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有病》作者:奶酪雪包 第1章 出狱 秋风卷起一地枯叶,冷意刺痛着鼻腔。程思甜浅栗色的发丝随风遮住了她暗淡无神的瞳孔,听到监狱大门打开,她才把胡乱的头发勾到耳后。 抬起眸那一刹那,满腔的恨意少了些许,勉强地挤出一丝淡笑,声音微不可低地叫了一声:“程立。” 她没想到,一年的牢狱之苦会让曾经骄傲的他,磨得浑身傲气不存。 少年的头发乱成一遭,任它留到了肩头,短而扎人的胡须又长了许寸。刘海遮挡了眼眸,看不清他的神色。 听到魂牵梦绕的声音重新响起在耳畔,一瞬让他失了神,几乎磕磕绊绊地狂奔过去,拥住了风中的女子,伏在她发顶,猛吸了一口香气,仿佛从地狱活了过来,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 难以抑制的兴奋控制着他,紧紧桎梏住怀中人,恨不得把她骨髓融入血肉中。 “思思……我就知道你没……没死,太好了。” 程思甜胸中复杂的情绪涌动着,她还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一想到他曾经的作为,浑身又开始忍不住颤抖,努力克制着害怕,着急找了个借口,速速地推开了他。 “程立,我怀孕了,你别这样。” 少年这才感受到之前她肚子上的凸起,还以为是养肥的软肉,原来是别人的骨肉,这一年之间,还是有了无形的阻隔。 他眼里的柔情似水都转眼被阴鸷取代,低头瞥见她无名指上的银色指环,心里泛起酸意,又开始装乖。 “姐姐,我饿了,好久没吃你做的酸汤水饺了。”他擅长转移话题,对于一年前的那场火灾只字不提,至于她和他那位姐夫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他也不愿意询问。 程思甜本来想接他回老家见父母,完成任务就告别,毕竟如果不是母亲苦苦哀求她,她是不可能见他的。哪怕他们做了十几年的姐弟,可他的罪行给她一生留下了无法抹去的痛苦,直到现在她也无法释怀。 他们既是最近的亲人,也是没有血缘的仇人。 “妈做的可比我好吃多了,她……很想你,你回去让她做吧。”程思甜委婉地拒绝了他,躲避着他咄咄逼人的目光,低头叫车。 可他过长的头发和胡须实在是刺眼,完全看不出这是20岁的男孩该有的模样,让她坚韧的心难以不生了愧疚。 少年的情绪低落,乖乖地“哦”了一声。这声“哦”拉得特别长,声调也格外颤抖。他强忍着酸涩的眼眶,垂头玩起了露出在发黄起球的白色毛衣被冻得通红的双手。 “这是银行卡,里面有几十万,够你剩下两年的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了。”程思甜从包里摸出一张蓝色的银行卡,塞进了他的手里,触碰到他指尖的寒意,冰到她转身钻进了刚来的出租车,去获取车内的暖气。 少年紧紧攥着那张卡,并没有收下的意思,抿着嘴,大牙咬着腮肉。随后跟着上了车,一路上两人没在搭话,车内的气氛如同外面的秋色,死一片的沉寂。 刚到紫云小区,一下车就接到了一通电话。 “可可,你都去了一个小时了,还没办好吗?”富有磁性的男音从手机另一端传来,很明显的不耐烦。 程思甜的眉头紧蹙,沉默了许久,没有回答,直到听到手机里响起另一个哭哭啼啼的男声:“思思,呜呜呜……老婆,我想你了,你不回来,弟弟说要打我……我好怕……” “嘭”的一声,几乎快要把她的耳朵振聋,依稀辨认得出是瓶子砸碎的声音,难受得她把手机离远了些。 接着,就是惨叫的男声。 “啊……好疼,流血了……老婆……他欺负我……呜呜呜……你快回来,救我……” 这熟悉的抽涕声,拨动了她最柔软的心弦,心疼得快要揪起来。 浑厚的男声依旧在继续:“可可,你看你不回来,他又开始说胡话了,真该揍。我才是你的老公对吧?” 手机对面的人几乎发狂地笑了起来,有着势在必得的骄傲。 “是,夏怀恩,我马上回来,你别动他。”程思甜满脸担忧,慌慌张张地挂了电话,就准备离开。 谁知,她忘了程立还在场,他可是完完整整地听完了整场电话。 男性具有魄力的手腕,轻轻一使劲就抓住了她的胳膊,不允许她逃,将她拉到了小区拐角的暗处。 “呵,程思甜,我以为你这一年过得很好,看来并不是这样。”尔后,是颇带讽刺的话语,“我就说,夏子昂都疯了,怎么还可能让你怀孕。” “你说你怎么这么脏,肚子的种我帮你把它杀掉好了,它估计也不希望她的妈妈是个□□。” 她明显感受得到他的手掌覆盖在她的腹部,并不断发力。心头一颤,冷汗从背后狂冒,生怕他体内的恶魔因子又觉醒过来,只好故技重施,主动投入他的怀抱,僵硬地伸手摸了摸他干涩的颈后黑发。 “我们立儿要乖啊,爸妈想你了,从昨晚就期待着你回家,快回去陪他们,顺便听话把头发剪了,胡须剃了,洗个干净的澡,换身漂亮衣服。” 他停止了按压,变为温柔地抚摸,若一只收起利爪的猫儿,眼底的灰色也被掩盖。薄唇在她耳垂蹭了蹭,委屈道:“那……姐姐也想我了吗?” 她伪装起微笑,甜甜道:“那当然了。” 她没想到,程立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心智几乎未变,还是喜欢吃甜的软的招儿,哪怕在这上面栽了许多次。 “这卡……还给姐姐,我不能收。”程立的手似一条游蛇,把卡塞进了她的包里,不舍地从她身上离开。 程思甜没空和他多聊,她再不回去估计又会发生一起命案。 她离去的背影,倒映在他的眼眸,逐渐变成一个黑点,悲伤浓得快要化不开,他才敢抱怨了一句。 “小骗子,明明我坐了一年牢,你都没来看我一次,凭什么说想我。” 他抬起没裁剪的指甲,在他的肤白如玉的手背掐下一圈又一圈深深的痕迹。指甲如锋刃,血从肉里流出,滚烫了冰冷的心脏。 “程立啊程立,下次可不能再被她骗了。”他低头叹了叹气,自嘲道,转身朝小区里走去,毫不在意周围人奇异的目光。 第2章 害怕 程思甜输入密码,进入了空旷的别墅,闻到空气中夹杂的浑浊的酒气和血腥味,又环顾一圈,没有她想见的人,气冲冲地跑到躺在客厅中央沙发的男子面前,质问道:“夏怀恩,我问你,他人呢?” 闭着眼眸的男子,扯了扯西装领带,慵懒地抬起眼皮,露出森白的牙齿,红唇微启,不屑道:“他又发疯了,我给送精神病院了。” 夏子昂毫无生气地躺在急救室那一幕,在她脑海不停翻涌,那一刻,仿佛氧气都被剥夺,活着都失去了本有的意义。 她还是来晚了一步,双肩止不住地颤抖,硬生生跪在了他面前,她好怕那一幕又再次上演。 “你到底想怎样,他可是你亲哥。你答应过我的……不会伤害他的。” 最后,眼泪何时掉下,她都不曾得知,心疼痛得若失去了知觉。 “他有病,难道不该治吗?”夏怀恩双眸一眯,似乎是躲在暗处的蝙蝠,等待着时机狩猎。 带着一身酒气朝她走来,轻松地将她揽在怀中,温柔地贴近她右耳道:“地上凉,你怀了我的孩子,可不能这样。” 于是,上楼进了浴室,像剥开洋葱一样脱去她身上里里外外的衣服,将她放入了早已放好热水的浴缸。 后背接触到温暖的水流,程思甜才从过去的记忆中回过神来,拒绝他的触碰,失神地念叨着:“夏怀恩,你明明知道,他在那所医院遭受了什么,他……真的会……” “死”还没从她嘴里痛苦地诉说,夏怀恩就用他宽大的手掌捂住了她发声的地方,似乎把她当成了一个从商店买的玩偶,任他摆布,不能说出任何让他不高兴的话语。 “可可,你是我的妻,别总惦记着其他男人,关键是这个人还是你的前夫,我的哥哥。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他呢?” 夏怀恩发起狠来,没人能敌,这件事程思甜深有体会,她不敢惹,也惹不起他。 她一直都知道,只有做个听话的娃娃,她在乎的人才能幸免于难。 她握住他纤细的堵住她嘴的手,放在脸颊处,装成小狗一般讨好地蹭了蹭,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老公,我最爱你了,给我洗澡吧。” 这招似乎很受用,夏怀恩弯曲食指,勾了勾她的鼻子,棕色的眼睛露出难得的笑意波动,嘴角的梨涡淡淡的。 夸赞了一句:“真乖,明天我们去看他吧。” 程思甜不敢表现得特别开心,只能冷漠地点了点头,夏子昂对于他而言,不过是用来操纵她的木偶线。 她睡觉前总是会找各种借口,宁愿呆在客厅看电视,都不想和夏怀恩处在一间屋子里,这会儿他又在用电脑开着公司会议,正巧,她可以用不打扰他去别的地方呼吸新鲜空气。 别墅内所有的尖锐物品几乎都被他收拾了,就连本该出现的瓶子碎片和血迹都在她回来之前被通通抹去,她寻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她买给子昂的粉色兔子玩偶,不知道是不是又被他同废弃物品一同丢了。 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子昂发病以来,每晚都睡不着觉,总是嚷嚷着要她抱着才肯入睡,可夏怀恩怎么可能会答应,就连答应放他出院,都是她以怀孕为筹码。 她就在网上买了好多兔子玩偶,哄他说,这是她的□□,就让兔子陪着他入睡吧。 兔子都还没被他抱黑,就会莫名奇妙的消失,然后又以碎片的形式出现在垃圾桶,果然,她在又在楼梯拐角的垃圾桶里找到了粉色的布片,里面的棉花弹了出来,辨不清原来的可爱模样。 她冷静地又从堆放杂物的箱子里拿出跟先前一样的兔子,藏在沙发的抱枕下。 今日,她无法像往常一样安心地看电视,因为那个总是安静陪着她的人,此刻,正躺在医院,她怎么可能不担心。 “喂,思甜啊,你弟终于出狱了,你今晚都不陪他吃一顿饭就走,你做姐姐的,怎么可以这样狠心。”摆在茶几上的手机来了电话,母亲责备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就算你们之间过去发生了什么,他也是你最亲爱的弟弟,是你唯一的弟弟,是你的家人。” “知道了,妈。”程思甜没感情地应了一声,在她父母眼中,她还没一个领养的孩子重要。 从小到大,奶奶爷爷总是会用以前老旧的思想去约束下一代人,她的爸爸妈妈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重男轻女的思想早已深根蒂固。 她的母亲,因为子宫不易受孕,采取了好多办法,好不容易生下她,最后,干脆直接放弃,到孤儿院就跟买东西一样,选了最好的那个商品,也就是她现在的弟弟——程立。 冠此之名,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为独立,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 她向来愚笨,没他聪明,成绩也没他好。程立打小嘴就甜,哄得程爸程妈把他当成了亲生,而她倒向个外来人。就连身边的朋友,都是为了他的美色愿意和她交友。因为她长得并不漂亮,皮肤甚至都没有他白,青春期还开始长痘,眼睛近视,带着笨重的黑色镜框眼镜,没有异性缘,同性更喜欢向漂亮的女生靠近。 与其说,活在他的阴影下,倒不如说是因为他的恩赐,不然,她几乎会成为一个孤独、完全没有存在感的人。 “可可,睡觉了,我开完会了哟。”夏怀恩在二楼的走廊上叫她,吓得她一个激灵,立马起身,生怕又被他抱,灵活地快步走上阶梯,一点儿都不像个孕妇。 他提示带着些宠溺的语气:“慢点,我等你,别急。”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开口,今天已经出去了一个小时,明天的时间本来是分给夏子昂了,那傻瓜一天没见她,肯定想死她了。但母亲的命令,不能不服从,她这一年也没与他们聚过,为了确保她死去的信息真实,她甚至隐瞒了他们许久。 “怎么了?”夏怀恩从地板上另铺的床上直起身来,他满眼都是心疼,“是肚子的孩子又在闹腾了吗?要不要我叫付医生来。” 程思甜这才注意到他眼下的黑眼圈又加深了一度,自她怀孕以来,担心自己会晚上伤到她,于是选择打地铺。他头顶的台灯为了方便照顾她起夜一直亮着,直到天亮。 每当这种灯光昏暗的时候,她看到他与子昂相似的外表,尤其是那双浅棕色的眼睛,她便会卸下警惕,放松了紧张的脊骨。 “我妈让我回去陪她,说是好久没见我了。” 她不敢如实说,只得避重就轻。 “好啊,明天我也去吧,作为女婿,我都还没见过爸妈呢。” 她本来以为他会生气的,没想到直接爽快地答应了,不知道是不是想耍别的花招。 “好了,快睡觉,老婆,有事叫我,我一直都在。”他为她捏好被褥,又落下轻轻一吻在她的额头,五指扣住了她的指缝,才倒回被窝里。 第3章 噩梦 程思甜每晚都会做噩梦,梦里是关于一年前的那场火灾。 她以为逃离了一个牢笼,却没想到又投入了另一个更大更华丽更坚固的牢笼。 夏子昂其人,如他的长相一样,不带任何攻击性,五官柔和,眉眼含情,笑起来的时候,两个酒窝更添了亲和感,就像邻家的大哥哥,会让你感觉到如临春风,闻到来自北海道樱花的香气。 再加上他是国内夏氏集团的长子,未来将会继承上亿的资产,更是有着不与常人的贵气,那种贵气是刻在骨子里的,教养也是,收获了数不胜数的爱慕,从来不缺追求者,男女皆有。 她敢发誓,他绝对是她接触的最温柔的男生,没有之一,而她,由于之前的遭遇,又向往着温柔。 夏子昂曾在床上问过她:“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她露出了发自肺腑的笑容,主动抱住他:“我永远沉醉于你的温柔,沦陷到无法自拔那种。” “还有呢,别的呢?”他似乎并不满意这个答案,继续追着问,发现她竟然在他怀里舒服地睡着了,无声地笑了笑,捏了捏她被他养肥的小圆脸。 望着窗外酿晒在一起的衣物,心里暖暖的,低头看着手机里陌生邮件发来的,她和另一个男生的亲密接吻照,心里又酸酸的。 嘲笑自己也变成了善妒的人,受到他人的挑拨,会不相信她,会在意她的过去,明明知道她无法是一张白纸,选择了接受,却还是像个恋爱中的小女生,幼稚地问着喜欢。 程思甜不知道该如何回复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说什么会让他开心,若不小心说错又会让他失望,只好脑袋里有啥说啥,想不出来就装睡。 仔细算来,他们也才不过认识了七个月,结婚了半年而已,能有多深的感情呢,像这样的问题又怎么能经得起深究呢。 何况,接近他,只不过是想凭借他的权力,与那个人保持距离,躲避那个人的囚禁罢了,又有什么资格谈喜欢呢。 可笑的那个人,竟然是她的弟弟,她一直疼爱的弟弟,她从来没有嫉妒他夺走父母的宠爱,甚至觉得自己十分有幸能拥有这么漂亮可爱又聪明的弟弟。 可他呢?在父母面前擅长伪装乖巧,考上了和她同一地方的最好大学,A大的王牌专业——临床医学,便向父母撒娇要求和她同居,说什么胆小怕生,不想住宿舍,不想和除了家人以外的人住在一起。 童话世界的破灭,就是从和他单独居住开始,他仿佛就是一只水鬼,拉她下了漩涡。 家里的原生条件并不好,但是每月总会收到一笔巨款,打在她初中学校发的那张卡上,长此以来,甚至存款足以在大都市买房子,他们一家四口也搬离了充满了她童年回忆的小县城。 直到她大三实习那年,才认识了一直资助他们家的夏先生,也是她现在的老公——夏子昂。 夏子昂是个很体贴的好丈夫,白天忙公司,也会腾出时间挽起袖子,穿上围裙,为她做一桌好菜,洗她换洗的衣物。家务活也不让她碰,有时候她总感觉自己要被他养成一只退化的除了睡就是吃的懒猪。 可人吧,总是不完美的。 他从来没带她见过他的亲朋好友,也从没公开过他们的关系,她也没主动要求过。因为,在她眼里,也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避风所罢了,就像她以为她也不过是他养在外面不能见人的情人,但是他能给她自由,这就够了。 “思思,你要乖,不准乱跑哦,我一个小时后就来陪你。” 夏子昂走之前叮嘱她,就轻轻地关上了那扇朝北的门。她听话地点了点头,拿起手机刷起了微博。 问他原因,他闭口不提,看新闻才知,这是夏氏集团一年一度的家庭聚会,果然,她是个不能上台面的丑媳妇,说不定他的温柔也是能遍及草原的,不是只有她一根杂草可以享受。 又或许,她只是一顿大餐前的开胃菜,那些富家子弟不是都兴包养小三小四吗?他接触的诱惑太多了,而她甚至算不上诱惑,她连美女都不算。 就像程立从小到大总说她不好看,幸好他是弟弟,所以才不嫌弃,让她知福吧。 “姐姐,你真是单纯得无可救药,他娶你不过是新鲜感,而你只是廉价的、随意的、唾手可得的下一段婚姻的试验品,等他玩腻了,你就是个年轻的离异者,没人要你。就只有我,不嫌弃你。” 程立在她婚前的警告,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边回荡,揪扯着她的眼睛认清现实。 他总有一天会抛弃她的,就像丢弃一只破碎的瓷碗那样简单。 到时候她没有夏子昂的庇护,她又会落入她那个可怕的弟弟手里,一想到这里,不见天日的黑暗仿佛卷土重来,压得她喘不过来气。 “不行,在这之前,绝对必须找到其他可以依靠的权力。”程思甜咬牙切齿道,拔下了一直带在无名指上刻有他俩姓名拼音字母的指环,放在了床头柜上。 夏子昂足够自信,又或许太信任她,从来不会干涉她的交友,也不会检查她的手机,去任何地方都不需要向他报备,只需要在每晚10点之前回家就行。 有时候,除了爱哭之外,他倒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扮演着一个好角色,不会吃醋,也不会发怒,大度的体面丈夫。这点更让她确信他并不喜欢她,也更加增添了程立所说的那些话的真实度。 她打开了绿色的社交软件,发了一条消息给从大一打游戏结交的未曾谋面的网友——不思量。 是这位网友告诉她,要逃离变态的掌握,只有依靠权力压制住他。那又该如何寻找下一个权力者呢?她的人脉根本无法涉及到这些圈子。 “量。”她到现在都觉得这样称呼挺奇怪的,毕竟他从来都没告诉过她他的真实姓名,她倒是没认识几天就告知他她的本名,“你说,怎样才可以真正地找到一个稳定的权力来源呢。” “怎么了?和你的老公闹矛盾了,还是那个变态又缠上你了?” 对方又是秒回,程思甜都感觉到不可思议,他们只是网友而已,为什么他能做到次次秒回,而她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错过,甚至好几天后才回复他发的消息。 她没空多想,还是解决当下要紧。 “我感觉我老公不靠谱,可能我们过不了多久就要离婚,”她几乎是颤抖着把这些字打完,“我又要被关进那个漆黑,肮脏的屋子,我该怎么办啊?” “你先别急,我想想。” 突然,公寓的灯通通都熄灭了,门外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还有“咚咚”的敲门声,若临死前的凌迟。 第4章 重逢 程思甜打小就怕黑怕鬼,上厕所总要让程立在外面守着,吵着程立给她念童话故事或者是唱催眠曲,要牵着他的手才可以睡着,这或许就是多了个弟弟的好处吧。 少年甜甜的嗓音,总是有种安心的魔力,陪她度过了那些漫长的岁月。 少年也早熟,比起弟弟,他更愿意承担一个哥哥的责任,把她护在身后,不让任何人欺负。 这感情,又是从何时开始变质的呢? “离婚。” 看到一片漆黑里唯一亮起的手机屏幕发来的信息,而她现在无法回复。门“咔嚓”一声,也随即打开,脚步声步步紧逼。 吓得程思甜浑身哆嗦,她不敢发出一点儿声响,这熟悉的脚步声她整整听了十三年,绝不会认错,原来他还是没死心。 幸好二楼的高度不算高,她轻松地翻窗而下,估算着男人追上她应该还需要些时间。 边狂奔边拨打夏子昂的电话,电话传来冷漠的机械女声。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她试了好几次都是这样,只好放弃转而又拨打了曾经大学室友的电话,还有好闺蜜的电话,仿佛都是约定好的,关机又关机。 绝望似涨潮的海水,快要淹没她,小腿肌肉都要麻痹了,她进大学以来,缺乏运动,体力早已不支,躲在公寓外的小树林里偷偷喘气。 不思量的电话猛地响起,像是知道她今晚会发生什么似的,打个不停,程思甜将手机紧紧捂在胸口,一次又一次地挂断了他的电话,右手发疯般地使劲按低音量,直到听到没有声音传出才松了口气儿。 脚底摩擦树叶和松软泥土的“沙沙”声,让她提高了警惕,又想拔腿就跑。但双脚已经麻木,完全没有力气,她就像等死的羔羊。 “你没事儿吧。”陌生的男音夹杂着让人舒切的关心,从身后传来,程思甜都不管他是不是坏人,转身就拽住他的手,当成救命稻草。 “等会儿有个人可能会来,他是变态,你别相信他的说辞,你……我送到泰安好不好?” 程思甜都感觉自己的言语逻辑不通,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相信自己的说辞,比起程立精湛的表演,她的真情实感仿佛在任何人面前就如同过家家。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没应答。 月光和树荫遮住了他的脸庞,她又近视,感光不行,眼镜没带,真的像个瞎子,看不清他的神情,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副善相还是恶相。 “算了。”她叹了一口气,放掉了那只手,“靠人不如靠己”这句话在心里盘旋着,却没托盘而出。 “可以,但你得报答我,程思甜。” “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男人抢走了她的手机,关闭了流量,脱下自己的西装,盖在了她的头上,还顺便抱起了她,接着捂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发声。 “唔……唔……” “嘘,你别说话。那人在你手机安装了追踪器,我已经关掉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但能安定人心,西装上有股很好闻的淡淡香味,有种让人昏昏欲睡的错觉。 程思甜这才回想起,上次程立过19岁生日,非得拿她的手机打游戏,说自己手机没电了,原来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亏她还以为她嫁了人,他就不会对她有别的心思了。 不知被男人抱了多久,她的屁股隔着裤子感受到了冰凉的触感,似乎是被放在了什么上面。她这才开始头脑清醒,想起这人大晚上出现在小树林里,一看都不像是好人会做的事,害怕起这个面前的陌生男子来。 万一这人要对她图谋不轨,先奸后杀怎么办?不过,话说,再坏的坏蛋能坏过双商都高的程立吗?而且,她长得可不好看了,坏蛋肯定下不去嘴。 根据她丰富的逃跑经验,第一反应就是掀开覆盖住她视线的西装。她试着挣脱,居然很轻松地挣脱出来。本来,想卷起西装给这个坏蛋眼睛一击,然后溜之大吉。 结果,揭下来的那刻,与他的双眸相对,她感觉到分外熟悉,里面流动的情愫像火一样把她脸颊烫得滚热,男人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的眉眼,让她恍了神 。 月光和街道上残落的灯光照在这个人脸上,映出了他过分白皙的皮肤,甚至有些病态,好到没有一点儿毛孔,也没有痘痘,干净如白玉。 五官十分刚毅,没有任何的刘海遮挡,露出光洁的额头,留着一头和他的眸色一样的浅棕色的卷发。眼睛十分深邃,鼻梁也很高挺,典型的混血儿长相。 嗯,是挺帅的,程思甜在内心评价道。不过她似乎对帅哥已经免疫了,毕竟看的多了也就疲了。还是别打别人了,帅哥还是要靠颜值找对象的。下定决心后,她就打算从这红色的大摩托下去。 “谢谢你。”这突如其来的礼貌,和她先前在脑袋里上演的情节可不一样。 然后,试着拔掉他放在她身体两旁的双手,结果,那两只手就像定海神针,纹丝不动。没想到这人看着弱不禁风,还是有肌肉的,她之前就消耗了很多力气,与之对抗,简直是痴人说梦。 “怎么了,说了谢谢就想跑。”对方死死把她禁锢在双臂之间,逼迫着她胡乱瞟的眼神与他对视,“不怕变态又找到你吗?” 男人的嘴唇逼近了她的耳廓,这么近发出的声音,莫名有种性感磁性,酥麻得她几乎双腿一软。 她还没来得及回复,对方似乎想到了啥,笑了起来:“程思甜,过了今晚你得补偿我。” “不是,我根本不认识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你说,你怎么可以把我忘掉呢?我记了你13年,你是不是没有心啊,程思甜,才可以这么无情,还嫁给了别人,都不等等我。” 程思甜一头雾水,13年前,她不才8岁吗,她虽然再愚笨,好歹也是个乖学生,不可能早恋啊,况且她异性缘很差的啊。 “你认错人了,先生。” “不可能。” 坚定的语气,都让她怀疑是不是自己失忆了。 他放在摩托座上的左手慢慢移动,握住了她垂在腿上的右手,又抬起她的无名指,低头抚摸那被戒指遮挡日光,白于其他指节的环痕。 “叫先生生疏了,或许你应该称呼我为小叔子,嫂子。” 程思甜依旧对他还是带有警戒,把她的手指从他手中抽出,睁着一汪春水的大眼睛瞧着他。 他忍不住地笑了,开始自我介绍:“对了,我叫夏怀恩,怀抱的怀,报恩的恩。” 第5章 谈恋爱 “诶?” 程思甜听到这个名字觉得很耳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仔细瞧了瞧他的脸,怪不得刚才觉得眼睛挺熟悉的,但夏子昂可从未告诉过她还有个弟弟,而且新闻也从未报道过,这人该不会是个骗子吧。可骗她又有什么好处呢? “不信?” 这人右眉一挑,翻了翻手机相册,选了一张给她看,上面确实是夏子昂和面前的他的合照,只不过稚嫩了点,两人互相搂肩,都面带微笑,看起来关系不错。 “这下信了吧?” 程思甜没注意听他的话,盯着照片上方的时间,已经是晚上9点了,估摸着夏子昂也该回来了。 “你送我回去吧,我老公要回来了。” “我哥……”夏怀恩的嘴角动了动,欲言又止,叹息道,“他今晚应该不可能回来了,嫂子,你不知道他要和赵氏集团的千金相亲吗?” 听到这句话,程思甜久久没缓过神来,停止了与他的对视,视线失了着力点,虚焦一片,张望着四下无人的街道,漆黑的夜向她席卷而来,她都不知她在何方,又该去何方。 男人似乎洞悉了她的想法,安慰道:“跟我去我家吧,反正公寓是不可能回的了,万一变态蹲在那里等你,岂不是很危险。” 程思甜抬头看到与夏子昂相似的他,胸口涌上闷痛感,果然,离婚必须迫在眉睫,自己要抢先做抛弃者,而不是被抛弃者。 可……和小叔子回家过夜,这说出去也不太好吧。但他们这段感情先背叛的可是他,怪不得方才手机打不通,关机只是借口,怕不是被美人迷得走不动了。 她卸下了罪恶感,轻松道:“好。” “盖上,等会儿抱紧我,我开车可疯了。” 男人的尾音带着笑意,听起来像灌进嘴里的夏天的第一口可乐气泡。 她真的搞不懂,她这么悲伤,他却很开心,仿佛他的快乐是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的,觉得自己像个马戏团的小丑 。 明明她眼睛已经很酸了,却不敢哭,妈妈说,因果会轮回的,这可能就是利用夏子昂的下场吧,她不配。 他温柔地将外套披在她后背上,理出她藏在浅黄色碎花裙里的长发,又顺手拿指尖梳了梳。侧面看到她小巧精致的鼻梁,灯光拉长了她长睫毛投下的阴影,翘翘的。 小时候的丑小鸭也会变成白天鹅,有一天,站在他的眼前。 原来可以这么近距离看她呀,真好。他心里偷偷窃喜,故意用手擦过她发红的耳尖,想到:简直可爱死了。 然后,把唯一的头盔戴在了她的头上,流畅地跨上摩托,启动发动机,化作一道红色的闪电,迎着满天星空和夏夜晚风,朝向南的那条公路奔去。 一路上,程思甜脑海放映的全是和夏子昂的相处画面,记忆像是一颗被裹着糖汁的黑巧,越回忆越苦。 她考的大学不是很好,大三那年,却收到了全国强势企业泰安实习的短信,就像有命运女神在暗中帮助一样。 第一次见到他,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除了程立之外,还有别的帅哥,而且他的帅是特别舒服的那种。笑容也特别治愈,有让人想亲近的冲动。 “我是夏子昂,别总叫我夏总,我没那么可怕。” 他的自我介绍很特别,没有一点儿总裁的架子,他手下的员工都清一色地夸赞他,说以后谁家姑娘嫁给了她,绝对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按理来说,这种人早应该换了好几任女友了,却出奇的是只母胎单身solo。不得不让大家猜测他喜欢男的,再者,就是无性恋者。 而她巧好,最近要么在看如何治愈一个病娇,要么就是如何摆脱偏执狂的掌控,学着上面女主的方法,对付她的弟弟,果然有用,以此获取的适当自由,让她足够可以成功地来工作。 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他的控制欲终究有一天会影响到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她可不能做一个没有手脚的玩偶。 听不思量的话,她盘算起了这个单纯总裁的主意,他没有谈过一场恋爱,应该会很容易骗到手吧。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可能是梁静茹给的吧。 又百度起了如何攻略一个总裁,如何攻略一个男人的一百种方法,怕自己忘记,不仅看过,还记在了笔记本上。 某天,交文件的时候,太马虎了没检查,居然不小心把自己从笔记本上撕下的要实行的计划A混合着一起给交了上去。 后来总裁叫她去办公室的时候,她特别慌张,以为这是每个职场新人都要面临的第一次批评,她还没见过夏子昂发怒呢,着实有点害怕。 “程思甜,我可没想到,我的小秘书居然对她的总裁感兴趣啊。” 她刚关上门,就看到夏子昂拎起一张粉红色的纸还朝她弹了弹,露出了和以往不同的不克制的笑容,放肆地很。 那纸上面还画着她乱七八糟勾勒的Q版总裁,以及丘比特的爱心,整齐并且详细地写着: 总裁不喜欢男的,也不喜欢女的,说不定他喜欢不男不女的,走中性风。 男人都是由怜生爱,你得学会装可怜,比如今天办公室的水要换,你要给他展示男人魅力的机会,并且要给自己留夸赞他的余地。 男人喜欢听夸奖的话,尽量在他完成每件事都加个“你真棒”“你真好”“你真厉害”。 还必须得给他留下你很懂礼貌的好印象,尽量在别人帮助你后,加一句“谢谢”。 有人偷窥了她的秘密,并且那个人正是她秘密的主角,她羞得都要到外婆家去了,气愤地喊道:“喂,别看了。” 失业是小,丢面子是大,反正都被本尊发现了,撕破脸了,也要维持住最后一丝尊严。 匆上去就是一顿忙抢,奈何,女人的力气怎么可能敌得过男人。 “喂什么喂,我难道没名字吗?你这纸上不是还写着要讲礼貌吗?”他特意指了指那两个字,用手指在上面画圈圈。 纸上的内容被人念出来,炸得她脸像煮烂的番茄,退让道:“夏子昂,我错了,你开除我吧,我不该对你有非分之想。” “你觉得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程思甜。” 她仔细回想了下,他确实蛮大方的,从没骂过任何人,哪怕上次她不小心把滚烫的咖啡洒在他手上,他依旧没发脾气,只是让她后来好几天给他烫红的印子涂药膏赎罪。 她迟疑了几秒,确信地摇了摇头:“不是,总裁你可好了,你是我见过最有教养的人。” “那行,这张纸我就没收了,就当你工作不认真的罪证,罚你……” 听到依旧有“罚”,程思甜就跟蔫了的狗尾巴草。 “罚你和我谈恋爱。” “啊?”那一瞬,她以为她听错了,歪头不解地注视着夏子昂。 “啊什么啊,”他站起身来,取下银框眼睛,揉了揉她的脑袋,吩咐道,“这不是你想要的吗?总裁就在眼前,何必去网上找经验。不知道实践出真知吗?还不赶快说谢谢。” “哦,谢谢。”她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一只被牵着鼻子的牛,竟然觉得他说的挺对的。 又后知后觉道:“不过……为什么啊?”她真的想不通,猜测这应该是梦里,这个靠山怎么这么轻而易举就到手了呢,不信地掐了掐自己的脸蛋,还是疼的,又捂住了自己的肉肉。 “你单身,我也单身,谈恋爱又不犯法,”夏子昂自己都觉得这理由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又添了一句,“况且你这么喜欢我,还要专门做笔记,那纸应该不只一张吧,改天把笔记本给我看看吧,我还没被人这么用心地喜欢呢,有点受宠若惊。” 单身?他怎么会知道,之前公司还有很多人误以为程立是她男友呢,她只能尴尬地解释说,那是弟弟。 难道现在一个好总裁的标准是还得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感情状况? 第6章 成年的告白 程思甜没时间多想他是如何了解她的感情状况的,一想到他的要求,她要交笔记本,这个现实让她无法接受。 那个笔记本她才开始做,就写了几页,但他的要求是一本,这得熬几个晚上的夜吧,程立肯定不允许,也容易被发现破绽,两个都得罪。 灵机一动,想了个借口:“夏子昂,那个笔记本被我家猫给抓坏了,就只剩这一页了。” “不要紧,活要见本,死要见尸,就当我女友送我的第一个礼物。” 她现在才发现夏子昂这人有些固执,还有些死脑筋,垂头丧气地看着他给她的回复,懊恼得很。 看来,只有多申请几个晚上加班了,告诉程立她回不去,工作很多,新人总是会被前辈使唤。 “那好,姐姐要加油哦。” “姐姐,想要吃宵夜吗?我给你送过来?” “姐姐,我还给你剥了你最喜欢的无丝橘子,一起送过来成吗?” “姐姐很忙吗?手机是不是又静音了?为什么不回复我?” “姐姐,我到你公司楼下了。” “姐姐,我怕打扰你工作,我就不打电话了,我等你下来。” “姐姐,现在都凌晨了,好冷啊,外面风好大,你理理我啊,看看手机吧。”后面跟了一个委屈留着眼泪的狗子表情包。 “姐姐你放心,宵夜我用的保温壶装的,不会冷的。等你工作完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 “姐姐,天都亮了,你是不是睡着了,没看到我的消息。” 她手机在工作的时候向来静音,确实昨晚给他发了消息后就没再打开过手机,后半夜太困了,赶到快50页眼睛实在不行,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一大早还是前台然妹打电话叫醒她的,还调侃她说:“思甜,你的小男友在楼下等你哟。” 她又再次正经强调:“都说了是我弟弟啦,别再开我玩笑。” “你可别说,你俩长得一点儿都不像,那门子的姐弟。他看你的眼神充满爱意,别吊着人家小弟弟了,早点答应吧。夏总来了,我先挂了,回聊。” “嘟——” 对方挂断电话,她才打开手机,发现程立给她发了99+的消息,文字语音表情包都有,最后一条是早上七点。 “姐姐,我还是觉得不应该让你实习,以后也不要工作了,你都一天没陪我了。就该把你绑在床上,我给你喂饭。” 这条消息吓得程思甜瞌睡虫都赶走了,这是又要黑化的趋势。赶紧把笔记本藏在抽屉里,一溜烟儿地跑下楼。 程立穿着应季的白色短袖,看到她下来后,一只手提着东西,空出另一只手朝她挥手。 “姐姐,我早上去买了包子还有粥,热乎的,你快吃吧。” 程思甜接过袋子时,发现他的手指甲缝里留有剥橘子皮沁染的难以洗掉的汁水,又瞧见他面容憔悴,猜测应该是昨夜一宿没睡,估计早上也没吃饭。 “程立,以后别这样了。” 她不需要一个人伤害身体来对待,这样的爱太沉重太疯狂,不是她能承担的,也不是她所期待的。 但温柔的劝说似乎对他没有任何用,他反而更高兴了,露出苍白的一笑:“姐姐心疼了?” “姐姐心疼了,就抱抱我吧。” 见程思甜沉默不回答,他紧紧拥住了她,吓得她抖落了手里的袋子,塑料盒子里装的没穿白丝的橘子,光溜溜地滚落到了地上,有些脏了,有些被地面摩擦烂了,散发出使牙齿发酸的味道。包子和玉米粥也翻滚到地上,还依旧冒着白腾腾的热气。 程思甜望着一地狼藉,心里很不是滋味。 作为姐姐很心疼他一夜的努力都作废了,被她糟蹋了,又很反感他把爱情的期许寄托在她身上,甚至喜欢她到不惜伤害自己,做到这种地步。 猛地推开他,很生气地大吼:“程立,你有病吧,你是不是有自虐倾向,还是你以为所有感情靠感动就可以,你以为你很伟大吗?” 她以前也曾想象过,要是她弟弟喜欢上一个女孩,肯定会很容易追到吧,弟弟这么可爱帅气,成绩又好,性格还好,弟妹肯定也是和他般配的郎才女貌。 如果喜欢女孩的过程,会让他伤得遍体鳞伤,她也会疼的啊,因为她是真的把他当成弟弟了,当成家人了。 她陪伴着他长大,害怕他受伤,也不想见他受伤,可他总会受伤。她以为当他受情伤时,也可以很容易地处理,不过就是多陪陪他,让他向前看,世界上的好女孩可不止一个,哪能想到她畅想的情景,出现在她面前,她却无法治愈他。 他所受的伤,是她给的,也都是因为她。可他给她的爱,她不想收,也不想回应。这和□□有何区别?哪怕没有血缘,可多年的相处早已在冥冥之中化为坚不可摧的亲情。 如果重来一次,她会当个很坏的姐姐,亲手掐掉他所有的幻想,而不是等到去年他18岁那天,喝醉了酒,向她表白,说些让她一夜无眠的话。 “姐姐,我亲生母亲今天来找我了,她说很高兴我可以考上一个这么好的大学,还送了我成年礼物,一辆汽车。” “她觉得在我身边缺失这么多年,很对不起我,所以,想要回我的抚养权,用未来弥补以前,会给你们一笔很大的赔偿。” “我很快就同意了,其实我等这一天很久了,也和爸妈讲了,他们虽然舍不得我,但知道我妈妈来找我,我又多了一个亲人,感到高兴。下午办理好了手续,我的户口重归原位,姐姐,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程思甜摇了摇头,她可从未听过程立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就跟植物大战僵尸里的豌豆射手一样,不停地吐着豆子,信息量太大,就只抓住一个关键点,就是他马上就要离开了。 想到这里,鼻子一酸,那以后应该会不常见了。以后就是孤身一人,没有兄弟姐妹,突然明白了别人为何会羡慕了。又低头看着正依偎在她怀里的背着她喝酒还喝得一脸红的程立,居然还在偷着乐,气不打一处来。 “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是不是我以前对你太不好了,你就想离开程家了。呜呜呜……” 程思甜向来感性,泪点低,看个悲情电影,都可以哭湿好几张纸巾,这会儿眼泪实在绷不住了,大把大把地流,滴湿了程立浓密的黑发。 “姐,我没说我要离开你,离开程家。我妈她马上就要嫁人了,我跟过去就是拖油瓶,还是很大那种。所以,我们达成了协定。我妈会每个月定期付给你们钱,包括生活费和住宿费。” 程立心疼地用指腹抹去了她的泪滴,安慰道:“乖,不哭了,你再哭,我这儿可就疼了。”牵过她的手,放在自己隔着一层衣服的胸上,程思甜能透过起伏的肌肉,感受到那颗心的跳动,男人的体温烫得她收回了手。 “可……你妈妈还是很坏,她根本就是个名存实亡的母亲,这算什么,不给你陪伴,不给你关爱,只有金钱的母爱,太物质了,你不要……和她一个户口好不好,这样我们一点儿都……不亲了。” 每次一想到弟弟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程思甜就感觉必须给他好多好多,才可以填补他遗失的爱。他的母亲,凭什么在他这时候出现,一点都不够格。程思甜越说情绪越激动,自己控制不了,哭到不能自已,打湿了他的T恤。 “姐,我从来没恨过我妈,也没怪过她,我知道,她有她自己的苦衷,她也是迫不得已,她其实也很……爱……我的。”程立眼里多了一丝落寞,最后几个字停顿了好久,才吐出来,这股勇气逼红了他的眼眶。 笑容收敛了,凝重道:“我本来很高兴的,喝了两听雪花啤酒,你这样一哭,我就不高兴了。我和她一个户口,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你……” 程立接下来的动作,让程思甜如同被喂了一口生猪肉,怪恶心的。 他轻松地将她反压在沙发上,一手禁锢住了她的双手,另一只手捧住了她的脸蛋,一遍又一遍地啄吻。 最后,停留在她嘴唇上,缓缓道:“姐,这样一来我两既没血缘关系,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喜欢你了,不畏世俗,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忍了好久,才等到这一天。” “我真的好想亲亲你,好想抱抱你,好想好好疼疼你,我最亲爱的。” 这些话犹如惊雷在平地爆炸,炸得她悲伤一点儿都没有了,立马挣扎着想坐起来,这一刻,她才明白了他那眼里燃烧着的是深情的爱慕,还有滚动的□□。 “你放开我……程立,你一定是喝醉了,才说这些胡话的。” 第7章 初吻 “我才没醉。” 程立手脚并用,化解了她所有的抵抗,只需要轻轻低头,就可以亲上她的粉嫩的唇。 他的确这么做了,不仅得寸进尺,狠狠地笨拙地吻住了她的上下唇瓣,来回舔咬,还伸了舌头,在她口腔里搅拌。 “唔……” 程思甜没接过吻,这是她的初吻,还是被强迫的,一点儿都不快乐,别人都说初吻很美好,可是她只觉得就着满嘴的酒气吃了好大块生肉,还嚼不烂那种,这回忆一点都不美好。 后半夜,又被程立来来回回吻了好久,吻到她嘴都麻木了,没有知觉。她只当是被猪啃了,等他酒醒了应该就会恢复正常吧。 她想得总是很美好,可事与愿违。 程立依旧还是说喜欢她,还扬言要追她。吓得她躲回之前的宿舍睡了好几周,把这事儿当看过的小说跟最好的朋友梁慧讲。 为了不被怀疑,把弟弟改成了哥哥,问她如何能改变这种畸形的关系。 她却说:“本来就没血缘关系,也没法律关系,一起长大很容易产生感情的,都说了异性之间没有纯友谊,总有一方会起心思。这小说里的哥哥想追她也正常,追求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阻止不了。” “但关键是这女主不喜欢她哥哥啊。” “那这小说里女主也没有其它喜欢的人,这很难搞啊,要不然随便找个人说喜欢他呗,这样总会放手的吧,要是别人都两情相悦了,还从中作梗,乘机而入,人品多半有问题。” 程思甜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立马打起了gay蜜唐风的主意。 “你这小说有点毁三观呐,不过我挺重口味的,叫啥名儿?我搜搜看,正好书荒了,话说,女主最后跟谁在一起了啊?” 梁慧从衣服兜里掏出手机,准备打开百度搜索。 程思甜害怕谎言被戳穿,心虚道:“这……作者还没完结,刚写到我和你讲的地方,我就是好奇结局想你探讨探讨。” 她放弃了搜索,思索了一会儿,又嘀咕道:“要是这作者还不写女主喜欢上其他人,多半结局就是和她哥哥在一起……诶,甜狗,你给我回来,还没讨论完呢!” “我有事找唐风,晚上回来和你聊。”程思甜躲在宿舍门后露出了一个脑袋,笑着朝她解释,就去篮球场找目标。 一开始提出要求时,唐风是拒绝的,因为她想打他男友的主意,直到说包了他俩一个月的奶茶,他和他男友才都爽快地同意了。 计划开始前,程思甜又感觉自己的道德心在作祟,不确定地问了一句:“你真的不会吃醋吗?” 他拍了拍胸脯,道:“当然,他喜欢男的,我放心。” “那我和你男友假装情侣,这事儿会不会很容易暴露啊?应该还是有些人知道你俩的事吧。” 程思甜依旧有些担心,凑近了他的手机屏幕,发现他直接把他的那只杰瑞鼠头像的照片发给她,道:“他的话,似乎没告诉朋友,大家都以为我俩只是好基友。我就只告诉了你一人,还不是因为我俩从小学到大学的交情。”又用手肘碰了碰她的胳膊,“废话什么,快换上。” 看到她换上了和自己男友顶着的汤姆猫的情头,唐风抵不住好奇,问了句:“好不容易有人敢追你,你居然还不答应,真想从大学四年都单身啊,人家小学弟入学两个月都脱单了,这人是长得多丑啊,你看不上?照片?给我看看?” 唐风这人,特啰嗦,也八卦,有时候都顶她妈了,这或许就是网络上所说的“男妈妈”吧,母性大发,还好意思用自己的事迹吹嘘来关怀她的感情。 程思甜特喜欢和他顶嘴:“那学弟,不是你死皮赖脸追求别人,别人才答应的。” “好勒,我让你好吧,谁让你是我儿子呢。”这人总爱嘴上占点小便宜,气得她踢了他小腿一脚,力道不重,抱手往前走。 唐风低呼了一声: “啊,好疼。”,又蹲下来装可怜,“程思甜,你这个暴力女。” 她猛然想到,这人腿上有旧疾,还因此不能参加大学的篮球校队,天天在这儿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打球,也因为篮球迎来了一段缘分,结识了他现在的男友——段位。 程思甜抱歉地扶他在一旁的长椅上坐下,揉了揉踢他的地方,一脸真诚相:“对不起,我给忘了。” “没事儿,我觉得你可以……唉,不需要多花这奶茶钱的。” 她停住揉的动作,疑惑道: “你良心发现,不打算要报酬了,我咋不信呢?” “你弟……我以前喜欢过你弟,你知道吧。” 她点了点头,她弟这小漂亮,确实男女通吃,那会儿,他可为他掉了不少眼泪,还喝过不少的酒。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从小学开始觊觎他,到大学告白失败。这过程中,我发现那家伙可怕得很。” 唐风似乎想到什么,脸色变得很差,整个人像被阴霾笼罩,又继续道:“小学你长得老可爱了,大眼睛扑闪扑闪的,那些喜欢你的小学生,被他拿蛇吓得尿裤子。初中一面当好学生,另一面又和混混打交道,背后指使人去教训那些想追你的人,自己手还干净,简直一举两得。后来,你初二不是长痘痘了,就没啥人喜欢你了,就一直长到大学。” “我之前是能理解吧,弟弟想保护姐姐的心,也确实赶走了一些不靠谱的只以貌取人的男生。当时,我也觉得他很有魅力,可能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唐风说的话太多,有点渴,灌了半瓶矿泉水,又道:“但让我恐怖的是,你发现没有,从你家领养他开始,你就一直在变丑。” “我都是上次去你家看你幼儿园照片才知道,原来你是后天黑。这也正常,他夏天拉着你去游泳,自己偷偷抹防晒,还不告诉你,真的很狗。” 唐风谈起他来,真的仿佛脑子里装了个为程立量身打造的历史书,她现在都怀疑这狗估计还暗恋着他,学弟只是幌子。 “我觉得特别不正常,初中他还亲口跟我讲过,原来有些人变丑也挺好的。” 他的话,勾起了程思甜的一点一滴的回忆,那些曾经觉得疑惑不解的,似乎都有了答案。 她开始长痘的时候,有看过医生,也开了药膏和中药调理,但似乎没用,反而更严重了,喝药甚至还食物中毒了。医生让她忌口,不能吃辣的甜的油腻的,她也记在心里。 可她嘴馋的时候,他弟总是会买些那些食物摆在她房间里,告诉她:“姐,吃点吧,我觉得你听医生的话,会失去好多快乐。” 她拒绝了,虽然要让她停止自己喜欢的东西挺痛苦的,但那个小女生不想拥有一张光滑的脸呢? 她又发现最近家里煮菜总是以辛辣为主,一改以往的风格,当她跑去质问妈妈时,妈妈总会讲,你弟突然想吃,姐姐要学会让着弟弟。 那段时间,别无选择只有用酱油配粥,就算难以下咽,她也吞下去了,惊喜的是,脸部的情况有所好转,而且还瘦了很多,正高兴着。 不知她弟从哪里翻出特别血腥的视频,里面的女孩被肢解成血淋淋的肉块,依稀可以辨别出上面青色的指痕和白色的精沫,还有发紫的吻痕,恐吓她说:“女孩子长得太漂亮,可是会被奸杀的,姐姐丑点也没关系哦。” 那段视频成功地让她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后来,干脆放弃了忌口,自己又不快乐,还会有危险,丑点确实也挺好的,连她自己也这样认为。 “丑”在无形之中也成了一把□□,隔绝了虚伪的人心,留下了真心待你的人。 放肆自己变胖,无视自己变黑,她以“丑”来获取安心。所以,当她弟弟说她丑的时候,她觉得这是一种夸奖,也很害怕别人夸她漂亮,这会让她有危机感。 上大学后身边的美女如云,室友也劝她打扮化妆减肥美白,她却不以为然,仍然选择呆在自己的舒适区。 “想什么呢?都出神了?”唐风敲了下她的小脑袋瓜,道,“我刚才说了那么多,有听进去吗?” 看程思甜依旧木讷着,他叹了口气儿:“我的意思是,你弟肯定会阻拦的。刚上大学那会儿,我想给你介绍对象,差点被他打残。” “啊?这……” 第8章 昏迷 程思甜知道大一的时候,唐风告白失败后,有段时间腿瘸了,还是她扶着上课的,当时问他原因,他只是敷衍地说是从楼梯上摔下去了,细细想来,都这么大了,又不是孩子,怎么可能那么马虎。 摔个楼梯能严重到哪怕拆了膏药,依旧落下了腿疾和脚疾,并且被医生告诫从此再也不能参与篮球这项运动,退了校队。 甚至,从那以后,再也没见过他和程立来往,她也试过改善两人的关系。唐风却劝她别管,说喜欢的人是不能做朋友的,她偶尔想起觉得格外可惜,弟弟性格向来孤僻,因为不喜欢而丢了交往这么多年的好友,真的挺不值得的。 包里的手机振动了,程思甜看着熟悉的电话号码选择漠视,等着自动挂断。 她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理过程立了,把他的所有消息都设置成了免打扰。 “怎么了,你弟的电话都不接,你以前可是秒接的,”唐风似乎猜到了什么,关切地问道,“是不是……他欺负你了,我不是告诉你了,离他远点,他很恐怖的。” 即使她把唐风当成很好的闺蜜,但这事也无法向他诉说,转移话题道:“你男友呢?今晚借我一用呗。” 唐风盯着她虚无缥缈的眼神,把双手的重量放在她的肩膀上,严肃道:“程思甜,你有事瞒着我,他究竟把你怎么了……” “才……没有呢,你胡说什么。等下,我还有晚课,我先走了。”程思甜害怕他看出异样,跑得贼快,中途差点被球砸。 上专业课,她也没法专心,因为程立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打她的电话,她有预感,之前他没行动,多半今晚要来找她,坐立难安得忍不住给唐风发了消息:“你男友呢?快,那人要来了。” 果然,下一秒就收到了一条陌生短信:姐,我在你教室门口等你,别再躲我了,已经给了你一个月的思考时间,我想也够了。 都还没等她抬头张望,周围人就沸腾起来,窃窃私语。 “哇,门外那是谁啊,好帅。” “这人,我认识,听说是A大的新生校草,我看我朋友发过空间。” “是不是等他女友啊?” “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看得上我们学校的女生。” …… “嘭”地一声,讲台上的老教授拿书甩到了黑板上,扶了扶眼镜框,吼道:“再吵,我就挂掉你们所有人。” 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连课桌下玩手机的都收敛了起来,打瞌睡的更是直接被吓醒了,坐直了身躯。 程思甜尴尬得拿课本挡住了自己的脸,希望别被他发现,低头注视着手机,等待着救星的回复。 “思甜,我和我男友马上就来了,等会儿在你教室门口等你。” “诶,不是,你来干嘛?” “不是,我怎么不能来了,看看你的追求者不行吗?” 完了,程思甜心里欲哭无泪,她心里的事总瞒不住唐风,要是被猜出来是她弟,他会该怎么想她啊,她不想失去一个好朋友。 她犹豫着不知道如何回复,唐风接着又补了一句:“我就躲远远的,不靠近行了吧。” 此刻的下课铃仿佛是死神在朝她招手,她晃了一眼门外,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俩还没来,瞥见程立在后门站着,身旁是一堆迷妹,把他围住。赶紧躲在梁慧身后,催促着她从前门走。 从门口到楼梯的那段距离,程思甜从未发觉有那么长,长到她觉得每一步都很煎熬。 “思甜。” 糟糕,她听到前方是唐风的声音。 仰头望去,走廊的尽头,楼梯的起点正是微笑的他和他穿着篮球服的男友,又回头望了一眼程立,他孤怨的眼神穿过一个又一个人,直接投射在她身上,里面夹杂的沉沉阴霾快要把她吞噬。 再下一秒,她看到,唐风朝她走过来,笑容在距离她一尺的地方,停止了。眼神越过她,仇视地看着她身后的人。 无声的硝烟四起,前有豹虎,后有豺狼,她很担心脾气爆的唐风会和程立打起来。 告诉梁慧她要上厕所,让她先回去,拉住唐风的手就顺着楼梯往外跑,而他的男友一脸懵逼,也追了出来。 跑了一段时间,她累了,就躲在教学楼后的大树下喘气,还没想好如何解释现在的局面,就被唐风质疑了:“程思甜,你弟为什么会在?你的追求者呢?” 自从他俩闹崩后,她就有意无意地避免他俩相见,却还是改变不了总有一天会对峙的场景。 她撇了撇嘴,摸了摸发烫的左耳,撒谎道: “那个人呀,好像临时说有晚课,就没来了。” 段位盯着他俩还握在一起的手,吃醋道: “你俩干嘛呢,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一对。” 唐风立马换上笑脸相迎,去哄他的小男友:“你知道的,我喜欢男的,这是我闺蜜呢,瞎吃什么醋。” 程思甜觉得没眼看,他俩又在那里搂搂抱抱,好不腻歪,她真想刨个坑埋了自己。 “姐姐,吃太多狗粮会不消化的。”程立冷漠的声音从背后飘来,她的双眼被他的一只手蒙住了,漆黑的视线,只能感受从指缝透出的点点微光。 令她讨厌的浓浓呛人烟味钻进她的鼻腔,让她产生生理上的咳嗽,还有一种眩晕感。 “咳,咳。程立,你放开我。” 她用力挣扎着,不想被他带回去听他说那些胡话,被他强迫接吻,干些违背良心的事。 “听到没,她让你放开她。”在一旁的唐风看着形势不对,直接上前,按住了他的手掌,使劲往外掰。 程立用牙齿咬住下唇,眼里的狠劲儿有种嗜血的疯狂,完全不顾及两人以前的交情,无情道:“唐风,这轮不到你管,别逼我告诉你父母……你的性取向。” 独生子女的命运,让他现在依旧不敢出柜。 程立擅长利用别人的弱点来威胁,相似的话语,让他一瞬回到了那个血腥的夜晚。聚集在拳头的力量猛然褪去,双手无力地下垂。 他早就察觉到程立对他姐有着不一般的感情,以前还是同班同学的时候,午休时从窗外路过,偶尔看到他趴在课桌上偷亲熟睡的程思甜,他还以为这只是姐弟情深。后来,才知道他俩不是亲的,怪不得长得那么不像。 少年时的爱恋,蒙蔽了他的双眼,偏信了他的片面之词,以为他只是想让他姐好好学习,所以赶走想和她谈恋爱的所有人,现在想来,自己真是傻。 初中时为了和他姐搞好关系,听他讲程思甜喜欢吃豆类,就给她买了绿豆冰沙,还有豆腐脑,卤豆腐干,豆奶,结果第二天就听到她食物中毒没来上课的消息,才知道原来因为豆类和她喝的中药相克,这事儿让他内疚了好久,不停地赔礼道歉,也拉近了和她的距离。 高中时,和程立一个宿舍,几乎他总是最后一个关掉台灯睡觉,还以为他是爱好学习,直到有一晚他在被窝里偷偷看耽美小说,听见他的梦呓,都是细若蚊声的“sisi”。 恰巧当时的校花叫赵司司,他还为此伤心了好一会儿,以为喜欢的人也有了喜欢的女孩,自己的暗恋还没开始,就失恋了。不过,也想不通,为什么都她高考结束,高中毕业了,他都没去告白,可真能忍。 终于盼来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他想着为自己的好闺蜜介绍一个对象,毕竟她是个充满少女心,天天幻想浪漫偶像情节的女孩。 某天夜晚,问程立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 他却警惕地反问他:“你要干什么?你不是同吗?” “你怎么知道?”他很高兴,看来他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并且没有讨厌他,又猛地灌了一口酒,想借着酒意告白,却被他的下句话堵疼了心。 “难不成你还是双?你对我姐感兴趣?”程立露出了他从未见过的表情,那种从眼睛涌出的厌恶刺痛了他的脊髓,接着他揪住他的领子,将他推到在了地上,一个拳头猛地砸过来,砸得他脑袋晕乎乎的。 伴随着耳鸣,他的警告呼啸而过:“唐风,我可告诉你,你不准打我姐的主意。” 他抹掉了嘴角流出的血液,觉得自己很可笑,掏出裤子里的手机,拨打着程思甜的电话,故意违背心意挑衅道:“如果我偏不呢?程立,我喜欢你姐好久了。我现在就告诉她,我对她一见钟情。” 这句话使程立的怒火燎原,骑在他的身上,轻而易举地夺过了他的手机,取消了电话,居高临下冷笑道:“你要敢向她告白,我会把你的性取向告知你的父母,你爸妈可不能接受你是个gay吧,唐风。” “我会采用所有手段让你死掉这颗心,如果你非要执意的话。” 他看到他喜欢的那个少年,一夜之间,撕下了伪装许久的面具,变成了一个他不认识的可怕恶魔。 程立失去了理智,举起旁边的酒瓶,“咚”地一声,敲打在了唐风的膝盖上,玻璃碎片掉了一地。他选择了最锋利的一片,卷起躺在地上的少年的裤脚,在其白皙光滑的腿上划下一道道血痕。 割破的血溅了他一脸,他却更加兴奋,发疯了般地睁大瞳孔:“监视器产生了感情,只好毁掉。你不是很喜欢打篮球吗?我把你的腿筋和脚筋都给抽掉,让你没法再做你热爱的事。” 唐风闭上了双眼,他没法反抗,因为他喜欢他,哪怕自己受伤也不愿意去对他动手。 过去的记忆与现在重合,他忘不了那晚一地的血色,也忘不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哭到被褥都湿透了,以此来纪念他逝去的无疾而终的暗恋。 当时,就如同这时一般,他无能为力,救不了自己,也救不了程思甜。尽管,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小心她弟,可她总是神经大条,不把他的话当耳旁风。 程立甩开了他的手,从黑色的长袖中露出一截针管,直接往她脖子的青色血管扎进去,注入了一定剂量的安眠药,扛起她就塞进停在一旁的红色奥迪,猛地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打开车窗吐出烟圈,驶出了校园。 第9章 黑暗 程思甜是被右颈的刺痛疼醒的,抬起手摸了摸疼痛的地方,睁开眼发现四周一片漆黑,恐慌害怕从脚底直涌上心头。 她记得晕倒前,是程立捂住了她的眼睛,然后就没了意识。 现在,这又是哪里?她摸索着衣服包里的手机,却发现不见了,吓得手忙脚乱,手肘不小心磕到了金属质感的栏杆,引发巨大沉闷的碰撞声。 随之,似乎是外面什么人醒了,脚步声朝她逼近,她不停地后躲,直到后背抵在墙板上,害怕得浑身颤栗。 那人掀开了黑色幕布,正常的亮光向她袭来,她太久没适应光线,强光逼得她短暂地闭上了眼睛几秒,再睁开时,看见程立顶着温柔的眼神,无辜的表情,手指穿过铁栏抚摸她的脸颊,低声询问道: “姐姐,还喜欢吗?我给你弄的笼子。” 程思甜从来没想过乖巧的弟弟有天会把她关在铁制的狗笼里,她以为适当的躲避是最委婉的拒绝,因为她并不想当面说出伤害他的话。 可现在他分明把她当成了一只畜生,她又为何还顾及情面。 她将他的手从她脸上扒开,狠狠地推出了笼子外,握住栏杆使劲地摇晃,失望地质问蹲在她面前的少年:“程立,你是疯了吗?你知道你现在在干什么吗?” 可能她的举动激怒了程立,他沉默着,并没有回答她。 他从裤子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一口,朝她脸上吐出一圈白雾,呛得她捂住了口鼻,眼里熏出泪花儿。 因为她和妈妈讨厌烟味,所以她们家里没有一个人会吸烟,程立自然也不会。 不知过去一个月他经历了什么,她感觉程立发生了好大的变化,黑眼圈比以前重了好多,刘海长了遮住了眼睛也没剪,只是被他顺手划到了耳上别着,也换上以往很少穿的黑色。 用手指掐灭了烟头,最后一口他没吐出,抬起她的下巴,伸了一根大拇指滑入她温热的口腔,渐渐他的脸在瞳孔里放大,她似乎猜到了他要做什么,厌恶地别过了脸,又被他掰了过去,与他对视。 “唔……唔……” 他将包含在嘴里的最后一口烟通通送进了她的嘴里,擦掉了她唇边溢出的唾液,雀跃道:“我记得,第一颗巧克力是姐姐给我的。” 回想起美好记忆的他,狗狗般黑而大的眼睛通亮,接着,抬起大掌覆盖了她的发顶,轻轻抚摸道:“这第一口烟儿,是我给你尝的,姐姐也要好好记牢才可以。” 那辛辣而又刺激的尼古丁从她的喉管穿入肺部,难受得她甩掉了他触碰的手,蜷缩在铁笼一角,大口大口呼吸着难闻的弥漫在四处无法散去的烟味。 她感觉有一种无形的手在紧紧掐住她的脖子,让她快要无法呼吸。 这滋味可真不好受,她现在真想从这笼子里出去,去呼吸新鲜空气,而她的自由却掌握在他的手中,她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哀求他:“程立,你放我出去吧。” 见他无动于衷,突然想起来过几天有个作业要交,她都不知道被他注射了不明液体后究竟昏睡了多久,室友和唐风有没有起疑,是否发现她不见了,时间成了她目前最迫切的问题。 她带着期盼的随口一问:“今天几号啊?” “19号。” 9月19号,呼,还好。她心里松了一口气,也才过了两天,不过今天晚上七点之前要开团会,是每个人必须出席的,不然要扣分 这是个正当理由,他应该会理她吧,试探道:“我……今晚有事,必须要回学校。” “我已经给你找好替代的人了,包括你接下来一个月的每节课。” 他特地加重“一个月”这个字眼,使她眼里的光慢慢暗淡下去,又妄想着进行最后的挣扎:“一个月后,你会放我出去吗?我还有作业要交,考试要参加。” “作业我会替你写,帮你交。至于,能不能参加考试,这得看你表现。” 他起身热了一杯牛奶端到她的面前,又对着杯身吹了几口气,湿润的水汽爬到他浓密的睫毛上挂着不肯下来,就跟他执意不愿放她离开一样固执。 直到感受到杯中的液体温度适中,他才递到她唇边,劝道:“喝吧。” 两天没进食,程思甜感觉胃上空空的,可他的举动让她不敢轻易喝下他给的东西,一字一顿拒绝道:“我不渴。” 望着笼子外熟悉的卧室,自己却不能随意走动,连吃喝都受了限制。手机——平时最大的玩耍来源都不翼而飞,她能想象这样下去的一个月,她绝对会疯掉的。 这哪是被当成狗对待,主人高兴了,狗子还能出去溜达一圈呢。 她越发想不通,她也没触及到他的底线吧。不过,也就一个月不理他,至于这样吗?正常人都不会这样的吧,难不成程立精神有问题,那以前为什么一点苗头都没有。 困惑使她的双眉微蹙,她手机特有的铃声响了起来,是定的下午一点的闹钟,这铃声大概是从她床上传出,她显然有些兴奋,她的宝贝没丢。 只见,程立当着她的面,躺在她白色蕾丝边的松软被褥上,摁掉了她的手机闹钟,又开始一脸沉重地翻起她的聊天记录来,并且脸色越来越差。 程思甜很害怕她找唐风男友帮忙伪装的事会被暴露,感觉心都要从喉咙眼儿里蹦出来。 慌忙喊道:“程立,我现在渴了,想喝牛奶了。” 少年的目光从手机上移开,注视着她的脸,淡淡道:“不怕里面加了别的东西了?” 原来,他刚才就知道了她的想法。 为了防止事态恶化,程思甜又摸了摸左耳,撒谎道:“才没有呢,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喝牛奶。” 不喜欢喝牛奶是真,只不过他总是会强迫她喝,因为牛奶有营养,她不可以挑食。 就像他第一次来程家,轻微的厌食症让她以为他是怕生,哄着他,讲一个编的小故事,喂他吃一口饭。 在难吃的饭菜,似乎在女孩甜软的声音中,也变得可以下咽,是她温声细语地跟他讲:“妈妈说的,小朋友不可以挑食哦。” 阳光正好透过紫色的纱窗,照在大他两岁女孩白乎乎的脸蛋和长长的卷发上,程立那一瞬间,以为自己见到了天使。6岁以前在苦的经历,都似乎有了意义。 哪怕为了喂他吃一碗饭,女孩要哄上他一两个小时,可她也十分有耐心,从没厌倦过,也因此拯救了他的厌食,现在轮到他来改变她的坏习惯。 程思甜闻到那牛奶散发出来的一种腥味,满脸写着不情愿,故意没接稳杯子,里面装着的牛奶洒在地上和他的手上。 她都还没来得及虚伪的道歉,程立用双手在地板上捧起了一地的白色液体,送到她唇边,大声吩咐道:“不可以浪费食物,都喝掉。” 她忍住快要呕吐的恶心,退居到笼角,和他保持着距离,摇晃着脑袋,嫌弃道:“掉在地上了,很脏。” 第10章 强迫 程立面无表情道:“你不想喝也可以,今天也别吃饭了。” 他起身将手里的牛奶倒进了下水道,又用毛巾将地板擦干净,拖着拴在铁笼外的银链,把她连人带笼拉到了客厅,开始播放起了恐怖电影。 程思甜向来比较乐观,她仍对程立抱有希望,不相信一个人在短短的时间内会变成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毕竟共同生活了12年,依据她对他的了解,心里还是有点底子的,认为他可能只是在闹脾气,不正常地闹脾气罢了。 肚子在这时没骨气地叫了起来,她羞涩地捂住了发出声音的腹部,却还是被程立察觉了。 恰巧,这时,电影突然响起诡谲的音乐,程立又缓缓地转过头来,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她,少年异于常人的肤白,真像从水里打捞出来的被淹死的恶鬼,浑身还泛着屏幕反射出来的幽幽蓝光。 这一瞬,程思甜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声音不自觉地颤抖:“我……饿了,想吃冒菜。” 少年微微挑眉,斩钉截铁道:“不可能。” “程立,你是真想饿死我?” “以你身上的脂肪和水分,不吃不喝一周,是不会出人命的。” 她饿得前胸贴后背,根本没力气和他怼,他在变相说她胖这件事,不解地委屈道:“程立,至于吗?我不也就一个月没理你。”又极其小声的嘀咕,“况且都还是被你吓的。” “程思甜,在你看来,这只是普通的一个月,你知道我给你发了多少消息吗?你一句都没回我,我的喜欢……有让你那么惶恐吗?还要找gay来……骗我。” 和他吵架,她根本不占优势,他的口才明显比她好太多了,而且明明委屈的是她,怎么感觉话听到最后他都快要哭了呢。 她最讨厌男孩子哭了,心里一慌,莫名奇妙地安慰道:“那gay不也还没骗成你嘛。”看来,他还是从她的手机发现了还没开始执行的计划。 程立收住了激动的情绪,眼珠子一斜,顶着漂亮的脸说着不漂亮的狠话:“你得庆幸没骗成,不然我得把他打成残废。” “程立,你啥时候这么暴力了。” 她心里猛然一凉,有个恐怖的猜测,会不会她从来都没认清过程立的真面目,自己被他乖巧可爱的外表骗了整整12年,几乎浑身颤抖地抛出了她不愿提及的问题:“唐风的脚伤是不是你弄的?” “是。”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她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唐风这一年来的提示都被她当成是失恋后故意的吐槽。 毕竟,喜欢一个人会觉得他全部都好,不喜欢一个人觉得他所有地方都不好。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好喜欢……你的。” 程思甜一想到自己如果被深爱的人伤害,能感受到唐风无力反抗的深深的绝望,悲伤一霎涌上心头,让泪水直接流了出来,她惊奇自己竟然能感同身受。 “唐风,又是唐风。哼,谁要让他骗我说喜欢你呢?我拿他当好友,他却想泡你。” 恍惚间,眼前的程立似乎变成了一个魔鬼,他眼底的兴奋根本藏不住,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握成拳头的指节微微泛白。 刚好,电影中的女鬼穿着一袭红衣出现在屏幕上,在他的脸上映射上了血光。而此刻,程思甜只觉得他比那女鬼还恐怖。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根本控制不住啊,我拿碎掉的玻璃瓶子,划开了他的血肉,挑断了他的筋,他这辈子都没法打篮球了,真好。” 他在叙述这事儿的时候,平淡到仿佛不是他干的那般镇定,想起什么,又甜甜地笑起来,偏执道:“这就是他喜欢你的报应,程思甜啊,我只准许这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喜欢你。” “程立,你傻啊,他喜欢的是……明明是你。”她摇晃着铁笼,想反驳他的话语,声音将近哽咽。 听到这句话的他,眼神猛然变了,表情像在丢弃一个玩腻的布偶,冷漠道:“我知道,可我不需要。” 程立拿遥控器摁掉了正在播放的电影,整间屋子肃然安静下来,只听得到他的声音。 “这世界,我只想要一个人的喜欢,那就是你的。” “不,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会喜欢我,我一点都不好,你不应该喜欢我的。” 她感觉自己的外貌,身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根本不值得任何人喜欢,骨子里有着深深的自卑。 “你明明说我丑的,说我留长发丑,说我穿裙子丑,说我胳膊粗,说我眼睛不好看,睫毛不长,说我白的像鬼……” 他抱手,露出了得逞的笑容:“对啊,我不这么说,你怎么会隐藏起来,不被别人发现呢。” 小学的她,爱美,特别在意别人的看法,尤其还是这么亲近的人。毕业后,就剪了长发,一直留着短发到现在。 就算天气再热,也没露过胳膊,一直穿的长袖,就算再喜欢漂亮的小裙子,也没穿过了。夏天紫外线再强烈,也从来不涂防晒,被同桌夸过的漂亮眼睛和长长睫毛,也因为他的一句话,拿近视眼镜遮盖起来了,从没想过戴隐形。 一种无名的害怕从她脊髓直窜到心头,他还那么小,心机就已经那么深了。那现在已经成年的他,岂不是更可怕。 他在她小小世界里的形象瞬间轰然倒塌,她突然后悔现在才知道这些,死的牢笼并不能圈住她,因为人是活的,她总会想方设法从这笼子里逃出去。可人心难测,就算她能从这一个牢笼里逃出去,他肯定能够设置千千万万个陷阱等着她落入。 而且,他比她聪明多了,她根本斗不过他。眼前从小到大在一片鲜花和夸赞中长大的男孩,按理来说,他身上并不具备令人害怕的因素,可现在程思甜觉得他比毒蛇厉鬼还恐怖。 这哪是她原有的人生,分明是被他横插一脚,被他人控制的人生。 害怕得她收起了放在铁栏上的双手,不自觉地放进口腔里,用牙齿依次啃咬十个指头。 程立很着急地将她的手从笼子里拉出来,一边拿干净的手帕一点一点将指头上面的口水擦干净,一边批评她:“手上有细菌,脏。” 又给她接了一杯水,让她漱漱口,吐在了他的手上。 她不知如何面对这个程立,她完全陌生的程立,见他不碰她了,立马把手又伸回了笼子里,放在牛仔裤上,蹭掉他抚摸过的痕迹。 “怎么?现在怕我了。”他故意将右手伸进笼子,牵住她的手,用指腹摸了摸她手背手心的皮肤纹理,温柔地笑道,“程思甜,这才第一天,你就这么怕我,之后一个月,你该怎么办。” “我错了,程立,我错了,你放过我好不好。” 她无法想象和这个怪物共处一个月,害怕得她留下了生理性的泪水,几乎跪着将额头磕在铁栏上。 正当她准备用力地给他磕头时,却撞上了一片柔软。是他用掌心护住了她的前额,手臂绕过她的后背,将她环抱着,隔着一层铁栏,和她相拥。 “程思甜,你的确错了,你不应该不爱我。你不爱我这个事实,你知道让我这一个月有多难受吗。”这短短一段话,几乎是他嘶吼着喊出来的,她迎头看见他的眼里布满了好多血丝。 他俩贴得没有距离,她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浓浓的烟味,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生理上的难受和心理上的害怕快要折磨得她崩溃,几乎克制住自己撒谎会做的习惯性动作,抬起想要摸左耳的动作被她压制住了。 她违背着自己的良心,说出了一这句话:“咳咳,程立,我改,好不好,我会爱你的。” 第11章 擦药 她刚说完这句话,能明显感觉到他身体的颤栗,这种颤栗不是来自于害怕,而是极致的欢悦。 欣喜的表情溢于言表,不可置信地问了一遍:“真的吗?你说你会爱我的?” 程思甜不敢和他对视,她现在还没真正学会骗人,睫毛垂了下来,遮掩自己的情绪,缓慢地点了点头,趁着他松懈从他怀里挣扎了出来,又中规中矩地坐回了牢笼里,她现在觉得只有牢笼里是最安全的。 他低头思索了一会儿,又怀疑地问了一道:“这种爱,不是亲情,是爱情对吧,你不要和我玩文字游戏。” 程思甜心里咯噔了一声,否决了他的猜测:“没和你玩,”又指了指被银链子缠了里三层外三层的锁,“但你得放我出来吧,我不喜欢这种方式。” “现在还不行,你得陪我一个月,这是你之前欠我的。” “非得这样吗?” 这家伙突然眉头紧锁,似乎在深思什么,停顿了片刻,得寸进尺道:“这样吧,你刚才说了句讨我欢喜的话,你再叫我一声老公,我就白天锁你,晚上放你出来。” 她气愤地吼了一声:“程立!” 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本来还以为硬的不行,用软的还有逃跑的余地,看来,他也不是会被糖衣炮弹所迷惑。 “你真不叫,你刚才还口口声声说要爱我的,老公是一种很有感情的词汇,等你能喊得出口了,我就晚上放你出来。” 他又将她连人带笼放回了卧室,还拿幕布罩了起来,丢下了一句话,程思甜就听到外面门落锁的声音。 “现在,我还是不会相信你的。” 明亮的世界又一瞬变得漆黑起来,她的感官被无限放大,对周围的风吹草动都特别敏感。有点庆幸自己,这两天没吃没喝,不然想上厕所就很悲催了。 开始,冷静地分析起面临的局势。回想起晕倒前的一幕,唐风是看着她被掳走的,几天还好,但一个月的话,肯定会发现异样。就算程立拿了她的手机,伪装的再好,可她和他的聊天习惯肯定是不同的,她把仅有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无法看见外面的天色变化,让她不能明确时间的流逝。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玩不了。无聊到她干脆蜷缩着睡觉,结果,脑子里全是刚才放的恐怖电影和他可怕的表情,被吓到根本无法入眠。 翻来覆去,气得她起身摸起了铁笼,这笼子栏杆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一拳头那样宽,可惜她就是太胖了,要是饿得瘦点,说不定还可以侧身钻出去。 “烦死了,”她埋怨了一句,随便找了一处,将幕布一块用手掌朝里扯出了一个尖尖的一角,“不能逃出去,见点光总是可以的。” 可当她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却发现有股阻力制约着她,难不成这幕布四个角都被订住了。 果然,不能低估了程立,他没她那么笨,这幕布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揭开,他无非是想用她怕黑这个弱点来让她妥协。 她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认栽,又用牙齿开始撕扯,心想着总能咬出一个洞吧。 程立出去买了一袋子的菜的功夫,准备给她做冒菜,回来却发现幕布已经被她啃的七零八碎。 “程思甜,我真没想到,你牙口这么好。”他蹲在门口笑了一会儿,又把菜放在旁边的茶几上,心疼地让她张开嘴,让他检查牙齿看看松不松动。 她却觉得他讨厌死了,根本不想让他碰自己,狠狠地咬住了他的手指,咬到她满口腔都是血沫子,骂骂咧咧地吐了出来。 “程立,你想让我喜欢你,可是这样下去会让我恨你的,喜欢人不是这样的 。” “那你又懂什么?你都没有喜欢的人,你没资格评价我。”他抬眼看了她一眼,她厌恶的表情刺痛了他的心,他转身就将买的菜全都当着她的面丢进垃圾篓里。 除此以外,里面还有他这一个月抽的烟头,他也不想伤害自己的身体,可每天见不到她心里就痒痒的,喝酒止不了他的痒,反而会放大他的想念,他很害怕不受控制的自己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所以他选择抽烟。 不爽的时候,来根烟,心里就舒坦了很多,不过这东西容易上瘾,他都数不清他一天抽了多少包了。 她平时最讨厌烟味和抽烟的人,他果然,还是变成了她不喜欢的样子。 心里那股痒意又开始折磨他了,他摸了摸身上的所有口袋,却连一根烟都摸不出,情绪激动起来,踢翻了垃圾篓子,程思甜看见里面滚出来一大把黑色烟头,吓得捂住了嘴巴。 程立,什么时候吸烟成瘾了,她虽然闻到了他身上抹不去的烟味,但确实只看见他当她的面仅仅抽了一根。 作为姐姐,她应该管他的:“程立,抽烟不好的,你也知道啊。” 同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还有高等教育的人,她不相信他不明白这个道理,而且他还是理科生,还学医。 她说完下一秒就后悔了,程立动静很大地用钥匙开了锁,将她从笼里抱回了床上,猛地吸着她身上的体香。 他再坚强的外壳,也抵不过她无意的一句关心,润物细无声般地把他冰冻的心融化。 他似乎又脱下了伪装的一层又一层的外皮,露出最白最软的心给她看,蹭了蹭她的脸,像小时候那样,撒娇道:“姐姐,疼。” 这与以往相似的一幕,让她暂时收起了被吓到动弹不得的害怕,一瞬她觉得自己乖巧的弟弟又回来了,揉了揉他的脑袋,闷声问道:“哪里?” “心疼,手也疼,嗓子也疼,哪哪都疼。” “嗓子疼,就多喝热水,别抽烟了。” “姐姐这句话,好渣啊。” “你爱听不听,给我起开。”程思甜认真的话语被他冠上莫虚的妄名,加上还被他压得喘不气过来,气得死死抓住他的手腕,想从他身下挣脱。 结果,却听到他倒吸了一口冷气,她连忙追问道:“你手怎么了?” 撩起了他黑色的长袖,才发现原来光洁的手臂,如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牙印还有针孔。 她记得他没咬过这里啊,难不成他自己咬的,怪不得穿起了黑色,原来是为了遮血。 “晚上睡不着觉,想给姐姐发消息,可是发现我给你发了那么多条,你一条都没回复我,就觉得自己好……犯贱。憋住不给你发消息,后来忍不住了就发一条,咬自己一口。” “那针孔呢?自己扎的。” “嗯。” 程思甜看着这些动人心魄的伤口,抚摸上了那些新咬出来的牙印和一团密布的针孔,上面还有凝固的血迹,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真没想过,他对她的喜欢已经达到了病态的地步。 她根本没法给他回应,她和他相处了12年都没喜欢上,短短一个月又怎会改变她的心意。如果让事态继续发展下去,痛苦的将会是他们两个人。 不过,还是处理他的伤口要紧:“程立,药呢?” 她本想去他的房间里找,都还没从床上坐起来,就被一把拉回了原先的位置。 “药在这里。” 他从他旁边的床头柜里拉出了一个抽屉,程思甜从他背后看过去,满满一抽屉是各种的药,她都还没来得及看清名字,那抽屉又被他关住了。 她记得以前药是在他房间里的,怎么会全部转移到她的卧室,只有一种可能,她问了出来。 “你是不是这一个月都在我屋睡?” 程立被她问得两只耳朵都红了,点了点头,解释道:“你的房间有你的味道,我睡的稍微安心些。” 他递给了她碘伏,还有一些消除疤痕的药膏。 程思甜下手比较轻,用蘸取的棉签在他的伤口一遍又一遍地仔细涂抹,注意到他紧紧抿着唇,便问:“疼吗?” “不疼,要是姐姐能主动亲亲我就更好了。”他的嘴唇在她的脸颊停留了一秒不到,就收了回去,仿佛是不小心蹭到的。 她甩手扔掉了棉签,皱眉擦了擦他刚才亲过的地方,坐得离他远了些,她发现她还是不能接受他亲密的举动。 “再说那些话,我就……” “怎样?” “扇你。”程思甜嘴里说着狠话,心里却还是不放心,提醒他道:“明天我陪你去医院吧,你这牙痕很深,还是要去看看专业的医生。” “不用,我已经打了针了,不会感染的,你放心。”程立眼里有失望溢出,不悦道,“姐姐真不细心,连我学医都忘了啊。” 第12章 恐吓 程思甜并不想和他争论,肚子确实饿了,望着一地的蔬菜还有肉类,都被烟灰糟蹋了,可惜道:“你买回来又不吃,还不如给我吃呢。” 他坦然地斩钉截铁道:“本来就是给你吃的。” “你明明说了今天都不让我吃饭的。” “姐姐下午表现的还不错。” “那你还丢了干嘛?” “你嫌弃我,刚才亲你也是。” “所以你不开心了?” “嗯。” 程思甜猛然发现他不仅说话不算数,之前说让她叫老公才放她出去,现在又反悔了。程立的真实性格,有点让她难以琢磨,这人喜怒无常。 突然,又听到了“咕咕叫”的声音,低头看了下发现不是自己的肚子,房间里又没有其他人在,不解地问道:“程立,你饿了?”又反应过来,换了个问法,“你没吃饭?” “姐姐没吃,我也没吃,我陪你。” 程思甜知道他从小有胃病,不吃饭或者吃得过多,还有碰冷的东西都容易发病。 儿时,他吃的多,她会让他躺在她的腿上,摊开他的小肚子,一边给他揉,还一边唱着消化歌。 有次,看他馋,就将仅有的零花钱给他买了根冰淇淋,结果没吃多久,他整张脸就雪白,被送进了医院。 他也经常会因为早上没吃饭,上课突然晕倒,被送进医务室,学校就会联系校内大他两级的她去看他,后来自从她毕业后,他就再也没有这个坏习惯了。 她心疼道:“你何必呢?” “看我俩谁先饿死。”程立又将她抱在怀里,头倚靠着她的肩膀,偏执道,“在饿死之前,姐姐不喜欢我,也得逼着自己喜欢我吧。” 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让她整根脊骨都凉了,刚成年的小孩,怎么能把“死”这个字挂在嘴边呢,颤抖地问道:“什么意思?” “像以前那样,姐姐要哄我吃饭。”他低吟地笑起来,把她箍在怀里更紧,“姐姐不知道,那些孤儿院的孩子多恐怖,他们讨厌我,往我的碗里放蚯蚓,那些护工也不管,所以我得了厌食症。” 程思甜知道他在孤儿院的经历很惨,可是她没想到那些孩子那么小居然能那么坏,恻隐之心又在隐隐作动,她反抱住了他。 看到她主动抱住了他,苦肉计起了效,他满意地笑了,又继续道:“这一个月没见到姐姐,我觉得吃饭都没意思了。” 按他现在的性子,要是真饿了一个月,不早就死了,猜测道:“所以这是手臂上针孔的来源,你打了营养液。” “姐姐变聪明了。” 他笑着用食指勾了勾她的鼻子,又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冰凉的触感从她的腹部传来,以为他要做什么越矩的事,害怕得迅速推开了他,跑到厨房拿起菜刀保护自己。 举起菜刀,对着他吼道: “你别过来。” “我都还没做什么,你都想杀我了,至于吗?就这么讨厌我,我不过是想摸摸你肚子上的软肉,看看最近胖了还是瘦了。” 程思甜看着他一步一步靠近自己,双手不停地颤抖,连菜刀都快要拿不稳,他抓住时机一把夺过了凶器,扔在地上 ,扛起她就往浴室走,之前的动作都很重,唯有把她放在浴缸的举动轻柔地像在对待一个易碎的瓷器。 她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抱紧自己,躲在浴缸一角,浑身发抖,不敢与他对视,仿佛做错了的是她。 见她依旧沉默着,许久不吭声,一改以往叽叽喳喳的性子。 程立真想扇自己一耳光,缓慢地坐在浴缸边缘,抱住她的头,顺着她的脊骨抚摸,安慰道:“只要你乖,我就不会做什么的。你两天没洗澡了,好好洗吧,我出去了。” 听到他把浴室门关上了,她还不放心,又起身锁住了,紧张的神经才放松了一半。 就算心里觉得他再可怜,但是,他是个狠到连多年好友都毫不犹豫伤害的人,跟这种没有人性的怪物在一起,不仅性命岌岌可危,她迟早一天也会被逼疯的。 必须要逃出去,成了她目前唯一的执念。 程思甜一边洗澡一边观察着浴室的结构,发现上方正好有个窗户,从上衣撕扯下了一条布带,咬破了手指,在上面写下血色的“2504,sos”,打开窗户扔了出去,那白色的布条在窗外随风带走,成了她寄托着希望的漂流瓶。 注视着他提早就放好的干净衣物,程思甜面露难色,发现这是一件淡紫色的睡裙,但她别无选择只有穿上,哪怕她已经很久没穿过长裙了,又在外面裹了一层浴袍,多加一层防护。 她都想好了,如果他敢什么,就和他拼命,但他只是给她煮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放在桌上,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着医书等她。 这个程立,真的很奇葩,当她以为他很坏时,他又会故意露出暖心的一面;当他以为恢复正常了,他又常会说些不着调子的话恐吓她。 而且,他还帮她吹干了潮湿的头发,这样暧昧的行为,她想拒绝的,但她害怕惹怒他,只有乖乖地任他摆布。 就连馄饨都是被他一勺一勺地喂进肚子里的,当他从背后抱着她睡觉时,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你不是说要饿死我吗?” “你饿死了,谁哄我吃饭。”他声音很轻,似乎是困意来了,在她的耳后响起了平缓的呼吸声。 “你说话很不算数呀,总是反悔。”程思甜都要怀疑他肯定是有人格分裂症,不然,哪有人会能擅长伪装成另一个人十多年,不露一点破绽。 夏天的温度很高,两个人又抱在一起,还盖着薄被,她被闷得出汗,根本睡不着。当然,恐惧是最主要的。 她尝试着在床上转了身,盯着他的睡颜,瞧了好一会儿,认为他睡着了。想掰开他的手,偷偷溜走,又突然想起手机还没拿,环顾了四周没发现踪影,又轻手轻脚地在他身上摸索起来,结果,手被他一把抓住,放在了胸口。 那一瞬,她感觉自己呼吸都停止了。 见他闭着眼睛,缓缓开口道:“快睡,别乱动。不然,等会儿让你一晚上都睡不着。” 她被吓得乖乖得一动不敢动,缩成一团,又被警告了一句:“别想逃跑,不然有你好受。” 见她没反应,程立猛然睁眼,犹如夜晚藏在草丛里扑食的野兽,伸出舌头舔了她耳根一下,声音沙哑道:“你要又跑到你们寝室住去,我就每晚扔条蛇上去,让你们一个寝室的都睡不成好觉。” 黑暗中想象总是会被放大,听他的描述,她吓得瑟瑟发抖,仿佛看见了门后有一条蟒蛇在吐着红色的信子想咬她,连忙爬起来按开了夜灯,证实了只是自己的幻想,又缩回他的怀抱里。 忍不住捂嘴偷偷哭泣,想不通为什么她才刚刚20岁,就要和这么恐怖的人同床共枕,小时候就不该收养他,或者对他坏一点,他就不会对自己有该死的好感了。 至于后面的回忆太过于黑暗,程思甜不愿意去触及,她现在对于程立的感情,是特别复杂的。 “姐姐,你凶我。” 这个白衣少年,在向她告她自己的罪状,程思甜觉得很可笑。 现在才想起来,方才几秒,她做了一件很失态的事,她居然在泰安总部门前情绪失控地吼人,万一被夏子昂撞见了,她好不容易营造的温柔人设岂不是毁了。 假意微笑,摸了摸他的脑袋,哄道:“姐姐昨晚加班太晚了,可能状态不是很好,你理解一下。” 程立低头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凑近她的耳边,小声道:“今晚回去,姐姐要好好补偿我。” 她强忍着内心的恶心,表面爽快地答应了:“好。” 第13章 求婚 程思甜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一面和程立纠缠不清,一面又傍上了夏子昂。 夏子昂这人特别单纯,可能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了。就连他们一起看个关于军人的电影,他都要哭得脸颊红红的,还要她给他递纸。 她时常在怀疑,他是不是心智不成熟啊,但是为什么处理商业问题却又很在行。 外人面前,他就是穿着西装革履的总裁,她面前就像个幼稚的爱哭鬼,还怕虫子。 “夏子昂,你是不是心里还住着小屁孩啊。” “你胡说什么。” “我俩都谈恋爱半个月了,你都没牵过我的手,你是不是只是缺个异性朋友。” 就他们现在的进度,她想要依靠他的权力压制程立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程思甜主动抓住了他垂在裤兜旁的手,五指相扣,他却羞涩地双耳红得跟清晨沾有雨露的玫瑰一样,紧张得手心出汗。 “你不会真的喜欢男的吧?” 他摇了摇脑袋,浅棕色的眸子很认真地瞧着她。 “你恐女?” 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算了,我俩分手吧,和你谈恋爱没意思。” 程思甜本来想说利用他,看他这么单纯,又于心不忍,还是找个坏一点的人下手比较好。正好,最近,和他出去谈业务,也认识了些花天酒地的富二代。 不得不说,夏子昂除了在她工作上帮了她很多忙之外,更多是让她找回了自信。那些被程立从小到大贬低到尘埃里的自卑,一点一点地从她骨子里被剥去。 所以,现在她都有信心勾搭别的男人了。 “思思,你好意思吗?考了驾照当摆设吗?我一个总裁给你当司机,你接下来加点晚班,我得好好教你练车。” “夏子昂,你别给我转移话题。”程思甜发现上司是男友,特别不好的一点就是他会利用职权施压。 车子一溜烟儿就启动了,她那句“我要和你分手”被呼啸而过的风声给掩盖了。 他车子开得特别猛,猛到她几乎听不清自己说出的话语,也不知开了多久,下车时她都有种要吐的冲动。 “你看,星星。”他这时到没隐隐藏藏了,主动牵住了她的手,带她到山坡的草地上坐着,指着满天繁星的深蓝色夜空。 周围静的出奇,山上又没人,只有她和他,他才可以安心地说出自己的故事。 “我刚成年,我爸就迫不及待想让我为夏家开枝散叶。”他怕她冷,又脱下西装外套盖在了她的肩膀上,继续道,“我记得我每晚回家,床上就躺着个浓妆艳抹的裸女,气得我直接从家里搬了出去。” 她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恐女了,但细细想来,他的父亲夏岑天好歹也是上一任总裁,不至于做法这么偏激吧,还是说,在有钱人的眼里,女人就是玩物,生孩子的工具。 程思甜一想到这点,肚子没熄灭的怒火又燃烧起来:“所以,你和我在一起,也是为了开枝散叶,男人本质果然都是相同的。” “不是,不是的。”夏子昂连忙解释道,“我觉得你和那些人不一样,你不是为了钱才和我在一起的。” 确实如此,她也不需要他的钱,他送她的礼物和银行卡,她一个都没收,主要是图他的权,有钱又不能让程立远离她。 “你现在25岁,从18岁开始,你爸就给你塞女人,我怎么不信,你会没动心?” 她把手从他的手里挣脱了出来,放进了衣服两侧暖和的包包里,明显的怀疑让夏子昂更手足无措了。 急得他哭出了两滴眼泪,也把手塞进了她的包里,握住了她的手,委屈道:“你刚才说分手的时候,我就想哭了,现在真的忍不住,思思,你别和我分手好不好……” 程思甜无意地说了一句:“停,打住,你这样好娘。”又从背的白色皮包里翻出两张纸来,刚给他擦掉一滴泪,他又立马落了另一滴。 “就是因为我小时候娘,所以我爸以为我喜欢男人,为了挽救我的性取向,他才会那样做的。” 程思甜擦泪的举动在他说出那句话的同时停住了,感觉自己触犯了别人的弱点,一边道歉一边把湿掉的纸巾装回自己兜里。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记得,刚认识他的时候,明明是个很正常的男人,现在以情侣的身份相处了两周,她真的有感觉自己在承担男友的角色。 “没关系,思思,你不用道歉的。是你拯救了我,如果没有你,我可能不会接触女人了,是你拯救了我们夏家的血脉。” 明明这句话听起来很纯情,她却感觉他考虑了很长远的事,仿佛是在给她一个承诺,畅聊他们的未来,同时,也有点色气。 “谁说要和你生孩子了。”她把他的手从包里甩了出去,抱紧了双臂,看了一眼被一圈小蚊子包裹的他,劝道,“走,回去啦,别再喂蚊子了。” “好。” 车上,程思甜看见他不停地在挠后颈,还有手背,那些被蚊子叮的小红点过了没多久,就变成了皮肤表面凸起的大包。 “你随便找个地方讲,不行吗?细皮嫩肉的,为什么来这么远受罪。” 她真的觉得他有时候傻乎乎的,挺让人心疼,又从包里掏出了绿色的驱蚊药膏,细心地涂抹在他的患处。 药膏冰凉的手感还残留在指尖,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飘散在二人之间,她抬起头时,才发现他直勾勾地盯着她,还用特别深情的那种眼神,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看什么看?” “我就是好奇,你为什么连这个也带在身上。”夏子昂回过神来,指了指她手上那罐药膏,反应慢了半拍,才开始回答她之前问的问题,“我爸有眼线,也有记者在蹲,我和你太亲密会被拍到的。” 她还误以为是他想搞浪漫,看来是她高估他了。这个回答,她明显不喜欢,也没心情理他,沉默了片刻,冷静道:“我们还是分手吧,我和你真不合适。” 话落,氛围像死一般沉寂,夏子昂关掉了前面照明的车灯,周围回归黑暗,唯有皎洁的月光洒在视线之内。 程思甜那些被埋藏在内心的恐惧节节攀升,解开了安全带,缩成一团,声音抑制不住的颤抖。 “你想干什么?” 她害怕得捂住了自己的双眼,却又因为过度害怕像被铁钉定在原地,无法动弹,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必须保持正常。 可程立那张美丽得过分苍白的脸,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他没有血色的手拉住了她的脚,死命往床上拖。 她耳朵敏感地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瓶盖打开的声音,还有身旁的口腔咀嚼音。 接着,是一只手覆盖住了她的手背,她紧张地尖叫了起来,又夹杂着哭音:“你别过来……” 男人与那人的嗓音不同,他的声音很温柔,像夏日掠过清凉河水的一抹阳光,却十分肯定地道出了她一直隐藏的秘密:“思思,你有病。” 程思甜很惊讶,她觉得自己已经隐藏得很好了,性格一直保持着乐观开朗,和正常人无异。但当面被人直接揭开了伤疤,心里慌得若有一只小鹿在狂奔,攥紧了牛仔裤,维持最后的倔强。 开玩笑道:“不带你这样骂人的吧,我看你才有病。” 骤然,车内的灯光又亮起,她紧张紊乱的呼吸才慢慢平复,她睁眼看见了那瓶熟悉的药正放在方向盘上。 “正如你所见,我也有病。” 那药物的名字叫三氟拉嗪,程立也在吃,她再熟悉不过了,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 但她觉得挺可惜的,程立他罪有应得,而他看起来那么开朗,一点儿都不像和程立会患同样病的人。 她认为她现在必须做些什么来安慰他,毕竟今晚已经两次戳中他的痛处了。犹犹豫豫在心里组织着语言,找了一圈都没合适的,这种情况下再提分手确实不太好,容易激怒,尤其是得这种病的患者。 他却体贴地开口,化解了这尴尬:“你有病,我也有病,我们互相救赎不好吗?” “所以,我们明天就结婚吧,给你一天考虑的时间。” 第14章 隐瞒 听起来很荒唐,但他俩确实领证了。程思甜从没想过自己会做出这么疯狂的事,居然和认识了一个月的人闪婚了,没告诉任何的亲朋好友,也没见过双方的家长。 直到婚后,她有问过他是如何发现自己的症状的。 他才细心解释,说有次中午她在车上睡着了,他本想把坐垫调得平一点,方便她睡觉,结果手一触碰到她,她就眉头皱起,一脸害怕,嘴里嚷嚷着不要碰她,甚至还把他的手给甩开了。 那时,他也偶然发现了从她长袖露出的一截白嫩的手臂上,布满了青紫不一的吻痕,还有被指甲掐红的伤口,心里已经有了猜测,便托人在她家里安装了摄像头,果然,如他所想,她被性虐待了。 所以,怕黑,连在电梯里短暂的时间,都紧张得要拉住他的衣角,这些都是留下的后遗症。 当时,也不是害怕他被蚊子咬才想走,而是山坡的草丛里随时可能会有猛蛇乱窜,当他握住她的手时,能明显感受到她身体的颤抖,察觉到的。 他尊重她,从不会有过多的举动,只有当她愿意的时候,他才敢做。当他发现了她原来也喜欢他,才向她提出交往。当她主动牵住了他的手,他才屡次回牵,说明她不讨厌和他的接触。 当她出现在他视野的那一刻开始,就成了能控制他心情的调节器,这种感觉是以往从来没有的。 会因为她许久不回消息而焦虑得一晚上睡不着,也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开始审视自己的错误,会因为她和男同事多说一句话而心里酸溜溜的。 他认为他必须去找心理医生了,毕竟他家里有遗传的精神病史,再继续下去,他肯定会失控的。 他还专门询问她室友,了解她喜欢小奶狗类型的男孩子,费劲好大心思努力靠近她的理想型。她却还是提出了分手,他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做错了,委屈得要命,又不好意思再哭。 那刻,他慌张到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还好,吃了提前准备的药物来压制自己。 所以,他认为,他有必要利用婚姻来拴住她了,即使她没有主动提出她有这种想法。 程思甜看着那个一直资助她的卡号又打来了一笔汇款,现如今,她已经开始自己工作了,也应该有能力还钱了。 她向父母转了一些钱后,留了一笔生活费给自己,就把剩余的钱都打给了那个熟悉的账号。 并且从初中学校那里要到了那人留下的电话号码,发了一条很诚挚的感谢短信。 “谢谢您夏先生,这些年来,一直很感谢你资助我们家,现在我已经工作了,你帮助我们的那些钱,我会用余生还给你的。” “这是我的第一笔工资,虽然不多,但是我会努力还钱的。” “如果你有空的话,我可以请你吃个饭吗?” 夏子昂正在浴室里沐浴,里面的热气传到了屋内,程思甜觉得有点闷,就起身打开了窗户,呼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还闻到了楼下烧烤的味道。 回头,就发现他放在书桌上的手机弹出了几条信息,觉得十分可疑,有点在意是谁半夜还给他发消息。 他的手机密码是她的生日,她很快就解开了,解开的那一瞬间,她直接懵住了,这不是她自己刚发出去的短信吗? 原来,从初中开始记了八年的夏先生居然就是她的老公——夏子昂。夏这个姓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她从未怀疑到他头上,不过他既然那么早就认识她了,为什么第一次见面还那么生疏呢。 恰巧此时,夏子昂穿着黑色真丝浴袍就从充满雾气的浴室走了出来,滴水的头发还没来得及擦干,就迫不及待从背后抱住了她,轻声笑道:“老婆,你也开始查手机了啊。” 程思甜没空跟他开玩笑,拍掉了他搂住她腰的双手,举起手机上的绿色短信拿给他看,两只眼睛气鼓鼓地瞪着他,感觉自己像个小丑被耍得团团转。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思思,只是我觉得……如果你知道一直资助你的人是我,你肯定不会嫁给我的。” 夏子昂了解她的性子,她是不太喜欢占别人便宜,也不愿意让别人吃亏。 要是真的被她知道了,资助她的人是他,心里肯定会很内疚,自卑,估计说不定会先把钱给还完了,再和他谈请说爱,谈婚论嫁,他哪里等得起,他今年都26了,本来想等她大学毕业结婚的,结果还是没忍住,提前娶了她。 每到关键时刻他就嘴笨,缺少感情经历的他,实在是算不上会哄媳妇的人。 程思甜还是很生气他隐瞒了她,但同时又觉得他分析得实在没错,她要是知道,肯定不会嫁给他的。内心矛盾又纠结的自己,躲在了床上,盖上了被褥,背对着他,没有说话。 “思思,老婆。”夏子昂本来一个激动,想扑到床上的,但碍于头发没吹干,又拿起毛巾屁颠屁颠跑到她正对的那边,攥着她的手,像刚洗了澡的小狗一样,把头埋得低低的,哀求道,“老婆,帮我擦头发吧。” 摘掉眼镜后的他,显得比平时要幼态很多,少了一分成熟稳重,多了一分可爱稚气。 她忍不住捏了一下他的脸蛋,气消了一半,刚抬起手,想要拿起他盖在浅棕色发顶的毛巾,但又感觉有些心累,就收回了快要直抵他前额的手,敷衍道:“你自己擦吧。” 他习惯地抱住了她的手臂,睁着湿漉漉的眼睛委屈地观察着她的脸色,撒娇道:“老婆~” 她是真的有点生气,也很无奈地吼了他:“夏子昂,你多大了,还这样,能不能像个男人,每次遇到问题,还没解决,就转移话题。” 被程思甜凶了一口的他,嬉笑顽皮的表情凝固住了,扯下头上的毛巾,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不想让她看出自己的软弱,没过一会儿,那毛巾就有两团地方就被他流出的泪水给打湿了。 程思甜心软,叹了一口气,又主动揉了揉他的脑袋,扯了好几下才把毛巾从他脸上拿开,看着他那哭得梨花带雨的小脸,又忍不住凑上去啵了一口。 夏子昂眨巴眨巴眼睛,欣喜又从眸子里冒出来,兴奋道:“老婆,你刚才主动亲我了。” 见他这会儿正常了,程思甜才语重心长道:“夏子昂,我需要的是个可以为我遮风挡雨的男人,而不是只会哭哭啼啼的奶孩子。” “可是她们说你喜欢小奶狗的。” “她们?谁啊?” “你室友们,我当时每个人送了个名牌包包,她们就告诉了我好多关于你的事。” 程思甜仔细回想起来,怪不得和他出去约会,他点的菜都是她爱吃的,她还以为只是巧合。 包括还知道她爱看什么电视剧,喜欢什么小说,以及她爱听的歌曲,她当时一瞬以为是遇到了知己,遇到了很懂自己的人,对他一下好感爆棚。 如果这一切都是他早就预谋好的,那他究竟喜欢什么,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程思甜不得而知。 那种熟悉的害怕,突然的陌生,让她退到了床的另一角。 夏子昂以为说出这些会让她很感动,但没想到起了反作用,有些懊悔地坐在床上,望着瑟瑟发抖的程思甜。 顿时,觉得自己像个话题终结者,他闷闷地不出声了,拿起掉落在地上的毛巾,坐在了东北角的沙发上,和她保持着距离,他不敢再靠近她了,担心她会加深她对他的厌恶。 低头,看着那个罪魁祸首——手机,仔细地盯着那三条短信,恨不得把手机盯出洞来,从那些字里行间琢磨着如何挽救今晚的破局。 又在手机上输入着不断修改的措辞:“老婆,我错了,我改”“老婆别生气了”“老婆,你不用还钱了,那些就当我娶你的嫁妆”“老婆,我不该耍小伎俩追你”“……”。 最后,还是把认为最恰当的想法发了出去。 “老婆,那些钱不用还了,就当我娶你的嫁妆。” “至于小奶狗这事儿,我不也还是想讨你喜欢嘛。” “我本人性格其实也这样,我没伪装,毕竟我又不是演员,我就是个爱哭鬼。” “你如果不喜欢我这点,我以后都改,好不好?” “我会做个好丈夫的,强大起来好好保护你的。” “……” 程思甜听到手机又在“嘟嘟”的振动,她又抬头看着夏子昂,这人居然不哄她,还在玩手机。自己也有些赌气的成分打开了手机,发现程立和他给她发了好多消息。 她显然无视了程立,点开了夏子昂的信息。一条一条刷下来,感觉他还是很认真地在反省自己的错误,确实跟他接触,觉得他这人很单纯,不可能是城府比较深的人。 程思甜拍了拍旁边的床位,别扭道:“你快上来睡觉吧,头发也差不多干了。” 夏子昂显然一副不相信老婆这么好哄的表情写在脸上,又担心靠近她会引起她的讨厌,主动提出:“我今晚睡沙发吧。” 第15章 接吻 “夏子昂,你要是今晚睡沙发,以后就别缠着我睡了。” 程思甜作为一个女人,扯下脸皮主动邀约,他居然还不领情,真的快要被气吐血了。 关了灯就闷头睡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又总是睡不着,感觉还是有一肚子火憋着,睁开眼就仰头看见夏子昂蹲在她的床头,一脸痴汉相,心疼得眉毛都揪了起来,被发现了的窘态让他无地自容。 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耳朵,执意问道:“老婆,你是不是失眠了啊?” 程思甜借着夜光,瞥见他光着脚丫踩在格子瓷的地板上,猜到了他肯定心里很着急,关心她的状态,都急到连拖鞋没穿,就傻乎乎地轻声来到床边看她。 感觉心底有一片土壤,上面那些硬泥巴都被他垦锄后,变得松松软软的,来年肯定可以种出花儿。 自己往后移了点,空出了一个人位,她没说话觉得他应该会懂。 他果然秒接收到消息,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老婆,我现在后悔了,还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程思甜点了点头,他就迅速像一只软骨动物,缩进了被窝里,明明很想抱她,但依旧不敢妄动。 夏子昂的眼睛在黑暗中亮亮的,像星星一样,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给了她一种无形的安全感。 感觉有一个人会因为特别在意自己的感受,而委屈了他自己,心里有一股暖流喷薄而出,转变为抱住了他的动力和勇气。 与其说是她在迁就他,倒不如说是他在迁就她。 “子昂,你以后就做你自己,装成别人也挺累的。还有你喜欢什么,都可以告诉我,没有必要迎合我的爱好。” 夏子昂把毛绒绒的脑袋埋在她颈侧,用软软的发丝蹭了蹭她的脸颊,思考了片刻,便道:“我没有什么别的爱好,要说的话,就是研究老婆的爱好。” 程思甜感觉这家伙有时候说出来的话贼气人,有时候说出来的话又特别甜,甜得她又忍不住亲了他几口,撩得他呼吸不稳。 “老婆……我现在有个愿望。” “你说啊,我帮你实现。” “你可不可以吻我啊,伸舌头那种,”夏子昂把自己肖想多年的想法说了出来,但觉得自己会不会太过于直白,又给自己找了个正当的理由,“白羊座喜欢舌吻。” 他竟然要求她一个女孩主动吻他,还舌吻,她不要面子的吗?况且,在她的映象中,接吻很恶心,舌吻更恶心,不就是交换口水吗,而且程立的那个充满酒气的吻到现在还能引起她的反胃。 夏子昂一直想和她更亲密一点,想带她走出那阴霾,所以做这些事的时候,从不会逼迫她,一直让她掌握主动权。 老婆久久没行动,他知道他的希望又泡汤了,蛮不情愿道:“老婆,我改变愿望了,你就亲亲我眼睛吧。” 程思甜也知道挺委屈他的,因为她之前所受的遭遇,很排斥和异性亲密的举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看到他的某些举动,可爱到她心都化了。 按理来说,他们是合法夫妻,结婚也有一段时间了,不应该仅停留在抱抱亲亲上,在这方面,她觉得自己挺亏欠他的。 本来看着他乖巧地闭着眼睛,她的吻也应该朝着眼睛去的,中途,又改变了主意。还是想尝试着自己可以走出来,忍住内心深处的对这个行为的厌恶,落在了他水嘟嘟的翘唇上。 但伸舌头,她真的做不了,在他唇上停留了几秒,一种温软的触感化作羽毛煽动着她的春心。 程思甜仿佛幻听到自己脑子里有烟花炸了一声,就捂住不断升温的耳朵,不好意思地背对着他,感觉自己是个禽兽。 “哇,老婆,你刚才吻我了。”激动得夏子昂从床上蹦了下去,就打开屋内的灯,跑到冰箱拿一个橘子剥起来。 程思甜看着他莫名奇妙的举动,好奇问道:“你不是刷了牙吗?大半夜饿了?” 他直接扔了一瓣橘子进入嘴里,嘟囔道:“老婆,你不是喜欢橘子吗?我们来接个橘子味的吻吧。” “夏子昂,我虽然喜欢吃,但是这并不代表吃橘子会对接吻有好感。”她夺走了他手里剩下的橘子,劝道,“况且,橘子刷了牙吃后不仅酸,还有点苦。” 蔫了气儿的他,跟随着她的脚步来到客厅,看到她把那脱了外套的橘子放进了冰箱,又瞧见里面还有草莓。 若有所思,瞬间,又打起了精神道:“冰箱里还有草莓,老婆你也喜欢吃草莓,草莓不酸,我们挑最红最大的那个,肯定甜。” 事实证明,大的依旧有白的地方,他捡了个成熟度最饱满的小草莓,盯着程思甜粉嘟嘟的唇,咽了咽口水,塞进了嘴里。 “老婆,我问你个事。你刚才都吻了我了,说明你对我吻你应该不会抗拒吧。” 程思甜关住了冰箱,点了点头。 下一秒,就被他用大掌包裹住了后脑勺,抵在冰箱上,草莓果肉和汁水进入了他的喉道,口腔里只剩下满嘴的草莓味,他才放心地吻住了她。 程思甜内心有些忐忑,但她发现他的唇靠上来时,她并不反感,而且还闻到了扑鼻的草莓清香。 但她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伸了舌头,但不是特别深,只是在撬开她的贝齿,小心翼翼地试探,浅尝辄止之后就退了出来。 这一系列动作完成后,她的嘴里也是甜甜的草莓味,很神奇,感觉像舔一层草莓红心的软肉。 夏子昂心满意足地又舔了下留香的唇齿,却看见程思甜表情呆呆的,不放心地问:“老婆,你讨厌这样吗?如果讨厌的话,我以后就不做了。” 她还沉浸在刚才的吻里,摇了摇头,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很认真地说:“我不讨厌诶,相反,我还有点喜欢。” “真的?” “嗯。” 夏子昂兴奋地把她的腿缠在自己的公狗腰上,环抱住了她,走进了卧室。将她放倒在床上,就如雨后春笋般扑了过来,捧住她的脸蛋,讨好地询问道:“那老婆,我们多吻几下好不好?” “好。” 得到了应允,他感觉心里那头野兽在欣喜地嘶吼,但也不敢放出来,还是温柔地席卷了她口腔的每一个地方,与她的舌头纠缠,舔她外面被草莓汁水染红的朱唇。 “老婆,我要完蛋了。你真的好甜,你舌头也好软好甜。”程思甜感觉夏子昂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不知疲倦地和她聊着这个话题,一直聊到后半夜,“我们以后多接接吻吧,下次来个糖果味的吻,再来个雪梨的吻,还有巧克力……” 程思甜堵住了他的嚷嚷的唇,见他像兔子一般安静了,就开口道:“现在已经很晚了,睡吧,乖。” 他骚动了几下,又不懈地问:“最后一个要求,老婆下次吻我的时候,可不可以摸摸我的腹肌,它不是摆设,这样更有感觉。” 程思甜敲了一下他的小脑瓜,又顺手摸了下他紧实的腹肌,眼睛困得快要睁不开,含糊不清地说道:“这下你满意了吧,快睡吧,明儿还要上班呢。” 夏子昂许久不回她,程思甜心想这家伙终于消停了,当她就快要睡着时,他又慢悠悠来了句:“老婆,明天是我母亲的祭日,你陪我一起去吧。” 话语里有揉不开的悲凉,融进了月光和璀璨的黑夜中。 她强硬地把他拉在了自己的怀里,让他的头磕在自己胸前,伸手摸了摸他已经冷却的冰凉的耳垂,俯身亲了亲,以示安慰,柔声答应了他:“好,宝贝儿。” 第16章 祭日亦是生日 程思甜有听公司的人讲过,说夏总的母亲生他时难产死了,从小到大就缺乏母爱,后来父亲又再娶了好几任妻子。 可能是唯一的儿子,父亲的重视,让他很早就懂事独立,成年后就一手接管了夏氏企业,周围的所有人都在逼迫着他长大,做个有责任的人,却没人告诉他你也是个孩子,也需要被人疼爱。 这些埋藏在心里的稚嫩和懦弱,缺爱和敏感都被坚强的外壳包裹着,导致他本人实际性格和外在性格不同。 突然,程思甜觉得有些欣慰,他能把他最脆弱的一面展现给她看,说明他对她足够信任。 那天,天还是灰蒙蒙的,他们就启程了,因为母亲生他时,没熬过那晚天亮。 莫名地,天气不是很好,还下着小雨,可能是入秋了,雨低落在伞上,“滴答”的那一瞬,迸发出了更多的凉意。 夏子昂告诉她,他的母亲叫付沁柔。 人如其名,当她看到墓碑上的照片时,她愣住了。那是个年轻漂亮的美人,穿着一身白纱裙,留着一头长长的卷发,笑得很开心,给人一种很好亲近的感觉,单搁着胶质的照片都可以体会到从那人身上散发的一种很特别的气质。 要具体说明的话,程思甜描述不出来,但他的妈妈和他的眉眼之间是相似的,尤其是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 程思甜干站在一旁为他举着黑伞,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能注视着他把买好的菊花和满天星放在墓前。 他是听母亲的旧友说,妈妈在生前很喜欢满天星,也是个特别温柔的人,所以,他也想要成为和母亲一样温柔的人。 听着他跟他母亲讲述这一年发生的事,程思甜偶然间发现,要是能生个他这样的小孩也挺不错,不由自主地浅笑。 夏子昂的眼神如同经过时间洗涤的沙粒,投射在她身上,只剩下柔情。 “思思,你笑起来和我妈妈一样美,也和你的名字一样甜。” 突如其来的夸奖,程思甜有些不好意思,付家千金在当年可是数一数二的行业美女,她哪里比得上。 只好转移话题,蹲下来握住他冰凉的手,对着他母亲的照片认真道:“伯母,子昂是个特别好的孩子,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的。” 扭头看向夏子昂,他那透明镜片下的双眸,几乎又要感动得跑出几滴眼泪,伸手抱了抱他,轻声哄道:“大家要知道我们总裁是个小哭包,还怎么想你。” “老婆,我就只在你面前掉过眼泪。”委屈地那薄薄的镜片都起了一层雾,反握住她的手,又撒娇道,“你都在我母亲面前许下承诺了,就不许反悔,你得用余生来赔我。” “好,好,好。” 那天在种满白色满天星的墓地里,她陪他站了整整几个钟头。 秋天的凉意,秋雨的敲打,还有腿脚的酸疼,都在他紧紧牵住她的手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心里沉甸甸的,有种别样的情感在肆意疯长,爬满了她的心房。 夏子昂的生日即他母亲的祭日,曾经他一度认为是他的生命诞生害死了母亲,甚至把自己当成杀死母亲的凶手。 他觉得自己根本不配过生日,所以他从未举行过生日宴会。夏家的下人也不想在他的面前提起这桩伤心事,便取消了,也渐渐淡忘了他的生辰。 程思甜觉得还是有必要要给他过生日,都快要26岁的人了,怎么能没吃过生日蛋糕呢。 恰好,下午他有个临时会议要开,她就故意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了假回到公寓里给他布置。 学着网上的教程买了材料,还有平时观察他的口味,买了些蔬菜肉类,水果海鲜,准备做酸甜口的。 因为她发现夏子昂明明吃一点辣都要热得额头挂满汗珠,喝很多饮料止辣,但他还是愿意陪她去吃火锅和冒菜,还有曹氏鸭脖。 爱情本就是两个人相互包容,她也应该去迎合他的饮食习惯。 傍晚,月亮都浅浅得露出了一点影子。 夏子昂才驱车回家,一推开门就发现桌上摆放有生日蛋糕,等着他点燃蜡烛,还有一桌子的好菜和一瓶红酒,等着他品尝。 程思甜穿着围裙在门口迎接他,他激动又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笨笨地来了一句:“老婆,原来你会炒菜啊。” “不是你平时不让我做菜吗?今儿给你露一手,这蛋糕也是我做的,快尝尝。” 程思甜催促着他赶快坐下,夏子昂看着卖相还挺好的,但对于味道还是抱有怀疑态度地来了一句:“老婆你做菜好不好吃啊?” 她有点被这个问题给打击到了,甩了一句:“你爱吃不吃,不吃我就喂楼下邻居养的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不管老婆做的好不好吃,我都会吃完的。老婆肯为我下厨,已经是我今天最开心的事。” 夏子昂的语气特别诚恳,加上他还是寿星,程思甜也不忍心对他发火。 青葱般修长的指节握着筷子,每一个菜他都夹了一大口放进嘴里,边尝边对每一个菜进行了他彩虹屁般的夸赞,哄得程思甜高兴极了。 “老婆,做菜可真好吃,要是每天可以吃到就好了,但……” 他放下了筷子,表情很凝重,眉眼都聚集在一起,可怜兮兮的眼神瞟了一眼她,道:“我会心疼的。” 程思甜把他皱在一起的眉毛给揉开,又帮他点燃蜡烛,关了灯,耐心劝道:“我们子昂小宝贝,快许完愿吃蛋糕 。” 瞧着他坐在她对面,紧闭着双眼,那扑朔扑朔的长睫毛,在蜡烛的明黄色的火焰照射下,往墙上投了两竖影子,就跟停在枯枝落叶上的黑蝴蝶。 等着他一口气吹完了蜡烛后,程思甜才问:“许了什么愿望啊?” “第一,希望自己变聪明点,别惹老婆生气。” “第二,希望老婆身体健康,快快乐乐的。” “最后一个呢?”程思甜刚问出口,又想起似乎第三个愿望说了会不灵,便改口道,“别说了。” 随后,摘下了沾有奶油的蜡烛,扔进了垃圾桶。 “思思,想知道的话我就告诉你,我们可是唯物主义者,不信那些。”夏子昂把切的第一个扇形蛋糕递给了她,就把剩下的整盘蛋糕端在了自己面前,拿起勺子吃了起来,嘴边还蘸上了白色奶油。 程思甜摇了摇头,只见夏子昂就跟泄了气的皮球,没用勺子继续挖蛋糕吃了,委屈道:“这愿望,如果老婆不知道的话,那就完成不了,但说了我又怕老婆生气。” 本来对这个,她不是很感兴趣地,然而经过他这么一说,她好奇心就大大地增加了,直到晚上因为这个问题她都没睡着,不甘心地凑到睡在她身旁的夏子昂耳边,小声问道:“宝贝,你那个愿望是什么啊?” “老婆真想知道?”不放心,夏子昂再确认了一遍,“真不会生气?” 最后,听到她确切地说了一句“不会”,他才亲了亲她的脖子,害羞道:“想要老婆给我生小孩,可以吗?” 程思甜又回想起了那段黑暗的经历,那深入骨髓的来自全身的刺痛感,猛地推开了他贴近的脑袋,害怕得浑身哆嗦:“不……不可能,太疼了。” 夏子昂明显被这句话伤到了,垂头丧气地移到了床边,就贴着床的边缘,再多一点距离,他可能就要掉下去了,满是自责的语气:“老婆,我错了,我不会逼你的,你不要害怕,今晚我不缠着你睡了。” 每次,当他说错话做错事,他总是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反而加深了程思甜心里的内疚。 一米八几的男人缩在床边,又担心思思看见他的脸会更加生气,干脆直接背过她,捂住嘴抽泣,打湿了一角的被褥还有枕头。 程思甜和他之间的距离,在床上可以塞下两个壮汉了,外面的雨依旧在下,滴滴答答不停,和他的哭泣声混合在一起,挠得她心痒痒的。 于心不忍,她起身抽了两张纸,用指尖戳了戳他哭得颤抖的后背,递给他,无奈地安慰道:“别哭了,你再给我一段时间吧。” 见她主动发话,他才犹豫地侧过身,正对着她。 夏子昂哭得两只眼睛红红的,在月光的照耀下依稀可见,说话都快要喘不上气:“老婆,我真的……好爱你。你要是……不想生,我们以后……领养个孩子吧。” 第17章 温量 他们相处的回忆就像电影放映一样在她的脑海闪过,他爱哭的样子和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记忆里根本无法抹去。 她想,她还是喜欢上了他吧。哪怕他们结婚不过短短半年,但他给她的记忆却都是美好的,没有伤害她丝毫。所以,要把他从心里割舍去,还是会疼的,庆幸的是还没爱上,不然,她可能会痛不欲生。 夏季的夜晚有繁星闪耀,大都市依旧灯红酒绿,好不热闹。 耳边呼啸而过的是街边的吆喝声,炸串声,啤酒碰撞的声音,还有一群高中生打完篮球准备回家的嬉笑声,也能闻到火锅的味道,冰激凌的香甜。 而今晚,她做了个决定,她要和夏子昂离婚,离开这个治愈了她心灵的男人。他很好,但他们终究不合适,家庭背景差距过大,她始终是个普通人,配不上是贵公子的他。 在他眼里,她可能只是个听话的未来情人,他们的婚姻也不过是正式婚姻之前的试验品,他可能只是想玩玩她吧。她得接受这个事实,不是吗? 她离了婚,是个受人唾弃年轻的离异者,而他依旧是腰缠万贯,有权有势的夏氏总裁,多少女人赶着投怀送抱,她不过是运气好,被提前临幸了。 程思甜心里说了好多话来安慰自己,告诉自己要认清事实,但莫名其妙地在下了摩托车后,还是被方才认识的自称小叔子的夏怀恩发现了她眼里快要决堤的泪水。 “还真哭了啊,我哥真有那么好。”男人温柔地帮她取下了头盔,说话的语气带有明显的醋意,听来酸酸的。 程思甜不明白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自来熟,就算他说他很久之前就认识她了,但她一点儿都没有映像。况且,老同学很久没见面也会尴尬的吧。 她不太想把心里话告诉给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叔子,撒谎道: “才不是,风吹的,你开得太快了。” “那就好。”夏怀恩明显松了一口气,高兴得哼起了小曲儿,带她上了楼。 看周围标志性的建筑,程思甜知道这里离她之前住的公寓很远,这里是西郊。 他领她到他房内,灯开的那一瞬,她直接就懵掉了。 这个陌生男子的家里,贴满了她从小到大的照片,几乎是每年都有。小学留着长发的她,初中穿着表演服的她,高中穿着校服的她,以及大学军训的她,还有每个阶段的毕业照。 “这……”她下意识地就想逃跑,她以为他只是个叫不出名字的旧同学,结果,从他偷拍她的这些照片来看,这分明是跟踪狂。 男人一把就抓住了她的右手,将她搁置在他灰白格子的床上,明明他是笑着对她讲的,她却觉得冷到了骨子里。 “你别害怕,我就是单纯喜欢你,不会对你做什么的,如果我想做,我有那么多机会,早就做了。” 这不合时宜的告白,搞得程思甜一头雾水,她根本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可以让一个帅哥暗恋她好几年。本能的害怕盖过了她的疑问,她浑身忍不住打颤。 直到他翻出了一张老照片,里面是十几年前的那种纸质相片,边角都泛黄了,外面是新添上去的用胶封的层,她才渐渐平静了下来。 程思甜看着照片背后有她写的歪七扭八的名字,以及用水墨印的年份是她在读二年级的时候。 相片里有笑得很甜的两个女孩,扎着当时女生流行的小辫子的她,被另一个高她半个脑袋的,披散着长发的小美女搂着。 这个小美女是她小学玩的特别好的同伴,说来也奇怪,五年级的时候就转学走了。 临走之前一天,摸出了崭新的红色百元大钞,带她去公园玩了一圈,最后,专门照了两张相留念。 不过,那张照片她高中的时候搬家就弄丢了,没想到这个人手里还有。 她还记得当时温量走后,没跟她提,她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害得她哭了好久。小学时又没有手机,联系方式也没留,后来,硬生生地就断了联系,几乎快要忘了这段记忆,又因为他,从尘封中唤醒。 对比着美女,又看看蹲在她面前的男人,感觉还是有相似的地方,轻声问道:“温量是你表姐?还是你表妹啊?” 男人的回答给了她晴天霹雳:“是我。” “……” 瞧见她满眼的不可置信,又补充道:“我是夏家的私生子,以前我是跟我妈姓的,后来被接回夏家后,就自己改名为夏怀恩。” 这是她有生以来听过最荒唐的话,她印象中长得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摇身一变成了眼前的帅气英俊的男人。 没记错的话,当时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班上的男生都排挤她,说她是个长着鸡鸡,留着长发的怪物。(当然,那时候的她太小,还不知道鸡鸡是啥意思。)女生又觉得她太漂亮了,不愿意去当绿叶给她做陪衬。 而她当时爱看喜羊羊和灰大狼,决定要做一个正能量的人。 所以,当那些男生欺负温量时,她挺身而出,去告诉了老师,加上她弟在年级上又颇有名气,没人敢惹她庇佑的人。 她还记得温量小时候很瘦,看起来就像营养不良的那种,有时候会故意找妈妈要一两块钱的零花钱给她买了早餐带到学校,所以,临走那天,发现她居然有百元大钞都震惊她了。 不过,让她更加心疼的是,她长年的头发乱糟糟的就像没梳过一样,她甚至都怀疑过她是不是没有家人。 但偶然一天看见放学后,她妈妈来接她时,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妈妈和她一样漂亮。 温量雪白的皮肤上总会有些青青紫紫的伤痕,她当时以为是由于那些男孩子欺负所造成。 就从家里带了没擦完的红花油,趁午间休息没人的时候,卷起她的袖子,还有裙子,给她的手肘,以及膝盖用手掌划圈的方式,把药效给晕染开。 无聊的时候,也会带一把梳子和剪刀,把她当成真人版的洋娃娃,给她打理头发,还有修理过长刘海。 她说话的声音温温柔柔的,轻声细语的,程思甜是班上唯一和她走得近,也玩得最好,相处最久的,说谁是男孩,她都不可能是男孩。 “不,不可能,我不信你。”程思甜虽然因为这张照片对他稍微感觉又亲近了点,但男女性别的直接对换,她猛得摇头,拉远了和他的距离。 夏怀恩眼里划过不可捕捉的一丝悲哀,沉默了许久,咬了咬唇,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以赴死的信念,道:“我妈其实是……□□,她当时为了逃脱那黑暗的□□易圈,寻到了机会,给夏岑天下了药,怀上了他的孩子。” 男人说这番话的时候,心底油然而生的自卑,让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一直眺望着窗外的槐树。 “本想凭借我,攀龙附凤。谁知,她的身份卑贱,根本见不了光。” 这话题太过于沉闷压抑,程思甜感觉心里那个坑上掉了好多石块,封住了可以呼吸的口子,压得她也不敢正常喘气,怕惊扰了他的讲述。 “夏家不缺儿子,缺的是千金。我妈恨不得我是个女孩,从小把她穿破的衣服,缝一缝,改小就是我的了。她每天不停地忙着应酬,那里顾得上我的生活起居,我就像个多余的、没用的东西。” 蓦然,男人笑了起来,但笑意都没直达眼底,似乎自嘲道:“有段时间,新闻报道付家有遗传的家族精神病史,担心长子也会某一天发病。四年级的暑假,就找到了我妈,说会给她一笔丰厚的钱财,够她度过余生。以此为由,很轻易地就从我妈那儿要走了我。” 想到了什么,男人又手握成拳,眼神发厉,狠狠地砸了下床垫,又继续道:“但夏家的人根本不待见我,我只是我哥的替代品,亦或者是候补,像是过街喊打的老鼠,这些年来,我都苟且地活着……” 程思甜今晚本来就害怕,心情又不好,听这个故事都快把她难受死了,而且讲故事的人也犹如刨心。任谁有这样一段经历,都不想回忆的吧。 出声打断了,但语调却异常的温柔,又带有明显的疏离意味:“温……夏怀恩,你不用讲下去了,我大概知道了,谢谢你今晚救了我。” 气氛格外的沉静,儿时的好友寻到了她应该开心才对,可知道真相的她竟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 可能因为之前的遭遇,让她认为泛滥的善良可能不仅不会让自己好过,还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厄运,她只有冷漠的当个旁观者,或许,可以活得轻松些。 第18章 往后余生 夏怀恩本以为会换取一个她温暖的抱抱,但却只接收到了她眼底的悲凉和怜悯。他记忆里的程思甜不是这样的,她明明是个充满活力的小太阳,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夏子昂把他骗去留学的这三年,她经历了太多黑暗,他知道的,但和以往不同的她真的站在他的面前,而不是活在那些相片里,他才真正感受到了强烈的差距。 原本的夏怀恩身上有太多的负能量了,多到他不想展示给她看,可又渴望利用这些负能量博取她的关心和再次亲近,但看来苦情戏这招对她不管用了,只有他来做她的太阳了,像曾经她照耀他那样。 他调整了下自己的情绪,把真实掩埋起来,露出了白色的牙齿,笑着对她说:“思思,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程思甜从不觉得称谓有何区别,点了点头,还是一副拘谨的样子。 看她依旧和他保持着距离,深深戳痛了他的心,必须得揭开最后一层身份,他才可以靠得离她近一点点,汲取她身上的养分。 他拿出手机,礼貌地问她:“可以加个好友吗?” 程思甜对于失而复得的旧友之间虽然有层隔膜,但碍于今晚他确实救了她,基本的谢意她应该是有的,改天还是得请他吃个饭。如果不是他,她可能又要被程立抓回去关到那个暗暗的笼子了。 “可以。” 二维码扫时,表明的是好友已添加过。她一瞬以为手机出了问题,直到看到和他有长串的聊天记录以及熟悉的网名时,怀着复杂的心情,一字一顿问道:“你是不思量?” “是。”对方笑得更灿烂了,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乐呵呵道,“所以,我不光是你以前的闺蜜,还是你认识几年的网友,现在还怕我吗?” 俗话说,网友面基分外尴尬,翻车的多得很,她真没想到会在这种情景下碰面。 她以前有跟“不思量”谈过,以后有机会可以见面,毕竟他是她无话不谈的好友。有时候在同一件事上的默契高达一致,他也是她最好的倾听者,安慰者,军师,陪她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阴霾。 古人云:知音难遇啊,所以她格外珍惜。 怪不得,今晚“不思量”突然给她打了好几通电话,都让她在那种环境下手足无措,匪夷所思,结果小树林里遇到的是他,这一切的疑点似乎都解开了。 谁能想象到前一两个小时还在聊天的不曾谋面的网友,此刻,正坐在你面前,而你在他家中。 果然,保持联系的天天在聊的网友就是比很久不曾见面断了联系的旧友,来得让她亲密许多,人类的本质可能真的是喜新厌旧。 关键是,网友还长得帅,声音也很好听,就是遭遇悲惨了些,和她一样悲惨。 这一点上,她更有共鸣了,想起了白居易的《琵琶行》中那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但这网友还喜欢她,暗恋了她,如果从小学二年级算起,到现在都整整13年了,怪不得他见她没多久,就在念叨这个数字。 单恋一个人是无法做成朋友的,从唐风的身上,她深深吸取了教训,她也不想伤害这么好的他。 她脑袋里想的东西太多,都忘了回复他的那个问题。 “思思,怎么了,你在发呆吗?” 夏怀恩的脸凑得离她很近,他浅棕色的眼眸就像银河中的星星,眸色显然比夏子昂淡了许多,说话时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脸颊上,惊得她一把推开了他,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 “你别靠得这么近,”她回过神来,回答了他刚才提的问题,“我现在不怕你了,虽然你的长相体格性别和以往差别很大,但可以这么讲,论网上而言,我们确实很熟。” “以后,我们现实里也会很熟的。”他又锲而不舍地坐在了她沙发旁的空位上,示好地显现出他的两个梨涡。 她推辞道:“可……你喜欢我,我们做不成朋友的。” 虽然心里很舍不得这个知己,但想起唐风当时不被心爱之人所喜欢的夜夜灌酒,伤心流泪。 她不太希望这个眼前的陌生而熟悉的人发生同样的遭遇,她弟弟也是因为她不喜欢他,所以才采取很恶劣的手段来困住她,最后丢了自己。 感情这东西有两面性,对方喜欢你,就皆大欢喜,饮下去就如喝了琼浆;对方不喜欢你,就难受想哭,如喝了一瓶毒药,甘愿赔上生命。 他眼底浮现出一丝狡猾,思索了片刻,给了个完美的回答:“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己抗击能力很强的,我不也当你网友三年了吗?” “有些喜欢不是强制占有,而是希望她幸福快乐,我能陪在你身边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如果是程立对她说这些话,她肯定是不信的,但“不思量”她属实认识了三年,几乎天天在聊,她还是能摸清他品性的。而且人劣根性的本质没法改变,她是真的不想失去这样一个精神支柱。 “好,我的朋友,那今晚我睡哪儿呢?” 往常这个时间点是她睡眠的时间了,只不过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多耽误了她的休息,身心俱疲的程思甜该睡觉了,她明天还要去向夏子昂提出离婚这事。 夏怀恩趁着她背过去的刹那,收敛了笑容,眉眼之间的忧愁浓得化不开,心上得更甚。 看她转过来注视着他,又挤出标准笑容,故作轻松道:“你不介意的话,你睡我的床吧,我睡沙发。” “这可不行,你那身躯,那小小沙发能容得下吗?我倒是可以。”程思甜担忧地看了一眼他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否决了他的建议。 他眨了眨眼,调皮道:“以前,你不是还让我你去家过夜吗?我们当时可是睡在一张床上的,你要是今晚不介意,可以把我当成温量,我们一起睡吧,既然都不想委屈对方。” 若不是他提及,她都忘了这码子事了,当时她可喜欢温量了,觉得她长得好漂亮,说话也是那种江南女子的莺莺小调,唱歌也贼好听。自己话超级多,就是为了催她给她唱歌。 童年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被他说的有些心动,她犹豫了一会儿,道:“那你可以等会儿给我唱歌吗?” “你的意思是答应了,这个当然可以了。” 程思甜恨不得扑到那张柔软的大床上,但作为女孩子还是得矜持一点:“我都还没洗漱呢,你浴室在哪里啊,有多余的牙刷吗,我要不要也洗洗脚啊,我怕把你的床给弄脏了。” 看她一连串说了这么多字,夏怀恩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他看到了熟悉的影子。 “就在出门左侧,牙刷的话是在下面柜子里有,算了,我来帮你找吧。” 他最终还是不放心,给她拿了牙刷,和她一起洗漱。 望着女孩发白透亮的皮肤,脸上的色泽很好,粉得像从树上摘下的水蜜桃。连她弟以前留下的痕迹都已经结疤,脱落了,只剩下贴着皮肤都难以察觉的浅印。 不得不说,夏子昂在养人方面真的可以说是一流。程思甜在他的照顾下,真的越来越甜了,是由内而外散发的沁人心脾的甜美。 只不过,抢人还是他的不对,程思甜明明是他先认识的,他托他哥照顾,结果,他直接横刀夺爱,夏子昂也不是什么善茬。 越想越气,按他本来的性子,这会儿她要是他的妻,他肯定操到她怀孕,哪儿还像他哥都舍不得吃,身上连一点儿吻痕都不愿标记。 他——夏怀恩,就是一匹蛰伏已久的饿狼,等到那天时机具备,他一定会把她一点一点拆入腹中,连渣儿都不剩。 程思甜蹲下来用花洒一点一点地淋湿双脚,用柔软的手指去清洗每一个脚上会隐藏污垢的地方,又担心有异味,毕竟她今天跑了很久,又挤了一点沐浴露涂在上面,搓出了白色泡泡。 夏怀恩拿了一双很适合的拖鞋给她,她都要怀疑一个独居男人的屋里怎么会刚好有适合她尺码的拖鞋,仿佛像提早就知道她会来。 她望着湿淋淋的脚,担心把他卧室踩湿,准备晾干再进去,他却像夏子昂一样温柔,用白色毛巾轻柔地擦拭她脚上的水迹,还给她穿上了拖鞋。 这动作他做得很流畅,就跟练习过很多遍一样,程思甜刚准备站起来,就被他横抱起来。 她忍不住惊呼,拍打他的胸膛:“你干嘛?放我下来。” “浴室湿,我担心你滑倒。” 顺理成章地两人就睡在了一张床上,由于今晚发生的糟心事太多,她明明很累了,却神经紧绷着根本睡不着。 而夏怀恩也睡不着,他太兴奋了,梦寐以求了13年的人儿,就睡在他身侧,他努力控制住自己极重的欲望,就连说出的声音都格外沙哑。 “你不是想听歌吗?我知道你喜欢《往后余生》那首歌。” 他清了清嗓子,唱道:“在没风的地方找太阳,在你冷的地方做暖阳……” “往后的余生,我只要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是你……想带你去看晴空万里,想大声告诉你我为你着迷……” 他很清楚她其实很期待可以遇到有个人也可以给予她像歌词里讲的那种爱情,而他正好也觉得这歌词所写的,就是他对她不敢言说的感情。 他不敢对她直白地讲这些话,只能借着唱歌唱给她这些话,不知她是否可以听出来,但唱到高潮的时候,他发现他长久干涸的眼眶已经湿润了。 第19章 以你为名 夏怀恩,不敢告诉她,夏家的人从来没把他放在眼里,就连取名这事都很随意。别人的名是父母绞尽脑汁认真取的,带有对子女一生的夙愿和祈福。 而他的名字是他自己取的,为的就是希望一辈子以名来纪念她对于他的恩情,他要怀着对她报恩的信念活下去,他活着就是为了守护她,拥有她。 如果之前的人生是为了母亲而活的,当母亲抛弃他后,他是为她而活的。她是他有生之年来遇到的所有苦难中微薄的甘甜,他小心翼翼地捧着,连含在嘴里都怕化了。 当注册社交软件时,网名他也想了久,他总盼望着他的一切与她有联系。第一个字取的是他现在名字中间的“怀”的一半“不”字,第二个字是她名字的“思”字,第三个字是他曾用名最后一个字“量”字。 “不思量”这三个字,也正好出自苏轼的名句,寓意是他对亡妻的思念,是自然而然地,不必刻意,也不愿压抑。 正如他对于她的想念,如海水般泛滥蓬勃,他想去见她,可他知道他要变得很强大,才有资格出现在她面前,所以这些年,他一直隐忍着。 夏怀恩边唱歌边注视着她夜晚里动人的侧颜,这时,她从不吝啬的夸奖又给了他极大的鼓舞 “哇,夏怀恩,你唱歌还是和以前一样好听,很有情感。”女孩甜甜地看着他笑,又叹气道,“诶,可惜了,可惜,不去当歌星。” 他很想告诉她,他只想把他的声音唱给她一个人听,但又担心会给她太大的负担,直接把她吓跑,只好换了个说法,谦虚道:“没有啦,还是有很多需要进步的空间的。” 深夜总是适合聊天,想起当年她俩在她床上聊班上杂七杂八的八卦,都兴奋得久久不能入睡,直到程立半夜上厕所,警告她俩音量过大,吵到他耳朵了,她们才闭嘴。 这次,她主动挑起话题:“夏怀恩,我之前有在和网上跟你聊过,我要和你哥离婚的事,但是吧,没有他,我如何躲避程立呢?唉,他最近又在蠢蠢欲动了。” “靠人不如靠己,依附男人的力量去抵御外敌,用个不好听的成语,叫狐假虎威。”他沉思了一会儿,又道,“□□的千金从小体弱多病,又遭遇火灾,被送去医院治疗,只能再活几天。江老他可不希望中年丧女的新闻被报出去,引起股市下跌。” 程思甜不明白他后面怎么讲着讲着偏离轨道了,这些集团的千金关她什么事。 夏怀恩看着她一脸困惑,又拉近了他的枕头,凑到她耳边讲:“有件事很巧,你和她长得很像。” “?” “掉包懂吗?你可以顶替她成为□□的千金,你本人就是有权有势之人,不必仰仗他人。” 这话一出,吓得她刚闭上的眼睛又猛然睁开,她可是个爱国守法的好公民,拒绝道:“这……冒名顶替,不是犯法吗?这事我可不做,况且这消息你怎么会知道?” “豪门争斗你不懂,总而言之,夏家这块肥肉谁都虎视眈眈。不是赵家千金,就是某某千金,都赶着想和夏子昂联姻,达成商业合作。” 正如她所想,夏子昂不缺女人,没有她,他照样过得风生水起,可听到这里,心里莫名还是酸酸的,就跟喝了几口醋一样,反驳道:“你这出的什么馊主意,如果我真成了江家的千金,按你的话,不是又要让我和他结婚,我这离婚不是疯了吗?” “谁说你要和他结婚,你可以独自美丽啊。就照我哥和你弟的性子,你若真想逃离,获取自由,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 “除非你死了,不然他们不可能放弃的。” 她突然恍然大悟,有点如扒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我好像懂你的意思了,就是我假死,然后用江可的身份继续活着,他们就不可能再纠缠我了。但江老不会发现吗?就算其他人辨别不出,他怎么可能会认不出自己的亲生女儿。” 夏怀恩看着她露在被褥外的胳膊,感觉口干舌燥,起来倒了一杯水,浇灭咽喉的烈火,又道:“商人利益为上,从古至今就是逐利之人。你成为江可之后,他就有联姻的筹码了。” “怎么又扯到联姻上?” 他一瞬直接把心里话全抖了出来:“不是和我哥联姻,是和我。这些年我势力逐渐强大,我哥处理事情又狠,加上当时推拒了江家的娃娃亲,江老并不喜欢他,一直在暗中扶持我。” “这听着像权谋剧,不行,你一讲这些,我就好困……”程思甜装傻充愣,假意打了个哈欠,就背对着他装睡,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她还做不出来。 虽然,她现在有些恨夏子昂欺骗了她的感情,但他俩也算是互相利用吧,就当抵平了,背地里刺他一刀的事还是别做了。 而且,她真没想到,夏怀恩居然这么信任她,把这个计划跟她讲,他不怕她转头就告诉了夏子昂,这点她真想不通。 夜晚特别寂静,五官都很灵敏,她甚至可以感受到夏怀恩这个男人在她身旁散发出来的活人的热量,以及窗外槐花的幽香。 她尝试着数羊还是没睡着,又开始梳理他们之间的对话。以江可的身份,和他联姻,有了江家的支持,他搞垮夏子昂指日可待,夺回夏家的所有财产和股份才是他最后的目的。 夏怀恩,这个人很危险啊,一点儿都不像小白兔,野心大得可以吞象,还是得离他远一点为好,但想想他悲惨的境遇,这一切似乎都说的过去。 第二天中午,她慢悠悠地请他吃了一顿饭,就当是昨天的谢礼,才同他一起回到公寓,毕竟没他的庇护,万一程立又半路杀出来,她可能真性命不保了。 至少目前,她认为夏怀恩比程立安全。 公寓里的所有东西都乱成一遭,空气中弥漫着绝望的氛围,昔日的美好仿佛是泡沫都一一破灭。 她打开了主卧,却发现夏子昂手里握着她摘下来的戒指,整个人躺在她所有衣服铺成的小窝里,蜷缩成一团,低声抽噎着。 她试着叫了一声:“夏子昂。” 他才抬起头来,两只眼睛肿得跟核桃一样,脸上还有吹干的泪痕,应该是哭过好长一段时间了。 看见门口的她,两滴晶莹的泪花又流了下来,迫不及待地跑向她,嘴里委屈得像是被欺负了一样:“老婆,你回来了啊,我差点以为你被程立拐走了,今天还找他去质问了,他打了我一拳。” 兴致勃勃地就要拿给她看被他捂着的左眼下方的伤口,明显青了一块,拉着她的手想让她疼疼自己,摸摸自己。 程思甜没空看他演戏,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冷漠道:“我要和你离婚,夏子昂。收起你那惯用的把戏吧,我现在可不吃这招儿。” 夏子昂感觉如临冰窖,浑身疼得像在冰水里浸泡了一晚,明明还是夏天,却像有冷冽的冬风在他的心口划下一刀又一刀的裂痕。 正想要解释昨晚的事,瞥见夏怀恩推开门走了进来,他陡然间明白了一切,收起了眼泪,把戒指穿入兜里,冷笑道:“夏怀恩,果然,昨晚你敬的那杯酒里下了迷药。” 夏怀恩立马撇清了自己的关系,一脸无辜道:“哥,你在说些什么啊?难道不是赵华茜长得太美了,迷得你神魂颠倒,都忘了糟糠之妻了。” 显然,程思甜更相信后者,平静道:“夏子昂,别再废话了,和我离婚吧。免得你难堪,你家里人,外界都不认可我,我是上不了台面的,赵千金更适合你。” 夏子昂听到她再提及“离婚”二字,浑身忍不住痉挛,命根子似乎在被她一点一点拔走,控制不住自己强烈的情绪,猛地握掌成拳,却还是把风度演绎到了最后。 “思思,你想的我都可以给你,今天,我就带你回家好不好。还有我会让各大媒体报道你和我的婚事的,你别听一个外人的话。” 被指“外人”的夏怀恩就不乐意了,又添油加醋道:“哥平日里繁忙,不能时时刻刻陪在她身边给她安全,就该换人了。如果没有我,你的妻,可能昨晚又会被……” “够了,你们不要再说了。”程思甜觉得耳边聒噪得很,一个矫情,另一个城府也深,她都不想惹上麻烦。 让夏怀恩先走,这是他们之间的事,她会自己处理,后面有空的话会见他。 夏怀恩满不情愿地走了,失落的神色一闪而过,故意当着他哥的面,临走前亲昵地抱了一下程思甜。 第20章 锁章 第21章 火灾 接下来的一个月,程思甜和夏子昂过得还算风平浪静,没有外人来打扰他们二人的生活。 她有时候都觉得夏子昂把她当成了女儿对待,会幼稚地拿梳子给她打理长发,每天换着不同的发型,搭配不同的衣服,连袜子都是他亲手给她套上的。 除此以外,他还特别喜欢在院子里摘些新鲜蔬菜给她做饭炒菜,她渴了就自己到院里里摘草莓和橘子吃。 她上个厕所,他都要跟进去,巴不得二十四小时全天守着她。睡觉前,最喜欢摸着她肚子上的软肉,亲亲她的耳背,欣慰道:“我们家思思,又被我养胖了。” 偶然间,也会不轻易地流露出他的期望:“肚子这么胖乎乎的,要是里面装的是我们的孩子就好了。” 人吧,总会厌烦的。 开始,程思甜觉得这样的生活也不错,但成天对着一张脸,就算这张脸是天仙她也得腻了。而且,只能跟他一个人讲话,山里手机信号又不好,时有时无,在她出事以后,到现在都没联系家人和朋友了,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担心。 她果然不是山林之鹿,还是更向往魅力四射的大都市,向往那里的烟火气息,烧烤味,想看电影,想吃炸鸡,想逛街购物,还有好多她想要做的事,在这里是无法完成的。 有时候,也会撒娇要夏子昂带她出去走走,他却会突然翻脸,变得特别陌生且冷漠道:“思思,不可以乱跑,只能呆在我身边。那里的人都太坏了,要抢走你。” 他虽然不会像程立那样强迫,但本质上也束缚住了她最想要的自由。可能她本就是鸟儿吧,向往蓝天,不愿意轻易被人养在笼子里。 可能就是这样吧,夏子昂总觉得她像一溜烟儿,抓不住,只有拿透明的玻璃罩子困住。 某天下午,他收到了噩耗,说是父亲死了,需要他回去举办葬礼,程思甜也想跟过去,她太久没见过其他风景了。 却被他拿铁链子捆绑在了床上,她记得,他是边流泪边帮她系上那些枷锁的,又怕勒着她疼,在链子和她肉接触的地方塞了棉花和海绵。 痴迷地抚摸着她的脸蛋,温柔地与她舌吻了好久,才离开,安慰她不要怕黑,他贴心地把整栋别墅的灯都打开了。 “思思,等我一天,我就回来。” 程思甜想抱抱他的,他心里肯定很难受,为了陪她,连父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 她知道,他从没恨过他父亲,虽然在他母亲死后,夏岑天又娶了多任妻子,但他也很感谢他父亲的重视和栽培。 程思甜迷迷糊糊睡了好久,一股烧焦的味道钻入她鼻腔,她恍惚之间瞥见了夏怀恩擎着眸子看她,可能是那莫名的气味她吸入过多,又昏迷了过去。 …… 再次醒来时,她闻到空气中喷洒有消毒水,自己右手手腕还扎了针,正输着液。 周围的标志□□物,都告诉她,她在医院。 看着白墙上挂着的电视,正播放着新闻。 她撞见了熟悉的面孔,他弟因为抽烟不小心引起了火灾,造成一人死亡,案件正在受理中。 程思甜更没想到的是,那栋起火的别墅附近的取景,正是她生活了一个多月的山林。 她下意识地觉得这是在梦境中,又换了个台,发现那具被火烧焦的女尸,被称为夏太太,程女士。 她的尸体被供养在全国最好的金菱医院的冷冻库内,夏子昂几乎黑色的头发白了一半,乱糟糟的没打理,面容既狰狞又绝望,他趴在那副尸体上,两眼无神,握着那烧得干枯的无名指上的指环死死不肯松开,仿佛灵魂都被带走了。 围得水泄不通的记者都想要冲上去采访他,却被门口的保安一一拦在外面。 程思甜好久没做噩梦了,一来就做个这么吓人的,抬手看看之前他硬要她带上的他们的结婚对戒,确实不在自己手上了。 心里慌成乱麻,但还是选择安慰自己,这只是梦。 又换了个台,说是夏氏集团的长子被诊断出有精神病,剥夺了他的财产继承权。巧好,夏岑天还有个私生子,海外留学归来,一手接管现在乱成一片,股市持续走跌的泰安。 私生子不就是夏怀恩吗?现在的局面,他一手遮天,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这和他那天晚上同她讲的计谋如出一辙。 程思甜坐立难安,扯掉了手上的针管,轻微的刺痛更扯着她耳朵告诉她——这不是梦,这是现实。 她前脚刚出病房,那些护士都围上来,劝她坐着,说她的吊瓶还没有输完。 她看着渐渐肿起的那一团,顾不了那些小伤,下意识的第一反应是她要去见夏子昂,告诉他她没死,她真的见不得他变成不人不鬼的样子。 直到有个护士按住了她的手臂,把针管又重新插入她的血管里,她才知道她不是程思甜,程思甜已经死去了。 “江小姐,请你冷静一点。” “你说我叫什么?” “江可啊,你手上的号码牌上写着。” 她现在才注意到她的右手上还挂着一圈纸质的贴条,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江可”和一些病房楼层信息。 程思甜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将成为别人的替身,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单单只是夏子昂被他算计了,就连她也被夏怀恩算计了。 护士的突然套近乎,让她如坐针毡。 “江小姐,真羡慕你有这么年轻有为的未婚夫,为你守夜时,夏先生真是寸步不离。” 她明知结果,还是抱有晓幸心理,问道:“那个夏先生?” “夏怀恩啊,泰安新总裁,长得也一表人才,还说下周你们结婚,给我们封了红包。” 年纪较小的护士把红包拿了出来,上面是金色镶边的龙中求凤,递到她面前,说:“喏,这个。” 程思甜真的摸不清夏怀恩这个人,心里在盘算着什么,亲兄弟之间手足相残,与陌生人慷慨以待。 她笑着,撇了撇嘴,打量着窗外的环境,这楼层15,属实有些高。必须得在夏怀恩回来之前,单独与夏子昂见面。 “我可以去上个厕所吗?” “当然可以。” 她真没想到,她上厕所,那小护士也在她后面举着吊瓶跟着,必须得甩开她才行。 “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可以出院了吗?” “不可以,夏先生说,在他回来之前,你不可以乱走动,让我们看好你。”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夏怀恩也不是省油的灯。 她百般无奈地坐回了病床上,那小护士盯着她的脸发呆,她转了下眸子,不解问道:“你看我干什么?” “江小姐长得跟夏太太很相似啊,”小护士捂住了嘴,特别抱歉道,“啊呸,对不起,我不该说您长得像死人。” 程思甜摇了摇头,温和道:“没事儿。” 那小护士才继续夸赞:“江小姐本人可比夏太太漂亮多了,夏先生眼光真好。” “你见过……程……” 小护士努力回忆着一个多月以前的事,眉间还有少女的羡慕,说:“不是,就单看以往的照片来看,当时夏总裁宣布已婚时,我们医院好多小姑娘伤心啊,觉得那夏太太运气真好。不过夏太太长得也很甜美,夏总裁喜欢也对。” 被陌生人夸奖自己长得比照片漂亮应该开心才对,可一想到画面中夏子昂抱着尸体,心里闷得快憋出了病。 还是按捺不住对他的关心:“夏子昂现在怎么样了啊?” 小护士特别惋惜地叹了一口气,又给她换了一袋液体输着:“夏总啊,听说是母亲生他时难产死了,前几天父亲又过世,正巧他的妻子又在举办葬礼当天死于火灾中。” 走动了几下,又打开了窗户,让屋内的空气流通,轻松道:“听说他母亲家族付氏本来就有遗传的精神病,好像最近是接受不了打击就疯了,不过还好他弟弟有良心,送他去了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程思甜刚端起来的水杯,在听到这四个字就拿不稳,摔碎在了地上。 “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叫……”小护士正准备回答,看到门口夏怀恩进来了,礼貌地叫了一声,“夏先生,你来了。”就退出了病房,给他们二人足够的空间。 程思甜背对着夏怀恩,盯着小护士焦急地期待她的回复,“夏先生”三个字让她背后冷汗直冒。 第22章 种草莓 “可可,你可真不乖,下周都要和我举办婚礼了,还在想着我哥,这说出去不太好吧。” 程思甜这会儿看夏怀恩怎么看怎么不舒服,尤其是他虚伪的笑容,和他争执道:“夏怀恩,我是不会和你结婚的,你别做梦吧。” 对方放下了原本给她买好的饭菜,安静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笑着摸着她的软发,说着最恨的话:“你已经死了,你弟已入狱,你如果不想让你的父母丢掉工作,就乖乖跟我结婚。” 他狠厉的眼神扫视着她的冷漠面庞,扳响了指节,近乎疯狂地捏着她的下巴,咬牙切齿道:“我动动手指,夏子昂就会死。” 接连两个威胁,瞬间让她崩溃,内心挣扎了许久,被褥都被她揪了好几个结,她强忍着情绪,抿嘴答应:“好,我会和你结婚的,可以让我见一眼夏子昂吗?” “哼。”他冷笑一声,“你没资格跟我提条件。乖乖吃饭吧,吃完饭,我们就出院,准备婚礼事项。” “见夏子昂”成了她目前最期盼的执念,为什么他连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呢。 委屈填满了她的内心,红着眼说道:“夏怀恩,你已经得到了泰安,你哥什么都没有了,他只有我了,可你都要夺去。” 这句话激怒了夏怀恩,他扯着她的衣领,与她鼻子碰鼻子,皱眉说:“你本来就是我的,是我让他资助你的,是我哥从我身边抢走了你。” 当年,回夏家,可能是夏子昂从小没玩伴,又可能是他们身上流着相同的一半血液,他对他确实还不错。 说等他成年,就送他一个礼物。他的愿望就是希望在金钱方面,可以扶持程家,毕竟养两个孩子也不容易。 就是因为太信任他哥,他告诉了他哥,他喜欢程思甜,希望在他成年之前,他能在暗中替他照顾她。 他哥终究信不得,觊觎上了她,还阻拦他去见她,说她喜欢留过学的男孩子,送他去法国呆了三年。 他屋里的照片几乎都是夏子昂拍的,不得不说,他确实很懂程思甜的美,每张照片都拍得很好,即使他得知他哥欺骗了他,他也舍不得扔掉。 程思甜从他的手里挣脱了出来,冷静道:“夏怀恩,我不是物品,我的所属权是我自己,你不要乱贴标签。” “你知道吗?不是我贪心,是我哥心软,你弟没权没势,他们给不了你想要的安全。”男人的嗓子在低吼,语气夹杂着程思甜听不懂的深情和隐忍,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了出来,“只有我能守护你,只有我!” 夏怀恩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他拥住了她,双肩在忍不住轻轻发抖…… 仔细想来,自那天起,她和夏怀恩已经结婚快要一年了,只不过,每晚她都会梦到那场火灾,让她的人生彻底发生改变的灾难。 每次,她醒来后都会发现脸上湿漉漉的,就像被雨水淋湿了一样,可她知道那不是雨水,那是她淌下的泪水。 “老婆,醒了啊,快起来洗漱呀。”夏怀恩怕浴室很滑,伤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总是会让她刷牙的时候,在背后扶住她的腰,轻声问道,“老婆,先去看我哥还是先去吃饭呢?” 程思甜愣了下,还是选择了前者,她从镜子里明显瞥到了夏怀恩一闪而过的醋意,刚把脸擦干,就凑到他脸上啵了一口,用软软的声音说:“老公,我都嫁给你了,就是你的人了,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的撒娇对夏怀恩很受用,男人的眸子里噙满了甜蜜,抱着她香香的身体,吻了吻她的舌头。 “老婆,我真的很开心,可以拥有你。”明明知道她的都是糖衣炮弹,讨好他只是为了那个在精神病院里躺着的人,可他还是很乐意上钩。 夏怀恩把她抱在餐桌旁,自己拉近椅子,托腮专心地注视着她。 他一般从来不准备自己的饭菜,因为他知道她吃不完,他就爱吃她剩下的,就爱吃她甜甜的津液。 程思甜有时候高兴了,会主动给他喂一口饭菜或者洗好的水果,他都觉得幸福得不得了,毕竟他是用卑劣的手段让她留在自己身边的,他配不上太高尚的爱情,就连睡觉,他认为可以拉住她的一根手指就好了。 她和夏子昂相处的时候,他总会选择避开,他害怕他变态的醋意会让他忍不住掐死那个奄奄一息躺在玻璃墙后的男人,哦,不能叫男人,以他现在的智商,只能算得上几岁小孩。 少了他这个筹码,程思甜会恨死他的,也会不顾一切拼了命地离开他,他可不想要个死气沉沉的娃娃。 “子昂。” 程思甜轻轻地唤了他一声,握住了他伤痕累累的双手,此刻他的脑袋被一圈又一圈的白色绷带裹住了,他眼镜早就被砸成了碎片,混合昨晚的酒瓶碎片一起,在他的头上和脸上留下了大小深浅不一的伤口,有些已经结痂,有些还在溢出鲜血。 除了那还算正常的心电图,是给她唯一的安慰,只要他没死,她就还活着。 程思甜永远也忘不了,他都疯了半年,夏怀恩才准许她来见他的那一天。 那天天气很好,是初夏,一点都不闷热。 她推开他病房的那一刻,原先由于见他明媚的心情全都被席卷而空。 他那么大个个子缩在墙角,手上带着那对婚戒,怀里抱着她在那个公寓里剩下的衣物。脑袋小小的,上面的黑发生了很多银丝,埋在衣物上面,吸着上面她残留的味道,闭着的双眸在紧紧颤抖,一会儿表情安宁,一会儿又痛苦不堪。 她悄悄地走到了他身边,抱住了他微微哆嗦的身体,亲了亲他的耳垂,温柔道:“子昂,我来看你了。” 夏子昂眨了眨睫毛,才缓缓睁开眼睛,眼里又是欣喜,又是怀疑,还夹杂着害怕。口舌不清,一开口哭腔就出来了:“老婆……你是不是鬼啊……是不是在地狱很冷啊,想抱抱阳间的我。” 他把手里抱的一把衣物直往面前的夜思梦想的人儿身上披,他几乎都忘了这是夏季,咬了咬手指,水汪汪的眼睛睁得老大。 自责地哽咽道:“对不起,我那天晚上……我有罪,我有错,呜呜……老婆你怪怪我好不好?我不该绑你的,你是不是就可以逃走了?” 又检查检查她身上的皮肤,关心地问道:“老婆,火烧得疼不疼……我没让他们火化你……你生前就是被火烧走的……肯定不愿意在遭一道了吧。” “老婆,我也好想死啊……可医院的人,他们不要让我自杀……我想永远见你,我不想只有每周去冰冻库抱抱你……没有温度的尸体。” 夏子昂边说边掀开长袖,上面都是他割腕留下的丑陋伤疤,他却把它们当成他炫耀对她爱意的资本。 程思甜一直都是强忍着泪水,抚摸着他崎岖不平的肌肤,放在唇边吻了吻。 他却开始警惕起来,收回了手臂,抱紧了膝盖,嫌弃自己道:“老婆……很丑……很脏……不要吻。” “子昂啊,我没死,也不是鬼,所以你要好好活下去,不可以寻死。”程思甜靠近了他,亲了亲他的鼻子。 他如小仓鼠色般的棕色眼珠子转动着,耷拉着脑袋,闹着小脾气,瞥了她一眼,自卑地低着头:“是不是……你还是很恨我,现在才来见我。” “不是哦,我们子昂很乖,只是我有事要处理,走不开。” 夏子昂乖乖地“哦”了一声,用手扳着手指头,数着日子,他发现他怎么也数不清,泄了气,又嗅了嗅她的身上,天真地笑道:“老婆好香啊,我想抱抱可以吗?” “可以呀。” 夏子昂犹豫地勾着她脖子,抱住了她,像小狗一样,舔了舔她的睫毛。 “那可以亲亲吗,老婆?” 他吞了吞口水,瞪着大眼睛等她的答复,她没应允前,他不敢妄动,无措的手又不在该放在哪里,拘束得很。 “那你想要伸舌头那种吗?” 这个问题,问得他脸颊发烫,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尔后,又摇了摇头。 程思甜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主动,夏子昂真的太可爱了,可爱得她好想把他揣在口袋带回家。 她不管他拒绝,就吻了上去,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亲,她感觉他的嘴里好苦啊,苦到她眼泪儿都掉了出来。 夏子昂以为是她不愿意,抽了出来,舔掉了她晶莹的眼泪,拉开了与她的距离,安慰道:“老婆,别哭,你一哭我就想哭了,我以后不要亲亲了。” 程思甜晃了晃脑袋,她觉得他好傻啊,拿出了带在身上的保温盒,里面除了饭和粥之外,还有提前做好的锅包肉,番茄炒蛋,茄子肉沫,酸菜鱼,还有剥好的橘子,洗好的草莓。 “吃吧。” 她把筷子递给他,他一副不相信这是真的,还掐了掐手背的肉,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嘴里嘟嚷着:“疼。” 才放心地握住了筷子,塞得腮帮子鼓鼓的,他很想吃得狼吞虎咽的,但碍于想给老婆留好形象,他还是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 这是熟悉的味道,老婆的厨艺还是很好啊,要是老婆每天可以给他做做饭,他就不会不吃医院清一色的菜品了。 程思甜接到了夏怀恩催促她的消息,她不舍地告别:“子昂乖,我走了啊。” 夏子昂立马不吃饭了,把饭盒推到一旁,眉头揪了起来,小脸委屈得又要哭了:“老婆,你肯定……还是鬼,对不对,阎王催你回去了,你不要听他的话……好不好?” 他直接跪下了,抱住她的双腿不要她离开,哀求道:“你让阎王也带走我好不好?” 程思甜抓紧时间给他吸了一个草莓,正经道:“那个鬼这么色,还可以给你种草莓啊?” 他耳朵红了一半,懂事地放开了双手,眼睛里满是期望,亮晶晶的。 “老婆,下次什么时候来啊?” 她其实也不知道夏怀恩什么时候肯放她见他,随便编了个时间:“下周。” “好久啊……” 他来不及感叹,随着程思甜的步伐追了上去,却被医务人员压制关回了屋内。 他的脸贴着玻璃,抚摸着她的背影,直到化成一个点,轻轻吻了上去,玻璃立马就起了一层雾气。 第23章 奇怪的弟弟 本来的一周,变成了好几个月,长到夏子昂都要绝望了,每天搬个小板凳守在窗户前,或者是门前,瞧着熟悉的身影,发现不是,又坐回床上,捧着保温盒发呆。 他脑子里只有老婆和老婆什么时候来见他,他知道老婆是个守承诺的好孩子,一周又一周,过了好多周,到现在又过了好几个月。 他知道老婆还是怪他,不喜欢他了,所以才不来看看他,他等得都秋天了,种的草莓都消掉了,指甲被他咬掉又长了出来,头发也变得好长了,都要长到肩膀了。 看着玻璃窗上倒映的自己,又老又丑,头发都白了好多,老婆肯定是嫌弃他没以前好看了,所以就不来看看他。 老婆都不爱他了,他还听老婆的话,好好吃饭,好好活着干嘛呢。真给老婆添乱,他真犯贱。 他打碎了面前的玻璃,选了一片最锋利的,一刀一刀地往自己手上割,往脖子上割,他能感受到体内的鲜血在往外跑,就跟他的生命,在那人走后,在一点一点消逝。 他看见好多白色衣服的人涌进来,闭眼想起了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情景。 那年,他18岁受邀参加她初中的校庆,她13岁穿着一袭白裙在台上跳了一曲中国舞。仿佛是满天星变成的精灵,甜甜的笑容撞进了他的胸膛,震撼地举起手机“咔嚓”一声,记录下了心动的瞬间。 呼,老婆当时好漂亮,好可爱,后来也越看越喜欢,他好想把老婆变成一颗糖果藏起来。 周围很吵,地狱有这么闹吗? 烦得他睁眼,发现自己戴着呼吸器,朝思慕想的老婆,正趴在玻璃墙上,美丽的眼眸流着悲伤的泪水。 他等了很久,她终于来了,只是迟到了而已,这不怪她。 她说,要接他回家,他好开心。可是为什么这个叫“弟弟”的陌生男子也要称呼她为老婆呢? 老婆明明是他一个人的,唉,可能是弟弟长得比他帅一点? 他不懂,为什么老婆可以和这个人做亲密的动作,可以和他睡在一起,甚至,愿意怀上他的孩子。 可能他在老婆的心里还是没那么重要,毕竟,当时他求了好久,老婆都不愿意和他做羞羞的事情。却叫这人“老公”,以前她高兴的时候,最多叫他一声“宝贝”,他就跟心里吃了蜜一样。 现在,他心里好酸啊,还疼,他不敢告诉老婆,因为他一撒娇,弟弟就要打他,打得他浑身都疼。 有时候半夜从他们房门路过,好想进去掐死那个人,可是他不敢,他好害怕老婆讨厌他,不要他,又躲着不见他。 昨天,老婆不在了,他心里好害怕老婆又不要他了,发现弟弟也在家有些庆幸,看来老婆也没多喜欢他,也抛下他了。 可能他哭哭啼啼叫老婆的样子很讨厌吧,弟弟力气好大,拿酒瓶砸了他,他感觉脑袋不仅疼,还有好多血冒了出来,他感觉浑身好冷,好想老婆能抱抱他。 他真的好喜欢老婆,好爱老婆啊,老婆会愿意亲亲他这样的疯子,老婆人可真好,是下凡来拯救他的小天使吧。 “子昂。” 嗷,是老婆的声音,老婆又在唤他了,要是也可以叫叫“宝贝”“老公”就更好了,可他不愿意让老婆多等,很快就睁眼盯着老婆。 老婆又因为他流泪了呢,他为什么这么欠揍,总是惹老婆伤心,举起手掌揉了揉老婆正埋在白色病床上的毛茸茸的小脑袋,安慰道:“老婆,是我不乖,别哭了。” 程思甜抬头,瞧见他醒了,就把准备好的皮蛋瘦肉粥和兔子玩偶拿给他,说:“子昂,我今天可能不能陪你太久,我母亲叫我回去吃饭,你在医院好好照顾自己。” 夏子昂抱住兔子揉了揉它粉嫩的大耳朵,把不开心的情绪都写在脸上,抿嘴道:“老婆,你不会又把我丢在医院,不要……我了吧。” 话说到后面,一想到老婆离开,眼泪又流了出来,浸润了脸上的伤口,疼得他眼睛紧闭。 “怎么会呢?我明天就来接你回家。”程思甜也想带他回去一起吃饭,但程立万一欺负他,她会心疼的。 “不会骗我吧。”夏子昂拉住了她红色的毛衣袖子,在手心里揉了揉。 “不会。” “老婆,我之前有看手机,冬天要到了,你可以给我织条围巾吗?”他乖乖地接住了程思甜给他喂的一口粥,虽然老婆吹了,但还是有些烫嘴,含糊不清道,“我也想给老婆织的,可我太笨了,织不好。” 程思甜爽快地答应了他:“好呀,我们子昂听话乖乖吃完饭,好好呆在这里,我就在冬天来临之前,给你织好。” “好,老婆。”夏子昂想起什么,露出了酒窝,嘟着嘴,“我这么乖,可不可以亲亲我?” 程思甜点了点头,就吻了他两边的酒窝,还戳了戳,就把房门关上,和夏怀恩去紫云小区了。 她其实心里还是很忐忑,程立和夏怀恩对峙,那局面估计也不是很好看。 来之前,夏怀恩买了很多礼品和贵重的首饰送给程母,知道程父喜欢开车,又直接提了一辆车,提早叫人开到了小区门口,把车钥匙送给了程父。 不得不说,他在收拢人心方面确实很在行,哄得她父母都乐得合不拢嘴,赶忙叫他进来坐着,又是端茶又是倒水。 程思甜父母一直缠着他问问题,他体面地微笑,仔细并且耐心地回答,程母瞥了一眼,程立还没出来,就支开程思甜叫她去和他谈谈,说姐弟之间不应该有芥蒂。 夏怀恩很担心她,想陪她一起,恨不得两只眼睛都黏在她身上,但碍于程父程母热情的招待,他根本走不开,担心地看着她进了那间拐角的屋子,一面还要陪笑。 程思甜刚打开灯,一个黑影罩住了她,锁住了她背后的门,并且捂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她警惕又害怕地望着高她一个脑袋的程立。 “姐,我想你了。”他贪恋地把脑袋埋在她颈间,蹭了蹭。 程立剪了头发,准确的是剃成了寸头,感觉人干练了很多,没昨天那么颓废了,胡须也刮了,硬硬的头发蹭得她脖子有些疼。 她看不懂程立,大秋天的裸着上半身干嘛,眼睛转了转,打量着他。 瞥见他手臂上凸起了如粗壮的树枝般的烫伤,一大片,一大片的,又往下瞧了瞧,身上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那些烫伤就跟一大张蜘蛛网盘住了他的胸膛,看得人触目惊心。 捂住她嘴的手,都生了些薄茧,摩擦得她光滑的脸颊也有些不适。 他小声地贴近她的耳垂,眸子微眯,里面燃烧着怒火:“夏怀恩才是那场火灾的推手,他栽赃嫁祸给我,害我坐了整整一年的牢。” “我这人,睚眦必报。”他剥开她的毛衣领子,在她雪白的肩膀上咬下了一口血印。 程思甜吃痛地咬紧了牙齿,瞪了他一眼,警告他外面有三个人在,不要试图为非作歹。 瞬间的双脚离地,使得她瞳孔睁大,失了重力,是程立用一只手把她抱了起来,然后放在了床上,以一种很卑微的姿态,跪在床边,撩开毛衣,亲了亲她微凸的孕肚。 怕她着凉,又盖上了,双手捧着她的脸,合住了她的嘴巴,头轻轻地贴在她隔了一层毛衣的肚子上。 他的双眼失焦,只有唇在微张,讲述着故事。 “姐,有些话我一直没敢跟你讲,我母亲之所以会坐牢,是因为我。我爸吸毒还家暴,我忍不住拿花瓶砸了他,没想到他直接就死了。” “我妈心疼我年纪小,替我坐了十几年的牢,所以我从来不怪她没给我缺失的母爱,她是个好母亲。” “在牢里呆了一年,我似乎想通了很多东西,如果我不对你做那些,我们会不会有结果。” “你是我黑暗人生中的一抹光,我总是忍不住靠近,甚至想独占你,把你拉进和我一样的黑暗。” “我可太坏了,不是吗?” 这个像是在问她,又像是自问自答。 程思甜垂头,发现在灯光照耀下程立的背部,有许多遍布的伤痕,一点都不像被别人打的,一看就像小时候被开水烫开留下的痕迹。 他侧过脸的眼角,似乎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在闪耀。 今晚的程立好奇怪,程思甜觉得,那些长在他身上锋利的锐角似乎被磨平了。 与他相处了十多年,她只知他在孤儿院的遭遇,却从不曾知晓他的身世。他从来不提,她也不问,总觉得可能是太疼了吧,她也不想去揭开他的伤疤。 家人,不问从前,只看现在盼未来。 第24章 思不量 去年,程立收到了一条消息,是程思甜发来的,他觉得很不可思议,她已经很久没主动联系过他了,哪怕他卖惨装乖,她也不管不问。 突如其来的亲近,他既兴奋,又激动,马不停蹄地前往C市。同时,却害怕,也忐忑,总觉得会发生些不好的事。 消息的内容是让他赶到一个很偏僻的山林赴约,等到他到的时候,熊熊大火已经燃烧了起来,他第一反应就是她肯定在那里,那个消息的目的是为了求救。 他必须冲进去救她,哪怕周围的烈火灼伤了他的皮肤,但也不能劝退他飞蛾扑火的心。 他找遍了所有房间,都没看到她。只发现一具陌生女人的尸体,早已辨认不出样子,唯有手上的皮肤还是好的。 但他清楚地知道,程思甜由于常年握笔,中指的第一个指节早就磨出了厚厚的茧子,骨骼已经变形,不可能这么匀称。 他断定他被人算计了,表情不悦地从二楼跃下去,等待他的是正巧赶来的消防队和警察。 一切都那么偶然,从她离开他后,他烟不离身,裤子口袋里的香烟成了显而易见的作案工具。 可没人会傻到故意放火,还以身犯险,被认定为无意引起火灾,导致一人死亡,又念及他还舍身救人,从轻而论,判了一年。 仿佛一切都算得那么准,他百口莫辩,因为当时在场的确实只有他一人。 夏子昂和程思甜一样心软,有权有势,要抓他送他入牢,轻而易举,就以他过往犯下的罪,可单单不能只判一年。 这行为,绝对是他人为之。 他在监狱里也有听狱警聊过,谁坐收渔翁之利,幕后黑手自然是谁,所有矛头都指向夏怀恩,这个狠到残害手足,甚至可以算是杀死了亲生父亲的人,他的狠,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夏子昂疯了,那他姐姐究竟去了哪里,生死未卜,他也很是担心。他总是盼望着,她要活着,能来看他一眼也好。可她死了,他该如何。 植物没有了阳光,还如何生存。 昨天的那通电话,他大致清楚了一切,他深深记得程思甜接电话时的表情,对夏怀恩的厌恶他再熟悉不过了,她以前也那样看他。 他曾经还庆幸,她没有喜欢的人,他能做她最讨厌的人也好,心里总是有一番席位的,可她因为着急夏子昂的安危的模样,出卖了她自己,她果然爱上了那个已经疯掉,没权没势的男人。 夜晚总是特别漫长,这一年在监狱他从未睡过好觉,回到了屋里。 衣柜里挂着的是他嫌程母的眼光太老气,总是求程思甜亲力亲为给他挑选的衣服,大大小小,不多不少,刚好凑够了一衣柜,他一件都舍不得丢,现在更舍不得穿了。 知道明天她要来,他特地剪了头,剃了胡须,洗了澡。耍了点小心机,故意露出皮肤,让她看他的伤疤,是想让她心疼,但她无动于衷。 她可以讨厌他,恨他,但不能对他冷漠,把他当空气,他最无法忍受这个了。 在衣柜里勉强睡了一晚的他,思绪万千,盘算着还是希望可以在她心里留下一点好感。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杀掉她讨厌,他也讨厌的夏怀恩,既救赎了她,又为自己报了仇,何乐而不为? 他不顾她的反抗,把自己存了多年的钱买的婚戒串在了银链上,温柔地带在了她白皙的脖子上。 戒指配美人,亮得他有些晃眼。 又爱惜地摸了摸他从不让她留的长发,他的眼光果然没错,她长发更美,可惜这人已经不属于他了,不管是身还是心。 他难得夸了她一次,讲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姐姐真漂亮,这戒指是我从小学攒到现在的钱买的,本来是拿来娶你的老婆本,但似乎没用了。” “咚咚咚”,没节奏的敲门声响起。 他那句“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和你成亲,白头偕老,子孙满堂。”还没说出,夏怀恩已经急不可待了,他演戏比起现在一些当红小生还是好一点,收起了发厉的眼神,打开门毕恭毕敬地叫了声:“姐夫”,还附赠了个谄媚的笑容。 “可可,你没事吧。” 夏怀恩无视了他,直接走到程思甜跟前,一脸担忧。 程思甜摇了摇头,依旧一头雾水,不知程立今晚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心里没来由地慌张。 吃饭的时候,程父程母似乎很喜欢这个女婿,不停地给他夹菜,而夏怀恩不停地给她夹菜,她尴尬地又在母亲面前,扮演着好姐姐的角色,给程立夹菜。 喝了一杯加热的豆奶,她脑袋就发昏,总感觉里面似乎下了安眠药,后面晕得她直接趴在桌上,睡了过去,闭眼的最后一刻,她看到父母的状态也明显不对劲。 …… 她醒来后,又是陌生的天花板,空气里又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过去。 不同的是,夏子昂缠着纱布在一旁守着她,手不灵活地一边织织手上的围巾,一边时不时瞧一瞧她醒过来没。 “老婆。” 她还没唤他,他就先叫了她。 “不是说很笨吗?让我给你织,怎么自己又织上了。” 她虚弱地抬起手,摸了摸酒红色的毛料,很软,手感很好。 “不是,这是给老婆织的,不是给自己织的。” 夏子昂放下了已经织了可以环脖子一圈的不成行的围巾,趁他打开饭盒的时间,程思甜又仔细端祥了起来,这针脚织的很密,横竖很整齐,完美得都可以拿去卖了,真没看出他傻了后哪笨。 她想自己拿勺子吃饭的,但他执意要喂她,先放到唇前吹了吹,自己尝了口不烫,才递到她嘴边。 这熬的排骨炖玉米汤,味道太熟悉了,分明是他以前的手艺,没记错的话,自从他傻了后,是不太能做饭的,每次她进厨房,他总想帮忙,结果不是切到自己手,就是洒得一地水,一地米,一地油,煮得东西太难吃,连稀饭都可以熬成干饭。 她心里不由地起了疑心,又不相信点的外卖味道会如此相似,让她几乎分辨不出来,试探道:“点的?” “自己煮的,”他回答地很快,又边喂边说,“老婆我很能干吧,这个汤对胎儿好。” “夏子昂,你是不是恢复正常了?” 他的变化总逃不过她的眼睛,被她这样一问,他喂的动作停滞了一秒,又点了点头,说道:“是的,老婆。” “多久的事?” “前天。” “今天多久?” “10月31日。” 这不就是那天他被夏怀恩打了之后,她去医院见他的日子,也是回家吃饭的日子。 如果她躺在病床上,夏怀恩肯定会在的,而不是让夏子昂照顾他,她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脸色发白地问道:“夏怀恩呢?” 夏子昂抿了抿嘴,面色平静得若一潭湖水,坦然道:“死了。” 她提起夏怀恩还是会让他心里有一根刺,眨了眨眼睛,望着她呆住的样子,他特地详细地重申了一遍:“他被程立杀死了,程立自首了,被判了无期徒刑。” 他只能讲这么多了,他不愿过多在她面前讲其他男人,尤其是和她发生过关系的男人,他也是会吃醋的,而且醋意不小。 程思甜早该料到的,程立的反常,就算他再坏,但真正意义上来讲,从未故意杀过人。 藏在衣服里的那节指环,冰冷地荡了下她的肌肤。 她明明很恨夏怀恩的,巴不得他死,但心里却很复杂,并没有很开心,难道只是因为肚子里的孩子没了父亲。 她越来越搞不懂自己了,嘴里嚼剩下的玉米,没了香甜。 夏子昂亲了亲她的嘴唇,舔干净了她唇上沾有的油汤,握住了她温凉的双手,安慰道:“老婆,谢谢你给了我这个孩子,虽然他只有你一半血液,但我还是会爱他的。” 程思甜在意的不是这个,夏子昂没懂她。 她的目光飘到了病院外停的红色摩托车上,在月光的照射下,隐约有两个人影,一个是高个子的男孩,一个是长头发的女孩,在背对着她离去。 世上再无“不量”,只剩下缠缠绵绵的思念。 后来,警察去程家清理现场时,发现垃圾桶里扔有带血的兔子玩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