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艳阳,又似春风》作者:一吱有解 文案 我再见他时,已经过去数年,意气风发的少年只存在于往昔中。如今的他,拥有一张瘦削的脸庞,这张脸上写满了苦楚,身体如秋风落叶般,脆弱得不堪一击。 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我想对那个洒脱洋溢的身影呼喊:“张坎,你不是上帝的蝼蚁,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少年!” -------------------------------------------------------------------------------------------------- 常说美人迟暮,令人叹息,可少年凋零,何不令人扼腕呢? 我与他的人生只能找出几处交集,但仅是这几处的交集便让我无数次听到“少年感”时,脑海浮现是他的脸庞。 他独有一份常人所不能够的气质,洒脱忧郁,寂寥纯净,笑时如艳阳,走过如春风。 那年,在夏日蝉鸣中,骄阳烈日下,他乘风而行的背影为年少的我带来第一次心动。 我对他,如同凡人对神仙,尘土对星辰,是凝结在懵懂时期的珍贵向往。 他叫张坎,顺遂至束发,坎坷及半生。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坎余书帆 ┃ 配角:方豫汤凌爽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上帝的蝼蚁,永远的少年 第1章 你记得我吗? 我再见他时,已经过去数年,意气风发的少年只存在于往昔。如今的他,拥有一张瘦削的脸庞,脸上写满了苦楚,身体如秋风落叶般,脆弱得不堪一击。 他一个人坐在急诊室的蓝色皮椅上,佝偻身子,蜷缩成一团,头发杂乱如同灌木丛,穿着件黑色的棉外套,边角处跑线得厉害,已经露出内芯,鞋子是与时节不配的网面球鞋,脏得认不出原来的颜色,他肤色黝黑,纹理粗糙,针管穿进他布满青筋的手,这只手垂搭在把手上似乎已经用尽他的全部力气。 我走上前,试着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好让我们此时能够拥有一种平衡与平等,可怎样都是别扭。 最终,我选择蹲下身,微微仰视他低垂下的脸庞,问道:“张坎,你还记得我吗?一小的余书帆。” 茂密杂乱的头发与厚重乌黑的外套掩去了全部微小的颤动,他抬头看我,那双眼睛早已蒙灰,却仍旧坦然。他的声音像是被人生灌了一抔土,艰涩而沙哑。 “记得,余书帆。” 时隔多年,他再次念道我名字时,记忆中的少年面目全非,如今的他似一位年轻的老者,不富智慧,却饱经沧桑。 “余医生。”护士打断了本就没有进行下去的对话,“有病人需要你看下。” 我起身,他的目光并未随我而动,或是他有,可惜已经被额前的碎发遮住了。 后来,当我看完急诊,再回到蓝色沙发时,他早已不见。 我问护士他是不是走了,护士却对他毫无印象。那个曾经路过班门口便能惊起女生骇浪般心动的男生,如今无法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是那个很脏的人吧,跟流浪汉似的。”另个护士说道,“挂了一瓶药就走啦,说是没钱。” 他那般样子出现,这番境遇并不在我的意料之外,但,印象中熠熠发光的少年与他重叠的身影仍叫人心酸难过。 “什么病啊?能成这样。”一位护士问道。 “肠胃炎。”另个护士翻阅诊疗记录时,顿了下,她皱眉继续说道:“不止,他之前也在咱们医院看的,手断过,阑尾炎,心脏,血压都有问题。” 我望着空出来的位置,还有他坐过的痕迹,心中默念着他的名字——张坎。记忆中的少年回过头,在夏日蝉鸣中,烈日骄阳下,他身体半弓,骑着山地车,乘风一路向前,不顾身后,甩掉所有人,自然也包括我。 *************** 十五年前 12岁那年,我作为转学生进入柳镇一小六年级三班。父母因为生意场上失利,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同时供我和弟弟同时在北京上学,最终他们选择让我回柳镇。理由是弟弟还小,而我哪怕继续在北京读书,之后也会因为户口问题也无法参加高考,索性直接回老家,省得将来转学麻烦。于是,一张车票,我如同被流放般,孤身一人回到柳镇,这个于我完全陌生的故乡。 我寄宿在一位老师家,她姓王,教初中语文,是我妈的亲戚,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五层楼高的房子只有她和婆婆婉君在住,她寡言少语,婉君阿婆温婉可亲。三年前,她开始接受托管,全托、半托和补习,像我这种父母在外,家中无亲友依靠的,自然是全托班的一员。更为特殊的是,我不住在王老师为学生准备的宿舍,而是和婉君阿婆睡在一起,除了春节外,我的所有节假日也是和她与婉君阿婆一同度过的。 老师家离柳镇一中很近,离一小稍远些,我必须骑车上下学。我推着辆红色的折叠自行车从院子里走出来,这是父母破产后,为我花费过最高昂的一笔钱。周围的初中生讪笑着看我,但不肯和我多说一个字,作为托管班里唯一的小学生,我被排挤得很明显。 “慢点骑,人还没车高呢!”其中一个男生调笑道。 不过,我当时的样子确实挺可笑。矮小的个子,用手巴着一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车头,车座的位置也很高,我需要站在台阶上才能坐上去,像是一个没发育的偷车贼。这是阿婆给调的,我猜她当初并没有想到身高这件事。 原本我想勉强坐上去,不过10分钟的车程,习惯就好。但实在气不过,用力拧了两下螺旋,将车头放低了些,车座也是同样。 终于,在一群初中生的注视下,我踏上了前往新学校的第一步。9月的柳镇,是我从未见过的,田野包围小路,油菜花开满四周,风是潮湿温热的,你只有骑起车来,将风甩在身后,才能摆脱这黏腻的触感。路过一条宽大的马路时,我没看到红绿灯,但身边许多骑自行车,开摩托车的人如鲤鱼过江般穿越马路,我想起爸妈的叮嘱:“老家很多地方和北京不同,你要习惯,不要做个异类。” 于是,哪怕在城市长大的我,认为在没有红绿灯的马路随意穿行等同于不要命,可看着眼前的景象,我决定放手一搏,毕竟这是上学的必经之路。我脚踩踏板,紧握刹车以防万一,一个狠踏,开始穿过这条没有任何规则的大路。正当我要为自己第一次野性而欢呼时,车头突然松动,车身如同变形金刚般忽然恢复成了出厂设置,折叠成一团,而我被它狠狠地摔在布满石子的路上。 手肘擦出血,混着尘土,灰红一片,好在一小的校服裤是长裤,下半身只是沾了土。但,最大的问题,是眼前这辆散架的车,记得爸妈当时推着这辆车,对我一遍遍叮咛“好好珍惜”。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我将它扶了起来,却不料散架的车竟比之前更难控制,重心不稳的我再次跌坐在地上。路上的行人骑着他们完好无损的自行车、摩托车,眼神里满是探究,却没一个肯停下帮我。 远处教堂的钟声响起,一共8下,宣告本人第一天上学迟到。我呆坐在地上,一副自暴自弃的模样,心中的酸楚混着被风吹疼的伤疤,猛烈击打我的泪腺。 正当眼泪快要完全模糊我的视线时,一辆蓝白色山地车飞驰而过,车上的少年半弓身体,远离座位,如同风中耸立的高山,和我这副可笑的模样形成鲜明的对比。 啪嗒,接连几颗硕大的泪珠滴落,让我稍稍看清了少年的背影,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T恤下方有几条绿色的条纹,一条水洗蓝的牛仔裤,一双Airforce1,托管班的初中男生炫耀过鞋子,所以我记得。 他的背影如同夏日般纯粹富有朝气,灰头土脸的我仿佛与他处于两个时空。 却在这时,他停下了,脚步带着车子步步后退,跨过一条无形的线,来到我的时空。 “你是一小的吧,摔得很严重吗?”他的嗓音处于快要变声的前期,像是还未熟透的蜜桃,清爽干脆。 我见他的背影时,以为是个初中生,等他面对我,却瞧着和我差不多大。 我点点头。 他将车子靠在不远处的树桩上,而后再次跑到我面前,伸出手,说道:“你先起来,试试看还能走吗?” 他的手心朝向我,我却不敢将手放上去,这双沾满尘土的手犹豫半天最终放在了他的手臂上。 我起身后,踉跄了下,和他说了句:“可以走,谢谢。”不过,12岁的我,别扭又害羞,那声道谢几乎不可闻。 “没事。”他笑了,如艳阳般,令人内心洋溢,“你是几年几班的?” 我望着他的笑愣了神,这在他眼里或许是警惕,于是他解释道:“我也是一小的,看见你的校服才停下。” “六年级三班。” 他的眼睛清澈如泉水,装满欢欣,“同班同学啊,转学来的?” 说话间,他已经蹲下身帮我重新拼装散架的车子。我木讷地点点头,却忘了他正低头固定车座,可能是没听到我的应答,他扬起脸,再次问道:“从哪里转来的?” 我不敢看他,但也不好转过头,怕不礼貌,最终只扭过去一点点,眼睛聚焦在不远处的油菜花田,才答道:“北京。” “北京啊”他若有所思地重复着这个地名,“我小时候和家人去那边玩过。” 我没有接话,趁他专注于和我的车子较劲时,偷偷看两眼他的侧脸。一张圆钝的脸庞,那时他的脸上还有些婴儿肥,到后来已经完全消磨干净,我才发现原来他凌厉的下颌线。他的五官舒展,眉眼长得温柔,皮肤不算黑,些许麦色,柳镇靠海,常年被海风吹拂长大的人拥有这样的皮肤已经算是白皙了,脖子上有条项链,因为吊坠藏在衣服内,看不出是什么图案。 “好啦。”当我观察完他的侧颜后,修理工作也大功告成,“这下应该没问题了。” “谢谢。”我接过车头,稍稍摆动两下,很牢固。 他笑了笑,不好意思的抓了下头:“客气什么,都是同学。你认识去学校的路吧?” “认识。”这条路开学前,王老师带我走过两次。 “好,那我先走了。” 我刚想问他,不一起走吗,他突然回过头,问道:“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余书帆。” 他重复了两次后,说道:“书帆,和你商量件事,你不要和老师说我帮了你,可以吗?” 书帆,柳镇人很少连名带姓地称呼彼此,似乎觉得不礼貌也不亲切,初到王老师家时,他们便都叫我书帆。这样的称呼于我而言别扭极了,可他念出来,竟顺耳、好听起来。 “助人为乐,不是好事吗?” “是好事啊。但是”他的神情有些为难,“我还得去吃个早饭,肯定没法和你一起进班。我懒得解释那么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说我睡过头了。反正老严也习惯了。” “老严?” 他见到我满头雾水的模样,好心解释道:“老严是我,不对,是咱们班主任,教数学的,可凶了。你要是考试退步,她还会打你手板呢。“ 这不是体罚吗?初来乍到的我被柳镇的教学氛围吓到,体罚学生是犯法的呀,但眼前的少年却不以为意。他满脑子想着赶紧吃上早饭,和我挥了挥手,赶忙骑车离开了。 那天,我和班主任解释了迟到的原因,对于张坎帮助我的事,只字未提,只说是路过的好心人帮我重新装了车子。班主任倒也没为难我,说了句,“以后这么花里胡哨的车不要骑了,浪费时间。” 班主任将我领进班时,正在上英语课,她和英语老师打了声招呼,便让我去最后排暂时坐一下,因为刚开学,下午才会重新分配座位。 虽然没有站在讲台上的转学生自我介绍,但并不妨碍整个班的眼神聚焦在我身上,我感受到那些齐刷刷的眼神,将手中的书包肩带攥得更紧了些,等到座位时,手心处已经有一层薄汗。坐在我身边的是个戴眼镜的女孩,她冲我微笑了下,再次看向英语课本。 “好了,书本翻到第二页,读下单词。”英语老师敲了敲讲台,将我周围的目光拉了回去。 刚拿出课本,只听门口响起一声爽脆的“报告!” 那语气,得意骄傲,仿佛迟到是件了不起的事。他站在班门口,挺胸抬头,不以为意,手里还拿着半杯没喝完的豆浆。 周围窸窸窣窣,交头接耳,讨论迟来的少年。 “张坎,怎么又是你,一个你一个方豫,天天迟到。”英语老师没好气地说道。 这时,靠窗边有个声音传来,他的语气吊儿郎当,像个十足的混混:“老师,冤枉啊!今天我可是按时到班的,你这么说,可是要负责的~” 说完,班内一阵哄笑。 英语老师是个年轻的女人,脸皮薄,唰一下红了,她羞恼地用教鞭怒拍了两下讲台“安静!”“安静!” 而此时的张坎呢,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靠在门框上,等待这场闹剧的结束 “再不安静,所有人罚抄第一单元!”此话一出,班里被按下静音键。 那天,英语老师让张坎和那个混混模样的男孩在教室后面罚站。张坎一脸无所谓,他走到位置上,把斜挎包一扔,站到了教室最后的黑板报前,也就是我的身后。 全班朗读时,我侧过头,用余光捕捉到他的模样,他望着窗外,一言不发,我跟随他,也看向窗外,那天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他叫张坎,那年12岁,婴儿肥还未从脸上褪下,有着少年郎的意气勃发。 第2章 领读 我的座位最终定在第三排,同桌是个皮肤白皙,笑起来有两个梨涡的女孩。她于刚转学的我而言,是中央情报站的存在,从坐在她身边的那刻开始,她便滔滔不绝地帮我厘清班级情况以及人物关系。 六年三班,一共49个人,男生29人,女生20人,在年级里排名算中等,平均分不上不下,也没有特别出挑的好学生。倒是有三个人是全校知名的,张坎、方豫和汤凌爽。 方豫是之前同张坎一齐罚站的男孩,他和张坎是好哥们儿,因为四年级打架留过级,比同班的人大一岁。那时的方豫没有婴儿肥,长相出挑,五官凌厉,带着些许大人的气息,张坎在他面前,看起来孩子气了些。而汤凌爽,人如其名,性格干脆爽快,身材高挑,四肢修长,浓眉大眼,是个标准的大美女。他们仨出名的原因皆是长的好看。 “这么和你说吧,咱们班里一半女生喜欢方豫,另一半女生喜欢张坎。他们啊,一个狠,一个冷。”同桌说道。 冷?想到那天他帮我的情形,看来同桌的情报不是全准确。 “我觉得张坎不是很冷啊。” “他还不冷啊。”同桌惊讶地说道,“他平时的话超级少,你知不知道!” 确实在方豫面前,张坎显得沉默寡言,但我认为这只是方豫太贫的缘故。 “那你呢,喜欢谁?”我转换话题,继续问道。 “我嘛。”她不怀好意地笑道,“希望他们互相喜欢。” 而我同班上近一半的女生相同,懵懂的心动是源于张坎,那个笑时如骄阳,走过似春风的男孩。 柳镇是一座南方小镇,这里的人世代以捕鱼为生,改革开放后,大部分劳动力下海经商,留下一群孩子与老人留守在这片土地。老人们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导致此处的普通话教育进展“缓慢”。哪怕学校里四处贴着“请说普通话”的标语,仍挡不住大家只要下课便用方言交流的习惯。我自小跟随爸妈在北京长大,虽然听得懂,会说的却不多,偶尔过年回家时才会学几句吉祥话说给家里的老人听。 于是,不会说方言成为了我难以融入班级的首要难关,而我标准的普通话却引起老师的注意,在读过一篇朱自清的《春》后,语文老师决定让我成为早读时间的领读员。 众矢之的,这是当时我的处境。从小到大,我已经习惯了平平无奇。语文老师突如其来的欣赏,令好不容易熬过转学新鲜期的我,再次成为全班瞩目的焦点,而这样的焦点一做就是一年。 我是个很少说不的人,沉默的痛苦于老师看来是默许,于他人眼中是无声的炫耀。 第一次站在讲台时,我几乎忘了如何动作,不知哪个男生喊了声:“书帆不会翻书啊!”博得满堂喝彩后,我才开始翻书的动作。 翻书,后来成了我的外号,小孩子侮辱人的能力是超群的,他们总能找到最贴切的词汇给你取外号。 那天,读的是杜牧的《江南春》。当念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时,座位中有人说了句:“读的一般啊,她是不是只会翻书,不会读书啊。”班里又是一阵哄笑。 我的头埋到课本里,脸红到了耳根,整个人像熟透的西红柿。 不能哭,我告诉自己。打小我便是个泪腺发达的人,那时候我真的很怕眼泪会大颗大颗掉落浸湿课本,岂不是更糗了。 笑声没有停止,甚至有人开始聊起天,全然忘记了晨读的事情,身为领读的我身上理应有管理这个时间段班级的职责与权利,可那时的我只想让时间快点过去,笑声快些平息。 “笑什么呢?这么开心。”方豫的声音忽然出现在教室门前。 我稍稍抬起头,露出一只眼,看到他和张坎站在班门口,他们是班里的迟到专业户,俩人有时甚至会相约在外面吃了早饭再来上课。 “说翻书呢,她只会翻书不会读书。”坐在第一排,戴眼镜的男生指着我答道。 待他说完,原本快平息下去的笑声再次“轰“地一声在教室炸开。 这次我没有选择像鸵鸟似的低下头,而是看了眼张坎,想着他之前帮过我,或许再帮我一次? 但张坎靠在门框上不为所动,我失望地收回眼,再次躲回书本里。 突然,一句方言脏话伴随桌椅的响动,班里霎时恢复平静。 “方,方,豫哥。”戴眼镜的男生被方豫像只小鸡似的提在半空中,他的眼镜歪到一边,说话也不似刚才嘲笑我时利索。 鉴于后来眼镜男在初中班级里造谣我的事,现在想来那个场面确实解气,但当时的我只看到被暴力驱使的方豫,像只野兽般扑了上去,可怕极了。 那天之后,方豫喜欢我,所有人都知道,包括我。 年幼的我不知该如何处理一个人的喜欢与偏爱,满脑子只想着“拒绝”,于是做出许多故意忽略方豫心意甚至不惜伤害他的蠢事。 这天中午,因为隔天要开运动会,提前放学了。张坎是田径队的,几天前得到特许,可以不来上课,泡在跑道上了。 方豫来到我身边说道:“书帆,放学一起走啊。” 我拉起书包链,语气冷淡,说了声:“不顺路。” “我去张坎家,顺路的。”说完,他晃了晃手中张坎的家门钥匙。 方豫的追求是大人的方式,简单、直接,创造共处的机会。 可,我承受不住这种成熟、猛烈的追求,不夸张地说,那时我日日提心吊胆,生怕老师误会我和方豫早恋。这也是为何,与他说话时,我脸臭得可以。如今想来,不过是仗着人家对我的偏爱为所欲为。 那天骄阳似火,空气被烤得在柏油路上方形成一道道弯曲的波纹。我想甩掉身旁的方豫,奈何无论怎么加快速度,他都能跟上,而且一直在我耳边念叨个不停,似蝉鸣般恼人。 “书帆,你累不累啊?” “书帆,天气挺热的哈。” “书帆,你家离学校很远吗?” “书帆,给个机会嘛,我不差的。” “你闭嘴!”我急刹住车,对他吼道。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吼人,别说,还挺爽的。 可他丝毫没有被我的吼声吓住,反倒满脸新奇的样子看我,正当他要开口时,有人从背后猛拍了他下。 “我草!谁啊!”方豫骂道。 那辆蓝白色的山地车像是从别个时空突然闯入般,瞬间去到了我的前方。 车上的少年回过头,见方豫吃瘪的样子,冲天“呜呼!”了一声,他如同胜利者般,高举拍了方豫的那只手。 方豫看清来人后,全然忘了方才的愤怒,他骑着全黑的山地车,猛地冲刺追了上去,笑着朝前面的人喊道:“张坎,有本事别跑!” 张坎自然不听,原本在车座上的身体半弓起来,握住车把手,御风乘兴去往前方。方豫被他甩下好大一截,我留在原地望着那个身影,直到他完全不见。 许多年后,别人问第一次心动的情形,我都会想起夏日蝉鸣中,骄阳烈日下,他乘风而行的背影。 蓝白色的山地车划破我在柳镇晦暗悲怜的时光,而张坎则是从裂缝中透进的光。 他叫张坎,是田径队的一员,拥有一辆蓝白相间的山地车,似御风的神仙少年。 第3章 周记本 六年级上学期的最后一天,在回老师家的路上,想着终于放寒假,可以见到父母和弟弟,我满心欢喜,骑车的速度也变快了些。但,刚到家,王老师便将我叫上楼,说有事和我说。 “你妈刚才来电话,说今年春节有点忙,不回来过年了。” 一个月之前,我就期待着过年,想到那时候,爸妈和弟弟从北京回来,我会跟他们说好多好多事。但,现在他们突然说不回来了。 “我能去北京过年吗?” 但这最后一丝希望,也被浇灭。因为我的执拗,妈妈打来电话,语气无奈又温柔,她劝慰道:“书帆,爸爸妈妈也是没办法。家里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爷爷奶奶身体不好,每个月看病请保姆要花掉好几千,弟弟和你又都在上学。可我们家现在的情况你是知道的,现在不要说我们三个没法回家,哪怕你春节过来,我们也支付不起啊。再说了,我付给你表姨的生活费是一整年的,你在她那里也划算些。爸爸妈妈知道对不起你,可我们是一家人,有问题要一起解决,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你要懂事些。爸爸妈妈保证,只要熬过这段时间,以后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们身边了。” 妈妈向我承诺的以后,在未来根本没有实现过,等他们回过神,想要弥补我时,恍然发觉我早已不是小孩子,自然也不需要他们陪在身边了。 那年春节,我是和婉君阿婆还有王老师一起过的,除夕晚上,阿婆做了一桌子菜,我担心吃不完,阿婆笑着说:“傻孩子,今天吃不完可以留着明天、后天接着吃,除夕的餐桌上可不能冷清。” 吃完饭后,王老师说身体不舒服要上楼,阿婆没有拦她,只说了句:“你也不要太难过了,男人志在四方,当初让他去闯就该想到的。” 阿婆说完这话后,我见王老师的背影一顿,她抓着楼梯扶手,身体微微前倾,像是在忍耐着什么,但最终不发一言,上了楼。 那时的我还不懂那个背影隐含的意义,只会听言语字面的意思,于是问阿婆:“王老师身体不舒服,不用去看医生吗?” 阿婆叹了口气,说道:“她没事,只是心里太苦了。”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新学期开学,因为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错,我的座位被调到了靠前的位置。而张坎依旧在角落坐着。 下学期的学习重点基本围绕小升初考试进行,虽然这个班里绝大部分人最终都会去往柳镇一中,但老师依旧每天洗脑道:“一中和一中是不一样的,你吊车尾进一中,去7班、8班,每天就是混吃等死,但如果小升初的成绩好,你就能进1班、2班,享受全校最好的教育资源。” 这番话,王老师也曾和我说过,她是一中的语文老师,过年的时候,她抽空看了我的成绩单,似乎很满意,说道:“争取进一班,以后考市重点都有希望。” 我将这句话刻在心里,那时,学习是我人生的头等大事。因为父母很重视教育,哪怕将我送回教育资源远不如北京的柳镇,他们也没有让我住在叔叔家,而是选择花钱全托在做老师的表亲家。而且妈妈每次打电话问得最多的是学习,得知我有些偏科,数学不好,手头并不宽裕的父母甚至想给我请个家教,当然被我制止了,我和他们承诺,下次数学一定能考好,当然,我也做到了。 但紧绷的弦总有断的那天,王老师让我偶尔放松一下,不要老是想着学习。不过,我也没什么兴趣爱好,周末和阿婆一起看个电视,已经算最大的放松了。 但,后来,我在写作这件事中慢慢找到了乐趣。那时,班里的女生间忽然刮起一阵写言情小说的热潮,可我对爱情缺乏想象力,也没有她们那般的浪漫,于是决定从书里取取经。 我问婉君阿婆要了几本书,可阿婆的藏书全是古龙金庸,渐渐地,我被那个动人心魄的武侠世界所吸引,写爱情小说的想法全然抛诸脑后,转而创作出了一个冷面的女侠客,她行侠仗义,劫富济贫,武功堪比乔峰。 我将关于女侠客的想法全部写在本子上,偶尔学习累了,会拿出来读一读,写一写,以此激励自己,简而言之,我给自己造了个偶像。 开春的时候,柳镇的寒气还未散去,不少人以身体不适为由逃掉体育课,我当然也不想大冷天在操场跑圈,奈何我这人没有撒谎的本事,小时候只要撒个谎,脸红心跳眼角含泪,根本逃不过大人的眼睛。 我拿起外套,准备往外走时,听见语文课代表汤凌爽突然喊了一嗓子:“周记本放在桌上,我等下收啊。” 上课铃响,我赶忙抽出垫在课本下方的周记本放在桌上,跑下了楼。 但待我回班时,发现周记本仍躺在桌上。我看向别人的课桌,他们的周记本已经收走了啊。正好碰见汤凌爽从外面回来,我将本子递给她,说:“凌爽,我的周记你没收。” 可她看起来很讶异,“啊?我都收了呀,数了三遍,一共49本,不会错的。” 此时我的大脑闪回课间的画面,周记本很薄,当时着急忙慌根本没在意抽出的是一本还是两本,而我平时用于写侠客小说的是封皮和周记一模一样的本子。 久梦乍回,我慌忙翻开本子,里面是周记的内容,而我写的小说正躺在老师的办公桌上等待他的批阅。 汤凌爽见状问了句:“怎么了?” 我将事情原委和她说了一遍,她惊讶地捂住了嘴,随后说道:“这么说,老师那里是你写的……” 我点点头,整个人感觉要急哭了,因为担心老师发现后,会向爸妈告状。 这时,汤凌爽说了句:“书帆,别担心,我帮你换回来。”她拿过我手里的本子,转头便走出班门。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恍惚间,小说里的女侠客降临到我的现实生活。 汤凌爽去老师办公室期间,我如坐针毡,班里待不下去,索性去楼道里等她。 然而,汤凌爽出办公室时,手里却空无一物。 “我和老师说忘了点数量,想说借着点数,帮你把那本小说拿出来,把周记放回去。可我点了两次,都没看见你的那个本子,老师又在催我,我只能把你的周记本放进去就出来了。” 听她一说,我认为老师已经发现我写的小说了。而她如此尽心尽力地帮我,说不感动是假的,见她有些不好意思,反过来安慰她道:“谢谢你帮我找,别担心,就是本小说嘛,而且老师说不定是觉得我文采不错,扣下好好读一读呢。” 听我这么一说,汤凌爽忍不住笑了:“书帆,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你开玩笑呢。” “是吗?”我那时对自己最错误的认知,是觉得自己有幽默感。 “对啊,你平时在班里也不怎么说话,放学了就直接回家。” 我心想:这不是,应该的吗? 就在我们聊天之际,身旁忽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书帆!在聊什么呢。”是方豫。 他像是背后灵,经常突然出现,然后把你吓得半死。 “方豫!你要死啊,走路不出声的,吓死我了。”汤凌爽嫌弃地说道,顺道儿赏了他个白眼。 我很怕这个动不动就使用暴力的男生,对他避之唯恐不及,于是趁汤凌爽和他拌嘴的空挡,打算偷偷溜走。这时,汤凌爽突然想到一件事:“对了,书帆,体育课的时候,我收到一半,被拉去买吃的了,当时正好张坎在班里,我让他帮忙收了剩下的,你要不问问他,说不定知道你的小说在哪里。” 方豫听到后,立马来了兴趣:“什么小说,是书帆你写的吗,你还会写小说啊,真是德才兼备。” “你管人家那么多,书帆根本不想搭理你好吗,别骚扰人家了。”汤凌爽无情的嘲笑瞬间激起了方豫的战斗之魂。 来班里一个学期了,我对方豫的认知只有一点——打架很厉害,不管是动手还是动嘴。 趁着他们拌嘴的功夫,我回了班。 那天回班后看到的景象,令我至今难以忘怀,无论时光流逝,亦或事过境迁,人心不古,难敌这一幕的鲜活生动,好似少年拥有魔法,能够凝固岁月。 春日午后,阳光温柔和煦,浮动的春风吹得白色窗帘在他面前荡漾,张坎认真阅读着一个12岁少女的异想天开之词,缓缓翻阅,微微浅笑。 “扑通!扑通!”我心跳得厉害,呆愣在了原地。 我后来想过,如果那天让张坎读完我的小说,结果是否会有些不同呢。 但,12岁的女孩却不会想那么多,那时的我甚至无法做到言行一致,我大步走过去,从张坎手里一把扯过本子,气呼呼地说:“谁让你动的。” 说完快步走回自己的座位上 ,脸上的红晕和心跳的加速让我更加难堪。刚才的那一幕,令我心动,可是我偏偏又是气的,气自己写得太幼稚,太可笑。 他叫张坎,是我的第一位读者。 第4章 金鱼与花 那是一个大雨将至的下午,水汽凝结,云朵连成片,积攒成笼罩天与地的乌云。忽得狂风骤起,蓝白色山地车破风而去,张坎一骑绝尘的身影,寂寥而阴郁。 事情要从他母亲的突然到访说起。 那天中午,我陪曾经的同桌去楼下小卖部买零食,进班后,听见大家在讨论张坎。 同桌作为六(三)班的中央情报局,自然不会错过这件事,于是在搜集了半天情报后,和我分享道:“你猜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我尽量装着不在意的样子,但嘴巴却很诚实。 同桌此时得意洋洋,一副“小样,我就知道你好奇”的模样看着我,她如同说书人一般,讲起了事情的原委:“话说,张坎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张坎和他姐姐判给了爸爸,而妈妈呢去了美国,和一个老外结婚重组家庭,生了两个小孩,恰好也是一男一女。” 说到这,我后桌的男生听不下去了,他打断道:“不是吧,我怎么听说,她妈没出国啊,是和一个山西煤老板结婚了。” “不对,是去了德国,但没结婚。”身旁有人经过时,又说了一个版本。 同桌对这些版本都不采信,她坚持道:我这叫取最大公约数,懂不懂,大多数人的版本都是我说的那版。再说了,去哪里不重要,结没结婚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张坎的父母离异了,这是关键。” 重申完自己的立场,她再次抑扬顿挫地说起了故事:“但前几天,张坎妈妈突然回国了,和张坎还有姐姐享受温情一刻后,今天中午突然来学校找老严谈张坎的事,这会儿正在办公室里聊天呢。” “他们聊什么呢?”我问道。 “那就不知道了。”同桌恢复了正常的语气,“应该是聊学习的事吧,你也知道,家长嘛,就是突然出现关心你一下,然后走掉。” “搞不好是要转学哦。”后桌说道,“你想啊,这妈妈早不出现晚不出现,突然在小升初的时候出现,能干什么,肯定是看不上一中,想把他转去山西念初中。” 转学……张坎,会转学吗。 “是美国。”我同桌纠正道。 “山西!” “美国!” “德国!” 大家叫嚣着地名时,张坎回来了,他一进门,班里的每双眼睛便盯着他,一如我开学进班时的景象。 他的脸色看起来不错,和平时并无两样。他不知和方豫说了句什么,拿起外套便往外走。 跟随他的行动路线,我看到了在班门口等待的张坎妈妈,是个拥有古典美气质的女人。见到她后,我才明白,高中时期,脱离婴儿肥的张坎,那种独有的俊美感是从何而来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只见她笑脸盈盈,摸了摸张坎的头发,而张坎居然有些不好意思。 “张坎妈妈,好漂亮哦。”同桌感叹道,“好像从画里面走出来的。” “肯定漂亮啊,不然张坎也不会这么帅~”班里一位暗恋张坎的女生说道。 那天中午,张坎和妈妈出去时,是开心的,可当他回来时,整个人变得心不在焉,班里有相熟的人问他和妈妈出去吃饭怎么样,直接被方豫骂了回去。 平时他虽话少,但对方豫,他还是有说有笑的,可那天,他在桌上趴了一下午,谁也不理,哪怕老师叫他,他也不起来,反倒换了个方向趴着。历史老师是个脾气暴躁的中年男人,他平时就看不惯方豫和张坎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如今张坎的无视,更令他恼火。他带着非常浓重的南方口音,骂道:“张坎,你要上天了哦!老师叫你起立那,你在搞什么啊!” 全班都回过头,看向角落里的男孩,可他却不为所动。 历史老师被气得脸都红了,他拿起教鞭,骂骂咧咧地冲下讲台。眼看他就要到张坎的座位了,方豫突然站起身拦住了去路,他双手插兜,说道:“老师,张坎人不舒服,你别为难他了。” “我为难他?!”历史老师气得眼镜都快架不住了,“老师叫学生起来回答问题,天经地义。你看看他这个样子,是在睡大觉,还说不舒服,不舒服你站起来给我看看啊。这种人无法无天,不好好管管将来肯定危害社会。” “这话说得太过分了吧。” “对啊,哪有这么说学生的。” 班里的议论声渐起,原本这个历史老师便不讨学生喜欢,这下更是墙倒众人推。历史老师扶了下眼睛,大吼了声:“安静!” 他吼完便要推开方豫,虽然方豫当时的个子没历史老师高,但气场却莫名强大,他不动如钟,说:“老师,管学生归管学生,人身攻击可不行。” “我说错了嘛。这小子没有家教,连最基本的尊师重道都不懂!” 没家教,这等于指着张坎的痛处骂。 方豫的脸色不好,眼看要和老师打起来,这时,角落里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张坎踢倒椅子,站起身,他眼神如冰,冷眼看向历史老师,还未等历史老师发飙,他便径直走出班门。 那天,张坎和方豫被罚站了一下午,还写了500字的检讨要在周五的班会上朗读。 放学后,我推着车从操场经过,见他和方豫在打篮球,而且还笑了,莫名地安心不少。 回家的路上,我整个人感觉软趴趴的,也不知是不是阴郁的天气拖得我脚下没了力气,我骑得很慢,甚至被一个阿婆超了车。 我望向天空,那是一个大雨将至的下午,水汽凝结,云朵连成片,积攒成笼罩天与地的乌云。忽得狂风骤起,蓝白色山地车破风而去,张坎一骑绝尘的身影,寂寥而阴郁。不同于少年郎为学业、感情、青春期的间歇性苦恼,张坎的背影诉说成熟的忧郁,那是12岁的我看不懂却觉得万分迷人的。 但,即使迷人,“还是希望你快乐。”我对着远去的背影说道。 第二天,身体软弱无力的真相便找到了——发高烧。阿婆领我去了镇上的诊所,据说是她侄子开的,医生给我开了一星期的口服药,还说要挂三天水,生病挂水算是柳镇一大特色,这边的医生几乎能让你挂水就不让你吃药。 “那我今天能去上学吗?”我问道。 医生无奈地笑笑:“还想着上学呢,真是个好孩子,你先好好休息,等烧退了就能去了。” 高烧维持的时间刚好和挂水的时长是一致的,三天。我是在第三天中午回的学校,阿婆劝我多休息,不差这半天,但我满脑子想的是万一考不进一班,爸妈会很失望。于是,烧刚退,我便立马收拾书包重回课堂。 此时,正是午休时间,柳镇学校的午休与其他地方不同。因为学生全是镇上的孩子,所以学校即使有个小食堂,学生中午也大多回家吃饭,或结伴去店里吃。因此,午休不如说是学生的放风时间,这个点学校里的人数仅比放学后多一点。 中午到班里的时候,只有寥寥几个女生在座位上聊天,她们见我来,询问了下状况,便继续聊天。 我拿出课本准备把这几天落下的笔记补上,只听后门突然被打开,一群人鱼贯而入,是方豫和张坎,还有好几个我不认识的人,看样子应该是别班的。 其中两个人手里提着一袋金鱼,大约每袋两三只的样子。当时以为是我不在的时候,学校里掀起养金鱼的热潮。我回过头,没有在意。 这时,教室后方忽然传来水流倾泻而下的声音,随即是一阵欢呼,我转过头,眼前的一幕令我难以置信,他们的脚重重踩在金鱼的身上,每踩一下便欢呼一下,野蛮得令人作呕,金鱼的眼睛被踩爆,他们更是得意。而张坎全程参与其中,他不是踩得最狠的一个,却是暴力团伙的一员。 “恶心死了!”原本在班里的几个女生嫌恶地看着地面,她们最终结伴而行下楼,躲开死掉的金鱼。 那几个女生刚走,他们戳破第二个袋子,继续踩踏。 停下来,快停下来!我在心里咆哮着,却始终没敢上前阻止,简直与他们一样残忍。 这时,有人拍了两下后门,说道:“你们几个快来,楼下打球缺人。” 话音刚落,一帮人蜂拥而出。我听到他们下楼后,起身来到教室后方,有条金鱼还在挣扎,我四处寻找一个容器想将它救起,但没过几秒它便同身旁的几具金鱼尸体一样,安静地躺在地面上。 那天中午,我用纸巾裹着五具残缺的金鱼尸体去到车棚旁的一个小花坛,说是花坛,不如说是花道。 这里生长着各种各样的野花,我叫不上名字,却觉得好看,那时候没有手机,我便每天用眼睛记录下它们。 我在花道的空白处挖了个有点深度的坑,因为不希望它们再被人挖出来,将它们埋好后,我闭上双眼,双手合十默念了一句佛经。我家人信佛,虽然我不信,但耳濡目染也学会些。当年外公去世,妈妈念过这句,她告诉我,这是希望外公能够去往极乐世界。 想到这里,我的眼睛变得湿漉漉,说话也有些哽咽:“希望你们好好休息,去往极乐世界。” 当天晚上临睡前,我和阿婆说了这事,她却为他们辩解道:“男孩子懂事晚,这么做也在意料之中。” “这可不是不懂事,是残忍。”我义正言辞地说道。 阿婆见我着急,轻轻拍着我的背,说:“书帆,人因为无知才残忍。柳镇的孩子,大多由祖父母养大,父母一年不回来一次,只是往家里不断寄钱,柳镇虽然是个小地方,但沿海,经济条件好些,这些孩子没吃过大苦头。小时候还好,长大以后,祖父母根本管不住,他们成了到处撒欢的野孩子。这样的野孩子是被环境养大的,他们在坏事上早熟,在好事上晚开智。我不是说你同学的行为是好的,而是向你解释他们行为的原因。我问你,你觉得这两个人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吗?” 我想了一会儿,说道:“那倒不至于,方豫虽然话多但人还是很热心的,平时班里有事他都会主动帮忙。张坎他……很好,开学第一天是他帮我修的车。” 阿婆微笑道:“这么听来两个同学本质上并不坏啊。” “是的吧……” “书帆,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阴暗面,我们要有识别坏人的能力,但也不能对人太过苛责。” 我点点头,问道:“阿婆心里也有阴暗面吗?” “当然啊。”阿婆笑道,“我又不是神仙,也只是个普通人。” 我抱住阿婆,亲昵地说道:“阿婆就是神仙,是全世界最好最善良的神仙。” ******** 那之后,又过了几天,我因为做值日比平时放学晚了些,当走到一楼时,突然想起有东西忘了带,于是让一起做值日的同学先走。折返回班,拿上铅笔盒后,我才走去车棚。 穿过操场时,晚霞的光晕洒遍整个操场,金灿灿的。我深吸一口气,试图短暂拥有如此美好的晚霞。 当我来到车棚,发现张坎居然蹲在花道前,我赶快躲到墙后,虽然婉君阿婆解释了他踩金鱼的原因,但我心里的坎儿还是没过去。 他在做什么? 我探出脑袋,只见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密封袋放在花道旁,里面有些褐色的小颗粒,随后他开始扒土,那是我上次我埋金鱼的位置! 好在并没有挖得很深。之后,他将密封袋的褐色颗粒倒在掌心,洒在土里,然后重埋起来,浇了点水。 他这是在……种花。 然后,他轻拍了两下种花的土壤,像在给种子打气,温柔地说道:“对不起,希望这些花能替你们好好长大。” 说完,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骑车离开了。 一个事实如惊雷般打在我的身上,那天我在埋金鱼的时候,他看到了! 他叫张坎,他杀过金鱼,也种下了花。 第5章 雷达 小学毕业那天,空气中伤感的情绪并不浓重,六年(三)班全部在柳镇一中读书,完成义务教育,依旧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 但,多少有些不同,升学考试的成绩出来了,按照排名先后,大家被分到不同的班级。我的成绩不如预期理想,没考上一班,去了二班。 王老师安慰我:“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老生常谈的鼓励,对我来说依然受用。 毕业这天,原本人人的脸上洋溢着笑容,这时不知谁说了句:“以后大家都不在一个班了。” 这才将隐藏极深的悲伤情绪勾了出来。我回头看了眼张坎,他被分到了八班,可丝毫不在意,此时的他笑得很开心,正和方豫打闹。 七班、八班从初一到初三,都是独栋的两层楼。使得不少学生调侃,七班八班的人实际上是校长最宠的班。玩笑归玩笑,背后真正的原因是,老师们怕七班八班的吊车尾影响其他人学习,毕竟这两个班的学生毕业即就业。 我有些怅然若失,以后再见他,恐怕更难了。 六年级的暑假,依旧和阿婆、王老师一起度过,和以往的假期不同,这一年暑假,在王老师家参加了一个专属于我的暑假特训营。 放假第一天,王老师对我说:“如果想考市重点,从现在起,就要努力。” 我接受了王老师的特训,不仅将过去的知识查漏补缺,还提前学习初一的知识。王老师虽然教语文,但她的数学、英语和科学一点都不比专科老师差,她讲解数学题的时候,我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那年暑假还发生了一件事,王老师决定不再收托班的学生,不管是半托还是补习,原本在她家里托管的学生只好另觅托班,而我因为得天独厚的“裙带关系”以及阿婆在王老师耳边日日软磨硬泡,成为了王老师托班的“关门弟子”。 漫长的暑假终于过去,2003年9月1日,我成为柳镇一中的一名初中生。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初中三年我会在拼命学习中度过,最大的挫败不过是考试失利,排名下降。 六年(三)班中,有三个人和我同班,一个是被方豫揍的眼镜男孩,一个是开学那天安静的眼镜女孩,还有一个则是汤凌爽。 她一进班,我便听到窸窸窣窣的讨论声,她如公主般巡视一圈教室,随后目光落在我的座位,她大步走上前,将后桌的空椅子拖到我身旁,亲昵地挽过我的手,说道:“书帆,太好了,我还有个你!” 其实,那时我和她并不熟,最深的交集不过是她帮我换周记本那次,但她有种特殊的魔力,让你为她的亲近感到开心而不是厌烦。 汤凌爽在最初的一个月和我是很亲密的,拉着我去买零食,牵手去上厕所。可久而久之,她有了新的朋友,她们不仅能一起学习,还可以讨论偶像剧、护肤品、韩流,总之是能够令她心潮澎湃的东西。我虽然失落,但也为她感到开心。她偶尔会叫我一起去吃午饭,那时我以“回老师家吃饭”为由,婉拒她的邀请。我活得小心翼翼,骑车回家的路上还在想汤凌爽会不会因此生气,下午想主动示好,却根本迈不开腿。13岁的我,除了知识巩固了些,在人际交往方面,依旧矛盾犹疑。 开学第二个月,我找到自己的舒适圈——一个人待着。正当我竭力为11月初的期中考试做准备时,全然忘记身边还隐藏了一颗炸弹——方豫。 这天下课后,几个男生鬼鬼祟祟地站在门口,我一出来,他们开始窃窃私语。起初,我以为这种议论没有针对性,但,陆陆续续,总会有人几个人在班门口蹲守我,他们在班门口嬉笑打闹,见我出来后突然沉默,上下打量着。直到有天,一个男生看见我后,说了句:“这就是方豫喜欢的人啊。” 语气里充满失望,他一说完,周围的人发出一阵爆笑,有的调侃他当心方豫和他急,有的表示赞同,有的则仔细观察我的反应。 方豫!我居然把他给忘了,上初中以后,他通过收买我们班的人每天给我递情书,说实话,我至今对他情书的原创性仍持怀疑态度。而无法考证的原因,第一是太忙了,第二是除了第一封情书外,之后的每一封收到后会被我直接退回。起初方豫是不接收的,直到“邮递员”告诉他,我看都没看,把信撕了后,他便同意将信退回。 如今看来,那时我对方豫的态度,用婉君阿婆的话说,就是“无知所以残忍”。 我不懂得如何处理别人炙热的爱,也不明白他为什么无缘无故喜欢我。 于是,无知成为我残忍的根源,而更直接的原因,是我对方豫根本没动一点心思。 这天,方豫站在我的自行车前,当时正是放学时间,学生们在停车场来来往往,时不时朝他的方向瞄一眼。我当时看他,活脱像一只花蝴蝶,站在那里便吸引无数目光。 他走上前,语气开朗:“书帆,你终于放学啦。” 我被他这个“终于”弄懵了,除了初三外,大家都是这个点放学,而且老师没拖堂,我收拾得也不慢,怎么落得个“终于”的罪名。 一气之下,我说了句:“那你别等啊。” 刚说完,便后悔了。我有点轻微感冒伴随鼻塞的症状,这使原本生气的意味大打折扣,反而听出点撒娇的感觉。 果然,方豫听完后,乐不可支,“书帆,你这样好可爱啊。” 我没理他,绕过这个“障碍”,推出自行车,他不知从哪儿推出了一辆摩托车,跟了上来。 这期间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向我们投来各式的目光:好奇、惊讶、新鲜、八卦、愤怒、嫉妒,而一切目光均是源于此时在我身后和条尾巴似的人——方豫。 学校规定不让在校内骑车,我没法甩开身后的人,更何况这人骑的还是辆摩托车。对比我的局促与不安,方豫自在多了,他自动过滤掉这些目光,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书帆,你今天上课怎么样? 书帆,今天的情书你怎么又退回来了,那可是我绞尽脑汁想出来的。 书帆,等下一起吃个鱼丸再走。 我实在受不了他,停下车,直接甩话道:“方豫,你没事做吗?为什么天天追着我跑。” 我很好奇方豫的脸皮厚度,他听了这话非但不恼,反而笑嘻嘻地答:“我喜欢你,是最重要的事。”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这样下去,你的人生会荒废的。” “不会啊,我觉得高兴,人生就不算荒废。怎么,你担心我啊?” 我赶忙否认道:“没有!你别乱说,万一被人听到——” “听到就听到呗,整个一中还有谁不知道我喜欢你。”他不以为意的样子简直痞到了极点。 紧接着我经历了短暂13年人生中,最大的社死现场,方豫冲天空大喊了句“方豫喜欢余书帆!” 霎时,整个学校炸开锅,四面八方传来欢呼和口哨声,竟然还有人说起了吉祥话,什么喜结连理,白头偕老全来了。 我羞愤难耐,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这个始作俑者却乐不思蜀,他拱手作揖,向周围人和楼上的人道谢。 我再也受不了,“方豫!” 他眼角的笑意久久没有散去,“怎么样,书帆,你听听群众的呼声,如雷贯耳啊,你考虑一下呗。” 我冲他吼道:“你很烦!你的喜欢很烦!我这辈子,哪怕去当尼姑,也不会做你女朋友!” 我猜,那天的话确实很伤人,否则不会从方豫脸上看到那样的表情,不解、幻灭、愤怒、羞愧,这些情绪在短短几秒间叠加出现在他的面部。我很内疚,可更希望他以后不要再来烦我。 于是,无视他的情绪,我推车小跑出了校园。 那天以后,方豫再没递过一封情书,我甚至看不见他的任何踪迹,仿佛人间蒸发般,但他的确还在学校。因为之后不久,他打人的事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对方的鼻骨被打断,手臂打了石膏,方豫父母专程从上海飞回来向被打的男生赔礼道歉,和校方苦苦求情,才免去方豫记大过的责罚。但,他要停课一个月,并在周一升旗时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向那名同学道歉。而方豫打人的理由,听说是那个男生的一句玩笑话:“诶,方豫,你喜欢的女生,兄弟替你拿下她。” 之后的一个月内,我处在惴惴不安的状态中,生怕老师会误会我和他早恋,但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证明我太过听信谣言与自作多情。听到方豫说他不该因为游戏和同学打起来时,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 我对柳镇的印象,只有一点——暴力。暴力散布在这个海边小镇的各个角落,从街道到室内,从家庭到学校。初一下学期,柳镇发生两起杀人案。一起发生在柳镇二中——柳镇唯一的高中,由于校园暴力导致的杀人案。 而另一起则发生在我们学校,一名初三的女生晚自习后独自待在学校学习,直到11点才离开。柳镇的夜晚静谧得可怕,天一黑,路上便没什么人了。可能是夜路太黑,或是夜幕的田野令她觉得毛骨悚然,她想快点到家,于是抄了条小路,突然两个男人冲出来,将她J杀。经过尸检,她的体内发现两个男人的j液,但数据库中没有匹配的信息,那时的柳镇路上没有监控,连路灯都时常坏掉,警方推测非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那段时间,柳镇一中取消了晚自习,规定学生不能晚于10点离校。 晚上8点07分,我迅速收拾书包,因为期中考成绩不错,被班主任留下谈话的我,回到班里时,灯已经关了。 到了停车场,我被角落的人影惊出一身冷汗。停车场没有灯,通过校外的街灯能看到模糊的人影,仔细一看,是几个男生坐在车上聊天。还好早上我将车停在最外面,所以不必路过他们去取车。我低着头,尽量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推出车后,发现轮胎瘪了,我又推了下,绝望的念头瞬间上头。我看了眼班主任办公室的灯,她已经离开了。这时,那几人停止交谈,虽然离得远听不清声音和内容,但我能感觉到他们的目光,于是心一横,选择接受现实,推车离开学校。 大概走了五分钟,我在平时必经的巷口停下脚步。我从没在这个时间见过它,如同杀人犯最爱的犯罪现场。年久失修的路灯断断续续地闪着微弱的光,墙面痕迹斑驳,几个分岔路口通往完全黑暗隐秘的小路。我在巷口站了一会儿,却没有一个人、一辆车甚至一条野狗出现,而冬天更加重了它的阴森气息。 我打了退堂鼓,甚至想干脆回学校睡一晚,但转念一想,离开办公室前,王老师给班主任打过电话,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班主任这才意识到已经很晚了,她和王老师说“现在让书帆回去。” 没有手机,小卖部也关门了,如果不回家,阿婆和王老师会担心。我深吸一口气,不断给自己打气,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推着车跑离这条巷子。可刚跑一会儿,便体力不支,我停下来,喘着粗气,看向前方,还有一大半才能走到大路。正当我准备进行下次冲刺时,突然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声音从身后传来。 “余书帆!” 是张坎! 他骑车快速来到我身边,问:“你的车怎么了?” 这是我入校后第一次和他说话,张坎初一时被县田径队选上,经常要去县体育馆训练。因此,在学校很难碰到他,偶尔遇见,也是在停车场打个照面。 我答:“车胎瘪了。” 他愣了下,惊讶地问道:“你不会推了一路吧?” 我点头。 他大概是被我呆傻的样子逗乐的:“那你不会把车放学校?” “放学校,我明天就没车了。” “那你推回去,现在这个时间,还有修车的吗?” “家里有备用轮胎,王老师会帮我换。” 他又问:“你老师家在哪里?” “老大光饼那边。” 听我说完,他的脑海中过了遍地图,说道:“离我家不远。” 我还没意识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便下了车,将斜挎包背到远离车座的一侧,说道:“我和你一起走回去。” “啊?”他突然的举动令我措手不及,第一反应是非常不好意思,嘴快说了句:“别了,还挺远的,你快回家吧。” “我不可能让你一个女孩子走夜路,而且最近柳镇也不安全。” 其实,那时张坎的个子只比我高一点,万一有穷凶极恶之徒出现,他也保护不了我。但,当下,我只觉得他的身影十分伟岸,如同英雄。这条路,有他陪着,也不似刚才那样恐怖。 “你平时走这条路吗?” 过去每次遇见张坎,是那条铺满石子的大路。起初,我以为他和我回家的路线是完全相同的,直到某次我俩在对面撞了个正着,才知道他是通过另一条路上大路的。但,这次他却出现在这条小巷里。 他思索了下,说道:“很少吧,今天应该是第三回。” “今天怎么突然走这条路?”他的回答让我产生了一个自恋的想法 会不会是看见我了,所以才拐进来的? 他笑道:“可能我身上安了雷达吧。刚才在路口,感觉这边有人,就过来了。” 好吧,只是偶然。但这种偶然随着时间流逝,成为一颗美丽的种子,在我心中生根发芽开散。一路上,我们很少交谈,偶尔的几句是我为避免尴尬提出的问题,他的回答都很简短。我见他不想说话,便没再问了。 小学同桌说他“冷”,原来是真的。可明明初遇时,他热情又阳光,话也不少。怎么突然变了呢?会不会是讨厌我? 猜疑一旦产生,很难喊停,顺着这个猜测,我回溯了小学时的点点滴滴,希望找出我令他讨厌的蛛丝马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经不知不觉走到灯光稍微明亮些的大路上。 这时,迎面突然来了辆摩托车,车灯晃到眼睛时,我才注意到,摩托车眼看就要蹭到我,这时,身旁的人忽然拉了我一把,这才幸免于难。那是我第一次与张坎有肢体接触,虽然隔着厚厚的外套,可我仍能感觉到他有力的手臂,心扑通扑通加速急跳,不知是为躲过摩托车的有惊无险,还是他拉我时的怦然心动。 张坎转头骂了句:“妈的,会不会骑车啊!” 听张坎骂脏话,让我感觉脏话也没那么糟糕嘛。 他蹙眉问道:“没事吧?” 我有点害羞地低下了头,嘴角抿起一个浅浅的笑,答道:“没事。” “那就好。” 经过这个插曲,他的话比之前多了些,大多是吐槽他们班老师的。 “他和小学那历史老师一样,特别爱说搞,听着烦死了,有时候我都怀疑他在开黄腔。”说着,他模仿初中老师的语气,说了几句,问我:“好玩吧?” 他的样子滑稽,把我逗得乐不可支,连连说:“好玩,好玩。” 柳镇的孩子非常早熟,六年级时便会说一些非常露骨的话,起初,我很不解也很不赞同,他们为什么能小小年纪就满嘴黄腔。但当你无法改变环境时,只能适应它。于是,渐渐地,一些隐秘的黄腔我也能听懂了,甚至还能跟着笑一笑。 后半程的时间,在我与张坎有来有往的交谈中飞快流逝,如今想想,后面那段路,我们的笑声似乎从未停止。我对冬天的想象匮乏,无非是寒冷与雪,而南方冬天鲜少下雪,冬天于我而言只剩寒冷。但那年冬天,张坎丰富了我对冬天的想象,因为关于冬天的记忆中出现他的身影。 经过一座小桥时,张坎指着桥边一栋还未粉刷的房子说道:“这是我家。” 那栋房子没有一盏灯亮着,黑漆漆,由于还未粉刷的原因,它显得更加寂寥空荡。 我拒绝再三,张坎终于放弃送我到老师家后再回家的想法。我目送他进家门,可这时,张坎将车推上台阶,在推开门的那刻他突然停住,回过头,对我说道:“书帆,我身上没有安雷达。” 当时他说这句话时,我并未立刻意识到其中的意思。直到和他告别后,独自走在路上时,忽然,看到路边一闪一闪的路灯,我呆住了,我的脸突然发烫,心脏发出巨响,几乎要将黑夜震碎。 他说:可能我身上安了雷达吧。刚才在路口,感觉这边有人,就过来了。 可他又说:书帆,我身上没有雷达。 他叫张坎,将我的冬夜变成夏日。 第6章 喜糖 青春期的我,勇气为负数。那晚张坎的暗示并未改变我们关系,只是两个人心里,或者只是我心底多了个不能说的秘密。在学校里偶遇时,他没和我打招呼,而我也选择如陌生人般擦肩而过。我猜,他可能怪我那晚没有听懂“告白”,或许,他在等我有所表示,但,这一步我始终没有跨出去。 初一暑假,我经历了初潮。当时,我正在做王老师留的练习题,突然感觉肚子一阵阵地疼,我以为是吃坏肚子。可当看到内裤上那一抹红色时,我吓坏了,慌忙提起裤子,冲下楼去找阿婆,我哭着对她说:“阿婆,我生病了。” 阿婆当时在做午饭,听我一说,赶忙关了火,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我刚才觉得肚子好疼,结果上厕所的时候,发现流血了。肯定是生了很严重的病,要不然怎么会流血,”说到这里,我更害怕了,哭得厉害了些:“或者是什么东西把我肚子里面捅破了。” 阿婆将我抱在怀里,轻抚着我的头,安慰道:“好了,书帆不哭啊,你放心,这不是生病了,阿婆知道这是什么。” 我从阿婆的怀里仰起头,抽抽搭搭地问:“是什么?” 阿婆笑着说:“这是你长大了。” 那天,阿婆教了我许多以前从不知道的知识,她说这是成为女人的标志,我应该为此感到开心。 *** 初二,我搬去了三层,八班从停车场旁的双层楼搬到操场另一侧的又一栋遗世独立的教学楼,与我隔得更远了,不仅如此,那栋教学楼下甚至有专属的停车棚。这样一来,能遇见张坎的机会几乎为零。于是,学校的集体活动成为我看到他的唯一希望,可在人群中找到他并非易事,我只成功过两次,一次是年级大会,一次是运动会,他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时。 我记得,初二那年的运动会,是学校最正式、规模最大的运动会,因为柳镇一中的操场在施工,那年运动会是在柳镇二中举办的。柳镇二中的操场比一中大很多,学校可能是出于“既然已经借了场地,不如干脆搞届大的”心态。 那年光是田径项目,就有6个:男子组1500米、800米、400米、100米、50米,女子组1000米、800米、400米、200米、50米以及男女4人接力赛。 举办运动会的当天,学校算自由活动,你来不来,老师都不会管。初一那年,我没有参加。但今年,当看到参赛人员名单中有张坎时,我决定放下习题去二中。 运动会这天,二中门口立了块牌子;热烈庆祝柳镇一中第35届运动在我校盛大举办。上面还画了个箭头,指明操场的方向。 我记得,那天是个艳阳天,太阳很大,仿佛要将二中的塑胶操场烤化。跑道上,穿着校服的志愿者在做最后检查,跑道边的最佳观赏区留给校领导,摆了一排桌椅,桌面铺上红布,每个位置前有张席卡和一瓶水。观众席的座位分三块区域,均匀分布在操场东侧,每块区域共四排座椅。我去的晚,只剩最后一排最角落的位置空着。我落座后,身旁一个短发女生热情地凑上前,问:“你是初几的?” “初二。” 她笑着说:“我初一的,那得叫你学姐啦。” 她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像月牙。 学姐,这个词汇首次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可只是差一年级的我实在担不起这个“姐”字。 “好吧,那你叫什么名字啊?” 她自来熟的样子让我想到汤凌爽。 “余书帆,书本的书,扬帆起航的帆。” 她重复了一遍,说道:“我叫叶初。” 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所以直到今天,我还记得。 我见她身旁没有同学,问道:“你也是一个人来的?” 她耸耸肩,无奈地说:“对啊,我和班里人不熟,他们小学都是一个学校的,我是初中才来的柳镇。”接着,她又问我:“你也是初中才来的吗?” “不是,我小学是在一小念的。” “那你普通话还挺标准的。”她说道,似乎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歧义,又马上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大家乡音很重,很少听到你这样的。” 我微笑着点点头,没再解释其中原因。 随着音乐响起,主持人介绍运动员入场,当到初二七班时,操场忽然爆发一阵欢呼,大家在喊方豫的名字。运动员队伍里,方豫正向观众席挥手致谢。队伍行进的过程中,我听见前面两个女生议论道 “那个就是方豫啊,也太帅了吧。” “对啊,长得帅,打架狠,一中校霸肯定稳。” 校霸?这个像从日本动漫里跑出来的词,不禁令我汗颜,方豫这人和暴力、中二永远挂钩。 初二七班的队伍来到我这一区时,身旁的女生忽然起身,她朝运动员队伍边挥手边喊:“方豫,我在这里!方豫!” 叶初喊了之后,方豫立马朝这边看来,在找到叶初的身影后,他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叶初心满意足的坐下,前面两个女生窃窃私语,应该是在猜测方豫和她的关系。叶初也不藏着掖着,她拍了拍其中一个女生的肩膀,说道:“别猜啦,我是他女朋友。” 两个女生听闻迅速回头,用眼睛快速扫描叶初,惊讶地问道:“你是方豫女朋友?” “对啊。”叶初懒懒地答道,“不许吗?” “怎么从没听说过方豫有女朋友。”其中一个女生问道。 “我们昨天晚上才确定的关系。”说着,叶初卖起了关子,“不过——” “不过什么?” 叶初突然笑了,她的笑容如浸了蜜般:“不过我们今天会公开,在方豫拿到第一后。” 如果你问我,听到这话是什么感觉。我只能告诉你,如果我说一点感觉没有是假的。但,我想只是一点自私又虚伪的占有欲作祟罢了。 运动会开始了,空气中弥漫着激动热血的情绪,每个人翘首以待。第一个项目是方豫参赛的跳高,如叶初所料,他拿了第一。 在公布完结果的下一秒,叶初立刻起身,言语里是难以抑制的开心,她说:“余书帆,借过一下,我去找他。” 我起身让道,但还没等她下台阶,方豫便几个大跨步来到她面前。 方豫那天穿了件白色的T恤和黑色短裤,整个人比平时清爽了不少。 “哥没唬你吧,我说能拿第一。” 他的语气依旧骄傲得不可一世。 “我从没觉得你唬我,一直、超级相信你。”叶初张开双手,说“抱抱。” 方豫一把搂住她,两人在观众席紧紧相拥,周围爆发出一阵阵欢呼,我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到哑口无言,倒不是因为他俩抱一起,而是校领导还坐在下面!他们怎么敢! 我看向操场旁的那排座位,幸亏场上在进行女子组的田径比赛,和整个场地为女子田径加油呐喊的声音相比,这边的动静不算大,校领导自然没注意。 两人抱了一会儿后,叶初被方豫拉着离开观众席。 他们离开不久,男子组的田径比赛开始了,张坎参加的是100米和男女接力赛。 他那天穿了身明黄色的专业田径运动服,站在第三赛道,如同骄阳一般。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参加田径比赛,上一次是小学的运动会。他的个子好像又长高了些,脸上的婴儿肥不似过去那么明显。 校运动会,理应对他这种进入县级田径队的人而言毫无压力,但从面部紧绷又严肃的表情来看,他没有松懈。比赛枪响,张坎如箭般飞出,他低着头,双臂大幅摆动,而后他突然抬头加速,手臂的动作也变小了。 他率先冲破终点线,操场爆发雷鸣般的掌声,他笑了,如同初见时的笑,像太阳,又似春风。 四人男女接力赛,与其说是竞赛,不如说是表演赛,因为它没有性别、年级和班级的区隔,三个年级的人自愿报名组成2男2女的队伍,完成初赛、复赛后,最终诞生三支队伍在运动会上角逐名次,学校将其放在运动会的压轴。 开赛前,志愿者将三面印有“柳镇一中”的蓝色大旗竖在终点的三条赛道上。这时,我前面的人为了看清战况,站起身,被他挡住视线的我只好跟着站起来。我用手挡在额前,寻找着张坎的身影,他在第1赛道是最后一棒。 所有人屏息以待,枪响之后,三个赛道的人飞速跑出,很快来到第二棒,此时三支队伍旗鼓相当,直到第三棒,第1赛道的人在接棒时手没拿稳,赛棒掉落,赛场上一阵惊呼,虽然很快捡起,但剩下两支队伍瞬间与其拉开差距。 周围的议论声几乎全是唱衰第1赛道的。 “完了,那个穿黄色衣服的男生队伍肯定要输了。” “对啊,好可惜,不过这也不怪他,是队友拖后腿。” 此时的我心快提到嗓子眼儿了,我看向张坎,他在给队友加油鼓劲,似乎没受影响。终于,赛棒落在张坎手中,接过赛棒的那一刻,张坎如离铉之箭,瞬间缩小与其他两队的差距,很快,局势完全逆转,张坎进行反超,将两支队伍甩在身后。 20米!10米!5米! 他第一个冲破终点线,拔起蓝色大旗绕场奔跑。观众席瞬间被点燃,尖叫声、欢呼声、掌声皆为这个少年所起,如同古希腊的奥运冠军,接受着整个城邦的祝贺与赞扬。张坎扛着旗子冲回赛道,笑得肆意张扬,他与队友拥抱共同庆祝这个属于他们的荣耀时刻。 运动会之后,张坎在学校名声大噪,大家课间在讨论他,老师在课上表扬他,还说他会进市田径队,将来说不定还会进国家队,为国争光。 那时,小卖部销量最高的是德芙巧克力,许多女生课间堵在张坎班级楼下,想把手里的巧克力送出去。 和过去半个班女生喜欢他的情况不同,这次,人数更多,爱意更汹涌,而我退的更后。我不敢和任何人争,连喜欢也不敢表现的我,实在羞于与她们大方热烈的爱意比较。 这天,我吃完午饭后,早早地回了学校。班里只有两个男生在教室后面玩篮球,我拿出杯子准备出门接水,这时戴眼镜的男生进班,他见我要出门,拦在我面前,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他问我:“余书帆,初一下学期的有天晚上,你是不是和张坎一起回家过夜了?” 我瞪大双眼看他,反驳道:“我们没有一起回家过夜!” “是吗?”他并不相信我的说辞,审犯人般盯着我,“我可是亲眼看见你俩大晚上拉着手走在路上。” 他是那晚骑着摩托车的人。 “你胡说!” “那你怎么解释我看见的啊?” 当时的我极度天真,以为解释清楚,便没事了。我告诉他,那天是我的车坏了,张坎好心,陪我走回家,刚好我和他顺路。他听后,说了句:“哦,原来是这样,那我误会了,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后来,他“信守承诺”,果然没将我告诉他的话说出去,而是选择用全新的版本将我的话取而代之。 我接水回来后,班里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回来了。我刚坐下,突然听到一声:“我和张坎在一起啦!请大家吃喜糖!”接着,几颗阿尔卑斯糖落在我的课桌上。 汤凌爽和张坎此刻站在讲台上,如一对新人,十分般配。他们十指紧扣,张坎的笑容甜蜜,和那天叶初的一样,他抓出一把糖,撒了下去。 “哇!你们也太甜了吧!” “这是要昭告天下啊!” “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有一个月了。”张坎答道,他难掩喜色。 一个月,是运动会之后不久。 “谁追的谁啊?”有人问 “我追的他。”汤凌爽干脆答道。 说完,她害羞地倒在张坎的怀里,起哄声更大了。 “阿爽,张坎难不难追啊?” 这次,汤凌爽没有作答,而是身旁的张坎说道:“别听她胡说,她没追我。我一直暗恋阿爽,她来班里找我的时候,我就同意了,根本没追。 我坐在那里,见他们如同新婚燕尔般回答大家的问题。我从未见过汤凌爽如此娇羞的模样,也从未想过某天张坎脸上的笑容会满得溢出来。 原来,你一直暗恋的是汤凌爽。 原来,你说身上没有雷达是假的,也或许是我会错了意。 原来,你可以如此幸福。 他叫张坎,14岁那年,活得张扬肆意、幸福甜蜜。 第7章 流言 我从未和任何人提过,初二下学期以及这之后的遭遇。父母、老师、高中与大学的同学、朋友,全部对我那段如同炼狱般的时光一无所知。 如果真要追寻,暴力何时出现端倪,我想应该是汤凌爽的突然转学。 初二下学期开学不久,汤凌爽某天没来上课,大家以为她请病假。但第二天她转学的消息在学校里不胫而走,没人知道她转学的原因,有人去问张坎,他说早已和汤凌爽分手,完全不知情。 一个又一个八卦在班里接连炸开,戴眼镜的男生开始造谣我与张坎的事。他说自己亲眼看到有天晚上张坎拉着我的手在街上走,我们一起回了他家,在汤凌爽和他交往期间,我独自前往张坎家,汤凌爽是被我气得转学。 他的这些故事,通过各种渠道散播,只不过每条都绕过了我,而当我听到这些故事时,为时已晚,我的声音已经完全淹没在大家讨伐的声浪中。 之后不久,方豫转学去上海,而张坎在训练时跟腱受伤,回家休养,有人说他可能无法重回赛道了。 我得知张坎再也无法跑步的消息时,晚上躲在厕所里哭了很久,是惋惜,也是难过,更是心疼。御风的少年,如今永远告别赛道,他心中该是怎样的挫败。 后来,每当我骑车经过那栋没有粉刷的房子时,会在桥上停下,等一会儿,时间有短有长,我期待他能从里面走出来。但,直到我毕业离开柳镇,那栋房子依旧没有一个人出来,哪怕连窗边的人影都不曾出现过。 后来,张坎退学了,而他退学的原因,无人知晓。 于是,那位曾经令我为之心动的少年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他叫张坎,那年他的跟腱受伤,丢失了风的方向。 ***************************************** 当汤凌爽、方豫、张坎,这三个曾经用不同方式点亮过我青春的人陆续离开后,属于我的黑暗彻底来临。 起初,是周遭几道异样的目光。 之后是课桌里每天出现的小纸条,上面的问题五花八门。大多与方豫、张坎有关,随之而来的是我进班后原本聚集的人堆突然呈鸟兽散以及身后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听说她小学的时候就很骚 听说张坎和方豫轮着来 听说方豫再也不想见这D妇 听说她勾引张坎,被方豫发现了 听说她离间了他们 后来我的一举一动被放大扭曲,他们大声调侃嘲笑,生怕别人错过本应为这种正义行为而响起的掌声。那时的学校于我而言是比任何地方都要凶险的丛林,捕猎者伺机而动,时刻准备将我放上餐盘,为所有道听途说的参与者提供一场饕餮盛宴:课桌上出现莫名的划痕,走路会突然摔跤,坐在位置上会被篮球砸头,上体育课时身后响起嘲笑,去厕所会有女生跟踪我企图摄录。 我如同一只马戏团的猴子,被人拉上这趟名为耻辱巡回的观光列车,他们用玩味不屑的眼神探究,始作俑者则是那个戴眼镜男孩一番毫无根据却绘声绘色的谎言。 在这个暴力如同俄罗斯转盘的校园,我只能无耻地、默默地等待他们将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但谈资永远不会消失,即使我不在舆论中心,那些造谣的事件早已把我钉在耻辱柱上,如同刻在身上的红十字,不可磨灭,他们会永远猎杀我,如同鬟狗遇腐尸。 终于,在一个午后,我爆发了,人生到目前为止,仅有一次的疯狂,是被暴力长久压抑下的释放。 那是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全体老师例行开会,班里仅靠班长维持可有可无的秩序。后排的学生在打闹,周围人在讨论放学后去哪儿玩。我虽在写作业,但心思也有点飘,毕竟周五了,放假谁会不开心呢。突然,有人拉住我的马尾将我整个人往下拽。 “啊!”我痛苦地大叫。 很快,那人松开了手。我气愤地回头,后桌的女生为难又无辜地说:“不是我。” 我知道不是她,因为此时后排的几个男生笑得更大声了,其他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有的直接憋笑失败,跟着后排男生大笑了出来。 我的眼眶湿漉漉的,却不敢哭,我不想让任何人看笑话。我强迫自己专注。但,刚写了两道选择,又一下狠拉!这次我的皮筋被拽到半路,两侧头发松散,看起来和得了疯病似的。这次的笑声更是不绝于耳,人群中不知谁说了句“活该!”讨了个满堂彩。 我回过头,那一张张放肆无耻的脸咧着血盆大口,而那些本应该维持班级秩序的班长、班干部,此时沉默不语,还有些人戴上耳机后嫌恶地瞥了我一眼,仿佛我才是这场喧闹的始作俑者。总之,没有一个人会帮我。 在心中的羞耻与悲愤快将心脏挤爆之前,我掏出上美术课用的剪刀,“咔嚓”一下将马尾剪断。班里掉针可闻,大家屏息凝视,我站起身来,将那一束马尾拍在了后排一位男生的桌上,随后收拾书包,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学校。 从学校出来后,如何向王老师和阿婆解释头发的事成为我的首要难题。最终我决定用之前攒的20块零花钱剪个短发。 因为学校对头发有明确的规定,长发必须扎马尾,而短发必须在下巴及以上位置。我没法再把头发扎起来,于是只好将头发理成齐下巴的短发,坦白说,那时的短发令我异常痛苦,我觉得自己丑极了,回去的路上时不时揪两下,希望发丝能够长长一点点,遮住我的脸。 到家后,王老师问起头发的事,我说,长发太麻烦,洗头时间久,耽误学习,她信了。而阿婆,这位世界上最善良可亲的人,她看出我不喜欢短发后,并没有追问为什么不喜欢还要剪,而是摸了摸我的头发,夸道:“我们书帆天生丽质,苹果般的小脸,杏仁样的眼睛,樱桃小嘴,眼角还有颗多情的小泪痣,剪什么都好看。长发是清纯美丽,短发就是可爱俏丽。” 从小到大,婉君阿婆是唯一夸过我好看的人。 读到这里,你是否以为,由于我突如其来的壮举,或许能够结束被霸凌的生活。但现实残酷异常,足以击溃你我的一切妄想。 班主任看到新发型时,眼神只在我身上停留了几秒,确定发型符合校规后,便继续讲课。那天的事,所有人守口如瓶,我所在的班级如同深不见底的海洋,而我被绑上巨大的石块,与我所受的欺凌一同被沉落,唯有无边的黑暗能见证。 从小到大,我不是一个出挑的人,平平无奇,没有锋芒毕露的才华与自信。自然无法得到上天的垂怜,更不会有人救我出泥潭。 因此,那时,只有一条出路摆在我面前,死命读书,永远离开这个地方。我不能再在柳镇待下去,从柳镇一中到柳镇二中,不会改变任何事。 于是,我在课桌的划痕处写下“不要怕!”,用透明胶带做了最原始的装裱。心中默念着,坚守着,隐忍着,终于,我考入市重点高中——鹿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初三暑假过后,我收拾好全部行囊,不带一丝犹豫,离开柳镇。唯一舍不得的是婉君阿婆,可我却无法承诺她有空会来探望,只因过于痛恶这片故土。 后来,除却参加家中老人与婉君阿婆的葬礼外,我再也没回来过,彻底斩断与柳镇的一切联系。 第8章 上帝的蝼蚁 考入鹿城附一中后,父母的生意有了起色,家里不似过去拮据,我获得暑假可以回北京的许可。室友是三个善良可爱的女生,我们按照月份前后,排出了老大、老二、老三,小四。我的生日是11月25日,排在她们三个后面,成为小四,虽然只比她们小几个月,她们却像姐姐般照顾我。那时的我是个自理能力很差的人,她们会帮我一起铺被子换被套。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老大首当其冲去占位置,老二会跑到橱窗前看菜品,告诉我们今天有哪些菜,老三让我排在她的前面,偶尔会把小脑瓜搭在我的肩上。 高中时期,生活变得纯粹快乐,同学之间相亲有爱,老师认真负责。没有流言,没有霸凌,没有体罚,只是也没了令我心动的人。 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结束后,老大提议宿舍一起去唱歌,后来她又叫上隔壁宿舍,一行八人去了鹿城市中心的一家KTV。那是我第一次参加集体的娱乐活动,也是第一次去KTV。 黯淡的霓虹灯光令我昏昏欲睡,但音响的声音震耳欲聋,将我瞬间惊醒。我对唱歌的兴趣不高,坐了一个小时,也没唱一首歌,老三让我点歌,但我对流行音乐的了解仅限于班里同学的哼唱,以及偶尔路过商店时听到的歌。直到大学,我才拥有人生第一部手机,这才开启喜欢五月天的路,当然这些是后话。 总之,长时间待在昏暗的密闭空间,令我的脑袋昏昏涨涨。我借口上卫生间,准备偷偷出去透口气。 关上包厢门的同时,对面的门恰好同时打开,一位穿着KTV制服的男生推车走了出来。 他个子很高,身材比过去清瘦了些,脸上的婴儿肥全然不见,显出凌厉的下颌线,曾在六年级阴天闪现的忧郁,如今爬上他温柔的眉眼。 我的出现全然在他的意料之外,他有些难堪,愣在原地,却突然想起,身后的门还开着,于是转身将门关上。 “张坎。”我尽量平静地打招呼。 忽然,他笑了,是一种公式性的笑容,每个在KTV工作的人在招待客人时,都挂着这样的笑。 “你怎么在这里啊。” “期末考完试,我和室友过来唱歌。” 他询问道:“玩得开心吗,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像是所有会调查用户体验的产品经理般。 “没有需要的,屋里太闷了,我出来透透气。”我向他解释道。 “好,那你玩,我先忙了。”说完,他便推着车离开了。 那天,我没有出去透气,而是立马回到包厢,思绪乱成一团麻。 他为什么在这里。是兼职吗? 他不读书了吗? 他看起来和过去很不一样 为了寻找问题的答案,在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我又去了一趟那家KTV。我询问大堂经理,他说张坎今天轮休,应该在家。我以张坎初中同学的身份,要到他在鹿城的地址,敲门后,是他室友应的门。 “他去天台抽烟了。” 爬了三层楼后,终于在天台的一角找到他。这次,他换回自己的衣服,从背影看,依旧是记忆中的少年。 “张坎。” 那天太阳很大,他背着光,没法立即辨别我的身份。待他走近几步,看清来人后,表情十分惊讶:“余书帆,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我——” 我只是很担心你。 “我去你工作的地方要了地址,说是你的初中同学。” 他无奈地笑了声,没想到自己的信息如此简单被泄露,“然后他们就给你了?” “嗯。” 他一反问,我有些心虚,意识到这么做不大妥当。 “行吧。”他从兜里掏出一根烟,走回栏杆前,背对我问道:“你找我有事吗?” 我往前挪了几步,离他稍稍近点,吞吞吐吐地答道:“没事,只是,想和你聊聊天。” 当下,这是我能找到最好的借口,如今看来简直烂透了。 “聊天?”他转过身,弹了下烟灰,“你特地找我,是为了聊天?” 我印象中,他不是一个咄咄逼人的男生。 我的手紧紧攥住斜挎包肩带,低下头,不敢看他,脚磨蹭着地。 不知是看我太可怜,还是他确实相信我来找他聊天。 他居然说:“行,我也好久没和人聊天了。” 他拍了拍栏杆,说道:“过来一点,要不然聊天看不见你人。” 我走过去,站到他的身边,太阳将他的皮肤照得透亮,侧脸如同雕刻般俊美,我看得有些失神。这时,他忽然转过头,问:“在看什么?” 我低下头,心跳加速,说话变得不利索,否认道:“没,没什么。” 直到抽完一根烟,他才再次开口:“余书帆,过得顺心吗?” 不是“你好吗?” 不是“你过得怎样?” 而是“过得顺心吗?” 我想下自己的境况,答道:“顺心。” 他感慨道:“顺心就好啊。” “你呢,过得顺心吗?”我问道。 他轻笑了声,问:“你觉得呢?” “早点工作也挺好的,至少经济自由,人也独立。” 过了良久,他一言不发。我难以揣测他的内心,他的沉默有千万种可能,但大多不是“好”的可能。 “你在鹿城上高中吗?”他终于开口了,我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嗯。” “哪个学校。” “鹿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那个市重点。” 不知为何,他说这话时,我感到十分尴尬,不愿在他面前提起考上好学校的事。于是,回答的声音变得很低。 “想好以后要做什么了吗?”他的问话如同一位长辈。 “外科医生。” 听到答案后,他简单评价了我的志向:“挺好。” “准备去哪个城市。” 我想了想,说道:“北京吧。” 实际上,我那时也很喜欢鹿城。 对话快要进入死胡同时,他又问道:“余书帆,你有信仰吗?佛教,道教,基督,天主。” 我迷茫地摇摇头。 他勾了勾嘴角,淡淡地说道:“我是基督徒。” 接着他从衣服里掏出那个我从初见他时便非常好奇的吊坠,是个十字架,他说:“Michael,是我的洗礼名。他们说,主会指引你,还说神爱世人,现在看来,也不尽然。或许,我只是上帝的蝼蚁,是不是?” 最后那句话,听起来像自问。 他沐浴在阳光下,整个人被巨大的悲伤笼罩。他目视前方,眼里空无一物。那一瞬间,我似乎懂了他一点,却离他更远。 “余书帆,按你的心意活下去吧。活得骄傲些,像你的名字一样,舒适安乐,一路扬帆。” “我的书是书本的书。” 我刚说完,他忍不住笑了,说:“那更好,饱读诗书,一路扬帆。” 那天,他送我下楼,我在路口与他道别,他微笑着朝我挥手,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像镀了层金身,我感觉他很不真实,却又充满希望。 绿灯亮起,我对他说:“张坎,我们都活得骄傲些。” 他笑了,那是我遇到他后,第一次见他笑得如此灿烂,笑得如同过去一样。 “好。”他答应我。 他叫张坎,是上帝的蝼蚁,是永远的少年。 第9章 葬礼 再遇见汤凌爽是2018年春节,距离我遇到张坎仅过去一个月,那天深夜她带儿子来挂急诊。护士将病人资料递给我时,我愣了下,11岁。 孩子贪玩,半夜翻墙出去,结果脚下踩空摔了,幸亏只是受点皮外伤。 “明天早上8点先去一楼大厅缴费,然后到地下一层照脑部CT,排除脑震荡的可能,不过目前看来,应该没事。受伤的地方一礼拜别碰水,一周后来拆线。” 她接过单子,却没有动身的意思,试探性地问道:“你是柳镇一中的余书帆吗?” 我一眼认出她,因为依旧那么漂亮,却不希望她认出我。原以为全程戴着口罩,她不会察觉,谁知道还是露了馅儿。 “是吧?我观察半天了,虽然声音有点变了,但样子和以前一模一样!” 她越说越兴奋,我也不好掩藏,于是将口罩拉下,和她打声招呼:“好久不见,阿爽。” “是啊!”她完全忘记自己有个受伤的儿子,拖着凳子坐到我身边叙旧:“十几年没见了,你一点都没变。你现在是咱们班混得最好的了,鹿城第一医院的医生啊,太厉害了。” “你看起来也不错。” 她和儿子身上的名牌不少,经济条件不会差。 “我怎么能跟你比啊,养家糊口的生意,开个小网店,现在天天直播带货呢,熬夜熬到凌晨三四点,要不然也抓不到这小子半夜偷溜出去啊。”说完,她拍了一下儿子的肩。 “哎呦。”她儿子嚷了声,“妈,你轻点拍,我是病患。” “我是病患他妈,快打招呼,余医生是你妈小学和初中的同学。” 儿子目瞪口呆,他说道:“妈,你还有做医生的同学呐。” 汤凌爽瞬间被惹火,她揪住儿子的耳朵,教训道:“怎么说话呢,你妈不会读书,不代表你妈不能有个会念书的同学。” “啊,疼疼疼。”儿子在威逼之下,叫了声:“余阿姨好。” 我被母子俩的互动逗乐了,瞬间感觉值夜班的疲惫减轻不少,“你好。” “对了,书帆,我加你个微信,以后都在鹿城,有个照应。”说着,她点开了二维码。 因为我的手机在桌上放着,不好推辞,于是便加上了。 汤凌爽的微信头是她的自拍。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谁知她突然要将我拉近小学和初中的微信群。我再三推辞,她才放弃。 “哎,一个你,一个张坎,跟人间蒸发似的,谁都没有你们的联系方式。” “张坎。”我问道,“他的联系方式你也没有吗?” “没有啊,我和他初中谈了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之后再也没联系过。” 不到一个月,那这个孩子。 似乎知道我心里有疑问,她吩咐儿子去外面等她。 门关上后,确认儿子没有偷听,她才放心说话:“你看子涵的年龄,应该猜到了。我当时突然转学,是因为怀孕。子涵是我15岁那年怀上,不是张坎的,是我前男友的。当时爸妈让我打掉,我死活不肯,偏要生下来,他们拧不过我,对外说我转学了,办好手续后,把我送去洲市生孩子。生下子涵后,户口落在我爸妈头上。一家人回鹿城后,没回柳镇,因为怕村里人多嘴杂,干脆一家人留在鹿城市区。我爸妈为我和子涵牺牲了很多,幸好我熬出头了,这几年做直播也赚了点钱,在鹿城贷款买了个房子,现在一家四口住在那里。房子在隋南路,离你们医院不远,所以半夜挂急诊,才来这里的。” “孩子的事,你前男友知道吗?” 汤凌爽擦了下眼角的泪,说:“他不知道,我怀孕的时候他人都联系不上。张坎知道,我和他在一起没多久就验出来了。” “那他怎么说?” “他是个君子,虽然这么说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不太妥当,但张坎在我眼里是个真君子,以前是,现在也是。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没动过歪心思,我前男友联系不上,他去台球厅、网吧找人。后来我不想耽误他,提了分手。我去洲市生孩子的事,只有他知道,现在看来他一直帮我瞒着。” 汤凌爽走后,我回到办公室,翻看张坎的诊疗记录,找到他的联系方式,决定第二天打电话问下他的近况。 张坎的电话是个女人接起的,她的声音很沙哑,听着像刚哭过。 “喂,哪位?” “您好,我是鹿城第一医院的医生,请问这是张坎的手机吗?” 女人的声音令我慌神,我决定用另一个身份面对她。 “是。” “请问他最近能来复诊吗,上次——” “阿坎他,前天去世了,他再也不用去医院,不用受罪了。”电话那头的女生失声痛哭。 我的耳朵一阵嗡鸣,全身的力量被迅速抽离,瘫软在座椅上,久久无法动身。 张坎,去世了。 我明明一个月前才看到他,虽然脸色不好,但不会这么快的。 我快速浏览他的诊疗记录,肠胃炎,阑尾手术,手臂骨折,心肌损害,高血压,这些靠手术和药物治疗控制住,都没问题。但,重度抑郁,当我看到最后一页诊疗书时,终于明白他离开的原因。 张坎的追悼会不在柳镇,而是在鹿城市郊的一家公共殡仪馆举行。我将这个消息告诉汤凌爽后,她哭了很久,等待平复情绪后,说道:“我和你一起去。” 她原本想将这个消息发到小学群里,被我制止,这是张坎姐姐的意思,也是张坎的意思,他不希望太多人参加葬礼。 “阿坎生前不爱热闹,他经常和我开玩笑说,哪天死了,葬礼只有我和他姐夫就够了,因为只有我们会为他的离开难过,如果太多人来,他说自己会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把人赶走。我想,最后一遭,让他走的顺心点。” 我向姐姐解释打电话的原委,以及再三保证只会通知汤凌爽后,她才将灵堂的地址告诉我。 “至少,告诉方豫。”汤凌爽说道。 “方豫知道,张坎姐姐打电话通知他了,毕竟他是张坎儿时唯一的玩伴。”我说道。 那天,鹿城是个艳阳天,年还没过完,天却不冷。我和汤凌爽一早来到灵堂。灵堂立了三个花圈,一个是姐姐姐夫挽,一个是张坎生前共事的两位同事挽,还有一个写着“挚友方豫敬挽”。 我望着遗像,黑白底色下封印着一位俊美少年,那应该是他十七八岁的样子,和我高中遇见他的模样差不多。笑容灿烂,充满朝气与生机,病痛与他毫不相干。 我突然想到,流星的陨落过程。流星体高速进入地球后,随着大气密度增大,击波产生的压力增大,表面温度逐步升高,然后在距离地面大约100多千米的高空,大气阻力使流星体开始减速,表面发光,形成火流星。之后,表面物质开始汽化、熔蚀,形成流星尾巴,然后它会发出响声,在降落到底面前,熔化的表层迅速凝固,成为熔壳,最后,撞击地面成为陨石。 我对流星陨落的过程记忆如此深刻,可这样一颗星星,在面前陨落,我却毫不知情。 或许,张坎的陨落也是有过程的。只是年少无知的我尚未体会生活的艰辛,因此当他问我过得是否顺心时,我未曾注意他言语间的无奈,当他听到我考上鹿城附一中时,我忽略他眼中的羡慕,当他挥手与我告别时,我全然不见他眼底如海般静谧的哀伤。 张坎,你会原谅我吗? 张坎,你会怨怪我吗? 那天,我和汤凌爽在灵堂哭了很久。 待我们上前与张坎姐姐打招呼时,她的眼睛已经肿得不成样子,需要靠身边丈夫搀扶才能站立,即便这样,她还是起身向我和汤凌爽深鞠一躬,说道:“感谢你们,心里一直惦念阿坎,他看到你们来会很开心的。” 汤凌爽问道:“方豫来过了吗?” 姐姐答:“阿豫前几天都在,今天因为工作上有点事,先回去了。明天火化他再来。”说道这里,姐姐再次悲从中来,“阿豫那么好的孩子,如果他在阿坎身边,他不会想不开,不会就这么走了。” 汤凌爽:“姐姐,方豫和张坎后来也没联系了吗?” 姐姐:“没有,阿坎初二的时候,我爸欠了一屁股债,他为了躲债带我和阿坎离开柳镇,逃到鹿城。当时我们三个一起赚钱还债,阿坎没觉得苦,偶尔还会和朋友一起玩游戏,打电话。但七年前,债主找上门,我爸突发心梗去世,从那之后阿坎整个人都变了,他被折磨得不像人样,白天去KTV打工,晚上去烧烤摊兼职,也是那时候,他把所有朋友、同学的联系方式都删了。阿豫的联系方式,还是我去年路过他的店,看见他的照片,才要到的。我后来把他的手机号给了阿坎,可他到死也没和阿豫联系。” 我理解了一个月前他的离开,他会躲方豫,自然也会躲我。 我想起那一张张诊疗单,问道:“张坎有留下什么话吗?” 姐姐闻言,看了我一眼,说道:“有的。”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信封,上面写着遗书,信封里面是一张纸条。 “这句话是《圣经·约伯记》里的。”姐姐解释道。 纸条上有一行清秀的字:受患难的人,为何有光赐给他呢?心中愁苦的人,为何有生命赐给他呢? 火化当日,天下起毛毛细雨,那天只有5个人送别张坎,他的姐姐、姐夫、方豫、汤凌爽和我。 火葬场门厅挂着块很大的数字屏,和机场的时刻屏差不多,上面快速闪跳着焚烧的信息,谁在等待中,谁在几号炉。之前哪怕在医院也从未有这种感觉,原来人的死亡是一件如此拥挤的事。 经过姐姐允许,我们三人同家属一起,在炉前瞻望火化过程。他被推进一个黑漆漆的地方,身旁的工作人员宣布火化后,一阵机器的轰鸣声响起。 “轰!轰!轰!” 是他离开人世的声音。 姐姐被丈夫搀扶着泣不成声,我和汤凌爽捂住脸失声痛哭。 张坎,这一生辛苦你了。 姐姐决定将张坎安葬在柳镇的栾怡山上, 姐姐说“他在柳镇,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候。” 汤凌爽与方豫随她一同回家,而我以工作之由婉拒了。 回家的路上,天空放晴了。 我望向天空,记忆中的少年回过头,洒脱忧郁,寂寥纯净,笑时如艳阳,走过如春风。 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我不愿再沉默目送他一次次消失在我的视野中,我要对那个洒脱洋溢的身影大声呼喊:“张坎,你不是上帝的蝼蚁,你是闪耀的星辰,奔腾的江河,盛开的花朵,灿烂的艳阳,是世间一切璀璨与美好,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少年!” 他叫张坎,顺遂至束发,坎坷及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