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为她降落 作者:坞木 文案 我是乌桓国的公主。 父王说,乌桓会永远守护着我;母后说,乌桓是我永远的后盾;王兄说,他会为我择一个世间最欢喜我的儿郎做我的夫婿。 后来—— 我没了乌桓,没了父王母后,没了王兄,得到了一个世间最欢喜我的儿郎做了我的夫婿。 但他骗了我。 注:短篇,be,缘更。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奚朝 ┃ 配角:甲乙丙丁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的爱,朝生暮死。 立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奚朝 永安十二年夏,帝收义妹,封宁安郡主。同年秋,赐婚镇远大将军。月余,完婚。 ——《大和·永安皇帝录》载 我成亲了,是陛下赐的婚,同镇远将军沈暮。 赐婚那天,丫头宁夏兴奋地跑来同我说,镇远大将军一表人材,是满京城少女的梦中情人。 我被这话吸引,想看一看这京城的梦中情人是何模样。 我趁着早朝刚散,躲在太和殿台阶下的垂带墙旁,看着宁夏给我指的那位男子。 他正跟同僚说些什么,忽然仰头大笑了几声。 他当真是面如冠玉,不愧是整个京城少女的梦。 我看着他从太和殿走出来,看着他慢慢走远。 看着他忽然回过头笔直地朝我走来,一直走到我面前,对我行了个武将的礼仪,问我:“郡主殿下是在等臣吗?” 我看着他冲我笑着,眼睛如璀璨明珠,仿佛万千星河都藏在他的眼底。 “你是镇远将军吗?”我问他。 我看他狡黠一笑,道:“臣是,臣姓沈名暮,是郡主殿下的未婚夫婿。” 我感到脸上发热。我想这自古以来怕是没有哪个郡主似我这般,一听闻赐婚的消息便跑来看自己的未来夫婿。 我看沈暮带着揶揄地笑看着我,不禁有些不服气:“我叫奚朝,会是你未来娘子!” 我原以为他会像我一般不好意思,哪料到他笑得更欢地道了句:“沈某荣幸之至。” 算了,我想,不跟武人一般见识。 “你知道陛下为什么赐婚于你我二人吗?” 我着实是好奇,陛下为何会突然赐婚。 他淡笑着摇头:“臣不知。莫非郡主知晓?” 我当然不知道,我顶着初升的太阳,被沈暮的笑晃得失了心智,满眼都是他带着笑意背着阳光望着我的模样。 我逐渐欣喜起这婚事来。 沈暮每日早朝来都会给我带点小物事,有时是一张画,有时是一个糖人,有时是一串糖葫芦。 更多的,是他给我写的信。 我不认字,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认字。 我听闻这宫里的公主皇子都是从小便在国子监里上学。就连宫外王孙贵胄家的子女也都会上学。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上学,总之我是不认字的。 每次都叫宁夏给我念,每次都是些昨晚睡前干了何事,今日早膳吃了些什么。总是短短几句。 我不认字自然也无法回信,每每都叫宁夏替我代笔。 这宫里一个贴身宫女都能舞文弄墨,我却不识字。 我经常赶不上沈暮早朝。着实是因为他的早朝过于早,下朝时间又不定。因此便经常是宁夏拿我前一日给他的回信来交换他今日给我的信。 成亲之日即将到来时,沈暮便不再来信了。 我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他的信,心内愤怒。 他想传信我眼巴巴等着着急回着,他不传信了,仿佛消失一般! 我既不知将军府在何处,也不知出宫如何走。 我等了两日,终于等到了沈暮两句话—— “婚事较忙,莫急。” 沈暮在忙我同他的婚事。 我即将嫁给他。 成亲前一日,宫内有个教养嬷嬷来了,说是奉命来教我为人妻的规矩。 嬷嬷同我说,宫外一般是母亲教女儿。但因着宫内规矩极重,公主郡主的行为要是极好的,一般都由嬷嬷来教习。 我好像没有学过规矩,这宫内许多规矩我不会,更不知晓。 陛下说我自小长在宫中,可我却不懂这宫内的规矩。 成亲这日,沈暮将我从宫中接至将军府。 红绸从宫门口铺到将军府门口,我坐在轿子里,掀起轿帘偷偷看了沈暮几次。 他穿着一身喜服骑着良驹走在前面,背脊挺拔。 我想着,这就是我的夫君,是我未来几十年相伴到白头的人。 我坐在喜床上等着沈暮的到来。 自打早上喝过一碗甜羹后,我便一直没有吃过东西。 我顶着一顶凤冠端坐在喜床上,宁夏站在我的身边,不准我乱动。 我想吃点那桌上的的食物,宁夏也不准,说什么不合规矩。 我悻悻地坐回了喜床上。 喜床上铺着花生红枣桂圆等各种东西,我趁宁夏不注意,偷偷剥开几颗花生吃了,又偷吃了一些红枣桂圆,再顺手将花生壳枣核桂圆壳等都扔回了原处。 我十分赞许自己的机智。 我听着外头热热闹闹,但却只能在这里等待着我的丈夫来同我喝合卺酒。 这里很陌生,却无端使我有些快活。 我等了很久,沈暮才带着满身的酒气来了。 宁夏跟着这房内的丫头们一起福身,道了声:“将军。” 沈暮挥了挥手让她们起来,带着一脸的笑容站在了我面前。 我能感受到他的高兴。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一直盯着我。 我被他盯得发毛,侧过头不看他了。 我听到他笑出了声。 他在我旁边坐下,掰过我的肩膀,强迫我看着他。 “郡主殿下。”他贴着我的额头说,嘴里呼出的气息带着一股酒味,“臣今日,十分欢喜。” 我好似被那酒熏晕了脑袋,盯着眼前沈暮的嘴唇,脸颊滚烫。 喜婆端来合卺酒,唤回了我的神志。我连忙推开沈暮,接过合卺酒。 我同沈暮拜了天地,喝了合卺酒,嬷嬷说,喝了合卺酒后,二人就是夫妻了。 我的名字回入沈家族谱,死后会同沈暮合葬。 沈暮让屋内的人都退下了。 他轻轻摘了我的凤冠,我的脖子瞬间轻松,我晃了晃脖子,冲他笑了笑。 我看到沈暮恍惚了一瞬,下一秒便按住了我的后脑勺。 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我知道我的肚子极饿。 于是我挣开他的手,抱怨道:“成亲竟然一天都不给人东西吃!” 沈暮闻言笑倒在我的身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脸朝向我的脖子。 我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不断地轻轻地拂过我的脖颈。 “那郡主殿下饿了吗?” 沈暮离我极近,说话间总是碰到我的脖子。 我感受到他的呼吸越来越烫。 我的头微微侧开,“可不是,我快饿晕过去了!” 沈暮伸手按住我的头,不让我躲开。 声音低而柔地道:“那郡主殿下想吃些什么?” 我掰开他的手,径直走向桌边:“我什么都想吃!” 沈暮没了我做靠垫,一下子倒在床上。他顺势靠在床边,撑着手臂看我吃东西。 我被他看得不自在,便背过身去,背对着他吃。 等我吃得差不多了,回头一看,沈暮就着这个姿势睡着了。 我蹲在床边,看着熟睡中的沈暮。 他闭着眼睛躺在这儿,如同一幅画一般。我伸手碰了碰他的脸颊,他温热的呼吸喷在了我手上。 我心里一麻,仿佛那呼吸不是喷在我的手上,而是拂在我的心上。 沈暮忽然拉过我的手,将我带入他的怀抱中。 我趴在他的身上,看他闭着眼睛笑着,笑得胸膛震动。 “郡主殿下莫不是要偷袭为夫?” 我撑着他的胸膛爬到床铺里面,“我又打不过你。” 我连他一根手指头都打不过,才不会自不量力地去偷袭他。 沈暮睁开眼睛,又将我揽入他的怀里。我听到他轻轻叹息一声:“此刻我仍然不敢相信,我竟真同你成了亲。” 我靠在沈暮的胸膛上,听着他咚咚的心跳声,竟感到我的心跳也同他跳在了一起。 我撑着他坐了起来,沈暮也跟着我坐了起来。他的眼睛还是亮晶晶的,像是藏了满天的星子。 “你以前想娶姑娘是何模样的?” “很漂亮,也很傻。” 我听到他说。 “我第一次见她时,惊觉世间竟有如此特别的姑娘。她不懂礼法,不约束自己,率性自然,又十分善良。” “我那时就想,若我以后妻子,能似她这般模样,那我的一生该是怎样的快活。” 我不知道为何有些难过,沈暮有心爱的姑娘。 我压下心中的难过,问他:“那你同她,是怎样相处的啊?” 若是我知道了,也能学她一学,这样沈暮该是很欢喜的。 “自然是相处过的。” “她带着我用石头打鸟,辨认动物的脚印,听风的声音,闻太阳的气息。” 听起来十分有趣,我忍不住问:“那姑娘现在在哪?” 若是能寻到,我也想同她打鸟听风声闻阳光。 沈暮又搂过我,“她,在我怀里。” “骗人!”我说,“我根本不记得你说的这些,从前也不认得你!” 沈暮忽然没了声音。 我抬头看他,只见他目光虚无地盯着某处,思绪不知道跑到何处去了。 “喂!”我有丝不爽,拍了拍沈暮的胸口,“你怎么可以这样!娶了本郡主,就不能再想着别的姑娘了!” 沈暮握住我的手,笑着道:“臣遵命,郡主殿下。臣保证,以后心里、眼里,都只有殿下一人。” 我满意了,轻哼一声,“这还差不多!” 沈暮不再说话,他亲了亲我的额头,脱了我的外衣。 他还要拖我亵衣时,我拦住了他。 嬷嬷说过,作为娘子,必须得伺候相公,千万不可让相公自己动手。 “宫里的嬷嬷说,今夜得做娘子的伺候相公,所以得我来!” 沈暮一脸意外地看着我,停了手,任由我动作。 我将他衣服脱了,之后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郡主殿下怎么不动了?”沈暮揶揄地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进而恼羞成怒,把衣服往他身上一扔,“嬷嬷说这个时候,做娘子的只需要听相公的话就可以了!” 我看着沈暮大笑,笑得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我哼一声,滚到床的最里面,闭上眼睛准备不理他睡了。 沈暮却靠过来,把下巴搁在我的头上,轻声道:“那接下来,郡主殿下可得好好听臣的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短篇,be,缘更 ☆、沈暮 永安九年,乌桓两载未来京朝贡,帝使大将军暮往之,以探缘由,七月余,归。 ——《大和史》载 乌桓在大和西北,大漠戈壁,风光无限,同大和接壤,是一处沙漠绿洲。 同大和来往的各个使国,都要经过乌桓。 我受帝命出使乌桓,沿途所历之景与大和颇为不同,翱翔的大雁,奔腾的骏马,湛蓝的天空,还有—— 一个特别的公主。 我在路上奔行数月,终于到了乌桓。 乌桓王派臣子在王城门口等候,一道来接的,还有乌桓的王子奚阳。 奚阳带着一堆人马,十分热情,见我们来,往前迎了好长路程。 来之前我便知道,乌桓人直接热情,若是信任你,愿意将性命都交付于你。 丁点儿也不像两岁未朝贡大和的模样。 乌桓的规矩似不同于大和,身为乌桓国唯一的王子,奚阳不必守乌桓的规矩,可以肆意生长。 可大和的太子必须遵循礼义教化,不可行差踏错,否则便是德行有亏,不配担太子之位。 这或许也是因着乌桓王族并没有什么规矩,而大和规矩颇多。 奚阳可以同乌桓的寻常百姓聊家常,也可以同草原其他部落一较高下。他的身上没有身为乌桓王子的架子,乌桓的百姓似乎也不拿他当个王子。 在乌桓,来往中西各地的商人颇多,但奚阳在集市里走一遭,能认出集市里的大多数商贩,还能说出对方多久未曾来过了。 我来乌桓三日,乌桓王遣奚阳作陪,他带我去草原上猎雁,他箭术极好,蒙住眼睛也能射中高空飞翔的大雁。 我大和的世家子弟,也从小练习射御术,我更是个中翘楚,但同奚阳比起来,却是不值一提的家伙。 奚阳撤了弓箭,骑在马上弯腰拾起射中的雁,说:“我有个妹妹,箭术比我还好。” 提起这个妹妹,他的眼睛里满是宠溺和骄傲,像是爱极了这个妹妹。 “是乌桓的公主?” 奚阳一脸“当然”地点点头。 我十分惊讶于这个乌桓的公主。 大和的女子,向来是待在闺中学习女红的,没有几个会去练习骑马箭术这一类。 奚阳的骑术和箭术已然是极好的,若是这个乌桓的公主箭术比他还要好—— 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竟然是个女子。 “那这几日为何不曾见公主?” 我来乌桓已有三日,却未曾见过她一眼。 奚阳爽朗一笑,笑得如同这大漠烈阳一般,“我这个妹妹极招人喜欢,太翁派人将她接去小住了,算算日子,没几日该回来了。” “她叫奚朝,你多留两日,就能见着她了。”他扭头看着我,笑着道,“你见着了,一定也会喜欢她的。” 他说得如此肯定,说得我对这奚朝生出了一股兴趣。 “奚朝?” 乌桓的公主和王子的名字,合在一起便是——朝阳。 他解释道:“正是,她是朝,我是阳,大父说,是希望我们同大漠上每日清晨升起的太阳一样,永远都怀抱希望。” 乌桓的王想来极爱这两个孩子,将他们比喻成初生的日头,永怀生机,永怀希望。 只是—— “可你为兄长,为何不是你取‘朝’字?” 奚阳一挥手,面露无奈,“原是我为‘朝’,阿朝为‘阳’,可她嫌‘奚阳’不像是个姑娘名,硬是要同我换,无论阿爹阿娘如何劝,就是想换。我同阿爹阿娘拿她没办法,只好依了她的意思,换了过来。” “乌桓……”我忍不住想问,“可以随意更换名字?” 奚阳和我并排骑在一起,闻言无奈地摇摇头:“我知晓你们大和的规矩,姓名是父母定的,轻易不能更改。我们乌桓虽说规矩没有大和重,但也不是说换名字就换名字的。” 但她还是换了,这足以说明乌桓的王和王后,以及我眼前的王子奚阳,有多疼爱这个公主。 我原以为,这乌桓的王自傲不愿朝贡大和,想着来乌桓最多月余便能回去,怎料细问之下才发现,乌桓年年都有按惯例朝贡。 只是去年乌桓的生命之河灵源河水源骤减,乌桓王这两年来都在寻找缘由,因此未能亲自朝贡,而是拜请每年同去大和朝贡的丹柔使臣一道送过去。 我听了不禁失笑,这乌桓的王也是心大,丹柔在乌桓的上方,同大和来往都要经往乌桓,同乌桓共饮灵源河,同丹柔本就有利益冲突。 如此条件下,还敢托丹柔使臣将朝贡物品转交给大和,当真是过分信任丹柔的品行。 我同乌桓王道明此次前来目的,乌桓王大吃一惊,随后遣奚阳前去丹柔问个清楚。 未过两日,奚阳便回了,说是丹柔王拒绝让他进城。 一国的王做到此等地步,也是让人无奈。 原是想着,打听出来缘由了便回大和,让永安皇帝自个儿差人来解决此事。 ——如果我当真顺利离开了乌桓,没见到那个传说中的公主的话。 可我见到了她,在我准备离开乌桓的那一日。 那日到底没走成,早晨天气甚好,我们一行人正准备离开乌桓,可还没走出几里地就遇上了风沙,等了许久也没见停,只好又回了乌桓,择日再出发。 便是那一日,我见到了乌桓唯一的公主。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公主,一身从头到脚都挂满了叮叮当当的环佩铃铛,动起来声声作响,隔老远便能让人听见动静。 大和的公主一言一行都经专人教导,规矩极多极重。行动间,须体态轻盈,不可有动静,脚步轻迈,似弱柳扶风。 我在王城里同乌桓王辞行,对方百般挽留,并且希望我能留下来帮乌桓解决同丹柔的矛盾。 我是大和的使臣,代表大和,丹柔不会有胆量来招惹大和。 但我不愿意揽这麻烦事,没有个半年定是解决不了,这乌桓气候和饮食同大和差异极大,我只想回去请永安陛下自个儿派人来解决。 ——如果我没有见到奚朝的话。 她从城门口一直大步跑到城内,老远我便听见一阵环佩叮当的响声,那乌桓王同奚阳有些焦虑的神色顿时一松,奚阳道—— “我们的公主回来了。” “阿爹!阿娘!哥!” 我见到一个人影冲进屋内,逆着光,头发随着她停住的脚步往前一铺,在日光下显得乌黑发亮。 “有客人?”如黄鹂般清脆悦耳的声音带了丝疑惑。 奚阳揽过她:“是大和的使臣,沈暮将军。” 她穿着乌桓的衣裳,挽起来的发髻上绣着金铃,铺在背上的发丝绑着小辫子,辫子尾端用红绳系紧,也坠着金铃。不仅头上,她手腕上分别带着三个细银镯,银镯上也扣着铃铛,右脚腕上捆着红绳,绳子上也系着一个铃铛。 她头一侧,望向我。 还没听见她说话,我就已经听见了她头上叮当声。 在大和,有个习俗,铃铛的声音是对晚辈的祝福,可以击退厄运,带来福气。 我不知乌桓有没有这样的习俗,但瞧着她从头到脚都挂着铃铛,想来也是极招人疼的。 “大和的将军?”她的目光在我身上一绕,带了些灵动精怪,“我是乌桓的公主。” 她仰着脸走近,在我肩上一拍,“我叫奚朝!” 铃声在我耳边清脆一响。 要怎么去形容那一刻的感受呢? 京都三四月常飞柳絮,大团大团的柳絮在空中四散飞舞,从宫里出来回将军府,总是会受这柳絮侵扰。 它就散在空中,等你跟人谈笑时飞进嘴里,或者等你感叹这春日花香弥漫,深吸一口时,它便会窜进你的鼻间,引得你喷嚏连连。 彼时我便是那被三月柳絮轻挠鼻尖的人,带着痒意却无法缓解,只能一阵一阵的忍耐着那猝不及防却又无法宣泄的喷嚏。 “你为什么不说话?”奚朝头一歪,手往身后一背,我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中还握着马鞭。 见我看着她仍是不说话,她头一扬,带了些傲气:“我是不是很漂亮?”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公主?她在陌生男子男子面前毫无羞涩,还敢直言问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子她漂不漂亮。 大和没有一个公主会这样。 我进宫面见陛下时,曾见过平徽公主,她是陛下的胞妹,整个人娇娇弱弱的,见着生人羞涩内敛到不敢说话。 我也见过陛下的皇女明微公主,她在皇后身边长大,养得也十分娇气,但见着生人也会生出羞赧。 我也背过手,转向她道:“是,公主金枝玉叶,当然是天人之姿。” 她朝前迈了两步:“我们乌桓的女儿,都是这般漂亮!” 奚阳和乌桓的王闻言放声大笑,我也忍俊不禁。 奚朝十四,仍然似一个小孩一般,直接坦荡。见几人大笑,她也露齿一笑,那笑里浸着日光,让人十分喜爱。 我后来常常想,究竟是那场风沙阻拦了我,让我不得不回到乌桓,还是我心里原本就对奚朝有着隐秘的期待,才会在那一场风沙到来时,片刻不犹豫便决定回乌桓。 我后来又想,或许这就叫“命中注定”,在我不准备揽乌桓的闲事时让我心生留恋,让我管了乌桓的闲事后又无可奈何。 作者有话要说:奇数章女主视角,偶数章男主视角。大概3-5万字完结。 ☆、奚朝 永安十二年,帝送一秘方,差孙太医每日煎煮亲送永平郡主服,不可缺一日。 太医院查之,所用之药少见且药性霸道,并无滋补之用。多服或成离魂症。 ——《永安·太医院录》 第二日一大早,我便得起床同沈暮去见长辈拜见祖宗。 我起床时,发现身上多了好多青青红红的印记,尤其是脖颈处,遮都遮不掉。 我只好在这秋老虎中穿上了高领的衣裳。 偏偏那始作俑者竟然笑得十分得意,像是做了一件好事似的。 气得我想动手掐他一掐,好让他身上也有这难看的印记。 但我龇牙咧嘴地刚伸出手,便被宁夏握住了手掌。 我不解地望一眼沈暮,又看一眼宁夏,宁夏责怪地看了我一眼,“夫人可不能对将军动手。” 沈暮的笑微顿了一顿,从宁夏手中抽出我的手握紧,对我说:“这儿就是你的家,你以前是什么样子,如今也可以是什么样子,不必拘着自个儿。” 说完后又冷了脸色,牵着我的手朝外走去,头也不回地道:“我这将军府里,从未有下人教训主子的先例。” 宁夏脸色“唰”一下褪了色,扑通往地上一跪,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双目迅速溢满泪花,她颤着声道:“将军,宁夏知错了!” 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以往在宫里,宁夏也经常不许我干这个不许我干那个,若是没有她,我估摸着每日都要因着触犯宫规被罚了。 其实说来也奇怪,若说我是打小在宫里长大,可我对宫里的规矩竟然丝毫都不知晓,得靠宁夏来明白。 “我觉得她说得挺对的。”我替宁夏辩解道,“毕竟我打不过你,若是同你动手,也是只有吃亏的份儿。” 沈暮像是被我的话逗乐了似的,偏头一笑,只反问了我,“是吗?” 尾音轻轻扬起,带着调侃,“郡主殿下身份尊贵,我哪敢同你动手呢。” 他这样一说,我便想起这大热天穿高领衣裳的原因,这难道不叫动手吗?! 我狠狠扫他一眼,竟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哪想这厚脸皮的人并不觉得羞恼,反而笑得更欢了。 我真是无言以对,只想赶紧两步远离他。 但我二人还未走出房门,便见一个丫头便端着一碗汤药过来了。 那丫头见我们正要出门,她连忙福身,恭敬地道:“将军、将军夫人,药煎好了,是否现在服用?” 沈暮看着那碗黑漆漆的药,神色一怔松,没了笑意,握着我的手也紧了一瞬。 我知道那药。那是陛下差人送来的方子,说是给我调理身子的,需要每日服用,万不可欠一日。 其实我觉着自个儿身子是极好的,无病无痛,宫里太医每日来请脉也是说极好的,但我的药就是得每日清早空腹服用。我曾问过陛下为何要喝药,陛下说,因为我前些年生了场病,正是这药才让我如今同常人无异的。 我不大明白其中缘由,但这药我也喝了近一年了,并未出现什么事,便只能信了陛下的话。 沈暮好似知道我要吃药,没有一丝疑问,只是从那丫头手里端来药递到我的嘴边,神色略微有些紧张,“喝完它,我们再去见母亲。” 我也不知道他在紧张什么,接过碗如同往常一样一股脑儿地灌了下去,且因为想在他面前表现出“不过区区一碗药”的态度,我连眉头都没敢皱一下。 这药其实极苦,从舌尖到舌根泛出的苦意半晌也消不下去,连带着吞下肚里后,肠胃都像被苦着了似的,绞着不舒服。 我豪爽地将碗往后一放,给了那丫头,顺手抹了把嘴,带着略微得意地神色看向沈暮:“好了,走吧!” 沈暮没有笑,也没有动。他的眉心渐渐蹙起,喉头滚动一下,像是有些艰难地问道:“苦不苦?” 他的眼神复杂极了,复杂到那时的我无法看懂,只能将之理解为“对苦涩的药难以接受”。 怕他堂堂一个大将军会对喝药留下阴影,我咂巴了两下嘴,很是郑重地摇摇头:“丁点儿都不苦!” 我看到他的喉头又滚动一下,眼底泛起微红,但他仿佛不愿意被我瞧见眼底的神色,头一侧转向另一头,低声道了句:“抱歉,阿朝。” 这是我第一次听闻有人喊我“阿朝”,一直以来,除了陛下会唤我“宁安”外,其余人从上到下都只叫我郡主。 于是我诚实地表达了我的喜悦:“我第一次听有人叫我’阿朝‘,有些好听。” 沈暮一直侧着头,我瞧不见他的神色,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只听得他在我说完那句话许久之后,才低声问我:“那你喜欢我这样唤你吗?” 我点点头,又怕这轻飘飘地颔首不能表达我的喜欢,于是跑到他正前面,直瞧着他重重地又点了点头:“我是极喜欢的!” 他忽地舒缓了眉目,不再是那一副苦涩的模样,“喜欢便好。” 我笑着拉拉他的手,“那我们现在便去给母亲敬茶吗?” 按照惯例,新妇进门第二日,都要去给公婆敬茶拜会祖宗的,如今这个时间点,沈暮的母亲该是等着了。 沈暮点点头,也握住我的手,嘱咐道:“阿朝,不管待会儿我母亲是如何态度,说了些什么话,你都不必放在心上。” 我听了这话,便忧愁起来。 瞧这模样,沈暮的母亲或许不大满意我呢。不然沈暮也不会先给我做好心理预防,以免我待会儿难堪难过。 沈暮又说:“旁人的话你都无须放在心上,只需记得,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话音刚落,又补了句:“不管如何。” 我略带忐忑地去见了我的婆婆,她端坐在主位上,没有一丝笑容,目光沉沉地看着我。 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对我的不喜。 我有些委屈,也不是我非要嫁给沈暮的,是陛下赐得婚,若是沈家不愿,明明可以同陛下说明的。 她无端端便对我生了厌恶,让我没法不委屈。 可礼仪还是得照着规矩走。我小心翼翼地端着茶敬给沈暮母亲,她只淡淡扫了我一眼,一个字也没有说,只将一个红包放在托盘上,接过茶微微润了润唇。 沈暮无声地握了握我的手,安抚地朝我笑了笑。 沈暮父亲早些年殉国了,他十七岁起便开始领军打仗,整个沈家全靠沈母操持。 我虽委屈她对我无缘由的不喜,却也敬佩她。中年丧夫,守着独子撑起沈家。沈暮的父亲是大和的英雄,沈暮的母亲,是沈家的英雄。 我给沈暮回了个笑,表示我不介意了。 同沈暮母亲拜完祖宗,我们便回了屋子。 沈暮得了半月的新婚假,也不用上朝不用去疆场,可以一直待在家里。 日子是过得极快的,我总觉着过不几个时辰,却已经过去了七八日了。 这七八日,沈暮总同我一块儿窝在屋子里,整日无所事事,东想西想,东玩西玩。仿佛将军府里没有规矩,也没有人管一般。 其实,我是极喜欢这样的。 在宫里总是被束缚着,不许做这个不许做那个,成日闷在宫殿内,我甚至都开始思考“我存活在世上究竟是为什么”这等问题来了。 且自打第二日见过沈暮母亲后,我这七八日来,再也没见着她了。 沈暮说,我不用去请安,也不用一块儿吃饭。 沈家是武将家,规矩没有一般高门重,沈暮母亲不喜我,我便也乐得不去给她添这个堵,整日待在自个儿院子里,快活极了。 我原以为,作为武将,沈暮该是跟朝廷那些我见过的武将一般,粗枝大叶、不拘小节,说起话来像是同人吵架,脾气也极差,动不动就爱骂人。 但他不是那样。 他极有耐心,也很温和。他还懂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他能靠声音分辨出各种鸟类,能听出风的声音——在我还没有感受到风的时候,他还能认出各种动物的脚印。 我其实有点儿不大明白,他明明是征战沙场的将军,为何会懂这些听着就极需生活经验的事情。 秋日的京都雨水极少,这些时日一直是烈阳高照,热得人直冒汗。到了傍晚时分,才稍稍凉快些。 同沈暮过了十来日,我逐渐适应了“将军夫人”这个身份,也逐渐期待以后有他的每一个日子了。 我们用过晚膳,便躲在自个儿院子里偷闲。 他搬了张躺椅在院里,我趴在他身上。 三四十载的银杏树在我们头顶,正值落叶时节,满树金黄,随着偶起的秋风洒落。 趴得久了,我的肩上、背上都落了银杏叶,沈暮仍闭着眼,双手枕在脑后,嘴角挂着笑,像是极享受眼下一般。 有鸟雀在我们头顶鸣叫,沈暮忽然问我:“阿朝,猜猜是何鸟在叫?” 我总觉着我也能听出鸟儿的叫声,可我也确实不知眼下正叫的是什么鸟。 我双手搭在沈暮的肩上撑起上半身,抬头想看清楚那是什么鸟。 银杏叶一层叠一层,层层叠叠往下,将树干遮挡得密不透风,丁点儿也瞧不见到底是什么鸟叫。 “是什么鸟?” 我只好又垂下头看向沈暮,期待他给我答案。 可他像是走神了,许久许久都没说话,只一只手搭在我的腰上,盯着我目不转睛地瞧着,目光悠远绵长,像是透过我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 我不大喜欢他走神,尤其在同我一块儿的时候走神。 我正想表示我的不快,却忽见一片银杏落下来,刚巧砸在沈暮的眼睛上,将他那复杂的目光遮住了,也将他砸得回了神。 “大漠没有银杏。”他忽然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 “你说什么?”我疑惑地问道。 “你喜欢银杏吗?”他这样问我。 莫名其妙,也不说鸟儿了,也不讲他刚刚走神的事,又讲到银杏身上了。 “不知道!”我没好气地答,眼下真是见着他就烦。 我手一撑坐起身来,就想自个儿回屋,又气不过他莫名其妙惹人不快,猛地往他胸膛上狠拍一掌,然后迅速跳下躺椅朝屋里跑去。 不料我都还没跑出一步,就被沈暮扣着腰又将带回了他身上。 “打了人就想跑?”他一手扣在我的腰上,一手搭在我的脑后,声音带着笑意,懒洋洋又漫不经心。 我靠在他的胸膛,微微喘了几口气,听着他胸膛传出来闷闷的笑声,忽然觉着不生气了。 我也不明白我的气从何而起,又因何而消。我十分不解自己的心情为何会如此多变,从心烦到消气再到快活,不过短短一瞬。 明明沈暮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哄我。 见我不说话,他又问:“想知道那是什么鸟?” 嘴里问着问题,扣在我腰上的手指尖却轻轻点着,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那似有若无的触感让我腰间一麻。 “知道什么呀!”我轻哼着躲开他的手,“闹了这一场,鸟儿早飞走了。” “没有走。”沈暮说,“是旋木雀,还在树上。” “嘘——”他低头凑近,手指停住,微微用力让我不再乱动,在我耳边轻轻道,“你听——” 我屏住呼吸,鸟儿的叫声一瞬间奔进我的耳朵里。 不只鸟儿的叫声,还有沈暮轻轻浅浅的呼吸声,以及我自个儿稍稍有些快的心跳声。 日头西垂,将整片天染成红色,昏暗从另一头漫过来,沈暮靠在我的耳边,鸟雀不停地鸣叫。 我想,这一刻我怕是得记住一辈子。 是的,鸟儿没有走,它还在这棵银杏树上,不知遇到了何事,正不住地鸣叫着。 叫声轻快悦耳,像是遇到了什么好事情,止不住地快乐,快乐到只有叽叽喳喳地叫出来才觉着好。 如我眼下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架空,全都是私设。 文中的乌桓国同历史上的乌桓国没有任何关系。本文全都是私设。 离魂=失忆。 ☆、沈暮 永安十年夏,乌桓国灭,丹柔联合四方侵扰大和,镇远将军暮率军御敌。 同年秋,丹柔战,大和险胜,暮重伤,九死一生。 ——《大和史》载 我留了下来,为何留下来,彼时的我不愿去探究。 多年后想起来,我也曾笑过自己,驰骋疆场数年的镇远将军,竟也会有不敢直面内心的时候。 乌桓与丹柔的矛盾由来已久。 两国共饮一河,丹柔在上游,乌桓处下游,乌桓本就占了劣势。 乌桓自以为占据东西通商的重要通道,丹柔总归是敬自己三分的,便十分信任地将岁贡交由丹柔使臣带去,并托付他向大和的永安陛下澄清缘由。 乌桓的灵源河水源枯竭,原因十分简单,丹柔那头将河水截住了,使水流无法流经乌桓。 这原是极好查出来的事情,可那乌桓王一直没往上游查。水源一少,便易生旱,旱灾一起,水源更少。 乌桓王成日祈神求雨,却从未派人查一查为何灵源河上百年来都未曾干涸过,如今突然间便日渐稀少了。 这怕也是丹柔王也想不到的。 丹柔要截乌桓水源,原因其实也十分简单,丹柔王想娶乌桓的公主。 乌桓只有一个公主。 我说不清那时是如何感受,只觉有些愤怒,胸口囤积了股戾气。 丹柔是真的想娶奚朝么?并不见得。 我想起奚朝说起这事生动的模样。 她头一扬,神色倨傲,脸上隐隐带了丝愤愤不平:“他还想娶我呢!” “我才十四,可他都四十五了!我阿爹也才三十五,他大我阿爹整整十岁!” “大父四十九,他只比我们乌桓的大父小四岁!” “我都可以做他孙女了!” 我没忍住,笑出了声。我囤积胸口的戾气便这样被她抚去了。 丹柔王知道乌桓只有一个公主,乌桓王视她为掌上明珠,定然不会愿意将她嫁过去,如此一来,便可以有由头与乌桓决裂,断了乌桓的水源,挑起乌桓的战事。 将两国战事借由一个女子发出,实在是令人不齿。 乌桓王还想派使臣去同丹柔谈,我拦住了他。 我颇觉这乌桓王令人头疼,甚至琢磨了许久,他是如何当上这乌桓王的。 遇事只想谈和,过分以己度人,易信他人。 乌桓还没灭国,可真是祖宗保佑。 但我万万没想到,乌桓就那样灭了国。 永安皇帝来了信,还顺道送了一支队伍给我,说是让我留在乌桓,帮助乌桓王解决问题。 我的性子一贯是不大好的,十分怕麻烦,大多数情形下,我是不愿出手帮人解决麻烦的。因着我的不近人情,大和的朝廷里,几乎没有官员同我来往,我孑然一身,形影相吊。 连一同长大的赵亦都讲,若不是同我一块儿长大,决计是不会同我来往的。 也正是因着我这不近人情,才能在永安皇帝的眼下安安稳稳地做着我的将军,没有得到过怀疑。 若是按我往常的性子,在我本不愿意的情况下,若是被强逼着去帮不相干的人解决他自个儿造出来的麻烦时,必然是心里一股郁躁,没个好脸色。 但那日收到信,我想的却是:若是能在乌桓多留几日,那替乌桓王解决他眼下的问题,也并不是全然令人不快的。 我甚至是有些欣喜地答应了永安皇帝的要求。 乌桓国得知我愿意出手相助,十分高兴,当晚便开了宴席来表达敬重和谢意。 那晚,是我第一次看奚朝跳舞。 我还未做将军时,也去过几次茶楼街巷,听到过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本子,讲一些狐鬼花妖精魅化作人形魅惑人心的故事。 说书人讲运城有位大户人家的公子,某日忽然重病不起,药石无医,请了多少大夫来看都没有任何好转。 有一云游道人路过,直言府里有妖祟,说这家公子重病不起就是妖精作祟,只要除了那妖精,公子便会不药而愈。 众人起初不信,但当晚,那道人当真从那公子屋内捉住了一个妖精。 是一个花妖。 说书人说,相貌极佳,众人一瞧,都被那花妖的模样吸引住了。 她被道人扣在手里,眼角含着泪,目光瑟缩胆怯,楚楚动人,尽态极妍。 那道人说,这便就是蛊惑府里公子的妖物,凭借出色的样貌蛊惑人心,令那公子一片痴心托付,心思全在她身上。 那时我不过一个少年郎,同赵亦边听边笑,坐在雅座里对着说书人指指点点,一一击破他故事里的漏洞,比如说,妖物成人乃瞎说八道,又说世间哪会有那光凭相貌就能让人心向往之。 引得那说书人气急败坏,拎着惊堂木就要追着我们来。 邻座的姑娘瞧着也十分愤怒,站起身来似要同我二人理论一番。 我同赵亦见此情景连忙跑了,事后回想起来,仍然觉着自个儿没错。 可如今,我瞧着奚朝跳舞,脸上戴着乌桓特有的面纱,面纱下坠着她爱的铃铛,一舞一动间尽是娇俏。 她手一伸,轻纱广袖滑落,铃声一响,面纱外的眉目一弯,我听到大和送信的信使小声的赞叹声。 我忽然就信了说书人的故事。 若是世间真有魅惑人和狐鬼花妖精怪,奚朝定是其中之一。 她脚尖一旋,长裙铺开,双手超前一伸摊开又合起,扭头瞧了我一眼,冲我眨了眨眼睛。 狡黠灵动得让我心口发胀,忍不住仰头平复一下自个儿从胸口涌上脑子的汹涌澎湃的情绪。 那是怎样的牵动人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地将一颗心完完整整彻彻底底地放在她的身上啊! 她若是个妖精,必然是个偷情窃心的妖精。 什么都不曾做,单单只是做她自己,便让我记挂,让我沉沦。 她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同我说了几句话,跳了支舞,便令我的心思,从白日到夜间,连入眠的梦中都不能跳脱地,全在她身上。 我堂堂大和的将军,一见着她,竟像个毛头小子般,紧张得手心冒汗,心口发烫。 我担忧着信使见着她的模样,将话传给永安皇帝,惧怕他起了心思,决定同乌桓联姻。 我多么惧怕。 于是我修书给永安皇帝,表明了自个儿的心意,说愿意同乌桓联姻,娶乌桓的公主。 我知道,但凡我先开了口,永安皇帝必然会答应我。 只是—— 只是奚朝会不会愿意嫁与我? 她站在一个圆台上,头一垂一扬,手一挥一收,手腕上脚脖子上头上的铃铛声四起,伴着那乌桓特有的乐声,浩浩荡荡地从四方奔涌而来。 那一瞬,我似乎看到了大漠里的雁。 奚朝如同那雁,浩瀚无垠的天空是她的家,广阔天地生出她的勇敢,无边自由造出她的灵动。 她是那么不适合大和,不适合京都。 我的那封信到底没有送出去。 我如何能将她的勇敢束缚在大和,如何能将她的灵动锁在将军府里。 若是那样,她还是奚朝吗? 她曼妙的身影萦绕我的心头,令我向往快活,可我得割舍掉这份情感。 那晚,对着大漠的圆月,我彻夜未眠。 我想,得尽快解决乌桓的问题,得尽快回大和。 否则我这满腔情意不知该生出多少不甘,以至于余生都被这不甘包裹着,心存悔怨。 可第二日,天还未亮,奚朝便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一开门,她的眼晶晶亮,说要带去我听风。 我那颗被强行安抚住的心又鲜活起来,它疯狂地跳动着、叫嚣着。 “去吧,去吧,和她去听风去吧!” “去啊,去啊,回大和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这颗心它不听我的话,它全扑在奚朝身上,唯她的命是从,我叫不得、唤不回。 我睁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极小心地压着那颗过分喜悦的心脏,小声地应了她:“好。” 风是什么声音?有何味道? 我们站在乌桓的最高点,迎着天边那一丝细长的亮光,风从东方而来,吹过我们的躯干,奚朝说:“沈暮将军,你听——” 我听不到什么,风如何有声音?它穿过山林、树梢、房屋时,带来的不过是山林、树梢、房屋的声音。 “你闭上眼,”奚朝好似知道我在想什么,“不要用身体去感受它,用耳朵去听它。” 我看她闭上眼睛,发丝随风乱动,粘在她的脸颊上,在将亮未亮的天色下,显出朦胧的美丽。 我好想替她拂去那乱飞的发。 “你听到了吗?” 她不曾睁开眼,只问我。 我眼也不眨地撒谎:“听到了。” “真的吗?”她带了一丝欣喜,连忙睁开眼看我。 我慌忙中眼眸一合,赶紧闭上眼睛,心如擂鼓,差点就让她发觉了。 天知道我堂堂一个将军,趁夜色摸入敌军驻地都未曾这般慌乱,如今不过要被她看一眼,竟吓得乱了手脚。 我哪儿会听风声,我耳边能听到的,全是她怕打扰我压低了的呼吸声。 轻轻浅浅的,温温柔柔的,将我那满腔的心思又逐渐勾了出来。 “风声是什么样子?”我闭着眼问她。 “你没听到吗?”奚朝急了,声音里都带了丝情绪。 我安抚她:“我听到了,但不确定是否是风声。” “你听到的是什么样的?”她忽然不确定地问我。 “……”我一时不察,竟不曾料到她会问这样的问题,噎了许久也想不出该如何回答。 后来,我在战场上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听风声,那时我终于回答出了这个问题—— “大漠的风声是苍凉又雄浑的。” 只是那时,奚朝再也不是奚朝了。 我特意穿着战袍去见丹柔王,请他同乌桓友好往来。可丹柔王话里话外的意思俱是让大和莫要管此事。 于是我便明白,丹柔从不是真心要娶奚朝,他们这是刻意要同乌桓断绝往来,挑起战事。 这么做,无非是因为乌桓同大和比邻,占据着东西往来的重要通道。而丹柔,想在这条道上称王。 简直是痴人说梦! 且不说乌桓同大和一直互通有无,只乌桓占据大和同东西来往通商渠道这一点,大和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丹柔吞并乌桓,一家独大。 我带着乌桓的将士们给灵源河重开条河道,将大和境内最近的一条河道改至乌桓境内。 这个工程巨大,其中艰辛不可多说,冬季过于寒冷,水面冰冻又无法动工,只得停下工事,待到开春再动。 那个冬季,是我难得的轻松快活日子。 不用驻守边关,没有战事,也不在京都受人管束。 冬日积雪正厚时,奚朝带着我去捉雪兔和白狐。 像是经常跑,她奔跑的速度极快,我必须全力追逐才跟得上。我也见识到了奚阳所说的,奚朝的箭术极好。 哪是“极好”二字就能形容的,“影随流水急,光带落星飞”都不能准确形容。 我才刚见雪兔,奚朝就已经一箭贯穿它的喉咙了。 我自愧不如。在她面前,我仿佛是个初初拿箭的门外汉,可真是丢人极了。 许是见我兴致不高,她还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不用担心,每个同我射箭的人都会有你这样的心情!” “不是你们不厉害,关键是我太厉害了!” 这样的公主,我真是忍俊不禁。 她还教我如何辨认动物的脚印,在雪地里是怎样的,在大漠里又是怎样的。 每日清晨,她还会同我一起看大漠里的日出,告诉我太阳的味道是如何的。 这样的公主。 我一日一日地将她放在心上,越来越沉越来越沉。 我甚至不敢去想,等到必须离开乌桓的那一日,我会是怎样的心情。 我万万没想到,还没有等到我离开乌桓,丹柔便坐不住发起了战事。 丹柔见大和出力帮乌桓改河道,注入新的水源,原本不大放在心上,觉着此事必然不可行。却不曾想,来年入夏时分,这工事竟干得差不多了。 这让他们如何坐得住,怎能让乌桓成功复苏。 丹柔有了充足的准备,从军事到指挥,对乌桓了如指掌。 我是大和的将军,丹柔乌桓战事一起,本该避嫌回大和。 只是乌桓若是被丹柔吞并,东西商道被丹柔一国占有,对大和来说绝非益事,两下权衡,我只派人快马加鞭去向永安皇帝禀告此事,并且请求增援。 大和的援军过来需要一月,而乌桓国灭,在第二十五日时。 第二十五日,我一刻也不愿回想起。 丹柔来犯,我连夜集合乌桓所有能上战场的子民,却仍是回天乏力。 大和的援军还不曾来,我奋战二十日,被丹柔王一箭刺中,一时之间无法再上战场。 丹柔借着这股势,趁夜偷袭。奚阳战死在城外,乌桓的王和王后坚守城门直到丹柔破城。 五日后,乌桓国破。 乌桓王被斩下头颅悬挂在城门上三日,王后自戕在城楼上。 奚朝—— 她箭术出神入化,同乌桓的百姓抵御外侮数日,也无法抵挡敌军。 乌桓的国力衰弱至斯。 城一破,丹柔王下令屠城。 我得了消息,又急又怒,连衣裳都来不及穿便跑到城门口。 奚朝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捏着弓箭的手满是鲜血。鲜红血液顺着她的指尖一滴一滴地滴落在地,也不知是她的还是旁人的。 丹柔王骑着马,在城墙下凝视着她,对她说:“奚朝,你若是愿意嫁给我,我便饶你一命如何?” 奚朝冷冷地道:“我是乌桓的公主,我与乌桓、乌桓的百姓,共生死!” 她手握弓箭一拉,箭头直对准丹柔王:“乌桓二万五千六百三十四人,你必须还。” 大和的援军来得那样快,却又来得那样迟。 仅仅二十五日,大和的援军就赶到了。 乌桓城破了,大和的援军才赶到。 丹柔不战而败,退出了乌桓的地界。 乌桓,从此以后只会在史书上存在。 高高的城楼,奚朝就这样一跃而下。 我痛苦到无法呼吸,我强撑着一口气却只瞧见了奚朝从城楼一跃而下。 我自十七岁上战场以来,受过的伤大大小小不计其数,却从未有哪一次如同这次一般痛苦,蜷缩着身体也压抑不住胸腔里的痛感,只能抓着副将的手,用尽余下所有力气飞奔过去,接住她。 奚朝砸在了我胸口的伤上,温热的血液又喷洒出来,我的喉间也涌上一股腥气。 她的眼睛直愣愣地望着我,像是在望着我,又像是在望着天,望着乌桓。 “我是乌桓的公主。”她忽然说,“我要同乌桓共生死。” 她是乌桓的公主,勇敢善良。 她对我说,她要同乌桓共生死。 可乌桓已经死了。 她在告诉我,不要救她。 我如何能不救她,我怎会不救她,我怎能不救她。 副将带着那队人马护着我,我额头抵在奚朝头上,血自我的鼻尖嘴里滴落,溅在了她的脸上,我一滴滴拭净,忽然涌出一股失而复得的心情。 乌桓到底还是留住了一部分百姓,丹柔到底被迫退回原处。 乌桓的领土由大和接管,成了乌州,再也没有乌桓了,再也没有乌桓的公主了。 作者有话要说:影随流水急,光带落星飞。——李峤《箭》 ☆、奚朝 建元二十八年,一代佛子檀明坐化。 檀明者,元始三十六年生,佛家宗师慧印之徒。因破不坏身,贪恋凡尘,被逐出佛门。 檀林寺,三百年。传为幸林所建。香客众多,不可计数。 幸林者,建元二年所生。无父无母,为檀明所救。建檀林寺,埋身于此。 ——《大和·民志录》载 沈暮在家的日子不大多,他是镇远将军,得守着大和的北方。 陛下给他的假刚完,宫里便遣人来催了。 秋日都还未过完,他便要出发去北疆了。 从京都到西北,要走三月。我给他备好了过冬用的衣裳,又给他列了一张保暖的单子,仍是十分不舍他的离去。 我好像很懂如何保暖,从头到脚的穿着和防护,甚至部队冬日作战该如何防冻,我都能说出几点来。 给沈暮列单子时,我还疑惑了许久。 让我开心的是,沈暮似乎也极舍不得我。 要走的前一日,他便一直跟着我,不论我去哪儿,他都守在一旁。 平日里,反而是我跟着他多一些。 如今是他跟着我了,让我那颗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一整日也是开开心心的。 唯一不好的,便是他闹了我一晚上,任我怎么求,怎么哭,怎么哄,他都没有停。 他总是一边动作一边喊我的名字,喊也就算了,偏偏还非得让我回应他,不知哪儿来的怪趣味,实在是让人咬牙切齿。 沈暮原是守在西方的,听宁夏说,两年前,沈暮自个儿请命去守了北部,抵御丹柔。 我不知沈暮为何要换了驻地去北方,翻了翻大和的史书,史书上也记载不详。 冬日里刚下第一场雪,沈暮便来信说已经到了北疆。 北疆眼下也是万里冰封,极其寒冷。 他还说,要多谢我给的保暖方子,那些动物的皮毛极为保暖,今年冬日都没有往年冷了。 我仍然是不识字,但我已经不大好意思让宁夏给我念信了,也不大好意思让她帮我写信了。 成婚后,我有许许多多隐秘的心思要告诉沈暮,可开不了口让宁夏代笔。 于是在收到沈暮的信那一日起,我便下定决心要识字。 宁夏给我找了市面上给幼儿启蒙用的书来,又给了一本千字文,教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背了下来。 两个月后,我便自力更生地给沈暮回了封信。 信上的字可真是看不得。三字一团黑墨,五字一片拥挤。我甚至都不知沈暮能否看懂我的信,能否看懂我的心思。 即使我的信写得这般糟糕,我也还是期待着他能看懂,能瞧见我为给他回信的努力,然后夸我一夸—— “我的夫人,在家可努力了!” 也期待着他能将我那些付之纸上的想念读懂,盼他也能在繁忙的战事中偶得的闲暇时刻里,能想我那么一想。 如此我便满足了。 然而沈暮却一直都没有回信,我左等右等,等了许久许久。 等到院子里的银杏树从光秃秃爬满了翠绿枝叶都没能等到他的回信。 等到了千字文上所有的字都会写了,等到了我对着他留在书房的墨笔练满了整整三百张纸,他都没有回信。 等到我不再期待他的回信了,他回来了。 不是凯旋,是重伤不愈,回来修养的。 于是我才明白,为何我望眼欲穿也等不到他的回信,他根本无法给我回信。 沈暮的副将同他一道回来,说是丹柔同大和休战了,陛下也已经派了新的将领过去了,副将担心京都的大夫不熟悉沈暮的伤,便跟了回来。 待到沈暮安置妥当后,那副将站在我面前,十分忸怩,垂着头半晌才道:“夫人,将军一路过来,凡有意识清醒的时候,就一直念叨着,若是见了你,一定要说上一句话。” 我诧异地望着他,病危中的沈暮会念叨着什么话。 那副将道:“将军夫人,您可厉害了!” 嚯,我给他写信时未曾付与纸上的心思,他全都明白,也全都记在心上。 要多么幸运,才能遇上这样一个人。 那一瞬间,我被无边的满足和痛苦包裹着,好似天地间所有的欣喜和难过都漫天卷地朝我涌来。 他是我的丈夫,我隐秘羞涩的心思他都一一知道,我多么幸运能遇上他,多么幸运能嫁给他。 可是—— 我好好的一个人送去北疆,怎么就成这模样给我送回来? 整整三月,他都未能下床,甚至都不怎么清醒。 换药时,我瞧见了他胸口藏着的那封信,我给的回信。 我欲将它拿出来,却被副将拦住了。 “夫人可千万别,我们将军可就靠着这信吊命呢!他若是醒了瞧不见信,待会儿一口气就撅过去了!” 他说的这般吓人,我也不敢再动作了。 只是,若是我的信真能给沈暮带来生机,我可以写上十封百封,铺满他的身子。 从炎炎夏日到宜人秋日,院子里那颗银杏树绿了又黄,他都在床上度过。 沈暮自十七岁起上疆场,十年来大大小小的伤受了无数次,原本都不严重,只是这次伤到了前两年同丹柔打仗时伤到的地方。 那年,丹柔王一箭刺中他的心口,让他命悬一线。 如今,丹柔的勇士一刀刺进他的心口,就在箭伤上。 他在北疆病危,一直病危到将军府。 宫里的御医来了一轮又一轮,叹了一声又一声气,要我做好准备。 可我同他成亲还不到一年,同他相处不过十来日。 我要做什么准备? 我才不要做准备。 我要沈暮好起来,要他像个普通人一样,要他像先前一般,要他自个儿来同我说一句“我的夫人,可努力可厉害了”。 听闻京都的檀林寺,是天下第一寺,寺庙里的主持是大和有名的高僧。 檀林寺在京都最高的那座山上。传闻,那是檀林寺第一任主持檀明坐化舍利的地方,他的信徒为了纪念他,将檀林寺建在了这里。 传闻,上檀林寺那九百九十九级石阶,皆为信徒所修。信徒去世后,将自己葬在了这檀林寺下边。 传闻,他的信徒只一人,名幸林。 我站在山脚仰望檀林寺,恍惚中竟仿佛真见着了寺被佛光笼罩着。 太阳底下,它泛着金光,闪进我的眼中。 我不信神不信佛,在这一刻,却突然信了它。 我徒步爬上九百九十九级石阶。 据说,若是对檀林寺有所求,上去时每上一步台阶,就默念一遍诉求,这样佛祖便能听到。 我从清晨走到了黄昏,走到了月亮挂上梢头,清冷的月华洒落在我的身上,宁夏陪着我一言不发。 等我好不容易走到了檀林寺门口,还未抬手叩门,门自个儿就从里头打开了。 伴随而来的,是一道声音—— “更深露重,施主辛苦了。” 是住持,他好像知道我要来一般,提着灯笼等候在此。 “大师……知道我要来?” 住持微微一笑,笑容里满是禅意。 “施主,不信佛祖,不进寺院。” 我刚迈进去的一只脚就这样尴尬地不进不收,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 我若是稍稍信一点,便能在此刻义正辞严地喊出“我信”二字,偏偏我半点儿都不信。 “我原不信佛祖。”我垂眸看着我探进去的那只脚,踩实在地上,“但我如今不知该怎么办了。” “佛祖不是普度众生么?我也是众生一员,我来请佛祖指点迷津。” 御医说,该用的药也用了,该做的都做了,如今只能瞧沈暮自个儿的底子,能不能熬过这场伤病。 我不信神佛,因为我信人。 可如今人该做的事情都做了,结果却不尽人意,这要如何是好。 住持听了我的话,仍旧是那副笑模样,也不知信了还是未曾信。 但他也不曾为难我,只是道:“阿弥陀佛,施主随老衲来。” 夜里的寺院很静,住持走路的声音很轻。 到了佛堂,住持拿出一盏灯,灯芯懒洋洋得躺在灯沿边。 我不解地望向住持,只听得他道:“此乃缘灯,也为愿灯。” “施主请点灯。” 我看着那灯,“灯内无油,如何点亮?” 住持笑容不减:“若是有缘,施主自然能点燃。” 我拿过那盏灯,又听他道:“若是灯不亮,便是无缘。施主所求之事,檀林寺无能为力。” 缘灯愿灯。 我拢起火苗,凑近它,果真没点燃。 我心微微沉了沉,果然临时来抱佛脚,佛祖也不愿让抱。 我又试了几试,仍旧没有燃。 我稍稍泄了气,将火折子往桌上一扔,“算了,叨扰大师了。” 有这功夫,我不如去多找几个大夫。 住持见我要走,拿过那灯,仍然是那副神色,说道:“九百九十九级台阶不好走,施主当真就这样放弃吗?” 我起身的动作微微顿了顿,看着灯,伸手:“我再试试。” 住持笑容加深,将灯递到我手中。 不知怎么回事,这一次火折子刚凑过去,灯芯一下点燃。 “亮了!”我有些欣喜。 “夫人亮了!”宁夏也有些兴奋。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主持双手合十,“施主有缘。” 话音刚落,住持将一包药材给我,又写了个药方。 我瞧着他这一套动作,完全像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大师,你是否早就知道我为何而来?” 住持但笑不语,又从佛堂里拿出一盏灯,一手掌灯一手握着个火折子点灯,没有点燃。 “怎么会?!”我微微吃惊,怎么这檀林寺的灯连住持都点不燃?檀林寺的住持都无缘吗? 但接着,我就看到他双手一搓,在灯芯上扽了下,再点,瞬间点燃。 “你干了什么?”我惊讶极了,拿过那盏灯翻来覆去地瞧着,“我方才点的那盏灯,是不是也是你做了手脚?” 住持一笑,伸出右手给我看,微微颔首:“老衲只是想告诉施主,缘分是可以靠人创造的。” 他的右手拇指和食指上,满是煤油,正闪闪发亮! “老衲早知施主要来,早早候在门口,看着施主从山脚上来。”住持道,“也早知施主来此所为何事,早早备好了施主所需。” “阿弥陀佛。”住持又双手合十,“既点亮了灯,便就是施主的机缘。” “施主,相逢即是有缘,老衲有一言相赠。” “勿念旧事,也勿轻言放弃。” “勿念旧事?”我根本不记得任何旧事,“住持大师,您认识我?知道我以前的事情?” “阿弥陀佛,话不可言尽。”住持却不再说了,“山间夜凉,寺内早已给施主备好了斋房,施主早些歇息。” 说完这些话,他唤来一个小和尚来引着我们去斋房,自己却提着灯笼转身出去,不知去了何处。 小和尚是个话多的和尚,他告诉我,檀林寺一般不留女客,住持也神出鬼没,连寺院的人都不一定能找着他。 三月前,住持忽然出现,差人收拾了间房,交代了他日有女客留宿后,便又消失了。 于是这间房便一直有人打扫,留到了如今。 寺里洗漱不便,我同宁夏随便洗了洗便睡下了。 寺里安静,许是佛光普照,这晚我难得做了梦。 梦见了战争,一个一个的人在我眼前倒下死去,鲜血溅满了我的身上,眼前血红一片。 我没有恐惧,只心口巨疼。 我手里捏着弓箭,弓弦上也满是鲜血。 一个年轻的男子在我面前万箭穿心,他死前叫了一声:“阿朝——” 我就在这一声“阿朝“中惊醒,心如擂鼓,冷汗淋漓。 窗外仍是夜色,只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敲打在屋顶、地面,听着别有韵味。 我忽然想起,梦中也有雨天。 那是战争停了,满地的尸体,他们横着卧着。夏季暴雨下个不停,我拎着弓箭从他们中间穿过。 雨水洗刷掉我身上的血迹,将我冲刷得干干净净。 雨不停地下着,血顺着雨水渗进地下。 暴雨声中,我听到了一道男声—— “都忘了吧。” 不知哪儿传来一阵木鱼声,我的眼皮越来越沉,不知何时又睡了过去。 直至第二日清早,被宁夏一阵惊呼吵醒—— “夫人!昨日的药忘了喝!”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八月份去了,搞新文中! ☆、沈暮 …… 建元二十六年七月,护国将军沈辞,殉国。奉建元皇上谕旨,‘沈氏满门忠烈,尽忠尽职。以身殉国,朕心深为痛悼,特以追封,加之谥号,谥曰:忠义神勇定武大将军,配享太庙。’忠义神勇定武大将军之子暮,年方六岁,天真小儿,令其为太子伴读,同为太子太傅教导。 ——《大和·忠义神勇定武大将军录》 我终于娶了阿朝。 她在京都这两年,我几乎没见过她。 头一年,我因伤重,在府上将养了整整一年。第二年,丹柔厚颜无耻,竟将两国之战归咎至乌桓挑衅,我气极,便做了人证,扣下了丹柔王的小儿子,让其在大和做人质。这事刚结束,边境又出了点骚乱,解决后,日子晃晃悠悠已经走到秋日了。 陛下还未赐婚时,我曾私下看过奚朝几次。我常年不在家,陛下便将她接到了宫中。 我伤好后再见她,便是在宫内。 她拆了散发上的辫子,取了铃铛,梳着大和的发髻,戴着大和的发饰,手腕脚腕上的铃镯子都取下了,恭恭敬敬穿着大和郡主的服饰,就站在池塘前,跟一群年幼的女眷比赛漂水花。 宫内规矩森严,从来未见哪个宫中女子会组织这类玩闹,偏生奚朝来了之后这些玩意儿就多了起来。 明微公主也在,许是怕漂起的水花飞溅到自己身上,离得极远。但即使是站得老远,也抻着脖子朝前望着,时不时还捂嘴笑着。连带着明微公主身旁的小丫头也感兴趣极了,垫着脚张望着,偶尔爆出一阵喝彩。 即使穿着同明微公主平徽公主差不多的衣裳,梳着跟她们相似的发髻,举手投足之间,奚朝仍然那么不同,那么独特。 仿佛浓雾之中的灯塔,仿佛黑夜之中的启明星,让人不管在怎样的环境下,都能一眼就看到她。 她的发梢随风而动,原先绑成根的辫子拆散,发尾的铃铛也没了。但即使没了,我仿佛也仍然听到了随着她动作的那一阵阵铃声。 我恍惚想起乌桓还在的时候,有一日奚朝问我:“你第一次见我,有没有感觉我的身上很多铃铛?” “嗯。”我应她。 她倒是一点也不忸怩地道:“因为我喜欢铃铛的声音。” 完了不等我回答,她又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铃铛吗?” 我很懂事接道:“为什么?” 奚朝闭上眼,张开手臂和五指,感受风从指尖穿过的滋味,“你听。” 她那副专心致志沉迷其中的样子极大地吸引了我,我也学着她的样子闭上眼睛张开五指。 辽阔草原上呜咽的风声从耳边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仅在耳边的铃声。 “你听到了吗?”我听到她问。 “风在为我唱歌。” 旷野的天地间响起一阵阵铃声,那是风为她唱的曲子。 我还没从这一片风铃声中反应过来,又听得奚朝道:“你抬头看。” 我抬头望向穹顶:“看什么。” 浩瀚无垠的星空在我们的头顶展开,璀璨美丽。 奚朝道:“看穹顶的星。” 那一晚,夜黑星辰明亮,为她喝彩,大漠中有风飞起,吹动她发间的铃铛,为她高歌一曲。 我曾以为她是我一人的启明星,是我一人的灯塔,我以为她只在我的眼里是独特的。 到了大和我才发现,她那么出众,那么肆意,在这规矩森严、压抑克制的深宫内也会是难得和耀眼。 一群公主贵女用帕子掩嘴而笑,就她一人仰着头张嘴大笑;旁人皆是丫头拿着瓦片,就她一人一手捏着十片八片挑衅地看着对方。 许是漂了个大水花,她“哈哈”一笑,往旁边那个人肩上一拍,神气十足地喊:“怎么样,我厉不厉害?!” 那人被她拍得向前一倾,哼哼唧唧地说了声:“厉害!” 她也不介意,双手往后一背,头一扬,“那是!” 高空的阳光照在她肆意的脸上,带出奇异的色彩。 她是大漠里的雁,高墙也束不住她。 我站在隐秘处瞧着她们,瞧得我仿佛也快活起来。那片片瓦块漂得不是池塘的水面,是我的心海。她手轻轻一挥,便在我心上落下点点涟漪。那涟漪一圈一圈漾开,漾到我的手足,漾到我的躯干,漾到我的头脑,让我连呼吸都放轻放缓,让我心口泛酸泛软,一塌糊涂。 “啧,这丫头确实挺招人疼的,是吧?” 耳边传来一声调笑,永安皇帝不知何时来的,站在我身后,望着那片玩闹的地方,十分高兴的样子。 “哈哈!”我学着方才奚朝的样子,在他肩上一拍,“那是!” 永安皇帝继续道:“皇后总是说宁安太闹腾,将明徽几个都带得不像个公主起来,你觉得呢?” 他的表情平常,叫人摸不透情绪。 我将问题扔回去,“陛下觉得呢?” 他叹息一声,“这高墙内院,重体统规矩,众人战战兢兢,生怕行差踏错招来麻烦,朕已经许久没听见这种闹声了。” “我们大和向来教导女子娴静温柔,宫内又更看重这些,自然是不这么热闹。” “嗯,明徽也活泼了许多。上次去看她,还瞧见她同皇后撒娇呢。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她这么胆大。” “难怪这京都众多女子,你皆瞧不上。” 见永安皇帝心情不错,我笑着反驳道,“京都的姑娘们也都有特别之处,臣并非看不上。” “臣只是……”我一个武将,对于吐露内心之事十分生疏,话到嘴边又咽下,到嘴边又咽下,“臣只是……喜欢奚朝罢了。” 永安陛下看我吞吞吐吐,啧一声拍拍我道:“她是个招人疼的姑娘。” 我笑道:“陛下不嫌奚朝没规矩么?” 他没答,垂眸叹息一声,“沈暮呐,朕是真的有点想将她留在宫内了。” 我的笑就这样僵在嘴角,摸不清永安皇帝具体是什么意思,整个人都紧绷起来。 “别那么紧张,”永安皇帝轻松一笑,“这乌桓公主可是你的命,朕不会要你命的。” 我背脊一松,又听得他叹道:“只是这宫内,多少年也没见着这样热闹的人了。赶紧接走吧,免得朕惦记着!” 我求之不得,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赐婚的第二日,下了朝,赵亦正同我说事,远远的我便瞧见奚朝躲在太和殿下头的垂带墙边上偷看。我看着她小心翼翼时不时探头的模样觉得十分好笑,完全没听清赵亦说了什么,气得赵亦咬牙切齿要跟我过招。 我忍不住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让他去练武场等我。 我径直从奚朝身边走过,目不斜视,装作没发现她的样子。 可我怎么舍得。 我一想着她就在我背后,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这脚步就再也迈不出去了。 我那时便不得不明白一件事情,不管奚朝站在何处,不管她做什么,只要她望着我,只要我知道她在望着我,我便迫不及待甘之如饴朝她走去。 她问我:“你是镇远将军吗?” 我心头涌上一阵酸涩,奚朝以往都叫我“沈暮将军”。 我六七年的戎马生涯,听到过无数声“将军”,可没有一声如她唤的那般令我高兴。 那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是那么特别,缱绻绕进我的耳朵,又从耳朵里钻进心上。我是头一次对这虚名感到满足,感到骄傲,我想哪怕以后不再是将军了,也要她叫我将军。 大抵天下所有的男子见着心上人都会如我一般吧,我无数次这样宽慰自己,好让自己心里不唾弃自己跟个毛头小子似的莽撞。 我给她写信,送点零嘴小东西。说来可笑,不晓得收到信和礼物的人高不高兴,我这个送礼的倒开心了一整日。 她爱睡觉,每每我下朝想让她像之前那般来寻我看看我,得到的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用膳。 后来因为要休婚假,得赶在成亲之前将军务处理完,我忙于婚事和军务,夜里也当白天用,连早朝都不去上了,好几日没空给她写信,也没给送点东西,想想她该生气了。 奚朝爱生气,忘性也大,时常气着气着自个儿就忘了。 平日在军营里无聊,我时常会拿刀琢磨些小东西打发时间,那时带了个随手削的娃娃雕,被奚朝瞧见了,便说也想要个。我原本答应给她刻一个做生辰礼物,但到了她的生辰我都还没能交出成品。 奚朝理所当然的生气了,生辰那日,在我耳边念叨了许久什么“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还有什么“大和的仁义礼智信”。我正苦恼着怎么去哄她,怎么让她消气呢,没想到还没一个时辰呢,她就来找我去看烟花。 那个半成品被我捏在手里一晚上,承载着我的惶恐,意外,快活,兴奋,最终化成了个公主出现在奚朝手上。 奚朝说,木雕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跟她一模一样。 可不是,我熬了三个整夜,一刀一刀用尽满腔情绪,精雕细琢而成,那是我不可言说的秘密,无法宣泄的情感,又怎会不活灵活现? 我看着她满心欢喜的模样,心里竟然生出无限满足。 我这么大个年纪,如愣头小伙子一般,一下子满足,一下子又酸楚。 奚朝嫁给我时,仿佛褪去了在乌桓的青涩和张扬,穿着一身嫁衣含羞带怯地看着我,那一刻,打了胜仗都没能让我如此开心。 婚宴我参加过许多个,新娘子我也见过许多个。当年和庆公主出嫁平姜,她代表着整个大和,穿戴皆是大和最为尊贵华丽的服饰,妆容精致秀丽,出城时,沿街百姓前来送行,都说和庆公主是大和最漂亮的女子。 我作为护送的将领走在前头,远远曾望见和庆公主的模样,当真是应了百姓的那句话。 但我娶奚朝之时,却又觉得百姓当年所言并非真实,在我眼里,奚朝才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 我去接她,她在宫门口上车,又在将军府下车。我牵着她的手,望着她盛装的模样,心底生出无边的窃喜。 我像个宵小一般,为自己偷来的宝物感到欣喜,又恐这太过珍贵的宝物终有一日会被发现。 婚礼的繁文缛节在我眼里也成了令人愉快的必要,将军府自门口到大堂的数十步距离我仿佛走了一生,闻太师的迂腐固执也在一瞬间成了倔强可爱。 连着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敬的酒我都一一接受,因为礼赞说,酒里头有着宾客们诚挚的祝福,会护佑着婚姻的。 说来也是好笑,我在战场上杀伐果断,从不信什么鬼神,成亲时却因为几句虚无的祝福喝了不知多少酒,真是好笑又好叹。 我没怎么醉过,那个晚上在步入新房之前,我也是清醒的,但掀开盖头喝了合卺酒后,我突然就不清醒了。 好像那杯合卺酒将我的酒意全都激发出来,搅得我头昏眼花,无法思考。 我想握着奚朝的手,告诉她,我等这一刻等很久了,久到我每一天都忐忑着唯恐生变。 她问我以前想娶的姑娘是什么模样,我忍着没告诉她,很早很早之前,我就想娶她了。 从听风开始,从射雁开始,从她对我笑开始。 从见她第一面开始,我的梦里便经常会有铃声。 无风时有铃声,有风时也有铃声。我恍惚起来,分不清那铃声是真实存在,还是仅仅在我心里。 奚朝那么好,那么富有生机,我却让她喝那样的药,让她忘记她的阿爹阿娘和哥哥。 每每午夜梦回抱着她,我总忍不住想,若是有朝一日她想起往事,她会做些什么,而我又会有怎样的结果。 我恐惧那样一天的到来,害怕到不敢断她一天的药,尽管我知道所有的事情都留有痕迹,奚朝也迟早会知道。 可我没想过那一天那样早,早到我措手不及,早到她也不曾准备。 少时作为侍读同永安皇帝一道受闻太师教导,太师怜我幼年丧父,亲族血缘淡薄,只有寡母,怕我整日同这些王子皇孙,公主贵女来往,瞧见别人家庭和睦二老健在又受尽宠爱,会生出怨愤,常以借古人身在炼狱却仍心怀希冀来开导我,让我拥有“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这种豁达乐观的心态,为的就是不让我偏执,遇上事能保持豁达,冷静思考。 我也学的很好,自小以来,我不曾因为任何事自乱阵脚,即使敌军打到城门口了,我也能想出对策应敌。 可奚朝想起来时,我打小来的冷静自持在一瞬间消失,恐慌无措控制着我的身体。 我仿佛回到幼时,他们送来一口金丝楠木棺椁,告诉我我的父亲殉国了。我的母亲哭晕倒在棺前,他们要我端着我父亲的牌位送至太庙。 那时的我头顶青天脚踩大地,却感觉青天离我那般远,大地上浮不愿承载我,四周飘飘荡荡,我不知自己在哪里,也不知自己要做何事,更不知自己将去往何处。 明徽公主问我为何不哭,我不明白为何要哭。父亲自小教我男儿有泪不轻弹,他们说我的父亲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既然是英雄,自然是该为他骄傲和开心的,所以我一路咧着嘴送他到太庙。 当时身为太子太傅的闻太师见我那般模样,重重地叹了口气。 少时我不明白他为何叹气,长大后我认为他没必要叹气,后来奚朝想起往事时,我的周围竟无一人为我叹口气。 我日夜防着奚朝想起往事,可往事仍然不受我控制般地涌入她的身体。 作者有话要说:还好没到今年八月更…… 开了就一定会更完的,应该也没两章了。 隔太久再写的后果就是……我连奚朝的封号都给忘了…… 而且半天找不到感觉。 开新文前会把奚朝结束的。 ☆、奚朝 永安十六年春,镇远将军与其妻和离。同年春,宁安郡主殁,葬于乌州定陵。 ——《大和史》载 许是我诚心诚意所求的药有奇效,沈暮喝了药后身子一日日好起来了。 我还偷偷给她求了个护身符,连着在心口捂了三日,每日都恭恭敬敬祈求老天爷能保佑沈暮平平安安的。 我将那三角护身符系在沈暮脖子上,可他一醒来就发现了。他捏着那枚小小的符纸,嘴角笑得不怀好意,“送我的啊?” 我见不得他明知故问的样子,哼哼两声道:“那不然呢?我还有别的丈夫吗?” 他将那枚符纸小心翼翼地藏进心口处,拉着我躺在他身旁,“我道梦中总有什么东西拉着我不让我离开呢,原来是这玩意呢!” 我不满意了,“什么叫这玩意儿?这是我三跪九叩求来的,可不是普通的符咒!明明是饱含你妻子一片赤忱的心,多么宝贵的东西!” “哈哈哈哈——咳咳……”沈暮听了我的话大笑起来,笑闹间又牵扯到伤口,闷声咳了好一会儿。 我连忙替他拍了拍心口,“你可老实点吧,我都担心死了!” 沈暮按住我的手放在心口,温声道:“这真是天地间难得的宝贝。” “那可不是!”我曲起手指抵了抵他胸口,“你给我好好戴着,可千万别丢了。” 沈暮笑着道:“不会丢的,我丢了它都不会丢。” 我白他一眼,躺回床上,叹了口气道:“或许是你总是上战场,我前些日子也梦到我自己上战场了。” 沈暮的笑就这样僵住,隔着被子我也感受到了他的紧张,“你干嘛?” 沈暮收了笑,目光沉沉地盯着我,“你梦到了什么?” 我双手枕在脑后,“就是梦到尸横遍野,血流成池,暴雨成河。我拿着弓箭,箭上好多血,有个男子在我面前中了数箭——啧,他还叫我阿朝。” 我有点难受,却不知这股子难受从何而来,“沈暮,我有点不舒服。” 沈暮立马撑起手肘,忙问道:“哪儿不舒服?” 我手捂着心口,“这儿,难受得紧,感觉喘不过气来了。” 大口吸了几口气,“最近总是这样,我一想到这个梦就会这样。但我看不清那人的脸,我就怕是你。” 就是这个梦,我第二日临走前才去求了道护身符。我怕这个梦预示着什么,也怕那个瞧不清面孔的男子就是沈暮。梦中那股难受到绝望的心情,我永远也不想再体验第二次。 沈暮一直没说话,我长舒了口气,又自顾自道:“说来也奇怪,我总觉得那好像是发生过的事情,可我也总想不起来发生的是什么。” 好一会儿后,才听到沈暮声音干涩地问道:“是在何种情景下梦到的。” 听着他的声音了我才看向他,却被他的脸色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准备叫人,“你的脸色怎么忽然这么差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我去叫大夫!” 沈暮却忽然抓着我的手,力气极大,一时之间我竟然挣脱不开,只好扭头喊道:“宁夏?宁夏!去叫大夫来!” 还没听见宁夏的回答,沈暮用力一拉将我拉至身前,脸色惨白地问道:“你是怎么梦到的?!” 我被他吼得一愣。沈暮从来没有大声跟我说过话,大多都是笑着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铁青着脸大声过。 我微微挣扎了下,“沈暮,你怎么了……” 沈暮却把手握得更紧了,唇瓣被他紧抿得泛青。 “就是之前,我去檀林寺给你求药的时候,天色太晚了,就留宿了,就是那晚梦到的……” 我眼见着沈暮的脸色越来越差,声音也放得越来越轻。 “这些日子有没有还梦到?” 我摇摇头,“就那一次。” 我其实不大明白他为什么生气,或者说不能叫生气,应该叫恐慌,拍了拍他胸脯随口安慰道:“就一会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怕的。” 只见着他盯着我看了许久许久,忽然问道:“那天,是不是没喝药?” 他这句话其实有点奇怪,不知道为何又扯到喝药上了,但他脸色实在太差了,我只好如实回答:“那天没料到不能回来,没有带药过去。” 他泄了口气一般,手一松垂在被子上,“我就知道……” 复尔又立马抓过我的手,神色紧张地看着我问道:“今天的药呢?喝了没?” 我看了看外头的天色,道:“应该还没煎好吧,这些日子都是先煎你要喝的,然后才是我的。” 说完怕他怪罪宁夏,立马补充道:“我觉得我身体挺好的,应该不用喝那调理的药了。” “要喝!”他沉着一张脸,低喝着,“来人!” 一个丫头很快进来,沈暮吩咐道:“日后不管府里有何事,夫人的药一定最先煎好。” 那丫头看我一眼,垂首应道:“是。” “其实我真的——” “沈暮——” 我还想说两句,门外却传来沈暮母亲的声音,连着宁夏和御医几个一道进来了。 沈暮娘一瞧见我脸就沉了下来,喝道:“你在床上做什么?!成何体统!” “……知道了。”我看沈暮一眼,在暗处偷偷拧他一下,都是他将我拉上去,还不让我下来!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一拧竟然将沈暮的脸色拧得稍微好一些了,还微微带些笑意。 御医给他把脉时,他还抽空叫宁夏去给我煎药了。 御医诊治得很快,说他已经没有大碍了,好好喝药养着很快就能痊愈了。 沈暮的母亲看我站在一边,十分想训我一顿,但沈暮在她开口前及时喊道:“母亲,孩儿累了,想休息了。” 我暗自给沈暮一个赞赏的眼神,也不知他收到了没有,反正沈暮的母亲是收到了,因为她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嘴一张就要说话,沈暮又道:“孩儿伤重,多日来辛苦母亲了,还请母亲回去好好歇息,以免孩儿挂念。” 这话说得,完美无缺,十分孝敬。沈暮的母亲唇张了又闭,闭了又张,最后一甩袖子,斜着眼睛冲我道:“还不走吗?!” 没料到她走之前还会喊我,我愕然了好一会儿才应她,“……好吧。” 虽然我不大想走,但我也不敢反驳沈暮母亲,只好想着等她走了我再偷偷进来。 但沈暮没给我这个机会,他道:“母亲,孩儿身子还未大好,夫人就留下来照顾孩儿吧。” 我大喜,狂点头。 沈暮母亲冷声道:“她照顾你还是你照顾她?让寻绿——” “母亲。”沈暮喊了她一声,也不多说什么,母子俩就这样僵持着。 我尴尬地站在二人之间,摸了摸鼻子还是开口道:“要不,我还是跟母亲走吧?” 沈暮母亲脸色更差了,瞪我一眼拂袖走了。 她一走,房内就剩了我跟沈暮了。我无辜地看着沈暮,皱了皱鼻子,“都是你,母亲更不喜欢我了。” 沈暮掀开内侧的被子,“陪我躺会儿。” 我立马脱鞋躺上去,正想说会儿话,就听得宁夏在外头喊,我的药煎好了,只得又爬起来开门喝药。 我的药一煎好,沈暮的药也好了。他这人还不肯好好喝药,非要我喝一口他喝一口,就十分奇怪,喝得我鸡皮疙瘩全往外冒。 喝完后他还问我苦不苦,我怕他觉得药苦在找盟友,日后一定要像今日这样喝,连忙摇头,“不苦,丁点儿都不苦!” 却不想他眉目一垂,“可我觉得苦极了。” 我仿佛瞧见无边的苦涩从他眉目间散开,从他的嘴角溢出,瞧着模样,倒像是真的极苦一般。 看了看药碗,我迟疑着问道:“真的……这么苦吗?” “是啊,苦极了。”他抬眉看我,“要不要尝尝?” “我不——”我拒绝的话还没说完,他就吻了上来。 唇齿间是浓郁的药香和苦涩,我和他的药并不同方子,苦涩的味道也不一样。 嫁给沈暮后,我喝的药里都会加诸多的蜜浆,喝起来比在宫里时已然好许多了,但仍然抵不过那顽强的苦意。 沈暮的药倒是没加任何调味的,就那样纯苦,两种苦加起来,苦得我的舌尖都麻了,偏沈暮仍然不依不饶。 许久之后,他缓缓松开我,我砸吧两下嘴,问他:“我的嘴巴苦不苦?” 他轻笑一声,摸了摸我的唇,答道:“药很苦,每日都很苦。” “也没有啦!”我拍拍他的肩,“要不要睡会儿?太医说你要多睡。” 沈暮掀开身旁的被子,“一块儿睡。” 我也没拒绝,立马跳上了床。 —— 沈暮的身子是一日比一日好了,随着他的身子渐好,我也发现他的折腾。 我是从来不知道,沈暮这么能折腾人。 起先刚能坐的时候,看天气好,日日要上院里晒太阳,晒就晒吧,我指挥着小厮们扶着他去,他偏不愿意,非要我扶着他。扶也就罢了,还要我同他一道躺着晒太阳。 晒了好些日子的太阳,沈暮的腿脚也利索了,不要扶了,开始日日喊着我起来打拳。 大清早,天刚擦亮,就得起来打拳。这哪是当将军夫人呐,怕是当他手下的小兵都没有这么被操练的。 后来,他身子大好了,说要带我去马场玩。  本来我以为他一好又会马不停蹄地奔向战场,结果他说:“边境有人管着,我可以休息好些日子。” 于是我便兴高采烈地跟着他去了马场。 马场是他部下的专养军马的驯马场,场子极大,马儿也十分矫健。一开始跟着沈暮来的那个副将也在,我们去时,他正骑了匹马熟悉着,见我们一来,连忙下马来问好了。 副将牵着马过来,“夫人这也是来骑马的?” 我看着他那匹马,开心地答道:“是呀!沈暮说带我过来玩玩!” 副将道:“那属下去给夫人挑匹温顺的小马来。” 沈暮伸手拦住了他,“不用,她会骑。” 副将顿时惊讶地望过来,“夫人会骑马?” 我也十分惊讶,“我会骑马?” 沈暮不多答,只是道:“去把我那匹马牵过来。” 副将犹豫了会儿,才应道:“是。” 沈暮的马很漂亮,雪白的皮毛,深蓝色的两眼闪亮,很高,马背就到了我的头顶。它的头抬得很高,十分神气。 “上去试试。”沈暮拉着那马,替它梳理着鬃毛。 沈暮说我会骑马,我原先持怀疑态度,但瞧见这马了,我才发觉我是真的会骑马。 好像骑马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看见非凡的马匹,我的血液便奔涌起来。 我翻身上马,不用复习便能驾驭。 起初那马不由我的指令,但我不怕,我知道我十分有经验,三两下便能降伏它。 在马场策马狂奔,风呼呼地穿过我的耳旁,沈暮骑了另一匹枣红色的马追上来。 我没有停,风一阵阵吹过我的耳旁,像是带来一阵熟悉的铃声。 在他追上的那一刻,我问道:“沈暮,你听到铃声了吗?” 沈暮停住,“什么铃声。” 我张开手指,感受风穿过我指间的滋味,“不知道,就觉得有铃声。” “还有风,风在唱歌。” 就在这一瞬间,我感到无比的快活,好像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天地广阔,万物尽在我的怀抱中,我可以畅快肆意。 我大喝一声,将马鞭在手指间转了一圈,这个动作好似极为熟练,只是两指夹着鞭子我便能下意识转上那么一圈。 我的胸腔内充斥着满腔莫名的情绪,冲着沈暮大喊:“我这时候是不是要叫出来!” 沈暮含笑问我:“叫什么?” 那种刻入血液灵魂深处的声音自然而然就溜出我的嘴巴:“呀嘿——” 沈暮一愣,顿时大笑起来。 我被他的笑感染,也笑得伏倒在马背上。 “大雁。” 大和少能瞧见雁群,应该说京都少见雁群。 也不是,是我整日困在宫内,困在将军府里,几乎没瞧见过雁群。 眼下正开春,雁群排排飞过,南迁北回。 迎着阳光,我好像看见自己在同谁比赛,一只只雁被放出来,飞到高空,然后我跟那个人一人一箭比赛,最终我赢了。 “沈暮,有弓箭吗?” 我忽然觉得手痒,想射箭。 沈暮却摇摇头,“有箭,但没弓。” 我颇为遗憾地叹息一声,伸手做挽弓状,对着那群远去的雁群道:“好想射箭啊!” “感觉我箭术应该蛮厉害的。” 不然就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欲望了。 沈暮嘴角一直扬着,闻言道:“下次带你去狩猎。” “真的吗?!”我又兴奋起来。 前年陛下办过一次狩猎赛,但他们说我是郡主,会有危险,不让我参加,只让我在看台上看着旁人射猎,颇为无趣。 若是能跟着沈暮去狩猎,那多有滋味啊! 沈暮应了我:“真的。” 我高兴地道:“那我要同你比赛,我肯定能赢你!” 沈暮一挑眉,轻笑一声,“等着你。” 然而沈暮的承诺到底没实现,半个月后,丹柔犯边,他又上了战场。 这一去,我便再也没等到他的消息。 沈暮走后没多久,沈暮的母亲头一次来找了我。 说来奇怪,我同沈暮成亲也有几年了,但沈暮母亲却一次都没来找过我,不知其他姑娘跟自家婆母相处是不是这样,还是沈暮去跟他母亲说了什么,总之这几年来,沈暮母亲一次都没主动找过我。 我俩在一个将军府里,却神奇得不怎么碰面。 所以当她突然来找我时,我一时之间都反应不过来。 不只是我,连着宁夏都一脸讶异,“夫人?” 沈暮母亲挥挥手,让她下去了,如此这屋内就剩了我跟她两人了。 “……母、母亲?” 沈暮母亲手里拿着张纸,脸色不大好看,“你嫁进沈家,四年了吧?” “啊?”我不大明白她特意来找我却说这么句话是什么意思,只得做乖顺的模样,“该是四年了的。” 沈暮母亲沉着一张脸,“四年了,你还无所出。” 我愕然,“什么?” 沈暮母亲将手里的那张纸往我面前一拍,“这儿有张和离书,你签了吧。” “???”我下巴都要震惊掉了,“什么东西?” 沈暮母亲却又道:“你要是不想签,也行。让沈暮另纳个平妻吧。” 许是见得少,我竟然不知她的想法如此跳跃,且喜欢自说自话,“母亲,您在说什么?” 沈暮母亲却像听不懂话似的,“你不愿意是不是?”  “您这……”我无话可说了,“这就算要和离,也是沈暮跟儿媳来和离……”我又不是同她成亲的,哪有她代替沈暮来和离的道理。 沈暮母亲好像很生气,“我是沈暮的母亲,自然可以替他做主!” 我有点不耐烦了,“……沈暮在的时候您从来不说,沈暮一走您就逮着我说,您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 沈暮母亲瞪着我,“你!!忤逆不孝!” 我张了张要辩解,想想也没什么好解释的,便又道:“而且也不是我要娶妻,沈暮娶妻的话,您不是应该去跟沈暮说么?” “你!!”沈暮母亲一拍桌子,气得发抖。 见她这般生气,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安抚,只好斟酌着道:“母亲,您别生气了,我知道错了,我自己闭门思过三日,保证深刻反省我的错误!” “你……”沈暮的母亲却更生气了,她指着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最后拍桌道:“这和离书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我觉得她不讲道理,也生气了,“我偏不签!” 我不仅不签,而且反手一封信去给沈暮告了状,质问他是不是想要新妻子了。 信送出去大半个月后,算着时间估摸着沈暮该收到了时,永安陛下来了。 他来的也比较突然,且专门找了沈暮母亲,二人关在书房内不知谈些什么,近一个时辰后才出来。 后来我想,该是那天永安陛下同沈暮母亲说了什么,以至于她后来再也没找过我。 可她没找过我,宁夏也找不见人影了。我找了宁夏整整一日后,才有人给我说,沈暮母亲带宁夏去礼佛了。 我有那么点奇怪,宁夏是我从宫内带来的丫头,既然是我的丫头,一般是不需要服侍沈暮母亲的。 但也就只有那么一点儿奇怪,想不明白便也被我抛之脑后了,反正这院子里有的是丫头。 只不过没了宁夏,我每天该喝的药都没有喝了。 虽然我也不大愿意每日喝那苦得要命的药,但如此突然停了,我心里莫名就惴惴不安起来,总感觉不知道有什么事要发生似的。 停药的第二天,我又开始做梦了。梦到战场厮杀,我叫一个人哥哥。还梦到沈暮重伤,军医都束手无策。 停药第七日,宁夏回来了。 停药之前,我一直觉得身体挺康健的,没什么不好。但停药第二日起,我整个人就没什么精神了,总想睡觉,可睡着了又要做梦,梦中总是厮杀。 七日里我什么都没做,却像是真的上战场了一般,身心俱疲。 宁夏也没比我好多少。也不知她这几日有没有睡觉,眼下青黑一片,整个人瘦了好一圈。 她一见我哐当一下跪到在地,二话不说就开始哭,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欲罢不能。 我只好强打起精神安慰她,“宁夏,你可快点别哭了,哭得我头疼。” “夫人……我有罪……”宁夏哭得一抽一抽的,还在跟我认罪。 我想也没想地挥手,“原谅你了。” 宁夏又问:“夫人,这几日你有没有喝药?” 我懒洋洋地道:“没喝呢,这不是少了你给我煎药嘛!” 宁夏哭声都停住了,脸色骤白,“夫人……” 我见她像是吓着了,安慰道:“这不是府里其他人也没有药方子呢!” “不是的……”宁夏呆愣住,“将军手底下的筠梅有方子,绛兰知道怎么煎药。” “郡主,她们故意的!”宁夏蹭得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喃喃道,“老夫人带我去礼佛,她们故意不给你喝药。” “老夫人带我去礼佛——”她猛然抬起头,“我知道了,郡主,宁夏知道了!” 我不由地好笑,“你知道什么了你知道了。” 宁夏却一脸严肃地握紧我的手,“老夫人故意带我去礼佛,故意让她们停了你的药!!” 我不太明白宁夏为何这般激动,“停了就停了,我这不是也好好的么?” “不是这样的……”宁夏神色焦急,“以前在宫里时,陛下就说过,郡主的药不能停,停了会有性命之忧!” 我一听,来了好奇心,“我这什么病啊?如何做到喝药跟没事人一般,不喝药就会死啊?这药这么神奇吗?” 将军府里经常有大夫来号平安脉,大夫从来没说过我有任何病况。 宁夏只顾着摇头,“都是宁夏的错,我早该想到的……” 我无语,“你这丫头可真是的,怎么又是你的错了?赶紧起来吧,夫人我饿了,给我做点吃的吧!” 好不容易给宁夏打发走了,我也感觉好不容易养起来的精神也没了,趴在软塌上又睡着了。 又做梦了,只是这个梦太过美好,我有点舍不得醒。 我梦到了沈暮,我带他骑马,跟他说怎么听风,辨别动物的脚印,在大漠里怎么熬过风沙。 梦里还有整片的铃声,是风吹奏出来的乐曲,好听极了。 …… 再醒来时,天已经擦黑了。 好不容易有点精神了,我决定起来给沈暮写封信。 我给沈暮写的信也不多,但每次一写就停不住,洋洋洒洒不写满三页纸是停不下来的。 末了我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也写了写,本来是想说宁夏小题大做,写到后面鬼使神差地补了句:“沈暮,你是不是知道我生的什么病啊?” 宁夏这次就算回来了,我的药也没得喝了。沈暮母亲不许她出门,也不让她用药炉子。她买不到药,将军府内也不肯给她备药。 为此,宁夏急得上火,嘴角长了好几个燎泡。 我对那药执念不大,而且在最初停药的那七日过后,我的精神倒像是好转起来,也不嗜睡了,反而觉得神清气爽起来。 宁夏看着我倒是一日比一日慌张,我有事没事笑她两句,说她像个小老太太,整日愁眉苦脸唉声叹气。 如此又过了十日,许是见我好好的,宁夏的精神也没那么紧绷了。 变故就出现在第二个十日。 我如今坐在这高高的阁楼上,回想起这几年的日子,竟生出一股讽刺来。 那个晚上,我忽然觉得脑仁像被针扎似的,一点点的抽疼。很快,这点点抽疼就扩展成整片的巨疼,疼得我不断冒冷汗,说不出话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睡着又醒来了,天色仍然是漆黑的。 窗外没有风,乌云蔽月,风四处吹着。 明天不是个好天气。我想。 我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想起来的。 很长的时间内,我不知该感谢沈暮母亲,还是该怨恨她。 是该感谢她让我想起我的身份,还是该怨恨她让我想起我的身份。 那一碗碗药喝掉的是我的记忆,我摒弃奚朝的身份作为宁安郡主嫁给沈暮,我全心全意好无挂念的活了这么久。 可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王兄他们以身殉国,唯独我苟且偷生至今。 他们是乌桓的王和王后,是乌桓的王子,他们以身殉国,乌桓的百姓战死城内,而我身为乌桓的公主,竟然偷生到如今。 沈暮将军……我同床共枕近四年的丈夫。 我有那么一瞬间是恨的,恨他不顾我的感受,不经我的同意要我忘了往事,忘记我的身份,同他成亲,做这将军夫人。 我签和离书的时候,一直在想,若是乌桓是沈暮灭的,我是不是就不会这般纠结,恨也恨得理所当然,怨也怨得十分应当。 可不是,不仅不是,沈暮还算是乌桓的恩人。我怨不了他,恨不了他,百般纠结万般痛苦。 我乌桓的子民还剩多少? 身为王族,不能护佑子民,是为不仁;身为子民,不能驱除外族,平定战乱,是为不忠;身为子女,未尽应尽责任,是为不孝;苟且偷生至今,是为不耻;沉溺安稳,贪图喜乐,不思悔改,是为不智。 我如此不忠不仁不孝不智之人,苟活至今,生出的竟然不是悔恨自责愧疚,而是遗憾。 是一种,竟然这么快就到头了的遗憾。 我为自己感到不耻,感到羞愧,可我无法克制我的情感。 我舍不得沈暮,舍不得连他最后一面都见不到。我该恨他,该讨厌他,该怪他自作主张让我远离阿爹阿娘和哥哥,远离乌桓来到这大和的京都。 可我仍然舍不得他。 我想了整整三日,念了整整三日,想起很早之前,我同沈暮谈论过的一个问题——若是一国覆灭,皇室是否该殉国。 我说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百姓给了皇室尊贵和荣耀,皇室自然得替百姓收好家门。若是国破,君王有何颜面苟活?当然得殉国。 沈暮不同意,他说越王勾践能卧薪尝胆十年,最终复国,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沈暮不懂,就好像他身为将军,绝不会允许有不战而逃的情况发生一般,我们乌桓的王族,也不会允许自己国灭后换个地方继续活着。 我们不是百姓,是王族。 若是阿爹在,我可以活;阿娘在,我可以活;王兄在,我也可以活。哪怕他们都不在了,只有乌桓在,我也可以活。 可连乌桓都消失了,天地广大只剩一个乌州,我乌桓的子民灭国前被战火袭击,灭国后流离失所,我如何能安心活着。 我是乌桓的王族,乌桓在我在,乌桓亡我亡。 我知道沈暮为什么要我忘了这些,我如今终于能理解宁夏的那句话。 为何我不喝药,就会死。 ☆、沈暮 永安十六年春,镇远将军沈暮忽发心疾,不可闻铃音,一闻生幻象,现幻听。永安十七年春,暮旧伤复发,太医束手无策,月余,将军薨。葬入沈氏祖陵。 ——《大和·镇远将军录》载 母亲不喜欢奚朝,我一早就知道。但她左右不了我,她也一早就知道。 打我十七岁拒绝她给我定的亲事起,她便明白我跟我父亲不同,我不是那般事事听话的儿子,我的主意大得很,几乎不听她的话。 十七岁那年的亲事,定的是外祖家的一个远亲,母亲极为喜欢,可我见都不曾见过。 我拒绝亲事一来是我不喜欢,二来并非别人姑娘不好,只是我身为武将,大和边境又不安稳,我们沈家人丁单薄,若是我有个好歹,别人姑娘又得如我母亲一般,孤儿寡母扶持半辈子。 何苦让别人姑娘来遭罪,也何苦让沈家成为皇权的眼中钉。 我的婚事,我不愿意的都不可能作数,母亲为此同我生了极大的气,连着三月不愿见我。 且由于这次拒绝,我的亲事一拖拖到了二十四岁。 我自己原都以为要鳏寡孤独至死,没想过去了一次乌桓,竟想着成亲了。 母亲大概也没想过,起初听闻我愿意成亲时,她十分高兴,甚至找好了媒人,准备了三书六礼。 我跟她说不用了,陛下会赐婚的。 这话说出去没多久,永安皇帝就赐婚了。 奚朝来历不明,京都私下都在传,是不是陛下微服出游时碰上的哪家姑娘,偷偷带到宫里来的。 我母亲常参加那些宴会,自然也听过这些乱七八糟的言论。 即使陛下封了郡主也没能堵住悠悠众口,直到赐了婚,京都的传闻由“皇上看上的姑娘”转变成了“原来是镇远将军看上的姑娘”。 由此还生出了颇多话本子,说是奚朝身份低微,同沈家不配,为了成功娶到心上人,镇远将军同皇帝做了交易,让皇帝收了她做义妹,给她一个郡主身份,这才成功让宁安郡主嫁入将军府。 百姓众说纷纭不必管,可我的母亲也信就有点头疼。 不知她从哪儿听到了什么传闻,认定奚朝最后会害死我,到成亲之前以性命威胁不允许我娶奚朝。 赵亦一直好奇,我以什么方法说服我母亲的,他也好学学以后对付他娘。 我并不曾用什么方法,只是同母亲说了实话,若是娶不了奚朝,她也别想要儿媳了。 说来惭愧,若是大和有人记载个不肖子录,我一定会榜上有名。打小就没听过母亲一句话,也没按照她的要求做成过一件事。 她希望我不要步父亲的后尘,安安稳稳做个文官,我不愿意,偏要上战场;她希望我娶个家世好又熟悉的温婉姑娘,我偏娶了奚朝。 我念着已成定局,母亲也不会再说什么了,也想着时间久了,奚朝也就没什么执念了,即使想起来也能安稳活下去了。 但我没想到,即使成亲这么多年,我母亲仍然对奚朝抱有埋怨。 麝香是奚朝喝的药里头必不可少的一味,我是知道这事的。说来也愧对父母,我性子淡薄,对于子嗣无任何要求,有没有都无所谓。 但我母亲不这样想。 沈家人丁单薄,到我父亲这代只他和我大伯两兄弟,我父亲这头到我,仅我一个。但大伯那头却是有子女五个。 我母亲常想着我成亲后也能多多生养,好让这偌大的将军府热闹起来。 我原想着,即使没有子嗣,若是奚朝想要,我们便抱养一个,若是不想要,只我们二人也挺好的。 可我母亲不这样想。 她拿着和离书要奚朝签,还想给我抬个平妻。 奚朝给我写信来,说她将母亲气得够呛。我看着她那生动的文字,不禁十分快活。 接着我就看到了她说药停了七日的事情。 我如遭雷击。 从京都送信这丹柔边境,要二十日。 她停药二十七日了。 我不知事情究竟在何处出了差错,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我同奚朝才成亲四年,我翻来覆去琢磨着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子,起初是甜的,可甜着甜着竟然泛出苦涩来,就如同奚朝每日喝的那些药一般,纵使加入再多的蜜糖,也化解不了那浓郁的苦涩。 我仿佛已经料到结局般的心如死灰,却又在这片死灰中萌生出点点希望。希望她能舍不得我多一些,希望她四年来能释怀一些。 但她没有。 她一点都没有留恋。 等我回到我们共同的家中,连白幡都已经烧干净了。 奚朝不在时,我在这家中生活了二十余年,并不觉得它空寂,但那日我一进来,恍惚间就有那么一种,天地间就剩我一人了。 春日难得太阳,它高高的挂在空中,余晖洒向大地,却没有照耀至我的身上;和煦的微风自远处而来,温柔地拂过世间万物,却绕过了我;群鸟欢快呼叫,向人们宣告着快乐,唯独漏下了我;草木冲破土壤,将生机送给人世,偏偏遗忘了我;河流打破冰封,送去欢快,独独无视了我…… 万物从我面前过,我企图抓住,却只是徒劳,只能任凭它们自我的指间滑过,奔向远处,奔向更远处。 如同我的世界一般。 成亲时,那么多人的庆贺,那么多杯祝福我都一一喝下了,我不敢漏听一句,不敢漏下一杯,为何仍然不得个好结果? 我连奚朝最后一面都见不到,我为大和守关近十年,到头来竟连妻子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人人同我说节哀,人人同我说世间好女千千万。 没错,世间好女千千万,可有哪一个是奚朝?节哀,我要节什么哀? 无人能给我一个解释,我问了永安皇帝,永安皇帝说他不知道,我问了母亲,母亲说她也不知道,我问宁夏,我连宁夏的面都没见到。 我好好的一个妻子,好好的放在家里,如今没了,我连原因都打听不到。 望着空荡荡的屋子,我胸口剧痛,喉间一股腥甜,竟然呕出口血来。 “将军!!” “将军!!” “将军!!” 恍惚间我仿佛又听到一声—— “——沈暮将军。” 望着地上那摊血,我突然觉得好笑。笑声从我的嘴里溢出,周遭如死一般寂静。 我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自己,发丝凌乱,眼睛猩红,衣襟上沾满血迹,额角青筋鼓起,咧着嘴大笑,如同一个疯子一般。 我挨个儿问过去,“奚朝做错了什么?” 无人回答我。 我的母亲闻讯赶来,我抓着她的手臂,用尽最后一丝力气问她:“母亲,我又做错了什么?” 母亲也不答我。 我跌跌撞撞跑出去,春日天晴,可阳光照不到我身上。我瞧见阴影处有奚朝在对我笑,她在喊我:“沈暮将军。” 我心如刀割。 等我再有记忆时,已经回到了我跟奚朝的房间了,赵亦在旁边守着。 赵亦说,我胸口受过两次箭伤,本就难调养,如今情绪悲恸,导致了旧伤复发。太医带来了上次奚朝在檀林寺为我求的药,要我好好的养着,否则难以恢复,会有性命之忧。 赵亦还在絮絮叨叨,我却听不进去了,盯着淡橘色的床幔许久。床幔起初是青灰色的,奚朝嫌弃太暗沉了,换成了个明亮的颜色。床幔边角处还被她歪歪扭扭绣着“朝暮”二字。 奚朝胆小,晚上睡觉会害怕,以前在宫内时,常常是宁夏陪着睡,如今在将军府内,宁夏再不好陪她睡,我不在家时,她便抱着我的衣裳,在床幔上绣上我的名字。 她说,这样一来,她会觉得我像还在家里一般。 赵亦忽然道:“沈暮,你在笑什么?” 我给他指了指,“这个床幔,很好看。” 赵亦当然不会明白,他看了好一会儿后道:“不就是普通的床幔——你……” 我手盖上眼睛,深深地呼吸几下,胸口顿时传来一阵刺痛。 奚朝那么胆小,当初独自去檀林寺,又是从何处生出的勇气? 我听见赵亦叹息一声,缓缓道:“之前,我隐约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你母亲私底下给过我母亲一张方子,让我母亲帮忙看看。” 赵亦的母亲是医药世家,奚朝用药的那张方子,就是赵亦的堂舅研制出来的。 “方子很古怪,每一味药都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但搭配起来就十分古怪。我母亲研究了两日才明白,说那上头的药能使人癫狂。” 是啊,我亲自看过了的药,如何能不知道药效。每一样药减少三分,便能让人忘了过往,又不至于癫狂。我苦心求来的药,如何能不知道。 “赵亦,我伯父家有五个兄妹,来往不多,仅老四家淳厚些,我母亲过去,定然不会被苛待。” “你是我这么些年唯一说得上话的,日后多帮我照看照看母亲。” 许是我这一番话像是在交代后事一般,赵亦十分紧张:“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笑他,“赵家世代从医,你耳濡目染也了解,我现在喘气都难受,又还能怎么好。” 赵亦吞吞吐吐地道:“你之前,在乌桓第一次受箭伤时,就已经是鬼门关走过一遭了,所幸你身子骨强,才养回来。但第二次又在同样的位置重伤,本就是拼着一口气活下来,如今你……唉……” 我笑一声,也觉得奇异,我现在竟然还笑得出来,“我当初拼的那口气,就是奚朝一直在我耳旁念叨。若不是听着她的声音,若不是想着她一人在大和无亲无故,我要是走了,她一人得多难过……我早就撑不下来的。” “你……”赵亦又叹息一声,“你当初娶她,就该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我知道,我知道她总有一日会想起来,我也知道她想起来会怪我,会……”我话头顿住,觉得满口的苦涩,再也无法继续说下去。 赵亦看着我半晌,问道:“你当初,是怎么让皇上答应你娶奚朝的?” “我答应他,边疆不定,决不卸甲。” 赵亦大吃一惊,“你……” 他同我自小长大,自然也知道我其实从来不想征战,也不想上战场。只是大和重文,多年来武将少,边境不稳。我父亲生前的志向便是平边疆之乱,定大和安稳。我十七岁从戎,也是替他完成遗愿。 永安皇帝也知道我不喜战场,爱得便是骑马逗鸟的闲散日子,少时他说我,整日游手好闲,以后有了喜欢的姑娘都求娶不到。 我那时说,若是有了喜欢的姑娘,就天天带着她骑马逗鸟,闲云野鹤过一辈子。 可我没能带着奚朝闲云野鹤过一辈子,我求皇帝下旨赐婚,永安皇帝令我立下誓言,大和边疆不定,决不解甲归田。 我同奚朝成亲不过几年,却时常在战场上,同她相处的日子短之又短。 幼时跟着母亲听戏,常听一场头顶有神仙的戏。神仙犯了错,被贬下凡间受苦,在凡间遇上了个心爱的姑娘,同姑娘经历生离死别等磨难。我那时便想不明白,为什么神仙下凡叫做受罚,为什么来到凡间叫受苦,做人很苦吗? 那时的我过于年幼,成日招猫逗狗没个安分,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朝起暮歇,日复一日。 如今我才真正明白,明知是假,为何仍然有人追求超脱成仙。 “赵亦,我今儿个才觉得,人生十分苦。” 我摸着胸前奚朝送我的平安符,觉得十分明白什么叫做“下凡受苦”。 “我不信神不信佛,可如今竟然觉得佛说的人生八苦十分有道理。”我扯下平安符,对着光仔细瞧着,仿佛透过它就能瞧见奚朝似的。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盛。” “ 生在人世,幼时丧父,盛年伤病失了康健。不爱战场却戎马半生,爱别离……呵爱别离。”我闭了闭眼,“赵亦,我大约是上辈子做的孽太多了,由此这一世要尝的苦都要多一些。” 赵亦不说话,无人回答我。 我在床上躺了三日,三日来不曾见母亲。 她在门口唤了又唤,我不曾应答。 母亲是我的母亲,我爱她;奚朝是我的妻子,我也爱她。 可这些事堆在一块儿,让我的心如同在油锅里煎炸一般。 永安皇帝来看我,说他不应该将奚朝用药一事告知我的母亲,觉得十分对不住我,若是日后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我忍不住想笑,笑得我胸口针扎似的疼。 我二十七年来,从不曾对他提过任何要求,从来不曾。 唯一求他相帮的事便是娶奚朝,但那也是我交换得来的。 我看着永安皇帝沉痛的面庞,是头一次觉得摸不透他,“皇上是无意的么?” 他神情一凝,没回答我就走了。 那日,母亲让奚朝牵和离书,我远在边疆,托永安皇帝略施援手,让奚朝不至于过于被动。 但不曾料到竟会落得如此结果。 三日后,我出了门,见外头日头大好,忽有一种再世为人的错觉。 再世为人,仍在苦海里度余生。 我穿戴好衣袍,去了我母亲的院中,母亲正在用饭。 “母亲。” 我从来不将军威带至家中,向来将公务和家事分的极开。 但那一日,我手握佩剑,一脚踹坏了西厅的门,将母亲身边的两个大丫头绑在树上让风吹雨淋了两日。 我处理过无数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一次这般心累过。 身心俱疲。 我的母亲,是沈家的英雄。 奚朝曾经这样说过。 我想笑,扯了扯嘴角发现脸颊僵硬,笑不出来。于是不再勉强,垂眸道:“孩儿冒犯,还请母亲恕罪。” 母亲一摔筷子,“你怎样个意思?向你母亲兴师问罪吗?!” 我站在她面前,瞧着她难看的脸色,忽然感到疲惫更甚,“算了,母亲。” “我算了。”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沈家。 我爬上了京都最高的阁楼。 这阁楼是大和建国那年,始祖皇帝派人兴建的,可以纵览整个京都的风光。 赵亦说,奚朝就是从这儿跳下去的。 这儿是大和最高的地方,高到可以瞧见远方的乌桓。 我坐在阁楼上一整夜,天色擦亮时,赵亦找到了我。 我见他脸色难看,安抚道:“我不会死的。” 赵亦脸色更难看了。 “你见过乌桓吗?”我开始同赵亦说话,“乌桓很漂亮,有绵延的草地,无垠的沙漠,有一个心大的王,温柔的往后,爽朗的王子,以及一个漂亮的公主。” “那个公主,在第一次见我时,便问我她是不是很漂亮。你说,大和的哪一个公主像她那般。” “她能听风,在风还没吹来时,便知道风在何处。她总是说,风会给她唱歌。” “她认识很多动物,只要有脚印,她就能辨出是何种动物。” “她箭术还很好,我同她比赛,全没有一点儿胜算。” “她总是会笑着喊我沈暮将军。” 我伸出手,感受清晨的风,风穿过大街小巷,拂动阁楼四角悬着的护花铃,“你听到了吗,风在唱歌。” 赵亦一句话也没有说。 或许又说了,但那不重要了。 “赵亦,你说我同奚朝,是不是前世就用尽了缘分,如今才落得如此下场。” “我那般想,那般渴望,听她再叫我一声沈暮将军。” “可她连同我葬在一起都不愿意,她死之前一定要签了那和离书,要自己葬到乌桓去。我也想死在乌桓。” “赵亦,要是我死了,你帮我偷偷运到乌桓吧,同奚朝葬在一起,就当全了我俩从小到大的交情。” 有那么片刻的安静,我仿佛听到了什么,一手抓住赵亦的胳膊,“你听到了吗?” 赵亦满脸的担忧,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可我为什么听不见他说了什么? 风穿过大街小巷,拂动阁楼四角悬着的护花铃,又从我的耳旁掠过,带来了清脆的一声:“沈暮将军!”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结,奚朝和沈暮这一拖就拖了将近一年。 说来好笑,本来一开始书名是叫“让她降落”,但我去做封面的时候,让太太写成了“为她降落”,然后将错就错用到现在。 又完成一个小短篇,下次的小短篇写小甜文吧! 好啦故事就讲到这儿啦,搞新文去啦,下一本讲落魄的贵公子和底层小姑娘的故事。 小可爱们,有缘再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