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白首(上+下)》 作者: 陈毓华 出版: 新月文化 2020-10-07 系列: 蓝海原创 E94501 专辑: 单行本 地区: 架空 时代: 古代,架空 情节: 灵异神怪,日久生情,波折重重,失而复得 男主: 苏雪霁 女主: 儿金金 【简介】 「生当复归来,死当长相思。」 为夫望尽沧海桑田,岁岁年年等你归来…… 重病的苏雪霁好不容易清醒,却发现自己多了个妻子! 本以为她跟恶毒的二房兄嫂是同伙要来害他,但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成亲当天,她差点烧了二房的厨房只为了帮他煮一碗粥, 见他昏迷,不顾自己还穿着大红嫁衣,跑去医馆请大夫, 甚至去崖边采了金丝燕窝换银两、去河边抓了肥鱼为他补身子…… 不知多少年没人这样待他,这份傻劲让清冷的他心软心疼, 尽管分家后只得荒原与山头,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她有奇才,入深山捕野兽盖燕棚,开食铺飘香千里,赚得盆满钵溢, 他有文才,中举人考进士得状元,锦绣前程就在眼前, 哪知,这趟上京赴任之路竟成了他俩的黄泉路…… 第一章 犯门规受处罚(1) 虚空中一道白影闪过,春光明媚、草木葱茏的乱山,彷佛起了涟漪一般,周围微光模糊,片刻之后毫光渐弱,现出两个人形,白发白袍的青年一弹指,止住了立定时差点趔趄的小姑娘。 金金被无数的筋斗翻得眼冒金星,好不容易脚总算落了地,衣裳还是原来的样子,但就觉得哪里不一样了。 她不是第一次下凡,但今儿个可不是随心所欲下来玩耍的,与她同行的还有师门大师兄。 「早知道我就不来历这个劫了……」她掸掸衣裳,嘟囔着。 「这能由得你选吗?你就是没把心思放在修炼上,一味的贪恋烟火尘俗味,师尊说你整日游手好闲,不思进取,说我没有好好督导你,要是你肯努力修炼,又怎么会成了应劫的人?」 青年从来不是爱唠叨的人,可是只要遇到这个从小看大的师妹,他就成了婆妈。 师门中的一千九百九十九条门规别说被她犯了个遍,还动不动就私自下凡,沾得满身人间烟火,这回私带整只的烤野猪上山,被师尊逮了个正着,他们这些师兄想打掩护也来不及,师尊大为光火,正好天界轮到夸父山派弟子下凡历劫,师尊眼皮也没掀,便指名让师妹下去。 师兄弟们没一个赞成她下来应劫,但夸父山中师尊最大,纵使知道师尊恨铁不成钢,把师妹当成了无药可救的废材,故意让她下凡间吃苦,看她能不能明白人生短暂如白驹过隙,唯有潜心修炼才是永恒之道,只是师妹能否明白师尊的用心,还真不可知。 夸父山是化外之境,师尊凌霄九星是父神与母神的嫡子,夸父山的主人,司天地运行,人间善恶,历劫飞升为上神后便在夸父山收徒授业。 要冬白来说,相较于修炼,师妹对人间事更有兴趣,这回下凡对她来说是不是吃苦还真不一定。 「师尊自从我毁了他的炼丹炉之后,见了我只叹气摇头,话都不跟我说一句,实在令我难受,师尊要是训我个几句,我还舒服点。」虽然这么说,可她口气里听不出几分忏悔的意思。「这回我带烤野猪回来不也孝敬了他老人家嘛?」 「师尊最重承诺,谁叫你一时淘气毁了他答应炼制给天君的灵药。」为了那颗丹药,师尊花千年收集药材,那丹炉熊熊天火又烧了三百余年,眼看就要大功告成,却让她一瓢碧湖水给浇熄,她又跑下凡尘,被师尊逮个正着,两罪齐发,于是,七窍六识迷于凡尘,老是偷跑下来吃人间烟火食,这可大可小的犯条便成了罪不可恕。 如光般温润清浅的青年看她一眼,大有朽木不可雕的叹息,他有些明白师尊的心情了。 师妹与他不同,她是仙草化形,这本就难得,千万年未必能出一个来,当初发现她生出灵识,师尊点化她后带回山上,师尊眉开眼笑,说是万物有灵,天赐恩泽。 她的天赋异禀不止于此,她还自带境域空间。 这自有空间是多稀罕的事,多少师兄弟都是入了灵界,攒了资材去请人链铸一个芥子空间,可那些都是外物,是可以易手的。 师妹这个不一样,她的境域是天生的,就算她中途出了什么意外,回头再来,她的空间仍在,所以是天生灵境,与他们后天修炼的,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她吐舌。 「既然都来了,要不师兄给你寻个僻静的处所,再练个辟谷丹给你,只要你潜心修炼,百年也不过一眨眼的时间。」 「不不不,我还是觉得人间比咱们那里有味多了。」她偷偷比了比上头,清心寡欲,一心求化境,想要什么,一个念头就有,虽然没什么不妥,但是她总觉得少了那么点什么,好像人间的喜怒哀乐要「人性」多了。 她试了试自己的灵力,很好,空空如也,白茫茫一片,神识呢……有跟没有一样。 没有灵力滋养的她可能会饿会冷会受伤还会生病,在深山老林里随便一只野兽伸伸爪子就能要了她的小命,那样的日子,她不敢想。 冬白像是知道她的想法,安慰道:「师尊让你下凡是来修行的,人间百年,你不入他们的轮回,不在他们的命数中,只要你把心思放在修炼灵力、灵识上头,别说百年,就是三百年也难不倒你。」 她倒也不敢再耍赖,要点好处比较实在,「凡间多险恶,大师兄不送我点什么东西防身?」 冬白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满满的恨铁不成钢,勉强镇定问道:「你还是看不到自己灵境的样貌吗?」 「就一处空荡荡的所在,连个坑洼也看不见,更别说边界了。」就是……一直以来的样子,没有岩石山堆,也看不见滴水汇流,白话说就是什么都没有雾茫茫的一片。 冬白想了想,「想来是你神识不足的缘故。」 往后师妹要在尘世生活,灵力不济事,自己又不在她身边,她那糊里糊涂的个性,他还真不放心,至于防身之物,原本不想给的,但是他当了她的师兄万年,替她收拾善后已经成了习惯,他慎重的想了想,很快有了决定。 金金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反正灵力没有就没有了,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她并不是很放在心上。 「一会儿这里的阵法启动,你便去吧,时候到了我再来接你。」冬白说道。「要谨记,你在凡间莫沾染俗气,不可轻惹姻缘,移了心性,否则到时候毁了道基就不好了。」 金金仍是漫不经心的态度,「那师兄准备把我送到哪里去?」 「这有什么重要吗?去的地方自然是你该去的。」说完,冬白忽然凭空拿出两样东西递给她。 她接过来一看,是一双火红色的云朵和一件斗篷,她惊喜的冲上前去抱住冬白的胳膊,笑道:「大师兄,你什么时候给我炼的法宝,我怎么都不知道?」 「你要是连这都知道,我就不叫大师兄了。」他轻哼。 「大师兄英明威武!」金金马屁拍得很顺溜。反正不用钱的。 冬白告诉她,「这风火云可以日行千里,斗篷只要一披上可以隐身,这两样只要用神识控制便行,你神识越强,自然跑得快、遮蔽越多的东西。你在凡间生活也许会有许多不如意的地方,这两样东西你要能善用,日子也会好过些。」 「我知道了,我会收好的。」她不客气的收下了。 「去吧!」 地上忽然慢悠悠形成一道光圈,冬白一个挥袖,将她打入光圈里,金金大惊,她都还没向师兄道别呢,便彻底没了声息。 * 秋风萧瑟,街巷里一阵寒风吹过,刮起枯黄的落叶在地上打着转儿,也吹动两个结伴从当铺出来的小姑娘。 两人年纪相当,看着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得唇红齿白,模样端丽,面容还有几分相似,只是一个面容已褪去女童的稚嫩,眉目间多了女儿家的清丽娇妍,一个乌发雪颊,看着四分乖巧,三分甜美,两分不得不的正经,一分俏皮,一双眼睛生得尤为漂亮,波光潋灩,眸色清亮,看着单纯又清澈。 两个小姑娘穿着寻常,明显不是富贵的人家,年纪小些的姑娘迎风缩了缩脖子,打了个冷颤,把手往袖子里藏。 做人真不容易,肉体笨重易损,她刚下凡那时,一抬胳臂动腿,那一个沉,好像身上突然挂了铅条似的,笨重的不得了,想不到这才九月底,人间的气候就冷成这样,真到了寒冬腊月,岂不是只能裹着棉被连炕都下不了? 以前有灵力护体,就算稀薄,好歹冷热都无感,而且师兄们都疼她,只要从哪里得到好东西都会往她这里送,这会儿下了凡,别说没了灵力加持,师兄给的那些师尊炼的妙药也都留在山上,否则随便吃上一颗就没事了。 要不,趁着没人看到的时候把大师兄给的斗篷拿出来,挡挡风寒? 啧,不用想也知道行不通,揉揉脸,儿金金仍没想出个防寒的法子。 下凡后,金金有了姓,如今姓儿。只是她的身分有些尴尬,是借住在大伯父家的侄女,而且一住,七年有余。 她那没见过面的爹据说在她七岁时因为丧妻,留信告诉家人,男儿志在四方,若不成功,绝不返乡,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女儿,只能拜托大哥照顾了。 一封信决定了儿金金七年来寄人篱下的命运。 这个便宜爹头一年是按时寄了银子回来给儿金金当生活费,贴补大房家用,第二年银钱少了大半,也就给个意思意思,到了第三年不只什么都没有,甚至从此音讯全无,跟人间蒸发没两样。 一般来讲,寄人篱下本来就艰难,这爹还一去多年,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连说好贴补的银子也随风去了,儿金金的日子不难过才怪。 但好在她这伯父儿立铮和伯娘梅氏是好的,一开始怎么对待这侄女,后面这些年也一样疼爱,不因为弟弟没寄钱来就有差别待遇,只要是女儿儿银银有的东西,儿金金的只会更好。 对自己爹的音讯全无、不闻不问,老实说儿金金还真不好奇,反正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她那便宜爹回不回来有什么要紧的。 对她来说,血不血缘的跟亲不亲没多大关系,有亲爹跟没有一样,反倒伯父、伯娘和这个堂姊,对自己视如挚亲,比真正的亲人还像亲人。 甚至儿银银还会吃味的跟她母亲梅氏大发娇嗔,说她根本是捡来的那个。 对于儿金金惧冷这毛病,儿银银也没说什么,只觉得堂妹这不争气的毛病比以前更严重了。 以前家境还可以时,多穿两件厚衣服也就是了,如今,爹忽然倒下来,原先以为只是吃坏肚子,哪里知道药不对症,到后来六安县的大夫几乎都请遍了,腹泻、呕吐是止了,人却昏睡不醒,反覆折腾,小病拖成了大病。 这人,最怕病来磨,不只侍候的人劳心费力,汤药还烧钱,家里那点余银早就花光了,娘更是瞒着爹把自己所剩不多的首饰给典当了,如今娘仅剩的簪子也没保住。 「姊,你用伯娘给的簪子换了这个,就能给伯父治病吗?」儿金金指着小布包里的几串钱。 「嘘,财不露白。」儿银银四处看了看,确定没有人注意到她姊妹俩,压低声音说道:「何况是救命钱。」 「我知道,伯父病得不轻。」所以她们得了钱,急着要去药铺抓药,伯父还等着救命的药煎来喝。 只是儿金金又看了眼小布包里的钱串子。「钱,就是这个?」她拿出一串钱颠来倒去的看,就只是个外圆内方的小铜片,一根簪子居然就等于这些,实在不可思议。 她以前想要什么,随手就来,哪里用得着这叫铜钱的东西?即便溜下凡也是仿着人变化那些「钱」,根本不懂是什么,身为凡人,要学的实在太多。 儿银银觉得又好笑又有些心酸,一根包银的簪子只能换几串大钱,这还是她苦苦向朝奉请求才有的。 他们儿家时运不济,没多久前儿金金因为淋了雨没放心上,到了晚上烧了个滚烫,昏迷好几日,好了之后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不说笸箩盖帘米瓮盐罐没一样认得,现在连钱也稀奇了。 可说她呆笨又不然,很多事情只要耐着性子给她说过一遍,或是做给她看,稍稍生疏了一会儿,很快就能上手,只是自己现在忙里忙外,家里的活儿一把抓,哪来的时间教她,就像灶上的活儿,金金连起炉子烧开水都得重头教,烧饭、收拾鱼菜、做针线活就更别说了……她也只能求她不添乱就行了。 她爹是六安县现任的驿丞,虽然位阶小,到底还是个官,说好听,她也算是个官小姐,原本家里除了他们一家四口,下面还有两个婆子一个丫头,婆子一个打杂,一个在灶下做饭,丫头是她娘替她挑来的,可如今,为了节省开销,婆子和丫头都让她们回家去了,娘专心照顾着爹,家里的活计就都落在她和金金的身上了。 看儿银银愁眉苦脸的,儿金金摸了下自己连朵绢花都没有的发。「看你和伯娘都为了这个发愁,要怎样才能弄到这个钱?」 要是她也能弄到那些外圆内方的小铜片就好了,至少伯娘就不会那么烦恼了。 儿银银没心情理会她,她急着去药铺抓药,回家还要熬药,喂爹喝下,可见她问得一脸认真,只好耐着性子说道:「你瞧这当铺让我们典质东西,为的也是赚钱,像我刚刚把娘的簪子死当了,那簪子就属于当铺,朝奉可以把它整理后用合理的价钱卖出去,转卖他人,等下我们要去的药铺,路上的摆摊,种地种菜,打渔打猎,爹每天忙忙碌碌,也都是为了挣钱餬口,让我们吃饱穿暖过好日子,为来为去,为的还不是钱。」 「姊,你说了那么多的行业,哪一种能最快赚钱,赚最多?」儿金金问得很是起劲,神情认真。 「天下哪有容易赚的钱,除非天上掉下来,地上捡,要不就是能点石成金,横财就手。」儿银银没说的是地上捡钱还得要有人掉,要发横财还得要有那财运,点石成金就是神话而已。 以上的一切,不过就是他们这样平凡百姓说来安慰自己的,当不得真。 第一章 犯门规受处罚(2) 她说当不得真,儿金金却把她的话放进了心里,只不过她还是在心里稍稍反驳了一下,夸父山上,「钱」这东西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若是完成师尊交代下来的任务,猎杀妖兽,炼器炼丹,便能拿去集仙会换自己需要的丹药灵符,所以天上是不可能掉钱下来的。 至于点石成金,有了那根能成金的指头,连吃食都变成金子,那不活活饿死、渴死才怪,她不要,也没有。 儿银银看她一脸认真的想着,忍不住摇头。「你这愣子,我说什么你都信,要知道横财这样的运气除非天生,八字带着横财命,这样的幸运儿凤毛鳞爪,百人中也不知有没有一人,不是谁都能有的。」 儿金金觉得不太对。「横财,意外之财,意外之财就是没有主,我们可以拿的吗?」 儿银银瞪她,又想笑。「掉在地上能捡的钱称不上横财,何况路上来来往往的人,谁没有掉钱的时候,就算掉的是金银首饰,本人又不知道,谁捡着了不就是运气!」 「那掉了东西的主人得多着急,应该要还给他吧?」 「地上掉的一文二文钱,钱小是一回事,铜钱上面又没刻字,你能知道谁掉的?能还给谁去?」 这倒是。 儿银银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你啊,别净想这些有的没的,要不是我跟着娘还读了几天书,不被你难倒了,走吧,赶紧去抓药,回家去。」 * 儿家一家四口住在驿馆后面一处两进的小跨院里,地方虽不大,好在他们人口简单,也住得开。 六安县并不是什么繁盛的地方,百里外有一个富庶的州府,既然是州府,驿站的条件必然好上许多,所以要不是真的赶不及,官员大多不会在六安县停留。 儿银银她爹身为驿丞,管的就是往来官员迎送之事,繁琐又讨不着好,眼睛长头顶的官员多如跳蚤,除了小心翼翼,就是更加的小心翼翼,因为随便一个官都不是能得罪得起的。 儿金金和儿银银还未踏进小院就听见嘈杂的争执声传出来,儿银银一手抓着药包,一手提着裙子,疾步往里面走。 「姓苏的,你们苏家一窝子都是势利鬼、黑心货,没一个好东西!当初求着咱们家姑娘嫁过去是一副嘴脸,我们家一出事就来退了亲,亲退也就退了,现在欺负我男人还躺在床上,落井下石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情你们也做得出来?我当家的真是瞎了眼,当初怎么就给闺女定了这样的人家?」梅氏气怒尖锐的嗓子又哭又嚎。 儿银银心里一惊,难道苏家人又来了?当初那家子一听说她爹病了,就忙不迭的来退了亲,说门不当户不对,要不是她娘不错眼的盯着她三天,她恐怕早就因为羞愧想不开,一条草绳吊死了。 好不容易她才缓过来,这良心喂了狗的苏家人又来做什么? 小院门口堵了一堆看热闹的人,院门是关着的,看热闹的人伸长着脖子直往里头瞧,竖起耳朵听,这会儿一见儿金金和儿银银回来,都让开了些。 这时,一个剽悍的妇人从隔壁的院门窜出来,手捧一盆脏水就往那些人泼去。「看什么热闹?再看挖了你们眼珠子喂猪吃!」 妇人把水盆一扔,也不管那些被她泼到水,嘴里骂骂咧咧的人,她拎起门边的竹扫把,把人赶到了巷子口。 儿银银也没来得及向妇人道谢,便咬着唇进了院子,倒是儿金金等那妇人气呼呼的折回来后,向她福了一礼。 这些邻里,太平无事的时候是邻居,谁家一出事,全是来看热闹的,敢出来替儿家说话的人就一个蔡氏。 「都住一个大院的,谢什么呢,赶紧进去看看你伯娘吧。」蔡氏摆摆手走了。 蔡氏的丈夫方松是儿立铮底下的小吏,儿家住西跨院,方家住东跨院,两家的交情向来不错,儿立铮这莫名其妙的一病,官驿的事务便只能交给方松来负责了。 儿银银进了院子后,瞧见院子里摆了两口用红绸带缠绕的水柳木箱子,来的人是苏家的苏平,几个小厮则站在箱子后头。 「儿姑娘。」苏平皮笑肉不笑的向儿银银打招呼。 儿银银把唇咬成了浅白,不发一语。 儿金金也进了院子,穿过小院,把靠着门板当支撑,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梅氏扶起来。 梅氏咬牙切齿,恨不得拿出扫把把人撵走,但是耕读书香人家的家教不容许她这么做,就算气得浑身发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就连儿金金扶起她时被她掐疼了手臂抽气的模样都没发现。 「儿姑娘,我送聘礼来的,三天后便是良辰吉日,到时候花轿会来接,我在这里祝您和小叔白头偕老,恩爱到老。」苏平是苏家二房长子,话说得很是理所当然,彷佛早已笃定儿家不会拒绝。 儿银银的眼里满是错愕和惊讶,小叔? 她没见过苏家小叔,但是她知道这个人。 这苏氏一家住在苏家镇,因为大部分的人家也都姓苏便团聚成村子,后来人越聚越多,新姓和旧姓交流着,慢慢便发展成了镇子。 苏家是旧姓,根基深厚,枝节庞杂,到了苏老太爷这一代,已经出了五服,所以基本上和本家并没有太大关系,苏老太爷一共生了三个儿子,老大苏耿是个行商,做生意买卖很有一套,年轻时觉得自己一年到头有三百六十五天不在家,终身大事嘛,说是不想耽误人家闺女,只是多年后有了年纪,即便攒下不少家财,但后继无人却是个严重的问题,在家人的威逼下才说出他早年伤了身子无法有子嗣,但他想得很开,或许从兄弟那里过继一个孩子来继承香火传承也就罢了。 苏家原本还有一个老三,但征兵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多年没有消息,估计也回不来了,所以过继一事,老二家就成为唯一的选择。 当大家都以为老二苏直唯一的儿子苏纸将来能兼祧两房的时候,苏耿却不知从哪里抱回来一个孩子,这孩子也就一岁不到的年纪,玉雪可爱,十分好看,所以苏耿便将他起了名字叫苏雪霁,收为养子。 只是苏耿身子不好,撑着把苏雪霁养到十岁,就病故了。 苏耿盖的青砖大瓦房,攒下的偌大家业就全被二房占了,一开始二房还拿苏雪霁当回事,该怎么就怎么着,但是没多久就露出了真面目,让十岁的孩子成天去放牛、割草、砍柴,将他指使得团团转,有一回他在山里迷了路,走不出来,饿昏在山坳里,被一个老猎户给捡了回去。 那老猎户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就在山林挖了些药草熬了药汁灌下去,居然把苏雪霁给救了过来。 后来老猎户好心的把人送回来,却被苏纸的妻子苏秦氏给拒在门外,苏秦氏巴不得苏雪霁不明不白的早早投胎去,哪可能再让他回苏家。 她说苏雪霁是外姓血脉,不是他们苏家的人,倘若老猎户想要,不如好人做到底,带回去养着,也算是积德了。 老猎户没办法,只能又把人领走了。 但老猎户年纪毕竟大了,年轻时又受过太多的苦,身子骨早垮了,三年后的冬天,一场风寒夺走了他的老命。 然而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的苏纸和苏秦氏居然爬了两座的山头,亲自把苏雪霁接回来。 儿银银听她娘提过,苏纸突然这般殷勤,为的是想分家,那些个大瓦房、良田、庄子都记在苏雪霁名下,而且在苏氏族长那留了档案,他们想动手脚都无法,只能应族长要求,去把人接回来照顾。 不分家,二房占着大房的房子名不正言不顺,苏耿都死了那么些年,二房被人指指点点的流言闲话始终挥不去,他们虽不在乎,但在族长胁迫之下,再怎么看苏雪霁这个甩不掉的小尾巴不顺眼,为了家产,还是忍着把人接回来了。 苏雪霁回来后,没有人知道他们谈了什么,而后那孩子就进了县里的书院读书,苏氏分家的事就悬在那不上不下。日子一年年过去,眼看着苏雪霁如今都十七岁了,在他们这地方,十四、五岁的孩子们都开始订亲议婚,更早的十二、三岁也有,这苏雪霁的亲事却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苏雪霁无疑是优秀的,两年前便以十五岁的年纪中了秀才,但是他家里的情形人尽皆知,好人家也不愿结这门亲事,怕女儿嫁过去不给二房拆卸入腹,吃得连骨头都不剩才怪。 儿银银所知道的也就这些了,可这么多年苏家对苏雪霁不闻不问,如今苏家人为什么替他张罗起婚事来? 「你是什么意思?」她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话,整张脸都白了。 苏平看着秀丽的儿银银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声音软上了几分,「儿姑娘,你家如今这个光景,实在也配不上我三弟,但是你若愿意为妾,倒是可以商量。」 梅氏几个大步冲过来,一手指着苏平,一手摀着胸口,脸色又青又白,摇摇欲坠的痛骂,「死没良心,黑心烂肚的苏纸,竟敢叫我女儿做妾?」 「也就是商量,愿不愿意不就儿姑娘一句话,我爹说不勉强的。」苏平嬉皮笑脸。 梅氏瘦弱的身躯挡在女儿面前,「如今谁不知道苏家大房那孩子躺在炕上死活不知呢,你却要我的闺女去填那个坑?这是拉着我闺女去陪葬,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你回去告诉苏纸,别说做妾,我们家就是死绝了,也不进你苏家的门!」 儿银银再冷静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她颤抖的扑进梅氏怀里放声大哭,之前父亲病倒,自己被退亲,这些都没有打倒她,但现在要她做妾已经够侮辱人了,还让她嫁给一个连明天在哪里都不知道的苏雪霁?实在是欺人太甚! 苏平撇嘴,趁着儿家母女哭成一团的时候,趾高气昂的带着小厮离开了儿家。 「娘,我怎么办?女儿不要嫁给苏秀才!」儿银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要是敢逼我嫁,我……我就死给他们看!」 第二章 心甘情愿换嫁(1) 站在一旁的儿金金看母女俩哭得凄惨,也不知道要怎么劝解,再说就算把眼泪哭干了又能解决什么? 她蹲下来,掀开那两口箱子。 两块细棉布,一小袋杂粮米,一小袋白面粉,还有并排的五两银子。 这是银子吗?她拿起来,咬了一口,滋味不怎么好。 「姊,这是银子吗?能用来抓药给伯父治病的银子?」 哭累的儿银银听见儿金金的话,泪眼迷蒙的看了那彩礼一眼。 昔日她与苏和订亲,苏家给的也不只这一星半点,这明摆着是看她爹只剩一口气,用来欺负羞辱人的。 儿银银没有回答她,倒是梅氏胡乱的点了头。 儿金金又把彩礼翻了一遍,「不就嫁人,姊姊不愿,反正我也没嫁过,就我来吧。」 她脸色如常,神情平淡,就好像说的是晚饭要吃什么、天气好不好那样随意。 母女俩让儿金金的话惊回了神,连眼泪都挂在眼眶忘记要往下掉了。 儿银银的神情还带着茫然,梅氏却放开女儿,正了正神色,哑着声音训斥道:「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婚姻是能儿戏的吗?」 「我很认真啊!」 「你这糊涂的,嫁人是一辈子的事,虽说苏秀才是个好的,但是听说现在就剩下半条命,阎罗王随时都会把他收走,你嫁过去,他要有个万一,你是要守望门寡的……所以千万不要想!」那些银子再贵重,能重过女子的一生吗? 「娘,他们这是看准了咱们急着要用钱,没办法拒绝他们!」儿银银一说这事,气得眼眶又红了。 儿金金倒不这样想。「伯娘,你让我们当的那根簪子,当铺也就给了两串大钱,那些钱抓了药也没剩下几个,五两看着好像不多,还有两疋布,我算过,抓上药,还有家里的开销,也能支撑好一阵子的。」要论起事实,儿金金就没有那么「仙女」,是很实在的。 梅氏和儿银银张张嘴,说不出话来了,她们都以为儿金金不晓人情世故,只懂憨吃憨喝憨玩,却没想到她的心比她们还雪亮。 儿金金只是一门心思想着要学做人、过日子,成亲嫁人也是做人的一件大事不是? 反正嫁谁不是嫁?她从伯娘的嘴里也没少听苏家那个秀才的事,要是两人能搭伙过日子,一起吃吃喝喝,可好玩了,若是不能……再换一个就是了呗。 毕竟她在人间得待满百年,总要找点事做。 梅氏可没她乐观,这孩子是她看大的,看也看出感情来了,哪能让她去填这个坑?她把儿金金拉进屋里,想好好和她说说。 梅氏努力从憔悴的脸上扯出笑来。「金金,你说想嫁人是真心的吗?」 儿金金点头,比真金还要真。 「也都怪我,忽略你已经到该谈嫁娶的年纪了,这些日子家里的事情又多,你要真的动了这心思,伯娘往后帮着留意看看有哪些好人家,你模样不差,咱们好好挑拣,苏家这个咱们就不要了。」 儿金金把手盖在梅氏的手背上,那是一只枯瘦又没少操劳的手,说出去谁相信这是一双官太太的手? 梅氏看着儿金金清澄明净的眼瞳,有些不自在,虽说这侄女与她亲近,但病了一场之后明显变得有些不同,每件事都有她自己的想法,她也就银银一个女儿,是真的疼这个侄女的,在明知道苏家是个火坑,她哪里下得了手把人推进去? 姑娘家要过得好,就得看能不能嫁得好,嫁得好,这男人懂得疼人,以后再生个儿子,一辈子就有着落了。 儿金金从梅氏的眼中看到心疼。「伯娘,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伯父伯娘把我带大的,是你们让我知道没有爹娘也可以过得很幸福,家里如今发生困难,我若袖手旁观,还算是人吗?」 梅氏心中涌上酸涩。「咱们家再难,也没把闺女往火坑推的道理。」 「伯娘当我是亲人,我也把伯娘当成我的娘,其实不管嫁好嫁坏,不就是过日子,如果苏家秀才的病能治好,我和他就一块过日子,要是不成,那只能说他是个没福气的。」 梅氏没想到儿金金会这么说,这叫她怎么说才好?她咽了咽干涩的喉,摸了摸儿金金软绸般的发,叹了口气,「照理,你的终身大事该由你爹作主,伯父伯娘是不能越过他去的,更何况这样的亲事……只是你爹多年没消没息,人也不知道去了哪,想叫人递话与他商量都没法子,真叫人为难。」 「没事,是我自己要嫁的,他不会说什么的。」这话里的意思,儿金金听得懂,伯娘这是软化了。 梅氏蹙起眉心,还是摇头。「我还是觉得不妥,万没有这个道理让你嫁过去侍候那群白眼狼。」 儿金金仍旧笑得没心没肺。「伯娘疼爱金金,金金知道,不过那些个苏家人又不是金金的谁,就算嫁过去,我是不侍候他们的。」 「这哪能由得你!」小孩子不懂其中的厉害关系,虽说那苏秀才已经没有长辈,但是他一个孩子还必须看二房脸色吃饭,金金嫁过去,不也得看二房脸色行事? 「伯娘不如多给我讲点苏家的事,我也好心里有个底。」儿金金在某方面是实际的行动派,既然决定做一件事,就会先做好准备。 都说了那苏家秀才和二房不和,她嫁的是大房的人,二房只是亲戚,你对我好,我也有来有往,你要看我不顺眼,谁理你? 轻飘飘的话让梅氏心情更加沉重,这儿女婚姻嫁娶从来不是个人的事,是两家缠缠绕绕的绑在一起,复杂得很,哪有金金想的这般容易轻巧? 梅氏劝了半天,口都干了,见她还是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禁叹了口气,她该劝的也劝了,该说的也没少说,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了,只好换方式宽慰儿金金也宽慰自己,「我听说命危的人让喜事冲一冲,就会没事,也许苏家那孩子把你娶进门,这病就好了也说不定,你是个好孩子,你们……这未必不是缘分。」 儿金金是不相信什么冲不冲喜的,不过她感受得到梅氏对她的忧心和不舍,所以梅氏说什么,她就猛点头,最后索性埋进梅氏的怀里娇憨的一通撒娇。 梅氏被她这一通胡搅蛮缠,哪里还记得什么要训她的话。 * 隔天,梅氏去苏家回了话,这亲事他们答应了,只是嫁过来的对象不是她的女儿,是她的侄女。 苏家迎出来的是苏秦氏,头上插着两根包银簪子,金雀耳坠,腕上青绿玉镯,一件半新不旧的褙子,尖脸淡眉,隐约流露出刻薄的小家子气。 苏秦氏一听梅氏回话就摆了脸色。「这老大办的是什么事,这么大的事回来一声不吭的。」 梅氏心里也有气,可她知道这当下要是任人拿捏,金金嫁过来的日子会更难捱,难得硬气了一把。「你们苏家都能换嫁,为什么我们不行?」 苏秦氏转了转眼珠,心里又有了旁的计较。「呦,瞧老姊妹说的,咱庄户田舍人家没那么多规矩,总之有姑娘愿意嫁过来就行,我那小叔的身子又能挑拣什么好人家的女儿,既然你们同意,给的聘礼也就算了,我们也不指望你们能有什么嫁妆,喜服什么的看着是来不及做了,你们家如今那家境,就去借一套穿穿,改天洗干净了再还就是了。」 看来他们儿家也不怎样,合着是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死活不让自家闺女进她苏家的门,倒是推了个爹娘不闻不问的孤儿来顶这门亲事。 「我们家金金是清清白白好人家的女儿,得不到你一句好也就算了,还未过门,就这般被你嫌弃,我们宁可不嫁!」梅氏本就不情愿,苏秦氏又戳人心窝,这下连皮笑肉不笑的应付都做不出来了。 「呦,瞧瞧我这张嘴就是有什么说什么,老姊妹就别计较了。」苏秦氏做做样子的搧了自己的嘴,却是半点诚意也没有。 原来所谓的官也不过尔尔,落魄之后在他们手里还不是想怎样就怎样?不管那丫头长相怎样,孤女配养子,这样的人给那死小子娶进门,倒是绝配。 这苏秦氏话里话外没有一句不是戳着人心,甚至踩着儿家的脸面,说三天就要迎娶,连绣盖头的时间都不够,喜服也要去借,这哪里是说亲?用抢的比较快!这样嫁过去谁能把金金当回事? 一想到这里,梅氏不禁悲从中来,她那苦命的女儿为了这亲事,昨儿个夜里想不开差点悬了梁,要不是和她睡一起的金金反应快,她这女儿就没了。 瞧着女儿细白颈子那一圈的淤紫青红,把人放下来的时候,她这做娘的想,女儿要是有个万一,她也不活了。 因此就算现在的心苦得比黄连还要苦,手脚冰冷,再多的屈辱和不甘心也只能认了。 她烦恼的还不只这个,看苏家那态度,苏雪霁那孩子会不会真的不好了? 梅氏在回家路上只觉得心情越发沉重,但是事情都到这地步了,能怎么办? 回到家,她珍重的把压箱底的一块料子拿出来,摸着那光滑的缎面,原本这块布是留着给女儿出嫁的时候用的,哪知道如今却用到了金金身上,她闭了闭眼,发狠把布裁了。 梅氏熬了两宿的夜,熬得眼睛通红,好不容易替儿金金赶制出嫁衣和红盖头,至于刺绣花样什么的,实在没那时间了。 * 虽然就只是一件水红色样式简单的嫁衣,出嫁的那天,儿金金看到仍是乐得很,她抱了抱梅氏,「这就是出嫁女要穿的嫁衣?」 「去试穿看看合不合身?」 儿金金回房换上了那样式简单的喜服,走出外间,在梅氏面前转了一圈。 梅氏眼里含泪替她梳头,见她头上没有半样发饰,实在寒酸,不过见她神清气爽,眼下一片清明,可见昨儿个夜里睡得很好,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 忍住心里的酸涩,这样也好,金金是个心大的,既然能不计较,往好处想,往后兴许能把日子过起来也说不定。 「伯娘对不起你,没能给你什么傍身的东西,苏家送来的布料都给你带过去,至于银子,我想留下来给你伯父看病抓药,你说可以吗?」她这伯娘实在太没用了,连这点东西都想昧下。 「当然不可以,布料什么的我也用不着,家里的旧衣服我带两套过去换穿就好了,那些细布什么的您拿去换钱,至于银子嘛,我都有汉子了,汉子是管我穿衣吃饭的,所以,银子我找他拿就是了,那些彩礼钱您就拿去用。」 「你这孩子!」梅氏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了。 娘家、亲戚、邻居能开口的都借遍了,要不是走投无路,她一个伯娘怎么会把脑筋动到侄女的彩礼上。 羞死人了。 「我去和伯父说一声。」老实说儿金金没什么离情,对她来说又不是嫁人就不往来了,只要她得空,苏、儿两家就隔着一个小山包,两座桥,十几条街,抬脚就到了。 里间内,儿立铮躺在炕上昏睡着,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他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本来中等粗壮的汉子,如今形容枯槁,儿金金静静的看了一会儿,口气轻松,就像家里的孩子要出门知会大人一声那么随意。「伯父,金金要嫁人了,不过您不必担心,过两日我就回来看您,您别躺太久了,您多想想伯娘和银银,早些起来。」 梅氏进来,替她覆上盖头,迈出门。 说是花轿,不过就是一抬简陋的小轿,已经等在院子,儿银银也在,眼睛红通通的,脖颈用条巾子系着遮掩淤痕,她的心情并不好过,但是她真心不想嫁进苏家,拉着儿金金的手,眼里都是歉疚。「我对不起你。」 「说什么呢,别太想我,我过两天就回来。」儿金金把盖头掀起来,脸上没半点新娘子的娇羞。 儿银银脸上一抽一抽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傻金金,嫁了人哪能说你想去哪就去哪?万事都得听婆家的,当人家媳妇和闺女是不一样的路数啊。 儿金金摆摆手上了花轿,没有唢呐喇叭吹鼓手,没有鞭炮丢喜钱,一抬花轿摇摇晃晃,从儿银银和梅氏的眼帘逐渐走远。 * 第二章 心甘情愿换嫁(2) 苏家镇是离县城二十里地的一个小地方,前有女神河,旁支乌河渠,后有猴子岭,周边良田绵延,苏家是住在沿河几百户人家的其中一户,此处因为临河,靠山,田耕打猎捕鱼人家比比皆是,看着是六安县比较富庶的区域。 青砖大瓦房,两扇实木朱漆大门,颇有乡绅富户的派头,然而花轿进了苏家院子,却冷冷清清的,别说布置彰显喜气的红布,连鞭炮也没有一串,更别提席面热闹什么的,四处静悄悄的,没半点办喜事的感觉。 苏秦氏听见外头的动静迎了出来,一看见花轿,这才一拍大腿,「唉呦,原来是新娘子来了,我这不忙得忘了这一茬吗?」 苏平的妻子刘氏也跟着出来,「娘,这就是说给小叔的媳妇儿?」 苏秦氏撇嘴,「可不是吗?」什么都没有也敢嫁,不就是个笑话,管她呢,反正笑话是她又不是自己。 「新娘子,该下轿了。」一个粗使婆子喊了声。 花轿里伸出一只手来,简婆子得了苏秦氏一眼,连忙去扶。 简婆子扶着儿金金跨进门槛,默默无声的穿过后堂,又走过长长的墙门,才到一处偏院,简婆子的脚步有些快,也没什么照拂新娘子,好在儿金金虽然头上盖着盖头,神识却能看见所有的东西,该转弯的地方,凸起的石砖块,她如履平地。 简婆子暗暗啧了声,这不是得了太太交代,要难一难新妇吗?哪知这新娘子倒是挺机灵的。 她们到了一处极小的小院,屋檐下挂着斗笠和蓑衣,一明一暗两间房,后头推出去有个低矮的棚子。 进了屋,一张简陋的四方桌,桌面凹凸不平,显然用了不少年头,一张条凳,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东边的小门进去是另外一间屋子,房中有淡淡的药味,火炕上两个堆叠的木箱子,西窗下一张书桌,书桌上摞着几本书,还有一支秃笔半块墨条,却收拾的整整齐齐,两层书架上都是起了毛边的书,可见物主经常翻阅,儿金金用神识一眼扫过去,经史子集还有琴谱诗册,那炕上没声没息的躺了个人,破旧的枕头边也是书。 这屋子里最贵重的什物大概就是这些书籍了吧。 儿金金自行在床边坐下,简婆子怠慢的瞥了眼躺在炕上没声没息的苏雪霁,勉强挤出褶子皮笑容,「大奶奶说刚巧现在是秋收时节,家里事多,您嫁进来,二公子的身子又这样,撒帐坐福什么的,就不弄这些了。奴婢前头还有一堆事,就不侍候您了。」说完便自顾自的走了。 屋里安静了下来,儿金金伸手把红盖头扯掉,映入眼帘的是幽暗的房间,本来光线就不好,还挂着厚厚的布帘子,鼻子闻着还有股味儿。 她向前几步,把帘子都掀开,敞亮的天光立刻泼撒进房间,空气中光与尘同在,屋里头彷佛这时才有了生气。 她回到炕前,眼前是一张白得没有血色的脸庞,半死不活的。 瘦削的身材,但身量很长,眉毛倒是生得特别好,恍如远山般,他阖着双眼,双目轮廓狭长,抿紧的嘴唇苍白干裂,了无生气,眉宇间还带抹病气,锁骨是整个凹进去的,看起来只剩半口气。 这人,病得不轻啊。 她碰了下他的手,他的手很凉,一点温度也没有,顺带的,床炕也是冷冰冰的。 没有暖炕热水,这家人看起来把他忽视的很彻底。 害怕吗? 说也奇怪,她并没有那种面对濒危人士惊惧的感觉,如果嫁过来的人是银银,她应该会吓坏了。 要说她神经粗壮吗?应该说她好像少了这根筋,害怕不安什么的,这种属于人才有的情绪,她的反应都慢半拍。 至于为什么会没有,她都成了凡人不是?凡人凡胎该有的七情六欲,怎么到了她这里就缺东少西的? 她不明白,真不明白,或许改天有机会见到大师兄时再问问。 儿金金坐了半晌,还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能做什么,从头到尾也看不见一个闹洞房还是来道喜的亲友。 她思来想去,发现这时候应该要吃饭了吧?她出门子那时,伯娘给她下了碗面吃,也就这样,经过这一折腾,好像又饿了。 她等了又等,没见有人给她送吃的来,床上躺着的苏雪霁也没有醒来,桌上连个药碗、水杯都不见。 他们俩好像被全世界给遗忘了。 不过,这难不倒她,山不来就她,她就去就山,厨房不就有吃的了。 哪知脚还没动,那边炕上便响起咳咳咳的剧烈咳嗽声。 儿金金一看,床上的苏雪霁醒了,正撩起眼皮看她,两人对上眸子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彷佛在那眼尾微微上扬的眼里看到满天星光,但霎时又什么都没有了。 他有一双澄空般的眼,看着人时,眼神干净,如水波一般清澈,可分明不是多厉害的眼神,可儿金金却陡然有种被人一眼看到底的感觉。 他双手撑在炕床上,动作困难的试图撑起身子,试了几回才勉力把身子靠在炕旁的木箱上,单薄的身子更显里衣松垮垮的,屋里本来就不够亮,苏雪霁又因为这样费力的动作,脸色显得越发的白,额上全是虚汗。 她那身红衣,配上一双湛如秋水的烟水眸子,像极了一抹久违的亮光,他本以为苏秦氏说要给他娶媳妇只是玩笑,想不到他一醒来,居然真有个姑娘穿着嫁衣坐在他屋里,他想起二房素来的态度,不禁冷了脸,这是二房又要设套子给他钻了吧。 「你是儿大人的女儿吧,怎么答应嫁到我家来?」因为躺了好些日子,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气虚,但仍听得出来他有把醇润的好嗓子。 「儿立铮是我伯父,你说的是我堂姊银银。」儿金金把当日苏平来逼亲的事情一字不差的说了一遍,她的记性好,只要她想,入了耳朵的话记得一清二楚,也能一目十行,可以说是过目不忘。 苏雪霁这时才缓了些脸色。「我家里的情形你可知道?你大可不必蹚这浑水。」 「就你病了,还有你年纪大了,需要个娘子,以及我家需要那五两银子的聘金。」她直言不讳。「我就知道这些。」 她的直白听得苏雪霁有些怔愣。「许多人躲都来不及了,你还嫁进来?不怕我要有个万一,你就成了寡妇?」 「伯娘和隔壁的蔡大娘都说你是个好的,我堂姊又死活不愿意嫁过来,所以我就来了。」她没有什么愿不愿意的,这凡间,女子年纪到了要嫁人,男子要娶妻,所以,她总得尝试看看到底嫁人是什么滋味。 「你堂姊这么自私,你不生气?」他自我调侃的意味很浓。 「不会啊,我知道只要是人都是自私的。」雍容大肚什么的先决条件是自己要愿意吧,要是不愿意,什么都白搭。 其实她和师兄们组队去猎妖兽的时候也分得很清楚,那些个妖物攸关他们炼丹的重要性,别人想来抢,各凭本事,所以凡事攸关自身利益,能不从自身出发吗? 可你能说这不对吗? 而且她想尝尝成亲结婚的滋味,所以她就来了啊。 苏雪霁听她那看似全然不通,细细咀嚼着又有理的理论,看着她,又是一阵轻咳,他连忙从枕头下拎出一条帕子摀住了嘴。 那方帕子很快被鲜血晕染,湿了大半,苏雪霁用指头抹去嘴角的血迹,表情有些漠然。 儿金金其实想问他现在可以吃饭了吗?但是见他咳出了血,关心的说:「怎么咳成这样?有药吗?我去给你端。」 苏雪霁本想摇头挥手,但手势都还没做她已经旋风般的出了门,往方才进院子的那个小门出去。 苏秦氏正领着两个媳妇坐在小杌子上纳鞋底,这世道,手头就算宽裕的人家仍是爱惜旧物的,能继续用的东西变着法子改头换面又能用了。 像把旧衣服拆了,明天浆洗出来,把新弹的棉花填进去,又是一件新衣服,更讲究些的顶多外面扯了新布做层罩衣,就已经很不错了。 老大、老二媳妇各自忙着手头上的活计,见到儿金金出来,刘氏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呦,今儿个不是新娘子洞房的好日子,怎么就出来了?」 「我饿了过来吃饭,顺便拿相公的药。」儿金金笑咪咪的,没半点扭捏害臊。 「这会儿不早不晚的,吃什么饭?」刘氏拿着针在头发磨了磨,哼了声。 「我刚来,还不清楚饭点时间。」儿金金不在意的点头。「不如你们给我说说,往后我才不会误了吃饭时间。」 甘氏百八十个不乐意。「刚一早都吃过了,你饿了?灶上还有点剩的,你自己去瞧瞧。」 「那我相公的药?」 「哪来的药?二弟在床上都躺多久了,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银子,把家里的底都掏光啦,人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什么药?没有!」苏秦氏发话了,咄咄逼人还带股酸味。 刘氏和甘氏心虚的低了头,其实总共就请了镇上那老大夫两回,第一回 说家里手头紧,欠了药钱,第二回,索性连大夫的出诊金都给黄了,还骂人家庸医,那大夫气得扬言再也不会来苏家出诊。 「这样啊。」儿金金也没追根究底,转头去了厨房。 苏家的厨房面积满大的,灶台对着屋子的大门,紧挨着墙壁砌着两个灶口,而大门的两侧各开了窗,窗台下摆着水缸、米缸、木盆和水桶,大门右侧边还有个小门,儿金金探头往里头看了一眼,只见里面摆了几个竹篓、竹框,装着地瓜和马铃薯,麻布袋里则是装着半满的粮食。 他们成亲,今天应该有喜宴的,就算没有摆酒,至少也会加些菜吧?但她只见到厨房里柳条编的圆笸箩罩下,仅有一碗只剩渣滓的剩菜。 她找到米缸,里面有一些杂粮、小米,菜橱里有一小包的小鱼干,菜橱里的碗公有几颗鸡蛋。 她拿了两颗,调了水加上少许的盐巴想做碗蒸蛋,把少许的杂粮和小米放上了蒸锅,把小鱼干稍微用水泡了下,去掉渣质,丢进去。 灶膛里只有一些未尽的余火,她没办法,努力回想儿银银烧饭的样子,也不懂什么叫循序渐进,先塞一小把干松针进去,还没等燃,又填上大块的柴,然后就用火摺子点火。 因为点不着火,她便拿葵扇卖力的搧风,很快的,厨房冒出浓烟。 坐在外头的苏家婆媳正竖起耳朵听着里头的动静,老二家的甘氏最先闻到呛鼻的味道,抬起了头。「娘?我好像闻到什么烧焦味。」 苏秦氏和刘氏齐齐偏过头往厨房瞧去,只见浓浓的烟雾从任何一个可以冒出来的地方急速的往外涌。 要命夭寿哦! 稀罕的,婆媳三个动作很一致,扔了手上的东西,撒丫子往屋里钻,苏秦氏跑得太快一下软了脚,然后就崴了…… 第三章 上山采药去(1) 好半晌,儿金金端着一碗粥进小院,粗瓷碗有些烫手,她见苏雪霁还醒着,才挪步走了进去。 苏雪霁看见儿金金完好如初的回来,心里重重松了一口气,这口气松了,便有些晕眩和疲倦。 他硬撑着不肯昏睡过去,是不知道那些人接下来要怎么对付他,而他对这冒出来的媳妇还谈不上放心,又矛盾的怕她真是个单纯的姑娘,受二房欺负不自知。 「趁热喝粥。」她把粥和蛋羹先放一旁,把小炕桌摆上,接着再把托盘上的饭菜放上去。 一碗弹滑的蛋羹,一碗杂粮小鱼粥,一小碟腌萝卜。 居然这般丰富?他空虚的胃有多久没吃过热食了? 「你呢,吃过了?」 她摇头,有点小窘。「我刚刚差点把厨房烧了,嫂子和侄媳她们把我骂了一顿,说不许我再进厨房一步,这粥是后来她们替我熬的。」 「她们煮的东西我不吃。」苏雪霁道。 她脸上衣服上都是生火留下的黑印子,头上和肩上都是落灰,神情狼狈,小脸蛋还抹了两撇滑稽的灰,但她丝毫不以为意,眼巴巴的目光让人不忍说什么,反而让他多看了两眼。 她凑近闻了闻那碗粥,也不觉得失礼。「是有些焦味,不过我还放了小鱼干,应该不会太难吃。」 卖相是不怎地,但她刚刚尝了一口,是能入口的。 苏雪霁顿了下,小鱼干?那应该是苏秦氏留着给孙子的干货,这下让不知情的她给下锅,有人不心疼死了才怪。 「她们想我死,在我的饭菜里下了药。」他忽道。 游大夫向他说过,他身上的病是让人在饮食中加了乌头草和夹竹桃的汁液,看似量少,但日积月累,侵入肺腑,药石罔效。 幸好此毒投的不算精细,只在饮食中下毒,毒发时,体内的剂量还不至于让他送命。 他能逃过一劫是因为平常书院会管一顿饭,要是温书晚了,还有一颗白面馒头,他把书院的馒头留回家当早饭吃,一天就靠那一顿饭撑过去,二房的饭食他几乎是不碰的。 按规矩,苏家没有分家,吃饭是在一块的,可那房人也不管他,别说留饭,有时候一口水都没有,小时候他去争取,除了挨一顿毒打,酸言酸语也没少过,后来真的饿到受不了,便喝井水止饥。进了书院后情况改善不少,至少不会常常饿得头昏眼花,加上他在山上那三年义父教他打猎,这才有了温饱的感觉。 义父过世后,那房人突然把他从山上接回来,却是为了分家,还是受了担心他一个人在山上生活的族长胁迫,幸好养父未雨绸缪,在族长那里留了一份保险,认真说,二房住的那间青砖大房,周边所有的良田十有八九都是大房的,但二房厚颜无耻不愿归还,他也知自己势单力薄守不住家产,他气不过索性偷偷去求书院的山长,幸得山长通融,又经过考试,这才进了书院。 后来他中了秀才,二房见他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没有中秀才的他已经不好拿捏了,往后呢?岂不是要骑到他们头上来,甚至反咬一口? 于是决定要下毒手,在他的饮食里下毒,要他的命。 当初他对二房反常的殷勤便带着戒心,哪里知道他日夜防范,还是着了他们的道。 他气自己随便就被他们施予的那二分温情给软化,气自己没有坚守立场,气自己受的教训还不够……他气死自己了。 儿金金见他脸色变换,知道他是真心不吃那边煮的饭菜,遂拍胸脯保证,「你放心,米是我淘的,小鱼干我泡洗的,蛋也是我打的,没让她们沾半点手,她们骂我都来不及了,没时间做手脚。」 苏雪霁沉默。 儿金金把木汤匙塞进苏雪霁手里,他木木的动了汤匙,依旧没有吃的意思。 「这样吧,蛋羹和粥上头的米汤你吃,你刚醒来,喝一点是一点,剩下的我吃。」 儿金金这下明白了,他是摆明了不相信自己。 苏雪霁闻着杂粮粥的清香,记忆所及,除了他爹和义父,从来没有人关心他吃饱穿暖,但是他们在他身边的时间太短,短得他来不及收藏记忆,如今醒来,身边却多出了个她,看着她那脸上的脏灰,又看见手里的木汤匙,心里说没有一丝感动是骗人的。 没有闻到食物香气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却是觉得饿极了,看了儿金金那殷勤的神情,他低头就着碗,小口小口的吞咽起来。 黏热温稠的米汤从喉咙一路滑进胃里,缓解了胃内的空虚,让他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连带的身上的诸般症状似乎也得到了缓解。 「我吃饱了,谢谢你。」因为久未进食,他也不敢一下吃太多,只喝了米汤就强迫自己停下来。 儿金金看着只少了浅浅一层米汤的粥无语,又把蛋羹推了过去。 苏雪霁只好又吃了小半碗的蛋羹。 儿金金算是满意了,捞起剩下的饭菜扫进肚子。 苏雪霁见她吃饭不挑剔,粗茶淡饭吃得香甜无比,把所有的东西吃了个干干净净,以前他一个人随便都能对付过去,现在多了一个她,该怎么办? 儿金金吃罢,把碗碟叠在一块,「这个家看起来不穷,青砖绿瓦,怎么你这里过得这么憋屈?」 西屋那边的家具一应都上了桐漆,还雕花祥瑞,可小院这里基本上就是破烂。虽然从伯娘那里已经知道苏雪霁在二房手底下的日子不会太好,可这样的待遇也差别太大了。 「倘若不这么忍气吞声,我恐怕早死了八百回,你也不会碰到我了。」爹过世之前他还小,懵懵懂懂的,以为他只要忍耐,二房哥嫂就会对他好,但这些年来,他们觊觎大房的财产是一回事,不乐意他读书,觉得他是吃白食的,百般刁难他,他都忍过去了,哪知他们竟因为分家的事情谈不拢,加之护着他的族长去世,在他的饮食里下毒!要不是书院还供一顿饭,他对那些人又心存戒心,指不定他早就一命呜呼了。 「所以是我运气好遇见了你。」 苏雪霁莞尔,嘴角露出遇见儿金金后第一个笑意。「我都穷成这样你还说运气好……」这该叫人怎么说才好? 他嘴角微微咧开的样子显出几分少年的稚气,儿金金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并没有那么难相处嘛。 「往后你也别去二房那边吃饭了,我们自己开伙。」苏雪霁感觉到自己的眼皮一直耷拉下来,虽然神智尚称清楚,但身体已经有些撑不住,可即便昏昏欲睡,还是努力交代家里的情况。 矮棚子里有只炉子和陶锅,那是他晚归什么都吃不着的时候用来下面、煮粥用的。 儿金金用力点头,只要有得吃,在哪里吃她都不介意的。 苏雪霁从枕头下摸出一个布包,从里头掏出一小串钱。「我这里佐料什么的都没有,你拿钱明日去买点米面回来,我们自己有炉子,平日可以下面吃。」 他除了在书院读书,也帮忙书院的打扫清洁,算是抵笔墨和饭钱,也替先生们誊写卷题和跑腿,再有多余的时间便给书铺抄书,帮同学写功课,之前县郊的灵严寺因为有富户发愿,请人抄写佛经,他也去承揽了回来,攒了些生活费用,如今刚好拿出来。 儿金金一眼看去,布包很旧了,里面剩下两个大钱,看着十分可怜。 苏雪霁像是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有些羞愧,又有些心酸说道:「我吃药花了不少钱,能拿出来用的只有这些。」 「不打紧,我去给你请大夫。」有病得治,身体健康了才能谈以后和未来,至于穷什么的,他们四肢齐全,只要肯做事,不可能穷一辈子,所以苏雪霁的话她并不是很在意。 「别……」那些钱是要让她去买些肉菜、调料,要请大夫那点钱哪够? 儿金金看他全身冒虚汗,而且一口气说了这么一大段话,眉间的倦意越来越重,额间的细汗也开始凝聚,大颗滑落,看得出来他已经支持不住了。 她起身道:「你先歇着,我走了。」 「你你……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姑娘?」他一急,时而如坠冰窟,时而如火煎烤的不适又回来了,由于太过痛苦,只觉两眼前面变成了猩红一片。 「我叫儿金金,小字灵灵。」她笑道:「你呢?」 苏雪霁试着振作精神,却只看见她花瓣般的唇开开阖阖,他的神智渐渐涣散,「我叫苏雪霁,先生取字太白。」他眼睛一闭,头一歪。「往后……你叫我太白哥哥吧。」 理智上他虽然接受儿金金是他媳妇儿这件事,但感情上还抗拒着,所以只让她唤哥哥。 「可以啊。」儿金金对这些枝微末节并不在意,见他半晕过去,拉过他的手替他把脉,脉象时强时弱,时浮时现,有些不好啊。 「你……懂……医术?」苏雪霁感觉有人碰了他,只是这时已近乎呓语了。 「学过一点。」这么强大的意志力,这男人真不容易。 这点技俩她还是会的,不过真正请医问药还是得找大夫。 见媳妇儿这么能干,苏雪霁还来不及多说什么,这回真的晕过去了。 儿金金看他没了声响,把人从木箱上叉下来,让他躺好,风风火火的离了家门。 她走路很快,普通人要走上半个时辰的路,她小片刻就到了。 以前她没少偷偷溜下人间来玩,更热闹繁华的城镇都去过,对这小镇子还真没多少兴趣,就算第一次来,但也不妨碍她打听医馆药铺所在,路不都长在嘴上,问人总没错。 虽然穿着一身不合时宜的大红衣衫,但她一派乖巧模样地喊大婶大娘大叔的,望着谁,谁就恨不得把所知道的事情都掏出来告诉她。 热情些的婶子们除了指路,还干脆把她带到了和仁堂门口才挥手离去。 和仁堂不大,儿金金进门时,柜台伙计正忙着抓药给等着的汉子,没空招呼她,她也不以为意,因为看着什么都很新奇,她到处打量,这时一个五旬出头的老者正好掀了帘子,从内堂出来。「姑娘可是有事?」 「我相公……呃,是哥哥生病了,要请大夫出诊。」 老者问:「不知道姑娘是哪户人家?」相公、哥哥都分不清楚,这姑娘是脑子不好使吗?但是看着一脸机灵样,不像啊。 「乌河渠旁边的苏家。」 游大夫的脸色突然变了,开始吹胡子瞪眼睛。「那家人老夫不看!」 儿金金赶紧掏出苏雪霁给的那一串钱,「我有钱。」 「那家子除了苏秀才没一个好东西,我上回去了两次,憋了一肚子的闷气回来,小姑娘你又是苏家的谁?」 「苏秀才是我相公,我们今日成亲。」这样说太白哥哥不会生气吧,他不让她喊相公,她就不当着他的面喊,但背地叫反正他也听不到。 游大夫见她那身红衣,大大摇头,成亲大喜日一个新妇就穿着喜服来请大夫,这哪是娶妻,是害了人家姑娘,就算苏秀才是个好的也无济于事,这姑娘嫁进那样的人家,命不好啊。 「他一直躺在床上呢,能害我什么?」游大夫把心里对苏家的不忿都表达出来,可儿金金完全不以为意。 见她听不懂自己话里的意思,天真的可爱,游大夫也不跟她攀扯了。「不是老夫贪财,看病可以,但得先把前头的帐给清了,我才出诊。」 「那我得给大夫多少钱?」钱真是很重要的东西啊,伯娘为了伯父的病急得白了头发,这不就因为手头拮据,这大夫没钱也不想出诊,世人忙忙碌碌,还真都是为了钱,看起来她不想办法挣钱是不行的! 儿金金眼睛梭巡了药铺里的药柜,见那伙计老是往那些小小的抽屉里掏出药材,包给客人,想必药材也是能挣钱的一条路。 「两回出诊费老夫就算了,不过,前后抓了六服的药方子,药钱一共五钱银子二十五文,零头也给去掉,所以总共是五钱银子又二十文。」 「五个钱?银子?」儿金金迷糊了。随即想起儿银银告诉她一钱银子就一百个铜钱,五钱银子就是五百个铜钱。 她倒抽一口凉气。好多哦! 「大夫,你这里什么药材最值钱?我去找,然后换银子给你,你就会去给我相公看病了吧?」 游大夫啼笑皆非,可看这丫头那双特别漂亮的眼睛,神采奕奕,明亮澄澈的,心也软了,反正此时也没什么客人,便多叮咛了两句,「这深山老林里猛兽毒蛇多,就算老猎户没有做好完全准备也不敢去,你一个小姑娘可千万别冒然上山,找不到换钱的药材还让野兽果腹充食,划不来。」 值钱的药材要遍地都是,早让人挖光了,哪轮得到她一个小姑娘? 「我不往深山去,就是去碰碰运气,山里有哪些东西您给说说,我也好心里有个底。」 游大夫摸了小山羊胡子两把,一点都不看好细胳臂细腿的儿金金,但是又看在她求知心切,比和仁堂里的伙计、药童都认真,便说道:「珍贵的药材为什么珍贵?就是难求,所谓可遇不可求,拿人蔘来说,野生人蔘尤为值钱,有市无价。」 「那人蔘长什么样子?大夫也给金金说说,好让我长点见识。」她很自来熟,神情更是亲切了两分的磨着游大夫。毕竟凡间的药材她不熟啊。 普通百姓对药材的无知游大夫十分能理解,要不,大家都能当大夫了不是?所以他细细的说了几项,「人蔘、灵芝、冬虫夏草、何首乌,你随便找到一样,都是宝贝。」 他又让伙计拿出一本书角翻到都起毛边的《神农本草经》来,告诉她各种药材的长相特点。 游大夫不知道的是,儿金金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半晌便把那小半本的药材逐个都给记下了。 * 第三章 上山采药去(2) 谢过游大夫,儿金金离开和仁堂,拐进偏僻的巷子,见四下无人,动念从空间里拿出大师兄给的隐身斗篷和风火云,裹了斗篷,踏上两朵小云,就往猴子岭去了。 猴子岭就横亘在小镇与六安县的中间,离镇上近些,常人走路自然是从前人走出来的蜿蜒小道上山,从镇上到猴子岭得花上两个时辰,但儿金金有脚下两朵媲美孙大圣筋斗云的风火云,攀岩越石,穿河过水,如履平地。 山峦绵延高起,越过河谷,波光粼粼的水闪耀着光泽,看见跳跃的鱼群和不少的鱼虾蟹,她嘴馋得很,不过她没忘自己上山是要来找可以换钱的药材,要不回程再到河里摸两条鱼回去打牙祭吧。 一路上东瞅瞅,西瞧瞧,只顾着拿神识扫东西,虽然她那点可怜的神识扫不了太大范围,周围两丈倒是没问题,只是问题来了,这猴子岭其实就是光秃秃的一座杂树林,除了小兽走跳,藤蔓围绕,荆棘丛生,还真找不到她想要的人蔘。 没办法,她只能继续往上爬,幸好神识探路很方便,出了岭,又横过一河谷,便是一座云深不知处的高山了。 这是座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树林,她落脚的地方是在山腰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岩石峥嵘,下有一股清泉,往下望去,有一小片湖泊,水草丰美,石缝间长了不少块根肥厚、黑褐色的东西。 看着应该就是能吃的东西,儿金金打定主意要把那些黑褐色的玩意带回去,自然是能拔多少算多少。 此时她抬头往峭壁上看过去,高崖相连,陡峭如削,在最尖峭的地方她看见了一个像是燕子巢穴的小洞穴,她上去了之后惊喜的发现那是一个金丝燕巢,潮湿阴暗,那燕巢除了外头那个,洞穴高处还有好几个巢穴,她身量不高,刚刚好可以钻进去。 她在那本书里看过介绍这种以金丝燕唾液筑成的巢,在她确定有两个巢里没有鸟蛋,小燕子已经孵化飞走后,便伸手把这两个燕巢小心的摘了下来。 不过摘是摘了,她这时才想到自己急着上山,连背篓、篮子都没带一个,东西要搁哪呢? 慢着,她不是还有个空间?她试着把燕巢往里面放,意外的,东西顺利的放了进去。 游大夫告诉她,野人蔘的难得就在于它喜欢背阴潮湿,草木茂盛的地方,但往往人蔘的身边有伴生植物,也常有蛇兽相伴,就算真的找到人蔘也不见得带的走。 她沿着湖畔慢慢的绕,只要看到她觉得可以吃的、能卖钱的都扫过一回,只是始终见不到人蔘的踪影。 蓊郁的林海本来就没什么日光,此时起风了,树枝哗啦啦的左右摇摆,儿金金这才发现,遮天闭日的树林整个阴暗了下来,天色都快黑了。 她回过神来吓了一跳,她好像出来很久了,于是削了根竹子往水里扎,扎了两条鳜鱼,随便用草藤串上,又捞了些河蚌丢进空间,赶忙的往回飞。 幸好神识探路很方便,不受光线影响,出了山,过了河,不到一炷香时间,便到了苏家镇。 她收了隐形斗篷和风火云,去了和仁堂以外一家叫一济堂的医馆,这家医馆的规模要比和仁堂大上两个门面,她想把一盏燕窝给卖了。 另一盏,她想留给苏雪霁吃,他那皮包骨的身材实在是太瘦了,得吃点好的。 一济堂的掌柜看到那盏金丝燕窝,盏形厚实,完整饱满,虽然含毛多,但挑毛、去底座后仍是顶级的燕窝,他不大的眼睛硬是睁出牛眼来。「小姑娘,你这金丝燕窝是哪得来的?」 「我也不知道,我家爹爹运气好找到的。」她一个小女子要是坦承自己从峭壁的崖洞摘来的,可信度太低,惹人怀疑,只能赖给看不见的爹。 至于她为什么不把难得的金丝燕窝卖给游大夫?投桃报李不是吗? 可上午她还阮囊羞涩的连药钱都拿不出来,才告诉人家要去筹钱,结果一个下午就变出燕窝来,用膝盖想也知道人家会怎么浮想联翩了。 掌柜的见问不出所以然,也没追究,一个小姑娘家能懂什么,这不就是家人走不开,让她出来换钱吗? 「这样吧,一百两银子,我买你这燕窝。」 一百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儿金金一下子换算不出来,不过她知道五钱银子就很多了,一百两,回家问太白哥哥到底能做些什么吧。 掌柜的见她不答话,一个劲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以为她觉得价钱低了,这样盏形完整的燕窝要是拿到东家面前,绝对能翻上几番,东家要是再往上送,那是多少名门贵妇宁愿花大钱都买不到的燕窝啊,千金也舍得花。 「我还没请教姑娘贵姓?」掌柜的开始套近乎。 「我夫家姓苏。」是吧,嫁过人的妇人是不是都该这么回应? 掌柜的表情郑重了许多。「原来是苏太太。」 可以吧,她听大家对已婚妇人都这么称呼。 见她仍旧没什么反应,掌柜肉痛的伸出五根指头,「再加五十两,我顶头还有东家,这价钱是极限了。」 这回儿金金忙不迭小鸡啄米般的点头了。 她还不知道一百两能做什么用,掌柜的转瞬间又往上跳了五十两,这下她终于知道这燕窝的矜贵是怎么个贵法了。 这掌柜是个有心的,怕一个小妇人拿那么多银子太危险,正想让伙计送她回去,儿金金却忽然想到,她这出门不是为了替苏雪霁请大夫吗? 「你这医馆有大夫吧?」 「自然是有的。」 「我想请一个大夫随我回家,我相公病了,要医术高明一点的大夫。」她不知道游大夫的医术灵不灵光,但是苏雪霁吃了他六服的药都没好全,应该是不怎么地。 「这没问题,我一济堂的大夫是整个苏家镇最好的正经大夫。」掌柜做成大笔生意,心里乐意得很,拍着胸脯把医馆里最忙碌的大夫叫上,带着药童,跟着儿金金回去了。 于是,儿金金趁人不注意时把一百五十两银子放进空间,拉着大夫的手直奔她和苏雪霁住的小院。 * 苏雪霁晕过去后再度苏醒,却不见儿金金的踪影,便知道她出门去了,但他在家左等右等,等到太阳都下山了,还是看不到儿金金的影子,他不由得忐忑,他一觉醒来,多了个媳妇,可这媳妇儿会不会被他这病秧子给吓跑了?说要去请大夫只是借口?其实不会再回来了? 实在躺不住,他撑着身子在门边站了一下,只见暮色四合,归燕人行飞过天际,西边的天空只余一抹绯色,点染于檐角院前,视线所及,一片暖黄。 就在他准备收拾起复杂的心绪,远远却看见小门那边儿金金拉着一个人回来了。 苏雪霁身形没动,但拳头握了起来。「回来了?」 因为走得急,儿金金的脸红扑扑的,见苏雪霁站在门处吹风,扯了大夫一把。「赶紧的,大夫你给他瞧瞧。」 苏雪霁见大夫后面提着药箱的药童,心里了然,她这在外头跑了一天,是给自己请大夫去了,心底有些酸,又泛起融融的暖意,他怎么会以为她跑了? 大夫姓庄,给苏雪霁看了舌苔,把了脉,望闻问切都做了,开了两服药,说苏雪霁的身子太虚,虚不受补,得徐徐图之,他开两服温和的药,吃完要是有起色,他再过来换药,至于平常则是要多注意饮食,鱼肉多吃些。 「那就有劳苏太太与老夫回去抓药?」看这空荡荡的小屋,里外就一个小妇人张罗,所以他也没想过要问苏雪霁的意思。 「行,我走路很快。」 于是儿金金又跟着庄大夫回一济堂抓了药,把诊金给付了,两服药加上看诊,花了她半两银子。 这还只是药钱,没包括她还买了煎药的砂锅、药碗,东西备齐全后她便往回赶。 一进门儿金金就闻到食物的香气,因为来回奔波饿了半天,饿到闹饥荒的肚子适时的发出叫声,声音还挺大的,而且腹鸣的叫声不只一下,而是唱小曲似的咕噜咕噜个没完。 她拍了下不听话小腹,叫它闭嘴! 小院里,苏雪霁脸色仍显苍白,却神情柔软的坐在小杌子上,他生了炉火,用小陶锅煮了一把的面,面汤翻滚,什么佐料也没有,就洒了一小撮的盐。 「肚子饿了吧?」 「嗯,嗯。」很饿,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我煮了面。」 儿金金把药包往他手里一塞,「大夫说三碗水煎成一碗。」然后捧起缺了个口子的陶碗,埋头便吃,「你吃了吗?」 「我不饿。」 大半天的连口水也没喝上,她没几下就把面条和汤吃得一干二净。「你教我吧,往后我自己煮面来吃。」 「也行。」苏雪霁瞧见儿金金买回来煎药的砂锅,慢吞吞的去把砂锅洗了,放三碗水,把药材倒进去,又把方才用铲子铲出来的木炭放回小炉,把火生起来,煎起了药。 「我去洗碗。」只有一碗面,肚子其实没什么饱足感,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自己的碗筷得自己收拾,这儿金金知道,因此她把煮面的小锅和破陶碗拿到后面的矮棚子刷洗去了。 第四章 神秘的媳妇儿(1) 煎药是费时间的活计,得有人看着,苏雪霁不敢让儿金金来煎,她看起来就不是个精通家事的姑娘,能把厨房给烧了,真不容易啊,反正这些活计他也做惯了。 说也奇怪,自从知道自己有了个媳妇,他觉得精神气力都好了不少,心底那点排斥在看见她把大夫找来的时候,已经去了个精光,只是,他还是得问问,她哪里来的钱请大夫、抓药? 待他把药煎好端进屋放凉,一看,自家小娘子正坐在炕上,眼前一字排开的有一张张的银票、银子和铜钱,看她数银子像小松鼠清点自己的过冬粮食似的,一枚一枚一张一张可仔细了。 他看着觉得好笑,不过,她哪来这么多的私房钱? 「庄大夫说药煎好了要趁热吃,要是吃上两服还不见效,再换药。」她分神把苏雪霁拉到炕上,盯着他喝药。 「刚倒出来,稍微放一下好入口。」他吃药都吃出心得来了。 儿金金见苏雪霁的神情不像敷衍她,便又低下头去数钱。 「你哪来这么多银子?」刚打照面那会儿还听说她什么嫁妆都没有就过来了,随身只有两件换洗的衣服,怎么出一趟门就……看那些银子银票,数目还不少。 「这是我今天赚的。」她指着那些钱,笑开了。 苏雪霁愣住了。「你一没本钱,二没铺子,如何赚的钱?」打零工也不可能有这么多钱,才半天,就他目测,这些银钱竟有百两之多。 「我们家后面不是有山,我去了山上找到这个,一个卖给了药铺,掌柜的就给我这些钱,不过请大夫拿药又花掉了一些零头。」她把仅剩的那盏金丝燕窝拿出来。 苏雪霁几乎不会说话了。「你去猴子岭摘这个?」 他听过采燕人利用绳索悬空攀附在峭壁悬崖卖命,就为了采这燕窝,也听过有人利用猴子去摘采,但都只是听说,燕窝难得,盏形好品相佳的几乎都是贡品,他家小娘子带回来的这个,他就算没见过能进献皇宫的贡品,可怎么看这盏燕窝每一丝都像黄金一样,形状优美,珍贵不俗。 「你怎么会知道这金丝燕窝的模样?」他没敢问那些个悬崖哨壁她是怎上去怎下来的,但是看见她鞋子上沾满的黄泥和黏上的腐叶,她没有说谎。 儿金金便把一早去请大夫,游大夫却要她还清前帐才肯来看诊的事说了,她一心想着怎么去挣钱,便纠缠着游大夫给她看了人家当成宝贝的药草书。她想人嘛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所以沿路找上山去了,没想到山里满山遍野都是好东西。 「我记性好,又在那书里看过这燕窝,看到就把它采回来了,一个换了钱,一个留着给你吃。」 「这是在猴子岭采的?」他从未听说猴子岭有燕窝。 儿金金皱了下眉头。「倒不是,我去了太多地方。」 严格说起来,燕窝是在另一座不知名的大山发现的,不过她要是老实跟苏雪霁讲她跑了几座大山,可能不符合凡人的常理,也会吓到他,所以还是算了吧。 苏雪霁倒没有纠结这个,只是一个新嫁娘,今天是她嫁给自己的大喜日,她却在外头奔波了半天,她说话奇怪,行事奇怪,半天不到却挣了旁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钱,这姑娘运气也实在好得顶天了。 「你怎么了?」看起来眼睛黑沉沉的。 「这银子你收好,没事尽量不要拿出来,财不露白……老实说你一天赚回来这么多银子,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才好。」苏雪霁苦笑。谁有见过成亲当日的新娘穿着喜服到处跑,还上山去了…… 「一百五十两银子很多吗?」 「我们去面摊吃面,一碗加了肉菜的面如果加颗蛋了不起五文钱,像家里这青砖大瓦房不过二十两出头,一亩上好良田也才十两银子,你觉得一百两多不多?」苏雪霁掰碎了说给她听。 但他不知道儿金金这会儿想的却是懊恼自己的神识不济,能够看清的范围只有丈余,若不然,踏上风火云,也能多绕几个山头,到时候那山里的好东西都能找出来,想吃什么都有了。 都怪她把师尊和师兄的话当耳边风,修炼本事到要用的时候方恨少啊! 苏雪霁很干脆的把药喝了,放下药碗。「夜深了,我们洗洗睡吧。」 今天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没有花烛,只有一灯如豆的油灯,这还是苏雪霁见她要洗漱怕她摸黑才点上的。 洗脸泡脚漱了口,儿金金换了件从家里带来的旧衣服,她也没让苏雪霁转过头去,倒是苏雪霁听说她要换件干净的衣服好睡觉,飞快的红着脸转过头去了,但余光仍瞧见她凝白如脂的雪背。 儿金金没看见他的脸红心跳和红透了的耳根子,对于睡觉这件事儿金金是知道的,这里的人不像他们那里盘腿入定打坐,也不练功,就只是摊成个大字,把眼睛闭上,等眼睛再度打开,又是新的一天了。 自然也没人告诉她男人和女人一起睡觉的意思是不一样的。 老实说,苏雪霁那炕不大,但两个人还能挤得下,一个睡炕头一个睡炕尾就解决了,不过被褥只有一床,枕头只有一只。 苏雪霁本想用两张条凳并在一起,再放片木板将就,自己是男人,就睡木板上,想法一说出来,就被儿金金打了回票。 「我坐着就能睡,你这身子骨要是在木板上躺上一宿,今天的药就算白喝了,明天咱们再去买张竹榻吧。」竹榻她可以睡,夏天睡这个最凉快了。 「不,就算要坐着睡,也该是我。」他可是男人,再无能也没有让女人让床给他睡的道理。 「真不要?」她可是不跟他客气的,都说她能的就是能。 「睡吧。」苏雪霁背对着她,羞得无地自容,娶了妻却连安置她的地方都没有,半晌,忽然发现边上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悄悄转过头去,发现她已经睡着了。 她的睡颜浸润在一片黑暗里,可他仍旧能够清楚的看见儿金金白雪般的俏脸,像小扇子似的眼睫,宛如青瀑般散开来的黑亮发丝。 她直白又娇憨,行事和别人不一般,儿家是怎么养出这样的姑娘的?她寄人篱下的日子可是好过? 他看了半晌,忽然伸出指腹碰了碰她的脸蛋,手掌下的肌肤柔嫩得很不真实,指腹触及的额还有个小小的美人尖,眉眼带着一股娇憨的明丽。 嗯,是挺好看的。 她面容平静,这是睡沉了? 今天的儿金金忙前忙后,在外头奔波半天,她其实早累了,所以闭上眼一放松便睡着了。 苏雪霁确定她已经睡着,考虑自己如果下炕去睡板凳不吵醒她行不行,结果很快抛开这个念头,他不想冒这个险。 她说得对,左右自己不碰她就是了。 怕自己惊扰了她,他慢慢把自己放倒,侧睡下去后连动都不敢动一下,这才想到屋子里连一床多出来的被褥都没有,便把自己身上满是补丁的被子移过去,只是越想小心谨慎,越容易出错,指尖一不小心勾过她的胸脯。 他只觉得指腹有什么温热柔软的东西被自己划过,看着自己的指头,脑袋里忽然一热,手指飞快藏进被子里,看着儿金金全无防备戒心的小脸,顾不得其他,连忙把身子躺平,心里怦怦怦直跳。 苏雪霁瞪大眼看着窗外明亮的月光,又实在的感受到身边多了个人的陌生感,心里奇异的觉得一片安稳,以为会一夜难眠的他竟很快睡着了。 * 东边天空才泛鱼肚白,瘦弱的影子便掀开被子,轻手轻脚的从炕上溜下来,弯腰穿鞋的时候喉头突然一阵发痒,他连忙用手捣住,把咳声咽了回去,就怕惊扰了还睡着的儿金金。 那庄大夫的药虽然苏雪霁只喝了一帖,许是里头放了助眠的成分,又或者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难得睡了个香甜的觉。 他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小娘子,正好对上她刚睡醒惺怆迷蒙的杏眼。 「唔,你这么早起来做什么?」她揉着眼,因为刚睡醒,声音带着淡淡的慵懒和一股甜软,像小爪子挠得人有些痒。 苏雪霁有些回不了神,「我习惯早起,想说先把早饭做好,也把药煎上,你起来就有热腾腾的粥喝了。」 米缸里只剩一小撮杂粮和少少的面粉,面粉昨夜揉成面条煮来吃了,杂粮他打算拿来煮粥,这一来,家里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他的打算还不只这样,他原先想说熬了粥,搁在灶上热着,家里柴火不多,还能到后山去拾些回来。 「煮粥啊,好啊,只有粥吗?」她随口一问,不料苏雪霁正因为家里的拮据有些不自在,被她这一问,表情就有些纠结了。 「是,只有杂粮粥。」都说一文钱逼死英雄汉,他不是英雄汉,却也被这话噎得无地自容。 「粥好啊,绵绵的,还有股米饭的香味,吃进肚子里暖和得很。」儿金金完全不以为意。 她看着不像是为了安慰他破碎的自尊才这么说的,苏雪霁猜测,她是真心喜欢喝粥。 他对儿金金完全不了解,其实他哪里知道食物对儿金金来说都是好的,不管咸的、甜的、酸的,辣的,只要能入口的,天底下大概没有她觉得难吃的东西。 「吃过饭,我们一同去镇上,明日你要回门,总不好两手空空回娘家,我想着总得置办些什么让你带回去。」 因为心里对儿金金的芥蒂少了许多,便开始替她打算起来,隔壁二房是不可能替他筹谋这些的,他从儿金金的口中得知,苏平去儿家提亲就只备了五两银子和两匹细布,对乡野人家来说,五两银子不少了,但是他知道苏家能拿出来的远远不止这个数,更让他介意的是,他这娘子是换亲来的,那苏秦氏退了儿家大姑娘的亲事,却妄想让人家嫁给他这病得只剩一口气的人,真是其心可诛! 那儿家大姑娘与苏和有婚约他是知道的,但两人之间是否郎情妾意,他无从得知,若无情便罢,若是有情,人家姑娘嫁进来,嫁的还是他这小叔,苏和能不心生芥蒂,对他这小叔大有意见? 两家联姻求的是美满和谐,苏秦氏显然不这么想,只想让他不得安生,儿金金无畏的嫁他为妻,看在这分上,他总得做点什么。 「好哇,我也打算去买些肉菜回来,不过这事我来就是,你这身子还是先在家歇着,要是无聊,把那燕窝毛挑一挑、泡水,等我回来,你再教我怎么炖。」镇上她昨天去过了,来回一趟快得很。 「那等矜贵的东西,给我吃就不必了。」他摇头推辞。能换上一百五十两的东西哪能让他糟蹋了。 儿金金大摇其头。「你吃了要是觉得好,了不起以后咱们把燕屋盖起来,让那些毛燕、白燕、血燕什么的都来筑巢,往后还怕没有吃不完的燕窝?」 苏雪霁长这么大头一回听说要盖燕屋让燕子来筑巢,在她眼里是有什么不能的?他还没反应过来,又见儿金金搔搔头。 「不过,这里面详细该怎么盖,燕子们的习性……这些可要你帮我去找书参详参详,看了分明后回来再告诉我,咱们一起把燕屋盖起来。」 儿金金的表情愉悦,眉飞色舞,虽然是八字都没一撇的事,但是从她充满自信的口中说来,好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好。」 两人洗漱了一番,便往矮棚去了。 十月的早晚渐渐有了寒意,儿金金骤然一接触到冷空气,哈了口气,反倒苏雪霁没再听见一声咳。 进了矮棚子,苏雪霁生火,儿金金把剩下的杂粮米全倒出来淘洗,她想把洗米水留着浇地,这小院子有一小块边边角角的地,可惜荒着,要是能种上两垄的小葱也好。 放上水,这会儿她才想起来,啊!她空间里还有两条鱼,昨天太过匆忙,抓到鱼就往里头放,会不会死翘翘了? 她借口要去茅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神识把空间的两条蹶鱼、河蚌、随手捞的水芹菜拿出来,因为心急,不小心还把一小片状如橄榄还连着叶片的野菜也给拿了出来。 好在那两条蹶鱼还活蹦乱跳的,水芹菜也绿油油水灵水灵的,河蚌也是捞起来时的模样,她甚为满意,索性都拿了进去了。 因为只有一个炉子,苏雪霁正看着粥,却见儿金金咧着明媚的笑容进来,手里还拎着两条鱼。「我忘记告诉你,我昨天还抓了鱼。」 苏雪霁没问她手里那些东西是从哪里拿出来的,儿金金已经不知几度刷新他对她的感觉,莫非阴错阳差,他娶了个神仙娘子? 见她手里还挣扎的鱼不是家常得见的那些鱼,是珍贵的蹶鱼,他随口便道:「好个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诹鱼肥。」 「这鱼还有诗啊?那可不一般了。」 苏雪霁把唐朝诗人张志和的这两句诗意解释给她听,又说八大山人、扬州八怪中的李苦禅和李鳍都画过不少蹶鱼,可见它的名头之大。 儿金金听懂了其中的意思,许多人赞赏蹶鱼好吃,用诗用画来形容它,意境美是美啦,不过,她还是觉得鱼嘛,最大的用处不就是烧来吃,烧得好吃才是重点,五脏庙才是它们的归宿。 用木盆装了水,把河蚌放进去吐砂,晚饭可以用来炒水芹菜,又是一道菜了。 两条鱼则是一条炖了奶白奶白的汤给苏雪霁喝,另外一条则是洒些盐巴做成干煎鱼进了儿金金的肚子。 那鱼肉白如蒜瓣,滑嫩鲜美,就算只撒了点盐巴也好吃得很,久不知肉味的两人配着粥难得吃了顿饱饭。 也就两副碗筷,苏雪霁舀了水,很快就刷洗干净了。 「我们不必去隔壁打声招呼吗?」她毕竟是刚入门的媳妇,大房没有长辈,只有二房的兄嫂,打声招呼这事好像应该是要的,尽管她直觉不喜欢那倒三角眼的苏秦氏。 「不必,我那大哥说过,不用我去他眼前晃荡,碍眼。」苏雪霁没有半点火气,对于这家人早已经不存任何寄望,维持着薄薄的一层关系,也可能随时会消失。 「你说不去,咱们就不去。」昨日她差点烧了厨房,那些人的气应该还没消,能够不去,那她更省事了。 她对这些人事不甚理会,却也看得出来,那房人对苏雪霁称不上好。 第四章 神秘的媳妇儿(2) 苏雪霁吃了药,回到小屋,从柜子的里角掏出二两银子。「我们上街去。」这银子是他最后的私房,他本来想留着给先生当明年的束修,如今,束修的事再想办法吧。 苏雪霁心里没有伸手向儿金金要那一百五十两的念头,那是娘子自己凭本事赚来的私房,他为人丈夫该担起的是公中的开销,哪能挪用娘子的私房? 他干净的声线,冷泉般的视线,剔透明洁,没有刻意张扬任何力道,却让儿金金知道他是认真的。 「你不用掏钱出来,我有钱。」儿金金看他掏了半天,看得出来那是他的压箱底银子。 「你的钱自己收着,哪天指不定就能用到。」这点,苏雪霁倒是坚持。 这是属于男人的小小自尊和坚持,儿金金不是很明白,不过她也不与他争辩这个,「好吧,那家用你出,其他要花大钱的地方我来!」 苏雪霁一整个啼笑皆非,不过依照他目前赚钱的能力,的确不好夸口,只是说也奇怪,儿金金那语气半点都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或违和。 苏雪霁坚持要带她上街,知道他是怕她人生地不熟,看在他的好意上头,那就一起去吧。 「对了,你是秀才,书肯定读得多,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状如橄榄还连着叶片的野菜,清淡的绿,人间的深山老林她没见过,不知道的东西太多,幸好她家有个秀才郎。儿金金觉得凡人读书本来就不容易,更不用说过关斩将,千里挑一的秀才了。 基于这样的认知,儿金金很自然的把苏雪霁当成了学识渊博,无所不知的「有求必应」,只要她不懂的地方问他就对了。 苏雪霁把那植物接过来细看了下,那几年他和义父住在一起,义父除了教他打猎,也教他认识山中植物,理由很单纯,为的就是避免他误食了什么,在山里头,吃错东西的机会太多,一不小心小命就没了,只是只有短短三年,他也没能把山里的各种野生植物认遍,但粗浅的他还是认得的。 「这叫石橄榄,寻常乡野都能见到,应该值不了什么钱吧。」这冷水泼下去,儿金金便像被戳破的球,消了气。 苏雪霁见她失望,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碍眼,下意识的试图补救,「我这些年学的是书本上的道理,科举学识,这些野地植物也只能粗浅的知道个大概,不尽然全是对的,不如我们把东西带上,上街的时候去找庄大夫问问,他是大夫,对药草植物会比我们应该更加熟悉。」 「行。」正好,她也想把欠游大夫的钱给还上,欠债还钱,再借不难。 * 秋收后的稻田里满是成绸的稻秆束,秋日的凉风带着晨间特有的清凉拂过乌河渠,带来氤氤温润的气息。 夫妻俩一路安步当车,一来因为不急,二来天气实在太舒服,所以两人出了小门,便慢悠悠的沿着官道往苏家镇而行。 苏雪霁许久不曾出门,因病向书院告了假,这是他能下地后头一遭出门。 他们往最热闹的西市去,商铺市集都在这边。 小俩口先去了和仁堂把帐给清了,游大夫见苏雪霁已经能下床,气色比起上回他见时好得太多,连声的说道:「老夫见你不是短命的人,果然吉人自有天相。」 「承您吉言,多谢您的看顾。」要不是有游大夫前面那几服救命的药,恐怕他小命早就交代了,哪能拖到成亲,站在这里。 「惭愧、惭愧,老朽实在是被那家子给气着了,竟然做出弃病人于不顾的事。」游大夫行医多年,向来秉持行医救人的初衷,哪里知道遇见自私自利,贪婪无度到极点的苏家人后,给气得拂袖而去,现在见到苏雪霁不由得心虚又惭愧。 「游大夫莫往牛角里钻,错不在你,医者就算济世救人,也需要醐口吃饭,将本求利,是我苏家对不住了。」苏雪霁作了个长长的揖。 虽然不是他做下的缺德事,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脱不了干系。 他们出来的早,离开和仁堂,太阳才刚从东方冒出半个头,过了两条街就是一济堂,庄大夫见苏雪霁已经能下床走动,颇为欣慰,诊了脉,说只要再吃两服药便能药到病除。 儿金金听说她家相公只要再吃两服药身子就无碍了,笑得眼都眯了起来,她这时才从竹篮子里把那植物拿出来,「大夫,您帮我瞧瞧这是什么?能卖钱不?」 苏雪霁对自家娘子三句不离钱的财迷样子十分无言,不过看到她眼睛谈到钱时闪闪亮亮的神采又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他哪里知道因为「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念头开启了他宠妻狂人的不归路…… 庄大夫笑呵呵的接过那植物,「这叫石橄榄,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根茎全草都能入药,素有仙桃之称,寻常乡野可见,用来煲汤甘凉质润,能入肝脾肾三经,不过因为到处看得到,价钱上嘛也就提不上去了。」 「如果我有这石橄榄,你们一济堂收吗?」价钱提不上去不要紧,都说了蚊子腿肉虽小也是肉不是? 多一文钱总有一文钱的好,这不是吗,二文就能买一个大肉包了。 若是以前能使得变化之术,区区银钱哪里难得了她,只是此一时彼一时,既然做了凡人就该有凡人的样子,不过换个角度想,用劳力换银钱,感觉也不错呢! 「若是每一株都像这棵一样完整,一济堂是收的。」 「好,那我回去整理整理再给送来!」其实她随手就能从空间拿出来,只是碍于苏雪霁和庄大夫,明日整理好再送过来就是了。 付了药钱,提着两服药,她笑盈盈的和苏雪霁离开药铺。 过了柳枝长桥,另一边是喧嚣热闹的市集,不少小贩拿着自家的水果蔬菜吆喝叫卖,捏糖人、切凉皮、拉面条,各样的吃食蒸腾着香喷喷的味道,卖柳条筐、矮凳、斗笠、梳子,油盐酱醋,鸡鸭鹅猪肉贩又在另外一边。 这市集卖的多是生活必需品,活生生的人间烟火,又因为邻着六安县商路也算畅通,这里的商铺店家小摊又比寻常小镇更热闹几分。 儿金金看什么都好、都想买,苏雪霁不想坏了她的兴头,也知道家里欠缺的东西太多,但仍默默数着自己手上的银两也不知道够不够用? 儿金金买了一刀五花胛心肉,两根的肋排,一对肘子,又买了一石的粗粮。 一石的粗粮就要一两三钱银子,加上肉和肋排、肘子,苏雪霁带出来的二两银子就见底了。 到了点心铺拾香斋,苏雪霁挑了几样糕点装成盒,准备明日要带到儿家。正等着老板结帐的时候,他无意间瞄见儿金金眼眨也不眨的盯着绿豆糕芝麻笑和麻团。 他据量了下自己几乎空空如也的荷包,心想自己省这几个钱做什么,了不起等身子好了多接些活计回来就是了,便又指了那两样点心,「麻烦店家也把那两样点心包上吧。」 「分开放是吗?」老板指着盒子和油纸包。 「是,劳烦了。」 「好咧,马上就好。」老板从没见过这么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对他这么客气,虽然穿着简单,却十分干净整洁,待人又和气,不禁对他好感度激增,他让伙计把绿豆糕芝麻笑和麻团拿过来用油纸包上,笑嘻嘻的交给了苏雪霁。「这两块点心就当作添头,送给小娘子甜甜口,不收钱。」 「这怎么好?」 「我看你们新婚吧,两块点心不成敬意,就当恭贺两位成亲!」老板阅人多矣,瞧着小俩口的动作,哪里看不出来是刚出炉的相公陪小娘子出来买东西,至于老夫老妻,别摔盆打架就已经万幸,陪糟糠妻出门逛街?那就甭提了。 「多谢了。」苏雪霁客气的收下了人家的好意。 他不迂腐,也不固执,该从善如流的地方自是圆融有度,诚恳的道谢,出了点心铺,走到人少处,这才把搁在袖子里的点心放到儿金金手里。 「真要给我?」儿金金显而易见的愉悦浮上俏脸。 她是听见夫君和老板的对话了,没想到真是要给她的,心里不由得一片熨贴。 「我看你喜欢。」 她老实的点头,接过油纸包,「你也吃一个。」 「我不吃甜食。」十岁以前他不记得了,十岁以后连填饱肚子都有问题,更遑论点心这种奢侈的东西了。 她一脸可惜的模样,甜食是多好吃的东西啊,吃完整个人的心情都会变很好,偶尔尝尝,何乐而不为? 「要不从今天起练习吃点甜食,嘴巴甜甜,人的心也会跟着甜蜜起来。」她大方的把麻团给了他,「这里人少,不会有人瞧见苏秀才你边走边吃,损伤形象的。」 苏雪霁看着她,她这是以为自己怕人笑话?他哪里会在意这个,只不过东西是买给她的,自己若是分食,她只有一块。 不过说起秀才他倒想起了一件事,「趁今日有空,陪我去一趟衙门的仓粮司可好?」 「好。」对她来说没有不能去的地方。 平民小百姓对官衙畏之如虎,能不打交道绝对不去,就算非经过不可,也是三步并作两步,尽快逃离,衙门、衙门,一听就晦气! 既然苏雪霁说不吃甜,儿金金摊开油纸包,拿了麻团就往嘴里放,嗯,是花生芝麻口味,软糯顺滑,好吃!下回上街有机会再来买红豆口味尝尝。 接着她把绿豆糕芝麻笑掰成两半,示意他张嘴,把一半放进了苏雪霁嘴里,他这不是没办法吗,手里提满了东西,还要分出一只手来吃东西,的确是不怎么方便。 其实她力气也挺大的,并不介意分担,不过苏雪霁说他是男人,提东西重物之类的粗活儿他来就可以了。 男人嘛,最好面子了,所以,儿金金就很顺应民意了。 苏雪霁从来没有被喂食的经验,来不及反应时嘴里被塞了个东西,他眼睛撑大了下,闭嘴轻嚼,默默的把儿金金的好意吞进了肚子。 ——原来,这就是甜蜜的滋味。 对儿金金来说,她这举动并不带任何暧昧情意,就只是因为他不方便进食,她递了个手而已,她没想过这举动对苏雪霁来说却是破天荒第一次。 见儿金金那么自然的喂吃东西,然后又用同样的手放芝麻笑进自己嘴里,那碰过他的手…他悄悄脸红了。 第五章 苏秀才本尊到(1) 苏家镇的衙门在镇的北边,这儿住家不多,商铺也少,它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衙门,没有供官员住的衙门后院,只有一个大公堂,多作为办事之用,就像一个大四合院。 苏雪霁领着儿金金从衙门一侧拐进巷子,巷子开了个口,旁边有间值亭,里头坐了个年轻的兵丁,一听苏雪霁说是要来领廪米的,这才抬起了眼。「领廪米?你眼生得很,没见过!」 「敝姓苏。」 「天下姓苏的多了去,阿狗阿猫也有姓苏的!」 啪!一个清脆的脑瓜崩下去,手劲还挺大的,粗获的嗓门听着带了股狠劲,「老子去撇条,叫你替我看一下亭子,你倒好,连镇子出了名的苏秀才都不认识,兔崽子你的眼睛是叫泥糊了啊?」 一个古铜肤色的汉子站在小兵丁后头,浓眉粗眼,穿着褐色短打,自有一股爽利劲。 小兵丁损着头,痛得眯了眼,却没敢吱声。「苏……秀才?大哥说的是哪个苏秀才?」 「你这不开窍的驴蛋,咱们苏家镇有几个秀才?」汉子粗壮魁梧,皱起山一样粗的眉毛,几乎能夹死苍蝇。 小兵卒伸出两根指头。苏家镇有两名秀才,一个垂垂老矣,老得踏进棺材一半,固执又不通气,小气又糊涂,与人辩论争执,一说不赢人家还会倚老卖老的拎拐杖打人,骂人家白丁不敬贤能,乡人说起他,摇头的居多。另一名就是眼前这位,看着是瘦弱了些,却温文儒雅,气质斐然。 他的干净不在穿着打扮,而在于神态举止,说话的姿态像山涧流水一般干净通透,无阻无碍,让人心生好感。 汉子懒得再搭理小兵,转向苏雪霁,「苏秀才,听说你病了?这会子可是大好了?」他是老兵子,虽然和苏雪霁没什么交情,却听过他的大名。 考上秀才容易吗?几百上千的学子也才能脱颖而出这么一个秀才,着实替苏家镇这小地方挣脸啊! 「托这位大哥的福,已经无恙,请教大哥贵姓?」 「我的姓不贵,就姓丁,大家都叫我老丁。」丁朱华甚是爽朗。 「丁大哥,生员此番前来,是来领这月廪米和廪银的。」身为秀才,不但有官府的赏银,免徭役,每月六十斤的廪米可拿,每年还有廪银,也就是折算成银两的膳食津贴可以领,这廪银有四两之多。 丁朱华迟疑了下。「我记得,苏秀才的廪米和廪银都是由家人来领回去的。」 在仓粮司做事的人不需要多大本事,但认人是头一项,那苏家人回回来,趾高气昂令人倒胃口得很,言语间对苏秀才不屑一顾,说他不过走了狗屎运才中了秀才,他们家真正有本事的是老三,话说得难听,但是领廪米廪银的日子从来没错过。 「丁大哥若不嫌弃,往后叫我雪霁便是。」苏雪霁拱手,即便只是个捕快,他仍是客客气气的。 「暧,我是粗人,不过我就喜欢你这爽快劲。」丁朱华搔了搔头,笑开了。 既然称兄道弟,苏雪霁自然也改了称呼。「小弟日前娶妻,有了家室,往后这些领廪米、廪银的事情想着自己来就好了,不好再让二房的兄长侄子们奔波。」 丁朱华虽然是个大老粗可也听出味来了,二房的兄长侄子们,啧,如果是帮忙领,倒说得过去,只是那些人的嘴脸看起来可不是那回事,他们活生生是把苏秀才,呃,雪霁老弟的补贴当成自家的吧? 隔房的人也好意思拿隔房的廪米廪银?这世间不要脸的人还真多了去! 苏雪霁万万没想到丁朱华会脑补出许多事来,虽然事实还真差不离。 「成!今年的廪米、廪银也刚下来,我去同里面的人招呼一声,你等等啊!」他看了眼站在边上好奇往里瞧的儿金金,不过也就一眼没敢多看,他虽然人糙,也知道朋友妻不可戏的道理。「可带了麻袋装粮?」 「有,在这。」苏雪霁把从家里带来,早就备好的麻布袋递出去。 「我去去就来。」撂下话,丁朱华便匆匆往里去了。 丁朱华动作很快,不到片刻又出来了,手里一手拎着六十斤的廪米,一手拿的是廪银,把廪米放下来后掏出一本小册。「这是领取册,在上头签字还是按个手印就可以了。」 「多谢丁大哥帮忙。」 「谢什么,我跟老张头说过,要是我不在,往后苏老弟你名下的廪米廪银除了你还有你媳妇来领,谁都不给。」丁朱华是从县城来支援仓粮司的捕快,说的话在这里还有一定分量的,他瞧着苏雪霁顺眼,自动替他把事交代清楚了。 苏雪霁在取款册上署了自己的名,便想把丁朱华手中的麻布袋接过来,哪里知道这六十斤廪米重得很,他精神气力都还未恢复,只觉肩一沉,胸口发闷,忽地一旁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毫不费力的把往下坠的麻布袋接过去,往肩头一甩,那麻袋彷佛轻得跟棉花没两样。 「这事我来就行了!」儿金金一双翦水双瞳墨黑莹润,清透的好像倒映着整片天空。 苏雪霁和丁朱华都愣了下,苏雪霁压根没想过自家媳妇能上山下水,居然还有这把好力气。 丁朱华哈哈大笑的拍了拍苏雪霁的肩头,也没想过自己手劲大,弱不禁风的苏雪霁是否受得了,竖起了大拇指道:「小老弟娶了个不得了的媳妇,什么时候请客办酒席,到时候可别落下老哥我,这杯酒我可是喝定了!」这对小夫妻太有趣了,男的斯文有礼,女的娇憨天然,他一看就觉得有缘。 苏雪霁在心里龇牙咧嘴了下,自己这胳膊也不知脱臼了没? 「到时候一定知会大哥,请大哥赏光。」请客办酒席,老实说苏雪霁还真没想过这事,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人家,无论如何得整出桌席面来。 离开了仓粮司,两人带着不少东西,也没办法再逛下去,而且时候也不早了,就往回走。 这回上街东西买得多,两人手上都挂满东西,儿金金见苏雪霁脸色有些发白,便不由分说从他手里匀了些东西过来。 苏雪霁顿时有些无地自容。「早知道我身子这么不济,就应该花钱雇辆板车回来。」自己逞强,受累的人却是她。 「你别多想了,我力气大,这也没什么,不过往后我就知道,东西买多了要雇车回来,别让自己累着了。」她真没听出苏雪霁那微妙的弦外之音,心里想的是读书人果然不一样,细致得很,往后要多听相公的话才是。 倘若苏雪霁知道她没心没肺肯定要哭笑不得,不过,能有这样不小心眼,不斤斤计较的媳妇,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吧? 「我们真要办席面请丁大哥来吃酒吗?」儿金金问道。 「既然允诺人家,自然是要请的,不过何时,我还没想法。」今日花了许多银钱,幸好又领了四两银子的廪银,省着些足够家用了,至于席面,到二荤铺里置办几样荤热菜热炒及一些凉碟,也有白案,价钱会比酒楼馆子要便宜许多,连吃带喝都有了,倒也不是难事。 「你挑好日子告诉我,咱们在家里炒几个菜,我去抓条鱼、割个肉,再打壶酒,应该就可以了吧?」请客啊,人多热闹,有吃有喝,她喜欢。 苏雪霁不敢说她连烧柴生火都不会,要烧菜请客吃饭实在难度太高。 不过很快她就自己想到了其他的事。「只是家里就一个炉子,两副缺了角的碗筷,没灶没锅的,要请人来吃饭大概不成……这事反正不急,过些日子再说。」 一想到明天就能回家见到伯父、伯娘和银银,她的脚步越发轻快了起来。 两人一回到家,儿金金的灵识突然一动,接着笑逐颜开道:「咱们回来的巧,那边煮好了饭菜,咱们赶紧把东西放下过去吃饭吧。」 「你怎么会知道……」这是什么神通?他在这院子住了那么多年,就算有时踩着饭点过去也不见得有饭吃,一次两次,他就再也不往那边去了,更别说什么饭菜香。 「我闻到香味了。」还烧了肉,她已经很久不知肉味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都放下,打水洗手,也让苏雪霁洗了手,一副准备要吃饭的架式。 「我还不饿,再说我们买了肉菜,我就不过去了。」嗟来食,他不吃。 「还要弄多麻烦,既然大嫂她们煮了,我们为什么不去吃?你不是说没有分家一切都是公中,吃饭也该我们一份,不吃白不吃。」 儿金金这话苏雪霁反驳不了,又怕她一个新妇没人陪着过去吃饭难看,于是按捺下不悦,陪着她去了。 * 因为是秋收时分,就算苏家看着财大气粗,也只有春秋二季农忙的时节才能吃上三顿饭,至于每一房私底下有没有照着规矩来,偷偷藏私,谁还会去追究?谁家没个孩子、女人、老弱呢。 所以,这时候的堂屋里满满当当都是人,男人一桌,女人和小孩是上不了桌的,只能带着孩子在灶上随便对付过去。 苏秦氏一看到儿金金先是一怔,接着夸张的撇嘴,「怎么着,到饭点就知道要出来了?这是掐着时间来吃饭啊!」话刚说完,看见儿金金身后的苏雪霁,错愕之下,翻书似的挤出了张笑脸。「呃……你也来了。」 苏雪霁没理她,倒是儿金金笑嘻嘻的说道:「嫂子今日煮了这么多菜,我在屋里就闻到香味,怕来迟了你们开不了饭。」 苏秦氏的三角绿豆眼撑了又眯,你以为你是谁?谁怕你没来开不了饭?她根本没让媳妇煮这两口子的饭菜,巴不得别来! 苏雪霁看着已经在主位坐好的苏纸,没情没绪的喊了声,「大哥。」 苏纸从鼻子哼了声,表示他听到了。 苏雪霁迳自坐下。 他一坐下,本来跨着一只脚坐在长凳上,坐没坐相的苏安就有些不自在,他们这一房再看不起大房,苏雪霁好歹是个秀才,基本上他还是有些悚他的。 至于苏平不见人影,苏和在县学里读书,除了休沐日,平常是不在家的。 所以这一桌就坐了两个男人,如今添上苏雪霁,加上苏秦氏也才四个人,儿金金见相公坐下,她自然是依着他的旁边也坐了,只见桌上一盆大磴子粥,摞得高高的圈饼子,一小盆的窝窝头,一大碗白菜汤,乌塌菜,刘氏和甘氏又端来一碗梅干扣肉和蘑菇炖小鸡。 不年不节的桌上就有两个肉菜,这二房的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啊! 食物一摆上桌,厨房里的甘、刘两人才看见也坐上桌的儿金金,从来自扫门前雪的甘氏好心的拉了儿金金一把,低声道:「小婶跟我到里头吃吧。」 「这是什么出身,家里都没教吗?也不瞧瞧自己是女人,哪来的资格和男人同桌吃饭?」刘氏两个鱼泡眼,斜眼睨人的时候白眼多,黑眼少,十分的不讨喜,她就是看儿金金不顺眼。 「这样啊。」儿金金闻言就要站起来,却被一只微凉的手给压制住了。 「不,她同我在这里吃。」甫进门的新妇按理说是可以同席的。从不多说什么的苏雪霁出声了。 「这……」甘氏看向苏秦氏,苏秦氏又看着苏纸。 「哪来这么多罗唆,田里事多着,那些打工的惯会偷懒耍滑,要是没人盯着,歇个晌午都能歇到不见人!」苏纸借题发挥,这是拐着弯骂苏雪霁只会来吃饭不下田做事。 第五章 苏秀才本尊到(2) 说起来苏家良田不少,只靠苏家父子三人自然是做不来,因此在春耕秋收二季会请村人来打短工,可惜苏家名声太臭,作为主家,连一顿饭几个馒头都舍不得给,还会拖欠银钱,所以除非家里揭不开锅的,非来讨这口饭吃,愿意来替苏纸做事的人还真没几个。 苏纸的夹枪带棒对苏雪霁来说全无影响,这些寒务人的话他从小听到大,至于儿金金则是听不懂这些拐了十八个弯的话,自然不会往心里去,只两眼发光的看着小鸡炖蘑菇流口水。 甘、刘她婶俩见状便从几盘菜肴拨了肉菜,带着自家的丫头、小子到厨房吃饭去了,苏纸和苏秦氏则是摆足了兄嫂派头才吃起了饭。 儿金金欢快的喝粥吃饼嚼菜吞肉,一点都不知道什么叫客气。 苏秦氏几度看了眼火直冒,后来干脆甩了筷子,正要张嘴开骂,却被从外头进来的苏平给打断了。 苏秦氏看到脸色难看,两手空空的儿子,问:「不是让你去领廪米廪银,怎么手空着?」 苏平瞄了在用饭的苏雪霁一眼,掀了袍子坐下,阴阳怪气的说道:「被人捷足先登领走了。」 「什么,谁那么大胆子敢冒领我家的廪米廪银?老娘去跟他拼命!」苏秦氏一听自家的东西被夺走,蹬地起身就要和人理论去。 「不就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苏平怪声怪调,一副谁欠了他银两的德性,眼睛直往苏雪霁睨。 「你别学老三跟我吊那些书袋,我听不懂……你说眼前……」苏秦氏的破锣嗓子突然断掉,像被割了脖子的鸡似的。 苏雪霁安静的放下筷子,悠然的道:「是我把廪米廪银领了。」 儿金金一见所有人都顾着说话,没人跟她抢菜吃,乐得把盘碗里的肉菜汤汁都夹进自己的碗里,津津有味的吃了个干净。 「你抢了我家的廪米廪银还好意思来吃饭?你这不要脸的东西!」苏安拍桌,他的脾气比苏平要暴躁许多,常常一言不和就与人挥拳相向,他也不怕祸闯大了收拾不了,仗着苏家在苏家镇名头大,没少欺善霸弱。 苏雪霁根本不理苏安,他对苏纸点头后,问儿金金吃饱了吗?见她嗯了声,拉着她的手便要走。 苏纸面皮抽动,嘴皮子也掀了掀却没有出声喝止。 儿金金抹了嘴,见自己的手被苏雪霁牵着,倒没什么反对,「相公……太白哥哥,他们怎么会说廪米廪银是他们的?莫非,家里还有别的秀才?」 「没有。」他说。 他们的话清楚落入厅中人的耳里,这话正好踩中苏秦氏的痛处,他们费尽心思,花了大把银两把苏和送进县城书院,为的就是希望能鸡窝里飞出金凤凰,金榜题名,科举出仕,捞个官做,家里的钱加上儿子的势,将来想横着走都没人敢说什么。 结果叔侄同进一家书院,大房那个孽种都已经高中秀才,要不是一场「病」耽搁了他,恐怕他早早去了省城参加乡试,而她的宝贝金疙瘩却连个童生试还拿不下来。 满腹的不甘忌妒,苏秦氏的腮帮子都是酸的,恨不得啃下苏雪霁一块肉来。 她叉着水桶腰吼道:「你给我站住、站住,我们二房命苦啊,养了只老鼠咬布袋,你这恩将仇报的白眼狼,吃我们用我们的,要不是我们可怜收留你,你小孽种一早当乞丐去了,哪来今日的风光?」 苏秦氏在苏家吆喝惯了,把两个儿媳拿捏得死死的,要说苏雪霁,指东他还不敢往西,替他娶妻本来打算当着笑话看,堵他的心,没想到心没堵着,瞧瞧这小野种居然回过头来反咬他们一口! 苏雪霁的东西二房一直以来都是拿习惯了的,不只廪米廪银,甚至苏家名下的田地也因为苏雪霁的关系免去赋税,因为拿得太顺手,久了便认为是自己的,哪里想到今日被儿金金随口一问,又加上苏平的告状,这才反应过来,本来被他们当成面人捏的苏雪霁是想把他名下的好处都要回去了。 蚊子再小也是肉,果然苏雪霁大了就不受控,他们都忍着少了减免赋税的肉疼想令他「病」了,哪知他竟大难不死! 以前苏雪霁知道自己身分暧昧又寄人篱下,加上年纪还小,别说讲话没人听,听了也拿二房无法,族长能给的帮助又有限,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忍气吞声,随他们欺凌苛刻,可如今,他有了妻室,他不愿意给了,那么谁也拿不去。 「大嫂如此说来,雪霁还要感激你的养、育、之、恩了?」苏雪霁一字一顿的说着,养育之恩?饥寒交迫是家常便饭,夏日真的饿极了,他还有山上的野菜果子可以果腹,挺一挺也就过去了,但冬日寸草不生,连件袄子鞋子也没有,为了上山找食物,双脚冻出冻疮,寒天饮冰水度日,冻得失去感觉,若非后来上山迷路被义父所救,义父是猎户,那三年教会了他狩猎的本事,挨饿的日子才熬了过去,他没折在苏秦氏手上算他命大了,还大言不惭的谈恩情? 苏秦氏心虚的缩了缩头,瞧着两个躲在门后听热闹的媳妇,劈头便一顿指桑骂槐的好骂。 动不动一顿臭骂对刘甘她妯娌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无辜扫到台风尾,也只能缩着脖子自认倒霉。 苏雪霁看着苏秦氏,表情淡漠,骂他可以,但是他不愿儿金金听这些污言秽语,伸手捣住她的耳朵。 面对她不解的眼神,没多做解释,也就几步路,出了堂屋,回西小院去了。 「爹,你就让他这么走了?」苏安对苏雪霁的嚣张忍无可忍,拳头用劲槌了一桌子,碗碟都跳了起来。 他怀念那个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看蛋苏雪霁。 「你有办法?」苏纸脸色阴沉的掐得出黑水来。 「他敢不声不响的把廪米廪银领走,过两天不就爬到我们头上来作威作福了?」苏安添柴加火。 「爹,老二说得是,早早把他分出去,免得见一次恶心一次!」苏平也开口了,他们家就是有苏雪霁这个外人在,平时虽然不打眼,但就像喉咙里卡了根刺,膈应起来有多不舒服就多不舒服。 「老大也这么认为?」苏纸眼里闪过什么。 「咱们上次想把他分出去没分成,这回可不能再这么着了。」说起旧事,苏安一把火蹭蹭往上冒。 苏秦氏也一屁股坐下,和两个儿子同一个鼻孔出气,「我就说趁早把他赶走,免得老是觉得矮他一截,连对个眼都没底气,要是没了他,咱们自己关起门来过日子多舒服。」 「蠢货,没你的事,别多嘴!」苏纸平常没什么话,但是在这个家的地位从来凌驾在苏秦氏上头。下毒这事只有他们夫妻俩知道,既然失败就该烂在肚子里,反正也没证据。 苏秦氏就是个窝里横的,一到当家的苏纸面前便怂了,苏纸不管那些女人家芝麻绿豆的琐事,但是这么大个家业,他却志在必得。 苏秦氏慑于苏纸,嘴里尽管嘟呓,满脸的不情愿,还是闭上了嘴。 苏纸燃起了一刻也离不开的旱烟杆,徐徐的吸了口气,又吐出来,烟雾在他鼻尖撩绕。 「这几天我也在想这事,时机是成熟了。」 旁人听得云里雾里,苏平眼里却涌起了笑意,只有他知道他爹指的是什么事。 这些年他们为什么要容忍苏雪霁在他们眼前晃荡?不就是苏耿在死前留了一手,将大房的产业都记在苏雪霁名下,还拉老族长护着吗? 他凭什么,不过是个捡来的,连父母都不知道是谁,哪来的资格继承他们苏家的产业? 老族长一死,他爹让他蚂蚁似的把大房的产业往外搬,绕了一圈再搬进他们自己的荷包,一天搬一些,偷天换日旷日费时,要打点人、要疏通,不过这些年下来也搬得差不多了。 苏氏父子在彼此眼中看见即将到来的庞大欢喜,苏平不忘卖乖。「爹交代儿子的事情都已经办妥。」 苏纸旱烟抽得更欢,笑容里掩不住夙愿得偿的欣慰,「好,那过两日你把里正、族长都请过来,把那个不属于我们家的野东西分出去吧!」 * 出嫁女儿三朝回门是大事,儿金金把儿家视为娘家,苏雪霁也慎重看待,虽然昨日累得够念,他还是鸡鸣便起身梳洗,把早饭做了,喝了药,换了件平常舍不得穿的半新袍子,才把儿金金叫起床,等她漱洗,两人草草用过早饭,就往六安县而去。 他哪里知道儿金金心里嘀咕得很,这凡人不会使涤尘咒,每天早晚要花上不少时间刷牙洗脸泡脚洗澡,真是麻烦。 从苏家镇到六安县用走的得花一个时辰,搭牛、骤车可以省掉一半的时间,在官道上,苏雪霁花了六文钱让两人上了牛车。 「太白哥哥,你去书院也都搭牛车吗?」她也不用人扶,三两下跳上车,还顺手想拉苏雪霁一把。 他看了儿金金那白嫩嫩的小手一眼,迳自上车。「我自己来就可以。」 儿金金看看自己空落落的手,甩了甩,收回来,见苏雪霁俐落的上车,心思电转,这才明白,男人嘛,最好面子和自尊了,她在外头是得顾及一下他的想法,让女人拉上车,算什么事,都怪她糊涂。 不过,她这不是体谅他身子还没痊癒,表现一下自己「贤慧」的一面? 苏雪霁一上车,客气周到的和乡亲点头致意,儿金金也有样学样,朝着几个小媳妇和大娘打了招呼,这才落坐。 车夫见人上车,「可都坐稳了,走咧!」吆喝了声,挥起鞭子,牛车便缓缓的往前去。 「我上学,用走的。」苏雪霁忽道,他哪里舍得花这个闲钱。 儿金金眨了眨水波激滥的眸子,琢磨了下这才回过神来,敢情她的太白哥哥是在回应她方才的问话? 想想也是,他一个还在发育,最需要营养的少年,却总是一碗素面就对付过去,也没听他喊过苦,一个对自己都这么节省的人,哪舍得花钱搭车上学? 只是依他的脚程……「你得走上好久。」 「就冬天麻烦些。」他轻飘飘带过。 其实哪里只是麻烦而已,因为六安县近着京城,靠北边,只要一入冬,从县城到镇上的路常常雪盈余尺,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窟窿,举步维艰,百姓这时节吃喝都赖在炕上,能不出门绝不出门,到了腊月,要真大雪封城,他也就不回来,只是那时的书院开始放年假,所有的学子都回家去了,别说人,整个书院都大门深锁,他除了这个家,能去哪?因此,就算两腿冻成了冰棍子,他也只有回家一条路。 说也奇怪,儿金金仅仅和他相处三天不到,她本来也不是什么细心的人,却发现他行为中对自己的诸多维护。 她瞧着他身上看似崭新却都是摺痕的袍子,这几日,他穿的都是洗到发白的旧衣服,今日身上这件,应该是平常舍不得穿,因为她要归宁,想给儿家人好印象才从箱子里挖出来的。 而搭这牛车也是为了她吧?否则他一个宁可迈着两条腿走路到镇上也不愿花这冤枉钱的人,又怎么会为了去儿家就花钱坐牛车。 她有些甜滋滋的,也对苏雪霁有了新想法,这种个性的人,能忍辱负重、坚忍不拔又不失关怀体贴的心,以后不成功也难。 第六章 一家人的感觉(1) 牛车摇摇晃晃的进了县城门,下了车随着人流进城,这时的六安县彷佛刚刚苏醒,龙眼树一棵接着一棵,铺展成连绵的绿色,风雨桥、茶楼、书坊、布庄,基本上都有,只是门面都不大,顶多就二层楼高,街面多是石板铺成,但巷弄就只有黄土和粗卵石,孩童戏笑跑过,便会扬起尘埃。 她熟门熟路的领着苏雪霁到了驿站,又从角门进了小跨院,却见梅氏面色难看的正在跟人说着话。 「苏三公子,我家银银和你苏家已经没有关系,你以后别再来了!」梅氏的话说得客气冷淡,但是逐客之意明白的连小孩都懂。 苏和局促的站在屋檐下,声音带丝急迫,「儿大娘,退亲不是我的本意,请让我见银银姑娘一面,我相信她能体谅我的无奈。」 「你走吧,你无不无奈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懂,我只知道当初你要没那个意思就别来招惹我家银银,招惹了又说退亲,这般肆意行事,你一个男人将来娶妻轻巧,可想过银银的将来?」女子活着本来就艰难,一旦被退亲,世人不会问缘由,而这过错却会成为女子身上一生的污点,永远跟着她。 这些日子左邻右舍的流语碎言就算她把大门关了也关不住那些喋喋不休,她都听得都一肚子火,更何况装着一副没事模样强颜欢笑的女儿。 苏和还要说话却让后头的儿金金给打断了。 「伯娘,金金回来了!」 梅氏一愣,顾不得苏和,赶紧迎了上来。「金金,你回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没有原主记忆的儿金金自然不认得苏和。 梅氏怒指着苏和,手指还是抖的,可见被气得不轻,「苏家太欺负人,婚都退了,还上门说三道四,让人看了笑话!」 「苏三公子?」儿金金用肘子拐了下苏雪霁。「太白哥哥,你家的人耶。」苏雪霁的肚子让她拐了个正着,不过他什么也没说,也没纠正她,她如今嫁给了苏雪霁,也是苏家人了。 苏和转过身,其实他早见到苏雪霁,被点名后不情不愿的过来。「小……叔,」他望向儿金金,少女要笑不笑的,微微翘起的嘴唇盛满早上金灿灿的阳光,真美!「这位是?」 苏雪霁的个性知道的人说他慢熟,不熟的人说他清冷,叔侄同个书院读书虽然被传为美谈,可他也常被同侪拿来比较,比较多了,苏和发现自己拍马也追不上人家,就连在辈分上,他也矮了苏雪霁一截。 在书院中,苏雪霁从不与人打交道,吃花酒、逛街找乐子,年轻人最能抱成一团的事他从来不参与,眼里彷佛只有书本。 母亲曾叮嘱他少跟苏雪霁打交道,他却总是不由自主的拿他当成对手,可少年心性,一方面忌妒对方才华洋溢,一方面又哪忍得住同侪挑拨和自己处处吃瘪,比不上苏雪霁,又忌妒又讨厌又自卑,两人不只没有交集,还渐行渐远,就算在书院里碰见,也会装作没看见的避开。 对苏和来说,苏雪霁就是个复杂的存在。 「你该称呼她一声小婶。」 「小叔何时成亲?我怎么不知道。」苏和傻愣了下。 家里有许多事爹娘是不同他说的,爹娘只要他一心向学,家事不用他管,再说课业繁忙,他自顾不暇,也就没什么过问了,因此他对苏雪霁娶妻的事情是真不知情。 「也就三天前,今日陪她归宁。」苏家二房那几口人,苏雪霁从不主动打交道,这苏和虽然跟他在同个书院读书,也不熟。 陪妻子归宁?这是向来冷冷清清,冰凉如月华的苏雪霁会做的事?苏和还真想不到。 他想从苏雪霁的神情看出什么,却只看见温润如玉的少年仍是一派的云淡风轻,清俊雅正。 「苏和见过小婶。」众目睽睽,他也不能失了礼数,传出去难听。 儿金金回了半礼,她举止优雅,气度姿态比起县城里的富绅千金半点不差。 「这里,往后莫要再来了。」苏雪霁温言好语,不过那语气却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不明白。」他回头看了儿家大门一眼。 「不明白的地方,回去问你娘。」他今日心情好,多和苏和说了两句,可也就两句话的情分了,多了,是没有的。 苏和其实是知道母亲退了儿家亲事的,母亲说他将来可是要做大官的人,儿立铮不过一个屁点大不入流的驿丞,他们家姑娘配不上他,若真非要不可,等将来功成名就,再把她收进来为妾就是。 他被母亲规划出来的远景给迷惑,摇摆不定的应了,但是这些日子他越想越觉得答应得太早,县城中,姑娘家相貌性子出挑,家世又富贵的没几个,看来看去儿银银还是最顺他的眼,门户虽然差了点,也能将就。 反正他也不会那么早成亲,若干年后,他要是飞黄腾达,有了更想要的,再放她走也就是了。 他从来没想过,多年后当儿银银的青春被他耗尽了之后,她的未来呢? 一心为己的自私想法让他热血冲脑,好不容易等到休沐日便紧赶慢赶的上门来,想说只要甜言蜜语一番必能让儿银银重燃爱火,可惜,梅氏连门都没让他进,更遑论见到儿银银了。 至于重燃爱火,没有——不过倒是点燃了梅氏的熊熊怒火! 说起来,苏秦氏在替小儿子退亲后还妄想让儿银银改嫁苏雪霁,与儿家换亲这件事,苏和并不知情。 等之后他回到自己家里,问清楚所有的事情,这才知道他不在家这段时间竟发生了那么多的事。 但那又如何?因为性子被苏秦氏养得软弱又自我,就算读了书,明是非,也知道母亲那么做有欠公道,但是得知父亲已经下定决心要把苏雪霁分出去,大房那些让人眼红的产业都将会是二房的,苏和回房想了一夜,索性甩手不管。 这一头,苏和前脚被打发走,梅氏还没能把儿金金和苏雪霁迎进屋,屋里头却响起儿银银的尖叫和重物倒地的声音。 儿金金和梅氏一惊,连忙提步小跑着进去了。 屋里的儿银银吃力的试图将倒在地上的儿立铮扶起来,奈何一个小女子,手里没多少力气,加上儿立铮一个病人身子沉重又不利索,儿金金想过去帮忙,还没碰到她伯父,苏雪霁醇润的声音声音骤响,「我来。」 一只男人的手已经从儿立铮腋窝下伸过去,另一只拉起儿立铮的胳臂让他圈住自己的肩头,将人攥扶了起来,在梅氏的示意下将儿立铮安置到房间的床上。 儿立铮原本是个方头大耳的壮硕男子,这一病,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不说,脸都削尖了下去,一下看似老了好几岁。 「银银,快点去请大夫来!」梅氏急喊。 儿立铮虚弱的开口,制止了女儿,「我刚刚是气晕头了,歇会儿就好。」方才他也在堂屋,把梅氏和苏和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本想着要出去痛骂苏和一顿,没想到步子走得太急,又气力不济,一下没踩稳才摔倒的。 梅氏气急败坏的转向儿银银,「怎么让你爹下床了?」 「别数落孩子,金金今日回门,我哪还躺得住?是我要银银扶我起来的。」 他昨日醒来,一家三口高兴的相拥而泣,儿金金替嫁的事梅氏本来瞒着丈夫的,但是家里少了个人,纸哪包得住火,她逼不过,才把原委说了。 儿立铮感慨苏家人心凉薄,不过一场看似凶险的病,就忙着来把儿女的婚事退了,甚至欺他不醒人事,家里只有妇孺,落井下石,逼得金金不得不嫁给苏家大房那小子。 侄女硬生生吃了大亏,他愧疚得都快疯了,所以坚持非要在堂屋等金金回来不可,哪里知道,金金和苏雪霁还没回到家,却等来了不速之客的苏和,就算不曾进门,也够恶心人的了。 他打量眼前的苏雪霁一表人才,虽然看着瘦弱了些,却也不像外面谣传一脚踏进鬼门关的样子,随意站在床边就自有一股秀雅风流,一眼望去彷佛是名家水墨画勾勒出来的少年公子。 「伯父。」儿金金伸着脖子站在门口往里望,一副想进来又怕扰了儿立铮的模样。 「一直伸着脖子不累?」 儿金金抿嘴笑着进来,清澈见底的双眸是满满的欢喜。 她眼睛生得灵动,直直望着人的时候能把人心看化了,儿立铮看着她的眼睛,眼睛就湿润了,他示意她往床边坐,柔声问:「苏秀才对你好吗?」 她想都不想便说:「好,他把床和被子都让给我。」 儿立铮看着面色坦然的苏雪霁,见他微微挺了胸,「晚辈保证会护她一生周全,给她幸福的!」 他会让儿金金知道,嫁给他,是能幸福的。 儿立铮颔首,他虽然成就不高,但识人的眼光从来不错,这孩子即使还只是个不上不下的秀才,只要有心肯努力,不好高惊远,成就会不容小觑的。 「我不会看错人,我相信你会是个言而有信,可以让灵灵托付终身的人。」他点点头,习惯的叫着儿金金的小名。 「哎呀,侄女婿难得来,你这伯父是怎么当的,连个座位也不让坐,还让人家站着说话,真是的,来来来,孩子,咱们别理这老头子,过来喝茶。」把家里那丁点茶叶梗泡了茶水端过来的梅氏让儿银银把茶奉上,还不忘要给苏雪霁拉椅子。 儿银银悄悄的打量着苏雪霁,都说看人要看眼睛,只见他身上朴素得很,一双眼睛却光华内蕴,湛湛旳匀,和苏家二房的人一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你这是来和我抢人了?知道你和银银有一肚子话要和灵灵说,我不管你们要去说女人的悄悄话还是什么的,把贤侄婿留下来陪我唠嗑就行。」看见女儿和妻子的小眼神,夫妻做那么久,哪里不知道妻子心里埋汰他霸占侄女太久。 儿金金扑过去拉梅氏的胳膊,亲昵的撒娇,「伯娘,金金想您想得每天都没睡好觉,您瞧我的黑眼圈。」 梅氏乐了,曲指弹了弹儿金金的额头。「想我这老太婆想到睡不好?你怎么不换套说词,说是想伯娘那金丝蝴蝶馓子?」 儿金金整个人都贴了上去,眼里都是星星。「伯娘,除了金丝蝴蝶馓子,还有烙馍卷馓子,要是再炒上一盘盐豆炒鸡蛋,包在一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梅氏是南方人,南方馓子多以米面为主,北方馓子以麦面为主,可她嫁了个北方人的儿立铮,儿金金喜欢的烙馍卷馓子是梅氏综合南北,用小麦和米面揉制成面团,再用擀面杖擀成薄纸般的薄饼,放在鏊子上把两片烙熟,吃的时候,可以趁热吃,可以卷菜吃,再来卷馓子吃,还能汤泡馍,可谓吃法多元。 「想吃,行,来帮我擀饼皮,到时候想吃多少都有。」 女人去了厨房,把房间留给了男人。 为了今日要待客请侄女婿,小窭子装了满满的金丝馓子,两大盆烙馍已经摆在桌上,灶上烂着地锅鸡、把子肉,开饭时只要炒两个菜就可以上桌了,哪真需要儿金金干活,梅氏不过是借口让她进来说些知心话。 儿金金知道家里手头紧,她鼻子灵,一进来就闻到那些个香喷喷的肉味,知道梅氏为了她回门是花了大钱买这肉面菜的,白生生的小脸笑出花,心里也有些感动。 「下午回去时把带来的那些肉啊、糕点都带回去,自家人,花那些钱做什么?」 「伯娘说这些话就见外了,哪里把金金当自家人?伯父醒了,正是要吃些滋补身子的东西,金金问过那镇上的大夫,在鸡鸭鹅肉里添些蔘桂鹿茸之类的下去炖成药膳,能更快把元气精神补足,多吃些肉也是好的。」她想带回来的东西太多了,只是时间紧,别说蔘桂鹿茸,连鸡鸭鹅她都没空去买,不过她早想好了,不如拿银子贴补最实际。 「你伯父已经醒过来,就不用你再操心这个,我还能短了他吃喝吗?伯娘问你,那苏秀才对你可好?」 儿金金也没什么小女儿娇态,很单纯的笑道:「伯父问这个,您也问一样的话。他脾气看着挺好的,我刚去的那会儿他病着,那二房也真不是人,短药少吃的,这病会好才有鬼,昨日能起了,怕我在二房那边吃不着饭,还弄面菜给我吃。」 梅氏见儿金金不似作假,放了一半的心。「我还不是怕你这孩子报喜不报忧?不过听你这么说,我的这颗心总算能放下一半。」 另外一半还得看小俩口往后日子怎么过,不论是穷是富,夫妻要能同心,其利断金,否则要过不下去,什么都是白搭。 第六章 一家人的感觉(2) 儿银银瞧着儿金金的气色不差,想想这堂妹是个去到哪都能适应,随遇而安的性子,也许真能把日子过下去。「你出门子三天,娘就念叨了三天,怕你在那边吃亏,又担心你回来什么都不说把自己憋坏了。」 儿银银是真心希望堂妹的日子能过好,否则自己岂不是要背负着歉疚过一辈子,毕竟她是替自己嫁过去的。 看那苏秀才身上那股淡淡的书香,透着墨的芬芳,留着砚的韵味,带着纸的气息,飘逸的书卷气,显得光风霁月,虽然说不能用皮相断定一个人的好坏,但气质是不会骗人的,再说这会她爹不正关起门来试探苏秀才?他的人品是好是坏,一下就知道了。 儿金金不知道儿银银此时心里翻江倒海,她从荷包里拿出两张各二十两的银票,还有几锭碎银,一共五十两。「这钱伯娘收着。」 梅氏一看面额,吃惊不小。「你哪来这些钱?」 其实儿金金是想把银子都换成银票的,但是后来觉得银票对她们这样的小户人家不方便,便换成面额小的两张银票,十两的大小碎银。 「这是太白哥哥给的。」她没撒谎,苏雪霁的确拿了银子要给梅氏,不说是补贴当初苏家那五两的彩礼,只当作是女婿上门礼,他其实没什么钱,将自己那四两廪银拿出来,余下的四十六两自然是儿金金补贴上去的。 她伯父能醒是好事,但是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那日上街买回门礼的时候,她就打算补贴伯娘一些,好让他们日子不要过得那么紧张。 不只梅氏错愕,儿银银也晃了晃自己嗡嗡叫的脑袋,不是说那苏雪霁在苏家很没地位,就是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大房养子,这样在苏家二房下面讨生活的人,是怎么攒下这些银子的? 梅氏没女儿这么多心思,她把银票推回去,「孩子,我知道你和苏秀才都是好的,但是这银子得来不易,伯娘不能收,你知道的,平时伯娘和你银银姊做点绣活女红生活也过得去,如今你伯父人好了,慢慢养着,咱们家很快就能回到以前,不用你担心。」 养着,也不是三天两头就能好全,她知道这个家全靠伯父一人,要是伯父的身子根本坏了,儿家天塌了的事又要重来一遍。「伯娘,要不我让太白哥哥来同您说?」说服人她不行,太白哥哥是读书人,应该行。 「暧,你这孩子……」 「娘,您就收下吧,往后妹妹要是有需要,咱们家始终是她的娘家,往后再帮衬着她一些就是了。」儿银银的心情有些复杂,她一方面希望儿金金嫁过去能顺风顺水,但是她一辈子没看过那么多钱,何况是银票,毕竟是十几岁的少女,这不由得让她生出了对苏雪霁的遐想。 只是遐想归遐想,她和金金的感情向来不坏,再想到苏家那些人,起了一阵疙瘩后,她很快掐灭了自己不该有的那点小心思。 「我听你开口哥哥,闭口哥哥,又不是兄妹,怎么如此称呼苏秀才?」梅氏听着不对劲。 「伯娘,他大名叫苏雪霁,太白是他的字,我们毕竟还不熟嘛,叫哥哥也好。」儿金金没提苏雪霁不让她叫相公的事。 反正喊着喊着也习惯了。 「娘,这您就不懂了,哥哥妹妹的,这是小夫妻情趣。」儿银银白了她娘一眼,替儿金金解了围。 「瞧我这老古板,我可不懂这些。」梅氏一拍脑袋。 推来说去,梅氏最终还是收下那五十两银子,这五十两对他们家来说就是及时雨和救命钱,再推托,就成了矫情了。 梅氏的烙馍柔软劲道,嚼劲可口,苏雪霁虽然吃得腮帮子发酸,但还是夹着食材和沾酱足足吃了三片,梅氏还拼命的给他夹菜,把他的饭碗堆得小山高。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过这种待遇,又是长辈夹的菜,到后来虽然吃不下,还是把所有的饭菜都吃完了,起身的时候差点直不起腰。 儿立铮今天心情好极了,对谈之后,他对苏雪霁言谈气度学识印象好了不止一层,现在看他表现,更是好上加好,金金这孩子是因祸得福了。 「你这孩子也太老实了,往后别这样,真要吃不下,吱声就是了,哪能胡塞海吃的。」 「哎呀,都是我疏忽了,要是吃坏肚子看怎么办?」儿立铮能上桌吃饭,梅氏简直乐坏了,因为挂心丈夫,也到这时才发现苏雪霁的窘样,不禁埋怨起自己粗心大意了。 「积食了不打紧,回去用山楂片、陈皮和酸梅泡茶喝就没事了。」儿立铮怕妻子不自在,把他积食时,梅氏给泡的山楂水方子贡献出来。 「伯父伯娘别急,我估计走回家后积食也消得差不多了。」儿金金真心觉得这法子比喝山楂水还管用。 「说得是,年轻人多动动也就没事了,这也是你伯娘做的菜好吃啊。」儿立铮狗腿的拍了梅氏的马屁。 苏雪霁但笑不语,这种其乐融融的互动,家人间关怀的温暖,他从没经历过,打打闹闹,谈谈笑笑,这样才是一家人的感觉吧。 儿立铮的身体毕竟还谈不上大好,勉力和大家吃完饭,便说要去歇着,大家见他脸色有些乏,也不勉强他。 「灵灵你扶我进去吧。」儿立铮点名要儿金金扶他。 众人一愣,但知夫莫若妻,梅氏知道丈夫有话要同金金说,这是要避开众人,便招呼了苏雪霁到堂屋坐。 进到房间,儿立铮便道:「好孩子,伯父对不起你。」 「伯父您说什么呢?」 「因为这个家让你草草嫁人,这不是伯父的初衷,都怪我!」他这做兄长的稀里糊涂的把弟弟的闺女儿给嫁了,往后他见了弟弟,都不知道要如何交代是好。 「人吃五谷杂粮,谁不会生病的?要我说伯父就是太操劳了,驿站的大小事情一手包不说,还要求完美。而且,嫁给太白哥哥是我自愿的,我们也会把日子过起来,您呢,与其担心我们,不如把身子养好,养好了,谁还敢小看我和银银,谁又敢来趁火打劫?银银姊的亲事可还要您来替她拿主意不是吗?」 儿立铮感叹侄女的明白事理,又满心感动。「你这孩子,嫁了人连口齿都伶俐许多,你这是说来让伯父安心的?」 往常就不是个多话的孩子,现在却说得有板有眼,也许他这一病,让两个天真无邪的孩子都快速的长大了。 「你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儿立铮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婆妈,自己的亲生女儿出嫁也不会这么舍不得,但木已成舟又能如何? 「嘿嘿,照顾好自己我最会了,我从来不会亏待自己的!」她一串连哄带骗总算说得儿立铮放了心。 她虽然和儿家这对夫妻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谁对你好,谁对你不好是很容易分辨的,她又怎么会不明白,所以她也愿意掏出真心来相对。 归家路上,苏雪霁没有问儿立铮私下对儿金金叮嘱了什么,避开人了就是不想让旁人知晓,他又为什要问?「你们家人的感情很好。」 方才梅氏和儿银银一直送出大门,要是可以,金金那伯娘还会想送他们到城门口。 感情这么好的家人,却没有直接血缘上的关系,还真是罕见,看见儿家人对金金的态度,再想想苏家人那嘴脸,一个天,一个地,真是一种米养百样人。 也是直到这一刻,苏雪霁对儿金金那点疑问才尽数扫去,更认知到他如今也有自己的家人,他的妻,他的娘子,他的媳妇,是要与他同生共死,白头偕老,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人。 相较那些个挂着他亲人名头却不愿付出一丝真心的「亲人」,他一点都不稀罕。 * 秋日将尽,草枝树叶凋零,大地一片枯黄,风刮过去能让人打寒颤,但这都不影响仍旧穿着夏服的两人的心情,他们说说笑笑,趁着日阳正暖,脚步轻快的回到家。 二房的简婆子站在从来不曾出入的角门,昂着脖子拼命往远处眺望,她已经在这里等了一整天,腰酸背痛不说,等得都骂娘骂了千万次,她老娘要是有知,恐怕早从棺材里跳出来骂她不肖女了。 苏雪霁眼力好,老远就看见她,不过他和儿金金仍旧慢吞吞的迈着步子从简婆子身边经过,进门了。 简婆子这不是想摆谱吗,谁知道苏雪霁压根没把她放在眼里,儿金金也是直接无视的经过。 见摆谱无望,她赶紧转身凑上去,「唉呦喂啊,我的小祖宗,你们这一整天是都上哪去了,老爷、族长、里正可都在大厅等了老久,老爷有事要和公子您商量,请务必过去一趟。」 她那么久没把人唤过去,别说老爷了,太太也不会给她好果子吃的。 「我梳洗一番便过去。」把族长、里正都请来了?上回请那两位过来是为了分家一事,这回,又能是什么好事? 简婆子看上去内心戏十分的多。「梳洗什么的不能先放一放吗?」老爷等得头顶冒烟不耐烦得很,族长和里正也脸色铁青啊。 「反正都说那些人已经等了一天,那多等一会儿也不碍事。」儿金金也想进屋里喝口水,喘喘气,那些急着要见苏雪霁的人都那么有耐性的等了一天,也不差那一点时间,再说计凭什么要他们随叫随到,连擦把脸、喝口水的时间都不给,又不是家里着火了。 「也罢,族长和里正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我去去就回。」苏雪霁声音无波,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他倒想看那些人意欲为何。 「要去?那我陪你去。」儿金金自告奋勇。 没道理有事让相公自己去面对,虽然好像不能帮他什么,不过助个人阵总好过他一个孤家寡人。 「老爷们说事,你一个女人凑什么热闹呢?」简婆子看不过去他们这黏乎劲。 小俩口直接忽视简婆子的话,越过她的瞬间,儿金金趁苏雪霁没注意,突然转回头朝着简婆子吐舌头,扮了个大鬼脸。 简婆子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 这一点家教都没有的臭丫头! 第七章 分家现贪婪(1) 苏氏一族的族长和里正看着茶杯里的热水续了一遍又一遍,从早上屁股就黏在太师椅上头到现在,都快发麻了,虽然中午苏纸破天荒的从镇上叫来一桌席面,几杯老酒喝下去,火本来是消下去的,但是日头从中央都快偏西坠了,几个老头有话说到无话,笑脸扮到苦脸,连最擅长打圆场的苏氏族长都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要不是苏纸许了天大的好处,要的不过是要他在地契和苏耿留下的文书上动些手脚,他们早就拂袖去了,哪来的耐性等到花儿也谢了? 外头小厮忽然冒冒失失的进来,「老爷、老爷,那个……二公子来了。」 苏家的序齿无异是有些混乱的,苏雪霁是大房唯一的香火,真要论起辈分,他与苏纸是平辈,但他和苏纸年龄差了不少,又因为苏平的年纪长了苏雪霁几岁,后来下人们便以二公子称呼苏雪霁,苏平兄弟则称少爷。 一听见苏雪霁来了,屋里几人都打起了精神,原来不耐烦坐在堂屋里等待的苏家三兄弟苏平、苏安、苏和都出来了,苏秦氏还有甘刘妯娌也都站在自家男人的后面,声势浩大,反倒显得刚跨过门槛进来的苏雪霁和儿金金十分弱势。 儿金金见了礼,很识相的站一边去了。 苏雪霁是一介秀才,可以见官不跪,过堂免刑,礼数上,族长和里正是长辈,他身为晚辈应该执礼,但是这些年来新任族长对他的遭遇不闻不问,里正那就更与他无关了,上回分家,这两人摆明着偏向二房,这回看着是有备而来,所以他也直接把礼数给省了。 他这般无礼,族长与里正却不敢说什么,虽说他们一个是族长,一个是里正,但还是平民,秀才却不然,成为秀才就代表了有功名在身,在地方上会受到一定尊重的。 苏纸清了清喉咙,开门见山说道:「我们家在乌河渠畔紮根也有百年,都说树大分枝,儿大分家,如今雪霁读书上进,已是秀才,前途不可限量,将来必然不会困居在苏家镇这小地方。」 「我家老大老二老三几兄弟没那福分天资,只能守着田里的出息度日,除了老三尚未成家,就连雪霁也已经娶妻,兄弟各有各的路要走,我这老头子倘若还把家业攒在手里,徒增埋怨,不如趁着我还硬朗,把家给分了,今日把大伙请来,就是为了做个见证,我们家的积财大多置了田地,银钱的部分就不分了,留与我们两老过日子,所以这回要分的便是这些田产。」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苏纸有些得意的从桌上拿起一本簿子,手指舔了舔唾沫翻开簿子,「我们的地在乌河渠、猴子岭共有三百二十余亩地,另有百余亩荒地、山地是在六安县附近。」 苏家人都知道自家家底丰富,但是究竟有多少还真是不清楚,不提六安县的荒地山地,光邻近的地就有三百多亩,而且还是沃野肥地,那得有多少出产?正确的数字是个谜啊! 苏纸喝了口茶,慢吞吞的继续说道:「那棊城镇靠着六安县的南边,离县城近,雪霁惯常在县城出入,那荒地与山头我想就给雪霁,乌河渠与猴子岭这一片就留给苏平三兄弟吧。」 苏纸说完,族长站了起来,道:「纸兄弟,当初你未能兼桃两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只能说造化弄人,但是这么些年,当年苏耿留下来的田地不到二百亩,要不是你经营有方,否则哪来这许多产业山地?雪霁是大房的没错,就算你把当年那二百亩的地给了他,余下的给自家,也算公平。可你今日这么分法,你有三个儿子,拖家带口的,我替你的孩子们抱屈啊,这对他们三兄弟太不公平了,你可得想好,将来你不还得靠三个儿子给你养老!」 苏纸一脸的正气凛然,「孩子们替我养老,本来就是他们为人子女该做的,雪霁那边的地看着多,都是荒地与山头,镇子这一片看着虽少,真要算起来雪霁还是吃亏了。」 「苏兄弟,你也太公正过头了,这些年你养着他,恩情可以不计,可县城是什么地方?在那周围就算是荒山地,还能差了去不成?」 苏纸一副菩萨嘴脸,处处都是替苏雪霁打算着想,「我这不是想着雪霁将来是要做官的人,这祖宅他怕是住不上,补贴着他一些,是应该的。」 里正和族长点头称是。 苏平站了出来。「到底我们和小叔都是家人,爹这么分,我们兄弟仁没话说,爹怎么分怎么着就是了。」 苏纸又问苏雪霁,「雪霁,这么分你可满意?」 「大哥全权作主便是。」苏雪霁仍木着脸,半分波澜也没有,对于二房动的手脚他早有预料,却是无能为力,至少不是净身出户。 「那就这样,明日一早就请亭长和县衙的官爷过来,把文书和契文都做好,这事便了了。」说完这些苏纸就不再理会苏雪霁。 苏雪霁沉默的携着儿金金出了堂屋。 「爹,我以为小叔会争个几句,他怎么一声不吭的?邪门啊!」 离了堂屋仍可以听到苏安的大嗓门。 「就是,爹,我们之前那些不都做了白工?」这是苏平。 「你们给我闭嘴!」苏纸喝斥了声。 苏雪霁和儿金金走远了,也不想听那些人又说了什么,「分家了,往后咱们家就只有我们俩了。」苏雪霁说道。 「你忘了,咱们家还有伯父伯娘和银银姊,一共是五个人。」儿金金摇头。 苏雪霁被她这一说,神色终于松动了些,但下颚仍旧带着丝凌厉。「你说的是。」 「不过咱们分了荒地和山头,百多亩,听起来好多啊,这些地也都能种粮食,会有出息吗?」她心里热呼呼的,百多亩,听起来就很多啊! 「看着是多,不过荒地就是没人要的地,山头嘛?我也没去过,不知能有什么出息。」 他的心一直是冷的,不踏实,家是分了,就像那卡在嗓子的鸡毛,以为只要咳出去就好了,但是现在的他别说养家,那一百亩地看着好看,但什么收成也没有,能做什么? 儿金金看着苏雪霁看似在想事情,目光却有些空的神情,拉拉他的袖子。「其实啊我觉得钱财是身外之物,用钱财换清静也没什么不好。」 宅子、良田都没他们的分,但是荒地,她力气大啊,把它整出来就是了呗,至于山头,那可是好东西,山里野兽野菜药草果实植物什么都有,那是福地! 想来她的太白哥哥是为了没有分到银子在烦恼,但是她手头上还有一些,饿不着他的。「我怕你跟着我吃苦。」他可是见过儿金金像仓鼠般囤钱模样的,她居然告诉他钱是身外之物,要他不用在意,也是,千金散尽还复来,虽然摆脱这家人的方式不尽人意,但是天下又哪来理所当然的事情,罢了、罢了! 这一天,来回奔波不说,又历经了分家大事,两人还真的累了,把梅氏让他们带回来的烙馍夹着把子肉当成晚饭对付过去,早早的歇了。 明天的事,如儿金金说的,明天再想就好了。 次日,县衙门的书吏和亭长很快上门来,带了一应的档案契约,苏雪霁和苏纸办完了手续,收下书吏递来的契纸,分家过户的事情算是完成了。 苏雪霁接过契纸,收进了袖袋。 苏纸把一众人都请到屋里头去吃酒,理也不理苏雪霁,两面三刀的嘴脸终于全部露出来了。 苏雪霁回到小院,见儿金金已经手里拎着包袱,一副只等他回来就要出门去的样子。 「事情都办妥了?」儿金金一个箭步过来,脸上喜孜孜的,神情雀跃。 苏雪霁颔首。「你这是?」 「搬家啊,大嫂说咱们分家了,就不好继续住下去了,这院子他们有用,要养鸡鸭鹅什么的,不让咱们住了,我想我们也没多少东西,随手整理好,就等你回来咱们就可以走了。」 对这个破院子,她没半分留恋。 本来就没多少家当,儿金金就两身换洗衣裳,苏雪霁也只两箱书矜贵些,至于那些满是补丁的褥子,破锅碗和炉子,她都不要了。 被逼到这分上,不出恶言四个字已成摆设,读书人的傲骨更是不容轻视,苏雪霁捏紧拳头,哪里知道他连发泄几句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在儿金金白莹的脸蛋上看不见任何委屈,只有「我们还不走吗」的兴味模样。 被逼迫着搬家,她却……很是高兴? 「我去叫车。」 趁苏雪霁转身外出叫车的时候,儿金金把包袱往箱子一放,双脚打开,两手一抬,两个相叠在一起的箱子还有一大袋廪米,她轻而易举的抬出了角门。 把箱子放下后,看了眼半掩的腐朽木门,往后不再回来啦,这门关不关都无所谓了。 待苏雪霁叫了牛车,也不需车夫帮忙,儿金金随手就把箱子妥妥的放进牛车里,不说车夫惊讶地把儿金金看了一眼又一眼,见识过她力气惊人的苏雪霁也怔愣了下才回过神。 「可曾伤了手?」 儿金金把两只纤细白皙的手翻来覆去的展示给苏雪霁看。「我好得很。」怎么可能搬只箱子就伤了手?她又不是豆腐。 苏雪霁看着她那一团的笑,他的箱子可不止一只,是两只,而且,书的重量相加起来是很惊人的。 两人上了车,车夫问:「上哪去啊?」 「就县城吧。」儿金金自己拿了主意。 「为什么是县城?」不是蒸城镇? 「你还要回书院读书,咱们自然要往县城搬,方便嘛,再说那荒地上也不知有没有宅子……不过如果觉得不妥,要不咱们先去棊城镇瞧瞧,瞧得好就住下,瞧不好,再回县城。」这样就两不耽误了。 她的眉眼笑意更浓,她本来长得就好看,额头光洁饱满,唇瓣粉嫩润泽,脸上还经常带着笑,像现在微微歪着脑袋,娇俏的容颜平添了几分娇憨,甚是好看。 「你看起来很高兴,不生气?」他纳闷道。 「你是指被撞出来吗?有什么好生气的,咱们可是分了家,早搬晚搬还不都是要搬,再说那乌烟瘴气的一家子,我怎么瞧怎么瞥扭,我们自己出去外面住,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岂不是美哉?」 「那为什么只收拾了两箱的书和廪米?」家里那些锅碗瓢盆还有帐子、家什呢? 「那些东西不要了,既然我们要过新生活,那些破烂就留给大嫂,随便她去处理了。」 她还真看不上那些东西。 居然说是破烂,不过也的确,他一贫如洗,东西能用则用,缝缝补补又三年,如今她不想要,那就不要了,或许等他们安定下来,他可以在县城多找两份活计,这样就不怕银钱使不来了。 被她这样兜来转去,苏雪霁还真把心里那股忿懑抛到脑后,满脑子想的都是他能在县城里找什么不妨碍读书又能赚钱的工作…… 这时儿金金已经和车夫说好,他们要去一趟棊城镇,倘若他们决定要在那里住下,只添加他车钱,假如兜转一圈还是只能回县城,这一来一去,就当包了他的牛车一天。 车夫觉得划算,谈妥价钱,也就不往六安县去,直接从城门的官道往南岔去,直奔棊城镇。 * 第七章 分家现贪婪(2) 这六安县方圆六百里大大小小的村镇共有二十几处,棊城镇距离县城也不过一个半时辰的车程,还不到晌午,牛车穿过镇子中心,路上问了人,又出了西南边,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这叫三块厝的村子。 这三块厝位在一片绵延的山脉中,村落田地散布其中,阡陌交错,只不过这会儿已然过了秋收,田里只剩一簇簇未归仓的稻禾。 苏雪霁拿了地契问一位在大槐树下抽烟闲聊的老伯,他精神矍镍,一听苏雪霁问那荒地和山头的位置,他还未出声,另一个老者眄了眼那文书,却道:「这不是白头山下面那块寸草不生的大荒原和白头山?」 抽水烟的老人抬头看苏雪霁,「你们这是买了白头山下那片荒地?」 苏雪霁坦白承认,这没什么好觉得丢脸的。「家里分了家,我得了这处山地和山头。」 几个围坐的人全都凑过来看。「天可怜见的,真是缺德,那个生儿子没屁眼的,把那地给了小后生,那地方别说半点出息也没有,连水源也没有,分到这样的地,光溜溜的能做啥?」 老者指着一个半大小子,「我年纪大了,山路就不去了,狗子,你带这位公子上去瞧瞧。」 那叫狗子的笑嘻嘻的。「那山道车子上不去,咱们得用两条腿。」 于是儿金金下了车,吩咐车夫在这里等上一等,两人便随着那叫狗子的壮汉往一条山道上走,平缓的山路过去是石子路,林树遮蔽,已经看不见那些收割后晾晒的田地,过了半个时辰,放眼望过去是无尽头的大小乱石和坚韧、比人还高的杂草,斑驳掩映中,隐约可以看见两间颓圮的茅屋。 「那屋子应该不能住人了吧?」以前有人住,必有水源,不过刚刚那老者不是说此地没有水源吗? 本来是有的,狗子这么说。 六安县有条女神河,女神河发源于崑仑山,流经星宿海、阳羡,又分道浙西经天目、浙东,前朝这条河水源充沛,朝廷曾建码头,有船只来往,但潮汐来往,日积月累下,水带来了便利,也带来大量的泥沙,淤泥阻塞了河道,再也没有往来船只,只剩下小舢舨和扁舟来渡河用。 这块大荒原在女神河的最下游,由于河道变迁,这里一直以来村民都以为是无主的地,和荒地连接处是光溜溜的峭壁千仞,也就是他口中的白头山,这山又高又大,上也上不去,绵延不绝的山脉脊梁,这根本不是一座小山头,是一整个山脉,举目远眺,山峰数千里,就算是已快入冬的季节,仍是绿意蔓延无尽头。 苏雪霁拿出契纸出来对照,确定了百余亩的荒地和山头就是此处了,脸色铁青,掐着契纸的指头都掐青了。 这就是他那个好叔父分给他的产业。 狗子是个不会看人脸色的二愣子,「从前有人说这白头山有金银玉石矿,也来过好几批人东挖西挖的,结果,别说个矿屑,要爬那千仞峭壁就摔下来不少人,结果现在好了,你的运气这么差,分家产分到这两个半点无用处的地方,可见你在家里是个不受看重的。」 苏雪霁垂头丧气的跟着狗子回到大槐树下,所有的人都走光回家歇晌去了。 告别了狗子,两人搭着牛车离开了三块厝。 苏雪霁闷声不吭的,却见儿金金的脸上没有半丝不高兴的样子。「你不生气?给我们这片没有用处的荒地和山头?倒是把该我们的良田和大瓦房都占去了。」 「为什么要不高兴?嫁你的时候我们只有西院那小院子,还无处不漏水,连灶台都没有,只有小炉子,缺了角的碗,现在,我们有块地,靠着河那块也是我们的,还有座山,就算那房子不能住人,往后要是我们想住这儿,再来盖房子就是了,有地有山有房,当然高兴叩!」 要不是相信儿金金不是那种会说反话的人,苏雪霁几乎要以为她是拐着弯骂他一贫如洗,可见她一团高兴的样子,不是取笑自己,但他还是高兴不起来,「你没听狗子兄弟说那山连猴子都上不去,崇山峻岭的,何况,那白头山我看着是一整条的山脉,也不知道一座的山究竟有多大,若是要请衙门的人来监界测量,恐怕也不容易。」 儿金金指着白头山连绵的群山道:「那些山头都是有主的吗?」 「那高山密林恐怕连进去的路也没有,谁会要?自然是官府的。」 「那太好了,往后那山里有什么出产,不都随我们拿?」儿金金两眼放光,水眸里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彷佛那白头山上所有的物件都已经被她贴上标签,往后她爱怎么拿就能怎么拿。 苏雪霁哭笑不得,儿金金见他还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安慰道:「来年春天我先把荒地整出来,种上个三年高粱、荞麦,等养得差不多了,就可以种小麦,来年就能收上一袋袋的粮食,接下来要是水源灌溉得当,种上水稻也没问题。」到时候就有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可以吃,那该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啊! 她偷下凡那些年听多了农人们嘀咕着农地要怎么打理,该种什么才能丰收,旱田、水田、良田、次田又该怎么整饬,拿旱田来说,高粱荞麦和红薯不怕旱,最容易生长,只要能种上,就不怕没收获。 「你别忘了,荒地就算整出来,那上面连层黄土也没有的。」不是他要泼儿金金冷水,整地就是个超级大工程,而且那乱石下面可是砂土,想种出东西来哪是那般容易。 「就差一层土,也不是什么大事。」儿金金把话说得很满。 苏雪霁见她兴致勃勃,一时无语,只能顺着她道:「也是,就差一层土而已……不过,你这大张旗鼓的,你不会是想在那荒地上住下吧?那房子压根没法住人啊。」 「这倒不是,你还要念书,这里离县城太远了,来去不方便。」儿金金把头摇的跟波浪鼓一样。 她自己倒不担心这远近的问题,反正她用风火云过来,腾云驾雾,快得很! 苏雪霁重重叹了口气,「我原先想着可以卖掉几亩地,到县里买个房子的,眼下看着是落空了。」 「百两银子能在县城买一间房吗?」 「也不能把银子都花在买宅子上,还得留些生活花销费用。」县城的房子都是几十两几十两起跳的,县里的花销又比苏家镇大,还有她说要整那块荒地,那得请多少人手,林林总总的花费他不敢想。 「那简单,咱们就先租个宅子住,租宅子怎么也花不到一百两吧。」她当初没想到会这么快分家,便把银子给了伯娘,不过给就给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啊,她怎么就忘了自己手头上还有一盏燕窝,要是拿出去,又有百多两的进帐,另外,石橄榄不算,灵境空间还有她从湖畔挖了一大堆的「薯预块」,虽然不知道它值不值钱,换个几两银子也是可以的。 「最近忙,又是归宁,又是分家的,有个东西我放在身边一直忘了问你到底是什么?」她天外忽然飞来一笔。 苏雪霁的情绪始终低落,眼见自己和妻子无家可归,心里纠结得很,被她这一说,愣了下。「你可带出来了?」 应该没有吧,她浑身上下就一只小包袱,里面充其量只能放下一件换洗衣物,又或许是她那些私房,其他没有别的什物,他到处打量,还真没有多余的行李。 儿金金笑嘻嘻的从袖口掏出那薯预块递到苏雪霁眼前。 她也不像县城那些姑娘家,要是拿着什物还得用帕子包着,以示洁净,这会儿她那白嫩嫩,如凝脂般的手掌就搁着一块婴儿胳臂大小的薯块,薯块还带泥,却半点都没沾上她的手。 只见那薯块长须条,须条老而韧,黄褐色老皮,毛根上有细密而深的螺丝状横纹,长相不规则。 苏雪霁接过细细看着上头的纹理。「这叫花蓼,还有个名称叫何首乌,是药铺里细贵的药材补品之一,是好东西,义父说生首乌入陈年高粱调制成的药酒,既可内用也可以外敷,对于治疗瘵瘙疮瘫、风疹搔痒、肠燥便秘有着很好的效果。」 「相公的义父只在山上打猎太屈才了,要是能行医救世,肯定不一样。」一个猎户能如此熟知药材行效,应该不是普通人吧? 「义父曾说,救人与救狼无异,这世间的大夫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一个人住在山里头清静无为,十分自在,没想过要那些沽名钓誉的东西。」 这人挺有个性的,不屑,不为。 「不过,他还是救了你不是?」会隐遁深山不与人往来的人必有一段过往,愤世嫉俗之外其实就是个嘴硬心软的老人吧,要不然怎么会把饿晕了的苏雪霁给捡回去,还教他打猎、识草药的本领。 「是。」义父那年对他也是不假辞色,只要他的表现不如要求,就会给冷脸,但是他仍感受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善意。 儿金金发现谈起她没见过面的义父,苏雪霁整个人活泼了许多。「下回再看见这花蓼,我多挖些回来,照你说的用陈年高粱调制药酒下去泡,留着自家人喝。」 她已经把脑筋动到这里来了。 「炮制这何首乌要经过九蒸九晒,费工得很。」方才不是还在商量买房子的事情,怎么脑回路已经变成要如何炮制这花蓼了。 「那炮制的事就交给我来。」她把小胸脯拍了一下,发现不对,换成拍腰侧。伯娘说她已经是大姑娘了,不能老往胸部拍,小桃子会长不大的。 这种事苏雪霁还真帮不上忙,左右她要捣鼓就让她去,只要她开心就好了。 这时他趁机拉了儿金金的袖子,感觉空荡荡的。「你这袖子是乾坤百宝袋吗?什么都能装。」 「怎么可能,那不是神话里才有的东西。」她打哈哈,她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趁隙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空间里还有小山般一堆的何首乌呢。 只不过乾坤百宝袋还真是有,那是布袋老和尚的宝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大能小,能屈能伸,比她的灵境空间还管用。 得,她羡慕人家什么呢,往后她多跑几趟白头山,多存点家底,还怕她的空间不够用? 苏雪霁瞧儿金金一派乐观开朗,也没那么气闷了,「租房的话,繁华地段的房子一贯钱就能打发,偏僻地方价钱自然就更便宜了,今日等我们回到县城天也都黑了,咱们就暂时找间干净的客栈住下,明日再去官牙找牙子问问,又或者官衙的布告栏也会有租赁消息的,到时候我们边走边看。」 「你那书院附近可有房子要租人?」 这苏雪霁知道。「有,书院后面多为两间一户的小屋,那里住着书院许多学生,许多远道而来的学子,家境清寒的合租一间也是有的。」许多同窗家境都不富裕,一同合租一间,分摊不少费用。 「你当初为什么不住那租房,也省得来回奔波。」 「苏家镇离县城不远。」这摆明是违心之论了,说穿了就是没钱,口袋浅得很,连吃饭都成问题,哪来余钱租房。 「你是想能省一文是一文吧。」她一针见血道。 她眼神坦荡清澈,不含任何杂质,苏雪霁这些天也看明白了,她讲话不像许多姑娘家拐了十八个弯,要不多生个心眼,完全不明白在说什么、所指何事,儿金金却不会,她如果单指这件事,那心里搁的也只有这件事。 和这样的人讲话,不费心,让人觉得舒坦。 苏雪霁坦白承认。「的确是。」 「那现下呢?」 「书院后街的房租虽然便宜,但是有家眷,住那里委实不方便。」出入都是臭男人,她一个女孩家家的,混在男人堆里,要是被人看了去,他,不乐意,因此并不考虑! 儿金金不明白为什么多个女人就不方便,这人间的规矩也没少过夸父山一千九百九十九条的门规啊,看来,她还很有得学。 两人成亲以来第一次说这么多话,两人把竹筒里的水都喝光,牛车进了县城,苏雪霁付了帐,谢过车夫,寻了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叫了炸串和两碗油泼面饱餐一顿,简单的洗洗便睡下了。 第八章 到县城置产(1) 第二天,苏雪霁一早起来,儿金金已经从外头买了炸糕、浦煮和两块裕褪火烧回来,她看起来精神抖檄,神采奕奕,好像对她来说天下没有什么难得倒她的事情,苏雪霁也不由得精神一振。 「昨夜那油泼面果然不管饱,没吃饱,连睡觉都觉得肚子空空的,不得劲,不过县城里的东西还真不便宜,我就买了几样,一块裕裤火烧居然要五文钱。」这些就花了她将近三十文:心疼。 「昨夜没吃饱,怎么不告诉我,我好让客栈的厨房给你做。」客栈是管一顿饭的,若是要吃别的,只要付现也是给做的,他没想到儿金金吃了面和炸串还觉得饿,早知道他就把自己的份分给她,他还有些吃撑了。 回想起来,她嫁过来,这些天除了烧鱼和去二房吃饭吃得丰盛一点,她应该都没怎么吃饱饭吧?也就是说她嫁给了他,却一直饿着肚子? 亏他还向儿家伯父发誓会好好的照顾金金,结果食言了。 他十分惭愧。 媳妇儿食量大,这回,他记着了,往后他就算自己没东西吃,也绝不让媳妇饿肚子! 儿金金晃了晃手中的油纸包和粗陶盅,「这不是找补来着了。」 苏雪霁闻到了食物的香味,肚子里的馋虫也随之应和。「你吃了没?」 「自然是吃了,这些是你的,你吃完我们出门时还要把陶盅给还回去。」卤煮带着汤汁,外带的话,自然是用摊子提供的陶瓷碗装回来,吃完洗净,再送还就是。 苏雪霁让伙计送了水,自去梳洗,回来用饭时,见儿金金打开荷包正在数钱,她两手拿着银锭互相碰撞,那声音好像悦耳的仙乐,乐得她眯起了双眼,都还没开口问,财迷媳妇已经满脸都是雀跃的笑。 「我一早去把生花蓼给卖了,药铺的掌柜说花蓼是名贵药材,而且我那些花蓼个头都够大,断面切开一看年分也够,量还多,多到他从来没见过,虽然是没有经过炮制的生药材,他还是给了好价钱,你猜他给了我多少银子?」 苏雪霁瞄了眼桌上的钱数和银票,长眼微微的扬起。「我……猜不出来。」 儿金金竖起五根嫩生生的指头。「足足五百两。」 这回苏雪霁已经学精乖,他把口中余下的汤汁都咽下去才开口,但到底为难了他一个习惯细嚼慢咽的书生,还是呛了下,「你究竟挖了多少的花蓼?」 按他想,半天了不起挖五六斤也就顶天了,这东西和人蔘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药材,不可能漫天生长,随处可挖。 老实说挖了多少花蓼,儿金金真不知道,她是一半用手一半用神识下去挖的,那日回来手还疼了半天,只能说她把那湖畔所有的花蓼都挖了个精光,其实后来也挺后悔的,凡事都该留余地,留下几株茎块,来年也好繁殖生长下去,她却因为一时贪心把它扫光,那地是不能再去了。 不过,生命向来能找到蓬勃之路,也许过个三、五年,那无人之地又是一片繁荣景象,那就留给将来有福的人吧。 「药铺的伙计扛着千斤秤秤了半天,说共有一百一十五斤。」她轻点着下巴,说得轻描淡写,那口气像是卖了地瓜和芋头般轻松。「掌柜的问我哪来那么多花蓼,我跟他说咱们分家,刚分了座山头,就是那里出产的,也仅此一回,往后也没了。」 「他信?」 「为什么不信?我长得这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要不信我,我就把花蓼拿去别家铺子了。」真没想到县城的药铺、医馆生意这般竞争,她一说要去别家,掌柜架子不端了,要她便宜卖的嘴脸也不见了,殷勤的说要全包下。 这商贾唯利是图的嘴脸,还真是走遍天下都一样。 「把银票和银子都收起来,出门在外,凡事小心为上。」纵使知道她力大无穷,但是一个姑娘家的是怎么一大早把一百多斤带泥的花蓼拉到药铺去的,他没法问,好像一问就会问出超出他理解能力的事情来。 儿金金清晨便去租了辆骤车,拉到僻静处,把空间那些东西全扒拉到骤车上,这才推去药铺的。 谈了买卖、还骤车、买早点,折腾下来也就这时候了。 她飞快的把银票折叠好放进荷包,把所有的银钱都推到苏雪霁面前。「这些太重了我拿不了,你拿。」 苏雪霁也没多想,随手把银子放进荷包里,只是那随之而来的重量让他感受到荷包里不是小钱,带着走实在是负担,于是找来一小包袱装了进去。 「我们去看房子吧。」 他们与店小二说了声便出了客栈,他们先往衙门旁的大布告栏去看了,没有中意的,而衙门边上便是官牙,便走进了牙行。 天气还没冷到要烧炭炉的时候,但牙行里好几个牙子却围着一个炭炉子取暖,聊天喝茶嗑瓜子,见苏雪霁交领直裾,头戴士子巾,可腰带只是布带,脚下也只是布鞋,巾角少了坠,没扇子没穗,腰上也缺了佩,虽是文人打扮,可一看就是没油水的主儿。 唯一可取的便是收拾得简洁清爽,模样雅正端方,倒是一表人材,但模样好也不能当饭吃啊。 跟随的姑娘也是一身布衣,头上别说簪子,腕上连个绞丝蠲子都没有,素面朝天,虽然美则美矣,但是这些都不足以让他们挪一挪步子。 他们这样的态度,别说苏雪霁不喜,儿金金也想换家牙行了。 小夫妻交换了意会的眼神,但还未行动,倒是有个单眼皮、眼神灵活,大概三十多岁的牙子主动过来介绍,「这位公子可是要看房?这几日天气越发的冷,客官来问房的少了,您这会儿来看房子,恰恰是最好的时候。」 「我们欲寻清静的地方住。」苏雪霁也不是那等不给人留情面的人,见人客客气气的出来问,也不拂了他的面子。 牙子姓魏,他殷勤的给苏雪霁和儿金金腾了地方,又给上了茶,「不知公子要租房还是买房?」 「我家娘子看中意就买,要是不合意,就先租房。」 魏牙子看了儿金金一眼,就收回目光,没敢多看。「公子你一看就是读书人,读书人最喜欢清静地方做学问,不过又不好太偏,要上街买着笔墨纸砚的也不方便,夫人要出门买烧饼油条总不好还要走五里地,那不是阳得慌吗?」 儿金金暗自点头,倒是个能言善道的。 「先从买房看起。」苏雪霁决定让牙人领着他们先到处去看看。 一听确定要买房,魏万三的单眼皮都瞠大了几分,房市买卖不管租、买、典向来官牙和私牙竞争的厉害,今日他要是能谈成这笔买卖,赚到手的抽成不少,家里又多一笔进帐。魏万三更加殷勤了。「说起来我们这六安县也就一街一河二坊市,这一街便是状元街,河嘛,就女神河,二坊市呢,指的是状元街与女神河相交的东、西二坊,咱们县里最大的书院、衙门,凡是官办的都在西坊这边,以状元街为界,东坊河岸都是酒楼、码头、市集,连铺子带宅院都在那边,真是热闹到不行。」 魏万三的口才不错,把这六安县的地理环境,日常生活相关的事情都说了个遍,儿金金化成凡人那几日除了和儿银银去过当铺,这县城压根不知道长什么样貌,现在听那魏万三说得口沫横飞,不禁听得津津有味,这牙子不去说书真是屈才了。 儿金金看房是以苏雪霁去学院方便作为考虑的重点,既然书院在西坊这边,东坊她就不去看了。 西坊这里的宅子有两处,一处在状元街后面,靠近私塾书院,是二进的宅子,三间宽的门面,屋里空空如也,连个床榻桌椅也没有,有前庭后院,都不大,约莫就半分多地,可以用来堆放柴火杂物,穿过巷弄就能上街,想买什么都方便,过了风雨桥,小半刻钟便能到书院,角门出去是个广场,广场上有水井,洗衣打水都靠这口井,房主要价八十两。 另一处在女神河边缘,临着河,院子只有一进,进门是回廊,穿过天井,进入上房,家什齐全,精雕细琢的黄花梨木,色泽淡雅明亮,院子里花木带着淡淡的香气扑面而来。 一个大院子,外带一亩种满青竹的后院,三间房,可以说是依山傍水,最重要的是苏雪霁去书院有条近路可以走,不必穿街走巷,估摸着只要小半个时辰就能到,要是时间宽裕,他想回家吃个午饭,歇个觉都行。 魏万三领他们经过胡同的时候,两旁的银杏树一片金色树海,映着秋末温柔的太阳,儿金金就有些迈不动步子了,当她再看见后院那一亩青竹,翠影摇曳,凤尾森森,人造的山壁岩缝流淌着由女神河引过来的叮咚水声,伴着风吹竹叶的簌簌声及隐约的嚅啾鸟鸣,犹如天籁,更让她心动的是,前后有院子,还有口井,从前院门到后院都铺着条砖石,就算下雨,也不怕泥淳,临街还不是热闹的街,闹中取静,他们家就两个人,房间虽少,也尽够住了。 儿金金连厨房都没放过,干净明亮还有三个大锅灶,砖砌的台案,取水也方便,她越看越喜欢,心里已经决定要买下这间宅子。 「这间宅子从前是个盐商藏娇的院子,如今要价一百九十五两,不少人来看过,都中意这宅子,觉得幽静,只是一分钱都谈不下来。」一百九十五两,虽仅一进的宅子,但里头家什床铺一应俱全,还价值不匪,真要全部算进去,二百五十两都能卖,唯一坏就坏在这宅子有个凶宅的名…… 「这样的房子要价会不会太便宜了?」儿金金听到价钱没喊贵,却是嫌人家卖便宜了。 苏雪霁也看出来儿金金喜欢这房子,只是将近要二百两的宅子哪能说便宜? 魏万三支吾了下,心里一咯噎,不会又要坏在这里吧……本想打两句哈哈带过,哪里知道天性使然,一启齿,却是原本托出,「既然小娘子问了,我也就坦白告诉二位,这宅子出过人命,那盐商在外头养外室,您也知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不知怎么传进了正室的耳里,月黑风高的晚上,那正房太太带了大批的家丁,不由分说把那外室和贴身侍候的丫头给打杀了,据说屍身丢到乱葬岗,事后,住在这附近的邻居只要一到夜晚子时,便会听到女子的哭泣声,阴风惨惨,也有不信邪的人进宅子冒险,被吓得屁滚尿流,喊爹哭妈的大有人在,至此,这宅子便乏人问津到现在了。」 说完,他都想搧自己嘴巴了,有心想把这经年卖不出去的宅子出售,明明应该说点什么敷衍过去的…… 「所以便宜卖啊。」这样处处透着雅致的宅子,家具器物都有,只要人搬进去住就行了,要是嫌弃那些东西经了别人的手,自然就随你处置了,若非有过凶杀案,真要卖,价钱应该可以更往上提个几成不止。 「行得正坐得端,身正不怕影子斜,何惧邪魔歪道?」苏雪霁与时下的人不同,他不信鬼神,对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都归为迷信。 牙人魏万三点了点头,「那位盐商夫人也是这么说的,她说她于家不缺这点卖宅子的银两,可她光想起这宅子和丈夫的龌龊事,就觉得堵心。若是旁人,我是不与他们说这些的,我看两位态度谦和,又十分有诚意,这才拿出来说……」 眼看这牙子唇齿一碰,又要如同滔滔大江决堤,儿金金摆了摆手。「那这房,我们就买下了。」 神鬼这些东西,你相信就有,不相信就没有,说不信,她又如何借了原主的身子,变成凡人? 她和师兄们一起修炼的时候,也会接到夸父山下百姓的请求,请他们下山斩妖除祟,这些东西见多了,区区一个怨灵还真没往心上搁,了不起,搬进去的时候点上三炷香,让她往别处去吧。 「好咧。」魏万三满脸堆笑,笑得牙不见眼,「那公子可随我回牙行去,我给您办过户。」 「这牙行我去,回头再去客栈把行李搬过来,你留在家里,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整理打扫的。」苏雪霁不想她过于劳累的来回奔波,这点小事他能办妥。 儿金金把他拉到一旁塞钱,「这些银票你一块带去。」 她知道他手上没多少钱。 苏雪霁没能细看,也不知数目,自然收下了银票,就像所有的老夫老妻,钱是媳妇在管,家里有任何开支都得由媳妇那边拿。 人家小夫妻说悄悄话,魏万三自觉的转过头去,佯装眺望外头的景色,等他俩商量好了,便摸出一串钥匙来,递给他们俩。「这是宅子各处房间的钥匙,要是不放心,便重新换一把新钥匙也是可以的。」 「手续还未办妥,你就把钥匙给我,合规矩吗?」儿金金觉得这牙子有趣了。 「这不是相信您两位的人品?」 儿金金收下了钥匙,道了谢。 苏雪霁便随着魏万三去了衙门办过户。 魏万三在牙行里已经十多年,对一应事物都熟悉到不行,他带着苏雪霁与屋主在衙门中写了契书,又给清银钱,房契便换了户主。 写房契的时候,苏雪霁说道:「这房契的名字,就落我家娘子名字。」 魏万三没想到房产居然要落妻子的名字,一般买房买地不都写的是男人的名字?「这还真是罕见。」 这位很不一般。 而原屋主于夫人没想到魏万三有本事把她的院子卖出去,除了事先谈好的佣金,又多给了他五两赏银,乐得他叠声道谢。 房钱加上过户税,一共二百两,苏雪霁按着市价给了魏万三一两九钱的抽成,谢过魏万三便辞去了。 * 第八章 到县城置产(2) 苏雪霁出门后,儿金金仔仔细细的又把宅子逛了一遍,见日头正好,她汲了井里的水,担起袖子把堂屋里头的家具都搬出来,八仙桌、一式四张的圈椅、两头微翘的双头条案……一一擦拭起来,擦拭完放在荫凉处晾晒,转头进了房间,也将春凳、绣凳、梳妆台,靠窗的书案、骨牌椅、床榻都细细擦过。 至于帐子、珠帘、被褥枕头,华丽的有些刺眼,也不是她喜欢的样式,便拆下来,拿箱笼装了,准备一会儿上街去买来替换。 接着她又洗刷了灶台,水缸也刷了,然后提水装满,地板还没冲洗完毕时,苏雪霁回来了。儿金金湿着双手,随意在裙兜上一擦便迎了出去。 「你怎么不等我回来再一起打扫?」苏雪霁一进门就看见窗明几净的堂屋,搬进屋的书箱一时不知该不该放下。 儿金金看得出来他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两个箱笼和廪米从客栈搬回来的,他那单薄的身板,还真是不容易。 为了省那丁点银子怎么就不知变通请个人帮忙呢?算了,读书人也不能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就当锻链体力了。 「渴了吗?先喝杯水再说。」她指了指桌上的茶水,要他自己倒,她趁机把箱笼往屋里搬,可她搬进去也就一放了事,书是太白哥哥的,她就不去碰了。 「你会烧水了?」他还真的渴,喝了一杯,还有些意犹未尽。 「我都看你做过那么多遍,要是再学不会就该糟了,往后你要上书院读书,我总不能每天脖子上挂个大烧饼等你回来煮饭、烧水,我好歹也得学些求生本领,不求人啊。」 苏雪霁想笑又不敢笑。 「够吗?要不要再来一杯?」 苏雪霁为了能早点回来,取了房契后又去了衙门登录做档案,才去客栈把留在那边的行李拿出来,结了帐便往回赶,这一路都没沾到半滴水。 原本一直忍着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一杯水下去反而觉得更渴,遂点了点头。 他也没等儿金金替他倒水,直接走过去拿起茶壶就着壶口咕噜咕噜把一壶水都喝光了。 「欸欸,下回不要这样了,要是渴了,在外头喝杯凉水再回来也是可以的。」儿金金简直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了,这男人都是这样一根筋吗?他这秀才到底是怎么考上的?真令人费解。 苏雪霁把水喝完,人总算缓过气来,舒坦的坐了下来,把荷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这是房契和地契,你找个稳妥的地方收好,屋子钱、中人费加过户税,一共二百两,客栈结了房钱一百八十文,这些是找回来的钱。」 儿金金不关注那些银票和零钱,看了一眼房契。「怎么是我的名字?不该是你的才是?」 「银子你出的,房子自然该是你的。」苏雪霁笑道。 「那好吧,你的我的,左右都一样。」她把零碎的银锭给了苏雪霁,收起银票和房地契,「过几日是十月朔要给先生送节礼,想想要给先生、师母置办些什么,留些银子在身边,手头方便些。」 苏雪霁有一刻失神,以往哪有谁来替他打理这些,都是他自己若有些余钱便买些时节果品,再多一刀好些的纸,就算尽了节礼,他没想到先前只是一语带过,儿金金却记在心上了。 眼看天要黑透了,这才发现屋里没有油灯,何况一整天折腾下来早就饥肠辘辘,便一同出门觅食,顺便到夜市买些急用的东西回来。 走出家门,邻居煮饭炖菜的香味到处弥漫,走在银杏胡同里,闻到的都是人间烟火气,她乐到不行。 苏雪霁看她像闻到骨头香味的小狗,指着前头笑道:「找个地方去吃东西去吧。」 两人出了胡同,沿着石板路往前走,拐过了弯,眼前豁然开朗,从这里出去有许多的店铺住家混合,摊贩林立,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便是县城最热闹的夜市了。 这夜市通常开到三更,天明便成了市集。 「我要吃鲜虾大馆范,浇头要多加,还要一颗大卤蛋,你呢,你想吃什么?」 「我来个不加肉的阳春面就可以。」 两人往一家卖大馆范的面摊走去,找了位置坐下,一个和摊子格格不入的大汉过来问道:「两位吃点什么?咦,这不是苏秀才吗?」 苏雪霁转头一看,站了起来,「……丁大哥。」这跑堂的「老小子」居然是他们在苏家镇仓粮司见过的丁朱华。 不过吃个晚饭也能遇见熟人,天涯真是无处不相逢! 「你怎么会在这里?」两人异口同声。 丁朱华爽朗的大笑,「我方才还以为认错人,这丁记面摊是我爹娘的摊子,我要无事忙就过来跑腿帮忙,他们还嫌我碍事,说我在这里妨碍他们做营生,不是我吹牛,我家面摊在县城里数一数二,没有一样不好吃的,就连我娘亲手做的小菜也是一绝。」 「丁大哥是县城人啊?」儿金金问道。 「就是,当初调到苏家镇,我还想着要两边跑不知得多少年才能再往回调,哪里知道自从认识小老弟之后,县太爷说衙门缺人手,又把我调回来了。」苏家镇也是县太爷的辖地,一个县衙就这么些个衙役、书吏,哪边人手凑不齐,就得去哪边支援,这已经是常例。 「我们今日刚搬来县城。」苏雪霁笑了笑道。 「巧啊,我这几日休沐,休沐日过后便要回县衙应卯了,往后小老弟有事招呼我一声,我当全力以赴。」 「多谢丁大哥了。」 「不说这个了,你们现在住哪里,我打小在这里长大,这县城我熟得很。」他小时候是市井的小霸王,长大了为了不继续混下去,他那在县衙当了一辈子小吏的爹便走了关系把自己的位置腾给儿子,他老人家离开岗位后又闲不住,便和老娘开了这家面店打发时间,哪里知道做着做着,还做出了点小名堂来。 由于自己靠着关系进衙门的,他对苏雪霁这样凭自己实力拿到秀才功名的人是特别的佩服! 「临着河,就银杏胡同走到底,一进的宅子。」苏雪霁没想到丁朱华会问那么细,见儿金金没什么反对,便把地址给了丁朱华。 「你们买了?那处可是县城出了名的凶宅,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啊。」丁朱华皱起眉来。 这苏秀才莫非是叫牙子给骗了? 苏雪霁正要细说,可前头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忙得不可开交的丁大娘吆喝了声,丁朱华立刻回过神。「都怪我这张嘴穷罗唆,贤伉俪吃点什么呢?」 正是饭点,人多了起来,儿金金也想他赶紧走,便重复了一遍菜单,「鲜虾大馆饰两碗,浇头要多加,各加一颗大卤蛋。」 儿金金没照苏雪霁的意思要碗阳春面,反倒叫了两份同样的鲜虾大馆饰。 「稍坐,马上就来!」丁朱华高喊了句,又压低嗓门添了句,「我忙去了啊。」 没等苏雪霁回应,丁朱华快步的往正在忙活的爹娘重复一遍菜单,然后自己先去端菜,不消一会儿,木盘里放了三样小碟的凉拌小菜,往桌上一放,「麻酱拌野蒜苗,爽口解腻,怆拌西葫芦,辣椒爆炒花生米,这几样是送的,二位先用,我一会儿就把大馆范给二位送来。」 苏雪霁张了张嘴,要换菜单的话来到嘴边,丁朱华已经忙别的去了。 「尝尝,我看这西葫芦丝翠绿的皮好看得紧,嫩得不像话,还连皮吃呢。」儿金金挟了一筷子放进嘴里直喊甜。 苏雪霁实在也饿了,这当儿两碗大馆饰上来了,那碗公比人的脸还要大,八分满的汤汁飘着绿芹青葱,薄薄的馆饷皮看得出来里头的鲜虾居然是整只的,汤头不只卧着卤蛋,还有四根指头横并这么大一块的肉,不用闻就香气扑鼻,两人不再客气,埋头便吃,一番狼吞虎咽,连汤汁都见底,几样小菜也吃得干干净净。 「我还是头一回吃这么多东西,胃口被你养得越发的大了。」这样的饱足感,自从儿金金来了以后他觉得越发的丰满了。 「你就是要多点肉,把身子骨养实了,想做什么事都行。」没有健康的身子,想做什么都是空谈。 「娘子说得是。」 两人走到摊子前,付了帐,一大碗的馄饨十五文,肉、卤蛋和小菜都不收钱,苏雪霁付了三十文。 「这好吗?我们白吃了那么多东西。」儿金金可没想到是这个价,小摊子挣钱辛苦啊,何况还是熟识的人,这不是占了人家便宜?不好吧。 儿金金爱钱,可她不兴占人家便宜这套。 「我们与丁大哥争这些小钱想必他不会收,与其在这里计较,倒不如往后有机会多照看着他们一家。」苏雪霁想得更远些。 儿金金见他说得在理,两人便慢慢的往夜市逛去,儿金金想买的东西太多,可也只能紧着先买了灯油和棉被枕头、洗脚的木盆,便打道回府。 两人烫了脚就准备睡觉,宽大的彩漆架子床比起他以前那逼仄的单人火炕,得一个人睡床头,一个人睡床尾才不至于翻不了身,再回想这两日,分了家,看见自己那分得的那荒地、山头,隔天却在县城就买了屋,晚间遇见丁朱华还吃了顿那么多东西的晚饭,身上盖的是柔软温暖的厚锦衾,这些曲曲折折,起起伏伏,悲喜交加…… 而这些,若是没有此刻睡在他身边的儿金金,此刻的他应该是如何精打细算的在县城里与人合租一间房,想法子在这什么都贵的地方活下去。 要不是有她,他还在过那些饿狠了才敢去买个馒头掰成两块吃,撑着等书院的正餐,每一文钱都得设法攒起来的苦日子,再说那些个抄写活儿也不是天天有的,有的人还会拿他秀才的身分嘲笑他赚这种小钱,与穷人抢食,又有谁知道他心里的苦楚?过去的日子和这些天比较,如天渊之别。 看看已经睡翻过去的儿金金,想来这两日累坏她了。 头一回,他主动靠近她,把人搂了过来,手摸着她软绵绵的腰肢,那是一种他也形容不来的感觉,耳里隐约听着屋外潺潺的河水声,一颗飘忽的心彷佛有了安定处,两眼一阖,也很快进入黑甜梦乡了。 第九章 礼多人不怪(1) 次日两人都睡得有些晚,儿金金想起来问苏雪霁,「你可想好要买给先生的节礼了?」 「已经想妥,先生嗜听驴鸣,嗜吃河豚,只是师娘嫌驴子费饲料,也吵,从来不许先生买,河豚鱼肉虽美味,却含有剧毒,学生们从来不敢送这些,先生也好书,可孤本价值千金,我实在买不起,因此我想着还是如常买鲜果好纸聊表心意就是了。」 「河豚倒是好说,爱听驴鸣,这是什么嗜好?」儿金金不明白。 提及书本上的文人雅事,苏雪霁信手拈来。「东汉末年建安七子之首的王粲不只博学多闻,有过目不忘之能,还有个偏好,便是爱听驴鸣,英年早逝后当时还是世子的曹丕便在他的葬礼上提议,王粲生前最爱听驴叫声,既然他喜欢,也喜欢自个叫,不如我们每人就学一声驴叫为他送行吧。」于是王粲的墓前便响起此起彼落的驴叫声。 读书人真不是盖的,随便都能说出一篇文章来。「要不这样吧,太白哥哥上街去买驴,我去钓河豚。」 「还真要买驴子?」苏雪霁问道。 儿金金直点头。「我是觉得送东西嘛,自然要送对方喜欢的,要不然岂不是白送?送了人家又不领你的情,多此一举嘛。」 苏雪霁点头称是,不过……「都说春吃鲷,夏吃鳗,秋吃鲑鱼,冬吃河豚,今年的初雪还未下,这河豚不好找吧。」 这四季的鱼美食他都没吃过,却不妨碍他做学问时把这些记进脑子里。 「河豚这东西贪吃得很,基本上挂什么鱼饵都会被它抢食,就是它的牙十分尖锐,钓鱼线得用粗点的绳子。」儿金金说做就做,转身去后头的竹林削了根竹子做钓竿。 只不过她没立刻走开,而是看着幽幽绿荫蔽天的竹林,突发惊人之语,「太白哥哥,盖一间竹屋给你当书房,你可喜欢?」 家里那一进院子,一明两暗的格局,明的是堂屋,余下两间都不够敞亮,这竹林,冬暖夏凉,最适合修身养性,静心读书,又或者可以邀三五好友来烹茶畅谈,若不然,这些竹子最终只能被她砍来当柴烧了。 「我在哪里都可以读书,不见得非要书房。」他年幼时,牧牛背上可以读书,腹中饥饿时可以读书,被人欺凌时更发愤苦读,因此一间专属于他的书房,他从来没想过。 移竹当窗,分梨为院,溶溶月色,瑟瑟风声,独揽半轮秋水,他脑子里不由得浮现那样的景致出来。 「那我就当你允了,你去给先生送节礼时,我去找泥瓦匠,让匠人来起屋子。」她是想自己来啦,用灵识应该一天就能把竹屋盖起来,但是家里要是半天就多间屋子出来,苏雪霁大概会心疾发作,为了不让他起疑,还是花银子请人来吧。 他应下了什么?苏雪霁一头雾水。 他对着自家娘子常常有种无言以对的无奈,她总是应了,可做出来又不是那回事,他完全跟不上她的思考模式。 「盐、菜油、米粮家里还有,但还缺几个大锅,汤罐笊篱,细纱罩儿、畚箕大小萝筐菜刀浴桶……总之要买的东西太多了。」她十根指头都数不过来了。 苏雪霁带笑望着她,他没发现自己这几日脸上的笑容变多了,「那些个竹蔑罩儿,畚箕扫帚大小萝筐我能自己来,我会编,咱们家后院有竹子,刚好。」 「那就交给你了。」她还真没想过苏雪霁会这些手工艺,她就以为他只会读书。 果然技多不压身,到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于是两人分头办事去,分开时她还多嘱咐了声,「东西买多了,别自己提回来,使个人,要不雇辆车。」 「我不会累着自己的。」老是被娘子当成易碎物看待,他的外表会不会真的有待锻链了? 儿金金也没去远,她从后院的小门出去,行经人家的菜畦地,深深浅浅的沟连着大渠,渠边是堤防,长满了防风草还有艘无人的小舟。 她旁若无人的跳了下去,落在河岸边,挖了蚯蚓,便将钓竿插在石缝间,也不去管它,又在河央埋了两个鱼笼,接着她便坐在大石块上,看着鹭鸾在河面上觅食,一边用灵识注意。 还真是一会儿的功夫,钓竿上就有了动静,她扬起钓竿,这一看,重量还真不轻,再下一竿又是一只。 她也不贪多,收起了细颈大肚的鱼笼,里头除了泥瞅、鱼还有许多活跳跳的虾。「这下可以熬鱼汤来暖暖身子,放点海带,椒盐烤虾,唔,也挺好吃的,泥瞅也给先生送去吧,炖来吃,养颜美容,师母应该会喜欢。」 把东西收拾了,把河豚放在木盆里,其他的仍用鱼笼装着,便带着丰富的收获回家去了。 * 这日胡之到码头去接个许久未曾谋面的友人,回到家,胡夫人迎了出来。 「这都要入冬了,周公您不在京城享福,却往我们这乡下地方跑,实在是蓬华生辉。」 被叫周公的人看着有些风尘仆仆,弥勒脸,身材也和弥勒佛不相上下,脸上总带着笑咪咪的笑容,不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最和善不过,也只有像胡之这样与他有交情的人才知道,这样的人最是毛病一堆。 但是你也别小看他,这周枚可是梵朝享誉士子的大儒,据说才高八斗,能七步言诗,当年他曾对先帝提出变法,新法推行时亦出力不少,让刚从战乱烟硝中走出来,亟待休养生息的梵朝奠定了未来数十年的安定格局。 他是个有谋略的人,门生故旧没有千也有八百人,周边各国都想请他去讲学,教化士子,只可惜新帝继位后,他推托年事已高,退出了权力中心,游山玩水,好不自在,有时,连亲近门生也不知他的行踪。 即便致仕,他在天下读书人的心目中仍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弟妹啊,你这是拐着弯骂我这老不死的又来叨扰了。」 这胡府他一年总要来个几次,哪个位置最舒坦,他都知道,几句话当中婢女替他在位置上多加上厚椅垫,这才坐下。 胡府训练有素的婢女已经搂来热巾子,茶水糕点一样不漏。 「周公与我家老胡年轻便是旧识,他这年越发孤僻了,我一个妇道人家有时在他面前也说不上话,您能来替我分担分担,我还感激不尽了。」老夫老妻日日对着同一张脸,会厌烦是正常的,这来了旧友,她还能松快几日,欢迎都来不及。 「他太不该了,我替你训他!」 胡夫人笑得亲切,也不纠缠前头那件事。「您来得正好,是个有口福的,方才老胡的秀才学生给他送十月朔礼来,人还在前头候着。」 胡之一生致力于教育,学生多得数不清,自然不是每个学生来他都会见。 胡之拿了颗水梨咬着,忙起身去看,稻草编制盖覆着的木盆下两只三斤多重的河豚正朝着他吐泡泡,大喜过望。「这时节哪来的河豚?谁送的?」 「就那苏雪霁,苏秀才。」 「这二愣子是开窍了吗?」 「这不是觑着你好这口,时节再不对也找法子给你送来。」他哪个学生不知他的喜好,偏生这河豚不是常物,全身都是剧毒,就算市集里有人卖,也少有人买,稍有不慎便会中毒身亡,拼死吃河豚,值得吗? 胡之深知这点,平常也不敢造次,毕竟还没活腻。 「真是小气鬼,就送两只。」周枚也过来探头看了眼,万分嫌弃。 「你这话什么意思,两只都是我的。」这老家伙早不来晚不来,偏生挑这时候来抢食,咗,他才不要分他吃! 「后院还拴着只驴。」胡夫人笑得颇有深意,这孩子每一样都送到老头子的心坎里啦。 胡之神情微妙,周枚拍腿大笑。「这小子有意思,送礼都送到老胡的心坎,那家伙是哪里有求于你?」 胡之吹胡子瞪眼睛道:「那小子家中无人扶持,是我一路看着他爬上来的,旁人我不敢说,他那家境买不起这等奢侈物。」 那这些东西又是从哪里来的? 胡夫人也不去反驳丈夫的话,凉凉的从袖子抽出一张字条,「太白留了张食用法子,他说是他夫人写的,只要让人照着这法子收拾,便无性命之忧。」 胡之拿过去一看,里头还钜细靡遗说了去刺的鱼皮千万不要丢,汆烫后切细配上柚子醋一起吃,着实美味。 不说胡之对字条上详细的食用法子多看了好几眼,连苏雪霁自己也疑惑了许久,向来爱吃、能吃,却只会动口不动手的小姑娘居然口述,让他写出这么一张方子? 别说吃坏肚子,若一个不慎闹出人命,不就变成了好心办坏事?他犹豫了许久,几乎要打退堂鼓。 儿金金像是知道他的想法,拍拍他的手,笑得那一个得意,「你可以不信旁人,怎能不信你娘子我?煮食,以前我是个门外汉,不过不代表我不会,回门的时候,伯娘就念我说哪能让你一个大男人老是下面给我吃?要不是时间不够,我看伯娘都想把我押到灶上,手把手教我怎么煮食、下盐了,何况,你忘记我嘴甜啊,我脸皮厚,又敢问,这阵子我们天天吃外面,那些卖吃食摊子的大娘、大婶架不住我痴缠,最重要的是我又长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来二去的,就学到不少东西了。」 苏雪霁这才想起来,她每到一处摊子、饭馆去吃饭,吃得好了,总能和摊主唠嗑上一阵子,人家若忙得错不开手,她还能撩起裙子、袖子帮人家洗碗、点菜,混得风生水起,大家都喜欢她,本以为她就是一副热心肠,哪里知道竟是为了要烧饭给他吃。 他满心感动的收下他那花见花开小姑娘的一片诚意。 「太白几时娶妻的?」之前请假理由是人病了,这会儿病癒,还娶妻了?真是士别三日。 胡夫人给了他一个你问我,我问谁的神情。 「也就不劳弟妹了,我带着厨师,就让他照那单子上头的法子去收拾,再温上一壶竹叶青,再好没有了。」周枚让随身厨师借了胡家的厨房整治河豚去了。 「方才是谁说得正气凛然,这会儿还不是让两只河豚收买了?」胡之撇嘴,竟连厨师都带上了。 「那行,一会儿你别吃。」 「你喧宾夺主啊!」 「得了得了,两个都一把年纪了,怎么见面就像老小孩吵架。」胡夫人完全不想再管这两个老男人,摇摇头出去把苏雪霁叫进来。 一会儿苏雪霁便让胡夫人领了进来,他给胡之行了礼,见边上还坐着一位老者,也无人引见,便行了个晚辈礼,在一旁站定。 读书人周枚见多了,见苏雪霁眉目极秀,相貌俊朗,身量硕长,儒雅之外还有股大开大阖的气度,而且眼神明澈通透有自信,即便穿着布衣,也难掩饰与生俱来的贵气,此子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 他阖上眼,两手拢在袖子里,做闭目养神状。 胡之摸了摸八字胡,问苏雪霁,「身子大好了?」 「劳先生过问,学生已经无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苏雪霁对胡之是十分尊敬的,有问必答,态度恭敬,言词恳切。 「听说你娶妻了?」 「是,也就几日前的事,我大哥说我既已娶妻便把我分了出来,昨日才在县城落的户。」 「你那个家,分出来也罢!」苏家复杂的状况他也有耳闻,这孩子在孤立无援的家里不只活了下来,还艰苦求学,即便中了秀才也不骄不佞,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便是个好榜样。 「内人也这么说,她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用钱财换清静,值。」苏雪霁苦笑,自己被坑了那么多的田地,将来必要讨回,如今先退一步,否则真要逼急了那群豺狼,不知会下什么黑手,这世上不只有光明正义,还有无数阴私和污秽。 只要他们肯努力,岂会穷一辈子,只能挨打无还手之力? 「你娘子是个明事理的。」 「是。」苏雪霁微微笑起来,「那两只河豚也是她去抓的,内人说虾有虾路,蟹有蟹道,河豚贪吃只要下钩就能钓上,麻烦的是如何处理,但只要处理得当,便是一道消得一死的美食。」 胡之听得高兴,「消得一死啊,哈哈,改日有机会带你那娘子过来和你师母聊聊,做个伴。」这性子应该和他夫人处得来。 「知道了,内子应该会很高兴的。」 「可准备好要回书院读书了?你错过今年的乡试,虽然还要再等上三年,但三年也是眨眼即过,光阴似箭,要好好把握。」 「过两日学生安置妥当,自是要回书院的。」 「嗤,再等个三年黄花菜都凉了。」周枚终于睁开眼睛,颇不以为然的眄了胡之一瞥。 「何意?」胡之挑起眉问。 「明年开春君上要加开恩科取士,你若是没有准备,也就不用准备,去了也只是浪费时间银钱。」天下读书人多如牛毛,有的人资质够,运道不好,有的两者都欠缺,胡之在与自己的往来书信中曾多次提过,这小子颇有才气,也肯努力,今日一见还真不俗,如果只缺那临门一脚,他不介意给个顺水人情,左右这消息再迟些时日衙门也会贴出公告来。 「什么时候的事,我竟然不知道?」胡之大惊。 「还在拟旨中,是我那在朝中的门生提了一笔,我才事先得知的。」这便是朝中有人和无人的差别,有人消息灵通,无人,也就只能被动的等通知了。 皇帝加开恩科,是为太后六十大寿所开,君上亲试,非同小可,若能过这一关,官场将来一路亨通。 成龙、成虫就他自己的造化了。 胡之可不领情。「老小子嘲笑我朝中无人,太白,这回恩科你非中举不可,替老师争口气,将来你有了出息,看谁还敢把我撼在尘埃里。」 周枚咬了口软嫩嫣黄的柿子,满口甜滋滋,「你想哪去了,自己对号入座,干么给孩子压力?」 苏雪霁心想,这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啊。 得了消息的他走出胡家大门,心情有些飞扬,往回家路上走的步伐不自觉的加快了许多,想把恩科的消息告诉金金。 * 第九章 礼多人不怪(2) 苏雪霁去胡之那儿送河豚和驴子,儿金金则是一头扎进了昨日买回来的家什里,把东西给安置好,她看着家里的东西也差不多齐全了,接着想起自家刚搬来,还没跟邻居打招呼呢。 于是拎了个大篮子往街上去了,割了两串腊肠和肋排,秤了二斤的干香菇和鸡蛋,又去了杂货铺,问明这时节能种什么菜,伙计把十月十一月的农事倒背如流的说了一堆后,就看儿金金掐着手指说道:「葱韭菜菠菜简蒿油菜卄松菜芫荽花菜大蒜萝卜都给我来个二文钱。」 之后她又去了糕点果子铺问掌柜,她刚搬家,要买点果子糕点去问候邻居,一家得送多少才算诚意? 掌柜说道:「只要是有心结交,送多送少都是心意,心意到就好了,没有非要多少这个问题,不过,娘子要买多少钱的糕饼,小店都能替你搭配成盒,你要是买得多,纸盒钱可以不算。」 她买了十二份凑个整数,掌柜的见她爽快,用对开的裕裤袋装起来,方便她携带,随后她又去成衣铺,出门时,她量了苏雪霁的旧衣服身量,便想照那尺寸给他买衣服。 这不是要入冬了,眼见路人不少都开始缩着脖子走路,她想着苏雪霁跟她一样,穿来穿去也就那两件衣服,她女红针线不通,就算想学,冬天都快到眼前了,哪里来得及,不如先买几件成衣凑合吧。 成衣铺里,布匹五颜六色,成衣男女都有,分门别类,儿金金也不多看,给苏雪霁和自己买了用淞江细棉布裁制的厚棉袄和棉裤,厚罗袜也买了好几双,靴子一看都是布底的,又听店家说县城里只要一入冬又是雨又是雪的,尤其是在外头做活计的,踩个几脚就湿透了,冻脚指头,她听着有理,自然要问有没有皮靴。 店家是做惯生意的,知道今日来了大客户,自然把她领到一处,上头摆满各样的鞋子,高帮低帮厚底薄底彩绣暗纹,应有尽有,她一问价钱,还真不便宜,不过她想到苏雪霁那虽然洗刷干净,却已经穿旧的布鞋,摸了摸那些看起来好不亲切的皮靴,又想自己也就脚底那双绣花鞋,也快穿破了,狠下心买一双麂皮靴子和小鹿皮靴子,她想要是这样还不够暖,了不起往里头多蓄点棉花也够了。 不过当她看见一件灰鼠斗篷就知道这件她下不了手,想想,一件不怎么样的斗篷居然要二十两,她心疼得直抽抽。 二十两她不是拿不出来,只是刚买宅子,家里样样花销都要钱,方才买了棉袄棉裤和靴子,十几两银子就不见了,她本来觉得自己还满富有的,这下却又觉得钱不够花了。 果然,县城里过日子什么都方便,寻活儿也容易,只是什么都要花钱,要是家里连块地都没有的人,还真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 若不是她最近抽不出时间上山,那件灰鼠皮斗篷算什么,那白头山上高山峻岭,得有多少好东西啊? 好想去哦。 成衣铺的店家见她买得多,高兴坏了,非要多送她两双薄罗袜,她也没客气,道谢笑纳了。 最终,她还是没买那斗篷,有些一焉卄焉的回家了。 回到银杏胡同,从对面而来的苏雪霁远远就看见了儿金金无精打采的从另一头走过来。 她身上挂满了东西,只是那神情怎么看起来不是很高兴? 「金金、金金?」他喊了几声,儿金金才如同大梦初醒的回过神来,这也才瞧见神色兴奋的苏雪霁。 他接过儿金金手里的东西掂了掂。「买什么呢,这么多?」 「给我俩买几身冬衣,我想着要入冬了,这儿的冬天不知道冷不冷?」 「这儿靠近上京,上京在北边,一入冬冷得很,过几日我想着上山砍些柴回来,冬天柴火炭都使得凶,不多攒些,一入冬柴火炭也会变贵的。」他被儿金金引着,这才想起过冬这件大事。 「我畏寒。」 「不怕,我下午左右无事,就捡柴火去。」县城人家的柴火都是用买的,城外的人会捡了带到市集去卖,仕绅人家也有固定给送柴火的人,他们初来乍到,柴火要是用买的太费钱,他年轻力壮,上一趟山也能砍不少柴火回来。 「反正我们家现在后院大得很,不管你捡多少回来都放得下。」 「你买这么些果子糕点是要做什么的?」他从来没有家,又一心放在课业上,乡下也不时兴这个,自然不懂县城里的习俗。 「我这不是想着咱们置了宅子,还没跟左邻右舍打招呼,买些甜糖,甜甜大家的嘴,往后好多看顾看顾我们。」 「果然是娘子想得周到。」女人家似乎天生就会过日子,他们的家往后也会越过越火红吧? 这样繁琐的事情他一点不觉得无聊,好像与她一道,再平常的琐事都变得有滋味了起来。 回到家先把肉菜和衣物放下,苏雪霁终于想起开恩科的事。「我送节礼去先生家里的时候,巧遇先生友人,他告诉我当今君上明年要开恩科。」 「恩科是什么?与你三年后要参加的乡试一样吗?」儿金金一进厨房就让苏雪霁用火摺子引了火,灶膛烧起来后放上一段柴。 她则是把买回来的肉菜洗洗刷刷,腊肠切粒,肋排切块,胡萝卜切大丁,加上蒜末,香菇泡水后对切也扔进去,大白米洗净加上海带高汤和少许的盐一起扣了,放在蒸架上,盖上锅盖,等那段柴燃尽,再加上灶下的余温就能把饭肉菜给烧好了,她也不用费劲守在锅灶前烧饭煮菜。 天凉嘛,午饭再添个热汤就可以了。 苏雪霁看她把所有的做料都往锅里扔,这是他娘子第一次掌厨,老实说他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不过也不好太过打击她的士气对吧? 苏雪霁破釜沉舟的决定,要不这样好了,等煮好,不管味道如何,他只管把东西咽下肚就是了。 这样不会抹了金金的面子,也不至于浪费粮食。 她在灶上忙碌的时候,帮着看火的苏雪霁已经把恩科和乡试的区别做了一番解说。 原来,科举之路十分漫长,除了一开始要取得生员的资格,成为廪生,还得通过学政科考,才有资格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因为乡试一般在八月,又称秋阐,会试也称为春阐,是在乡试后次年的春天,在京城举行,得在会试之后取得贡士的资格,在京城中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入了皇帝的眼,录取的称为进士。 恩科是在科举之外,也就是正科之外特恩开科取士,而会这么做通常都是逢朝廷庆典,才会特别开科考试,因为不是常态,才叫恩科。 梵朝至今,只开过两次恩科,一回是圣天元年,君上迎娶皇后,普天同庆,一回就是这次,因为太后六十寿诞。 儿金金听得云里雾里的,总归一句,这科举之路难上青天,至于这恩科,就是条捷径,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 「那就是说你明年春天就要上府城去了?」 「我考完就回来。」 「既然是明年的事,咱们还是先紧着去认认邻居家的门吧,回来就有饭吃了。」等饭时间,先去把邻里认一认,凡人不是有句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关系总得打好才是。 于是他们挨家挨户的送过去,人家一开门,见是年轻的小夫妻,又送了糕饼喜果,就知道是新邻居,自然也要问上几句,听说他们买下的是银杏胡同最里的那间宅子,莫不摇头说怎么就买了凶宅?这还不打紧,又问花了多少银子买的……诸如种种,也有人见苏雪霁一表人才,听见他是秀才,打量的神色便收了起来,热心肠的见儿金金年轻,就说她有什么不懂的直接来问便可。 有几户人家也回了礼,虽然只是米缸里半升还是一升的粗粮、杂豆,收集下来居然也有小半个米袋。 最后来到街坊一户人家,竹篱笆的门,站在外头可一览无遗,年轻的媳妇正在晾衣服,盆子里堆得满满的衣裳,几个娃有的挖蚂蚁洞,有的互掐着玩,还有一个大的背着个吃手指的娃,蹲在屋檐下择菜,一算,足足五个萝卜头,几个身上穿的是粗布衣,倒也干净,只是这会儿天气凉冷,几个孩子穿得却还是夏天的衣裳,有些单薄,脸色看着有些青。 「小嫂子,我们刚搬来,就住银杏胡同最后那间院子,想说乔迁,过来和大家打个招呼,这点小东西莫要嫌弃。」儿金金这些日子在县城里看多了,这人跟人之间是得套近乎的,你嫂我妹的,关系很快就能拉近。 而且她一把糕点拿出来,刷刷刷,四双亮晶晶的眼睛就再也没转开,最小的那个只会吐泡泡流口水,还不知事嘛。 「我夫家姓魏,我姓秦单名一个勺字,看着我年纪比你长,要不叫我声勺姊好了。」妇人看着有些丰腴,也是爽朗的人,眉眼都是舒爽的笑纹。「……那间凶宅原来是你们买去了,哪个不地道的居然把那院子卖给你们?太夭寿了!」 这时,虚掩的木门吱呀的被人推开,一个有些眼熟的男子出声道:「是谁啊,也不请人进来坐,在外头唠嗑什么呢。」 儿金金和苏雪霁转头望去,竟是卖房给他们的那个有着单眼皮,见谁都笑容满面的牙人,魏万三。 「苏秀才,苏太太。」魏万三一看清来人,顿时笑容满面,三步并成两步,打开竹篱门便要请他们进去。 难怪他热情,中钱连着儿金金包的红包,让几个月没开张,开张就见红的他乐得眉开眼笑,回来媳妇也不摆冷脸给看了,他对儿金金印象大好。 瞧着丈夫热络得不像话,秦勺翻了个大白眼,敢情好,苏家这院子竟是她丈夫卖出去的……还直八是大水冲倒了龙王庙,都是自家人。 「既然都是熟人,勺姊也别与我客气,这糕点果子我买多了,带回去也无用,都留给家里的小子、闺女解馑吧。」儿金金把手下剩的两盒糕点都给了魏家。 「这怎么好意思?」嘴里说不好意思,随便推了两把也就接了过去,有什么法子,家里有五张嘴,睁眼就等着吃呢。 那几个孩子在一旁猛吞口水,只有一个小的用摸了一手泥的手上前拉他娘的裙襦,却也没敢开口要。 「那院子我住着挺好的,不碍事的,还要多谢魏大哥。」苏雪霁和善的颔首,然后借口一会儿还有事,拉着儿金金的手便要走。 「哪里值当你的谢……」魏万三直摆手。 「太白哥哥……」儿金金还想说点什么。 「还有事?」 「没,走吧。」 也才走两步路远就听见秦勺那有些隐晦,明显压低的嗓子,「不是年轻小夫妻吗?这怎么哥哥的叫上了?」 魏万三笑着靠到她肩头,手往她拉去。「夜里,我也想媳妇这么叫我……」 这年头夫妻之间以哥哥妹妹相称的人多了去,魏万三听了倒是寻常,也就只有自己媳妇这保守的性子才会大惊小怪。 「你作死了!」秦勺瞪了方才还被她骂夭寿的男人,啐了他一口,「我说你怎么就把那死过人的宅子给卖了。」女人不依不饶,吆喝最大的那个把糕点果子拿了,顺道把小鬼都撞了,因为接下来的场面越发的儿童不宜了。 「我觉得那是间好宅子……」 「那间院子卖出去也不告诉我?」 「天大的冤枉,我回来就提了。」 「既然卖了房,那银子呢?」妇人的低眉顺眼不见了,母老虎的架式隐隐抬头。 「不是给了吗?三两银子啊。」作乱的手哪里还敢动,这求欢不成快要变成求饶了。 「那院子一年半载都没人敢要,能卖出去,你的中钱、抽成一定不只有这些吧?」秦勺狮子吼了。 苏雪霁眼观鼻鼻观心,埋着头走路,倒是儿金金噗哧一笑。「这家人挺有趣的,应该会好相处吧?」 「是个妻管严的。」苏雪霁莞尔。 不过,儿金金心里还有个疑问。「为什么只有夜里才能喊哥哥?」 苏雪霁本来还算自若的神色突然从下巴到额头,整个都红了起来,声音也支吾了,「要不,改天你有空再问勺姊?」 「嗯,可以,左右我们两家就距离半个胡同,抬脚就到了。」她把他的话放心上,准备改天遇上勺姊再问上一问。 第十章 入山捡只熊(1) 两人回到家,儿金金指着前院边上的地,「我想在这里锄个几畦地出来种菜,种些葱姜蒜,用着也方便。」连菜籽和菜苗都买好了,就等把地翻个两翻。 「我下午就把地翻出来,就能把菜籽种上了。」苏雪霁觉得浑身都是力气,半天下来丝毫都不觉得疲倦,这就是有了自己的家,所有的打拼都是为了让这个家更好,所以无论多少累活也不觉得辛苦。 「好,那咱们家的菜地就交给你了。」 「看我的!」 「吃饱饭我去找泥瓦匠来盖书房,趁着你在家翻地,跟泥瓦匠说说你想要的书房是什么模样,不然等冬天真来了,土冻了,就得等明年春天,到时候你都要去府城应试了,哪里来得及?」打水洗了手脸,她掀开蒸锅上的盖子,排骨腊肠烂饭的香味顿时弥漫开来,想想这样不够,又去小罅子里挖了些酸菜出来,切小段用碟子装了,最后决定用剩下来的海带煮了海带蛋花汤。 苏雪霁看着灶头上的喷香四溢的一大盆排骨腊肠悯饭惊讶极了,在他的认知里,大锅煮的东西卖相不会太好,就算有油腥在里头,出自不擅厨艺的娘子,他还真不敢抱什么希望。 可这会儿盆子里有饭有肉有菜,颜色还美得不像话,红的是萝卜,绿的是碗豆,黄的是玉米粒,胭脂色的是腊肠,洒上的香葱,色香味俱全。 他闷声不吭的把饭菜端到堂屋,又摆上碗筷。「我在哪里都可以读书,这些日子我们没少花钱,往后我们要花钱的地方还多着,这书房其实不急。」 儿金金眼珠转了下,闪过亮光,好像找到什么新玩具的期待着。「太白哥哥说得对,乱花钱实在不是好习惯,要不——咱们自己来盖。」 苏雪霁觉得自己彷佛很久才从喉头挤出个字来,「你会盖房子?」 「不知道,试试。」 这话会不会太不负责任了?不过,她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也罢,要是盖不起来,也就一些不值钱的竹子,无伤大雅。 「竹子多毛刺,会弄伤手脚,不如还是请匠人来吧。」他退让了一步,只能这么叮嘱。 两人这才坐下来吃饭,许是炖饭的滋味太好,也或许是两人从早奔波到现在,都饿狠了,两人各扒完一碗饭,苏雪霁见儿金金的碗也空了,随手给她添饭,很快,添了两碗小山高的饭出来。 「你这排骨腊肠烂饭真是好吃。」苏雪霁赞不绝口。「娘子的手艺简直是一日千里,太令为夫的刮目相看了。」 儿金金一脸夸奖我、夸奖我吧的表情,尾巴都要翘起来了,「就说我聪明吧?烧菜这种活儿是得看天分的,这悯饭你要喜欢,改天咱们再做来吃。」 苏雪霁扒饭的动作一滞,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看得出来金金不爱吃那些粗粮和栗米,对大米饭和面条比较情有独钟,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咱们家这吃白米饭的速度,恐怕那些领回来的廪米也吃不了多久吧?」 他最近会不会天天都吃太好了,有米有菜有肉有鱼有蛋,这是他以前没想过的日子。 他拨了下饭粒,「我听丁大哥说衙门里缺个书吏,我等等去试试,要是能成,往后就在那里做活了。」 「明年春天你就要去应试,不是要读书吗?哪来的时间去做活儿?」 「无妨,衙门的事也不是整天的,就是师爷忙不过来的时候要人帮,整日的读书倒不如多做些衙门的活计强。」他很看得开。 儿金金看苏雪霁并没有太把读书这件事放在最重要的地方,是因为自信吗? 也许是,真正有实力的人不见得会整天整夜的泡在书堆里,而是到处闲晃,想她大师兄就一个,每天瞧着不务正业,修为却比谁都高。 也许她这夫君和大师兄都是同一类型的人,闷声不吭,就能把事都做好了。 两人把一锅饭一汤一菜都给一扫而空,收拾碗筷,洗刷锅碗,午觉也不歇了,苏雪霁伸手把儿金金因为刷碗有些紊乱的发丝往她肩后撩去,指腹不小心擦过她脸。 儿金金愣了下,这凡人的身子真奇怪,也不过滑过脸,为什么手脚都跟着发麻呢?一下没想明白,苏雪霁却已经准备要出门,「我去衙门那边看看,回来再锄地,不耽误你的菜苗下种。」 送苏雪霁出门后,左右她也无事,不如上山瞧瞧,要盖书房,得有地基,也许自家荒田那些个乱石可以派上用场也说不定,还有,她想替苏雪霁做件斗篷,斗篷该有皮毛才保暖吧,虽然她不清楚这时节的山上有什么野兽皮毛可以用,不过她也没忘苏雪霁说过要过冬的野兽,正是要肚里储存粮食,正最凶狠的时候,能避就要避,别去打扰它们。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家里好像没什么隔夜粮,城居大不易,一根柴火,一粒米都要钱,她之前卖药材和金丝燕窝的银子也花得差不多了,她得想法子赚钱才是! 毫不迟疑的,她穿上斗篷,踩着风火云便往自家的荒地去了。 虽然是午后,天却是阴的,放眼望去,林子里的树叶几乎都被风刮光了,到了河谷一看,如今秋汛,河水十分的湍急,水面不时涌起水涛,往下坡去,那儿的水流相对平缓,她心里便有了计较。 她直接站到河里,斗篷自然形成遮蔽,把河水隔绝在外,虽然因为她灵识不足,只能看见眼前几丈的地方,但也不妨碍她沿着河把这一段直到女神河与另一条交汇口为止的淤泥都清理了一遍。 她把清出来的河泥都放在空间里,也没去细看那些山堆般的淤泥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只是一股劲的清理,一股劲的把东西往里头放。 这些淤泥在空间里,就如同在她的心里一样,这活儿要是换成凡人来做,光挖泥就累死人了。 接着她把荒地的乱石用灵识全部收拾起来,一边走一边往灵境里扔,也幸好这里空无一人,要不然看见乱石一颗颗的凭空消失,岂不是会吓坏人? 她收淤泥和石头的时候,一开始都要碰到的,但是收着收着,她发现就算手不用摸到石头也行,而且,一下还能收上好几块。 一开始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这灵识啊,她快上千年也没进步多少,师兄们更没少嘲笑她毫无寸进,哪里知道来到人间因为捡东西捡得多了,居然有所长进了? 原来是她以前的练法根本不对。 她来的时候看见深不见底的密林中多得是长年腐烂的松叶和动物屍体化成的泥层,挖开来看都是最肥沃的黑泥,于是挖完了河底的淤泥后,她开始挖靠近荒地那片密林中的腐泥烂叶,她就直接堆在河泥上头,等她觉得分量够了,把两者拌匀,撒在百余亩的荒地上让它曝晒,让它肥地。 只不过要把两者拌匀时,她发现了一件事,河泥里不只有长年淤积的黑泥,更多是破烂玩意,讶异的是也有不少金块银锭和铜钱,零碎的首饰,也有碎瓷碗花瓶,只能说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 这其中居然还有一个匣子,那匣子也不知道什么材质做的,沉在水中多年居然一点腐烂的痕迹都没有,她用石块敲坏了锁,里头放的全是金银。 这条女神河不知经历了多少朝代,以前往来的货船不知多少,翻船的肯定也不少,这些东西随着时光沉淀在河底,若不是她想要河底的淤积来做地肥,也不可能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她只能大致的做一下分类,杂物一堆,金银铜铁一堆,还有个像古鼎的青铜器,完全看不出用处和面貌的东西和烂泥归类一起。 忙完这头,她又重新扎进河里,看见清理过的河道宽阔不少,便把空间里的石块一块块贴着河岸垒起来,可石块不是堆上去就可以,还要考虑到咬合,光找合适的石块就累死人了,何况她还泡在水里作业,等一层层往上垒好时,金乌已经西坠。 今日清理了他们家荒地这一块的河道,还巩固了河堤,把自家的地先围起来,往后女神河要下个暴雨还是发个什么脾气,她家的地也不至于遭殃。 她拔足往林子里去,这原来不是打着上山来找隔夜粮的想法吗?两手空空,还什么收获都没有。 方才她没能仔细看,如今晚秋了,缓坡上头这会儿除了杂草衰蔽,树枝上还有挂着果儿的,野栗子、野黄梨、山核桃、松子、酸橘、成串密密麻麻的山楂、白果和山柿子,这里的白果和银杏胡同的白果又不大一样,果粒更大,看着更结实,山柿子红透透的挂满枝头,正是最饱满多汁的时候,儿金金毫不客气的摘下来,吃得满嘴甜,又咬了颗梨,然后全扫进空间。 不过她到底能力有限,满山遍野的野果,无论如何也取不完,她也不贪心,总得要留点渣渣给这林子里的动物捡拾,要都被她清光,动物野禽们吃什么呢? 于是她「很好心」的放过了取也取不完的野果。 她又在山坡边缘的灌木树中发现山菌蘑菇,找到一个,顺着找过去,便是一大片。 这山里的作物都比别处成熟的晚,却在这大山里恣意成长,山里的东西不只这些,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极多,多是她不认得的,更有些看起来很不好惹,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成了凡人之后会不会死,但是要是运气不好遇到那些个她驯服不了的野兽,没能吃上它一口肉,倒赔了个伤筋动骨,这也划不来。 所以她很警觉,一有声响,先屏息着躲在树梢上不下来,等对方离开再下来,只不过那些个野山鸡、野鸭、野兔她就无所畏惧了,设了套笼和陷阱,伤重的抓回家烧了吃,侥幸存活的,琢磨着可以带回家圈起来养。 更往里的大山她还未去过,便想着去探一探,运起风火云往上飞,一路发现越往高处走越冷,翻过岩峰和山脊,山脊相连到天边,来到这里再也看不见低海拔那些大片叶子的树木,剩下的都是各式各样高耸向天空的针叶树。 不过这样的安静并没能持续多久,野兽的嘶鸣吼叫,甚至还有凄厉的哀嚎声,乱哄哄的传进儿金金耳中。 一大片的丘原上,一群咧着疗牙的狼围攻着一只浑身黑毛的熊,再细看是只护着崽子的母熊,面对狼群步步进逼的攻击,它始终死死的护着幼崽,场面万分的惨烈。 都说猛虎怕群狼,庞大体型、硕大力量的母熊在它们的围攻下看起来也讨不了好,不过野狼也死伤挺惨重的就是了。 儿金金怕祸延自己,劈了根硬木削尖后拿在手里,就算锋利度比不上铁器,但是作为临时的防身武器还可以的,真打不过,逃就是了。 只不过她预想的状况并没有发生,熊妈妈凶性大发的结果,狼群死伤大半,其余几只自觉打不过的夹着尾巴逃了,母熊仰天咆哮了两声后,轰然倒地,它的手臂被咬得见骨了,身躯也血肉模糊,喉咙更被咬出个窟窿大的血洞,四处除了浓郁的血腥扑鼻,只听得见小熊围着母熊徘徊不去的哀鸣。 儿金金慢慢的挨了过去,为什么她有种自己是打扫战场秃鹰的感觉? 看见眼前突然多了个人,哀鸣不已的小熊敌意更甚,朝着她眦着嫩嫩的牙,还亮爪子,作势要扑向她。 儿金金没理它,梭巡了遍野的狼屍,有的已经死绝,有的嗓子眼里还呵哧呵哧的,四足犹自挣扎,儿金金做的便是补它一刀,然后一只只丢进空间。 她怕要是有旁的野兽闻到这边的血腥味,闻风而来,那就麻烦了,所以她动作很快,最后来到母熊身边,她却有点不知如何是好了。母熊死了,若是把小熊留在这地方,也不知它还有没有同伴兄弟,放着不管或许就被别的野兽当点心吃了,而且冬天要来了,它一个小不点熬得过寒冬吗? 她默默的蹲下来,背后躺着母熊这庞然大物,心里还在挣扎要拿小熊怎么办,不料以为死透的母熊居然轰然的挺立起来,熊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着儿金金扫了过来…… 一只大熊几百斤的分量,即便濒死,为了要护犊,又岂是好相与的,儿金金打斗的经验丰富,好在立即察觉到背后的不寻常,加上她力大无穷,一柄硬木棒随即往后一送,直接把母熊的心脏戳了个透,遗憾的是她肩胛也被爪子挠了过去,出现一个血窟窿。 一阵火辣辣的痛椎心刺骨,肩上的血像喷泉一样冒出来,儿金金把腰带解下来,一边用牙咬住,一边以两只手拉着布条从肩胛缠绕到胳肢窝,反覆缠了好几层,最后打上死结,这时,她已经满头大汗,就连衣服都湿透,脸色苍白如纸。 回头确定被她钉透的母熊已经咽气,费尽力气把它收进空间,这才倒坐在石块上喘气。 天色已经黑透,她也没力气对小熊做什么温情喊话了,捞起很不友善的小东西,把胸口的衣襟拉松,将小家伙揣进怀里。 * 第十章 入山捡只熊(2) 因为伤口又痛又麻又失血过多,儿金金回到家的时候也没去注意院子边边的那块地,土都已经翻好,分成小块撒下菜籽,也浇了水,可以想像当菜苗冒出头时,菜园热闹无比的样子,当然她也无心关注棚子下本来空无一物,如今却垒成小堆的柴火。 这一个下午,苏雪霁也没有闲着。 要是平常,儿金金一定会注意到这些细节,只是伤口太痛了,能撑到家她都很佩服自己的忍耐力了。 他们受伤和凡人受伤没什么不同,差别在他们可以用法术让伤口好得快一些,小伤甚至可以直接治癒,凡人却不行。 她用没受伤那边的肩头把扛着的几个麻布袋往檐廊下放,也顾不得拿着锅钟的苏雪霁迎了出来,身上带着与他格格不入的油烟味。 「你去哪了呢,我担心你遇到了坏人,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往后我就在衙门做活儿了……」 原来还带着几分等待夸奖的苏雪霁,在见到从她怀里跳出来的小熊,不禁倒退了小半步,眼也瞠大了不少。 「我看它肚子饿了,你弄点什么给它吃,我先进去了。」儿金金指着有些荞的小熊对苏雪霁道,便疲累的进屋去了。 从来没养过宠物,不,这是熊,不是宠物,修正认知的苏雪霁手忙脚乱也不知该给它喂什么吃,见她带回来的麻袋里有核桃、白果、栗子和菌菇等物,不假思索捧出了一小堆,放到小熊跟前。 熊是杂食性动物,一看见有吃的,也显然是饿坏了,它一屁股坐下,便大口啖起东西来了。 要是儿金金没受伤,看着小熊的吃相一定会觉得可爱透了。 苏雪霁心想既然是媳妇带回来的,总不能让它跑了,于是趁它努力进食的时候,用麻绳套住它的颈子,一头拴在固定处,虽然不确定这样对它有没有用,但是现在也顾不得这许多,他比较担心媳妇儿,她看着脸色不是很好。 屋里的儿金金正翻箱倒柜找家里的金疮药,人嘛,总是有头疼脑热的时候,家里哪能不随时准备些必备药品,以备不时之需,现在不就用上了? 苏雪霁进来看到的就是她脱了自己的衣裳,露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侧着身,蹙着眉设法把药粉往伤处倒。 苏雪霁的眼瞳蓦然瞠大,重重的抽了一口大气,媳妇的肩胛明显是野兽爪子挠过留下的伤痕,皮开肉绽的三条长痕。 他逼自己冷静下来,几步来到她背后,血淋淋的皮开肉绽,这是多痛啊! 乍然被苏雪霁看见自己的身子,儿金金是有些不自在的,只是这时候也顾不得害羞,她把金疮药递给了苏雪霁。「往伤口上撒就行了,多撒些。」 苏雪霁极其缓慢的吸了一口气,他不能自乱阵脚,情况没有坏到那分上。「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他喉头翻滚,全身紧绷如铁,看着伤口的睁狞,心里恨不得受伤的是自己! 他轻轻的洒上药,一遍又一遍,但是上涌的血水总是把药粉给冲开,见她忍得满头虚汗,他抿起唇道:「要是疼得忍不住就咬我。」 「你再废话我就疼死了。」她知道苏雪霁心疼她,把脸整个埋进他的怀里,没咬他,只是贴着的脸都变形了,真的疼。 苏雪霁忍着快要痉挛的心,声音又低了两分,好声好气的几乎能滴出水来。「你乖,这样不行,我去打盆水先把这上头的污血什么的擦干净再上药。」 「快点。」大概失血过多,她开始眼冒金星,浑身虚汗,整个人软趴趴的像团棉花,已然快要倒下去了。 苏雪霁以最快的速度去打了盆水,细心又不失速度的擦拭过,拿起那瓶显然是儿金金备下的金疮药不要钱似的往上洒。 药是好药,厚厚洒上一层,明显感觉得出来血被止住了,接着用干净的棉巾包紮,层层又层层,就怕不小心牵动伤口,见她脸色不若方才那么苍白,悄悄松了口气。 尽管无可避免的碰触到她的肌肤,可这时哪来的绮思梦想,又因为伤的是肩胛,不方便躺平,因此苏雪霁把床上的被子折成长条铺在她身后,还拍软了扶着她侧躺,让她尽可能的舒服些。 「你上山了?」虽然知道这不是追究的好时候,他仍问了句。 「嗯。」 「碰到野兽了?」 「碰到狼群和熊打架,我一时疏忽大意就让母熊给挠了那么一下,还好我躲得快。」她说得轻描淡写,甚至连语调都没高上半分,可听的人却惊心动魄,连想像都不敢。 苏雪霁牢牢握住她的手,躲得快都被狠抓了那么一下,伤重几乎要入骨,要是反应稍微慢一点,那会是什么情况? 他不敢想,手捏成了拳,心痛如绞。 「那还把小熊带回家?」苏雪霁用棉巾替她抹去额头的汗,见她神智还算清楚,忍不住说了她。 熊瞎子这种庞然大物,随便都能要人命,都吃苦头了,还心慈的把失去母熊的小熊给带回家,依照儿金金的为人,他才不相信把小熊带回来是为了吃。 尤其这里是人口密集的六安县,家里养只熊的消息要是传出去,会造成恐慌的。 儿金金看着什么都没说,神情却出卖了他的苏雪霁。「太白哥哥不用担心,等过了这冬天,就放它回归山林。」 见儿金金一脸坚定,苏雪霁不好再多说什么,又摸了她的脸,神情温柔。「我烧了两个菜,下了面条,端过来给你吃?」 「好。」 见她还有食欲,摸着没有烧,苏雪霁本来想去请大夫的打算暂时放下,只是当他把饭菜端进屋时,儿金金已经靠在床被上睡着了。 她睡的不是很稳当,嘴里嘟囔着什么,苏雪霁放下木盘,伸手碰了下她的额头,依旧不见热度,幸好。 替她把被子掖好,窗户关得只剩通风的缝隙,确定没有什么不妥,这才把饭菜端回厨房,该热的都给热上,这样等她醒过来,随时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可以用。 他踱回儿金金的床边守着,眼神沉沉,回想她嫁给他至今虽然不久,可是跟着他,从来没有过一天舒坦的日子,更别提那所谓秀才娘子的风光了。 今天会发生这样的事都该怪他,要不是他没出息,又怎么会让她上山下海,一日不得闲? 他很自责,看着自己伸出来的十指,现在的他什么都给不了她,但是将来,他一定会给她光辉荣耀和数不尽的好日子,他必不负她! * 因为儿金金的伤,苏雪霁把去衙门做事的日期延后了两天,主簿见他家中的确有事,也没刁难,准了他的假。 打从这一日起,虽然苏雪霁表面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但本来已经是三更灯火五更鸡的人起得更早了,书温得更加勤快,除了把那些已经烂熟于胸的破题作文,帖经策问,经义和墨义又温习了一遍,甚至把民生、水利也列入其中,其他时候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毫不含糊。 此外,他也会把写的策论经义送到胡之处,让他批点。 真要说儿金金也没指望他去考个状元回来,以后青云直上,成为人家仰望的存在什么的,只是在她看来,苏雪霁就只是个会读书的书呆子,这样的人不读书考试还能做什么? 两个人想的不一样,而几日后,因为苏雪霁照顾得当,每日汤药不断,儿金金也不知是体质异常还是恢复力比普通人更强,伤口收得很快,剩下薄薄的痂。 「这些天不能出门,是不是闷坏了?」苏雪霁煮了能补血的猪肝汤,坚持要喂她吃。 每天像陀螺转个不停的人,这几日被拘在家里哪都去不了,这让苏雪霁有些担心她会憋出毛病来。 儿金金挑眉笑。「只想着快些把身子养好,哪有时间想这些?反倒是你天天要替我张罗吃的,我还怕你闷了。」 都告诉他只是伤了一只臂膀,她还有一只完好的,轻松的家务还难不倒她,他却不依,非要她金尊玉贵的躺着不动,连洗个手都由他侍候。 「我明日便要去衙门报到,有事你让隔壁的李婶去知会我,我就回来。」 「知道了。」 她嘴上应和着,心里却惦念着空间里还堆着八只大野狼和一头熊,尽管上次有了蹶鱼的经验,知道活物放在空间也能保持活跳跳的样子,狼和熊都翘瓣子了,肉也不怕坏掉,但是这些毕竟是大工程,剥皮硝皮那活儿她不会,而且要是一下子把八只狼丢出去请人帮忙这也不合常理,熊,更别想了。 苏雪霁直勾勾的望着儿金金,语气平静又坦然,「有你在,并不会。」 儿金金微微张了嘴,好一会才意会过来,他回应的是方才闷不闷的事。 明明就是很简单的几个字,儿金金却不争气的脸红了,这是情话吗?一本正经,谁能抵挡得了啊? 第二天,苏雪霁便开始了每日清晨出门去衙门做事,傍晚才归来的日子。 苏雪霁一去衙门做活,她就溜下床走动了,一能走动,便想起她带回来的那只失去母亲的小熊。 苏雪霁说他在后罩房的仓库里给它安了个窝,说它胃口好得不可思议,没两日就把她带回来那些山货撕了一袋吃个干净,还找他讨东西吃,要是照它这般吃法,家里的口粮让它塞牙缝都不够。 「它这是要冬眠了,得吃饱囤够了脂肪才能好好睡觉。」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一样,秋冬一到食欲会变得特别好,人不像熊需要冬眠,可对熊来说,食物却是可以安心冬眠的重要因素。 肚子里要是没有囤够膘,又哪能冬眠四五个月之久。 儿金金心想这样也好,等到了春天醒来,就可以把它放回白头山,到时候它也长大,可以自己猎食,有力气在山里活下去,也就不需要她了。 苏雪霁在县衙的书吏工作偏向文书档案管理,一些师爷、主簿抽不出人手时间整理的积年蒙尘文案,也归他,工作虽小,却涉及地方大小事务,比较复杂,苏雪霁接手没多久便把那些经年的旧文案整理了遍,对于他这般快速的上手,师爷、主簿啧啧称奇,他还替普通百姓写讼状,遇上手头宽裕的人家他照常收费,要是遇到那手头拮据的穷苦人家,他不收费甚至倒贴些吃食。 他在外头忙活,儿金金在家也没闲着,她把空间里的石块都搬了出来,垒在竹林边上,又从空间里随意抓了一把山货出来,挎了篮子,出了门。 她扫荡的山货当然不只那几个麻布袋,空间里还成山堆呢。 看起来这只小熊是注定要到他们家来了,她扫荡的那些山货不正好是它的口粮? 左右,现在的她也不差那一点卖山货的银子,就留给它吃吧。 《不负白首(下)》 作者:陈毓华 第十一章 打点新生活(1) 儿金金出了门,直接去敲魏家的门。 几个小孩在院子里玩耍,一见到儿金金,坐在小机子上挑黄豆的大丫擦擦手迎了出来,她认得儿金金,笑得腼腆,几个流鼻涕的娃儿见有人来也凑了过来,推了门出来,一个两个嘴甜的朝着儿金金喊姨姨。 「金姨是来找我娘的吗?她在后头喂鸡,我去喊她。」大丫是个懂事乖巧的小姑娘,模样清秀,肖娘多一点,转身便要进去。 「这一些山货零嘴,给弟弟妹妹们拿着吃。」儿金金把篮子递过去。 用干净棉布盖着的篮子露一角,里头是艳红欲滴的柿子,大丫很是惊喜,笑容多了两分,道过谢,把篮子提进去,一群小萝卜头见她篮子里有吃的,轰地全跟着跑了。 秦勺很快出来,儿金金篮子里的东西显然都拿出来了,换上了一小块腊肉和两颗鸡蛋。 「妹子也太客气了,人来就好,那些栗子核桃柿子市集里秤斤论两,贵得我连沾手都不敢,你怎么就给了满满一篮呢?」 「不瞒勺姊,这些山果都是我那山头上的出产,不值什么,就让孩子们吃个新鲜。」价钱好,她也没赚头,那是小熊的口粮呢。 「你们还有自家的山头?」这可不得了了,难怪出手都这么大方。 「我夫君是苏家镇人士,分家时良田美宅没我们的分,就分了一块荒地和山头。」这种事无须隐瞒,只要张嘴问都能知道,何况苏家还有个苏和在县城,虽然他们搬来至今还没碰过头,但县城就这么大,也许哪天就撞上了也说不定。 「难怪你们要买房子。」秦勺心里那点的羡慕转眼就不见了,山头说着好听,可山里能有什么,也没听过有人靠山发达了的。 总的来说,这苏家小夫妻也不容易。 秦勺想把儿金金请进屋里坐,她却推辞。 「不了,我是来问勺姊,这附近可有相熟的猎户?我家夫君的义父日前打了几匹狼,送到我这里来,可惜我夫君手无缚鸡之力,我一个妇道人家也不会收拾,想说魏大哥人面广,请他介绍一二。」她一阵瞎说三分真,七分假,真真假假,更能取信于人。「还有家里想盖个书房,可有熟识的泥瓦匠介绍?」 「欸,你还真问对人,我家那个干的是牙人,三教九流,不敢说人面广,朋友倒是不少,妹子也别跟姊客气,等我那冤家回来,我一定帮你问去。」就这点小事,秦勺自然是应下了。 「媳妇要问我什么呢?」 儿金金运气好,还没离开魏家,去替魏老爹抓药的魏万三拎着药包在此时回来了。 儿金金屈膝给魏万三见了礼,还没说话,秦勺已经叽哩呱啦把儿金金的来意重复了一遍。 「我当是什么事,小事一桩,我这两日闲着也是闲着,这就给妹子问去。」他把药包交给自家娘子,吩咐她还是照以往三碗水煎一碗药的分量下去煎药,自己转脚就去拍邻户的门,见那家人的门只是虚掩,也不客气,推着便进了院子。 秦勺也没急着去煎药,把儿金金往家里带。「到屋里坐着,我那冤家会把事办妥的,他虽然看起来不靠谱,正经事倒从没办差过。」 魏家的院子也是一进,一样一明两暗的房子,只是魏家孩子多,除开年纪最小的跟着魏氏夫妻睡,余下四个孩子睡大通铺,敞亮的那间住的是魏老爹和魏老太太,儿金金觉得一家子九口人实在有些挤了。 像是知道儿金金的想法,秦勺有些害羞说道:「家里就靠我那冤家一个人赚钱,爹娘身子都称不上好,我又要顾这么多孩子,实在没办法。」 「勺姊和万三哥感情好,也才有这么多孩子,我还羡慕不来呢。」她笑道。 秦勺又是高兴又有些羞赧,借着去给儿金金倒水,避到后头去,她白水刚端上来,魏万三已经领着两个中年汉子过来,一个膀大腰圆,两道横眉,脸上几条大小不一的疤,看着有些骇人,另外一个矮小许多,短小精干,手脚灵活。 两人看到儿金金一个面貌清灵的妇道人家,都有几分错愕,但也没说什么,他们与魏万三是十几年的邻居,也不会怀疑他介绍什么奇怪的人。 宋猎户大半时间都住在山上,只有冬季为了避寒才会带儿子住到山下的房子来,这回凑巧,他今年下山得晚就被魏万三给逮着了。 「要不,我们边走边谈,两位一块到我家里瞧瞧,也比较容易了解。」她是偷跑出来的,万一苏雪霁回家找不到她,会说她不爱惜身子,可就有得解释了。 「我知道苏家,我也一道。」魏万三想知道儿金金又是找猎户,又是泥瓦匠的,究竟想做什么,也腆着脸要去凑热闹。 人是他找来的,苏秀才买的又是他介绍的宅子,他去看一眼也是应当。 宋猎户却道:「剥个狼皮罢了,苏太太哪时有空就送过来,我也不多收费,只要给我一钱,就给你料理了。」 「好,那我下午就送过去。」 宋猎户颔首,告辞的话也没一声,转头就走了。 这宋猎户是个孤僻性子素来不与人交往,他的院子就在魏家的后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加上魏万三又是个自来熟的人,就算你不理他,他也能找到话跟你说,通篇还不带冷场,你甩脸子,他当没看到,宋猎户就这么牛皮糖似的被黏上了。 说也奇怪,虽说不喜魏万三这个人,每年他下山又不忘替魏家孩子带点东西下来,过年秦勺也从来不忘叫上宋猎户过来吃饭。 儿金金也不觉得被冒犯什么,是谁规定接人家生意就要低声下气的,他有脾气个性表示他本事高本领大,傲得起。 魏万三见儿金金没有什么不高兴,也不是那种夹枪带棒的人,心想依苏秀才的为人,能让他聘为妻的女子又会差哪去?就像他家里那个母老虎,凶归凶,还是替他生了小子、丫头,孝顺爹娘,他这不也是眼光好吗? 他沾沾自喜的听着儿金金和泥瓦匠边走边谈,很快达成协议,一天一人二十文工钱,管一顿饭,泥瓦匠答应得很爽快,在看过苏家的竹林后答应明日寻齐人手就开工,当然他也看到了那些大石块,诧异之余保证能盖上坚固又实在的竹屋。 儿金金进门的时候才想到被她「忘」在家里的小熊,找来找去,四处没看到它的影子,也幸好它乖觉的知道要躲起来,否则这么多人,它只要随便出来探个头,就够惊吓的了。 家里有人出入的这些天,她得把仓库的门锁好,别让它随意出来溜达,免得生事。 「老李,要不我也来打个下手吧?」魏万三对开给泥瓦匠的工钱很是心动,他可怜兮兮的说:「好贴补家用。」 「粗活你行吗?」就算魏万三看起来不是那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但到底牙人的活儿不像泥瓦匠那么辛苦,也难怪儿金金有此一问。 「我怎么不行了?」男人最怕被人说不行,本来有几分愠怒的声音很快又降了下去,他搓着手。「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都吊书袋到这分上了,「我答应没用,魏大哥要问大师傅,看他请不请你?」 泥瓦匠头倒是点得快,「就你吧,不过你最近牙行那边不忙吗?」 很显然,魏万三这打零工也不是头一遭。 「这不是要近腊月了,谁还看宅子?天天在牙行打苍蝇拍蚊子闲嗑牙也不是个事。」魏万三语调里都是哀怨。 媳妇说了,要过年了,孩子做新衣、新鞋,爹娘也得裁个两身衣服吧?孝敬的红包呢? 初二回娘家的年礼,她那些侄女、侄子可都眼睁睁等着她的红包,所以也得给个意思意思吧?牙行的上司长官不用送礼吗?林林总总的花销听得他头都大了,这不就想着挣一文是一文吗? 儿金金觉得秦勺好手段,把魏万三降得服服贴贴的,还一句怨言都没有。 泥瓦匠去找人手,风风火火的走人了,魏万三要走之前却让儿金金给留住,「魏大哥,我这里有些挑拣果实的活儿,你家大丫和虎子明日过来帮我一下,半天五文钱,要是过了午就跟你一道在这里吃饭,你觉得可行吗?」 大丫是魏家大女儿,虎子是弟弟,分类这种简单活儿,只要细心,没什么难的。 「行,我明日来上工,顺道带他们一道过来……不过妹子你是真的缺人手吗?」魏万三一脸喜色,不过他也不是那种受了人家好意不问缘由的人。 她莫非是同情他家累沉重,特意留活儿给他的孩子们赚点小钱贴补家用? 儿金金也不解释,她是存了帮衬一把的心没错,她直接把魏万三带到厨房外的棚子下,指着堆积如山的栗子核桃柿子野果。 「这些都是我山中的出产,野鸟小兽吃剩的,打坏的,我想着要把它们挑拣出来,却错不开手,要是继续放下去,坏了就可惜浪费了。」 她方才心念意动,用神识把放在灵境里的栗子核桃柿子野果都搬出来放在这里,证明她是真的有活儿要给魏家的孩子们做,而不是没事找事。 魏万三这才信了。 回家一提,别说魏家人有多高兴了,要知道魏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虽然魏万三当牙人抽成多,官牙里也竞争得很,但耐不住魏家人口多啊,现在能靠自己的能力获得金钱,对大丫和虎子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这晚,秦勺一家子早早就睡了,明日可得早起呵。 * 这头的儿金金送走了魏万三,眼看要中午了,她赶紧去做午饭。 鸭肉营养丰富,最适合秋冬季节,她烧了芋头鸭煲,放上核桃、栗子,味道更加浓郁香醇,又炖了莲藕排骨汤,排骨肉嘴一抿就掉,莲藕清脆带甜,又烤了两层肉,配上碎洋葱和胡萝卜,加上几丸洒了芝麻粒的大白米饭,想想不能只有肉没有菜,又炒了鹿耳韭搭成白米饭的配菜,琢磨了下,把饭食都放进食盒里。 她打算给她的太白哥哥送饭,然后她还想回娘家一趟,搬到县城都好几日了,还没知会家里人,况且她已经答应猎户下午要把野狼带过去,要是时间赶得上,荒山上的地还得再洒一遍河泥和腐叶,也还得翻一遍土,想想,她要做的事情还真多。 儿金金是知道县衙在哪里的,说是要给小值房的苏秀才送饭,便有人指着小侧门让她往里头去,毕竟是头一遭来,不懂门道,还在斟酌着要从哪条路拐道时,从里头出来,欲与同僚去用饭的丁朱华眼尖看到了她。 「弟妹!」 「丁大哥。」她见了礼。 「这是来给霁兄弟送饭?有娘子的人就是不一样,夫妻俩的感情可真甜蜜。」丁朱华感叹的说道,有媳妇和没媳妇的人差得真多啊。「你从这门进去,过了院子便是吏房了。」 她道了声谢,便往里头去。 丁朱华本来要走开,却喊住儿金金。「我领你进去吧。」 「那就有劳了。」 丁朱华打发了同僚,就引着人往里头去。 小值房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苏雪霁埋首在成叠的文案里,他在摊开的纸卷上不知写些什么,小值房的位置不是太好,即便身上穿的是她买回来的细棉袄,从四处灌进来的风使得他本来就细瘦的身子看起来越发伶仃了。 近日没怎么出太阳,只一个劲的刮风,这小值房四处通风,冷厅厅的,条件那么差,她之前还没给他买袄子、皮靴的时候,他那瘦身板是怎么熬过来的? 看起来那些野狼皮要是剥下来,还是先得紧着替他做一件连帽的斗篷才可以。 「霁兄弟,你看谁给你送饭来了?」丁朱华的大嗓门一嚷,苏雪霁立即抬起头看见儿金金。 他放下手中的笔,匆匆擦了手。「你怎么来了?我正想把手头的文案誊抄出来就回家给你煮汤药的。」 「你瞧我都能起来做家事,给你送饭,汤药可以停了。」她提了提手中的食盒,一脸的饶了我吧。 苏雪霁去摸儿金金的手,是他摸习惯的那种温热柔软,不由得松了口气,她那伤势太骇人,当日受伤的下半夜就发起低烧,他连夜去找大夫,熬了药让她喝下,这才缓解不少,她的坚强让苏雪霁自叹弗如,不喊痛,不哭诉,她都没有想过要倚赖别人吗?譬如他?她在床上辗转反侧,看得出来她睡得很不好,直到他把她抱在怀里,轻软哄骗,她忽然低语,「太白哥哥……唱歌给灵灵听好吗?」 他呆滞了很久,拍着她,慢慢哼起了一首小调…… 歌未哼完,她就睡着了,气息均匀,神情宁静安谧。 那一夜,苏雪霁就这样抱着她一夜,连翻身都不曾。 第十一章 打点新生活(2) 「过来我摸摸额。」苏雪霁唤道。 儿金金乖乖的过去了。 「是已经退烧了。」 儿金金不觉得苏雪霁霸道,倒是感受到自家男人对她的关怀和暖意,嘴角不自觉弯了弯。 苏雪霁看在眼里,笑容如破土而出的春芽,春光融融,春意盈盈,儿金金被他的笑容夺去呼吸,她想看着他那几乎可以倾城的明媚笑靥,一辈子。 被晾在一旁的丁朱华见这对小夫妻有商有量,有说有笑,有情有爱,尤其少年一见到妻子时那略显冷清的面容,不只软化了几分,泛起几分温柔,还笑得干净明朗,如花绽放,他目光幽怨。 「弟妹有所不知,你受伤那几日,霁兄弟整天神魂不属,我们都劝他多请假几天,他偏不听,这不是蜡烛两头烧吗?弟妹婚前可知道霁兄弟这么顽固不通气?」丁朱华都要叹气了,但私心又对夫妻俩的感情羡慕得紧。 身为每天都会碰面的同僚和朋友,谁家里有事,哪能不知道个一二,但苏雪霁向来沉默寡言,只是眼下的黑青和更加沉默寡言的态度骗不了人,丁朱华又是个热心人,锲而不舍的追问,这才晓得家里出了事。 「多谢丁大哥关心,不如一块儿坐下来用饭?」儿金金把食盒放在苏雪霁清出来的桌几上,岔开话题。 苏雪霁的性子好不好,通不通气,夫妻的日常琐碎,只要她知道就好,而且,她看上的夫君当然是好的。 其实认真的想,他们的亲事是从你不情我不愿起的头,但是一路风风雨雨的过来,日子虽然短暂,他却让她觉得,这少年的肩膀比一个成年人还要宽厚,能同风共雨,还能给她足够的温暖。 女人在婚姻里要求的是什么?不就一个知心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客气便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单身汉就是这样,能填饱肚皮就好,平常一个糙米玉米面窝窝头配个夹榨菜肉就算奢侈了,可儿金金带来的是一整只芋头鸭煲,用筷子一戳,肉就掉了,露出塞在鸭肚子里的核桃、栗子和白果,莲藕排骨汤养生又易入口,尤其塞了大块两层肉的饭团最得他心,里头佐料丰富,真要说吃一丸饭团也就够了,偏偏他又饶那鸭子,一来二去,半只鸭煲都进了他的肚子,吃了个老撑。 「上回在苏家镇本想着请丁大哥到家里吃便饭,哪里知道后面发生了这许多事,不知大哥这几日可有得空,小妹烧几样小菜,来我们新家坐坐?」见自己煮的菜有人这么捧场,儿金金乐坏了。 丁朱华这汉子正直精干又憨厚,她没忘在丁记面摊上,丁大娘和丁老爹的殷勤招待,更何况之前她和太白哥哥去领廪米廪银的时候,也多亏了丁朱华的相助,解了他们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哪里的困境,这些点滴在心头,请吃一顿饭真的不算什么。 「我早就想去霁兄弟家串门子了,这饭一定要吃的,要不择日不如撞日,我明日就过去叨扰了。」丁朱华是爽快的人,不拖沓,也不婆妈,既然人家开口了,他当然就从善如流。 「那就说定了。」苏雪霁替儿金金把碗盘收拾了放在食盒里,送她出去,还不忘叮哗她早些回家,万事小心。「还有,往后不要给我送饭了,我不想累着你。」 儿金金黑白分明的眼眨了眨。「不累,和你一起吃饭,我觉得饭菜都变好吃了。」 苏雪霁眉间的皱摺仍旧没什么舒缓,他垂下眼,「你每天那么辛苦,我会自责,会难过,我能给的那么少……」 嫁给他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没闲过,每天一睁眼就忙到天黑。「我觉得自己没能照顾好你。」 他一个人吃苦也就罢了,反正他也习惯了那样的日子,可是现在他有妻子了,她没享过一天清闲的福,却总让她劳碌吃苦。 「你不要这么想,我不是不能吃苦的千金小姐,每天虽然事情很多,可我忙得开心,我们家只有你和我,你如果想着要把什么事都自己扛,那还叫什么夫妻?」 苏雪霁没管他们是在人来人往的门口,大手便往儿金金的腰肢搂去,还收紧。 儿金金没能推开他,他放在她腰肢上的手带着热度,让她沉溺其中,但还是瞪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灼热的视线,不禁有些赧然。 「年轻的时候吃苦不是苦,我们现在吃点苦又算什么?我们的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这话让苏雪霁的心情整个放晴了,他盯着儿金金看了许久,怎么都看不够,清俊的眉眼彷佛要把眼前的女子烙进心底,看得儿金金手心开始冒汗,芳心乱跳的都要失序了。 他轻点了点她的鼻子,眼里全是温柔。 两人又贴着好一会儿,还是儿金金先挣开了。「人来人往呢。」 苏雪霁见她酷红的小脸和像清溪一样明亮的眼睛,不禁觉得她这样子可爱又甜蜜,一边过去吻她同样发红的鼻尖、脸颊和唇瓣,一边叹息,「你这么好,从来不嫌弃我什么?往后不管什么我都听你的。」 「好,都听你的。」儿金金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润有神,连说出的话都泛着甜。苏雪霁的眉头松开了,轻笑出声,「是我要听你的,谁叫我的人都是你的,我们家的里里外外,一切都由你作主。」 儿金金笑得更加欢愉,朝着他挑眉。「那自然,因为我是神仙啊!」 苏雪霁的脸再也绷不住,噗哧地笑了开来! * 儿金金没忘记明日泥瓦匠要过来做活,还有丁朱华要过来吃饭,所以明天不只要煮饭给那些工人吃,也要好好办上一桌请丁大哥喝酒。 这一想,她干脆就把伯父、伯娘和银银姊都邀来,这个煮也是煮,那个煮也是煮,不如就办个两桌,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她虽然是吃货,学会煮饭后也喜欢下厨,不过要一下煮那么多饭菜,她就一双手哪里忙得过来,就算独当一面没问题,她也不想这样累自己。 他们家现在不像一开始什么都没有,连吃碗玉米粗粮粥都要看人脸色,她据量着空间里那些金器、银器和一整个大匣子的前朝铜钱,加上那些珍贵的瓷器,拿去换钱的收入不知有多少,加上太白哥哥在衙门上工、每月固定的廪米廪银,他们家已不愁吃喝,甚至能过上优渥的日子好些年了。 也就是说,她要是想请人过来帮把手也没问题。 于是她去了魏家,请秦勺过来帮忙,一日给十五文,肉菜就托秦勺去买,到时候实报实销。 秦勺欣喜的满口答应。 她还要去宋猎户家,没时间和秦勺多说,挥挥手回家换了身衣服,推了板车又出门了。 到了猎户家附近,儿金金寻了个僻静的地方,把空间里的狼都拖到板车上,然后拉到猎户家去。 宋猎户正在院子里磨刀,他知道儿金金要来,便敞着门,见儿金金一个女人家把一板车的野狼推了进来,满是岁月勾勒出来沟壑的脸因为惊讶都伸展开来,这丫头好大的力气,这要让他来,还不见得能有这般能耐。「苏太太,你哪来这么多的狼?」 他以为了不起就两只,居然有一堆,挨个的数,该有七八只。 「我不是说过,我夫君的义父也是个猎户,这下打得多了,便往我这里送。」瞎话说多了,也就俐落了。 宋猎户将信将疑,翻看那几只死状狰狞的野狼,这几头狼,大的有二百多斤,小的也有一百多斤出头,她一个身材纤细的姑娘有这样的力气,实在令人不可置信,娶到这样的老婆,她男人算是有福了。 「好家伙,一只只块头都么大,你那义父好能耐,没把小命搭进去,不过可惜了这几只的皮毛,有些破损得厉害。」 狼群对战熊瞎子,要皮毛完好是不可能的。「你看着这些皮毛够不够做一件男子的斗篷穿?」 「斗篷是没什么问题,只要不嫌皮毛与皮毛的拼凑寒酸,一样保暖得很。」 这和儿金金想像中的完美斗篷虽然有点差距,但是能保暖最重要,不说破,谁知道是拼接皮斗篷呢? 「不过,这样一钱使费不够,剥皮、辣皮、硝制、开膛剖腹,都是工,一只狼没有二钱银子使不来。」将本求利,宋猎户坦然得很。 一两是十钱银子,八只狼也就是一两六钱银子,儿金金沉吟了下。「一两六钱也不是不行,你要这么高的钱,也得让我看看你的刀工值不值,要是把毛皮都割坏了,二钱不只我给不了,你还得赔偿我的损失。」 她是很尊敬有专业手艺的人,二钱银子老实说真的不贵,但是,赚钱不容易,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她不能让人觉得她的钱容易拿。 「成,狼肉卸下后,我再给你送过去。」他说完,吩咐后头的小子多烧两锅热水,准备要剥狼皮了。 儿金金从荷包掏出六钱银子,把钱递过去。「这六钱银子是订金,我住银杏胡同,等你把肉送来,我再把后帐付给你。」 「钱的事不急,待我把狼皮硝制好给你送去,再一并给吧。」 既然已经说好,儿金金也不怕宋猎户会不会贪她那点狼肉,他要真昧下那些小东西,后头那头熊不会交给他,往后她再有这些好东西,也没他什么事了。 家里就她和太白哥哥两人,太白哥哥要专心在课业上,所以她得把家撑起来,锚铢必较不必,但是该有的心思要是都没有,她想成为太白哥哥后面的助力就免谈了,甚至还会拖后腿。 苏雪霁会读书,不会止步于秀才这样的身分,他们两人背后没有任何靠山,靠的只有自己,儿金金清楚的知道就算将来他们有了钱,可没有势力,往后随便一丁点成就,只要有人打起主意,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流水。 这年头要势力权柄就只有仕途一条路,哪怕只是个榜眼,他们家的地位也会完全不同。 她离开宋猎户家,顺道想说买几样梅氏爱吃的点心,没想到就在铺子的转角处碰见挎着篮子的梅氏。 「伯娘!」儿金金一个箭步,眉开眼笑的拦住梅氏。 「金金!」梅氏也漾起笑容,拉起儿金金的手,「怎么只有你一个,雪霁没有陪着你来?」 儿金金看见不远处有间茶楼,便指着那方向说道:「咱们到茶楼去喝杯热茶,暖暖手脚,我有成堆成山的话要跟您说。」 「瞧你这孩子说的……伯娘也有很多话要跟你说,不过去茶楼就不必了,家用得省着花知道吗?雪霁赚钱不容易。」她对苏雪霁的印象好到不能再好,更重要的是他对金金的心思看着不假。 「这就是我要跟您说的事,要不,到我家去坐坐?」 梅氏被她弄得一头雾水,「你到县城来是有事要办吧,你那个家我就不去了。」 那个苏家她绝不想打交道,要不是那卑鄙无耻、落井下石的苏家人,她怎么可能匆忙的让金金嫁人? 丈夫醒来后口头上虽然埋怨的话一句都没说,但是却对着她摆了好久的脸色,直到最近才破冰。 庆幸苏雪霁是个好的,否则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儿金金拍了下自己的头。「瞧我这记性,伯娘,我和太白哥哥从苏家分出来,搬到县城里来了。」 虽然消息突然,但梅氏也看不过苏家二房,她拍拍儿金金的手。「分就分了,看那家人吃穿太委屈了,你和雪霁还年轻,只要努力,何愁吃不上饭?」 「所以,金金正想明日请伯父、伯娘、银银姊去家里坐坐呢,在这里碰到您,再刚好不过了。」她替梅氏挽起篮子,另一只手挽着她的胳臂,就如同一般感情好的母女那般。「伯娘刚刚是去哪?」 梅氏很喜欢金金与她亲近,总让她觉得自己又多了个女儿。「我拿绣坊的活儿去交货,又领了新活回来。」 「我就喜欢伯娘替金金做的荷包。」她展示了下自己腰际那半旧的兔子荷包,兔子啃着胡萝卜,眼珠还转来转去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荷包都旧了,伯娘回去给你做个新的。」那荷包还是她去年给做的,没想到现在还戴着,这孩子! 「我要鸭子划水花样的。」 「再绣两只蝴蝶上去。」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到了儿金金的家。 第十二章 牵动情思(1) 门外看着低调,一进的院子看着也不大,但是干净明亮的堂屋,家具齐全的里屋,厨房还有三个大锅灶,倒座房柴房、仓库和厨房一应俱全,梅氏就这样端着茶杯,到处看了个遍。 且她发现房子边边还有块菜圃,菜苗子有些发了芽,看着非常的可喜,她蹲下来,顺手就去拔那冒出头的杂草。「这菜圃得做个围篱,要是养了鸡鸭,别把嫩菜叶都给啄光了。」 「伯娘还真跟我想到一处了,我想说春天抓几只小鸭回来,白天可以在河滩玩耍,到了晚上就将它们赶到家里的院子来,小鸭子都很聪明,只要赶上几天时间,应该就会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什么时候回来。」到时候只要给点食物,关上圈门就可以了。 梅氏被说得心动。「你说得那么神乎,害我都心动也想抱几只回去养了,只是家里不靠水,就那小院子……还是算了。」 「那到时候我就多抱几只,伯娘把它们放在我这里养,草籽浮萍什么的,河滩那边都是现成的,伯娘只要有空来瞧上一眼就好了。」她听那些串门子聊天的妇人说过,鸭子是最好养的,什么都吃,就算在菜摊子上捡些菜叶,买些糠拌着喂也行。 再则,鸭子的排泄物味道虽然重,却是肥地最好的粪肥,荒山的粪肥不能只倚靠河泥和林子的腐土,等她养了鸭子,多积攒些粪肥,往后山上的田地就不愁肥了。 「好好,就照你说的。」梅氏没当真,明年春天还那么久,把眼前过好才是真的。 她终于到厅里坐了下来,对儿金金这个家满意得很。「这儿租金不便宜吧?你嫁过去什么都没有,那么快又分家,这房租贵不贵?要不,你上次回门时给伯娘的银子,我这边还有一些,你拿着用?」儿金金给她伯父抓汤药的银子,自己省吃俭用,手上还剩一些。 虽然他们家没有田地,但她和女儿日夜做绣活,每个月能挣七八百文钱,维持日常花销够了。 儿金金给她伯娘拿了无花果、蜜橘等小零嘴,挨着她坐下。「我刚嫁过去的时候,到猴子岭去摘野菜,无意间发现了许多生花蓼,后来拿去卖,药铺的掌柜说那东西名贵,所以给了相当不错的价钱,分家后也想着先租间房子住就好,没想到看见这间院子,就用那银子把这院子买了。」 「竟是自己的?」梅氏惊呼。他们一家子至今住的还是驿站公配的院子,这辈子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宅子,但是她一听到这院子是儿金金他们买下的,比自己拥有的还要高兴。 「我看见后头有一大堆石块……」 「这就是我要跟您说的事,明日我请泥瓦匠来修一间竹屋给太白哥哥当书房,谈好工钱还管一顿饭,想说请伯父伯娘一道过来热闹热闹,吃个便饭。」 梅氏心底着实欣慰又高兴,这两个孩子有了院子,就有了底气,把日子越过越好了,他们身为家人当然要鼎力支持她!「行,明日我们一家人都过来。」 梅氏也不敢坐太久,她赶着要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儿立铮,儿金金见留不住她,又想明日便能见了,就把各式各样的山货都装了满满一个大篮子。 「松子用小火炒了给伯父下酒,还有我方才在糕饼铺买的梅子酥,是您和银银姊喜欢吃的。」 「自己人何必这么破费?」 「您不吃,也总带点回去骗银银姊的嘴,您来我这什么礼都没带,她会说我没念着她的。」天下的母亲都一样,自己可以不要,为了儿女一口吃的,多远多辛苦都会背回去。梅氏推辞不过,把东西都带上了,儿金金把她送到门口,看着她走远,披着斗篷又去了白头山。 她除了往上再清一段河道,又加固了河岸,自己拖着去打铁店买的犁把地深深耕了一遍,又重新把晾干的河底黑泥和林间腐叶洒在上头。 她叉腰看着已经有些良田模样的荒地,这地可以先放着了,经风霜雪冻上一季,明年春天就能种上高粱、荞麦这些不怕旱的作物,等地养得差不多,就能种上小麦了,最棒的是这处用水方便,将来想种水稻的时候再挖沟渠引水,用来灌溉,他们家就不愁没有白花花的大米吃了。 唯一遗憾的是,今年到底还是吃不上自家出产香喷喷的大米饭——不过、不过、不过! 她灵光一现,自家白米饭是吃不成了,然而就算是严冬,口粮种不了,但她可以种牧草啊。 牧草嘛,高寒、沙砾的地都能种,这些都是过去至今她或听人说或自己找书看来的知识。 白头山上都是自生自长自开花的牧草,其中有一片开满了紫花苜蓿草,还有一片是巨菌草和肥羊草。 紫花苜蓿草除了是牧草,人也能吃,而肥羊草,但凡牛羊猪兔鸡鸭鹅,都是它们的好草料。 于是她凭着记忆,把灵识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强度,把这几样牧草的种子通通搜刮过来,把荒田分成四个区块,一块种苜蓿草,一块是巨菌草,另外一块是肥羊草,剩下来没有东西可以种的那一块,就按之前计划让它荒着,明年开春再看着办,谁叫野生的种子就只有这么多。 她把犁搬到了那两间颓圮的茅屋边上,拿出锄头和鎌刀清理那些比人还高的杂草,这片地真的太久没用,野草根茎粗壮,甚至还长出小树,等她好不容易清理干净了,又随手把那两间茅屋给夷平,改天有空,她打算盖两间燕屋,吸引金丝燕过来造燕窝。 她调查后才知道金丝燕是养不了的,因为它野性难驯,只能造一处给它安全住宿、让它出去觅食和养孩子的地方,而身为饲主的儿金金只需要等着燕子完成交配,把小燕子养大飞走后把燕窝割下来。 这白头山因为地势高,部分的山头已经白了头,冬天眼看着不远了,儿金金也不多留。 她回到家,苏雪霁已经在家,身上是居家的半旧常服,正卷了袖子刮锅灰。 「方才宋猎户送肉过来,没要钱,说你们讲好,等毛皮硝制好一块算帐,还说城北的林员外和东街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结伴路过他家,看见狼肉,问能不能让一些狼肉给他们?」 他说到狼那字眼的时候,表情有些呆滞和含蓄。 因为儿金金没提,他也没问,所以他压根不知道儿金金把那些个被熊咬死的狼都拖回家了,他哑着嗓子问:「所以,你带回家的除了狼……还有什么?」 「仓库那只小熊的娘亲。」 开膛剖腹卸开的狼和家猪没什么两样,只是腥臊味很重,不愧是八头野狼这么多的肉,放满了五辆板车,洗干净的下水用木桶装起来,足足装了一车。 「林员外和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可有说要多少野味?」有钱人好这一味的不是没有,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开的是饭馆,不知道也就算了,让他们看见这些野味,能不尝尝?或者可以卖出去,发一笔小财? 「林员外要半扇狼肉,三副狼肚,二副肠子,一个狼头,花老板要的有点多,他要整狼二头,还要二百斤以上的那种。」 「我们家也吃不了那么多,趁新鲜就给他们送去,至于银子看着给就好,剩下的咱们自己留着,且明日要请丁大哥和我伯父伯母他们吃饭,可以用来做肉菜,剩下的,要过冬了,全部腌起来做腊肉,灌肉肠,冬天就不怕没肉吃了。」她不禁抿唇笑,心里美滋滋的。这下就算真的冬天来了,也不怕没有肉了。 不过,她要不要连熊肉也一起腌制起来? 念头刚冒出来,她就掐断自己的想法,又是狼又是熊的,肯定招人议论,左右放在空间里又不会坏,就先放着吧。 苏雪霁一看儿金金眉飞色舞的神情就知道她在乐什么。「金金,你做决定,我都听你的。」 「那太白哥哥就跑一趟,把肉给送过去吧。」 「我来。」苏雪霁把对方要的数量卸下来,儿金金帮他搬到清出来的板车上,出门前用油绢布把板车给盖上,一来卫生,二来不引人注意,做人低调一些总是好的。 趁苏雪霁出门去了,儿金金把大部分的狼肉都放进空间里,留下半扇左右的肉和两副下水,用盆子装了,带进厨房。 灶膛里苏雪霁已经生了火,小锅里煮着南瓜饭,儿金金不去管它,把狼肉的肋条切下来放一边,大灶口放上大锅,把狼肉及冷水放进锅子里,烧开大火一通的煮,直到腥擅味去得差不多,才捞起来。 接着把锅子刷干净,下油,把肉煎得两面金黄,另外拿出大砂锅用热水烫过,铺上菌菇葱结姜片蒜头胡椒丁香肉桂八角陈皮,最后把狼肉放进去,加上热水,放在炉子上炖着。 这费工的菜得前一天炖上,明天只要稍微热一下就能上桌。 下午申时,苏雪霁拉着板车从街上回来,看见几个板车都按次的放在院子,便留下自家的,又去把宋猎户家的板车还了,这才从宋猎户口中得知,院子里晾晒的那些狼皮,竟是儿金金要为他做的斗篷。 「好小子,你真走了狗屎运,这么替男人想的媳妇不多啊,你义父给你送狼肉,媳妇给你做狼斗篷,这运道,我还真羡慕不来!」宋猎户目光灼灼的看着苏雪霁,期盼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个惊天动地的猎狼故事。 然而,苏雪霁只是云淡风轻的替媳妇圆谎,不带半点迟疑,「也没啥,我义父最近新设了大型的陷阱,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连续几个陷阱都套中野狼,他也在猜,兴许是赶上了狼群迁移。」 猎户和等着听故事的小子们都愣住。娘的,狼群迁移?一群没长眼睛的狼,真是羡慕死了! 宋猎户也从魏万三那里得知,眼前这文质彬彬的少年就是胡同底刚搬来的苏秀才,秀才啊,他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读书人,虽然没能从苏雪霁口中挖到别的说法,不过,那是人家义父吃饭的本领,凭什么跟他们讲?所以,就算羡慕得都要流口水了,也没其他办法。 这个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会读书写字,甚至中了秀才的人就是不一样,地位等同仕绅,令人高看一眼。 苏雪霁回到家,看到儿金金在家忙活的身影,瞬间轻颜展笑,眼底的情绪彷佛快要溢出来。 他知道金金嘴里总是念叨着要给他做披风斗篷什么的,他虽然瘦,身子倒没有那么畏寒,再说金金买的厚棉袄已经够保暖,要他说,反而她早上都不想出被窝,赖着床要人哄才肯起来,尤其晚上睡觉的时候,得把她的手按进自己的肚子里暖着,否则一时半刻就算盖着被子也暖不起来,她比自己还需要御寒的斗篷。 家里的炭盆也该生起来了。 「林员外的半扇狼肉和狼头给了二十两银子,花老板的整狼还有整副下水给了八十两,你等一下要记得收起来。」苏雪霁对儿金金向来坦诚,尤其是钱的事情。 「原来狼肉这么值钱,果然有钱人不差这点小钱,给得这么大方。」感谢神识和灵境的加持,她的荷包已经鼓得满出来,距离奔向大富不远了! 「赏你五十两的跑腿费。」儿金金眨眨眼,很大方的给了五十两的银票。 男人在外面也需要花销,虽然他从不曾开口要钱,但是苏雪霁荷包里多少银钱,儿金金都知道,只要少于二两,她就会不着痕迹的给补上。 「谢夫人赏!」他大方的收了。「你煮肉吗?好香。」 「明天的肉菜家里有的我提前卤上,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剩下的明天勺姊会买过来。」 因为都在灶上忙着,她的脸红扑扑的,像颗诱人的苹果,因为要做事挽得高高的袖子露出的皓腕让人心旌动摇。 「今晚能吃上吗?」苏雪霁意有所指…… 「我俩今天都这么努力,好饭菜怎么可以只便宜别人!我俩的分早就留下了。」儿金金从来都不是那种死守着银钱,一文钱都舍不得给自己花的人,两人每日辛勤的工作赚钱,不对自己好,要对谁好呢? 「谢谢娘子大人!」有人很俐落的顺着竿子爬了。 儿金金顿时眉开眼笑,揩了他俊脸的油。「我就喜欢你这种会说话的。」 被吃了豆腐的苏雪霁捂着脸笑。 吃过饭,收拾过,两人泡了脚,苏雪霁把泡脚盆的水拿出去倒,回来吹熄了蜡烛,美美的上床搂着儿金金睡下了。 * 第十二章 牵动情思(2) 自从过了小寒,两人一直是抱着睡的,其实应该说是苏雪霁单方面的搂着她睡,只不过这「单方面」总是会在夜更深,人更静的时候,惧冷的某个女人因为身边的热源太过舒服,从被动转为主动,蹭过来找到最舒服的位置以后,就再也不会改变姿势了。 苏雪霁十分享受自己被当成炭炉的感觉。 窗外,皓月当空,水一样的月光洒向小院,田野、山峦、人家,把夜冲洗得柔和而明亮。 儿金金忽然坐了起来,掀被往床下挪。 「怎么了?」通常上了床就会一觉到天亮的人却反常离开温暖的床铺,儿金金一起床,苏雪霁自然也不睡了。 「明天家里有一堆的人,我再去叮噪小熊一遍,让它明天别出来。」虽然已经警告过它,也不知道它记不记得住? 儿金金放不下心,它要是跑出来,估计会吓坏许多人,它自己也会受惊,那就麻烦了。 「我陪你去。」他不放心那只熊,虽然还是只崽,发起狠来,杀伤力也很可观,只是金金都带它回来过冬,那就过吧,不过也就仅限这个冬天。 夫妻俩从温暖的被窝又爬下来,苏雪霁点了灯笼,看着儿金金穿上厚梢子,又裹上兔毛围脖,才去了仓库。 窝在稻草堆里睡得很舒坦的小熊听到仓门打开的声音,警觉的睁开了眯着的眼,嘴里发出哼哼的声音,两耳也竖起来,很是警戒。 它全身上下除了胸口一撮爱心形状的白毛,其他长满密密的黑毛,软软茸茸的,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耳朵,鼻头是粉红的,可爱到不行。 等儿金金来到离它几公尺远的地方,它认出是给她食物吃的人类。 「太白哥哥,你给它取个名字吧,老是小熊小熊的叫,瞥扭。」儿金金蹲下来,只是看着,没敢伸手去逗弄。 「替熊取名字我不在行。」苏雪霁并不觉得需要替一只来过冬的熊取名字,但是又看不得一脸眼巴巴的儿金金。 「你瞧它胸口爱心形状的白毛,要不叫它心心?」 苏雪霁只觉得胳膊有疙瘩滚过,也没细想。「要不,叫肉肉吧。」 儿金金嘀咕,肉肉会比心心好听吗?怪难听的,不过,她也不好驳了他,名字是太白哥哥取的,那肉肉……就肉肉吧。 她反覆的比手势,告诉肉肉,明天家里有事,它得乖乖留在仓库里。 虽然小熊听不懂人话,但是她指着门又对它摇手指,重复了几遍,用词越发简洁,这是不让它出去吗? 儿金金说了半天,见小熊把脸撇过去,继续趴睡。 这家伙,是嫌她罗唆吗? 她只好掏出杀手钢,拿出一个两巴掌大的野蜂窝。 肉肉瞬间立了起来,圆圆的眼睛里都是给我吃、给我吃的光芒,哪里还看得见方才的懒散? 「这是答应了?乱跑要是被抓去炖肉,我可救不了你。」 肉肉抱着野蜂窝转身,把屁股对着儿金金,爱不释手的舔吃起蜂蜜来。 儿金金看着空空如也的手,和苏雪霁互看了一眼,眼里都是笑意。好吧,就当它听懂自己的话,成交了。 夫妻俩踏着月色回屋去,苏雪霁看着儿金金略显睡意的小脸。「你要是喜欢宠物,明年春天把小……肉肉送回山上,我去要一只小狗回来养。」 但话说出口后,他又想着,县城里虽说平日有衙役巡逻,晚上也有更夫巡夜,安全无虞,可明年春天他要离家去府城,家里就剩下金金一人,到时候再抓小狗回来养,缓不济急,不如,明天去衙门问谁家有狗崽好了。 儿金金把手穿进了他的胳臂里,歪着头靠上苏雪霁的肩,发出幸福的轻喟声。「太白哥哥真好……」 月色溶溶,明亮的光芒彷佛也给相偎的男女洒上一层银粉,两人也不急着要回屋里了,苏雪霁吹熄了灯笼的火,小夫妻一同坐在光面平滑的大石块上,十指交握。 因为月光太美,看着近在咫尺的人儿,如同被水雾洗过的灵动双眸,向来冷静的苏雪霁也不知哪来的勇气,霸气的托住她的后脑杓,亲了上去。 这吻本来只是轻轻碰了唇而已,但是苏雪霁发现小妻子的唇瓣又软又甜,不由自主的加深了吻,四唇相接的瞬间,两人的心跳都加快了些。 片刻后,儿金金用了一丝的力气推开了苏雪霁,两人四目相对,儿金金的俏脸绯红,长长的睫毛乱颤,看起来很是紧张。 苏雪霁长这么大第一次主动亲女孩子,耳根子都红了。 过后,他拉着儿金金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也没刻意营造什么情趣,只是轻如鸿毛,又重如泰山的说道:「今生,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 第二天一早,秦勺带着满篮子还有两手的肉菜来拍门了。 一早市集的菜摊子不只新鲜,菜色还多,要是去晚了,就没什么东西好挑的了,这是身为资深家庭主妇多年来的买菜心得。 儿金金睡眼惺忪的,苏雪霁怕她犯糊涂,主动的替她穿上鞋子,又替她披上披肩。 「我又不是孩子。」她眼角狠狠抽了一下。 苏雪霁笑道:「门要被敲破了。」 儿金金没空和他拌嘴,开门去了。 门口站着二男一女,还有二个小孩。 这几个她都认识,秦勺和两个孩子,毋庸置疑,只是这后头的魏万三和丁朱华是怎么回事? 勾肩搭背,有说有笑,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不过细想后儿金金就明白了,魏万三是牙人,只要谈成买卖,衙门是少不了要跑的,丁朱华在衙门做事,这一来二去,能不认识? 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大丫和虎子乖巧的喊了人,儿金金看着两个孩子的眼睛里满满的好奇,却乖巧站在门处,没喊进就不敢进。「都吃早饭了吗?要是还没,姨给你们下面吃?」 秦勺连连挥手。「要来上工,老娘我天还没亮就起来烙了一堆饼喂饱老的小的肚皮,倒是你,不会才刚起来吧?」 「昨天睡晚了,也就起晚了。」天气凉,睡着舒坦,自己是主家却成了赖床的那个。臊不臊?哈。 「年轻就是好,像我家四五个孩子,你想多躺一会儿,作梦!」当了娘,就没那个小姐命了,家里一堆老的小的祖宗要侍候。 「可我怎么觉得勺姊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也只有熟人,才能这么调侃。 苏雪霁也从屋里出来,带着的笑容干净含蓄,「金金做饭炒菜的功夫一般般,恐怕只能打打下手,今天就劳烦魏嫂子帮忙了。」 秦勺还没说什么,魏万三像是想到什么,蓦地睁大眼睛。「难道你家都是苏秀才你做的饭?」 「怎么可能,小嫂子给苏兄弟送饭,我还吃了半只的核桃鸭,那个美味啊……」丁朱华差点要吮起指头了。 「就你这个傻的,人家苏秀才说的是客气话。」秦勺用手肘拐了丈夫一拐子。人家另外的意思就是别让自家娘子太劳累了,只有魏万三这二愣子听不出来。 魏万三:「……」 「娘,我也要吃核桃鸭。」虎子毕竟年纪小,天真的舔着唇讨要。 「一会儿有得你吃的,还不把你的口水收干净!」秦勺瞪了虎子一眼,可惜没什么效果,倒是大丫过来把虎子哄走了。 因为接下来还有得忙,想聊天多的是机会,秦勺二话不说,提着菜篮和儿金金进厨房忙活去了。 没多久泥瓦匠领着工人也到了,大丫和虎子坐在小凳子,挑拣起麻布袋里的山货果粒,完整放一筛子,挤压变形、损伤的,另外放一筛子上。 虽然只是简单到不行的工作,但儿金金发现,别看大丫年纪小,做起事来有模有样,一点不比大人差。 随后儿立铮一家子也来了,苏雪霁始终闪着冷静光芒的眼多了几分热情,把人招呼到堂屋坐下,丁朱华也在,互相寒暄了起来,儿立铮看起来很高兴,咧开的嘴始终没阖上。「伯父、伯娘。」儿金金没想到伯父和伯娘穿得那么正式,还有儿银银把她送的绢花也戴上了。 梅氏见儿金金和秦勺要去厨房忙活,她也自告奋勇要进去帮忙。 「伯娘,厨房只要有我和勺姊就可以了,您和伯父留在堂屋喝茶说话,要不我让太白哥哥带你们到处去转转?」作为主人家,她哪里好意思做甩手掌柜,啥事都丢给秦勺?招呼客人的事就只能交给苏雪霁了。 「你这孩子,跟伯娘客气啥?他们都是大老爷儿们,我一个女人家跟男人凑什么热闹,走走,厨房的事我们女人包了!」 梅氏本来就没有等吃饭的习惯,何况她也看到后院好几个工人忙着干活,他们干的可都是体力活,午饭一定得管饱,所以半推着儿金金回厨房去了。 儿立铮满意的点头,跟着说道:「就是,做菜的事就交给她们女人,咱们几个坐下来聊天,亲近亲近。」 既然儿立铮都发话了,梅氏也就心安理得的和儿金金、秦勺进了厨房,至于想跟进去的儿银银被指派去和大丫挑捡山货了。 很快,整个厨房里都是菜刀剁在砧板的声音。 外头的男人你一言我一语,魏万三愿意的时候就是个健谈的话廃,丁朱华长得相貌堂堂,脑子不迂腐,踏实又可靠,一聊之下,知道儿立铮是驿站驿丞,而他自己在衙门就是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吏,两人有共同的话题,等苏雪霁去泡茶出来,三个相见恨晚的男人已经聊开了。 至于一旁的苏雪霁完全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偶尔问到他脸上来,他才会恰到好处的说上几句。 其实他的内心只有自己最清楚,打从他知事以后,便知道自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十岁以前虽然有养父的照顾,不缺吃穿,但养父对他期望也大,要求称得上严格,想撒娇也不能。十岁以后更在冰冷充满恶意的环境下,看人眼色讨生活,稍有违逆,等着他的便是冰冷的对待,他几度在活不下去的谷底挣扎求生。 在那种环境长大的他,人格又怎么称得上健全? 事实上,他的内心是凉薄的,别人的痛苦与欢喜他无法确切的感同身受,同情心更没有,他能表现的和常人一般,也不过就是掩饰得好罢了。 他所有的喜怒哀乐,只会被金金牵引,她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温暖和光芒,只要金金在他身边,他才能感受到活着的热忱。 儿家人对他的好,是爱屋及乌,他对他们的好,是因为他们是金金的家人,就像儿金金让他招待自己的家人,所以他招待。 厨房这边,因为秦勺有意想露一手自己的厨艺,又有梅氏在,炒菜的事情自然用不上儿金金,她只要专心烧锅就好。 梅氏也系上围裙,揉面和面洗菜切菜,一刻不停歇。 而堂屋三男人聊得火热,从庄稼牲畜、官家小道消息、衙门断案奇谈、打猎买卖、租卖产业,堂屋里的声音没一刻安静过。 第十三章 丰盛惊艳的家宴(1) 三人聊久了,儿立铮对苏雪霁的稳重又多了几分看重,他不吹嘘,话最少,偶尔接的话都中肯得很。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身世坎坷,不久前才被大哥分出来,又要养家,买了房身上背负着压力,经历这么多变故,哪能不稳重成熟? 儿立铮借口要看一下工人的进度,让苏雪霁带他去瞧瞧。 「可准备好明年科考了?」他岔开了话题。身为伯父的人关心一下侄女婿是应该的吧? 苏雪霁有问有答。「明年君上有意要开恩科,到时候整个梵朝的廪生会一拥而上,府城我不熟,所以打算提前半个月出发。」 「可和金金商量过了?」虽然在仕途上他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对苏雪霁的关心是由衷发自内心。 「我还没和她说到这件事。」 「盘缠够吗?」 「够的,我有把路费攒下来。」 儿立铮显然还有话要说,但秦勺已经跑出来叫人,「大伙,开饭了,吃了饭再来做吧!」 工人又挖了几锄头,这才放下手上的工具,朝着井边去洗手,准备吃饭。 中午的主菜是用瓦罐装着在灶膛里煨了一个晚上的狼肉,骨肉都快煨烂了,最后再放上红白萝卜,闻着鲜香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配菜是红烧肥肠、青椒血旺、糖醋大鲤鱼、木耳烧黄芽菜是用猪油渣一起炒,闻起来香,看着清爽,油煎老豆腐、热腾腾的香菇鸡汤……主食是高粱和白米煮成的饭食,也有蒸得圆滚滚的红糖大馒头。 菜色丰富的十二道菜摆上两张合并的长桌,不只大丫和虎子看得口水都快流了一地,就连帮工的工人看到这些菜也有些傻眼,这都比得上人家办喜事的一桌席面了。 儿立铮也觉得面上有光,有面子极了。 大家依次坐下,叽叽喳喳说着话,苏家向来安静的院子一下人气爆棚,热闹到不行。 这顿饭,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吃了饭,儿金金和秦勺端了一大锅的花生甜汤圆出来,如今天气越发的冷,再半个月就腊月了,花生甜汤圆在这个时候上桌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顿饭,得来了一片的赞誉。 用过饭,儿立铮一家人是最早离开的,梅氏看得出来,这院子里里里外外还有一堆事,偏生收拾东西这些活儿金金怎么也不让她和银银碰,所以便和丈夫商量两家离得不远,往后有的是机会走动,他们要是一直杵在这,金金还要分神招呼他们,不如早点走人。 儿立铮也是这个意思,于是叫上了始终没什么机会和儿金金讲上话的儿银银准备回驿站。 知道留不住人,儿金金也不勉强,收拾了十斤的狼肉、山货和两条大肥鲤鱼,告诉梅氏狼肉味道大,要多加辛香料下去炖煮才好吃,除此还把最后剩下的那盏金丝燕窝也给了梅氏,让她炖来给家里人吃。 秦勺没多久也收拾好了厨房,儿金金满意的给她和两个孩子结了工钱和菜钱,告诉大丫和虎子明天还要再来一天。 两人握着拿在手里的五个铜钱,连连的点头,巴不得这活天天都能有。 「我会努力干活的!」姊弟俩异口同声。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两个懂事得让人心疼,儿金金摸摸两个孩子的头。 儿金金也没少给魏家带上一大包的蜜桔、山楂和一大碗的炖狼肉和红糖大馒头,说是要给魏家长辈的。 有吃有拿还有钱赚,这么慷慨的好事,秦勺巴不得天天能有,拉着儿金金的手说往后要有什么活,别忘记要叫上她。 儿金金满口答应,秦勺办事俐落又实在,还是勤快的,往后有事不请她请谁呢? 「我说勺姊,你的厨艺这么好,有没有想过自己开家饭馆食堂还是什么的?往后朱大哥和衙门的同僚也好多个吃饭的去处?」 「妹妹说笑了,我这饭菜就自己家里人吃着可以,要开铺子卖吃食,哪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不瞒你说,摆摊贴补家用我倒想过,东西也不用卖多,就卖个肉夹馍,我那肉夹馍是家传的,别说有多好吃了,可惜平常开销都不够了,哪来的本钱卖那玩意?」她常常为了家里的生计烦恼,但是拖着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根本离不开她,一家九口人只能靠她男人维持着。 「这想法听起来不错,你可曾估计过要多少银两能开间铺子?」儿金金却越说越像回事了。「有空你想想,告诉我,这本金我来出。」 蛤? 「不过,你想好了得写个章程给我,好让我知道你的想法。」 「什么叫章程?」她大字不识一个,可她家那个会写会算,这倒不是问题。 儿金金扳起手指,数给她听。「就是你盘铺子大约需要多少预算,铺子准备开在哪?那条街上可有和我们卖同样吃食的竞争对手?又需要几个人手?大概就这些……」 蛤蛤蛤? 秦勺尽管一头雾水,心里却清楚明白她今天要是错过这个村,往后就没那个店了,机会稍纵即逝啊,她心里雀跃,但也不敢立刻就答应儿金金,先拜托让她回去想想,和家人合计合计,明日再来回话。 「这事不急,不过呢,如果可以争取在过年前开张好好做,别的不敢说,过个肥年却是足够了。」儿金金以为既然要做就要抢快,也要做最好的,这样才有赚钱的机会。 秦勺深觉儿金金说得有理,她先去工地把魏万三拉到一旁,悄悄说了这事,魏万三也听着有门,便叫她莫声张,说这事等他回家夫妻关起门来再说。 开铺子的想法对儿金金来说并不是一时兴起,她很早就有这念头。 虽说她仗着隐身斗篷和风火云两种神器从山里掏了不少好东西,也得了不少银两,但是在赚钱的副业之外,她也该有个「正业」对吧? 开铺子的钱财活泛,往后不管她累积多少财富,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闲话满天飞了。 其实不只铺子,她也想多买些田地和房,田地自己不种,租给别人种,房可以租出去,当收租婆。 垦一次的荒地,让她深深体会,种田真的是辛苦活儿,她现在还只是养地而已,将来要买种、育种、插秧,还要不时关注有没有杂草,有没有害虫,简直离不开人,灵识再方便,她再喜欢吃白米饭,都没想过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 只是这年头,农业是根本,拥有自己的地才不用担心今后的生活,至于铺子,房地产生意这些是赚钱的门路。 这些想法因为秦勺今天出色的厨艺,触动了儿金金心里那点心思,也才会对秦勺提出这样的建议。 她们说话的时候没有避着丁朱华,他听得一清二楚,等苏雪霁将他送到门外,他一点都没有意会到人家已经要送客的意思。 他自觉与苏雪霁交情够,热情的想勾他的肩。「兄弟,小嫂子要领着魏嫂子奔向发财之路,瞧瞧你已经买上一进的宅子,老哥我还跟爹娘住在一起咧,有什么发财的路子,你也捎上我,我可是什么都能干的!」 他看出来了,这秀才娘子是个机灵有想法的,霁兄弟能看上她,必有她的过人之处,跟着霁兄弟,又怎么会吃亏? 苏雪霁清润又凉如霜雪的眼眸瞥他一眼,不着痕迹的抖开他的手。「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帮不上忙。」 丁朱华不气馁的又去攀苏雪霁的肩头。「得了,兄弟的意思是,小嫂子带着魏家嫂子发财,你呢,开春要去府城,人家赴考身边不都要带个书僮侍候笔墨,我这一身的把式在县城称了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不说一路上有没有盗匪出没,就算用不上我替你挡刀,做个伴也行,你就带我去开开眼界如何?」 他这辈子都在县城周边的镇子打转,从没离开过县城,魏家眼看着都要跟着秀才娘子做生意发财了,他也想趁机出去看看府城是怎么个热闹法,自己有没有前程可奔? 他怕苏雪霁拒绝,连忙又接着吹嘘,「我力气大得很,可以帮你扛书箱、行李,去了考场,我可以替你排开人群看榜……你就带我去,绝对不吃亏……」 「你好手好脚,要去哪没人管你,想去府城,雇一辆驴车就行了。」苏雪霁眼眸依旧清亮,说话语调却很冷。 苏雪霁的冷淡向来很能唬人,可丁朱华和他这阵子相处下来,多少摸熟了他的性子,苏雪霁如果冷冷的跟你说话,神情寡淡,那还好,表示他此刻心情不好不坏,有事跟他说时,就赌自己的运气好不好,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他发现如果秀才娘子在他身边时,你有什么要求,一定都能得逞。 「拜托啦!」 丁朱华那牛皮糖般眼神都挪不开的黏乎劲,让苏雪霁只想赶快甩了这个烫手山芋。 「我可不管你食宿。」 「别小看我,这些年我也攒了点钱,够我花用的了。」当然他回去绝不会告诉爹娘,他要带着老婆本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娘要是知道会捶扁他的。 「衙门那边,你那捕快职位要如何?还可能为你留着?」衙门捕快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若走了,立刻会有无数人想凭借关系挤上去。 丁朱华想得透澈,天下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事。「饭碗就算砸了,我也不怕,了不起回去跟我娘一起卖面,只不过,往后就要看我爹的脸色吃饭了。」 他从十一岁就在外头打拼,干了七、八年的衙门捕快,老实讲真有些乏了,他再拼,再累积资历,了不起就是个捕头,再想往上爬,不可能了,倒不如另外找出路。 「你多久以前起的心思?」苏雪霁从来都不是罗唆多话的人,因为对方是丁朱华,他难得多问了句。 「就刚刚。」丁朱华笑得一个痞。 第十三章 丰盛惊艳的家宴(2) 苏雪霁作势要关院门,丁朱华怕他生气,手掌虚推着门。「我这不是瞧着太白兄弟你非池中物,想着能不能沾点你的光?替自己打拼另一番前程出来?」 看着丁朱华那简直要发光的眸子,苏雪霁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自己前途未卜,又能允你什么前程,丁兄还是息了这心思的好。」 「我信你!」丁朱华认真听了,却不以为意。 苏雪霁见他讲不通,毫不留情的将门关上,懒得与他说了。 一旁的儿金金一直憋着笑,没插手。「我觉得多个人与你一道也是好的。」 苏雪霁看着平常也不与书院的同窗往来,更不曾带朋友回来家里,走的是冷清孤高路线,但是这般不够圆滑,将来除非官做得够高,权柄握得够重,否则应该没多久就会被人干掉了吧? 这可不好,她对自己目前的婚姻还算满意,尽管当初在伯娘面前夸下海口,要是和这人合不到一处就换人,现在她却不想换,倘若有人鼓动她换夫,她会跟他拼命。 苏雪霁看着儿金金忙累了一天,回到屋里,他给儿金金倒了杯开水,替她揉捏起肩膀来。 儿金金享受这属于他们夫妻俩的温馨片刻。「你可有要结伴去府城的同窗友人?」 「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去府城也不过两天的路程。」他心里有谱,准备提前半个月出发,花两天在路上,再花个一天找地方借住,便可以开始温书,等着应付即将到来的恩科。 前几日衙门的公布栏已经贴出来君上颁布的恩科圣旨,县城的廪生们为之沸腾,他虽然已经提前从周公那里得知消息,但直到看了公告,心才笃定了下来。 他因为那场风寒耽误了今年八月的秋阐乡试,本以为要再等上三年才能参加科考,因此这次的恩科,他要好好把握。 他要出人头地,要变强大!只有强大了,才能保护好自己和金金,至于那些苛待他的人……他也没打算放过他们! 「那就把丁大哥带上,也好有个伴……还是,咱们买个小厮?」她看那些个在县城逛茶楼、办诗会、踏青的读书人,有钱的,书僮小厮没少带,再不济的,身边也会有个小童帮忙拿书箱,侍候起居,她的太白哥哥身边却半个人也没有。 「小厮就不用了,这事到时候再说。」 对于儿金金的话,苏雪霁很少反对,但是他就只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秀才,哪里就用得上人侍候了。 若是家里真的需要人手,给媳妇买个丫头还比较实际,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太辛苦了。 至于丁朱华,他是家中独子,有一份堪称不错足以养家的活儿,要说服他爹娘让他出远门,估摸着并不容易,所以,他能不能成行,苏雪霁并不冀望。 「大锅里还有热水,我去舀来给你泡脚。」看得出来儿金金一身的疲惫,苏雪霁主动的去了厨房。 「哎,我们一起洗。」结结实实的一整天忙下来,澡嘛,明日一早再洗,晚上泡个脚就好了。 苏雪霁只端来一个大木盆,儿金金也没在意,脱了绣花鞋,把白玉般的双脚泡入温度有些烫的木盆里。 苏雪霁也坐在床沿上,把自己的脚放了进去。 还微微冒着烟的热水中出现了一双大一双小的脚,儿金金把自己的脚放到苏雪霁的脚旁比较着,眯着眼不平道:「你的脚型怎么比我还好看?」他的脚型好看,脚趾干净圆润,脚色白皙。 「你的才好看。」她的脚堪称得上是玉足,光滑的脚趾在水中带着淡淡的粉红,脚踝纤细,双腿修长细瘦,皮肤娇嫩,散发着光泽,每一处都是浑圆莹润,完美无瑕。 苏雪霁魔怔的看着她,怎么也别不开眼。 他们成亲至今也两月余了,空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一开始的不信任,又衣食无着,接着是分家风波。 等安顿下来,除了衙门的文书活,他全心放在科考上面,每日晨起出门,傍晚才回家,晚上要挑灯苦读,又顾忌着她年纪尚小,连及笄都未曾,就算有那么几分绮思遐想,也不敢莽撞。 这两个月,身边事情那么多,晚上搂着她入眠就已经觉得心满意足,哪里知道今天心里那只野兽却关不住了,别样的心思越发凶猛,而且越发压抑不住。 莫非因为明年恩科在即,压力越发的大了? 翻涌的血气让他某处昂然挺立,他弯下腰掩饰,见水凉了,拿起干布巾擦拭她那细腻如玉的肌肤、脚趾,再放到床上。 接着随意把自己的脚擦了两下,把木盆的水拿出去倒了,原来动念要去冲冷水,但夜晚寒风刺骨,他不想和自己过不去,也和别人过不去,于是他在冻人的夜里站了半天,直到心情平复,才回屋吹熄蜡烛,也不敢靠近儿金金,就挨着床沿睡下。 他那浑身冒冷气的身体一上床儿金金就感受到了,她那么畏寒的人,对寒冷的感知胜过旁人。「你怎么把自己冻成这样?」 「方才出去忘了加件袄子,倒水的时候突然想到一首短诗,又觉得平仄不对,便在外头站久了,无碍的。」他低润的声音传来,转身对上儿金金澄澈的目光。 两人的目光一对上,儿金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的眼神火热的好像两团火,这样的苏雪霁格外陌生,他彷佛不是日夜相处那个体贴温和的郎君,而是带着侵略气息的男人…… 感受到突如其来的危机意识,儿金金朦胧的睡意跑了,不由得喊了声,「太白哥哥……」 苏雪霁脸上拉出柔软的线条,身上的气势缓和了下来,轻声道:「睡吧,没事。」 她的手伸过来,人也拱了过来。「平日都是你暖和我,今日换我来吧。」 她那双手的温度透过薄薄的中衣传了过来,好像直接传进了他的心底,令他好不容易压抑下去的异样又陡然爬遍全身。 苏雪霁乃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身边是名正言顺的妻子,又是自己心仪的人,香软馥郁的身子一次次挨过来,这样的碰触对苏雪霁来说,简直跟甜蜜的酷刑没两样,只能认命的一晚起了好几回床去「冷静」。 折腾到凌晨才有点睡意,这漫长的一个晚上,痛并快乐着。 * 下半夜忽然来了一场雨,虽然只是淅沥小雨,但今日一早,便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在冬日迷蒙的晨雾中,远处不知谁家的公鸡刚啼,劳作习惯的两人已经穿戴整齐起床了。儿金金穿上大棉袄、棉裤和棉鞋,一开始觉得从头暖到脚,不过到底圆成了一颗球,动弹不方便,她揉着眼睛舀了两大碗的白面粉出来,和水和一小匙的盐、猪油,和匀后,用棉布巾盖起来。 接着淘米放下红枣开始煮粥,然后从橱柜里拿出昨天请客剩下的狼肉和猪肉,天冷了,食物放在橱柜里也不怕坏,两种肉刻意挑了一定比例的肥瘦,分开剁碎后,拌上青椒下锅快炒,很快香气弥漫。 苏雪霁挑着两个木桶去井边担水,担水回来后他把水缸满上,将换洗的衣服泡上,接着又开始扫地,看见媳妇在灶上忙着,本来不是很重口腹之欲的人,还是问了一嘴。「你这是要做千层肉夹馍?」 「这不是你爱吃吗?我多做些,你带去衙门,临午要是肚子闹饥荒,可以垫垫肚子。」 「那就多带上几块,我不好吃独食,同僚们也要照应一二。」他拿起搥衣棍准备洗衣。 「知道了,衣服你也别洗了,一会儿我把蟆送进吊炉去烤的时候,你帮我瞧着就是。」 儿金金一想到自己的亵衣亵裤要经由他的手,她整个都不好了。「我烧了两大锅热水,够我洗衣服用的了,你别掺和。」 她双手如飞,把醒好的面团擀开擀薄,刷上猪油,一边卷一边拽,卷到一半的时候,把剩下的面皮划成丝状,接着又一边卷一边拽卷成圆形,切成小块,盘起来按扁再擀开。 这活儿没几分手劲还真做不来。 苏雪霁也不跟她拌嘴,抱着装了脏衣服的木盆就要往井边去。 这种天,冷风刮在脸上跟刀子似,削得人脸颊生疼,每天早上洗衣的妇人媳妇最难熬了,乡下人舍不得用柴禾烧热水,只能去泡冰冷的河水,不消片刻,手便冻红了,也可能还没洗完,手指已经僵硬到动弹不得,想弯曲都困难,甚至会失去知觉。 一个冬天下来,人还会生冻疮,年复一年只要到冬天都会发作,苦不堪言。 还好他们家里有井水,大锅有烧好的热水,兑进去就可以,他一个大男人不像金金那么怕冷,何况家里就他们两人换下来的衣物,就算他洗衣,外面的人也看不到,嚼不了舌根。 可木盆刚放下,却听见外头秦勺那中气十足的喊叫和笃笃笃的敲门声。 第十四章 小食铺开张了(1) 苏雪霁木着脸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魏万三夫妻,秦勺一见开门的是苏雪霁,便退到了丈夫的身后,把魏万三推了出来,摆明了她是有些怵苏秀才的。 谁叫这秀才郎看着斯斯文文,浑身书卷气,也不曾对谁大声说过话,可秦勺就是觉得他可敬又可畏。 「有事?」 后头的秦勺赶紧把手上的篮子提高。「我做了点东西,这不是想让金妹子尝尝看,看我做的馍能否当门生意。」 苏雪霁退了一步,让他们俩进门。 他知道自家媳妇和魏家嫂子想做生意的事,金金向来是个主意大的,他虽然觉得抛头露面不好,而且吃食生意忒累人,不过金金和他通了气,她就出个干股,给点意见,并不打算掺和生意的运作,所以他也就没什么意见,反正,只要她开心就好。 儿金金见秦勺夫妻俩上门,便要给他们倒水。 秦勺坐下,将篮子放在桌上,兴奋的说道:「水就不喝了,妹子,你们先尝尝我这肉夹馍滋味如何?要是怕单吃干口,就喝点萝卜汤。」 「勺姊这是和小妹心有灵犀了,我厨房里也正用吊炉烤着饼呢。」也不用拿筷子,儿金金递了一个给苏雪霁,她自己只尝了一口便道好吃。 秦勺的肉夹馍和她的肉夹馍不同,两者的差别是秦勺的肉夹馍用的是卤透的腊汁肉加入青椒和一些香料炒过,夹入馍饼中,带有咬劲的馍饼夹着香气四溢的碎肉。 她的饼则是鸡面团分成小块后,直接擀成圆形,下锅去干烙,她的面皮费工许多,而且要层层刷上猪油,用料也讲究,得在喷香的瘦肉里加上一定比例的肥肉,吃起来会更加顺口,多了咬劲和饼皮的层次感,外酥里香,香而不腻。 她只要做这个,苏雪霁一人能吃两大块。 只不过她今天用的馅料不是猪牛羊肉,是昨日剩下的狼肉。 儿金金吃了一个秦勺的肉夹馍,也从厨房拿了两份自家的夹馍和红枣粥给魏家夫妻试吃。 秦勺只吃了第一口便惊讶的说道:「这夹馍滋味可真足,外酥内软,这一层层的薄得像蝉的翅膀,里头还放了一点偏肥的肉,吃起来肥腴甘美,太好吃了。」 魏万三吃了一口又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最后夫妻俩把夹馍分吃干净,也把红枣粥喝完,连米汤都没留。 「这肉夹馍如何?」儿金金问。 秦勺竖起大拇指,「大妹子,你这肉夹馍完全把我祖传的夹馍给比下去了,我呢是吃我爷爷的夹馍长大的,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夹馍。」 「我觉得两种肉夹馍我们都可以卖,一份七文钱,里头带汤,附送萝卜汤、冬瓜汤,汤是免费的,夏天可以改成凉皮和酸梅汤,到时候凉皮可以收二文钱。」 秦勺听儿金金这么一分析,有自信了许多。「不过七文钱会不会太贵了?」大肉包一个也才二文钱。 「不会,豆腐脑一碗就要五文钱了,何况我们这肉夹馍是管饱的,馅料里可以分牛、羊、猪,朝廷禁宰耕牛,牛肉我看可以改成黄烂鸡,那么大一块肉夹馍,还有荤食,免费的汤,并不贵。」 「我们这里多的是本地人,谁家舍得有事没事就出来吃早点?」 「女神河东岸河道多得是卖劳力的、书院外头的士子,不愁没有客源,就算他们不能天天来光顾,偶尔来打打牙祭也是好的。」这么好吃又实在的吃食,儿金金还真不怕卖不出去。 秦勺被儿金金说得心动,频频点头,就连魏万三也觉得可行。「那你说合伙,怎么个合伙法?」 「我出千层肉夹馍的食方,你出祖传的方子,盘铺子的银子我出,只不过卖饼时,你多出些力,要是人手不够,大丫和虎子你也可以算一份,到时候我们成本平摊,挣来的银子你六我四。」 也就是说她免费奉送方子,盘铺子的钱也她出,唯一的就是她不碰那些汤汤水水,就像她之前说的,她纯粹出干股。 「这怎么成?铺子的钱你出,还让我家大丫和虎子去帮厨?」秦勺被儿金金这馅饼砸昏了头。我的财神娘娘啊! 「铺子只靠你和魏大哥肯定忙不过来的,多两个人打下手,又或者勺姊可以请娘家的姊妹婶子,你要请谁我都没意见,只要忠厚能干就好,请了帮手你也不会那么累。」这些儿金金都想好了,也通盘的规划过,说起来头头是道。 这样一说,那间铺子不等于是他们家的了?秦勺满意到不行。「你是秀才娘子,成日抛头露面打汤卖饼,的确也不合适。」 人家都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是他们畏畏缩缩的,连这点决定都不敢下,也就活该没有挣钱的命了! 儿金金倒不是顾忌这个,只是比起在铺子里捣鼓吃食,她宁可上山去,不过太白哥哥的脸面也的确是要顾着点……她乐呵呵的应下了。 其实她真要做,在铺子后院里帮忙也是可以的。 魏万三听了这些,忍不住开口,「我手头上还真有两家铺子,不过,小嫂子说的六四分,我觉得我们家拿太多了,不如五五分。」 「如果五五分让你比较安心,就五五分。」她没有看错,这家人不是那种贪心无度的人。 「那苏秀才陪我走一趟?」魏万三兴冲冲的要把这件生意拿下,心急火燎的拉着苏雪霁要去看铺子。 儿金金拿了二百两银票给苏雪霁,毕竟铺子不比宅子,能赚钱的店面比居家的院子要贵多了。 而魏万三的本行是牙子,人面广,要找一间意的铺子比她简单多了,再说铺子也算他们自家营生,不怕他不尽心。 男人出门去了,儿金金和秦勺进了厨房。「我今日刚好得空,就来教你怎么做这千层夹馍。」 就这样,一个有心教,一个有心学,学了两日,秦勺已经有七八分的火候,剩下只要知道诀窍,很快也就熟能生巧,慢慢便能上手了。 另外魏万三也盘了一间位在女神河畔的铺子,二进的格局,二层楼,后面带着小院,屋主与魏万三熟识,听说他家人要做点小生意,本来要价二百五十两的铺子,很爽快的给了点折扣。 儿金金看过铺子以后,建议在后院和前堂各垒上两个小灶和吊炉,好方便做事,至于家具、碗筷、面粉、肉料、青菜之类的,该买就买,都算在成本里头,秦勺发动了全家一番大扫除。 在忙铺子的这段期间,苏家工匠的活儿也近了尾声,儿金金结了工钱,大伙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收工,准备回家过年了。 即便只是间竹屋,也是要屋里屋外晾晒个几日,去了竹子的青涩味,所以,儿金金也没急着把家具搬进去,只是推开四面的窗户,让屋子透透气。 那些个读书人不是说什么「结庐在人境」、「独坐幽篁里」……反正她也记不全,统共就记得这么两句,也算风雅了一把,等她的太白哥哥回来,看见盖好的书房,应该也会欢喜才是。 家里这边的工事结束,白头山上被夷平的破茅屋地儿也在她的整顿下有新样貌,改建好的是一间四四方方,两层楼高,没有楼梯,保持屋中没有光线,略带潮湿,屋梁均用木料桦接成四方的格子的燕屋。 到时候若是要取燕窝,搭个活动梯子就可以了。 燕屋盖好,她也不探看,就等着来年燕子做窝便是。 她的灵识已经进步到心随意动,许多东西不用经过肢体的触碰就能完成,刚开始还真是不熟练,等燕屋盖好,只要她有那个想法,灵识便能自发的去动作。 更让她惊喜的是,她那本来空无一物,看不到尽头的灵境居然多了一股小泉般的水,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往哪里去,就像茶壶倒出的水,就一股,也不知它能做什么?有什么用处? 她曾沾了一点往嘴里尝了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真要说就是比一般的井水要甘冽了一些。 不过,她也意识到,随着自己的灵识进步,这空间是会跟着产生变化的,只是往后会变化到哪种模样?她也不知道。 既然想不通,她便抛到脑后去了。 左右都在她的灵境里,当成一隅的风景好了。 这天宋猎户也把辣制好的皮子拿过来,儿金金看了很是满意,给了他双倍的价钱,儿金金转手把皮子送到皮户那里去裁制,那皮匠告诉她,这狼皮子做起来麻烦,要等用上,恐怕得年后了。 好吧,虽然赶不上这个年,但是皮斗篷做好,可以穿上许多年,只是既然没赶上她预期的要求,那就花钱买吧。 绕了一圈,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斗篷的二十两银子还是没保住,那件灰鼠斗篷注定要到他们家来。 * 紧接着铺子开张,一心想当甩手掌柜的儿金金还真没办法袖手不管,她拿出五罐鸡油辣椒酱,三罐鹅油辣椒酱,先让秦勺尝了,她觉得好便带到铺子去,给客人当沾酱,不过这沾酱费工,下的本也重,也只有开张优惠期间才有。 不说那鹅油辣椒酱本钱了,鸡油辣椒酱得杀了鸡,用油细细煎好,与干辣椒、花椒、大蒜用小火炒熟放在镍子里,放在阴凉处,放置的时间越长,味道越是香醇浓烈。 至于免费的萝卜汤也是用猪大骨熬出来的,客人能在大冷天里吃上一块滋味鲜郁的肉馍,再喝上一碗免费的热汤,应该谁都想要。 开张这天,铺子的后院天不亮就忙开了,屋顶炊烟袅袅,铺子外的长街满是香味,早起的路人纷纷探头寻找。 因为是开张第一天,说不来还是来了的儿金金也忙得不可开交,毕竟是自己身为凡人第一间铺子,总得上心。 苏雪霁仍是你想怎么做就放手去做,我相信你,磐石无移的信赖。 这对年轻夫妻在这段还不长的婚姻生活里,或许都还没有意识到,彼此是怎样的在意对方,情如春雨,细润无声,不曾察觉,因为共同陪伴走过那段最艰辛的路程,潜入人心,等到意会时,已是入了膏肓,再不能医。 儿金金没去前堂招呼,就在后院忙活,她做千层肉夹馍,秦勺做腊汁肉夹馍,羊肉鸡肉和猪肉馅昨晚就已经炒好,等开卖时,在锅子上头放上蒸笼架,就将馅料放在上头温着,这样就能一直保持着馅料的温度,只要把热腾腾的夹馍从吊炉拿起来,对切开,看客人要哪种馅料,放进去就可以,至于另一个炉子则架着大锅,用来煮汤。 调酱就摆在桌子上,配上干净的汤匙,要不要用就看个人了。 魏家来了四个人,魏万三负责结帐、招呼客人,虎子则是收拾碗筷,抹桌子、递送补充外头需要的食材,大丫留在后院打下手。 苏雪霁特地请了一天假过来帮忙,因为他素来认真,听说他要请假,主簿回报县令,很快就允了。 他到铺子来,儿金金也没要他做什么,就是看哪里需要人,他就过去搭把手。 因为是开张第一天,儿金金没敢做太多馍,粗粗算了下,大概就一百个出头,但光这样她便深深体会到,如果长此以往只靠两个人揉这魏,她和秦勺的手应该很快就会报销了。 没等她们都准备好,已经有人过来问:「你们卖什么东西,这么香?」 「肉夹馍,可好吃了。」秦勺一见有人来问,一开始是紧张的,她从吊炉里拿出千层蹊和腊汁肉夹馍给那汉子瞧。「这样的饼子夹肉菜,再配上一碗汤,一共七文钱。」 那汉子用挂在颈项的巾子擦了下脸,迟疑了下。「就来一份尝尝。」 「承蒙惠顾,先付钱后用饼。」 那汉子给了钱。 「你那边坐着,立刻就来!」 秦勺麻利的切开馍,把肉料塞进去,夹得满满的,一旁的大丫已经打了满满的一碗汤过来,用托盘装了,端到那人面前。 这样还没完,她掀开分装的酱料盖子,仔细的告诉客人,「你可以先吃咱们这肉夹馍的原味,再加一勺我们家特制的调料,不一样的风味,调味都带小辣,慢用。」 那人从木盒子里抽了根杓子便大口吃了起来,饼子一入口,油光的肉汁就从他的嘴角滑出来,他嘶了声的把肉汁吸回去,双眼发光,朝着后面陆续进来还在观望的同伴竖起大拇指,接着,他又舀了匙沾酱往夹馍里抹,再往嘴里送,最后咕噜咕噜喝光了汤,一抹嘴对秦勺赞道:「你这家的饼真是实在又好吃,那沾料里居然有肉块,只卖七文钱,便宜!」 秦勺对他点了点头,生意来了,手里不停的忙着,只能笑道:「多谢。」 后来的人也边吃边惊叹,「这是鸡肉吧,这夹馍外酥内软,一口馍一口汤,怎么会那么好吃?」 魏万三看见飞快减少的汤碗和锅里的馅料,进后院去把事先炒好的拿出来补上。 越来越多的客人让秦勺和大丫忙不过来,苏雪霁自动递补上去,担起送餐和解说夹馍有几种馅料的活儿来,遇到有人问沾酱,他还得说上一遍,他心想这回去得来写个菜牌,工人不懂,总有识字的人认得。 儿金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这沾酱一抹下去,特别令人食指大动,吃辣的人一见那黄澄澄红艳艳还有香丁肉块的酱料,又闻到香味,尤其码头上的工人口味都重,那简直就是吃得一个欢。 即便是不吃辣的人,看见有人不要命的加沾酱,尝试之下也觉得好,几息之间便吃了大半的夹馍。 因为铺子就在靠近码头和书院山道的下方,来来去去多是上下货的工人,也有下学的学子,自命清高的觉得和粗俗的工人混在一起吃饭太过掉价,宁可花大钱去别处吃,但也有清贫学子只求温饱,所以,一听说这里的肉夹馍又大又香肉料还满满当当,别处也不去了,便相携往这里来。 苏和也在其中。 苏家从来没有短缺过苏和的束修及生活费用,所以他的手头一向宽裕,对这种卖夹馍的小店很不屑一顾。 只是外头的那些工人传得神乎,他的同窗听了一耳朵,便要往这里来,说是尝鲜,他这同窗是知县夫人娘家的侄儿,碍于情面,不得不跟着来。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正在跑堂的苏雪霁。 第十四章 小食铺开张了(2) 苏雪霁脸上没有任何困顿受挫的神色,他仍是一袭青袍,但是看得出那袍子是絮了厚厚棉花的,这会儿因为劳动,额头微微的冒着汗,也因为要方便做事,窄袖都挽了起来。 苏和有些看不懂,他已经许久没见过苏雪霁,听说他不来书院了,专心在家温书准备来年的科考。 这是因为拿不出束修和笔墨银子上不了书院的说词吗?毕竟,当初他能在书院读了那么久的书,据娘说,那银钱都是二房出的。 他如今离开二房,银钱上也就没有那么便利了,只是他一个秀才居然屈身这种油腻的吃食铺子,实在太有辱斯文,丢读书人的脸! 他越过点食物的柜台,拦住正在收拾桌面的苏雪霁。 「小叔。」苏和的声音无比沉痛,但若仔细听,能听得出一股压抑不住的嘲谑藏在其中。 「苏和?」 自从决定不去书院,留在家里自习的苏雪霁就再也没有碰过苏和,其实就算在书院,因为学习程度的不同,他和苏和并不在同一个学堂上,就连先生也不一样,两人连交情都谈不上。 「小叔,你堂堂一个秀才怎好为了五斗米折腰,来做这等下贱活儿,你太令小侄痛心了!」 苏和的话讲很大声,很义正词严,好像在教训家中不听话的小子,完全没有顾及自己的身分在这场合,说这样的话适不适合? 他存心要把苏雪霁的颜面扫地,是的,这是把苏雪霁踩在地上最好的机会,以前的他在苏雪霁面前抬不起头来,见到他就自觉低人一等,那积压已久的怨恨和不甘,现在该是他讨回一口气的时候了。 这时候的苏和哪里还会想到苏雪霁与他既是同窗也是他的长辈这件事,长辈的事情轮得到他一个晚辈来说嘴吗? 他那痛心疾首的样子还有恨铁不成钢的咄咄逼人,很快引得进来铺子吃饭的人的注意。 这跑堂的是个秀才?不得了! 苏雪霁瞥了眼苏和那看似清澈却充满恶意的目光,面上没有任何表情,薄唇勾出一抹不经心的笑。「你不是来吃饭的?」 「这种不入流的铺子,请我我都不来!」 他那自命清高,眼高于顶的踱样,立刻得罪了那些个大冷天穿短褂在码头干活的工人,魏万三和秦勺听了也颇不是滋味,自家铺子第一天开张就来了个这么砸场子的,这是和他们过不去啊! 他魏万三再不济,在这六安县也有自己的人脉,偏偏客人如流水般的进来,招呼做馍夹肉菜都来不及了,哪里顾得了这头? 干着急之余秦勺示意大丫到后院去叫儿金金出来,大丫一溜烟的进去了。 很快,儿金金第一时间出来了,一眼就看到苏和这个渣男。 苏雪霁看见自家媳妇手里还拎着擀面棍,那模样就像是要出来与人拼命,他心里就像泡在甜水里,哪里还记得苏和说了什么戳心话? 苏雪霁不想在铺子开张的第一天闹出什么动静来,可苏和并没有打算放过他,还喋喋不休的说道:「虽然说分了家,小叔要是手头上的银子不够使,回家向我爹伸个手也能得几两银子花花,何必在这里做个上不了台面的跑堂赚几文辛苦钱?」 后面的人开始议论纷纷,不知情的连忙问这两个后生是什么身分? 正好有那从苏家镇来县城办事的人,便把苏家大房和二房那陈年老帐添油加醋的说了,许多人一边吃饭一边听得津津有味,有替苏雪霁抱不平的,有说苏纸不要脸,占人家财的,又有人恍然大悟说难怪那苏纸早不纳妾,晚不纳妾,分家后一口气纳了两房侍妾,还远从扬州买了个瘦马回来,日夜宿在那里,享着人间艳福,他的老妻被气得奔回娘家,叫娘家兄弟回婆家来主持公道,把家里都砸了…… 也有人叹了口气,说这苏家二房是脑袋坏了,好好一个秀才郎,不知道巴结的供在家里,还把人分出来了? 家里有个秀才老爷,多少人求都求不来,那可以省多少赋税?多多少便利?要说自家钱多看不上缴税那点银两,但一年两年三年,田产出息越多,田赋、杂税和徭役的银子越多,后头有得他哭的。 还有那个苏家三郎,看起来人模人样,可苏家花了多少钱供他读书,却连个童生都没考上,都十六岁的人了,现在还靠家里供养着。 「这不是财大气粗,供养一个读书人算什么?」也有人不以为然。 「我也听说呢,那苏家原来给这小儿子说了门亲事,定的是驿丞家的小姐,后来啊居然因为驿丞生了病,觉得女方那头没指望了,便把亲给退了,为人很是寡情凉薄啊?」 苏和没想到自己这一闹,没把苏雪霁闹得灰头土脸,倒是把自己家干过的糟心事闹得人尽皆知。 「亏这后生长得还可以,知人知面不知心,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毕竟是干粗活换温饱的人,谁也没那胆子当面和苏和杠上,替苏雪霁说话,不过背后说话可敢了,我又没指名道姓,你要自己凑上来,就是自己认了自己做的事,还要脸不要了? 苏雪霁根本没机会说上什么,一群高大的壮汉排开人群走进来,一马当先的丁朱华浑厚嗓音跟雷劈似的道:「读书人了不起,读了几本书就不吃饭放屁了吗?踱得二五八万的,什么玩意?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敢来闹,活得不耐烦了!」 丁朱华虎目一扫过众人,立马所有的人都成了鹤鹑。 在这铺子里的几乎都是本地人,有谁不认识衙门的捕头、捕快和衙役,丁朱华的身边就站着县衙的捕头,姓夏。 夏捕头一见到苏雪霁,客气的上前。「朱华跟我说苏秀才娘子的铺子今日开张,我便不请自来了,希望苏秀才海涵。」 夏捕头曾远远见过苏雪霁一面,他中了秀才那天,县令设宴款待,他敬陪末座,也有心和秀才郎攀交情,但一直苦无机会,昨日听丁朱华说苏秀才家盘了间铺子,明日要开张,逮着了机会,怎能不到? 「夏捕头客气了,也不知夏捕头和几位官爷可有空,能否替我们试试这千层肉夹馍的味道如何?」苏雪霁也没理会苏和,把人引请到了清静的角落坐下。「几位且坐。」 都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但总的说来,不管你是愣是横,都怕官,官大人不易见,官差小鬼更是难缠,夏捕头和丁朱华一干捕快衙役一出现,哪里还有他苏和什么事,客人们眼睛雪亮,一看就知道衙门这些官爷是来替苏秀才撑场面了啊。 苏雪霁和儿金金转头去忙活了,片刻,秦勺拿托盘端着几份夹了满满各种馅料的肉馍出来,儿金金也去盛汤,自然也送上了沾酱。 不说儿金金这边如何招待夏捕头一行人,也不说这几个大男人吃得有多香,铺子外头的角落站着两个老者和小厮,一个穿着鸦青色直褐,灰白的头发簪着玉簪,一个穿着灰色长袍,发上簪的是木簪,他们也不知来了多久,不过时间长得已经足够把里头的动静都看清楚,听明白。 看着气冲冲,满目睁狞,甩袖离开铺子的苏和背影,玉簪老者面上波澜不兴。「身上穿的是你书院的制服,这样的学子,你那书院也该整顿整顿了,别阿猫阿狗都往里收,丢了老脸也不知道。」 胡之拉长了脸,吩咐一旁的小厮。「去问问书院的教谕,此子是谁的学子?」 小厮飞快去了。 「那这早饭还吃不吃?」胡之道。 周枚把眼睛一瞪。「吃,怎么不吃,我过两日就要回京,你这里的好东西自然要吃个够,否则下回也不知哪来的机会了。」 胡之才不吃他这一套。「你这老头打什么歪主意,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趁机让雪霁的娘子送你两只醉蟹和狼肚吃吧,哼,明明是送给我的年礼,却都进你的肚子去……到时候你要走,别忘了再要一份狼肚、醉蟹与我。」那醉蟹就算一口气吃上几十只也不厌倦,要不是夫人拦着,他还能继续吃。 「那是你学生的媳妇,你好意思让我去卖老脸!」周枚懒得理他。 「身为一个秀才,也亏他拉得下身段,做这等粗鄙的活儿,年轻时的我还真没他这股勇气,羞都羞死了。」看着苏雪霁在里头忙碌的身影,胡之颇有感触。 「国之栋梁不拘小节,青出于蓝,胜于蓝,这孩子可没你那么狭隘!」周枚也不用小厮扶,进了铺子的门。 胡之摸摸鼻子也跟进了。 在铺子里忙活的苏雪霁完全不知道他的好人缘在今天体现了出来,铺子多了夏捕头这靠山不说,而腊月初,衙门、师院开始放年假的时候,苏和被赶出书院,让他回家种地。 这消息一传回苏家镇,举镇震惊,被赶出书院,就是断了科举的路,当初苏秦氏没少在乡亲面前炫耀他们家三郎有多惊才绝艳,当初有多瞧不起人,这会儿就有多灰头土脸。 丈夫纳的妾抢了她的管家位置,引以为傲的小儿子又被书院赶了出来,苏和因为没脸回家,也不知去了哪。 不过压垮苏秦氏的最后一根稻草据说是苏纸的叔叔,三房的苏言在失踪多年后搅着一条腿回来了,一回到家便要求苏纸要把他应得的那份财产还给他,否则要告发苏纸等等,家里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吵,苏秦氏很快就病倒了,但这是后话了。 * 一百多个夹馍、馅料,不到晌午就已经卖完,铺子只好提前打惮,再三向那些没吃到的客人保证,明天还会开门,让他们请早,那些人才怏怏的走了。 儿金金清点银钱,扣掉成本开支和人事费用还有净利六百八十八文钱。 也就是说她们一个早上就有半两多银子的进帐。 「这一早我们就赚了这么多?」秦勺捏了魏万三的脸,不敢相信。 「嘶!」魏万三没敢喊疼,挪开了一些和媳妇距离。「累归累,长期来看这活儿不亏的。」 「这是头一天,尝鲜的人多,明日应该就不会这么多人了。」像胡先生和周公,像丁朱华和夏捕头,还有苏雪霁一些同窗,这些都是来捧场的,往后还会不会再来关照,是未知数。 魏家夫妇也知道这个理。「就算往后收入没有今日这么多,细水长流,我也很满足了,往后我们多做一点,中午和晚上都可以接着卖。」 「你自己看着办,左右我那些都教与你了,也难不到勺姊你。」儿金金心里也乐得开花,半两银子真不少了。 「我是越忙越开心,巴不得天天都这么着,不过啊,不少客人都打听你那沾酱卖不卖,都说只要一小勺子下去,要是有饭定能多吃几碗。」今天最受欢迎的除了千层肉夹馍就是那两种沾酱了,她拿出来的那几锣,一个早上都各自用去了一罅,这哪里够用? 「我家里就剩下两砖,你也看到周公和胡先生都要走了,别说你们,我自己也没得吃了。」沾酱出乎意料的受欢迎,但是她真的没有了,照她如今的忙法,今年还真抽不出时间去做那些。 但如果可以雇人手来做,倒也不失一条生财大道,不都说柴米油盐酱醋茶,开门七件事里,这酱也占了很重要的席位,除了食材要讲究新鲜,烹调得法以外,要是能佐以适当的酱料,可以说是锦上添花。 只是那些配方比例得掌握在自己手里,不然很快就会满街都是同样的酱料了。 一直当听众的苏雪霁见儿金金一直揉着手,她是力气大没错,但是不停歇的揉切烤制、来来回回的走动,都是费力气的活儿,力气再大也是人,更何况她还只是个不满十五岁的小姑娘,苏雪霁伸手把她掉到鬓边的碎发捞到后头,「下午我们也没有东西可卖,大家就回家休息吧。」 「行,那我们就把铺子收拾收拾,回去歇一个时辰,回家路上先把材料买好,肉菜啊面粉的,别忘了还多买些板油,这饼皮费油得很。」秦勺一边说道,一边打发大丫和虎子去跑腿。 「还有啊,我觉得要是过一阵子生意还是这么红火,厨房里恐怕就得多几个人手帮忙揉面,只靠我们两个是应付不了的。」肉夹馍看着吃得容易,皮酥肉香,但是制作方法却处处透着精致,单是那一碰就掉渣的馍馍,就需要二十几道工序。 秦勺笑应,「如果要请帮手,我请我娘家姊妹来帮忙可好?」 「我没意见,只要人品好,你信得过就成。」她没想过要叫伯娘或是儿银银来帮忙,她伯父是驿丞再小也是个官,让官夫人来铺子帮忙,还不如往后铺子要是能长久经营下去,给她一成的提成比较实际,至于她那位堂姊,也不是个愿意整天处理汤汤水水的人,何况还是个官家小姐。 当初儿家出事的时候堂姊能挺身出来,是因为责无旁贷,但是让儿银银抛头露面,她又还是个云英未嫁的大姑娘,她应该意愿不大。 不过,如果说铺子需要「卖脸」来增加客源的话,夸父山上那几个与她比较亲近的师兄们倒是不二的人选。 瞧,她都想到哪去了?要让师兄们知道她打他们的主意,不用竹笋炒肉丝侍候她才怪! 师兄啊……她也挺久没见到他们了,怪想念的。 他们一通收拾好后,便各自回家,说好时间到铺子来炒制馅料、揉饼皮,苏雪霁顺路又在猪肉摊买了五十斤的五花肉和后腿肉,鸡贩那里也抓了五只的鸡,羊贩那里买了两头羊,吩咐鸡贩和羊贩宰杀好,明日天不亮送到铺子去。 回到家,苏雪霁去归置那些零碎的东西,回来一看,儿金金已趴在堂屋的桌边,吹着前院吹过来的凉风,睡得小脸红扑扑地。 苏雪霁见她这样,心中很是怜惜,赶紧把她抱起来送进房间,放在床上,又替她脱了鞋,盖上锦被,掖好被角,接着去点上炭盆。回来看着她,心里感慨很深,到底还是个未及笄的姑娘,再能干勤奋,力气再大,身子也会受不住。 要不是他至今一事无成,功未成,名未就,她又何必过得这般辛苦? 看着她半晌,苏雪霁去洗了把脸,去了书房。 因为体谅儿金金的劳累,因此也没叫她,儿金金就这么睡到晚上才自己醒来。 第十五章 生父上门来(1) 夫妻俩就这么过着极其忙碌又辛苦的日子,日子像流水般的过去,一进腊月,儿金金从百忙中拨出不多的时间,把从秦勺那里学来的腌腊肉发挥到了极致,两扇的狼肉、半扇猪肉、一扇排骨、狼蹄、猪蹄,到开春可能还吃不完。 看着一溜腌好的腊肉挂在屋檐下、黑乎乎滴着油渍的肉和蹄子,感觉浓浓的年味都到了。 既然腌了肉,少不了儿家的年礼,自然又比之前往家里送的东西要更加丰富。 因为天寒地冻,她也在偏房里给肉肉用大篮子铺上厚厚软软的被褥,让它也进屋过冬。 无论如何肉肉还是个小孩,它虽然被吵醒,但见儿金金给它安了个新的窝,又吃了一大碗的肉糊汤和野蜂巢,没有任何悬念的住进了新家。 吃腊八粥这天,铺子终于歇息,原本腊月一到,铺子就打算要歇息的,但挨不住那些无法回家过年的码头工人和其他商铺小徒弟、伙计、家住远方无法回家过年的书院学子恳求,硬是一直营业到了腊八这天。 儿金金和秦勺煮了五大锅的腊八粥请来客吃,吃完,儿金金也没办法了,之后就请这些游子们各想办法了。 魏家捧着沉甸甸的分红荷包笑开怀的回家过年,对儿金金感恩戴德。 儿金金摇头道:「这些都是你们应得的。」 衙门两日前也开始放年假,因为苏雪霁年后便要去府城赴考,便把衙门的活计给辞了,所以,只要他们愿意,就算什么都不做也能过个舒适安逸的年直到元宵。 再说,如今她的空间已经堆了不少东西,光是吃食,就够她和苏雪霁一个冬天不愁的了。 想像很美好,但现实呢,打苏雪霁开始休沐的那天起,便有街坊来问给不给写春联,问的人本来不多,苏雪霁也很干脆的应了,左右春联对他来说不过小菜一碟。 只不过一传十,十传百,几条胡同的人都知道自家附近住了个秀才,而且为人大方,写春联只意思意思收个一文钱的笔墨钱,还倒贴红纸,来要春联的人几乎排成长龙。 苏雪霁勉力而为,写完最后一副春联,直叹明年再也不给写春联了。 只拿对方一文钱,理解的人感谢又感谢,不明事理的人还说请苏雪霁写春联是给他面子,身为秀才还收钱,抠门!早知道就去请卖春联的人写了。 看不过去的人唾了他一口,骂道:「哪里有卖整副春联只收你一文钱的摊子,我的头砍给你!」 「怎么会没有,清水街的老秀才就给写,还不要钱。」那人强辩。 「那你去找他写啊,来苏秀才家做什么?」 就算识的字不多,更多是文盲,但谁的字写得好看,寓意吉祥,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那人立刻噤声了。 只不过就算苏雪霁不说,第二年他还真的拨不出时间给人写春联了。 许多年后,六安县城的百姓偶尔会对着子弟感慨,说他们运气好,曾与当今总理百政,手攒兵部户部与吏部,集三部大权统揽一身,历朝以来最年轻的国公大人当过邻居,甚至还拿过他的亲笔墨宝,只是这些都是后话了。 年二十九日这天,小俩口扫尘,因为动静太大,肉肉还很不高兴的睁开睡眼惺松的眼睛出声抗议,嘟囔着他们吵了它,儿金金拿出一大块买来过节的饴糖,才打消它的怒气,只不过后来它再要,金金就没给了。 接下来的洗洗刷刷,贴上苏雪霁写的春联、画桃符,他手巧,连窗花都包了,晚些,夫妻俩围在一起包饺子,动作都分外的小心,就怕肉肉又出声嫌他们太吵,两人看着彼此那小样子噗哧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天,魏家和丁家都送来年菜和炸丸子,儿金金也回送炸鱼和蹄膀,这一年,三家人饭桌上都丰盛得不得了。 三十这夜,本该是团圆夜,互给压岁钱、燃爆竹、守岁,迎接新的一年的,但是他们家却来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不速之客——那便是儿金金的生父儿立河。 儿立河和儿立铮有几分相似,两人个头都不高,中等身材,但儿立河面目英俊尔雅,虽然有些微微发福,但仍不失英挺,面白微须,一袭黑绸夹袄披大氅,还不见白霜的发用玉冠束着,颇有几分贵气。 身边跟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模样粉妆玉琢,玉雪可爱,大眼明眸,鹅黄罗衣,外罩一件浅紫色镶白狐边的小马甲,白茸茸的白狐毛簇拥在颈边,更将小姑娘的脸蛋衬得玲珑俏丽。 一踏进暖融融的堂屋,儿立河发现这房子看着不大,但庭院是青石砖铺就的,屋里铺的居然是木地板,进屋还要换上宽松薄软的家居鞋,堂屋不大,但一应黄花梨木的家具,松石盆栽,因为天冷,木地板上还铺了羊毛毡毯子,厚厚一大块,看着暖和,踩在上头柔软异常,房屋四角都放了炭盆。 喝茶用的是越窑青釉花口的茶碗,不全然气派,却处处彰显这家人对这个家的用心,韵味十足。 儿金金畏寒,整天包得跟粽子似,能不出门绝不出门,何况今天还是大年夜,家里也只有她和苏雪霁,所以她穿了四层衣服,最外层除了袄子之外还穿了毛背心,看着就像一团圆滚滚的球。 小姑娘对儿金金的穿着很不屑一顾,倒是对苏雪霁多看了好几眼,也没舍得收回眼光。 「灵灵,这是你妹妹,锦儿;锦儿,这是爹常向你提的姊姊,快叫人!」 儿立河不客气的在主位坐下,一旁的小姑娘也在他的下首坐了,倒是身为主人的苏雪霁和儿金金只能坐到最下首的位置。 「灵灵姊。」因为父亲在,祝锦儿不是很情愿的屈膝行了礼。 「我倒不知道我何时多了个这么大的妹妹?」儿金金再不喜欢这些虚头巴脑的往来,但进门是客,还是还了平辈礼。 儿立河白皙的面皮有些涨红。「为父的在秀州又有一个家,锦儿是祝娘子带过来的孩子,除了锦儿,还有一个小子叫子瞻,灵灵如今是大姊姊了,要照顾弟妹。」 这便宜爹原来又闷不吭声的再婚了,对方还带了两个拖油瓶,所以,她凭空多了弟弟和妹妹,升格为大姊了。 「不知道有这么个妹妹,也没准备什么见面礼,你等等啊……」儿金金进到内间,打开自己的首饰盒,老实讲,里面还真没几样能拿来送人的饰品。 她平日不戴那些累赘的饰品,觉得压头,忙着的时候,了不起用一柄黄杨木缀波纹小鱼的簪子把头发挽起来,也就是极致了。 她想到锦儿那通身的气派,便挑了个和闻玉红玛瑙配饰手链,那玉带着润,款式非常好看,这手链,是有一天她从街上过,在玉富银楼里看见的,玉富银楼又大又气派,卖的饰品自然不便宜,这一条手链要了她五十两银子。 这链子是她唯一最阔气的饰物了。 拿了手链,那便宜爹不是说她还有个弟弟,于是她又拿出本来要给苏雪霁用的一套文房四宝,这才回到堂屋。 「这小东西,锦儿拿着玩吧。」 祝锦儿也没跟她客气,接了过来,她不认为儿金金能给她什么好东西,只是看到手链的时候,触手温润光华,她也愣了下,撇撇嘴,连声谢也没有。 给这种人见面礼还不如丢进河里,起码能听到个回声。儿金金暗忖。 「这文房四宝是给弟弟的。」小姑娘的神情尽收儿金金眼底,她不动声色的把装着笔墨纸砚的匣子交给儿立河,便退回自己的座位。 儿金金步伐一动,却发现脚下有什么攀住她的小腿,往下一瞄,竟是肉乎乎的肉肉睁着圆滚滚的黑眼睛,手脚并用把儿金金当树爬,分明是要她抱。 这阵子,它吃得好,睡得好,冬天在它的偏房里她还给了专属的大汤婆子,让它趴着睡觉,许是生活环境舒适,又有充足食物,所以并未陷入冬眠,而是照常吃吃睡睡。 儿金金想它应该是听到外头的动静跑出来看,可这一看这么多人,又胆怯了。 她随手把它捞起来,抱在腿上,给它一块烤得香喷喷的木薯,它惬意的趴在腿上,安静对付吃食。 本来一脸无聊的祝锦儿看见肉肉后表情很微妙,可毕竟只是个未及笄的小姑娘,看到肉肉实在有趣,熊耶,真真实实的熊,可不是小鸟小猫,她小跑到儿金金面前,「给我抱!」 「等它跟你熟一些吧,它对陌生人有戒心,要是咬伤你可麻烦了。」肉肉是野生的小熊,出生后也不知跟了它娘在深山里讨了多久的生活,刚带回来那会儿,就算给它吃食,也只能远远放着,等它自己过来吃,完全不亲人,再说它娘那一熊掌让人非常记忆犹新,所以儿金金不想造次,也不敢造次,伤了自己都好说,要是伤了别人就难办了。 可她一番好意却丢进了大水沟,祝锦儿抿了抿嘴,转身跑回儿立河身边,娇声撒娇告状,「爹,我要那只小熊,你叫她给我!我要!」 儿立河面对这从小把她寄居在大哥家,再见却已经嫁人为妻的女儿,实在也没那么大的脸面,女儿亭亭玉立,面貌还有六分妻子模样,却又更为出挑,儿立河一开始有些不知如何启齿,可小女儿软糯糯的要求,又见那只小熊着实可爱,还是开了口,「灵灵,你是姊姊,有好东西也该想着妹妹,就借锦儿玩一会儿。」 「肉肉不亲人,在我这里个把月了,也是最近几日才与我亲近起来,锦儿妹妹与它初见,又细皮嫩肉的,要是有什么闪失,我担待不起,还是不要好了。」儿金金很干脆的拒绝。 没等儿立河再说什么,祝锦儿便不开心了,她嚷嚷道:「爹骗人,骗锦儿说什么这个姊姊温柔又善良,我想借她的熊玩一会儿都不肯,哪里温柔善良了,就是个村姑,小气又自私!」 这话听得不只儿立河色变,一旁完全把自己当屏条壁饰的苏雪霁也沉了脸。 「这么稀罕的东西,爹,你得帮我要到手,否则我回去一定告诉娘你对我不好,还把我拐到这么乡下的臭地方,让娘修理你!」在家里蛮横习惯的小姑娘,信口就来。 儿金金对儿立河在家中的地位如何,没有任何想法,但是,看着应该不怎样。 对祝锦儿来说,她想要什么,从没有拿不到的,父亲畏惧娘亲,凡事只要她讨要,这个爹就会设法替她找来,比谁都好使唤。 儿立河一张白净的脸皮又红又紫,他向来习惯小女儿的无理取闹,以前答应了也没什么,但是这回,大女儿看着也不像那种肯如他所愿的人…… 他不得不厚着脸皮又向儿金金讨要,儿金金干脆把已经吃完木薯的肉肉放下地板,拍拍它圆圆的小屁股,「好啦,吃了点心,回去睡觉罗!」 肉肉转过身又蹭了她好几下,高高兴兴的回去自己房间了。 红着眼睛的祝锦儿发出一声尖叫,索性像市井妇人撒泼那样坐在地上哭闹个不停。儿金金掏了掏耳朵。这样的好家教,宠坏了的姑娘,她的爹娘心里都在想什么? 儿立河见大女儿打了他的脸,又见小女儿哭闹不休,虽然摆出父亲的威严喝斥了祝锦儿,让嬷嬷来把她带出去,但是对着儿金金也没了一开始的好言好语和谨慎,脸色整个黑了下去。 他不再谈那些题外话,方才想徐徐图之的心情也没有了。「你成亲的事,爹一无所知,你伯娘也太不应该,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你许了人,你为什么要答应这门亲事,为什么不等着爹回来替你作主?」 儿立河对儿立铮显然有诸多不满,他在大哥家就已经吃了顿排头,而且这女儿从他进来到现在都没叫过他,这不是摆明着隔阂? 他一阵心烦气躁! 「等不了。」儿金金应的更为冷淡,把之前那点客套都收干净了。 这时候你倒是人家爹了,之前都干什么去了? 不怪她冷漠,她不是原主,对儿立铮这便宜爹没有半点感情,这时候要她做出一副父慈子孝的样子来,她做不到,也没必要。 「你这亲事我不答应,爹今日来,是要带你回秀州的,你去把行李收收,和我们一起回去吧!」他如今已是秀州市舶提举司的副提举,想替她找一门合意又门当户对的亲事轻而易举。 说半天,他就没把苏雪霁放在眼底。不过一个小小秀才,科举之路又远又长,他想继续往上爬,十年八年,了不起一个八品小官,这样一个穷酸能给女儿什么荣华富贵的将来,又能给他带来什么利益? 苏雪霁神情寡淡,无忧无怒也无惧,对儿立河的自以为是,且对自己看不上眼,丝毫不以为杵。 小妻子很少提起她这父亲,打这位泰山一进门,他从妻子的态度也看出门道来了,她和这个爹谈不上什么感情深厚。 也是,一个七岁的孩子的确是能记事了,她娘亲一过世,亲爹就离她而去,丧妻的心情旁人能理解,但是女儿也失去了母亲,他却丝毫没想过女儿的心情。 抛下女儿这么些年,连封书信也没有,关心她冷了饿了可有什么需要?更别说连银子都不寄,当人家爹当到这分上,做女儿的要是不怨是不可能的。 父母要求子女以德报怨,那又何以报德? 而且,进门到现在,半句对儿金金的关怀也没有,他心里到底有没有这女儿实在很难说。 虽然长辈上门了,身为晚辈不好置之不理,但是大年夜的,这人居然当着他的面鼓吹他的妻子再嫁,这是当没他这个人吗? 「体面的夫婿什么的就不用了,太白哥哥对我极好,女儿过得很幸福,再嫁一说太荒唐,大年夜的,怕是您的家人都在盼着您回去,女儿我就不留您了。」没等苏雪霁发难,儿金金已经下逐客令了。 第十五章 生父上门来(2) 儿立河脸色一僵,这女儿半点情面都不给啊。 但这话却说进苏雪霁的心底,比吃了蜜还甜,半天没任何表情的五官终于有了波纹,给她一个眼神后,挑挑眉,开了金口,「夜深了,回秀州的路不好走,副提举大人要不在寒舍住一晚,明日再走?还有,金金已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断没有回娘家再嫁的道理,除非我休了她,只不过,大人可能要失望了,苏某这一辈子都不会休妻!」 要是这点样子都不做,传出去人家只会说儿金金这身为人家女儿的不敬不孝,父亲远道而来,却连留宿都没有,太过凉薄,苏雪霁不会让人泼这种脏水在她身上。 儿立河在女儿这边没讨得了好,听女婿客气的挽留,还想摆摆谱,可是,他那是什么眼神?彻骨的冷,没有一丝人气,还带着股令人畏惧的固执与阴鸷。 儿立河从没看过这样冷漠又凌厉的眼神,被看得头皮发麻,心脏紧缩,一时间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苏雪霁看得出来,这位岳父已感受到他挽留的「情真意切」,至于留不留下来,脚长在对方上,他也不能勉强是吧? 宅子的墙也就隔着那么一层,里头说了话,外头仔细还是能听见的,那蛮横的祝锦儿就隔着门喊了一嗓子,「我死都不要住这破地方!」 儿金金偷偷给锦儿姑娘赞声好,她还巴不得这两位赶紧走,外头的爆竹此起彼落,她今年也买一大串,她也想和苏雪霁一起去放爆竹,吃饺子。 饺子是莲花白拌肉的,等会儿也给肉肉送几个去。 儿立河出门安抚祝锦儿的大小姐脾气,哪里知道她就是要叫给儿金金听的,嚣张狂妄道:「什么叫做不好找住的地方?你哄着我跟你到这地方来,还让我受这么大的委屈,只要我告诉娘,有你受的!」 这已经是全然把儿立河的脸踩地上了。 因为祝锦儿的无比坚持,他们终究离开了。 「我觉得你爹在那新家,日子并不好过。」苏雪霁关上了门之后说道。 「他自己选的,我能说什么?」儿金金耸肩,她也很无言好不好。这个年因为儿立河过得糟心,但是,他们不会让日子受他影响。 初一,走亲串门,夫妻俩去丁家、魏家、胡家拜了年,年初二苏雪霁陪着金金回了儿家,满腹的疑问才得到解答。 回家路上,儿金金有些难以理解的把这件事说给苏雪霁听,「你说他好端端的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去倒插人家的门户,入赘当人家的继父?」 从梅氏口中,这儿立河倒插门的人家来头还挺大的,女方是秀州布政使司的独生女,有过一次婚姻、育有一子一女。 那一段婚姻结束是因为男方暴病而亡,她便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儿立河会与她遇上,是因为那位祝娘子去寺庙祈福上香,回程见到落魄又不失英俊的儿立河,一见钟情。 因为家世身分差距太大,祝家一开始是不答应的,但是祝娘子被鬼迷了心窍,用绝食来抗议,祝老爷无法,唯一的条件就是要儿立河入赘。 而他那市舶司副提举的甜枣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否则他一个只认得几个大字的乡巴佬又哪里坐得上副提举的位置? 儿立河这些年不敢和家里联络,一来是因为祝娘子不许,二来他入赘时曾答应祝家再也不与老家往来,也就是断绝一切关系,这次,借着去歙州办事的由头,冒着大风雪回老家想看看多年不见的女儿,这才得知儿金金已经出嫁的消息。 他劈头受了儿立铮一顿骂,身为上门半子的儿立河把在妻子儿女那边受的窝囊气都爆发了出来,兄弟俩你来我往,不客气的大吵了一架! 梅氏为人温和,说到这里也只骂了儿立河一句没出息,便再没有其他。 儿金金总算理解那祝锦儿为什么对儿立河这个继父没半点敬意,颐指气使的态度,根本把他当个下人看了。 在她眼里,儿立河大概和奴才差不多吧。 苏雪霁替她拉了拉帽兜,虽然说今日的天气还不错,雪停了,可外头的路还是滑,步子不小心迈大了,还有滑倒的可能,他便牵着她的手,亲亲热热的往回家的路上走,十指交缠始终没分开。 「不要失望,你还有我。」他的声音有安定人心的力量,当他愿意的时候散发的魅力无穷。 他的内心比所有人都满足,因为他爱的人就在身边。 儿金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我对那个人没有期望,所以哪来的失望?」 每当苏雪霁这般温柔又专注的跟她说话,儿金金都觉得自己幸福得要冒泡。 「我媳妇不是那等钻牛角尖的,聪慧又可人。」 「你再夸我,我就会忘记我是谁了。」他向来不是那种嘴甜的人,行动多过言语,但是每每说的话会让儿金金觉得原来这世间还有人因为她的存在而感觉到美好,因为她的存在能让他感到拥有幸福和未来的期待。 苏雪霁捏紧她的手。「虽然那人是你的生父,但只要不来找,咱们就当没这个人。」 只要她那便宜爹不要再想起这个女儿,不来指手画脚打歪主意,一切都好商量,否则真的别怪他翻脸! 「知道了。」她也这么想。 「还有,我要让你知道,我是不会休妻的,不管他要带你回秀州,还是要另外替你找更好的对象,只要我活着,只要我有一口气在,他想都别想!」儿立河的出现也给了自己一个警讯,他和媳妇也该圆房了。 他一直在等她及笄,把她变成属于自己的人,终于再过两天就是她生辰了,他苦笑,还要再忍二十四个时辰,怎么好像二十四年那么漫长? 他对她的渴望已经到这个地步了吗? 「那我就一直赖着你不放,你也别想我会把你让给别的女人,谁敢来抢,先吃我的拳头!」她也不会把丈夫让给这世间所有敢肖想他的女人! 儿立河这件事就这么揭过了。 * 走完亲戚,回过娘家,夫妻俩安逸的在家里晒太阳、嗑瓜子、吃春卷、喝水果酿酒,逗逗肉肉,日子快活得很。 至于苏雪霁想要给妻子的狗崽子,也不知是不凑巧还是怎么着,苏雪霁一直寻不到看对眼的,所以他们家里至今还是只有肉肉一只算不上宠物的宠物。 这天儿金金睁眼就闻到一股清炖猪脚的味儿,起床洗漱后,她用面脂均匀的抹了脸,又换上过年特意做的新袄子,只觉得自己天天都穿新衣会不会太过奢侈了? 苏雪霁推了门进来,手里用木盘盛着一大碗的猪脚面线,上面卧着一个红蛋,他额头微微见汗,看得出来在灶间忙活好一阵子了。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忙。」一回屋就看见清爽明丽的小媳妇,苏雪霁心里顿生柔情。 「你不也这么早起?」她总不好说大抱枕一离开床,她就感觉到了,她压根不敢想过没多久苏雪霁就要赴考去,到时候这么大一张床,她可怎么睡? 「今日是你的生辰,得吃猪脚面线和红蛋,添福添寿,岁岁安康。」苏雪霁眼里都是似水的温柔。 「你再拿个碗来我们一起吃。」她嚷道,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她生辰耶,也只有凡人才时兴过生日,真好! 「你是寿星,这碗都是你的,里面还有,我去盛。」知道她胃口大,这么大一碗估计她一个人也吃得的。 儿金金等他又端了一碗面线来,把自己碗里的猪脚和蛋分了一半给他,两人笑呵呵的吃得干干净净。 家里不成文的规定,不论吃什么,只要是食物都要扒进嘴里,要是真的吃不完,也不能浪费,所以,他们的煮食分量都不多,恰恰好够两个人吃。 苏雪霁把碗盘收进了厨房后又进屋,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锦盒。 「今日是你的生辰,也是及笄之日,这个是我送的及笄礼。」乡下姑娘不兴贵族大家那一套,没办什么隆重的及笄礼,就是家里人简单过。 锦盒打开,是一对玉质花形簪,最令人赞叹的工艺是那花蕊是用同一块玉雕琢出来的,根根分明,花瓣栩栩如生,叶片清透内敛,是一对非常有质感的花卉簪子。 「这花簪应该是我娘放在我襁褓里唯一的信物。」他把娘亲留给他的信物给了妻子,他想娘亲不会介意的。 这对花簪儿金金从未见过,该是他一直细细收藏着,直到今天才拿出来送给她,这等心意,太贵重了。 「这么重要的东西,哪能给我?」用来证明身分的物件呢,哪天他亲爹娘寻来了,才有个根据证实他的身分,要不留着当个念想也好,她哪能拿他这么重要的东西? 「拿着吧,他们要是真的有心想认我,又哪是这两根簪子的事?」都这么些年了,真要找早就找来了,要是无心,再多的证明也无用。 他把儿金金的木簪拿下来,一头如同绸缎般的青丝披泻了下来,苏雪霁以指当梳,把她柔细的头发重新挽成束,盘在脑后,用那两根花簪固定住头发,拿了铜镜给她看。 「如何?」他目光灼灼的看着微笑的儿金金,小媳妇美目流盼,像一朵粉粉嫩嫩俏生生的花,美得他移不开眼睛。「果然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就多了两根簪子,又加上她今天穿的掐腰袄子,有种相得益彰的感觉,她整个人都明丽了好几分。 苏雪霁修长的指抚上她的脸,掠过眉毛、鼻子,最后停留在嘴唇上,目光万般流连。 「秀色当前,今日我要当一回小人,不,往后再也不当君子,太难受了!」 儿金金被他逗笑,向他甩了个秋波。「那就别忍了,今日我把自己当作礼物,送给你!」 苏雪霁眼里一暗,一下把她按倒,沙哑着声音说道:「敢这样勾引男人,你看我怎么整治你?」 他心情澎湃。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虽然看似稚嫩,却能为人妻为人母了,看着小姑娘由含苞待放到逐渐绽放,虽然焦急,又何尝不是一种等待的幸福? 儿金金推他没推动,手却被苏雪霁拉到一个滚烫的地方。 「我想了你很久,想到我都以为自己是断袖了!」 儿金金有些哭笑不得,也带着他的手碰触自己还不算大的小桃子,声音如丝,「我长大了。」 苏雪霁脸泛着红,手掌心的触感饱涨柔软,让他激动得连眼睛都成了红色。 这是同意补他洞房花烛夜的意思吗? 别说苏雪霁好不容易等到妻子及笄,她这一主动,哪个男人还忍得住? 他把粉色的帐幔勾下,拥着怀里的软玉温香,覆了上去…… 粉帐剧烈的抖动之后,传来苏雪霁喘息道:「你再忍忍,我就快找到了——」 「我觉得好像还要再下去一点……」这是儿金金幽微的提点。 原来,不只有她未经人事,她的太白哥哥也一样没经验。 她出嫁的时候,也不知梅氏是忘了,还是没心情顾上给她夫妻闺房乐趣的小黄书,也就发生现在一对小夫妻得从头摸索起,男人找不着曲径通幽窍门的小慌张了。 搂着媳妇腰肢的男人下半身一沉,隐约的,帐幔里只听见儿金金轻呼,贝齿咬上了苏雪霁的胳膊。 夫妻闺房之乐这样的事情,对男人来说是根本不用学习的,摸索过后便是如鱼得水,渐渐碰撞出了乐趣。 事后,两人都大汗淋漓,真要说,苏雪霁还想再来一次的,不过,他亲了儿金金几下,忍住了。 儿金金年纪还小,又刚圆房,怕她受不住。 他安慰自己,来日方长,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温存,让彼此属于彼此。 苏雪霁翻身下床打水,用沾了温水的棉巾替儿金金清理,又替她穿上中衣中裤,把她塞回床上,确定她舒坦了,才去清理自己,接着也躺回床上,相拥而眠。 两人成亲以来,第一次睡了个回笼觉。 第十六章 喜事连连(1) 日子水滑般的过去,正月十五元宵节,十五过完也就宣告年节结束了。 县衙那头准备了元宵灯会,苏雪霁已经辞去那边的活儿,自然也就置身事外了,至于灯会,金金想去,他自然随行。 天上的月圆正好,月光如练,县城中最主要的几个街道都挂上了各式各样的灯笼,把几条街道照得亮如白昼,灯火满市井。 最热闹的要数那些数不尽的吃食摊子和猜谜活动了,拎着灯笼逛街的孩子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要是想都能上前来猜,猜中了灯笼悬挂小布条上的谜语,那只灯笼就归你了。 有吃有喝有得玩,有情男女还能借机相看,苏雪霁带着儿金金出去逛了一圈灯会,游人摩肩擦踵,川流的人群和灯火交织在一起,热闹异常。 苏雪霁猜中了谜王,替她拿到一只天竺大象花灯,披着五彩的披帛,模样可爱,羡煞不少旁人。 沿路过去,又拿了两处的灯谜彩金,灯笼太多,儿金金索性把多出来的送给了看似家贫,无力买灯笼给孩子的人家。 他们在摊子上吃了酒酿浮圆子后,两人又去走了桥,六安县有走桥去百病的习俗,虽然人挤人,但苏雪霁护着儿金金在曲桥上赏了月才回家去。 十六那天铺子开始营业,年前儿金金便和魏家商量好,要多请两个人,秦勺经过儿金金同意,叫了她娘家弟妹郝氏和母亲秦周氏,郝氏当采买,秦周氏当杂工,做馍馍的事就由秦勺和大丫顶上。 儿金金也不去铺子了,她还有更重要的事。 她开始替苏雪霁准备一路到府城的干粮,年后,丁朱华确定要陪同苏雪霁去应试,虽然由县城到府城只有两天的路程,并不需要准备太多食物,可她还是一口气准备了两人份四日的馍馍,有备无患嘛,至于里头的馅料换成了各式各样的肉脯和干燥的坚果,绿油水囊里装的是水和酒。 干净的水可以煮开加上肉干配着馍馍吃,而天寒地冻的,酒能去寒气,还有保暖的作用。 最后,再放上她独家的蟹黄辣椒酱,另外她把一百两银子拆成三份,一份缝在苏雪霁的中衣夹层里,一份又分成三十两的银票,二十两的碎银让苏雪霁分开带着,叮嘱他遇到要花钱的地方绝不要吝啬,他的健康安全是最重要的。 这一夜苏雪霁搂着她睡还不够,反覆折腾了她几回,直到儿金金不理他,侧过身睡到床的最里边去,他才求饶。 「我下次喊停的时候一定要停!」她嘟着嘴,朝着里面的空气说。 「媳妇说了,为夫的听见了,下回一定做到。」他在暗夜里对着儿金金肩上各处的红印有些歉疚。 儿金金啐了声,算是原谅他了。 十八这天,天未破晓,天色还漆黑着,半轮明月和几颗寒星斜挂在天边。 苏雪霁本来不让儿金金送他出门,可她习惯了,带上小手炉把他送到门外。 「我和丁大哥约在城门口,你放心,我慢则一月,快则半旬就归家了。」虽然还未真正的分别,苏雪霁心中已生出不舍。 儿金金站在台阶上看着穿着狼皮大蹩的他,他的个头已经比去年还高大上几分,就这样瞧着,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外,怅然若失的她回到屋内却怎么也睡不着,做什么也不得劲,熬到后来,就连肉肉都看出来她不对劲,过来挨着她。 她坐在床上发着呆,好半天忽然想到什么,跑去日常放苏雪霁衣服的五斗柜里翻出他日常睡觉穿的中衣,闻着他的味道,搂着摸着,这才渐渐睡去。 * 开了春,春草从大地中苏醒,吐着嫩芽破土而出,睽违一个冬天没有上山,儿金金差点被春日的白头山给迷住。 不说整座大山原来光秃秃的枝干疯狂的长满绿芽,有些已经枝繁叶茂,河冰也开始融化,水流变得湍急,再看看放任一个冬季都没管它的田地,那些个牧草比人还高,根茎又肥又粗。 她把抱在怀里的肉肉放下。「去玩吧。」这一个冬季,肉肉长了四斤多的肉,圆滚滚的,个子也长了,儿金金心想都春天了,早晚要放它回归山林,早一天让它熟悉曾经住过的地方,便把它带上山来玩。 肉肉只有一开始在原地坐了一会儿,之后就被飞舞的蝴蝶和枯树上的蚂蚁窝吸引了过去,把儿金金置之一旁了。 儿金金怕它跑得太远,提高声音叮嘱它傍晚一定要回来,也不知它听进去了没有。看看山,看看树,看看燕屋里有没有金丝燕来筑巢,看看春回大地,她觉得整个人都松快多了。 她把所有的牧草都收割放进灵境里,以后可以拿来当羊饲料,她在山上摸索了大半年,发现野山羊最爱吃这几种牧草,所以她打算在野山羊最常出现的地方圈出一个棚子来,给它们吃饭和睡觉用,平日就满山放养,她相信这样放养出的羊肉最为美味。 倒是苜蓿草人可以食用,也许拿到铺子做成小菜,还是夹在肉馅里,到了夏天这东西清爽口,应会大受欢迎。 割完牧草,清理田坎、犁田、耕地,一天就过去了。 肉肉有听懂她的话,太阳还未下山它就在燕屋等着了,儿金金赏了它一条破冰鱼,吃完才带它回家。 第二天,她把年前买的稻种从空间的小水泉里拿出来,准备播种。 要她说这小水泉还真不是没有用处,起初她只是顺手把买来的种子放到水边去,没想才隔一天就发了芽,那芽还十分的壮硕,长势可喜,她索性把所有买来的稻种都放进水里,也不去管它。 空间的好处就是东西摆在那,就一直维持着它刚放去的样子。 说到这个,空间里还摆着肉肉娘亲呢。 一想到它是肉肉的娘,卖了,对不住肉肉;杀来吃,心里有疙瘩,而且现在家里也不缺那口吃的,她想来想去,还是把它拎出来挖坑埋了,将来肉肉要是回到山上,也好有个地方可以去看它娘。 今日她眼睛睁开就往灵境瞧去,一整片绿泱泱的苗种都在对着她微笑,所以她带着饭菜和肉肉上山去,一天的时间便把秧苗都种上了。 第三天,她去请泥瓦匠替她做龙骨水车,做好后,利用灵境空间搬去了女神河边组装,将来等天气热些,那时的水稻正处于枝节成熟期,所需要的水分增多,每过几天就可以用龙骨水车往稻田里灌水,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的去引水了。 * 苏雪霁去了府城六天,儿金金把山上的事都忙过了一圈,铺子也没落下,她隔个两天就回驿站去问有没有信使过来,有没有苏雪霁给她的信? 梅氏见她隔天就回家,虽然脸上还是笑咪咪的明媚笑容,但她怎会看不出来儿金金听到没有信件时的失望之情? 为此,她没少宽慰儿金金。「你也太操之过急了,雪霁这会儿正专心在课业上,就算没有信回来报平安,你好歹也多等个几天。」 儿金金搔搔脸,有些不好意思。「也的确是。」 人家都说思念总在分手后,她想她的太白哥哥啊。 再隔两天,儿银银来了,一脸的促狭,手里还晃荡着一封信。「喏,你心心念念的家书,准备用什么来换?」 儿金金一喜,「这还堵不住你的嘴!」她把一个用狼皮和狼毛缝制成的皮荷包从筐萝里拿出来,递给银银,那荷包最特别的地方就是本来该系上络子的地方用狼毛替代了,还缀了两个小铃铛,别致又可爱,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段时间,她总算把女红练起来了。 儿银银瞧着欢喜,手拿着不放,只是嘴上却不松口,「既然是你的手艺,也算难得,就将就吧。」 这是苏雪霁的平安信,信里说他与丁朱华已经到了府城,也找到落脚的客栈,一切顺利,要她勿念。 信很短,却像夏天吃了一大碗冰那样,总算安抚了儿金金烦躁的心。 儿金金把信重新折好,收起来,放进首饰匣子里。 儿银银上回是跟着爹娘一起来的,那时金金的家里一堆人,姊妹俩连说个话的机会都没有,这次只有金金一人在家,应该爱怎么逛都可以了吧? 这一逛,就看到了肉肉,儿银银惊叹了半天,想去逗它玩,可肉肉除了儿金金以外,并不亲人,连眼神都不给一个。 儿金金啼笑皆非。「它就那德性,跟它熟了就好。」 儿银银没有留下来吃午饭,带着儿金金送的荷包还有紫苜蓿、两条大肥鱼、两大块的猪肋骨回去。 「不年不节的,让我带这么多东西回去,看娘怎么说我!」说归说,但她也知道梅氏看见这些会有多高兴。 不是贪图金金这些孝敬的东西,而是知道她现在过得好而欣慰。 * 乡试总共要考九天,考试结束后,一等考官阅卷完毕,便要对外公布录取名单,而一般放榜都是在乡试后的半个月内,恩科也是照着这个流程走。 半个月后儿金金又收到苏雪霁一封信,信里说待明日看完榜便可回家,虽然没有写上返家确切日期,她扳起指头算了下,或许她的太白哥哥已经在回家路上了。 掐着指头数着苏雪霁回家的日子,烧了一桌都是他爱吃的菜,但左等右等,等得菜都凉了,苏雪霁的人还是不见踪影。 这是在路上被什么耽误了吗? 她等得心浮气躁,一颗心空落落的,忽地大门被擂响了,一阵阵的敲锣打鼓声由远而近,引得胡同里的人家都跑出来看。 打开门,儿金金等到的是报喜人。 县衙的门丁率着远从府城来的报子鸣锣报喜,「这里可是举人老爷,苏解元苏雪霁的家?」 儿金金呆呆的颔首。 「恭喜夫人、贺喜夫人,老爷乡试中了一甲第一名,已经是解元老爷了!」 乡试解元,若是不再参加会试和殿试,朝廷也会择优放官,即便不做官,也是一县的名流。 儿金金赶紧拿钱打赏,虽然事前没有准备,她还是包了厚厚的打赏银,乐得那些报喜人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丢,又往别处去了。 不过,这不是还要撒喜钱?她看见人群里虎子也在那,招手让他来,拿了三十两的银子让他去换成铜钱。 虎子点头,给儿金金跑腿去了。 然后,她就被包围了,左邻右舍,乡亲邻里的都知道了这好消息,性子急的已经去买了爆竹,劈里啪啦放了起来,苏雪霁中举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传了去。 不说熟识的人纷纷来道喜,不认识的也借机上门混个脸熟,举人,还是解元,方圆数百里也不曾出现过举人啊,值得普天同庆! 第十六章 喜事连连(2) 铜钱很快换回来了,钱庄的伙计还帮着把一萝筐一萝筐的铜钱抬到家里,知道这是苏秀才,不,现在要称呼苏举人,家里就夫妻二人,伙计征得儿金金的同意,帮着撒喜钱。 事后,儿金金各给了伙计和虎子二十文的打赏。 这一晚,就连县令都派了师爷来祝贺,还说等苏举人返乡,定要设宴招待,言语中透露想聘请苏雪霁为幕僚,届时请务必赏脸云云云。 这种喜事不用儿金金回家说,儿家也得到了喜讯,更远的也传到了苏家镇的苏家二房耳里,只是他们会有何种反应,儿金金完全不关心。 喧嚣热闹又忙碌的一天过去,苏雪霁终于在星月齐辉,满天星斗的深夜里回到了家。 去的时候两个人,回来仍是两人,看着风尘仆仆却不失精神的苏雪霁,儿金金终于放下心来。 丁朱华只喝了口热茶,就说要回家瞧他爹娘,不打扰小俩口小别胜新婚了,害得儿金金连个谢字都来不及说。 自家男人和他兄弟上府城那段日子,丁大爷没少上门来问有没有儿子的消息,明知没有,儿金金总是温言安慰老人家没事就是好事,也算多少宽慰了老人家想儿子心情,今夜丁朱华终于归家,丁大爷和大娘应该会乐坏了。 回到屋内,门才刚关上,苏雪霁便搂住了儿金金的腰,紧紧的,头抵着她的肩,拼命的汲取属于她身上的香气,狠狠的啃了一口又一口。「我想你了媳妇。」自从两人成亲,他们还没有分开过这么长的时间。 儿金金也一样想他,但嘴上不忘嫌弃,「你身上都是汗臭味,做什么那么赶?说好最迟十五天就到家,迟都迟了,还差这一天半天的。」 其实她也能理解出门在外,哪能说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能到家,外头多的是变数,但是嘴上又不肯轻饶这让她吃不香睡不好的男人。 苏雪霁不用闻都知道自己的味道有多重,想着早一刻回来看见她,一上马车就一路奔驰,把人和马都累坏了。 「给你下碗面吃?你先去沐浴,出来刚好趁热吃。」 苏雪霁不放手,儿金金一跃跳在他身上,双手圈住他的脖子,两腿环住他的双腿,自动的热情献吻。 她也想死他了! 苏雪霁笑起来,又抱着媳妇亲了半晌,该磨蹭的地方都磨蹭够了才沐浴去。 儿金金则是笑咪咪的去了厨房。 从净房出来的苏雪霁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看见热腾腾的汤面已经放在桌上,坐下就要开动,一路马不停蹄的,他还真饿了。 儿金金拿了干净的棉巾替他擦拭起头发来,一时间,屋子里温情脉脉。 「还是家里好。」痛快的沐浴,又吃完了汤面,苏雪霁身上的疲乏尽去,他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也不让儿金金擦发了,把她拉坐到自己腿上,揽着她腰肢不放。 儿金金用食指点着苏雪霁的唇,半命令,半温柔。「这些日子我看你也累坏了,好好睡上一觉,有什么话,明日再说。」 苏雪霁眼下一片青黑,眼底也有红丝,这些日子可见劳心劳力,连个觉都没睡好,往后有的是时间,还怕没话可以说。 「陪我。」他说,人都歪到她身上了。 「遵命,我的举人老爷!」儿金金拉长了声。 因为看见夫君归来,已经有许多日子没睡好的她,现在心里最重要的人回来了,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心下安然,困意袭来,便有些语意不清。 苏雪霁把娘子安置到床上,转头却看见枕边被蹂躏到不像话的布料,打开一看……这不是他的中衣吗?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她是因为对自己过于思念,把沾染了自己味道的衣服拿来助眠,让自己陪她睡觉吗? 他十分动情,在儿金金的唇印上了自己的,接着吹熄了烛火,睡下了。 * 苏雪霁中举,还拿下解元,意味着一脚已经踏入仕途,举人在地方上尤其受人尊敬,除了具备做官的资格,见县太爷还要给座位,平起平坐,可以被人尊称为老爷。 至于举人老爷能免除的地税、徭役就更多了,就算举人老爷在家什么也不干,把免徭役的名额挂出去,也是个大财主。 不过对儿金金来说,最令她高兴的是,官府还会发放足够的盘缠让举人老爷去京城参加会试。 在鸡鸣和犬吠中起床,儿金金已经不见苏雪霁的人影,盆架上有着干净的水和巾帕,她胡乱的漱洗过后,跌上绣花鞋,看也没看堆在堂屋里,昨夜苏雪霁带回来的行李箱笼,就往厨房去。 熟悉的香气,熟悉的人影在灶上忙碌着,听见儿金金的动静,穿着半旧布衣的苏雪霁回过头来。「左右没什么事,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肚子饿了嘛。」看见她的太白哥哥仍像以前那样站在那里,儿金金丧失了许久的好胃口都回来了。 「我煮了豇豆粥,你来尝尝味道。」对苏雪霁来说,中举只是一个过程,就好像他离家去办一件事,事情办妥,他自然又回到他认为的生活轨道里,做他该做的事。 夫妻俩刚坐下来吃饭,苏雪霁就发现睡在偏房的肉肉探出了头,看见他,却视而不见的别开眼,然后动作迅速的蹭到了儿金金脚边。 儿金金很奴才的起身去给它张罗吃食,满满的一大盆,肉肉来者不拒,吃得小肚子都圆了起来,很难得的,它抹了嘴,没有离去,而是踱过来把儿金金的腿当成树干,三两下爬上她的大腿,把头埋进了她胸口。 唔……忍无可忍的男人看着肉肉那心满意足的圆脸,火山喷发了,它以前的目中无人也就算了,可他娘子的胸脯,是他私人专有的洞天福地,是生人勿入的禁地,它竟敢! 他直接起身,气势汹涌走过来,拎起了懵样的肉肉,鞭三十,驱之别院! 苏雪霁这醋桶酸味四溢,儿金金悄悄的翘起了唇角。 两人吃过饭,苏雪霁又把收拾碗筷的活儿包揽了去,儿金金闲着没事,便去开他带回来的十几个箱笼。 她明明记得自己没有打包这么多行李让太白哥哥带去府城啊! 箱子里有许多新奇的玩意,都是府城的特产和府城码头一些行商从外地带回来的异国物品。 原来,苏雪霁此行,除了吃住,节俭成性的他几乎没有别的花销,娘子给他带了太多银子、银票,他原来想着要原封不动带回去缴库的,可考试后,被丁朱华怂恿着去逛了圈府城的街市,便有了别的想法。 论热闹,六安县是完全没法和府城比,一个是堪比郡州的大城,一个只是诸多大县中的一个小县,他心想着自己难得来一趟府城,家里也有个铺子,不如买些稀罕的货,摆在铺子里卖,也好给金金增添一点收入。 他一不小心就扫了几条大街,他眼光也毒,黄桂稠酒、黑白茶叶、丝绸和各式各样的小巧精致不占地方的瓷器,因为一不小心买的太多,那从拜占庭过来的货商还送给他一小箱的玻璃彩色珠子当添头。 这也是为什么,他本来想快马回家,后来却不得不改为马车的原因。 儿金金对这几箱新颖的东西很感兴趣,也很从善如流的让秦勺把铺子清出一块地来,设了柜子,把物品全摆进去,这是免费看不要钱,要掏钱出来买也欢迎的区域。 另外,只要买卖超过五十两银子就送一颗玻璃珠子,原本只是一时心血来潮的想法,哪知这批为数不多的玻璃珠子却入了许多半大小子、小小子、小姑娘的眼,到后来,有些父母甚至专程为了那些珠子而来,出了高价要蒐罗那些彩珠,因为家里头的小子哭闹不休,嚷着谁家的小子拿出来炫耀,为什么他没有……明明他们家比谁家更有钱,受不住儿子哭闹的爹娘只能投降。 虎子和大丫也眼红,但是两人都忍着没敢说,直到最后一颗珠子送出去,两人还是什么都没说,可虎子的眼眶红了。 这一切,儿金金都看在眼里,她把两人叫来,各给了他们一个小荷包,也不说里面是什么,等她走后,两人打开荷包一看,居然是两粒圆滚滚、色彩斑烂的玻璃珠子。 虎子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 大丫摩拿了那两颗珠子后,很大方的把自己的给了虎子。「拿去玩吧,阿姊年纪大,已经不玩这个了。」 然后她高高兴兴的看着弟弟兴高采烈又郑重的把珠子收进荷包,有些害羞的伸岀双臂抱了她一下,小脸爆红的转身干活去了。 第十七章 法宝曝光了(1) 这批货很快销售告罄,也让儿金金看见了商机,夜里和苏雪霁一番商量,她的理由是反正他这举人老爷距离会试还要几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兼点副业来做,这副业也不难,就请几个信得过的人到梵朝各大城市去批货,然后回来卖,另外为了不空跑一趟,也把六安县附近的特产带到各处去销售。 苏雪霁见娘子大人说得有道理,便推掉了县老爷邀请他为幕僚的机会和书院聘他为教谕的邀约,思来想去,这门生意,单打独斗不是不行,只是累人,上回他在府城批货的过程丁朱华也参与了,他知道门路,做生不如做熟,便想把他拉进合伙圈里。 丁朱华被他一说也心动了,自从和苏雪霁去了趟府城开了眼界,他更确定自己不该死守在这小县城里,但实际该怎么去做,还没想出法子来,苏雪霁这举人老爷居然给他指了条明路。 这是可以看见锦绣未来的行当,他有什么不乐意的? 儿金金嘴皮子上下一碰,把一条开源的财路指给了丁朱华,然后她两手一摊就不管了。 什么事都没有比得上她地里的粮食要收获重要。 「你、你说咱们有粮食可以收割了?」苏雪霁难得结巴了。 夜里,夫妻躺在床上,时序进了三月,天候渐渐变暖,但又暖得舒适宜人,只要打开窗子,纱窗便能将屋外的徐徐凉风往屋里送,只要盖上一层薄被就行。 苏雪霁轻轻推了儿金金一下,「你说的是咱们山下那块荒地?」不过,水稻? 在他的记忆里,山上那块地还是荒着的,因为他根本抽不出手上山去垦荒,他只知道金金几乎天天往山上跑,可那么大一片荒地,她一个女子什么时候已经种上水稻甚至可以收成了? 他知道自己这小妻子和旁人不一样,就说力气大一项,她一个人能顶十个男人,她做事,其实自己多留心,也是有迹可循的——那些荒山的乱石,家里那些狼肉,他身上的大蹩,他吃过的山鸡、兔子都是她下套子,找到兔子窝打来的……还有肉肉的娘亲,他虽然一直不得见,也不知道家里就这么点大,金金能把它放哪去,甚至不让肉肉察觉,但是他确定金金不会骗他。 他越是分析心越惊。所以说,所谓的水稻收成,是有可能的。 更奇异的还有,算起来从县城到棊城镇得花上一个半时辰,到三块厝还得加上小半个时辰,所以从这里到自家荒地,来回就要差不多两个时辰,就算她脚程再快,她却从不误点的给他送午饭。 一直以来从未细想过这个,他深深的凝视与他同床共枕了那么久的女子,心中的不确定越来越大。 「是啊。」儿金金虚应他。「不然我们家还哪里有地?」 看起来,那山,他得上去瞧瞧。 第二天一早,儿金金听说他要上山。「我也有东西要给你看,幸好你提醒了我,要不然我还真给忙忘了。」 她把一直放在灵境却给忘到脑后的东西拿了出来。「就这两个,我觉得它们应该是金块和铁块吧?」 因为不确定,挖到的时候她便想着要带回来给她的太白哥哥瞧瞧,他懂的东西可多着了,问他准没错! 但是家里接连着发生许多事,她也就给忘了,这会儿听到他说要上山去瞅瞅,这才想了起来,灵境里还有这两块东西呢。 苏雪霁翻来覆去看了一遍,纵然有不少杂质,但用肉眼还是能看出来是铁块与金块,他不可思议的问:「你在哪里发现这个的?」如果是矿脉,那就不得了了。 儿金金嘻嘻笑,这么大一块金块,她发了!「我带你去看!」 于是,小俩口带上肉肉坐上自家新买的马车,去了白头山,肉肉第一次搭马车,居然晕车,到了三块厝下来步行才恢复过来。 自从做好要放它回归山林的准备,儿金金就天天帮它带上一个背包,里头装满食物,有时肉肉会照着她回家的时间回来,有时逗留的比较晚,她便等着。等到夕阳下山,有时等得到它,有时等到满天星斗了也不见踪影,后来她发现要是它在山上过夜,第二天她再来,就能看见丢在地上的背包食物被清空。 随着它在外面露宿的时间变多,她准备食物虽然也被清空,她却发现是喂了别的动物,也就是说,肉肉已经不知跑哪去了。 虽然已经做好离别的准备,但是思及,心里又一阵难过,人的感情真是复杂。 「没良心的小家伙!」她碎道。 但是如果又到上山日,她仍旧把背包装上满满的食物,就怕饿着它。 瞧,这一放肉肉下地,它就熟门熟路的满山疯跑去了。 她在这边为了肉肉的即将野放伤怀,苏雪霁却站在田壊上,哑口无言。 他没办法形容自己看到这一片水稻时心里的感觉,正常的水稻也就差不多到人的胸腹处,他家的水稻却有成年男子的高度,这完全是巨稻形的作物,仔细一看,累累的稻穗弯下了腰,稻田里还有食指大的鱼在游来游去,整整百余亩的稻田,丰收时该多壮观? 相较起药城镇沿路上看见的庄稼,地里头只见绿苗迎风摇曳,自家的地却已经成熟,可以收割了。 儿金金看得懂苏雪霁眼里的赞叹,她老实不客气的说道:「我育苗育得好,它自然就长得快,按理说收获应该也不差。」 苏雪霁捏了她的手,「为什么还放鱼?」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水田里放鱼苗可以帮忙吃虫吃小稗子,养了咱们往后就不愁没鱼吃了。」儿金金万事都是从吃为出发点,却不知道自己造就了多少惊喜。 「我已经和三块厝的里正说好,过两日请几个村子里的种田老手来帮忙收割,我可能要先租了粮仓放粮。」她现在并没有去想有多少收获,而是考虑,水稻收完,这处肥力很够的地要继续种点什么? 轮作的话,对土地是比较好的,不如种些蔬菜和苕子,有花海可以看,苕子还可以当成绿肥种子。 看完田地,苏雪霁爬上小坡看了已然被推倒改建成燕屋的屋子,经过一个冬季,燕群已发现了这么个适合筑巢养育孩子又容易觅食的好地方,木造的梁檐上起码有十几个燕巢。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做的?」事实在眼前,不由得他不信。 「你瞧,那些燕子对我替它们布置的窝很是满意,等燕儿离巢,咱们就可以来割燕窝了。」到时候又是一大笔的进帐。 苏雪霁想起当初那金丝燕窝替他们赚进了第一桶金,如今燕屋盖上了,水稻可以收成了,他心里那股腾云驾雾的感觉越发浓郁,好像,自从遇到了他的妻,他的人生就越发的不真实起来…… 「我想着,不如在山头多盖几处燕屋,以后咱们只要卖燕窝维生就好了。」儿金金开始画起大饼,只是她画出来的大饼只要她身体力行,从来没有办不到的。 不过她也发现苏雪霁的神思不属了,她想起另一件事,指着白头山上的山尖处。「那金块和铁块就在那里发现的。」 苏雪霁正了正神色,顺着儿金金的指尖极目眺望过去,不由得苦笑。「我体力好,都不见得能上去。」何况他们连攀岩的绳索都没有,他也没学过轻功。 山峰极高,一眼望不到天边,往上看去,都是凹凸大小的岩山垒石,呈直上直下之势,难得老远才见到一棵斜长出来的老松,望不到的边都蒙在云和雾中,这一看就知道是凭着人力也上不去的地方。 「金金,那么高的地方,你……又是怎么上去的?」他家金金这么能干,莫非拥有一身惊才绝艳的轻功?所以她是隐姓埋名不为人知的侠女? 苏雪霁一掌把自己拍醒,他这是想到哪去了? 儿金金不想吓到苏雪霁,但是这白头山等闲还真上不去,她觉得应该还是有路可以上山的,只不过,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寻找就是了。目前除了她的风火云,还真没其他办法。 她也没多做纠结,从空间里把两朵小云似的风火云拿出来,就往脚上套。「太白哥哥,抱着我。」 「这是要做什么?」苏雪霁已经失去正常读书人该有的反应……虽然她穿上那靴子新奇得很,模样还怪好看的。 不过因为听妻子话习惯了,他依言把手伸了过去抱住儿金金,尽管不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但全心全意的信任在这时表露无遗。 「上山去,抱紧我,我们要飞了。」 嗄?飞? 硕大的野风刮得苏雪霁眼迷离,发凌乱,连方巾什么时候飞走了都不自知,他直到站稳脚跟,确定自己稳稳的站在土地上仍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冷静自持的个性让他没发出半点声响,除了一开始把儿金金的腰搂到发紧,还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心性之强大,由此可见,要是普通人应该晕倒了事了。 他回过神来,那种人烟罕至,只缘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岁月悠然便涌上了心头。 儿金金领着他往密林里走,山间空气湿润清香,白雾中的树叶更显郁郁苍苍,远处一条玉带般的飞泉披泄而下,撞击着古老的山岩,又分支流,形成更壮观的瀑布,他们行经处各种珍禽走兽并不怕人,见人过来,只看了一眼,仍继续进食,这一切如同置身仙境。 来到一处充满青苔的植被,高耸的巨石堆成石壁,儿金金往里走,指着一块隐藏在土石下奇异颜色的地方给苏雪霁看。 一开始,苏雪霁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经儿金金指示,蹲下去细看挖掘,很快的在土石中看到矿脉表层露头。 他捧着满手黑黑如细沙的砂石,「这是铁砂,你那铁块就在这里挖到的?」 这是可以用来炼铁的铁砂矿……朝廷要是知道有这么一处铁砂矿,国库不但能充盈无虞,士兵的武器也能更为精良,但是现在以他的身分冒然把这里交出去,恐怕不妥,还会招灾的。 「你是怎发现这里有矿脉的?」 儿金金一派从容自在。「我去河里挖淤泥的时候淘到了金沙,所以我想这白头山该是有金沙矿脉,是后来上来找人蔘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她对百年老蔘念念不忘,偏偏她和人蔘完全不对盘,绕遍山头也不见踪影。 他即刻下了决断。「这铁砂矿脉千万不可对外声张。」 他想起三块厝那狗子曾经说过,他说这座山传说是有矿脉的,有人花了巨资发掘却不得法,原来确有其事。 「那我们家是不是要发了?」她笑得连眼睛里都冒出了银子的光芒。 「你高兴太早了,梵朝的矿脉都是国家的,私人不可以开采。」实事求是的苏雪霁大人一盆冷水泼了下来。 「很好,那金矿脉我就不带你去看了啊,那是我私人的藏宝库。」献给国家,可以啊,铁砂炼好之后可以造多少铁器啊,于军事、于农民都大有帮助,她不小气,够大方了吧。 至于金矿,皇帝的私库也不差这么点钱,所以就归她了。 苏雪霁知道她生气,但国有国法,他能说什么? 不过,他是人,也有私心和考量。「起码五年之内这两条矿脉都不适合让天下人知道,五年后真有必要再说吧。」 也就是说这五年内只要儿金金愿意,她都可以随意来挖矿,至于会多少出息,他就管不着了。 「这还差不多。」她终于有点笑脸了,自己攒私房钱,谁敢说她不对! 第十七章 法宝曝光了(2) 等苏雪霁再度由儿金金利用风火云带着他回到山下,他试探着问:「你能这样飞来飞去,真的是神仙?」 「当然不是,掐我我也是会痛的。」儿金金把手递过去,让他掐。 苏雪霁哪舍得掐她。「但是,你这靴子,你力气这么大……还有,你究竟把肉肉的娘放在哪里?我只听你提过,却从来没见过。」 这是起疑了啊,既然他都问了,继续瞒着也没意思,只是这种事对凡人而言可信度很低,也不知他能接受吗? 儿金金也不做铺陈,平铺直述的说道:「肉肉的娘我把它埋了,就在燕屋下头那棵丁香树的下面,我觉得我养了肉肉,如果吃了它娘亲的肉,它应该不会原谅我。」 苏雪霁捏了她的小手,然后抓起来用力的亲了下。「你做得很对。」 儿金金的眼尾笑出了春光。「这靴子叫风火云,还有一件斗篷,两样东西都是我下山时师兄给我的礼物,他怕我下山历练迷迷糊糊的吃了亏,让我自保用的。」 「我从来没听你提过师门的事,也不晓得你曾拜师学艺过。」所以她一身本领都是拜师学来的? 「我学艺不精,是师门里最让师尊伤脑筋的,所以师尊便让我下山历劫,百年后再回归本位,我这身皮囊则是借了金金的身子使的。」 冗长的沉默弥漫在他们之间,苏雪霁的神情是全然的呆滞,一向成竹在胸的人竟露出这等模样,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他再通透机敏,也有反应不过来的时候。 看他那有些慌,有些乱,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儿金金笑得乐不可支。「唬你的呢,你爱信不信。」便走开了。 苏雪霁木木的跟了上去,抬脚的时候不小心同手同脚了下。 这回,他们没法在山上等肉肉太久,到了晌午不见它回来,只好回家。 * 其实苏雪霁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要买仆役的,但是手头上的事越发多了起来,况且,他还要准备三年后的会试,自然不可能把精神都花在生意上,就算丁朱华能替他分担,但也不能只靠他一人。 他衡量自己的财力,现在的他是请得起人的,但是要为他所用,不致生出二心来,就得买人。他需要信得过的人来为他奔波。 加上,他有了解元名头后,来来去去的官员、仕绅拜访络绎不绝,家里没有个门房,实在不方便,最重要的是,他想让他的夫人,是的,现在外人对儿金金的称呼也改了,她成了举人夫人。 既然被尊称为夫人,身边又哪能没几个贴身侍候的丫头? 于是,买人变成了当务之急。 有关牙人的事,自然想到魏万三。 魏万三听说他们要买人,哪有第二句话,他也是个效率高的人,没两天就带了二十来人,让儿金金挑选。 魏万三领人来的时候,苏雪霁应邀出门去了,他对这些人情来往着实不耐烦,碍于刚考完恩科,也不能拿会试说嘴,但心里已经打定主意,等应付过这些人,便要闭门谢客,不管谁再来敲门都不应了。 他出门去,家里就剩下儿金金一人了。 她正打算出门,今日请了工人,稻子要收割,就算有狗子帮忙盯着,她还是不放心。 她挑人也不罗唆,纯粹看对眼就行,能让魏万三带到她面前的,素质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是一家六口人,因为主家犯错被免去官职,身为下人的他们免不了被发卖的命运,又因为一家人坚持要在一起,所以辗转过好几个牙人的手中,也吃了不少苦头,来到六安县时六口人已经形容憔悴,衣衫槛褛,说皮包骨也不以为过,妇人手里牵着的那个孩子还发着高烧,眼神迷蒙,口吐热气,却坚持的站着,说不让大人抱,免得主家看见不喜。 一家子,男人都识字,女人也能数数。 这家男人还不到四十岁,妻子包着头巾,眼里充满疲惫没有半点光芒。 「可懂庄稼?」儿金金打量过一遍,问法很简单。 「小人还未卖身为奴时,家中便是种田的。」郑庆回答的小心翼翼。 儿金金也不问他卖身缘由。「你也看出来了,我家就一进的宅子,实在也没必要请人来看家,不过,山上有百余亩的田地需要人打理,还要两个伶俐的小子跟着大人在外面跑,我瞧着你几个小子能帮上忙,所以想把你全家都买下来。」 她也不吊人胃口,除了郑庆夫妻,跟着的还有三个半大小子,最小的那个偎在脚边,小脸烧得通红。 六口人,够用了。 那家人闻言立刻要下跪。 「别跪了,赶紧去请大夫吧,这小不点快撑不住了。」她一说完,妇人的眼泪就迸了出来,跪下来就要给儿金金磕头。 儿金金拿出一贯钱,给小子中看起来年纪最大的那个。「出了胡同,左拐,巷子口处便有一家医馆。」 那小子抓了钱,毫不犹豫撒腿就跑。 「魏大哥,这房人我要了,中人钱和他们的卖身银六十六两银子,去官府落档的事就拜托你了。」 「这事包在我身上!」魏万三一贯的信任儿金金,拿出一叠的卖身契给了她。 儿金金把他们领进门。「这间院子除了正房,你们喜欢哪间就住哪间,缺了什么东西,自己去添置,不用替我省钱,该买的就别省。」 「这……」郑庆惶恐了。 儿金金知道他在迟疑什么。「我们家没那些大户人家的规矩,但是也不代表你们就可以自作主张,我买下你们,要是你们表现不如我的意,还是让我看出你们有旁的心思,那你们只有一条路,就是回牙行去,我希望你们尽心尽力,我也会做好主人的样子,就这样。」 郑庆家的点头如捣蒜,「是老天爷垂怜,看顾我们一家才能遇到夫人这么好的人,我们自当竭尽心力,恪尽本分。」 「还有,我忘了告诉你们,我在县城大街有间卖吃食的铺子,是我与人合伙的,你们家那老二就让他去铺子里帮忙,月钱由我这里支。」再相信秦勺这个姊妹,儿金金还是觉得有必要在铺子里放一个自己的人,以免到时候发生什么不尽人意的事,她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已经是夫人的人,哪还能支钱?」郑庆家的说道。 「又不是要给你的,前提是他得好好做事让我满意。」该给糖的给糖,该敲打的敲打,才不会到时候鸡飞蛋打。 儿金金交代到一半,那郑家大小子领大夫来了。 看诊、照药方抓药、煎药,这些儿金金帮不上忙,她领着郑庆去了三块厝,这时请来的帮工已经风风火火的收割起水稻,一片的热火朝天。 她告诉郑庆自家田地的所在范围,还有整片的白头山也是自家的,还告诉他燕屋那些金丝燕要如何侍候,最后迟疑了下告诉他,如果看见一头幼熊出来觅食,千万不要打扰驱赶,还让他不时准备着些吃食。 郑庆虽然惊诧万分,但什么都没说。 他终于知道夫人为什么需要他们一家人了,绵延的一大片良田,还有一整座山脉,出产丰硕,不请人,哪里打理得过来? 换个角度想,他只要竭尽心力的把地和山给料理好了,取得主家的信任,那么历经颠沛流离的他们就可以在此处安身立命,过上他梦寐以求,却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安宁生活。 郑庆内心万分激动。 「倘若你做得好,想把孩子送进私塾去读书,也不是不行。」她允诺了这个,前提便是他得做好她交代的一切。 郑庆被接踵而来的喜悦给砸晕了,他咚声的跪下。「夫人,奴才这条贱命,不,我全家人的命都是夫人的,只要您吩咐一声,奴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会记得你的话的。」既然买了他们,她不觉得让他表表忠诚有什么不该。郑庆回家后不知和家人说了什么,一家人一改之前的颓废丧气,短短几天郑庆家的接收了厨房的活计,郑家大小子郑问和老三郑地开始跟着苏雪霁外出,郑家老二郑天去了铺子,老四还小,就跑跑腿,郑庆则是负责起一切庄稼的事,看得出来一家人对未来充满希望。 这回苏家的百亩地统共收了上万斤的粮食,最好的还是完全不用缴税,也就是说这万斤粮食都属于自家的,幸好,儿金金让苏雪霁租了三大间的粮仓,让人安置了高高低低的栈板,否则这般惊人的丰收,连地都没得搁。 正常的一亩地平均产量大约在四百斤到五百斤左右,苏家这些田地的出息居然高达一千一百斤,这消息别说轰动整个六安县、府城,甚至传进了皇帝的耳里。 粮食在历代皇帝的心里一直是说不出的痛,毕竟百姓要吃不饱,穿不暖,谈什么盛世? 苏雪霁的名字在君上那里也算挂了号。唯一的坏处就是,本来已经闭门谢客的苏雪霁又不得不见起远从京城和各州郡派来的使者。 虽说是有利国家,但实在烦不胜烦,那些大小官员意见多,口又杂,每人都有他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想让上头记自己一次大功,夫妻俩对看了一眼,这根本不是个事。 于是他们连夜商量,统一了口径。 第二天苏雪霁告诉那些急于立功的官员,自家能有这些粮食出产,是因为育种做得好,至于育种的技巧,他自然会告诉大家,不过,就算他倾其所能把所知的种田方式都教会了众人,他也不能保证百姓会有他们家这般的出产。 官员能说什么,人家讲的是大实话,谁要能保证出产,不就是神仙了?这点,他们能够理解,所以没追究。 实地操作演练,苏家的田地也才刚收过粮食,不可能立刻又种上水稻,县令责无旁贷的征收了十亩乡民的良田,让苏雪霁和儿金金领着大小官员插秧去了。 理所当然,稻种用的是自家荒地收成刻意留下来的稻种,但是这回儿金金不再用灵境里的灵泉去育种,一切照着正常的步骤来。 少了灵泉加持,水稻会长成什么样子,只能说看天命。 倘若四个月后粮食的收成可以,那只能说他们家的稻种优秀,如果不怎么地,也只能说他们家第一次能有那么多的收成,是运气。 运气这种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这些官员不可能长期驻紮在那十亩田里观察水稻的生长,但他们是什么,是官,嘴皮子上下一碰,要找几个种田的老手,招招手就有人来。 这样闹哄哄的忙乱了一个月,田地里绿禾随风摇曳,官员抱着万无一失的心态,拍拍屁股走了,等着三个月后的收成。 第十八章 状元郎的身世(1) 忙完了这一茬,夫妻俩闭门三天。 这三天,苏雪霁泡在竹屋里,抚摸他久违了的书本,儿金金则是头也不回的上山去,肉肉已经有好几天没回家,她心里惦记。 春天的山头美不胜收,洁白如云的杏花,连翘樱花桃花梨花芍药风信子野月季含笑…… 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小草,春天就是彩色的。 她收了十几盏的金丝燕窝,喂了圈在棚子的野羊、山鸡、兔窝,鱼塘刚投进去不少鱼苗,可以期待秋天的收获。 接着她就看到了肥茸茸的肉肉,它身边跟着比它高上一大截的白熊,肉肉在它身边颇有小鸟依人的味道。 在外野了几天,是交到男友了? 白熊看见儿金金,桀傲不驯的低吼了几声,露着撩牙,显然十分不欢迎她这闯入者。 肉肉看到儿金金正想撒欢跑过来,听见白熊的低吼,回过身去,冷不防就掴了它一掌。 白熊没想到自己会吃瘪,龇着牙,目光不善的瞪着儿金金,哪里知道肉肉也不让,两头熊对着吼来吼去,就像小俩口在吵架。 儿金金看得有趣,最后,白熊退了一步,转身走开,肉肉则是欢快的过来,它现在立起来的高度已经到金金的胸部,猛然的往儿金金身上扑,她还真有些禁受不住。 两人玩了好一会儿,儿金金把背包里带来的嫩紫苜蓿、两只大肥烤鸭、两条鲑鱼,还有它最爱的野蜂蜜一一掏出来。 只见肉肉叼了大烤鸭就往山坡上跑,儿金金一愣,这是给男友送吃的去了啊,有句俗话不是这么说的,床头吵,床尾和。 送完了吃食,它又欢快的跑回来,一口气把所有的食物都吃光。 临走,儿金金又看见那只大白熊出现在松树丛后面,它一直等到肉肉爬上山坡,又看了儿金金一眼,这才相偕走进花荫深处。 从此,儿金金只要上山都会备上两只熊的粮食,白熊的警觉性很高,轻易不亲近人,儿金金也不勉强,总是把食物放在大石块上,然后走开,半年后的某一天,它居然给儿金金送了谢礼,一根小儿臂粗,儿金金遍寻不着的百年人蔘。 这是接受她了的意思吧。 这半年,苏家又种了第二期水稻,这回,儿金金只种了五十亩,不用灵泉灌溉育种,另外的五十亩拿来种小麦、玉米和红薯和别的作物。 至于那借来试种水稻的十亩地,在几个老手的看顾下,四个月后有了金灿灿的收获,因为听了儿金金的话,地里湛足了肥,本来就是良田,地力够,收成也不差,一亩地有七百到八百斤的粮食。 又因为稻田里也跟着养了鱼,渔获量也十分可观。 官员把这成果层层往上报,皇帝是个明君,他知道气候、种植的密度、病虫害都能影响到粮食的收获,对于一亩地能出产八、九百斤的粮食,比起以前的四、五百斤,甚至更低,已经是喜出望外。 对于没能像苏家那样多的产能,他并没放在心上,该赏赐的赏赐,该口头嘉奖的嘉奖,到后来又听说苏家的二期水稻产能低落了下来,他心里才彻底把这件事放下。 苏雪霁自然也得到了该有的赏赐,因为他协助有功,不过东西不多,就十匹绫罗绸缎,一百两的白银。 儿金金默默收进了箱底。 这一年,有两件喜事,一桩是儿金金和秦勺合伙的铺子开了分号,这一开,开到了夏江城;第二桩,苏雪霁和丁朱华的货行不再像之前的小打小闹,而是在府城码头附近买了一块地和铺子,正式做起货运生意。 第二年,馍馍铺又开了一间,这回,开在魅生城,照着一年开一家店铺的速度,或许十年后,他们家的馍馍饼能开遍整个梵朝。 这一年的年底,肉肉带着白熊来海吃海喝一顿之后,儿金金发现它的肚子明显大了许多,动作也迟缓,这是发胖了吗?不过也胖得太离谱了。 一个念头闪电般的飘进她脑里,莫非是它怀孕了? 冬天就要到来,在儿金金的认知里,肉肉还未成年,但是大白熊跟着它,跟了足足两年,两头熊之间没点什么,好像也不切实际。 为了这个不确定,儿金金又打了两头野猪让肉肉带走,她知道接下来它们就要冬眠了,她会有一整个冬季都见不到肉肉。 如果肉肉真的怀了崽子……她看向自己依然平坦的小腹,那么,她什么时候也能怀上一个孩子? 第三年,因为苏家的收入可观,如果不算上她这些年不遗余力的挖金矿,光矿坑的出产,她已经可以算是六安县的首富了。 第三年儿金金又买了三个山头,各自请了管理山头的人,这时候,她已经把整个白头山下的田地都买了下来,甚至那三个山头下面的水田、旱田也买了不少。 另外,这一年,儿银银要出嫁了,她说了户清贵耕读人家,姓文,家中人口简单,她说的是三儿子,上头就两个兄弟,都已娶妻,再无其他,唯一让梅氏放心不下的就是儿银银这一嫁嫁到了永渠州,离娘家有些远,梅氏愁得头发又白了许多。 儿金金听说文家老大、老二娶的都是颇有家底的人家,怕她一去会被她妯娌给比下来,可儿银银挑挑拣拣,都已经是十八岁的大龄女,何况她与文三私下见过面,看对了眼,要是放弃这样的好人家,从头找起,那可能一辈子都得留在家里当老姑娘了。 到了添妆这天,儿金金来了,她给儿银银这堂姊的东西在她眼里不算多,但是够实用,馍馍铺子的一成分红,永渠州一间二进的宅子,二十亩地,压箱底钱三百两银子,另外,红木箱子里装的是六匹的宁绸杭缎和一整套前朝的旧瓷器,还有她用灵泉加持过的稻种。 别看一成的红利不多,儿金金如今有三家铺子,客如云来,一个月至少有百两的净利,所以这一成的红利该有多惊人? 原本,儿金金是打算把一成红利给伯娘的,但是母女俩,给谁不都一样,何况伯父就只有她堂姊这么个独生女儿,女儿过好了,她相信伯父和伯娘也才能放心。 至于她育出来的稻种,已经成为周边几个县城的抢手货,轻易不卖的,她想银银要是把这稻种带到文家,起码在文家两老的心中地位会高出其他妯娌许多。 见到这么多的东西,儿银银觉得受之有愧。 「金金……」 「你过得好了,伯娘和伯父才能过得好,不会心心念念娘家不给力,没能给你底气,给你这么些添妆,是因为我们姊妹一场,我也希望你在夫家能抬头挺胸,不叫人看轻分毫了去。」儿金金把她的想法说的一清二楚。 儿银银含泪带笑。 金桂送香季节,儿银银让八抬大轿迎去了文家,成为文家妇。 * 过了年,春闱逼在眼前,苏雪霁要整装上京了。 这回上京的路程比不得上回去府城的两天路程,起码得走上半个月的陆路,安顿下来,还要能静下心来温书,提前一个月出门,时间算仓促的了。 所以,过了初五,苏雪霁便要出门。 大雪天出门赶路,倍增辛苦。 对于苏雪霁要上京去考试,儿金金的心态一直很好,她没有那种非要他考功名回来不可的想法,对于做学问这块,她也从来没说过半句话,只因为苏雪霁想要去做这件事,她支持,就这么简单。 只是习惯了两个人的日子又要变成一个人,她还真希望苏雪霁考完会试之后,再也不要出远门了。 既然苏雪霁要出远门,对于打包已经驾轻就熟的金金,这次准备的又更加齐全,苏雪霁劝她京里头什么没有呢,何况,他们现在的经济状况也大不同于往日,要她不要太操劳了。 儿金金话照听,东西照样收拾。 苏雪霁只能随她去。 长时间的分别,对年轻夫妻是种折磨,他们成亲三年,苏雪霁对儿金金的渴望一如从前的每一天,临别那一夜,他把儿金金折腾的差点下不了床送他出门。 而几乎已经在府城落户生家的丁朱华,他算准了苏雪霁要去京城的日子,竟也来到苏家。 「你上回中举,是因为有我这福星照拂,这回你要上京考一个状元回来,怎能缺了我这保镖兼书僮?」三年过去,他越发的成熟稳健,只是对于亲事尽管丁大娘急得跳脚,仍旧无动于衷。 「你如今是货行的大掌柜,手底下还有一条船,我哪使唤得动你?」苏雪霁笑道。 「我丁朱华能有今天的光景是兄弟你给我的,就冲着我这片诚心,给去不给去?」刚买船的初始,他也跟着船去过几回京城,不敢自诩识途老马,但是贡院的地点他还真的知道。 他觉得苏雪霁于他有恩,这趟路他是非跟不可! 因为丁朱华的死皮赖脸,这一趟上京的路除了雇车夫、郑家老四这个小厮,又多了个「老书僮」丁大掌柜的。 苏雪霁一样是在天要亮不亮的黄夜离开的,第二天,儿金金就买了包糖,去抱了一条花白相间的狗崽回来,不料半途却在巷子里看见一条脏兮兮奄奄一息,却乳房涨大的纯黑大母狗 …的四肢都被人打断,睁着一双充满痛苦的双眼,不少路人经过,就是没有人看它一眼。 儿金金不知道它在那里躺了多久,它把挎篮里的狗崽放进胸口,找了块破布,盖住大狗的眼睛,轻声安抚,将它抱回家去了。 儿金金找来大夫替大狗做完治疗,四肢都系上夹板,发现它虽然身受重伤,乳房却仍分泌着乳汁,她索性把刚开眼的小狗放到大狗的身上,说也奇怪,黑狗对狗崽的接近并不排斥,等狗崽找到乳头开始吸吮乳汁的时候,儿金金看见带着警戒的大狗温柔的躺了下来,躺在她替它准备的柔软狗窝里,神情就像个娘亲。 几日后,因为悉心照顾,恢复力极快的大黑已经可以活动前肢,不过走动还不算利索,这都要归功儿金金每日总会喂它小半碗的灵泉,又过了几日,大黑有了名字叫赏墨,至于以捣蛋为乐,简直吹气球般大的小狗崽也有了大名……就叫花白。 两只狗替儿金金生活增加不少乐趣。 到了春意气息渐浓时,儿金金第一次上山,在燕屋附近看见其乐融融的肉肉一家四口,她没赶着上前,只远远的蹲下来看它们一家又玩又啃的打闹,放下准备的粮食就走开了。 生命啊,生生不息。 * 殿试多在会试放榜后十天举行,中了贡士即考殿试,皇帝亲策于保和殿,取中后,统称为进士,公布在金榜上。 苏雪霁通过会试和殿试,取中一甲第一名的消息很快像长了翅膀似的飞进了六安县。 状元郎啊,六安县几百年头一遭出现状元及第的状元郎,这消息彻底震惊了整个县城和大大小小的村镇。 苏家再度门庭若市,儿金金这回赏钱发得更多,足足发出去一百两。 她也知道这回苏雪霁不可能像上回考乡试时,准时返家,他既然夺了魁,一时半刻恐怕是回不来的,所以等热闹过去,她仍关起门来过日子,除了平常走动的人家,连出去应酬都不曾。 苏雪霁直到两个半月后才归家,黄夜出门,黄夜归来,惊动了已经负起看家责任的赏墨,它咬住了苏雪霁的裤管没放,花白也在一旁狂吠,给了他一个很难忘的见面礼。 「哼哼,你最好想好了迟归的理由,不然大人您只能在外头打地铺了。」一副母夜叉似的儿金金叉着腰,手里拿着烧火棍。 郑庆和郑庆家的摸摸鼻子,乖觉的把咬下苏雪霁一块裤管的赏墨带了下去。 苏雪霁身后露出三个面生的男女,两个男的看似是侍卫,一名女的有了些年纪,挽着干净俐落的小髻,服装平整干净,不到四十的年纪。她脸上带着微微的错愕,她没想到一进小主子的家门就看见这一出,到底小主子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啊? 也难怪她心里嘀咕,儿金金又是一张后母脸,又是烧火棍,谁能不误会? 见到陌生人,儿金金飞快的把烧火棍扔了,擦擦手。「这几位是?」 「这几位是盛国公府的人,毛嬷嬷是我生母身边侍候的人,至于这两位,是盛英大人派来护送我的侍卫大哥。」苏雪霁简单扼要的介绍。 盛国公府?生母?盛英大人?挺多的陌生名词,儿金金挑眉,没作声。 京里人看人眼色是本能,毛嬷嬷一见小主子对儿金金的态度,知道这位应该就是夫人,态度恭敬,丝毫没敢马虎,「奴婢毛燕见过夫人。」 两个侍卫也抱拳为礼。 儿金金点点头。 「夜深了,先让郑庆家的收拾出两间房,让他们安顿吧,有什么话明日再说。」苏雪霁道。 郑庆家的也没走远,尽责的领着毛嬷嬷等人下去了。 第十八章 状元郎的身世(2) 夫妻俩回到房间,儿金金实在看不过苏雪霁那风尘仆仆的样子,「家里有羊肉饺子,我去给你下些,你去洗一洗,也舒坦些。」 「娘子先让为夫的抱一下。」 儿金金一退三尺远,一脸嫌弃。「不要,你身上的味道太重——」了字还挂在喉咙底,窈窕的身子已经落入魔掌,被人好一番蹂蹒。 儿金金娇嗔不已,俏脸氤氤着美丽的粉红,半推半就一指戳在苏雪霁胸口,「你在外乐不思蜀,还记得有我这个糟糠妻?」 这醋味直灌苏雪霁脑里,可见妻子有多惦记他了,他的心涌起满满的柔情,冷不防含住她那不安分的指头,轻嚼了一口。「天地良心,我一办完那边的事,多逗留片刻都不敢,这不是紧赶慢赶的赶回来了?」 「怎么没看到丁大哥?」她问了一嘴。 「我与他在府城门分的手。」 「你有空给丁大娘和老爹送点东西过去,丁大哥帮我们太多。」 「我知道,明天一早我就去丁家。」 儿金金头一偏,指的是厢房毛嬷嬷等人。「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 「长话短说,你先去沐浴,我去下饺子,边吃再边说吧。」儿金金整理了下紊乱的发丝,给苏雪霁下饺子去了。 苏雪霁起身去净房痛快的洗了个澡,当他浑身舒畅出来时,儿金金已经下了一大盘的羊肉饺子和一大碗的片儿面,里头还有雪菜、冬笋和腌制好下锅的猪肉。 一碗上好的片儿面面条筋道、汤汁浓郁、肉片鲜嫩、笋菜爽口,吃起来回味无穷,儿金金这碗面以上四点都做到了 苏雪霁才张嘴,儿金金便知道他要说什么。「饺子和面条我都给厢房的客人送去了。」 她一直等到苏雪霁把饺子和面条都吃了一半才发问:「说吧,是怎么回事?」 苏雪霁搁下筷子。「这得从会试说起……」他说了很多、很杂,但也很仔细。苏雪霁在会试时的主考官姓周,他不是别人,便是周枚在朝中身为二品大员的儿子周舟,在检视贡院送上来的举子名单时,周舟便看见了苏雪霁的名字,这让他想到父亲月前家书中提及的人,便留了心,等到阅卷,看见其出类拔萃,字字珠矶的文和字,不由得击节赞赏。 苏雪霁的考卷博得所有考官的认同,周舟便好奇的想见他一面,毕竟他的父亲对人对事向来严谨有度,能让他提及,入了他老人家眼的人自然非同小可,而自己在阅卷之后也发现此人的确不凡。 这一见,他发现苏雪霁有股面熟的感觉,只是不知这熟悉感从何而来,他左思右想,这时会试已经放榜,苏雪霁被取中了会元,接着便要殿试了。 不出所料,殿试时,面对皇帝的策卷,苏雪霁不惊不惧也不疑,虽然是最后一个交卷的,但那策卷却令皇帝一看再看,皇帝当场将那卷子让殿上大臣传阅,众臣私语,都说江山代有才人出,这小子要是抡元,可就是三元及第,是连前朝都不曾有过的人才啊! 不出意外,皇帝朱笔一批,苏雪霁成了状元郎。 琼林宴时,一干举足轻重的权臣都来了,其中便有盛国公府世子盛英。 盛国公年纪已经大了,国公府举凡对外的应酬都交予世子,世子早年镇守西北,立下汗马功劳,回京述职后,皇帝给了他承恩将军敕封,手下五千兵权。 盛英怎么看苏雪霁怎么狐疑,今年的新科状元实在长得太像自己的父亲,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也不以为过。 说是他爹的私生子,年纪对不上,但如果是他的儿子……盛英心里一咯噎,想起了他那失踪十几年的嫡子。 年纪对得上,模样对得上,可盛英还是不敢冒然去认人,于是他问到了周舟头上。 周家与盛英的妻子平珞的娘家有好几代的交情,平珞年幼时曾在周家私塾里读过书,与周舟也算青梅竹马,可自从平珞过世以后,周家与盛家便逐渐疏远,除了公事,两人已经有许多年不曾讲话了。 周舟没给盛英什么好脸色,「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居然问到我头上来,你到底将苏状元的母亲置于何地?」 盛英被他劈头劈脑削了一顿,心中也恼火,但是有求于人,姿态还是要放低一点。「我这不是不确定想求证一下吗,我听闻周大人见过苏状元,与他有过谈话,你觉得……他像珞儿吗?」 盛家弄丢嫡孙的陈年往事,对外虽说是孩子夭折了,但是,对熟悉内情的几户人家根本瞒不过去,周家是其中之一。 周舟压住了想破口大骂的冲动,不管怎么说逝者已矣,如果能认回血亲,也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他叹了一口气,在心底翻了个大白眼,「我觉得苏状元更像盛国公一些,但是仔细瞧,他的眉眼的确有几分平家妹妹的影子。」至于你这亲爹,还真半点不像! 盛英得到准话,便找了借口把苏雪霁请到了国公府。 苏雪霁在国公府见到了许多人,包括盛国公、盛英如今的继妻、庶子,甚至偷偷来看他的毛嬷嬷。 盛国公一见到他就涕泪纵横,像,实在太像了,苏雪霁的长相与他年轻时一模一样,要说没有血缘关系,谁会信? 盛国公也不是感情用事的人,他让毛嬷嬷验了苏雪霁肩上的胎记,当年给平氏接生的稳婆曾说嫡孙身上有个翅膀形状的胎记,这胎记,毛嬷嬷也知道。 毛嬷嬷还说,他们家夫人送走孩子前留给了孩子一对花簪,她要见花簪。 那对花簪被苏雪霁送给了妻子,所以,趁着苏雪霁要返乡接儿金金进京,毛嬷嬷就跟来了。 苏雪霁也见到了他那位庶兄盛辞,根据一路上毛嬷嬷的诉说,这位庶兄是世子爷镇守西北时带去的通房生的。 那位玉树临风的庶兄是照着国公府长孙标准培养长大的,本该通情达理,肚能容人,可盛辞对苏雪霁的到来很是敌视,接着便是满满的排斥和讥讽。 苏雪霁坦言告诉盛辞他对国公府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丝毫不感兴趣,换来的却是这位庶兄嗤之以鼻的冷遇。 毛嬷嬷还说,当年盛英新婚没多久就去了西北,国公府是什么人家,不可能让长媳随着夫君去西北侍候的,因此即使新婚也得留在府中侍候公婆,打理中馈,说难听一点就是守活寡。长媳的房空了三年,夫婿不在家,她又怎么可能替盛府开枝散叶,为此,没少受国公夫人的磋磨和冷待。 好不容易三年后盛英奉诏回京,那次回来,在家住了两宿,终于让平氏怀上了孩子,但是家中还有两个盛英的姨娘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平氏的身子不算好,弱柳扶风,为了孩子,平日保养的药物都忌了口,就连生病也不敢多吃一口药,就怕害了孩子,怀胎十月,简直可以用小心翼翼来形容。到了发动那天,毛嬷嬷千防万防,没防到后院的姨娘调虎离山,把她引开,来到平氏的院子,戳了平氏心口一刀。 姨娘告诉平氏,盛英远在西北的通房一个月前已经生下庶长子,这消息整个国公府都知晓,那通房也因此抬了姨娘。为了她肚子里这个嫡孙,国公夫人下了封口令,在平氏生产之前,不许把消息泄漏出去。 平氏怀胎本来就艰难,受了这刺激,霎时心灰意冷,她与盛英是年少情侣,也曾有过山盟海誓,说好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但是,他做了什么? 她辛苦的怀胎,为他生儿育女,他却管不住下半身让通房怀了他的种,忍不住也就算了,还把孩子生了下来,她这些年在国公府的辛苦忍耐又是为了谁? 她心如死灰,一度孩子根本生不出来,最后虽然勉强的生下胎儿,却血崩不止,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把孩儿托给了毛嬷嬷,让她找一个可靠的人把孩子送到她的嫁妆庄子,她不想孩子在没爹没娘的国公府长大。 「可这是国公府的骨血。」毛嬷嬷为难极了,她跟着姑娘陪嫁过来,姑娘的辛苦和苦楚她都看在眼里,但是她一个下人,她也无能为力啊! 「不,孩子是我一个人的!」她要报复盛英,他对不起她,她要报复! 平氏逼迫着毛嬷嬷应允,毛嬷嬷只好照着平氏的遗言,趁人不注意时把婴儿偷偷送出了国公府,但是她万万没想到那家生子的婆子早被府中的姨娘收买,拿了双方的钱财,一出京城就把婴儿用木盆装着放入河中,任他自生自灭,她则是潜逃的无踪无迹。 直到庄子的庄头等不到人,着人送了密信回来,事情才闹开,国公府这才知道嫡孙被送出了府,下落不明。 后来纵使府里发动多少人马,也在极为偏僻的山区九曰晁角找到隐姓埋名的婆子,闯祸的姨娘也被发卖,但是小主子仍旧没有消息,一年两年的过去,国公府的人也熄了那个心思,从此不再提及。 小主子不见了,毛嬷嬷的内心受尽煎熬,她也受了极重的惩处,可她知道自己不能离开国公府,她卑微的熬忍下来,苟延残喘的活在没有主母,没有任何靠山,受尽同样下人讥笑讽刺践踏的国公府,只求在她有生之年能看到小主子平安归来,到时候她才能带着自己残破的身躯到黄泉去见她家姑娘。 「我这趟回来,就是要带你进京。」除了认亲一事,君上没有让他去翰林院,而是把他指到了兵部四司的清吏司,管全国兵籍武器及武科考试,做一个六品京官。 从他开始叙述在京城发生的一切,儿金金沉默得很彻底,苏雪霁慌了,他拉着她的手,望着垂眼的她。「金金,你会随我进京吧?」 「我可以不要去那劳什子的国公府住吗?」她在这里过得好好的,干么要去京里头看人脸色? 「我本来就没打算要回去盛府。」他自己已经有了家,而且他也过了对亲情渴望的年纪,生母不在人世,盛英又续了弦,他们自己成一家,他回去做什么? 碍眼吗?没必要。 「咱们要是买不起京里寸土寸金的宅子,可以在京郊买一间,就咱俩住那里,连同那两只狗。」他都想好了。 儿金金睨了他一眼,已经有软化迹象。「它们有名字的好不好,咬你裤脚的那个叫赏墨,小的叫花白。」 「我家娘子学问越发的好了。」他笑道。 「少灌我迷汤,它全身乌漆抹黑的要叫什么?你又不在家,我只能凑合着取了。」 「那你是答应了?」 「换个地方住也没什么不好,人家不是说嫁鸡要随鸡,嫁狗要随狗,太白哥哥,你是鸡还是狗?」 苏雪霁从长凳上起身,一把抱起儿金金进房,语气暧昧。「等一下娘子就会知道为夫的是鸡还是汪了。」 第十九章 上京遇死劫(1) 既然决定要进京,手边要处里的事,要通知的人还真不少。 事情好打理,可人嘛,她舍不得梅氏。 她回了趟娘家和梅氏、儿立铮说了半宿的话,儿立铮是男人,也不好太过表现心里的不舍,可梅氏没那么多顾忌,她拉着儿金金的手不放,直叫她要保重,眼泪从儿金金到来,到出了儿家的门始终没干过。 秦勺也来了,还少不了平日都相处不错的邻居们。 「唉呦,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你们一个个哭成那样,好像我很没人情味似的。」虽然伤感,可她就是哭不出来,总不能假惺惺的假哭,她做不来。 看见儿金金还是那副直率的样子,来送别的人都破涕为笑了。 宅子交给了郑家人,这回北上,仍有个雷打不动的丁朱华。 苏雪霁告诉儿金金,要是可以,他想把苏、丁两家的宅子买在一处,丁朱华平日不在家,他们也能多少照顾一下丁大爷和丁大娘。 丁朱华对他们的情义,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儿金金满口应好。 这中间还有个小插曲,那就是也不知从哪里得知消息的苏纸带着苏平和苏和来示好,就连儿金金那便宜爹也让人送了礼来,说往后他家去了京城,不要忘了提携他这亲爹,希望早日一家子在京城团圆。 儿金金看完信直接撕了,至于苏纸一家,苏雪霁没有见他们,苏家人被抹了面子,直骂苏雪霁忘恩负义,然后骂骂咧咧的扬长而去。 忘恩负义是吗? 苏雪霁清冷的嘴角微微含着凉冷,他会让这家人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忘恩负义」。 他们出发这天,儿金金又上山去见肉肉最后一面,儿金金抱着肉肉告诉它自己要搬去京城,往后没办法三天两头的上来看它,不过她已经吩咐过郑庆不会短了它一家的吃食,以后要是有机会,她还是会回来看它们的。 她说得有点多,肉肉并不是很明白,但它彷佛隐约知道这个对它很好的人要走了,它异常的温驯,在儿金金的脚下蹭来蹭去,直到大白熊叫了它好几次,肉肉才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她无法带上肉肉一家,但是把赏墨和花白给带上了。 一行人,两辆马车坐人,一辆装载行李,一辆给丁朱华和侍卫们轮番歇息用,另外一辆则是属于赏墨和花白的,里头布置得舒适又宽敞,又让郑四随车跟着,只要到休息地就让它们下来大小解,想必没有什么问题。 五辆马车,在柳絮飘飞,春燕低回,最是抚媚春光的时日离开县城,因为皇帝没有给赴任的时间,所以他们也不赶路,只是再新鲜的风景,看过了两天也就厌了,儿金金想念起风火云的方便。 一路行去,在府城打了尖,休息过一夜之后,就正式迈上往京城的路了。 * 苏雪霁如今算是六品的京官,有便利的驿道,大大缩短了进京的时间,一路上还有驿站可以解决食宿问题,这些都是由朝廷出钱,带着朝廷发给官员的火牌,就能免费吃住驿站。 这一晚,他们宿在夏江州的驿站,因为与他们同时间抵达的,还有据说是宗室子弟的马车队,来人身分不俗,庞大的车队和护卫群把他们挤到了最偏僻的小院里。 苏雪霁和儿金金都安之若素,京里头遍地是勋贵,苏雪霁小小一个六品官,有的是要他们让的时候。 院子虽小,他们也不需要驿站的人招呼款待,儿金金从小跟着儿立铮,看多了驿站各种官员嘴脸,用过驿站送来的饭菜后,也不让毛嬷嬷侍候,让她和侍卫都歇着去了。 坐了一整天的马车,夫妻俩舒服的洗了热水澡,互相梳理对方的头发,等到半干,便打算早早睡了。 不过,就在他们迷迷糊糊,睡意正浓的时候,儿金金彷佛听到了脚步声,她的耳朵素来没有力气管用,但是这回的脚步声不只一人,那声音有些杂沓,越过穿堂,向马厩和停放马车的地方而去。 她笑斥自己多疑,又歇下去不一会儿,就听到有人大喊,走水、走水了! 由于驿站都是木造建筑,火势一起,势不可挡,熊熊火焰根本无法抢救,苏雪霁这儿人少,很快便撤退出来,只是苦了那位宗室子弟,因为他就住在驿站最高级的厢房中,又在高楼,浓烟一往上窜,谁也受不了,幸好他身边有不少不怕死的护卫,被拼命冒死给抢救了出来。 不救不行啊,这位要有个万一,他们所有的人只有陪葬一条路,自己死了不打紧,家中九族都要陪葬。 只见暗夜中,没有被烟火波及的地方站、坐满了灰头土脸,衣衫焦黑,各种惨状的人,伤者更多不胜数。 那位贵人被数十个护卫团团围住,里三层,外三层,谁也看不清他的样子。 苏雪霁这边因为人数简单,又团住在一个院子里,高呼一声,所有的人便赶紧撤退,倒也没什么损伤,就多吸了两口浓烟。 苏雪霁看见受伤的人那么多,哀声连连,独善其身,自扫门前雪这种事他做不来,撩起袍子,一马当先就去帮忙,丁朱华也当仁不让,两个侍卫看自家主子都过去了,其中一个眼中掠过不明神色,但也随即跟上。 请大夫一事,已经有人去做了。 儿金金和毛嬷嬷则是负责女眷这边,清创、包紮、煮粥……忙到天见光,才告一段落。夏江城出动了所有的大夫和衙役,接手了后面琐碎的事情,清查起火点,追究事责。 夏江城知府吓得两股颤颤,这位要是有个万一,别说万一,随便破了皮,别说官帽,项上人头就留不住了。 乌烟瘴气的忙乱后,那位贵人听说有苏雪霁这么个人,又得知他是风靡京城的状元郎,便主动说要见苏雪霁。 他对苏雪霁的见义勇为和乐善助人很是赞赏,得知苏雪霁这是接了家眷要去京赴任,便道:「往后都在京里,有的是见面机会。」 他在平德帝那里看过苏雪霁的文章,本就心存结交之意,又在这驿站不期而遇,对苏雪霁的人品多了分验证,将来,倘若他能为自己所用,自己势必如虎添翼。 这是苏雪霁第一次见到谢暲,谢,是国姓。 马车没有太多损坏,重新规整后,一行人在夏江城找了间干净的客栈整理好,又吃了压惊饭,继续往北走。 虽然是一场虚惊,不过心里总是会掂量那放火之人到底是冲着谁来的?苏雪霁怎么想都不觉得是冲着自己来的,自己也就一个不起眼的六品官,甚至还未赴任,更别说得罪哪个高官权贵了。 他们低调再低调的进了魅生城,这回为了安全起见,不住驿站,进城挑了位在城中心最高档的酒楼住进去,丁朱华和护卫、毛嬷嬷都住在左右间,都以为这么着了,肯定万无一失,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诸般的安慰自己,只是想归想,小夫妻并排躺在床上,被子下的手却是交握的,眼睛看着床顶,心里总悬着什么,直到半夜,撑不住睡意,这才头靠着头睡着了。 苏雪霁一直是浅眠的人,以前他三更灯火五更鸡便起,就算入睡,仍是警觉,然后,他闻到了一股臭味,那股臭味十分哙鼻,闻上一口便觉得头晕目眩,他咬了舌尖,惊醒后立即翻身起来,一手捣住自己的口鼻,一手捣住儿金金的。 儿金金喘不过气来,也被惊醒。 苏雪霁用口形告诉她迷药二字。 接下来便听见有人撬窗,试图闯进来的声响,那声音在夜里听起来更加的诡异。 儿金金力气大,面对野兽也能面不改色。「我去收拾他们!」 可恶,这迷药是想迷倒一整个军队的男人吗?她都觉得头有些昏了。 「不成,我们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苏雪霁身为男子,又是为人丈夫,哪有让妻子去冒险犯难的道理。 但是这样坐着等挨打实在憋屈,他渐渐嗅到越发浓烈的迷药味道,再度咬舌,刺激自己清醒,事情紧急,也无法通知隔壁的丁朱华,他指着床下,示意儿金金和他一起躲进去。 两人滚进床底,苏雪霁只觉得有一物罩着他和儿金金的头盖了下来,本就不甚清楚的视线,只剩一片黑暗。 就在他以为今夜要命丧小人手中的时候,耳边传来儿金金细如蚊的又无比坚定的声音,「太白哥哥,屏住呼吸,不要出声,相信我!」 她怕苏雪霁弄出声响来,于是八爪章鱼般的贴紧苏雪霁的身躯,全无缝隙,双腿以十分暧昧的姿势盘住他的腰,如同连体婴。 她也不想这样,为了保命啊,谁叫她的隐形斗篷要遮蔽两个人太勉强了。 苏雪霁没能回应她,因为那些盗贼已经破窗进屋了。 「他娘的,是空城计!」有人恨恨骂道,踢倒一张凳子。 「一定是躲起来了,我们的人说他就住这间房,无缘无故不可能不见,搜!」 接下来是翻箱倒柜和乒拎乓啷的破坏声响,其中一人还用刀剑削去了床巾,往床下看了一眼。 时间也不过片刻,苏雪霁和儿金金却连呼吸都不敢重上一分,只觉得漫长如年。 听见那些人呼啸着走了,夫妻俩没有立刻出来,怕那些人去又复返,就那样蜷缩的趴在床底,直到天光大亮。 第二天丁朱华神清气爽的向两人打招呼,才发现两人气色算不上好,以为小夫妻闹了什么口角,识趣的拿了早饭去了毛嬷嬷那桌吃。 儿金金拿了花卷涂上从自家带上来的果酱,连花生酱也抹了些,递给苏雪霁,又把豆浆往他眼前推。「赶紧吃饱饭好上路吧,也就剩下最后这丁点路,京城那么繁华,那些个处心积虑要害我们的人也不好下手!」 苏雪霁下意识的接过来,向来镇定的双眸皆是寒霜,可对上儿金金全是自己影子的双眼时,眼底的冷意尽去。「你也吃,这些天你受惊了。」 「不想你进京,这个人应该不难查。」回笼觉可以上马车再补,但莫名其妙,在不知道得罪谁的情况下被人追杀,没有人的感觉能好。 「上回我入京,只去过保和殿和盛国公府。」保和殿一共去了两回,一回殿试,一回琼林宴,盛国公府嘛……他想起了一个看似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眼中却对他充满恨意,恨不得没他这个人的盛辞。 苏雪霁的眼神瞬间锐利如出鞘的剑锋,凌厉的能致人于死。 他不是没有想到盛辞,但是他并不想把人性想得那么卑劣无耻。 不过血淋淋的事实是,他更知道当所有一切和自身的利益互有抵触之后,贪婪和欲望都能凌驾一切的人性。 或许在那盛辞的眼中,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可以随便拿捏的蝼蚁,手上一两条人命又算得了什么? 反观现在的自己,别说半点自保的力量没有,仅有的两个护卫还是国公府的人,丁朱华是他的朋友,连下属都不是,他又凭什么要人家拿命去犯险?又能拿什么和盛国公府抗衡? 他半点不稀罕国公府的一切,可有人当他虚伪作假,别有居心,并不相信他说的话。 他目前还拿不出任何证据可以指证盛辞唆使行凶,为今之计,只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京城,再做谋断。 这些太沉重了,那些该担的,该去面对的,由他来便是了,所以,苏雪霁岔开话题,只是喉头却几不可察的上下滚动了下,他表现的很是克制。「你那斗篷也是师门的宝物?」 他亲眼看到那贼人就往床下他们的所在看了一眼,可那眼神和表情告诉苏雪霁,他认为里面是没有任何东西的,除了一只恭桶。 第十九章 上京遇死劫(2) 「不就师兄给的,我师兄可厉害着,能炼制许多神奇宝贝,我天天上山,踩风火云在天上飞来飞去,不用斗篷遮蔽着,怕吓着人。」儿金金三两下就吃完了花卷,看苏雪霁却没什么胃口的又把花卷放回去碟子里。 她能理解,惊魂未定的人,哪来的胃口? 「你救了我一命。」在他心里替儿金金描补的身分就是一个神秘的侠女,那师兄便是拥有高道法的高人。 「你我夫妻一体,不救你救谁?」 「你拥有这些神奇的技能,伯娘对你半点都没有怀疑过?」这问题盘桓在他心里已久,只是一直找不到适当的时机可以问。 「伯娘视我为己出,平常的用度和堂姊并无二致,我这些雕虫小技又哪里派得上用场。」原主算得上是没什么烦恼的孩子,除了年节被气氛感染,会想到她那把她丢下不管的爹,还真没什么艰苦的遭遇。 「那你又是怎么去学到这身本事的?」 「我哪来的本事?也就天生力气比旁人大,至于隐形斗篷和风火云这两样宝贝,是大师兄给的,他在山上的学习告一段落,要四处云游去,顾不上我,就给我这两样宝物傍身,所以有本事的人是师兄。」她哪敢说这两样东西是她厚着脸皮要来的。 「那你又是怎么会去拜师学艺的?」苏雪霁见她平静的说道,心想奇人奇遇,金金应该就是那个幸运的人。 「其实我记不太清楚了,好像师尊有一日云游到我家门口,可能觉得我对他老人家的眼,便说要收我为徒,所以我糊里糊涂就成了他最小的弟子了。」这点她没有眶苏雪霁,她的本体是一株八色天灵草,初有意识时,浑浑沌沌的,什么都记不住,师尊去仙友家串门子回来时,经过她住的荒山,便助她化成人形,把她带到夸父山的幽谷住下,她就和众多师兄开始了学艺的生活。 年复一年的过去,她也不知过了多少年,师尊见她无心修炼,顾着贪玩,便罚她下凡应劫,师兄送她下凡的时候告诉她,要是她这一劫能安然度过,本体的八色天灵草便能进化成九色灵草,倘若结出朱果来,便能飞升为上仙。 只不过飞升能做什么?永生不死吗?那多无聊! 当然这些她只敢在心里嘀咕,她可不想又挨师尊一顿罚。 「师尊收我为徒的时间很短,我都来不及学会他老人家的一成本事,就被踢下山了。」 被踢下凡,唯一的不好就是她偶尔会想起夸父山的师尊和师兄们,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仍一心一意的修炼着,无悲无喜,断绝情爱俗念。 苏雪霁看着蹶着嘴的她,把她揽过来,温言浅笑道:「谢谢师尊让你下山来,要不然我哪里能娶你为妻?」 这话说得中听,不过师尊他也听不见,马屁拍错了处。 * 三天后的下午,苏雪霁一行的马车终于从东城门入城,城廓气派,旌旗飘飘,守城兵卒验过了路引和述职书便放行了。 在这冠盖满京华的京城里,苏雪霁别说落脚的宅子,临时想租个房子住也不容易,他们唯一能去的只有盛国公府。 苏雪霁也无所畏惧,天下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他心中自有盘算。 京城的道路宽阔平整,来来往往的马车轿子和行人极多,苏雪霁的马车一进到主要道路,车夫就放慢了车速,就怕碰撞了不该碰的人。 只是越怕什么,越会来什么,马车里的两人只听到马匹不寻常的嘶鸣声,接着平稳的马车便开始不受控制的疯跑起来,这一来,别说坐稳,一不小心被摔出车子的可能性都有,苏雪霁第一时间便牢牢的用身躯护住儿金金,惊心动魄的碰撞摔磕后依旧翻车了,翻倒之后又被马匹拖行丈余,万分惊险。 惊了马,在人口密集的京城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更何况翻了车,车里的人生死不知,唯一的办法就是分头行事,丁朱华骑着马追上去把马蹄给砍了,侍卫甲跳下马疏散人群,侍卫乙跑到马车窗口边,撕去了纱帘,试探的喊:「二少爷?」 苏雪霁倒在半毁的马车中,神智还不是很清楚,模样狼狈,一听见是侍卫的声音,他催促着道:「快看少夫人要不要紧?」 然而,他的话尚未说完,一把冷光森寒的剑便穿心而出。 苏雪霁的眼中是满满的不敢置信,至死都没有阖眼。 侍卫乙冷酷的抽出长剑,甩了血迹,朝侍卫甲递了个眼色,便各自分头而去,消失在人海中。 起先惊马的时候,苏雪霁是紧紧护住儿金金的,只是马车损毁整个车壳摔出去的时候,两人也不受控制的颠倒了彼此的位置,等一切的疯狂停止时,变成儿金金在苏雪霁身下。 儿金金只觉得下腹疼痛,好像撕裂般,那痛并没有随着车厢停止滚动缓下来,而是越发的剧烈,可她摸不到自己的肚子,群众高喊着救人、救人,快去报案,有人凑近来叽叽喳喳,叽叽喳喳……也不知道是不是作梦,她好像听到丁朱华几近咆哮的吼叫声。 然后,她听到了侍卫的声音,接着,有什么湿热的东西滴到她脸上,起先是一滴,接着两滴,接着越来越多,那血滴滑进了她的鼻孔,滴进了她的眼眶里,那不好的预感攫住她的心。 「太白哥哥,你还好吗?太白……哥哥……」 没有人回应她泣血般的呼叫,意识里最后的颜色变成了一片凄厉的红海。 隐隐约约的,她的身边有很多来来去去的人影和声音。 「二少夫人动了胎气,情况不是很乐观,老夫虽勉力保住,但是母亲最好到生产都卧床安胎,这样才能确保孩子能平安下生下来……」 「……真是不幸中的大幸,要不是少夫人腹中还留下这点血脉,二少爷不就绝后了?」因为儿金金昏迷着,屋子里的下人说起话来直白,丝毫没有顾忌。 「我昨夜去拿水的时候就听三姑娘在灵堂上嚷嚷,说什么人都还未上族谱,也没有对外宣布认祖归宗,哪里就算盛家人,不过是个来路不明的货!结果被国公爷叫人搧了耳刮子,老姊妹你没看到,牙都掉了出来。」是幸灾乐祸的嗓子。 「国公爷气得心疾都发作了。」 国公府这两天就像走了大霉运似的,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先是尚未正名的二少爷被刺身亡,二少夫人昏迷不醒,人抬回来后,盛国公就差点厥了过去,盛英从衙门赶回来,也是怒不可遏,一状告到了大理寺去。因为事关国公府,又是当街行凶,死的还是今年炙手可热的状元郎,平德帝大发雷霆,严令大理寺和刑部查办,破案日期给得尤其严峻。 大理寺责令上下,没人敢打马虎眼,这一查,行刺之人居然和国公府有着莫大的关系,两个侍卫也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正要服毒,被大理寺的人逮了个正着,极刑连番用上,两人不是铜筋铁骨自然是挺不住招供了。 除了主谋盛辞被供出来,连夏江城和魅生城发生的火烧驿站、收买江湖人士刺杀的事情都一五一十的抖了出来。 这一切指向盛国公自家人,盛国公把盛英叫来痛骂了一顿,心疾二度发作。 盛国公府这两天着实不好过,大夫太医不停的往府里请,孕妇老人,还有盛辞的姨娘因为儿子被抓进刑部大牢也倒下了,这样还没完,府里除了病号,还有丧事得办。 大房女眷,噤若寒蝉。 二房趁机崛起,夺了大房的中馈大权,接二连三,乌云罩在国公府顶上,也闹得京城之中人尽皆知了。 先是堂堂国公府的嫡孙流落在外十几年,终于要回来要认祖归宗了,不说为什么嫡孙会无缘无故的流落在外,生死不明,国公府当年没有追究,却为了掩盖丑事,对外宣称嫡孙夭折,现在又峰回路转的把人找回来,也算得上是桩喜事吧?可瞧瞧喜事都变成了什么?白事啊! 庶子买凶杀嫡子,只能说胆大包天,有心人细细推敲,一个庶子敢这么做,也是有恃无恐吧,简直目无法纪,这盛国公府在外听着好,没想到里子却这么不堪,在权贵圈的名声也算完蛋了。 「各位老姊妹,大夫说了,我们家少夫人需要安静,要说道,外面说去吧!」 儿金金听见了毛嬷嬷疲惫至极又不客气的撵人。 仆妇们虽不情愿,嘟囔了两句就下去了。 毛嬷嬷关上门,回过头来,却看见儿金金睁着眼睛看着她。「少夫人,你可醒了!」 「扶我起来。」儿金金很冷静的吩咐,靠自己的力量,她连坐都坐不起来。 毛嬷嬷虽觉少夫人冷静过头了,但还是极尽小心的把她扶起来,又细心的替她在腰际放了块迎枕。「恭喜少夫人,大夫说少夫人有喜,已经二月余了,只是这回动了胎气,得卧床养着直到孩子出生。」 「太白哥哥呢?」 毛嬷嬷支吾了下,「偏堂设了灵堂,二少爷的灵柩就停在那里。」 马车里混乱的记忆随着她苏醒回来了,她摸着小腹,一下又一下,指尖紊乱。「我要去见太白哥哥。」 发生了这样的事,这孩子来的不是时候,如果他们还在乡下,会不会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只是这世上哪来的后悔药? 从儿金金的声音里,毛嬷嬷听不出她的情绪,彷佛就好像只是为了把话说完,那些个高低起伏平仄对她来说太费力了,索性也不要了,从醒过来后,一滴眼泪一分悲伤都没有,这不对啊。 会不会是伤心过头了?这如何是好? 这一路随行,她也看出来了,二少爷和少夫人的感情好得蜜里调油,按理说感情融洽,情深意长的夫妻有一方去了,另一方痛不欲生才是正常的样子吧? 夫人这样,太不合常理了,她看不懂。 「少夫人,老奴知道您和少爷的感情恩爱,但是如今少夫人肚子里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您得珍惜自己的身子。」她是舍不得她苦命的少爷,眼看着就要苦尽甘来,却发生这种要命的憾事,少夫人要是悲伤过度,是会伤了腹中孩儿的。 儿金金全无反应。 就在毛嬷嬷以为儿金金要沉默到底的时候,儿金金淡淡的说道:「你这两天也辛苦了,下去歇着吧。」 她知道毛嬷嬷这条路行不通,说完话,她闭了闭眼,用尽全身的力气压抑住往上翻涌的情绪。 见儿金金看似打消了去灵堂的意思,困乏的闭上了眼睛,这水灵灵的姑娘,也才两天,居然就整个憔悴了下去。 毛嬷嬷不眠不休的守着儿金金,实在也累了,毕竟有了年纪,心里再不愿走开,身子却是吃不消了。 「我让丫头来守着少夫人。」少夫人这样子,她得叫人看着,不然哪放得下心? 「不必,也让我歇着吧,叫她们都走开。」儿金金仍闭着眼,声音寡淡。 毛嬷嬷理解的点头,少夫人想独处,不想让人瞧见,也是人之常情。 第二十章 舍身救夫君(1) 儿金金听到毛嬷嬷走出去,关上门的声音,眼皮又掀了开来,她积蓄了身上所有的力气,抬起铅般沉重的身子,试了两次穿不上绣花鞋,索性也不穿,用灵识拿出了风火云套上,移动都有困难的双脚和身子这才觉得轻盈许多。 感觉到屋外没了任何动静,她这才开门出来,毛嬷嬷果然把院子里的丫头都撵了,她用神识把身子腾高,很快看清楚盛国公府的房屋配置格局,避开下人最常走动的那几条路线,很快的找到偏堂,至于会不会被人看到,需不需要遮掩,这时候的她哪里还会在乎这些枝微末节? 看见吊挂在门楣上的白灯笼和漫天的白色,她踩着风火云进了停灵的地方,隔着重重的挽联后面只有两个小厮在烧纸钱,竟是连一个主事的人都没有。 这般冷清,儿金金想像得到。 乱成一锅粥的国公府现在哪里还抽得出手替她夫婿办丧事,走了一个嫡子,那是已经救不回来了,死者已矣,重要的是若庶子在刑部也出了纰漏,大房就真的绝嗣了。 盛国公病倒在床上,盛英到处去找门路奔波求情,女人窝在后院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至于二房,关他们什么事? 儿金金无声无息的进了停灵处,因为隔着重重的白色帐幔,外面烧纸钱的人瞧不见里头的动静,尚未盖棺的棺木半阖,里头苏雪霁阖着眼睛,平静的躺着,如同睡着一般,鼻下半点气息也无。 一看见苏雪霁,儿金金的泪就像泉涌般的模糊了眼眶,如断线珍珠的滑落下巴,擦也擦不干,拭也拭不净。 无声的痛哭,肝肠寸断。 儿金金伸出颤抖的手背碰了碰苏雪霁的颊,试着把她灵境里的灵泉往他嘴里灌,但是他的牙关紧闭,哪里还灌得进任何东西。 这是死马当活马医,她不否认,但是没有放弃。 任何时候她都可以痛哭,可以脆弱,但这时候,却只能忍着,死死的忍住。 灵境里的灵泉向来不多,她以为都能培育出强壮的水稻种子,在赏墨的身上也管用,所以对已经失去生机的人体也能有所助益,她不放弃,索性爬进棺材里面,用灵识再舀出一小捧的泉水,把它喝进嘴里,口对口的哺进苏雪霁口中。 她试了一遍又一遍,努力不懈。 所有的灵泉都喂光了,苏雪霁也不知道究竟吞咽了多少,只见他领口湿得不像话,可见大部分的泉水都浪费了,儿金金颓丧的坐在他的身体上,鼓起这辈子所有的勇气,很慢很慢的去碰触他的胸口。 她的手贴在那,触手冰凉,和他的唇一样,那不是活人该有的体温,她失望的恨不得立刻随他而去,然而毫无起伏的胸口就在她眼睛所有的光亮完全熄灭,成为黑暗之际,她感受到了一缕很微弱的温度在苏雪霁胸口升起。 确定了又确定,儿金金欣喜若狂,激动得又泪流满面,但是苏雪霁胸膛的热气也仅止于此,仍旧没有半点起伏。 她知道只有这样远远是不够的,她的太白哥哥这样还是回不来的,她得回夸父山! 「太白哥哥,你说过,你生我生,你死我死!我也一样,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无比留恋的看了苏雪霁一眼,穿上斗篷,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时,低头烧纸钱的小厮用肘戳了下同伴,「你有没有听到奇怪的声音?」 「你别吓我,我什么都没听到。」 「呿。」那人拍着胸口,「哪来的风把蜡烛吹熄了,你去点上。」 「猜拳?」 「三次拳,输了两次的人去?」 「要不,一起去。」 * 石间泛清雾,山色斑烂,瑶草奇花,丹台璇霄,身在其中,但觉虚无缥缎,伸手不见五指,宛如迷离幻境。 儿金金在夸父山门外已经站了三天,但是无论她如何恳求,师尊只让弟子告诉她尘世情缘尘世尽,凡人的生离死别还看不开? 她头抵着地,却固执的说道:「弟子愚鲁,不知道怎么看开!我与他还未白头,便天人永隔,我不能甘心,即便身死魂飞,我亦不悔!」 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他们什么都还没开始,怎么能甘愿结束? 轮值看顾山门的是儿金金的十二师兄,他见小师妹神情枯槁,脸色比纸还要苍白,如同白日里一抹摇摇欲坠的魂魄,心里很是不舍。 夸父山向来只收男弟子,小师妹却是受师尊点化后化成人形带回来的仙草,她成了所有师兄弟最疼爱的小师妹,也几乎是众人的软肋,有求一定必应,只有她不想要的,没有她要不到的。 众人原想着人间百年,转瞬即过,等小师妹历劫回来,定能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大家能重新团聚一起,夸父山上又能恢复往日的笑声,可她现在入情太深,坠入情障,世俗的爱情有多少甜,就有多少苦,它有多少喜,就有多少痛,一旦遭逢了爱情,百般不由人。 「师妹,你还是回去吧,等你勘破放下之后,师兄还是在山门等你回来,可好?」 儿金金明白,她在师尊这里是求不到丹药的,她重重的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朝着十二师兄嫣然一笑。「我很久不曾回我住的幽谷了,着实想念那边的同伴,既然师尊不肯赐我丹药,我也不强求,十二师兄,就让我回幽谷看看可好?」 十二像是想到什么,一脸的戒慎。「师兄放你进去,你不会趁机再去偷师尊炼丹炉上的丹药吧?」 她笑得凄楚。「师兄过虑了,师妹现在就只是个凡人,能上夸父山来还是仗着大师兄给的两样护身宝物,别说师尊的炼丹房,我这不是连山门都进不去?」 「如果是幽谷,十二师兄可以作主让你进。」幽谷等于是夸父山的花园,遍植花卉草药,但也就这样而已。 「谢谢十二师兄。」她跟着十二的脚步进了山门,往幽谷去。 十二亲眼看着儿金金进了谷内,他还要看顾山门,也无法陪着她,只是他才刚在山门前站定,儿金金就出来了。 「十二师兄,师妹走了。」儿金金挥挥手,头也没回的离去了。 十二怔愣了下,说去幽谷看一眼,就真的看一眼啊?她笑得很美,美得好像……好像她以前只要做了什么坏事,怕人家知道的时候的样子…… 十二转头便往幽谷腾飞而去,接着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进师尊的居室,神色仓皇。「师尊,弟子一时不察,让小师妹带走了她自己的本体。」 凌霄九星也没骂十二失职,仍旧坐在蒲团上。「那个糊涂虫,是打算用自己的本体去救人,这样不管不顾,就没想想以自己的本体为药,换来的会是元神俱灭?」 「师尊!」十二着急的不知该如何是好。 「凡情未了,业力太多,夙缘太过。」凌霄九星叹道。 「师尊!您想想办法!」十二顾不了什么尊师重道,催促着。凌霄九星脸色不变。「你大师兄云游到京城附近,让他过去瞧瞧。」 师尊口里说得绝情,这还是放不下小师妹吧?十二立刻屏气凝神,一念之间,把相关讯息,传到大师兄的神识中。 「师尊,小师妹会没事吧?」十二追问。 「一切都未可知。」凌霄九星打机锋。 这不是等于什么都没说嘛? *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儿金金在夸父山不过待了三日,人间却已经过去三年。 本来应该坟上都长草的苏雪霁却无声无息的躺在国公府的西边小院中,不生不死,就靠着那缕似有还无的热气,像人又不像人的「活着」。 三年前马车出事时,请来的太医,包括衙门的仵作都确定他已经死透,灵堂设了,棺椁打了,就差盖棺论定,发丧。 可就在盖棺那日,管家居然发现自家少爷的胸口是有温度的,这一发现不得了了,又把京里的大夫给请来,这下连大夫都惊疑不定苏雪霁到底是人已经过世,抑或是活着,盛家人也不知道是否该照着日子下葬?毕竟,冲着他胸口还有一口气在,真把他送上山头,是活埋啊。 最后是盛国公独排众议,把苏雪霁留下来,让盛英安排了个小院给他住,由毛嬷嬷去照顾他,至于失踪了三年的儿金金在盛府竟然丝毫没有激起半点涟漪,人一回来又消失不见,太神叨了,国公府好一段时日在风尖浪头上了,没必要为了个突然不见的女人又耗费人力去搜寻。 事情是叫国公府按下来了,但是府里的男女老少一不小心经过儿金金从前躺过的那院子时,心里不免毛毛的。 众人猜了三年仍旧没猜出来,那位二少夫人究竟是怎么不见的? 这三年来,盛府唯一说得上庆幸的是,因为苏雪霁还「活着」,盛辞只被大理寺判了杀人未遂的罪名,判了五年的牢刑,这中间少不了国公府使力和大量银子的缘故,也可以说盛辞在牢狱里的生活不会太差,只要他安守本分,坐满五年的牢就能出来。 大房嫡子人不人鬼不鬼,姨娘们无出,就连续弦的继妻也一样,这庶长子对盛英太重要了。 这一天,当毛嬷嬷照例端着水盆要进屋替二少爷擦手脚的时候,一开门见到的竟是伫立在苏雪霁床边的儿金金。 她吓得不轻。 大热的天,却见这位夫人穿着斗篷,没有一丝血色的脸蛋宛如透明一般,正深深吻着二少爷,辗转复辗转,如同阔别许久未见心爱的人。 毛嬷嬷进门,撞见这羞人的一幕,一下不知道如何进退。 儿金金极其眷恋的离开苏雪霁的唇,珍重又珍重的抚摸着苏雪霁的面颊、眼睫、鼻梁和下巴,眼底漾满的都是心碎。 毛嬷嬷端着差点打翻的水盆,她也没管溅出来的水,连忙把铜盆就往铜架上放,「二……少夫人?」 平白无故消失三年的少夫人,又平白无故的回来,毛嬷嬷心里叨念着佛号,满肚子的疑问都还没能问,却听到儿金金幽长如丝的声音。 「毛嬷嬷,等二少爷醒来,告诉他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老奴……老奴,少夫人……老奴不明白……」毛嬷嬷词不达意,甚至结巴,因为太过震撼,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儿金金的身子逐渐变得模糊透明,接着幻成破碎的星光点点在空气中消失…… 毛嬷嬷一跤摔在地上。 她没能看见屋内窗口飘散出去的星光飞上天际时,被号翁玉立在盛府最高的屋脊上的冬白以麒麟囊袋收了进去。 * 时光荏苒,荼靡花开了又谢,岁月悄悄一年过去。 除夕当天,工部屯田司郎中在京郊的小院却只见白雪覆盖,纷纷扬扬的瑞雪已连续下了一宿,优雅清静的宅子没有半点张灯结彩,大肆庆贺新年过节的气氛,寂静的世界静悄悄的,不仅没有鞭炮热闹声,就连吃过大餐后,安分守己待在狗屋里的赏墨和花白也耷拉着眼皮,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下人都把嘴巴捣得严实,生怕自己不小心流露的欢笑声会激怒了闭门不出的主子。 眼看着书房里的烛光一如从前的每一天,直到鸡鸣天晓才吹熄,坐在门外凳子上,手抱手炉的毛嬷嬷朝洒扫的丫头嘘了声,让她们散去。 这段时日,毛嬷嬷老多了,她捶捶有些佝偻的腰和越来越不听使唤的腿,她也得歇着去了。 这屯田司郎中的小院是一年前还只是兵部六品主事的苏雪霁置的宅子,如今虽然只是个从五品的郎中,但是从兵部去了工部,一年内就挪了一个位置,这速度在梵朝绝无仅有。 其实,苏雪霁一年前就从国公府搬出来了,国公府的许多眼睛都看着他昏迷多年后,从一个活死人又活蹦乱跳,这样惊世骇俗的事情传到平德帝耳中,随即派了太医过来替他诊脉查看,太医嘛,一个个都是顶尖医手,一个可能会因为细微的判断出错,两个、三个总不会错吧,所有人的口径统一,苏雪霁的身体看着虚弱,实则已经无碍,只要多加调养,很快就能复原。 平德帝听闻这奇蹟不禁啧啧称奇,当着盛英的面说:「这是天佑我梵朝!」 一个不世奇才差点让国公府给折腾没了,平德帝心里的愤怒可想而知,要不是看在盛国公有功国家,盛英还得用的分上,国公府的爵位没有连降三级已经是轻饶了,但是,他这股子怒火说什么都未曾浇熄。 苏雪霁醒来,第一个问的人自然是妻子,但是侍候着的毛嬷嬷却怎么都说不出所以然来,被问急了,便是长跪不起,问旁人,旁人更是顾左右而言他,苏雪霁气急攻心,本来因为三年未进半粒米粮,虚弱至极的脏器受不住刺激,便呕了口鲜血。 这吓坏了毛嬷嬷,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承认国公府弄丢了他的妻子,「都是老奴的错,是老奴没把少夫人看好……」 「你是说她忽然不见了?」他把再次逼到喉头的血硬生生咽了回去。 「是,马车出事后,府里请了大夫替少夫人看诊,大夫说少夫人已有两个月的身孕,因为动了胎气,到临产都要在床上安胎,不能下地,她却坚持非要来见少爷您,老奴不让她到灵堂……结果,少夫人遣退了老奴,说要歇息,等老奴睡了一觉再回去侍候,少夫人就不见了,老奴问遍府中所有的人,没有人见过少夫人出门,世子爷也派人四处打探,少夫人就好像突然消失在人间一样……都是老奴的错,少爷责罚老奴吧!」 第二十章 舍身救夫君(2) 苏雪霁什么都没说,他那神奇的妻子用神奇的方式消失了,为什么?他全身力气被抽干,颓然的倒回床上,担忧恐惧和无法确定的猜疑盘聚在心底……她到底去了哪里? 毛嬷嬷此时想起什么的拍了下大腿,「老奴想起一件事,少爷醒过来的那天,少夫人回来过,少夫人留下了两句话叫老奴转告少爷。」 「她说了什么?」 「少夫人说『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留下这两句话,人……又不见了。」 所谓的不见,对毛嬷嬷来说是亲眼目睹儿金金从她眼前化成星芒消失不见,可对苏雪霁来说却是儿金金又离开了的意思。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她到底会不会回来?或许可能,或许不可能?在她也举棋不定的为难中,就留下模棱两可的两句话。 苏雪霁一拳槌在床板上,话是从齿缝破碎的迸出来,「你好狡猾,左右就怕我去寻你,要我活着,不让我死吗?」 毛嬷嬷惊疑的撑不住身子,倒坐下去,她心虚啊,她死都不敢说她亲眼看见少夫人已经消散不可能回来,但是她能坦白吗?少爷和少夫人情深意重,她怕少爷想不开,随着少夫人去了啊! 几日后一等苏雪霁能下地,他就搬出了国公府,盛英留不住这个儿子,又想京城居大不易,他这些年也算看懂了君上的脸色,君上气他差点害死亲自钦点的天子门生,那是君上替储君预备的得力臂膀,他如今还能安稳的坐在这个位置上,想来多少还是因为君上看在嫡子的面子上才暂时放过他的。 如今嫡子不愿意留在府里,他若还是不闻不问,恐怕儿子前脚出去,后脚旨意就会下来。会下来什么旨意他不知道,但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 因此他想把京中另外一间二进的宅子给苏雪霁,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但苏雪霁推辞了,说自己就算不拿国公府的分毫也有能力置产。 盛英不相信,应该说整个国公府都没人相信,瞧瞧当初那对夫妻刚来的模样,朴素到近乎寒酸,都以为苏雪霁只是打肿脸充胖子。 殊不知,苏雪霁昏迷这三年时间,已够让丁朱华把府城的货行开到京里来,要不是京城水深,才让他花了三年时间,否则依照货行的财力,还真不是个事。 再说了,依照儿金金当年累积的家产,要在京城买个三两间宅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丁朱华在苏雪霁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来探望过,又听说他要搬出去,专程过来帮苏雪霁搬家。 其实,苏雪霁能有什么家当,就两身衣服,带着死活要跟他走的毛嬷嬷,一老一少,寒酸的离开了国公府,自始至终,没有回头看过一眼。 他先住在驿站里,透过周舟的介绍,很快就在京郊买了一间二进的宅子,消息传回盛国公府,众人讪讪,看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大房这位,从头到尾被他们小瞧了,小瞧的结果是人家一出手就买了间二进的宅子,啧啧! 除夕夜,应该说大年初一了,苏雪霁刚阖上眼,要是照往常的惯例,他会阖眼两个时辰,然后起身梳洗,换上官服上衙门去,他常常宿在衙门的值房里,这个位在京郊的家就是个摆设罢了。 可也有不得不回的时候,就像这种家人团聚的重要年节,衙门里空无一人,就算他想去上衙,也不会有人开门。 去年,丁朱华把丁家二老接上来,也在京里置了宅子,虽然儿金金没有实现他想让两家比邻为居的想法,但仍旧没忘吩咐郑四要多看顾着丁宅。 别人全家团圆,可他苏雪霁呢? 这一个人的世界好难活下去,金金,金金,你不是同嬷嬷说生当复来归,你究竟什么时候归来? 没有她、没有她的生活,他还要过到什么时候?他的生活里,再也没有她了…… 他无声的痛哭,肩膀抽动,他把自己缩成虾米状,脸埋进了枕头里面,很快的,锦枕上留下一滩男子泪渍。 可就在那瞬间,他敏锐到超乎常人的感觉发现屋子里有人,他霍然起身,全然警戒。 不是错觉,屋里的确有人,一个白发白袍的青年手里抱着一团事物,清冷的看着他。 苏雪霁不知道他来多久了?有没有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但是那又如何? 两个男人互相打量、评估,苏雪霁自在坦然的抹去面颊的泪痕,赤着脚起身与人对视。 他记得金金告诉过他,她那大师兄天生一头白发……他隐藏了惊疑的眼神,向前一步,手中微微颤抖,难道是他的金金要回来了? 「大师兄?」 冬白微微垂下眼睫。「师妹向你提过我?」 「金金说师兄对她有求必应,从小疼她到大,你就像她的守护神那样。」提到妻子,苏雪霁话语中微微颤抖,多了几分人气。 冬白没有回应苏雪霁的话,只将怀中的襁褓放到长榻上,「我把你的儿子送来了。」 襁褓中玉雪可爱的婴儿睡得酣甜,丝毫不受大人讲话打扰。 「金金呢?她为什么不来?」他由生到死,再由死到生,早已不是一年前青涩的苏雪霁,但是只要攸关到儿金金的一星半点,他就又回到当年那个少年。 冬白用无情无绪的语调慢慢的说道:「她用她的本体救你一命,但是,那株灵草就是她,你活,她就死了。」 苏雪霁如遭雷殛,心中仅存的一线希冀骤然断裂,如琴弦绷断,割得他一颗心鲜血淋漓,痛不欲生。「那么让我死,换她回来!」 冬白终于正视苏雪霁。「为了救你这凡人她元神俱灭,却因为腹中怀了文曲星君投胎的胎儿,算是救了她一命。」 世界由无底深渊般的墨黑到看见一丝曙光,心情转换不过就在言语之间,说一语能定人生死,苏雪霁今日是体会到了。 原先只打算悄悄把孩子放下就走,如今捅破了窗纸,冬白也不瞒他了。「师尊为了保全这孩子耗费五百年的修为,小师妹本就是下凡来历劫的,功德圆满便能回去,可她选择了把你救活,坏了自己那点根基,谁都救不了她。」 把话说死,不让这凡人心存任何希冀,即便所有的同门师弟已经尽其所能的拿出修为保住金金那点元神,但是谁也不敢保证她有无苏醒再生成意识的可能,更何况寿命短促的凡人,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等到他心里想要的那个人,何必给他不切实际的希望? 苏雪霁顿觉眼前一黑,全身力气一下被抽光,失魂落魄都不足以形容他椎心刺骨的疼痛,他直愣愣的站在那里,宛如一尊没有生命的木偶。 * 家里忽然多了个瓷娃娃般的婴儿,会哭会笑会闹简直忙坏毛嬷嬷了,她征得苏雪霁同意,给思思请了两个奶妈,是的,孩子有了小名,就叫思思,思念谁?不言可喻。 至于孩子是怎么来的,就连资深的毛嬷嬷都没敢问。 即便请了两个奶娘,思思身边琐碎的事情,譬如喂奶、换尿布、哄睡都是苏雪霁亲力亲为,只是一个大男人身边带着个奶娃,谈何容易? 随着思思一月变一个样的长法,苏雪霁发现孩子的眼睛像极了金金,五官吗?像他。 他过起了父兼母职的生活,遇到孩子身体不舒服,闹着要爹娘,十分难缠的时候,忙得抽不开身的苏雪霁干脆把孩子背着去了内阁处理政务。 这一背,又得了个带子郎君的称号,尤其善感的闺阁千金,纷纷透过各种关系表达不介意当思思的继母,眼睛雪亮的姑娘都看得出来,要是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只要他能爱上你,倍受宠爱和荣华富贵都是信手拈来的小事。 苏雪霁只说今生已无意娶妻,也不想浪费那些姑娘的青春年华,客客气气的打碎姑娘们的绮思梦想,不留半点余地。 思思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是内阁大学士,除了辅助君上,又兼辅导太子,苏雪霁第一次见到太子的时候才发现,当今太子竟是当年他和金金进京时,在夏江驿站遇到的那位贵人。 太子也记得这件陈年往事,他笑道:「孤等了苏卿多年,你终于来到能与孤平起平坐的地方了,我父皇果然没有看走眼!」 这时候的苏雪霁已经二十七岁。 翌年,平德帝薨逝,太子登基,改国号为顺嘉,苏雪霁因为有从龙之功,顺嘉帝想着要把盛国公府的爵位给他,苏雪霁却道:「微臣姓苏不姓盛。」 顺嘉帝思前想后。「要不朕把公主指给你,让你变成朕的家人。」 「陛下如要臣尚公主,臣宁可告老还乡!」 顺嘉帝被他气笑。「那不如赏你美人无数?金银财宝?」 「微臣的宅子太小,下人够多了。」 够狠,把君上赏赐的美人当下人使唤。 「你没想过娶妻一事?」快要迈入三十的老男人,家里连个暖被窝的女人也没有,听说就一个老嬷嬷管着府邸,实在不像话! 「臣已有正妻。」 儿金金的模样顺嘉帝隐约是记得的,就在当时的火场,小俩口的眉目官司在举手投足,在你来我往间,从未消停过,可见感情之好,好到旁人一个眼神都插不进去的地步,只是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男人还想继续守着吗? 再如何的深爱一人,再如何的刻骨铭心,人得往前走,得往前看,过去到底是回不来的,这些,他相信苏雪霁比他还明白,只是他再能体会,到底不是苏雪霁。 「罢了,朕说一句,你顶一句。你就当个辅国公吧,宅子逼仄,朕就赏你一间富丽堂皇的……你再敢推辞,朕就让官媒天天上你家门,烦死你!」 苏雪霁缄默了。 这也得提一下盛国公府,自从盛国公两年前过世后,盛英承袭了爵位,但不再是国公,而是从他这里便降了品秩,成了侯爵府。 无缘无故吗?并不是。 先帝这是秋后算帐,当年因为盛辞的瞻前不顾后,不只害国公府大房失去唯一的嫡子,先帝也倍感愤怒,自己拔擢的英才就这么折在一个庶子手里,他内心的愤怒虽然不至于到咬牙切齿的地步,但是绝对是生气的。 天子一怒,伏屍千里,但平德帝一直冷眼看着,毕竟那是臣子的家事,他身为帝君,手再长,也没有管到臣子家事的道理。 他一直等着,等到国公府自己把主导权送到他手里。 身为帝王,心机深不可测,绝对不是一般臣子可以揣测得出来的,平德帝把刀子送到顺嘉帝手里,让儿子替老子出这口气。 然而最让盛英苦恼的并不是这件事,反正,多年悬在头上的那把刀终于落下来,侯爵就侯爵吧,还是个爵位,不然又能怎样? 但是大房没有可以承袭爵位的子嗣,却教他苦恼不已。 他曾把替盛辞请封世子的摺子送上去,先帝没有留中不发,而是很快驳回,曾经杀人未遂的罪犯,又在大理寺留下案底的人怎能承爵? 言词冷峻,打了盛英一个晕头转向。 盛辞是不行了,唯一的办法是从宗族中过继一个孩子过来,只是能记事的心向着亲爹娘,只会养成白眼狼;年纪小的要养到大,那黄花菜都凉了,把爵位送给二房,谁能甘心? 盛英找过苏雪霁无数次,苏雪霁从不见他,冷酷吗?是的,他年幼坎坷,从未获得一点慈爱温情,好不容易与妻子举案齐眉,夫妻同心,才发现原来有爱的生活是那个样子,有花有阳光,还有宛如向日葵花般的妻子与他相伴。 被爱灌溉的生活,让他刚品尝到生命的希望,可盛国公府的人毁了他心底那点火光,教他重新坠入无边的深渊中,不见天日,盛家人的生死又与他何干? 世袭的爵位本来就讲究,苏雪霁看不上侯府的爵位,如今他也有自己的爵位,盛府这烂摊子不要也罢! 也就是说盛家的传承爵位到盛英这里就这样断了。 另外,来求见的人还不只盛英一个,金金那倒插门的爹也来过,为的不只是沾亲带故,他竟异想天开,想将继妻的女儿嫁他为妾,说姊妹共事一夫,自古传为美谈,想从中捞些好处的嘴脸叫人恶心透了。 苏雪霁把无耻的儿立河撞了出去,往后再也不许他上门。 至于远在苏家镇的苏纸一家,苏雪霁只轻轻的动了根指头,就让他们把以前吃下去的大房产业全部吐出来,他以苏耿的名义用所有苏家的钱财产业建了学堂、私塾、扶弱济贫的孤老院,以老有所依,幼有所长,稣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为宗旨,又教导那些幼小者技能专长,也好将来替自己谋一条光明大道。 至于助纣为虐的苏氏族长和里正,他断绝了这两人后代子弟的求仕之路。 他也没漏了儿金金的娘家,年年以儿金金的名义送年礼到儿家,每年都加厚三分,待他当上大学士,便将儿立铮提拔为夏江城知府。 对他的公器私用,没有人敢诟病,也找不到把柄,毕竟儿立铮这在旁人眼中不入流的驿丞,做事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贪不污,二十多年来从未出差错,上司下属皆称赞有加。 这样的提拔有什么错? 尾声 生当复来归 思思转眼十二岁了,他聪明绝顶,反应机灵,凡事一点就通,已经有小大人的样子,看着和自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轮廓,苏雪霁从心底呼出一口长气,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这一日朝会时,苏雪霁向顺嘉帝递了辞官摺子,说要告老还乡。 顺嘉帝环顾朝会下一众白发苍苍的老臣,然后目光回到如今正值男子最有魅力时候的苏雪霁身上。「年轻力壮,不想着报效国家,肝脑涂地,却想告老还乡?」 苏雪霁跪下,无比郑重的叩了三个头,「臣不敢拿家事扰陛下视听,但家中犬子已经长大,微臣还有更加迫切的要事,已无心留在京城,求陛下成全!」 「朕要是不答应呢?」顺嘉帝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求陛下成全!」再三叩首。 顺嘉帝深深注视他良久,久得所有朝臣都想骂苏雪霁不识抬举了,有什么大事能比受君上青睐倚重还要重要? 最终,顺嘉帝把苏雪霁告老致仕的摺子退了回去。 尽管没有得到顺嘉帝批准,苏雪霁还是请了长假,收拾行囊,轻车简从回了六安县。 苏雪霁静悄悄的在小雪纷飞的天气回到银杏胡同的小院。 许多年没有回来,胡同的银杏已经高大到能遮荫蔽日,只是在下雪的天气,不小心在下面站上一会儿,就有可能被枝桠上受不住重量掉下来的积雪给砸得一身狼狈。 郑庆一家仍本分的守着这间小院,郑家老大和老二都已经娶妻生子,皮猴似的小子又叫又笑的满地疯跑,差点就冲撞了刚进家门的苏雪霁。 苏雪霁一点也不以为忤,郑庆家的却是肝胆俱裂的把孙子带开,哆哆嗦嗦的抖得像筛子一样的请罪。 「不碍事。」苏雪霁道,进了屋内。 这些年郑庆不间断的给他去信,告诉他家中的收成,铺子的分店已经开到永渠州去,他的孩子娶亲了,又因为院子不够住,请示能不能在院子侧处多建两间屋子。 苏雪霁给了银钱,只说树大分枝,没挤在一小院住的道理,吩咐他们去旁处买房。 所以如今郑庆一家,除了老三郑地还跟着二老一起住,老大、老二都已经有自己的房子,甚至有正当的营生。 他们一家虽然卖身为奴,但六安县人对他们却是客客气气,毕竟辅国公府的老家仆人,也比一般的平头百姓要强。 这是他们从未想像过的日子,更未想过,离家将近十多年的主子居然回来了,不过他们什么都没敢问,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侍候。 也幸好这么多年来,主子的院子他们从不敢懈怠,定时清扫、年节换窗花,布置得就像主子还在家那样,因此只要换上被褥就能住人。 苏雪霁随身就带着一个郑四,郑庆家的十几年没见过小儿子,激动的都说不出话来,喜悦的泪水直流。 至于年纪已经不小的毛嬷嬷,她一生没有嫁人,也无儿女,两年前苏雪霁便拨了个舒适清幽的小院让她安享晚年,并且答应替她送终,但闲不住的毛嬷嬷仍不时的过来看看父子俩。 苏雪霁在竹屋一坐便是半晌,郑四侍候了苏雪霁一辈子,深知国公爷对夫人的一往情深,也大概知晓国公爷想去找夫人的念头一直没有断过。 思念一个人那么多年,看不见,摸不着,那该多辛苦! 他腆着脸,时不时的进来探头、端水、送茶,要不,他知道国公爷可能会这样一直坐到天荒地老。 苏雪霁哪里不知道郑四那点小心思,早年的书僮如今已是辅国公府的大管家,一知道他要回乡,死乞活赖的跪地恳求着说他思念父母,愿意半年不支月薪,只求苏雪霁把他捎上,让他回家看老迈的爹娘。 本来不欲带任何小厮的苏雪霁沉着脸,不置一词指着门让他出去,但是出发时,还是心软的让郑四这小尾巴跟了回来。 他对旁人可以无情冷酷,可对着跟了他许久的旧人,他仍是那个善良心肠柔软的苏雪霁。 一回家,郑四毫无悬念又重操起小书僮旧业,目光都不敢离开国公爷一步,自己的脸皮算什么?他早扔茅房去了。 夜里,苏雪霁就歇在竹屋,他和儿金金的卧室他一步都没有踏进去,那屋里都是他和金金生活过的痕迹,睹物思人,他会疯狂。 至于郑庆家精心准备的食物他连碰也没碰,不说郑庆和郑庆家的愁眉苦脸,不知如何是好,就连郑四的苦脸也始终没有舒展来过。 就在郑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人两犬,是一直没有大名的思思公子和两条体型庞大壮硕的大狗。 思思一直没有大名,不是苏雪霁懒得取,而是他告诉思思,他的大名留着他娘回来时再取。 这一等,便是十二年,思思也有心理准备,他这辈子都不会有大名这件事了。 苏雪霁看见小脸红彤彤的儿子,没有太多喜悦之情,这么多年,他的性情越发的冷清冷厉,喜怒不形于色,像冰封的雪山,底下都是能冻伤人的冰山。 对待独子,也不见太多柔软。 思思明显的看得出来父亲的眼里并没有自己的影子,自己和旁人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 伤心吗? 有时候难免啦,但是他知道,他爹只是想娘而已,爹还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爹,这点始终不会变。 可他一下学回来发现苏雪霁留下的书信,就不管不顾的叫人套车,带着赏墨和花白直奔老家,这老家,是父亲母亲,甚至赏墨和花白都住过的老家。 他能计较什么,家里就他一个人没在老家住过——所以,他一定是捡来的那个。 他太知道父亲要做什么了,但是他绝不允许! 「你抛下我是为了要去寻母亲吗?」十二岁的小少年声音还带着稚嫩,但神情却是难过又委屈。 从他记事起,他就惊悚的发现他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父亲其实活得很乏味,毛嬷嬷也很隐晦的告诉过他,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过世了,但是,父亲的心里始终放不下娘亲,思思甚至觉得要不是父亲的身边还有个自己,恐怕早就离开这个人世间了。 所以,他拼命的表现自己不能没有这个父亲,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父亲对自己的重要,可是,他还是失败了。 身为一个孩子的他要无时无刻的提防着,提防着有朝一日,可能会失去唯一的亲人,那压力在他内心滋生蔓延,内心的惊惶和害怕,伴随着他长大。 当小孩容易吗?他憋了这些年,当他看见父亲留信出走时,整个人就崩溃了。 在他这英俊伟岸,又充满睿智和深沉的父亲面前,思思又崩溃了一次。 原本回到老家,记忆又重新回来的赏墨、花白,正忙嗅闻探险时,骤然听见放声大哭的小主子,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就地趴在院子的青石上,眼珠子只随着两个主人转动。 按理说赏墨已经超过十二岁,狗龄上,是个老人家了,可也许是因为它喝过不少灵泉的关系,动作依旧灵活,精神头也很足,和花白并没有什么分别。 苏雪霁头一次看到已经懂事的孩子在他面前放声哭泣,哭得又痛又苦又心酸,他在心底叹了口气,小心想了想措词后才说道:「爹不过是想过两天不带孩子的生活,何至于就让你这么哭?」 思思蹲下身,哭得更加委屈了,从小他懂事,能自己吃饭就不让奶娘喂,能穿衣就不用小厮侍候,功课上,先生也称赞他反应灵敏,一点就通,他哪里需要他爹带了? 他自暴自弃的想,自己根本就是石缝里的小草,自己长大的好不好! 苏雪霁见他不管不顾的哭得撕心裂肺,退让了一大步,只觉这儿子根本就是个小魔星。「想留下,就留下来吧。」 思思倔强的抹了脸。「我当然要留下,我陪爹一起等娘。」他顿了下,「还有我们从前打的勾勾还算数,你绝对、绝对不可以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去找娘!」 他怕那死字,怕他爹去寻死,所以打死不出口。 苏雪霁没有应他。 思思冲过去发泄般的槌打着苏雪霁,槌到无力抱着他的大腿,呜咽道:「你不答应我,我就恨你一辈子,恨娘一辈子!」 苏雪霁坚若磐石的臂膀把他扶起来,温柔的抹去思思哭得乱七八糟的脸。「咱们家有座山,赶明儿个爹带你去玩,你娘以前最爱去那里了。」 于是,这对父子便在这间充满过去回忆的小院住了下来,谁都没有提要回京的话,这一住,年过了,到元宵。 思思在一口箱子里找到一个旧又脏的大象灯笼,让小厮擦干净了,这才提了出来,今天县城里有灯会,阿爹出钱又出力,郑伯说可能盛况更比从前。 苏雪霁已经在院子里等思思,他披着有些旧的狼皮大蹩,眼眨也不眨的看着又大又圆的清月,眼里都是倦怠的冷然。 思思正想过来炫耀他的灯笼,他们家不是买不起灯笼,是他爹根本没想到要给他买灯笼。 他兴致勃勃的走过来,却愕然「看见」……是的,「看见」明明没有别人的院子里忽然就多了个女人。 她骤然出现,伫立在充满月华的光辉中,衣袂飘飘,彷佛是从月亮走下来的仙子。 思思揉眼又揉眼,张大了小嘴。 她绽放着思思从来没看过的笑靥,宁静又美丽,清艳和清纯并融,对着自家的阿爹说道:「我回来了。」 苏雪霁的反应也没比思思好,血液陡然窜上他以为早就不会跳动的胸腔,一大一小就杵在院子里,像个木桩般。 「你……」 是他梦寐以求的人回来了吗?可是她的模样不一样,依旧有着少女的娇俏,依旧有双水灵灵的乌黑大眼,身姿也依旧窈窕,但是这姑娘不是他记忆中有着四分乖巧,三分甜美,两分不得不的正经,一分俏皮的那个金金,而是别人。 可是他的眼神舍不得离开半分,如果不是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她为什么要对他用金金的语气说话?那熟悉的小动作,甚至他觉得下一刻她就会走过来假意拎他耳朵,结果是用食指戳着他的脸玩…… 他管不住自己的脚步,屏着呼吸慢慢的靠近,心怦怦怦怦跳得都要失序,这应该是梦,太不真实了,美得太过了,但如果是梦,他可以碰碰她吧?他已经思念太久,久得都忘记拥她在怀是什么感觉…… 「太白哥哥,你不认得我了吗?」姑娘撒开脚丫飞奔过来,冲进了苏雪霁的怀里。苏雪霁只觉得一团火热撞进他的怀里,冲击着他的灵魂,怀里那真实的触感叫他震撼得浑身欲裂,胸膛剧烈的起伏,他想起了以前拥抱一个女子熟悉的动作,他泪湿,伸开长臂将怀里的温暖桎梏住。 「我是,我是你的太白哥哥……」几个字恍若耳语,儿金金已经被他压制得无法呼吸了。 苏雪霁能感受到她实实在在的存在,他得寸进尺的手掌从儿金金后颈穿过,将她的唇齿和自己紧密贴合,接着,整个吞噬了进去。 苏雪霁的执着令人心惊,那吻深切的让儿金金产生自己将被整个吞下去的感觉,她觉得战栗又感动,她也同样想念这个男人,嘴下用力,直尝到彼此的血腥味,才将对方松开。 思思亲眼看见父亲眼中的冰裂开了缝隙,他内心向来滴水不漏,就连他这儿子也分不了一杯羹的感情彷佛如山洪般爆发,这些感情,怎么会出在他爹的眼睛里?那女子……那女子……是娘亲吗? 他连灯笼掉在地上都没感觉。 「我等你等得好苦。」男人嘶哑着嗓子,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但沉沉的目光依旧直直的盯着她,手也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她道。 「这是你本来的容貌吗?」他又问。 「丑吗?」 「很美,只要是你,我都喜欢。」苏雪霁喉头微动,用眼光一寸一寸的描绘儿金金的五官,又俯身下来,却被儿金金捣住嘴。 「站在那边的是儿子吧?」 苏雪霁眼中的笑意冲淡了格外有攻击性的气息,他朝着思思招手。 「过来喊娘。」 思思呆若木鸡,平常的机灵劲都不见了。 儿金金瞧着思思的眼睛,赞叹道:「太白哥哥,你把儿子养得真好!」 「是我自己长得好……娘?你是我娘?」思思还有些不确定,小胸腔中的心也是乱跳。 儿金金示意苏雪霁放开自己,然后弯身与思思平视。「你爹煮的面可好吃了,让他去煮面,娘陪你说悄悄话好吗?」 思思突然就有些害羞了。「爹从没煮面给思思吃过。」 苏雪霁给他一眼,叛徒。 「你叫思思,好好听的名字,是小名吗?那大名叫什么?」儿金金再问。 「爹说思思就是思念的意思,爹想娘,所以给我取了这小名,爹还说大名要等娘回来取。」 儿金金对这从她肚子里出来,却至今才真正摸到手的儿子很有兴趣,手下一直摸个没完,摸到苏雪霁的醋意都要掩饰不住的爆发了。 「娘这么多年都去了哪里?」思思有一肚子的问题要问。原来这就是娘的手吗?又软又香又舒服…… 「这是很长的故事,娘慢慢说给你听。」 儿金金抬头看见苏雪霁眼中与儿子相同的渴望,起身,右手牵着儿子软乎乎的小手,左边是丈夫十指紧扣的手,两大一小,走进了满室生辉的屋子里。 他们有好多、好多好多的话要说。 明日应该会是晴朗无比的好天气才是——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