书名:一泉暗星 作者:暗夜珍珠 文案:这是一个关于社会里耀眼得像星星一样的人们,起落浮沉的故事。 内容标签: 强强 豪门世家 虐恋情深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穆星莹 ┃ 配角:冷天阳,叶世凌,韩子皓,沈光,白小双 ┃ 其它: ☆、1-5 《一泉暗星》 文案:这是一个关于社会里耀眼得像星星一样的人们,起落浮沉的故事。 关键词:重男轻女,包养,不育,婚变,难产,性滥交,艾滋病,未成年怀孕,家庭暴力。 1初愿 从初中时代开始,身边的女孩子就喜欢看各种言情小说,或者日本人画的恋爱少女漫画。女孩子们将自己代入成女主角:往往拥有着 美丽的容貌、非凡的家世、是万人迷、从小到大被奉为女神、被无数男生追求、是认识的所有男性的共同梦中情人,像公主一样被众人追星捧月地,捧在手掌心上。 我知道,现在在网络上,有很多人把这种故事叫做“玛丽苏”,说这些或许是女孩的共同梦想的情节,是一些十分“玛丽苏”的,虚拟的东西。然而,在现实世界中,的确有那么个万中无一的女孩,过着那样的生活。那个人就是我——所以,我写下了这篇文章,述说我自己的经历。 这是一个“玛丽苏”的故事,我承认我就是一个“玛丽苏”故事里的女人。尽管我没有七种颜色的头发,没有霸道总裁世界首富的老爸,没有充满太阳月亮星星的眼睛。也许,当我直接明摆着说我是一个“玛丽苏”的时候,我写的“玛丽苏”就变得不“雷人”了。很可笑吧,哈哈。 不过,真实世界从来没有“玛丽苏”小说里那么容易和简单。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单纯和美好的社会。在现实里,事物总得很骨感,永远没有想象之中那么丰满与完美。 我叫穆星莹。肃穆的穆,星星的星,晶莹的莹,据说,我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在我出生的那天,发生了一百多年才出现一次的天文现象,狮子座流星雨。刚出生的我,瞳仁就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样晶莹,天生就是吸引着所有人目光的存在,是耀眼的载体。 但是,与母亲相反,我爸并不喜欢我。 准备地说,父亲十分地厌恶我。 我妈生完我弟弟不久就离世了,她死的时候我才三岁,关于她的事我全部都是听人说的,我对她没有留下过什么印象。我妈死后,家里的大人只剩下我爸。我爸没有再娶,一个人带着孩子。他一直嫌弃要带三个小屁孩那么多,觉得太麻烦了,他分/身乏术,一个人根本照应不来。我上有一个姊姊,下有一个弟弟,我卡在中间,一点都得不到我爸的宠爱。他对我大姐和弟弟的偏爱,远远在我之上。 在台湾人写的小说里,按照传统套路,主人公总会在去台北大城市之前,先在花莲之夏那大片大片的麦田里,发生浪漫的爱情故事。而我,则是小学毕业才转到城市念书的。小学时,我在自己的老家,度过了我平凡的童年。 我的乡下,是一个美妙的农村,与城市里简直是天差地别。那里是一片典型的江南田园,四处都是湖,还有河流与小舟,小桥流水人家。郊野里,没有空气污染,抬头总是能看见一片漫妙的星空。 小时候,村子里有个旧习俗,是去许愿泉那里去放纸船,传说这样子愿望就会实现哦。记得,幼年时,有一回跑到泉子那边去,小心翼翼地放置了一艘载着烛光的小小纸船儿在水面上,祈求愿望会成真。我希望哦,我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出名的画家,能够实现我美术的梦想。我不要钱不要权,我要有一个与我擕手一生的丈夫,一个诚心爱我待我好的男人。然后,生一个乖巧聪明的宝宝;不用发黄腾达、事业有成什么的,只要平平安安就行。临老了,但求有孩子在膝下送终就好。 抬头一看,泉中有一片星光!那当然不是星星的光,只是花灯与烛火所倒映的光亮而已。但是,泉面真的分外地耀眼,银光触目,闪闪生辉。一整个泉都是星星,泉流像天际的银河,星河是天际划出的一条梦幻的长带。如同无数个愿望,无数只纸船,每一颗都是代表着盼望与幸福的星星。 渐渐地,有些烛光熄了,灭了。繁星也好像不那么璀璨夺目了,黯了,淡了。我把这些风景,用蜡笔画在了雪白的画簿上。童年的我,站在这里许下毕生的愿望。 那一夜,就在这一泉暗星之下。 小学毕业后,父亲带我离开了农村,我跟着父亲来到了城市生活。父亲要在城市搞生意,事业蒸蒸日上,我们家也变得日益有钱起来。在发展中的中国,无处不是机会,我爸就是一这样起来的“暴发户”。现代都市很先进,很繁华,是一片我从未见识过的新奇天地。然而,我并不是跟自己家人一起住的。 升初中之后,学校离得远,我爸一向不喜欢我,他把我扔到他姓叶的朋友家里寄居了。刚好他那个叶姓朋友很有钱,家里也不缺钱多养一个孩子。学校离叶家又近。所以,我平时待在叶家的时间,也比回自己家还要多。 那一天,我知道自己被父亲拋弃了。被家人拋弃了。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了所谓的“家”。 原来,我出生不久,我爸曾经拿过我们三兄弟姐妹的八字去算过命。又去算了紫微斗数。那个算命先生说我是妖精命,生而克父,长而克夫。天生形容姝丽,倾倒男人。这样的命盘,在古代,是妲己、妹喜才会有的极品稀少的命盘。又说我紫微父母宫空宫无主星,夫妻宫女命有七杀,三方四正还有煞星交会对冲,是个克死父命的格局。我妈可能也是这样被我克死的。 我爸虽然为人机灵,有做生意的商业头脑,却是十分封建迷信。从小,他就觉得我是个亡国妖孽,跟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奸妃是一样的命局。连我妈都被我克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他。而且,当我逐渐长大,五官长开了,真的变得愈来愈漂亮,倾国倾城。我从小都被大家叫“美女”叫到大,人人都觉得我长得很好看。由此,我爸也不得不信了。 后来,那一件事发生了,令我爸从对算命之言半信半疑,到彻底信了个十足十。 那就是,在我离开家,搬到叶家生活之后,我爸做生意发大达了。 因此,他坚信他之前之所以不能发达,全是我害的。 从此之后,我由一个家境一般的普通女孩,一跃而成为了真正的富家之女。我爸给我数之不尽的钱花,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用的一切都是最高级最豪华最贵的名牌,我可以随心所欲的买任何我喜欢的东西。 从此之后,我爸让我,永远也不用回家生活了。 2叶家三子 从上初中开始,我就成天往叶家那里跑,一个星期在那里住好几天,可能周末才回一次自己家那样。慢慢地,我开始跟叶家的同龄孩子玩得愈来愈熟,就像是亲兄弟姐妹那样。 当然,我是不会把叶家当成自己家的。因为叶家老大是混黑社会的,是三把手,叶家的大人在整个黑道里势力都很大。我是只敢和叶氏青少年接触的,至于那些大人们,我是万万都不敢沾的。走过都低着头,不敢与他们搭半句话。我爸能够发起达来,又与他们称兄道弟的,想必作为商人经商,也没少托黑道关系吧!不过,我爸跟他们是很多年的老相识了,的确是兄弟,才会放心让我过来的。 我初来到叶家时,第一个与我搭话的人,叫做叶世婷。她是叶家的女儿,跟我年纪相若,热情地微笑着,欢迎我这个日后会常常在这里借住的客人。世婷活泼好动,总是扎着马尾,长得很有青春女孩的范儿,十分有活力和正能量,让人见了就开 心。她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也是我人生里的第一个闺蜜。 叶世婷有一个亲生弟弟,叫叶世樑,比他姐小了好几岁。世樑很顽皮,成天捣蛋,是个麻烦的小男孩兼捣蛋鬼。但是,我却觉得他比我家里那个戴着眼镜总是木着不说话,成天窝在房间里打电脑游戏lol不理人的弟弟,要可爱多了。至少世樑让我感觉到有活人的气息,还跟我有互动有交流。有时候,我把他当成了真正的弟弟,来看待。 而且,世樑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帮亲不帮理。别人是帮理不帮亲,他是反的,他是跟谁亲就帮谁。不管是发生什么事情,他永远不分青红皀白地站在我与世婷这边的阵营,他姐总是说他滑头,是个会做人会世故会观言察色的,是只人精,日后必然是个人才。 哦,对了,叶家这一辈的人不论男女,都是“世”字辈的。包括老大。(老大虽然是大少爷,是二少爷的堂兄,但是年纪差了几十岁。)叶家很传统,什么都得按照族谱来,一代代地传宗接代,传承下去。像什么同性恋啊,丁克啊,这些,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自从升上初中,身边的同学也从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孩子,变成了十三四岁的少年人。尤其是现代人早熟,该明白的,都早就明白了。我打从初中起,就经常收到身边的,已经踏入了青春期的男同学们的告白。我走过走廊,他们总是会多看我几眼。我全部都拒绝了,说是不想早恋。而其实是在我心里,恋爱无分早与晚,只看遇不遇得到对的人。遇到我喜欢的人,再早也是太晚的。我不喜欢的,再晚也嫌太早。 他们只不过是喜欢我的脸蛋而已,换成任何一个颜值高的人都一样。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他们。 我并不是说自恋啊什么的,因为我觉得以貌取人真心没有多大意思,我看一个人,注重的是他的内在。我即使条件好,却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我生得好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面对我喜欢的人,并不是我往对方面前一站,对方就会接受我的。 哦,对,是了。我喜欢的人。 我有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人,他叫冷天阳。是我们学校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生,在大家看来是如此。而我则是遥不可及,像星星一样夺人眼球的校花。可是,在我眼里,却完全不是这样。我认为,冷天阳他是最特别的,与众不同的,而在他面前,我却与寻常人全然无异。 很奇怪吧,在长相好家里有钱的人眼中,一般人认为门当户对的,高富帅白富美的,却往往不会是我们喜欢的类型。某种程度上,在某个内心的深处,我认为自己是孤独的。没有人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平凡普通的毛头小子,而对大众男神完全没感觉。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从来,只有狗会崇拜狼的强大,豬会景仰人类的智慧。乌贼会嫉妒鲸鱼的凶狠,丑陋的麻雀会羡慕开屏的孔雀。而这件事,却往往不会反过来。也就是说,因为我们自己有钱了,所以别人有没有钱不是一个吸引我们的点。因为我们已经有了漂亮的容颜,所以别人长得好对我们来说没有特殊的吸引力。 因此,古代中国,天上的仙女会爱上没头没脑的穷书生。西方中世纪,贵族千金小姐会爱上一个船夫或者农奴。一个有钱女孩会看上长得很丑,但却十分有才情,满肚子墨水书法国画诗词曲赋样样俱佳的大才子,哪怕那个人是一个大叔。童话都是骗人的,公主从来不会喜欢上门当户对并去救她的王子,她们更加会喜欢上抓走她绑架她的魔王,因为man,够霸道,够帅气。 对男孩子也是一样的,长得很好看家里很有钱父亲很有权的男孩子,把再女神的女人给他,他都是不为所动的。他就算玩女人,最多也只是玩玩而已。他可能会被一个胖丫头的可爱所打动,可能会喜欢上一个比他大了20岁十分成熟的中年老妇。可能会喜欢一个写 诗文填曲词很棒有才华的丑女,可能会终身不对人动心。却不会爱上一个跟他条件差不多的富家公主,尽管为了家族婚姻,那个通常会是他的最终选择。 当一个人想挑谁就挑谁,反而就谁也不想挑。除非,有特别地令我们重视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只有我们注意得到,它在普通人眼中就是平凡无奇的一个无聊的小东西。就是这个道理。从来没有人明白我,我身为校花的这种孤独。我也曾一度以为,永远不会有人明白。 冷天阳长得一般,称不上帅哥,个子很高,瘦,有点壮有点结实。见过他穿背心的样子,非常壮实。一字眉,眉毛有些疏,眼形狭长,眼睛偏小,唇厚。他就像是冬天的寒冷里,天上的骄阳,令人异常温暖,心情开朗,如沐春风。我一看见他,我就开心,心里面觉得好舒服。我喜欢冷天阳,正是因为他的高尚不俗。对他来说,那些外在的,浮华的东西,什么都不是。全部是垃圾。通通是废物。当其他人都看中了我的外貌和金钱的时候,只有他,看着我的眼神是与看其他任何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分别的。对于他,我就是普通人,人一个,没有什么跟别人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地方了不起的。 我就是喜欢他这样。他成天醉心于音乐里,睡觉里,自己的世界里。他话少,像一块呆木头,对女人对钱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平常没有人留意到他,只除了我。 当时的我,曾经一度以为,全世界只有冷天阳一个人,有这份气质,有这份慧悟。那种:你把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权势金钱美人,扔到他面前来,那都是垃圾啊!是废物啊!他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连一眼都不屑于看啊!一点儿也不在乎啊!丝毫没有意义啊! 的态度和傲慢,比我们这么好条件的人还要有个性,还要嚣张。可就是令我们如此地被吸引,如此地着迷!是能取我们性命的极品毒/药! 当然,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世界上其实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气质。全世界,一共有两个人有。可是,当时我不知道啊,我又不能未卜先知,又没有上帝视角。我真的以为,只有他一个人拥有的啊。 多少年了,直到遇到后来那个叫韩子皓的人之前,我都以为只有冷天阳有的。他们两个,人如其姓,寒冷啊寒冷,冷到足以蚀人骨髓,取人之命。 从我发现了对冷天阳的感情开始,我便没有停止过地追求他。他知道我喜欢他,但是,对我并没有特殊的表示。我的一切外部条件,对他都没有任何值得加分的吸引力,这令我实在一筹莫展。如果不是这样,我大概也不会喜欢他吧。不过,我不会放弃的,我时常地去找他搭讪,跟他放学回家,一起聊天。假期约他出去玩,晚上 在手机找他聊天。就这样,我追了他几年。几年以来,不曾变过。 我的整个初中生涯,几乎就是在追求冷天阳的日子里度过的。 也有另外一种日子,是初三那一年春节的时候。那一年新年,我回自己家里过过年之后,又来到叶家这边拜年。 那一天,叶世婷十分激动地拉着我的手,满嘴里说着“世凌要来了!”“世凌要来了!”双眼里载着的是满满的热情和期待。我觉得好笑地用手指碰碰她的鼻尖,“傻丫头,激动个啥哇?”她摸摸鼻子,低下头还不忘噔了噔我说:“哎呀,你有所不知啦!世凌二少爷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男人啊!他是我的远方亲戚,一年就见几次面,每次都是过节的时候。你不晓得我有多想见到大帅哥啦!”我哭笑不得,笑笑地说:“你这丫头,就知道看帅哥!还会点别的什么没?” 以前叶家过节我很少在,毕竟我不是叶家的人,始终是外人。可今年,我在这里,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个传说中叶家的骄傲,全个叶家长得最美的男生——叶世凌。 屋子里面有很多人,大概好几十人吧,全是叶家的各房亲戚。可那扇大门打开,叶世凌从门口迈步走进来的时候,所有人还是为之侧目了,动作好像有点儿顿了顿一样。 我没有说话,我仔细地打量着他。叶世凌看着是一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样貌的确很出色。这么说吧,我人生里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气的男生:双目勾人而有神,睫毛超级长,皮肤白,瘦,美,干浄短发,带着青少年独有的于孩童与成熟男人中间的青涩,兼有几分可爱,十分萌。他身穿着一件来拜年穿的浅金色长袍马褂,具有清朝王爷阿哥的英姿遗风。 他那相貌是一等一的出色,难怪叶家人常常说,我们家世凌就是应该去当明星的,这分明就是一张偶像明星的脸嘛,明星怎么来我们家拜年了?世凌说,他对唱歌跳舞拍电影什么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别再打趣他了啦。 世凌在沙发放下行李,才起身对长辈们说了一大通客套的祝福的套话。刚拜完年,接着,下一秒,世凌抬头,他突然看着我,视线直视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吓了一跳,心里面猛震一下。我回视着他,他也直直地看着我。那种赤/裸/裸的眼神,令我有些儿怕。他直勾勾地看了我一会儿,才问:“这是谁?” 旁边,有一把不知道是谁的声音回答了他的问题:“喔,这是穆星莹,大哥老朋友家的女儿。”不知道又有谁在说:“哗!好神奇的画面呀!男的帅,女的美,这简直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凌少你和星莹不如就凑一对吧?” 操,吓死我了,我才认识这位美少年几分钟好吗?可看世凌的神情明显比我更加尴尬,他马上就转过头去,走开了。 可是,在他扬长而去之前,却回头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那个眼神没有任何人会明白,我却懂读了:那是看着同类的眼神。他仿佛在说,我们结交吧,我们认识一下吧,同病相怜的家伙。 没错,他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比起什么凑一对,喜欢他,我对他的感觉,更多是一种对与自己是同一种人的同胞的同类情怀。 ——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了:这是同类啊。 3知己 那天,我与叶世凌火速地交换了联系方式,就匆匆地散了。毕竟,在别人眼中我们是一对绝配的王子与公主,这也未免太令人尴尬了吧。我们都有着一种互相视对方为自己人的默契,在那天回去之后,我们马上就取得了联系,聊天,相约见面,成为了朋友。 叶世凌他为人很好相处,十分随和,平易近人。我俩一见如故,一拍即合,很快地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我和他,仿佛是相识多年的故人般,我懂他,他也懂我。他是第一个,也是我生命里唯一一个理解我作为校花的那种寂寞的人,因为他也有着类似的孤独。我好比是他的分/身,他也好比是假若化成男性身份的我。我们互为双身,互为与对方一体。 世凌他是他们学校里的校草,全级最受欢迎的男生。喜欢他的女生,排队能够排到大西洋去。他也跟我一样是初三学生,只是不是一个学校的。他总是领着一个害羞,又充满被校草看上的骄傲自豪的女孩儿,来到我的面前,说:“星莹,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女朋友。” 然后,那个女生就会惊愕地看一眼,接着,用充满危机感的眼神狐疑地看着我,满满的敌意,生怕世凌被我抢走。我冷笑,世凌会被别人从她的手里抢走是必然的事,那个人并不是我。我深知,她很快就会被世凌甩掉。 是的,从我认识世凌开始呀,这个家伙就是个花花公子。他总是顶着那一张无辜的、美丽的脸,明眸皓齿的,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眼睛水灵地看着湛蓝的天空。欺骗走他身边的女同学们的初恋。他身边的女朋友,总是换完一个又一个,他每次觉得腻了,就把现任的女朋友甩掉,重新谈别个。他从来不一脚踏两船,也不偷偷地出轨,因为那样对他来说,亳无意义。 哦,对了,世凌他还是一个特别特别虚伪的人——我从新年第一次见他那天就看出来了。他习惯性地装傻,卖乖,装得很友善。尽管心里面很厌恶他眼前的人,他还是会装成很喜欢对方的样子,微笑着跟对方客套,每句话都说得很好听,绝对不会吐露出内心的真实想法。这 是他暗地里告诉我的,我不得不承认,他聪明得很,他的确是一个很虚伪很有心机的少年。 我刚认识世凌的时候,他换女朋友的频率大概是每隔两至三个月换一个。到后来,花心的世凌变得愈来愈玩世不恭,他一个月换一次女伴,最后甚至一个月内,换两三个女朋友。他找我来,对我抱怨说,好无聊啊,星莹,我现在觉得谈女朋友真的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女孩子我都对腻了。我看着一个不到半个月,就觉得不耐烦。 “那你就别谈了呗。”我白了他一眼,“你看你,玩弄了那么多女孩子的感情,说这句话,都不带恬臊的。” “你就别笑话我啦,”世凌跟我背对背地坐着,仰头问向我道:“你为什么不谈男朋友?”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条冷天阳暖暖地笑着的影子。我说:“世凌,等你有了真正想珍惜,真正地喜欢的人的时候,你就不会再想流连花丛了。很没意思的。” 多少年后,我后悔了当初我说了这句话。说出这句话,让我悔疚了一生。如果可以,我多么多么希望此时我不要说出这句话,那么,我就不会害到世凌……尸骨无存。 “这 样啊,”世凌轻轻地一笑,“那好,我信你。等升上高中,我就不谈女朋友了,直到遇到那个我爱上的人为止。我只要跟那些女生踢踢皮球,不接受也不拒绝,然后维持单身就好。这样,那些个别人就会着急吧?就会受不了,接着,采取点儿什么行动吧?或许这样,我就会遇到你说的那个人吧?真的——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怎样的呢!” “爱一个人,的感觉,就是痛。就是你会为他感到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他就是你世界之中的一部分,没了他,你就三魂不见七魄,世界空落了,穿了一个洞。”我默默地说。 世凌问我道:“你说,那些向我们告白的人,他们图的是什么呢?不过是图我们的脸长得好看,或者贪我们家里有钱,有谁了解我们的内心?要是没有了脸和钱,他们绝对是第一个厌恶拋弃我们的。这样肤浅的人,我们又能够给予他们多深厚的感情呢?说句实话,我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女生有你这么懂我。但是,你是我的红颜知己,我一点都不想跟你谈恋爱,我对你一点爱情上的恋慕都没有。” “我也是啊,”我说。太过理性的人,理性的知音,总是很难去爱上另一个人。“我爱着天阳,他也没有你懂我,可我就是喜欢他。没错,你说得很对,他们只是喜欢我们的外在,而根本不是我们的内在,我们的灵魂。可是,有朝一日,你也会跟我一样,明白爱上一个人的感觉——那就是我们的魂魄被别人给勾走了。深厚的感情不自控地投进去,无关其他。” “嗯嗯,”世凌微笑着说,“……星莹,高中的时候,我们要上同一间哦?” “好的啊,”我开心地道,“到时候,我们每个月来比比收到的表白有多少个,收到的情书有多少封吧!” —— 初三的日子结束了。我真的跟世凌上了同一个高中。我问了冷天阳他要上哪个学校,他说,他不打算上高中了,他不是块念书的材料。等初中毕业后,就去工作。 也是在初三的这个暑假,我和冷天阳在了一起。 暑假时,有一次他来叶家作客,觉得叶家的庭园很漂亮。我的闺蜜世婷对他招呼十分周到,令他有种家的感觉。自此之后,他便好几次来叶家作客,我们变得毕之前更加熟络。 我趁机再一次向他表白,说天阳我喜欢你,不如我们在一起。他温暖地笑了,他说,好。 那一天,我得到了全世界。得到了这个世界上我最深爱的男人。我热烈地亲吻他,深情地吻他,用行动向他表白我对他深如大海的感情。“你为什么这么热情啊?”天阳问我说。我答他:“我这么多年不谈男朋友就是因为你,今天我拥有了第一个男朋友。就是你。你说呢?” 那一刹那,我真的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恨不得时间凝固在这一秒钟,这样我就不会失去天阳了。永远都不会失去。 初三那个暑假,我们在一起了。九月份,我上了跟世凌的同一个高中,而天阳去了工作,干学徒。他说,他念不来书,一看就头晕。还是实干的活儿更适合他。时间也就那样过,虽然他很少空出时间陪我,可我还是觉得很幸福。 有时候,跟他聊两句电话,隔着话筒说两句甜言蜜语的情话,“我喜欢你”,“我想你”,我就觉得很开心了。真的是会兴奋到一个晚上睡不着觉!就别提那种感觉有多么地快乐了。是一种发自心底的甜蜜啊。 天阳,这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段感情。我们是男女朋友,我们很少见面,就像是电话里的陌生人一样。 我们也没有共同话题。我家境好,总是买很多小礼物送给他,就像那些阔少买名贵的化妆品、手袋给女友一样。我就不服气,我就搞不懂,凭什么男人有钱可以买礼物给女人,女人有钱就不可以买礼物给自己喜欢的男人了?这不是明摆着物化女性吗?幸好,天阳也不是个大男子主义的,我买的礼物他大多都会收下,但是从来没有见他用过。他亦从来没有提出喜欢或者想要什么东西,我对他的兴趣一无所知,他都不愿意告诉我。我们之间,什么可以聊的都没有。 他这个人,真的很闷。他真的是个闷蛋儿。是个呆瓜,跟一块木头一样地闷。听说男人谈恋爱都很会哄女人,花言巧语,嘴巴跟凃了蜜似的——反正此话不适用于天阳身上。他太闷了,说十句话八句他都是无视的。虽是男朋友,却不是会哄人的男朋友。 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他。所以,能够包容他。 —— 高一开学了。我跟叶世凌待在同一个高中里,果然不出我们所料,我们果真成为了这所学校里最受欢迎的人。我是校花,他是校草,我们两个人平时装作不相不识,实则是老朋友,收割了这所新学校几乎所有人的心。嘿嘿。男的大多都喜欢我,女的大多都喜欢他。可惜,都是看得到吃不到,还故意考上来同一间学校。我觉得,我俩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来“报复社会”的。 另一方面,进了同一所学校之后的我,对世凌多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好胜心——或者说,是类似“宿敌” 的竞争心理吧。正如我们以前所说,我们常常比,比谁收到的情书多,比谁收到的要约多,甚至,比谁的爱情更多。我总是看不惯他那副花花公子处处留情的轻狂态 度,对着谁都优柔寡断不接受不拒绝只会给假希望。他也看不惯我总是一脸拒绝拒人于千里之外,对每一个追求我的人都残忍拒绝得那么厉害,那么狠。完全不留一丝希望给人家。还要好像站在道德制高点吱吱歪歪指指点点那样,总之是烦。 这令我很想要斗赢他。我想让他知道什么是爱,爱情才不是他那种过家家的“谈恋爱”,更别把我跟天阳的关系与他从前那些“谈对象”相提并论。这根本是两码子事。 说起天阳,我也不得不说他的事。 高一的上学期,我与天阳的情人关系继续维持着。一般,都是我主动,他被动。唯一一次我们双方都很主动,情浓意合之时,是在冬夜,过圣诞节的时候。我推却了所 有朋友的要约,他用心地为我准备了蛋糕,我们互相亲吻对方,我们做/爱。——那一年,我十六岁。能够和我毕生最爱的人上床,我觉得很值得,也很幸运。 读完了上学期,我跟天阳的关系,似乎也变得愈来愈疏淡了。我虽然是很欣赏天阳拿我当普通人的态度,但是我现在毕竟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总与普通朋友时不一 样。可是,他对待我却没有什么不同,朋友或是情人,似乎都一样……并没有什么区别。我感受不到他有多在意我,有多喜欢我。 我们平均两个星期才见上一面,每次都是我约他,他老是说没空。出来了,他也是木着不说话,像个呆子一般。都是我主动抱他,亲他,他才予以些许回应。 我们吵架变得愈来愈频繁——准确地说,应该是我单方面地跟他在吵架。他每每一声不吭,说是无话可说,我感觉他根本就不在乎我,拿我当空气,当透明人,从不曾拿我当回事过。我可是他的女朋友诶,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仿佛一切都只是我一廂情愿,所编造出来的一个爱情童话一样? 每次单向性吵完架,我都会很伤心,很生气,很难过。有时候,吵完架抱着双腿,一次过就会哭上一个晚上。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为什么? 4皓月 转眼间,就到了高一下学期。这一次,我和天阳吵了一场史无前例大的架,冷战了整整一个多礼拜。我心里面烦躁得很,一方面期待他来找我,一方面又不希望他主动地来联系我。 刚好,我在无人的走廊处看见了叶世凌一个人在走着。看到他的样子,我的心头就不禁潮起一阵争强好胜的斗心,我就是耐不住我的好胜心了,也忍不住心底里的烦躁了。“是世凌啊。”我开口道。他停下脚步,转头看见是我,便说:“嗨,星莹。” 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可能是因为想报复不将我放在心上的冷天阳。可能是因为对世凌好斗,可能是因为看不惯世凌的作风。反正,我知道绝对不是因为我喜欢叶世凌。“凌少,”我冷然一笑,“你是校草,我是校花。你说,如果我们两个在一起了的话,学校里会掀起怎样的大风波呀?不如,我们谈恋爱好不好?”我并没有真的想背叛天阳,可是,此时此刻,我却很想这样子说晦气话。 我一边说,一边靠近世凌,往他那边走去。他显然被我吓坏了,往后退,退到墙沿,我抬起右手,一下子心血来潮就把他壁咚了。哈哈,真搞笑,我就是喜欢看这个人势弱软弱的样子。 他拉下来我的手,把我推开了,无奈地道:“不行。我不要。”我仿佛可以看到他的满脸黑线。 我本来也就是随便说说的,便随即哈哈大笑,收回手,“哈哈,随便你。” 突然,世凌的电话响了。 聆声哔哔地响起,世凌的脸上忽然浮现了一种惊慌失措的神情——我见过世凌各种各样的表情与神态。然而,那神情是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神情,是一种小鹿乱撞、内心吓到的神情。那一刹那的慌神,并不是出自于在学校里手机响怕被老师发现没收,而是出自于手机对面正在打电话给他的那个人。“喂?小皓?”世凌呆呆地接了电话,声音忽然变得很小地说。好像很紧张兮兮的样子,我没有见过这样的世凌,“喔,好的。那你等一下我喔,一会儿见。” 世凌收起电话,看了我一眼,说了句“我先走了啊”就匆匆地离去了。这是第一次吧,小鹿乱撞这种东西居然会发生在世凌的身上。看着他落跑的身影,我不禁惊呆:是谁有这么大本事让我们家的世凌大少爷动了心? 事后,过了好几天,我正好又见到世凌,便禁不住好奇心,追问他上次那件事情。从他的口中,我问出了上次那个“小皓”是谁。世凌说,“小皓”全名叫韩子皓,是一个我们学校里面的男同学。我闻言吓了一跳,世凌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啊?不过,我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世凌说,他也不知道,以前都只喜欢过女生,第一次对男生有点儿感觉,他也很无措。 他也不敢对那个男生表白,怕对方以为他是一个变态,到时候连兄弟都没得做。 原来,男同学们一般都很不喜欢世凌,因为他们认为他老爱出风头,小白脸,装友善,夺走了很多女生的芳心。也是因为妒忌吧,妒忌他是高富帅身边妹子一大堆,自己diao4丝总是吃不到葡萄就嫌葡萄酸。所以,世凌早就已经习惯了,习惯了男同学们对自己的不喜和厌恶。 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个叫子皓的男生突然跑过来跟自己搭讪了。他还真没有见过男人追自己的?不过,这个应该纯属脑洞而已。只是,子皓活泼可爱的,像颗小糖豆,交一个这样的朋友,也不赖嘛。反正,身边又没有什么男性朋友。成天跟女生泡在一起,也不是办法,终归得有些个兄弟的。这样想着,便答应了。 没想到,后来,有一天,他发现了子皓真实的一面。 他简直不能置信,他之前所了解到的关于子皓的一切都是虚假的。他发现平时私底下的子皓十分冷漠,目无表情,不爱说话,冷血得很。内向到,眼界里面没有第二个人的存在。好像一个冰冷的杀手一样。那么,子皓在他面前表现的一切温柔可爱都是虚假的吗?他看着,又觉得不像。况且,子皓从来没有图过他什么,亦没有欺骗他的理由。那么,子皓为什么只在他一个人面前,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他偷偷地跑去观察子皓私底下的真实样子。他不能出现在子皓面前,否则,子皓一个双面人又会装出活泼热情的模样。在他告诉了我这件事之后,他也强拉着我一起去。他说一个人不太敢去,心里怕怕的,要我陪着去给他壮胆。我万般无奈地,只好应道:好吧。 小休的时候,世凌把我带到了子皓所在的班级,我们两个站在教室门外的窗子外,一起偷窥教室里面的子皓。没有人知道我们俩在干什么,要是被别人听说校花和校草一同来窥视某个完全没有存在感、名气、钱,没有任何一点特别之处的小子,一定会被笑个半死的。可事实上,我们的确是伏在窗边,来偷看子皓。 教室内,一个黑色短发,身穿长袖白色校服的男孩子,伏在那里。身材瘦弱,连袖子都长得折了几叠,叠了起来,叠在小臂上。第一印象给人很干浄,利落,飘逸,仿佛不染一丝尘埃。 曾经,我以为那种全天下我都不放在眼内,任你什么财富名誉富贵我都无视的气质,全世界只有冷天阳一个人有。然而,这是我第二次亲眼目睹这种气质出现在人身上,那就是子皓,子皓的这种气质,甚至比天阳更甚。因为子皓会在世凌面前改变形象,而天阳却不会,所以,他比天阳更加有主见,而天阳则像什么都无所谓,得过且过的样子。子皓却更有想法。天阳像冬季温热的太阳,子皓则往往是冷冰冰的,好像一座永远不会融化的冰山。 子皓的相貌称得上是上等的,长得很可爱,白皙,清秀,瘦弱,长长的衣袖折叠起来,令人有种衣不称身的感觉。他总是微低着头,身上有一种忧郁的气质。他的眼睛很有神,绽放着灼灼神采,脸上却永远面无表情。 ——是的,子皓的脸上很少有表情出现,他好像没有什么喜怒哀乐,外界什么事情都挑不起他的半丝情绪。他的内心亳无波澜,仿佛浑身沐浴着皓月的雪辉。他像是一台黑夜的月亮,浄白得没有一丝温度,只……徒具冰寒。是柔和、宁静的月光,有使一切归于平静的力量。 笑着的时候,令人仿佛置身于皓月的清辉之中,顿觉干浄而舒适,心情愉悦。悲伤的时候,我只想跟他一起哭。正所谓,有时望见卿你露愁容,使我亦感伤痛,就是这个意思吧。扒在桌上睡着觉的时候,明明只是闭个眼睛而已,却好像是睡死过去了,再也不会睁大眼晴了。散发着一种黄泉的死亡气息,鬼幽幽的,他代表着冥界的寂静。别人都是死了,却好像只是睡着了一样;他反而是睡着了,却好像是已经死了一样。 我问世凌:子皓一定有很多人追吧?世凌说:没有。一个也没有。我说:怎么会?连一个也没有?世凌说:子皓父母双亡,身世悲惨,因而自小形成了孤僻的性格。噢,应该说父亲是拋妻弃子离婚了才对。反正,是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自己一个人住在空房子里,只有一个姨娘偶尔会来看看他。这导致子皓从小就不会与人亲近,性格内向,也不爱跟人说话,所以,根本没有人记得有他这么一个人存在在班级里。他的存在感是零。寒天饮冻水,点滴在心头。这个班上,他不认识几个人,他也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从来都没有人追求他。在大多数人眼里,子皓都是一个平平无奇,没有魅力,没有什么突出的优点和出众的地方的普通人。 关于世凌的性格,有两大特点:一,虚伪,城府深。世凌在豪门长大,心机太重了,对每个人都那么积极地讨好,说每句话都在脑海内修饰了个遍才讲出来,所以,总是那么地动听。反之,没有比子皓更率真的人了。子皓要吗不说话,要吗说话时你看得出那就是他不经雕琢的心里话,他根本就不会转弯抹角,修饰言辞,婉转谈吐。子皓的眼睛,总是像清水一样地澄澈,压根儿就不计较什么婉转千回的心思,肝肠,那些东西对他没用。子皓的性格,与世凌最相反,最互补,全是世凌自己丝亳没有的特质。 二,优柔寡断,和稀泥。世凌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难下定决心,永远都在纠结,在猶豫,拿不好一定的主意。他容易会心软,容易会改变心意,有着无法一股干劲儿冲勇往直前的缺点。他这个毛病几年以来从来没改过,做任何事都拖泥带水,永远没有说干手浄脚,干浄利落的。 相反,子皓是一个有着一股奇怪狠劲的人。 于子皓内在,有着一种不知道从何处来的狠劲儿,说是凶狠也不为过,直像漠然的杀手一样无情。本来我并不知道,是在某一次事件中偶然发现的。那天,有几个男生在说世凌的坏话,子皓在自己桌子上写着作业。我与世凌躲在门外,静观其变。那些个男生嘴巴很贱,开口便说“叶世凌那个渣男啊隔壁班又几个女生被他睡了”,“那个没鸡/巴毛的肯定是个小白脸啦,正娘炮”,“我看他出生的时候一定是没有小丁丁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娘?搞不懂干嘛那么多娘们儿,特别喜欢往这傻逼身上贴!” 子皓眼神木然,他的双目空洞,茫然,无神。脸上不带一丝表情,呆呆的,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突然,他倏地站起身,信手抄起桌上的一把铁尺就往那几个男生刺去!仿佛要把他们的身体刺穿那样!带着某种可怕的杀意。我身边的世凌正想从暗处冲出去阻止,我急抓住世凌的手臂,将世凌往后推,始终世凌现在不好出面。我自己急身冲了出去,阻止了子皓。我从后方抱住子皓的腰往后扯,抢过子皓手中那把铁制的直尺,立刻扔到地上。“你疯了?你这样是会被记过,被处分,被踢出校的,你知道吗?”我小声地,在子皓的耳边道。 铁尺掉在地上发出“锵锵”的声响,子皓这才回过神来,眼神恢复清明,点起神采,瞳孔有了焦距。他似 乎现在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行动比思考更快,他差点儿就伤害了自己的同班同学。“可是他们侮辱了世凌呀?”子皓声音清澈地道,清清的声音没有带一丝怒意,只有仿佛理所当然的平淡敘述,“他们辱骂世凌,我自然得保护世凌啊。我要帮世凌。” 他的逻辑令我很无语,我劝了劝,他们几个人也就散了。事件平息了,我离开教室,回到大后方。世凌还在这里。抬头一看,我才发现刚才一直侧着身子靠在门边,躲在门外面偷看教室内的情况的世凌,此刻正满脸通红地看着远处的子皓,尽管对方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存在。此时此刻,世凌的脸颊,红成了一个大苹果,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 5转变 高二那一年,世凌像是变了一个人了一样。有一次,喝醉酒之后他跟子皓不明不白地就上了床,第二天醒来,子皓就不见了。是整个人从人间里面消失了,忽然没有了一切的消息。是叶家的人干的。他家人为了反对他们在一起,对付了子皓。他们封锁了所有子皓的消息,誓要禁止世凌此生再与子皓有所接触。 于是,世凌便疯了一样地四处找子皓,见一个人,就问一个人。甚至,还跑到我的跟前来,问我:你有没有见过小皓在哪里?我快要给他气死了,我说:我怎么可能知道小皓在哪里?他还是在念念叨叨,说找到天涯海角都要找到小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我气得急打了他几个耳光,我要把他打醒!我说,你醒一醒好不好?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是个正常人吗?你去找他干什么去?你们是不可能的,你知道吗?你这样不是爱他,是害死他啊,好不好? 他无力地两手抱紧双腿,直哭起来。他果然没有听我的劝,依然继续四处去找子皓。就这样,他找了一年。 一年后,世凌死了。 他居然真的找到了子皓。之后第二天,子皓就被叶家的人追杀。世凌为了救子皓,死了。 我一开始简直无法相信他的死亡。无法相信前一阵子还在我面前活蹦乱跳的人,下一刻就那样子永远地消失在世上。被枪子的子弹打穿了肺,一命呜呼了。枪啊,叶家居然有,而且能够出动这样可怕的东西。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经历重要的人的死亡,从那一天起,我就学会了什么是离开。是我害了他的命,也是子皓害了他的命。 另一方面,世凌的死,震碎了我的三观。我的世界观,在一定程度上崩塌了。 令我重新思考:爱情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它到底应该是什么东西?它到底应该被放到何种位置上?它真的,值得用生命去成就吗? 从前,我有喜欢的人,而世凌没有。所以我极力怂恿他去喜欢别人,结果他就真的为了爱情而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怎么全心全意去决定去爱,就死了呢?可是,当初他还是花花少爷时……他明明就在我眼前,活得好好的呀?呼吸着,活着。 会不会,不爱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不应该那么重视爱情,而应该没心没肺一点?是不是爱人就会死,而看轻点儿爱情,就会活得很好? 以前,我总是响往以生命来成就的爱情,响往所谓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可是,现在,我不禁反思:我真的应该用一生,用生命来爱一个人吗?天阳也好,将来的其他男朋友也罢,爱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正当我对我的爱情产生了怀疑心理的时候,一件糟心的事情发生了。 世凌死的时候,叶家是把他死亡的真实原因封锁了消息的,一来怕闹家变,二来觉得同性恋是丑闻。只有少数几个老大知道,他们已经把那个杀死了世凌的手下处死了。我之所以知道还是世凌和他的朋友们告诉我的。从那时候起,叶世婷就跟我疏离了。她好像突然变得很讨厌我的样子。我原来只以为她是近期有什么不顺心的事 了,却万万没想到,她会在背后捅我一刀。 那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事。 她可是我最信赖的朋友啊。 我晃了十分钟,才从模糊的神智中清醒过来,我好晕,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天阳背叛了我?他跟世婷上床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世婷呢?她也背叛我了?她为什么要偷拍拍下她和我男人上床的照片,然后传输给我看? 我被本能催使跑到世婷家去,我要找她问个清楚明白。她一打开门,仿佛早就猜到是我,用一种了然一切的目光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带着最狠毒的,刮穿一切的凶光,“穆星莹?哦?是来兴师问罪的吗?呵呵!我跟你男友的艳照,不是都已经发你了吗?” “天阳是怎么跟你上床的?”我看着眼前这个奸笑的女人,仿佛从来未认识过这个人。这个女魔头,我以前到底是怎么瞎了眼,跟这样的人交上朋友的? 世婷闻言,狂声大笑起来,“哈哈!冷天阳啊!他本来就是对我有好感的呀!你还记得你们在一起,初三的那个暑假吗?当时,他之所以跟你走得近,是因为每次来叶家都有我在。我是你的闺蜜,所以他才肯理你呀。那个时候,他就对我有意思,只是我对他完全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就把他无视掉了罢了。现在,我只要稍稍表示一 下,勾引他,成功是一件亳无难度的事。然后,我就偷偷地拍照,拍完发给你。要知道,要令一个男人对曾经动心的女人燃起欲/火,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我怔住了,她说什么?天阳是因为她才跟我在一起的?我顿时感到钻心地疼。那么说,天阳从来……就没有一点儿喜欢过我?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我问她:“世婷,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忽地收起笑容,神情变得可怖与伤感起来,双重交织着,像是精神分裂一样。“呵呵,你还好意思问我?穆星莹,我一直都喜欢世凌,我爱他,爱了很多年了,从小到大。你这个人,你懂什么?我等了他那么多年,凭什么你一出现就将他抢走?我好后悔啊!假如那年过新年我没有带你来叶家,世凌又怎么会跟你在一起?你可要 记得,你能认识世凌二少爷,可都是因为我!你这个狐狸精,你天生狐媚,勾走世凌的魂魄也就算了。可你为什么要害死他呀?为什么要索他的命?这是他欠你的吗?啊???” 她伸手拉扯我的衣领,我本能地扯开她的手,我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疯话,“你在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跟世凌在一起了?世凌喜欢的人是子皓,关我什么事啊?你要报复,找子皓报去。你搞我干什么?” “你以为我会信吗?”她冷笑,恶狠狠地道,“你们一男一女成天孤男寡女地待在一起,你以为有谁不知道你们是一对?你们两个天天粘在一起,世凌不喜欢你,能喜欢谁?我不认识什么子皓,听都没听说过。大家都说,是世凌喜欢你,你在外面各种惹事,各种偷人,叶哥的手下才错手打死世凌的!你有什么可狡辩的吗?呵呵,你有了世凌,不好好珍惜,还跟别个在一起,这是你的报应!你害死我喜欢的男人,我就抢走你喜欢的男人,怎么了?” 我觉得我真的好冤枉啊,我和世凌只不过是好朋友。凭什么这个锅由我来背?我跟她压根儿就有理说不清,她对子皓的事情全然一无所知,也不会相信。“如果你真心对天阳,那我祝福你们。但是,你只是利用他来对我进行报复,那天阳对你来说,又是什么?” “那个蠢货,弱智,我才不喜欢他!哼!”世婷咬着牙,得意洋洋地冷笑。她将我推出门外,猛关上并锁上了叶宅的大门,“该说的都说完了!给我滚吧!婊/子!哼!” 门扉被重重地摔上,重重的声响敲在我的心上,砸碎了某些什么东西。我失魂落魄地走出叶家,走在大街上,忽然想到了什么,我拿起了电话,拨了天阳的号码。“喂,天阳?是你吗?” “嗯。”话筒传来冷天阳的声音。明明只在转瞬的时光,却似是过了千万年。 “你跟世婷上床了?她把你们的床照全部发给我了。” “……”天阳沉默了一下,想来他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良久,他道:“是的。我是跟她上过床了。” 我的心凉了一大截,“我们在一起两年了,这就是我们的结局?” 天阳道:“星莹,我选择跟世婷在一起。对不起,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我想,我和你不适合,我们分手吧。” 话筒中传来“嘟——”的声音。他挂线了。 在这一刻,我隐忍已久的两行眼泪,终于一次性倾泻而出。我在街上疯了一样地放声大哭,呜呜的哭声贯彻了整条街道。我感觉自己被世界拋弃了,怎么会是这样的呢?世凌已经走了,那是我的同类同伴。现在,我在同一天,失去了我最爱的人,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为什么上天要这样对我,让我失去完一个又一个,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我流着泪,拨出一串电话号码,——那是世樑的电话。他是我第二要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要是他也不要我,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愿意要我了。“喂,”世樑的声音从电话传来,“是星莹啊。” “是我。”我哽咽着道。 “你跟姐姐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世樑冷酷无情地说,话音中又带有几分伪善的温柔。 我质问道:“世樑,连你也不相信我吗?连你也不相信世凌不是跟我谈对象被我害死的?” “不是,”世樑说。“我不是不相信你,我相信你的啊。只是,星莹,你懂得我的,我是一个帮亲不帮理的人。我姐姐不信你,跟你闹了矛盾。在你和姐姐之间,我当然选择我姐姐,我不可能为了你让我姐姐与我闹不愉快。姐姐不信你,我就不信你,希望你明白。所以,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联系了。我们绝交吧。嘟——嘟——” 我默默地收起手机。放回自己的包。 原来,所谓爱情,友情,到最后,都是骗人的,都只不过是一场空幻。 我那颗天真单纯的心,也如同流淌出来的泪水一样,消灭殆尽,消失无踪了。 从那天开始,我变了。我发现,这个世界好人没好报,只能遭人践踏。我要做坏人,我不能再那么纯真好骗,被人伤害,被人割。我宁愿做坏人,也不愿意再那么幼稚地受人欺侮了。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心思,也不复从前那样单纯了。 ☆、6-10 6谷底 在此之后的半年里,我不断地交男朋友,在短短的时间内,交了很多很多个男朋友。我仿佛变成了以前的叶世凌,流连在草丛之中;只有靠不停地换对象,才能令我的心情感觉稍为舒爽一点。在一个月内,换了三次男朋友;每玩腻一个男孩子,就换下一个。就像是随便寻个港湾,为已经伤痕累累的心灵,稍作停歇。 然而,世事从来都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我刚升上高三的这个时候,我的父亲过世了。 当年,父亲起来的时候,本来就是以一个暴发户的形式。本身,是没有雄厚的世族家族势力的。这样的形式,总是成也匆匆,败也匆匆。在一场波及了他企业的行业性经济危机之后,父亲的公司破产了。父亲一无所有,跳楼自杀。死了。 父亲重男轻女,认为儿子应该比女儿分得多一点。 死前立下遗嘱,三分之二的家产给我弟弟,房子也给我弟弟。三分之一给我姐姐。而我,则连一毛钱都没有。 对于父亲的死,我一方面是十分痛心的。毕竟,他始终是我的父亲啊。我痛哭失声,三夜无眠。另一方面,我心碎了。我觉得无比唏嘘:遗产分了三份,为什么我一份也分不到?我爸就连一毛钱,也不愿意给我?说白了,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在父亲眼里,他竟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吗?没有一点感情?一点亲情?……原来,在他的心里,我连一点儿位置都没有吗? 伤心归伤心,失落归失落。现实的问题,还是需要解决。父亲死了。我便失去了经济来源。叶家不能去了,自己家也不再有钱给我花了,也没有遗产。可是,我一个高三学生,去哪儿挣钱花呢?难道,我要自毁前程,不高考,不念大学了,跟着冷天阳跑去当工厂学徒吗? 我不要这样!我的骄傲不允许我这样做。但是,依附在男人身上过日子,难道又有什么好骄傲的吗?我不知道。总之,我只知道,我不能当工厂学徒。我真的去体验过几天,进到工厂那环境我真的很难受,也很难堪。一想到工厂里的风尘扑扑,我就受不了。我有我的梦想!我要当画家,我是美术生。我要上大学,将来画很多很多的油画,开很多很多场的个人画展!我不能放弃!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是虚荣也好,是骄纵也罢吧,也许人就是这样。没过过那还好说,有过过有钱的日子,就不能忍受过穷日子了。我过惯了多年富贵的日子,要什么有什么。忽然间,从天云上掉到地泥下,穷到每分每秒数算着钱包里剩下的钱过日子,那个落差实在是大到无法接受。以前见到几千块的东西都不会猶豫地马上买买买,现在看到几十块的东西都会觉得囊中羞涩,我的心理真的是太不平衡了。好想哭。 不只是说奢侈品或者娱乐性消费,而是我的基本生活费已经无法维持。我连吃都吃不饱,穿都穿不暖,上学要用的书都没钱买。我这一辈子都再也不想过当时一根烧烤肠切开三顿吃,一杯红豆粥顶一天肚子,挨饿挨到上体育课晕倒的日子。我受够了,我实在没办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 这样想着,我决定以我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 在我的追求者当中,有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叫做沈光,是一家小型企业的总裁,跟我爸做生意时认识我的。他一直觊觎我的美色,追求了我很久而不得。他看上我时,他以为我是处女,但其实我不是。他也不介意。或许,是趁人之危,也或许,是雪中送炭。但是,于我,都已经不管了。沈光这个人很有钱,他虽然已经40岁了,比我大了二十多年,好老,也好丑,我一点儿也不爱他,但是,他能够照顾我的生活,让我能上大学,能够活下去。在钱面前,人总是没有想象的那么清高。我说,我不要做人家的第三者,我有我的道德操守。他说,他是未婚的,他还给过我看一些他的身份证明,还真是未婚。他说,他将来会娶我,做他正式的太太。他说到就会做到,信字走商界走天涯。一辈子,从来不撒谎言。 他提出条件:只要我答应他,做他的女朋友,听从他的话。他就租一套房子给我住,每个月打十万块给我花,信用卡任刷。 ——我答应了他的条件。 就这样,我成为了受沈光包养的情人。那一年,他40岁,我17岁。自信骄傲的我,竟然有朝一日,也会成为被有钱人包养的情人。真是千万个没想到。 有了沈光的钱,我继续了我的学业,如愿考上了大学。我就读于某所一本大学的美术系,认识了新的朋友。与叶世婷、叶世樑那两个背叛我的痞子不同,在这里,我认识了两个一生一辈子的最好的朋友。 这两个朋友,一个叫刑文雪,一个叫游芷兰。是我想与之成为一辈子的好姐妹的人。 刑文雪是一个读企业管理系的女生。她家比曾经的我家还要有钱,也不是搞黑社会维生的痞子叶家,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团世家大族,家族生意能够摊出来几十年的会计报告那一种。她爸是企业的CEO,她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太子女,从小就过着贵族的生活,有强烈的女权意识。刑文雪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强人,“谁言女子不如男”的心态在她的脑海里植根深种,她誓要替她爸打理好公司,将来争取做一个出色的女CEO。 与之相反,游芷兰则是一个出身穷困的女生。她就读金融系,因为她那个在农村的妈妈看到志愿专业目录上的“金融系”,就觉得读了是用来赚大钱的。而且,她妈妈对这个社会的认识停留于女儿“上了一本好大学就飞黄腾达了”的程度上,等同考中科举,一人得道,就鸡犬升天了。难怪有句话说,有社会阶层的家长正是起跑线本人,孩子早就输了。哈哈。 游芷兰出身穷,但是,却十分有志气。她从农村来到城市来,誓要闯出一番事业来。不成功,誓不回乡。她的“成功”定义是最世俗的赚大钱,高薪厚职,而不是什么精神幸福的追求。在这一份精神上,我十分敬佩她,要是换了我,就没有这样打拼的毅力。 我们三个女孩子,在大学当年立下了自己各自的梦想。刑文雪的梦想是继承父业,管理家族公司。游芷兰的梦想是摆脱穷困,闯出一番天地,到死不再让人看不起。我的梦想,是当日在故乡的许愿泉下的梦想,做个好画家,嫁个好老公,生个好孩子。 最后,我们三人都迎向了各自不同的结局。 在三个人的关系里,我是居中的那个。我和文雪、芷兰都要熟些,她们两人却没有那么熟。始终,家境相差太大了。文雪平时束着干爽的高髻,戴着黑色圆框眼镜,爱穿黑白色系的西装外套衣服,和裇衫。穿黑色高跟鞋。给人一种很能干的感觉。我现在不富有,以前过过一段富贵日子,所以,与她亦有一些共同话题,例如高级化妆品、装饰品等等,这些都是芷兰所没有听过的。当我跟芷兰聊一些艺术,文学的话题时,芷兰兴趣勃勃,而文雪又会变得感到没有兴趣。 芷兰长得很可爱,是一个留着烫过的咖啡色长发的女孩儿。我曾经打趣她道,白芷和玉兰是淡雅的代表,热熏起来,味道却很臭和很庸俗。她性格温婉,动人,体贴,心思 细腻。她有些自卑,总觉得别人看不起她家里穷。正因为她心思细腻,所以很容易会多心,我们和她说话,总要拘谨些。文雪不太爱和她吃饭,因为吃得贵,她会付不起AA;若是我们给她买单了,她又会觉得我们像是在打赏她似的,让她感受到差距似的,她会不高兴。吃便宜的饭菜,我是无所谓,文雪会吃不惯。逛街买东西情况也是类似,文雪不介意买给她,就是怕她想多。不买,她又买不起,只有陪看的份儿。我觉得很为难,我真的没有半点儿看不起芷兰的意思,我也是很喜欢她的。可是,遇到这种情况时,确实是蛮让人尴尬的。 7真相 如此,我在大学里度过了两年的时光。两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这两年时间我过得还算是比较安稳的。我虽然没有亲人,但是身边有两个闺蜜好友陪我,还有沈光照料着我的生活。系上追我的男生很多,我全部都拒绝了,毕竟,我已经有沈光这个男朋友了。 这两年,要说最大的变化,那就是我对沈光的感觉了。 经过两年时间的熏陶,我对沈光,早已拥有了一种深厚的感情。我并不是单单把他视为金主来看待,或者只视他为一个包养我的有钱人。我喜欢沈光,我依赖沈光,我对他有了很深的感情,我十分重视我们之间的关系。 也许,女人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生物吧。女人,你对她好,对她温柔,总是会一点一点地融化她的心。始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百炼钢也是能够化为绕指柔的。诚然,我一开始是一点儿也不喜欢沈光的。可是,随着年月的推进,我们的相处时间更久……人啊,相处得久了,总会生出些许儿感情来。 沈光约四十岁左右,身材健壮,身高180,皮肤偏黑,十分地 man,长得不好看,不过没什么皱纹。他很热爱健身,身材很好,腰间有六块腹肌,我特别地喜欢。不同于冷天阳,或者另外的我生活之中遇到过的任何男人—— 这个男人,他比我大了足足20年。这意味着,他有着成熟的心智和丰满的社会经历,还可以像父亲一样地照顾着我。他的年纪,足以做我的父亲,时常像父亲一样关爱着我。这可是我的死穴啊,我从小就缺乏父爱。我那个亲生父亲,他可是到死都不认我这个女儿的啊。沈光则不同,在他的身上,我总是能够感受到一种类似于父爱的关怀。 社会人生经历这方面也是。沈光是一家小型企业的总裁,他比我懂得的多很多。视野,举止谈吐,见过的世面,去过的地方,无一不比 我强。他总是给我说他在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我就当成是听故事一般。我也总是倚在他的胸膛上,好有安全感,听着他说的故事,响往着,想象着,那些异国的风景。我也想跟着他,周游列国,到他口中描述的那些地方去。 他认为,女人不能只会家里长家里短。这样庸俗的女人,他不喜欢。现代女性,要有自己的独立魅力,才会绽放光芒,给引男士的青睐。他给我报了很多兴趣班,叫我去学书法,学茶道,学制香,学插花。他还很支持我绘画的梦想,给了我很多援助,让我的画能够在外边面世。这一点,我特别感激他。他还会亲自为我设计发型,亲手为我挑选衣服,亲力亲为为我选择高跟鞋。这些,我都特别佩服他的品味。 他说,他会娶我。以前,我只当是说说的,是无聊的口头承诺,他要是真娶,我还真害怕到要马上逃掉了。可是,现在,我是真的想嫁给他。我还会幻想自己做他新娘子的样子,穿上白婚纱,挂上红旗袍。 是了,我现在忒没有安全感——我真的觉得一个人很累,很无依无靠。自从失去了亲人,我总是想着要有一个家庭,一个患难时可以依靠的港湾。我想要结婚。等我到法定年龄了,大学毕业了,我一定要马上结婚,组建我自己的家庭。我这样想着。 我也很难界定我对沈光的感情,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我好比是他的女儿,又同时是他的情人;我们是父亲和女儿的关系,也是老男人和小女孩的关系。《洛丽塔》里的女主人公会和养父发生性关系,我想,我也是出自同样的心理吧。我对他不是那种怦然心动的爱情,不是青春花季的恋爱,荡漾、悸动的情愫。至少,要说爱的话,我更爱冷天阳多得多。对于沈光,我对他大概有着亲情,也有一点儿爱情。或者说,亲情友情爱情也许都有,也是一种需要。是物质上的需要,亦是精神上的需要。——是的,我依赖他。这份依赖,可能是一份诡异的亲情+友情的混合物,我也不知道。它不是爱情上的心动,却也是深厚的情感。 然而,在我读到大学的第三年时,一切就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其实,从大二下学期起,沈光就开始对我冷淡起来了。也许,是腻味了吧,毕竟,这已经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个年头了。所谓的三年之痒,便是如此吧。人都是贪图新鲜事物的。人都一个样。他来看我的次数变得愈来愈少了,有时候,一个月才两三次。我真的很想他,可我又不能主动地去找他,只能被动地等候他来。他每次来到我住的公寓,基本上就是和我发生性关系,做完不会多问候一句,也不再跟我说故事、聊家常、讲暖话了。他的态度老是一副冷冰冰的,再也没有以前温柔了。 我觉得,我就像是一个冷宫里待着的嫔妃,每天盼着皇上来临幸。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之间,除了性,再也不剩下任何东西了?我当他是我的爸爸啊,也当他是我的老公啊。这个男人。有一刻,我想离开,我好伤心。可转念又想,沈光在我落魄的当年伸出过缓手,对我雪中送炭。我若是现在离开他,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徒吗?不是过河拆桥吗?所以,我不能提出离开。那,我就只能忍。默默地忍受这一切难堪,一个人孤独地度过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 后来,我升上大三了。在大三这一年,沈光的生意遇上了空前的麻烦,他处理公司的事情忙不过来,很头痛,每天心情都很差。而我,则成为了他的发泄对象。当初的温存与欢情,变得荡然无存。 每次外出,都不知道怎么对别人解释自己的这身伤痕,只好将自己包了个严实,衣服裹了一层又一层。我想要他别再那么对我,可是,我没有立场说出这句话。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再者,我不能没有他。我习惯性地依赖于他,没有他,我活不下去,我的心灵没有了依靠。 如果只是这样,那么我还是可以忍受的。但是,去到后来,他竟然还变本加厉,每次来都要求和我无套做。我不愿意,他就硬上,强上,上到我愿意为止。我说,有了孩子,怎么办?他说,打掉。我说,女人打孩子很伤,打一个顶生三个,怎么办?他说,那你吃避孕药。我说,吃避孕药很伤生育系统。他说,那你去上环。我说,你宁愿要我上环,也不肯戴个套吗?他说,对!我要爽!我要你让我干得爽!戴什么套啊? 我的心在滴血啊,原来我在他的心目中,地位还不如一个安全套吗?呵呵。 我吃了很多次紧急事后丸。我还为他打了三次孩子,去医院做人流批到我子宫膜薄弱,这割的都是我的肉啊。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一系列的举动,祸害无穷,造成我此后的半世残生。 我有时会想,说不定他在外面有女人了,所以,烦我了。那既然他能在外面有女人,我为什么就不能有男人呢?而且,我对他,也确实是心死了。我对沈光,是不抱有任何希望了。这样想着,我就在学校社团里认识了一些新的男生。 其中,有一个男生叫白小双,是个运动型的健气男生。他对我很好,非常关心我,和我也有很多共同话题。小双很喜欢我,并追求我,被我拒绝了。不过,他还没有放弃我,我也对他十分有好感。我们便继续暧昧下去,我暂时还是不会背叛沈光的。 可是,世上,有些事情,一旦裂开了一道口子,就再也无法修补回去。只会山泥倾泻,汹涌而出,如同江河的潮水般一发不可收拾。同样地,有些秘密,一旦掀开了其中一页,开启了某一个角落,那么余下的,就会全部泄漏出来。人啊,一旦有了疑心,就会一直地追查下去,不查到底誓不心息,不甘罢休。 沈光对我很坏。他以前对我很好,现在对我很差劲。我只知道他对我坏了,不像从前那样爱我了。我怀疑起背后的原因来,我猜测的是,他在外面有新欢,所以,对我这个旧爱腻了。我对我在沈光眼里到底是什么产生了怀疑,我必须去得到答案和证实。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行动,开启了一切背后的真相。 之后,我展开了我的调查行动。我经常趁沈光睡着时,偷偷地翻看他的手机,或者他的电脑等等;晚上在他出去接他妈的电话时,我会跟出去暗中偷听。我会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随时捕捉所有我希望得到的信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终于是发现了幕后的真相。 沈光在外面有别的女人确实是不假。我想着他没结婚我就是唯一一个,实在是太天真了。我以为是近期,至少是大二下学期,可是我翻看他的邮箱时,才发现——最早竟然到我高三的时候!就连我俩浓情蜜意的高三,大一时期,他都有着除我之外不止一个的女人,大约有四、五个吧。现在就更不止这个数了,具体我也不清楚,反正只会更多。 原来,他是想在外面玩女人玩腻了之后,才娶我回家当他的老婆。他想要一个年轻的,单纯的,弱势的,对他千依百顺的,在他眼中“清纯”又“美貌”的少女,当他这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的正式老婆,而我就刚好符合了这个条件。他在电话中对他妈说,等我毕业就娶我回家见婆婆啦,我绝对是完美地符合他的“培养的”。——是!原来,一直以来,他竟然是将我当成他的理想妻子来“培养”的! 他给我报班,上书法、茶道、香道、插花、画画的课程,不是因为他爱我,而是因为这是他喜爱的属性,所以他要将之加诸于我的身上。他给我挑选的发型、衣服、鞋子,全都是他自己看杂志时喜欢的,然后就幻想我的衣橱里全是这些衣物,随着他的心意而搭配。因为他觉得他的妻子应 该拥有这些了,所以他就给我安上这些东西。 多年以来,他都是以玩“美少女养成计划”的心理在对待我,他是一个选择衣服搭配制定学习时间表的游戏玩家,而我是这个电脑程序里的“美少女”。一开始,他还想着跟我打好关系,假装对我温柔,以好好控制我完全服从于他。可到后来,他渐渐不耐烦了,懒得再讨好我了,就露出他本来的真面目了。等到“美少女”熟了,按照他的心意培育完成,他就随便找个理由哄回我,娶我回去做他的媳妇。可真是打了好个如意算盘,呵呵! 我真的是从本心上被寒心到了,也被恶心到了:我是人,不是物件!他怎么能够将我一个有独立人格和灵魂的人,当成机器里面的“美少女”来看待?天啊,他拿我当什么?物化我?当我是一件死物?沈光,这个人太可怕了!他的心理到底阴险和变态到了什么程度啊?实在是太恐怖了! 不行,我必须要离开他!难道我还要等他玩腻了一堆女人之后,傻乎乎地嫁给他不成? 这样想着,我便这样做了。我对他提出了分手,我以后也不会再要他的钱了。他居然还敢质问我什么,我狠狠地骂道:“你不是想玩腻了别的女人之后,就把我这个按照你理想标准来培育的女孩娶做老婆吗?变态!人渣!我不会嫁给你这样的人的!” 他估计也没想到我会知道这个秘密吧。他听了我的话,先是惊愕,后是我从未见过的愤怒!“婊/子!给你脸不要你!老子在你身上投资了多久?!说走就走?想得美!贱货!”他刮了我几巴掌,脸上火辣辣地疼,他抽起我的头发,松手将我整个人往木桌上推去。“嘭——”我额头重重地撞在了桌板上,发出连我自己听了都快要聋掉的,大声而可怖的声音,我只看到眼前有一摊血了,估计额角和眼角全都撞爆了。在混乱的意识中,我听到了沈光锁上了我住的公寓的门,再摔门而去的声音。剩下 的,就只有无比的痛觉从伤口处传来了。 我打开手机,按下了白小双的号码的拨打键。然后,就晕了过去…… 8婚姻 当我的意识恢复过来的时候,我是整个人被白小双紧紧抱在怀里的。我原以为不会再有温暖的臂弯可供我依靠了,没想到,白小双会像故事里的英雄,童话里的王子那样,飞扑来救我。他打了110叫了警察来拆开门外的锁,然后,冲过来将我紧紧拥入怀抱里面,“小双……”我虚弱无声地道。“阿莹,没事。有我在。我保护你,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他说。 警察将我送上了救护车,小双全程陪伴我,他陪我坐车到医院,陪我缝针,陪我包扎伤口。我觉得,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像是上帝派来守护我的天使那样。不然的话,为什么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出现的是他,而不是别人。 在他的怀抱中,我感受到一股生命之中从未出现过的暖流,教人打心底里面觉得暖。我本来就对他颇有好感,经此一役,我彻底地被他打动了。“阿莹,我们在一起吧。我真的很爱你。你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的。”他如是道。我问他:“怎么给我幸福呀?你会娶我吗?”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事情之后,我想,我实在是太没有安全感了。他回答我道:“你想我怎么给,我就怎么给。好的呀,我会娶你。” 我听了,开心的泪水流了出来,这应该就是喜极而泣。我感觉我找到我人生的另一半了,“好。”我说,“那我们就在一起。” 白小双是一个跟我同龄的大学生,跟我一样,二十岁出头,不是沈光那样的老头子。他长了高个子,浓眉大眼,健康的肤色,热爱运动,幽默风趣,很有活力,是一个典型的运动型的大男生。他出身自普通人的家庭,不是我以往认识的那些有钱人。但是,我在意一个人,不在意他有钱没钱,重要的是人本身。 我喜欢他,而不喜欢学校里其他追求我的人,是因为在白小双的身上,具有一股如火一般的热情、活力、行动力,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气质。小双告诉我,他从小就喜 欢看特摄片,喜欢看武侠片。从小到大,他都在幻想着自己成为一个拯救世界的超人,天天杀外星人。或者,是一个行侠仗义、关怀众生、路见不平、拨刀相助的大侠,天天仗剑江湖。我往往会笑他幼稚,中二病,却又阻止不住打心眼儿里觉得他很可爱。 自从与沈光恩断义绝之后,我便和白小双在了一起。经济方面,要自己解决,钱只能够省着再省着花。从前那个挥金如土、万千宠爱在一身的大公主穆星莹,早就不存在于世上了。我自己在校外做兼职,他也会请我吃饭,给点儿钱我花。他家里人给他的花销,也就是普通大学生的生活费罢了。可是,他说,他有一个面包就分我半个吃,有半颗纳豆也要分我四分之一颗吃。我是他的媳妇儿,他养我是应该的。我一边笑他的措辞,一边忍不住心里满泛甜蜜。 他总是一口一个“阿莹”、“阿莹”地叫着我,是有点儿肉麻,却是十分亲切的。平平淡淡的日子,虽说没有钱,也没有多精彩,却是继冷天阳之后,我生命里最幸福的一段日子。也许,平淡,才是幸福。一小桥一流水,一生一代,一双人家。我是打从心底里认定了小双是我的真命天子,我渐渐地真的爱上了他。如果说冷天阳是第一个的话,那么白小双就是第二个我真正地爱上的人。我想要跟他厮守到老,我要跟他结婚,我要跟他白首。 一生一世,永不分离。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这样的文艺小说之中常见的矫情句子,当它真的降临到我的头上时,我不但觉得它并不矮情,更觉得它是一句实打实的心里话。 大四一整年,我们都在实习。我去了好几个不同的城市,做艺术性的展示项目,也跟文雪和芷兰游历了不少地方。之后,我们如期地毕业,走出了学校,走到了社会,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人”。 这一年,我22岁。 毕业后,我进入了一家设计公司,帮人画画图什么的。工资不高,也不是我喜爱的油画创作,可美术类专业的就业面本来就不广,也就只能将就了。业余时间,就进行各类绘画创作,四处参加比赛及投搞,可是,都没有回响。就连以前靠着沈光的钱和关系,参加的展所挣到的知名度,也随着与沈光的绝交而消失了。我有时甚至觉得,我愈走,正离实现梦想的道路愈来愈远。 文雪一毕业就回去她爹的大公司当部门的主管经理了,而芷兰则进了一家新开的私企,前景很不错。至于我们美术系,很多同学都放弃了美术的本行,做了金融类的工作,赚更多的钱。然而,我没有一天忘记过当日星星、泉下的梦想,我不愿意做无聊的大人。我要 坚持我做一个名画家的梦想,我不要为了世俗为了钱,卖了自己燃烧中的灵魂。 毕业后一年,白小双有了稳定的工作,一切都落实了下来。他拗过了他的父母,我也见了他的父母,他的父母对我也很满意,感觉还挺良好。他牵着我的手,对他父母说要娶我过门,他的父母遂点了头。 就是这样,我们结了婚。 我23岁这一年,跟我毕生至爱的男人结了婚。白小双,我跟他结了婚,他是我一生的真爱。 那一刻的我,忘记了叶世凌的遗训。遗忘了当年的叶世凌用死来证明的道理:爱情是会害死人的。 满脑子就只有我爱白小双,我要跟他长相厮守,我要用婚姻来将他绑住,我要有个家。我必须要为自身寻找一份自己的幸福,和最爱的男人,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忽视了很多事情。比如,我们是否真的适合。比如,他的父母有什么样的观念。比如,小双在我和他父母之间更听从谁的多一点。比如,我们的性格是否互补,还是说,是“经得住风浪,经不起平淡”,走着走着就会散。 我们都太冲动了,在二十多岁的血气方刚的年纪,就踏过了婚姻这条线。匆匆地就结了婚,而没有考虑到我们是否能够携手相伴一生。可事实是,假若,当初我们不结婚,我们必定将会走得更远。而结婚,则造就了我们的分离。 小双是一个思想很传统的人,极为遵守孝道;在我和他妈妈之间,他一定会选择他妈妈。要是一起掉下水,他一定先救他妈妈,而不救我,由着我溺死。这本来没什么错,孝顺是很应该的,可是,对于我来说,这就显得太不公平了。 他们家很封建,很迂腐,十分地重男轻女,觉得我们一定要生个儿子,家庭才算完整。丁克是大不孝的,生女儿不生儿子也是不能接受的。从我们刚结婚起,公公婆婆就不停地催我们生孩子。我想多享受会儿二人世界再生,可是小双永远听他妈的,也天天说要孩子。我跟他吵了好几次架,他才依了我,折衷办法:明年再生。别人结婚一般都隔几年才生孩子的,那几年是用来享受二人生活的,可我呢?我就像是一个他们家的生育工具一样! 不过,在未生育的这一年里,我还是过了不少新婚的开心的日子。结婚那一天,我特意挑选了一条雪白的,有4,5层纱子的梦幻蕾丝长裙做婚纱,那是我人生做了二十多年的新娘子美梦。第二天过中式,我穿了一件大红旗袍,风风光光地出嫁。那两天里,都是我的好姐妹——文雪、芷兰来给我做伴娘。掷花球时,文雪碰巧接到了花球。她眉开眼笑,衷心地认为自己将会是下一任新娘,我们大家也都打趣她,说她好事近了。再怎么也没有想到,最后,文雪会跟她最爱的男人分了手的。 婚礼一时很风光,花费一下很现实。光是摆喜酒,我们就已经花了5万块,还有之后出国去旅行、度蜜月的钱,那都是我们半年的工资啊。虽然他家长有资助一点,但是,毕竟只是普通家境,我们也是无房一族,哪怕结婚之后同居了也仅仅是租房子住的。这笔开销,对我们来说负担很大。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想必就是这个意思了吧。如果男女双方随便一方,有我家曾经的盛势,或者沈光那样的财势,就不会沦落到如斯田地。 不禁想起来,当日在大学食堂里,一份餐两份儿吃,穷穷的日子过得很快乐,你我每天脸上挂着大笑脸的日子……想想真是唏嘘,心里面,真的觉得好累。 度 蜜月的时候,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的。从前,我就特别响往蒙古草原,想象那一大片一大片绿茫茫的高原……我的家乡在江南镇上,小时候见的是小桥流水笔墨如画;没想到,真的有一天,我可以去到内蒙古。在那个蓝蓝的苍天广阔的草原上,我策马奔驰着,仿佛有一刻我以为我成为了数百年前的成吉思汗,我是这一片大地上的王。我们还出国玩了,我去了法国,亲眼见识到画家们笔下的法兰西的真实样子是怎么样的。我去了土耳其,参观了拜占庭帝国的圣索非亚大教堂,奥斯曼帝国的蓝色清真寺。我又去了俄罗斯,见到了那传说中的克里姆林宫,莫斯科红场,在凛冽的冷风之中体会到了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 可惜,当第二年的春天到来之时,一切的美好,就全部消失得一点都不剩了。 本来,相见好,同住难,尽管在一间屋子里的相处之中产生磨擦,难免会常常吵架,我也一直地隐忍着。我明白夫妻之间需要包容,忍让,和迁就,我也愿意去忍让、 迁就小双,包容他的种种缺点。我知道我也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既要求他包容,那我也必须包容他。当初,是我们不愿意一段感情随着大学生的离开校门进到社会就烟消云散,所以才选择马上结婚的,那我们就得努力地一起走下去。可是,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已经超出了我的接受范围之内。 结婚第二年,小双就各种要求要孩子,每天追着我说,阿莹,我将来要我的儿子怎么样怎么样。这是我答应过他的,我也乐于怀孩子。毕竟,我也是很喜欢小宝宝的。当一个妈妈,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之一。可是,不管我们怎么频繁地过性生活,我还是怀不上孩子。很多时候,我觉得很累。我们不是在做/爱,我们只是在做人:做一个我们的孩子。在我们的关系里,已经没有了爱,我们天天晚上疯狂地做/爱,做到天昏地暗,干柴烈火……欲望如同松绑的狂兽一般,肆意地伸张爪牙。在猛烈的撞击与快感之中,迷失真实的自我。早已经失去了当初那份彼此爱着对方的心情,两个没有爱的人,在彼此“做/爱”。 事实是,不管怎么做/爱,我都是怀不上孩子。 我们唯有去看医生。早在结婚之前,小双就是知道我的身体状况的,他也知道我堕过胎用过避孕药,生殖系统很不好,他当时并未放在心上。可当他听到医生亲口说时,今时今日的他,已经无法再将这件事视诸等闲。医生说,我以前做过三次人流,长期服用避孕药,三番四次地吃事后丸,子宫的粘膜太过薄弱,输卵管也受了损,生殖系统早就全伤了个遍了。我这样的身体,是没办法自然怀孕的,真要怀孕,就只能够接受人工受孕。 我不愿意,人工受孕简直是一种对女性天大的酷刑啊。小双皱着眉,冷冷地说:“阿莹,这是你答应过我的,结婚第二年就生孩子。你怎么可以反悔呢?”我说:“我没有答应过人工受孕啊!”他说:“不行!总之不行!你一定要人工受孕!你一定要生!” 我的心凉透了,小双这个男人,在他的眼里,我的身体我的生死就这么不值一提。——是的,医生说了,我这样的子宫,即便是怀上,也是高危产妇。生育时出问题的概率,是正常孕妇的几何倍数。 算了,我就舍出我这条命了吧。就当是以身殉国了,把我这条命给他了。——我接受了人工受孕。 人工受孕的痛苦,我都不想提。总之,怀孕那十个月,小双跟他父母像转了性一样,态度180度大转变,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对他们一家三口,果然就只是个生育的工具来的。十个月后,我躺进医院生孩子了。本身,产前照B超,胎儿还是很正常的,但是,结果还是出问题了。 生产孩子时,我难产了。难产了三天三夜,分不清白昼与黑夜,无时无刻光临我的就是全身上下的感觉细胞,都在叫嚣着极致的剧痛。“啊——啊——啊!”在我吼叫了几个小时之后,我已经连吼叫的力气也没有了,我觉得我下一刻就将死翘翘。真的,我觉得我快要死了,命都要没了。为了生这个孩子,这个小双和公婆逼我生的孩子,我在鬼门关跟死神作斗争。 终于,过了三天三夜,用上产钳我终于把孩子生下来了。护士告诉我,孩子出来了,我松了一口气,笑着全身放松,昏了过去。 在我醒过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竟是小双黑着一张脸坐在病床旁边。我不满地道:“为了给你生孩子,我难产了三天,差点儿就死了,你关心一句都没有,还发什么脾气?啊?”小双依旧黑着一张脸,恶狠狠地道:“生了有什么用?是个女儿!医生说了,在难产过程中,你的卵巢出了事,以后都不能生孩子了!也就是说,你现在已经是一个不孕不育的女人!而我也成了一个断子绝孙的男人!现在国家开放二胎了,我却要没有儿子送终了!我当初是怎么瞎了狗眼娶上你这样的女人的?” 我顿时觉得寒心透了,气不打一处来。我大声气道:“你这个贱男人!我命都不要地替你生女儿,你这叫什么话?女儿怎么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我当初又是怎么瞎了狗眼嫁给你这样的男人的?” 结婚之前,从来都不知道他竟是这样的人。他看着我说:“我不管!总之男丁才叫能够传宗接代,继后香灯。我是独生子,我爸妈也不会认同他们这辈子都没有一个男孙的!女儿?女儿就是一个赔钱货!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就够换彩礼用的!” 我要被他气疯了,“喔,你从骨子里面是有多歧视女性,多看不起女性哦?那我还是一个女人呢?我嫁给你,也是泼出去的水,也是赔钱货咯?!” 他结巴了一下,自知理亏,可他还是无法认同他这辈子都不能够有儿子了的事实,“总之,你现在不能生了,你这个女人也就没有用了。那我还不如出去嫖妓好咯?反正不都是一样的吗?老婆不能生,睡老婆和睡妓/女有分别吗?老婆,妓/女,不都一样了吗?或者,花个二十万,找个代母都比你好,起码人家有生养,呵呵!” 我被他弄到动了产后气,身子很难受,我捂着下腹,沿着床头摊坐了下来。我全身无力,累得合上了双眼,缓缓地流下一行泪来,“你去嫖妓。你去找代母。你去找一个能够给你生一窝儿子的女人,和她在一起。不用再管我了,也不用跟我再有纠葛了。” 他大声吼道:“我一早就受够了你了!你这个肚子不争气,没有用的女人!让你生不肯生,cao4你你怀不上,怀上了搞高危,难产了生的是个不带把的!我受够你了!” “你受够了我,我也受够你了。白小双——我们离婚吧。”我张开又合上眼,快速地倾泻出两行泪水。不要再互相折磨了,离婚对谁都好。 我真的是累了。 我产后康复出院。生完孩子,白小双和公婆态度立马转变为怀孕之前的木着一张脸,毕竟利用价值完了嘛。我没有管白小双,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我给我的女儿取了个名字:白瑶。我平时都叫她瑶瑶,瑶瑶很白嫩,很乖巧,将来必定是个很乖的女孩子。 “瑶瑶,你爸爸不要你,但是,你妈妈我爱你啊。妈妈绝对没有一点重男轻女,这个世界上,妈妈只爱你一个人。我要做你最好的妈妈,疼爱你,守候你,看着你健康长大!”我对着自己大声说了出来! 在我提出离婚之后,白小双不但没有挽留我,反而还变本加厉。他天天出去嫖小姐,觉得这样才是真男人,真豪杰。江湖侠士,就是要浪子风流,花攀红蕊嫩,柳折翠条柔。凭着我折柳攀花手,直煞得花残柳败休。半生来折柳攀花,一世里眠花卧柳。 我也不管他,他大概觉得没人理他,就闹得更欢了。有一天,他收拾行李,说,他要去重拾他小时候的梦想,要去流浪。他要做大侠,浪荡江山,似阵风。每去到一个地方就在客栈住下,每去到一座城市就随便工作一会儿,在那里体验生活,游山玩水,花天酒地。我也只是笑笑,永远也不可能像大学时那样听到觉得他很可爱。现在的我,只觉得他很低能。真的很可笑。我只想叫他滚。我叫他滚就滚。他说,男人心底里都有这一股“大侠情意结”。现在,他要拋妻弃儿,收拾行装,寻找他的红颜知己,实现他仗剑山河的梦 想。为此,要拋弃妻子和孩子。 我说,行,在你出发走之前,先跟我签纸离婚吧。 最后,我跟白小双正式离婚了。法官将我们的女儿瑶瑶判了给我,白小双每个月要给我和女儿赡养费。我们正式分开了,并且,约定永远都不要再见面了。我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白小双的脸容了。 9死缓 在与白小双离婚之后,我过上了单亲妈妈的生活。女儿是我整个世界的中心,是我的一切。我将女儿的名字改成了穆瑶,跟我姓,从此以后,她没有爸爸了。 文雪很同情我的遭遇,让我去她家族企业里工作。工资她给我开双份。我同意了,也很感谢她的帮助。 她公司的业务很多很忙,我时常要加班到凌晨一,两点才能下班,回家还要一个人照顾女儿,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我的梦想了。我从小那个当画家的梦想,二十年了,没有为了老公而放弃,却为了孩子而正式放弃了。瑶瑶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我上班的时候她去幼儿园或者我朋友家里待着,我上班忙,在家时间少,我也很少跟她相处。 几年的日子,就这么晃过去了。瑶瑶上了小学之后,情况便好多了;毕竟她长时间在学校上课,少却了很多要抽身照顾她的麻烦。一个人带孩子实在太累了,我分/身乏术。 我们这三个姐妹,这都二十八、二十九岁了,都快要奔三了,成了大龄“剩女”了。家里催婚,文雪一直拖着,如今,她爹下了“末日审判令”:她必须去跟她爹钦点的另一个世家大族的长子联姻。也就是说,政治婚姻啊。她不能再拖了。 原先,文雪有一个交往了很多年的男朋友。今天,她必须作出诀择。在权力和爱情之间,她只能选一个。她选择了权力,所以,放弃了爱情。分手之后,在她那个被她分了的男朋友坐飞机离开中国的一夜,她含泪,她跑来我这儿,紧紧地抱着我放声痛哭,说,感觉,像是失去了全世界一样。我摸摸她的头,我说,傻丫头,你这是得到了全世界啊。很快,整家企业都是你的。她说,当年接到绣花球的人是她,是要她跟一个不爱的男人结婚吗?我说,我跟一个我爱但是没钱的男人结婚了,结完就分。现在,你跟一个你不爱但是有钱的男人结婚,你们会白首偕老。信我。 事后,文雪的确跟那个她不爱的陌生的男人结婚了。婚礼上,没有带哪怕一丝 笑容,好像结婚的人不是她一样,她只是一个来走个过场的。今天的我,不再是旧时的我,不可能怂恿她去重视爱情,只会支持她掌管权力。没多久,她父亲死了。刑文雪继任为公司的CEO,成为了她家族企业的史上的第一个女总裁。 至于游芷兰,她混得很有出息。在那家新创立没几年的私企里,她凭着一手 奸诈的手段,亲笔书写了一部“底层人士血腥上位史”。光听她说的就有党派斗争,排斥异己,职场“清洗”(即解雇敌派),背后捅刀子,潜规则:与上司上床,编造谣言,等等。在这一系列办公室的腥风血雨之后,芷兰成功上位,成为了公司的领导。高薪厚职,月收入三万五。位高权重,风起云湧,人人都要唯她马首是瞻。要知道,她还不满三十岁啊。有这样的成就,真的很了不起了。 其实,不仅是文雪,芷兰也曾经提出过帮我的忙。芷兰说,现在她混得很好,很风光,她改变了命运,终于有出头天了。我没有事业,跟老公离了婚,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太可怜了。钱方面的话没有问题,我可以找她,她随时都可以帮我。 —— 我的第一反应是:羞辱感!我竟然觉得自己被侮辱了!我说不用了,谢谢,然后,转过身,落荒而逃。我用最快速度奔跑,想离游芷兰愈远愈好。 我觉得我自己真的好差劲,我被我自己的想法恶心到了!芷兰好心帮我,我怎么能觉得被芷兰侮辱了呢?原来,在我的内心深处,我竟是如此瞧不起芷兰的吗?文雪跟我一样强,甚至比我强,所以,我就乐意被文雪帮,而不乐意被芷兰帮了吗?我竟有这么看不起芷兰?是,我以前是事事比她强,我出身富,她出身穷。同学们老爱围着 欺负她,都是我给她解围,她那时候特别感激我。她被人欺负,我替她出头。可反过来,就不行了吗?现在她比我强,我有难,她帮忙,我心理就不平衡了吗?我自责得很。我的想法太龌龊了。我怎么可以这样想呢?这样想我的朋友呢?! 可是啊,可是,我真的觉得好难受。为什么,芷兰变强了,而我却变得如此不济呢?想当年,我可是最耀眼的一颗星啊,校花啊。为什么,我现在居然是三个人之 中,混得最差劲的一个呢?放眼望去,文雪一直处于高位,芷兰从低往高爬去。为什么,只有我,是从高处不断地下墜,跌至谷底、摔到底的呢? 事实上,直到今天,我依然还是星星。只是光芒变黯了,变淡了,不再像从前那么亮罢了。我花容不改,我华妆依旧,快三十岁的我还是那么漂亮,我依然是一颗发亮的星星。是金子总会发亮,星星变暗了,依然是星星。 我是一泉暗星,在水中寻觅着天空的黑色画布,在湖中寻觅着大地的波涛荡漾,寻觅着天与地之间的距离。我是一颗暗星,虽然黯淡,但仍不至失去光。 所以,我必须要出去,继续奔驰于自己的天地。 添上华丽的新衣,穿上闪耀的玻璃鞋,我只身前来披上银光闪闪的舞会假面。我穿梭于各式各样的男人之间,猎色着适当的猎物,随着心意去逍遥,依着本心去风流。我踏步于悠扬的音乐里,在晚间的舞会之中漫步。我认识了很多很多男人。深浸在酒精与性/欲之中,麻醉了自己,寻找那份真实的快乐。 神经感官早已麻目,我只是在追寻一份虚拟的愉悦和短暂的放松,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做。我在夜店里跟很多男人发生了一夜情,在社交软件上约了很多次炮,我迷恋 着酒,也迷恋着性。我热爱着现在发生着的这一切,一场场仅限于一夜的迷梦,又迎来下一个白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晚风吻尽了白花,热浪侵袭了水晶灯,我醉倒在深红色的丝绒桌布上,累倒在大张的双人床上。嘴角处,肆意地露出发自心底的笑意。 有时候,一觉醒来,觉得自己死了,可是自己还活着。这里不是冥界,此处尚是人间。我只身走到卫生间里去,我照着银色的镜子。我拾起一根黑眉笔,一盒带着金粉的眼影,站在镜前细意地扑粉、画眉。双手 交叉在脑后,金花明灭,百紫千红,我梳洗弄发,为自己的身体戴上各样华丽的首饰。 我这才猛然地发现,我三十岁人了,此生从小被人夸漂亮,却是从未像今天般,重视自己的容貌。从前,我都是简简单单地梳洗便出门,很少长时间地照镜子。映在镜里的人,是个年轻清淡的可人儿。而当青春不再,年华老去之时,我却是浓妆艳抹,胭脂水粉地站在这儿。 我老了吗?并没有。即便不化妆,我看起来也很年轻,没有皱纹,也没有五官走形。只是,今天的我,心已经死了,于世上徒留下一具月貌花容的躯壳罢了。我倚在长形、直立的镜子前,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个女人,有着迷人的双眼,白皙的肌肤,胭红的双颊,粉色的双唇,当然,还有那双迷蒙而电人的长睫毛。漆黑的鬓发,冠在耳后;柔滑的长发,固定在脑后,编成了好看的髻子。那样地美丽,这就是我的样子吗?我的样貌,和身体,是我灵魂的载体。我竟然从来都没有这么仔细地端祥过自己的脸容,不曾试过看得那么仔细,自己脸部的细节。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原来是长得如此地美丽的。不禁令我想起来,以前看过曹禺的剧本《日出》里面,女主人公陈白露临死之前那最后一句话:那样年轻,那样美…… 陈白露是民国时旧社会夜上海的一枝交际花,结过一次婚,失败了,孩子也夭折了。离婚后的她,被各种金主包养,她穿着最贵的衣服,看上去很富贵,实则并没有钱。她收养了一个叫小东西的小女孩,小东西被卖为妓/女,上吊自杀了。最后,陈白露的金主倒台了,她已经厌倦了再去找一个新的金主,再去逢场作戏地生活。临自杀前,她照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那样年轻,那样美……” 陈白露生前,有一个追了她很多年的青梅竹马对她说:你不应该这样,你太墮落了。你出卖了自己的灵魂。陈白露说:那你说,我应 该怎样?他说,你应该结婚。嫁人,生子。她说,结婚?我试过。我的老公是个诗人,新婚过后,热情就消却了。孩子一死,连维系婚姻的最后那条纽带也不存在了。诗人的诗集上有一句话,你喜欢这句话吗?“太阳出来了,黑暗留在后面。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 瑶瑶上了小学,从牙牙学语的年纪,逐渐地长成了一个会说话、有想法的孩童。此后几年,我便过着上班,然后没日夜地流连于夜宴和酒吧,迷醉于酒泡,配合着水晶灯的光,与各种不同的男人彼此享受性/爱的生活。其中,有一个叫高全的男人,他是真心地喜欢我。他热烈地追求我,我告诉他:我有一个八岁的女儿诶!他说,没关系,他会将我的女儿视如己出,当成亲女儿地疼。只要我肯接受他。可是,我对他说:我已经不信任爱情了诶。我早就不相信任何男人,也不想跟任何男人谈情说爱了。我跟男人的关系,只剩下上床,肉体。我一个人带着我的女儿就好,我不需要别人。你知道吗?从前有一个人叫叶世凌,他将爱情放在了第一位,然后,他死了。情爱啊,情分啊,你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会害死人的。从前的我并不知道,现在,我却一早就什么都明白了。 终于,高全放弃了。他跟另一个爱他的女人结了婚,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我有想过,我喜欢他吗?我不喜欢。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心是死的,我早便无法喜欢上任何人了。我一点都不后悔,我不相信任何男人,也没有兴趣谈任何恋爱。我累了,也够了。我只想保持一晚的关系,祈求上天,不要让我跟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走到白天。 两年后,我始终是出事了。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人吃五容杂粮,哪有不生病的。我过了那么多年滥交约炮的生活,始终是要遭受应有的结果。我跟很多个男人发生了性关系,性生活混乱,但是,我已经不孕不育,不怕大上肚子,也就没有很在乎安全套的事。虽然,不带套的我是绝对不会跟他做的,可是我自己也不会随身带着安全套。用的,有时候是他们带的,就是这样出了事的吧。他们自己预备的安全套,被他们做过手脚,我也不会知道。 有一天,我突然感觉全身上下很不舒服,这些症状出现了两周之久。睡着会出虚汗,通宵达旦;连续三天发烧,都不见有退烧的迹象。这一点儿都不像正常的感冒发烧,我唯有去医院查。查来查去,常规抽血都查不出个结果,要去疾控检专门的指标。 最后,我被查出了HIV。 拿到HIV抗体为阳性的报告,我疯了似地大叫:“啊啊啊啊啊啊啊——”那一刻,我感觉到的是:完了!一切都完了。绝望。恐惧。死亡。我失声痛哭。各种恐怖的压力像巨山一样把我压倒,令我无法呼吸。 这是一个死刑判决。我觉得我被判处了死刑,但是,这是个缓刑。一个死缓,告诉我,我会死,就是不知道什么会死。 我得了艾滋病。这是一个绝症。我随时都可能会全身溃烂而死,或者得癌症,得肺结核而死。我还必须隐藏这个秘密,我也不能再跟别人发生性关系了,因为会传染他人,会被当成怪物来看待。任何人一见了艾滋病病人,第一反应,都是离台三尺,避之则吉。我去医院做手术会是被拒诊,去传染病医院也会被护士害怕、躲开。我们被全人类恐惧和讨厌,我是所有人都讨厌的老鼠屎,仿佛不应该存在于世界上。 一个月后,我收到一条匿名短信。我不知道是哪个跟我同过床的男人发给我的,它没有备注名字,发件人亦是个空号。信息的内容是: “哈哈哈哈哈,不知道你被感染了没有?没察觉的话,记得去查,你现在应该已经中奖,得了艾滋病了。美人儿,从我第一眼看到你这个美女开始,我就想:我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啊!我一定要将你拉下水,让你加入我们这个A了的‘大家庭’。哈哈。 你很小心,我提出无套,你不肯。然而,我要传染你,有一千种方法!告诉你真相吧。我备用的安全套是我事先用针扎过的,我还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用指甲挖破了套。那天跟你做的时候,我还没有吃药。哈哈。你还能逃得过吗? 反正,我得了这个病,我都是半只脚踏进鬼门关了。趁着还没上黄泉路之前,我总得多拉几个人陪葬!不说了,我还得多去传染几个人。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祝你好运。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完短信那一刻,我松了手。手机摔到地上,破了。天啊,天下间怎么会有这样缺德的人?这个人渣,他应该下地狱!!!!! 原来,我是被人恶意感染的。那个人是个报复社会的渣子。我恨死他了,我真的好想拿把刀去剁了他!!!可是,我去哪儿找这个人哪?我无力了,我绝望了。我恨他有什么用,我就算是杀了他,也治不好这个艾滋病,还得把我自己赔进去。 既然如此,还不如不去恨。 一 周后,我去疾控中心拿了药。并开始上药。是替拉依组合。美国的免费艾滋病药物有27种,而中国只有9种,而且还是最便宜的。国家提供的免费药没有好的,都是巨伤肝臟以及肾臟的,很多人没病发死却肝衰竭、肾衰竭死了。替拉依这套,已经是相比之下最好的了。自费药最便宜都要去泰国买,我吃不起,只能吃免费的,副作用很大。拉、依的头晕简直令我苦不堪言,一天24小时几乎都是晕晕的,肝臟损耗也令我痛不欲生。可是,没有办法,只有吃药,保护T细胞,遏制病毒,才能够续命。 这个药,一旦吃了就不能停,不也能随便换药,每天准点吃药,迟个十分钟都不行,否则就会产生耐药性。假如所有药都耐药了,那无药可救了,只能死了。很绝望。原来,一切的一切,在健康面前都不值一提。病痛难熬都是自己受,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最难忍受的是孤独——不能跟别人说,不能性/交,甚至,跟自己女儿吃饭时都要用一次性筷子,用防止牙艰出血的牙膏,因为艾滋病人的血全身都带毒。拜托,我可是她的母亲啊。 而我的这一生一世,都要背着这个病,带着替拉依 这三颗药过下去了。 10回归 瑶瑶升上初中,她真的已经长大了。她现在已经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十二三岁,娇俏可爱,很美,很漂亮。小姑娘伶牙俐齿的,嘴红唇白,眼眸似星,双眼大大的,当中有着天上的一片星辰。留着长头发,束成辫子,留在脑后。 瑶瑶那孩子,可以说,她是我的命根子。我现在只是为了她而活着。我的世界里,就只有她。她才十二三岁,我不能死,我不能让她没有了妈妈。她出生在单亲家庭,已经够惨了。从小没了爸,要是连妈都没了,那她怎么办?父母双失,真的很可怜,很孤独,我深深地体会到过那种感觉。我不能让她变成第二个我,或者第二个子皓。我是真的很爱她。我身为妈妈,有着做人母亲的责任。 她长得有几分像我,也有点儿像她爸白小双的样子。她爸啊,我的前夫,白小双,已经有十多年没见了,一辈子也不会见了,我竟然真的没有一点儿想他。连一秒钟想过他,都没有。从离婚的那一刻起,我就对他完全没有感情了。 这些年来,他真的从来没有回头找过我们。他当他的大侠去了,彻底当没有生过这个我们的女儿。也好,我也不想他回来认瑶瑶。我直接告诉她:你是没有爸爸的。你没有爸爸,只有妈妈一个。 自从感染了hiv,我的精神状态便不住地失常,可能是心态不够好吧。总之,我精神上产生了毛病,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起来。我的身体很难受,替拉依的副作用导 致我一天到晚都在头晕,肝肾时常都在发痛。抵抗力很差,感冒一次不到一个月都不好,之后又再感冒过。我还要持续不断地去医院测 cd4和病载的数量。我很害怕。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半夜三更吓醒,我做梦 见到我死了,用各种惨烈的方式死去。我每晚都觉得,我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去看了精神科医生,医生说我得了躁狂症、妄想症、抑郁症这三种精神病。 医生给我开了几种纾舒缓精神病的药物。一开始,我不太敢吃,因为替拉依已经让我的身体够差了,而精神科药物又损害身体。然而,到后来,我实在是太压抑了,太痛苦了,还是不禁吃下了药物。吃了精神药之后,会很累,很没精神,脑子不灵光,心情很差。不过,那些症状的确是会短暂地消失一段时间。所以,尽管它们之后又会卷土重来,我还是照样地把药吃了下去。 然而,我始终控制不了我的某些行为。我总是觉得身边的人要害我,总是觉得白小双或者我公婆或者别的什么人要来害瑶瑶。我有时候看东西会产生幻觉,比如别人拿着一本书,我会将它看成是一把刀。别人都说那是书,可我明明看到的那就是刀子啊! 又如,我总是害怕瑶瑶会学坏,她要出去玩,我一概不准。她放学后死都嚷嚷着要出去,我就“啪——”的一声关门把她锁在她的房间里面。因为我怕她跟那些同学出去,那些同学会对她不利。清醒过来之后,我明知这些猜测是无稽的,但是,我阻止不了,控制不了。我压力很大。那样,我唯有限制她的自由。她要玩洋玩偶,我一律不给她买,我怕她玩物丧智。她想看课外书,我全部扔掉,我怕她看了什么不正经的东西。我怕她功课落后,就天天逼着她学习,站在她身后监视她写作业。她一写不好,背不好,考试分数低,我就会很生气,举手就打。 是的——我很清楚地知道现在这个世代,打孩子是不被允许的。我真的不是想打她,我不是存心要打她,可是我控制不住我潜意识里的暴力冲动。我有躁狂症、妄想症、和抑郁症,我有无法控制的暴力倾向。而在我的身边,除了女儿,也没有别的人可以供我打了。 她不听话,我固然打她。然而,更多时候,却是事出无因的,只是我症候犯了而已。 很多时候,瑶瑶不是顽皮,也没有学习不好。可我就是忍不住那股打人的冲动,我一个电话就直接车过去,砸到瑶瑶的脸上。一张电脑椅直接踢过去,轮子滚过她的整个身子,她痛不堪言。我张手就一系列十个八个耳光,“啪啪啪啪”地打在她的脸蛋上,打到她的一双脸蛋又肿又红。随手揪起三两个衣架,就勾在她的手臂上,双腿上,勾到她的皮肤血肉模糊。我捡起藤条或者棍子,直接抽得她浑身没有一块地方没有伤。 每次打人的时候,我脑子里根本没在想我在打谁,打的什么人,打了我的女儿。我只觉得很爽,很痛快。我只是随便找了一个对象,宣泄了我的暴力欲而已。 事后,我总是惊讶地看到,她从头到脚都流着血,盖着伤,我不敢相信那是我打出来的。我疯了吗???那是我干的吗???我为什么会干出这样的事儿呢???我每次都很愧疚,也很自责,可我还是禁不住有下一次。 一 次,瑶瑶大声哭泣,哭声震天,一脸眼泪,痛不欲生。我的心,痛死了,我冲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嘴里叫着:“宝贝儿啊,宝贝儿!对不起妈妈不是有心要打你的。对不起,对不起啊。”手上拿着药膏,给她抹,给她凃。她混乱的发丝,染着腥红。脸上的泪水,流泻而散。我抬头,看到了她看向我的眼神,令我寒彻心底——那是一种愤怒的、不屑的、憎恨的、厌恶的眼神。她很讨厌我,很气我。——原来,她是打心底眼儿里恨毒了我。 我手上的药膏盒,顷刻倒地。我不敢置信地向后退了几步,“瑶瑶?瑶瑶,你竟然是如此地恨我的吗?” 她没有回答,躺在地上,用神情来回答我:“是”。她用着怨毒的眼神看着我,刮向我,焦距的集中,使我能够百分百地,直观地感受到了她对我的怨恨。 ……一股发自心底里的恨意。 她恨毒了我。 一年后,瑶瑶升上了初二。初二这一年,她十四岁。我再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某天,她摊坐在沙发上,我清楚地看到了——她的肚子,隆了起来。 ……不会吧?她不会是怀上孩子了吧?指着她的肚子,我气得差点没吐出血来,我捂住嘴巴,“你、你、你,你怀孕了?!” 她偏起头看向我,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她倔强地笑了,“是呀。你看出来了呀。五个月之前就有了,瞒着你而已。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叫尚嘉华。比我大一岁。我们上床了,就有了呗!” 我急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门外扯,“你这死丫头!快!跟我去医院,孩子打掉!” 她狠狠地甩开了我的手,生气道:“我不!我爱嘉华,这是我和嘉华两个人的孩子。你凭什么替我决定?” “他搞大你的肚子,你还替那个渣男说话!”我简直要气疯了。 她扬起眉头,看向我说:“我有什么不能说的?嘉华至少比你爱我多了,也对我好多了。他会跟我玩,他会陪我吃东西,他会和我聊天,我跟他在一起很开心。我们的孩子,我要生下来。——妈,你呢?你又算什么?你除了打到我爆血,还会做什么?啊?” 我抽了她一巴掌,骂道:“生个妈逼啊生?生下来,你怎么给孩子上户口啊?你有准生证吗?你的孩子能上学吗?能工作吗?你有能力养他、教他吗?我养了你、教了你那么多年,哪一点不比那个嘉华对你有恩?啊?再说,那个小人渣才十五岁,就算他不把你甩掉,他又怎样带大你们的孩子啊?” 她笑着捂住红了的半边脸颊,完全不当回事儿。仿佛早已料到了我的反应,也对我的暴力虐打司空见惯。她给我的感觉是:她并不是被男友骗上了床回来大了肚子。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现在的孩子都懂得很多,早就不是我们那个懵懂无知的年代了。她很聪明,也懂事得很。某程度上,我觉得她在是用自己的肚子来报复我。报复这个她所 恨毒了的我。“这个孩子,生下来,不上学不工作,当个深山野人,也不赖嘛。我有什么所谓?总比被你引产,被你杀死的好啊!” 我气急说:“你才十四岁!你懂个蛋?” 她笑得愈发肆然了,“哈哈!对。十四岁。你死了心吧。你别打算到派出所去报官,报了也没用。我懂法律的,我跟你讲,我十三岁就认识嘉华了。可是,我让他到我十四岁才跟我上床,这样,他是不触犯法律的。十四岁或以上的女性享有性自由,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别打算把嘉华弄进去坐牢,我会保护他的。呵呵! 至于,我懂个蛋蛋这个问题,至少我懂得什么是爱。我爱嘉华,嘉华也爱我。而你不懂得怎样去爱一个男人,不然怎么会和我亲生父亲离婚?你也不懂得怎样去爱一个孩子,不然怎么会天天家暴、虐待我?啊???” “孽种!”我狠狠地打了她几个大巴掌,找来绳子把她绑了起来。她用憎恨的眼神盯着我,一脸不屑,冷笑道:“你说对了。我是孽种。我是你生的,那不还是你造出来的孽吗呢?”我失笑道:“是啊,你是我造出来的孽。”我把她绑到了医院去,以监护人的身份,强迫她进行了引产。她不愿意,可是医生还是听家长的。她被安排日期进行了,我把她的孩子打没了。 病房门外,一个紧张的少年双手交握在一起。一见到我,他腾地站起来,看着我,斯文有礼的他还是急不及待地道:“阿姨,我是尚嘉华。是穆瑶的男朋友。她发短信告诉我,阿姨您拉着她到医院这里来人工流产了。我是来看看她的。” 我一看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畜生!人渣!你搞大我女儿的肚子!我打死你!!!”我打了他一个大巴掌,追着他,拳头狂往他身上揍。我将他推倒在地,脚一下下地往他的小腹踢去,我要拍死他。“cao4你妈的逼!你以后别来打扰我家瑶瑶!滚!离她远点儿!有多远滚多远!!!” 嘉华在地上翻滚,嘴上说着:“阿姨,我对穆瑶是真心的!我是真的爱她!您别赶我走,好吗?嗷!好痛!” 此时,医院的护士也赶过来了,她们把我抓住,将我和嘉华的距离拉开。我大声地道:“滚你妈的蛋!你要是爱瑶瑶,就和她分手吧!!!!!” 瑶瑶做完引产之后,在床上恢复着身子。我第一次见她时,她疯了一样地冲过来,紧紧地抓住我的双肩,吼着说,嘉华要和她分手了,说是遵循我的意思。是我干的是不是。我说,是。她说,你好毒!好毒的心肠你!你怎么能够拆散我们?!接着,医生护士便冲了进来,请了我出去,说我影响了病者情绪。 之后的两天,瑶瑶便不让我见她了。我千万个没想到,她引产后我第二次见她——竟是我生命里最后一次见到她。她坐在床上,双目无神,好像是一个空壳一样。女孩像一具死尸般坐着,灵魂仿佛被抽空了,只余一个死壳。我一 辈子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她,我觉得她下一刻就会整个人都碎掉。六神无主,生无可恋,行将就木。 当天的下午,我在医院的走廊处站着。一个警察走过来,问我道:“请问你是穆星莹女士,穆瑶的监护人吗?” 我说:“是的。有什么事情?” 警察公式化地道:“中午的时候,你的女儿穆瑶跳楼自杀了。节哀。现在,初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待公安鉴定过后,作为家属,你可以取回死者的尸体。” …… 那一刹那,一份人生空前的,最大的绝望,降临到了我的头上。世界上最后一道光已经消失了,仅仅徒余黑暗。我不敢相信我听到的是真的,她是我唯一的女儿啊!她怎么可以死?怎么可以丟下我一个人在世上?但是,我不得不信。因为瑶瑶太有个性了,以她刚烈倔强的性格,这实在是她会干出来的事情。因为她太狠,她没有什 么干不出来。对自己,对他人。她要以死,来报复我吗?这也未免太过于残酷了。 ……瑶瑶死了。我的世界崩榻了。我觉得,心里空空的。这个噩耗,夺走了我的所有。是我害死了她,我杀了她。要不是我那样对她,她又怎么会绝望到去自杀,以死来解决掉一切? 我双脚无力地跪坐下来,用尽毕生的力气,轻声道:“……我知道了。” “死者的遗物,你随时可以去取。” —— 在坐火车归乡的路途上,我拖着行李箱,随身带着抗艾滋病的药物,替拉依。车卡内,我靠着窗边坐下,观看着沿途像画布一般地略过的多幅画面。我要回乡安葬瑶瑶,她不该葬在喧嚣的城市里。回去吧,我也打算回到故乡里去生活,山明水秀,风光如画。一个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没有任何的牵挂。我坐在车厢内,左手端着瑶瑶的骨灰盅,右手端着一张摊开的信纸,正是瑶瑶的遗书。 遗书是瑶瑶自杀之前写的,是在她的遗物堆里找到的。我从警察那里取得。信纸内容如下: “妈妈: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世上了。我本来,的确恨毒了你,恨毒了你一辈子。可是,到了如今,我决定要去死了,我却忽然不再恨你了。所以,你误会了。我并不是以一身死来报复你,我只是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留恋了而已。我真的太痛苦了,活不下去了,你从来没有明白过我的痛苦。我一直忍,忍了一辈子,到我死后,才敢说给你听。 妈妈,小时候,我就不解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要我却没有爸爸。我问你,你说我是只有妈妈,而没有爸爸的。我很羡慕其他孩子有爸爸疼,而我不但没有爸爸疼,还要没有妈妈疼。——没错,上幼儿园那会儿,我几乎没有见过你的身影。印象中,我是被一大群幼儿园老师和刑文雪阿姨、游芷兰阿姨带大的。 上了小学之后,你终于来到我的身前来。常常在我的生活之中出现。对我好的刑文雪阿姨、游芷兰阿姨也不见了。我每次见到你,我都觉得你狰狞得很可怕。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却经常换来没来由的一顿毒打,打到我遍体鳞伤,生不如死。最严重的那次,我连内脏都被你车伤了,痛了我整整三个月。我问我的同学 有没有人这样,他们都说没有。 小学里,我想看课外书,因为小说故事很有趣,你不让。你什么都不让。同学 们聊起的话题,我一概都搭不上话。同学间兴起玩的纸牌和洋娃娃,我真的很想要。并不贵。我求你买给我,可是你不给。就连我一点儿小小的心愿,都不愿意满足,我很难受。同学们说可以借给我玩,让我周末去他们家,可是我被你关在房间,关起来不准出去。你只会逼我学习,我觉得我就像是在坐牢的囚犯,没有人身自由,只有劳动与被打的份儿。 在小学时我就时常想自杀,我的生活里没有一点儿快乐,有的全是痛苦与绝望。到升上初中,我遇到了我生命中最爱的人——尚嘉华。他是我的光,他给予了我一生中唯一的快乐,我生命里所有的幸福日子,全是他给我的。我是真心地爱着他,他也真的爱我。我们一起玩儿游戏机,我们在运动场边吃小吃,我们谈天说地。他对我很好,十分温柔,他陪我做的那些温馨的小事情,你可是一辈子都没有陪我做过。 而你,却把他打走了。你把我最爱的人赶走了!不仅如此,你还把我们的孩子杀死了!我已经怀孕了快五个月,引产的痛苦,那一片片割下来的刀子,挖我子宫的肉——比起任何的刑罚,都要来得痛。我万念俱灰,生无可恋。我受够了,我忍够了,我已经厌倦了活在这个世上。 对不起,妈妈。我是你造出来的孽,请你就当没有生过我这个作孽的女儿吧。谢谢你养了我这么多年,不想再给你添麻烦了。以上。 绝笔 女儿 穆瑶 上” 十四年前,我生下瑶瑶时说过,一,我要让她平安健康地长大。二,我要当一个好妈妈。 如今看来,我那两句话,竟都变成了一场笑话。 —— 合上信纸,我看着窗边的风景。从现代化的大都市,回到充满自然景色的田园,风景如同走马灯一般地上映着,窗扉录播着由繁华的、满是高楼大厦建筑的城市,驶到田野乡间的画面。 我的脑海里,也如走马灯一般地播放着我的记忆,一个一个画面,一步一步走来,哪一天能忘?孩童时,我正是走这条路,从故乡来到的城市。今天,我坐着同一条路线归去。 我想起了很多很多事情,一点点地,当年的画面,全都浮现在脑海里面了。我跟着父亲来到城市里上学,住在叶家大宅,天天跟叶世婷和叶世樑一起玩儿。我是受人喜 爱的校花,我家里很有钱,我活得很有地位。我跟叶世凌在大家眼中是最般配的一对,韩子皓在教室里睡觉写作业,冷天阳与我在圣诞节的夜下一起窝在一张被子里睡觉,在圣诞树的叮当下堆雪人。我和刑文雪一起逛街,买这买那;和游芷兰一起看电影,交流文艺性的心得。我天天都画画,我要把我的油画作品送去参展。沈光找我说公司的商界事务,给我聊异国的各种趣闻。我在婚礼的灯光下,穿着大红嫁衣,与白小双结为夫妇。我们去青绿色的草原骑马,我们还生了一个孩子。小时候的瑶瑶,俏皮可爱,天天在捣蛋…… 下了火车,我走到许愿泉旁。这里江南山水,风光依靠,仿佛一切都没有变过。三十年前,我在这里许下了三个愿望:第一,当一个名画家。第二,嫁一个好男人。第三,生一个好孩子,到死床边都有儿女送终。 今天看来,是全部都错付了。通通都没有实现,反而与事实是反的。 泉中,有无数纸船儿,承载着一朵朵年青人的愿望。天上,有无数的星宿,是天下间最耀眼的星星。这是我小时候见过的景象,与现今,简直一模一样。 突然,狂风袭来,吹得那无数的纸船儿所承载的烛火一并熄了。那些愿望,全都被掀翻了,再也实现不了了,成真不了了。天上的星星,也全都变得黯淡了起来,这一泉暗星,亦与三十年前并无二致。 接着,那些星星全都不见了。 原来,黑云到来了。行云流水,将繁星全都淹没了。夜空中,没有了任何一颗星星,它们全都在刹那之间消失了。 我们都知道,假若天气不好,第二天下雨,那么天空就会出现黑云。黑云盖住了夜空,星星便会被遮挡,因而没法被看见。相反,假若明天出现太阳,那么今晚就会看得到星星,因为明天天气很好。 突然,我抬头一看!天上的星星又出现了,纸折的船只又出现了,泉水映照着星辉。 一泉晚星骤现,从天边而起,却是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