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动词—七日杀》作者:西岭雪 内容简介: 爱是名词,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情感,只要有比较,就有爱和不爱的区别——爱是简单的,也是粗糙的。 爱是形容词,是人类隐秘情感的表达,美好的事物冠以朦胧的修饰,说不清,却道得明——爱是复杂的,也是细腻的。 爱是动词,是人类情感的本质,它是互动的,它满足的不是自己而是对方,它因对方的接受而存在。 爱是彼此承受的重量,也是彼此施予的幸福——爱是大海,可以安静,也可以澎湃。爱是动词,它是名词与形容词的混合体,它简单,也复杂,它粗糙,也细腻,区别之处,就在于它是不是在动。 我们发现了爱是动词,就发现了爱有很多种: 我们发现了爱是动词,就写出了各式各样、但无一雷同的爱情故事。 因此,呈现出我们面前的这本书,《爱是动词》——国内唯一一本以解读中国人情感为主题的连续出版物,国内唯一一本由顶尖时尚主编、爱情主笔策划编辑的爱情小说专辑,国内唯一一种囊括经典爱情与时尚情感的超值阅读体验——每一次体验,都是新鲜的,因为爱本身在动。 【01 人鬼情未了】 ☆、等待七月十四 从这个七月十四开始,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爱你的我站在爱我的你面前,却谁也不能说:我爱你。 等待七月十四 西岭雪 1 一年里,就只有这几天假期,不得不好好利用。 早早妆扮妥当,轻颦浅笑,狐步媚行,好久不走路,几乎忘记如何教自己沉稳下来,一步一个脚印——做人是要讲究脚踏实地的。然,即使我落足得稳,也仍是没有脚印,也没有影子,以及温度。 我是一只鬼,而今天是七月十四,阴间的大门洞开,我们姐妹牵牵连连,飘逸而出,重新来到人间花花世界。是夜里,路上车多过人,灯光鬼影儿一样飘忽,刷一下过来,刷一下过去,又有多少人肯“脚踏实地”呢? 偶有车子停下,路边立时有身份不明的女子上前搭讪,眼皮嘴唇都擦得红红绿绿,好不妖魅。我放下心来,还担心被“人”看破身份,不承想人巴不得要扮作鬼样子。 做一个似是而非的笑脸,我扭着腰肢凑上前去,不知道要做什么,反正是照样学样吧。然而那车里的男人立刻探出头来,指着我说:“就是你吧,请上车。” 我一愣:“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 我于是上车,跟着他走。 在车上,再次问他:“我们现在去哪里?做什么?” “让你扮我的女朋友去见我的女朋友。” 我惊诧:“怎么现代人都是这样说话的么?你可不可以用……比较传统的语言方式再解释一遍?” 他微笑:“是我没讲清楚——是这样,我想同女朋友分手,今晚摊牌,可我怕她不同意,所以要你扮我的新女朋友去见她一面,让她死心。到时候,你见机行事就好,价钱照付。” “为什么选中我?” “因为你看起来不象是做……”他微笑看我一眼,表情里有欣赏,有惋惜,还有一些我解读不出的东西,“你年轻美貌,气质高贵,比较有说服力。” 2 在咖啡厅,我见到他女朋友,那才是一个年轻美貌气质高贵的女孩子,她与方才擦蓝眼盖紫嘴唇的夜游小女鬼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举止优雅,态度大方,行动有书卷气,有人竟想从流莺中雇一个来客串女友甩掉她,真是很难让人置信。 这时候我知道他对我的雇佣实在算得上是一种恭维。 我观察我的雇佣方,他两只眼睛直勾勾地衔着对方,哪有一点想分手的意思。可是他口中说的却明明白白是:“我有了新的爱人,我对不起你,不想再瞒你,这样对双方都不公平。小婉,我们分手吧。” 那叫作小婉的女孩看着我,话却是冲着他说:“你的眼光不错。苍白,清秀,宛如不食人间烟火,却又偏偏带一丝邪气,的确是你喜欢的类型——毕平凡,恭喜你终于找到理想的梦中情人。” 她微笑着说这一番话,然而声音里有水意,是泪吧? 我知道她的意思是说我够妩媚——我本来就是一只“妖魅”。原来他的理想情人是个“苍白、清秀、不识人间烟火”的女子,这真是歪打正着。 她在流下眼泪前站起身来,终于肯正视他,可是话却是对着我说:“我认输,我没话说。我很快就会去法国,请你代我,好好爱他。” 背景音乐是徐小凤的一支老歌,还是我死去的那个年份的流行歌曲:《流下眼泪前》:“若你爱他,我成全,我信爱情,更信缘。”真是应景,妥贴到十足十。 我警告自己不要同情心盛,做鬼最忌动情动色,我们徒具灵魂,没有思想,胡乱浪费情感是会耗损元神的。 然而对面的人恁地多情,眼泪大颗大颗滴到杯子里,在褐色的咖啡镜面溅起层层涟漪。 我蹙眉:“人,真是麻烦,明明爱,偏要分手;分了,又哭。浪费元神。” 他瞠目看我:“你的语气,就好象你不是人,没有人情味儿似的。” “我本来就不是。”他既然活得这样不开心,又喜欢自虐,我又何必怜惜他脆弱心脏,吓死他也罢。遂实话实说,“你可知道今天是几号?我说的是农历。” “我知道,鬼节嘛。” “还不祝我节日快乐?”我进一步挑明。 他更加瞪圆眼睛:“你说你是……” “我是鬼。”我老老实实,“只有三天假,来人间旅游,你是我第一个景点。” “那真是对不起,这个景点很闷。”不知道他是不是相信了我的“鬼话”,但他的脸上完全看不出惊恐,有的只是苦涩。“跟你做导游赔罪。你想去哪里?” 3 我们去了飞鹅山看夜景。说是陪我,可他眼里空空洞洞,一直看着山下水波荡漾的维港发呆,我想他大概是在想他那个即将漂洋过生活费而去的女朋友小婉吧? “导游,那个女孩不错,你为什么跟她分手?” 他摇头:“鬼也无权打探人的隐私。” “是她有了新欢,你不想阻她选择?”我猜测,“或是你有难言之隐——是不是你得了绝症,即将加入我辈?” 他再次苦笑,象是怕了我,顿一下,似在整理思绪,然后慢慢说:“我仍然爱她,但她好不容易考取奖学金,却为着我的缘故,不想出国。我不愿意耽误她,宁可用分手来劝她放弃。” 三言两语,已经包含了好曲折缠绵的一段情。原来人间故事,再复杂也只消三句话说明。 “你为何不与她同去?” “我有母亲要照顾。”他一唱三叹,“寡母带大我不容易,如今年迈且有痼疾,我不能抛下她远行。” “那跟她明说,要她做出选择,何必骗她?” “可是如果她最终的选择是放弃,我会很难过;而她也会对自己的选择内疚。与其这样,我宁可她认为我花心,可以走得比较轻松。” “这是什么逻辑?”我吐舌,“骗了她,还说为她好,人的花言巧语真是难以想象。” 他叹息又叹息,忽然问:“你呢,为什么年纪轻轻的,不做人,做鬼?” “是意外。” 他点头,嗯嗯哈哈。我知道他不信,本来不想说的,可是看他那副无所谓的样子,硬是忍不住提点他一句:“你看过《大时代》,应该知道那原是有本而来,恒指大跌时,跳楼的人多得都来不及上报纸。” “你炒股?”他呵呵笑。 我气竭,他居然笑,这真是典型的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然而看在他破啼为笑后一张脸异常英俊的份上,且不与他计较。 “不是我,是我爷爷。他那天放下报纸,一声不响出门,沿着楼梯一直上到天台,我不放心,跟上去,果然见他要跳楼,忙冲过去抓住他,可是力气不够,反被他拉着一起坠下……” 他呆了一呆,半晌说:“这段新闻我见过:炒股断送两条命,祖孙双双坠楼亡。虽然不是头条,也占了很大版面。”他盯着我,满脸不信任,“你说你是那个孙女?我记得那女孩子虽然自高处坠下,因被树枝挡了一挡,幸未断手断脚,可惜跌破后脑,送院途中不治。然而面目完好,相当清秀,所以我会有印象。” “可不就是我?”我转过身,拨开长发给他看,后脑始终有一个洞,被头发挡着,平时看不见。 他猛地后退,用手捂着胸口,要吐的样子。 我不说话,冷冷看着他。到底也还是怕了。比起真正的生死惨剧,他那小小的爱情烦恼算得上什么呢? 4 这毕平凡有一点胆量,居然没有被我吓走。他甚至带我回家,介绍我认识他母亲。当然,当然他没有告诉母亲说我是一只鬼。 那是一个相当慈爱的老人,看见我,笑容象菊花一样开在脸上:“你就是小婉吧?早说要阿凡请你回家坐坐,总算看见你了,阿凡,傻站着干嘛?还不快倒茶。” 我知道她误会了。但是毕平凡既没有出声,我便也不去纠正。我在老人身边坐下来,说:“我也早想来拜见伯母,一直没时间。现在签证下来了,我想如果再不来,伯母该怪我了,所以一拿到通知就来了。伯母别怪我冒昧才好。” 老人频频点头,又问:“要去几年?回来过年不?” “大概不会时常来来回回,机票太贵了。但过年的时候,我一定会打电话来给伯母拜年。” “有心就好,有心就好。”老人频频点头,又说,“我也知道现在通讯发达,你们在一个城市里,不也常常用电脑说话吗?哦对,叫视频。” 我看着毕平凡,不知道“视频”是什么东西。老人的信息比我灵通,我有点辞穷。 毕平凡忙上来解围:“妈,我带小婉回来,是要选几本书,您早点休息吧。” 来到他房间,我斥责他:“你只说雇我扮新欢骗你女朋友,可没说要买一赠一,捎带着扮你女朋友骗你妈。” 他赧颜:“我也是才想到的。如果我妈知道小婉因为出国同我分手,一定认为自己拖累了我。我又不能跟小婉说实话,所以……” 这个人,替每个人都设想周到,也真不容易。罢,看在他一片孝心的分上,我决定不予计较,但嘴里仍说:“不管怎么说,这也要算额外劳动,你得另加小费。” “那容易,你要什么,我烧给你好不好?” “我要一把伞。” 5 我有三天假。本来一只鬼不适宜在人间太过招摇,但是我有一个“人”做导游,情况便不同。 他用一把晴雨两用的花绸伞遮住我,大白天也带我到处去。旺角、中环、铜锣湾,我们坐着观光巴士来回转,有事没事过海三两次,什么也不买,只是为逛而逛。 我把看到的一切都印在心里,留着回地府慢慢回忆。一年三百六十三天的昏天暗夜,就指着这三天彩色乾坤来支撑呢。 毕平凡是个好导游,善解人意又乐于助人,同他在一起很舒服,不论谈什么都有问有答,三天转眼即过。 我有些不舍,不禁叹息:“这样快就过去了,真好比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可不是?”他说,“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居然出口成章,我对他又有新发现,忙给他接上去:“弃我去才,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 “昨夜幽梦忽还乡……” “梦里不知身是客。” “儿童相见不相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我们对着大笑,他笑得气短,我笑得魂散,不得不强自震慑,收拢心神——做鬼不可以有七情六欲,无论爱憎喜怒过于强烈都会魂魄不齐。 经过文华酒店时,他站住,指着楼上说:“2003年四月一号,有个著名影星从这楼上跳下来,轰动了整个华人世界。我是他的影迷,初闻噩耗时惊得几乎心脏停跳,后来我想: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这样做,必定有他的理由,也许我们不该悲痛,只当尊重,这才是一个粉丝应有的态度。我不知道这样想对不对,但这的确使我好受许多。” 我点头,停了一会儿,才慢慢说:“但是我,从楼上掉下来的时候,并不出于本愿。我没有来得及做任何选择,已经变成一只鬼。” 他同情地看着我。 我不领情,继续说:“但是小婉,她比我更可怜,她同样来不及做任何选择,已经被迫失恋。她的爱情,同样是一只冤死的鬼。” 他怔住,呆呆看着我,似乎在咀嚼我的话。 6 我已经只有最后几个小时,然而毕平凡迫不及待要去见小婉,告诉她真相,并等待她自己的抉择。他答应我,一定会赶在十二点前回来为我送行。 我们约在青衣码头见。 那是个货港,没有皇后码头那样热闹,但一样可以看海。海上水波粼粼,映着灯光,只要我顺着它走,就可以回到黄泉。 我有点好奇小婉的答案,生怕他赶不及来见我,让我带着疑问入海。 幸而刚到十一点半,我看见他匆匆赶来的身影。我迎上去:“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你要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他反问。 我愣一下:“我喜欢好消息。” “小婉说,虽然两情最好能够朝朝暮暮,但是只要我肯每天同她联络一次,写信也好,MSN也好,只要让她知道我还爱着她,可以同她分享一切寂寞与哀愁,便愿意忠于爱情,直到她回来。如果我们的爱情敌不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那也由它寿终正寝,但是我们两个,永远不可以再欺骗对方。” “的确是好消息。”我微笑,但是接着意识到不妥,“再欺骗?你是说,她对你前日的欺骗耿耿于怀?难道她怀疑你已经不爱她?” 他低头:“她是对你耿耿于怀。她说你正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不相信你只是我找来假扮的,还说即使那天是假,以后也会成真,任我怎么解释都不肯相信。” “你没说我是鬼,根本不可以谈恋爱?” “她不信。” 我也知道这的确有点难以让人相信。看着他蹙眉不展的样子,不禁也代他烦恼起来:“那怎么办?” “可不可以?”他嗫嚅,但终于说出口,“再帮我一次?” “你要我去见她,当面同她说清楚?” “拜托你。” “可是我的期限到了,只剩下十五分钟。” 他抬腕看手表,脸色刹时转白:“你说十五分钟后你就要回去?如果晚了,会怎么样?” 如果晚了,我将成为游魂野鬼,饱受风霜之苦,直到明年此时方能回去。然而对于一个鬼来说,想在一年的烈日风雨下魂魄不失,那实在是太艰难的考验磨折。一个有失,我就可能魂飞魄散,从此消失于天地间,连意识也不复存在…… 动情是做鬼大忌,我有些自责,做什么无端端搅进人间来插上一足,学人搞什么三角恋爱,真是损人不利鬼,两头不到岸。 但是,看着他眼中的热望,不知怎的,我竟说不出口。半晌,答:“如果晚了,你就要为我打一年伞。” “求之不得。”他整张脸蓦然闪亮起来。 我叹息再叹息,一切都是值得的吧?为了他。 7 接下来的故事,我不说你们也猜到了吧? 我没能及时回到地府,我为了见小婉而误了“班车”,只得滞留人间,躲在自然的屋檐下,躲在他的雨伞中。我们朝夕相伴,情同手足,有说不完的话题,看不尽的风景。有时他与小婉在电脑上对话,我也在一旁探头探脑,视频照不到我的样子,小婉并不知道我并没有离去。 是我成全了他们的爱情,可是同时,我现在也成了真正的第三者。我甚至有些怀疑,对于现在的自然来说,最爱的人是她还是我。但我没有问,他也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我们都知道,我是不可以动情的,那将使我魂飞魄散。 现在的年轻人好象很喜欢重复一句话:世界上最悲哀的爱,并不是所爱的人在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然而对我们来说,却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却不可言爱,并且要竭尽全力扼杀爱的感觉。只有这样,我才可以保得住魂魄不失,直到明年七月十四鬼门关开的时候,再回到黄泉做鬼——每只鬼都在盼望放假,盼着到人间来观光旅游,我却只是巴望要回去…… 一年,我捱得过一年吗? ☆、编辑部有鬼 编辑部但有人加班,每听得隔壁有轻轻脚步及悉簌翻阅声,及察视,空无一人。编辑们多有此奇遇,谈吐间提起,均笑谑:书中人来检视自己生平尔。 1 因是周末,才只七点钟,办公室已经走得一个人也不见。 我在手袋里翻了又翻,才发现没带锁匙,只得打电话叫阿梅送来。听得出,她正置身于一个极噪吵的地方,背景满是人声乐声。我想起来,下班前她们几个说过要一起去卡拉OK的。唉,要不是有个重要的邮件要收,我也不想这个时候跑回来加班。 从练歌房到出版社大约有十五分钟车程,我百无聊赖地点燃一支烟慢慢等。隔着门,依稀听到音乐声,我不由自主,跟着那曲调哼唱:“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你为什么还不来,我在等你回来——” 是支老歌吧?忘了什么时候听过的。随口哼起时,才发现调子竟是异常柔媚入骨。这般执著痴缠的情感于今世也是失传了的呢,现代人习惯把恋爱叫做“拍拖”,一拍即合,二拍两散,三拍相忘于江湖。才不会这样拖泥带水,等来等去。他走了,自有更好的人来,谁会为谁风露立中宵地浪费时间? 我隔着门哂笑:“别等了,他都走了,不会再回来的。” 一言出口,猛地惊醒,我怎么竟然自言自语起来?办公室现正上着锁,里面哪会有人?又哪来的歌声? 可是,刚才我分明听见,还同人唱和来着。蓦非是见了鬼? 电梯门叮咚一响,阿梅走出来,一边掏锁匙一边抱怨:“等了半天才等到放我的歌,才唱了半首,又被你电召……” “你唱的是什么歌?”我打断她。 “白光的《等着你回来》,是老歌,不过我喜欢。”她轻轻哼起来,“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我点点头,果然是这支歌。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歌声的余韵在耳边捣鬼,幻听幻觉来着。 阿梅开了门,仍在唠唠叨叨:“什么书稿这么急?作者很大牌吗?” “是位老革命的回忆录。他解放前是报社记者,算得上半个同行前辈。”我开了电脑信箱,把邮件转发给阿梅,“赶紧打印出来,我得在星期一之前看完,好给作者回话。” “哗,二十万字呢,打出来起码不得半小时?” “老人时日无多,争分夺秒惯了,要求苛刻些也是正常的。” 我在第一时间回了封邮件,说明书稿已收到,拜读后再致电请教云云。刚刚按了发送键,忽地一阵风来,刚刚打印了一半的书稿飞舞四散,我和阿梅连忙一边捡拾一边抢着关窗,阿梅忽然惊叫:“门窗根本没开,哪来的风?” 她的叫声把我也惊得一阵寒栗,跪在地上几乎站不起来。打印机顾自“咔咔”地吐出打好的纸张,而后那一页页纸便翩翩然无风自动,飒飒飞起,再轻轻落下,那样子,就仿佛有一个人站在打印机前,一页页地阅读书稿,再随手扔掉一样。 再看阿梅,她倚在窗边,瘫软了一般,面无人色,只是瞪着那些飞舞的纸张发呆。终于“咔”一声,打印机任务完成,那些书稿也都尘埃落定,不再乱飞乱扬。我如梦初醒,仓皇拾起所有零散稿件塞进包中,拉着阿梅便走。 走出大厦,街头人来人往,热气蒸腾,我和阿梅惊魂初定,再想起刚才的一幕,都觉不可信。 阿梅拍着胸口说:“等下去卡拉OK,跟大家说,他们一定不信。” “那就不要说。”我有些闷,“我还是不去了,要赶着回家看稿子。” 这件事太过突兀,使我对书稿有强烈好奇,感觉它一定是办公室闹鬼的答案。 2 我连夜挑灯奋读。 书稿的文字很朴素,平铺直叙,并无通常回忆录故弄玄虚夸张煽情的弊病,对我国四五十年代的报业状况描写细腻,相信极有研究价值。然而我最感兴趣的,却是在字里行间穿插的一段传奇故事—— 老人姓张,年轻时曾化名张羽,写过大量宣传革命的进步文章。在他办报的印刷厂里有一间密室,厂里印的是通行的报纸,密室里印的却是进步刊物和革命传单,而密室的另一出口,却在某国民党要员的女儿的闺房里。谁也不知道这间密室最早由什么人建造,而那个出口也封存多年,无人知晓。直到这一年印厂的事情暴露,几位革命青年来不及逃走,只得躲进密室,误打误撞,竟然找到那个秘密出口,闯进小姐闺房中去。 关于张羽和那小姐交往的详情,文中并未细说,只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阮小姐也是同情革命的”,算是对这段交往下了一个评语,也给小姐记了一功。说起来,究竟还是戏曲中“英雄落难,佳人相救”的老路子。 然而下文呢? 作者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当作重点详细描写,然而惟其如此,那草灰蛇线般若隐若现的恋情于我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引诱。我匆匆将书稿一直翻到尾页,并不见再提及阮小姐半句,最要命的是,我发现书稿中间数十页都是乱码,怎么会这样?难道答案恰恰在那遗失的数十页中? 我合上书稿,意犹未尽,仿佛一只无形的手,不住招我去窥见那秘密的核。 看看窗外,天已大亮,也罢,这便回办公室去把文件重新打印一份吧。 3 给阿梅打电话时,我的声音有一点抖。 “昨天,你动过我的电脑吗?” “当然没有。”阿梅很诧异,“我只管打印,是你把文件传给我的。” “文稿不见了。” “邮箱检查过了吗?”阿梅提醒,“你昨天没有把邮件删了吧?还有连接打印机的那台电脑里也应该有备份。” “我都检查过了。没有。所有的相关数据都被删除了。” 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是更想尖叫还是更想哭。丢失文件的错误,只在我做实习编辑时犯过一次,从此以后我便牢牢记住所有书稿至少备份三份。丢失重要文稿这样的低级错误,由一个高级编辑做出来,传出去一定贻笑大方。 阿梅深知其中奥秘,立即发誓:“你放心,我绝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的。不如你赶紧打电话给作者,请他重新传一份过来吧。” 这个办法我当然也想过,可是,叫我怎么跟他说呢? “张老师,您好。”我对着墙壁做练习,努力把声音放得很软很平静,“您的大作我已经拜读了,很精彩,不过关于阮小姐的事可否写得更详细些?或者您可以再补出一两万字的内容,然后重传给我好吗?” 这样,是否就可以重新得到文件,而不会引起他的怀疑了? 打定主意,我拨电话过去,刚刚自报家门,还来不及说出那番准备好的台词,对方竟先发制人:“是编辑小姐吗?太好了,我正要找你。是这样的,我的电脑出现病毒,所有的文件都不见了。好在之前已经把书稿传给你。你能不能重新传回给我一份?” 4 我跌坐下来,手托着头,满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完了! 老人已经年近八十,用了近十年功夫写出这本回忆录,现在书稿在我手中丢失,就算他赶着重写,不知在生之年有没有机会完成。倘若书未完而人先死,老人必不瞑目,那时,只怕做鬼都不饶我。 鬼?说不定真的有鬼。我瞪着电脑荧屏发呆:“是你取消了我的邮件?还给我。你有什么条件?”说完哑然而笑,这口吻,象不象电影里黑帮老大开谈判?真是中了港片的毒! 电脑音响在这个时候忽然自作主张,播出音乐来:“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你为什么还不来,我在等你回来……” 我大惊,再也忍不住,抱住头尖叫起来,叫了一声又一声,直到自己精疲力竭倒下为止。天哪!办公室真的有鬼!那只鬼在等某个人某件事某种答案,她缠定了我,想逃都逃不开。而那件事,与书稿有关。 我努力叫自己镇定,细想回头,书稿中对张羽和阮小姐的一段故事轻描淡写,虎头蛇尾,是有意在回避一些事实。而中间数十页文稿会出现乱码,一定是某个人,或者说,是某个灵魂对那一段叙述不满,故而摧毁了文件,不肯叫一段篡改过的历史招摇面世,混淆视听。那么,如果想找回书稿,惟一的办法,就是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令真相大白,灵魂安慰。 “你想我替你讨还公道,是吗?”我轻轻问电脑。 歌声戛然而止,仿佛一声叹息,散入空气中。四壁书橱林立,静寂无声。那其中,谁知有多少海底沉冤急待昭雪?唉,倘若个个灵魂都夜半出来叨扰编辑,我等便有十条命也都交待了。 我定一定神,拿起电话按下重拨键,试探地问:“张老师,传回书稿前我有个问题——您的回忆录中,所有的细节都是真实的吗?” “为什么这么问?”那苍老的声音忽然发抖,我听得出,那不是愤怒,是惶恐。 这一招投石问路叫我越发印证了自己的猜测,我叹一口气,再问:“关于你年轻时躲入秘道邂后阮小姐的一段,语焉不详,前后文有很多细节不符,我想请您补出遗漏的内容,然后我再一总把邮件传回,好吗?” “为什么不把书稿还给我,让我直接修改妥当?”老人很是狡猾,不枉做过那么多年地下党。 然而这叫我更加认定他心中有鬼,越发坚持:“就因为成稿中有很多失误,如果我把书稿传给您,还是会误导您的记忆。不如趁您丢了原稿,再从头回忆,重新写出来,也许更真实些,也不受原稿的羁绊。” 我自己也知道,这番话颇有要胁之嫌——如果他不补出回忆录中有意错漏的部分,我便不还他原稿。二十万字,是他半辈子的心血呢,怕他不就范? 5 星期一上班时,阿梅悄悄问我:“书稿的事怎么样了?作者给你重传文件了没有?” “还没有。不过,他一定会传的。”我胸有成竹地回答,一边打开信箱查看新邮件。 咦,有一封信来自张羽老人,他已经把失落的记忆找回来了,这么快? 我立即打开文件,先做了十个八个备份,来不及等稿件打印,便如饥似渴地在线阅读起来—— 原来,张羽与阮小姐一见钟情,且许下百年之约,后来张羽投赴前线做战,临行前山盟海誓,叮嘱对方一定要等自己回来共结百年。不久,国民党撤军台湾,张羽以为阮小姐也一定跟着父亲走了,便接受上级安排娶了一位文工团战士为妻,组织革命家庭。 然而解放后才知道,那位阮小姐竟然极为痴心,并未跟着父亲去台湾,却在半路上独自逃出来,隐姓埋名,一直苦等张羽回来。 张羽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是“文革”时期,重逢的地点,是在阮小姐的批斗会上。此时的张羽自顾不暇,生怕受牵连,便在人群中将头低了又低,不到批斗会结束便借故离开了,不久自请调职,远走他乡。“文革”结束,他再回去找她时,她已经香消玉殒,在孤独中死去。 张羽在文中写道:“我自小投奔革命,这一生并未有愧对人处,惟一歉疚的,就只有这件事,这个人……” 我的泪流下来,不知道更同情张羽,还是那位阮小姐。 阮小姐一片痴心,半世飘零,死后犹自不改前衷,苦苦地向张羽要求一个答案,一段表白,这种现世失传了的贞烈令我肃然起敬;然而张羽,他为人正直,心怀坦荡,一辈子就做错了这一件事,却一辈子被内疚和悔恨所纠缠,他渴望写一部回忆录来纪念自己的生平,却又吞吞吐吐,不肯在自白中将心底最深的苦衷披露,他的内心里,藏着多少矛盾负担,他的一生,又何尝轻松快乐过半日? 她未等到他回来。他也未等到她原谅。他们两个,谁比谁更不幸些? 我擦干眼泪,接通打印机,正想将数据输入,忽然发现,数据库里原已遗失的文件竟然又失而复还。是了,我终于还她一个公道,她也终于肯还我文件。 我长吁一口气,拿起电话,想告诉张先生这就将文件传回,请他接收。 然而这时,忽听得阿梅在一旁尖叫起来:“天啊,我这份稿子昨天还是好好的,怎么忽然变成乱码了?” ☆、销魂 人依靠身体而存在,身体死亡生命也就结束;鬼却因为感情而存在,当你不再爱的时候你也就消失了——魂飞魄散,什么也不变。 销魂 “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握住家明的手,最后一次这样地告诉他,心里苦得流不出泪来。 他任我握着,没有动。 这不是留情,我知道,他只是在迁就我。 知道这一点令我心碎。我松开手,心中万般不舍,终于放声大哭。 我就只放纵自己这一回。 这夜,我动身赶往神农架山深处的一座古庙,苦求冥王:“他拒绝了我。我一旦对他说出心中的爱却又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办法走近他一步,再不能为自己的爱有任何作为了。可我仍然爱他,我不能忍受再也见不到他,为此我宁可付出生命。” “哦你要是连生命都可以付出那就没有什么是一定不能达到的了。”冥王爷空空洞洞地说,“我答应你,在你生命结束后仍然可以保有灵魂,你的灵魂可以无处不至。你尽可以日日夜夜守着他,不过他却看不到你也听不到你,甚至感觉不到你。” “那岂不是很无奈?” “单恋一个人岂非本来就是无奈的?” 来的时候我经历了山长水远,吃尽了千辛万苦,回去时却是无远弗届,转瞬即至。 原来我已可以不受万物羁靡,自由穿梭于世间。 做鬼真好! 再见家明我禁不住颤怵,他正在书房伏案奋笔。夜已深,我无限怜惜,想要为他披一件外衣,伸出手时才发现自己根本取不到任何东西,我竟是无力的! 这一发现令我震惊无比,却既不能伤“心”也不会流“泪”了,我已不可能有任何实质的表现! 我只有呆在书桌旁痴痴地守望着家明。无论如何,我终于可以时时刻刻随心所欲地陪伴着他而不必在自尊和爱慕之间苦苦挣扎了。 做鬼,毕竟还是好的! 于是我知道家明原来是习惯在睡前喝一杯茶的,他睡眠时有均匀的鼻息,光洁的额有着婴儿的真诚和安谥,他早起动作相当匆忙,那么从容的人也有慌张的时候,我感觉既好笑又辛酸,这都是我做一个“人”的时候所无法知道的,现在我知道了,可是我已经成了一只鬼,一只无能为力的鬼! 要到这一刻我才真正了解“无能为力”的真正意义——我看到他的袜子上有一个小小的洞已经露出脚趾了,但我无法“拿”起针去为他缝补;我看到他写报告写到一半时为想不起一个字的写法绞尽脑汁,我想说“我会写呀”可是却出不了声音;我看到他夜半发了胃病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我在床前徘徊终宵但甚至不能为他端一杯水,我什么都不能做,就只有看着他。 我是一个鬼!无“能”的鬼! 我又去求冥王:“如何可以让我拥有能力?我想为他做一点事,我不能忍受深爱一个人却又无所作为。” “那就不要爱了。”冥王深感厌倦,“你们这些红尘中人总是这样得陇望蜀,做了鬼都死性不改。你只不过付出一次生命而已,当然只能完成一种心愿。” “您说‘这些’,象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吗?”我大吃一惊,“为什么我一个都看不到?” “很多,很多,不过你们只因为有情而存在,除了‘情’之外一无所有,无形,无相,无声,无色,所以你看不到他们,他们也看不到你,你们在时空中彼此穿越都无法感知。” “这样孤独?”我喟然。不能有任何的作为,也没有一切的象征,却偏偏有情。世人常问“情为何物”,却原来情根本空无一物! 我忽发奇想:“冥王爷,鬼也会‘死’吗?人死了变鬼,鬼死了变什么呢?” “人依靠身体而存在,身体死亡生命也就结束;鬼却因为感情而存在,当你不再爱的时候你也就消失了——魂飞魄散,什么也不变。” 而我仍爱家明,我因爱他而结束人生,却又因爱他而羁留人世。无可奈何。 于是我仍是无所作为地看着他上班下班,看着他饮食起居,看着他……约会恋爱。 他有女朋友了。当那个脸圆圆眼亮亮的女孩子向他奔来时,我只觉天地为之色变,本能地挡在了他的面前。但女孩仍毫无阻碍地奔过去,两个人的手穿过我的身体紧握在一起,眼光交织,诉不尽缠绵爱意。 我黯然神伤,却又欣慰地想:这样也好,终于有一个人为他补袜披衣,照顾饮食,在他胃疼的时候为他端上一杯水了。 ☆、镜缘 莫紫身体的每一个关节都不听使唤,象被定住了一样,只有毛毛刺刺的惶恐在心里疯狂生长。她努力地对镜子笑了笑,却骇然地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面无表情地茫然…… 镜缘 连谏 1 房子有点小,却很是适合莫紫这样的单身女子居住,更何况,上任房主装修之后并未入住,家具也一应俱全,简单打扫一下就可入住。明晃晃的阳光从窗子斜铺进来,落脚之处,细尘飞扬,莫紫有身处幻境的恍惚感,仿佛整座城市的灰尘都落在了这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 莫紫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房间里的一切终于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乳白的门窗,明黄色的长木条地板,浅粉色的床,墙上有一面镶嵌在镂空檀香木中的镜子,月光一跳一跳地照在上面,象眨呀眨的妩媚眼睛。莫紫眯着眼睛看它,然后,轻轻地笑了,脸有点微红,想起了前任房主余北,据说在床的周围安镜子的人,大都是情商极高的。 忙了一天,莫紫周身跟散了架似的,她铺好床单,便把身体扔了上去。 一会儿,人就迷糊过去了。 2 蒙胧中,仿佛有人在摇晃她的身体,并细声细气地问:余北呢?他最爱的人是不是我? 莫紫有些奇怪,努力地睁眼,想看清谁在摇晃自己的胳膊,眼睛却象是被粘住了般,怎么都张不开…… 那只柔软而冰凉的手,依然摇晃着她的胳膊,带了哭音问:你是谁?为什么谁在我的床上? 莫紫想起身,身体的每一个关节却都不听她使唤,象被定住了一样,只有毛毛刺刺的惶恐在心里疯狂生长,她不停地安慰自己:我在做梦呢,我在梦里…… 果然是个梦,天亮了,莫紫张眼,发现自己竟合衣睡了一夜,全身上下沉重极了,象灌了铅。 她懒散地躺在床上,端详床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脸色略显苍白表情有点茫然,她对自己笑了笑,却骇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依然是面无表情地茫然着,莫紫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镜子,就笑了,镜子里的她是随着她表情的变化而变化,她松了口气,自嘲才打扫了一天卫生就给累得头昏眼花了。 3 第二天,莫紫请了几位朋友到新居里玩,正煮咖啡呢,就听朋友在卧室里喊:莫紫莫要把镜子对着床,不吉利的。 莫紫张皇着手跑进来,见朋友正在摘墙上的镜子,忙拦住了:别动,我喜欢早晨一睁眼就从镜子里看见自己。 朋友的手,讪讪地从镜子上拿下来,然后,缓缓地伸到莫紫面前,居然湿漉漉的:镜子上怎么有这么多水? 莫紫也纳闷:或许是太久没住人,潮湿吧? 虽是嘴里这么说着,莫紫的心,还是跳得扑通扑通的,想起了昨夜梦中哭泣的女子。 送走朋友后,莫紫心里的不安,象遇到了雨水的荒草,越来越疯张茂盛了。忽然地就很想找个人来陪陪自己,便顺手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接电话的人居然是余北,莫紫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我打错电话了。 余北说了声没什么,便收了线。莫紫晃了一下脑袋,觉得奇怪,刚才拨的明明不是余北的电话号码,怎么会是他接电话呢?她翻出刚才拨出的号码,是的,刚才,她拨的确实是余北的电话。 莫紫拍了拍自己的脸:还没老,就糊涂了。 她从通讯录中翻出朋友的电话号码,确定无误后,再次拨出去。 电话通了,当对方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莫紫便尖叫了一声,把手机扔了出去,居然还是余北! 莫紫惊慌失措地蜷缩在沙发里,抱着自己的肩,看着躺在地板上的手机,一闪一闪地亮着,余北的声音隐约传出来:喂,你找我有事么?请说。 莫紫颤颤地捡起手机:对不起,刚才我拨的不是你的号码,为什么会打到你手机上? 哦。余北犹豫着顿了一会:或许你的手机系统出了问题。 哦,或许是,抱歉,我又一次打扰了你。莫紫收线,翻出手机的保修单,打算明天一早去修手机。 4 维修人员说莫紫的手机没任何故障。 莫紫失魂落魄地坐在街边的小花园里,春天的明媚阳光抚摸着她的脸,她拿出手机,摆弄着,突然,手机屏幕一黑,关机了,按开机键,却怎么都开不了机,她不得不再次返回手机维修店,维修人员在仪器上检测了一会,递还她:是没电了。 她明明是早晨刚换过电池的。 他们开始着手准备婚礼。租房子,买家俱,选戒指,试婚纱,忙得兴高采烈。我亦步亦趋地跟着,想象镜中那个喜气洋洋的新娘是我。他们并立镜前,一对璧人。 镜子里没有我,我在人间没有位置。 结婚前夜,新娘出了事——她太兴奋,和伴娘谈至夜深溜出来吃宵夜,却正撞上一群玩飞车的年轻摩托车手。 我看到家明守在急救床前泣不成声,看到荧屏显示那女孩的心跳越来越弱,看到本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神态惊惶地拥塞在医院走廊里。忽然,一个念头鲜明地浮出:我可以代替那女孩子做新娘吗?家明的新娘…… “冥王爷,世上可有借尺还魂这回事?” “没有。”冥王痛快地回答。 “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我热切地问,“我愿再一次付出自己的所有来交换。”而我所有的不过是灵魂,一颗充满对家明的爱的灵魂。 “那就又另当别论。”冥王的声音依然空空洞洞没有悲欢,“我可以帮助你进入她的身体令她起死回生,但你却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做新娘的人仍然是她。这就好象你给一个人输血,可以帮助她得回生命,但并不代表她就变成了你。你,已不复存在,包括感情与灵魂。” 我惊痛。许久,缓缓颔首:“我懂了。” 回到病房,我再看一眼家明憔悴的脸。哦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鼓足勇气做了一件我生前一直不敢做的事——走上前搂着他的脖颈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而他竟一无所知。 家明,家明,我轻叹,纵身投向病床上的新娘。 在那一刹间,我看到家明的眸中一闪,我们的目光终于相撞。 真的,我清楚地看到他在那一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立刻他的眼光便被那圆圆脸亮亮眼的新娘吸引住了——她已缓缓地睁开眼睛,一旦睁开,他们的眼光便交织在一起,再也分解不开。 我乏力地感到自己在寸寸消失,我即将魂飞魄散,连感情也不复存在,我甚至不能再爱了。 哦家明,家明,我终于是为你做了一点事了…… 回家后,莫紫丧气地把手机往旁边一扔,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快十一点了时,有人按门铃,她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是余北。 他似乎有些不悦,脸青青地板着,目光灼灼。 莫紫打开门,余北并不进来,只是虎着脸道:以后,请你不要再随便拨我电话。 莫紫歉意:昨晚的事,真的对不起,也许你不相信,但,确实不是我故意。 余北的脸,更是难看了,象是发现自己被愚弄了般,很是愤怒:不只昨天晚上,今晚,你到底电了我几遍?你和我不过是卖主和买主的关系,请你不要再有其他想法! 莫紫登时就有了被侮辱的感觉:是么?请你不要过分自我感觉良好,我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到现在还没换电池呢,怎么可能今晚给你打过电话?莫紫气咻咻地抓过手机塞进余北手里:你自己看吧! 余北不相信似地接过她的手机,看了一眼,便笑了,撞破阴谋般地讥笑着递还她:莫紫小姐,撒谎也不是张口就可以来的,要做好铺垫。 说完,转身就走了,莫紫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待目光落回到手机上,嘴巴便缓缓地张开了,她的手机明晃晃地开着机呢。 5 夜里,莫紫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余北正与一位女子吵得不可开交,她站在他们身边,他们却视若不见地争吵着。 余北满脸涨红地和女子辩白着什么,女子愤怒地不依不饶着,突然,余北一扬手,一个东西飞了出去,是手机,它撞到墙上又弹了回来,粉身碎骨地散了一地。 莫紫听清了女子最后的那句话:你当我是弱智啊,如果你和她没关系,她为什么要不停地打你电话?每次都是打完电话就飞快关机! 有口难辩的余北脸色煞白,他咬牙切齿地看着女子,猛地夺过女子的手包,掏出手机便按上一个号码:我一定让你亲自去证实一下,我和那个叫莫紫的女人究竟有什么关系。 莫紫大骇,想亲自和他们解释一下,可每当她向前走一步,余北和女子便会离她远一步,就象她是个在银幕前看电影的人,对银幕上的情节只能无能为力地焦灼着。 手机铃声在午夜中清脆的歌唱,把睡梦中的莫紫唤醒了,她头昏脑涨地顺手摸起手机,一个尖利的女声劈头盖脸地砸过来:你总给余北打电话是什么意思? 莫紫的脑袋有点疼,她想说对不起,你误会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当年,你不也是这样给余北打电话的么? 手机那端,就安静了。 莫紫喂了一声,那边已挂断了。 床对面镜子里,映出莫紫甜美笑着的脸,莫紫摸了自己的脸一下,自己的脸上,分明只有错愕而没有微笑么? 她惊愕地从床上爬起来,慢慢凑近镜子,昏暗中,她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正奋力地睁大了眼睛,在她的瞳孔里,有位粉衣白裙的女子,小小如蚁地逶迤而去。 心下惊悚的莫紫猛地拽过毛巾被盖在了镜子上。 6 莫紫想确定一下,昨晚自己是否真的接到过一个电话,她翻开手机来电纪录,除了同事和朋友的号码外,并无其他陌生来电号码。 或许,接电话的事,也是个梦。 可,这天傍晚,她却接到了余北的电话,他情绪很低落,倒也没对她发脾气,只说想请她出来坐坐。 莫紫心里有点发虚,还是应了,正好她也有些疑惑想跟他求证一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余北卖给自己的房子里,有股子阴郁的戾气。 7 他们约在一间冰吧里见面,余北的眼神灰灰地看了她一会,突然说:你认识沙一诺? 沙一诺是谁?莫紫摇头。 余北干干地笑了一下:事到如今,你何必否认?其实,你不说我也明白,沙一诺的朋友都恨我和美栀,如果我没有在结婚前夕和美栀发生那档事,沙一诺就不会自杀…… 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沙一诺。莫紫觉得有冰冷的汗水正顺着心尖往下滴。 余北抬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惨淡一笑:怎么可能?如果你不认识沙一诺,你昨晚怎么会在电话里说以前美栀也是故意这样打电话给我让她发现破绽的? 莫紫微微地张着嘴巴,半天才说:我以为那是个梦。 不是梦,昨晚,我们吵架了,她给你打了电话。余北点上一支烟:我和美栀分手了,也好,有沙一诺的自杀横在记忆里,我们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无论你承认与否,我都不会怪你。 然后,莫紫就知道了一个故事,余北和沙一诺相恋5年后买了这套小居室打算结婚,而一直与余北有些暧昧的美栀,却在他们婚礼前夕故意在深夜里频打余北电话而引起了沙一诺的怀疑,虽然余北极力辩白自己深爱的人是沙一诺,沙一诺还是没能承受住这一打击,在婚礼前服安眠药自杀了。 等我回家,发现她穿着第一次和我约会时的衣服,安静地躺在床上,象睡着了一样。余北的手指插进头发里:这些年,我一直被内疚困扰,一想起她,我的心就象被紧紧攥住一样的疼,那房子更不能住,一进门,我就泪流满面,今年,我决定卖掉它…… 8 夜深了,莫紫拿掉蒙在镜子上的毛巾被,轻柔地抚摸着它说:这些年,他的最爱,一直是你,他被内疚折磨着,过得一点都不快乐,他们已经分手了,我知道,你一直住在这里面,我会一直陪着你。 话音刚落,镜子就碎了,象烈焰炙烤下的瓷器一样,细细的裂纹纵横交错着延伸,一片一片地坠在了地上,象透明的泪滴。 ☆、隔着一座奈何桥 玉米说,天上的星星是他送给我的钻石。但能挂在脖子上的钻石,却是麦子送给我的项链。 所以我宁肯一直偷偷摸摸地做着麦子的女人,也不愿意成为玉米自行车后座上的爱情…… 隔着一座奈何桥 牡丹樵 玉米实在不走运。 刚到楼下,就停了电。等他跑上26楼,把我背到楼下的院子时,电,又来了。 远远近近,好多人挑着灯笼在散步。 我问玉米:“今天是情人节,又不是过元宵,怎么那么多人打灯笼?” 玉米不理我,只顾着自己哭。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也不知道害臊,真是个“没男人的出息”。 手边刚好有一个灯笼飘过来,且不理他了,我也打起灯笼,加入到散步的那一群人之中,沿着一条河边的青草地,向一片雾霭的深处走去。 1 以前,我用颠三倒四的句子骂玉米时,他总是嘻嘻一笑,把我的创造发扬光大:“虽然我是个骑着保险卖自行车的小男人,但总有一天,我要娶老婆当你。” 也不是没想过嫁给他,但他实在太穷了,每次送花,只送一朵,还是打了折快谢的那种玫瑰,偶尔请我吃顿饭,不是麦当劳,就是肯得基。我说这种地方,只适合中学生约会,他就刮了我的鼻子说:“你要是穿上校服,没人不当你是高中生。” 这样的夸奖让我很受用,所以我一次又一次陪了他去冒充中学生。 每次吃完饭,我都会提醒玉米:“别再对我浪费感情了,找个踏踏实实的女孩子去结婚吧。” 每当这时,他都会扳着我的肩膀,用很夸张的表情对我说:“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钱,迟早我会比麦子还有钱,等到那时,我就会很气派很气派地,把你娶回家当老婆。” 麦子是玉米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他有钱的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但玉米不知道的是,早在三年前,我已经是麦子的女人。 麦子有钱,也舍得给我花钱,但他却是个有老婆的男人。 麦子的钱都是靠着他老婆的老爸赚来的,所以,他从不敢跟老婆提离婚的事。所以,我只能一直做他身后见不得光的女人。 刚到公司时,我和玉米一起跑业务,满大街拉单子,后来,麦子说我长得像他大学时的女朋友,就把调到行政部,做他的私人助理,从此不受风吹日晒和雨淋。再后来,我就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在没有熟人看见的地方,让他一次次缅怀大学时光。 住在他送我的房子里,用他的钱打发一个女人26岁的寂寞与虚荣,常常,我会一个人在午夜的窗前发呆,想起玉米。要是玉米能有麦子十分之一的钱,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但是我等得眼角都长出细密的皱纹了,玉米还是个骑着保险卖自行车的穷光蛋。 2 记得三年前,情人节那天上午,麦子带着我去塞纳河吃法式鹅肝,还送给我一条镶满钻石的项链,而玉米直到晚上下班后,才拿着几枝快要蔫掉的玫瑰来找我。他俯在我的耳边很神秘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给我世界上最大最亮的钻石。 那时间,麦子已经回家陪老婆过节去了,我就坐在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兴冲冲地跟了他去拿钻石。 玉米的自行车一直骑到了郊外的油菜地里,我也没见他把钻石拿出来。 那晚,天空很蓝,星星很亮,星空很美,玉米牵着我的手,指向天空:“有一本书上说过,星星是上帝送给穷人的钻石。我现在还很穷,只能先把钻石寄存在夜空里,不过我保证,总有一天,我会送给你最大最亮的钻石。” 他说得很认真,我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正要偎进他的怀里藏起尴尬时,他却大惊小怪地指着我脖子上的项链问道:“哇,你脖子上这串玻璃可真亮,在哪儿买的,肯定能值一百多块?” 气得我真想狠狠咬下他一块肉,但张了张嘴,却到底没有咬下去。见不得阳光的钻石,可不就是一块破玻璃么? 那晚之后,再看星星,我总是忍不住忧伤。 我很喜欢玉米送我的礼物,但能挂在脖子上的钻石,却还是麦子送我的项链。所以我宁肯一直偷偷摸摸做着麦子的女人,也不愿意成为玉米自行车后座上的爱情。 3 每年都有情人节,玉米不得不每年挖空心思逗我开心。 去年,他约我去放风筝。他在电话里说,他和我的风筝一定是世界上飞得最高的那一只。但是,我没有去。 飞得再高的风筝,也不会比飞往东京的飞机飞得更高。 但飞得再高的飞机,也抵不过寂寞。在三万英尺的天空,我的眼泪,玉米看不见,麦子也看不见。 麦子早早陪了老婆,离开这个北方城市,去夏威夷过他们36度的情人节,他把往返东京的飞机票递给我时,竟连一句抱歉也没有。 樱花总是比爱情开得更晚,一个人走在2月14的孤单里,身旁的情侣比枝头的樱花更稠更密,我成了最不合时宜的外乡人。都说上野是东京最大的公园,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停下来想念的角落。 玉米是在放他的风筝吧,还是偷偷躲在家里盘点他的存钱罐?没有我在身边,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忧伤? 也许,和玉米一起去放风筝,会比一个人来东京,看这还没开放的樱花更会让我觉得开心吧?但在爱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也许。我从一开始选择的就不是爱情,为什么又要为了爱情而伤心呢? 从东京回来后,一推开门,茶几上放着一个纸糊的风筝。一看就是玉米亲手做的,他还用狗爬体在上面写着大大的三个字:爱情鸟。 可能是写字的时候,颜料蘸得太多,那三个字的下面都拖着长长的尾巴,像干涸在脸上的泪痕……像我在上野的樱花树下,用花了的妆容,展览着失恋的心情。 4 后来,那个风筝被我装了镜框,挂在客厅的墙上。 麦子看见到后,问我是从那里得来的,我说是在路边顺手买的。他就嘲笑我说:“跟了我两年多,怎么品位还这么差?” 我反问:“跟了你两年多,怎么还不向我求婚?” 麦子语结,用了一个LV皮包,才又换回我的笑脸。 有钱人当久了,麦子习惯用钱解决一切,他对我也只会用这一种办法。 想起有一次和他晚饭后分手,走到楼下时,才发现小区停电了。一个人爬26层楼已经很恐怖,还要穿着9CM的高跟鞋,在暗黑的楼梯间摸索……我犹豫了又犹豫,到底还是拨通了麦子的电话。 他正开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也不为我紧张,只随口给我出主意:“在小区旁边随便找个宾馆,先开个房间过一夜吧,我到家了,别再打电话过来了。” 不等我回答,电话已是忙音。我握着手机站在黑暗中,不知所措,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念玉米。 接了我的电话,玉米只用了20分钟就赶到了。骑车骑得他整个人热气腾腾的,像极了一块刚出炉的面包。他住北郊,我住南郊,就是开车过来,也得半个小时,真不知道他一路上闯了多少个红灯。 我掏出纸巾,想给他擦擦头上的汗,他却从自行车前框里拿出一把蜡烛,还有一个手电筒,把我的双手都占满。 然后,他往地上一蹲,拍拍自己的后背:“来吧,爬上来吧,人肉电梯的干活。” 那是长大以后,他第一次背我。他的后背热烘烘的,还像小时候那样熟悉。 5 小的时候,我们都住在七楼,他家东户,我家西户。我们每天一起在院子里玩,不到天黑不回家。每次回家,我懒得爬楼梯,总欺负他背我,还说是给他一个锻练身体的机会。 岁月在玉米的后背上一天天走远,我们也渐渐长大。旧楼拆了,大家住得远了,他不能再背着我爬楼梯了,就每天绕了道,用自行车驮着我上学放学。 所以直到现在,在这个人手一辆自行车的城市里,我却一直都是个不会骑车的女子。而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也从来没有坐过别的女子。 他说,他的自行车就是我的专车,就像他的的后背,也只是我专属的电梯。 现在,这架电梯更结实了,他咚咚的脚步夯实有力,似乎能一直把我背到天上去。我爬在他的后背上,眼泪扑簌簌流个不停,一滴不落,全落在了他的后背上,与他的汗水混在一起,散发着咸咸的味道。 我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玉米啊,你要快些啊,再快一些……” 玉米傻呵呵地回应我说:“我又不是真的电梯,能这么快,已经是奇迹了。” 我的眼泪又一次遮盖了眼帘,在心里暗暗骂他是个傻骆驼:“傻玉米啊傻骆驼,我是说要你快些,再快一些成为有钱人,我已经快要等不及了……” 那一晚,我很想让他留下来过夜,但没等我把心里的话说出口,电,却又来了。 明亮的灯光下,我忽然改了主意。在我的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在大声地阻止我:不要,不要再让玉米在你身上浪费光阴了,他应该去找一个简单,干净的女孩子,去谈恋爱,去结婚…… 最后,我到底还是硬着心,把他推出了门。尽管他也很想留下来,一辈子都留下来,但我说让他走,他还是听话地走出了门。 看着他那么的不高兴,我又忍不住心疼,就转身找出门上的一把备用钥匙塞到他的手心里:“以后,我要是忘了带钥匙,回不了家,你得第一时间给我送过来。” 玉米像得了奖赏一样兴奋得满面通红,连连点头,马上就忘记了刚刚才被驱逐的不快。 6 今年的情人节似乎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地上的残雪还没化干净,玫瑰花已经挤满了大街小巷。 三天前,麦子洗澡,我帮他整理衣服时,无意中看到他的衣袋里有一个首饰盒,打开一看,是一对蓝宝石的耳坠。我以为是他早早为我买好的节日礼物,就装作没看见,又原样放回,什么也没说,只等着到时给他表演一个惊喜。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那对耳坠戴在公司一个新来的女孩的耳朵上,而我收到的不过是一束最普通的花。 临到午饭时,麦子和那个女孩一起不见了。 原来,他是有很多个女人的,而我竟天真地以为,我是他在妻子之外的唯一。 我打他的电话,想要问一个明白,他却关着机。 我一直都知道,麦子有好几个电话号码,但我能拨打的却只有一个。当这唯一的号码对我忙音时,他的人也就在我的视线里平空的蒸发了。 我与麦子,终于到了要结束的时候。 整整一下午,我把自己关在房间,对着墙上经年的风筝发呆:难道,我只能给玉米一个残破的自己?凭什么,我要让可怜的玉米替我收拾残局? 我想得头疼欲裂,也没想明白,索性不再想。我想睡觉,也许一觉醒来,玉米就在我床头站着呢。 可是翻来覆也没睡着,麦子和玉米,他们两个在我的脑子里不停地打架。 拉开床头的抽屉,我找出一瓶安定,那是以往我失眠时的救星,还从来没在大白天用过呢。但是现在,也不必管它什么白天黑夜了,对于一个丢失了爱情的女人来说,剩下的只有,极夜。 我把大半瓶安定倒进嘴里,也不知道究竟是多少颗,又抓过手边的半瓶白兰地一饮而尽,连同眼泪和绝望一起咽进肚子里。 7 当我醒来时,玉米果然就站在我床头。 他背起我,从楼梯上飞跑而下,比风还快。但是,下了楼之后,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就地坐着哭了起来,旁边那么多人看着,他也不管不顾。 直到我打着灯笼,走出很远,很远了,还听得见他哭得撕心裂肺的声音。 我走过一座桥,桥头有一个卖茶水的婆婆,她递给我一碗茶:“闺女,喝了吧,喝了,你就忘了那个傻小子了。” 我回头,看见我走过的桥上刻着三个字:奈何桥。 我在这头,而玉米,他在那头。 【02 咒怨】 ☆、猫妻 我以为我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温顺简单,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的猫一样的妻子……但是现在,当阿薇正在用舌尖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亲昵温柔地轻轻舔着我的手背时,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 猫妻 八月十五仲秋节。我迟归。 我是故意的。 若在去年以前,我敢晚回家半小时,阿薇一定不依不饶,又哭又闹,非得我三跪九拜再三求恕才会罢休。但自那次出事以后,她的表现便一天比一天奇怪,我已经无法想象在今天我若迟归她会怎样对待。说实话,也许,我宁可她大发雌威,象过去一样蛮横跋扈,那样的她,才更真实,更令我感到生动亲切。 为了拖延时间,我一路步行回家,今年的月很怪,虽然也是满月,却光泽惨淡,有着说不出的凄迷诡异。家门窗口的灯黑着,我暗暗吃惊。若在以前,或许阿薇会用离家出走来惩罚我也说不定,可是自从出事以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家,连听到车笛声也会吓得簌簌发抖,她若出门,会去哪里呢? 我喊着阿薇的名字从客厅找到卧室,走到客房时,黑暗里似乎听到轻轻的吸气声,一对蓝色的猫眼幽幽然盯着我,“宝儿!”我惊出一头冷汗,随手拧亮了灯,才看清是穿着黑色睡袍的阿薇。我松下一口气,在这时候想到被阿薇压死的黑猫宝儿令我很不舒服。我走过去蹲在阿薇身前:“薇薇,怎么了?” 阿薇看着我不说话,眼里泪光闪闪,满是委屈。我叹口气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身体柔若无骨,软软地伏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穿过客厅回卧房,忽觉手上一阵温湿,低头看去,是阿薇,她在用舌尖轻轻舔着我的手背,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无限依依。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泪水滴在阿薇的黑发上,又轻轻滑落。阿薇的头发黑亮柔软,好象,好象……我摇摇头,不愿再想下去。 阿薇躺到床上后很快就睡着了,整个身子蜷在我的怀中,睡得十分酣甜,甚至还轻轻地打着呼噜。这也是阿薇的一大变化,她以前是从不打呼的,她的呼声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宝儿,阿薇的发丝随着呼吸一下下扫过我的下巴,痒痒地,总让我怀疑是宝儿又回来了。以前每次同阿薇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客房去抱着宝儿睡沙发床。宝儿蜷在我的枕边,轻轻呼噜着,毛绒绒地扫着我的下巴,那时候我真地觉得,其实男人不必娶妻子,和一只猫也是可以相依为伴度一生的。蓦地,我想起阿薇的话:“早知这样,我宁可自己是一只猫。” 其实阿薇是最不喜欢猫的,从我抱养宝儿起她就很不高兴,而宝儿,也对阿薇充满敌意。每当我下班回家,阿薇一开门,来不及招呼,宝儿早便“噌”地蹿上来,一跃而起投入我的怀中,咪呜着同我百般亲昵,那时阿薇就会又恼又气半真半假地说:“看,你的猫在同我争宠呢,我简直要吃猫的醋了。” 从有了宝儿之后,我每日进家与阿薇的相拥一吻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对宝儿的爱抚与询问:“阿薇在家有没有欺负你啊?”宝儿自然不会回答,但它会望着阿薇连声喵喵,仿佛是在告状,于是阿薇便恶狠狠地代为回答:“当然要趁你不在好好虐待它,看我哪天打死它炖肉吃。”阿薇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会杀死宝儿,而因此,又夭折了我们的女儿。 阿薇在怀孕之前是充满阳光的,当初我也就是受她明朗个性的吸引才疯狂地追求她。但女孩和女人是两回事,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其实只适于观赏而不适合给人做太太的。婚后,阿薇爱憎分明的个性越来越让我吃不消,她在任何事上都喜欢同我辩个是非。以前这份率真与棱角曾让我由衷喜爱,但当这个人成为你枕边人后还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就未免令人恼火。我们的关系日渐紧张,很少交流,好象所有的话都在恋爱时说尽了。我想,也许我是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一个温顺简单,猫一样的妻子,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便是她生命的主要意义,而不该是阿薇这种女强人型的所谓现代女性。 阿薇对于工作的狂热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一再警告她她嫁的是我不是她的公司,她却还是每天把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得失胜败看得很重。但是尽管我们的社会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其实我们都知道,男女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大多单位的领导都是男人这已决定了女人在工作中的附属地位。任凭阿薇怎样努力,她的成绩总是不能得到百分百的肯定,相反,她的过分敬业让她的上司怀疑她存心谋权篡位,因此处处压制她,并常常有意无意地向上级领导发出“女人终究是女人”的感叹,阿薇深感疲惫。我劝她:“不如别做了,回家来我养你,当太太不好吗?” 阿薇感叹:“也许当只猫倒更好,不必付出任何努力就已得尽主人的宠爱,没有义务只有权力。猫,应该活得比人轻松吧?” 想起阿薇说这句话时的无限苍凉,我心中一阵惊悸: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起阿薇常常把“不如做猫”的感慨挂在嘴边的?她的心一定很累,她在向我呼救吗?可是,我却忽视了,不仅没有在她情绪低落时鼓励她安慰她,反而因为不满她的争强好胜而落井下石,提出分居以冷落她。当我抱着宝儿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在冷与孤寂中想些什么?也许潜意识里,工作与婚姻的双重不如意令她产生了拒绝为人的念头,我似乎看到阿薇一夜无眠,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宁可做一只猫。” 但是阿薇对宝儿却是越来越不好,明知宝儿最爱吃鱼,故意把鱼肉同沙子拌在一起,让宝儿想吃没法吃,不吃又难受。宝儿也开始想法设法地捉弄阿薇,不是把她的毛线当球滚沾得一团土就是将她的钱包藏起来让她大光其火。一人一猫斗得不亦乐乎,而看起来竟似乎是猫略占上风。每次同猫生气而又得不到我的相助,阿薇就会恨恨地牢骚:“我还不如做一只猫呢!” 我们双方都清楚地意识到婚姻的危机,也许谁也不想分手,可又懒得补救,便仍然过着。而这时,阿薇怀孕了。 记得阿薇告诉我她已经有了时,态度很奇怪,不高兴也不烦恼,而是很茫然无助的样子,她问我:“我辞职吧,在家养孩子好不好?”我当然说好,但怀疑她真的能做到,我说:“你辞了职可别后悔,过后又抱怨我把你当猫养。其实你要真是愿意呆在家里做只乖猫呀,我可真是千情万愿。” 那时我并没料到,当有一天阿薇真的越来越象猫时,我的心竟会这样地凄恻不忍。 阿薇辞职后,情绪很不稳定,她想安静下来,却又不适应过于平淡的生活,或者也是妊娠反应,一度非常暴躁。事发那日我不在家,不知道到底宝儿为什么得罪了阿薇,她竟追着宝儿一路抽打,不小心一脚踩在宝儿尾巴上,猛地仆倒,将宝儿压在了身下,顿时血流如注,血,殷红浓稠,有宝儿的,有阿薇的,或者,还有我们未出世的小女儿的。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回到家里打开房门闻到的那股血腥气,凝结了怨恨、不甘、无奈与绝望的气息,我几乎为之昏厥。赶到医院时,阿薇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失去宝儿和女儿,哪一个更使你心痛?”那是事发后阿薇唯一的一次抱怨我,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怀胎6月而中途流产,阿薇从此一蹶不振。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柔顺,身体复原后也绝口不再提工作,而是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靠我供养,对我千依百顺,几乎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每天早晨我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掰开她搂着我脖子的手哄她放我去上班,而晚上回到家我必须搂着她抚着她缠绵半天再赶着做饭。她就象一个婴儿,不,就象一只无能的猫咪,讨我欢心便是全部的生活,除此一无所知。我不得不雇了钟点工来家里照顾她,但她怨恨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女性,所以不久便将女佣解雇,宁可每天打电话到饭店订盒饭。我敢说,我一生中从没见过比我妻子更慵懒更无能更柔媚更多情更象猫的女人。我不知道这对于我是福是哀,但我真心怀念以前的阿薇。 我想起叶公,他是我们男人的老祖宗,所以男人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叶公好龙的性格。如今我的梦里常常会出现过去的阿薇,挥舞着手臂同我争论她工作中的是非,样子认真而倔犟。健康的阿薇在阳光下奔跑,大声地欢笑,这时一道黑影掠过,是宝儿,她找阿薇复仇来了,我想喊“阿薇快跑”,可是宝儿快如闪电,一跃叼住阿薇,阿薇变得好小,被宝儿撕扯着,目光惊恐,全无反抗,我拼力地挣扎着要过去救她,终于猛地一挣翻身坐起,这才明白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梦中的情形是那样真切,让我不由想其实到底是阿薇压死了宝儿还是宝儿谋杀了阿薇?也许在我回家前,真正的阿薇已被宝儿吞噬了,而宝儿化做阿薇在蛊惑于我。 会吗?会是这样吗? 恍惚中,我又看到宝儿,它站在窗前冲我冷笑,笑容妖媚而得意。我猛地扑到窗前,却见面前黑影窜过,也许,那只不过是邻家的一只黑猫罢了。 阿薇,我抱着枕边的人,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滴落在阿薇过于光滑的头发上,暗夜里,屋子中弥漫着一股阴浓的血腥气…… ☆、Morgana Morgana的眼睛真魅惑,十足的猫眼,笑起来眯得很紧,可亲可近,忽然睁开,便是一个圆,如地狱之门,中间那一线光采,便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手,将他的眼球死死地抓住,从此,目无她人,心无旁骛。 Morgana 辛唐米娜 她也想做小人鱼 那吉!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少有的姓氏,仿佛有着天生的高贵。 可是她的同学偏偏不这样叫呀,她们叫她垃圾,两个音度调转来,意思马上对立,不再高贵,她是垃圾。 那吉与普通的十三岁女孩没有什么区别,细长的眼,单纯而害羞的笑,有时故意制造出一些小动作希望引起旁人的注意。 但是那吉不快乐。特别是听到老师点名叫到王雪纯、管黎黎等人的名字时,她的眼角便滑过一线薄薄的嫉恨。她们的名字象她们一样的美,如雪般纯净,或如黎明般讨喜清新,真可恨,偏偏她叫垃圾。 那吉一直在学芭蕾,据说跳芭蕾的女生都象小天鹅般优雅高贵。可是无论她如何努力,都不能跳领舞,永远是站在后位,举手,仰头,挺胸,踮脚尖——没有人注意。 周未,女孩们集训后在休息室里睡午觉,一人一条毛巾被,粉红色,薄薄长长,那吉将它叠成方块搭在肚脐上。 “真美丽,象小人鱼!” 顺着老师的声音向左边看,王雪纯的毛巾被长长的铺开,绵沿在身上,脚边拖着粉红色的余波,真漂亮,的确象小人鱼。 老师走过那吉身边,忽然侧身停住。那吉真开心,她闭着眼,睫毛不停地动,屏住呼吸等老师开口夸赞。 老师说:“你们不要讲话,好好休息。” 那吉好失望啊,她刚刚也将毛巾被学着王雪纯那样铺开来盖,为什么老师不夸她象小人鱼? 那吉真的不快乐。 Morgana与小强 与她认识真是偶然。他想他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她站在修理厂的门口,将每个男人的眼照亮。她对他招手,说:“真好,你还没有下班。” 他在努力回忆她会是哪台修理过的车的主人,回忆出一片空白。总不能不说话啊,总不能看着别人的笑不回应啊,他走近她,脸红,挠头:“没有。” “我等你下班一起吃饭。”她说的很肯定,象是早就订好了的约会。 他太惊又太喜,这样的女人,他回绝不了。 …… “叫我Morgana!”她微笑着对他说。 “Morgana?”他重复着:“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她看着窗外一只慵懒的猫,然后眼神滑滑地转到他脸上,温柔地对视着他的眼睛。她的眼睛真魅惑,十足的猫眼,笑起来眯得很紧可亲可近,忽然睁开,便是一个圆,如地狱之门,中间那一线光采,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手,将他的眼球死死地抓住,从此,目无她人,心无旁骛。 “你可以把所有的猫都叫做咪咪,也可以将所有的女人都叫做女人。Morgana只是帮我从她们中区别开而已。” “什么?”他的魂还被眼睛抓着,反应不过来她在说什么,只是感觉这个女人真的太美丽。 他不想她为什么要与他交好,才不要想呢,想多只会不自信更多,他宁可自欺,告诉自己是苍天有眼,让他失去成功的可能,却拥有了绝世娇艳。 他叫赵勇强。虎头虎脑的名字。可是身边人习惯叫他小强。 电影里,周星驰抓着一只蟑螂哭得伤心:“小强,小强,你死得好惨啊!” 影院里的人都在笑,黑暗中,没有人看见他胀红了脸。蟑螂为什么不可叫小刚或小华,偏偏是小强?他好自卑,也从此对蟑螂有了亲切感——他是汽车修理工,总是满身的油污,那些车里的女人们见了他总会皱眉,躲到一边,象是躲开地上的小强。 回到家,他坐在房间里吸烟,找出过去的影集看。 小时候,他真可爱,虎头虎脑,很男子汉! 中学毕业的合影照,好多女生不看着镜头,而是偷偷将眼睛向他瞟,瞟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少女的小心思就这样被定格了,那一眼的温柔从此抹不去。 每当他不自信的时候,他就会打开相册看。他也有过成功呢,只不过他的成功是打小开始,中途夭折。 那个最漂亮的女生叫王雪纯吧,他还记得她与他坐在教室收拾书包时的对话: ——赵勇强,你将来一定会考大学吧! ——是的啊,非重点不上。 ——你成绩那样好,一定没有问题。 ——你也一样哦。 如果,不是父亲忽然查出了肝癌,家道中落,他也不会在初中毕业后急急地念技校。 如果,他真的念高中,考大学,那样现在,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尊敬地叫他“赵勇强先生”,而不是亲狭地唤他“小强”? 小强!他对镜子这样叫自己,然后给自己打气——小强又怎么样?我们都有着极强的生命力! 他在镜子里看到一张漂亮的女人的脸,神秘的微笑着,眼睛是地狱的门,嘴唇是撒旦的诱惑。那张脸定定地对着他,嘴呶着,仿佛要吻了过来。 他将相册扔进床下,从此,他不需要它了,他还自卑什么呢?他有她——Morgana! 王雪纯:不能听SORRY的女人 怎么可能? 王雪纯习惯了众星捧月,习惯了被人凝望,习惯了享受美丽的特权,习惯了由她对着男人说“SORRY”……第一次被JOE说“SORRY”时,她便在心里低喊:怎么可能? SORRY,我不能陪你逛街。 SORRY,我不能和你一起吃饭。 SORRY,我周未有约会。 一个个的SORRY忽如其来打乱了她的步子,是康庄大道上忽然丛生的荆棘,扎得她脚步踉跄,不辨方向。 怎么可能? JOE一向对她惟命是从,怎么会忽然有了反抗? 骄傲且美丽的女子不可以受伤,轻伤也会当重创,王雪纯咬着牙齿忿忿地想:忍着,总有一天要这些SORRY加倍还给他,让他受伤。 可是,JOE居然不给她机会。 因为,JOE再也不说SORRY,换了更干脆利落的:NO! 从手机里听到他说NO时,她正在开车,一激动,死死的踏着油门,重重地与前面的车接吻,这样刹不住的爱,总是两败俱伤。 她的车,被撞的的车,全要她拿去修。 没有买保险,这样大笔的修理费! 哦,NO! JOE与约瑟王的妻子 她倚在男人怀里,用指尖挠着他的下巴,象逗猫。 男人很享受的样子,熏然地闭着眼,仿佛打算这样定格成永远。 “Morgana,我爱你。”男人说。 Morgana忽然笑了起来,从他怀里挣出来:“我不要你爱我。” “为什么?” “Morgana美丽绝伦,有着可怕的魅力,她轻易燃起别人的情欲,使原来不动欲的人,也对她入迷,想入非非。她勾引男人去侵占她。她还代表着性、情欲、仇恨、内疚、悲剧、不安。她在黑夜的中央偷偷潜进人们的的梦境,给他们色欲的幻觉。你看,这样坏的女人,你不要爱她。” “什么?”男人糊涂了。 她笑容绽开来来,如四月裂帛:“我在讲故事。约瑟王的妻子Morgana。” 男人拍她的手:“我便是约瑟王!” 她笑得更加灿烂:“你只是JOE!” 王雪纯又得到一个SORRY 她心火很旺哩。整张脸红得象火烧云,而且眼睛中那不加掩饰的怒气象两团烧得旺旺的煤球,或是聚了阳光的放大镜,盯住哪儿,哪儿便痛灼。 小强同情地看她在收据上签字,不小的一笔数目,换做他,也会生气。 “啊!”他忽然失声,盯着她的签名。 “看什么?” “怪不得看你这样熟悉!”小强咧嘴笑:“我是赵勇强,我们以前是同学!” 她吃力地在脑中搜索,不知道是真的回忆起来还是假装,她也笑了:“哦,是你!” “王雪纯,你还那样漂亮!”他说,因为想到她与他在中学时心照不宣的小小默契,激动的脸红。 “你——”王雪纯很久没有听到人连名带姓地唤她名字,这种完整的呼唤将少年的磊落干净带了回来,她也激动了,看着赵勇强,有些语结。想了想,她说:“你请我吃饭!” 漂亮知性高贵如她,肯让这种平凡的男人请吃饭,真是天大的面子。 小强愣了一下,张嘴却是:SORRY! 又是SORRY!SORRY仿佛是液化气,让她眼中的怒火燃得更旺。 “我约了女朋友!” “有了女朋友了啊!”她做惊愕状:“她一定很漂亮!” 他听不出她的话外音,只是憨憨地笑:“是的,她很完美!” 十四岁的莲子心 来,让我们回头看看那吉。 十四岁的那吉有了如莲的心事,那些包得紧紧的莲子,是他的声音他的笑容他走路的样子。 她坐在他侧后排,抬头看黑板时,便是他的侧脸,记笔记的手不知觉地画下一个个的轮廊,不甚分明,有一只耳朵和挺挺的鼻梁还有眼角边一粒痣。 “男生耶!”坐她前排的王雪纯扭头向她借橡皮时,正好看到她的画,不问青红皂白地抢来看,娇娇地笑:“你思春?快说,你画的是谁?” 班长赵勇强侧过脸来很认真地对那吉说:“老师虽然不在,也不可以在课堂上说话。” 那吉的脸忽然红了,她说:“是王雪纯找我说话!” 王雪纯向赵勇强笑,赵勇强看着她,很低声的说:“王雪纯,你不要与那吉说话。” “咦!她画的是你!”王雪纯盯着赵勇强眼角边的那颗痣,笑得鬼鬼。 那吉第一次发了脾气,从王雪纯手里抢回本子,撕得粉碎,转头跑出教室。 那吉用早餐的五元钱买了一瓶啤酒,躲在操场的角落里,大口地喝。喝得猛了,胃里好闷,终于长长地打了一个气咯,她听着自己打咯的声音,感觉自己是那样的可怜,那样的孤独,就象这一声气咯,不讨人喜欢,转瞬便逝。 有人来到她身边,她晕沉沉地抬头,看见那张脸她吓了一跳,惴惴地将头垂了下去。 “那吉,你在喝酒?”赵勇强看着地上空的酒瓶。 “我很不开心!”她找理由,因为这理由的苍白和不被理解,眼泪也哗哗地流。 “王雪纯今天是有些过份了。” 听到这话,那吉好开心,他居然批评王雪纯。 “但是你们还是要友爱啊,她其实优点也很多,比如说她作文很好,她……” 那吉冷冰冰地打断:“她长得很美丽!” 赵勇强脸微红,少年人的温柔表情,很认同的样子:“是的啊,她很美丽。” 邪恶女王 “Morgana有可怜的身世,她原是一个小国的公主,母亲貌美如花,她却容貌丑陋,自小便受尽歧视。推一的心愿是得到美貌以求公平的对待。 邪恶女王看中了她,给她美貌,条件是要听命于邪恶的女王。Morgana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美貌,这是她一生都欠缺的。能得到美貌,什么勾当都可以答应。邪恶女王赐她美貌,更赠她魔法,令她魅力无双天下无敌。但是,Morgana不是控制命运的女神,她是被命运所控制的脆弱女人……” JOE听得入境,看她停下,便追问:“后来呢?” “邪恶女王令Morgana与约瑟王所生的儿子杀死了约瑟王!” “啊,弑父!这样惨!那Morgana呢?”他固执地问。 Morgana又笑了,眼睛眯眯,两道长睫夹住了他的心,她指着自己说:“Morgana在这里!” 电话铃声响,Morgana似笑非笑看着JOE,这表情是充满期待的,她知道JOE不会让她失望。 怎么可以让Morgana失望呢?JOE很大声地对着电话说:“你不要再打来了,我上次已说过我们已经OVER。” 王雪纯在电话那头不甘心地哭:“为什么?” “是我不好,我爱上了另一个女人。” “她比我更好吗?”想问的不只这一句——她比我更好吗?比我更温柔吗?比我更了解你吗?比我更懂事吗?比我更听话吗?…… 但他只想回答一句:“她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人。” Morgana漫不经心地抚摸长发,头发多美啊,黑缎子的光。但是她实在不开心,所有的结局,邪恶女王早给她安排,她有了美貌,可以让男人动情女人伤心,却失去正常的快乐。 黑色的婚纱 “Morgana,我们结婚好不好?”小强求婚时表情很忸怩,他害怕被拒绝呢。 Morgana站在月光下,披着一身皎洁,女神般。 她终于点了头,小强松了一口气,差点对着月亮狂喊出自己的幸福。他一夜都那样激动,不停地说着结婚的事情:“我们这个星期拍婚纱照,订酒楼,下个月婚礼……” Morgana扭过头去,有一颗眼泪掉在枕边,珍珠般的光泽。 拍婚纱照用了一整天,新娘是那样美,但是表情却不幸福,白色的婚纱穿在她身上怎么都是一副萧索,连红色的旗袍被她穿出凄艳的味道。 造型师真着急。 一件少人问津的婚纱,来自保加利亚的设计。一袭黑色的婚纱外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色的纱。Morgana爱不释手,穿了起来,表情冷峻地站在镜头前,左手平托起一颗红色的玻璃心,触目惊心的肃杀! 好美!镁光灯不停地闪。 但是,这不象是新娘。 造型师安慰小强:“别急,如果你们不满意,就下个星期再来拍,会到最新的婚纱,内莉-普拉马塔罗设计的幻彩婚纱。” 她拿图片给小强和Morgana看,果然梦幻,白色的质地上挂着五颜六色的薄纱,红色蓝色黄色……象流动的虹。 “喜欢吗?”小强看向Morgana。 JOE:得不到已失去 “嫁给我好不好?”JOE将一款指环送到Morgana的面前,冰冷的小石头,闪着价值不菲的光。 Morgana摇头,将指环放回他面前。 “为什么?”他惊异。 “连约瑟王都无法占有Morgana!更何况你?”她冷笑。 “你,不是爱我吗?” “我从来都没有说过。”说完这句话她便起身走,从此失去踪迹。 他真痛苦。但是谁让她是Morgana呢? 邪恶女王给她美貌的代价,便是要她千秋万世地飞舞在人间,把一切最淫亵歹毒的念头散播给他们,却又同时留下眼泪、悲恸、后悔作为余韵,令人类在肉欲升华之后,跌堕痛苦深渊。 Morgana,他得不到;而王雪纯,他已失去! 人生最隆重的痛苦,一堂课,便给他授尽。 你也会是Morgana 什么样的女人是完美的? 王雪纯盯着镜子里的脸。眼袋大了些,鼻头过圆,颧骨也有些高……Rx房只是三十四A,小了点;臀是不是不够翘? 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不自信。她一直以为自己很不错,原来,还有女人更完美。甚至连修理车的赵勇强,也因完美的女友,而拒绝与她吃饭。 她,因为失去优越感而垂头丧气。她其实是月亮,靠吸收众星光采来让自己明亮,众星离弃,她便成了黯淡的球体——不行!她要挽回败局。 韩国最好的修容机构。 金医生奇怪地看着面前的女人:“是你想修容?” 她很漂亮了,天然的美,让他不忍心下手去雕刻。 王雪纯很坚决地点头:“我要完美!” “什么算是完美的?”他苦笑。 她指着墙上的一张照片,那个女人真美啊,连同性看了都挪不动眼睛。照片里的女人,眼睛象地狱之门,中间那一线光采,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手,可以将任何男人的眼球都死死地抓住,从此,目无她人,心无旁骛。 “是啊,她真完美!”金医生看照片的时候也是痴痴的,但是他说:“可惜……” “怎么?” “她的脸上我动十三次手术,一百四十六刀。她在这儿住了一年,是我最好的作品。” “她呢?” “一出院她便要回国,她说想知道她出现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和憎恨的女人面前,他们会是什么表情。”金医生说得几乎是痛不疾首:“可惜她没有能看到,她死掉了,坠机。” “她叫什么?” “Morgana!”金医生看着她:“你也会是Morgana,这里,所有的女人都是Morgana。” Morgana忘记天生人养,忘记生命中还有其它东西可以发光——只要美貌,拿美貌换幸福,拿美貌赌明天,拿美貌填补自信,拿美貌索取爱情…… 象女人一样的尖叫 Morgana走了。无声无息地。 小强四处找她,直到绝望。他坐在房间里吸烟,心空荡荡的,甚至开始怀疑,有没有过一个叫Morgana的女人,与他相爱,答应与他结婚。 他又开始自卑了,他只是一只小强,生命力极强,墙角夹缝比比皆是,他哪儿有资格与Morgana那样的女人恋爱婚姻! 他钻到床下将相册拉出,翻看着过去的照片,他曾经风光过,中学时的他真的好自信。 开信箱去拿今天的报纸。除了报纸还有一个厚厚的信封,影楼寄来的。 啊,照片! 从此他的影集里便多了一件可以让他恢复自信的宝贝,他与Morgana有合影的,它可以证明这一切是真实。 照片放在桌上,他仔细地看,然后象女人一样尖叫。 照片里的男人是他,但是女人却不是Morgana,而是一张陌生平凡的面孔。 那张穿黑色婚纱的照片也在,陌生的平凡女子一身的肃杀,表情凄凉,捧着一颗仿佛送不掉的心。 当他看到毕业照的合影时,他忽然想起,这女子的名字,应该是:那吉。 ☆、旧衣 每件衣服都有自己的主人。混过汗,混过血,混过香水,混过情侣们的体液……这些衣服可能没有清洗,没有消毒就被麻袋装到这里……也许,它们是遗物,包裹过年青的、年老的尸体…… 旧衣 辛唐米娜 这条街上只有服装店。 顺便进了一家,感觉味道有些奇怪,不象平时那些衣服店里布料或者机器的香,而是混沌的一团气息。这团气硬绑绑地撞乱了乔米的呼吸,她皱皱眉头,正准备离开,却看见雪白的墙上,挂着的一件淡灰色的开衫。 一件开衫,无论在哪家店都不应该占据这样大的墙面。乔米这样想,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之后,眼睛居然转不开了——这件开衫细细长长,剪裁得圆润别致,穿在身上应该会有些雅致在里面。 她让店主将开衫取给她试穿,店主将衣服给她,向一扇小门努了下嘴。 “在那里换衣吗?”没有得到店主的回答,她也懒得再问,径直推了门进去。 原以为是小小的更衣室,走进去,才发现这件屋子竟然大过店面。屋子里全是衣服,从天花板一路垂到地上,灯光昏暗,不能看清衣服的真正色泽,但是,每款单只一件。刚刚被忽略的那团怪气味,仿佛又重了些。乔米屏着呼吸,想快点换了衣服出去,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刚刚被店主递给她的开衫。 她四下里乱翻,想知道刚刚随手一丢,丢到了哪里。她一手撑住挂满衣服的墙,低下身来想看仔细,却感觉手下一软,那墙吱呀的一声便开了。乔米吓得尖叫起来,站稳了才发现,不是墙开,而是衣服后有扇不起眼的小门,被她推了开。 小门后的人只微微抬了一下眼,又低头对付地上的东西。乔米仔细地看,才发现,那屋子里,满地都是麻袋,而那人,正从一只开了口的麻袋里扯出一件件衣服。扯出来,却也不仔细看,随手一铺,看上一眼,要么扔在脚边那堆垃圾般的衣服上,要么,就抛向半空——半空中,会有一只手来接,然后一阵熨斗碰到冷水的吱吱声,浑浊的气息也因此更加浓郁…… 乔米呆呆地立在那儿,不知进也不知退。 店主的头从她身后的门伸了进来:“试完了吗?” 乔米吓得用手去掩住只穿了胸罩的上身,她想说不知道将开衫放哪里了,却发现,那件开衫,正牢牢地被自己攥在手里。 店主冷漠地看着她:“五十元。” “什么?” “不能再便宜了,一律五十元。” 乔米穿着开衫走了出来。明亮的灯光下,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和预期的一样,这件开衫的剪裁非常修身,看上去,自己修长雅致。真是件不错的衣服呢。她想。但是,这样便宜的价格,让她感觉有些莫名的不安。 她问店主:“这是什么牌子?为什么这样便宜?” 倒是店主奇怪地用眼睛来瞟她:“这是旧货啊。” “旧货?是去年的款么?那是什么牌子啊?”乔米将衣服内侧的标签翻出来,扭着身子去读,标签上一些花体的日文,她不能辨识。 店主笑了起来:“谁知道什么牌子。” 乔米忽然感觉身上有些刺痒,她强做镇定地问:“这个,不是别人穿过的吧。” 店主反问:“那还能是什么?” 乔米将开衫投进洗衣机后,依然感觉不安。她依在卫生间门口,想,自己将这件衣服带回来,是否是错误。 “哗”的注水声——每件衣服都有自己的主人,混过汗,混过血,混过香水,混过情侣们的体液…… “嗡”的转动声——这些衣服可能没有清洗没有消毒就被麻袋装到这里,惟一被整理的工续就是在那门后的熨平…… “轰”的脱水声——也许,它们是遗物,包裹过各具年青的、年老的尸体…… 乔米惊呼出口,将洗衣机盖一把掀开,正在脱水的桶不忿地停了下来。她想将那衣服扔掉,却发现,它和自己别的衣服们早混在一起,缠绕着,不肯被人解开。 “不要乱猜了,有那样多人去买。”乔米安慰自己,闭闭眼,将洗衣机合上,听它再一次暴燥地转动起来。 乔米一边等待洗衣结束,一边在沙发打盹。 睡里有梦,梦里却是不相干的两个人。 两个女人,一样的苗条纤细,一样的美丽。但是,一个打扮得光鲜可人,一个却朴素黯淡。她们在说日语。乔米在梦里有些奇怪——她们在说日语,而自己却完全听得懂。 光鲜的女子笑得很好看,她将一个大大的购物袋打开,说:“这些衣服,我用不着了,我想也许你可以穿。” 朴素的女子也笑,说:“总是这样被阳子照顾。”边说,她边走到被称做阳子的盛装女子身后。阳子不能看到她的脸,但是乔米可以——那张脸上没有笑意,眼角里恨与妒已经泼洒出来,然后,她从背后扼住阳子的脖子——乔米想叫,却只能在梦里徒劳地动了动嘴唇——阳子也没能叫出声;阳子在反抗;阳子的脚反踢到了她的腿;阳子挣脱却摔倒在地板上;阳子被那女人骑在身下;阳子的口鼻被一件衣服摁住;阳子的手脚在抽搐;阳子没有了气息。 乔米呆呆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她说:“你杀了她?” 朴素的女人向乔米走来:“她家庭比我好,成绩比我好,人缘也比我好,甚至我们同时爱上的男人,也认为她比我好!如果换成你,你会不会想杀死她呢?” “不,不会。”乔米说,她想向后退,却怎么也动弹不了。 “她将她不穿的衣服拿给我,她不要的男人推给我,她笑眯眯地将她不要的破烂们都给我,不但这样,她还需要我在接受时,感谢她,露出感动的模样……换成你,你会不会想杀死她呢?” “不,不会。”乔米说。 这女人越来越近了,她将拿着衣服的手伸到乔米的面前,正是那件灰色的开衫。开衫抵在乔米的鼻端,她能闻到那些味道。 “闻到了吧?她不会将施舍给我的东西洗洗干净的。不过,洗也没用。阳子的味道已经扎根了。不管是衣服,还是爱人。她大方地给我任何东西,就是因为,她知道,那些都是她的,连我也是她的。你闻,她的香水味,她的汗味,你闻到没有?” 女人将衣服抽回,放到自己的鼻下去闻,她又说:“还有她的口水味!我知道这种味道,她不要的男人身上,就有这种口水味。你闻,这是刚刚沾上的,新鲜的口水味……” 衣服又一次被扼在乔米的鼻子上,乔米的呼吸越来越紧张,她几乎要闻到了死亡的味道,却忽然听到一声巨响。那女人疑惑地回头看,乔米忽然手脚有了知觉,她奋力地将女人推翻,自己也因为大力而滚落在地上。 乔米痛得都要流泪了。 她飞快地开了灯,将黑暗逼到角落里,看着熟悉的家,才真的相信刚刚只是一场梦。 那巨响还在持续,仔细去听,原来是洗衣机洗完衣服的报警。 她去拿衣服时,第一眼便看到了灰色的开衫,她将它拿到鼻端去闻——洗衣液的柠檬香。再仔细去闻,她的汗毛又一次竖起。她飞快地拿着衣服,出了门,将它扔进垃圾房的垃圾桶里。回到家,站在洗衣机前,去闻自己的衣服,也许是错觉,也许是真的,她在这些衣服里闻到了梦里的味道。 她厌恶地将它们扔回洗衣机,重新洗。 门铃响时,她正在发呆。从猫眼里确定是好友LIN,她才放心地开了门。 她想讲给LIN听刚刚的怪遭遇,但又猜,LIN会因为她居然买五十元的旧衣,而轻蔑地说:“天啊,那样便宜,一定没有好事。这种当你也会上?” 她踌躇着不知道说还是不说时,LIN却拿出了随身拎来的大包包,兴高采烈地说:“我妈让我将衣柜整理一下,将不穿的衣服捐到灾区,我一看,这些衣服都八成新,捐灾太可惜了,不如拿给你。你一定会喜欢的,这些衣服我穿时,你都赞好看……” 乔米看着被打开的包,象是被施了定身术,也象被摄了魂——那件灰色开衫,也在包里。 ☆、水之妖妖 ——如果你曾遇见,遇见你那一生最好、最必需、最不可或缺的人或事,那你必会明白,她之遇见他。 水之妖妖 叶倾城 水莲四五岁时,家里还有佣人,下午去塘边洗衣裳也带着她。婆子们手不停嘴也不停,她就蹲在池边撩水玩,低头,看见水里也有一个红袄绿裤的小妮子,小小尖俏的下巴。她招手,小妮子也招手,她笑,小妮子也咯咯笑出声。 她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倒影,只伸手去握,“咕咚”一声滚进水里。水何其温柔地包裹她,一种空空洞洞的快乐。快握到了,快触到水孩子的指尖……颈后一紧,她已经被一把揪住,拖出水面。 从此母亲禁她再到河边。 没几年,父亲猝逝,贪心的亲戚欺负孤儿寡母,母亲求告无门,家就这样败了。 暮色里,家里水缸空了,母亲门前屋后唤老王,才喊了一声,就想起来最后一个佣人也走了。这时,只见脚步歪斜,水莲提着一桶水进来。母亲低低唤一声,“水莲……”说不出话来。 那年她十三岁。 村中有塘,村口有井,村中女孩们总是一齐去挑水,一路喧哗。水莲却觉得牛来饮马来尿的不干净,宁愿绝早起身,青衣布裙,爬过三千石阶,上到山巅负水。山巅有涧,涧水甘甜,一路脚印微湿,不惊鸟雀。母亲觉得辛苦,嘱她不要去。水莲却爱日出之前的宁静,露珠清凉如睡。 春来涧水涨绿,活活流动如少年血脉。 水莲汲了水,忽地顽皮起来,甩脱绣鞋,一脚踩在水底春泥,泥沙驯顺陷开,另一只脚一踢一踢打水玩,闪出无数虹霓,有桃花和流水绕踝不去。 山雾大团袭来,裹住她如三春花事,日色也湿湿起来。雾,一阵浓一阵淡。 雾落时,涧旁多了一个男人。 男人白衣如银,嘴唇似笑非笑,全是流动情意。 涧边有树,清香披他一身。 水莲一惊,提在手里的红鞋一松。 男子蹲身下去,指尖一绊,中途拦载那只想要私奔的鞋。“你是山下村里的姑娘吧?” 水莲眼睛全在那只鞋上,分外清晰地,觉得了自己的赤足,湿漉漉地被凉水一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男人递过鞋,水莲慌慌就往脚上套,男人轻轻一挡,手背在水莲脚底一触,轻柔如水,“还是湿的呢。” 水莲惊惶地一缩,身体里却有什么暗暗流动,是睡在她年华里的地下河。 男人说,“我叫水。”笑容甘甜如泉,诱人一饮而尽。 那一夜水莲怔怔醒来,只觉热得不能自制,喉里十分渴,是丝棉被的暖?抑或体温?心微微动荡着。从没这么渴过,象久困沙漠的人,她跌跌撞撞扑到水缸前,咕咚咚喝了一大瓢水,眼前,蓦地浮起男子的面容。 第二天水莲照旧去负水,石阶那么长,一辈子都走不完。 有松鼠掠过,水莲都吓一跳,林中静得只有草木香气,水莲却心跳得,随时想把桶一丢,跑回家去。 涧边一如往日,没有人迹,也没有兽踪。水莲大舒一口气,背上粘粘的都是汗。 水桶,沉甸甸打在水面上,转瞬就满了,她却手软脚软,几次拎不上来。忽然手底轻得一点重量也没有,定下神,他便在那里了。 水莲一阵眩晕。 男子的面容,这么熟悉,仿佛认识了好多年,是从小的玩伴? 水溅在水莲的脸上手上,清凉温柔,她安妥下心,问,“你是谁?” 男子笑了,笑容有水波的荡漾,“我叫水。”不说姓氏,没有来历。而那些,原也不重要。“你呢?” 男人问了好几遍,水莲才看向远处,轻轻说,“我叫水莲。” 她仍然每天去挑水,回来的时辰却越来越晚。 母亲问她,她背过身恶声恶气,“路不好走嘛。”不自觉一低头。 村中常有老妪拦住她,诧异道,“这闺女怎地生得恁水色,可有婆家没?”原不过寻常女儿,此刻却冰肌玉肤,眸子如水,此刻水莲红了脸落荒而逃,更是三月的桃花汛。 没人知道每一个清晨,她在涧边的片刻欢欣。什么都不做,单单只相对傻笑,已经觉得手心微麻,周身涌过滚烫的激流,这感觉奇幻而神秘。她常常羞怯起来,躲到一棵树后,将树身合手抱着,任水千唤万呼,也不肯将脸转过来。 偶尔水莲转头向涧,身体倾下去,如同一只小小的蝉,脸庞映着水影及水里的云影,顷刻间,有欢喜到欲自投于水的冲动。 那一天,水说,“我带你见我家人吧。” 她窘极不语,水拉住她的手。原来幸福是一种轻轻飞起来的感觉,身体消失,重量不再是羁绊,这就是销魂,她懒懒欲睡…… 忽然听见哭声,是母亲悲痛欲绝的声音,“水莲,水莲回来……”那么远,穿过云端,却又近在耳畔。 她一惊,“我还没有跟我家人说。” 他挽住她的手,“不要,他们会知道……” 她想这么大件事,聘则为妻奔则妾,岂能不跟家人说清楚,“不,我得先问过我娘。”他紧紧握住她的手,却滑不能留,她年轻执拗,到底抽出来。 一念醒转,她发现自己正泡在水里,浮浮沉沉,大量的水涌进喉咙鼻腔,水下却有暗潮将她轻轻托起,岸上的人群发出惊喜的哭叫,“水莲,水莲还活着。” 那一刻她明白了—— 你不是人? 是,我不是人。我是水神,水为骨肉水为衣。偶尔来涧中小住,清晨被水花异样的颤抖惊喜,我于是恋上人间的女子。那轻轻绕过你脚腕的水流,是我的手,柔若无骨。 水莲,跟我走吧。 不,不,不,不—— 是樵人经过,发现了水莲的溺水。获救之后,水莲发了很久的烧,在高烧与清醒之间,她不断地唤,“不,不,不——”不要对我说,我不要听,我不要懂得,我只是害怕,怕那狂乱的、不能自已的销魂。 原来死亡可以是狂喜。 病好后母亲不再让她去挑水,宁肯花小钱找村中人帮忙。 她却处处看见他。 在水缸里舀水淘米,他贴紧水之镜,任她一瓢一瓢,残忍地碎了他,又聚拢来,瘦削苍白的脸,一滴棱角分明的水。 在河边浣衣,他茫茫立在河底,一件件衣裳缓缓荡开,掠过他的鬓,他纤长指尖。他握住一角水红胸衣,轻轻拉,是一种暗暗求恳。 他诱惑她而她偏偏不。 一棒槌击向水面,他顿时碎成千点万滴,水花扑她一脸,是他的唇缠绵吻过。 她畏惧他,至死。 有水处,便有他,哪怕是冬夜捧碗姜汤,每一口,都是喝下一个温热的他。他因之在她血液里声声沸腾……猛一惊觉,原来面泛红潮,如极欢。 水莲只想:为什么是我? 女大不中留,媒婆踏破水莲家门槛,水莲总不答应,忽然有一远地朔州小康人家前来求亲。母亲不舍远离,水莲却道,“我嫁。” 她是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只要躲开他。 是挑的黄道吉日,却无端端满城阴霾,乌云密布。 琐呐吹响,紫色闪电“唰”一声划破天空;锣鼓方起,雷一连串地炸响;水莲凤冠红帔踏出房门,顿时大雨倾盆,宾客知事在雨里奔逃躲避。千条万条雨绳里,是千个万个他,在闪烁,在跳跃,哭泣的脸,银白的衣,微香诱惑的身体,他伸出手来,招引她…… 她一个趔趄,跌倒在泥泞间,几朵珠花跌了老远。 水遇土成泥,她伏在最污脏的泥间,大叫,“放过我。求你放过我。我不要你,我一生都不需要水。我宁愿饥渴至死,我也永远不要水。” 惊雷阵阵,是天亦为之静。 一刹时,云散雨收,她怔忡抬头,原来万里朗明。而她周身都干了。仿佛从来没有下过雨。 在路上走了好多天才到朔州,所有人都灰头土脸得不成样子,唯有新妇仍然好水色,竟是一尘不染。却沉静,不多言,亦不贪吃喝。人问,只轻轻道,“我不饥。”“我不渴。” ——水莲从此不再觉得渴。 也不再流汗。身体微湿的感觉,离她那么远。 不再洗澡。夏日如火,下地回来,男人都在井边冲一个凉,微溅着水珠,身体游龙一般。女眷们也偷藏门后,抹两把汗,只有她,从不需要。 甚至,也不再哭泣。良人顺手打骂,她不反抗也不顺求,眼神原来一片空白,比干涸而彻底。 只是皮肤粗糙如鳞,泛着碎皮,头发纠结成一团,嘴唇常年绽着细碎的裂口。身体极其干硬,欢爱变成酷刑与撕裂的痛。她知道良人在外形容她,“如枯树。” 水莲憎恶水,她不需求水,她惟愿永远,生命中没有水的存在。 朔州地方三年苦旱,人与畜都挣扎求生,良人对水莲更不好了,她却怀了孕。 这小生命来得不是时候,她按着自己的肚子,越来越累赘,弯腰都很吃力,却象多年前负水回家,沉重而满足。 是女儿,水莲情知留她不住。她但愿,为孩子喂一次奶。 原来新生儿这般小,如一头小猫,哇哇大哭,空空的嘴张得好大。她在寻找Rx房,寻找食粮与水。 而水莲,没有奶。Rx房静如死海,没有什么正等待喷薄而出。 天是黯的,空气干燥微微带嘶声,她缓缓地褪衣穿衣,爆出无数细小火花。她心头有绝望,清晰至近乎痛苦,喉间咸涩,想是血。 小女儿的嘴在她乳上,饥渴地吮吸,渴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她真的已经记不起。 小婴儿吮不到什么,松开嘴,大哭起来。 如果血能够哺育,她甘愿割尽全身。 世界如此残酷,她不渴也得不到滋润;她不垢也永远不能净;她不汲取就无物可给;她不恋眷因此也不被恋眷。万事万物,有生有灭,却全都与她无关。 水莲颤抖地,将孩子贴紧自己,一双鲁莽的手却突然把孩子一夺,“哪儿还养得活这个丫头片子。” 不,不,不,不—— 象多年前的拒绝一样焦灼。却没有用。 水莲呆呆地坐在床上,不觉得痛,也忘了自己的干涸,却忽然间,溅下一滴泪,打在她灰黑的手背上。而她又一次,看见了他,水的容颜,水的身体,在泪水里,如她一般奄奄待毙。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从来不会渴,因他住在她心里,是她不涸的水源,一滴泪可以盛下全世界的海…… 突然间,惊雷闪电,三年不雨的朔州,大雨倾盆。 千百年后,故事仍然在风中传颂:那被水神爱上的女子,如何在一个大雨之夜,投水而死,三天后,尸身浮起,嘴角微微含笑。 ——如果你曾遇见,遇见你那一生最好、最必需、最不可或缺的人或事,那你必会明白,她之遇见他。 ☆、七日杀 这城市里,流传着一个骇人听闻的传奇。传奇里的这名女子,美丽非凡。据说,她有一颗冰晶做成的心。谁若伤了她的心,她就会用她的心之碎片,刺入那个负心男子的胸膛。然后,她翩然离去。在她离开后的第七日,被刺的男子,将死于非命。 七日杀 凌霜降 第一日 她叫美吉。我猜测她的血统里有混血基因。她非常美,有一点点像薇亚,薇亚是那种纯净如水的美丽,很清澈,很纯洁的美。她却不是的,她的眉毛很弯,眼尾却向上挑,眼睫毛又长又翘,像假的那样长那样翘,每一根都像是勾引男人的符号。后来,我吻她的时候,我很认真地数过那些勾人的眼睫毛,居然不是假的。我从未见过一个美人,有那样天然的美丽的眼睫毛。我也从未见过一个美人,有她那样的丰胸细腰。我从来,都喜欢腰肢纤细的女子。每一个男人,都有独特的对女人的偏好,我也不例外。薇亚也是细腰,她说,她为了让腰变细,像已故影星梦露那样,去医院摘掉了两根肋骨。世上竟有这样的女人,她为了爱情,居然摘掉了自己的骨头。这样的爱,很可怕。 你在想什么?我可是不容许我床上的男人走神的。 美吉一翻身,便骑到了我的身上。灯光从她背后落在她卷曲的长发上,闪着美丽而妖异的光线,她的皮肤,像丝绸那样柔软光滑而性感。她的舌头,更是一刀勾人的小刀。她似乎很热爱食物,她搬来了红酒,奶油,巧克力。我很享受自己成为为她装这些食物的盘子,因为她会把食物吃得很干净,一点一点地用她小勾子一样的舌头,吃得很干净。我当然也把她当成了食物。在床上,我从来都是凶猛的狮子,我知道,没有女人会讨厌我的攻击。当然,我也喜欢被女人攻击。在最后最兴奋的那一个瞬间,我似乎看到美吉拿着一枚晶莹剔透的冰刺,诡异地笑着,把它插入了我的心脏。我分不清楚,我是因为太过兴奋还是因为太过害怕,我感觉到我的心脏冷冷地痛了一下。 美吉猫一样舔着我胸口上的冰水,问我:我用冰刺刺入了你的心脏,你怕了么? 我狠狠地吻她:我很兴奋。 与薇亚分手,果然是对的。与她分手的第一个晚上,我便在常去的酒吧里,认识了这样一个尤物。 第二日 薇亚昨夜曾自杀入院,我拒绝去探望。崔浩子骂我冷酷,又问我为何要与薇亚分手。我这样回答他:她爱我爱得太可怕。 均生,一个女人太爱你,你应视作福份,而非可怕。你这样伤她,会有报应的。 崔浩子近来迷上研修佛理,时时以因果报应劝诫我,不要再作情场浪子。 可爱情这东西,似迷幻药起作用的那短短的时辰,药效一过,便再无快感。与一个已经没有快感的女人在永远在一起度过一生不是我的信条。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既然她爱我我却已不爱她,便是她与我的痛苦,再纠缠也没有意义,不如放手,双方都可再有自由去寻找爱情。 想当然,坦白如我,在薇亚问我为何要分手时,我亦是这样回答的。 薇亚实在是一个美丽女子,哭的时候,梨花带雨般楚楚动人。但我知我不可再心软。她要我给一世的婚姻,我是给不起的。与其纠缠,不如及早放她自由。痛过些许时日,她仍可再寻一份爱情。 我只是害怕她的执着。两年前于朋友聚会上遇见她,我一眼便惊艳,虽然也诧异于她何以第一次见我便有那样情深似海的眼神,但带着猎艳为目的而参加聚会的我,当然也不会放过美丽可人的她。那时,她说,已暗恋我十年,我便感动地吻她。她性情温柔可爱,做一手好菜,开一间生意很好的花店,为我搭配的衣物品位高雅,把我的房子收拾得整洁温馨。她很爱我,她几乎无可挑剔。 可我,却仍是厌倦了。或者不算是厌倦。我只是,不想给她一份婚姻。她要着手逼婚,我自然,是要选择分手的。 昨早晨薇亚离开我的房子时,外面下着小雨,我提出送她,她摇了摇头。我说:那么,再见吧。薇亚没有回头看我,也没有说再见。她的背影娇小纤细,看着真令人伤感。 崔浩子问我去不去医院看薇亚,我这样回答:要绝望到底,才可获得新生。崔浩子便咒我:你会死在女人手里的。 晚上,在美吉的怀抱里,我曾想起过崔浩子的话,我想我当时应该这样回答他:如果是死在美吉这样的女人怀里,我愿意。 第三日 与美吉是约好一起吃晚饭的。 是她约的我,明天是我的生日,她提前帮我庆祝。 我在餐厅里等了四个小时。从七点等到十一点。短信不回,电话不接。 我的心脏开始狂乱地跳,加班?有事?车祸?我想打电话到她的家或者她的公司去问,却发现我对美吉实在是了解甚少。她在哪里上班?她住哪里?她的固定电话是多少?我甚至连她的邮箱都不知。 十一点,我步出餐厅时,有风微凉,我的心脏丝丝地凉,似痛,又似闷。我却忽然清醒过来了。也是,我与美吉的交往,不过两天。两天的时间里,我们疯狂地享受性的乐趣,几时想起问对方的底细。 她除了知我住在何处,对我的其它,想必也是一片空白,急切于身体纠缠而开始交往的男女,大多如此。我与美吉这样一个处处诱人的尤物,又怎么能逃得出例外。 可即便如此,即便我已经分析得通透。可我发现美吉与另一个男人正在贴身跳舞的时候,我气坏了。就像一个在自己床上发现老婆与别的男人在偷情的那种愤怒。 在酒吧里打架,向来不可能是我的行为。酒吧是用来勾引女人或者被女人勾引的。绝对不是用来打架的。 可我一个拳头,便把那个男人打倒在地上。 均生,你疯了?地上的男人好不容易爬起来,一脸匪夷所思地问我。 浩子,你没事吧?美吉去扶他,我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炸掉了,昨晚还与我缠绵悱恻,今晨还约我晚上预祝生日,此刻却放了我鸽子与我最好的朋友像情侣那般贴在一起? 可当美吉在混乱中扶起崔浩子后,有人摁亮了酒吧里的大灯,在那样清晰的灯光下,我看清楚了美吉的脸。那根本就不是美吉。那是一个长相尚算清秀的女子,淡眉淡目。她与美吉,简直是天壤之别。是因为我一直想着美吉而产生了幻觉吗?是因为前两日的欢爱太过美好而今晚的等待太过难熬吗? 崔浩子抹着嘴角的淤青问我:不是你先向薇亚提出分手的么?她没死成却也没来纠缠你,你用得着变得这么冲动? 我说:不是薇亚。是美吉。你说的报应,她来了。 第四日 崔浩子说法是,我遇见美吉,是浪荡子遇见交际花,棋逢对手,最好便是就这样结束,留一点怀念,岂非更好。最好,便是回头去找薇亚,那样好的一个女人,应娶回家作老婆好好痛惜,而不是留给别人。若再遇见美吉时仍旧情难忘,忍得住,便为薇亚忍耐。若真忍不住,再作露水情人也无可厚非。 我问他:你会否娶今晚一起跳舞的女子? 崔浩子摇头。我就知道,他就是信佛理也是个花和尚,到头来还不是与我一样是个浪荡子。 混了那样多年情场,我自然也不是再是泥捏的兵。美吉消失了。我对她的恋情,自然也应该消失,谁也不应该为一段单恋寂寞一生。 今天一直头痛欲裂,心脏跳得时快时慢,我疑心自己在快速地老化。下午,决定离开办公室去看医生。我才三十岁,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时候,我的事业,刚刚步入成功,我可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结束人生。 医生说,一切正常的时候。我仍感觉我的心脏,似在冷冷地痛。出了医院路过花店,我忽然想起了薇亚,她为了与我的恋情失败而自杀,我不去看望她,至少,是可以送一束花聊表慰问的。 回到家,便接到薇亚的电话:均生。我是太爱你,才那样做。你若在今日十二点前向我求婚,我便愿意付十倍的价钱,买回那枚冰刺。 我就知道,对于一个愿意为你自虐的女人,连一枝花也不能送。你一时心疼她,她便以为你要回头。 薇亚,我只是想你好起来。我始终认为,我与你作普通朋友更好。请你坚强。 薇亚沉默良久。她未再搭话。 挂了电话,我便沉沉睡去。经历太多的恋情,大抵也是会累人的。 第五日 你很爱他,爱到想与他共度一生。你为他减了脂肪,断了肋骨,伤了心肝脾胃。他却说他是浪子,他不再爱你,他不适合婚姻。你被他伤到恨不得挖出他的心看看,他的心是不是肉做的。是的。他令你痛得想杀死他。你确定你真要那样做吗?本公司推出“七日杀”销售计划,为你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那个有可能还要去伤害别的女人的可恶男人。我们的杀手是美女。在你付了定金后,我们就会下手,第四日你有一个反悔的机会,这也是给那些负心的男人一个机会,如果他正好愿意回头给你未来,那么,你可付十倍的价钱买回他的命。如果,他不愿意,你也不反悔,那么,第七日之后,你可以准备参加他的葬礼了。 这是我常常去逛的那个论坛上的一个贴子,没有人回复,但点击量奇高。 杀手公司?专杀负心的男人?用什么杀?下手后七日才死?中间还可以反悔?以为这还是在武侠世界么?还是神话世界? 我断定,那是谣言。 崔浩子摁我的门铃的样子,拼了命一样,劈头便问:看见论坛上的贴子了么?专杀负心男子的七日杀。 浩子,作为一个理智的男人,你应知法治国度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下手后七日才死去,这只是武侠小说里的情节。我们要理智。 可昨夜我明明看到那个女人用冰刺插入了我的心脏,我不晓得当时的感觉是太兴奋还是冰冷的疼痛。你有过那样的感觉吗?明明觉得那根冰刺刺入了心脏,但却没有伤痕,也没有流血,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疼痛。均生,你未遇到过,你不会知晓我看到那贴子时的震慑。 那么,如果那是真的,你能一一想起你负过的女子么?你能知道是她们中的谁付了钱杀你? 崔浩子不能。 我也不能。但我至少接到过薇亚的电话。 是的,电话。我终于明白了薇亚昨夜在电话里说的话所代表的意义。我还有理由相信那真的只是一个谣言吗? 半夜,我飞奔下楼,开快车去医院。 第六日 凌晨。这是凌晨。第六日的凌晨。 如果那个谣言是真的,那么,还有二十四个小时我将死去。 天暗得可怕,医院里的灯光微弱,那光线是冷若冰霜的。我找不到薇亚。 我确信,如果我向她求婚,她必定会救我。 可是,我找不到她。值班护士说:两个小时前,薇亚出院了。 她是割脉自杀,流了那样多的血液,不可能独自出院。薇亚在这座城市没有亲人,是谁来接走她? 是一个叫美吉的女子。长得非常漂亮。说是病人的姐姐。 美吉。 是那个杀手! 我打电话给崔浩子:把你那个做心脏专家好友的电话给我。然后,你打电话给你的所有前女友,询问她们是否买了七日杀这项服务。然后,向那个买了杀手计划的女子求婚。最后,如果见到薇亚,请第一时间告诉我并且告诉她我在找她。 可笑吗?帅气多金浪荡潇洒如我与崔浩子,为一个互联网上的谣言广告而像一条垂死的狗一般在这城市里作最后的奔跑。 一点也不可笑。那个最好的心脏专家告诉我:你的心脏出了问题,正在快速地衰竭,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你死亡。 我看过我心脏的X光片,和前天我看过的X光片已经完全不一样。前天我的心脏,强壮而完美。今天我的心脏,千疮百孔奄奄一息。 毒药?美色?心理因素? 心脏病专家摇头:我不能确定原因。我只知道,现在如果你想活下去,最好尽快换一颗健康的心脏。但目前全世界的心脏源都很短缺。 我就要死去。我必须相信他。 我也必须相信,那个该死的谣言。 但我不会放弃,我要找到薇亚。找到薇亚,便能找到美吉。找到美吉,我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第七日 我找不到薇亚。我只能给论坛上那个贴子上留的邮箱发邮件,一封又一封。我很迫切。但我的邮箱寂静得可怕。对方毫无反应。 我还没有死去。但我的心脏,正在死去。我能感觉得到,我开始视力模糊,开始呼吸困难,甚至开始觉得全身冰冷。 我出现了幻觉。 美吉毫无预警地出现了,她轻易就打开了我的房门,她很美。她是一个绝代尤物。我从未见过那样美丽妖冶的女子。她似一个女王。她的身后,跟着纯洁忧伤的薇亚。 我开始向薇亚忏悔,我说我愿意娶她,并且和她度过一生。我告诉她我并不是不爱她,我只是更爱自由。 薇亚一直哭,她楚楚动人地落泪,她哭得我的心都要碎掉了。 美吉把手伸过来,放在我的胸前,她无论做什么动作,都优美异常,她的手似有力量,我的心脏慢慢平静,疼痛减轻了,我清晰地听到她问我:这个城市里,有一个骇人听闻的传奇,你知道么? 我摇头。 这城市里,流传着一个骇人听闻的传奇。传奇里的这名女子,美丽非凡。据说,她有一颗冰晶做成的心。谁若伤了她的心,她就会用她的心之碎片,刺入那个负心男子的胸膛。然后,她翩然离去。在她离开后的第七日,被刺的男子,将死于非命。 可是,薇亚并不是这个女子。 不,薇亚就是这名传奇女子。她就是我,我就是她,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有一颗被男人伤得千疮百孔的心。不是吗? 我缄默,无话可说。我虽并非存心去玩弄女子,可我不断地追求新鲜的爱情,终于还是将那些我爱过的女子一一伤透。 是你自己杀死了自己。你明白么?不如立个遗嘱,将房产存款留给薇亚,你总不至于令她无力抚养你的孩子。 美吉媚笑着,艳丽绝伦。薇亚仍在哭泣,她的肚子,果然微微隆起。 我接过美吉递过来的笔,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太不相信传奇,所以,才成为了传奇的一部分。 我最后闭上眼睛的一刻,我听到美吉对薇亚说:现代都市,三十岁的男人死于心脏衰竭不是什么新闻。不会有人怀疑你。这个孩子是他的,你会养育他吗? 是呀,那是我的孩子。薇亚会养大他吗? 我很想知道答案,这是我死前的最后一个愿望。 可是,我死了。我没有听到答案。 ☆、醒不来的噩梦 你有过生不如死的感觉么? 足足一年了,方琪的脑海中,一遍遍地重复自己被地铁撞上的情境。一遍遍地,生死流转,仿佛车轮在轮转,永无止尽,堕入无涯。 醒不来的噩梦 上上签 1 这是一家烫印T恤店,方琪在烫印机器哐当哐当的声音和染剂的化学味道中流连。 这家店专门帮人在T恤上烫印喜欢的图片,方琪在收银台前的箩筐里翻找。箩筐里都是一些顾客订好货没来拿的T恤成衣。方琪挑了一件黑色的T恤,上面印着很好看的少女侧面图象,进更衣室试穿。不知为何,心里低落惆怅了起来。 2 方琪来到地铁站。显示屏上亮着还有一分钟地铁就要进站。方琪站在等候黄线内,大风从隧道内刮出,有一股阴冷的潮湿气息。方琪忽然觉得心里隐隐地仿佛扎了绷带的旧伤开始渗血般的疼痛。黄色的灯光从隧道里刺眼地亮了起来,地铁列车迎面开来,等候的人群为了抢先占位而开始骚动,方琪被后面的人挤到不得不一步步地往前走,高跟鞋一个没站稳,就跌下了站台,身子还没着地,列车就飞奔着撞上自己的身体,把自己撞飞……方琪听到一声闷闷地“砰”声,有一种身体支离破碎的感觉。 回过神来,眼前却是黑白两色扭成圆弧飞快地旋转,转速越来越慢,停下来是一箩筐的T恤。方琪摇摇脑袋,原来还在烫印店里没有离开。 3 方琪在箩筐里翻了半天,问店员:“刚才我选的那件黑色美女头象的T恤呢?”店员笑着说:“你不正穿在身上吗?”方琪低头一看,果然。 这一次,方琪摸了摸地铁站里的广告牌,确定真的来到地铁站了。黄色的灯光从隧道里射出,地铁正好进站。“嘟嘟嘟”三声后,地铁门开启。方琪小跑着进地铁,谁知迎面撞上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手一探,方琪的钱包就被他拿去。方琪转身边追边叫道:“抓小偷!”嘴巴大张吃进迎面吹来的风,反方向地铁正进站,方琪一脚踩空落进轨道,地铁喇叭声慌急响着,司机死命刹车也来不及,方琪感到身体的右侧仿佛被重锤铁打,顿时干瘪下去,失去了血肉。她摸了摸自己右手臂,是空的。她心里绝望地喊道:“完了,完了……” 4 一年了,足足一年,方琪没有好好睡过觉。在她的脑海中,一遍遍地重复,自己被地铁撞上的情境。一遍遍地,生死流转,仿佛车轮在轮转,永无止尽,堕入无涯。 你有过生不如死的感觉么?方琪这一年来,时时刻刻都觉得,生在炼狱之中,宁可死去。 5 呵,风又来了。方琪的长发,被吹得飘了起来。一次次地重复这样残忍的死多痛苦,索性真的跳下去,一了百了,就再也不会胡思乱想了。 方琪想着,就往前走去。心里却有一种凛冽的痛楚:“徐瑞,我们的将来在哪里?” 方琪的一只脚已经踏空在隧道里……随着一声尖锐的哨音,再加上粗鲁的推搡,方琪的耳朵里如潮水般涌进了谩骂。 “想死也不要跑到这里来扰乱交通秩序!”地铁警卫咆哮道。 方琪看了一眼警卫,泪水蜿蜒而下:“我们没有将来……” 6 半个小时后,徐瑞气喘吁吁地来到警卫室,领方琪回家。 徐瑞带方琪回家。正逢下班高峰,他牵着她的手,在人海之中默默潜行。 一年前的深夜,地铁站的闸口早已关闭。那天是星期四,《地铁之风》的免费发放日,徐瑞每周都会到发放柜前来拿一些送剩的杂志。杂志封面很硬,大小又合适,把这放在烫印店的T恤里面,叠起来特别整齐。 那晚,徐瑞理好杂志,正准备回店里,听到身后“喵呜”一声。那记如丝帛一般柔软光滑的叫声来自洗手池下的阴暗潮湿处,徐瑞走近了看——是一只黑白斑纹的小猫。 他把它抱回了家。方琪给它洗了澡,弄了一个纸箱子给它睡觉。第二天早上,隔壁店的老板们听到一声喵呜,刺破这个地下空间暗无天日的清晨,然后,方琪披头散发地大哭大喊,徐瑞的身上被方琪的指甲拉出一道道抓痕。 方琪哭道:“徐瑞,我对你这么好,你就让我死吧!” 7 徐瑞买了一盒盒饭,递到方琪面前。 方琪的舌头柔软而臃懒地舔着自己嘴唇,懒洋洋地递了几勺饭到嘴里,便趴在桌上,眼睛耷拉半阂着。可是她明明是睡不着的,她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睡好过觉了。这样地趴在桌上,并没有让她的精神放松半分,顶多只是维持了一下她的体力。 她的脑中,哐当哐当响着地铁声,只要她一有力气,就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步往地铁站走去。即使通常她都被徐瑞看住了,走不出店里,可她的思绪却飞出了这家烫印店。 杂志纪实报道记者肖丽问她:“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本期望得到一个诸如“最想睡觉”或是“最想去地铁站,享受被撞的感觉”这样好做稿子的答案。可方琪却盯着肖丽看了许久,然后告诉她:“我想离开这。” 肖丽有时为了促进方琪给自己一些刺激的呓语,会问一些尖锐的问题。她对方琪说:“徐瑞不爱你了,你死了,他不就得逞了么?”方琪瞪大了眼睛盯着肖丽看,眼神中发散出幽绿色的光芒来。肖丽觉得方琪象一种动物——象猫。 想到这,肖丽打了一个寒战,皮肤上泛了一层鸡皮疙瘩。 8 地铁里这个因丈夫出轨而终日幻想自杀的女人被媒体报道了出来。肖丽的独家新闻,却是方琪和那只猫之间隐隐的联系。 好奇的读者越来越多,人们开始纷纷揣测,地铁里的这只流浪小猫一定还没有离开。有人甚至开始研究,在地铁里过去几年来发生的自杀事件中,有没有牵涉过一只猫的个案。 肖丽做记者很多年了,写的稿子几乎全都石沉大海,毫无反响。这一次,她要靠这个新闻事件出人头地。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肖丽赢得了徐瑞的信任。这一天,徐瑞出去进货。通常他都会把方琪关在房间里,可肖丽在店里看着,徐瑞便放心地走了。 徐瑞走后,肖丽对方琪说,杂志社叫自己回去了。出门向左,肖丽躲进了安全门内。她等着方琪一个人去地铁站。她要从方琪的身上获得更多细节描写的资料。 果不出所料,方琪出来了。 9 方琪站在地铁站黄线内,黄灯从隧道中亮了起来,风吹动方琪的长发,方琪回头朝洗手池下的阴影处一笑,倾身跳下地铁…… 最最危急的时刻,肖丽抱住了方琪的腰,奋力回拉——她看见了方琪的手,呈一种奇异的环抱姿势。那样子,好象在抱着,一个婴孩。 10 徐瑞捂着脸,蹲在地上,表情十分痛苦:“是的,那晚我抱回去的是一个弃婴。方琪身体不好,不能生孩子,这一直是我们的遗憾。所以她看到是弃婴,就想留下来自己养。谁知第二天早上,这孩子死了。小脸蛋发紫,身体冰凉得发硬。如果报警的话,我们这样的商贩肯定脱不了麻烦,所以我把那孩子包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扔进了垃圾站。我一直关注新闻,可从来没有看到过报道。我想可能没有人会发现。却没想到,方琪变成现在这样。” 方琪忽然觉得很冷,冷到浑身发抖。 一年前她采访的那宗地铁自杀案的死者,是一个18岁的女孩。她的同学说她怀孕了,肚子大到冬天的大衣都遮不住。可明明没有任何的线索,大概是同学的谣言…… 11 很晚了。末班地铁停在了肖丽面前,车里没几个人,都是无精打采的。肖丽犹豫了一下,没有上。 她朝另一个方向的等候区走去,然后,在广播地铁进站的声音响起时,风大喇喇地吹起,她跳下了地铁隧道。无声无息地,几滴鲜血飞溅在警卫的制服上,引来一声尖锐的惊恐叫声。 一年前的采访中,那个孩子是有的,可是,那女孩的班主任,那个留着中分、黑西装上满是粉笔白屑的男人,和肖丽握手之后,肖丽的手里多了一叠钱。肖丽借上厕所之机数了数,一万块。她很需要这笔钱,她要写很多很多字才能赚到这笔钱,而那时,她太需要一笔钱来买些衣服装点自己了。 所以,她在稿子里隐去了她不想说的内容。这样的自杀案,没有警员介入。过去了,就过去了。可真的那么容易过去吗? 地上的血迹终将被清洗干净,继续承载着地铁来来回回时的呜咽。 肖丽的手机打到一半,摔在地上,警卫拿起手机,还听到听筒里传来肖丽同事的声音:“那个班主任我去查过了,上个月乘地铁时,因为太过拥挤引起心脏病发猝死。“ 12 徐瑞带着方琪离开了那个地铁站。他们在地面上,一个天天能见到阳光的店面里,卖起了鲜花。方琪的病渐渐好了,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徐瑞在将一束向日葵递给顾客的时候,听见方琪在里间干呕的声音。 是的,方琪终于有了。 ☆、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 “是我——是我吓死她的。” 一个冰一般冷漠的声音从楼梯间缓缓地传了出来,然后一个黑色的修长影子如幽灵一般向他们飘了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 庄秦 舒雪挣扎着从杜笙的怀里逃出,拉开了门,可胳膊还是被杜笙一把拽住。这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腆着肚子恶狠狠地问:“你不再考虑一下?”舒雪坚决地摇了摇头,甩开了杜笙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房间。 舒雪是市立医院血液科的护士,见惯了医院里病人与家属的生离死别,但她没想到自己的父亲也得了该死的白血病。当她为了父亲做血液透析的高额医药费发愁的时候,杜笙出现了。杜笙为舒雪的父亲拿出了医药费,他的要求是——舒雪必须当他的情人。 半年后,舒雪的父亲最终还是撒手人寰,舒雪再也不想屈辱地呆在杜笙的身边。虽然杜笙一再挽留甚至恶言威胁,但在舒雪在拿出了杀手锏之后,杜笙只得放过了舒雪。这半年里,舒雪在杜笙郊外的别墅里,看到了太多的人半夜来拜访杜笙,他们都是寒暄几句后留下厚实的信封悄然离去,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在身为城建局长的杜笙手里分一杯羹。舒雪知道所有的一切,她偷偷把杜笙收取贿赂的帐本藏了起来,然后以此为条件离开了杜笙。 舒雪离开杜笙家后,打了个车来到了医院。进大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传达室的大爷关心地问:“舒护士,今天三八节了,你不休息啊?”舒雪笑了笑,这才想起今天是三八节了,不过既然做了护士的工作,就没有在三八节休息的概念。 血液科在住院部的三楼,乘坐医院电梯的人很多,按照医院规定,五楼以下的医生护士都必须走楼梯间上去。舒雪沿楼梯上到三楼,走进值班室换护士服。跟她一起当班的是一个叫李艾的护士,李艾这丫头一见了舒雪就说:“舒姐,你知道医院里三八四病床的传说吗?” 三八四的传说舒雪当然知道。三八四的谐音是三八死,据说在血液科住三八四号病床的人,都会在三月八号的午夜死去。作为护士,舒雪知道这样的说法都是些不负责任的的谣言。今年住三八四号病床的人是个叫徐若的十七岁男孩,长得很英俊,嘴也很甜,一见了舒雪就叫姐姐。徐若得的是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药力一过就会关节疼痛,他常常疼得痛苦地在床上叫嚷。但如果那个时候舒雪在病房里,徐若一定会咬紧牙关不发出一点声音。别的护士都笑话舒雪,说徐若在暗恋她。只要一想起这个羞赧的男孩,舒雪就会轻轻地笑出声来,在她心里,她把这个男孩当作了自己的弟弟看待。 舒雪换好了护士服后,对李艾说:“我这就去看看三八四床的徐若,他这几天的病情好象稳定不少了。”李艾拉住了舒雪的衣角,似乎想说什么,但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舒雪走进了徐若的病房,看到徐若正坐在床上看一本小说。是史蒂芬金的《世事无常》,这本书舒雪看过,是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短篇作品集,她拍了拍徐若的肩膀,问:“你还喜欢看这种小说啊?” 徐若吓了一跳,但一看到是舒雪,他的眸子里立刻闪出了异样的光彩,他翻到一页,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我早就决定好了,当我走的时候,我会带走所有我喜欢的东西。”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眼睛扫了一眼舒雪的脸。他的眼神不由得让舒雪感到后背蓦地一凉,她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凝固了,背上似乎有无数蚂蚁或是蜈蚣逶迤爬过。她忽然想起,徐若的眼神很象一个人——杜笙。今天早一点的时候,杜笙拽住了她的胳膊,就是用这种眼神望着她的。 舒雪忽然感到一阵没来由的恐惧,赶紧忙不叠地逃出了三八四号病房。她站在走廊上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身体剧烈地颤抖了起来,等她平稳了下来,才看到李艾坐在护士站里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舒雪连忙说:“小李,你帮我看着点,我下楼去买包方便面。”她逃也似地向楼梯间跑了过去。 她刚跑到了楼梯间门口,忽然感觉手臂被人拽住了。回头一看,是徐若。 “你要干什么?”舒雪惊声叫了起来。 徐若浅浅一笑,什么也没说,抢在舒雪之前走进了楼梯间。舒雪呆住了,她突然开始对黑黢黢的楼梯间产生了一种恐惧之感。她觉得门洞就象张野兽的嘴一般,只要她走进去了,就会被神秘的力量撕成碎块,然后被吞噬殆尽。她定定地站在门洞外,一动不动,两只腿打着摆子。 这时,李艾走了过来,拍了拍舒雪的肩膀,说:“舒姐,怎么了?”舒雪赶紧说:“没事,没事。” 李艾笑着说:“舒姐,我也要下楼去药房取药,我们一起走吧。”她先推开了楼梯间的门,走了进去。 舒雪正要跟着进去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啊——”是李艾的声音。舒雪冲进了楼梯间,她看到李艾捂着嘴蹲在地上,身体不住颤栗,眼睛惊恐地看着楼梯的一隅——在那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躺在地上,两眼圆睁,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枪。他是杜笙,早一点的时候还恶狠狠地威胁过舒雪,但现在却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在杜笙的颈子上,有一道青色的淤斑,他一定是被掐死的。而他的眼睛瞪得很大,脸上的肌肉也扭曲到一起,辨不出五官——他临死前一定见到过令他恐惧到极点的事。 舒雪呆立了片刻,就明白了,一定是杜笙为了帐本的事,带着手枪来杀她灭口,没想到却死在了医院三楼的楼梯间里。他是被谁杀的?舒雪垂下头,看到了一本书,是史蒂芬金的《世事无常》。 舒雪大声地叫了起来:“他是被徐若杀死的!” 李艾尖声叫了起来:“不是的,他不是徐若杀的!徐若今天下午因为病情加重引发并发症,死在了病房里!他住在三八四号的,三月八号,他就会死的!” 舒雪呆住了,这时一阵来历不明的风悄然掠过,地上的书被卷起了几页。舒雪蹲了下来,看到被翻开的正是《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的最后一页,上面,徐若用潦草的字迹写着:“不对,我不应该只带走我爱的一切,我还应该带走你所爱的一切……” 舒雪忽然想起三个月前在医院外的一个咖啡厅里,她与杜笙在几个开发商面前装作无比恩爱的时候,有一张似曾熟悉的脸躲在了一边的高靠背椅后。现在想来,那个躲在椅子后的人,正是徐若——他一定认为舒雪爱着的人就是杜笙吧。 对了,徐若在这本书的空白处写着,“我不应该只带走我爱的一切,我还应该带走你所爱的一切……”。现在徐若带走了他以为舒雪爱的人,那么他还会带走舒雪吗? 舒雪只觉得胸口一阵阵发闷,一口气吸进去竟老是出不来。她忽然想起,一个月做身体检查的时候,医生曾经告诉她她的心脏瓣膜闭合不严,要避免剧烈运动与大惊大喜。现在她感觉心脏已经承受不了这严重的惊吓了,她大口大口吸着气,脸色变成了酱紫的颜色。 舒雪求救般地望向一边的李艾,她好希望李艾能大声呼救,把值班医生叫来给她退上一针强心剂。可是她却看到李艾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而一边躺着的杜笙也缓慢地站了起来,看着她,冷酷地笑了起来。 舒雪躺在地上,身体不停地抽搐,嘴里吐出了白沫。过了一会,她终于静了下来。李艾摸了摸她的颈动脉,然后对杜笙说:“她已经死了。” 杜笙点了点头,说:“小李,我已经在你的帐户里汇进了一笔钱,这次辛苦你了。”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杜笙自从知道了舒雪的心脏不好,不能承受惊吓后,就定下了这条计谋,他先假扮成尸体,然后让李艾配合他,目的就是要吓死舒雪,让她把帐本的秘密一直保守到永远。死人是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心里的秘密的,这一点,杜笙非常地清楚。 杜笙站了起来,拍了拍手,搂住了李艾,说:“以后跟着我吧,只要你听话,我会让你过上你从来不敢想象的生活。” 就在这时,他的小腿脚踝一紧,似乎有什么东西捉住了他的腿。杜笙低头一看,竟是舒雪的一只手,掐住了他的脚踝。 杜笙大惊,而李艾却说:“别害怕,这只是因为温度的变化使舒雪的尸体热胀冷缩,关节打开后偶然抓到你的。”杜笙恍然大悟。可这时他却听到了一个细细的声音: “你以为我是被你吓死的吗?”这声音杜笙很熟悉,正是舒雪的声音。可眼前的舒雪已经死了,嘴也是紧紧闭着的啊。 杜笙感觉到了恐惧,而李艾也听到了这句话,她大声地,歇斯底里地叫道:“是谁在说话?是舒雪吗?你不是被我们吓死的,那又是被谁吓死的?” “是我——是我吓死她的。”一个冰一般冷漠的声音从楼梯间缓缓地传了出来,然后一个黑色的修长影子如幽灵一般向他们飘了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李艾看着这条影子,突然恐惧地叫了起来:“是你!是徐若!”她误住了脸,身体不停地颤栗。 第二天,医院的值班人员在楼梯间发现了三具尸体,分别是舒雪、李艾与杜笙的。舒雪的脸上看上去很安详,嘴角甚至还噶了一丝浅浅的笑意。而李艾与杜笙脸上的肌肉则扭曲到一起,仿佛在临死前看到了最可怕的事。 更奇怪的是,在他们的身边,还有一本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说集《世事无常》,正好翻开的一页是那篇著名的恐怖小说《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那一页上,抬头最显眼的地方写着几个潦草的字:“走吧,所有的一切,最终都会被带走的。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只要是我喜欢的,都会被我带走。” 这是徐若的字迹。 ☆、水魇 一开始的时候,故事总是很好的。 他说,会疼她一辈子。她,也相信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但,当嫉妒像水一样漫过空窗的寂寞时,爱,就变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 水魇 上上签 1 先生不在家的时候,尹心每晚睡前,都会在浴缸里泡上很久很久。 浴室里蒸气氤氲,尹心的皮肤被泡得皱了起来——她必须这样泡在水里,否则便会在冰冷的床上辗转一晚,无法入睡。 有的时候,翻来覆去了一晚,好不容易在黎明之前沉入了黑暗,太阳照进房间的时候,尹心困倦不堪地醒来,被子里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这一夜又一夜的彻骨寒,是尹心无法言说的暗伤。她只能将自己泡在热得有些发烫的水里,然后裹着水蒸汽入睡。 如果先生每天陪自己过夜,尹心的生活不会如此阴湿。可是不久前,先生的单位外派他去东北做业务拓展,每隔几周,尹心才能等到先生陪自己的几夜良宵。 尹心问先生:“东北冷吗?”先生说:“不冷。” 尹心好想说:“深圳好冷。”可她不能说。夏天的时候,深圳热到人都快融化了。她说冷,听在旁人耳里,一句胡话吧! 尹心抱着先生的宽膀圆臂:“你们公司什么时候才让你回来啊?”这话说得几近哀求,尹心的眼泪蜿蜒淌在枕上的花蕊里。 先生敷衍道:“快啦快啦!” 尹心无意中知道,先生早已不在原来公司,他换了一家吉林的公司。他不想回来了。既然所有的计划都没有和尹心商量,那先生也根本没有让尹心去吉林的打算。 尹心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在先生不在身边的日子里,守着无边无际的寂寞,瑟瑟发抖。 2 一开始的时候,故事总是很好的。 他说会疼她一辈子,她也相信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他们租下了一小间关外民房。真的是一间,没有卫生间,没有厨房。他们买了个小电炉做菜,电炉漏电,从她的身上传到他的身上。那时两人都电死了倒好,她偶尔竟会这样想。 后来终于是赚了点钱,这始终是个充满梦想的城市。他做了销售主管,她也在一家网络公司稳定了下来。 他捧着一束玫瑰,一枚戒指,说要娶她。她竟不顾矜持满口答应下来,生怕美好一不应声就消失不见。 他捧着她的脸说:“我爱你。”她问他:“你爱谁?” 他说:“我爱尹心。” 她说:“我就是尹心。” “所以我爱你啊!”他把她抱得紧紧的。她的头埋在他的胸前,压得快要窒息。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很温暖,因为呼吸都捂在了自己和他身体中间的小小缝隙里,这些都是暖暖的小因子。 3 先生不在身边的时候,尹心总是觉得很冷。 深圳的夜暖到撩人,尹心却整夜整夜地捂在棉被里。 先生在全国各地出差,尹心总是幻想着江南女子的秀雅,云贵女子的热情,川湘女子的泼辣……一想到先生和这些贴着各地标签的女子如何眉来眼去言语调情,尹心便止不住地阵阵心寒。 为此,尹心做了许许多多奇怪的事。她随时给先生打电话跟踪行程,要先生发彩信证明所在场所。更过分的是,她给先生的内裤备案,从网上买来测谎仪来审问先生。 纵然是爱,也经不起这等折腾。 先生想带尹心去看心理门诊,却又怕伤害她的感受,想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她却始终不给自己机会。 先生只能以沉默来面对这一切荒唐的事。这样的沉默,在尹心看来,是爱情水土流失的表现。尹心觉得,先生不再爱自己了,起码不再象当初那样信誓旦旦地一如既往地爱自己。 于是,尹心觉得,凉意透心。 4 哀莫大过于心死。 先生去武汉出差一周后,尹心听人说到这句话,心里一震。 刘波的手从尹心的肩膀上缓缓抚过。往常这样的举动一直让尹心恶心。四十岁的糟老头,有家有口,却渴望在自己身上惹点黄昏的桃花。 可是这一次,刘波边对尹心毛手毛脚,边说了这么一句话,尹心忽然觉得,这个色老头,分明是有些善解人意的。 下班后,尹心提议去吃羊肉煲。刘波的车在尹心的指挥下,颠簸了两个小时才终于到达。 “深圳的天气可不适合吃这个。”刘波推了推眼镜。 “你年纪大了,该补补身子呀!”如此浪荡的话一说出口,尹心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那晚,市郊的一家小宾馆里,刘波将尹心开门的手按住。 尹心说:“我想叫人来帮我把水调调热。这水太凉了。”尹心怕冷,先生不在身边的日子里,尹心一直怕冷。 刘波急色地抱住了尹心。 有一团火在冰天雪地里燃烧着。尹心想着先生在外的风流,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两滴泪水,从眼角渗了出来。 5 先生从武汉回来后,忽然觉得很奇怪:尹心怎么忽然恢复了正常? 尹心不再终日纠缠于先生是否在外花心。先生问尹心缘故,尹心说:“你以后爱怎样,就怎样吧。” 刘波象一只饿狼,成天竖着鼻子在尹心身边闻着:“你老公又出差了吧?” 尹心不对先生一级戒备了后,先生对尹心却恢复了往日的宠爱。先生给尹心买礼物,设计新的菜品,先生还提议和尹心生个孩子。 那天,先生拿了厚厚一叠广告册:“我们买房子吧,我已经初步选过了,买了房子,我们在新环境里认真造新人。” 尹心他们现在住的这房子,还是结婚时买的,很偏很旧很小。先生很早就说过了,努力赚钱买房子,买了房子生孩子。 尹心凝视着先生,范围从全身不断缩小到瞳孔。尹心对着先生的瞳孔说:“你老实跟我说,这么多年,你在外奔波,可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 先生垂首:“要说对不起,还真有过一件。” 尹心急切地问:“什么?” “就是我答应在上海给你买打折的包,结果没买啊!”先生以为尹心会嗔笑自己,尹心却只是嘴角神经抽动了一下。 6 刘波将自己和尹心亲热的照片扔在了尹心面前:“我老婆反正不管我的,你如果想这样欺骗我的感情,我倒也想让全世界都见证一下,我们曾经的真爱。” 尹心哭过,甚至跪下了,哀求过。这一切都是尹心鬼迷了心窍。尹心为什么会做下这些事?她也不知道。 刘波抚着尹心的颈:“就让一切恢复原样,我们让爱情的花朵在角落里灿烂开放。谁也不会伤害。”尹心只能点头。 年底,同事聚会多,吃完午餐吃晚餐。尹心将刘波车上的降压药倒空了,不动声色地将滴油的大肉一块块地往刘波碗里夹,又怂恿着同事们灌醉刘波。那一阵子,雨大得如同撒豆子一般。 尹心和刘波夜里落了单,尹心挑逗着刘波:“你敢不敢光着身子穿这件雨衣走在大雨里?”刘波被尹心再三请求着,在车里脱了衣,换上了雨衣。 尹心下了车,看见刘波穿着绿色雨衣在雨里走着,哈哈大笑。笑容收拾在刘波滑进路边的一个窨井里。 尹心早已安排好了一切。 公司里都知道刘波是什么人,这样的结果,全当作是一桩逸闻流传着。 7 刘波死后,尹心更加怕冷。先生不在身边的日子里,尹心觉得自己手脚已经冻得不属于自己了。 先生被公司外派去东北,尹心问先生:“东北冷么?”先生说:“不知道呢,应该很冷吧。” 尹心偷偷地去找先生的上司谈话:“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呢?拆散人家夫妻,你们太没道德了吧。” 先生回来,铁青着脸:“你怎么又这样了?不要再这么胡搅蛮缠了!” 尹心又去先生公司:“他这么多年到处出差,处处留情,你们有没有为我们家属考虑过?” 先生打电话给尹心,一字一顿:“李,尹,心!你要再敢去我们公司闹着看看!” 尹心去到先生公司,前台说经理不在,尹心直接冲到经理办公室闹。 先生推开家门:“尹心,你再这样我就把你送去精神病院了!” 尹心浑身发抖,嘴唇发紫,蜷缩在地上。先生有些不忍,却又不知还能说什么,提着包又走了。 尹心再去先生公司,前台说:“不好意思,你先生已经辞职了,你如果再这样,我就叫保安来了。” 8 尹心终于罢手。 她给先生打电话:“我没有恶意?我只是很冷。”说着,便哽咽了。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传来嘟嘟的挂断音。 尹心真的很冷,她将自己泡在浴缸里,很久很久。这曾经是她每天睡前必做的一件维持体温的事,可这一次,她不准备起来了。 尹心将头埋进水里,憋着气,没一会,水进入肺里,她咳嗽了起来,因为咳着,所以吸进了更多的水,过了一会,她觉得喉部的肌肉痉挛了…… 终于开始平静了。尹心觉得,一切的不安和寒冷都结束了。 可是寂静之中,却传来开门声,几声急切的脚步声,哗啦的水声,尹心的眼前针刺一般亮了起来。 先生把尹心放在地上,双手挤压肺部:“尹心,这一切不怪你,我问过房东了,他说以前这户人家住过一对夫妇,妻子因多疑被无奈的丈夫杀害在浴室。我们马上搬走,我买了新房子,我们以后过全新的生活。尹心,你醒醒……” 尹心眼前的光亮渐渐出现了层次,先是先生的瞳孔,再是他的脸,身体,浴室的环境,然后,尹心看见,先生的身后,站着一个穿绿色雨衣的男人,脸上满是血,色色地笑着,伸出一只手,扼向先生的脖子…… ☆、我是怎么死的 人活着,有时象个笑话,人死,则常常应了千奇百怪的诅咒。 我是怎么死的? 上上签 1 郁文毫无头绪地在小巷子里走着。纵横交错的巷道,逼仄狭窄的石墙,让他喘不过气来。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陷入这个迷宫般的小巷子,他急于想逃脱,却仿佛昆虫困于蛛网。这感觉有点象一场噩梦。郁文想起他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说梦中的小巷象征着母亲的产道,这是生的启示。 郁文想想自己当下的狼狈和尴尬,连条小巷子都走不出去,这哪里是生的启示——这明明比死还难堪。想着死,他浑身打了一个寒战。天上月儿明,地上却没有他的影子。他一头朝青石墙上撞去,竟然穿墙而过。 郁文这才明白,自己原来已经死了。 2 人活着有时象个笑话,人死,则常常应了千奇百怪的诅咒。 郁文的情形,也正应了那句恶毒的诅咒——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就这么死了。他平时为人做事谨小慎微,在事业机关单位里担任某个无关痛痒的小职务,他常常慨叹自己已过而立,却生命轻如鸿毛。一个人一生无法得到惊天动地的爱,哪怕有人咬牙切齿地恨你也好。知道有人爱你,有人恨你,就知道自己被爱死或恨死,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郁文穿过这个城市一面又一面墙,来到了生前的工作单位。他拼命跑、大声喊,电梯门仍是缓缓关上,红衣女子的身影被挡在另一个空间里。他喜欢这样的女人,身着绸缎,脚踩高跟,长波浪,描眉画唇——他喜欢美貌、神秘、出类拔萃的女人。 只要这样的女子对他回首一笑,他便如坠蓬莱仙境。 他甘为人家的裙下之臣,耗尽薪水为她买名牌包、带她去本城最高的华丽餐厅一掷千金。她一呼,他百应。工作被他消极怠慢了,他好象被这个女人吸去了元气。 他的游魂散在办公楼的大厅里,他陷入沉思:这,不就是聊斋里所谓的狐狸精勾引人、吸人元气的故事吗?他想起他最后一次见到艾美时,她的手挽在一个老头的臂弯里。她走路的时候,腰肢轻摇,那一股妖气至今想起仍是让人心寒。 他想,情若真能纠缠至死,在他这一生,也许只有她,艾美,有这样的功力了。 3 郁文去找艾美。他看见艾美的身边换了新人。他伸手去抚摩艾美那张玲珑的脸,却摸来一场虚空。艾美朝她身边的那个男人示好地笑着,橱窗里的皮鞋魔力四射。郁文想起艾美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他负担得起的,只有达芙尼、百丽、还有她她。即使是那些,他都要咬一咬牙,方能买下。 女人是有选择权的。青春不用,过期作废。艾美为了另寻高就,而置自己于死地,这便是毫无破绽的动机。 郁文将脸埋在艾美的红裙子里,倦倦地任游魂散魄随着轻柔的薄纱,在夜风中舞动。他渐渐有了回忆。 4 郁文忽然想起了另一个女人,嘴边于是浮起自嘲微笑——原来自己这一生也不算过得太苍白。他去找苏琳。漫天遍地找,最后竟然是在自己家里找到她。 见到她时,她正坐在沙发上,披头散发。表情上是半点没有虚假成分的伤心。郁文于是感到安慰。他问她渴吗,饿吗,想不想吃鸿瑞兴的罗汉上素面。她听不到他的话,他去厨房倒水给她,竟然对那一屋子熟悉的东西,再也无能为力。 郁文是在一家婚介所认识苏琳的。他仍在犹豫,要不要以这种方式来为自己的人生做一个交代,苏琳便笑着对他说:“不要羡慕别人有老婆,饿死拼活也要为自己找一个。” 苏琳问郁文,有什么择偶条件。郁文是喜欢美貌、神秘、出类拔萃的女子,可是,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艾美是不肯将人生着落在自己身上的。 郁文交了费,竟然在婚介网上看到苏琳的照片。她自嘲是利用职务之便。她还说:“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在小世界里,寻找浅温暖。”语气那么沧桑,郁文被艾美凌迟成一块一块的心,就这样瞬间粘合了起来。虽然仍是伤痕累累,可是,苏琳说,这年头,谁不是负着伤在爱?郁文于是决定,给这个小女子,一些她所想要的浅温暖。 他做饭给她吃,很简单的煎蛋,他买了模具,做成心形的样子。她笑得春光灿烂。 他帮她洗澡。花洒握在他的手中,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将水花洒在她身上。她有时会在水花中肩头耸动,脸上的潮湿,不知是水还是泪。 苏琳说自己有病,自己有忧郁症加密室封闭症加被害妄想症。病因都是因为他的爱。 郁文听了便笑,心里想怎么可能?我对你根本没有爱,又何来病因。 他从来不爱她,他对她百般的好,只是因为他在艾美身上无法散发的能量,他全全搬来用在苏琳身上。 很多人都说,爱一个人是盲目的。错!爱一个人时最清醒。你爱对方多少,对方爱你多少,你的心里都有一个精确刻量的标尺,一分一毫的差异,都会在心中激起波澜,引发祸端。 郁文问苏琳:“我死了,你知道吗?” 苏琳竟然抬眼来望他。他们的视线交结在一起,就好象,曾经爱过似的。 5 郁文和苏琳紧紧地抱在一起。郁文的心里泛起别样情思,自己死后便与艾美天人相隔,可是和苏琳却仍是心意相通,连身体也仿佛有一座桥,安慰彼此的灵魂。 郁文问苏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么?”苏琳不答,躺在郁文的臂弯里,瞳孔散发出灰色的柔光。 郁文叹气:“最让人死不瞑目的事,就是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苏琳,你告诉我,是不是艾美害死我的?我成了她另寻高就的拦路石,于是她便置我于死地。”苏琳听到艾美两个字,身体便变得僵硬起来。 “你恨不恨那个害死你的人?”苏琳问郁文。 “恨,当然恨。”尽管潦草一生,无甚辉煌,可人终究是恋生的。说什么生前迷恋她到失魂落魄,可死后知道自己是被她害死的,到底仍是要化作怨鬼,象电影里演的那样,找她纳命。 “还是你对我好。”郁文搂紧了苏琳,十指几乎嵌入她的身体骨髓。他才不在乎,她会被自己的阴气害到如何程度。因为,他本就不爱他。不曾爱她,也不会爱她。她只是他的一个慰藉,从前是,现在是,今后,也许仍是。 6 鬼想害人,那真的是易如反掌之事。 郁文在脑中构思了很多关于艾美的死法。最后他想从二十七层,将她推下。他想象着她的红裙子,在跌落的时候,化作一朵红色的鸡冠花,迎风招展,那是多么美的景象。 他也想艾美和自己一样,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可是,他不知道这样做的手法。 郁文把计划说给苏琳听,苏琳皱着眉沉思了一会,问郁文:“你还爱她,是不是?” 郁文当然否认。被人家害死了,还热脸贴去说爱人家。郁文心里鄙视那样的自己。 苏琳说:“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去找她。” 郁文不爱苏琳,所以他不会答应她,不去找艾美。 苏琳便哭了,她只能说实话,她对郁文说:“你是我害死的。你已经跟我在一起了,为什么她一呼唤你,你又回去找她?你去找她,我伤心着开了煤气自杀。你去找她,她如果不要你,你就争一口气,别回来了呀!可是,她一不要你,你就回来找我。你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是鬼魂。我是有怨气的鬼魂,我怨你不爱我,我怨你一次次抛弃我,我最怨你,说好走,却又反悔回来。你不知道你是怎么死的,是因为,你死在我的手上,是你今生最匪夷所思的事。爱一个人,怎么会杀死他呢?爱之不得,便是无穷无尽的恨了。” 7 郁文离开苏琳,便又陷入小巷的包围。 他想,这也许便是生的启示。他要在这小巷中找到一个出口,那便是重生的新起点。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在死后可以和苏琳有那么亲密的身心交流。原来他们俩都是鬼魂。郁文在小巷里数次邂逅苏琳,苏琳每次看见他,便迎着追过来,郁文却总是一侧身便逃过。他不想和那个杀死自己的女人,在来生再有纠结。 因为他不知道,在来生,他该爱她,还是恨她。 他却不知道,爱和恨本就是如影随行的两面。 郁文有时心里也会懊恼苏琳:“你索性不要告诉我,是你害死我。也许我还能给你一个机会,与你来生在一起。” 可是苏琳并不后悔,她有她的理由:如果让郁文误会是艾美害死自己而去报复她,那么,艾美又一次成为我的情敌。我知道我敌不过她,活的时候那样,死后亦如此。我情愿郁文单纯地怀着对我的怨恨,躲我。在他回转身的时候,再不会有一席红裙子来折磨我的爱。 【03 妖兽都市】 ☆、妖爱 一千年前的狐狸细细地画着她的皮,想要做一个漂亮的女人; 一千年后的女人细细地画着她的脸,想要做个妖媚的狐狸精。 妖爱 西岭雪 其实,看到她第一眼时,我就知道她是妖。 人,哪会有那么水汪汪的眼,那么瘦怯怯的身子,那么颤悠悠的声音,一直颤到人的心里去。 于是,妖便在我心里生了根。 我不知道邂逅一只妖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我知道,如果注定要相遇,我是躲不开的。她穿白色的衣裳,站在西子湖畔,一棵雷劈了半边的枯柳树下,头发又黑又直又长,在霏微的雨中无风自动,娇滴滴羞答答地叫一声“先生”,问我可不可以借伞。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雨其实不大,刚刚适合两个人共擎一把伞并肩散步的情调。我们的胳膊贴着胳膊,不知是雨是汗,慢慢湿了衣裳,我察觉她温软肌肤和缠绵香氛,有一种幽凉的气息。 我猜测她到底想怎样炮制我,会不会随时变出恐怖面孔将我吃掉,或者挖心。 然而恐惧敌不过色欲,经过一间电影院时,我邀请她一起看场电影。她略略犹豫一下,便含羞答应了。 进了场,才知道正在上映的片子是《画皮》。周迅主演的狐狸精小唯施尽百宝来追求人间的真爱,却始终不能得到王生的心。 我只觉心猿意马,哪里看得进去,回头问:“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顺手便抱住她的香肩。 “就叫我小唯吧。”哦,原来不是蛇妖,而是狐狸精么? 这蛇缠狐媚的小妖柔顺地靠在我的怀里,指着屏幕上的妖问我:“她美吗?” “美。”我将她抱紧,低头吻她。 她推开我,再问:“那,我美吗?” “比她更美。” 我的手开始不规矩。她轻轻躲闪,却并不抗拒,在我越来越大胆的抚摸下化成了水。她用水一般缠绵的声音问我:“你知道《画皮》里的妖精为什么要挖去那男人的心吗?” “为什么?” “因为,那男人负了她。” 我愣了一下,所有的动作都停止。 她理一理头发,问我:“你不会负我的,是吧?” 我很想说:我和你才认识几分钟,哪里谈得到什么负不负的? 然而紧接着我意识到这是一只妖,得罪不起。如果她是一个普通女人,别说一个吻,即使是一夜情,我也可以潇洒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她是妖,就只能她玩弄我,不可我怠慢她。如果她觉得我们已经一吻定情,我就必须得认这笔账,不能抵赖。 我只有违心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小唯就这样跟我回了家。 单身汉的屋子总是零乱,气味暧昧。但是只不过我去厨房煮包面的功夫,再出来时,整间屋子已然窗明几净,焕然有致。 我益发认定她是妖。只有妖才会有这样灵巧的一双手,或者说,法力。 她一边陪我吃面,一边轻声责备:“原来你平时就吃这些,这怎么可以?” 从此,我就告别了可乐与泡面,开始了每晚四菜一汤、带饭盒上班的幸福生活。这无异于向天下人宣布我已经有固定的同居女友,再不可以拈花惹草朝三暮四。 有口现成饭吃不是不好,可是我其实不喜欢天天回家吃饭。只是因为怕惹小唯生气,才不得不一下班就往家赶,乖乖地做个居家男。 小唯是那么冰雪聪明,怎么会觉察不到我的怨忿,她问我:“是不是我做的菜不好吃?你喜欢什么口味?” “你每天的菜式都不同,怎么会不好吃?我敢打赌,天下最好的厨子,手艺也不及你。”我小心翼翼地回答,并且试探着,“只是,有朋友约我喝酒,推了几次了,有点不好意思。” “那你就去吧。今晚天气不错,不用陪我。”她亲手替我披上外套,柔情万种地说,“我只想你高兴。” 我终于又恢复了夜夜笙歌灯红酒绿的日子。我开始相信,小唯是真的爱我,死心塌地的那种爱。她甚至对我衬衣上的香水味和口红印视而不见,依然每晚无怨无悔地做好四菜一汤等我回家,即使我不回,也从不嗔怒。 ——只除了下雨天。 每到下雨天,小唯就会变得不同,一遍遍电话问我几时回家,蛇一般缠着我,片刻都不愿分开。她的身体潮湿躁动,充满渴望。 而每经过一个雨天的缠绵,她对我的依恋也更多一分。 于是,我想是不是可以进一步对她有所要求。我问她:“你到底是不是妖?有没有法力?白素贞可以替许仙偷库银,开药铺,狐狸精能上天入地,变换无穷,你呢?你能做些什么事?点石成金,还是未卜先知?你也知道今年经济危机,我已经五年没加薪了,早就入不敷出,现在还多养你一个,怎么负担得起?你就不能想办法帮帮我?” 她含泪看我,却无语分辩。我也知道自己有些过分,小唯来这半年,除了替我买菜置衣,从没为自己花过一分钱,可是人的贪欲是无限的,如果我冒着挖心的危险跟一只妖在一起却不能有所获利,那不是枉耽了风险?我狠狠心再逼近一步:“要不,你哪怕告诉我明天哪支股票涨停也好啊。” 她看着我,眼泪流下来,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气息。她梦呓般地说:“你猜对了,我是妖,我有法力,我可以替你操作股票,帮你赚钱。可是,那会伤害我的元气,使我日渐虚弱。你,真的那么想发财?如果你说真的想,我会帮你的。” 我内心挣扎,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不不,我当然不是害怕伤了她的元气,我只是怕我应得太快,会惹她生气,挖出我的心来——虽然,我赌她不会那么忍心。她爱我,爱到既使自伤元气也是会帮我的吧?但是我该怎样回答,才能教她心甘情愿? “小唯,我怎么舍得让你受伤?”我拥抱她,虚情假意地说,“我永远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我答应过你的,会对你好,记得吗?” 这之后有段日子,我开始刻意对小唯好,给她买花,送巧克力,陪她看电影,在雨中租一条船与她游湖,就象一对真正的情侣那样。 但是很快我便厌倦了,这样长久地对牢同一个女人,而且是个柔顺得毫无性格的女人,实在不是我习惯的生活。而且讨好她根本是多余的,因为即使冷落她,她也会象个忠心的小女仆般对我惟命是从;而对她再好,她也只是带着白痴般的笑容享用我的心思与时间,却只字不提帮我买股票的事。 我渐渐不耐,开始隔三岔五地找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向她发火。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无名火,也许只是因为我觉得内疚,觉出自己的虚伪卑劣,我希望她能够痛快地代我做出抉择,要么帮我,要么离开我。 我不要再和一个来历不明的妖女生活在一起,我厌倦了与她斗心机,也厌倦了她过分的宽容与顺从,甚至连她一成不变的白衣和变换无穷的四菜一汤,样样都使我厌倦。但是我下不了决心主动提出分手,或者说,我不敢。 雨季来的时候,我们不知不觉已经在一起近两百个日子了。我在重阳节买来雄黄酒邀她共饮,在家里喷洒大量的杀虫水,甚至从庙里求了符贴在床头,但这些都无济于事。小唯比往日更柔顺,更痴缠,更千娇百媚,柔情似水,这简直要把我逼疯了。有什么比一个你一心想要跟她分手而她却对你越来越痴情的女朋友更让人绝望的呢? 我知道小唯在雨天一定要做爱,不然就会焦虑不安。于是,我故意借口加班一连三晚不回家,留下她独自在夜里辗转难眠。 到了第四个晚上,我又给小唯电话说约了朋友喝酒。小唯幽幽地说:“你喝醉了,又会不记得回家的路了。为什么一定要出去喝酒呢?在家里不是一样吗?” 我正中下怀,却故意犹豫一下才说:“也好,那你多做点菜,我和哥儿们回家来喝。我手头还有点工作要赶,要是他们先到,你帮我招呼一下。” 然后,我打电话给一个以好色出名的客户,约他来我家谈笔业务,并且暗示他之所以约在我家,是因为有重礼相送,不方便在公开场合见面。 我非常清楚一个色鬼遇到一个妖女会发生些什么事,更何况,我还让小唯准备了酒菜。干柴烈火之际,只要我适时回家,就可以看到一幕好戏,到那时,不但小唯会因为羞愧而主动与我分手,同时我还可以与那客户签上一笔大合同。这样一箭双雕的妙计,卑鄙是卑鄙了点,但是,总好过让小唯发怒挖出我的心来好吧? 但是,当我回家的时候,看到的画面却完全不是我想象的——只见那客户衣冠整齐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茶几上放着一份拟好的合同,看到我回来,他就象老友重逢般热情地说:“你可回来了,快帮我签了这合同。” 我愕然地看看小唯,她正端着一杯茶进来,顽皮地向我眨眨眼睛。 客户走后,小唯告诉我,她有读心术,那客户一进门,她已经知道他和我是什么关系了,所以就用了一点法术,让他主动跟我签了那张单。 我半真半假地问:“那你能不能读懂我的心?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不能。”小唯有些忧伤地说:“因为是我先爱上你,所以就失去了读你心的能力。如果我想看清你的心,除非把它挖出来。” 我浑身一震,又问:“你既然能让客户心甘情愿跟我签合同,如果想让哪个男人爱上你,也是轻而易举的吧?” “是的。不过,必须是在我不爱他的情况下。” 原来如此。原来爱是妖精的死穴,而我,就是小唯的致命伤。 那以后我开始带小唯出去交际,有她帮忙,洽谈无往不利。 我终于尝到拥有一个妖精做女友的甜头,并渐渐接受这不劳而获的幸福。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不再想甩掉小唯的事。 然而那天回家,意外地看到有一个陌生女孩正和小唯喝茶聊天。相处一年来,我从不知道小唯还有朋友,而且那女子风流宛转,比小唯更妖更媚更艳若桃李冰若冰霜,一看就不是凡人。 我见她一身青衣,心中有数,忙堆出一个谄媚的笑,热情地说:“你是小唯的姐妹吧?幸会幸会。” “你根本就不爱我姐姐。”那女子尖锐地说,一副很酷的样子,半点笑容也没有,回头对小唯说:“姐姐,你说得不对,他根本不爱你。” “你胡说。”小唯的皮肤一向白皙,这下子更是褪得一点血色也没有。 酷女郎怫然不悦:“你连我都不相信?我会读心术,他对你从头到尾都是利用。你不肯帮他赚钱,他就想甩掉你,还故意在下雨天约客户上门,想陷害你。你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已经看穿他的心,他最近对你不错,不是忽然转了性,而是终于发现了你的利用价值。” 随着她的话,小唯开始颤栗,就象一片风中的叶子那样脆弱无依。连大地也随之颤动起来。但是很快地,我发现原来是我自己也在颤抖。 那女郎清楚毒辣地数落完,最后抛下一句:“你要不信,就挖出他的心,自己看看好了。”说罢,摔门而去。 留下我与小唯面面相觑。她的眼神痛楚纠结,就好象受了很重的伤,好象浑身有一万个伤口在流血。我知道是我伤了她,忍不住有一丝为她难过。但是,我更为自己担心,那冷血的青衣女已将我彻底揭穿,小唯必定恨死了我,她会怎么做?在一个修行千年的妖面前,人的力量显得多么软弱啊。 从头至尾,我可以逞恃的,不过是她对我的爱。如今她已洞悉一切,我还有什么胜算? 好象过了一千年那么久。 然后,小唯一步步走近我,仿佛一步千钧。她将手轻轻按在我的心口上,凄然说:“我真想看看,你的心是怎么长的。” 我几乎停止心跳,拼命忍住高声喊救命的欲望。我知道,一旦喊出口,不等有人听见,她已经将我的心剜出嚼碎了。 《大话西游》里,紫霞的剑已经逼上至尊宝的脖子,却仍在他的一番情话前回心转意。此刻,我一定要想出比周星驰更肉麻更感人的谎话来打动小唯,让她饶我一命。只要她还爱我,她就读不懂我的心,分辨不出真情和假意,那将是我惟一的生机。 我逼着自己与她四目对视,艰难地、一字一句地说:“小唯,如果你真的是妖,你就将我的心挖出来吧。那么你就会知道,我是真的爱你。我心甘情愿被你吃掉。但是,我有一个请求:请你不要一下子吃完,而要一天一点,慢慢地吃完这颗心。因为,我希望自己可以多陪你一天。” 这一番调集了我全部情商和智商的话使我心力交瘁,说完之后便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护士告诉我,是个穿白衣的姑娘送我来的,她坐在我床边流了半天泪,然后就走了。 她到底是不相信我的话,因此下定决心离开了我;但是她到底还是爱我,所以最终放过了我。 这一场人与妖的战争,从开始我就赌定自己不会输, 因为我早已知道,一只妖,纵使再法力无边也好,到底还是不及一个人那么虚伪,狠心。 ☆、人型爱人专卖店 一个沙哑声音说:“小姐,你知道人型爱人专卖店吗?”我们顺着声音望过去,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戴着墨镜,看不清楚五官,细长的手指捏着一张纸。 人型爱人专卖店 三更 他以沉睡的姿态躺在地板上,五官甜美,手臂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吴子安,男,26岁。出厂日期,06年9月15日。保质期,一年。 米可摘掉了吴子安的牌子,用打火机烧掉,喂他吃下了一粒蓝色药丸,然后朝我做了一个“嘘”的手势,我们便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着。几分钟后,吴子安的眼睫毛抖动了一下,我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慢慢的,吴子安睁开了眼睛,他轻轻咳嗽了一声,说:“米可,麻子,你们俩在干吗?” 的确是吴子安的神态和声音。米可哭着抱住了吴子安,我后退了几步,默默地离开了这里。我走得很缓慢,中途忍不住频频回头,他们拥抱在一起的样子让我很难过。 你知道“人型爱人专卖店”吗? 我和米可是相处六年的好朋友,六年太久了,我们变成了亲人。她已经懒得埋怨我的坏脾气,我也没兴趣再取笑她155cm的短小身材。直到某一天,我开始热切地希望见到米可的男友吴子安。那一瞬间,我希望米可死了算了。 米可当然没死,她还是憨厚地为我做蛋饼,用自己磨的咖啡豆给我泡咖啡。我对着镜子骂自己卑劣,米可对我多么重要的人啊。但是一想到吴子安俊美的五官,我又忍不住会诅咒她去死。 米可又矮又迟钝,她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什么事也做不好。吴子安为什么喜欢她,我很费解。吴子安是米可的上司,他们公司里的女人很多风姿绰约,曲线美好,可他偏偏就相中了平庸的米可。 第一次见到吴子安,我衷心为米可高兴。朋友有优秀的男友,我脸上也有光。但吴子安太完美了,他不仅身世好,性格也好。米可有痛经的毛病,他会亲手为她熬乌鸡汤;米可皮肤不好,他就找人去国外带回昂贵的化妆品。这个男人好得一塌糊涂,看到他,我就觉得春暖花开。 我是个游手好闲的女人,拓每个礼拜都会给我钱,我拿着拓的钱泡在地下酒吧里,灯光闪闪烁烁,我会靠直觉找到一个合拍的男人,和他狂吻,但不会做爱。有时拓看到我脖子上的吻痕,眼睛会痛苦地眨几下,然后再给我更多的钱。 以前拓不是这样子的,他巴不得用一根链子套着我,时刻带在身边。我单独外出时,他会一小时给我打几十个电话确定我的行踪。拓是个有能力的男人,他有本事赚很多钱,但他的多疑让我窒息。我和他提出过多次分手,他都以爱我的理由坚决拒绝了。可是忽然就有一天,他放开我了,他允许我和男人接吻,允许我失踪,在我伸出手时,他会毫不犹豫地塞给我钱。 我不幸福,所以嫉妒米可的幸福。每个月光高照的夜晚,我都会睁着眼诅咒米可。我一遍遍地在心里说:“神啊,请让米可比我不幸吧。”只有别人的不幸,才能使我得到安慰。 神真的让米可不幸了,只是灾祸降临在无辜的吴子安身上。吴子安驾车外出,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到,货车见四下没人逃之夭夭了,吴子安用最后的意识给米可打了一个电话,等我和米可赶去时,他已经死了。 我和米可都忘记了要报警,只顾着抱着吴子安的尸体哭。我后悔极了,都是我的诅咒害死吴子安的,我是个恶毒的女人,最该死的人是我。 哭着哭着就听到哒哒的脚步声,一个沙哑声音说:“小姐,你知道人型爱人专卖店吗?” 我们顺着声音望过去,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戴着墨镜,看不清楚五官,细长的手指捏着一张纸。 男人自我介绍说他是卖爱人的,象现在这种情况,他就能制作出一个吴子安来卖给我们,但只有一年的有效期。这一年里,我们可以学会淡漠吴子安,等他死去的时候我们便可以不再如此悲伤。 我和米可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男人吓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男人晃了晃手中的纸,问:“这是已经拟好的协议,请问你们要不要做这笔交易?”我把视线转向米可,她一脸狐疑,机械地点了点头。 协议上说,他们会带走吴子安的尸体,七天后将做好的吴子安型的爱人送过来,他的记忆将会停留在事故的前一天。除了大笔的制作费用外,我们还得做好心理准备,一旦一年的保质期过了,吴子安将会化成灰飘散掉,尸首全无。 米可又犹豫了很久,她一向这么磨蹭。等到墨镜男人都有点不耐烦了,她才一笔一划地在协议上签了字。 一年的时光是用来分别的,而不是厮守的 七天后,几个陌生人把一个包裹抬到了米可家里,米可付给他们一大包钱。包裹里的东西就是吴子安。 我们按墨镜男人指点的那样喂吴子安吃下了蓝色药丸,他就不可思议地复活了,看起来完好无损,无比正常,除了脊梁上一行小小的数字:06.9.15—07.9.15。吴子安不解地问我们他怎么会在米可家里,完全不记得车祸及以后的事。米可说他低血糖晕倒了,就这样含糊地搪塞了过去。 吴子安消失的七天里,有五天工作日,他被扣除了五天的薪水,为此他很疑惑。几天后他就不再在意了,日子很快恢复如初。 起初米可时时守着吴子安,生怕他会忽然消失,很快的,她对吴子安的热情冷却下来,她不再那么频繁地和他约会,也没耐心再花四个小时为他煲汤。吴子安受了冷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很无助地向我求救。我跑去质问米可这算什么,若是不在乎吴子安了,为什么当初要把他送去什么人型爱人专卖店复活。米可头一次冲我发了火,她说那个吴子安是假的,真的吴子安已经死了,这个只是替代品,虽然很象,但只是替代品。 米可说:“麻子,你忘了吗,我们当初为什么要吴子安回来。一年的时光是用来分别的,而不是厮守的。” 我一直以为米可惟一的优点就是善良,想不到在这种时候,她比谁都冷酷。我不能反驳米可,也无法给吴子安一个解释。我带着很多很多钱,爬上了楼顶,把钱一张张撕掉,从楼上撒了下来。碎片飘啊飘,楼下有人捡,可是他们拣了那么多,就是拼不起一张完整的来。 碎了,就是碎了。 吴子安,我们真是同命相怜 墙壁上,我挂着一张画板,每天都会更改上面的数字,那是我给吴子安写的倒计时。我不再去酒吧和男人鬼混了,我通常都会拿一瓶酒,看着画板上越来越小的数字发呆。 拓对我的态度还是如以往的漠不关心,有时候他见到我,会显得很焦躁。在床上缠绵时,他的疯狂让我不安。我想,我差不多也该收收心留在拓身边了。人的生命那么脆弱,说碎就碎,不如待在一个爱自己的人身边,平平淡淡地度过算了。 可是吴子安搅乱了我的思绪。他在半夜打电话给我,找我喝酒,低沉的声音让我无法拒绝。我爬下了拓的床,拓醒了,没有拦我。他说:“只要你高兴。” 我和吴子安喝了很多酒,他和我说起米可的事,他说他低估了米可,他以为她单纯无知,事实却是她比谁都深沉老练。他不懂米可在想什么,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他有一种很重的挫败感。 我何尝不是如此呢。从前视我如生命的拓,忽然就对我不管不问了。我拼命地找男人,无非就是想让他注意我,即使象以前那么多疑我也愿意。而他只是伤心地看着我,拼命地假装不在乎。 我和吴子安在宾馆开了房间,这是我第一次决定在身体上背叛拓。坐在宾馆的床上时,我感到一股撕心裂肺的痛。 吴子安很温柔,他轻轻地吻着我的肌肤。脸,唇,脖子,后背,我慢慢舒缓了不安的情绪。吻在脊梁上时,他稍微地顿了一下,问我:“你背上怎么写着几个数字?什么意思?” 数字?!我猛然一阵战栗。 吴子安仔细地看了看说:“是数字,06.5.9—07.5.9。” 我从惊吓中醒来,恍然大悟,这不是人型爱人的日期标志么!原来我已经死了啊,原来现在的我也是复制出来的人型爱人啊。一边想着,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涌出了许多事,我记起了我死掉的那一天的事。 5月2号,我死了 那是5月2号,我在网上买了一只泰国小香猪,卖家也是本市人,我们便约了晚上八点交易。七点时,卖家打电话说有事情脱不开身,把交易时间改在10点。 10点钟我下楼时,拓还没回来,我想只是买一只猪,很快就回来,就没有打电话告诉拓。而就在我和卖家在楼下的街心花园交易时,却被拓看到了。 我付完钱卖家就走了,我提着那只小小的香猪打算回家,拓走了过来,问我:“刚才那个男人是谁?居然还送了你礼物?” 我对拓的怀疑感到很不耐烦,我告诉他这是我在网上买的,那个男人是卖家,可是拓根本不信,一定要追问我们的关系。我一气之下就说:“好好,那是我勾搭的男人,行了吧!”拓喘着粗气,一下子就掐住了我的脖子。他骂我:“贱人。” 我被拓掐得很难受,不停地骂他,我越骂拓就掐得越紧。我喘不过气来,渐渐地话也不能说了,意识变得模糊,我想,我大概要死了。 我的身体越来越轻飘,什么感觉也没有了,隐隐约约地,我听见拓哭喊的声音:“麻子,你醒醒,我错了,我再也不疑神疑鬼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拦着你了……” 拓的声音越来越远,我真的要死了,真是不甘心,我还这么年轻,还有好多事没尝试过。最后,我听见一个男人哒哒的脚步声,他用沙哑地声音对拓说:“先生,你知道人型爱人专卖店吗?” ☆、死亡交友 他终于知道,登陆到那个交友网站的时候,已经把自己的生命抵押出去了。 死亡交友 三更 林正29岁了还没有女朋友,他的学历,模样,家世都还不错,但就是遇不到倾心的女孩。家里给他安排了几次相亲,对方的经济条件很好,只是长得不算太美。林正每次相亲完就摇头,声明自己喜欢美女,胸要大,腰要细,眼皮要双。家里人顿时翻了脸:“要那么好看的干什么?就你那个木讷样,能栓得住吗?” 后来林正就开始疯狂上网,进视频聊天室,遇到女孩子就要求视频,梦想哪天会遇到一个林妹妹。几次三番后,林正对网络信心全无。他视频过的女孩,要么象豆芽一样干瘪,要么象非洲狮子一样彪悍,果真应验了一句话:网络恐龙遍地爬。偶然的机会,林正进到一个交友网站,具体怎么进来的就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被上面巨大的“交友”二字吸引,糊里糊涂的就开了这个页面。 网站上的会员很多,若要交友,只需输入自己希望的条件再搜索就能找到中意的人,而且还有照片,年龄,学历,收入之类的真实资料。林正根据提示,尝试着输入了条件:女,28岁以下,姿色一般,结果出来好几十页,满满当当的都是符合条件的女人。林正想了一下,又挑剔了一些,重新选择了:女,25岁以下,姿色偏上,本科,收入4000以上,这次搜索出来了三页,林正比较了一下,觉的那个叫路美的女孩子很不错。 网站出来提示说:交友前请先注册会员,请填写真实的详细资料。林正不打算写真实的,他把自己的年龄写成了26,职业也胡乱编造了一个,提交出注册申请后,网站出来警告说:输入有误,请重新输入,您还有两次机会。 林正觉得蹊跷,网站怎么知道他输入错误呢?他想了一下,又小心地重新填写了正确资料,只是把身份证号码故意写错了一位,不论如何,身份证号是不能随便让人知道的。可是提交注册后,网站再次提出警告说输入有误,并且说:您还有一次机会,若再次错误,将永久不能注册本站。 无奈之下,林正只有全部填写了正确资料,还上传了照片,终于注册成功。他点击了路美旁边的“与她交友”,马上出现了提示说:交友成功。 第二天下午下班后,路美忽然就出现在林正面前,羞答答地说“你好”,林正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路美说:“你不是要和我交友么,你在网站上填写的资料都是真实的,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你了。” 林正就这样和路美恋爱了,不可思议却真真切切。路美不是这个城市的人,为了林正,她辞掉了原来的工作,一心一意地陪在他身边,原本以为这份感情会天长地久,可是有一天,林正突然想:“那个交友网站上,或许有条件更好的。” 晚上林正又登陆了那个交友网站,输入了更苛刻的要求,找到了一个叫许茕的女孩,网站提示:是否要结束和路美的交友?林正想起路美的百般好,有点不舍,但许茕的确更加优秀,于是狠了狠心,选择了“是。” 第二天一早,许茕气喘吁吁地到了林正旁边,笑着说:“找到你了。” 有了许茕,林正和路美提出分手,可是路美失踪了,哪里也找不到。林正心安理得地和许茕交往了一段时间,然后他又想:“反正网站上有那么多优秀的女孩子,我应该挑一个更好的。” 重新选择后,林正结束了和许茕的交友,又顺利地选择了李梨。选择的这三个女朋友都是无条件地对林正百依百顺,林正忍不住沾沾自喜,偷笑自己桃花运不浅。 不久,林正对李梨也产生厌倦了,他又去了交友网站,结束了和李梨的交友,打算选一个更出色的。这次网站提示:您的三次主动交友限度已满,即日起您将成为本站等待交友的会员,您有三次机会被选择,若三次爱情都不能成功,我们将取走您的生命作为此次会费,另外,若三个月内没有被选择,我们也将取走您的生命。 林正呆住了,他早就知道这不是一个寻常的交友网站,没想到会如此可怕。林正报了警,把交友网站的事情说了一下,可是在警察局里,网站的页面却打不开,警察查询了一下,告诉林正,这个域名从没有被注册过,也就是说,这个网站根本不存在。林正傻了眼,呆呆地站着,不停地发抖。 几天后,林正的手机收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说他已被选中,让他与一个名为何冰的女孩子交友,落款是“思网交友”,林正一下子就猜到是那个交友网站发来的。根据网站提供的资料,何冰在两千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林正六神无主,慌忙定了飞机票。第二天,他找到了那个叫何冰的女孩子,她真丑,还那么胖,但是林正还是堆出一脸笑容,和她说:“见到你真高兴。” 交友网站说林正有三次被选择的机会,三次都被抛弃的话真的会死吗?林正不敢怀疑。前不久报纸上出现了不少自杀的新闻,其中就有路美和李梨的名字。林正猜测,路美、许茕、还有李梨,她们应该也是这个网站的会员,也有过三次主动交友的机会,浪费掉后才成为被选择的人。她们对林正百依百顺,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活下去,而林正却那么轻易地就放弃了她们。如果按照交友网站的规则解释,路美和李梨是被抛弃三次后而死亡了,许茕也许还在恋爱中,暂时安全。虽然这看起来很荒谬,却怎么都不象是个偶然。 林正害怕极了,他只有遵从网站的规则,使出浑身解数讨何冰的欢心,努力地制造出所谓的恋爱。为了何冰,他辞去了家乡待遇不菲的工作,来到了何冰所在的城市,一如当初的路美。可是再丑的女孩都有挑剔之心,没多久林正就收到了短信说何冰已结束交友,林正忍不住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哄那个丑八怪了。后来林正明白第一次机会已经失去了,又陷进了深深的恐惧里。 等到第二个女孩也草草结束了和林正的交友后,林正怕得彻夜难眠。他反复思索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做十恶不赦的事情,只是没有珍惜那三段交友网站上得来的感情,如此而已,为什么要遭受这么严重的惩罚呢? 手机又收到短信,是思网交友发来的,说许茕要结婚了,请大家为她祝福,即日起,许茕将不再是本站会员。林正呆呆地看着那条短信,明白了一点:若要摆脱这个恐怖的网站,只有和被安排的人结婚。 终于等来了第三个女孩子,叫叶倩,又黑又矮,笑起来咧着一口黄牙。林正觉得自己很可悲,和这样的女孩结婚,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最后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林正毕竟舍不得死。他对叶倩甜言蜜语,百般讨好,哄得她心花怒放。叶倩不美,之前没人喜欢,也不曾恋爱过,忽然被男人这样疼爱,受宠若惊,动不动就拉着林正的胳膊说:“我爱你,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结婚?林正不知道这是个噩耗还是喜讯,他看着叶倩满是痘痘的脸,机械地点着头。 结婚只是叶倩的口头语,并没有真实兑现,林正以为大局在握,也没有在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他和叶倩一起上街,叶倩看到满街帅哥,忽然说:“你要是再帅一点就好了。” 如雷轰顶。林正知道自己的结局已经拉开序幕。 果不其然。四天后,林正收到了网站发来的短信,说:叶倩已结束和您的交友,您的被选择限额已满,我们将取走您的生命作为此次会费,请您选择,自杀还是他杀? 林正欲哭无泪,他不甘心的给“思网交友”这个号码打电话,系统提示是空号,他尝试给那个空号码发了一个短信,问:我犯了什么错,为什么一定要死?过了很久,回复的短信发了过来: 会员林正,您好。您的消息收到,现在问您解答。据统计,一个对感情不负责任的人平均会伤害三个人的心,严重威胁社会的和谐。本站的宗旨就是让人间多一份真情,除掉对待感情不负责任的人。您所得到的三次选择交友的机会,对方都是真心对待您的,您放弃了三次机会,伤了三个人的心,在被选择的三次机会里,您也未能留住一个人的心,因此,本站将您归属于对社会有害的人,决定将您抹杀。 林正的心咚咚直跳,他终于知道,登陆到那个交友网站的时候,已经把自己的生命抵押出去了。他又回了一个短信,问:你是谁?过了一会短信回了过来,什么也没写,只有落款:思网交友。谐音便是“死亡交友”。 林正选择了自杀,死亡交友是超越常理的存在,他无处可逃。 他站在市中心最高的写字楼楼顶上,看着楼下车来车往,万念俱灰。楼下的世界有无数的人在恋爱,到底哪些是真,哪些是假?真的都会修成正果么,假的都会得到报应么? 没有答案。往楼下跳的瞬间,林正绝望地笑了一下,他想,自己和六个女孩交往过,还是不懂爱情是什么,早知道如此,不如当初答应家人安排的相亲。 那该多好。 ☆、魔鬼契约书 梦中填的志愿书,俨然就象是与魔鬼签的契约书一样,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与此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诅咒。 魔鬼契约书 三更 (一) 年轻的时候他有过一段生死离别的恋爱。女朋友是随处可见的普通类型,学历不高,找不到得体的工作,就在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经常被别人的冷漠弄哭。他自己的工作也马马虎虎,不能使她免受委屈,只能默默心疼。两人过得清苦,悠闲的时候就抱在一起憧憬未来,爱情是惟一的支撑。 只是造化弄人。女朋友是卖保险的,自己却没钱买保险,在得了一场重病后,因为没钱动手术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久就病逝了。他一蹶不振,辞了工作,日日买醉,醉了他就出现幻觉,看见女朋友完好无损地站在街上,强装笑颜推销保险。他抱着酒瓶子哭得睡过去了,之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在填志愿,上面问:你的志愿是什么?你希望自己将来能过什么样子的生活? 他迷迷糊糊地写:我要当一个卖保险的人。我要把保险卖给需要的人们,希望他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所入的保险能给他们一些帮助。 写完了他就反悔了,他想不如做一个热衷慈善事业的有钱人,谁有困难就给谁钱。他四处找橡皮改志愿,怎么也找不着。他的手摸摸索索,然后就是一阵“咣啷”的声音,他蓦然惊醒,这才知道刚才胡乱摸时打碎了杯子。 他头晕得厉害,从被窝里爬出来就跑去楼下的药店买解酒药,一下楼就被人拦住了,那人自称是保险公司的,因为业务扩大需要大批业务员,看他大白天闲逛,也许没工作,问他要不要来尝试一下。 他答应了。保险这份工作吃力不讨好,一遍遍地重复低三下四,他不在乎。在这金迷纸醉的城市里,他毫不起眼,可他想为别人做点什么,尽量避免女朋友的悲剧再次发生。这个出发点有点悲壮,他被自己感动了。 在保险公司上班第一个月,他一无所获。他象蚂蚁一样忙忙碌碌,却总也没成果,人们见到做保险的就逃之夭夭,没有人肯听完他真诚的长篇大论。他茫然地游走在人群里,嘴里哼着,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蝗虫的大腿,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蚂蚁没问题。 工作的第45天,有什么在瞬间改变了。他去经常光顾的小卖部买烟,递钱给那个年近古稀的老太太时,无端端地就哭了。他莫名地悲伤,就象女朋友离去时那样。老太太好心地递过一片纸巾,他接过来,哭得更凶了。 他和老太太说起自己女朋友的事,她那么年轻,死得太可惜,如果当初买一份保险,她就能把病治好,若是那样,也许现在两人已经结婚,有了幸福的生活了。 老太太中年死了丈夫,家里一贫如洗,惟一的女儿远嫁他乡,几年不肯回来看她一次。她靠这间小卖部卖杂货维持生计,过得孤苦伶仃,对他的悲伤感同身受,忍不住陪他一起落下泪来。他不禁劝老太太买份保险,虽然数额不小,但是个保障,将来有备无患。 老太太一向节俭,这次却听信了他的话答应买保险,做了个体检后,身体无大碍,拿出全部积蓄从他手里买了一份保险。月底他的工资里头一次出现了一小笔提成,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传出老太太突发脑溢血病危的消息。 体验的时候,医院的检测结果明明说老太太身体各项指标正常,身体硬朗,但她就这么倒下了。她的女儿从外地赶来守护母亲最后的日子,意外地从他那里得知老太太将会得到一笔巨额赔偿,这笔钱将留给自己。结婚数年,她不愿回到贫穷的母亲身边,在母亲的弥留之际,她却拿到了母亲用命换来的钱。她后悔得痛不欲生,尽心尽力照顾了老太太半个月,老太太临终前有女儿陪,又给女儿留下了一笔钱,觉得再也无遗憾,含笑走了。 经过种种手续,他把赔偿金送到了老太太女儿手里,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走起路来都雄赳赳气昂昂。他太得意了,以至于没发现领导眼里的怒火,他还以为领导是在赞许他呢。 (二) 从第二份保险开始他就察觉自己的异常了。他路过一片工地,见到一个蹲在地上啃馒头的民工,瞬间就又涌出了无限悲伤。悲伤来得毫无预兆,他吃惊地发现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诗人。 民工常年高空作业,每天都在拿命做赌注,他异常顺利地说服了民工买保险。回到公司,他受到同事的轮番钦佩,能让民工买保险的,他还是公司第一人。面对笑容满面的同事们,他却隐隐觉得不安。 果然,一个礼拜后民工就出了事故身亡了,死因是安全操作疏忽,从几百米的高空坠落而亡。他去了民工的工地,看到民工妻儿风尘仆仆的衣着,绝望的脸。 办理完了民工的赔偿他就被公司开除了。保险公司是用来骗人钱财的,现在被他弄得倒好象是慈善机构。他很难过地离开了公司,其实他挺喜欢这个职业的,虽然他是个赔钱的货。 保险这个行业四处都是漏洞,需要无穷无尽的业务员填补,三天后他就顺利进入了另一家公司。两天后他拉到第一笔业务,隔天后客户就去世了。如此过了一个月,他的三个客户全部去世,公司赔了大笔钱,他又被开除了。 他成了圈子里人人诛之的丧门神,再也没有哪家公司敢用他。他觉得事情蹊跷,好象他有预测别人死亡的能力,或者是带给别人死亡的能力。这一切无从考究,他决定放弃保险,做个普通的工人。他学了其他的技能,做了不少工作,其结果都是惨不忍睹。他郁郁寡欢,又过回了女友刚去世时候借酒消愁的生活,连续几年无所事事,贫困潦倒,几乎饿死街头。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芒果。 (三) 芒果的真名无迹可寻,她穿着黄色上衣,象一枚芒果一样骨碌碌地滚到他面前,他就给她取名为芒果。 芒果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没有朋友和烦恼。他的热情使她微微吃了一惊,她很坚决地告诉他,她不能交男朋友。他假装听不见,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她的眉眼,多么象死去的女友。 深夜,芒果在迪厅扶着巨大音箱拼命扭动,他把她拽出来,扔进出租车带回了家。他的家简陋、脏乱,根本容不下芒果这样一个万种风情的女人。他把芒果放在阳台上,自己靠着墙点了一支烟。 他说对她一见钟情,那是种绝妙的体验。自从女朋友离开后,他再也没有对一个女人产生过这样激烈的感情。他没有办法来表明自己的心意,在感情上,他总是如此笨拙。 芒果努力地睁开半醉的眼,她长得并不算太好看,就是眼神里有股哀怨挺招人爱。她看着他,他的脸轮廓模糊,看不清楚欲望的深度,她心动了。 她不该心动的。对其他女人来说,心动是幸福的起点,对她来说则是绝望的终点。她勾上他的肩,轻声说,你知不知道,我只会给男人带来不幸。他的心揪痛了一下,挽住她的腰说,我也是,只会带给别人不幸。芒果说,你会死。他说,你也会死。 这个夜晚他们有了身体的纠缠。芒果在他的手指下轻声喘息,怒放成了一朵花。 (四) 他向来清白,只有这一次,他心怀鬼胎。 芒果真的会死。在他看见她的第一眼,心里的悲伤清楚地告诉他,这个女人将不久于人世。生平第一次,他想自私一回。 他知道她无亲无故,是流浪在这个城市的欢场女子,如果他能使她爱上自己,劝她买一份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话,他就可以结束多年饥寒交迫的生活了。 他怀着这样不堪的目的接近了她,和她肌肤相亲。他们抱在一起互相取暖,他开始懊悔自己的龌龊。他有点喜欢她的身体,忍不住祈祷她能幸免遇难,然后两人一起白头到老,说不定他和她都能够幸福。 早晨他起床买早点,给她掩了掩被子。她在梦里发出轻轻的抽泣声,脸上有泪流过的痕迹,他就于心不忍。他洗了把脸,看见镜中自己那张骗子的脸,悲伤地流下泪来。他打算回来后向她坦白他卑劣的动机,还有他能带给别人不幸的故事。 在买早点的路上,他被宿醉开车的司机撞到了。他清楚地听见自己脑壳破裂的声音,有大堆的血流了出来。他瞬间领悟自己早晨照镜子时为什么会那么的悲哀,原来是预感到自己要死了。他的身边迅速围了很多路人,唧唧喳喳地互相诉说刚才惊悚的一幕,他拉着一个人的衣角,断断续续地诉说自己入了一份保险,当初的受益人是自己的母亲,母亲去年去世了,现在要把受益人改成睡在自己屋子里那个叫芒果的女孩子。 有认识他的人飞快地跑去他的房子找来了芒果,芒果披着睡衣奔了过来,可是他已经死了。他看上去很安详,了无心事的样子,芒果抹了抹眼角,转身就走了,仿佛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她早就说了,自己是会给男人带来不幸的女人,可是他不信。 25岁以前,她总是被男人伤害。她遇人不淑,一次次的成为男人们面对灾难的挡箭牌。当会计时,她为了帮助男朋友挪用公款被开除。为了帮助男友成就事业,她不惜陪肥头大耳的老总睡觉。她为了男人放弃了一切,最后除了满身伤痕一无所有。 她自杀过一次,象电影里演的那样在浴室里割腕自杀。浴缸里的水被染得血红血红的,刺痛了她的眼。她静静地等待死亡,模模糊糊的,她梦见自己在填志愿,你的志愿是什么?你希望自己将来能过什么样子的生活? 她写道:我希望一生不工作,把男人的钱都据为己有,自己的不幸转嫁到喜欢的男人身上。与其等他们来伤害我,不如让他们来替我承受不幸。 那之后,一共有三个男人死在她身边了,她总是伤心欲绝,再得到遗产。而她,再也不能工作了,做什么工作都会遇到无休无止的骚扰。她明明不好看,为什么会那么招男人喜欢?她无法理解,周围的女人也讨厌她。梦中填的志愿书,俨然就象是与魔鬼签的契约书一样,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与此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诅咒。 (五) 他的葬礼上,芒果带来了一束白菊花。她对着他黑白分明的遗象悄声说,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不过算了,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 就这样吧,让时间象猫的软蹄,静静碾过,再无痕迹。 ☆、我们不是木头人 它说它是木头人,谢谢我给了它生命。 我絮絮叨叨地向它倾吐我已逝的爱情,像在倾倒一盆积久的河水。 我们不是木头人 上上签 1 我们是独立女性,我们不需要男人。 有一家店在门口贴出这样一道横幅。女人们喜欢广告语中的态度,于是趋之若骛。 它是一家性用品商店,专售单身女性需要的性情用品。它有粉色的假xxxx(尺寸大到非人类基因可以达到的程度),还有MSN通用表情里的那只鸭子,全名叫“发音旋转震动按摩小黄鸭”。 很多年很多年后的那个夏天,男人和女人不再是两个互有交集的人群,他们在几千年的交欢、厮斗、怨怼等无尽的纠缠之后,彻底断绝了关系。男人全部住到了河的左岸,女人则住在右岸。彼此都成为各自眼中,星星点点的隔岸灯火。 相亲已经成为绝迹的词汇,男欢女爱收录进罕用成语词典。人们不再恋爱,于是也没了失恋。结婚登记处人散楼空,琼瑶、亦舒的书,连同那些曾经热卖的情感杂志,一同在某个傍晚被付之一炬。还记得那夜天边燃起火烧云,全城人都在欢呼。 他离我而去的时候,默默地收拾起了自己的行李。轮渡在河边等待。他对我说了一句话,可声音被启程的鸣号淹没。我想,他应该是说,想想当初那样徒然爱着,真是傻。 2 一转眼,我已单身了很久,久到仿佛生来便是如此,久到注定便会永远一个人的孤单。 这是一个闷热的夏天,汗水滴落在水门汀上,瞬间便蒸发了。尔后升腾进云中,汇集成雨点,重新降落人间,仍是浇不灭女人们的激情。 性用品商店人满为患,女人们蜂拥至店里抢购,润滑剂被冲动的人群挤落在地上,几个顾客跟着便滑倒了,和手里抱着的充气阿汤哥一起摔倒在地上滚作一团…… 最后店家只能安排分批进店。25岁的女人得到了优先权,理由是科学家研究,25岁的女人需求最旺盛。而这一年25岁的我,便成为让人艳羡的率先领略时尚的女人。 店里商品琳琅满目,色彩缤纷,很多商品都有智能化设置,温度可以调节,还有手动自动随意选择。和我一起进来的一位女孩啧啧称奇:“你们说呀,有了这些,还要男人干什么!”这话得到所有在场女性的认可。 我的职业是以写文为生。一个写字的人能走到多远,得看她出卖的价值观有没有读者、值不值钱。我从十八岁出道便开始在杂志上骂男人,很多人爱看,我越写越起劲,骂了七年,终于修成正果,把男人骂到流放去河对岸。 要说男人唯一的用处,对我来说,只是男人好象对电器天生在行。如果不是男人教我,我电视机甚至只会开关。我一看说明书就头疼,所以当我在这家店里看到几十页多国语言的按摩棒说明书时,我决定放弃。 折扣区里有一个木头人,买它就像买白菜水果,没有说明书。“你抱着他睡觉就可以了!”店员露出暧昧的笑容。我觉得它很简单,于是刷了卡买了它。店员附送了我一瓶润滑剂和一张磨砂纸:“木头糙起来,有时候会咯人。你用砂纸打打滑。” 3 我将木头人放在了床上。当这些安慰身体的玩具成为时尚,女人的床上如果不放一两件玩物,就太寒酸了。 那夜我梦见了河对岸曾经的恋人。我们已经分手很久很久了,久到面目已经模糊,可他仍然将我搂在怀中,搂到我浑身发起烫来,我将被子胡乱踢开,却依稀感觉到有人将我被子盖上。 醒来的时候,我的头枕在木头人的身上,我看见它五官平平,胯下空空。在这个科技革新的时代,这样唬烂的情趣用品怎么好意思出来骗钱呢?它做稻草人还差不多,实在是上不了女人的床榻。 可是,有时候,女人真的只要一个拥抱便足够。我睡进木头人的胳膊弯里,闻着杉木的宜人香气,再一次进入梦乡。梦里有一些前尘往事散乱浮现——全城女性签字决议是否将男人赶到对岸去,我和他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发生争吵。我想,我一个人,会比两个人过得好。于是便签了字。 梦里感觉有一只手在我脸上揩着。醒来后我照镜子,脸上有一道道伤痕。我看见木头人手中木缝间的血迹,我知道是它帮我在擦泪。 我去吻它,在它那平板的脸上吻了一下,它的嘴巴便出现了;我又吻了它双眼,人最薄弱的皮肤便是眼皮,我的唇下毛茸茸地颤动了一下,它便睁开了眼睛。 它说它是木头人,谢谢我给了它生命。我絮絮叨叨地向它倾吐我已逝的爱情,像在倾倒一盆积久的河水。然后我们做了爱,整间屋子里都漂浮着草莓甜美的果味。人们都说河的对岸生满了紫色的草莓,这种无性生殖的植物在男人们过去之后,开始恣意生长“你知道吗?”我对木头人说,“我们彼此之间,都是不被需要的。” 木头人呆呆的,他用砂纸磨着自己的下巴。我笑着教他用纵向的手势磨,这样下巴尖尖,会显得更帅一些。他说:“继续帅下去,我就不是木头,而是男人了。” 这话,让我心里一惊。 4 我发现,爱情这件浪费生命的事情好象唯一的作用力只在于时间上。有爱情的人生颠来倒去,想想实在太漫长。没有爱情的人生,坐吃等死,时间就变成了过眼云烟。 我问木头人:“木头有爱情的吗?” 木头人说:“没有爱情的木头,叫枯木。” 我哈哈大笑,轻浮地拍打着木头人:“那你现在如此繁荣,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哈哈!” 我好喜欢我的木头人。虽然他貌不惊人,丝毫没有科技含量,可是他质朴得让人心动。 女人总是有些小虚荣,爱和人攀比。所以我的好友佳佳说她的按摩棒不但会发声,还能安放在坐椅上,边上网打双扣边快活,我说她实在是太低级趣味了——这怎么可能比一个会聊天的木头人更有情趣呢? 佳佳说:“当然,有时候也挺懊恼的。比如正在兴头上,忽然电池用完了。我只能光着身子批上风衣香艳地去便利店买电池。好在这城里没男人。有一次,这东西用到一半出故障了,我说明书看半天也没明白,只能打电话给他们客服——他们客服是个男人呢!” 男人绝迹已久,乍一出场,好象怪物。 从古至今,半途罢工是女人身体遇见的最大难题。以前有男人的时代,很多读者写信来问我为什么男人会骤然不行。现在人们都转去问工程师。情感问题变成技术问题,我也真的是疑惑——那天木头人死活不理我,他说我在排卵期,会怀孕的。 这……这这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和木头人做爱会怀孕?难道生一个小木头出来?男人灭绝,又没有安全套卖了。 我说:“好吧,生就生呗,反正城里的女人越来越少,生个把孩子也算是做做贡献。” 木头人半信半疑地看我:“你真的愿意吗?” “我愿意啊!”我强忍住笑,然后我看见木头人用砂纸在脸上磨了磨,爬上床来。 5 全城人都知道我怀孕了,怀了木头人的孩子。 木头人怎么会让女人怀孕呢?可我明明没有去城里唯一一家医院人工受精。遍布全城的检测系统也没有发现有男人进入到右岸。 科学家要拿木头人去做研究。有左派分子扬言,如果我生了女孩就让她留下,如果是男孩就送到对岸去,如果是木头人,那就把它烧掉。 我战战兢兢地躲在木头人的怀里,我说我害怕。木头人拍着我的肩,说,别怕别怕。我抬头看他,竟是一脸坚毅。 夜里,木头人彻夜不眠。我听见他不断地在用砂纸打磨着自己的身体。我爬起来看他,他说:“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我忽然觉得,世界骤然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只有我和木头人两个人。木头人说:“我得留下来,你需要我。”他手下加力,加紧打磨。我看见木头里面突然出现了一点特别的东西,可定睛一瞧,又消失了。 佳佳问我是否因为怀孕而很懊恼。我仔细想想,那天我真的不相信木头人会让我怀孕。可是……和木头人生一个孩子,像他一样呆头呆脑,又像我一样脾气暴躁,好象将两段生命凝结在某个结晶上,似乎是件挺幸福的事。 我对佳佳说:“亲爱的,告诉你一个秘密。” 佳佳说:“我也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6 右岸快变成空城了。我每天都以为人们要把木头人从我身边抓走,可人们似乎无暇顾及我的事了。接二连三地发生有人偷渡去河对岸的事,佳佳昨夜也走了。她和那个按摩棒的客服相爱,势不可挡,她便来和我告别。 很多事情的发生,永远走在我们明白醒悟之前。 木头人说:“佳佳走,是因为她觉得他们彼此需要。所以必须在一起。” 我和木头人难道不是这样吗?在一个女性空前独立的城市里,科技的发展可以完全取代男人的位置,但,我们依然离不开男人。按摩棒和充气帅哥可以让女人不受欺骗地高xdx潮不断,可是,你永远只是索取者,却看不到情人双眸中你的影子,感受不到被爱着的心情。 爱情是人的本能需要。我们的情感漂浮在天空,它需要有一个落脚点。 7 木头人被城里所剩无多的女权捍卫者赶走的那天,我去河边送他。 我的肚子大到亲吻都变成一件困难的事。这让我有一些放心。如果真是一根小木头,绝不会将肚子撑到这么大。 我很想对木头人说一些,真实表达自己心意的话。但我只淡淡说了一句:“我等你。” 轮渡鸣音突响,我爱过的人总是很爱在这个时候说话。木头人站在船头大声喊道:“谢谢你曾经这样真心地,爱过我。” 我这个冷血动物,听着竟然泪流满面。然后我看见木头人拿出砂纸磨了磨自己的脸——我终于明白这个动作是在擦拭眼泪。随后,他又开始磨自己的左腿——而我透过泪帘,分明看到他的右腿已经被磨出人类的样子。 我的笑骤然破涕,心里一时之间,开出了一朵花来。 【04 超时空要爱】 ☆、爱情蛊,时间咒 我以为自己中了爱情的蛊,却不顾一切投入时间的咒。一直以为时间是爱情最大的敌人,要到这一刻才知道,原来,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时间乃至一切。 爱情蛊,时间咒 夜色芳菲 离婚 古语说:人活三十非为夭。我今年恰好三十岁。换言之,就是现在去死,也不算什么憾事了。然而楚清风同我提离婚的时候,我仍然很吃了一惊,既不甘且不堪。 “为什么?”我问。其实问不问也没什么分别,一个人要离开另一个人,无非是因为不再爱,不够爱,或是旧梦虽温,但已有了更好的选择。 但我仍然忍不住要问:“为什么?告诉我理由,好让我死心。” “我遇到了一个人。” 果然是这样。喜新厌旧,见异思迁,老祖宗为该种情变发明了多少真理般的成语来形容,可见这样的故事有多么老套。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接着追问,但是他已经再不愿回答,拉着行李箱开门走了出去。 天一点点黑下来,我在越来越浓的黑暗中坐了很久,以至于灯光大亮时吓了一跳,忍不住将手掩住面孔。 进来的人是程玮,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他在我身边蹲下来,轻轻说:“离开你,是他的损失。而你,则得回自由身。何必为这个折磨自己?” 这就是同程玮做朋友最舒服的地方,任何事都不需要解释,因为他有透视眼,只要专注地看着或想着一个人,就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七岁那年同小朋友玩捉迷藏,被人误锁在谷仓里,也是他用透视眼找到我的。那以后,我们便成了生死至交,23年来,他不知帮过我多少次。 我抓住他胳膊央求:“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同清风在一起的女人是谁?他们如何相识,他到底爱上了她什么?” 程玮苦劝:“为什么一定要知道?背叛你的人是楚清风,他既然已同你分开,又何必理会到底是为了谁?”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由他做出选择,而我是被放弃的那个。我总要知道,自己败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程玮拗不过我。从小到大,无论我提出的要求是不是合理,他从来都拗不过我。他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叹息,然后,用他的手静静握住了我的手。 于是,我通过他的眼睛看清真相:那是一架国际航班,半年前,楚清风赴美开会,在半空里,因疲倦而入梦,或许是个噩梦吧,他眉间蹙结,微微呻吟。那年轻的空姐走过来,轻轻推醒他,问他哪里不舒服。他睁开眼,看到一张光洁灿烂的笑脸,最多二十出头,也未见得有多么漂亮,但青春是无敌的,她脸上那种湛然的晶光是任何化妆品都粉饰不来的。在刹那间,他决定奉她为爱神,将家中糟糠抛至九霄云外。 我终于明白自己的对手是谁——我败给了时间。 三十岁的我,成熟,独立,智慧,温柔,但,不再青春。 我摸一下自己微微松弛的手臂,自惭形秽。 程玮读懂了我的心思,握着我的手安慰:“青春不是永恒的。再美丽的女人也总有一天会老。那时候,楚清风会知道自己得不偿失。” “我怕自己等不到那一天。”我苦涩地说,“就算十年后那个空姐一样会老又如何?到那时我已经四十岁,人到中年,我永远还是比她更老,更憔悴。” 我握紧程玮的手:“帮我,帮我青春常驻。十年,我只要十年时间。我希望十年后,楚清风看到的仍然是今天的我,而那个空姐,届时会变成空嫂。我要比她更年轻更美丽,让楚清风悔断肠子。” “用不着十年他就会后悔。”程玮说,“你的好处,又何止于年轻美丽?更何况,楚清风这个人从此已经不与你相关,他是不是后悔,何足挂齿?” “不,我一定要做到这样。我要在十年后重新出现在楚清风面前时,光彩照人,让他为了今天的错误痛不欲生!” “楚清风,真的有那么重要?”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这问题该怎么回答。但是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我只知道,我想看到楚清风追悔莫及的痛苦状,我一定要做到! “我一定要做到!”我大声对程玮说:“而你,程玮,一定要帮我! 交易 我知道程玮会帮我。我知道。任何事情,任何时候,只要我提出要求,程玮必会有应对的办法。 “我在曾祖父的笔记里看过一种方法。”程玮深深叹息。每当他这样叹息的时候,便是答应了我。“那是一种很古老的借利还息的方式,或者可以形容为:时间存储。” “时间存储?” “就是你可以把年龄停留在某一个时段,就像存在银行里一样。但是将来取出来的时候,会有利息。” 我有点概念:“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想在十年里驻颜不老,那么十年之后,我会比四十岁更老?” “是的。而且,利息相当重。到了那时候,你的身体状况约等于……五十岁。” “五十岁?”我吃了一惊。十七八岁的时候,以为三十岁便是大势已去;而到了今天,又觉得五十岁已是形将就木。 “所以,顺其自然的不好?”程玮苦劝,“从此你与楚清风各走各路,想想怎么让自己活得更好,何必理会他怎么看怎么想?” 我在心中盘算一回,报仇雪耻的念头仍然压过一切。反正都是槁木死灰,五十岁与六十岁又有什么分别,我决定要得更多,去得更尽,既然要做,就做得更彻底些。 “如果我不只要青春长驻,而要返老还童,那会怎样?” 程玮大愕:“什么?” “既然时候可以存储,大概也可以透支吧?我希望十年后的今天,我看起来比今天更年轻。然后,随便你把我变成七十岁九十岁。” 程玮又在叹气。我不等他开口拒绝,立刻说:“程玮,帮我。” 从那一天起,我的年龄不再增长——不,我的意思是,在外形上,岁月的流逝不能再带给我衰老,每过一天,我的样子看起来反而会比前一天更年轻。但是智慧与经验,仍然与时间成正比,与日俱增。 三年过去,红颜非但没有弹指老,我看起来反而像是年轻了三岁。因为这变化是非常缓慢而细微的,所以并没有人觉得奇怪,只是有八卦的女同事追着问我用哪种牌子的化妆品。 第四年春天,在我升为部门经理的庆功宴上,程玮看着我,笑赞:“现在的你,名利双收,才色俱佳,楚清风见到,一定气绝身亡。怎么样?报仇大计可要明天进行?” “不,还不到时候。” “还不到时候?”程玮一愣,“你不是一直想教楚清风后悔?” “是,每时每刻都想。他的离弃是我前进的最佳动力。可是昨天你不是刚用透视眼看过,说那个空姐刚刚生产,楚清风已经做爸爸了吗?这时候的我,就算比她年轻漂亮又如何?楚清风根本意识不到。得再过几年,等空姐堕落成中年主妇,人老色衰的时候,我才要惊艳出场,到那时,还不叫楚清风肠穿肚烂?”我像武侠片中大仇得报的绝世高手那样仰天大笑。 程玮也陪着我笑,但是他的笑容有些苍凉。 那以后,每隔一年,程玮便向我报告楚清风这一年的近况,并问我要不要见他。他看起来似乎比我更焦急。 我取笑他:“你是不是怕我在复仇后一下子变成九十岁的老太婆,不能再陪你喝酒聊天?放心,我一天不死,一天都是你红颜知己。我们是忠诚牌老友记,直至生命消亡。” 程玮脸色苍白,叹息说:“我只怕,你最终大仇得报的时候,并不会觉得快乐。那样,未免浪费了太多时间。” “不会的,我愿意用生命交换那一刻的快感。我要让楚清风后悔。我要让他知道,败给时间的感觉有多么残酷。” 我坚持我并不是输给相貌、智慧、性格、能力,甚至不是输给爱情。我只是输给了青春。那空姐比我的优势,只是在于年轻。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觉得悲哀,无奈,不战而败。我发誓要让楚清风尝到同样的滋味。要让他知道,对于时间而言,人的喜怒与爱憎是多么苍白,无助。 到了第六个年头,程玮说:“空姐自从生小孩后就改作地勤了,现在走在街上,也就跟平常的家庭妇女没什么分别。而你,看起来只有二十三四岁,年轻美丽,像一朵玫瑰。你们站在一起,高下立见,我包你会大获全胜。” 我暗自算了一算:“不不,空姐今年不到三十岁,也就跟我当年离开楚清风时差不多同龄。这样的效果还不够惊人。要再等几年,等到我们站在一起,会有人称我做小姐,而叫她做女士的时候,才足以令楚清风瞠目。” 然而程玮越来越焦躁,到后来,几乎是在催促我了。 第七年开春,他甚至开始警告:“如果你再不去见楚清风,我就要收回自己的魔法,而且,永远不再见你。” 我不理他,依然嘻皮笑脸。我才不相信他舍得不见我。从七岁到三十七岁,我们一直是最好的朋友,若非如此,他又怎会对我百般包容,予取予求。 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我真的再没见过他。给他打电话或留言,也都不见回复。到这时候,我才有点着慌,没有程玮在身边的日子,还真是不习惯。 失踪 我给程玮打电话,发EMAIL,在QQ上留言,但是所有的问询都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我只得屈服了,在他留言信箱说:“好了,我答应你,最近就去见楚清风,把这件事了结。然后,不管结果如何,我做回原来的我。管他老了十年也好,二十年也好,总之我还是你最佳老友。” 已经整整等了七年了。七年中,我想了无数次与楚清风的重逢,应该安排一个怎样的见面呢?是扮作旧情不忘,约他出来到一山明水秀之地,在他为我着迷之后再痛斥他一番扬长而去;还是设计一场盛宴邀请楚清风参加,用自己的风采征服全场男士,从而让他为了自己的有眼无珠痛失佳人而追悔莫及;再或者,设法与空姐接近,成为闺中密友后,再找个周末的早晨不速而访,让不饰脂粉的她与珠光晶莹的我形成鲜明对比,再教楚清风看清楚,当初因为迷恋空姐的年轻美艳而离开我是多么的不智! 我有些心烦意乱,忍不住又想叫程玮出来商量对策,代我抉择。他有透视眼,完全可以预测哪一种方案更能叫楚清风魂销魄散。问题是,我该怎么联络程玮? 我开始每隔半小时就拨一个电话:“程玮,你出来,一切好商量,你叫我怎样做便怎样,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就去见楚清风。” “程玮,我都已经答应你了,干嘛还避而不见?你是不是真的生我气了?” “程玮,你要再不理我,就不是你生我气,而是我生你气了。我说话当真,你要不回我电话,我永远都不理你。” “程玮,我收回刚才的话,你永远是我最好朋友,拜托你回我一个电话好吗?” “程玮,请回话,你知道我是不能没有你的,请你现身好吗?” “程玮,求你了,只要你出现,叫我做什么也可以,哪怕牵你手立刻迈入结婚礼堂也行呀!” 说完这句,我猛地掩住口,这个玩笑是不是有点开大了? 但,忽然之间,我意识到也许这不是一句玩笑,也许,这才是我真正心声。其实我爱程玮已久,内心深处,早就当他是终身伴侣,希望有朝一日牵着他的手一同步入教堂。 程玮爱我,这是我一早就知道的,从七岁时就知道。不然,他又怎么可能每一次在我遭遇不幸或者心情低落时及时出现,那是因为他关心我,时时刻刻把我放在生命首位,所以才可以感知我的一切不快。否则,凭他怎么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好,倘使不关心,又怎么会知道我的喜怒? 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可是做惯了老友记,硬是对唾手可得的幸福视若无睹,而愿意被新鲜的人事所迷惑。 人人都知道,好的爱情是让我们笑的人和事,然而刻骨铭心的,却往往是那些让我们流泪的人。所以我会爱上楚清风,会一头栽进热恋中不可自拔,并且与他闪电结婚又相伴七年——骨子里,我同楚清风根本就是同一种人,都贪图新鲜,都漠视真情。因此活该我会被楚清风抛弃,更被自己真正的幸福抛弃! 我忽然意识到,也许程玮是故意用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来惩罚我,或者点醒我——只有面临失去的危险时,我才会知道他对我有多么重要,而在内心深处,我其实是多么地爱他!可是,我竟然浪费了十四年的时光! 要不要报复楚清风,要不要让他后悔,这时候看起来是多么微不足道而且可笑的事情,眼下对我最重要的,是要找到程玮,告诉他:我爱他,愿意把余生都交给他,再不浪费一分一秒! 只是,我不知道当我结束报复的时候,我需要归还时间银行多少利息?会不会,我将变成一个五十岁的老新娘,而程玮则根本不愿意娶我?不,不会的,程玮不是那样轻薄的人,他爱的是我,不是我的青春。 要到这一刻,我才知道以往的自己有多么浅薄。我怎么竟会以为楚清风离开我仅仅是因为我不再年轻,我怎么会相信只要恢复美貌就可以挽回他的心——那样一颗褴褛不堪的心,便得来又何益?真正的爱情,永不会随着时间而消磨,相反,它只会愈久弥坚,就像程玮对我;或者,水落石出,像我对程玮。 真相 我来到程玮乡下的老家。这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映水的小镇,像电影布景多过真实世界。是以程妈妈在十四年前参加过我的婚礼后便坚持离开城市,回到家乡养老。 她说叶落归根,大象老了也知道寻个深山僻谷等死,何况是人?再说她们家族的异能是家乡的山水毓秀所赋予,百年之后,必须还给家乡的天地,尘归尘,土归土,有借有还。 不管程玮怎么样的躲我,他不会躲避自己的母亲。而且,即使躲避也没有用,她同他一样,拥有透视眼。 我的心一动,仿佛想到了什么。然而不待我想明白,程家已经到了。 是程妈妈本人开的门,许久不见,她苍老许多,而且,满面戚容。看到我,点点头:“小囡,你也来了。” “程妈妈,我好久联系不到程玮,他最近有回家吗?” “你还不知道?”程妈妈愣了一下。 我也愣了:“知道什么?” 程妈妈不说话,只是凝视了我片刻,忽然之间,她好像什么都明白了,眼泪哗一下涌出来,大声说:“原来是你,原来是这样!” “什么事?程妈妈,发生了什么事?”我惊讶地问,但是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屋子里一片纯素,分明布置作灵堂模样,而在桌子正中摆着的,正是程玮的遗像。 脑子里轰然一声,我的心一阵剧痛,眼前忽然黑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道轮回,也许只是刹那。有一丝奇怪的音乐钻进耳朵,意识跟着慢慢恢复。我想,我刚刚做了一个梦,噩梦,现在正从梦中醒过来。 程妈妈坐在床前,嘴里含糊地哼着一首有音无字的儿歌,看到我睁开眼睛,露出一丝苦笑:“你醒了?阿玮小时候,最喜欢听我唱这首歌。他说,听见我唱歌,就觉得安全。” 哦程玮!我的心又剧痛起来。程玮在哪里? 我勉强坐起身,支撑着下床,逐间房推开门寻找。程玮一定是躲在某扇门后面,随时会走出来吓我一跳,然后说:看你还敢不敢那么任性! 不,我不敢了。程玮,只要你出来,我发誓以后都不再倔犟,一切随你的意。管他什么空姐,管他谁是楚清风,程玮,我只要你,只要和你在一起!程玮,回来! 我觉得我是喊出来的,可是张开嘴,才发现声音嘶哑,有如呜咽:“程妈妈,我找不到程玮了。他在哪儿?为什么不见我?” “他死了。”程妈妈一字一句地说,“小囡,你必须接受这事实,阿玮已经死了。” 我努力地扶着门站着,指甲抠进门框里,对自己说:不能晕,不能再晕过去,我必须听清程妈妈的话;可是另一面,我又真希望放任自己再次昏睡,最好就这样长眠不醒,那便永远不必面对伤心的现实。 程妈妈重新将我送到床上躺下,开始诉说。她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来自远古:“前几天,程玮突然回到家,说对不起我,让**心了。我抓着他的手,感觉到他的生命迹象正渐渐消失,却无能为力。第二天早晨,他便去了。我知道必然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却无法捕捉。直到看见你,才知道了真相。” “真相?”我有一点点概念,却不得要领,但也约摸猜到与时间银行有关,“我曾向程玮要求返老还童,程玮说可以帮我恢复青春,但是利息要加倍偿还,难道……” “是的。”程妈妈肯定地点点头,“时间银行有借有还,有借债人,就有放贷人,还可以有担保人。阿玮自愿做了你的担保人,替你偿还一切本利。你要时间停驻,须付两倍利息;要时间逆转,要三倍;而如果他替你还贷,则需要四倍;为了不让你察觉,不使你难过,他还要同时保证自己的年龄正常增长,押后还息,于是,又加一倍。你要七年的青春,他便要为你付出三十五年的生命,而他的生命限度,原本就是六十五岁。所以,他是到限了。他不是不肯见你,而是算准了自己的归期,特地回来等死的。” 程妈妈每说一句话,就好比有一把小刀刺过来,刀刀中的,都深深刺在我的心上。我亲爱的程玮,为了我一个荒诞的愿望,他竟付出了自己三十五年的寿命,他有多么傻! “他不是傻,是爱。”程妈妈读出了我的心思,喟然长叹,“他从小就爱你,已经十几年了。你结婚时,他伤心得失魂落魄的,却什么也没说。其实他比你更了解楚清风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他也知道,不论怎么劝你,都是没用的,你不会相信他的话。当时我劝他跟我一起回乡下,可是他不肯,他说他要守着你,有一天你会需要他的帮助。” “可是,我不值得他这么做。他不该这么做。”我掩住脸,泣不成声,程玮,我亲爱的程玮,三十五年的寿命来换我的一次任性,值得吗? 然而程妈妈说:“对于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来说,你再小的要求,也是他最大的心愿。只要能使你如愿以偿,他根本不会在意付出的是不是值得。爱一个人,从来都是没有理由的。” 我的心轰然大恸。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然而我,为什么却偏偏天真地以为,可以用青春美貌换取爱情?傻的人是我!是我的愚蠢与浅薄,让自己失去了最爱的男人!我用了七年的时间,最终报复的,竟然是我自己!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时间是爱情最大的敌人,却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时间乃至一切。只是,我领会得太迟了。程玮,程玮,你竟不肯提醒我,不给我一个改错和补偿的机会!你为我解开爱情的蛊,却给自己种下了时间的咒,就这样不告而别,连一句话也不留下。程玮,你何其忍心?! 忽然,程妈妈说:“小囡,你看!” 仿佛听到“哔剥”的声音,灵台上供着的几盆金盏菊就像电影快镜头那般一层层一瓣瓣舒展开来,大朵大朵地绽放,开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满室生香。我惊呆了,痴痴地看着那些花朵着魔般地盛开,震荡莫名。而程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大声说:“小囡,阿玮回来了,他是在跟你说话呀。” 我忽然明白了,程玮,程玮,他是给我留了话的——金盏 ☆、偷偷在自动售卖机里买份爱 时间是一件恼人的事。 如果世界是三维的,没有时间,许多事都会变得很单纯。 偷偷在自动售卖机里买份爱 上上签 1 这年头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爱情也不例外。很多地方都可以买到爱。渴求爱情的人如此之多,可那些售卖爱情的地方,并没有顾客云集。 是的,很多东西一旦放开,人们心中反而有了顾忌。 像我,我爱于可很久很久、很深很深,这样强烈而深沉的爱,在我的心里酝酿成一坛陈酿,香美勾人魂,辛辣催人泪。 我常常看着于可,从心底里发出悠长而连绵的叹息:“于可,你如果喜欢我,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很少有爱会不求回报,我当然希望于可也来爱我。达到愿望并不难,只要去爱情售卖点买一份于可的爱情就能达成心愿。 然而我并没有这样做。像世间那么多痴痴恋人却迟迟不出手的女子一样,我有顾虑。 也许今后我和于可在一起谈恋爱,他爱我,我爱他,两情相悦。可别人会怎么说呢?我从售爱员的手中接过一份爱开始,全世界便知道,我的爱情是买来的。 这情形就跟花钱买一个大学文凭一样,总有些缺乏真材实料的不光彩。 可是于可又似乎不会来爱我——这么多年,要爱早爱了。 幸好,有人告诉我,这世界上有一台自动售卖机24小时全年无休售卖爱情。于是我准备在一个寂静无人的夜半,素衣潜身,往那台自动售卖机里扔进若干硬币——然后我便拥有了于可,拥有了全世界。 2 方糖躺在碟子上一动也不动,阿末用小勺子缓缓地搅动着杯中的咖啡,白色的泡沫像浪头,时藏时露。 我在大学里研究过行为心理。我分析像阿末这样喝咖啡不放糖,且喜爱细致搅动液体的人,是口不漏风的——大大咧咧嘴无遮拦的人往往牛饮一般灌溉下整杯咖啡——而阿末会用漫漫长夜来浅酌一杯清咖。 这样的人没有亲和力,却能让你放心地对她吐真言。 所以我告诉阿末,我爱于可,很爱很爱,却无能为力。 阿末沉默了很久,对我说,这世界上有一台自动售卖机。她知道地点,她可以让她的先生带我去。 然后她便开始帮**办起这件事。 我和阿末认识不久。几个月前我在办公楼里等电梯,阿末过来主动与我搭讪。认识的时间长了,我发现阿末并不是那种“自来熟”的热络人——难道命运派她来帮我找到自动售卖机? 但纷杂的念头全都被一种期待和兴奋压下。 我请于可吃饭,他边吃边看笔记本电脑,偶尔和我说几句,更多时间埋头公务。我知道,不爱的时候,这是一种对我的忽视。一旦彼此相爱,这便是寻常烟火的生活。 “于可,如果机器猫随你使唤,你会叫他从口袋里给你拿什么出来?” 于可说:“我想要一个时光穿梭机。” 于可说时间是一件恼人的烦事,如果世界是三维的,没有时间,许多事都会变得很单纯。 于可问我想要什么,我说我要一件哈利波特的隐身斗篷。 我所有的念头都汇聚一点:我不要别人看见我在买于可的爱情。 3 阿末的先生开着低调的黑色沃尔沃在楼下等我。 我在房间里试衣服试到抓狂。黑色墨镜、丝巾裹头,说起来低调,其实最招人眼。卫衣的帽子翻起来,牛仔裤,双手插兜,这感觉又有一些午夜变态杀手的味道。我最后找了一件黑色的大衣,长发披下。 阿末之前对我说:“放心,很少人知道自动售卖机。你不会被发现的。” 阿末的先生是个大块头,理着平头,膀圆腰阔,和阿末的内敛斯文很不相衬。 “要是不说,我一定以为你是阿末的保镖。”我跟他开玩笑。 他很老实:“大家都这样说。” 之后他在车里放了点音乐,经典的蓝调,有些与他不衬的典雅和忧郁。 车在城市的大道和小径里穿梭,这样的地方,绑架都不用蒙住人质的眼睛。鬼才记得住路啊。 傍晚下了点小雨,我猜测花这么多时间,一定已经开到城外。 郊区的人很少,路边有自助电话亭,自助超市,自助加油站……这是一个人的世界,几乎所有事都可以凭一己之力来完成,人真的很容易便孤单了下来,如果不是欲望,一个人爱,又有什么不可? 我终于看见了那个鲜红色的机器,玻璃罩子里有着各色罐子。阿末的先生说:“你除了可以买到爱情,还可以买到亲情、友情……只是如果不是很爱很爱,就不要买了。因为买了无法退货。” 我扭头看见他眼神中的黯然——难道他买过什么后悔的情感? 我下车,鞋跟踩在夜的湿地上,嗒嗒响得很庄严。自动售卖机的电子板上显示出触摸屏按扭,我按了,它问我YESorNO。我觉得这像是结婚时回答证婚人“我愿意”那般也许一发不可收拾。 但我还是按照程序操作了。然后连张回单也没有,阿末的先生便将车停在我身边,载我离去。 4 “其实,两个人相爱要比一个人独自在爱,难一些。”回程的路上,阿末的先生对我说。 我心里千思万想,杂乱一团。下车的时候,我看见于可在我家楼下,等我。 于可问我送我回来的人是谁,语气中充满醋意。我说是朋友的先生。于可问我去哪里,干什么……我说你是我什么人,管我这么多干什么。 在我试图挣脱他的时候,他将我搂进怀里,深深地吻了下来。 我没有闭眼,我看见路灯发射出的橘色亮光,将于可的耳畔勾勒出一圈灵光。我相信爱情其实只是一道门,一旦跨了过来,世界便天旋地转。 从此我便和于可谈起了恋爱。未爱时,心中多少的纠缠怎么讲也讲不完。一旦在一起了,甜蜜却仅仅只是瞬间的事,淡淡地在空气里弥散着香氛。 我总是试图将这份爱视为天然之物,为了避免真相露出破绽,我尽量少和阿末联系。 然而许多许多事藏在心里,却满满得几乎要溢了出来。那鲜红色的自动售卖机,淋落着雨后的残湿,总是一遍遍地出现我的梦里。夜里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不敢和于可齐头并枕,生怕这些画面会传到他的脑中。 “如果可以,我宁愿心中埋藏着的秘密,是像从前那般,单恋一个人。而不是现在这样,死守着阴影,无法安眠。”我对阿末说。她成了我唯一一个可以说心事的朋友。 阿末淡淡地笑着,她用各种各样的好言来安慰我,可怎样的话于我的恐惧都不见疗效。 阿末终于说:“想开些,你要相信,并不是你一个人买过爱情。” 然后,阿末伸出手来,她那心型钻石的婚戒散漫着无言的光芒。她说:“你以为阿大怎么知道如此偏远的自动售卖机?我的爱情,就是他在那里买的。” 5 “你以为你买了人家的爱情,人家便会一无所知,傻傻地来爱你吗?”阿末冷笑。 “他买了我的爱情,我便来爱他。可我明明是不爱他的,我本来是爱别人的。和你一样,爱了很久很久、很深很深,即使没有结果,却也爱得很有向往。然后我的爱情被人买了,一切便结束了。这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让阿大带我去看一眼自动售卖机,只看一眼。你要让人死心,起码得让人家见到棺材。后来,我去了,还顺便买了一样东西回来。” 阿末看着我,眼神深邃,仿佛要将我整个地看穿。 她说,她那天,在自动售卖机上买了我的友情。从此我们便成为知心知底的好朋友。 她知道我爱于可,因为她也曾和我一样,爱着于可。但是她的爱情被买走了,所以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来维持从前的情感,于是她想做的只是让我和于可在一起。 “大多数女人都是很蠢的。她们以为被爱是一种幸福。其实,爱一个人才开心。主动权都在你手上,想用多大的力爱、想在爱里施加多少阴谋,都可以随心所欲。我买了你的友情,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所以我只是希望你能在爱情被人买走前,买下别人的爱情。” 阿末笑,那表情是我认识她以来,最真诚的一次。 6 “于可,有件事你知不知道?” “什么事?” “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你答应我,知道后绝不生气!” “得了,装神弄鬼的,不就是你买了我的爱情吗?” “你,你你……你怎么知道的?” “啊哈!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准生气。” “好。不生气。” “我们本来就互相喜欢。但谁也不肯先开口。我想买你的爱情,又怕被人看见出糗。于是我设计让阿末劝你去买我的爱情,骗你说那个售卖点是无人看见的自动售卖机。”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我买了于可的爱情,才和他在一起。但人们的眼中似乎并无恶意。看来,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宅男的女神 在爱情上,女人都有童话情结。但当生活真的进入童话时,女人却说,她们要的不是这个。 宅男的女神 上上签 1 我和阿坤谈了好久好久的恋爱,久到那天在网上做普鲁斯特答卷,被要求用四个字来形容当下的爱情状态,我竟然不假思索便打出“味同嚼蜡”这四个字来。想想这么多年的青春苦心经营的感情,最后竟然得到这样不济的评语,我除了坐在电脑前苦笑,还能怎么办? 突然,我那深陷忧伤的脑袋被一团柔软的棉质物砸中。不知从何时起,阿坤不再开口叫我的名字,我不再像一般幸福的女孩一样,被心爱的人甜蜜喊着“小亲亲”、“宝贝”等等。阿坤要找我有什么事,随手摸到任何确定不伤人命的东西,便朝我砸来。有时是抱枕,有时是劈头盖脸的衬衫,有时是一包纸巾,有时,是QQ上的一个臭蛋表情。 和宅男谈恋爱是考验女人忍耐极限的艰难任务。阿坤的房间很杂很乱,他可以在电脑前一坐便是一天,围绕在电脑周围的,有他的计算机杂志、蛋壳计时器、IPOD、电子狗、后现代抽象派机械音箱……还有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 我有时会想要么就这样算了。可很久很久的爱情,有时就像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人家都说宅男是个未长大的孩子,我上网算塔罗牌,权杖给我启示,让我再等等。 2 我是个听话又认命的女孩,从不违逆命运的指向。我在阿坤的身边耐心等着。他的电脑屏幕精彩纷呈,有时是诡暗有力的魔兽世界,有时是乐音悠扬的英雄无敌。偶尔他也会去BBS上灌灌水,像模像样地和人谈起国事民生、文韬武略来。电脑里的阿坤和现实中寡言沉默的阿坤不太一样。 所以美蒂让我挑,是要现实中的阿坤还是宅男电子世界里的阿坤,我一时犯了难。 美蒂是我在算塔罗牌时,无意中点击的一个链接所遭遇的女神。她美得令人眩目,水晶衣下曼妙的身姿,我相信如果我有这样倾国倾城之貌,阿坤便不会懒得看我了。 美蒂好像能穿过网络看透人心。她说她可以帮我征服爱人的心,代价是交出他的另一颗心。每个宅男都有两颗心,分立现实世界和电子世界。而他们的心,是支撑起网络意识世界的动力源。 说实话,我打心底里是喜欢电子世界里的阿坤。在那个世界里,他是那么缤纷有趣,情感丰富。我们在九城里结婚,他送了我一幢后花园种满玫瑰的房子;在QQ宠物的世界里,他没日没夜地工作,就是为了给我支付歌星训练班的学费;他第一次说“我爱你”是在MSN上,第一次约我吃饭还发了封暗藏玄机的EMAIL…… 爱情最大的财富便是甜蜜的往事。可是每当有家人朋友问我为什么会喜欢阿坤,我就变成哑巴,什么也说不出了。是啊,他是在游戏里送过我很多东西,可现实中,他从未送过我一朵玫瑰花。 他所有的精彩都在电子世界里,但我想了很久,仍是对美蒂说:“我要现实中的阿坤。” 3 想要得到一个宅男线下世界的关爱并不容易。他们一离开电子世界,眼神便开始涣散。阿坤不用电脑不打电玩的时候,总是埋头大睡。他的床上有一个电脑桌,是我买给他的生日礼物,自从他拥有了这个桌子后,便很少下床。躺下便睡,坐起便打电脑。 新年的世纪广场有苹果倒计时,很多情侣相伴共同见证这幸福的时刻,我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让阿坤离开家。新年的钟声响起,我的电脑屏幕顿时变成烟花的海洋,这是阿坤在我电脑里预设的欢庆FLASH。他对我的好,总是这样腾着云驾着雾,飘在半空,让我无法把握,却又不甘心放弃。 美蒂说:“宅男是不能够纵容的。” 和阿坤在一起这么多年,每年的新年第一天我们都在网上的小家准备丰盛的食品来接待邻里朋友。这一年,美蒂要我不要纵容阿坤,我想她说得有道理。 新年第一天的大清早,我穿戴整齐,对阿坤说:“我要回家看我爸妈。”阿坤比了个手挽手的姿势,要我回家后马上上网和他一起过新年。 我在爸妈家,竭力不去看房间里的那台电脑,我怕自己情不自禁地又去和阿坤厮混在虚拟人生里。我给阿爸削苹果,帮阿妈包水饺。不能否认我心里很难过很煎熬,手指头不时会渴望起键盘和鼠标的轮廓。但我克制着自己——我准备戒掉和一个男人在虚拟世界里的幸福。我想得到他真实的好。 4 那天回家,阿坤并没有责备我或是抱怨我的缺席。我想这也许便是美蒂的魔力。 从此我越来越常放阿坤的鸽子。我不再一有空便上网赚我们的虚拟货币,经营我们的虚拟人生。 “阿坤,你知道吗?那栋巴洛克风格的房子,名设计师设计的家具,甚至每天代步的甲克虫轿车,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这辈子都绝对不可能拥有的。”我有时会这样对阿坤说,试图让他清醒过来。 可是他却说:“正因为现实中不可拥有,所以才执迷于另一个世界。” 难怪当美蒂知道自己会拥有电子世界里阿坤的心后,那么地满意。在那个世界里,阿坤是风流倜傥的泳衣设计师,他那白色的大房子后有一个装满宝蓝色神水的泳池,隔三岔五便会有无数比基尼美女围着泳池开派对,可面对这么多美丽的女孩子,阿坤却仍然坐怀不乱,他心爱的女人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乐其尔。 这样多金、有品又痴情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动心? 我克制着自己不去那个让人迷醉的世界,我快三十岁了,正如身边所有长辈提醒我的那样:我的确该醒醒了。 5 情人节,阿坤破天荒,邀我去看电影——不是家庭影院、不是最新升级的播放器,是真实体验的电影院。 我们只是拥挤人群里凡俗的一对,在门口买了爆米花和可乐,置身黑暗的世界,屏幕里的荧光闪烁着剧中人的悲喜人生。在虚拟世界里,阿坤曾经包下过本城最豪华的星光影院邀我看电影,可是,那种一抬头便可看见家中斑驳墙壁的抽离感,和现在的真实完全不同。 我在阿坤的手心里甜蜜地捏了一下。散场后,阿坤给我买了玫瑰,是那种临近枯萎的折价货。可尽管这样,它可以让我闻得到微弱的香氛,掰下花瓣贴在脸上,有丝绒般的柔滑感。 我终于明白现实世界的爱情为什么会让我如此渴望了:它是一种可触可感可嗅可恋的很玄妙的东西。而虚拟世界的爱情,它只有视觉世界里激发的体验。 情人节最后一个节目,阿坤陪我在楼下小区里荡秋千,荡着荡着,他便情不自禁地吻我。那么缠绵而热烈的吻,没有背景音乐,没有一颗大红色的心形从我们中间喷射而出。但这夜的幸福,却让我喜不自禁。 谢谢你,美蒂。 美蒂说:“不用谢,这只是一笔公平的交易而已。” 6 阿坤的时间被两个世界对半分。他开始有一半的世界,活在现实里。而我真实能够得到他肉胎凡身的时间,其实只有四分之一。另外四分之一,他和他的朋友出去喝酒聊天。不管怎样,他作为我的爱人,开始有了现实感。 我有一次突发其想,想知道虚拟世界里的阿坤现在怎样了。可是当我用我以前的名字“乐其尔”登陆时,这个用户名已被删除。我知道阿坤的帐户密码,我以阿坤的身份,进入到那个虚拟的世界里,沿着我们曾经一起“生活”过好些时日的街道一路行走,一直进到那熟悉的白色台阶型屋顶的房子里。 刚进屋,便有一个长腿锥胸的女人扑上来:“你回来了,我好想你!” 我将鼠标划过她的头,便会显示出她的状态身份。她叫美蒂,两个月前嫁给阿坤,成为他的妻子。我翻查历史操作,阿坤从前的妻子“乐其尔”死了,阿坤为她举办了隆重的葬礼。 说真的,我不难过,一点也不难过。可是,当我将历史操作一页一页往下看时,我的脑子便开始恍恍惚惚,身子也摇摇晃晃了起来。 阿坤问美蒂:“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真的见一次面?” 美蒂说:“明天吧,我在中山路有一间公寓,我们可以逍遥一个周末。” 我记得那个周末,阿坤说他要参加公司第一次的线下会议。 7 “你说给我现实世界的阿坤,你只要电子世界里的他。可是现在我只得到现实中的一半,另一半仍是被你占了去!”我找美蒂投诉。 美蒂哈哈大笑了起来,波浪般的长发随着声浪汹涌起伏。 “爱情不是做算术题。”她说,“电子世界里的他有多好,什么都有,全部都给你,纯粹而忠贞,可是你不要。你只要现实中的男人,口袋里的钱只够付足每月宽带费,懂得耍小心计让女人掉入自己陷阱,会撒谎,见色起异。你没有理由要求一个真实的男人对你永远忠贞的。漂亮女人对他勾勾手指头,他便会乖乖入套。可是你爱这样残缺的男人,无论在能力上还是道德品质上,他都劣迹斑斑,但是你就是爱这样的他。都说女人有童话情结,其实真给了女人童话,女人才会明白,她们要的不是这个。” 我想美蒂说得没错。 阿坤这天给我炒了一碗蛋炒饭,把我们的小房子弄得乌烟瘴气。吃着他第一次亲手给我做的晚饭,我感动到无以复加。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都凝聚成了一碗蛋炒饭,真实地嚼在嘴里,扎实地入胃。 ☆、真相电梯 人总是对真相很好奇。但人们并不知道,大多数真相并没有什么意义。 真相电梯 上上签 1 我怀疑,我的男人,阿顺,有外遇了。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我为他付出那么多! 迪安说的没错,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曾经那么蠢蠢相信的厚道男人阿信,竟然也会玩起背叛。他难道已经忘记了他向我求婚时许下过的诺言吗?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要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扔下我? 我压抑不了心底的委屈和绝望,扑在迪安身上号啕大哭。我知道,迪安未必会真心同情我。我这些年来的重色轻友,早已伤透了迪安的心。我权且借用她的身体倚靠一会哭一场。 迪安安慰我说:“你也说怀疑了,不是没有确切证据吗?你肯定是多心啦。” 我恳求迪安,求她借她的电梯让我乘坐一下。坊间传说迪安有一部电梯,可以通往知晓真相的楼层。迪安对此守口如瓶,作为迪安数十年的老友,我也从未见过这部电梯。过去我总以为这只是一个谣传,偶尔还当笑话来消遣迪安。但,这一次,我以女人特有的第六感,感受到了真相电梯的真实存在。 我说:“求求你了,迪安。你知道阿顺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迪安答应了,她说:“可是你一生只有三次机会,如果去到三个楼层都找不到全部真相,我也没有办法。” 2 我走进电梯,果断地按下了15楼。这是我和阿顺的家,我们在这里甜蜜地结婚,怀了一个孩子。虽然孩子现在没了,但15楼B室是我和阿顺天天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的地方。即使最近阿顺有些不太正常,可他仍然天天回来,手里提着我最爱的湾仔码头猪肉水饺。 最恐怖的男人是,他明明已经花心了,却依然对你很好很好,好到你的心疼疼地象是扎满了生刺。 我走出15楼的电梯,迫不及待地来到我们家的浴室。浴室里空无一人,可我带着电梯里的磁场,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浴室里发生过的事。 昨夜我和阿顺在客厅做填字游戏的时候,阿顺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边接听边走向浴室——有什么必须背着我才能说的事?定是见不得人了。 我在浴室里感应着阿顺昨夜的电话,原来是和他的助理谈公事。阿顺负责的项目出了一些问题,公司高层有势力在排挤他……这些事没有什么不可对我说的,他连这样的事都要避开我,他根本没有把我当家人看待。 回到迪安那,我把15楼的见闻说给她听。她笑着说:“我说你多疑了吧,阿顺是我见过的最最可靠的男人。” “你不是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吗?”我的这句反问,把迪安弄得怔在那。 人各有命,我好象天生就好命。做事说话常常不顾及别人感受,身边人却无条件地包容我。迪安从来不生我气,换作我是迪安,我定会骂自己无数次“死三八”了。 迪安说:“你自己慎重考虑一下,我建议你不要再追查了,阿顺应该没有问题的。人一生只有三次乘坐电梯的机会,总得给自己留点后路。不要为这样白忙活的事浪费宝贵的机会。” “你坐过几次?”我问迪安。 迪安看起来很不安,她说:“仅仅一次而已。” 我很想追问她的经历,可这次,她已经为我开好了电梯门。我站在这部陈旧的电梯里,望着面前密密麻麻的楼层按键——我按下了五楼。 3 五楼,通往医院妇产科。两个月前,我便是在这里,失去了我的孩子。她才三个月大,在我的子宫里,比拳头大一点。 一开始我并不欢迎她的到来,我说我喜欢男孩。这样世界上便有两个男人,全心地爱我。女孩的话要跟我争抢阿顺的宠爱。阿顺说不会的,阿顺说女儿大了,还是要嫁给别人的,只有我是她一辈子的、至老不变的陪伴。 我说我不要我辛辛苦苦生下养大的孩子最后变成别人家的媳妇。阿顺说:“可是女儿象你象我都不会丑,嫁不出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呢!” 我看着阿顺的浓眉大眼,在脑中合成着我俩的模样——常常这样想,便开始爱上了这个孩子。只是,这份爱并不长久,没多久,孩子便无缘无故地没了心跳。 我问阿顺为什么会这样。阿顺说:“没事的,过两年,我们再生。”他将我紧紧搂在怀里,我可以听到他的心跳,沉着有力,“咚”地一下,再一声,又一声,象一个催眠机器,让我昏睡过去。 醒来的时候,他总不在我身边,我总要好一阵呼唤,他才会慌张地进来。我于是便想知道他在干什么。他难道不该抱着我,死也不放手吗? 4 我在病房的门口,看到阿顺蹲在地上,象孩子一般呜呜地哭,那样子伤心极了。和在病房里安慰我时,判若两人。 他为什么不和我相拥而泣,却一个人在门口偷偷地哭呢? 我从五楼回到迪安那,说起在五楼看到的真相,我不知道阿顺为什么要背着我做这么多无需背着我做的事。 “他大可当着我面谈工作,大可向我倾诉伤心。迪安,你说他是不是犯不着这样?” 迪安笑着说:“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很早以前,那时你还没和阿顺结婚,我对你说过的一句话,不会体谅男人的女人反而会拥有他的爱。” 我当然记得,我还记得当时我心里还闷闷不乐呢,凭什么说我不体谅男人? 迪安见我不语,继续说道:“阿顺一直以来都以宠的方式来爱你,他只想给你构建一个巨大的城堡,让你在里面幸福无忧。所有的担忧和不快,他只要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就好了。这是一个男人的担待。你流产之后,所有的人都在关心你的痛苦,他的内心却被忽视了。” “因为他将痛苦一个人承担,所以现在要找别的女人来分担?”我终于找到了阿顺有外遇的动机。 迪安的声音忽然变得大起来:“你为什么好端端地就咬定他有外遇了呢?” “因为他高兴啊!因为我流产了,血无止尽地拖拽着孩子的生命离开,他却抱着我哼歌。因为孩子没了,城堡倒塌了,他却还要我恢复工作。因为他态度不对,他不在乎我们的生活遭受了这样的劫难……” “可是你已经看到他痛苦的真相了啊!” 迪安说得对。阿顺是真的痛苦着的,只是不让我发现。 “迪安,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去最后一个楼层。”人有的时候会赌性大发,对真相的探求永无止尽。 迪安将我带到电梯口。她并没有为我开电梯,她拿起一把锁,将电梯门,重重地锁上了。 5 “林昔,”迪安唤了一声我的名字,同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人生充满了悖论。有些人可以争取到想要的爱,却未必能拥有幸福。只因为这份爱来得过于唐突,以至于连她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你是不会明白爱情的。” 我讨厌迪安总是妄自为我下定论。我说我要走了。 迪安说:“林昔,你难道没有感觉,自从阿顺出现后,我们之间的话题除了这个男人,再无其他了吗?” 迪安说得有道理。可是自打阿顺一出现,我和任何人的话题里,都只有阿顺了。 “林昔,”迪安每句话都如此语重心长唤我的名字,这简直让人抓狂,“阿顺爱你,他没有外遇。” “可这不是我要知道的真相。”我笑着对迪安说。 迪安听了这话,也笑了。迪安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让你再乘坐电梯寻找真相了吗?你已经在8楼了,又何必再费周折去8楼呢?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人总是对真相很好奇,但人们并不知道,大多数真相并没有什么意义。” 我坐在沙发上,听迪安缓缓叙述一段尘封往事:“那时我们都喜欢阿顺,我让阿顺选一个,他说他选你,因为你很蠢,会爱他爱到为他跳楼。我对阿顺说,那是你的心计,象你这样的女孩,有说动人情话的天赋。阿顺当然不同意我了,为了印证你是不是真的会为他跳楼,我们一起,乘坐了真相电梯。” “还记得那天你对阿顺说,你在楼顶的天台等他,如果他迟到,你便跳下楼去吗?阿顺那天没有迟到,可是我们坐电梯回到当天你的心情真相里,你站在天台的边缘上,紧闭着双眼,时不时眼缝微睁一些看看楼底,哈哈,那被吓到魂飞魄散的样子真是太好笑啦!然后你心里纠缠着,如果阿顺不来,你跳下去,怎样的姿势才好看点,死也要让阿顺看着心疼,而不是恐怖,你把头发扎好,翻转身子,以免掉到地上脸碰地毁容……你满脑子奇奇怪怪的想法,但你唯一没有犹疑过的想法是,他不来,你一定会跳下去。象你这样的女孩,对爱情懵懂无知,却纯心纯意地把握住了。我输得心服口服呢!” 6 我满心愧疚地从迪安那离开。 两个月前在医院的时候,我起身来寻找阿顺。看见他坐在病房门口,将头埋在迪安怀中呜咽。所以我来找迪安,我要让她自己看到我是如何知晓真相的。可是,真相电梯带我在五楼看到了两个真实为我伤心的人——只为我,他们彼此之间并无任何情感牵连。 迪安,不要怪我。爱有时让人患得患失,我以为爱的真相会被揭露成不爱。原来它是这样的宽厚深刻。 阿顺,我们很快就会再有一个孩子的。这是我路过妇产科病房不小心看到的,发生在未来的真相。他是一个好看的男宝宝,眉毛象你,眼睛象我……他会和你一样爱我,而我,同样也会爱他,和爱你一样多。 【05 仙履奇缘】 ☆、爱情指南 后来那个许愿银行的页面就打不开了,这件事就象一个梦一样的发生和结束,几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也没和任何人提起过,这个秘密将被我带进坟墓。 爱情指南 三更 1 过滤杯里的茶叶发了霉,一朵朵的霉菌簇拥在杯子里,触目惊心。我把杯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摔,思蕊立即就招了。她在吃春卷,一嘴土豆丝,含含糊糊地说,上周你出差,我拿你杯子泡茶了。对不起啊,林小染。 我气疯了,那你不会冲洗一下吗?都发霉了! 思蕊说,没事,那只是细菌微生物。我们应该感谢它们,如果没有它们,地球上将被以前的尸体覆盖,你100代祖宗的样子现在还栩栩如生。 现在我的满腔愤怒也栩栩如生,我抛弃了淑女形象,骂道,你这个傻X,你喜欢微生物是吧,那你好好享受吧。说着我就把发霉的茶叶倒在思蕊的春卷上。思蕊尖叫着跑了,我一回头看见了利远在旁边,他正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眼光看着我,嘴角一撇,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利远走了后,思蕊凑过来说,他真的笑了,祝贺你踏上了恋爱之路! 我也很惊奇,想不到恋爱指南给的信息这么准。 恋爱指南给我的情报是,我暗恋的男人喜欢有一点点野蛮的女人。所以我和思蕊合演了前面的一幕。仅仅帮这点小忙,思蕊就让我请了一顿饭。她穷得一个礼拜没吃肉了。 2 恋爱指南是我订阅的手机短消息,完全免费。可以预告恋爱运气,非常准。奇怪的是我问过很多人,他们的手机都只有早报晚报天气预报等手机短信,没人知道恋爱指南。 这只能说我太幸运了。我是被爱神眷顾的人。 恋爱指南又给我提供情报了,它发来短消息说最近几天,桔子就是我的幸运物。 我不敢怠慢,赶紧买了桔子堆在办公桌上。看着那一个个黄色的小东西,我怎么也想不通它们会给我带来什么好运。 利远到我们办公室取材料,一眼就看见了我的桔子。他问我,你喜欢吃桔子? 我机械地点了点头。利远的表情忽然温柔了,问,你不怕? 利远说的应该是蛆虫事件。我随口说,不怕,我就是喜欢吃,如果吃到虫子就当做补充蛋白质好了。 利远笑了。他说,我也喜欢吃桔子。 我的心跳变得象脱了缰的野猪一样强壮奔放。捂着胸口目送走了利远,我瘫软在转椅上。 后来我从其他同事那里听说了,利远的家乡盛产桔子。因为桔子长蛆的事件导致桔子大量囤积。其实那些都是好的桔子,没有一点问题,但是人们就是害怕,最后桔子都白白烂掉了。利远经常为这件事感到痛心。所以看到吃桔子的我,利远变得很温柔。 我真是爱死恋爱指南了。暗恋利远已久,我都是在默默的单相思中度日,幸亏有恋爱指南的帮忙我才能一步步地接近利远这种不可多得的好男人。他光彩夺目,满足了我对男人的所有幻想。 3 有了恋爱指南提供的准确情报,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合利远心意。我和利远的感情迅速增温,慢慢变得滚烫,差一点就要蒸熟了。我越发觉得,半年前做的那件坏事完全值得。 半年前利远还不是单身。他身边有一个叫落落的女孩子,两个人已经恋爱两年。我嫉妒落落,每天晚上都祈祷他们能分手。后来有一天,我偶然进入一个许愿银行的网站,网站的规则是先许下愿望,然后在银行存入指定金额便能实现愿望。 我许愿说希望利远和落落分手,银行的系统说让我为这个愿望存入1万。我鬼迷心窍了,真的给那个账户存了一万。原本我以为是骗局,没想到两个礼拜后利远就和落落分手了。 后来那个许愿银行的页面就打不开了,这件事就象一个梦一样的发生和结束,几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也没和任何人提起过,这个秘密将被我带进坟墓。 4 恋爱指南好几天没给我新指示了,我不敢轻举妄动,又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就约了思蕊吃饭,思蕊迅速答应了,她面黄肌瘦,无精打采。问她怎么了她就说缺乏营养,其实她也是饱受爱情的折磨。她喜欢着一个叫吴信的男人,也是我们公司同事,但吴信喜欢的人却是我。 思蕊说,感情真是一件荒唐的事,每个人都在绕圈,很难到达终点。吴信说了,只有你死了,他才能忘记你。 我不停地喝酒,心里烦透了。思蕊不停地吃肉,她的胃口真让我羡慕。 5 手机里终于来了恋爱指南的新情报,情报说,猫将促成我的恋情。 我赶紧买了一只招财猫,取名叫招福,是一只总是随地大小便的蠢猫。几天后我要出差,我有预感,这将是我的大好机会。 我找到利远,说要出差,问他是否能帮我照看一下家里的猫。利远惊奇地看着我,问,你也喜欢猫? 果然利远也很喜欢猫。我装出了一幅浓情的样子,说,猫就是我的命。利远马上说,那晚上一起吃饭吧,算是给你送行,吃完了就去你家里拿猫。 正合我意。 晚上我和利远进展顺利。席间他随口说了句他以前也养过一只猫,他对猫倾注了很多感情,结果分手时被女朋友带走了。是利远提出的分手,所以他没阻拦女朋友带走猫。我装成自然地问他们分手的原因,他说女朋友的账户里多了一万块钱,他追问钱的来源,女朋友觉得受到了怀疑,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女朋友走后,那个卡里的钱也神秘消失了,至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这话时他的口气平和,看不出难过,不知是已经忘记了往事,还是太会掩饰。我含含糊糊地哦了一声,心里忐忐忑忑。 吃了一顿美味的海底捞后我带他去我家,他对招福一见钟情,高高兴兴地抱着走了。走时还保证说会用心照顾猫,让我不要操心。他还叮嘱我出差好好照顾自己,天气凉了要吃温暖柔软的食物,以免胃不舒服。 没错,这就是爱情的端倪。我站在风中抚弄着长发,柔情似水地嗯了一声。 我假装出恋恋不舍的样子把猫送走了,回头看看房间里被猫弄得乱七八糟的家,我气得想把那只蠢猫五马分尸。 6 出差回来的日程比预定提前了半天,我提了两盒龙须糖直奔利远家,名义上是去接蠢猫回家,实际是想快点见到利远。到了利远家敲了半天门没响应。昨天的恋爱指南说我的幸运物是芦荟,我四处张望,在门口果然发现了一盆芦荟。把芦荟搬起来后,我在盆底发现了一把钥匙。这是利远家的钥匙。 握着钥匙犹豫了一会,我决定偷偷潜入利远家里看一下。把钥匙插进锁里时,我感觉自己在打开幸福的大门。 利远的家里干净清爽,符合我之前的想象。蠢猫不在,大概是被利远抱出去了。我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看到桌子上有一张照片和一个空相框,很显然那张照片是从相框里取出来的。照片上是一个容貌婉约的女人,有一点姿色,应该是利远的前女友。 我继续环绕屋子,发现了几件女人的衣服和几双高跟鞋堆在地上,大概是利远打算丢掉的。利远决定忘记那个女人了,他将开始一段新的感情,肯定是和我一起。 我欣喜若狂,渴望已久的爱情马上就能修成正果了。这时恋爱指南又发短信来了,让我注意不要触犯对方的隐私,这是对方最忌讳的事情。 我要疯了!那为什么要告诉我钥匙的位置,勾引我偷偷跑进利远的家!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还有一只蠢猫的叫声,是利远回来了。我手忙脚乱,猛然在角落里看到了一只木头箱子,挺大,空的,足够我藏进去。我要赶紧藏起来,私闯民宅这种事被利远发现了,不止会讨厌我,搞不好还会把我送进警察局。 在利远打开门前我跳进了箱子里,盖上盖子屏住了呼吸。蠢猫好象发现了我的存在,它在箱子附近转来转去,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它想我被发现吗?这只该死的蠢猫。 几件衣服堆在了我身上,随后几双鞋子又砸了过来。我努力辨认了一下,这正是我刚刚看到的利远的前女友的东西。利远正式把它们遗弃了。 我刚在打算怎么样才能合理地从箱子里出来,想了很久才发现怎么出来都不合理。过了一会我听见利远开了门,和门外的人说,你们能不能帮我把这个箱子搬走? 完蛋了,我要被送去垃圾堆了。可一想到利远已经打算开始新感情了,我的心里就甜蜜起来。 7 我感觉自己被搬下了楼梯,又被抬到了一辆小货车上。过了一会,我被抬了下来,有了晃晃悠悠的感觉。我从箱子的缝隙里一看,我看到了水。四周都是水。我在一辆小船上,小船在湖中央。妈呀,利远打算把箱子沉进湖底!这个浪漫的男人,他打算把过去水葬掉。 我该怎么办呢?现在我要是出去,期待已久的爱情就会灰飞烟灭。要是不出去,我的生命就会灰飞烟灭。 我打电话给思蕊求助,用蚊子般的嗡嗡声诉说了一下情况,问她怎么办才好。思蕊说,对不起啊,小染。 我问,什么意思? 思蕊说,你听说过许愿银行吗,只要付了足够的金额,你所许下的愿望就能实现。我所有的钱都存到地狱银行了,为了让你死。你收到的恋爱指南,都是许愿银行发出去的,为了一步步把你引到上死亡之路。 我不懂,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非要把命赔上! 思蕊说,我不是早告诉你了吗?吴信说,只有你死了,他才能忘记你。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我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大脑被掏空了一样无法思考。事情早有预兆,只是我没发现。在思蕊说欠了一身债务没肉吃时,我为什么就没问她一声她的钱去哪了呢! 我顾不得爱情了,我要出去!但是晚了,箱子已经被扔进了湖里。我迅速地被水淹没了。我说不出话,叫不出声。只能听见水流的声音,还有蠢猫渐行渐远哭泣一样的叫声,喵呜,喵呜。 ☆、隐形男佣 你看不见我,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你。 隐形男佣 上上签 1 无数次的争吵,终于把我和陈光推到了爱情的悬崖绝境。我抱着一种置于死地而后生的信念,对陈光说:“我们分手吧。”陈光不耐烦:“又在发什么疯啊!” 我觉得自己实在很不值,这么多年来的付出,却从来得不到一句温柔款曲。这样的日子,八年十年的日后折磨,不如当下痛斩了情丝。 陈光的东西被我理出来打成包,他见我心意已定,只好提着包离去。 我就是嘴硬,其实心里早就疼得七凌八落的。陈光一走,我便顺着大门,瘫倒在地放声大哭起来。 2 失恋是一件伤筋动骨的事。和陈光分手两周,我什么事都没做。因为我发了誓,我再也不要做家务了。 从前和陈光在一起,怕他的高档衬衫被洗衣机洗坏,我自己就变成了全自动洗衣机;他写报告懒得动手,我就听他念我来打字;他早上都不用调闹钟,我一到时间就自动醒来叫他;他英语资格考试考不出,我刻苦复习去办假身份证帮他考。 到最后呢?最后他架着脚在桌上,对他朋友说:“女朋友就是当保姆来用的。”我的爱被他当成了一块臭抹布,我的尊严被他无情地践踏。 我为你做太多都没关系,你要知道感恩啊!可他,却熟视无睹。 我决定从此珍爱生命,远离家务。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 3 家里一团糟,苍蝇蚊子犯上作乱,小强横行霸道。我决定要请一个佣人来。 我的要求不高,基本上就是要和我以前一样能干。当然,如果这个佣人是个隐形人就好了。因为我劳苦多年,暂时还没有养成和那个蠹虫陈光一样的习惯,看人家忙里忙外,自己不但不帮忙,还会添乱。所以如果让我看着佣人打扫卫生,估计会技痒的。可是如果我不在家,佣人来做家务,我又不放心。万一她是一个变态,试穿我的漂亮衣服,甚至胸罩内裤,我怎么办?我不是小人之心,只是被陌生人进家门,多少有些心下不安。 我打听了几家家政中介,听到我的要求后,对方都以为我不正常,啪地挂了电话。我只好上网查,却没想到,还真的找到了一家这样的公司:专门提供隐形佣人。 我直接用信用卡付了第一次的服务费用,在家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地等了起来。 4 第二天一早,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门,因为紧张,还差点被地上横着的衣架绊了一跤。透过猫眼朝外望去,什么都没有。我把门慢慢地打开,依旧不见任何人。狐疑了一会,我关门,发现那地上的衣架已经被拾起,浮在悬空位置稳稳地朝阳台走去。 这实在太神奇了!我惊讶地嘴都合不拢了。 那一天,我比自己做家务还要劳累,因为一整天我都密切跟踪着家务的行踪。当我看到洗衣机嘟嘟响着在被按键时,匆忙跑去洗衣间,我伸出手在空气中摸着,什么都摸不到。但,千真万确地,我们家被整理干净了! 而且,我的餐桌上多了三菜一汤,酱鸭、豆干炒辣椒、肉沫茄子、还有鲫鱼牛奶汤,全都是我的最爱。这些年,跟着陈光的口味做菜,我有多委屈自己啊!我像一个饿死鬼一样,把那些菜吃得精光,然后,看见这些碗像被施了魔法一样,被端进碗池里洗净。 妈咪洗洁精的柠檬香味溢满了整间厨房,我幸福得快要昏倒了! 这还没完! 就在我准备去洗个热水澡的时候,我发现我找不到我的浴衣了,众里寻它千百度,想着反正自己家里,裸着也没事,便去了浴室。谁知,我的浴衣却被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了架子上,浴缸里放好了热水,水温宜人,连玫瑰香油都洒好了。我感动得都快骂人了! 一看花洒上一块让我为难了很久的锈迹竟然也被涂好了。“这个是怎么弄的啊?”我急于和这个神奇的佣人交流家务心得,却只听到浴室里重重的混响。 洗好澡,我上网找到那家公司。我问他们联络人:“难道隐形佣人不会说话吗?”联络人说:“可以说,可以不说。你需要自己设置。” 5 两天后,我收到了一个快递,里面有一个遥控器。我将“无声状态”取消了。 “喂!喂?”我边叫边在房间里到处找。 “你好。”我第一次听到了我的隐形佣人的声音,从阳台上传了过来。哦,他在晾衣服。一切都很满意。只是…… “你……你是男的?” “对的。”阳台上那个低低粗粗的声音答到。 我凝神观察他晾衣服的高度,以此来推测他的身高。真的是很奇怪,为什么给我安排一个男佣呢?这样有点怪怪的呢。 不过我一时还不想去跟公司说,怕他们把这个优质服务的男佣给换掉。我且看他今晚给我做什么好菜吃捏? 我闭着眼睛走到厨房,试图给自己一个惊喜。当眼睛睁开时,幸福感排山倒海地将我的矜持埋没——红烧鲫鱼,松花蛋,青菜、还有萝卜排骨汤! 我最最爱吃鲫鱼了,小时候妈妈总是常年鲫鱼,各种各样的做法。可陈光有被鲫鱼刺卡过的心理阴影。所以和他在一起后,我再也没买过鲫鱼。 我扑在桌上吃得酣畅淋漓斯文全失,最后用袖子抹了抹嘴,对隐形男佣说:“真是太感谢你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没有名字,我的代号是25717。” “那……25717先生,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这么多信息呢?比如我爱吃鲫鱼,我家花洒上的锈迹让我发愁很久,还有,我的浴衣放在哪你也知道……”说着,我忽然觉得脸上烫烫的,想到自己那天差点在家裸着身子,真是有点尴尬。 我正在等待25717的回答,手机忽然在房间的那头响了起来。我还在心里犹豫着,陈光的电话我是不是应该拒接,给他点颜色看看。只见那手机在空气中缓缓乾坤挪移了过来,我看了一眼屏幕,不是陈光,心里瞬间又凉了。 陈光的哥么在电话里苦口婆心劝我们和好:“陈光怎么可以没有你呢?他现在住我这,班也不上,门也不出,弄得跟个苦行僧似的。你就原谅了他吧。” 我忧郁地坐在沙发上,心神涣散地按着电视遥控器。我和自己谈条件:“如果按到20,还看不到侯总在卖劳诗丹顿,那今天就是不正常的一天。我就应该像个傻瓜一样去找陈光。” 可是我按到30,电视都始终在最初的那个老电影画面。好奇怪,我仔细一瞧,原来电视机的遥控信号接收的地方,被一块抹布档住了。 “25717,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什么?你为什么要我去看陈光?你是陈光派来的么?”我像审问犯人一般问我的隐形佣人。 房间里没有声音。我的衣柜被缓缓地打开,那件和陈光第一次约会的外套走到我身后,披上我身……好温暖啊。我伸手摸了摸悬着的衣服的周围,什么都摸不到。可我走到楼下,回头看我家阳台时,可以看到我们家的晾衣架在这无风的午后,如秋千一般飘飘荡荡。 6 我敲开陈光哥们家的门,愤愤地发现他并不像我期望中的那样失魂落魄。他正坐在地板上和另一位朋友联机打CS,见我来了,用手在我背上拍了拍,便继续进入虚幻世界浴血拼杀。仿佛,我们根本没有吵过架,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 陈光的哥么把我叫到另一间房间,我正要责怪他骗我。他却央求我说:“哎,两口子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斗什么气呀。陈光就是这样的人,被你宠惯啦,其实他心里把你看得重着呢。你带他回去吧,再不回去,我老婆都要气得回娘家啦。” 那夜曲终人散,陈光和我一起回家。夜色里秋寒袭人,陈光说:“回去我想吃碗热滚滚的水煮蛋。”我心里一片惆怅,难道他就不会说,回去我帮你煮碗热汤吗? 7 我对我的隐形男佣说:“谢谢你这段时间帮了我这么多。我的生活又恢复到从前一样,我没那么多钱来支付雇你的费用。明天你就不用来了。” 那天,隐形男佣给我做了一桌的鲫鱼,鲫鱼汤干煸鲫鱼红烧鲫鱼……抿那些鱼刺,抿到我双颊发疼。但我知道,我不是好命的人,所以当下的享受,不贪不行。 “25717,你好象一直都能进入到我的大脑里,知道我喜欢什么,想要做什么。你能不能,告诉我……”告诉我什么?我想了很久,不知道如何措辞,“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我已经受够了,这么多年来,自己营营碌碌地去操持一份得不到回馈的感情。我爱上的是一个薄情男子,他根本看不见我为他的付出,他根本不知感激,他就是一个王八蛋,他觉得我为他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因为他知道我不会离开他……我,真的很爱他! 我双手抱膝,无助地坐在地板上呜呜地哭。明天,隐形佣人走了,我就再也找不到一个知心人了。 我觉得脸上糙糙地有纸巾擦拭,我双手在空中横竖比划,却只能无力地遭遇空气。我哭得没了力气,泪腺也累到罢工。我擤着鼻子说:“25717,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被一个宽大的胸膛狠狠地拥抱?” 那夜,我去了DISNEY玩具城,买了一只和我齐身高的米老鼠。然后,霓虹灯下,我看见它的手脚忽然动了起来!我冲上去抱住了它,它轻轻地抚着我的长发,我忽然有了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被爱惜着的感觉。这种感觉好玄妙,让人迷醉。 我们一起坐摩天轮,一圈又一圈,城市的美尽收眼底。很多年很多年以来,我的生活被困倦和厌烦包围,心情竟是第一次如此美好洗练。 到家已是深夜,陈光鼾声震天。我有点累了,坐在沙发上,我看见浴室里的灯亮了起来,有洗浴缸的刷刷声,有倒水的哗哗声,然后,玫瑰香油的馥郁盈漫了满屋。我笑盈盈地洗了澡,走进房间,睡在了陈光的身旁。在半梦半醒之间,我听见家里的门开闭的声音。 25717就这样,出色地完成了他最后一天的工作。 8 我上网去问那家公司:“为什么你们的隐形佣人能读懂雇主所有的心思?” 客服人员说:“这是我们工程师写的程序。他们让隐形佣人们爱上雇主,便会懂得雇主所有的心情,然后全心全意地付出。这也就是我们会为女雇主派遣男佣的原因。” “可是……我不会爱他的啊?我甚至看不见他。” “你看不见他,可这,并不妨碍他爱你。爱情本来不就是这样么?” 我陷入沉思的时候,陈光走到我身边,对我说:“今天有份客户的传真有些数据要修改,你帮我打出来,把数字改掉。” 我看了眼那一叠厚厚的文件,再看了看钟,已是夜深十点半,我说:“好的。” 陈光打了一个呵欠,去房间睡了。他的衬衫留在客厅的沙发上,西裤躺在房间的柜子上,我要帮他打文件,熨衣服,还要帮他准备明天的早餐,中午的便当……可是,没有关系。他看不见我,但这并不妨碍,我爱他。 我捏了捏米老鼠的鼻子,在键盘上奋力敲打,打出我爱陈光的一片天来。 ☆、烂男人侦测器 男人不烂,女人不爱。这里面的逻辑是,男人为了被爱,就要变成一个,烂男人。 烂男人侦测器 上上签 1 仓平在我的手上套上了一个镯子。镯子是陶瓷做的,底色是纯纯正正的白,花纹是精致优雅的樱花。我抬起手,在阳光下看这镯子,仿佛透明似的,极为轻薄,很有灵气。 仓平说:“这个镯子,是烂男人侦测器。” 我白了仓平一眼:“你就喜欢胡说八道。” 仓平说:“我说真的,它的确可以侦测出你爱的男人是好人还是烂人。这个侦测器具备了一整套人类的感官判断系统,可以根据男人的体温、心跳、肌肉紧张度以及瞳孔扩散程度来判断他是真情还是假意,是好汉,还是孬种。当你扑入心仪男人的怀抱中,你的体温因为激动而升高,血液的荷尔蒙浓度在一分钟内迅速加强,这些生理反应将启动对你所相处的这个男人侦测的程序。如果你所面对的是一个坏男人,这个镯子便会发出刺耳而难听的刮擦声——听过刀子刮碗的声音么?就是这个声音。同时,镯子上的樱花将会呈现凋谢的景况。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好男人,镯子便会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乐音,同时也将离开你的手腕。” “这么说,在我遇见好男人之前,你这镯子就褪不下来了?”仓平点头。我当然不信,我运气缩骨,去洗手间擦肥皂——可这镯子就好象在手腕上生了根似的,怎样也摘不下来。 “没关系,等我戴烦了,我就找个榔头把它敲碎。”这么脆弱的瓷制品,还怕它强硬? 仓平好整以暇地笑道:“有个说法,你如果把这个烂男人侦测器损坏了,你就一辈子都嫁不出去,永远得不到幸福。” 好阴险的诅咒!这样的诅咒,对女人来说,实在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2 我的爱情运一直很不顺,感情路走得坎坎坷坷。 我总是爱上烂男人么?那好象是真的。青春无限的时候,多少男生腆着脸徘徊在我的窗下念情诗。我信手挑一个衣着整洁的,竟然是个花心大萝卜;我再挑一个身材好的,却是一个只有性欲头脑空白的禽兽;我再再挑一个老实相的,却是一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我都挑得绝望了,每每挑到手的总是烂男人,没挑的却成了别人的十佳男友、模范老公。仓平发明“烂男人侦测器”这个词的时候,我举双手投降,哑然失笑。 除了这词儿,世上还有更确切的说法吗? 不过,很快,我就遇上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那天我回娘家,在电梯里遇见复旦帅哥——就是我曾经脸红心跳幻想过很久的邻居大哥哥。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男人呢?人帅,一米八几的个儿;读书又好,保送进复旦大学。 我还记得多年前,我总是每天在电梯门口磨蹭着,就希望能和他同坐一部电梯。可他却从来没有注意过我。 那时候我有自知之明,我太不可爱了。戴一副又大又圆的厚底近视眼镜,头发蓬松得像鸡窝,还有一些小肥胖,青春痘烂漫疯长——我沮丧地看着镜子告诉自己:“你不配喜欢他,你不配喜欢他!”这样的女孩,梦不该是粉色的,不是么? 仓平那时是我的同班同学。他的痘痘比我的更不象话,红通通地好象熟透了一般长在脸上,将他沦落为一名惨绿的少年。他总是表情忧郁地跟在我身后,说一些文绉绉的话,惹得我直骂他“神经病”。真没想到,这个神经病最后竟然成了专栏作家 在仓平的一篇鬼故事里,以我为原型,写一位痘痘女爱上了邻居帅哥,总是在电梯里等他,却不幸被电梯门夹死,从此化身厉鬼,到处作怪…… 仓平的很多故事都取材我。这一次,我准备给仓平一点圆满的素材。 我遇见了复旦帅哥。在电梯里,相隔很多年,他终于朝我笑。他还对我说话:“你好久没有回家了呢!”那天他就留在我家吃晚饭。席间我去洗手间,在镜子里看着自己,一切都是那么尽如人意。我的皮肤很有光泽,身材玲珑有致。我是那么地爱自己——嘻嘻,谁会不爱呢? 3 我和复旦帅哥很快便陷入爱河。 我们就像休学两年的学生一般,努力补课,试图追回耽误的时光。有父母的督促,我们开始谈婚论嫁。 那夜,我接到仓平电话。我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我其实并不喜欢他。从小到大,我可没少受他的气。小学时候,最爱恶作剧耍我的就是他;早恋季节,在我心爱的男孩面前出我洋相的又是他;好不容易长大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我每谈一个对象,他就泼一次冷水…… 他说他近几个月昏天暗地赶一本书,现在出版了。我问他书名什么,内容什么,他都回答:“你自己去看呗!” 我说:“我才没空呢,我要结婚了,你正好赚点版税好给我包红包。”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仓平说:“你那烂男人侦测器就没刮擦刮擦?”我笑着说:“我这次终于苦尽甘来得遇良缘,大作家你就别咒我了!” 仓平该不会是写鬼写久了,便得道成仙,可以预言一些事。第二天我的复旦帅哥抱我的时候,我的耳边传来刮擦刮擦的声音。我的头低下去,耳朵越靠近手腕,声音便越清晰。那声音很是刺耳,我的寒毛一起竖了起来,胃开始痉挛。我强迫自己不要去看那镯子,可是忍不住一望,樱花正在慢慢凋零。 我给仓平打电话:“你送我的那个镯子真是奇怪,还真能发出声音,樱花的图案也会变。该——不会是真的吧?” 仓平不耐烦地说:“什么蒸的煮的,反正,烂男人侦测器一有动静,这个男人不是畜生就是禽兽。” 这话,我可不爱听——凭什么这样刻薄人? 我“啪”,把电话挂了。仓平这人真是讨厌,总是说一些人家不爱听的话来。要不是小学同学中学同学一路长大心无罅隙,早就绝交八百次了。 4 可是我的心很不安。已经深爱了,却仍疑神疑鬼,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人不可能件件事都路线正确。我都已经是烂男人侦测器了,总该给自己一点印证的机会吧。 我托小时的玩伴去调查复旦帅哥——现在已经是我的未婚夫了。结果让我彻底绝望:他在高中时期让一个女孩怀孕了,可是为了不失去保送复旦的名额,他欺骗那个女孩,让她和自己一起隐瞒。后来他如愿进了复旦,却将可怜的女孩抛弃——这简直是黄金八点档的剧情。 我知道年轻足以宽容我们的许多错,但他的错,足以让我的烂男人侦测器以百倍的分贝发出刮擦的刺耳声。所以,我选择放弃。 5 我对仓平说:“你这烂男人侦测器太神了!”说这话的时候,我的伤正在渐渐愈合中。 仓平笑:“这种东西只能骗骗女孩子啦!”仓平说,烂男人侦测器的灵敏度,只在于当事人的天真度。越天真,越盲目。 “我不跟你咬文嚼字啦!你的新书呢,让我拜读一下吧。”我拱手相求。 我从来没有主动读过仓平的文字,每次都是他发表之后和我说梗概,我还听得很不耐烦。但这一次,我不知哪来的兴趣,很想了解自己在仓平的印象里,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任性?无理?刁蛮?冷酷?愚蠢?肤浅? 他一定觉得我很蠢,每次都会爱上烂男人。 我低下头,在仓平面前,竟然第一次卑微了起来。从前的傲气荡然无存——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这个永远做我靠山的男人,从小到大一直给我最大的支持,在我最茫然无措的时候,用刻薄的言语点醒我,在我寂寞的时候陪我聊天——好男人就在眼前,自己怎么就没看到? 桌上是仓平的新书。书很薄,封面的素描是一个女孩的轮廓,额头高高,颧骨拱成一座小丘,下巴调皮地翘着。又是一本以我为原型的鬼故事。 书名叫……《烂男人侦测器》。 故事说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很多年很多年,可是这个女人浑然不知。因为——她是一个烂男人侦测器,她只对烂男人有兴趣。看着心爱的女人被一个又一个烂男人伤害,男人心疼极了。为了不让她再受伤害,他去景德镇买了一个精美的瓷器手镯,改造成一个烂男人侦测器。其实,不管她和谁在一起,这只镯子都会发出刺耳的刮擦声。他以为,在这只镯子的提醒下,女人便会将这世界上的男人全部淘汰掉,只剩下自己,他的爱情也便会开花结果。 事态果然朝着他所设定的剧情发展下去。女人终于爱到了死角,再无可爱了。可是——纵使她不再爱别人,也不会来爱他,因为她是烂男人侦测器,她只爱烂男人。而他真的很好,他有智慧,且痴情,他一点也不烂。因为不烂,她便不会爱他。 女人,是一个那么天真而又愚蠢的动物。男人,爱上这样的动物,再聪明也毫无办法。为了让她爱上自己,他只能将自己变成一个烂男人。他造谣中伤她的未婚夫,他设计她的爱情。他让她又一次狠狠地被爱情中伤一次。 他终于成了一个烂男人,他终于看见,她看自己时,表情中的领悟和眷恋。他也知道,爱情是一场长跑,他快接近终点。可是,烂男人侦测器却和女人在日日夜夜的肌肤相亲的接触后,开始有了灵气。它,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烂男人侦测器。就好象,女人在爱情的误打误伤中,成为高手。 于是他明白了,一切就该到此结束。他和她,再没有未来。 6 我低头看我的镯子,樱花正在一片片地渐渐枯萎。 仓平……他不是烂男人啊,你为什么乱侦测呢?我把镯子在桌上死命敲着,镯子发出尖锐的嘶鸣,像是危急时的警报。 我冲出咖啡馆,去找仓平。找到他并不难,我的镯子是导航。离仓平越近,烂男人侦测器便嘶鸣得越尖锐,离仓平越远,我的手腕便恢复平静。 可是我依然追逐着这个烂男人,我要找到他,因为我爱他。爱这个因我而烂的烂男人。 ☆、流星原来是眼泪 感情的事是勉强不来的。你爱他,即使他不爱你,仍是会对你心存感激。可是如果你的占有欲超过爱意,那只会徒然引发他的恨意。 流星原来是眼泪 上上签 1 “宝贝,你想要什么,就说吧!” 每当我闷闷不乐的时候,发明王总是这样对我说。他每次都能满足我的要求——我说我要刮风,立马便有壮观的鼓风机让气流划破晴朗;我说我要名牌包,最新款的LV便出现在我衣柜…… “亲爱的,有什么是你发明不出来的吗?”我问发明王。 他捂着自己的心说:“除了里面这片广阔的世界,其他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说这话的时候,发明王的眼睛亮了一下。 “你的眼睛里好象有流星。”说着,我赶紧闭上眼许愿——我想要孙黎明爱我。 2 每当上弦月亮起的时候,孙黎明就会来到这座城市开会。 最早的时候,我们邂逅在一家冰吧里,用透明的冰制杯子喝着姹紫嫣红的液体,然后在呵着雾气的夜里接吻拥抱。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来这座城市不再订酒店。天边的新月渐渐丰满成半圆,他在我家楼下给我电话:“我方便上来吗?” 其实他不必这样说的,我一直都在家等着他啊! 可他却说:“万一你男友在家,就不方便了。”说着,他谦卑地笑了,像是礼貌性的借宿一夜。可当他进到我家时,却总像恺撒大帝去到法国——来了,并且,征服了。 几天之后,我总会落泪,卑微地哀求他多留几日。虽然明知不可能,却总是情不自禁地落入不堪的状况。之后我在阳台上看他提着拉杆箱在街边扬手叫车的背影,我知道,无论我怎样爱他,他也不会爱自己。 3 我曾经以为发明王可以发明所有东西,于是我便对他说:“给我发明一个爱情机器,将这个机器装到对方身上,他便会来爱你。” 发明王双手一摊:“我说了,涉及到心灵情感的东西,我发明不出来。” “那你给我发明一台行踪固定器,即使他不爱我,也不会离开我。” 发明王摇头:“宝贝,感情的事是勉强不来的。你爱他,即使他不爱你,仍是会对你心存感激。可是如果你的占有欲超过爱意,那只会徒然引发他的恨意。” 听了发明王的理论后,下一次孙黎明将我拥在怀里贪婪地吻着时,我便忍不住地问他:“你恨我吗?你会不会恨我?” 孙黎明说:“我恨你,你这个小妖精,我恨死你了。” 那天,孙黎明接手机时,我正在旁边说话。他为了不让我发出声音,用他宽大可遮天的手掌将我的嘴捂住,死死地捂着,捂到大白天里,我恍惚见到白月光。 于是我知道,孙黎明恨我。 从此,我在高xdx潮来临的时候,学会流泪。 4 “发明王,我病了。” 发明王摸了摸我的额头,关切地说:“哪里不舒服?我可以发明甜的药丸来为你治病。” 我怕苦,从前生病总是拼着,就是不肯吃药。认识发明王后,我家的药箱里便有了草莓味的感冒药、香草味的止痛片……我把发明王当姐妹,和他无话不谈。 我说:“每次我和孙黎明做爱的时候,就想哭。那感觉好象世界末日,眼泪停不下来。” 发明王十指紧紧交叉着,他说:“叶妮,你这样下去不行的。他来找你,只是为了寻开心。开心都没了,你以为他还指望你什么?” “可是,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 发明王借了我一个肩膀,我便倚在上面哭了很久。和孙黎明在一起后,我就变成了一个超级水龙头。发明王曾跟我开玩笑:“我准备把你的眼泪收集起来,成为环保新能源。” “你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难道不伤心吗?”我问发明王。 发明王沉默良久,终于说:“以前是伤心的,每次,她让我发明一样东西来让那个不会爱她的男人尽可能地留在她身边时,我便会心如刀绞。可是后来我发明了一副喜悦手套,每次戴上手套来为她做发明,我便笑个不停。” 5 孙黎明又一次来到的时候,我递给了他一盒安全套。这是发明王专为我发明的。 发明王说这是一款会取悦人的安全套,他在橡皮胶里安装了微型的高集成电路板,于是,在使用者鱼水交欢的时候,会收到让人欢笑的讯息。 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孙黎明将我吻到颤栗。然后我的脑海里,有一个红鼻子小丑拉开爱情的帷幕鞠躬且起舞。它极尽取悦之能事,使得我在孙黎明的身下笑到不行,哈哈大笑的声音化作狂浪的娇喊,兴奋的情绪像是脱缰的野马,完全脱离控制。 6 清晨,我又一次看着孙黎明的背影在街边消失。昨夜他该很满足,因为他看不出我笑中的泪。就好象从前的我,每次看见发明王微笑时,眼眸中划过的流星,都以为那是希望。 我们总是无法看见那些爱我们的人按捺在心的神伤。 想到这儿,一颗泪水夺眶而出,滴落在窗台上,在阳光下,闪烁成流星。 ☆、陈年翡翠 也许是写字楼里的空调越来越冷,所以,现在的女孩一个比一个冷冰。她们的鞋跟越来越高,一个比一个更目中无人……但是,翡翠却是通灵的,它会择主而栖,就象与你投缘的好朋友,肯为了你而舍身。 陈年翡翠 辛唐米娜 武侠小说里闯荡江湖的侠客们常说的那句“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安成是非常认同的。象他这种离乡背境一个人独闯社会的人们来说,朋友简直可以帮他撑起半边天。 安成与陆陆一起看电视时,他指着电视上的广告说:“我最喜欢这段广告词!”广告词是这样说的:“小的时候,父亲是山;少年时,老师是山;长大后,伙伴是山。” 陆陆不认同地一扁嘴:“那我是什么?” 他打哈哈:“他们都是山,你是水,绕指温柔。” “高山流水,你或许更爱前者。”陆陆冷言讽他。 不是陆陆不能容人,而是她感觉安成对朋友真是好过对她,而且她听不得这段广告词,仿佛潜台词便是: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她甚至连妻子都不是,或许连衣服都不如,只是饮料瓶,喝完便扔。比如说,明明约了陆陆周未去郊游,却将相机借给了要出门远游的朋友;比如说,他视为珍宝的一串天珠手环,没有送给陆陆,却送给了朋友护身;比如说,他与陆陆约会时总是话少,与朋友在一起时却可以聊得天昏地暗;比如说,他的朋友有事他会随时丢下陆陆赶过去帮忙…… 难怪有时陆陆会想:做安成的朋友应该比做女朋友幸福呢。不快乐的种子很容易发芽,陆陆对安成朋友们的醋意越来越浓,甚至枝繁叶茂到向安成最后通碟:“如果你想与我结婚,就请放弃你的狐朋狗友。” “不可以这样形容他们。”安成正色。 “他们吃喝你的薪水,无酬开支你的精力,占用你的时间,你为何看他们那样重?” “男人的事情,女人不会懂。”陆陆又扁嘴,女人也有金兰手帕交,但是大家都分寸拿捏得极好,友谊永远给爱情让步。男人是何等愚蠢的动物,怎么会不知道朋友无法与自己过一生,同呼吸共命运的只能是自己的妻小? 当知道安成将仅有的三万元存款也借给朋友时,她终于发怒了。白嫩的小手伸在空气中:“可有借条?” 安成看看她,一脸惊奇:“当然没有!” “万一他不还,你怎么办?” “他不会。”安成肯定:“如果他不还,就是他还有困难,他过了难关,不会贪图这些小利辜负友情。” “可是,你将钱借了他,我们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安成奇怪,大家都有工资,不会因为借出三万元钱便流落街头,有什么难处? “你不打算与我结婚了?不买房了?不拍婚纱照了?”陆陆快哭了出声。 安成垂下头,他真没有想过这么多,而且,他抬起头,说:“陆陆,可是,只有三万也不够买房啊。我们可以先住着租来的房子里,然后……” 陆陆愤怒地将手提包在空中甩成弧形,夺路而走,一门心思地想:这种男人,不会为自己为自己女人多考虑,弃了吧。 大治从西藏回来的时候,安成已经失恋了二个月。 大治归还给安成相机与护身符,并从包里取出一个红锦包,里面是三件饰物:一枚绿黄相间雕刻别致的石头,一串淡青色的兰花状玉手环,一串粉红色的石头手链。 大治说:“你选一件送女友,其它的,我送我妈妈与女友。” 安成选了那块黄绿相间的石头。不为别的,只因为那石头男人或女人都能戴,而他现在身边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挂上那些手环手链。 “陆陆呢?” “结束了。” 大治叫来啤酒,两人对饮,男人间的对话就这样简单明了,一桩感情结束或开始,心情快乐或痛苦,喝酒吧,朋友。 石头挂在胸前,厚厚的一块,没有事情时安成便把玩着它,研究出上面的图案是古老的龙与凤。龙凤呈祥,可惜他已丢了他的凤。他将石头握在手心,正好一巴掌,大一些握不紧,小一些握不住,这样握住便仿佛握下了满手的幸福。 他有几次走到陆陆所在的公司的楼下,想将这块石头送给陆陆,但是想到陆陆可能会将它扔掉,然后说:“不知道从哪儿拾的破石头,便让你感恩戴德了?真不知道你前生做了什么亏心事,这辈子总是为了一点点的小事都恨不能感动得肝脑涂地。”终于还是又握着石头独自回家去。 楼下搬来一户人家,女孩象夏日里的一枚青苹果般可爱青春。她穿着水绿的裙子,在搬箱子时,向楼上瞟了一眼,正好与在阳台浇花的安成对视。安成一向好心,见新邻居搬家哪有不帮的道理,于是快步下楼,帮女孩将箱子书报通通搬上楼。 女孩看他满身汗,偷笑了起来:“你跟我进屋!”女孩长得很古典,蛾眉凤眼,非常喜俏,一个笑容便将两人距离拉近,仿佛已是多年老友。 新邻居挺好,不象那些所谓的现代女孩。安成想。现代的女孩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是写字楼里的空调越来越冷,鞋跟越来越高,所以一个比一个冷冰,一个比一个更目中无人。 安成果真跟她进了屋,生活中需要男人做的事情真是太多了,比如说将窗帘挂好,比如说将床换个方向,比如说检查灯泡水表是否正常。窗帘是墨绿色,毛巾是淡绿色,甚至连布艺沙发也是苹果绿。 他好奇地问:“你很喜欢绿色?” “是啊,绿色,又健康又清新。”她快乐地笑。 安成洗脸时,脖子上的石头从领口滑了出来,女孩惊呼一声,走近他,拿着石头看,爱不释手。 “朋友送的。”安成与女孩距离这样近,有些拘促,便无话找话。 “好漂亮的翡翠!” “翡翠?” “上好的翡翠,看花色便知时日不短,应是陈年古物。” “陈年古物?”安成愣了一下,不知道这块可是宝贝,而大治是否知晓他随手送人的石头这样来历不俗。 “黄的是翡,绿的是翠……”女孩指点给他看,里面学问不少,而女孩便象古玩专家,讲得有头有脑,害得安成的脖子也不敢乱扭,生怕会怠慢了这块宝贝。 女孩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翡翠是通灵的,你不用那样紧张它,它自己会择主而栖,如果你与它无缘,藏得再紧也会丢,如果你与它投缘,再随意对它,它也不会介意不会离去。就象好朋友,肯舍身救护。” 好朋友!安成心中一动。 帮女孩安置好家,安成告辞,女孩却站在门口娇笑:“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安成傻笑,用手在空中写字,边比划边说:“安成,安心的安,成功的成。” “好名字,你可以安心成功。” 安成笑了起来:“哪有那样幸运的事情,这样的社会,谁能安心成功?” “我叫陈非,耳东陈,非常优秀的非!”女孩俏皮,学他边比划边说。 陈非是很勤劳且热情的女孩,常常到安成家闲坐,帮他收拾房间,有时帮他做顿美味小餐。从陆陆离开他后,安成就又恢复了邋遢的单身生活,不知道为什么,眼前漂亮的小姑娘活色生香地晃悠,他却总会想到那个总喜欢将小嘴一扁的陆陆。 陆陆其实挺不错的,她那样不能容下他的朋友,也不过是怕他吃亏。安成这样想,越想越是按捺不住想去看看陆陆。 陈非在做汤,端上来后安成赞不绝口,只是普通的青菜豆腐与虾仁,也能如此美味,忍不住夸赞她:“你可以开饭店了,这汤一定会是招牌汤。” “招牌汤总得有名字吧,来,给它取个名字!” “翡翠金珠汤。”安成为自己起的名字羞涩地笑,真俗,又是翡翠又是金,仿佛要吃个盆满铂满才罢休。 “真贴切,青菜是翡翠,虾仁是金球,果然好彩头。”陈非拍手笑,却不肯喝汤,只说在自己家里已吃过饭,为了保持身材,不能再多吃一口。 看安成喝汤喝得啧啧有声,陈非忽然叹气:“安成,你需要一个老婆!” 安成边喝汤边混沌着说话:“哪儿就那样容易找到?” “你去找她吧,她应该是很爱你的。” 安成狐疑地放下碗,他从来没有向陈非说过陆陆,她如何知道他生活中还有一“她”?又如何知道那个“她”还很爱他? 陈非指着茶几上那副相夹,得意地说:“我观察力一流,你看,你们的合影多登对,而且她偎在你怀里的样子,仿佛已打算好与你一生共渡,无论荣华贫贱,不离不弃!” 安成也端详起那张照片,陆陆与他为数不多的几张合影,里面的陆陆表情幸福,靠着他仿佛靠牢了一生的选择。照片还在,可是人已经走了。安成有些伤感,坐在沙发上吸烟。 陈非说:“你去找她吧。她需要你。” “你怎么知道?” “我也是女人!” 第二天,安成上班时总是心情不宁,下班时间刚到便如箭在弦,飞快地下楼搭车去找陆陆。 陆陆不在办公室,家里也没有人听电话。正在他沮丧时,遇上陆陆的同事,她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才来啊?” “什么?” “陆陆住院了,要做手术……” 安成坐进出租车,一路中不停地重复一句话:“师父,开快一点,我女友在医院!” “恭喜你啊,别急,女人总是要过这一关的。”司机以为安成将要为人父,忍不住道贺博个好口彩。 陆陆正在沉睡,安成在病房外拉着医生的手问得焦急:“她的眼睛会不会好?” 不知道怎么回事,陆陆的视网膜脱落,虽然不是绝症,但是从此失去眼睛,对男人来说便是重创,何况是一个女人。安成恨不能将自己的视网膜摘给陆陆用。 陆陆醒了,双眼蒙着白纱布,却仿佛蝙蝠般的敏感,头向安成所在的方向扭来:“你怎么来了?” “你渴吗?” “其实我那天骂你,是害怕你滥好心被人骗。” “想不想吃个苹果?” “但是后来我也想通了,能被你看做朋友的人一定错不了,而且如果真是被骗,用三万元看清一个人的面目也不算亏本。” “眼睛难不难受?” “我本来想向你道歉的,却出了这样的事情。安成,你看,我成了一个废人了,我……” “傻姑娘,有手有脚的怎么会是废人?”安成想安慰她,话说出来自己也感觉心酸。 “可是我从此看不见了啊,我看不见你的脸,看不见阳光,看不见……我没法工作,没法生活……”陆陆情绪激动起来。 “我给你一只视网膜,我们一人一只眼,还是可以看得真切。”安成急急地打断她的话头。 陆陆咧嘴苦笑:“就算你肯给,我肯要,我们也付不出那样庞大的医药费。” 安成第一次感觉生活是这样的压迫人,好端端的,为什么会视网膜脱落? 陈非来给他做饭,他一直将头埋进手掌里,一动不动。 “你打算怎么办?” “娶她。照顾她。”他从指缝里坚定地说:“然后努力赚钱,赚够医药费后就给她一个视网膜,大家都可以看到光明。” 陈非蹲在他面前,表情平静:“安成,天无绝人之路。你与陆陆,都不会受那样的苦。”安成没有听清她在说什么,忽然站了起来,一副决心已下的样子。 “如何? “先回家看父母能借我多少钱,真不行,哪怕卖肾,也要让陆陆重见光明。” 陈非的眼睛湿了,她说:“傻安成,你不要做傻事。” “是谁?”这是陌生的气味,陆陆狐疑地问。 “安成的朋友。”从没有听过的女人声音。 “安成呢?” “他有事不能过来。” “没有关系,你不用陪我。”陆陆叹息,有些渐愧,面前这个陌生女人一定是安成某个朋友的女友吧,如果是自己能否去花时间陪伴一个陌生女人,只因为她们的男友们是好朋友? “我来帮你办理做手术的手续。” “做手术?” “嗯。” “哪儿来的钱?” “安成的朋友还钱了。” “三万怎么够?” “一共拿出二十万,不够可以再借。” 陆陆说不出话来,心里百感交集。 “从那儿来的视网膜?” “有人捐献。” “是男是女?” “女人。有一双很漂亮的凤眼。” “你认识她?” 陆陆醒来时,纱布并没有拆,她又嗅到了安成的味道。 “你来了?” “等你恢复了,我们就结婚。” “谢谢你的朋友。”陆陆想到那个声音温柔的女人。 安成以为陆陆指朋友借钱给他用的事情,只是憨憨地笑:“是得好好谢谢他们,我还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已帮我筹到钱,照顾着你做了手术。”他在帮陆陆削苹果,青苹果,绿色的皮正一点一点地划着圆圈滑掉。 忽然听到陆陆问:“陈非是谁的女朋友?” 安成去敲陈非的门,没有人应。转到楼后去看她的窗,发现原来墨绿色的窗帘不见了。 他到物业管理处去问询:“陈非是不是搬走了?那个喜欢穿绿衣服的女孩,住在一幢306的。” 物业管理人员翻了翻记录:“那幢一直空着,没有人住啊,你肯定是一幢306?” 安成身上有些发凉,拉着管理人员一定要看个究竟。窗帘,没有淡绿色的毛巾。 安成下意识地摸自己脖子上那块陈年翡翠,掏出来看。不会是他的错觉,那天,就是在这个位置,陈非告诉他,绿的是翠黄的是翡,他将龙的那面翻向后,忽然愣住了,那凤,那凤的眼睛深深地陷下了一双洞。 【06 臆度空间】 ☆、鸩翅 八个脚趾,像蹼一样在空气中舒展开来,尽情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鸡翅 项斯微 “你知道吗,他们的鸡有八个翅膀。”叶弦”格格格”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在空气中擦出了些许火花,显得有点尴尬。 “是嘛?”兆基很吃惊,他看着手中的香辣鸡翅。” 八个翅膀,很恶心是吧。”叶弦接着说,他感觉自己的头有些炸裂。 她继续说着,他看着她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是那样真实又可爱,以至于他都不忍心打断她,只是口中的鸡翅越发难以下咽了。 “那些鸡,其实也很可怜的。”兆基唯唯诺诺地接腔,他试图扳回一程。 “我只觉得恶心,很畸形。”叶弦停止了手中的啃噬,眼神中有深深地厌恶,”但是,看来也没有什么更好吃的东西,所以它们必须存在。” 那个晚上,她就跟他回了家。 第一次有人睡在他的身边,并且,是个白皙的漂亮的女孩子,他却做了噩梦,梦里有八个翅膀的巨怪,一直压迫着他,追逐着他,让他动弹不得。 兆基惊醒,看见身边熟睡的叶弦。她白而细长的手臂放在胸前,样子单薄得惹人怜爱。小巧的嘴唇有规律的一张一合,就算是睡着了嘴巴里好象还在嘟囔着什么。 真可爱。兆基忍不住伏下身去听她的梦呓。 “八个,八个……”叶弦喃喃道,兆基大吃一惊,一种巨大的恐惧袭来。他不由地四处寻找着依靠,他在黑暗中摸索着,那个记忆形态的枕头就在手边,很沉,很踏实。他全身心地把枕头朝熟睡中的叶弦压了过去,不留一丝余地的。 她几乎没怎么挣扎。 良久,兆基把枕头拿了起来。记忆态的枕头已经迅速地记录下了她脸庞的模样。他对着枕头上的那个凹洞,”嘤嘤”地哭了起来。”她,她还是很好的。”兆基在上床前没有脱掉袜子,她也并没有指责他,没有给他难堪,反而以为这是一个”房间里的游戏”。她还笑着说,我陪你。于是,两个穿袜子的人。 但这只是第一次,谁能保证她以后还能忍受他这个怪癖,还陪着他一直玩下去? 兆基把袜子脱掉,重新躺回她的身边。八个脚趾像蹼一样在空气中舒展开来,尽情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再也不会有人,看起你们了。”兆基对着它们说。 一会儿,他复又坐起来,小心地爬到她的脚边,脱掉叶弦的袜子,想看看所谓的正常的脚,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以前他只远远看过,这一次终于可以近距离的观赏。 那一瞬间,他楞住了。眼泪却再也流不下来了。 怪不得她的语气如此厌恶,怪不得她在梦中仍然叫嚷着。 “八个,八个”这一次,轮到他喃喃自语。他的悲伤,没有人能够描述。 ☆、风一样的男子 爱情,其实无所谓好与坏,但你得承认,它会造成好,或是坏。 风一样的男子 项斯微 她终于,终于,还是成功了。 看着眼前这具毫无生气的尸体,姗姗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她并没有像电视剧的女主角一样,对着尸体还要说出自己的心声,比如“谁让你这样对待李锋的,伤害我男人的都没有好下场”之类的话。真正到了这样的场面,剩下的只有风的声音。 桌子上还摆着吃了一半的漕凤爪,好像李锋是比较喜欢吃漕翅尖的,可惜超市买不到。姗姗本来不爱做饭,但是为了李锋,她甘愿为他洗手做羹汤。所以,她是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心爱的人。 而眼前这具尸体,竟然敢犯她的禁忌,难怪不得好死。姗姗为李锋奉献了许多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做漕凤爪,第一次上床……甚至第一次为他杀人。但是,这一切都很值得,谁让这个人竟敢打翻了做给李锋的漕翅尖! 因为洗手做羹汤,厨房里的本事也长了。她把这具尸体翻来翻去,准备大卸八块,统统送到她在花园架起来的火盆里烧掉,不知道要烧多久,还好这里除了她和李锋,很少有人过来。 处理尸体的时候,尸体的手臂,还有大腿上,都是一道一道的划痕。 这些都不是姗姗干的。姗姗还没有变态到这样的地步,她看着这些自虐而出现的伤痕,突然有一些想吐,还是都烧了吧,骨头和伤痕,都随风飞走的好。陈晓东的歌曲还响在耳边,“也许我是将风溶解在血中的男子,也许我是天生崇拜追逐,当你将疑虑装得若无其事,请原谅我像风一样的男子。”是的,她对自己说:我早就知道你是风一样的男子,而我也会永远伪装得若无其事,我会原谅你的。你放心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包括你自己。 ☆、金针 若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 金针 项斯微 针扎下去之前,嘉琪问了句“疼不疼?” 尤优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就快速把金针打近了她的甘泉穴。“果然是不疼啊!”嘉琪讨好地加了一句,“她们都说恒隆医院的尤医生扎得最好了,我看也是。”旁边也传来了一群笑声,那些穿着三点式并排躺在病床上的客人们不顾自己扎得像个刺猬般的身体,都抬起头来冲着尤优笑。尤优是知道她们的,这里既躺着CEO的老婆,也躺着在家待业的小姑娘,大家的目的都是一个:在这夏天的尾巴尖子上,再甩掉10斤肥肉。她每天只要呆在这个房间里,她们就自动送上门。她不用出门仿佛也能知道天下事。一百元一次,她们划算,她也不吃亏。 说起来,干这一行也很久了,7岁就跟父亲学艺。尤优想起为了练眼神,她和哥哥必须盯着远处的那只苍蝇,直到目呲尽裂。有一回,哥哥的眼睛真的流血了,但是也不能停。但是谁知道,他们金雨尤氏会因为用掉了太多金针而家道中落呢。想当初,那么多不怕死的找上门来挑战,点穴门的章凌,收缩功的郑箫都把身子一挺让他们打,谁知道她们都偷偷在里面穿了麻丝甲。回到家把金针拔下来卖钱,甚至还给自己打了金耳环、金项链!做结婚的嫁妆! 结果,他们尤氏倒是迫不得已要出来做生意补贴家用了。金针也再不是金的了,全部从城隍庙批发。哥哥在新闸路上开了个诊所,尤优自己进了医院,兄妹俩做的却是相同的生意,针灸减肥。他们家的千丝万缕手最适合减肥,出手一次30斤不再话下,脂肪都顺着针飚出来。只不过要慢慢扎,日子才会好起来。就这样,好多年。 “哎呀,尤医生,要是我站在门板那里,你把针刷一下全飞我身上就好了。也不用一针针扎了”嘉琪身上扎好了,也不怕了,嘴巴倒是会说,“尤医生你会不会啊?” “要是会,我就去卖艺了。”尤优笑道。其实她真的会,只要谁敢往门板那一站。和警察结婚的第二年,家里进了小偷,还不等老公把抢掏出来。她随手一飞,就把贼人五个手指盯在了桌子上。那小偷吓得魂飞破散,吓得叫不出来。老公比小偷更害怕,从那以后,他们夫妻的感情就淡了。 “尤医生,你觉得我能瘦30斤吗?”嘉琪打断了她的思路。 恩,能,三天之后,嘉琪会瘦。先瘦五斤,她应该很满意。接着再扎她天宝穴的,再瘦10斤。不消3个月,她就刹不住车,皮包骨头了吧,再怎么吃都无法胖回来。家里那死鬼是不喜欢皮包骨头的女人的,结婚这么多年,尤优那金针扎出来的丰满适中的身材是年轻的小姑娘比也比不上的。嘉琪是年轻,但是光年轻有用吗?以后就没有一点肉了。别以为尤优什么都不知道,嘉琪和家里那死男人想暗度陈仓,不就是在诊所门口碰上过几次嘛,就勾搭上了,以为尤优不知道……都说了,她不用出门,也能知道天下事,更何况,就是这家门口的破事儿。 ☆、七彩人生 老爷爷的眉毛,是蓝色的…… 七彩人生 项斯微 半夜里,她突然明白过来了,那个老爷爷是死了。 明白过来这一点之后,小野圆就不觉悲从中来,嘤嘤地哭泣了起来。她越想越伤心,越哭越伤心,不久就惊醒了身边的奈良。 奈良吓了一大跳,连忙起身开灯,搂着小野圆说:“宝贝,你在哭什么?发生什么事情了?” 这个时候,小野圆咧开嘴来,哭得更伤心了。“那个老爷爷死了吧?我想是死了。” 奈良完全琢磨不到小野圆的心思。小野圆的真实身份是一个漫画师,她常常会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奈良怎么叫都不答应。而奈良是IT工程师,很多事情不明白。 “那个老爷爷,我们公寓门口卖报纸的那个老爷爷。” 原来是他啊。他们的公寓门口有一对老年夫妇经营着一家报摊。以前小野圆常去购买刊登自己漫画的杂志,而且往往一买就是好几本,留一本给爸爸,自己留两本做纪念,所以老头子忍不住好奇地问她,你一个人看得完这么多吗? 奈良不喜欢那个老头子,他甚至觉得老头子有时候有点色色的。但是没想到小野圆这样善良啊,他不禁揉了揉她的短发说:“你这么挂念这个陌生人啊?他的记忆里还不一定装着你呢!” “这没有关系的啊。我还很想念宛平路上那个卖双和盛的老奶奶啊。我问她买过好多次了,只要路上碰到她就会问她买。可是她一定不记得我。每次我递钱给她,都感觉到她冷冰冰的。看都不看我一眼。”小野圆沉浸在回忆中,“不过,她好像和报摊老爷爷很暧昧。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推了摊子回家的时候拿了一根香肠给老爷爷吃呢。老爷爷的太太气坏了。” “你怎么连这种人的八卦都担心啊!”奈良责怪起她来。 “哎,可是老爷爷和老奶奶好久都没有出现在报摊了。”二个月之前,卖报纸的变成了一对年轻的夫妇,小野圆还以为他们用了什么法宝变年轻了呢。结果报摊为了留住以前的客人,还挂出了一块牌子“老板生病住院去了,暂时由人代理。”但是什么病能生这么久呢?那块牌子后来也不见了,小野圆这个晚上看自己的漫画专栏,看着看着,就想到了老爷爷。她突然觉得,可能,已经死了,而自己永远也不知道了,又伤心起来。 “不会的,可能人家跟子女出国了也不一定,很多可能的,明天我陪你去问问吧。”奈良紧紧地抱着小野圆,拍她入睡,他想,和小野圆一辈子也不错啊,以后变作老爷爷老奶奶看报摊退休也很好啊。可是小野圆睡得不好,她梦到老爷爷老奶奶们先是来找她玩,报纸老爷爷和双和盛老奶奶在地上踢一个红色的球样的东西,然后他们又出现在她的画里,他们的颜色渐渐由彩色变成黑白的,就要消失了,小野圆赶紧拿自己画笔重新给他们上色,还是挽留不住,红色用完了,就用绿色,绿色用完了,就用蓝色,可是老爷爷们还是走了。 第二日,小野圆耷拉着脑袋昏昏地去画画了。奈良经过报摊的时候,想着还是去帮小野圆问问吧,却赫然看见老爷爷又出现了。他正准备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小野圆,却又看见报摊里面走出来一个老奶奶,这不是双和盛的老奶奶吗?原来小野圆的八卦是对的啊,原来这两个月,他“生病”都干这个去了啊。老奶奶在阳光里,笑嘻嘻地看着老爷爷,另外一个老奶奶则不知去向。 奈良怀着一种奇特又蔑视的心情买好报纸准备上班去了,心想,我和小野圆才不要变成你们这样呢。阳光下,他没有留意到老爷爷的眉毛,是蓝色的。 ☆、图钉 在他的豪华大屋内,她表现得像一个高贵的女主人,毫不陌生。只是,在她脱下那个拥有完美胸垫的”维多利亚的秘密”时,他的眼神迅速的暗淡了下来…… 图钉 项斯微 琳琳呆呆地喝下一杯木瓜牛奶,看着镜子中敷着面膜的自己的脸,不禁黯然地回想起刚才发生,那如梦一般的际遇:夜色中的淮海路上,她的亮金色高跟鞋跟不争气地断掉,虽然那是花掉了文辉几乎整月工资的意大利老牌,但还不是一样断得义无反顾? 可是,就是在一个人心幻灭的城市,却总有奇迹发生。一个开着保时捷的男人小心翼翼地停靠在了她的身边,询问她是否需要什么帮助。她二十五年的人生一直都在为这样的时刻做着准备,她无数次的在厨房,卫生间,心里上演着这样的场景,所以一切表演都自然而然的流露了出来。不需要一时半刻,这个男人就被她彻底迷住了,甚至邀请她上车,去他家坐坐。 她答应地斩钉截铁,在他的豪华大屋内,她表现得像一个高贵的女主人,毫不陌生。只是,在脱下那个拥有完美胸垫的”维多利亚的秘密”时,她几乎忍不住战抖了一下,对方的眼神也迅速的暗淡了下来。琳琳有点仓促的把双手往胸遮掩,男人很识趣地关掉了灯。琳琳觉得很幻灭,草草地结束了这一场艳遇后,就夺门而逃,甚至忘记留下名字。 光着脚,回到自己的小屋。她这才想起文辉来,幸好文辉不在。他今日出差了,去给苏州的一个上流社会的太太送她那件改良晚礼服。说出去文辉是沪上的新锐设计师,其实本质也就是个裁缝,给上流社会服务的裁缝。每个月的所得只够她买一件名牌小物。但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文辉能抚弄着她胸前那两颗状如图钉的小物,不带一点厌恶,甚至还俏皮地说”小左,小右,爸爸来看你们了。”其他的男人,无一不喜欢那些高耸入云的女人们,就连琳琳也为那个叫做郝莲娜,拥有完美75d的女明星而叫好。 不是没有想过办法,高中时候就是这样,没变过。按摩也没有用,甚至手术都做过了,不到两个月就彻底吸收了,胸瘪下去,只剩图钉,体重还重了几斤。 也只有文辉不嫌弃她,从来不会盯着电视上的郝莲娜发呆。 第二天,他回家,照例讲着富太太的糗事,她也努力不去回想昨天的事情,却在文辉的包包里收出一对崭新的按摩胸贴,琳琳血往头上冲,”原来,他也嫌弃的,只是嘴上不说罢了,不然为什么又给我买这个做礼物。”洗澡的时候,她默默遂了他的心愿,贴上了胸贴,胸贴里,只有一纸简陋的说明,字迹几乎就被水气淹没,是:按上,立刻生长。 哪有这种灵丹妙药呢,不知道是哪里买的便宜货。她穿好睡衣睡到他身边,他的手不规矩的摸过来,惊奇地问道:你贴了什么? 她打开他的手,不想理他,何必装呢。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自己的背很痒,一摸,不得了,背上长了两颗很大的痘痘,还有点疼。让文辉给她看看,谁知道文辉半天说不出话来。脸色惨白。她冲进厕所的大镜子里,努力看,发现自己的背上竟然长出了两颗”图钉”。再往前胸一摸,发现胸贴里,竟然空空如也。 琳琳吓坏了,拼命地想撕掉胸贴,血流出来,却仍然很牢固。文辉冲进来,抱住她,”琳琳,不要怕,我带你去医院。你哪里买来的?我们去问问?” 琳琳一时间糊涂了,”不是你包里的吗?” “我?我没有买过。我以为是你自己又想……”他话没说完,怕刺激她。琳琳却冲到垃圾箱边,疯狂地翻出了说明书,这一次她发现,立刻前面是有两个字的空隙的,但是看不清楚是什么。 胸部却一天天的在背后长大了,琳琳不肯去医院,整日躲在家里,她想那迷失掉的两个字,也许是”反向。”要是当初贴在后背该有多好,她发着呆。文辉见她每日里这样,也只能唉声叹气。”也许,去医院会有办法的。”“我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看我到我的胸部了。真的,别管我。”她在家里细心地收集安眠药。 一个月之后的早上,她起来,发现胸贴终于掉下来了。两片小纸片,一离身就好像枯萎了。她目测了一下自己背部的两块东西,正好是75d,她曾经羡慕的完美胸型,她自己也终于有了。她吞下连日来收集的安眠药,只给文辉留下了一个小纸条,先写了”对不起”,然后想想,又写了”谢谢。” 文辉推门进来,默默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她。旁边,放着他最心爱的裁剪刀。他知她要什么。他小心翼翼地沿着她的上胸线划了下去,又沿着肚脐以上,再来一刀。他尽量让血不要沾污了她的身体,整块切下之后,再转一个方向,完美的缝合上去。 如今,琳琳从正面看上去,终于像郝莲娜了。她的脸上,似乎带着一丝美丽的微笑。 文辉轻抚着自己最完美的作品,轻柔地说,”小左,小右,好久不见,爸爸来看你们了。” ☆、消失 金子用一根头发,和自己的血,与祖宗做了一笔交易…… 消失 项斯微 她的男朋友消失了。 公司里,常去的酒吧,最爱吃的东北餐厅,杂乱的家里,甚至柜子里,都没有。警察也把她叫过去问过好几次话了,她都表现得无比悲伤。就连那个高大帅气的梁警官也觉得她我见尤怜起来,不由地要对她放起电来。 在警察局里,金子还见到了另外一个女人。 她知道她就是叶梅。那个女人应该是真的悲伤才对,却没有一丝眼泪,只是直勾勾地看着金子,仿佛看穿了是她把他藏了起来才对。金子一开始有一点点担心,却想,她不可能知道召唤术这种东西才对——这是他们祖上传下来的,清朝时候就有了,只需要一根头发,他就做了她的宠物。 只有他家那只猫是亲眼看见的,金子用一根头发,和自己的血,和祖宗做了这样的交易。本来,她是打算一辈子再也不用这种东西的,结果,知道他们的奸情之后,还是忍不住了,把他变做了只有经她召唤才会出现在她面前,和她玩乐的东西。 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她拉动那根头发,把他凭空叫出来。头几天,他眼睛里全是害怕,但是后来,仿佛也习惯了。却生她的气,恨她把自己变做了傀儡。但又过了一段日子之后,他却又不闹了,出来时候,还和她开着玩笑,已经认命了,也不用赚钱,不会饿,只要懂得讨好她就可以。金子胆子大一点的时候,还趁着夜色,把他带出去玩了一番,两个人还像从前一样,手牵手在街上走着。只有心里明白,谁是主人,谁是宠物。结果差点碰上梁警官。金子一打响指,他就乖乖消失了。她还顺便和梁警官调了情,也不用担心他会见到吃醋。 只不过,叶梅跟踪了她好几次,都被她发现了。最后一次跟踪她,是在江宁路,那个有月亮的晚上,叶梅甚至胆子很大地拦住她,对她说:我知道是你,但是我会找到他的。一定会。因为他说过,他想到我这边来。 多少年前,也是这样一句话,阿锋笑盈盈地对金子说:我想到你这边来。金子就这样迷醉了,付出了青春。她因为伤感几乎愤怒起来,冲上去抓住叶梅的头发,女人的战争。叶梅蓬乱着头发赢了,临走时,金子恶恨恨地说:我一辈子都不会放你出来。 她果然把叶梅做成了第三个宠物,还把她那跟头发烧掉了,一辈子都不会召唤她。她以为那是个天然的牢笼,可以让她永远消失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想到,阿锋再出来的时候,又笑盈盈地了,还对她说谢谢:谢谢你把她送来,让我们在那边团聚。 那边? 是啊,不然你以为你不召唤我的时候,我都在哪里。那边很好,有我,有她,还有小时候咬过你的那只小狗…… 金子气结,正准备一打响指,可是一想不对,不能把他送回那边。她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阿锋穿好衣服,出门走了,回头问她一句:你想好了,送我回去,还是让我走?她知道,他这样一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她坐在家里,5555地哭了起来,外面也是女人,那边也是女人,哪里才是没有别的女人,只有他和她的世界呢? 都怪叶梅破坏了他们的美好。想起这个人来,金子又笑了。阿峰走的时候,并没有问起她呢。真是一个无情的男人呢。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娜娜从来都没有安全感,所以她得活出两份生命。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项斯微 得知娜娜出事的那一天,我正险于一堆恼人的文件之中。 我没想到比这些文件更恼人的事件已经默默地发生在了那个我们常常路过的三叉路口上。娜娜喜欢那个路口叫做85度的面包店,她尤其喜欢里面的蓝莓乳酪面包。我加班的时候她就默默坐在面包店里等待着我。想起她娇小的身体翘起腿漫不经心地撕扯着面包,我的心情就一阵激荡。我是如此地热爱这个姑娘,用我33年全部的生命。 所以,当警察以严肃地声音邀请我去第三医院的时候,我的双腿不由自主地发软。”高进,怎么回事,你脸色这么苍白。”我的助理春然关切地望着我,超出了下属对老板的关心。她一向都讨厌娜娜,觉得她是个鬼精灵的女孩。我知道这讨厌中包含着一丝嫉妒——但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必须尽快赶到三医院,去看看我心中的小精灵。一路上不相信任何神灵的我都在祈祷,如果可以用一切去交换我希望娜娜没有事情,因为我还从来没有如此狂热地对待过哪一个姑娘。对于娜娜,虽然我们已经在一起接近一年,但是她依旧是个神秘的姑娘。我只知道她有个双胞胎姐姐叫做奈奈,似乎在花店打工,和她住在一起。娜娜姐妹的小屋子不喜欢邀请我去,因为那着实又乱又小。我几次要求她把那个房子留给奈奈干脆搬来和我一起住,娜娜都说奈奈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不能抛下她。但我看奈奈却不是这么想的,因为她总是不在家。娜娜是一个恐怖小说家,靠着在一些杂志写着专栏赚一些钱。就是这些了。当然,我更熟悉的是她那娇艳的嘴唇,柔软的身体和俏皮的话语。娜娜说,他们的小时候很苦,家里亲人死得早,收养她们的人总是对他们很坏,”你知道,他们总是打我,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地方是安全的”每当娜娜说道这个,我就赶快把她揉进我的怀里,希望她能忘记这一切。 现在回忆起这些,我还有些恍然如梦的感觉,尤其是想起随后在医院见到的娜娜那张小而苍白没有血气的脸庞,我的心脏就一阵阵收缩。警察说娜娜去的时候没有什么痛苦,”那辆大卡车几乎是在瞬间就把她撞晕了过去,然后……所以她没有痛苦。” “你是她手机里快捷键里的第一个人,所以我们立刻通知了你。”医院呛人的气味让我差一点站不住脚。我拿起娜娜遗留的手机,尚有一丝理智提醒我赶快通知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奈奈,我却惊讶地发现手机里没有这个号码。我在悲痛中来不及顾虑这一些蛛丝马迹,所以这导致我在几天以后拿到娜娜小屋的钥匙才发现了她的秘密。开始我总是沉浸在悲伤之中,逐渐想起了我还没有把这悲哀的消息告诉奈奈。但是我完全联系不上奈奈。我只见过奈奈一次,她是个把头发染得很红的姑娘,在花店工作,有一个长的非常帅气的男朋友,好像叫做江海涛。我只见过他们一次,是在娜娜家的楼下,无须介绍我就知道她一定是娜娜的姐姐,因为她们长得实在太像了,除了奈奈的红头发以及她穿得比较性感。说实话,奈奈的性感我还是很受用的。那天他们说自己准备去看电影,想等娜娜和我一起,却找不到娜娜,所以只好自己先走了。后来那天我也找了娜娜好久才找到她,手机也是关机的。后来这个鬼精灵说她一个人去郊区体验生活了,”你知道,一部伟大的恐怖小说就要出炉了。” 后来我决定去娜娜的小屋等奈奈,这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奈奈再不关心妹妹,家总是要回的吧。可是一连好几天我什么也没有等到,直到第三天江海涛找上了门。他看到我首先有一丝诧异,随即就像找到亲人一样抢先开口,”我找不到奈奈了。” 我一愣,然后叹气。我想,比起奈奈的失踪来说,娜娜的离世才是无法挽回的痛。两个倒霉的男人喝着冰箱里剩余的啤酒,一边在这个小屋里翻翻检检,我希望能找到一些值得纪念的娜娜的遗物,而江海涛则希望能找出奈奈的踪迹。事件在衣柜后面的小抽屉被打开后真相大白,我怀抱漫步目的的心情在里面搜索出了一个大红色的假发。我像是触电似地问江海涛”你同时见过他们两姐妹吗?” 他一楞,迟疑地回答”没有。我总是和奈奈一起,要么就是单独见到娜娜。” “我也是。” “那么……”我大气也不敢出,”奈奈的胸口下面有一粒红色的痣吗?”这颗痣娜娜有。 “……我,我不知道。”江海涛的眼神黯淡了下去,他拒绝回答我的问题,然后说”我要出去找奈奈了。就这样吧。” 我的耳边响起娜娜最喜欢的那部电影里的主题曲《世界上的另外一个我》。中岛美嘉的声音低沉地穿越了城市的上空,我的身体不断下坠。”你是她手机里快捷键里的第一个人”,我不断回忆着警察的那一句话,仿佛希望从里面得到多一些安慰。娜娜的秘密已经随着她的死去永远的存封了。人们突然发现世界上一下少了两个人,但是对于我来说,世界上我最爱的那个人走了。希望我也是她最爱的人。听说江海涛依旧固执地搬进了那个小屋子里,他依旧相信娜娜是娜娜,奈奈是奈奈,假发套是奈奈的,只是有什么事情发生,她才突然离开了这个地方……也许是目睹了妹妹的惨剧。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他也没机会再回答我的问题。我庆幸我比江海涛要清醒一些,我知道,娜娜从来都没有安全感,所以她得活出两份生命。 ☆、右眼 计谋、幻觉、诡异……这些,或许才是爱情的本来面目。 右眼 项斯微 月桂小姐急着要见我,她带着一股最新出品的马鞭草味道,在这个深秋显得有些梦幻。我示意秘书林达不要介意她的突然闯入,并且给她端上一杯维也纳咖啡。 “医生,请你帮帮我。”月桂小姐的脸上显露出了与她的优雅所不协调的焦虑,可我的右眼却清晰地看到她头顶上闪烁着5个星。恩,很久都没看到5颗星了,前段时间来看病的病人无非都是些一颗星、两颗星的,弄得我整个星期都郁郁寡欢,嘴皮子也快说破了,当医生钱也不好赚。 当然,我不急于点破。 “说说你的状况吧。” “我觉得,李先生,恩,也就是我的……”她带点害羞地望着我。我点点头,有时候来我这里的,也有很多黑市夫人,“我怀疑,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别的女人?”我很平静,我想那位李先生真正的太太,知道这样一个场景,一定会觉得好笑。当然,他也可能不是李先生,而我面前的这位,也可能不是叫做月桂,反正我只认钱。 “是的,我发现一些暧昧的短信和E—mail。昨天我质问了他,他也承认了,他说确实有女人喜欢着他,他也正在考虑中。”她有些急躁,“医生,麻烦你,帮我看看,他是不是很爱那个女人,他爱那个女人多,还是爱我多?” “我这里的规矩你是知道,”我把月桂递过来的红包收下来,“他到底爱不爱别的女人,你要把他带过来我才能告诉你。但是,他爱不爱你,我已经知道了。” “真的吗?”月桂很激动,很想知道答案,又不敢问我。病人都是这样,对我来说就是一场玩弄老鼠的好把戏。 “但是,你要诚实。你还有事情并没有对我说。”我说话的语气直指人心。月桂有些害怕地低下头,“其实,他,他是有太太的。我知道,我自己本来就是别的女人了,明知道男人就是这个样子的,还是忍不住要和他好。和他好了之后,自己又变成担心的那一位。所以最近总是一直在担心,心情很差,而他,总觉得是不是我觉得不幸福了……” 我看了一下表,还有5分钟就下班了,没时间去听她那个长故事,只好打断这个难得的5星人,“好了,不要担心,那位李先生或者别的什么先生,他很爱你。我想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你刚才说他觉得给不了你幸福,可能他在用这个办法气你,或者是觉得你这样跟着他,对你不好……总之,”我结案陈词,“他很爱你,你看来,也是很爱他的。好好谈一谈,打开彼此的心结,你们没问题。” “真的?”月桂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谢谢你,医生。”她带着马鞭草的香味离去。 她走后,我换衣服回家,右眼无意中看到自己头上的星,只有一颗了。我嘴里嘟囔着“昨天还有2颗呢。”回到家了,只差一分钟亨利就到家了。还好,我吐出一口气,给自己的右眼戴上眼罩。 亨利一直以为我的右眼在那次事故中出了严重的问题。其实,我只是不想看到他的头顶上有多少颗星在乱冒。我假装我不是怎么喜欢他。 亨利到家了,屋子里有股淡淡的马鞭草味道。 我想,大概是月桂香水喷太多了,粘到我身上了吧。 ☆、淘汰 传承,相当于凤凰涅槃,是生命的一次延续和提升。 淘汰 项斯微 和老婆文静一起看完《JMPER》之后,周逸陷入了深思之中。 文静以为他还想着美丽的女主角,就默默到一边看书去了,其实周逸是在想那个男主角,想自己的童年。他躲到家的小院子里,点了一根中南海。小时候,在徐家汇绿地附近,还没有许多高楼,有一块空地,就是他们踢足球的圣地。别人都欺负他个子小,又架着小眼镜,不传球给他,尤其是那个大怪。 结果有一次被逼急了,眼看着球就要被大怪踢进门,周逸一下子闪过三个人,窜过去把球给拦住了。谁都没看清楚他是怎么过去的,都呆了,只看他脸上还挂着土。那一次,他记得他们最后终于赢了,他唯一一次成为了足球的英雄。可回了家,妈妈看见他脸上的土,就什么都明白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踢过足球,但他也知道了,原来自己天生就是会遁地的。不是日本忍者那种,是中国武术里一代代扎在根子里的,头手并用,遇上松软的土一下子就能从此处扎进去,又从彼处冒出来,速度如闪电。 可是这城市里渐渐没有土了,他听妈妈的话,没有再用这个功夫,因为“这已经是被现代文明淘汰的了,没用处。还传子不传女。你瞧你爸爸,这功夫一辈子也没派得上用场”。他听妈妈的话去复旦读了医学系。很快结了婚,结婚后,又开始听老婆的话。他没机会和那个男主角一样,拯救世界,带着心爱的女孩做地下旅行。“那就拯救病人吧。”他想。只是在家中土质松软的小院子里,他会偷偷一个人练习,冒出来的一颗头,还吓到了他们家的小狗。 直到周逸看了电视,决心报名代表医院去支援灾区。同事们都很吃惊,但他却很认真,总要做点什么拯救世界的事情吧,复旦也不是白念的,总能靠双手挖出几个病人来。结果,到了那个叫茶坪的乡下,听见大地滚滚的声音,他有所触动。白天,他是给群众看病的乖医生,到了晚上,他潜入乡村的废墟中,救出那些在黑暗中昏迷的人类。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被乡亲送到医生那里看病时,觉得这个周医生好亲切。后面几天,无人可救,他又挖出那些农民们珍惜的财物,他甚至拯救了一只埋在土里三天的猪和一台大彩电。村子里都说奇怪奇怪,但大家很快就高兴地接起电线看起电视来了。 那一天,在帐篷外面,文静打来电话,问他在灾区怎么样,他能说什么呢?他的喜悦无法说出口:“还好,一切就是老样子。”他很平静,文静也没有怪他,知道他一向不会表现自己的。顺便又告诉他一件事情:“徐家汇绿地旁边,修了一个好漂亮的餐厅,上次爸爸带我去吃了,我喜欢他们家的大理石,坚固,花纹也很漂亮。你说,我们把家里的小院子也改成大理石的玻璃房好不好?”改改改,改吧。文明总是要淘汰一些东西的。 “还有就是,我怀孕了。”文静的声音很害羞,越来越小,“你快点回来吧。” 那一刻,周逸的眼中又闪出了希望,是儿子该有多好啊!不是他传统,是“传子不传女”啊。文明淘汰掉一些什么,也会留下一些的吧,就像那句歌词,“这是你给我,安慰的淘汰。” ☆、逃离亦陷落 他,仔仔细细地抖出一件花旦的戏装,上面的珠饰哗地一下罩住了我,一股迷人的熏香扑面而来,象一股巨大的气流,使我不由得踉跄地向后退去…… 逃离亦陷落 蓝鱼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躲不过那双眼睛。 四年前,爱上一种夜的感觉。每晚和宋刚出去销魂,夜夜不醉不归。圣诞节那天,却怎么打他的电话也打不通。平安夜的钟声敲到心碎,用他给的钥匙打开他家门,却发现他陪着一个妖媚的女子缠绵…… 收拾起所有心事,我又换到西北的一个城市。这已是我16岁以来第三次遭遇背叛后逃离了。 我投身到的城市有种古老的明媚,连明亮的阳光也似忧伤。换城市容易,骤然换工作却是个伤神的事情。找了一个多月,始终一事无成。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在租来的小房间里申请了宽带上网,刚上去,打开第一个网页,就是这个城市有名的招聘网站。搜索我所能做的职业:文秘。却只有一个公司,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只有唯一的一个职位,列出的条件居然是会演京剧《粱祝》。我从来是听见戏都头疼要死的人,不知为什么却去了那家公司。 等我坐到老板桌对面时,惊然发现,那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居然又有着和宋刚一模一样的眼睛。没错,不像男人似的桃花眼,像隔着一层朦胧水雾似的望向我。从我16岁那年开始,这是第四双这样的眼睛。每次遇见我就会忘尽一切的爱一回,投入生命的所有力气,然后被抛弃。 不祥的预感蓦地抓住了我,我腾地站起身。顾不上说一句话,打算做一个够敏捷的逃匿者。 那个男人却似没看见我的去意,悠悠地抛过来一句:“就是你了。” 我捏紧了皮包,告诉他:“我并不会所谓的京剧,也不知道要到这里来干什么,我不想找工作。” 男人站起身,伸出手不由分说地握住了我:“请你,留下来,因为你可以挽救一个濒临死亡的人。” 太荒谬了。我不可能做一件莫名其妙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仿佛突然失去了知觉。 再有意识已是夜色阑珊。 我坐在那个男人的桑塔娜车内。他自我介绍说他叫丛歉,在妻子去年去世后得了一场大病。每晚都会犯病。他的妻子是个京剧戏院的著名演员,留下的只有几套戏服和无数剧照。妻子去世后,他再也没有睡着过。所以希望找一个人客串一次他的妻子,只一次——他保证——他的病就能好。 坦白讲,他所说的事我只有同情,并不认为自己能做什么。我也同样是个情感的俘虏,无力的生灵。况且我和什么戏剧根本没有丝毫关系。尤其是丛谦眼底闪烁着和我从前的恋人们一模一样的眼神,更让我避之不及。不敢望向他闪烁着若桃花般绚烂开放的眼,但只一眼,只一眼我就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并且听见自己斩钉截铁地说:好,我尽力。 被他带进他和妻子的家。一打开门,我忧郁地感觉到了他妻子的存在。有太多说不清的气息,也许是因为他太思念妻子,保持了有女主人在的时候原样吧。不对,这种气息居然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哪里见过…… 丛谦打开了屋里所有的灯,晕黄的鲜红的嫩绿的蔚蓝的。他说:“要好好仔细地看我的妻的妆容。” 风,就不经意地掠过,我打了个寒战,门窗紧闭,一切静寂。我突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跟着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来到一个极其暧昧的地方做一件极其暧昧的事情。 但是不容质疑,下意识仿佛有种力量牵引着我渐渐越来越模糊的主观,控制我,主宰我。 丛谦用他的桃花眼——我最熟悉不过的眼神——睇了我一眼。一刹那仿佛有万种芳华。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猩红的葡萄酒。嗍一口,唇若鲜血。他的房子仿佛越来越深,穿越客厅的过道,应该是直往内室,却又有个长长的走廊,在外面看明明是三室两厅的结构。丛谦带我进入这个房子的心脏,来到一间有床有梳妆台的房间。——但是实在不像是卧室,这里放满了大大的樟木箱子,除了两件家具外全是箱子……丛谦说,这都是妻子生前攒下来的行头。从前的名角,行头越多越贵重,越象征着身价。妻子的行头在生前的剧团里是最多最好的。我点点发晕的头。 丛谦打开一个大箱子,一股迷人的熏香扑面而来,象一股巨大的气流,使我不由得踉跄地退后了一步。他仔仔细细地抖出一件花旦的戏装,上面的珠饰哗地一下罩住了我。我想我当时一定是张大了嘴,睁不开眼。 梦一般地穿上了丛谦妻子的戏服,用她生前的化妆品上了妆。在丛谦的诱人目光的灼灼注视下,我娇羞如初恋女子,居然有种强烈的幸福感。甩了下水袖,摆了个身段,竟唱起了从来没听过的京剧《粱祝》。声音如梦似吟,不像落入这个世界的尘埃的凡音。声音含有金属的质感冰凉的触觉,从我口中漫延到丛谦的眼底,从丛谦的眼底穿越一个未知的时空,又冰冷冷地被反击回来,冻结在漫溢香薰的整个房间。令我止不住地发抖。我一直唱,一直抖,一直抖……直到丛谦上前一步,用温暖的臂膀把我揽入怀。他带我进入一个从未有过的空间。我什么也不知道了,丛谦他的眼他的眼……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然惊醒过来,还以为和宋刚在一起,却发现旁边躺着一个睁着眼的男人,他的眼若桃花,腕子上,有一抹嫣红,正汩汩地流出——血。极为镇定地,我探了探他的呼吸。呼吸停止,心跳停止。仿佛事先早已知道了答案,我站起身,熟悉地走到这个房间的大箱子跟前,打开其中一个。 里面全是巨幅的照片,穿着绚烂戏装的女子。 那女子,和我长的一模一样。不,她就是我。 我熟习地打开另一个箱子,里面还有一本厚厚的线装古本小说,泛黄的纸页,小楷字体娟秀地写着书名:《逃离亦陷落——荧荧和丛谦的情殇》。 向床上望去,那个有着熟悉眼睛的男人正睁着眼望着我,望着这个弥漫幽香的屋子,我望向窗外黑洞洞的世界…… 后来,我没有再离开这个城市。也没有再遇见和丛谦一样的桃花眼。一生之中,有过越逃离越陷落的故事,我已了然。 ☆、双身 如果能够分身去爱……?如果,当“如果”变成了现实……? 双身 连谏 我早就说好给张扬庆生的,一年前,他用火热的激情偷走了我这颗已婚女人的心,可,生日这天是周末,更要命的是一惯忙得周末都顾不上休息的阮峰,偏偏这个周末赋闲在家,我挖空心思也没编出个单独外出几小时的谎言,只好说想妈妈了。 阮峰执意要陪我去,我连忙推托说:你平时工作那么累,还是趁周末好好在家休息吧,何况妈妈家远在郊区,我去看看就回来。 阮峰很感激我的体贴,把我送上市郊车就回家了。车开出不远,我就跳下了车,拦了辆出租直奔张扬家。 和张扬缠绵的几个小时,我始终提着心,唯恐阮峰会往妈妈家打电话戳穿谎言。 傍晚,我满心忐忑地回了家,阮峰正在厨房忙活,见我进门,还笑着说这么快呀。 我那颗悬着的心才落回肚子里,看样子,阮峰并没往妈妈家打电话。 在饭桌上,阮峰突然笑着说:你丢没丢东西? 我莫知所以地看着他,说没啊。 他说:看看你的手。 我抬手一看,脸一下子就白了,结婚戒指不见了,因为张扬不喜欢我戴着结婚信物和他在一起,见他之前,我总是摘下来放在包里的。 回家前,我居然忘了拿出来戴上,我傻傻地看着手指,什么也没说,拿过包,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见着戒指的影子,阮峰在一旁看我找得翻天覆地,忍不住哈哈大笑着说:别找了,你忘在妈妈家了。 我一脸疑惑,阮峰道:你呀,总是丢三落四,刚才妈妈来电话说中午包饺子时你嫌戴着戒指不方便,摘下来放在茶几上了,这下想起来了吧? 我昏昏噩噩地点了点头,说:吓死我了。 然后,我什么都没敢多说,周一上班后,打电话问张扬有没有看见我的戒指,张扬说没有。我又打电话给妈妈,想问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妈妈却开口就说:樱泊啊,你什么时候回来拿戒指? 我顺口说下个周末吧,又问妈妈是怎么发现戒指的,妈妈说你前脚走我后脚就发现了,还出门追你来着,没追上,又怕你着急,就给阮峰打电话说了一下。 看样子妈妈不是瞎编,我忍着心慌婉转问她我回去时穿了什么衣服,都在家陪妈妈做了什么?妈妈爱怜地嗔怪道:这孩子,忘性怎么这么大?你陪我说话,还帮我把花都搬出去晒太阳,中午咱娘俩包了饺子。 我就更傻了,和妈妈匆匆说了再见就给张扬打电话:周末我和你在一起,你确定? 张扬笑坏了,说我脖子上还留着你的吻痕呢。 到下个周末,阮峰陪我去妈妈家拿戒指,妈妈站在街上迎我们,邻居们很羡慕地说:樱泊妈真有福气啊,闺女每周都回来看你。 我们说说笑笑地回了家,妈妈找出戒指,我看着它,心慌如万马奔腾,确实是我的戒指,我记得那么清楚,在张扬家楼下摘它时,还差点把无名指弄伤了。 ☆、13楼的奇异花香 自从这瓶香水被打碎之后,那种奇异的香味经久不散,她也像完全变了个人一样,身体里仿佛被注满了那种味道,皮肤也越发光洁了。 13楼的奇异花香 素生 小成最近失恋了,是因为他的体重,他的女友说,你现在长得越来越像大黑熊了,我可不想跟个庞然大物去逛街。小成很失落,因为以前,他在女友口中起码是只可爱的树袋熊。 小成决定减肥,他住26楼,每天下班回家时,他不再乘电梯,而改成爬楼梯。每次爬到13楼时他都会休息一下,然后继续,每每到家时他都累得倒在了家门口,但几个月下来,体重一点也不见轻。这天,他气喘吁吁地爬到13楼时,摔了一下,就恼怒地决定放弃减肥,索性坐在台阶上抽起闷烟来。 突然,有一股奇异的香味飘进了他的鼻子,像竹一样清爽,沁人心脾。她一抬头,看见一个身材丰满的女子穿着运动服从楼上跑步下来,看来她也是在减肥。她面目清秀,衣着一尘不染,笑盈盈地与他搭话,他们攀谈起来,原来这个女子住在顶楼。她鼓励小成不要放弃减肥,他们相约以后每天一起爬楼梯,以后的一个月内,女子每天都在13楼等他。 女孩子叫菁菁,每次见到他都给他一颗糖,那糖有竹的味道,让小成充满了信心及活力。他们每天都一起爬上顶楼,然后菁菁会下楼准备些水果,他们一起快乐地分享。他们聊得来,又有很多共同的爱好,不久就互生了情愫。而且同时,他们的体重一直在不停地下降。几个月的功夫,小成就瘦身成功了。 小成提议一起去喝酒庆祝,于是他们去了一家颇有情调的酒吧,小成趁醉酒时吻了菁菁一下,她口中的那种奇特的香味再次散发,像吻一朵花,让小成痴迷,他吻她的脖子时,看到了她白皙的颈部有一颗痣,灰白色的,很剔透,小成不禁吻了它。 那晚,不胜酒力的小成倒在了菁菁温软的怀抱里。第二天他醒来时,她已经不在了。桌上留下了一瓶形状曼妙的香水,小成打开,那种香味正是菁菁身上的独特的味道。 从那以后,菁菁就突然消失了。小成每天到13楼等她,却始终没有等到,小成去物业那里查菁菁的住处,物业也显示从未有这么个业主。小成在疑惑中又失恋了,再次陷入了颓废中,开始堕落。此时,小成办公室的女孩之雅开始关心他,她一直暗恋小成。他由于太伤心急于进入下一段感情疗伤,就接受了之雅。他们同居了,但以后的日子里无论之雅多么体贴,他都无法爱上她。 他终于决定放弃,说分手的那个夜,是在他们刚刚欢爱过后,之雅听了他的决定后哭了很久。小成很厌烦地转过身去,之雅就更生气了,她随手拿起了菁菁留给他的香水朝他砸过去,他一偏身,香水就砸在了墙上,碎了。小成恼羞成怒,举起巴掌想打之雅,气愤却被慢慢扩散的熟悉的香水味融化,他看着之雅脸上委屈的泪,突然就心软了,他将她抱在了怀里,一直到天亮。他懂得失恋的滋味,他突然觉得处在失落中的人都要惺惺相惜。 他清晨上班时,之雅还在睡,疲惫的小脸上眼睛肿得高高的,他去亲吻她的脖子,竟发现她的脖子后面长了颗与菁菁一模一样的痣。他更喜欢之雅了。 那以后,香水的香味几个月内都经久不散。而之雅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她变得十分细腻体贴,皮肤也好了。接吻时,她的嘴巴里也会发出和菁菁一样的奇妙的香味,小成在惊喜的同时,深深地爱上了越发漂亮的之雅。 他们准备结婚了,结婚前的一天晚上,小成梦见了菁菁。她仍旧在13楼等待他,他们一起牵手走上了天台,天台上种满了许多奇异的花,那花香正是菁菁身上的味道,花的形状正是香水瓶的样子。 菁菁说,传说人是容易被花异化的动物,和花待久了的人,那个女子就会有花的气质。这种奇异的花,就有同化人的魅力。小成点点头,将鼻子靠近一朵花,突然发现花的颈部有一个灰白色的黑点,像颗痣,他又看了另一朵,原来每朵花的颈部都有那么个黑点。他惊讶着,就醒了。 小成醒来时是在午夜,他深呼吸时发现房间里的奇异香味没有了。他打开灯,发现之雅颈部的痣也没有了。 他的胸中只留下了一连串的疑惑! 【07 左眼见到鬼】 ☆、诡照 他的声音象一股飞出去的水,被吸水性极好的海绵吸走了一样,刚一离开喉咙就遁匿得悄无声息,而照片上,那个女子脖颈上的红色痕迹却越来越深,从浅红变成了深红又从深红变成了紫色…… 诡照 连谏 1 离京3个月后,子路回来了,那个借住他公寓的哥们,已提前搬走。子路忙活到深夜,才把房间收拾利索了,然后去地下室把那些珍贵的影碟书籍等等细软搬上来。 子路乘电梯到了负一层,先抱了一箱子书上楼,等他再返回来搬影碟箱子时,吃惊地发现影碟箱子旁竟竖着一张足有两平方尺大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子,盈盈地笑着,微启的唇,似有千言万语要说给他听。子路就愣了一下,想:会不会是某个不出名的女演员想上他的戏而送来了照片,他往地下室搬箱子时顺手给搬进来了呢? 子路是个导演。 想了半天也没想起照片上的女孩子是谁,子路就没当回事,顺手放在墙角,抱起一箱子影碟离开了地下室。 子路按了电梯,可电梯迟迟地没有下来,日光灯管在地下室通道里幽幽地亮着,整个负一层很是安静,静得能听到小小的虫子们在角落里的匆匆爬行声。子路就觉得有种痒痒刺刺的感觉,在心尖上轻轻的爬行。 子路有点心慌,匆匆把电梯都按了一遍。 电梯都象沉睡的石头,当子路正想走安全通道上去时,突然,所有的电梯,都象瞬间惊恐张大的眼睛一样,无声无息地开了。 子路笑了一下,进了其中一间电梯。 子路按了26楼,把箱子放下,悠闲地打着口哨看着电梯显示板。电梯停了,当子路弯要去搬箱子的时候,他再一次张大了眼睛,那张明明被他放在地下室角落里的照片,竟然端端地依在箱子上,子路拼命地想,是不是他抱箱子时无意间把照片又给划拉过来了呢? 困惑不已的子路搬起箱子,故意把照片遗忘在了电梯里,明天肖雅要来的,他可不想因为一张陌生女子的照片跟她耗费半天唾沫。 2 忙活了一整天,子路累了,洗完澡,看着看着电视就在沙发上昏昏地睡了过去,蒙胧中,就见一个女子泪水汪汪地看着他。子路问了句你是谁就醒了,电视台已经停止了播出,屏幕把映得整个房间映得蓝光幽幽。子路搓着眼睛,想梦里的女子似乎在哪里见过。 冷丁地,子路就清醒了,是的,她就是照片上的那女子。 子路想起了那张扔在电梯里的照片,突然地有点汗颜,明天清晨,整栋公寓里的人上上下下的进出电梯,说不准就会把那张照片踩在脚底下,有点残忍,这么想着,子路就匆匆出门。 还好,那张照片依然完好无损地依在电梯壁上,显得有些寂寞。子路捡起来,冲照片上的女子,歉意地笑了一下。 为了不让肖雅问来问去,子路特意把照片放在一堆文件夹上,看上去它是工作资料的一部分的样子。 夜里,子路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敲门,待他开了门,却见是照片上的女子,正泪流满面地看着他,子路问:你是谁? 她说不出话,只是拉了子路就往楼上走,她的手,又软又凉,象一远即将融化的软冰,子路想挣脱,手却象是被牢牢粘住了一样,怎么都挣脱不开。 子路心下大骇着醒来,按亮了台灯,却见窗边曙光微亮,子路发了一会呆,愈发觉得这照片蹊跷,就起身去了书房,照片依然安静地呆在一堆文件夹上,子路心有余悸地拿起来,指下却湿漉漉的,就见照片上有几滴清盈盈的水,随着他把照片拿起来,寂静地落到了地板上。 子路循着水滴低头去看,这一看,就是魂飞魄散,照片下方的地板上盈着一团晶莹剔透的水,象透明的琥珀一样,圆圆地凝着。 子路惊得扔了照片,找来一条毛巾,想把地板上的那团水擦干净了,那团水却象水银一样,怎么擦都是圆滚滚的,一点也不见少。 子路就有点毛骨悚然了,连脸都没洗就跑了出去。 3 当子路气喘吁吁地把昨夜的事情告诉肖雅时,肖雅笑得差点那牛奶喷到他脸上。子路都恨不能赌咒发誓了,肖雅说好了好了,我相信你,胆小鬼,看你说的这么逼真,我收留你就是了。 子路是三年前参加一次自助游时认识肖雅的,自助游结束时,子路特意要了她的电话,时不时地约她出来坐坐,交往一年后,子路和肖雅相互表明了态度,在感情上算是有了交代,有时候子路会开玩笑说,做我们这行的,感情名声不是很好,你莫介意。 肖雅就笑,说连青楼里都出了个杜十娘呢,哪行里都有情圣。 这个比喻虽然有那么点不甚入耳,但也实在,子路对肖雅就更是看重了,肖雅也给了他充足的信任,从来不会在拍戏时去搞什么突然袭击式的探班,更不会胡乱揣测他和某个貌似相交甚密的女演员的关系,这让子路既感念又松弛。 这天正好是周末,子路和肖雅黏糊了一天,傍晚时去超市买了些吃的,回家路上,肖雅突然把车调转了方向,说:去你家。 子路心里一震,也没拦,知道肖雅是个胆大心细的女孩子,半年前还跟他不亦乐乎地在地下室里驱逐过老鼠,估计是那张照片的事引起她好奇了。 4 一进门,肖雅把吃的扔进厨房,就兴冲冲地让子路找照片给她看,子路拉着她进了书房。 怪事再一次发生了,除了那堆文件夹,并没有那张照片,子路上上下下地翻,嘴里还嘟哝着,我早晨出门时还在呢。 肖雅抱着胳膊,笑眯眯地看着他到处乱找,仿佛已经看穿了子路不过是耍了个逗她玩的鬼把戏,笑着拉起他:得了吧,是不是被某个女演员追得脱不了身了,找这么个借口想去我家躲一阵。 子路虽然知道肖雅是在开玩笑,但还是有点讪讪的,仿佛自己真的撒谎了。 肖雅拽着他从书房出来,麻利地系上围裙,让子路过来打下手,两人忙活了半天,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就上了桌,肖雅看看空荡荡的酒柜,就道:嗬,你那哥们也真可以,冰箱,酒柜,全被他实行了三光政策。 子路就笑着说我去楼下超市买瓶葡萄酒上来。 5 子路买好了酒回公寓,按正要按电梯时,就听旁边的保安说:这电梯坏了,你用另一台吧。 话音未落,子路的手已按了下去,电梯门安静地开了,子路笑了一下,保安生怕子路误解他,便自我解嘲似地嘟哝了句:奇了怪了,这电梯发神经了,从傍晚的时候就坏了,怎么按都没反应。 子路冲他笑笑,进了电梯,按了26楼,依在电梯墙上,盯着电梯楼层显示板,到了26楼,电梯缓缓地开了,楼道灯昏黄地亮着,整个楼道显得异常的安静。 子路突然觉得有袅袅的冷气,在裸露的皮肤上缭绕,就象是站在了打开了的冰箱冷藏室前。子路的心,就不安了起来。匆匆走到自家门口,敲敲门,却没人应声。 子路有添了些力气敲门,并喊着:肖雅,肖雅。 突然,旁边的门,开了一条缝,一个中年女人探出头来:你找谁? 子路愣了一下:不找谁,回我自己家。 中年女人狐疑地上下看着她:你下错楼层了吧,2701都好几个月没人住了。 子路抬头看门牌,果然是下错楼层了,他正站在2701的门前,而他住在2601。 子路讪讪地笑了一下,说真下楼层了。说着,去按电梯。 6 站在电梯里,子路拼命想,自己明明按的是26楼,而且电梯里又没其他人,怎么可能下错呢?还没琢磨出个所以然呢,电梯就停了,子路出了电梯,心想:就一层,这会错不了了,遂举手敲门,刚敲了没几下,旁边的门又开了,依然是那个中年妇女,她已换成了满脸的不高兴:你不是下错楼层了么,怎么还敲? 子路抬头看了一眼门牌,心下就已大骇不已。 他居然依然是站再2701门前。 子路连忙对女人歉意地笑笑,却再也不敢乘电梯了,转身就往安全通道走,下了一层楼,特意看了一眼门上的门牌,却依然是在2701门前。 此时,子路的心里,已是毛骨悚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灵异电影,便飞快地走进安全通道,拼命地往下跑,可是,每当他觉得下了一层楼,站在感觉应该是自己家门前了,一抬头,看见的还是2701,而四周,一片寂静,了无人声。 子路不敢再轻举妄动,慌忙掏出手机给肖雅打电话,拨完号码才发现,手机竟然没信号,子路顾不上太多,站在楼梯口,大声地呼唤肖雅的名字。 可他的声音就象一股飞出去的水,被吸水性极好的海绵吸走了一样,刚一离开他的喉咙就遁匿得悄无声息。 子路喊得嗓子都哑了,又害怕又是惶恐地张望着四周,电梯里不时有人走出来,可他们路过子路身边时,仿佛子路是透明的空气,没人能看见他。 子路试图伸手拉住每一个经过身边的人,让他们帮帮自己,可是,每当他的手伸出去,就象被一堵透明却柔软的墙挡了回来一样,除了冰凉而软绵绵的空气,什么都抓不住。 7 不知过了多久,子路终于看见了肖雅,她从电梯里出来,怔怔地看着他,突然地流了泪。然后,子路就觉得那股包裹着他的绵软而冰凉的空气,刹那间不见了。 子路如获大赦地抓住肖雅的胳膊:肖雅…… 肖雅却往后退了一步:她是谁? 子路莫名地:什么谁? 肖雅指着他的身后:2701的女人,刚才她还站在你眼前呢,一看见我,就回房间关上门了。 子路目瞪口呆地看着肖雅又回头看四周:肖雅,你瞎说什么2701的女人,我又不认识她。 肖雅冷着脸,仿佛连他的解释都懒得听了,转身就走。 子路追到楼下,肖雅的车子,已在暗夜里绝尘而去,子路拦了辆出租车,追到肖雅家,依然是徒劳,肖雅的门关得象是生了锈。 子路失魂落魄地回了家,望着萧条在桌子上的菜,难过得要命,越想越觉得不对头,就进了书房,吃惊地发现,那张照片,又在了,更是怪异的是,照片上的女子,脖子上似乎有了一条若隐若现的浅红色痕迹,子路吃惊地盯着照片看,就见女子脖子上的红色痕迹越来越深,从浅红变成了深红又从深红变成了紫色。 子路的手,微微地抖着,对照片里的女子说:你是不是想让我帮你? 照片上的女子象以前一样倩笑不语。 子路的声音颤抖着:你是不是住在2701? 照片突然地就断了,她脖子上紫色的痕迹处,断得利落而诡异。 8 第二天,子路报警说2701室很可能有人死于非命。然后说了他昨天的际遇,起初,警察并不相信,但禁不住子路说得绘声绘色,便走访了几家邻居,查出了2701户的户主资料,是一个叫周叶紫的女子。 当子路从警察提供的一堆照片中准确无误地挑出周叶紫的照片时,警察也将信将疑了,便找锁匠打开了2701的门。 然后,他们在一台巨大冰箱的冷冻室里,找到了冻成一团的周叶紫,她是被人勒死的,脖子上有一圈紫色的痕迹。 只用了半个月,案子就破了,周叶紫是某要人包养的情人,她不甘一直做地下情人,便搜集了很多致命证据,要挟某要人离婚而惨遭毒手。 子路跟肖雅讲这些时,依然心有余悸,说原来她被藏在冰箱里了,怪不得她出没的地方都冷飕飕的呢。 肖雅说:鬼不缠恶人,她是想用这个办法引导你找到她,替她申冤。 子路点点头,伸手把肖雅揽到怀里:好了,一切都结束了。 肖雅偎在他怀里,甜蜜地笑了,可是,她看不见子路的表情,他的嘴巴正慢慢张开,因为,他明显地感觉到一股凉意,正沿着指稍缓缓地爬向他的胳膊,拉着他,不由自主地向书房走去,然后,他就看到那张照片,静静地呆在文件夹的上面,有剔透晶莹的水滴,正眼着照片的一角,悄无声息地滴落在地板上,凝聚成一团,状如琥珀。 ☆、爱慕红 能够好好地活着,能够有个人渴盼温柔地凝视着你,说,让我嫁给你吧——还有什么事,能够比这更幸福? 爱慕红 那么蓝 一 沈澈最钟情的内衣牌子是“爱慕”。沈澈最钟情的娱乐,是挽着男友唐昊去逛住所附近的爱慕内衣专卖店。 这回,一进店门,便惊艳地看中一套红色新款。喜气的中国红,精致的蕾丝花边,文胸和底裤上各绣一只灵动欲飞的蝴蝶。性感妩媚,又不失端庄清纯。 营业员善解人意地问:“沈小姐,要不要试试,这套红色是爱慕最新设计的新婚款。” 沈澈迟疑了一下,望向唐昊。意料之中地,唐昊不自然地把眼光掉开了。 沈澈在心底叹了口气,说,试黑色吧。 沈澈有几十套内衣。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独独没有红色。她固执地认为,红,是新婚夜的专属。她必须等到那一晚,才会舍得穿上红色的内衣。 而唐昊,在跟她恋爱五年之后,依然只肯替她挑、替她买红色以外的内衣。 二 沈澈蜷在沙发上,泪眼朦胧地注视着这个不肯给任何承诺而自己偏命一样爱着的男人。这是沈澈和唐昊相恋五年来,第五次为结婚的问题爆发争吵。 沈澈相信唐昊对她的爱,也体谅单亲家庭给唐昊带来的关于婚姻的阴影和伤害,可是,谁又来谅解她沈澈呢?再十天,就是30岁的女人了。眼角不是没有细小的皱纹,眼神里不是没有30岁女人的憔悴,沈澈的心里不是没有动摇——五年的感情了,如果连婚姻都给予不了,那么,是不是到该放手的时候了? 从沙发上爬下来,回房间收拾好几件衣服,沈澈在开门的一刹那停顿了三秒。但是那个男人只是抱头在沙发上坐着,不发一言。于是,沈澈拎着行李,带上了门。 三 半夜三点,唐昊醉醺醺地从酒吧出来。 酒吧离住所不远。摇摇晃晃地走到街角处,唐昊惊奇地发现,午夜三点,万籁俱寂,那家爱慕内衣专卖店居然灯火通明。 他蜇了进去,推开玻璃门,一位眼角有颗泪痣的年轻女营业员迎了上来,微笑着问:“先生是想买套内衣送女朋友吗?” 唐昊点点头。那套艳红的内衣不期然地又撞入了唐昊的眼里,他狼狈地别开了目光。心里一阵抽疼的想念。再过两天,就该是沈澈的30岁生日了。买套内衣送她吧。 只是,不知道那天,她能回来吗?前日,沈澈打来电话,语气冷静地告诉他,将去大连散心几天,好好考虑他们之间的事情。 营业员径自拿起红内衣,热情推荐:“先生,相信我,这套是最适合你们的。” 有那么一瞬,唐昊想,就是它了,买下吧。 可又有那么一瞬,他再想,真到该买它的时候了吗? 这一犹豫之间,唐昊指了对面货架,说:“那款,绿色。” 四 唐昊做梦也没想到电视里会播出这条新闻:……5月7日晚20点37分,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MA82飞机B2138号执行6136次航班任务,从北京起飞,飞往大连。飞机21时24分与空管部门失去联系。据地面人员报告,飞机在大连机场东侧约20公里海面失事…… 那是沈澈乘坐的航班。 唐昊疯狂地抓起电话,打到民航局查问乘客名单,证实了沈澈确乘坐的那一趟航班。 唐昊从沙发上滑下来,感觉心好像被撕裂一样喘不过气来。 沈澈,沈澈,沈澈! 泪水终于喷涌而出。 这一刻,在死亡的面前,他终于明白——能够好好地活着,能够有个人渴盼温柔地凝视着你,说,让我嫁给你吧——还有什么事,能够比这更幸福? 他终于承认,其实,自己所谓的惧怕婚姻,都只是一种不愿意担负责任的借口。 只要能好好活着,只要能好好相守,又有什么困难是不可克服的呢? 只是,为何很多事情,偏要到走入绝境的那一刻,才能恍然醒悟呢? 五 门铃不知道响了多少遍,才把唐昊叫醒。 双腿虚软地打开门。门口盈盈立着的,盈盈笑着的,居然是——沈澈! 颤抖着手把沈澈死命地拥入怀里。这是真的她,活着的她,温暖柔软。 唐昊瑟瑟发抖,泪流满面。 原来因为路上塞车,沈澈误了班机。 唐昊第一句话便是:“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回,轮到沈澈泪流满面了。 一切平静下来,沈澈注意到搁在沙发角落的爱慕专卖店的袋子,欣喜地问:“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吗?” 唐昊万分懊悔——怎么不听营业员的建议,买下红色的呢? 沈澈打开袋子,从里面取出一套——红色的内衣——那套她渴慕已久的中国红内衣。她感动地把手放到唐昊的手里,低声说,谢谢你。 而唐昊,目瞪口呆。他是亲眼见到,昨晚,营业员把绿色内衣放进了纸袋。 六 再一次陪沈澈逛内衣店时,唐昊逮住个营业员打听:“你们这里那位眼角有泪痣的营业员呢?好久不见她了。” 营业员叹了口气:“你说的是小宋啊,她早就……两年前就车祸去世了。可惜啊,结婚前一个星期,晚上加班,结果回去的路上就出事了。” ☆、地铁站的红裙女孩 我和他约定:如果谁变心了,装着我们合照的镜框,就会从墙上掉下来砸到谁头上…… 地铁站的红裙女孩 那么蓝 早上七点,我照例在人民广场等候地铁。地铁站里光线很明亮,站台上挤满了赶着去上班的人。我的右边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孩,长发直直地垂在肩上,遮住了半边脸。女孩安静得悄无声息,不似其他人左顾右盼或者焦急地看手表。 地铁要进站了,卷起的强大气流冲击着站台。我眯了眯眼,恍惚中,一个红影像蹁跹的蝴蝶,被风刮起,卷入了站台下的铁轨。地铁停下来,身边的红衣女孩消失了。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耳边划过女人的尖声惊叫。这天早上7点零十分,人民广场地铁站,一个年轻女孩冲向刚刚准备靠站的地铁,死了。 我开始做噩梦。梦见这个不知道脸长得何番模样的红裙女孩。我开始神经质地惧怕地铁。地铁呼啸而来的时候,仿佛有一股神秘力量,要把我整个人吸进轨道。我拼命克制,才能让自己的脚跨上的是车厢而不是迈向铁轨。我不想发疯,于是决定搬家,搬到陕西南路的公司附近,逃离地铁。 当女房东把我带到这套漂亮的一居室时,我第三次不确定地问:“真只要400块钱一个月,这么便宜?”女房东第三次解释:“看你是个品行端正的年轻女子,就算便宜点啦。”她指指右边的那个卧室,说:“里面有上任房客的一个大箱子,过几天他会来拿走。”她没有进屋,站在客厅门口把钥匙交到我手上,就匆匆走了。那急切的样子仿佛担心我会把她留下来打扫卫生。 房间小巧,干净,三十来平米,布置得非常雅致。原木色的地板光可鉴人,家具洁净得纤尘不染,似乎昨天还有人打理过。靠窗的玻璃茶几上还有一盆水仙,翠绿的叶子,已经打了三个洁白晶莹的骨朵。我边欣赏房间,边感慨前任房客肯定是个干净清爽的精致女孩。想起以前被老妈批评为狗窝的房间,我发誓一定要向未谋面的前任房客学习。 卧室的布置更让我惊呼出声——天花板上挂满了浅紫色的千纸鹤,风从窗户里吹进,纸鹤轻轻摇曳,振翅欲飞。左面墙上有一帧镶嵌在玻璃镜框里的照片,是一对年轻情侣,女孩淘气地勾住男孩的脖子,满脸灿烂,男孩则略为严肃地微笑着,搂住女孩腰的手却流露出宠腻。 前任房客必定是这对情侣,他们曾在间屋子里幸福地生活过。女孩一定眼神清澈,心灵手巧。在阳光很好的午后,音乐轻柔地流泻在室内,她穿着有可爱卡通图案的家居服,把长发包在毛巾里,光着脚丫,哼着小曲,握着抹布,在房间里轻盈地忙碌穿梭。细致地擦拭桌子,椅子,书架,把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纤尘不染。男孩则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书或者读报,间或抬起头来给女孩一个温柔的笑容。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搬走呢?我站在相框前,艳羡地注视着他们的幸福,猜测着原因。最大的可能,是男孩女孩要结婚,买了新房,有了自己更舒心的小窝。 在这套舒适的房子里住了一个星期,每夜好梦。我迫切地希望前任房客来取箱子,我渴望亲眼见证他们的幸福。对于一个刚失恋的年轻女子来说,这应该称的上是一种积极健康的心态,星期六一大早,门铃响了。我穿着睡衣打着呵欠开门,是个年轻女孩,白衣蓝裙,貌曾相似。她看着我,绽开一个礼貌的微笑,说:“打扰了,我是前任房客。”我认出来了,果然是照片上那个女孩,但是此刻她的脸很苍白,浮在嘴边的笑容看起来有些无助和凄凉。 我热情地把她迎进来。她和我握手,说她叫梅眉。她的手指冰凉,中指上戴着一枚白金戒指,细细的,却很耀眼。 她站在屋子中间,轻声说:“一个小时后我男友会过来拿箱子,我可以在这里等他吗?”我连声说当然可以,从照片上第一眼看到她,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可爱的女孩,甚至相信以后会有缘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边等她的男友边聊天。我真诚地说,梅眉你的房间收拾得真干净整洁呀,我搬进来后连大扫除都免了,真得谢谢你! 梅眉笑了,满脸幸福的光泽:“我跟男朋友在这里住了一年,他很懒,家务活都是我来干。” 我又称赞说卧室里那张照片拍的真好,一看就知道你们感情很好,幸福甜蜜。 梅眉淡淡地唔了一声,告诉我:“知道吗,挂上那帧照片的时候,我和他就约定,如果谁变心了,镜框就会从墙上掉下来砸到谁的头上。”我乐了,呵呵笑着说真是个别出心裁的约定。 梅眉眼神黯淡了,神情变的很严肃,脸更加苍白,她说:“可是我们已经分手了。今天我在这里等他,就是想见他最后一面,亲手交给他一封信。”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搁在茶几上。 啊?听了她的话,我的嘴张成了O型。 梅眉温柔地抚着水仙的花瓣,语气平静:“半年前我出差,提前两天回来,打开卧室门,看见……他和一个女人在床上。他跟我道歉,求我看在已经订婚的份上,原谅他。我爱他,于是原谅了他。照旧跟他住在同一个屋里,睡在同一张床上。” 门外传来脚步声,梅眉打住了话。我紧张地问:“你们为什么要分手呢?你不是已经原谅他了吗?” 门铃响了,梅眉说:“他来了。” 我走到客厅尽头,把门打开,果然是梅眉的男友,照片上的男主角。只是他现在头发蓬乱,眼窝深陷,神色憔悴。他点点头,说:“麻烦了,我是前任房客,来取留在这里的箱子。” 我笑了,侧身让他进来,说:“你女朋友等你老半天了!” 他猛然回过头,用不可思议的神情盯着我。是不相信梅眉还会来找他吗?那就有惊喜等着他喽! 我高兴地叫:“梅眉,你看……”我的话哽住了,因为我发现沙发上根本没有梅眉,卧室里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没有,这套房子里都没有。 听到我叫出这个名字,男人如遭电击,他惊怒地质问:“你是谁,你想干什么?我女朋友……一个星期前就死了,你不知道吗?” 我的嘴再次张成O型,惊慌失措结结巴巴地说:“刚才,她真在这里,可是现在……” 慌乱中,我瞄见了茶几的那个信封。我扑过去,拿起那封信,递给了男人。他用颤抖哆嗦的手指拆开信封,里面是张纸片,是一张化验单,化验者是梅眉,化验项目一栏赫然写着:“HIVI/IIAb+”HIV阳性。爱滋病。化验单上有四个触目惊心的血红色大字:蒙你所赐! 男人的嘴角开始抽搐,他发疯般把化验单撕成碎片,扬空一撒,纸屑如雪片般在空中飞旋。他呆立着,神经质地叨念:“哈哈……原来是这样……难怪你要去撞地铁……完了,大家都完了,哈哈……” 我隐隐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难怪梅眉的手指冰凉如铁。可此刻我来不及回想和后怕,我退缩到门口,惊惧地盯着这个歇斯底里几近崩溃的男人——他正仰天狂笑,笑声凄厉绝望。笑完后,他跌跌撞撞地走进卧室,站在镜框下面,用手抚着那张合照,照片上,梅眉正透过镜框冲着男人笑的灿烂无比。 有两行泪从男人的脸上滑落:“梅眉,是你来找我了吗,刚才真的是你吗?梅眉,我爱你……是我害了你……” 突然,镜框毫无预兆地从墙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了男人的头上,然后摔在地板上,碎成了一地玻璃。 一阵冷风从门里吹进,我从屏息中清醒,爆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冲出了房间。 第二天,我搬出了这套房子。搬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快刀斩乱麻地把男友给炒了——一年前就有了确凿证据,他除我之外还另有女人,可在此之前,我一直顾念旧情迟迟下不了分手的决心。 ☆、迷墙 她穿着一身幽蓝色的紧身长裙,曲线尽现,透着一种说不出的优雅。长发依然如瀑布般的披在身后,举步间,淡淡的花香,又悠悠而至…… 迷墙 江航 A 遇见陈云栖,正是维嘉打来电话和我说分手的那天。 当时,我开着我那辆新买的丰田花冠,从公司里回来。沿着荣光路,我笔直往前开。经过荣光路附近那一片冷僻的拆围区时,手机响了。是维嘉打来的。她在电话里就又开始和我说分手的事。我一边开车,一边和她理论。我知道维嘉的任性,她不是真要和我分手,就是想闹点小情绪,引起我对她的注意。因为维嘉老说我不够重视她,说我的眼里只有工作。我总是拿她的任性没有办法。 撞到陈云栖是猝不及防的。 那是维嘉在电话里,正大喊大叫着这回我是认真的,然后她就把电话给挂断了。我只是在车内怔了一下,一个穿深蓝色长裙的清丽女子,已经在车前在我的视线中滑倒在地。我大惊失色。赶紧下车。 还好,那女子没有大碍,我去扶她时,她已爬了起来。我向她道歉,并执意要送她去附近的医院看看。她淡漠的笑,说只是擦破了点皮,不碍事。 我说,小姐,那让我送你一程吧。这回,她又笑,带点嘲讽的味道。她说,你经常这样送女孩子吗?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转身离去。 在那一瞬间,从她如瀑的黑发间,传来一阵淡淡的花香。她径直走到路上,拦了一辆的士就上去了。 我远远的看着她,也冲她笑。有一刻,我都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这是一个有些奇怪的女子。我上车后,不由得打量了一下周围。 荣光路这一带,大片的建筑都在拆围当中,废墟上,凌乱不堪。黄昏中,还有几堵未拆的墙,伫立在渐渐深下来的暮色中。 我暗自奇怪那女子,为何一个人在这里。不会是撞到鬼了吧,念头一闪,头皮都有些发麻。开着车,箭一样的离开荣光路。驶入闹市,见到华灯初上的街头,衣香鬓影,人海如潮,这才松了一口气,又开始暗笑自己胆小如鼠,自己吓自己。 把车直接开到维嘉的住处,她居然不在家。听到我和维嘉养的小狗塞拉,在房间里寂寞的叫唤。打维嘉的手机,语音提示说联络不上。 我只好开着车回去,一路生着维嘉的闷气。在经过市中心广场附近的威士大酒店时,我一眼就看到维嘉正和一个男人,谈笑风声的相携走进去。 我几乎僵住了。原来这就是维嘉所谓的这回是认真的。我把车停下来,在车内再次开始拨打维嘉的手机。语音依旧提示说机主已经关机。 我在车内冷笑。看来维嘉离开我,是铁了心或者早有预谋的。 一直以来,我就属于那种心高气傲的男人,事已至此,我也不会再做什么徒劳的挽留。但仍觉得突然。看着维嘉和那个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酒店旋转的玻璃门前,心上闪过瞬间的疼痛。象是被玻璃给深深的划伤。 我开车回到家里,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干邑,仰起脖子就喝。在些许醉意中,突然间便想起黄昏时在荣光路撞到的那个女子。 她的眉眼,一头光泽的长发,转身间,身上散逸的淡淡花香,在这一刻,极其地撩动我。躺在床上,晕乎乎的脑海中,她长发遮掩下的眉眼,还在我的眼前,轻轻闪现。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照。想起我约定的与客户见面的时间,是在午餐后。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我进入厨房,想为自己做点吃的。手忙脚乱的刚把沙拉做好,手机响了。 原以为是维嘉打来的,心里激动不已。接听,居然是那个客户打来的,他告诉我原本要请我设计的那幅平面设计图,交付给了另一个设计师。我在电话这头,虽然不悦,但电话里,我依然保持了应有的礼貌。 我松懈下来。突然就觉得无聊透顶。想起维嘉,也是一团无名火。我想我不会再和她联络了。 一个人在餐桌上,吃完寂寞的午餐,然后开车出去兜风。 漫无目的的在街上开。是午后,阳光透过车窗,照在身上有些灼热。我松了松领带,抬头,看见不远处,几堵墙伫立在一片废墟上,心里不由一惊。不知不觉中,我居然把车开到了荣光路上。 这一刻,我的丰田花冠,正停在那一片废墟的不远处。有几个建筑工模样的人,正在废墟上忙碌。因为远离闹市,周围,显得很寂廖。偶尔,有几辆的士,从路上穿过。工人们在不远处,无精打睬的拆着剩余的墙。那墙体已经很斑驳,但依然看的出是很漂亮的红砖结构。我平日在公司里,忙于各类设计,城市对我来说,到有几分疏离。也不晓得,这片废墟,曾经耸立了什么样的辉煌建筑。 更不晓得自己为何会在不知觉中,把车开到这个冷僻的地方。我坐在车内,抽起一根烟。淡蓝色的烟雾中,突然便想起昨日黄昏,在这里邂逅的那位穿蓝衣的女子。竟然,有一种很空落的感觉,在心底轻轻的回荡。 B 与陈云栖再度相遇,是在维嘉离开我半个多月后。 是午夜。 我从公司里加班回来,途经厢王路夜市,见灯火依旧通明,人声鼎沸。找了一个泊车的地方停下来。下车去看我常去的那家古字画店,有否新货。 刚走到入口,听到一个极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回头,忍不住大惊,居然是半月前在荣光路上碰到的那个女子。我心欣喜异常,半月里,对她还有种说不出的惦念。 她穿着一身幽蓝色的紧身长裙,曲线尽现,透着一种说不出的优雅。长发依然如瀑布般的披在身后,举步间,淡淡的花香,又悠悠而至。 我笑说,你还记得我呵? 她的脸躲在幽暗的光影里,淡笑,言语间,却又俏皮不已,当然,你撞了我呵! 听她这样一说,我脸红脖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我很难为情的说,那天,真不好意思。现在,好些了吗? 她笑,我有那么娇气吗?还没等我反应,她又自顾自的笑开了。然后,居然自报芳名:陈云栖。接着把纤细的手伸了过来。 我受宠若惊:罗亦寻。同时轻轻去握陈云栖的手。我注意到她的手,有些冰凉但很柔软,没有汗。 我又说,这么巧? 陈云栖一脸的落寞,是呵,在家里闲散无事,顺道来看看。说到这里,陈云栖用手指了不远处的一个弄堂,我家住的很近。 我告诉她我很喜欢收藏一些古字画,常来这个夜市淘金,总是会有一些收获。 那今天呢?陈云栖不经意的问我。 我看着她在灯火下的脸,有一丝恍惚。然后,我开玩笑的说,有呵,遇见你本身就是一个大收获啊! 话已出口,便有些后悔这句带点挑逗意味的话,身怕她会觉得被我侵犯,掉头就走。 她居然没有生气,只是略带羞涩的笑。我收回玩笑的话头,对她说,我刚刚加班回来,路过这里,还没有来得及进去,一起进去看看吧。 陈云栖应声点头。口里却说,只是我对字画毫无研究,希望不会扫你的兴。我谦虚的回应她,哪里,我也只是略知一二。 结果,进入那家字画店,陈云栖对于古字画方面的造诣,简直就令我大跌眼镜。连店主都有些不悦的开我玩笑,怎么,罗先生这样的行家也怕我宰熟,还带来了一个如此漂亮的专家呵?令我好不尴尬。 结果一幅画也没买成。 从店里出来,我一时无话。陈云栖也不开口。 我们一前一后,在街上走。陈云栖大概看出了我的不悦,快步走上前来对我说,对不起,实在是觉得那些赝品不值那么多。 街灯下,陈云栖一脸的诚意,我突然不忍与她计较。再说,她在店里似乎也说的句句有理。我对她一笑,那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这方面的专家呢?隐藏得那么深。 陈云栖不接我的话,只是把头微侧,一脸诡异的笑。 已走到我那辆新买的丰田花冠前,我试探性的用手环抱住陈云栖。她没有拒绝。我索性打开车门,把她拥入车里。她柔顺的身体象蛇一样的紧紧的贴着我。我们开始接吻。 情到浓时,她却一把推开了我。车内,我怔怔的看着她,她好象很紧张的样子,呼息有些急促。 我歉意万分,你,不舒服吗?她看着我,眼里并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又回复到先前的淡然说,没什么,我该回去了。说完打开车门,就跳下车去。 我在车内,一脸的茫茫然。 我把身子探出车窗,我送你! 她一边跑,一边回头,不必了,很近的。 我在身后大声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再见你! 她还是没有停下来,只是大声的回答我,随时! 然后,她大概想起来了什么,又往回跑,跑回到我的面前,在我的掌心里,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这才又跑开,象一阵轻风,很快的消失在不远处的那条弄堂里。 C 过了两日,我又在公司给一个客户做设计图。 加班至夜深,我试着给陈云栖打了个电话,想请她出来吃宵夜。电话一接通,马上听到她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以为会是睡眼惺松的声音,没想到却是毫无倦意的。 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居然有些幽怨。你怎么才打电话给我?言语之间,似乎已是非常相熟的那种男女关系。 我意外,当然也高兴。而且,想起来,我感觉自己对她,其实颇有些一见钟情的味道。 我还没来的及解释我这两天忙的晕头转向,她在电话那头又在轻叹,再不来电话,你就没有机会了。我没有在意,只当她与当初维嘉一样,爱撒些小女人的脾气。 我在电话这头贫嘴,怎么,你要嫁人啦?呵呵。 陈云栖似乎没有和我开玩笑的兴致,只是问了吃夜宵的酒店。我赶紧殷勤的说,那我来接你。她沉吟片刻,说不用了,我马上就可以赶到。 我开车到龙韵酒店的时候,陈云栖果然已浅笑吟吟地端坐在座位上,全然没有电话里的那般幽怨。 吃完夜宵离开龙韵,已是凌晨一点多。喝了一点酒,她有些许醉态。我说送她回去,她执意要去我的公寓。 车到公寓,我见她走路都在摇晃,便径直把她抱入房里。 她的身子很轻盈。长长的发,一路轻轻的晃动,整个楼道,整个房间,都充满了她发丝间奇异的花香味。 这一夜,我没有做到坐怀不乱。 后来,在我的怀里,陈云栖哭了,哭得极其感伤,这让我非常不安。 我一再向她表白我不是一个滥情的男人。她依然不停的哭。 追问她何故。她只是摇头不语。然后紧紧地抱住我,把头深深的埋在我的怀里。 已是夜半,我终究敌不过困意,拥着陈云栖渐渐睡去。一觉醒来,天色已经大亮。陈云栖已经不知去向。 我起身,暗自责备她的不告而别。 我在卫生间里洗漱,洗脸刷牙后,我拿起手表往腕上戴,这才发现,昨夜我洗澡时摘下的檀香木的手链,已不知去向。依稀记得,当时摘下是和这块名贵的江诗丹顿放在一起的。 那串木质珠链,是我几年前去杭州灵隐,顺手买下的,只是图个吉利。以为随手丢在了别处,便也懒得再去找来。 从卫生间里出来,我打电话给陈云栖,想问她为何要不辞而别。拨出号码,听到的话音,令我不悦。居然说是空号。我又拨,还说是空号。 我拿出号码簿,仔仔细细的核对那串号码,再拨,依然是空号。令我奇怪不已。 我在客厅里烦躁不安的走动。 窗外有风吹过,一张写满字的薄宣,从电脑桌上,倏然滑落。我拾起,居然是古人的一阕词: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染啼痕。伤情处,高城断望,灯火已黄昏。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树犹如此。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做相思泪。念双燕难凭远信,指暮天空识归航。黯相望,断鸿声里,立尽斜阳。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 我匆匆穿衣出门,把车径直驶向厢王路夜市那条弄堂边上。凭着记忆去寻找那夜,陈云栖在夜市门口,随手指向身后的那条弄堂。 已接近中午。弄堂里,人来人往。 有人家就在弄堂口生煤炉,炊烟四起。我逢人就打听陈云栖,谁都摇头说不认识。一再问我是否把名字记错了。 我一边打听,一边再次用手机去拨陈云栖留下的那串号码,依然是空号。我呆呆的站在弄堂口,好半天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D 从这一天开始,陈云栖就仿佛是从空气里蒸发了。毫无征兆,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直以为,那夜与陈云栖的亲密接触后,才是我们爱的开始。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有时,开始就是结束。 不知是谁说过,要想爱得永恒,只有恋的短暂。但这句话,并不能安慰我。 回想起与陈云栖短暂的邂逅,除了平添几分感伤,更多的是关于她的消失,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我又多次去厢王路附近的那一带弄堂。然而,我始终找不到一个认识她的人。去的次数多了,很多人见我就躲,以为我是一个疯子,为着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女人而踏破铁鞋。 我精神一度不振。半年里,没有做过任何设计。 我整天想的全是关于陈云栖离奇失踪的事。设想了很多的答案,但从来没有一个能说服我自己。 半年以后,才又渐渐开始工作。 一日,偶经荣光路,才发现那片废墟和残墙,早已被一批拔地而起的建筑替代。 我坐在车内,寂寞地抽着烟,远远的看着那些鲜活的建筑和阳光下来来往往的人,突然间便想起与陈云栖当日在那堵残墙下的初相遇。 在那个冷僻的黄昏,她诡异的出现,一身蓝色的长裙,黑发如瀑。想起那夜她离去时,留下的如今现代人都不大再会读起的词,真切,却又隔世。 我开始相信,陈云栖是一个异于常人的女子。 这样想过之后,心情反而平静了很多。又开始忙忙碌碌,关于和陈云栖那些离奇的往事,慢慢有一些淡忘。 直到去年夏天,我移居美国。安定下来后,我从曼哈顿驱车去旧金山看一位朋友。他知道我一直以来就有收藏古字画的嗜好,便带我去唐人街上的一家字画店。 在那家店里,我看到明清时的一幅拈花图。并不是出自名家手笔,吸引我的是那画中女子。 一袭薄纱的蓝衣,一手拿扇,一手拈花,婷婷袅袅,轻吟浅笑。那张绝世惊艳的脸,如果不是她身上的古装,和陈云栖的样子,几乎是完美的克隆。 我上前与店主攀谈。店主是一个仁厚的中年男人。知道我刚刚从国内那座著名的古城移居美国,连忙指着店内的一些字画大赞,说他这里有好几幅都来自我生活的城市。我一脸的意外,远远的指着那幅蓝衣的拈花少女图问他,他连连称是。 说到这里,他缓步上前,指着那幅拈花少女图说,这幅画还是我几年前回国,正好一个古画拍卖行在进行拆迁前的最后一轮拍卖,因看着喜欢,还是以一个高价买回了这幅拈花图,做为私人收藏。 我听得诧异,忙问那家早已拆迁的拍卖行旧址,中年男人想了想,才告诉我是在荣光路上。 我心巨震,因为那正是我与陈云栖初次邂逅的地方。 我走近那幅拈花图,一阵熟悉的奇异花香扑面而来。 细细看开,不由大惊。那蓝衣拈花女子,拿扇的腕上,居然带着一只木质的珠链。与我多年前,在杭州灵隐买回,后来又丢失的那只檀香木的手链,别无二致。 ☆、夜啼 那是一个看不清身形浑身是血丝的肉影,细细小小的个头,轻飘飘的晃荡在镜中。 夜啼 江航 有时,我依然会想念荣生和小艾。 荣生死的时候,不过是27岁。小艾变得痴狂,直至入住精神院,也只是23岁的年纪。 想起他们,我在黑夜中,会暗暗的哭泣。 一向,我和荣生小艾的关系都很亲密。他们出事以后,房子空寂了下来,我就住了进去。我应该把房子给他们看牢,荣生不再会有归期,而小艾说不定哪天还可以回到这里的。 除了我,房子里没有别人,荣生和小艾的家人都因他们出了事后,觉得这房子的怪异,从此就不再上门了,就连附近的几个邻居,也都四散而迁去别处了。 我去精神院看过一次小艾,她的姿容早已不堪,像是一朵枯萎的莲。她的邻床,都是些讲话没有头绪的男女,拿着电话薄,当成点菜的单,在房间里胡乱的叫嚷,野兽一样。 我去的时候,没有医生和护士在。我两手空空,什么也没带就来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还能给小艾带什么,或者说已经找不到对她有意义的东西了。现在的小艾,什么都不需要。 我来之前,在影集里特意看了许多小艾和荣生的合影,相片上他们如此幸福,小艾是那样的美艳,荣生又是那样的俊逸。幸福总是如此短暂,仿佛烟云。 那天我去探小艾时已经很晚,进门时,窗外,落日渐隐。小艾邻床的那几人,还在热烈的疯言疯语,对我的出现,熟视无睹,也好,我原本也不大乐意理会这些人。 我站在小艾的床前,看到她空洞的眼神,然后,我见她看着我。她说,你来了。 我看着她,觉得她是清醒的,不像传闻中的那么痴狂。 我点点头。抬头再去看她时,发现她的眼神是游离的,根本就不再看我。然后,她又说,你来了。这回,我听到她叫了一个名字,她说,小五,你来了? 我苦笑一下,她当真已是痴狂了。 谁是小五呢? 我很快就离去了。看到小艾这个样子,我心里还是有些难过的。 荣生的墓,我也去看过一次,我顺手把邻墓的一束不知名的花,放到了荣生的碑前。 我住在荣生和小艾的家里,不大出门,房间里的很多东西,都落满了灰,我也懒得去清理,反正我也不会住的太久,我并不喜欢这里。 传言里说,小艾和荣生结婚后不久,小艾怀了孕,想留下孩子,荣生死活不肯,说怕影响工作,争吵不断。后来,小艾没办法,只好在荣生的陪护下,把四个月的胎儿给打掉了。 小艾留了很多血,看到带着血丝的四个月大的胎儿肉体,从身体里剥离出来,小艾哭得很无助。荣生到是像大大松了口气。 小艾流产后没几天,就开始出现幻觉,看到四个月大胎儿的带血的身影,在房间里四处晃动。夜夜传来婴儿的哭泣声。 在小艾崩溃之前,荣生就突然死去。 赤身裸体的死在浴缸里,脸上有惊恐不已的表情。传言里说,是看到布满血丝的胎儿身影在浴室的镜中,忽然出现。 其实,小艾和荣生出事的前后真相,我知道得最多,但是没有人来问我,我也不想到处去说。任它们诡异飘飘的四处传播。事情都已经这样,说再多也没什么意义了。 我住进来,不觉得害怕,但我不敢去照镜子。我把所有房间里的镜子,都用布给蒙上了。 我在空寂的夜里,想起荣生和小艾,很是伤感,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做为和他们关系亲密的人,我依然怀念他们。 我常常翻看房间里的影集。 我有好久都没有去看过小艾,也没有再去看过荣生的墓,忽然有一天从医院传来小艾跳楼自杀的事。我心里只是惊了一下,也就不再怎么想了,也许,那种方式对小艾会更好。 我没去医院,我只想离开这里了。 当天夜里,我在房间翻看小艾和荣生的影集,忽然在柜子里看到一本日记,我打开看去,看到小五两个字闪现眼前,我在暗暗的光线里细细的看。终于明白,原来,小五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虽然,他们没有给小五出生的机会,但名字却早就想好了。 我看着日记,想起我那日去看小艾时,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唤,小五,你来了? 这一刻,忆起当日的那幕,才发现小艾的眼神唤起小五时,充满了无限的感伤和遗憾。 看着蒙了些许尘土的日记,我又细细的翻了翻,里面是小艾在流产后写的一些日记,记录了对小五的怀念,看得我心微热,几欲流下泪来。然后,我急速跑到镜前,扯下那块大布,想照照镜子,我都不知道如今自己变成什么样了? 看到镜里的人,我还是吓了一大跳。 那是一个看不清身形浑身是血丝的肉影,细细小小的个头,轻飘飘的晃荡在镜中。我闪过瞬间的恐慌,在镜前,我摇摆了一下我的身子,再看镜中,除了那个细小的肉影在跟随晃动了一下外,并无他物。那细小的肉影——当然——是——我。 我在这夜,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名字。 镜前,我转身,瞬间,忽然在房间幽暗的光影里,看到了小艾和荣生。我悬浮在半空里,静静的看着他们。小艾和荣生苍白的面色上,挂了一脸的悔意。 小五,我们对不起你。 ☆、西平小姐 开车时一定要打灯,无论白天黑夜;还有,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西平小姐 辛唐米娜 你是司机吗? 如果你是,你又常跑河南那条线,你一定会知道一个叫西平的地方。 西平没什么特别的,只是路坏的特别快,年年修,年年坏。路之所以会比别的地方坏的快,就是因为路边大大小小千篇一律的饭店。西平的菜肴也没什么特别的,之所以会让那么多的司机和路人停下来,只是因为西平的小姐。 是的,西平的小姐。 其实,看见她的时候我没觉得她有什么好。走惯了大城市,看多了各色美女,再看她们无非都是些庸脂俗粉。没什么气质,没什么学识。这种女人是让那些开着大货车累的半死心里的郁闷得不到发泄的爷们儿们受用的。而我,开着黑亮的奥迪,是上海一个还算不错的公司的部门经理。 所以,我对她们没兴趣。 所以在别人都说西平这个地方,柳下惠都会柳下不惠时,我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她们一堆人坐在一家叫做唐小鸭的饭店大厅里。 我选这家只是因为这个名字。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外号叫唐老鸭。 她们像一堆小鸭子一样一摇一摆地走上来。我看到了她,她没什么好,真的。她穿了一身黑色吊带长裙,银色的足有十厘米高的鞋子使她不能正常走路,摇摆的幅度也就比别人大。她说:“师傅,吃点什么呢?” 她的语气像是在做商量,让我很有好感。仔细地端详了她一下,她的脸不笑的时候平淡的像放了三天的啤酒,可是一带了笑容,马上像科罗娜一样的鲜活可爱,溢出了浓浓的泡沫。让我惊讶的是——她的眼睛!透过那毛耸耸扑哒哒乱拍的睫毛,居然会有一双棕灰色的眼珠,像烟草的光泽,眼眶周围好像还粉扑扑的,像无心抖落的烟灰,随时有吞噬人的危险。 “黑烟,你又在争客了!”一个白色吊带长裙的女人说。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我想起《大话西游》里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唐僧说“悟空,你又在吓我了!”的情景。我忍不住笑了笑。 原来她叫黑烟! 我笑着对“唐僧”说:“你一定是叫白烟了!” 她不耐烦地瞪了我一眼,说:“我叫李纯!” 我哑然失笑。 黑烟倒卟噗一笑,说:“进来吃点东西好不好?不要和这个人说话,她有毛病的!” 她将我带到一个大的房间,房间门口有着厚重透明的塑料胶片门帘。 我刚坐定,她忽然叫了一声。然后蹲在地上仿佛在找着什么。她弯着腰,领口有意无意地张了开来。不过,我除了黑色胸罩外,什么都没有看到。 她抬脸又展开了要命的笑容:“你那儿有没有?” “什么?” “螺丝!”她指着那门帘说。果然,有一片塑料上端的螺丝掉了,歪歪的吊在半空中,很是难看。“不给它弄好,这个房间里的冷气就会跑到外面去,你吃饭时一定会热的。”她解释道。 螺丝就在她脚边,因为和她鞋子一样的银光闪闪所以她看不到。我走到她身边拿起这个螺丝,递到她手中,她吐吐舌头笑了起来。好像被烟呛了一口一样,我差点没法呼吸。她拿着螺丝踮着脚步尖努力将它和门框上的那一吻合起来。结果以螺丝掉进她半畅着的领口里而告终。她转过身子将螺丝从衣服里拿出,羞赧地说:“你个子高,你帮我好不好?” 我接过螺丝,仿佛它落进她衣服里后就带了她的身体的热量,有点灼手——不知道是不是我心理作用。 上好了螺丝,我又坐了回去。 黑烟没说谢谢,却眨眨眼问我叫什么。 我说红烧茄子、排骨清汤。 她笑了笑:“我问的是你叫什么!” 我说我叫唐老鸭,她的嘴角浮起一丝冷笑,瞟了我一眼:“你怎么不说你叫米老鼠?不过这没什么,到我这儿来的每个男人都说他叫唐老鸭,但至少我的心里可以将他记做唐老鸭A唐老鸭B……而你就是唐老鸭Q!” 她去给我安排菜,回来后端正地坐在我身边,我点了一支烟,烟雾中看不清她的脸。 她忽然说:“可不可以不吸烟?” 我抱歉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然后灭掉烟。她怔怔地看了我半晌,毫无预兆地趴在桌上放声大哭起来,声音绝望悲凉,给人切肤的痛感。李纯跑了进来,把这只失控的黑鸭子抱进怀里向外拖,我无措地说:“我没怎么她……我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黑烟忽然推开她跑到我的面前,很认真地说:“偷欢后千万别在床上吸烟!” 我吓了一跳,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女人疯了! 李纯将她拉扯出去,给我上了菜。冲我歉意地笑了笑,说:“她没吓着你吧,她有点……” 菜有些糊味儿,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惟一的想法就是快快吃完,离开这个鬼地方。虽然我没打算在这儿来一次艳遇什么的,但是也绝不想在这儿找晦气。 付了钱,我便钻进奥迪发动车子。从二楼的玻璃窗里伸出一个毛耸耸的脑袋,是黑烟! 她咧着嘴哈哈地笑:“唐老鸭Q,我记住你了,你真好,肯听我的,不吸烟!” 一只白色的手臂好像是抓着她的头发将她扯了进去。空气中还激荡着她的声音“要是他肯听我的不吸烟……我当时叫他不要吸,我叫了的,我叫……”这声音像锐器划过玻璃,让我全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车几乎在路了飞了起来,可是即使这样也无法让我摆脱黑烟带来的可怕的感觉。 …… 回去的路上,我又经过西平。本来下定决心不会再在这儿停车,但当我发现路上满满全是饭店却惟独没有唐小鸭时,我鬼使神差地踏了刹车,走进一家叫金都的酒店。胖胖的老板迎了上来问我吃什么。 我说:“红烧茄子,排骨清汤” 老板转身欲走,我叫住了他。我说:“唐小鸭饭店你知道吗?” 他愣了一下,神秘地诡笑起来:“你还真是个重情义的人呢,几年前的相好还记得?当时和你相好的是黑丫头还是白丫头?” “什么?”我越发的愕然了,但从心尖儿开始向外渗着寒意,让我手脚都有些呆滞了。 “你不知道?两年前唐小鸭就被烧掉了,黑丫头和一个司机烧死在床上,白丫头和老板厨子不是被呛死就是在逃命时被掉下来的大梁砸死了。你瞧,那个加油站——就是原来唐小鸭的位置啊……喂,你怎么走了?你倒底吃不吃啊?” 我麻木地发动车子,又一次逃离了那里。我偷偷望了一眼加油站,那里光线明亮,还有车子在加油,一切看起来很正常。 上了高速,我的心才踏实一些,点了一支烟,想让自己放松一下。却仿佛看见了那双烟灰一样的眼睛在我面前眨动,还有声音在飘:“偷欢之后千万别在床上吸烟啊!” 我拿烟的手开始发颤,将烟凑到嘴边,耳边霹雳般响起了一句:“你可不可以不吸烟啊?”玻璃上出现一大团毛耸耸的阴影,像黑色烟雾一样笼住车前方的路。 我惊惧地扔了烟,将所有的车灯都打开,车窗关紧。 雾淡了,那声音也渐渐远了——“唐老鸭Q,我记住你了,你肯听我……” 回到上海,一切好像是梦,但是我却有了两个习惯——开车时一定要打灯,无论白天黑夜;还有,我再不吸烟! ☆、地震来了不要独自逃 卫生间的瓷砖是小块的,颜色很杂,表面纷乱无序,但实际上却暗藏玄机…… 地震来了不要独自逃 王茵梦 我和乔在这座沿海城市千挑万选,选中了一处小区顶层六楼70平的二手房,两居室,唯一觉得不太可心的是,卫生间居然就在进门的左边,右边是厨房。可是,它便宜呀!比市价整整便宜两万呢!对我们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当我们把钱都给原住户时,突然,有种怪怪的感觉。他走后,我克制着这种感觉,站在客厅中央,环视着四周,房子装修得很好,没有因为住了七年而陈旧,依然很新,而且,是那种不豪华但有品味的风格,很合我意。本就钱不多的我和乔不想动什么,决定把几样家具拉进去就住了。 当搬家公司把我的东西拉到单元门前,来往的几个邻居那种眼神又是让我觉得怪怪的。我这时才把感觉说给乔听,乔看了他们的背影,笑了:“要是我也觉得怪,花比市价少两万的钱就搬进来,人家可能认为咱们拣大便宜了,纷纷猜测咱们到底是如何侃下的价呢。你呀,小说看多了,过于敏感。” 我知道,他这是说笑,要不是我们钱少,我还真不喜欢二手房,那里面有着太多陌生人的气息。暂时没办法,我发誓,总有一天,我要住完全意义的新房去。 我们的东西不很多,一张大床和几样家具,再有就是衣物和书籍,整理起来也很快。我边整理边仔细打量房间:看来装修房子的女主人很文艺的那种,紫色基调,客厅电视背景墙是手绘的花图案,图案显得妖娆妩媚;还有一处可以代表女主人情调的卫生间,瓷砖是小块的,颜色很杂,表面看是纷乱的感觉,但是我感觉绝不是无序。一时间,我沉迷于找卫生间瓷砖图案排序的方法中,直到乔叫我吃他刚买回来的盒饭。 我告诉乔:“你要仔细看下卫生间瓷砖颜色组成的‘图案’,我感觉像有什么。” 乔大大咧咧地说:“我看房时看过多少次了,没看出什么?那人闲的,组成图案就为了费事不让人一下子看出来?” 第一次住在自己的家里,我们来不及回忆婚后两年的颠沛流离,在大床上颠鸾倒凤。乔非常卖力,我感觉他的汗珠有几滴滴在我的脸颊,闭着双目的我在激情中出现了幻觉,仿佛听到了水滴嗒而下的声音。 我把出现幻觉的事告诉了乔,他说:“你的神经衰弱真的要治治了,年轻轻的就这么重,当心。” 我紧紧拥着乔,不顾天气的炎热,非要搂着他的一条胳膊睡去。 朦胧中,我觉得肚子胀得厉害,迷迷糊糊地从乔的身边起来,揉着眼睛上卫生间:可能是西瓜吃多了,不然,不会睡这么大一会儿就起夜。进了卫生间,我的耳边出现了水滴的滴嗒声,我猛睁眼,仔细看着四周的情况,尤其是淋浴头和房顶的,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坐在马桶上,舒服地闭着眼睛……还没完事,我的头晕了起来,瞌睡虫这么快就袭上来了,看来。 突然,我觉得房子摇晃起来,我以为是幻觉,睁开眼睛,发现淋浴头都在摇,快摇出环口的样子。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跑!跑出卫生间,跑出这间房子,跑出这个单元楼! 快!快跑!快快跑!我跌跌撞撞地可下子跑到一楼,三步并作两步地推开单元门。当我站在草坪上时,头脑完全清醒了,看清楚楼根本没有摇晃,小区的平地一片寂静,只有我一个人站在这里…… 当我确定的确没有任何状况出现,很有可能是我出现幻觉后,便上楼。 睡得死沉的乔没有发现我的举动,我也不忍心推醒他告诉他。 今天好像我出现两次幻觉,一次是水滴,一次就是房间摇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我尽管神经衰弱,但没到神经有其他问题的地步。我有些怕。本以为,第二次入睡有些慢,其实我一上床,挨上乔,眼皮就粘起来。 肚子胀胀的,好难受!我又来到卫生间,蹲下后,房子又摇晃起来。 所有的都重复,唯一多出来的是,我的心中有了对乔的负疚感:多亏是幻觉,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我应该唤乔一起跑出去,我是爱他的!为什么我不那么做呢?难道平时的海誓山盟到了危急时候全是假的?我回忆着场景,确定了自己那时头脑不是很清醒,有点迷糊呢。 我好怕好怕,一怕我的神经真的出了些问题,二怕和乔的爱情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如果我和乔换个位置呢?如果是他先发现地震而撇下我独自跑了呢? 因为两种怕,我回到房间就想叫起乔,告诉他所有的一切。但我还是,人一上床,就困得不行,根本没有说话的力气。 当我第三次从“新房”跑到草坪的时候,已经是清晨,小路上有了上早市买菜的人,锻炼区也有了一些人。人们终于看见了穿着白色吊带睡衣、头发凌乱的我呆傻地站在草坪上时,他们的眼神里满是惊恐,似乎要逃避我的样子,可又走了几步就停下了,狐疑地看着我。 我的幻觉好像比前两次更重,完全的不清醒,没有反应过来我的神经问题,我还走到一个老太太的身旁,问她:“地震了,你们怎么这么镇静?” 老太太“扑通”一声坐在地上,我赶紧上去扶,老太太居然利落地站起来,落荒而逃。 乔从窗户发现了楼下的我,他以为我去买早点,便站在那张望,却正看见老太太身上发生的一切。 我问乔时,他也不知道地震的发生,气得我红着脸大声地对他喊:“就是地震!”并为了坚持己见,拒绝跟他进屋。他以为我梦魇了,为了让我走出来,拉我上小区管理处,让工作人员证明,没有地震发生。 一个温和的女同志接待了我们,她认同了乔的说法。但是,她告诉我们一件事,六年前,这座城市的一次地震中,我们住的房子里也是一对小夫妻,那个男的先跑出来,而女的正在睡梦中,不知道发生地震。幸亏,地震只是外省一个地区的大地震波及引发的,没有大碍。但是,那个女的却认为男的在危急时刻先跑出来,根本就不爱她。无论男人如何解释,自己只是下意识地往出跑,没想太多,况且当时处在半梦半醒之中,正在卫生间小便,离门近,便跑了出来。女人不听,几番大吵之后,女人绝望地从六楼跳下身亡。 我们的住房是从三任房主手中买下的,后两任房主的女主人全有和我相似的经历,只是,女管理员也无法解释到底是怎么回事,只小心翼翼地说是“鬼托梦”吧! “鬼托梦”应该托男人往出跑,怎么会托女人往出跑哪? 我和乔百思不得其解,我很怕,乔安慰我:“鬼怕恶人!大不了我就成恶人,扁她!看谁怕谁!” 当连续三晚一宿三次地往出跑后,我精疲力竭:情况和第一晚一模一样,第一次和第二次我完全能反应过来这是幻觉,可第三次就是完全沉浸在幻觉中。没等乔成恶人,我对着“新房”的墙壁猛打猛踹:“你个死女鬼!小心眼的女鬼!谁没有脆弱的时候?地震了就往出跑就没顾上你,怎么了?你男人不是有意的!他那时脑袋肯定和我一样,不清醒着呢。我是女人也这样哪。我看你就是该死!换了我,我才不计较呢!” 当我打到卫生间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视力模糊起来,定神了好半天,才好。可是,我看清了卫生间里瓷砖组成的图案:是大大小小七八个“爱”字。 瞬间,第一任女主人和我的心灵仿佛沟通起来,那七八个大小的“爱”在我眼前飞舞起来,让我出现了幻觉:她在跟我说话! 我明白了她托梦在我身上的用意:想看看如果她自己完全处在丈夫的情况下会如何对待地震,一样的,不是有意的,那时大脑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那不过是求生的本能…… 说也奇怪,从这天晚上起,我再也没有出现地震的幻觉。 我问乔:“真的发生地震,你会一个人跑而不带上我吗?” 乔说:“不会,如果是,请相信,我不是有意的。” 我依偎在乔的身上。 住习惯了这个小区这间房子,我近期没有起过搬家的念头。 以后,谁知道呢?有钱就买大房子吧。 【08 爱情蛊】 ☆、香云纱 爱究竟是无怨无悔的付出与守候,还是有所保留的心机与设计?爱你,毫无猜疑地爱你,会不会是我一生中犯下的最大错误? 而送你这件同时织进了爱情与咒语的香云纱内衣,也许就是我能为自己保留的,最后一点自信。 香云纱 西岭雪 浣花居的香云纱是南溪的骄傲,穿上一袭香云纱织绣的婚礼褂裙,是南溪每个女孩子自小的梦想。 香云纱之所以矜贵,是因为每一道工艺都完全由手工制作——养蚕,缫丝,织纱,染葛,泥封,曝晒,一匹纱的成就需要整整两年时间,更不要说褂裙的裁剪和镶绣了。而沈香云负责的,正是工艺中最重要的一道:浣纱。 每次浣纱时,香云都忍不住想,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穿上亲手浣就的香云纱衣,欢天喜地地做新娘。正想得出神,忽然一阵马蹄将清澈的溪水践得珠飞玉碎,一个锦衣少年骑在马上,倨傲地问:“浣花居怎么走?” 香云抬起头来,愣愣地注视着这个轻薄潇洒的美少年,没来由地一阵心跳。“公子跟我走吧。” “有多远。” “不远,转过这个山头就到了。” “走太慢了,你上来跟我一起吧。”公子不等香云回答,弯腰一抄,已经将香云拉上马来,拥住她打马奔去。 香云偎在公子的怀里,几乎以为在做梦。这是她平生第一次骑马,也是第一次与男人如此接近,近得几乎可以听到他的呼吸。 正是四月樱花盛开,清凉的风穿行在明亮疏朗的阳光里,绯粉的樱花香得动声动色,花瓣落了他们一头一肩,芬芳的喜悦便打心底里随着花香散溢出来,连眼睛里都流满了快乐。 香云心里想,原来快乐也是有颜色的,那是四月樱花娇嫩柔艳的绯红色。这绯粉红颜从此将永生永世地烙在她的记忆里,如果有一天她化成了灰,也会是一片粉色的灰;化成了烟,也会是一缕粉色的烟。 公子姓史,是京城盐商之子,月前已经订了城中首富陈家的女儿为妻,到南溪来,正是为婚礼选购褂裙。浣花居老板恭喜说:“公子来得还真是又巧又不巧,不巧的是庄里已经一匹存纱都没有了;巧的是新一批纱下个月就可以晒好了,要多少有多少,公子可着心挑都行。” “下个月?”公子踟躇,“那好,我下个月再来吧。” 然而就在这个晚上,南溪下了暴雨,山路被冲垮了,史公子的马在半路受了惊,将他颠下马背来,摔伤了腿。如果不是香云从山里将他背回,史公子想自己说不定就要葬身南溪了。他问香云:“你怎么会在大雨夜跑到山里去?” 香云没有回答。其实,她正是为了史公子去的。大雨把所有人都封在了屋子里,她想起刚刚离去的史公子,也许他会躲在某个山洞里避雨,不知道会不会冷会不会饿,于是就提着篮子进山了,却没想到意外地救了公子一命。 当她背起他,她的背就再一次贴在了他的胸前,那一刻她忽然觉得:背上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命。他们的命运紧贴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有一天,她会穿上自己浣的香云纱嫁给他,做他的新娘。 史公子在南溪留下了,一是等待成纱,二是养伤。 因为不甘寂寞,因为日久生情,他在又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拥有了香云的处子之身。事后他也有些歉疚,问她:“你后悔吗?” “不,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自己是你的人。”香云温婉地说,“我知道你就要成亲了,我没有奢望会做你的妻子。但,你会娶我为妾吗?” “薄命怜卿甘作妾。”公子叹息,“可我家的规矩,是娶妻一年内不得纳妾。” “一年,很容易过的。我会等你。”香云欢欣地说。 公子有点羞愧。一年,对他只是处处留情的缓兵之计,对香云,或许便是一生的承诺了。他问香云:“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吗?” “知道。爱就是无怨无悔的守候与奉献。” “香云,你太单纯了。”公子叹息,“你要明白,爱不能一味付出,爱要留一手,守望爱情,就更加要用一点心机和计谋。你这样子,是很容易受伤的。” “但是我知道你是好人,你不会让我受伤。”香云笑嘻嘻地说。 雨淅淅沥沥,时疏时密,公子的伤已经痊愈,然而天气仍然没有放晴。婚期却一天天地近了。 公子无奈:“没有香云纱褂裙也还是要行婚礼的。算了,我不等了。” “等一等。”香云取出一套大镶大滚满绣着蝴蝶穿花的重丝褂裙,说:“这是我替自己预备的嫁妆,公子不嫌弃,就拿这套去行礼吧。” 公子大喜,继而大愧——这是香云为自己一针一线准备的嫁妆,现在却把它献出来,让心爱的人去娶另一个女人为妻。这样的重礼,重得让一个薄悻的男子无以承担。 然而香云说:“公子拿去吧,早点成亲,也就可以早点纳妾啊。我会在这里等你,一年后,我们就会再见面了。” 公子更加羞愧,面对这个对自己一往情深毫无怀疑的女孩子,他没有办法再一次重复自己一年后娶她为妾的谎话。他是今生都不打算再来南溪这种偏远荒村的。叹息了又叹息,他想自己可以为香云做点什么呢?或者说,能为自己的薄悻做些什么补偿呢?“香云,除了一年后娶你这件事,你对我,还有什么要求呢?” 他想不论香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一定要为她做到的。然而香云答:“公子,你知道我对你是没有要求的。” “但是这是我的要求。”史公子坚持,“香云,我要求你对我提一个要求。” 香云想了又想,最后说:“可是我现在想不出来,要不,明天再提吧。” 第二天就是公子回程的日子了。香云将他送了又送,送到他们初见面的南溪边的时候,公子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跟我提个要求吧,然后,我们就说再见。” 香云取出一套香云纱的内衣,低下头轻轻说:“公子,这是我连夜为你缝制的,我想请求你穿上它,一年之内都不要脱下来,这样,就等于我在你身边了。” 公子愧疚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香云的要求竟然会是一件礼物。这是怎样一个无怨无悔的女孩子?她的爱,是一种付出;她的要求,仍然是另一种付出;她最大的心愿,不过是请他接受她的付出。 内衣轻软柔滑,仿佛香云温柔的抚摸。他双手托着那件内衣,心里说不出地疼,他凝视她,他想这是他一生中对她的最后一次凝视,然后,他重重点头,承诺:“我答应你,我发誓,一定永远都不脱下这件香云纱内衣。” 香云没有听出公子的弦外之音,她只想他在一年之内不要忘记她,直到他们成婚;而他却承诺要一生不脱下它。那么,也就是说要用一生来怀念她。而怀念,就意味着永不再见。 史公子如期娶了陈家的女儿。当陈大小姐穿着那套整整吃进五公斤绣线的龙凤褂裙走进史家大门时,所有的宾客都被惊动了。多么美丽的新娘,多么华丽的绣衣! 穿着香云纱内衣的公子在见到穿着香云纱褂裙的新娘第一眼时,就感觉到了那种深深的冲动。这一夜,他不知和新娘颠鸾倒凤多少次。然而他对新娘有个奇怪的要求——请她不要脱下新娘褂裙。 此后,史公子也一直维持着这样奇怪的嗜好。每当他穿着那件香云纱的内衣和新娘子行周公之礼,他就会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冰蚕。他渴望新娘是另一只冰蚕,与自己抵死缠绵。然而,新娘只有在穿上丝绣裙褂的时候才会令史公子冲动,一旦她脱下裙褂,他就变得索然无味。可是一个主妇又怎能天天穿着几公斤重的褂裙在床上折腾呢? 真丝是有生命的,穿上真丝内衣的史公子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只不甘受缚的蚕,在自己的茧里等待春天。一颗心蠢蠢欲动,仿佛扑翅欲飞的蛾子,渴望破茧而出的那一天。然而,他想飞向哪里呢? 整整一年过去了,又到五月,是浣纱晒丝的日子了。史公子忽然想起了南溪,想起自己和香云的一年之约——如果,如果床上的女子也穿上香云纱内衣;如果,如果两只冰蚕在床上缠绵交织,那会是怎样一幅销魂的画面? 公子终于决定启程,前往那个他以为一生都不会再去的地方——南溪。他要购买另一件香云纱的内衣,他要寻找和自己呼应相吸的另一只冰蚕。 故事的结尾是皆大欢喜的,史公子娶回了穿着香云纱内衣的香云,他们相亲相爱之际,岂止是两只缠绵的冰蚕,那简直就是一对破茧而出的飞蛾,在漫天绯粉红樱间比翼双飞,欲索无穷。 那一天,公子情深款款地问香云:“在你送我香云纱内衣那天,就已经知道会有今天了吧?你说过爱一个人就是无怨无悔的奉献与守候,原来你真的可以做到。” 香云微笑,以加倍的热情回报公子,气喘吁吁地说:“是的,我做到了,我也一样记得你说过的话:爱要留一手,尤其守望一段爱情时,就更要懂得用一点心机和计谋。” 史公子叹息:“其实你比我聪明,我要到一年之后想起南溪的时候,才知道我真正爱的人是你。” 他不知道的是,在南溪,所有会养蚕的女孩子都同时会养蛊,然而会把蛊虫和蚕丝合织成衣的女子,就只有沈香云一个了。 而穿上被下了蛊的香云纱内衣的男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同一匹丝织成的另一件内衣,否则,就会相思至死。 ☆、校外偶人馆离奇事件 背叛了感情的人,就该付出血的代价…… 校外偶人馆离奇事件 庄秦 再过几天就是女友紫影的生日,赵瑞想送女友一份特别的礼物,可他却拿不定主意究竟送什么好。正在为难的时候,他在寝室里收到了一份传单,学校大门外开了一家偶人店,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礼物。传单是他们班上的女生若月送来的,若月就在那里打工,说不定买礼物的时候还可以打个折。一想到这里,赵瑞心里的石头落到了地上。 赵瑞一放学就来到了偶人馆,他在里面逛了一通,却还是拿不定送什么东西给紫影。这时,若月在他身后笑吟吟地说:“赵瑞,为什么你不叫紫影来和你一起做对同心手模呢?” “哦?!同心手模?那是什么东西?”赵瑞问道。 若月回答:“就是做手的模型。你和紫影的双手十指紧扣在一起的时候,我用特制的胶泥覆盖在你们的手上。胶泥凝固后,从你们的手上剥下来,我再把聚乙树脂灌进胶泥模型里。等树脂也凝固了,就可以得到一对同心手模——这可以象征你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嘿!真是好主意!”听完了若月的介绍,赵瑞非常满意。 第二天,赵瑞就约紫影去偶人馆做同心手模。他们走出校门的时候,还一片晴空,可当他们一踏入偶人馆,外面的天空突然变暗了,厚厚的云彩遮住了太阳。 做手模的过程其实很简单,当若月从赵瑞与紫影十指紧扣的双手取下胶泥,准备向里面灌入聚乙树脂时,她忽然转过头来,很郑重地问:“你们是真心相爱的吗?” 赵瑞忙不迭地点头,紫影赶忙也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若月笑着说:“那我为你们的同心手模加上一个祝福吧……”当若月看到赵瑞与紫影眼中露出疑惑的神情时,连忙解释道,“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仪式,你们挤一滴指间的血,滴在聚乙树脂里,然后我再用老家山村里的古老咒语为你们送上一段祝福的话,你们俩的感情就会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永不改变。” 听完了若月的话,赵瑞很兴奋,立刻就拿尖针刺破了手指,挤出了一滴血,滴在了聚乙树脂里。紫影虽然有点不情愿,但看了看赵瑞,还是同意了。当聚乙树脂里滴进了他们的血后,泛出了一点淡淡的红,然后瞬间就消失了。 若月笑了笑,然后闭上了眼睛,慢悠悠地念道:“啊拉卡马塔伊噶苏塔……”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忽然就听到偶人馆外“哗”的一声,竟莫名其妙一个惊雷,下起了瓢泼大雨。 若月转过头来,郑重地对赵瑞和紫影说:“千万不要背叛你们的感情哦,否则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雨停后。出了偶人馆,紫影按着手指的伤口,不满地对赵瑞说:“你可真无聊,竟然送我这样的东西,还害我手指被扎了一针。” 赵瑞苦笑着解释:“我还不是想为我们的爱情讨个彩头吗?” 紫影一脸寒霜地说:“哼,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了。”她把手里的同心手模塞进赵瑞的手里,一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就自顾自地扬长而去,只留下赵瑞一个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偶人馆外。 紫影坐在车上,当她从倒车镜里看到赵瑞消失后,让司机停下了车。她下车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身前,一个帅得难以置信的男孩为她拉开了车门。男孩笑着问:“怎么这么久啊?”紫影不屑地答道:“还不是那傻帽,下了课非要拉我去做什么手模,真是讨厌死了。”她边说,一边将身体靠在了这个帅气男孩肩上。 与此同时,赵瑞提着那对同心手模进了学校。当他回到了寝室,正想把手模放在书桌上时,忽然惊奇地看到,手模里属于紫影的那只,竟然变成了粉红的颜色。而且还有微小的红色液体正从手模的聚乙树脂材料下往外渗透着,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血珠。他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赵瑞的手抖了一抖,手指竟然鬼使神差地松开了,同心手模落到地上,弹了一下,正好落进了床边的一盆水里,紫影的那只手没进水中,竟绽开了无数细密的裂纹。 某家宾馆里,紫影浑身虚脱地躺进了漂满花瓣的浴缸里。那些漂浮的花瓣散发出微微清香,紫影感到了一丝无法阻挡的睡意。她的两只眼皮象灌了铅一般,沉重得抬不起来。过了一会,紫影竟晕沉沉地枕着浴缸睡着了,她的身体慢慢向浴缸里滑去,当她的鼻孔没入水面时,不由自主地呛了一口水,然后挣扎着想要浮出水面。当她的头刚一露出水面,忽然一只强壮的男人的手按住了她的头,使劲按进了水里。紫影喘着粗气,浴缸里冒出了一连串急促的气泡,而那只手还是死死地按住了她的头,不让她浮出水面。 良久,紫影不再挣扎,苍白的脸已经变形了,五官扭曲地挤在一起,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那个帅得难以置信的男孩阴恻恻地笑了起来,他走到了窗边,然后拉开了窗,纵身跳了下去。他在空中急速掉落,当身体快要落到地面的时候,忽然又轻飘飘地荡了起来,就象一张薄纸一般。事实上,他就是一张薄纸。一个做成人形的纸人。一阵风掠过,他随着风在空中飘来飘去,过了一会,他随着风飘进了一间阴暗的房间里——那是学校外的偶人馆——他一直飘到了若月的手中。 若月看着手里的纸人,微微一笑,然后将纸人扔进了壁炉里,一团火立刻象野兽的嘴一般吞噬了这个纸人,发出了嘶嘶的响声。 若月拾起了下午赵瑞刺破手指的那根针,放进聚乙树脂里,残留的已经干涸了的血渐渐化开,树脂中现成一团淡淡的粉红,如一朵绽开的蔷薇。若月也挤了一滴自己的血在树脂里,她看到自己的血绽也放成一朵蔷薇,然后两朵蔷薇融合在了一起,她不禁笑了。 若月走到了下午赵瑞与紫影一起做手模时,用胶泥做成的那个模具前。她用刀把模具剖成两半,将自己的手握住了赵瑞的那只手模,然后用胶泥裹住了她与赵瑞的手。若月喃喃地对着手模说:“赵瑞,难道你还不能体会到真正爱你的人是我吗?我是爱你的……” 偶人店里的灯光黯淡下来,若月将滴了她与赵瑞的血的聚乙树脂倒进了模具里,一字一顿地念起了咒语:“啊拉卡马塔伊噶苏塔……” 她知道,只要这句咒语念过之后,她就可以与赵瑞在一起。她发誓自己不会背叛感情,只有背叛感情的人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紫影已经受到了惩罚,虽然让她离开赵瑞的帅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男孩是若月一个月前用纸化成的人形,但紫影毕竟是背叛了感情,所以若月一点也不觉得后悔。 第二天,若月一开门,就看到赵瑞抱着同心手模站在门外。赵瑞说手模中紫影的那部分渗出了红色的液体,还有很多裂纹,想让若月修一下。若月笑了笑,接过了手模,让赵瑞下午来取。当然,下午的时候,她会把那个昨天晚上滴了她自己血的手模交给赵瑞。如果不出意外,那个时候,赵瑞应该得到了紫影的死讯。按照咒语的定义,只要赵瑞不再爱紫影了,就一定会爱上若月的。若月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 果然,下午赵瑞来的时候,眼圈肿得很高,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显然是刚刚哭过。他接过了若月递过的手模就匆匆离去,若月看着赵瑞远去,心里怅然若失。她忽然叫了一声:“赵瑞!” 赵瑞回过头,毫无表情地问:“什么事?” 若月问:“你知道了紫影的事?”赵瑞点了点头,眼角滑下两行泪。 若月又问:“你还想着她?你还爱着她?”赵瑞还是点头不语。若月叫了起来:“难道你不知道她是和男人去宾馆开房,被人杀死的吗?这事已经传到校园来了,所有人都知道,怎么你还会爱她?” 赵瑞抽泣起来,他答道:“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知道,一定是因为我哪里做得不对,她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我还是会爱她的,即使她不在了,我还是会爱她的。别忘了,我和她做同心手模的时候,你也说过——千万不要背叛感情,否则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赵瑞走到了若月身边,慢慢说道:“你知道吗?和紫影交往的时候,在我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女孩的存在,我一直暗恋着另一个女孩。也许紫影感觉到了我的背叛,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 赵瑞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字一顿地对若月说:“你知道吗?其实我暗恋的女孩,就是你!”说完,他将手里的同心手模扔进了偶人馆的壁炉里,火苗立刻淹没了手模,发出淡蓝的火焰。 赵瑞猛地转过身,快速想马路冲去,就在这时,一辆载重大火车呼啸着从偶人馆门前驶过。赵瑞象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飞到空中,他留给若月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背叛了感情,所以现在该我付出代价了……” 他的鲜血溅进了若月的嘴里,有点咸,也有点苦。若月忽然感觉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疼痛,她捂着胸口,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老家的大山里学习咒语巫术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对她说过:“如果你使出了这道巫术,那个男人还是忘记不了以前的女人,这道巫术就会反噬你的身体,夺取你的生命……” 若月的眼前一片漆黑,她看到身着黑衣手持镰刀的死神,冲过云层,降落在她的身边。若月绝望地哭了起来,她嘶声裂肺地说:“是的,我们谁都不能背叛自己的感情,否则,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蛊惑-绿萝花 情蛊在第一次交欢时,如果主人控制着不让其雌雄分裂,就会变成一个同体的变种,这种蛊,只能跟在原始养蛊人亲生的孩子身上,生死受制于原始养蛊人,虽然它不会与寄养体同生共死,但却会让其受尽痛楚。 但,人的感情是何其的繁复,岂是一只蛊虫所能够控制、迷惑得了? 蛊惑-绿萝花 凌霜降 1 绿萝凄绝地笑,象一朵未开放却习惯凋零的花,然后把自己沉入水中,有血色象丝丝烟痕,从水里弥散开来,妖异得象将要幻化的精灵,倾刻间,房间里的一切开始倒塌,尘埃飘浮在阳光中,有一种虚幻的美。她说:甘蓝,救我。 我猛然惊醒,看到彭宇的脸,有些虚弱地笑:你来了。彭宇笑:你不会真的有第六感觉吧?连我今天的当事人叫做绿萝你也知道? 我失笑,说:亲爱,别误会,我说的只是我小说里的名字。 我叫甘蓝,二十七岁的苗族女子,生活在南方某城,写报纸专栏。彭宇是我的男友,律师。我常常说我第六感觉很强。彭宇不信,彭宇只相信理性的证据。 才说着,彭宇的电话响起,彭宇看了一眼电话,然后看我:是绿萝。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去吗?我眼睛一亮:当然去。 绿萝却不是第一眼美女,却有着性感的厚唇与细长媚惑的眼,不是美女却勾人的女人,“这是我女友甘蓝,写报纸专栏的。”听彭宇介绍完,绿萝对着我微笑,淡而无痕,眼神清亮。 他们说案子,却再平常不过,绿萝的丈夫要离婚,要孩子抚养权。绿萝不同意。 绿萝说,他若是坚持和我离婚,我只想要孩子。 彭宇微笑,说尽力。我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美貌女子,她还在爱得那么深,却被逼选择了离分。 2 那次见面之后,再见绿萝便是三个月之后。 我午睡到傍晚才醒来,拉开窗帘要看落日,却看到绿萝在向我招手:嗨,甘蓝。 绿萝一身水绿色的纱裙,美得曼妙出尘。 绿萝坐在我的客厅里,喝了一口咖啡,才说:打扰到你了。眼神波光潋滟,这才想起绿萝应该是那种越看越美丽的女子。 甘蓝小姐,有兴趣听我的故事吗?绿萝微笑着问。 我看看时间,六点十个字,离彭宇与我吃饭的时间尚早,于是亦微笑:当然。 电话铃声却不合时宜地响起,我起身到阳台接听,却是彭宇:蓝,绿萝出事了。她丈夫,你听说过的,那个本城最大的地产商人袁光宇,他死了。不排除他杀可能。而绿萝失踪了。 我笑,说绿萝就在我家里。彭宇说马上过来。 可我回到客厅时,那里空空如也,只有两杯刚冲的咖啡摆在茶几上,香味仍然在空气中余香缭绕,那来的什么绿萝?失笑,难道竟然是我的幻觉? 彭宇很快到了,对着茶几上的咖啡看了半天,喃喃说:你又想多了吧,两杯咖啡都没动过。 我坐在电脑边打字,停一下,没想到要怎么反驳他。因为连我自己都开始觉得奇怪,绿萝无故来了,怎么连走时都不说一声?她还说要告诉我关于她的故事。 3 晚报上,用了整整两个版面来报道有关于绿萝失踪的消息,标题做得象艳情片:绝代佳人与商业巨子的婚变悲剧。 报纸印刷不精良,但绿萝的照片仍然美得惊人。为此,我差点推翻了为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印象。 彭宇盯着报纸看了半天,说:蓝,绿萝原来与你一样是苗族呢。不过,她真的是从大瑶山里出来的,你呀,只顶了个少数民族的晃子。 我没理会他,继续看报,彭宇总是怀疑我是不是真是苗族女子。 不能怪我,在我爷爷的时候,我们家就已经搬到城里。我的妈妈只是爸爸八岁时就订下的娃娃亲。 我的故事,当然没有绿萝的传奇:绿萝十七岁,就只身到了这个霓虹都市,很不幸运的是,这个城市欢迎她的方式是让三个流氓轮奸了她。绿萝以惊人的毅力在那三个人渣打工的地方站了一个星期,之后,她引起了他们的老板袁光宇的注意。歹徒伏法,弱女子获得爱情,袁光宇娶绿萝的时候,社会舆论称他为“大义男人”,成就一段爱情佳话。 他们的儿子出生那一年,袁光宇大肆铺张地庆祝,亦然一时轰动。旧照片上的绿萝,一张比一张美艳不可方物,只是再怎么轰动的爱情也只是在时间里成为过眼云烟,年初,有人见到袁光宇搂着小姨子夜不归宿,然后再有人见到绿萝流连酒吧,再后来,便是离婚争子。 绿萝曾经声称,爱袁光宇一世,永不离弃,而今不过戏言一句。 在离婚证书还没有签订的时候,袁光宇被人发现死于豪宅中,死状十分恐怖,而绿萝则不知所踪。 报上还登了一张他们患有轻微自闭症的儿子的照片,技术处理了眉眼部分,却能清晰见到紧抿着的唇与过于尖细的下巴。照片看来,孩子比较象绿萝,长得好。 上面说,这一位庞大财产继续人患有严重的自闭症,在父亲去世母亲失踪后病情更加严重。 七岁的孩子,至今没说过一个字。 4 绿萝凝脂一样的肌肤布满细细密的汗珠,那个男人一点一点地吻过去,香艳无限。 她尖细地抽气,喘息撩人,他翻过她的身体吻她线条优美的背部,绿萝忽而轻轻尖叫一声,脊背起了一道暗蓝的痕迹,从上往下快速地爬行,有一种诡异的美。 男人喘息着,顺着她汗湿的肌肤吻那道直到腰下的深蓝痕迹,绿萝难耐地扭动身体,蓝痕仿佛闪着妖异的光。男人终于不耐,缓慢却强悍地进入。绿萝尖叫,销魂蚀骨。 当欲望的气息终于淡去,绿萝细细在吻男人的背,那同样布满激情汗水的男性脊背上,一道深蓝血痕触目惊心,而绿萝的背,象一开始的完美无瑕。 潮湿的真实的吻使我猛然惊醒,彭宇暧昧地笑,眼神里仍然有欲望未曾退尽的痕迹。 他吻我愕然的眼,说:亲爱,原来你睡着的时候更热情。 我大惊,用力推翻他的身体。他汗湿的脊背上,象往常一样,我没有找到梦中那道可怕的深蓝血痕。 我看到有水滴落在彭宇的背上,伸手摸脸,我竟然泪流满面不自知。 彭宇翻身起来抱住我:蓝,怎么了? 我并不想哭,但止不住眼泪,我说:彭宇,袁光宇是绿萝杀死的,你相信吗? 彭宇呵呵一笑,摸我的头发:不乖,又在乱想了。 我无言,不祥的预感一层深似一层,恍忽又回到了梦境。 那是更年轻妖娆的绿萝吗?或者不是绿萝,而只是一个长得与绿萝相象的女子? 5 见到绿萝的孩子是在海滨渡假的时候。 自从那个妖异的梦后,彭宇便觉得我对绿萝的事过于用心,连情绪都不怎么稳定,于是便休假陪我。 那个孩子拿着一朵支姜花,紧拧着眉,象在忍受一种无以言喻的痛楚。 太阳那么烈,他的脸色却象姜花一般惨白,让他原本就深黑的眼睛愈加沉不见底,让人无法猜透。他就用那样的目光直直地看着我,有冷冷的怜惜从我心底疯狂地滋生。 在我伸手去拥抱他的时候,彭宇在我身后说:爱生,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袁爱生,为爱而生的孩子,原来,他是绿萝的孩子。 爱生!爱生!一个年轻女子带着阳光的味道跑近,看到我们,有些许腼腆地笑,眉目间仿佛年轻十年的绿萝:不好意思,谢谢你们,打扰了。 她拉起爱生素白的手,我注意到爱生并没有反抗。 女子拿着的那把阳伞,一点一点地向爱生这边倾斜。 彭宇说:那女孩叫小阳,是绿萝的妹妹,她照顾爱生三年了,看来爱生很依赖她。 是么?我象是自语,对着爱生留在我怀里那支白色的清香姜花,回想刚才爱生衣服领子下,那道与他父母身上如出一辙的深蓝血痕若隐若现。 对了,奇怪,爱生怎么会肯要你抱?据说除了他的父母,只有小阳能接近他。 亲爱的蓝,我肯定你有特别的魅力。彭宇把手放于我的腰间,说。 或者,于他,我已经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了吧。我说。 6 这世上有一种女子,一生只爱一次,而这世上却有那么多可以重复无数次的爱情。所以她把所有的爱情和怨恨都种在一只虫子身上。 这只虫子在她的身体里生存,是她的全部生命与爱情。 当她爱上一个人与之欢爱的时候,雌雄同体的虫子就会分裂,进入男子的体内,从此二人同命。你生我生,你亡,我亡。当一方变心时,生存于其体内的虫子就会呲食其心令其身亡。 这种虫子的名字,叫做情蛊。 如果这个专栏说的确有其事,那么,若绿萝在袁光宇身上种下情蛊,到最后反而害了她自己?现在袁光宇已死,那绿萝岂非亦然? 彭宇拿着报纸看了半天,然后继续问我:你说绿萝是不是真的在袁光宇身上种了情蛊?袁光宇的死因直到现在还没验出来。有点玄呀,蓝。 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的,苗族女子视贞操为爱情,绿萝在跟袁光宇之前曾经被三个男人强暴,一般情况下,情蛊应该在其中一个男人身上才对。我说。 彭宇居然开始相信这些他从来不信的东西。看来,对绿萝好奇的不只我一个人。 那么,绿萝会不会在袁光宇身上放了别的蛊?袁光宇死了,但她只是失踪。 绿萝的蛊很可能并不在袁光宇身上。我相信她深爱袁光宇。我的直觉告诉我,绿萝不会杀袁光宇。我说道。 彭宇玩笑般说:幸好你不养蛊,不然要有条虫子在我身体里了。甘蓝,谢谢你对绿萝的维护。 7 举座皆惊,彭宇甚至从沙发上一跳而起。站在阳台外的草坪上一身湖绿纱裙的女子,不是绿萝还有谁? 却绝不是绿萝。只是一个长相与绿萝相近的女子小阳。长得是那么相似,以至我与彭宇,统统都差点错认。 小阳在沙发上坐下,有些拘慬,我才发现,她穿的裙子其实不是纱质的,而是一种比较轻薄的棉布料子。颜色倒是和绿萝上次穿的一样,难怪我们认错。 我忽然想起我的梦境,也许我梦到的女子并不只是绿萝一人,还有眼前的这一个女子。 我叫红阳,是绿萝的妹妹。 我们苗人擅养蛊,姐夫变了心,使姐姐种在他身上的蛊发作。我想姐姐是后悔把情蛊种在姐夫身上才出走的。昨晚我梦到姐姐了,她在水里,流了好多血。 甘蓝,爱生说你可以救她的。求你,去救救她。 爱生?爱生怎么知道我能救绿萝?我连绿萝在哪都不知道。 直觉告诉我,眼前这个女孩在说着一个很大的谎言。而我因为不知道这个谎言是什么,好奇得厉害。 爱生是绿萝的孩子,身上有一条绿萝的蛊,他能感应到绿萝。小阳的眼睛闪亮,盯着我,眼神清浅,仿佛真的那么无害。 爱生被小阳抱在怀里,苍白的小脸上,眼睛紧闭,浓黑的剑眉同样紧锁,仿佛在睡梦中也要忍受极大的痛苦。 碧海蓝天的阳光下,有一道深蓝的痕迹在他的白色衬衣下隐隐移动。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气氛一下子诡异起来。 8 绿萝躺在浴缸里,鲜红的血液象盛开的花,从她心口处,大朵大朵地绽放,在清澈的水里漂游离散。绿萝的眼神,亦象那些离散的血花,静静的,缓慢的,散去,散去。 不!不!不不!不能!你不能! 是爱生在尖叫。他从小阳身上跳下来,疯狂地扯碎了自己的衣服扑向绿萝,他苍白的背上,一道深蓝的痕迹在张狂地流窜,仿佛在垂死挣扎地呐喊。 倒在血水里的爱生抱住绿萝失血苍白的赤裸身体,企图阻止那些不断流出的鲜血。 彭宇最冷静,掏出手机打电话:急救中心吗?海浪别墅8号有人自杀了。 于事无补,绿萝一刀正中心脏,血才流得那么快。 爱生不再尖叫,身体也不再乱动,他背上的蓝痕,也慢慢停止了移动,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变淡。绿萝身上,终于再也没有花朵绽放。 当彭宇走过去抱起晕倒在水里的爱生时,爱生背上的痕迹已经浅淡几近不见。 小阳在一旁,眼神很冷,是一种绝望的光芒,那么活泼阳光的女孩子,眼神里却有着那样的光芒,是一种决绝的妖异。 我走近她:小阳? 小阳喃喃自语:怎么会?怎么会这样?不,不会的,我杀了他,他再也不会变心,你再也不会痛苦,我们都不会再痛苦了。 可绿萝,眼神那样飘渺,飘渺得成了世间的微尘。 我们,亲眼见到了绿萝的死去。 9 警察局忽然宣布了袁光宇死于一种大瑶山里的剧毒药草,小阳拿着那株象一条虫子一样的植物到警察局自首,她的杀人理由是因为袁光宇要抛弃她的姐姐。 而绿萝,则死于自杀。 他们的儿子袁爱生的自闭症在冶疗下有所好转。 那个小男孩儿,有着过份的早熟,我去看他,他拿出一份文件:在我十八岁前,你做我的监护人,好不好? 情蛊在第一次交欢时如果主人控制着不让其雌雄分裂,就会变成一个同体的变种,这种蛊,只能跟在原始养蛊人亲生的孩子身上,生死受制于原始养蛊人,虽然它不会与寄养体同生共死,但却会让其受尽痛楚。 如果以这样来分析的话,那么绿萝身上的蛊是一条变种蛊,它并没有从绿萝身上到了袁光宇身上,而是随着袁爱生的出生而附其身上。 袁光宇被小阳毒死后,绿萝觉得生无可恋,同时也为了让袁爱生不再遭受蛊虫之痛选择了自杀。 但如果绿萝自杀是为了让袁爱生不再受蛊痛,那么,小阳杀死袁光宇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我总觉得不会只是因为袁光宇要离婚那么简单。 彭宇又在看报上的蛊惑专栏,有模有样地分析。 这世间有一些女子,她们的爱情很简单的,只有生死二字,爱,就一起生,不爱,就一起死,绿萝是这样的女子,小阳亦然。 我继续手头上的工作,没告诉他那个专栏也是我写的。 我的电子邮箱里有来自绿萝的邮件。绿萝说:我不怪他爱上了小阳,只是小阳太冲动,她何必要他死呢?我成全了,他们本应能幸福。我们苗族女子,没有了爱情,本来就已经生无可恋。何况,那只蛊在折磨爱生。我曾经以为它可以为我保卫爱情,却没想到,原来它只是杀死爱情。 彭宇说:人的感情是何其的繁复,岂是一只蛊虫就能够控制迷惑得了? 窗外夕阳如血,我听到了一声幽幽的叹息,仿佛闻到了绿萝的芬芳。 ☆、蛊惑·殊途 有一种蛊,可以使女人恢复少女的容颜,但使用的人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除了爱情中的女人,没有人能受得住那种煎熬。 蛊惑-殊途 凌霜降 楔子 听到门铃音乐响起的时候,彭宇快速地猫着腰进了书房。 我笑,应该要遇见的,没有人躲得过。 他最近不接一切电话,不见客人,亦不去事务所,赖在我的屋里怎么赶也不走。未了说:我坦白了吧。有一个女孩,很年轻,非说她爱了我好多年。蓝,你让我躲一阵。以表我对你的忠心呀。 啼笑皆非,彭宇何时变身花花公子之类有女孩追到不敢出门? 我只得去开门,门外站的女孩不是普通的清丽出尘:你好。我叫阿殊。请问彭宇在吗? 她的语调淡得几乎是飘渺在空气中,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忽然想起彭宇昨晚形容她的话:象个鬼一样。 在的。不过,他在午睡,你介意进来等他一阵么?我微笑,阳光正好,再大胆的鬼也不选择在此时出门吧? 好的。麻烦你了。谢谢你。女孩走了进来,脚步轻若无物。 一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阿殊坐在我的绿色沙发上,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她的眼睛里同时有着这样的目光,清亮而淡薄,目光如水可以形容一些柔软而温暖的玲珑女子,但她不是,阿殊的目光,是0度的水,似水非水,似冰非冰。早晨的阳光穿过了落地玻璃再透过纱帘,到了她的身上,还是显得那么透明,阿殊轻且薄,象一个11克的魂魄。 我端给她一杯绿茶的时候,为自己的这一些奇怪的形容而有些失笑。人象魂魄?定是我最近奇幻小说看得太多。 你就是那个写报纸专栏的甘蓝?女孩的声音很轻,给人感觉很薄,象隐在风中的丝裳。 是。性良味苦的药,显然未够讨好。我忽然不知自己为何自嘲。 我只是一个在母体存活了三个月就出生的婴魂。我的母亲学过蛊术,她用她的生命蛊生下了我。她死了。为彭宇。而我,则是她留下来继续爱彭宇的人。阿殊的目光,淡泊而明亮,语不惊人誓不罢休。 你的意思是,我是入侵者?我放下茶杯,今天的水煮得太过了。 是的。你的入侵者。请把彭宇还给我。 有风进来,和着阳光扰起了对面少女的发丝,那淡黑色的发丝非常轻,丝丝跃起,瞬间我以为,人当真是有气场的,此刻对面少女的气场就比我强了太多。 我坐在她的对面,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二谁的爱情至死不渝 晚餐是彭宇百煎不烦的牛排。 彭宇每次做牛排大餐,无非是讨好我。我于是在烛光摇影里笑他:有人爱你,至死不渝,令人羡慕的爱情呀。 彭宇咬牙切齿:我再这样躲下去,怕是会坐吃山空连牛排也买不起。 有时候,事情不需要真的存在,有一些人的坚持,象深海里的冰山一般冷硬不化,还会成长。比如女孩阿殊。 我分不太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那个女孩,有一个暗绿封面的笔记本。她喜欢用朱红色壳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呀写。所有的光线都很柔和,照在那些字体上,娟秀而跳跃。彭宇。彭宇。彭宇。 年轻的男孩有着光芒四射的笑容,单车骑得飞快,淡绿色裙子的女孩紧紧搂着他的腰,象一小株正要攀附生长的藤。那么美好的时光,在流光影年里被雕刻成象。爱情总是美好,只可惜不是事事成全。单车显然不是二十一世纪城市的特有交通工具。可却是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新贵们的少年心事。彭宇的相集里,就有那么一辆单车,他说,那是他的初恋时光。 那时我问彭宇:她呢?彭宇象所有男人说起自己的初恋一般竭力装作茫然:不知道。 门铃响的时候,我午睡睡了整整两个小时。梦境连连,是一些镀了金似的旧时光,无关于自己,好梦恶梦皆非。 纯白色裙子的阿殊站在门外,笑得很淡。 那么冷的一个人,冰肌雪骨般,却还要穿上这么纯的白色,我睡意全消:阿殊,彭宇今天是真的去上班了。他舍不得那些铜臭。呵呵。 阿殊照样坐在绿色沙发里,昨天那个位子。我去煮咖啡时,她才开口说话:给我一杯清水。谢谢。 我喝咖啡。她喝清水。我更觉得自己充满烟火。 你不信我说的话。对么?阿殊看我,目光如0度的水。我没有说话。连同梦境,我在这场始终不明所以的故事里,已经失了所有的主动权。 我的母亲死于霍乱。她对彭宇,至死不渝。所以还有我。我爱彭宇。同样会至死不渝。你必须放手。我买下了你隔壁的房子。我会等到你肯相信我。 你可以买卖下这个海滩上所有的房子。但我的邻居上星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只是去旅行。中国八十年代的时候根本没有霍乱。一个只有三个月的婴孩根本不可能出世。也许真的有很坚贞的爱情。但当人的肉体消亡的时候,爱情也就结束了。 我最近总是静不下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一场战争。 那么,这个呢?阿殊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暗绿色的封面在透过落地窗爬行进来的阳光下有着类似奇异的光芒,象梦境中或者回忆里的那些老时光的印记一般,那是一种记忆的淡金色。 可我还是很清晰地认出,那是我在午睡的梦境中见到的那个笔记本。 三谁的忧伤马不停蹄 每天的下午时光,我会坐在落地窗旁的桌子一边享受阳光一边写稿子。阳光并没有直接照射在我的身上,而是在离我三十公分处的原木地板上爬行。 彭宇难得的假日,他捧了本书到连着沙滩上的阳台去。书是用来挡照在他脸上的阳光的。彭宇觉得他的脸不如他爱晒太阳。 我瞟了一眼那本书的书名:。忽然间想起今晨报纸的大新闻是本城巨富林氏家族的林家安病故。立下的遗嘱是寻找十二年前出走的儿子林宇来继承钱财,若儿子寻不到,才由年轻夫人继承。 报纸上说:此举引起本城寻人热。还有假装失忆的适龄男子前去认亲。 有时候看这些新闻就象看故事一般,觉得我们城市的人们对于生活可真是充满了探索的热情。 彭宇对这条新闻没有反应。脸色漠然,眼波深沉。 甘蓝! 彭宇抱着阿殊进来的时候,一脸的惊慌。 阿殊身上还在往下滴水,海水滴在地板上,象一种连续不断的忧伤。那种无色的忧伤的水,慢慢地从阿殊潮湿的身体渗到绿色的沙发上去。 彭宇一脸的海水,眼神挫败:眼见着她一直走入深海里去。跑过去差点就找不到人。 风从打开的落地窗进来,带着海水淡淡的咸味。彭宇眼里有我未见过的忧伤:她竟然和十二年前一模一样。我一直没法说服自己相信是她。 阿殊竟然就是彭宇念念不忘的初恋情人! 我细眼看沙发上的阿殊,她美得惊人,皮肤竟然不见任何岁月的痕迹。想起我第一次见她,以为她是十几岁的少女!上天竟然如此眷顾她。 那时她常常说她是妖精不会老。她要很多很多的幸福。彭宇回忆往事的时候,象一个无助的少年。 我沉默。不知道应该无端火起还是应该过去安抚这个此刻充满了回忆的男子。 阿殊的脸白得几近透明,她动了动身子,裹紧毯子,睡得象个美好的天使。 彭宇象喝水一样喝咖啡。有一些不安。 其实我不算孤儿。十二年前我离开家。因为我不能接受她嫁给了我的父亲。我不知道她为何还要以这样的理由来找到我。我去查过,这十二年,她的社会资料极少。能够证明的就是她的精神出了问题。她就是她。她没有女儿。 甘蓝。我这么心痛。她竟然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幸福。 我忽然想起早晨的报纸:你是林家人? 十八岁后,我从母姓。彭宇目光里的忧伤,象窗外的海浪,一层深似一层。 原来,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处忧伤的柔软角落。 窗外的阳光再好,此刻离我们还有三英尺的距离。 不知为何空气竟然有些凉。一切象我不知道结局的故事,我猜测了万般可能,可却感觉事实并非如此。 四流光影年里的华丽时光 那是一段象锦缎一般的华丽时光。 少年遇见了少女。爱情便象烟火般烂漫。少年的父亲说:不可告知她你的家世。她要爱你便爱你,不能以家世作为筹码。少年不相信钱还可以谋杀爱情。他带着少女回金壁辉煌的家,见他风度翩翩的父亲。 这世间总有一些爱情,或者说总有一些女子,贪心得拥有了全世界还不够。她不再爱他,爱上了他的父亲。于是少年的父亲告诉他:你看,有的时候,年少不长进真不是一件好事。或者他只是想激励总是无所事事的少年。或者,他觉得在这场身为男人的战争里,他是胜利者。 一切白驹过隙,宛若云烟。 阿殊声音低婉,象静夜海洋的吟唱:彭宇,让我留下来,好不好?隔壁房子的主人就要回来,我再不能睡他们家的走廊里。 彭宇没有说好。看着我。 这是我的房子。彭宇也只是住客。 可我竟然说:好。 着魔一般的诡异。我看到阿殊笑,狡黠若妖。 这是一个陷阱,而我们,全都在里面。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陷阱呢? 我对彭宇说:她可以留下,但你必须走。彭宇大抵也知道两个女人一个男人同在一屋檐下的境况,虽然脸有不甘,但仍然抓起外套打开门。 闪光灯象一些急欲知道真相的眼睛般光芒四射。彭宇象一个受惊吓的孩子,瞪大了眼睛看门外站的若干人类不知作何反应。 我皱着眉头,看到我好不容易种活的野生蔷薇被踩歪了身子。想去抢救,最终被那堆人的汹涌打消了行动。 彭宇先生。身为本城有史以来最大遗产的继承人,你有什么感想? 据说当初你离家出走是因为你的父亲了你的初恋女友,请问你以后将会搬回家与继母同住吗? 彭先生,你身后的那位,好象是专栏作家甘蓝小姐。你们是在同居么? 夕阳正好,但不见得时光美妙。城市的人们总在寻找一些自以为是的华丽,却不知只是一些最原始的无聊。 我拿起电话,快速拨号:喂,警察局么?这里是海滨区深蓝13号,我正被骚扰,麻烦你们抽空来一趟。非常感谢。 一直到警察离开,喧闹才随晚照沉入深蓝大海。 那么大的嘈杂声音,阿殊的门,却一直没有打开过。或者,制造华丽时光的是我们,她才是那个坐看流光影年的人。 五岁月静好,尘埃落定 她的精神受过很严重的打击。就如同她的脑子里有一块橡皮擦一般,她把她不想要的记忆全部都擦除了,只剩下她想要的。比如说:她认为她自己死了。而她是她自己的女儿,要代替她来爱彭宇。 我们的朋友做心理医生很多年的司马若这么说的时候,阿殊正在阳台外的沙滩上来来回回地奔跑。手里拿着一条深紫色花纹的丝帕,风吹开的时候,丝帕上的花纹象一幅隐约的地图。那是她在回答司马的问题时画上去的。那条丝帕的本来颜色是白色。 当然,她很显然驻颜有术。我想我很羡慕。司马说着,用眼光笑我。 呀的一声,我们都看到阿殊跌倒在沙滩上,丝帕被海风那么强劲地刮进海水里,迅速地隐匿。 当然,我们,我指的是我和司马,都看到了彭宇飞也似得冲出去。 司马朝我微笑:甘蓝你的气度相当令人佩服。 我苦笑:我宁愿不要气度。 白色裙子的阿殊躺在绿色的沙发上,皮肤在明亮的光线里仿若透明。 如果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晕倒。我建议最好给她做一个健康检查。司马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严肃。 坐在司马阳光充足的办公室里,我还是感觉有些不自在,一路被当成明星拍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怎么样?从此后,你便有个身家亿万的男友。感觉很不错吧?司马偏偏还是不愿意放过我。 我感觉我落入了陷阱里。可事情的发展却是一直想得到的正常。为何?我导入正题。 你听说过只爱漂亮不要命的女人么?司马问我。 阿殊? 她的外貌在十八至二十岁的最佳状态。但她的内脏各器官功能却在快速地老化。美容界根本未见过这样的例子。听说你最近在研究蛊术? 用蛊术来驻颜? 林家女主人十二年来一直是胡美殊。虽然很少露面,但以美艳闻名。见过的人都说是一个二十多的少女而不是少妇。但林家安一死,她便失踪了。 蛊术中是有一种可以恢复少女的容颜,但用的人自身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她这么折腾自己接触彭宇为的是什么?司马看着我,眼神狡黠。 我不知道。为了那笔遗产?值得么? 又是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阿殊在午睡。她越来越睡得多。一天只醒几个小时。 彭宇在喝第三杯咖啡。我在写今天的第一个稿子。 甘蓝,如果是你,你愿意为了容颜放弃生命么?彭宇终于恢复了他平静的如水的温暖目光。 如果你愿意,就给回她她想要的吧。我说。 我今日早晨,已经签了弃权书。但我决定不了我要怎么样告诉她。 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只是一些微弱的光线。床上空无一人。那上面,原本应该躺着阿殊。或者可以这样说,我客房的床上,原本应该躺着三十二岁的容颜象十八岁少女一般的林家夫人胡美殊。 我原本以为,她对我,至少尚有些许情份。看来我高估了自己。彭宇居然落寞。 我拿开他放在我肩膀上的手:我真的会吃醋。 彭宇跟过来:可今天阳光很好。不宜吃醋,只应亲吻。 钱财亦好,爱情亦好,各各归各各。岁月静好,尘埃落定。 六不必诧异,无须欢喜 我们只是未想到,这还未是结局。 司马在电话里说:甘蓝,你赢了。 我正在看晨报:林家三个月内连亡两人。林家安故后三个月,其夫人胡美殊女士服用过量抗抑郁药物死亡。立有遗嘱将其财产全部捐赠慈善机构。 彭宇在阳台抽烟。不远处海面平静,蓝色的海浪在阳光下波光潋滟。 阿殊的身体报告出来时,司马说:那么大的一笔财产。还有这么美丽的容貌。早死我也愿意。 而我说:可我觉得她爱彭宇,是真的。她想要回十八岁的容颜,她忘记许多不想记起的记忆,都只是为了爱彭宇。 司马挑眉:打赌? 我把绿色的笔记本随意放进书架一角。这一本长长的日记。我并不打算刻意给彭宇看。 阿殊以为自己爱林家安。冲动下嫁。婚后才知无法忘记早已出走的彭宇。她不知她青春的路,一步错,竟然步步错。终于有一天,她以一笔巨大的财产为饵,她洗却了自己的记忆,变革了自己的容颜,去寻找一条早已经走远的路途。她只是不知道,在时光里,每个人并不是等在原地的,他们都会遇上另一些人。 比如,彭宇遇上了我。而与她,一日殊途。永远殊途。 ☆、蛊惑·浅草 据说蛊的其中一种,叫作草刀,以一种有毒的草汁喂养长在手心里的蛊,当蛊长成之后,双手就变得非常完美,平时柔若无骨,但当蛊被激怒时,这双完美柔软的手就会变成尖利的刀子,就好象是一片长在荒野的柔软草叶,当它们在疾风的拉扯下,就会能把人的皮肤割出见骨的伤口。 蛊惑-浅草 凌霜降 楔子 她有世界是最美丽的双手,这一双手,肤色白晰水嫩圆润饱满骨骼精奇纤秀灵动。 这样美的一双手在白色钢琴的黑白琴键上行走,再美好的灵韵,也只不过成了她的陪衬。 他本就不在音乐中,他看着这精灵一般的手指,看得痴迷。 这是一双会勾人的手,她们爬上男人的胸膛,美若女王不可一世的出游,又有着温泉水滑的引诱。 他大声地喘气,他知道自己,或者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双手的去处与归途。 她是喜欢看男人因为欲望而失控的美丽女子。她拥有美丽的身体,她还有着这么一双带着微凉的温度却欲望无限的手。男人紧握双拳,他知自己不能抵挡,这似晨间潮汐一般汹涌的欲望,从她的手开始游走过的地方开始,无限地曼延。 他深深望入她媚惑的眼,世上再没有比这消魂的开始以及结束。 他说:浅草,我爱你。 然后他看到她美极的手瞬间成刀。 极锋利的可夺人魂魄的刀。 她的媚眼如丝,她的美手如刀。 还有什么样的死亡,比这更为幽怨决绝? 一天街小雨 牺牲了我几十年如一日不变的午睡时间陪彭宇去喝下午茶。只因彭宇用极为引诱的语气说:天街小雨的绿茶酥绝对值得你牺牲一次午睡。 我那里禁得起美食的引诱。一路昏睡而去。 迷糊间听彭宇向人介绍我:这是甘蓝。若有人选在下午打劫,甘蓝是当仁不让的最好目标。 只听一个柔媚女声说:甘蓝你好福气。彭大律师竟甘愿为你放弃了森林。 我不得不清醒过来。 对面的女子,细长的眉眼,肤色极细白,脸不算极美,但整个人却给人一种柔媚至极的感觉。 她说:甘蓝你好。我是武浅草。 彭宇的面子真不算少,居然能让武浅草直接带我们进入厨房。 天街小雨客座与厨房间的回廊设计得非常特别,一路绿意盎然,竟然虫鸣鸟语不绝,那么大的一个庭院,竟然全部用透光玻璃隔住,玻璃里象小型森林的一角,回廊就从中穿行而过,而厨房,就在小森林的另一边。 非常令人惊喜的创意。 由玻璃与原木组成的厨房的透明空间里,武浅草的背影袅娜有致,她的腰极细,一袭轻绿薄裳,仿若森林仙子。 我们坐在一边和小原木桌子上,玻璃外,一只绿色的蜥蜴正安静地在观察我。 嗨,彭宇,你每次均不守规则。 武浅草专注于手里的面团,声音却嗔怪地说彭宇。 有什么办法呢?你的私人森林让我欲罢不能,今天连甘蓝都带来捧你的场。彭宇笑言。 你应该知会我一声,我好作准备。你知道我有多迷恋甘蓝的文字。你今天让我很紧张。你知道,不是什么人都能象你一样,每天都能和自己的偶象在一起。 她说得极真诚,笑容极媚,但这些,都不及她的双手美。 尽管那一双手,正在和着面团,但那十指纤纤仿佛能勾人魂魄。 浅草,你让我汗颜。我说。我一定在那里见过你。或者是在时尚杂志上。你有这样完美的一双手。 我不和你们说了。你们俩,一个比一个会说话。甘蓝你的观察真是入微,来天街小雨的人,一半为我的绿茶酥,一半为看我这双手,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喜忧参半? 武浅草可算坦诚而有趣的女子。 绿茶酥表皮酥脆,却入口即化,味道清新悠远,若林间清泉的悠然。极好。 喝茶时,彭宇伸手按了桌子一角,小森里顿时细雨菲菲。 天街小雨润如酥。 二怒马轻裘 诸多运动中,骑马也可算象我等懒人所不喜欢的运动之一。 但幸好,跑马场的风景倒是极好,空气清新环境也算安静。所以经常会陪着热爱骑马的彭宇一起前来。 彭宇骑马,我安坐回廊享受清风。各取所需,何乐不为? 武浅草一身纯白色骑马装走过来,率性帅气中不失她特有的柔媚。 她的身边,站的是一个更加帅气的男人。 颜泽,若非不得已,我绝对不愿介绍甘蓝给你认识。即便她已有彭大律师护花,但我仍害怕她的才气会把你摄了去。 我只得站起来:浅草你存心让我无地自容。颜先生你好。久闻大名。我是甘蓝。 甘大作家的时评写得甚好。以后要多多指教。高大帅气的颜先生如是说。字字带了刺儿。 看得出来我并不讨他欢心。我坐下闭目,继续享受清风徐来。 颜泽对对印象不好倒也是意料之中的。本城各大报纸杂志,每期均开两个专栏的,绝大多是一个属他,一个属我,可谓是素未谋面的对手。素闻他辛辣且得理不饶人。今天倒是见识了。 只是竟不知他是浅草的男伴。 颜泽是浅草的夫婿。他们在一起多年。可算难得眷侣。这一点似我们。 彭宇不知何时已回来,帮我轻按肩头,语气中不失艳羡与得意。 驾! 清冽的一声鞭响,眼前疾驰而过白衣的浅草和她的黑色怒云。 这家跑马场全城最好。也是浅草的物业。她最近委托我作财产公证。怒云是匹好马。案子完成后,怒云就送给我。 甘蓝你觉不觉得,浅草应该是生活在古代的女子,怒马轻裘,人生得意,夫复何求。 我看了彭宇一眼,难得有他欣赏的女子。夫复何求。他用了这个词来形容浅草。 彭大律师,你不觉得在你的女友面前如此关注另一个女子是相当不妥当的事情吗? 我只好提醒他。一些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袭击了我。 哦,宝贝。你是智慧型的女人。我时刻担心别人抢走你。包括那个讨厌你的颜泽。 彭宇如是说着,眼睛却望向是对面的群山。 一道极具怨恨的目光穿透了空气从山那边犀利而至。 那是颜泽的目光。 除却一人占同一张报纸的一个小方块,我与他再无更深的过节。他与浅草,也看似多年感情稳定。 这样的怨恨,从何而来呢? 三巴山夜雨 凌晨,大雨。 与彭宇偎在沙发上看一部片子。是彭宇最喜欢的老片《本能》。 彭宇已是三十有一的成年男人,但他对沙朗斯通的喜爱就好比一个小男孩对变形金刚热爱一般,有着非比寻常的执着与怀旧。每隔一段时间必要重温一次这部电影。 所以或者说,彭宇是一个专一的男人。是的,我相信他是专一的。 尽管我最近梦到那个与浅草激烈的欢爱的男人越来越象彭宇,梦的结局也越来越让我恐慌。浅草用她美丽的双手杀死了那些与她做爱的男人。 我没有告诉彭宇。我是不会用蛊。但我总会梦到那些会用蛊的人们。 绿萝是。阿殊是。七喜亦然。 有时候,你遇预见你即将遇到的事情,绝对是令你感觉最糟糕的事情之一。 那会使你的恐惧比那些不能预知的人来得更早一些,更久一些。 甘蓝,下次我们去巴山夜雨吧。那里的墙纸,全部都是电影海报。你见过的没见过的,几乎所有的好电影的海报,贴满了整个酒吧所有的墙。那也是浅草的物业。她真是个有意思的女人。我发现我以前喜欢去的那些地方,大多数都是她的物业。她是个极厉害的女人。 巴山夜雨?我问。 对呀,巴山夜雨是浅草的一间酒吧的名字。很诗意吧? 彭宇目光闪闪地问我,我看入他的双眼,心里忽然生出了许多忧伤。象窗外的雨水,瞬间涨满了整个海面。 我说彭宇,你真的很欣赏…… 电话铃声打断了我已到唇边的浅草二字。 彭宇起身接电话,我在想是否以后在他到我家时必须关掉电话才许进门。 “蓝。浅草出事了。” “什么?” “颜泽三个小时前被发现死在巴山夜雨的酒窖里。” 在警局见到浅草。她已然十分疲惫。想必持续了整夜的审问已使她无甚意志,当着我的面便偎进了彭宇怀里。 瞬间我不清楚自己的感觉。似介意。又不似介意。 或者,我始终只是普通的女人。 我只知道,一些我还不知道是什么的阴谋正直奔我而来。目标明确,势不相还。 我不知道与什么有关系。颜泽,浅草,彭宇,或者谁。 是夜。彭宇不知所踪。我亦没有去寻他的意愿。决定自己开车出去走走。 竟然到了浅草的酒吧。门已关闭。招牌是漆成黑底的原木,黑底红字:巴山夜雨。 笔风得柔媚入骨。仔细看,角落有小小印章:武浅草书。 字如其人。这样的女子,有什么男人可以抵挡? 四并坐南楼 这本应该是阳光清好的早上,却雾锁南楼。 我从不是上午十点便精神抖数地开车在街道上乱转的人,可彭宇秘书九点半打电话来说:甘小姐,我们老板在吗? 案子终审十点半开庭,九点半未见主辩护律师。手机不在服务区。打电话给他唯一可去的几个好友处,也说未见人。 这绝非是工作狂彭宇的风格。他即便病得不能走路,只要能说话也必然会将工作安排好。 生物钟未醒的我在这大雾里开车出门实在不能算是一个好的计划。 天街小雨室内小森林里正鸟语花香,值班经理说:老板已经一周没有来。又说,也是常事。我们老板的生意多。巴山夜雨关门,电话无人接听。马场办公室人员说老板不在,营业正常。 还有什么地方可找到浅草? 雾锁南楼四个字在大雾中潮湿地窥望着什么。 这是一幢中式的小楼阁,大约是小酒店或者茶肆。还是在街道中,强悍地在门前留了四五个停车位,以障显主人在经营方面的独特个性。停车位上,只有一辆车。彭宇的车。 也就是说,彭宇就在南楼里。 雾锁南楼四字在大雾里,不甚清晰,但笔风柔媚入骨,一笔一划都似足了美人带了勾子的眼神,让人印象深刻。 小楼大门是紧闭的,大门上方,是深色的木质走廊,隐约可见质感光洁的太师椅两副,桌几上茶具未撤,想是刚才有人并坐南楼上,在茶香里悠然看各色人等在大雾里的奔走人生。 不得入门,只好去看彭宇的车。厚重的雾水已覆在银色的车身上浓浓的一层,细细看去,就似是伤心女子回忆时的眼眸,不是不漂亮,却因锁了泪水,不够透彻。 彭宇却是在车里的,他靠坐在驾驶坐上,表情安然,透出丝丝甜蜜。 我敲了敲车窗,手指触着雾水,透心的凉意一点一点渗入。 彭宇未醒。我只好站要大雾里,隔着车门,站在他的旁边,等他醒来。 期间打电话给彭宇的秘书,说老板身体不适,工作明日再说。 其实也许坐于南楼上看雾比倚在车门边看雾更有舒适别致,清风明月无人管,并坐南楼一味凉。此光景,又岂是一味凉可以形容。 阳光渐烈,并坐南楼四字慢慢地清晰在阳光里,左下方还是有一个小小的印章,武浅草书。写得多好的一手字,柔美却如凌厉的利刃,无形中刀刀击中你的要害。 彭宇终于打开车窗,伸出一手握我雾水未散的手掌: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我想,要雾中站了那么久,我的微笑也一定很潮湿。 我潮湿地微笑:那请我吃饭可好? 五烟拢绿堤 这一夜的事情,彭宇不再说起,我亦然不去问。不是不想问,是不能问。 我忽然感觉自己,已成为浅草的敌人。我不愿意成为这样一名女子的敌人。即便是为了彭宇。 可夜里总是梦境连连,似电视剧般可勾人入睡继续梦下去。 梦里的男子潇洒高傲,倾心于他的女子清丽异常,她有一双柔美的手,那双手,真美呀。肤色白晰水嫩圆润饱满骨骼精奇纤秀灵动。 她用这样的一双手为男人弹奏小夜曲。这样美的一双手在白色钢琴的黑白琴键上行走,再美好的灵韵,也只不过成了她的陪衬。男子高傲的目光渐渐落在这双手上,他看着这精灵一般的手指,看得痴迷。 这是一双会勾人的手,她们由琴键爬上了男人的胸膛,然后象蛇一般柔软地游走与摩沙。 男子大声地喘气,他知道自己,或者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双手的去处与归途。她是喜欢看男人因为欲望而失控的美丽女子。她拥有美丽的身体,她还有着这么一双带着微凉的温度却欲望无限的手。 男人紧握双拳,他知自己不能抵挡,这似晨间潮汐一般汹涌的欲望,从她的手开始游走过的地方开始,无限地漫延。 他深深望入她媚惑的眼,世上再没有比这消魂的开始以及结束。 他说:甘蓝,我爱你。 然后他看到她美极的手瞬间成刀。极锋利的可夺人魂魄的刀。 她的媚眼如丝,她的美手如刀。 还有什么样的死亡,比这更为幽怨决绝? 我总是惊醒。彭宇会伸手过来拥抱,轻拍我微凉的背,他的掌心温暖,令人心安。 可我怎能心安? 我怎会有那么一双完美的手?我怎会梦到自己去杀死了颜泽?颜泽怎会爱着我?彭宇失踪的一夜,他与谁在一起? 梦的开始,我总是走在一道轻绿的江堤上,烟雾总是很大,就象那天晕晕沉沉未醒的早上去寻彭宇时的雾水,一重又一重,似乎听到女子清脆的笑声。烟拢绿堤的尽头,是一幢白色的屋,然后便是白色的钢琴,高傲的男子颜泽,一个拥有一双美丽的手的女子,我,或者是别的人。颜泽最后说:甘蓝,我爱你。于是那个不知是否是我的女子以手为刀杀了他。 我打电话问彭宇:颜泽死亡的那天晚上,我是否出门? 彭宇说:你当然出门了,你和我一起去警局保释浅草。 彭宇又说:浅草失踪了。还有,你还没看今天的报纸吧?颜泽的遗作今天正式出版,下班后我把书带回去给你。 挂掉电话,我煮了杯咖啡才去翻清早送来的报纸:著名专栏作者颜泽的最后遗作今日出版。作者在书里似乎预见了自己的死亡。主人公死亡场景与现实惊人相似。 连出版广告都如此令人惊心地引人好奇,书必定卖得不错。 描写主人公死亡的那一段,早被彭宇折好,一翻便见,亦然遍地名贵的酒香,亦然伤口在胸膛不见凶器,亦然有一美丽能干的女友牵连其中,故事的结局是女友因妒忌主人公所爱的女子始终不是自己,于是在一次亲热,当男友又说着另一个女子的名字时,她以练过特殊技能的双手为刀,插入了男友的胸膛杀死了他。 彭宇沐浴出来,擦着头发问我:难道颜泽真的预见了自己的死亡? 颜泽文风凌厉,只写时评。你何时见过他出小说? 你是说这书不是颜泽所写? 至少我觉得文字过于柔媚,不似是颜泽的风格。 书冠以颜泽遗作之名出版,如果不是颜泽所写,那真正的作者又是谁呢?他为何要替颜泽出这本书呢?浅草失踪又意味着什么呢? 六菡萏香销 深夜,却了无睡意。于是彭宇便陪我坐在落地窗前看海洋月色。 蓝,或者,我想浅草的失踪与我有关。彭宇说。他把那本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有一行字:给我恨的甘蓝和我爱的彭宇。 我说:我早见到。这是寄给你的唯一版本吧? 是的,市面上的版本最后一页是没有这行字的。我很不想告诉你这件事情,那天晚上,我和浅草在南楼的走廊上喝茶,说了很多话。她要求我离开你。我拒绝了。之后的事情我就说不清楚了,象是做梦,又不象,醒来的时候看见你,才心安。 所以这句话告诉我们,这本书的作者并不是颜泽而是浅草。她爱你,所以恨我。书里所说的结局也正是颜泽死亡的真相。 原来,梦里的杀人者,并不是我,而是浅草。 据说蛊的其中一种,叫作草刀,以一种有毒的草汁喂养长在手心里的蛊,当蛊长成之后,双手就变得非常完美,平时柔若无骨,但当蛊被激怒时,这双完美柔软的手就会变成尖利的刀子,就好象是一片长在荒野的柔软草叶,当它们在疾风的拉扯下,就会能把人的皮肤割出见骨的伤口。 你知颜泽暗恋你否?彭宇问我。 他死后我才知。我答。的确,如果不是梦境,我势必永远不知。 幸好你不是早知。否则我不知能否战胜他。彭宇居然已有心情开玩笑。 在对的时间爱上对的人,是多么幸运的事情。谢谢你,彭宇。 这场错爱里,颜泽苦,浅草更苦。他们所爱的人所爱的都不是他们。他们却不懂放开,于是被爱束缚,直至窒息。 浅草的消息,也是从报上得知的。照片很清晰,大概是一个无意发现的专业摄影者拍到的。身着白衣的浅草竟然浮在纯白菡萏正灿然盛放的荷花池上,她周围长出了一大圈叶子尖利直指天空的绿草。 记者还特地八卦地加了句:这是死者所拥有一一个度假山庄风的荷花池,平时从不长杂草,但死者尸体被运走的第二天,开得正好的荷花全数死亡,原本只长在尸体周围的杂草一夜间长满了整个荷花池。 浅草是自杀,留有遗书,说委托彭宇律师行将物业尽数拍卖,全部所得捐入慈善机构。 只可惜了,如此有才华的女子,为一场无望的错爱,菡萏香销。 ☆、蛊惑·蔷薇 蔷薇蛊是一种孪生的情人蛊。 所谓情人蛊,即中蛊者必得与下蛊者成为情人,蛊才可安生。 否则,你生我生,你亡我亡。 蛊惑-蔷薇 凌霜降 楔子 那女子纤细娇嫩,在青山绿水中愈加明媚。 她对着一袭白衣的男子笑,灿若星辰:少城,我遇见了你。此生完美。 白衣男子没有说话,薄薄的柳叶小刀在他修长的手指中闪现,他看着那刀,神情安静目光淡泊。 女子从他手里拿过那枚小刀,细细玩味:人人皆说叶家人造最好的刀,出手指最灵巧的男人。是不是? 男人淡淡微笑,修长的手指指过她的发:这是真的。薇。 阳光渐烈,绿叶清水更是分明。 她深深地吻他,眼神柔媚胜似阳光。她的吻,象初开的蔷薇,明亮而性感娇媚。他紧紧地拥抱她,用生离死别的力量。她纤长柔滑的手指,在他的背后,摆弄着那支锋利的小刀,抹上了皓白的手腕,有着液体恣意涌出,那颜色,分明是粉红色! 蓝,你再不起床,便赶不上叶老夫人的宴会。 有人吻我,十分扫兴。让我疑是看错,人怎可有粉红色的血液? 睁开眼睛,晚霞已在木质地板上曼延成画,方知又是白日梦一场。 彭宇说:今天又做什么梦?叶老夫人的宴会,向来很养你的刁嘴。再不起床可真的去不了啦。 我顿时跟着馋虫清醒。叶老夫人的青菜汤,极鲜美,可算天下一绝,我有幸再次被她邀请。 一纤手破新橙 甘蓝有难得才气。我经常看你专栏。饭后,一起喝茶聊天。叶老夫人亲自端上了新橙,如是赞我。 若我可做出夫人的青菜汤,那些少才气,不要也罢。我是真的被那道汤慑了心思。 这汤看着简单,做着麻烦,得费整天。你们年轻人怕是还没耐心做。叶老夫人说着,亲手给我们切橙子。她的手完全不象是一个七十妇人的手,皮肤白晰而圆润饱满,手指匀称修长,那些新鲜的橙子与她的手却是那么相衬。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夫人的手,正是应了这一句。我羡慕极。 我吃着新橙,发表感言。 叶老夫人恬静微笑:甘蓝你就会讨我空欢喜。七十古稀老妪那担当得起这句话?倒是有一幅此词的书法,是小儿少城所写,自以为他的字甚好。送你可好? 彭宇便笑我:甘蓝你今天占尽便宜。 我却稍稍有些失神,少城是叶老夫人的儿子的名字?与我今天的梦境可有关联? 字果然是好字,苍劲秀美,不失洒脱。写的正是宋周邦彦的《少年游》: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我说:写出如此好字的人,不知能否有荣幸见识。 叶老夫人却说:只怕你们见笑了。少城不幸,已卧床不醒多年。 少城确是翩翩男子,即便睡在床上不醒,也见柔美风骨。放于胸前的手修长白晰,比例完美。 我叹道:叶家出手指最为灵巧的男人。果真如此。 那外人过奖了。少城的雕刻倒是讨了些奖项。 叶老夫人七十岁,还可纤手破新橙,床上躺的男子,说已卧床二十年,容颜却如二十几岁的俊美。 我无由地感觉不安。 二采薇采薇 甘蓝,没想到这少城还真是很厉害。二十岁不到便拿到了多项国际美术大奖。你不是最欣赏那个叫《采薇》的根雕么?就是他二十岁时的作品。他参加大赛的名字叫刀少。 彭宇给我打电话,说一会有案子开庭,所以让秘书把我要的资料送过来了。 怎么样?我很神速吧?有无奖赏?一个吻都好。那厮可真是对开庭前的打情骂俏已成习惯。 一个怎么够?成打送吧可好?正说着,门铃音乐响起,大概到了。我挂电话去开门。 门外是一粉红女子,眼睛明亮,不施妆容却自然清丽脱俗,感觉就象山间的野生蔷薇,奔放而热烈,在早春三月,和着暧暧的阳光,倏臾间,一丛一丛的盛放,猝不及防。 我忽然警觉,彭宇何时换了如此娇嫩可人的秘书,他的秘书,向来灰黑套装利落干脆。 你好。我叫薇。我为少城而来。她的目光,明亮,笃定而坚忍。 我想我见过她。在个我喜欢的雕塑作品里。在梦境里。 那个蔷薇花中的少女雕塑,叫做《采薇》。在那个绿水青山的梦境里,白衣男子叫她,薇。 这名女子,现时站于我的面前,在海风和缓的斜阳里,对我轻轻微笑,恍忽间仿若倾国倾城的妩媚,令人心折。她说:我叫薇。我为少城而来。 所以,尽管少城并不在我的房子里,我仍说:请进。 三霜浓马滑少年游 叶老夫人在电话里说,关于见不见薇,她需要好好考虑。 薇喝着茶,手指在我的灰绿骨瓷茶杯的映衬下,更显白晰纤细。薇是难得的美人。明媚艳丽,却也兼有山间清泉的清澈气质。 薇亦然是少有的好聊天对象。对艺术自然,颇有造诣。 薇说起了少城。 叶少城去山寨写生,对薇一见倾情。在绿水青山里度过了最好的一段时光。恋人们的每一个眼神都充满了年轻的欲望与激情。在阳光下,在芳香的草涧,有着怒放蔷薇一般身体的美丽少女,那花朵一般粉红与娇艳的唇在阳光下闪着极度诱惑的光芒,吻如蝴蝶的翅膀,如流霞的炙热,所有空气里,都是那些笑声和那些交缠着绵绵流逝的白云,一切,都是这样的勾人心弦触及灵魂。裸身的薇坐在蔷薇花间,低头微笑,幸福与爱从她光滑的皮肤里透出来,他忍不住用他完美的手指再一次滑过那些充满着爱情的润滑线条,他吻她,充满感激,不能自已。 她总是如此吸引他,他不断地爱她,似永无止境。一切如此完满美好,象一场完美无缺的爱情故事,从这蔷薇怒放开始和结束,激情散去,而爱仍在继续。 那一片美丽的山寨盛产适合雕塑的上好木材。激情使叶少城创作了许多惊世名作。那个时期的作品,每一件都是难得的精品,《采薇》就是当时为薇所作。不断有作品获奖的好消息传来,年仅二十的叶少城仿佛一夜之间便获得了许多人追求一生不得的境遇。霜浓马滑少年游,再不见比那更美好的时光。 不觉已过薇放下茶杯:我先走了。谢谢你的好茶。 她起身,带了野生蔷薇淋冽清澈的香味。这是什么香水?十分清新好闻。 这是野蔷薇的花香。你若喜欢。我送你一瓶。薇说着递过来一小瓶粉红的液体。 瓶子设计相当独到,是一朵将开未开的蔷薇花。我接过,暗暗诧异。我的欣赏,还未说出口。 从前少城便是喜欢我这点,我能从人的眼睛里看到他们的欲望。薇说。 难怪。有此解语红颜,难怪叶少城意气风发。 四十年生死两茫茫 蓝。为何叶老夫人不愿意让薇见叶少城?为何薇不直接到叶家去?为何偏偏是我们?在再次送走薇的一个黄昏。彭宇终于将多日疑问问了出来。 我也不知为何。叶老夫人不让薇见叶少城,多半出于保护。薇不愿意直接去叶家,多半有着不能去的苦衷。我说。 蓝。你说了等于没说。真可怜,有那么相爱的美好时光,现在一个半死,一个不得见。烦恼的事情不宜多想。蓝,我们去游泳吧。 也好。 幸亏我们去游泳。这一次,我和彭宇从海里救回了薇。 在等救护车来的时间里,薇竟然没有呼吸而没有心跳!她肌肤柔软细致,她骨架虽然纤细却没有僵硬,她的体温一直没有冷却。她明明还是个活人。可她为何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送到医院,心电图上,她的肺活与心跳却很平稳正常。我说服自己相信刚才只是我们在自行急救中太过着急而判断错误。 是夜。薇终于醒转。一件一件地摘下身上的仪器:甘蓝。你不要害怕可好?其实我在三十年前早已死去。要这些管子作甚? 薇,你怎么掉海里去。我见她精神甚好。当她说笑。 我没有掉海里。是有人害我。薇处理掉那成堆的管子,拉紧被单盖住自己,白色的棉质被单勾勒着她纤细的身形,我见犹怜。 要不要叫医生?我起身要按护士铃。她看起来相当虚弱。 不要。薇的手很冷。完全没有温度。 我没事。只求你,帮我要一次见少城的机会。薇坚持不要医生。我只得答应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正如彭宇所说,两个相爱的人,在漫长漫长的三十年时光里,流影光年,也算看尽了世事,却仍是一个半死,另一个不得见,何尝不是生死两茫茫。 五谁道脂正红粉正浓 甘蓝,你晚上也种花? 彭宇来时,我正借着门廊灯把蔷薇的根埋进土里,听到他说话,手里的铲子不小心就划断了一截花枝,恍忽间我似听到谁呻吟了一声,来不及细品,海那边的波浪声阵阵。 彭宇接过我的铲子:看你。我来。要涨潮了。快进屋去吧。 那声呻吟?难道真是我听错? 回来前,薇说:甘蓝。今天我见你门前的野蔷薇,不知被谁动了根土。你今晚回去培培可好? 开门前我想起她这句话,仔细一看门廊下一年前我移栽回来的那丛野生蔷薇,果然不知被谁连根挖起。 薇说有人害她。我好不容易在海边的碱地里栽活的野生蔷薇被人连根挖起。 我正在经历什么事情么?是什么样的事情让我如此不安? 月光透过窗棂,落在少年俊美的脸庞,或者在做着如斯美好的梦,少年微翘的嘴角变起优美的弧度。华丽的月光同样落在少女光滑的肩头上,象轻纱漫过蝴蝶,美丽而带着撩拨的妖娆。她吻下去,吻下少年俊美的弧度,象贪恋糖果的孩子。少年半梦半醒,开始激狂地回应她的缠绕。月光于是被打碎在身体的弧度里,来来去去,飘摇曼妙。他吻醒她的汗水,他喊:薇。薇。薇。不能自已。 她忽然狠狠地咬他,在他的惊叫里,她推开他,月光下一张泪流满面的脸:我不是薇!我是蔷! 薇终于踏着晨光而来,目光忧伤的俊美的少年在木扶梯上等她,他拥她入怀,轻轻拂过她乌黑的发丝,朝霞漫上她的俏脸,他于是细细地吻她,他说:谁道脂正红粉正浓,怎及你的半分颜色? 阳光渐烈,痛楚与恐惧爬上了少年的脸,薇紧紧抱住他,来不及阻止他僵硬的锋利的手指划伤了脸。一切都开始晕眩起来。 蓝。蓝。亲爱。你怎么了?有人喊我。谁在喊我? 无比紧张地醒过来,我看到自己似八爪鱼般紧紧抱住彭宇。原来,又是梦境。 真相或者应该是这样的:薇还有个双生姐姐,叫蔷。我想,她们同时爱上了叶少城。叶少城却心属薇。蔷万不得已,假装成薇对叶少城下了情人蛊。 所谓情人蛊,中蛊者必得与下蛊者成为情人,蛊才可安生。否则,你生我生,你亡我亡。 偏偏少城只爱薇不爱蔷,所以,每次少城与薇在一起均痛楚不堪。如蔷薇花双生,脂红粉浓不及的青春容颜,原来也敌不过爱情这把双刃剑。 可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不见了蔷,昏睡了少城,而现在只出现了薇呢? 六转瞬已然两鬓雪 鹤发童颜。说得应就是叶老夫人这种人。她穿了深色旗袍走在叶家大宅的后林间小路里,背影妖娆曼妙,完全不似是老人。 哪,到了。蔷就在这里。身形曼妙的叶老夫人转身对我们时,雪白的发确确让我与彭宇皆惊叹:老夫人真是极会保养。 她却转脸过去,似有泪水:我不知可再陪少城几年。 叶家虽无极大财势,但早年据说本城有三分之一地属于叶家所有。拥有这么大一个林子,在林子里设墓园也不算奇怪。 蔷的墓却是有些奇怪地立在叶家墓园的正中间的。藏青石碑除开一张小照外只字皆无。 蔷的容颜果然与薇惊人相似。 蔷把少城送回来时,少城已经晕迷。她自己也受了不轻的伤。三个月后就去了。 她最后的时光,时刻陪伴少城。想也是痴情女子。所以就让她进了叶家墓园。终没有婚娶,所以也没有刻字。三十年过去,也只有死去,才可保持如此娇嫩的容颜。 叶老夫人轻轻用手指抚过小照,无限怀恋。 也有例外。象叶老夫人您,就是甘蓝日日嘴里心里都佩服的美丽女人。彭宇倒是挺会迎合。 彭律师见笑了。哪能时时脂正红粉正浓呢?转眼已然两鬓雪呀。 早晨阳光正好。一句话却是添了不少惆怅。 情人蛊素来霸道。蔷在不爱自己的叶少城身上强行下了情人蛊。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你不是说,情人蛊是你生我生,你死我亦死的么?为何蔷已死去而叶少城只是昏迷?车在转入回家的海滨路时,彭宇问。 我想,我们或者应该去问问薇。不如现在就去吧。我说。 我总感觉到还要发生什么。 七结局 薇居然已经不在医院里。 护士说:下午的时候,病人要求出院。医生做了检查,一切都已经正常。就批准了。对了,昨夜我查房的时候看到她不知道为什么把手臂划伤了。好长一道口子呢。是她自己包扎的。真有点奇怪呀。她的血好象是粉红色的呢。 粉红色的血液?蓝,有这种颜色血液的人么?彭宇问。 快别问了。我们赶紧去找薇。 才发现薇出现在我的生活里那么久,我却从来不知她住什么地方。每次皆是我想见她的时候她必定马上出现。从不需要我费心去问她住何方。象会读心的小妖精。 妖精?象神怪小说里的花妖么?不不,我定是最近看的神怪小说太多。 回我家。自然不见薇。彭宇说:不如我们去叶家看看吧。 作为理性的律师,彭宇的确有着比别人更多一些的敏感。 薇果然在叶家。她躺在叶家的墓园里。有些干涸的消瘦,只是一息尚存。她手臂上果然包着白色绑带。而正抱着她哭泣的,恰恰是鹤发童颜的叶老夫人! 不不,准确来说,她并不是叶老夫人,而是一张与薇酷似的脸!是蔷的脸! 薇。叶老夫人!怎么了?一时之间我没有办法理清事情脉络,只是抓住薇的手,试图给她一些力量。尽管我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超能力。而叶老夫人,哦不,应该是易容成叶老夫人的蔷,我才近距离地发现,她的心脏处,插着一把极其锋利的叶家小刀! 彭宇,快叫救护车。我大叫。 天!彭宇惊呼一声,掏出电话:喂,城北绿苑大道4号叶家。这里需要救护车。 甘蓝。谢谢你。可以帮我们一个忙么?薇声音已经极其微弱。 不。你要活过来我才帮。我说。无由发觉自己有泪落下。 不。甘蓝。我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死去了。你不记得你的梦了么?那天我与少城约好一起自杀殉情。我们那时多傻。竟然要放弃生命想继续爱情。我的确死了。我与姐姐养的是蔷薇蛊,血液变成了粉红色,就不会再造了。我流了那么多的血。已经没得救。姐姐把我埋在蔷薇花根下整整三十年,我费尽精魂,才得已跟着你移回来的蔷薇来到这里。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这个故事。但我请求你,请你把我的蔷薇花根挖出,晒干研未给少城服下,这样他就可醒过来。姐姐做了太多错事。这三十年来,她也过得辛苦。她最后的愿望是希望少城醒来。拜托你,好么? 八不如且行且珍惜 五年后,著名艺术家叶少城作品展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作为他的朋友的我和彭宇,当然也出席了。 叶少城果然有着难得的才气。昏迷了整整三十年,醒来后依然是才华灵性逼人,五年功夫便取得不俗的成就。 年已五十五,但看起来象三十多的年轻人的叶少城,意气风发,毫无阴霾,身旁有美丽女伴。亦是一位艺术界难得的才女。可谓人生完满。 叶少城早期的作品在展厅一角,以《采薇》最为著名。那是一尊美丽的藜木雕,裸身的美丽少女在一丛野生蔷薇中,充满了爱与欢喜的光芒。 叶少城拉着女友的手给她介绍:那年我才二十岁。在一个山寨里认识了这位姑娘。她很美。对不对? 他脸上的笑容,充满了爱的甜蜜。他说那只是一个作品。那只是一个美丽的陌生少女。他已忘记了蔷薇。 也好。有些爱,太过痛苦,不记也罢。不如人人且行且珍惜。 ☆、蛊惑·飞鸟 中了飞鸟蛊的人,会产生很严重的幻觉,以为自己是一只鸟,总想从高处往下跳…… 蛊惑-飞鸟 凌霜降 楔子 司马不上班的时候很喜欢白色的衣物。裙子,长裤,衬衣,干净,纯粹,以及自由高傲。 她站在阳台,有风吹过,扬起她深褐色的发丝,也扬起她白色的衬衣下摆,她做一个瑜珈动作,轻盈而优雅,象一只白色的飞鸟,她说:甘蓝,我想我是一只飞鸟,我是可以飞的。 不要呀司马!我惊恐的声音未落,司马已飞出阳台,不,她并不是飞,而是下坠,急速地,让人绝望地下坠。然后,一些红色的花朵开在她洁白的衬衣上,妖艳而诡异。风中忽然起了灰色的雾,很蒙很蒙,司马忽然地,就不见了,这那么凭空地消失在空间里。 什么也没有。一切失却了意义,空得可怕。 一恋爱中的司马若 司马。 司马。 我呼喊她的名字。 就这样大汗淋漓地醒来,看到彭宇温暖真实的微笑:蓝,你又在做梦了。你和司马铁成那样?她恋爱了,而你,因此害怕失去她害怕成这样? 我接过他递来的水杯:你知道,我总是爱做梦。 彭宇坐在床沿,搂过我的肩膀:别担心,我们四天前还和司马一起吃饭。她恋爱了。看起来很快乐。 我回想那天,司马接电话时的眼神,要媚到骨子里去。整个人,都动人开来。恋爱,就是一件那么美妙的事情,让象司马这般热爱单身自由,思想独立,经济独立的都市女子刹那就开得象一朵柔媚的花,顺着枝头,一树繁华。 电话响起,我皱皱眉头,若不是报社催稿,便是大忙人彭大律师要食言对我的晚餐邀约。 彭宇带着抱歉的笑走向阳台,我翻身抱着枕头再眯上眼睛。我的午休总是睡得太多,浅睡而梦境连连。 恋爱中的司马是飞鸟?呵呵,事实上,应该是一朵媚惑的花比较恰当。 蓝,我想我们得出去一下。彭宇从阳台进来,眉头打结:司马出事了。 二莫卡的终极梦想 司马躺在一片雪白里,脸色苍白得象一枝要干涸的花。 我摇了一下头,有些不能接受四天前还笑得象媚态横生的恋爱中女子司马变成了这个样子。 蓝姐。 坐在病床边的男孩子站起来,喊我,声音沙哑,有些怯。 那是莫卡。一个眼神柔软忧郁的漂亮男孩。更确切地说,是司马众多男友的其中一个。还在大学里修哲学。当然我没法儿把司马那么多的前男友全部了解清楚,但倒是在司马家门见过这男孩哭过一次。 司马这人,声称只要恋爱不要婚姻。恋爱对象更是大小通吃,谁也不错过。不可否认,她每次恋爱都异常投入,而每次分手,也异常决绝。 莫卡还能在她这种时候,早我而出现,实在难得。 莫卡,别担心。她会好的。我伸手拍拍他瘦削的肩,安慰他。莫卡还真是一个很纯净的孩子,想上前抱我,却看了眼彭宇没走过来,眼睛里瞬间就水气弥漫,象积了一潭忧伤的湖水。 可我看着身上插满机器的司马,感觉很不好。从三楼跳下?司马?积极自信美丽优雅的司马绝对不可能做这样的笨事。即便她真要自杀,也会选一个完美无缺的方法。但绝对不是跳楼。 我想,我应该去见见那位一直到现在都只在电话里出现的蒋先生。 蒋敬铭刚才来过了。呆了十分钟就走了。小若一直没有醒。 莫卡两只手捧着咖啡,指节苍白而瘦长,这是一双漂亮而秀气的手,生在同样秀气的莫卡身上,却显得很有风骨。司马那时挽着莫卡的手说:莫卡让人心生无限怜惜。莫卡听了,脸便红。我们那时对司马会爱上一个孩子很是不解了一阵。 其实,爱情不需要理由的。是不是?就象司马遇见了蒋敬铭,然后,离开莫卡,也是没有什么非要说出来的理由的。 不管有没有蒋敬铭,我都不会离开小若。蓝姐,你知道么,小若是我的梦想,是我最终最初的爱情。 莫卡的目光在咖啡缭绕的水气中,迷茫,而不安。 三飞鸟要的自由 蒋敬铭,三十五岁,婚否不明。太宇电子公司最年轻的董事。在一次酒会上与司马结识而开始约会。司马出事的时候,他离开司马住处才一个小时,去参加一个公司紧急会议。很确定是他离开一个小时后,司马的邻居亲眼看到司马往下跳。象只鸟一般的姿势。 婚否不明?我挑起眉看彭宇。彭宇笑:对。婚否不明。 还是很难接受,象司马这样独立自信的女子,会从三楼跳下。并且没有任何的理由。但现在我们能知道的,仅此而已。希望司马能尽快醒过来。彭宇说。 医生说司马很幸运没有伤到头部。但却一直沉睡不醒。 司马要是知道她自己已经躺在同一张床上动也没动已经一个月,她是那样充满了活力的女子,视自由如生命。定是受不了被一堆医疗仪器绑在病床上。 可她,偏偏只能沉睡不醒。 彭宇揽我的肩:别担心。她会没事的。 我想见一见蒋敬铭。可以否?我问彭宇。 当然。但我要在场。蒋敬铭太帅。我怕他勾引你。彭宇笑言。 你更多只是对令司马出事的男人感兴趣吧?我取笑他,毫不客气,然后被吻个正着。感觉正好。有一个固定的男友,并不如司马所言的可怕吧? 蒋敬铭绝对是出色的男子。我些许惊讶于他与莫卡的七分相似。司马什么时候开始眷恋容貌相似的男子了? 蒋敬铭说:看过你的专栏。我对司马说过,你是本城最有才气的女子。我羡慕彭大律师。 夸人直接而不失风度。这显然是司马喜欢的那种男子。 那晚,我向司马若求婚了。她那样的女子,我想,我只有娶回家去才可稍稍减少害怕失去的感觉。 蒋敬铭说,语调平静,没有波澜。 可是在司马病床守着的人,并不是他。或者,他说谎言是一种习惯。 我没有必要在作家和律师面前撒谎。这等同于承认我是凶手。我还有事情要做。并且,那 男孩在守着她。蒋敬铭挑起眉,微笑,极有风度。 我所猜想过最荒诞的理由是,我的求婚让司马那么热爱自由的女子,因为害怕婚姻而自尽。但这显然很不合理。毕竟她可以直接拒绝,不是么?而且那晚,她并没有要拒绝的意思。 蒋敬铭娓娓道来的,是我与彭宇所想的。 如果司马真要做一只飞鸟,那么她想要的自由,随处可在。 可我感觉眼前的男子,那么聪明,那么会说话。他说着实话,却在掩饰着一些什么东西。 报纸新闻上说,太宇电子董事会出了财务纠缠,如果摆平,公司对蒋敬铭期望甚高。 果然是一个人物。 四如果我不说爱你 做爱是人与人最亲近的距离,有时候,也是人与人最遥远的距离。 床上女子裸露的背,在月光下光滑如重绸般性感而美好,年轻瘦削的男孩一点一点地往上吻,缠绵悱恻。 女子细细地尖利地喘息,象猫一般性感诱人。 男孩吻着她的脖子,说:小若。我爱你。你爱我么? 女子细细地笑,俏而媚惑:如果我不说爱你呢? 男孩深深地埋入,满足地低喘:那我杀了你?好不好? 女子说:好。 月光被凌乱地打断,激情在房间里流转。 莫卡。不要。 我喊着,未醒已知是梦。 我睁开眼睛,午后的阳光从窗帘后细细地透进来,安静而祥和。 我又稍稍的,发起呆来。 彭宇开门进来:蓝,莫卡来了。不过,司马还是没有醒。 莫卡坐在沙发上,双手捧着水杯,阳光从落地窗进来,刚刚到他的脚边,莫卡的侧影,年轻,瘦削,忧伤,象漫画一般美好。 他或者,是一个有故事的少年。 莫卡,你来了。抱歉。我午睡又睡了很久。我在他对面坐下,很容易就看进他深而忧郁的眼睛。 蓝姐。莫卡欲言又止,然后,沉默。 我去冲咖啡。莫卡。你要咖啡吗?这是司马上次从巴西给我带回来的。我站起来,磨咖啡豆。 莫卡沉默。没有说要,也没说不要。 直到咖啡的香气弥漫了房子,我端给他一杯:我磨的咖啡还不错,不是吗? 莫卡端起那杯咖啡,眼里有水滴落在香浓的咖啡里,瞬间没去。 蓝姐。我给小若下了飞鸟。可我真的不是想害她的。真的不想。我只是想她说一声她爱我。男孩哽咽着,眼泪落在咖啡里,落在他瘦削修长的手指上,破碎,茫然。 莫卡。我一直在等你。等你自己来告诉我。我放下咖啡。看着眼前的哭泣的男孩,微笑。 他终于说出来了。 飞鸟并不难化解。不是么?我说。终于,可再见司马的活力的伶牙利齿。久不见她说话,居然无限怀念。 我试过了。我解不了。怎么办?蓝姐。我解不了我给小若下的蛊,怎么办?尚滚烫的咖啡因莫卡颤抖的手而溅出,惊慌失措。 我放下咖啡杯,再次问莫卡:你解不了? 莫卡呜呜地哭,象个无助的孩子。 五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你是说,莫卡给司马下了一种叫做飞鸟的蛊,然后,现在,莫卡告诉你,他没有办解这种蛊,只好让司马一直沉睡? 彭宇显然并没有因为我们经历了绿萝与阿殊而相信这世上还真有那么那么傻的人想用一只虫子去控制一个人。 中了飞鸟的人,会产生很严重的幻觉,以为自己是一只鸟,总是从高处往下跳。在所有的蛊术中,这是比较不毒的一种。但会让中蛊的人吃尽苦头。我说。 让别人跳楼而死,死不成也活不成。这还不算毒?莫卡他是不是疯了?用这种方式报复司马?彭宇差点嚷嚷出来。他所最憎恨,便是有些人不够尊重别人的生命。 若非爱到尽处的尽处,男子一般是不用蛊的。我说。 莫卡为什么会用蛊?连你都不会。彭宇问。 莫卡的一个苗人族长的儿子。在有一些地方,作为男人的族长也会养蛊。我解释道。 那现在司马怎么办?彭宇永远是最现实的思考者。 只好请医生往中毒的方向先治疗。莫卡怎么样了?我问他。刚才莫卡忽然哭着倒在地上,不断颤抖,清秀的脸极尽狰狞。很显然是癫痫症状。 在客房里。打了针,刚睡下。彭宇回答完,又问:莫卡就为了要司马对他说一句我爱你而对她下蛊? 有时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一个对另一个,从来不说我爱你。我感叹。 司马与莫卡分手那晚,在我的房子里喝得烂醉。她是一个最憎恨醉鬼的心理医生。司马对莫卡,不能说是没有情的。只是有的时候,爱情的死去,不是因为两个人不相爱,而是因为其它一些谁也不能说明的奇怪理由。就好象司马离开莫卡,是因为莫卡的太年轻,莫卡的爱太过热烈。 司马说:爱情在最热烈时结束最美。 司马的个性,向来如此。她自诩飞蛾,却从不扑火。 那么,老婆,我爱你。彭宇说,微笑得象偷腥的猫。 我丢个抱枕过去:彭大律师,你这样笑着说这三个字,极其欠缺诚意。 他丢开抱枕扑过来:那我来个有诚意的吧。吻着说? 正打闹,电话不识相地响,彭宇随手按下免提:喂,彭宇老婆家。 蒋敬铭的声音响起:很抱歉打断你们的雅兴。我想帮司马若转医院。 六谁要谁的牺牲 司马是孤儿。所以她的入院手续是我办的。蒋敬铭要帮她转医院,自然得通知我。 路上,彭宇忽然说:太宇电子最近出了问题,董事会陷入了纠纷。案子是找我处理的。问题挺棘手。蒋敬铭还能抽出时间来帮司马转院? 我说:但愿司马还在医院才好。 蒋敬铭!莫卡是下蛊的人,他不可能解不了自己下的蛊。还有一个问题。飞鸟这种蛊一般不是用来报复的么?莫卡只是想听司马说一句话,不可能对他下会让司马进入危险的飞鸟蛊。 糟了。彭宇。我们赶紧调转头回家去。把莫卡带到医院。我急急地说。 怎么了?彭宇一边调头一边问。 莫卡一直在撒谎。他下飞鸟蛊,应该是对蒋敬铭下的,但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差错,中蛊的居然是司马。在莫卡替司马解蛊的时候,并不知道破坏他蛊术的那个人的蛊术在他之上,所以莫卡化解不成反中了蛊。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莫卡现在应该中了蛊。而且是飞鸟蛊。我们得把他带到蒋敬铭那里去!蒋敬铭就是那个会下蛊的人。 莫卡象一只飞翔的鸟,姿势优雅而悲伤地划过晴空,从海滨商城二十二层高的大厦,化作一条美丽的抛物线,就那么的,落在转入住宅区的草坪上,那些白色的粉色的绣球花瓣四处飞溅,象极了破败了的鸟羽,让人触目惊心。 我们的车,才刚刚转入慢车道,那么慢的速度,正好看清楚了莫卡鸟一般飞翔下坠的姿势,伤感的象划下痕迹的心脏,尖利至极的疼痛。 鲜色的血沫从莫卡嘴里涌出,不可抑止:蓝姐。对不起。不要,不要……去找……。 莫卡。莫卡。你为什么要死?彭宇已经被这情形搞得乱了套。 直觉告诉我,莫卡死,是在帮谁掩饰一个大秘密。 可这个秘密是什么呢? 我必须去找到“他”,才能弄清楚。 七爱情的尽头是不是阴谋 病床不出意外地空空如也。空气安静而冷漠地流动在阳光里。没有司马,也不见蒋敬铭。 护士说:甘小姐,你不是从家里亲自打电话来说让蒋先生帮你办理转院手续么? 可我根本就没有打过电话。 彭宇接完电话匆匆进来:甘蓝,太宇电子一个小时前宣布破产。负着公司复兴希望的董事蒋敬铭没有出席记者见面会。 还有,蒋敬铭的家乡与莫卡是同一个地方。据说,他家里有一个小他十年的弟弟。彭宇继续说。 莫卡? 对,就是莫卡。 蒋敬铭并不知道莫卡是他弟弟吧? 我想他不知道。 如若知道,想也不会对自己的弟弟下那么狠的手。二十层楼下坠的高度,是不可能有生还的希望。 想是莫卡未见蒋敬铭前对他夺爱恨之入骨,见了之后却发现是自己的亲生哥哥,于是为了维护他而作出了牺牲,至死仍记挂着他们。 可是,莫卡并不知道,对于并不记得他的蒋敬铭和还没有恢复知觉的司马来说,他的牺牲成全,到底有没有意义? 蒋敬铭在沦亡最后一刻,仍要冒险带走司马,想必他对司马,也是有那么些情份的。 只是,想起司马媚如秋花的笑容,好好的一场爱情,最后却是如斯结局,未免让人叹息。 八结局 名噪一时的太宇电子一朝瓦解,主要领导人蒋敬铭不知所踪。 这是本城报纸财经版的头条。 海滨区海滨商厦一年轻男子跳楼自杀,年纪轻轻何言死亡? 社会新闻的一角,莫卡占了百来个字。 可司马呢?独立自信热情的女子司马,现在又在那里? 司马或者在纽约,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彭宇查到蒋敬铭带着司马的出境记录。机场人员看到司马当时是坐在轮椅上的。 司马,因为一场爱情而从此逃亡,是你想要的生活么? 或者,幸福二字,也是各各归各各,谁也不知道谁要的幸福是什么模样。只管祝福她吧。 ☆、蛊惑·七喜 最厉害的蛊,叫做七七。是蛊王才会用的蛊。 制蛊的方法也相当残忍,制蛊的人会在阳光最烈的那年端午,把四月最强壮肥美的各种毒物放入一个密封容器中,然后放在阳光下暴晒。七七四十九天后,密封容器里杀光了其它毒物而存活下来的,就是七七。七七的主人可让它起任何一种作用。 七喜说,之所以他的名字叫七喜,是因为他的心里有七种欢喜:阳光,空气,树,花朵,水,飞鸟和……第七种是什么,他却没有说。 蛊惑-七喜 凌霜降 楔子 男子打开那扇门,用的只是一小段铁线而已。 床上女子,丝质的睡衣已凌落,裸露的肌肤在微微的月光下细细喘息,无限性感。有一种女子,仿佛只有在午夜的激情时刻才会显露情绪。床上的那一个,就是此种女子。她的身体眷恋他,她的意志让她锁上了房门。 男子半坐床沿,看着床上因激情需要而痛楚的女子,慢慢地拉开领带,然后是外套,然后是衬衣,衣物凌乱地落在一旁,探知了温热的女子蛇一般纠缠过来,原始的激情如水般曼延。 女人在狂乱的节奏中呼喊着挣扎。说不出是想要更多或者是抗拒什么,终于泪落成线。 男人与女人在这般狂野的氛围里,谁也没有嗅到爱的味道,空气冷得出奇,让汗水终于干透。 没有人离开,沉默却让人窒息。 深玫红的缎质被单下,女人艰难的呜咽如潮水阵阵不可抑止。男人抽着烟,看着她紧紧抓住被单的修长素白的指节,微微发了好一会的呆,终于摁熄了烟,连着被单,把女人抱入了怀里。 渐渐用力。再用力。 用一种可以让一个人死去的力量拥抱。 七喜不要! 男子的微笑在月光里,凄绝,寒冷。 一有六种欢喜的男子七喜 七喜是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子的名字。 七喜喝咖啡的样子相当优雅,声线温和而具魅力:我很久没有喝你泡的茶。却不知道你煮的咖啡亦很好。 我微笑:磨咖啡豆的技术是彭宇教的。茶叶刚巧没有了。没有想到你会来。我很惊喜。 一别十三年,西方人说,十三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但还是很想回来看看你。七喜看着我,目光深邃而柔软,似乎与十三年前没有什么不同,也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东西。一些现在的我再也看不懂的东西。 十三年前,七喜与我,在一起读中学。年少而纯真的时光,七喜那么干净俊秀得令人喜爱,而我,习惯沉静微笑站在他身旁听他说话。七喜从那时开始,便有着令人着迷的声线。太多的微小的细节,伴着一些轻轻的细小的快乐,我己不太能清楚地记起。但现在看到七喜,我便安心。对于那一段少年心事,只要有七喜,我便安心。 你的七种欢喜还在么?那时,七喜说之所以他的名字叫七喜,是因为他的心里有七种欢喜,阳光,空气。树,花朵,水,飞鸟和…… 我那时等了许久,也未见他说第七种,再后来,他说,还有一种,是个秘密。 现在还有六种。阳光。空气。树。花朵。水。飞鸟。七喜说,眼神一如当初的狡黠。 我微笑:看来对我来说,你的第七种欢喜只能永远是秘密了。还是但愿你永远拥有它们。 甘蓝,你总是如此安静,令人心折。七喜微笑着说,我快要分不清楚他是玩笑或者认真。 七喜微笑的时候,让我开始对于自己的判断力有些许的慌张。 晚上留下来一起吃饭吧,今晚彭宇要在我这儿请客。我想你会喜欢认识柳城。她是书法名家柳公权的后人。 七喜并未客气:荣幸之至。 二冰一样的女子柳城 柳城进门,冷冷地拥抱我:你应该告诉我还有客人。 抱歉,我很想事先通知你。但七喜有着相当强烈的想认识你的愿望。相信我,七喜值得你认识。 柳城是彭宇偶尔的合作伙伴,来过我这儿几次,有时候是为了案子,有时候,就纯粹象今天这样,一为食物,二为与我聊天。柳城是所谓的冰山美人,嘴是刀子,并非是人都须承受得了,所以,她朋友并不多。甚至,没有恋人。 七喜站起来,看起来非常绅士:听说你也会来,所以我是怎么赶也不会走。 柳城直直地看入七喜的眼睛,照样冷得出奇:七喜先生给了我许大的面子。 正如甘蓝所说,你是值得认识的。七喜的对女孩子的风度一如当年。并未在意柳城的出言讥讽。 柳城却转移了话题:今天我带来了茶叶,甘蓝你再不可用无茶叶而不给我茶喝。 七喜泡的茶,要比我好百倍。 甘蓝你从不赞美男人。 这不是赞美,是说事实。 柳城的冷,与她比绝大部分男人要高的智商有关。这世上有一些女子,将持才傲物做到极致。柳城便是。 三谁是甘蓝的初恋情人 席间,聊到职业。 彭宇与柳城是律师。专吃他人事非钱。我是写报纸专栏的,专门给人制造事非。 于是笑作一片。彭宇忽而问:七喜,你是甘蓝最挂念的男人。你的职业想来要特别许多。 七喜停下切牛排的手拿起餐巾:我是贼。就是,偷东西的那一种。 关于这个职业,我忽然想说服我自己这并非七喜的玩笑。从小,不管是什么,七喜想要的东西,就从来有办法拿到手。我于是说:比如上个月英国失踪了的那幅莫奈? 七喜朝我微笑,意味深长:是的。它让我得到九百万美金。所以,现在我对书法有兴趣。 彭宇大笑:终于知道甘蓝为何挂念你,你有着无与伦比的幽默感。 柳城哼了一声:我家尚有先人的几幅字画。你若有兴趣。来取。 七喜只微笑。不语。 饭后,柳城居然划拳失手认输洗碗。我自愿帮忙。两个男人自然到客厅喝茶去。 我还在擦碟子的时候,茶香缭绕而入,柳城再忍耐不住,飞也似出去:我只说洗碗。 这就是冰一样的女子柳城的真性情。 我到客厅时,一壶茶已只剩茶叶,柳城正放好原本属于我的杯子:甘蓝,七喜先生泡的茶,果然如你所言。好了。茶喝完了。我要走了。 七喜适时起身,我也告辞了。柳小姐,不如你载我一程? 柳城冷着脸挑起秀气的眉:我以为你有九百万。 七喜温和地笑:或者我应该改姓葛氏。 彭宇看着七喜成功地钻进柳城的车,伸手把我揽过去:连柳城都沦陷了。从今天开始,老婆保卫战一级戒备正式启动。我啼笑皆非,彭宇又问:七喜先生是你的初恋情人么? 不予回答。 我入书房,彭宇仍在后面追着问:蓝,我这是很认真的问题。 关上门前,我告诉他:那么,我很认真地不予作答。 半夜,电话很不识相地响起,彭宇翻了个身,伸手去接:扰人好梦,罪该万死。 柳城冷冷的声音在那边分外清晰:我找甘蓝不找你。 接过电话,柳城在电话那头问了今天某人未得到回答的问题:七喜是你的初恋情人么? 我沉默一阵:不是。彭宇竖起耳朵,微笑。 那么,我要他了。 我愣了愣,那边电话已挂断。只听到彭宇喃喃地说:虽然我很好奇你的初恋情人是谁,但只要不是七喜,我今晚就能睡着了。 我想起七喜的眼神,忽然无来由地心慌。 四身体恋上谁的心 他与她做爱,以一种冷漠的却狂野的姿态。仿佛他是给予者,而她,则是乞求者。 女子尖尖细细的喘息,对他来说仿佛什么也不是。他只是一种恩赐一般的动作,女子在他的狂野中尖叫,仿佛兴奋,亦然痛苦。 男子穿衣离去,女子拥被而泣,世上最痛苦的欢爱,此为一种罢? 电话铃声把我吵醒。 又是梦。我懒懒拿起电话:喂。我是甘蓝。 又吵醒你了?今天又梦到什么了?彭宇在电话那头轻笑。 若告诉彭宇,这段时日我时常梦到一男一女在做爱,他大概又要想歪了去:要约我么? 一个书画展。柳城说要把她家古董放出来吸引雅贼。我想你会有兴趣。还有,柳城最近的状况不是太好。或者,你想和她聊聊天。 休息室里,柳城坐在沙发上快要缩成一团,眼睛里有一种狂乱的,类似某种欲望的火,冰样女子柳城,现在,象一枝快要开败的花。 甘蓝。怎么办?怎么办?七喜不爱我。可我的身体好想他。怎么办? 从未见过柳城如此语无论次。彭宇说,她已有两周未去上班。有很多地方不对劲,可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劲呢? 我尝试着拥抱她,却被人拉开。回头便看到了七喜。 甘蓝,你可以先去看画展吗?七喜对我说,微笑,眼神却有一些我看不懂的冷。而柳城看他的眼神,是一种我看得懂的狂热,这样的狂热,让她注定了沦陷。 休息室的门关上,门板是淡淡的蓝,我知道那里隔着一个不想让我知道的秘密。 再见柳城时,已是两个时辰之后,展厅里书法厅那边忽然起了小小的骚动,工作人员说:不知道那里来了一只猫。 此时听到柳城的声音说:看着那些字画。接着便有人说:天呀,柳小姐的画不见了。 柳城的精神比起两个小时前好了许多,眼睛里狂乱的眼神不见了,取而代之是她一贯的冷静:才离开三分钟,他什么时候下的手? 五四月的春花五月的骄阳 四月的春花五月的骄阳,于制蛊的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时机。 四月春花刚谢,却是美丽下隐形杀机的开端。这正是各种毒物最为强壮的时候。而五月端午之时的太阳,则是作蛊最需要的热烈。这一天所作的的蛊,最为厉害。除开下蛊人,拥有再高的蛊术亦不可解。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抬眼看到窗外我种的野生蔷薇,花开正好。作为淡水灌木,这些我回乡时移来的蔷薇却能在这么近海的地方开得如此灿烂,不知可不可算奇迹? 晚饭,彭宇说:柳城的两幅字被人丢在会场的垃圾箱里。不过我怀疑那是假的。不会真的是七喜做的吧? 有很多人如你一样不信。并且,偏偏柳城还作了他的不在场证明。对不?我一边打稿子,一边回答他的问题。 蓝,你现在居然能做梦梦到我在做什么了吗? 我只知道,七喜想要的东西,他从来没有要不到过。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 才说着,彭宇的手机便响了。 他接完电话进来时,我刚刚好结尾完稿子:如果鉴定说是假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柳城拿出来展出的根本就不是真迹。 为什么? 因为七喜绝对不会把真迹放入垃圾箱的。即便他不想要,他也不会。如果我估计得没错,他把字放入垃圾箱,只是想警告一下柳城。还有,我想你应该打个电话给柳城,让她近期内千万不要去打开放真迹的地方。不然,真迹会真的变成假的。 彭宇的电话又再响了。 挂断电话后,彭宇一脸佩服:你又说对了,真迹果然不见了。柳城二十分钟后到。柳城最近很奇怪。中了蛊似的。 你说对了一次。她就是中了蛊。我说。 六七七 最厉害的蛊,叫做七七。是蛊王才会用的蛊。制蛊的方法也相当残忍,制蛊的人会在阳光最烈的那年端午,把四月最强壮肥美的各种毒物放入一个密封容器中,然后放在阳光下暴晒。七七四十九天后,密封容器里杀光了其它毒物而存活下来的,就是七七。七七的主人可让它起任何一种作用。控制意志,只是很轻的一种。 柳城中的就是七七?但她有时候看起来相当好,不象被控制的样子。彭宇现在对于蛊这个东西,信了个十足十。 柳城被控制的,不是意志。我想,他或者,并不屑于用蛊来得到那幅字。 那是什么? 欲望。 那和控制她的意志有什么不同呢?彭宇提的问题浅白,却没有答案。 我想我还不知道为什么。等柳城来了,也许我能得到一些什么线索。 但我们足足等了两个小时,都未见说二十分钟后到的柳城。不安的感觉又袭击了我。 彭宇拨了她的手机,沉默良久后,却把听筒递给我。 没有人说话,只有男人欲望的喘息与女人类似痛苦却更多快乐的叫声。手机或者就在正在忙碌的男女的身下,被碰撞到按键而接通,而手机的主人浑然不知。又或者,他们知道,只是无暇顾及。再或者,其中的某一人,故意想让我们听到些什么。 摁掉电话,彭宇说:是七喜。会是七喜吗?七喜为什么要对柳城下这样的蛊?柳城明明爱他。他若想要那幅字,他能得到的,不是吗? 或者,柳城只是误中了七喜下给别人的蛊。 别人?谁是这个别人?我?或者你?彭宇的眼里,有着愤怒与后怕。 我。 是的。我想,七喜是要给我下的蛊。可偏偏,那茶太香,嗜茶如命的柳城没能阻挡那诱惑,喝了本应该属于我的那杯茶。 你对柳城说了谎,七喜就是你的初恋情人,对么?彭宇因为介意而显得有些咄咄逼人。 不。七喜不是我的初恋。但我想,七喜把我当成了他的初恋。我很认真地给予他我所知道的答案。 七喜来看你,其实是想挽回你。但他没有想到,你居然从未爱过他,并且还与我生活在一起。他想用七七来挽救他的初恋。但却没有想法柳城却抢先喝了那杯属于你的茶。但他何必要与柳城做爱呢?既然他不爱她,他大可解了她的蛊然后偷了字画然后离开。他何必? 彭宇越说越气愤。 因为解这种蛊的方法只有一种。 就是与被下蛊的人做爱? 七次. Shirt!彭宇骂着脏话,过来紧紧拥抱我:即便你不爱我,我亦是不可能会忍受得了自己伤害你的。 七过去的过去,及未来的未来 凌晨三点,我从梦中惊醒,摇醒彭宇:我梦到七喜要杀柳城。 柳城却没有死,她在医院的病床上,仿佛一夜之间恢复了往日的娇媚冷艳,只是,她的眼睛里是满心满身的痛楚:七喜他真的走了。 彭宇差点又跳起来:他走了吗?那你身上的蛊怎么办? 已没有蛊,他再没有留下的理由。我叫他杀了我,他却不肯下尽力。 要去找他吗?我问柳城。 我不知道要去那里找。他或者并不希望被我找到。冰一样的女子柳城清泪点点成行而落。我只能沉默以对。 甘蓝你知道吗?在过去的十三年里,七喜一直以为你爱他。 我知道,我只是那么巧地,替代了他的旧恨,成为了他因为下错了蛊而欲离未能离的新恨。我多希望,我身上的蛊,永远也解不了。至少那样,他就不会离开。 柳城说着。流泪着。渐渐安静着睡去。一个爱极,一个不爱,世上爱情的痛苦,大多源于此。 或者,坚强如柳城,醒来后,就是新的一天了。 总要看着未来才有希望的,是不是? 丢失的字画在三天后由邮递员送到我家,跟画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张小卡片,卡片上,很多细碎的小小的粉色蔷薇花儿在随风飞扬,一如许多年前我与一个少年常常在家乡的三月所看到的一般。 七喜写了六个字:我很抱歉。六喜。 我知道,未来的未来,再没有七喜这个人。 八或者不是结局的结局 又想起少年时七喜的目光,有如海洋一般平静下暗藏汹涌的目光。我总以为,那些涌动是少年的理想,却偏偏没有想到过,他为何始终不肯告诉我他的第七种欢喜是什么。 少年的七喜,一直以为少年的甘蓝会明白他的第七个欢喜是一个怎样的秘密。而偏偏,甘蓝一直到多年后见他才明白,而这明白时,却早已经物是,人非。欢喜也非。 或者,谁在什么地方,能见到一个叫做六喜的男子,声线动人,目光深邃而忧伤,那么麻烦你帮我向他说一声:珍重。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