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命运》作者:郭缪 简介: 民初富家小姐馥汀兰与青梅竹马沈安之的跨世纪虐恋,曾被逆天改命, 她成为被时光遗忘的人,被冻龄的奇幻人生,让她独承孤独百年, 当她生下女儿馥芮白,诅咒仍在继续, 2022年夏,当命运给了她重新宣判的可能, “你是我的,命运”,她要找寻秘密的初始, 给女儿一个完美人生,是否命运能重回最初…… 正文前传 得偿所愿的悲伤结束 我带着母亲的骨灰回到京海市的老宅,已经是2023年入夏,风轻云淡的日子。 刚刚初晨,已经有人等在门口参观了,那是一些带着猎奇心态的媒体记者和不想错失良机的珍玩爱好者。隔着玻璃窗,屋内豪华而古典的陈设令参观者惊诧不已,时不时啧啧称奇。曾在这里近一个世纪的女主人已逝去,她的神秘轶事也随之一同逝去,这些好奇的人,也仅仅是想看到逝者身后要拍卖的物品,或者藏着什么更惊天的秘密。看见我的出现,他们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手机和专业的摄像设备,我本能的挡住了脸。 陈思源挡开了人群,为我解开了门锁,一股浓郁的陈旧味道扑面而来,他又为我推开了窗,有风拂进来,是院子里母亲种的茉莉花味道,很难以置信,这也是我第一次到了这里。 我安置好了母亲的骨灰,祠堂里,馥汀兰的名字终于清清楚楚写在了祖宗名册里,生卒公元191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6日。隔着帷幔,可以看到这座房子内的收藏品数以千计,绝非人生一场可以聚敛。 墙壁上一副母亲大大的画像,一张鹅蛋脸上,嵌着两枚杏状眼睛,挺直的鼻子,微启的玫瑰色唇间,露出雪白如宝石般的牙齿,皮肤细腻得像被牛奶常年沁过,黑色的头发,缎绒般垂在肩下,两只饱满的耳垂上闪烁着两颗水蓝色的松石耳坠,端庄大方而又带着天真烂漫的特征,她就是人们一直探寻的不老美人,很难想象她去世的一刻,风蚀残骨般的槁枯。我用手指轻轻的拂过她的天资潋色,恍恍惚惚有些分不清楚自己是醒着还是梦里,几度恍惚看见她那瘦高婉约的侧影略过。我屏气凝神地望着房间里的每一物,注视着画像上那以往最不想看见的眼眸,而她以一成不变的深邃回应着我。 这里所有的物件,每一件都向我显示了可怜的母亲一次孤独的遇见和痛不欲生的求死不能,尽管她享用了百年有余的花容月貌,始终保持着尊严。 长期的耳濡目染让我懂一点点古董,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她的卧室,除了各式各样梳妆打扮必备的闺阁之物,都还在各自的位置上炫耀着时代之美,靠墙放着一个近两米高三米宽的黄花梨多宝阁引起了我的注意,在上面我发现了几本手写的日记,最后一本是生下我后写的。我打开那日记本,手本能的颤抖着,甚至于浑身都要发抖。 1996年1月1日 初雪 那个令我万分依恋怀抱的人,如今安在吗?我的人生就像一扇随意可以轻轻扣上的门,可谁知道,我的心很疼,疼得已经哭不出声音。 1996年2月16日 我荒唐的一生,竟然怀了孩子。孤独岁月的近百年里,我第一次感到害怕,可是我没有办法去医院,让他们发现我的秘密,让所有人围观一个我这样一个怪物,以后再去围观我的孩子。如果我能够顺利的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回京海看看,从哪里开始,就应该在哪里结束。 眼泪顺着下颚滴在了地面上,老地板很快吸走了我灵光一现的泪水。我痛不欲生的想要哭泣,却压抑着嗓子干咳了几声,跌坐在一把乾隆年间的紫檀木椅里,就这样过了好久,那些回忆似乎在不断的涌出来,不知道二十五年来,是什么抑制了我的思考力和明辨是非的才智,此时都神奇般的苏醒了。 我从小就目睹着母亲的不同,不知道算不算处于病态的境况中长大,我恨过她,也曾躲避过她,却从未想过好好了解过她。原来与人的关系,本就是一种由于不安感设置的牵扯,而我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就在那一刻泯灭,想必我只是她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的一瞬罢了,不知道她此时的灵魂飘去何处,是不是还会时不时回来看看我。 那个伤害她的人可曾对她有过怜悯之心,即使走进监狱的一刻,也无非是个既无趣又贪婪的坏家伙罢了。我违心的顺从了母亲的旨意,答应过原谅那位年近黄昏的老男人,但是我永远忘不了他的监视行为,也忘不了母亲对于他无限的宽容,因为我从心底不由自主的感到厌恶。我躺在她的枕头上,上面还保留着她淡淡的气味儿,很难相信,馥汀兰这个既是我的母亲,又是我的密友的人,死去了。我悄悄的掩盖了她的一切轶事,希望她生前无论之前多么满城风雨,死后也都可以无声无息不被打扰。不过我知道,我该写下来,关于她奇幻的一生,我所知道的一切,哪怕平铺直叙,她的故事也会非常生动。 陈思源捏着厚厚的文件放在了我面前的红木桌上,同时递过了一支签字笔。 “物归原主了,从今天开始这些交给你。” 我看到他拿着简单的行李箱,眼眶红红的。 “我的守护任务已经结束了,我想我该……”陈思源坐在我对面,抱着头痛苦的哭着,可能直至这一刻,他才能毫无保留的将自己内心涌动的暧昧关系公开化。 “我的生命中,她就是全部,我不知道她走了以后,还能做些什么。” 我的心很乱,那些过往仿佛历历在目,看着陈思源那由于哭泣而起伏的后背,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这样的安慰,虽说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但是足以证明,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 是的,母亲终于了却一生,圆满的离开了我,也丢下了这个守护了她三十年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从不曾有机会对她表白,就这样一切都结束了。 我不知道陈思源是怎样做到面对一个无情无欲又无乐趣的女人多年不变的,大段大段的回忆让他有些失控,继续说道,“在我眼里,她只是个可怜的姑娘,我从未将她看待成不同寻常的,如果可能,我愿意就这样一直守着她,希望看到她幸福,而不是现在的结局……” 对于结局这两个字,他说得很犹豫,我似乎理解了一些。如果可能,我想他很希望母亲能有更传奇的事情出现,哪怕只是远远的看着,也好过一颗陨落的星辰暗淡无光,而这个故事如今只能从结局开始向前讲述了。 第一章 不请自来 2022年,我在都城即将读完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就到了巴诺市的一家电视台实习,阴差阳错留在了一档历史栏目组里当编导。因为这份喜爱的工作,也因为母亲馥汀兰,我唯一的亲人,于是我结束了像空气一样自由的生活,到了巴诺市。 我很不喜欢与母亲面对面,尤其讨厌她的那张脸和那双眼睛。我经常在外面称呼她为那位,或者馥先生,几乎没有人听见我提起过母亲,或者用过什么亲昵的称呼,那么以下的描述中我依然遵循以往的习惯,称她为馥先生或馥汀兰。在我心中,她才貌出众,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她严谨刻板、正派规律、精通历史,沉静的以至于一切情感都与她格格不入,我甚至怀疑过她是一只完美无瑕的机器,因为在我的有生之年,她从未衰老过,确切的说,她是个奇怪得令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异类,不老不死的那一种。 当我与她的面貌特征长到同龄时,是在二十五岁,而她的年龄说出来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已经有一百又十岁高龄了,我与她有一张同样的脸,这是我最讨厌面对她的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她那双永远让人看不透冷冰冰的眼睛,像万古枯木般,让我不知不觉感觉似乎就要掉进了那错误的家庭地位里,我究竟是她的谁,或者她根本不希望我是她的谁,反而她看待那些古物件时,眼神中总能涟漪出不同。 我从未听她说过对女儿疼爱的情话,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从她的描述中,那人已故且原因不明,我甚至没有发现过那人的任何蛛丝马迹,连一件遗物都没有。我的人生有两大愿望,用我卓越非凡的观察力去探究我这位奇异母亲的不老原因和找到我的亲生父亲,如果说有什么线索能够打破那些难解之谜,那就是我们家世世代代流传的古玩了。说不清楚我是为了探究真相爱上了古玩,还是因为什么,尽管她莫名其妙的反对我的爱好,但与她何干。 陈思源是我和馥汀兰身边唯一亲近的人,我称他表哥,比我大五岁,从小照顾我并一起长大,没有血缘关系那种,是馥家族留下的管家系后代,负责帮助馥汀兰打理日常生活,管理着一家私人博物馆,那馥先生的称呼也是源于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恭恭敬敬的站在馥汀兰身后的一边,外显谦和,话却很少,是一个整齐的男人,个子很高,骨感的棱角分明的脸颊,面部轮廓几乎挑不出什么缺点,只是那薄薄的唇紧闭看起来有些严谨的刻薄,与馥汀兰有异曲同工之感。陈思源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喜欢收集黑胶唱片,平时与我跟馥汀兰共住一处宅院。我很少与他们晤面,除了每周末必要的家庭晚餐,我们各住宅院的一方,谁也不会干扰谁。 四月十七日是周末最后一天,由于是初春,馥汀兰躲在书房里,裹着一张羊毛毯子,依然埋头于旧书堆中。馥汀兰的日常生活均与古玩有关,经营一家小古玩店,四处淘淘宝贝,而每到周末她就是这个样子,特意挑出一天时间在家陪我,她说希望我们的关系更像朋友,可更多的还是各忙各的。陈思源在厨房与保姆忙碌着晚餐,因为这个季节的房间里太过阴冷,我半卧在客厅的天井下的沙发上准备着单位下周选题会的内容,一缕阳光暖洋洋照在脸上,听着老式留声机里咿咿呀呀放着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歌曲感觉有些犯困,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 “馥芮白,你姐呢?我刚在古玩市场收了一件好东西,想让她帮我掌掌眼。” 我本能的身体一激灵,从沙发上滚到了地毯上,同时拨开那手掌,这才发现院子的大门被我养的那只调皮的萨摩耶犬“狗”撞开了,是的,我这只宠物名字叫“狗”,而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叫陈传柏,我叫他柏叔,在隔壁开了一个小古玩店,属于那种超喜欢走街串户的性格,我们搬到巴诺市不过两年,这门槛倒是属他踏的最多。 柏叔宝贝一样捧在怀里一支青花瓶子,带着好奇的眼神在宅院里四处溜达。当他走向一间挂着帷幕的房间门口时不自觉的停下来,迎面走出的馥汀兰,让柏叔不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马上收回那些猎奇的目光,脸上堆回了笑容。 “那个,W小姐,这可是乾青花?”柏叔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透出了无限的贪婪和期待。 我不自觉的向后捋了一下额上的短发,重新坐回到沙发里,端回手里的书,可不想让馥汀兰看见我跌倒在地上窘迫的样子。狗很乖巧的蹲坐在我的脚下,吐着那柔软的粉红色舌头,我边撸它头上的毛,边远远的注视着馥汀兰和柏叔的一举一动。 馥汀兰面上无甚神情,一张小巧的鹅蛋脸肌肤娇嫩白皙,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随着她那双有着清澈深邃瞳孔的大眼睛微微颤动着,一头纯黑色的秀发简单的放在一侧肩膀上,一直垂在腰间,身着纯白色精致剪裁的设计师定制品牌套装,一字型的脖领露出清晰漂亮的锁骨,一条镶嵌着红色珠子的白色羊毛大披肩随意的搭在肩上,很自然的坐在了距离我十米之外天井另一侧长沙发的正中间,她优雅的接过陈思源递过来的咖啡,一双雪白的长腿叠交在沙发上。馥汀兰伸手示意柏叔先坐下,那秀雅绝俗的气息无意中散遍了满屋,让柏叔顿感浑身拘谨,坐在了一侧的独立小坐墩上,陈思源很自然的站在了馥汀兰的身后,远远的向我递过浅笑。 这个小玩意儿很显然柏叔是花了点银子的,柏叔小心翼翼的将那瓶子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又拿起瓶身,露出瓶底,以一种仰视的状态等待着馥汀兰道出结果。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W小姐,你看这瓶子下面的字,什么意思啊?” 馥汀兰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只要她轻轻触摸那些有特殊意义的古物件,闭上眼睛稍稍花些时间,便能看见这个物件的前世今生,而这种造物弄人让她变得眼光异常挑剔,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对所看之物均流露出一种隐隐的遗憾。 柏叔拿来的的确是一件绝妙的珍品,可对于馥汀兰来说却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她荡漾出了惊诧之色。换句话说,她还没有触碰过那小巧玲珑的瓶身,眼角却滑下来一行泪。这使得柏叔不知所措的站起了身,支支吾吾的不知说什么好。 关于如何解释异常反应这件事,必须要说明一下,这一切与馥汀兰的身世有关。在我的记忆中,馥汀兰从未缺过钱,这得益于祖上的恩泽。 我们馥家家风正派,百年前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世雄厚,当地一条街的染坊铺子都挂着馥家的门牌。馥汀兰的父亲馥谦修,也就是我的祖父,是当时小有名气的爱国人士,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他经常凭着馥家剑法铤而走险的打击一些倒卖文物去国外的小贼。馥汀兰是家中独女,被家人倍加疼爱,动荡的年代,活得却像个天真浪漫的仙女,她每天学学女红,读读诗书,莞尔一笑,皆让人感受到星辰灿烂般的耀眼。俊俏的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她两鬓间梳着两条麻花辫,辫子被漂亮的珠粒点缀,环绕在胸前衣裙的褶皱间,那总是被搭配淡雅长裙,均匀的裹在身上,让人不禁想象,像她这般幸福而又绝色的女子,如果能定格在那一瞬间,该多美好。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馥汀兰二十五岁,与当地大户人家沈家长子沈安之顺利订婚,沈安之是她的青梅竹马,两个如胶似漆很快将进入婚嫁之事。 那一年盛夏,馥谦修亲自带着护卫秘密护送一批盗墓人的明朝文物匆匆归来。馥谦修神色紧张,身侧的佩剑血迹斑斑的还在滴着血,他不顾浑身上下的刀伤,便进入了馥家老宅的密室。馥汀兰无意中见到父亲的神秘举动,便趁着夜里家人熟睡悄悄潜进密室,可是在密室她在暗格中只找到了一枚外观普通的古钱币,正放在左手的掌心中摩挲,突地听得外面有刀剑拼杀的声音,慌乱中她不小心被钱币划破了手指,那只是被划破了一点点的伤口,钱币却如钻进了她的手里,她仿佛瞬间被那钱币吸干了全身血液,最后的一丝力气,她只看到一个若隐若现的人影,对她说,“这是馥家的劫数,汀儿,你一定要活下去。” 馥汀兰恍惚间看到一把剑插进了父亲的胸口,她想要声嘶力竭的呼喊,却发不出声音,而后便不省人事。那夜,风雨交加,天空中闪过一道道轰鸣的雷光,每一声响雷都掩盖着铿锵有力的剑鸣声,当尘土漫天被雨水淹没后,所有的昔日阳光化为乌有,却不知馥汀兰从此的人生宛若穿越了百年。 第二日,馥汀兰在密室的地板上独自醒来,走出密室时,她披头散发,形如枯竭老妪。焦灼的阳光下,馥家人如人间蒸发,硕大的院落空空荡荡,四处都是刀剑相向的痕迹,那把她分明看见插进父亲胸口的剑插在血泊中,却不见父亲的尸首,她双膝跪地,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与泪交融而下。突然听得有人在身后唤她的名字,她恍惚间被叫醒,当回头的瞬间,容貌再度恢复成二十五的样子。那唤她名字的人是家中的婢女铃铛,她躬身抱住馥汀兰,泣不成声,“小姐,夫人让我出远门送东西,一早回来家就成了这样,我疯了一样四处找你们,能看见你太好了,太好了……” 从此,世间传闻了各种版本,有人传馥家得罪了贼人惨遭灭门之祸,被人挫骨扬灰,有人说馥家大小姐是恶魔现世,吃了馥家人。终究没有人知道馥家遭遇了什么,但是从此没有人敢踏入馥家旧址,而馥汀兰由于那枚古钱币,仿佛被诅咒般,成了被时光遗忘的人,不老不死不灭的独自活了百余年。 在我的印象中,馥汀兰第一次露出情伤的神情,她别过头起身走进书房,撇下无所适从的柏叔,他并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事,会让馥汀兰抽袖而去。 陈思源显然认得那物件,我猜想他是在馥汀兰还原老宅时的物品图中见过,这应该也是他回流还原馥家老宅原貌的任务之一,他面无表情的拦住正要跟过去的柏叔。 “多少钱收的?” “三三三万……三十万……” 陈思源写了一张三百万的支票,放进柏叔手里,反常的犀利眼神望着柏叔一会儿,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柏叔捏着手里的支票,得意的狠狠的亲了一口,他缓慢向大门口挪着步子。柏叔这老爷子油的狠,他每天游走于鬼市,有几个内线,却眼力很差,柏叔错过了几次天大的好机会,自从一次偶然机会被馥汀兰现场指导了一下,便黑上了我们家。 趁着陈思源转身离开,他一个箭步窜到了我面前,以一种兴奋过度的声音大声道,“馥芮白,你看到刚刚发生了什么吗?这个瓶子我真的是无意中收的,嘿嘿嘿,你们家看上东西也不跟人商量的嘛,我还没捂热乎呢,真舍不得。” “这个瓶子我刚刚看了,不是什么乾青花,就是个民国初期没什么做工出处的小东西,一个家里再普通不过的花瓶了,但工不错,有点像闺房私藏或者男女信物。”我很清楚他无非莫衷一是的想要在我这里套个原委,而我向来对这样有着浓浓女人味道的东西不感兴趣,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也许来自于内心对馥汀兰一切的排斥,什么“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一看就是个定情信物,我甩了甩头,从沙发上跳起来,活动了一下腰身,向柏叔伸出五根手指,“顶多五万,柏叔,您偷着乐吧!”同时挥动着手掌作出了再见的手势。“下次来记得敲门,否则我要告您私闯民宅啊!” “不过今天的事儿发生的蹊跷,就像有人硬塞给我钱似的,你说我老陈是不是走了发财运了,你不知道那个人说话口音很奇怪,好像外国人,又好像不是。” 我将柏叔硬塞出了大门,狗跟在我身边,笑嘻嘻的吐着舌头。 “那个……我刚儿是不是惹你姐不高兴了……你当真这个玩意儿不值几个钱?那你姐姐为什么要买……” 柏叔刺耳的声音被厚重的木门隔离后,我们家的小院又恢复了平静,这件事本来我认为可以不了了之,而却没想到,引发了后面的事,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的那些随意的话会让一切走向了一个不可逆转的方向。 第二章 果真威风潇洒 四月十八日,星期一的一早,天气很明媚,大概是这个季节最好天气的一天,我穿着一身轻便的休闲装,推开院门,却不想柏叔正等在院子口,他还穿着昨天那身衣服,面容憔悴,见到我便突地扑了过来。 我下意识向后一躲,他扑了个空,也并不觉尴尬,笑嘻嘻地说道,“听说你是在电视台做鉴宝节目?我突然想起来,卖我瓶子的人我见过,就在你们节目上。” 柏叔边说边搓着手掌,又从身上掏出一根烟点燃叼在嘴上,紧紧的跟在我身边。 我低头看向他刚刚站过的地方,土地上踩了深深两个脚印,想来这老家伙的确连窝都没挪的等了许久,我迅速的躲过他正喷出的劣质烟烟雾,快步向胡同外走去,真不明白这个柏叔为什么如此执着于一个转让古董的人,只当是他又想来蹭热乎的借口。 “都有钱了,抽点好烟吧,老爷子。” “你说你和你姐姐真不一样,你跟个假小子似的,嗨,丫头,你慢点走,我这一大早可就是来找你的。”柏叔并不掩饰情绪,他依然延续着昨天的激动,看着他厚厚的眼袋又挂上了一层暗淡,想必这样一笔巨资让他整晚都没睡好觉。 我不知道正在阅读故事的您是否有过这样一种感受:凡事发生后去接受就好了,人们最不可控个性却总是想要探求个究竟,而那本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或人一旦被提及,与这件事或这个人有关的会慢慢向自己不可控制的聚拢而来。人们通常把这称为宇宙吸引力法则,也有人叫蝴蝶效应的改变,我倒更相信其实一些事情是早就存在的,只是一直没有引起格外的注意罢了,遇见谁,碰见什么事情,其实都会在生活中某些细节的经历相吻合,最后会画上一个完美的圈,而这个圈的大小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一些执着或放下。 作为我这样一个自认为不太讲究俗套的人来说,其实也避免不了好奇心的作祟。比如我一直无法释怀的两件事,寻找家族隐藏的真相成了我的执念,或许如果我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也不会让自己做出后悔终身的事,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绝不会为了谜底的揭开,而亲手将馥兰汀一步步送到死亡的边缘。 “我老柏是贪财,但是也不太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这个人我真的很眼熟。” 我们家的宅院坐落在市区最繁华地段,走起来却离主马路有好一段距离。我不想借助家里的任何力量,除了不得不回家住,其余时间我就只是个刚上班的小白领,所以经常为了挤公交车而拼上老命。我奔走于硕大的柏油马路上,一辆塞得快吐了的公交车从我面前驶过,喷着浓重的汽油味儿。这柏叔一直不肯罢休,跟在我身后絮絮叨叨,生性热情的样子,让我周一的一大早好不烦躁。 “奶糖,快上车。” 奶糖是陈思源五岁前给我起的乳名,因为小时候我总喜欢哭,他就拿着奶糖哄我,也只有他这样叫我。他正开着一辆幻影停在了我面前,操着低气压的声音让我上车。本来我一直拒绝他送我上下班,但是为了摆脱柏叔的跟随,我果断拉开了车门,长腿微微一曲,钻进了副驾驶。 推开车门的瞬间,便看到一张赏心悦目的脸,我经常开陈思源的玩笑,说他这斯文得让人无法直视的侧颜不知道能骗了多少男男女女。说起来,陈思源是馥汀兰侍女铃铛的后人,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他是个温暖的男人,对我真是好得没话说,像对亲妹妹的那种,但是总是隐约有一种说不清的距离感,或者更确切的说是相敬如宾吧,在他的眼里,他与我的长幼关系大概跟馥汀兰一致,对于我的玩笑他从来都是轻描淡写,也从不接我开的玩笑。 “你们老板不发工资的吗?连打车的钱都没有。”陈思源眉心微皱了一下,一大清早就满头大汗等公交车的我让他有些心疼。 “嘿嘿,我刚刚攒钱准备买个宝贝。”我笑得无所顾忌,把他递过来的一张卡丢在了中控上。 “这么嘴硬,就不肯求助家里一次吗?” “用不着你操心,我好着呢,哥,过几天跟你亮亮我的新宝贝。” 倒车镜里,柏叔的身影很快被远远的甩在了车后,那个小黑点最终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昨天馥汀兰那反常的表情,那是一种哀伤成疾的神情,我绝对没有看错。我没有任何心情揣测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于是从一个极端想到了另外的极端,那东西会不会是已经死去的爸爸的,可是这个瓶子的年代是民国时期的,这又让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假象,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存在另外的一个特殊人类,就算有也绝不可能是我的爸爸,我是个正常人,不正常的只有馥汀兰一个人而已,我在心里反复这样叨念着,想到这我感到很不安,紧张的打开了车窗。 从小到大记不得这是我们第几次搬家了,由于馥汀兰的外貌始终不变,又过于显眼,而这一次我们对外的关系竟然头大的变成了双胞胎姐妹,我无法想象有一天我被人误解为她的姐姐,甚至有一天是妈妈、奶奶的情况,每次想到这儿,我都感觉无比的恐惧。 “不要随便搭讪,尤其是邻居,准备一下,我们搬家吧。”我注意到陈思源脸色并不好看,自从昨天买了那个破瓶子,他就整个人看着都不对劲儿。果然,很快他便复读机般,那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语气,像坨冰般劈头盖脸砸在了我头上。 想想那个时候大概我不懂如何表达爱吧,其实对于亲情早随着岁月深深的埋进了心底,只是不知道那就是爱罢了,因为万事万物的质发生改变,都需要一个触发条件,而我们一成不变的相处模式,让我缺乏了思考力,更想不出,这一起长大的人也或许是个从未了解的陌生人。我习惯了被他照拂,自然而然的没有多停留一秒的直怼回去,“可不是我招惹的,谁让那位那么喜欢炫耀?非要自己出面在鬼市跟人家杠一个不出名的礼器,她自己惹的祸,这锅我可不背。” 巴诺这座古城是历经数千年的十三朝古都,当初我们逃离般来到了这座城市,而如今似有魔力般吸引着我,我有一万个理由想要留在这里,在这里还没玩够,总觉得这里有我非常期待的未来,我可还不想这么快搬家。 我将脸伸出窗外,这里春天的风并不柔软,拂面将我的满头短发吹得起飞,我这才发觉,原来我头发松若柳丝,似乎多年来我早习惯的潇洒只是为了隐藏着什么,心不知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碰了一下般难受。在记忆里,我曾也是满头长发,是在青春期大家都在向往长发及腰的少女时代,我猛然知道了那位的秘密,在那年生日我赠送了自己一头齐耳短发。我倔强的想要摆脱馥汀兰赋予的一切,她的举止优雅内敛,我便粗犷豪迈,不修边幅;她柳叶大眼,我就偏在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大大的无镜片眼镜;她皮肤白皙无暇,我便热爱户外将皮肤晒成小麦色,甚至不介意多几颗雀斑;她每天端庄套裙傍身,我则永远一身运动休闲装,与裙装老死不相往来。说起她似乎从未正式的关心过我,那种压抑的家庭关系,我虽早就习惯,却一直是个偷偷摸摸的探究者,而她昨天的那行泪,让我深深的在意着,我收回可爱自信的表情,关上了车窗,抿着嘴终于挤出了几个字,“昨天她哭了?” 陈思源正在专心致志的开车,似没听到般,虽然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可我看到了他嘴角分明颤动了一下。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这么肉麻的话是她的老情人写的?”本不想说出这样的话,我并分不清那种情绪是不是想要关心她,可是无论怎样却也没有想说出如此刻薄的言语,想到连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哥都能对她更了解一些,唯独是对我为什么不能坦诚,一下子一股热辣辣的气息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毫无遮掩的皱起了眉头,用纤细的手指推了下眼镜,口气淡淡道,“我知道她的秘密,你不用替他掖着藏着,反正我习惯了,你们从未对我坦诚过,什么都瞒着我。” “奶糖,你不要总把自己说的那么孤单,我跟馥先生都是很爱你的。”陈思源转过脸,恢复了以往的和善,微笑着,满眼疼爱的用一只手摸向我的头发,这让我更加烦躁,在他那张脸上看不出任何撒谎的痕迹,或许真相早就被时间封存,但直觉那就像充斥谎言的海妖之歌,不知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尽管如此,他还是我能够唯一有依赖感的全部。 因为我永远忘不了那温暖如阳光的微笑。十五年前,十岁的我被邻居们说成是怪物的女儿,我捂着耳朵躲在院子的角落里瑟瑟发抖。才只有十五岁的陈思源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对我伸出一只手,那张干净的脸上挂着让人安心的表情,我将颤抖小手放在陈思源手中渐渐恢复平静,“哥,我怕。”。 陈思源也是像这般抚摸我的头发,“别怕,馥先生会永远保护我们的。” 我使劲儿的摇头,泪水沁湿透了衣襟,“不,妈妈从来不管我,我只有哥。” 院子门口,馥汀兰双手环在胸前,冷漠的表情甚至染了些许厌恶,转身离去。 每当回忆,都会恶寒一次,我掉过头,轻轻在嘴角飘出一声“呵呵”,强按下陈思源的方向盘,让他将车子停在了距离电视台几百米的公交车站。 “我本就孤身一人,又何谈孤单!既然我就是个累赘,对于我来说你们不过也是个摆设罢了,别搞出很想关心我的样子,不过你放心,我会履行我的义务,每天按时回家,周末陪你们共进晚餐,其他时候,离我远一点,至于搬家的事,你们可以搬,我好不容易找了份喜欢的工作,免谈!” 我唱大戏般的说完这番话的同时摔上了车门,而我听到的是陈思源按部就班的嘱咐了一句,“下班后,我会在这里接你,注意安全啊。”他再次启动了汽车引擎,波澜不惊的驶离了我的身后。 没有对白的争吵,大概是我这个孤独人类最悲催的时刻吧,我的心里极度痛苦,却不知道这痛苦的源头是什么,那根很痛的线,我拼命去抓,抓到了心里最深处,却也不是她,线的底端空空如也,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她的谁,或者她是谁。 第三章 神秘的赞助商 我是上学时有名的“踩铃小姐”【注:“踩铃小姐”即踩着铃声走进教室的女同学,意思是这位女同学时间观念很“强”,在约定时间内既不会提前到达,亦不会迟到。此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走进办公室时,正好同事们起身去楼下开会,我跟着人流来到一间大会议室。 原以为只是栏目组的小会,却没想是整个历史频道的大会,几百名同事被云集在会议室,各色妖娆女上司的标配自然也不能少。这也许是人们顽固的成见,而对于那些大冷天穿黑丝袜,穿低领的36D,走路摆胯的雌性,我大抵只能粗略的将其划分过去,不得不说,看惯了我家那位,还真是很少有谁入得了我的眼。我时常感叹,为什么看似狭窄的脑袋,却能够迸发出不同的广阔天地,哪怕狂妄大胆,也千万不要被人间欲望断送了梦想,我要远离那些空虚的东西,也许是我内心对于正义的人道呼唤了太久,幸而我没有成为那类人的坐下宾。 我所在的是频道的舵把子栏目《古玩会说话》,这名字就可以看得出绝非简单的奢华版古玩鉴赏,是一个用古玩讲故事的创新类栏目。栏目的创始人,也是栏目的制片人程锦,那时候我单纯的并不懂得对待世人只能用姑且的眼光看待,在特立独行的见解中,她是一个有思想的职业女性,从不会奢华夸张的穿戴,干练稳重,一腔热血铺在栏目上的拼命三郎,当然对于下属的严厉每个人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个有人情味的栏目品牌的定位就是真情与实感,“用真情故事讲述素简与奢华,用实感信仰表达华年与蹉跎”这句广告语打出去后,一度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我来到这里第三个月了,亲眼见证了在传统电视台栏目招商难的情况下,我们频道的广告费却因为这个栏目扭亏为盈,不仅稳定了收视率,还吸引了新的广告投资商,新投资商出手阔绰,神秘无比。栏目的播出时间段一下子由每周二晚十点提到了周末黄金档,连复播也放在了每周五的晚饭时间,虽然制作经费依旧吃紧,栏目组的人手也不算充足,但却是个用真心和专业度拼杀出来的有价值的栏目,这正是我愿意留在这里工作的原因。诚然,对于一个刚走入社会的小青年来说,有一个不错的领路人是非常幸运的,每次会议的首席发言人都非我们这位锦姐姐莫属,而今天的焦点并不是她。 正当大家都在窃窃私语为什么突然召开临时大会时,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带一股莫名让人心慌的风走进来,与此同时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不少制片人都以最快的速度弹簧般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连一直以来都相当淡定的程锦也整理了一下并没有褶皱的上衣衣襟站起身来。频道总监王大壮,被我们私下尊称王胖子,他的嘴更是咧到了耳朵下面,殷勤的露出让人不齿的假笑,两只灌满脂肪的肥手交叉在胸前,如看见烤熟的肥羊般渴求般望着那男人。 “太荣幸了,蓬荜生辉,感谢上天让我幸运的请到您!” 不得不说,这是个中年才俊,虽不能算作气宇不凡,却是绝对的精英挂,浑身散发着贵态,单他微勾嘴角自信无比的样子,就搞得不少人心神不定了。 “井楚然!” “天哪,真的是他!” 在王胖子的双手邀请下丝毫不谦让的坐在了会议桌前。而随着他坐定,一杯冒着热气的茶已经递到了他手边。 这人有种不速之客的气场,坐在了满场的C位却不显突兀,同事们交头接耳中,只言片语便揭开了其身份。 关于他的传闻是这样的: 在三个月前,也就是我还没有回巴诺时,《古玩会说话》由于制作经费吃紧几次险些停播,利用自媒体宣传也没起到任何效果,历史频道也由于没有太像样的节目,收视率被亮了红灯,王胖子几次被台领导约谈。频道内部只能开得出基本工资,根本无法支付员工奖金,而我投递简历顺利录取也是因为实习生的成本低,但大家心知肚明,也很可能因此也就成了个空头的实习机会。可幸运的是当我开始实习后,栏目组运用自媒体互动宣传,引发了一段时间社会的热议,于是我们频道突然杀出来一个神秘赞助商,就是井楚然,他也是我市知名文化产业大鳄,家族不仅坐拥各大产业的广告出口,同时拥有国际三大品牌的汽车4S店,我们栏目组最近刚刚上岗的商务车也都是他老人家赞助的,货真价实的金主爸爸。由于他的出现,连我们这样的实习生都有奖金拿,这样神秘人物突然出现,自然令人出现难以置信的猜测。 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听了几句,可没那么多心思对于什么事情都饶有兴趣地细细鉴赏,对于这类的八卦我一向左耳听右冒,于是悄悄窝在了会议室后面角落里,悠闲的将两条笔直的长腿随意搭在一起,前座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同事像一面完美的墙,将我护了个严实。 “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井董事长能够光临我频道指导工作!” 王胖子特意清了嗓子,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陈述着他激动的心情。 “我们频道这个月的广告任务扭亏为盈,在全台收视率每日攀升,这些成果离不开大家的努力,更离不开背后默默支持我们的人。” 在热烈不断的掌声过后,他充满情感的望向井楚然,“有请井董为我们讲几句话!” 又一阵掌声过后,空气中因充满了好奇的力量而安静无比。偶尔几个同事轻咳几声,遭到了王胖子远程投射过来的厌弃眼神,立刻觉悟地捂上了嘴。 这井楚然瞥视全场,像是在找什么人,似乎并没有打算说什么。 王胖子悄悄对程锦使了眼会眼色,程锦识大体的站在了井楚然身边。 “井总,让我来先给您汇报一下栏目的近期收视率和栏目改版策划吧。” 见井楚然微点了一下头,程锦用专业的讲解打破了尴尬局面。 “我们准备增加新的栏目板块,《汝窑为魁》将会作为新板块的名字出现在下个月的第一期栏目中。汝窑这个宋代巅峰的工艺一直以素美闻名,这个新板块依旧延续本栏目的定位,更凸显素简风格,意如汝窑,是用朴素的风格讲述古玩相关的民间故事,我们也会请各行各业的人作为嘉宾出席。” 会议中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不出所料,这位井先生很快被程锦的绝佳口才所吸引,并道出深深的欣赏之意,“云破天青,没有装饰却不落下乘,好一个‘简素不会对奢华自卑’,我很喜欢你们这个不断作减法的栏目风格。” 井楚然的声音很有磁性,淡淡的夹杂着说不出什么地区的口音,更确切的,似乎有一点点外国人说中文的味道,他抬起袖口看了一下手表,突然站起身,看样子是准备离开,这让王胖子也跟随站起了身。 台内的突发事件常发生在新闻组,我前面的人墙先生耳边耳语了几句,人墙先生提起脚下事先准备好的摄像机匆匆忙忙向会议室外跑去。逢会必睡 【注:“逢会必睡”即每逢会议,无论大会小会都会立刻被催眠的办公室小白,且有躲避领导监督的高超技能,比如找寻掩体或梳着随时可以挡住眼睛的发型。此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的我并不清楚此时面前已经一览无余,而井楚然在一无所获后正准备走出会议室,却突然将眼睛定格到了正在打着瞌睡的我脸上,他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变化,竟然径直向这边走了过来。 本笑逐言开迎上脸去的隔壁小姐姐,脸色也突然变得容光焕发,起身后却发现井楚然越过了她站在了我面前,于是恼羞成怒的狠踢了我一脚。 “干嘛踢我!” 当我正呼吁正义时,抬起头却已无法逃脱的与这井楚然四目相对,那眼神正死死的抓在我的脸上。 这样不堪的场面总是千篇一律的以尴尬收尾,我无可奈何,但毕竟我这颗单纯的灵魂还不太会说谎,也来不及展示无限的思想发挥,于是无比认真的说道,“那个……大叔,您讲演太精彩,我听得太入神了……” 井楚然声线低沉的笑了下,转身看向程锦,小声在她耳侧说道:“新创意很好,或许需要请一些明星和民间的高手参加,我再追加你们栏目五百万投资。”这人再次露出难以接近的神色,转身离去。 王胖子因为摸不清此意而琢磨了好一会儿,望着这位行事诡异的大佬的背影,感动得险些落泪,摇着头小声感慨着,“刚刚是笑了?他笑了是吗!” 第四章 旧物拍卖会 因为井楚然追加投资,我莫名其妙成了栏目组的幸运星。 想想自从我进入这个栏目组实习,确实这里不太一样了,于是我平稳度过了三个月的实习期,终于有了独立采访的权利,我似笑非笑的接受了现实,虽然我一直都很想用能力去争取机会,但是似乎往往运气比实际行动更来得直接。 我领了奖金从领导办公室走出来,像忽忽悠悠做了一场白日梦。大家都说运气是一种体质,我不记得从小有什么中彩票的机遇,也不记得我是否曾经多么幸运过,如果说有个永远不衰老的美丽母亲和一个殷实的家庭环境是幸运,那我定然是的。可是如果这个母亲是个怪物,我从小被人排挤,我没有其他的家人,她从不爱我,连一直叫表哥的人也没有血缘关系,这种心无所靠的感觉可能说出来别人也不会懂吧。想来这个二十五岁对于我来说也许是个不同的开始,我来不及细想,在刚刚转正的当日下午便开始忙碌起来了。 我被派到旧货市场采集素材,已经有两名同事早早就到了,等待着这里的一场大型的拍卖会。 在大门口就能听见估价的人络绎不绝的叫声,我顺着那声音远远便看见一群人,围着一个临时展台。我并不认为这样的地方能有什么合理的拍卖,却不想这个旧货市场在没有打广告的情况云集着各路投机者,花街柳巷的名媛也都到场了,拍卖师正声嘶力竭的大声叫喊着,拍卖品是桌前的一件砚台。 我混进人群中,透过缝隙好奇的看向那桌上的拍卖品,当看清楚后不自觉地轻轻皱起了眉,那架子上的几件拍卖品甚是眼熟,明明就是上个月馥汀兰去乡下低价淘回来的便宜玩意儿。忘了介绍,馥汀兰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她对于投机的买卖总是那么的擅长,此时她戴着一顶垂着面纱的大帽子坐在场内,单手握着一杯咖啡,不用看,那是一杯馥芮白,没错,与我的名字一毛一样!她偶尔优雅的端向嘴边,一字型领口露出一片冷白的皮肤,正用风趣诙谐的方式讲述着那件砚台的故事,引起了环境里反复喧闹不堪的掌声。 前文说过,馥汀兰有一个能力,她可以用手触摸一些被注入情感的物件,这情感或许是执念,她能看到物件曾经主人的前世今生,自然讲故事这样的事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一种特殊能力罢了。 当然,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与其说馥汀兰在拍卖一件普普通通的砚台,不如说是在帮助它找寻真正的主人或帮助这个主人完成一个遗愿。这砚台曾属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爱上了一个穷小子,砚台的这位主人曾经倾其所有帮助自己的爱人考取功名,是位有非凡胸怀的女子,拥有此物者,金榜题名。故事被馥汀兰讲述的栩栩如生,像是熟悉故事里的每一个环节,让听者仿佛真的见过一般真切动人,让在场的有些人听后先是被一些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而后又悄悄的抹着眼泪。然而,我清楚这个故事,馥汀兰并没有讲出砚台主人的全部,当年那女子意外亡故,未婚夫考取功名后另娶他人,说好的“永生永世,只为你”,最后的新娘却不是自己,最终这女子也未能再次投入到她所爱之人的怀抱里,化作尘埃,心中亦是一片空虚,那心灵的枯漠真的是如此荒凉无情。 我来不及在记忆里搜寻,这个故事我是何时听她讲过,却很自然的了然于心,那时候我并不清楚,这个故事像极了曾经的馥汀兰,当然对她除了探寻,也是毫无怜悯之心。虽然馥汀兰每个动作都极致优雅,说起来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女人罢了,她的灵魂遭受了情欲之痛却依旧充满了爱,或许在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包扎伤口。大概每个人都有回避伤口的办法,有人选择忘记,有人选择不停的揭开那痛,希望得到宽恕。 百年前她虽与现在样貌无异,却还是个面貌青涩的少女,经常为了与青梅竹马的沈安之见面而翻越院墙,结伴去城郊的古玩摊淘货,一起学做瓷器,二人如胶似漆被周遭视为天作之合。那被柏叔误认为乾清花的就是当年沈安之亲手为馥汀兰做的花瓶,并在水中栽种一支兰花,平底刻上了“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的定情誓言,相约无论什么时候,二人相濡以沫,仅此一人,永不离弃,爱情庄重而清澈。 馥汀兰家族遭遇变故,她举目无亲被时光抛弃,走投无路带着唯一的侍女铃铛去寻求青梅竹马沈安之的帮助,而她却被拒之门外,遭遇了沈家人的退婚,馥汀兰并未再见到爱人,而是带着铃铛黯然离去,这定情信物早被她当年丢给了路边纳鞋底的老太太,自此与爱人一刀两断,各自天涯。不管她是不是真的想忘记,当百年后的那行泪滑落,一切已有答案。 我是个简单的在幸福中不自知的人,因为从未经历过所谓的痛,自然并未注意到那些微妙的情绪,只是想要急于探个究竟,那砚台因馥汀兰的故事而变成了炙手可热的珍宝,正当我想要揭穿馥汀兰永远不会因为溢价过高而惭愧的行为时,只见一个心花怒放的年轻人高高举着手牌。 “五十万!” 年轻人喜笑颜开的等着下面的谁再次喊出更高的价格,大家也都很适应的瞬间回到了拍卖的现实中。 云集在这空间里的人也并非等闲之辈,过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的冷场,又有人反复思考后叫道,“六十万!” “七十万!”第一个出价的年轻人毫不犹豫又叫了一次,得意的口气让人倍感恼火,顿时令大家兴高采烈的气氛推向高潮,大概很多人争抢加码只是未了一场较量,局势变为高声谈笑中应和着估价者的反复提价,最终角逐谁更胜一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馥汀兰突然举起手牌。 “一百万。” 场内因为馥汀兰的特殊举动而再次轰动了,大家不明白为什么馥汀兰要自己拍卖自己的东西,又要自己高价拿走,而前面讲述那个栩栩如生的少女又是为什么,大概所有人也没有想到很快他们便知道了答案。 一个七旬的老翁颤抖着双手来到馥汀兰面前,老泪划过面部的深沟,滚落到下颚。 “能不能把它让给我,这原本是阿青的东西,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我跟她的事,但是能不能给我个机会,把它让给我……” 馥汀兰却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似乎完全没有兴趣听老人讲故事,冷漠的再次举起手牌。 “一百伍拾万。” 老翁将一叠厚厚的存折放在了馥汀兰面前。 “这些钱原本是为了给阿青置办聘礼的,我是真心爱她的,也是真的亏欠她……”老翁哽咽着,像是在乞求原谅,最后跪倒在了地上,“我每年都会不断按照倍数往银行卡里加钱,虽然与旁人结了婚,但我从未忘记过你,没有你,便没有现在的我,阿青,请你原谅我……” 不出我的所料,在老翁或赎罪或发泄的状态后,陈思源替馥汀兰收好了那厚厚的存折,又一笔高出手的生意稳稳当当的达成了。 一个普通的砚台又被卖了个超高的价格,整个拍卖会沸腾了,因此所剩无几的拍卖品呈现了哄抢的状态。有人声嘶力竭地大声喊叫着,拍卖桌附近的工作人员拼命制止才让现场再次恢复了正常状态。 “这……”我拨开人群再次想要揭穿馥汀兰哄抬价格行为,却突然听到一声喊叫:“馥芮白!” 抬脸一看又是陈传柏!在此伏彼起的拍卖声中,柏叔大摇大摆的挤到了我身边,保持着昨日便已激动无比的神情。 “何等缘分,何等缘分啊!丫头,你姐刚刚高价拍出了一支银盏,听说是孙先生用过的呢,你看到没,刚那个老爷子的事,这不是做了个天大的好事嘛!” 同事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因为柏叔硕大的嗓门发现了我,簇拥到我身边,好奇的看着我。 “小白,神秘的W小姐是你姐姐?” 如果说一个人想要引起注意的话,柏叔已经完全达到了目的,因为他这一段简单的话,全场鸦雀无声,大家都看向我,一心想要看看那被人惊呼神奇的女子的妹妹是何等样人。 “W小姐太酷了,听了刚才她的讲解,我是五体投地,一下子那个东西就多卖了两百万。”同事庄晗晗两眼冒光凑了过来,仔细端详着我的脸,从上到下扫描仪般过了一遍我的全身,“我们怎么一直都不知道你有个这么厉害的姐姐,可是她为什么总是戴着面纱从不露面呢?小白白,还别说,但仔细一看你俩这外形跟双胞胎似的,你俩是双胞胎没错吧?” 一位女看客拿着一只玉镯,好不容易挤在了密密麻麻人群的最前面,当馥汀兰讲解后,女看客很不满意的问着问题,甚至问起了馥汀兰是否自己真正相信那些故事,透过黑色的面纱,可以看到馥汀兰微微勾动的红唇,“你们总问我,为什么对于那些古物知道的那么详细,如果说我能看到他们哀伤的脸,他们总在与我诉说他们的过去,那些背叛的往事,那些伤痛和爱,你们信吗?”说完她还特意掩面不经意的笑着。 馥汀兰风趣的讲解引起台下一片笑声,身侧的陈思源沉沉的目光看着馥汀兰,只有他一个人没有笑,双手交织在一起,说起来眼神还有些哀伤。 “我在这等了快两小时想采访她,可是刚刚所有的媒体都被人拦住了。”另一位同事也热情的抓住了我的胳膊,“她要走了,能不能介绍我们认识一下大神啊!” 透过人群,馥汀兰并没有看向我一眼,而是在陈思源的护送下悄然离去,依然保持着她那袅娜的身姿和文雅的气息。 我耳边的声音变得模糊,自尊心激起了我的倔强脾气,在我的怒火中烧被压制住后,整个环境变得再次喧闹不堪,而我又在期待什么呢?是期待她能看我一眼向我点点头,还是我心甘情愿的顺从了,向她亲昵的招招手?我们只是无法对外公开真正关系的奇怪关系罢了。 庄晗晗和另一个同事露出崇拜的眼神,“这是我见过第一个没有流拍的小型拍卖会,你姐太牛了,刚刚你们看到没,只要东西过了她的手,她就能说出准确的年份。” 同事们因惊讶而张大了嘴,我的马甲竟然就这样掉了,而柏叔火上浇油的狠狠又添了把柴。 “我昨天刚刚发了大财,也是托了她姐的福,我一个三万块买的瓶子,转手她就给了我三百万,你们说我是不是最近走了什么狗屎运?”柏叔的声音似乎在与全场较量,惊人的穿透力回荡在空气中,“馥芮白,你也说了那东西不值钱,你们馥家出手大方,带我走上了致富之路,大神受我一拜……” 我一把拽过柏叔的脖领,将他按在一边的桌子上,“你丫找抽是吧!” 第五章 塑料友谊 拍卖会后,一共售得二千万人民币,而一万九千万进了那位神秘玩家“X小姐”的囊中,我本很快忘记了那些啧啧称羡的面孔,然而拍卖会引起的风波并没有平息。 有人说办公室就是一个随时可以乱流的社会角落,而“神秘玩家”也由此不再神秘,因为柏叔的骚操作,我顷刻间又成了焦点,突然多了一些主动示好的陌生面孔,也更多了一些莫名敌意的白眼儿。 人们总是将对方没有否定自己而揣测为默认,庄晗晗的那句问话,“你俩是双胞胎没错吧?”已经在办公室内成了真,也许是生活过于平淡总是需要调味剂,也并没有人因为猎奇感而感到害臊,同事们被热辣辣的新鲜事儿一下子上了头,利用职业习惯将那些有钱人家族的桎梏编成各色桥段。挥金如土成了我那“姐姐”的全部特质,我也因太过普通成了万贯家财下不被待见的灰姑娘。连冷脸的陈思源也被编纂的有模有样,什么“霸道总裁保护小娇妻”,又或什么“赘婿颜值担当有没有”,甚至有人夸张的问我那个“姐夫”的兄弟姐妹给介绍一下,我扶住几度惊吓得快要掉底的下巴,瞬间清醒的是这个令我平时唯一作为逃离家庭环境的地界儿,也被馥汀兰围剿了。 谣言随着时间终归会渐渐淡去的,我疲惫不堪的熬到周五下班,正准备溜之大吉,却见庄晗晗被骂得灰头土脸,迈着小碎步从制片人办公室走出来。 门大敞四开着,程锦叹着气将文件丢在办公桌上,“找个素人都这么难吗!” 这位锦姐姐脾气一向很差,可能是惯了我家那位话都不会跟我多说的风格,看这样喜怒哀乐易于言表的行为反而觉得格外的真实,在我心里一个女强人有些脾气没毛病,毕竟人都是需要发泄的嘛。我是多想与馥汀兰大吵一架,可是她却连吵架的机会都不给我,表面上她的一切都做的那么完美,让人根本不知道怎么揪起一段争执的导火索。 本来我只是这样安然的路过而已,却没想小跑过去取了文件又折返回来的庄晗晗如看见救命稻草般,动作熟稔的扯住了我的胳膊,将我拖到了走廊的角落里,面色紧张的时不时张望着锦姐姐办公室的方向。 “嘘嘘,小白白,江湖救急。” 这位庄晗晗不仅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男闺蜜,我来电视台后的唯一好友他也不是本地人,大学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就留在了巴诺市,说起来与我一样的孤苦伶仃。虽说他看上去外形是软弱了些,性格中也有些恶趣味,因为太浪说起话来经常会尴到某某同事,但在我还是实习生的时候,只有他不顾我的新人身份挺身而出,让我在两小时内熟悉了节目,三天学会了全部工作流程,实习生就只有我能给披荆斩棘的留到最后,功劳绝对非他莫属,也是绝对的外干中强型的中国好萌友。他没什么朋友,经常被栏目组的人排挤,在我财务吃紧的时候从不吝啬,请我好吃好喝,操着东北口音与我互诉衷肠,所以我当即就拍着他的肩膀,将他认定为今生的好姐妹。 “好说好说,放开你的咸猪爪。” 看他的样子根本不是1和2抉择那般简单的求助,这个没脑子的说不定又惹出了什么大乱子,我正要安慰他,却不想他将那份文件塞进了我手里。 “下个星期就要录制新一期的节目了,这是策划案,‘寻找过去的真相’的主题是我想的,怎么样,看这名字不是盖的吧。”他拍了拍胸脯,“没错,这期节目我是总编导。” 我瞧了一下,那是改版后的新一期策划案,的确是少数的栏目组高层才有资格看的详细版本,瞬间让我垂涎三尺的瞪大了眼睛,封面上写着《汝窑为魁》五月方案及嘉宾名单。 庄晗晗用期待的眼神看向我,“小白白,你一定要帮我哦,你可是答应了哦。”总觉得他话里有话,正在刻意筹谋着什么,但是每次看到他那像柯基犬撒娇的眼神,我都毫无抵抗力。 “想吃好吃的了吧,我可没钱请你,明天我就要带我的宝贝回家了,想吃好吃的,下个月我开了工资第一个请你。” 庄晗晗在工位上拎起他那布满品牌特征的驴牌大包,跨住我的胳膊,神神秘秘的腼腆一笑,“哥不差这点碎银两,我们先远离这里,我请。” 灯红酒绿是巴诺市小街的特点,空气中弥漫着香香辣辣的味道,我糊里糊涂被庄晗晗拽到了一个当地小有名气的涮串店,并被他一瓶小啤酒罐进了肚,感觉整个人有些飘飘欲仙。 庄晗晗将好吃好喝的盘子全部推到了我的面前,我撕下一块毛肚在嘴里咀嚼着,感觉整个嘴麻滋滋的,头也麻麻的,这样暗爽的感觉让生活突然变得很美好。 “你就知道我抵抗不住美食的诱惑,姐妹,到底什么事,直说。” 庄晗晗继续憋着小心思,慢条斯理的说道,“真给咱自家人争气,我就说我庄大人运气逆天,要么没有朋友,要么就交一个顶级白金克拉斯好友,别看你这外形跟个假小子似的,我就稀罕你那小倔劲儿,绝对是大家闺秀,对,大家闺秀。” 他压下一口啤酒,忽闪着一对含情脉脉的大眼睛看着我。 对于男人来说,他这个外形确实娇嫩细腻了些,不过我总觉得男孩子干干净净会穿搭总比脏兮兮的胡茬子壮汉可爱得多,看着他那细皮嫩肉的小脸,我惹不住掐了上去。 “别哔哔了,说正事吧,再不说我要喝多了,我家教严着呢。” 庄晗晗满眼的隐忍和委屈,咬着嘴唇叹了口气,“你有那么有钱的姐姐,你怎么过的这么苦啊!我可怜的小白白,不过你别担心,我不会对任何说的。” “就你戏多,不是你这个大喇叭,全单位的人怎么都知道了。” 庄晗晗用纸巾细致的擦着嘴角边的油渍,飞快的说了句,“我就只说了一句。”又装作细细回忆的样子,点了点头,神补了一刀,“我就说了你姐姐是个大富豪,你们是双胞胎。” 这孩子,终究是指望不上的! 我已无力吐槽,反正一切都既成事实,任流言再多,也好过小时候那些指着我鼻子说我是怪物的女儿要动听得多。单位里我就此一个心腹,自己选的姐妹,只能自己去原谅和宠爱,我仰头将瓶底最后几滴啤酒倒进了嘴里,还没闭上嘴,紧接着我便听到了令我头大的请求。 “能不能让咱姐当我新一期节目的嘉宾?保证不打听八卦!” 我咽下那口小啤酒,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爱闹腾的主儿,玩世不恭的在他的脸前的空气中画了个大大的叉。 “你,别打我的注意。” “小白白,白哥,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如果我搞不定嘉宾,这次我就要被贬做庶人,入辛者库,你忍心吗?我好不容易含辛茹苦熬到今天,我的不易你都懂的。” “那天咱姐蒙着面纱,神秘无比,不过这都正常,大佬嘛!”庄晗晗夸张的大肆渲染着,“虽说我没见过你姐姐真正的长相,但是凭我这双自带滤镜的慧眼,你俩外形相似度绝比百分之九十以上!说真,小白白你明明长的挺好看的,就是不太会打扮,好好一张小脸让你整稀碎。”庄晗晗用两手架出一个相框将我的脸装在了里面,“难不成让我猜对了,你俩真是双胞胎?” 服务员端上几瓶东西,庄晗晗推了一瓶到我面前,“来来来,亲爱的,喝瓶豆奶醒醒酒,我刚让服务员给你热的。” “奶?奶奶的!你不知道我从来不喝奶吗?尤其是热的!这是我的雷区,你打我主意也是踩了我的雷区!”我从椅子上摇摇晃晃站了起来,顺了个啤酒瓶子指着庄晗晗,“还有事吗?没事赶紧退朝,姐姐我要回家了。” 庄晗晗拍着桌子也站起身,单脚踩在椅子上,一根手指指向我的脸,“小白白,你雷区咋那么多,咱俩绝对是塑料友谊,友尽!” 那话音还没落,一个细高的黑影出现在了我的背后卸掉了我的酒瓶,让我不自觉的打了个酒嗝,回头一看,笑嘻嘻的随意捋了一把额前的碎发。 “嗯?”尾音向上微微挑起,气息不稳的望着眼前的男人,“哦,原来家长来了……” 陈思源慌乱看向别处,视线落在我丢在椅子上的策划案。他将策划案塞进我的背包里,一把将我扛在了肩膀上。 “哎呀,光天化日你要把我们小白白带到哪去啊,你再不放下我可是要报警的啦!” 庄晗晗虽胆怯,却急急的追了出去,勇敢的挡在了陈思源面前,那担心的意味绝对是真实的。 陈思源脸色当即温和了不少,语气随意,“你没听到她叫我家长吗?” 庄晗晗人乖嘴甜,抿着嘴一笑,将陈思源上下打量了一番,“哎呦,我想起来了,你是那天古玩拍卖会姐姐身边的……姐夫好!” “我是馥芮白的哥哥。”陈思源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笑容,“我先带她回家了,你回去也注意安全。” “谢谢姐夫,啊,谢谢,姐夫哥……” 琢磨着陈思源的关心话语,庄晗晗又调皮了,“哎呀吗呀,这关系咋有点乱套,哥,你尊姓大名啊?” 都说人喝多了会让人变得大胆而狂妄,那时我大概是真的非常想帮庄晗晗度过难关,竟然毫无思考的说着醉话,在陈思源肩膀上懒散的抬了下眼皮,“哥,吃人嘴短,你去帮我好姐妹录一期节目。” 又用迷离的眼神看向庄晗晗,“晗晗,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这点小忙,我帮了!” 第六章 行走在时间中的人 第一次体会到了宿醉的滋味,我捂着隐隐作痛的胃,从一张轻薄的蚕丝被里爬出来,隐约看见卧室的门被轻轻叩上,再扒开眼睛已经近午时。 说来奇怪,这是我第一次没有梦,一觉天亮,靠在床喙边,脑子自然还有些不清不楚,忘记了昨天见到陈思源后如何回到家中,当然对庄晗晗大义凛然的承诺对白全然的抛在脑后。 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牛奶和一块姜糖,我烦闷的掀起被子遮住了脸。 我不知道这杯温热的牛奶的来历,又是谁刚刚轻轻叩上的房门,事实上我很想知道一些答案,哪怕只是这样微小的事情的答案。 在我十六岁前,每天我的床边都有着这样一杯热牛奶,我一直侥幸的以为,她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若不是一天清晨我看见陈思源让保姆准备热牛奶,若不是那一年我知道了馥汀兰的秘密,若不是我一直固执的以为,我就是那个不该出生的累赘,大概就会一直那样安稳的幸福下去吧。那时候我不是已经西斯底里的制止了这无聊的行为吗?而从那天开始,我就再没见过床边的牛奶,一直以为今后也不会再见了。 我偷偷在被子里抹了一把泪,是啊,我又在期待着什么,一杯牛奶能说明什么,自取其辱罢了。在外界从没敢公然承认我是她的女儿,在我心里从未提过,也不敢提及这层关系,我只能任岁月奔逐,那从不经停的时光,心尖空空的感觉让我变得异常敏感且悲观,当然,我还要保持一份矜持得体的笑,去应付自如今天的家庭用餐,不过是一顿饭而已。 拍卖会后馥汀兰消失了几天,可我知道她今天依旧会准时的出现在家中,因为她虽然神秘,却从来都是个准时的人。 说起我从不会担心她会出什么事,大概是来源一个过去的往事。 听陈思源的母亲吴妈妈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时候我不并不知道那就是馥汀兰的事,只当是市井逸事,听得害怕又新奇。 【注:铃铛是馥汀兰的侍女,也是一直跟随至今的家族系管家的起源,铃铛的孙媳妇是陈思源的母亲吴倩玲。】 大概是吴妈妈希望我能慢慢适应有这样一位母亲吧,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她就与我讲了一些馥汀兰的故事。故事的起源还是馥家遭遇变故开始的: 百年前,馥家遭遇变故后,东西被抢的七零八散,馥汀兰每日以泪洗面,想要守护馥家老宅,等待家人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只有铃铛知道,馥汀兰执意留在馥家老宅,不仅仅是因为想要等待家人,亦是对未婚夫夫婿沈安之抱着希望。 馥汀兰无数次幻想着沈安之能突然登门,就像当初的模样,一缕阳光照在他的发丝上,就在馥家大门口对她一人微笑着。每每想起这段,都能勾起她的旧情,眼神中从期待后透出格外的悲伤,每一次期待到失望都失去一次对情人的迷恋,可是回忆总是夸大了昔日的爱情,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大概早被抛到脑后了吧。馥汀兰对于沈安之来说无非是个家破人亡,被街坊四邻恐惧的吃了家人的怪物,可谁想,馥汀兰真的就成了一个不老不死的怪物,她彻底被世界抛弃了。 自从馥汀兰被沈家拒之门外,沈安之也如人间蒸发般,再未出现,哪怕是在京海城的一次偶遇也不曾有过。 馥汀兰无数次夜里对着深黑的夜呐喊,自己做错了什么,让她一夜间失去了所有,她失去了家人,失去了爱人,甚至走到熟悉之处,都会被众人嫌弃,跟随她的只有流言和诅咒。每一次人们将她推向更深的深渊,那一夜的噩梦都会再次向她狠狠袭来,她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恐惧得浑身发抖。 她忧郁成疾,不再衣着端庄,不再满眼风光,像一个丢了魂的精神失常的患者一样,整日在京海城的街道游逛。铃铛含着泪跟随在她身后,求助过去受过馥老爷恩惠的人能够帮帮小姐,却不想人心往往是最难测的,就如现在很多人流行说的一句话,“人们都喜欢锦上添花,不喜欢雪中送炭”,甚至上演墙倒众人推的角色是那个曾经自己帮助过的人,馥家除了密室里的东西,都被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洗劫一空,慌乱之下,直至危险将至,她们都不曾注意到。 事实上,那危险一直都在,阴谋就像一双眼睛一直死死的盯在馥汀兰的背后。而后的许多日子,馥汀兰都是在被追杀和逃亡的路上。 一日,铃铛正在药铺给馥汀兰抓药,听见当街一声响亮的枪响,当她跑出药铺时,看到馥汀兰的胸口中枪倒在血泊中,任她哀嚎也唤不回小姐的一衍生息。 铃铛为馥汀兰办了丧事,花了三倍的银子才找到男工愿意帮馥汀兰下葬。她哭成个泪人,手里捏着将一弯泥土久久不愿意放在棺木上。 “小姐,当初是馥老爷把我从街上捡回来的,我生是馥家的人,死是馥家的鬼,没有你们,铃儿也不知道能去哪里,让我随你一起去吧!” 铃铛当年是被馥家老爷在大街上收留的孤儿,没有家人,从小跟在馥汀兰的身边,情同姐妹。正当铃铛要一头撞死在棺木上,馥汀兰突然从棺材中坐起身,黑暗里,她手心里突然透着古钱币形态的血色光芒,甚是恐怖,吓得男工们扔下铁锹四处散逃。当那光芒散去,那明明是铃铛亲手清理枪伤的胸口竟然毫发无伤,铃铛被吓得晕死过去。 从那一刻馥汀兰真正的苏醒了,她知道了自己不死之身的秘密,这一切与刮伤她的铜钱有关,包括家人的失踪和自己被追杀,一切的起源都是它。当一个人跌入绝境,却心中有所念,当这个“念”化作执念,便会变成另外的样子。从那以后馥汀兰被找寻家人和真相的执念掐住了脖子,从极度深悲中被唤醒,这个遭母复仇的默勒阿革洛斯竟然复活了。她恢复了优雅的外表,看上去还是过去那个大家小姐,铃铛醒后惊喜交加,听了馥汀兰的遭遇,与馥汀兰抱头痛哭。 “铃铛不相信小姐是恶魔,你永远都是铃铛的小姐,只是被恶魔害了,铃铛愿意跟随你一生,跟你一起抓住那个恶魔。” 铃铛继续操办了丧事,掩埋了那个曾经装着馥汀兰身体的棺木,在馥家老宅发丧后哀嚎几天几夜,终于平息了馥汀兰死而复生的消息。 经过几次搬家,终于馥汀兰过上了安稳日子,而随着“馥汀兰”的死,危险似乎真正解除了,馥汀兰和铃铛又回到了老宅,那时候已经是四十年后了。随着铃铛的衰老,馥汀兰依然面貌如初,彻底证实了她不老不死之身的猜测。 当我被动接受馥汀兰的不同是在十六岁,我也是在那年剪断了长发,变得无比叛逆。原来她真的不爱我,或许她那冰冷的眼神就是在一直埋怨我成了她的软肋。软肋……或者说我想太多了,她哪有什么软肋,我不相信活了上百年,还有什么想不开,她早不在乎家人的消失,不是也一样忘记了沈安之,一样情感不能自持,找了旁人才生下了我。 我十分不喜欢用这样方式讲述故事,但是我的母亲真的太特殊了,我很想把她讲得神气活现,如果不努力讲清楚她的身世,恐怕读者很难理解我与她的关系为何会如此糟糕,那么一定请大家原谅我的赘述。读到这里,大概很多人都想看到我与馥汀兰的日常,那么接下来的这顿周末午餐,就大概是我们的全部吧,或者更确切的说是这顿饭之前我心中的全部。 我喂完了狗,故意没有洗脸,蓬头垢面的出现在宅院天井的客厅里。绕过天井,踏着甬路向西侧是一明两暗的房舍,其中暗的两间是馥汀兰的茶室和书房,另一间是她的书画室,透过窗子可以看到一大张黄花梨的桌案,上面磊着各种名人法帖,数方宝砚下压着几幅还未干的笔墨,其一侧矗着一个汝窑花器,讲究的插着几囊茶花和栀子。再向前则是后院,大株玉兰花兼着冷翠墨菊透出院中的异香,绕过这潭点缀,才到了用餐的小室,上围也是一处小天井。 还没进入就听见黑胶唱片机音色纯正的放着老曲,当我一双叮当猫拖鞋不和谐的踏入老砖铺设的餐室内,她正神色晦暗地站在一个比我还高的沉香面前,凉凉的对我笑,“坐吧。” 第七章 我只是你爱喝的一杯咖啡而已 那沉香是一对,馥汀兰吩咐陈思源将那对立在了门柱两侧,天然形态像两只怪异扭曲的惊弓之鸟被折断的羽翼,修行般卧在那处。 除了那些咿咿呀呀的老曲外,餐室的环境里几乎空无一声,天井的阳光安静的透过厚厚的玻璃打在酸枝的花茶几上,两盏太师少保放在两只荷口杯托上浮于其上。 一切和谐共处,只有我一身卡通睡衣看着异常突兀。馥汀兰习惯了我一向的叛逆,似没看见我这一身雷人造型般,安然坐在另侧,用指尖捏起她独有的白玉茶盏,先是轻轻拂于鼻翼之下闻过茶香,而后掩面品了一小口,触碰茶盏的指形缠绕着万般优雅,似透出淡淡清香。 距离咫尺的饭桌上还空空荡荡没有排菜,这便是我家的规矩,每日进午餐前要先喝一会茶,吃几颗水果,待用餐时间到了,大家方才入席。入席也不过馥汀兰、我和陈思源三人罢了,却也是长幼有序,馥汀兰永远会坐在坐北朝南的主位。 我重重的坐在花茶几边,将拖鞋甩在一边,两只脚踏在座椅上,像只松鼠一样蜷在椅子上。端起盖碗随意的压下一口,那温度不凉不热,竟是特殊熬制的养胃香茶,入口后胃里感觉暖暖的,虽不似之前那般翻江倒海的难受,却觉饿得心慌,想来我如果不那么倔强的喝了床头那杯牛奶,也不会让自己如此窘迫空虚。 或许是陈思源见我面色不好,今日我面前的水果换做了一小碟荷花糕和一小碟开心果,我毫不客气的用手拎起那本来叠着叉子的花糕,直接丢进了嘴里,顿然味蕾得到满足感,头不那么晕了。 馥汀兰一贯平和的神色间,今日似多了一丝古怪,眼神复杂而微妙的压抑着,但这种变化很快被她压抑下去,我甚至以为刚进屋时她那神色晦暗的样子是自己看错了。她并没有向我递来任何嫌弃的目光,也没有像以往一样会立刻叫来保姆,吩咐以后不用再给我上叉子了,馥芮白喜欢用手的。我这样努力的想要她注意,却得到她的如此漠视,让我脑子里纷乱如云,看来我大学到研究生离开了她整整六年,当真还是无法讨她的一丝欢喜,床头那杯牛奶看来只是我自己多了心。六年对于她的人生长河不过转瞬即逝,包括生离死别,早就习惯了吧。 此时我并不清楚,馥汀兰百年里一直在找寻的古钱币的真相,她也将迎来人生中最大的考验,她消失的几天就是去调查了新的线索,她此时的心里极不平静。昨夜若不是为了今天陪我吃饭,便不会匆匆赶回来的,而陈思源在饭店里将我带走时,馥汀兰正坐在车里等我,只是我已经喝得伶仃大醉。那些我所在意的细节,当然每样都是馥汀兰亲手做的,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罢了。 馥汀兰手间多了一个账本,保姆双手放在身前,拘谨的站在一侧。 “馥先生,这是今天午餐的食材、菜目和账目,请您过目。” 陈思源安排好饭食,也坐在了花茶几边剩下的一把椅子上,看我故意将开心果拨弄得撕心裂肺般响,脸上浮过暖笑,抓过一把帮我拨了几颗,放在了我手边的小空盘里。 “好,上菜吧。” 那声音的尾声婉转悠长,像绵绵不断的细丝缠绕在耳际。馥汀兰身上有一种魔力,她从不娇,却是无法形容的能让人坠入谷底,愉悦不起来,却也怒不起来。 馥汀兰将那账本递给陈思源,陈思源接过保姆递过来的笔在账目上熟练的签好了字。 阳光在随着时间变换,一片糯糯的云飘过后投射而下光影,馥汀兰逆着光,身影似有烟霞轻笼,她手中一只小巧的香炉,用银匙随意的玩着沉香,那袅袅婷婷的烟雾缠绕处,如她的神色般贴合,左手无意识的摩挲着掌心,手指微微的颤抖着。 “馥先生,可以用餐了。”陈思源将主位的椅子拉开,站在了一边。 馥汀兰轻轻起身坐在了那把紫檀圈椅上,食指轻敲在桌案上,“上桌,馥芮白。” 我从椅子上慵懒的爬了起来,光着一只脚将刚刚丢翻着白的拖鞋踢了过来,邋遢的将脚伸进去,拖在地上挪到了饭桌边的椅子上。 我们用餐的桌子并不算大,是一张红杉木圆桌,周围环绕的座椅只有一把是紫檀的,也就是馥汀兰刚刚坐的那一把,余下的两把是红杉木的靠椅。 圆桌上四道小菜,每一道都不是我爱吃的。我喜欢够味够劲儿的川菜,她只喜欢清淡素简的菜品,周末在家里的午餐从来都是这样千篇一律的一小盘盐水白皮鸭、香烤豆腐、蔬菜清羹和一个素炒豌豆苗,今天我的手边多了一碗松茸汤和一小碗枸杞首乌膳粥。 “思源,你也一起。” 陈思源用骨瓷杯盛了咖啡放在了馥汀兰的手边,恭恭敬敬的坐在另一张属于他的椅子上。 她捏着长长的公筷夹起了一块鸭肉,停顿了数秒,似在犹豫着什么,而后将鸭肉放在了自己手边的盘子里,轻轻的咬食着。 我大口的啃着鸭翅膀,心早已经飞走了。在与馥汀兰吃饭的时候,我经常都用会走神的方式打发时间,她喜欢静,而我根本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适应压抑的氛围最好的办法就是与这世界隔绝,我绝对不打扰她,但是我的脑细胞在快速的运转,尤其今天可是我的大日子,终于可以把宝宝领回家,这宝贝让我攒了好多年的耐心,大学几年勤工俭学的小金库,加上上班这三个月的奖金好容易才盼来的,我的脑细胞正在兴奋中,竟然在兴奋之余没有听见馥汀兰在叫我。 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家讲究不语,她很少说话,声音又轻,她竟会打破规矩叫我的名字。 “馥芮白……” 我不是很清楚她唤了我几声,最后在陈思源刻意的轻咳后,听得的那句依旧语气清淡。我这才发现对面的两个人都已经吃完了饭,放下了碗筷,馥汀兰正看着我,那清眸深处没有温度,有双手向是要把我抓走一般。 “你最近可接触了什么奇怪的人?” 我耐着性子摇了摇头。大概在她的眼里什么样的人都是可疑的,可是在我眼里只有她才是最奇怪的,为了隐藏自己的秘密,她费尽心机的四处搬家,凭什么她一直都占据主导的地位。 “工作暂时辞掉吧。” 听着她不慌不忙的语气,我却烦躁的有些坐不住了,我不清楚这样的情绪是因为她将我当作提线木偶,还是我这一天在心底期盼过她是不是关心过我,我想我们那时候一定是遇见了母女感情中的瓶颈期,我心里想着那杯有温度的牛奶感觉很委屈,竟然那埋了很多年的情绪爆发了。 “假装关心我,你不累吗?” 我带着挫败感摔掉手里的筷子,拍着桌子,人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气急败坏的走到她面前大喊着,“哥先是莫名其妙的要搬家,你现在又让我辞职,我做错了什么?” 馥汀兰仅仅微偏了一下头,清雅的面庞像是很认真的想了下,“只是暂时。”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辞职,我刚凭我自己的努力转正,从没靠过你。”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后背浮上一层冷汗,然而并没有阻止我说下去,“我不懂,什么事不能正面去面对,你在怕什么?我不会像你一样躲躲藏藏一辈子。如果是为了你自己,大可不必担心,我不会成为你的拖累。如果大言不惭说是关心我……” “从你出生到现在,你一共花了五百六十五万八千五百零六元,还不算你上班后在家的吃穿用度和你打碎的古董。”馥汀兰左手捏起骨瓷杯,起身坐回了花茶几边,身子向后一靠,右手搭在了椅背上,每个动作都堪称极致的优雅。 我看着馥汀兰,挺不耐烦的,嘴角带了一抹邪气的笑,“果然在你眼里就只有钱。”我无法平息的对待这一切,为什么我已经如此难过,她却还是那副亘古不变的表情,我看得出她又要躲我,我无法压制自己的心情,跟到面前拽起她的右手,“从小到大,你不抱我,也不让我碰你,我甚至都不知道你手的温度,我就那么让你厌弃吗!” 馥汀兰眼睛的瞳孔微微放大,那眼神中我看到的并不是厌恶,而是些许惊恐,她突然甩开了我的手,看似风轻云淡,但是她的手在微微颤抖。 “果然就是讨厌我的,我真的是你的女儿吗……”我那压抑了很久的心,无法控制的像是掖着一口血,我整个人踉踉跄跄,不自觉的已经走到了餐室的门口,“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你的提线木偶,有我自己的人生,今后我的事用不着你操心,我也绝对不会辞职的,那些钱我会慢慢还给你的。” 陈思源站起身追到了门口,眼神中透出很痛心的关爱,想要安慰我,“奶糖,不是你想的那样,现在没有办法向你解释,但你要相信,馥先生是为你好,她是爱你的,今天她为了……” 馥汀兰抬了下手,陈思源停住了脚步,同时止住了那些正在进行中的安慰。 很讨厌馥汀兰高高在上的样子,更讨厌陈思源不置可否的姿态,我看向馥汀兰手左手还紧紧握着的骨瓷杯,轻抬了下下巴,“爱?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你最爱喝的一杯咖啡而已,连满屋的小玩意儿都比不上!” 我不知道我那充满邪气的冷笑会有多大的杀伤力,但是这是她曾经交给我的,只是她只有冷,而我更多的是怨。 虽说不欢而散的家宴不计其数,我却第一次见馥汀兰眉毛扭捏的挤在一起,还有我走后,那骨瓷杯落地的声音,匡当一声,响彻在院落的每个空间,细想想她今天的脸色本就不好看,似乎不是因为我。而我也并不清楚,因为我突然触摸了她的身体,她左手如灼烧一般,强忍住疼痛直到我离开才松开了那骨瓷杯。馥汀兰展开手掌,手心里透着古钱币形态的血色光芒,就如她数十年前突然死而复生时一模一样。 家里过分的安静,只剩下我沉重的怨气,狗趴在我的脚下轻轻蹭我的脚踝,我忽然间就消了大半的气性,只觉得委屈极了,竟然一时间不知道下一秒应该干些什么。我光着脚站在了卧室的地板上,脱掉睡衣,一丝不挂的站在了镜子面前,没有戴眼镜的我,像是被馥汀兰复刻出来的,那是任我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的影子,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我们到底是谁!我无法自持的任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神气好像是经过了长途跋涉的旅人,就这样不知多久,庄晗晗的电话打了过来。 “小白白,昨天喝美了?今天你不是要领你宝贝回家吗?怎么还不起床?”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泪,使劲儿咬住了唇,控制着哭腔说道,“走着!” 第八章 撒野 “My Girl,你……你好飒!”庄晗晗惊叹的口气中带着艳羡,将那印花驴牌大包挎在肩上,转而以膜拜的神情两眼冒光的看着坐在新座驾上的我,他揉揉眼睛,夸张的双手举着大拇指,“我没看错吧!你这座驾太可了,酷帅猛,赞赞赞,不枉我一直挺你,你以后不要丢下我啊,小白白。” 我带着荧光粉的半透明头盔坐在一辆雅马哈R6上,车身整体按照我的要求喷成了死亡芭比粉,油箱、挡泥板、后座是纯白色,装饰着黑色的宽蕾丝花纹,我一双长腿撑着地面,自己都觉得好帅气。 我拍了拍摩托的后座,好看的眉眼勾着笑意,“晗晗,我小恶魔的后座永远属于你,你对我那么好,以后姐宠你。”我提起摩托车的储物箱,捞出一顶白色的头盔丢给了庄晗晗,“顺便改改你的浮夸的品味,这个归你了。” 庄晗晗来了兴致,迈着略带兴奋的小碎步跑到我身边,扣上头盔,一脚迈上小恶魔,紧紧的在后面抱住了我的腰,“小白白,在这里,我就只有你,多亏了有你,我们就是两只相依为命的小狗狗。” “错,相依为命的是京巴犬,我们是横冲直撞的哈士奇!” 一个桀骜不羁的少女和一个正义拽萌少年遛着小恶魔飞速穿越整个城,所到之处都能引起路人的惊叫和关注。 “哇,那车子好帅!” “机车少女,好酷啊!” 春里温甜的风淌过每一个缝隙,这般痛快没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体会不到的,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生的第一次独立,笑得无所忌惮,极尽的潇洒。 一辆红色法拉利SF90挑衅般踩满声浪行驶在小恶魔尾部,那性感的声音夹杂着小恶魔平稳的气息燃起了我的好胜心,像一个穷途末的狂徒,迫不及待的狂飙着。 “别怕,晗晗,我很稳的。” 法拉利SF90几轮超车失败后,仍在小恶魔尾部狂啸着,然而我心里却越来越沉,如麻般像有谁在拉拽着我敏感的神经,我突然失了兴致,被迫降档收了油门,那切割艺术品起飞般呼啸而过,向着机场高速路驶去,交叉口,我急停在了快速路的慢车道上。 法拉利SF90内是一张阳光从容的脸,十夜倒吸一口冷气,若不是我停车的位置精准,仅差几公分就要蹭上了,他的视线在倒车镜内追随那乘风而去的纤瘦身影而去,本能的带了一脚刹车。 机车是很多男人的梦想,他也不例外。 我玩世不恭的摘掉头盔,轻描淡写中带着不羁的野,柔顺的短发随意的在风中飘动着,正用肆虐天地的傲气举起右手的大拇指向地面。 “女孩子?!真像漫画里走出来的。”十夜用骨节分明的手指再次勾动换挡拨片飞驰而去。 我当时并不知道这十夜是何许人也,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他的面容,心烦意乱的突然不太想继续下去。 我知道是被谁拽着,脑子里清清楚楚地再次浮现出中午馥汀兰甩掉了我的手那时的样子,与其说她是厌弃我,不如说她是在怕什么。我挥去脑海中的画面,这才发现,庄晗晗抱着我的胳膊由于紧张而痉挛般钳在了我的腰部,他满脸冒着虚汗,这竟是他第一次坐摩托,我骑的确有些太快了。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晗晗,你还好吗?下来陪我说说话。” 庄晗晗缓了一会儿,放松了手臂,慢慢从小恶魔上迈下来,明明有些不稳,却故作镇静着,“好啊,小白白,我们从这里下去吧,走一会就到我家了。” 我推着小恶魔与庄晗晗拐下了大道,天已经挂了黑。这里是一座城市的角落,几所大学聚集地,其中一所也是庄晗晗的母校,毕业后他就一直住在附近,其实这里离单位有些距离,可就像他在巴诺的家,他舍不得离开。 “想不到你每天上班着么远,你跟家人一起住吗?” “我自己。” 庄晗晗看似高傲的回答,表情却隐约露出一种顽强的自卑感,尽管他掩饰的一向很好。 前面不远就是他住的出租房,他并没有打算请我上去,我们就在四周徘徊着,其实也并不清楚下一步该迈向哪。路灯在黑暗来临之前幽幽亮起,我看了看表,原以为自己走的很慢,实际上我们才刚刚走路不到十分钟。 这里坐落着巴诺最大的图书馆,通体明亮得在黑暗里格外耀眼,白芷灯光生硬的映出每个楼层的陌生面孔,进进出出。 这是一座转速并不快的城市,人们过的娴静而自我,尤其是这么偏僻的大学城,整条街没有大的商场,一些各地方的小吃店都开始人满为患,还有一些路边的小摊抱团似地拉成一排,烘烤的鱿鱼串和麻辣杂串的味道,因为天气好,摊边站满了人,原来不知不觉,又到了晚饭的时间了。 “小时候,这个时间街上飘着的都是家里的炒菜味道,现在就只剩下乌七八糟的油烟味儿了。”庄晗晗的那张娃娃脸染了些许晦暗,我一路上没有说话,他也并不介意,有心事般走着。 “你说那么大的图书馆为什么每天有那么的人,他们都是附近的学生吗?” 我们沿着人行步道,找到了一处人少的地方,这里看着图书馆的窗子更近了,将小恶魔停在了路边。我买完小恶魔终于财务有些宽松,兜里还剩下一些余粮,本来想张罗请庄晗晗好好吃一顿庆祝一下,可是胸口像堵着块大石头,庄晗晗看样子也没什么胃口。 “有附近的学生,也有附近的居民。”庄晗晗是个有些小洁癖的人,喜欢买名牌,从不吃路边摊,他找了条长椅,垫了张纸巾坐在了上面,将那从不离手的驴牌大包小心的放在了腿上,从衣兜里拿出电子烟在嘴里吮着,但他并没有吸进去,只是在闻那烟散发出来的味道,这就是他追求时尚的方式。 我随意的坐在长椅边上的路阶上,两条修长的腿叠在一起,一只胳膊搭在长椅上,将头靠在了胳膊上,边摆弄着小恶魔的车钥匙,边看着图书馆里的人。 “为什么他们都不回家看书,喜欢呆在图书馆呢?这一来一回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不是瞎折腾吗!” 说完了这句话时,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带着一个男孩子从我面前经过,身边的环境如老照片般破旧不堪,我的心像被什么敲击了一下,从衣兜里找出一张一百元的纸钞,正要递过去,手里的百元纸钞变成了一枚古钱币,恍惚间面前的两个人却如时空折叠般,像是从未出现在这个空间里,在我眼前消失了。我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茫然的愣在那里,有些尴尬的看向我的手,那分明就是一张百元的纸币,我又将钱塞回衣兜。 庄晗晗并没有注意到我奇怪的举动,继续吮他的电子烟不走心的说道,“你以为所有的人都有家?如果家里没有安静的条件看书,宿舍里太吵没有环境学习,就只能去图书馆喽。” 庄晗晗的话再次将我拉回到现实,那蓬勃的生机再一次错综复杂的显现在我面前,一群大学生拉着横排从面前经过,想来大概是我今天的神经太过于紧张,馥汀兰竟然将我变得也开始魔障了。 不远处图书馆里那苍冷的灯光映衬的环境里,人越来越少,只剩下几个孤影。是啊,我从未体验过家里为了柴米油盐的鸡飞狗跳,也从未体会过很多口人挤在一起,只有睡觉的地方,馥汀兰竟然不知不觉给了一个让我如此心静如水的家,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感受过家到底是什么,不是应该有爸爸,也有妈妈就算是家的吗? “你看那图书馆里的人,是不是特别的小?再看看这星空,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是,却又想着与众不同,这是不是很可笑。”庄晗晗看着天空,无数繁星如明珠镶嵌在天幕之上,一颗小星星躲在群星里摇晃着,仿佛冷得发抖。 “晗晗,你为什么会来巴诺?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说不上吧,大概是因为习惯了,大学过了四年,我觉得这里更熟悉些。” “你不想回家乡吗?” “家啊,我妈妈在我小学时就去世了,对于我来说,没有妈妈,早就没有家了。我爸和后妈有一个家,又生了个儿子,所以我觉得在哪都一样喽。” 都说闺蜜在一起呆久了,生理期会变得相近,原来不好的情绪也是会传染的。我不是很清楚这时是不是应该宽慰他,于是起身坐在了庄晗晗的身边,用手指捋过散乱的头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谁都知道陈思源是有名的古玩大鳄,我想你昨天说让他过来帮我撑第一期节目一定是哄我开心的,你别为了我的事太为难,我自己能想到办法的。” 庄晗晗说的事让我在脑子里倒了好一会儿的带,猛然想起了醉酒后肆意的画面,如果他今天不提起,索性我便成了一个酒后消遣朋友的狂妄之人。 大概因为我脸上的表情很紧张,眼底透出了厚厚的疏离和防备,他有些玩味的努努嘴,“小白白,我知道你跟我不一样。”庄晗晗转过头看向我的脸,伸手从我的背包上拿下框架眼镜,帮我戴在脸上,“明明长大这么好看,却非要遮上。”他意味深长却又笑脸如花的看了我一会儿,“没事,不想说我永远不会问,我知道肯定有不想说的难处,当你想哭的时候,肩膀借给你靠一会儿,我永远是你的好朋友。” 我的心里空荡荡的,唇抿成了一条线,沉默了很久才轻轻道,“我不是一个麻烦的女人。” 都说人到了二十五岁就不会再轻易的为了什么而哭,而我这份敏感因为压抑了太久,大概是太渴望一份被爱的感觉了,又或许被庄晗晗的话致命一击,眼泪忍了好久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我用力的甩了甩头。 “走了!” 庄晗晗看着我的背影在远去,圆圆的眼睛带着几分不为人知的复杂,幽幽的吐了一口烟。 “笨蛋,不开心就不会使劲儿哭出来吗!馥芮白,如果我是个自私鬼,你会原谅我吗……” 我大脑一片空白的骑着小恶魔在傍晚的晚风中宣泄着,竟很快到了家附近,远远看见陈思源的黑色幻影正停在家的大门口。 我悄悄把小恶魔停好,躲在了墙垣里。 果然,不多时陈思源提着只大箱子放进了后备箱,馥汀兰穿着一身黑色的套装从门里走出来,轻声的与陈思源说着话。她的鞋跟敲打着砖地的声音在巷子里回荡着,随着她走路的声音停止,我才听清了几句。 “那村民手里确定有咱们要找的东西?” “我今天又派人去确认了一下,或许就是您要找的东西。”陈思源毕恭毕敬的打开车门,迟疑了一下,“馥先生,孩子还没回来,要不要等她回来我们再走?” 馥汀兰上了车,冷冷的说道,“不用了,这件事不能再等了。” 车子启动,幽灵般的尾灯消失在黑夜中,一个晃动的黑影在我家门口悄悄隐去。 第九章 陈思源的秘密 “她始终在找寻古钱币的秘密,而我一直都知道那秘密。” 陈思源坐在我面前的文竹嵌牙夔凤纹沙发上,他的眼圈很红,我静默的听着他继续。据他的回忆,从未见过如此紧张的神情的人,在他的心中,馥汀兰是个强调理性、冷静沉着超群的人,她的态度虽然从不显得很热情,但是那独特的性格将高兴或不高兴都掩饰的很好。 他清楚的记得四月二十三日这一天,我从餐室离开后,骨瓷杯落地从馥汀兰手中滑落时,从手心里透出的血色光芒,那古钱币的形态漩涡状催眠着周边的事物,像是要将一切吸进去般,而馥汀兰瞪着两眼,惊慌得没有一点血色,即刻陷入到了昏迷状态,浑身没了骨骼支撑的样子,瘫在了椅子里。 “馥先生!” 陈思源在馥汀兰猝不及防滑落在地上的瞬间,抱住了她,那是一副纤瘦清冷的的身体,顺从的靠在了他的肩上,他宽大的身体将那身体包裹在怀里,并没有露出无比震惊的神色,而是显示出了恋人般的久别重逢,熟练地用双臂紧紧的将馥汀兰抱在胸前。 作为陈思源,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近馥汀兰,并如此逾越的触摸了馥汀兰的身体,他显得有些激动,将馥汀兰抱进了卧室,仓促的关上了门。 馥汀兰的卧室位于整个院落的最深处,是个独立的小院子,那透出血色的掌心已经恢复如常,陈思源轻柔的为她盖好了被子,站在了床边,用独特的神情看了这个浑身充满秘密的女人,他附身的一瞬间,白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片完美的胸肌,在紧张的上下浮动着,他的呼吸因紧张而急促不安。 “阿兰,你一点都没有变,我答应你的,都实现了,你应该高兴才对啊。” 他随意的坐在了靠近床边的椅子上,肘部撑着膝盖,迫不及待握住了馥汀兰的手,握住的须臾,像多年失散的情侣般,他露出了温柔的微笑。 “请原谅我,我知道我这样子很不像话,但现在再好不过了。” 他失笑着,像是被另外一个人占据了身体,垂眸看着馥汀兰,用双手捧住了她的头,那张好看斯文的脸如饥似渴的深深吻了下去。 陈思源轻吻着那张脸和脖颈的每一寸肌肤,这女人娇媚、温柔,完美至极,用一种无法抗拒的媚人气息缠绕着他,他尽情享受着欢乐中,那感情是真实而自然的,而后他神经质般的欢笑几乎到了痛哭的程度。 “阿兰,由我一个人承受烦恼不好吗?你为什么非要逼我!” 当陈思源决定站起身时,他不慌不忙的走出房间,过一会儿拎着一个医疗箱推门走进来,馥汀兰还保持着昏睡的样子躺在床上。陈思源很满意的看着那完美的面颜,漆黑的眸光再次定在她的脸上,像是欣赏一个作品一样又专注耐心的看了好一会儿,他打开医疗箱,用针头熟练的在在馥汀兰的胳膊上抽取了一小管血液样本,又在这个抽取血液的针眼处推入了一针针剂。当他把东西带出房门再次回到馥汀兰的卧室时,发现馥汀兰已经苏醒过来,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低哑着声线。 “馥先生,刚刚您晕倒了,医生给您注射了一阵镇静剂,您还好吗?” 馥汀兰迟疑了一会儿,神情好像始终恍模糊惚,经过思考后并没有说话,而露出忧郁的神色后,整个屋子都让人感到愁闷。 陈思源站在床边,履行一个沉默寡言的服侍者姿态,完全看不出二十分钟前他还曾心潮澎湃的想要完全占有面前的女人。在馥汀兰轻轻挥动手指后,陈思源微微颔首,走出了卧室。在他走出门的一瞬回头看向馥汀兰,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正呆滞的看向天花板,光彩孤寂的让人害怕。 如果可能,我敢向您当面去保证,陈思源的表演已经到了淋漓极致般的精彩,判若两人的带着伪装的面具,完全没有任何破绽,这大概也是这个故事最精彩的部分,会一直延续到故事的结束,相信读者们会耐心的看到结局揭示的那一刻,而为这个故事感到极度的惊奇和称赞。 馥汀兰走下床,坐在了窗口的躺椅上,她将左手搭在了扶手上,白皙的手掌上没有任何留下痕迹,她看着那掌心,露出无药可救的神色,昏昏沉沉的再次睡了过去,嘴里不太清晰的唤了几声,“安之……” 那声音的每个字节钻都进了陈思源的耳膜,他身体僵直的靠在房间外的墙壁上,没办法再靠近馥汀兰,脸上露出一种比失落更悲伤的神色,甚至,不仅如此。 馥汀兰清醒时已是傍晚,她十分仔细的换上了一身黑色的套装,那套装的袖口和领口上点缀着手工刺绣的白色细珠子,头上那夸张的大帽子,随时都可以遮住整张脸。当她走出卧室时,餐桌上放好了食物,门口已经备好了行李箱和车子。 陈思源很清楚,无论发生什么紧急的事都不会影响馥汀兰今日的行程,他虽然无法制止这个女人去寻找真相,却可以将她完全带向一个相反的方向,所以他依旧扮演着一个听话的管家,与几个侍从十分忙碌,将一切安排停当,而后他穿着得体的等候在门庭处,当然他的眼睛一刻也不曾离开过馥汀兰。 馥汀兰并没有什么胃口,连平时从不离手的馥芮白咖啡也没有碰一口,她努力压抑着惊恐不安的情绪,在屋子里一声不响的踱了一会儿步,也许是我让她掌心的古钱币开始出现异动,她翻来翻去的想起过去那个多愁善感,比痛苦的故事还要悲伤的女人。 馥汀兰在民国少女时代只看过那枚古钱币一次,她十分模糊的记得那是一枚方孔圆钱,金质地,上面有着“西王赏功”的字样,当时她顾着好奇,并不清楚当时父亲为什么要带回这样一枚不起眼的小东西。而随着她死而复生,确定正是由于这枚古钱币造成她人生的变数后,她便开始四处搜集资料,寻找真相,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她查到了原来这种古钱币是中国古钱五十名珍之一,泉界大珍,非常罕见。她又查到了它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赐起义军将领的功勋象征物,本在当时就极少将领珍藏拥有,在后世更难见到它的真容,可是每次她查到关键的线索,就会突然断掉,那些蛛丝马迹就像一张巨网围绕着她,她像被人为推向乱麻中行走的人偶,几乎毫无生机,就这样寻了近百年依旧一无所获。 而她今夜无论如何都要奔赴的是她追了很久的线索,三十年前,她曾经认为自己已经极近真相,就是这件事,那是一封尘风已久张献忠的家书,尽管她所做的一切可能又要徒劳,但是她却将此看作是最好的希望。 出发时天色已经黑透了,便是我带着小恶魔回家的那个时刻,而陈思源自然瞥见了我,也同时瞥见了正在我家附近鬼鬼祟祟窥视的陈寒柏。 那是一个凉风凛冽的深夜,陈思源开车载着馥汀兰向一个复杂而偏僻的小村庄驶去,馥汀兰保持着端庄的坐姿,额头上几根发丝微微滑下,被她轻轻放回去,每个动作都显得魅惑而孤独,她几乎一言不发,但是很显然心情已经压抑到了极点。 他深悉馥汀兰的各种精神状态和生活习惯,他注意到坐在车的后座上的馥汀兰一直在用指尖摩挲着左手的掌心。他虽然对馥汀兰的身世了如指掌,但当他看见那手心中如烈火灼烧般的血色光芒,不得不承认,他无论是因为什么,当时确被震惊到了,那古钱币的形态如有魔力般一直在脑子里挥之不去。当我触碰到馥汀兰时,那古钱币像被困久了的野兽想要跃出手掌,他更震惊的是:我竟是馥汀兰的人生钥匙! “吓到你了?” “馥先生,您知道的,我早就有心理准备。” “我就是这样一个可怕的怪物。” 馥汀兰用指尖轻拂着自己的脸颊,在陈思源的注视下,她缓缓的吐着气息,有些自嘲的轻叹了一口气。 “我确实也有些不安,但我相信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陈思源并没有打算撒谎,但真相却因为隐瞒而被掩盖,也的确在他的表情上看不出任何隐瞒的痕迹,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 “思源,还有多久到?” 馥汀兰解了安全带,摘掉帽子,趴在了座椅边的扶手上,看得出,她确实很疲惫。 “路程时间还有七小时左右,您在这个时间可以安心休息。” 车内的色调随着窗外的环境色调更加深沉,陈思源单手撑着下巴,打开了自动驾驶功能,在倒车镜里,后座上熟睡着的馥汀兰,那好看的眉眼让他嘴角勾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第十章 我是最爱你的人 我粗略地翻看了一遍母亲留下的2022年4月至5月期间的笔记,我发觉摆在我眼前过去所看到的,原来只是那有无数折射面的镜子中的一隅,竟有许多我不知道如何取舍去讲的故事,那些离奇的事情就那样发生在我身边,而无头无尾的影响着我的对于真相的判断,哪怕看到这些记录,可能我也仅仅能还原出一部分罢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母亲那晚与陈思源去了乡下后的记录。 那时正值雨季,路途中突然刮起了大风,硕大的雨点夹杂着咆哮的雷敲击着车窗,很快将后座的馥汀兰吵醒。当大雨渐渐变成瓢泼的水幕,仅仅行驶到了路途的中段,那时已经是四月二十三日凌晨五点钟了,车子被迫停在了高速路的一边,闪动着紧急灯。 “我以为该到了。” 馥汀兰知道自己猜错了,自言自语着。她有些懊恼,焦虑的打量着四周,为什么每次她要接近真相时都会遇见突发的阻碍,这次老天又在跟她作对,馥汀兰抬头看向驾驶室的同伴,同时恢复了平静。 陈思源没办法下车,尽量伸长胳膊递过一张大毯子,他脸色有些慌张,黑暗中他将手缩在身下,不停的颤抖着。应该说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很不好,如果在光线稍微充足的情况下,便能看到了,他的皮肤变得惨白,像死去的人那般泛着青色,那些肌肉恐怖的像是要被卸掉一般,他用手扶着脸颊,努力的让自己说话的样子看上去正常。 “馥先生,这场雨恐怕要有一阵子,刚刚受冷外埠气流影响,我们怎么也要等雨小了能看清路面时才能继续出发了。” 陈思源本算好了时间,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天气的突然变化,将自己和馥汀兰阻隔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而他也没有算计到,馥汀兰会这么快醒来。 对于一个有着巨大秘密的人来说,可能会发生一切可能,与其说馥汀兰百余岁高龄,是不死不老的怪物,不如说他自己的状况更加糟糕。事实上,这样的状况一般会不定时的发生在深夜,陈思源的身体抽搐,剧痛难忍,一直以来他需要靠一种针剂维系身体状况,他明明在出发前已经注射了针剂,这样突发在凌晨,还是他第一次遇见。 “难道这就是我的劫数吗?阿兰,我不认啊……”陈思源在心里想着这些,整个人却已经无法控制,精神和肉体在加剧分离的速度。 他本想将大衣平铺在腿上,可以支撑他的身体,但一切还没来得及做,整个人便趴在了方向盘上,苍白的嘴唇在颤抖着,双手抓着心脏的位置,痛苦的几乎快要晕死过去。 车内的光线很暗,轰隆的雷声敷衍而过后,馥汀兰的心情也暂时平静了下来,她将毯子盖在腿上,整个人斜放在后座上,两手的指尖相互交叠合拢着,这是她陷入独自沉思的习惯,很显然不管由于环境的严重干扰,还是太过专注,她并没有注意到陈思源的状况。 “思源,你相信‘命运’吗?” 那柔和的声音在陈思源的灵魂深处听得很清晰,然而此时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他正想着如何能过将这个同伴引开,或者他能够顺利的离开这个车子,因为针剂就在后备箱里,他所急需的东西。 “我曾经不信,一直在与命运做挣扎,可是现在我活到这个岁数,尤其有了馥芮白以后,我开始信了,我最近总在想,我是不是就该认了这命,我现在很害怕我将不幸带给馥芮白。” 可能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馥汀兰会偶尔这样与陈思源吐露心声,陈思源一直从十岁开始就很享受这样的时光,就这样静静的陪在她身边,陈思源甚至忘记自己原本的初衷,希望时光就这样淡淡的流动,或者即刻停止,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什么也不去想,只是此时他没有办法对馥汀兰做出任何的回应,因为他的灵魂彻底与肉体分离了。 他从未感觉的欢畅和充沛,灵魂摆脱了那副躯壳妄为的坐在了馥汀兰的身边,借着偶尔隐隐的雷光,那是一个阳光而温柔的男子,虽然同样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却另外一个人的样子。那个男子眼神里流动着浓浓的爱意,就那样一直抱着馥汀兰,而馥汀兰像是得到了真正的安慰,嘴角透出温暖的笑意,渐渐熟睡过去。 “是我,阿兰,许你的永生永世,我做到了,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昨天用别人的身体触摸你,我真的快要要疯了,别动好吗,就让我这样抱你一会儿。” 那男子的灵魂很想亲吻馥汀兰的前额,却没有办法做到,原来是因为这精神的执念,导致他与身体的契约关系出现了短暂的失衡,而当他冷静下来后,他才发现,他甚至连与面前这个人互知肺腑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太久离开了肉身,他的灵魂在慢慢变淡,只能不得不想办法重新回到陈思源的躯壳里。 “阿兰,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是最爱你的人。” 他没有办法对馥汀兰道出真相,这种盲目的嫉妒心导致他从那身体中分离出来,原来他丢失了体力,只能是浪费那灵魂的精力,一切只是徒劳。 近午时,陈思源在身体里醒来,他整个脸还搭在方向盘上,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手臂由于凌晨的按压,不觉有些颤动。此时他发现窗外的狂风怒吼已经停止了。他打开车前端的化妆镜,那张脸已经恢复了血色,很幸运,他回到了这副躯壳中。 路边的柳树已经生出了嫩绿的幼芽,从来没有如此剔透的早春的一天。陈思源站在车外,靠在车身上点燃了一根香烟。他点烟的习惯很特别,用右手滑动一根老式火柴,点燃烟后,等着那火柴燃尽,他才舍得用嘴角吹灭那焰火,随着一行青烟后,他观察着那青烟散去,才松开了手指。左手拿烟的姿势很熟练,但是他手指干净,牙齿白皙,看不出任何吸烟的痕迹。 香烟燃烧后散发着浓浓的潮气,很显然太久没有被用过了。陈思源仔细的吮吸着那薄雾带来的欢喜,像是太久没有过,既久违又陌生。 “你……思源……你什么时候吸烟了……” 馥汀兰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下了车,她样子很憔悴,像是一两夜没有睡觉的样子,惊讶而又伤情的看着陈思源,那拿烟的姿势太过像她熟悉的一个人,让她一时间有些恍惚。 陈思源不慌不忙丢掉香烟,和蔼可亲的说道,“这是一个合作方落在车里的香烟,我感觉有些困,所以试试,看来效果没有想象那样好。” 陈思源在保温箱里拿出一杯热好的馥芮白咖啡和一块丝绒蛋糕,恭敬的放在了后座的座椅餐台上。 “馥先生,您喝好了,我们就继续上路吧。” 第十一章 失之交臂的神秘家书 那封尘风已久张献忠的家书被发现在远郊的一个农户家里。事实上这几年间馥汀兰辗转来到了这里并不是随机的,而是她查到了张献忠是巴诺市人,她隐藏在巴诺鱼龙混杂的古玩街,就是为了查清楚一切有关于张献忠的蛛丝马迹,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她也没有停止寻找破解那诅咒的可能。 与其说这个重要的线索是她自己摸到的,不如说是有人刻意指引着她来的。就在一星期前,馥汀兰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函,信函中只有一行字: 张献忠家书现存于昆洛县农户黑富贵家中。 是一种非常精致的乳白色信纸,字体是打印的细明体,字里行间透露出这发信的人对馥汀兰的行动及目的均了如指掌。 这样的被跟踪,或者说是被监视,馥汀兰已经习以为常,近百年里一直有一双巨大而虚幻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而她刚刚逃离上一站,便很明确的被告知,她始终没有逃离过那双眼睛。她不懂是什么样的赌注能够让一个或一行人近百年一直下在她的身上,而这操控者究竟最终的目的又是什么,想了无数年,猜测过各种可能,却没有找得一个能解释得通的理论,且在她脑子里被描述得越来越荒谬。一个永远没有胜利喜悦的人,斗志也渐渐垮了下来,除了那些锥心刺骨失去家人之痛,那种可怕的心力劳累,随着岁月的流逝,让她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余晖,只剩下淡漠,甚至连偶尔的神情沮丧也很难看见。正因如此她更加小心翼翼,虽希望能够在某个被动的过程化为主动的反击,但是也只能小心翼翼的寻找机会,如果让她能够将那个精打细算的幕后之人抓在手里,哪怕只有一次极小的机会,她也要竭力并好好看清楚,究竟是谁要这样戏弄别人的人生,她一定要将那人撕得粉碎,哪怕同归于尽。 也许,只是也许,她这次真正接触真相的距离拉近了,很快就要找到这个诅咒了她近百年的古钱币的秘密,她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心悸感,母亲在这一篇日记中记录这个位置时,特意用带颜色的笔标注了这里,大概这是人非常确定自己直觉的一种表现,在整个探查的过程中,她都在随处记录着。 那是很深的山间,整一带地方仅有零落的村庄,其间隔着长长的土地,被几百户村民营营役役的包围着分布。一行人在陈思源的安排下,几日前便在此等候,见到陈思源和馥汀兰,将二人指引到接近目的地的位置,便隐匿在了周围。 那个被称为张献忠后人的黑富贵,就住在这里最靠近一条小河的地方,房屋外面长满青苔,足足到了成年人腰部的位置。他是个个子很矮,几乎骨瘦如柴的中年人,但是和蔼可亲,并且很熟悉当地的情况,也很善谈。黑富贵之所以姓黑,是因为他是张献忠母亲滴表后代,他热情的邀请馥汀兰和陈思源进去喝一杯古茶,当然这也是所料之中的。 黑富贵很善谈,是个看似洒脱的退伍老军人,他拿出最好的茶具和茶款待,拐弯抹角的将一些意思表达出来。 “是的,这件事发生的很蹊跷,我们这个地区很偏僻,其实没有什么人来,最近却好像门槛都被人踏平了,如果不是因为陈先生是最早联系的我,我还收了定金,可能还会有更好的价格,我们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我是不想卖的,本想留给我们家黑娃子的。” “给你增加一倍的价格,我希望今天就可以把事情办妥,此前需要验一下东西。”陈思源说道。 “那是再好不过的,不过陈先生您也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毕竟我们家老婆管家的,这样我也好交代些,毕竟我现在没有更多的收入了。” 黑富贵堆着笑意,翻开床头的一块木板,里面有一个暗格,拿出一个泛黑的小匣子。然而可以看到他的额头上开始渗出汗珠,废了很大的劲儿,整个床底被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有看见那封他所说的家书。 “莲秀!”黑富贵喊道,“莲秀……”陈思源清楚的看到馥汀兰脸上的失望,那神情十分疲惫,已经到了毫无办法的地步。在正常的事情进度规律中,往往如此,在有人开始制造障碍时,人们还在刻意的期待着那后面的转机,实则结果早已被格式化了。 话音未落,房门处一位中年女性走进房间,她穿着同样朴素,脸上长着很多斑点,举动很灵敏,一看就是个处事很有主见的人。 果然未像预想的那般顺利,黑富贵的爱人莲秀满面愁容,以不大友好的眼光一直打量着他们,而后垂着眼皮,并不愿意将那书信拿出来,哪怕是看一眼也很难。 因此当晚馥汀兰和陈思源被动成了这个古老村庄的房客。 这是一个严冷的早春的夜晚,陈思源特意让黑富贵在炉子里加了一把柴火,一团浓浓的薄雾弥漫在空气中,他们点着灯,灯照在一个木制的小桌案上,馥汀兰一直沉默的翻阅着手中的日记,记录着什么,陈思源一直安静的呆在一边,盯着那炉火。 馥汀兰不记得那一夜是怎么度过的,只记得陈思源一直守在屋内,为他端过晚饭和一杯咖啡,她饭后整个人晕晕沉沉的一直睡到天亮。 天亮时,陈思源已经不在身边,馥汀兰打开手机,翻看着记录,并没有看见任何与她联系的信息,她的手指停在了我的头像上,抚摸了一会儿,露出深情而无力的神色。 “妈妈会解决好,只要你好好的。” 那个并不友好的妇人敲了敲窗子,用手指指向馥汀兰的房门方向,馥汀兰走过去发现门口的地上放着一份早餐,而后的午餐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放在门口。期间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男孩子出现在窗前,好奇的看着馥汀兰,馥汀兰也并没有对这些人掩饰,没有再戴那伪装的帽子,而那男孩子被妇人叫走后,就没再出现在窗前。 她并不着急出去,因为她很清楚她目前什么也做不了,并且她非常介意那妇人古怪的眼神。馥汀兰诗图用自己的能力触摸房内的物品,却一无所获,这样干净的让她没办法找到破绽的做法,与每次她寻这些蛛丝马迹时被人为阻隔时同出一辙。究竟那费尽心思引她来的人是谁,她很清楚只有通过冷静的观察,才有可能被她抓住那些不可能的机遇。 这所房子和外面隔着一道半截的矮墙,馥汀兰没办法看到外面的事物,午餐过后,她终于在窗口看见陈思源的身影,正在与黑富贵说着什么,看到馥汀兰正在看向他们,两个人忽然一并进了馥汀兰的起居室。 “馥先生。” 陈思源面容有些沉闷,他手里拿着一封棕黑色的竹纸,递给馥汀兰。 馥汀兰略有些紧张,接过那看着纸寿很长的书信,但当她触摸后,脸上同步了全然的失望。她讨厌自己一般大声吼着,希望后的极度失望,像发泄了百年的怒气一般,而后她能做的只有低沉的哭泣着,看来这次她又中断了线索,欲无得而归了。 黑富贵露出那张轮廓分明干瘦的脸,用方言极力的解释着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这与馥汀兰所关系的问题毫无关系。 原来是黑富贵的爱人由于孩子上学需要钱周转,最近有人给了她一笔钱,她偷偷的将祖传的那封书信给卖掉了。由于黑富贵之前收了陈思源的定金,所以她一直隐瞒着这件事,至于谁捷足先登买了那封书信,为何又费尽心机制造了一封假书信不得而知。 “陈先生,我并不知道我老婆会干出这样的事……我把钱退给您,能不能不要怪罪……” 黑富贵操着一口难懂的方言,随后便传来那妇人高亢刺耳的话语声。 “让他们找我……” 太阳已开始落实,一道红色的光斑像裂开的伤口般挂在远远的天际,几位随从站在陈思源的身后,令房内有些闷热,窗外的院子里也站着几位。这是陈思源为馥汀兰私下养的助手,大概由于陈思源的传唤,这些人都现身出现在这姓黑的农户家附近,几辆越野车正堵在乡间小巷里。 “馥先生,我已经派人去搜索这几日来过这里的人和车辆,线索不会就此断掉的,毕竟现在的天网设备与过去不同,趁着天还没黑透,我们先回巴诺如何?” 陈思源一边安慰着馥汀兰,一边递过冷眼相视,那妇人在黑富贵的阻止下终于变得安静。那个曾出现在窗子旁的男孩子从院子外走进来。 “别难为我爹娘,我能默出那些内容。” 据母亲的日记描写,那一日就连她也很少见到陈思源那么难看的表情,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脸上。 那封所谓的家书上,稀稀落落几行字: 张献忠,今陕西定边东人。家贫,曾在延安府充捕快手,继投边营。崇祯三年,陕北连年旱荒,农民纷起暴动。是年十月,农民军首领王嘉胤据府谷,破河曲。献忠率米脂十八寨农民应之,自号八大王,人称“黄虎”。翌年,献忠已成为农民军三十六营中的一营之首,转战陕豫。八年,东征皖北,众逾万人。九年闯王高迎祥被俘死,献忠一军称最强。同年秋,献忠义军自湖北均县与老回回马守应等攻湖北襄樊,又联合罗汝才、刘国能等人东下,与久据皖中英山、霍山的贺一龙、贺锦合营,转战至淮阳…… 当男孩默出后,在纸张的底部,也就是落款处画了一枚铜钱的图案,这令馥汀兰顿住片刻,而后控制着呼吸,还是发出了轻轻叹气的声音。 “躲了一百年,最终,还是被他们发现了,是吗?陈思源?” 陈思源眼神闪烁一瞬,“馥先生。” “对了,拿走书信的叔叔让我转告你,馥芮白二十五岁生日要到了,而你,时间将至,一切,都该结束了……”男孩子像是专程做了这一切,这些事实将不攻自破的怀疑到更多,而馥汀兰并没有收起骄傲的样子,似乎早就准备好了这番结果,毕竟她经历过太多次这样的结果,无论哪一次有准备或无准备的试探,整个离破的细枝末节,最终都让她明确一个事实,整个事件她无法逃避。 馥汀兰从她正坐着的扶手椅上起身,冰冷的神色令人生畏,“我当然记得那天,而人生走过这么久,本身总是比任何大胆的想象更富有冒险性。我倒要冒昧的去闯过这一关,无论为了谁!” 馥汀兰戴上面纱扫视了屋子里所有的物件和人,“我们回程吧。”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松了口气,他大概可以解读馥汀兰的意思,那封家书是假的,而他们这次的长途跋涉又荒废了时光,线索又断了。 陈思源看着馥汀兰推门进去,他用手捂着太阳穴,脚下有些不稳,尽管如此,他仍迅速而急切的跟在馥汀兰身后,没有像往日那般彬彬有礼,而是跌坐在车身旁边,他看了一眼手表,显示八点零一分,而后努力打开车门,从副驾位的手套箱中拿出一瓶没有标签的白色药瓶,将药吃下去后,陈思源哀伤得靠在座位上,头低在胸前,两手紧握着药瓶,转头看向亮着灯的农户家中,那几间屋子,灯光虽不算雪亮,但是偶尔几个黑色的侧影掠过,又迅速而又急切的在屋里踱来踱去,很显然并不是仅仅家中的人。 这就是母亲记录的与陈思源去往农户家找线索的全过程,她笔记中的那个农户家,幽幽的灯光,姓黑的主人,不善的主母,还有记忆力超群的男孩,都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然而他们出现的意义似乎随着这个线索而断了,日记内容中也没再提及,我确实需要一些时间整理那一本本的文字,或许能够整理的更清楚。 第十二章 又被她溜了 自从那夜见到馥汀兰离开,我就再没见到她,已经好几日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保姆放在门口的食物我只喝了水,就这样混过了周末。 我早习惯了馥汀兰这样突然消失几日,但是这一次,我像一个失恋的少女般过的异常煎熬,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像突如其来的洪水猛兽般,完全淹没了我的神志,可以想象得到,我多么邋遢,甚至于很想告诉她,我可以不在乎过去的一切,只要能过来看看我,以至于星期一一早,我收拾了很久才得以出门。 当我萎靡不振的跨上小恶魔,看见陈思源的车在另一侧驶进小巷。 “呵”,不知不觉从我口中轻轻飘出,我竟笑得有些自嘲,似乎是一个被抛弃的流浪狗,嗅到了主人的踪迹。我瞟着车子后座那完美的侧颜,馥汀兰正专注的盯着座位的前方,脸色并不好看,似乎眉心拧成了疙瘩。我想一定是看错了,带着挫败感加了油门,在小恶魔的声浪中远去。 当我出现在办公室时,同事们都已经从会议室走出来。 “呦,这踩铃小姐开始迟到了。” “还真是空降兵吧。” 黑色紧身衣,穿在我身上显得我的脸很冷,那些碎碎念的同事们纷纷从我身边经过。 我庄严的将我那粉色的头盔放进了办公桌的柜子里,并翻出一件宽松的运动服套在了身上。 庄晗晗又从程锦的办公室走出来,一脸沮丧。如上周五时一样,只是这次他没有朝气蓬勃的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并没有向我迎面扑来,而是扯了扯嘴唇,对我挤出一抹勉强的笑,步履沉重的向他的办公桌走去。 午休时分,晗晗拎着大包抬腿就往外走。 “晗晗?”我起身急急的追上两步,拦住了他。 “我怕你正忙着。” “我看是你更忙,走,说说你怎么了。” 我将胳膊搭在他的脖子上,像两个真正的兄弟一样拖着他向食堂方向走去,庄晗晗抿着嘴,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的擦过一道犹豫,紧接着露出将信将疑的目光。 庄晗晗带着满身怨气被我拉到食堂,对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单调的两份饭菜。 我喝了一口单位每天的例汤,“老兄,又被程锦提携了?”这句问话简直俗不可耐,属于办公室隐晦词语,既无趣味,也无艺术性,而对应着庄晗晗那嘟着嘴的小脾气却刚刚好。 庄晗晗笑着摇头,粗略的吃了几口菜,突然放下筷子,“小白,我病了!病得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还没等我说什么,他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没办法理解我的想法,当然由于你所处的位置,你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切人和事,都与我不同。” 我的心“咯噔”下沉着,头皮发麻,并冒着冷汗,不清楚庄晗晗想要表达什么,但是他这句话当时令我十分恐惧,像是被人抓住了脖子,那种窒息感令我瞬间想到馥汀兰,她大抵经常会有这样如临大敌的感觉吧。 “自从我知道陈思源是你的表哥,W小姐是你的姐姐,我感觉我们的人生不一样了。” 气候尽管已到了盛春,庄晗晗的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厚厚的围巾,那品牌格子格外显眼,他无意的用手抚弄着,迟疑的前后摆着身体,不自觉烦躁的拨着指甲边缘的凸起,但他此时的话让我如游泳者从岸上一跃进水那样,我的心急促的回归到了正常的频率。 “你原来忌惮这个……”我把筷子扔在餐盘上,“嗨,我以为你怎么了!我们是义结金兰的好兄弟,自然表哥嘛,以后他也可以是你的!” 我胡乱信口开河着,掩饰着浓浓的慌张,总之只要不是他知道了馥汀兰的秘密,我认为一切都不是问题。庄晗晗不再摇摆,换上一副拿不定主意的表情,“那我是不是可以不用离开电视台了。” “什么?你要离开电视台?” 庄晗晗手指尖顶着手指尖,将手卡在下巴上,一下一下的磨动着,“亲爱的,我确实遇见了工作中的瓶颈期,我在巴诺市的戎马生涯可能要提前结束了。” 说起来,仔细想想上周五庄晗晗就很怪,只是我这几天着实心烦忽视了他,虽然我是个直肠子,却也听得出这句话有好几个意思,他的声音阵阵飘来,像一把小刀一样一丝丝刮我的心,我耐着性子,平静含笑,“晗晗,我们是朋友吗?别跟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直接说,我该怎样帮你。” “小白白,也许只有你能救我了,我深知没有能力请到十夜那样的大明星,但是我也希望能够力挽狂澜的……” 庄晗晗这几天弯弯绕绕的,一直跟我耍脾气,还不是由于我酒后胡乱答应了他,我理解他大多的压力来自于我们可爱的顶头上司程锦。可让陈思源做嘉宾的事,我心里其实是极其懊恼的,多少有些没底,可我也不愿见他一直沮丧着脸,这酒后惹的锅我得背,想到这,我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无论如何,我要帮助庄晗晗做出这期节目。 “晗晗,我表哥这几天出差了,他应该回来了,不要怂,我不会让你离开这里。” “小白白,有你我肯定心里有底,我下午有个采访,晚上我直接回家了,你今天不用等我了哈……” 庄晗晗恢复了以往的神采奕奕,他气派的挽起我的胳膊,轻快的脚步离开。 傍晚,我跨上小恶魔,脱掉松垮的上衣,刚要套上头盔,耳畔叠加在性感的声浪中,我抬眼见一辆红色法拉利SF90正迎面而来,我带上头盔,离开时不自觉回头又看了一眼那车牌。 “该不会那么巧吧。” 我心里浮现而过的是那天高速路上飙车的那位,即便浮现也只是一闪而过,甩了甩头,一阵风的离去。 小恶魔飞驰而过,所经之处是一道粉色的闪电,十夜驾着车想要追上去,却连一丝衣角都没有追上。 “又被她溜了。” 十夜懊恼的将车子停在了路边,拨通了电话。这已经是十夜第二次与我擦身而过,或许是因为那狂妄的自尊被无端受到了挑衅,这令他十分在意,毕竟他除了全民偶像的身份是个职业赛车手。 “徐来,帮我查一台粉色的座驾。” 十夜从车上走下,他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子,身材高大并不魁梧,整个人修长笔挺,清秀的脸在晚霞下,被披上一层紫粉色的光晕,看上去暖暖的,丰神俊朗的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他侧过那张颠倒众生的小脸,突然浮现着意味不明的笑。 电话那端的徐来爽朗的声音穿透话筒,“夜哥,你不会也要来吧?” “兄弟,地址发过来,别废话。” 第十三章 我啊,只是好奇 当晚,巴诺市第一博主发起的一次私人摩托聚会,在一个很偏僻的深山国道。因为没什么特别的对手,都比较菜,我为小恶魔找不到不胜欣幸的试炼感,本不想去的,但是想想回家不知道怎么面对馥汀兰,又无处可去,我没吃晚饭,加了一满箱的油,琢磨再三才向聚会地点驶去。 如果不是驾车,那么出租车费一定会超过三位数,我与小恶魔驶入国道后,已濒临风景区,可以明显感觉到空气景致极佳,直至黑暗已至,也没有任何疲惫感,远远就见到些间歇闪烁的灯光亮得刺眼,在夜晚的山路上排出好看的图案,说实话,看得我还蛮兴奋的。 爱摩托的人都喜欢隔三差五的聚一聚,炫耀一下自己座驾的新外衣,或者老座驾依旧音色圆润,那些被限号的车牌羡慕的看着独一无二的A牌照,十几台私家名贵机车齐刷刷的停在路边,几名年轻人姿态随性的靠在机车上吸着烟,简单寒暄着,偶尔露出茫然的表情,放声大笑起来。 冷不丁看到有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戴着头盔遮住半张脸,不远不近的靠着一辆红色杜卡迪panigale,尽管看不到脸,但是人和车子格外的显眼,赛车机型,红色全铝车身,流畅的线条,让人脑海里忍不住勾勒头盔中男子的模样,那人是十夜。 徐来紧张的看着四周,贴着十夜的耳朵,“夜哥,你太不低调了,你知道我今天带你来这里,冒了多大的风险?你要被发现了,或者出点什么事,我可是罪魁祸首。” 十夜的修养让他保持温和,阳光般的微笑挂在嘴边,拍了拍徐来的肩膀,以示安慰,他的嘴角多出几丝亢奋,我明显发现他在看向我,对徐来说着,“谢了兄弟!你帮我这么大的忙,下次我一定帮你推荐个好角色。” 徐来自然欢喜,“这可是你说的。”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停下脚步,淡然的表情带了一丝迷惑,在十夜眼里,竟意外的有些反差萌。他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我,很显然我与他是一张从未见过的脸孔,尽管是在浓浓的夜色下,他毫不遮掩的看向我,可以看见微微上扬的嘴角和微微涨红的下颚,并向我招了招手,让我不自觉的立刻错过那无形的眼神。 车手中间不乏女车手,其中一个叫英子的从我面前经过,意外停下,声音高朗,“哎哟小徐,听说你最近不是在戏上吗?” 英子是典型的巴诺城入时打扮,一身紧身机车服裹在丰硕的身形外,脸部精致的妆,在逆光下可以清晰的看见她茸毛般细腻的毛孔,眼睛上的睫毛根根分明,迷离的忽闪着,她嘴里咬着棒棒糖靠近二人,徐来犹豫了一瞬,被英子一巴掌推向一边。 徐来左顾右盼的拉下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嘘……英子,你小点声,我就一大群演,早回来了。” 英子越过徐来,趴在十夜的车子上,“这辆车还真帅哦。”她用指尖轻轻抚摸着杜卡迪panigale的车身,脸色浮现出值得寻味的表情,“听说你这次的戏,男主是十夜,真的假的?有没有机会带我见见他?本人真的像媒体说的那么随和吗?” 徐来愣了一下,扭头冲十夜尴尬的摊了摊手。 “是吧……应该是……” 我虽然不属于娇弱类型,但确不是很喜欢肌肉健硕的女性,就算我允许自己马不停蹄的运动,也绝对雷打不动控制体重在九十五市斤以内,我和馥汀兰身高差不多,都是一米六八,但是她大概比我略瘦一些,虽然我从不愿意承认,在我的内心,她是最完美女性的无力感。想想那些成块的大条肌肉,粗壮的喘息声,我充满绝望的从他们身边经过,独自停在边路,占好了位。 这样的聚会,大多数人都是来交友的,我这个站位,反而引起了众人异样的眼神,将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突然让我有些后悔这样的一时兴致所至,面无表情的戴上了头盔。 英子边吮着棒棒糖边绕到十夜身边,用无神的眼睛反复打量着,十夜像被一只妖兽盯住般低着头,被看得有些不自在,轻咳了一声,徐来一把推开英子,“看什么看,一个女孩子不知道收敛。”徐来故意上下打量英子,眉飞色舞的接着说道,“也对,就你这款,也不能称之为女人。” 十夜错过了什么,越过人群,再次将眼神定位我的方向。 “这小哥哥看着眼生……不对,这身形,看着眼熟……”英子压低声音,正要伸手摘掉十夜的头盔,被徐来一把打开,十夜从我身上拔出目光,向后退了一步。 “别又乱哙帅哥,你不是他的菜,也是够了,上杆子不是买卖,知道不!”徐来无法掩饰口气里的惊慌,干脆挡在了十夜和英子中间。 英子咬牙切齿,又望了十夜一眼怏怏离去,补了一句,“区区男人,还要跟我玩命不成,该不是你自己留着的吧,早说啊!你都这么老了,还玩这个,切!” “我老吗?嘿,她侮辱我!”徐来对着机车的后视镜认真的看着自己的脸,摸了摸下巴上的青胡须,“大姐,不对,英子大妈,我虽不是百里挑一的小鲜肉,也是正当年的正义之躯吧!就是十夜,我也得叫他声哥,凭什么他就是青青欧巴,我就是男性欧巴桑。”他继续嚷嚷道,“凭什么说我老!以为自己多年轻?” 徐来在储备厢里掏出矿泉水,递给了十夜一瓶,打开一瓶灌进喉咙,用胳膊撞了撞十夜,小声说道,“瞒不住可别怪我,我尽力了,你这个招蜂引蝶的花蝴蝶。” “没办法,掩饰不住的耀眼。”十夜轻笑,拿出手帕仔细的擦着被英子摸过的车身,对徐来的定义摇了摇头,“男女属于不同的物种,从某种角度讲,男人有时候更加的弱势,皮囊虽肤浅,但是爱着皮囊的是肤浅的人,而不是皮囊本身。” “夜哥,你长的好看,说什么都对。”帮忙归帮忙,徐来向来好奇心重,他仰脖一口喝干了瓶子里的水,仿佛不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般感慨,“不过你这冒着生命危险奔着的这死亡芭比粉姑娘,该不会你看上她了吧!”徐来说完自我否定的摇了摇头,“不可能,你这个全民偶像必须保持单身人设,且要永远不改对艺术的热爱,就算你俩有一天抱在一起我都不会信的。” “我啊,好奇。”十夜的回答除了简单,没有任何爆点,让徐来这样八卦的人非常的失望,他又灌了口水。 十夜迈上杜卡迪panigale,扭动油门,向我这边缓缓而来。落定在我身边的位置后,他用矿泉水瓶碰了碰我的胳膊,当我转头看向他,他轻轻拧开了瓶盖递给了我,从暗色头盔里透出两只干净的眼睛,目光诚恳的望着我。 我接过那水,像接过手榴弹一样,表情异常严肃的将盖子拧好,毫无眷恋的扔给回给他。我倒是没有别的更多的想法,馥汀兰从小不让我接受任何人的物品,不自觉的条件反射罢了。我能清晰的看到那干净的小脸上挂着失望的表情,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小口,向我表示他并没有恶意。 徐来内心隐隐一种不详的预感,他显然被眼前的事情震住了,惊讶的半张着嘴,他无处泄愤般一把将矿泉水瓶子捏成畸形,“嘿,主动搭讪,我好像惹祸了!” 第十四章 你还我小恶魔 可能很多人的初恋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大概我与十夜就是如此。他单纯,没有目的性的,却充满了让人被追逐的热烈感,在这个不单纯的世界,大胆和浪漫似乎已经尽迹了,像我这种母胎solo,也并读不懂那些隐晦的甜言蜜语,更不知道他就是两次与我擦身而过的法拉利男主。 那天他穿着白色的机车服,与红色的杜卡迪panigale相衬,的确很耀眼,或者说,本来他就是个耀眼的存在,那些物件和衣物被他驾驭得游刃有余,哪怕是遮住脸,也掩盖不了他的光芒。 我透过头盔看见他眼睛里闪动的光亮,像夏日里的灿烂星辰,表达了他友情的立场,给了我平凡而又烦恼的生活带来了一丝不一样的轻松感。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在日复一日的时光里飞速前行,但痛苦却如铆钉,深深的扎在心里,即使缓解了当时的疼痛,那个伤痛却还在,我从未想过恋爱这个与我远之又远的事,这些年与馥汀兰几近辗转,在这样的特殊家庭中,我更多的感觉被麻木,无法体会幸福来源于爱,痛苦也来源于爱的道理,甚至于并不打算交什么新朋友。 聚会的环节除了无趣的尬聊,大家聚堆儿后即将开启一个自由的机车游程,当机车大灯有节奏的闪烁,意味着进入倒计时,英子举着小旗子故意用旗子软柔的边缘在十夜的杜卡迪panigale车身划过,同时在我面前“刷”的挥下,她不明用意的对着我露出雪白的牙齿,我很清楚的看得到那挥动的用力,她身上的肌肉随着那动作来回颤动着,就像果冻的游动感,众人带着些许微微鄙视的口哨声把稳了油门。在唏嘘声落幕后,我拖着虚幻的反应速度扭动了油门,小恶魔发飙似的冲了出去,十夜不慌不忙跟了上来,我厌恶的回身瞪了他一眼。 小恶魔交替重复在几组机车声浪中,渐渐被哈雷“砰砰”的粗壮声响淹没,而我带着发泄感想要逃离十夜的追逐,车速提得越来越快,不受控制般渐渐超出了车队,那些车灯闪烁的光晕渐渐不见,也不曾有过任何恐惧感。我在黑暗中穿梭,小恶魔的机灯留下一行火焰,当巨浪滚滚而去,除了丝滑的发动机声响,我大抵错过了几处警戒线,向着一整片巨大而安静的树林驶去。 回想一下那天的经历,假如不是十夜一直跟在我身后,恐怕我会瞬间陷入到另外的阴影里。固然我的车技表现的非常精彩,当一只被惊动的小鹿突然闯入车前,随着那黑影的晃动,我急刹后的反应过于激烈,导致车胎与地面发出巨大的摩擦声,巨大的火花在轴距间冒出,我本想应急靠压住车身的角度避过,却不可收拾的栽了下去。树影晃动,大地倾斜着,我与小恶魔在墨色的巨浪中翻滚,变得渺茫细微,最终我从小恶魔身上弹起,跌坐在一片松软里。 黑暗中,我嘴角抽动了几下,身子向后靠去,来不及勾勒任何画面,头晕目眩的等待着一切结束,当一切恢复平静,我并没有感觉很痛,隐约听见身下几声淡淡的呻吟。在裤兜里摸出手机,发现手机已经碎了,仅用那点光亮照亮环境后,我有生以来从未有过这样的遭遇,这是在我眼里最失体统的,甚至又第一时间想到了馥汀兰看见这一幕鄙视的眼神,我竟结结实实砸在一个人身上,我认出那头盔,是十夜。 还不等我说话,他开门见山的说道,“你受伤了吗?如果还好先从我身上下去……啊……”他大概哪里被我碰得很痛,忍不住又轻轻呻吟了一声。 我慌忙从他身上翻下来,站起身,却被一只温暖的手拉住了胳膊。 “麻烦,拉我一把。” 我头部有些沉,勉强将他拉起身,迅速抽回了手。借着月光,我看到四周的环境,这是一片茂密的低矮灌木森林,小恶魔躺在一片树丛里,十夜的杜卡迪panigale载倒在另一侧,空转的引擎也已经停止,不远处正在我们跌下来的高速路。 借着月光,十夜的头盔有些破损,他摘下头盔,有些支撑不住般扔在了地上,我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尽管从小已经习惯了陈思源那俊刻的面容,同样的一表人材,却有着本质的不同,不得不承认的是,那是一张标准的明星脸,他很显然不是平常的外表,可以让无数少女为之尖叫,在内心编辑着无限缠绵悱恻故事,尖叫窒息的素材,让人会忍不住多看不知几眼那种,我认出了他,是庄晗晗心心念念的全民偶像明星十夜。 尽管那容貌很不像话,但我向来对明星没什么兴趣,我知道我的脸色很难看,尤其是看到我浑身是伤的小恶魔,谁的脸色都不会好,于是目光淡然扫过他的脸,却并没有打算停留,如果不是他,怎么会害的我摔坏了小恶魔。 “姑娘,你就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十夜眯起眼睛,对我笑着说道。 我黑着脸,在胸腔里冷笑两声,愤怒的用眼角扫了过去,恨恨的说:“昧着良心说话,是要遭天谴的,你还我小恶魔!” 他脸色苍白,嘴角有一处破损,外衣一处挂在树枝上,他解开领口,捏着拉链拉到了底,将外衣脱掉,看上去有些狼狈,但没有一丝恐惧,激动的神态依旧挂在脸上。 十夜安慰的看着我,却并没有在我这里交换到什么回应,于是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看上去是放下心的表情,而后有点艰难的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我们的车子,我注意到,他的右脚踝有血迹。 “有些麻烦,你的车子撞坏了。”十夜面带温色,摸了一下受伤的嘴角,显出疼痛,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又放了回去,“很抱歉我没办法帮你叫救援,如何你还好,搭我的车回去吧,我先送你回去。” 十夜将杜卡迪panigale扶起,向高速路上推去,另一只手拉住我的手腕,我很倔强的甩开他的手,过去扶起我的小恶魔,与他一前一后向高速路推去。 我试图发动小恶魔,它果然被撞坏了,照此看来,除了援救,我没有任何办法离开这里,而很显然十夜为了维护他特殊的身份也并不会帮我叫救援。我推着小恶魔艰难的向回去的路走去,十夜幽幽的骑着车子。 “不如我先送你回去,等明天天亮了叫拖车过来!” 我停下脚步,十夜也停下了车子,再一次对我露出微笑,像对待甜蜜交往的恋人那般,或者说是作为一个偶像明星已经被量好了尺度的标准式笑容,企图减弱我的戒备心理。 “走开,别跟着我。” 我很不喜欢他这样的职业性假笑,转身想要甩开他,却别过头突然看见在树干上靠着一个人,穿着古老的服装,诡异的混迹在寂静的空气中。 我倒吸一口冷气,足足愣了十秒钟,那人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而我可以很确定,我看到那眼神空洞,阴极的目光,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人,并转眼消失在我的视线内。 周围的气场在一瞬间凝结,飘荡着我此起彼伏的喘息声,几秒钟后,我突然转身跑向十夜,抱住了他的胳膊,几乎快要休克过去,并死死的闭住眼睛,惊慌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带我走,求你,快带我走!” “你看见了什么?”十夜注意到我惊恐的样子,顺着我的眼神看过的地方,他眼神笔直锐利看着,又低下头看着胳膊下面这个面红耳赤的陌生朋友。 作为这件事,是日后我们熟悉后最尴尬的一件事,他练就一张风云不惊的脸,但是据他说,那天我反差的样子也将他吓坏了,比他第一次拍戏对着镜头还要紧张,加上我正靠在他的胳膊上,整个脑子里都回荡着我那句求助的。 我眼神木纳,本来头部有些晕,加上惊吓,倒在他怀里,不省人事。 第十五章 她们有一摸一样的脸 我一直不相信什么宿命爱情,虽然没有办法用确切的语言去概括这段岁月,但在情感这件事上,尤其是两个人的事,谁能说清楚呢?或者说没有好莱坞大片那种紧凑的剧情,但是所有的因果关系,都比那还精彩。 巴诺春季雨水密集,下起了暴雨。每一年这个时候,这里就会下雨,这是挺让人头疼的事,无数的沿江别墅沐浴在雨水里,翻腾着欲望不强的黄色漩涡,一幕幕的消失在视线中。 十夜将我放在身前,紧紧的抱着我,在车子行驶了十分钟后,雨水很凉,我渐渐苏醒了过来,因为寒冷,我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不自觉的蜷缩着身体,不停的颤抖着,十夜抱着我更紧了,当发现此时的状况时,我的脸终于红了,有生,是第一次有人与我靠的这么近。那起伏的胸肌不断的贴近我的背部,我能清楚的感受到他快速有力的心跳声,他为了看清前面的路,头部搭在我的耳边,急促的呼吸几乎每一次都落在我的耳侧,这是货真价实的被浪漫氛围笼罩,让我几乎快要窒息了。 我的思绪本来很乱,被那些惊破的一连串事件,变得一片空白,如果说起那天的情景,我只记得大雨几乎让我们失去了视线,艰难前行。 后来,我的身体感觉渐渐回暖时,我同十夜两人已经对坐在一处民宿的床榻上。 他手里拿着一瓶红药,无所适从的看着另一只手里的棉棒。 我看着他脚踝刮了一道大口子,还在隐隐冒着血,于我这才看清楚,这伤口大概有一寸长,被淋了雨后有点发炎,是我烦躁的抢过棉棒,跪在地上帮他消毒伤口。 他一动不动的有些紧张,我上药的过程,他的脸一直很红,并扭向一侧。我从未如此近距离面对过男人的下半身,虽然没怎么敢向上看,但是我能看到那结实的肌肉,还有让我非常难堪的毛发,我僵硬的脸更低,瞬间脸开始发烫,我虽然没有看他,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也在微微的发抖,大概是我的手有多重,他忍不住“嘶”的倒吸一口凉气。 我无法镇静,额上开始冒出汗珠,手不听使唤的干脆将一瓶红药倒在了他的脚踝上。 他轻咳几声,疼痛让他整个身体明显缩了一下。 我惊慌失措的站起身,扭身坐在了床角,感觉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那房间很小,昏黄的灯光下,右侧是一个壁挂炉,还有一个简易的衣柜,我们近的几乎能听见彼此的呼吸,他穿着睡衣,里面露出雪白色的背心,头发刚刚吹干,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奶狗,活脱脱青春偶像剧里一定会出现的那种全身散发着阳光气味的少年,没有阴沉桀骜的老成,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那类,那脸干净的像一张白纸,他不再对我微笑,而是用一双狭长的眼睛打量着我。我警觉的抱着双膝,看着对面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脸,突然清醒了过来,心里逐渐散发着狐疑,我难以接受小恶魔尽毁的事实,更是怀疑到这个银屏人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目的,现在回忆起来,我这一身炸毛的气质还真的继承了馥汀兰。 “你是故意的吧!” “啊,不懂你在说什么。” 有时候不得不惊奇与女人的直觉,可能在神造了人类时,给了女人第六感的特权,我更是有头没尾的问道,“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吧。” 当我问完后,他就再没有抬起头说任何话。 想象着的那些由于生气,用枕头互相殴打,面红耳赤的大吵大闹,可一切发生的都不一样。 我们都低着头,他也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电话一直在嗡嗡的响动,屏幕持续的亮着,全是经纪人蓝薇的电话,他想了好一会,接了起来。 “十夜!老实告诉我,你现在跟什么人在一起!”蓝薇有些刻薄的声音从电话的耳机里钻出来。 “嗯?”十夜的眼睛抬起来,看着我。 “有些人我们惹不起,也不要招惹,总之有人要找人,找到我这里来了!”蓝薇吼了很久,见十夜依然不动声色,冷哼一声,问道,“问你话呢!” “发生了点意外罢了,蓝妈妈。” 十夜刚要挂掉电话,蓝薇又补了一句,“把地址发给我,我去接你回来!” 十夜触摸屏幕,草草的打了几行字,他删除后,光标闪烁着,他又重新打了几个字,停顿了一下后发出了那条讯息。 他抬起头,对着我意味深长的微笑,整个人阳光一样慵懒的温柔,我不是什么浪漫情怀的少女,但是这一切也让我迅速涨红了脸,我扯过整条被子钻进去,将自己汆成团子,整个人对着墙壁,蒙住头的一瞬间一颗滚烫的眼泪掉在了枕头上。 “你离我远点,如果想睡就睡地上。”说这话时我又向床里面挪了挪。 “我若真有心对你做什么,无论是地上还是床上,结果都是一样的,只要你不是半推半就,我就没什么歪心思。” 十夜完全不介意我躲着他,他轻飘飘的说道,并伸手帮我盖好后背的被子。独自坐在床边看着天幕上波动的闪电,和被风快速吹过厚厚的暗色云朵,窗外的雨小了很多,他又看向我,仿佛看见了生命中久违的惊喜。 也许是太累了,我本没有睡意,竟然沉沉睡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拍醒我。 我没说话翻了个身,条件反射地惊坐起身,揉揉红肿着的眼睛。天还没有亮,大概半夜两点的样子,我恍惚了好久才想起自己正身处何地。 “我们被定位了,你的家人马上就会过来,衣服我已经帮你吹干了。” “我不要回去。”听到家人两个字,我的心不禁拘在了一起,可是说完这句话我自己都感觉很可笑,他是谁,他又能帮我什么。 “那么,你是想赖着我了?”十夜直起身子,故意对视我的眼睛,轻声说道。 我被他若无其事的无赖态度激怒了,翻身下床,在洗手间换好了衣裤。 十夜也从床上跳了下来,抓住我的胳膊,“你要干嘛?” “我不是你的私生饭,更不是无知少女,你轻佻放电的这套对我没用。”我白了他一眼,甩开他的手,“你少管我,你以为你是谁?” 我刚刚扣好的衣领不知道怎么敞开了,露出雪白的脖颈,我清楚的看见他烧红的脸,并将目光闪躲至一边,“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放电了?” 十夜轻轻将我按回到床上,帮我扣好了扣子,“馥芮白,你不如乖乖等他们来接你。” 我的身体僵直到不能动弹,呼吸急促,像是一条被丢在阳光下暴晒的鱿鱼,很快失去了挣扎的砝码,他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我知道他说的都对,我只是一只嗷嗷乱叫毫无战斗力的哈士奇,而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知道我的名字,馥汀兰和陈思源可以随时监控我的一举一动,对于他们我只不过是个穿着皇帝新装,实则一丝不挂的玩偶罢了。 我蜷缩在床的角落里,十夜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将下巴放在我的肩膀上,低沉着声音说:“一会儿我再回来,乖。” 走廊里,馥汀兰的身后跟着陈思源,突然停驻脚步,很显然看见了十夜离去的背影,表情冷却僵硬在途中,急遽地穿过走廊向房间走来,听那声音,是一路追过来的脚步。 她推门进来时,房间开着灯,我正面无表情的看着天花板。馥汀兰神情紧张扫视整个房间,见我衣着完整,迟疑未定地面色渐渐平静下来。 “为什么不回家。” “开了房间,你以为我在干什么?” “跟谁?” “关心我,所以一路追过来的?” 馥汀兰大概站了一分钟,她无法令声音平稳冷静,眼泪忍不住要从眼眶里滚了出来,而我并没有看见她那些细微的表情,非常豁出去扔了这样的词语,“在外面我是该叫你妈妈,还是姐姐,又或者过几年该叫你妹妹?假装着关心,你不累吗?” “奶糖!” 陈思源单边的制止,语气听起来像是发了火,一下子让我更加愤怒,“哥!是不是你永远都不会站在我这边?”陈思源并没有想解释什么,让我及其别扭的说道,“你是我最关心的人,最亲近的人,可跟她比起来,我依然一文不值!” 馥汀兰突然冷笑着,我习惯了她冷漠的样子,对于这种从未见过的失态举动,让我的心一沉。 “人呢?”馥汀兰提高了声音。 那清瘦的身影宛若暴怒着,让我和陈思源都愣在了那里,我的脑子嗡嗡响,耳畔里是她冰冷的声音,“跟你一起夜不归宿的人,不是应该让我见见吗?” “馥芮白,大半夜的你这边怎么这么吵?”穿着整齐的十夜落落大方的走进来,假装还没睡醒的样子,看见众人,故意捻了个合适的姿态,但与此同时,看到一张与馥芮白一模一样的脸,他的表情彻底清醒,片刻之间现出惊破之色。 第十六章 你是在要挟我吗 我被馥汀兰带上车后,陈思源善后了十夜和刚刚匆匆赶来的蓝薇。 我不清楚陈思源对十夜说了什么,但很明显因为蓝薇的原因,他很快结束了谈话。蓝薇是个五十岁上下,虽然不是颜值颇高,但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一看就是社交圈名媛的气质,她丹凤眼,身段苗条,浑身上下散发着熟女的味道,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飞快的走到陈思源面前,她不断的给陈思源赔不是,并用社交姿势递上了精致的名片。 十夜依旧带着笑意,在蓝薇的后车窗向我递以温暖的神色,渐渐远去,也与我分离了视线,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说不清楚那是什么。 我看到陈思源在上车前,丢掉了那片纸。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陈思源暗恋馥汀兰,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青春期夸张而盲目的崇拜感,就像小时候会突然看着来自家串门儿的亲友带着莫名的光环,长大了即使记得那段往事也觉得荒唐而可笑。 人与人总是有着奇特的境遇,说起来我们的初见,他一身黑衣,也是抱着骨灰盒,只是我不可能记得罢了。 那时候我才刚刚出生,虽然陈思源是我母亲的仆系后人,但在陈思源父母这辈开始,馥汀兰给了大笔的财产,放逐他们自由生活,并诞下陈思源。他本随父母远在扶国生活的安逸,却突然遭遇了人生变故。我听说是在一次随旅行团出游的路上,他的父母在车祸中丧生,而他是唯一的幸存者,并在国外经历了一次极度煎熬的手术,经过半年的恢复期才得以回国,像他这样艰难生活的孩子,我想世界上也并不多见。陈思源回国自然是会投靠唯一的亲人馥汀兰,而馥汀兰见到陈思源的第一面便说了一句极度刺耳的话,“要记住你家族的使命。” 而陈思源似乎超出这个年龄的孩子般,竟意外的点了点头,并用深邃的眼睛看着馥汀兰,像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人一般,可是明明他出生在国外,这是第一次见到馥汀兰。 在我长大记事后,我开始发觉他的不同,他经常低头沉思,或目不转睛的看着馥汀兰,不会与同龄的孩子玩,把家里的事打点的事无巨细,对我呵护备至,我也是他唯一的同龄伙伴,而唯独对馥汀兰有着一种距离,那种说不清的距离,像是一种搞不懂的情愫。现在细想想,一切都说得通了,如果说对我是亲人般的责任,对馥汀兰则是专一,这个专一程度到了不会与任何异性多说话的程度,除了商务应酬,哪怕是一通无意义的电话或晚餐,他也绝不会触碰那无法逾越的底线。 在我上高中时,陈思源被送往高等学府读书,他学习成绩自然是优异的,且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说服老师不用全勤修学分,只参加期末考试即可,所以即便是读书期间,也从未长期离开过馥汀兰身侧。我上大学前还与他开玩笑,“哥,你是不是青春期了,虽然馥汀兰不会老,但她可是个鬼怪,你不要动了怪心思哦,你也会变成怪物的。” 陈思源本来白净的脸会浮上红色的暗云,他并不否认,也不解释,只是摸摸我的头,说了意味深长的话,“人人心里都有一片无法逾越的谷,她是你的母亲,你不应该这样说的。” 夜不归宿事件后,本以为不出所料会展开新一轮冷战,不想馥汀兰没有再提这档子事,只是没收了我残缺不全的小恶魔,她终日忙忙碌碌的,只有一天在院子当间做瓷胚,专心致志的样子,其他的时候基本都是早出晚归,更是平添了我许多怨气。柏叔期间找过她两次,据说她也不在家里的小古玩店,但我知道她的作风,定会将十夜查个底掉,只能说他是个被无辜牵扯的人,不过想想小恶魔,就当是对他的惩罚吧,反正也再不会见面的。 陈思源在准备他的博物馆开放日,也终日看不到人影,估么着是心疼我,在我床头放了一张H卡和一张古玩开放日的帖子,不过这H卡多不了什么用处,原封未动的放在那里让我平添了许多怨气,那日分明已道清了立场,他还这样假模假式的关心我又何必。我拎过帖子,本对这样的与我毫无意义的场合向来只手一笑置之,却突然想通,那一日是我的休息日,可以做个十足的看客,而那天定会有不少媒体出席,正是我处理庄晗晗难题的好时机,用和好的方式向他讨要个条件,他还是不好拒绝的。 没了小恶魔,我孤魂野鬼般晃悠了小半周,庄晗晗哭哭唧唧找了我几次,又是一个周末,深得我心的是家庭聚餐取消了,我带着目的和满身怨气来到了陈思源的博物馆。 博物馆位于巴诺市的乡福之地,距离市区有一定距离,我到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不少人带着贺礼,却被拒之门外。估计是奔着他青年才俊,优质单身来的,还有人扯着自家姑娘,唇红齿白的,一个个桃花眼向上挑着,彼此看着谁都像竞争对手,而实际上他们连被陈思源一笑置之的机会都没有。 人群里看见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陈寒柏! 自从上次的事,柏叔见我确收敛了不少,虽然他年纪不小,样貌平凡,但平时他总是一副风流形状,却突然懂得了礼数,他拿了帖子,见我叫一句“白老师”,让我很是受用。 我后来才知道,柏叔被人收买了,就是我们栏目那个大名鼎鼎的赞助商井楚然。几次在我家门口一闪而过的黑影就是柏叔,也就是说馥汀兰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出门,和谁出去,井楚然均了如指掌。像柏叔这样突如其来的修养,想必也是他调教的好,不知给了多少银子能让柏叔性情大改,一心一意的尽忠,井楚然也真是个让人无限遐想的狠角色。 博物馆门口的门卫认得我,我将帖子递过去时,门卫们敬了个夸张的礼,打开了贵宾通道,与此同时,我听见了保安队长拿起了对讲机,“陈总,白小姐来了。” 也许是因为馥汀兰的缘故,所有人称她馥先生,而都不自觉的给我的称呼前添加了“白”字,好像我姓白一样,我并也不多计较。如果他们知道他们伺候的是一个真祖宗一样的主子,说起比他们爷爷还高上几个辈分,定然会惊掉下巴。 我斜挑着眉眼,掠过那些眼睛,捏了张长地图走了进去。 说起来我识路的本事很差,这个博物馆我也是第一次来,甚至只是听说陈思源在帮馥汀兰打理博物馆,而陈思源只是她的一个工具人,可不想这博物馆如此招摇,足足几栋楼,像汽车博览会那样设置主厅,分会场。 我在会场随便晃悠了一会儿,刚要走出分会场的私人展览区,看见了一个穿着夸张,背影优雅的人。那人穿着帽衫,帽衫里还戴着休闲帽,脸上扣着口罩,尽管捂得严严,全身上下却是雪白色的,透着闪亮的光环,让人想不注意都不行。我的心跳莫名有些的加速,掐指算了算,这人如此眼熟,他是十夜,没想到在这也能碰见他。我从善如流的躲在墙柱后面,他正对着玻璃罩内的一支发簪出神,手里拿着一个很古老的手写本比对着。陈思源从另一侧门厅经过,身后一群记者蜂拥而至,我本想择机向陈思源追去,却不想十夜职业的将脸侧了过来,刚好与我四目相对,我并不清楚他是否发现了我,像个灰兔子般跳走。 跑了一段,我竟然迷路了,一晃就到了中午十分,我从昨晚到现在就一直没有吃饭,一时饿得心慌,小时候我不会找路,陈思源告诉我,如果找吃的就随人多的地方走,如果想要清净就向人少的地方走,也没准会冒出几样好吃的东西。果然,不多时抬眼见了美食街的标记,于是顺着楼梯向上找去。 在这样一个硕大的场地再找到陈思源还真是有些困难,我正思索着如何能够顺利讨要我那条件,见一个熟悉的门虚掩着,我豪不客气的径直走过去。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这门的造型与我们家的后门几乎无异,这自然是私人地盘的意思,我正在要推门,影影绰绰见里面几个熟悉的身影。 馥汀兰所坐的沙发对方正是井楚然,他手里握着一个金色的拐杖,身后站着几个助手。意外的是陈思源竟不在馥汀兰身侧。这幕让我退回正要迈过去的右脚,怎得他们也认识,馥汀兰还真是无处不达。 馥汀兰带着面纱,不慌不忙的用绵羊油擦着手,手腕上绕着一条编制精致的松石绿链子,手里把着那链子垂下的一块雪白的和田牌子,那牌子她握了有些年头了,形色透润,像极了她那股邪气诱人。 只听得她绵绵冰冰的说了一句:“国内知名文化投资人,井先生。” 井楚然含笑,以耐人寻味的表情向馥汀兰推过一个翠绿的镯子,“初次见面,送你一份薄礼,不成敬意。” “井先生这么大张旗鼓的找来,并不只是送礼这么简单吧,既然来都来了,有话请直说吧。” 馥汀兰抬抬嘴角,我在门外听得糊涂,顺着她那示意的方向,见另外的一个大门外,挤满了新闻记者,我这才发现,陈思源正如门神般挡着那些记者。 井楚然笑得深沉,“现在外面的记者都在等着看W小姐的真面目,如果我爆料出去,馥汀兰的小姐的真实身份……”他那狐狸般却又故作单纯的神情,让我想起了在单位的大会议室最后他望着我探究的样子,让人厌恶至极。 “你是在要挟我吗?楚先生。”馥汀兰不以为然的看着井楚然,“如果你想曝光我的身份,何必要等现在,陈寒柏不也是你的人吗?” 我大概从他们的对话中缕清了事情的过程,博物馆上午刚刚举办了拍卖会,有一些外来物件的拍卖品中有一只手镯,就是井楚然要送给馥汀兰这支,被几经喊价后,这手镯已然成了天价,无人再举牌,陈思源稳稳得手,媒体纷纷跟踪,本以为可以抓一个“富商求美人”的大料,结果井楚然突然出现在会场,并大摇大摆坐在了陈思源的身边,不料最终的得主却百转千回成了井楚然。更让众人惊奇的是在拍卖会结束后,井楚然径直走到馥汀兰面前,邀约单独见面,于是众人惊呼,媒体纷至沓来,就到了我看到的这一幕。 “甚好,哈哈哈,果然与我见过的任何女子都不一样!”井楚染笑得深沉,“如此天价,可不是一支唐代手镯那么简单,这东西曾出现在张献忠妻子的手上,对馥小姐的意义是否非同一般。” 陈思源将记者们交给保安,径直走过来,挡在了馥汀兰面前。 “如果楚先生不想最后自家生意难以收场的话,最好现在就离开。” 馥汀兰依然优雅的坐在沙发上,表情毫无变化的看着面前的两个男人。 井楚然起身,意味深长的呼了一口气,看了陈思源一眼后,拄着拐杖离开。 突然我身后有一只手拉住了我的胳膊,“亲爱的,果然是你!我刚刚远远看见你的背影就感觉是你,你知道我刚刚看见了谁吗?我好像看见十夜了!不过让他溜了,我连毛都没摸到,他就被他经纪人抓走了。” 天知道,这一天人怎么来的这么全,我拿出了便秘的表情对着庄晗晗,同时捂住了他的嘴,小声说道,“你也太吓人了,嘘嘘嘘……” 我还没来得及再将话说完,屋内的正门出现了一阵骚动,媒体一拥而入,炸开了锅。 第十七章 原是我的错 在井楚然的推波助澜下,不多时自然是现场一片混乱,本就已被围的水泄不通的门,突然被挤破了。对于这样混账的事,馥汀兰依然能袅袅婷婷,我非常佩服,很快我的视线被人群淹没,几乎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请问,W小姐,为什么一直不愿意以真面目示面?是故意炒作吗?” “陈总,今天掷以巨资,是为了博美人一笑吗?” “刚刚是与井总达成什么私下协议吗?” 我实在看不下去,比划着拳头隔空想要砸碎那些摄像机却无能为力,不知道馥汀兰那依旧沉着的样子,还能撑多久。 远远偶尔望见她似乎在茫然的看着我,透过那面纱,我可以感受到那眼神又沉寂、又是哀伤和无奈,像是再说,“让你看见我的窘态,很抱歉。” 我傻了片刻,思想交错中,隐隐听见一些人的议论,这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的确是一出好戏。 “W小姐与井楚然和陈思源两位大佬都有关系,该不会是谁的情人吧!” 又一说,“有道理,不过她究竟是井楚然的情人呢,还是那陈思源的?” 又一个交头接耳几句,“你们刚才没看见吗?陈思源对她言听计从呢!井楚然也不甘示弱的买下那镯子拿过来给她看,说明什么?” 我茫然的抓着头发,忍不住想教育他们几句。我知道这怪不得他们,若馥汀兰和陈思源与我无甚关系,虽然不会妄加猜测,相信一些一面之辞,恐怕我也会为了工作紧追不舍。 陈思源接下来的话,让我晕了一晕,他轻咳一声,“各位,今天是古玩专场,虽说不合时宜,不过我并不介意分享。” 陈思源边说边看向我这边,并向我做了一个手势。那手势我当然记得,是我和他之间的一个秘密讯号,当遇见生死攸关的难题时,我们会做出这个手势向对方求救,我听见自己“呵呵”的干笑一声,“这也算得生死悠关?” 刹那间,场内安静了下来,几位反应快的记者立刻将镜头对准了陈思源。 我偶尔能看见馥汀兰的侧脸,在门外捏了一把汗。庄晗晗推我的胳膊,乐呵呵的瞧着我,“哎妈呀,大瓜,小白白,他不是你表哥吗?该不会是要当场表白吧!” 我很清楚,对于陈思源这样的言辞,媒体们定会逼得馥汀兰无路可退,接下来陈思源要说什么,我心下尚且有些难定,若有土行孙的本事,我立刻念个诀,便钻进地缝里,或者将馥汀兰乾坤大挪移,总之我隐约感觉事情要闹大了。我虽然过了一件事能造成心理阴影的年龄和心智,却也不想在巴诺市搞的无处可退,心里顿觉空虚,不清楚为什么馥汀兰非要找个簪子做甚,委实给自己惹麻烦的事,为什么还要趟这浑水,是有多喜欢! 我闭眼深吸一口气,顺手拽下庄晗晗的帽子扣在了头上,又撤下庄晗晗脖子上的采访牌。 “嗨,亲爱的,你不会又要抢独家吧!你怎么连自己人的窝都要端!”庄晗晗有些兴奋,本追着我问,不过看我的架势,他便咬着牙安静地趴在了原地,恋恋不舍的看着我,“我也想去。” “哪那么多废话!”我真真的哭笑不得,将帽子又压了压,使劲儿冲了进去。 庄晗晗知道我的本事,刚来电视台我就抢过几次独家,加上我们栏目在巴诺市的知名度,很多媒体都会看着这张牌子忌惮几分,我手里挥动采访证,用身体挡住众媒体,尽管那些同行们十分聒噪,我已轻而易举一举冲到馥汀兰面前,还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我顺势一把拉过她的手腕,以闪电的速度冲出了人群。 陈思源见我拉走了馥汀兰,是时候的添了一把火,成功的独占鳌头,他对镜头摆了摆手,改上笑容,笑得异常深沉,“我承认,W小姐是我的女神。” “陈先生,这是表白吗?你知道W小姐的真实身份吗?”陈思源扔出的话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引爆媒体后,完全没有人在意顺势逃走的W小姐,他们向陈思源包围过去。 我心中五味杂陈,料想他会这样说,将目光转移到了自己身上,馥汀兰就不会成为众矢之的,可是一个是表哥,一个是自己的母亲,这样当着我的面调戏,虽然他专一的狠,我也很怕他那句话说出口,现今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可“女神”二字可进可退,他这样既保住了馥汀兰的颜面,也成功的掩饰了“W小姐”的身份,若他硬生生作亲密状,也的确会让人诟病,而如果遇见大度的媒体同僚,说不定会将这壮举和情深意重书写为“欣赏”或“独自之举”,这也未尝不可。我自然相信陈思源的能力,他定会让一切事情处理得如没发生过一般,当然一切都是为了馥汀兰。 陈思源不紧不慢走到一旁,将媒体们的镜头转移至一侧,选了一张黑胶放在唱片机上, 环境中荡漾着悠扬的音乐,他背对着镜头,又将媒体的焦点引导至被一支古玉器前。众媒体以一种坐等大瓜的心态保持着安静,闪光灯不断捕捉着陈思源的每个细节,并不断有快门按下的声音。 陈思源低了一会儿头,而后轻咳一声,慢慢转过身对向镜头,换上一脸和煦模样,“大家都知道,在我国,古人对玉文化的崇拜,最初是出现在农耕生活中,兴盛于北方游牧社会和中原黄河流域的民间生活,原始社会中,玉文化常常与巫神文化相结合,玉崇拜属于一种自然宗教,在特定的时期内,玉是神氐的象征,具有生命和灵性。” 媒体们纷纷由认真的表情转标为意料之外的难看脸色,正有人要发问,陈思源继续说道,“我创建这所私人博物馆,有两个目的,第一,是分享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第二,是帮其中的一些古玩寻找他们曾经的主人,或者曾经拥有者的后人,因为在我看来,所有的古玩都跟玉一样,是有生命和灵性的。这也是组织这次开放日的初衷。如果各位没有其他问题的话,请留下来参观……” 当众媒体发现他们被成功带偏节奏后,一位女记者迫不及待向陈思源递上了话筒,其他媒体也都跟着将话筒递了上去。 “陈先生,您是网络上炙手可热的全民男友,不知道生活中是否有女朋友?是W小姐吗?” “哦?我怎么不知道,看来是大家谬赞了。” 陈思源故意压低了声音,让媒体们立即出现了无法掩饰的激动,立刻有人发问。 “像您这么年轻就拥有个人古玩博物馆,并拥有多家地产,外界传言,您背后的家族本就是个谜,趁这个机会,您是否愿意分享一下您的家庭背景?”陈思源谨慎的皱了一下眉,平静含笑的双眼望着镜头,脸上无限真挚,看不出任何表演的神色,“我的创业历史不足为奇,并非传闻中的富二代,我的父母在我五岁时就在异国车祸身亡,我没什么显赫的家世,可能要让大家失望了。” “那你有什么创业经验与大家分享一下。” 陈思源好看的眉眼勾起一丝笑意,“或许,我正好拿到了大男主剧本。” 那名女记者耐着性子,希望继续单方面攻克,“陈先生,您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W小姐是您的女朋友吗?” “每个男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女神,我想,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 转眼间我已拽着馥汀兰奔跑出那片哗然,心里想着再多跑几步,也许就真的安全了,我回头看了馥汀兰一眼,她面纱随着奔跑被掀开一角,一双眸子潋滟,第一次对我投以母亲般温暖的笑容。 我本就不认识路,此时更是担心选错了路,在一处交叉路口,我看见了一处暗门,我拉着她径直跑了进去。 说起来这是我和馥汀兰第一次如此亲近的独自相处,能听见她轻轻的呼吸声,我近距离打量她了一回,她拽下面纱,眉眼里似埋着千山万水,将许久没有表达出来的情感宣泄出来般定定瞧着我,这是一间小会客室,屋子里很暗,没有开灯,而她的样子很不好,脸色乍青乍白,像是忍耐着什么,并突然使劲儿想要甩开我的手。 我甚无语,执意没有放开她的手腕,“我真的是你的亲生女儿吗?你会这么嫌弃我!”我脾气一上来有点炸毛,这番我说什么也不能放走她,“你不认我这个女儿可以,我却偏要认你这个妈!反正左也是我不好,右我还是不好,我也想好了,既然你生了我,我还真就缠上你了,还能出什么天大的事。” 我仍倔强的死死抓住她的手腕,正欲潸然泪下,她倒是不再推脱,极其自然的用另一只手握住了我的手,作出一副母女重逢之态,淡泊之间隐含着亲情,第一次听她叫了我女儿两个字,“女儿,是妈妈害了你,我总在想,把你养的这么单纯,是不是错了,以后我不会躲避了,你要相信妈妈……” 这一瞬,顿时恍然,我与她握起那只手,也就是她右手的掌心浮现出一个古钱币样子的血色光芒,那光渐渐散开,像是要灼裂她的整只手。 那古钱币向我的手上慢慢漂浮过来,馥汀兰一把推开了我,并同时紧紧攥住了手掌,我看见她将手掌抠出了血,那古钱币的在吸食她的血液,变得通红一片。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而当闭眼再睁开时,那光芒已经消失,我木讷的看着这一切,馥汀兰没说完话,直接晕倒载在了地上。 我出了一脑门的汗,用尽全力,紧紧的抱住了她,趁她栽倒在地面时,将手臂垫在了她的身下。 这就是她不愿碰我的原因,这就是她的秘密,难道这事,原是我的错! 第十八章 带我离开这里 我力薄人微,虽接住了馥汀兰,却硬生生的坐在了地上,摔得不轻。好不容易调整了一下姿势,将馥汀兰放在我的膝盖上,她还沉沉的,没有苏醒的意思,那古钱币形态的血色暗影只是恍惚一下,被攥紧拳头后,她的整只手像血色一般艳红的发着光,我不敢再触碰,更确切的说是我不再触碰到她的皮肤,那古钱币便消失了,让我仿佛以为一切是我的幻觉。后来我时常想,如果不是这次偶然,不是我鬼使神差的上去抓住了她,会不会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她身上真正的秘密,即便是亲眼看见了这一次,我也至今还是很难相信,那一切是真的,现在想想皆是唏嘘。 “馥汀兰!”我无力的大声喊着,我使劲摇着她的身体,她始终不醒,我的确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无能为力,于是抬起手颤颤巍巍的摸向她的鼻息,确定那微微的喘息方才放下心来,虽然我知道她是永生之身,但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也被憋得满面青紫,确是心惊。我此时才知道眼前的馥汀兰远比我想的复杂,她最后晕倒时遭受着万劫不复的样子,深深镌刻在我的心里。 我发现我属于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体制,在黑暗中我骤然想到,陈思源肯定知道她的秘密,我摸索着手机,手机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现在细想想,一切巧合都好像个被事先安排好的计谋,比如那拍卖的镯子,又比如井楚然的出现,媒体的蜂拥而至,陈思源对我发出的求救讯号,我的冲动之举,十夜的出现,玉簪的展出,一切人物的出现,还有馥汀兰这次的晕倒,不管一切是在算计或不在算计之中,但是已经像蝴蝶效应般挥发,不可收拾,如若真有人悉心安排这一切,那这人十分懂得拿人的软肋。 我的灵魂与精力仿佛都在刚刚的奔跑中耗尽了,竟一时不知这样的情况该怎样处理。 我将馥汀兰好不容易移到一旁的沙发上,开始甚是有条理的推想如何唤醒她,边努力摸向门口。我本意想要找个有开关的位置,一路探过去,碰倒了什么东西,当我正要触碰墙壁上的开关时,突然看见门边一个晃动的人影,那是一个不高的男孩子,正用一双无神的眼睛看向我,我如五雷轰顶般愣在原地,确切的说他并不是人,只是个半透明的影子,几乎快要散开,努力的维持着人的形貌。我钦佩我的胆识,竟鬼使神差的将手伸向他,当手从他的身体中穿过,我饱受惊吓,失声尖叫着,跌跌撞撞向后退了几步,几乎叫到快要昏厥过去,那男孩还站在原地看着我,我很想谁突然冒出来将我打晕。 我惊天地泣鬼神的声音果然立刻引来了一个人,当那人站在门口时,仿佛一束光穿透了整个房间,是十夜。 我坐在地上,身上满是灰尘,恐惧的看着空空的墙壁。 他摘掉口罩,露出祥云般的眼神,“是我,你还好吗?” 我整个身体有如进了冰窟窿一般,冷着打颤。 这辈子恐怕只有这一次,我哭的如此失态,已经不能用丑态两个字去形容。我突然失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红着一双眼睛,竟然重重的跌向他,十夜一把抱过即将再次跌倒的我,紧紧扣住了我的腰。“带我走!” “你怎么了?” 十夜扫了一眼沙发上晕倒的馥汀兰,那张脸实在让他印象深刻。 我依旧重复着,“给陈思源打电话,带我走……” 他发出轻轻的温和的声音安慰我,“没事了,不管怎样,已经都没事了。” 我很迷恋那拥抱的温度,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是那种让人安心的味道,也许是因为他的安慰,我终于镇静了下来。 如今有些细节已经记不起了,只记得那时候由于他的出现,我躲过了最恐惧的时刻,他在两次危机之中出现,像一道光毫不犹豫的照亮了我,已经顾及不了他是如何找到的我。我借用了他的电话,找到了陈思源,陈思源很快出现,抱走了馥汀兰,并叮嘱十夜先带我离开这里,晚上要把我送回家。 十夜第二次看着馥汀兰那张与我一模一样的脸,虽然依旧惊讶,但他很清楚并不是因为这个我发出惊叫,因为在我的脸上,他已经第二次看到过这样的魂飞魄散之感,同样的黑暗环境,他大概也猜到了几分。 十夜通情达理,竟然自始至终没有问起我今天发生了什么,这大概是他为人最暖的地方。 他将我抱上车,我的身体渐渐镇静下来,声音嘶哑的厉害,我反复重复着这句话,“带我离开这里……” 这是我第二次请求十夜带我离开,甚至于已经被动的感觉,只要十夜在我身旁,我就可以远离那些恐惧。 “别怕,我们现在就离开这里!” 为什么我碰到她时,她会那么的痛苦,我没有办法去拥抱她,没有办法去亲近她,那血色的印记是什么,那个似人非鬼的男孩又是什么?在一切事情出现时,我真的无能为力,我一度认为我是疯了,在十夜的车上不停的流泪。 是的,她从来都拒绝触碰我,在我记忆深处,我从未感受过那种母亲对女儿的亲昵,甚至怀疑过我们的关系。可我现在很肯定的是,我与她奇怪的人生有着切切实实的关联,比如这张一模一样的脸,我们不是双胞胎,为什么会如此相像?那向我吸附而来的红色古钱币形态的血印又是什么?为何会让她如此痛苦,如此恐惧。当我安静下来后,我不停的思考这些问题,也许一切与我看到的都不尽相同,抛去那样猜测,我发现我更多的想要关心她,我明知道馥汀兰是不死之身,可是脑子里满是她晕倒前痛苦的样子,那种焦虑、恐惧、担忧的情绪在我心中纠缠,当时的情绪就如我此时的描述一样混乱无比。 我中途用十夜的手机给陈思源打了几通电话,得知馥汀兰安好,最后一通电话得知她已经苏醒了,我才放下心来.陈思源提出派人过来接我,被我拒绝了,我甚至想着是不是我害她变成这个样子,整个那段时间我像被宣告死亡的过程一样,没有一点主动的可能。 “你是说不想让我打扰她?是她的意思吗?” 陈思源无非是转达而已,这我很清楚,我真不知道我还在期待着什么,于是故作镇静接着说道,“哈,当然很好,我正想和朋友多呆会儿,这好得狠……你帮我照顾好……”说到这里我犹豫了一下,我看向正在专心致志开车十夜,而他正人君子的模样也无一丝窥探人私事的想法,无接着说道,“帮我照顾好姐姐。” 当我想要挂断电话时,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紧张的问道,“你碰过她的手吗?我是说,没有什么发生吗?” 我想十夜这小子一定是误会了什么,尽管他装作什么也没听见,但是我看到他微微变化的眉头,闪烁了一瞬间的疑虑。 我管不了那许多继续着我的发问,“我是说,你也能看到那些吗?你早就知道对吗?” 陈思源是最了解馥汀兰的人,我很清楚,他一直在帮她隐瞒着一切,而我关心的是,他究竟隐瞒了多少,又或者说他知道多少。 “奶糖,你应该相信你妈妈,一会儿早点回来吧,你把电话交给十夜。” 十夜听了电话后,似乎有些高兴,他挂了电话后,轻松的样子看向我。 说实话他的确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他坦荡荡的表情,有时带着微笑,看见他,莫名让我感觉很安心,不容人对他有任何怀疑。 “你既然先不着急回家,不如陪我转转巴诺,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过几天就要走了。对了,我刚刚被警告了。”他说到这,有些夸张的学着陈思源的语气,“你不要对馥芮白有任何企图,我是在警告你,而不是在拜托你。” 他说完后哈哈的笑着,爽快的样子引得我也感觉心情不那么紧绷了。 诸位可能没有经历过一种情况,当你经历极痛深悲后,便想用最极端的方式处理掉当时的情况,这种极端的方式便是躲避,瞬间投入到另外的温暖,哪怕是陌生的,如果运气好,可能会发生一段不错的人生际遇,运气不好会转而进入另一个人生漩涡,在人生的交叉口中,人类在不停的主动或被动的选择,哪怕一个小小的刺激,都会影响人生的走向,当然那一刻我是极端的,并选择了与一个几乎是陌生人同行。我的逃避不是因为我不爱馥汀兰,也不是我害怕她,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要我们能够和解,不管她是什么,或者我是什么,哪怕我也是个鬼怪,这一切都将不重要,但是过程中恐怕总要有人打破僵局,无比煎熬的等待那个开口。 我故作轻松的掩饰着自己糟糕的情况,十夜是个单纯的人,说起来现在我完全忘记了,我是如何糊里糊涂过渡掉那些让他会深度思考的事,现在想来是我低估了男人,他不过一直是在配合我罢了。 在母亲日记里记录着,这一天她非常开心,虽然经历了万劫不复的痛苦,但她终于体会到了女儿对她来说多么重要,而她也第一次透彻的感觉到,自己也许一直以来都是错误的,过分保护和过分的掩盖事实,让我和她之间的隔阂越来越重,她很希望修补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并开始决定真正面对这件事,面对这些幕后操纵的阴谋。 第十九章 My Destiny 十夜很懂的如何让接下来的旅程变得轻松,这也许就是他天生的气质,一切恰到好处的分寸,是我从未经历过的那类人。或许是从小到大家庭的紧绷感,让我无比向往这样轻松的环境,很快我的表情和全身变舒展开来。 事实上,我并不清楚,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一切也都不在他的掌控中,一切看似潇洒的背后,大概都有极其反差的真相,也许这就是我们被迅速吸引的原因,后面我会交代他的身世和急切的缘由。他在民宿与我度过几个小时时光,他时常会想起我,我几乎昏厥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现在又是同样的境遇,让他不自觉的他整个过程即使开车时,也将右手紧紧扣住我的左手,直到我真正安静下来。 我们一路到了巴诺市的一条并不长,但很有格调的街区,天色渐暗,霓虹升起,我看着满街的人间烟火,终于宽慰了不少,这才发现我正坐在那辆红色法拉利SF90的副驾。 “原来,那人是你?”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极呆愣的蹦出一句话,并试图甩开他的手,被他紧紧拽了回去。 因为我的动作,他反而兴致更浓,看着我多少带着戾气的脸上多了几分柔软,短短的碎发散落,白皙的脸蛋上终于浮现出属于我这个年龄段少女的气息,他轻轻说道,“用完了,就甩,你这个坏孩子。” 我便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十夜见我终于开心了,也是宽慰,忘情的拥住我,那时候我的心真的扑通扑通跳得厉害,竟用控制不住的柔声说道,“你还说不是故意找我飙车,不是你,我的小恶魔也不会刚刚出生就惨死。” 十夜拉开我,距离很近的揉了我的头发,淡淡道,“只有那次是我想寻你,你不要怪我,你骑摩托确实又特别,又好看。” 他看着我的眼,浅浅笑着,与那种早就练就好的标准化的笑容不同,我也说不清哪不同,虽然都差不多,但在我眼里,看着我的那种大概是带着感情的。 他慢条斯理的说着他想保护我,可以听得出,这些话都完全是他的肺腑之言,“馥芮白,做我女朋友吧,我不会负你。” 他这一句话直击我的心门,生生的让我将之前的恐惧和混乱不堪忘个干净,很奇怪,几个小时前我还心力交瘁,大伤了元神,为何突然心中升起一团莫名的小宇宙,我后来才知道,那感觉是母胎SOLO初尝情爱,而我委实不懂那些,也自然不懂得装一装我那满脸羞怯,感觉很羞耻的将头扭到了车窗的方向,便又被拢了回来,他轻轻掀动嘴角,想要更近一步凑上来,却停在了半路上,事实上他当时与我一般激动,只是他伪装的很好罢了。 “你胆子那么小,不如让我做你的奥特曼,以后只要你呼唤我,我就会出现在你身边。” 十夜知道这不可能,以他的工作性质就不可能做到,可是他是真心的,他来不及规划未来,更来不及细想,只是想把自己想做的表达出来。 如今也记不太清楚,我当时大概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想过,紧紧的抿着嘴唇,看着那张好看的脸,见他不是开玩笑,我轻轻笑了起来,玩世不恭的口气说道,“嗯?” “走。” 我被十夜拉着,像两个熟络的情侣一前一后的在繁华街路上走着。 走过民丰街,我跟着他飞快的走向一家商场,一面向四周扫了一眼,他容貌这么出众,走在哪里自然都是个异类,虽捂好了帽子和口罩,但是出现在这样的繁华闹市区,只能是给自己找麻烦,本想甩开他的手,却舍不得那温度,便任由他牵着,嘴里着紧,“慢些啊。” 十夜是个有本事的人,能让原本处于焦虑和恐惧中的我猝然的睁开眼睛,并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我没办法用清冷的眼神审视他,因为一切在情不自禁中暴露了我对他的依赖,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拉住我的背影,带着一抹暖融融的光晕,每次他如此,就像冬日里的初雪,轻轻的靠近我,让我的整个心随之柔软起来。 他一路扯着我进了一家手机专卖店,径直向着一个柜台。 “用跟我一样的手机可以吗?”他垂下眼睛,在柜台上迅速的挑选着。 “先生你是……”服务员双手本撑在柜台上,下意识的站直了腰身,跟在了十夜身侧。 十夜的声线本就是充满清润的磁性,让服务员愣了许久,终于也吸引来一些路人,纷纷拿起了手机在拍照。 “不是!” 这句话像是随口说的,对于他这么温和的人设来说,却很突兀,他拧着好看的眉眼看向服务员,可叹那服务员并没有机会进一步确认,反复纠缠也不相宜,于是只好履行职责,这一幕想必被报道出去就是灭顶的崩塌,可是他好像并不在意一样,反而一往情深的望向我,可以看到那口罩下笑容明媚,让我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生怕他突然抱住我或扯出什么过格的举动。 十夜指着台面上的展示机,“给我拿一台粉色和一台白色的,要最大内存的,你家能办电话号吗?” “可……可以,先生,我们家是协议商家。” 十夜自始至终拉着我的左手,“有没有尾号是1314520的?” “先生,有13145921和13145920。” 他递上身份证,我看那上面写着“沈旭”,并不是他的名字,想必明星大概都有自己的护身法宝吧,我全当没看见,随意的将眼神飘向别处。 十夜很幼稚的买了一对情侣手机和情侣号码,并相互打开了定位功能。 “先生,如果不知道,还以为您是十夜呢。” “嗨,他不是啊!”服务员们互相使着眼色,有限遗憾的散开。 十夜笑意更浓,继续摆弄着手中的两部新手机,把他的电话号在我的新手机设置成了紧急呼叫的快捷键,存的名字竟然是“男朋友”,想不到他这么温柔的一个人还有如此幼稚又强势的一面。 不过不得不说,他做的这一切对我很受用,我手中握着一直让我嗤之以鼻的情侣电话,竟不想这么俗气的事,这一天会发生在我身上,还会让我心里有些欢喜。我是那种超级叛逆的个性,不喜被人打扰和限制,可是这样被人设置了符号的强势保护感,怎会如此的幸福,我不想露出可怜相,一包泪含在眼眶里,我仰头望了一会儿天,道,“为什么要送我手机?” “我刚见你,你就撞坏了小恶魔,今天又丢了手机,我可是怕你将自己丢了。”他摸了摸我的头发,“笨笨,这样你以后就不用怕丢了。” 而十夜却得寸进尺,希望我恭顺的唤他一声亲昵的称呼,可这样羞耻的事怎么能说出口,纵然我确实发觉很喜欢他。 他收回眯起的眼睛,依然握着我的手,公然的走出商场,后面一群人尾随着在跟拍,窃窃私语,期间有狗仔按下了快门。 他看看天色,怕是在闹市区一时半会找不到隐蔽的地方吃饭,于是我们买了些好吃的回到车上。 “你这么焦点的人物,坐你的车安全吗?”我顽劣的挑事,低低的开了口。 “你又不是没坐过。”他知道我是故意找茬儿,却也不介意,别过身子帮我系好安全带,我不自觉的将身体微微蜷着,懒洋洋的玩起了手机。 “我想去山顶,沈司机。” 大概十夜有生之年第一次被女孩这般无视的当作司机,他用温柔的目光扫向我,打开了车内的音乐,专注的开车。 我听着,是《My Destiny》。 车内飘荡着悲伤的表白情绪,“你是我的命运,亲爱的……”我垂下长长的睫毛,更加专注的玩着手机,生怕她看出我不安的情绪,眼底突然蒙上了厚厚的疏离和防备。 这样的情绪当然是来自于馥汀兰,在一个特殊的家庭中,旁人是很难想象那种宿命的情绪,而我一直不信命。我不清楚是谁生生造了“命运”这个词,那些注定的生死学说左右着事物的变化发展趋势,总让人莫名的想要悲伤一次。曾几何时,我很怕听这样的歌曲,我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每每看见馥汀兰,我便不可能将爱情诗意化,从不会做一些有关于未来的美梦,那些对我而言不现实的美梦,总会被突然击碎,当然我也不可能将这些疑虑告诉任何人。 他将车子开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我却在他的车上睡着了。 在十夜眼里,虽然没有接触过我几次,但是我是个充满戒备的人,而无论是在荒野中求他脱离,在民宿中的孤男寡女,还是在暗室中惊魂未定的被他抱走,或是在这样一个暧昧的夜晚,他始终没有辜负这份信任,而后面发生的一切证明,这个男人确实是值得信任的。 他抿着唇,看着蜷着身体熟睡的我,将衣服盖在了我的身上。 当我眼睛微睁,我重新坐好,神色微变,有些复杂的推门走下了车子。 我第一次发现,当下原来天气已经这么好了,温度适中,甚至于没有风。 十夜一声不吭地坐在石街上,手里捧着一块菠萝蛋糕,向身侧的我手里塞了一杯热果汁和果冻状的玫瑰蛋糕。这处位置是巴诺市的地势高处,几乎可以看到城市的整个面貌。 其实巴诺很大,大到一眼望不到边的程度,看着那些星星点点的灯火,我琢磨着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委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和十夜认识也不过将将几天,眼下我们几次相遇,时不时我就出现的幺蛾子,他就会英雄般潇洒地站在我面前,竟还是个人见人爱的偶像,恍若想到庄晗晗,大抵会惊掉下巴吧。 我正吃的好,将一块果冻滑进嘴里,已吃到打嗝的程度,半路上插进来一只手,将勺子里的塞进了自己嘴里。有夜风缓缓吹来,随着他一同靠近我,那嘴角噙着温暖的笑意,与这风极相称,缓慢靠近了我的耳侧,停在了不远不近的地方。我能清楚的看见他轻轻颤动的睫毛,喉咙滚动了一下,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带着几分撩拨,真的十分地要命,我僵在原处,心跳加速,根本无法屏蔽来自这个男人的魅力。 失神间,听见他得逞的口气,“笨笨,你喜不喜欢吃这个。”他将一块蛋糕塞进我的嘴里,停在半空的手顺手捏了捏我的脸,那手轻抚过我的脸颊,指尖碰到了我的眼镜框,慢慢摘下我的眼镜,而后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的脸,他莫名的停在了那尺度内,像是遇见了什么惊诧的事。 十夜后来说我,是那种他遇见的最难以接近的人,而当见过馥汀兰后,他认为我与她还相差甚远,我属于那种表面强势内心柔弱没有安全感的类型,馥汀兰属于那种即便平静含笑,那双深眸也没有温度,永远看不见底。虽然这个话题有些扯远了,但是他能够将所有的细节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本就不是个复杂的人,所以足以证明,他的情不自禁和真真实实的喜欢上了我。 他仿佛觉得自己正一步步的靠近我,但却很清楚,我与他心灵之间还有很远的距离,尤其当他如此近的看着我的时候。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十夜有了事情瞒我,他也并不是故意的,只是我的这张脸让他有着无法抵抗的诱惑还有距离感,那要追述至命运的溯源。 我知道他在认认真真的看我,一把推开了他。 他愣了一愣,突然意识到他的失礼,问我,“这么晚了,要不要给你姐姐和姐夫打个电话?” 我并不想解释什么,轻抬了下下巴,“你送我回去吧。” 第二十章 沈爷爷的日记本 我一点也不记得那一天剩下的时间是怎么过的,也不记得回家的过程,后来又讲过些什么话,但当我回到家中后,我便即刻开始期待下一次的赴约。 爱情可以使一切变得美好。 “她很好,已经睡下了。” 陈思源大概也可以看得出我心情并不糟,于是让我不用过于担心,并说会找个时间与我好好谈谈,我虽很想走进她的房间看望,但是看他这样讲,我便独自回了卧室。我的家事一直复杂,所以在一切揭开后,应该不至于更加复杂,我很期待与馥汀兰的关系是否因为这次的事件可以缓和,甚至在想这一切的改变是否都应感谢于十夜的出现。 故事发生到现在,我认为有必要介绍一下十夜。 做一个优秀的演员并不是他的梦想,也不是他家人的梦想,十夜他是个孤儿。 对于任何孩子来说那些无穷无尽的童年回忆,他是在孤儿院度过的。过去的时光就像个沉重的铅球般一直拽着他的心,每当他看见那些繁华的人间烟火,站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美少女和粉丝对他疯狂的叫着“我爱你”,他都会回应招牌式的职业假笑,那些用标尺设计好的表情和动作,让他有如机器人般完美无瑕,那些光环笼罩的每一个瞬间,对于他来说都是心酸的泪水,之所以能够笑得出来,自然只是因为受过严苛的训练。 “你要熟悉你的微笑,你脸的每一个角度,这就是你的职业素养。” 这是经纪人蓝薇对他说过的话,也是要求。 那些千姿百态的人生似乎都与他无关,当那日他被蓝薇握住了手时,像遇见了人生第一位亲人般,他永远忘不了这个表面火辣冷酷,而内心充满柔软和脆弱的女人对他说出的第一句话:“从此我会给你一个未来,所有人都会看见你的未来,你不该呆在这样的地方,我会让你成为光。” 十夜确实迎来了人生的转折,他充满彷徨走出了孤儿院,没再回过头看一眼那容纳他度过十几年的地方,对于他,人生的每一次转折都如浮萍,飘走了也便不再不舍。在他刚刚青春期,开始并不安于蛰伏一处的叛逆期时,蓝薇不仅给了他希望,也给了他人生中唯一一次回忆中的美好,这个可以依赖的人,像妈妈那般,可以包容他的一切,也成为他工作和生活的唯一。 “我该怎么做?” 十夜很期待这次转变,于是他开始了严苛的训练。 也许是因为他心无旁骛,也许他确实天资潋滟,也许蓝薇将人生的一切资源都放在了他身上,也许这就是他的命运,时间很快过去,两年后,十夜红了,成了人尽皆知的全民偶像,并开始了真正没有自由的人生,尽管他从未自由过。因为他顶着这张脸,甚至被社会变成了符号,他从孤儿院的牢笼进入了一个华丽的笼子里,尽管金碧灿烂,但幸福与他而言,只是童话故事罢了。 蓝薇像教父般苛刻的训练他,出于求生本能,他活生生将自己的灵魂撕成了两半。当他面对工作时,他永远阳光明媚,他是人尽皆知的明星,而独自躺在小窝时,他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最可悲的是,他的“小窝”永远都是全国各地的高端酒店总统套房,他从未有过家。 纵然十夜将工作视为唯一,但有一件事,他从未对蓝薇说起,他有一本古老的日记本,是他从未见过的爷爷留下的,他一直在偷偷寻找自己真正的家人,这样的渴求,他从未放弃过。 这一天,十夜送我回家后在酒店的健身房跑了很久,几乎快要脱水他才从跑步机上爬下来,一身汗水回到酒店房间,已经是晚上八点钟。 房间里,蓝薇为他备好了适合他卡路里的水果和维他命,并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喝茶,手里“哗啦啦”地翻着时尚杂志。 “蓝妈妈,想我啦?”十夜若无其事的投以阳光般的笑容。 “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带了你这么难带的艺人,我巴不得你离我远远地。”蓝薇依旧穿着得体,也是,像这样的女士很难看见她们邋遢的一面,她扔下杂志。 “我哪有难带,全公司就属我最听话了。” 十夜接住蓝薇抛过来的睡衣,冲她做了一个亲亲的嘴型,走向了浴室。 “看到网上的新闻了吗?你刚刚又被狗仔拍了。”蓝薇的声音很刺耳,穿透了浴室的门和正在和煦而出的水花。 “你不是已经平掉了吗?况且我也没被拍到脸,我很注意的。”十夜关掉开关,很快穿好睡衣走出浴室。 他顺手吃了两颗樱桃,拿起手机开了手游,栽倒在软塌塌的床上。 “这不是重点!”蓝薇轻轻放下茶杯,起身拿着一杯温水和调制好的维他命组合递给十夜,十夜很自然的接过去。 “你能不能把心往你的事业上放一放?” “我消极怠工了?” “没有。” “我给合作方脸色看了?” “没有” “我在不知不觉摆架子了?” “可是你乱跑啊,小朋友!爱豆应该保护自己的隐私,你最近总是把自己包得跟粽子一样到处跑,说吧,你今天怎么又跟那个姑娘在一起,不知道你惹不起人家吗?” 十夜打完一局游戏,手机里发出“victory”的声音。 “你说那个很凶的人啊,蓝妈妈,你放心吧,我保证,不会出乱子的,我永远听你的话,我今天只是做了好人好事,其他的可什么都没做过。” “又做好人好事?我告诉你,你少敷衍我!” 十夜跳下床,将蓝薇拽起身,推到门口,像招财猫一样冲着蓝薇纤瘦的身影摆动着右手,“君无戏言,蓝妈妈,今天可是他拜托我的。” 蓝薇带着挫败感走出门,她已经习惯了十夜半撒娇半耍赖的态度,因此并没有转身而去,而是在门外大声的说道,“你可给我消停点,我们拍完这个戏就要走了,千万别给我搞出什么岔子,通告单子我给你放茶几上了,明天早上五点我就来砸你的门!” 关上门后,十夜换上一副忧郁的表情,像是除掉了所有的外衣,他手里拿着一本旧得发黄的日记本,正是在博物馆拿着那本,他附身放在了枕头上,随后整个身体趴在了床上。 他小心翼翼的翻开那泛黄的纸张,斯文的脸颊第一次挂上一双冰眸,专注的看着。日记本里有一个手绘的发簪,与今日在展览馆他寻到那支几乎一模一样,而他再翻看日记本的后页,夹着一张民国时期的合影,一个与他有几分相似的年轻斯文的脸,那是沈安之,身侧是年轻初时美好的馥汀兰,正向他微笑着。十夜脑子里浮现出我摘掉眼镜的样子,还有馥汀兰,他思索着,所有详细的细节都深深的印在他的脑子里,并困惑的抚摸着那张泛黄的照片,陷入沉思。他拿出我们的情侣手机,里面存着我唯一的号码,名字是“女朋友”,他触摸拨出键,而后又纠结的挂断了。 我不是那种娇弱的女主角,也并没有华丽的外表,跨上眼镜的样子甚至很普通,当我骑着小恶魔与他同行的旅程,点燃了他心中的征服欲望,当看见那个摘掉头盔时的瞬间,他看到了一个单纯的二次元女生,脸上没有复杂的表情,也没有烟粉气,以至于第一次他见到我,便瞬间被我浑身上下散发的坚强和乐观的样子所吸引,他不清楚我身上有什么魔力,但似乎总对他讲:“如果前面没有路,我自己铺一条!我不信命!” 如果说十夜是我的白月光,那我便是十夜的荧光,即使微小的光芒在黑夜总是能吸引住他的所有注意力,我们之间就是这种致命的吸引。而他对我的那种笑容,也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从心向外而生的感受,他后来告诉我,他也在学习如何爱一个人,如何给一个人安全感,并深深渴望着我也能给予他的安全感。然而我究竟是谁,跟他的身世有什么关系,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开始复杂了。 故事讲到这里,我很想走到窗口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本可以不假思索的讲述我们的发展,可是自从这一刻开始,馥汀兰的身世秘密也将进入下一个必将揭开的分水岭,我需要好好思考,接下来的一章该怎样叙述。 第二十一章 和解 有些事情,会变成循环播放的噩梦,回到家我重重的躺在床上,脑子里很乱,一会儿,是馥汀兰手心里那枚血红的古钱币,一会儿,是黑暗的休息室,一会儿,那个男孩子正用那双空洞的眼睛正看着我,让我恐惧得浑身发抖,本能地想要大叫,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模模糊糊中我好像被人摇醒,坐起身看着四周的环境,如释重负的同时,看见了馥汀兰的脸。我从蚕丝被爬起来,靠在床栏上,脑子仍有些不清醒,发觉已惊出一身冷汗。 一抹阳光透过窗棂,斜射在我的脸上,让我彻底的清醒了。 那是上午十点钟左右的太阳,我看向馥汀兰,她看上去好多了,虽对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但是却没有故意的疏离感,我能感受到她很想对我伸出手,只是碍于实际,没有办法做到,而我天生擅长粉饰太平,竟然在一瞬间打消了一切搞清楚真相的想法,只需要她好好的便罢了。 馥汀兰依然是一张冷漠的脸,沉默了一会儿,从她坐的摇椅上优雅起身,轻轻坐在了我的床褥上,我能很清晰的感受到我床边软软的陷下去了一点。 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牛奶,她端在手上,隔着被子轻拍我。 “这牛奶,我帮你温过了。” 我捏过那杯牛奶缓缓喝下,顿了很久,耳边传来馥汀兰的声音,“小白?” 现在回忆起这一幕,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想要记起的部分,那杯我梦寐以求妈妈递向我的牛奶,她就坐在我身侧不再有意疏离我,她让我现在甚至以为那时的我大概还在睡梦中,她轻声细语的对我说着一些从未听过的过往,也让我懂得了我为什能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她见我在听,便一一接着讲着,因为很多深刻的详情早就印在她的脑子里,所以她并不假思索地开始讲述所有的事,但是我能感受到,她实际上这些话已经在心里默念了很久,才对我说出口。 在我的记忆深处,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促膝长谈,而对我而言,仅这一次便可以化解我与她之间的所有矛盾,只要她是爱我的,这就够了。这次谈话足足持续了三个小时,以至于错过了我们周末的家庭午餐,我可以看得到她的情绪中带着不安和自持,因为毕竟那些都是她不想揭开的伤疤,每一次真人真事,她都只是轻轻触碰,不敢牵扯太深的回避掉重点部分,如此小心翼翼的她,原来才是她吧。 我无法想象以及理解,馥汀兰独自百年是怎样接受并经历这一切的,这些话打破了过去我所有的设想和误解,当然她忽略了所有令她极致痛苦的部分,只是讲了事情的缘由,我所听到得部分还不足她所经历的百分之一。 对于我的教育,她很自责,由于过于保护,导致我完全不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是随时可能遇见的危险,她大概如此心急的向我表述,我也琢磨不好,是不是她遇见了什么棘手的事。 馥汀兰向我摊开手掌,那里隐约有一颗红痣,这是昨日我看见浮现血色古钱币的位置,我很难相信由于被一枚古钱币刮破了手指而被奇迹冻龄的事实。她接着陈述,当她生下我后,发现只要触摸我,这个古钱币就会向我的身体吸附,于是她开始逃避我,一方面由于她痛恨自己的人生,另一方面她孤独近百年,并没有家人的体验,因为我的出生让她感到不安,尤其是更怕带给我不幸。而我今年二十五岁,正是她最担心的时间,几次由于我的无意拉扯,我也因此继承了她冻龄后的超能力,我所看见的那些,便是超能力的一部分。 我听得有些莫名的激动,毕竟拥有超能力是一个很酷的事。虽然我一直排斥馥汀兰的怪异,但我承认,那种情绪大多来自于我对她的不满,我虽然听的有些糊涂,但是掩饰不住的欢愉,我听得入神,有些莫名的兴奋,起身打开窗子,在窗口伸着腰身。 我这间卧室的窗朝着花园,花园里清新的气息一阵阵袭来,此时是一天最好的时刻。 “请原谅我,毕竟我第一次做妈妈,还是在我如此不堪的情况下。” 她停顿了好一会儿,我也猜出几分,她大概是想问十夜的事,她轻轻抬起眼睛,微笑的看向我。 “大概就是你这个年龄,就是这个季节,我也是你这般单纯善良的样子,小白,你愿意跟妈妈试着做朋友吗?如果有一天你有喜欢的人,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这些话我记忆犹新,回忆起来就像我昨天听到一样,您要知道,对于朋友两个字,无论是我还是馥汀兰,都是万分陌生的。庄晗晗算我的朋友,但是基于一种工作关系和他曾经对我的帮助,陈思源对于馥汀兰算晚辈或是主仆,自然不是朋友,而除此,朋友对我们的人生来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她与我建立的朋友关系,我自然而然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与自己的妈妈做朋友,那么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我们曾经是什么呢? 她穿着一件典雅的黑色真丝长裙,领口和袖口镶满蓝色花边,外面披着一件乳白色过膝的纯毛方巾,头发挽成一个髻,耳侧插着一个简单的金色羽毛状发夹,很难想象面前这个精致的,与我面貌无异的女人竟然是我的妈妈,是不是如果真能做朋友,我们会更愉快? 这不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情不自禁的涨红了脸,双手抄着卡通睡衣的衣兜回过身,“让所有人羡慕的那种吗?” “自然。” 馥汀兰完美干净的起身向卧室的门走去,抬手扔给我一把车钥匙,我认得,那是我的小恶魔! “你把它还给我了?” 我真的被宽慰到了,接住钥匙后紧紧攥了攥手心,开心得连连点头,“好吧,好吧,我们落子无悔了啊。” 我倒是还不习惯她如今的样子,在地上晃悠着,嘟嘟囔囔的说不清楚自己想要表达什么。 她看着我纯洁无邪傻傻的样子,竟笑出了声,推门走出去,抛下一句,“下次带我一起去逛逛,出来吃饭吧。” 第二十二章 “平白”但不"无故" 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有条不紊的切着盘子里几乎十成熟的牛排,切得整整齐齐,几乎每一块都均匀无比,陈思源将切好的牛排推到我面前。 这里是巴诺市最繁华的冰淇淋大街上最好的西餐厅,这个位置相当难定,因为整个店里只有这一个靠窗的位置。从这扇窗可以看到冰淇淋大街整条街景,这座城市并不发达,留着很多独具特色的老建筑,无数的陌生面孔匆忙经过,有人在讲着电话,有人相拥而行,与之相对的笑容灿烂,每当看到这样的景色,我都像一个观察者一般,无比爱这座城。 几名游客从窗前经过,拿起单反拍照,从外面看进窗里,陈思源穿着好看的西装,淡淡的捏着精致的刀叉,之所以说好看,那笔挺的身材严整的装进衣服里,的确相称,他气质温润矜贵,很像是随时可以登上杂志首页的巨子。 我心情极佳,蜷在他对面的沙发里,翘着嘴角,“哥,你强迫症吧,这个干柴一样的牛排让你切的,好不想吃。” 陈思源冲我笑笑,专心的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偶尔喝一口手边的馥芮白咖啡。 我们随意的闲聊,我从来没开口与家里说过什么事,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几次试图,却还是说不出口,他端起咖啡,一点白色瞬间混染了整杯咖啡,那奶色使整杯咖啡浓郁丝滑,于是含含糊糊的问着,“那个……” “嗯?” “我这个便宜名字是馥汀兰起的吗?” “今天怎么开始关心馥先生了?”陈思源用餐巾纸轻轻擦拭嘴角,将刀叉放成了用餐完毕的样子,服务员红着脸跑过来,很快收走了他的餐具。 “先生,现在阳光有些刺眼,需要遮挡吗?”服务员面红着,用眼角偷偷看向陈思源。 陈思源用宠溺的目光看向我,“一层纱幔吧。” 服务员将纱幔调整好,在他的面前放了本杂志和一杯柠檬水。他随手翻着杂志,也不看我。 “没什么,你们天天喝我,我就不能问问,服务员,我也要那杯柠檬水。” 我绕了很久的弯子,陈思源自然清楚,他又故意喝了一口那咖啡,向我显示着他很欣赏这杯咖啡,并笑眯眯的看着我可爱的样子。 “我们奶糖长大了,学会与我矜持了。”陈思源淡淡一笑,也并不追问。 我不紧不慢的继续吃着丝绒蛋糕,故意拉长了声音撒娇,“哥……” “电视台的工作可还顺心吗?”午后的阳光刚好透过那副巨大的纱幔照射在陈思源脸上,那轮廓锋利,完美而有一种无形的距离感,整个人像一幅油画般,浮动着油彩般的质地,难怪小姑娘们只敢远观,不敢与他靠近。 “顺心,不顺心,就是缺你。”我说完自己笑了好一会儿,这样的话风太不像我,的确求人时就会让整个人变得奇怪,这样肉麻的话竟然我也能说出口。 “哦?” “我们奶糖这么干练,凡事总是喜欢自己独立完成的性格,应该不会需要我这个做哥哥的帮忙,是吧?” “哥!你还要不要听我说了……”我耐着性子,准备单方面攻克,“我想请哥以私人博物馆馆主的身份,为我们节目新板块开个张。” “如果是最近没钱花,你妈又不愿意给你钱这种事,你随时可以来找我。”陈思源满意的笑笑,用特有对我的调皮眼神看向我,手背遮挡着嘴,几乎用气声说道,“你知道的,这家博物馆的馆主并不是我。” “哥,你就是故意的,你又不是她私人物品,我要你本人参加,不是她的博物馆!”我摔下那杯柠檬水,瞪向旁边那笑脸如花的服务员。 他依然坐在对面喝咖啡,喝光后轻轻递到保持完美站姿的服务员面前,很快他的手停在了空气里,一杯新的咖啡放在了陈思源的手边。 “先生,这是我们店铺新进了一批埃塞俄比亚的咖啡豆,这杯极醇美式,想让您帮忙品鉴一下。” 陈思源并没有看那服务员一眼,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同时敲击了一下桌台,以示感谢,盛着淡淡的笑意看着我,“很好奇你会为谁开口找我,庄晗晗吗?” “你就说你去不去吧。” 陈思源轻轻勾起嘴角,风姿绝绰一笑,引得身边的顾客和服务员不停的看过来。 我故意噘起嘴,同时我注意到他并没有碰那杯盛情难却的咖啡,而是已经准备结束这顿午餐。 “哥,你又查我!” 陈思源拿出一切都支持的样子,“你喝多了时,自己揪着我的脖领,信誓旦旦的样子,我可是没办法装傻。” 我额上很快溢出几小颗汗珠,见他已经起身,我于是准备是时候给他致命一击,虽然不会两眼含泪,但是我拿出所有的本事撒娇道,“那你去不去嘛!” “我可以答应你,但是有一个条件。”陈思源以撸猫的状态揉着我的头发,“馥先生同意才行。” “是我又草率了,我就知道,哼!”见他转身已要离开,我小声嘟囔着,不耐烦地拿眼斜他。 “走,送你去单位,你可是要迟到了。” 我穿好外套,娇嗔着,“太欺负人了,在家里没地位,哥哥也不疼我,工作也要丢了,我知道我就是个多余的。”我碎碎念,翻着白眼几乎表演的快要缺氧。 我不自觉伸手摸向那杯品荐款咖啡,“也不知道这咖啡有什么乐趣,呵呵,我就是个笑话……” 我平时从不喝咖啡,没想到这杯咖啡这么苦,我闷了一大口,差点被苦出眼泪,勉强咽了下去。 “太……太不可思议的味道了。”我看服务员正在身边用迷惑的眼神看向我,我把恶评的话咽了回去。 “馥芮白,是咖啡届的文艺少女,而她的出生一直是个谜。” 陈思源扯回已走出十几秒的腰身,说到这儿他低头想了一下,继续道,“有很多事情‘平白’,但不‘无故’,馥先生一直在寻找人生之谜,而馥芮白则会是一个完美的答案,你的名字叫馥芮白,说明她想将全部的人生都交在你的手里。馥芮白中间的那个白点,像极了升起的一点希望,也可以说,你是她唯一的希望。” 【这是“馥芮白”由来的一个非官方版本: 上世纪九十年代冬,国外一座海滨小城,旅游的人们络绎不绝,让一个小咖啡店里人满为患,这家店仅有一位咖啡师,也是这家店铺的老板,且为手工咖啡,于是在给客人做的一杯卡布奇诺时他失误了,由于手腕开始酸痛,时常不够,他打出的奶泡并未得到充分发挥,但由于他很想节约成本,于是依旧把咖啡端给了那客人,并且试图向客人解释,真诚道:“这是一杯Flat White(意指奶泡很平,没有充分发挥成涨起来的状态),很抱歉,如果您觉得口感不够好,我想个人送给您。”客人很大度并理解老板的苦衷,品尝了一下,并由衷夸赞,“口感很不错哦。”于是店铺的老板在下班后再次做了一杯,并把这种做法保留下来,添加进店铺的餐单里。尽管这个故事自始至终没被证实过,并有陆续有其他版本馥芮白咖啡的产生史,但我本人更信服于这个故事的描述,如果你是个咖啡爱好者,便很清楚在具体操作中,这种状况的确会时常出现。在本文中,作者引用此产生史,仅为烘托故事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章 我想要面对这件事 馥汀兰对着一支青花的花瓶发呆,上面插着兰花,朵朵盛开的花姿荡漾着一种孤芳自赏。那正是柏叔拿过来的那支,恍若间,她看到了百年前的自己与青梅竹马沈安之。 他们是典型的风雅蓝颜模样,所见之人一定会显露出暗暗羡慕,馥汀兰穿着十分淡雅的长裙,她开心的向一个院落跑去。 院子里种着很多红色的彼岸花,进院子便宛若一片血色,花丛一旁放着一架工作台,随着台子的转动,一双骨节分明且干净的手,熟稔地捏出了一支花瓶的形态。 工作台边坐着一个男人,他举着双手,附身仔细的比对一张纸上的花样子,在花瓶上仔细的绘着。那花瓶上的纹路精致,映衬着旁边男人完美的侧颜,听见脚步踩在草地上细细碎碎的声音,他转过头向馥汀兰温暖的笑着,斯文的露出一个酒窝,然后继续低头,专心致志的盯着那即将成型的花瓶。 馥汀兰的笑声围绕在环境里,“沈哥哥,这是给我做的吗?” 那瓶底刻好字,“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 “阿兰,我许你个永生永世可好?” 陈思源用食指的骨节轻轻扣门,馥汀兰的手离开花瓶,那些画面终断。 推开门时,陈思源看见眼眶红红的馥汀兰正放下花瓶,让他脸上一瞬浮上一丝柔软。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于是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 馥汀兰将兰花从花瓶中捏起,顺手丢在了垃圾桶里。 “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陈思源没有任何勇气对馥汀兰表达,他只是这样静静的站在她身边,甘心情愿的顺从和守护,也感觉是上天给他的一种恩赐,他已经很满意这样的关系,所以从未想过打破。他看向那兰花,眼神闪动着不安和悲伤,当然他也无法作出任何恳求的模样,一切很快便又恢复了寂静。 馥汀兰将陈思源引到客厅,端坐在了沙发上。 “为什么是你呢?” 她的皮肤浮起一袭柔红,如蜜桃上挂着的绒衣般细润,头发像波浪一样在额前自然的分成两部分,拖在脑后,露出两个饱满的耳垂,翩翩少女的模样带着莫测的神秘感,这就是馥汀兰独有的美丽。 陈思源有些出神,二人对视着,他不得不将目光移开。 馥汀兰是爱花的,只是她自从失去了沈安之便不再爱了。 岁月给她美貌和健康,但她却活生生的在自己的炼狱中,更确切的说是她去过深冷的地狱,当回到人间时,也还是逃离不了那诅咒,哪里都不曾属于她,当她独自其身,胸口被乱枪击穿时,那曾经对她海誓山盟的沈哥哥又何在?那十分纯净的情感化作满心遗憾后,又随岁月蹉跎而远逝后,他已不愿再跟任何人有心灵上的交往,而在那交往外,她又错信了另一个男人,生下我后,不过是再次坠入深渊罢了,所以她不敢再接受任何男人的好意,更没什么资格去品味情感。 而她一直怀疑陈思源,只是没有得到真正的证实前,她只当是自己的一种执念造成的错觉罢了,她不再敢向下想什么,深渊往往都是没有底的,她更不想自己那不安的情绪延续,对于她来说,世间只有一个人是重要的,那就是我,并已做好了一切直面外界威胁的准备。 陈思源不敢接受任何的公开盘问,他没办法坦率的面对馥汀兰,他努力控制自己,也就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他诚恳答她,“馥先生……我只是希望您开心,况且这么久了,很多事情也许并不是您想的那样,或许……” 夜开始沉,一缕黄韵的灯光照在馥汀兰的后背上,她的脸上没有表情,冰冷的说道,“你在和我讲道理?” 那批在馥汀兰身上的米色披肩从单薄的肩头滑落,她使劲儿将披肩扯在肩头,少有的心烦意燥,寒声问他,“坐吧,你找我有事?” 陈思源的眼中酝酿着什么,馥汀兰那一点点小动作,让他的情绪意外高涨起来,却很快冷静下来,身体甚至有些僵直,点了点头,“小白今天找了我,想让我去参加电视台最新一期的节目,我答应了。” 陈思源无法解释此刻自己的行为和想法,他自始至终都深爱面前这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所有的一切原本就是属于他的,可他如今既不能拥有她的灵魂,也不能征服她的身体,他能做的只能是陪伴,还是女上男下的自制关系。 他自然能体会馥汀兰的感受,那种灵魂在地狱与天堂之间穿梭,死亡带走生命的时刻,他也曾经历过。而他冒着千山万水的险阻回来后,他反倒剩余的仅有不知所措的茫然,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个女人。 “我去吧。”唇齿间,馥汀兰皆是坚定。 陈思源一愣,小心的想着他该说什么,本是犹豫了一下,却抬眼看到馥汀兰神色淡然,“你后来去见了井楚然吗?” “没有您的指示,不敢打草惊蛇。”陈思源说完后,又试探着问:“井楚然那边我要不要去跟一下?” “井楚然投资了馥芮白所在的节目,又收买了那些同事和邻居,目的就是为了逼我现身。” 陈思源也很清楚,跟了馥汀兰这么多年,她身边从来不缺的就是被追踪和监视,他除了保护她,转移她,根本无法令这些事情彻底远离她。 “井楚然的父亲,井老带走了国内优渥的财产,选择举家去了扶国,就是为了生物学科技,井老的大儿子在生物学领域和病毒学领域,以及免疫学领域已经取得了杰出的成绩,可是井家的线索仅到此中断,并查不出与当年刺杀我的人有关。但是井楚然如今处心积虑的想要挖出我的一切,似乎与过去找我的那些人不同,他很显然上次给我手镯时是在做最后的确认,此前很显然他并不十分确认我的身份。” 房间里一时很安静,除了一只老钟表在滴答作响,两个人都许久没有说话。陈思源抿下嘴角并垂下视线,他很清楚对面这个女人眼中的冷意来自于对他的怀疑。 “所以,恐怕他不会善罢甘休,与其等着他或其他……”馥汀兰说到这,故意停下来,“会有进一步的行动,不如我主动去。” 馥汀兰起身,冷眼看向陈思源,同样的口气,“上次黑家的事,我想你比我更清楚那封真家书的去向。思源,你不必阻止我,我不再躲了,想要面对这件事了。” 瞧这她一幅要将自己送出去的模样,陈思源面色微变,意味不明的就像被迷了魂窍,不知不觉盯着她袅娜的背影缓缓远去,眼中的复杂被悲伤取代,他扯下嘴角,“阿兰,我绝不允许你以身犯险。” 第二十四章 她只是你上了钩的鱼 冰淇淋大街是巴诺市的中心,关于中心这个问题,实际上有不同的解释。 巴诺市有两大支柱产业,一个是以南城净水湖为中心的新城,陈思源的博物馆便在这个坐标处。另一处便是这著名的冰激凌大街,是巴诺市的老城区,能在这里有一整栋办公楼,便是绝对的中心标志,就像上海的南京路,北京的国贸CBD或金融街。 一个绝大的广告牌上打着井氏旗下资产管理公司的名字“二十一世纪环球”,这里也是井氏豪华汽车品牌的旗舰店展厅的所在位置。 临街处,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后,是一排国际顶级豪华汽车品牌的展示店铺,一辆翡翠绿敞篷限量DB11停在落地橱窗里,这一天正下着绵绵细雨,玻璃被雨淋成了磨砂视觉,让这里显得朦胧而高不可攀。 一双一尘不染的小羊皮反毛皮鞋踩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一个三寸金色高跟脚步慌乱的挡在那反毛皮鞋的前面,很显然高跟犹豫不决却还在履行工作职责,而反毛皮鞋步履坚定,很快越过了高跟,高跟紧张而敏捷的跟在后面。 “陈总,您不能进去……” 一个秘书模样的女人跟在陈思源后面,两名助理跟在陈思源身后。 陈思源眼神凌厉,暼了那女人一眼,“滚!” 这个字从一张斯文人的嘴里发出,让人不禁更有畏惧感,那女秘书如被冰冻在原地,立即停止了所有的行为。 陈思源很少如此,他实则控制了几分脾气,进入一部直通顶楼的直达观景电梯内,被铅灰色的乌云包裹起来,映衬着陈思源的脸,像一个通天的大魔王般向楼顶快速划去。 身边的两名助理用脚底踹开了一扇实木与金属混合材质的双开大门,由于门的构造很科学,在内部缓冲结构的保护下,并没有发出咚的声响,大门和缓敞开。这是一间硕大无比的办公室,赏心悦目的简约而豪华的环境中,坐着几位样貌不凡的人,这些都是井楚然的股东们,见到陈思源后大家自动起身,并让开一条路,态度恭谦,纷纷自动离席而去。 坐在赭石色高定沙发上的井楚然正挂断女秘书打来的电话,他叹着气将手中馥汀兰和我的照片丢在茶几上,像是已经等候多时的样子,拄着金色的拐杖慢条斯理的起身,从容的看向陈思源。 随着井楚然恭敬的行礼,陈思源抬起腿一个下劈踢在井楚然的下巴上,井楚然一个趔趄险些跌倒,他挥手打发走正要冲进来的保安和秘书,并示意他们在外面关上了门。 “谁给你的权利私自行动?活够了是吗?” 他很痛,但显然并不是第一次挨打,所以并没有任何慌张,掏出真丝手帕擦了擦嘴角的血,依然含笑,“先生早就该出手,可是您因为私情迟迟不动,我只能推您一把了。” 井楚然紧紧的扣住拐杖的手有些颤抖,他依然平静含笑,“不知我哪里做错了?我们所有人的命都赌在您身上,我陪您玩了大半辈子,我已经到了巴诺两年,总不能每天看您秀恩爱,先生不要忘了自己的使命。” 井楚然是个出身勋贵的人,但如果追究起来,祖上有个非常特殊的渊源,他是沈安之父亲沈决的管家井世昌的后代,说起来这层身份丝丝连连会让整个故事变得相当的复杂,井世昌便是馥汀兰嘴里的井老。 前面讲过,百年前馥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底雄厚,而沈安之之所以与馥汀兰称之为青梅竹马,他的家世自然不俗,沈家甚至更胜馥家一筹。当时沈家控制着京海城所有的银庄和港口,也就是当时的经济及对外贸易的掌权者,井世昌便是当年帮助沈家打理这一切的总管。在馥家出事后,由于沈家主母以死相逼,沈安之被迫成婚,娶了井世昌的大女儿井雨桐,诞下沈家子嗣后,沈安之便丢下沈家和那对母子上了战场,而后死在战场上。据传闻沈安之是沈家独子,沈家主母本就身体不好,得知沈安之离世便即刻吐血身亡,沈决也因此伤心欲绝一病不起,丰厚的家业便顺理成章全部留给了井世昌,沈家一家人自此之淡出世人的视线。若干年后,井世昌将沈家留下的产业发扬光大,进出口贸易更是做得风生水起,并将自己的大儿子井昭阳送到了扶国读生物科技,有人说井老之所以将井昭阳匆匆送出国,是因为井昭阳在上学之时便让一女子怀孕,为了掩盖丑闻,而这井昭阳出国后,在生物学领域和病毒学领域,以及免疫学领域纷纷取得了杰出的成绩,井楚然便是他年少轻狂的结晶,并继承了井老的进出口贸易和金融生意。 我刚刚叙述的这段,在整个事件中非常重要,请您一定要认真读取。世间之事物本就如此,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会像个圈一样环绕着每个人的命运,没有哪个人能够顷刻间发了巨财,而即使有了意外之财,也会因此而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些资本论的罪恶催眠的根源会在某个诅咒的时刻醒来,表面平静的时刻也在一种隐蔽的状态下肆意生长,所有的这一切都与馥汀兰当年的好奇心和那枚古钱币有关。 我终于松了口气,因为故事进行到这个位置恐怕即将有一些事件将水落石出,但也是到了正要刚刚开始精彩的部分,连我自己在书写这部分时都非常的期待。 陈思源坐在沙发深处,将两腿交叠放在一起,挥手间,助理将一个保温箱放在了井楚然面前。 “立刻送去化验,若再私自行动,你便永远不必回扶国了,我会帮你好好照顾你的家人。” 井楚然脸色难看,并有恐惧之色,手中的拐杖由于颤抖滑动在地板上发出紧张的摩擦声,“先生是我们实验唯一成功的人,我们所有人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当然,让我立刻去死,我也毫无半点犹豫,但是我不认为我这次做错了什么,我只是帮你下了决心罢了。如果您还犹豫不决,我还会出手的!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您好!况且您也知道,这个女人怕是不好对付。” “你在教我做事吗?”陈思源拿出手帕擦拭着脚上的反毛皮鞋,“最近有一批古董要运去欧洲,那边已经安排好了人接应,做好你分内的事。” “这条鱼上了您的钩,先生不要反被拉进水里。”陈思源起身向门外走去,井楚然从口中飘出一阵低沉的笑声,笑得无所忌惮, “而且无论您再做什么,当她了解您的一切后,都会对您深恶痛绝,哈哈哈……” 第二十五章 馥芮白,又见面了 接下来一段时间,是我过的最惬意最开心的日子,我和馥汀兰的关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缓和,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虽然她与我的话依然不多,但我每次见到她,都觉得她脸上的表情似乎丰富了起来,竟然还主动提出与我一起组织一次单独的聚会,就在我们新节目播出前夕,我感到十分的幸福,用一种神圣的心等待那天到来。因此,我世界里的天空像突然迅速亮了起来,心里的那片始终被黑暗笼罩的海,如我的心情一样,变成了宝石色,柔软无比的白色沙滩上,开始留下我们清晰的足印。 当一切重新走上正轨的时候,这些美好变成了一种习惯,我已经忘记了现在的日子与过去会有什么两样,我也许是太沉溺于这样的平静,一时半会儿很难将我唤回神,我只想着需要一种真挚的感情来帮助我度过每一天,却没想过,我真的太过于自私和简单了。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时间可以停留在那段日子,而我并不清楚的是一切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罢了,馥汀兰距离离开我的日子,正式开始进入了倒计时。 台里的新一期节目不明原因一推再推,开始说是因为嘉宾问题,后来说因为策划案不完备,再后来据说是宣发阶段,正在蓄势待发。而这样几经折腾,不但赞助商井楚然没有提出质疑,反而相安无事的又迎来了新的赞助商,大概人尽皆知的事,只有我并不清楚那人也与我有关。陈思源已经以一种绝对强势的姿态控制了节目,并在他的一再要求下,节目再辗转滞后,不觉就拖到了盛夏。 馥汀兰变得可爱起来,每天我都会接到一些小惊喜,比如,大早,我从床上爬起来,本想将自己简单洗刷了,当我伸着懒腰摸进洗手间,突然在旁边的柜子上看见了一套新护肤品,上面贴着便条。 “女儿,你该学学化妆了。” 我开心的将字条撕下来,夹在了我的小本子里,对着镜子,揉了揉蓬松的头发,戴上黑框眼镜,兴致勃勃的穿上一件短袖的体恤。 又如,我美滋滋的拉开门走进客厅,看见了准备好的早餐,一张便条贴在盘子的一侧。 “这是我学习做早餐,请鼓励我,多吃一点。” 我端起馥汀兰为我特殊调制的蓝莓味儿牛奶,有些舍不得喝,呆站了一会儿,神情有些恍惚,直到一个讯息的铃声将我叫清醒。 我马上抓起了电话,却不是十夜。 如果说这段时间唯一让我觉得不完美的就是,十夜每天早上和晚上都准时给我发信息,我从来都不回。还不懂得爱的我,并不知道一个男生每天向自己报道日程的意义,甚至对于这样刻意的行为,让我又开始叛逆起来。 他告诉我,他在努力拍戏,被关在组里,每天都很想我,我们也一直没有得以见面。直到突然有一天他的问候讯息停掉了,我才发觉我的心有些空空的,不得不承认,我因为他开始变得有些迷茫。无数的日历别别扭扭的飞远,我和他之间随着时间流转而去,我必须远离这个男人,因为我很清楚这段感情会让我力不从心,我将那部男朋友手机关机,丢在床头的抽屉里,这也是我们之间我唯一能做的了断。 我不知道你们的初恋是怎样的,那个死死追逐在你身后的男生是不是也曾用这样的方式让你们心神不宁,如果注定是一场必须行走的感情,那时候是不是也向往着若干种可能。比如,他突然出现在某个街角,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又或者自己能够硬生生的停掉,这种戛然而止的能力,除非你有绝情的资质,否则当那敏感的触碰到一定阶段时,便会以极高的热量向目标涌进。 如果说这段时间发生的大事件,就是在节目临近录制前,陆眠找我谈了一次,肯定了我的工作能力,并委以重任,给了我至关重要的第一期新节目,我并不清楚那是一个陷阱,参与的神秘嘉宾是馥汀兰和十夜,欣然接受了新的工作后,我便把所有精力放在了工作上,渐渐淡忘了十夜。 节目筹备的最后阶段,整个楼层都在加班。庄晗晗突然在隔壁办公桌伸着胳膊拍我,“那个人是谁啊,让程大仙儿这么卖命。” 我抬眼看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背影从程锦的办公室走出来,程锦温驯的脸一直将那人带到会议室门口,态度恭敬到不行。 “蓝姐,请放心,都按您的想法去调整了。” 蓝薇客气疏离的与程锦握手,平静的说道,“程制片,如果有一个环节达不到我们的满意,我们是不会参与的,毕竟合同还没有签,我不希望看见任何官宣和为你们节目造势的小动作。” 程锦有些尴尬,正琢磨着如何继续,蓝薇已将手抽回,程锦被晾在了半空中。她是个有经验的老手,大大小小应付过不少高层和明星,于是慢条斯理的收回手,缕了一下头发,“那是自然,我是专业人士,不会犯低级错误。” “自然好。”蓝薇的脸上染着意味不明的情绪,似乎在冷嘲,“那还要几次三番找上面压我们一头?非要我们爱豆本人大晚上过来对稿子?” “我想是因为台里很重视这次的合作吧,我们也正在努力争取机会,毕竟马上就要开始录制了,我们的合同您还没签。”程锦温和的反驳着。 随着蓝薇视线的不远处,那里站着一个人,也在看向她们这边。 这是一个与环境格格不入的身影,静静矗在转角处。 月亮透过窗明几净的办公楼,照在他所在的位置,我很快看见了那如被月光照亮的男人,十夜戴着帽子和口罩,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装,一只手挽起袖口,随意的插在裤子口袋里。他微微抬着头,浑身上下映衬着温暖的柔光,看上去正在找人,突然用眼睛扫到不远处的我,并将那眼睛定在我身上,那样子确实会让人着迷,像是在说,馥芮白,又见面了。 我们仅隔着十几米的距离,远远的看着十夜,我看到那一刻,很难将那画面从脑海里挥走,径自向反方向走开。 庄晗晗木愣愣的看着我的背影,“小白,小白!马上要开会了,你要去哪?” 第二十六章 十夜好像有一点可怜 “啊,那是高不可攀的十夜……”庄晗晗正在含糊,突然夸张的捂住了嘴,他认出了十夜,并看见十夜向我的方向追去,“这是什么情况,我一定是那根神经搭错了!” 我不知道我在逃什么,抬腿向着走廊深处走去。 那种情愫初动,是会把所有的事情压在心底的,没有人可以诉说,也没办法诉说,他总是这样突然出现,然后又突然消失,想寻我时,他便会突然出现,而我根本无处寻他,除了知道他是个大名鼎鼎的全民偶像,甚至他是谁,我全然都不清楚,我在那一瞬想了很多,无论他今天做什么,说了什么,我都不会在意,也或许他根本不会说什么,一切只是他的游戏,我是个猎物罢了,所以我必须立刻和这样的人一刀两断。除了馥汀兰,我不允许我的人生有任何的被动,就算这个不辞而别的人是我,也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带给我痛苦,哪怕只是一点点不安,这就是我本能的自我保护。 身后是十夜追过来的脚步,可以判断,他很快就会追到我,于是,我愤怒的停在了一处,克制自己转过身后不要暴露任何的情绪,然而当转过身时,看见了那期待已久的那抹微笑,我所计划的一切都崩塌了。 “我让你误会了什么吗?”我极其别扭的看着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而冷静,然而我还是没能控制住一肚子难忍的怒火,像个孩子似的委屈的哭了起来。 “你既然那么高不可攀,就去好好当你的全民偶像,干嘛要来招惹我……” 我的话音还没落下,他便一把将我抱住,把我的脸贴在他的胸膛上。 他的体温隔着雪白的体恤传递过来,我能听见他有些强烈的心跳声,他小心翼翼的抚摸着我的头发,柔软的包裹着我乖巧而怪异的内心,那声音清晰的在耳边拂过,轻轻地说:“我并没有他们说的那样高不可攀,馥芮白,我喜欢你,你不要总是哭好吗?” “我却不想跟你有任何的瓜葛……”我的自尊心依然占着上风,本想推开他,我缓缓抬头,入目之处便是他胸膛上部的一片雪白,上面还挂着细密的汗珠,我再向上看,看见他的脸,眉眼间颇有些温情,目光缓缓,厚而不烈。 他真好看,生的这一张脸,换做谁也招架不住的吧。 我用清澈的目光直视他,我擦了一把眼泪,故意四平八稳的说道,“十夜,这里是我的单位!” 后来我回忆和十夜交往的这些年,我的印象中,他永远都是像初晨的阳光,柔软而充满活力,我是没办法对着他那种真诚的目光发脾气的,结果都是惹的我一张老脸烧得通红,而有了他的日子也从不会乏味,他总会冒出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情话,每次他兴致勃勃的在我耳边细语,我都会回忆起这一刻发生的画面。他的生活单调无比,但他的感情豪不掩饰。 他就像一颗遥远而又孤独的星球,有着无边的黑暗,在宇宙另一端望去,那星球是一颗最闪亮的启明星。他每一次温暖的眨眼,都会令无数生灵为之兴奋,而只有他知道,他的世界是永无止境的黑夜和孤寂。 这是我对于十夜的总结,他就是这样的存在。而我像风,拥有广袤无际的天空,我们本无交集,但我的自由,深深吸引着他,于是这颗星乘风而来,像太阳一样散发着高热靠近我。 十夜唔了一声,用非常抱歉的眼神看着我,低头与我说,“我给你打电话了,你一直关机,我有些担心你,就来了。”说着又轻轻将唇吻在了我的额头上,“我哪里做的不好,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十夜的耳畔后侧有一颗小红痣,此时衬着他的耳朵更有些泛红。我被他这一番花里胡哨的话噎了回去,故意顽劣的看着他,“你能不能不要胡说八道的,我可从来没答应过你什么,你不要想太多。” 十夜没有半点对危险的自觉,他根本不理会走廊里偶尔经过的脚步声,仍然低头紧紧的抱了我一会儿,轻轻的在我耳边说:“我什么也没想,就是想你了。” 怎得我的身子如此不听话,被他就这样抱着,我向后退着,他微不可察的向我挪了挪,不知不觉我已经靠在了墙壁上,他用手扶着我的后颈,我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我不管,你已经是我的了。” 我还无法适应这样近距离的刺激,心情一层又一层的感觉,无法平静下来,并且我很纠结,他动作如此娴熟,是不是对于这样的事早已习以为常,而我又在期待着什么呢?当他的手机突然拼命的震动,我这才冷静下来,猛然睁开眼睛,一把推开了他。 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僵,挂断了电话,他看着手机不断涌入的讯息,又些无奈的抿着嘴。 我哪知道,这男人心,海底针,在这样的公开场合,他真的疯了,“这里到处都是摄像头,你疯了吗?” “我是不是给你带来一点小麻烦?”他嫌弃的翻看手机,全是蓝薇的未接电话,他倒也没多纠结,当那电话再次打过来时,他果断的挂断,表情依然平静,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眉宇间透出失望和舍不得。 “小麻烦?你把这叫小麻烦!这里到处都是摄像机,有多少只眼睛看着,你是想毁了我,还是想毁了你自己!” “每次发信息你都不回,都快一个月没看见你了,你若还是不回,我就还来找你,再也不去工作了。” 那急促震动的电话让我联想到那夜在民宿,蓝薇突然打电话时刺耳的声音,这也许就是十夜让我看到他的最真实一面吧,这样的他,远离了平日高傲的躯壳,就这样在我面前,让我突然忧郁起来。 我原地站了一会儿,脑子里嗡嗡的响,我从未像庄晗晗一样小心翼翼的存活过,也没有像十夜这样毫无自由的活过,当然这些全部来自于馥汀兰的给予和保护。我生怕我露出一点点不忍的表情,转身风风火火的冲到走廊的拐角处,左看右看没有人,于是挥着手,“这边没有人,快离开这里吧,否则你经纪人又该说你了。” “我就说你是关心我的。”他走到我身边,又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少熬夜,看你都瘦了,一会儿回去别着凉,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 我这才注意到他手中捏了一杯牛奶和一张雨衣,他塞进我的手里。 我的胸腔里滚过一阵暖流,经过了心脏中最柔软的位置,我发现那里安静的亮着一颗星。 十夜被蓝薇带走了,我在几层楼上看得清清楚楚,他戴着帽子,捂着口罩,钻进了一辆黑色的保姆车,一切都是一个爱豆该有的模范样子。 从洗手间走出来的庄晗晗,他两只手插在兜里,撅着嘴停在我身边,羡慕的看着我,“小白白,那是十夜吧,你们怎么回事?” 我神色郁郁,“你看他有没有一点可怜?” 庄晗晗偷瞄了我的脸一下,操着东北口音,声音嘹亮的感概道,“老妹儿,你发烧了吧,那可是人人仰慕的大明星啊!他可怜?” “没有自由的人,难道不可怜吗?” 庄晗晗眼巴巴的望着我,“亲爱的,你这同情心给我分点呗,陆大仙儿喊了你半天了,咱们这期节目你可是扛把子,我们这帮兄弟可都跟着你爆肝加班呢!” “也不知道嘉宾是谁,一次次的改流程,真是够了……” 第二十七章 讨厌我的人多了 “凭什么把最重要的一期节目给她做啊!”? “是啊,不知道还以为后台有多硬呢!” 我和庄晗晗一起进会议室,身边是陆陆续续经过的同事,显然正在进行着关于我的话题,有人看见我,故意提高了声调,有的女同事在等待的时候,拿出手机的后盖照着自己的脸,有的在偷偷吃零食,等待小剧场开幕一样仰头看着我,用冷淡的、刻薄的状态等待着什么。 带节奏说风凉话的同事叫王钥,是频道总监王大壮的亲侄女,她的话语犀利,咄咄逼人,见我们走过来,继续说道,“搞来搞去,嘉宾还不是搞不定,节目一拖再拖,每天全体陪着她每天加班。” 因为她的原因,同事们也都像解开了禁锢般,肆无忌惮的应和着,办公室传来一阵冷嘲热讽。 我的步子顿了一顿,庄晗晗挡在了我前面,把语调调高,大声地说:“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拿出一副张扬的脸对准王钥,“你行你上啊,收视率越来越低,就因为有你们这种人,光靠关系,不会干活,只会用嘴瞎逼逼。” 王玥咬着牙站起身,恶劣地问,“你说谁呢?” “说你咋的!”庄晗晗上前一步,隔在了我和王玥的中间。 “不想干了是吧!你想干嘛?” “当然是骂回去啊!我干不干得下去,不是你说的算的,对待泼妇啊,就得用点泼妇的手段。” “馥芮白让我们全体每天为了她加班,哼,一个靠后门的人,连个嘉宾都搞不定,我要是她啊,早辞职了。”王玥彻底拿出了泼妇的状态,挺着两颗硕大的胸脯肉,抬起下巴对着庄晗晗,眼看着二人愈演愈烈。 庄晗晗从我进了电视台,每次有了问题都会这样挺我,别看他平时是个细腻的样子,甚至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但是其实他个子很高,发起狠来一副盛气又逼人的样子,颇有几分魅力。 他每次如此倔强的去挡在我面前,都会带着几分爽快和喜感,最后都是以完胜结束,只要他开口,那语速便没有别人说话的机会,他那裹住身体的薄衫,随着他发狠的力道来回颤动,“我们小白明明就是实!力!绽!放!我看你是嫉妒她吧。”说着他又向肩膀上提了提他那驴牌大包,最后挑了一下嘴角,道,“哼,丑人多作怪。” 我瞳孔里本冒出愤怒的光,被瞬间压抑下去,加上十夜刚刚的突然到访,心里乱极了,我的模样分明狼狈至极,却不服输的一屁股坐在会议室最中间的位置,放松的仰坐在椅子里,微垂着眼帘遮住眼中所有的情绪。 庄晗晗属于耳听八方的主儿,他预感程锦差不多到了,便顺势坐在了我身侧。我修长的腿换了个姿势,向窗外看去,我发现刚拉走十夜的保姆车又回来了,不禁有些走神儿。那是他走路特有的姿势,双手插在口袋里,走向台里的大门。 王钥被气得瞪大了眼睛,豪不迟疑的喊着,“哎呦,一路人找一路人,真是让人讨厌!” 王玥低头看着自己的驴牌包,不怀好意的笑了笑,轻轻的放在了庄晗晗的面前,在包内掏出了一张发票,展开后在庄晗晗的眼前晃了晃,“我没别的意思,最新款,这是发票,我就想告诉你,我的是真的。”王玥傲慢无礼的拎起自己的包,用手指轻轻抚摸上面的纹路,故意又提高了声音,“就你那落魄的样儿,每天背个假包到处晃悠,别以为谁都不知道,你不是因为馥芮白家有钱,你能这么跟狗一样跟着,又四处乱咬……” 王钥话音未落,我一个耳光扇在了她的脸上。 “讨厌我的人多了,还轮不到你。” 我的声音里裹着一种烦躁,浅浅一笑,敛着眉眼用冰澈的眸子看着王钥,没错我就是这么肆无忌惮,邪气逼人,被这王玥惹毛了,我还真就不想忍了,这口气如果不是因为前文是有人欺负了我和庄晗晗,不知道是有多气人。 我修长的右腿踩在了王钥身边的椅子上,一只手肘搭在膝盖上,用另一只手将王钥的身体扶正,她脸死一僵,刚才的苛刻已经化作一丝恐惧,我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她一句欺软怕硬。 沉默不语的同事们叽叽喳喳的开了锅,几名同事惊诧着,本想庄晗晗蹦出来是拯救我这个深陷泥沼的可怜少女,却没想最终突然剧情反转,是我拯救了他这个被小巫婆诅咒身陷囹圄的可怜宝宝,竟然开始纷纷羡慕起我们这样的友谊,口中也带着艳羡,“哇,馥芮白好飒啊!” “是啊,她好A啊!这个王玥过分了啊。” “迷啊,这是什么剧情走向,不过小白打了王胖子的侄女,这未来日子可不好过了。” 王钥捂着娃娃脸,嘴角抽了抽,“你敢打我……” 稳稳当当又一巴掌扇在了王钥的另一半脸上,清脆的声音后,她的整脸瞬间肿了起来,她死死的咬住嘴唇,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我掏出手帕一根一根仔细的擦着刚刚打过她的手指,不屑的目光扫过她,将胳膊搭在庄晗晗的脖子上,向会议室的门口走去,走时我没忘记拿好十夜送来的牛奶和雨衣。 庄晗晗很显然被那王钥戳中了自尊,憋着满脸委屈,我看见他拿着大包的手在颤个不停,我使劲的抓着他的肩膀,安慰的拍了拍。 程锦走进来,并没有理会屋内的情况,干净利落的将一打文件扔在了会议桌上,环境内瞬间安静了。显然她已经看了半天戏了,我别过头看着她。 “馥芮白,你的策划文案我刚刚看了,写的不错。” 我站在一片狼籍的会议室中间,显然见过世面的程锦也被我的样子惊到,我用眼镜下那双单纯的杏眼盛着清淡的笑意,说道,“程姐,嘉宾的事,能否宽限几天?” “几成把握?”程锦轻轻开口,但是明显带着几分非我不可的期待。 “三天,如果这次嘉宾搞不定,我自动请辞。” 我的话语坚定,一时间让整个会议室的同事充满了好奇,同样又是一波窃窃私语。 “她是疯了吧,这是真不想干了吧!” “我好希望她留下来。” 庄晗晗扯了扯我的胳膊“小白白,我没事的,不至于……” 我替庄晗晗整理了一下歪掉的衣领,温和的口吻道,“至于,走吧。” 突然我听见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用不了那么久,程制片,合同签吗?” 第二十八章 开往早晨的午夜 事实上,我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准备离去,十夜又一次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出现了,他就如乘风而来,站在夜色里,走廊的灯光映着他那温暖的身影,在不远处冲我挥手,笑得那样好看。他的每次疯狂举动都让我如此心动,也许一开始我便没有一把光芒四射的利剑去面对这个世界,我像一个孩子般,站在一群黑衣服的巫师面前,仿佛在被一道曙光照亮,即将走出黑暗世界。 十夜和煦如夏日晚风,让整个办公室压抑的气氛变了画风。 当时,我攥着手心正要宽慰庄晗晗,他与我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紧接着向着身后张大了嘴,并换上一副惊慌失措,激情澎湃的神色,“我不是在做梦吧,我男神……” 不知道十夜在后面看了多久,我觉得好丢人,赶紧放开已经犯了花痴的庄晗晗,正要脚步沉重的溜走,被程锦一把拽住了胳膊。 大概全世界能够迅速治愈庄晗晗的只有十夜了,他岂止是瞬间满血复活,简直是判若两人,他活蹦乱跳迅速迈着小碎步走了过去,露出夜不能寐的激动表情。 “十夜欧巴,我就说没看错吧!” “真的是……” 同事们纷纷捂着嘴,有的从椅子上迅速雀跃起来,满脸放光,但是这种期待被十夜的举动马上当场射杀。 十夜用他那特有的俊美面容向我微笑,没有任何看热闹的模样,我的全身瞬间萦绕着甜蜜的光环,像被倾注了满满的爱一样,对于我正享受这样的特殊福利,让在场的所有女同事抓狂,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他开口讲话,他轻松阳光而又优雅的公子音让同事们又再次沸腾着。 十夜阳光明媚的脸正向我挑起嘴角,漆黑的眼仁儿带着几分不为人知的宠溺,而后将目光看向程锦。 “这位是馥芮白小姐吧。” 程锦意识到自己抓着我的胳膊很用力,尴尬的笑了笑,松开了手。 庄晗晗在一侧使劲儿的点点头,满脸期待的望着我。 “程制片,我对古玩有些独特的兴趣,馥小姐做的方案我很喜欢,我想,签约的程序可以立刻进行了。” 程锦连忙扬起一抹温和的笑,“馥芮白的确有潜质,我也正在着重培养她。”同事们都不约而同的看向我,我茫然的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王玥像是隔得太远,没听见任何一句话一样,从我身边无声无息的走过去,紧接着开始了她的表演。 “那都是假象,馥芮白是一个品行不端的人,上次勾引了赞助商井先生,后来故意制造与全民老公陈思源的绯闻,听说最近还在编造自己与W小姐的关系。” 十夜轻抿着嘴角,用更加和气的语气轻声问道,“你很恨她是吗?” “没错!”王玥转头满脸得意的看着我,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转过脸后,矫揉造作的想要顺势倒在十夜身上。 “那就是嫉妒喽。”十夜向后错了错身子,迷惑的抬着眸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庄晗晗眼疾手快的架住了王玥的胳膊,“打住,你想对我男神碰瓷是吧!” 王玥梨花带雨,竟突然带上了隐隐绰绰的哭腔,自顾自的说开了,“刚刚无非我说了几句实话,她便对我打大出手,同事们都看着呢,电视台可是个正经的地方,虽然平时同事们都很谦让她,可是我们也是无辜的,大家都很努力,为了这次节目,怎么能是说她自己的功劳呢……” 王玥的家庭也算是有头有脸的知识分子,既是王总监的亲戚,自然也是需要面子的,可惜她刚刚长篇幅的一场飙戏被突如其来的一声冷咳打断,王胖子走进来,面色凝重,尽量平复着口气,“退下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王玥略带茫然,但马上擦掉了眼泪,正正经经的站住身子,飞快的说了句,“但是我们所有的同事一切都是大局为重的。” 蓝薇面无表情的走了进来,轻轻向十夜仰了下下颚,那眼底带了一抹责怪,虽然悄无声息,但是严厉而刻薄,我看在眼里。十夜脸上始终挂着职业性的阳光笑容,从容大方的走到她身边,并同时带好了帽子和口罩。 庄晗晗寸步不离的跟在十夜身边,一边为难的看着还没散开的大会,他搓着手,表情夸张的看着十夜,“十夜欧巴,能不能给我留个签名。” 十夜缓缓凑到庄晗晗耳后,一字一句地说着,让庄晗晗半张着嘴,情绪复杂,眼睛里快要漫出眼泪来,他转头看向我,嘴里想说着什么又咽了回去。王胖子对身边的程锦小声说道,“蓝薇同意签约了,现在抓紧过去把合同签好。” 随后他清了清嗓子,隆重的说道,“我们频道《古玩会说话》栏目迎来了新的机遇,让我们一起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大明星十夜的加入!” 在一片掌声中,蓝薇走到王胖子面前,王胖子简单的寒暄着。 “我希望今天会场上不会传出什么不该传出去的东西,否则我们随时中断合作,并会向贵节目提出索赔。” 蓝薇端着一副职业的架子,王胖子保持着原本的姿势,“那是自然。” 我如死灰般站在一边,十夜迈着轻盈的步子从我身边经过,轻轻地说道,“加油哦!”随后与蓝薇一前一后离开了会场。 王胖子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电话号码,赶紧接了起来。 “您好,陈总。” 他低头听了一会儿,当即慈蔼温和的抬起眼皮看向我,合上手机后,欲言又止。 他独自激动了好一会儿,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尸体一样挪着步子,在走向众人中间时,他突然满脸已经成功了的表情,大声宣布,“今天,就在此时此刻,我们频道《古玩会说话》栏目又迎来了新的机遇,我们的嘉宾全部定下来了。这位嘉宾很神秘,但是我相信这是我们最好的一张王牌,希望同事们共同努力,再创收拾高峰。” 过了许久,大会终于散去,我迫不及待转身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也许电视台并不适合你,你看见那些头上的光环,都是踩着钢索的人,他们没有痛觉,更没有愧疚之心,充满了套路。加油吧,需要什么帮助随时来找我。”程锦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离去,并轻轻的叹了口气。 当我走出办公楼时,那雨并没有下,不知不觉我步履轻盈。大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我戴上头盔,跨上小恶魔,一辆汽车飞快的从我身边驶过,汽车尾气热乎乎的喷向我,也感觉如第一次与十夜相遇般的亲切,当我望见天空的一颗启明星,整个天地被它轻轻的染上了一层光亮。 我拿出手机给十夜发了一条讯息,“我想,我们在一起吧。” 第二十九章 无药可救的爱了 故事讲到这里,根本停不下来。 每每想起十夜那轻轻缓缓走来的样子,心中不觉升起一抹愉悦。很多人说恋爱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我不这样认为,正好相反,恋爱也许会成为某些不可能达成事物的催化剂。的确,有时候一刻发生的事,甚至于比一整年苦苦追求的过程还管用,我和他的缘分那样深,是我还并不清楚的,然而如果人生注定会要挑战一些不可能事,那势必是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最后换取自己想要的幸福,而那惨痛的感觉只有自己能够清楚,哪怕你们身临其境,也无法真正体会吧。 我幸而遇见了十夜,他教会了我将爱情诗意化,同时他也像普通男人那样有着占有欲和虚荣心,他的不安从此也只有我能看得见,当他第一次亲吻我的时候,我也坚信他对我说的那样,他对我一见钟情,至于我们需要躲避或面对什么,已经太无所谓了,想想就是个很幸福的事。 那一夜,我没有合眼,躺在床上等着他的信息。现在的我已经没有退路了,我忽而觉得自己不够漂亮,拿出馥汀兰给我买的化妆品在脸上涂抹着,当然我没有能力化一整套的妆,于是又用面纸擦掉,轻轻抬起手扔进垃圾桶。我在网上查着他的新闻,不想错过每一个细节,忽而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占有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便像颗陀螺一样在床上打滚,再后来我为能够占有他的人生而感到得意,哪怕没有结果的莞尔,那种最纯洁无暇的期待也使我幸福。 我悄悄潜出去,在馥汀兰的鞋柜里翻出一双高跟鞋,这个时候我庆幸有这样一位外形相同的妈妈,而她的品味又相当不错。那种甜蜜的激情使我不安,总之我心乱如麻,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已经天亮了,这些念头竟然没有带进梦里,我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时分。 我依然闭着眼睛,当抬起眼角看见手机明晃晃的未读讯息时,我才敢睁大眼睛去读那讯息,那时整个人感觉房间太小,根本容不下我所有的愉悦感。我带着那种焦虑,无药可救的恋爱了。 这个周末竟然家里没有人,我有如神助的发现了一张请假条,就在前厅的桌案上。 “女儿,我和思源今天有工作,原谅妈妈不能陪你过周末,你一个人要乖。” 我和馥汀兰最近习惯于这样的表达方式,也许是她当着我的面还说不出太肉麻的话吧。很显然她走的很急,在家里很少有被放置杂乱的物品,她刚刚喝完的咖啡杯还放在桌案上,旁边还放着为我准备的午餐。 十夜来得实在是急,他那催人的讯息上写着:你起来时,出门就能看见我。 我发现衣柜里全是中性的服装,生活里的一切还无法融入这样的新变化,怪异的里里外外折腾了几圈后,我的脑子终于渐渐清醒了起来。 神不知鬼不觉的摸到了大门,发现十夜的车子就停在我家门外的胡同里,他戴着好看的太阳镜,整个人靠在车子上, 托着下巴,像一张壁纸般站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 我探出头望着被光线照得神采奕奕的十夜,他风轻云淡,每个动作都堪称极致的完美,竟然让我一时失神。 他向我招手,摘掉眼镜并向我眯起眼睛,宛若桃花的召唤我立刻过去。 人生里,我第一次穿高跟鞋。 我带着一丝羞怯从大门走出来。没想到这个金色的鞋子搭我这身黑色的紧身卫衣相当的搭配,我修长的腿在它的加持下,显得更加白皙。 十夜用那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看着我黑色的短裤下那双金色的高跟,浮现出意味不明的笑,“我们家宝宝,真耐看。” 我故作镇静的效仿馥汀兰穿高跟的样子,现在想想真的是非常的可笑。我本来就个子就高,这个样子更像漫画里走出的人,两根铅笔腿杵在地上,却发现根本无法像那些常年穿高跟的人走起路来那万般潇洒,踩着两只无法控制的机械脚直奔他而去,在即将接近的一刻社死般跌倒,他顺势而为的接住了我,将我环在腰间。 我依旧是面对他无法自控,被他这样一抱,感觉的心脏很快就要从嗓子里跳出来,有点不知所措的哼了一声。 “你这个样子确实好看,但是看来约会全程是想要我抱着了。”十夜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紧张的,只不过他似乎更会控制那些细节,我现在总结看来,那些应该属于男人征服的本能。 我抬起眼睛看着身处逆光的十夜,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他,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体恤,下身穿着一条牛仔短裤,身上弥漫着迷人的气质,这样近,我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香味,那味道就像他整个人一样,豪而不高调,却让人感觉舒适干净。我第一次放松身体靠近他,闭上了眼睛。 我们的每个动作在我看来,都像是慢动作般,我的感官变得无比清晰,竟然能听见他微弱的呼吸声。 他将我抱进车里,他坐进了驾驶座,我才敢睁开眼睛,他正贴近我帮我扣好安全带,像撸猫一样用手轻轻的揉着我的头发。 “原谅我,在外面有些麻烦,我带你回我的家里,就我们两个人,好吗?” 他的右手轻轻握住我的左手手,我控制不住手微微的颤抖,整个人向掉进一团绵绵的沙漏,根本没办法逃离或有任何动作,我只能那样等待着什么,很期待将少女所有的青春岁月都给了他。 “宝宝,我真幸福。”他吻住了我的额头,能感觉那唇软软的,我害羞的窝在副驾驶的座椅里,没有之前不羁和邪气,偷偷瞄向他,那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面,那张斯文的小脸有些泛红,右耳畔后侧有一颗小红痣,此时又美又撩。他别过头,在我手里塞了一包蔓越莓和一包棉花糖后启动了车子。 那车子平静地穿梭在这座城市的版图上,越过无数陌生面孔和或繁华或怀旧的街景,开向京海市。 第三十章 你做我的家人吧 京海市是一座大城,与巴诺的老街交纵完全不同,这里错落着高大的立交桥,缓慢流动着昂贵的气息,旖丽的大都市之景,尽管是周末,城海一街依然衬着忙忙碌碌着职业经理人,衣着一丝不苟的从高大的玻璃门内走出,期间不乏一些国外的蓝眼睛。有年轻女人与老板相持微笑,被年龄差巨大的异性牵手钻进黑色车子里,也有女人走着猫步正走进奢侈品店里,抚弄着那些高丝面料的春夏秀款,从上至下的精致很显然不止花了几小时的扮相,眼神内藏了常积月累的疲惫感,摆弄着手指上的巨大钻石,状态机械的挥手叫过服务者。 我很庆幸没有成为人工智能一样的女人,不自觉向我的十夜望去,那是一片满意的宁静,看上去只有我们这片阳光无暇,窗外是一片空虚的彩色。 十夜将车子靠在路边,嘴角笑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清澈干净的眸子看着我,将手放在我柔软的头发上揉了揉,我将身子蜷缩起来,像片纸一样贴在座椅上。 “等我一会儿,很快带你回家。” 他那撩人的音色像刺入我的心脏,根本拔不出,就那样磨着我。 我的视线漫不经心的扫过十夜,突然起了坏主意,表情是那种极可爱的严肃,“十夜先生,我可不喜欢异地恋。” 十夜茫然的看着我,低下眼眸认真的说,“我可以改的。” 我疑惑的看着他鬼鬼祟祟的捂着帽子和口罩走下了车,过了好一会儿,他脚步轻快的提着一个巨大的袋子返回了车子內。 他回来后有点沉默,像是突然有了心事般,虽然慢条斯理的启动车子,但是那脸上带着不安,他缓慢的打着方向盘,将右手搭在了我的手上。 差不多傍晚的时候,我们到了一栋水边别墅。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因此所有详细的细节都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是我始终不能忘怀的。事实上,我与十夜都没谈过恋爱,他的一切经验来自于剧本,而我是万年异性绝缘体,看似玩世不恭,实则防备心很强,以至于这样突然触电后,如果没有一个人稍微主动,可能就会停滞不前。两颗单纯的心互相爱着,这是一种极大的幸福,然而我想我快要走火入魔了,毕竟这样孤男寡女的同处一室,我很盼望与他的第一次独处,却完全不知道我应该期待什么。 小楼内很安静,硕大的房子内空无一人,我在心里感叹了一次,原来竟有比我们家里更人丁不兴旺的存在。 “平时基本不太回来的,就只有我一个人。” 十夜说这句话时紧紧的抓住我的手,随着我们走进院子的脚步,两侧草坪边亮起了黄色的灯光。那一池无风的湖水将夜色映衬得格外美好,我们的背影被拉长,像大写的幸福二字。 虽不常住,家具用品倒是一应俱全,进了房子内,我不好四处转悠,便寻了一处舒适的角落,半卧在窗边的吊床上,位置刚好透着淡淡的月光,摇摇晃晃的能看见一整片巨大安静的树,那种浓浓的感觉,写在夏日的晚风里。 十夜微笑的看着我,足足愣了几十秒钟。 隔着衣服我能看见十夜后背上全是汗,他本想背对着我脱掉体恤,当手举过胸口时,我看见他背上发达的肌肉,那一瞬他转脸看看我,有点脸红的又盖上了衣服走进卧室,然后又退回脚步,跑去冰箱,在我手边的柜案上放了一杯橘子水。 “晚上这边有点冷,你把窗子关好,宝宝,等我一会儿。” 因为房间太静了,隔着墙壁,我能听见哗啦啦的水声,他大概在浴室里涂涂抹抹,好一会儿后,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家居服,乖巧的蹲在我面前,递给了我一团柔软的睡袍,他凑近我的脸,我又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味。 “宝宝,我刚刚特意逃过去买的,手感像你一样软绵绵的,像只粉粉的小兔子。” 我大脑如过电一般,瞬间一片空白,逃脱一般拽过浴袍,紧张的跑进他的卧室,将门锁得紧紧的。四处扫了一眼,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整齐的人类,巨大的衣帽间里,整整齐齐的分类,每件物品就如新物的一般,让人产生巨大的欣赏和压迫感,所有的内衣都是白色的,整齐的码在其中的一个柜子里,另外的分区都被整齐的放着他庞大的服装团,空气中都是他身上那股熟悉的香味。 我看着浴室里崭新的摆着齐刷刷的女士物品,沐浴液、洗面奶、新牙刷,全面的让我怔怔得好一会儿,手里握着手机,想了想,给馥汀兰发了条讯息。 “妈妈,我今天去朋友家玩,可能不回去了,不要担心。” 我又将那些字删掉,又想了想,“我今天不回去了,单位团建。” 人真的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动物,我撒谎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因为实在对馥汀兰说不出任何不回家的理由,虽然我知道她很快会道破我的谎言,但是真的不想让她再次追到十夜家里,将我带走,我那时候的胸口里满漾着甜蜜和温暖, 虽然我知道愿望这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但是我还是固执的想试试。 十夜站在阳台上看风景,他似靠非靠的将后背贴在门眉上,手里捏着一支水晶杯,里面盛着淡蓝色的苏打水。我看见桌子上,他做了几样清淡的饭菜,让我不自觉想起了馥汀兰的口味,一道青菜,两碗小汤,混合的蔬菜沙拉上面放着几颗冰激淋球,还有两小碗放着海参碎的黄米粥。 我低下头,默默的喝粥,刚喝了两口,突然感觉饱了。 我穿得跟个粉兔子一样,主动走到他面前,他竟然毫无动作,我又半坐在了那把吊床上,握住他搭在一侧的那只手。 寂静的空气里能听见我们心照不宣的喘息声,十夜显然比我坦荡得多,他放下了杯子,周围的气场在一瞬间凝结了。 大概我的脸绷得很紧,他用手指摩挲着我的手心,将我的手放在了唇边,试探的吻着,用另一只手略过我散乱的头发。 我茫然地看着他,一动不动。 他缓缓抬起头,半晌的沉默后,向我探下身体,手掌沿着我白皙的颈滑过,托住了我的脸侧,擦拭着我半湿发丝滑落的水珠,而后令我抬起头来,深深的看了我一会儿,那眸很深情,一步步吻向了我。 我的身体微微颤着,本能的两只手环住了他的脖子,感觉他的舌尖顶在了我的唇上,带着温度慢慢滑向我的唇内。 被十夜看见这样的自己,真的是太羞愧的一件事,我不知怎样回应,向后瑟缩着身体,全身不停的颤抖着,我听见他低声的几乎用气声对着我的耳畔说,“馥芮白,你愿意做我永远的家人吗?” 他慢慢把视线转到我的脸上,而后揽过我的肩膀,感到他有眼泪滑下来,我的肩膀凉凉的。 “嗯,让我就这样抱一会儿。” 若要两个人达成默契,肆无忌惮的程度,大概真的需要时间,我了解十夜的情况后,也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他阳光明媚标志性微笑的背后,孤独而茫然,不安的程度甚至于远超于我,这个让我留恋而爱惜的身影,让我自然而然很想拥抱。大概是因为我玩笑时说的那句不喜欢异地恋,让他感觉到了忐忑,没人知道他那绝望的内心,除了寻找家人,我已经成了他唯一的希望,我的回响让他感觉幸福,而我这张脸下藏着的秘密却成为了他最大的心事,我也并不清楚他开始为了我默默筹划结束他如候鸟般的生活。当然我们都认为,人生已经出现了坏得不能再坏的局面时,未来总会有办法超越我们的认知,尤其是我们这种从小被黑暗光顾着的一类,都更敏感而小心的希望替对方顶替痛苦。 他用力的将我抱进胸膛,像要将我融进自己的身体里一样。 第三十一章 你去好好查查他 与此同时,馥汀兰在我的抽屉里看到了十夜送我的手机。她一件清冷的背影在客厅里晃了很久,唤来了陈思源。 馥汀兰坐回沙发里,陈思源在她手边放好了茶。她微微翘起兰花指,轻轻捏起茶杯喝了一小口,“去查一下他。” 陈思源未加思索,脱口而出,“馥先生,您是不是过于紧张,只要接触孩子的人都视为嫌疑,我看那小子挺单纯的。” “去查吧。”馥汀兰轻描淡写,但是陈思源清楚,对于她的决定毫无反驳的可能,他轻轻点了点头,走出房间。 馥汀兰是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很多事,他即便努力掩盖,馥汀兰一样会通过他所不知道的办法得知,对此他观察了很久,他唯一能解释通的就是馥汀兰除了超出常人外的能力,她对细枝末节有着绝对的推理能力。 就像井家发际于旧时的京海的事,井家与沈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井家独立门户后,曾经显赫一时,在内地时黑白通吃,因为国内形势不允许这样野蛮生长,于是井家早早转战国际市场,并在扶国有一个任谁都找不到的老巢,这些表面是馥汀兰让陈思源调查的,然而,更多的事都是她自己分析出来的。陈思源每次调查有关于这几家事情的时候,都会格外小心,反复的斟酌哪个是该告诉她的,哪些又会引起她更多猜测的。 然而,他越来越看不懂馥汀兰了,究竟是他在控制她,还是他一直被这个女人牵着鼻子走,他更觉得自己才是那只上了钩子的,每一次博弈,看不清对方的底牌。陈思源一直知道自己心中有处深谷,他实际上无法逾越的无非是他自己罢了,馥汀兰自始至终都是那个简简单单的阿兰,她被生活所伤,求死不能,半人半鬼的活着百年,如今她不过是想保全女儿罢了,因为女儿就是她的命。而那些旧伤,早随着漫长的岁月封存,无非是心头的一道疤,她永远无法回应陈思源那些正在进行时的情感罢了。 事实上,陈思源早已调查过十夜,就在半个月前。 “听说你是京海人?”陈思源眉心微皱,整个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坦然坐在椅子上的十夜。 一处私人会所里,烟雾缭绕,陈思源手持一枚雪茄,已经极尽终止。 十夜愣了一下,他很清楚自己被查了,他是京海人这段历史被蓝薇抹的干干净净,他同时也很清楚了陈思源的所有都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更何况馥家。十五岁那年,他被蓝薇从孤儿院带走,改了户籍和孤儿院的成长经历,那时候他的身份便是蓝薇的儿子,唯独留下一个他执意要留的名字在户口上。 说起来沈旭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祖爷爷留下的日记本,“旭”这个字是因为当时他被送到孤儿院时正值旭日东升,而十夜这个名字是蓝薇给他找大师算的艺名,“十”代表顶点,有十全十美的意思,“夜”为天黑到天亮的一段时间,五行为土,用作人名意指勤奋之义,象征领导力和感恩。这两个意味深远的字组合的名字,既特别又好记,有极致的努力成功和感恩之心,便是蓝薇给予的无限希望, “你是几岁离开的?”陈思源坐在对面的靠椅上,认真的看着十夜,像是在十夜身上寻着什么,他恍惚的回到过去,记起了一些轶事,他恶寒了一把,很快打消那些猜测。 调查出这些对于陈思源并不难,只是十夜的经历太过于单一,被蓝薇处理的相当干净,如果不是他还在户口上保留着沈这个单姓,恐怕陈思源也毫无办法,但是正因为这个姓氏,让他很害怕自己的猜测,一切的发生太过于诡异,这身份矜贵的造局者,也开始行走在迷途中寻找真相。 “您恐怕没有权利调查我。”十夜并没有兴趣知道陈思源怎么查到的,他随意的用右手摆弄着左手的手指。 “我对你明星的身份并不感兴趣。”陈思源温润的继续说道,“你也大可放心,我不想害你,也并不打算公开这些信息。” “所以呢?”十夜永远风轻云淡的样子,他拧开手边的运动饮料,喝了一口,随后用一双清澈的眼眸紧紧盯着陈思源。 “你需要离开馥芮白。” 陈思源摆出一副长辈模样,看上去并不带有任何恶意,眼神中有些复杂和欣赏的看着十夜,但那种情绪很快被转化成一种理智,片刻后消失在他脸上。 “我想您应该误会了,我们并没有在一起,我在追求她罢了。” 对于陈思源来说,无论如何都想要查清一些真相,他优雅的起身,掸着身上并不存在的褶皱,脚步沉重的离开,声音飘在空间里。 “馥芮白是个单纯的好姑娘,从未谈过恋爱,如果你们真到了那一步,你要好好待她,千万不要伤害她。” 这些就是陈思源与十夜的对话全部内容,陈思源很难从大脑里挥去那些难以想象的画面,沈旭究竟是谁?跟沈安之有什么关系?古怪的念头在他内心里蔓延开来,只是真相早已随着岁月被封存,即便是他本人无计可施。我不懂为什么人类总喜欢探寻真相,那永远不会消除的执念,从未令生命能够稍微松口气,尽管如此,还是没有办法节制那些好奇心。 我与十夜恋恋不舍分开,已经是次日的傍晚,我正沉浸在优美的幻想曲中,还没从回忆里抽身,刚进院门便迎面撞见了馥汀兰。 我还没想过要如何面对她,或许是不是还需要说谎,毕竟一个谎言需要说出来后,需要无数个谎话去圆,我还不会那些左右逢源的事,本以为会狂风暴雨的脸上竟然挂着微笑,实在看不懂她那笑容里藏着什么。 我确实有些得意忘形了,又一次整夜不回家,而整个过程里,寂静无声,她越是这样毫无反应,越让我相当忐忑。她这次似乎既没有派人定位我,也闭口不问我的去向,在心里反复琢磨了几次后,不由得联想到她日前信誓旦旦说起让我将她当作朋友的话,这次她定然是开始尊重我的生活了。毕竟我这个岁数,一般人的家长也都会张罗一下婚事,我谈恋爱也不是什么丑事,如此想着,我再次确认了她气定神闲的脸,决定向她坦白,甚至有些兴高采烈地说道,“我谈恋爱了。” 我如真正的朋友一样与她分享,尽可能掩饰着欢喜之心,表达着我对于十夜的欣赏,可是事情永远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并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 馥汀兰脸上故意挂起的笑容很不自然,好不容易在嘴里挤出来一句,“好啊……” 我并没有察言观色到她的微妙变化,继续眉飞色舞的描述着我的喜悦心情。 事实上我已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那一刻,只要看到我的人,都能看得出,我深陷情爱之中。 这些变化却在心里馥汀兰心中成了大大的心结,毕竟这二十五年里只属于她,而她从未想过将我交出去。 当晚,我在半清醒状态下,对着镜子洗脸刷牙,馥汀兰突然推开了我的卧室门,我感觉一阵冷气从背后爬过,“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这个定论确是有点下的太过早了。 第三十二章 乘风破浪吧 我来形容一下,当时的情形吧。 当悄无声息的房间门被打开,在室内昏昏沉沉的光线下,我嘴里含着牙刷,回头看见馥汀兰如聂小倩一样一身白裙,披着长长的黑发,端庄地笑着,清眸深处竟然多了些许我看不懂的温度。 她的脸定然是惨白的,但馥汀兰是真的美,一头如瀑的黑发,发丝滑动在锁骨上,又一直垂倒腰际以下,我很少看见她这样毫无装饰只穿睡袍的样子,确是无时无刻赏心悦目的画面。 我拿下牙刷,抹了抹嘴边的泡沫,喉咙里的水呛了出来。 空气里弥漫着尖锐的潮气,这样的威压,让我的后背迅速陇上一层细密的汗珠。 我漱了一口水,用余光瞥向卧室,她正若无其事地坐在我的床上,当时的我已经差不多缺氧得快要致死,心里活动从来没那样丰富过,心道,“完了,看来要毁了。” 我也坐回床上,两人尴尬地坐着,馥汀兰似乎也在思考着如何改变眼前的冷场,在我还没想出来怎样解释昨天的谎言时,她突然侧开身,故作轻松地,“听思源说你平时总去跟同事喝酒,要不也带我试试?” 你们大概也有过此经历,虽说细节不尽相同,但是在严苛家庭环境长大的孩子自然都是懂的。说起酒,对我来说真是毫无招架能力,因为从小就几乎没有出去玩的机会,所以当经济独立后,就变得很想放飞,而酒是个除了漫画和小恶魔让我最难以抗拒的东西。从小到大馥汀兰虽并不搭理我,但是她却始终用一根绳子拴在我的身上,我自我解嘲的称那根无形之绳为“狗链”。不仅我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甚至于分毫不差的掌握着我的下一步动态。比如,我在初中时交了“同桌的你”,升高中后,那人与我频繁的书信往来突然中断,现在细想想,那些定然都是被馥汀兰的礼数吓得远去,以至于我所有的友情或萌芽之情都腹死胎中。我的朋友们均离奇在不同时期离我远去,令我独自陷入在孤独的环境中,甚至于不再想交任何朋友了,因为即使拥有,也是要失去的,我又何必让自己难过。 待我与她的视觉年龄差开始缩短后,我们之间形成了很深的鸿沟,我开始为有这样一位鬼怪母亲而感到羞耻,甚至于开始主动隐瞒起来,她对我的更加冷淡,也让我们的关系愈发陷入困境,而似乎长久以来,我们这样的关系被平衡在一个固有的模式中,谁都没有想过去打破什么。 而这一次,在我看来,不小心搞大了,这段时间她不仅母性大发,干脆不按套路出牌。显然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也想真的可以无所忌惮的和她成为姐妹走一遭也未尝不可,我坚信小酒一入肚子,感情自然就不同了,就像我和庄晗晗一样,几杯下肚,便可以肆无忌惮,一切尽在不言中。 完美到了快虚假的地步,小日子真幸福啊! 我呆了一呆,正琢磨去个好地儿,却发现她颊上腾地升起两朵红晕,日前我心里所有的薄怨瞬间烟消云散,哪还有什么母性大发的样子,不想她一个一百多岁的老朽,也可以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害羞,着实可爱,让我激动的快要哭出来。而后来,我回忆起这段,我有点佩服自己的判断力,从来就没对过,这一次,我是真的生生将自己套进去了。 我学着她的样子眯起眼睛笑了笑,完美得体的点了点头,露出不羁的本性,用俏皮的眼神从上到下扫视她,略带欣赏的说道,“那个……馥姐姐,您需要换一身衣服吧。” “你偷穿了我的高跟鞋,要不也借我一身?” 果然馥汀兰是耿耿于怀的,这话说的也太噎人了。 我扶着额头,是啊,在社会上混,欠的总是要还的。主人都开口了,我自然是不能失了风度,便也扯出一抹“欢迎光临”的微笑,迅速行动起来,毫不吝啬的敞开了大衣柜,“好说,好说,我带你看看我独家宝藏。” 我是个漫画迷妹,收集各种手办、漫画书是我的爱好,签名本更是从不落下,那些限量版的联名款服装和鞋子我几乎都买了重叠的一套,一套收藏,一套试炼,如此给我们俩做一套情同姐妹装,太可了。 我说话的时候,馥汀兰已经走到了衣柜前面,她还真会挑,竟捏出了我最喜欢的一套衣服,我还舍不得穿的新战袍,于是下意识的用手拽住了衣架,却感觉到另一侧她手里紧紧抓住的力道,根本没有松手的意思。 “嗯,你昨天偷偷拿走的是今年春夏限量大师秀款,全球只有十双,且三七码的仅那一双,左侧鞋尖已被你踢坏了,右侧的鞋跟部分全部都是划痕,在我看来,一双完美的鞋子已经变成尸体了。” 她话虽不多,可每次说出来都能让人气个半死,我无力反驳,松开了手。 她从不是纠结的人,捏起这套走进洗手间,关上了门。 我与馥汀兰就是这样的一种关系,尽管我们已经极努力的修补着相互,但还没到了与其他母女日常那般,一起沐浴、一起漫步、一起做头发的程度,我们能够做到如此自然已经是突破了。 我很随意的套上一条黑色的短裤,上身一件限量版达菲家族白色小体恤,从头到尾的黑白色调,我也喜欢这种,我抬起胳膊随便的捋着头发,体恤下露了整整半个腰,下身雪白修长的腿随意的搭在一起,放松的靠在墙上,满脸欣赏的看着馥汀兰从洗手间走出来。 啧啧,这哪里还是排名第一难以接近的冰冷大佬馥汀兰。 馥汀兰头发扎起来,戴着我的休闲帽,一条长长的马尾高高的吊在脑后,一身粉色休闲装,胸部绣着一个玲娜贝儿,真像个纯欲的小姐姐。 “厉害了。” 事实上,她这个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在梦里,我半张着嘴,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时间,感觉一切的发生都玄幻至极,我和馥汀兰要出去浪了,这怎么可能呢?! 我染了满脸的愉悦,她却突然脸色深沉,视线里闪烁着含蓄的凉薄,表达了她不太能接受的观点,“大半夜你这个样子出去?给我换一件。” 馥汀兰就是馥汀兰,很快露出油画里贵妇的深沉表情,这才是本该属于她的,她在柜子里选了一件长到可以当裙子的上衣扔向我,用行动直接给了答案。 “大佬,你不要凶我嘛。”我撒娇的冲她挥了挥手,将衣服套在了身上。 她温文尔雅的戴上了一款粉色镜片的眼镜,“走。” 馥汀兰手里勾着一个与这身衣服极不搭配的手包,金色不灵不灵的,尤其配上她的走路姿态,着实有些招摇,她慢悠悠朝门外走去。 陈思源正侯在门庭,见到我们如此,他脸上从颇为镇静而沉着的状态,迅速向着化学实验里看到的结晶体过于饱和而造成的从溶液里分离出来一般,无疑他被吓了一跳,“馥先生,这是……” “不用跟着了,你先睡吧。”话落,她抬脚走出了门。 对了,说到这里,我该解锁一件细节,我与馥汀兰自从直视不能触摸彼此的事实,想了无数个办法,最终陈思源不知从何处定制了一种特殊隔离用的手套,我们试过几次,着实是奏效的。 我随手一抛,一顶白色的透明头盔落在馥汀兰手里,于是我将后背交给她,一前一后跨上我的小恶魔乘风破浪而去。 第三十三章 让我看看你的酒量 这又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时刻,没有办法惟妙惟肖的还原当时的情况,但每次回忆这段,想想就挺刺激的。 我们粉白色身型一路疾驰,所经之处都能引起关注和尖叫。 “嘿,真帅呦!” “太帅了吧,机车少女!” 我一直认为馥汀兰这样与我合体,并招摇的出现在巴诺市的大街上是头脑发热,事实上,她缜密的想好了所有的一切,并且这是她准备毫无顾忌的面对阴谋操纵者的一份挑战书,也是在毫无忌讳面对那些背后的阴谋者前,送我的最好人生礼物。直言不讳的讲,我直到现在也都还不是十分明了她那些个处处的计划,我只在乎能与她的关系永远这般就好。 我眼里的美人始终只有馥汀兰,她个子又高,就是那种放在人堆里,一眼便会让人看见的那类,这一日,她那白皙的皮肤衬着粉色的一身,搭上个大致可称为倍数的我,能引起轰动也是很正常的。 当她从死亡芭比粉的小恶魔身上迈下,摘下头盔的瞬间,引起了一阵口哨声。 “双胞胎小姐姐,也太飒了吧。” “好A啊。” 听得双胞胎几字,我一身鸡皮疙瘩,我望向馥汀兰,她却恍若未觉,嫩白的小脸上,一副完全听不见的样子。 这是一处充满童话诱惑的地域,我们来了巴诺市最有特色的酒吧街。巴诺虽不大,但却是个不错的旅游城市,是京海市的后花园,慢生活的节奏下,这里旋转着蓬勃的物欲,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客,如果有攻略的话,一定会来这里转转。 馥汀兰方向感极好,在我恍惚的时候,她丢给我一块帕子,用指尖牵着我进了一家六星级宾馆,目标就位于这里的顶楼,我们刚走进大厅的一会儿功夫,无不引起一阵小小的动荡,被投掷着各种探究好奇的眼神。不过说归说,馥汀兰一向虐天虐地虐空气,她身上的气场总能让人退避三舍。 我像一只被牵着的猫儿跟在她身后,一起进了电梯。她高高束起的头发,随着走路姿势摆动,却透出了浓郁的古典美,说不好为什么,这身萝莉的休闲装穿在她身上,即使只是背影,也掩不住那优雅昂贵的气息,而我一身休闲套装,看起来就像个学生一般,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吧。 她轻飘飘看了我一眼,我屏气凝神,神情肃穆的回应她,生怕折了她的名号。 当电梯停至顶楼后,我们出现在一个私人会所的门禁前,双开的门像认识馥汀兰的脸一般自动敞开。 我一直以为只有陈思源认识馥汀兰的脸,却没想现身的服务员们即刻显出十分恭敬的样子,自动分作两排,过分奉承的低颔着下巴。 “馥先生。” 这是一家精致的私人会所,很明显是馥汀兰自己的地盘,里面几乎没有什么人,缓动的西方音乐缠绵着华丽感,紫色的灯光晃动在白色的幕帐上,笼出一间有如梦境的区域,说这里是另外的空间或清月长河间,倒也不是不行。 说出来不怕诸位笑话,我虽然没事与庄晗晗喝喝小酒,但是去的都是不入流的小场合,还第一次来这么有格调的地方,她将手放在我的肩上,就像告诉我即将走上残酷的社会前,给我的安慰那般。 服务员们踏着流光溢彩的地板,陆续端来一些银具盛上的水果和零食,还有几盘精致的下酒小菜,我注意到,在一张精致的紫檀茶几上放着一瓶轩尼诗永恒干邑和一瓶罗曼尼,她拉着我坐在沙发坐上,这才收起了手中的帕子。 馥汀兰轻轻提起了食指,服务员连忙为我们斟好两杯洋酒,并恭恭敬敬的倒退着走出幕帐。 霎那间,整个空间酒香四溢。馥汀兰摘下眼镜,染着清淡的笑意还有欣慰看着我,我能看出她微微激动的样子。 我对这环境着实有些意见,明明已经说好的改变,却还是搞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这里比家里还拘谨,我懒洋洋的往沙发上一靠,有些不满意的扯着嘴唇,“说好的我带你去耍,怎么还是来了你的地盘,一点都不好玩。” 馥汀兰竟然安抚了我几句,并向我举起了酒杯,“如果想出去喝酒,让我先看看你的酒量。” 喝酒这件事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如今可谓一应俱全,我揉揉眼睛,没看错吧,我将夸张的表情渐渐收敛,与她对视了一会儿,低低说了一句,“把你喝多了,可不怪我喽。” 她坦诚的样子向我微笑,将水晶杯搭在嘴边轻轻品了一口,“可我听说你酒品很差。” “那定是哥在诬陷我的!”我自然是不愿承认的,嘴唇轻轻一哂,倔强地微微仰起下巴,“我在家里向来没什么地位,你也是知道的,可是喝酒咱从来没怂过。” 我将那放了冰块的酒杯放在嘴边,还没喝便深吸到一股我从未尝过的浓厚味道,身体顿然像燃了一把火,于是便毫无犹豫的干下一杯。 我啊,真的从来没经历过家长们的小心机,整整二十五年来,馥汀兰也一直是不屑于的,可是她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母爱上了头的女人着实可怕,我就这样一步步的走进了馥汀兰设的圈套。 这酒味与啤酒比起来甚是不同,入口时有些爆裂,再一细品竟有些香甜,一口复一口,不多时,我便饮了不少。 我记忆里馥汀兰当时并未打算阻拦,当我去了洗手间后,很快感觉酒意散开来,有些迷迷噔噔。感觉自己飘飘欲仙,摇摇晃晃的向沙发走来,只觉天旋地转。 隐约里,我似做了个十分有趣的梦。 我费力的睁大眼睛,迷迷蒙蒙,眼底氤氲着雾气,我摆正姿势大大咧咧的说道,“馥汀兰,我真的没想到,咱们俩也能做朋友,可是我真的……”我打了个酒嗝,接过她递给我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顿时降下不少火气,继续道,“我……我是真的不想让你做我妈,现在这样挺好。” 馥汀兰大概憋了两日,忍得实在辛苦,她也压下一口酒后,前言不搭后语突然问道,“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十夜那样子的。”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她眼中透出明显的寒意,迫不及待地轻声关心着,“你倆睡了?” 我似乎看到了第二个八卦的庄晗晗,松松垮垮的超着杯子与馥汀兰的碰杯,自己率先喝下一口,笑嘻嘻的甩了甩头,“我不行的。”说话间,我懒散的抬下眼,声音慵懒而随性继续道,“还挺想睡的,只是还差那么一点点。” “小混蛋,在哪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馥汀兰本想发作,一口气噎在嗓子眼,又软弱下来,咬着牙舒了口气,“你离开他!就当为了我。” 我不走心的笑笑,赶紧贴上去安抚,一本正经地碎碎念,“亲爱的姐姐,老妈,未来的妹妹,你就是我的一切,我爱他,但更爱你的,放心吧,我不会丢下你的。” 第三十四章 功败垂成的猎人 话说,于此同时最不好过的一个人是守护在馥家大宅的陈思源。 硕大的宅院里,他强自淡定翻出一张老唱片,放进机器里。 那些老式唱腔咿咿呀呀飘满了整个房间,嗓音很浓很沙哑,和着已经开始有些燥热的空气。 陈思源两条浓眉促成一团,闭着眼睛斜在躺椅上,就像电影里配乐的故事片段,没有对白,他脑补的镜头一个个地切过去,然后又倒回最前段,反复纠错。他整个心正被馥汀兰的疯狂举动扰乱着,他第一次感觉,对这个女人,他如此无力,他们各自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一般,让他的整个人慢慢涌入深谷之中,他从不曾了解她,或者真正得到她。 他抬起头望着馥家大宅每一盏亮起的灯,像科幻电影里发光的星球,越来越大,将他彻底孤立在一个狭缝空间。他孤单极了,独自寂寞的活在一个天地里,而那里没有馥汀兰,他很想强势的将她拥抱在怀里,因为只有这个人能让他整个人温暖起来,而他却只能不远不近的仰望着,也许世界上只有他这个男人能如此耐心,尽管对馥汀兰诸多包容,但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早就疯了。 思源托起下巴,眼皮一眨不眨地盯着手机屏幕发呆,上面正闪动着两颗小红点,他表情怪异的坐起身,“她们去了会所!” 没错,正如你们想的那样,他正在定位我和馥汀兰,并早已经派人跟了过去。 陈思源若有所思了好一会儿,有些疲惫的捏着高挺的鼻梁。这家会所是馥汀兰的秘密基地,以她的布置,可以随时开启极端安保系统,或关闭全部可被外界借用或复制的监控系统,目前从未打算暴露,是商讨重大事件时才会启用的。馥汀兰向来戴着面纱,将自己包裹的很严,而今日与我这般大张旗鼓的出入,定然她是做好了不留后路的准备,而这不留后路的后果会是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觉有了不好的预感。陈思源心中的念头一闪而逝,终于从躺椅上起身,顺手勾起一件外套搭在家居服外面,匆匆忙忙向外走去。 走廊里一扇玻璃墙隔着外界与幕帐,透出内部淡紫色的灯光,能看见一个身影靠在玻璃上,陈思源一眼便能看得出那是馥汀兰,他隔着一步之遥沉静的看她,直到里面的声音彻底安静了,他才准备走进去。 在走廊深处,另有人也一直盯着馥汀兰和我的身影不放,那是井楚然,看见陈思源出现后,他挥了挥手,带着身后的几个人隐入黑暗中。 陈思源带着呛人的烟草味出现在我与馥汀兰面前,此时我整个人已栽倒在沙发上。馥汀兰从未照顾过人,更没照顾过醉酒的人,而她自己明明亦是喝醉了,却钉在那里一动不动,满面愁色的看着我,“你这个小混蛋……” 陈思源扫见台子上的两瓶酒已经空空荡荡,他将外衣披在了我身上,我像个猫一样向衣服里蜷了蜷,将这个脸埋了进去,他唤来人,将我送回家。 “我在交女儿,何时轮到你指手画脚!”馥汀兰此前应是哭了,脸上并没有泪痕,但是眼睛很红,虽然语气冷硬,却带着无奈,还有的就是恨。 这才是真实的馥汀兰吗?百余年之久,他竟不懂得,哪个才是真实的她。陈思源站在馥汀兰身侧,试探的问,“馥先生……还能听懂我说什么吗?” 馥汀兰轻轻摇头,满脸愁怨的看着他,冷声道,“嗯。” 他见到酗酒的馥汀兰,多少有些手忙脚乱,她那轻哼的声音给他带去了一丝欢愉,陈思源上前一步,绅士的将她扶到沙发处坐下。 他又唤人倒了杯温水,慢慢给她送服下去,用低软轻柔的声音试探的问,“为什么要来这里?” 馥汀兰听不清楚,也不好奇,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用手勾住他的身体,绝美的侧脸靠在他厚实的胸肌上,她的脸看上去更白了。 喝醉酒的她,与平时不太一样,少了那些孤冷,多了些让人忍不住想哄的可爱。 陈思源轻声唤着,目光里透着浓烈的情感,“阿兰,你还好吗?” 陈思源只穿了一件睡衣,馥汀兰微微仰着头,脱掉手套,用食指尖轻轻扣开他的衣领,宽阔的肩膀下面是紧实的小腹,隐隐约约暴露了出来,她用唇轻轻摩挲着他的下颚。 “告诉我,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要让我承受这一切,嗯?”馥汀兰的理智和酒意掺合,似乎在努力控制着情感和恨意,“告诉我,你是谁?无论你是谁……” 帐内气氛徒然有些暧昧,他更紧的贴向她,不觉他身体已有了冲动,微微向后撤了撤,有些颤抖的声音在馥汀兰耳边低声道,“阿兰,你会不会介意我用别人的身体碰你……” 陈思源的心跳是真实的,那触感也是真实的,可是他却露出僵硬的神色,这一切让他害怕的不自觉地微弱发抖,可是一切已经无法用理智压抑了。 馥汀兰似乎慢悠悠的醒转,目光深沉的看着陈思源,那样子就像被仙气缭绕的仙女,又美又撩,“安之,是你吗?” 陈思源默默的看着她,那脸上浮现的神情分明是另外一个人,他不再掩饰,哪怕片刻也好,他也想紧紧的拥住馥汀兰,但他终于忍住了,没有脱口而出。 迟了一会儿,他压抑着喘息声,几乎以读秒的时间将馥汀兰抱进了会所里面的包间,将她放在洗手台上。 那洗手台很凉,让两个人的身体不觉拘了一瞬,馥汀兰神智不清的将双手挣脱出来,支在台案上,二人都有些衣装不整。 陈思源在后面用手臂环着馥汀兰的腰,唇轻轻吻在她的颈后,他小心翼翼的用手触碰她柔软细腻的身体,并向下滑动,却不敢用这张脸正视馥汀兰,直到馥汀兰一字一顿的吐出他的名字,“沈安之,我们一起选择痛快地死去吧。” 馥汀兰将他一把拽了过去,强硬的别过他的头,嘲弄而失魂的眼神紧紧瞪着陈思源。他并不在意她的冷漠,用手捧着他的脸颊,咬向她的唇,并同时用另一只手将她抬起,粗鲁的除开过程中的障碍,将她轻轻放在床上。 “阿兰,最爱你的人,始终都是我。” 一个巴掌落在陈思源的脸上。 在此时馥汀兰的计划里,已经完成了全部,她神态严肃,带着虐天的冷气,幽深的眼睛不再空洞。 他缓缓松开了手,愣在了那处,随后不由得笑了起来,刚要说着什么,他再次发觉,他低估了面前的女人,那笑容也随之渐渐凝固。 “思源,又抽烟了?”馥汀兰用手掌捂着鼻子,“我这是在哪儿……送我回去吧,头好痛。” 馥汀兰又重回到之前活色生香的模样,气息中透着馨甜,双瞳不受控制的紧缩,头发散下来,埋进了陈思源的肩膀,接着睡了过去。 很难想象,陈思源风轻云淡的轻轻唤着,“馥先生……” 两个人纵不愿承认,可与他们而言,都已暴露了彼此的心思。 第三十五章 我要找馥先生 人们最擅长的事,是将一个个有提示性的事件,过滤成自己认为有用的线索,然后那些细节拼凑起来后,默认为事实。而在这件事情中,最伤脑筋的是,无论陈思源,还是馥汀兰,他们都在躲避一件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事,而选择性相信那一切的发生仅仅只是不理智情况的后续,即便是前尘往事接踵而来,谁也不愿打破目前墨守成规的生活,下意识让自己绕过真相本身,在感情的牵绊中回到最初最舒适的状态,大家亦会自动疏导自己忘了该忘的。 所以,这一瞬须臾怎么能抵得过那百余年的爱恨恩仇,不过是一场演技罢了。 自那天后,这座城市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雨,缠缠绵绵,悲悲切切,像冲走了什么,又好像真的忘记了什么。 这一整周我基本都在忙碌着新节目录制的准备工作,十夜在忙着他新戏的收关,我们也一直没有机会再见面,每天他都会给我发来暖人的讯息,夜里会与我通电话哄到我熟睡。因为雨的缘故,我这一个星期都是坐公交车出行,这一天是周五,一直过了傍晚,我方才向家中返去。 蜷缩着身体在十夜送我的雨衣里,手中还打着一把透明的雨伞,那伞上凝结了一层白色的雾气,时间已经稍晚一些了,我方走进家门口的狭长胡同里,大概刚刚过了七点钟,因为天色阴沉,浓浓的迷雾笼罩着那里。 我清楚的记得,空中低悬着令人抑郁的黑云,而昏暗的路灯照着满是泥浆的基石,淡淡的黄色灯光从两旁的古玩店铺的玻璃中折射出来,盈盈微光穿透了雾气。大抵怪诞的事迹都好像是在这样的时间和环境发生,不觉我的精神开始紧张起来,我开始后悔拒绝了陈思源的护送,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几乎到了跑的程度。 我刚刚走近家门外的第二根门柱前面,一个身材短小的男孩子穿着黑色衣服,一动不动的坐在我家大门前的木阶上,雨水像与他无关一样,肆意妄为的穿透他的身体,他见我走来,突然抬过脸,那面色是惨白的。 倘若给一个相同时机遇见相同的境遇,我相信你们一定没有我的冒险精神和超强的毅力,我自从知道了自己超于常人的能力后,便努力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馥汀兰此前已向我讲述了我将经历的所有可能,当然不包括待开发状况,可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我依旧吓得不轻,最糟糕的是他在同我打招呼。 我恍惚后愣在那里,雨伞不自觉脱离我的手,落在了地上,我能清楚的听见雨滴敲打在我的雨衣上的“哒哒”声,有风从耳边刮过,有些老窗棂咯吱作响。一道极强的闪电后,一声响彻云霄的闷雷, 我顽强的立在那里,下意识的张开嘴,想要喊出来,却控制住了,我对着大腿狠狠的掐了一下,恐惧夹杂着宿命,让我不得不决定面对这一次。在这里我一定要刻意的补充一句,那仅仅只是个影子,在强烈的闪电下,男孩的身体仿佛完全融入空气中,忽隐忽现,直到闪电过后,影子又显现在黑暗中,我目瞪口呆将他望着。 “姐姐……” 我这才发现,是上次将我吓怂那男孩,他竟然又找到了这里,我颤抖着牙齿,向后撤了两步,能清楚的听见自己踩进水坑,那水下的泥泞发出的“咕咕”声。 他很怕我跑掉一样,用不安的神情,不断高声的重复着,“我想找馥先生,姐姐,求你了,帮我求求馥先生,我愿意做任何事,……” 可那声音即便很努力,却也还是奶奶弱弱的,我的意识开始清晰起来。 那无神的眼泪汪汪的眼睛正望着我,无比期待我的回答。 “姐姐,我想回家,可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想让馥先生帮我找妈妈……” 雾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路灯将我们照得更亮了些。我听了他间断而不确定的叙述,原来他是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想见馥汀兰才寻到这里,可是最糟糕的是馥汀兰明知有这回事,却将他狠心的扔在了这里。 “这……太不像话了!”我的老天,我差点就忘记了馥汀兰本就是个凉薄的人,在对我态度改变的同时,我却还能期待她对于别人的改变,这怎么可能呢! “你怎么不进去找她?” 男孩摇摇头,“我怕……这里有一面墙壁的……” 我用手指碰了一下他身后的位置,这才发现,我家门外有一个透明的水帐,不过一个可怜的男孩子而已,她竟大费周章的布了一个阵局,我真不知馥汀兰还有这等本事,难怪这孩子只能蹲在门口的地上。 他哭得更加厉害,任泪水奔流,却无法打湿衣襟,正常的人类再无法看见他的模样,他竟对自己的状况一无所知,忽地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我的心更加柔软了下了。 “别哭了,我帮你找妈妈好吗?” 此言一出,小男孩十分放心的点着头,我随着他注视的地方看去,他面前的地上有一支圆形的金属器具,几乎快要消失在泥水中,他想要捡起来,却怎么也做不到。 “这是妈妈的……馥先生刚刚不想要我找她,就给扔出来了,可是我突然捡不起来了,姐姐,我是怎么了?” 很显然一切玄奥的事情都会在这物件上,对于这段时间发现和紧跟着发生的事情,我完全束手无策,全身有点发起冷来。我强迫自己神色略定后,蹲下身体捡起那东西。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银手镯,污浊的带着陈年银锈,捡起来的一瞬间,我害怕的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思维意识被什么吸走一般,没有人能了解我这一次内心的斗争和强自的压抑,我不想变成馥汀兰那样的怪物,即使曾故作轻松的夸赞这样的超能力好酷。 我不知道陈思源是什么时候走过来的,他远远看见我正对着门柱说话,这样的情况他再熟悉不过,眼神中闪过深邃,有些压抑的打断我,“奶糖,你怎么不进屋!” 陈思源像是看破了什么,伸手接过了那手镯,用胳膊亲切的搂住我的肩膀,将我的脸按在了身侧,亲自为我打开了大门。 第三十六章 没错,我就是鬼怪 我与母亲一段时间里,交往方式发生了改变,这些诸位都是可以想象到的,有幸我是她的女儿,垂怜于她所剩唯一的爱,但不幸的是她过于理智,将一切看得过于透彻,甚至可以牺牲掉一切旁枝末节,很多事情都能体现她的卓越才智,但是这件事发生后,我发现依旧改变不了任何思维意识,我们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和史无前例的争吵,这一架,吵得十分惨烈。 我在整理她的旧物时,不仅仔细阅读过她的日记,同时也对于屋内的物件均作以记载,哪怕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不遗漏。这些事情,便花了我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不仅让我缓解失去她的伤痛,也消磨了平日的时光,我在这个狭小而保守的空间里,慢慢自我解释了过去我所有被误导的以及疑问的。期间,我发现了一件物品,便是上文提到的这件银手镯,它被母亲仔细收藏在一个酸枝木的小盒子里,并用记号笔在上面标注了编码。一个人哪怕走完一生,也总是有破译不出的事件,或是想不通的什么,母亲会为这样的事情标注特殊的记号,这便是其中一件。我也比过去更清楚地意识到这件陈旧故事的特殊性和未公开性,我努力还原着当时发生的时间,希望以下的叙述能够尽量的完整,因为它的发生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为了不在称谓上产生混淆,下文我依旧以馥汀兰作为描述。 有关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我反复在前文中提及,不仅仅是因为想要烘托整个故事的猎奇性,以及他曾经令我毛骨悚然,更重要的是黑天是黑富贵的独子。 就如大家所知,黑家只是普通的农户,平日并无仇人,也没有什么恶习,他们只是被张献忠家书牵扯进来的无辜村民。在馥汀兰得知他们手中有一封家书后,在过去寻的路上,黑家便已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有人花高价提前买走了那家书,由于黑家人有贪婪的本性,提前收过陈思源的定金,期间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本来事情已经告于段落,却不想黑天天性善良,且记忆力超群,当着馥汀兰的面默出了家书的全部内容,并且偷偷拍下了神秘买家的交易过程,节外生枝的令有的人心生恐惧,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那时还值春季,乡间倒春寒,黑富贵去了远房亲戚家,黑母莲秀独自为黑天的起居室生好了火,因为烟囱有些年久失修,屋内时不时透出浓烟,于是她将窗子敞开了一寸,黑天就在屋里画画。夜里九点左右,莲秀准备进房里照顾儿子上床睡觉,却发现房门被从内锁了起来,经过几番呼喊,仍没有动静,于是莲秀撞开了门,只见黑天口吐白沫躺在桌边,翻着白眼,整个眼球已经变成了乌白色,模样甚是可怕。另外,他手边放了一张奇怪的图画纸,上面的图案是黑天的手绘,是一个模糊的人影,戴着墨镜,瘦高的个子,莲秀看见后,惊呼一声,“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立刻晕倒在地,在倒下时打翻了火盆,整个黑家葬身火海,黑富贵自此竟也离奇的失踪了,更令人诧异,半月后,有人发现了他不慎跌入山谷的尸首。 这一切馥汀兰一直怀疑是陈思源做的,并在日记中着重记载了一些她的推测,却直到今日也无法得到证实。我想馥汀兰郑重其事的将这手镯封存,在心底当时也存在着对这黑家人的歉意,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她去寻张献忠的旧物,也不会引得如此下场。 人类天生对于可怜及弱小有着过分主观的保护,而馥汀兰的那种冷静、自持的,一向不喜欢以任何形式解释的性格,会令我这样肤浅认识的人无端过分揣测,尽管自己也清楚,争吵永远都是荒谬的解决办法,那表象并不是全部,却也无法控制的令自己所谓的同情心蠢蠢欲动。 馥汀兰此时正靠在摇椅上,悠闲的翻着一本书,手腕上垂着一块玉牌,一支精致的标记笔捏在指尖,书页里整齐的插着几枚十分古老的树叶书签。这是她的习惯,很喜欢看书,且会随时做一些批注,哪怕是看过数次的书,也还是会有新的批注出现在纸张上,聚精会神,一坐便是几个时辰。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她已经进入了沉思。我一阵吓人的脚步声径直到了她面前,自然引得她的注意,她却并没有马上抬过脸面对我两眼的激愤,毫无反应的依然对着那本已看了大半的书。 我熟悉她的做法,哪怕她脸上多少带着一点同情,我也不会如此震怒。 陈思源紧跟在我身后,并很快站在了一侧。 我满言质问强行打断她的思路,“黑天在外面!” “呵……”她低沉的笑了一下,极致优雅的将书页合好,单手搭在了摇椅的一侧。 我惊呼道,“呵呵?”又是这张令我厌恶的优雅从容的脸,更厌恶的是她这样毫无所谓的态度,我被她这声笑气得声音有些颤抖,“他那样小,还是个孩子!你就不能帮帮他?” 说到此,我之所以这般怒气中烧,大致全然来自于对自己童年的怨念,那时候的自己应该与黑天同龄,本应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其他孩童都乐悠悠地逍遥度日时,我却每日被馥汀兰关在家中。偶尔偷偷溜出去,却被同龄人说成是怪物的女儿,每每我与那些人打得一身伤,流着泪跑回到家中,懵懵懂懂的内心只觉委屈,万分想要寻得她的不忍,却一次也未得到过馥汀兰的怜惜,反而将我关在大门外,每一次都是陈思源求情后,最终将我捉了回去。我只记得她说过一句话:“没有人会陪在你身边一辈子,你如此胆小,怨不得旁人。”这便是她给予我的恩情,我那时候心中有一个龌龊念想,快些长大,只要我能够离开馥汀兰,从那一日,我便不再按辈分叫她妈妈了。 馥汀兰手里慢慢盘着玉牌,口气淡淡,“他已经死了,我不想忍不住利用死去的人罢了。” 我并听不懂这句话的几层意思,纵身推向身边的东西,一整架多宝阁崩塌似的倾倒的下来,那些被精心伺候的古董全然粉身碎骨,总之,我怒火中烧了,并再次喊道,“你就是个冷血的女人!” 陈思源整个人护住了馥汀兰,他后背被架子砸中,几个佣人紧张的跑过来扶住了那架子,陈思源的后背被砸的不轻,他扶住肩膀转过身,轻轻的口气却也带着埋怨,“奶糖……” 又听她的声音飘来,冰冷得让人害怕,“是不是我最近将你惯坏了!” 馥汀兰的样子让我很害怕,我感觉我再次失去了她,心有不甘的指着那些七零八落的残局,“你脑子里又只是想你的钱,不是吗?你就是个鬼怪,从心向外都是个怪物!” “不错,这就是我,我并没有义务为他做什么。外面那么多漂浮的灵魂,难道都是我的义务!难道因为我能看见他们,我就必须要对他们做什么?”馥汀兰那双平静含笑的清眸深处,没有了温度,她原来自始至终都依旧是她。 外面一声响雷轰隆隆的连绵而过,馥汀兰起身而去,那纤瘦冷清的背影透出万分孤寂。 “好啊,你不去,我去!”说这话的时候,我扭头便走,转身就走的样子还真是与馥汀兰同出一辙。 第三十七章 你真的了解你的她吗? “压死骆驼的可不是重物,而是一根稻草。” 陈思源尽管将我拦下,但他许久沉默着,缺了温和,多了几分冷漠,他说的话让我不得不怔了怔。 他将我强制的拉回现实中,是啊,馥汀兰本就和别人不一样,这样的处境下,我却想着让她奔入尘流,是在逼她去赴死。 “哥,你也觉得我错了吗?”长这么大,他们都是第一次如此待我,我完全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委屈至极,眼眶接着就红了。 我曾想过,倘若时光倒流,会在那时做什么。我大概依然如此,目光灼灼的等着馥汀兰去赴死,我还梦着她能与我一起携手无尽的风光,因为她从来就不会害怕死去,也有如华的光景。这一场梦下来,从头至尾只是多了我让她更清寒了些。 想来她是陈思源心心念念、小心翼翼保护的女人,哪怕远远的望着,他也一直不希望馥汀兰接近真相,正因为有这么段因果,就算是我破坏了这个底线,也不行。 “馥芮白,知道你多么荒谬吗?”陈思源在椅子上直起身来,连名带姓喝得我一个哆嗦。 对于馥汀兰来说,没有一件事能比自己的亲生女儿说自己冷血和怪物更让她痛心的。无疑,我是亲手在剪断那好不容易点燃的亲情爱火,可以看得出来,陈思源对我非常的失望,他一面说,一面拿起那支破旧的银镯子。 “不错,我们确实过分的保护了你,但是不代表你可以这样不尊重你的妈妈!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他的脸色严肃起来,不知为何有些泛白,我不由得又打了一个冷战。 “一个支离破碎的人生,与你毫无干系的死人遗物,你真的不怕吗?” 这段开场白似乎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怖向我袭来,我将信将疑的摇着头。我过去对于馥汀兰那些常人所不能见的始终持有将信将疑,这样特殊的体制,是否真的传给了我,那几次让我几乎被吓得晕厥的经历,或是今天黑天的再次出现,我依旧很想推测只是个恶作剧。 我怅然望了会儿那镯子,心里头一翻一落着实有些怕了,有些站立不稳,身子一歪栽进了沙发里。我轻咬着下唇,模糊道,“我不行……” “能肯定,真的想看吗?”陈思源将手镯放在桌案上,推向我。 客厅开着几支脚灯,在离我们最近的窗前挂着一盏小吊灯,窗子开着,时不时有风吹进来,几束昏暗的灯光随之交织摇摆着,照在那旧物上,上面似蒙了一层桎梏。我看见他的手指关节和手背受了伤,正在出血,这是刚刚护住馥汀兰受的伤,他用那只手捏起一支雪茄,像是在拿它镇静似的。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吸烟草,我又一愣,不晓得该如何答,生生哽住了。 我就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却不想面对一样狡辩着,咬着牙往外蹦字道,“我做错了什么?难道是我求她生的我,然后让我也变成怪物的?哥,你知道吗?我现在也是与她一样的怪物,我难道不无辜吗……” 陈思源压低了声音若有所思,沙哑道,“难道你真的将你的妈妈看作怪物?” 那句话后,我脑子里看见了孤零零的馥汀兰,周身外被黑暗世界包裹,她浅浅在笑,那是唯一给过我的笑容,那么温暖,那么真实,用我从不曾真正在乎过的那双眼睛温柔的看着我。 “我没有!我从没有过……哥,求你别说了……”我虚弱的蜷缩在沙发里,眼中蕴满了泪,无奈的痛哭着,再想张口说什么亦是无声。 “奶糖,你真的了解你的妈妈吗?”陈思源用骨节修长的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恢复了以往的微笑,我一头栽进他的怀里失控的哭泣,“也许一切都只是误会,忘了这件事吧……那些死去的灵魂拥有常人没有的执念,但是能拯救他们的只有他们自己,不是你这个小傻子。” “哥,你们不要……不要丢下我……”我下意识的抱紧陈思源,很怕他也会转身走掉。 “无论什么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你自己和你的妈妈,知道吗?”他儒雅的笑笑,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帮我揉着鼻尖,“她需要一点独处的空间,我去看看她。” 他脚步沉重的向馥汀兰的房间走去,夜色又黑又寂,夜雨还没有停,我远远看见,她躲进去的那个房间里只点了一盏昏暗的小灯。陈思源轻敲着门缘,里面始终没有回应,我听见陈思源小心地推开门,门隙发出的摩擦声,里面传出馥汀兰淡淡的声音,那声音像是连憎恨都没有了力气,只有麻木。 “我躲了近一百年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自这一天后,馥汀兰一直与我相视无见,我没勇气拿起那手镯,也没再见过黑天。在母亲的日记里,我仅翻到了一些只言片语的记载,终于也没有对此作出解释,我后来所了解的一切是陈思源进行的补充。 这件事本身就是有疑团的,馥汀兰并不是凉薄之人,她之所以不愿帮黑天,是因为她摸过那镯子。 还要说起那个春季的黄昏,陈思源提前安排好了一切行程,才独自带着馥汀兰上路。不想遇见了暴雨,于是耽搁了半日路程,当他与馥汀兰到达黑富贵家中时,却发现事情出现变化,接下来发生的一些事情非常诡异。陈思源定然是不想让馥汀兰知道真相或赴险的,他早派人查过那封所谓张献忠的家书,付好了定金,并偷梁换柱了一封假的安放给了黑富贵,却不想就在那半日的路程里,被莲秀截胡了一笔钱,有人买走了假家书,直至今日,他也没有查清楚这付给莲秀钱的人会是谁。 黑天患有天生的眼疾,黑富贵本想用卖家书的钱为孩子治病,因而在馥汀兰和陈思源离开后夫妻二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莲秀是个贪婪的女人,她吞了钱,本只想将黑富贵支出去,并让她的姘夫害死了黑富贵,她却万万没想到孩子被熏死在屋内,而后面为何她会打倒火盆且葬身火海,不得而知。也许真是巧合吧,但是馥汀兰始终有疑问,谁拿走了假的家书,为何这些人这样离奇死去,又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这些场景真的太扭曲了。 这是个黑暗且罪大恶极的女人,馥汀兰帮不了黑天,更不愿意让他想起那个无耻至极的妈妈,自然更不想让我无端牵扯进来。 一个周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虚弱的我们在这个即将开始盛夏的周末各自承受着无声的压力,直至这个雨期停止,我仿佛看到一股黑色的妖气从这个宅院直冲云霄,我尚且记得,那日天方晴好,我主动推开了馥汀兰的房门,并求得到了她的原谅。 第三十八章 后辈,你越界了! 这件事可不是尴尬了半日,随便找个理由能搪塞过去的。 遂我端着一盘桃花糕和一瓶我珍藏已久的米酒一路探过去,那庭廊的芙蕖还没有开,叶子铺了一路,天井上照射下来的阳光透过雾障,馥汀兰的卧房就在那里。我找了片宽大的叶子忧愁的蹲在下面,蹲啊蹲,一直蹲到了傍晚,也不见她走出来,陈思源几度从我面前经过,眉梢轻挑,嘴角挂着一丝戏虐之意,正在等着一场大型尴尬现场的开幕。 下一秒,陈思源敲开了馥汀兰的房门,一边自顾自的站在了门外,一边优雅从容的说着,“馥先生,孩子来给您送爱心甜点了。” 我无语的向他挥了挥拳头,这个大骗子!我正哆哆嗦嗦的准备站起身,被他一把拽起身塞进门里,我听见身后关上了房门。 馥汀兰一副将将睡醒的样子,我委实从未见过她如此萎靡,却也分毫掩不了她那风姿绰约。她长长的头发一直垂到了床缘下,这几日看上去更消瘦了些许,白瓷般的小脸仍是苍白,面无表情的蜷在一处。 仅仅在几秒钟内,我的心情就经历了百转千回,看不懂她是装得很好,还是真的愁肠百结。 我全然不顾对她的心结,轻笑一声,拿出玩世不恭的痞笑,单手撑在墙壁上,摆了个自认为非常不错的造型,用悠哉的声音道,“哪有这么小心眼儿的,不是朋友吗!” 馥汀兰脸上的优雅差点崩盘,最终还是变了色,强行自持“嗯”了一声,声音有些沙哑。 她从床上轻轻撑起身子,换了个姿势窝在大床的舒服处,半卧着,不走心的抚摸着她的长发,心情自然也是十分之复杂的,她敛了迷人的眼睛,盯了盯我手中的小米酒,下颚微微扬起,“不是给我送的甜点吗?” 见她已露宽慰,我哪会乖乖的巴巴求她谅解,掩饰着满脸难堪将桃花糕奉上,瞧着有些不耐烦地,“朋友间吵架是常有事,以后我少说几句便是……但是意见不合还是要杠的。” 我在心里琢磨着,她若执意不原谅我,我也只能生生受了,便是更卖力气些,说些漂亮话什么的,哪想我这几招也能轻松拿下一个馥汀兰,原来不知不觉,我俩的关系已是一日百里,这一次竟无意中飙到了千里,未让我多做许久讨好模样,她满脸便很是欢愉,大抵我这位老母亲也是个很好哄的面冷心善之人,我兴高采烈的帮她吃了几颗桃花糕,微微一笑便了结了前事。 那之后,馥汀兰叫来仆人便又送来一些好茶好零食,我们俩竟然破了规矩,在她的床头吃得欢喜,一下子和谐的场面,让我又狂妄了一回,一瓶米酒下肚后,我竟在家里又与她叫来酒喝了起来,我操着大厚脸皮干笑,“母后大人,你欢不欢喜?” “臭孩子,哪学的这套,欢喜!” 我问斜眼窥了一下馥汀兰那张红扑扑的小脸,恍然不省心的问了一句,“真的不生我气了?” 馥汀兰拢了拢头发,勉强一笑,“活得太久,旧事一回想起来就没个尽头。” “那你没事能不能别总冷着一张脸。”我被她几句话绕得头脑发昏,得寸进尺着,似无端勾起了她的伤感。 她本想要来拉我的手蓦然停在半空,片尔,哑然道,“除了你啊,都不必挂心的。”她优雅的将手里的酒杯喝个精光,彼时已是夜里。 想必是这几日太过紧张,我耗尽精气,突然放松下来,吃着吃着,我的肚子突然一顿阵痛,没了精神,我做出一副愁苦面容,对着她说:“我先撤了哈,下次定奉陪到底!” 没想到这馥汀兰比我还爱吃酒,她竟还有些意犹未尽,甚无语的向我伸出小手,又偷偷摸摸放下,抿住嘴到底没有再说什么,就见我捂着肚子歇斯底里般走出视线。 我回到房间,从卫生间艰难地躺回床上,像是被人巨大的锥子锥扁了一样瘫软成一整条,剧烈的刺痛让我不自觉抱着被子蜷缩成一团,很快十夜的讯息也到了,我乐滋滋展开手机,却不想是庄晗晗。 庄晗晗:【白啊,你怎么这几天不联系我,人呢?”】 我:【“不舒服!”】 庄晗晗:【“来大姨妈阵亡了?”】 可能是下午在馥汀兰那里负荆请罪着凉了,我突然疼得就是撕心裂肺,果然,不偏不倚,它确确来了。 我:【“滚粗!”】 庄晗晗:【“我想你想的睡不着觉,要不要出来夜宵啊?”】 庄晗晗见我没回,顿了许久,最终挑衅了一句,【我有事问你,你别装死,你是不是外面有狗了?不出来也行,跟我说实话,我憋好几天了!】 我:【“真不舒服,打车滚粗!”】 我趴在床上将手机仍回被子,却见馥汀兰悄无声息立在床头,我胸里提了一口气,若无其事的翻了个身,“啊,母后大人,有事吗?”我双手抱胸,憋出一个安静的笑容,生怕我这弱不禁风的样子被她嫌弃。 馥汀兰捏着一杯热蜂蜜水爬上了我的床榻,她手里还握着一瓶止疼药,将水递到了我的嘴边。 “如果很痛,就不要伪装下去,我都懂的。” 我将那药丸生吞了下去,面不改色的喝了一小口水,“这点小伤,当然不痛,隐隐作痛罢了。” “还喝热水吗?”还没等我说话,那水又递到我的嘴边,强行让我喝了下去。 我有些恍惚,或许因为第一次被馥汀兰这么细心的照顾,我抬头冲她咯咯地笑,好像也没有那么痛了。 “女儿,我突然发现需要交给你的东西太多了,你活的哪配做个女人!”馥汀兰微笑得体的看着我,那随意的话语生生扎在了我心上,我如中弹般将头转了过去。的确我的屋子和我整个人乱的一匹。 “我给你买的化妆品你拒绝吗?来来来,让老娘给你一些真传……” 手机不偏不倚这个时候响动着,馥汀兰率先拿起来手机。她故意将眼睛半眯着,读着手机屏幕上划过的讯息:【“宝宝,你是不是到日子了?肚子痛吗?哥哥亲亲就不痛了。”】 又一条:【“如果可以,我希望日日夜夜与你形影不离的,等我,我很快就回来抱你。”】 她的表情在细微之间转换,那眼底分明闪烁着怒火中烧的暗流,那状态确实不好。 她指了指手机,又将手机在我面前故意晃动着,“谁允许这小子亲你了!” 这句话深深的刺激到她,我呼吸有些困难,忍不住扶住胸口向一边靠去,正想着解释点什么,“千万别当真,十夜这孩子就喜欢开玩笑的……” 这十夜大概一直没有睡,看我许久没回信息,直接将电话打了过来。一声嘹亮的手机铃声突然传来,馥汀兰目光充满了祥和的淡定,声音里带着强烈的控制,幽幽地接起电话,“后辈,你越界了!” 我两眼一黑,说实话,就她这清冷的声音,定会半夜三经将电话那端的十夜吓得不轻,或许已是傻了片刻。 我琢磨着她方才定是发了酒疯,也便不大计较,于是摊开右手,向她勾动着食指,希望讨回手机,却不想她闭上眼睛,趴在我的床边,用两只杏核般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对着屏幕平静道,“馥芮白是我的,她永远都不想再见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我甚无语,艰难从床上爬了起来,却一头栽下床去,大声疾呼,“十夜,我姐她跟你开玩笑的,你要挺住!” “馥芮白,你摸着良心说话,他是不是风流放荡得狠,什么日日夜夜,什么很快的!你不是说你们没睡过吗?”馥汀兰光着脚跳到了地上,十分不冷静的伸出小手拍向我。 我本以为自己再也活不成了,紧紧闭着眼睛,却听见电话那端十夜稳稳的接了一句。 第三十九章 沈安之的后人 想必十夜那时真是年轻气盛,听见馥汀兰发问的声音,一个敢问,一个也真敢答,他们俩让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姐姐,我与馥芮白清白的狠,只是几日不见如隔三秋罢了,现在为止还真没有做过什么。”十夜的拇指和食指轻轻抚着自己的下额,抿着唇保持着浅浅的微笑。 这段话生生将电话那端馥汀兰的怒火压下,她很认真的思考他这话究竟有几分真或几分假,年轻人的心思,她多少有些吃不准,咬着牙坐了一刻儿,突然平静下来,奇道,“孤男寡女,几度通宵达旦,为何就没做点什么?” 我急得将头捂在被子里,这十夜怕是要着了馥汀兰的道,本以为他淡淡一笑,会不置可否,却不想这茬儿挑得正好,十夜便也是直接顺着馥汀兰画的那个道爬了过来,“没有姐姐的批准,我哪敢肆意妄为的,怎么也得正式见见家长才是。” 馥汀兰听得后,摇摇晃晃的对我挥手,“这倒很有趣,便是拜访了我,你就可以了吗?” 十夜善解人意,慢条斯理地解释了一番,电话里耐心的听着两个女人撒酒疯了一会儿,他便名正言顺的先退下了,“姐姐,我杀青后定过去家中拜访,请帮我照顾好我家小白。” “我可没允你,你们先从普通朋友做起,以后收起什么宝宝、哥哥的肉麻话语,先退下吧。” 馥汀兰冷冷淡淡的声音在电话那端消失,十夜拿着电话,随即脸就冷了下来,倒了杯冷茶坐在桌案边,神色郁郁。不知是因为听见我家人热闹这幅情景,让他不免生了些迤逦哀思,还是因为他本就对馥汀兰和我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心,他将我与馥汀兰的所见之事都在心中掂量了一番。 案上放着祖爷爷那笔记本,这也是他唯一可以与家人建立联系的一物,他与间展开一封破旧的书信,正是陈思源放在黑富贵处的假书信,这神秘付给莲秀巨资的人竟是十夜。 原来这件事在馥汀兰心里早就告于段落,看到这里,诸位一定也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事实上,馥汀兰在那莲秀的银手镯里看到了一个人,既没有记载进日记里,也没有对任何人提及,只因为那个人是我喜爱的十夜。她后来几经试探,大概心中有数,看破不说破罢了,这也是她不愿我去接触黑天的缘故。倘若我真碰过那手镯,想必单纯的我大抵会与十夜分手,这虽然对于馥汀兰来说未尝不可,但是她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因此落得心伤,毕竟我涉世未深,这样事情无法处理的得心应手,她希望寻得合适时机,公平的解决此事。只是未料想这背后的人竟然连我身边出现的任何一个人都算计在内,至于这十夜为何要买走家书,因为陈思源怀疑十夜的身份,便并没有与她说实话,馥汀兰还并没有查到十夜便是沈旭,身世与她牵扯至深。 毋庸置疑的是十夜一直在查有关于祖爷爷的一切蛛丝马迹,买走家书的人确是他,只是他并不清楚自己买走的是一封假家书,更不清楚因为他那笔出手阔绰的钱,已让一家三口丧命黄泉。他并不是有意与馥汀兰争什么东西,而是他不自觉的掉入了井楚然的算计之中。 现在我可以将无关紧要的人物暂时放在一边,先描述一下井楚然是如何找到的十夜,这也是在过程中我慢慢知道的,只有这样,诸位才能更了解相关任务以及决定他们命运的奇特背景和动机。 在巴诺市最繁华的冰激淋大街顶级酒店顶楼,一个多月前,井楚然突然登门找到了十夜。 “沈旭!沈安之的后人,这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呢!” 这话像一把锋利的匕首别在了十夜的脖子上,井楚然眼里流动着期待和欲望,就如同摆弄一个势在必得的玩物一样将眼神从十夜脸上缓慢地掠过。 井楚然示意随身的两名随从在外面将门关好,并大摇大摆坐在了房间内的沙发上,笑容可掬的眯着眼睛。 十夜五官锐利的看着这个中年男人,他觉得有些眼熟,又有些吃不准,“还真是热闹,本来以为只是我的家事,最近查我的人倒是不少。” “据我所知,馥家正在找一封张献忠后人的书信,与你的身世有关。”井楚然将一个信封轻放在茶案上,点燃一根香烟,在烟雾缭绕中,他吐出一个个烟圈,交织成复杂的情绪,这张脸颠扑不破的让人厌烦,他的每一次恶劣都超出了想象力,“我怀着莫大的好奇心做这件事,当然,不仅仅只是好奇心,一个是执着的家事,一面是你心动的女士,你会怎么选择呢?” “我不知道你是谁,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我的事会自己理清楚,就不劳烦了,请。”十夜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毫不留情面的推开门,两名随从正一左一右站在门外的两侧。 井楚然站起身,拄着金色的拐杖一步步逼近十夜,“难道你不想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女人有同一张脸,又与沈安之身边的女人如此相像吗?这不也正是你来巴诺的目的吗?哈哈哈……”井楚然不急不慢说完这段话后,将一张名片别在了十夜的上衣兜里,“时间和地点都在信封里,也许我可以帮你,或者可以合作,不用谢。” 十夜望着手机出神,里面有很多张偷拍的我与馥汀兰的照片,目光中透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深沉,他手中祖爷爷照片中合影的女人与我们太过相似,或者说这个人与我仅仅是相似,但与馥汀兰一模一样。自然,那就是百年前的馥汀兰,若非要说个不同,便只能说她那被尘俗染上的清淡薄凉吧,就像一块老玉,即使珍在盒子里没有怎么盘过,也透出一股子陈年气息。 他的两条长腿无辜的伸展在前面,英俊的面容上有很多天没有刮过的胡茬。不知为何看着那些字里行间的热烈爱情和几乎无助的结局,他揉着发红的眼睛,低头流出一行眼泪。 祖爷爷沈安之的日记里记载了一个叫阿兰的女人,那是他深爱的女人,临终时都还念念不忘。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相近的两个人,连名字都如此一致,且不说是否如沈安之日记里描述的那般,他那心爱的阿兰早在百年前就已经在沈安之面前中枪身亡,即便她没有死,这照片中的女人如果活到现在已是一百二十岁上的高龄,这更是无稽之谈,况馥家姐妹还风华正茂,这怎么可能呢!还有馥芮白的表哥,在陈思源的博物馆里,被他无意中看到的发簪,与祖爷爷日记里手绘的发簪细节均一致,这一切难道只是巧合吗! 十夜并不清楚自己将得到什么,或失去什么,失去的那些东西最后能换回什么,时间如洪流将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折叠成一张张薄薄的底片,哪怕记忆被黄沙淤泥埋葬,也有可以寻觅真相的路途,就像他的身世一再被人揭开,甚至揭了个彻底,他已无法控制自己向真相靠近的欲望。 他整夜睡梦中似乎飘在空中,仿佛寒风中的一片孤叶,随着黑暗的风摇摆,他想要照亮周围的一切,却无能为力的随风颤抖。 第四十章 我来接你回家了 我盯着手机,一个讯息正慢慢悠悠飘出来。 十夜:【宝宝,我好累……】 这是录制节目前最后一次例会,王胖子又请来了大名鼎鼎的赞助商井楚然,由程锦汇报工作,我确实做的不够漂亮,就在这怔愣的功夫,输了一局游戏。 我:【别闹,你自己处理一下。】 实在不想看见井楚然那张极具侵略性的脸,我心头火蹭蹭地往上冒,烦闷的放下手机,整个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终于熬到例会结束。 王胖子眼中闪烁着别样的光芒,与程锦从办公室把井楚然一路送下楼,王玥和几名女同事也凑在一侧。井楚然客气疏离的应付了王胖子的握手,用眼睛扫向正跟随人堆一起下班的我,当与我对视时,他眼中闪出意味不明的复杂笑容,像是在挑衅地说:馥芮白,又见面了呵。 这又是一个星期五,下班正当时,走出去的人还是很多,在我的计划里,一会儿是要与庄晗晗去搓一顿的。我穿着紧身机车服,抱着粉色的头盔,与庄晗晗拉着横排,懒懒散散向办公楼外走着,背上还吊儿郎当的斜着玲娜贝儿的毛绒包,在人群里着实显眼了些。 井楚然用食指托了托鼻梁上的金框眼镜,在那后面的眼睛藏着不明的情绪,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他属于森林猛兽类型的,盯上了猎物便从未打算放走,所以他从不掩饰自己的行为,一成不变的方式让身边的人对那猎物的方位都感觉显然可见,只是谁也拿捏不好,他那究竟是兴趣还是厌恶。 那一束安静的触碰,即是刁钻的冰冷和欲望,我隔着他十几米远,将视线移开,径自走开。 “井总?”王胖子见井楚然停驻了脚步,胆怯的看向井楚然,但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那名员工有些特殊,若是有妨碍到您的事,不妨直说,我们也可以考虑将她换掉……” “哦?”井楚然扯起嘴角,一副好奇的模样,“她哪里特殊?” “她平时是个难以接触的丫头,但总是喜欢与您这样的大佬套近乎,当然,是因为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被利用了是很不好的事,我们也会对她严加管教的。”王胖子笑容可掬的望着井楚然,端起两只肥手交叉在胸前,真诚的继续描述着,“只是她没有碰线,还不好有太大的动作。” 井楚然眼角余光还在扫视我,那对待猎物的执着可以说是无懈可击,他低沉的声线道,“我突然有个想法,先按照你们设计的独立访谈嘉宾的形式先预热几期,后面可以将嘉宾合体,做几期真人秀,就由她负责好了。” “可是,井总,后面的几期节目是由我负责的,我已经准备了一个多月了……”偷偷拽着王胖子衣角的王玥,本擎着笑意的脸蛋瞬间僵住,此时有些神经紧张的抽搐着嘴角。 “她要是不来,我玩这档节目还有什么意思啊,哈哈哈!”井楚然像是开玩笑的口气,但那双逼人的眼睛,暴露得真切,让王胖子吓得一个机灵。 “您不会真是因为她……才投资的这档节目吧!”王胖子终于找回了神志,无比恭敬着,“井先生……这不太可能吧……” 程锦看在眼里,怎么都感觉这馥芮白是被故意邀请了一样,她脸色有些不善,但立时若无其事的应下,温婉大方的上前一步,“我会办好!”接着对着井楚然浅浅鞠躬道别,“井总,请慢走。” 王胖子木愣愣的看着井楚然的背影,“我怎么完全迷糊了呢,这馥芮白到底是有来头,还是没来头!”他甩开挂在胳膊上的王玥,气得哆嗦,“你不是说她都是编造的吗?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哪有什么合理的解释!王玥被妒火烧红了眼,凝噎半晌才又咬着牙根开口,“这事情,大家都知道的……” 她抬头祈求的看着身边那些乌压压各种不怀好意的眼神,每次于周边经常随之附和的人,纷纷眼神互相询问着,作出完全不清楚的样子。 王玥满脸不可思议,这话若说不好,她生生就被折腾成了一个传言的源头,无法扭转的死结,可是她心里仔细琢磨,自己断然不能成为只有挨宰的那个,心道,“可是怎么可能呢?凭馥芮白怎么可能让井楚然投资,又接着让陈思源也投了巨资,嘉宾来了十夜不说,连最重头嘉宾现在还在保密,她怎么有资格请动这么多大佬和明星,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她本是要给我难堪的,没想到自己不仅落了面子,还丢了节目,她垂下眼眸淡淡解释,“那个我也是听大家说的……” 王胖子脸色无比难看,看着王玥的动摇,略有揣测,“你可把我害惨了,我说这丫头自从来了咱们频道,怎么这么多赞助商主动找上门来,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巧事,你这是得罪了我的财神爷了!” 刚走出办公楼,跟在我身边正痴迷豪车的庄晗晗夸张的喊了一句,并兴致勃勃的摇着我的胳膊,“啊啊啊……红色法拉利SF90!” 生机勃勃的同事们齐刷刷的将视线落在那辆奢华的车上,并跟着起着哄。 庄晗晗不淡定了,挪着小碎步想要靠近那车,“白,除了我男神十夜,这是我的最爱!不,应该说他们俩我都爱,该死!这……这美得太不像话了!” 我的视线慌了几秒钟,十夜这货杀青了?也不提前说一声! 这样明晃晃出现,我可不想无故拉下这一大波仇恨,于是特意捡着人少的地方绕上一绕,奔去小恶魔,正准备撤走,手机便响了起来。 那端传来十夜那令人全身酥麻的声音,“宝宝,我可是刚刚杀青就来接你回家了,你怎么忍心丢下亲夫跟别的小男生走啊。” “你少废话,疯了吗?”我对着话筒生气的用气声横道。 “这都是小事,接你才是大事,你如果不过来上我的车,我现在就下车过去抱你。” 那一圈人正齐刷刷的看着十夜的车,眼睛放光,我迈上小恶魔伺机要跑,十夜继续道,“你要敢跑,我就对着你所有的同事说‘你是我女朋友’。” 我掬着眉间,勉为其难的从小恶魔迈下长腿,很有派头的咳了一咳,拍拍庄晗晗的肩膀,“今天姐……有个急事,下次再宵夜。” 庄晗晗呆呆将我望着,完全不能明白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紧接着令他分外热血的情况发生了,他同时长大了嘴,看着我抱着头盔,以百米速度拔起大长腿几步并作一步冲向十夜的车。 “白,你冷静!我靠,吓死个人啊!你这是走了什么桃花运,还是……你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了?”他翘起兰花指对着那车子指指点点,见我丢下他,并毫不犹豫跑向那车,他更大声喊着,“白,遇见什么事别自己扛着,跟我说啊!” 庄晗晗夸张的喊声在耳边游荡之际,我已经开门上了十夜的车,并迅速的锁好了车门。 如平地惊雷,炸得整个单位喧闹起来。 “那车竟然是接小白的?!” “她……”王玥,狠狠的攥着手心,心有不甘的使劲儿跺着脚,“她凭什么!” 车里很安静,突然氛围切换得很是暧昧,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故作淡定,抬眼飘向十夜,“因为你如此招摇,我已身在地狱,你给我等着!” 他静静的看着我片刻,忽地一笑,完了,我家十夜笑容明媚,满眼都是想念,对着这样一张脸任谁也都是发不起脾气的,我强压着心底的期待,但是心跳砰砰地加速,我且还不能将那句话说完整,他便直接吻上了我。 我正闭上眼睛,他却已经松开了嘴,右耳边的小红痣正紧贴着我的脸,将我牢牢扣在安全带里,我发现手里有一颗亮晶晶的发夹。 “可爱的女孩子,就该配可爱的闪亮亮的东西,宝宝,你坐稳了哦。” 十夜嘴角上扬,一脚油门,我们伴着完美声浪飞速离去。 第四十一章 不要带陌生人回家 日子就这样生生过了起来,我们都难得清闲,撒欢的在远郊玩乐了一整日,躲回了十夜京海的家,我便睡死过去。 这一躲就躲出了问题。 一觉醒来,天已擦黑。我睡得昏昏沉沉,眯开眼时十夜在床边挽着我的手有些出神。这毕竟难得一见的光景,我看不出他那是有心事的样子,睨他一眼,脚蜷缩着继续装睡,可被他这样全神贯注的盯着,却突然装不住了,呵呵的傻笑了两声。 十夜本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但是跟我时,他却管不住话。不胜其烦的听他絮叨了两日,方才想起,我竟然忘记与馥汀兰请假了,她也全然未寻过我,换言之,一切尽在馥汀兰掌控之中,且准备制裁我了! 绝不是平白与他添堵,我将这事前后思量了一番,心里已有了一个结果,拉长了声音撒娇着,“十夜,估计我没命重见天日了!” 十夜像是看着热闹,“嘿嘿,你看你脸都白了,你那姐姐果真是凶,将你吓成这副模样。” 我不置可否的继而笑道,用脚尖去踢十夜,“如有一天我众叛亲离,你可愿跟我一道亡命天涯?” “宝宝啊,你这个词用的不对,我们不需要赴死,而我也绝不会让你有众叛亲离的危险,一会儿我陪你回家。” “那假如我遇见了危险呢?” 他一把抓住了我不安分的脚,不轻不重的将我拉到身边,暧昧的看着我,“那我定会第一时间找到你,无论你在哪里!” 十夜知道我是与他闲磕牙,我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他便又是一番有滋味的安抚。只是我的心里总是不踏实,每每与他相逢,都是一种特定的环境,说‘亡命天涯’的确是严重了些,嗯,‘患难见真情’绝对是贴切的。大概是我从未有过如此安稳快乐的时光,总忍不住患得患失。 另一方面,我确是担心馥汀兰的,虽说我们现在关系是真的好,两次吃酒后却让我口无遮拦的说了我与十夜的不少事了,可凭她过往的脾气,我总归是不信她能安安稳稳放任我的。 十夜虚长我几月,他总喜欢说自己是哥哥,说这话时,他探身揉着我的头发,“别怕,有哥哥护着你!”我想着与十夜再过一些许的二人世界,于是撒娇的将手臂围住他的脖子,他便顺其自然的跌到我的枕头上,我们就四目相对的抱着,集中念力看着他,心里念咒语般叨念着,“让十夜同学千万别离开我,让十夜同学千万别离开我……” “你姐姐……嗯,她平时可有什么喜欢的?”很少见十夜如此纠结,我半是迷茫半是疑惑的略略想想,除了古玩,我似乎并不清楚馥汀兰的喜好。 “或者说她有没有与你提起过,她可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人?”十夜绕了这么大个圈子,总算能表达出中心思想,可是他总觉得问我这个问题不妥,见我蓦地睁大眼睛,他接着有道,“总是要搞清楚家属的喜好,我才好日后将你娶回家的。” 我被他这么一搞,更加一惊一乍地,于是神经兮兮的将道理传授给他:“对付她是一番斗智斗勇的艰难过程,但是掌握了命门,其实也并不难,这个绝杀我也是最近才掌握的。”见十夜听得认真,我便支着颔,将七零八落的各路杂事一一与他说起,“对对,我知道了,她喜欢喝酒!” “喝酒?”十夜的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似笑非笑的望着我,我琢磨着他大概将我与馥汀兰想成了酒鬼,可眼下情境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得清楚,总不能跟他说,我与馥汀兰本也很生疏,虽然她生了我二十五年,这一个月才处得不错。 于是我顾不得他顿住,继续道,“没错!如果她不同意,最重要的就是不用要脸了,如果她肯与你喝酒,那便成了。”以我对馥汀兰的秉性最近的了解,她绝对是个外冷内热型,虽然我还不能了解她内心里想什么, 但是与她讨杯酒总不至于那么难,于是我信誓旦旦的点着头。 十夜这才迥然,唇边携了丝笑意,不急不慢的望着我,“宝宝,我知道你舍不得我,可你若还不起床,我们今天便走不了了。” 我重重的抚额,扁了扁嘴,“十夜同学,你说的有道理,起身。” 那日已到了灭灯时刻,我与十夜方赶回巴诺,我怀疑馥汀兰已经彻底炸了毛,我这次是真的招惹了她,且搭上了我家十夜。 十夜终于登门造访了馥汀兰,更确切的说,是馥汀兰将我俩生生堵在了家门口。她身材修长,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裙,手里轻轻摆动着一把丝绒绸扇,月色下,神色漠然无波。 陈思源眼神复杂的站在一侧。 十夜先停住脚步,不出所料,就算还没有正式介绍过,十夜也是非常客气的问侯着。 “您好……”他本想叫姐姐,却噎在了嘴边,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见这张脸感觉到一种毫无经历过的威压。 十夜第一次真正面对面正式见到馥汀兰,这个女人身上弥漫着一种又危险又让人着迷的气质,那唇如同花瓣,微微张合着,只是那双眼睛真的与旁人不同,幽深空洞,像要将他吸走一般。 “馥芮白,什么时候允许你将陌生人带回家的。”馥汀兰神色未变,语气清淡,她拂着绸扇转身进了院门,每个动作都堪称完美的优雅。 陈思源将门开得大一些,示意我们快进去,我耍赖地模样向他吐着舌头。 “十夜可不是什么外人,这个也是你同意的。”我嬉皮笑脸的拉住十夜的手臂跟在馥汀兰身后,清润灵动的调笑口气道,“我们这几天去郊游了,这不是马上回来请安了嘛,嘻嘻。” 十夜礼节性的向陈思源点了点头,从陈思源身边擦过。 陈思源侧眸看过去,快速的收回视线,十夜走过去后,他认真的看着十夜的背影,眼中藏着复杂,根本看不懂那心思。 我被馥汀兰独自留下了,她拘走了十夜。 走前十夜对我温和的微笑着,他笑起来就是很好看,唇形弧度极致精致,可一眨眼功夫,他就被带进了最里边的茶室。 陈思源轻摆了下头,将我叫到了旁处。 “哥,十夜遭不住欺负的,你要救救我们!”我一本正经的梗着脖子强撑着,“十夜真的是无辜的,是我忘记请假了。”我烦躁的阴沉着眼睛,小声嘀咕着,“再说了,我是个成年人,也不是你们的私人物品,你们何必小题大做的……” 陈思源眉眼清淡,声音也很平静,“你是个成年人了,当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咱们家里情况特殊,你这样几次不辞而别,怪不得馥先生担心你。” 第四十二章 就当我们从未遇见 若说这十夜,是个人见人爱的模样,他有本事让天下喜欢,却唯独不能入了馥汀兰的眼。 在馥汀兰看来,他生得一双桃花眼,唇红齿白,岌岌可危,看上去就是副风流模样,而我被她带得单纯,生生被他这幅乖模样勾了魂去。 馥汀兰因此纠结了许久。她每每见到我与十夜同框,她都会想起自己百年前还是一年少女子,那时与沈安之也是这般光景,除了与过去的锦衣华服不同,尤其我这张馥汀兰一模一样的脸与十夜眉目相传的神情,委实能让她恍惚回到那一辈子。 也许是某种错觉,她总能在十夜身上找到一些沈安之的影子,她如今虽有着不老不死的身躯,内心却早已苍老得没有力气继续支撑那破败的生命,她羡慕我们还那么真正的年轻,而她早已心中无限凄凉。 她想自己许是疯了,作为母亲强拆散了我们,看似一切理由完美无瑕,但是只要她远远的看着我们,她都心如刀割的难过,如此,她容不得十夜对于我有一点瑕疵,何况他碰了馥家的底线。 馥汀兰冷漠的眼神盯着十夜,示意他坐在对面,她的视线就如一条锋利的剑影,一动不动。那一脸苍白的色泽,让十夜一瞬想起祖爷爷那张照片中的女子阿兰,似乎真的死了,而那躯体就在眼前,而他想到这里时,不禁暗自打了个冷颤。 十夜坐在一把紫檀圈椅里,身体向后靠了靠,本想开口说些什么,但他很快陷入庞大的寂静里,巨大的玻璃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透出窗外高大树木的倒影。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如陷入进一片深海里,甚至连心跳都缓慢了许多,他正在将一切不如意的事情渲染,感觉压抑极了。 “你出于什么目的接触馥芮白?”馥汀兰那双冰眸并没有再看十夜,而是正专注的看着自己手里的骨瓷咖啡杯,那一双漂亮修长的手优雅从容的抬起,在嘴边抿了一口。 十夜微微偏了下头,勾唇露出一个标志性的微笑,很认真的想了一下,“我与馥芮白没有目的,只有喜爱。” “你几时来的京海?”馥汀兰柔柔开口,却显得有些急切。 十夜一怔,他明白了,看来陈思源并没有把曾调查自己的结果告诉馥汀兰,甚至他的原名叫做沈旭恐怕馥汀兰也并不了解。他想不清楚陈思源为何要为自己打这样的掩护,难怪他几次与我约会,馥汀兰都没有阻止,那么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是来自于陈思源的筹谋!可是他又在筹谋什么呢? “我忘了,大概八年前就与蓝妈妈便生活在京海,或许更久一些。”十夜的后背浮上一层冷汗,他莫名觉得整个聊天过程比他任何时候都觉得烦躁和恍惚,他看向馥汀兰那张绝美的脸,那眼睛正浮动着意味不明的探寻。 “你在找什么?”直觉告诉馥汀兰,十夜隐瞒了什么,但是她却看不出那张阳光的脸色有任何撒谎的痕迹。 十夜在整个过程中也在注视着馥汀兰,他看不出馥汀兰在想什么,虽然馥汀兰与我模样没什么区别,但那种成熟的韵味,与其说是我的姐姐,不如说是我的妈妈,想到这里,他不禁冒出来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您与馥芮白一点都不像姐妹。” 这场景无端就生出更多尴尬来,馥汀兰已是豪无耐性,十夜顺势将话语收了回来,轻咳了两声,由衷赞叹,“您对她太好了,就像妈妈一样的有点过于溺爱了。” 我硬是脱开了陈思源,趴在门外偷听,急出了一脑门的汗。 “我想你可以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馥汀兰面无表情继续开门见山的问道。 在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真正的登峰造极的谎言,除非你将假的做成真的。 “那封书信是你买走的吧,你知道黑家人因此已经全部都亡了吗?” “死了……是什么意思?”十夜目瞪口呆,好半天,他用红红的眼睛看着馥汀兰,“我承认开始接触馥芮白是有我的目的,但不代表我一直在欺骗她!” “只要你说出理由,我便允许你们继续在一起。” “那您能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没有资格与我谈条件!” 挚爱的两个人在拿我的情感谈条件,那一刻觉得我就如一杯被随手扔掉的咖啡,他们将我孤零零的扔在了垃圾桶里,堂而皇之的想要坚持他们所谓的理论,可无非都是阴谋和算计,原以为无论发生多么悲痛和沮丧的事情,我都不会离开十夜,而现在,我又回到一个人了。 “馥汀兰,你够了!”我狠狠的推开门,很想要对他呐喊,但是这样难熬的时刻,我声色淡淡,“十夜,我们完了,就当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你走吧!” 十夜站在原地僵硬得微笑着,伸出手在我柔软的碎发上揉了揉。我从不曾知道,没有被亲人放弃过的人不会懂得,这样的诀别,对他意味着什么,我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他,他只剩形单影只,莫名令人心痛。 那笑容划过同时,他已略过了我,背影决绝冷漠的朝着大门外走去。 我转过身,眼泪刚刚涌起,十夜的头顶一轮巨大的明月,照亮着他即将远离我的背影,均匀的光芒流动在他周围,我看见他的样子,泪水就那样涂抹在整个视线前面,我慢慢弯下了腰,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一阵潮般的巨大轰鸣声浪渐渐远去,带走我心脏跳动的声音,留下一片黑暗世界,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知道十夜离开了我。 我,在那一刻,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这样的瞬息万变的噩耗,滑稽的连话都说不出来。陈思源走过来紧紧的抱住了即将要发疯的我,甚至抬起手在我的后背上轻轻拍了拍,他像是知情一般安慰我,而我的世界已经全部停止了。 第四十三章 我所失去的世界 在日记里,母亲因揭开了这件事而陷入忧虑,前尘往事一桩桩、一件件、一幕幕翻滚,本以为百余年尔尔,心中早已四平八稳,再生不出一丝波澜,这一番却令惆怅感喟下来,几日足不出户。她并不清楚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这样的举动究竟是出于对我过分的爱,还是对沈安之的恨,或者还有什么她自己也想不清楚的溯源,甚至迁怒了我的情感。我看到那日记,方才抚平了我心中的一些疑虑,她被时光弃了,于是无数次想要将生命结束,算计过无数次死法,可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一事事、一物物远离,她内心脆弱无比,我总能在恍惚间想起那段时间,她一双上挑的眼角微微泛红,衬得容色更加潋滟,却更透出孤独而无助的恍惚,母亲不过是个普通女人罢了,她有自己放不下的执念和情感郁结,也更希望生活给她一个答案,可是这个世界上本就并不是处处都有答案的,有些纠缠便是应了那句永生永世,却依旧未解罢了。 经过几天的折腾,我的心似已经渐渐平静。一早,我扶着昏沉的头冲向了厨房,刚刚提起水果刀,便被从后背抱住,将刀子抢了过去。 馥汀兰的眼神显得很忧愁,像是又一夜未睡,小脸更加苍白,那双杏眸里满是忧伤,她伸手一把搂住我,身体情不自禁地颤抖着,我能感受到那如一叶扁舟般的清瘦,轻轻的问,“女儿,不要伤害自己!我很害怕……” 我只是想要切个苹果而已!被她抱住那一瞬,我把自己所有的愤怒抛到了脑后,我稳了稳心神,她竟在担心我因为失恋而自杀,我这是被嘲讽了,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会有这种脑回路,思及至此,我收起顽劣的表情,十分不理解的愣在了那里。 “你会怪妈妈吗?”馥汀兰紧紧的抱住我不放,那种浓郁的爱像早已酝酿起的一种癫狂,我甚至可以听见她内心深处的炙热火种在燃烧的声音,像在求得我的原谅。实际上馥汀兰担心我因初尝情滋味,比不得那些花丛老手,那情谊自然是满满当当,虽这样日久处着,也不一定就会是我相伴一生的夫君,可是在情浓正炙时令两人突然分离,心中自然会有许多伤怀,她万般想要替代我去受苦,却也是没有办法的,她日日都在想着将如何让我解脱,却又能够不再怪她,那样子真是傻得很。 “没有。”瞧着她那张发白的小脸无可奈何的认输了,我很想安慰她,却哽住了。说来可笑,我面上自然潇洒,但介意的其实并不是馥汀兰拿我当作条件去与十夜谈什么,而是十夜从开始便有目的接近我,馥汀兰明明知晓,却不早些告诉我,我自始至终就是个笑话而已,没有人能理解我心中是个什么滋味。 好一会儿,她停止了颤抖,想要握住我的手停在了中途,低声的说了几句,大概的意思是说她很难过,并半醒半梦的想要再次抓住我的手。 那把刀咣当一声落地,结束了这场尴尬的对白,馥汀兰又因为毫无防备触摸了我,手部灼烧,看得出她很痛,而我抬起手的瞬间,正候在不远处的陈思源跨过来,直接将馥汀兰圈在了怀里。 “馥先生……几夜未睡,让她睡一会儿吧。”优雅从容的陈思源在抱住馥汀兰时,很明显身体紧绷,非常紧张,心情十分复杂,不过他自控力一向很强,面上连我也看不出他的异样,“奶糖,先别走,一定要等我一会儿。” 馥汀兰被送走后,陈思源又走过来坐在了与我相对的沙发上,他强行从容的向我掷了一个笑容。 “哥,你自始至终都知道的吧!”我抬眸,目不斜视,露出不怎么相信他的样子,“既然你们都将我当作筹码,你今天又想与我聊什么呢?”说完我勾着嘴角报复性的轻笑一声,拿出玩世不恭的情绪,清悦的声线如恶魔般犀利,字字清晰。 “其实你们不必这般,我既不会做出如你们担心那般寻死的事,也不会像馥汀兰变得那样被感情伤得冷酷无情,只希望你们不要再干涉我的生活。” 我从来没有把什么永远留在身边的自信,自小到大,与馥汀兰若即若离的母女关系,与朋友几次离散,几经搬家,我需要做的只是与陌生环境的融合,还有随时准备好的离散,所以与十夜这样的结束,我并不是真的那么难以自拔,心伤是难免的,只是我早为自己做了分离的准备罢了。 “从小到大,一直感觉我就只是孤身一人,你们太过紧张就有点假了。”我勉强回他一笑,以这样的方式希望尽快结束对话。 陈思源这张优雅斯文的脸,最终还是变了颜色,“奶糖,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这件事我有义务纠错,大概……我想你应该想想,馥先生那么爱你,她从未想拆散你们,请你一定不要留下什么心结……我很抱歉……” 陈思源自从知道了十夜的真实名字是沈旭后,他便一直有一个猜测,但是他派人查他的身世,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查到更多有用的讯息,他似乎并不满意现在的结果,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此刻硬留我坐在面前,并要求一定要谈一谈的原因,陈思源脸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表情,不再胸有成竹,反而充满犹豫,他双手交叠食指对在一起,互相摩挲着。 “他又关我什么事?一个不用再见的路人罢了。”我轻飘飘的说着,“你们的确应该抱歉,但是从小到大也不是第一次将我当猴耍,这次竟然还加磅了一个外人。” “奶糖,你别说了……”我能清楚的看见陈思源在控制情绪,他紧紧蹙着眉,我说的话他似乎刺痛了他心中的某处柔软,曾几何时,他也曾被人误解,会被这样次痛过一般,那时沧海桑田,可惜回不去了,“也许他有一天会后悔,明白的太迟,那人终究不会在原地了……” 陈思源的一番话,我在心中仔细的过了一遭。过去我不是个善于思考的人,此时我似乎从被十夜那绵绵爱意包裹中苏醒,变得异常清醒。 按照馥汀兰的习惯来讲,她并不是一个能够随意放任我的人,陈思源单方面自然也无法真正影响馥汀兰的任何行动,我身边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她自然会调查得精细无疑,我的几次夜不归宿,她定然也是清楚的,却并没有阻拦,而她得行动仅仅是因为十夜的这次自投罗网,她只是想单独告诫而已,也并不是真的要拆散我们,如果不是我无意中听见了真相,恐怕一切还相安无事。我很想知道,为什么馥汀兰明明知道十夜欺骗了我,却表面上无动于衷,如果非要论个结论,她更像是在成全我!而陈思源也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他却这样一反常态的纠结,他们到底隐瞒了我什么! 我所失去的世界,因伤重难以治愈,失血过多,命悬一线,我与馥汀兰,或与十夜都是这般,我第一次知晓,这场情伤是我无法自我修复的,彼时,我一切的狠话,都无法令我真正解脱。 第四十四章 偶遇的人 情爱之伤,是会反复的。 我整理着文件的片刻,抬头瞧了瞧,仿佛看见十夜正在我面前,对着我温暖的微笑着,就像真正深爱着的样子,很想本能的回应一个更加灿烂的笑容,突然,我伸手将他挥散。 这几天似乎魔障了,怎么哪哪都是他! 我一把扯住文件摔在了办公桌上,没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头顶笼罩着一顶乌云。 庄晗晗头一次见我这幅模样,走到我身边,压低声音,“白,出了什么事吗?” 我抬起头,右手微撑着额头,一动不动,大概过了几十秒,我从回忆里抽身,听见庄晗晗正在喊我,轻飘飘的口气,“我能有什么事。” 他心里不住的琢磨,用眼神与我交流,细细品味,“不对,你虽然表面看着平静,可神色明显不对。” 身边擦过的拿着对讲机忙碌的同事们,耳朵里强烈的轰鸣声,让我条件反射般只想逃的远远的。我突然抓着自己的头发,表情有些撕裂,“晗晗,你帮我请个假,随便编个理由。”说完我向办公室外拔腿走去,庄晗晗小碎步跟了上来。 “彩排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可是节目的总策划,你再坚持一下啊,你请了很多次假,这个月已经没有全勤奖了。”庄晗晗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程,拉住了我的胳膊,“白哥!我知道你不在乎这点钱,可新一期节目马上就要开始录制了,这次的彩排你都敢跑,同事们可都在盯着你,尤其那个王玥,咱俩一定要把这脸争回来啊!” 我能感受到庄晗晗拉着我的手很用力,生怕我就这么跑掉了,他另一只手举起小拳头,“白啊~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嗯?” 我怔了怔,很想歇斯底里的叫一通,但再看见庄晗晗满含结晶的眼睛,我将脚搬了回来,他心满意足的抱住我的肩膀,“没错,就是这样,乖乖把流程跑完,你有什么想不开的,下班后我陪你去浪啊!” 巴诺市有三个热闹的地方,位于东环有一片我与庄晗晗经常来的特色小店。庄晗晗神色炙热,一个小酒吧门口正在抽烟的男人向他打了个招呼,他回应着,“嘿,师哥,给我开一桌,先上十瓶杰克可乐,安排!” 他叫白良,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个子很高很英俊,看上去比我们年长四、五岁左右的样子,侧颜有一层错落有致的腮胡子,与我一样也戴着一副精致的黑色眼镜框,身上没有那种夜场的烟火气,倒是有一些书卷的矜贵沉冷,但他这个类型怎么描述呢,嗯,他既没有陈思源的压迫感,也没有十夜的阳光明媚,他属于儒雅并含蓄风流的那类。 白良不紧不慢熄灭了香烟,有些精致的男人熄灭烟卷儿的时候会有些特色,用指尖轻轻按在垃圾桶上方的烟灰处理区,小心翼翼的将烟灰卸掉,那烟曾点燃的位置仍然是齐刷刷的横截面,就与弹雪茄有点像,他再次确认那烟已经熄灭后,回了一句,“老地方,进去吧。” 我的衣着差不多还是老样子,只是看上去更飒了,黑色的紧身体恤,下身黑色的小短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乔丹鞋,虽然我自己看不出哪里扎眼,但这样一出现在酒吧,引起无数超出内涵的打量。 我表情冷淡的坐在了第一排C位的圆桌边上,一双长腿搭在椅子的扶手上,若无其事的拿着一支玻璃杯。那是一杯冰水,边把玩解闷儿,边喝了一口,说实话我虽然经常与庄晗晗出来吃喝,却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虽然有了上次馥汀兰带我吃酒的经验,但还是有些不适应,尤其是那阵人脑壳的音乐。 庄晗晗叉着腰,正在一侧举着小手对服务员指指点点,服务员陆陆续续送过来一些好吃好玩的东西,他满意的看着这阵仗,抬手浮弄了额头一下散落下来的碎发。 “小白白,今天我请,敞开喝,有什么不开心,我都陪着你!”庄晗晗将大包放在我怀里,迈着轻盈的小碎步向洗手间而去。 白良从吧台深处走来,手里捏着一杯淡蓝色的鸡尾酒。 我听见几个人在吆喝着,啧了一声,大致说什么老板竟然亲自给客人服务,真是罕见。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我能清晰的听见有人在欢笑,还有酒杯互相碰撞的声音,但我似乎也开始学会了伪装,既能从容不迫的应对各种不怀好意的眼神,也能掩饰心中的无奈,换作过去,我恐怕早被人看的不自在了。我们都清楚,即便如此,也想方设法面对这些好戏,因为人们热爱生活中这样刺激而跌宕的感觉,那些放肆的笑声,正式的将我拉向了现实中。 我错愕中抬起头,这时白良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声音不温不火,“女孩子来这种地方,不太安全。” 他将那杯蓝色的液体放在了我面前,我表情冷漠,扫了一眼,并未推辞,却也未置可否。 昏暗的灯光投射在他的镜片上,我这才近距离看清楚这白良的模样,他的侧颜有一层错落有致的络腮胡子,那胡须薄薄一小层,与耳际边缘的鬓角齐刷刷的有一处分水岭,很是精致,这大概是我见过蓄须最好看的男人。尽管周围喧嚣,但他却深不可测的自成一个世界,他也正漫不经心看着我,“怎么怕我下毒,不敢喝?”他缓缓拿起喝了一口,声音算不得温和,下巴微扬,“这间酒吧的每个杯子都是我的,你就不怕你手里的?” 我修长的手指捏了捏鼻梁,这脾气说上来就上来了,提过那酒杯喝了一大口,那味道,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怎么样?”白良眼上掠过一抹幽光,他随意靠住一个高脚椅,伸手抽走了我手里的酒杯。 那一刻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了十夜,当眼神与我在空间中交汇,很快那影子与眼前这人的形态拆分并消失,我顿了顿,收了若隐若现的邪气,脸上染了些许暗淡,冷冷的回了句,“又酸又甜,没什么特别。” “这杯鸡尾酒的名字叫‘初恋’。”他拿着酒杯又喝了一小口,细细品味着,“你说的没错,又难忘又心酸,就是初恋的味道。” 见庄晗晗回来了,白良点了点头,从左侧的环形楼梯向二楼走去。我抬眼望去,二楼是不对外开放的地方,灯光也比楼下明亮,庄晗晗小声趴在我耳朵上,“上面有一间神造的牌室,智慧和荣誉的结晶,要不要一起上去耍?” “不去。” 第四十五章 别来无恙 不知是这里实在无聊,还是心不在焉,实则那一小口鸡尾酒也无甚度数,我喝了两杯冰水后,压下了接二连三打起的呵欠,感觉挺无奈的,一切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舞台上,一个有些年龄的姑娘在清冷的唱着离歌,靡靡之音像魔法般让身边的人都变得半醉。 我神不守舍的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因为馥汀兰在半小时前曾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并没有接。她很少与我打电话,这样无头无脑的电话自然不是为了谈论今夜的天色,如此,我便一直挂着心,突然陈思源发了一条讯息,“现在来小古玩店。” 我手指轻敲在桌案上,频率越来越快,终于忍不住站起身。 庄晗晗见我隐隐起身有离开的意思,轻轻的拽住我的衣角,他咬着下唇,“小白白,你今天什么情况,一口酒都不喝?兄弟我摆这个阵仗就是为了博你开心一笑,这酒后劲儿贼足,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人间百味。”庄晗晗面前放着两支棕色黑标的空瓶,他顺了一口鱿鱼丝,下巴搭在了我肘下的桌案上,仰头含着一汪莹莹的期许看着我,“白啊,你是不是恋爱了,与十夜。” 我自然被那两个字碰得心里很痛,脸上一派颓然之色,顿感四下全是飘渺的雾霭,立马拧起眉心。 他却未将目光默默收回去,仍不真切的又确认了一遍我的脸色,很认真的解释:“我不是故意知道的,但是你懂的,他是‘明星’,明星是啥啊,‘全民偶像’!咱们这样的叫‘素人’,在一起没法幸福的,我真是担心你!虽然他是我男神,但是那种心里藏着的期许的感觉,并不是真实的。”庄晗晗捂着自己的心口,嗓音有些沙哑,“他在我这里根本不是个真人!只是个偶像,与他有关的一切只能YY,那是一种梦幻。” 我从未想过十夜的职业,却不知怎的,让庄晗晗总结的这般透彻,伤感便邪肆的袭击而来。说到底自始至终不过是我自己的一场梦,那些惊险时刻他突然出现的英雄救美,不过是十夜精心设计的剧本,而那一片浓郁爱情,也不过是他每日都要经历的戏码,我不过是他的配角罢了。 我正自发愣,他却还在开牙继续说着,“偶像是什么,不真实的存在,一个人设、一个玩偶、一个NPC,你现实一点好不好,我真怕他玩你。” 说到这里,他颇有些激动,举起酒瓶狠喝了一口,“爱情这东西并不像杰克丹尼配可乐,产生出杰克可乐这种,让人喝多了感受魂穿酒这么简单,凡人和神,终究是不可能的。” 庄晗晗毒舌般的话语让我心尖上一颤,他冒着惹毛我的危险,一通说下来归根到底是在关心我,尽管庄晗晗一针见血的揭露了我目前的窘境,却反让我有点感动,于是深深的叹了口气。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十夜对我来说只剩下一堆灰烬,有几颗灵星挣扎的火引,已经被扑灭了。 庄晗晗又干掉了瓶底的酒,忧心忡忡地沉默了好一刻,将我按回到座位上后,继续道,“上次男神突然来了咱单位,我其实看见他在走廊里抱你了。”说着他夸张的举起右手的三个手指,“发誓,我可谁都没说,不过我也就想不明白了,他这么大胆的跑来单位找你,就不怕被人看见?偶像身份都不要了吗!亲爱的,这可是大事儿,他会跌下神坛,掉粉的,至少我就已经脱粉了。” 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拍着他自己结实的大腿,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觉得他特别虎,你知道他走的时候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帮我照顾好我家小白’,对,他就是这样一字一句说的,你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吗?我很想对着他的背影叫嚣,我再也不爱他了!” 这个话题聊了很久才结束,被他反复的激将,反而心中平静了不少,我望着身边放着一大堆空酒瓶的庄晗晗,他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像个神经病一样翻着白眼,然后一头栽倒在了桌子上。 这一天酒吧的人本来就不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什么人了,庄晗晗酒量不浅,看来这酒确实蛮上头的,暗暗为他担心了一回,我正无奈如何收场,白良不知道何时站在了我身后。 “男人不用娇惯成这样,无大碍,把他交给我吧,带回屋睡一睡,个八个小时他便能醒过来。” 白良已经换了睡衣睡裤,我下意识看了一眼二楼,恍然大悟,原来他就住在这里。他一手抬起庄晗晗,将那一只已经毫无知觉的胳膊挂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没想到这个人力气这么大,让我愕了愕,他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夹在唇边说道,“我是晗晗的师哥,很熟,给我搭把手。” 我拎着庄晗晗的驴牌大包,扶着他一只瘫软的胳膊,随白良向二楼走去。 走到了走廊的尽头,推开了房门前,白良非常绅士的将庄晗晗全部搭在了自己身上。 他这一进门,便许久没有了动静,我在门外等得焦急,眼看着手机没有信号,不知为什么心里担心馥汀兰担心得紧,于是轻轻一推,门便开了,但那一瞬间,我被眼前惊呆了。 空间中正漂浮着一个复杂的棋局,这里是一个沉浸式游戏体验室。 我不羁的偏头瞥向白良,与他第二次眼神在半空中交汇,镜框后面还是那双无法令人探知的眼睛,总让我感觉在哪里见过般的熟悉。 庄晗晗被放在沙发上,白良正在喂他喝蜂蜜水,他注意到我健康清透的眼神中透着一闪而过的疑问,在眼神飘过后,一边为庄晗晗盖了张毯子,一边说道,“我自己设计的一个打发无聊时间的小玩意儿,有时间你可以过来一起玩。 我什么也没说,他也看得出我情绪并不高,他淡然的一挥手,空间中的棋局消失,我这才看见他手背上贴着一个很酷的芯膜,那个图形是索隆,我恍惚感觉像是忘记了什么,这才注意到,他还看着我,“我给你调的是没有度数的饮料,你刚没又喝酒吧?” 我在庄晗晗兜里塞了一千块钱,“别告诉他,他没什么钱,这顿酒算我的。” 白良看着我清澈的眼睛,我知道我表情挺怪的,他温文尔雅的抚了一下眼镜,欲言又止,“走吧。” 五分钟后,我与白良站在了酒吧门口,我迈上小恶魔,戴上头盔。 晚风中,对面的白良亦如一致的轻松平稳,将双手插在兜里,沉冷的勾着嘴角,“奶糖,别来无恙。” 我的心像被扎了一下,猛的别过眼看向白良,突然感觉玄幻至极。 暗淡的月光下,白良清冷立体的五官被柔化了不少,那干净平静的表情,整齐的络腮胡子,让我想起一个人,曾给我印象极度深刻,他是我儿时的邻居。这个人在高中时代就曾经黑了M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的办公系统,令全部瘫痪十分钟,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亿,是个绝对的计算机大神! “是你!‘痞白’!” 那视线还是老样子,白良不置可否的浅浅一笑,“你晚上没吃吧,隔壁小龙虾不错。” 第四十六章 你的手机被黑了 我暗暗感觉失礼,坦白讲,这家伙与我关系相当不错。他与陈思源同岁,算是除了陈思源与我关系最好的那种,呃,奇怪的是,陈思源反倒与他很淡,原因很简单,陈思源不需要朋友,他的眼里永远就只有馥汀兰。 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已上了初中,白良正在上高二,当年他获了一个国际信息学大奖,上了一本叫《天才少年训练营》的杂志,让同龄人好不羡慕。我们举家突然迁徙,也便与他失了联系,是被馥汀兰活生生斩断的好友之一。虽然理解不了我突然的不辞而别会对他造成哪些莫名其妙的影响,但是我大抵只能迷迷糊糊记得一些让我很不想说的画面。 话说在我六岁的时候,他就住在我家隔壁。馥汀兰雇的阿姨总爱在院子门口给我洗澡,那天我正坐在一鼎大澡盆里,半个身子被埋在泡沫里,白良骑着一个单车从我身边经过,夏日暖洋洋的照在他的身上,他头上扣着一个蓝色的小阳帽,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长相干净,五官精致的男孩子,竟莫名其妙的大哭起来。白良单脚撑着自行车停在我身边,将一只塑料的小黄鸭扔进我的澡盆里,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句,“别哭了,既然被我看光了,长大了嫁给我好了,这个算是给你的见面礼。” 而后对着那张小脸,我总是难以自持的紧张,邻居的孩子经常都玩笑话我是他的小媳妇,除了陈思源,他也是唯一叫我奶糖的人,总之,那记忆里带着蓝色小帽子对我招手微笑的人便是他了,那只见面礼的小黄鸭现在还存在我们家的库房里。 眼下喜得了这一好友,我倒精神立刻抖擞了不少,与他兴致勃勃下地推开小龙虾店铺的门迈了过去。 这家店里红彤彤的,人满为患,他立在门前扫了一整圈,回头又淡淡瞥了我一眼,复又回过头去看着窗边的位置,缓缓道,“刚好那个位置,不错。” 时间就是一头怪兽,等你被吞的差不多时,发现还是原来那个小世界,一切都只是换了个装扮罢了。换做前几日,我心中定然是波涛汹涌,很快那往事又化作涓涓细流,扶着额头暗暗感叹,兜兜转转竟还能在此遇见,真是不一般的缘分,我要将这友情变本加厉的讨要回来,只是现在我兴致缺缺,虽发自内心的欢喜,却也还是没办法专心致志。 我眯着眼睛将白良打量了一番,除掉那些整齐的胡须,的确还是那一张清秀脸庞,我单脚踩在身旁的椅子上,诧异着侧眸看向他,“庄晗晗也是个神人,他竟然能把你勾搭到我身边。” “他与我说过几次,他最好的朋友叫馥芮白。”他为我夹了菜,不慌不忙放下筷子,双手交叠,大手指互相摆弄着,默默的看了我半晌,“其实我早就想见你,只是怕认错了人。” 我顺手拿起饮料喝了两口,一心二用的摆弄着手机,偶尔不忘冲对面相视几眼。他便也不急着说什么,似乎岁月从来都没有流动过,又好像跨越了一个空间,总之让我们变得很生疏了。 白良叫了一瓶热枣茶推到我手边,“果然我在你心中没有丝毫的分量,站在你面前,你却想不起。” 我摇着头,说也说不清楚,在我看来,他本就莫测,让他这么一说,我却更不知说什么好了,掩住打了一半的哈欠,“还不是怪你留了怪蜀黍的胡子。” 白良像是看出我的没法专心吃东西,便主动为我剥了小龙虾,放在我的盘子里,轻轻挑了下眉毛,口气温和,“吃吧,吃完我送你回家。” “谢了。”我自在的勾着嘴角, 边吃边还心绪不宁的摆弄着手机,试图打电话,发讯息,却都失败了,“奇怪,从一个多小时前就一直没有网。” 馥汀兰的讯息让我一直沉浸在一种担忧中,整个晚上几次我要冲向她,都被打断了,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些不安。 他隔着桌子伸过手,“帮你看看。” 我将手机递给白良,他接过去后眉心皱了一皱,在口袋里掏出一个连接线和一个小型折叠触摸键盘,将那小东西插在了我的手机上,动作看似不紧不慢,手速却很快,操作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了一句话,“奶糖,你可是得罪了什么人?” “你在说什么?”我死死的咬住嘴唇,突然有个不太好的脑洞,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闪现的全是这些年馥汀兰带着我与陈思源四处搬家,每次陈思源都夸张的接我回家,他们绝对是在怕什么!还有今天馥汀兰那个没头没脑的讯息,我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你先乖乖怂着。”白良一双大长腿别了过来,踩在了我腿边的椅子上,将我完全隔离在他所在的环境里,边说着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像是在与什么人博弈着,仅仅花了几分钟时间,他的手指停止操作,完美干净,突然一声“呵”从口中轻轻飘出,好看的眉眼一瞬间勾起一丝笑意,将手机还给了我。 “你的手机被人黑了,现在好了。”他不疾不徐的抿了抿嘴角,没再继续说什么,他本来是想告诉我,他定位了对面的人,不在这座城市,而是在扶国,并且是个很强的网络高手。白良下意识的向窗外看去,有几个黑衣服的人从酒吧一直跟到了这里,他大概明白了什么,心里暗自庆幸这一天他能在这个时刻留下了我。 他伸手将我拉在了他身边的座位上,同时用身体刻意挡住了窗口的视线。 当手机通了以后,陈思源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如此惊慌失措,即便隔着电话,也能清楚的感觉他的嘴唇在颤抖,口气中裹着绝望,几乎嘶吼着,“你在哪!立刻告诉我!” 坦白讲,被他这样一吼,我整个人定在了原处,双手用力去按在桌面上,更想要夺门而出,可是手上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好不容易张开嘴问了一句,“她出了什么事,是吗?” 第四十七章 我会帮你找到她 巴诺特有的夏日已经开始闷热,我的整个后背沁满了汗珠,脑子一片混乱,仿佛已与这个世界隔离,被什么拉进另一个世界。我给馥汀兰反复拨打电话,那端始终是忙音,她与我失联了。 陈思源没有心思与我解释,在他的坚持下,我在原地等他,他那冷清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刺耳的回放着,我可以很清楚的判断出,陈思源对于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失控了。 我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知道了馥汀兰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如果两小时前她给我打电话时,我能不那么任性接通了,或许现在一切便不会如此。那个由馥汀兰手机发出的让我去古玩店的讯息,是想要将我一并带走,如果我能够与她在一起,或许她就不会一个人那么孤单,我很懊恼自己的所作所为,强行压下眼中的湿意。 这是一个圈套,而且是精心准备了很久的圈套,完美的甚至让每天跟在馥汀兰身边的陈思源也乱了阵脚,我努力想着身边发生的一切,好无头绪。抓走她的人是谁,为什么也要抓走我,能够成功躲过馥汀兰和陈思源布置的两重安保系统的人会是谁,而谁又能有这么大的能耐黑了我手机,我能不能报警,时间很短暂,却在我的心海里过得漫长。我思考了各种可能,当拨通报警电话时,我闭了闭眼睛,挂断拨通键,以馥汀兰的身份,她是万万没办法报警的,我竭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不堪一击,可我已经泪流满面,低声喃喃:“我该怎么办……” 白良很敏锐地察觉出了危险的到来,他发现窗外的几个黑衣服的人速度很快,闯进了饭店,向我与白良而来。 白良毫不犹豫的将我推开,我被他再次藏在身后,他双手插进睡衣的兜里,露出玩世不恭的神情。他身形很快,一个腿影掠过,领头的黑衣人倒在了隔壁的桌子上,饭店里一片慌乱,剩余几个人黑衣人也向我扑来,瞬间,他眼中透出冷意,嘴角紧绷,我耳边能感觉到一阵劲风,白良已经经过我身边,又准又狠的分别踢了过去,同时我们周围横七竖八的躺满了人。 几个人勉强起身,嘴角抽动呕着血,说着我听不懂的话,轻蔑的笑了几声,四下撤走。 喧闹杂乱的房间里顿时静了下来,地面上满是坍塌的桌椅和破碎的玻璃碎片,上面沾满了血迹,小店的灯光一明一暗的变幻着,夜色里把所有恐惧和不安交织成一张张扭曲的面孔,所有人都在用好奇打探的目光看着我,有人喝多了开始酒邪火冲天的破口大骂。 只差那么一点点,如果不是因为白良,我便被这些陌生人带走了,我还没从刚才到变故里反应过来,不自觉的紧紧拽住了白良的胳膊。 “不想挨揍,就都给我滚!”白良伸手向门外指了指,他的声线很特别,虽然眼中没有怒火,但那半邪半笑的样子让人看着更加恐怖,即便是风暴一般的怒意也只能绕着他走罢了。 他情绪意外的冷静,转过头盯着我,“别怕,先去我那里,我会帮你找到伯母的。” 白良毅然拽住我的手快步向门外走去,随手拉断了小店的电闸,在吧台里他拎出哆哆嗦嗦的小店老板,他整理着那人的衣领,活脱脱一个混世大魔王的形象,又拍拍那个人的肩膀,“对不住了兄弟,这只是个小冲突,不需要报警,赔偿的事明天一早我来找你谈。” 他习惯性的在兜里掏出一根烟,点燃后,叼在嘴里,小心谨慎的在店铺的电脑里摘下监控录像的记芯片,我坚信,这样的反应能力不是一般的常人所能做到的。 “你搬家后,我没心思上大学,去服了几年兵役。”白良似乎能看透我问的一切,他将我的手放进他的睡衣口袋里,就那样我被动的又回到了他酒吧的楼上。 他越过庄晗晗睡觉的房间,带我进了一个小型机房,不紧不慢的摊开笔记本,链接上了一个主机,我站在他身后,看着他准备着这一切,不一会儿整个房间都是他的烟草味,让我忍不住被呛的咳了几声。 “电话号码。” “啊?”大概是被吓傻了,我应了一声,却又愣住了。 “伯母的。”他的淡定真是让人心里发毛,他又淡淡说道,“你们家的事,我小时候多少听过一点,不用防着我,我帮你找人,什么都不会问。” 伯母这两个字让我一顿,如果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再次见到馥汀兰,定然了解了我家中的一切古怪,时间已经被耽误了,我无法想象想着馥汀兰的处境如何,在人没有选择时,似乎只剩下了运气。我透过那浓浓的烟雾,看见他正回头看着我,我冷声却很傻的问了一句:“痞白,你真的能信任吗?” “我认为你可以试试。”说完这句话,他再次沉默不语,不停的抽着香烟。 我在他眼中实在看不出什么情绪,可嘴角似乎在轻轻的上扬着,那应该是无可比拟的自信。 我已顾不得隐瞒那些秘密,平复了一下心情,将我的手机递给了他,“这是用她手机给我发来的。” 房间里一时很安静,除了电脑主机的风扇声,便是他指尖敲击键盘的响声,我们都没有说话,就在这时,他突然长长的松了口气。 我看见电脑屏幕上几个红点在交叠闪烁着,他在电脑上排处一行代码。 “你等我一下。”白良看着墙壁上的电子钟,像是在计算着什么,拿过背包,准备了一些东西,当系上包上的纽带前还仔细的看看,以免有什么遗漏。 我正想夺门而出,突然他转过身,盯着电脑屏幕看了一会,“我们需要等一会儿出发,如果我分析的不错的话,那支手机应该是烟雾弹。”我看见那屏幕上其中一个红点变成了一个笑脸,像是在嘲笑着我们一般,另外的一个红点正向我们所在的定位迅速的移动。 很快,陈思源出现在我们面前,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他浑身上下都是伤,看上去十分憔悴,他紧紧的抱住我,我能感觉他身体在颤抖,话语间带着淡淡的哭腔,“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你们……” 第四十八章 全城搜索 读到这里,大家定是都很想知道馥汀兰发生了什么。我与白良告别后,坐上了陈思源的车子,他的脸像浮雕一样,那双炯炯的眼睛恨意在燃烧,他抛弃了冷静与自制,一只手拼命的握住另一只手,我能听见他想像要捏碎自己般。 他告诉我馥汀兰已经被送回了家,剩下的时间,便是我一直听着陈思源单调的叙述。 馥汀兰是个生活极度规律的人,这个应该与她的性格有关,与她活了多久并无太大关系。她有一个习惯,在每星期三的下午都会以W小姐的身份在我们家的小古玩店亲自营业,为一些有疑虑和诉求的人做古玩鉴定。 当日正是星期三,她上午便来到古玩店的手工制作室忙碌着她新设计的瓷器。陈思源期间为她送了午饭和制作瓷器用的红土,然后去忙了博物馆的事。 傍晚,陈思源按照约定来到古玩店接馥汀兰,他让两名助手等在门外,独自走进古玩店,当时馥汀兰带着面纱正在与一个人说话,并示意他先不要进入。 推门间,那人始终没有回过头,他默默的看了那人的身后片刻,在关门的一刻,只听到二人的一句对话:“能见到您的尊容,我真是好运气,不过您这身形与阅历十分不相符,好像比我更像个老朽。” 那是一个中年妇人的声音,陈思源看见那人手里拿着一幅卷起的老画,大概宽度两尺左右,于是他带着疑虑关上了房门,经过一个很短的过道,在隔壁休息室的沙发上等待馥汀兰。 于此同时,一把枪别在了陈思源的后颈上,头被强行压住向后仰靠在椅子背上,他看不到后面的人,喉咙和颈椎被逐渐加大的力道压制,发出了“吱吱”的声音,陈思源想要试图稍稍抬起身,却感觉到一股狠戾的力道打在了他的侧颈上,让他整个人瞬间头部缺血,眼前一片黑暗,同时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他能隐约听见隔壁的馥汀兰似乎在用整个身体嘶吼着,“他在哪!那个畜生在哪!” 每天进行特殊训练的陈思源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大概他让自己休克了十几秒,用最短的时间恢复了视线,他视线里一双黑色的跑步鞋,再向上一条黑色的运动裤,他迅速抓向那人的双脚。 这个动作很吃力,只差一点点,他便能抓住那双脚。那人很敏捷,擒拿的手法特别,几乎只是眨眼间,他反被那人扭住了胳膊,并再次有硬物反复敲击着他的头部,整个过程他无法转头看见袭击他的人,只能感觉到一双眼睛死死到盯着他,如果那目光有形态,想必他的身体已经被刺得千疮百孔,他身子一歪再次向地面栽了过去。 当陈思源醒来时已经是三小时以后,他还躺在被袭击的原地,已经半是垮了的身体强行站起身,顾不上身体的疼痛向隔壁房间奔去。 房间里果然空无一人,那做了一半的花瓶被砸烂在地面上,馥汀兰已经脱离了他的视线,不见了,他吃力的别过眼,向外走去。 走不了多远,他的两个助理晕倒在走廊里,陈思源叫醒他们,却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对手是速度极快的一个或几个人,根本看不清脸。 陈思源满脑子都是糟糕的情况,他要冒很大的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他非常清楚,他拿着手机的手在颤抖,不停的拨打馥汀兰与我的电话,均无法接通。 陈思源查看了附近所有的监控器,果然一切都是徒劳,这些特意赶来制造麻烦的人很难留下破绽,哪怕引诱他孤注一掷的想法都没有,他们只要馥汀兰,他一时被逼入绝境。 他伸开四肢绝望的坐在车子里,他命令巴诺市所有的部下不惜代价大面积搜索,这是他第二次如此绝望的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被带走,生死未卜。第一次还是近百年前他作为沈安之时,尽管是那么身不由己,却只能睁睁看着馥汀兰与家人离散,连观看她无可奈何的惨状的资格都没有,这次亦是如此,就像被一支无形的手戏弄着,他这么小心翼翼的守护着馥汀兰,却还是徒劳。 他又恐又怒,不敢让脑子一片空白,极力思考着各种可能。井楚然虽一直在跃跃欲试的想要逼陈思源出手,将馥汀兰带回扶国,彻底破译永生的密码,可是井楚然的家人全部都在陈思源的监控范围内,不可能在此时做出这么冲动的事,况且井家自从去了扶国,这几年收敛了不少,势力大不如前,自然也不敢这么做,袭击的人似乎很了解自己,身手绝非……他想到这里,突然停止了思考,像是想到了什么,冰冷彻骨的眼神被彻底逼了出来,发狠的吼道,“把专家组给我叫过来!快去!” 陈思源的面色大变,周遭的人一时都只能噤声,四下里顿时静了一会儿。在这一刻,他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许是馥汀兰早就发现了什么,眼前这一切都是馥汀兰想要摆脱他而安排的。是啊,他一直沉迷不悟的是只要呆在馥汀兰身边就好了,可是他几次不安于陈思源身份下的欲望,已不尽然的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一场为心爱人准备的人生欢宴被他的独占欲一步步搞成了如今这个样子,想到这里,他不禁冷笑着。 他分析的丝毫没有错,“对手”甚至动用了计算机高手控制了馥汀兰的手机,除了那一点点微弱的讯号,他只有一个办法让馥汀兰回到他的面前,尽管这样的方式与流氓无异,卑劣至极,于是他拿起手机给我发了一个信息:现在来小古玩店。 光线微弱的环境,只有电脑亮着,屏幕上出现无数个锚点,他的脸显得更加冷白而淡漠。 见陈思源表情拧着眉心,几位被半夜临时喊来的专家面面相觑,用眼神交流着,突然有人发现了一些破绽。 “源哥,有位专家发现了馥先生的手机信号,很微弱,但是确实亮了一下!”陈思源的得力助手左手汇报。 那是一组独特的数据,但是却只能破解一部分,“我们只能用这个信号的破绽掌控大概的位置,确实尽力了。” 陈思源面色难看至极,眯起了眼睛,“在哪!” 陈思源并不认为那是一个破绽,以对方的实力,根本不可能出现任何漏洞,对方故意给了一个硕大的搜索范围,只能有一个理由,便是在引开他的视线。可是无论作为沈安之还是陈思源,他都不敢赌,兜兜转转百余年,他不想再次失去馥汀兰。 陈思源努力的让自己的情绪显得正常,说道,“左手,你带着这个专家和所有的手下向这个区域搜索,不惜代价将人给我揪出来。” “源哥,您一个人……”左手回过神来,他发现陈思源已经独自在车里发动了引擎。 低沉的声线从车窗里飘出,“快去!”陈思源疯狂的踩满了油门向相反的区域驶去。 第四十九章 二十六年前的初遇 在京海老宅,我无意中发现了母亲的一个保管库,在里面有一个陈旧不堪的文件箱,上面写着馥汀兰三个字,里面塞满了纸张,几乎都是母亲在不同时期留下的笔记还有馥家古董的收录名册。我本不清楚为什么母亲要用这样的方式分别保存物品,但当我看到了其中的内容,不禁大惊失色。 其中一篇详细的记录了她被张献忠古钱币冻龄的全过程,除此之外是一些家族的隐私,牵扯了馥家与陈家的家族秘事,甚至有关于名誉,这些片段与那些放在明面上的日记本相互补充,才能有办法将一个故事完整的还原出来。除此,其中一篇记录着上文提到的这次的事件,母亲不愿放在表面,说明她真的很想将这段过去掩埋,我想她记录的时候也定是纠结万分。 诸位一直对我的亲生父亲是谁很感兴趣,这次事件便是与他有关,下面的篇章是要从母亲与他的初遇讲起。 近百年漫长的岁月馥汀兰独自熬着,在旁人看来,她躲过了那不明势力的追杀,这几十年过得十分顺逐,能够永生,是十分快意的事情,然而对于馥汀兰来说,常常忧心,过往的人生路上,毕竟受了多少的折磨和沧桑啊。她总带着一丝希望,苦难终将过去,熬下去,不论面对什么,她都要坚持下去。 初初几十年,她等得心焦又心烦,日日盼着做梦时能梦见沈安之,哪怕在梦里问问他为什么会不辞而别,为什么丢下自己也罢。她想象这整个人就一直在他的身边从未走开,每夜入睡前,她都要将这个事揣摩着,那名字就刻在心尖上,然而她终是迟迟梦不见他,看着身边仅有的几个人一个个老去,离去,渐渐的由岁月冲淡了她这个心思。 二十六年前的那日,从早开始便是阴天,馥汀兰正在一座中部城市参加古玩大会,原本前一天已经是古玩大会结束的日期,她却想再停留一日,仅仅是由于昨夜她第一次梦见了沈安之。此番这一梦便回到了馥汀兰与沈安之初见时的光景,醒来时还能牢牢记得那些细致的事,足足困扰了馥汀兰八十多年的问题,仿佛在梦里得到了一些解答,令她十分憧憬那个的梦境,让她一时分不清醒来的世界是真实的还是那里。 梦中场景与现实的确是豪无二致,馥汀兰粘着沈安之,终于将心中的话问了出来,“安之,我很怕,你什么时候会回到我身边?” “阿兰,我一直都在,从未离开过你。” 梦里她一直抱着沈安之难受,他还是那副模样,便任由她抱着,在她的背上轻轻的拍着安慰着,“不怕了,我护着你,永生永世。” 起床时已是傍晚,窗帘虽放下了一半,但她依然清晰看到窗外狂风是如何将那颗挺然立着的银杏树仅余的叶子卷去的全过程,有些郁郁寡欢。对于她来说,哪还有什么严格的计划和路程要赶啊,这个世界的欢天喜地与他无关,哪怕是天崩地裂也与她无法,她活着却与孤魂野鬼无异,活在人类与鬼混中间的无轮回空间里,只剩荒凉罢了。 晚餐前,陈思源的母亲吴倩玲敲门,馥汀兰便与她一同来到餐厅用餐。餐后她在餐桌上要来份报纸,过程中,她听旁桌的人聊天得知这附近有鬼市,大概只有一条小街的距离,于是将那份枯燥无味的报纸扔在了一旁,靠着椅子沉思了好一会儿,她让吴倩玲退了当日的机票,最终决定想要再多停留一天。 【注:前文第六章 已介绍过,铃铛是馥汀兰的侍女,也是一直跟随至今的家族系管家的起源,铃铛的孙媳妇是陈思源的母亲吴倩玲。此时陈思源刚刚四岁,馥汀兰还未将吴倩玲全家送去扶国,所以还在馥汀兰身侧照顾。】 这一天是元旦日,整个环境都是神往的喜庆大红色,馥汀兰穿着一件赭石色旗袍,肩膀外披着一件白色的裘皮,大概整条街上,只她是素色的,反而更引人注意。 高贵的脚步轻轻踏在湿润的柏油路上,眼神种着深深的悲伤,那么美,谁也看不出她是个遗落者,被时光不分昼夜分离的人,在这孤单岁月里如此漫长的离去前,孤单的等着守护神再次回到她的世界。 随着风的停摆,初雪片片薄薄的飘落,那样猝不及防靠近了馥汀兰的脸和身体,并不稠密,细微的声音动听的轻抚她的心脏,她分明能感受那温度,停住脚步,用指尖接住那些脆弱而美好的花瓣。 小摊上一副梧桐双兔图,正是当年沈安之与自己曾经逛鬼市时喜好的,她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鬼市绚烂的灯火,让她恍如隔世,那个寒冷的冬季,初遇沈安之,也是这样的潮湿味道,她不禁蹲下身,伸手摸了过去。 一只白皙清秀的手同时拽住那画,并出其不意地抓在了馥汀兰的手。 抬眼间,那是一张俊美得正好的脸,男人的眼中正为他的唐突表示歉意,并回以绅士的微笑。 这个人实在太像沈安之,眉眼、身型、举手头足、说话的语气,就近近的在咫尺之间,他那一张薄薄的嘴唇仿佛在对她说,“阿兰,八十年过去了,别来无恙。” 馥汀兰像是还没从梦里醒来,紧紧的握住那人的手,十分伤心,也许她这辈子就是等着这一刻,能再次遇见沈安之,她默默地看着那张脸,恍惚回到了少女时代,发生的一切只是老天与她编织的一大通情深意切玩笑罢了,她还是那个阿兰,面前的沈安之从未离去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段因果,将馥汀兰引入了彻底万劫不复的困局,让她因此生生折腾掉了半条命。 “安之……”馥汀兰承着情,湿透的衣裳裹在身上,不想逼得她打出了一个轻轻的喷嚏,这一喷嚏让她变得清醒,突然抽回了手。 馥汀兰收回视线,尚且没有将话说完整,脸色惊愕的站起了身,并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 男子暖暖的看着馥汀兰,将一把黑色的雨伞撑在了馥汀兰的头顶,“抱歉,我叫马子皓,不知道小姐也看上了这幅画,刚刚是我唐突了。” 第五十章 夭夭雪花漫天 他站在初雪里,夭夭雪花漫天。 这声音熟悉的像初见的沈安之,馥汀兰心神在退让中,被一个路人撞到了肩膀,原本可以借着巧力稳稳当当站回那里,却一个不小心身子一歪,直愣愣向后栽去。马子皓身材虽不壮,但个子高大,上手一擎,十分容易就将馥汀兰揽入怀中,馥汀兰被他那一副硬朗的胸膛抵着,瞬间已紧紧贴住耳畔,虽看不见面上的神色,但那一副咚咚的心跳十分真切。因贴的太近,一股熟悉的味道从马子皓身上漾漾而来,恍惚感觉这滋味似曾相识,牵连得馥汀兰心底模糊,将头不自觉深深埋进了他的肩窝处,“你确是安之,为何要骗我是他人呢?” 马子皓看着怀里的馥汀兰有些神神叨叨,却也不好惊动,松松的搂着,只任由她这样抱着。 许是馥汀兰孤单了太久,昨夜梦里这一番沧海桑田,使得那等倾国倾城的容颜,在一瞬间沉在了胸口,她眼中染了一两丝的殷红,感觉那嘴唇紧贴着脖颈处,气息十分不稳的缓缓抚上来,身体深处有热度突然涌上来,却听得他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小姐,这幅画要不让给你吧。” 能感觉脖颈处那气息终于渐渐稳了下来,这情景自然有些尴尬,馥汀兰心中略有异样,不晓得该如何回答,因走神得厉害,红着脸轻咳一声,将马子皓推出了身前一段距离。 马子皓勾着一侧嘴角,一双深眸闪了闪,从上到下扫视着馥汀兰,“可是将我错认成了什么人?这是不是我的幸运。” 馥汀兰生生被哽住了,红着脸若有所思,压低了声音咬牙绷着字道,“抱歉,我认错了人……” 说着马子皓礼貌的伸出右手,“还不知道小姐尊姓大名,我刚刚从扶国回国,对古玩有些格外的兴趣,会在这里停留几日,想必我们是同道中人,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同行?” 那一番前尘往事,怎可能令她的心此时四平八稳,馥汀兰竟有些语塞,托着希望的眼神在半空中僵了许久,默默收了回去,她掩饰着脸上的颓然之色,掸了掸肩膀上的雪花,淡淡道,“与我喝一杯咖啡吧,说说你想去的地方。” 馥汀兰贪恋眼前这人一张神似的脸和他身上的味道,或者说贪恋他的全部。如果硬说眉眼间哪里与沈安之不同,那便是他那一双眼睛更加伶俐一些,整个身材更加高大一些,便是世上有两个如此相似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被碰见的。此番若能借着这处机缘,不管是相伴而行,还是远远望着,也算有个念想,她无论如何做不到就这样放走他,在雪夜的雾色中,挺直的身影,飘飘渺渺很不真切,那眉眼间藏着千山万水,姿容文雅,想到这一切令馥汀兰沉寂了太久的心微感兴奋。 这是馥汀兰几十年中说话最多的一天,本以为那心再生不出一丝波澜,她一双上挑的眼角始终泛红,衬得容色娇贵,马子皓带着异域情怀,热情似火,让馥汀兰一时难以招架,虽然馥汀兰多数都是在听,并不作答,但她始终望着眼前之人,二人初见,她已经错误的将马子皓当作了沈安之,一心扑在了他身上,如此才有了这一番纠缠。 “不知道能不能问,我可像你过去的爱人?” 马子皓这一句话让她无法稳住心神,将咖啡杯停在了唇边,终柔声道,“那是我唯一倾心深爱过的人,如今一切只是我的无端幻想罢了,他早就不在了……” 馥汀兰身体一颤,尽管神色如她人一般冷漠,但终究流下了两行泪,哽咽道,“我确实今天有些失礼,不该把你当作他……” 马子皓嘴唇颤了颤,“我想感情需要回应,不会有谁永远等在原地,我想……我对你一见钟情了……”他勉强回应着一个笑容,涩然道,“不知我比不比得过你心中所爱,但是你却是我的初恋。” 马子皓知情知趣的停止了表白,深深的看着馥汀兰,待她稳了心神,又继续说道,“我比不得那些花丛中的老手,可能会被动得多,但我想有些事情就是命中注定,可不可以将我们的相遇,化作你们情伤的尽头,让我给你解脱。” 城市里的一间古老的小咖啡厅里,馥汀兰手里捏着一张折扇隐着下半边脸,她轻轻抚着那陈年桌案,脑子里飘过的是日复一日的对对恋人送来的情话,她看到了聚了散了的满眼欢愉和人间离散,让她想着自己的伤心处,她曾经的一心一意并未得到相伴一生的夫君,她曾经说出的嫁人只要嫁给沈安之的诺言,近百年的孤寂里,日日都在想着的真心,却早已无处牵挂,凭什么自己就不能任性一回,凭什么就不能接纳眼前这个人,让他帮助自己解脱。 马子皓仍然是那情根深中的模样,向馥汀兰伸出了手掌,“我本就是个自由随心的人,在我看来追求你需要勇气,你就是人世间的另一番景象,我愿意牵着你的手,陪着你去别处看看,离开你说的伤心地。” 馥汀兰紧紧闭了一双眼,将手从桌案上抬起,半晌后才睁开眼,她并没有很快牵住那双很想要牵住的手,脸色青白了一会儿,嘲弄自己般突然问道,“我不是你所想的那种女子,你可会害怕?” 馥汀兰用指尖蘸着馥芮白咖啡在桌角上写出了自己的名字,她的情绪意外的冷静,重重的冷漠覆盖着整个面容,仿若那深冷来自于不同的空间。 这样的馥汀兰似乎更加刺激着马子皓,让他更想要靠近,几乎是眨眼间,他抛却了所有的自持,脸面微微红了红,十分善解人意的轻声细语,“阿兰,我只想像这初雪一样靠近你,我怕你忘不了他,但是我想试试,与你一起走出那片心谷。” 馥汀兰委实被这句阿兰刺痛着,却不知哪般原由心中突地一跳,她满脸的泪,神色不再紧绷,还没等她说什么,那双手已经紧紧的扣住了她,马子皓稍稍起身将头递过来,拂下那折扇,用温暖湿润吻在了馥汀兰唇上。 第五十一章 做我的男人吧 良久,馥汀兰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马子皓温润柔软的唇,那声轻唤的“阿兰”,还有紧张的呼吸,都给她带来了欢愉,不管他是谁,都完美的演绎了沈安之的一切。 咖啡厅里间映衬的烛火恍恍惚惚,一些情侣趴在窗前欢呼着新年的到来,烟花朵朵绽开,顷刻璀璨繁乱之下,馥汀兰黑色的长发垂到腰部,显得更加神秘而艳丽,趁她尚未回过神来,马子皓伸手将她抱住,馥汀兰这才抬眼看他,那目光冷冷清清,内里却透着浓烈的情感。 马子皓似乎并不在意她的冷淡,继续迫着她的头,轻咬着她的唇,不知不觉间,二人已十指交握,馥汀兰那一瞬许是忘记了近百年的风雨飘摇,她只想将那对沈安之的重逢爱意单纯的贡献出来,尽管有些泣不成音。 果然,馥汀兰还是无法心安理得的真将他当作沈安之,正好咖啡凉得差不多了,她拿起折扇,起了身。 “天已黑成这样,我想送送你。”馥汀兰眸色难辨,马子皓手里跟着起身拿起那副画,不确定的看着她。 这感觉真的很奇妙,那个深爱、无法忘记的男人本小心翼翼的藏在心底,当一个与他举手投足相同、相貌相似的陌生人出现,明明知道不是他,却贪恋那感觉、那味道,只是因为这个男人能给她带来片刻的安慰。她挣扎着,仿佛全身的血液都要灼烧起来,想要制服自己的念头已谈何容易,那隐约退却的欲念又再次涌上,馥汀兰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可能是这个人太过于像沈安之,也可能是她想念沈安之太久成疾,又或许是昨夜梦里活色生香的男女纠缠激发了她想要瞬间的快乐,在脑子里已经无法忘记那味道,甚至开始上瘾了。 “馥汀兰,你心中是不是只装得下那一个人?你要等他等到几时?既然知道没有结果,为何不让自己重新选择!”两个人的环境蓦然变得有些诡异,瞧见馥汀兰失魂落魄的停驻脚步,他继续说道,“我不信天长日久,我在你心中会没有丝毫分量。”马子皓平复了一下心跳,脸部涨的通红,十分善解人意的跟了过去。 馥汀兰别过头轻瞟马子皓一眼,瞧不出悲喜,明明知道他没有恶意,却只觉心尖被使劲儿一抽。她一路没有言语,低垂着眼眸,女王般走在距离马子皓几步之远的前方。 这座城月色沉静如霜,气泽缓缓习习,这样一冻馥汀兰此刻清晰无比,她沉默了良久。如今的爱情乃至婚姻与百年前早已不尽相同,自己活到这么大的岁数,这厢反而没有这年轻人话说的通透。发生的一切,除了皮相,这男子也算是人中翘楚,自己定然是有些喜爱的,哪怕当作沈安之的替身,也会给自己漫长的岁月些许安慰,若他执意要跟着自己,无论如何也是招架不住的,只是算破了老祖宗的规矩……倘若有一天他发现了自己的冻龄秘密,定也是要分离的,何苦让自己的人生再生出一对怨偶来。 雪已经将整个路面压成白色,马子皓踏着咯吱咯吱的雪跑到馥汀兰面前,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睛幽幽的看着,端立在那里,伸出挂着雪花的手指轻轻触碰着馥汀兰的脸颊。他很清楚,馥汀兰绝色的美貌对任何人是无论如何连眼皮子也不会抬的,今天有这个机缘,只不过当自己是个替身罢了。 两人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满眼期待,用馥汀兰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声音柔声问道,“一年,阿兰,你给我一年时间,若你还不能解脱,我便选择离去,无论你还要不要我。” 这一切都让馥汀兰感到安心,不觉有些感动,她好不容易挤出了一个字,“好。” 沉沉的声音冷得入骨,有些发抖。与其现在放走他,馥汀兰更害怕这样的开始和这样预想的分离,若一年还不能够解脱,她连选择痛快死去的机会都没有,她不敢想象,甚至只要想一想都要忍不住胆战心惊。 如果说眼前这个人真的能将她带出漆黑的时光裂缝,她会选择将沈安之留在过去的光明之处,她带着满眼的泪微笑着,不知此时是为了沈安之的告别,还是为了这个初见的男人,哭过了以后,脸上虽没有留下泪痕,眼里却能看出来那朵浓郁的阴霾。 区区人生谈何容易,余百年的清净,一瞬便被打破了。 仅那一个字,让马子皓有些惊喜,反复确认的问道,“你这是同意了吗?真的同意了是吗?” 她的手腕被赶上来的马子皓一把拉住,那熟悉味道又层层掩掩的传来,让她面色潮红,一只有力的肩膀裹住她瘦弱的身体,任谁看着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馥汀兰微微侧过头看向马子皓,轻声道,“不管你对我有什么目的,你无需真的爱我,只有我有叫停的可能,你没有。” “是吗?”马子皓双瞳顿时一紧,像是心中已经拿定了主意,毫无防备的用手掌在馥汀兰的肩膀上紧紧扣了扣,眼里温软柔和,却有着与沈安之全然不同的神色,“我会让你爱上我的。” 说这番话的声音如针尖一般扎入馥汀兰的耳膜,她眼神幽深,口中淡淡透出些沙哑,“爱啊,早就用干了。” “不管什么事,都要慢慢来,时间这个东西是很可怕的,希望你可以相信我。”马子皓似并没有介意她的用意,也没有瞪大眼睛,似看怪物一般看她,已经习惯了她的凉薄般,轻声的继续开解她,“人生就像一个垃圾桶,塞满了充满着恐惧、烦躁不安,当你的垃圾被装满了,你便需要一个地方倒掉,我何其有幸,能够在此时对你招手,在你的人生里这样出现,我很荣幸。” 走完这段路,二人并不像恋爱的男女那般感受时间过得飞快,而是耗费了许多精神之力,反复纠结的心情让馥汀兰违心的绕了小段路,这马子皓纵然不是沈安之,可却还是很想安心受用这份殷勤,哪怕是庄游戏。 那是一张英俊美好如同幻觉的笑脸,狭长的眼睛半眯起来,长长的睫毛上撒着雪花融化的水珠,每当他用那如夏日傍晚阳光般暖洋洋的声音说着话时,馥汀兰便放下一丝的戒备,因为太久以来她的心都很累,这一次她决定让自己放松下来。 她停下步子,徐徐抬起眼,用扇缘擎着马子皓的下颚,盯着他薄凉的一字一句,“从今天开始,做我的男人吧。” 第五十二章 还原的谎言 对于孤独的馥汀兰来说,今日算是过的圆满了。的确,有时候一刻发生的巧事比整整一生苦苦追求的还管用,马子皓成了馥汀兰的伤药。 电梯里没有其他人,马子皓一只手抱住馥汀兰的腰,将她的身体顶在了电梯的墙壁上,另一只手搭在她的肩头,指尖沿着她的肩线轻轻滑动至她的锁骨,“让自己这么瘦,有那么好吗?” 馥汀兰抬起眼帘默默看着他,神色漠然,她既不挣扎也不说话,只在仔细分辨着沈安之与眼前这个男人的不同,尽管他们如此相似,但这个男人却是那种更容易让人上瘾的,像有一种致命的魔力吸引着她。 马子皓缓缓凑到她的耳后,轻轻问她:“这就后悔了是吗?” “是。”馥汀兰冷眼打量他片刻,微微仰起下巴,“你并没有对我坦然,不是吗?” 马子皓毫无防备的随而微微一怔,这个女人实在与众不同,让他感到兴奋,想要驯服她的念头更加强烈。正巧电梯有人陆续上来,马子皓暂时放开了她,站在了平行的位置,面色平淡,小声道,“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你不想说的,我也绝不会问。” 馥汀兰不是那些十几岁的小姑娘,却被这个男人拿捏的恰到好处,她本想马子皓会解释些什么,这个回答令她有些意外,如果说起秘密,自己的秘密恐怕更是骇人听闻吧,她又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别人毫无掩饰的对待自己。 二人一前一后走在酒店的长廊上,每一步都感受到地毯糯糯的脚感,光线温软柔和,馥汀兰人生第一次与男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她深深呼吸几次之后,面部表情才缓和了一些,她刚转过身来,却迎面撞上了一副硬邦邦的胸膛,从头到脚弥散着那股熟悉的味道。 馥汀兰揉着鼻子向后退去,后背靠在了房门上,那一双细长的眼睛正将她望着,她将折扇一甩覆在面上,正要转身,却被马子皓一侧身挡在了面前。 馥汀兰反复被一个后辈调弄,也觉新鲜,这算是真的惹了桃花了,不想后面还有更出格的事。 “我已经到了,即便你是倾心于我,也……” 馥汀兰以为就是单纯的送她回来,不过是粘一粘罢了,不想马子皓抢过房卡,推门进了去。 入目是极宽阔的房间,远端硕大的落地玻璃窗半合着窗帘,透着窗外点点星芒,馥汀兰转头望向灯火阑珊处,呼吸开始急促,因为马子皓已经将她抱在怀里,微垂着眼帘看她,双手握住她的肩臂,把她提到了腰间,面无表情的将那折扇拿走,在她的嘴上舔了一口。 馥汀兰愣了半晌,自己正被一个比自己小七十岁的小辈轻薄,而这件事大致也是怪自己的,正经的跟人家说做自己的男人,那态度坦荡的狠,人家巴巴的送自己回来,如果过于矫情却显得不够豁达了。她将身子向后挪了一挪,马子皓便又向她靠了靠。 马子皓自然也能感觉到馥汀兰没有那么决绝,他捏不准那些前尘往事在馥汀兰心里能不能忘得了,尽管自己亲切又和顺,但是他确定的是他被这女人撩拨的上了头,此刻他不再安于希望她只拿自己当个替身了,几乎是鬼使神差地,他忽然低下头,轻轻的覆在了那唇上。 很冰,唇齿间都有一股神秘的气息荡漾出来,他很迷恋这样的温度,馥汀兰整个人都如此,从头至脚的冷漠,却在深处隐藏着炙热。 馥汀兰双瞳一紧,她虽然与沈安之青梅竹马,却也从未做过逾矩之事,回忆起那段时光,恍恍惚惚就在昨天,二人也不过亲过几次,像如今这般或许是她一直渴望的,不知不觉中,馥汀兰用失控的热情抱住马子皓,她得到了丝毫无迟疑的反馈,她的大衣落下后,贴身的衣物很快被干净利落地剥落,只剩下紧贴在身上的黑色蕾丝里裙,二人近乎亢奋的纠缠在一起。 馥汀兰被完好的放在了床上,那双手抚摸着她白皙修长的大腿,试探的向上移着。馥汀兰满脑子当他是沈安之,竟不经意的叫出了声,“安之,你为什么舍得丢下我……” 听到这句话,马子皓的呼吸像是一瞬间就平稳了下来,他不免有些沮丧,可那舌尖意犹未尽的吻他的唇,整个身体都在发抖,馥汀兰的模样实在太过勾人,这样的感觉太过奇妙,他不想前功尽弃,稍稍一用力,将她的双手制服在掌中,从上至下俯视着,“馥汀兰,你就只想与我有露水情分吗?” 她还是那副清淡的模样,只轻抿着唇,既不挣扎,也不说话,马子皓低声笑了起来,松开了馥汀兰,“好吧,随你。” 馥汀兰不觉缓缓睁开眼,眼前这个男人目不转睛的看着她,那眼里确实装着馥汀兰,游戏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纵然不愿承认,可于马子皓而言,馥汀兰已不仅是猎物,他忍耐到了头,颤栗着,灵魂早已脱壳而出。 “带我走,我们死在一起好不好?”馥汀兰穿着一件黑色的睡裙,眼中蕴着泪,像一个折翼是天使,长长乌黑的头发一直垂在腰下,身体无力的倚在窗前的沙发上,在玻璃的倒影里看着马子皓。 这一切出乎马子皓的意料,却细想又觉得合乎情理之中,他本想说什么,像是很犹豫一番,还是回了一句,“好。” 马子皓声音有些暗哑,起身为馥汀兰盖了一条毯子,坐在了旁边,他左手夹着一根烟,右手拉住了馥汀兰的手,看着她脸上的艳色一点点褪去,这竟然是她的第一次。 眼前这个女人他是通过精心设计而接近的,他很清楚现在的发展与计划初衷有些偏差,便是低估了这个女人的魅力,他不自觉的抿着唇,如果她知道自己正在进行一个无耻的谎言之时,是否还会这样奋不顾身的将自己当作替身,如果她能将真情交给自己,或许自己真的有可能带她离开所身处的地狱吗? 他了解眼前这个女人的一切,她只是个被监视的成功试验品罢了,身处地狱之中,本应该像看待怪物一样地看她,而却好像爱上了她,他不仅想要她的身体,他更想要她的全部,自己是不是疯了。 这句话后,两人之间重又回到之前死一样的凝滞中。 第五十三章 落花无情流水无意 这样一折腾,二人更趋于冷静。 馥汀兰将毯子紧紧的裹在身上,冷眼看着马子皓,她对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无所知,却要将自己托付过去,是否是个可笑的事,况且他刚刚明显显露了犹豫之色,可那嘴角却依然轻轻上扬着,就像扮演角色般那样完美。 其实她此时已经并不在意这个眼前的男人是不是沈安之,沈安之是她心底永远无法逾越的那片深谷,她既然选择用如此方式不再去触碰他,她便决心向前走了,她倔强的认为,绝望的生活总会给她一丝喘息的阳光,她可以有隐瞒,但是她不喜欢对眼前这个人一无所知的感觉。两个人的环境太过于安静,她随手按了遥控器,酒店的内部频道正放着情色的影片,发出的声响让馥汀兰脸上红了一刻,立刻关了电视机。 马子皓喜欢看馥汀兰惊慌脸涨的样子,嗤笑了一声,忍不住用手又去摸她的脸,悠声道,“你在我面前不用拘谨的,是你自己才好。” 他就像是被迷了心魂,全副精神都放在了馥汀兰身上,目光不自觉从她胸前划过,见馥汀兰将毯子又向上裹了裹,他也不勉强,故作镇静的将眼睛移向窗外。 这世界本就没有什么上天安排,尤其是这样巧合的去解决了馥汀兰这么一桩心头大事,她心中掂量着,这件事总该问清楚的,于是徒然问道,“你为什么喜欢这副画?” 马子皓并未表现出惊讶,他本就是从头至脚都是被特殊训练过的,甚至沈安之这个人已经渗透进了他的骨子里,毫无模仿痕迹,他很清楚馥汀兰为何要这样问,这代表已经开始重视他了。但是他口中有一件事并没有说谎,他确是个温软的人,即便扮成一个情场老手,馥汀兰却是他的初恋。如果说对待普通女人,也并非不能够驾轻就熟的,可如今他即使短暂的拥有了馥汀兰,还是能感受到深深的距离感,二人并没有因为肉体的融合而变得亲近,他不清楚在疯狂结束后,这个女人接下来是要他留宿,还是要让他立刻离去,他甚至认为她委实没有什么理由再留下他,于是沉吟不语。 “你也看得出这画只是个赝品,嗯?”馥汀兰木然的继续问着,“花了那么多钱买下它,为什么?” 月光幽幽的照在他斯文优雅的脸上,他松离了馥汀兰的手,单手搭在了沙发背上,看着馥汀兰靠在一旁冲泡一杯果茶,掩着嘴打了个哈欠,却打到一半突然愣在了那处。 他们所处的位置并不是热闹非凡的主街,大雪迷漫的夜,在酒店的对面楼下有一辆醒目的黑车,车位的排气管冒着烟,车的前后车辙都被雪盖得毫无痕迹,很显然里面有人,车子停了很久了。 马子皓沉着脸将窗帘全部拉了下来,紧着眉心将手里的烟熄灭。他清楚自己正被人监视着,这一刻他所有的想法便是由他让一切都结束吧,他没有办法用谎言再面对这个女人,更不愿再害眼前这个无辜的女人,倘若这不是场游戏,便是馥汀兰因此从这场纠缠中解脱出来,若他真能做到如此,便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该有多好,想到这里他深呼一口气,勉强的站起身。 马子皓上身的衣服已经在他们的拉扯中皱得不成样子,他整理了一下揉乱的毛衫,整个人已经穿着完毕,声音暗哑低沉,“因为你喜欢,就当是我为了遇见你。” 说完他瞥了一眼桌子上的画,推门离去。 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再次被沈安之抛弃了,她面色苍白如纸,透着空洞与绝望,“你若真的喜欢我,以后我们就不要再见了。”馥汀兰声音虽波澜不惊,但脸上露出疲色,本想冷硬下来的心又柔弱下来,她很怕就这样被丢下,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对她怀有目的,她也愿意相信他一次。 “好。”马子皓停了一刻,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馥汀兰偷偷将自己锁在了浴室,躲在里面哭了很久,那散开的水花将她的身体清洗了无数次,“沈安之,你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好想你,好想,好想……”哭够了才穿好睡衣,直挺挺的倒在了床上,她那个宠溺自己的沈哥哥,明明早已不在了,可是还在贪恋着与他有关的一切,此时的她与几个小时前的那个活色生香的女人判若两人,像是被抽空了灵魂,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次日早七点钟刚过,吴倩玲过来敲她的门,“小姐,是我。” 馥汀兰顶着一夜噩梦造成的黑眼圈打开房门,垂目淡淡道,“倩玲,你相信因果吗?” 吴倩玲尚不知这句没头没尾的话怎样回答,馥汀兰脸色很不好看,自顾自的说下去,“我信,我相信总有一天,那些人会遭到报应的,如果需要入地狱,我便陪着他们,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走廊内过分的安静,只剩她沉重幽怨的叹息,尽头有人远远探过头来看着她们,窃窃私语。吴倩玲赶紧进门,将门关紧,后背紧紧贴在门上,惴惴的看着馥汀兰,“小姐,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夜心里慌得很。” 吴倩玲四处扫了一圈愣了一愣,发现馥汀兰已经装好了行李箱,手里紧握着房卡,馥汀兰缜密的思维从勿出错,若不是出了什么大事,她绝不会露出这样如死一般的神色,大概是旁人看得更清明些,于是轻声问道,“您这么早打电话叫我过来,打算现在就要出发吗?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吴倩玲很清楚这样贸贸然问并不得体,便又闭紧了嘴巴,沉默下来。 铃铛的后人一代代地不断经历着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只有她这一代相比之下单调得多,在这十年里,尽管过得风平浪静,但是她听婆婆说过馥汀兰的那些个过往,自然是瞻前顾后的。馥汀兰总是很守时,且需要分秒计算的,从未临时修改行程,她也清楚馥汀兰缜密的思维从无出错,是个精准的让人透不过气的人,而从昨日开始,馥汀兰几次更改了机票,她可以断定这座城定然是有问题。正在难时,馥汀兰的情绪也已平稳了许多,抬起腕表看了一眼时间,并抬起窗帘的缝隙观察了一会儿,口气淡淡,“这里的事都办完了,我们早些回吧。” 吴倩玲又检查了一下房间,扫见了放在墙角的那副画,“小姐,这幅画……” 馥汀兰微微偏头看了一眼,勾着冰冷的唇线吐出几个字,“丢了吧……” 馥汀兰与吴倩玲乔装成了两名朴素的男子,听见门口无人,轻手轻脚走出来,而后绕过酒店气派的主楼,走了很大一段距离后,到了一个小门。十分钟后,送机的车子到了这里,馥汀兰让司机绕了大半个城,又开到了临近的小城,中转了最古老的火车,向着另一个陌生的城市远行。 第五十四章 危险已至 人们经常会说一句话,当你想要开始说谎时,就要后面用无数个谎言去圆这个谎言,不管马子皓由于面对馥汀兰说谎的能力已到了极限,还是他有什么苦衷不得不暂时离开,总之再华丽的谎言最终都会被现实冲散。 本来写到这里,我不再想讲述母亲这段极度隐私的情事了,因为一目了然,这个人是我从未谋面的父亲,但是因为很多故事是在母亲的日记中整理过滤出来的,在进行碎片化组合后,方可以讲述这个稍微冗长的故事,如果省略了后文,有些细节可能会显得不是很清楚,因而请诸位谅解,我没办法将秘事有所保留的苦衷。 馥汀兰很快意识到了危险已至,曾有一瞬几乎要在一个替身的身上赌掉全部,而在马子皓转身离去那一刻,她蓦然清醒了。她一点点算计着,不敢丝毫大意,她丢掉了所有电子设备,取了足够的现金,在所经的第一座城市买了一辆车,一路驾车兜了几个圈子,大概这样折腾了半个月,最后停在了洛城下面一个民风淳朴的地界,才安稳的住上了几日。 接下来的时间还算顺利,吴倩灵按照馥汀兰的指示借了一张农民的身份证,买完了手机和卡回到一个临时租赁的简陋住所中。 馥汀兰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出神,眉眼间带着郁郁之气,她反复琢磨马子皓这个人出现的真正目的。倘若他有心对自己做什么,她在前几日便有无数的机会被他带走,他既没有伤害自己,也没有其他的举动,那么他究竟为着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接近自己,让她那从未缝合过的心再次伤一回吗? 当年馥家出事距离此时将近八十年了,想必当年的人也早已不在了,虽说她还保留着经常搬家的习惯,但多半是为了躲避周遭的眼光,而正因为这些年没有出现过什么可疑的人,所以她才会如此掉以轻心的放纵了自己一回。然而冷静后仔细想想,世间怎么可能有如此相近的两个人,马子皓的举手投足、眉宇言笑,甚至于喜好都与沈安之如此相同,他精密的安排了这一切,想必他了解的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那么他还会不会再次找过来?如果还会找到自己,会是什么时候?又或者他是否有幕后之人,与八十年前致馥家覆灭的人是否为同谋? 这些问题都很伤神,她本设计了周密的逃跑路线,这站之后会带着吴倩玲去往扶国,彻底离开这里,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再次改变了她人生的行动轨迹。 当日傍晚,天有些阴,屋外刮了大风,吹得窗棂咯吱作响,馥汀兰冷得一阵哆嗦,钻进被子里,靠在床边随便翻着老电视剧,也许是太担心的事情反而会发生,她发现新拿到的手机在三十分钟前曾接到了一条信息:这样老的电视剧好看吗? 馥汀兰的脸色瞬间失了血色,魂不守舍的将手机丢在了地上。她人生中所发生的一切都带着讽刺,她也终于知道,这个背后操作一切的人从未因为岁月而消失过,那是一张庞大而结实的网,无论她用多么周密的心思去逃离,只不过是对方想不想找到自己罢了。 她又恐又惊,叫醒因疲惫不堪已经熟睡的吴倩玲,她眼中蕴满了泪和恐惧,低声唤着,“快走,追过来了!我们快走……” 两人狼狈的向车子跑去,在车前一个黑影站在那里,馥汀兰停下了脚步,在狂风中,那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身材很高大,一层薄薄的平头,嘲弄地扯起唇角,似笑非笑地俯视着她。 馥汀兰木然的拽回失控的情绪,她满心愤怒本就无处发泄,猛然睁大了眼睛,一字一顿地向着面前的恶魔爪牙喊道,“回去告诉马子皓,或者其他的什么人,我累了,从此以后我不再怕你们了,也不想再逃了,反正我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你们现在不杀我,总有一天我会叫你们后悔的!” 馥汀兰几乎用尽了全部力气说这番话,在她说完后,那人带着唇边一抹冷笑渐渐走远,她这才仓皇的坐在了地上,那人即便没有一个字,也足够留下世间最阴暗恶魔的狠戾,看着那背影消失,馥汀兰陷入绝境的心有一颗倔强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从此以后馥汀兰变了,她坚信,再缜密的阴谋只要留心便一定可以寻到痕迹,而有了痕迹,她便可以有机会在不惊动对方的情况下破坏那精心设计的局,甚至是反操控,叫对方只能得到她想要暴露出去的消息。她耐心细致的算计着,毕竟她所拥有的岁月足够的漫长去与对方周旋,于是她带着吴倩玲大张旗鼓的回到了京海市老宅,决定用馥家富可敌国的百年基业与对方奋起一战。 在读母亲日记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矛盾的现象,一直以来我都不十分确定母亲对那人是否有爱,她也会在文字中自我嘲笑地描述着,“他无非漫长岁月里遇见的一个情人,且只是沈安之的一个替身罢了”。看到后面我很确定一件事,爱情的开始,大多数女性总是格外的自信,尤其是外表美丽的女人,她们总是认为自己才是打劫且主控爱情的那一个,实则却无形中陷入最为被动的行为中。这是一个哲学问题,从男性的角度,他们更偏重于攻击性,而在征得女性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强攻势,由于用力过猛,让女性感受到一种极度的满足感和独占感,还有很多女性会用星座去判别与男人的长久相处方式,然而一切都只是女性自我思维的小游戏罢了。男人更趋于冷静的思考,所以当男性彻底征服了女性的身体后,便是女性忧心忡忡的开始,且病的不轻。我认为这便是我能够轻易的放弃十夜,而馥汀兰无法解脱出来的真正原因。 第五十五章 既是命运便不弃 四个月后,京海市。 京海是座大城,古风秀丽传承至今,已是古典与现代的结合体,这里是馥汀兰的家乡,自然她回到此处更为便捷一些,而她居住在当年馥家满门覆灭的老宅里恍如隔世,心神从未安宁过。 天气转暖后,她便会在中午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里发呆。她告诉吴倩玲,自己被隔绝在一个孤单的世界里,万籁俱寂,那些熟悉的人的声音一个个消失在巨大的黑洞里。 吴倩玲坐在小板凳上,为馥汀兰揉着腿,她自然是听不懂的,“小姐,我听不懂那些深奥的道理,只想你能健健康康的,多想些开心的事情多好呢。” 自从上次事件后,吴倩玲辗转跟着馥汀兰来到了京海,几个月里,过得还算安稳,只是经常能在夜里听见馥汀兰几声清冷的抽泣,她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男人都是骗子!” 听了半日,吴倩玲大致明白,馥汀兰之所以怄了这么大的气,很显然她再次受了情伤,且出了一桩大事。 馥汀兰的双眼像是北极蓄满水量的深色湖泊,落在空空一处,怔怔的发呆。吴倩玲是一点点发现她在变化的,她不清楚馥汀兰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突然有了身孕, 流年徐徐而来,馥汀兰身边的人走的走,死的死,自始至终永不离场的只有她一个人罢了。沈安之许了她永生永世,却在最好的年华抛下了她,让她永生永世不得解脱。而马子皓那般甜言蜜语,许给她的一年,却在当日毫无眷恋的转身离去,那样的糟践着她的身体,不只是让她更加遍体鳞伤,而是将她压入记忆深处快要泯灭的噩梦重现着,让她彻底跌入地狱之门。她无意间怀了陌生人的孩子,便是经常无助的一个人痛哭着,也没有办法原谅自己,“这样的荒唐,我该如何留下你!” 馥汀兰无论如何没有办法容下这个孩子,可即便想要彻底解决这件事,却依旧很难。由于她身份的特殊,只能请来一些私人医生偷偷摸摸处理,好不容易找来的医生在路上遇见突发事件,几次折返无果而归,耽搁下来,如今她已有四个月身孕了。 “小姐,要不留下她吧,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样,您有个人陪总是好,就不会是这样孤孤单单的了。”吴倩玲虽对来龙去脉理不完整,可是她却是真心实意希望馥汀兰能生下这个孩子,几个月过去后,馥汀兰感觉到偶尔肚子里的胎动,她也便开始舍不得了。 馥汀兰眼神黯了黯,将搭载手肘上的扇子轻轻的合上,“倩玲,你在我身边几年了。” “还有六个月,便整整十年了。”吴倩玲抿着嘴,静静的笑着。 馥汀兰抬眼看着吴倩玲,那眼神充满了关爱,迟疑了片刻,又问,“思源那时候已经整五岁了吧。” 吴倩玲不明用意的继续答着,“是。” 馥汀兰沉默良久,眼中神色已出于莫测,淡淡又道,“思源从小便天赋异禀,我也送你去扶国,与你先生和孩子全家团聚吧。” 吴倩玲这才猛然回过神,“小姐,我嫁进陈家,便有家族使命,我要一直陪着你,倩玲不走。” 馥汀兰一双熬得通红的眼睛,眉梢稍稍的舒展了不少,那眼神不再纠结了,“走吧,等我孩子出生了,你便去吧。” 吴倩玲急急道,“小姐,你真的想清楚要留下她了吗?” 沉默中,空气松松垮垮的荡漾着,馥汀兰依旧淡淡道,“既然是命运,我便不弃吧。” 吴倩玲有些激动的点着头,明显松了一口气,她为馥汀兰开心,这是馥汀兰孤身一人后真正的第一位亲人,她也很期待这位亲人的降生。 “你说男人是不是都是骗子!”馥汀兰有种恨卡在喉咙里,表情像是在无奈的嘲讽自己。 “没有啊,思源的爸爸就很好,是个老实人……”吴倩玲脸上生出一片红晕,她很少提起自己的爱人,说起来他们三年未见了,她不是有意在馥汀兰面前提起的,于是赶紧将后面的话都咽了回去。 吴倩玲的爱人陈秉承是铃铛的后人,因馥汀兰一直怀疑害了自己家人的根源与扶国有关,而那只操控自己的无形之手,也许也并不在国内。四十年前,她便开始筹划在扶国的布局,在扶国她也渐渐小有势力,创立了W祖国社,专门负责古玩回流的业务,但在三年前,扶国的总负责人程老病危,急需一位继承人,却始终没有合适的人选。在吴倩玲生下陈思源没多久后,陈家发现陈思源天赋异禀,陈秉承便主动提出以带着陈思源去扶国求学的名义,帮助馥汀兰调查扶国的情况,馥汀兰考虑再三将陈秉承以W祖国社继承人的身份送往扶国,由于身边无亲信之人,吴倩玲便留在了她身边。 馥汀兰面色青白,手脚凉得像冰块一般,吴倩玲担心的紧,“小姐,你每天这么难受,我们去让医生给瞧瞧吧。” 馥汀兰像是苦笑了下,眼睛直直的盯着面前那面爬着青苔的老墙,用低沉的声音说:“不去了。” 午后阳光散去,吴倩玲扶起她。 馥汀兰身穿着黑色的长裙,小腹微微隆起,她优雅的将手腕搭在了吴倩玲的手上,向屋内走去。 都说时间会抹平一切,慢慢的,所有噩梦都会忘记,然而在馥汀兰的世界里,她只要犯错,便会迎来万劫不复。百年前,她由于好奇心动了父亲拿回来的古钱币,彼时她身陷一个沈安之的替身的迷惑,动了儿女私情,她的世界像是被谁的大手用力捏变了形,什么家世鼎盛,什么青梅竹马,什么一见钟情,一瞬间都积压在一起变成了黑暗森森的地狱,她能清楚的听见那洪水四溢的声音,亦可以看见那些美梦断崖式崩塌的景象,然后在那些影子深处,她总能看见沈安之,脸上带着温暖的微笑,向她伸出一只右手,轻唤她的名字“阿兰”。 “你说,一个女人若能被一个男人骗一辈子,是不是也很好?” 第五十六章 我从初雪来 心中已经干涸的馥汀兰,在接受了要下我的时候,便将我视为她唯一的希望。 她虽然得到了永生,但身体一直并不好,怀了我不久便开始身体不适,呕吐、眩晕,比任何一个人怀胎都要辛苦百倍。吴倩玲给她请了私人营养师调理,可是也没有太大的起色,她强迫自己努力的吃饭,努力将我这个还没出生的孩子养健康,可还是时常的忧心,担心自己的不正常体质,毕竟岁月没有给过她答案,她真的很怕遗传给我。 再后来,馥汀兰变得嗜睡,几乎每天只有中午的时候,勉强的吃口东西,吴倩玲扶着她在院子里走走,她便又睡下了。 几次昏昏沉沉中,她仿佛感觉窗口有风拂进来,窗外有熟悉的脚步声,她惊喜的看过去,沈安之如初见,在轻轻唤她的名字,走过来探身在她身前,拉住她的手,“阿兰,你怎么了?” 她模模糊糊的问着,“安之,我们这是在哪?是不是我刚刚做了一个很沉的梦?” 还是从前那个万份依恋的怀抱,万分依恋的人,正轻轻的抱住她,“别害怕,阿兰,你只是做了一个噩梦罢了,我一直都在你身边陪着你的。” 仿佛这八十年的须臾,爱恨恩仇,不过是馥汀兰的一场噩梦罢了,沈安之就坐在床边的古木椅子上,手上不紧不慢地翻着一本书。 馥汀兰翘着嘴角,故意拉长了声音与他撒娇,“你不知道我这个梦做的有多辛苦,你要亲亲人家,人家才能醒来。” 沈安之笑得宠溺,轻轻说道,“整日这样粘着我,就怕日后孩子出生了,你就不要粘着我了。” 说到此,馥汀兰偷偷开心的紧,“我都怀了你的孩儿,你休想要抛下我。” 沈安之又走到床头帮她掖了掖盖在她身上的蚕丝被子,用食指刮着她的鼻尖,“你这小脑袋瓜一天天都想什么呢,我怎么舍得抛下你,就算我死了,我跨过阴曹地府也定是要回来陪着你的。” 馥汀兰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我想,大概就快要临盆了,你说给我们的孩儿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你那么爱喝馥芮白咖啡,如果是个女孩,就叫馥芮白,可好?”沈安之的样子变得有些模糊,馥汀兰执念不愿意醒来,继续追问着,“那如果是个男孩呢?” “那就叫沈旭,旭日东升的‘旭’。”沈安之拉着馥汀兰的手凉凉的笑着,“阿兰,见到他,便成全两个孩子吧,他是我的孩子。” “安之,你真会说笑,若都是自己的孩子,怎么能成婚呢。”馥汀兰吃吃的笑着,她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她想,沈安之还从未与自己成亲,这样子就怀了孩子总是不好的,她想要从蚕丝被里爬起来问个清楚,却怎么也动不得,太阳有些浓烈,她感觉腹间一股血气在上涌,灼了她的身体,渐渐的她脑子变得不清不楚,又睡沉了。 她一次次在梦里这样与沈安之相伴,荒唐的几乎快要将梦里当作现实去待,不知道为什么老天从未眷顾过她,连这样的日子也并不多,噩梦便再一次狠狠的向她袭来。 时光又到了初冬,下着初雪。 馥汀兰已经日夜颠倒了,吴倩玲每隔两个小时便会进来照看她,那一天,她蹑手蹑脚推门进来,轻轻唤她,“小姐,小姐,您醒醒,我刚炖了燕窝……” 吴倩玲顿住步子,看见被子上一片血迹,她掀起被子,发现馥汀兰昏迷在一片殷红中,嘴里还隐约的吐着字,抓住了她的手,“痛……” 吴倩玲一阵叠声的叫喊,她哭得厉害,好不容易镇静下来,“小姐,我这就去唤医生,医生……” 由于我的早产,措手不及的又打破了一时的风平浪静,好在吴倩玲有过一次产子的经验,这医生竟有备无患的备好了婴儿保温箱,也正因此救了我和馥汀兰的命。 折腾了一天一夜,终于在次日的黎明破晓前我出生了,她仿佛胸腔那点唯一的热乎气也被抽走,整个人从里至外都是冷的,痛苦的用气声说道,“倩玲,陪我一会儿,别扔下我,就一会儿……” 馥汀兰勉强拉住吴倩玲的手,她很想看看刚出生的我,却已经不省人事。那样子十分让人怜惜。 医生摇了摇头,“这么美的一个女人,为何生得这么悲惨,也不见有其他家人来看她。” 这场接生,也如他的一场劫,馥汀兰血崩,我又早产了一个月,倘若这母女二人死在他手上,便只能在大牢里度过余生了。他的手还有些颤抖,提起两个沉重的医疗箱与助手一前一后离去,“如果不是有人背后交代了,说什么我也不会揽这一摊子烂事,你跪着求我也没门……” 医生不小心被门槛上的冰水滑了一跤,医疗箱散了一地。崴得倒是不厉害,他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脚踝,尴尬着使劲踩着地上的雪,气急败坏的捡完了东西,扔下一句,“真是晦气!说好了,我们彼此不认识,她后面是死是活与我无关!” 馥汀兰一直侥幸地以为,沈安之还待在她的身边,然而梦醒之后,梦中如何,怎能忘得干净,她终究还是要有更多的勇气,再一次面对现实的。 没有人知道那些梦对于她来说有多么重要,与现实的吻合,更是让她惊出一身冷汗。从那个日子开始,沈安子便不曾出现在她梦里,她知道,今后也不会了,这一次她终于大彻大悟。 半个月后,有吴倩玲的照顾,馥汀兰身体有了些起色,终于能起身靠在床栏上,却已瘦成了纸片,然而她的心从未如此的清醒。 爱这种东西,让人变得非常卑微,她一梦醒来,悔不当初又怎样,这便是她的劫数,付出的代价是错误的诞下了别人的孩子,孩子的爸爸不是沈安之,如今就算沈安之安在,他们也永永远远回不去了,她亦再不是当初为了情感可以局促不安却又可笑的阿兰了。 入夜后,吴倩玲边喂馥汀兰喝着汤羹,边安慰着,“小姐,孩子还要在保温箱里养半个月,她这几天养的好,过不久您就能见到她,我都偷偷开心了好几天了。” 馥汀兰并没有欢喜的模样,她目光沉冷,气息微弱的开口,“她是个女孩儿吧。” 吴倩玲顿住,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她很怕说错了什么,引得伤心处。 馥汀兰沉默了好一会儿,那神色格外陌生,“就叫她馥芮白吧。” 第五十七章 你们一定要好好的 时间已经是冬月底,这个季节的京海阴冷多雾,尤其夜晚,在馥家的老宅,馥汀兰在起居室中,脚下放着一盆熊熊的炉火,她腿上着厚厚的羊毛毯子,窝在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笔记本,在认真的写着什么。 在经历了这场浩劫式的变故后,馥汀兰虽然还是很消瘦,但脱胎换骨的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变得异常冷静,当然也异常的平静,故而看上去神采奕奕,似乎已经遗忘了以往纠缠其中的心结。 仍躺在保温箱里的我,使得她背负着沉重的母爱之名,虽然她对于母女之间见解尚还非常粗浅,但拿出足够的耐心,全神贯注的等待着我能够在保温箱里获释,并每天坚持的记录着第一次看见我的心情,以及等待我的心情。她没有结过婚,没有丈夫,年过百岁,身侧清冷,因此而神秘无比。 吴倩玲将一个简单的箱子搬到了门口,挂着心事站在起居室门口。馥汀兰拍拍身侧的座椅,吴倩玲走过来坐在了上面。 “小姐,这么多年了,我舍不得您……”吴倩玲泪涌了出来,哽咽着想要尽量的将话说完整,她眼圈红着,只一个劲儿的摇头,“孩子还没满月,您为什么……这么急要赶走我啊……” “好孩子,你跟了我这么多年,难为你了。”馥汀兰放下笔记本,用右手擦拭着吴倩玲的眼角,抚摸着她的头发,“当年我答应过你婆婆,在适当的时候放你们全家自由,我想现在是最好的时机,趁这次你们家人团聚,去那边也帮我办一件事。” “那些事我不懂,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吴倩玲想也不想地回答。 正说着,座机响着,吴倩玲接了起来,默默咬了下嘴唇,正要挂断,馥汀兰温柔的看着她,轻轻说道,“接吧。” 电话那端是五岁的陈思源,听说妈妈就要来了,每天都在扶国迫不及待的要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爸爸说我快要看见妈妈了,可是妈妈怎么还在电话里?”电话那端的陈思源奶声奶气的问着。 “思源……”吴倩玲又看向馥汀兰,将电话筒小心的掩在手心,尽量沉着声音说道,“思源乖,妈妈正在陪你祖奶奶说话呢,让爸爸陪你,明天就能见到妈妈了。” “我讨厌祖奶奶,我要妈妈……”陈思源被陈秉承一把抱到了一边,匆匆忙忙与吴倩玲交代了几句便挂了电话。 “小姐,您与我一起去扶国吧。”吴倩玲眼眶又红了,她是真的舍不得,这十年她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贴身在馥汀兰身边,若自己真走了,谁能照顾好馥汀兰和刚出生的我,而馥汀兰又如何独自爬出那阴暗无光的地狱? 在很多年里,诸多猜测不过是闪念之间,但馥汀兰在经历了马子皓事件后,她确定了一件事,八十年过去了,这群势力从未消失过,这背后操纵者非常热衷于对她的监视,还进行了严密的计划。 千方百计诱惑她与一个陌生男人发生了关系,究竟为的是什么!尤其在她难产垂死的时候,恰巧出现了一位医生肯帮她接生,又恰巧提供了可以急救孩子的保温箱,当时她虽已极近昏迷,但她听得真切,医生临走时说的那句“有人背后交代”深深的点醒了她。 且说一个医生偷偷跑出来救助一个病人,这大概并不算稀奇事,可育儿保温箱是需要正规的购买渠道才能获取的,尤其是在紧急的时刻能够立刻调动医疗器械的人,绝不可能只是一名普通的医生。这个时候,这是一种试探,也是一种冒险,本来她心里并没有底,毕竟馥汀兰不是个善罢甘休的人,于是她偷偷派人顺着这个保温箱的批号查去,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保温箱的买家是京海市的一个小医疗器械公司,而这家公司是受托于巴诺市的古玩收藏世家东方家,而这真正的背后委托方是扶国水冗集团,这一切证明了馥汀兰多年的猜想,她担心这件事用通讯传给陈秉承会被人监视,于是正好趁着吴倩玲去扶国到机会,将消息带过去,她要让陈秉承查出水冗集团的背景,她预感到也许真正的暴风雨就要来了。 “倩玲,办完这件事,我会让秉承离开W,我留给你们的,足够你将思源培养成骄子,不会让你们有后顾之忧。”馥汀兰并未像以往那般生冷,而是放软了口气,停了停,意味深沉的吸了口气,“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等人,所以去了就别再回来了。” 而后吴倩玲一直呜呜的哭着,馥汀兰一直沉默着,并未再说过话。 馥汀兰让吴倩玲将摇椅放在窗边,料想第二日会天晴,她准备随时迎接我,毕竟从此以后我们俩要相依为命了。 这件事是吴倩玲为馥汀兰办的最后一件事,她看着吴倩玲穿过门厅,便将头别过,看着墨色的窗外,面色依旧平静,但是眼里装满了血丝,那些伤感的情绪被她控制在那深邃的眼眸里,她听着吴倩玲抽泣着继续向外走,停在了客厅深处,最后打开了门走进了院子,那熟悉的背影提着一个小箱子,终于消失在了馥家大院。 她抬眼看着吴倩玲最后消失的位置,唇边现出一抹浅浅的微笑,透着些无奈,“人间终有聚散,不要让我牵挂,一定要好好的。” 这是一个很戏剧性的游戏,由于馥汀兰的好奇心,调皮的碰了那枚古钱币,于是她成了被冻龄的人,一夜间馥家惨遭灭门之祸。又用了百年,她被精心安排了一次乌龙生下了我,而她直到抱起我时,才知道那阴谋才仅仅是个开始。 吴倩玲走的第二日,阳光开始明媚起来,午后,馥汀兰在窗边的摇椅上晒了好一会儿太阳。目不转睛的计算着时间将近,于是满心欢喜的走过去打开了保温箱。 与此同时,惊叫了一声,馥汀兰左手心出现了一枚古钱币形态的血印,正向我幼小的身体吸附而来。 第五十八章 价值连城的赝品 一间摆设雅致的书房,馥汀兰穿着黑色的睡衣,端庄的坐在一张靠墙的黄花梨桌案旁,聚精会神的盯着一个书画卷缸。 这是吴倩玲到了扶国给她寄回的礼物,同时寄来的还有一封信,由于海关的原因,这些东西辗转一个月才到了她的手上。 这距离我满月后出了保温箱的那一天已经过去了快整年,虽然她过程很辛苦,却也面对了我很可能继承了她特殊体质的事实,她尽可能详细的记录着生活中的细节,很怕落下什么,再度造成不可逆的未来。 她想了无数的办法,并枉费了许多精力,结果证明,她无法解决我是她的人生钥匙的事实,对于我,她能做的唯一保护便是不要让我直接的接触她。自己的孩子不能去触碰,那滋味可想而知。 浓郁的花香从开着的窗户飘进来,秋季有些燥热,我躺在木马摇床里开始烦闷的哭着,正在打盹儿的夏阿姨从椅子上弹起来,拿着拨浪鼓逗我笑。 她是接替吴倩玲工作的,虽没什么文化,但是却很合馥汀兰的眼,因为她的年龄已经近五十岁,身材略矮胖,但双颊红润,目光欢愉,仍给人一种爽直无邪的顽童印象,尤其做得一手好菜,这是馥汀兰选择她的原因。 另外,她又搬了一次家,离开了空荡荡的老宅,在近郊买了一处独立院子的二层小楼,重新配了一名管家、几个保姆、一名司机和一位家庭医生,家里的生活似乎因我而变得井井有条,或者说有了我以后,这里又成了她的家。 在这段时间里,她身体恢复的很快,每天早出晚归,却心里有了牵挂,回家时间即便很晚,都会在我身边看着我很久,眼中充满着无限的爱意。 馥汀兰在地上跺着步,像是完全没有听见我的哭声,捏着信全神贯注的读着。 小姐,托您的福,我们很幸运,我与思源爸爸补办了婚礼,我们现在过的很幸福,请不要挂心。 虽然他已经辞职了,但过程中见到了他的旧相识,也是京海人,想必很快便能融洽开心的。 这份礼物是思源爸爸为您特意挑选的,说您爱好书法,一定需要这么一个大小合适的器皿去装书画,听说实在国内被几经周折买到扶国的,又转了几手才到了他手上的。他反复强调这东西很贵,足足花光了您给我的全部嫁妆,让我一定要告诉您,我哭笑不得,但是又不得不进行转告,老陈是个仔细的老实人,您千万别介意。 对了,大概在一星期前,我们接到了一所名校的邀请函,大概在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我们要带思源要从扶国的三冲市去往王妃岛,如果那里不错且愿意接受思源的话的话,我们应该会留在那里,到时候我第一时间便会用新电话联系您。 很想您和孩子,一定要多保重! 这封信毫不夸张的说,让馥汀兰预感了一些事情。 她反复琢磨着那封信中反复强调价值的用意,她知道陈秉承并不是一个小气之人,况且他是个保守的人,绝对不可能花钱买这么贵的玩意儿给自己,更没有必要去与自己反复强调花销,因为馥汀兰独活这百年,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是为了文物回流,他完全可以与自己请一笔资金去购买,怎可能花掉吴倩莲的嫁妆钱,对于字眼说的如此谨慎,陈秉承是想告诉自己什么呢? 吴倩莲不是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她在信中有意提到遇见了京海的旧相识,又说想必会相处融洽,那很显然便是在那时发生了不愉快,这个人会是谁呢? 馥汀兰盘算着,再次回到了靠墙的桌边,盯着那器皿。 这是一鼎明末青花山水卷缸,外表细滑,缸内有很细腻的手工痕迹,一看便为稀有之物,任何顶级专家看后也都会爱不释手。 说起吴倩玲的嫁妆,馥汀兰确实手笔很大,八位数字,按这器物来说,评估价值可是远远高于这个花销。她脱掉手套,闭上眼,将手轻轻拂在卷缸上,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惊奇的睁开了眼睛,并轻轻锁起眉心。 她在这个器物上看见了一个现代的工厂,一群专家模样的正在拿着一鼎明末青花山水卷缸仔细的比对着,在工厂里放着一排器皿的胚胎,这竟是一个十足的赝品,且只是之一! 这个发现确实极端重要,她解开了信件中的一些疑虑,陈秉承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有人在国内造假,并已造得出神入化,卖向了国外市场,这个黑市的生意,不是一般的盗贼之术。若不是馥汀兰具有特殊的能力,以她行家的全部眼力,也未看不出破绽,这等造假的功力是顶级工匠师都无法触达的。 馥汀兰笔直的坐在黄花梨椅子上,手里捏着一柄放大镜,仔细的查看着卷缸的纹路,又将它的底翻过来仔细的瞧着,而后眼中带有不确定的将卷缸又平放在了桌案上。 “怎么会没有一点点破绽呢!”馥汀兰在心中反复思忖着这个疑团,沉浸于深思之中,一直缄默无言。 可是的确是没有破绽,纹路、重量、细节,连内部都谨小慎微的处理,丝毫看不出做旧的痕迹,馥汀兰因为用力思考,额头上冒出了丝汗珠,又拿出那封信仔细的读了一遍,她唤来了管家。 管家恭敬的站定在馥汀兰身前,轻声问,“小姐,需要送保险柜吗?” “我这几天出去时,可有错过的什么电话吗?”馥汀兰站起身来。 管家轻轻摇着头,“小姐,并没有过电话。” 她用右手的食指低着唇反复思考着,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快步走进书房,有些紧张的拿着电话,手指颤抖,拨着吴倩玲扶国的家中电话。 电话那端始终是忙音,馥汀兰紧张不安的放下话筒。按照信件上的时间,很可能他们一家人已经由三冲市出发去了王妃岛,或正在路上,这东西被耽搁的运送路途时间,刚好让她错过了与吴倩玲通电话的时间,他们突然带着孩子去了外市,这件事让她心里突然很不安,重新陷入紧张的思索之中。 她表情异常严肃,双眼露出压制的恐惧,除了我,吴倩玲一家人是她世上唯一最亲的人,她过去所遭遇的不幸更加使她容易想到一些阴暗的方向,她由激动变得异常痛苦。 十分钟后,我的哭声交杂着电话紧促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这声音如那种已经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人在求救般令人害怕。 第五十九章 记住你的家族使命 那是在一九九八年春天,馥汀兰由于过度操劳,把身体累垮了,健康尚未恢复。 她是个极度执拗的人,自然身体的原因与我的早产及心情抑郁有关,但最主要的是她相当长但一段时间里,始终陷入悲痛和自责之中。因为此时距离陈秉承夫妇去世已经整整半年,那场突发车祸仍令她记忆犹新,每发生一步总是使她惊讶不止。 这次车祸是在陈秉承刚刚卸任W祖国社社长后,带着妻儿吴倩玲和五岁的陈思源由三冲市去往王妃岛的路上发生的,馥汀兰认为发生的极为蹊跷,或者说她确实认为,他们的死与自己有绝对的关系,且也是背后隐藏势力的阴谋之一。 在送吴倩玲去往扶国前,馥汀兰曾口述吴倩玲转达陈秉承帮助她办最后一件事,帮助她查清楚扶国“水冗集团”的背景,而查清楚时便是陈秉承彻底放下繁琐工作的时刻。所以当馥汀兰收到了吴倩玲的书信时,她很清楚的是,那件事情有了实质的进展,陈秉承如此着急立即卸任离去,也定是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原因。 陈秉承本就是个生活相对单一的人,在卸任前的一段时间内,去社里上班,出席会议,社交上都是按照秘书处流程详细安排,其余时间便在家里陪伴妻儿。仅在离开之前,与前任社长程老的小女儿程芷晴见了一面,因为她即将接任下一任的社长,两人用了一整天时间交接了社里的工作,一切行为并看不出他在办什么私事的痕迹。 根据W祖国社留存资料,在这次事故时,由于车子整个被撞变形,当时只来得及抢救出五岁的陈思源,因为是深夜,光线十分有限,正当急救车人员进一步展开营救,便发生了巨大的爆炸,烧毁了陈秉承夫妇的身体和一切可能的相关证物。 而后,陈思源被送往医院,被当即宣布死亡,在两个小时候后他却奇迹生还,并昏迷了整整一个月,索性醒来。程芷晴帮忙将他完好无损的送回馥汀兰身边。 馥汀兰因此而悲痛,并针对这件事进行了倒推,调查“水冗集团”这件事如果说是个小小的舞台,那么首度出场便上演了一出大戏,大张旗鼓的砍断了馥汀兰的左膀右臂,她思考了很久后,得出一个还未被证实的答案。首先,陈秉承夫妇意外去世,如果是人为,那么他们是否已经发现了什么组织或是什么人的把柄,那个会不会正是馥汀兰想要的答案,在她收到的吴倩玲的信件或陈秉承送她的卷缸中,也或许在程芷晴手中,还有一种极大的可能,便是已随着这次交通事故彻底被毁灭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吴倩玲发生事故之后,馥汀兰收到的那推迟一个月的卷缸和信函,她时常翻阅吴倩玲那唯一的遗物,疑点重重,使得馥汀兰有机会证实了这大概是一种新的斗争方法。 她着人查了陈秉承的账户,在他出意外前二个月,的确曾支出了一笔八位数的巨资,消费记录显示为扶国的一名个人收藏家。这位收藏家在二十年前,于三冲市一年一度最著名的国际古玩大会,以一亿扶币作为成交金额买入,折合后不过六位数。若是真品明末青花民窑,这个价格拿到现在也很合理,而陈秉承宁愿花多两位数高价购买,很可能是提前获晓了这鼎卷缸是赝品,故意寄给馥汀兰,可是除此之外,她依然毫无头绪。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让她想不通的事情。 馥汀兰放下吴倩玲最后一封书信,仔细的卷起那张纸片,认真的观察着陈思源。 这一天突然阴雨绵绵,加上冷风劲吹,屋内气温骤然下降,还不到六岁的陈思源正在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当看见馥汀兰正关注着自己,便将眼神飘向正在摇晃着的婴儿车,眼神中透出与年龄十分不相符的沉稳。 管家拿来一个暖炉放在了婴儿车旁边,并在他旁边的小桌子上放了一盘草莓,“亲爱的小少爷,靠近火一点点,暖暖你的脚。” 陈思源十分有礼貌的向管家缓缓点了点头,“谢谢您。” 由于冷热交叉,他打了个喷嚏,陈思源不自觉的脸侧向一旁,用手掩住了嘴,并用随身携带的手帕轻轻的擦了下嘴角。 那是一个大家族的标准礼节,这样不经意的细节,已经多次出现在了一个不到六岁的孩子身上,看到这里馥汀兰万分疑虑的靠在躺椅上,陷入沉思。 与其说这个些细节过于正统而成熟,更不如说她似曾相识,那是沈安之特有的习惯。 她还清楚的记得,陈思源被程芷晴着人送上飞机后,便一个人漂洋过海到了京海。馥汀兰带着复杂的心情带着管家和随从等在机场,他一个人远远向她走来,始终用一种激动的眼神看着她。陈思源看上去并无悲伤,也无胆怯,反而有着同龄人没有的沉稳明媚。 他被带回家中以后,馥汀兰几次问起陈秉承夫妇的事故,他都会回答说,自己当时太害怕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而自己万分思念父母,并会在动情之处,会哭泣,并扑向自己的怀里,寻得安慰。 这一切再正常不过,并无丝毫可疑之处! 想到这里,她觉得自己是疯了,毕竟不再是那个两年前还在还充满一丝幻想的馥汀兰,理性告诉她,这绝不可能! 馥汀兰早就厌倦了那段被动如行尸走肉的路程,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强迫自己将这些想要完全弄清楚的念头打灭。亏欠陈秉承夫妇的,都要还给这个孩子,她要将这个天资过人的孩子培养成一个品行端正、性情温和,并且工作很努力的人,对,这有这样,自己才能打消那些奇怪的念头。 可是想到这里,她也头疼,毕竟自己带着孩子很勉强,且对这个过于早熟的孩子有些无从下手,这件事使她很烦恼。 “思源,来。”馥汀兰耐着心思唤陈思源至身侧。 陈思源有章有法的从小椅子上起身,懂事的端着那盘草莓,轻轻放在了馥汀兰手边。 “过段时间送你去上学吧。” “不想上学,我已经在扶国学习完了高中课程。” 馥汀兰聚精会神的思考着,陈思源的确出生便是个天赋异禀的孩子,也许他可以更出色,于是她又道,“总要学习一样,你可以自己选择。” “我想与您学,什么都行。”陈思源眼神坚定的看着馥汀兰。 馥汀兰在坐在摇椅上,与站立的陈思源相对而视,她稍微停顿了一会下,继而说道,“以后我既是你的爸爸,你的妈妈,也是你的老师,你叫我馥先生吧。” “是,馥先生。”陈思源声调十分缓慢,说话很注意用词,轻轻的点着头。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馥汀兰轻轻的盯着陈思源,静静的看着那仿佛结过冰的眼睛,在那里看到了似曾相识的同病相怜,而那孩子也轻轻的回应着,眼神里飘动着最后一线希望。 “我知道,馥先生。” 馥汀兰无法解释那种感受,她很讨厌那种带有希望的样子,于是闭上了眼睛,当然以她的心态,她很快想明白了需要怎样去塑造眼前这个孩子,当她重新睁开眼睛时,眼中透出的是一尘不染的情绪,用一种低沉而不可逆的语气说:“从此以后,你要记住你的家族使命。” 第六十章 危险的博弈 这并不是春天的理想日子,天色已经昏沉了一个星期,屋内阴暗潮湿,侵骨的寒冷。馥汀兰吃过早餐后,嘱咐多加些炭火,便将我与陈思源交给了管家,匆匆出门。 她最近忙得狠,在整理她老宅的旧物,参加古玩拍卖会,并预备为陈思源建立一间私人博物馆。选了几个地址,她都不太满意,于是这样一个清冷的早晨,便又去了远郊。 陈思源在婴儿车旁边的桌案上写毛笔字, 屋内暂时只有我们两个人。很近的地方,炉火在熊熊的燃烧着,一阵阵浓烟滚滚而来,弥漫在我们所在的空间中。由于馥汀兰一直担心有人窥探她的生活起居,这栋房子几乎终日拉着窗帘,所以很快不成形状的一片模糊不清的东西四散在空间中,深黄色的浓团隐隐约约覆盖向视线,我们很快处于窒息状态。 在管家发现我们的时候,浸了水的手帕盖在我的脸上,陈思源倒在一边的地上,口鼻捂着一块浸水的绢纸,可以看得出,他由于身高受限,但正准备打开一扇窗。 啊哈,多么的智慧,用此方式救助一个婴儿和自救,恐怕成年人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况且如果不是他,恐怕无论如何已是一个无可挽回的结果了。 当然对于这样的事情发生,管家和几位家庭助手都很紧张,发现时便立即打开了通风的窗子,同步叫了私护医生为我和陈思源进行了救治,并打电话通知了馥汀兰。 馥汀兰带着司机赶回家时,我与陈思源已经脱离了危险,正在睡床上休息,将养两三日便无大碍了。 馥汀兰脸部显然更加苍白,她眼神像可以穿透人心般打量着屋内所有的人,然后镇静下来,坐在了正中间的椅子上,指尖相互交叠,听管家迫切的陈述着详细的事情经过。 显然各位若有有哪个的确想置于我与陈思源死地,那么在馥汀兰回家前我们便已经一命呜呼了,在馥汀兰断定这的确只是个事故后,并没有责怪各位,她首先一言不发,而后用丝毫听不出情绪声线道,“从今日起,每人双倍的工资,至于照看孩子的职责,我想管家会分配好。” 管家扯动颤抖的嘴角想要说着什么,却发不出声音,顺从的眼神有些湿润,忠诚的将身子鞠了下去。 “将房子内陈旧的设置全部更换了吧,不仅仅是取暖设施,认真排查一下其他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馥汀兰起身前说了这句话,话没说完整个人已经走到了桌案前,她身子一颤,停在了那里。 那是一副兰的繁体字,虽然还有几处笔划没有写完,但是可以很清楚的看清楚“蘭”这个字。 “是谁!”她并不清楚这是一时的癖好还是一项阴谋,她看到了一个令她无比惊诧的事情,馥汀抬起眼睛看向管家。 “怪我的差错影响了小少爷写字。”管家看了一眼那副字后,又恭敬的低下了脖子,“很可惜还没写完,就遇见了这样的事,都是我的错……” 管家年岁已近六十,灰白的头发,有浅浅的灰白连须胡子,性格是不太会表达的那种,他正想再次抒发自己的歉意,馥汀兰一把抓过这张纸,手部明显有些颤抖,向房间内走去。 陈思源平时喜欢在宣纸上写写画画,但也都是画一些奇怪而看不懂的东西,若不是因为这次突如其来的事故,她并不清楚陈思源会写毛笔字,而这个字分明就是沈安之的字体,哪怕化成灰她也认得! 馥汀兰坐在书房里,面部的冷静一扫而光,她紧蹙眉头,独自在那里出神,整个身体都有些颤抖,她面前的桌子上摊着那张带有“蘭”字的纸,她回忆这次陈思源回到她身边,恍惚一见,比管家那等板正的老者还要严肃沉稳,虽也流露过一番少年的神色,却也令她琢磨不透。她眼中几番明灭,反复的咕哝着,“这不可能……” 馥汀兰痛苦的强行自己变得冷静,很快又恢复如常,她必须冷静。 陈秉承夫妇离奇的死亡事故,陈思源在医院宣告死亡后又奇迹起死回生,一个拥有救生常识,在紧急时刻能够救下自己女儿和自保的六岁男孩,写的毛笔字是繁体字,且字体与沈安之一致…… 馥汀兰的心底打了个寒颤,不敢再想下去,并不停的否定自己的判断。对,这一切不过是胡乱猜想罢了,陈思源本就是个天赋异禀的孩子,毕竟他一岁不到便被养在了扶国,不被不了解的地方还有很多,或许他在扶国学过书法,或许有人故意交他模仿过某种笔记,那么又是谁精心设计了这场精彩绝伦的好戏!或许自己太过于敏感了,一切只是巧合,又或者她根本不会有机会猜出事情的真相。 馥汀兰反复的否定着自己的结论,并且提醒自己,不能用这样一副字说明什么,尽管已经智穷计尽了,那些暗中窥视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但她要对付的绝不是自己的家人,而是那些不为人知的外人。陈思源是一个可怜的遗孤,他的少年老成是因为受到了父母双亡的打击,他不过是个六岁的孩子,她定要好好待他,更何况这次这个孩子刚刚还救了自己的女儿。 这一番惆怅感喟下来,她便彻底稳住了心神。事实上,馥汀兰自从生下我后,早已不再想起那些前尘往事了,正如若活的沈安之再度站在面前,她也再生不出以往的波澜,前尘往事不过遑论罢了,又何况仅是一副子虚乌有的残字。她将唯一的爱彻彻底底的交付给了我,大概只有做了母亲的人能够将这样的感受理解得更加通透,当有了孩子后,孩子便成了女人的命,什么过往,什么海誓山盟,如此都比不上对孩子的占有和期盼之心,她唯一要保证的仅仅是我的安全。 拨开暮色,馥汀兰将那副字小心收在了保险柜里,收起凛冽的心思,在柜子拿出一瓶威士忌,倒进水晶杯里一盎司,一饮而尽后,她开始检查家里的家具和安全设施,每一处她都细细品量,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后,她才再次瘫坐在书房里。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馥汀兰变得大胆了起来,她手中敲着折扇,又吞下一口酒,突然似想明白了什么。 这件事若大张旗鼓的提起来,真的打草惊蛇反而显得她没气度,就算阴谋已经进了家门又能怎样,通过这件事她可以很肯定的是,这些花大量时间的暗中观察者目前只是像观察动物生长一样的窥视着,暂时并没有伤害自己和女儿的目的。况且她早不再只是个一无所知的提线木偶,她在悄悄的建立着自己的势力,博弈是相互的,便是在一纵一扯之间,早晚还会露出马脚的。 第六十一章 你终究只能是我的 是夜,馥汀兰守了我好一会儿,便踱去了陈思源的房间,坐在了床边的椅子上,“思……思源,若醒着,便与我聊聊吧。” 陈思源僵了一僵,他早早醒了,但他委实有些轻微中毒,这个弱小的身体似乎还是承受能力差了些,便是醒来后,依旧头眼晕花。一闭眼,面前一派黑茫茫中总能呈出馥汀兰的脸来。想着想着她便真的来唤他了,无论如何也要摆出合宜的礼度,要知道,他绕了九曲十八弯,煞费精神之力,只是为了馥汀兰而来。无论什么事,他都会为了这个人尽力而为,只是这个最熟悉的人,在他千山万水赶回来时,已变得陌生,样貌还是那个样貌,两眼却充满了冰冷,让人无比怜爱,只是他这般身躯……想到这里,他十分惴惴。 半晌,他笔直地挺着身子坐了起来,样子就像一副灵魂扯着一个死去多时的躯壳,头上挂着汗珠,嘴角却轻轻扯出个勉强的笑容,并准备起身下床,“馥先生……” 馥汀兰面上瞧不出什么大动静,一张脸却比平时见时还要白几分,衬着乌黑的发丝,显得有些憔悴,她扶额,抬了抬手中的扇子,点头示意他不要动,“无妨,这些规矩都是百年前的规矩,你便依着现在的吧,随意一些。” 陈思源听得这话里有话,却也十分沉稳,恭恭敬敬向馥汀兰道了谢,便还坐在被子里,不动声色的等着馥汀兰再说着什么,两个人虽然样貌一长一小,性子看起来倒也合衬。 馥汀兰附身将一张小毯子披在了陈思源的肩膀上,愣了好一会儿,回神问,“身体可好了些吗?” “我好多了,劳您挂念了。”陈思源脸色有些发灰,时不时用小手揉揉额角,他抬头正对上了馥汀兰沉沉的目光。 “今天谢谢你救了馥芮白,也救了你自己。”馥汀兰平易近人的样子又亲切,那一双眼睛凌厉漂亮,望着很显冷气,自然而然的带出几分威仪,陈思源想透过那目光读到些什么,馥汀兰却突然又问了句令他唏嘘的话,“你愿意与我一起守护馥芮白吗? 她提出的任何事陈思源自然都是无法拒绝的,哪怕是要立刻取他的命,然而这件事,却比取了他的命还要痛。 陈思源眼角有些湿润,却忍住了,脸上挂着的还是那副淡定模样。他早已将自己情根深重的样子隐藏得天衣无缝,可他心里依旧做不到岿然不动,要知道,自从他看过了已经出世的我,他不知道夜里偷偷哭了多少次,他一边悲苦着,一边埋怨着自己,馥汀兰终究是与别人一起了,还生下了孩子,那永生永世的承诺,只有他心底默着,大概在馥汀兰心里,早已随着百年荡去了吧。 陈思源尽量令自己眼中闪烁出好奇的目光,淹没住实则颓然之气,稀奇的样子认真听着。 “我的世界只剩一片黑暗,你说对于馥芮白来说,会不会只有彩色,你说我们做得到吗?”馥汀兰抬起一张刚柔并济的脸,认真的盯着陈思源。她一边试探着,一边刺激着,如此话语,一个六岁的孩子是否真的能听得懂她这番深奥,她却也拿不准,但她总能在陈思源眼神深处,找到一团熟悉的气泽,尤其是在此时。 恍一听到馥汀兰这番话,陈思源便只有点头,他似乎快要适应了这个身体的年龄,凡事简单如孩童一般,却又很快意识到在馥汀兰身侧容不得半分马虎。 他心中一抽,馥汀兰今时不同往日,不仅与他说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话,更像是一种微微试探。程思源反复在心里琢磨着,兰儿本就聪慧,二人又太过熟悉,所幸二人有丝深深的情根种在心底,却也早已垂死挣扎了,只是他还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地方暴露了,不管了,反正也没打算掩饰,暴露了更好,这幅身体总会慢慢长大,他便还会想出办法回到百年前二人的关系。 陈思源想过一万种方式,把馥汀兰紧紧留在身边的方法,不让任何人看见或接近她,如今他已经做到了,哪能轻易放手。只不过心中突然沉闷的狠,且用六岁的身体和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虽然听不懂馥先生的话,但这是思源的使命,馥先生求的,思源都做得到。” 这孩子果然十分邪性,一出毫无破绽的话,面无改色的令馥汀兰尚在茫然震惊之中。她起身用扇子拍了拍陈思源的肩膀,淡淡道,“心底要‘求’的东西,最好永远藏着,否则便是不复。从今日开始,跟着我吧。” 她揣着疑问,一不留神便念叨了出来,说完这一番话,馥汀兰心情略有顺畅,她一直纠结陈思源存着个什么心,但他显然做得滴水不漏,便是突然深究的心也突然消散了。 她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想不明白的事,还是糊涂点好,越是想,糟糕的事依旧会一下子涌出来,现如今自己的心中早已万念俱灰,只有女儿能让她十分忧心,何必一切都要清清楚楚呢?倘若以往遇见奇异的事情,她定要追究一个根,一个底,此番却不知道怎的,心中隐有抗拒,她点到为止后,反而舒了口气。 陈思源眼中隐蔽的闪烁了一下,仍然有条理的问道,“馥先生,您肯让我跟着了?” “认我当老师总是要正经拜一拜的。”馥汀兰怔愣着一双细长的杏核眼,轻咳了一声,正经的端端站在了那里。 陈思源察言观色是把好手,他自然知道馥汀兰的用意,立时便伏身大拜。馥汀兰满意的点点头,沉稳的收起折扇,满意离去。 馥汀兰迈着轻盈端庄的步子离去,待她走得够远了,陈思源即刻收拾出一副庄重冷峻模样,哀伤地回神,犹自低了一会儿眼皮,馥汀兰那心思,他看得清清楚楚,“如今这样看,也不算无药可救,阿兰这么着急的于我阐明关系,怕是担心逾矩,便是心里有我。” 更确切地说,沈安之在陈思源的身体里遗憾着,那脑子反复冒出莫名其妙的东西,这一顿胡思乱想让他开始昏昏然,似梦似醒的时候,心中一派澄明,他也不清楚是否叨念出了声音,他恍若立在一片花事正盛的树下,妖妖深处他还是沈安之那副倜傥模样,树间一滩人影晃动,回过头来是一个身着旧时衣裳的馥汀兰,沈安之向馥汀兰伸出一只手,“馥汀兰,我等了你这么久,你终究只能是我的。” 第六十二章 强大的两个人 “听说付家的房地产产业链完备,只是因为资金紧张而后继无力,我如果入资金五千万呢?” 馥汀兰脸上覆着黑色的面纱遮住了脸的上半部,她优雅的端着一杯馥芮白,右手拿着一把黑丝折扇,带着微微的笑意。很难想象馥汀兰会如此风轻云淡的面对一个外人,那双平静含笑的清眸深处,淡淡透过面纱,却没有温度。 陈思源端坐在她同侧的沙发上,穿着整齐的黑色小西装。 馥汀兰对面的男人是京海市三足鼎立的房地产商之一,排名第一的周家将大部分产业链接在商业综合体,所以总体走势最强。位于第二的林家,主做房产超市,坐拥京海一半的百姓住宅,低开低走,势头很稳。而眼前这个男人正是排名第三的付家家主付华强,他为人谨慎,是个难得的人才,只是能力虽强却魄力不足。由于他一直精功高端别墅,所以他的用地要求不仅高,而且使用面积低,购买人群有限,在建筑过程中由于需要投入大量前期成本,造成不能很好的资金回流,在周林两家的联手排挤下,几乎没有生路。 听得馥汀兰的话后,付华强眉心微皱了一下,同时有些不自在的轻咳了一声。 眼前这女子是他见过最难以接近的人,她越是不慌不忙,付华强越有些坐不住了,他不清楚馥汀兰的底细,但看上去这么年轻,且戴着面纱,神秘无比,一看便是出身勋贵,但她如此行事果断,这样一出手,任谁也不敢忽视。 “W小姐,付氏确实现在举步维艰,也许还会面临破产的风险,我知道你是有备而来,只是我资金紧张的情况还并没有公开,你是怎么知道的……”付华强声线低沉,但他眼神一直在探究着,却显然没有找到他要的答案。 他目前没有任何筹码,只能面对面前的选择,如果狠心放弃,他将面临的是倾家荡产,可是他如何赌在一个孩子和一个年轻女子身上。 馥汀兰口气淡淡,清雅金贵的面庞微微偏了下,“听说你手里有一块一直未开发的地块,就在京海的市中心的幽水湖边,思源,你的思路?” “这块地虽然优质,但是并不是一块纯商业住宅,有一半属于综合体用地,仅有一小块可以作为住宅使用,不适合盖大面积的别墅群,即使盖了几栋,也浪费了大量的可使用面积,且连成本的一半都回收不了,这也是付总一直没有开放的原因。我相信付总一直在纠结是否要将该地块变为低开低走的住宅用地,可是这并不是你擅长的,即便如此,你连收回成本都很难。隔壁林家地产在招拍挂期间拿走了大量的住宅用地,目前已经作为中端住宅打造,并开始树立地标式建筑,更是对您这片地致命一击。” 陈思源很认真的勾起唇角,故意停顿了一会儿,慢条斯理继续道,“但据我了解,周家在此处并没有拿到地,所以该处城区缺乏商业配套,这个位置不仅有一处风情秀丽的公园,且毗邻本市排名第一的重点小学。我的意见是高开高走,做京海最高端的住宅,主打大平层概念,限量定制九十九套,在一九九九年初启动造势,这样不仅有效利用了面积,同时满足了少数富人的心里,五十套便可以全部资金回笼。此外,在临街综合体建立时规划为本区域最高端的定位,只招商国际品牌,我们家族有把握引进本市第一家‘驴’牌直营店,彻底将京海的第一商圈强行牵引至此处,这将是京海最炙手可热的豪华学区房。” 付华强恶寒了一把,他挥去脑海中构想的画面,睁大了眼球古怪的看着陈思源,“这……这太妙了!一个孩子怎么能……” 陈思源自然是不喜欢被人这样看的,那张娃娃脸上染了些许厌恶。 “我要百分之六十七,这盘生意很合理,你知道,我完全可以不给你留股份。留下付家,是因为思源还小,太过招摇,剩余的这百分之三十三,你以管理股入股,你的任务是扶持到他成人,我再给你五亿,你退股,去做你想做的其他事。”馥汀兰强势开口,将合约放在桌案上,用食指轻轻推在了付华强面前,“付先生,敢与我赌这十二年吗?” 那坐在高定沙发上的画面让人看着赏心悦目,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上浮着意味不明的笑,馥汀兰抚了一下额上的发,摊了摊手,“国际象棋有一个规则,当你执的白棋king注定要被黑棋将死之时,可以在将死之前主动把自己逼至绝境,一旦白王无路可走,就算和棋。”她冰眸扫过付华强,看向身边的陈思源,陈思源回应着馥汀兰,从沙发上蹦到了地上。 馥汀兰抛出的话很显然让对面的付华强惊讶不已,微微张开的嘴有些激动的颤动着,眉间透着犹豫和不可思议之色,他小心翼翼的拿过合同,眯起眼睛,咬着唇杵在原处,那眼底的犹豫瞬间掠过,本想说什么,却卡在了嗓子眼里。 一声“嗯“从口中轻轻飘出,话落,馥汀兰一片了然地从沙发上站起身,展开折扇轻轻摆着着,戴着一股香风向外走去。 付华强急急追上两步,眼前清瘦纤冷的背影牵着陈思源的小手已经快要走出大门,他脱口而出,“W小姐,我现在签。” 付华强将签好的合同递给馥汀兰,并一直恭恭敬敬的将二人送上车。 陈思源发现付华强还在默默看着他们,眼神中像是在急于询问什么,于是按下了车窗。 付华强行了个礼,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里,带着羞怯,说道,“W小姐,陈先生,我希望你们能够善待我和我的团队,毕竟我最舍不得的就是他们。” 馥汀兰优雅的笑了笑,看着车外略带紧张的付华强,语气绵绵远远,“我今天会着人将一千万定金打在你个人账户上,作为你未来十二年后股权的兑付款,这样你也有了基础信任和生活保障。股权变更后的第一时间,我会将钱打在公司账上。” “您就不怕……不怕我跑了吗?”那一瞬间,付华强眼底的惊诧,不言而喻,他小心翼翼道。 “二个月后,我会继续入资五千万,你们去攻下南城的地标,有信心吗?”馥汀兰眼底透出坚定而寒冷,素手拍了拍付华强的肩膀。 曾经商战二十年,他独立站在人世间,冷清、理智,却也疏离众人,那些尔虞我诈的群类从未如此尊重过自己,如今,他如做梦一般,生怕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但他看到的是两位绝对强大的人。 付华强压抑在心底的情绪,终于有了爆发点,他摘下眼镜,愣在原处,眼底的融着泪,重新打起了精神,“有。” 馥汀兰收回目光,车窗缓缓而上,“这个项目就叫‘京海壹号院’,相信明年,付氏集团便是京海首屈一指的综合性房地产集团,没有之一。” 第六十三章 新邻居 深夜,陈思源从房间的壁炉台的角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很多小药水瓶,再从一只金属器皿中取出小注射器。他用白皙的手指熟练的装好针头,卷起了右臂的袖口。 他的右臂上密密麻麻有很多针孔的痕迹,针尖刺入肌肉后,他用大拇指控制着针心,他打完针后,直挺挺的倒在了松软的床上,像灵魂突然回到了身体里一般,猛然睁开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天花板。 他这样的动作,每星期都会有一次,我站在门边,悄悄的转身离去。 我这一年已经五岁了,他这样的情况,我已经看惯了,心中早已不以为然。陈思源从不让我进他的房间,这个举动甚至比馥汀兰还要神秘,至今我也从未将我看见的告诉过任何人,因为除了他,没有人会对我那么的亲近,那么的好,我真的很怕很怕失去他。 我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现在想想大概是一种身体与灵魂的稳定剂,那是一种高超的手段,至于他的一些情况恐怕只能在后面慢慢与诸位揭晓。但当时我便只以为那是一种可以让他兴奋及醒脑的东西,或者说有没有什么副作用我压根从并没有想到过。 次日清晨,我被噪音吵醒,我悄悄趴着窗子上,看见隔壁有人搬了进来。那栋房子原来是馥汀兰买给管家的,一直空着,如今不知道搬来的会是什么人。 陈思源走进来,插着兜站在窗子前,像个大人一样与我说话,“下个月是她的生日,我该送她什么好呢?” 他嘴里的她自然只有馥汀兰,我从小便知道,对于陈思源来说,馥汀兰极特殊的。 我嘟着小嘴,不满意的摇头道,“妈妈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 要知道人类在幼年的时候是最粘母亲的,对于我这个特殊的孩子来说,既没有见过父亲,也没有经历过母亲的怀抱,我的心灵就像小说情节那般歪曲着。大概所有的爱都来自于这个比我外貌上大五岁大哥哥。 “哥哥,你为什么那么喜欢馥汀兰。”我也很想取得馥汀兰的欢心,我羡慕陈思源每天能跟在馥汀兰身侧,更羡慕偶尔馥汀兰出席场合时会牵着他的小手,而我才是她的女儿,陈思源只我的表哥罢了,为什么就我不行呢!因此我偷偷的哭了很多次,可是一切都只是无济于事。 陈思源舒服的靠在我的小摇椅上,笑道,“我们一起为她准备一件吧,你不知道吗?这样她会很高兴的。” “你见过她很高兴的样子吗?”我打了个深深的哈气,继续看着窗外。窗外有一个长得很干净的男孩从窗前经过,我打哈欠的样子刚好被他瞥见,他对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就跑去了隔壁的方向。 我正想继续问着什么,陈思源塞给我一颗奶糖,“乖,猜可不是个很好的习惯哦。” 我点着头,表示领会了他的道理,可是事实上当时的我并没有懂得什么。 “隔壁的房子不是管家爷爷的吗?那些人是谁啊?”我脱掉睡衣,自己穿上了出去玩的小外套。 陈思源帮我整理着头发,我很快被扎出了两条马尾,“是你管家爷爷的家人啊。” 正说着,突然敲门声很急,一位中年女子以稳重的步履走进屋,她身边跟着刚刚对我做着鬼脸的家伙。家里从来都没有这么热闹过,我拉着陈思源向客厅跑去。 馥汀兰正坐在一把黄花梨的圈椅里,她手里摇着折扇,目光炯炯的看着眼前的两位。她那清秀的脸上出现了由于精神极端集中而现出的样子,显然这两位她也等候多时了。管家恭敬的站在馥汀兰的身侧,向面前的人微笑着,那孩子直接扑到了管家的身上,大声喊道,“爷爷!” 管家觉得有些不便,因此立即鞠着躬说道,“很抱歉,孩子有些小,还不懂规矩。” 馥汀兰伸出带着手套的手与那中年女子握手,“不用拘谨,既然我安排你们在隔壁,便是一家人。” 中年女子眼睛里弹出湿润,她依旧拘谨的被让在了旁边的沙发上,“不知道怎么谢谢您,馥先生,这是我儿子白良。” “白管家这几年跟着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与家人团聚是应该的。” 馥汀兰而后重新坐下,并让保姆们上了几套茶。 “能为您效力,是我的荣幸。”白管家露出感激的神色,这样的相托和照拂,让他感觉很安心。 这个搬来的家伙就是白良,白管家是退伍军人,而他唯一的独子,也就是白良的父亲白行一还在服役,他与母亲苑慧子相依为命本生活在距离京海一千公里的北部城市,这一次搬过来,馥汀兰不仅为白良安排好了学校,也几乎安排好了可能想到的一切。 “馥先生,您想的很周全,在我看来,就像是我的模范。”苑慧子很不好意思的喝了一口茶,仔细的端详着我,我立刻躲在了陈思源的身后。 “这是馥芮白和陈思源吧。”苑慧子和蔼眼神递向我们,从兜里掏出一对超薄随身听,走到我们面前,放在了陈思源的手里,“这是送给你们的小礼物,白良他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白良也有一部,你们可以用来学习语言。” 苑慧子是个教师,后来自然便成了我的家庭教师。我的命运就像安排好了一般,一切都很安逸幸福,除了那充满距离的母爱,让我极度想要拥有,可以说馥汀兰给了我所有人间的幸福,我从未羡慕过任何人什么,也未有机会妄想危险会闯进我的世界,更未清楚过,这一切安稳都是她精心为我筹谋的,甚至包括我童年的朋友和身边的每一个人,只为了帮我扭转她曾经经历过的不幸人生吧。 夜里,陈思源正在思想专注的听着歌,我在旁边的桌子上画画,他突然跑过来将耳机的一面塞进我的耳朵。 “奶糖,你听这首歌,好听吗?” 还没等我听完两个小节,他拿着笔在我面前的纸上画出了一个好看的图案,那是一个嵌着兰花的蛋糕。 陈思源突然很兴奋的嘴角一勾,“生日那天,我亲手给馥先生做蛋糕,你来给她唱生日歌怎么样,组织隔壁那个新来的小子给你伴唱。” 第六十四章 话白良一家 白良这一年十岁,与陈思源同岁。他虽然与陈思源性格完全不同,却也是一副高傲模样,来了几日,我们也还没有什么交集。我有时候回想起他那日做鬼脸的样子,这么也安不到那一个人身上。 我们住的是一所独立的大院子,隔壁白良和苑慧子住的那部分是本来就规划好的,虽然没有我们家这么大,但是他们两个人住也是有些空空荡荡的。这个环境几乎与外界隔绝,自从白良搬进来,我感觉一下子多了些烟火气,尤其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经常踩着滑板鞋,独自在我们住所的大院子里晃来晃去,身体格外灵活,在我幼小的眼睛里,他仿佛能够飞檐走壁,就是那样神奇的存在。 陈思源一早陪馥汀兰去了博物馆,我已习惯了被他们丢在家里。趴在窗口看着白良踩着滑板鞋一圈一圈从我面前经过,奇怪的狠,尽管馥汀兰清冷的狠,我的性子却与她完全不同,我每当看见他跌跤,总能独自乐了一会儿。可任我怎样,他都没有再对我做过鬼脸。 午后,白管家带着苑慧子走进我的房间,她以稳重的步伐,沉着的姿态向我而来,手里提着一个小手提箱。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她,只是对她微微笑了笑。记得她回应的眼睛与馥汀兰完全不同,永远都是饱有精神,并含着情感。她脖子上总是喜欢带着各种彩色的小丝巾,穿着很合乎她的风度和身份,虽然不算美丽,但是风采却属于简单素雅,不落俗套那种。 苑慧子将我抱了起来,带进了馥汀兰早就为我们准备好的书房里。 她说:“馥芮白,我所以来教你,是因为您的母亲是一位伟大而让我尊重的女性,我为能交她唯一的女儿而感到激动和骄傲。” 我自然是听不懂的,她温和的笑着,想一想继续自言自语般说道,“她是一个神奇的前辈,再也没有人能像她对我们全家这样好的了,所以我要用我的心去交你,我因为你的母亲会尽全力更喜欢你。” 苑慧子一家人便是给了童年之爱的人,可我并不清楚,命运之所以对我从不刻薄,是由于馥汀兰亲手将我生活里所有的阴影抓住,我从出生开始的世界就只剩下了光,所以在我的心里,根本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不开心,或什么是真正的祸事,幼小的心灵里却对于那份母爱的渴望,愈发的浓烈着,也因为她不能触碰我,而误认为是一种疏离。 我后来是在母亲的日记里,才得知了苑慧子这些立军令状的话所陈述的含义,藏着一个白管家的陈年旧事。原来差不多追本溯源,凡事都是有渊源的,世界上的爱恨纠缠,又有谁描述得更准确呢。 这桩事要从很久以前说起。白管家曾是京海街头的小乞丐,若不是馥汀兰,便早会被活活打死了吧。 那年他也就是陈思源差不多的年龄,是街里孩子们的领头人,本是纠集了几个小手下去抢了外国人的荷包,却不想被几个凶神恶煞的白种人逮了个正着,他的心口处被洋刀划了一条寸长的刀痕,伤口极深,另一个人正用枪指着他头。 馥汀兰正带着铃铛和几个手下人路过,瞧着白管家那苍白而肃穆的一张脸,一双眼燃得灼灼,正仰头望着她,于是用一颗价值连城的琥珀救下了他。 “铃铛,既然有缘遇见这孩子,就带着他,日后悉心培养吧。”馥汀兰是给了白管家人生第一缕阳光的人,从此馥汀兰身边便有了这么一个人,铃铛的小儿子白明诚。馥汀兰送了他明诚的名字,却留了他本来的姓氏,足以见得对他已逝家人的尊重和对他人生的期待,“明诚,显露在外,果真而刚”。 馥汀兰送他读书和习武,他如这名字,果真很快去掉了年少幼稚的浮夸,增了几分含蓄的睿智。六年后,终归还是到了分离的时刻,白管家被馥汀兰送去从军,一别几十年。 嗯,说来有缘,后来他们再见时,是馥汀兰刚刚回京海,也就是怀了我的时候。要说,馥汀兰对白管家确有再造之恩,白管家也的确是个重情之人,那是一种淋漓尽致的归属感,这也只有孤苦伶仃之人能体会的孤冷心情了。 当再次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人依旧如当年模样,白管家当街跪在了地上,馥汀兰就是他命里的神女,如今他算已经修成正果,他定要以身报答的。 馥汀兰伸出右手将白管家扶起身,“你我并无约定,如今可愿再次跟着我。” 他哽了半日,恍惚里抓住了馥汀兰的衣袖,哭得像个孩子,“您终于肯见我了,我等了您几十年了,如今我荣归故里,您再次带上我吧。” 苑慧子老师将我放在了一个标准的写字台的椅子上,她将小手提箱展开,里面放着整齐的书和笔记,当然还有为我准备好的文具。 这些文具和纸张都很特别,在那个年代大概在整个京海也看不见这么精致的东西。见我看这些花花纸张正感兴趣,她轻咳一声,缓缓地在黑板上开始交我写第一个字。 而她说的一大通,每一个字都飞进了我的耳朵里,却在脑子里根本没有停留便被挤到了九天之外,这一切令我既感觉圆满又糊涂。 他们的出现,在我心里溶成一片水泽,本可以煎熬个把时辰的,正当被苑慧子老师亲自调教的时候,白良穿着滑板鞋从我眼前划过,她斜斜一瞟,抽了抽嘴角,“白良,你能不能别再晃悠了,马上就要去新学校了,还不回去准备一下!” 白良端着一副凛然的模样离开了我的视线,此一番令我微有惆怅,“新学校……芮白也要去学校……”我说完这一句话后,“哇”地哭了起来。 这是我的第一个老师,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了我们的下一次搬家,我们当然指的是我与馥汀兰,还有陈思源。 第六十五章 盛夏的泡沫 那晚我人生中第一次失眠了,白天这大半日的折腾着实费了精力,一闭眼全是那小子踩着滑板鞋背着书包去学校的样子,看着十分英气。 一觉睡去,心中一派澄明,清楚自己是醒着。在床榻上翻腾了半个时辰,闻得一股熟悉的香泽,我抬起小手揉了揉眼角,不晓得什么时候馥汀兰不动声色的坐在了我的床边,面上平淡,眼中一派深沉的黑,深深的望着我,一只手给我打着蒲扇。 我头上传来涩然的声音,“妈妈没办法让你去外面读书,不要怪妈妈。”她说的声音极小,像是自言自语,说完了这句话顿了许久也没有了下文。 从小到大,我没有什么事情忤逆过她,本想鼓着勇气起身问问她,为什么我就不能去学校,为什么白良就可以,左思右想我闭紧了眼皮。当咬着嘴唇正要说出口,却感觉那气息已离我远去,我驽开眼角,显然她已不在床侧,那清冷纤瘦的背影恍恍惚惚而去。 即便安排妥当,凭馥汀兰的一腔深情,事情也总是多有转折。第二日,我的脑子里全是浆糊,大概有整整一个星期,一夕之间我全然记不得苑慧子老师给我讲过些什么,甚至火从心出,大病了几日。她观察了我一段,大约是看出来我的病根在哪,于是休息了一段,将我的课程全部改在了周末。 这个年纪的孩子大概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伙伴而爱上的学习吧,我在上初中前没有背着书包上学的那些记忆,却有与白良和陈思源共同坐在小课桌上的画面,那大片晨光熹微的景象,让我觉得很是圆满。 我病好后,文具里多了小书包,如今看起来,馥汀兰真的为了我花尽了心思。陈思源为我扎好了头发,带我吃好了早餐,领着我坐在了小课桌的正中间位置上,他坐在了我一侧,认认真真的展开书本。虽与我有跨越世纪的年龄鸿沟,却完全看不出他烦躁的样子,让我甚至认为,他对课业是兴趣盎然的,而对我来说,自然是再愿意不过的。 我的心中一向不能藏住疑问,便问了问,“哥,你去过学校吗?” 陈思源抱着手臂打了个呵欠,随后说道,“嗯?京海这个时代的学校,没去过。” 刨去他沈安之的身份,过去几年他在扶国学习了几年,回国后,便是馥汀兰亲自带着他,陈思源这话也并非敷衍,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那哥也跟我一起学习吧。”我由衷的邀请着,唔,我觉得他自然该是愿意的。 过不多久,白良带着无奈被苑慧子老师拎到了我身边,强按在了我身边的空座位里,这个人的出现让我傻了傻,心里像装着一簇突突跳动的火苗。 他将一个有些用旧的书包放在了桌子上,掏出了一支铅笔,一直胳膊撑着下巴,边听苑慧子老师讲课,边转着手里的笔打发时间,偶尔还不忘冲着对面眨下眼睛。 我虽没直视过他那动作,但是余光总能飘向那支笔,像被催眠了一样,突然觉得苑慧子老师面色相当慈蔼温和,讲出来的句句话都很有条理,我学会了边津津有味地听,边举一反三地琢磨,总算是听得八分明白,从此,课业从不愿落下。 他是除了陈思源,我在童年时期接触的唯一男孩子,尽管比我大了许多,确是我的同窗,也是我在外面世界的第一个朋友,却不知这一番境遇实则多有刻意,那些同学的知识他早就熟记于心,与其说是同窗,不如说是个活生生的工具人。可毕竟是这样的关系,从未觉得有长幼的差别,我便直呼他的大名。 而后,他经常过来找我们玩,可是陈思源却只是冷冷的点点下巴,便从他身边掠过,哪怕轻描淡写的闲扯几句他都没有什么兴趣。 白良长相干净,五官精致,身上总能隐约飘过淡淡的香皂味道,踩着滑板鞋,笑容无所顾忌,这是这个年纪的他给我的印象,也因为他,这个院子开始经常会有一些邻居的孩子光顾,变得热闹起来。大抵我的性子不会像馥汀兰这般冷漠,也是因为童年时期有了他的出现,还有一个难以扫除的画面。 时间很快过去,盛夏京海的八月,酷暑难耐,我几乎快要中暑了。 当院的栀子花事正盛,蓊蓊郁郁起伏绵延的白色花蕊中,传出百无聊赖的知了叫。树下放着一个巨大盛着浓浓泡沫的澡盆,保姆阿姨将我按在澡盆里,我呆呆的坐在里面,半个身子埋在泡沫里。 白良换了新玩物,他骑着苑慧子老师的单车从我身边经过,夏日暖洋洋的照在他的身上,他头上扣着一个蓝色的小阳帽,露出一半的娃娃脸,我竟莫名其妙的眼圈红了,大哭起来。 白良单脚撑着自行车停在我身边,将一只塑料的小黄鸭扔进我的澡盆里,慢条斯理的说了一句,“奶糖,别哭了,既然被我看光了,长大了嫁给我好了,这个算是给你的见面礼。” 我像是躺在梦中,难免感觉一切都有些失真,周围的景致瞬时变了模样,大朵大朵的栀子花飘落,夭夭香气漫天。 苑慧子老师听着隐隐绰绰的哭声而来,大吼一声,“白良,你又做了什么?惹得妹妹哭了!” 苑慧子老师自顾自奔向白良,而白良抿嘴一笑,已经踩着单车溜出了十几米远,一只鞋甩出了老远。 苑慧子老师笑意漾满眉间,眼睛弯弯的替了保姆阿姨的位置,亲自给我搓起澡来。我下意识小心翼翼的躲进泡沫里,死死的抱住那只小黄鸭,当即咬住嘴唇,憋红了脸,像极了委屈巴巴的小兔子。 而后对着那张精致的小脸,我总是难以自持的紧张,邻居的孩子经常都会有些玩笑话,说我是白良的小媳妇,我实在不明白,这些含义,却默认这个人便是我最亲近的人,除了陈思源,他也是唯一叫我“奶糖”的人,而因为他无赖的行为我叫他“痞白”。 第六十六章 话我与白良 我醒过来时,大片晨光照进房中。这一日奇怪的很,竟没听见滑板鞋“嗖嗖”而过的声音。 很快,我急切地趴在窗子上,这小子不知道又在搞什么,正规规矩矩的在栀子树下动也不动蹲着马步,他面上涨得通红,露出坚定而挣扎的表情。 “喂!”我猝不及防的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他却也没显意外,随着声音跟着抬头望向窗子,眯起眼睛瞧着我,“果然就只有你,一大早这样的吵,白痴。” “我可不叫白痴!”我简明扼要的反驳着。 “那我叫‘喂’吗?”白良慢悠悠的说着,还是那个姿势。 我的脸色自然故意显得有些难看的,轻哼了一声就去找了管家爷爷。 本以为白良是做错了事情受着罚,有些幸灾乐祸的跑过去,却听说这是在与管家爷爷习武。 习武这件事是很有趣的,我觉得超适合本就会飞檐走壁的他,我便很有兴致的准备去瞧瞧。可没想只是这样枯燥的站着,极没有电视上那些炫酷的动作和趣味性,而他日趋气定神闲的气泽令我更为恍惚。 白良却挑着清秀的眉笑了一笑,安抚我道,“等我练成了武林高手,保护你。” 他这话说的何其轻飘,我听得自己干干的声音说道,“谁用你保护啦!” 我瞧他大滴大滴滴汗珠笼在颚下,为了不使他失望,后来的日子每每春风得意的用过早膳,我便来到院子里嘻嘻的逗他一会儿,还时不时递给他水喝,他不过微停,便又认真的杵在那处。 “你这练的是什么啊,一动不动的怎么打人?”我露出一颗小虎牙笑开了。 他嘴角又痞又邪的微微笑,却也耐心解释着,“这是基本功,等我像树一样生根发芽了,就厉害了。” 我着人搬了一把高椅子,我坐在上面大概就有他蹲下身子那么高,平视的看着他。以为他大约撑不了多久,我便一手拿着小游戏机,另一只手随意的吃着零食,偶尔抬下眼皮看向他,果然还是那副如定格般的画面,却不想我手边经常是积了不少瓜子壳,半日下来,他方才得休息。 瞧着他一张通红的小脸一点一点变黑,一个月下来,整个人也结实了不少。 几年里,都是这般岁月静好的模样,日子就这样过着,白良眨眼已经上了高中。 “奶糖,今天让陈思源陪你上课吧,我要去参加一个计算机比赛。”白良似乎想起了什么,又退回了单车,衣领稍稍倾斜,问了一嘴,“你想不想吃栗子,我赢了比赛,回来买给你。” 听他这么说,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正想从后面喊他,他却已经骑着单车疾驰,早已冲出了院子。 白良是个特别能攒零花钱的男生,大概苑慧子老师也没什么有机会花到他的零花钱,这分明就是在哄我,我乖巧的站在一边。 陈思源安静的走到我身边,定是有个不太好的脑洞,不可思议的看着我,用上了年龄的语气说道,“这个小混混,才几岁,呵,就学会图谋不轨。”他便硬是掰着我的肩膀转了一百八十度,“奶糖,走,我们去上课。” 说起来白良的爱好也真是奇怪,除了肢体很灵活,脑子也格外伶俐,他很会玩电脑,所有的零花钱都会用来买一些奇奇怪怪的设备,这次他比赛回来时,却被穿着干练的苑慧子老师抓进屋子狠狠的训了一番,他扮演了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低着头不说话。 “你不好好学习,搞什么与国际系统互相攻击的事,以后不许你再碰电脑。” 苑慧子老师看着的确是很生气的样子,不仅如此还没收了他所有的电脑和设备。第一次看见她那么冷漠的转身而去,白良孤零零的站在空荡荡的书房里,很是失落。 我向苑慧子老师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偷偷蹭进他家,推上了房门,站在一把小凳子上与他比肩而立,用小手摸了摸他的小寸头,手感着实有些扎,“痞白,你不要打架,会受伤的。” 白良比我高出一头,他露出了罕见的温柔笑意,将我抱下来,坐在了沙发上,瞧着二郎腿,眯着眼睛,嘴边溢出一抹奇怪的笑容,“白痴,你是担心我?你不知道这一架不知道打的多漂亮。” 我后来才知道他此次的战绩。白良与战队成功的的黑了M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的办公系统,令全部瘫痪十分钟,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亿,已经在那一刻封神了! 他手里攥着一枚“天才少年训练营”的徽章,连忙对我扬起一抹温和的笑,“呵,大人真会小题大做,多大点事,等我去参加了这个比赛,就可以与外星人对话了。”他笑得风轻云淡,将一包栗子塞进我的手里,“这是我赢的。”他又趴在我耳边悄悄说,“我比赛赢了一大笔奖金,嘿嘿,我准备换套最强的设备,剩下的钱足够娶你。” 空气暂时安静,眼前,他的脚忽然挪动了一下,我意外的向他胸口捶了过去,他竟也不躲,莫名其妙吃了我一拳。 似乎很明显,白良属于海阔天空的性格,他爱自由,爱新鲜事物,而他又对自己要求严苛,血统中有固有的军人脾性,对于我来说,他是个像外星球一般的存在,打破了一切事物应当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的常规理论。 “你们两个都变得很忙,这段时间断断续续的上课,落下了不少功课,你给我补课吧。”我轻轻拽过椅子,嘟着嘴耍赖般坐在了上面。 他从口袋里找出一颗奶糖,剥开后塞进了我的嘴里,“笨!” 若说起年少那时候的事,便是让我年轻了不少,可不想在我的十四岁来临之前,家里发生了一件事,我与馥汀兰被监视了。如果不是白良发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可是也因此,馥汀兰带着我和陈思源,一夜间彻底消失在京海,我便自此与他断了联系。 第六十七章 话别离 我们住的院落位于京海市南部,面对着辽阔的湖水,这条湖也是京海最标志性的景域,这个季节整个湖畔都是绿油油的莲,于是只有唯一的一条长而崎岖的小径通往城区。我们所住的院落与这么大片的湖域比起来孤零零的,除了四处少数的居民,几乎没有什么陌生面孔。 白良上学的地方位于这里几公里外的著名学校,每次他骑着单车都会经过那条必经的小路回家。白良是一个全能的优秀学生,自从移居京海,与周围的邻居和孩子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有一群跟着屁股后面的小伙伴,这一天他沿着通向家的小路飞快的骑着单车,听见身后有小伙伴在喊他。 “这么早就放学了,一起去游泳啊?”那是一个比白良还要略显大一点的少年,骑速很快,赶了上来。 白良踩住单车,笑着拿下鼓鼓的书包,从里面掏出一条泳裤,“我就知道。” 白良是一个天生的运动员,在各项运动中都是杰出的,他动作俊飒的跳下单车,将双手抄着衣兜,与那少年一前一后向湖畔走去。 跟着白良的少年游着游着在发现了某种异常,差点叫了出来,他追上白良,“良,那荷叶下有人!” 白良顺着那少年的手看见一个男人的头在一片荷叶里露了出来,他故意拉着那少年向旁边的礁石游去,然后顺着那礁石绕到了荷叶的一侧。 那是一个穿戴着全套潜水服的人,正单手驾着一个小型录像设备。顺着那方向,白良看过去,那里刚好是家中的后墙,不知道什么时候墙的下缘有一个大概二十公分的矮洞,太阳正直照在那洞内,透过那里刚好可以看见院子里的情况。 白良一步并作两步向那人扑去,速度很快抢下了摄像机。那个摄像机正在采集的竟然是我的生活日常,白良气愤的看着,那人说着奇怪的语言向白良袭击过来,白良右腿提膝,又狠又戾的撞击在那人的腹部,身边的少年拿着一块大石头砸向了那人的头部。 紧接着那人的身影出现在湖边,像喝醉了一样摇晃着,突然两手向头上举起,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声音,向后栽倒,高大的身体摔在砂石上,让人听得捏一把汗。 白良和那少年赶紧跑过去,试探的扶起那人,可是他显然是不行了,帮他摘下潜水装备,露出的头部后,白良发现他两眼下陷而失神,脸色乌青,虽然还在呼吸,但是像是死亡了一般恐怖。而在这一时刻,他人似乎有一丝生命拉回到脸上,以一种很认真的神情发出了警告,虽然发音含含糊糊,但是白良听清楚了从那陌生面孔的嘴里蹦出的几个字,“逃不掉的……” 说完之后,那人突然蹬着小腿,口吐白沫,瘫软在地面上。白良和那少年由于惊吓过度跌倒在了砂土上,并跌跌撞撞逃离了这个发生事故的位置。 白良带着喘息声跑回来,他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我们听了以后,全都惊愕不已,更可怕的是他拿回了那台摄像机,“爷爷,我……我和朋友好像杀人了……” 他身上还只有一条泳裤,苑慧子老师很沉着的取了件外套套在了他的身上,双臂紧紧的抱住了白良,用手抚摸着他的头发,安慰着,“没事的,慢慢说怎么回事,会没事的。” 据白良的描述,那人充满着异乡气质,他的怪异不仅体现在那黝黑的皮肤和口音,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对,那个人身上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药水味,尽管这一切很难用语言描述,但是他可以很肯定是那人身上带着极度的危险信号。 而这一切对于馥汀兰来说,并不显意外,她嘴唇紧闭,默默的注视着陈思源,一双眉毛紧紧地压在眼睛上面。 沉默寡言的白管家喃喃自语:“看来终究又要分离了啊。” 阴霾密布,笼罩着这个不寻常的傍晚,如一个巨大的影子倾斜的压倒过来,有什么不知的事物在向我们靠近着。在傍晚的夕阳下我看着白良绝美而精致的眉眼染着生人勿近的狠戾和阴沉,他分明整个身体都在打颤。我很想过去安慰他,却被陈思源一把抱起来,带回了屋子。 馥汀兰认真看了摄像机的型号,并将里面的带子取了出来放在了贴身的小包里,将其余的东西交给了白管家。 几乎没有过多的思考,馥汀兰带着白管家一行人到了湖畔边,而白良口中的那人根本不在那所描述的位置,像是消失在抽象的世界里。 一切痕迹被处理的很小心翼翼,毫无打斗过的痕迹,甚至于高手也不见得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湖畔边毫无踪迹可循。因为在那片荷叶上留着被人触碰的痕迹,叶子显得有些枯萎,由此白管家在那水下找到了很深的足印。 问题很清晰的呈现出来,这个人或这些人长期监视着这座院落,白良所说的人的确存在,这一点毫无疑问,而这个人是否已经死亡,或者去了何处,这些显然不是我们所能了解到的。 白良以最高的速度向那少年家中跑去,馥汀兰派了两个助手跟在了他的身后。 那日,我第一次知道人类的死亡。白良的同伴由于惊吓过度,在回家后割开了颈部。另外还找来了警察和法医,并查验了现场,确定为自杀,且并未留下任何可说明问题的遗物。 馥汀兰带着沉着而古怪的神情在书房呆了一个小时。 事实上,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监视存在,但并不打算现在就动了对手与自己暂时的平缓,她就像是一个蛰伏的蝎,在百年的经历后,她学会了用头脑控制着心灵,但是白管家推开了门,她眼中露出了不舍和遗憾。 “在花城我已经为您备好了人和住所,这里的事我会处理好。”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这样的分别更让人难过,白管家双膝跪在了地上,努力的睁开眼睛,“请原谅良儿的鲁莽,我知道破坏了您的全部计划,希望在有生之年,我还能有机会再见到您,如果我等不到那天,日后就让良儿守护您吧……” 人们在遇见危机的时刻,总会按自己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事,从这样的情况看来,这里的人已经没办法镇静而专心的度过晚夏,可令我万万想不到,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湖畔宅院的愉悦生活竟然就此终结,我却也没有机会与白良一家人说一声再见,当我再次醒来时,我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第六十八章 你去上学吧 花城,馥家新宅邸。 馥汀兰仔细的读着一封刚收到的来信,随后将信抛给了陈思源。 “白管家那边已经处理好了京海的事,目前付氏集团的京海业务依然由他负责打理,下个月你代替我,正式接任付氏吧。”她睨了眼正在沙发上端坐的陈思源,声音特别冷,她说话的样子像个局外人,而所有的一切压根没发生过,她从抽屉里拿着另一封有些泛黄信,专心的看着。 陈思源这一年正满了十八岁,接任了付氏集团后,会将集团的名字正式任名为“传世集团”。这十年,在馥汀兰的运筹帷幄下,一切不同凡响,集团业绩逐年呈倍数增长,不仅占据了京海地产界的半壁江山,同时成功的控制了京海市的两大港口,成功并购了古玩、房地产、进出口几个行业的龙头企业,而他只是表面的家主,实则背后永远有一个戴着面纱的神秘女子W小姐。 事实上,馥汀兰在彻底想清楚一些事情,也就是生下我后,她便开始了布局,几乎马不停蹄,从未消停过。她逐渐壮大馥家雄厚的财产,神秘控制一些目标城市的主要产业,并早做好了布局,京海她能够说弃就弃,定然是花城有足够的信心,而再下一站便是巴诺,那也是她预备的最后迂回的一站,这一切只为了在不可能预知的关键时刻能够成为攻防时的有效壁垒。 “你也来念一念这封信吧。” 陈思源伸手时触碰了馥汀兰冰冷的手指,他抿着唇接过信,耳根有些微红。 这份材料除了信,里面还夹着的是付华强的一份授权和转让书,他拿在手上随意的签好字,恭恭敬敬的递给了馥汀兰。 “付老信中说,他当初遇见您是他的人生幸运,这次能够拿着十亿退休是他万万想不到的,他希望有一天能够有机会向您表达谢意,并再次效力,我想京海有他和白家在,会稳如泰山。” 陈思源念完了信,又将正在研究一份地图也递给了馥汀兰,“馥先生,在这一带,找到了您说的那些瓷器厂家,没想到这么集中。” 花城是一座老镇,郁郁葱葱的乡间幽谷,路途复杂如迷宫一般,期间藏着许多古老的住宅,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就寄生在这里了,如果不是对这里非常熟悉的人,恐怕会在崎岖的小路上寻很久,才能找到合适的路。 陈思源说的厂家其实不过是一些小手工艺人的作坊,说起这里地貌丰富,土质适合烧制瓷器,按理并不算稀奇,然而三年前馥汀兰在大型古玩拍卖会中发现了高价售出的假货,这让她不得不联想到陈思源的父亲曾在扶国高价拍得的那个青花卷缸,做工十分相近,她触手探知后,看到了一些生产瓷器的断断续续的片段,顺着一些蛛丝马迹查到了这座老镇。她此次举家迁移,不仅是情势所迫,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便是借此查明在这里的情况,那从扶国漂洋过海而来的高价卷缸,是否就是让吴倩玲夫妇去世的原因,也许答案就在这里。 “我这几天让人查了一下,经常会有一些外埠淘客,并刻意炒作一些已经失传的工艺,有一位叫丘苍夷的人,最近的天目盏在民间私人渠道炒作的价格很高。” “你这几天派人过去拿回些样品回来,不要打草惊蛇,找个当地人过去。”馥汀兰嗓子有些微哑,她将那封书信小心折好放进了一个精致的纸袋里。 她轻咳了几声,眼睛因为咳嗽变得微红,黑色的长发披在身上,像一幅画一样,馥汀兰自从生了我之后,身体便一直不太好,家庭医生让她偶尔喝几口酒缓解一下身体的寒症,并给她开了一些用酒同步服下的药引。 “您该服药了。”陈思源说着走向酒廊,为馥汀兰端过一支装着威士忌的水晶杯,“馥先生,很抱歉这次出行丢了您一直不离手的折扇,我正让人去寻。” 馥汀兰手里正在盘着一枚宽大的和田扳指,本与她纤细的手指极不相配,却拿在她手上显得格外适称,她的另一只手将水晶杯里的酒抬颚引下,她毫无情绪的应了一句,“丢了的东西,罢了。” 陈思源安静的坐在馥汀兰的对面,嘴角有些微微的颤动着。 罢了,可是我做不到她这般,有一件事像一块石头似的压在我的心上,就是我对待白良的分离,实在是遗憾。 我随着馥汀兰来到的这里,完全是与生长环境陌生的环境,总觉得眼中的建筑和陈设很不协调,窗帘和壁画都太过华丽,又厚又软的米色地毯虽然踏在上面很松软舒适,却过于崭新,透出一股不熟悉的味道,屋角摆设的两个雕塑上面正晃动着灯火,发出氛围的香气,让人情绪更加不安。 在窗子望出去,两个相貌高大类似拳击手的人一动不动背着手站在院子的门两侧,我独自在卧室里发着呆,躺在温软的床上,尽量想要睡着,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不知道这个陌生的环境是哪儿,只要我一合眼满脑子都是那日白良跑回来匆匆忙忙的样子,还有管家爷爷无奈的表情,我突然从卧室里跑出来,仍然有些神情不安的问,“白良呢,他怎么样了?” 说完这句话我能感受到心脏正在跳动的声音,随着那声音我的全身跟着打了个颤。 而馥汀兰并未显得意外,她抬了抬下额,让我坐在她身侧,片刻后道,“思源,你去为馥芮白联系一所附近的学校,让她去学校读书吧。” “你是说……我真的可以上学吗?”我惊愕的看向她,在此时我并不想反唇相讥,学校让我浮现出无限的好奇心,我竟然紧张的跳下了沙发,期待的看着馥汀兰。 威士忌虽然只有一个杯底,但显然度数不低,她苍白的面色很快有些微红。在馥汀兰的要求下,陈思源为她拿过了整瓶,并接连续了两次,她掩面喝了下去,半晌后抬起眼帘,淡淡道,“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些过去的人和事,仅仅是过眼云烟,馥芮白,你要学会忘记和适应新的人生。” 第六十九章 话新学校 花城如其名字一般,花期很长,环境清明,令我六根清净,我没有办法做馥汀兰那般能忍受孤寂并享受高处不胜寒的滋味,我不是那种被放养过的孩子,馥汀兰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女儿,又是这般特殊的情况,虽说日子一直顺逐,她却一直将我养得十分精贵和闭塞,趁此大好时光,我有很多的求知欲,上学的事充满着吸引力。虽然馥汀兰会让我化名去上学,并派出两名助手时刻跟在我身边,但除此之外我完全可以自由行动,她不仅同意了我上学的事,还应允了我很多计划,比如学习古琴和围棋,与我而言,这样的新生活没有什么不好。 那时的我,不过十二、三岁,若说过去的事完全不挂心那是假话,但是时间真的是个可怕的东西,正如馥汀兰所期盼的那般,那些事离得越来越远,远得我已记不清,连同白良一家人的面貌,我很快从一种莫名失落的情绪中振作起来。 眼看着陈思源十八岁生辰日近,他似乎更忙碌了,我差不多有个把月时间没有见过他,待他回来时,他已长成个十分英俊的少年,一身笔挺的西装,卓然而立,虽然那面容还是不苟言笑了些,却已然有了当家人的威仪。 他回来时,馥汀兰将他留在客厅,一个人去了书房。在我的记忆里,陈思源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这么久,他这次实则秘密去了国外,并将陈思源的名字留在了那边的一所国际学院,那边无论学业还是起居都相当严格,而他用了非凡的手段将本人移花接木的又送回了花城,只用了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日,不得不说他的雷霆手段真是骄纵的狠,宽着心坐在茶台边,为自己沏了一泡热茶。 女孩子终究心思还是要敏锐些,这些细节都让我抓在眼中。我看见他十分的亲近,抓住他的衣袖摇晃着,一幅乖巧柔顺的样子,“哥,你过几日也与我一起上学吗?” 陈思源呛出一口茶水来,摸摸我的头,“我毕业了。” 我后来长大了才知道,他说出毕业了这样的话是有多违心,他多年里一直充当着我的陪读罢了。 正因为这么段因果,自然是要诚心诚意邀约,我大受打击,怎么说我们也是六年多的同窗,两厢虔诚探讨过很多的书页,虽然我不得不承认他和白良都属于高人一等的耳聪目明,但白良更擅长理科,陈思源却擅长各种学科,纵然如此,我迎着那无法理解的话,也并不是深信不疑,定要问个明白,“你偏偏要听馥汀兰的话,去国外读书吗?” 自然他便也不会解释,那如宁水般的日子,也只不过是个幌子罢了。说起陈思源人生中都是善意的谎言,无论主动或被动,他被我这么一问,一种信仰倒塌的空虚迎面而来,并不想深情意切的编造一达通的胡话晃点一个孩子,于是岔开话题说起他在国外的所见所闻,我正被丢在一座山沟沟里,有人花了心思与我聊天,又是一些新鲜话题,让我神往,引着我十分崇拜他,我虽被一直宠着,却也委实好哄,坐在一旁默默无言地听着,很快便也忘了自己要问他的话了。 三天后,我们一起到了彩虹小街的一所私立学校,这里仅距离新住所不到两公里,而他不仅夸张的开车亲自将我送来,还在附近安插了很多的保镖。我很惊讶于他什么时候学会的这诸多本事,怔怔的看着他,“哥,你什么时候会开车了?这也太帅了吧!” 对于这样的新式上学方式我还感受不到有哪些不便,却觉新鲜,只是不知道过不了多久,我便栽了人生里第一个坎,虽然不是什么伤筋动骨的大事,但是却让我记忆犹新。 陈思源耸了耸,放下车,像家长护着孩子一般抱住我的肩,向学校里大步走去。 第一次到学校的场景,令我记忆犹新。我果然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不由得站在了原地,惊呼了一声,“天哪!原来学校是这个样子的!” 许多在操场上来往的学生用观看特殊事物的眼神望向我,我记得我脑子里闪现着无数的眼睛,整个人几乎变傻了,整个身子不自觉的扑向陈思源的怀里,将头扎在了他的胳膊弯里,两腿发抖,勉强发声,“哥,我没准备好,能不能让我先回去。” 由此可见,我的年少过于天真,能够让我适应这个世界,目前还是有些困难的,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外界的少女,发生的一切馥汀兰也是无法预见的,她如此缜密的布置,却最为忽视了我的感受。 陈思源也有些意外,将我抱在怀里,一个年轻机警的女老师向我与陈思源快速走过来,“可是今天入学的新生家长?林校长正在办公室等您。”她开门见山地说道。 陈思源老练的伸出右手,笑容可掬地说道,“韩老师吧,我想我们可以先找个适当安静的环境,谈谈我妹妹的入学情况。” 这毕竟是一所私立学校,老师们都相对不那么的死板,这是个性格开朗的老师,“只要不是违背家长和学生的要求,我们都愿意配合,提前准备好的茶室,我想您应该能够满意。” 陈思源用力度适中的掌力温柔的拍拍我的后背,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勉强抬起头,试图抓住他的手,并努力的让自己站直了身体。 “奶糖,你只需要看着我。”陈思源微笑着望向我,蹲下来,将我放在了后背上。 我害羞的将整个脸埋在他的后颈上,腿还在微微的颤抖着,随着他一步步走路的节奏,我感觉整个心似乎沉下了不少,虽然这样的入学有些浮夸,但是我知道能让我一步步走向勇敢的第一个人便是陈思源。 茶室里,一个白发的老者正端坐在桌案的中央,他看见陈思源正背着我,并没有起身,而是聚精会神的观察了我们好一番,从鼻子里轻哼一声,“你们的家长忙成这样吗?” 这位林校长颇有些威望,是被这所学校的投资集团高薪聘请过来的专家,因彼时他未见到家长,有些心头火刷刷地往上冒,自然是有些不待见陈思源地口气。 陈思源示意助手将门从外面关好,将我放在了沙发上,从怀里掏出一块奶糖,放进了我的嘴里,“乖,等我。”同时,他拿出两颗耳塞放进了我的耳鼓。 陈思源毫不客气的端坐在林校长正对着的座位,思考了好一会儿,不过就是微笑着,却让人开始有一种压迫感,他不紧不慢说道,“林校长,看来并非韩老师说的那样,您已经等候我多时了。” 林校长捋着雪白的胡子,面前这个年轻人任他无法忽视,于是眼中闪烁着微妙的表情,很认真的想了一下,却还是固执的说着他想要说的,“这所学校可不是有钱就可以随便安插什么人的,我需要见你们的家长……” 陈思源在还有些稚嫩的脸上透出优雅从容,浑身上下散发着神秘的勋贵,很难以接近。 “你以为的这个世界都在渐渐老去,而恰恰不同的是你却还坐在井底。”陈思源将一个文件夹丢在了林校长面前的茶几上,“看来林校长还真是老糊涂了,眼神不济的,还不如一个年轻的普通老师。” 林校长打开文件,愕然的动了动嘴角,还没等他给过一个眼神,陈思源两手交织着骨节分明的手指,口气淡淡,“没错,这所学校已经被传世集团全资收购,从此大名鼎鼎的您,要为我家族效力,首要任务并不是盈利,而是照顾好我的妹妹。” 第七十章 传说的手工艺人 今日清风和畅,我坐着陈思源的车,车窗外隐隐闻得花香,我将头放在窗外,一股惆怅涌上心头,我嘟起了嘴。 在半月前我刚刚上学,本以为将养一下习性,便能很快入了凡尘,而如今看仍然不能稳稳当当的呆在学校,人生的境遇真是奇怪,当自己没有的时候拼命的想要,可是当真的身临其境,万没想到适应环境竟然是最难的一件事。 不再火急火燎的寻思上学的事,反经常会因为学校里的际遇而闷闷不乐,每天曲着手指头数一数,将将过了半个月,渐渐有些憔悴颓败,我并不是被惯得矫情,也未被寄予过什么厚望,只是还一时学不会蜕变成一个适应学校的少女郎,眼看就要到了学校的门前,竟叹起气来,我大着胆子支支吾吾的问了句:“哥……” 本以为我还要多费些心思,陈思源面上并不看我,却知道我要说什么,他将车慢悠悠停在路边,方才转过头温顺道,“带你去玩陶土,会不会开心些?” 我急切地点了点头,又拉住他的胳膊,“哥,你不许告诉妈妈。” 说出这个话时,我略略觉得难过又伤心。同在一个屋檐下,近日里几乎整日见不到馥汀兰的人影,她出入的频率轻减了许多,只隐约有些印象,她不像以往在京海时面色那么的苍白,经常会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琢磨画稿,或就是院子偏南侧的小院里,那里有个烧制瓷器的小窑,我经常会听见瓷器被摔碎的声音,问都不用问,便知道她心情很差,哪有胆子去看她过得如何。我就像一个被托管给陈思源的孩子,或者说我俩表面上好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兄妹,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野蛮生长,而我是不是每日正常上了学,恐怕她也并不在意。 “呦,竟把这一茬给忘了,那我先去问问馥先生,要不要纵然你旷课。”陈思源故意咋呼着吓我,嘴角还勾着兴味盎然的笑,他说这话的时候,重新启动了车子,向学校的反方向开去。 看着我紧张的样子,他忍不住低沉缓慢的轻笑了声,“馥先生交代过,如果你上课时不开心,就带你出去散心。” 我竖着眼睛看车子走了一大段的路后,车头向着陌生的山林小路驶去,这才放下心来,眉心拧成了疙瘩,“哥,你就会欺负我……” 陈思源在送我上学后,通常都会有满满当当的工作,自从他正式接任了便开始缔造新的商业模型,他帮助馥家隐形操纵着这个已经被建造得夯实无比的传世集团,而却也在同步秘密编织着一个巨大的网,并不是为了馥汀兰的旨意,所以他自然不会无缘无故的去带我玩什么陶土,在他纵我的时,他也需拿我当个幌子,一举两得罢了。 我记得在这个新住所的四周有很多山山脚脚的小杉林,下面影影绰绰藏着些小户,大概只有我们家的院子会离的比较远,但是到那些山隐之地也就只有半盏茶的功夫。而我没想到这巴掌大的地方 他的面色相当温和,好似眉宇还带着慈蔼,“你这么勤奋好学,都已经学到了高中的课程,自然可以出去多散散心。” 让他这样一说,我腼腆一笑。 在高中前我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娇俏女孩,还不懂得叛逆,很好相处,一身白裙,束着马尾,眼睛笑起来也是弯弯的,很是温婉。而陈思源说的也不假,前几年里,苑慧子是个很会交学生走捷径的老师,她总结了一套相当靠谱的教学方法,加上我守着两位大我五岁大学霸少年,我的学习进度事实上是超过同龄人的,尽管我还无法适应学校生活,但在我这次的入学考试时,成绩让林校长惊到乍舌,他虽然开始时并不友好,却是个爱才的人,看着答卷时,他左看右看,欣慰到不行。所以我的学习成绩也是在同龄人中相当能拿得出手炫耀的,只是我很少听得谁的夸赞,更是从未听过馥汀兰夸赞过我一次。 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像个乖巧的小兔子,陈思源像宠女儿一般摸了摸我的头发,“你知道散心是什么意思吗?” 我像字典一样一字一句答道,“意思是消除烦闷,使得心情舒畅。” “奶糖,你所看见的世界外面有无限的世界,书本里的东西有字典的解释,还有人自我的感悟,所以在此时此刻的散心,就是去带你看看不同的生活乐趣,实则也是一种不同的消遣。” 我暗自疑惑,只觉深奥,却也听得大概,抿了抿,“消遣的意思我当然懂了,可是什么是外面的无限世界。” 提到这里,他略略思考了片刻,又道,“你现在害怕陌生的环境,是因为你过去的环境只有院子和我们,当你走过了更多的地方,你的世界自然就变宽了,而那些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便是让你的世界变宽的一种途径。就像小时候我陪你看那些蚂蚁,它们爬来爬去都在脚下,而当它们变成兔子那么大时,你说它们会跳得多远呢?”面对我迷惑的眸子,他苦口婆心的长篇大论了好久,不仅缓解了我逃课的尴尬,也让我的心千里迢迢的跑去了很远。 陈思源就是这样不厌其烦的让我从暗自生悲中顺利走向成熟的,我时常感激他对我成长中既像兄长又像父亲的帮助。纵然我有任何的挫折,都能在顺其自然中迎刃而解,生活对我真的是十分的友好,让我从未有机会知道生活的艰辛,包括馥汀兰百年际遇使得她的心里空空荡荡,生命的全部只剩下了我,而我的一切都是她拼尽全力换得的。 经了这一路,他的话自然在我心中有些分量,我正想了许多,发现我们来到了一个手工的窑。在院落正当间,一位中年模样的先生,穿着朴素,一身粗布衣服,一顶宽沿软帽放在投诉,他一只手正扶着一只已经出形的手工壶,用全部意志极力控制着不让手有一丝抖动,而由于全神贯注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们的到来,这个人就是已被炒作成神的手工艺人丘苍夷。 陈思源并没有想打扰他的意思,只是出神的望了他好一会儿,直到那人停手发现了我们的到来,并热情而恭维的向我们打起招呼。 第七十一章 它的价值已经用光了 这里叫一宝村,不仅是瓷石加工方法历史悠久的唯一存留地,也是古代手工制瓷匠人最集中的地方,可以看出,陈思源正在对瓷器的制作过程进行深入的研究,且非常有计划。 一段时间内,都跟着他在四处活动,我自然是不懂他在做什么的,但这是个惬意的地方,使我的心极舒适,到底是生机蓬勃的少年人,很快我便适应了这里的光景。 而我更惊诧于陈思源对这个地界已经如履平地,相当之熟谙,几日来,我已被他带去了五座手工古瓷窑玩瓷泥,我很清楚的记得,那些古窑很有特色,有的窑土是白色或灰白色的,发着丝娟般的光泽,有的是灰绿色,呈玻璃光泽。我也有幸过目那些被塑好了型,施好了釉的瓷器进窑烧造的过程,所以练泥、拉坯、印坯、利坯、晒坯、刻花、施釉、烧窑、彩绘、釉色变化这些,自小对我便不陌生,对古玩尤其是瓷器有很深的了解,大多得益于此。 天空积了大片的云,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会降雨,极致的安静下,非常衬这里素雅的环境。 “奶糖,来。”陈思源唤我去屋里吃茶。 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坐在茶台边,他将手指沾水,慢慢均匀的摩擦着手中的茶具,放在我耳边,我听得悠悠的声音,“好听吗?” 这是个质朴的地方,令我整个人放松下来,于是哈哈的傻笑着,以一种愉快的轻步绕过案台,手里捏着一只小茶碗。 “这个地方好有意思,就是太湿了。”我元气满满的马尾束在脑后,伸出满是泥巴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陈思源蛮有兴致地仔细看着我小手里握着的小茶碗,“天青色,等烟雨,只有这等好天气,才能做出这么好的瓷器。” 陈思源漏出的神色并不像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那般简单,看着那瓷器竟露出几分倜傥的样子,他十分轻柔的问:“小是小了点,但是大小正适合你。” 这自然是欢喜的,因为我很喜欢做这些,并已经能做出相当规整的形态了。 那一口喝下去,香气怦然散开,一股浓郁滑进喉间,还透出一种清凉,我捧着茶器坐在一把酸枝木椅上,将喝干的茶举过去,“哥,你的茶艺又提升了啊。” “只是各种火候都对罢了。”他饶有兴致的看着面前的几盏茶具,不过喝口茶的时间,面前已经集中的坐满了几位手工艺人。 陈思源个子虽然高,但夹在一群成熟男人之间,还是显得有些瘦弱。 那个身着白色布麻衣的中年男子便是几日前见过的丘苍夷,另几位跟在他身后,对他很是尊重的样子,但看陈思源的样子,裹杂着一种烦躁。 丘苍夷在此功夫扫视了屋内,一步步走到陈思源面前,陈思源并没有因为他走近而起身,面容平淡的喝着茶。 “这位就是陈先生。”丘苍夷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定睛在我手中的小瓷碗上,须臾之间表情变化很是微妙,大致的情绪是这情景真是难得一见,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就随随便便放在一个满手污泥的孩子手里,可他眼神收回的很快,清了下嗓子坐在了陈思源对面的椅子上。 “我们兄弟几个也就会一些基础的手工,打打杂罢了,比不得那些大手艺人,所以也别对我们报什么特别的期望,只要工资给足了,既然丘师傅他让我们跟着你干,便干就是了。”一个皮肤黝黑的老爷子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想来他十分看不惯陈思源,脸色始终是沉沉的。他懒洋洋地把手里一锅烟袋举了一下,低着头磕着烟斗里的灰,不时打量着我手里的小瓷碗,突然睨起眼脸色一僵,很诧异的左右看着。 几位手工艺人表情各异,丘苍夷反倒突然大笑着,“天青过雨,哈哈哈,还真是让我开了眼了。” 接着院子间出现了几声惊叹,随之骚动着,有人抽动着嘴角,议论着。 “这真是天青色!还是新的!” “失传了那么久,怎么可能!” 陈思源随意的抬起眼,样子好看,却很冷,他举起手来止住了那些谈话,将茶碗夹在两指之间,停放在空间中晃了晃,晃动之间突然松手,一声带着气韵的脆响,彻了地面的路石。 几位一惊,有人倒吸一口冷气,且窃窃私语的声音多多少少传到了我和陈思源的耳中,有人开始直视着陈思源,很快意识到了面对陈思源这种级别的人物,他们连话都说不利索,很快有人站起了身,恭恭敬敬的站在一侧。 陈思源蹲下身,伸出白皙漂亮的手指,捏起一块茶碗的碎片,“没错,天青过雨,舍妹今年十四周岁,她手中的小物件是她亲手做的,诸位想要吗?” 陈思源站起身,拿出手帕,一根一根认真的擦着手指,让助手递给诸位每人一份合约,口气尽管十分温和,却语气果决,“我需要一支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年薪一百万,加上一千万的研发费用,丘先生,你来负责,我会额外给你百分之十的项目分红,前提是你真的要尽心尽力了。” 丘苍夷也并不矫情,接了过来,并认真的签上了名字,“陈先生,合作愉快。” 这般痛快似一切在陈思源的计划内,他并未显出意外,仔细想想,他的行事风格跟别人比起来确实不太一样,很难猜测他的下一步,真是迷一样。 要说这天青色,本是汝窑的代名词,烧制的过程对温度和湿度要求极高,是青花瓷上品中的商品,存世极少,也是青花瓷中最美的颜色。我学了数日,并不知这玩意儿有什么特别,我用小手来回摆弄着,“哥,这么好看的东西,你怎么就扔了呢?” “奶茶,世界上有很多物品,出生时注定着会成为牺牲品,它的价值已经用光了。”陈思源不疾不徐的口气温和着,样子让我感觉有些陌生。 第七十二章 为什么会让他如此靠近 对于陈思源来说,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沈安之,他从不肯退幕,只要馥汀兰安在。在那一个专门为馥汀兰不会退场而设置的奇特场景,虽然场景很长,但逐一会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显露出来。以至于所刻画的这个故事究竟是喜剧或悲剧都说不太清楚,大致只能是仁者见仁罢了。 陈思源这桩瓷器生意已经很显然驾轻就熟了,他从事这个事业已经有了不少年头,这样说诸位可能觉得夸张了一些,但是绝不是恭维,很显然他对于瓷器的了解,如果刨去馥汀兰超常人的能力,陈思源可以用肉眼辨别瓷器的水准是完全高于馥汀兰的。 这个地区是有名的瓷器胜地,源远流长,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且不说是唯一一座以生产陶瓷而著称的古老城市,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从国外引进了一条国外建筑陶瓷的生产线,如今虽然基本已经荒废了,但留下了很多传承,仅存的手工艺者也都是那些名家后裔,是为北流派的封神之作的源头,且基本是手艺独家不外传的,按理说百万年薪根本打动不了这些有深厚资历的主,陈思源是用国外拍卖的巨大的后端收益吸引着老先生们,换句话说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他有着十足的把握掌控全局,而这也定然是一桩成熟且利益丰厚的生意。 片刻之后,我与陈思源已经站在家里的客厅里了,馥汀兰正捧着一个青花瓷器坐在房厅的沙发上,那卷缸正是陈思源的父母在去世前千回百转送回的那尊。见我们回来了,馥汀兰将卷缸轻轻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起身站在凸肚窗前。 馥汀兰沉默的看着远远那片烟雨朦胧的山脉,散发着天色已晚的惆怅。自从来到这里,馥汀兰很少去别处走走,她几乎时不时都在研究手里的那尊瓷器,郁闷的是始终还没有任何头绪。 许久后她唤来管家,将卷缸送回了书房架子的专属位置上,平静地将脸转向我们,眼睛里毫无情绪的扫过。 陈思源对于这一切,并不以为然,他恭恭敬敬的站在馥汀兰的面前微微颔了下颚,“馥先生,四周的古窑已经采集的差不多了,我的计划是立刻建立一家工艺品公司,所有的生意针对出口国际,第一站我们放在扶国,您看如何?” 陈思源将带有手工艺人名单的文件递给馥汀兰,馥汀兰看着陈思源的眼睛许久,并未接手。 但馥汀兰显然对这个提议很满意,对于她来说最想触及的国家便是扶国,自从陈思源的父母去世后,她如断了左右手,尽管那边的“祖国社”名义上依旧属于她,但是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已是音讯全无了,若能用此机会再次连接与扶国的往来,自然很好,然而她当然并不信任陈思源。 馥汀兰很清楚这样将陈思源留在身边养着,一来是希望能够给吴倩玲夫妇一个交代和留个念想,毕竟这是铃铛唯一的后人,于情于理这是她最重要的孩子,另则,她即便曾猜测过什么,但也绝不愿意将那种恶念放在这个孩子身上,她也曾想过,为什么会让他如此靠近自己,若他真为敌人,她便更不会怕,眼皮子底下,总比百年来抓不住那根要好很多。 馥汀兰严峻的眼睛里闪动着一种莫名的微妙,略做思考后,她的眼底已蒙上了厚重的铠甲,防备而疏离,她终于接过文件,“将他们的真实姓氏调查一下同步给我吧,我想他们那点本事恐怕连你一根汗毛都比不上,其他的事你自己决定就好。” 陈思源这个身份此时确实还并不算是个人物,但是他几年内为传世集团赚了上百亿,馥汀兰当然知道他的能力并非只是个天才少年,她经常是闻着血腥却并不去想那些杂而曲折的过程罢了,与她而言,资产翻了数倍,更有利于翻盘,也不是什么坏事,而将陈思源摆在哪里,她一直没有想好,究竟他是棋子,或自己才是那颗棋子。 陈思源凝重的与馥汀兰对视一眼后,眼神柔和的再次低下,完全看不出任何年少气盛的血气方刚。他的余光看着馥汀兰那单薄的身影和精致的脸庞,眼眸深处染着情绪的波动一闪而过,他并不想与馥汀兰对峙,也永远不愿将自己放在馥汀兰的对立面上,可是用了跨时代的风险去不遗余力的保住一个女人,这种疯狂的举动也只有彻底成为了疯子才能做出来,所以他无需按套路出牌。 陈思源将我送回房间,独自回到书房,他想不出馥汀兰的话里有话是一种试探,还是什么,干巴巴的自我嘲笑了一番,“这个女人,总是这么擅长冷场,搞的我不知道后面的话该怎么接下去。” 他像是想要甩开这个壳一般,烦躁的注视着双手,“是哪里出卖了我自己呢?难道是太过机灵了吗?” 显然彼此思考的立场是不对的,尽管陈思源这具身体的主人本就是个天才,然而一个人的阅历和眼神是欺骗不了任何人的,何况他看到陈思源父母的遗物从未有过留恋。 “可是阿兰这么聪明的女人,如若不阻止的话,她会很快知道真相的,我必须要阻止你,阿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素色的手帕,用力的擦着手,手很快被擦得通红,血液几乎快要从那薄薄的皮肤破裂而出。 陈思源转身看了看后面的书柜,挪动了一本书,书架打开后出现了一个暗格,他整个人钻了进去。 那空间不大,是个小型机房,大致只能容下陈思源一个人,其余的地方占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部超薄的折叠手机。 陈思源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拿起一部手机,拨通了电话。他讲着一些听不懂的语言,口气很强硬,像是在发布什么命令,很快挂掉电话,而后展开电脑,将耳机套在了头上。 当他将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轻轻叹了口气,静静的看着电脑正呈现的影像。那是这栋房子每个角度的监控画面,他边喝着杯子里的酒,边若无其事的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异常后关掉了电脑,抬脚迈出了暗房。 第七十三章 落子无悔,丘先生 我与陈思源经常一同去手工窑坐坐,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了。我们这一次从家里出发,大概半小时车程,到了一处死气沉沉的小巷,位于一宝村一个最繁华集市的附近。 在杉木丛后,一排整齐漂亮的房屋,我们的车子刚到,便看见丘苍夷在大门外神色庄严的等着我们,还有一些手工艺人和学徒,很短的时间内,他不负所望已经将这个队伍扩大到了三十人有余。 陈思源和我在一群唏嘘的人群中穿过,有人伸长了脖子,“天啊,丘大师竟然听任与这样一个少年。” 人群被遣散,丘苍夷亲自将我们引到了后院,并亲手泡了壶白茶。 陈思源很习惯的坐在了上坐, 在上次签约后丘苍夷便搬来了新的基地,愈加欢迎我们的到来,自然是因为确实陈思源给他的东西十分有诱惑力。每次我们到达后,他都会用心倾听陈思源所述的一切细节,同时根据自己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也不时地向陈思源提出一些构想。 这一天傍晚,陈思源在谈过了粉彩的制作流程后,确切的说是只是刚刚开始讲述,他便沉默不语,并在面前摆了一副棋局,陈思源很小就有一个人下棋的习惯,只是任谁都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丘苍夷急切地望着他,问道,“陈先生,可是有什么顾虑?” 陈思源微微提起一侧嘴角,仰身靠在椅子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只是想要成为我的核心成员,恐怕丘先生需要付出一些代价,才会让我更加的安心。要知道,这么多的几乎失传的手工法……”他说到这儿很刻意的停顿了好一会。 “简单说,我需要首先与你达成几点共识,在这之前,我想说说我对于人的种类划分,聪明人,笨蛋和老百姓。” 丘苍夷笑了,“虽然我不是个自作聪明的人,但我看得出这件事对陈先生来说,并不是只是建立手工窑这么简单,那不妨对我说说,更直接的对话方式,我想更适合彼此。”他不自觉的直了身子,眼睛始终盯在陈思源的脸上,“你知道我一生追求卓越的手工技术,所以陈先生所提供的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对我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当然我也不会是那种笨到与祖国背道而驰的家伙。” “所以,我们的丘先生也不会是老百姓。”陈思源边拿出他的工作日志打开看着,边摩挲着手里一黑一白两颗棋子,他说:“人类对于永生的追求从古至今从未停止过,这件事发生在大概一百年前,有人发现了暗藏在深水的化学元素,这组化学元素并不是化学元素周期表曾经被人类发现的任何一个,因此发动了一次血腥的争夺。” “永生?”丘苍夷搓揉着他的手,很紧张的看着陈思源,“这确实很新奇,这与这些几乎失传的手工技术又有什么关系呢?” 陈思源记录着什么,收起了工作日志,继续着眼前的棋局,“我想这会让你感兴趣的,因为我还没有说完。这个组织分为外围成员和掌握重要机密的核心成员,在核心成员的颈部,会植入一颗芯片,平时不会对身体机能造成任何的影像,一旦发生背叛行为,这颗芯片会第一时间反馈给中心,在极短的时间内,芯片会引起体内细胞的连锁反应,成为致命的武器,选择植入芯片的人,会得到一个独立研发项目的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资一个亿,并拥有可能会被推成该研发项目组的代言人身份,享受项目成功的代表权,包括我所愿意付出的东西。”陈思源摊了摊手,他很明确的表达,自己所有不希望出面的事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和名声价值,那么自然而然都将归这个代言人所有,“当然,我并不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去限制谁的自由,你有选择权,但是一旦你选择了我,日后作出了不该做的事,便只能接受惩罚。” 丘苍夷不觉一僵,他在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的躯壳下似乎看到了一个深不可测的老者,他垂下头冷静了许久,问:“我想我是不是疯了,陈先生,您是否掌握了永生的技术?您是不是……” 在过去的一小段时间里,丘苍夷一直是自信的,他所掌握的技术不仅仅体现在被拿来炒作的那盏天目盏,他一直在秘密的研发青花瓷和其他已经失传的古瓷器秘术,遇见陈思源前,自然有无数人登门拜访过他,他彼时选择陈思源的原因只是因为他财大气粗,但当他看见了我这样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古窑里随便玩土,在陈思源的指导下,做出了“天青过雨”,他知道陈思源这个人不容小觑,虽然没有人见过他真正的出手,但谁也不敢忽视他的任何一举一动,而今日,他所听到的事,尽管是在面前这个神秘的人口气淡淡的情况下说出的,但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他深深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精心织好的网内,已经没有办法为自己安排任何退路了。 陈思源微微偏了一下头。清雅矜贵的面庞似乎很认真的在想着什么,他勾着一侧嘴角,“没有安放芯片,当然你也要继续在公司工作,只不过将止步在核心区域以外,你愿不愿意当我的代言人,享受巨大的名望,甚至可能是世界级奖项的诱惑,是不是很难让你拒绝,现在你可以给出答案了,机会也仅仅只有这一次。” “永生!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吗?那么你是谁?”丘苍夷恶寒着,他已无法将脑海中已经确定的画面挥去,在陈思源眼中似乎找到了他需要确定的东西,他突然站起身,颤抖着声音,“我愿意!陈先生,我愿意……” 陈思源将一颗棋子落在了棋盘上,“哈哈哈,人如棋子,落子无悔。欢迎正式加入永生计划,你将是这个计划中造血的核心成员,会马上知道你想知道的一切的,我会带你去看外面的无限世界。” 第七十四章 当察觉了谎言后 当晚刮了大风,我瑟缩着身体起身去关窗户,奇怪的很,这么大的风,明天似乎还是个好天气,月亮又圆又大的,清明着挂在头顶,我漫不经心地自言自语道,“月亮兄,晚安啦。” 尚未回到床榻上,正遇馥汀兰迈进来,我恭谨地唤了声妈妈。 她熟稔地帮我铺好床铺,拍打着蚕丝凉被,蚕丝被很快变得厚厚的,“你这十几天都没去学校?” 如今我们住进的这座院落名叫木兰苑,大约为了这个名字,里里外外种满了木兰花,这个季节花木都已经格外的坚固,大风却也将那些雪白的花瓣吹落了不少。我突然感觉身体冷得一阵哆嗦,听得馥汀兰还在唤我,却不知怎样回那问话,我条件反射地往床边上挪挪,正要爬上床沿,唔得一声,扑腾栽倒在了床下。 馥汀兰并没有伸手扶我,只是淡淡的坐在了一侧的黄花梨圈椅上,面对面将我望着。 这情景委实尴尬,我先是想陈思源并没有将我逃课出去玩的事情告诉馥汀兰,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又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想了想,不一会儿便将自己如浆糊般的头脑搅得糊涂了。徒然觉得头顶上悬了半个月的大石头终于压在了身上,浑身上下都很沉,若我说了出来,是不是会牵连陈思源被责罚,可我天生就不是说谎的料啊。 先前已经说了,馥汀兰长了两只能穿透人心的眼睛,我自然是隐瞒不住什么的,心中掂量一番,只得干笑两声,“我确实一时适应不了那里,哥想让我慢慢来,正在带我看世界。” 我不知道从哪来的词汇,大抵这些日子听他游说那些手工艺人振振有词,从中间捏上几句,虽然听不太懂,但是在心中早就被他收割了一波热烈的好感度,并暗暗的记住了一句只言片语。 “那你不想去上学了?”馥汀兰并不是简单问一句,看她的样子并没打算马上离开。 听得馥汀兰说出这句话,我猛得一哆嗦,脸皮红了红,一张嘴立刻成了圆圈形,立马说道,“我要去,我明天就去!” “你们去了哪里?”馥汀兰虽不是个刨根问底的心性,但看到她坐稳在了一旁的椅子上,我心里咯噔一下。 在床边的小柜子里,我拿出那只被人称为“天青过雨”的小茶碗,手心不稳地放在馥汀兰身侧的小桌台上。 本来那东西虽然花色好像有些好看,但是委实形态被我拿捏得有些不堪,我自认为是拿不出手的,但是对我来说宝贝的狠,陈思源本不愿我拿回家,但是毕竟是我第一个能称作为作品的小玩意儿,我便是偷偷的拿了回来。 “天青色,等烟雨,只有这等好天气,才能做出这等好的瓷器。”我以微不足道的十几年涉世未深,微红着脸望了她一眼,摸着下巴继续说道,“在这个地方有一些深藏不露的大师都被这个震惊到了呢,说我小小年龄很有本事呢。” 我小时候戏很多,也叫她妈妈,当时我们的关系还算融洽,我在这个时候拼命飙戏实则并没有想得到馥汀兰的夸赞,只是想着一本正经的胡邹几句,悄无声息的掩盖住我的不安,或能得到她一丝丝关注便罢了。却不想,这小东西让见多识广的馥汀兰也露出了惊诧的神色,那冰凉冰凉的目光盯着我的眼睛,果然又追问着,“你做的?” “虽然形态有些诡异,但是有些可爱吧。”我甜甜的慢条斯理地说道,若无其事地轻飘飘转身,在梳妆台上随便捏起一把木梳梳着头皮。 这是管家爷爷过去交给我的,这样可以有助于身心放松,尤其是在夜里睡前,格外助眠,我有意的躲避着馥汀兰那双眼睛,草草梳了几下,便丢下那柄梳子。 “这真是你做的?”馥汀兰并未在意我简单的寒暄,她轻轻蹙着眉间,边问我,边捏起那小茶碗。 梳妆台的镜子里,我余光瞥向馥汀兰正伸手握起那小玩意儿,她眼睛里如静水般流转,那些淡淡的似乎表达着不同寻常的惊奇,但她依旧持着极致高雅的姿容。 尽管我才近十四岁,但已然能看出我们的脸无比相似,而她十几年如一日,从未有过变化,这也是我这个年龄时渐渐注意到的。 我睁大着眼睛看着镜子中的我与她。我的头发不似馥汀兰那样长,但是也到了肩膀,触感柔软,漆黑亮泽,除了模样稚嫩,却可说是一模一样。 东西进了她的手,无需我再解释什么,她便能看得出端倪,我自知般的头也不再抬的钻进被子里,打了个哈欠,只应了她,便没再回她其他的话。 我那时毕竟年龄小,睡得甚快,很快便神智不清了,半盏茶的功夫便听得深睡的呼吸声。我睡觉的教养良好,既不翻滚也不磨牙,连手脚也一动不动,小声说着梦话,“妈妈,抱抱……” 馥汀兰独自一个人飘零在人世百余年,她必定十分孤独寂寞。听见我这一声唤,心处的柔软被戳中了般,她张开的双臂不知是该收了还是该继续伸着,她很想抱抱我,也渴望我的温度包裹着她,可是她很快便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后退了一步,甚没言语地摇了摇头。 这大约是对一个人最恶毒的诅咒吧,家人离散,不死不老,孤独百年,不能触碰自己唯一的亲人,她很想哭得惊天动地,然而她心头的那一潭泪水早就干了,如风中的一片落叶,她捉住自己的胸口,好不容易将那口气轻吐了出来,方才为我盖了盖被子,离去时,背影落寞孤寂。 书房内,灯光昏暗,听得外面刮着的风,如妖在怒吼着,天空上端却是朗月晰星,那缕月光清透得照进窗棂,照在正坐在床边的馥汀兰的脸上。她面前的桌案上,并排放着那尊卷缸和我做的这只根本无法入眼的“天青过雨”,看上去很不和谐,色泽却又异常的吻合。 可以肯定的是馥汀兰并不信任陈思源,并不是因为性情,而陈思源确实也有太多让人捉摸不透的秘密,这一切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吴倩莲夫妇将这尊物件千里迢迢送到她的面前,而后他们唯一的遗孤由扶国来到她身边,她虽终日看着他长大,并一手扶持成一位青年才俊,而她对眼前的这个人完全是一无所知,这真是好大一盘迷局啊! 她沉吟着,“呵,好一个天青色,等烟雨吗?” 馥汀兰突然想明白了些什么,她起身抱起卷缸,突然松开了手。 第七十五章 真相迫近 卷缸破碎的声音在深夜里空荡荡的,我如今还清晰的记得,像一只冰冷柔柔的手将我摇醒,黑灯瞎火里那种十分惴惴的感受。 如果说馥汀兰是突然暴走般在西斯底里,不如说她用这样般方式去提醒身边的人,她对一切并不是一无所知,并且在这次大胆的行动后,她发现了一个连陈思源都不知道的秘密。 在卷缸破碎后,她在碎片里发现了一枚小小的竹简碎片,上面刻有一个让她心惊的字“沉”。这个字如此被组合的精妙绝伦,这便是让她联想到是否与她一直在追查的“水冗集团”有关,这会不会是吴倩莲夫妇千方百计将东西送到她手上的根源,也正因为接近了真相,他们惹来了杀身之祸,馥汀兰因而眼中泛出了血红。 在她刚刚将竹片捏进手心时,陈思源便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进来,很快管家和助理们也都站在了门外,我便也在后面间隔着四五步的跟了过来。 到底都是见过世面的人,这场闹剧以馥汀兰手滑不小心摔坏了物件收尾,管家着人小心翼翼的收拢着地面的碎片,毕竟价值连城的东西,一直是馥汀兰最宝贝的东西,而也深深牵扯着陈思源的家史。我窝在陈思源的身后,伸着头看着眼前莫名其妙突发的事件,可并不觉得是什么大事,这样的瓶瓶罐罐对于馥汀兰来说不计其数,不过一个卷缸罢了。 馥汀兰样子沉稳,面上瞧不出来什么大动静,只一张脸比任何时候还要白上几分,衬着披散下来的漆黑的发丝,显得有一些憔悴。 陈思源很快发现了桌案上我做的那只小茶碗,二人两两对望半晌,他们间如隔了千山万水,竟让旁人都觉透着冷气。馥汀兰凌厉的眼神由漂亮的眼睛穿过陈思源的凝眸直击他的躯壳,自然而然带出了几分百年老练的威仪。陈思源终于将目光移向一旁,拣了张椅子,扶着馥汀兰坐在了上面。 大家都知道馥汀兰是众人之主,诸事繁琐,也不便打扰,在处理好眼前事物后,很快便散了去,馥汀兰表达着由于她的原因陈思源唯一可寻得父母死因的机缘被毁了,并觉得狠对不住他,算是有始有终。 这盏卷缸若说与陈思源有关,便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可若说无关,他也确是无辜的。它本是由百年前的一位手工艺人仿历代尊品其中的一件,虽说是仿品,但也绝非等闲之辈能随便可以促成的,这一尊模仿明末官窑青花山水卷缸,手艺失传已久,且真品是孤品,正展览在京海最大的博物馆里,按理说它不该明晃晃出现在扶国的拍卖会上,更不应该被当作拍卖品。 扶国不似京海,立的规矩格外森严,珍贵的东西一旦入坑,绝不允许私下交易,如若真打着心思明晃晃的卖了,便是早就知道了这是尊假物。这一点馥汀兰一直有所怀疑,她能够突然轻而易举的摔碎了卷缸,自然不是手滑,而是在验证她诸多猜测,当她看到我十几天便做出了“天青过雨”,便想通了一半。 百年里,她从未赢过,而这一次终于如此幸运的赌赢了这一半,她心中一股激动之情徐徐荡漾,好不容易压抑了下来,神情疲惫的靠在了椅子背上,可是另一半是什么呢?她急切的想知道是谁杀死了吴倩莲夫妇,绝不能因此而一笔勾销,还有这个刻着“沉”字的竹片,很显然有了些年头,当陈思源和我也离开身侧后,她独自一人坐在书房的软椅上,方闭上眼凝神,她竟然看到了惊人的一幕,那写字之人竟然是自己的父亲馥谦修。 馥汀兰缓缓睁开眼,颤抖着手,掌中的竹简上面的字迹确是馥谦修的。大大小小的回忆如同时飞出丛林的麻雀一般涌入她的脑子里,她神情十分颓靡,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在回忆里面挑出有关联的什么。馥家一夜被灭门也好,消失也罢,之祸泱泱,为何只偏偏余她一人,让她独留在这人世间任人宰割。在她冷静后,回忆起了一些细枝末节,并将她的猜测逐一写在了日记里。 当年的沈家是京海赫赫有名的大户,沈安之并不清楚他的父亲沈决私下勾结了扶国,并通过总管井世昌将古董转卖给外国人,不仅如此,当时的沈家与扶国勾连已经异常深厚,需要扶国的支持野心,并早已私下达成共识,策划着一个颠覆人类幻想的“永生的计划”。当时的京海人都知道馥家是古玩世家,沈家便着人来寻一尊卷缸,而作为爱国义士的当家家主馥谦修一直在阻止着这件事的发生,他当时面对的最大压力便是沈家,这也是尽管馥汀兰与沈安之青梅竹马,但是却在馥家出事的第一时间,沈家立即倒阁的原因。 由于沈家勾结了军方,馥谦修并不想与沈家撕破脸,也不想树大招风的将所有京海虎视眈眈的威压都转移至自己身上,当时祖上有一本手工秘籍,便秘密培养手工艺人打造了几支瓷器,偷梁换柱流通到了市场上。但由于当时他培养的手工艺人本就是大师级别,加上他的秘籍加持,其中的一位丘姓师傅的手法很快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做工的巧妙,几乎到了以假乱真的境界。于是馥谦修让他在每个仿品里放置一个竹片作为标记,通过沈家出手的便标记一个“沉”字,而在当时“沈”字同“沉”,因而“沉”便是沈家之意,有了这个标记,他也好在日后再做打算。 时到今日,我们暂且称扶国的背后势力为隐藏势力。当这尊以假乱真的假卷缸到了扶国后,本是个稀罕物,藏在隐藏势力的秘库里。虽然随着馥家的幻灭,“天青过雨”也便突然失传,但是文物海外流通的生意还在继续,并通过井家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但是这其中独独不会再有“天青过雨”,也便让这尊卷缸更加稀有。 【前文提过:百年前馥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底雄厚,沈家甚至更胜馥家一筹,当时沈家控制着京海城所有的银庄和港口,也就是当时的经济及对外贸易的掌权者,井世昌是当年帮助沈家打理这一切的总管。在馥家出事后,由于沈家主母以死相逼,沈安之被迫成婚,娶了井世昌的大女儿井雨桐,诞下沈家子嗣后,沈安之便丢下沈家和那对母子上了战场,而后死在战场上。据传闻沈安之是沈家独子,沈家主母本就身体不好,得知沈安之离世便即刻吐血身亡,沈决也因此伤心欲绝一病不起,丰厚的家业便顺理成章全部留给了井世昌,沈家一家人自此之淡出世人的视线。若干年后,井世昌将沈家留下的产业发扬光大,进出口贸易更是做得风生水起,并将自己的大儿子井昭阳送到了扶国读生物科技,有人说井老之所以将井昭阳匆匆送出国,是因为井昭阳在上学之时便让一女子怀孕,为了掩盖丑闻,而这井昭阳出国后,在生物学领域和病毒学领域,以及免疫学领域纷纷取得了杰出的成绩,井楚然便是他年少轻狂的结晶,并继承了井老的进出口贸易和金融生意。】 随着时代发展,新闻的互通有无,扶国的隐藏势力很快知道了当年通过沈家购买的卷缸是假物,因此调查并知晓了世间存在一本可以巧夺天工的手工秘籍,并且其中详细的记载了“天青过雨”的手工制法,而这本书的去处只有馥汀兰和沈安之二人知晓。 当年,沈安之随父亲出行回到京海,馥汀兰与沈安之二人已有月余未见,眼见二人婚期将定,沈安之披星戴月回到京海便来到了馥汀兰家门前。馥汀兰正在父亲书房里读书,不小心翻到了那本手工秘籍,听得院落里有石子掉落,那是二人常有的讯号,她喜出望外,自知是沈安之回来了,于是将未看完的书放在怀里,偷偷的出去约会。沈安之背对着月冷清辉,将墙头上正翻下来的馥汀兰接在怀里,一身青白色的长衫,面貌柔和,唇畔含笑,二人相见后相谈甚欢,就像旧年景闲时瞧的戏文本子那样,演绎着红粉知己久别重逢时的情景,少不得你执我之手,我执你之手的桥段,情深意厚后,趁着月色柔和之时便又要分别。 馥汀兰坐在沈安之的肩膀上,拨开额前发丝,对着沈安之提着嘴角,而后跳回了墙头,像一只小兔子一样消失在墙头。沈安之在下面护着她,在她离开的地方,沈安之发现一本掉落的古书,本想次日便会见面归还,却不想在当晚馥家便出了事,二人再无机会回到当夜的模样。 倘若心里揣着一个人,为了断了这个人的念想,这正是情爱的妙处,吃过天大的苦头,便会屏蔽掉所有与之有关的过往。在后来的匆匆岁月里,日子委实沧桑,馥汀兰早已忘记了这本书的存在,当那尊卷缸千里迢迢奔她而来,虽她精通瓷器,却并没有传承古籍,靠着自己经年累月的经验,也无法达成上乘,所以她只是狐疑不决,却也并未想到旧事上。此时触得这块竹简,她亲眼看到了本难以解开的秘史,手抖得厉害,她馥汀兰一生,委实不像样了些,她既无法转世投胎,也无法承袭祖辈衣钵,还要守着大家族的体统,忒无趣,全然还不如乡野间跑大的孩子自由自在,想到这里馥汀兰酸着眼角无声的哭泣着,终于十几年都没有掉落的老泪渗了满面。 第七十六章 原是画中人 真相距离她似乎近了一大步,可以说她得偿夙愿的的赢了一次,但馥汀兰担心的是我。 如今看,不管陈思源是谁,他或是隐藏着什么巨大的秘密,却没有害我之心,她怕只怕她太过于精明的揭开一切,会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引来什么祸事。我年纪尚小,如今被她养得娇惯,甚至害怕见人,她确也不指望我有什么活络的性子,只要健健康康就好。现如今她带着我避在花城里,一切刚有些起色,想想十几年里,陈思源从未有过害我之心,如今如父如兄,感情深厚,又将这么私密的事情带着我去做,显而是对我真心相待。而馥汀兰一直在养精蓄锐,壮大自己手中有朝一日博弈的筹码,然而能有所对决,绝不是现在,况陈思源期间帮了不少忙,她不是放任,也不是逃避,只是现在她的全部都只是我,尤现在还分不清陈思源的本源,一切还尚在猜测,若一味只想探究真相,恐怕不仅会伤及到我,也会前功尽弃。倘她若有个意外,留下一个还不能自立的我,最终只是落得寂寥空落,她无法拿我去赌上用那样未知的后果。 馥汀兰思来想去,一夜未睡,最终将我做的小玩意儿上面系了个蝴蝶结,像珍藏女儿特殊礼物那样摆在了书房的架子上,她虽在做戏,但实则也确觉宽慰,毕竟我在慢慢长大。 此番馥汀兰的做法,陈思源自然是不懂,他心里也是万般纠结。他看不清楚馥汀兰究竟是真的未看出什么来,还是故作姿态,这个成长了百年的阿兰确是长大了,稳重了,而当他看到我做的歪歪扭扭的那小玩意儿被她当宝贝一样供起了,每每看去,好似还带着赞许的神色,他便当真以为自己又一次糊弄了过去。 可叹可叹,八月的清秋之气就这样过去了,无论缭绕着迷雾里透出的是什么,日子都又平淡如水的过着。 早晚清冷的气息令我打了个喷嚏,我正坐在课堂里,听得下课铃,我与同学们前前后后的踱出教室。 出了学校门,我便看见陈思源每天如一的在同一地点等着,他穿着整齐的西装,头发做得很板正,还在鼻子上跨了一幅金边眼镜,样子又成熟稳重了许多,靠在车身上,伸开双臂对我投来老父亲般的微笑,我一个开心便会撞进他的怀里,甚至错觉我们的关系是长幼,而非兄妹。 “哥,我是不是很乖,一直坚持了半个月没有缺席,终于到周末啦。”我懒洋洋的被他塞进副驾驶,撒娇撒痴的吃着他已经准备好的零食。 “我们家奶糖最乖,走,带你去耍。”陈思源拿了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很适宜门口接送学生的家长身份。 我与馥汀兰长得一张脸越发相似,想来让他看到昔日恋人青梅重现,定是种莫大的抚慰。可是对我来说,起初我虽有些奇怪,并未觉得自己与馥汀兰如此相近有何干系,我大约觉得母女长的这般像是人之常理,可是自从馥汀兰去视察了手工窑,丘先生看她愣了许久,我便也开始关注起这件事。 见过馥汀兰后,而后每每我去玩,邱先生常与我打听馥汀兰的事,并感慨着,“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年轻的妈妈,不过你们长的还真是一模一样,或者说与这陈先生如若不说,还以为是青梅竹马。” 我见正在喝茶的陈思源手顿了一顿,低头润了口嗓子,十分不自在,完全是一副被五雷轰顶的模样。半晌,他不动声色的抬头望着我,嘴唇微微动着,却没做声,转着茶杯,继续抿了口。 我竖起一双耳朵切切听着,全然目瞪口呆,确曾听过青梅竹马这个词汇,尘时,常被人说过我与白良,但是大抵说的是同辈人吧,我对于青梅竹马是这样理解的,可从未想过要陈思源与馥汀兰攀上这段子亲的因果,陈思源是馥汀兰养大的孩子,怎么说也是不对的,这件事定要回去问问馥汀兰的,我愣在一处,“啊?” 几个小师傅也跟着起哄,“没错,馥芮白与她妈妈还真是像,不说还以为是姐妹。” 想得同学们的妈妈都各自带着岁月的痕迹,有的已经落满沧桑,我们家馥汀兰年轻美貌,我脸皮红了红,这是作为女儿无比荣耀的事情,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夸赞她的时候也是在夸我样貌美好。 陈思源打断了众人的谈话,眼色很不好的递给了丘先生。 丘先生只当他是害羞,便呵呵了两声,眼风里飘出了激动,“馥先生,真如画中人,若画中确有这么一个人,想必也没有她那般美貌,我见过这样一张画,是我祖上留下来的。” 如若他们知道了馥汀兰年龄一大把,面容却还是年轻时,还不下得半死。而丘苍夷提起这庄子事,似乎也并非偶然。自上次陈思源对他说起永生的事,虽说他已是核心人员,却未再听陈思源提过任何有关于永生的细枝末节,或者说他还是做着原有的工作,开发瓷器,他除此对于陈思源的布局一无所知,让他怎能不私下寻思。 另日,丘先生果然捧着一幅画卷来,大概三尺不止,他说,这件事须从他爷爷的年代讲起。 说起那一年,丘姓大师为馥家秘密做事,丘苍夷的爷爷丘恒不仅做得一手好瓷器,还画得一手好画,他经常出入馥家是以画师的名义,馥汀兰曾经拜他为师傅习画,也是他最得意的门生。馥汀兰一直想亲手画一幅自画像作为新婚礼物送给沈安之,可是当时没有办法自己作画,她便让师傅先为自己画过一幅,然后她再照着临摹,于是这幅画像后被丘恒作为收藏,便流传到了后人手中,虚虚晃晃百余年,也是蹊跷。 这些都是无巧不成书的机缘,可天命为此,这幅画便赤裸裸的晾在了我们大家面前,你们说像不像闲来无事编纂的那些旧时画本子。 据说丘恒一直对于馥家的事耿耿于怀,逝前还特意将馥家的往事说给后人听,尤其并遗憾当年馥家遭遇的变故,他也守口如瓶没有将那些馥家给他的真传传给任何人,只将自己原有的手艺传给了丘姓直系后代。幸而没有明明白白记载,后人囫囵吞枣的忘记了馥家姓氏,也模糊掉了很多细节,否则这次一并和盘托出,这沧海便不再是沧海,桑田也便不再是桑田,无论怎样补来补去,馥汀兰都无法呆在这个城市,事情便又闹大了。 闹腾了半日,我自然是听得故事般感觉有趣,而陈思源一贯神色深沉,我隐约间有这么一些印象,他轻轻抚摸画中的女子,泪水似乎挂了他的眼,说不清楚是鼻头发酸,还是我看错了些什么,突然他干笑两声,“这长辈的故事都是这么离奇,原来还真有几分相似。” “是啊,馥先生绝不是普通人,是有着仙气的大福之人啊!”丘先生认认真真的感慨着,陈思源也便昧着良心找了个借口搪塞,将我支去了旁屋耍,认认真真的给他们布置起工作来。 一宝村太过清寒,雾蒙蒙的氤得半座山,走时,我明明看见陈思源手中捏着那副画,将画金贵的放在后备箱的储物空间里,看着我眨巴眨巴的眼睛,他的笑意从眼角铺到眉梢,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叫你久等了,乖,带你回家。” 我使劲儿点着头,“放心吧,我不会跟妈妈说的。” 第七十七章 幻灭 陈思源将丘苍夷用的很好,且不说有没有芯片的牵扯,他本就是隐士山门,家风纯正,信守方面自不必担心。丘先生将瓷器手工作坊打理得很妥帖,个把光景扩成了大厂,而陈思源要求的大货几乎每半年才会秘密开一次窑,无比低调,至于其他时间便只是生成一些高端的品牌骨瓷,故做高调,久而久之,在外的名声打得响当当的,而陈思源也神不知鬼不觉积累了一些神笔之韵的“藏品”,待命而藏。 时不时有一些参观者特意过来膜拜,陈思源均不动声色的推辞所有人的一腔好意,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更不会有人知道馥汀兰。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丝毫未有什么推陈出新,果然,丘苍夷的名声大作,而陈思源以传世集团的当家家主身份因循守旧的拓展着传统业务。 说起来这已经是三年后的事情了。 院中有一颗老树,仿佛几百年就那样立着,这匆匆华年而过,除了它与馥汀兰无甚改变,一切都在变着,我已从豆蔻年华初长成翩翩少女,融入了这里的生活,依旧年少无知。 这日,大致周末的傍晚,我洗完澡,发上还有些滴水,清着脸穿着一条素色的连衣睡裙,披着黑丝绒般的长发从屋内走到院子里,脚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那砂石硬得狠,让我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这时,陈思源在背后抱住了我,将我拉起,并很快站在一侧恭恭敬敬的批过一件衣服,说道,“馥先生,您这样会着凉的。” 我任由他披上外衣,却忍不住扑哧笑,拉长声调,笑嘻嘻道,“好说好说,思源,将我扶进屋去。” 他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委实好笑! 当我将脸抬起,他尴尬的看了我半日,愣愣道,“我们家奶糖竟然长着么大了,你这头发……也长了这么长了……” 一向我眼里陈思源是个沉稳的人,做事有丁有卯,他活到这个岁数,虽历了种种憾事,却也第一次让我看到这般慌张,新鲜得很。 我摸着鼻子拉过他的衣袖,将那张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凑上去,“哈哈,笑死我了,哥,你竟然也分不清我们的脸……”说这话时,他微有汗颜,慌慌的踩了我的脚,我笑声讷讷,嘟着嘴哼道,“嗯哼,开个玩笑嘛……” 陈思源尽显慌得一匹,适时的尴尬令他齐刷刷的站在了更远的位置,令我油然而生一股丢人之感。 当年我便是将将过了十七岁,身高几乎成人,也开始错落有型,我当时一点也不明白,此时的宽慰和玩笑,对陈思源皮囊下的沈安之来说确是一种负担,尤其是我的外貌愈发的接近于馥汀兰。哪想得我木讷讷的,脸皮竟比同龄女子厚上许多,我又向前蹭了蹭,他便又向后退去。 花城这个时候已经星河璀璨,夜色下,他不动声色的红了红耳根子,如同摆脱一个包袱,转过身去向屋里快步走去,淡淡道,“天晚了,快回屋里歇息吧。” 却不想这个时候馥汀兰站在了门口,将将挡住了他,正用冰冷冰冷的眸注视着我。 我瞧见她的眼风,心中一颤,莫不是不待见我的眼神? 馥汀兰的淡我每日都见,但是如这般冰冷我委实没有见过,吓得我空把一腔喜悦生生憋回肚里去。 殊不知,此番情景令馥汀兰汹涌翻滚。 我,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的女儿,顶着与她昔日完全相同的脸;他,一个令她几度猜测也分不清,或者说不愿揭开真相,复杂到她不知道该如何处之泰然复杂身份的养子,何时已经长到这么大,长大到了她害怕的程度。她脑子几乎乱成一团糊糊,却不得不端着馥汀兰固有的架子。 陈思源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低下了头,也不解释,看着他们的样子我犹生委屈,尤其对于青春叛逆期的女子,突然就在心里很想不开,口中含糊道,“不过是与哥开个玩笑罢了,小题大做……”说完我故意在她面前撩了一下头发,学着她高傲的样子,样子也着实气人。 树上的木兰花花瓣随风飘落,散在我长长的黑发上,陈思源看看我,又看向馥汀兰。在夜色下,馥汀兰一双眼瞧着我,心理一阵恶寒,愣了许久,大概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我竟与她几乎毫发无差,她终于认识到我与她如此相像大概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心中不自觉荡出几分莫名的恐惧,那眼神却让我再次解读为“厌恶”。 这样的误解,也就让我认为她是嫌弃我的,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来我那天的激动是淤积了很久的怨,虽然后来每每想起也觉莫名,但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 我很尴尬,咬着唇杵在原地,突尔,拘起眉间,小题大做起来,“你难道就那么怕我与你样子很像吗?就那么不喜欢我!” 馥汀兰僵硬的神色凝在面皮上,勉强平静的看着我,一时无法挥去脑海里那些难以相像的画面。大概是胸口很闷,拇指套着那巨大的扳指,不自觉的转动着,却不说话。 本以为我的出生,是仁慈的老天爷看她活得苦做给她的一个人情,殊不知,这才是馥汀兰内心真正的劫,一张如此接近自己的脸,一个世上仅存的血亲,彼时她无能又无知的只能无端猜测,等待时间校验,何其可悲。 我脑中如被一饼铜锣拍中,刹时有一股血涌了起来,只有汹涌,没有思想,从容得大吼着,“我做错了什么?让你这样嫌弃我,从小到大,你抱都不愿抱我,你就是个妖精,我可不想做你的替身……” 单纯的人说话句句都是道路,做事随心,不喜用脑子,自然也充不了大度和体面,尤其如对着一块巨冰,我心头的一把邪火半天也浇不下去,话音未落,却见她的右手挥到了半空中。 就在要落在我半边脸上时,她那手纤细而白皙的手指突然停在了距离我只有一公分的位置。我能清楚的感觉到那掌风,如果落在我的脸上,定是不轻。 而后那巴掌落在了陈思源的脸上,陈思源嘴角瞬时流下一行血印,却依旧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一语不发。 “我做错了什么?我恨你,馥汀兰!”我自顾自的说开了,像是在宣泄着什么,而后哭着转身跑向自己的房间,一路迷迷瞪瞪。 在屋子里抽泣的我,越想心头越沉,连着肺腑爬过一道道的委屈,我爱馥汀兰,她是我的妈妈,陈思源是除了她,我唯一的亲人,倘若只是因为我像她,便受得这般委屈,那便不再像罢了,也不再爱了,就让一切幻灭吧。 我伸手抹脸把脸,才发现两只手在忍不住颤抖,越想越觉得肝胆里那把邪火烧得更旺,我没有想过做馥汀兰的替身,也不想被她嫌弃,如今我们长得这般像,我馥芮白委实受不起这个抬爱,我起身跌跌撞撞寻了一把剪刀,一刀刀剪掉了蓄了五年的长发,坐在床沿上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又起身将柜子里的连衣裙翻出来,全部剪碎。这一折腾完,我终于身子软得再也爬不起来,终归没有了力气,只觉昏天黑地,气韵里还带着哭泣,倒在床上睡死过去。 第七十八章 改头换面 “哎呦,这一剪子,五年没有了。”管家阿姨唏嘘着,将我的头发收起来,用丝绸绳捆成一束,黑黑粗粗的握在她的手掌里。她本还想说什么,见我赌气成个包子,收拾完房间,欲言又止的慢慢挪着步子出了房间。 我头上觉着轻飘飘的,似从一个混沌的梦中醒来,脑子像停滞了般一转不转。 馥汀兰是我的希望,可是一种奇怪的情绪向往扑面而来,让我感受到无尽的苍凉伤感。大致年少的时候,许多少女都会有这样莫名的情绪,只是心境若要一下子调整好,还有些难。 镜子里,头发被几剪子糟蹋得实在惨不忍睹,我暗自生悲。不过,这又怎样,今天开始一切都将不一样了,我突然兴致勃勃的在衣柜里翻出一套简单的体恤套在身上,正想出门,陈思源轻轻敲门。 我这点倒是遗传了馥汀兰,不是那种没事晒出两滴眼泪的性格,毕竟昨日陈思源莫名为了我挨了打,于是我放他进来,故意拿捏出一个大方又识大体笑容来,“哥,想起来管我了?” 陈思源定是听见了管家阿姨说了什么,他见到我头发不但未显出惊讶,反而拎出十二分大方的官方微笑,道:“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我亦端庄一笑,“好啊。” 我与陈思源一前一后出门时,馥汀兰正没事人一样,躺在院子里的贵妃椅榻上悠悠得闭目养神,样子容光焕发的,呵,她还真会享福。 从小到大,我还第一次知道有理发店这样的一个地方。 我被陈思源按在了一把皮椅子上,他端坐在了一旁,与美发师拿出一打照片。 为了我的头发他还真是用心了,提前做足了准备,那是大概二十几种发型的样片。他这厢照拂一下子令我甚暖心,但实在不习惯几个人围着我看来看去。 我猛一抬头,展开手指在抬案上敲了敲,捏着嗓子道,“来个最短的。” 陈思源见我眼睛里全是无精打采,便在最后被翻了牌子的几张照片里抽出一张,笑盈盈的看着美发师,“剪不好,你就别干了。”那的样子就像冬天雪后的阳光,看似温暖,实则冷到刺骨。 “先生,剪得好剪不好,得看顾客的适应程度,如果像您说的,小姐以前是长发,短发怎么也得适应一段时间。”见陈思源冷脸的样子,那剪头发的师傅嘴歪了歪,实在不敢下手,“要不,还是让小姐自己选发型吧,我就不好发表意见了。” “哥,你不要吓人家嘛!”我用手扶着眼眶子,缓解大写的尴尬,软语道,“那个,比我现在顺眼就行了,整。” 气氛突然活络,陈思源看着似被我逗笑了,勾起一侧的唇线,没再搭理那师傅,随手拧开一瓶矿泉水放在了我手边。 我见他嘴角还有些微微的红肿,只觉心不是滋味。看着他那张脸,突然我萌生了一个念头,“哥,你眼睛上跨着那玩意儿,也给我来一个呗。”我指着他鼻梁上那副金色的眼镜。 自从他戴了这玩意儿,整个人变了不少,本就精致完美的脸上多了几分优雅从容,却说与从前还真是感觉变了许多,衬得他极致优雅。不晓得我为什么那么不想像馥汀兰了,大致是从小到大,我认为从未体会过独一无二是什么,活得就像空气,如若与她天壤之别,便是不穿一类型的衣服,不做一样的造型,当时只是执拗的一个想法,我要想尽一切办法变得与她无干系,越远越好。 大约陈思源心领神会,便善解人意地轻咳两声,“奶糖,我出去转转,一会儿回来接你。” 陈思源走后,在我身后不远处格格不入站了二位人高马大的助手,是陈思源的心腹,正像门柱一般一左一右摆在那师傅的两侧,让他忍不住后背发凉,边手抖着给我剪发,边时不时回头望一望,本职业性的假笑,也给吓退了回去。 我全程拿着一本杂志,默默低着头,并没有说话的打算,憋着一口气,终于等到陈思源拎着一个礼物盒出现。 “叮”的一声,那师傅的剪刀落在了地上,紧张的看着陈思源,“剪……剪完了……”他低头捡起那已经被摔钝了的剪刀,心疼得一脸悲悲。 陈思源见到我的样子眼睛明显亮了一下,他尽量平复着口气说道,“做的好,剪刀我会陪给你,以后我妹妹的头发就交给你剪了,下次可以试试这几个,你再好好研究一下。”陈思源将一打短发的样片塞进那师傅的手中。 尽管那师傅脸上略带茫然,但明显陈思源脸色当即温和了不少,透过金框眼镜专注耐心的看着我,全然不顾周遭那已经笑僵的几张脸。 我抢过他手里的礼物盒,里面果然有一副眼镜,忍不住学着他的样子,将眼镜跨在了鼻梁上。 哇哦,我现在的样子与之前,嗯,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改头换面。我瞪着镜子里的自己,用手指试着穿过碎发,而后使劲儿的抚弄着头顶上的发,感觉就像一只欠撸的兔子。很难以想象蓄了一辈子长发的人,突然就变了画风别人会怎样瞧着,最关键的是,现在绝对不会再有人说我长的像馥汀兰,我故意将表情调整了一下,尽管还是只炸毛的兔子,但是瞬间染上了莫惹老子的不羁与邪气,整个人一瞬变得难以接近起来。 说实话,我自己也觉得自己梳短发的样子真好看,大概这便是我本该有的样子,我不再像谁,我只是我自己,多么友好和谐。 “嘿,不错。”我用好看的眉眼勾着笑意扫过理发店里的每一个人,几乎是同时,人也愉快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脚步轻快的迈出了门外。 陈思源在身后急急的追了我两步,见我正对着户外的阳光,一脸轻松,他随即感到宽慰,默许我胡闹的在街上跑着,直到我停下脚步。 陈思源突然想明白了,大概我现在的样子更安全,也想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于是他在身后默默的翘起来嘴角,“奶糖,我先去带你买几身衣服,然后去吃寿司。” 第七十九章 换了画风 针对馥汀兰的态度,我在心中仔细的过了几遭。实则在我的人生里,一直因为她的冷淡而十分惴惴,我小时候是见过白良与母亲撒娇的样子,每次见得心里总是空荡荡的。 陈思源说的不错,我是太脆弱不堪了,很爱较真儿,却也是被大家娇惯的,对一切豪无缚鸡之力。我生气的是,在应该被人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年纪,馥汀兰从来没有抱过我,虽不曾受过什么苦,表面看着乐悠悠的逍遥度日,但我也不愿没有思想,逍遥度日着浪费人生。身边的人无论为我做了什么,都无法替代她,没有经历过的人自然是理解不了我心里的苦。 那些年,从记事儿开始,我就当着馥汀兰的面流过一次泪,这次是第二次,一闭眼,面前一派迷茫,我如何的翻覆也还是琢磨不明白我的心思该何去何从,终究控制不住自己那些成长中的变化,开始从绝对的顺从突然叛逆起来,并脑补出一些画面,我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从那一日开始,我整个人换了画风。 陈思源带我剪发的地方是花城的市中心,距离我们家住的地方大概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他掐算的时间刚好,我们一早出门,这个时间刚好饿了。 后的时间陈思源与我坐在一家日式料理里。我一手托腮,另一手正拿着一根筷子随意的在手里摆弄着,桌前的一本厚厚的食谱,花花绿绿的,我随意的翻看着,学着陈思源的样子。 后来我曾细细想过我那时候的变化从何而来,在我眼中,他和馥汀兰其实是一种人,唯一不同的是他可以温暖到骨,也可以冰到刺骨,对待不熟悉的人更是三分冰冷四分分疏离,还有三分看不懂的深邃,是非常酷的,我显然没有学到精髓,却照猫画虎染上了一抹邪气丛生的不羁,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显得格外跳脱。 这三年里我经常被陈思源带出来,已经习惯了外面的吃吃喝喝,但是还第一次吃这种东西。他怕我吃不惯还特意买了些别的,我面前的盘子里,格格不入的放着一颗汉堡。 我无法像馥汀兰那般安静的坐在一处,身姿拿捏有度,优雅从容,即便小时候乖了几年,也是因为还趴在井底,连有井口那是个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而在我如今这般年龄,稍微有一件事点燃了我内心的火,自然是要想方设法跳出那个狭窄的井口的。或许躲避馥汀兰只是个借口,当时的我只是更想要走出去看看。 “哥,你说为什么咱们家总是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呢?前几天我登陆了互联网,看到了很多图片,也不知道都是哪儿,会那么奇特。”我本想说美,可是想想后换了一个词,外面若说多美却也不是,与我们现在的环境比较,大多可能还比不上此处,我翻来覆去寻个奇特的词汇去形容,大致看着就属新鲜的层面,这也是我唯一能觉得更贴切的。 陈思源被我懒洋洋而又纠结的样子逗笑了,他在小碟子里给我调制着汁料,并没有打算回我。于是我便又试探得问着,“如果有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会不会想我?”我的指尖拨弄着纸页,看着对面那张精致的脸,故作轻松的露出顽劣的表情。 空气有点滞涩,这样的画面安静了十几秒的时间,他稍微歪歪头看向我,那金框眼镜后的黑眸,无声的询问着我,而后低沉着声线说:“我们奶糖也学会话里有话了,说吧,你想问什么!” 我低着头素手摆弄着一折纸巾,突然也有点认真的抬起眼,“我眼看就要高三了,最近在学校里老师也经常谈起人生和未来报考专业的事。” 陈思源对我来说是个如父如兄的人,说实话,我此时虽与馥汀兰较着一股劲儿,但对于未来心中是完全没数的,真的很想听听他给我的意见。 然而我不清楚,这么简单的问题对于陈思源如同砸中了他的死穴,他的立场给不了我任何意见。馥汀兰对于他是特殊的存在,而他对我的一切好,都是源于馥汀兰。我如今想要拨开表象,去看他的内心,想要他真正给我建议,无论是推走了我,还是留下了我,他都没有任何可能说真话的身份。 猝不及防的,他的脸色变得很沉,将筷子放在了餐碟上,发出的清脆声响让我不禁打了个机灵。 陈思源看向窗外,脸色清白好一会儿,眼里有清冷和疏离的光芒,很快,他收回视线,看向我,似笑非笑瞟了我一眼,一双深邃的眼睛有点微微泛红,“现在还差不多有一年可以选择,在你这个年龄,我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很多事到时自然就会知道答案的。” 我此时的境遇,让他漠然想起了很久以前,一百年前,他也曾满心欢喜的期盼,也曾私下揣测的叛逆,到后来的万般无奈却生生成了执念,可如今如何走向了两败俱伤的境遇,他也不清楚。 想到这里,他整个人冷得一阵一阵得哆嗦,徒有其表的年轻外表,只是为了将那情意了却得满满当当,一心一意的认定所爱之人,却也不得不在中途始乱终弃,为求得一生所想,他铤而走险,兜兜转转,他竟不知不觉将自己逼到了无路可退的地步,真是傻得很。 本以为一切尽在掌控之中,早就四平八稳,再生不出一丝波澜,细细赏来,真若说起“离别”二字,他竟也暗自惆怅百结。百年以来,无论作为沈安之,还是陈思源,他终究都是那颗孤独的灵魂,被执念蒙了心,除了馥汀兰是他的念想,几乎孤家寡人,即便有深不可测的预知势力支持,那些也不是家人。他在不知不觉中早将我看作是家人了,倘若心能够摊开来看清楚,竟是活了一世纪,生生没有我年少轻狂般的潇洒自在。 人生真是万般无可奈何!一生追求得不到的东西,正占有的,却并不自知。 陈思源心中滋味难辨,竟也像父亲或兄长般担心着我一阵子。他突然意识到,此时再拉着我回到过去,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显见得我已经慢慢长大,阅了新环境,他无需再担心我不敢接触人,也无需再担心我适应不下新的环境,他勉强的翘起嘴角,突然慈父般揉了揉我的头发,柔声道,“奶糖,能帮到你的,我都会帮你,大胆的去过你的人生吧,开心就好。” 也许是馥汀兰关了我太久了,也许是因为陈思源带我脱离了井底之蛙的眼界,诚然我从未去过外面,虽没有想象力预知什么,却真的有万种渴望,有了陈思源的鼓励,我心中暗自满是欢喜,也很是感激。 我吞了口果汁,眼睛忽地一亮,“哥,你去的地方多,给我讲讲呗,你最喜欢哪里?” 第八十章 我要去都城 陈思源自然理解我年少轻狂时的豪情万丈,这些年他见证了不少前仆后继的少年脸,最后老去沧桑,周而复始的人生,不过既然青春正盛,怎么着也是在这人间走一遭,也该有本该有的样子。于是他调整了情绪后,给我讲了许多他见过的世界,而后开始娇纵我,大致觉得女儿家面皮都薄些,很多事情是需要宣泄的,便任着我肆意妄为的吐槽馥汀兰,他对我温暖的笑着。 见他这一笑,和煦又亲厚,我脑洞大开,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继续与他畅谈着未来,陈思源像是有一种魔力,并没有见他灭火,却能风轻云淡的化解我心中的烦闷,说起来虽然还在与馥汀兰别扭着,却也没那么心焦了。 陈思源用筷子夹了一片沾好了汁料的三文鱼,放在我的骨瓷口碟里,“捏住鼻子,不要吸气,这个芥末你会上瘾的。” 我放下汉堡,很听话的捏住了鼻子,将那片橘色软塌塌的肉肉放在了嘴里,几乎囫囵吞枣的进了肚,没尝出什么味道,就已经被辣得一脸泪花。 陈思源自顾自的吃着寿司,味蕾已经极度适应了那种刺激,样子很惬意,“哈,我们小不点长大了,倒是想法越来越多了,只是人啊,这辈子大概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机会,都在寻求放弃与和解,当你真正选择了一种人生时,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我不反对你出去看看,但是我希望你能够在你妈妈需要你的时候,留在她身边。” 陈思源说出了很多深奥我还读不懂的话,可即便如此,却在我还很稚嫩的心里刻上了很深的印记。 我乖巧的使劲儿点着头,像马上就快要离开了那般,心中突然惆怅,一口干了手边的橘子汁,听过那么多的城市,我最爱都城,势必要去瞅一瞅,“哥,既然你支持我,那我就与你说说我的想法。” 那些不成熟的思路在我脑子里一条条的过滤着,然后删除着,我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说道,“其实也不能说是因为馥汀兰我才想走,最近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最近同学们都在谈论将来去哪所大学的事,因为我就快要十八岁了,总不能在家里一辈子靠着她给口饭吃,我又不是什么小猫小狗的。” 说起这里,我嘟起嘴,我不懂什么被护着的感觉,只觉得这些年虽乐得清闲,但是总是在看馥汀兰的眼色,她在家里一手遮天,一个威压,从房檐到地缝都要跟着颤上几颤,就连上门的人都几乎没有,这样于是隔绝的日子,我过够了。 陈思源不胜其烦的听我唠叨,他自然清楚我的想法,就如当年的他一样,因为家里的压力,他错过了馥汀兰,而后郁郁寡欢,便干脆执意从军,哪怕战死疆场,也不愿意被困在家中,可是他却做不到在错过的时候真的那般潇洒转身,八荒四海,他不择手段也要再寻得馥汀兰,这就是他。 “有很多人只有擦身的缘分,而有很多人为了能够永恒,付出了自己的全部,能够有血缘的瓜葛,大概付出了前世今生所有的勇气和运气吧。”陈思源很羡慕我与馥汀兰永远扯不断的血缘关系,他一字一句的揣摩着,慢慢说出的话,像是在道别般,“奶糖,总有一天,除了你的家人,会有一个人刻进你的骨子里,我希望是自然而然的,而不是刻意的。”陈思源本想还说些什么,却突然打住了,哽回去的话,我自然没心思想,但是我却笑不出来了。 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我还没来花城,馥汀兰那阵子总是不在家。我与陈思源在院子里玩,想看看墙外面,他便将我扛在肩上,我巴望着墙垣外,那是源源不绝半人高的芦苇荡,后面是连绵不断的荷花塘,荷花倒是处处开遍,可要说多美,我倒也不觉得,还不如我们当院的花团锦簇,再远处,我便也望不见了。 我可怜吧吧的问他,“哥,外面看上去不太可爱,还是院子里好,你们为什么还要出去呢?” 陈思源噗嗤笑出了声,“外面有野兽,我们出去打猎。”他说完猛抬头,大抵这个动作太突然,不慎就差点将我跌了下来,我们的一阵欢声笑语,在院子里游荡,好不惬意。 从起初的好奇心,到后来每天必看看外面的习惯,我也不清楚既然外面那么不可爱,我还是要每天坚持看看,不过三下两下便看清楚的一年四季,却也成了一桩营生。 那时候的日子安安生生的过了十四年,我从不觉得委屈。一旦馥汀兰回来了,我便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站在一边看着,从未觉得那些冷清算什么大事。 然而,这事终于到了花城,我去了外面,去了学校,于是我便不那么快乐了。具体过程我自不太清楚,只知道,我的要求变高了,却始终都未承认。 我急切的想要走出去,换言就是说,我愈发的聪慧了,本是件令人欣慰的事,然而也因此让我发觉了我对馥汀兰全无了解。她每天在做什么,说什么,想什么,因此我一度很是抑郁,这便是我与馥汀兰的全部症结所在。 “奶糖,在亲人面前,其实你不用证明自己的。”陈思源从不是揶揄我的主儿,他探身来揉我的头发,“很多事啊,若实在想,就去看看,记得回家就行。” “可是馥汀兰忒小气,她年轻貌美,我们同学他们还羡慕不来呢。”我大大咧咧的回了句。我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虽然说了一些过激的话,但是也就是因为遭她嫌弃罢了。 我突然发觉沾了芥末的食物很是上瘾,一口复一口,啧啧浸遍了舌后,觉着这料理与刚刚入口时味道略有不同,所谓独门美食,这绝对算一种口味。 那些过去模糊的记忆,很快就随着这味道而去,现如今我的心里早就决定好了,外面是要去的,馥汀兰自然也是要孝顺的,可是至于怎么去,怎么孝顺,我也都不知道,只觉得心里像燃了一把火,远途有一湾硕大的瑶池圣地,让我想要跳过去,实打实那种跳,于是我突然认真的说道,“哥,我想去都城,去最好的大学,学习历史系。” 第八十一章 我毕业了 是夜,待我摸回床榻时,馥汀兰正一个人在前厅饮酒。虽面上看不出什么大动静,以我十分浅薄的经验看待,她许是因我而烦恼,不觉心中有一丝丝安慰,我便隔三差五的就起来瞧上一眼,竟然有些兴致勃勃,毫无睡意。 借酒消愁这句话对馥汀兰来说并不妥帖,任谁也看不出她的情绪,更何况惆怅几许,亦无从知晓她的酒量。她左手提起轻揉着额角,右手里捏着的一支水晶杯,已是倒尽了威士忌瓶子里的最后几滴,执杯的手依旧稳稳当当。 她一口喝干了后,起身时轻轻晃了一晃,看了一眼身侧尽心尽职的陈思源,那正伸出去要搀扶的手,被她生生甩手挡回去,抬眼时对上那沉沉的目光,回以的眼中除了一派深沉,便是更显冷气,哈,无论是醒着还是醉着,她竟都一个样子,淡淡道,“别碰我。” 于是乎,陈思源将目光移向一侧,默了一会儿,就静静的站定那里,将外袍递给馥汀兰后,便一动不再动了。 馥汀兰在前头走得十分稳健,步子不见比平时要慢,醉了也丝毫不动声色,大约是想起了什么,此番她突然停下脚步,微皱着眉头,轻轻偏过头来,道,“酒能见底,心却无底,你究竟想要什么?” 陈思源心底当即一抽,馥汀兰那眼神十分邪性,听得那面不改色的话,陈思源依旧摸不准,而无论这句话是心中已通透了,还是酒后乱语,都显得他甚为悲催,作为沈安之,他虽赶上了馥汀兰的好时光,但却因果错过,作为陈思源的他,不仅捡下我这个便宜妹妹,便只有站在馥汀兰身侧的机会,别无选择,他却也乐颠颠的心满意足。他突然自我解嘲的轻轻噙了笑意,看着那袅娜的背影穿梭与花丛中披星戴月而去,他并不想因此而改变什么,人生索性都是在垂死挣扎,他何故活得清明,更不愿多想这样的试探,二人揣着明白的糊涂,取暖度日,也不错。 陈思源神情变得平淡,缓缓道,“阿兰,我想要的?自始至终不过一个你罢了。” 我再爬起来看时,前厅已空空如也,月下仅剩一支空空如也的空酒瓶,和一支摆得工工整整的水晶杯,像陈列般极好看的,沉沉月色下,看不出任何醉酒的痕迹,唔,馥汀兰看来还是那副性子,这一幕倒也合衬的很。 人生,头一回令我觉得,一切较不得真,将将有些睡意,却察觉门外有不紧不慢的脚步声,那是馥汀兰,可是她却停在了某处,最终没了动静。 我打了个哈欠,赶紧又向床上挪着,翻了个身。那一夜,半梦半醒间,似有一双冰凉冰凉的眼睛盯着我入睡,但一切都不重要了,人一旦有了目标,便觉前方有着花里胡哨的颜色晃得眼睛眩晕,想必无论是哪里,都要比这里热闹得多,一切都回不去了。 日子过得飞快,摇身一变就到了我的十八岁。 倘若我有发髻,陈思源定会帮我梳理得柔顺而俏丽,参加这个毕业典礼。 陈思源穿着正式,没有带其他人,低调的出现在学校的礼堂内,风华正茂,却也让很多人好不羡慕,而终究馥汀兰是没有来。 我天真无邪地蹭蹭跑向他,陈思源将一小捧花放在了我的手上,眼神中透出老父亲般的欣慰,样子颇让人感动,“今日是我们奶糖真正成人的日子,成绩这么好,恭喜你。” 我甚惆怅,害羞得紧,拣了一个靠走道的边坐,拉他坐下。 在我的家里,没有人给我灌输什么考个好大学,再嫁个好人家,毕竟我是个女儿这样的观念,对于身边的那些个别人母亲说的话,我听得晕晕,突然听见陈思源问我。 “你真的要走那么远吗?你想出去看看,也可以不用每天按部就班呆在那边,你继续呆在馥先生身边吧。”陈思源也不尽然是帮馥汀兰留我,他舍不得。 我明白陈思源什么意思,从小到大他都在身侧调教我的学业,按我的成绩,他完全有办法将我挂在哪所学校里,可是我不要那样,我就是要离开馥汀兰,对于一个毕业典礼都会缺席的母亲,我也愿帮她甩下我这个包袱,惆怅这东西,对我而言,已经早就烟消云散了,我自小就是这样活过来的,早就麻木,如若说此时的感受,便是我也舍不得陈思源。 “哥,你在我走前,再带我游游这四里八荒吧。”我看向他,虽然十分不忍,却也总算将真话抖了出来。当年,尽管我还小,第一次体会到了离别的滋味,且没有机会与白良道别,此次,我与陈思源定是要重重的道别才好。 他也将脸转了过来,想说什么,又将脸转了过去,突然环着我的肩膀,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了会场。 台上的林校长刚刚接过话筒,大声宣布着毕业典礼开始了,当我与陈思源起身的一刻,他用十分不解地表情望向我们,抿着嘴唇顿了顿。若我顽劣得不学无术,林校长便也毫无兴趣关注我,可毕竟我考了个全校第一,本就是要大大的夸赞的,他展开手中捏着的一份录取通知书,声音因激动而有些颤抖,“恭喜馥芮白同学,成为我们建校以来第一位考入京海第一大学历史系的同学,是我们学校的荣耀。” 本来眼看就要哭一哭的一张脸立刻精神焕发,掌声雷动到完全听不到声音,我有些紧张地拉拉陈思源的衣袖远离了这般尴尬。 在礼堂的后面隐秘的角落里,馥汀兰戴着面纱,独自端坐,目光厚而不烈,微不可察地流了一行小泪,悠悠然长松了一口气。 我竟长大了,馥汀兰活过了百年岁月,她什么都想过,却从未想过今日这番情境,奈何命运本就无法预测,该来的一样也阻止不了,她深深吸了口气,“女儿,你这般单纯,以后我若不在了可怎么办,此次出去历练一下也好……” 第八十二章 再活一次,如何? “暂时停一段时间吧。”陈思源看着实验室里放着的几支瓶子,眼神冰冷得让人心头巨震。 “先生,我能做出一支一模一样的!”丘苍夷脸色灰白,死死的盯着陈思源的眼睛,不安的状态让他嘴角一抽“请相信我!” 半空里响雷轰鸣,乌云盘旋在一宝村层层叠叠的山顶,一道闪电劈下来,一簇冷气随上而下,瀑布般的密雨而下。山外有山,很难得的显映出那些隐藏了千百年的真实形态,余光中映衬出陈思源一双挂满血丝的眼,让旁观的人向后退了两退。 他转脸看向我,安抚道,“奶茶,你去偏屋等我,我要与你丘伯伯打一架。” 我若还是五年前那个小姑娘,尚需担几秒的心,现在早习惯了陈思源的语风,除了在馥汀兰面前,他向来高傲的样子随便一个姿势都甚仰视着众人,打一架也不一定会真的动手,只他怕是不想让我看到罢了。 屋内就只剩陈思源和丘苍夷两人,门口站着陈思源的两名助手。半空又一声惊雷的瞬间,将这里的天空污成了惨灰,而后的倾盆大雨降这里的泥土混成泥浆,歇斯底里的渗入更深层的地面。 几明几暗,让丘苍夷从虚惊里清醒过来,缓过来时,陈思源正将一支瓷瓶握在手中,轻轻掂量着。丘苍夷这才想起什么,走上前两眼含着泪光握住了陈思源的手,哑着嗓子唤着,“先生,请相信我,这次的作品留给我做个纪念,别再砸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建这个手工窑基地吗?”陈思源在邀请丘苍夷加入后,只稍微的渗透过有关于永生组织的只言片语,然几年中,他一直让丘苍夷帮助他扩大手工窑,却从未真正将核心的机密告诉过他和任何人。本是侠肝义胆的好时机,却干着毫不相干的活计,大抵不过是高额的收益和那诱人的名头,但丘苍夷总隐隐觉得事情并是不那般简单,陈思源的面貌与他所知,却不成比例,甚至他怀疑过陈思源究竟是谁,尽管很快打消这样的猜想,也不过是因为谨慎。 诚然,一切都是猜忌,但也令这几年过得着实提心吊胆。彼时丘苍夷冷静了许多,靠着冰冷的石桌道,“如今我得到了您赐予的荣耀,对于我来说只能沉睡而已,不过,每走一步我都知道,我无法预估我的未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成为您的弃子。” 陈思源没道理不欣赏眼前这位,然而人终有曲终人散,是否能够成为永恒不变不过是时间罢了,果然,他便说了,“这个世界上有两样可遇不可求,‘永生和真爱’,对我而言其他都是身外物。”陈思源并没有动怒的打算,毕竟这些人的才华对于他来说不过是消耗品罢了,可是丘苍夷,他却并未想过放手,他不想掩饰什么,“然而人类却都要用身外之物去换这两样,结果大多求而不得。”想到此处,陈思源微微翘动嘴角,他得意于自己的手笔,因此他悄无声息的令抚国那端几年内断了一桩流转了近百年的生意,并一切都将掌控在自己的手上,他并不吝惜将那些钱赚进自己的兜里,也并不打算继续隐藏自己的想法,能读懂多少,也全凭丘苍夷的悟性,这也是他能继续跟着他的唯一条件,“对于我而言,要的只是牵制这里所有的手工艺人,踏平境内外的相关产业链条,我图的是财,换得的是生门,你可懂?” 丘苍夷的确有些本事,然而几年里也几乎被陈思源消耗得差不多了。陈思源积攒了足够的品类,足足够扶国最大型的拍卖行连续拍卖二十年,丘苍夷几年内飙升成为行内人尽皆知的品评大师,名望即便断送在这里,一生也不算冤。 “也就是说,什么永生计划,都是幌子,您只是想要这些东西?”丘苍夷站在一道闪电的盛光中,急急地问。 “我会保住你的名望,却不想给你更多的机会做这些小玩意儿了。”陈思源捏着手中的小瓶,认真的看了一会儿。 那支瓶子到底是落在了地上,陈思源捡起一块碎片,就像一柄小刀生生握在手中,在一道闪电掠过时轻轻挥动过去,在丘苍夷尚未反应过来时,他的一只手被削断了,只连着丝丝的手筋,那处有东西喷出来,溅起一大片血雾。 先前还急切问着问题的丘苍夷此时却没了声音,空气凝结时,门外的两名助手已悄无声息的走过来,一个用手帕轻轻的捂住了他的嘴,一个拎着医疗箱为他包扎。那纱布如饮血般瞬间被染红,半盏茶的功夫,他的手被缝合好,并包得十分工整。 “丘先生,以后在做瓷器的时候,千万小心,你这只手保住了,但恐怕此生你的成绩止步于此,我很为你痛心。”陈思源捏着一杯茶,轻轻送进嘴边,“你的位置永远是本世纪的泰斗,直到你寿终正寝,你都是我的人,我会保你平安无虞。” “谢谢您,先生。”丘苍夷被打了止痛药,勉强难辨他瞬间遇见的变故,虽全身还很僵硬,但显然他明晰知道,对于陈思源来说未取他的命,已然是对他最大的宽恕,他费力地盯着陈思源,眼角的泪擎在一处,终于流了下来,跪在了陈思源的脚边,“先生,您是要彻底弃了我?我是忠诚的,不要弃我……” “我说的永生计划是真实的,没有背叛我前提下,你仍是我的核心成员,在十年内,帮我培养一个你的接班人。”陈思源起身扶起跪在地上的丘苍夷,用手指擦了擦他眼角上的泪水和满脸的血污,脸色比对面这个刚失了血的人还要白上几分,“或许我可以给你一个永生的机会,替换掉你这副不中用的壳子。” 丘苍夷眼中的绝望之色瞬间被头顶上的一道闪电劈得粉碎,眼神迷乱,“先生,您的意思,我的手能好,我还能活一次是吗?” 陈思源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一个人对于永生渴望而心神错乱,方才那番话让丘苍夷太用力,牵扯到了手部的伤口,本在当时不觉如何,现在顿觉疼痛难忍,胸中好不容易平复的血气又涌了起来,痛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怕吗?”陈思源面色凄凉,用手帕擦着手指,温声问着。 丘苍夷眼中的泪再次蓄出了老泪,涩然咬着牙摇了摇头,却还笑道,“即便噩梦缠身,老朽也在所不辞。” “并不是再活一次,是只活一次就够了。”陈思源面上瞧不出喜怒分毫,说话也从来尚未尽兴,将茶水继续喝了两口,放在了桌案上,便提起了脚步。 丘苍夷知道陈思源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但是对于永生这样的大事落在自己头上,他始终不敢相信。陈思源规矩立得很严整,尽管他十分震惊,也只能望着陈思源经轻身离去,他能做的只能是沉沉的撑着,而后谨慎的坐在了地上。 第八十三章 求而不得 雨停是在三天后。 清晨,屋内的窗户打开着,光线虽不烈,但陈思源还是被晃得微微眯起了眼睛,恍然间便有些东西透至了心灵深处,因受了永生的束缚,让他感觉巴心巴肺的疼。掌控他生死的不是司命,亦不是主神,而是无尽的未知,对于他来说永生?只是永久的休止罢了。 他与馥汀兰不同,是活过了百年的人,本即将离世的,届时被换了一具壳子继续活着,过程十分的不易。没错,他是一个实验体。 这具身体是他运筹帷幄的砝码,因为迄今为止,在组织内部公开用这种方式获得“永生”的人只有他,然而他并不是个完美的实验体,不仅需要药物支撑,也会渐渐老去,而世间能够完美永生的人是他心心念念的馥汀兰。 天命讲的是一环扣一环,上一环的因结出下一环的果,馥汀兰正是沈安之这个果上的因。思思暮暮思思,大约是因为他太过于欢喜馥汀兰,老天便让他们缠着一处,缠人的情,让他将自己亲手推下深无见底的渊,灵魂无处安置,馥汀兰也因此无法解脱。可即便他长久的霸占了一副年轻的身体,有着呼风唤雨的能力,却与扶国有着一份互相牵制的协议,他一边想要摆脱那边的控制,一边想要好好呵护着馥汀兰与我,百年的见识令他非同一般,然却终日如履薄冰,不得不承受着监控馥汀兰的任务。 在十年前,沈安之弥留之际,在他本人知情的情况下,被秘密送到了扶国的实验基地。实验基地当时已经研发出了永生的办法,只是仍然抵抗不了衰老死亡,需要不停的更换身体。他们一直窥视于馥汀兰永生的完美,虽然诸多年想方设法监控着,但是她却越来越聪明,且跨国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于是沈安之作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实验体重生在陈思源的身体里,然而,他们渴求的那个最重要的永生密码在馥汀兰身上,所以才有了前文。 沈安之本并不知情更换的身体是陈思源,当从这具身体中醒来时,他说不清楚自己是开心还是绝望,终归是不道德的,虽然他见证了立竿见影的效力。 当然他作为陈思源来到馥汀兰的身边,真是再好不过的天方夜谭般的安排,不仅满足了实验室的需求,也是他万般期待的结果,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呆在她的身边,而绝望的是将被限制在特定的关系中,他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女人就近在咫尺,却无计可施,更无法逾越半步。每次馥汀兰试探的话语,他都很希望馥汀兰可以就那样一语道破天机,因为他没有勇气那么做,却总是留下蛛丝马迹去提醒馥汀兰,他就是永远爱她的那个沈安之。 作为陈思源,他经常一个人闷闷地笑着,尽管身上的痛远比不上心中的痛。每当那夜里肆意的疼痛传遍全身各处,脑子仿佛被削掉了的痛觉,那么的真实,他清醒的意识到,已经因执念将自己献祭给了魔鬼,可那心爱之人正悬浮在深渊的最中央,他不想输,哪怕有一线机会,也要拯救馥汀兰,哪怕毁了自己的全部。 这种死而复生的事在沈安之的灵魂体上共发生了两次。诸位很清楚,百年前,在馥家出事后,由于沈家主母以死相逼,沈安之被迫成婚,娶了井世昌的大女儿井雨桐,诞下沈家子嗣沈一贞后,沈安之便丢下沈家和那对母子上了战场,而后死在战场上。而当时他的确是应该死了,而身体却奇迹般被转移至扶国,这一切与沈家消失于京海有关。 据传闻沈安之是沈家独子,沈家主母本就身体不好,得知沈安之离世便即刻吐血身亡,沈决也因此伤心欲绝一病不起,丰厚的家业便顺理成章全部留给了井世昌,这些均不假,但在表象背后往往会隐藏一个个不被人所皆知的真相。 沈安之醒来时,躺在扶国乡间的一栋僻静的小房子里,井雨桐穿着扶国的服装坐在他的身边,说着流利的扶国话,沈安之这才了然,井雨桐本就不是国人,她也第一次毫无掩饰的暴露自己的身份,显然一切都已经安置好了,无需再掩饰什么了。井雨桐眼中透出早已盘算好的莫测之态,拢着袖子,为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掖了被角后,故作姿态提着欣然的表情道,“安之,你终于醒了。” 井雨桐这一套歉然又温和的动作,亦是久别,任谁人看着都觉二人无比恩爱,可是沈安之眼中透出着明显的失望之色,他眼风里分神望了望,大概有些明白了,终抖动着嘴唇问道,“现在是几月几号?” 他与井雨桐结婚生子无非是给沈家个交代,并留下个后人,忍得艰辛,而他遗弃家人,只是想在死后能够再用灵魂去深深地看馥汀兰一眼,继而他宁愿在战场上故意求死,可是寻着馥汀兰,真是件艰辛的事,甚至于连死都没有了资格。此番他又躺在了别人的怀里,被抱着甚是吃力的一点点活过来,每每入夜,被那一双从未有过情感的手柔柔的抚摸着,心中都有一股清冷,徐徐荡漾的想要呕吐。 “安之,我是不会让你死的,更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我知道你从未爱过我,是我非要嫁与你,但是我们是拜过堂的合法夫妻,如今我们将国内的所有处理的干干净净,在这别处享人间烟火,你不觉得这是天意吗?”井雨桐那模样带着几分腼腆羞涩,实则眼神深处埋着无法形容的心机,野心勃勃,委实强悍。 “我父母可还好?”沈安之掐指算了算,距离他在战场上最后有知觉已过去足足半年,且不说这井雨桐编纂了一通冒着性命之忧救他与水火之中的故事,单是凭她的能力将他神不知鬼不觉运到扶国救活,就是一个让人打不清东南西北的迷局。 “你父母……”说到这里,井雨桐故作姿态矜着泪,缓缓道,“安之,你父母因为你受伤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都不在了,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好好安置了二老,并将骨灰安置在咱们现在住所的祠堂里,你身体好些就可以过去看看他们二老。” 井雨桐哀切又希翼地将沈安之望着,很快擦掉了泪,换上一副娇羞模样,“我们都能完好的活着是十分不易的,你要为了咱们的贞儿考虑,他不能没有爹爹。”见沈安之一副哀切的神情,她便轻轻将手抓住了沈安之的手,轻轻抚着,“等你这几日好些,我让贞儿来好好跟你说说话。” 沈安之瞧着她一副怀春模样,默默无语的躺在床上,像死人一般,神情十分颓废。不觉心中悲叹一声,沈安之啊沈安之,你堂堂正正七尺男儿,过不了祖训的关,现在亦过不了这情苦的关,活着亦是死了,罢了。 眼看井雨桐就要压在沈安之的身上,许是急火攻心,他捂着胸口吐了一口血,吓得井雨桐赶忙喊了大夫。 几名扶国的医生慌忙窜过来,为沈安之的手臂注射着针剂。有人用金属的器械听着他的胸口,判定没有大碍,方才离开。 被这样一折腾,沈安之有些困乏,借势闭上了眼,朦朦胧胧间眼前全是馥汀兰,问他:“说好的永生永世呢?” 病一场不过就是受些苦,可是伤一场,便是永生无缘。像他这等被迫逆天改命的人,不知在生死薄子上还会不会有名讳,总之,他因此彻底变了一个人。 话说回来,陈思源这副身体每周都要注射一次针剂,有一个就连陈思源也不清楚的人,在控制着这个永生世界的门,会着人定期给他送来针剂,他也曾有过一种猜测,他并不是用这种方式取得永生的唯一一人。但是他能确定的是,无论他做或不做什么,那个人都能够找到他,而他摸了几十年的底,仍然摸不到任何头绪。 为了防止他的背叛,针剂每次只送来六个月的量,这也是他对实验室的其他成员的交代,虽然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办法,不过是推门入桕罢了。倘若毁了唯一的实验体,他失去的是对馥汀兰的执念和佑护,而对方失去的是实验结果和一个庞大的布局。 他其实有些口渴,但是身体痛得令他无法翻动身体。一个蒙着脸的人突然走进来,他嘴唇哆嗦着扯出一个笑来,“这夏日的夜里也会有些冷,看来天然的身体与工具体的确不大一样。” 那人为他打了一针,并扶起他的身体,喂了两口水。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个蒙面的人无比熟悉,可每次都是他即将奄奄一息时突然出现,他只能猜测,却毫无根据。 陈思源本想用一双眼死死的瞪着,虽瞪着,却瞳孔涣散,骤然昏昏欲睡。在马上失去意识前,他用尽全是力气伸手去拽下那人的面罩,看见了一张让他无比熟悉的脸。 倒水的影子顿了顿,令他打了个哆嗦沉沉睡去,努力让自己在失去视觉和记忆前不要忘记看见的,而瞬间已然失去了知觉。 那人索性摘到了面罩,认真的看着陈思源憔悴的脸,但似乎看得并不是那么的受用,“沈安之,你几时曾这样认真的看过我,如今你也知道了求而不得,当真可笑。” 这真是一出不落俗套的好戏,那是一张枯槁女人的脸,却也看得清轮廓,井雨桐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怪只怪我如此全心全意的待你,你的眼里却只有馥汀兰。” 第八十四章 趟不完的浑水参不透的谜局 陈思源又拿到了可以续命的半年的药剂,那东西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在了暗室里,人也早撤得空空荡荡。 几个时辰之后,陈思源脸上灰白,难看无法用语言形容。他扶着沉重的头部醒来,方才那滋味隐隐有些熟悉,脑中一道通透的白光闪过,他额角的青筋跳了两跳,这次终于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记住了那张脸。 很好,很好,井雨桐! 阴魂不散,原来自己又做了同一个女人的提线木偶。 十三年前,本以为在病床上悄然死去,便是远离了梦魇,然而井雨桐第二次将沈安之救活,竟就这样残忍的将他丢在了馥汀兰身边,让他体会什么是求而不得,还成了一个活体监控器,这个女人,真是好的狠! 他凄凉地跌回枕头上,望了一会儿房梁,里思量量了好一回,嘴唇咬得发白,呵,这一生委实废柴,保护不了心爱的女人,还将自己折了进去。 陈思源实打实猜了十几年,那面罩下死死盯着他的眼睛,那个明目张胆屡次三番出现在他面前的人为何如此熟悉,而又究竟在这个迷局中是何种位置,此番看清楚了也便不再诧异了,但他绝不愿认命。如今之计,只能再等半年,在这之前,他一定要想出一个万全的法子再探出些什么来。 晨色渐渐涌起,陈思源含蓄的笑了笑,眼睛里恢复了光芒,积压了百年的一腔心酸纵然让他心口剧痛,却让他心里坦荡了许多,毕竟他接下来又可以拥有毫无顾忌的半年时间,而他的大计划正进行的顺利,无论他再将真心藏多少年,他相信,只要馥汀兰在身边,总比孤零零地过好。 要说这个井雨桐的来头,并非仅仅是井家后代这么简单。她托生在扶国一个帝王之家,虽然只是偏支,但家族浩大,祖祖辈辈承载着为天王寻找永生术的秘职。 那年时的沈安之风华正茂,内心纯净,朝气蓬勃,却不想劫数降至。父亲沈决勾结了外族,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受制于人,井世昌早早藏匿在沈家做着总管,京海城所有的银庄和港口表面归属在沈家,实则早就被井家掌控,恰巧井家大女儿井雨桐看上了沈安之,沈家为求自保,同意了沈井两家联姻。若不是沈安之私自去了战场,井雨桐心心念念为了救他,也不会闹出后面这一出盘根错节跌宕起伏的新命格。 井雨桐虽不及馥汀兰如仙女下凡,但也是个美人坯子,瘦瘦的小脸,丹凤吊眼,大概就是看着总有些让人联想到蛇蝎美人、人心险恶七八回,但她确是实打实看上了沈安之,沈安之是她可以搭上命去争取的男人。大概她全然继承了井家自祖辈的基因,刁蛮任性惯了,得不到就抢,抢不到就硬抢,好不容易将沈安之得手了,本以为生下子嗣便万事太平,成人之事无玩闹,沈安之看在生米煮成熟饭的份上也会安生的与她过日子,却不想强迫的事情,反噬会更加的糟糕,此一番又一出大戏。 人终究是趟过了世情,也堪不破红尘,井雨桐听说沈安之背着全家去了战场,悲愤又委屈,生生抢来的感情好像一切完美,却在那一刻浇得透心凉,日子眼看过不下去了。她着人跟随着战争的足迹去寻,始终寻不到踪迹,本以为沈安之仅是暂时躲躲便是,孩子他总归还是得要得,却不想遭遇了危情,沈安之带着一支敢死队,战死沙场,最终寻得时,只剩一副几乎凉透了的躯身。 但她还是放不下沈安之,执念令她疯狂,心心念念想与沈安之旧情复炽,便硬是生生赌上了全部,不仅窃了父亲井世昌的秘药,还将沈安之的身体大张旗鼓带回了扶国。对于老谋深算的井世昌虽生气,但转念一想,也未必不是好事,于是借此机会收了沈家的财产,本想将沈家夫妇铲除,却不想沈决早为自己留了后手,逃离了他的掌控,届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井世昌接着沈安之的死捏造了沈家变故,渔翁得利,继续斡旋在京海,并索性将井雨桐彻底留在扶国,接手了扶国的生化实验室。 沈安之活了之后,成了对沈家夫妻的活诱饵,而井雨桐终如愿以偿,与沈安之混了个人世白头,但心中始未觉得快慰。沈家夫妇也未再现身,这件事始终让井家心有忌惮。 井雨桐利用家族生化实验室,让自己与沈安之得到了长久的寿命,然而 只是延长,却无法不老不死。她羡慕死馥汀兰,持着一副年轻的身姿,暗杀了几次,都被她活了过来。井雨桐看着自己日渐苍老,一辈子在嫉妒的稠水中煎熬,她可以将沈安之救活,却无法化了他的情根。她知道,在他沈安之心里,只有馥汀兰一人,哪怕为了他忍受高处不胜寒的滋味,他做个死鬼都想见一见他心心念念的阿兰。 井雨桐的计划中,几次三番暗杀馥汀兰却都被她活了过来,自知无法置于她死地,便又换了个方儿折磨着近在眼前的馥汀兰。她找了一个与沈安之样貌相似的人马子皓,不仅学习沈安之的一切习惯,甚至于那些微弱的细节都入了骨髓,活生生的复刻了一个“沈安之”送去了馥汀兰身边,在计划中先玷污了她的身子,再狠狠甩掉,却不想不中用的马子皓也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馥汀兰,在当日便失控,逃离了她的掌控。 然而老天却是偏袒井雨桐几分,她本想让马子皓在馥汀兰身边呆得久一些,然后搞出个子嗣,继续生化实验,却不想一夜情也能让计划如此顺逐,很快便传来了馥汀兰怀孕的消息,井雨桐这一遭赢得非常彻底,“计划中被狠狠添了把柴火,真是想想都令人兴奋不已。” 井雨桐怎能不默默再动一回心思呢,她这一生只有沈安之一个男人,她绝不允许他心中装着别的女人,于是几经折腾煞费苦心的又想了一个令自己都兴奋不已的剧本,趁着沈安之快要尽头的时候,她又动了他的身体。 井雨桐要让沈安之活着,哪怕是换一个方式,她也决不允许沈安之的丝毫背叛,她要彻底的掌控他,直至他的灵魂彻底溃败,回到她的身边。 “好啊,那就成全你,只怕那时,你不再是她的沈哥哥了,而她即便认出你又如何,一个脏了身子的女人,她还敢与你相认吗?你每日面对情敌的孩子,我很期待你的表现,还是说会乖乖将她变成实验体,哈哈哈哈……”在沈安之弥留之际,井雨桐制造了这一切,她意味深长笑了一笑,这次她终于笑得畅快淋漓,似乎成了真正的赢家。 听了这番面不改色的话,沈安之略有动容,可是他已经连说一个字的力气都不再拥有,就快要死了,他便也坦然对了。 井雨桐深情的望着沈安之,“馥汀兰,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当你看到真正的沈安之站在面前,你有什么脸再去面对他。” 第八十五章 我与馥汀兰的分别 须知接下来时日过的很快,这一年,待又一个春起春落,我如愿考上了大学,就要走了。 我欢欢喜喜本以为这是挫挫馥汀兰锐气的好机会,但诸位知晓她的个性,与我最大的障碍,寻得的便又是一次巴巴的失望了。 我记忆深刻着,她还是那一副淡定的好皮相。那天,一身素衣,就端端正正坐在院落里,正靠近窗外的景色,琉璃的光影映在她的额上,抚过面色平静,一派庄严,看不出任何情绪,手里悠悠地捏着龙纹扳指,一切与生下我后无甚差别,那时候的我还并未开始注意到自己母亲与其他人有何不同,还深深的沉浸在对她不够爱我的怨念中。 我偷偷的瞥向她,踌躇在庭院的门前,等啊等啊的等。 虽然我不敢肯定什么,却一直在等着她一个拥抱,哪怕一句不舍。想象着她从院线门里飞快地跑出来,不过幸而她一如既往的冷漠,是以那时候我一如反顾的转身离去,冷着一张无奈的脸,继而用最快的速度上了车,并关紧了车门。 她无动于衷的样子虽伤不了人名,但每一次入目,都是一种折磨人的刑罚,我得承认,当时的心很疼,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懂得了什么是心如刀割的离别之痛,痛得几乎哼了出来。 人生的第十八个年头,我第一次离开了家,陈思源也不会再陪在我身边,仅仅给我送到了机场,留下有几名陈思源的手下远远的跟着我,但是对我而言,他们不是家人,我空空孑然一身,竟突然想不清楚了,这一切原本是不是就是自己想要的。 陈思源事无巨细的交了我很多,令我不胜感激。在他将我送到了登机口时,我毫不矜持,一头扎在了他的怀里,老老实实趴在陈思源怀里,那熟悉的手拍了拍我的后背。 我抬起眼,露出最天真、最委屈的表情,险些哭出来前,我推开他,头也没回的进了安检。 在机场的洗手间里,我失声痛哭,那一刻十分惊奇,突然没有了热血沸腾,也打消了再也不会回来见她的念头,不过尽管这样,我片刻后恢复了理智,无论如何也要去远处瞧瞧。 陈思源回来时,馥汀兰还在那处,眼睛红红的,像一尊石雕,高傲的微微扬着下颚。 陈思源情不自禁的为她感到心疼,他很希望在这个时候,馥汀兰可以暂时摘掉面具,然而她已经是一个万念俱灰的女人,对于任何最多只会轻轻一瞥,而我是她百年来唯一的色彩,但她也能将我轻易的放出去,陈思源有些看不懂她了。要知道这十八年我一直顺风顺水,在呵护中长大,索性就这样停摆,我的未来,他不信馥汀兰真的会如此放任。 陈思源小心翼翼走到馥汀兰身侧,唇边携了丝作为陈思源以来从未有过的笑意,“馥先生,您可真的想清楚了?” “她已经成人了,这是她自己的人生。”一缕头发被风带到了馥汀兰面上,她并没有用手去捋,而是顺其自然的任它飘着。 陈思源略略愣了愣,又道,“您说的事,一定不会错,想做的事,我也定然陪您走下去,不过对于孩子来说,大概还是希望您去送送她……不怕她就不回来了吗?” 陈思源这么说,是因为他这一次也推测失败了,馥汀兰绝对是隐藏情绪方面实力卓越情绪实力的佼佼者,自己尽管如此担心这个女人,他却无法做得到时刻的淡定,尤其是二人的时刻。 “自然是怕的。”馥汀兰多年练就的临危不乱,片刻间让所有周遭环境也跟着一起淡了下来, “可是怕不能让任何人老老实实的按照我的想法。” 陈思源的情绪让馥汀兰一句话拦截了,却又忍不住补了一句,“不怕孩子将来埋怨您吗?有些事情,可能终究无法弥补的清楚的。” “ 我所做,无人能懂,最了解我的,我想大概就只是你,你看那条小路。”馥汀兰望着窗外的一条小路,来花城时,那里曾经被好好保护起来,这阵子接续有雨,诸位也都清楚,尤其是这个季节,雨水充盈,而此时那里比牛踩过还要糟。四周小心堆砌的围栏显然已经年久腐烂,有点地方斑斑点点发着霉,而那些挣脱围栏的植物看上去却更茂盛了。 馥汀兰这会儿反倒是起身走到了院子里,她深深的望着我走出去的方向,“你知道手无寸铁,如何赢吗?”馥汀兰回身瞥了陈思源一眼。 对于这样没头没脑的话,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陈思源懂得馥汀兰的用意,他不假思索说道,“夺对方的!” 房中静默片刻,他双手握得泛白。 这二人从出生开始便牵扯在了一起,不管陈思源是在趟馥汀兰的浑水,还是对于家族对于馥汀兰伤害的弥补,亦或是由于执念于馥汀兰而奋不顾身,均乱了天数,而从某种角度讲,他终究是个自私的人。他最晓得如何在馥汀兰那端小心翼翼的获取一派祥和,对他而言,有朝一日他也定会将那些纠缠理顺清楚,在解决了井家后,他会将欠馥汀兰连本带利还个清楚,可他也吃不准,馥汀兰究竟能不能还有耐心等到那天。 “夺是扶国一向的作风,而我会选择无极之路。如若你是我,会替她决定的是什么?” 馥汀兰当然不愿我受到任何伤害,哪怕我会永永远远的远离她,只要我安好,她都不会有半点犹豫。因为她晓得,纵然她有封天的本事,也无法确保我一生周全。她甚至于在内心有过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果我是她人生的钥匙,那么不如尽早离开她,让这个命中注定的劫难由她自己承受便罢,如若我对于她的情分淡如仇人,也未尝不可,这便是她爱我的方式。 “馥先生,奶糖是我带大的,或者奶糖她真的可以成功一些事,她并不是个普通的女孩。”陈思源与我的一些年里,我从未有过由于年纪小偶尔不懂事的情况,也未有过一丝一毫的矫情,我不喜欢提问,不会忧心忡忡,也不喜欢与除他以外的任何人交流,仅仅对于外界的陌生,也很适应了。因而他做很多事时,并没有刻意隐瞒着我,他做的很多事情我都看在眼里,却也没看在眼里。除了见过他夜晚痛苦的注射针剂,陈思源知道,我远比他所想看到的更多,包括他狠厉的样子,他处理丘苍夷,如何扩张着产业,我都是看得清清楚楚。我欣赏他雷霆万钧的手段,尽管很多看不太懂,但是他的所有优势,配得上他所拥有的一切。经年累月地沉积下来,我已烙入陈思源的心中,他将我视作亲妹妹或者亲女儿一般养着,容不下我有任何一点委屈。虽说儿女都奉着各自父母的命,但今天我的离开,他反而比馥汀兰这个亲娘更无法沉稳,他很想自私的将我留在身边,当然,一切只能是馥汀兰去决定。 “大成也好,不成也罢,我只想我的芮儿不要像我,她哪怕什么都不懂,却也比醒了的好。”馥汀兰说话的时候,灯火啪的一声就灭了,十有八九是整个地区的电断了,山外飘荡着浑浊的灰云,将环境烘托得适宜,陈思源反应机智,将馥汀兰护了起来,数名手下将院落迅速围住。馥汀兰却淡定的将一泡温热的茶徐徐倒入道杯,在鼻尖晃动着。 “像我这般,哪算得上是人生。”馥汀兰自我开解的笑着,陈思源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压力,她那样坚不可摧的心已到了这个地步,紧接着说:“我会在我的有生之年给她一个快意的人生,竭尽所能,你也会帮我的吧?” 这一刻,陈思源便醒悟了。 第八十六章 去巴诺 六年后。 又要搬家的消息传来,我正在阶梯教室里行晚课。 人间四月芳菲尽,又一个春季,京城的季节很温和,此时樱花已是繁茂,抬眼一望窗外便是一片粉糯。 许久悄无声息的手机里多了一条陈思源的讯息。 【“奶糖,咱们搬家了。”】 【“今年暑假再不回家,你可要找不到家了。”】 我一手托腮,另一手旋转着笔,突地想起三年前离开馥汀兰那日,那冷漠的眼神飘向我,让我蓦地一抖,笔落在了桌面上。 这件事确确让我放在了心上很久,眼下我这情势,正譬如一个信誓旦旦躲避家眷的书生,本该是义无反顾取个功名的好时机,作为我长大成人不再依靠馥汀兰的证明,偏出现这么一个茬子,是以,我才有这么一愣,原来亲情关系纠缠得如此之紧,哪怕我直冲云霄,飞得无影无踪,馥汀兰手中依然有一隐形的绳索,只看她想不想寻我,亦或是她想不想抛下我。 说起来,我已经有六年多没有回花城了。当初是我要走,她既不阻止,也不相送,用那双无形的双手将我生生推远,若要我现下原路巴巴又返回去,面子总不太好过。想不到一别竟就是与花城的那个家最后一面,那些陪我长大的手工窑呢?还有我做的那些小瓷器呢?难道又发生了什么吗?馥汀兰呢? 我收起书本,拎起书包搭在背上,以很快的速度向教室外踱去。 “馥芮白!”站在讲台上的老教授抬起厚重的老花镜,目光灼灼的看着我,对于这种公然挑衅的行为一脸气愤,尤其在他听得有人开始低语。 岂料我漫不经心,邪气得一瞥,像没听见般走出了教室。 倘若我愿意解释,脱课这件事本可大可小,老教授现在哪肯囫囵吞枣过了这桩事,教室门被人从内部“碰”的一声关紧,他严诧的语气在硕大的阶梯教室中回回荡荡,“馥芮白,你这学期准备补考吧!” 在都城读书时,一晃读到了研究生临近毕业,学院坐落远郊,规矩立得严整,早不过辰时便须得起身应早课,晚不过子时便须得回到宿舍内安歇,我除了学习,便是去外打工,生活简单充实。考勤出席率更是牵扯到毕业成绩,尤其是这位李教授,我是他最得意的学生,对我更是严厉了几分。此刻像我这番在授课老师的眼皮子底下逃课的情况,自然让在场的同僚们全部走了神,齐刷刷投掷来不解的目光,很快又开始窃窃私语。这个馥芮白! 她好飒! 不想毕业了吧! 我的情况确比较特殊,开学时没有参加军训,从不旷课,不愿与同学培养感情,亦从不爱多说话,每次听课都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如隐形人一样,每次上课前最后一个走进教室,却从不迟到,没有同桌,最让人惊叹的是每次学末都是全院的第一名,所以颇为有名。 我心乱如麻的走出教室,立刻拨通了陈思源的手机,“哥,为什么搬家?” 电话那端传来熟悉的声音,“我们奶糖,终于舍得联系我了。” 这三年里,我虽与陈思源偶尔通电话,却不似过去在家中热乎。我记性一向不大好,可是有些事情我记得很深,甚至于用超于常人的敏感去揣摩所有不好的可能。自我从家里逃出来后,我明明逃的是馥汀兰,可他却配合的紧,生生真的给我推向了陌生的环境,没有以前的关心备至,也没有给我安排新环境的一切,放逐了我绝对的自由。而这样的自由,也让我险些自闭,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是憋了好大的一口志气才适应。有一阵子我甚至于感觉自己就这样被馥汀兰抛弃了,陈思源一定是知道些什么的,所以,我是也许真的被抛弃了。 “为什么不等我回去,就又要搬家!”我挂断电话,茫然的摇了摇头,眼角攒出一滴眼泪,背着迎面的人流擦干了,急步向学院外跑去。 那几名陈思源派来的助手不远不近的一直跟着我,我叛逆的加快了脚步,飞步跑了起来。 我不知道要跑向哪里,才没多远,被一只大手稳稳当当拉住了胳膊,我正回手挥上拳头,一股熟悉感扑面而来,我的整个人被彻底按在了墙壁上,那人另一只手轻轻捂住了我的嘴,见我淡定了,才轻轻放开那手,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勾起嘴角,轻轻的做了个“嘘”的口型。 陈思源恹恹地带着笑意,从头到脚打量着我,“奶糖,你不会要殴打长辈吧。” 六年未见陈思源,本以为日子过得很快,会快到忘记他和馥汀兰的样子,可当他就在眼前,才发觉日子过得很慢,慢到一切都似在昨天,我们从未分离。 他抬眼扫了眼那群助手,偏了偏头,瞬间几个人隐匿在了人群中。 我使劲甩开他的手,眼里含了包泪,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委屈地哭了起来。 心如刀绞了好一会儿,我探出半颗头,扭捏的站在他面,这才看清,陈思源样子比过去成熟了许多,还是那副斯文败类的样子,除了帅,更平添了肆无忌惮的魅力,这一年我二十四岁,他这身壳子整二十九岁,真是风华正茂的好风景。 本颇多顾虑,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听陈思源说清楚,却迫不及待的问:“哥,你怎么来了……”我脑子里过了遍可能发生的事情,虽说记不太清上次搬家的缘由,可是他们每次都是毫无预兆,像是在逃避什么,可我却又说不出有哪里不对劲儿,“为什么搬家。” “我们奶糖长大了,六年不愿意回家,我自然是来寻你的。”陈思源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总不能真让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你也知道我六年没有回家?这次为什么突然又要搬家!”我性格随了馥汀兰,十分刚性,紧咬着一件事不放,他不想说,我也不想再问,推开他的手,转身便走。 见我转身要走,陈思源急追上了两步,霸道的将我拉上了车,单手撑着方向盘,驾车向主城区驶去。 车内安静,很快他便占据了主导地位,“我们搬去了巴诺市,距离花城五百公里,距离这里一千二百公里,我今天带你去市区里住,明天天亮我们便动身。” “都安排好了,通知我不显得多余吗?”一声“呵”,从我口中轻轻飘出,边用食指推了推眼镜,还是过去陈思源给我买的那副。 陈思源并优雅从容的看了一眼导航的路况,“毕业的事我来处理,奶糖,你需要即刻随我回巴诺。” “又来这招?凭什么要求我必须!你们有人征求过我的想法吗?这样假装关心我不累吗?”我极尽歇斯底里,面目上却是胡搅蛮缠的不羁,颇有陈思源的影子。 “馥先生,她需要你在她身边。” “奶糖,你应该知道对于任何人来说,近七年的自由自在都是可望不可即的,你就这一个妈妈,她已经尽力了。” 陈思源笃定我无法反驳,我面临的不是在A和B之间抉择,而是无论如何没办法狠心放下馥汀兰和陈思源的唯一结论。 “我可以跟你走,但是我要选我自己喜欢的工作和生活,我们互不干涉,如果我觉得有任何不舒服,我还会离开。”我需按我的逻辑铲平这件事,且不破坏整体的规则。 陈思源无奈的勾着嘴角,冷冷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暖意,用手抚弄着我的头发,“你们母女还真是像,都喜欢对我提条件,好,我可以替馥先生答应你。” 第八十七章 回归 这便是粗略的那些年月里我所能记得的有代表的事,当然在后文想到的,我还会作以补充。 在上述所说的,有两件事值得机敏而有独特见解的读者更深入的探讨:一件是井雨桐步步为营的算计,致使馥汀兰遇见了样貌与沈安之一毛一样的马子浩;后一件是当馥汀兰生下我后,真正的沈安之拖着陈思源的壳子回到她身边,她被彻底逼得退无可退。 前一件不仅十分奇异,大概更富有戏剧性,后一件事来自于这件的推演和延续,当然回归的正是时机,又有些扎心,并是恶性循环的因果。 特别需要说明的第二件事中,细心的诸位会发现,尽管在长年累月里,馥汀兰早已发现蛛丝马迹,然而她的反射弧却如此缓长,她的身体似彻底失去了钝痛之感,甚至于停滞。比如“陈思源”的字迹,亦或是“陈思源”偶尔毫不掩饰的习惯,包括馥汀兰故意酒后的试探,我此时再次回忆,她与“他”的反应,或许可以理解其中的隐藏情绪。 馥汀兰混沌于百年岁月长河沉溺旧情,希望寻得真相,当偶遇样貌几乎与沈安之一模一样的马子浩,恍惚之间,她确曾认错,但那一身修长,一副风流形状,不是沈安之。纵然馥汀兰很快知晓,却也毫不犹豫大敞心门。 激情转瞬后,留下难以平复的心情和后果,活脱脱成了第二轮试验品,但她也并不愿后悔,只是如死寂一般,费力睁开眼时,似梦又不是梦,因获知怀孕,遁得一丝生机,却发觉我是她的人生钥匙,她除了推拒,别无他法。 当再遇见真正的沈安之,她反而完全不愿面对,甚至于几乎极尽自闭,半空朵朵祥云,她却一坛死水,拔凉拔凉,冷得那叫人一个哆嗦。 早知道像馥汀兰这类女人,一旦“出轨”,便毫无回旋的可能,与其说她激情所致,不如说她在自我解脱,彼时沈安之已在她心中彻底宣判别离。全部全心全意转嫁到我的身上,是以又将我活脱脱交付“他”来带着,并不是天刻意安排,而是她别无选择,所以才有了沈安之拖着陈思源的身份,生生陪着我长大成人的桥段。而这时来看,她确是赌对了,陈思源是令我唯一安全成长的底牌。 馥汀兰无辜,虽说美貌当得上天下难得一见,家世无以伦比,与样貌堂堂家世更丰的沈安之本是良配,情投意合更是一桩美事,但琢磨着两条轨迹交叉,我发了一会儿愣,所有事件组合后,原来无非都是对馥汀兰的一种折磨。且不说馥汀兰如何获得永生还未解密,沈安之的复生再复生,均是一个叫井雨桐的女人在争风吃醋。 一路前行,馥汀兰无人可以抱怨,无人可以诉说,无人可以同盟,无人可发泄。即便是沈安之本人,她也绝不可能再度交付,毕竟是放弃过她的人,他何德何能谈“永生永世”? 说到这里,诸位肯定想说沈安之也是无辜,他身不由己,且所做之事堪堪称得上是馥汀兰最坚强的后盾,他只不过料不到这一辈子活成这个样子,一切苦归于命运。我个人认为,经过生活的切磋,大抵沈安之的人生无比失败,即便他非常想做到从不缺席,却没有一拍不是抵着错过而来,现如今他依旧神采奕奕,也不过吊着对馥汀兰最后的希望罢了。在我眼里,他是个多情且无法自理的幼稚男人,不仅留不下任何人,即便选择自己的真爱和本人的生死也是软弱无力,永生永世更是一种极致病娇的执念。 故事到了这段,竟奇特成了这样,混迹在漫漫长河,经历神秘的几代人追踪,馥汀兰每逢濒临绝境,都能够化险为夷。客气而心平气和的讲,不靠运气,恐怕很难做到,但是她也的确是具备了很强的才能,即便九曲十八弯,偌大一个天下,她生生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地,她的人生本就是被逆天改过,所以她不再听天由命,并不准备在同一个地方打转,和老天爷作对才是英明之举。那么,若还分不出伯仲,恐怕很难有个结局,毕竟最优秀的拳王,盲目的锻炼身体也可看做是浪费精力。 我来到巴诺市时,又值早春,这里不似从小到大的环境都是漫节奏,但也甚合我意。且不说我们各自划分好的起居空间,若不刻意聚首,完全可以忽略同一屋檐下的“其他人“。这里很市区,距离我想要工作的地方也颇为便利,走不到十分钟便是公交车站,看来针对面试,我也要尽早做些准备才好。 回来的第一日晚饭颇为简单,而后馥汀兰竟有时间让我陪她散步。 此时家门庭对面的小公园里的栗树梢头开始冒出五瓣形新叶,我们不言不语的在一起间隔巴掌远走了近两个小时,本是个互相吐露肺腑的好时机,毕竟差不多七年未见面了,没有人显示出急不可耐的样子。 就近又回到了同一个岔路口,她弯腰捡起一片树叶,放在掌中。她翻转掌心,树叶落了下来,落向右边的小路。她擦了擦手指,引我向小路走去。馥汀兰所做的一切,在我心中将有自己的一番佩服。 我们回到家中已是将近戌时。 现在想来,馥汀兰只是因为想我,才这样拉着我晃了很久,却无法直接以任何语言表达出来。最终她只是说,我需要每周末在家里吃饭,这样的习惯要一直延续下去,既然没有其他的限制,我自然是会同意的。 “馥先生!”陈思源为我们亲自打开了门,当然我们散步时,他也一直在附近跟随着。 院子里有一棵花树前日遭了风雨,几位花匠在整理着,此时,刚刚休憩方整,他们提着工具而去,旁边让出小路,我蹲在那里,犹自低头拨弄那树上的花,毛茸茸的甚是有趣。 白色的月光铺陈院落,馥汀兰踏着那光景独来独往,缓步向她的专属空间飘去,样子与我初见她时一模一样,颈处一片裸露的肌肤,美好的如一块冰润的和田。 那是我七年里闭上眼便能见到的身形,徐徐而行,尊贵,薄凉。 顿时,一阵微风而起,我看得入神。 “奶糖,欢迎你回归。”陈思源信誓旦旦的样子至今令我记忆犹新,似乎为了我的回归,一切早已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