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作者:圣城 文案: 天神一族的战斗狂魔惨死后,降了神格,连人格都没了——重生变成小真空剑灵。 可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会附在杀死自己的那把剑上!? 从天空一下子跌落地底又是什么运气!? ------------【西幻】【男主】【第一人称】【大写加粗,注意避雷】------------ 天神陨灭,人类统治的时代来临。 我叫我的灵魂去那虚无之乡, 对彼岸的情况进行探访;慢慢地他又回到我身边, 回复说:“我自己就是地狱,也是天堂。” (欧玛尔·海亚姆) *指路排雷* - 西方奇幻,逗比向,成长向 -cp【放飞自我的水仙花男神剑灵】X【上天入地御灵体质冷淡咸鱼少女】 -开头略慢热,10章左右展开主线 -感情线甜甜甜,男女主相互信任;事业/剧情线不是一帆风顺、大杀四方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骑士与剑 重生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爻君 ┃ 配角:阿昙,伊丽丝,龙 ┃ 其它:吐槽,奇幻,重生,希伯来神话,罗马 ☆、没神格,没人格 一觉醒来,闻到周遭环境中的腐臭、狐臊和膻味,臭味中夹杂着的一丝血腥气,反倒给了我一种熟悉又亲切的感觉,还算差强人意。 十个百人方阵,千人的死寂生生将战场变成了坟场。 那些杂种都等着听我的惨叫和哭嚎。 最后,我不可避免地死在了那人的剑下。剑从我的胸口一直划到腹部,剑拔.出时,我意识尚存,下意识地用手去兜那些从我体内逃窜出来的肠子。我一向怕疼,因此先前就用魔法封住了自己的痛感,如今像是一个旁观者那样看着自己的肚子敞开,那感觉很是微妙。 接着我就被放上了火刑台,嗯——或是说,火化台。那些杂种以为我死透了。 受了致命伤的缘故,我很快就失去了对于魔法的掌控力,刚才被屏蔽的痛感如海啸一样吞噬了我。想我精通控火术,在此之前连烫伤都不曾有过,头一回和火亲密接触就是在这法厄同劫火中焚烧……殆尽? 那感觉真他妈得痛,痛得我现在想起来都浑身发麻。 脑中的这一幕就像是在前一秒发生的,但现在,我十分确定自己并不身处那个场景中。 逃出生天了? 不,看起来,是逃出堕地了。 血腥味越来越近,只听“锵”的一声,我被一双皱巴巴的手抽了出来:喵了个咪,谁准那脏手碰我了!? “擂台优胜者阿昙,赐予宝剑一柄,晋级幽绿密林生存战!”老人的声音尖得像个娘娘腔。 “小人拜谢执政。”某个手上血腥味很浓的人双手高举过头,接过了我。 等等,我为什么说接过了“我”,还有,我是怎么感受到这一切的? 我应该已经死了吧? 片刻后,我才反应过来:坚韧如我的灵魂,在我死后大脑全然无意识的状态下,效仿寄居蟹、鸠占鹊巢的伟大精神,选择这把杀死我的剑作为宿主,而我现在的身份,应该是剑灵。 哈哈……我大笑起来。没死,也没活,总比死透了好得多啊! 一滴血滴在了剑身上,老人铿锵陈词:“以汝鲜血,禩寄命之剑,为正义之左右,戴胜利之羽翼,斩懦弱,斩残虐,斩偏颇,斩傲慢。每一位勇士的第一次授剑仪式都会在他的一生中留下深刻的、重要的意义,这对于地界的勇士来说也一样。来吧,孩子,请为这把宝剑取一个与之相配的英武的名字。” 呵呵呵,老头你真的好意思把这光线昏暗气味恶心还有一堆贼眉鼠目的围观群众的环境叫做授剑仪式吗? 骑士这职称最初是重霄之城那些闲得发慌的人搞出来的,这些年在帝国也普遍流行,贵族要是不蓄养几个骑士就好像很没面子一样。正统骑士晋封中授剑仪式是最重要的一环,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王室、贵族或神职人员,主持者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受封者宣誓,最后,新骑士郑重上马,绕场一周并以小型对决的形式来展示武功。 好吧,这伙人看起来不仅将繁琐的仪式都省去了,还玩儿了个宗教大乱炖。你们到底是信仰中央大陆的善神教还是天神一族的十二神教?这阵势哪儿也沾不上边,把两个神话体系的神强行放在一起,穿越感这么强主办方你们确定没有感到违和感!? 这种从内到外都写着“不靠谱”的授剑典礼真叫人没眼看。说起来,这种小鬼真的能成为骑士吗?连马都没有的骑士,抱歉,见多识广的我还真没见过。三岁孩子玩的骑士扮演游戏都比这靠谱……喂老头!谁准你用剑在小鬼肩膀上点三下的!这种奇怪的感觉是怎么回事!?难道剑誓启动了? 这么草率也能生效?十二神啊,逗我?我难道就这么变成了这小鬼的所有物了!? “爻。”那个黑发蓝瞳的小鬼没有辜负他那双长得很副不走心的死鱼眼,在三秒之内毫不拖泥带水地起了这么个不走心的名字。 窑?窑子? “噢——孩子,这真的是你起的名字吗?有什么含义吗?”看得出来老人很努力地在模仿神殿中神父主持仪式的阴阳顿挫,毫无疑问他失败了。 “在东方古国语言中,爻字是两个叉。”小鬼利落地说。 爻,就是变化。归功于泡图书馆这个习惯,我对“爻”这个异国文字有一丝印象,名字与我本身变幻无常的生命状态倒也符合。 “两个叉,长得就像剑一样,很适合当剑的名字。”小鬼面无表情地添了一句解释。 没有心脏的我顿时产生了一种心力憔悴的感觉。 也罢。反正没有了心跳,已没有什么事能令我“憔悴”了,也算与之前相反的另一极端的所向披靡。 很快我就知道了我来到了个什么鬼地方。 地界是地下之城混沌、宝器之城缇亚和冥域阿克隆的统称。跟随小鬼的行动轨迹,我大致观察了这座城市:犯罪者无所是处,因为没有好人供他们消遣;街边一些男人在相互取乐,因为没有更多的女人供他们玩乐;神庙成了废墟和菜市场。 神的光辉遗弃了这里。镇上的建筑物被敷衍地涂上了绛紫色颜料。喜欢千篇一律的紫是这里的统治者的癖好之一,统治者命令奴隶去危险的地底深渊开采紫砂石运回地下国研磨成紫色颜料。 果不其然,这里是以堕落闻名的地下之城。 一时不习惯视线范围内被紫色占领,我将视线转向那个擅自给我取名的小鬼。他有一头在这里很少能看到的纯黑的中长头发,眼珠是海蓝色,而皮肤的苍白则很大程度上得归因于这里的日照时间太短。他看上去正处于少年时期,我尝试进一步推测他的原籍,但在人种混杂的地下城,混血太多,他的长相也并不能说明什么。 有一句话叫,做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想这句话可能也适用于不甘心沦落为咸鱼的剑灵。在我苏醒的这天,我就有一个梦想:施予我恩惠的朋友、带给我伤害的敌人,加倍回敬他们。 不过,在中脏乱差的地方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像是那种梦想死绝了的地方。 小鬼带着我来到了一处环形的场地,往地底数,一共三层,石壁上被凿上了密密麻麻的洞穴,远远看上去和老鼠窝没什么两样。 真没法想象我有朝一日会住到洞里面去。哎,事实发生的时候总不需要过多的想象。 “爻君。”我反应过来小鬼是在叫我,但没想到他纯粹只是叫我的名字之后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深深看着他深蓝色的瞳仁,想从那双死鱼眼里看到一丝属于少年人的东西,比如热血啊,梦想啊,但过了几秒后,我确定他是一条咸鱼。 一条没有梦想、随便活活的咸鱼。 走进洞穴,透过后窗只见斑斑驳驳的紫色墙壁,贴着枯死的莓苔,该怎么形容——就是那种你一早起床绝不会想拉开窗帘的景色。窗前放着一盆应景的盆栽,只有几片歪歪扭扭的叶子和光秃秃一枚破帽似的花苞,看不出是什么植物。 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偏偏来到了这种破落的国度。 少年躺倒在了床上,将我枕在脖子下面,某种我活着时没有的第六感告诉我,是她,就是她,我们的朋友…… 简单来说,女的。 然而,女的都不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就收藏剑灵君吧 只要能接受这个皮上天的视角,一切都好说! ☆、没神格,没人格 跟着这个感觉走,接下来识破伪装就变得很容易了。这小鬼的装扮倒是很专业。近距离端详她的脸,我发现她的双眼皮被某种特质浆糊给糊住了,特意营造出一种眼小无神的效果。这小鬼一看就是女扮男装的老手,不像那些追求时尚的小姐们,睁着大眼睛,擦脂抹粉,挺着胸部,却硬是要套上男装画两撇粗眉,被我一眼看破女儿身后还要做出一副“人家都这么努力了还是难以掩盖人家的天生丽质讨厌了啦”的模样。 当然,剑主是女人还是男人对我来说都没什么两样。拜我的母亲所赐,我对女性一直怀有敬畏之心,她们的脾气有时候就像她们的长头发那样坚韧,而且她们固有的怜悯之心有时也让人感动。 待我在剑中修炼一段时间,应该很快就能与这剑主小鬼沟通了。那时我得赐予这个女孩一个梦想:离开这里,去广阔的重霄之城,去地面上那些错落在山川大河间的国度,最重要的是,走的时候别忘了捎上我。 对了,剑主小鬼叫什么来着?阿猫?阿狗? 小鬼举起一把小刀在剑身上刻字,我端详起她的字来。一个“昙”字,一个“爻”字。用得不是我熟识的文字,起初我不认得“昙”字,索性她边刻边念,我才知道她叫阿昙。 阿昙(Aton),太阳的意思,十分普通的名字。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的是阳光男孩。我从她光洁的额头打量到清冷的下颚,感叹:这真是个从性别到气质全盘不配的名字。 现在,这个小鬼像个更小的小鬼一样等不及要在自己的所有物上面画记号。她的字迹出乎意料得俊逸,像图腾又像宗教符号,如她夜空般的眼睛一般天生带着某种神秘色彩。不过,作为地下之城的居民,她既没有使用地界的二十四字母,也没有使用大陆通用的曦形文字,而是刻下了跨越大海最东方的部落的文字,让我忍不住怀疑,莫非她也像我一样遭遇了什么变故才堕落到这里? 正当我猜测她可能经历的变故、以及变故前的身份时,她突然在床上脱下鞋袜,开始抠脚。 十二神啊,这小鬼刚才在人前不都一副生人勿近的冰块脸扮酷吗?说到底你的手和脚一样脏,抠脚等同于双倍脏啊!我忍不住出言教导这个缺乏教育的小鬼关于伤口病菌感染的常识,她却拾起了刚刚被不羁地丢到地上的袜子,敷衍地擦了下手上的伤口——我去他喵的变故,去他喵的是女的,这小鬼是从小生活在里才能糙成这样的! 咯吱——洞穴的那扇破铁门被一把推开。来了三个人,一个是红毛鬼,一个长着瘌痢头,还有一个一头骚气的紫发。 留着骚紫色长发的男孩冲她说道:“听说昙少使了些卑鄙的手段赢了擂台赛,老头子还送了你一把剑。不知道那把剑有没有让你变得强一些。” “一把破剑而已。”小鬼随手把我丢在了地上。“所以,你们来挑衅的,还是邀战?” “都不是——”红毛鬼和瘌痢头异口同声,“看你不爽很久了,受死吧!” 小鬼“哦”了一声。 在阴暗的地界,比赛原本就没什么原则可言,参赛者在私底下杀了竞争对手恐怕也不会判罪。 尽管我对现在的剑主小鬼没有任何感情可言,但比起她被打败后剑被那三小流氓组占有,我真心向神祈祷她胜利。 哦对了,差点忘了这里的祈祷不在神的服务区。 “给你们。”剑主小鬼用脚把我踢到了那三人脚边。 “噢你看那个懦夫在用这把破剑交换他的命呢。”红毛鬼鄙夷地说。对于他们这样皆身处底层却还互相鄙视、攻击的态度,我在他们身上看不出任何未来的希望。 就在骚气头弯腰拾剑的时候,剑主小鬼突然抄起刚才那柄刻刀,猛烈地朝那三人中个头最高的骚气头进攻,一举夺下了那人的后颈,随即抬脚种种一踢,将三人逼到门外,毫不恋战地合上了铁栅栏。 “我们下一场见。”她用脚一勾,把剑重新握回手中。 “鬼托生的!只敢躲在里头!”瘌痢头在外面气势凌人。一听便知道这种人是典型的吐刚茹柔型人格,我赌一旦小鬼开门,他只敢后退。 小鬼拉下了洞穴内黑色的帘子,把自己扔回了黑暗中。 那是什么?她走过去挪开石板,我看到一个狗洞,三尺高,2尺宽的半圆形开口。 我生前走过三十米高二十米宽的拱门、万珍之珍的黄金门、天人交接的万神门,钻狗洞今天倒是头一遭。 好在我不仅能文能武,还忒能屈能伸,我走到狗洞前正打算附身钻洞,却直接穿墙而过。那一刻觉得自己就像那些把角色的悲愤化为搞笑桥段的滑稽演员。 钻完狗洞,小鬼猫着步子走进了地下三层。穿过一大片暗紫色的建筑物,来到一扇门前,这时她蝶翅般的睫毛微微一颤,片刻后她已从可以刻意而为的低沉男声变作了切冰断玉的女声,清越怡人,带有三分寒意。“剑尊大人。” 开门的男人白发白袍,戴着一双白色的厚手套尤为扎眼,看上去人类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见到小鬼便和蔼可亲地笑了。一只手手搭在她的腰上,一只手轻轻捏着她的下巴,柔声说:“说吧,小阿昙不轻易来看我,这回是遇到什么难事了?” 剑主小鬼握着我的手指又紧了紧,她放轻了声音对男人说:“我想学剑术。” “哦——”男人拖长了声音,瞬间动手扯开了她束发的蓝色发带,她吃痛,喉咙中发出一声微弱的呜咽。男人似乎对这不经意间发出的声音很是欣喜,眉头微微挑起,他用手指划过那雾般散开的黑发,边把弄头发边问:“小阿昙想不想尝一尝我的‘剑术’?” 我呸!猥琐!我忍不住朝那白毛剑尊吐了一口假想中的唾沫。 散发的剑主小鬼虽然模样上像个女人了,可表情却还是又冷又懒,她像泥鳅一样滑过了这个问题,“不妨将这个问题留到比赛结束吧。” “狡猾的小家伙,全是仗着我疼惜你了。那么,你求胜的欲望如此强烈又是为何?”男人从背后搂住她。 她双手抱臂,用剑挡在胸前,说:“大人知晓我的一切秘密,我不应该也不可能隐瞒。如大人所知,地界一直在观望南边的海洋之国锡落。巴力会是地下之城最大的帮派,而不久后地界联盟将派使者向三国征兵,如果阿昙能在巴力会勇士赛中夺得前三甲,加入地界战队便有了很大希望。” 我怎么看这模样懒散的小鬼都不像是个战士,什么上战场这样的话一听就不靠谱,八成是她编出来骗这白毛剑尊的。 男人问:“小阿昙想参战?战场可不是你们女孩子去的地方,说是九死一生都不为过,在我的保护下茁壮成长长成美丽的女人,不是很好?”这人说话简直有让鸡皮疙瘩在身上开派对的奇效。我在心里啐了一声:茁壮成长你妹的,变成女人然后随你上? 小鬼眼眸微垂,涵养倒是不错。“哪里都是战场,对我来说肉眼可见的战场反而另人安心得多。” 男人笑了笑,不可置否,“不如我现在就开始教你剑术。” 呵呵,剑术?我就不信地界能有真正的剑术。 两人开始了剑术训练。我对所谓地界剑尊那稀巴烂的剑术一点兴趣也没有,对他假借教习为由而使用的低劣调情手段更是不屑一顾。要是我能实体化,不,只要让她能听到我说的话就好,随口指点她几句都现在在这儿学“吃豆腐剑术”强得多。 我脱离剑身,琢摸着如何能够出去打探消息。这里对于我来说太陌生了,我除了需要了解地界的大小事,最急需知道的是关于剑灵的知识。书到用时方恨少,想我生前看遍了家族万册藏书,却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需要懂得如何作为一只剑灵生活。 现在的我充其量也就是一坨思想,武力等于零,法力等于零,灵力接近于零,一旦被那些人发现我的存在,派出任何一个法师都可以轻易地了结现在的剑灵爻。生前的苦修一下子归零,说不难过都是假的。但是,此时我的焦虑不在于我堕落到了生前最鄙视的地界,或是我失去了一切,亦或是我要找到背叛我和杀死我的凶手报仇;我想,我的灵魂之所以死而复生,是因为神听到了我灵魂的呐喊——我还有使命尚未完成! 没有时间顾影自怜!决不允许在这个时候软弱!死前我得知了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关乎大陆上的每一个人!而我的时间,并不充裕了。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你能接受第一人称,能接受男主视角的言情,也能接受西方奇幻,恰巧能接受在文中挖证据解开悬念的阅读感,又恰巧能接受并不完美的男主形象,那么—— 通过这一系列排除率极高的测试的你,就是某城要找的读者。 请收藏,不会失望的 ☆、不是幽灵,是剑灵 我死的那天是天历农神月二十三日。至于今天的日期……谁知道呢。 地下之城常年阳光短缺,在这分辨不出白日与黑夜的鬼地方,剑主小鬼依靠强大的生物钟判断出现在到了该睡觉的时间,回到了地下二层的洞穴。 “我知道,你在。”她懒洋洋地抬起深蓝色的眸子,对着一团空气说,“你是某个掉队的新鬼吧?出了巴力会后找一条‘后山街’,沿着路一直走到一块白色的石碑处左转再一直走可通往阿克隆。每天凌晨三点的时候引魂使会摇响幻铃,到时候游荡的鬼魂,尤其那些灵力不高的新鬼,都会在铃音中湮灭。” 我嗤笑一声:这小鬼竟像个导师那般冷峻地指导我?好吧,我承认她确实有特殊之处——她用第六感似乎能感受到我的存在。她言之凿凿,却不知道我不是鬼,而是一个“灵”!我莫名觉得好笑,便自顾自笑了起来,随即惊觉自己笑给自己一个人听,实在太寂寞,便又恢复了尴尬的沉默。 小鬼喃喃自语:笑声?不,是我太累了吧。 她的这句无心之言使我的神经一下子绷紧起来,如果她真的能感觉到我,如果她能听到我的话! 那是不是说明我就可以传递信息让她带我离开这鬼地方了呢? 喂,小鬼,喂。我冲着她小巧的耳垂大喊。 很遗憾,她没能听见。她开始更衣,脱掉肥大的外衣,包裹在灰色的破布下的身体有几分婀娜,肌肉线条看上去柔韧矫健,而皮肤和大多数地界人一样呈现出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嗯,还能看出是个女的……等等,她这是要脱束胸吗?啊,我该闭眼吗?算了,反正只是一个小鬼,前胸后背估计也差不多,没什么好害羞的……喂!怎么不脱了?就这样原封不动地睡觉了吗!? 好在不需要睡觉的我可以花一整晚的时间骚扰这位剑主: “喂,幸运儿,知道吗?现在你拥有了一只剑灵。快帮我找有关剑灵修炼的书籍,我要实体化!我要离开地下城,你听到了吗?” 床上传来了平静的呼吸声。感情关键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见,就倒头大睡了。 作为初级剑灵,我只能在剑周围十英尺范围内活动,这打消了我出门熟悉环境的念头。 生前我也曾拥有过几把承载英灵的名剑名刀,时间长河磨去了他们前世的记忆,所以当我征服他们时他们都将我当做唯一的王。为了锻炼这些灵,我嫌每回在大部头书中找咒语麻烦,便将几千条修灵口诀顺便背了下来,正好现在能在自己身上派上用场。可见技多不压身,当时一个不经意的决定对现在的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可以重回剑鞘之中,回忆那些口诀,合理利用夜晚剑主休息的时间修炼。 我知道剑灵可以实体化,却不知道实究竟需要修炼多久。 实体化正是我要做的第一步。 成为一把无名之剑的剑灵,剑主既不是盖世英雄,又不是能带我大战四方的枭雄,意味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会待在这脏乱差的地界,和这个不讲卫生的小鬼朝夕相处……这种处境只能用“苟活”来形容。 “大丈夫宁愿像英雄一样死去,也不要像虫子一样生存。” 这句话是我说的,别提了,现在我的脸很疼。 天知道苏醒的那一刻我有多没骨气地庆幸自己的意识还存在于世。这场变故将我彻彻底底地从家世、荣耀、财富、武功中剥离出来,我终于成为了彻彻底底的“我”,若还能恢复人身,我一定日以继夜地学习方方面面的常识、武功和魔法,因为我永远也不知道偶然学到的知识会不会在今后的哪一天救我于水火之中。要是父亲知道他惯来散漫自大的儿子经历生死后有了这样的觉悟,他一定会大摆三天三夜流水宴烹羊宰牛感谢诸神…… 第二天天明,我的修行被门外人群的吵闹声打断——想象一下各色噪音混杂的场景,声响强烈到使我痛恨自己超常的听力。我冲着小鬼的耳廓报复性地吼道:该起床了小鬼,外面这么吵都能睡得这么死,你上辈子是西塞高原上一天只活动一次、蠕动一英尺的低等无脊椎生物吗? “为什么感觉我房间的空气有些拥挤?”小鬼揉了揉朦胧睡眼,慵懒地支起了身子。 对对对,你的感觉没错,那是因为房间里多了一个高大伟岸的我! 随即她开始清理……那是鼻腔内隔夜的某种肮脏粘稠物体!? 难道女孩子起床后干的第一件事是抠鼻吧? 小鬼把某腌臜物体搓成一个小球后“嘭”地准确弹进篓子,拍拍手,自在地揣上我(剑),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喵了个咪的。 言归正传,今天早晨我获得了几条新信息:第一,巴力会每月向入会者收取三十枚锡币,这对于穷人们来说是十分可观的数目,所以每月的最后几天抢劫、斗殴几乎随处可见,这也是我早上听到的吵闹声的原由。第二,小鬼参加的勇士争夺赛分为四个回合,第一场是长老推荐(比的是后门靠山和钱),第二场是完全自由擂台赛(比谁更无耻不要脸),第三场是幽绿密林中的十日生存战(前十名走出密林的人获胜),第四场则是来自地界使者的神秘考验。 第三,小道消息称,地下之城的城主参与战争筹谋的重大原因是想要得到南海里一种紫色的贝壳,研磨成颜料后会闪闪发光如紫色的珍珠。他们还称在地下河中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航海家。我去。 第四,地下之城重视金钱和商业,轻视文学、艺术等文化领域的发展,以至于连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都没有,唯一可以获取信息的渠道是在杂货铺用、钱、买! -------------------------------------------------- 早饭后小鬼匆匆来到杂货铺购买信息。看店的是一个丰满的女人,长了一头稻草色的头发,见到小鬼就热情地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喔,昙少!头发又长长了一点,不得不说黑色真是性感的颜色啊,黑色的体毛总能勾起……”或许这个体毛控女人列于小鬼“讨好对象”的名单中,所以小鬼并没有表现出抗拒,反而大方地回抱了女人。“早安,米列娃。我为你准备了一些小礼物。” 地下之城的人唯一拿得出手的活计就是那些手工艺了。小鬼取出了一堆亮晶晶的小饰品,送给了叫做米列娃的女人。那是一堆在我看来拙劣不堪的琉璃做的耳环、彩色麻绳编织成的手链,她却两眼发光地夺过礼物,说道:“看来昙少来地下城的时候带了不少女人的玩意儿啊。怎么,你们那儿的美少年喜欢收集这种东西?” 小鬼摇了摇头说:“我从故国带来的东西不是当掉,就是送给米列娃你了。这些精巧的玩意儿是我做的。怎么样,亲爱的米列娃,喜欢吗?” 米列娃“啧啧”两声,像小鬼更凑近了些:“听说昙少成功晋级,成为了二十七名密林勇士中的一员。我啊早就知道以昙少的身手绝对能晋级,也迟早会需要幽绿密林的地图,所以刚才小黑鬼来借地图时我谎称已经借完了,特意留下了最后一份可都是为了你哦。” “谢谢你,善良的米列娃。”语气激动,死鱼眼却依旧波澜不惊。 “不过,这么珍贵的消息可不是珍奇首饰就可以换到的。”米列娃一笑,“媚”态纵生。“听说每一位擂台赛成功的勇士都得到了巴力会所赐予的宝贝,有人得到了魔法加固的弓箭,有人得到了解百毒防蚊虫的地狱犀牛角,昙少好像只得到了一把笨重的长剑。” 这个无知的女人口中“笨重的长剑”就是我,颜色漆黑如西亚人的黑眸,剑身宽度约等同手掌,垂直立起的高度就快要到小鬼的肩膀了,剑刃由荒山精铁锻造而成,轻而锐利。要说这把剑最大的成就,就是在这把剑下死过一个人——那就是生前的我。 小鬼沉声:“这把剑是我在密林战中唯一趁手的武器,如果你需要什么东西交换的话,很抱歉,不可以是剑。” “哈哈,怎么会呢,我可是一心想着昙少能赢得比赛呢,但我想你至少舍得把剑鞘给我是吧?”米列娃掩嘴道。 小鬼毫不犹豫地抽出长剑,米列娃那肥硕的大掌同时握住了剑鞘。我忽地感到一阵清醒,就好像卡利俄珀女神在我脑中吹起了阿夫洛斯管的镇魂调,很痛快,我这么想着眉头却不禁皱起……小鬼和米列娃僵持了一会儿都没有松手,小鬼说:“宝剑不可以随时随地锋芒毕露,我想用这个上好铁木制成的剑鞘换一个普通而实用的剑鞘。” 米列娃虽然个头大但她的力气显然比不上长年累月锻炼出肌肉的小鬼,她龇着嘴放弃了争夺转身从店里面取出了一个普通的铁制剑鞘作为替代。 脱离了原剑鞘后,我心中一怔,像是心灵感应又不尽然,看了看小鬼却未发现什么异样,大抵是错觉。小鬼将剑鞘套上,除了剑鞘卡得稍紧拔剑需要花大一些的力气外好歹差强人意,米列娃已将原剑鞘爱不释手地把玩起来了,这个时候再想从铁公鸡爪子下抢一根草都不可能。小鬼接过了地图和铁剑鞘,佯装后悔地说:“米列娃,剑和剑鞘原本是我全部的家当,现在剑鞘给了你我只剩一半的家当了,这买卖我还是觉得……” 米列娃娇羞地地下了头:“昙少,别、别又收回去啊!我又不是喜欢占便宜的人,要不这样附加一项,我可以与你一夜……” 小鬼倒是沉得住气,“我可不敢与您的众多倾慕者为敌,这样吧,赠我一瓶放大灵觉的药水这笔交易就永不反悔了。” 灵觉对于不修灵的地界人来说可有可无,所以米列娃一直后悔进货了几瓶药水来压箱底,此刻自然答应得异常爽快:“好,我现在就去取货,下次有琉璃耳环这样的好货别忘了我。” 半路上小鬼像个拿妈妈钱买糖果忍不住打开袋子瞧瞧的小孩儿一样,迫不及待地打开地图。我提醒了她这样做很危险,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该遇上的终究遇上了——迎面走来的不是别的蠢蛋,还是昨天那三个蠢蛋,红毛鬼、瘌痢头和骚气紫。他们这回学聪明了一点点没有像昨天那样说一通废话,而是直接举着刀冲了过来。 小鬼伸手拔剑,然而由于换了剑鞘,拔剑中途迟缓了一下,红毛鬼把握时机将刀架到了她的脖子上,然后另两人纷纷将手中的破铜烂铁对准了她,小鬼随时面临着被刺成海绵体的风险。“扔掉你手上的地图!”他们威胁道。 小鬼将地图握地紧紧的,冷漠地说:“地图的纸张已经十分脆弱了,如果我现在将地图撕了,你们可以试着在纸张的粉末中窥见幽绿密林的全貌。” “交出来!”三人吼道。 这个时候交出来就是傻子。她将地图撕了一个小口说:“放下武器。我死了也不让你们好活。” 乌合之众眼神交汇,终于放下了武器。那些人油滋滋的手一齐伸向了地图,不一会儿就在争抢中让汗渍模糊了老旧纸张上浅浅的文字和图像。 “喂,匹兹、紫砂、温泉眼,我们结盟吧。”小鬼说了这句让人瞠目结舌的话,不知有何思量。 “他说结盟?兄弟们你们说呢?”名字叫做温泉眼的红毛鬼说。 她冷冷说:“其他参赛者一定也会选择在赛前结盟,由于优胜者只限前十人,每一个联盟不会多于十人,一共二十七人也就是说至少会有三个联盟。” 瘌痢头匹兹上下将小鬼大量了一番:“怎么保证你中途不背叛我们?” 小鬼扯了扯嘴角,“别傻了,我们之间除了比赛没有恩怨,我只不过想赢,一旦结盟我们要赢一起赢要输一道输,我干嘛浪费时间去想怎么背叛你们?加上我,我们也不过四个人,比起其他联盟应当算是人数少的;不加我,你们三人,连遇到危机时需要舍弃一个的抉择都做不出。” 对啊他们要好得不得了万一真的遇到危机,推谁出去呢?他们掰着手指数了一会儿才达成共识:“兄弟们,多个跑腿的也不错。” “我愿意跑腿。”小鬼说。 领头的紫砂肯定了这场啼笑皆非的联盟。“地图先留在我们的房间,你走吧。” 对方武器在手,小鬼只好离开。赶到洞穴后,她一把拉上了黑色的帷幕,然后坐在床上抱着膝盖,将气氛带入了诡异的阴沉。她把头埋在膝盖中,呼吸声有些急促。只是为那张地图吗? 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 哎,不就是一张地图吗,其实我在你看地图的时候撇过几眼,早已将它记在脑子里了。我对着她的脑门说。 小鬼猛然抬头,将刚才疑似过期的药水“咕噜咕噜”地灌进嘴里。她鼓着腮帮子难以下咽,活像只受惊的小刺猬。我哈哈大笑,原来她刚才索要放大灵觉的药水就是派这个用场。 她终于咽下了药水。“笑什么?幽灵。” “不是幽灵,是剑灵啊!!” ☆、一团思想的进化 不得不承认这小鬼在感知力方面真的很有天赋。我大声说,我是剑灵,被你取名为“爻”的剑灵。“什么?”她像个耳背的老太太那样问。 我、是、剑、灵!我用自己能做到的最大声的声音说。 只见她露出一副生吞了蜘蛛那样的惊恐表情,往后一缩,抓起了放在床头的剑。“剑……灵?你一直都在看着我?” 我又尝试沟通,但她再没听到。她狐疑地摸了摸剑身:“史诗话剧里的剑灵都是穿着盔甲、威风凛凛的壮汉,你怎么连声音都那么虚弱。好可怜,真是一只弱小的剑灵。” 弱个屁!老子刚成为剑灵一个昼夜,还没适应这个新身份,潜力无穷。 “或许只是个天生嗓音轻柔的小姑娘?”她自言自语。 呵…… “哎算了,不管怎样剑灵这种生物都很稀有。” 这种“算了就算你很弱我也只好勉强接受了”的语气真是令人火大,我斜睨她,小鬼听好了,要想出人头地就要听我差遣。 她自顾自对着剑说。“剑灵只会栖居在名剑中,经过上百上千年的蕴育才能诞生一个剑灵。巴力会那些偷鸡摸狗的人指不定是从哪里捡来这些宝贝发给参赛者,这把剑里又怎么可能住着剑灵呢?我又产生幻觉了吧。” ……这愚蠢的小鬼真的是我的剑主吗?说好的心理感应呢?说好的感知力超凡呢? 不过,她说上百上千年才能蕴育一个剑灵这句话不假。我想起了以前拥有的那些剑中斗士,其中最年轻的那位也活了五百岁。不会说我真的要在剑中住百年之久才能化为人形吧,百年之后,剑灵的记忆会以比凡人更快的速度消退,那时如今刻骨铭心的记忆估计已所剩无几了,那时我的亲人朋友早已经老得能当我爷爷了,或者已经死亡,已经转世,我更别提复仇和揭穿那个秘密了!根本没有百年的时间!我,连一年都不能等! 想到此处我一下子变得焦躁,在剑主小鬼身边转个不停,她出门,我冲她说话;她去找地界剑尊学剑,我坚持不懈地跟她说话。 生前受智慧女神米诺娃眷顾的主人公我啊,没想到我死后变成了我生前最不愿结交的、喋喋不休的家伙。 小鬼带着我再一次来到了地界剑尊的住处。 “在想什么?”剑尊停下手中的剑,温和地看向正在出神的小鬼。 “抱歉。”她随即跟上男人的动作。 “没关系,我除了是小阿昙的剑术导师外,也是心灵导师。来吧有什么要倾诉的吗?”男人伪绅士地递给她一方手绢擦汗。 “我在想剑灵的事。”她说。 男人听罢笑了起来,“小阿昙,这里有句谚语叫‘不深入地底挖矿却期许美丽的紫色房子’,据我所知整个地下之城,只有城主家有一只剑灵。剑灵是剑主的仆人,如果幸运地拥有一只修为高深的古剑灵,剑主甚至可以打败比其本身强大百倍的对手。” 奥特兰蒂斯大陆上遗失在各界的剑灵和珍奇珠宝、灵丹妙药一样是供不应求的“货品”。主要有三种获取方式,一类来源于古老家族或新兴贵族中传承的守卫剑灵,一类来源于名武器拍卖会或某些地下交易价高者得,还有一类剑灵生前身份尊贵且保留着前世深刻的回忆,通常有选择性地挑选剑主。 但是,这把剑、杀死我的剑是如何落到地下城巴力会手里的?那些人惧我、恨我,恐怕不会轻易地丢失这把至关重要剑。 我的遗物已经焚烧了吗?如果现在回到大陆,是否能见到我随风飘逝的骨灰和在苍穹之上为我吟诵的友人? “剑尊大人应该也接触过这种稀有的生物吧?” “亲爱的小阿昙我对你一向无所隐瞒,”男人的声音是少女会喜欢的那种成熟男声。“我是有过一只百年剑灵,不过后来它死了。现在我手中这把剑只是一把空荡荡的剑。” 对战时受到严重的物理或魔法攻击时剑灵的法力会相对应地损伤,当剑灵的灵力不能满足修复损伤的需求时,剑灵也会消失,而且由于剑灵已死过一回,它们的死亡是无灵魂转世的彻底消灭。我生前崇尚原始的剑斗,巴不得每一场战斗都打得淋漓尽致,所以我很少召唤剑灵战斗,但我知道有些人习惯让剑灵替自己冲锋陷阵,对他们来说剑灵本来就是一件随时应该准备着为主人牺牲的武器。 “那真是可惜。”小鬼波澜不惊地重新拿起剑。“来吧,大人,你说得对,过硬的剑术才是我可以把握的机会。” 就这样,两人练了一下午的剑,看了一会儿我便懒得逐一纠错了。我百无聊赖地扭头看向远处的小孩子玩黑暗版过家家: ——妈妈,我要吃糖。 ——糖是妈妈的。 ——妈妈有两块。 ——两块都是妈妈的。 小孩A举着娃娃的手抢夺小孩B口袋里的糖。小孩C制止了他,用一根手指戳进了代表小孩A的娃娃的肚子里,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学爸爸的样子。 ——坏孩子的心脏要挖出来给摄魂兽吃。 三个小孩争执不休,把那个娃娃扯成了一团棉花和碎布。 我将视线挪开了。 这就是没有信仰的国度吗?不,他们在一百年前曾定过一个“国教”或称“神明”。奥特兰迪(Outland)的两大宗教,十二神教和善神教都信奉着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天外天神明,与它们不同,地下之城信仰着一个真实的、活着的“神”,也就是守护三圣柱之一“严格之柱”的北海龙神。至于地下之城为何信奉龙神,其中还有一个罪恶的秘密……哎,连心灵的寄托都有一个罪恶的渊源,我甚至开始觉得地下之城的人们可怜了。 上完剑术课,小鬼买了一小块黑面包充饥,神神秘秘地走到了一处偏僻的树林。也不知她一个小姑娘内里是个怎样的糙汉,才会有胆量在黑夜里来到这种阴森森的地方。 史诗学家在《地下讽刺诗》中这样描写地界的夜晚,“倘若你晚上外出就餐前不立下遗嘱的话/你就是个轻率的白痴,无视突如其来的灾难/夜间的死亡不计其数,如你所经之处”[1]。 她对着没有月亮的深蓝色天空呼气,吐气,莹白色的肌肤反射出月光的色泽。忽然,她取下了一直带着的锥形项链坠,猛地刺往左臂,鲜血一滴一滴落我(剑)身。 像是在做某种仪式,某种古老且早已被天神废除的巫术仪式。我用手接住她的鲜血,大致猜到了她想干什么。只因今天地界剑尊将剑灵吹捧了一番,她就急功近利地想要验证自己的感觉,试试这把剑中是否真有剑灵。 月夜如洗,她唱起了空灵的歌谣,那不是我精通的天空之国、地界或是陆地中央王国的任何一种语言,基于语言课上学的语种学基础,我只能推测这是东方的西亚人的古语。我勉强听懂了几个重复多次的字眼: 神谕、真实、降临…… 时间过去了很久,她不断补刀让血流畅通,而她的歌声因为失血过多而微微颤抖,在幽静的夜色中更加虚无了。 不要再试了,人类的肉体比我们的精神所想象的,要脆弱很多。 也不知她是否听见,歌声停止,她露出了两天来最愉悦的笑容。“手……” 这些血液让我的手实体化了?我无由来地紧张起来,好似隐形太久不好意思暴露在空气中一般,僵硬地用手摆出大“V”的胜利姿势。 她也做了“V”的手势,用手指小心翼翼地与我的手指相碰。 手指互相穿过,然而这份感觉微妙且真实,我们都像真的碰到了对方那样高兴。 “是一只男人的手啊。”她喃喃道。 咳咳,初次见面。介于她不一定能听得见我说的话,我做出一个握手的手势。 她被这个姿势逗乐了,“爻君你好!我是阿昙。” 别磨叽了,快点回去止血。我催促她。 “好的!”她听到了这句话。 从今天起,我们的配合很重要。小鬼,你必须听我差遣、服从于我,而我也不会亏待你。我身高高过她许多,居高临下地指示。 “你说什么?”她疑惑地看着那只手。 你,听我差遣。 “嗯?” 真正重要的话这小鬼倒是听不到了。她喃喃自语,叹了一口气,默默取出一块纱布包扎好伤口后准备就此离开。 云层下露出了月亮的真容。地下之城的白天,阳光稀缺,故而总是灰蒙蒙的。到了晚上反而因为月光的眷顾而有了隐约的、剔透的光明。 隐蔽的角落是犯罪的天堂。 她显然也感应到了身后的跟踪者,暗自加快了脚步。“剑灵爻君,帮我打败他们。”她看着我的手轻声说。 跟踪者人数不多,一人,或两人,但听得见兵器发出的细微声响,眼下失血过多的小鬼只怕不是他们的对手。我沉默了,原谅我永远的战神马尔斯,这是我第一回承认自己无法战斗。 小鬼并不知道这对我来说的耻辱,她以为我也和传说中古老的剑灵一样骄傲自尊。“爻君,我知道他们对你来说太过弱小,你或许不屑于对凡人出手。” 抱歉。我痛苦地看着我的手变得透明。我真的很抱歉。 她没有再说话,面色沉重,看不出是听见了还是没有听见。她将剑抽了出来,双膝微微下蹲,一副备战状态。 小心! 我下意识地伸手想在空中接下弩.箭。可箭毫无阻碍地穿过了我的手、射向小鬼的后背。小鬼正一心看向前方,并未注意到从后背袭来的暗箭,于是我想,完了。 她就要倒地时我箭步上前接,她却毫无阻碍地穿过我的手臂重重地倒在地上。我只有无措地看着她倒下。 说得好听点我是一团思想,事实上我他妈就是一团空气,在关键时刻连这么个小鬼都保护不了! 其实,我也不这么着急换掉这个剑主的。她是个不错的孩子……狠得起来却不卑鄙无耻,不笨不懒,不油滑事故,也不娇气…… [1]尤文纳尔《第三讽刺诗》 作者有话要说:修屏蔽字 ☆、密林决赛前奏 其实,我也不这么着急换掉这个剑主的。她是个不错的孩子……狠得起来却不卑鄙无耻,不笨不懒,不油滑事故,也不娇气…… 就在这时—— 树林后走出来一个穿着短裤短袖的少年,手里拿着一把弩.箭。 这年头大陆上越是身份高贵的人,越喜欢穿宽松飘逸的长袍,以标榜自己不需靠劳动生活。所以,光从他的穿着开看,我猜他是个奴隶。不过他的眼睛亮得反光,透着一股子狠劲儿,倒是没什么奴隶的样子。我看到他手中拿着的玩具弩,松了一口气。 一,二,三。 “幼稚!愚蠢!”小鬼皱着眉头爬起来,一根缩进去的箭头从她背上掉了下来。 “呵呵呵,难不成处男希望我真的一箭杀了你?啧啧,真可惜,处男死了还是处男,是打算为了伊丽丝·琼守贞吗?”少年插着手臂大大咧咧地说。 小鬼面无表情地拍了拍背上的泥土,“你应该没有杀死我的理由。毕竟你连参赛的资格都没有。” 少年好像很介怀这件事,脸都气得发红,“你不择手段地想在比赛中取胜,不就是为了伊丽丝吗?现在我是来通知你,没这个必要了!” 尽管少年将袜子提高到了脚踝以上,但仍看得出两道明显的圆环凸起,应该是双足上各套了一只足环;正常人佩戴首饰都期望他人注目,他之所以遮掩这对足环只能说明这对足环有着不光彩的含义;还有,地下之城蓄养奴隶之风盛行,自由交易待价而沽奴隶的地位如牛如马,奴隶也是没有资格参加任何形式的比赛的。怪不得他听到不能参赛会这么生气——他是个小奴隶。为防止奴隶成功逃脱,奴隶主通常会将身份证明永久地固定在他们身上,上面可能还附加几行铭文,例如“我是澡堂老板家的烧水奴隶,抓捕我后请送至XX澡堂有酬金”。 不过,作为一个奴隶这小子能够在入夜后自由行动,且随身携带“武器”,可见他应该是个为主人器重的奴隶。 “铜锁,”树后传来一个轻柔的女声,“别和阿昙斗嘴了。” 少年叫铜锁,和地下之城大多数孩子一样拥有一个由文盲父母根据物品取出来的名字,又或者因为身份卑微,根本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称呼的代号。 至于现在走出来的身披斗篷的纤细女孩,八成是他们口中的伊丽丝·琼。 小鬼惊讶:“琼!你怎么在这儿?” 铜锁不屑地哼了一声,“是啊,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自己一个人逃出来,哦当然其中也有我铜锁的一点小帮助,而处男你在这中间没有起到任-何-用-处!” 这一回她没有和铜锁拌嘴,而是直接冲上去给了伊丽丝·琼一个大大的拥抱。从外表看,小鬼是扮男装的老手,身材颀长挺拔,比大多女性都要高,眉宇间有英气,以至于我第一眼见到她还真把她当成了个冷峻的小伙子。女方伊丽丝琼以我的眼光看来着实长得不赖,在这妹子稀缺、雌老虎盛行的地界估计就是第一美女的水准了,可惜长了一头亮瞎的紫色长发,让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准得一塌糊涂。 紫色是地下城王室的最爱 。从他们的对话中得知这个女孩是地下城少城主的少王妃,趁少城主赴宝器之城缇亚协商地界事务,从王宫的下水道里溜出来前来投奔以前的朋友。这样一来就解释的通了,铜锁在王宫当差,并利用工作找到机会帮伊丽丝逃脱。 《惊爆!少王妃潜逃,花前月下私会奴隶和异装癖,是法律的漏洞还是道德的沦丧?!》 王室丑闻果然是不分地域的普适性存在。偶尔听听当事人口中的花边新闻倒是极好的余兴活动,反正小鬼流的血已经不能维持我的手实体化了,仗着谁也看不见我,我斜倚着树听八卦。从前的我向来厌恶八卦。可是,当一个人能够完全隐形的时候,他总会干一些以往从不干的事对吧? “我说,伊丽丝为什么能感应到处男啊?”铜锁说。 这一点,我想小鬼和伊丽丝都心知肚明,伊丽丝并不是感应到了小鬼本人,而是感应到了巫术所散发出的灵力波动。这个偷跑出来的王妃,乃至于这个小鬼,似乎都不简单。 伊丽丝微微一笑:“可能是因为女人的直觉吧。” 女人有一招,仅次于流眼泪,那就是当她们想不出解释或是不想解释的时候,都可以说是“直觉”——女人的直觉是一种超自然未知力量。 “对了,处男刚才在和谁说话?” “我用在巴力会的课上学到的魔法启动了召唤仪式。”她非常清楚谎言中夹杂真话才最具欺骗性的。“就想试试看我新得到的宝剑中有没有剑灵。” “哦。那试出来有剑灵不?”铜锁瞥了一眼剑。 “事与愿违。” “没关系的阿昙,剑灵这种奢侈的东西我们不需要。”伊丽丝安慰说。 “处男,你是蠢货吗?巴力会送的破剑里怎么可能有剑灵啊?亏你还用了血引魔法,真是蠢透了!” “总而言之,阿琼的身份必须时刻隐蔽,趁着天黑我们要把阿琼护送到我住的地方。”小鬼将话题从自己身上扯开。 铜锁的表情看上去失望透顶,大呼起来:“为什么是‘你住的地方’?你住的的那个破洞穴可是位于巴力会管辖区域内,到处都是王的眼线。” “不然呢?”小鬼料定了铜锁的处境并不比她的好。 “铜锁,夜深了,快回家吧。不然萝丝姆妈又要半夜里满大街地喊你的名字了。”被两人捧在手心里的伊丽丝嗓音轻柔——在这里见惯了大嗓门的男人女人,这样轻柔得好像雨中的蔷薇花瓣的声音确实有几分诱惑力。既然“女神”伊丽丝都决定了,这痴男铜锁还能说不吗?铜锁的脸皱成了腌萝卜干,即便千般不两人独处,也只有听话地道别。这个少年可能完全没有察觉到他心爱的女孩,不人.妻,眼中复杂的故事。 人.妻和小鬼之间又是什么关系?我换了一个姿势,饶有兴致地看着接下来那些与我无关的剧情。 回去的路上,小鬼的左手虚搂着替伊丽丝,而右手则放在剑上以防不测,她在女孩面前倒是很有骑士风度。一不小心,小鬼左臂伤口上的血染在了伊丽丝的斗篷上,察觉到血迹渗出的小鬼像触电一样挪开了左臂。 伊丽丝轻叹:“阿昙使用的不是正统的魔法阵吧。你启动了月神密术,废了这么多血就为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剑灵,何必呢?” 小鬼拍了拍女孩的肩,“没事,我一向康复得很快。大概是最近得了幻想症。” 伊丽丝:“……” 小鬼干咳了一声, “琼这次贸然出逃,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以后你又打算怎么办?” 天空中一缕月光洒在了伊丽丝身上,她娇嫩的脸庞上流露出的劈荆斩棘的坚决,良久开口:“我要加入勇者的比赛,要和阿昙一起参加三天后幽绿密林的考验。” 月光将小鬼长而浓密的睫毛投射到她的脸上,让那张化着男妆的脸上多了一分女孩子的气质。三秒后,她果断拒绝:“对不起,琼。你不能参加。” “阿昙是想用担心我的安危为借口吗?”伊丽丝惨笑着说:“明明我们的命运如此相似,流落异乡,挣扎着要自由、要逃离这个恶心的地方!” “琼,对不起……”小鬼轻轻地、讨好似地握住了伊丽丝的双手。 “不分年龄、不分地位、无论手段、只取强者,这是本届巴力勇士会的宗旨。如果我成功晋级到最后一轮,就算最后王室发现了我的身份,也不敢在各国使者面前违背当初定下的准则。密林赛中我会跟紧你,只要尽快走出森林就好了,不懂战斗也可以做到的吧。”伊丽丝流畅地说出这番说辞。“只要我能进入密林决赛,我就有可能获胜。” 小鬼垂眸说:“在密林中跟着我也没用,我买的地图被别人抢走了,和我结盟的是一群小混混,获胜的几率微乎其微。” 伊丽丝说:“我们完全可以去投靠最强的小队!” 小鬼皱眉:“最强的小队自然只会找与之匹配的强者……” 伊丽丝发出一声讪笑:“一直以来,阿昙都只会妄想用后天的努力去填补那块男女之间的差异。我们是女人,跟男人比拼力气、比拼魔法、比拼体术,那不是可笑吗?男女本就有区别的不是吗?阿昙活得忙碌又辛苦,就是因为不懂得利用我们身为女人的优势,美丽的容貌,青春的躯体、细腻的心思,甚至偶尔发发小性子,这些才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总之,阿昙,无论你帮不帮我,我都一定会站在决战的舞台上。” 小鬼并没有多么出众的表达能力,她所能做的只能在黑夜中找准步调,走回洞穴。 “我们参加勇士会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走出地下城。婚后的每一个夜晚,我身边的男人打着震天响的呼噜呼呼大睡,我睁眼看着紫色的天花板,仿佛看到了我整个人生——如果不改变,十年后,我还是会守着一个恶心的男人,生下一窝流着一半低劣血统的孩子,在灰暗的天空下、亮紫色的宫殿里、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 “琼,你劳累一天,简单洗漱一下就睡吧。”小鬼打断她。点亮矿石灯,让简陋的石洞多了一丝家的感觉。 “阿昙,按照勇士会比赛规则,杀死任意一个参赛者夺取了他的名牌,就可以顶替他参加比赛。阿昙不是很擅长暗杀吗?只要随意捡个软柿子下手,夺了他的名牌给我,帮我进入密林决赛,等我到了密林里,就不会再麻烦你,连这样都不行吗?”伊丽丝楚楚可怜地屈膝坐在床上,眼光盈盈若有泪。 从她的口中说出的规则再一次刷新了我印象中这种比赛的野蛮程度。 “能进入决赛的人,没有软柿子。还有,不要说我擅长暗杀这种话了。”小鬼说完后熄灭了矿石灯,在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她轻声说:“我发誓会保护琼,只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我会用一个确保安全的方式,让你自由。” 真正的自由必然伴随着牺牲现有的东西,因为阻碍自由的永远不是我们恐惧和讨厌的东西,而是那些我们喜爱并且依赖的东西。 伊丽丝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哭腔:“已经过去了三年。” 小鬼深蓝色的眼中彻底被愧疚笼罩:“就快了……” 一夜寂静,可听她们两个人的呼吸声,分明都没有睡着。 凡人的苦恼,真是无解。我打了个哈欠,回到了剑中空间,继续进行灵力修炼。 ☆、密林决赛(一) 次日,原本一切如常,小鬼早早起来,去剑尊那里练习剑术。 练习完毕后回到洞穴,推开门,便是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伊丽丝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欢好,衣服撕破了一半,露出左边洁白的肩膀。 “看,我不用求你,自己就可以办到。” 伊丽丝跪坐在地上,从木桶中舀出水来洗刷她的双手。 “你干了什么?”小鬼虽亲眼所见,仍不敢置信。 伊丽丝捋了捋前额上零落的紫发。她露出的那段肩膀上遍布着点点红痕,她不屑一笑:“阿昙不都看到了吗。杀了个男人罢了。” “琼,你是不是觉得我一定会为你收尸。” 伊丽丝睁大眼睛,“可毕竟这是你的房间呢。” “其实没有必要杀人……轻伤他就可以了,你要的只是他的参赛资格,按着他的手在这里按下手印……更不需要你用自己的身体去——”小鬼说到一半便说不下去了,眼中再一次被浓浓的自责笼罩。 伊丽丝取出那张被血淋到的名牌,握住尸体的手在血泊中蘸了蘸,在名牌上按下手印,“这样更方便。” 小鬼握紧了拳头,咬牙叫了她的名字:“伊丽丝!” 伊丽丝只是绕过愣愣地站在门口的她,披上斗篷走出洞穴,“我出去一下,麻烦你把屋子里面清理干净。晚点见。” “乓”的一声,门被重重合上。 窗前放着一盆含苞的花,花盆在刚才的动荡下倒了,泥土撒了出来,小鬼便收拢起散落的浮泥,再小心地放回花盆。她将花苞的头扶正,然而花茎已断,手一松就倒下,无论重复多少次都是一样的结果。她依旧不放弃,解下束发的细绳绑在花茎上,又在泥土里查了一只竹签做了个简易支架,这才让那花歪歪扭扭地站了起来。 我瞧她没有什么爱好,就连练剑也只是强迫自己学习的生存手段。倒是伺候这盆杂花,她完全投入其中。 “别看这盆昙花现在这样,过个几日它还能活。我说,爻君,你一直都看着吧?”小鬼双手将尸体从后门拖走,对我说道。 呵,你以为我愿意看这些破事吗?还不是因为剑缚诅咒,目前的我根本无法离这把剑超过三尺。 “爻君连幻化人型都做不到,根本就是一只弱得不行的剑灵吧。”她喃喃自语。“不过,剑灵的生命长长久久,相信爻君总有一天能成长的。” 小鬼就是小鬼。 她说我总有一天能成长。 一个早已死去的人,在她眼里,竟然还能成长…… --------------------------------------------------- 我也算服了她,平日里看起来那么冷漠高傲的一个人,竟然乖乖地干起了替人毁尸灭迹的活计,在伊丽丝那丫头面前连句重话都不敢说。她取了块布将还散发着热气的尸体一裹,直接扛着尸体去了乱葬谷。 乱葬谷名副其实。 我向谷下望了一眼,入目的是看不到底的黑暗深渊,从谷底传来强大的灵力……不,应该将这股力量形容为怨气,集结了无数怨灵的凶煞而诞生的怨气。书本上说,冥域阿克隆是世界上最阴暗、最死气沉沉的地方,可没想到人类统治下的国度也有这样充斥着死亡和绝望的角落。 这种地方一直存在,只不过过去的我从不屑把目光投向那里。 “请你安息。”她在尸体面前重重地跪了下来,双手合十祈祷。 她沉默了很久很久,我几乎认定她在下一秒就会哭起来,但一直都没有等到那一秒。 “很快我也会去哪里。”她指了指地底。 每天都有无数人死于意外、谋杀、争斗……就好像我们外出时,总免不了踩死几只蚂蚁,蚂蚁一定想不到那些能够轻而易举主宰它们命运的人,一样身不由已,被天地间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推往任何一个方向。英雄,天生反骨,不屈于那双大手的压力,拥有改变时代的力量,少数英雄的死亡算是悲剧,但绝大多数的死亡,一如水滴汇入大海,连一点波澜都击不起来。 她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锡币放进尸体的口中,传说,这块锡币能够用来买通冥河上的渡船人,让死者灵魂不至于被冥河中古往今来的怨魂吞噬。随后,她将尸体扔进了乱葬谷,又恢复了平日冷漠的神色。 密林赛前第二天,小鬼与伊丽丝两人一个早起一个晚回,交谈的次数寥寥。 密林赛前一天,小鬼把剑留在了房内,不知她的去向。 上无飞鸟,下无走兽,人类世界的最深处,地底大峡谷。 “幽绿密林是我们地下之城的奇观,在大峡谷底部生长着一片茂密的黑铁木森林,树干像钢铁一样坚硬、锯齿状的叶片像刀片一样锋利,这样的地貌只有地底才能见到。在各位勇士们体验自然奇景的同时,这也是一场生存考验。交错复杂的密林完全没有道路,所有的道路都由诸位自行开辟,比赛的规则只有一个,赶在其他参赛者之前穿越密林抵达峡谷尽头的终点站。好了,祝诸位比赛愉快!”主持人站在台上高声宣布最后一场厮杀的开始。 参赛者一共二十七人,分成了四个小组,最壮大的那组九人,其次的两组七人,最小的一组只有四人,也就是小鬼在的那组。伊丽丝仅仅花了两天时间就傍上了人数最多的那组,她高傲地站在九个男人之中,高高扎起一头紫发,是参赛者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伊丽丝!伊丽丝!”铜锁气喘吁吁的呼喊声从远处一路传来。 主持人高声训斥:“什么人?快滚出竞技场!守卫,怎么会有无关人员闯进来?” 铜锁也知道自己很快就会被丢出去,便抓紧时间朝伊丽丝的方向挥手,声嘶力竭地说:“伊丽丝!这是我的幸运物铜锁,现在我把它交给你,希望它能守护你这一次平安!” 伊丽丝站在远处纹丝不动,“谢谢。只不过我要的不是平安,而是胜利。” 单纯的少年明显无法理解女孩渴望通过胜利来改变命运的决心,但他的态度永远是祝福的,就像现在:他一把将系在脖子上的铜锁项链扯了下来,向伊丽丝掷去。 “这是平安胜利锁!伊丽丝,你一定会称心如意的!” 空中划过一道金色的抛物线。 锁没能如愿落在伊丽丝手里,而是掉在两人中间泥地里。比赛的钟声已然敲响,计时一并开启,这是一场竞速性比赛。伊丽丝果断无视了那把锁,快步跟上自己的队伍。 “缠虫就是缠虫。”倒是小鬼走回头路捡起了那把孤零零的小铜锁。 此时,铜锁已经被两个比他高一个头的守卫给架了起来,仍奋力挣扎:“喂!这把铜锁先暂时交给你保管,到时候你在密林里遇到伊丽丝,一定要帮我交给她!处男,虽然我知道你回来就会继续跟我抢伊丽丝,但还是祝你能顺利回来。伊丽丝交给你了!” 小鬼紧紧握住了铜锁。“我会的,会保护好她。就是……我房间里还有盆花,这段日子里我不在,浇水施肥就交给你了。” 铜锁的声音越来越远:“你放心!” 前方的森林里全是参天大树,树木坚硬如钢铁,漆黑似煤炭,无端模糊了昼夜的界限。原来上次小鬼去乱葬谷的时候说“很快我也会去那里”,并不像我想得那样是什么关于死亡的哲思,而是单纯的指出了密林决战的地点。 我们现在就处于乱葬谷的底下,地底的深渊,死亡的圣地。 ---------------------------------------------------------------------------- 她背着一个中型的包裹。等到真正站在这片广袤的密林前,我才觉得她很有可能失策了——按照她的食量,这点事物最多只够吃七天,只给自己七天的时间走出这迷宫般的密林,无疑是个冒险的选择。 “谁知道地图怎么看?”小混混团中那个瘌痢头嚷嚷。 “先跟着别的队伍走呗。”骚气头催促三人加快脚步。 小鬼提出借阅地图:“匹兹,把地图给我看下。” 瘌痢头刚要伸手就被红毛鬼拦下,红毛鬼貌似有疑心病:“我看她主动跟我们结盟是个幌子,为的就是骗走地图,这里地形复杂,她拿了地图说不定就跑了呢?” 小鬼唾弃:“抱着这样的想法,结盟根本没有意义。” “爱结不结!”红毛鬼说。“反正我们三兄弟是一条心的,谁也不会背叛谁。你就不一定了。” 于是混混三人组在前,小鬼一人在后,跟着九人小分队深入了密林。 这里遍地都是的黑色大树叫做黑铁木。由于黑铁木中含有金属本身具有磁力,正常的磁场在这里受到阻碍,指南针全部失效。 看不到太阳,没有参照物,甚至没有动物,想要辨别方向只有靠出色的生存直觉或者指南魔法。 我就像是走进了荒骨兵冢的古战场,潮湿的空气中将危机四伏的压迫感渗入骨髓,至于我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或许是由于这里的荒魂太多了,又或许是因为我成为剑灵后对灵力的敏感度显著上升……我提醒她说:小鬼,时刻握住剑,有人的地方就有潜在的危险。最快提高获胜几率的方式,不是抓紧时间寻找出路,而是杀了竞争对手,这个时候应该有人已经开始密谋了。 我并没有期待她能听到我说话,奇怪的是,她正巧握紧了剑。 “着火了!救命!”参赛者的呼救声从西南方传来。 远处的火焰窜得老高,红色的爪牙在浓烟中叫嚣。于是,所有的队伍都停下了脚步。 二十秒后,已有一支七人的队伍选择继续前进。 这种阴气深重的地方根本没有火源,只可能是参赛者自己纵的火。 “什么?你说那家伙以为放火烧光森林就能赢?哈哈哈,我看先被烧成焦土的是他自己吧!”骚气头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往往越是智商堪忧的人越喜欢嘲笑他低智的同类。 现在这些参赛者应该合力灭火,不谈什么仁慈,单纯为了个人利益也该去灭火。 “小鬼,快去灭火!仔细看,黑铁木的树干会分泌一种油脂,这种油脂是很好的助燃物,大峡谷底下有穿堂风,时间耽搁一长,这把火烧光你们所有人都有可能!” 小鬼拉住了打算前进的混混三人组说:“你们在巴力会修过水系魔法吧?快去灭火救人!” “我们干嘛要把宝贵的时间和法力浪费掉去救一个对手?”骚气头高声叫道。 小鬼放弃了和傻瓜论长短,转而望向伊丽丝哪一组。 同样有脑子的还有伊丽丝所在的那组,他们很快就意识到了这场火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于是接连去着火地灭火。不懂水系魔法的伊丽丝则留在了原地。 混混三人组朝着伊丽丝吹了声口哨。 伊丽丝没有选择和她一组,甚至在此前都没有告诉她,现在看向她的时候,眸中带着一丝挑衅。女人的身份和出众的美貌就是伊丽丝在团队中最强有力的武器。 瘌痢头嘟囔:“这是属于勇士的比赛,女人来凑什么热闹。” 伊丽丝冷笑:“有句谚语说,‘一个坚定地朝自己目标前进的人,连神祇都会给他让路’。” 我看了眼小鬼,她一如既往张着双半睁不睁的死鱼眼,看起来就像是饭后散步不小心晃进了决赛。 我的剑主喵了个咪的就是个咸鱼骑士。 不过,我是个有志向的剑灵。神祇给我让路最好,如果不给让路的话,我就自己开路。 作者有话要说:莫嫌弃第一人称,限制视角也蛮有意思的。比如这个阶段,男主还无法与他眼中的“凡人"共情,就像是个旁观者看戏,加入了许多”观众“的主观揣测 ☆、密林决赛(二) 夜幕降临,经过第一天的劳累,四人小组在潮湿的泥地上铺了一块毯子准备入睡。小鬼只被分到一点点毯子,横竖都盖不住她整个身子。三人睡下后,她无法入睡,便起来靠着树干发呆。 幽绿密林中“幽绿”二字指的就是夜晚时空气中若隐若现的幽绿色鬼火。 传说,死去的人化为尸骨后,夜晚骨头发出的光就是鬼火。越是执念深重的鬼,鬼火的颜色就越浓烈。 大峡谷中到处都是来不及往生鬼,简直是个怨气垃圾场。不过,与我一开始想的不一样的是,照理说每天都有人往乱葬谷里丢死人,这里却鲜少有新鲜的尸体,就好像尸体一抛下来就凭空被吞噬了一般。 我又回想起今天早上那场蹊跷的火,听说那个放火开路反而烧到自己的人最后落得个重度伤残,他的队友把他往简易担架上一放,全队轮流抬着他已算是仁至义尽。蹊跷的地方在于,能通过前两重选拔、进入决赛的人想必不会是连风向都没搞清楚就放火开路的蠢货,既然不完全是个蠢货,为什么会干出这样的蠢事? 还有,参赛者赶去救火时,火势仍然很大,能够致使人咽喉受损的浓烟因不完全燃烧只会随着火势渐渐熄灭而增加,可那被大火困住的人的呼救声是在半途中戛然而止的,莫非他在火势正猛的时候就被熏哑了咽喉? 想来想去,我始终觉得这件事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不过,这些凡人的事终究与我无关。我收回心思,打算继续修炼灵力,早日化形。 潮湿的风夹带着乌鸦屎和朽木的气息,竟让我嗅出了几分原始、空旷的味道。仰头看遥不可及的夜空,在我的脑海中,我再一次站回云端,俯视地上的平原和荒漠。 “从这里看月亮竟比从平地上看起来更大更亮,明明是地底最深处,距离月亮应该更远的。”小鬼自言自语。我无意看了她一眼,莹白的皮肤,柔顺的长发,精致的五官,就连那一双漠不关心的死鱼眼在月光下也有了几分神采。 有的女人在阳光下好看,比如我美丽的母亲,阳光下肌肤如钻石般璀璨,又比如天赐,她有着向日葵那般的健康和活力。 而这小鬼是属于夜晚的。 混混三人组的呼噜声此起彼伏,小鬼将剑举起,对着月光,小声说:“爻君?其实今天早上,我就听得见你跟我说话了。” 我屏住了呼吸(假设我还有呼吸)。 “我想……可能是因为这里亡灵众多,长年灵力充沛的缘故才使得我能够听见你的声音。”我站在一旁看着她傻乎乎地对着一把剑扯出了一个微笑。“你好,小剑灵。” “小鬼,别这样称呼我,你会后悔的。” “唔,可是爻君就是个小剑灵啊。” 我走到他面前,附下身点了点她的额头。“听好了,有老子作小鬼你的剑灵,是你这辈子最大的外挂。” “哦,那你会什么?”小鬼问。 我略有些骄傲:“你要问我不会什么。” “哦。”小鬼敷衍,随后我再一次见识了她隐藏在冷淡外表下的毒舌功力。“据不完全统计,爻君不会格斗和魔法,更不会开门、移动物体,而且还不会化形……” “够了!”这种伤口撒盐的行为简直气人。“你们凡人的事,我也懒得管。直截了当地说,我需要你尽快带我离开地下之城并去到大陆上的中央帝国,把这把剑转交给我指定的人。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办,晚了就来不及了。” 她问:“什么事?” 我压低嗓音:“关乎整个奥特兰迪(Outland)大陆的事。”我也因此而死。 她似乎缺乏凡人皆有的好奇心。“这么说,你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你以前叫什么名字?” “凡人岂能知道我的真名。” 她嘴角弯了弯,“就算剑灵和人是不一样的物种,也不用一口一个凡人吧。” 我不予计较,回归正题:“刚才你听清楚我的要求了吗?作为回报,在这段时间里我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徒弟,帮助你提升实力。” 此等殊荣,天下有几人敢奢望?感恩戴德吧,小鬼。 小鬼却很不领情:“不好意思,我们之间应该是主仆关系,剑灵正确的态度是把剑主当做效忠的主人。不过我不喜欢‘主人’这个带有禁忌色彩的称呼,你可以简单叫我阿昙。” 她是从“主人”联想到什么禁忌的东西了!仅剩的想象力都往猥琐的方向发展了啊! 这时,骚气头紫砂突然醒了:“昙少一个人在那里嘀咕什嘛?” 小鬼警惕地走回去躺下:“没什么,只是想家了。” “扭扭捏捏的像个娘们...”紫砂打了个哈欠重新躺了下去。 长夜漫漫,点点幽绿,寒鸦栖腐,阴风阵阵。活着的人都已熟睡,唯独我永远失去了睡神的眷顾,发了一会儿呆,我顿觉无趣,又回到剑中修灵。 这一次我沉下心来修炼,不知为何这一次进度奇快,单论速度几乎可以企及我的巅峰状态。我欣喜若狂,发了疯一般地在剑中空间里修炼,完全没有意识到时间流逝,又过去了一天。 我神清气爽地从离开剑中空间时,比赛已进行到了第三天。 小鬼正和那仨地痞正在讨论参赛者中有人中邪的事情。 红毛鬼温泉眼说:“听说七人队中那个褐发小子昨晚上中了邪,今早起来就疯了,他的队友就把他一个人扔在了昨天的营地。他八成是走不出来了。” “是摄魂兽!”三人纷纷表示惊讶,却统一口径地给出了答案。 瘌痢头匹兹担忧道:“这么说连晚上睡觉都不安全了?” 谁知道他们口中的摄魂兽是什么鬼啊!? 好吧,那东西本来就是鬼。摄魂兽对地界人有着很强的威慑力,我想起那天正巧看到小孩子过家家,就听到“把心脏挖出来丢给摄魂兽”这样的恐吓。 小鬼说:“熟睡时是人的意识最薄弱的时候,越是深入密林,摄魂兽密集触摸,睡着了一旦被怨灵入侵,就算人还活着,灵魂也会永远陷入沉眠。” 较为胆小的匹兹吼道:“你吓唬老子呢!?” 小鬼瞥了他一眼:“平常意志薄弱的人更容易被入侵。” 我虽不了解地界的情况,但就奥特兰迪大陆的常识来说,怨灵如果想要附于活人之身,就必须拥有能够压制活人灵魂的灵力。在同等水平和数量级下,生灵的灵力本身强于死灵的灵力,除非有少数死灵机缘巧合之下化为怨灵并假以时日累积怨气。 如果说摄魂兽摄取人类灵魂的现象在地界很常见,那么这幽绿密林中,除了本身作为乱葬岗的怨气,应该还蕴藏某种未知的力量。是这种力量减弱了人与灵之间的隔阂,才使得小鬼能够听到我的声音。 三人中温泉眼比较谨慎,他提议:“我们轮流守夜怎么样?看到有人的神情像是在做噩梦就叫醒他。” 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四人一致通过了这个决定。 在没有道路的密林中穿行需要时刻注意脚下湿滑的泥土和埋在泥土下的绊脚树干,有时还需用砍刀一边开辟道路一边穿行,因此小队每隔一个小时都会原地休息一次,大约十分钟,在这段内各自完成喝水/取水、如厕、进食等准备工作。小鬼上厕所会选择一个离众人较远的地方,除了手纸,她还捎上了我。 她一点也没有作为女人的自觉! 这一次,她依旧带着我离开队伍去解手,“爻君,我感觉到你出来了。” 我没好气:“我现在回去。” “还好我亲戚没来。” 她难道有亲戚也进入了密林决赛?“哪个亲戚?” 她答:“导致我每个月都会流血的那位。” 我嘴角一抽,“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不是一个生理特征显示为女的小鬼。” “在这样的环境下,剑不能离身。所以,我到哪里都会带着爻君。”她诚恳道,“况且,爻君是男人和女人之外第三种物种,所以你回不回去,我倒是不介意。” “我介意!异装癖小鬼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那种不男不女的物种!”我钻进剑里,盘腿坐下。 想着过了一会儿,小鬼肯定已经返回小队休息的地方,我才慢悠悠地从剑里钻出来。 事实是,她遇到了麻烦。 她蹲在地上,用手死死按住自己的嘴。 不远处传来一曲轻松的歌声:猎物,猎物,在哪里?别躲,别躲,我等你。森林是老鼠的窝藏地~猎人来了老鼠毙~ 轻快愉悦的童谣曲调和诡异的歌词,真是民间故事里变态的标配。 右边,一个高个子白皮肤的男人带着一顶三角帽,唱着童谣,一步步靠近小鬼所在的那棵树。左边,另一个高大凶悍的男人背着一柄巨大的斧头走来,手上拎着的东西摇摇晃晃。 斧头男穿过灌木,再定睛一看,手上的两个头颅暴露眼前,其中一个头上长着曾被我形容为“骚气”的紫色长发,是紫砂;另一个脑袋上只长着几簇杂毛,其余部分露出疮痍的头皮,是瘌痢头匹兹无疑。地痞三人组中的两人就这样毫无声息地死了,唯独缺少温泉眼,料想他肯定不敌迎面走来的这两人,恐怕也凶多吉少。 撒个尿的功夫,小队里就死了两个人,他们的人生已然结束,却连谢幕都来不及。 “小鬼,敌人已开始捕猎。第一个人是魔法师,戴白手套,法器魔杖具有很强的咒力。后面的那个是个大块头,身体本身重还举着一把大斧头,脚步却很敏捷,说明一定是体术高手。” 小鬼的大拇指已扣住了剑柄。 “小鬼,以你的实力,是不可能突破这两个人的包围的。想要保住小命你只能和他们合作。尽管杀光其他的参赛者会保证胜利,但现在已经到了第三天,每个人所带的粮食应该都已消耗了一半,如果在走出密林前粮食耗尽,都会无差别死亡。现在,你所要做的就是把握住这一点。主动走出去告诉他们,你完全掌握了地图、可以带他们走出密林。” “怎么才能让他们相信我?而且,那九人组手上有两份地图,原本他们手上的那份,加上从我们队里搜刮来的那份。”小鬼压低嗓音说。 “在这种指南针都失灵的地底深渊,就算有了地图也很难找到道路。只有这里的‘居民’才可以对这里的环境了如指掌。” 她问:“你说这里的‘居民’?” “这里的居民只有幽灵。让幽灵为你引路。先按照我的指示骗过他们,让他们以为你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然后今晚,想办法让幽灵附你的身。” 小鬼并没有露出预想中吃惊的表情,抬眸淡淡说:“爻君是让我明早装失心疯骗他们吗?” “不,是真的让幽灵附身。只要人的灵力比幽灵的灵力强大,或是有外力刺激你保持清醒,让幽灵附身之后说不定可以凌驾在幽灵之上,让它听命于你。”我拍了拍她的肩膀鼓励道,“我相信你,降灵体质的你在灵力方面有的是天赋。而且到时候我也会在一旁帮你的。” 她看不见我那一瞬自私的表情,我却在这一刻看道了自己自私的心灵。我有一个万全的理由——必须尽快完成使命拯救大陆的未来——有了这个理由,我便可以背弃从小信仰的光明、诚信、正直。为了节约走出密林的时间,我可以以这个无辜的小鬼的身体、灵力、甚至性命为赌注。 她却说:“谢谢你相信我。” ☆、献祭凶灵 御灵,尤其是驾驭凶灵,一直以来都是奥特兰迪(Outland)最神秘的法术之一。 我的右胸上有一道疤,那是以前我和一个号称“不退场之死士”的凡人武士打斗的时候留下的。那凡人武士在首次战败后开启了他在黑市上购买的凶灵封印,并将自己的身体献祭给了凶灵。一开始,百年凶灵所拥有的霸道灵力使得他本身的咒力阶数增长,险些将我大败。可我又是个同样争强好胜的人,即便暂时处于下风,也绝不愿就此分出胜负。于是,我们从白天大战到夜晚,从茕孑的神柱战斗到大陆上的中央帝国,最后,我虽没有战胜他,但他却失败——刹那间,他在我眼前被那凶灵蚕食殆尽,死前发出了令我至今仍难以忘却的痛苦嘶鸣。 能够驾驭异己灵魂的,只有御灵者。由于御灵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特殊体质,并不能够通过学习获得,大陆上的御灵者数量稀少,而御灵者的处境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本身实力强劲、又有家族势力撑腰的御灵者有可能成为神庙、宫廷、帮派中举足轻重的领导者;而除去御灵体质外没有其余实力的御灵者则只会沦落为各大势力的傀儡、各种亡灵的躯壳。 双魂一体确实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战斗力,而且若是御灵的时间足够短,宿主也是能够掌控自己的身体的。风险当然也免不了,如果我错误评估了小鬼的灵力,或是小鬼本身的意志力比我想象得薄弱,她今夜也有可能落得“不退场之死士”的结局。 然而,我没有告诉小鬼这些。 敌人还在眼前。 她给了自己一个深呼吸的时间,走出了栖身的灌木。 斧头男见她只有一个人,还是主动走出来的,倒也并不急着杀她,炫耀般地挥舞着手上的两个头颅:“痩鸡,这两个是你的同伴吧?” 头颅上的表情凝固在愤怒的瞬间。没有露出懦夫的表情。纵然他们生前有多么令人厌恶,这生死一瞬间的表情绝不可能伪装,他们在死亡的前一刻,终究是表现出了男人应有的骨气。 小鬼平日里死水般沉静的墨蓝色的眼睛更添了一份墨色,就像海啸前的大海。 恃强凌弱的人是败类,是残渣!但是小鬼,你千万要沉住气。向他们示弱,说明自己无所谓前队友的死,再请求加入他们的队伍。 她没有辜负我的期望,肯定而冷静地说了一番听起来厚颜无耻的话。 苍白的魔法师歪了歪脖子,发出响亮的“咯吱”声,“投奔杀了你队友的人,倒是够无耻。” 如各位所愿……还没等我提示,小鬼就已流畅地说了下去,提出可以为对方在这密林中指路。 魔法师说:“既然你已经夸下海口,你知道从现在这里返回这些死人刚才休息的地方该怎么走吗?” 听到“这些死人”,她的脸色明显一僵,我在她耳边低语:以你身后的那棵树为圆心面向我偏转东北角40度,以二尺的步幅走三十步,看到一颗倒下的黑铁木向左转45度,继续往前就能看到刚才我们队休息的那棵树。 小鬼露出怀疑的表情:地图怎么可能详细到这种程度? 这种时候我当然不会戏弄她,这些信息并不是地图所示,而是刚刚她走来时我习惯性地记在脑中的。至于我为什么要刻意用一些复杂的词语来描述方向,还不是为了让他们觉得小鬼专业水准,值得信赖。 小鬼一字一句地重复了我说的话后,按照这个方式走抵达了初始点。 “痩鸡有两把刷子。”斧头男重重地一掌拍到小鬼后背,对魔法师说,“不如就让他加入?” 小鬼低头拾起了紫砂和匹兹的遗物,食物和武器已经被掠夺,剩下的只有一些琐碎的小物。她正收拾包裹,突然抖落了一个脏兮兮的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张破旧得一看就知道翻看了好多遍的小卡片,上面写着几行歪歪扭扭的手写字母: 奶酪和炝饼足够十天份,省着点吃……勇敢的匹兹,你是最棒的!爱你的、妈妈。 卡片湿了一角,小鬼垂着眼,默默地揉了揉眼睛。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冷漠的小鬼哭。 比起同情死去的匹兹的妈妈,我觉得她可能只是单纯想自己的妈妈了。 哎,连我都被她传染了,想起了我远在茕孑的母亲,尽管我的母亲从不吃粗制的奶酪和炝饼、不可能夸“我是最棒的”、在信件中也从来不会署名“爱你的妈妈”。 “喂,快跟上,你在干什么?”在魔法师的催促下,她藏起了那张卡片,快步跟上。 三人与大部队汇合,伊丽丝也在那里。 魔法师向队长请示道:“老大,四人小分队除他以外的人都已清除,现在我们的四人已经去搜寻两个七人队的踪迹,相信他们的猎杀行动也会有不小的收获。” 看来所谓单打独斗的勇士会实际上也有不少帮派组团参与,从中相互协作对付帮派外的参赛者。 队长是个模样粗犷的男人,此刻正搂住伊丽丝的腰,大手上下游走。“卢尔,你带回来这个猎物打算做什么?” 那个叫做卢尔的魔法使阴测测地说:“她认路。” 队长眼神一凛,直勾勾地看向小鬼:“你会引路?” 小鬼看着男人游走在伊丽丝身上的大手,眼中充满了杀气。 “我最后问你一遍,你、会、引、路?”男人的大手从伊丽丝身上挪开,狠狠揪住了小鬼的头发,将她的头往上提,重重地摔在地上,“就凭你也敢用这种眼神看我?就凭你,也敢觊觎我的女人!?乌姆里奇,杀了他!” 斧头男说:“可是老大,这瘦鸡真的认路。” “你的斧头是配饰吗?动手,乌姆里奇。” 刚才就一直假装不认识小鬼的伊丽丝总算肯为她说几句话了:“老大,别动气。如果这家伙真的有向导才能,不妨先试用一段时间,不合适的话再杀掉好啦。” 队长宠溺地摸了摸伊丽丝紫色的卷发,“也行,就听你的,不杀他。那,伊丽丝今晚打算怎么补偿我?” 伊丽丝俏脸微红,伏在男人耳边轻声细语:“一切如你所愿。” 队长炫耀般的大笑声直直刺入了小鬼的心里,她握剑的力道越来越大,几乎要将自己的指甲折断。 铅白色的指甲,铅白的天,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死气沉沉。 天色渐晚,小鬼等到了一个独处的契机,急忙召唤我:“爻君,假若今晚我让幽灵上身,偷偷带阿琼走,有多大的可能性?” “如果你想带走伊丽丝琼,势必要惊动这支队伍,这样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要知道,让幽灵上身的目的就是寻找出路,时间拖得越久,你被幽灵反噬的几率就越大。” “我要赢,要为匹兹和紫砂报仇,更要保护阿琼,我已经决定了。今晚就让一个强大的幽灵附身。” 我没想到这个蜗居在洞穴里的懒散小鬼还有这样的冒险精神,她继续说:“我在历史书上看到过‘万神使徒’和‘不退场之死士’那场从茕孑一直打到中央帝国的世纪大战,那个时候身为凡人的“不退场之死士”就是凭借恶灵之力对抗天神之力长达十个小时。” 等等……历史书?我没记错的话,那场战斗就发生在两年前而已,现在地界的历史书都这么与时俱进的吗? 当然,这不是重点。“那小鬼你知道滥用恶灵之力的后果吗?” “那位平民战士战斗到力竭,最终不幸被恶灵吞噬,但他代表了人类敢于和天神抗争的精神,虽败犹荣,此后每年的火神节,帝国都会举行祭祀来铭记这位英雄。” 败了就是败了,怎么的还“虽败犹荣”了?身为当事人的我竟然不知道啥时候那疯狂的平民武士竟还有了自己的节日。事情往往是这样,没有事实,只有利益,正着说反着说都可以,好比,统治者宣传奴隶起义的残暴和愚蠢时,革命组织可能正躲在街头分发奴隶英雄的小传单。 “我和他不一样,我一定做得到。”小鬼墨蓝色的眼眸无意对上了我的眼睛,她的眸色是极罕见的好看,像大海般变幻无穷,直将人吸进去。这些天一幕幕从我脑海中闪过,她第一次意识到我的存在、她偶然听到我的话、她启用秘术让我的一只手实体化、密林中她与我之间堪为奇迹的感应能力……小鬼在通灵方面的天赋或许真能让她…… “我只是告诉爻君我的决定,没有在征求你的意见。”她懒懒地闭上眼睛。 …… 她是个狠得下心来的孩子,尤其是对自己。吞下安眠药后,她很快就陷入了深度睡眠。熟睡时人的灵魂会处于半游离状态,给予了周围幽灵附体的可乘之机,其轻度症状就是民间所谓的“鬼压床”。通常这种情况会随着主人的苏醒而结束,但在这被誉为乱葬谷的幽绿密林里情况变得危险得多。一到晚上,躲在死神的引路灯照不到的角落的怨灵纷纷开始捕猎。 她一闭眼,我再也无法像往日里那样躲进剑里修炼,绕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索性在她旁边坐下。我亲眼看着一只又一只靠近又离开的幽灵,莫名紧张。 我想我应该不是在担心这个小鬼。我只是在为我自己考虑。要是她今夜死了,那我很可能也被丢弃在这荒僻密林里,几十年上百年都不一定有人能找到我。 灌木丛里边传来了嗯嗯啊啊的声音。女声是伊丽丝琼,男声应是今早那个队长,看样子男人大概以为大开杀戒以后他就胜券在握了,早上打完野战,晚上继续打“野战”。 毫无技巧可言的做.爱。 反正今晚我是不可能安心进入剑中,可这种声音听久了,对我一个风华正茂、身强体壮的成年男性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挑战。 嗯,这男的持久力不错,搞了也有二十分钟了吧。可是这男的明显在硬件方面满足不了伊丽丝琼,不然她也不至于叫得那么索然无味,有敷衍讨好的嫌疑。 小鬼翻了个身,我一个激灵,急忙去捂她的耳朵。 幸好她睡得像猪一样沉,不然以她对伊丽丝的在意程度要是听到这种声音,一定会冲上去把那男的阉了,而且还是拿着“我”去切男人的那个部位。想想就恶心。 我的手正放在她的脸颊上,唔,她的皮肤手感真是令人留恋得光滑,她的睫毛很浓密,绒绒的…… 时间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四周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连那位守夜的兄弟也趁着长夜漫漫垂头打盹。 月光以树冠为画笔,在天空的幕布上雕刻下苍劲有力的浮雕,一簇簇幽绿色的光晕竟意外将树林衬得竟然还有几分梦幻。 每天午夜到凌晨的这段时间,我的灵力就好像受到某种东西助长一样,修炼进度突飞猛进。今天,我依旧在同样的时间段内感觉到体内充满力量,只是这一次,战士的本能首先让我整个人都警惕起来。 有怨力很强的幽灵靠近。 连我都承认很强,那么对小鬼来说,驾驭的难度更是地狱级的。 正当我想叫醒她时,我的背后是一双寒意阵阵的深蓝色眼睛。 她直挺挺地坐着,不知是什么时候起来的,也不说话,也不动,令人毛骨悚然。 “小鬼?”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能找出目前剑灵爻认知中的漏洞吗?有一个很大的bug爻君还没有发现 ☆、吞噬 “小鬼?” 她猛地伸出手,灵力从她的指尖划过。 她已经被附身了。而我刚才所感应到的慑人力量,正来自于附身在她身上的“它”。 她的手穿过了我的身体,由于指尖蕴含灵力的缘故,我感觉肚子像是被撕开了一样,疼得几乎要咬碎我的牙齿。 “爻君?你在哪里?”她能正常说话,说明恶灵没有控制她的意识,我松了一口气。“你成功了!啧啧,简直不可思议。” 幸好她看不见我,否则我英明神武的形象就要毁于龇牙咧嘴捂肚子上了。 小鬼点头:“你的声音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没有啊。”我忍痛咬牙,“怎么,现在能读取这个幽灵的路径记忆吗?尽快解决吧。” “解决……杀……”小鬼露出了我认识她以来弧度最大的笑容。莹白色的牙齿在月亮下闪闪的像一排鬼火,嘴角咧到了颧骨以下的位置还不知餍足想要继续咧下去 。 不好!她正要拔剑,我将灵力全部集中于我的右手,化作一股聚气握住她的手腕。“你醒醒!” 她狰狞一笑,抽出手来,拔剑,砍了下来。下一秒,我便看到我的手腕上多了一道裂缝,随后,是近乎真实的切腕之痛。 好在疼痛对虚体来说只是一种主观感知,而非真实损伤,当我从疼痛中缓过来时,手腕依旧连着我的手臂。 接下来,我看到了这一幕:小鬼把剑刺向了熟睡中的人们,一剑下去,有一朵红花,一片片就像冥河旁恣肆生长的红色彼岸花。 骑士的剑永远不应指向手无寸铁的人。 即便,她只是个不入流的咸鱼骑士。 我必须阻止她。我冲过去用手去接她的剑刃,然而像之前多次的尝试一样,透明的身体根本不从着力,我畅通无阻地穿过了所有障碍物。 “小鬼!停下来,你醒过来后会后悔的!”我嘶声大喊。那个挥剑屠杀的家伙听见了,而她没有听见。 “他们都是坏人,死有余辜!他,沾污伊丽丝琼;他,斩杀紫砂和匹兹;他,协同犯罪漠不关心,也不可饶恕!”阿昙冲我大喊。我无法辨清现在的情况,一方面这个阿昙利落地进行屠杀,绝不可能是小鬼的意念,另一方面这个人有着清晰的仇恨意识,只可能来自于小鬼的意念。通常来说,在同一时间只可能由一个灵魂主宰意识和肢体,要么是主体,要么是幽灵,怎么可能两者并存?! 十人队伍中的队长和斧头男已经在睡梦中被斩杀,剩下的人已然惊醒,很快就将小鬼包围了。 成为剑灵后,我本想着对地界的一切都冷眼旁观,但我反悔了,想至少在这一刻,不想她被吞噬的念头超过了其余所有想法。 “一想到你清醒过来后会为自己的恶行大哭三天三夜、甚至在即将被你误杀的伊丽丝的坟前自杀,我就必须提醒你,你要是连这个恶灵都控制不了,也只配一辈子留在地下之城,像老鼠或是蠕虫那样生存、死亡!” 她深蓝色的眼波像夜空,微微一动斗转星移。我觉得她听见了。 同时,队伍中的人也在议论:他是中了邪吗?“不,你看他的样子好像很清醒,他根本就是个残忍的败类!当初就应该一刀杀了他!”有人大吼。 “现在杀了他,也不迟。”魔法师卢尔取下了黑色手套,于掌心聚起圣光。 全场只有我这个局外人观察到了他的手掌,于是这一条线索,让我心中的某些疑惑慢慢迎刃而解了。 不等我再去琢磨,众人已饿狼扑食一般地攻击小鬼,而小鬼得利于恶灵的强大力量,也能够维持着平衡的战局。然而她体内怨灵的战术根本不管不顾她的身体,一味进攻,不到五分钟她那件墨绿色的衣服就已经被凝固的血液染成了黑色。 这只怨灵应该是一只战鬼。 战鬼诞生于战场,混沌的精神中充满了悔恨和暴戾。由无数残念化成的怪物,只保留了战场上厮杀的记忆,故而嗜血、战斗力高。 “阿昙!”伊丽丝的眼睛不满血丝,这些天的高强度活动已将她变成了可以放下娇贵的女斗士。“你看着我,你想带走我,对吗?” 魔法师阴测测地看来她一眼:“原来伊丽丝小姐和这个疯子是旧识。” 伊丽丝娇小的身躯微微颤抖着,这时小鬼伸出一只手,那双手在影影绰绰的月光下纤长有力、透白发亮,而从那双手上滴落的血则红得像蛇信子。 “过来吧,伊丽丝琼。”她扔下剑,单膝下跪,目光幽幽。 气流骤然静止,电光火石,魔法师用绿光石镶嵌的中阶法杖向她发动破魔式。然而攻击未奏效。小鬼迅猛地跳起避开了攻击,这极具爆发力的一跳在地上留下了一个小坑,坑上冒出一脉幽绿色的灵力随即消散。身为灵的我更深切地感受到了魔力扑面而来的气流,其中埋葬着毒蛇和蟾蜍的气味、刺激着人审丑那一部分的感官。 攻击触及地面时的爆炸声震动了人们这些天里沉溺在幽静中的耳膜,每个人都紧紧皱着眉头,这些人分明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在魔法师攻击小鬼的时候都产生了一种同仇敌忾、除恶扬善的情感。 他们的眼睛只能看到卢尔与小鬼的灵术战斗,我却能看见那团幽绿色的影子和小鬼形成叠影,在她的体内酝酿着一场与外部世界同样激烈的纠葛。过了一会儿,也就是小鬼伸出手的时候,那团看上去更明亮的影子消失了。 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将战鬼“消化”了。 一个人类,竟然能消化灵魂!我只知道幽绿密林中有一种怪物名叫摄魂兽,以灵魂为食,不死不灭,秉性凶残。为什么她也能像摄魂兽一样吞噬灵魂? 我与她朝夕相处如影随形,竟没有察觉到她的御灵体质就算有着放眼奥特兰迪大陆也令人瞩目。 那么,这和她成为我的剑主有关系吗? 我以为地界人都是一群蠢笨、肮脏、弱小如蝼蚁一般的存在,然而当我逐步了解他们,却发现他们和我从前遇见的人一样精明。我越是想置身事外冷眼旁观,谜团就像滚雪球那样越积越大,好像有一张巨大的网和我每一次成功和失败如影随形,网慢慢收紧,而我就想温水里煮的那只青蛙一样。我的死亡只是阴谋的序曲,这张网,仍然没有收网。 战斗告一段落。我将手缓缓搭在小鬼的头上,垂眸。现在只有她与我定下了剑与剑主的契约,也只有她能听到我说的话,她是唯一一个可与我合作的人。 伊丽丝不是个不识时务的女人,她很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队友已对她有所猜忌,日后在魔法师的怂恿下很可能会让她背上与阿昙同谋杀害队长的罪名。她微微蹙起秀气的眉头,随即大步走出队伍将手搭在了小鬼的手上,说:“我和你走。” “抓紧了。”小鬼紧握伊丽丝的手,纵身一跃,消失在深幽的黑铁木林中。 两人一言不发地在树林里穿梭,好像要与日出赛跑。走到一处小溪边,伊丽丝累得脱力柔软的躯体倒在溪边像动物那样匍匐着,让溪水滋润整夜不安的面孔。小鬼则躲到一旁用手抠出了咽喉里粘稠的血液,过水吐出,而她的脸上浮现出黑色的血管,从脖子一路衍生到左颊。 当小鬼想要从战鬼的记忆中摄取必要信息时无疑会助涨战鬼的灵魂,这种内部的冲突会对她的身体造成很大伤害,比如现在她喉中渗血、血管伸张、血液变色。 小鬼艰难地从脖子上取下那枚小小的铜锁项链,“阿琼,这是铜锁要我转交给你的东西,很抱歉现在才找到机会——” “啊!”伊丽丝转头时看到她可怖的面容下意识尖叫,过了一会儿才收敛起惊恐的表情。“比赛都快要结束了,这东西你留着吧。” 小鬼看着铜锁上沾了一点自己的血,伊丽丝或许是嫌弃这个吧。她重新戴好铜锁项链,为了不吓到伊丽丝,自己绕到了一颗铁木的后边。 我问她:“刚才是怎么回事?” “是我先有了怨恨的念头,才被战鬼趁虚而入。”她将脑袋埋进双膝。 我顿了顿,“你是御灵体质吧?” 抬起头睫毛上还挂着露珠,她抿了抿失去血色的嘴唇,“有些事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自己都还没弄明白。不过我感觉到了,爻君刚才是真的在担心我。” 谁担心她了,自作多情。 “我不过是不想你死了拖累我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昙:拥有一只死傲娇剑灵是怎样一种体验 今晚八点半双更~ ☆、故梦 “我只是不想你死了拖累我罢了。” 小鬼听后波澜不惊地“哦”了一声。 我转移话题:“看你一副低落的样子,刚才还没来得及从战鬼的记忆里筛选出走出密林的路线吧?” 她沉声:“我失败了。” 没能按照原计划利用幽灵附身走出密林。 “走不了捷径也不代表失败啊!”我拍了拍胸膛,“地图还在我的脑海里,我可以试着还原实景。虽然会比直接让幽灵带路花的时间长,但至少不会困死在这里。” 她狐疑道:“你怎么会记得地图?” 我说:“看过几眼就记下来了。” 她倒是不怎么惊讶:“原来剑灵的记忆力这么好。” “……不是剑灵的记忆力好,是我的记忆力好。”我有些酸溜溜地说,“小鬼,以后能不能不要把我当做剑灵?” 她愣了愣,“为什么?” “……”因为我不久前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啊,谁愿意莫名其妙变成一团虚体。 她见我没有回话,便也不问了:“我可以不把你当做剑灵,你就只是爻君。” “谢谢……” 说完我就有点想咬了自己的舌头,十二神呐,我竟鬼使神差地对一个地界人说了“谢谢”。小鬼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不用谢。应该是我谢谢你带我走出密林。只是昨晚我彻底惹毛了那一队的人,只怕他们很快就会来追杀我。” “那一队里多是些不入流的人,没什么可怕的。”这话是站在前世“万神使徒”的立场上说的,只是今非昔比,连我都堕入了地界,总也不能拿大陆巅峰强者的标尺来衡量一群地界人吧?我想了想改口道:“那个托隆沼泽来的魔法师需要小心。” 她感到疑惑:“托隆沼泽来的魔法师?” 我说:“我说的是卢尔。他平常不都带着一双白手套嘛。” “是的,魔法师的手很重要,他们大多像演奏者那样爱护双手。” “他把手套摘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手上的掌纹,所以才说他是托隆沼泽的人。”地界在天神一族眼中是落后之土,是以尽管我生前热爱游历和阅读,也未曾踏足过地界、深入了解对地界的风土人情。在我对地界有限的阅读里,记得的也就只有各国那些个奇葩的习俗了。 她依然一副以为我在胡扯的模样,“掌纹又说明了什么?” “ 地下之城混沌、宝器之城缇亚和冥域阿克隆是地界三大国。而托隆沼泽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国。那里的居民有一种叫做‘篆刻命运’的习俗,而卢尔的掌纹留有用绿色的幽灵草汁液篡改过的痕迹。布伦塔族信仰命运,认为命运在人身上的具象体现就是每个人不同的掌纹,故此在他们人生的几个重要阶段都会请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或是神通者挑破原有的掌纹,再用草汁描画出新的纹路,以此慰藉自己,不幸的命运已经改变了。” “可是……” “说真的,除了托隆沼泽有这种怪习俗,谁没事会在自己手掌心里纹身啊?” “不,不,”小鬼的眉头紧皱,“我想说的是,托隆沼泽早在一百年前就灭亡了。如果卢尔是沼泽人,那么就算他在古国毁灭的那一天刚出生,现在至少也有一百岁了。据我所知,除了茕孑的天神一族能永葆青春、荒山之境的几条龙能在某一时间停止生长从而获得绵长的寿命、阿克隆的虚无族身上没有时间的流逝,其他种族都不可能在一百多岁时依旧保持着年轻的样貌。” 我一开始并不相信她的话。托隆沼泽出土一种能够吸附污浊的“皂化泥”,我死前一星期还购买过这种泥呢。“小鬼,你确定你不是看了盗版书?” “拜托,爻君,这可是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史实,史称‘龙焚之宴’。一百年前,恶龙的火焰在沼泽上持续了整整七天,烧完之后地上的灰烬足有一米深。前来亲扫战场的地界联军将盐洒在灰烬上,让这片土地寸草不生,并且地界的几位大法师联手诅咒沼泽之神永远消亡。” 一百年前……一百年前…… 我的脑中“嗡”得一响,就好像有一个长着倒刺的铁钩挑衅地深入我心里最深处,撕扯、折磨着我的心,有一种极坏的预感在我心中如野草般滋生。然而表面上,我依旧固执地反驳着:“你记错了!” 小鬼继续说道:“本该寸草不生的土地,仍旧诞生了生命。仇恨的土壤中生长出了坚如顽石的黑铁木,百年后终成了这片密林,死于那场大火的灵魂失去了人性,却因仇恨复活,变成了噬魂兽,汲取往来人的灵魂……幽绿密林从此成为了乱葬谷、禁地。” 我茫然地看向脚下实实在在的土地…… “这是真的,爻君,我们脚下的土地就是曾经的托隆沼泽。” 我压抑道:“在哪一年?” “在神树前一年。” “这是什么纪年法!?没听说过!”我吼道,“告诉我,天历几年?” “爻君,你好像有点落伍了。”她无奈地说,“自从大陆脱离天神一族的统治后,人们早就不用天历纪年了。神树元年指的是生命之树倒下那一年。” 不! 怎么可能!? 一定、一定是她记错了!或者是她在戏耍我! “呵,小鬼,你难道不知道‘生命之树’上有慈悲之柱、温和之柱、严厉之柱,分别有三位龙神守护,维持着世界的均衡;三大神柱之上又有十道门,凡人皆不可通过;‘生命之树’的顶端住着天神一族,他们世代守护着树。” 她却异常肯定地说:“但这些,都已经是历史了。人类推翻了神。神树纪年法便是为了纪念人治时代的开始。” “天历农神月二十三日……”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如砂纸磨过岩石,“这个日子,按照神树纪年法,是第几年?” “就是神树前一年,”她略有些担忧地问,“爻君,你怎么了?” “现在是第几年?” “神树后一百零七年。” ------------------------------------------------------------- “你骗我!” “我为什么要在这种事情上骗你啊?” 我不信这个邪。“你现在就去问伊丽丝!问现在是第几年!” 小鬼只好去问了伊丽丝这个问题。 答案和小鬼说的一模一样。 我的眼睛痛得就像是在滴血,可偏偏连一滴泪都流不出来。 其实,我是知道的。 在我死前就知道这个人皇和天神一族的叛徒勾结,意图毁灭“生命之树”的阴谋。 只要有“生命之树”的存在,人类的地位就永远低于天神一族。魔法是人体内的一种释放型能量形式,其来源也是生命之树。凡人用肉眼是看不到“生命之树”的,只能找到三根由龙神守护的圣柱,推测出生命树的大致位置 。人类生来具备掌握魔法的能力,这种能力可高可低,但必须经过后天学习才能激发。 据说人类的一切魔法都是向“生命之树”借取的。一旦毁了“生命之树”,“凡人皆可学习魔法”的惯例就会被打破。人从一出生起,就会由血统被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天赋者,生来拥有不同属性的魔法;另一类是无能者,生来不能够学习任何魔法。 人类贵族想要毁掉“生命之树”,因为他们想要巩固阶级和地位。 甚至本该负责守卫“生命之树”的天神一族中也产生了叛徒,那些叛徒畏惧日渐壮大的人类终有一日会破解“生命之树”的奥秘,登上重霄之城茕孑取而代之。所以,他们希望彻底和奥特兰迪大陆隔绝,宁愿永远躲在天上。 这个秘密,现在终于不再是秘密了。在我变成剑灵之后,脑子里想的只有这一件事——我要阻止他们的阴谋。作为茕孑上最后一道门“万神门”的使徒,我发誓要守护我的家园、守护“生命之树”。 流尽我最后一滴血,不够,即便化为剑灵也无法阻止我的决心。 “哈,哈哈哈……” 剑灵没有流泪,因此我只能大笑。 原来,我已经死了一百年了。这一百年间天翻地覆,而我没能阻止那个阴谋。 “爻君!”她将剑抱在胸口,竟异常温柔地问,“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都已经结束了。” 我看到了未来,看不到希望。 为什么让我被挚友一剑杀死、挫骨扬灰之后,还要让我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向我展示最残忍的未来?为什么我的亲人、朋友、仇敌都死了,我却还要活着?为什么我的信仰被摧毁、我的时代消亡,我却还要活着? “我为什么要活着?” “唔、原来爻君刚才这么反常,是在思考这么深奥的哲学命题吗……”她想了想说,“我觉得再了不起的哲学家也解释不了这个问题吧。与其找寻一个答案,不如认识我们的无知,并且接受它。” “这是神在暗示我。”我面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 她看不到我的样子,从我的语气中也推断不出我现在如火山爆发一般的心情。 “就算走不了捷径,也不代表失败。”她像是对着一个知己好友那般,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剑身,“这句话是爻君对我说的呢。如果你觉得神暗示了你什么,那不妨按照神意去做!” 神就是我,我意就是神意。 或许重生就是在暗示我,“生命之树”还没有彻底凋亡,而是在等待着我来让它重新崛醒——找到龙神,重建三根遗失的神柱;十重门毁了,那就再建立十大原质。 小鬼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说:“休息结束,我们该上路了。” ------------------------------------------------------------------------ 世界观: 生命之树设定参考希伯来神话中的Cabala神树。 生命之树上有十重门,代表十大原质(The Ten Sephiroth):王冠(Crown)智慧(Wisdom)理解(Understanding)仁爱(Love)严格(Severity)美丽(Beauty)胜利(Victory)光辉(Splendor)基础(Foundation)王国(Kingdom) 第十一重门是重霄之城的入口,称为"万神门",男主前世是万神门的守护者,称“万神使徒” 生命之树本身不可见。肉眼可见的是奥特兰迪大陆上支撑生命之树的三圣柱,分别为慈悲之柱(Pillar of Mercy)、平和之柱(pillar of Mildness)、严格之柱(pillar of Severity) 大陆上中央帝国疆域最广,其余独立的国家还有海洋之国锡落和北方荒山大国,跨越海洋还有着其他未知大陆。大陆下称地界,地界主要的三国分别是地下之城、宝器之城缇亚、冥域阿克隆。传说通过三根圣柱凡人能够抵达悬浮陆地,也就是重霄之城茕孑,茕孑人也被称为“天神一族”。 有人认为神是客观存在的,例如居住在天空让万民仰望的天神一族和退居荒山的龙,也有人认为凡人不可能看到无形的神,天神一族只是人与真正的神之间的“人神”。 目前三神柱已毁,生命之树下落未知,人类统治天下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死后在地下之城一直没有得知正确的时间,他的记忆保留在前世死的那一刻,并不知道光阴已过百年。 仔细想想还是蛮虐的,就好像一个过去的人突然预知了最不想看到的未来。 不过,不妨碍这还是篇搞笑甜文。谁说拥有悲惨经历的人不能继续逗比、活成一篇甜文呢? ☆、“相信”就输了 如果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那么喜剧就是把已经破碎的东西粘起来变成个怪家伙惹人发笑。 与生俱来的神格,尊崇的地位,最强使徒的名声,人们梦寐以求的一切前世的我都轻易得到,可是我本该拥有两百年的光阴,结果却连三十年都没使用到,怎么看都是白白向死神交了别人几倍的时间税。在我开头四平八稳过程、结尾却反转丛生的悲剧结束后,又上演了喜剧。我的灵魂死皮赖脸地赖在了杀死我的那把剑上,教我现在成了个不生不死的怪家伙。要论人生的多样性,我觉得我倒是可以在戏剧节上拿个横跨悲喜剧奖。 由于我在虚空中沉睡了一百年,这会儿拯救世界是来不及了,但我还有机会去看看这个世界。 至少走出地界这个愿望,我和阿昙早已有了共识。 阿昙一返回伊丽丝休息的地方,一边对我说:“爻君,你从刚才开始就很不对劲。” “没什么不对的,好极了。”我从来都是个乐观的人,不过,如果这个世界太令我失望——“要能知道剑灵自杀的方式就更好了,啊哈哈。” 她听罢感叹:“爻君是一个人空虚寂寞久了,得了忧郁症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剑灵也会得忧郁症。” 我:…… “不好意思,不是故意的。”她严肃脸。“这会儿我好像应该安慰你。” 不,你就是故意的。 像阿昙这种外表冷漠内心毒舌的人,我深刻怀疑从她嘴里能说出什么安慰人的话。果不其然,她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请千万不要这样做。就算自杀……也只有实体化的剑灵才能做到吧?” 简直太真理、太有效、太恶意了!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犀利的安慰的话。剑灵自杀还他妈有门槛,不好好修炼估计连死都死不利索。 “……你、可、以、闭、嘴、了。” “爻君……” “闭嘴。” “不,我是想说,你感受到了吗?”她忽然握住了剑。 空气中有木系魔法流动。 我说:“是卢尔。既然卢尔都找到了这里,估计伊丽丝已经落在他们手里了。” 日出后,战鬼的力量完全消散,她又变回了那个魔法基础为零,战斗力堪忧的咸鱼骑士。 只是我没想到,一提到伊丽丝,小鬼就变得特别冲动,竟然在下一秒就冲了过去。 “喂!!战略呢?智取呢?送人头买一赠一?” “来不及了!” 我也只跟在她身后一通跑。 于是,我们乖巧地自行进入了卢尔的魔法阵内。伊丽丝被捆缚法术捆在树上,已陷入昏迷。 “阿琼!”阿昙吼道,“卢尔,你放了她,我任你们处置。” 在我的那个年代里,英雄救美是骑士小说的主要套路,通常来说,该套路分为三种,一种是骑士几招内干掉恶棍,第二种是骑士一开始被恶棍虐打然后在快不行的时候突然爆发完成反杀,第三种则是骑士与恶棍同归于尽,以骑士死前与公主轰轰烈烈的一吻结局。 不过,从骑士是个女孩开始,一切套路都注定灰飞烟灭。 阿昙想用自己来换伊丽丝,着实是个天真的想法。现在大法师卢尔占据绝对优势,轻易便可以把她们两个一起杀了,根本不用进一步考虑留一个放一个。密林正是木系魔法的主场,卢尔随意挥手便能引出地下的藤蔓。阿昙跳跃于藤蔓之间,她身手灵活,但面对这不知会从哪里冒出来的巨藤围剿,失败,只是时间的问题。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魔法的本质其实是等价交换。能够凭空造物的魔法,不是没有,只是非常罕见,即便是在人人具有神赐天赋的天神一族里,创造系魔法依然属于凤毛麟角。我将刚才与阿昙的对话在脑中过了一遍,便找到了破绽:每一种魔法都对应一种自然界中的能量要素,木系对应的是“生”,即生命力、活力、生长。 然而,这是一片死地。阿昙说过,脚下的托隆沼泽曾遭遇了一场灭顶之灾,史称“龙焚之宴”。 “一百年前,恶龙的火焰在沼泽上持续了整整七天,烧完之后地上的灰烬足有一米深。前来亲扫战场的地界联军将盐洒在灰烬上,让这片土地寸草不生,并且地界的几位大法师联手诅咒沼泽之神永远消亡……” 我虽然不清楚地界的法师下的诅咒保质期有多久、会不会是假冒伪劣产品,但是我确定龙神焚火带来的诅咒,一定会给一方土地带来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都难以抹灭的梦魇。在这里,我也看到了诅咒的结果,比如托隆沼泽的亡魂死后不得解脱,化为摄魂兽,永远困在这片密林。 人类受到了诅咒,这里的土地和植物同样被诅咒了。在这片土地上生长出的参天大树不会凋零,也不会落叶,因为它们本就不是生灵! 这片密林里,除了活着的人,根本没有“生”的元素! 如果这个推理成立,再排除卢尔是创造系魔法的天赋者那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在死亡之地,卢尔根本没有条件使用木系魔法。 除非…… 卢尔露出诡异的微笑,手中的能量球逐渐扩大。阿昙此时双手皆被巨藤缚住,避无可避。 “阿昙!” 我握住了剑——只有握着武器的时候,我才能感受到自己切切实实地活着。 巨藤瞬间化为粉末。 剑给我带来了久违的快意。我的心激动得砰砰直跳。这一次我敢保证绝对不是我的想象力过于丰富,而是切切实实听到了心跳声。我低头一看,手腕至少变得比原来纤细了一倍,而我的视线高度也一下子变矮了。 喵了个咪的。 一激动,我竟然上了阿昙!不对,是占有了阿昙的身子……好像这么说也有歧义,反正就是那个意思。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有实体的身子再弱小也总好过一团空气。趁着卢尔的魔法暂时失效,我反手将利剑一转猛力往下压,冲向前,剑锋直指卢尔的没有任何保护的咽喉。 传统剑术与同等级的魔法相比确实处于弱势,索性卢尔这种地界高手水准的魔法师比我成年后交手过的大魔法师都来得弱些。凭借我的作战经验和剑技,只要以绝对的速度出击、不留给他任何发动魔法攻击的机会,便有机会挽回阿昙不通魔法的劣势。 卢尔在我们来之前便在四周布下了魔法结界,他的藤蔓幻术虽然暂时被我识破,但不排除他还精通其他属性的魔法,我不敢掉以轻心。阿昙的眼睛并不具备识破结界的能力,因而我只能通过本能与对对方行为的逆向推理来推测出结界的所在。 果然,他刻意地频频后退,故意想要引我进入提前布下的一团吞噬结界,在就要接近那个结界时,我立刻跳起在空中一个翻身,头下脚上的将剑对着卢尔脖颈的高度横劈过去。 我曾经惯用双剑,手里只有一把剑多少显得少了些什么,我便迅速将剑在双手间交替出击,绵密不断有如暴雨一般的刺击逼得卢尔不停后退,直退入了那吞噬结界的半径中。他的胳膊险些被自己设下的结界吞噬,情急之下他不得不吟唱起奇怪的咒语,解除了结界。紧接着,我感到魔法的压迫感减弱,便知他至少已经收起了这里的大部分结界。 卢尔喘着气,摆出了防御的姿势。“小姑娘,你很顽强。” 卢尔精通的不是什么木系魔法,而是幻术。幻术起作用的大前提就是“相信”,只有相信,魔法才会起作用。自从我开始怀疑他的木系魔法开始,我的内心就对周遭一切保持高度警惕,他的幻术也就渐渐对我失效,我发现就连他的面貌也是一个伪装。现在我眼里的卢尔已经完全不能用人来形容了:他的五官像是来自不同的人,四肢有长有短,最诡异的是,他的表情瞬息万变,愤怒、悲哀、喜悦、疯狂……无数个神态交替出现在那张脸上,仿佛一看就要将人吸进去。 “谁他妈是小姑娘!”我再次发起攻势,“而且,比起说我顽强,我只需要别人承认——我很强!” 他身上的破绽太多了,对我来说,唯一需要考虑的只是找一个最巧妙的破绽让他以最难看的姿势落败。 剑尖刺中了卢尔。卢尔发出一声闷哼。但这绝非令人愉悦的一击,我只是在他的颈上划下了一道浅浅的划痕。他显然是个个性谨慎的人,在身体的重要部位都提前设置了防御系魔法结界,而阿昙的力量根本不足以突破。 我重新挥剑的爽感很快就被没能造成什么实际伤害的不爽取代了。 卢尔倒是对突然反击的“阿昙”产生了疑问,不再贸然出击,站定后似乎直接进入谈话阶段。我在战斗中,素来以攻击为主,不喜欢被打断。于是我迅速地躬身,双腿斜劈,钻进了他的防御姿势中。 剑与卢尔的法杖正面相交,发出了一声“铛”,回音悠长。 我刚刚受了“一百年后”的打击,正好发泄在卢尔身上:“不错的擀面杖,真想尝尝用它揉的面包。” 卢尔那张已经脱离了正常人可以达到的颜值低谷的脸忽然凑近我,“凶灵附身还能安然无恙,竟然还是个藏得极深的剑技高手。小姑娘,你比我想象得还要有趣。”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这是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了?我的脑中顿时浮现出一些奇怪的画面,随后我就被自己的想象弄得反胃。 我干呕了一声。 卢尔握着法杖的手明显抖了抖。 魔法师通常狡猾,地界的人因生活所迫通常奸诈,那么地界的魔法师便是狡猾和奸诈的代言人了。甚至在对峙的片刻间,我也看到了他的嘴唇在轻轻翻动。 我一剑挑开他的高级擀面杖,说道:“你想用的是《格雷戈瑞手札》第六卷第一节元素重构魔法吧。几百年前的玩意儿了,没新意。” 卢尔厉声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只是个恰巧会御灵,恰巧是个剑术天才,又恰巧学富五车,脑子里的魔法书比你叫得出名字来的书还多的普通的小鬼罢了。” 按照我现在拥有的线索再推理下去,很明显,比赛开始那天的大火像是刻意营造出来的骗局,而卢尔很可能与此直接有关。我怀疑那场大火就是诱发密林中的幻术的一环,设局者的目的就是让众人相信这密林中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只要相信,幻术就成功了一半。 至于真实是什么,真实就是怀疑一切。 我借着阿昙的脸咧嘴一笑。“接下来轮到你自我介绍了,亲爱的托隆沼泽遗民。”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出现的魔法系统:魔法的本质是等价交换(大部分),每一种魔法都对应一种自然界的能量要素,各有适用的环境和相应的局限。魔法比拼不仅仅是魔法等级高低的直接转换,敏锐的判断力、丰富的经验和迅速找出破绽的智慧都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 所以爻君(阿昙身)零魔法,也可以通过超一流剑技+实战经验+规避与魔法直接对抗,与稳定发挥的魔法师打成平手。 通俗来说呢文中设定魔法师都是理科生(雾),魔法等级是硬实力,对战斗地形、自然环境的熟悉能大大提高魔法的适应性,在战斗中有规划地设定魔法连环结构能提高战局的可控性,依据等价交换原则用最小的代价带来最大的效益则提高了魔法的可持续性(大雾) ☆、利维坦 风吹过,绿色的灌木丛化为了泡沫,黑铁木宛如守卫幽冥之门的剑士,坚硬的土地如海绵一样陷了下去,化为了一片沼泽。原来的景象就在我眼前瞬间崩塌,现在的幽绿密林,结合了乱葬谷的死亡气息和这没有白昼的世界中独一无二的灵力 。 我暗自称奇,“这也是幻术?” “幻术和真实,”卢尔用一种习以为常的悲伤口气道,“取决于看到的人想相信什么。” 自从阿昙进入密林之后,之前几天看到的才是幻境吧。从有乱葬谷的恐怖之名造势,到那场莫名其妙的大火,再到参赛者为了各自的目的相互厮杀以取得晋级的名额,所有的人一步步巩固自己对密林的印象,也一步步陷入了“真实”的陷阱。就连我,也被骗至今,直到刚才与卢尔战斗时他暴露了木系魔法的破绽,幻境才消失。 至于眼前这幅末世之景,恐怕就是一百年前托隆沼泽毁灭之后的场景,阴郁、寂寥、绝望笼罩了这片被时间遗忘的土地。 这么说起来,我和托隆沼泽一样,都被遗忘在了一百年前。 这个念头结束后,我老脸一红:不会被阿昙说准,空虚寂寞久了,竟然对一片土地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情。 卢尔问:“小姑娘……” 我条件反射:“谁敢叫老子‘小姑娘’?” 卢尔:“……你说我是托隆沼泽遗民?” 看在卢尔和我一样是个非生非死的怪家伙的份上,我实话说:“你把手套摘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你手上的掌纹,这是信仰命运之神的托隆人的习俗。” 回应我的是卢尔的沉默,还有本该是脸的位置上那飞速闪过的上千张面孔和表情。 信仰命运之神的民族,却没有得到命运之神一丝一毫的眷顾,讽刺到了这个地步,卢尔竟然还保留着信仰的掌纹。 卢尔突然发现了我的剑,说道:“剑的成分有黑铁木。可能你真的与托隆沼泽有着些许缘分,也难怪是第一个看破幻境的参赛者。” 这柄剑和大多数天神一族的武器一样,都是由宝器之城缇亚的赫萝巴(矮人)工匠所铸造,经由帝国第一学府霍布斯学院的炼金法师会用炼金系魔法加固,再由中央帝国的神坛供奉给天神一族。这把剑原先的主人是天神一族与凡人的混血,在茕孑的地位地下,因而在为他打造这把剑的时候,赫萝巴的工匠必须使用比供奉给血脉纯正的天神的武器低一级的原材料。黑铁木虽然坚硬度超过铁,很适合作为主料锻造武器,但毕竟它产自地界,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它的血统就是“低劣”的象征。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卢尔会从这把剑里发现黑铁木的气息的原因。 一把产自地底的剑,被带上了天空,后来还是回到了地底。卢尔说是缘分,倒也没有说错。 “卢尔,一百年前烧了托隆沼泽的是哪条龙?” “恶龙,利维坦。” 地界人曾经信仰的北海龙神,利维坦(Leviathan)。没想到一百年过去,利维坦竟然真的落得了一个“恶龙”的名声。 我真想现在就去北方碎星之海采访利维坦本龙对这个称号的反响。 哦对了,利维坦算是我的一个朋友。别怀疑跨物种的交情,毕竟我还见识过吸人血的怪物爱上自己的储备粮的重口爱情呢。守护三圣柱的三条龙,守护十大原质的十位使徒,加上守卫人神交界的万神门的我,总共才十四人,讲白了大家都是同僚,相互之间也都认识。 民间故事里的龙有千百种形象,但我敢保证,利维坦和人们想象中的任何一条龙都不一样。 利维坦说自己是个哲学家。 Philo-是“爱”,Sophia-是智慧,顾名思义,哲学家就是热爱思考的……物种,当然也可以包括龙这种物种。 利维坦谈论人的信仰:“最可怕的就是大陆上的人类对于信仰漠视的态度。他们无所谓信仰,这并非说他们是无神论或是不可知论者——事实上,这两类反而也是合理存在的信仰。他们可以今天相信天神一族信仰的十二神,明天中央帝国一道喝令改信二元对立的善神教,未来要是主流成了理性主义,他们也可以在一代间放弃任何信仰。” 利维坦嘲讽信仰它的地界人:“他们在奥特兰迪大陆上卑微的处境使得他们被渴望力量的欲望所吞蚀,颤动的剑尖和无止境的喧嚣让他们拒绝了任何生活中的诗意。信仰号称‘嫉妒之龙’的我,是因为他们想要找到一种合理的方式来解释自己的欲望。这些以我之名编造出的毫无道德观念的教义所培养出来的人民根本不可靠。地下之城在三代人之内的未来,完全没指望。他们把实用主义的弱点误认为是优势,可预见得会导致自我麻痹、好高骛远,却被他们自己称为秣马厉兵的民族性。” 身为天神一族的我有一对洁白的翅膀,利维坦总是会表达出自己的嫉妒之情:“人们有一种误解根深蒂固,那就是龙都会飞、龙都会喷火!” 我记得自己更加无情地嘲笑它:“确实,你既不会飞,也不会喷火,而且长得还像条加大号巨无霸海参。” “偏见!愚蠢的偏见!”利维坦拍打着硕大的尾巴,“对你这种高傲自大的家伙来说,只有当你失去了你现在所拥有的外在的一切后,才能注意到灵魂吧。” 当时我完全没有想过利维坦的话会一语成谶。碎星之海寒冷而孤寂,有漫长的黑夜和美丽但已然让人美得视觉疲劳的极光。我脑中的那条肥龙的样子却越来越清晰了—— 利维坦发出一声餍足的“咕噜”,肚皮朝上浮在海面上,“如果我不是一出生就是龙,我就去做吟游诗人,人,应该诗意般地栖居啊[1]。” “人应该诗意般地栖居啊。”我一不小心说出了声音。 “你说什么?”卢尔狐疑。 “那不重要。卢尔,考虑合作吗?你煞费苦心制造幻境将勇士们引入密林,总该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吧。” “没听错的话,阁下用的词是‘不可告人’。” “……我不是人嘛。” 看卢尔的表情变化,我想他大概是把我当成了神经病。为了阿昙的脸面,我学女人那样吐了吐舌头,“干嘛啦,开个玩笑。” 卢尔露出了更加惊悚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从那种违和感里缓过来,问:“你的目的?” 我想,有三个目的:一,卢尔想要阻碍这场决赛正常进行,为了离开地界必须找到获胜的方法;二,这里地形复杂,之前的地图全部作废,我并不能自己找到出路;三,我实在想不出导致以“吟游诗人”为志向的利维坦毁灭托隆沼泽的理由,我想知道一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只挑了第一个目的告诉卢尔。虽然托隆人的数量不多,又常年居住在沼泽这样不宜居住的区域中,但他们的团结和凝聚力使得之前他们在此栖居千年,战争和天灾都没能将他们奴役或是赶走。以这层背景为引线推导,我敢肯定卢尔的目的不外乎复仇、复国。而他故意将生灵引诱进入死灵之地,大抵是为了用生灵完成某种献祭。 我还知道一点,那就是卢尔现在对我的疑问,远远大于我对他的疑问。 卢尔用他那张恐怖、丑陋的真实面孔朝向我,说道:“巴力会的贫民少年,不,少女阿昙,为何不惧我?” 我反问:“怕你什么?怕你不是活人、活了一百年、是由无数亡灵黏合起来的布偶?” 卢尔偷偷引来法杖,口中默念咒语。 不是吧?他长这么丑还忒么在意别人评价他的长相? 我一拳揍在他的千面脸上,打落了几颗牙齿。从刚才的战斗中我就发现,卢尔和多数魔法师一样,不擅长格斗术,对这种最初级的拳脚反而完全没有防备。 “放下擀面杖,好好说话。不然我就打落你所有的牙齿,叫那些亡灵给你众筹牙齿去吧。”阿昙的拳头不经用,刚才打的时候没注意,现在已经红肿成了一个小馒头,一会儿把身子交还给阿昙的时候,她肯定要质问我对她的手做了什么。我一边向拳头吹气一边说道: “卢尔,比起杀我灭口,好好地利用我不是更合算嘛。说不定,我可以帮助你复仇或是复国呢?” 片刻后,卢尔终于权衡好了利弊,说道:“好。或许这些尘封的故事,不该和这片沼泽一道死去……” 卢尔用低沉啥呀的嗓音叙述着托隆人灭国的悲剧。听完后,我才知道,一百年间托隆人的灵魂被龙之力封印在这密林里,有的化为摄魂兽,有的化为怨灵,得不到片刻的安宁。时间的流逝没能让仇恨消减一丝一毫。 “可是,利维坦根本不会喷火啊。” “它摧毁这里,用的是幽寒冷火,有冻结时间、诅咒灵魂之力,比普通的烈火更阴险百倍。在此之后,恶龙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恶报。” “你再说一遍!?” “用的是幽寒冷火……” “最后一句话!什么恶报?” “‘龙焚之宴’过后,利维坦被地界联军围困,由帝国的屠龙勇士斩杀。” 重生之后的我,不断地打脸,不断地受到当头一棒。可是这也太荒谬了吧? 我瞪大了双眼,不住地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世上仅有的三龙神之一、“严格之柱”的守护者怎么可能轻易被凡人杀死?而那条懒惰、温和、文艺的大海参……怎么可能下如此恶毒的诅咒? “恶龙虽然死了,但诅咒尤在。这说明它的魂魄还在,为了拯救托隆人,必须召唤出它的魂魄并摧毁——” 我打断了他:“等一下!还有一个问题!利维坦攻击托隆沼泽的原因是什么?” “一切的根源只是我们天然拥有的资源,天底下最坚硬的木头,黑铁木。”卢尔咬牙切齿,声音伴随着各种声调的回声和哀鸣。 我着急问:“关破木头鸟事!?” 卢尔对着高耸入云的黑铁木发出了一声恐怖至极的吼叫。 “你懂什么!据说,恶龙是来为‘万神使徒’复仇!” 他每说一个字,就像是在我脑中多扔一个火弹,一连串噼里啪啦地炸开,我的喉咙一度梗塞。 偏偏在这时,我感到灵魂逐渐脱离阿昙的身体。 [1]借海德格尔的哲学 作者有话要说:将嚣张霸道贯彻到底的爻君世界观究竟还要崩坏多少次? ☆、道德天平 偏偏这时,我感到灵魂逐渐离开了阿昙的身体。 阿昙回来了。她回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打断一下,我要去解手。大的。请魔法师先生在这里多等一会儿。” 哐当。 就连我一个大男人都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说出这样的话,她竟然面无表情地就说出来了! 卢尔盯着她迟迟说不出话。 阿昙的眼睛回到了死鱼眼的状态,大大方方地回看卢尔,“怎么?魔法师先生也有生理需求吗?” 生理需求……个鬼啊! 我相信卢尔现在的心情一定像吞了一只会爆浆的待产蜘蛛那样操蛋。 ——打架斗殴谈判合作的终极奥义·尿·遁术。 离开卢尔的视线范围后,阿昙停下道:“爻君?” “哎?”意识到阿昙口中“大的”其实指的是召唤我。 “刚才我觉得自己快要被卢尔杀掉的时候,忽然断片,醒来后却安然无事,甚至于,卢尔也开始变得‘乖巧’。综合考虑下来,那段时间里我一定是被什么东西上身了。” 男人就要敢作敢当。“是我上的。” 阿昙的眉毛拧成了一团,就好像受了什么打击似的。 “喂!够了啊,阿昙,不就是上了你的身吗,你这幅样子别人会误会我上了你的!” “天呐,我才没有这么想,你的思想也太龌龊了。”故意做出义正言辞的样子也没法让人相信这个无节操的小鬼会没有想歪。“对了,爻君,你长什么样子?” 我想起她确实还没见过我的样子,可该如何单纯通过语言来描述外貌确实难倒了文学储备知识匮乏的我,若是直接引用诗人所写称颂我的诗歌里的外貌描写,又显得太过做作。“就那样吧。长得挺好,身材也挺好。” 阿昙似乎看破了我在文艺方面的匮乏,直接把问题量化了,“你有多高?” 我站在她身前比了比,“没量过。你站直大概到我肩膀。” 她又问:“你的头发和眼睛分别是什么颜色的?” “金色。” “那眼睛是什么颜色?” “……你刚问过这个问题。” 可能是因为人类中几乎没有金瞳的人吧,阿昙好像不大相信,“那就是深金色的……褐色的眼睛?” “不,是浅金色的,太阳光的那种颜色。”我愈发觉得现在这种时候我们不该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营养的对话中。“喂,你关心我长啥样干嘛?” 她突然抬起头,正好对上了我的眼睛。她脸上的妆容已经有些斑驳了,隐约透出她原本白皙细腻的皮肤,而她深蓝色的眼睛深邃、神秘……我被她盯得有些无所适从。 她忽然勾起嘴角,轻快地说:“我就想知道上了我的人长什么样子罢了。” 所以,我是被这小鬼给调戏了吗? 士可杀……不可调戏。 “你很快就能看到我的真容了。”幽绿密林中的充沛灵力让我的修炼如虎添翼,相信化形之日近在眼前。“阿昙,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给我听好了。” 阿昙点点头。 “难道不够强大的人,就不配拥有崇高的梦想吗?来吧,小鬼!我会带你走出地下之城,去千岛之国锡落看群星入潮水,去中央帝国的第一学府砸场子,甚至带你上天去茕孑尝一尝阴云和晴云做的汽水!”我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打包票说,“反正跟了我,打怪升级迎娶……总之就是会走上人生巅峰。” 阿昙再次点头:“哦明白了。爻君煲鸡汤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借用我的身体吧。” 她真的一点也不好骗,我只好硬着头皮说:“让、让我再与你合、合体一次……” “不要。”她干脆地拒绝,“其实被别的灵魂上身的感觉一点都不比被别人强上好多少,有一种堕入虚无、被所有负面的东西包围的感觉,你懂吗?” “不懂,无论是被上身还是被强上。”而且我一点也不想懂。“可是,这次密林决赛根本就不是一场正常的比赛。你所看到的人类法师模样的卢尔,其实是一个长相恐怖至极的幽灵玩偶;你眼中的茂密树林,其实是一百年前的废墟;你身边尽是托隆沼泽亡者的灵魂,在他们受尽折磨的日子里,早已迷失了人类的心性。阴谋从你们进入密林的那一刻就已经启动,你们即将成为唤醒龙魂的生祭!” 她环顾四周,问道:“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幻境魔法的特殊之处在于,真正能够破除这种魔法的只来源于人的内心。然而,比起我的话,她更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这些天来的感觉,也无可厚非。“阿昙,你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幻境。你必须相信我!” 我看到的世界她看不到,也不知怎么向她证明她看不到的东西,僵持了一会儿,正当我在纠结是否该强行上身时,只听她叹了一口气道:“好了,爻君,我相信你没有骗我。” 这下子我反倒有些惊讶,我本以为凡人都是迷信“眼见为实”的生物。 “你是我的剑灵,刚才更救了我。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你。”她正色道,“我要带伊丽丝一起走出密林,走出地界,其余的事我都可以不在乎。不许上我的身,但我会全力配合你。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做。 ” “爽快!”阿昙总是能令我刮目相看。 我将情况大致向她说明后,让她模仿我的言行与卢尔见面。 ------------------------------------------------------------------------ 我看到托隆亡灵正在搭建祭台,魔法阵竟飞速启动了。 卢尔:“小姑娘,你终于回来了。” 阿昙甩了甩头发,邪魅一笑。“你他妈叫谁小姑娘?” …… 我在她心中就是这种浮夸的形象吗!? 不过话说回来,她猜我会说这句话,猜得倒还真准。 卢尔阴森森地笑了:“有趣,有趣。” 阿昙道:“把那边的紫发女人放了,让她离开密林。” 卢尔:“她不能离开。” “为什么?”阿昙显然有些动怒,“信不信我有能力破了你的幻境!让所有参赛者都看清现实、让你救不了托隆人!” 阿昙!当我想要提醒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亡灵虽然不会和妖物、怪兽一样拥有强大的破坏力,但是苦难和时间让他们变得更为残酷、更为狡诈。她因伊丽丝而自乱阵脚,卢尔一定会发现。 卢尔笑意更深:“小骗子,刚才你离开的那段时间里,一定发生了什么吧?如果你真的看破了幻境,又怎么会抱有离开这里的想法呢?” 是时间魔法闭环。怪我大意,我早该发现并提醒她这一点! 当卢尔将左手升起引出地下藤蔓将伊丽丝绑起高悬空中,另外一只手同时使用法杖,放射出白昼一样光亮的光球。 “住手!”阿昙叫道。 “这里的时间在一百年前就停止了!留下的只有无尽的时间和无尽的折磨!”在我的视角里,更多的亡灵疯了一般涌入卢尔的身体,而他原来的脸早已被无数张脸吞噬。 “小姑娘,你救不了任何人的。为此,我们的族人已等待了整整一百年,今天,必须有牺牲者!” 阿昙的目光追随着被巨藤送入魔法阵中央的伊丽丝,怒吼道:“凭什么要为了你们而牺牲别人!” “那我们托隆人凭什么要死、死后还要被困在时间闭环里,永生永世活在噩梦中?”卢尔忽然平静下来,将手伸向阿昙。“不过,唯独你,不用成为祭品。你有幸可以作为目击者,看我重聚龙魂、再将它彻底毁灭!” 阿昙躲开了那只手。卢尔的手微微一颤,“像你这样有趣的小姑娘,还是活着更可爱。” 不是吧,这家伙一定是个抖M,我揍了他一顿,他竟然还“爱”上了“阿昙”。 很快,来自四面八方的巨藤就将除了阿昙以外所有活着的参赛者送至了法阵中央。他们中有的已经失去了意识,有的则还在挣扎。 “昙少,救我!!” “温泉眼!” 阿昙想要冲过去。 竟然在这种情况下重逢了三人组里唯一逃过一劫的温泉眼。 阿昙无措地用意识呼唤着我的名字:爻君,爻君……现在该怎么办?来,附身于我!我的身体随你怎么用,只要能救他们! 若我附身阿昙,拼尽全力与卢尔一搏,固然有机会破坏聚魂仪式,拯救魔法阵中的二十八名参赛者。 可是,如果献祭掉他们的生命,就能重聚利维坦的龙魂。而聚魂一旦成功,我再阻止卢尔毁掉它,那么利维坦就会复生。 一边是参赛者的命,一边是利维坦复生的机会。 二十八人,一魂。 那二十八人是与我无关的人,而那一魂是我朋友的灵魂。 天平该当倒向哪一方? 从前的我,或许不会犹豫,心中的天平立刻会倒向利维坦的那一边,因为和真正的龙神相比,几十个地界杂碎的性命随时都可以舍弃。 可现在,这个念头只是在我脑间一闪而过。 没有人愿意被舍弃,没有人天生应该被牺牲。我太清楚被当做天平上不重要的哪一方的那种感觉了。 悖论的答案就是没有答案,无论选哪一边都是错。 人类努力的方向就是尽量减少出现这种道德悖论的几率。 卢尔用禁锢魔法将阿昙固定在了旁观的席位,她声嘶力竭地喊着伊丽丝。她用意识一遍遍地呼唤我,可我迟迟没有回答。 我不由地想起了那条肥龙。 记得有一回,我带了人间最好的美酒,去了碎星之海。利维坦说:“人生而不平等,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神、龙、天神一族、精灵、兽族、人……我们的祖先根据外貌上的不同将万物分了无数种类,而这些类别下又从高到低划分。” 我说:“从来如此,没什么不对的。” 利维坦说:“那是因为你一出生就是亚兰(Airland)家族的天神,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可望不可及的顶点,你在出生的头一秒就站在那里了。如果你出生在帝国一个普通的家族,甚至说,出生在地界,你绝不会推崇这种不平等。” 那时我哈哈大笑:“利维坦,想这些做什么,你还不是一出生就是龙神?为什么要同情那些卑微者?” 利维坦巨大的身躯在海面上舒适地翻了个面:“我不是同情他们。” 接下来,他说了什么来着? 对了,是同理心。“严格之柱”的力量让守护者感受到每一个向神树祷告的人们的内心。 “公平不应该因人而异。公平就像真理,虽然难以企及,但以此为目标,一个人每前进一步,都是人类的进步。” “亲爱的哲学龙啊,你又开始上纲上线了。不至于夸张到说是人类的进步吧。” “一点也不夸张。最终极的进步不就是文明的进步吗?那不就是人性的进步吗?”利维坦一次又一次纠正我从不嫌烦,“每一个个体的进步,都是人类的进步嘛。” 作者有话要说:P.S.文学水平匮乏可能是爻君唯一主动承认的缺点 P.S.S. 昙少渐渐尝到了调戏剑灵的乐趣 P.S.S.S. 昨天去看了《悲惨世界》的音乐剧,史诗感爆棚,看得我那个热血啊以为回来能乘着这股劲头码字三千...回家后end up重刷了雨果写的几章,自惭形遂,只好倒头大睡-->写文看书两件事要分开来做 ☆、魔法三原则 “公平不应该因人而异。公平就像真理,虽然难以企及,但以此为目标,每前进一步,都是人类的进步。”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阿昙。”我摸了摸她的额头,看着自己透明的手直接穿过,随即默念“结灵”的咒语,在她的额头留下了一个浅淡的记号。 她似乎是感到了额头上轻微的灼热感,抬起头,眼中流露出些许迷茫。 我说:“等离开了地界后,试试报考帝国第一学府吧。我刚在你的额头上留了一个独特的结灵印记,带着它去找霍布斯的阿格里帕,就说……你在梦里认识了留下这个标记的人。” “阿格里帕?爻君是说霍布斯学院的院长、帝国大魔法师‘白胡子阿格里帕’?” 当年跟在我屁股后面、梦想成为霍布斯学院导师的小屁孩,竟然成了大名鼎鼎的魔法师,还有了“白胡子”这个外号。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老了一百岁。 “阿昙,见到阿格里帕后,就让他给你写一封推荐信。” “爻君,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吗?霍布斯一向是贵族子弟择校的首选。别怪我的想法太官僚——毕竟像你这样出身地界的人,想拿到一张初试的入场券,不得不靠这封信。” “我不是问这个,现在根本不是讨论怎么进霍布斯学院的事的时候。再说了,我们不是一直会在一起吗?要找阿格里帕的话,我直接带上你就行。”阿昙停顿了几秒,“不对……你刚才为什么要说这些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像在交代后事……” “交代后事个屁!顺道一提罢了。” “……你顺的异次元的道吧?” 我回归正题:“帮我做两件事。” 阿昙问:“哪两件事?” “第一件,我要你冲进法阵里,把剑插在魔法阵最中心。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救下所有的参赛者。伊丽丝也就不用死了。” 与我预料的不同,听到可以救伊丽丝的办法,阿昙也没有立刻答应,反倒皱眉问道:“这是什么原理?” 原理自然是因为我是万灵中神性仅次于龙的天神一族,以我的灵魂聚龙魂,便不需要其他挑战者的生灵献祭了。当然,我没必要向她解释。 “你别管那么多,听好了第二件事:龙魂重聚后,卢尔的幻境会暂时消失,到时候我要你联和所有参赛者,打败卢尔!” 阿昙问:“那你呢?” “这个先别管。就说你答不答应我这两件事?” 注入神力的剑划开我的胸腹、法厄同劫火烧光我的肉体,都这样惨死了,我都还能重生在一把剑里,说不定,这一次我也死不透呢? 就算这回我真的死透了,也无所谓吧。横竖现在的我也见不到故人、回不去故乡了。与上一次牵动茕孑与奥特兰迪大陆的死亡相比,这一回,作为小真空剑灵的我的死亡,只会很低调,低调得没有人会意识到,所以我不需要有任何压力。最后能挽救二十八个人的命、再将利维坦带回他所热爱的人间,我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至于之前我对未来的幻想——找到龙神,重建三根遗失的神柱;十重门毁了,那就再建立十大原质——去他妈的,这些事,就让大陆上那些年轻的勇士去做吧!别为难我一个早死在一百年前的人了。 阿昙一言不发,提起剑就奔向了法阵中央。 “喂!臭小鬼,说一句‘答应’会死啊!?” “不答应!”阿昙干脆有力地回答。 蓝眸骤然发光,仿佛照进了亘古的星空,无数护阵的托隆亡灵自她的体内穿过,却无法阻拦她,她在那有着令人惊悚的数量的亡灵之中如王者驾临,扫清眼前一切障碍。 聚魂阵被闯入者撼动了! 法阵正上方,一个巨大的结界膨胀着,在熠熠闪光,竟将这片百年废墟都给照亮了,光明与黑暗,洁净与尘土,生命与死亡,静止与时间,在这一刻共存,蔚为壮观。卢尔声嘶力竭的吼叫声越来越轻,等到光亮完全笼罩住我的视线后,外面无数托隆亡魂的嘶鸣就全听不到了,好像我也成了光的一部分。空中仿佛出现了一个断层,一座悬崖,异样的光辉变成了流动的水,顺着看不见的峭壁涌向我所站立的低谷,像瀑布悬挂在空中。我透过“瀑布”,隐约还能看到外面的世界的轮廓。 “阿昙!你没事吧?”只能怪我目前还太弱小,没有办法好好保护她。每一次被附身,都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短时间内她先后被两个比她自身更强大的灵魂,战鬼和我附身,在进入这法阵之前便已是强弩之末。 “爻……”她一个没忍住,“瀑”地喷出一大口鲜血,她用手去兜住这一口,然后扯下铜锁项链放在手中,让血融入铜锁。 这又是什么操作? “没事的,我这是在废物循环利用。”阿昙说。可我从来没有见过管自己的血自嘲为“废物”的人。 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说是“循环利用”了。 阿昙向空中掷出铜锁。铜锁吸收了血之后,只听“咔嚓”一声,竟然打开了!刹那间,那透过光幕可看到的外面的隐约的轮廓也不见了,四周彻底变成了连绵不绝的白色的海洋。 我惊讶道:“这枚铜锁里竟然还封存着光明系魔法的秘术‘光之湮灭’!” 阿昙把剑立在了地上,说道:“我不懂什么光明系魔法。不过,这是铜锁的父亲留给他的唯一的东西,铜锁从小就戴着它。铜锁说,这枚锁会在危急时刻保护主人。” 至此,我不得不承认,之前还是我小瞧了地界之人。不入流骑士阿昙是罕有的御灵体质者;看似普通的木系魔法师卢尔实则酝酿着一场向神复仇的好戏;就连那个我以为只是路人甲的奴隶小子,也有个了不得的爹。 “光之湮灭”是在《卡巴拉圣典》中被评为稀有度四星的光明系王牌魔法。一切由光幕笼罩的土地皆脱离了人世的时空,一切伤势痊愈,一切生命平等,一切存在无处遁形。 所以……“你是不是能看到我了?” “阿昙?” 阿昙的双眸紧闭,冷不丁倒了下去。我急忙让她倒在我的臂弯中,将她的靠在我的肩膀上。 拍拍她的脸颊,她丝毫没有反应,再试探她的鼻息,竟然连一丝气息都没有! 不是说“光之湮灭”所布下的光幕之中,一切伤势都会痊愈吗!?我之前看的总不会是假的《卡巴拉圣典》吧? “阿昙!!”我抱着她来回踱步,一声声叫她的名字。 忽然阿昙又醒来了。 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幽幽说道:“烦死了!” 吁……这一刻,我顾不得在阿昙面前的第一印象,用手捧着她的脸,笑得毫无矜持。“哈哈……阿昙,原来你没事啊。” “放开,高傲自大的蛾子!又搂又抱又摸脸的,几百年来还没谁敢性.骚扰我!” 我的笑容冻结在脸上。 “蛾子”这个称呼,似乎也只有某条成天被我嘲讽为“肥龙”或是“大海参”的某龙神敢叫——分明是在嫉妒我有一对洁白的天神之翼。 “利维坦!?”真·活见鬼了。 “万神使徒,瓦西里奥斯(Vasilios)!?” “你怎么还活着/你怎么附到阿昙身上了?”利维坦与我同时问。 “明明是你们召唤我归来/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利维坦与我又同时回答。 “利维坦,你先说吧。” 利维坦毫不客气地绕着我走了一圈,发出灵魂一问:“你的翅膀呢?” 翅膀象征着天神一族的神格,我死前犯了重罪,降了神格,连带翅膀也被剪了。现在我一想起受刑时那个痛,还是忍不住冒冷汗,但在百年之后重逢老友,还是不提这茬比较好。 男神嘛,总是要点面子。 我轻松道:“哦……翅膀啊,那东西背着怪重的,没有就没有了吧。以后可别叫我‘蛾子’了。” 利维坦仰头看着我,眸中晦涩。 那啥,我说错了,我是没有“以后”的。 我衷心感谢阿昙和铜锁,是这个魔法让我能在最后再见到利维坦。我笑着说:“利维坦,我现在已经不是什么‘万神使徒’了,我只是一只寄居在那把杀死我的剑里的剑灵,我有个新名字,叫做‘爻’。” 我用手指在空中写下了西亚远东部族语言中的“爻”。 利维坦念了出来:“叉叉?XX?” 这时无边的白色世界的边缘多了一层黑边——光幕在一点点消失。这个时空维持不了多久,等到光幕彻底消失,如果再没有灵魂献祭,托隆人花了百年时间重聚的利维坦的龙魂就会顷刻消散! “利维坦,虽然我堕了神格,但是我的灵魂还是比凡人的灵魂要好使很多,一会儿我献魂给你,你千万不能嫌弃。若你嫌弃的话,我做鬼也——”本来想说的那句话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可我好像已经是个鬼了,献魂之后恐怕连鬼都做不成。“咳咳,按照你们龙族涅槃的传统,这次你复生后,会从幼年开始重新活一遍龙生。这一次,好好呆在你的北海看星星、思考哲学,别再掺和进人类的事了。” 利维坦苦笑:“别忘了,龙活着的时候是能够在睡梦中预见未来的,在我最后做的那个梦里,我守护的‘严格之柱’、火龙丽德奥斯守护的‘慈悲之柱’ 、冰龙奥赛德守护的‘平和之柱’全部沦陷。我复生之后,所要面对的大抵是无穷无尽的屠龙者,想想就头大。” 世界上已经没有神圣的龙神了,有的只是臭名昭著的恶龙。 利维坦说:“瓦西里奥斯,啊不,XX,你还是那么轻信,我甚至一句解释都还没有说,你就相信了我没有犯下恶龙的罪行。丝毫没有想过,你付出生命的代价,可能救出的是一条为祸人间的恶龙。” 我说:“恶龙的存在,就是为了屠龙的勇士。比起人类撰写的历史,我更相信我认为是对的东西。” 利维坦看着我,缓缓摇头道:“你还是老样子。身披刀枪不入的金色盔甲,背负阿列侬之双剑,下颚总是高高扬起,看起来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其实心底比谁都柔软。” 作为一个战士,一个男人,我并不喜欢被形容为“柔软”。“喂,利维坦,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万神使徒’瓦西里奥斯巴卡亚兰!”利维坦突然呼了我的真名。“伸手!想想魔法三原则是什么。” 一定有什么重要的话要对我说。为什么突然提起这种幼童都知道的知识? 魔法三原则,是每个孩子在学习魔法的第一课都会牢牢记住的重要守则。 1.力学(the Theory of Power):魔法是生命之树在唯心世界(Idealistic World)中的延续,魔法的力量是精神和心灵的产物 2.理学(the Theory of Reason): 魔法是人类智慧的实际运用,作用与物质世界(Material World) 3.美学/平衡(the Theory of Balance):没有魔法能超越自然平衡法则 利维坦说:“这三条法则之中,隐藏着一条悖论。” 我下意识地反对:“这不可能。魔法三原则在魔法开始有历史记载的上古史诗时代就存在了。” 利维坦说:“是人类发现了这条悖论。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人类的智慧有时足以令世界震撼。” 或许是利维坦的话太令人震惊,无论我怎样绞尽脑汁,就是想不出那条悖论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里会不时出现英文的人名、地名、专有名词等(只会出现在括号里),因为有时候英文能更好地表述奇幻语境下的含义,看不惯的小天使忽略就好~ 下图是魔法设定表: ☆、默契啊信任呐 或许是利维坦的话太令人震惊,无论我怎样绞尽脑汁,就是想不出那条悖论是什么…… 我指着已经消失了一半的光幕冲利维坦道:“利维坦!你他妈还对我卖关子,有良心吗!?”言下之意当然是时间有限,他要是再死守他那哲学家的逼格的话,我就要带着满头问号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 利维坦用飞一样的语速道:“哲学家只负责提出问题,而不负责解决问题。这个关子我卖定了,自己想去吧。重生一回,你的情商要是还像前世那样没长进,迟早还是被挚友、至亲害死的命,谁也救不了你。” 我二话不说就拔出阿列侬圣剑:“够了肥龙,学凡人苏格拉底的套路倒是学得很愉悦啊!” 利维坦抱紧自己,退后几步,“你要做什么?禁止暴力逼问!” 我算是服了这条肥龙,借了阿昙的身体,可阿昙又不会做出这么“小姑娘”的举动。 “待到‘光之湮灭’的光幕完全消失,那些托隆亡灵就会在亡灵法师的号召下把你咬碎,我会用最后的残魂给你开路,记得逃快些。”我将剑引向脖子上,有一瞬间犹豫。阿昙曾说,就算自杀……也只有实体化的剑灵才能做到。而现在,我已能做到。 十五岁的时候,父亲在米诺娃神殿中,将亚兰家族的至宝阿列侬双剑和尼基金盾授予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我用这把剑,在重霄之城四年一度的十二神盛典中夺魁,成为了最年轻的使徒,也得到了我第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守护万神门;二十七岁的时候,伴随着我的死亡,与我神识相连的剑也化为灰烬。如果我的阿列侬双剑中也有灵识的话,现在我将宝剑朝向自己,是为了换二十八个参赛者的命和利维坦的复生,希望它能够谅解。 现在的世界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了。 可是……为什么我的手在不停地颤抖? 我还在犹豫什么?这不该是一个战士面对死亡的态度! 阿昙。我听到自己的内心不断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难道我在留恋她? 不久前我才答应过她,要带她走出地下之城,去千岛之国锡落看群星入潮水,去中央帝国第一学府砸场子,甚至上天去茕孑尝一尝阴云和晴云做的汽水。虽说当时说这话的时候我多少为了引诱她让我附身而夸大其词,但毕竟也是我答应她的事。骑士保护公主,剑保护骑士。一旦利维坦复生时间闭环的诅咒解除,阿昙和伊丽丝就都能够走出密林、离开地界。 我着实不得不死:为了我要保护的阿昙,为了我的友人肥龙,为了我所捍卫的公平。 “爻君!” 有一股大得出奇的力量死死抵住了我挥向脖子的剑,同时也打断了我吟诵的献祭灵魂的咒语。 叫的是“爻君”?所以,是阿昙吗? 人的灵魂与龙神的灵魂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她怎么可能强行逆反利维坦对身体的主导权?可当我对上她的眼睛,我很确定现在这个是阿昙,这是独属于阿昙的眼神。 “阿昙,放手。你别管……” 阿昙钻到了剑与我之间,后背紧紧贴着我的身体,只要我一剑下去,必然会先砍到她。她的海蓝色的眸子中泛起了一层湿漉漉的水汽。“又来了,‘你别管’……爻君,我难道就没有理解你的权力?” 黑暗吞噬光幕的速度越来越快,我顾不得她的挽留,“阿昙,没时间跟你解释了,看到那边那条肥龙了吗?待会儿我的残魂会配合你拦住卢尔、安全送利维坦离开托隆沼泽!” 一向冷静淡漠的阿昙在关键时刻反而出了岔子,仍旧抓着我的剑一动不动。 我只得动用神性呼唤道:“利维坦!” ——离利维坦聚魂还差最后一步,它必须借助阿昙的躯体在这短暂的光幕下与我对话。 阿昙的眼睛顿时失去焦距,下一刻,我再次在她的眼中看到了利维坦那睿智而淡漠的眼神。 利维坦对我说:“看看你的手。” 是了,利维坦刚才叫我伸手,似乎在我的掌心里放了什么东西。我一看,掌心里闪现幽绿色的、流光溢彩的光。 “试着召唤它,”利维坦道,“这是帕拉米(Palami)宝石。” 记得以前读过的闲书里说托隆人信仰的命运之神名为“帕拉米”,也是“掌纹”的意思,因而托隆人才有了独特的掌纹传统。帕拉米宝石应该与此有关。我呼唤宝石的名字,那一颗璀璨的绿宝石浮现在我的手上。 利维坦道:“一百年前,我听闻你的死讯之后,便做了我跟你说的那个梦。我大抵猜到那些人的阴谋必将成功,而在可预见的未来里,我们都无法守护生命之树。于是我来到了地界的托隆沼泽,向这里的人索要拥有改变命运的力量的帕拉米宝石。” “就算真的有命运之神,也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这是魔法三守则中的‘平衡守则’。”我有些悲观地说,“生命之树的命运就是消亡吗?” 利维坦说:“纵使已经走过的轨迹无法改变,未来的命运也一定会再次面临多重分岔。现在的你,就处在对你来说的未来。现在你拥有了这颗命运宝石,或许也拥有了选择未来的机会。守护神柱的火龙和冰龙应该还活着,你去找到他们,寻找生命之树的踪迹。放下剑,你还不能死。” “等等利维坦!你抛下一堆悬而未决的谜题,让我一个人去拯救世界!?” “在拯救世界之前,请先耐心地看看这个世界需不需要拯救,再做决定。” “……诶、那个、堂堂龙神就这么轻易把这个决定权交给我了?”我有些明白了,利维坦在他复生的机会和我的生命之间选择了后者。这超乎了我一贯对利维坦的理解,他是智者,是哲人,而在他眼中的我大概只是一个空有外表的冲动战斗狂,他为什么不自己去做他说的这些事,而要把这个机会给我? 利维坦抛给了我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白眼,“我从来不轻易地做出决定。” 我和利维坦之间有着超乎种族的默契,乃至于产生了在我看来“莫名其妙”的信任。我可以自杀来成全他,他也可以果断拒绝——我们都不将这当做一种牺牲,倒更像是一种心甘情愿的选择。 拥有自由和独立思想的生命体,往往尊重别人的选择,而摒弃对自己的选择盲目自信的态度。 我缓缓放下了剑,可眼睛就像被滴了苦杏仁做的眼药水那般酸痛。“我……尊重你的决定。” 利维坦打了个哈欠,“我累了。当年为了这宝石陷入人类的权利战争,被地界联军和中央帝国的屠龙部队逮了个正着。你也知道,我本来就不擅长战斗嘛,最后关头我被逼急了,又因使命未完成不能一死了之,才对这密林下了时间闭环的诅咒,将我灵魂的碎片积聚在这个时空里。我从没觉得对不起谁过,唯独对这些被殃及的托隆人,我感到挺抱歉的。” 一切全串起来了,利维坦来到地下之城的初衷是为了寻找托隆人的命运宝石,而不是像卢尔说的那样为我复仇。杀死我的剑确实由黑铁木制成,可为给我报仇,便要焚烧黑铁木的生产地?这种打击报复也太不符合利维坦的作风了,定是人们把恶龙的智商估算得太低。 “利维坦……” 阿昙的身体倒在了我的怀里。 利维坦已经走了。他知道龙的诅咒世间无人能破解,唯独他的灵魂消散,诅咒才会解除。 “光之湮灭”的空间消失殆尽。 被闯入者阿昙刺激得勃然大怒的卢尔用法杖再一次连接起了魔法阵的每一环。然而,“噗”地一下,就在快要完成之时,魔法阵的光化成了一个个微小的光点。 卢尔一时没想到——不,他或许永远都不会想到,不需要献祭生灵、重聚龙魂、再将其毁灭那么麻烦,“恶龙”已经自行选择了寂灭。 幽绿密林解除了时间闭环,一百年来,第一次迎来了阳光。 卢尔的幻境就像一个摔碎在地上的高脚杯,很快就变得支离破碎,周遭环境以肉眼不可捕捉的速度推进着一百年来的变化,同时,托隆人的亡灵沐浴着阳光,迎来了迟到的解脱。从仇恨的亡灵中诞生的人形摄魂兽卢尔,在这一刻,完成了他存在的意义。 他呐喊、长啸,展开双臂拥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的阳光。 出乎意料的是,卢尔并没有和那千百亡灵一样解脱,反而变回了原来苍白的人类法师的样子。 我有些惊讶,当然,卢尔比我更惊讶。 唯一可以解释这种本该死去的亡灵法师依旧活着的理由就是,这是龙神最后的祝福。 我面向阳光,眼睛里仍旧抛不开那股干涩、酸疼,就好像本来属于眼泪的位置,变成了针毡。 或许利维坦在布下诅咒的那一刻,就预想到了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利维坦要和大家说再见了,不知道泥萌喜欢这只肥龙吗? 推荐看《利维坦》这本书!! ☆、心跳加速 或许利维坦在布下诅咒的那一刻,就预想到了现在—— 永别了,利维坦。 此地长眠着一位吟游诗人,他把名字写在水上 [1]。 总有一滴水会汇入北海,替他再看一眼缀满繁星的夜空和变幻无穷的极光。在神也未可知的广袤世界的尽头,唯有思想能够达到。 “爻君?你在哭吗?” 我现在仰面揉眼睛的动作看起来像在哭,不过眼泪是不可能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没有。” “爻君接下来是不是要说‘只是眼睛里进沙子了’?” 可惜这种既倔强又令人心疼,隐隐中透露些许装逼气质的话,我没机会说,光是进沙子怎么能形容我快要裂开来的眼睛?更准确的形容是——“我的眼睛里进砂纸了。” 阿昙嘴角一抽:“” 等等,阿昙好像看得到我?这说明,我终于实体化了。“阿昙,你感觉怎么样?” 阿昙扬起头,目光在我的脸上停留了许久,良久才说:“感觉挺满意的。真的很好看呢。” “……你的身体现在感觉怎么样?” 阿昙盯着我小声说:“心跳加速。” 心跳加速说明她的身体一切如常,估计修养一段时间就能康复。 至此我也安心了,于是将目光转向一边,发现参赛者们渐渐苏醒。已苏醒的人也看到我,竟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喊出“天神”。 我向阿昙抱怨:“没想到地界的人眼光这么毒辣。这可怎么办?”想我都没翅膀了,怎么还能被一眼看出是天神一族? 阿昙说:“什么怎么办?你又不是天神。他们这么说只不过是对你的长相的夸张表述罢了。” 可是我如假包换就是天神啊。以我现在这种境地,在提升实力之前,最好还是不要曝光身份。 这时,卢尔走了过来,问道:“你是谁?” 我回答:“我是剑灵。” “刚才就是你消灭了龙魂吧,多谢。”卢尔擅自做出这个猜测。“我亡灵之子卢尔,许诺为你完成三件事。托隆人从不欠人情,这是命运之神的教诲。” “好。”我没办法跟他解释刚才发生的事,就算解释了无凭无据他也不会相信,索性就按照他的思维这样下去。“现在就有两件事需要你为我做。” “以命运之名起誓。”卢尔颔首。 “一百年前的龙焚之宴另有隐情,并非全是利维坦的过错。时间闭环已解除,托隆人的灵魂也已前往冥域,我要你永远放下对利维坦的仇恨。” 卢尔的眼中充满了疑惑,或许是不解我为何说那另有隐情,或许是奇怪我为何会提出这样一个“没用”的要求,又或许是生于仇恨的他其实不懂仇恨是什么。 片刻后,卢尔点了点头。 我提出了第二件事:“卢尔,我要你用幻术迷惑所有人,让他们以为刚才看到的我只是一个假象。” 卢尔答应后,便用法杖营造出幻境。“第三件事?” “目前还想不到,再说吧。”说完这句话,我就回到了剑中空间。 在久违的阳光下,错综复杂的密林消失了。阿昙搀扶着惊魂未定的伊丽丝,跟在卢尔身后,走出了这里。她用神识问我:爻君,密林和幻境是怎么回事?刚才又是谁附了我的身? 糟糕,这些事情,解释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起码得从我是谁说起。 我心虚道:你别…… 阿昙似是皱了皱眉:你别管?又来了,这是你的口癖? 熟悉的拌嘴莫名令我感到安定,这一次,我没有冲回去,而是笑道:不,我想说的是,你别担心,我们来日方长。 阿昙听完后,不知为何脸颊上浮起一抹红霞,拉着伊丽丝快步向前走。 她不会是怪我卖关子,把脸都气红了吧?哼,要论卖关子,利维坦才是个中翘楚。 ---------------------------------------------------------- 密林赛段的终点,设在了一片向日葵田上。花田的出现一扫乱葬深渊的阴沉,本不是什么珍奇花卉,却也让我为之一振。 不对啊,地界本就日照时间短,谷底更是常年阴暗,怎么可能长得出向日葵? 果不其然,走近一看,就发现原来这些都是一盆盆向日葵盆栽。没有了新鲜泥土的滋养,在我眼中它们也就没有了拥抱阳光的积极力量。听周围八卦的人说,这是宝器之城的使者从陆地上买下这些花特意赠给地下之城的,这数以千计的向日葵不知废了多少人力和金钱才运得过来。现在运倒是运来了,花朵也恐怕活不过三天吧。 不愧是有钱任性的宝器之城,缇亚。 花香微醺,我的思绪飞往生前经历的一个个午后,记忆中的也是葵花。不过,那时候花田那叫一个壮丽,朵朵都开得特别大,摧枯拉朽,轰轰烈烈。野生向日葵的高度甚至可与天神一族的成年男子比肩。 闲得长蘑菇的茕孑贵族们相约在大陆某处风景优美的花田里摆上果子酒,他们,或说过去的我们,会在铺着刺绣桌垫的铁艺茶桌上放几本人间的文学、哲学、艺术作品,穿着崭新的定制礼服,一个个都优雅高贵得犹如油画中人。有时他们会请来奥特兰迪大陆上最有受追捧的画家和吟咏诗人,为这样如诗如画的场景作画作诗。这样的酒会名气非常响亮,一度成为很多画家、诗人努力的终极目标。酒会过后,留下的画和诗受大陆上的贵族追捧,价值千金,还有价无市。 有时长得特别好看的人类贵族少女也会收到酒会的邀请。天神一族的少年闲得就剩下时间培养审美了,所以,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前来酒会的人类女子无一不拥有可以写一千字长诗赞颂的美貌。 不过不管来的客人有多美,这种酒会上最风光的女孩永远是神赐,希尔瓦娜斯神赐(Sylvanas Blessed)。只要她赏光酒会,别的女人都只能争夺第二。神赐家族在茕孑的地位给予了神赐公主的特权:她无须模仿任何人,无须追随大流,无须在意他人的眼光,无须曲意讨好、谄媚作秀。她的下巴总是高高扬起——据旁人说那样的神态简直和我如出一辙——理所应当地,相似的我们相遇了。记忆中的她常出现在向日葵花海中,有她的画面里其他谈古论今的人们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 神赐喜欢佩戴一把银白色、极细的短剑,取了个天才的名字,玫瑰星流。 “巴力会阿昙,晋级——”主持人高声宣告。 阿昙握着那把漆黑无暇的长剑,一步一步,有力地登上了花海上最高的高台。 “我们比剑吧。”无论多少次,神赐都会在葵花丛中向我发出挑战。 “那你可别输得哭起来。”说完这句话,我总能如愿看到她薄怒却跃跃欲试的倔强表情。 她的剑术是那种恰到好处的典雅,绝不会显得花哨或是平庸,太过赏心悦目以至于如此热衷战斗的我都不忍心太快结束这场令人愉悦的游戏。 我了解神赐的骄傲,如果我以正式比剑的态度去挫败她,她会几个月不理睬我然后在几个月后再一次自信满满地挑战。那时的我,大概是害怕那几个月不被理睬的时间。 呀,万神使徒又输啦。友人们看到她把剑指着我时都会放下矜持哈哈大笑,“看万神使徒如何变着花样输给我们的神赐公主”,也算是每次聚会的余兴活动。 事后我把那些个起哄说我故意输给神赐的人给教训了,有时踢他们几脚让他们一个月不敢让仆人侍候穿衣,有时揪住他们的衣领悬空在天上,总之最后神赐再也听不到这些质疑的声音了。 直到有一天我们比剑比到一半,她突然停下,金黄色的向日葵迎风摇摆,她璀璨的脸颊气呼呼地鼓了起来,“喂,你就这么喜欢换着花样、换着角度、高难度地输给我吗?” 她的皮肤白得能反射日光,我被夺目的反光照到,微微侧开目光:“原来你知道啊,就那么喜欢和我练剑吗?” 被我反问后,她一愣,金眸闪亮亮的,随即故作胆大地问:“喂,听别人说,你喜欢我?” “哼,笑话!从来都只有别人喜欢我的份。你呢,难道……” “没!有!”她的脸蛋红彤彤的,急得直跺脚。“你别太自恋,我下个月就要订婚了,娶我的人是有着茕孑最英俊的鼻子的斯特林公子!在迷迭香花园,你可千万别来!” 那时的我,刚刚当上万神使徒,正是膨胀的顶峰。我嗤了一声说:“就是那个混种呀。” 女孩如此明晰地暗示我一定要过去,我怎能不去捣乱? 于是她的第一场订婚宴被我和一众纨绔搅得大乱,混乱中我大模大样地走到那位斯特林公子面前,从那双早已抖成筛子的手中夺来了订婚戒指,然后笑着将戒指丢出窗外,任由那枚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戒指坠落万丈高空,指不准砸中大陆上哪个幸运女神眷顾的人。 “爻君,你看——”阿昙对我说。 花田深处出现了一排紫色顶棚的轿子和机械龙形车,分别代表着地下之城混沌和宝器之城缇亚,而被称为“大陆秘境”的冥域派来的使者可能也已经以某种常人看不见的形式抵达了现场。这下可好,地界三大国聚齐了。 远处紫色的王座上坐着的是地下之城的城主、城主夫人和几位王子。铁甲军队、白衣法师、锦衣贵族,相继登场,如此一来参差排布让本就壮观的向日葵花海场面更壮大——壮大得都不像是一场勇士会了。 这时,高台上缓缓升起一条长桌,上面摆着各类精美的食物,在视觉和味觉上刺激着早已饥肠辘辘的参赛者。 “爻君,”阿昙沉声道,“不对劲。” “同感。”我说。 “赛制上说,密林决战的优胜者只限十人,但在幻境解除后,所有存活的参赛者都成功走出了密林。 ”阿昙分析道,“所以,我们可能还面临一场加赛。” 伊丽丝也没有立刻去吃东西,而是问阿昙:“你在和谁说话?” 阿昙说:“自言自语罢了。琼,不要放松警惕,比赛还没有结束。” 伊丽丝问:“难道是这佳肴有毒?” 不,不会是在饭菜里下毒,地界联盟特意举办勇士会用心挑选出来的勇士,到了最后一关,不会只是简单地用下毒这种伎俩。 ----------------------------------- [1] 引用John Keats的墓志铭“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in water.”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有糖,爻君本人没有发现的糖。 由于本文是第一人称,时常会出现意识流,也就是爻君的回忆杀(不过之前已经出现过好几次了,相信能追到这里的小天使是可以接受这一点的...吧 *引用或者化用别人写的句子我会在文下标明出处。不排除忘记标明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留言告诉我,一定补 ☆、命运宝石 阿昙取来一壶葡萄酒,自己先喝一口,随后颇具骑士风度地递给伊丽丝,“美食当前,就别为难自己了。” 伊丽丝犹豫地接过酒壶说:“阿昙,你记得我们是怎么走出密林的吗?还有,为什么……我也说不清,就是觉得密林里好像发生了什么很古怪的事,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 阿昙拍拍伊丽丝的手,柔声道:“琼,别多想了。我们现在都已经走出来了,过程也不是那么重要吧。” 伊丽丝和大部分参赛者一样,遗忘了大部分密林中的记忆。这也是幻境魔法的一大特点。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的大脑很难自如地在幻境与现实之间切换,导致幻境中的人在回归现实后会出现记忆紊乱,甚至选择性失忆。至于阿昙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她先后被战鬼、我、利维坦附体的缘故。附体期间并不受幻境影响,因而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幻境的副作用。 阿昙耐心地替伊丽丝逐一试吃佳肴。我不禁怀疑是不是装男人装久了,就会产生性别认知障碍?你看她自己不修边幅,可对女孩子,尤其是那个伊丽丝,总是格外温柔体贴。 哎,女孩子就不该做什么骑士,做了骑士,能保护她的就只有手里的剑了。 在场的“观众”有紫衣的地下王族、白衣的法师阵营、红衣的亲兵骑士团、黑甲的地界盟军、恨不得把金链子挂满全身的缇亚土豪、还有简陋到只用一块布裹身的阿克隆人……与丰富的色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们冰冷、漠然的眼神,就好像以葵花为界,将这里生生裂为两个世界。 食物无毒,场地空旷也不可能有埋伏。我能察觉到空气中紧张的氛围,却完全猜不到最后一场试炼是什么。这时,我想起了传说中具有改变命运的力量的帕拉米宝石。要不是为了这破宝石,利维坦也不会离开碎星之海来到地界,更不会卷入人类的陷阱——它究竟有什么特殊的用处? 我展开掌心,召唤出帕拉米宝石,然后试着询问: 告诉我阿昙的命运吧…… 静候片刻,我的掌心开出了一朵绿油油的花。 关键时刻,这宝石竟然给我开花!? 我不信这个邪,又将宝石照在伊丽丝的脸上,汇聚灵力:告诉我伊丽丝琼的命运吧…… 伟大的宝石再一次给出了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一朵小花花。 我跟它杠上了。对着卢尔又试了一次,这一次,宝石倒是没有开花。不过这大概是因为宝石只作用于生灵起作用,卢尔这样重获肉体的亡灵法师不在服务区。 最后一次,如果再试不出来就算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将宝石对着温泉眼……掌心又双叒叕开起了小花花。 一次是偶然,两次是巧合,三次要不说明买到了伪劣产品,要不说明我的理解本身错了。排除了利维坦不惜利用时间闭环也要守护的宝石伪劣的可能性,最可能的答案就是,小花花本身就是命运宝石的暗示。假设这个前提成立,那么阿昙、伊丽丝、温泉眼的命运交织之处开的花又会是什么?一种代表着三人命运的转折点的花…… 是向日葵! 我竟然对眼前的东西视而不见!我刚打算提醒阿昙远离向日葵,心中另一个声音告诉我:瓦西里奥斯,你已经吃过冲动的亏了,行事前,再多思考一遍。 我再次举起宝石预言阿昙的命运。 宝石依然化作了葵花的样子,只不过这一次,葵花里渗出了血! 难道这说明我刚才想提醒阿昙离开场地的念头会触发阿昙的死亡命运? 我被自己的猜测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总不见得这命运宝石真的能预测一个人的命运、预测未来吧?我瞪着这绿油油的宝石,越看越觉得这是神迹。 帕拉米宝石可以是神迹,但发现神迹的先知者通常不会有好结局。托隆一族的悲剧早已告诉我,一旦被别人知道,你身怀与自身能力不匹配的宝物,你就会倒霉。这颗宝石辗转到了我手上,乍一看是巧合,细细想来也不尽然是巧合:如果我没有重生,那么今日托隆人的复仇计划便会成功,利维坦无法与我相见、融入他灵魂碎片中的帕拉米宝石也会随之消失。利维坦建立时间闭环的目的无疑是想将宝石守护起来并托付给他想要托付的人。让这个目的成为“必然”的前提条件就是我的重生也是“必然”—— 利维坦提前知道了我死后会变成剑灵、在百年后苏醒并来到托隆沼泽。 龙神的预知梦不可能看到百年之后的事,因此,利维坦只有在得到宝石后,通过命运宝石看到了宝石自身的命运。不,与其说是利维坦看到了未来,不如说是命运宝石主动决定了利维坦的选择和宿命…… 我必须到此为止——不能再将继续剖析下去了。要是真的发现龙神的命运被一个无生命的宝石把控着,只会动摇我生活的决心。试图去看清命运的人,只会被命运戏弄,对我这种无论对哲学还是神学都没有太大兴趣的人来说,我宁愿一辈子做个看不透、想不通的愚者。 主持人发话:“现在,我正式宣布,真正的决赛已经开始!你们之中,有一个人盗取了密林的绿宝石,我要你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那个小偷,方法不计。”话音刚落,二十八名参赛者就热烈地讨论起来。 他们的讨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用处,因为在场只我这个不存在的人知道宝石在哪里。 有人问:“什么是绿宝石?” 主持人说:“你们之中一定有人知道。” 屁话。 温泉眼算是有点脑子,提问:“如果没有找到绿宝石和小偷会怎么样?” 主持人淡定地说:“抹杀。” 抹杀!? 这群地界的家伙有病吧? 我揉了揉眉头,不,他们倒是没病。站在功利主义的立场上来看,这个决定背后的逻辑合理——甚至算计得令人唏嘘。 第一,地下之城每年都要举办勇士会的目的是什么?我一开始和所有参赛者一样,以为是选拔人才。可是如果是选拔人才,没有必要把决赛场景特意安排在死亡率极高的乱葬谷底。更可能的情况是,勇士会本身选拔的不是勇士,而是“鱼饵”,地界揭开密林奥秘的饵。显然,时间闭环令人束手无策,因而他们选择用一种持续性试错的方式,常年派挑战者进入密林直到哪一天时间闭环解冻。 第二,如果当初地界联军也参与了屠龙之战,那么他们就不可能不知道帕拉米宝石还在密林里。利维坦“寂灭”后,宝石落入我手中,他们能通过时间闭环的消失判断出宝石被带出了密林,也有充足的理由认为现在宝石还在刚刚离开密林的参赛者手里。 第三,帕拉米宝石能够预测未来。而拥有帕拉米宝石的人,现在一定可以预测出如果不交出宝石,所有人都会被抹杀。所以,以抹杀作为威胁,是基于持有宝石的人不可能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准确判断。 果不其然,当主持人说完“抹杀”后,我再一次使用宝石预测命运时,看到了渗血的向日葵。这样一来,我再一次确认了宝石会根据当下情况的变化改变未来的命运。 很好,以前还从来没有谁敢这样威胁我。 想威胁我把利维坦用命换来的宝石交给你们?呵,想都别想!且不说这是命运宝石,哪怕利维坦交给我的是一根鸡毛,我也不想让地界杂碎玷污了它。 既然我知道命运会随时改变,且我又可以随意预测,那我现在要做到就只有耐心等待了。地下之城,宝器之城,阿克隆,各种势力同时出现在此地,和饿了十天被放出来的狗闻到了炭烧肉骨头的香味就龇牙咧嘴流口水有什么区别?哦,区别是只有人类会嘲笑“低等”生物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面目狰狞。 宝石只有一个,势力却不止一家,且并没有一家占据绝对优势的势力。所以,不需要宝石预测,我就想象得到他们之中必然会起内讧,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有人哭喊:“到底是谁偷了宝石啊?求求你了!救救我们吧!” 有人翻脸:“小偷最好主动站出来!不然老子就剥光每一个人的衣服检查!” 要知道,为了保护这些人,我差点自杀。哪怕知道他们中大部分应该都记不得密林里发生的事,看到他们这副忘恩负义的样子,我还是觉得心里有一口气,闷闷的,想揍人。 那个嚷嚷着要剥衣服检查的粗狂男子竟然真的拿一个在参赛者中吊车尾的男子开刀,大力撕开了该男子的衣服。 见状阿昙将伊丽丝护在身后。伊丽丝浑身发抖,显然是要崩溃的样子。 “为什么、为什么我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一步、还要让我去死!?” 阿昙其实也全然不知宝石是什么,这会儿心里估计也很害怕,但她仍旧安慰伊丽丝说:“琼,会没事的……” “怎么可能没事!?”伊丽丝那一头紫发经过这几天都黏在一起,颜色灰暗,此刻她把手伸进发丝,把头发弄得更乱了。“如果找不出小偷,我们、我们都会被杀掉啊!” 阿昙眉头紧皱,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安慰。 伊丽丝忽然警惕地看向阿昙,“不对,我想起了一个画面……我被一根巨藤牢牢捆住,好像是要将我带往什么地方,然后我看到了你——你站在地上,安然无恙!” 阿昙沉声:“琼,你什么意思?” 伊丽丝说:“阿昙,你老实说,是不是你?” “不是!” “你有没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 伊丽丝的眸中泛起泪光,“果然,你有事瞒着我。” 这番话倒是说得义正言辞,活脱脱一副受害者的姿态,但在我听来就是莫名其妙:大家都是十六岁以上的成年人了,谁还没几个秘密?想把一个人的秘密都给摸透无异于把一个人剥光,还不如直截了当一点,和那旁边那徒手撕衣的蠢哥一起手把手回到伊甸园。 伊丽丝目光省视地将阿昙从上到下看了一遍,说:“把你的剑给我。” 阿昙笔直地站着,右手纹丝不动。“琼,我是一名骑士,剑是我的命。” 伊丽丝说:“就算我要你的命,你不应该立即给我吗?” 呵,真令人火大,这口气该不是把阿昙当做自己的奴隶了吧。 “琼,遇到危险,我依然可以豁出性命保护你——” “看来我们流落到地界的这三年来,什么都变了。我竟然还在期待你的忠心。”伊丽丝直接伸手抓住了剑鞘,“如果阿昙无论如何都不肯把剑交给我,恰恰说明,这把剑有问题!从那天你用血咒开始……” “伊丽丝·琼!”阿昙打断,“现在不是你向我撒气的时候。” 伊丽丝这女人的心理不见得健康,但智商却不低,直觉更是准得要命,竟然猜到了剑有问题。阿昙少有的忤逆激怒了她,下一刻,她扬手甩了阿昙一个巴掌,“你不过就是一个陪嫁的女仆!” 去你妈的!我忍不住用真知对阿昙说:揍她! 可是阿昙并不打算做出任何反击。哼,看阿昙平常酷帅狂拽,在这女人面前倒是没有了半点平常怼我的底气。阿昙能忍,不过这女人都当着我的面动手打她了,我可忍不了! 于是,我熟门熟路地上了阿昙的身。 “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斯摩奇 “女人!” 伊丽丝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说错了吗?” “你说谁他妈是女仆啊?过去式和现在时你搞得清楚吗?” 听罢伊丽丝又惊又气,再次扬了手,我先一步扣住她的手腕,顺势反手给了她一巴掌。 啪。清脆响亮,却也不算很重。 “你——”伊丽丝将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两颗杏仁大的眼睛气得快要掉出来。 我嚣张道:“这把剑是阿……啊!我的命!以后不要再提起。” 正当伊丽丝与我对峙,那撕人衣服的男人靠近她身边,脸上露出了一丝猥琐的笑意。“美人,轮到你搜身了。” “不!你别过来!我根本没有见过那个宝石!”伊丽丝不住地后退。 我固然不喜欢这个女人,但我还是得保护她不被当众羞辱。这无关个人喜好,而是一个男人的底线。而且,正巧我心情不好,找到了揍人的理由怎么可以不撸袖子上呢? “喂,蠢哥,来搜搜看我。” 说完那男人就像头野牛一样向我冲了过来。阿昙的身体不及魁梧大汉强壮,因而我的武技吃了力量的亏,发挥的作用有限,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秒杀。我们扭打在一起,最终我将他按在了地上,看着他被揍成猪猡的惨样,拍了拍手。 这时,莫名刮起了一阵风。 难道我出风头的时候会和舞台剧一样自带特殊效果? 所有人都看向了我。风吹起了我(阿昙)黑色的发丝,我抱着胳膊,一只脚踩在那大汉的背上,摆出了最拉风的姿势。 ——阿昙,让我替你出出风头吧。摆好了收场姿势后,我便将阿昙的身体交还给了她。 阿昙看着自己脚下的大汉,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接着就顺着众人的目光仰头—— 等等,那是啥!? 天空上飞的又像大鸟、又像船一样的不明生物,是啥!?见多识广的我竟然都没见过这种东西! 阿昙喃喃:“‘机械神’斯摩奇(Simurgh)都来了……” 我结巴了:“阿、阿昙,这、这是什么生物?” “这是中央帝国最强的天空战队斯摩奇,不是什么‘生物’。”阿昙仰着头目光艳羡,“这就是第一帝国的实力,我们有救了!” 近点看斯摩奇确实没有任何生命体征,似乎是类似战车那样由人类创造、人类操纵的机械。可这家伙比起我印象里的战车,简直是一个茕孑,一个地界,超乎了我想象力的极限。我瞪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堪称雄伟的“机械神”:我前世走遍了大陆上几乎所有可以称之为奇观的地方、见过数不清的稀世珍宝,我以为大海深处和重霄之上是人类难以企及的地方,却不曾想有朝一日人类竟也能征服天空。他们在神的世界造物、乃至造神,这或许是天神创世以来都没有想到过的事。 人类创造出这项神迹,最多只用了一百年。人类的寿命也不过一百年。 而我的家乡茕孑,无论过了几百年,变化都不大。 机械大鸟停留在半空中,发出阵阵轰鸣,螺旋状动力源卷起的大风吹倒了葵花,花泥倾泻,露出了藏在花盆里的火药弹。我这才明白“向日葵”的预言是什么意思,原来抹杀参赛者的方式就藏在花盆里,他们搬来葵花并非为了观赏,而是想让我们最后都炸成烟花。另一方面,我不由感慨:在我的年代里,火药术还只是小众、是不入流的把戏,现在反而成了大势。不用说是沧海桑田了,光是一百年就足以让这个世界天翻地覆。 斯摩奇的舱门打开,只见一名披着银白色连帽斗篷的军装男子从十几米高的高空上跳了下来,稳稳落地。下落时受风力影响,帽兜落下,露出了一头如湖上粼粼波光般闪耀的银发。我端详他的模样,发现他最多也就二十出头,皮肤不仅白,而且剔透得像是冰雪。他的五官之精致堪比神赐,因而身上凝聚着一种独特的、超乎性别的美。若非看到他银发黑眸,背后也没有翅膀,我几乎就要怀疑他是我的同族了——毕竟在人类中,这样极致的长相出现的概率微乎其微。 风静歇,太阳的余晖徐徐消退,奇妙的是一抹光束恰巧打在他的身上,斯摩奇投下的阴影又仿佛为他镀上了帝国的荣光。 全场鸦雀无声。方才被我殴打的男人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慌乱地整顿衣服,想来是被这庄严的美少年激发了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羞耻心。 美少年转向一旁观众席上地界三国的来宾,只撂下一句话: “人,我带走了。” 我看着面面相觑的地界元老,觉得他们有点像那散落了满地的歪脖子向日葵,一开始那个得意呀,后来遇到了拳头更硬的人,就只能卑微到泥土里。 命运宝石诚不欺我。 ---------------------------------------------------------------- 二十八个参赛者最后都被带上了斯摩奇,逐一审问。阿昙排在最后一位,眼下被安排到单独的一间船舱等待。不过,她因为我刚才未经允许附身,现在正生着气,根本不搭理我。 过了一会儿,船舱内响起了敲门声。阿昙开门后发现是卢尔就一把合上了门,“滚。这里不欢迎你。” 卢尔从门缝里钻了进来。“现在是你?还是他?” 警报! 问出这句话,说明见过我实体化的卢尔已经猜到我附身过阿昙。 “你是怎么知道的?”阿昙警觉地拿起了放在桌上的剑。 “你是御灵体质;我见过你的剑灵;你的性格和行为前后差距很大;结合这三条不难猜到你的剑灵曾附身于你。”卢尔浑身透着股令人发毛的阴气。 看他已然如此笃定,我只好现出原身,“所以?卢尔,你想要干什么?” “帕拉米宝石在我手中。一个从托隆人的亡灵中诞生的死灵法师,拥有属于沼泽的宝石,很有说服力吧?”说着,他摊开掌心,其上浮现出与我那颗宝石一模一样的绿宝石。 我一眼便看出了这是卢尔所精通的幻境魔法中的“镜像魔法”,即用幻术制造出原型的完美复制品。他话里话外透露出的讯息分明表示他八成已经猜到了帕拉米宝石在我这里。 阿昙向来聪明,我猜测她也猜到了部分,不过她选择保持缄默,将时间留给了我和卢尔。 “与其把它留给仇人,不如把它留给爱人。” 嗯,托隆受到的灭顶之灾中,中央帝国也有掺一脚,自然是卢尔的仇人。至于爱人……不对啊,这话有些不对劲。爱人指的是我没错吧?我做了什么了我就成了他的爱人?要真的说我做了什么,我也就揍了他一顿、顺便吼了他几句罢了。 卢尔说:“谢谢你替我摧毁了龙魂,为我们托隆人带来了解脱。” 不不不,这真是天大的误会,再让我死一次我都不可能杀利维坦啊! 卢尔接下来说:“所以,我也会为你解决眼前的烦恼。” 如果能为我解决帕拉米宝石这个大麻烦,误会就误会去了吧。别跟我提骨气,不存在的。 我说:“只是中央帝国的军队里面一定有大魔法师,普通的镜像魔法只要靠近观察,一定会被识破。” 卢尔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走向我,认真地问:“我能亲吻你一下吗?” 喂!卢尔,你可是表情阴测测、留着尖指甲盖儿、说话语调扭三扭、热衷血腥童谣,露出真容随时都可以吓瘫成年人的死灵法师啊!突然变成狗血言情画风是怎么回事!? 阿昙古怪地看向我,一副“你们两个背着我做了什么奇怪的事”的眼神。 “卢尔,你是不是……”我努力想出了不带歧视性的说法,“快感来源比较、比较独特,比如从受虐中得到快乐。” 卢尔再一次忽略了我的话,直直看向我,“如果你不能接受男性的话,我也可以幻化成一个大胸女郎。我本身是无性别的。” “不,不是大胸女的问题……”我无奈地说,“卢尔,一会儿你究竟想怎么骗过中央帝国的人?” “用一百年前龙神消解宝石的方式,这样他们就什么也查不出了。”卢尔嗓音沙哑,“你如天神般俊朗,而我的真容却无比丑陋,亲吻可能还是勉强了。那我能最后拥抱你一下吗,剑灵?” 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他所谓的方式,就是和“宝石”一起毁灭。 我主动拥抱了他,“卢尔,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仇恨是我诞生的理由,没有了仇恨,也就没有了我。” 我不由想起了刚重生时的自己,“活下去还可以有许多理由。” 卢尔却肯定地说:“托隆人早已不在这个世界,即便获得了新生,我走到哪里都是异乡,走到哪里我都是外人。我甚至不知道天空、正常的草地、阳光是什么颜色,因为在我的认知里,并没有为属于那些色彩的词汇。托隆沼泽在你们看来或许只是一片废墟,但那却是我的国家,我的一切。”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失去了一切、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卢尔给我看了他的掌纹,那上面竟然是一片空白!“其实在我以为自己重获新生的那一刻,我看到我的掌纹消失了。你知道这对托隆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不,我不知道。” 卢尔缓缓道:“意味着我的灵魂在那一刻就已经消失了。” 阿昙忍不住问:“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如果你没有灵魂,那么我现在看到的你有是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说道:“魔法第三原则,没有任何一种魔法或者力量能超越自然平衡法则。” 直到这一刻,我才恍然大悟。自以为看破所有幻境的我实则还是陷入了“眼见为实”的谎言,我过分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而忘记了最基本的原则。生与死,是平衡;静止与变化,是平衡;光明与黑暗,是平衡。没有人能让一个死灵重获新生,即便是龙神,也不可能打破平衡!帕拉米宝石既然可以看到万灵万物的命运,那么死灵也是万灵中的一类,也在宝石预测的范围之内。而我误解为“只能看到生灵”。宝石照不出卢尔的命运,并非因为卢尔是死灵,而是因为卢尔在时间闭环破除的那一刻就已经失去了灵魂。 利维坦,是你吗?你将最后的力量赐给卢尔,让他留下躯壳,是因为你早已通过宝石预测到了现在发生的一切吗? 卢尔走出了房门,哼起了第一次见到他时唱的那首童谣:森林是老鼠的窝藏地~猎人来了老鼠毙~ 森林,多像是我们生活的世界;我们如无措的老鼠,探寻着广袤森林的奥秘;而猎人,就是那无形的命运。发生了这么多事,命运都紧紧捏住了我的喉咙,让我产生了窒息般的压迫感,更将我一贯的自信、狂傲打击得一文不值。 我突然很想家——听说人在脆弱的时候才会想家,我大概是真的变弱了。这样想着,我就取来舱室内的纸笔给我的父母写信。 尊敬的父亲母亲, 这是我重生成为剑灵后的第十三天。 数秘学家认为十二是完整的数目,一年有十二个月,每天有十二个小时,天上有十二个星座,还有十二主神,而十三则是打破这个完整性的数字。[1] 不过,今天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我终于离开了地界,去往奥特兰迪大陆上最强的人类国度,中央帝国。我见识到了人类创造的神迹斯摩奇,就在我写给你们这封信的时候,我正坐在斯摩奇上,与白云并行。失去了天神之翼的我,借助这人类的工具再一次飞上天空,希望有朝一日,斯摩奇可以将我带到你们面前。 当我得知生命之树消失的讯息后,我一度消沉,在无限的自责和失落面前,甚至渴望让死亡来成全作为万神门守护人最后的尊严。在托隆沼泽,我再次见到了一百年前的友人的灵魂,可重逢很短暂,短暂倒数三百秒后我们就迎来了永恒的离别。 这一次短暂的地界之行,我真切地感到了命运的存在。我得到了命运宝石,其中具备一种令我惧怕的未知力量,它能让人尝到预知命运的甜头而无法自拔,因此我发誓,往后仅在必要的时候使用它。 父亲,母亲,寻不到生命之树的踪迹我就无法抵达生命之树顶端的茕孑。请原谅我无法立刻去找你们。 愿你们在茕孑一切安好!愿我们有重逢之日! 遗憾的, 瓦西里奥斯 写完信后,我将信撕得粉碎,撒向了天空。 茕孑的守护神天空之神啊,愿天空能让亲人与我的心彼此相连。 [1]参见“十三恐惧症” Triskaidekaphobia 作者有话要说: 甭管架得多空,西方古代背景的文总绕不开自由、英雄主义、宿命论、人本主义、哲学和逻辑等等,就像写中国古代背景的文不可能逃得过孔孟老庄。所以,全线欢脱是做不到的,后文还是会延续在逗比&正(nue)经(xin)之间转换。 下一篇章地点挪至中央帝国,阿昙开启升级模式,爻君开启甜宠模式 看球愉快~注意身体 ☆、水仙花,自恋狂 卢尔的牺牲让帕拉米宝石的风波暂时过去。 我不知道失去宝石会让斯摩奇指挥官受到多大的惩罚,他们不再对二十八人实行监禁,自由近在咫尺。 白天,我们待在空中,夜晚则会在陆地上的村庄停留。经过了四站,巴力勇士会的二十八名“赢家”已走了大半。有人在午夜酒馆里爱上了热辣的马人女郎,次日便做了民风好客的马人部落的上门女婿;有人惊叹于大陆上充足的阳光,留在了西部四季如春的农业村庄;有人则擅长手工艺,到了有着“工匠人摇篮”之称的羊湖城,便决定在那里定居。 无论沿途停留的地方多安逸美好,阿昙和我的目的都十分明确:我们会一直留到终点站,也就是帝国首都“奥特兰迪的明珠”康涅迪格堡。 “我不追求安逸。我还年轻。”阿昙这样对我说。她比我想得还要年轻,最近才告诉我,她不久前才过了十八岁生日。彻底卸了男性妆容的她,露出了原本姣好的面容。淡眉薄唇,鼻梁高挺,蓝眸深邃,在她的脸上没有哪个人种的特征过分明显,消减了混血人种审美上的矛盾感,整体看起来十分和谐。 我们之前达成了共识,等到了康涅迪格堡,我会帮她考入霍布斯学院,然后她会与我解除剑灵与剑主的灵契。我很快就会成为一只野生的剑灵。到那时,我会一个人去寻找剩余的两位龙神,共同商议恢复“生命之树”的对策——只有达成了这个终极目标达成,我才可以赎罪、才可以回家。 会留到终点站的还有伊丽丝和温泉眼。本来与阿昙互相看不顺眼的地痞温泉眼经过密林的变故后,话越来越少,不过与阿昙的关系倒是变好了,有时两人还会一起去食堂吃饭。阿昙因为我擅自惹怒伊丽丝而晾了我几日,至于她是怎么知道的,我想没有什么比伊丽丝每一次看到她就冷哼着擦肩而过的态度更有说服力。好在阿昙并没有出卖我,整个斯摩奇上,依然只有她知道我的存在。 当然,这也意味着,阿昙要是不理睬我,我一整日都不能跟人说话——这简直是一种煎熬。我几乎怀疑我的语言能力会在这短短两天里迅速退化。 说到底,阿昙还是个好孩子,登上斯摩奇的第三天,她便主动与我和解,并与我定下两条规则:第一,若无特殊情况,上身之前必须经过她的允许;第二,不许在房间里维持实体化的样子。 第一条我非常理解,可是第二条实在没道理。一个人呆在剑中空间多闷啊,要不是有第三个人在场或是为了修炼灵力,我一点也不想回去。实体化后,我除了不能吃喝,和人类也没什么区别,白天靠在窗边看风景,晚上就对着夜空和月亮修灵。我既不会去抢她的床,又不会占用过多的室内空间,也不知道这怎么惹到她了。 我驳回了她的第二条规则,理由是“反对限制剑灵人身自由的霸王条款”。 除非……“如果你同意让我上你的身去享受美食的话,我可以答应这个条款”。 “成交……不对等等,”她留了个心眼,“频率?” “一个月一次。”我可是很有良心的,绝不会拿少女的身材开玩笑,一个月胡吃海喝一次,问题不大吧。 “一次多久?”她怀疑地问。 “就一顿饭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我说,“别小气了,这可比你的‘亲戚’要人性化得多。” 阿昙似乎是想起了那一天在树林里,她大喇喇跟我谈论她每月都会来的“亲戚”的事。她突然脸颊上泛起了蒸虾子的颜色,“我、我还是头一回见到有男性把自己与‘亲戚’相提并论。” 糟糕!本想着调侃她,结果却让对话变得微妙了起来。我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 话说自从我实体化后,阿昙总是逃避我的眼神。她这么不拘小节、怀有一颗糙汉心的姑娘,最近在我面前莫名变得拘谨起来,这让我很不适应。 现在,舱室内只有我们两人,我实体化后,跟她提起了这件事:“阿昙,你最近变得好奇怪啊。” 她挑了挑眉,“哪里?” “你每天早上起来,都不扣鼻屎了。”我如实道。 她的脸色力马变得难看。我觉得这个例子可能不大合适,于是换了一个例子:“进房门的时候不再是大力甩门,而是会像个女孩子一样先敲门。” “滚回你的剑里。‘不许在房间里维持实体化的样子’你忘了吗?”她背过身去。 “这次例外,有正事要谈嘛。在我化形前,我以为我们的战友关系已经相对坚固了……”我直截了当说,“可你好像很讨厌现在的我。” “我为什么要讨厌你?” 我耸耸肩:“噢——具体是什么理由我可不知道。毕竟我这样优秀,一直都有很多嫉妒我的成就的人暗地里讨厌我的。” “……如果爻君你改善一下自己水仙花的性格,相信讨厌你的人会变少。”阿昙说,“不过,讨厌你的人里并不包括我。我只是对这样的爻君有些不习惯罢了。” “不习惯到不敢看我的眼睛?”我抱着胳膊“哼”了一声,“你就说实话吧,嫌弃我的模样,对吧?” “与其说是嫌弃你的长相,不如说是你太耀眼了。”阿昙顿了顿,“打个比方,如果你走在大街上,五百米外人们就能一眼看到你;看到你的人会纷纷留步观察,但却不会有人敢靠近。” 我回想了一下生前来到大陆的场景,确实和阿昙说得差不多,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所有人的注目礼,不过人们大多只是窃窃私语,并不敢靠近我。从前有“万神使徒”的身份撑腰,我自然是无所谓受众人瞩目,但现在我更想变得低调一些。“阿昙,那你说我应该怎样才能低调?” “或许可以换掉这身金灿灿的战衣?” 阿昙打量着我,指了指我的盔甲,手指不小心戳了上去,“嘶……这触感和真正的金属一模一样!” 实体化的剑灵从外表上看本来就和剑灵生前的模样一样。“废话!” 阿昙眨巴着眼睛盯着我的脸颊,“那、那皮肤也是真的?” “如假包换。” 阿昙小心地用一根食指在我的脸颊上轻轻滑过,惊叹道:“原来剑灵的皮肤质感和人类一模一样,除了没有温度!” “大惊小怪!”我抓着她的手挪到了头发的位置,“头发也是一样的。” 阿昙的眼睛闪亮闪亮,又靠近了一点,“可以吗?” 呵,我这么大度一人。我点头:“随便摸。” 阿昙小心翼翼地撩起我的一缕发丝,她好像以为我的头发是脆玻璃丝,力气大一点就会碎掉。 “真的是真的!好漂亮的金色卷发。” 我扶额道:“……什么叫‘是真的’,难不成你之前一直以为实体化后的我是个假人?” “不是,只是第一次见到爻君,就觉得你像是传说中的神祇,碰一下就要飞走了一样。”阿昙似是想起了什么,“哦对了,那时候如果我没有阻拦你,你不会真的要‘飞’走吧?” 那时在“光之湮灭”的光幕中,她瞬间夺回了神志,死死握住了我自杀的剑。她的眼神那样坚决,让我动摇了牺牲的决心——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个人,会在我离开的时候挽留我。 谢谢你。我垂眸道:“那是特殊情况,以后不会了。” “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不过,爻君,你走之前,还是提前跟我说一声吧。我不喜欢不辞而别。”阿昙放下了我的头发,又盯着我的眼睛感叹:“眼珠子也是金色的呀……” “眼珠子不能摸!” “那我可以再摸摸你的盔甲吗?” 正当阿昙的手抚摸着我前胸的盔甲,我偷偷使了个这几天刚学会的换衣服的灵术,变换了一件白色的便服长袍。单肩的长袍松松垮垮,袒露出大片肌肤,正是百年前茕孑男子中最流行的款式。 变换术起效后,阿昙的手正好放在了我露出的左胸上。她反应过来后,夸张地跳了起来。 我畅快大笑:“哈哈哈哈——阿昙,快说,你是不是觊觎我好久了?” 阿昙的脸红彤彤的,啐道:“水仙花!自恋狂!” “切,你才是想摸又不想承认吧。” …… 说起来,我们是被当做嫌疑犯而带上斯摩奇的,可在这上面的日子偏偏很休闲。很快就会抵达首都康涅迪格堡。 我们的清闲日子得感谢这里的指挥官,也就是那天从天而降的银发少年。他年纪轻轻就做上了帝国第四骑士,这一次也会去往霍布斯学院参与新学员考核。名叫塔西图(Taciturnum),家族姓氏不祥,塔西图谐音沉默,因而我私底下和阿昙讨论他的时候都叫“沉默”。[1] 最后一天,我对阿昙说:“喂,你去和沉默套套近乎吧。” 阿昙沉默了。 “要不然,你让我上你的身,我亲自去。” 阿昙匪夷所思地看了我一眼,“爻君你该不会是看上了他吧?自古人妖生死恋……” “你才人妖!”我说,“他很可能是你未来主考官,你懂不懂?” “好像有点道理。那我应该怎么去套近乎呢?” “去他房里偷书。”我言之凿凿。 “……所以,偷书也算套近乎的一种吗?难道不是断送前途的一种办法吗?”她白了我一眼。 “书本就是知识,知识就是全人类的财富。”我底气十足,“偷?不存在的。” [1]英文谐音,taciturn(沉默寡言的) ☆、保护你 ——书房 塔西图的书房由斯摩奇上的一间舱室改造而成,结构紧促,充满机械感。桌面上放着两只斯摩奇的缩小版,是做工精巧的木质机械鸟。临时书房的两侧立着两座书架,大约有一百本书。 生前我除了战场,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藏书馆,眼下我又急需了解一百年后的世界,便更没有理由矜持,“阿昙,左边书架从上往下数第二层,把《神树史》和《屠龙英雄记》两本带走。” “爻君,我为什么非要来偷书呢?”阿昙无奈地问道。 “当然是为了帮你备考。”也为了让我自己看个爽。 “姑且信你了。”阿昙踮起脚尖去够上层的书架,可惜还差一点。 这书房也没旁人,我的手臂越过她的头顶,轻易地取下了那两本书。 阿昙扭头一看,几乎要叫出来,我捂住她的嘴“你定下的两条规则里只说了我不能再你的房间里随意实体化,这是沉默的书房,不算。” 阿昙对我投来一个白眼,似乎是懒得与我争辩。我便自己挑拣,很快手里便有了十余本书。阿昙看着足足有她半人高的书,说道:“爻君,你是不是嫌没人发现我们偷书?” “别废话,快搬回去吧。” “《机械简史》、《骑士法则》、《霍布斯大帝征服史》……这几本勉强还算是和考试科目搭得上一点边,”阿昙接连把我选好的书放回书架,“可是这本——《割麦机艺术》,还有这本——《盘点奥特兰迪一百个风景名胜》,爻君,你让我来偷书其实是想自己看吧?这太明显了!还有,你一剑灵需要学割麦子吗?” “呵,实用主义式的浅薄。”我不屑道。 “呵呵,并无卵用的深沉!”阿昙反唇相讥。 事后回想起来,我们确实嚣张过了头。这都不被发现的话,沉默也别想坐稳斯摩奇第一指挥官的位置了。 有时候,命运真正的转折来得悄无声息,在那一刻,我们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站在岔路口。 --------------------------------------------------------------------- 阿昙靠墙站,绷紧身体等待沉默的问罪。沉默却不紧不慢地处理了几封文书,摆弄了一下给他通风报信的机械鸟,然后才将视线转向墙边的阿昙。 他的眼中似乎比平常多了些什么含义,让我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先前认识阿昙?可我很快就打消了疑虑,怎么可能呢,像他这样的人必然是一见难忘,如果先前认识的话阿昙又怎么会全然不记得他。 阿昙毕恭毕敬地说:“指挥官阁下,在下名叫阿昙。” 沉默颔首:“知道。” 阿昙说:“我错了。我不该潜入您的书房……” 沉默打断:“你有偷窃的习惯。” 阿昙皱眉:“不,阁下,我虽生活贫困,但与一样鄙夷偷窃的行径。这些书我看完后自会还回来。我急需学习知识,苦于没有书本,才出此下策。还望阁下念及我是初犯,从轻处置。” 沉默淡淡抬眼,他的眼睛漆黑,像是一汪万年无波的寒潭。“你脖子上的铜锁,不属于你。” “它确实不属于我。不过这是铜锁的主人给我的。” “给我。” 阿昙将铜锁取下递给了他。他端详片刻后,拨动了桌上的机械鸟,那木质模型似的家伙竟像是活了一般,翩然起飞! “这也太神奇了!”阿昙指着从门上开的小口中飞出房间的机械鸟。 “快了。”沉默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桌面。 什么快了? 阿昙靠墙站,期间沉默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场面对阿昙来说一度尴尬。十五分钟后,敲门声响起,伴随着熟悉的男声:“尊敬的塔西图先生。” 门打开后,我看到了许久不见的铜锁。少年的模样好像没怎么变,一样瘦小、精神、机敏,可又好像变化很大——气质上多了几分乖戾和急于证明自己的傲气。他穿着一身庄严、挺正的黑红套装。那是中央帝国的服饰。早在一百年前中央帝国就推崇有棱有角的板正男装,现在我觉得他们倒像是故意要和茕孑人讲究的飘逸美唱反调。紧随铜锁走进来的还有伊丽丝,她似乎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阿昙,脚步迟疑了一下。 铜锁是什么时候被带上斯摩奇的? 铜锁看到卸掉男性妆容的阿昙惊讶极了,“你、你怎么娘炮这样了?” 阿昙:“我是女扮男装。” 铜锁:“为什么要男扮女装?” 阿昙:“我是女的。” 铜锁:“伊丽丝,他怎么变成这样了?” 伊丽丝:“是‘她’。” “肃静!”沉默严厉打断,“铜锁,阿昙说是你将这铜锁送给她的,这与你先前所说有出入,你是否要更改说辞?” 铜锁说:“我当时将铜锁暂时委托给阿昙保管,但我同时也跟她说,见到伊丽丝以后要立刻交给伊丽丝。然而她却将铜锁占为己有,并没有按照承诺交给伊丽丝!” “铜锁,你误会了。我试图将铜锁交给琼,但琼并没有接受。”阿昙上前一步与伊丽丝对视,“琼,我说的对吗?” “阿昙,我不知道。我想不起来了……可是如果你真的跟我说过,我又怎么会拒绝铜锁的礼物?”伊丽丝扶住脑壳一副害怕的样子,“当时一出密林,在密林里的那几天所发生的事我就都记不清了……” 铜锁挡在伊丽丝身前大声说:“从伊丽丝和你刚来到地下之城那天开始,我们就认识了彼此,三年之中我们已足够熟悉,这把铜锁是我父亲留给我唯一的礼物,也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伊丽丝怎么可能拒绝!” 阿昙争辩道:“当时这把铜锁沾染了血污,琼嫌弃它脏,所以并没有接受它。这是事实,你爱信不信。” 这件事远没有看上去得那么简单。就如我之前推测的那样,铜锁应该是中央帝国一位有权势的人物的私生子,否则父亲留给他的铜锁里不可能有“光之湮灭”这样的高等魔法、中央帝国军队的人也不会特意将他带出地界。从表面上看,伊丽丝记恨“阿昙”打了她那一巴掌,故意误导铜锁以为阿昙私吞了铜锁;铜锁的性格激烈,又那么喜欢伊丽丝,一定会找沉默告状给阿昙一个教训;对他们来说,这或许是小孩子之间闹变扭,横竖让阿昙吃点小苦头就结束了。 然而,沉默绝对会想到我所想的那一层——他或许已经想到了。 沉默站了起来,将那锁坠还铜锁,“这把锁现在只是一把普通的锁,你可以离开了。我还有事要问两位参赛者。” “塔西图先生!”铜锁咬了咬牙,“我想最后求你一次,求求你,告诉我我的父亲是谁?我发誓我绝不会去找他,给他添麻烦的!我只是、想知道他是谁……” 沉默波澜不惊地回答:“恕我无可奉告。” 在奥特兰迪大陆上,私生子是最为人所不齿的存在。越是历史悠久、血统高贵的家族,就越难以容忍私生子的存在。所以,纵使铜锁的父亲这么多年过去,良心发现决定把铜锁接回中央帝国,也不会与他相认。 铜锁的眸中爆发出一股戾气,“我要我的姓氏!我有这个权利知道!” 沉默说:“私生子没有姓名,除非他为自己赢来。” 伊丽丝握住铜锁的手,柔声道:“铜锁,只有出人头地,你才能为自己赢得姓名。塔西图先生,我们打算去考霍布斯学院,不知道你能否给予我们一些帮助?” 沉默道:“推荐信已经寄去霍布斯的招新部门了。这也是你父亲的意思。” “那请你也为伊丽丝写一封吧!”铜锁抓起了伊丽丝的手,身上的戾气渐渐褪去。 沉默答应后,铜锁才放心地离开了书房。 明明这件事只和铜锁有关,伊丽丝却硬把自己和铜锁拴在一起。我毫不怀疑于地界为奴的铜锁原本可能连霍布斯学院是什么都没搞清,而是伊丽丝替他做了这个决定。伊丽丝急需可以真正依靠的东西,比如背景、人脉、本领,而不只是一副年轻美貌的皮囊。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这个地位的人里不多见的手段和野心,敢于直面自己的野心,并善于利用自己能把握的资源一步步将自己推上更高的位置。 房间里剩下了三人。沉默说:“阿昙,请解释一下铜锁中封印的光明魔法是如何被用掉的。” “当时有别的参赛者要杀我,我遇到了危险,这个铜锁便自动开启、形成了一道光幕来保护我。” 沉默停顿片刻道:“将当时的情况详细描述一遍。” 毫无疑问,沉默早就开始怀疑了。在这个年纪就被任命为帝国第四骑士的人,无疑是个天才。而想要当场编出一个足以瞒过天才的谎言,就连我也做不到。一旦沉默发现“光之湮灭”用在了卢尔的聚魂阵中,阿昙就无法托辞说这些事与自己全无关系,若真的到了那份上,阿昙也只有把我供出来了。 我正打算用“真知”对阿昙传音,让她坚守阵地,却欲言又止: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做的事本来就和阿昙没有关系。于是,我改口道:“阿昙,如实告诉他吧。” 接下来的一切由我自己承担。” 她却对我说:“爻君,不要担心,我保护你到底。” 她说什么?她竟然说要保护我到底? 我心中一震。我从来都肩负着责任,要保护神树、保护我的人民,在外人眼中我如同尼基金盾那样坚不可摧,没人觉得我有必要被“保护”。活了两世,第一次听到“我保护你”,竟然是一个既不会魔法,又没有任何权势和地位的女孩子同我说的。 这感觉,多么奇妙。 ☆、真正的骑士 “指挥官阁下,我可能没有办法详细描述当时的情况,”阿昙努力做出一副真诚的样子,“我觉得我失忆了。” 阿昙很聪明,失忆确实是目前唯一合适的理由,与其现编一个故事,还不如用幻境魔法导致的失忆症这个借口。只是沉默取出了一个水晶球,而后将目光飘向伊丽丝,问道:“这是‘真言球’。伊丽丝,你是否也认为阿昙和其余参赛者一样失忆了?” “真言球”与真言咒语可检验出一个人有没有说谎。几百年前大陆上存在着许多心理系魔法,例如“吐真诀”、“疯癫咒”、“迷失”等等,不过,由于这些魔法违背人权,很早就被宫廷与魔法师协会协同禁止了。唯独真言魔法得以留存,在必要的时候作为作刑讯手段使用。“真言球”无疑是一种无声的威胁。 伊丽丝犹豫片刻,“从之前的迹象看,阿昙她应该……没有失忆。” 阿昙用“真知”骂了我一句:“都怪你多事。” 说实话,她骂得没错。如果不是我自作主张打了伊丽丝那一巴掌,她或许不会与阿昙置气、也就不会在铜锁面前撒谎说阿昙私吞了那吊坠;这样一来,铜锁就不会向沉默告状,沉默也就不会由其中消失的光明魔法联想到它与密林中发生的事有关;沉默能够顺藤摸瓜的原因归根结底就是我得罪了伊丽丝——那个记仇的女人! “托隆沼泽。”沉默突然说出这个词后,目光在阿昙与伊丽丝之间流转,静静观察。伊丽丝遗忘了幻境中的聚魂仪式,自然对托隆沼泽这个词毫无反应;但阿昙毕竟亲眼看到过幻境崩裂、数千托隆亡魂在故国废墟中同时解脱的场面,对此有强烈的代入感,神情未免露出了一丝波动。 “确定还要伪装下去吗?哪怕不用真言魔法,我也能看到你内心的波澜——你见过沼泽中的宝石吗?”沉默对阿昙说。 阿昙紧握剑柄,“我在历史书中看到过托隆沼泽覆灭的悲剧,而这一次密林决战的选址就在古国的废墟上,我想,任何一个怀有怜悯之心的人,内心都无法不为他们的命运而泛起波澜。然而,您说的宝石,我真的毫无印象。” 我不知道沉默的内心是怎么想的,但自从见到他以来,他一直都肃然而严格,脸上从未显现过一丝波澜。“怜悯之心。很好,”沉默毫无真诚地夸赞了一句,“现在你不是在忤逆我,而是在忤逆帝国。” “我不敢忤逆您,您是我们的救命恩人。”阿昙单膝点地道,“我更不敢忤逆帝国,帝国将是我今后要生活的地方。” 沉默摇开窗户,向下望了一眼道:“就快到康涅迪格堡了。你还有落地前这段时间可以思考要不要对我说实话。中央帝国是自由的国度,选择权在于你,你必须清楚,这是你的一个机会,而不是我非要从你这找到什么答案。如果你坚持现在这种态度,你会被列入帝国的黑名单。” 阿昙和伊丽丝的表情足以说明这黑名单一定是非常棘手的惩罚。 伊丽丝小声道:“阿昙,有一句谚语‘一切发生过的事,都逃不过帝国的眼睛’。如果你真的在密林里看到或是听到些什么的话,就说出来吧!塔西图先生公正严明,一定会公平地处理这件事的。一旦上了帝国的黑名单,一辈子无法在中央帝国联邦中任何一个城镇获得公民身份、找不到任何合法工作、也无法就读任何一个学校。” 这不就是说,列入黑名单的人将无法正常地在偌大的帝国生存!?我知道阿昙很想在这个梦想中的国度里待下去,为了踏上中央帝国,她已经在地界蛰伏了三年。 冷汗顺着阿昙的后颈流入她的衣领深处,衣服上多了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她举起了剑,微微附身,递给沉默。 我长吁了一口气。 阿昙,对不起。事关前程,你做出这样的决定实属自然,我不怪你。 “指挥官阁下,我还是那句话,我对您所说的宝石一无所知。如果您无法相信,那只有请你用这把剑——杀了我吧。”她的声音颤抖,眼底却有着坚定的底色。 我忍不住用真知说:“住手!阿昙,你疯了吗!?”她不能死!绝不! 阿昙却保持着捧剑的姿势不动,并未理睬我。 ——他胆敢抽出这把剑,我就立刻化形。 沉默微微敛眸,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很好。从现在起,你就是帝国黑名单上的一员了。”说完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枚类似印章的东西,在阿昙的脸颊上一按,魔法印记先是呈现出帝国的红色,随后消失不见。阿昙捂着脸,咬牙忍痛,似是被这无形的印记灼伤。 这已经是沉默第二次对阿昙说“很好”这个词了。然而,每一次“很好”的意思都是很不好。 “我……我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把我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消除……” “刚才已给过你机会。” “不,”阿昙摇头,“我不是想反悔刚才说过的话,而是想知道,以后还有什么能抹除名字的办法?” 沉默的目光在阿昙的脸上驻留了几秒,“皇家赏金猎人榜(Bounty Hunter)。三次。” 不愧是冰山少年,讲出来的话太简洁,需要经过翻译我才能听懂。 伊丽丝倒吸了一口气,“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赏金猎人榜每个季度更换一次,榜上全是连皇家骑士团都束手无策的任务,然而每一次还是能吸引来自不同国度的上万个‘猎人’,仅揭一次榜已是难上加难,更何况还需要三次?” 沉默道:“走出斯摩奇,你们将要面对的就是在帝国崭新的生活。” 伴随着雷鸣般的轰隆声,斯摩奇缓缓落地。舱门打开后,人们站在空地上,打算做最后的告别。伊丽丝走在阿昙身边,停下脚步,轻轻拉住了阿昙的衣袖: “阿昙……我没想到会这样的……”她或许真的只是大小姐脾气发作,她也没有想到她的小小的谎言会给阿昙带来这样大的灾祸,只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世上没有后悔药。 阿昙第一次甩开了伊丽丝的手。 铜锁从后面跑了过来,用手搂过伊丽丝的肩。在这个阶级森严的社会,一个大人物的私生子再如何为贵族所不齿,也总好过贫民、好过奴隶,获得新身份的他也终于有勇气和自信搂着自己心爱的女孩。 “处……阿昙,”铜锁目光躲闪,“我大人有大量,就不和你计较啦。到了康涅迪格堡,我们还是可以同路……” “不同路。”阿昙掏出了怀中的小锁,重重地扔到铜锁的怀中,随即扭头而去。 “阿昙!”伊丽丝叫住她,“我们也不是故意的!谁让塔西图这么多疑。” 阿昙叹了一口气,转身对伊丽丝说:“琼,到此为止了。你们去考霍布斯学院,前途无限。而我……” 她说到一半就陷入了沉思,似乎是没有想好自己未来的生活。我看到她迷惘的眼神,只觉得心里抽痛,又充满自责。 大多数朋友都是只能在人生的某一阶段,陪你走一小段路的人。他们三人到了现在这种地步,分道扬镳或许是最好的道别。 阿昙来到城邦郊外的湖边,漫无目的地走着。 天色苍茫,湖水静谧。黄昏女神披上晚霞披风,打了一个哈欠,便有乌鸦回巢,酒酣人醉。 我变换了一身便衣,悄悄在她身后化形,看着那个单薄的背影,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从背后搂住了她。 阿昙错愕地回头,想要挣脱,我却抱得愈发紧了。我想安慰她,让她知道我也会保护她,一个女孩子,不需要总是那么坚毅的。 “对不起……”我们竟然同时说出口。 下一刻,阿昙就留下了眼泪,软软地靠在了我身上,将忍了许久的眼泪一股脑全宣泄出来。而我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手足无措,只能僵硬地帮她抹眼泪,说一些可能很傻的安慰的话。 “阿昙,我真的很好奇,你为什么这么坚定地要保护我?”见她开始哭得声音沙哑我转移话题,“明明我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剑灵……” 阿昙吸了吸鼻子,断续说:“因、因为爻君你也保护过我啊。那时候在密林里,是你救了我、伊丽丝还有其他参赛者。虽然之后你什么也没有说,但我知道——我确定,是你救了我们。这样的恩情,无论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应该偿还的。” 原来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可不知为什么,我好像以为会有什么别的原因,因而莫名感到有些失落。 “阿昙,记得我刚认识你的时候,看你各种不修边幅,总是说你是个咸鱼骑士。” “谁说咸鱼骑士不是骑士呢?”阿昙擦干眼泪,微微一笑。 “真正的骑士,不在于骑的马有多名贵,也不在于剑下斩杀的敌人有多少,只在于骑士精神:坚定,英勇,怜悯,信义,尊严。”我掰过她的脸郑重说道,“我剔除了骑士精神中的‘牺牲’。你给我记住,没有任何事,值得你付出生命的代价。” ☆、本色派,演技派 阿昙与我来到了康涅狄格堡的闹市区。我仗着没人认识我,便随意批了件斗篷,与她一起穿梭在这闹市之中。 这里比一百年前更繁荣了,各种完全不同的东西神奇地在此地交织,竟也不让人觉得突兀。如宝石雕刻的建筑和鼎沸的奴隶市场共存,一边是身着纯白长裙的贵族少女在仆人的簇拥下赶赴城东的舞会,另一边是奴隶主粗暴地撕开人和精灵的混血奴隶的衣裳、捏开奴隶的下巴给买主展示他的牙口。往来人对一切不寻常都习以为常了,却足以让我们这些外乡人震撼。 “真是伟大的国度啊。”阿昙感叹。 伟大?确实如此。就连重霄之城茕孑也够不上这个词,唯有中央帝国(Centrale Empire)。 古往开来,从未有任何一个帝国、任何一个朝代像它这样能诞生出整整三代所向披靡的君王,也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霍布斯氏的“三位征服王”。不过在我看来,真正的帝国气象,倒不在于大一统,而在于统一后统治者的博大胸襟。在中央帝国的立国法案中,最开始的三章,讲的便是宗教、种族和文化的包容性。凡帝国所征服的国土,其上的人民允许保留他们的本土信仰和语言;如果他们的孩子(男孩)愿意上中央帝国在当地开设的学校、学习帝国的语言和文化,便可以在十六岁成年那年成为中央帝国的公民,获得选举权。 中央帝国推崇自由与民主,不过在我看来,这些也只不过是场面上的口号。“人人自由”本来就预设了许多例外,奴隶不算人,女人不算人,外邦人不算人,背景不好的人不算人,非人类的少数族裔(例如微小的精灵族和庞大的巨人族)更不算人。 但帝国仍然是奥特兰迪大陆上最接近“自由”的联邦。 人人都想当中央帝国的公民。 “我们所信仰的善神是海纳百川的神。任何一位神明都可以与他共存。”我的脑中突然冒出了这句话,“这是霍布斯三世说的。你猜他下一句说了什么?” 阿昙摇头,“说了什么?” “他说,‘但万天诸神都将被善神的光芒普照’。” 记得当时奥古斯都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一丝最谦卑、也最狂傲的微笑。 “嘶……”阿昙倒吸一口冷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光是他说的这句话,就足以秒杀大部分歌颂他的史诗了。” 我深以为然:“包容才是最有底气的征服。” 霍布斯二世一生征战,英年早逝,因此奥古斯都·霍布斯继承皇冠的时候才二十一岁。奥古斯都和他的父亲不一样,他在征服的同时更着重管理内务和改良国家体制。现在人们耳熟能详的民主制都是在他统治的时期逐渐趋于完善的。 阿昙问:“对了,这句话是哪本书里记载的?” 我说:“没有记载吧。当时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 “可是,霍布斯三世在五十多年前就死了啊。爻君,难道你有五十……不,七八十岁了?你已经这么老了?” 也到了我向阿昙坦白一些从前的事的时候了。我会选择性地告诉她一些往事,但不会公布我的真名和身份。倒不是我有意隐瞒,而是因为我的身边还存在着诸多谜团,未来要做的事也风险甚大,知晓我是谁对她来说反而是一件危险的事。 “在一百年前,我死了,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人群从我们身边穿行而过,可熙熙攘攘的人群尽数化为虚影,唯一真切的只有我身边的她。我低头轻声向她讲述我的过去。听到她感兴趣的部分,她的睫毛会轻轻颤一下,就好像平原暗夜羽碟轻颤蝶翼,洒下一片莹莹幽光。我不由地想要离她更近一些,而事实上我也确实这样做了。 我们越走越近,近到我只要一伸手,就能将她整个揽入怀中。 “阿昙,事实就是这样。我只是沉睡了一百年,其实我的年纪并不大。” 阿昙听罢一愣,随后笑了起来。 我说:“笑什么?茕孑人的平均寿命是一百二十岁,成年是二十五岁,我确实很年轻。” 阿昙笑得更厉害了。“爻君,讲了这么多你的关注点竟然在‘你还很年轻’这件事上。你都已经是剑灵这种超越时间的生物了,怎么像个‘凡人姑娘’一样在意年龄呀?” 我承认,这小鬼永远不按常理出牌。 “喂,够了啊,你这个‘凡人姑娘’听完我的‘悲惨过去’不哭得梨花带雨也就罢了,你他妈还笑!” 阿昙好不容易止住笑,“着实是爻君太具备搞笑天赋了,我很难酝酿眼泪啊。” 我正色:“胡说,我有很多天赋,搞笑绝不是其中之一!”而且她是第一个说我搞笑的人! 我话音刚落,她的肚子就很配合地“咕噜”了一下。她赶忙捂肚子,肚子反而爆发出一连串叫声。这一回,轮到我嘲笑她了。“哈哈哈,这是谁在吹号?” “这是我饿死前的号角声。”她抬眸看着我,“说实在的,爻君,你有没有赚钱的天赋?” “啥?” 赚钱这种低级的事情,我从没考虑过。一来茕孑资源丰富,人口稀少,根本不需要货币;二来,以前到了大陆,去哪里都有人们抢着招待我,根本不存在钱不够用的问题。 阿昙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处戏台,“喏,那里就是个赚钱的好地方。爻君,拜托了,现在我没办法合法工作,而我身上又没有中央帝国的货币,要是不想办法赚钱,我很快就会饿死在这繁华的市区。” 我作为男人,这时候出去赚钱也是理所应当吧。“行,第一次就给你了。” 阿昙惊:“什么!?” 我说:“第一次赚钱,你想到哪儿去了。说吧,有什么赚钱的法子?” 阿昙说:“刚才逛街时我已经观察过了,街边到处都贴着那个剧团的演员画像。现在最受欢迎的戏剧叫做‘神之殇’,场场爆满,演员只要上台演出几场就能赚很多钱。” 想到自己要穿那愚蠢的戏服在台上当戏子,我就产生了生理性厌恶。“不行,我根本不会演戏。” 阿昙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关系,你不需要会演戏。” “骗鬼啊,就算过了一百年,我也不信当戏子不需要会演戏这种白痴言论。” “是真的。现在的戏子只要外貌好看,会不会演戏都能赚得满盘。爻君,你就去演三天,狠狠捞一笔,然后三天后我们就开溜。相信以爻君的能力,不可能连个小剧团都逃不出去吧?” 我冷哼一声,“笑话!我想离开的话,没人拦得住。” 阿昙露出一丝得逞的笑容,“那好,爻君,我觉得有个角色非你莫属。” “什么角色?” “你老乡,万神使徒。” 我差点一口老血喷到她脸上,“呵呵,万神使徒呀,我以前倒是在茕孑见过他,我和他一点也不像。” “那是当然。传说中‘万神使徒’冷傲霸道,不可一世。你的性格当然和他相差千里。”阿昙说,“不过,他是茕孑第一美男子,爻君你也不赖,长得好看的人大多相似,反正观众也不会知道真实的你是什么样子的,外表有说服力就够了啊。” 我:“……我去。” 阿昙把我推了过去,“你去吧。” ----------------------------------------------------------------------------------- 我穿着白色便服前去应征演员。阿昙倒是预测得十分准确,当戏子的门槛真的不高,那剧团团长一见到我便笑成了一朵花,立刻邀请我参与“神之殇”的排练。我将“本色”出演“万神使徒”巴卡·亚兰(Barca Airland)。很显然,人们并不知道我的真名,反而把我的中间名当做了名字。茕孑人的名字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名字·氏族姓名·家族名称。瓦西里奥斯(Vasilios)只有我的家人和少数好友才会使用,人们大多以我的职称“万神使徒”来称呼我,这也难怪过了一百年,人们对我的姓名产生了误解。 “神之殇”是一部典型的四幕悲剧,以天神一族的巴卡·亚兰和人皇霍布斯三世为主角。我翻开了第一幕,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少年时的奥古斯都·霍布斯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皇子,受到皇宫里各种叔叔、婶婶、兄弟姐妹、甚至还有来自侍女的欺凌……天选之子霍布斯在一个月圆之夜在皇宫的阳台上看到了从天而降的万神使徒,两个少年一见如故,从此开始了皇子逆袭之路。 凡人总是爱看这种逆袭的桥段,同样的套路也换在无数角色身上,永远也套不烂。但凡是大人物,作家一定会苦心积虑为其安排苦情戏码,为了煽情毫不考虑其逻辑性。你想,奥古斯都出身高贵、自幼出类拔萃,他身边的人干嘛不好好抱紧大腿,反而要欺负他呢?这不和自己过不去吗?还有剧里面的我,怕不是个傻子,作为一个吃得好睡得香的天神,专挑半夜屁颠屁颠地飞到皇宫,原因竟然是为了参与凡人无聊的政斗!简直不可理喻! 我耐着性子看了第二幕、第三幕,隐约从其中嗅到了一丝恋爱的酸臭味。剧本每一页上都槽点密集,导致我的内心渐渐麻木。我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淡定,直到我看到了最后一幕…… 剧团团长为我讲解最后一幕:“最后,在理想和爱情……啊不,友情,不可调和的现状下,我们英明的王选择了大义,而万神使徒决定以死来成全基友……啊不,挚友。万神使徒柔软地倒在了王的怀中。接下来的一幕戏是‘王的独白’,霍布斯会在万神使徒头上放上一朵玫瑰,然后吟诵一段诗歌,迎来全剧的最高潮:风信子花适合头发金黄的男孩,水仙花适合黑头发的少年,而玫瑰适合每一个人,因为他自己曾经就是个男孩。玫瑰是春天的头发,地球的光明,爱情的火炬。[1]” 我嘴角疯狂地抽搐:“团长,刚才你一不小心说出口的词已经暴露了这部戏的本质呢。这样恶搞已经死去的人,你们真的没有罪恶感吗……” 团长义正言辞:“这是恶搞吗?这是艺术创作!更何况史料记载霍布斯三世与万神使徒曾多次见面,说不定他们两人之间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像剧本里面这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妥妥的没有。”我以神格、人格、鬼格担保。 团长以为我在找茬,“那你到底演不演?薪酬会在每一场演出后按照门票费结算哦。” 听到薪酬,我眼前一亮,“演!绝对演!毫无怨言、声情并茂、完全投入地演!” 只要有钱赚,节操皆可抛。 [1] 引用古希腊作家菲洛斯特拉托斯的《致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中央帝国的原型是古代欧洲(罗马+希腊)...崇尚性开放,“少年之爱”是许多艺术作品的主题 爻君:扮演自己,演技成了最大的考验 ☆、高高在上的天神 剧院舞台上,道具月桂树下,万神使徒与霍布斯大帝离别的最后一幕戏。 “我的挚友,是什么让你满面愁容?带着月神的祝福,让我们在这神圣的月桂树下共饮琼浆,暂时忘却那太阳出来后无尽的忧愁。天上的金眸亮得太过耀眼,转瞬又到了夏天出凭的期限,你我相遇已逾十载,记得初遇的那一夜,也是夏日之诗的最后一页。举杯,酣醉,今夜不醉不归。” “奥古斯都,我不忍你徘徊于选择的两难困境,你为全人类做出的牺牲令十二神为你感慨。生命之树让人类成为天神的奴隶,只有毁灭它,才能为人类带来真正的自由和辉煌。然而,我不能背叛茕孑。守护生命之树亦是我一生的责任。我与你一样痛苦、一样迷茫……” 这台词什么鬼,要是我真能说出这种话,我就把带毛的椰子连壳吞下去! “亚兰,请遵从你的心!无论你选择站在哪一边,我们的友情都将天长地久。” 饰演奥古斯都的演员说完这句台词,就引来了台下的贵妇们的骚动,有人甚至高喊“天长地久”。 我一边喝酒壶里的水,一边做出醉了的样子说:“奥古斯都,我这里正好有两把剑,与我比剑吧——今夜过后,他日重逢必是敌我双方,就让我们最后以朋友的方式、以骑士的姿态,堂堂正正地比一场!” 戏剧冲突在这一幕到达了最高潮,万神使徒偷偷在给奥古斯都的剑上涂上了见血封喉的毒,药,借比剑之名,让奥古斯都刺伤了他,决然赴死,解决了奥古斯都的后顾之忧。不得不说,这剧情算得上是跌宕起伏,编剧深碍贵妇小姐们的审美情趣,为虐而虐,强行爱而不得,强行为爱牺牲。 问题在于,这个恋爱脑傻叉就是戏剧里的“我”。 最后,我躺在堆满鲜花瓣的棺材里硬着头皮听台上其他演员给我唱悼词。台下的观众哭声一片,我估摸着可能前世真正的我躺在棺材里,给我哭丧的人都没他们这么动情。 饰演奥古斯都的演员把玫瑰花给我戴上,吟唱道:“噢——玫瑰!玫瑰是春天的头发,地球的光明,爱情的火炬……戴着玫瑰长眠的男孩,青春永存。安息吧,挚友,人类终将繁荣昌盛,盛世是我对你的诺言,共和国不朽!” 我的责任是守护生命之树,共和国朽不朽跟我有毛关系?撇开我的个人因素来说,这剧里的人物塑造也实在有问题。奥古斯都一路走到高位,有抱负没野心,输出全靠圣父力。就连唯一一个能够展现人性的冲突,即理想和友情之间的抉择,也白白浪费了。人物若选择理想,算他是枭雄;若选择友情,算他是情圣。无论让他做出哪种选择,角色性格好歹是完整、丰满的,不像现在,万神使徒的死直接化解了矛盾,使得奥古斯都这个角色格外虚伪。 真实的奥古斯都是一个可怕的冒险家,肆意追寻险境,一旦险境来临,他便展示出极佳的用兵才能。他的身心皆具耐性,能忍受常人所不能够忍受的极端环境,更能克制住人的各种欲望。他饮食并非为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为了维持体力;他睡觉并非为了美美地休息,而是在为清醒时做准备。 这些便是他的美德,也是他的劣性:极度反复无常,无视誓言,不敬神明,背信弃义。那位人间的大帝,令我发自内心地憎恨,却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战士、君王。 为什么后世的人们如此热衷在上位者身上寻找爱呢——这明明比在他们身上寻找到一只死虱子还要困难。 等等,奥古斯都走过来凑近我是要干什么? 什么?因为观众反响太热烈所以要加戏? 吻戏!? 我从坟墓道具中跳了出来,一把甩开了头上的玫瑰花。 奥古斯都的表情渐渐僵化:“亚、亚兰,你怎、怎么……” 站起来的那一刹那,本来沉浸在悲伤氛围中的观众瞬间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叫好声,全场掌声雷动,叫好声一阵盖过一阵。 我想,既然已经“诈尸”,在这么多观众的瞩目下,戏总还是得演下去。 “奥古斯都,如你所见,我并没有死。死神将我送回了人间,让我一睹毒蛇的眼泪。”我抄起佩剑道具,借位捅入了那位男演员的腹部。 演崩了,那就索性爽到底,至少在舞台上,让我通快地“手刃”奥古斯都吧。 “黑暗逐渐淡去,消散于神殿倒塌的浓烟和遮天蔽日的乌云中;真正的日光随之而来,太阳露出了真容,却像日食那样泛黄。这不是我要的曙光。”我高声道,“让荆棘陪伴玫瑰去吧,我要去寻找我的曙光。” 舞台上的点起了篝火,在火光背后,我一步步走向一片漆黑的幕后。 《神之殇》落幕,环形的观众席上,所有人起立鼓掌,掌声此起彼伏。 演出结束后,回到幕后看到堆满办间房的鲜花、水果和珠宝我才知道,这场颠覆性的演出盛况空前。团长给了我丰厚的报酬并让我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再演出三场,就按照我改编的反转结局。因为最近帝国的经济蒸蒸日上,比起虚无缥缈的爱,许多年轻人更喜欢追求理想、成为自己的英雄。这种反叛情绪直接影响了观众对于这个反转结局的高喜爱度。 其实只要放下我自身的优越感和之前对于戏子的偏见,演员确实是个挺适合我的工作:过目不忘的能力用在背台词上很有效,而且舞台给我提供了发泄表现欲的平台。自从我成为剑灵后,一直都生活在暗处,这让习惯万众瞩目的我很不习惯,阴差阳错做了演员,倒也让我找回了那种人群焦点的感觉。 在第三场演出后,阿昙偷偷溜进了幕后。 “阿昙,你怎么来了?” 阿昙:“爻君,现在你已经赚到了远远高出预期的钱,离我说的三天,已经过了一天,我们该走了。” 这么快? “不行,我得再多演几场。阿昙你看,这些花,那些吃的,还有数不清的钱,都是我们的!” “爻君!”她皱眉道,“别忘了,你是剑灵。一旦别人发现你其实并不能吃喝、你没有体温、你来自茕孑,他们就会将你当做一个怪物、一个混迹人类社会的异类。你还在不舍什么?你并不喜欢鲜花,你用不着这些食物,你也并不需要这么多金银珠宝。” “我不需要你来提醒我,我是一个剑灵!当初让我来剧团赚钱的是你,现在摧我离开的又是你,你以为在地下之城那种半桶水的骑士授剑典礼上定下了‘剑誓’,你就是我的主人了吗?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哼,茕孑人没有主人,我永远都不会是任何人的‘所有物’。阿昙,桌上的食物还有金银珠宝,全给你了,你走吧。对了,把剑留下。” 阿昙海蓝色的双眸蓦地一黯,“你让我把剑留下?” “对啊。”现在的我虽然不再束缚于剑身,但剑若是受损,对我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只有剑留在我自己身边我才放心。 阿昙说:“我并不是把你当做我的所有物。” “那就好,”我扬起了下巴,“我永远都是自由人。” 阿昙又问:“你就这么渴望自由?” 答案理所应当。“只要我的意识存在一日,我便要定了自由。” 阿昙重重地拍桌子,“可我看到的,只是一个虚荣的、因别人盲目的崇拜而骄傲膨胀的蠢货!” 我怒道:“从没有人敢这样跟我说话!” “在你心里,你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天神吧,你根本没有真正接受你自己——”阿昙直视着我,目光灼灼,睿智而尖锐。“一个连真正的自己都无法面对的人,真是可怜。” 阿昙声音不大,却震得我耳边嗡嗡作响。一股无名怒火窜了上来,我将一块重量不轻的金条蛮横地扔在她怀里,“我不可怜!无论在哪个时代,我都不可怜!拿着钱,找家高档旅店,滚。” 阿昙低着头,一言不发。 门外脚步声渐进,我猜大概是团长要来了,于是催促道:“你快点走!” 阿昙仰头望向我,眼神中夹杂着太多我不明白的情绪,良久,她紧握的拳头渐渐松下来,似乎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她扭头离开,没入夜色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爻君并不是一个很完美的人,他自大,单纯,情商奇低,容易膨胀,自信的外表下有着自己看不到的自卑。戳不得他的痛处,一戳就炸毛;阿昙是他的反面,内敛,冷静,沉着,共通之处大概就是情商也不高,毒舌不讲究沟通 ☆、被绑架了,别赞,要脸 “爻,今晚您有重要邀约。”剧团团长在深夜突然通知我。 “什么邀约?” “一位贵人想与您洽谈一下剧本的细节,”团长笑容晦涩,“她承诺支付您演出一场戏的酬劳的双倍。而您,只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轻轻松松地和她见一面聊一聊。” 听起来很划算。我已经领教到凡人的世界有多麻烦,哪里都需要钱,没有钱和残废没有区别。我最好能在这几天里赚足足够阿昙生活一年的生活费。这样想着,我同意去见那位贵人,坐上停在后门的马车后,车夫立刻策马扬鞭奔向城东的城堡。 城堡的内部风格奢华,金银闪片铺满了墙壁,可以看出主人恨不得将室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布置得闪闪发光。记得以前我也喜欢用金银和鲜艳的宝石装扮我的城堡,然后我的城堡就连续三年被评为茕孑最丑建筑,丑成了一道风景线,时不时有人会慕名而来看看它究竟有多丑。天神一族崇尚简约、高雅,从建筑物到衣服全喜欢弄成纯白色的。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自幼受到艺术的熏陶,久而久之养成了极为苛刻的审美。而我,则是著名的“品味低俗的草包”。 我懒得理会这些人定的审美标准。我就是喜欢金色的还有珠光宝气的东西,又如何?如果全人类都既定一个审美标准,那样必然无聊透顶。 我找了一张金光闪闪的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等了一会儿,我只等来了这里的管家——用金托盘捧着一件浴袍的管家。 管家一边来拿我的剑,一边道:“爻先生,请您沐浴更衣。” 我自然不可能把剑给他,“你们主人是有洁癖吗?为什么谈事情还要先洗澡?” 管家诧异地看着我,随后意味深长地一笑:“原来,现在流行这种套路。” 我就奇怪了:“什么套路?” 管家:“装纯良装无辜,张口‘人家不懂’,闭口‘不要啊~’。” “……大爷?”我觉得他好像误会了什么,可惜我实在不明白他究竟误会了什么。 这时,地板微微一震,伴随着高亢的女声。 “我的金眸美少年!!” 我眉头一挑:“这怎么有条女肥龙?”不,利维坦要是在的话,肯定对这样有损“龙格”的外号表示强烈抗议,因此我还是叫她胖夫人比较好。 “胖夫人!” “喂!你怎么可以这么叫我们美丽的未婚公主!”管家气得像一只炸了的河豚。 “胖公主。”我立刻接受意见,改口为“胖公主”,然后悠然自得地坐回了金色的座椅上。“说吧,深夜找我有什么事?” 咕嘟咕嘟。 “……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胖公主,这是你流口水的声音吧。” 胖公主羞答答地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嘴角,竟然真的被她擦出一大块水渍。 “爻~你长得真像神庙里男神的雕塑!” “呵呵……” 说来话长,并非我像雕塑,而是根本就是人间的工匠按照我的模样做的雕像。我前世正赶上神像创作热潮,反正谁也没见过真正的神,工匠便按照天神一族的模板造神。由于我享受那种受到万人顶礼膜拜的感觉,便自愿给神殿工匠充当模特。万没想到,艺术界抄袭现象严重,一人照我的样子做的塑像火了,众人眼红,便都仿照着做。这一度导致各路男神长得都像我。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神赐,她向来喜欢同我竞争,包括在神像以谁做原型这件事上。如此导致的结果是,女神长得都像神赐。 回过头来想想,要是真的在某个神庙里碰到了长得和自己如同亲生兄弟的雕塑,也是挺尴尬的。 那位胖夫人或许没有想到本来是夸奖的话反而让我露出了尴尬的表情。她咬着手指,低着头娇羞地看向我。 “双下巴。”我指了指,“挤出来了。” “讨厌!”她的视线忽然上移,看看穹顶,看看我,感叹道,“真像啊!” 穹顶上画着一副硕大的壁画,壁画中最醒目的是一位金发金眸、背后有纯白双翼的半裸男性,竟然真的极其肖似以前的我。 抬头就能看到一个放大版的自己,真是令人羞耻得想要变形。不过,这幅画是不是太像了一些?细节准确得过分,比如我的卷发较软,在迎风的时候就会被吹成直发;还有我的阿列侬双剑,其实并不是两把一模一样的剑,左手剑微微泛着银光,而右手剑淡淡透出猩红——好像画这幅画的画师不仅见过我,还很了解我似的。可这大概只是巧合。穹顶看起来很新,应该是最近二十年内才画上去,那个时候不可能还有人记得我的这些细节。 目光刚从壁画上收回来,入目的就是一张近在眼前的肥嘟嘟的脸。 “爻~如果你很喜欢我的城堡,你以后可以一直住下去。”她笑起来的时候倒是露出些许肥肉下美人的样子,“我想吃了你。” 像她这样的块头说出这种话,很容易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没在开玩笑。 “爻,你怎么这幅表情?我知道,只有漂亮的女孩子说‘我想吃了你’才会让人觉得暧昧吧。”胖公主原本微微眯着的眼眸忽然瞪得滚圆,我才发现,她的眸子竟然也是金色的,只不过这种金色只有在灯光下仔细看才会发现。“而我说‘我想吃了你’只会让你觉得我真的会吃了你吧?” 她竟然准确地猜出了我的心理活动。 “爻,为什么你在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决定不喜欢我呢?”她伤感地问。 “喂,你是不是有毛病?如果早知道你叫我来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我绝不会浪费时间。” “一个成年男子竟然不知道收到一个女人的深夜邀请意味着什么吗?”她的表情渐渐凝固下来,“都是一样的……你们这些英俊的男子一看到我的样子,就全开始假装贞烈。” 什么鬼?凡人世界竟然有这种习俗?我真没想到有这层意味。茕孑没有黑夜,所以也就部分什么“深夜邀约”、“白日邀约”,男男女女坦荡开放,想要发展一段肉体关系不过就是唱个歌、聊个天就能决定的事,哪用得着这种暗示! “看来是我之前错误理解了你的邀约,”我大步离开,“现在我要走了。不送。” “等等!”胖公主叫住了我。“你要为你的无礼付出代价……” 我惊呼了一声。因为就在我要走的那一刻,突然发现我手腕上的剑誓灵契消失了。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阿昙放弃了剑誓,不再认我为剑灵。 胖公主:“你害怕了?你还有机会的,只要……” 此时我心乱如麻,只觉外人的声音聒噪,“闭嘴!” 难道说刚才阿昙来找我的时候误以为我想提前与她分道扬镳?她在犯什么傻!?之前我答应过她要让她进入她心仪的学校,这个目标暂时无法实现,我说什么也得想法子让她在这个年纪得到最好的教育。这样就算以后我离开她后,她也能有本事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大陆上生存。 胖公主见到我的态度后,似乎更生气了,浑身肥肉的气得颤抖。 我的脚下突然一空,地板打开了一道缺口,我掉了下去。 地下竟然藏着一个宫殿!可现在我根本没有探秘考古的兴致,我只知道,竟然还有人敢绑架我!而且,还绑架成功了! 头顶传来胖公主幽幽的声音:“我说过,我想吃了你。” 寻找阿昙被迫中断,我气血上涌:“你这个胖子界的耻辱,快放我出去!”上面传来一阵石板推移的声音,之后便陷入了一片寂静。 就着昏暗的灯光,我慢慢地摸索道路,最后来到一座石头门门前,其上挂着一块牌匾:“美人斗兽场”。 看来给阿昙找学校的头等大事,又得耽搁了。 作者有话要说:1. 感谢为文文投营养液的小天使 2.由于蠢作者回国打了份工,更新时间由八点改至十一点 ☆、安眠曲 奥特兰迪大陆有四项在贵族间广为流传的余兴活动,一是戏剧,二是舞会,三是洗浴,四是斗兽。 戏剧让人们感受现实生活中罕见的跌宕起伏、爱恨情仇;舞会是绝妙的社交和相亲平台;洗浴则是社交、娱乐和健身的理想之地,城市中遍布各种浴场,公共的、私人的、男浴女浴以及混浴;斗兽在中央帝国风行,从皇族到平民都是斗兽比赛的忠实观众,帝国所建造的几大斗兽场也令人叹为观止。 角斗刚刚兴起的时候,只在死刑犯之间展开,双方各自选用自己擅长的武器在一定的规范下厮杀,获胜的那一方可以为自己赢得自由。生与死,瞬息万变。力量、血腥、肉体、死亡,拥有这些元素的比赛就像是直接将烈酒灌入观众的血液,刺激着每个人心底猎奇的欲望。人们渐渐不再满足于观赏有限的死刑犯之间的角斗,而将目光转向了更刺激的比赛:人与兽、人与荒山的巨人、允许使用魔法的角斗。参赛者从一开始的死刑犯到后来许多贵族世家组成了自己的奴隶战队,组织、培养了身强力壮的男奴报名角斗赛,死了对他们没什么损失,赢了还能为家族赢得荣誉。同时,相应的配置也渐渐发达起来,比如斗兽场里常年配备治疗外伤经验丰富的医生、能够强化武器的炼金系魔法师、擅长驾驭和训练野兽驯兽师等等。 为了更博人眼球,贵族取消了原先的规章制度。角斗站在骑士的对立面,抹杀了一切繁缛礼节,展现了人类最原始的野兽法则。斗兽场上人类社会的规章制度不再奏效,斗士们能采用任何方式厮杀。斗兽逐渐背离体育精神,往一个畸形的方向发展。人们对于强大的角斗士的追捧不亚于对于战斗英雄的崇拜。不止奴隶,平民中甚至页涌现出一大批专业的角斗士,获胜者会获得一时的财富和荣誉,失败者则可能在战斗后终身残疾,或直接丧命。 但是,这样的结局丝毫不影响青年们参与角斗的热情。 孩子们自幼听着英雄史诗长大,每一个大人心里都有英雄情结。英雄宿命的伴侣并非美女,而是悲剧与缺憾。生命是美的,所以死亡也是美的;人的精神无限自由,死亡让自由达到了永恒;英雄可为信仰和抱负付出生命,死亡也成就了英雄。 我推开了那扇挂着“美人斗兽场”牌匾的大门,里面传来阵阵惊恐的叫声。 “别抓我!”有少女大叫。 通常我经过的地方,也会伴随少女的尖叫,可绝对不是这种见鬼的叫声。 一共十八名少女,穿着褴褛的衣服,几乎可以用衣不蔽体来形容。 我尝试与这些少女交流,发现她们都是因为美貌而被那位胖公主抓来。她们一开始害怕我的原因是,天一亮她们都会被送去一个地下斗兽场,与不知名的野兽厮杀。 她们并非女奴,甚至还不全是普通的平民女子,其中有几个品貌极佳的少女还是外城的贵族小姐。她们的脸上流露出长期受精神折磨而憔悴、惶恐的神态,据说胖公主会定期向地下斗兽场输送新鲜的美人,她们眼睁睁地看着上一批美少年一去不返,而后被困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宫里等待可怕的宣判。 以毫无战斗能力的少女作为角斗士,对战野兽,无疑能吸引许多猎奇的变态的目光。那个胖公主对自身容貌的自卑已经到达了这种扭曲的程度。从被俘少女的口中我了解到,胖公主是帝国第七王女,也是大帝最小的孩子。她自幼受到太后的溺爱,甚至在成年前就拥有了自己的宫殿——太后年轻时最喜爱的城堡。 霍布斯,这一次,我必须得教训一下你的曾孙女。不,或许不仅仅是教训,她犯下如此罪行,就是杀了也不过分。 现在最要紧的是保护好这些少女。我的灵力还不足以施展空间魔法将她们全部传送出去,方才来时的通道又已封死……唯一的生路只有明天去到斗兽场,在那里想办法逃脱。 正在我心乱如麻之际,外面传来了石块移动的声音,莫非是胖公主突然又打开了石门?我快速冲出去,却只见空中落下一个人影,人影极速下落,我跳到半空中,将那人接过。 “阿昙!?” 她紧紧搂着我的脖子,蜷缩成一团,落地后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 她等会儿一定会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可不能直接告诉她我是因为贪财,被人骗色不成,反被绑架。这种丢脸的事说出来只会有损我在她心中高大伟岸的形象。 我干笑道:“这么巧!” 阿昙从我的怀里跳下来,用那种看白痴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不巧,是我一路跟踪你找到这座城堡里来的。” “阿昙,你说你晚上不睡觉跟踪我干什么?”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剑灵——哦不,是野生剑灵能单蠢到什么地步。不要告诉我你深更半夜接到女贵人的邀约还以为只是过去数月亮看星星。” “……真搞不懂你们女人。解除契约和跟踪我两件事竟然能同时发生。” 其实我知道,我们已经建立了坚定的战友感情基础,她肯定是关心我的。可我们俩碰在一起,总是要在言语上损对方几句。 阿昙与我并肩走向写着“美人斗兽场”的大门。面对十八名少女,她自嘲道:“或许我并不适合‘美人’这样的褒奖。” “我比你更不适合。”作为这里唯一的男性,我是最突兀的存在。 我们相视一笑,在那一刻达成了共识。 “女孩们,只要我和这个小鬼在一起,就没有困得住我们的麻烦!” 少女们精神一整,纷纷靠近,围绕我和阿昙坐成一个圈。 “你能拯救我?”一个金发女孩问。 “我会带领你,来拯救你自己。”我鼓励地说。“可以看得出来,你们持续性地精神紧张,现在急需休息。今夜你们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休息,否则一群疲惫的斗士,是没有办法战胜凶猛的敌人的。” “你、 你说我们是斗士?”那金发女孩惊讶地捂着嘴。 “你是斗士。”我直视她的眼睛,肯定地说。“睡吧,小斗士。” 又过了大概半个钟头的时间,身边陆续传来了女孩们有条不紊的呼吸声。 阿昙轻笑道:“爻君,看不出来,你哄女孩子真有一套。配合你这张脸,简直战无不胜。” 我说:“你也睡一会儿吧。” 阿昙:“我们不商量一下明天的战略?” 我看着她不断下垂的眼帘,“睡吧,我一会儿会叫醒你的。” 阿昙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莫名说道:“你不哄我。” 我诧异:“什么?” 她低下了头,侧身躺下,声音细弱蚊蝇:“睡觉……” 这下我明白了,连起来这句话就是“你不哄我睡觉”,引申含义是“你刚刚哄了另外十八个女孩睡觉,但你还独独没哄我”。 “阿昙,我给你唱首歌吧。” 阿昙点了点头,缓缓合上了眼睛。 我清了清嗓子,尽可能柔声地唱: 弟兄们彼此 相互杀害, 姐妹们的儿子 相互残杀; 世界在痛苦中, 淫.乱风靡; 枪的时代,刀的时代, 盾牌被砍裂; 风暴的时代,饿狼的时代, 世界将要覆灭。 大地在吼叫, 女巨人在飞; 人们彼此 相互陷害。[1] 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物种会像人类这样对待自己的同类。我唱完后,心中五味杂陈。 一低头,正对上阿昙清醒的眸子。 “爻君,给女孩子唱这样狂暴的安眠曲,你估计是头一个。你这个无可救药的笨蛋。” [1] 史诗《佛卢斯泡》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几章伏笔密集出现 ☆、失眠 “爻君,给女孩子唱这样狂暴的安眠曲,你估计是头一个。你这个笨蛋。”阿昙打了个哈欠盘腿坐,“现在我完全睡不着了!” 她的眼神湿漉漉地看着我。 我心头一软:失眠了好可怜……我怎么能这样对她……好愧疚…… 不对,我为什么要愧疚?我眨了眨眼,深呼吸,告诉自己面前只是个死鱼眼小鬼,什么湿漉漉的眼神都是我的错觉。 “这是老子头一回给别人唱安眠曲!你还敢嫌弃?”我按了按眉头,“罢了,你不是要商讨战略吗。其实就一句话,有你在,斗兽场遇到再凶的野兽都不是威胁。” 阿昙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为什么?我这么强的吗?” 因为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你被一条龙给附身了。 龙神是万兽之中灵力等级最高的生物,被龙神附体过的人,对任何野兽都具备威慑力。 “爻君,你支支吾吾的干什么?” “那个……你被龙、那个附体……”毕竟之前一直没有告诉阿昙这件事。侵占私有领地是违法的,身体应该也算是私有领地的一类吧? 阿昙瞪大眼睛,“我被龙附体了?再说一遍,详细描述时间、地点、人物!” 我压低声音:“十天前,密林,利维坦。” “利维坦?”阿昙倒吸一口冷气,“‘嫉妒之龙’利维坦?所以当时我觉得被附体的感觉并不是错觉,我真的被一条龙给上……上身了!?” “淡定点。至少对于那些野兽和怪物来说,你就是野兽中的野兽,暴龙中的暴龙,它们不敢靠近你的。” “……爻君觉得形容一个少女为 ‘野兽中的野兽、暴龙中的暴龙’是一种褒奖?” “不客气,”我摆摆手,“你随便感谢一下利维坦就好。” “爻君的脸简直比还野猪的屁股还大!”阿昙凶狠地对我说:“我警告你,以后未经过我的允许,不许你上我的身,也不许其他莫名其妙的生物上我的身!现在我深刻怀疑你在我身上借尸还魂这种事都做得出来!” “呵,把自己定义为尸体,智商真令人堪忧。放心吧,我的生理与心理性别皆为男,没兴趣变成女人。”我从上到下将她打量了一遍,“况且,就算要变成女人,至少也得变成神赐那种层次的女人。” “神赐是谁?” “ 女神。” “滚回你的剑里去!”阿昙的太阳穴上青筋不由暴起。我怀疑要是她的怒火化为助燃动力从她的手心脚心喷出,足够她飞上天冲破这地下宫殿了。 我大笑:“丽德奥斯(Rindeoss)啊,你有了竞争对手。” 她磨着牙问:“丽德奥斯又是什么鬼?” “不是什么鬼,她是一条龙。”我怕她还不明白我的讽刺,“是一条三头火龙,生气的时候会喷火的那种。” 阿昙的火气渐渐削弱,我估摸着刚才达到了她的愤怒阈值,现在开始触反弹了。 她看着我无奈问:“爻爻,今年多大了?” 我死时二十七岁;按照灵魂的年龄来算,今年是神树一百零七年,沉眠一百零八年加二十七,是一百三十五岁;可要是计算剑灵爻的年龄,准确地说,我刚出生不久。 不等我回答,阿昙就像拍小狗那样拍了拍我的头。“哎,我为什么要和一个三岁的臭屁幼稚水仙花剑灵较真呢[1]。爻爻,乖。” 不叫“前辈”、“大人”也就算了,爻君还算可以接受,我必须把“爻爻”这种非人的名字给扼杀在摇篮中。我端起前辈高人的样子抱着胳膊道:“阿昙,你要是实在睡不着,我可以教你一种能让你提高速度的魔法‘迅行’。” “迅行”属于中等风系魔法,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它对于学习者本身的魔法等级要求很低,只要掌握了要诀和咒语,在短时间内就能见到成效。 “呐,阿昙,你是不是在想该怎么拜师?其实我这人很随和的,拜师礼一切从简就好……” 阿昙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你竟然还有脸提拜师。我被列入黑名单、落入黑监狱可都要归咎于你。说好的霍布斯学院,彻底黄了。” “短时间内要想把你的名字抹除黑名单是不大现实的。所以,我决定给你找一个比霍布斯学院中任何一个老师更好的老师……” 阿昙挑眉道:“爻君给我发文凭吗?能帮我找到好工作吗?能让我变有钱吗?” “你对这是何等殊荣一无所知!看好了——”看在的确是我连累她的份上,我决心暂时让着她点。 接下来就是深夜教学时间了。我低吟咒语施展了迅行术。其原理是利用气流波动助力行走,只要用灵识读取气流信息加以操纵,并在迅行时保持平衡就能成功。“看懂了吗?就像呼吸这样简单。” 我将二十个词的咒语念了三遍。当我念完了第三遍,阿昙问:“这是什么语言?” “古爱尔威亚语啊。魔法书上最常见的语言,也是大陆官方第二外语。”我骄傲道,“我的母语很好听吧?” 阿昙点头,复又摇头,“好听是好听,只是现在所有的魔法书都是用中央帝国的语言写的。用其他语言书写的魔法被划分为邪教。不知道爻君会不会正统魔法?” “我他妈学的都是正统魔法!” 感情人类在这一百年里还把这么多魔法书全翻译了一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命之树的衰竭导致魔法能量总量的急速下降,帝国精英很有可能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人民而故意使用翻译来删减、篡改魔法。 赤.裸.裸的集权呐。如果“民主”是个人,我真想用命运宝石测一测他的命运是否注定走向集权。 “爻君,你再多念几遍咒语吧。” 看来阿昙还是识货的。 当我将咒语重复到第五遍,身边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刚才还在抱怨失眠的阿昙,这会儿就睡着了。要是早知道念咒语有这样的功效,刚才我还唱什么催眠曲。 我看着瞬间倒下的她,又气又好笑。夜已深,身边全是熟睡的人,唯独我被剥夺了睡眠。我无聊得开始观察阿昙:她有着如河边鹅软石般光洁的额头,脸庞上稍稍长了些鼓起的肉,看起来手感很好的样子。她累了一天,一定睡得很死,就算我捏捏她的腮帮子也不会被发现吧? 我将手伸了过去,轻轻捏了一下。 她睡着后可真是个乖孩子。我愈发大胆,换上 双手一齐捏,这一次稍稍用了一点力道,离开的时候竟然在她皮肤上留下了两道淡淡的红痕。这让我感到一丝惊讶:平常看阿昙又糙又硬,倒是忘了她还是个娇娇软软的女孩子。这样的身体,给我一个人使用也就罢了,我怎么能想把她随便借给别的灵魂? 睡梦中的阿昙忽然翻身,将我的手压在了脸和地面中间。 刚刚才觉得她是个乖孩子,她就抓着我这双打架弹琴无所不能的手……当靠枕。我想了想,还是没有抽出手。地面阴冷湿寒,直接睡在地上她怕是会不舒服,反正我将夜晚用来修灵并不需要睡觉,让阿昙枕一枕也算不了什么大事。 只是,我的手没有温度,就像枕着一块冰,这样阿昙会做噩梦吧。于是,我用初级的火系魔法让我毫无温度的手散发出人的掌心的温暖。她本能地向温暖源靠近,我躺下来,手臂一伸将那小小的脑袋卷了过来。 阿昙说起了梦话,可说的是西亚语,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只觉得她的表情看起来很幸福,转念一想又觉得心疼:再幸福又如何,只是在梦境罢了,现实中她靠自己一腔孤勇维系到现在的生活又谈何幸福。我静静听了下去,听到她不断发出了类似“爻”的音节。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并不是在叫我,那么这一声声“爻”,应该是在叫另一个人。 另一个人……难道说当初她给我取“爻”这个名字是为了怀念另一个人吗? 我开始为自己不懂得西亚语而烦躁。除却母语爱尔威亚语,我精通帝国的官话格瑞森语和千岛之国锡落的官话格林兰语,略通地界的语言,就连最古老的龙语我都能说几句,我以前为什么没有去学西亚语呢? 好想知道她的梦话究竟在说什么…… 就在这时,方才那个在众多少女中最为大胆的那位金发女孩走了过来。 “你们这样真好。”女孩轻轻道,“是不是只要有喜欢的人在,就永远能披荆斩棘……” “我们和你想的不一样。”我说道,“你有什么事吗?” 女孩点点头,“有一件事,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需要告诉你。其实我和这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我不是被公主从外面抓来的,而是我为了追查一件事而潜入这座城堡,被发现后才被打入了地牢。在这期间,我看到了那只怪物——那只怪物果然在公主手里!” “等等,”我打断她,“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个贵族小姐,你为何要追查怪物的事?” “今夜很可能是我人生的最后一夜,我没有必要骗你!请相信我。至于我的动机,以后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她语气恳切,不像在骗人。 “好吧,那只怪物长什么样?” “它……它……”女孩浑身发抖,“我没有敢告诉别人,这太可怕了……” “别怕,有时候外表可怕的生物反而并没有多么可怕。” 女孩缓了缓,说道:“那怪物只有头,一根细长的脖子上顶着一颗硕大的、红色的脑袋!它没有身体和四肢,却依旧活着!还有、还有它的眼睛,漆黑无比,瞳孔是两条金色的缝隙,简直就是魔鬼的眼睛!” 我也算见识过不少神兽、变种妖兽,可我在脑海中检索了各种怪物图鉴,完全没有发现任何一种和女孩所描述的这种只有一个头的怪物相近的生物。 “听你的描述,那怪物长得是不是很像棒棒糖?”我随手在地上画,“草莓味夹心的那种。” [1]源自希腊神话中那喀索斯(Narcissu)的故事,引申Narcissist为自恋者,所以水仙花也有自恋的意思(这个梗之前出现过多次,刚想起来可能不是常用典故,特此标注) 作者有话要说:唔,这章没有重点走剧情,俩人斗嘴各种恶搞。 温暖一下被世界杯弄凉的内心 推荐一部奇幻漫画神作:《塔西莉亚故事集》 ☆、斗兽 天亮了。 昨夜与我聊天的那个女孩和我一样,一夜未眠。她很快便认出来我并非人类,而我也开始留意到在她体内流动的充沛灵力。 女孩告诉我,她是精灵。在人类的分类下,只要是依靠灵力而生存、以精神为最主要的存在本质的生命体,都属于“灵族”这个大分类。精灵族按照体型分为两种,比野兔还小的“小精灵”和外表与人类接近的“类人精灵”。精灵族与世无争、热爱自然、没有固定的领土和国家,是以一旦战乱开始,他们的生存环境必会遭殃。在我出生的年代,精灵族便已经式微了,可以预见他们在不就的将来会和兽类一样,沦为人类的附属品。人们往往将精灵与妖精弄混,但实际上,他们是两种不同的种族,前者和人类一样是神创世以来就存在的古老的种族;而后者或许拥有接近人类的外表,但身上一定还存在着本体(兽或物)的特征;妖精可能从海水、花草、中诞生,但精灵和人类一样必须从母亲肚子里出来。 女孩的名字叫做阿藻,听说精灵喜欢就地取名,因此我猜测她大概是河泽精灵。令我感到不解的是阿藻似乎初次见面就与我十分投缘,和我讲了许多话。当我问她这样做是不是觉得我像是“妇女之友”时,她竟然说她读到了我对于阿昙的感情,因而与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而当我问她是否懂得精灵族的读心术时,她说: “不,我不会读心。人类的心比这世间的一切都要复杂,即便是最有灵力的河泽精灵,也无法读懂哪怕是最单纯的孩子的心。精灵族的天赋,是对感情——哪怕是极其微妙的感情,我们也能用敏锐的直觉察觉到它。” 精灵大多擅长歌唱、舞蹈,他们感情充沛,敏感而细腻。只是没有必要的、只会在未来平添烦恼的感情,应不应该存在呢?我苦笑,“阿藻,你为什么说‘共鸣’?” 她的回答再一次令我感到惊讶:她和大多数精灵一样,沦为了人类的仆人或说是宠物,她却爱上了她的主人。 “我们没有共鸣。阿昙不是我的主人,我更不会因为爱而放弃自由。” 阿藻说:“恰恰是和他在一起时,我才感到自由;那些原本只能在音乐中隐隐约约看到的虚无的、美好的东西,只有在他身边,我才能切实地感觉到。” 我不想和她争辩自由和爱情孰轻孰重,毕竟这两样东西一样是海市蜃楼、一样是空中楼阁,认为自己碰到过的人很多,真正碰得到的却很少很少。为这个问题较真就像是比较“长了翅膀的河马和鳄鱼,谁飞得更高”一样无稽。 “阿藻,你不是能读到人的感情吗?他是否也像你爱他那样爱着你?” 阿藻摇头,却依然浅笑,“不。我读不出他的感情,他就像是没有感情一样。”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啊。” 她说:“唯一能让他的情绪产生波动的,大概只有关于那个怪物的讯息了吧。这就是我无论如何都要帮助他找到那个怪物的原因。” 我看了一眼阿藻姣好的面庞,又看了看我在地上画的怪物。“噫,他的口味不是一般得重。” 我的后脑勺突然被弹了一下。很显然,是阿昙醒了。 “爻君,这种话你怎么好意思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说出口!” “喂,你什么时候醒来的?”但愿不要听到不该听到的。 “刚刚。在睡梦中受到你又开始欠揍的召唤而醒来的。” 阿藻“噗嗤”一笑,“真是奇怪,明明马上就要被送去斗兽场和怪兽搏斗,听到你们两个的对话心情意外地轻松起来了呢。”话音刚落,大门从外面被打开,抓我们去斗兽场的守卫来了。 阿昙颇具骑士风度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可爱的小姐,请。” 世界上滑稽比悲剧多得多;人们笑比哭经常得多——这恰恰与舞台上相反。 所以,我们更要笑着走进斗兽场。 --------------------------------------------- 地下斗兽场并非真的在地底。它位于山谷,在平地之下,面积比那些著名的斗兽场小,席位共分为七层,仅能容纳一万观众。外人很难发现这个隐蔽的地方。环顾四周,到处都是斑驳脱榫的石梁和色泽古旧的大理石,看起来这个斗兽场已存在有些年头了。地面上撒着一些洗不掉的的新老血渍,也不知属于人还是野兽。 在上场前,饥肠辘辘的角斗士女孩终于吃上了白面包。她们被换上了光鲜亮丽的纱衣,但那纯粹是为了让角斗更香艳,以满足观赏者变态的趣味。 作为唯一的男子,我的腰间被扣上了铁环,连着腕际的手铐,中间挂着短而粗的沉重的铁链。所有女孩都被分在了第一场,而我一个人被分在第二场。 “你们都听清楚了吗?一旦开场,那边的笼子里释放出野兽,你们一定要紧跟在阿昙身后。”我对女孩们说。 瘦弱的阿藻手握比她的人还要高出一大截的长矛,说道:“在适当的时机,我也会用灵术协助阿昙。” 最后,我看着阿昙。她身披白纱,窈窕聘婷,一手持长矛,一手持盾牌,流露出战士般坚毅的目光。我一方面想着信任她,另一方面又被一种害怕、紧张的心情搅得喉咙口干枯难耐。我拍了拍她的肩,凑到她耳边道:“阿昙,只要你不想撑不下去了,就呼唤我,让我附身。” “爻君,”阿昙拉住了我的手,“我不想撑下去了,还有你。但下一场是爻君一个人对战未知的野兽,又有谁能帮你?” “放心吧,我可是剑灵,寻常的物理攻击奈何不了我。” 我站上了备战席。环形斗兽场的四周坐着前来观战的贵族与平民,平民站在上三层,贵族坐在更靠近赛场的下三层,最近的那一层是少数尊贵者的专座,第一层每个人身边都围着至少是个仆从。胖公主坐在审判席中央,今天她盛装出席,穿了层层叠叠的裙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千层蛋糕。阳光下,那双浅棕色的眼睛里透出冷飕飕的金光。 十九个女孩进入了斗兽场中央,而另一边,兽牢的大门打开,伴随着一声响彻云霄的虎啸,黑暗中出现了一匹长约三米的狮虎。 狮虎的双目充血,四肢上隆起的肌肉像在皮毛下藏着一块块坚固的石头,唯独肚子稍瘪,露出了肋骨的痕迹,一看就是被饿了许多天。 猛兽的出场让所有女孩都吓得拼命后退,她们的尖叫声和猛兽的怒吼形成鲜明的对比,令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可恨全场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这一场实力悬殊、惊险美艳的角斗在一开始就将观众的情绪点燃! 这样的猛兽就算是十九个成年男子也不一定能制伏。很显然,美人斗兽场的主办者,那胖公主根本没有想让这十九名年轻的女子生还,她只是从中得到快感。不只是她,在场所有呐喊喝彩的人都是帮凶。我气得发抖,手腕上的铁链作响, 胖公主的目光飘向了我,挑了挑眉,同时抬起了左手。 斗兽场的另一扇铁门缓缓挪开,与狮虎相对,另一边放出了一条巨蟒!巨蟒的红瞳在黑暗中散发出猎杀者的光,女孩哪有不害怕蛇的?巨蟒的出现另好几个女孩当场崩溃,早已忘记了先前我与她们说的队形,她们在赛场上无助地奔跑。 可没有人能在比赛结束前逃出斗兽场。 饥饿的狮虎当场咬死了落单的两个女孩。 我的心落到了冰点。 不,我现在还不能附身阿昙。我即便附身,也顾不上保护脱离我保护范围的女孩。更重要的是,阿藻所说的那个怪兽还没有出现,我有理由相信第二轮会是我与那怪兽厮杀。如果我现在贸然附身,备战席上的我便会消失,而我剑灵的身份就会暴露;以胖公主的恶趣味,原本拿来对付我的怪兽很可能被提前放出,用来对付那些女孩。 我也想过通过灵体化脱离手铐,然后杀到胖公主的席位上以她为人质救出所有人。但是,这个方法也有两个弊端。第一,与阿昙解除剑誓的我灵力正在持续下降,灵体化后,我只会比现在更虚弱,胖公主身边全是高手,我可能根本无法靠近她;第二,就算我成功以这种方式帮助所有女孩逃出斗兽场,她们也将被皇室追杀,我不可能保护她们一辈子。 唯一能让所有人活下来的方式只有赢得比赛。斗兽场中,无论是死刑犯还是奴隶,只要赢,就能获得自由。这是角斗的规则,四海皆知,流传百年,即便是胖公主也不能任凭自己的喜好改变这条铁律。 阿昙! 她显然已恐惧到了极点,她的面容极度扭曲,站在原地,竟无法移动脚步。可她却没有呼唤我,即便害怕到了这种程度,她依然独自坚持。 迫于利维坦在她身上留下的龙神遗迹,狮虎和巨蟒都不敢主动攻击阿昙。场面一度像是被暂停了一般,僵持不下。如果阿昙不主动出击,她们依然无法赢得比赛。僵局持续得久了,我也不敢保证主办方会不会想出什么别的变态法子来刺激战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猛兽也会降低对阿昙的畏惧,它们若是饿极了,说不定会不顾龙神的威慑,发起攻击…… “弓箭手,”胖公主发令道,“看起来我的宝贝们在害怕中间那个黑发少女。” 弓箭手跪下道:“是否需要在下射死那个女子?” 胖公主眯了眯眼,“不,留着她,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局面呢,杀掉就不好玩了。你随便射死一个女的,刺激一下她们,不然观众可就要无聊了。” “住手!” 咻——弓箭手放出了箭。 我强行催动灵力爆发出一道风箭,改变箭矢的轨迹,可目标群太大,箭矢还是射中了场上一个女孩的小腿。 “阿昙,杀!!!”我用尽全力吼。 阿昙向前走出一步,霍然举起长矛! 她与阿藻交谈了几句后,两人背对彼此,分别走向了狮虎和巨蟒。 阿藻高声尖叫,刹那间,恢复了精灵的完全形态,整个人散发出耀眼的湖蓝色光芒。她用灵术变幻出一根幻笛,吹奏出精灵族的某种乐曲,巨蟒暂时受到乐曲的控制,静止不动了。她是在为阿昙争取时间!毕竟阿昙同时应对两只猛兽的话,毫无胜算。 狮虎被阿昙逼入角落,阿昙鼓起勇气用长矛在狮虎的脖子上一刺。只是狮虎的皮毛厚实,这一击只在它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血痕,反而激怒了它。猛兽开始尝试攻击,伸出了比阿昙的头更大的利爪,眼见那一掌就要拍在阿昙的头上,她在地界锤炼出的敏捷和实战智慧起到了救命的作用,她顺着来势举起长矛格档,却并不直接与之对抗力气,巧妙地拨开了兽爪。 阿昙的长矛以逆时针的方向不断攻击连绩袭来的利爪,让猛兽扑了个空。她大口大口地喘息,在场上稍作休息,与此同时,另一边的巨蟒开始扭动身躯,阿藻的灵术面临衰竭的危险。 “啊!!!” 场上的一个女孩忽然不要命似的奔出了安全区域,手持长剑,冲到了战斗圈内。 她的剑法杂乱无章,却鼓舞了场上其他女孩。连续有好几人勇敢地举起武器,加入了对狮虎的围攻中。 最先冲出来的那个女孩成功砍伤了狮虎的右前足。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剑刃上的鲜血,颤声说:“我、我学过一点点剑术,砍中了!我砍中了!” 真正的厮杀,却与剑术课上的教习内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受伤的狮虎忽然调转方向,向那个女孩飞奔而来。女孩双手握住了长剑,声嘶力竭地大叫:“从下面刺它!我来掩护你!” 说完这句话后,她就握剑直面狮虎而去。 可是,女孩挥剑的力道与真正的猛兽之力相比,本就是以卵击石。 我眼睁睁看到女孩像破碎的蝴蝶一般,被猛兽的头颅撞上了天空,她的血在空中留下的一道红色的弧线,软绵绵地掉在了斗兽场的边缘,再也没有站起来…… 她死了。全场观众的叫好声连成一片汪洋大海。 我心中猛地一痛,陷入了由无数看客的眼神组成的、那比北海和冰川更冰寒的海洋。我站在席上,眼中酸涩无泪,只能将手握拳放在心口,以茕孑的最高礼节致敬这位勇敢的战士。 同时,阿昙一个翻滚,从狮虎身下溜过,又飞快地站了起来,途中反手一刀刺中了没有皮毛保护的肚皮。她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嘶鸣的猛兽。在猛兽肚下翻滚的时候,时间之短暂,她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肚皮的具体方位,但攻击却精准得难以置信。 ☆、猛兽,战士,怪物 在猛兽肚下翻滚的时候,时间之短暂,她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肚皮的具体方位,但攻击却精准得难以置信。 狮虎的腹下,鲜血如岩浆喷涌而出!狮虎发出震耳欲聋的悲鸣。全场沸腾了,三千观众震臂呐喊,“干掉它”的呼声高涨。 其他女孩看到接连三个同伴丧生,眼中均噙满泪水,平时再柔弱的姑娘也执起武器向受了重伤的猛兽刺去,很快,随着一声巨响,狮虎倒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阿藻的笛声渐弱,嘴角留下了精灵族的蓝血。阿昙气喘吁吁,显然已是累极,却不敢停歇片刻,执起鲜血淋漓的长矛飞身一跃,跨坐在巨蟒身上。 巨蟒的皮是世间数一数二的坚韧,大陆上许多战将的皮甲都是用蟒皮制成的。阿昙的长矛是统一派发给角斗士的普通兵刃,根本无法刺穿蟒蛇的皮肤。 正如我所预料,阿昙怒吼一声,将长矛刺向巨蟒的七寸,长矛在触碰到蟒皮的那一刻就断成了两截。 场上的兵器,没有一把能切开蟒皮。除非,阿昙用我这把剑——这把从前刺入我胸膛、现在又与我灵体相连的剑。剑,由缇亚的赫萝巴工匠所铸造,经由霍布斯学院的炼金法师会用魔法加固,再由中央帝国的神坛供奉给天神一族;它原先的主人是天神与凡人的混血,在茕孑的地位地下,所以这把剑才用了产自地界的黑铁木作为主材料,象征其“低劣”血统。在我看来,这把剑着实算不上品级,但它至少是凡人供奉给神的武器,刺穿一条蟒蛇的皮肤也算绰绰有余。 我动用风系魔法,控风移物,将我手边的宝剑疾速送到场上。 至于这样做的后果…… 我管不了这么多了。 阿昙接住了剑。 巨蟒挣脱了精灵法术的控制,开始躁动,一个扫尾横扫四分之一的斗兽场,活人惊险地避开,而死人则被巨尾扫过,压成了肉泥、骨碎。 阿藻的眼睛、鼻孔、嘴巴、耳朵都流出了晶莹的蓝色血液。她看着骑在巨蟒身上的阿昙,焦急大喊:“小心!!” 巨蟒吐出殷红的蛇信,阿昙看准了它嘴边的那一道缝隙,当机立断,用力将长剑从蛇口的侧边刺入。剑尖从蛇口的另一侧边穿出,她的左手立刻用剑鞘套住剑尖,在巨蟒的嘴里造出一个把手状的横栏。 紧接着,巨蟒疯了一样向前冲。阿昙利用巨蟒自身前冲的动力和自身重力,右手握住剑柄,左手握住剑鞘,整个人向后倒去,将巨蟒的嘴撕出了一个裂口! 我暗叹一声:绝妙的计谋!她在交锋前夕就准确推断出自己与巨蟒的力量悬殊,然后用非凡的勇气骑上巨蟒进入攻击的盲区,最后以借力的方式给巨蟒致命一击。 “趁现在!!弓箭!”阿昙用叫哑了的嗓子吼道。 有两个女孩得到的武器是弓箭,普通弓箭固然无法刺穿蟒皮,但现在巨蟒大张着口,露出了相对柔软的内部。 两个持弓箭的女孩左右并立,向巨蟒的嘴里射出数箭。很快,裂口的巨蟒就被射成了筛子。 巨蟒终于倒下了,身下源源不断地渗出鲜血,血腥味遥遥飘到了我的鼻腔内。阿昙的白裙彻底被染成了血红,她一身狰狞,风从她的身后吹起,骤然升起一股乖戾的煞气。 她费力将剑从巨蟒的身体里拔.出。剑身已污浊不堪,留下了数个被獠牙咬坏的缺口。 我的口中早已一片腥咸,鲜血充满了我的咽喉。 剑是剑灵的宿体,也是同生共死的宿命一体,剑在脱离剑灵的情况下被没有和剑灵缔结契约的人用来战斗,只会是一把普通的、没有任何灵力的剑。剑受到的一切损伤,都会对剑灵造成反噬。 我好不容易地将嘴里的血全咽了下去,忽然觉得命运又双叒叕玩弄了自己,要不是那天夜里莫名其妙和阿昙吵了一架,她也不会一气之下误会我,和我解除灵契;要不是在此之前解除了灵契,我现在也不至于被一条愚蠢的巨蟒弄得吐血还得往肚里咽。 裁判席宣判十五个女孩,胜利。 她们凭借在绝境中爆发出的惊人的毅力和勇气,获得了自由。 然而,场上的一十六人,没有一人享受到了胜利的喜悦。 场上的女孩——不,斗士们看到同伴不成人形的尸体、满地的鲜血和猛兽的内脏,有的当场呕吐,有的失声痛哭。她们长时间忍受饥饿,腹中早已没有食物残渣,呕吐也只能呕出一滩酸水。满身血污的阿昙搂住软瘫倒地的阿藻,身心俱疲,相拥而泣。 ----------------------------------------------------------------------------------------- 战士们凯旋。 阿昙走向我的那一刻,我仿佛感到了我早已死去的心脏又发出了跳动的声音。“阿昙,那天晚上,我就不该赴这场死亡邀约。”那样就不会连累你。 “不是这样的,”阿昙含泪摇头,“如果爻君没有赴约,我们也就不会来到这里。那么,这些女孩全部必死无疑。” 初见时,阿昙的外表冷淡凉薄、行事果断狠决,曾以为她过早看遍了世态炎凉,热血已冰。然而我渐渐了解她,即便隔着外表的那层冰,我也能感到她的热血在散发着全部的热量。其实,除却连累阿昙这一点,我从未后悔陷入胖公主的陷阱,因为至少这十五个本来将死的女孩得救,她们自由了。 万没想到,阿昙竟也丝毫没有责怪我。而且她心中所想与我如出一辙。 我问:“阿昙,你不怪我让你身陷险境、与猛兽殊死搏斗、甚至看到这么残忍的景象?” 阿昙沉默片刻,我看到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起初她没有哭出声,但后来她彻底哭了出来,边哭边喊:“你这叫什么问题?哪怕只能救一个人,也值得来一趟!所以说——不管再可怕、再危险、再令人悲痛,我们也应该来!” 我捧起她的脸颊,轻轻为她逝去眼泪。“哭吧,眼泪和笑一样,都不用忍住的……” 阿昙哭了一会儿,阿藻走了过来,阿昙便渐渐止住了眼泪。她的脾气就是这样倔,在有别人在场的时候,尤其是有她认为需要呵护的女孩子在的时候,她是绝不会示弱的。 哭完后的阿昙注意到了我颜色异样的嘴唇,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的唇边一抹,“爻君……你的嘴巴怎么这么红?” 她不需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抓住阿昙的手指在我的手上一蹭,总算把血迹给蹭没了。这不争气的血偏偏这时候又涌上来,我努力吞咽,好不容易才没露馅。 我抿了抿嘴,正经道:“他们给我涂了口红。” 阿昙:“……” 为了看起来更真诚一些,我补充:“为了观众的审美愉悦,角斗士上个妆也不奇怪,对吧?给我上妆的师傅说,这个色号是最近流行的‘斩龙色’。” 阿藻担忧道:“剑灵君……你是不是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他没有。他这人说话一向没正经,阿藻习惯就好。”阿昙把剑交到我手上说,“爻君,下一场……你答应我,一定要赢。” “废话不多说,你们快走吧。阿昙,你去山谷外等我,”我把剑塞回阿昙手中,“带着这把剑走。我的身家性命,可都交到你手上了。” 阿藻说:“剑灵君,下一场你的敌人应该就是我见过一眼的怪兽!请你一定撑住,我立刻去外面搬救兵!” “哦?阿藻的救兵比公主还大?” 阿藻摇了摇头,却又坚定地说:“他的官很大!而且他就算是为了捕捉那只怪物,也会过来阻止这些人的暴行!” 阿藻口中的救兵应该就是她那位立志追踪怪物的主人,既然是个大官,那也算是体质内的人。斗兽场是合法经营的,而且在比赛前,所有角斗士都会被强迫签下生死状。在这个自由的国度,这种血腥的娱乐活动恰恰合乎法度。我对她的救兵是否会反叛法度而产生了深深的质疑。 不过,女人失望的眼神是我一直都不喜欢见到的东西。“好啊,谢谢你,阿藻。” “我们一定会带人赶回来救你的!”如此陈诺后,阿藻拉着阿昙的手腕打算离开。 阿昙走了几步后又停下脚步,“不行——我得留下。” “阿昙,你在这儿看着我,我反而有心理压力,”我理了理她被血污黏住的秀发说道,“别闹了,快走。” “那么,爻君,你会失败吗?” 我会失败吗?我生前百战未有一败,就连大陆的战神神殿中供奉着的是以我为原型创造的战神神像,可我唯一一次失败,就一败涂地、绝无翻盘的可能。只要活着,就会成功,也会失败。永远不会失败的,只有神、不存在的人物和死人。我既没脸说自己常胜不败,又不想让她有理由留下。 “阿昙,想看我失败,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更何况,就算那百分之一的失败几率发生,你们不是还会回来救我吗?”我拍了拍胸脯,“听阿藻的描述,那怪物不过就是棒棒糖成精了嘛!别那么紧张。” 阿昙扶额长叹: “爻君!我可真是服了你,无论什么时候都能贫嘴,臭屁自大盲目乐观没羞没臊……” “呃,前面几个形容词勉强认了,可‘没羞没臊’是哪里冒出来的?” “总之……”阿昙深呼吸,“我们一会儿见。” 阿昙现在的模样或许是她平生最狼狈的模样,可我倒是觉得这时候的她可爱极了,她执拗、关切、柔软地看着我,蓝眼睛里装得进星辰大海。 阿昙和其他女孩终于消失在了我的视线范围中。我被带到了兵器库中,挑选下一场竞技的兵器。 “喂,有没有大宝剑?”我朝兵器库的看守吼道,“大宝剑,来俩!!” 选好了两把趁手的长剑,披上铠甲,戴着脚镣和手铐,这下我全身上下都是丁零当啷的金属物件,倒是有点像当街叫卖的小商贩。 我缓步走向斗兽场正中央,目光紧盯铁门后面,那片绝对黑暗的区域。 随着铁门缓缓打开,那神秘的怪物终于露出了它的真容。 在真正看到它之前,我想过无数种怪物的模样:荒山大国的巨石兽、头颅上长满毒蛇的蛇发妖、腐烂恶臭的树妖、狮身人面的斯芬克斯后裔…… 可是,想象远没有现实恐怖。 在看到那怪物的第一眼开始,一种冰冷的、绝望的恐惧就像是一滴强酸药水滴入了我的心房,我心里的一个声音就告诉我:我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爻君:有人给我起了个雅号,“热血、悲情、浪漫、正剧氛围·终结者” ☆、堕落 从看到那怪物的第一眼开始,一种冰冷的、绝望的恐惧就像是一滴强酸药水滴入了我的心房,我心里的一个声音就告诉我:我输了。 我开始懊悔之前我为何要开玩笑说这个怪物是棒棒糖成精。 诚如阿藻所说,怪物由一根长脖子顶着一个脑袋,没有身体和四肢,皮肤是猩红色的,暗眸重瞳宛如地狱恶魔的眼瞳。 恐怖,恶心,语言描述不出来的怪诞。 可是,我万万不该开她的玩笑!因为只有我知道,她原本不是这样的! “丽德奥斯——”我在心里呼喊她的真名。 就算那些歹毒的人类把她的头颅都锯掉,仅凭一块皮,我也能认出她。三头火龙,丽德奥斯! “公平之柱”的守护者,火龙族千年以来唯一进化出三头的龙,三龙神中战力的巅峰,曾坐拥信徒千千万万的尊神!我感到恐惧的原因并非是丽德奥斯如今的模样,而是能够将她伤害至此的人类的力量。他们可以造神,也可以轻易毁神,而被他们供上神坛的神就像傀儡一样。 眼前的这个怪物是丽德奥斯的一个头。火龙的皮甲无比坚硬,即便是我的阿列侬剑也无法在战斗中砍下她的头颅。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画面:丽德奥斯被人类生擒,关进最严密的地牢;为了砍下她的头颅,他们用斧子整日整夜地在她的脖子上磨,丽德奥斯受尽折磨……最终,人类收货了战利品,也就是我眼前的这颗失去了丽德奥斯的意志、以怪物的形态继续活着的……头。 丽德奥斯完全不认得我了。她用比钢铁更硬的角冲了过来,在脖子的断口处,进化出了一排类似虫足的小脚。这些小脚使得这颗头的移动速度非常快。 我只能在斗兽场上乱窜,一味躲避。全盛时期的我,也打不过会喷劫火的丽德奥斯;而现在摆在我面前的还有另一个问题:即便我有能力击败她,我能按照斗兽场的规矩那样,杀了她吗? 记得以前,丽德奥斯虽有三个头、三种性格、三派思想,但她们永远一起出现。在我的记忆中,已无法将三头分开,她们如此不同,却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婀达山脉 “噢,万神使徒,快来帮我们做一个重要的抉择!”丽德奥斯挥动那巨大的双翼,掀起一阵燥热的风。 “说吧,正好有空。”我坐在某条贪财的火龙收(lüè)集(duó)的珠宝大山上,无聊地掷宝石玩。 三龙神都是有趣的家伙。其中冰龙奥赛德高冷孤僻,和我不熟;海龙利维坦与我私交甚笃;但我最喜欢拜访的龙,是火龙丽德奥斯。 “万神使徒,你觉得我们三龙之中谁最美丽?” 我喜欢来这里的原因不外乎一点,有火龙在的地方就有滑稽戏可以看。她,或是说她们,总是有搞不完的事情。 左边说:“我的眼睛深邃、美丽,比最闪耀的欧泊石还要迷人。” 中间说:“真正的美龙要像我一样有着与外表同等美貌的内心,而不像某些龙那样浮于表面。” 右边嘟嘟嘴:“我的嘴唇肥厚性感,很适合亲吻哦。万神使徒,如果我们能孕育一个后代……” “打住——”在我眼里,三个头的长相完全没有区别。而且,我一个男人,也不懂得如何跨物种评判一条龙好看与否。 如你所见,三个丽德奥斯有着完全不同的兴趣爱好。左边喜欢收集亮晶晶的珠宝,中间最为好战,右边则对用变换法术与不同种族的生物做.爱、繁衍后代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看好戏道:“对了,同样是比美,人家女神们的金苹果之争还有个金苹果作彩头呢。你们的彩头是啥?” 三头异口同声:“起名权。” “唔……你们原来的名字‘丽德奥斯’就不错啊。” 谁知,我这句话引发了三头同时警醒。于是,三颗巨大的脑袋纷纷凑到我面前,鼻孔中热气滚滚,让我有一种她们接下来就要喷火烧了我的错觉。 “你说的是丽德奥斯(Rindeos)?”左边眯了眯那双惊世骇俗的重瞳黑眸。 “你说的是丽德奥斯(Rindeoss),没错吧?”中间威胁地冲我吐出一股蒸汽。 “你说的一定是丽德奥斯(Rindeosss)啦。”右边色眯眯地嘟嘟嘴,长脖子一伸差点就要亲到我脸上。 我猛地跳开,按了按暴起的太阳穴:“恕我直言,你们三个取的新名字之间有任何区别吗??”说到底和原名也没有任何区别吧! “那么就由我来阐释吧。原来我们的名字并没有确定拼写。”中间说道。“我决定让丽德奥斯的最后有两个‘s’,因为这是此名最正统的拼写。” “我们是龙诶,干嘛要遵循人类的正统拼写啊?”右边不满地嘟嘟嘴,“我起的名字有三个‘s’,就象征着我们三个啦。” “我看,还是只有一个‘s ’最好。”左边冷哼了一声。“别忘了,我们还共用着一个身体,无论如何都是三位一体。” 我被雷得从宝石山上滚了下去。“什么鬼!?你们争论的问题真是越来越愚蠢了!拼写重要吗?你们龙族几百年都不需要写人类的文字,相信我,随便按几个s算都不会有人介意的!”而且读音根本没!有!区!别! “万神使徒!你好大的胆子,竟敢用这般不屑的态度对待我们尊贵的名字!” 统计数据表明,丽德奥斯只有在三种时候才会停止争吵,一睡觉,二进食,三,就是喷火的时候。 比如,她们瞬间统一了意见,一齐朝我喷火。 我挥动翅膀,惊险地躲过一劫,被丽德奥斯的劫火碰到的土地均变成了焦土。我飞到了另一座山头,才发现我洁白的翅膀边缘,被烧出了一片焦黑。我气急败坏道:“喂!要不要一言不合就喷火啊!我看你们还是别守护什么‘公平之柱’,去当‘傻柱之神’得了!” “姐妹们,咱们把这嘴贱的幺蛾子烧成焦蛾子!” “他妈这种时候你们就成‘姐妹’了!?”我飞上天空,“你们这劫火可不是玩笑,悠着点儿,我先走一步咯!” 我向苍穹之高飞去,不带走一片云彩,心里感叹:丽德奥斯以一己之力拉高了当地每年的平均气温,为当地居民默哀一秒钟。 ------------------------------------------------------- 当然,现在翅膀是没有了。我只能靠两条腿躲丽德奥斯的劫火。 我在场上迅步移行,身上背负的双剑、锁链、盔甲均成了沉重的负担。索性在半途中丢掉盔甲和武器,只留下摘不去的手铐脚镣。 我“丢盔弃甲”的举动引来了全场嘘声一片。甚至有胆肥的,把一个臭鸡蛋扔进了斗兽场中心。 说起来,这些斗兽场的当值人员是对我多憎恶啊,对手是丽德奥斯,而我只是一个刚化形的剑灵(他们眼中的人类),本来获胜的几率就无限趋近于零,他们竟然还要铐着我?真是毫无逻辑! 看着自己身上丁零当啷的手铐脚镣,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既然我都被拴着,斗兽场的恶徒怎么可能不对丽德奥斯使用一些控制手段呢? 我逃跑的过程中顿时有了方向。我凌空一跃,跳到了丽德奥斯的额头上;蹲下检查,果然在她的头顶心发现了魔法禁锢。她的脑壳里被钉入了三根粗大的铁钉,想来是抓她进来的人既想靠她的怪诞外形来吸引猎奇的观众,又惧怕她的力量可能会毁灭整个斗兽场,所以才封印了她一部分能力,同时,也封印了她的记忆和理性以方便控制。 《格雷戈瑞手札》“破咒篇”里记载了破除封印的通用公式,只要找准封印时所使用的魔法系统,就可以套用破咒公式反向瓦解封印魔法。我稍作推理:植入铁钉的魔法师应该会使用天生易克制火系的冰、地、水、或是气咒印。冰,在温度上克制火;地,可隔绝火源;水,大水可克制小火;气,是火源产生的要素。 我一边使劲浑身力气对付那牢固的铁钉,一边试用这四种破咒法,我运气不错,在试到第二个“地”元素的时候,就成功解开了封印。 第一根铁钉,被拔.出来了!丽德奥斯狂怒,将我甩在了地上。方才的反噬使得我的身体和凡人一样脆弱,我倒地之后竟久久不能爬起。浓稠的鲜血倒灌入我的喉咙,感觉恶心透顶。 我用刚刚从头颅里拔.出来的一米长的铁钉撑着地面,终于支撑起了身体。 还有两枚铁钉。 我看到铁钉抽出后丽德奥斯痛苦癫狂的模样,再次怀疑:如果她恢复了神志,会怎么样? 以丽德奥斯火一般的个性,要是她发现自己变成了现在这幅惨绝人寰的样子,一定比杀了她还难受。 ☆、婀达女王 我看到铁钉抽出后丽德奥斯痛苦癫狂的模样,再次怀疑:如果她恢复了神志,会怎么样?以她火一般的个性,要是发现自己变成了现在这幅惨绝人寰的样子,一定比杀了她还难受吧? 这个问题倒不着急得出一个答案。等我能够健全地、再次登上丽德奥斯的头顶,才有资格考虑下一步问题。 亘古不变的真理:死人永远没有话语权,胜利者才有。 我要赢。 我必须赢。 丽德奥斯的怒吼仿佛能将整个斗兽场都掀个底朝天,她的吼叫在我面前掀起一阵强风,我不得不用尽浑身力气才能站稳。解开一根铁钉的封印后,她的速度明显比刚才更快了;我刚才竟然还以为自己运气不错——事实上,我的运气简直糟透了。拔.出的那根铁钉非但没有使她恢复意识,反而解开了她的战斗封印,使得我的处境变得异常艰难。 我推测,剩下的那两枚铁钉一枚封印了丽德奥斯的龙魔法,另一枚封印了她的理智和记忆。我必须一次性拔下两枚。由于无法判定两颗铁钉分别代表什么,我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拔下后者。这样做虽然乍一看难度极大,但反而是现阶段的最优决策,因为它确保了运气不会在战斗中起决定性作用。试想,如果先拔.出的是魔法封印的钉子,那么同时恢复了龙之力和龙魔法的丽德奥斯碾死我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战术。这个词蹦上了我的脑海,我想,比起倚仗绝对实力,现在的我能够利用更多的只是巧妙的战术。自从与阿昙解除剑誓后,我也没有过多时间修炼,刚才又强行借剑给非剑主的阿昙,剑身局部损毁导致反噬,灵力枯竭的问题变得愈发棘手。一方面,我应该使用迂回战术避免与丽德奥斯正面交锋,但另一方面,迂回的代价是体力和时间,这两者对我来说都是催命符。 剑灵存在的根本是灵力。既然我的灵力不允许我频繁使用魔法,那就谨慎地设计一个最高效的获胜方式。 丽德奥斯向我冲来,我迅速计算了使用瞬间移动的消耗后,选择节省这笔能量为下一步考虑。那头颅上的巨角将我顶上了天空,我又重重摔在了地上,“咔啦”一声我左侧的三根肋骨尽数断裂。 真·撕心裂肺。索性我没有晕死过去,想必是前世被火化时受的地狱折磨使得我对疼痛的耐受力有了显著的提升。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脑袋一度晕眩,我费尽全力在脑中构现丽德奥斯现在丑陋的样子,然后成功把自己气得清醒了。 我爬了起来。丽德奥斯却丝毫不给我喘息的机会,向我喷出了酝酿已久的劫火! 我闭上眼:丽德奥斯,这一次,你是真的要杀我。 ---------------------------------------------------------------------------------- “万神使徒,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叫‘反派死于话多’?”那时的三头火龙变化成人,便是人格分裂的婀达国主。她身披黑色织金的拖地斗篷、火焰般的红发、玫瑰似的红唇,站在荒芜之地的山峰,举手投足间都好像在说“我是王”。 “所以?” “刚刚干掉了一个人类骑士,打架的时候就假装自己听不懂也不会讲人话,这样屠龙勇士就不会罗里吧嗦一大堆啦,哈哈哈哈!”现在占据这幅人类身体主导权的是好战的那个大丫。 “讲真,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勇于承认自己是反派的反派。”这种虚心接受、死不改悔的嚣张态度还真是火龙本龙。 “本女王可是‘正义之柱’的守护者,我即是正义,代表正义消灭他们,没毛病。”估摸着这会儿挑出来说话的是敛财狂魔二丫。“哎,可惜打架的时候我们用的是巨龙形态,少年勇士不懂得欣赏龙的美。要是现在这样子去见他,估计得迷得他连祖坟都挖出来送给我。” 我翻了个白眼。“冰龙教你变化术,又不是为了让你觊觎人家祖坟,而是为了让你在逛街买买买的时候不至于掀翻整条街。” 大丫和二丫都出现过了,那么接下来……我汗毛倒立:丽德奥斯最可怕的那一面是三丫——比一言不合就喷火烧我神翼的大丫还可怕的存在。 “其实,她们不知道,人家在沿途的旅店里,已经和那个屠龙少年睡过了啦~”她一边说一边豪放地抖动着丰硕的胸部。“人家只告诉一个人哦,万神使徒~” ………… 问:屠龙路上遇到过的最糟心的事是什么? 答:被美女龙睡了,被巨龙狠殴。 问:还有什么更糟心的事? 答:被巨龙睡了,被美女龙狠殴。 求神怜悯,千万别让哪个倒霉的屠龙少年撞上第二种情况。 “万神使徒,人家现在是美女的样子了,咱们终于可以做了~” “终于”表示所意料或期望的事情最终发生,用在这句话里纯属用词错误。我既没意料,也不期待和这色龙发生任何关系。相信我,当你见惯了这条三头巨龙,哪天她化为了绝世美女,你还是会本能地透过表象看到本质。 “做什么做?做你的白日梦去吧。”我没好气地说。 “人家想要个混血宝宝嘛~我强大的血脉绝不可以失传的。”丽德奥斯十分自豪自己的龙族血脉,并认为自己的血脉即便在龙神之中也是最高贵的(此处不接受任何反驳)。 “这就是你一年生好几个龙蛋的原因吗?” 她如小鸡啄米般欢喜地点头,“只可惜,试过了好几个种族,都没能生出满意的强者呢。我想,大概只有天神一族的血脉能承受强大的龙族的血脉呢。” 龙作为已知的最高等的生物,与在其地位之下的任何生物皆无生殖隔离,只是由于丽德奥斯的血脉太过霸道,与大多数雄性结合的产物都随了龙族。至于天神一族和龙族的后代,好像前所未有。我的脑中顿时浮现出了一头火龙长了洁白的神翼和满头金毛的诡异画面…… 她可怜兮兮地问:“要不万神使徒啊,我们打个商量,你给我介绍几个天神一族的英俊小哥哥可好?首先,你帮我跟他打一架,打不过你的排除;然后……” “打住!打住!”和这繁殖狂简直没法聊天,关键时候还是得靠数据说话。“龙族平均每个女龙生0.6个幼崽,而天神一族也只有堪堪0.7。神是公平的,作为寿命更长的高等种族,我们的繁殖力天生受到控制。” “没关系嘛,听说天神一族的男人性.欲很强,而且旺盛期很持久。最重要的是,那边也比较大,”她笑眼眯眯,“比起无聊的怀孕、卸货,人家当然更喜欢做.爱做的事嘛~” “等等,是我的错觉吗?你说的第二句话好像没用‘听说’。难道……” “哦呼呼呼呼——”她越笑越开心,我竟然在那张绮丽的人类脸庞上看到了一丝痴汉的气质。 “是偷看过了吧!?绝对是这样!你究竟对我们族的少年们做了什么!?”我用力摇晃这只可恶的色龙! 那一天,很不幸,我摇醒的是大丫。在我对她劈头盖脸地一阵训斥之后,彻底点燃了不明所以的大丫的怒火,我再一次遭到了劫火的追击。几乎每一次,来找丽德奥斯玩耍都以这样扭曲的方式结尾,回到万神门,检查羽翼的时候,我总会如面临中年谢顶危机的大叔那样发出阵阵叹息。 暴躁的丽德奥斯总是在准备杀我、准备坑我和准备上我之间转换。但我心里清楚,她只是“准备”,而不会实行。用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是小狗喜欢咬着人的手指头,却不会真的用力,纯粹和人玩耍罢了。 这一次与以往任何一次“追杀”都不一样,丽德奥斯是真的想杀我。 而我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刚才故意让她粘上我的血液、积攒全部灵力,为的就是这一刻! 我目光凝聚,双手在空中画上特殊法阵,默念打开异度空间的咒语。 作者有话要说:(角色名字的由来/蠢作者脑洞一览) 男性: 瓦西里奥斯(Vasilios):意思是生命力、活力。他是生命之树的守护者之一,而且本身似乎有着超乎寻常的生命力 爻:象征变化(虽然阿昙说起这个名字是因为两个叉长得像剑) 塔西图(Taciturnum):谐音“沉默”。他为什么要保持沉默?暂不剧透 利维坦(Leviathan):利维坦在希伯来语中有“扭曲”的含义;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以利维坦比喻无所不能的君主□□政体的政体。自然状态中,“人人为狼”,人们为了摆脱这种状态,便订立契约,国家由此产生。 霍布斯(Hobbes):托马斯·霍布斯说“他(利维坦/国家机器)把人真正解放出来,使人不再匍匐在神的脚下,乞求某种神灵来安排人世间的社会或政治秩序,也不再需要借助于某种宗教管理人的信仰,而是视理性和权利为国家的基础和主体”。霍布斯不是一个人,是中央帝国皇族的姓氏,也是人类精神的符号 女性: 女孩纸的名字要不是反讽,要不是本身是个矛盾词(我的恶趣味呐) 阿昙和伊丽丝设定是东方背景的异族人,所以名字的含义部分参考中文 阿昙(Aton):Aton是埃及神话中的太阳神,而“昙”又是只在午夜盛开的花。生在黑夜,心向阳光。 伊丽丝·琼(Iris· Joann):洁白无瑕的琼花,阿昙总是称呼她为琼,因为在阿昙心中还留有未被污染的她。伊丽丝是流落到地界之后起的名字,意思是“紫罗兰色”;她有一头代表性的紫发;从纯净的白到妖冶的紫,她经历了这种转变。 希尔薇亚·神赐(Sylvanas Blessed):名字与本人命运相反,实是“unblessed” ☆、睡美人 我双手在空中画上特殊法阵,默念打开异度空间的咒语。 战斗与战争一样,是综合竞技游戏,其魅力就在于无穷无尽的变数。帝国为了划分实力,设计了魔法师等级测验、骑士评级等等。可是,战斗结果往往无法用任何一种可量化化的评级系统来预测。许多看似以弱胜强的战局,其本质往往是弱者占据了除实力外其他方面的优势,例如,智商。从前的丽德奥斯和我,由于能够实力碾压对手,都不屑于在战斗中使用计谋。 其实,这种自傲是另一种层面上的蠢笨。我现在明白这个道理,纯属亡羊补牢,却为时不晚。 空间魔法是稀有度四星的魔法,为此我几乎耗尽了所剩不多的灵力。 我的血正是剑中空间的“钥匙”。天空中缓缓撕裂出一道混沌裂痕,巨大的吸引力将丽德奥斯吸了进去。 剑中空间独属于剑灵,外来者会都被加以一定魔法禁锢。 也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制服丽德奥斯。 在剑中空间过了,半个小时,我重新打开空间之门,丽德奥斯重重地摔在地上,我紧随其跳出,扔掉了从她脑袋里取出的两根粗长铁钉。 喘息急促,我将铁钉当做标枪,向百米外的审判席重重掷去。铁钉不偏不倚插进了胖公主身前的那块石砖,公主身边的数名护卫轰然拥上前来。我挑衅地看着他们,可即便是挺胸抬头这样简单的动作,也让我周身剧烈地疼痛,每一根骨骼都像是被折断后再续上。那一投标用尽了我最后的力气,我体力透支,不得不捡起方才丢在地上的双剑,当做拐杖,勉强支撑住站立的姿势。 就算是险胜、就算使了些诡计,赢终究是赢!我等待着裁判最终的审判。 坐在审判席上的胖公主差遣侍卫过来检查丽德奥斯是否已死。丽德奥斯自然还活着,只是暂时因拔出铁钉的剧痛而昏了过去。她听到侍卫的回禀后,竟然说:“怪物还没有死,比赛继续。” “放屁!竞技场上胜利的标志是有一方认输,它现在毫无反抗能力,我的胜利毋庸置疑!” 胖公主冷笑:“它可没有‘认输’。” 丽德奥斯被你们用三根魔钉封印了大脑,当然不会说话!我憎恨她的无耻,却又只能生生忍下,想着有朝一日定要为手刃这可憎的女人。 胖公主问:“我倒是好奇,你为何不杀了这头怪物?难道你对这种丑陋、邪恶的地狱生物还心存怜悯?” “它是怎么变成怪物的……”我用杀人的目光看向她,“你们皇室再清楚不过!” 我说完这句话后,目光一飘,似乎看到了一道黑影凌空舒卷,一闪而过。我本以为是自己失血过多导致视力急速下降,可黑影刮过斗兽场的地,就像是勺子刮过奶泡,地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凹痕。黑影悠闲缓慢,如徐徐清风,却向我卷来,不知想要干什么。 随后,意想不到的场景发生在眼前:那道黑影卷起了丽德奥斯! 一个威严的声音仿佛从斗兽场的四面八方传来,清晰地映入我的耳中: “从此以后,这个怪物交由皇家骑士团保管。” 我对霍布斯皇室的印象坏极了,这骑士团的名字里又带了“皇家”一词,更是令我反感。他们这些刽子手凭什么带走龙神的头颅! 全场人先是窃窃私语,而后呼声越来越高亢: “是祭司大人!” “祭司大人出神入化的御灵术!” 我向斗兽场的入口处看去,只见大门敞开,骑士团声势浩大地走了进来,几乎所有人都要向他们行礼。那些怒马戎装的骑士,那队伍最前方的鲜明旗帜,那辆装饰华丽的马车以及气质庄严如贵族的驾车人,让我觉得他们像是在赶赴一场骑士比赛。角斗场完全就是骑士战斗的反面,这里没有光鲜亮丽的服装、严明的程序和理解,所有生命的尊严都被狠狠践踏。 那辆马车里坐着的人想必就是人们口中的“祭司大人”。丽德奥斯被移动到骑士团一早准备好的铁笼中,缓缓放下后,黑影就听话地消失不见。 我听到有人说这位祭司懂得御灵术。御灵术不仅可以通过引魂附体的方式化用别人的力量强化自身,修炼到高阶,还可以直接调用其他灵体(甚至古老、强大的灵体),像操纵使魔那样操纵它们。阿昙并未系统地训练过她与生俱来的御灵能力,因而经常会被附身的灵体夺走身体的控制权;车里的这个人刚才若真的动用了御灵术,那么他必然拥有高阶以上的御灵之力。 他会不会就是阿藻搬来的救兵? 喵了个咪的,感情这救兵的作用就是战后来抢头颅? 体力不支,吐槽无力。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丽德奥斯应该暂时不会有危险。追踪丽德奥斯的人必然已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在那人利用完她之前,至少会保留她的性命。 马车如盛开的花那样,四方墙壁缓缓展开,里面的那个人穿着洁白镶嵌金边的长袍,头顶镶嵌着闪耀宝石的神圣礼冠。那个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众生,目光扫向全场,却不在任何一处有过多的停留。我竟然在马车里看到了一位熟人—— 那是伊丽丝·琼。 伊丽丝换上了一身同样纯白滚金边的丝光长裙,紫发紫眸,妖冶神秘。果然人靠衣装,在我看来,她本来只是勉强能够得上美人的边,现在换上新行头才勉强有了几分大美人的气场。 祭司好像说了些什么,但距离太远,我并没有听见。下一刻,几个骑士就骑着马向我走来。 “请跟我们走。” 虽然用了“请”字,但他们的眼神好像在说“如果你拒绝的话就直接把你打晕搬走哦”。与其被人打晕,还不如乐观一点,自己躺下。于是,我大喇喇地躺了下来…… 事实证明,在血量和灵力双双预警的情况下,不用打晕,我也可以自动晕倒。 之后发生的事,我就无从所知了。我只知这是在我成为剑灵以后,第一次睡觉。 睡梦里,我遇到了许多故人,有我的父亲母亲、神赐、我的同僚们、三龙神、一起过架的人、一起醉过酒的人……我的神翼又回到了我的背后,从茕孑一路往人间飞去,看到了久违的生命之树。神树依旧枝繁叶茂,神光耀耀,那五十个成年男子展开双臂都无法围拢的宽广树干,如大地的脊梁、天地的桥梁、在世的神迹。即便是没有信仰的人在看到神树的那一刻,也很难不为自然的神奇和崇高所折服,思考一些形而上的问题。它有着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神圣,传说中央帝国所信仰的善神教、茕孑所信仰的十二神教,都由此发源。 忽然,异风呼啸,龙卷风的半径越来越大,将生命之树的树干撼动,一树一树的叶子被一万双风中的怪手扯了下来,光秃秃的树枝随风狂舞。被卷入空中的落叶仿佛成了一个又一个独立的生命体,铮然作响,尖锐得宛如刀片,一片片向我袭来! 我蓦地睁大眼睛,看到彼端只是一片苍白,冰冷的,虚无的世界。 咳咳……只是梦罢了。 至于什么苍白,冰冷,我看到的只是头顶上白花花的天花板。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舒服的大床上,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 床边坐着蓝发蓝眸的阿藻。我看到她已经恢复了精灵形态,便猜到她的主人已然到来。 “剑灵先生!你醒了!”阿藻的眼睛红通通的,像是刚刚哭过。 我坐了起来,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康复了一些,就连断掉的肋骨也已经接上了。“阿藻,是你给我找的大夫吗?” 阿藻担忧地摇头,“其实……剑灵先生已经昏迷半个月了。” “半个月!?”剑灵这种生物特么比树懒还能睡!我等不及要下床,“阿昙呢?丽……那头怪物呢?” 阿藻伸长手臂,努力想把我按回去。“剑灵先生,安心啦。阿昙还在船上。至于那头怪物……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关心那头怪物,但它现在就被关在船上啦。有件事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我告诉你啊……你一定要冷静!” “我又冷又静。” “阿昙把、把你当掉了。”说完,阿藻还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我的表情。 “哦——”我若有所思,“所以,阿昙把我卖了多少钱?” 阿藻反而愈发紧张,“剑灵先生,你不用刻意压抑自己的。有时候虐虐有益感情发展……” “对了,我也不懂中央帝国的钱币。你直接把卖我的钱换算成买几匹马的钱告诉我吧。” 阿藻一脸困惑。 我寻思片刻,做出了让步:“实在不行,就换算成几颗白菜吧。” 阿藻:“剑灵先生的重点抓得……真、真特别啊!” 作者有话要说:大地图推进中,下一个坐标想看海洋之国锡落还是荒山大国? ☆、所谓告白 我发现,室内微微晃动,身旁的窗户外,映出漫天阴云。还没有开始下雨,但也快了。 “阿藻,我们在斯摩奇上,那你的主人就是沉默吧?”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冰山沉默那张脸,确实有本钱让万千少男少女撞冰山。至于那“帝国的走狗”要丽德奥斯的头颅做什么,初步推断,八成是因为另外两个丽德奥斯还没有死,他想用一个头颅诱敌出世,再剿杀之,达成帝国的屠龙计划。 阿藻噗嗤一笑,“是塔西图大人啦。虽然从来没有人敢给他起外号,但这个外号意外得合适呢。” “我明白了。” 阿昙将我当掉不是没有理由的,那时在斯摩奇上她扯谎欺骗了沉默。如果让沉默发现阿昙曾经是我的剑主,那么我去过密林这件事就会败露,从而牵扯到暴露利维坦和帕拉米宝石的风险。 原来,阿昙都是为了我! 阿藻:“剑灵先生好像脑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阿藻,在我昏迷的这段时间里,你是有没有向沉默提起过阿昙与我的关系?” 阿藻摇头说道:“没有。我本以为阿昙是你的剑主,但在给你治疗时,并没有在你的手腕上发现应有的剑契标志。我也不知道阿昙与你具体是什么关系。搬弄是非不是我所好,对于不确定的事,我当然不会告诉我的主人。” 我说:“很好,阿藻,拜托你一件事。” “剑灵先生是我的救命恩人。只要是不损害我主人的利益的事,我都会尽力帮你。”她浅蓝色的眸子里折射出真诚的光。我第一次仔细打量这位河泽精灵,她的皮肤干净剔透,手指细长,没有一点老茧。气质文静而优雅——明显没干过哪怕一点点的活,也甚少接触社会中的丑陋——她完全就是传说中成日在森林里、溪水边歌唱舞蹈的精灵,身上没有一丝奴隶身上常见的怯懦或是戾气,干净纯洁得如同水晶。也难怪我第一次在地宫里的一众少女中见到她时,误把她当做了被拐卖的贵族小姐。 沉默把她保护得很好。 “阿藻,从现在开始,你要坚信一点,阿昙从来都不是我的剑主,我一直都是一个野生剑灵。我在首都康涅狄格堡的一家古董铺里初次遇见了她。人物关系是……” “你是阿昙的爱慕者?” “没错!天才!就是这样。” “莫非是一见钟情?” “她长得和我前世喜欢的姑娘很像……” 阿藻嘴角一抽,“替身梗?” “啧啧,”我满意地拍拍阿藻的肩,“你很懂嘛。” “可是不管怎么看,这种情节都太狗血,时兴的戏剧都不这么写了呢。”阿藻露出了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感觉已经过时好几十年了。” 我飞速起身下床冲向门外。阿藻叫住我,“剑灵先生,不要动啊!小心你肋骨又断掉!等等……你要去干什么?” 所谓告白,就是要拿出断三根肋骨也无法阻挠的勇气! 我回头对阿藻挥了挥手,“我去证实‘爱慕者’这个身份。” 阿藻也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个小礼花,“剑灵先生加油加油!记住,有时候你不说话的效果比说话好!壁咚、船咚、强吻,要是她不好意思了,就直接抗走!丢床上,关门……” “少女,你的思想很危险啊!” ------------------------------------------------------------------------- 我在斯摩奇的甲板上找到了阿昙。她孤身一人站在甲板上,身前是重重阴云。此时正是黄昏时分,天边本该是极灿烂的晚霞,可是今天风雨欲来,阴霾千里。刚才在房里的时候从云彩的夹缝里还依稀透出些光线,到了外面就完全黑了下来,只能看见云层里好像有点点闪电的光亮。 她扭头见是我,微微惊异,歪过脑袋,任由晚风戏弄她黑色的长发。 我仿佛看到万千微光从她身上向外散开,上一次带给我这种感觉的还是生命之树。上一世,为了职责,错过了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以为自己两百年的生命会很漫长,错过了许多想做却来不及做的事;我已然错过了太多美好。从那个可怕的梦境中醒来后的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错过她。 什么“爱就是放手”,那些都是圣人做的事,爱就该只是此时此刻的满足和幸福。我有着帕拉米宝石都无法预测的命运,它如此无常,无常到我已不再害怕亦或是期待它。我只想要好好珍惜我想眼前的人、事、物。 我变幻出阿昙第一次见到我时我穿的那套华美甲胄,然后,使用光明魔法中的“圣光术”点亮了周遭的昏暗。变幻术和光明魔法又耗费了我所剩不多的灵力,血腥气再一次涌入了我的鼻管和咽喉。 我让那甲板——亮如白昼。 阿昙的眸光中闪过一丝惊艳,可随后扭头要走,她数落说:“灵力都枯竭成这样了,你还有闲心换衣服!” “别走!”我拉住她的手腕,“咳咳……你们人类,不是有一个习惯吗?在重要的时候,一定要换上庄重的衣服……你别走,听我说完。” “快变回去!”她并没有用力挣脱。 “不要,就不变回去。看不出来吗?”我凑近她的耳垂说道,“我在□□你。” 阿昙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成了粉色。“老天——原来以为你只是傲慢自大,没想到你还那么不要脸!” 我点了点头,“是,我傲慢自大还不要脸,大概是个讨人厌的家伙。” “竟然没有反驳?” “阿昙!立正!给我摆好正经听事情的表情。” 她眨了眨眼。 我看着她深邃如大海的眼睛问:“说老实话,你当初与我解除剑灵契约,就是为了解除这断禁忌的关系吧?” 阿昙:………… 我自觉对她了如指掌,“主人和从者这种关系,确实有点太那个什么了……写出来会被禁掉的。现在就没有那个顾忌了。” 阿昙认真地问:“爻君,你是不是打架把脑子给打坏了?还是智商和血量同等下降了?” “喂,我很严肃的。看着我!”我捏住她的肩膀掰向我。“总之,现在我们之间解除了那重关系了,抱歉,阿昙的苦心我现在才领会。” 阿昙:“我什么苦心?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啊?” 我拍了拍她的头,“没关系,我懂了就好。这说明,我们现在可以正式开始恋爱了。” 阿昙甩开我的手:“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给你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1]” 第一滴雨水滴在了我的脸上。我挥手展开结界,阻止不听话的雨水打断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的时刻。再度使用魔法,身体对我产生了极大的抗议,却更激发了我的征服欲,包括对我自己的身体,包括对我爱的女孩。 “阿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你了,并且会永远喜欢下去。我知道,凡人妄论‘永远’无异于夏虫狂言冰雪,但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至少此时此刻,我的心告诉我,我想要保护你,以我真实的灵魂和敢于面向‘永远’的决心。”说出来了,我真的说出来了。我现在的紧张心情远远超过了在斗兽场上等待审判席宣判的心情。她为何垂下了眼帘?为何不看着我?为何不回应我? “阿昙,我的爱并非不求回报。我这人很小气,我希望你也爱我。你的爱可以比我的少一点,但拒绝敷衍和怜悯。可以给你时间考虑。” 就给她十秒钟考虑时间吧。 十、九、八……三、二、一。 阿昙敛眸,长叹了一口气。“你说够了吗?该我说了。” [1]引用博尔赫特《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蠢作者才疏学浅,觉得自己写不出什么比这句话更能表述男主的心的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我写一个男神跟少女告白,脑子里会脑补琴子给植树告白的画面? 爻君:请勿把你泛滥的少女心在我身上发泄。我要立刻知道结果。今天务必双更(威胁脸) ☆、恋爱脑退散 阿昙敛眸,长叹了一口气。“你说够了吗?该我说了。” 我低声道:“看着我的眼睛说,阿昙。” “爻君,我们曾经约定,等我考上霍布斯学院,就分道扬镳,而在我们分别前,一定要正式道别。” 我第一次觉得沉默把阿昙列入黑名单是件大好事。“既然阿昙你上了黑名单,我会对你负责到底。” 她轻声说道:“已经不需要了。” 我隐隐觉得不对劲,可或许是我以为装傻就能蒙混过关,仍然装腔作势地说着玩笑话,“阿昙是害羞了吧?阿藻说,如果你害羞的话,我就把你扛回去,丢上床,然后把门关好……” “骗人,阿藻那么纯洁的孩子怎么会教你这些呢?” 她扭头要走,我便厚着脸皮拉住她的手,将她拥入怀中,偷偷嗅着她颈窝中传来的泠泠冷香。 如果说命运对我还心存一丝友善,那么让我在重生后遇见她,这是如今的我能感受到的全世界的温暖。 抱着她的时候,我感受到她的胸口多了一块硬邦邦的牌子,正好搁我们之间,很是碍事。我用手指勾住她脖子上的项链,取出那块牌子一看,上面赫然写着“霍布斯-特殊学院”。我的手指一颤,尴尬地干笑了几声,“我没看错吧,霍布斯?‘特殊学院’这名字也太奇怪了吧,是给残疾人、智力障碍者、精神病人开的那种慈善学院吗?” 我知道,我的玩笑开始连自己都骗不过去了。显然在我昏迷的半个月内,发生了一些事情,抹去了她在黑名单上的名字,甚至使得她被霍布斯学院破格录取。 她淡淡道:“是御灵学院。那些学员人数少于十人的学院,统一归为‘特殊学院’,平时由导师直接教导。” 我自然联想到了那天和伊丽丝一起出现在斗兽场那个御灵祭祀。“难道你认了那个祭祀为师?” 她静默了片刻,我又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那个祭祀挺熟悉的,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可能这就是大众脸的定义?” 阿昙道:“他本就是我的老师——地界剑尊,厄瞳。” 我不禁松开了她。想起来了……那个被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的、色眯眯的白毛剑尊。那天在斗兽场上,他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距离又远,我才没能一眼认出他来。“不行!那种借教习剑术之名对你动手动脚的人,怎么配做你的老师!” “就凭他是大陆最强的御灵师,就凭他能将我的名字从黑名单上抹去,他就配!”阿昙推开了我。“现在,我如愿进入了我梦想的学校,将在那里跟随最合适的导师学习我的天赋之术。” 原来,那个半桶水的白毛剑尊竟然是帝国第一御灵祭祀! “原来是他。可他这样的身份,为什么要去地界?” “兴许是过腻了名人的生活,想去异域忆苦思甜吧。”阿昙冷冷道,“不重要了。” 就算是旅游度假,也不可能去地界这种地方。我隐隐觉得地界发生的事都与我的重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厄瞳、利维坦、塔西图、丽德奥斯……他们接二连三地出现,之间并没有逻辑关系,甚至充满了巧合,他们之间的关联点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我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 “恭喜你。”既然她终于进入了她梦寐以求的学院,那我就假装恭喜她一下好了。 她咬了咬牙,欲言又止。 “第一次告白,果然还是被拒绝的可能性最高。既然这样,你直接告诉我,我有哪里不好?”没有人能否定我的学习能力,只要她说得出来缺点,比如我不够温柔、不够体贴、唱歌唱得不好听、艺术修养不够逼格、哪怕是我不懂西亚语——我都能改进。 生活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孜孜不倦地打肿我的脸。 “爻君,你没什么不好的。身手好,头脑好,长得也好,虽然说话欠揍,但不失为一个善良、有趣的剑灵。”她的声音清清冷冷,却异常刺耳,“只是,你终究是个死人。” 我终究是个死人…… 这是我唯一无法改变的缺点——亲吻时没有鼻息、拥抱时不会心跳、感受不到四时交替、时间在我身上就是虚无。 她的话带来的强烈冲击彻底冲破了我惯来的自信,生理创伤皆和心理冲击一齐爆发。我无法勉强维持魔法,光明蓦地散去,甲胄尽数消失,甲板上回归了雨夜黄昏的昏沉,而我也变回了虚弱的样子。细细的雨丝飘上我的脸来,像是一根根冰做的小针,刺进我的血肉里。 不,不能对阿昙发脾气。我是一个男人,就让让她好了。于是,我扯了扯自己的脸颊,笑道:“阿昙你看,我还是很像一个活人的……” 雨水好像滴进了她的眼眶,然后缓缓流出来,划过她精致的下颚,滴落在地上,化为万千雨滴中微不足道的一颗。 “阿昙,我不相信你对我一点感情也没有。你愿意等我醒来,也绝不是仅仅为了和我道别。” 全知全能的十二神,请至少、至少让我抓住阿昙! “感情?我说过的,爻君在密林中的救命之恩,我一生铭记。至于为什么要等你醒来……”她顿了顿,看向不远处被推开的仓门。“不知道阿藻有没有跟你说实话。我把你当掉了。之所以愿意等你醒来,是因为必须在你清醒的时候,才能把你转交出去。” “咯吱”一声,那扇生锈的门开了。从门里走出来的先后是沉默、厄瞳还有伊丽丝。 看到他们,我才确定阿昙说的话都是认真的。只怪我自作多情:在我听到阿昙要把我当掉的时候,竟然理所应当地以为她是为我隐瞒秘密。我身上尚有诸多谜团未解,却自信满满地跳着去向她告白,甚至在听到结果之前,从未想过她会拒绝。 听说人生一大错觉就是觉得她也喜欢我。在她眼中,我刚才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一定蠢死了。 雨下大了,斯摩奇越飞越低,浓云下的城镇露出了真容,也不知是帝国的哪一个城镇。 看到我的剑出现在了伊丽丝手上,我问:“阿昙,为什么那把剑在那个女人手上?” 阿昙道:“是你把剑给我的。给了我之后,我自然可以任意处置我不需要的东西。” 我强忍住内心的暴怒, “所以你把剑交给里那个荡.妇,让她成为我新的剑主!?” “呵,荡.妇?”阿昙用力擦去脸上的雨痕迹,而后靠近我的耳朵轻声说, “如果她是个男人……她要成为人上人,目的明确,野心勃勃,甚至不择手段,别人恐怕还会夸她有抱负。可因为她是个女人,她就要被说成是荡.妇吗?这个世界对待女人已经太不公平了,若我们还比男人更软弱、优柔,只会低进尘埃里。追名逐利、凉薄寡情,我和她,其实没有区别。” “不一样,阿昙,你有你的原则。”即便她狠心拒绝了我,我也无法认同她这样说自己。 “我的原则就是不欠人情。你救过我的命,但之后一次为你欺骗帝国,一次为你深入斗兽场,这两次我都做好了拿命还你的准备。现在,我不欠你什么了。” “是……连本带利,两清了。” 那边厄瞳撑伞向阿昙走来,她在厄瞳伞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为什么这样对我?她怎么可能这样对我! 她一定有什么苦衷! “阿昙!以后我该去哪里找你?”我已开始想象重逢之际,但她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斯摩奇落地了。我站在甲板上,目送她和厄瞳的背影消失在不知名城镇的尽头。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我无数次想要跳下船去追她,可终究没有,因为丽德奥斯还被关在斯摩奇上。 在滂沱大雨的滴答声之外,沉默冷冽的声音如机械一般运作:“剑契仪式——开始。” 伊丽丝手握漆黑长剑,紫眸幽幽,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用剑隔开了她的手指,将血滴在剑上,接着把剑递给沉默,让他完成接下来的仪式。 我木然地被他们摆弄着。其实剑主不是阿昙的话,是谁都无所谓了。 雨水冷彻骨髓,浇湿了我的全身,却也冷却了我的大脑。 被女人抛弃确实是件很打击人的事,但对我这种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只要我和她都还活着,一切就还有转机。世间苦痛,我经历了七七八八,结合所有的经历我总结出来一条真理:遇事先靠头脑,再靠拳头,头脑和拳头都靠不住的时候,就靠脸……不对,靠心态。 从刚才开始,就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从斗兽场厄瞳亮相开始,伊丽丝就一直跟在他们周围,这种事无论从哪种角度看,都很突兀。为什么偏偏要和伊丽丝签订剑契?如果帝国只是想要利用我,让厄瞳或是沉默做我的剑主不是更可靠吗?猎龙计划为什么会让伊丽丝一个无名小卒参与? 刚才伊丽丝出来的时候,她站在堂堂帝国第四骑士和祭司大人中间。如果我不是先一步认识伊丽丝,我会以为她与他们的地位相当,平起平坐。眼前这个伊丽丝的气势与往日大有不同,她越是不说话,就越是让我怀疑她是不是在掩盖什么。 或许,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伊丽丝! 如果你们要演戏,我不妨配合你们演下去。 毕竟,我也曾是在首都大热的名演员呢。 --------------------------------------------------------------------------------------- 尊敬的父亲母亲, 这是我重生成为剑灵后的第三十三天。 按照惯例,我每十三天都该向你们汇报情况,但这一次我睡得时间有点长,耽误了几天。我会照例把写好的信撕碎撒向天空,愿我们的守护神天空之神将我最诚挚的思念和祝福带给你们。等我们相逢之时,我会将信的内容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们。 我过得很好,你们大可放心。我在一个比较难以描述的场合,见到了火龙丽德奥斯。她陷入了一些麻烦,但现在有我和她一起解决那些麻烦,我会连同利维坦的份一起,好好保护她。 最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回家了。你们依旧青春,我离开的这一百年里,你们给我添了多少弟弟妹妹?说不定现在我的侄子侄女们都比我还大了呢。真想看看现在我们亚兰家族人丁兴旺的样子。可无论亚兰家族的子子孙孙多了多少,我都不许你们忘了我的样子;当然,也别老想着我;隔个百十来天,偶尔想一想就好。 对了,我还在梦里看到了神赐。我常常想,那丫头最后嫁给了谁?她那样又恶劣又顽皮又自负的性子,整个茕孑谁能受得了她?哪次大家不是一看到她的脸,立马就原谅她了呢。在神殿接受圣光洗礼的时候,神官判神赐为“幸运”第一,你们呢,就老把神赐当做自家女儿吹嘘,说她是被神亲吻过的女孩。她的丈夫何其有幸能娶到她,一定会百年如一日地宠她吧。 你们肯定想不到,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就被无情地拒绝了。她嫌弃我的地方,我大概永远改不了。不过,永远不要可怜你们的儿子。她认识我的时间还不够长,可能还没发现我潜在的一些优点。我相信我与她一定会重逢,就如我相信我们会在未来重逢一样。 愿你们在茕孑一切安好! 遗憾的, 瓦西里奥斯 作者有话要说:爻君不是父母双亡的男主,他曾经有完整的家,所以会很想家,在遇到伤心事的时候,会格外想家 此篇告一段落,随机掉落红包 ☆、黑风暴 斯摩奇飞到了沙漠的上空,从地平线处升起的太阳将万里无云的天空映衬得格外壮丽,这大概是这片贫瘠的土地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分了。 “报告指挥官,属下未能在这个剑灵身上发现帕拉米宝石。”沉默的近侍通报道。 自从阿昙离开斯摩奇后,我便作为伊丽丝的剑灵,踏上了前往荒山大国寻龙之旅。这几天下来,没有人能够在我身上找到他们想要的宝石。 我侧卧在甲板上,象征性地呼吸北境干燥的空气。 “我来。”这样说着,紫发少女走过来,扬起手腕,露出了微微发光的剑誓标记。我随便瞧了一眼手腕上同样的标记。平常并看不出来,只有在剑主有求于剑誓的时候它才会发光。 “绝对服从!”她唤醒剑誓后我的手腕酸了一下,“剑灵爻,立刻交出帕拉米宝石!” 我站了起来,在他们殷切的注视下装作被剑誓控制很痛苦的样子,然后走到伊丽丝面前,无辜地摊手。 “绝对服从”命令是剑主能够对剑灵施加的一种特有咒力。自古以来,强大的战士或魔法师大多都会饲养效忠自己的剑灵,剑主供给剑灵自身的灵力供剑灵修炼,而剑灵也有义务服务于剑主。阿昙那没见识的小鬼估计连“绝对服从”的名字都没听说过,所以从来没要求过我为她做任何事,当然,我也没好意思瓜分她那点儿灵力。 和我如今的剑主伊丽丝比起来,我和阿昙的主从关系怎么看都非常畸形。就是可惜我高估了自己的魅力,没能把畸形发展成畸恋。 “伊丽丝,沉默,我就说我不知道什么宝石嘛。”这招够狠,好在我早已把帕拉米宝石藏在了没人能想得到的地方。 连“绝对服从”都不起效,伊丽丝似乎有些犹豫,“指挥官,宝石的事他可能真的不知情。” 沉默仍旧一言不发。可他越是摆出一副酷酷的模样,我就越想让他破功:“沉默,别不好意思,来啊!还搜不搜?” 沉默的眉头微微一挑。他好像很看不惯我这些天来做出来的顽劣,通常能不与我搭话,就绝不会和我多费半句口舌。 “来来来,有本事玩坏我!”我平躺在甲板上,好不诋毁地拍地撒泼。 沉默终于不沉默了,骂了一句:“不知羞耻!” 我忍笑道:“沉默沉默,你说你血气方刚的,整天守个怪物跟守媳妇似的,软妹阿藻和性.感人.妻伊丽丝你都看不上。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个基佬,可你看到我,好像也没什么反应。听说有一种病呐,叫做恋怪癖……” 像沉默这种板正严格的人,一定受不了别人用他恶心的东西来诋毁他。而以我对伊丽丝的了解,当过地下之城的少王妃是她人生履历上的一处黑点,我叫她“人.妻”,要是她真是伊丽丝,肯定在心里恨得牙痒痒。能一次恶心俩,值了。 现在他们留着我是为了逼问宝石的下落,等他们实在拿我没办法了,就会本着对我的厌恶把我赶走,放我去自生自灭。 太阳升起,今天是个无风无云的大晴天。我向下看了一眼,默默观察暗沙流动的痕迹。我想,我很快就能离开这艘船了。 翻过巨石阵,就正式踏入了荒山大国的国境。荒山大国在帝国的北面,国土面积在奥特兰迪大陆排行第二,仅次于中央帝国。但帝国的国土总面积第一是因为算入了远东和海上的殖民自治区,单论绝对占地面积,荒山大国应该在帝国之上。尽管这里疆域辽阔,但是多是高原、山脉、沙漠,并不适宜传统农耕社会的发展,也没法走希落国建设海洋文明的老路;这里的人口覆盖率极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是未经开垦荒地;离散的生活模式和相对贫乏的资源导致上百年来,这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 荒山大国也是当今世上唯二两个由非人种族统治的国度之一,另一个是冥域阿克隆。阿克隆除了深受神秘学和亡灵魔法爱好者的宠爱外,在主流政治、文化上的存在感一直非常低,因此荒山大国的土著巨人们几乎是独苗苗了。当巨人代表们前往帝国首都参加四年一次的国际关系例会时,总是会被认为是“促进种族大和谐”的模范,被各方争相报导。 你会问,宝器之城的矮人不也算是非人种族的统治者吗?太天真了。我在斯摩奇上闲来翻看羊皮卷上的近代史,才知道近百年来世界发生了很多变革,现在矮人也算是人族的一个分支了。公然把矮人“非人化”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书上说矮人的民权运动觉醒得比较早,很早就打着“不强加区别,就没有歧视”的口后奋斗在反种族歧视的第一线。 和矮人们抱紧人类大腿的行为相比,巨人们显然民族荣誉感比较强,从来也没想过打出“更大更坚硬的好朋友”、“巨人的外表,柔软的心”之类的标语融入人类社会。 我看的那些书上都没有记载生命之树消失后茕孑到哪里去了、天神一族的人又去了哪里。比起相信我的家乡已经消失,我更相信是我的族人选择隐世百年。传说,曾经是天神一族的先祖将神性、理性、火种、大麦与小米、诗歌与艺术带给人类。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反倒是人类用他们璀璨的文化将其他种族同化,大陆上的精灵、妖精、马人等等有智慧的种族全部都开始学习人族语言、借鉴人类的社会制度、像人一样生活。 “爻,天空有什么好看的吗?”此时沉默已经回舱内了,我用一只胳膊撑着脑袋,就这样对着天空发了好一会儿呆,在伊丽丝看来可能有些奇怪。 “天空当然好看。就算没有云,每一个角度的天空也是千变万化的。”我是观赏天空的专家,又或者说,我们天神一族生来就和天空密不可分,比如在古爱尔威亚语里就有将近一百个单词来描写“天空色”。 我正好回头,看到那双紫水晶一般的眸子中,瞳仁骤然放大。人类的眼睛估计和我的眼睛构造不一样,他们看不到这么多种蓝色。只是,她至于这么惊讶吗? “伊丽丝啊,”我微笑着靠近她,“你和阿昙都是西亚人吧?远东的天空和这里有什么区别吗?” 伊丽丝:“天空都是差不多的样子。” 我眯了眯眼,“记得你说过阿昙是你的陪嫁女仆?” 伊丽丝坦然点了点头,“不错。我曾是西亚(Farsia)的王女,本来不远万里而来是为了按照皇帝的旨意远嫁中央帝国的大公,但途中在阿昙的唆使下,我逃婚了。” “这么出格的事,确实像是阿昙干得出来的事。”我本意是想试探这个人到底是不是伊丽丝,现在反而更无法确定了。她并不像是在说谎,而且她也完全没有必要捏造这样一个背景骗我;可是,问题就出在她太自然了。记得原来她对阿昙一直怀有一种说不清的怨恨,现在的她提及往事却过于平静。 “你为什么要我做你的剑灵?”我省视地看着她,不错过她的每一个细微的反应。 “她所拥有的东西,我凭什么不能拥有?”她冷冷道。 有趣,越来越有趣了,这个女人好像注意到了我的疑心,这个答案完美复刻了伊丽丝会有的反应。我不给她多思考的机会,接下来问:“你是谁?” “我是伊丽丝·琼。”她迅速回答。 我笑道:“我的剑主真幽默,我当然知道你是伊丽丝·琼。” 伊丽丝蹙眉,“那你为何问我这个愚蠢的问题?” 我指了指天空,“我在问它呢。” 平静的沙漠底下,暗潮涌动。我早已发现,“它”,要来了。 伊丽丝眺望一望无垠的沙漠问:“谁?” “让我听听,‘它’是怎么回答我的,”我顿了顿,“它说它叫‘黑风暴’。” 只听,鸣笛声骤起,指挥官沉默下达命令,飞行中的三架斯摩奇紧急降落! 我生于天空,长于天空,一生中看得最多的也是天,所以我能够比任何人都敏锐得察觉天空哪怕一丝的异变。 沉默比我预期的反应要快许多,只不过,和变幻莫测的大自然相比,他还是晚了一步。 延绵千里的沙漠都在抖动,刹那间,天地间就被一道沙做的幕布完全笼罩起来。沙幕先是升起又落下,然后是左右摇摆,大地的波涛向各个方向翻卷而去。伴随黑风暴无端卷起的飓风形成了刀子做的旋涡,生生破坏了机械神的舱室,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所有让这支队伍引以为傲的精密机械都被风暴变成了废铜烂铁。 舱内的军人大多冲到了甲板上,这几天我早已将船上几乎每一个人的职位都记在脑中,我精准地在混乱中找到了那个看守丽德奥斯的军人并从他腰间劫走了钥匙。我冲进关押丽德奥斯的牢笼,打开了牢门 丽德奥斯!我现在就带你走! “你在做什么!?”沉默竟然出现在了这里。 找死!我换上战斗装束,拔剑道:“滚!” 最终我所在的这架斯摩奇也被飓风击中,彻底失去了平衡,急速下降。室内尘土飞扬、木屑乱舞,随时都有可能崩塌。 “好杀气。”沉默低喝了一声。 这个年轻的骑士又何尝没有执剑的胆色?我的太阳穴轰轰做响,身后丽德奥斯平稳的呼吸宛如我的心跳,让我战士的血液熊熊烧起。 我用一只手臂艰难地圈住丽德奥斯一半的脖颈,另一只手挥剑格挡所有向我砸来的物体。“帝国的走狗!你、给、我、滚!” 黑风暴彻底爆发。天地轰鸣! ☆、怒火 荒山大国流传着几句谚语: ——大漠的旅人该害怕什么? ——猎食的女王(丽德奥斯),迁徙的生巨人(与“熟巨人”相对应的野生巨人,远离人类社会,普遍敌视人类),和无论何时何地的“黑将军”。 其中“黑将军”指的就是“黑风暴”,一旦在大漠中遇上,除非等待大自然停息它的怒吼,没有其他规避的方法。经验老道的向导和常年在沙漠居住的人有可能预测出风暴,而外来者则对此毫无办法。无论是骁勇善战的战士还是刚刚能走路的幼童,在黑风暴面前都脆弱得不堪一击,是否能够在风暴之后活下来,全凭运气。 外面是人们的哀嚎还是发出小儿啼哭声的怪风,已然分不清了。 丽德奥斯化为人形,伏在我的背上,她呼吸微弱,还未完全苏醒。 沉默用绳索将自己和最坚固的那根船梁绑在一起,对我说:“放下它!即便你找到了火龙,龙的时代也注定、永远地成为历史的尘埃!” “沉默,你终于承认她是谁了!中央帝国果然想要对龙神赶尽杀绝!身为凡人之子,你亵渎神灵,明知故犯,还不知悔改!”万恶的帝国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只有还有我一个人在,那个时代就没有彻底沦为尘埃。 “好狂妄的剑灵。你以为单凭你自己就能逆转大势?” “大势?什么是大势?并非人更多、力量更强大、暂时获得胜利的哪一方就会占领大势!”我瞠目决眦,“你一定不知道,我刚才看天空的时候发现了黑风暴的迹象、看着你们毫不知情地飞入风暴区,心里有多高兴!你们所有人都会被黑风暴所吞噬,化为黄沙白骨!” 那一刻,我将对整个中央帝国的仇恨、对霍布斯皇室的仇恨,转嫁到了眼前这个少年身上。我的内心也像是起了黑风暴,所有的负面情绪蜂拥而上,晦暗之色铺天盖地、暴洪决堤。从我被那个杂种陷害以叛国之罪处以“剔骨挖翼”的极刑、霍布斯里应外合率军砍掉生命之树,到我亲眼看着守在时间闭环内一百年的利维坦的龙魂灰飞烟灭,再到我在斗兽场看到被活生生虐成怪物的丽德奥斯,甚至我被阿昙抛弃的痛苦,都在这一刻爆发。 去死吧!今日的风暴,就是神对你们的惩罚、大漠为婀达女王的复仇! 沉默不时扭头向外面看去,看他的士兵。有的被卷入风暴,瞬间变成了天边的一点;有的依旧坚守岗位,却被飞来的重物砸中,下一刻就血肉模糊;有的看到同伴惨死,害怕地跳下斯摩奇,被卷入流沙再也看不到人影。 “你明明知道风暴将临,却见死不救,这么多无辜者因此丧生,我为你感到羞耻!” 呵,羞耻?我看了一眼昏迷的丽德奥斯,胸腔之中气血翻腾。傲慢、愤怒、贪婪、和渎神,都是百年来中央帝国犯下的罪行,于是道:“我看不到无辜者!” 骂完后沉默冷峻的脸上露出了焦虑、痛惜的神色,被吞噬的士兵彻底牵住了他的灵魂,他不想再与我纠缠,冲到外面最危险的地方。 “所有人!撤到底层的驾驶室里!”沉默嘶声下达命令。斯摩奇的驾驶室是整个飞行机上最关键、也是最坚固的位置,建造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危急时刻保存实力。然而,驾驶室空间有限,仅能容纳至多二十余人。沉默并未在第一时间逃生,而是留在了甲板上,指挥着人群。 算他是个有职业操守的好将军,但这也改变不了他是帝国走狗的事实。我提剑而上,直指他的心脏。 沉默的反应力竟也远远超过我对一个人类高手的预期,他避开了致命一击,肩膀则被刺穿。我猛地抽出长剑,反手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 “沉默,永别了。” 他银发染血,眼中犹如一片下了红雨的冰原。 这时候,只听一声尖叫,一个蓝色的身影瞬间出现在了我的剑下。“住手!” 若说这艘飞船上真的有无辜者,那么阿藻或许算是其中之一。 “阿藻,站到我身后,我可以带你去安全的地方。” “剑灵先生,我不知你的恨意从何而来,或许你和阿藻一样,也恨着中央帝国。”阿藻紧紧抱住我的手哭泣道,“可是把时代的、政治的、权力的过错盲目地推向一个人,然后企图杀死那个人来泄愤——这样又有什么用呢?” 阿藻的话令我的手停顿下来,我曾愿付出生命来保护素不相识的地界参赛者、地牢中的少女们,而现在,我却为这么多人的死亡而感到痛快。这种痛快,是真正的大仇得报的痛快吗?不,绝不是。 “沉默,我最后问一个问题,你最好如实回答。”我压抑地问,“看下她的头颅的人,是谁?” 沉默断然道:“是我。七年前。” 真的是他……我背着丽德奥斯的左手气得发颤。什么最年轻的皇家骑士、什么斯摩奇第一指挥官、什么天之骄子……他的功勋,都是用屠龙换来的!他的仕途上,流着我的友人的鲜血! 阿藻依然在哀求我饶恕沉默,我固然不想让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主人身首分家,却也不能当做什么也没听到。索性,就让神圣的自然来做出最后的判决吧。我脚上用力,将沉默踢入沙流中。接下来,我必须带着丽德奥斯一起离开。 如今,只有用神器召唤炎之巨人,才能躲过风暴。 今朝我即明朝我, 昨日身犹此日身。[1] 以亚兰之名,恳请风暴之神平息怒火,婀达国的守护之人啊,即刻现形! 阿列侬双剑一为“风暴”,二为“波涛”,为茕孑亚兰家族的至宝,陆地大海,所向披靡,除非魂灭,否则双剑随主人征战四方,不会被任何攻击毁去。 …… 我背着丽德奥斯跳入沙漠,黑乎乎的大地转眼逼近,炎热的感觉扑面压来。 沙漠中逐渐形成一个漏斗状的凹面,其中不断地涌出地底岩浆,凹面本身渐渐失去了原有的形状。相反的,火焰漩涡却形成了另一个形状。当沙子被岩浆彻底覆盖时,外围的岩浆如退潮般逐渐散去,而中间的火焰变成了一个具象。 它变成了一个巨人,一个由留着岩浆的巨石组成的巨人。 然而它的下半身仍然是一团烈火。有时下方的火焰会喷上来围绕他的全身,就像是穿着一件火焰做成的衣服似的。 我跳到了它的肩膀上。黑风暴中,它是唯一坚定的存在。 空气氤氲,黄沙漫天。巨人向北方沙漠深处走去,身后,那在风暴中飘零的“机械神”已渐渐变小,渐渐地像一粒微不足道的沙子,再看不清了。 [1]引用自《鲁拜集》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争取双更 这几章画风略严肃,等火龙醒后会回归逗比画风 ☆、可怕可爱的龙 空气氤氲,黄沙漫天。巨人向北方沙漠深处走去,身后,那在风暴中飘零的“机械神”已渐渐变小,渐渐地像一粒微不足道的沙子,再看不清了。 “辛苦了,小甜甜!”我将召唤炎巨人的“风暴”之剑收入剑鞘。 阿列侬双剑本来没有区分双剑的名字,不过,为了巩固我与灵器的关系,我给它们私下取名为“小甜甜”与“爱丽儿”。 我拍了拍背上的女龙,“丽德奥斯,别睡了。” 龙伸了个懒腰,顺带传来一声夸张的呻.吟。我立刻松手,将她丢在了炎巨人肩膀上。 丽德奥斯一倒下就扭出一个大写的“S”形姿势,大声道:“万神使徒,你怎么能这样扔人家,人家的屁股都要被这滚烫的岩石烫伤了啦。” “烫伤你妹!你个火龙还好意思嫌弃巨人的肩膀烫!?” “哎哟,人家是最小的妹妹啦。”丽德奥斯的脑回路和常人(或是说“常龙”)不一样,明明是一条龙,三个头却自动分出了个姐姐妹妹的关系。 说来也奇怪,当时看她受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寻思着怎么救她;现在救出她后,我们百年未见,见面交流后的五分钟之内,我又恨不得将她一脚踹飞。 “给我。”我伸出手向她讨要宝石。 她娇羞道:“就在这里要啊?”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这位身材曼妙的红发女郎就突然站起来,扭着水蛇腰走来……形容一条龙,用“水蛇腰”好像不太合适,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丽德奥斯,给你三秒,立刻变一身衣服穿上!” 她抱怨:“变衣服好烦啊。” “烦你妹!当时冰龙教你们变幻术就数你学得最好,你有本事变出一个人身没本事变件衣服?” “怎么还是这么开不起玩笑嘛。你要的话,我给你呀~现在就现在。” 我略微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她开了个十八禁的玩笑——我们分别一百多年、各自的境遇都天翻地覆,相遇的第一个话题竟然是这个——“繁殖狂,你还是一样毫无节操!” 丽德奥斯掰开我捂着眼睛的手掌,轻笑道:“没想到,好多年不见,万神使徒竟然变得这么害羞。”此时她已变化出一身与她的龙身皮肤颜色一样的火红衣裳,露出胸部的半球,裙子开叉开到了大腿根部。 她伸出胳膊勾住我的脖子,几乎要变成树袋熊爬到我的身上,那一对比例失调的硕大白兔紧紧贴在我的胸口,我甚至察觉到那对白兔不断增大的趋势——“喂,当时你学变幻术的时候难道没有学习过人体比例和结构吗?人类女性胸前的那两包东西叫做胸!是器官!不是气球!” 丽德奥斯双手捧胸,使之有节奏地弹跳起来。“以前人家和姐妹们共用身体身不由己,现在终于可以自由调节胸的大小啦。” “被砍头后竟然觉得能自由调胸真好,这家伙真是乐观得教人无从吐槽呢。”丽德奥斯,你开心就好。 “万神使徒,我觉得你把心理活动和想说的话搞反了。”她问,“对了,如果不是身体的话,你到底要我给你什么呀?” 之前我的身边围绕着站在帝国那一边的人,我猜到他们一定会逼我交出宝石,故此一找到机会就把宝石从我手里转移了出去。我把帕拉米宝石放在了给丽德奥斯送去的肥肉里,由于龙和宝石天生有着非比寻常的联系,我相信她一定能感知到宝石并理解我的苦心。 “给我宝石,命运宝石,就藏在某个给你送去的肥猪里。” “哈哈哈哈哈,你竟然在生猪肉里夹了帕拉米宝石!啧啧,命运宝石自己的命运也忒气惨了。”她笑够了道,“可是,你不知道我最喜欢吃肥肉的吗?以龙的形态,我吃东西从来都是一口吞的。” 十二神啊,她竟然把宝石吃掉了!被人囚禁,胃口还这么好?!作为一条龙,她却感应不到宝石,龙格碎尽,她是猪吗?? “丽德奥斯,”我压抑住狂扁她一顿的冲动,“我问你,你最近有没有便秘?” “这……你怎么能问一个淑女这种问题呢……” “便秘了是吧?可喜可贺!你快给我拉出来!快把宝石拉出来!!!”便秘这个问题我倒是从来没经历过,现在我满脑子都是各种在小摊贩那里看到的治疗便秘的秘方。 妙招之一是多吃蔬菜。介于在沙漠里找蔬菜难度太大,只能寻找其他方式。对了,还有适当的运动!我开始疯狂地摇晃丽德奥斯,“丽德奥斯,一二三,动起来!生命在于运动!” 丽德奥斯被我摇着摇着,摇出了眼泪。本来那一丁点眼泪,越来越多,她哭得满脸通红。“呜呜呜……其实人家心里苦,人家嘴上不说……” “……”她确实受了很多苦。 丽德奥斯哭着靠在我的怀里,“你死后过了很久,死讯都没有公开,等到我们知道这件事,连你的一点骨灰都找不到了……龙神都被贬低、丑化成了恶龙,要不就是被杀死,要不就只能隐世过着滚地虫一样的生活。这一百年也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还被人砍了下来和姐妹们分离,彻底成了个丑八怪,没脸见龙了!” 我心中一阵酸涩,是我太粗糙没有体谅到她的心情,这种时候怎么能责怪她误食了宝石!要怪也只能怪我,不能怪她。“乖乖乖,这些年你受委屈了。你不要太难过,龙形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你的变幻术非常出色,人形还是一样美丽。” “呜呜呜……人家刚才是故意开玩笑来排解心里的苦闷的……你却不理解人家,要抱抱……” “抱抱抱,如果这样能让你好受些的话……”我主动揽过她的脑袋,捋着她的长发。 “所以说啊,万神使徒,快和我生个孩子,壮大我们的种族吧!” ………… 我按了按眉头,“比起生孩子,还是快点把宝石‘生’出来吧。” 丽德奥斯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骗你的啦。我早就把宝石藏好了。你来拿吧” 她竟然把宝石夹在了那对大海沟中间。 我只能给她一个白眼:“自己拿出来。” 她忽然伸手遮挡住我的眼睛,“我知道了,万神使徒控平胸。” “喂,把手拿开,你这只不要脸的龙。”我推开她的手,看到眼前的人却有片刻失神。 神赐……不,是高仿版神赐,眼距和嘴唇的厚度都与我记忆中的她有着些许差别,气质更是天差地别。这条可恶的色龙,真是太过分了,竟敢变成神赐来开玩笑! 顶着神赐那张圣洁无邪的面孔的丽德奥斯挺了挺一马平川的胸媚笑道:“现在你可以来拿了吧?” “不用了,”我弯腰捡起地上的宝石,“尺寸变化后,掉出来了。” 丽德奥斯犀利地看向我,“果然!你刚才那一刹那是什么表情?是看到女神的表情吧?人家也是女神啊,为什么你看到我就一脸厌烦啊!凭什么啊!” “你给我变回来!”我大声道。 “哼,至于这么在意吗?” “生命之树消失后,人间通往重霄的唯一通道没有了,茕孑从此不知所踪。我回不去家,也见不到从前的亲友,你说我在不在意?”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问,“茕孑后来怎么样了?” 丽德奥斯变回了原样,却难得深沉地摇了摇头,“那之后,茕孑仿佛一夜间神秘地消失了,天神一族的人也逐渐失去了音讯,唯有……” 我急道:“唯有什么?” 她目眺远方,“我知道得也不多,知道的部分里面还多是道听途说。瞧你这关心的样子,我总不能拿街头小巷听来的八卦当史实告诉你,是吧?” 我默然点头。“或许我确实应该从更靠谱的人那里打听吧……” 此地距离婀达山脉不远,她作为婀达山脉的龙,等同于回到了家乡。 很快,巨人就带着我们来到了沙漠地下的龙的圣殿。 我看到了成百上千的龙蛋化石。或许有的是丽德奥斯和她的伴侣们的,也有其他同族的,甚至还可能有它们的祖先的古老化石。她漂泊在外,这个看起来浩瀚而壮观的地下巢穴才是一个安全的港湾,一个独属于她的圣地。 ☆、星光夜谈会 绝对的寂静统治着夜晚的大漠。白日的烈阳偃旗息鼓,暴虐的“黑将军”仿佛从未出现,星空浩渺,苍茫无限,天和地浑然一体。我与丽德奥斯躺在废弃的圣殿外,身后是过去,头顶是未来,而广袤无垠的黑色沙漠就是现在。 龙族并不需要睡眠。它们拥有一个人类万分羡慕的技能——任意分配睡眠时间,想睡的时候,可以睡几天几夜甚至几年几十年,然后把休眠积攒的能量分配给日常的每一天。所以,它们要是不想睡觉,几乎可以夜夜不眠。 我与她并排躺在沙地上,睁着大眼,无所事事地躺了快三个小时。今夜,我不想修炼灵力,只想好好地、彻彻底底地休息哪怕只有一夜。 因为今夜,是我重生以来真正获得自由的第一天。 “我一点也不想你。” “想谁?”丽德奥斯八卦地凑了上来。 我肯定地重复了一遍,“今夜我谁也不想!我才不会犯贱去想那个轻易抛弃我的人。” 丽德奥斯笑道:“说好了看星星的时候什么都不想的,哈,万神使徒,你输了!” 我真的不想她。只不过……大概是看到这浩瀚的银河,我忍不住想炫耀——她一定没见过如此璀璨的夜空。我表面上道:“丽德奥斯,我看是你先输的。你脑子里一定在想你的姐姐们!” “你又不会读心,凭什么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 “自我认识你以来,你除了休眠的时候,什么时候能够做到三个小时安安静静、一言不发?”我冷哼一声,“承认吧,我们来到圣殿时你却没在这里找到你的姐姐们,你就立刻菴了,像是只独自看家的小狗。” “好吧,我承认,我是在想她们。我担心她们担心我。” 也是,她被铁钉封住了记忆和甚至长达七年,这七年的记忆在她脑中自是一片空白的;但对大丫和二丫来说,这七年是骨肉分离,是朝朝暮暮思念而不得见。换一种方式来看,在三头火龙之中,也只有最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三丫才能忍受这般屈辱并仍然保持乐观。大丫刚烈如火,二丫自尊心极强,要是现在在我身边的换做她们——不,或许挨不到现在,她们在恢复神智的那一刻,也许就会恳求我挥剑给她们一个痛快。 在顽劣至极的命运面前,好像只有脸皮厚一点的人才能坚持活下去,如丽德奥斯,也如我。 她忽然话锋一转,打了几个滚“呲溜”一下滑到了我身边,“万神使徒啊,长夜漫漫,我们做些……” “丽德奥斯——”我及时打断,“我知道,只要在荒山大国的境内你就是沙漠的女王,人类一旦进入大自然的领域根本不堪一击。可当初你是怎样被人类擒获的?” “哦,说起这个啊……”她指了指天空,“那也是一个星幕稠密的夜晚。婀达的女王丽德奥斯蜂腰翘臀,媚眼如丝,胸大无脑,放荡形骸,倾世皇妃,举手投足间,有着火焰般的艳丽。她玫瑰花一般娇嫩的双唇吐出的滚滚蒸汽,浑身散发出火焰那馥郁的香味。经过长途跋涉,她终于来到了康涅迪格堡,在她眼前有一座恢弘的城堡……” “你为什么要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自己的故事?”其中还夹杂着被误以为是褒义词的贬义词和莫名其妙的名词。 “这都不懂?你难道不知道第三人称的故事更受欢迎吗?第一人称会让读者联想起以前自己写过的羞耻作文吧,而且那个喋喋不休的叙述者会被人厌烦、最后沦为故事中其他人物的配角。上帝视角才能更好地铺陈世界观。” “……不过是让你跟我描述一下当时你被抓的情况,要毛世界观啊??” “七年前的春天,年轻的霍布斯四世暴毙,整个首都迎来了长达三个月的国丧期。霍布斯四世的小皇子还太过年幼,所以长老院选出的下一任皇帝是霍布斯四世的哥哥。” “噢,记得书上记载过这段微妙的故事。” 在霍布斯一世当局前,中央帝国的政权更替一度非常混乱,有几个是儿子继承老子的帝位,也有公民票选出来的皇帝,还有从底层靠军阀势力翻盘成皇帝的,甚至还出现过同一时期三个皇帝共同统治的一代。那时候中央帝国也不是现在的叫法,而是被人称作“中央联邦共和国”。战争之王霍布斯氏重整旧土、征服了比原国土大一倍的国土,每一代都不断对各种制度进行改革。而在第一代,皇室和长老院联和创建了继承人制度。从此以后,皇位必须由最出色的皇子继承。目前的皇帝尼可罗·霍布斯并非皇位的首选继承人,他虽在各方面都很出众,却是个被预言会给帝国带来灾祸的跛子——霍布斯家族史中罕见的先天残疾人。 她接着说:“丽德奥斯夜访皇宫,就是想要赶在那个跛子登基前杀了他。在城堡面前,她的某个灵魂叫嚣了起来:她听说皇冠的正中央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顶级红宝石‘猩红之吻’。如果能得到‘猩红之吻’,她会开心好几百年,于是三个灵魂达成了共识,决定先潜入皇宫偷出皇冠。” “虽然知道热爱红宝石是火龙的设定之一,但是你们这刺客也当得太随性了吧!?” “彼时,月夜之下,皇宫的屋顶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美得让人心碎的少年……那是命运的邂逅,在遇到他的那一刻,我听到我的心脏’噗通噗通’……我见过他!啊,我一定是在哪里见过这样不染纤尘的冰雪美男!” “喂色龙,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切换到你刚才鄙视过的第一人称?故事中的反派沉默登场了对吧,可这种酷炫的登场方式已经完全是男主角级别了,你清醒一点!” “不急不急,我只是文学性地加入了一小段心理描写罢了。清冷的月光在美少年的银发上撒上了一层霜雪的光辉,他的眼睛就像没有苍蝇的琥珀,那般剔透、晶莹……顺带一提,比喻中的琥珀不仅没有苍蝇,也没有果蝇、蚊子或是蜘蛛哦!丽德奥斯女王不禁想到了曾经与自己不可描述的茕孑第一美男万神使徒,并对比了两人脖子以下不可描述的地方。” “这世上用琥珀作为比喻还要强调其中没有乱入昆虫的奇葩绝壁只有你一个,算了,比喻什么的都无所谓了——拜托你好好讲故事别让完全不相干的人随便在你的脑洞里入镜好吗!?” “怎么能说是‘完全不想干’呢?都是想干的呀。”在我的逼视下她只得略过这个话题,继续说道,“就在这个时候,丽德奥斯女王身体里那个最纯洁的灵魂忽然产生了一种使命感,占据了那正打算走开的丽德奥斯的身体。她用轻柔动听的声音向那位孤独的美少年发出了诚挚的邀请,’你愿意和我一起建设和谐社会吗’?” 听到这里,我很想立刻马上奉行棍棒教育,最后忍不住在她的脑门上狠狠敲了一下:“原来是你先招惹沉默的!你后来被砍头起码得有一半的原因怪你自己!还有,这种伟大光明正直到让人胃里反酸的台词真的是丽德奥斯你会说的话?” “如果能和他生孩子,龙人混血的小龙人本身就象征着世界大同、和谐美满……我没说错话啊。” 我险些吐出一口老血:“我的错!!我根本就不该追问!” 片刻后,我突然想到:“七年前沉默还是个十多岁的小屁孩吧?你都快两百了好吗?丽德奥斯!!你难道就不感到羞耻吗!?” 她把头摇得像跟风中凌乱的狗尾巴草,“不!坚决鄙视恋童癖!那个骑士七年前长得和现在一模一样,虽然看起来很青春,但绝对、绝对是个成年男子!你想想,丽德奥斯怎么可能花痴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呢?” 这条拎不清的龙在我这里信赖度极低。“你确定沉默当年和现在长得一模一样?” 她骄傲地挺了挺胸,“当然!就连发际线也没有后移!所有英俊的男子都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永远不会忘记。” 我寻思了一会儿,沉默现在看起来至多不超过三十岁,以人类的生长规律,七年前的他还是即便和现在变化不大,也绝不可能完全没有变化。看丽德奥斯谈起沉默的这种态度,一个听起来十分荒谬的猜测浮出水面: “难道沉默是不得已才砍了你的头?” 丽德奥斯竟点头道:“大概……我们都别无选择。” 从没听说过砍头还有苦衷可言! “那时,丽德奥斯看到层层围过来的军队才知道,这皇宫的大门就是为她敞开,从荒漠到首都,这顺利得异常一切,都是一场请君入瓮的局。” 她低头沉吟,叹了一口气,“那段惨败的战事,就略过吧。总之,最后丽德奥斯被铁链牢牢拴在城镇的一个角落,每一天,都有数以万记的人潮前来观看那条像马厩里的马一样被人类牢牢握紧缰绳的可悲的龙。” 我倒吸一口冷气。她接着凑过来神神秘秘地说:“万神使徒,你信不信,是我自己和沉默商量砍下我的头的?我的变化术学得最好,只要我留下来,我就能变化出三头火龙的样子,让她们两个逃走。” 星空之下,她的红眸闪烁着流星般的光,“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一定是当时惊鸿一瞥,被我的美色所吸引,哈哈。” 我坐了起来,“这么说的话,在斯摩奇上,我把他踹进了流沙之中……” 她摆摆手:“安心安心,躺下吧,不急。能一夜之间用宝剑砍下我的头颅的骑士,绝对不是普通的骑士,我觉得他没事的。” 我召唤出掌心的帕拉米宝石,道:“不,不管是死是活,我必须得去找他们,如果活着,就面对面用宝石验一验他们的命运。七年不变样的沉默,还有那个七天大变样的伊丽丝,一定都隐藏着什么秘密。” ☆、复活 帕拉米宝石在黑夜中散发出幽幽的绿光。其上出现了丽德奥斯的幻影,从化石形态慢慢活了过来。我灵光一现,丽德奥斯三位一体,本来就可以预测本体的下落。 “你的姐姐们没有离开圣殿,她们变成了化石!”我拉着她扭头就往地下巢穴中赶去。 没错,要想看懂帕拉米宝石的预言,就必须要有高超的想象力。那么,化石是怎么活过来的呢?根据我多年看故事的经验……“就像传说故事里那样,想要让化石活过来,只需要一滴‘真爱之泪’!” “诶,一滴眼泪就能让化石活过来?这真的不是人类幼崽小时候看的故事书里的设定吗……等等我,万神使徒!” 真正的圣殿潜藏在沙漠之下的洞穴中。我们现在所站处的地底下,过道上堆满了琳琅满目的珍宝;历代火龙族的积蓄主要藏在这里,而有收藏癖的二丫在位时,更是把这种守财奴行为发扬光大;这地底下有个巨大的网状隧道,形成了一座迷宫般的宫殿。 将沙漠当做荒芜之地、贫瘠之乡的人类肯定想不到,隐藏在这大漠之下有如一座庞大的龙族圣殿,里面装满了宝石、黄金、千年前的古董,甚至还有古国的旧王冠和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英雄的骸骨。我走过了剑墟,那里的地板上凌乱地插着许多积满尘埃的兵器,它们或许默默见证了无数个人生、漫长的岁月,最后回归了无边寂静。 继续往地底深处走去,这一层有许多隔间,每个隔间的地上都铺满了珠宝,还有,龙的骸骨…… 拥有漫长的生命的生物大多没有勤劳的必要,好比龙,就是一种很懒惰的种族。但我我有想到,它们会懒到把墓穴、藏宝室和日常生活的巢穴建在一处。 就好比,一个人和他的所有财产睡在一起,床底下还有他祖宗的骸骨。 “丽德奥斯,点个火。”我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墙边,看不见距离我的眼睛不到一掌距离的手。 “你难道没有带打火石和桐油灯吗?”听起来,她很不满我把她当打火机使用。 “你是火龙,”我提醒道,“你会喷火。” “人家……人家现在的法力几乎为零嘛……”声音减弱。 “你又犯猫病了?为零你特么还使用变化术化人形?”那种魔法绝对比简单点个火要废力得多。不过,说起来,女人有时候为了美丽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女龙为了美丽耗费仅有的魔法,应也算正常吧?我无奈地揉了揉肉眉角,说道:“哎,沙漠里又没别人,就我和你,我管你的模样是头还是女人。” “嘤嘤嘤……你眼里根本没有我!”说完后,她就“噗”地一声变成了龙……头。 由于我们现在正走在一条窄道里,突然变大的她没控制好前后间距,对我造成了硬性挤压,我被她挤得眼冒金星。适应了一阵后,为了让我们的步速保持一致,我直接扛起了她。 “万神使徒,人家是不是很重啊?” 这不废话吗?人家故事里的英雄好汉都是骑龙拯救世界的,何苦我要背一个龙头??我的手臂已经完全麻木了。“笨蛋!”你有多重你心里没个数? “啊我知道,原来是这句台词!‘笨蛋,你当然重啦,因为我背着我的全世界啊’”她好像脑补出了什么不得了的画面,“好浪漫~” 浪漫个鬼。一个剑灵背着一个巨龙的头行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龙穴里,放在恐怖剧里都嫌太限制级了。“那个,麻烦你切换回龙声。” “偶像剧里怎么能出现那种声音?” 不不不,丽德奥斯,一条巨龙发出花痴少女的声音更恐怖吧。 丽德奥斯喷火点燃了火把,我终于能看清周遭的环境了。我看到我们所在的这条窄路正在缓缓下降,地上的纹理微妙地变化着,脚下所踏之地似乎会触动什么机关。那条下降的路将我们带到了一处岔道口。 我问:“这里怎么走?” 丽德奥斯顿了顿,“右边吧……” 我毫不犹豫地朝右边走去。 “啊!!!” “凌空术!” 我们掉回了刚才经过的剑墟,可见这个龙穴的空间并非如肉眼看到的那样按照物理高低分布,而是被施了什么空间魔法导致层级完全打乱。倒是个防御侵入者的好办法。 我维持着凌空的状态,生无可恋地看着下面的刀剑森林。要是我的应急反应稍微迟钝一点,现在这里就会多两串剑灵和龙头。 …… ………… “丽、德、奥、斯!!你个绝世无敌大路痴!这是你的巢穴!!你还不认得路!?” “啊对了,刚才你走得太急,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走错路,你可能会死哦。” “你还有脸说!?信不信要是我没兜着你,你就会直接变成串串,再喷个火,就是一道菜,串烤龙头。” “哈哈,不会啦。这里的魔法对墓穴的主人有绝对保护机制。”丽德奥斯毫无自觉地发出了乐天派的笑声。“不信,你把我扔下去试试。” “你确定?” “哟哟你是舍不得与我分开吗?” “并不。”我松手,将她丢了下去。那些剑竟然真的纷纷避开了丽德奥斯。 我看得啧啧称奇:“啧啧,原来你们的祖先在设计这个龙穴的时候就精准地预料到了龙族的后代里会有你这样的笨蛋。” 我们从剑墟出发,重新寻找丽德奥斯的化石。这一次,我完全放弃了和她废话,利用帕拉米宝石的预言功能,准确地走过一个又一个分岔。进入了更深的地下,火把无法点燃,我也不想耗费魔法照明,一切便只能靠触觉摸索。 路径尽在双手之中。 我略过左手边一个开口,接着改走右手边一条支道,在这种信道中,必须时时触摸两碧,否则难免会错过某个必须计算在内的开口,或忽略掉途中岔路。 “万神使徒,你真好。”丽德奥斯突然夸我,令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不其然,她又道:“就是你死得太不是时候,连伴侣都没有来得及找。” 死得太不是时候……我蓦地想起阿昙冷冰冰地说:你只是个死人。 怎么办,心情一下子糟透了。 我会让阿昙当面解释清楚,当时那番话,到底算是什么意思! 我不会去找她,我要她自己来找我! 没错,我的脑中已经有了计划的雏形。我不必大海捞针一样去寻找他们——他们都会主动来到我的面前。 弯弯绕绕走了许久,丽德奥斯突然停下,“我感应到了!是她们!” 她爆发出龙之劫火,瞬间点亮了墓穴中的壁灯。原来,我们现在身处龙穴的最底层,透过顶上的小洞依稀可以看到我们刚才走过的层层迷宫。这里尽是黄沙和化石,在大大小小的化石中,丽德奥斯一眼就认出了她自己。 “哇!!!”她嚎啕大哭,“不要哇,你们怎么可以变成石头!!!” 丽德奥斯伤到心头,情绪彻底宣泄出来,大哭了足足半个小时。等她哭累了,抽抽搭搭地对我说:“不是说、说‘真爱之泪’可以唤醒石头的吗?你、你没骗我吧……” 紧接着,她猛地吹了一口气,墓穴内黄沙飞扬。她这样的操作弄得我措不及手,两只眼睛都快被沙子完全糊住了。我吼道:“喂!我在想办法呢!你在干什么!” 她理直气壮:“你快哭!说不定……你们背着我偷摸着干了些不可描述的事,她们的真爱不是我,而是你呢。” “喂,真爱之泪的设定只有你会相信吧!就算是真的,我也不可能和一条暴龙成真爱!”我真心欲哭无泪,“我是真的很伤心,可是,我哭不出来。” “为什么哭不出来?不会是为了守护你大男子的形象吧?” “不,你想多了,是我没有眼泪。”每一次我心痛到极致,就如拿针往眼球里戳,偏偏不给我流一滴眼泪的机会。“丽德奥斯,你让开。让我看看她们。” 我走过去,搂住了那尊化石。我用我全部的神性和心愿祈福:丽德奥斯,你们快醒来,看看你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那个,在一起时总是会吵架的傻瓜妹妹。 那个,爱抓美少年来洞穴聊天然后再放掉的花痴龙。 那个,化人型的时候一旦占据身体的主导权就会恶意调大胸部的白痴。 也是那个,宁愿牺牲自己、折损她最看重的美貌也要救你们的…… 亲人。 突然,我听到耳边传来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 我没讲什么不对的话吧?所以,应该不是节操碎掉的声音。 “姐姐!!” 风化层破碎,丽德奥斯回来了!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深深怀疑:我有金手指吗? 不管怎样,她们回来了。 她们互相蹭着头。看到她们团聚,这种幸福和快乐似乎会传染呢。 我微笑:“丽德奥斯,好久不见。” “万神使徒,你……”双头火龙惊讶至极地用爪子指着我。 这么长时间没见,她们一定有很多话要问我。她们很快就要感动地痛哭零涕了吧?我该说些什么安慰她们?万一她们问我为什么消失了一百年我该怎么解释?万一她们不认我、觉得翅膀才是我的本体怎么办? “没错,是我。”我习惯性地捋了一下我飘逸的长发。等等……这手感!? “你怎么秃了?”丽德奥斯异口同声地问。 记得刚刚我扛着三丫当手电筒使,她喷火的时候正好碰到了我的头发…… 我,秃顶了。 ☆、意识 “妹妹们,让我们商量一下,给我们的老朋友做什么颜色的假发吧。” “红发。红色是最好看的颜色。而且比较省钱。” “为什么省钱呢,姐姐?” “这里盛产的红毛蜘蛛的毛剪下来就可以做假发了。” 交友不慎,交友不慎啊!我废了半条命把三丫救出来,又让大丫二丫从化石中复生,结果秃了头不说,这几个没良心的竟然还在商讨把我最害怕的蜘蛛的毛做成假发。 “来,我来量量你的脑袋。”双头火龙突然变成了人形,从背后走来,一把捏住了我的头。她们的力气极其霸道,只要她们想,我丝毫不怀疑我的头会在一秒内爆裂。 而且背后散发出一种气息……是我最熟悉的……杀气。 小甜甜!战士的本能促使我下意识地召唤宝剑,期待只是备而不用。我在宝剑到手之前及时反悔了,并且为自己的敏感感到羞愧。丽德奥斯的手依旧用力地掐住我的头——这种强烈的情感似乎不像是玩笑,至少与从前她们喷火与我嬉闹的那种感觉完全不同。 丽德奥斯终究和素食者利维坦不一样,她们的本性就是将人命当做草芥的、高高在上的龙神。难道她们想要杀……不,不可能的,我在想什么。她们是龙,向来下手没轻没重的,我们一百年没见,她们心里激动导致表达过猛也是正常的吧 。 “姐姐!”三丫突然打断,“你们量好了吗?” 头上那股力量消失了,刚才感到的那股杀气应该只是错觉。许是我吃了许多苦头,现在都有点草木皆兵了。我转身道:“反正我在这荒漠里也见不着人,就不需要假发了。” 大丫直白地说:“可我不想整天看着一个秃子。” 我怒:“秃子?请注意你的表述!老子只是少了几簇头发,过一阵就会长好的。” 三丫提议:“不如来一顶黑色的假发吧。” 黑发?我脑中浮现出阿昙的背影,她有一头柔软、美丽的黑发,只有睡觉的时候会完全散开,好像披了一条黑色的丝缎。“唔……黑发倒也不赖。我此前一直都是金发,偶尔换一换发色说不定会帅出新花样呢。” 大丫皱眉:“可是,黑发金眸,是传说中魔王的形象。不吉利” 我大笑:“哈哈哈哈笑死我了,这种传说你也迷信?还有啊,我浑身上下哪里有当魔王的潜质?” 她凝视着我,顿了顿,“没有,完全没有。” “没有就对了嘛!”我拍拍她的肩,“你们出去觅食吧。我一个人待在这里,计划一下把我们的仇人一举吸引过来的晚宴。” “荒原晚宴?”三丫惊讶地瞪大了龙眸。“在这里?” “被压迫了百年,也到了我们反击的时候了。”我暗暗取出了帕拉米宝石,心中并不像表面上这样若无其事。 “我们现在就去找部落里的黑发少女借头发吧,”大丫将龙头扛上肩头,“妹妹,你也一起去吧。” 面对她们远去的背影,我将宝石对准了丽德奥斯……可当我看到了宝石所呈现出的画面,我又立刻收起了它,只因画面实在令我不能接受亦无法想象。 不,说好了要谨慎使用这有着命运之力的宝石,我现在不正是在滥用它偷摸着调查自己的友人吗?我不能这样做。比起一块死物,我更相信我的友人。 我躺在圣殿内,她们走后,沙漠又恢复了无休止的、令人莫名烦躁的平静。 我闭上了眼睛。我走进自己的内心深处,听到了心声的回音: 瓦西里奥斯……你忘了…… 忘记了什么? 你不是忘记了,你是选择性地不愿记起。你喜欢逃避,也习惯了逃避…… 我没有! 你为什么从来都想不起,你的神翼是如何消失的?那是你身体的一部分啊,深深嵌入在你身体里的两块骨头,你的荣耀,你的骄傲…… 不,不要让我回想那些可怕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我的前世依旧有很多快乐。 那为什么在你死的时候,没有人站在你身边? …… 如果你的父母真的爱你,为什么会任你去死?如果你心里永远青春美好的那个女孩真心喜欢你,为什么在你记忆中所有灰色的区域,都没有她的身影? 你不要问了,我不在乎!! 亲情是人类创造的词,家庭也是人类创造的、用来巩固社会稳定性的虚无概念,在完美的伊甸园里,不需要家庭的存在。 本来、就没有家庭。 是啊,所有天神一族的新生儿都会被集中在一个大家族里接受精英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按照优胜劣汰的方式选出值得期待的幼童,你们管那个教养你们长大的男性叫做“神父”,女性叫做“神母”。 也没有父亲和母亲…… 你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你阅读了太多书籍,又过早接触到了人类……你受到了智慧的诅咒。 我没有错。 是,我没有错。可是这不平衡。天神为什么要产生人类的感情呢? 感情,多美好啊。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真的美好吗? 是真的——我很确定。比如,我虽没能拥有亲情,但我知道那种感情,那种渴望,是真是存在的。友情,还有爱情,也都很美。 它们是真实的吗?还是又一次是你的臆想? 是的!一定是真实的! ---------------------------------------------------------------------------------- “万神使徒?万神使徒!” 我睁开眼睛,便看到了美女和龙头。我懒洋洋地说:“我不过就在中午打了个盹儿,吵我干什么。” 她们齐齐指向洞穴外的黑夜。正当我站起来走出洞穴时,我的头上被放上了一顶软乎乎的东西。 “惊喜!”她们在我面前用魔法搭出一面水镜,我看到自己戴上了她们赶制的黑色假发,不由地呆了。我忍不住变幻出战甲和双剑,嘚瑟地在水镜前前后左右地照。 “我像不像是史诗中的英雄男主角?” 本来是想得到她们的夸赞,没想到二丫附体的丽德奥斯莫名其妙地问了一个问题:“万神使徒,你觉得英雄应该为拯救世界牺牲吗?” 我说:“这个问题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吧。很难说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只有愿意和不愿意。” 她问:“那你呢?” 我笑:“难道我不是‘世界’的一部分吗?” 我望向无边无际的夜空,月夜如洗,净化了一切。“而且啊,能被一个人拯救的世界,算哪门子狗屁世界啊?”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过半了,做点小总结。 这是一篇小言,少女和心理年龄上的少男恋爱,这种力量仿佛就可以战胜世上全部的挫折。 写的时候我热衷于写段子和夸张的人设,有时候先拿自己试验看看是不是笑了再写出来,我很希望能写好一篇轻松搞笑的小萌文。但是,如果是只喜欢看小萌文/甜文的读者(比如课业忙时的我),友情提示,现在可退出这一章不用看接下来的废话了。 -------------------------今----天----的----作----话----有----点-----长---------------------------------- 爻君的记忆并非客观现实,而仅仅是他的意识世界。患有轻度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其实这个伏笔在第一章就出现过了:如果过去真的如爻君“记忆”里那么美好,为什么在他被公开处刑的时候只有“千人的死寂”、亲人友人没有一个陪在他身边?恰恰是在他“记忆”中最美好的故乡,他被挖掉了神翼、被冤枉、被当做弃子——但多次回忆过去的爻君对这些悲剧的前因后果闭口不谈。 是谁害了他?谁又是帮凶?为何要害他?这些答案作为亲历者的他本该清楚,但他选择性地遗忘了。叙事里只保留了那些美好的东西。爻君智商很高,推理能力也很强,但只要他不愿意、不想相信,他还是迟迟发现不了自己记忆中存在的显著矛盾。 每个人究其一生,最大的敌人和盟友都是自己,就像文案里的那句话:“我自己就是地狱,也是天堂。” 我在一开始就写了《一觉醒来》是成长向,男主的成长不在于打怪升级(人家一开始就是满级大佬),至于他是否成长了,答案不在我怎么想的,该由你们做出最终的评判。 第一人称限制视角本身就具备欺骗性,读者可能会和主角一样陷入一种思维定式、带有主角的有色眼镜而忽略藏在叙事中的 一些矛盾和盲点。已经出现的和之后将出现的反转,也都能在细节中找到踪迹(或许早在机智的你的预料之内,因而也算不得反转) 人,天生具备美化过去和遗忘的能力,越是现实不如人意的时候越是如此。 结局我一定会写HE,至少主cp会HE。这是我把文放在“轻松”分类下的执念。不过,看似拥有“龙傲天”背景的主角不会拥有全部他想要的,他的人生依旧充满缺憾。他的价值观会一次又一次受到冲击,但总有些东西“本性难移”。每当看到网文中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泛滥,善良和正义渐渐被贴上“圣母”、“伪善”的标签,我都会思考: 假如善良和正义没有回报,那么是否还需要坚守它?它是一个相对概念,还是一种信仰? 写这篇文的初衷,不是想不自量力地给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只是想呈现出一种可能的选择。当然,我大概是连呈现这一层都没做好,只恨自己还是个新人小白,深感笔力不足。 在这西幻的大冷频里,又是男主视角,换做我不特意搜都不可能找到这篇文,真不知道小天使们都是怎么发现这篇文的。这就是神奇的猿粪吧!! 感恩 ☆、魔法和灵力 在奥特兰迪大陆,人们相信一切都处于完美的平衡。 当你折断一支花,就有一株草在另一个地方破土而出,土地的分量会在那一微秒减轻,又迅速寻找到新的平衡点。宇宙无时无刻不在改变,却始终维持着动态平衡。 大陆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流传着打破平衡的神话,并将这种行为认作是“罪”。过去的千百年来,生灵的举动偶尔会对大自然维持平衡造成较大的压力,但大自然完美的修复能力又会将平衡重新维系。所以,我们使用魔法的时候,就要具备将自己想象成另外一种存在形式的能力,例如,若想驾驭风,就要忘掉重力,将自己当做一缕风,并在此情境下感受气流、驾驭气流。 总体上来说,魔法师有魔法师的思维体系,这种思维可以通过常年学习被培养出来,但也有一小部分人不用学习就可与万物共情,我们将这称之为——天赋。 我恰好得到了这份天赐的礼物;从小到大都能够轻松在幼童营、少年营中的大小试炼中拔得头筹;我往往无法解释为什么做出选择,却总能根据环境使出最恰当的魔法公式。 不过,茕孑有一句俚语:“不费吹灰之力得到的东西是神的馈赠,也是与生俱来的诅咒。”同样,天赋的“诅咒”之一就是会使得天神产生人类的感情,甚至于说,比普通人更深的感情。 --------------------------------------------------------------------------------- 最近……我经常做梦。 其实,我不确定那是不是梦。闭上眼睛后,很容易就会陷入一种仿若灵魂游离在外的冥想状态,在半清醒的状态下产生一些乱七八糟的思绪,有时候,甚至会听到两个我在争吵。那之后,我对自然的理解又进了一步、灵觉更加灵敏、灵力也显著上升。我并不需要剑主来提供力量,也不需要在某种特定的灵力高纯度的地域,例如托隆沼泽,才能获取力量,我似乎能够随时随地在周遭的自然里准确地找到“灵”的所在,并将之编织进血肉精神之中。 与我前世的魔法修行不同,修灵并不需要背诵千万字的咒语、亦无需将各类魔法公式和逻辑经过千百次练习直到烂熟于心——而是更追求精神上的磨砺和参悟。这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修行体验,再练下去,保不准哪天就超脱物外,看破红尘。我对此兴趣不大,不想看破红尘,实在是因为我的境界是出了名得低,就喜欢在红尘里打滚撒欢。 我管我这种状态叫做灵力觉醒,但告诉了三丫之后,她管这叫做“失恋综合症”。 转眼间,我已在龙穴中呆了十五天,眼看明天就是史无前例的荒原舞会。期间我以婀达女王的名义,向中央帝国寄去了一封邀请函,邀请我之前搜集的帝国要员的名字,尤其点明“邀请”那位胖公主。我在信上点明了合作的意图,还有沉默与三架斯摩奇在黑风暴中坠毁的事实。 当然,对帝国那群人精来说,合作和斯摩奇两项砝码可能还不够逼他们来荒山大国。因此,我给出了“生命之树”这个最重的砝码。 纵然帝国一定会怀疑我在欺骗他们,但是这实在太重要,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是真话,他们也会赴约。 这时,人形的丽德奥斯推开门。壁炉的火早已熄灭,只剩灰烬,门口的一盏灯心草灯发出芥子般的细弱光芒。 我放下了捏在手里把玩的那根白骨,瞥了瞥她。说起来,最近三丫是陪我最多的那个,而大丫和二丫这两位从来都拿鼻孔看我的龙,这次倒是出奇得“乖巧”,先是听从我的安排将信送到了康涅狄格堡的皇宫,回来后又整日在外搜索黑风暴后还存活的人 。 “失恋综合症初期,脾气变得暴躁,面色变得阴郁;中期,开始产生臆想;晚期,自闭!”丽德奥斯猛地冲上来盯着我,“万神使徒!你已经闭门不出整整两天了!还呆在这种阴森森的鬼地方!” 我轻按太阳穴:“丽德奥斯,这不是‘鬼地方’,这是你家。而且,我也是死过一回的人,这里就算有鬼,那个鬼能有我的命硬?” 丽德奥斯换上了一种怜悯的眼神,“被一个卑微的人类少女拒绝的心情一定糟透了。” 我:“谁告诉你我被拒了?” 丽德奥斯:“都写在脸上了。” “丽德奥斯,这你就不懂了。女人说不要,就是要;说你是个好人,就代表她从心灵上已经认同你了。”我言之凿凿,“所以说我敢断定,其实她骨子里爱我爱得如痴如醉!” 丽德奥斯浑身不适应地抖了抖。“我看你还是有病。我给你举个实际的例子吧。” 只听她双唇一碰,响亮地“么”了一声,然后说:“我爱你,请和我一起创建和谐社会吧!” 我条件反射地说:“滚。” “看吧,这样的沟通多么简洁明了,你干脆地拒绝了我,我就可以去找别的美男子了,谁也不耽误谁。”丽德奥斯确定说,“初步诊断,万神使徒,你陷入了青春期少男常有的幻想。虽然你这青春期来得特别晚……” 我颇有些恼羞成怒,愤然站起将她轰出去。“闭嘴,你这样动不动就邀请别人一起创建和谐社会的龙又懂什么。” 她冷哼一声,“男人都是蓝纹奶酪,越臭越香。非要得不到的才是好的。” “我得到她后,她只会更好。” “是了,你是个例外,我差点忘了你护短的毛病。以前你宁愿得罪河泽精灵的大王,也要和他打架把他的宝剑挤下第一名,好让你的’小甜甜’和’艾利尔’并列当代神兵排行榜第一名;就连你养一只狗,都要逼别人承认你家狗最最最可爱!”丽德奥斯忽然一拍脑袋,“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在紧张?你紧张的时候,都会靠说大话来缓解自己的情绪。让我猜猜……这次荒原舞会,你一定也邀请了那个女孩!” 我点了点头。 …… “天呐,你这是私事公办啊!”丽德奥斯看好戏似地大笑,“劲爆!到时候人家会帮你的!” 我尴尬地想:其实本来我根本没把握阿昙会来。我是拿伊丽丝做“人质”才有了九十分把握她回来的。 通过帕拉米宝石,我得知沉默并没有死,可丽德奥斯同样没能在沙漠中找到他。另一方面,丽德奥斯在沙漠中发现了不少幸存者,伊丽丝就是其中之一。他们都被安置在一处,我却一直没有去见那些人。 事实上,现在除了我最重视的那位受邀者,我几乎提不起兴趣见任何其余的人。 ---------------------------------------------------------------------------------- 是夜,想到总不能老是和一堆白骨呆在一起,我便走出了龙族圣殿。 我看到远处的荒漠里有一个人影,正在向这个方向走来。 尽管没有看清那个人影具体的样貌,但我感到,月色好像化为了一股清爽的凉气从我的头顶心一直贯穿到脚底心,使得我格外亢奋。 我努力想要保持一个骄傲的形象,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好在天黑,她一定看不到。 时间不走,丝风不吹,星辰不移。 作者有话要说:写的时候不觉得,写完了发现设定有点像:魔法是理科,灵力是文科 ☆、她超可爱 如果你喜欢的女孩千里迢迢来看你,此时离你只有两百米远,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 不能表现得太冷漠,也不能激动地冲上前让她误会来了一只摇尾巴的狗。不能太刻意,也不能完全随性。 最好换套和平常不一样的衣服,给她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衣服必须撩人、低调奢华,带一丝“本人不屑于打扮”的漫不经心。 作为剑灵,我只需要用意念变出一套衣服。变幻术需要施法者在脑中构建出所要变化的物体的全貌,而我有限的艺术修养限制了如潮水般汹涌澎湃的想象力——我要的这件完美的衣服,从颜色到款式都是个迷。我脑中空空没有灵感,想来我化形后穿过的衣服统共只有两件,白色便服和金色战甲都是我前世最常穿的两套衣服,基本属于出厂配置。 服装设计对我来说无疑是赫拉克勒斯的任务。我很快就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更重要的发型上。 想当年我只需用清水洗头就能保持发色光亮,从来没为头发的是烦心过——直到丽德奥斯在我头上重新点亮了她的喷火技能。一般的损伤我都能迅速修复,偏偏龙神劫火会对灵体造成伤害。而且,由于劫火具有反魔法的特性,秃了的部位无法用幻术遮盖,只能依赖于假发。 不行,我不能让秃头这个梗毁了我和阿昙的重逢。我得回去拿假发。 等我戴好假发赶到外面,阿昙已经不见了。 “阿昙!”我叫着她的名字在沙漠上四处找寻,大约半个小时后,回到龙穴、几乎认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的时候,我听到一间房里传来丽德奥斯夸张的笑声。 我猛地推开门,竟然看到了丽德奥斯抱着昏倒的阿昙,两人身边摆了几个破碎的酒瓶。 “丽、丽德奥斯!!你在干什么!?”我的太阳穴直跳。 那条色龙毫无自觉:“别紧张,快去照照镜子,这样你就能捕捉到一张新鲜的妒夫捉奸脸。” 越是靠近两人,酒味就越是扑鼻。我强行将她们分开说:“你是存心跟我过不去,还是和她有仇?” 丽德奥斯挑眉一笑,最后用手在阿昙白皙的脸颊上掐了一记。“人家在帮你啦~不如趁此机会把她对你的误会都讲清楚好了。” “快去拿解酒药来!”我拍开她的手,将阿昙拦腰抱起。 “大沙漠里上哪儿去找解酒药呢?没有哦。”她分外无辜地摊摊手。 “喂!大沙漠里你都能搞定这么烈的酒搞不到解酒药?”这色龙分明是故意的。 丽德奥斯泥鳅似的溜出了门外合上了门,最后打开一条门缝探头进来贼兮兮地吐了吐舌头,“松软芳香的床在里间,不谢~” 我被丽德奥斯气得脑壳疼。她白活了几百岁,满脑子全是恋爱和繁衍,我甚至怀疑她脑子里的粉红泡泡连年以几何速度增生,已经严重印象到了她的智商。阿昙完全是她的反面,虽然我心理上非常愿意相信她仅仅是为了来看我才在舞会前一天赶到,但是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必然是有什么重要信息需要当面跟我说才会跋涉来到这里。可她怎么会这么快赶来?为什么是一个人?又是怎么找到这处隐秘的巢穴的呢? 坏事的丽德奥斯……刚埋怨完丽德奥斯,阿昙忽然在我怀里扭了扭,双手一勾,勾住了我的脖子,整个人毫无戒备地贴在了我身上。 她的主动另我愈发胆大,在危险的边缘试探:“你……想不想亲我?” 阿昙迷糊地仰头,在我的下巴上“啾”了一下。 她真的亲我了!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亲我!这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让我幸福得浑身发抖,发出了持续的、无意义的笑声。 我终于肯定,不需要再做挣扎了,我已完全没有空闲想任何正紧的事情了。丽德奥斯给阿昙换上了一身层层叠叠的薄纱裙子,要是当做礼服,别致优雅;而这样解开带子松松款款地穿着,更是教人血脉喷张。 以往她大多数时候都以男装示人,即便是女装打扮,也由于咱们手头不宽裕,只往朴素实干打扮。那时在我眼中她便很美,是清冷英气的美人。现在她穿上女人味十足的华服,更是美得让人想要独占。 “她好可爱!!”这样的想法在我脑海中不断重复、叫嚣,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脸颊酡红、呼吸纤弱的她,不由地看痴了。 丽德奥斯办的事,好像也不是那么糟糕…… 又过了一会儿,她终于睁开了眼睛。刚才甜腻的她和甲板上绝情的她在我脑中不断交错,我既盼着她快点清醒,又盼着她最好今夜都不要清醒了。 “阿昙?”我尝试叫她的名字,祈祷她不要立刻翻脸。 阿昙盯了我许久,我宛如正在接受一场审判。 她忽然冲着我咧嘴一笑,又转而将头埋进了我的臂弯。 我被这笑容迷得头晕,身体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手一松,不小心将她摔在了桌子上。她乖巧地坐在桌子上,依然冲着我笑。 这、这还是我初见时的那个死鱼眼异装癖小鬼吗?!当初的我是瞎了吧?我本该对她一见钟情。 “爻君……”她竟还能认得出我是谁。 我的女人搂着我的脖子一直蹭,再没有反应就不是男人了。我心一横,抱着她走向里间的大床,可一只脚都踏进了门,我又退了出来。 哎,趁着女人醉酒占便宜这种浪荡事,我终究做不出来。 我将她抱回了桌子上,接连做了几次深呼吸,强行使自己淡定下来。有一个问题,欧文必须再问她一遍:“阿昙,你喜欢我?” 她的眼睛闪亮闪亮:“嗯。” 我再次开始做深呼吸,又问:“阿昙,你是不是特别特别喜欢我?” 她点头:“嗯嗯。” 这下深呼吸也不起作用了。我感觉自己要窒息了。 “你终于承认了……”我在她的额头印下了一个吻。我要把她现在答应的话以后都原原本本告诉她,清醒时候的她,总是这么口是心非。 “好热……”她一边拉扯着自己的低领,一边挪动身子要往我怀里钻。 “阿昙,是你先撩拨我的,可别怪我……”我沙哑着嗓子道。 等等,夜晚凉风习习,我又没有体温,她为什么说热?这也太反常识了吧? 难道说她不是醉了,而是……病了? 幸好幸好,我发现得早,悬崖勒马。要是我在她病了的时候趁人之危,那我真是禽兽不如,啊不,连那条色龙都不如。看她浑身滚烫,又发病发得那么突然,一定是得了什么重病。“阿昙,撑住啊!!” 阿昙半闭着眼睛,一直叫着我的名字。“爻君,爻君……” 我拍了拍她的脑袋,“是我。阿昙,我知道你很难受,可你先忍一忍,这大沙漠里一时半会儿逮不到医生。不过我知道这龙穴里有一处药草房,带你去那里先用灵药暂时压一压。” 阿昙勉强地抬起无力的手指了指地上的酒壶:“酒……” 我:“噢我知道了,你对酒精过敏?” 阿昙:“不……我要抱着你,你很凉……” 我头一回觉得自己体感很凉是个优点。可她是舒服了,我却把自己放在了火炉上烤。 “阿昙,我觉得你需要转移注意力。”不不不,其实我才需要转移注意力吧。 阿昙糯糯地应了一声:“我……在哪儿?” “你在龙的巢穴,阿昙。每个龙族都有属于自己的庇护所,也就是圣殿。圣殿内部的样子很能反映出各自族群的特色,例如火龙的祖先就将庇护所选在了高温干燥的沙漠之中。圣殿本身既是一个物理空间,又是一个魔法维度……”再这样抱着她,我的道德底线恐怕会沦陷,我必须离开这间小屋子。 “龙……”不知为何她好像瞬间清醒了一点,“爻君,快走……必须走……” 我抚摸着她的背哄道:“放心,我这不正走着呢,我们很快就去治病。” 我刚一拉开门,就听到一声惨叫。 “万神使徒!你开门用得着这么暴力吗?人家的变幻术都快被你撞飞啦!” 我按住阿昙的头,扭头对躲在门外听墙角的丽德奥斯说:“别在她面前变成龙,会吓坏她的。” 丽德奥斯嗤道:“你跟我说在斗兽干掉一头狮虎一条巨蟒的壮士会被吓坏?她也就今晚才像是个软糯的小姑娘,你还不抓紧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出来干嘛?” 我咬牙:“她酒精过敏!谁让你灌她酒的了!这千年龙穴里有什么灵药,都拿出来!” 丽德奥斯愣了愣,随即发出一阵爆笑,“酒精过敏?十二神啊,你的使徒真是单纯呐。你不觉得这个小姑娘今天的样子特别魅惑、特别性.感?” 我隐约想到了某种神奇的东西。“你在酒里下了……!?” 丽德奥斯:“没错,就是烈性催-情-药,想要救她的话,你就必须主动献身……” “不,等等,这种设定怎么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角色关系弄反了吧,一般提到主动献身不都是女性那一方主动献给……” 丽德奥斯打断了我:“这种时候你可以单纯一点的,直接相信故事里说的就好。” 我咬牙切齿地拎起了这条色龙的耳朵,“限你三秒内告诉我解药在哪儿,否则我就用从冰龙那里学的变幻术克制法让你一辈子都变不成人形、以后看到英俊的人类男性只有干瞪眼的份。” 丽德奥斯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你、你这威胁也太狠了吧!” 我微笑:“今晚我都不会待在这里,等下去明天的场地做荒原舞会最后的安排。你给我照顾好阿昙。” “噫,还不是怕一晚上和这个小姑娘待在一起忍不住才出去避避风头吗。” “闭嘴!还有,注意你的目光,不要紧盯你不该看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宗旨不虐女主 就宠女孩子 ☆、黑暗与光明(修) 日出。 沙漠上的太阳尤其大。 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看日出,这是在茕孑亦或是地界都无法看到的绚烂光景。当曙光划破黑暗的那一刹那,黑暗与光明交融,昨日和今日与共存。黑夜和白日都如此美妙,它们彼此对立,却又依赖于对方。我想,大概永远的光明和永远的黑暗都一样无聊,只有万千变化才是这个世界的美的所在。 我们所信奉的、至高无上的平衡不正是由变化维系的吗? 既是命运让我们重逢,也是我们各自的意愿让我们再次走到一起。我看了一眼怀里紧紧闭着眼睛的阿昙,忽觉得一直压在心头的种种不安虽仍然存在,但我却莫名增添了面对未来的勇气。 “阿昙,早上好。” 她缓缓睁开了一双毫无睡意的眼睛。 “阿昙,想睡我怀里,用不着装睡。为你,随时随地。”我忍不住调侃。 “水仙花,别自我感觉太好!沙漠太热,我不过是借你降温。”她挣扎着要站起来。 “先别急着起来——”我将她框在怀中,“昨晚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不记得了!!” 这哪里是完全不记得的样子?我从后面拥着她,捏住她的下巴,低头给她几个迅速的亲吻,非常轻柔地,仿佛亲吻一朵云。我舔舔嘴唇,颇有些意犹未尽,用她刚才的句式回道:“阿昙,你可别自我感觉太好,我不过是做了情景重现。昨晚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她狐疑地看着我,思索片刻后道,“昨晚我好像是被一个陌生女人强行带到了某处……然后,她莫名其妙地灌我酒,也不知是什么东西,我喝了一杯后就醉倒了,之后的事记不清了。如果我真的非礼了你……” 我期待地问:“你就怎样?” 阿昙摊摊手:“说明我酒品不大好,以后尽量少喝酒。” 我眼巴巴地看着她:“还有呢?” 她站了起来,伸手拍了拍我的头,“爻君脸皮这么厚,应该是不介意的。” “……阿昙,不要像摸狗头一样摸我。”拒绝,拒绝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我庆幸她不知道丽德奥斯在酒里下药的事,否则她说不定会拿出十米大刀把我和丽德奥斯串起来。 阿昙突然叹了一口气,“爻君,你会不会太没心没肺了?我当时那样羞辱你,再次见到我,你为何还能笑呵呵的?” 我说:“别看我现在笑呵呵的,我可想好了报复你的计划。我要一辈子在你身边,让你对我心生愧疚、无法自拔。” 阿昙:“其实,这一次我不是为你而来……” “我知道。伊丽丝的身上带着那枚铜锁,我查阅了典籍,那种锁叫做‘双生锁’,拥有锁的两人,无论相隔多远,都能相互感应。你应该是寻着这个踪迹才找到这里来的。”我认命地说,“毕竟,骑士永远保护公主,而剑永远保护骑士。” 我不会告诉她,我故意将伊丽丝关在这龙穴里,也有要吸引她来的意思。 “铜锁他也来了。昨夜我负责引开龙,而他潜入龙穴去找琼。”阿昙担忧道,“和我们一起来的,还有浩浩荡荡的玫瑰军团……” “看来这个‘伊丽丝’不简单。”阿昙的话佐证了我的一个惊人的猜想。 阿昙顿了顿,“爻君,其实我……已经知道了你是谁。不只是我,许多人从一开始就知道。” 知晓我身份的人一直存在,这并非什么秘密。从我重生在地下之城的那一刻起,我就处在他们编织的蛛网之中。 “万神使徒……”阿昙叹了一口气,“在斯摩奇上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厄瞳在与一个黑衣人谈话。他们说,我在巴力会上收获那把剑、遇到了你,都在他们的计划之内。而我,大概只是计划中的一个炮灰。” 我忍不住反驳:“别听他们的。你不是炮灰,你是我的女主角。”一直以来我都在整合线索推测这个计划究竟是什么,只可惜到目前为止它依旧处于层层迷雾中,唯独可以肯定,这个计划一定导致了我的重生,甚至会和一百年前神树的消亡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当然不会仅听别人的一面之词!”阿昙的手放到了衣扣上,“但我又不得不相信他们说的话——爻君,闭上眼睛。” “为什么?” “我要脱衣服,你不许偷看!” “哈?”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竟看到阿昙褪下了衣服,背对着我。 在她雪白的后背上骇然有着一朵漆黑的花。这朵花诡谲极了,就好像真的生长在她的身体里。我的舌头不听话地打起了结:“这、这是什么!?” “这是一朵昙花,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出现了,被西亚的神使预言为‘厄运之花’,一旦这朵花的花瓣全部变黑,厄运就会降临。传说,上一次这朵花出现时,大陆上莫名发了大洪水,毁去了东方千万人的家园。” 我将她的衣服合拢,轻轻抱着她。 “小时候,父母痛恨这朵昙花,就用刀子将我后背的皮挖掉。我那时不知什么是‘厄运’,只知道他们都待我不好,于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一个人离开了家乡,四处流浪。到了王都,我遇到了此生的贵人,也就是我们国家的小公主,琼。那时的她没有经历过一分丑恶的东西,心灵如琉璃般剔透。是她让我成为了她的丫鬟,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阿昙话锋一转,“可是,厄运就是厄运,人力无法扭转。等我后背的皮长好后,那朵花又诡异地出现了。” 她的表情像是在极力克制内心的恐惧,强迫自己集中精神面对我。“那时候,花瓣变黑的速度非常慢,大约三四年才会增长一瓣,我渐渐放松了警惕,以为在我的有生之年内,这朵花不会盛开,而厄运也不会降临。直到我遇见了你——从我拿到那把剑的那一天开始,那花瓣就疯了似地旺盛生长。从密林里出来的时候,我竟然看到那朵花只剩下五瓣未变黑的花瓣。” “难道是我?” “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 “阿昙,你一个人背负这些,一定很煎熬。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因为我知道这不是爻君的错!我了解那种因为背负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被人误解的痛苦,所以,我曾经不想告诉你。” 前后联系起来,我想她当初狠心拒绝我大抵就是因为这所谓厄运。“这就是你离开我的原因?” 阿昙点了点头。“我以为……还有一种可能,厄运不只在于你,而在于你我相遇这件事上。为了证明这个猜测,我只能离开你。” 事实证明,她离开我并不能改变什么。她背上的昙花已然完全盛开。 难道我就是会给她、甚至给大陆带来不幸的人? 可我本身,已经足够不幸了。 我怒道:“什么厄运,都是狗屁!” 阿昙惊讶地看着我。 我召唤出掌心的帕拉米宝石,“这就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命运宝石,它,能够预言未来,也可以改变命运。” “原来……那时候真的是你拿走了帕拉米宝石。” “是,利维坦守护了这枚宝石百年,人们为了它,不惜发动战争。但是,阿昙,你知道吗,它根本不是权威!命运就像一根绝对平衡的主轴,从生到死,万事万物,无一例外。可是从一个端点走向另一个端点的线路可以无限拓展,也随时都会改变。之前我已经证明了宝石所预言的未来可能因为人的一念而转变,也就是说,它预言的并非未来,而仅仅是未来的一种可能性。” “你不信吗?那我问你,假如你看到了未来,你面前的一个小孩是日后的魔王,你是否应该为了“未来”多数人的利益而将现在这个没有罪的小孩杀死?” 阿昙想了想,却无法给出答案。 “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除恶,也就是,杀死那个小孩。但这种看似正义的举动真的有道理吗?为了一件未发生的事,迫害一个还没有做出那件事的人,既不公平也不道德,甚至还不理智——因为没有人能确定会不会有另一个人在未来做出同样的事。同理,阿昙,虽然你现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你真实的选择已经告诉了我,你的答案与我一致。你明知我的存在可能会在未来引发什么厄运,但你依旧没有杀我。” 原本炎热的阳光便忽然地弱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沙漠罕有的微微凉意。 我们对视了一会儿,都没有开口,却似乎比以前更多了一种相持的默契。 阿昙最终放下了刚才给我看那朵花时的紧张感,嘴角微微勾起。 “爻君,我想,我舍不得杀你,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希望你好好活着。或许命运在我起了这个念头的时候,就会走向一个谁也无法预料的方向。在离开你的这段时间里,我想通了,即便厄运与你有关,我的选择也会是站在你这一边。” 我将这句话在心里回味了一遍,宛如甘甜的蜜沁入我心里的每一道裂缝。“这听起来像是表白。” “不,这不是。” “哦?” “爻君,我喜欢你!”少女大胆而诚恳的样子有着日出之光般的美丽。“这才是表白。” 那双明眸犹如宝石湛蓝,嵌在雪地之上。 “我也喜欢你,我的阿昙。”我展开双臂,而她主动冲进了我的怀里,也撞进了我的心中。 “爻君,站在我们这边的有多少人?” “一个人,一个剑灵,三条龙。” 她噗嗤一笑,“这真是史上最寒酸的军团。” 我反问:“你还不是最咸鱼的骑士?” 她说:“不,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伟大的骑士,捡到了一只又倒霉又穷酸又嘴碎又嘴贱的男神……” 我希望这个故事有一个最俗套、最无聊的结局:骑士与剑灵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丧钟与晨钟 待嘉宾入席,荒原舞会正式开始。 来宾的着装是战甲,随从的是铁骑,开头的乐章是冲锋的号角,伴奏曲是大漠的狂风,黄昏是最好的灯光,火焰则是最好的伴舞。 我布下的魔法阵中所有的东西都淹没在火焰的海洋中,无论是高官还是骑士,一接触到这龙神的劫火就像是蜡被淋上了滚烫的铁水,瞬间烟消云散。 我骑在双头火龙身上,冷漠地俯视着那在烈火中燃烧的舞池,飞行的高度已超出了人类的弓箭所能企及的范围,地上的火焰已渐渐变小,渐渐地象一颗微不足道的星,再看不清了。 阿昙坐在我的身前,说道:“这是炼狱。” 我说:“这是战场。” 阿昙抓住了我的衣领:“这是屠杀!” 我的双眸已被仇恨的火焰吞噬,握住了她的手,万分肯定:“这是复仇。” 阿昙目光一沉,没有再与我争执,只是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大丫说:“还有很多场战役等待着我们。我们会杀到人类的皇宫。” 我摇了摇头:“还没有那个力量。” “很快就有了。”二龙齐声,“我们返回圣殿吧。” 坐在龙背上的我,完全没有想到她们所说的力量要付出那样的代价……回到龙族圣殿后,三丫向我走来。我向她挥手微笑,然而,下一刻,我的微笑就变成了狰狞的表情。 因为,我看到一只锋利的龙爪刺穿了我的背部,抓住了我的心脏。 ——与那一天我透过帕拉米宝石看到的场景一模一样。 曾经,比起一颗宝石,我更愿意相信我的友人。 阿昙被格挡在了龙的结界外,她好像在呼唤我的名字,又好像没有……我浑身的力气就像是一个被抽尽的河塘,我匍匐在地,连维持呼吸都需要赌上我全部的力气。 三丫跪在地上,用人类的手紧紧握住她的姊妹的龙爪,哭泣着喊着“不要”。 我反手抓住了那只爪子,甚至无法连贯地说出一个词:“为、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再一次受到友人的背叛? 丽德奥斯颤声道:“对不起……万神使徒瓦西里奥斯,这是你的使命……这是在你死的那一刻就注定的使命……生命之树没有死,它还活在你的身体里,你的心脏,就是它最后的种子……” 终于等来了真相大白的这一刻,可我却心如死灰。 总算……明白了。我的心脏,就是生命之树的种子……而我,是培育这颗种子的器皿。也只有这个理由,才能解释得了我重生后发生的一切。 原来,我能够重生,是因为这颗种子。 原来,帕拉米宝石无法预言我的命运,是因为我体内住着“神”。 原来,我能轻易解开丽德奥斯的化石封印,是因为我具备生命之力。 我好像又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一直以来,伤我最深的都不是我的敌人,而是我的战友。 每一个人都大义凌然,为了他们要守护的东西。 “万神使徒,对不起,你忍一忍,很快就好!取出了种子,生命之树的复苏就有了希望!” “可是我会死。”我绝望道。没有了这颗心脏,我会彻底变成虚无。 “你已经死了!”丽德奥斯哭喊,“你会是天神一族的英雄,是世界的英雄!只要生命之树复苏,我们神的力量就会恢复,我们就能够将野心勃勃的人类军团全部消灭!而和生命之树一起消失的茕孑,你的故土——还有遁世百年的天神一族,都会重返大陆!” “我只是想活着!”想为自己活下去,不是作为什么东西的容器,也不是为了什么大义——只是单纯地、像个普通人一样,为自己的生活奔波就好! “万神使徒!你是生命之树的守护者,是我们的希望,你不能这么自私……” 自私? 我狂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就有血狂涌出来。 “丽德奥斯,你问过我一个问题,你问‘英雄应该为拯救世界而牺牲吗’。那时候,我的答案,你、你还记得吗? 丽德奥斯嗓音嘶哑:“你说‘能被一个人拯救的世界,算哪门子狗屁世界’……” “没错。凭什么?凭什么让我重生,又要我牺牲第二次?” 看来这颗种子已然觉醒。我的体内充满了未知的力量,这股力量冲到了我的每一根指尖,如决堤的山洪般涌上我的大脑。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自己就拥有如此巨大的能量,之前却从未使用。 我再也不要做任何人的工具!我本可以站在所有人的上方,我要俯视这个世界,而不再奢求融入! 是的,我想要强大的力量,不再为了保护别人,只是保护自己! 我有比任何人都强大的能力,我才应该是那个决定他人命运的人。 不想再被命运玩弄…… “啊!!!”我痛苦地喊叫。 “姐姐,他很痛!” “你以为,我永远只配被别人利用、算计吗?” 我看着自己的分身化为了粉末,而原身出现在了丽德奥斯的身后:那时我在宝石的预言中看到了丽德奥斯的未来,也就是现在这一幕,我固然愿意相信她,但是,那天在她身上出现的杀意也让我开始警惕。所以,今天的我变幻出了一个分身试探她们。 “很抱歉,丽德奥斯——我的朋友,你失手了。”我双眸剧痛,用手一摸,竟摸到了冰冷的鲜血从我的眼眶里滚滚流出。“这一次,我多么希望,我留的后手可以不被用上……” 我握住那只龙爪,将它生生撕碎。她的爪子筋骨寸断,“轰隆”一声向后倒去。我再一用力,那龙爪就化为了片片血肉。 “利维坦曾跟我说,‘魔法三原则’中有一个悖论。我终于找到那个悖论了。那就是,魔法能量的存在本就打破了平衡的原则。源源不断的魔法来自于生命之树,那么生命之树岂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合理的存在?” 原来的我,大抵从未想过生命之树最虔诚的信徒有朝一日,会推翻他心中的神。 我舔了舔手指上新鲜的血液,缓缓道:“所以,生命之树的命运就是灭亡。” 三丫嘶声:“万神使徒,你先冷静下来,再这样下去你会魔化的!” 我心中寒风簌簌,却生出一种绝望的快意。“我现在很冷静。我已经想清楚了,我不会再守护生命之树,相反,我会利用它。” 我打开了结界,走到阿昙面前,挑起她的下巴。 “阿昙,你很高兴吧?看到这和人类相似的鲜红的血了吗?我很快就不是一个死人了,生命的力量会让我彻底重生。来,高兴的话就笑一笑。你……为何这样看着我?” 她为什么要用那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她后退一步,喃喃道:“黑发金眸……” 地上掉着那顶黑色的假发,我起初并未在意。我举起一缕自己的发丝,发现原本的金发竟然已经变成了黑色。漆黑无比,就像是最深、最深的夜。 所有大陆上的孩子,都听说过“黑发金眸的魔王”的传说。我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了阿昙背上的那朵盛开的厄运之花。我的心中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我害怕她最终权衡利弊之后还是会选择离开我,我更害怕我会伤害到她。 阿昙,你为何要后退? 不,这个时候后退,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吧…… 三丫在我的背后喊:“万神使徒!现在你体内的种子已经孕育成熟,你的一丝邪念都会彻底改变神树的本质!”她在胡说什么?邪念?我做错什么了吗?我一怒之下扣住了她的脖子…… “爻君,不要让我从小到大的梦魇……那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厄运诅咒……变成现实。”这是阿昙用“真知”与我的意识交流。说完后,她眼眸瞬间变得无神,像是被抽去精神一般,倒了下来。 我松开了丽德奥斯,迅速将倒下的阿昙抱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我抬头望向远处,竟然发现那龙神劫火已经被熄灭了。 是谁能这么快扑灭火龙的劫火? 能够克制劫火的只有“安息之冰炎”,而扑灭它的正是那个我熟悉的身影。 天空中出现了一条银白色的龙。 冰龙奥赛德。我终于认出了他,最擅长伪装的、“平和之柱”的守护神。 “奥赛德!还是说——”我心中一片冰凉,“我该叫你,塔西图。” 冰龙化为了人形,那个银发的少年骑士向我走来,无需一言一语,就又在我的心里添了一道无法痊愈的伤疤。 他曾经是最避世、最寡言的龙,难以想象他会被金钱、权力或是任何庸俗的东西诱惑,但他确确实实成为了帝国的骑士,人族的英雄。 双头火龙也化为了人形,拦在了我的身前。“你休想毁了神树之种!” 沉默道:“他已魔化,神树之种也被污染。其力量又太过强大,此时不毁掉它,以后只会危害人间。” 他们一个想要守护生命之树,一个想要毁掉它,可结果对我来说都一样,那就是我必须死。 我就像是被苍鹰带上云霄又不幸从鹰足跌落的乌龟一样。自以为看过了江河湖海,便也属于那广阔天地,可我依然躲在自己给自己搭建的那层龟壳之中。我一次又一次经历背叛,却还是一次次愚蠢地敞开心扉。从被挖掉神翼,到挫骨扬灰,再到差点被我亲手救出的火龙掏心……甚至我的存在本身,对我爱的女孩来说,都是一种厄运。 神不需要产生人类的感情!这声音在我心中越来越强烈。 我发出了连我自己都不曾听到过的冷笑,“冰龙,你身为龙神,为何要背叛神,而效忠人类?” 只听沉默冷静道:“我不效忠于你们,也非帝国。我只效忠和平。” 直到这一刻我才醒悟,平和之柱的守护神一直视和平为最高信仰。其实一切早已有了先兆,但是在未发生的那一刻,鲜少有人会想得到。奥赛德早就说过,在理想的国家里,“一切人向一切人转让一切权利”。中央帝国——大陆上第一个人治的帝国——使得人们脱离了自然状态,向理性的社会体系发展[1]。 利维坦、丽德奥斯、还有我,在精神上都不算是神,只有奥赛德的精神更接近真正的神——绝对的理性。在他眼中,天神一族的统治腐朽不堪,他看待这件事的眼光绝不会带有龙族对于神族的天生亲近感。他至始至终贯彻着他的道,无用的情感对他来说,都与理性背道而驰。 也不知什么时候,方才在火海中幸存下来的人加上陆续赶来的军团人数越来越多,沙丘上尽是敌视我的人。 “魔王出世了!”铜锁站在玫瑰军团的最前方。 我不是魔王!我想这样喊。可是我想,没有人会相信,也没有人会同情我。 在丽德奥斯眼中,我是一个苟且偷生的自私者,而在沉默眼中,我或许只是一个扰乱秩序、威胁和平的危险人物。 生命之树的力量让我的背后重新长出了神翼,我听到人们在说: 看,那是恶魔的黑色羽翼!他是预言中的魔王! 可恶!真正的恶魔,又怎会长成‘恶魔’的样子? 剑指向空中,这是进攻的号令。流星雨般的箭矢向我袭来,我张开翅膀,将阿昙圈在怀中。 时间仿佛凝固了,我将箭矢冻结在空中,随后用翅膀扇动引发的风刃,将方才射向我的箭矢尽数还给他们。 死伤遍地,似乎坐实了“魔王”这个头衔。 铜锁比从前的他更勇敢了。他从同伴的尸体身上爬了起来,剑指于我:“你这个监.禁伊丽丝的恶魔!你现在又要拿阿昙怎么样!?” 铜锁的呼声激发了骑士们内心保护女性的冲动,他们纷纷挥剑呐喊,让我立刻放开那个女孩。 我对丽德奥斯说:“你们走吧。” 三丫哽咽道:“那你呢?” 她们虽然背叛了我,但我不允许她们死在人类的手上。“收起你那惺惺作态的样子!放心,我会好好活着,你们无法得到我的心脏,帝国也绝无可能,无论是我的生命还是命运,从此以后,都由我自己掌握。” 接着,我放下了阿昙,让昏睡过去的她躺在一块古老的石板上。 是时候该放手了。身为祭司的徒弟、御灵天赋者的她在人类的社会里会过得更好——总好过这时候强行带走她,让她跟我这样的“恶魔”过被世人唾弃的日子。 黑雨越下越大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万神殿中那被茕孑尊为“神雨”的万千光束。 [1] 改自康德《永久和平论》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解释了一些之前的谜题,例如唤醒丽德奥斯、沉默的奇怪之处、生命之树为什么消失、男主为什么会打破平衡守则重生等等。 人物的三观其实没啥对错之分,设计的时候故意在三龙神身上套用了一些哲学观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和动机:利维坦对应罗尔斯(正义至上,功利主义的对立面)+波伊提乌(命定论);俩头的丽德奥斯代表的是一种沙文主义式的观点吧,为了国家/种族的利益,个人应该为集体牺牲;沉默对应康德(纯粹理性,以人为本) 这是最虐的一章了,之后爻君就想通了(信我 ☆、床底下的魔王 中央帝国·康涅狄格堡,奥古斯都浴场—— “听说了吗?魔王和皇室签订了休战一年的条约,条件就是要娶那个暴虐的克洛伊公主!”那高谈阔论的金发青年仅围着一块浴巾,坐在爱神像下的出水口处,用冒着蒸汽的热水冲刷双脚。 在大陆的四大娱乐,戏剧,舞会,洗浴,斗兽之中,洗浴的场合最为休闲。中央帝国的浴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逐渐形成了“浴场社交”的文化。基础的浴池分为冷热水和蒸气三种,此外不少浴场还推出了特色浴池。或许光膀子会让人产生“心地也一片赤诚”的联想,在浴场绝非只有洗浴一件事可以做,从和解讼事到交易谈判,没什么是洗一次澡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多洗几趟再加点儿特殊服务。 对于一个常年与人类社会脱节的人来说,浴场无疑是获取热门事的好地方,同时,也是男人八卦的天堂。 在浴场的角落里,聚集了一群洗浴的男人,其中就有我,忠实的八卦听众。这两年来,我变幻成胖子的模样混迹于各地的“浴场情报网”,各色光膀子的汉子构成了我的社交圈中的主力军。 滔滔不绝的金发青年像极了以前的我,渴望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愤世嫉俗,讽刺一切,头顶上明明没有可以炫耀的皇冠,却总是高高扬起头颅。接下来,他又“理性”分析了当前的□□势、荒山大国的国力和资源、魔王的“秘密”情报等等。 “魔王带领荒山大国的部落和散落的精灵部族以北方为基地建立了反叛联盟,这直接启发了其他被帝国征服的土地上的人民,各地接连出现暴动,这是其一;两年前的“荒原舞会”中有多名宫廷大臣和元老院长老丧生,太后顺势洗牌,在统内阁和元老院安插了许多太后党的人,太后和现任皇帝的不合导致帝国政局不稳,这是其二;魔王神出鬼没、手段阴险,敌人在暗处,我们在明处,正面发动战争的效果恐怕不明显,这是其三。所以,没什么比怀柔政策更好的了!” 有人问:“太后从前不是从来不插手政治上的事吗?怎么反倒是越老越来劲?” 青年压低嗓音:“听说——那首席祭祀厄瞳,一直秘密负责着太后的青春计划,她常年服用秘药、甚至还使用换皮魔法,至今仍保持着六十岁的样子!还听说,祭祀借此一直在暗中掌控太后!” 众人窃窃私语,怕是有好几个都信以为真。我对魔法和灵术的了解恐怕要高于这世上绝大多数人,可就连我也从未听说过有什么魔法能够战胜衰老,可见这换皮魔法是那青年信口胡编的。我曾远远见过帝国的太后一眼,看上去也就是个垂老的妇人,只是由于常年养尊处优,比寻常百岁老人显得年轻许多罢了。 有人又问:“怀柔政策是什么?” 消息灵通的听众立刻回答了那位“无知”的人:“当然是通过公主和魔王和亲来稳固两方关系啦!” “噗。” 众人纷纷看向了我——一个不怎么说话、疑似患有社交恐惧症的胖子。 我委婉地问:“你们为何认为公主会嫁给魔王?” 浴场的八卦角落顿时炸开了锅。有的说是谈判的时候魔王亲口告诉帝国使者的;有的言之凿凿说自己在停战条约上看到了结婚那一条;甚至还有人说魔王是个色魔,网罗各色美女,就缺个胖公主了。 由此可见,只要是男人多的场合,国家大事总是会成为话题榜的首选,其次是女人的话题——要是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金发青年道:“休战只是表面上休战,我们英明的君主早已想好了计策!” 连自家老婆的心都摸不透的男人,总以为聪明的自己能摸透懂统治者的心。澡堂里得到的消息十条里有九条是胡编乱造的,虽不足为据,却也是了解民心、民意的好办法。 “那就是派公主和亲,施展美人计!” 我尴尬地摸了摸双下巴,“那个胖公主……美人计?” “喂,胖子,这里最没权利这么说的就是你了!” “太后当年可是一介平民,能嫁给霍布斯三世依仗的就是名动天下的美貌!她的小孙女,纵然胖了点,也应该继承了风韵美!”刚刚说过公主暴虐的人又开始臆想公主的美貌。 当年胖公主在斗兽场中的丑恶嘴脸我至今记忆犹新,即便她有美神般的样貌,在我心中她又怎么可能与“美”字沾边? “说不定,魔王娶公主只是一个谣传,他索要公主,有别的理由。” 我轻描淡写,“说不定,魔王只是想当着世人的面羞辱公主,然后杀掉呢。” 众人:“……” 今天的浴场话题大多围绕着魔王娶公主这个伪命题,我听着索然无味,便早早离开了。 走到浴场门前,我又见到了伊丽丝。 自那日荒原天降黑雨,已过去了两年,地狱般的两年。 伊丽丝是在一年前找到我的,在这一年间,是她为我创造了许多身份,使得我能在大陆上不以魔王的身份而通行无阻。她固执地想要帮我,甚至陪伴我。我一度怀疑,就像我附身在一把剑身上那样,她的身体里早就换了另一个灵魂。可是,无论我怎样测试,都无法检测到恶灵夺舍的情况,而且她也一直咬定自己就是伊丽丝·琼。 伊丽丝的性格变了许多,但不变的是,她对自己的欲望毫不掩饰。看得出她不在乎道德、渴望权力,只要魔王能给她带来好处,她便可以为魔王效命。她时间久了,我也就不再执着于探寻她到底是谁,极有可能是我想多了,毕竟这个年纪的少女本来变化就很大,之前并不了解她的我很容易会将这种变化当做异常。 她如今也在霍布斯学院修行,经过一年的通识课程,今年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制药学院。她翩然走来,说:“爻,终于在这里等到你了。” “这都能认出来。” “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你来。” 我刚想问她为什么,就见她莞尔一笑,“其实是你自己懒得设计衣服,无论变成谁,衣服翻来覆去那几套,记熟了就很好认的。爻本身高大英俊,却热衷于变化成普通的样子呢。” “皮相而已,早不在乎了。” “你现在到底还在乎什么?”伊丽丝突然问。 本来,我在乎生命之树,在乎重返茕孑,在乎拯救我的故友。然而自从火龙与冰龙背叛我后,我的记忆渐渐恢复了它去除美化后原本的样子。我的神父与神母并非如我想象中那般爱我,对他们来说,我更重要的使命是作为延续种子的容器在一百年后再度牺牲。为了赢得胜利,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的同盟曾一次又一次伤害我,这不禁让我开始模糊同盟和敌人的界线。 我到底还在乎什么?好像每一天,我只是活下去、无论谁想杀死我我都要活下去、顺便也让我集结的荒山大国的部落子民活得好一些罢了。 “阿昙……最近怎么样?” “她自然是越来越好。她聪明、出众、又有个顶配的直系导师,除了一如既往得孤僻……哎,或许不能用‘孤僻’这个词,她自己很享受安静的生活。”伊丽丝说道,“看来,你最在乎的还是她。” 是的,我在乎她,可我是她的“厄运”,不,我是全天下的“厄运”。那一天我生出了黑色的羽翼,天降黑水,从此以后,各地起义频发,大陆纷乱不断。 我说:“没有,只是随便问问。” 伊丽丝苦恼地抓了抓头发,“拜托,你连她学的课业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吧?” 我:“我也不是刻意记住,只是过目不忘。” “好吧。其实我今天特意来找你,就是为了说一件事。”她微微停顿,“今天是阿昙二十岁的生日——” 她说完这句话,仿佛用尽了她积攒了许久的力气,突然转身,就这样走开了。 阿昙已经是二十岁的大女孩了。我立刻决定今晚去霍布斯学院看她,并送上我的贺礼。 我向来是个行动派,这个念头一出现在脑海中,我等不及到夜晚,下午的时候就早早赶去了霍布斯学院。学院中高手云集,不能再使用障眼法,我便在用隐身术潜入结界后,隐去羽翼、改变瞳色,以原本的样貌在校园中行走。 在世人眼里,魔王是个外表和心灵一样丑陋的家伙。真正见过我的样貌的人,在这个学院中,应该不会超过一掌五指的数量。 可现实的戏剧性再次出乎我的意料:还没等我走进学院中心,我就被一群年轻人团团围住了。 我尽量拉低斗篷,但围观者不减反增。我在手中暗暗汇聚了光箭,心想,一旦他们见了鬼发现我的真实身份,我就只好用光箭拖延时间,然后迅速逃离。这里的孩子虽为帝国子民,但本身并没有罪,决不能在这里伤害无辜。 渐渐地,我放弃了手中的魔法,原因是,我发现围住我的大多是女的。这种莫名被陌生人围观的情况,在我印象中只有神赐隐藏身份到大陆游玩的时候遇到过,那时候都是男人围观美女,没想到现在没见识的变成了女人。 人群中有个女孩尖叫:亚兰! 我头皮一紧:谁在叫我的姓氏?瓦西里奥斯·巴卡·亚兰,怎么会在这里听到我前世的名字? 又一个女孩响应:想起来了,我看过他的演出!他就是两年前风靡首都又神秘隐退的名演员!当年想要抢一张《神之殇》的门票,我花了三百金币,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真人! 差点忘了,那时候我为了赚钱喂养阿昙,还扮演过几天“万神使徒”。看来我现在可以直接利用那个身份,无需再构造新的人设了。 我避开人群,拉着那个看起来比较蠢的戏迷女孩走出一段路,问道:“你知道御灵学院的宿舍怎么走吗?” “那、那边……然、然后左转……”女孩指了一个方向后喘着气问,“亚兰为什么要去御灵学院?” “因为……诶?”我发现那女孩似乎身体欠佳,竟然直接晕了过去。把她扶到花园里的秋千上,我默默回答:“因为我想要潜入一个人的住所,藏在她的床底,给她一个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浴场,历史上的罗马帝国真实存在着比现代浴场还要规模盛大的浴场,“澡堂子里的社交”,“光膀子下的交情”。 作者是个伏笔狂魔,求调戏 ☆、房间里的喵(1) 看着林荫道上、城堡中、花坛小溪之间穿梭的年轻学子,青春那股傲得要上天的辛辣味道直冲鼻腔,呛是呛了些,但也有着把微凉的血重新暖热的力量。霍布斯学院——这就是阿昙做梦也想进的学校,我离开她之后,她的人生才终于走上正轨。 只听远远传来一声嘶鸣,紧接着就见一男子驾马在林荫道上飞驰而过。这人敢在校园中超速驾驶,我便有道理暗中给他使绊子,于是,下一秒,他的马就在喷泉脚下停了下来,任凭他怎么拉动缰绳都不动。我定睛一看,才知这不是普通的马,而是一匹罕见的雄性白色独角马,而骑马之人也不是普通的人,而是我的旧识,铜锁。 又或许,他现在早已抛弃了铜锁这个象征着低贱的名字。 他完完全全脱离了我心中那个叛逆、有些小滑头的奴隶小子的形象。虽身着一身过分华贵的红黑制服,但他的气质里依旧没有那些贵族与生俱来的笃定、自信和高贵。大概童年的经历会在潜移默化中决定一个人性格的最深处,成年后只能隐藏,却无法彻底改变。他顶着一副黑眼圈,眼神既暴躁又乖戾,独角马不走了,他便狠狠地抽着鞭子,一下又一下,只怕这马要是再不走,他也可以当场将它抽死。 当然,他的巨大转变也在情理之中。换做任何一人在他的处境下,都不可能不觉得不甘心。这两年来,我通过情报网得知铜锁其实是最小的皇子,而他的生父正是中央帝国的皇帝,霍布斯五世。 帝国奉行一夫一妻制。私生子不享有继承权,也没有继承家族姓氏的权益。即便是皇帝的儿子,私生子与真正的皇子也有着天壤之别。只要他还是私生子的身份,他就永远没办法公开他的姓氏。 看到他出糗,旁边真正的贵族开始讥笑他的愚蠢和失礼。有一人使了个风刃魔法将他的衣领划破,正好露出他脖颈上那奴隶的印记。 铜锁暴怒道:“谁敢笑!” 少男少女们笑得更欢了。“唷,大少爷盛装出席又要赶赴哪个战场呀?” 铜锁吼道:“今晚在康涅狄格堡郊外的河边。帝国就要把尊贵的的公主献给魔王了!作为一名合格的骑士,怎能对此无动于衷!?” 听到众人的嘘声,铜锁固执地扬起下巴,“我要杀了魔王!我一定要杀了他!” 我压低了帽子,仔细回想了一下,除了刚才施法使独角马停下来,我的确确没做过什么对铜锁不利的事,可他却恨死了我。估计他以为取了我的头颅去见父亲是大功一件,能让他的父亲真正认可他、从而赢得他自己的姓名。我又施法让独角马快速奔跑,这才让这莫名对我敌意满满的家伙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 御灵、发明、咒语语源学、密文学等学员人数较少的特殊学院都在霍布斯学院的南区。 从中心喷泉走到南区,需要穿过英灵纪念堂(一片墓碑林),然后就来到了一大片草坪,草坪上排布着风格各异的独立别墅。 霍布斯学院的学子大多都是血统、家族财力和天赋万里挑一的佼佼者,这校园里任何一个看起来普通的学生背后都有可能牵连着一个庞大的家族势力,这样想来,超豪华宿舍也就不奇怪了。 我查阅每一栋房子门前的名牌,寻找阿昙的名字。 不出五分钟,我就被一个女声叫住:“喂,你在干什么?” “……”为了避免引人注意,我之前已驾轻就熟地变成了一个憨厚的胖子。 那女生的脑洞填补了我的沉默,“你该不会是……跟踪狂?” “不,我找阿昙。” “噢——”她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劝你放弃吧。也有不少喜欢挑战的贵族俊才追求过她,但她从来没把那些人放在眼里。像你这样的……算了吧。” “我只是想知道她的房间在哪儿。”我很不屑,这说明我成功把阿昙的择偶标准拉高到了我这个基准线。 “我怎么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呀?你也是西区的吗?”她自问自答道,“不过,像你这样的人,大概本来就很难让人记住吧。” 我只是问了她一个简单的问题,她给我扯出这么一堆还没有答到重点,我决定最后问一遍:“阿昙的房间在哪里?” 那女生吓得一愣,“三十六号!那边倒数第二间!是姐妹会的房子……” 我朝那个方向走去,只听女生那女生在背后感叹:“奇怪,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威慑力?不就是个死胖子嘛。” 我溜进了阿昙的宿舍。两年了,她在生活上还是那么糙,这凌乱的床单、随意摆放的书本、暗沉沉的衣橱,一点也不像是走进了女孩子的房间。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收拾癖,将她的房间整个整理了一遍,这才看得舒心了一些。 喵—— 我背后一寒,房间怎么会传来猫叫?视线所及之处,哪里有那种傲娇生物的存在? 叫了一声后,那家伙就彻底闷声了。 我打定主意要把那家伙给找到,好胜心起,我捏着嗓子叫:喵! 三秒后,房间依旧静悄悄的。我突然想起了猫狗不相容的道理,学个狗叫,没准它就会回应。 “汪!” “喵!”真的有回应。 我寻声打开衣橱,却什么也没看到。我试探着叫:“汪、汪汪!” “喵、喵喵!” 原来不是普通的猫,还是个会隐身术的灵兽!我既已知道它在衣橱里,使了个简单的破咒魔法就让它现了形。 我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这哪里是什么猫?以我与它的种族打交道的丰富经验看,这分明是一条幼龙! 阿昙她真有本事,竟然把一条小龙崽养成了一只猫! 窗外传来了女生的声音:“阿昙,刚才有个胖子找你。你房间里传出来的是什么声音?怎么还有狗叫?难道你不只养猫,还养了一只狗?” 然后,我就听到了那久违的清冷声音:“可能是窗户没关,从外面跑进来一只小野狗吧。” “那你可要小心点,据说猫狗不相容,尤其是狗黏人,会吃猫的醋。狗还会到处乱咬,咬坏你的家具,养狗可麻烦了。” 阿昙的声音中似乎带了一丝笑意,“狗爱磨牙,但给它顺顺毛,就服帖了;多教教,就听话了;实在不行,就狠狠打一顿。” 虽然她说的是狗,但我莫名头皮一紧,这是什么毛病? ☆、房间里的喵(2) 阿昙连取钥匙开门的耐心都没有,直接破窗而入。“狗呢!?”她杀气腾腾。 只听那只幼龙撒娇似地“喵”了一声,跳进阿昙的怀里。而阿昙也分外温柔地摸了摸幼龙,就连语气都没了刚才的霸气。“凯蒂,你今天有没有乖乖啊?” 凯蒂舔了舔自己的前爪,亲昵地将脑袋往阿昙身上蹭了蹭。 我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阿昙说话竟然也会这么有女人味!而这条叫凯蒂的龙竟然毫无龙族的操守,从动作到神态都像极了一只猫! “凯蒂啊,你说刚才那条混进来的小狗藏在哪里了?如果它在五秒内出现的话,我就抱抱它,亲亲它,捋顺它的毛,一并把它收养了给你做个伴……”她虽笑着,但话里话外多了三分寒意,“如果它非要我把它揪出来的话,我就暴打它一顿。吊起来打,打完后不给饭吃,关进小黑屋。” 听完“抱抱它,亲亲它”,我受其蛊惑,很没骨气地解开隐身咒,现身在她面前。然后,阿昙就毫不客气地挥拳敲打我的头。就在她要出下一拳的时候,我抓住了她的手腕,不服道:“阿昙!这和你刚才说的不一样!” 阿昙“呵呵”一笑:“我说的是狗,你是吗?” “……”不,不是,打扰了。 她压低嗓音,踮起脚尖,咬牙切齿地在我耳边说:“爻君,就算你只‘汪’了一声,我也能从万千条狗里辨别出你的声音!” “那个……拿我和狗比好像不大对。” “坐下!” 我条件反射地坐下了,端端正正地坐在我刚铺好的床上。 阿昙指了指被收拾得焕然一新的房间,用眼神告诉我,“就知道是你干的”。这时阿昙怀里的凯蒂“喵”了一声,她瞬间换了一副万般温柔的神态,轻轻地抚摸着凯蒂说:“不怕不怕,我不是在凶你。” “喂,你怎么就凶我?你凭什么就对一条龙这么温柔?” 凯蒂毕竟是高等生物龙,听懂了我的话,当即往阿昙胸口蹭了又蹭,一副恃宠而骄、趾高气昂的样子。我看这红皮的小东西,越看越不顺眼,一把将它从阿昙怀中夺过来,高高拎起,“你看,这还是条有心机的龙!它刚才还对我翻了个白眼!” “放开那条龙。我们谈谈。” “不放。你是怎么养起龙来的?” “这还是拜你所赐。两年前,龙族圣殿里有一颗化石蛋汲取了你身上生命之树的力量,活了过来。看它一个刚破壳的小龙,比小鸡还柔弱,我便捡走了它,偷偷养了起来。为了不让它被人发现……” “为了不让人发现,你就把一条龙调.教成了一只猫?”这么说着我变出一团线团扔到角落里,“玩儿去吧,凯蒂小猫咪。”凯蒂连爱好都和家猫一模一样,一见线团连面子都不要了,直接扑了上去愉快地玩耍起来,我又在那个角落里暗暗施了一个结界,让它待在那里出不来。 看这烦人的心机龙还敢不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阿昙突然说:“狗会吃猫的醋,这句话还真没说错。” “这什么意思?” “哦,没什么。当初爻君在龙穴里的时候大概是摸过龙蛋吧,是你给了那小家伙生命。”阿昙想了想,“所以,你应该算是他的‘爸爸’了。” “……” 阿昙按着我的肩将我按了下去。“怎么站起来了?坐下!刚刚回答了你一个问题,现在轮到我问你了。” “这两年,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她的声音听起来依旧冷静,但说话的速度异常缓慢,好像每一个字都要当场构思一般。 这两年来我生活动荡,几乎每一天都会面临战斗或是暗杀。大陆上多了许多以魔王之名创立的邪派宗教,各地的反叛者也借机雄起,所有这些人犯下的罪名最终都扣在我头上——歌谣、传说中的魔王一下子就有了现实中的原型,小孩和无知的平民畏惧我就像畏惧暴风雨或是毒蛇猛兽。我若与阿昙继续保持联系,一旦被捅破,她将很难在人类社会中立足。 “我怕害了你。” 阿昙垂下的手指忽又握紧成拳,“那你现在又来找我干什么?” 这个问题啊……她还是这样犀利。我的人生如此漫长,一眼望不到头;又如此短暂,活在刀林剑雨中,可能一不小心就无缘明天。哪怕是最荒芜的日子,能多见她几眼,那我的回忆。我摸了摸鼻子,承认:“我更怕一辈子都见不到你。” 阿昙皱眉,“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霍布斯学院是防卫仅次于皇宫和军队的地方,你还敢堂而皇之地进入校园深处?” 要不是我熟悉她,大概会以为她在怪我。可我知道她这人就是这样面冷心热、装作一副责难的样子,实际上就是关心我。我不由窃喜,“那阿昙以为我是什么人?别说是霍布斯学院了,只要我想,没有我进不去的地方。” “阿昙,今晚我为你庆祝二十岁生日,明早就离开,不会耽误你……” “你已经耽误我了!”阿昙忽然放大了声音。她的眼眶微微泛红,海蓝色的眸子反射出一层水光,看起来是真的生我的气了。 正在我们谁也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的时候,方才我问路那女生突然推开窗户,一脸荡漾:“天哪,阿昙,你不仅养猫养狗,还养了个男人啊!真是人生赢家!” 我眼疾手快地合上了窗户,顺便用加固术将那窗户封得坚不可摧。 阿昙率先打破了相顾无言的尴尬。“礼物呢?” 我两手一摊:“没有。” 阿昙:“你把你自己送给我就好。” 我猜,阿昙在我不在的时候看了很多奇怪的剧本,而且由于她曾常年女扮男装,她还代入错了性别。我猛地拉住她的手,将她整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而后手把手教她来脱我的衣服。 我太了解她,每次耍流氓都是嘴上耍耍,实际上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我笑:“阿昙,来拆礼物吧。” 她像甩烫手山芋那样甩掉了我的手,低声骂道:“不要脸!” “谬赞,谬赞。”论起不要脸,我可是个中翘楚。 她挣脱了我的手,捏住我的一缕发丝,“爻君……我还是喜欢金毛狗……啊不,我是说,你还是金发的样子更好看。” 金毛狗?这个词在我脑中循环播放,还附带画面:一只毛色闪闪发光的狗在草地上路过,我上前逗弄,结果发现那张狗脸变成了我自己的脸。简直……魔幻又现实。连龙都被阿昙调.教成了一只小猫咪,那我岂不是……待我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脑补的东西有多羞耻:“阿昙,不要解释了!我不听!爻君心碎成片片。” 阿昙指着我变化成金色的头发放肆地嘲笑道:“嘴上说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我再次确定,阿昙一定看了许多奇怪的书。不过,我喜欢看到她笑,最喜欢了。我在她面前可以尽管又蠢又呆又不解风情,只要能博她一笑,我还可以更蠢一点。 阿昙:“闭上眼睛!” 我乖乖闭上了眼睛,按照套路,这个时候她应该吻我。但介于阿昙总是个反套路的家伙,按照反套路的发展……她不会给我一个大耳刮子吧? 这一次,很幸运的是,剧情按照套路发展了。我感受到阿昙那带着馨香的吐息离我越来越近。我越想越高兴,提前睁大了眼睛。 阿昙在距离我五厘米、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睁大眼睛、努力憋笑憋出内伤的样子。 我怀疑,接下来如果不好好处理,会给第一次在清醒状态下主动亲我的她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 “喂,我不记得我答应暂停了。”我一边按住她的头,一边说道。 距离近了,我可以看清她脸上细腻的绒毛还有从前不曾注意到的、紧张的时候会微微颤抖的耳朵。我心里狠狠颤悠了一下,突然很想把她压在床上,做出一些更符合我魔王这个身份的强抢民女的坏事。 我吻上了她温热的嘴唇,舌头缓缓渡来撬开了她那护卫着娇嫩小舌的牙齿,然后舔弄她的小舌。我怀里的阿昙一开始是僵硬的,甚至还轻微地想要推开我,过了不一会儿,她就仿佛被抽走了力气,连坐都坐不住了,不住地往我身上倒。我自然乐见其成,伸臂一揽,将她拥在怀里好继续吻下去。 这时,几个学院的管理员敲响了阿昙的房门。 “阿昙!你房间里什么声音,是不是还有别人?带访客来访需要登记!学校的风纪都被你给吃了吗?” 我起初不想在意,可奈何他们开始疯狂地敲门,一边敲一边喊,“开门!开门!再不开门,找你导师!” 阿昙用力将自己的嘴唇拯救出来,捂着嘴说:“你快隐身!我要去开门了!” “不管他们,”我腾出一只手对房门同样施了加固术,“我们继续。” “继续!?唔……” 最终,阿昙还是开了门。她给出的理由是:“老师,真的只是一只狗进来了。” 由于阿昙素来有着孤僻的名声,纪律记录保持良好,进来检查的人也不可能真的认为她藏了一个男人,因而只是叮嘱了一句“不要沉迷于饲养各种小动物”后就走了。问题在于,阿昙究竟有多执着地想让我当狗? ------------------------------------------------------------------------- 入夜后,我终于能向阿昙展示我送给她的礼物。 阿昙的个性是有恩必报、有仇不饶。以她的地位,纵然胖公主犯下了弥天大罪,她也没有权利和能力处罚公主,所以,这件寻仇的事,就只有不在法度规章体质内的我来做了。 而现在,我就要带她悄悄离开学院,去看一出好戏。 月夜之下,我在屋顶上生长出黑色的神翼。阿昙惊艳地用手触摸上面的羽毛…… “小心。”我制止住她莽撞的动作,自己拔了一根羽毛递给她。“这羽毛很坚硬,小心划伤了皮肤。拔下来后就柔软许多,这一片,留给你做纪念。” 阿昙轻笑,紧接着她从脖子上拉出她贴身佩戴的项链,上面赫然挂着一根黑色的羽毛! “这是……” “这是食堂宰黑毛公鸡吃的时候我在地上捡的鸡毛,”阿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样说,爻君信吗?” “我羽翼上的羽毛……” “是啊,那时我留在沙漠里呆了一段时间,本以为待风波平息后,你会回来找我……所以我不敢走远,怕你回到远处找不到我。”阿昙淡淡道,“但没想到,爻君最终留下的只有几片羽毛。” 我心中一动:“难道你就不怀疑我真的丧失了本性、一念入魔?” 阿昙并没有回答,而是踢了我一脚,“蹲下。我只坐过斯摩奇,还没坐过魔王呢。” 我单膝跪地,恭敬而诚恳地道:“上来吧,我的女孩。” 阿昙把手递给我的那一刻,我就拉着她飞上了天空。我将她的身子向上一抛,让她有片刻失重,然后再她那声尖叫就快出口的那一刻,紧紧抱住了她,用手掌盖住了她的眼睛、用双唇堵住了她的双唇。 “嘘!别说话,会吓着星星。” 等到了夜空的高处,高到地上的人们无法看到我们的身影,我才移开手掌。 夜的使者如约降临人间。我们的脚下飘着淡淡的云雾,透过云雾,我们俯视着庞大的帝国第一学府,大多数区域已经灭了灯,但少数教学楼里仍旧灯火点点,或许是勤奋的魔法师彻夜练习魔法,或许是志向远大的发明家预感着今晚会有重大的突破,又或许只是精力旺盛的学生偷偷买了酒,聚集在一起开一场地下酒会。 阿昙认真地打量着康涅狄格堡的大街小巷,令她感到熟悉又陌生。 ☆、爻妹和昙少 “飞慢一点。”阿昙搂着我的脖子,细声说道。 “好。”我低头一笑,“你怕高?” 阿昙摇头,“不怕。你抱着我呢。” 我不由地将她抱得更紧了,满天的星光都糅进了她深蓝色的眸子,星星只有晚上才会发光,而只要对上她的眸子,就能看到一直都在闪耀的星光。 “我说飞慢一点,是因为……”阿昙用手指划过我的脖子,指尖的魔力与那魔法结界相碰,迸发出银白色的光芒。“我希望爻君可以放轻松,不要害怕。” 我双手一颤:被发现了。她在生存环境严酷的地界磨砺出来的聪慧与敏锐,总是出乎我的意料。 荒原舞会那一夜后,我无时无刻不在防备着所有人。我学会了用伪装出来的信任来骗取别人的信任、让那些单纯的勇士为我卖命,但骨子里的我,早已失去了相信的能力。 我同样在防范阿昙——即便我一直告诉自己,全世界她最值得我信赖,她是我爱的人。猜疑俨然已成为我的一种习惯。阿昙是否有一天也会和那时的丽德奥斯一样,为了某些更崇高的信仰或是道义,背叛我?或许我害怕的并非她对我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而是那种再次遭受背叛的绝望的感觉。可现在竟然被阿昙发现我即便在亲吻她的时候,也同时戒备着她、用魔法防护着自己的要害…… 正当我构思着该怎么将这件事瞒过去时,阿昙突然用头狠狠撞了我的前额,“好了,解气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阿昙你的头不痛吗?” “笨蛋!” “啊?”这好像没骂到点子上。 “笨蛋!经历了这些事,爻君当然会变得更谨慎、更老成,我怎么会因此而责怪你?你可以有防备之心,当然也包括对我,毕竟这都是为了你自己好,而你更应该坦坦荡荡地这样做,不需要对任何人感到抱歉!”她大声完后,声音又变得轻了,就像是自言自语。 “我不认识什么‘万神使徒’,也不认识什么魔王,我认识的爻君,可能只是你很小的一部分。不过,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觉得至少——至少看到的是真实的你,你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这次回来,我感觉得到,爻君的核心没有变。一直以来,都辛苦你了。” 飞到了郊外的荒野,眼底里还残留着康涅狄格堡繁华的略影,大地却一下子空得浩瀚而深远。 我猛地吸了吸鼻子,“阿昙,没事说这种话干嘛,爻君要被你感动到哭了。” 阿昙勾唇一笑:“那爻君快哭给我看呐。这双金眼珠子哭起来应该像是滚了水的琥珀珠子,肯定特别好看。” “滚了水的琥珀我可以给你弄来一屋子,但想看我哭是没机会了。”我冲她咧嘴一笑。 其实,在我最难熬的时候,阿昙也一直以另一种方式陪伴着我。生命之树的力量觉醒后,与我本身的力量融为一体,我同时具备神的创造和魔的毁灭之力。 我集结了巨人和精灵的残部、还有所有蠢蠢欲动的人,多次向帝国挑起战争。我终于拥有了不再受人摆布的力量。这世上多得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人,曾经的我也将力量奉为真理,以为只要绝对强大,就没有值得烦恼的事了,生不知,在力量到达顶峰之后,人也会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用奥特兰迪大陆上最通行的真理来说,就是万事万物的“平衡”。人间处在未可知的天堂和地狱之间,是至善和至恶的平衡点——只有人间才能长久存在。我着手打破了大陆维系了一百年的平衡,终于有一天,我蓦然想起阿昙对我说过的那句话: “爻君,不要让我从小到大的梦魇,那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厄运诅咒,变成现实。” 这句话好像一直躲藏在我脑海深处,在我成功复述出她的每一个字之前,我对此毫无印象。第一次回忆起这句话的时候,我刚刚打完一场胜仗,占领了帝国在边荒的一座军事堡垒。我擦拭着阿列侬双剑,无聊地坐在城墙上看着大漠暴烈的风沙掩埋满地的尸体,就在那个时候,我重新召唤出我又爱又恨的命运宝石,看到了战争的未来。在未来里,我的战争胜利了,但我也看到了生灵涂炭的未来,在那个未来里,阿昙所说的梦魇,变成了现实。 烦躁地闭上眼睛,却听到两个自己做着激烈的辩驳。 【这是我的宿命。我的诞生本来就伴随着“厄运”,人们杀我、恨我、利用我、背弃我,我要报复他们,让他们尝尝我的痛苦】 【报复应该是战争的正当理由吗?如果我杀光了霍布斯皇族、颠覆了百年来帝国统治的制度、甚至自己当上大陆的王,我希望有一个怎样的国家?我应该制定怎样的制度、又该如何让人民迅速从浩劫中恢复元气?】 【这些问题,我从没想过。也不需要考虑,眼前的事,是战争。】 【就算不想其他的问题,至少有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必须找到答案!你想做哪种人?】 我被自己内心的这个问题问住了。 犹记得那时黄沙漫天,巨人部族将战场上的尸体堆起成一座小山,炎之巨人用手点燃了那小山,瞬间燃起熊熊烈火。刺鼻的臭味熏得我飞上了高空。不管生前是怎么样的人,死后的气味都一样恶心,一杯黄土,不分你我,还是活着好歹有趣些。 如果只有一个最本源的条件,那就是——【我想做一个快乐的人】 然后——【做我自己。】 我也许会变成真正的魔王。我可能会被困在那无助的狂怒之中,被埋葬在荒原每日的死寂和戾气之下,被过去现在和未来那无休止的诡诈所掩没,终其一生都找不到出路。 但很幸运的是,我找到了出路。 在那一场胜仗后,无论是我的下属还是敌人,都很奇怪作为战胜方的我,为何主动提出签订休战条约。 ------------------------------------------------------- 河水之滨,公主被放在了高高的祭台上。谣言像入夏时的蚊子一样,一夜之间就遍布了每个角落,人们都以为今晚我要迎娶那名公主。 “爻君,你作为今晚的大反派,这样搬了把小板凳坐在暗处看戏真的好吗?至少遵守一些反派的操守啊,比如飞到天上放狠话什么的。” 又过了五分钟……“爻君,你确定我们要开始野餐吗?” 我满斟美酒,举杯道:“生日快乐,阿昙!” 阿昙勉强地与我碰了一杯。 “阿昙你说如果一个人变成了一头肥猪后,发现自己很快就要被宰了,会有怎样的心情?” 阿昙:“这是什么比喻?” “这不是比喻,而是一个计划。”我指了指高台上的公主略有感叹,“那高台多像当年斗兽场上的审判席。” 阿昙微垂眸,似也陷入了回忆。“不久前我去探望过当初救下的那群姑娘。她们问我你的去向,都很感激你呢。还有阿藻,她跟我说,有一样东西要还给你。你给过她什么东西吗?” “一块盾牌罢了。难得她还记着。”黑风暴中,我曾将尼基金盾给了阿藻,保护她平安度过风暴。如今刀枪都无法伤害我,我也不再需要盾牌来保护自己,就当那块盾牌丢失在黑风暴中了。 夜,越来越深,我依旧不出动。公主与暗中观察的护卫也只能静静等待。 “最恐怖的不是恐怖本身,而是等待恐怖降临的那种心情。我要让那胖公主,也尝尝这种滋味。”我默念咒语,用一片飞向公主的羽毛承载魔王的诅咒。 一声响指后,华美的衣服散落了一地,从衣服堆里钻出来的,是一只“呼噜噜”直叫的大白猪。 阿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是我见过的最差的一届魔王!” 作者有话要说:爻君:这一章标题什么鬼,作者打错字了吧? 阿昙:没毛病啊 明日八卦头条:求亲亲求虎摸的爻妹和强势护短的昙少 ☆、【穿书之师承李白】 作者有话要说:任性、随时掉节操、可能无脑爽。 文案和封面都是随手写/做的,大纲还没敲定,随时都可能修改... 可进入作者专栏看到预收文 -----------------------------正文无关,新书介绍----------------------------------- 这是一个穿书者导致时空错乱的、彻底崩坏的仙侠文。 穿书。非正统古风仙侠,世界观是古风+工业+朋克的架空时空。有修士宽袍广袖唱摇滚;有御剑飞行也有飞船;有诗人业余玩饶舌;有法术和科学;有长剑也有手.枪。 - 为什么要这样设定? - 因为作者某天突发奇想“既然已经决定写唐宋文人大乱炖了,那么为什么还要在意古风这个设定呢”。不想要世俗礼教、血统尊卑,想要宗教自由、选择自由,想要爽,特!别!爽! 男主版文案: 传说,七百年前屈子挥笔于洞仙石上写完《离骚》,落笔时天边霞光骤现,屈子乘凤凰破云而去,从此脱离八苦,羽化飞升。 七百年后,有个叫做李白的少年散修,曾经离飞升就差一步。飞升之时,他喝得烂醉,将凤凰当做野鸡要烤了下酒,凤凰侥幸逃脱,但这段无从考据的故事留了下来。修仙界人人皆知凤歌城有个不想成仙,抱着吉他浪迹江湖的李白。 女主版文案: 明秀一朝穿成哥哥写的玄幻爽文《文道仙途》中的黑化女三花月如。 然而,穿书者的存在已彻底扭曲了书中的时空—— 由于修仙者众多,交通管理局不得不限流以规范御剑飞行的轨迹,给飞船腾出空间;地下传道士嘴里讲的不是玄学,而是科学;唐朝后现代天团横空出世…… 某天,某青衣剑仙喝醉后,不小心把投壶之矢扔到了她的头上。 那之后,十级碰瓷高手明秀逢人便说:“我,师承李白。” ------------------------关于八大门派----------------------------- 修仙者相信创下千古奇篇者,便会飞升成仙。陆地上八大仙门各修其法,谓之:文有道,可通天。 痛饮狂歌青莲剑, 磊落气沉少陵宗。 桃李成溪一醉翁, 语落惊人有三苏。 塞上戎马惊鸿客, 章丘尺素漱玉仙。 和气载柔逍遥笔, 绝壁奇峰鬼仙书。 凤歌城,剑仙李白;少陵宗,少门主杜甫;符离宗,师祖欧阳修;眉州苏家,家主苏洵;落照府,陆游;玉簟祠,仙师李清照;琅琊王家;鬼王谷,李贺 -八大门派都本本分分修仙吗? -不,都不大本分。 ------------------------关于穿书----------------------------- 原书男主尉迟走的是“宁负天下人”的黑化路线,标配两位“正宫”,一位“神仙姐姐”,一位“妖女妹妹”:青梅竹马的书圣之女,“斐然仙子”王神爱,超然物外,冷若冰霜;被囚五年的修魔者,“髑髅香妃”揽芳华,媚骨天成,敢爱敢恨。而花月如的人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天真浪漫小师妹时期,为爱叛逃师门、仙骨尽废的逃亡时期,最后是因爱生恨直到为男主而死才洗白的伪反派时期。 明秀对这个小师妹印象深刻,因为在常见种马文中,男主家的后宫都是姐姐妹妹一家亲,但花月如在经历了身心双重打击后,性格变得越来越偏执,并开始修魔道。表面上楚楚可怜,实则因争风吃醋,多次陷害女一女二,每次她一出场,书评区就冒出一堆“心机婊”、“白莲婊”的恶评。直到她最终为男主试毒而死,才勉勉强强洗白。 -所以,女主就能预知剧情、大开金手指了? -不,原书剧情君也和世界观一起离家出走了。 //西皮【诗品一流运气二流酒品三流的世界第一大可爱】X【温吞外表暴徒心的穿书女配】 ☆、皇帝的新衣 至所有蔑视生命的人——终究有一天,摆在你面前的不再是别人去死,而是你自己送命,到了这样的最后关头,一切便截然不同了。到那时,你只得直面疯狂。 夜已深,寒风凛凛。冬之女神将口中呼出的白烟化为遮住月亮的薄雾,月色稀疏,而冬意猖狂。 我将提前备好的斗篷盖在阿昙肩上,碰到她的脸颊的那一刻,决定稍微讨厌一下冬天:天暖的时候,阿昙说不定会挨着我降温,而碰到冷天,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挨她太近。于是,我隔着厚厚的布料将她打横抱起,“回去吧。” 阿昙“哈”了口气,又搓了搓手心。“爻君不出场?” “已经出过场了,”我解释,“刚才我用羽毛向高台送去了一封文书,证明休战合约生效。” “唷,架子好大。”阿昙调侃道。 “必须架子大。我的出场费可不便宜。”作为一个史无前例的、自己在舞台上饰演自己的演员。 阿昙最后看了一眼发出高昂的猪叫的猪猡。“爻君,你真的不带走公主?” “哪里还有什么公主?” 公主已经消失了。死亡不是唯一让一个人消失的方式,若一个人还活着,但再也没有人承认他还活着、这个人也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那么这也与死亡无异了。 合约生效是结果,我已“带走”公主是条件。那么,即便在场护送公主的皇室亲兵中有个别相信公主其实并未被带走,而是变成了高台上的母猪,聪明人也不会公开这个想法。因为带走公主是合约的前提,破坏这个前提就等同于破坏合约——没有人敢承担如此大的风险,也没有人敢说出那句大逆不道的话:“母猪就是公主。” 群体的声音在利益指向一致、或是关乎一些无关痛痒的抉择的时候,会比海啸还要厉害,瞬间就能吞没一切他们认为是错误的东西;而另外一些时候,比如在强权或是恐惧的压迫下,群体也会集体失语。 杀死公主的不是我,而是把她推上祭台、再把她的名字从这个世上抹灭的群体。我把她放上了更广泛的语境下的“斗兽场”,审判她的正是“公平的”民意。 这就是我对她的报复。 阿昙沉思片刻后醒悟,“爻君,你这是在拿人性开玩笑啊!”随后她摇了摇头,轻轻一笑,“爻君变了。原来,你可不会开这样的玩笑。” 我自己虽没什么感觉,但看起来我应该变了不少。好在阿昙没有圣母病,她没有忘记两年前的屈辱和在斗兽场上葬送的生命,现在,她也不会对公主有半分同情。本以为好戏落幕,我正打算起飞离去,就听见一句声嘶力竭喊出来的话: “魔王!你躲在暗处害公主变成了一头猪,算什么本事!?” 阿昙看不清远处,便问我:“那人是谁?声音听起来有几分熟悉。” “是铜锁。”我眯了眯眼,看到远方红衣骑士装束的少年。 “那家伙怎么会在这里?”阿昙惊讶道。“他疯了吗?所有人都没有站出来,就他一个无名小卒强出头……” “无名小卒可以忍受没有姓名的生活,但他一旦发现自己其实可以是更高贵的人,却又求而不得,那种痛苦会像腐蚀木头的蠹虫那样,慢慢腐蚀他的心。”铜锁的身生父亲是帝国的皇帝,克洛伊公主算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帝王的私生子向来是绝密,阿昙对此不并不知情。 我根本无需出场,就有许多人替我完成“台词”: “无理的骑士,快点下来!魔王刚刚带走了克洛伊公主,并且在高台上留下了合约,你凭什么说这头猪是公主?” “这是污蔑!” 铜锁为了建功,是最早一批来到这里等候魔王的到来的人。大概为了今天,他已熬了好几夜,将宝剑磨得锋利、将甲胄抹上桐油、定制好崭新的骑士服。他的眼中因而血丝泛滥,变成了一双兔子眼。他的嗓音已经开始沙哑,但他仍以一人之力与所有的卫兵辩驳:“你们有谁看到魔王来过了!?” 这个问题一出,全场安静了几秒,可是几秒后,就有人率先说道:“我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紧接着,大多数人都开始言之凿凿地说自己见过魔王。 “魔王长着一双黑色的翅膀——就像蝙蝠的翅膀。” “魔王头上长着牛一样的双角、眼睛像河马一样大、皮肤黝黑、面目狰狞!” 骑士们争先恐后地描述着自己看到的魔王。少数人目光闪避,一言不发,却也无人站出来支持铜锁。 “胡说!魔王根本就没有来!”铜锁扒开了那堆华服,费力地将那头“呼哧呼哧”喘着气的猪扛下了高台。“帝国的骑士们,问问你们的骑士道,这头猪是哪里来的?克洛伊公主的衣服又怎会散落一地?” 我冷笑着站在树上,看着这一切。人心的黑暗面总是这么不堪一击,稍稍加以试探,便暴露无遗。大概是预料到了之后的展开,我轻轻抚上了阿昙的眼睛,让她先睡过去。 骑士们面面相觑。一个德高望重的骑士正色道:“这只是一头莫名其妙出现的、无关紧要的猪。或许是它自己偷跑上去的,又或许是魔王从附近的村庄里带出来的。” 众人相继附和。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指出:“你并非今夜钦定护送公主的亲兵团中的一员骑士!你是混进来的!” “难怪你会这么说!原来本来就是居心叵测之人!” “叛徒!” 铜锁难以置信地看着向他拔剑的众骑士,忽而大笑起来:“好,好!你们说这头猪是莫名其妙、无关紧要的,那么,你们谁敢亲手杀了这头猪?” 夜,鸦雀无声。 铜锁提高了音量,用冰寒的目光扫过在场众人,“谁敢?” 随行的文官颤颤巍巍地接过了一纸合约,再三检查,说道:“魔王之前说过,正式合约是写在羊皮纸上、并插着一根特殊的黑色羽毛,这份合约的真实性确认无误。” 文官的话给予了骑士们勇气。他们昔日并肩作战的默契起了作用。几个人围上去,握着铜锁的手,拔出了他的剑,然后对他说:“你若想证明自己不是叛徒,就拔剑宰了这头沾了魔王厄运的猪。” 铜锁彻底失控了。他疯狂地挣扎着奔向那名文官,扑上前去想要撕毁那份合约,“狗屁合约!分明是魔王把公主变成了猪!” 三名骑士麻利地按住了铜锁,然后以他根本无法挣脱的力道按着他的手,将剑刺入了猪的肚皮。 “公主变成了猪!”铜锁嚎啕大哭,“公主变成了猪……” 有人动了第一刀,跟风就不是难事了。那头无法言语的猪,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埋了吧?”这个提议很快就引起了广泛的支持。 数十名体力强健的男子迅速挖好了坑,将死猪一把扔进坑里,又迅速往里填土。在微妙的气氛中,简单的土葬就完成了,护卫队风一般地撤回了城堡。 铜锁留到了最后。他倒在地上,一直喃喃着“公主……猪”,他开始用手去挖刚刚填好的坑,挖得土都染上了淡淡的红色。 “我的妹妹……”就快挖到尸体,他突然不继续挖下去了。 铜锁沉默了好一阵,终于像是说服自己一般清晰而响亮地宣誓:“克洛伊公主,我的妹妹,已在今夜委身魔王。她是人类的英雄,她是帝国的骄傲。” “克洛伊公主,我的妹妹,已在今夜委身魔王!她是人类的英雄,她是帝国的骄傲!”他又一次说。 “埋掉的只是一头猪!”他近乎狂躁地吼道。 最终,他拾起地上的草,擦去了剑上的鲜血,快步跟上了骑士的队伍。 亲兵团交出了公主,带回来休战合约,完美完成了分配下来的任务。 没有人想节外生枝。一个渴望建功立业的、怀揣着骑士梦想的少年似乎想要继续探寻下去,但最后看起来,他也找到了想要的“真相”。 秩序森严的骑士团要杜绝一切不合常理的事。 皆大欢喜。 “游戏结束。”我又一次打了个响指,破除了刚才的障眼法,我本没有将公主变成猪,只是让别人看到的公主是猪。 我抱着阿昙回到她的宿舍,将熟睡的她小心地放在床上。不管她会对这件事持怎样的看法,我早已做下决定。今晚的闹剧只是我放下的一个饵,下一步要钓的正是那个比胖公主难对付一百倍的家伙。 冰龙奥赛德,也是帝国的第四骑士,塔西图。 ☆、和平之柱 美好的一天从赖床开始。 “爻君!!” 又或是,是从起床气开始。 阿昙醒来后与我对视了一眼,就瞬间清醒了。“你、你盯着我干嘛?” “我,盯你?你也太自恋了吧。”在床边盯着某人一晚上还不时傻笑这种痴汉才会做的事,决计不能泄露! 阿昙挑眉道:“爻君昨晚对我做了什么?” 我站起来说:“向Fides(诚实女神)发誓,我绝对没有对你做这样那样的事!” 一块枕头飞过来,正砸中我的正脸。阿昙脸红道:“喂,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是说,昨晚我莫名其妙地在野外睡着了,是不是你在捣鬼?” “阿昙,你在长身体。要保证睡眠时间。” “果然承认了。就是你在捣鬼。” 不阿昙,你哪只耳朵听到我承认了?好在,在来找她之前,我拜读了市井小巷里流传的恋爱攻略,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当女人要给你挑刺的时候,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勇于承认错误,无论你到底有没有做错。“没错,就是我在捣鬼。我错了。” 阿昙:“你不仅对我下了催眠术,还把窗帘盖得死死的,是存心要打乱我正常作息吗?” 我仍旧按照攻略上的说法承认错误:“是存心的。我错了。” 阿昙的太阳穴上青筋暴起,我隐约感到我貌似说错了话,然而也不知哪句出现了问题。于是,我想起了那本攻略上的下一段话:当承认错误也无法让女性满意,这个时候,就要用实际行动来满足女性的需求。少说话,多办事。 我“唰”地一下拉开了窗帘,让整个房间充满阳光。阿昙措手不及,在第一时间捂住眼睛。我面向窗外,展开双臂,“让我们一起沐浴这美妙的冬日暖阳……” 谁知阿昙又顺手抄起另一枚枕头,砸中了我的后脑勺。“拉!起!来!别人只以为我在房间里多养了一条狗,而不是一只魔王!” “呵,女人。”只好再次将窗帘拉好。 看到了热情的阳光,阿昙推断出时间,默默接受了她注定迟到的事实。然后,她发现了我提前为她准备的衣服。这是我精心挑选的裙装,这一件的价格估计就能抵她那一橱的寒酸衣服,若是穿在阿昙身上,一定会给她添一点女人味。看她现在拿着衣服愣愣的样子,心里一定感动极了,说不定还会给我一个热烈的拥抱—— 阿昙疑惑地举起衣服问:“这是包什么东西的布料?颜色看起来有些艳俗呢。” 布料?艳俗?我的心里滴下两滴心酸的血,强颜欢笑:“阿昙,这是我送给你的裙子。你试试看。” “……原、原来是这样。”阿昙尴尬地笑了笑,“那爻君转过去,我……试试。” 几秒后,背后传来一声叹息。“爻君,我尽力了……帮我拿一下我衣柜里的衣服,随便拿一件就好。” 她这么说……难道……与女人在洗澡的时候说“亲爱的,帮我递一下毛巾”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红着脸转过头,“阿昙,你看这大早上的,是不是有点太激烈了?” 下一秒我的视线就被粉红所笼罩。阿昙大概以为隔了一层布我就看不到她只穿了一件小背心的身体,这着实是个毫无经验的幼稚想法。 “女孩子穿粉裙多可爱。” “要穿你自己穿。”阿昙犀利地说。 “穿就穿。” 空气顿时安静,阿昙用一种发现了变态的目光打量着我。心一横,我将盖在头上的粉裙向上一抛,快速地按住她的后脑勺。布,缓缓落下,盖住了我们两个的头,这一下看到的彼此都透着粉色的光晕。 我们额头相抵。我看到有白雾从她双唇间流出,那好闻的热气化为了一丝丝的雾消散在狭小的空间里,她的双颊一片桃红,也不知道是这布映上去的,还是她本就红了脸。 我带着一丝笑,叫她的名字:“阿昙。” 阿昙反应慢一拍的模样可爱极了。“嗯……啊?” 我终于要提出那个有些无礼的要求:“其实我想上……” 阿昙:“上吧。但爻君必须答应我,你绝对不能当上完就跑的渣男。” ???等等,这对话也太奇怪了吧。对此我甘拜下风——论掉落节操的速度,我苦修两年,还是赶不上阿昙。 阿昙的嗓音带了一丝晨起的沙哑,平添几分娇软:“爻君,你不要走了。我不喜欢等待,这两年来,我一直很想……” 我感动得吸鼻子:“我也很想你!” “打你……”她与我同时说。 紧接着,我的下巴就被一记干脆利落的下勾拳给击中了。 她打完后,突然勾住我的脖子,整个人压上来,我故意不坐稳,便真的被她给扑倒在了床上。她看起来胆大包天,真要做些什么却还是羞涩,只是试探性地用嘴唇碰了碰我的嘴角。“当然,也是有点想你的……” 我猛然意识到,阿昙之所以有本事把龙驯养成猫,很可能就是因为她深碍“打一个巴掌,给一颗甜枣”的道理。我的女孩在我怀中,我们考虑的却不是正常情侣应该考虑的事。 阿昙:“我准备好了。我早知道你想上我,你上吧。” “那我来了。”我努力不去深想这句话的歧义,抽离灵体后,进入了她的身体。 ------------------------------------------------- 我如愿让“阿昙”穿上了我送她的小粉裙子,在校园中招摇过市。 不得不说,女人一旦穿上了漂亮衣服,就必须小步子小步子地走、随时随地都要注意举止的优雅。这样不过一个小时,我就想撕烂这该死的拖地裙摆。 “撕拉”。我在准点赶到教室,人进了门,裙摆却被门外的铁定勾住,破了一道大口子。我索性撕掉多余的裙摆,将长裙变成了一款露出小腿的短裙。 接下来我便成为了目光的焦点。我不以为然:在茕孑,人们都以袒露肉体为美,袍子都是清凉透风的款式,男子露出胸腹肌肉,女子露出香肩玉璧,都不算什么。难不成现在人们的接受程度连一百年前都不如?阿昙长得好看自然要多炫耀,她低调我便多帮她炫耀,但要是有谁敢对她起什么心思,我多得是方法让那人怀疑人生。 这一堂课讲的是炼金术,那些物质转换的公式对我来说都是些早已烂熟于心的知识,我来上课的目的只有教授,也就是机械学院院长,沉默。 课后沉默身边聚集了一大堆女生,向来她们来上课的目的也多半是为了教授。我发挥了力量上的优势,扒开了一众女生,挤到了沉默身前,挂上了虚伪的笑容:“塔西图教授,课上有好多题我都不懂。” 沉默道:“如果题目的数量级很大的话,请在我的答疑时间来找我。” “塔西图教授,请问炼金术可以把一个人变成另一种生物吗?” 沉默:“不可以。这在炼金术的第一课就讲过了,我希望听到更有价值的问题。” 我说:“那好吧,是我记错了,变成另一种生物的魔法叫做‘变形术’。魔法师会做的一件事,就是变成别的东西,换成另一种形体。好比戴上了一层灵活的面具,看到那层面具的人会把魔法师戴的面具当做魔法师真实的模样。但真正的大魔法师会做的不只如此,他们可以变成面具本体——真正变成另一样生物。据说,曾有一位极寒之地的伟大的魔法师,他厌倦了身为人类的生活,有一日突发奇想,想要变成老鹰,来一段激动人心的空中之旅。聪明的他学会了老鹰的飞翔、调谐了老鹰的视力和听觉、甚至开始按照老鹰的方式思考和生存。最后,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人,变成了真正的老鹰。他的脑中或许曾出现过他为人类时的零星片段,但他以为这是身为老鹰的他做了一个变成人类的梦。所以啊,这是一种危险的魔法。一不小心,施法者就会变成那层面具,再也变不回自己。” 沉默看了我一眼,冷冷道:“你跟我来。” 这条老不死的冰龙还是一副清俊少年的样子,银发一丝不苟,光滑得一粒雪落上去都能滑走。他的神态却全然没有少年的鲁莽和稚气,眼眸如一潭千年的寒冰池水,深不见底,毫无波动。在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只机械鸟,他用一根食指把玩着它,那小玩意便“啾”地一声拍动翅膀,乖巧地停在他肩头的袖章上。 那袖章的中央是帝国的图腾大力神,周围排布着七片橄榄叶,象征着人类贵族至高无上的尊荣。普通的贵族后代出生后能获得一片叶子,首都那些历史更悠久的贵族后代至多能获得三片,而其余的橄榄叶就只有靠对帝国非凡的贡献和军功了。我敢确定他冰龙的身份在帝国高层中并非秘密,但他们依旧给予了他如此殊荣,只能说明他与帝国的羁绊可能比我原先料想得更深。 “阿昙,我知道你因为两年前瓦西里奥斯的事,一直看不惯我。”沉默淡淡道,“但我的答案始终只有一个,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我来到人类社会,本来也不是为了交朋友。他来找过你。他与你说了什么?” “他倒是没有说什么特别的。他只是让我见识到了教授您在授课时讲过的变形术和变化术,对于这两个容易混淆的考点,我现在终于弄清楚了。”我冷笑道:“他把公主变成了一只猪,我本以为那是变形术,却没想到那其实是变化术——一种障眼法。结局是骑士团亲手杀死了公主。我想,如果精通则两种魔法的塔西图教授当时在场的话,他一定不会得手。” 听闻公主惨死,他也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这件事我会查清楚。” 他说会查清楚就一定会查得水落石出。我了解他,他对于真相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他能够把自己抽离一切阻碍判断的元素,比如感情和世俗,用理性看待整个世界。 他与“平和之柱”契合,是天生的守护者。神柱客观记录着发生过的事,而他是我见过的最贴近神性的生灵。所以,我相信在塔西图守护的“平和之柱”的时光回溯里,有我前世的真相。 我叹道:“塔西图教授,我想你也有失手的时候。” 沉默瞬间反应过来:“你是谁?” “可惜太晚了。这一次,你看不出来不怪你,我用的既不是变形术也不是变化术,我就是‘阿昙’。” 当沉默反应过来这是“御灵”的结果,我已在屋子里布下了酝酿已久的结界。我用利维坦的帕拉米宝石发出共鸣,召唤出了同样作为龙神的他的本源。 这个屋子瞬间进入了异度空间。我来到了冰龙的极寒世界,走到了那根高耸入云的冰柱前方。我将手放在绚烂无比的冰晶上,寻找到我前世的客观记忆。 向前走几步,便可以回到那段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御灵术在时光回溯中必然失效,那也就是说,这一次,会是阿昙陪我走进我的前世。 她终究要认识那个“我”,那是我的灵魂一部分,与我不同,却又塑造了现在的我。 我扶着昏过去的阿昙,决然踏入了那扇看不见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爻君对沉默讲的那段关于变形术的例子,是讽刺冰龙习惯于变成人,结果把自己套入人类的面具,再也变不回来了 ☆、前世(一) 我扶着昏过去的阿昙,决然踏入那扇看不见的门。 “平和之柱”中的回溯空间里发生的一切是真实发生过的历史,而空间本身又是虚无的非理性世界,神柱会根据“回溯者”心中的意愿择取出最想回溯到的那段时光。 于是,穿过重重云霄,我再次回到了万神门。那是重霄之城的入口、茕孑最宏伟的建筑之一。象牙石制成的门柱上雕刻着十二神的创世神话以及天神一族的先贤,耸立在白云之上,与天空齐高,与白日一样光明。它在这里历经千年,从传说总神王和英雄的时代走来,一直屹立至今。 随后,我便看到自己已然从阿昙的身体里脱离了出来,而我眼前看到的那个躺在万神门顶上打瞌睡的青年不正是过去的我吗?那时候的我比较浮躁,常常翘班,老爱往大陆跑,去各地游历,结交奇人,顺带寻衅滋事。我不禁笑出声来:未来的自己看到过去的自己,这份待遇可是独一份的。 “爻君!”我蓦地听到阿昙在唤我,可向她那边看去,她正在向万神门那边跑去。我想起她还不知道我们来到了“平和之柱”中的空间,是以将过去的瓦西里奥斯·巴卡·亚兰认成了我。 万神使徒在万神门的至高点上站了起来,他穿着人类向天神进贡的最高品级的白袍,展开了洁白的神翼。 “他看不到你的。”我走到阿昙身边。 阿昙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万神门上的天神,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这里并非现实世界,而是由‘平和之柱’回溯的历史。现在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所以,对这里的人来说,我们是不存在的。” 阿昙不解:“我们为什么来到了这里?” “我要探知真相,关于我前世的结局,也关于生命之树的真相。” 阿昙:“你……好像很害怕这里?” 我没什么好隐瞒,点了点头。其实,无需拖延两年,在得知了沉默的真实身份后,我早可以从他入手,找到平和之柱、回溯过去的这段时光。但我的内心在抗拒着、也害怕着这段历史,这里面尽是属于我的悲欢离合,因而我拖延着寻找真相的脚步。 不过,很快我又摇了摇头说:“不,不害怕。” 因为现在我有了你,就好像身后有了一支军队,而怀里多了一朵玫瑰。你让我有了遗失在过去的真相,和直面自己的勇气。我会为了你,一次又一次扭转自己的命运,做出决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阿昙突然笑出声来。“爻君,你们真的很不一样。你的目光朝下,而他的目光朝向天空,就好像除了天空,谁也没法入他的眼。” “目光朝下还不是为了看你。”我嘟囔。 阿昙凑近说:“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因为你矮!矮子!” “别拿你自己的高度来衡量我,我在女性中已经算得上是高挑了……”她说到一半,突然愣住了,望向从万神门里面那一侧走来的人。“她、她是谁?” “那是希尔瓦娜斯·神赐,天神一族的瑰宝。” 神赐以天神一族的优越身高活脱脱将阿昙衬成了发育未完全的小女孩。她从阿昙身边走过,阿昙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她,甚至忘记了收起下巴——真正的绝世美人,便是有着令同性都为之震撼的美貌。 万神使徒挥动神翼,从百丈高门上缓缓降落,而神赐也露出了一抹微笑。 神赐的一个笑容,就将我拉回了百年以前。我原没有太多伤怀之情,可这一刻,我恍惚觉得自己还活在茕孑,一切都未曾离我而去。 随着两人越走越近,阿昙的目光在两人之间徘徊,好似哪个也无法取舍,“原来神庙中的雕塑再美,也美不过真正的天神。” “大多数美人只会让人在初见时感到惊艳,不可能持续性地给人带来惊艳的感觉。神赐不一样,她的美变幻莫测,当你以为自己早已对这样的美貌习以为常的时候,她只需随意换一件华服,亦或是做出一个生动的小表情,就能再次让你瞠目。” 神赐有着方正的额头,微风拂过几缕不听话的金发在她那线条优美的前额跳跃,只是这一个微小的动态就能让人目不转睛地看许久。尤其难得的是,她的金瞳纯净得没有一丝褐色;天神一族的肤色虽然都非常浅,但有些人白得像石灰,略显死板,而她的肌肤白皙光润,宛若春天初生的木兰花。 严肃的时候,她庄严端美,像神庙中的女神像;笑起来的时候,清纯得像是方从海浪中诞生的爱神;使坏、任性的时候,反而更美了,美好中带了一丝邪恶,更有一种极致的魅惑,无论男女,很少有人能抵御。 说完那句话后,我感到身边飘来一股幽幽的目光。见阿昙凝眉,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随之担忧阿昙万一问我“是我漂亮还是神赐漂亮”这个问题,标准答案是什么。 谁知,阿昙突然狠狠敲了一下我的头。“混账!” “你吃醋了?” 阿昙:“神赐如此美人,你怎么能用这种态度对她!?” ???这下我彻底找不到阿昙的套路了。 阿昙有理有据:“我打不到万神使徒,打你也是一样的。爻君,你这是什么态度!神赐看你的眼神多亮,眼睛里的星星都快喷出来了,你怎么还用鼻孔看人?真是傲得欠揍。” 我扶额:“阿昙,你不是在现场看剧,别乱嗑剧中人物配对啊。我和神赐天生冤家,她怎么可能……” “嘘!别出声,让我好好看。”阿昙拉着我跟上了两人的脚步。 万神使徒在神赐的带领下去见斯特林。记得那一日,斯特林忧心忡忡,而我莽撞的正义感爆棚,还未等他把鱼饵抛下水,我就自己跳出来一口咬上了鱼饵。 若人生如戏,那现在我们看到的就是我美好生活的落幕,一切早有预示,只是身处其中的我们,开不了上帝视角。从我毁去神赐和斯特林公子的订婚宴的那一天开始——在我大模大样地走到那位斯特林公子面前,从那双早已抖成筛子的手中夺来了订婚戒指,然后恶劣地将戒指丢出窗外任其坠落万丈高空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斯特林会伪装成一副懦弱善良的样子骗取了我的信任,再在最关键的时候让我沦为阴谋里的一颗废子。 订婚宴事发后,斯特林对我说,娶神赐只是迫于家族之命,并非他的本意,他甚至很“感激”我毁了他的订婚宴、让他得以遵从自由的召唤。 斯特林是天神与人的混血,血统固然不纯,但他的天赋卓绝,尤其具备创造系魔法天赋,是天神一族中百年难遇的天才。他凭借自身实力和出色的人品,获得了茕孑三大家族之一的纳丁(Nadrin)家族的继承权。经历订婚宴被毁一事后,他大度的反应赢得了我的钦佩,在之后的数年里,他成为了我在茕孑为数不多的挚友。现在想想,性格倨傲的我有时连从小一起长大的神赐都无法忍受,为何一个与我有过节的人会照单全收、从未与我发生过哪怕一次冲突?一切,都是为今日打下伏笔。 斯特林告诉我,纳丁家族的长老正在密谋将他除去,只因长老们与中央帝国勾结,意图打开从生命之树登上茕孑的通路。 万神使徒听完斯特林的倾诉后,义愤填膺,当即召唤出阿列侬双剑,要前往纳丁家族。 神赐与我个性相仿。我们从小受到英雄史诗的熏陶,又同时天赋异禀,出身显赫,不怕这世上有不平,就怕没有当英雄的机会。她亦召唤出佩剑“玫瑰星流”,正打算与我同去找纳丁家族为斯特林“伸张正义”。 最终,也不知是出于怎样的理由,斯特林用计谋支开了神赐,便只有我一人去了重霄之南的纳丁府邸。 “如果你发觉有一个人无条件地对你好,那多半不是幸运,而是你正在被人利用。”现在的我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斯特林骗得身败名裂,颇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快跟上去!”阿昙竟比我还着急,拉着我飞快地跟上了万神使徒的脚步。 ☆、前世(二) “快跟上去!”阿昙竟比我还着急,拉着我飞快地跟上了万神使徒的脚步。 “别追了,让他去吧。”我停住脚步道,“‘他’的故事,我早就被剧透了。这一次,我想换别人的视角看看事情的另一面。” “好,听你的。”在我的前世,阿昙答应一切都听我的安排,我继而决定先去我父母的宫殿探查。 与其说是探查,不如说是我单方面的探望。那是亚兰家族这一代的神父和神母,负责用一套精英淘汰制的教育章程来选拔、培养出亚兰家族下一代的顶梁柱。神父和神母的概念为天神一族独有,不同与人类社会管给予新生儿生命的男人和女人叫做“父亲”和“母亲”。古爱尔威亚语里起初并没有这样的词汇,后来这两个词连同家庭的概念是被当做舶来词引入我们的语言体系的。是以我一直固执地用“父亲”和“母亲”来称呼他们。 我早已想起来了——我只是他们所掌管的家族里众多孩子中的一个,而按照老规矩,我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得知生我的人是谁,可即便如此,对我来说,从小抚育我长大的他们也还是特别的存在。我必须用最特别的称呼来称呼他们。 亚兰家族的神父神母住在重霄之城西边的月桂城堡,一座洁白无瑕的宫殿。天空中一直都是的被一层圣光遮盖,永远看不到日月星辰,那种世人吹捧上天的圣光的纯白看久了也无聊透顶,比不上人间多变的天空的色彩。 怀里的阿昙倒是不断地发出惊叹的声音。“我竟然真的来到了重霄之城!好像一场梦。” 我说:“不光是你,就连我也觉得像是做了一场很真实、很真实的梦。” 阿昙笑:“这是最独一无二的休学旅行。” 我很想告诉她,这看似美好梦幻的一切,最终都会以最绝望的方式破碎。但在她脸上看到这样单纯的笑容,我又不忍说出口。“阿昙,这个世界你看看就罢了,别入戏太深。” 她随意点了点头,像是身处一个偌大的浸入式剧场中,转而又发现了新登场的角色。我们潜入了我所熟悉的会客厅,那坐在主席位的、高挑雍容、带着一丝疏离浅笑的妇人是我的母亲,而之后由精灵仆役拉开凳子、坐上另一主席位的英俊男子正是我的父亲。 重生之后,我曾给他们写过信,撕碎了挥洒向天空;我也曾在逆境或是顺境之中多次想起他们;那份被我理想化的完美亲情是我心中的神柱,无论我如何努力地去撇除偏见并想站在理性的角度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都做不到。我大概还是很爱他们。因为爱,所以才会想念、才会在理想和现实产生差距时失落。 “爻君?”阿昙用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你怎么红了眼睛?” “哦,我在想这两个人为什么在会客厅、他们的客人又是谁。” 过了一会儿,客人终于到场。 阿昙惊讶:“怎么是丽德奥斯和沉默?” 我凝视着红衣女郎和黑衣少年,或许是心中早已做好了最坏的猜测,现在看到我的友人出现在这里,我的内心反而比我想象得更平静。他们在进入宽广的大殿后立刻化为了龙形,顿时使得空间变得有些拥挤。 “他们怎么又变化回了龙形?” “这就涉及到外交问题了,在这种场合他们各自代表着自己的利益集体,所以要使用自己的原型。”我凝眉观察,“看来他们要谈论的话题关乎两个种族。” 丽德奥斯平滑的红色鳞片像锻冶过的金属板般坚硬,背后那对比她的身体还大的皮质翅膀现在已收起来,像冬天包裹着松鼠的毛绒尾巴般地包覆着这只巨龙。每一个头颅上的暗金色眼眸都保持着清醒,瞳孔是一条黑色的细线,和人类传说中的恶魔之瞳别无二致。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安静的丽德奥斯。 那条有着银白色鳞甲和巨翼的、在光照下异常绚丽的冰龙突然扭动了头,向我们这个方向看来,这甚至令一向大胆的阿昙都不自觉地后退一步,向我靠拢。那狭长的蜥蜴型眼睛有着琥珀的褐色,眸色太过纯粹,以至于只能在其中看到令人不寒而栗的虚无。 我拍了拍阿昙的肩膀说道:“别怕,他看不到我们。他的眼珠子很少转动,就像是……”我想寻找一个准确的形容词,却感觉这个词并不存在。 阿昙补充:“就像地下之城的乱葬谷。” “有点,不过奥赛德的眼里并没有那么浓的戾气。” 我听了一会儿,便知道了是怎样一个重大的话题才能将两位龙神和天神一族的受命者聚在一起商讨对策。人类的势力愈发强大,而神族虽天生拥有强大的力量,但数量相对稀少,且生活环境安逸了数百年。神族很快就依赖于人类的奉献成日取乐度日,被人类喂养成一群只知道享乐的废物。 我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是事实,仅从魔法这一个小方面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很久之前天神一族的魔法是世界魔法的正统、纲领,但早在我生前,这个优势就慢慢地被人类反超。人类寿命短暂、生存环境相对恶劣,强烈的危机感扎根在每一个人心里,他们善于发明、创造、颠覆和改变,因而新时代的魔法大多都是由人族魔法师创造的,习惯安逸的天神和数量微薄、生性懒散的龙族根本不具备这种杂草一般的创造力和改变的欲望。 “人类很快就能征服天空。偏安一隅将无法保障天神一族的安全。”冰龙说道,“征服,或是被征服。” “还有一种选择。”父亲突然站了起来,为了说出接下来的这个词,仿佛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发出了干枯的嗓音: “逃避。” “不行!神族怎么可以逃避!”/“丽德奥斯不会逃避!”/“区区人类而已”丽德奥斯三姊妹的性格虽各不相同,但她们有着显著的共性,那就是烈性的脾气。 就在这时,母亲用指节轻敲桌面,她的声音不大,却比任何人都威严,“火龙,在反对之前,请先好好想一想。我们究竟处于怎样一种处境。天神一族的常备军不足千人;而人类光是常驻康涅狄格堡的骑士,就有近三千人;其中由二十人组成的皇家骑士团中更是聚集了大陆最顶尖的魔法、剑术、战略、驾驶器械和御灵的精英。” 丽德奥斯说:“散落各地的精灵族一直受到人类的压迫,他们数量庞大……” 母亲打断道:“精灵?茕孑就有许多天空精灵,他们是天神一族的附属者,这样的主从关系已维持了近千年。对于有逆来受顺这种‘种族天赋’的精灵族会选择帮助我们从人类手中夺得主权这一点,我表示深切怀疑。” 丽德奥斯不再反驳这一点。母亲便继续:“若要逃避,只有一条路可走。目前生命之树是唯一可以从大陆通往树顶的重霄之城的方式……或许,为了保存我们的文明,就只有砍掉生命之树。” 父亲缓慢而沉痛地说:“人族为了消灭魔法的垄断地位并彰显人本论的主调,会在十四天后举行砍倒神树的大典,在砍倒神树这一点上,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茕孑会从此消失于世,与生命之树一起去往永恒之国、与现在这个纷杂的时空永别。” 能说出这样的话,绝非偶然!母亲向来视秩序为首,她既能这样说,就说明这一点早已在天神一族的几大家族——至少是大部分贵族首脑中——达成了共识! 我顿时愣住了。阿昙好像在跟我说些什么,可我什么也听不清。早已知道结局的我,回过头来再看走向一百年后的结局的过程,同样震撼得好似每一块肌肉都在发颤。我再也无法掩饰我内心的海啸:一直以来,我都知道天神一族中有暗通中央帝国的叛徒,可我以为叛徒终究是少数,他们是被帝国许下的糖衣炮弹所诱惑,亦或是被强大的敌人吓得失去了理智,才任由人类砍掉我们守护了千年的神树。可我没有想到,是我们内部先产生了砍掉神树的念头,而且,这一切的发起者是我的“父亲”和“母亲”。 亲耳听到至亲说出这种话所带来的冲击,不逊于两年前我发现丽德奥斯要取我的心脏。可现在的我,经历了这么多事,毕竟早已不是从前那个在内心建起一座象牙塔的“英雄”[1]。我学会以更宽容的眼光看待旁人,乃至看待完全不同的道德观和思想。 愤怒的劫火从丽德奥斯的三张嘴里同时喷出,在洁白的穹顶上烧出了一个硕大的窟窿。“毁坏神树的生灵,都会天谴!十二神如是,天神如是,龙族如是!这一点,不正是你们天神一族千百年来的信仰吗?要是为了躲避人类的征服战而砍掉神树,难道你觉得整个神族的命运会走向一个好的方向?” “火龙之神,稍安勿躁!”母亲金眸一闪,流露出利金那样可劈裂盾甲的凌冽之气。“如果必须有人承担那个罪孽,也是由人类来承担!而我们,依旧是神树的守护者!我们的计划并不是完全毁灭生命之树,而是让它以另一种方式新生。龙神们,你们应当知晓,生命之树的核心在于一颗种子。只要将这颗种子保留下来,枯萎的枝干树叶终有一日会复苏,神柱也只是消失一段时间,在种子重临人世的那一刻,神柱便会再次出现在你们守护的空间里。就让狂妄的人类背负砍倒神树的罪名,而有着漫长寿命的吾辈,终有一日会卷土重来。” 门外传来一丝细微的声音,却瞒不过在场众人。 声音的方向,正是奥赛德方才望去的方向。 母亲微愠:“出来!” 神赐化现了隐身术,脚上不稳,“哐当”一下摔倒在冰龙跟前。她早已泪流满面,显然是被刚才的会谈吓得不轻。 “希尔,”希尔瓦娜是神赐的名字,母亲淡淡地唤道,“你都听到了什么?” “我……我……”可以想象神赐此刻必然是一片混乱。她从小就是个不想做公主,想做大英雄的女孩,然而现实和童话故事里不大一样,英雄所面临的选择往往进退两难。她几次颤动双唇,想要说些什么,又几次摒弃了跑到嘴边的词语。以我对她的了解,姑且猜测,她在听到那些话的第一反应一定与我一样,坚决不愿将自己困于一隅,做缩头乌龟。但与那时的我不同的是神赐对生命之树并没有我这般大的责任,而且她也真的非常讨厌战争,以她见过的有限的战争来说,她认为“战争会让空气发臭、河水变浑、想见的人永远分别”。如果可以,她希望用任何方式来规避战争。 母亲的眼中多了一抹寒意,“希尔,你该是都听到了吧。那么,你会怎么选?” 阿昙看得屏息凝神,她不禁抓住了我的手担忧道:“如果神赐选错了,看这个女人的眼神,该是要杀人灭口的。” 神赐忽然抬起头,经过泪水洗刷的眼睛异常耀眼,“生命之树的种子该怎样保存才不会落入人类的手中?” 我叹道:“她能问出这个问题,就说明她的内心已经开始倾向于砍倒神树了。” 还不等神赐的问题得到回答,窗外就传来一声巨响,金色的灼炎从空落下,南方对角方向有十几枚火球陨石般的灼炎落下,数十个天空精灵飞到天空上,仍逃不过毁灭性的灼炎,在天空中被炸成了一朵朵金花。 阿昙凭直觉道:“爻君,这难道与你有关?” “是……这种金色的灼炎流星叫做‘神裁之金炎’,被认为是我的绝招。” “是谁要害你?”即便她并不认识前世的我,依旧这样无条件地信任着我。 [1] 象牙塔指忽视现实丑恶,自隐于理想之境的人构建出来的自我天地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铺垫了几十章终于生出来”的大反转 ☆、前世(三) 窗外的金色灼炎不断地冲击着天空,一派末世(Apocalypse)的景象。世界瞬间扭曲,眼前所见一切,都经历粉碎、飞驰、重组……哪怕已知是幻境,身处其中的人仍会相信眼前之景,并产生窒息般的恐慌。我紧搂住阿昙,用手捂住她的眼睛,尽可能平静地对她说:“不要怕,阿昙,只要不看,就不害怕了。” 阿昙将头埋进我的臂弯,呼吸渐渐恢复了平静。方才从恐慌中缓过来,她就开始逞强:“谁说我怕了?就算是世界末日,有爻君陪我一起死,也没什么好怕的。” 这句话在我耳边“哗”地炸开。 她简单一句话,就让我看到的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天上降下的金炎和飞石变成了炸开的烟花,而支离破碎的世界瞬间伴着梦幻的风琴曲走向重生。我猛然发觉,绝望的事换一种眼光看,同样充满希望。 命运偷走我的爱,如此多的爱;交换给我灼灼仇恨,潮水般的仇恨。我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却败于命运,败于我深爱之故土。但,那又如何? 死亡不是悲剧,遭遇背叛不是悲剧,真正的悲剧是骄傲的人被迫向权势弯腰,是温柔的人被生活磨砺出一身戾气;是勇敢者被逼懦弱,是缄默者最后赌上一切向不平宣战;是理想破碎,更是理想还来不及破碎就先被自己否定;是打败魔鬼的英雄自己变成了魔鬼,是魔鬼最后产生了良知;是逐渐没落的种族歌舞升平,是伟大的国度走向终结时没有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1]。 仇恨其实也是一种原始的欲望,也是最难以抵抗的欲望之一。命运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依旧考验着我,若我向仇恨屈服,那么我便会成为真正的魔王,真正落入一个无法逃离的悲剧。 我终究没有选择堕落的那条路,究其原因便是因为有她选择相信我、支持我。所以……“阿昙,谢谢你。” 阿昙一愣,“这么突然?我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吗?” “不,你不需要做任何事。你的存在就已经救了我。” “哈?”阿昙摸了摸我的额头,“爻君,你怎么变这么肉麻?” 如果没有你,两年前,我会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是你将我和这个我本以为冷漠而残酷的世界联系在一起,并让我渐渐发现其中的温暖与乐趣。我上辈子什么都拥有,除了希望;我这辈子什么都没有,唯有希望与你。 因为你,我想爱这个世界,一如既往。 阿昙,你永远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 “咳咳……”我解释道,“我们所处的空间里进入了新的闯入者,改变了‘平和之柱’的时光回溯进程,从而加快了时间线的推进,导致世界重构。想必他这样做,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不想让我探知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二是想尽快将我们赶出‘平和之柱’。” “那个闯入者是沉默?”她问。 “是,沉默来了。”我并未亲眼看到他,所以没有证据证明撼动这个空间的人一定是他;但是,既知晓我进入了这里,又有实力操纵“平和之柱”的人,我仅能想到他一个,做出这样的论断也并非全无道理。 这个世界是由纯粹的意识所构成的世界,它的元素就是无数段历史、无数个人的记忆。这世上总有一些既没有名称又没有显著特征的东西,人们有限的智慧不足以去定义它们:记忆无疑是其中之一,它时而凝结成块,时而消散成灰,就像微小的水珠汇聚成一片片云雾那样,存在,却也并非真正存在。这让我想到一种传说中的魔法——造物术,即,将那些不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东西创造出来。我们所在的神柱的回溯空间,也可以理解为神柱用“造物术”创造出来的世界。 “爻……爻、爻爻……” “好好说话,别‘爻’。” 阿昙突然举起了手,“为什么我的无名指上突然多了一个戒指!?就在刚才,‘啪’地一下就出现了!在你们神界也会见鬼的吗!?” 那是一枚极其华丽的戒指,纯金的指环上镶嵌着如星辰一样繁多的宝石,五颗颜色各异的宝石镶嵌在正面,分别是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和猫眼石,组成一个五芒星的形状,中间则烘托着一枚色彩奇异的宝石。我从小身边就不缺奇珍异宝,算得上是宝石鉴赏的专家,可中间的那颗宝石我从未见过,像欧珀那样折射出不同的偏光色彩,却又不是欧珀。如果说我在哪里见过这颗宝石,那便只有我的幻想里了—— 确切地说,这枚戒指根本就与我幻想中的戒指一模一样吧! “阿……阿、阿阿……” “好好说话,别‘阿’。” “这枚戒指怎么和我刚才在脑子里想的戒指一样!?” “和爻君想的一样?”阿昙表示不相信,“不会吧,这个世界都要崩裂了,你还有空想戒指?” 我很确定:“是真的。刚刚我就在想结婚的事,在天空神殿里,我送了你一枚戒指。” “结、结婚??”阿昙嘴角一抽,伴随着末日背景,一种违和感油然而生。我渐渐也开始脸红。 下一秒,我和她同时反应过来,又同时说道:“不可能/不会吧!” “我根本不可能掌握造物术!只有具备完美神性者才能达到造物魔法的最高等级——凭空造物。” “造物术就像是传说中的魔法。纵观人类历史,拥有造物天赋的魔法师都屈指可数,更不用说能达到‘凭空造物’的水平了。” “造物术在天神一族中或许会常见一些,大约每三十年会出一两个。但由于从没有能完全拥有神性的族人出现,那些造物天赋者顶多能创造出世上已经存在的东西,例如,复刻一把在别处看到过的椅子什么的。我曾以为冰龙会成为第一个修成神性的智慧种族,事实上,他也一直以此为目标努力着。” 阿昙问:“神性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沉默就是最有可能的那个呢?” “神性,其实就是将自己剥离一切人类的感情,包括喜怒哀乐;更重要的是,必须杜绝带有指向性的爱与憎,达到那种境界就早已没有了我与别人之分,只有‘我们’。”我与冰龙奥赛德相识多年多少对他有些微博的了解,“沉默本性无情,在他眼里,没有亲疏远近,也没有朋友或是爱人,大概所有的人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个体。他的爱是对和平和整个世界的爱——甚至于说,他已然脱离了任何一个种族。他可以为了拯救与他毫不相干的多数人,而杀死一个与他私人关系更密切的人,对他来说,牺牲少数拯救多数就是正义。我毫不怀疑,如果当他自己也成了天平中的砝码,而经过他的衡量发现他属于应该被牺牲的那一方,他也会面不改色地贡献出自己的生命。” 阿昙皱了皱眉:“难道神性就是绝对理性?这样有点……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反正一直以来人们都这样理解神性。” “可是……这样的理解下,一旦有人真的成了造物神,那他也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喜悦,因为他早已没有了个人的感情。这样一来这个人和废人也差不多嘛。” 要是放在当年,阿昙这种侮辱神的话,被天神一族的人听到,准是要让她去见死神的。可我却觉得异常悦耳,“还是阿昙和我是一路人。” 我心里想着要让这个空间恢复秩序,下一秒,一切就突然变回了原样,让我以为刚才是自己眼花了。 阿昙难以置信地看了我一眼:“爻君,这又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开外挂了?” 我摇头:“没有啊。” 现在的场景已然不是刚才的宫殿,我们站在天空之神的神殿里,两排站着天神一族的人和精灵仆役,中间空出了一条宽广的道路。 这无疑是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场景,推算下来,刚才沉默的介入将这个空间的时间推进了一个月。 接下来我应该说—— “我以天空之神.的名义起誓,我用一对神翼自证衷心!”万神使徒凄厉的声音从神殿之外传来,“我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背叛茕孑!” 阿昙看到接下来缓缓走进来的万神使徒后,直接冲了上去。在那一瞬间,理智并没有什么作用,我知道她心里很明白这只是发生过的历史,而这个人只是过去的我,但她还是留下了眼泪。她抚摸着万神使徒背后两个硕大的血坑,抬头望向他扬起的下巴,颤声说:“你不要和他们辩解!” 万神使徒当然听不见也看不见阿昙,他只是用倨傲而愤怒的眼神扫过在场的所有人,绷断了手中的桎梏,最终将目光定格在一旁穿着囚衣假、假惺惺泪目的斯特林身上。 他朗声说:“我再重复最后一次——纳丁家族的三位长老死于神秘敌人的结界,此前我发现那三名长老发生了口角,离开的时候只是揍了他们一顿,并没有杀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当时的在场者除我以外,都死了,所以我确实没有人证。但我所言皆系事实,我誓死不认那不存在的罪名!还有,斯特林公子与此事更是毫无关系,他不应该因为一些未经证实的猜测和流言蜚语入狱。我请求,立刻释放他。” 我忍不住走过去抡起拳头在万神使徒的脑袋上打了一拳,“笨蛋!蠢货!” 经过复审,斯特林作为嫌疑较轻的疑犯,被暂时释放。 万神使徒道:“我已找到了死者在生前企图私自向人类开放生命之树的证据。请审判官严查此事,抓到其余相关人员!茕孑,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危机,而我们的时间所剩无几!你们无论如何都要先罚我再处理其他事,那好,我给你们罚。天神之翼我还给神,不要了。现在你们罚也罚了,总可以按我说的开始排查叛徒、准备战争了吧。” 阿昙倒吸一口冷气,“爻君,你……你生生让他们挖走了你的神翼,就是为了给茕孑争取那么一点儿时间?” 我沙哑道:“那时候,我真的太天真了。” 阿昙摇了摇头,“不,毕竟你费尽全力要保护的人们结果反过来要害你,这种事在当局者看来根本就不可能想到吧。” 很快,大胆狂言的万神使徒就被神庭以“扰乱秩序”为由禁了言。他却丝毫不见收敛,狂笑起来:“可笑!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我的处罚,除了死刑之外,还有那种比断翼更大的刑法?你们还想怎样?人类大军随时都有可能反攻,你们却本末倒置,硬是揪着这件已经发生的事不放!难道只有我死了你们才甘心吗?” “啪”。一拳粗的神链重重抽在他的身上,也搓伤了他的脸,从眼角到下颚,皮开肉绽。我那时候怒火攻心,根本没有心思在乎自己的脸,但现在以旁观者的角度看那时候的我,我倒是确定这行刑官私底下恨我很久了,尤其恨我的脸。 “阿昙,别看了。是我生前得罪的人太多,我一落难,人们便都要踩一脚。”我拍了拍万神使徒,叹了一口气,“打人不打脸啊……” “看着自己被虐,你都能皮??”阿昙崩溃地看着我。 “毕竟是亲身经历过一次的事,现在我已经能比较平静地看待这一切了。好了,说正紧的。”我冷静推理,“现在看来,神父神母,甚至还有神赐,都知道我是冤枉的。他们想要利用我叛徒的身份,让所有人都以为天神一族绝不可能将希望寄托在一个死叛徒身上,再将生命之树的种子埋藏在我体内,从而达到保存命脉、在未来复苏的目的。” [1] “走向终结时没有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改编自艾略特原句 This is the way the world ends, Not with a 棒 but a whimper. ― T.S.EliotThe Hollow Men 作者有话要说:写作应该是蠢作者割舍不了的一个爱好了,以后会写下去。 小可爱既然都看到这里了,那我就厚脸皮求个作收吧~点击作者专栏中那个小小的收藏按钮 ☆、前世(四) 我拉着阿昙走出神殿:“有什么好哭的?过去都是假的。再说我的翅膀又长回来了,虽然变了个色,但不管黑翅白翅,能飞的就是好翅……” 阿昙捏住我的衣服擤了擤鼻子,说:“我就是觉得你很可怜……” “我很可怜是吧?那你别哭了,亲我一口,我就不可怜了。” 阿昙倒是不哭了,但也没亲我,而是朝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我还是觉得他比较帅,这才是堂堂正正的大英雄,正儿八经的男神。” 她手指向的方向正是万神使徒,我看着心里一醋,不由分说地抱起她离开这里,飞向万神门。“什么大英雄,分明是彻彻底底的大笨蛋!男神倒是没错,但我现在有神树之种在心口,更是正得不能再正的男神。” 阿昙扶额:“喂,吃自己的飞醋的人,才是超级大笨蛋吧。” 来到万神门上空,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地面吸引。巍峨的门柱前,站着一位身材纤长的金发少女,背后展开了一对纯白的神翼,周遭散发着淡紫色的流光。与大多数种族一样,天神一族中也有血脉与天赋的高低之分;我们的传统是以彩虹七色依次划分,并以紫为尊,成年后一两年内,每一个血统纯净的天神都会幻化出他独有的守护圣光;她幻化出的紫色圣光恰恰证明了她是罕见的血统、天赋双一流者。那是神赐,也只有神赐。 我们降落在万神门上。阿昙声音一颤:“她怀里抱着的那是……” 神赐那双绝美的眼眸中只剩下了空洞的金色,我捂住胸口,被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包裹着。她的白衣上沾满血迹,依稀看得出她抱着的是一对被砍下来的神翼。 我摇了摇头,不再言语。 神赐家族的五位长老站在她的身后,可她倔强地抱着那对早已可以丢弃的废物,就好像痴了一样,僵直地站立着,没有回头。 “希尔,再守下去,也是没有用的。万神使徒的命运本该如此……” 那几位长老又劝了她几句,而神赐依旧一言不发。最后,一位长老问道:“希尔,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个艰难的使命,但为了天神一族,也为了……未来的万神使徒,你,决定了吗?” 什么决定?是什么决定让她露出这样悲伤的表情?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拴在悬崖上,靠一缕游丝维系着危险的沉寂。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神赐发出了一丝冰冷刻骨的笑声,随即缓慢而清晰地说:“这个世界的造物主创造出天神和人类这两种生命,为的不是让他们相互争夺生存的权利,直到其中一方衰亡。世界的终极状态应为和平,而缔结和平的方式,也绝不仅在于保护或是毁掉生命之树……” 这不像是神赐会说的话,分明是那条冰龙说话的调子!一定是他对神赐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我隐约猜到了结局,脑中反而更加混乱…… 神赐:“所以,我决定了,我会与霍布斯皇帝联姻。你们放心,我说过的话,我做过的决定,都不会反悔。现在,请你们都离开这里,我想最后静一静。” 我冲上去想要抓住她,毫无疑问,扑了个空。 不要,神赐……我不要你被所谓的责任束缚! 待长老离去,她恍然失去了脊梁,跪倒在地,失声痛哭。 “爻君……”阿昙走上前来为我擦去血泪,她温暖的手指将我片刻从那残酷的过去种抽离。可我看到,神赐将手中的神翼丢弃在地,抛弃了她一贯的贵族修养,失态地吼道:“从此中央帝国的统治者都留着天神一族的血……可他怎配!那个痴心妄想的胖子……他……他怎么比得上你!” 神赐抽出腰间的长剑,疯狂地砍向那对早已僵硬的翅膀。“命运,你为何这样苛待我们?如果要我履行身为茕孑之女的责任,为何让我爱上万神使徒?如果赐予我一段爱情,又为何要将责任横在我们之间?你剥夺了我的一切,我想从这里跳下去,最好粉身碎骨,成为云朵,化为清风,喂鸟儿也好,喂海鱼也好——” “可我偏偏不能死,我必须活着,在今后漫长的时光里,我要活着见证神树的消亡和复苏……”说到这里,神赐的眼眸忽然亮了亮,“生命之树会以另一种方式在他的体内酝酿着新生……那时候,我或许就能等到他。或许,只需要十年,一切就都不同了。” 神赐用魔法将那两片死翼化为青焰,发出最后灼热的光芒,燃烧殆尽。她抚摸着剑柄上镶嵌的宝石,痴痴道:“或许……很快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从小就饮青春之泉,就算过了那么久,我应该也不会显得太老、太丑……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吗?” 我原以为,反正倒霉到了头,我已能放下过去。可现在才知,这份痛苦的责任不仅仅在我身上,更毁去了神赐的一生,这让我比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更伤怀。她的宝剑,有一个动听的名字,叫做“玫瑰星流”。 是先有的“玫瑰”,剑的名字,而“星流”则是那颗宝石的名字。 好像距离那会儿,也没过去多久,怎么一切就突然全变样了呢? ——神赐神赐,这是我去锡落的北海猎杀食梦兽时,从兽王脑子里剖出来的海蓝晶石。 ——是希尔!没脑子的亚兰! 叫家族的姓氏是茕孑表达尊贵的方式,而直呼姓名在表达亲昵。我们两个都生性高傲,碰在一起谁也不肯服软,更不肯承认彼此早已是相熟的朋友,故而谁也不肯先叫对方的名字,好像那样便是输了一般。现在想想,实在非常幼稚。 ——看在是你生日的份上,今天懒得跟你吵。你看…… ——不就是一块凡间的破石头嘛,我房间的天花板上,比这名贵的宝石,要多少有多少。 ——我打赌,这‘凡间破石头’绝对一块你没见过的石头!这晶石里面的飘絮像极了凡间的星空,是不是挺特别的?我看它与你那把玫瑰牌绣花针倒是挺配。正好你的剑柄上空荡荡的,就把它送给你嵌在剑柄上好了。喏,拿去。 彼时的神赐还未曾离开过茕孑,在这没有黑夜的天上,想来根本不知道何为星空。我话音方落,她便一把抢去了海蓝晶石,微微弯起嘴角,却又马上收起,故意不想被我发现她其实很喜欢。 ——星空?就是星相学书上的十二宫?你去大陆上玩耍的时候,有没有数过天上有多少星星、真的像书上说的那样无穷无尽吗? ——当然!星星是数不完的!这次我游历的路上遇到了一位人类观星家,他说,太过广博的东西从来都不可能向世人展示它的全貌,我们所见的不过是它让我们看到的那一小小部分。所以,就算是神也不可能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 ——你胡说!天空之神至高无上,全知全能。星星都长在天空里,神当然知道有多少颗星星啦! ——天空之外还有天空,哦对了,那个人类还说了,那种天空外的天空叫做“宇宙”。 神赐听完后笑得翻滚在云端——哈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笨?寿命短暂、目光短浅的低等人类怎么可能知道天外的世界呢?他们骗你的话你还好意思拿来说给我听! ——咳咳,跑题了。反正这石头送你,你既没见过星河,那便送你清梦吧。你晚上把这梦兽晶石放在床边,就能做好梦。 其实这晶石的功效我自己还没试过,只是听传说如此罢了。但那时我想,神赐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未曾经历过任何可以称得上是挫折的事,她做的梦,自然应该是美梦嘛。 ——那、那好吧,看在这块石头能让我做好梦,又长得有几分新奇的份上,我就勉强收下你这份礼物啦!你再接再厉。 ——喂,神赐,你这是什么态度?等我成功当上万神使徒,就能第一个去神庙挑人类的贡品,到时候,你可别求着我要这要拿…… ——谁说万神使徒就一定是你当了?我看那斯特林公子就很有希望啊! ——哦。他的魔法确实修习得不错,尤其是光明系魔法…… ——你……你!干嘛不嫉妒!? ——哈?你说什么? 神赐突然气冲冲地撞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回去午睡了!再见!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在酒会上偶然听到神赐的女伴提及,神赐那天回去后就急匆匆取来钻子,自己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在剑上刻下了“玫瑰星流”。 作者有话要说:神赐:我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而我却越走越远 ☆、仇人,盟友 我曾见过中央帝国的太后。那是一位神态庄严的老妇人,瞳色是浑浊的金色,凝视的时候带着些许锐利的光;与神赐年轻时那闻名于世的茂密秀发相比,太后的头发未免太稀疏,盘在后脑勺仅有一个拳头大小;最重要的是,她的后背平坦,并无神翼。所以,当时我全然没有将她和神赐联系在一起。 但目光不似少女时清澈如水,是少女长大了;头发从茂盛到稀疏,是岁月不饶人;而没有神翼……或许是因为她为了以凡人的身份嫁入皇家,也受了挖翼之刑。 我没能认出她来。 从前我并不知道她爱我,因而从未给她过任何回应;现在我透过平和之柱感受到了这份爱意,我却无从回应。不仅如此,她等待了一百余年,但真正等到了重逢的时候,我却用阴险的手段,杀死了她宠爱的孙女克洛伊公主。 “爻君。”阿昙叫我的时候,我才惊觉刚才自己竟忘记她还在这里。 阿昙轻轻地抱住我,有力地说:“一切都过去了。” 我点头,朝她笑了笑。我没有告诉她的是,这一切还在延续,还没有走到尽头。天神一族安排神赐下嫁霍布斯的原因一是拖延人类寻找茕孑的脚步;二是希望神赐在多年后找到以神树之种作为心脏的我并取出被我的灵魂和神力滋养成熟的种子,让避世百年的天神重新出世,主宰奥特兰迪大陆。 看到了前世的真相后,我自然不愿再次为了这个举着光荣和责任的大旗吃人的地方,贡献出我仅此一条、概不退换的生命。可如果是神赐要取我的心脏,我会给她,以偿还我对她的亏欠。诚然,对不起我们的是神族的长老们,但若我那时不一味向往自由,而是能早些走上权力之路,也就不至于被斯特林陷害、然后害得神赐她一个女孩子来承担复兴一个种族的重担。 “阿昙,我想,我付出了这么大代价,至少学到了一条至理。” “相信我,爻君学到的一定不止一条。”阿昙看着我说,“万神使徒和爻君,毕竟很不一样啊。你想说的是哪一条?” “在我们受到的教育里,善良、正直、荣誉、爱等等正向的名词都被认为是一个人力量的源泉。但事实上,这些东西恰恰毫无力量,它们像放在屋檐上的花盆那样易碎。守护,或是说追求这些东西是很艰难的,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所以,一直以来,我们都弄反了。善良本身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好处,它就像是童话里古堡中的公主,管他是恶龙还是骑士,只有最强大的那个才有机会拥有。” 阿昙皱了皱眉,“你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 我用魔法让阿昙闭上眼睛昏睡过去,在她耳边轻声说: “我爱你。” 天幕刹那间变得漆黑,屹立数千年的万神门轰然倒塌,重霄之城彻底崩裂,不时飞溅的火花与粉碎的建筑物如雨水般,从空中落下来。看到这一幕,我连眉头都懒得皱一下,只是忽然想到:茕孑的白日,被认为是永恒的,但就像那被认为是天地命脉的生命之树,任何事物都有时限。 我们都逃不过时间。 -------------------------------------------------------------------------------------------- 回到了现实世界,视野一下子从天空变成了一间办公室。方才从窗下走过的学生仍旧在同样的位置,现实中的时间片刻没有流逝。 我正对上沉默那双琥珀色的眸子,跟他用不着废话,我直截了当:“‘这个世界的造物主创造出天神和人类这两种生命,为的不是让他们相互争夺生存的权利,直到其中一方衰亡。世界的终极状态应为和平,而缔结和平的方式,也绝不仅在于保护或是毁掉生命之树。’这段话,你一定很熟悉。神赐出嫁前,你劝过她,让她为了种族的存亡和世界的和平奉献自己。” 我惯是知晓这条冰龙沉默寡言,也不需要他承认,继续说:“你在那时候就喜欢道德绑架。神赐自幼接受的是精英教育,家族的荣誉和正直的品行几乎算得上是她的座右铭了,你明知道她最在乎这些,所以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故意讲给她听,对吧?” 沉默周身散发出一股寒气,他似是对我擅自闯入平和之柱的行为有极大的不满,寒冰魔法瞬间将整间屋子的物件全部封在了冰凝之中。“我所言,皆事实。” “我知道,冰龙从不说谎。” 我嘲讽一笑,“但那是因为,冰龙残酷得连自己都一并欺骗!” 沉默冷道:“不可理喻。” “你最想成为真正的神,也一度被认为是神族之中最接近神性的存在。可你知道你为何一直无法学会造物术吗?”我迷眼看着他变得愈发不像他自己,“人们认为,只有将自己剥离一切人类的感情,包括喜怒哀乐,并杜绝带有指向性的爱与憎,便可以修得神性。但我在平和之柱里走了一遍,收获颇丰,现在我可以大大方方告诉你,那样的定义是错的。” “胡说!” “神的无情不是靠压抑自己的感情得来的,压抑反而是一种违背自然的行为。你明明有感情,却为了成神的欲望,强行将自己扭曲成那种纯粹理性的机器……” “你还是一样自以为是!”他情绪起伏,皮肤上隐约浮现出银色的鳞甲。 “这一次倒不是我自以为是。九年前你在丽德奥斯被擒的时候砍掉三丫的头,乍一看十分狠心,实则是你救了她们,这说明你并没有彻底摒弃友情。”我伸出手捏碎了书架上一个木匣的锁,从中取出了我的尼基金盾。“不瞒你说,超一流宝器都会与命定主人产生共鸣。我在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就感应到我的金盾了。记得这是我送给阿藻的吧?怎么现在又到了你的手里?离开我这么久这块盾早已成了一块普通的盾牌,想必尊贵的帝国第四骑士是看不上的。我不由猜测,你将它从小阿藻手里拿走,该不会是吃醋了吧?这样看起来,你好像连爱情都没法……” “闭嘴!”沉默打断了我,“你闯入平和之柱,是想要探寻过去的秘密。可我不明白,这些年你既发动过战争,又主动停歇了战争;你看起来对依靠生命之树的力量争夺权力并无兴趣,但你同时也不愿奉献出心脏。所以,你究竟想要什么?” 沉默说话往往一针见血,不浪费一丝多余的力气。 “还真被你说准了,大多数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从前想要万神使徒的位置主要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再之后成为魔王、建立军队,被逼的成分大于我的意愿。”见阿昙依旧睡得很死,我才继续说下去,“直到从神柱中回来,我才发现,目标不明确的人确实太容易受命运摆布了。野心和欲望才是我应该拾起的武器。沉默,潜藏在你心底的‘欲’,今日,由我将它唤醒!” “我们都应该直面欲望本身……那些被你压抑许久的,爱之欲,胜之欲,成神之欲!”说完后,我用新掌握的造物术在空中变出一顶皇冠。那是霍布斯三世的皇冠,大得几乎是人的脖子能支撑的极限了。除去上面的各色宝石和纯银神像,最特别的地方便是皇冠的正面有一个十字形的缺口——那是霍布斯在登上皇位之前偷偷试戴皇冠时,由于太过紧张,而将它掉落在地摔出来的痕迹。皇室并不知道这个秘密,反而将这个小小的十字架当做是神的无形启示,所以最中间的那颗宝石也被称为“神圣之心”。 看到沉默惊讶到无法合拢的嘴巴,我便知道,这场谈判,很有效率地结束了。 我,又多了一名强有力的盟友。如今我手上有利维坦“严格之柱”的钥匙,有了沉默,“平和之柱”就触手可得,剩下来的就是这些年遁世不出的丽德奥斯手中的“慈悲之柱”。如果我的猜测没错,那么消失百年的天神一族应该就寄居在神柱里的空间,只要集齐了三神柱,我便可以找到消失的茕孑。 我不能再逆来受顺,我要反击。权力之路哪里来得退路?我的仇家只会累积得越多,面临的对手只会越来越强,我暴露出的每一丝软弱都会给无数人干掉我的机会。为了保护我的信仰、我所爱的人、还有我自己,只有继续在权力这条路上走下去,想走下去我就必须变得心狠手辣、做出一些牺牲,那样就会结上更多的仇家。说起来矛盾,这样便形成了一个死循环,像和平和战争一样的死循环。 我最后对他说:“天神一族的教训已然证明,和平不是靠忍让就能获得的。人族与其他种族的矛盾累积了百年,在将来的某一天必然爆发。这时候,一个与神族和人类都有宿仇的武装统治者,能够在其中起到平衡的作用。说出来你可能暂时不相信,但我必须告诉你,和平并非以你那种‘和平’的方式就能获得的,战争才能带来真正的和平。沉默,你可愿一赌,赌我比霍布斯皇室更能为大陆带来和平。” ☆、真的心脏 那一日过后,表面上一切都风平浪静。 沉默一如既往地兼职讲师,而阿昙回归了平静的校园生活。有时,我会在夜晚潜入校园和阿昙聊些并没有实质意义的话题,然后在她睡着后离开。有一次她问我“我们有什么打算”,然后顿了顿,佯装不小心说错了一样改口,“你有什么打算”。其实这是个措辞十分不严谨的问题,因为它并没有划分时间线,所以我就可以回答“打算夜宵吃樱桃奶酪,你呢?阿昙有什么打算“。她打了个哈欠,说”打算早点睡,明天早上晨练“。 我们相互试探着对方。我一直没有想好到底应不应该现在将我会与中央帝国争权的事现在告诉她,毕竟战争的名义将是”人类与众族的平权之争“,在世人看来就是魔王带领巨人族、精灵族等与人族开战。阿昙是人类,还是接受着人族精英教育的俊才,她理所应当地会站在人族的立场上看待战争。 阿昙的性格坚毅而有主见,我喜欢的是她独立的人格,我尊重她对自己人生的每一个选择。这决定了我不可能将她像金丝雀那样圈养起来,只供我一人欣赏。可那样一来,就算我不会对她怀有偏见,正式开战后,阿昙若站在我身边,她的身份也会让她在人类社会里饱受争议和骂名,甚至给她惹来更大的祸端。 就如古往今来数不尽的诗歌戏剧里写的那样,爱情果然是一件麻烦至极的事,但恐怕,也是全天下人最想惹上的“麻烦”。我曾嘲笑在那些个故事里,剧作家为了制造戏剧冲突,总喜欢让有情人爱而不得、为爱放手什么的。现在看来,艺术源于生活,当我真正碰到这种两难之境,根本无法高尚地放手——比那些个曾被我嘲笑的男主角还差得远。 不放手的话,我该让阿昙为我牺牲掉她本该有的名誉和平静的生活吗?那样以爱的名义强行改变别人一生的行为,又和我的神父神母对我做的事有什么区别? 我一直没想好,所以就这么瞒着她,享受来之不易的相守。 直到三个月后的某个下雪天。 寒冬已经进展到了最严峻的那一步,康涅狄格堡连续几日笼罩在皑皑白雪中,就连最爱玩雪的孩子都不免对满城冰雪产生视觉疲劳。这样的鬼天气吞噬了城市里颜色的对比,却将阶级的对比凸显得更明显了。小商贩沿街叫卖着会自体发热的火精灵,那些年轻貌美的精灵,无论男女,都被抬到了极高的市价,冬日里这样身娇体软热喷喷的精灵无疑是贵族眼中的最佳床伴。而那些连柴火都买不起的穷人只能像老鼠一样,或是聚集在一起取暖,或是躲藏在有钱人家门口蹭门缝里溜出来的热气,一旦被主人发现就脚底抹油,然后换下一家蹲。 “哥哥,买一根火柴吧。”一个穿着露趾拖鞋的小女孩突然跑过来,怯生生地拉住了我的衣摆,大眼睛在看向我的那一刻瞬间眼泪汪汪。 机敏,世故,典型的穷人家的早熟孩子。 我蹲下对她说:“哥哥没钱,用几根漂亮的羽毛换你一根火柴,好吗?” 小女孩原本天真烂漫的目光瞬间冷了下来,勉强维持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可是……我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弟弟好几个月都没吃上一顿饱饭,爸爸战死了,妈妈去年得了重病……”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羽毛给她:“小不点,你可以对着这跟羽毛许愿,只要不是那种’我想要毁灭世界‘或是’我想要十个白马王子‘这种难度系数太高的愿望,应该都没问题。比如,你可以对着它许愿说,’啊,伟大的羽毛君啊,马上变成一百个金币‘……” 小女孩瞪了我一眼,一把抢走了羽毛,不过她没啥商业道德,最后也没把火柴给我。 我顺着小女孩离开的方向看去,她走到巷子里把羽毛往雪地上一摔,狠狠踩了几脚,然后说:倒霉,遇到白痴了!看模样绝对是个超级贵族富豪,怎么这么穷酸!不仅穷,还智障,什么许愿的羽毛,编出这种故事骗小孩子吗!? 我:…… 这时,一个穿着酒红色斗篷的女人走了过去,给了那小女孩几块银币,小女孩拿到钱便一溜烟跑远了,而女人从宽大的斗篷下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拨开雪取出了那根羽毛。她抬起了头——雪肤蓝瞳,清瘦的脸庞上点缀着恰到好处的高挺鼻梁和薄薄的双唇。 我脸一红,下意识地扭头想跑,但她显然已经看到了我。 ”刚刚那一出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之智障魔王奇遇记?“她一步步走过来,鞋底在雪地上留下一个个浅坑,发出好听的声音。 ”阿、阿昙。“ 天上又飘起了中雪,我转过身来,便看到几片雪花落在她的纤长的睫毛上,然后一点点化为晶莹的霜水。阿昙朝羽毛吹了口气,羽毛伴着雪花转了个圈便化为了一缕烟,随即变出了一把红伞。 ”一个两个都这么不识货,“我摇头笑道,“这可是本神的羽毛啊,就变了一把伞……” 阿昙撑着伞遮住了我们两个,离我极近,一张嘴便在空中吹起了棉絮般的气息。“可我现在就缺一把伞。爻君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这把伞既美观又使用,我绝对没有意见。”我拍着胸脯保证,“我的羽毛还多着呢,你随便拔,拔着玩都可以。” 阿昙嫌弃地看了我一眼,“算了吧,我可不想和一只秃鸡走在一起。” 我竟然认真地想了想这个称号和利维坦给我起的”大蛾子“或者”幺蛾子“哪个更难听。 阿昙:”爻君刚才躲什么?“ 我:”我没躲。倒是你,跟踪我干什么?“ 阿昙将伞一倾,伞上堆积的雪便统统落到我头上,接着她挑了挑眉:”你又有意见了?我不可以跟踪爻君吗?“ 想必是阿昙这几年的御灵术学得太好了,在跟踪我的时候用别的灵魂掩盖掉我所熟悉的她的气息,并且一路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御体灵,我竟一点也没有察觉。 当然不能跟踪我!只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当然!阿昙,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啊!“她忽略了我那丧权辱国式的回答,注意力集中在我的头上,”爻君的头发都‘白’了!“ 我将伞斜到她那一边,积雪”哗“地一下压在她头上,”阿昙也变成满头白发的老人家啦。“ ”哈哈。”阿昙粲然一笑。 我不由看痴了,我们就这样相互打量了一会儿,竟连伞都忘记撑了。阿昙首先晃了晃脑袋,抖落了头上的雪,从耳根子到两颊,渐渐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我听得她的心脏跳动的频率忽然加快,也能听到她含在嘴边欲言又止的细碎声音。待她做好了准备,她将手背在身后,仰头对我说:“爻君,我想跟你要一样东西。” 自从在“平和之柱”中莫名其妙参悟神性、学会了造物术后,阿昙就老是让我给她变东西,有时候是一把私人订制的扫帚,有时是一桶海鲜味的猫粮,甚至在大冬天强人所难地要吃西瓜。我觉得我的造物术等级没有提高,在变日用品和食品方面的能力倒是有了显著提升。这次,也不知她想要什么东西。 “爻君,我想要你的心脏。” 我略感震惊:“阿昙,想要我的心脏的人真的非常、非常多啊。不过你为什么会突然想要生命之树?” 阿昙失去了耐心:“笨蛋!我想要的是你真正的心脏!” 我再度震惊:“你这就有点不厚道了,你不能要求我变出我没有的东西,就像我不能要求你长出胸来一样!” 阿昙:“???” ………… 貌似说错话了。 ”啊我想起来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明天见,阿昙!“我一溜烟飞上天。 上去后,我就开始想:不对啊,我躲什么?我一个人在雪天里走,堂堂正正的,我自己露怯不是更让她怀疑我平常白天在干的事了吗?谁知轮不及我多想,下一刻,阿昙就“咻”地一下出现在我眼前。 夭寿了,我说了她一句,她没有长出胸,背后怎么反而长出了一对半透明的精灵翅膀? 阿昙阴着脸道:“位列三大秘术之一的御灵术可不是闹着玩的。” “求科普!”在这种女人生气很可怕的时候,我孜孜不倦地发挥了我好学的优良品质。 “每个御灵师都会有自己的灵魂收藏。我一年前正巧收获了一只精灵亡魂,现只需用御灵术召唤出它,就能间接使用它的能力,从而掌握了飞的方式。” 在她灼灼的目光下,我的舌头开始打结:“阿昙,你……你现在很厉害哈。就是……那个御灵术,对,御灵术,学得很棒!不过,作为一个学生,逃课是不对的……” “爻君,”阿昙微笑,“我觉得你要是死了,应该是一枚不错的灵魂,倒是有资格进我的图书馆……” 我抹了把冷汗,“阿昙真幽默。” 阿昙飞过来凑近我耳朵道:“爻君最近很忙啊。晚上还要抽空来陪我玩岁月静好的过家家游戏,不愧是昔日首都名演员,真是太辛苦了。” 我正要辩解,就听阿昙继续说道:“从前的那个剑灵若是看到刚才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会直接给钱买下全部的火柴,而不是像你一样用羽毛试探人性,带着揶揄的表情就像在玩一场游戏。那时候我们虽身处地下之城,但我能感觉得到爻君的阳光,你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可现在的你,不相信了。” 我当然不再相信了,傻子才信,我只想用可能并不温柔的方式,守护那份温柔。阿昙却说:“其实,我自幼身负厄运之花,并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在地下之城忍辱偷生,也没有感受过太多善意,要说什么道德感和国家意识,我都是很缺乏的。我在乎的人不多,我只想要拼尽一切,守护他们,还有他们的梦想。” 阿昙这句话出于真心,我是相信的。在地下之城的时候,伊丽丝明明待她并不好,她依旧会赌上自己的一切保护她、带她离开地界,只因童年的时候受过伊丽丝的恩惠。可她对我的感情又有多深,如果是与人类帝国作对呢? “好……”我轻轻抱起她,“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国境吧。” 阿昙在我怀中轻微地抗拒:“我会飞呢。” “可我想抱你。”我理直气壮,“而且,一会儿我会用到瞬间移动。” “哦、哦……” 我不知为何突然开窍,由于“心脏”和“心”都是一个单词,阿昙刚刚说的会不会根本不是什么“要我真的心脏”而是“要我真心”?“阿昙啊,刚刚你问我要什么,你能不能再问一遍?” 阿昙别过头去,冷冷道:“只说一遍,过期不候!” “喂!” ☆、凛冬之寒 我用瞬间移动魔法来到了北方千里外的荒山之境。荒原上的茫茫白雪,就像上好的天鹅绒平铺开来,连一个皱褶也找不到。 在其他三季,赶路的旅人还有参照物可以依靠,以远方的一颗枯木为目标,走过去,然后再换下一棵树,好歹让下一段旅程有些盼头。不像现在,大雪掩盖了一切,视线所及,就连一块石头也看不到。剩下的是白色,没完没了的雪。还有天,浩渺无垠,给大地严严实实地套了个罩子。 阿昙本来没有恐高症,但她往下看了一眼后,就觉得目光晕眩,敬畏之意让她的身子也不由地颤抖起来。她抱我的腰抱得更紧了,把头埋进我的胸口,不再往下看。倒是我,越来越不能够理解害怕这种情绪,只是斗篷往她身上压得更实了些。 只听,巨人部落的哨兵吹响了龙骨号角,深沉厚重的号声响彻雪原,本来沉寂的雪原“活”了过来。 远处传来一阵骚动。 浩浩荡荡的巨人大军从远处那一片低矮连绵的雪丘后走了出来。他们整齐划一地用巨人语呼唤着“王上”,齐齐走来。在最前面的是石巨人军,他们排成了一面岩石做的墙,坚不可破,不见头尾,其后是冰巨人,而后是沙漠巨人……他们磅礴的步伐和震天动地的呼声让整片荒原都为之复苏。 阿昙瞄了一眼,连手都软了,从我的脖子上松了开来。我用巨人语吼道,静默。 阿昙问:“你说了什么?” “我让他们闭嘴。”个人崇拜本来就是人类的那套理论。我统领他们,是因为他们是强大的战力,而他们愿意被我统领,是因为我能为他们带来水和粮食,自由和平等。我们各取所需,所以我并不奢求他们像崇拜神一样崇拜我。 阿昙伸手抚上我的眉头,将我的眉毛轻轻抚平。 石巨人统领发现了阿昙,表现出极大的愤怒,“王上怀里的女人是人类吧?王上怎么可以和卑贱的人类这么亲近!” 我怒道:“怀特科尔,你有没有忘记荒山之境的国训?” 如一座小山的巨人单膝跪地,在雪地里留下一个显著的坑,他的语气却还透着几分不服气,回答道:“永不骄傲,永不气馁!” 我飞到他的上空,说:“你在骄傲,你认为我们比人类更高等,这和人类蔑视我们有何区别?我们与人类军团为敌,不是为了把我们变成和曾经的敌人一样的人!” 怀特科尔是巨人族第一勇士,被我打败后仍然桀骜难驯。同时他的母族曾效忠于荒山女王丽德奥斯,数年前在丽德奥斯落败后全族为女王复仇,但复仇失败后,全族被人族法师用法阵消灭,变成了黄沙和石块。他发出了一声怒吼,仰头对我说:“王上!你是唯一的造物之神,也是我们唯一的王!我们以你为傲,在你的带领下,我们找回了属于我们的荣光,因而我们拥有这份骄傲,再合理不过了!我们既与人类开战,你却如此维护人类,这何能服众!” “谁敢不服!”我的视线扫过大军,声音振聋发聩,但除了阿昙,谁也不会知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手指一直在颤抖。我知道,有时候,真理并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因为更多人相信的道理就会慢慢被定义成“真理”。 巨人族鸦雀无声。半晌,怀特科尔重重地将庞大的石拳砸在雪地上,扬起一片雪尘。 “我不服!!” 我凝雪成鞭,重重地打在他庞大的身躯上,一共三鞭,他倒地不起。 “怀特科尔违背军纪,以下犯上,特削去其岩部首领一职,盼其今后将功补过。今天我另有事情,各部按部就班,要相信冰雪很快就会消融,明年的春天,我们就会有更多的储备粮!” 我用时空魔法打开了瞬间移动的通道,在大军面前消失……不,以我现在的心境,或许更应该说是“逃走”。今天,其余的人虽然没有像怀特科尔那样当众反驳我,但我看得出来他们大多对阿昙怀有敌意,而我只是抱着她出现了一下而已,要是今后我要娶她为妻子呢?他们的不满不敢对我发作,但一定会全部涌向阿昙。我不可能无时无刻保护她,而她也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环境。 我们回到了霍布斯学院。或许是大雪天的缘故,室外人烟稀少,古老的建筑物刷上了白漆,仿佛童话中的冰雪王国。 阿昙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掌心,然后想来握我的手,我装作不经意地避开了。我们微微错开,走在长廊上,留下两串脚印,又很快被风雪覆盖了。 她说:“今年的冬天很冷啊。” 我停下脚步,“那你快回宿舍吧。那里有火炉,要是你不想烧火,还有那只凯蒂猫可以暖手。” 阿昙拉住了我身上的一层单衣,“那你呢?” “阿昙,我根本感受不到外界的气温,夏天和冬天,对我来说只是世界换了个画风罢了。” “等等!”她拉住我的衣服往回扯,“爻君方才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和巨人起了冲突?” “冲突?谈不上,只是我在教导我的属下。”我突然庆幸自己背对着她,不用面对她的眼睛。 “教导什么?” “我……让他收敛些,寒冬不知何时离去,莫要太早吃光了储备粮。” “什么储备粮?” “人。之前养着过冬的战俘。” 阿昙先是震惊,而后走到我面前,一字一顿地说:“你在骗我。” “我为什么要骗你?巨人族有吃人的习惯,就像人会吃牛羊一样。你难道之前不知道吗?”我垂眸道,“也是,中央帝国第一学府的教科书上,一般不会出现这种冷门的知识……” 其实自从我入主荒山大国后,便开始发展畜牧业和荒原改造农田计划,同时,休战期间和帝国定下了贸易条约,大量的过冬粮流入了荒原。野生的巨人可能还会袭击人类村落,但我整编的巨人军队已经不做食人的勾当了。 “骗子!”阿昙扬起手,这个巴掌却没有打下来,落在距离我的脸几公分的地方。她的嗓子好像被冻哑了,“要真的如爻君所说,你带我去看荒原,为的就是给我上一堂生动形象的丛林法则课?课上完了,你又打算去哪儿?” 我如实说:“我要离开你一段时间。” 她紧接着问:“多久?” “说不准。” 我面临的战争是一百年前“人神之争”的延续,只有在一切结束后,我才可以敢说自己能够给阿昙一个交代,但这个时间不确定,少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幸运一点,我能为世界带来崭新的秩序、各种族之间不再相互欺压。可若是倒霉,我失败了,只有期盼阿昙把我当做黑历史,再也不要怀念。 “很好……很好!”阿昙收起了冻得发红的手,紧接着重重地咳嗽起来。我强忍住要帮她取暖的冲动,什么也不做,像颗树一样站在原地。“爻君,我以为两年前你一句道别都没有就消失两年,已经是对我当初在斯摩奇上狠心离开你的报复了。看看现在,你变本加厉,索性给我判了个无期徒刑?我便是去借高利贷,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样黑心的商人!我想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吧?你是剑灵也好,冤死鬼也好,神也好,魔也好,管你是什么怪家伙,我都愿意跟着你!” 她的话如何不令我感动,何止感动,我甚至开始感谢那被我痛骂过一百次的命运,命运安排她是身负厄运之花的不祥之人,而我是众叛亲离的孤独者,但我们相遇了,哪怕时间不长,已胜却了所有苦难。 “剑灵也好,冤死鬼也好,神也好,魔也好?”略带嘲讽的声音尚在远处,却清晰地传入我的耳中。 “塔西图教授?”/“沉默?” 也不知高冷如他,什么时候也染上了偷听八卦的毛病。“你来找我?” 沉默道:“我来找我翘了期末考试的学生。既然你也在这里,那我就还你一样东西吧。” 他身着那套标志性的黑金军装,只是这回军装上的扣子扣错了一颗,布料也并不熨帖,与我映像中讲究到近乎洁癖的冰龙大相径庭。要是换做别人,我会怀疑他是不是宿醉了,但又有什么能让一心杜绝感情、在个人方面算得上无欲无求的冰龙愿意用酒精来夺取他引以为傲的理性呢? 他缓缓从怀中取出了被捂得温暖的盾牌,然后用魔法将盾放大回原来的大小。 “记得我跟你说过,我送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况且,尼基金盾又不是送给你的。就算要还,也只有阿藻才有权力还。” 沉默琥珀色的眸子微微一闪,随即敛眸偏首,我看得出他有些落寞,可这个矛盾的家伙即使在落寞的时候,也总是那般耀眼。 过了一刻钟,我们三人心里都装着事,当时竟没有人发现我们就这样,零交流地傻站在大雪中。 沉默突然抬起头,不,也可能这并不突然,所有看似发生在一瞬间的决定亦或是脱口而出的话,其实都经历了漫长的铺垫。“瓦西里奥斯,我慎重考虑过那一天你说的话。我决定选择你这一边。” 我无意中瞥到沉默脖子上挂着一颗蓝色晶石,才推断出沉默做此决定的原因。 也由于这最后一根稻草,彻底让我心中的天平倾向某一侧,我下定决心:“阿昙,没听到吗,你翘掉了期末考试,看在我的面子上,塔西图教授会给你一个补考的机会。你快去复习吧。从这里回你的房间,我就不送你了,自己选定的路,说什么都要走下去。对了,在走之前,能把你的剑送给我吗?毕竟……我曾经也在里面住过一段时间,兴许还是有感情的。” 阿昙比我想象得更冷清,她果断将剑递给了我。 从前已经有过一把玫瑰星流了,我不想再让第二把承载着厚重回忆的剑留下来祸害人。“谢谢。” “谢谢?” “还有,再见。” “再见……也就是说,我还要等你。” 我心里一抽一抽地疼,但还是笑着对她说:“随便等等就好,不用太认真的。” 阿昙点了点头,“放心,我既不会像等成绩公布那样迫切,也不会像等饭堂开门那样期待——也就是,随便等等。” 离别的最后,总是要说一些祝福的话。“阿昙,希望你今后吃得好睡得香,成为比那个白毛老头更伟大的御灵师,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阿昙轻轻“嗯”了一声。“也祝福爻君……”她摸了摸鼻子,微微一笑,“好像我一个普通人,也不好给神什么祝福。那就把祝福转赠给你在乎的人吧,我希望神赐公主能与你重逢,祝福她在漫长的人生中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爻君:让老婆等,是不是闷声作大死? ☆、伊卡洛斯之翼 她摸了摸鼻子,微微一笑,“好像我一个普通人,也不好给神什么祝福。那就把祝福转赠给你在乎的人吧,我希望神赐公主能与你重逢,祝福她在漫长的人生中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说完,阿昙扭头离开,走远,渐渐变成了雪地上的一个小红点。 她跟我道别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关心情敌?我有些吃味。 沉默在她走后对我说:“你做了一个合适的决定。” 不一定是对的,但一定是合适的。 爱情与阴谋和烽火格格不入,我不能仅凭一己私欲就将阿昙拉入我的怀里——至少,大战前夕绝不是一个好时机。我本来还在为阿昙的话而动摇,是沉默最终促使我做出这个决定。 不,与其说是沉默,不如说是阿藻在冥冥中提示了我。那颗宝石仿佛有生命般,在我看向它的时候折射出幻色的光晕。我知道,精灵一族是浪漫的种族,浪漫到死后也不会留下难看的尸体,而是会化为一缕烟,拥抱自然。只有那些对人世还怀有执念的精灵的灵魂,会凝聚成一块晶石。在精灵族的传说里,精灵死后会接受审判,善者去往彼岸的世界,但那些执念过深被视为“罪”,他们的灵魂将永远拘于污浊的人间,无法引渡彼岸。 在看到晶石的那一刻我便知道阿藻已经死了。我体内的生命之树将我的灵识扩大到极限,我能从中感受到阿藻残存的气息。以沉默在人间的地位与势力,阿藻死于疾病或是被人杀害的几率非常低,而沉默既然表现得如此反常,我几乎可以断定她的死一定与沉默有关。若进一步推断,沉默既然敢在非常时期来找我就证明了他已然决定投向我方阵营,对于一个执着于自己的信念一百年的龙神,促使他倒戈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定是一个足以另他的世界观扭转的打击。所以,逼死阿藻的正是他的信仰,还有横在两人身份之间的巨大鸿沟! “阿藻是怎么死的?” “自杀。”他的声音比雪更寂寞。“罪魁祸首是我。是我说要娶她为妻,却害死了她。” 龙族化身人类骑士,本就足够令帝国忌惮了,如果他再明目张胆娶一个非人类妻子(加上阿藻的族系,河泽精灵已投靠了我),无疑给了帝国足够的理由将他视作帝国的叛徒。可是,最讽刺的就是他化身为人融入人类社会尽百年,只为证明种族之间的矛盾可以化解,他以为他能以一种温柔、共荣的方式为奥特兰迪大陆带来和平! “沉默,我感受得到阿藻的心愿,她没有怪你。” 这句话一说出来我就后悔了,我为什么要安慰他?眼前的这个人,参与了神族的逃兵计划、让神赐含恨嫁给霍布斯三世、曾想要挖走我的心脏复活神树、又是他连累了无辜的阿藻……他是龙神,却心向人类。可我却始终没有真正恨他。或许是因为他太执着了,执着得像那日复一日被恶鹰啄食肝脏的普罗米修斯[1]。又或许是因为他的心中也有一颗不可企及的太阳,就像那用人造翅膀展翅高飞想要触及天堂的伊卡洛斯,直到太阳的高热融化掉固定翅膀的蜡,才意识到那根本不可触及[2]。 沉默的双手无力地垂在两边,“那天,阿藻拒绝了。可自那以后,谣言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贵族圈。我固然听到了人们在暗地里对我的鄙夷,可我根本不在意别人的非议。” 我深吸一口气:“所有对你的非议在身份卑微的阿藻身上,只会十倍百倍地叠加。可习惯于用理性思考的冰龙根本不会关注到一个女孩的担忧和迷惘……” “你真的能听到阿藻的心愿?”他迫切地问,“能否告诉我?” “一切都在于你自己。” “什么?” “这就是她唯一的执念。” 可惜阿藻并不像我认识沉默这么久,否则也就不会将所有的罪责归咎到自己身上,然后选择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实现她自以为对沉默的救赎。 他哑然。 过了一会儿,他的面部肌肉彻底失控,扭曲在一道,他捏住自己的脖子,无意识地发出断断续续的粗重呼吸声。 ---------------------------------------------------------------------------------- 次年,神树历一百一十年,一月。 在连续不断的雪暴后,我派遣雪精灵让克洛伊公主的尸首“奇迹”般地从深坑里浮现出来。公主惨死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帝国(当然公主曾变成过猪这种事情没有曝光),我借机撕毁停战协议,宣告了第二次神人大战的开始。人族史官将公主之死这跟□□称为“公主冰封事件”。 二月,护送公主的骑士团中一百多名骑士被判叛国罪。我命先前派往首都的卧底主动暴露,让官员真的以为有一张缜密的卧底网蛰伏于权力的中心。利用官员上下急于立功的心态,我首先挑起了首都的内乱。为了找出帝国的奸细,政府鼓励犯人举报奸细,成功举报者便向法院征求减刑。一时间举报成风,由最开始骑士团中的百人到后来的上千人,康涅狄格堡陷入一片混乱,人人自危。 三月,下了冬日最后一场雪。 “原斯摩奇指挥官、第四骑士塔西图已经背叛了帝国,背叛了所有人类!经法院判决,以上罪名属实,现解除他的一切荣誉,查封他的一切资产,将他的名字永远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当帝国的人围剿到沉默的府邸时,府上只剩下几个仆从。沉默早已带着三架斯摩奇,来到了荒山之境。 我在用上古巨兽的骸骨搭建出的宫殿里,笃定地享用来自极远的东边的西亚帝国的茶。 沉默问:“帝国的怒火已累积到了极点,你为何还不主动出击,集结我们全部的军队,一举夺得首都康涅狄格堡?” 我并未直接回答他,“你还记得重霄之上的天神一族是如何堕落的吗?” 沉默思虑片刻,说:“是安逸。人类用最好的贡品供奉了天神几百年,天神无需付出任何努力,一生也能享尽凡人所不能够想象的快乐。渐渐地,人类诞生出比我们历史的总和还要伟大的文明,艺术、政治、哲学、农耕、军事……他们开始视自身为大陆文明传承的正统,神,由人类信仰的神圣生命堕落成了人类圈养的牲畜。” “你说的没错。”我并不觉得他说我们异化成了牲畜有什么冒犯的地方。“现在,局势反过来了,也是一样的道理。若人类万众一心,就算我们能战胜他们的军队,也抵不过持久的全民战争带来的损耗。欲推翻中央帝国,就必须先瓦解掉人民的抵抗意志。我必须拖延战争,而让他们内部先行发起战争、让人民开始怀疑他们自己的政权。” “王上深谋远虑。”沉默说,“您可能有所不知,即便是在人类之中,也涌现了一大批魔王的崇拜者,想要追随你。人类军队杀死了一批这样的团体,但挡不住类似的组织在各地不断崛起。” 我心想,果然,魔王这样的称号最能吸引中二少年、青年、壮年了。 “我不介意我的每一个身份都有固定的崇拜者。归功于民间戏剧,‘万神使徒’的群众基础也很不错,我更应该利用这个身份编一些人民喜欢听的故事。沉默,你负责找最好的写手,我需要以最快的速度把我帮助霍布斯三世夺得皇位这件事宣扬出去。” “是!只是,我很好奇,您当年真的辅佐了一个人族皇子吗?” “这当然是屁话。但人们会相信的。我要让天下人知道我与皇帝他爷爷的渊源。传说和童话中的魔王之所以永远都会失败,是因为魔王总是单纯地坚守魔王这个位置,给人们提供了绝佳的打败他的理由。而我不一样,我要从根本上削弱他们的抵抗意志。” 沉默不会知道,这场舆论战的灵感来自于我多年前亲身演出过的、尴尬纯爱、简称“尬爱”之作《神之殇》。 沉默正要退下,我叫住了他并丢给他一串钥匙。“沉默,通知你一件事。你的临时府邸建造好了,就在莱纳河上游,这是府邸的钥匙,内部已装修完毕,你去看看吧。” 不管沉默与我有何私人恩怨,他闻名于奥特兰迪大陆,是无数热血少年的榜样、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他在人类世界中的影响力是大于我的。我命令他刻意隐瞒龙族身份,为的是挑起人们的猜疑:斯摩奇第一指挥官、第四骑士塔西图为何会突然背叛帝国?无需答案,我只要人们开始猜疑,不停地猜疑:连塔西图这样首屈一指的骑士也投靠了魔王,那我们又是在为怎样的人、怎样的体系卖命呢? 我更要封赏他,把他豪华的府邸建立在人类的瞭望台可以看到的位置,眼看他受到无比优厚的封赏,相信会使得部分唯利是图的人类投奔我的阵营。帝国若是猜到了我的意图,也不要紧,他们只要敢将沉默的龙族身份公之于世,我就更有理由煽风点火,质疑皇帝继承的正统性。 沉默接过了钥匙,行礼告退。以他的聪明才智,应当是猜到了我的意图。 待他离开后,我吩咐随从道:“带上来!” 我在等待最后一支军队,一支令我期待已久的军队。 丽德奥斯,就是最后的钥匙。 [1]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希腊神话人物。为人类带来火种的“先知”,惹怒宙斯被罚在高加索山脉受老鹰啄食肝脏,每一日都会复原,折磨源源不断三万年,最终被人类英雄赫拉克勒斯所救。“在普罗米修斯那里,创造就意味着冒犯上天,冒犯上天就必须赎罪。” [2] 伊卡洛斯(Icarus):希腊神话人物。伟大的艺术家、建筑师、雕刻家代达罗斯之子。父子二人通过人造的翅膀飞上天空,意图逃离克里特岛返回故乡。伊卡洛斯在发现克里特岛已远远抛在身后时,对看似近在咫尺的太阳产生了由衷的向往,遂展翅高飞,整个人全然沉浸于飞翔的自由中。不知不觉间他飞得愈来愈高,太阳的高热融掉蜡,他翅膀上的羽毛也纷纷掉落。他坠海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嗯,十六章爻君自己演自己的那场戏不是纯逗比来着 P.S.最近某城三次元太忙,没有及时更新,抱歉~周末会稳定更 ☆、至死不渝 丽德奥斯以巨龙的形态进入了骸骨大殿,三丫的脑袋被一根极粗的麻神捆在龙的身体上,从正面看起来就好像这枚脑袋又长了回去。我以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在大殿中央的座椅上,俯视着她们,本以为早已抛之脑后的那一幕在看到巨龙的这一刻又回到了我的眼前,令我本能地皱眉。 精灵副帅早已通报过她们的来意:三丫离开龙身多年,残存的灵力一味损耗而无法增加,现在已逼近她最后的时限。这一次,她们是来求我的。令白骨生肌,朽木开花,这世上也只有生命之树的神力能做到。 当初我也是用这种能力,将双头火龙从化石里解救出来。可她们是如何回报我的?若非我通过帕拉米宝石看到了她们将宝剑抛开我的胸腔留了一手,我决计不可能怀疑她们想杀我,然后只有再体会一次被友人杀死的滋味。 我用目光扫过表情各异的三头,“我可以接上三丫的脑袋,不过,我愿不愿意这么做,将取决于我能得到什么。” 三丫暴躁地扭动起来,挣脱了绳子,重重地摔在地上,向王座的方向滚动,一边大吼:“万神使徒!好久不见!” 我一弹指,让她往回滚去,“‘万神使徒’早就死了。” 二丫说:“王上!您若是记恨我们背叛过您,那便砍了我的头,换三妹回来。把我沉入大海也好,丢进火山也好,随您出气。” “在你们与神父神母合谋算计我死、并把我当做盛放种子的容器的那一刻,就该知道我们之间将没有任何情分。想要我救你,只有拿出我看得上的筹码。” 三丫一咬牙:“我还可以出卖色相!” 割龙头,玩龙女?不得不说,她们真是太缺乏想象力了。 “这么说吧,我要一支由天神一族的青壮年男子所组成的军队。” “异想天开!”大丫反应激烈,“生命之树若没有复苏,天神一族不可能重现于世。” “没错,天上地下都找不到天神一族的踪迹,一百年前,就算生命之树的倒塌能让重霄之城瞬间沦为灰烬,可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一个种族突然之间消失?”我站起来走下王座,来到她们跟前,“唯一的解释就是神族逃到了另一个时空结界里。而单凭魔法师的力量,就算有一百个一千个大魔法师,也不可能长期维持一个如此庞大的时空结界,所以,我要是他们,就会选择去往三圣柱中的空间避难。” 和我想的一样,丽德奥斯听到我的话后一言不发,恰恰证明了我的结论没有错。早先我进入‘平和之柱’回溯到了百年前,三龙神中利维坦没有参与神族的阴谋;奥赛德虽然参与了,但与其说他会效忠神族,不如说他只是在践行他的信仰;只有丽德奥斯忠于神族。 “天神一族就藏在慈悲之柱的空间里,我说得没错吧。” 有那么一会儿,大丫和二丫对视了一眼,脸上纷纷流露出一丝悲天悯人的神情,似乎在谨慎地考虑该怎样措辞。而三丫率先说:“我同意!” “三妹!” “姐姐,已经够了!”浑浊的泪水从龙的暗金色眸里流出,“就为了一百年前定下的那个复国计划,我们放弃了自己的领地、也放弃了昔日的快乐,更放弃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我不要再这样无谓地坚持下去了,生命之树什么的,哪里比得上活生生的帅哥!” 本来听着还有几分感动,但听到最后,哎,色龙果然还是改不了色龙的本性。 双头火龙异口同声:“三妹,你想要背叛我们吗!?” 三丫罕有得认真,“我没有!只是,为什么你们一直都宁愿相信一颗树能为世界带来和平,而不相信万神使徒具备这个能力?我们信仰的难道仅仅只是一颗树吗?十二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并为世界的平衡而创造了生命之树,神安排天神一族作为神的使徒、龙族作为护界使者,我们的责任是守护这个世界,而不是在它陷入危机的时候选择逃避!” “三妹!当年神树消亡的命运无可避免,我们费尽心思才保护了神族的血脉,现在正是战争爆发的时候,且生命之树尚未复苏,天神一族在这里将失去神力,那等同于叫他们去送死!” 我听懂了。双头火龙担忧的是我对天神一族怀恨在心,因此故意想借战争的机会报仇。我将复杂的情绪掩在半垂的眼中,掰动手指,骨骼摩擦的声音回荡在空悠悠的大殿里。 “丽德奥斯,我想你搞错了三点。第一,我的身上本来留着天神一族的血脉,不过前世他们早就将我的血放光了,现在的我与天神一族再无瓜葛,也无需一切遵从他们的利益。第二,现在给你们交易的机会是我对你们的恩赐,不要把这误解成我没有能力逼你们打开慈悲之柱。最重要的是,第三点……”我把两只手分别搭在二龙的额头上说,“只有打开结界,才是真正帮助天神一族。一切收获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想要保护一个人,便要用繁重的学习磨炼他、用日复一日的操练使他拥有结实的体魄;想赢得战争,就得学会战争的艺术。同样的道理,想要保护一个民族,便要让它变得强大坚韧,而不是把它放在一个干净的温室里。” 丽德奥斯垂首凝思。 “温室会毁了一个民族。”我叹道,“温室也已毁过了一个原本优越的民族。你们好好想想吧。” 随后我命人抬上来用来帮丽德奥斯接头的名贵药草,抱起那只酷似棒棒糖的脑袋,放在了原本属于它的位置上。战争在即,想要修复这样的陈年伤口,必然耗费我许多神力,但战争毕竟不是我的个人表演秀,我的力量有所损耗应当并没有太大坏处。 三丫在我抱她的时候又乘机占我便宜,用舌头舔了舔我的脸颊,说道:“嗷呜~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还故意这么说……万神使徒,你果然还是爱我的~” “闭嘴!再说一句话,我就让你一辈子做歪脖子龙。” 最爱美的三丫立马闭嘴了。 在冗长的施法过程中,另两头龙相继点了头。“我们相信利维坦和奥赛德的选择。” “很好。奥塞德斯听令——” “在。” “从今天起,由你负责统领、训练天神一族的青壮年。军名,神赐军!” ---------------------------------------------------- 神树历一百一十年的四月一日,被帝国成为“杂牌军”的我们,正式攻打到了距离首都一千里的西塞罗平原。 敌人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片平原,帝国最负盛名的铁甲骑兵威风凌凌地占据了平原的至高点,连一座山丘的岩石后面都藏着数百弓箭手。不得不承认,乍一看,敌人已然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我们的军队经过长途跋涉,早已与战场以外的敌人,疾病,饥饿交锋数次,我们中的大多数身上连统一的铁甲都没有。 面对千军万马,很多我不常想起的场景突然无比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童年,每次在学校取得好成绩,母亲就会亲手给我剥一颗杏仁,微微苦涩却回味甘甜;第一次见到利维坦是为了去北海看星星,我以为他是巨无霸海参怪打算分批搬回去做海鲜料理;第一次遇到丽德奥斯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那时好奇心重,在凡间的妓院里遇到了化成人形的火龙从此对妓院产生了心理阴影;第一次见沉默便是在三龙聚会上了,高冷的冰龙对谁都爱理不理,成功激起了我的征服欲,不打不相识……第一次见到神赐好像很久远了,那时我们都还是小孩子,我那时根本不懂谦让女性,比剑时不慎用剑划伤了她的脸蛋,浅浅一道伤口大概过了几个小时就看不见了,但她却追着我打了一个月。 脑海中最后一个画面定格在第一次见到阿昙的那个画面:阿昙扮成少年模样,重复骑士的宣言“以汝鲜血,禩寄命之剑,为正义之左右,戴胜利之羽翼,斩懦弱,斩残虐,斩偏颇,斩傲慢”,她睁着一双死鱼眼,懒懒散散的样子,身上却满是血腥气。 过去的一切,苦难,喜悦,义愤,现在都凝聚于我灵魂深处,过去与我同在,神与我同在!我无所畏惧!我展开双翼,飞到全军的最前方,吼道: “巨人部!” “妥!”西方轰隆,如平地惊雷。 “马人部!” “妥!”北方传来高呼,直冲云霄。 “侧翼军!” “妥!”精灵族的声音比之前两者稍弱,却悠扬旷远。 “中军!” “妥!”由人类与些许矮人组成的中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嘶声喊叫。 “空部!” “妥!”空中是沉默统领的斯摩奇战队。 “各部准备妥当,立即出战!”我抽出我的小甜甜与爱丽儿,直指面前平原十万人大军。 也不知是哪一部起了头,“为自由!为尊严!为荣耀!” 各军跟着大喊,刀剑高举,连成一片足以晃动天幕的光带:“为自由!为尊严!为荣耀!” “效忠神王,至死不渝!” “效忠神王,至死不渝……” 铺天盖地的呼声,从亘古而来,传到了千里之外迎来第一股暖流的康涅狄格堡,传到了寒冷的北海,传到了地下最深的谷底,传到了天空之巅。我忽然不再觉得人数三倍于我么的敌军能占到人海的优势,因为我们的战士,有着再无常的命运也无法压抑的勇敢灵魂! 万千弓箭如星雨。 我的身后却传来一阵热风,回头一看,发现天空中,丽德奥斯已冲进前锋,用焚火烧光了迎面而来的箭雨。 在她的身后,跟着一队俊美无涛的金眸白翼的年轻人们。 他们说:这也是属于我们的战争。 ☆、最后的真相 夜幕降临,双方休战,各自安营扎寨。 康涅狄格堡号称大陆第一要塞,单从面积上来看,它就比我从前攻下的城中最大的那座城要大上三倍不止。 首战帝国军派出了重兵、骑兵、射手、御兽者和法师军队,而真正精锐的皇家骑士团和魔法师联盟还备守城中盘算着如何将我们一举击败。不休止的战斗持续了整一天,我们的军队再如何斗志昂扬,也不过向前行军了距离皇宫四分之一的路程。 论单个士兵的平均实力,我的军队一定高于帝国军。在通常情况下,随便哪一个岩石巨人都能轻松击败至少十个装备完整的骑士。但在这种远程消耗战中,这个优势反而变成了劣势。因为巨人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水和食物,而且他们的传统饮食结构以生肉为主,有些顽固的巨人就算饿晕在路上,也不愿吃草充饥。大军所需的粮草的主要来源分为两种,一是由后勤部队以接力的形式从荒山大本营运送过来,期间路途接近两千公里,基本上运送一斤,途中就会损耗一斤;二是由被我们攻下的城堡供给粮食,好处是方便快捷,但坏处是其中不乏诈降者,有一次在一批输送给军队的面包中下了毒菌,若不是医族精灵发现及时,恐怕我们的军队有一大半都会染上瘟疫。对远征军来说,这种消耗战无疑比真刀真枪更令人措不及防。 在恶劣的战斗条件中唯一让人觉得欣慰的是,我统治荒山大国后给巨人族带来了些许恩惠,他们便一直都无条件遵从我的命令。为了防止人类拼死抵抗,我下令禁止巨人吃活人,此后巨人就算饿得饥肠辘辘,也不会拿战俘充饥。他们骨子里刚硬顽强、知恩图报,渐渐变成了值得我交付后背的部下。 我靠在巨人背后稍微眯了一会儿。睁开眼时,天空仍然一片黑暗。巨人仍纹丝不动地在我身后守卫,而精灵侍者默默呈上了一盆洗脸水和一块干净的丝绸毛巾道:“大人,您只睡了三十分钟,不多休息一会儿吗?” “这是净水?”我没有理会他的问题,而是指着那盆水问道。 “是的。大人用的一切都该是最好的。”精灵回答。 我知道,战争中净水资源异常珍贵。 早在荒山远征军踏入帝国境内之前,还是严冬的时候,帝国长老院就曾严令各地地方执政官封锁存粮,百姓一缕不得私自为魔军(这是人类一贯的做法——将自己的对手污名化)提供粮草和饮用水,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拖延我们后方的供给部队,让消耗量巨大的军队在行军时面临饥渴的困境。他们的意图无疑奏效了,但比起数以万计的人口伤亡和大批量的难民,这个政策显得太不近人情。因为在封锁存粮的同时,家中没有存粮的、受雪灾影响的百姓也面临着饿死或背井离乡两种选择。 “王上?”精灵见我沉默了许久,端着水盆唤了我一声。 “给我吧。你们休息去,不用跟着我。”我接过水盆,向天神一族的营帐走去。我最是了解那些天之骄子的臭屁性格,现在让他们这样一辈子无忧无虑的少年走出象牙塔来到最残酷的战场上历练,理想再伟大,前后落差太大,断然会有抱怨。 我掀开门帘走进,万没想到竟然看见了一群高大挺拔的裸体男子把什么东西压进澡盆里的场景。 “你们在干什么!?”我怒道,“军营中净水是珍贵的资源,不是你们可以挥霍的!” “我们这么多人共用一盆水洗澡,已经算得上节省了!”一位神族少年回道。 “是啊!不就是一盆水。”有人附和。 “不就是一盆水?呵,等我们攻下了康涅狄格堡,你们洗便满城澡堂,我也一定没有意见!可现在是战场,没有人纵容你们的洁癖!”我喝令他们列队站好,“当附近的湖泊被敌军下毒后,我们只能依赖于井水和远处河流的水。但井水毕竟有限,而搬运远处的水耗费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又太高,净水优先用来饮用和清理伤口,其他用途皆要让位给前两个需求。在水实在拮据的时候,冰龙会用的冰系魔法和火龙的火系魔法配合,将天空中的水凝结成冰,然后放在锅里煮化……” 我突然停了下来。不是因为我教训小辈词穷了,而是因为我看到澡盆里冒出来一条小龙。 凯蒂?这条幼年红龙不就是阿昙当宠物猫养在身边的变异生物吗? “王上!就是这条龙趁我们洗澡的时候偷偷钻进我们的营帐!”举报一。是条色龙。 “这条变态龙还喝干了我们的洗澡水!”举报二。不仅色,还是条有特殊癖好的龙。 我在进这间营帐之前,断然没有想过里面会这么精彩。小火龙冒着巨大的风险飞出康涅狄格堡,应该时有什么重要的事。我猛然想起,它既然是在火龙圣殿里被阿昙给捡回来的,那丽德奥斯不就是它的便宜妈妈吗? “凯蒂,你是来找你妈妈丽德奥斯的吗?” “爹爹!”从不会说人话的小火龙对着我发出了近似“爹爹”这个单词的声音。空气突然寂静。神族后辈们用那种强行压抑住惊恐的便秘表情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连龙都不放过的变态。 “这家伙不会说人话,别想多了……”我把凯蒂拎了出来,它迅速将自己身上的水烘干,随即钻到了我的脖子后面,像一只树袋熊那样挂在上面。 “……看起来,它是来找您的。” 整个军营中,属天神一族的人与我外形最为接近,这样解释的话,凯蒂误闯进这里也就解释得通了。凯蒂虽蠢了点,但龙族毕竟是神族,断然不会莫名其妙冒着生命危险飞来这里。难道说……阿昙出事了? 凯蒂拉着我的衣襟把我向外引。 不可能。对,阿昙一定还没有出事,否则它也就不会来向我求救了。 一想到阿昙现在的处境,我思绪全乱,径直冲出营帐,直奔沉默而去。 “跪下,接军令。” 银发少年看到我肩上的龙,略微抬了抬眉,片刻后单膝落地,伸手领命。 “龙神奥赛德听令,在我回来之前,由你假扮成我,全权统领大军。我赋予你王冠,戴此冠时,你的话便是军事命令。” 沉默接过王冠,没有质疑半字,只是冷静地说:“是!另求一替补计划,若王上未能归来,该当如何?” “尽全力赢得战争,让你的理想带着你做出正确的决定。我若发生不测,也会在最后一刻摧毁我的心脏。” 沉默没有追问下去,在一团白雾中变化成我的模样,然后缓缓戴上了王冠。 平安,他说。 在这一刻真正来临之前,我也没有想到,到了最后,我有把握托付希望的人竟然是那个曾经的仇敌——并且我对他充满信心。 现在去城内找阿昙,或许是个疯狂的举动。但我必须去,哪怕去了之后发现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也必须去一趟才能安心。对此,我别无选择。 凌晨的康涅狄格堡一片萧索,春天方才到来,树木却光秃秃的,长不出叶子来。 凯蒂带我来到了皇宫外。 “你要我潜入皇宫?” “喵!”凯蒂迅猛地点头。 “等等,我在阿昙身边也安插了人保护她。先让我联系上那些人……” “喵喵喵喵喵!”凯蒂固执地将我往那个方向拉,好像在说“等不及了”。 我又能说什么呢?有阿昙这个砝码在,它就算是真想害死我,我也不得不认。 凯蒂用尾巴在地上比划了一通。作为灵魂画手,它的画所传达出来的含义非常人所能理解,我绞尽脑汁才想到:“你画的这是……三个女人?” 接着它画了三个不明所以的箭头,都指向了我。 我更加疑惑了。比起听一条龙在这儿乱比划,我还是选择深入虎穴一探究竟。于是,我偷偷劫走了一名从城堡内走出来的近卫士兵,换上他的衣服、变成他的模样。 “凯蒂,你找一个没人看得见的地方躲起来,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看到你,懂吗?” “喵!”凯蒂“喵”地飞走了,倒是前所未有得乖巧。 城堡很大,守卫森严。所幸我曾给过阿昙附有我神力的羽毛,她一直随身携带,我便以此为感应寻踪找去,最终确定我就在那间紧闭的宫殿里寻到了神力的气息。 我用隐身魔法悄悄进入了宫殿。 进去后,我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这是太后的宫殿。 我并没有发现阿昙,却看到了两位熟人。 是神赐和伊丽丝。 然而,贵为一国太后的神赐,竟然在向伊丽丝下跪! 在这间幽暗的宫殿内,一切都变得愈发诡异了。我屏息凝神,望向神赐,她的身上糅杂着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神赐显然早已知道我身上的谜团,并且知道我已经重生了。但她选择不见我——我也完全能够理解这样的选择。任何事物都有时限,当然也包括感情,一百年,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更是一段漫长的、煎熬的时光。她有足够的理由恨我,一个杀死她孙女的魔王、一个意图颠覆她儿子的王朝的反贼、一个不愿为生命之树再次牺牲的神族弃子。 我曾想过,这辈子都不要见神赐了,因为我无法给她任何弥补或是承诺,时间已经让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那种彼此为知己好友的美好时光。 目光紧锁眼前之人,我愈发觉得不对劲。过了五分钟后,我终于确认,眼前的这个老妇人——这个眼神躲闪毫无贵族仪态的苍白老人,根本不是希尔瓦娜斯·神赐! 下一刻,伊丽丝朱唇轻启,念着咒语,刹那间她的手上多了一把极美的银白色长剑。她用剑尖挑起了老人发抖的下巴,缓慢而柔和地说:“伊丽丝,你渴望万人之上的权力,我满足了你的愿望。你既然尝过了这样的滋味,为什么又想要反悔、要回作为交换条件的青春呢?” 泪水在老人的金眸中打转,随即滚滚落下,她的嗓音沙哑:“是,我反悔了。我曾对娼妇一般的生活感到绝望……空有青春美貌,却没有与之匹配的权势和地位,我永远只会被人当做一只好看的野花,心情好了,浇点水,不想管了,便任它自生自灭。过不了几年,等野花枯萎了,就会烂进泥土里、继续被人践踏,成为其他花草的肥料……” “所以啊,人性就是贪婪、随时随地都会背信弃义。不过,你说的很对,现在,就连你唯一的资本——这具青春美貌的身体都已然没有了价值。” “为什么没有价值?”老人更急了,“既然你用腻了,就还给我,我们换回来!” 伊丽丝模样的女人不紧不慢地用剑在空中虚划过,宫殿内所有蜡烛顿时熄灭,剑柄上的宝石开始发光,在穹顶上投射出璀璨星空,宛如无数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在黑暗中凝视着宫殿里的每一个人。她用商量的语气,居高临下地说:“这具身体,他连正眼都不愿瞧一下,我当然不想要……但是抱歉,还是不能还给你。帝国的太后,必须老老实实地寿终正寝,看起来,你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安心地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吧。对你这样卑贱出身的娼妇来说,以太后之礼国葬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你说对吗?” ——你既没见过星河,那便送你清梦吧。晚上把这梦兽晶石放在床边,就能做好梦。 ——那、那好吧,看在这块石头能让我做好梦,又长得有几分新奇的份上,我就勉强收下你这份礼物啦…… 这把剑是“玫瑰星流”。没能带来好梦,反伴随着百年噩梦。 作者有话要说:I love you hopelessly. 我无可自拔地爱着你。 ------------------------- 伊丽丝没有权势,渴望权势,也因此沦陷在权势里。拿青春交换至高无上的权势,可能在我们看来是完全不值当的,但她的性格就预示着她会这样选择,也就决定了她的命运 从“伊丽丝”在中央帝国第二次和大祭司一起在斗兽场风光亮相开始(二十八章),里面就换了个芯。毕竟、一个贫民窟来的移民怎么可能一下子凭借正常水准的美貌勾搭上政治中心的人物呢...不过从来没有小天使留言怀疑过伊丽丝的身份,大家是不是善良地相信了伊丽丝有玛丽苏巴啦啦能量呢~ ☆、完结章(上) 御灵术中有一种禁术,名为“易魂术”,可将一个人的灵魂与肉体剥离,再强行塞入另一幅身体。 我怀疑过伊丽丝为什么像是变了一个人性,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我与神赐早已重逢,她一直都在伊丽丝的身体里!一股刺骨的寒气从脚底心冒上来,蔓延到我的全身—— 这时,神赐按下了某个机关,大理石雕塑缓缓移动,拉开了一扇暗门,黑暗中走出一名白袍法师。 那好像是……厄瞳。我之所以用“好像”这个词,是因为厄瞳的模样又和我上次看到他时不一样了。大概是由于禁术的反噬,他的模样已经不是那个三十岁出头的青年人了,白色的连帽斗篷下露出同样苍白的发丝,一开口,声音宛若七十岁的老人:“殿下,都已经准备好了。只是,臣下希望您再好好考虑一下。” 身为大陆第一御灵师的厄瞳,参与编写了帝国的《魔法使用法则》,他本身却不受法律的限制。也只有他有能力使用易魂术置换神赐与伊丽丝的灵魂。 神赐一脚踢开匍匐在地、被气得咳血的伊丽丝,径直走向暗室,同时对厄瞳说:“考虑什么?我早就决定了。” “易魂术并非一种容易操作的魔法。”厄瞳拦住了神赐,“每一次易魂都会给您的灵魂带来不可逆的损伤,而且这样的魔法仪式风险极大,即便是臣下,也不能保证一定成功。一旦失败,殿下就会……魂飞魄散。” 如此高昂的代价也没能让神赐露出一丝犹豫,她霍然举起玫瑰星流,在男子触碰到她的手臂上割开一道口子,声音中透出对这名对她忠心耿耿的法师的满心仇恨和鄙夷。 “大祭司是怕再施禁术,会反噬几身吗?” “臣下并非害怕反噬!只要能满足殿下的心愿,就算死也愿意!”厄瞳失控般地吼道,乃至于忘记了谦卑的自称。“可是,我替殿下感到不值!一开始,您偏执地认为瓦西里奥斯不可能爱上已然苍老的您,这个理由还算充分,我便纵容了您和伊丽丝交换了灵魂。如果他真的爱您,就一定会在这两年中重新爱上顶着伊丽丝皮囊的您,而不是对您视而不见……” “住嘴!”神赐用力打了他一个巴掌。厄瞳抹去唇边血迹,继续说道:“殿下光芒万丈,凭什么要顶着别人的身份和脸面生活?” 神赐微愣,片刻后,嘴角笑意愈深,发出了尖锐的笑声,“真难想象这句话竟然是从厄瞳大祭司的口中说出。顶着别人的皮囊苟延残喘的人,不正是你吗?留你一条贱命,就是看在御灵术的份上,现在正是用你的时候!” 厄瞳:“那么,请问殿下,届时易魂若成功,您会告诉他您的身份吗?” “等我换上了那个女人的身体,一切都能重新开始。我再也不是什么中央帝国的太后,也会慢慢忘记这一百年的噩梦……生命之树死了也好,活了也罢,这个世界是和平还是混乱,都不再与我有任何关系!” 她本情绪激动,说着说着,竟声音渐弱,“那时候,我是谁,也就无所谓了……” 糟糕,阿昙! 我冲进暗室,用光芒魔法点亮了整间屋子。果然在里面发现了阿昙。她背部朝天,四肢和脖子分别被固定在五芒星阵上,浑身□□,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唯独背上那朵盛放的昙花变成了血红色。 “阿昙!!”在强行闯入暗室的那一刻,我已触发了防御结界,空中密布的魔力如一根根钢丝嵌入我的皮肤。被那些无形的魔刃割裂的皮肉下露出了森森白骨,我身上已经迸裂的伤口中血朝外狂喷而出,又牵引出更大的伤口。 肌骨重塑! 利用生命之树的力量不计成本地使用恢复魔法,被割去的肉、流出的血全部像是被磁铁吸引的铁器一般回到了我的身上。我只想最快来到她身边——她不该躺在这里,我已经迟到了! “阿昙,快醒醒!”我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同时用剑砍去她四肢上的枷锁。我将她紧搂在怀中,吻上她冻得发青的双唇。 然而,在吻上她的那一刻,我才发现,阿昙竟然毫无鼻息。 起初,我并不感到悲伤。我是已知世界中最接近于神的生灵、是神族之中唯一一个掌握高等造物术的存在。我也曾让双头火龙从化石中复苏,万灵相信我能够让白骨生肌,朽木开花。我不相信我救不回阿昙。 即便……我一次又一次地向她的身体里输入生命之力,她的身体却像是一个无底的碗,什么也留不住。 “厄瞳!”我伸手将厄瞳吸来,手掌箍着他的脖子将他高高举起,我恨不得杀他后快,但在此之前,我有话要问他。 “阿昙已经死了。”在我开口之前,厄瞳就说出了这句令我感到无边恐惧的话。 “有我在,阿昙不能死!”我又将指甲刺入他的血肉,血,顺着我的手臂流下。 “她的灵魂已然消失,”厄瞳断断续续地说,“据我所知,魔王前世死时灵魂寄居在生命之树的种子里,才能在百年后重生。可灵魂一旦消失……你现在把心剖出来给她,也无可奈何。” 无可奈何?我才不信这种话,我经历过的种种,那件事算不得无可奈何?但我偏偏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我要做的事,即便是命运之力也休想阻拦!这种时候,我恰恰不能被他们乱了心神。 神赐大喊:“瓦西里奥斯,还不能杀他!” “太后?”我讽刺地看向她,“是了,太后才是主谋。” 神赐:“这个女人已经不在了,但我可以代替她……” “我万没想到太后变得如此卑鄙狠毒,不仅想要占有少女的躯体,这一次更是连易魂都算不上,而是直接将她抹杀、再鸠占鹊巢!阿昙若还有救,你们识相的话就尽快想办法让她活过来;阿昙若真的死了……”真正想到这一层时,我竟远比想象得平静,“我会让太后和所有帮凶付出比死更惨重的代价。然后,我就去陪她。” 神赐含泪:“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是神赐啊,看,还记得这把玫瑰星流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放在身边。今天,你只是来得不是时候,我明白的……易魂术可能一时很难让你接受。但只要易魂成功,阿昙与我合二为一,那时候你就不用选择了,我……不,是我们,永远都会和你在一起!” “没有人可以替代阿昙!”我看着神赐,这些年来心中对她的愧疚已荡然无存。我想,我从不亏欠她什么。就算前世我的言行让她误会我对她有什么别样的感情,那在她为了神族利益、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任由我含冤惨死,也早已了断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她却把时代的过错加注在了自己身上,心态早已扭曲。我不能再以我对故人的了解评判眼前这个女人的思想和行为。 “魔王,你有没有想过阿昙为什么会在地界得到那把剑?”厄瞳缓缓道,“想必你从不知道真实原因。厄运之花,本就是为你而绽放的。这个女孩,有着百年难得一遇的御灵体质,我们找了她很久、很久,因为她的身体,是最完美的宿体,能够轻易承载其他的灵魂。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生路——在你还是剑灵的时候,只要占据她的身体,自然能与你体内的生命之种分离,你将真正意义上重获新生。而我们,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完成百年前的计划。”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目光停留在我黑色的双翼。“也就是说,但凡你有一点身为战士的杀伐决断,就会在那时候做出正确的决定。那样之后你所经历的一切磨难就都不会发生,你依旧属于光明,而不是堕落成魔,像现在这样,你与生命之树融合的程度越来越高,非要到它与你共同存亡的地步。” “真正堕落成魔的是你们!”我抱着阿昙飞上半空,“为了自己的生存,随意剥夺一个女孩的生命就是所谓杀伐决断?我做过的事,有愚蠢的,有失败的,也有遗憾的,但我无一件后悔!我算是看出来了,你根本不能够帮我救回阿昙。” 厄瞳:“请你考虑殿下的……” 厄瞳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的喉管被瞬间切断,他直挺挺地向后倒下,重重地摔在地上,眼睛仍睁得很大。 我的心和阿昙冰冷的身体一起,堕入冰层下最深的海里。 轰隆—— 一剑击碎宫殿的穹顶,我看到外面已经是白天了,按照先前定下的作战计划,这个时候,我本该飞在军队的最前方,带领各族一举攻入城门。 “太后,一会儿城堡的禁军就会闻讯赶来,还请您按照我说的去做。现在,您就是这个帝国权力最高的女人。只要完成我说的话,您就能重新拥有本该属于您的青春。”这句话我并不是对神赐说,而是对太后身体的伊丽丝所说。“大祭司叛变,意图绑架我,我迫于无奈逃进这间密室,并用打算在战争期间在紧急情况下自保的火.炮炸开了穹顶。现下,大祭司逃跑,不知所踪,谁若将其捉拿,与四级战功同,封爵。” 伊丽丝恍然无措地看看我,又看了一眼她的原身,迫切地点了头。 我用焚火将厄瞳的尸体顷刻烧成灰烬,然后飞出这个令人感到恶心的地方,向皇帝的宫殿飞去。 耳后隐约传来神赐沙哑的声音:斯特林! ☆、完结章(中) 清晨的大地沐浴在一片玫瑰色的光芒之中。 我站在中央皇宫的穹顶上,在康涅狄格堡的至高位置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蔓延到天边的伟大城池。 早晨的空气中充满了金属的味道,还有锤打和木锯的声音,才几个月的时间,这里俨然变成了一座军事堡垒,工人们正在尽他们所能地为战士们赶制兵器、修补盔甲。 极目远眺北方,但见远处的地平线上先是出现了异色的魔法光芒,接着空中燃起一缕暗红色的劫火打响了这一仗的礼炮。只见从小山坡的后头,从最初的几点黑点,迅速地蔓延开来,在天地交接处 ,勾勒出一条起伏不定的黑色线条。狂风骤起,那冲在最前方的黑色的线条引出了一大片地毯似的军队。隔了这么远,我的耳边仍听得到那轰鸣声。 我不自觉地摇了摇怀中的女孩,“阿昙,你看!” 她睁着眼,可那双美丽的蓝瞳中毫无生机。我的心我喜欢初遇她时那双冷淡漠然的眼睛,喜欢她灿烂的眼,坚毅的眼,害羞时会不敢看我的眼,想念时微微泛红的眼…… “这么浩大的场面,多少人一辈子可能也就能碰见一回,你要是再不醒来……”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颤抖得不成句,要是被她听到,一定会逮住机会嘲笑我一番。 “阿昙,以后可别怪我没在剧情进入高.潮部分的时候叫醒你啊。” 我单手抱着她,另一只手召唤出阿列侬双剑。我将“海啸之剑”别在腰上,“风暴之剑”握在手中,喃喃:“阿昙怕是想不到,爻君我挺受欢迎的。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和我的两位靠美貌大杀四方的爱妃——艾利尔和小甜甜,共度余生。” 我说了这么多话,阿昙始终一声不吭。我用一种近乎洗脑的方式说服了自己不要陷入消沉——打一场漂漂亮亮的胜仗,那么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皇宫的结界防守越发严密。大军尚在城外,尽管我相信斯摩奇战队和兽人驾驶的攻城车很快就能攻破城墙,但是至少在这段时间间隔内,是我一个人在人族高手密集的皇宫中。我一个人尚可强行突破结界,但带着阿昙断然不能冒险走这条路。而且我不想只是潜伏在结界内部,等待大军的到来,在我保存自身的同时,争取擒住人族皇帝,为我军的胜利再填一注高价值的筹码。 皇宫大致分为五个区域:我脚下的城堡是帝后寝宫,位于中央;刚刚离开的是东区,太后及皇族未嫁女眷的居所就在那里;南边是长老院、议会厅等公务区;西边有供客人居住的宫殿和皇宫内务部;北边是皇家骑士团和禁军的所在。战乱之中,皇帝不会待在寝宫,他的身边一定聚集着最精锐的部队。 我方才故意刺穿穹顶闹出巨大的动静,并非仅仅想要一抒胸中愤恨,更是为了引诱兵力集中到太后的宫殿,现在我只需判断,哪一方的防备丝毫没有变动,那一边便有皇帝在! 是北边! 防卫最严密的北区。那里法师云集,不可能轻易混进去,而门前近五百个禁军亦不是好对付的。如今,智取不得,再拖下去我也会暴露,恐怕只有强攻…… “喵——” 我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 “爹爹(Da-da)——” “凯蒂?”这条小猫龙竟然也有本事闯进这结界? 我狐疑地看着它,顿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就在我有这种想法之后,凯蒂就突然变大了!原本它的体型只是普通小猫的两倍,可现在它不知吃了什么大力神药,变得比我都要大三倍不止。凯蒂变成了一条真正的龙,有着金色的龙眸,淡红色(接近粉色)的身体、长长的尾巴和漂亮的翅膀。 试想,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条少女粉的龙——简直没有什么比这更愚蠢的暴露方式了! “喂!!不要一言不合就变大啊!”这下子,底下所有的士兵都注意到了我们。 凯蒂无辜地看向我,象征性地扑腾了几下那对肉肉的翅膀,然后重重地掉、了、下、去! 我急忙向下飞去,好在及时用空气魔法让它安然落地。 “喂,你的翅膀特么是摆设吗?”我惊魂未定,重重地按了按太阳穴。 越来越多的禁军靠近了我们,我只好将阿昙放在它的背上,持左右双剑,松了松筋骨,就算拼尽全力,也要将这一人一龙毫发无伤地保护好。 “凯蒂,你听好了,我先不怪你闯进来,拜托你现在好好站在我身后,背好你的主人,不要再给我添乱了!” “喵!”凯蒂背起阿昙,愤怒地“喵”了一声。然后…… “喵了个咪的!!” 后一句是我的感叹。 我看到了什么?凯蒂这条废柴龙,竟然也能喷出劫火,而且看这劫火的纯度,似乎并不亚于丽德奥斯。 见过扮猪吃老虎的,就没见过扮猫吃老虎的。 而且,幽绿色的劫火让人倍感熟悉…… 凯蒂的杀敌效率显然比我更高,顷刻间,我们的周围的士兵都化为了灰烬和焦尸,后续部队见此状皆惊恐,竟没敢立刻上前追赶我们。 不管是猫龙狗龙,能杀敌的就是好龙。我向它吼道:“我们杀去北区!” 凯蒂:“喵呜!” 有如此巨龙开路,几乎可以说是所向披靡。 我发现,我的双剑正在和凯蒂产生着共鸣。“风暴”和“海啸”剑上叫嚣的魔力波动不再燥动,狂乱的杀气弥于无形,魔力凝聚成的光芒开始内敛、内化,最为完全溶入了剑身之中。我不得不猜测: “等等,凯蒂,莫非你是‘严格之柱’新的守护者!?” 利维坦已死多年,神柱势必要有新的守护者,成为新的龙神。磅礴的记忆瞬间把我带回了托隆沼泽,我想起了利维坦,他想用命运宝石窥探未来,这样的未来可是命运能够预料得到的?我又想起了千面亡灵卢尔,他为了一些我看不透的对于命运的信仰,死在了他黑暗的生命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的阳光中。 “人们只相信他们所相信的。” 命运,何尝不是这样? 或许,本就没有命运呢?只是所有人,相信着它的存在,它便真的存在了。 神族联军攻破了城门,军队中有人,有各种族,甚至还有人们眼中的怪兽和神。我听到,无数慷慨激昂的声音汇聚起来,凝聚成一股精魂,将战争的乐章推上了最高昂的那一部分,比烈火更制热的战意,在每一位战士心中燃烧着,释放着无穷的力量和斗志。 曾经的人类骄傲,“机械神”斯摩奇如今降临在人类自己的城堡上空。重重地攻击着城堡的结界。我与凯蒂也在这时打散了禁军的包围。 利维坦,卢尔,阿藻,族人,曾经的神赐,被屠杀、买卖的精灵族,在战场中死去的盟军……我的脑中无意识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已经永远离开我的名字,包括那些我甚至都不认为我还记得却依旧深深印在我脑海里的名字。阿昙的名字一闪而过,我不愿多想,她不属于那长串名字中的一个,绝不会。 寒芒吞吐间,我的双臂仿佛也变成了机械,夹杂着惨烈无比的杀气,一个接着一个骑士砰然倒下。 杀!杀!杀! 结界被打破了! 帝国军的远程弓兵展开了第一轮攻击,如蝗虫来袭般密集的箭雨,在天空中组成一道铺天盖地的大网,向城堡外飞去,对外无差别抹杀。 这样混乱的厮杀持续了很久很久,又仿佛发生在前一刻——直到城堡的露台上走出来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 “陛下!” 人们从老人头上戴的“神圣之心”皇冠认出了被挟持的皇帝。 皇帝身后紧跟着一个着猩红盔甲的少年,他手持印有皇家骑士标徽的长剑,将皇帝缓缓逼到了扶手边。 那个少年是铜锁。不知现在再称呼他这个贱者的名字是否合适,他毕竟早已不是那个眼睛里有光的奴隶少年了。现在的他的眼里写满了阴鸷,隐隐透露出霸者无情的皇家气息。猛然想起那时候在斯摩奇上,他说要夺回自己的名姓,我似乎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老皇帝颤抖着像橘子皮一样皱巴巴的手,摘下了厚重的皇冠,高高举起。 “布兰特·霍布斯,乃吾流落民间之皇子!” 在那一瞬间,战场突然寂静了几秒。 摘下皇冠,便意味着立储,谁也不可能想到,一个无名小辈是皇帝的私生子,私生子在同一时刻变成了皇子,又被立为储君。在铜锁,不,布兰特·霍布斯嘴边那一抹残酷的笑容里,我似乎能感到,他无所谓大军压境,他甚至在感谢我,感谢战争的混乱给了他威胁皇帝得到权势的机会。 帝国军的军心,在他们效忠的皇帝陛下轻易取下皇冠的那一刻,彻底散了。 沉默与丽德奥斯化为翱翔天空的巨龙,分别飞到了我和凯蒂身边,时隔百余年,三龙神再次齐聚。 我是不变的见证者。 --------------------------------------------------------------- 第二次人神大战以我军大获全胜告终。 作为战胜方的第一统领,大陆之主本应由我担当。 以和平为信仰的沉默,居功于首,成为神王。人族需要一个皇权的象征,尽管皇权不再代表着军事力量;老皇帝经过这场举国的战斗,身体愈发虚弱,膝下皇子凋零,又不想落得出尔反尔的骂名,正式将皇位交由布兰特·霍布斯。巨人、精灵、兽人等等分别选出他们自己的王。这样一支空前多样化的队伍,在城堡中闭关三个月,共同制定新时代的蓝图。 至于万族之王,我想,不应该属于一个人,即便是我,也不配坐上这个位置。 所以—— “就让民主共和的制度来当这个‘王’。” 而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一些人把另一些人打倒,统治一段时间,然后再被另一些人推翻。或许在更高等的世界里,也有一群神,像我们看花开花落那般,看着我们的历史,这些历史在尘埃中吟唱着生命的真理——平衡。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完结,之后有几个番外~ ☆、大结局(下) 人类女贵族拖着长长的裙摆,伫立在半人高的麦田里,眺望着心尖尖上的英俊骑士,从远处的田野上疾驰而来。 看着这样的画面,我仿佛也置身于最美好的童话结局里,不过于大多数童话的不一样,那位骑士是一名精灵,也是我曾经的副将。大战结束后,我为他们主了婚。爱神庙前,鲜花点缀着白色的宫殿,数百只白鸽一齐飞向天空,各族宾客共同出席婚礼现场,见证着这段足以载入史册的跨种族婚姻。 “喂,你是不是很嫉妒他们啊?要论跨种族谈恋爱,你绝对是第一人啊。” “那不是废话吗!”老子在火海里、刀尖上谋划数年,特么最后风光的是别人的盛世婚礼。 “嫉妒是魔鬼。” “屁,我还是魔王呢。” 我回头看到丽德奥斯一席火红色的曳地长裙,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现在是我,二丫,”丽德奥斯忽然压低声音,“不过,见到你,三妹容易精虫上脑,说不准一会儿就换做是她抢过身体的主导权。” “……什么事?”虽然她的话有槽点,但不可否认她对三丫的形容倒是很贴切。 她自如地坐到我身边,与我一起看风吹过田野,卷起金色的麦浪。 “万神使徒,你真的决定了吗?” “当然,我早就说过,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给百年前的人神大战留下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尾后,我就会把我的心脏还给神。怎么皱着眉头?舍不得我?我没看错吧,当初是你们非要挖走我的心脏,还逼得我一怒成魔诶,现在我愿意成就大义了……” 丽德奥斯打断我:“别扯,你根本不在乎所谓‘大义’。你明明就是想找个借口自杀!” “平静一点,伙计,老伙计。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前世活了二十七年,这一世三年多,正好三十,凑个整。” 暴躁的龙又莫名发怒,“你不要再开玩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好吧,也可能是我的语气不对,让我换一种方式说吧,”我清了清嗓子极可能诚恳地说,“我尽兴了,也尽力了,最后还能看到我和平、宽容的时代,我觉得已经足够了……不,简直赚翻了!” “万神使徒,别忘了,你拥有造物术,完全可以利用神树的力量为自己重塑一颗心脏——真正的心脏!” 真正的心脏……我不禁想起那个大雪天里,我把阿昙的话听错了,她说,她想要我的真心。想到这个,我不自觉笑起来,深陷于那时的回忆中。 “万神使徒,你笑什么?”见我不答,丽德奥斯在我肩上重重一拍,我便倒在麦田上,徒然望着云。丽德奥斯见我这幅样子更加恼怒,两条长腿一跨,坐在了我身上,俯身说,“你不要这样子!” 我撇过头,心想,三丫出来了。 “阿昙也不会愿意看到你放弃希望的!”丽德奥斯抓住我的前襟,金瞳微微湿润,“我被砍了脑袋,就剩下一条脖子一个头,变成了一个丑陋的怪物,整整七年!我的姐妹们了对抗帝国军,魔力耗尽,最后支撑不住了,在自己的巢穴变为化石……在我们最倒霉的时候,都看不到希望啊,我们以为,一辈子就该那样了。可是,我们都等到了你啊!我想,她会不会也在某个地方等着你呢?” 我何尝没有尝试过,这几个月来我几乎找遍了大陆上的御灵师和秘术师,可阿昙始终没有醒来。 我让冰系魔法师每天轮番守在她身边,用寒冰维系她的身体不朽,可我每天都会握她的手,她的身体早已失去了所有生命的迹象,与尸体没有任何分别——我骗不了自己。起初我也怀有希望,以为奇迹之神会再次眷顾我,可现实还是逼我一步步陷入无解的绝望。到了炎热的夏季,就连最顶尖的冰系魔法师都无法维系她的身体了…… 一个月前,我亲手葬了她。 “走吧,丽德奥斯,去墓园转转。” 我们飞到了那里,那是一座年轻的墓园。死者大多是在战争中丧命的生灵。白色的墓碑,绿色的草坪,碑上的文字来自各族,无论生前是名将还是无名小卒,死后都是一块碑,一堆土,再加上插在土堆上的死者生前的爱剑,构成一座简单的坟墓。 在那里遇到了沉默和伊丽丝。遇到沉默不奇怪,他作为神王,多半是一个精神象征,平常公务不忙,所以他根据自己洁癖的特性开展了一个副业——打理墓园。他常常用鲜花来装点这里,尤其是角落里那块精灵语写成的墓碑前,每天清晨,必然会放着一捧蓝色的鸢尾花。 伊丽丝就不是墓园的常客了。我见她跪坐在阿昙的墓前,安静地打理着几盆昙花,见到我便恭敬地弯腰低头行了个礼。 两个生魂之间交换灵魂并不能一蹴而就,在最开始的三年里,都需要强大的御灵师不断稳固加持。厄瞳死后,没有御灵师再敢帮助神赐做这件事,她们之间的灵魂交换很快就宣告结束。伊丽丝因此恢复了青春、在过了一阵子完全不属于她的人生后,我认识的那个为了权力无所不用其极的女孩好像也死在了过去,她甚至不再重视曾经最在意的资本,美貌——正如她现在一身朴素,紫发褪了色也没有重新染,露出了斑斑驳驳的黑色。 我还以为……她会重新去找铜锁,不,新王布兰特·霍布斯。 伊丽丝似乎看透了我的想法,对我说道:“大人是奇怪伊丽丝为什么没有去找人皇陛下吧。” 我点头,“为什么?” 伊丽丝的目光在我身上驻留许久,随即唇角扬起了一丝微笑,“说起来很奇怪呢,虽然是在决战那一天才第一次见到大人,但总觉得大人好像很了解伊丽丝。大人感到奇怪是很正常的,说实话,连我自己都想不到我会这么轻易地放弃曾经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 “这样也很好。” 我摸了摸鼻子,“我并不了解你。只是阿昙跟我提起过你罢了。” 伊丽丝眸色一暗,“阿昙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可惜我发现得晚了,又对她做了那些事,她一定无法原谅我吧。” 我叹了一口气,“不,伊丽丝,阿昙一直都很尊重你的选择,她说,这个世界对待女人已经太不公平了,若女人还比男人更软弱、优柔,只会低进尘埃里。她从未恨过你,更谈不上原谅。所以,伊丽丝,找到自己真正想走的路,然后走下去吧。这应该也是她的希望。” 伊丽丝站了起来,双手合拢,在阿昙墓前低声用我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些什么。“我要回故乡了,这一走,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我想清楚了,其实取悦别人并不快乐,以后我只想取悦我自己。大人,谢谢你。” 我挥挥手,然后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墓上。我抚摸着插在土堆上的那把剑——那把我曾经住过的剑。 伊丽丝走出了一段,忽然回过头来对我说:“最强御灵师厄瞳已死,那阿昙便是第一御灵师了。大人请这么多不入流的御灵师是没有用的,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救阿昙,那便是她自己。” 伊丽丝走后好一会儿,“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救阿昙,那便是她自己”这句话仍徘徊在我耳边。 白天变成黑夜,白云布上星辰,看着前来祭奠的人们换了几波,送走了丽德奥斯,送走了将昨天的蓝色鸢尾换成鲜花的沉默……黑夜好像也不那么长,一下子又到了黎明。 新送来的棺材还来不及入墓,其中一个棺材板忽然动了一下。 一股莫名的冲动促使我第一时间冲到那副棺材前,然后缓缓挪开了大理石板。里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人,黑发,清瘦,戴着白色丝质长手套的双臂安详地交叉在胸前。 虽然有几分相像,但终究不是她。我懊恼地垂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究竟在搞什么? “对不起。”为我对死者的冒犯道歉。 正当我打算合上棺材板的时候,棺材里的女人的手指忽然动了一下。 我后退一步,屏息凝神地看着这诡异的画面。 “我……”诈尸了! 对于我这种胆肥又有些强迫症的人来说,就算看到诈尸,不把话听完,也不会甘心。 “我接受你的道歉。” 她缓缓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碧绿的眼睛,璀璨夺目,耀耀生辉,似乎还带着一丝戏谑。 我立刻将棺材板整个搬起,扔到远处,将棺材里的她抱了出来。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是、是你吗?” 她扭了扭僵硬的脖子,贴着我的胸膛,左胸传来有力的心跳。“喂,正常人看到诈尸不应该是这个反应啊……” 她的吐息也是热的! 我迫不及待堵住了她的嘴巴,享受着那无与伦比的甘甜。 “唔……唔……等会儿爻君……” “阿昙!你果然在厄瞳施展易魂术时保住了自己的灵魂!”我根本不想离开她的双唇。 阿昙迫不得已捂住了我的嘴,“停!储存灵力是很费时间的一件事,为了保存我的灵魂,我不得已沉睡了一段时间。醒来的时候,要找一具各方面符合我的要求的新鲜尸体很不容易的……” “所以说,阿昙最厉害了!”我突然想起来什么飞快地来到了她的墓边,拔出了那把最初的剑。我将她放下后,双手捧起剑,半蹲下来。 “我现在还站不稳……爻君,你这是要干什么?” “我在向你求婚。我给你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我给你我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从今以后,我的心脏只为你跳动。” 阿昙愣了愣,随即展颜,“爻君啊,有没有人跟你说过,求婚要找个合适的场景?” 我迷茫地看着她,“很合适啊。花前,月下,天上还附赠一个太阳。”这里自然不缺花,而且黎明之前,正是日月同辉的时刻。 “啊!”阿昙忽然轻呼,“昙花开了!” 就在刚才,几十朵昙花陆续开放,清冷又美艳,顿时压过所有的鲜花。 我抱住阿昙,她也回应了同样肯定的拥抱。 “阿昙、阿昙……” “爻君,”她轻轻在我耳边说,“我觉得昙花是一种很幸运的花。我背后的那朵不应该叫厄运之花,而是应该叫幸运之花。遇到你,我很幸运。” 我更用力地抱住她,我并不急于说心中的千言万语,因为我知道,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遇到阿昙,我开始感谢我经历过的全部苦难,还有,命运。 ——完 作者有话要说:怀着很留恋的心情打出了【完】的字样。突然觉得能见证原本只是处于幻影中的人物走完他们的人生的一小部分的自己也很幸运~ 这个故事是一个非常不成熟的作品,也算是蠢作者在现在这段中二时期的限定。感谢小天使们不嫌弃(诶?其实是嫌弃的?那就悄咪咪把嫌弃藏在心里吧~) 后续番外定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