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作者:ai呀呀 文案 穿成一个傻秀才,努力过上好日子。 主攻生子1vs1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立轩 ┃ 配角:季言、赵立娘 第1章 醒来 躺在床上的男人紧蹙眉头,睡得极不安慰,像是突然被噩梦惊醒,他猛地坐起身子,睁开眼睛,抬起左手挡住刺眼的光线,林立轩晃了晃头,视线逐渐清晰,他环顾一周,思绪依旧混乱,还是没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 “嘶……”林立轩深吸一口气,只觉浑身僵疼,如被重物碾过身体。 身下被单粗糙的咯手,眼前所有环境不再是熟悉的场景,木制的纸糊窗户昏昏黄黄,还破了几个手指粗细的纸洞,那几缕刺眼光线是从纸洞里透进来的,外面应是白日,借着微弱的光线,林立轩把屋内事物看了个大概。 上上下下打量完毕,林立轩在心头感叹真是一个破旧而邋遢的房间,房间不大,也就能摆上三四个桌子的大小,四处杂物堆得乱七八糟,从那木头横梁缝隙墙洞里,能看到一层层累积下的黑色污垢,折断的毛笔五马分尸般散落在阴暗墙角,墙上大坨大坨黑色乌块不知是墨水泼浇而成还是外墙剥落留下的残痕。 屋子里面黑压压的,唯一能称上艳色的是窗户墙上贴的几条红纸,迎风招摇,黑暗光线下看去还以为是祖师爷招鬼时画的符咒。 除此之外,他现在盖的被子也是红的,是由一种极粗糙的布料制成,皱成块状,摸上去硬如纸张,手掌拍打上去指不定能发出刺耳如裂帛的响声。 更让人惊悚的是,这床被子下面不止他一人,林立轩扯了扯被子,被窝中另一人不适的动动胳膊,迷迷糊糊嘟喃一声却没醒。 那是一个瘦弱少年,裸-露在外的胳膊瘦如干柴,相貌生的清秀脸上却看不到几两肉,只让人觉得是一层肉皮粘在骨头上,似是遭了几年饥荒的人。散落的长发如干草枯黄,不过,他的皮肤很白,是羸弱的白色,或者说是不健康的黄白。 少年的眼角下还留着干透的泪痕,瘦弱如柴的身体遍布暧昧的红色印记,看着这些痕迹,林立轩的记忆逐渐回溯,他想起昨天晚上发生过的一切,也忆起少年的身份。 少年是自己的新婚“妻子”,或者说,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妻子”。 说起来还真有点玄幻。 昨天他还是病床上岌岌可危的重症病人,今天却在另一具身体上醒来,还来到一个不同于以往认知的世界。 根据这具身体最后的记忆,林立轩知道他现在所在的世界绝不是原本的世界。这世界除男人和女人之外,还有另一种名叫双儿的存在,双儿外表和男人一样,但他们能像女人一样怀孕生子。双儿的特点是眉心有一颗红痣,俗称孕痣,颜色越红越鲜艳代表双儿生育能力越好。这方世界和中国古代社会一样,以男子为尊,女性地位极低,双儿地位比女性更低,除了贫苦人家,极少有男人把双儿娶为正妻。 他身边躺着的少年,就是一个双儿,林立轩心中感叹:这可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 林立轩上辈子是一家跨国公司的掌舵人,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但他拥有的商业帝国却是他一手打下来的。事业高涨正处男人黄金时期的林立轩意外被查出胃癌,他平日就有胃病,时常反反复复,症状一开始还以为老毛病犯了,没当一回事,直到真被送进医院,才知道癌症已到晚期。 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被宣判死刑的林立轩不像其他病人垂死挣扎,平静等待死亡,那份过于理智的镇定让随身看护的医生和护士惊叹不已,惋惜他的生命。 弥留之际,扎马尾脸上几颗雀斑的护士问他还有什么愿望?林立轩摇摇头,他亲缘不厚,父不疼娘不爱,一生冷心冷情,没什么可留恋,未婚妻双眼红肿深情凝望的哭诉,也在他心里起不了半点波动,甚至还晓有趣味关注她那被眼泪打湿黑得发亮的假睫毛。 死神来临的那一刻,林立轩只觉解脱。 没被病痛折磨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健康身体的重要。 揉揉太阳穴,身体泛起残余药性的燥热,身下某处又开始隐隐欲动,林立轩掀开被子,捡起身旁衣物边穿边在心中暗道:这到底是什么药,药效这么强? 原主因为这药而一命呜呼? 昨夜正是原主和这少年的新婚夜,不知怎的喝了一杯“助兴”酒,等他过来,就是和少年一夜的颠鸾倒凤。 许是和这具身体没结合好,脑海里的记忆如剪碎的纸般零零碎碎,怎么也拼凑不起。 “哐哐哐。”三声轻敲,房门遂被打开,吱呀呻-吟的木门扣在墙上,一名中年妇女走入房内。 那妇女不过四十上下,面容满是疲态,精神却出乎意料的抖擞,一双眼睛更是带着精光,跨过门槛,先是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窥视,后又缓步轻入,等见到林立轩,眼里的喜悦更甚了。 干涩的嘴唇动了动,慈爱的声音响起:“轩儿,你醒了?”声音柔得似怀抱幼子的慈母正哄着襁褓中的孩儿入睡。 林立轩早就意识到门外的动静,静静看着妇女的探入,屋里的光线更明朗了,女人将屋内的景象尽纳入眼底,眼角闪过满意的神色。 林立轩系好腰带,他没穿过古代的衣物,但跟随身体本能和零碎记忆有条有理将衣服穿上了。 赵立娘眉梢眼角尽是笑意,眼角皱纹堆成褶子,昨儿个给孩子办了喜事,她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终于过去了。 这小双儿,父母虽是个不中用的,还有那样一个哥哥……但他本人是个勤快的,模样生得好,又能吃苦,以后……就算她不在了,也有个人在轩儿身边照顾他。 若再生个大胖小子,林家就有后了,以后去下面见到老头子,也好有个交代。这么一想,赵立娘的神色更是柔和。 林立轩神色不动打量妇女,他知道进来的女人是这具身体的亲娘,却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对方说话? 难道要跟她说你儿子已经死了,现在是另一个灵魂占据在你儿子身体里,若他真这样说了,对方绝对半句都不信,反而会抱着他哭诉自己为何会有一个脑子进水的傻儿子。 没错,他重生成了一个傻子,还是一个脑子进了水的傻秀才。 原主本是碧溪村里唯一的秀才,有个从小订了亲的未婚妻,原主十七岁考上秀才,本是意气风发前途无限光明的时候,他的未婚妻却背叛了他,毁了婚约嫁给临县县令的侄子,原主被突然悔婚,自然要去理论,谁知结果没给自己找着理,还被对方劈头盖脸羞辱一顿,“一个穷酸秀才,也敢来我王家闹事,撵出去。”家仆们拖着秀才扔在大街上,众围观百姓在一旁指指点点,原主何曾受过这种折辱,一时想不开,就投河自尽了。幸好有个打鱼的看见了,把人救了,林父林母哭爹喊娘叫了大夫,性命是保住了,人却成了傻子。 碧溪村的骄傲瞬间变成碧溪村的笑话。 读书读得太多把人读傻了,这种事也值得自杀,林立轩看不起这样的胆小行为,但现在,他变成了这个因被退婚而痴傻的秀才。 这个秀才的名字也叫林立轩,他变成他冥冥之中说不定也有一定关联,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实在难以解释,林立轩知道自己成了他,占了他的身子,就要代替他活下去,替他孝敬寡母,照顾……妻子? 他瞥了瞥已经醒过来的瘦弱少年,少年眼睛很大,眼珠子黑溜溜的,但此时他眼里满是胆怯,瘦削的手指扯住被角掩在身上,露在外面的肩膀还带着昨夜的痕迹。 昨夜和少年发生关系的是他,他理应对他负责,虽不会爱上他,但会照顾他,让他过上富足的生活。 赵立娘仔细瞧了瞧林立轩的面容,不由得怔住了,她这儿子怎么看起来和平日里不一样?呆滞的眼睛变精神了,嘴角的傻笑也不见了——她不会是看花眼了吧? 房间里一时尤为安静,林立轩开口道:“娘。”被叫到的人一个激灵,眼睛猛地一跳,脸上又是惊讶又是想笑,整个面容都扭曲了。 “轩儿,你好了?”赵立娘踉跄几步,右手伸在半空中,“你真的好了!!”女人依了过来,围在林立轩身边嘘寒问暖,头疼不疼?身体怎么样?要不要叫大夫过来看看…… 林立轩被她吵得头疼,脑海里全是女人尖细声音的回荡,他无可奈何的摆摆手,“能不能给我些热水?”身上黏黏腻腻,需要用水来擦一擦。 活像是接到了官老爷命令,赵立娘浑身一抖,“娘这就给你烧水去,你好生歇着,千万别下床啊!千万别下床啊!让言哥儿照顾你。”她向瘦弱少年使了个眼色,少年也就是言哥儿点点头,这才放心往外走。 赵立娘出去后,林立轩才觉得自己得到了解放,他活动活动手脚,这具身体底子差,就是一个柔弱书生,没比旁边瘦成骨头的少年好到哪里去。 他看了看言哥儿,对他说道:“你是季言吧,季老大家的孩子?” 第2章 午饭 少年怯懦的点点头,露在外的尖下巴抵住被子,他的视线压得极地,直盯着边角上粗糙的线头。 言哥儿,也就是季言,本以为自己嫁个傻子,却没想到今早发生了这样的变故,比起现在凤眼凌厉的林立轩,他更愿意见到昨天那个嘴里噙着傻笑,眼睛亮堂堂孩子一般的丈夫。 对他来说,和个傻子在一起要比跟陌生人要好得多。 同是碧溪村的人,季言和林立轩并不熟悉,以前因为林立轩书读得好,林家总觉得自己家跟别人家是不一样的,后来林立轩考取了秀才,更觉自家高人一等,跟村里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林立轩变傻了,村里人表面上是同情,暗地里全是幸灾乐祸。 你儿子是文曲星下凡?还要考状元? 做梦吧!人都傻成猪了。 少年黑宝石似的眼睛氤氲着薄雾,他心中害怕莫名,充满了对未来的茫然。 林立轩将胸前的头发揽到脑后,他还没习惯这悠长的头发,由于营养跟不上,头发发质不好,他恨不得用剪刀一把剃光,好得个轻松。 他见少年满脸害怕不敢直视他,心中难得没有闪过不喜,要是他手下职员敢在他面前露出这样胆怯的神情,他定是二话不说将人批一顿,他讨厌不够自信勇敢的人。可少年巴掌大的小脸、缩成一团的身姿跟个被遗弃的奶猫似的,林立轩心中生出一股怜意,他的口气不由自主放缓了,“身上还疼吗?” 对方拚命摇摇头,苍白的脸上飞上了一抹红,他这摇头的动作幅度较大,牵动身上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口,嘴角一抽,轻吸一口气。 林立轩笑了,“你小心些别乱动,好好歇着吧。”说完往前走了走,脚下一个踉跄绊了一下,幸好没摔倒,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个圆木笔筒,笔筒表面上刻着一丛竹子,由于太过破旧,原本的图案模糊不清了,只能勉强辨别出竹叶的轮廓,还有个红色的泥印,也是看不清了,只留下点点淡红。 被他这一绊,笔筒在地上滚了一圈,发出清脆的响声,原本胆怯不敢抬头的季言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一惊,抬起头来看了过去。 清俊的男人正狼狈的半蹲半站着,见到他这副模样,少年忐忑不安的心稍微定了定,觉得跟对方的距离近了些。他知道林立轩长得好看,哪怕是昨天傻子的笑容、滑稽的动作也不招人讨厌。但他却不曾想到脱了傻病,清醒了的林立轩是这般的……如仙人一般,原谅没读过书的季言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就觉得眼前的林立轩跟村里所有人都不一样,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就是不一样,对了,他读过书,他还是个秀才,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考上秀才的呢。 林立轩不知道他心中的一番乱想,只想着以后要收拾好这个房间,毕竟是未来生活的地方,总不能像个杂货摊似的物品东一点西一点的摆放。 还把人给绊着。 把锅架好,用旺火烧,再盖上盖子,赵立娘火急火燎的从房间里出来,又火急火燎的在厨房烧水,她的心神全然不定,一时觉得极其满足,一时又空虚极了,飘飘忽忽如踩在棉花云上似的。 忙活的简直不能停下来,锅里的水还没有翻滚,她的心却和又烫又热的开水一样翻滚起来。 我的儿子,好了。 他清醒过来了。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双手合十,喃喃的在心中念叨,从木架上扯过三炷香,点燃了叩首拜了三拜,恭恭敬敬的插-进香炉里,土墙上贴的观世音菩萨图被熏的有些发黑了,卷了一大片,但依旧无碍信徒对她的虔诚。 脚边的一个铜盆里还留有未烧完的钱纸,是她今天一大早起来烧给林老头的,赵立娘又拿过一沓黄色的纸钱,吹亮盆中的残焰,借着火光,窜出来的明黄火焰瞬间席卷她手中的纸钱。 “老头子,你泉下有知,咱们的孩子好了……你要是还在该多好啊,咱们一家三口……不……现在是四个人,和和美美过日子……” 虽有些感伤,但生者的日子还得过下去,自从林老头去世后一直浑浑噩噩混着过的赵立娘开始觉得有盼头了。 她的孩子好了,以后肯定是能做大官了,就和老头子在世时两人畅想中的那样,未来两人会是官老爷的爹娘,在村里定是人人艳羡,只要想到这一点,此时吃再多的苦都能受得住。 她拍拍手掌,在衣服上揩了揩,黄色的粉末从她手中掉落,去厨房看着去。 林立轩从木盆里拿起沾湿了水的泛黄毛巾,拧干,把毛巾叠好,伸出去递给还窝在被子里的少年。 少年有些惊慌的往后退,林立轩扑哧一声笑出来,见少年战战兢兢如林里惊慌失措奔逃的鸟兽一样,心下使坏,对他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擦一擦身子?” 少年惊慌更甚,他光着身子只能躲在被窝里,昨天的衣服被撕碎了好几道口子,又混上了莫名的东西,已经不能穿了,他脸涨得通红,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我自己……我自己来就好……” 林立轩也不逗他,把毛巾递给少年,又将木盆端到床边,用一张小木凳垫高,“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去给你拿。” 少年抿唇,眼中闪过欣喜,纤细的手臂指了指墙角的一个木箱,林立轩估摸着应该是他的“嫁妆”。 箱子有些年头了,表面沧桑嶙峋,林立轩掀开箱盖,宽大的箱子中就装着几件破衣裳,他心中一阵无言,在他眼里,这几件打满补丁的衣裳还没这箱子值钱…… 林立轩知道他穿到了一个贫苦人家家庭,而在现代多年的他实在想不到在古代能有多穷? 现在他知道了。 待房间里的两人打理好自己,赵立娘就喊着他们来吃午饭了,没错,他们起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梳洗整理过就该吃午饭了,农家的饭点一般是极早的。 言哥儿坐在木凳上一阵扭捏,幸好赵立娘是个没婆婆经验的,再加上她今天心情好,要不换个严厉的,准得把他这样的懒媳妇修理一顿,新婚第二天,起得晚就算了,还让婆婆做饭,被村里其他人知道了,定要数落他做人媳妇不称职,害的娘家面子也无光。 林家的饭桌是个没林立轩膝盖高的小方桌,这种高度,吃饭的时候也必须放低了身子。 不大不小的饭桌上就放了两盘菜,一叠炒青菜,一叠林立轩也说不出是什么的东西。上辈子他是得胃癌死的,死之前吃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每一次吞咽都能叫他感受到巨大的痛苦,更可怕的是最后完全丧失了吃东西的欲望,每天只能靠针管输入流食,重新换了一副好身体,最让林立轩开心的就是他终于能拥有好胃口,燃起对美食的欲望。 这辈子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胃好好的。 然而,当他捧起那一碗饭,却是怎么也下不了口。这时的米饭可没有现代的大米脱壳脱的干净,并不怎么白,吃起来也不香,饭粒一粒一粒胀得巨大,比他以前吃的米饭要大上一倍,零零散散没有一点嚼劲,也不香甜,味如嚼蜡。 在这个家里,吃这样的白米饭还只是林立轩一个人的特权,对面的母亲,身旁的言哥儿碗里装的是干巴巴的糙米,林立轩尝了一口,口感粗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当初生病的时候,跟吞玻璃渣似的,也不知道旁边这两人是怎么吃下去的。 青菜也不好吃,与其说是炒的倒不如说是煮的,找不到一丁点油的痕迹,新鲜倒是很新鲜,颜色葱绿,一看就知道是新摘下来的,菜根嚼着夹带略微苦涩。 另外一旁长条条纠结在一起林立轩说不出来的东西,他不去夹着吃,另外两个人也不吃那道菜,莫非也是他专享的?林立轩苦笑,这种专享他可不想要……这种专享原主小时候就有了,他吃米饭鱼肉,父母吃糙米糠菜,林父林母对他是疼到骨子里去的,家里吃的穿的用的,他都是用林家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也难怪培养出原主那心比天高的脾气。 林立轩勉强吃着饭,心下却计较着要好好赚钱了…… 居然是油渣!林立轩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胡乱的吃一大口饭吞下去,这也能算是好东西??他可吃不下去。 他夹了一块放进身边少年的碗里,他倒是受宠若惊的抬头瞟了他一眼,又去看赵立娘,赵立娘眼眸一敛,少年手慢脚乱的把菜还回林立轩碗里。 望着这块油渣,林立轩可真是欲哭无泪,莫非这一盘全都要他吃下去? 一顿饭下来,林立轩吃的没滋没味,另外两个人却吃的心满意足,尤其是对季言来说,这是他这辈子难得吃过的一次饱饭。 虽然吃的也是青菜,但林家这青菜是放了咸肉炒的,他没吃到肉,但尝到了不少肉味,也心满意足,要知道在他们村里,一个月能尝到一次肉味,就是不错的家庭了。 以前在季家,家里的饭菜都是定时定量,去晚了可能分不到,活该又得饿一顿,季家是大家子,他们是不煮饭的,每餐都是一锅粥,煮粥前,季老太数好了要放多少米,绝不多一两,也不少一两,粥煮好了,季老太拿着大汤勺一个一个分发,稠的、米粒多的部分捞给男人们,剩下的米汤加一点点稀饭就是女人和双儿的。 饭吃得少活干的却不少,季言也是要跟着下地的,平日里还要上山挖野菜、去田里除草、在家里要帮着挑水、洗衣服……活根本干不完,还得饿着肚子干活,长这么大,他都还不知道吃饱了是个什么感觉,以前只要是有吃的,能吃的,那就一股脑的吃下去,免得挨饿。 到了林家,可能是赵立娘习惯了,虽是多了季言一个双儿,但却是按照林老头在世时一个成年男人的饭量煮的,季言忍不住的多吃了,他觉得自己吃的有平时的两倍多,他在心中暗暗庆幸,幸好赵立娘没有嫌弃他。 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他出嫁前,母亲叮嘱他说要听婆婆的话,只要听从婆婆的话别被赶回来就好了。因为要嫁的人是个傻子,也没告诉他要怎么和新婚丈夫相处,所以……现在丈夫不傻了,他要怎么办? 第3章 赚钱 午饭过后,赵立娘这会突然想起自己有儿媳妇了,端起做婆婆的架子,颐指气使的让季言打扫屋子,做这做那的,昨儿个办了喜事,虽是在农家,他们家也没几个亲戚,厅里还是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邻居乡亲来热闹热闹,借来的桌椅板凳堆在墙角,待会儿擦干净了还得给人家还回去。 毕竟是办过酒席,地上一片狼藉,赵立娘挥着扫帚清理残骸,季言拿着抹布擦桌椅,两人忙活个不停,林立轩看不过去,来帮忙,却被赵立娘赶回房间,“你身体还没好利索,还是在床上躺着吧,这些事儿有娘和言哥儿在,你甭操心。” 林立轩拗不过她,老老实实的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也确实需要休息,这会他大脑依旧不太清醒,两个人的记忆来回交织,眼前时不时的跳出某一段画面,有些是他在现代的记忆,有些则是秀才以前的回忆。要不是他心里素质好,换另一个承受能力差的,准得疯掉。 假寐了会,林立轩坐起来,身体酥麻麻的涌上一阵僵痛,他心里暗想这秀才的身体素质真差,比不上人家一个瘦弱的双儿,手指按在太阳穴上,揉捻一会,思绪清晰了许多。重获了这具身体,虽然不是他自愿占有的,但在这件事上他确确实实是获利者,竟然使用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担负起责任。 从今天的所见所闻也看得出这个家很穷,穷的叫他无法想象,他必须想办法使这个家富裕起来,尤其是他今天吃的那个菜,林立轩可不愿虐待他的胃。 可是,要怎么赚钱呢? 要知道他所在的可是古代呀!科技落后,道路不畅,寄个信都得用上好几个月,要是在现代他还能知道各式各样的赚钱方式,如今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穷酸秀才,也没有本金,商人赚钱的奥义是钱生钱,没有原始资本,他要如何生钱? 而且,在这种时代,要想把生意做大,必须得依靠某些权势,这辈子,林立轩也不想汲汲营营虚与委蛇的和人曲意逢迎,就踏踏实实的做个悠闲的小地主就行了。对于林立轩来说,赚钱的法子也并不是没有,只是,他现身处闭塞的社会,太过出格的方法不能用,他可不想被人当妖怪抓起来烧死,没有太多的权势和力量而暴露太多,只会引火烧身、遭人嫉恨。 林立轩躺在床上思索再三,翻来覆去没个计量。 还是头昏脑胀的,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只是,如何去赚第一桶金呢? 符合他目前的身份,又不能太出格。 他现在就是一个贫困乡村里的穷秀才,古代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低,整个村里就他一个秀才,这个身体记忆留给他的唯一优势就是识字看书,两方世界的文字各不相同,幸而有他的记忆,林立轩才不至于沦落为文盲。 他的眼神瞟向桌上堆着的旧白纸和砚台笔墨,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读书人该有的一切笔墨用具原主都有,即使后来原主傻了,那些文具也依旧留着。林父林母是极疼自己儿子的,一心盼着他能考取状元做大官,吃穿用度、读书用品,极尽所能提供他们能提供最好的物品。 林立轩用的纸,虽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寻常农家买得起的,就算买得起,也不会给小辈们买这样的纸来挥耗。幸好这些纸质量过得去,留到现在还能书写不散墨。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倒是想到了一个临时赚钱的好办法。 他可以写话本赚钱。 上辈子林立轩可不是什么作家,也不会写什么故事,但在这种只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故事的古代,他可以借鉴套路呀,在现代浩如烟海的小说里随便挖来几本就足矣糊弄眼球里。他记忆力极佳,虽不至于到过目不忘的境地,看个一两遍,就记得七七八八了,回忆起自己看过的许多小说,林立轩拿起毛笔,联想一下现在所处的时代,心下有了计较。 林立轩在现代就精通书法,写毛笔字来说对他不是难题,磨好墨,下笔写第一个字,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手上这毛笔着实太差,稀疏参差,只能将就的用用了。 季言抱着木盆,来到村中间的一条小溪边洗衣服,溪流横跨整个村子,将其分割成两半,村里人洗衣服什么的都来这边,季言来的晚,大多数村妇已经洗完回家了,一整块大石阶前就他和另一个双儿。 没出嫁前也是经常来这洗衣服的。 他闷头闷脑的低头搓衣服,心中一片茫然,他旁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双儿望着他欲言又止,眼里神光闪烁。 柳条儿和季言一样,也是这碧溪村里的双儿,跟季言算是一起长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刚才季言来的时候,他们也只是随意打了声招呼。昨天季言嫁给林立轩的事儿,村里人都知道,嫁给了一个傻子,柳条儿眼珠子一转,假惺惺安慰道:“唉……我们双儿命苦啊,季大娘平日里那么疼你,怎么狠心……” “怎么狠心让你嫁个傻子……” 他从小就讨厌季言,前些日子听说他要嫁给林立轩,就差没笑开花,说起来季言可是他们村里长得最好看的双儿之一,可结果呢,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摊上那么个兄弟,最后还不只能嫁个傻子,还不如他呢,夫家虽然穷,但胜在丈夫身体健壮,没病没灾,要让他嫁个傻子,他可不愿意。 季言听到他的话,怔了怔,回过神来脱口否认道:“他不是傻子。” 柳条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你该不会魔怔了吧?”村里人哪个不知道林家秀才为了邻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掉进河里,救起来神智就跟三岁儿童似的,上个月柳条儿还见村里的几个小孩用木棍逗他玩。 难不成和傻子待久了人也傻了,赵立娘以前也时不时嚷嚷着自己儿子好了,不傻了,开始村里还有人信,后来看到林立轩那样子,对这件事就是看好戏的态度了。 季言想起今天早上看到的男人,儒雅俊秀的面容,眼睛带着疲累却满是精光和和刀子般的锐利,一想到林立轩,脸上染上一股绯色,柳条儿以为他是羞恼的,洗好衣服,揣着木盆,自觉是赢家的柳条儿用“怜悯”的目光看了季言一眼,施施然走开了。 晚饭跟中午差不多,但比中午要好吃一点,是季言煮的,赵立娘的手艺比不上季言,依旧是干巴巴的糙米和水煮的青菜,味道要好上许多,赵立娘在心里夸耀自己眼光好,选中了季言做儿媳妇,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瞧,一进来,儿子的病就好了,这煮饭的手艺也绝佳。 即使在赵立娘和季言看来,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但在现代吃遍山珍海味的林立轩看来和猪食无甚区别,机械嚼动嘴里的食物,吃不出什么滋味。 季言夹起一根青菜,这是最后一根了,不许再吃了…… 季言身形削瘦,饭量却不小,也许是经常挨饿,身体根本就没有饱的概念,只要有食物,就能一个劲的持续不停吃下去。 但他一个人已经吃了两个人的份量了……季言怪不好意思的,赵立娘和林立轩加起来都没他吃得多……黑亮的眼睛胆怯的瞥瞥身边的两个人,看到赵立娘眼底没有责怪和嫌弃才放下心来…… 今天的饭煮得多……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季言在心里告诫自己。 “没吃饱吗?”林立轩问,他碗里还有一些白米饭,他没什么胃口,吃不下去了,见季言捡碗里的糙米粒吃,心下不忍。 林立轩倒没有觉得季言吃得多,在他看来季言还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就应该多吃点长长身体。 季言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摇头,“不,我已经吃饱了……” 林立轩想把自己的饭塞给他,还没有行动,季言就飞快夹着碗筷逃开了,“我……我去洗碗。” 林立轩摇摇头,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么乖巧的孩子,怪叫人心疼的。 季言推开房门,就见林立轩正端坐在一张破方桌前,背挺得笔直,手上拿着半尺来长的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空气里弥漫一股浓浓的微腥的墨味,林立轩收回笔,抬起头来看向门口的季言,微笑的招手道:“快过来。” 季言小心翼翼走过去,林立轩从一个竹篮里拿出一个鸡蛋,牵起少年的手,就要把鸡蛋放到他的手心,“还剩一个水煮蛋,给你吃吧。” 季言想把手抽回来,但手腕被林立轩抓着,他不敢太用力,一边退后一遍摇摇头道:“这是娘煮给你补身体的,我不要,我已经吃饱了,不饿的。” “吃吧,我已经吃过一个了,这个给你吃。” 第4章 识字 季言手里握着鸡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林立轩拉他坐到桌子旁,季言的脸色比早上好上许多,黑亮的眼眸带着奇异的色彩看着林立轩的动作。 林立轩在写书,桌子边石头压着的几章写满黑漆漆毛笔字的纸就是他今天的杰作,他一向是个说干就干的人,决定好了的事会立即行动,他要写的小说是改编于封神演义,在古代的封建社会,写这些神神怪怪的故事才不会出事,虽然这个时代没听说过什么文字狱,但他还是得小心。 他当然不会照抄照搬的直接用封神演义的内容,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文历史是不一样的,而且,还多了另一种性别,那就是双儿,他要照顾到这一点,将剧情编的更合乎这方世界的情理。 多了个双儿,没关系,把里面某些任务的性别改改,妲己什么的,改成一个妖娆的狐狸精双儿好了……哪吒要不要也改成双儿?……还是不用了,太重口。 比起其他的苦力活,这个办法要更适合现在的林立轩。 林立轩可做不来小说里面穿越者的行为,他不会做肥皂,也无法手工做出自行车,更是造不出机关炮弹……故事里的主人翁做这些事,那是开了外挂般的方便快捷,落到一个现实的人身上,谁在现代无缘无故掌握这些技能? 更别说林立轩在现代还是个集团的总裁,富家少爷出生,要他去分析股票行情,把握公司方向和发展那还差不多,基础的谋生手段?他真不会…… 就算真会超前于这个时代的技术,没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用出来,会被人当妖怪烧死吧。 季言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瞬也不瞬的看林立轩写书,他不识字,但他觉得林立轩的动作特别神圣,特别吸引人——在村里人看来,读书写字就是一件神圣的事。 季言的哥哥和几个堂哥也是在县里的书院里读过书的,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书院里读书,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季言”两个字,季言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纸上的两个字,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立轩教他怎么拿毛笔,握着他的手,牵动着他的手在那两个字的旁边重复的写下他的名字。 “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字写好看?” “想。”他低头看了看林立轩写的字,他也想有一天自己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 “那就用纸和笔写。”林立轩找来几张写废的纸,是他今天写书是扔掉的废稿,这个地方的字和繁体汉字虽然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了原主的记忆,偶尔还是会惯性写错。 林立轩在废纸的背面有写下几个常用的字,让季言在一旁仿写,季言心有戚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林立轩不傻了后变得特别强势,自己根本不敢拒绝对方,以前林立轩没傻时,季言也曾听村里人说起过林立轩,说他是个迂腐掉书袋的唠叨秀才,满嘴之乎者也的让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可和林立轩相处一天后,他觉得对方很好,会给他鸡蛋吃,还会教他写字,至此,他这一颗惶惶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 古代人睡觉的时间一般都早,八-九点钟就熄灯上床了,虽然身体是原土的,但精神可不是,习惯熬夜的林立轩这时可睡不着,身体经不住已经打了好几个呵欠,就是有一个精神涌上来教他不想睡。 古代人睡得早跟夜生活少有关,没什么事可做,那不就只好睡觉了,而且城里晚上还会宵禁,在外面闲逛不回家是要被官府抓的。 林立轩不睡,季言抱着被子也不敢睡,昨天他们成亲了,他现在是他的妻子,季言不安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纠结不已,林立轩会像昨天晚上那样对待自己吗?清秀的脸上飞上一抹红,出嫁前母亲是教过他夫夫房事的,昨天进房前赵立娘也叮嘱过他…… 可真的很痛啊! 而且,林立轩真是个傻子,他们做那档子事季言还不觉得什么,和有学识、有才华的林立轩相处后,看着他俊朗的面容,心里蓦地害羞不已。 林立轩可不知道季言心中的纠结,他打量季言,见他也不睡,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无聊睡不着,在昏黄的灯下,少年精致的五官比白天是要好看多了,巴掌大的小脸显得眼睛极大,眉心的朱砂痣红艳,像刚出生的小奶狗,特别招人怜爱。 林立轩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你也睡不着吗?” “嗯。”季言侧过身来看向旁边的男人。 “那我讲故事给你听吧。” 季言双眼一亮,“好啊。”还从没有人单独讲过故事给他听呢。 林立轩就给他将那么封神榜上的故事,也算是提前演练一下,看看季言这个土著对故事的反应怎么样,林立轩的口才极好,就算是一个平铺直叙的故事也能被他讲的生动吸引人,季言果然听得入迷了,也不想打瞌睡了,人越来越精神,林立轩给他讲完他今天想到的情节,季言好奇的追问:“然后呢?” 林立轩失笑:“然后……还没想出来,等我明天想好了再讲给你听。” 季言满是崇拜的看着他,原来这些都是林立轩自己想出来的啊,太厉害了。 林立轩咳嗽一声,又教季言背了几首启蒙诗,两个人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两个人果断起晚了,林立轩还没什么,他什么时候起都无所谓,季言却遭到了赵立娘几个白眼,赵立娘已经去给菜地浇过水了,回来见季言才刚起来,心中自然不喜,可又想着他们夫夫刚成亲,正是亲热的时候,起晚了也能谅解,就没多加责备,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季言吃完早饭就去地里除草捉虫,赵立娘在家里做衣服,林立轩照例被吩咐好好休息,他在房里拿起纸笔,开始涂涂写写,赵立娘去他房里看时,见他疾笔奋书,以为他正在学习功课,心中那个状元母亲的梦又在隐隐欲动了。 赵立娘低头思索,他们家现在没钱送林立轩读书了,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花大价钱把季言娶回来了,天杀的季老太居然狮子大开口问她要了十三两银子的天价礼金,在农村,娶个媳妇哪里要的了这么多钱,女儿都不一定能值这个价,更何况是个双儿,平常娶个双儿就七八两银子上下…… 第5章 野菜 林家原本也是碧溪村少有的殷实之家,爷爷辈就留下不少土地,林立轩的爹是独子,所有的田地都由他继承,赵立娘也是个善于经营的,一家三口过得也算村里人的上等,不然也不会有闲钱送自己的孩子读十几年的书。 在林立轩没傻、林老头没去世前,他们家有上等水田四亩,中等水田三亩,旱地三亩,风调雨顺的年节,上等水田打理的好,亩产能有六七百斤,中等水田能有个四百到六百斤,旱地寻常一年也能产出七八百斤的粮食。 林老头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侍候田地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打点的好好的,田地养的肥沃,只要不逢上灾年,每年的收成都不错,赵立娘也时常寻些针线活补贴家用,在过去,林家一年能省出近十两银子的钱供林立轩读书。 他们农家自己种的大米舍不得自己吃,卖相好的、容易卖的粮食能卖的全都卖出去,换了银子存在家里。村民们崇尚多子多福,这孩子生得多,人多地少,家里哪方面不用花钱?送娃上学、盖房子、给儿子娶媳妇……都是要花很多钱的,假若家里有个人生病了,那更是要倾家荡产了。 穷人生不起病。 当初林立轩落水后,找了好几个大夫,吃了无数药材,钱花出去了大半,却收不到半点效果,林老头也因为儿子病的原因,天天操劳忧心,又要忙着下地,没过多久也染了病,年老经不起折腾,人就这么走了,赵立娘又给他办了葬礼,这么一连串下来,林家积累下来的财产就去了一半,地也卖了不少。 不到最艰难的时候,哪有人舍得卖地,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今年,为了给林立轩娶媳妇,赵立娘卖出了一亩上等水田,林老头走了,田地得不到照料,他们家那亩上等水田没卖出好价钱,十七两银子就被同村一户王姓人家买走了,要是照料好的上等水田,寻常一亩能卖出二十到二十五两左右。 这十七两银子,其中的十三两用作聘礼,季老太还想问她要十五两银子,被赵立娘好说歹说砍价半天,最后各退一步以十三两银子达成共识。 这赵立娘为什么一定要让季言做自己的儿媳妇,这也是有原因的。 当初林立轩被退婚,还投河自尽一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赵立娘哪里不能听到村民对自家的闲言碎语,背地里的种种奚落她都忍了,可竟然有人在她面前打起主意做红娘,给她儿子介绍李家村赵屠夫家的傻女儿赵小云,这赵小云是因为小时候连续发了几天高烧给烧傻的,神志一直保持在她六岁发高烧时的样子,给赵立娘介绍的那人还说,她儿子跟那赵小云是绝配,两个都是傻子,谁也不嫌弃谁,而且赵屠夫家还有些家财…… 听到这些话,赵立娘就差拿扫帚把人轰出去了,不过也没差,她把人轰出去后,对着痴痴傻傻的林立轩,用袖子擦干眼泪,女人为母则强,赵立娘原本是个柔弱没什么决断的妇人,可如今这林家,只能靠她一个人撑起来。 赵立娘咽不下那口气。 她的儿子,她考上秀才的儿子,就算是傻了,也要娶最好的媳妇。 在碧溪村的女儿双儿中,季言不一定算得上最好的,但他的的确确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 正巧又遇上季家需要钱。季言生的好,村里想娶他的男人不少,可这些人在面对季家提出来的高昂礼金前望而却步了,唯有赵立娘愿意出十几两银子的聘礼来给自己儿子娶个双儿,季家顶着被人戳脊梁骨的压力将自家一个漂亮的双儿嫁给一个傻子。 给林立轩娶了媳妇后,林家如今的家产就剩一间破屋子,两亩上等水田,一亩中等水田和两亩旱地,和以前相比,土地足足缩减了一半,再加上林家如今只剩下孤儿寡母,赵立娘不会种地,林立轩这个娇养的傻秀才更不能下地了,他们家的地都佃出去让村里一户劳动力多的人家种去了。 幸好林立轩虽然傻了,他那个秀才的名头还是有效的。在古代,考中了秀才,名下的田地可以免税,官绅世家、书香门第是怎么来的,就是靠这个积累下来的,家里人有了功名,宗室其他人都把土地记在他的名下,借此一点点壮大,最后土地越来越多,成为独霸一方的大地主。 别以为免税是件小事,农民的赋税是很重的,一年土地收获的三四成粮食都要上交给官府,赵立娘把土地佃出去给别人种,因为他们家的田地不用交税,收获时四六分成,就相当于他们家一年不用劳作,就能获得六成粮食,那一户给他们种地的人家也是美滋滋,因为他们家人多地少,每年能多获得几分粮食就能多养几个人。 两全其美。 但现在的日子终究是不如以前了,赵立娘叹气。 如今地里出产的粮食,也只能维持他们家基本的日常生活,要想挤出钱来送林立轩读书是不太可能了。 若是不送林立轩继续读书,赵立娘是不甘心的。 她相信自己儿子的天赋,绝对能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可是,要怎么多弄些钱来呢? 赵立娘咬咬牙,在心里面计量:要去县里多接一些针线活,对了,有季言在,也能帮着做一些,虽然这活又辛苦赚的也不多,但努力多做些,总是能攒下些钱的。 她一定要让林立轩继续去书院读书。 林立轩伸了个懒腰,在田园风光里待久了挺悠闲的,还别说,这才两天,他就习惯了,抬眼一片青山环绕,碧树苍翠,低下头来,门前亦是绿油油的菜地瓜果,房屋没有现代一栋挨着一栋的密集高耸,随便一眼就能看的很远,远山轮廓边缘层层浮云堆叠,彷如一副名家出手的水墨画。 远离了闪着光的电子屏幕,曾经的干眼症好像从没在他身上出现过。 林立轩低下头来,又在纸上添了一笔,白纸上正呈现出一幅远山水墨图,今天看着远山偶有灵感,再加上写书累了,就在纸上信笔画了一会,他从小就学过书法和绘画,为了培养耐心和毅力,书法是一直坚持练习的,绘画却不是很精,在外行人面前还像模像样,实际上他画的没有半点灵气,本质上他就是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人。 但用来休闲娱乐却是足以。 林立轩已经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生活。 但是,若是能吃的再好点就更完美了。 不能怪他庸俗,可确实是民以食为天。 在以前,他以为自己不是个重口舌之欲的人,山珍海味、鲍鱼海参于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而现在,远离了过往的一切,回归到最原始的纯朴,还真有些想念过去的“有滋有味”。 林立轩搁下笔,向刚回来的季言招招手,“快过来。” 季言刚去山上摘完野菜回来,手上还带着泥巴,他说道:“等会儿,我先去洗个手。” “没事,你过来。”林立轩不知从哪里掏出个鸡蛋,剥开了正打算投喂眼前的小少年,相处了两天,他已经知道这个表面看起来瘦弱的少年实际上是个大胃王,不管喂什么都吃。 他摸摸少年的头,林立轩已经把言哥儿当做自己的弟弟看待,他上辈子是独生子,和堂兄弟姐妹也不熟悉,如今遇到这么个乖巧听话又好学的小东西,不免多些关心。 面对林立轩送过来的鸡蛋,言哥儿苦着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林家没什么好东西,也就赵立娘养的母鸡每天下一两个蛋可以补身体,对着林立轩,赵立娘是愿意下大本钱的,认为他刚恢复,每天都要给他煮两个鸡蛋补身子。 鸡蛋虽然好,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水煮蛋一天吃一个就已经顶天了,两个林立轩实在是吃不下。 “被娘看到会被骂的。”季言劝道,昨天就被赵立娘看到林立轩偷偷喂东西给他吃了,当着林立轩的面她不会说些什么,私下里却是好好警告了季言一顿。 “没关系的,别被娘看见就好了。”林立轩微微笑,一个鸡蛋算什么,等几天赚到钱了,让你和赵立娘吃更好的。 季言这次是说不吃就不吃,脚下步子一快就去院子里洗野菜了,林立轩无法,只好把鸡蛋放回去,跟着少年出去一起洗野菜。 林立轩一边学着少年的样子把烂叶子撕掉,一边问道:“这是什么菜?” 季言听到他的问题,眼里满是难以置信,林立轩看到他那一副“这你都不认识”的模样,不由得以拳掩唇,咳嗽一声,“我想起来了,这是芥菜。” 季言摘的野菜叶子都比较嫩,只有少数几颗茎叶老了点,季言端着满篮子洗好了的野菜,心里还很诧异,为什么林立轩愿意帮他洗野菜? 在他们村,这些活都是女儿和双儿干的,男人有哪个愿意洗菜做饭? 不知不觉,林立轩到这三天了,也到了季言回门的日子。 第6章 回门 虽是对季家不喜,但赵立娘还是准备了一份较为丰厚的回门礼,小半篮子的青菜加四个鸡蛋,最后,还添了一块咸肉,这普通人家的回门礼,一般就是些常见不怎么值钱的农家产品,赵立娘还愿意给上一大块肉,算得上大方的夫家了,说明极其看重言哥儿,在他娘家人面前给足他面子。 咸肉是给林立轩成亲时预备的,当时赵立娘买了四斤新鲜肥肉加五斤咸肉,肥肉炼了油喜宴上用光了,就还剩下两斤咸肉,咸肉加工过,能储存很久,这几天菜里混上指甲盖大小的肉片炒青菜,也没剩多少了,赵立娘割肉时还有些心疼,后来咬咬牙,一刀将肉切了一半。 把装满物品的手提竹篮递给季言,赵立娘目送他们出去。 林立轩第一次走出林家的院子,颇为好奇的打量碧溪村里的风光,他们出门的较早,路边野草上的朝露晶莹,山角边只隐隐约约出现一轮橘红,但村里却早有人烟。 他不清楚季家在哪,紧紧跟在季言身边,侧过头来问身旁的少年:“要不要我来拿。” 季言摇头,微微笑道:“不重,林大哥,我来拿就好了。”言哥儿自打一出门心情就很好,嘴边一直带着笑意,脸颊上两个小酒窝若隐若现,可爱极了。 被他拒了林立轩也不强求,他虽然对眼前瘦弱的少年有许多怜惜,但内心里依旧把他当作男人看待。双儿的外表和男人差别不大,就多了眉间的孕痣,林立轩虽然继承了原主的些许记忆,但到底不是这土生土长的,目前又只见过季言一个双儿,对这方世界的性别意识依旧很模糊。 一个肩扛锄头,手拿镰刀,穿着破旧短打的老人迎面向两人走来。老人青铜色的两条手臂裸-露在外,虽已年老,紧绷的肌肉依旧显得非常有力。他认得言哥儿,一看到他就笑眯眯的打招呼:“言哥儿早啊。” 季言笑着点点头,说声:“程爷爷早。” 林立轩也跟着问了声好。 老人的妻儿死的早,孤苦伶仃了大半辈子,因着自己无子无孙的缘故,对村里的小辈们极其照顾,和季言和关系也不错。 程大爷那一双精亮的眼睛扫到林立轩身上,惊疑道:“林秀才,你这是……好了吗?” “是啊,以前犯了傻……和言哥儿成亲后不知怎得脑子就清醒了,也想起了以前的事。”虽然不是自己做的傻事,但他现在成了这里的林立轩,原主做下来可不得安在他身上。 “想起来了就好,以后和言哥儿好好过日子啊。”程大爷乐呵呵的说道,前几天他还在可惜言哥儿命苦,嫁给了个傻子,谁知道林秀才竟然不傻了,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 季言偏过头来看了看林立轩,对着程大爷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老人笑了起来,树皮般的眼尾皱起,又问道:“这是要陪言哥儿回门呐。” “是啊。” “……” 程大爷和他们随口闲聊了几句,扛着锄头继续往前走了,走了几步,老人心里还是有些纳闷:怎么感觉……这林秀才和以前不太一样? 老人活了这么久,对村里家家户户熟悉得很,不是没见过从前的林立轩,曾经的林秀才,见到他们这些地里刨食的乡下人,那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居然今天也会和声和气跟他这个老头子说话,嘴里也没了“之乎者也”之类的让人听不懂的话…… 不过,经历了以前那场大难,林秀才有些改变也是应该的,就盼着这对夫夫往后能好好过活吧。 林立轩跟季言走了一路,就跟被围观的猴子似的引得众村民注视,尤其是田边三两成堆站着说话的几个妇女,看着他们,没上前跟他们搭话,就是交头接耳的指着他们,也不知道在叽叽喳喳讨论什么。 林立轩在现代早就习惯了各种目光的注视,对于那些大叔大婶的探视根本不放在心上,大大方方的让他们看,也不惧他们讨论,他旁边的季言却显得无所适从,紧张地扯扯他的袖子:“林大哥,我们快些走吧。” “你们说……这林秀才不傻了?”一个头上包着白巾的中年妇女惊讶的问。 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脸上有道疤的双儿道:“好像是的,你看他嘴边的傻笑都没了,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刚刚还见他跟程大爷说话呢。” 另一个长相柔和的婶子道:“瞧着和言哥儿还挺相配的。” 一传十,十传百,“林家那个傻了三年的傻秀才不傻了!!!”这一个劲爆的消息瞬间席卷了整个碧溪村妇女双儿八卦圈。 这几天,赵立娘也跟遇见的村民说过她儿子病好了,不傻了,整天一副笑嘻嘻美滋滋的模样,可根本没人信啊!因为以前林立轩只要稍稍露出一点正常的迹象,赵立娘就深信不疑他病好了,四处跟村民说。 现在她儿子真变好了,反而没有人相信她的话。 如今大家真实见到已经恢复正常的林立轩,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赵立娘没有说谎,林秀才是真的好了。 那言哥儿岂不是走了大运,嫁给了一个秀才,看那样子,林秀才……对他好像还不错? 季家这天也有两对新媳妇儿要回门。 三天前,三对新人同在一天办婚礼,这在村里是常有的事,因为办喜事就要摆酒,摆酒席就得花钱,挤在一起办能省不少钱。 季老太将两篮子回门礼分别递给两对新人,一个长相憨厚、四肢健壮的男人满脸笑容的接过自家奶奶递过来的篮子,他身边站着一个比他矮一个头的清秀双儿,那双儿正揽着他的手臂,作小鸟依人状。 而另一个长相俊朗,五官出色的男人接过篮子就显得不是那么乐意了,脸上一点笑容都无,浑身上下写满了不情愿。 “陪你们媳妇回娘家去吧。”季老太嘱咐道,她是一个矮小的女人,长得有些刻薄,颧骨很高,整个季家就她一个人最大,管着家里的所有事,季老太的丈夫死得早,三个儿子全是她一手带大,对她都极其孝顺。 季老太的大儿子名叫季有财,村民们都叫他季老大,他为人厚道,嘴巴笨,不太会说话,是个老实的中年人,没什么其他的长处,就只会埋头种地。三个儿子中,季老太最不喜欢的就是他,其他两个儿子都成亲生子了,季老大还打着光棍,季老太借口说自己大儿子命格不好,不宜早婚,实际上是根本不愿意出季老大成亲的聘礼钱,老二老三的孩子落地了,季老大依旧是单身,幸好他后来遇到一个逃荒的女人李月娥,愿意什么都不要嫁给他,至此,他才成了家。 当初李月娥选择嫁给他,村里的许多男人都羡慕季老大,这大概是窝囊半辈子的季有财一生最风光的时候。 李月娥是个生的极其貌美的女人,就算是逃荒,衣裳乌黑,满脸泥垢也依旧不掩她的姿色,她自称是大户人家小姐的丫鬟,因为主人家遭了灾,才被迫逃了出来。不过,碧溪村里一些嚼舌根的妇女都在背地里说她是哪个大户人家公子哥的通房丫头,因为犯了错被轰出来…… 她嫁给季老大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双儿,大儿子名叫季前,那一对双儿兄弟分别是十八岁的季言和九岁的季雨,季前、季言和季雨全都继承了李月娥的相貌,生的极其出色。 季老太的二儿子季有金,也是在地里干活的,为人还算实诚,他媳妇刘玉凤却是个泼辣懒惰的,整天在村里瞎嚷嚷,在家里也总想着法子躲避干活。 季有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季树为人活络在县里码头做工,前年就成了亲,大儿媳是货郎的女儿。二儿子季压,长相憨厚,外表老实,三天前同季言一天成亲,娶了赵家村的一个清秀双儿赵青青。 季老太最疼爱的是三儿子季有银,季有银生的讨喜,嘴巴子利索,加上又是幺儿,深得季老太喜欢,十五六岁的时候,季老太给他找了个木匠师傅,学了一身木匠手艺,大哥二哥靠田地谋生,就他做的一手好家具,日子过得比老大老二红火多了。 他有一对儿女,儿子季选还在县里的书院读书,就像赵立娘愿意倾尽所有供林立轩读书一样,季老太对自己宝贝孙子也是极其偏爱,舍得拿家里的公钱送他读书,其他的几个孙子,识得几个字就不送了,唯有季选还能继续待在书院。 他的小女儿季如,从小就被她的娘亲柳丽娇养,柳丽一心盼着自己女儿能攀高枝。 季老大的大儿子季前、双儿季言和季老二的二儿子季压同在一天成亲,说起来,季前跟季压娶媳妇的聘礼,全都出自季老太从赵立娘那要来的十三两银子。 第7章 季前 季言的亲哥哥季前,打小就生的俊俏,嘴巴又甜,村里的好多妇女双儿都喜欢他,季言的爹娘也疼他,谁知道他越长大越不学好,读了几年书没学到一点知识不说,尽学了些花花肠子回来,为人极其好色,人品和长相完全不符。 十五六岁就开始和村里的寡妇不明不白,跟好几个女人有染,那寡妇的家人撞破他们的奸-情后将他狠狠教训了一顿,季老大夫妇去那寡妇家好说歹说才把事情压下来,但这件事村里人知道的也不少,后来季前也收敛些,平日里在村里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偶尔对路过的女孩双儿吹几声口哨,找着机会就揩点油。 一些妇人双儿对他厌恶至极,但也有一些见他长得俊朗好看,偷闲时愿意跟他眉来眼去说些情啊爱啊之类的…… 季老大夫妇对他天天劝说也收不了他的心,再加上是自己的宝贝儿子,根本舍不得打骂,这不,前段时间,季前竟然变本加厉,偷偷跟邻村一个有夫之妇起了猫腻,还一个不小心被奸妇的丈夫发现,那个被带绿帽子的男人将这对奸夫淫-妇抓了个正着。 男人抄起棍子就往季前身上打,棍棍入肉,下手又毒又狠,季前一个软弱小白脸哪里能扛得了这顿打,口里一边讨饶一边嚷嚷着:“是那个女人勾引我的……”全把罪过推到另一个女人身上,那男人听到这些话,反而越来越气,下手更是狠上加狠,最后活活的打断了季前的腿…… 等季前被送回去时,已经进气少出气多,李月娥哭爹喊娘的抱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季老大赶紧去找了大夫来……最后大夫找来了,可他们家根本出不起诊金,也买不起药钱。季家三兄弟没有分家,家里大部分钱握在季老太手中,季老太对季老大不喜,对他的儿子则更是不喜中的不喜,甚至想着对方为什么不干脆把他打死……她可不想要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孙子。 免得连累季选和季如的名声,她的孙儿是要考科举当官老爷的,她的孙女也是要当富家夫人的,哪能被季前这个孽障耽误了…… 季老太可不愿意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诊金和药钱,她的钱是要给季选留着读书的,还得给季如存嫁妆……怎么能把钱花在季前身上?但季前到底是她的孙子,她也做不得太绝,就提出把季言给嫁了,从聘礼里面出药钱吧…… 于是,季家就在村里给季言寻人家,一开始,季老太出价极高,她其实是没想到十几两银子把季言嫁出去的,就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聘礼钱,特意把银子说得高了些,可谁知,真有赵立娘那样的傻女人愿意给花十三两银子给自己儿子取个双儿做夫郎。 就算把季言送给人做妾也就这个数了……季老大夫妇到底是舍不得让自己孩子给人做妾的,他们安慰自己道:林立轩人虽是傻了,但林家好歹是村里知根知底的,就算孩子嫁过去,平日里有自家帮衬着,也不至于太受罪…… 收到了赵立娘那送来的四两银子定金后,又加上季老大家砸锅卖铁的积蓄,欠下来的诊金还了,季前的药钱也有了……季老大夫妇却又得知了一个令他们伤心欲绝的消息,那个大夫对他们说,经过了这一次毒打,他们的儿子季前,以后很难有孩子了。 很难有孩子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家孩子要绝后啊。 得到这个消息的李月娥,受不住刺激昏倒了。 因着季老太还在,他们季家三兄弟才没分家,可季老太终有老死的一天,等到分了家,他又只有季前这么一个儿子,季前无后,等他们老了要怎么办? 另一边,季老二的媳妇刘玉凤得知季言竟然能有十三两银子的礼金,又得知季前伤了命根子可能要绝后了,双眼骨碌碌一转,肚子里的心思活络了,她假惺惺的跑到李月娥面前同情了她一番,然后妯娌情深的给她出主意。 “月娥啊,我这倒有一个方法你看怎么着,从林家的彩礼里出一部分给我家季压聘个孩子,我家承了你的情,季压以后的第一个孩子过继给季前,他们是堂兄弟,谁的孩子不都是一样?” 是啊,季前没有孩子,从堂兄弟那过继可不是一个好方法? 李月娥回去和季老大商量后,最后真同意了刘玉凤的主意。 刘玉凤笑眯眯的跟他们夫妻道:“我家季压也不要多——就四两银子就好,我早就给他看上了一户人家,那户人家说咱季压憨厚,他家双儿就喜欢这类型,也不为难咱,就要四两银子聘金。” “对了,你们也趁早给季前寻个人吧,他之前那么荒唐,就是因为没成家啊,给他娶个厉害的媳妇,把他好好管一管,这人啊,就好了。” 于是,三天前,季家一个双儿嫁了出去,季老太两个孙子娶了媳妇。 一个膀大腰圆的女人从季家正房边的侧门走了出来,她走到院子了那个面容俊朗的男人身边,嘴里娇里娇气的说:“相公,快跟我一起回娘家吧,我爹娘肯定在家急的要见你呢。” 那个俊朗的男人,也就是季前,只觉得恶心想吐,他身边这个比他体积还大一倍的女人,就是季老大夫妇给他选的用来管教他的媳妇。 宋巧儿接过季前手里拿着的篮子,笑得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她可喜欢季前这个长相俊美的丈夫,虽然知道丈夫之前做过的一些龌龊事,但她不在意,她是猎户家的女儿,从小就跟着父亲上山打野,一般的男人都比不上她,但她就喜欢季前这种生的好看的小白脸。 宋巧儿拖着自己丈夫的手往外走,季前的腿还没全好,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季家院子的另一边,季压拿着那一篮子回门礼,笑呵呵的跟新娶的双儿媳妇走出季家大门,他本来就生的有些憨,这时笑起来显得更傻了,他看了看身边的赵青青,心里欢喜至极,成亲前他心里还满怀怨恨,凭什么哥哥季季树和季前能娶女人,自己却只能要一个四两银子的双儿,以后还要把自己的孩子过继给季前。 可当他见到赵青青的时候,他心里积攒的怨气全消了,赵青青竟然是如此乖巧又好看的一个双儿,据说是因为他也喜欢自己,才愿意只要四两银子聘礼嫁给他呢。 季压只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送了两对新人出门后,季家的院子又恢复了平静,李月娥拿着簸箕给家里养的母鸡喂食,季老大挑了两担子水倒进水缸,一个穿着破旧衣裳的小男孩窜到李月娥身边,小声问他娘亲:“娘,哥哥今天会不会回来?” 李月娥看着跟季言十分相像的季雨,心里一酸,也不知道她家双儿嫁到林家后怎么样了? “放心吧,哥哥今天会回来的。” 李月娥知道季言是不会回来的,嫁出去的双儿,哪能随随便便的回娘家,除非有丈夫陪着,可林立轩是个傻子,傻子怎么能陪季言回门。 她苦命的孩子啊,是她对不起她,可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季家老三的房间里,一个眼睛大、塌鼻子,穿着水红色衣裙的少女玩着手里的银钗,笑着对她身边的哥哥说:“哥,你们过几天不是要弄什么诗会吗?也带我去吧。” 季选随意翻了翻手里的书,瞟了季如一眼:“带你去干嘛?你连个字都不认识。” “我……我去看热闹嘛。”季如道。 “你就是想见杜飞白吧,死心吧,你配不上他。” 一旁的柳丽皱起眉头:“你怎么能这样说你妹妹呢,你妹哪里不好啦?” 季如哼一声,“就是。” 杜飞白是县里一家布店老板的儿子,跟季如哥哥一样在书院里读书,有一次季如见到他,就对他上心了,杜飞白长的俊,家里有钱,学识又好,今年还考上了秀才,比她哥哥厉害多了,若是她能嫁给他…… 季选见她那一副思春的模样,心里叹气,像杜飞白那样的读书人,怎么看得上季如这样的乡下丫头,虽然他娘柳丽会经常给她买些银钗首饰、衣料布裙,但季选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两女人,毕竟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妹妹,这两的眼光太庸俗了,穿的花枝招展,不伦不类,家里有钱有教养的谁会这样穿? 没见过世面! 季如托着腮,又端起镜子照了照,把手中的银钗插到发髻里,一瞬间觉得自己变美了许多,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塌鼻子也不介意了,她又笑着对她身边的娘亲说:“三堂哥四堂哥都带着嫂子回娘家了,娘,你说言哥儿今天会回来吗?” 一边缝衣服的柳丽放下手中的针线,嗤笑一声:“怎么回来?让那个傻子带他回来?” 柳丽的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外面季雨的欢呼声:“哥,哥,你回来啦。” 第8章 季家 村里的房子建的比较远,户与户之间有一段距离,走过一段木板搭成的小桥,当林立轩和言哥儿来到季家时,他们还没来得及敲门,就被蹲在地上玩石头的小团子给看到了,“哥,你回来了!!”小男孩开心的大叫道,脚步飞快扑向季言。 “小雨。” 小男孩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立轩和季言,娘果然没骗他,哥哥今天回来了。 林立轩看着被季言接住的小男孩,他瘦瘦小小的,头顶上的头发没绑好,眉头鬓角散落着许多发丝,男孩穿一身打着几个补丁的破旧衣裳,简陋的布鞋上破了个洞,他的裤子有些短,露出干瘦的脚踝,小男孩长的跟言哥儿极像,眉间也有一颗小红痣,就像是缩小版的季言。 “小雨,爹和娘呢?” 季雨回过头来冲后面大喊:“爹,娘,奶奶,言哥儿回来了。”喊完之后,他的小脸激动的红扑扑的。 端着簸箕的李月娥手上一抖,听到了小双儿的声音,言哥儿回来了? 小小的季雨对着季言笑了一阵,又把目光转到了林立轩身上,这个……是他的哥夫吗? “哥夫好。” 林立轩一愣,哥夫?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叫法,不过也没错,他现在是言哥儿名义上的丈夫,言哥儿又是眼前小男孩的哥哥,他可不就是哥夫。 “言哥儿,你一个人回来的——咦,林秀才?”李月娥转过身来,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季言身边的林立轩。 季言有些不好意思:“娘,我和林大哥……” 林立轩注意到这个三四十岁的妇女,她应该是言哥儿的亲娘,虽然眼前这个女人满脸憔悴与沧桑,但可以看得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颇有姿色的美人。 林立轩于是也叫了声:“娘,我跟言哥儿回来给你们请安。” 李月娥被他叫的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惊异,这林秀才不是个傻子吗?眼前这个英俊有气质的男人除了脸长得像林秀才,其他的半点都不像前几天李月娥送亲时见到的林立轩。 这才不过三天,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变化? “娘,我们先进去再说吧。” 李月娥缓过神来,接过季言手里的那一篮子回门礼,连忙说道:“对对对,瞧我糊涂了,在这门口堵着算什么啊,快进屋子来,雨哥儿,快给你哥哥哥夫倒水去。” 季家的房子比林家的大多了,毕竟林家就三口人,而季家足足有十几口人,不过林家的房子建的不是很美观,几间房子新旧不一,有泥巴糊成的,也有木板隔成的。不过屋子里的摆设跟林家差不多,都是乡下的贫困人家,就那么几张方桌木凳值些钱。 “林秀才这是好了?” “嗯,好了。”林立轩又把跟程老伯解释的再说一遍给李月娥听。 李月娥先是怔愣了会,后来忍不住的感叹道:“我们言哥儿命好啊……”本来以为要嫁给傻子,却没想到傻子突然变好了,还是林秀才……对了,是林秀才,他们家言哥儿这是……是货真价实嫁了个秀才啊。 这么个天降好运一瞬间把李月娥给震傻了。 这时季雨拿着水壶进来了,后面还跟着提着扁担棍的季老大,李月娥见到季老大,赶紧迎上去拉着她丈夫就说:“季老大,快来啊,咱们言哥儿和林秀才回门来了。” 看到恢复正常不傻了的林立轩,季老大也被这个消息给震住了。 夫妻两个先是发愣,后来就是高兴,替他们家言哥儿高兴,李月娥把季言叫到一边,问他这几天在林家过的怎么样。林立轩则坐在木凳上,一边跟季老大说话,一边逗着围在他身边,满脸好奇的雨哥儿。 “叫什么名字?” “季雨,雨哥儿。” 季老太也知道林立轩和季言来了,但她对这个孙婿并不关心,看了一眼就回自己房间了。 李月娥拿着镂空竹筒吹了几口气,将火烧旺了后把锅架上去,问言哥儿:“你在林家怎么样了?林秀才对你好不好。” “挺好的。”季言一边摘菜一边对着他娘笑了笑。 李月娥叹了口气:“你也别怪娘和你爹,都是被逼的……幸好老天爷保佑咱们家……你现在嫁人了,就好好跟人家过日子,对了,林秀才的脾气怎么样?你婆婆呢?” “娘,你放心吧,他们都对我很好。” 李月娥看着他们家的大双儿,突然觉得自己还是要告诉季言一些夫夫相处的技巧,他们家言哥儿啊,长得好,从小就乖巧,唯一不好的就是跟他爹一样,嘴巴笨不会说话,以前,她就想他嫁个老实的庄稼人就好了,却没想到现在……世事难料。 林立轩现在不傻了也恢复正常了,看起来文质彬彬气质出色,方才一见到他,李月娥觉得他跟自己以前见到的世家公子一样…… 现在还好,这以后,他会不会嫌弃自家双儿? 待到中午,林立轩跟季家一大家子吃了一顿午饭,也认识完了季家的亲戚。 林立轩端着一碗粥喝了一口,又瞧了瞧旁边喝着米汤的言哥儿和雨哥儿,没想到,这季家的伙食还不如林家,难怪这一对双儿兄弟都瘦成一把骨头了,但他又看到季老三的那一对儿女季选和季如,两个人衣裳崭新,和衣裳破旧的季雨简直泾渭分明,脸上的气色一看就没受过饿,平时一定经常开小灶。 季家是大桌子拼在一起,一群人围在一起吃的,人多菜却不多,就一盘子老咸菜和一锅青菜炒肉片,咸菜咸的发苦,拌在粥里面也不好吃,味太重,林立轩第一次吃差点被呛到。 他曾以为,言哥儿在林家吃那么多,一副大胃王的样子,想着他在季家也是这样的,还曾纳闷过这小少年怎么吃这么多都瘦成干柴,原来他在季家,竟吃的是这些东西,每天就吃米汤咸菜,能长胖就奇了怪了。 也对,能把自家孩子嫁给一个傻子的家人,对他能有多好? 言哥儿正小口小口喝米汤呢,察觉到林立轩的视线,有些闪躲的低下了头。 林立轩笑了笑,夹了一块咸肉片递到季言碗里,季言愣了下,想起这是在自己季家,红着脸吃了,他是极少能吃上肉的,季老太不喜欢双儿,就算家里逢年过节能吃上肉时,也轮不到他和雨哥儿,能捡漏吃上些,就已经很好了。 林立轩又给闷头喝米汤的季雨也夹了块,雨哥儿抬起头,黑漆漆的双眸东张西望了会,最后终于放下心来,笑的牙不见眼:“谢谢哥夫。” 季老太冷眼看着林立轩的行为,要是在平时,双儿跟儿媳要是敢主动吃肉肯定是要被她骂的,但毕竟林立轩只是她的孙婿,来者是客,咸肉也是他带来的,她也就不说什么了,她对林立轩这个秀才没什么好感,村里人时不时有人拿他跟季选比,但在她眼里,谁能比得上自己的宝贝孙子。 那边的季如一见到林立轩眼睛就黏在上面舍不得走开了,没想到他们村的林秀才恢复正常了也能这么俊,比起那县里的杜飞白来也不差…… 得知季言要嫁给村里的傻秀才,季如那叫一个幸灾乐祸,当初言哥儿能嫁给林立轩,她和柳丽在李月娥面前还撺掇过不少话呢,像什么林秀才是个傻子,赵立娘又是一个寡母,季言嫁过去日子不一定不好过…… 可她没想到这言哥儿竟然能这么好运,傻了的人还能变好,还正巧碰上言哥儿刚嫁过去的时候…… 她用怨毒的目光看着清秀漂亮的季言,又想到了自己的塌鼻子,咬牙切齿的恨不得把季言的脸划烂,她用筷子把碗里的菜叶子捣烂,就把那菜叶子当做季言一样,哼,就算林秀才不傻了又怎么样,那个林立轩以前为隔壁村的一个女人寻死觅活,难道还会看上一个双儿?那些个读书人最是轻贱双儿的,照她看来,要不了多久,言哥儿就会被嫌弃回来。 林立轩这次陪着季言回门,在季家和村里都造成了极大轰动,村里人所有人都知道了曾经的失忆痴傻的林秀才恢复正常了,还个个传说季言有旺夫的命。 这其中最高兴的就要数赵立娘,像是要把之前受到的所有苦楚一口气吐出来,天天有一搭没一搭的在村里拉着村民说自己的儿子和儿媳,“我家轩儿,是啊,他和言哥儿成亲后就好了……他很优秀,现在天天在家看书呢,要不了多久,就会去县里的书院……” 几天之后,林立轩把自己的书稿理了理,跟赵立娘说想去一趟县里,赵立娘让季言跟着他一起去,正好家里菜地里种的葱花萝卜之类的蔬菜又长成了一茬,去县里可以顺带拿去卖了。 第9章 牛车 附近的县城距离碧溪村有一大段路程,要绕过一两座山才能到达,走路去要走将近半个多时辰,不过,村口的刘术刘大伯家养了水牛,他经常去县里,村里人有时也会搭他家的牛车去县城,刘术不是免费送人去县城的,每次搭他家的牛车都要付三文钱,有些人舍不得那三文钱,就起得早早的背着背篓自己走着去。 清晨的朝雾还未散去,白雾中隐隐约约能看到周围的山野田地,走进雾中,四处飘着一股湿气,显得稍许沉闷,衣裳也沾染了湿意变得沉重起来。 林立轩出门时赵立娘塞给了他五百文钱,让他去到县里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五百文钱不是个小数目,赵立娘对他儿子是真好,他们家如今没剩几个钱了,还舍得拿出五百文让他去县里花费。 铜钱连成一串握在手里有些沉重,估摸着能有个两三斤。 “纸啊笔墨什么的可以买一点……记得早去早回。”赵立娘拿着个水瓢给屋前的菜地浇水,见他们背上背篓准备出去时还不忘嘱托一声,林立轩点头应了一声。 “冷吗?”时节已快入秋,白天有太阳照着还好,早晚却不免有些凉。 季言笑着摇摇头:“不冷”,言哥儿此时正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衣服,颜色略微发白,是林立轩以前的衣服改过来的,言哥儿比他矮不少,此时穿他少年时的衣服非常合适,虽然衣服有些旧,但至少比他以前那些打着补丁的衣服要好看多了。 林立轩移动了一下肩上的背篓,他跟言哥儿背后都背着一背篓的蔬菜,他没背过这东西,有些不适应。 言哥儿倒是轻车熟路的背着,他们并肩向着村口走去,还没走到村口,就听到了重重的长长的牛“哞”声,刘老伯正坐在板车上抽旱烟,见到他们就冲他们挥手打了个招呼。 今天去县城的村民并不多,就他们两加另外一个双儿,那个双儿也不陌生,正是村里的柳条儿,他今天也要去县城里卖菜,顺便给家里采买些用品,等柳条儿到了之后,刘大伯就把车辕子架在水牛背上,坐上木板车拍拍牛背出发了。 林立轩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除言哥儿外的成年双儿,如今看到同车的柳条儿不免咋舌,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一个……伪娘?也不是说柳条儿外表有多女性化,在林立轩眼中,柳条儿的五官长相还是偏男性化的,只是那一举一动见总有一股矫揉造作的娘兮兮感。 看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还是言哥儿好,外表清秀漂亮,眼睛眸色纯清,整个人既不锐利也不娇弱,干干净净的像山林间叮咚流淌的一汪泉水。 林立轩看到季言的衣服上沾到了些木屑和菜叶,伸手轻轻帮他拍去,正看着路边树枝出神的言哥儿被他的动作一惊,先是吓了一跳,后又冲他笑了笑。 察觉到林立轩看过来的视线,柳条儿心中一跳,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低下头来羞赧的捏-弄自己的衣角,他眉目流转准备抬起头来看向林立轩那边时,却发现男人早已不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只顾注视身边的清秀双儿。 以前的林秀才也是碧溪村里不少女人双儿心仪的对象,柳条儿也偷偷喜欢过他一阵,后来林秀才傻了、他嫁人了,这心思就消失的一干二净,听说季言嫁给了傻子秀才,他还幸灾乐祸过,只是今天被他一看,林立轩俊朗的外表映在眼中,莫名又起了那么一点感觉。 柳条儿放柔了声音,尖尖细细的问:“林秀才、言哥儿,你们也去县里卖菜?” 言哥儿点点头:“是啊。” 柳条儿开始和言哥儿寒暄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他多次想把话题引到林立轩身上,奈何林立轩不接他的话,也不主动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季言更是二愣愣的他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透露一句话。 柳条儿终于还是直接冲着林立轩问话了:“林秀才要去县里的书院吗?我听人说好像书院搬地方了……”一边说着,一边递过去一个柔柔的眼神。 “我不去书院,就陪言哥儿去县里卖菜。”林立轩冷漠的回道,对柳条儿抛过来的媚眼,他有些犯恶心,不愿再看这个辣眼睛的双儿,顶着一个男人的外表做这些柔媚的动作,让他这个外来人接受无能。 “言哥儿,昨天教你的诗还记得吗?” “记得。”这段时间林立轩一直在教季言识字读书,跟以前只认得两个字的言哥儿相比,现在的他已经认识好多好多字了,但他还是很自卑,本来他以为自己会的很多了,但当林立轩坐在书桌前写书时,季言在旁边失落的发现,纸上整齐漂亮的一行行字他依旧不认识,最多只能认得某个字的一半。 读书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背给我听一下。” 言哥儿偏过头,在脑海里回忆了会,慢慢地将自己记得的东西念给林立轩听,林立轩又让他背了百家姓和千字文,他背的磕磕绊绊很吃力,季言本就十七八岁了,到了这个年龄再来学读书认字不容易,林立轩对他的要求也不高,慢慢学,能记得多少算多少。 “背的不错。”林立轩不吝啬夸奖的鼓励了一下言哥儿,被鼓励少年脸上的梨涡忍不住的转了一个小圈。 柳条儿眼热的看着季言,他没想到林秀才居然还会教他读书识字,而且,刚刚林秀才说自己是陪季言去卖菜……他想到了自己那个只会埋头苦干的粗俗丈夫,还有一直对他双儿身份嫌三道四的婆婆,生出一个酸涩和怨恨,随后又在心里不甘的想:如果是他嫁给林秀才…… 去县城走路和坐牛车所花的时间差不多,毕竟牛车速度不快,一路上,茂密的树林遮天蔽日,过长的枝条时不时的从他们身上抽过,刘老伯拿着棍子将戳过来的树枝打退,叶子扑簌扑簌掉落到地上。 林立轩向刘老伯询问县里最近的情况,刘老伯经常来往县里乡村,对林立轩所问的事那是再熟悉不过了,口若悬河地滔滔不绝起来,一会说起前几天县里码头停泊的大船,一会又说起县里最大的酒楼前客人和小二的争吵…… 刘老伯想来是经常和过路人聊天说地,说起事情来生动有趣,叫听的人也有滋有味,慢慢的他们就到了县里。 等牛车停稳,林立轩他们就背好东西下了车,跟冷清的碧溪村相比,全水县算得上人来人往,也有其他村里的人带着果蔬牲畜来到县城赶集买卖。 他们随着人流进去,刘大伯说他还要在这等人就不跟他们进去了,季言领着林立轩先去到县城西边的菜市,已有不少人在那边摆摊叫卖,有卖鱼的、卖猪肉的、卖陶罐的、卖木雕的……鱼龙混杂。 季言将一块旧布铺在地上,将背篓里的东西拉出来摆上,林立轩也帮着他摆,叫林立轩惊讶的是——平日里寡言少语羞涩的少年此时却能对着过路的路人们大声叫卖,“刚从地里摘出来的萝卜,新鲜水嫩,来看看啊。” 一个揣着竹篮的中年妇女蹲下来拿起萝卜看了看,要了两个,付了五文钱后占便宜似的顺走一根小葱。 言哥儿将收到的铜板串到一根绳子上,林立轩见言哥儿做事熟门熟路就跟他说要一个人在县里逛逛,季言点头答应,两人说好等会就在菜市口会和。 全水县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东西他也全都有,林立轩在县城里走了一圈,各种店铺他都一一看过,他先走进米粮铺子里,发现这边的大米价格一斤在十八文到二十五文左右,越好的价格越贵,而糙米只要八文钱一斤。他又去猪肉铺子看过,铺子前吊着一个大猪头,拿着杀猪刀的屠夫问他要什么肉,肥肉二十八文一斤,瘦肉二十三文,排骨二十五文,五花肉二十七文。 林立轩在心里估摸了一下价格,他手里这五百文钱掂起来虽重,实际上却买不了多少东西。 “卖冰糖葫芦啊,三文钱一串,买一个尝尝吧!!”卖糖葫芦的大叔声音嘹亮的沿街叫卖,被自家爹娘牵着走的小孩子们被那红艳艳的糖葫芦吸引,缠着父母给他们买一串。 林立轩对糖葫芦不感兴趣,他走过一座石桥,石桥下面有一个人在那摆摊卖字,见到林立轩后那个穷书生眼睛一亮,老远叫了他一声。 林立轩回过头来看一眼,在脑海里搜索这个穷书生的信息,好像……的确是原主认识的人。 黄远没想到还能看见以前书院里认识的林立轩,“好几年没见,差一点不认得你了。” 第10章 书坊 黄远是个高挑清瘦模样普通的穷书生,学问一般,至今还是个童生,如今家道中落上不起学也读不了书,只能在这石桥下面摆个小摊子卖字糊口,其实也说不上是卖字,他那一手破字根本拿不出手,他实际上的业务是给人代写书信、借条之类的文书,幸好中下层民众中识字的不多,他这个学问不高的穷书生还能靠此聊以生计。 他混成这副狼狈模样,要是见到以往风光无限的同窗是不敢主动打招呼的,不过……林立轩太特别了,前两年的事他有所耳闻,今天在这见到林立轩才会惊讶的脱口而出叫住他…… 而且,看他如今的模样也不像混的有多好,面对跟他一样的穷书生,黄远一向是有底气跟他们交流的。 黄远好奇心重,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林立轩,心疑他这几年的遭遇,但别人的私事毕竟不好开口问,只旁敲侧击的询问消息:“林兄这是要去哪?” 林立轩不轻不重的说道:“松韵书坊。” “你是要去买书吧。”黄远恍然大悟地拍手道,随即他心中又生了疑问:“可去书坊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像他们这些寻常的书生去书坊一般走东街,哪里会绕到这石桥边来,可不平白多走冤枉路吗? 林立轩可不是要去买书,但他也不愿多做解释,指了指自己的来路:“我是从那边来的,许久没来县里了,到处逛逛。” “这样啊。”黄远点点头,他摇头晃脑的想了想:“不过县里哪里有什么变化,和前几年差不多。” 黄远还想跟林立轩再聊点什么,谁知——“有时间咱们可以……哎,姚婶子来了,我答应帮她给她侄子写家书呢,先不聊了,你去买书吧。”说完就飞快奔回自己的摊子前了,果然有一个穿着青襦裙的妇女正在那等着他。 再大的八卦心也挡不了钱财路。 松韵书坊是县里最大的一家书铺,在全水县方圆百里亦是出了名的,书坊里书籍包罗万象,上到经史子集,下到六艺杂书,可以说得上是应有尽有,先生童生们需要什么书都可以来这买,但若是和现代的书城比起来,那则是小巫见大巫。 书坊的背后老板据说背景深厚,以前做过官,辞官谢退后隐居在这小县城里经营书铺买卖,造福一方学子。 松韵书坊不仅卖书而且还刻书,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林立轩才会在之前考虑写话本小说赚钱。 林立轩从袖中的口袋里拿出自己所带来的几页书稿,书稿的内容是他精挑细选修改过的,选了最有趣的一段,工工整整的誊抄在白纸上,并且他还极其坏心的将书稿的内容在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戛然而止,悬念陡生,情节跌宕,保准有人读了之后,会忍不住的想继续读下去。 书坊坐落在东街的街口,是个极其显眼的位置,林立轩抬起头,能看到写着“松韵书坊”四个字的红漆招牌,招牌上的字笔力遒劲,气势不凡,定是一位书法大家所书写,店铺不算大,远远地看过去能看到架子上摆满了黄线装订的蓝皮书。。 林立轩走进书坊,一进门就闻到一股独特的墨香,他四处打量了半晌,书坊里此时除了他外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伙计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昏昏欲睡,见到他,才稍微打起精神来预备迎接客人。 伙计脸上挤出一抹谄媚的笑容:“客官,你想要买点什么书?” “你们这收稿子吧?”林立轩抬眼问。 一听他这话,那伙计就明白他不是来买书的了,脸上的笑容立刻收敛的无影无踪,原来是穷书生来卖书稿啊,也对,看他外表这样子,就不像个大主顾,没意思了,那伙计爱答不理的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地方,“把书稿放那吧,老板回来后会看的。” 伙计不识字,对他们读书人写书著书的事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一天能挣到多少钱,能多卖出一本书,他的工钱才能升高,其他的,跟他有什么关系呢?若是有钱人家,派了下人过来说要印几本家书门训之类,他还高高兴兴的接待,似林立轩这般来靠着稿子挣钱的,与他就不怎么相干了。 从书坊里出来,林立轩又到处逛了逛,将县里的地形路线记了个七七八八,回到西市口,就见到清秀少年站在两个背篓边东张西望的等着他,少年左等右等还不见林立轩回来,心里不禁越来越慌张,但看到林立轩清隽的身影向他走来时,才眼睛一亮,长舒一口气的冲着林立轩挥挥手。 半晌后,林立轩就走到了少年身边,“让你久等了。” 言哥儿一见到林立轩就放心了,他卖完菜就开始后悔,他应该跟着林大哥的,林立轩的身体才刚刚恢复,赵立娘让自己好好照顾他,要是他把……把林立轩给弄丢了,他怎么跟赵立娘交待啊。 言哥儿嗫喏的开口:“林大哥,你回来了就好,我还怕……” 林立轩冲他笑了笑:“怕我不记得回来的路?……放心,我已经不傻了。” “菜都卖完了?” 言哥儿点点头,除了一些模样不好,实在是没人要的其他的都卖光了,少年低下头将手中拿着的那一串铜钱递给林立轩,这里一共有九十三文,是刚刚卖蔬菜的全部收入,他已经仔仔细细数过好多次了,等林立轩的时候,他没事干,就抱着那一堆铜钱,用拇指甲盖掀着铜板像和尚捻佛珠一样一个一个拨弄。 “不用给我,你自己拿着吧。”看着献宝一样把铜板递给他的少年林立轩不禁会心一笑,顺便将手中的油纸包送到少年手上。 季言疑惑道:“这是什么?”油纸热乎乎的,还有一股浓浓的香气,言哥儿胃里的馋虫瞬间被勾起,一个劲的咽着口水。 “都已经快到中午了,肚子饿了吧?我买了四个包子,我吃两个,你吃两个,我的已经吃过了,还剩这两个你快些趁热吃吧。”实际上林立轩只买了三个包子,他吃了一个,他又深知少年的大胃口,自认为两个才能满足少年,他怕少年不敢吃,只好说自己也吃了两个。 是肉包子……“不用费这个钱的。”少年皱起眉头,有些心疼,一个肉包子要五文钱,四个就是二十文,买了包子后,他们今天卖蔬菜的钱缩水了好多……林大哥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大手大脚要怎么办才好…… 言哥儿有些苦恼的想。 “苦着脸干嘛,快吃啊,冷了就不好吃了。”林立轩把包子推过去,他来这后就没沾到过新鲜的肉味,早就入乡随俗跟碧溪村的村民一样馋肉馋得紧,猪肉铺的新鲜肉买不起,几个肉包子还是能买来解解馋的。 这家的肉包子老板还算实诚,皮厚肉也多,热腾腾的包子掰开来汁水四溢,香气诱人,言哥儿差点就抵抗不了:“我还是不吃了,回家吃糙米饭就够了,包子带回去给娘吃吧。” 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放心吃吧,我给娘买了糕点,再说这包子冷了就不好吃了。” 少年眉头紧蹙像是在吃硬如石头的冷馒头一样一口一口的将包子吃下了,那焦虑苦恼的样子,直让林立轩觉得自己在强迫少年吃毒-药。 少年小小声说道:“你以后……能不能不要乱花钱……” 香甜软糯的包子皮吃进嘴里,鲜嫩多汁的肉馅……但少年都没有丝毫所感,这哪里是在吃包子……这是在吃铜板呀! 一嚼只觉得牙齿缝里响起了清脆的铜板声…… 少年皱着眉头,心疼不已。 这是乱花钱吗?林立轩被言哥儿那一脸心疼的模样给逗笑了。 “好了,快吃吧,吃完我们回去啦。” 等他们再回到碧溪村里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对于林立轩来说,这次去县里收获颇丰,他对县里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对这方世界的物价也有了明确的认知,最后,对于他最重要的是——经过这次去县里后,赵立娘好像就认为他已经完全康复,终于不再把他拘在家里了。 林立轩不是不食人间五谷之人,来到林家之后,从来没端着上辈子富家少爷的姿态,既然落草为蛇,就踏踏实实做这个身份该做的事,种田什么的他暂时学不会、体力也不支持,但浇浇水、喂喂鸡,给菜园子里锄个地他还是愿意学着做的。 林立轩蹲在家门口的菜地前,仔仔细细的拔野草,如果见到虫子,也要用手把虫子抓出来,这就是古代的不好,侍弄田地什么的特别麻烦,没有杀虫剂也没有农药,唯一的好处就是纯天然、无污染。 他将一根坚韧的野草拔-出来扔到一边,抬眼间却看到门口有个瘦瘦的小身影。 第11章 故事 探进来的小脑袋朝院子里看了看,季雨心里忐忑,有些不敢走进去,这是他第一次来这边,还是瞒着家里的爹娘偷偷跑来的,瘦小的手指揪着衣袖,雨哥儿咬咬自己的唇。 “你不是要见你哥哥吗?怎么还不进去。”他旁边一个比他高大半个头的小男孩催促道。 “我……”雨哥儿正纠结中,就听到里面一个成年男声在叫他:“雨哥儿?” 林立轩站起身,拍了拍手将手掌上的泥巴拍掉,他走到院子门口,对那边还犹在忐忑中的雨哥儿笑道:“怎么不进来?是有事要找言哥儿吗?” “哥夫……” 林立轩让两个小孩子进屋,季言正在屋里拿着针线改衣服,见到雨哥儿赶紧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雨哥儿紧抿着嘴唇摇摇头:“家里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哥哥了……”原本在季家,雨哥儿从小就是被季言带大的,有什么吃的、用的都会偷偷留给他,如今言哥儿出嫁了,他在季家就是个没人管的小孩子,爹娘更在乎季前这个大儿子,平时不怎么留意他,冷了饿了也没人关心,晚上经常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抹着眼泪想季言。 季言把雨哥儿抱进怀里,用衣袖擦擦季雨脸蛋上的黑色污垢,“哥哥也想你,爹娘还有大哥怎么样了?” 花脸儿被抹干净的雨哥儿露出漂亮的小脸蛋,他跟季言一样都瘦,脸上的肉薄的捏不起来,只一双黑溜溜大眼睛的落在眼窝里,像水里的石子一样被冲洗的光滑、润泽。“爹娘都好……就是大哥的脾气越来越差了……” 季前娶了宋巧儿后,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他反抗不了,跟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相比,猎户家庭长大的宋巧儿脸庞带着一股凶煞气,简直不像个女人,面对这样的女人,简直还不如娶个双儿!! 尤其是看着同天成亲的季压跟娇小的赵青青每天你侬我侬,季前心中的气愤更甚了,甚至开始怨恨季老大跟李月娥,恨他们给自己娶了这样的一个媳妇儿,他不敢把怒气撒在凶狠的宋巧儿身上,只会对着自己的父母嫌三道四、怨气冲天。 就算儿子有再多的不好,作为父母的季老大夫妇都甘于承受,面对季前的怒气,他们只好整天围在儿子身边好言相劝,小双儿也顾不得管了。 跟着雨哥儿过来的是西边村尾住着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名叫田阳,是个十岁大小虎头虎脑的男孩子,他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就去世了,寡妇母亲带着他生活,他身上穿的乌漆嘛黑跟雨哥儿一样破旧,破破烂烂的叫林立轩以为是个小叫花子。 季言季雨在那边哥俩说话,他就睁着眼睛在房间四周观看,当看到林立轩书桌上笔迹未干,水墨沈沈的文章时,两只眼睛钉在上面就舍不得离开了,林立轩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怎么?也想识字?” 小男孩点点头,他当然想读书识字,可他家穷,家里根本供不起他读私塾。 “那你想不想学?” 听到林立轩的这句话,田阳下意识的睁大眼睛,内心狂跳:“你愿意教我吗?”他知道林立轩是村里的秀才,要是他愿意教他…… 看着小男孩渴望的眼神,林立轩噗嗤一笑,随即摇摇头,他可没耐心每天教小萝卜头念书。 田阳失望的低下了头。 “不过……”林立轩顿了顿,右手抬起指向言哥儿,“你可以让言哥儿教你。” 言哥儿?? 季言瞪大了眼睛,让他教? 他怀里的雨哥儿也瞪大了眼睛:哥哥竟然识字! “我不行的……”言哥儿摇头,他自己才只学会了几个字,怎么能教其他人呢? “你把我教给你的讲给他听就好了。” 雨哥儿自从听到言哥儿也识字的消息后就不管不顾了,他急忙扯自己哥哥的衣袖,“哥哥、哥哥,你也教教我吧。” 旁边的田阳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季言。 “好吧……可是我只会一点。” 虽然季言说自己只会一点,但这“一点”对于季雨田阳这两个小孩子来说就已经像大山一样庞大了,学写字啊,这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这种心态就像之前的言哥儿,能偷偷学来两个字就已经很满足了。 两个小男孩当即央着言哥儿教他们,言哥儿没法,只好把手头的针线活放一边,带着他们蹲在地上,用木条在地上划写着让他们认字。言哥儿教的战战兢兢,两个小朋友却学的兴高采烈,言哥儿一边用木条在地上写字,一边不时的把眼神瞥向林立轩求救,林立轩回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后,就自顾自去做他原本在做的事了。 言哥儿教了他们一会儿,就另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两个小孩子听到有故事听,立马开心的字也不学了,催促言哥儿给他们讲故事听。 看着两个小萝卜头亮晶晶的双眼,言哥儿心开始沉了,甚至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开口说要给他们讲故事…… 和林立轩成亲后,除了成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做了“那档子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林立轩教他读书认字,或者给他讲故事听,和林立轩相处了这么些天,季言自然听到了许多故事,面对雨哥儿跟田阳,才会有底气跟他们说自己要讲故事给他们听。 两个小孩乖乖的坐着听言哥儿讲,言哥儿开始说:从前……在一片神州大地上,有一块饱经风雨的石头,有一天,石头裂开了,生出了一只猴子…… 过来凑热闹的林立轩听到言哥儿这样“讲故事”,不由得在心里笑出来。 两个小孩一开始还挺捧场的,但言哥儿实在是语言匮乏,讲起故事来平铺直叙,跟抖豆子一样一颗一颗抖出去,一点都不吸引人,最后连特别崇拜哥哥的雨哥儿也提不起精神了,季言万般无奈下只好又求助林立轩。 少年可怜巴巴的眼神像只求主人抚摸的小奶狗,林立轩克制住心里的恶趣味,终于答应来解他的难了,接手过来跟两个小朋友继续讲猴子的故事……林立轩讲起故事来信口开河,却偏偏又合情合理,就连已经听过一遍故事的季言也不禁被吸引住了。 虽然情节还是一样,但林立轩用的词语却不同,可结果是一样的吸引人?言哥儿用崇拜的眼神望着林立轩,于是,三个小脑袋聚精会神的听林立轩讲,如果不是害怕被骂,两个小朋友都舍不得走了,只想留在林家听林立轩一直讲下去。 本来以为小孩子心性不坚,田阳说想识字也只说说说而已,却没想到这小孩当真了,那天之后,隔三差五有时间就来他们家跟言哥儿学识字,雨哥儿有时候也来凑热闹,赵立娘向来喜欢小孩子,也不排斥他们过来玩。 三天后,林立轩一个人去县城,赵立娘问他去县城干嘛,林立轩回说是“松韵书坊”,赵立娘就自发以为他是要去买书,自然就没有不同意的,叮嘱他仔细着点,早些儿回来,季言这次不能跟他去了,赵立娘这几天托村里的一个有门路的熟人帮忙去县里接了些纳鞋底、缝衣服之类的针线活,言哥儿也帮着做,自然不能跟着去了。 这些活功夫细,尤其费劲儿,虽然赚的不多,但好歹也是个进项。 林立轩坐着牛车一摇一晃的到了县城,他先就进了城门,直接去了东街的松韵书坊,书坊里守着的依旧是前几天见到的那个伙计,那伙计看到林立轩不冷不热,费了老大功夫才想起林立轩是谁,对他提起的书稿也就向那角落里指指:“还在哪儿呢,我们老板最近忙,哪有功夫看这玩意?” 老板忙不忙林立轩不知道,但这个伙计却是无心帮他,甚至还带点恶意。 对这种结果他也有所预料,老板没见着,只有这个粗俗不识字的小厮,他就是口舌功夫再厉害也翻不出个天,对于这种结果,也只能认了,也是他之前太想当然,没有考虑周到……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此路不行就只有另谋他路了。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林立轩这次来县城还有另一件事。 他走出书坊后,就拦过一名路人,向他打听自己要去的地方,按照路人指明的方向,林立轩不急不缓的往那边走去。 林立轩走出松韵书坊后,坐在书架边的一个男子抬起头,他望着林立轩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坐的地方隐蔽,林立轩方才进来时没有发现他。 男子站起身,走到那一堆杂物边,从最底下找到了林立轩和那伙计口中所说的书稿。 第12章 写信 走出了东街,径直朝西走,路过一片繁华的闹市,沿街摆着好几个小吃摊子,几张简陋的桌椅围着路旁,客人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卖汤面的、买小馄饨的小伙子嘴里发出响亮的声音向路人吆喝着。 穿过这片闹市,临近县里民居区,热闹声隔了墙似的消失不见了,眼前又出现了之前见过的石桥,石桥规模不大,已是有些年龄,桥壁上痕迹斑驳不断,那路人说他要找的地方就在这石桥附近。 林立轩站在石桥中心四处张望,他想找的地方没看见,却被另一个人发现了。 上次在这里见到的黄远依旧在石桥附近摆着个简陋的卖字摊,几张写的不怎么好看的毛笔字挂在摊子的上头,黄远看到他就像看到救星一样,拉着他过去帮忙。 “这个黄大婶要给她儿子写封信,我怎么写她都不满意,可巧这时我有点急事要做……那个……你能不能帮这位黄大婶给写了呀?”黄远根本就不等林立轩到底同不同意,拉着人就往自己的摊子边走,他搓搓手跟那边的黄大婶子讨好的笑了笑:“看见这位没有?他可是个秀才,比我的学识高多了,放心吧,黄大婶,让他帮你写,保准你满意。” 黄远都要被这个跟他同姓、几百年前可能是一家的黄大婶子给折磨疯了,不就是一份家书吗?那吹毛求疵的态度,应付她比应付一场秀才考试还难,可恨的是这人还不识字!!就知道在一旁要求他写着写那的,心思变得比六月的天气还快,好不容易给她写完了她还不满意。 对他要求重写! 重写个屁。 他黄大爷可不答应。 黄大婶子上上下下看了看林立轩:“哦,是个秀才哥,长得挺俊的,比你这个黄小子好看多了。” 黄远冲林立轩挤了挤眼睛,拉着他偏到一旁耳语:“怎么样?帮我应付一下黄大婶,她给的钱可丰厚了,一百文一封信,我们三七分,你三我七。”要不是她说给一百文,黄远才不肯接这份活,平时遇上这种麻烦的雇主,他早就掀桌子不干了。 穷人必须为一钱银子而折腰。 林立轩挑了挑眉:“三七分?” 黄远有些心虚:“要不,……你七我三?反正这个黄大婶就交给你了……”他骚了骚头,嘿嘿地笑了一声,拿起桌上沾着墨的毛笔往林立轩手中一放,自己一溜烟找个地躲了起来。 林立轩根本不想管这个事儿,那黄远还真是个自来熟,平白无故的就让人帮他忙,可是……一百文钱呢?上次他跟言哥儿来卖菜,辛辛苦苦背了两篓才卖了九十三文……喂言哥儿吃个包子,他回去还一个劲念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铜板…… 一百文钱,合计起来就是二十个包子。 这种买卖不做白不做! 林立轩坐下来,问黄大婶子要写什么。 其实那黄大婶子也不是有多挑剔,她大儿子跟着个大商人在外头跑商,一去大半年没回来了,这不,前几天大儿媳妇生了,给他们家生了个大胖小子,她可不要把这个好消息赶紧告诉她儿子。 要不是有这么个大喜事……她才舍不得花一百文钱请人写这封给儿子的家书。 关于她孙子要取个什么名字、她儿子几时回来……她一一都要求在信里提到,黄大婶初次做奶奶,心里那叫一个乐开了花,说起话来不由得颠三倒四,有一出说一出,林立轩等黄大婶子把她的要求说完了,又再三询问过一次,在脑海里把条理梳理清楚,这才铺开纸张,提笔书写。 林立轩把写出来的信在黄大婶子面前念了一遍后,问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黄大婶子摇头说没什么了,她跟黄远拉扯了半天,该想的都想到了,林立轩写的信,她满意极了,嘴里一个劲夸耀道:“果然是个大秀才,大才子,比黄远那臭小子要靠谱多了,瞧瞧这纸上的字,连我这个不识字的老婆子都觉得好看。” 她拿着几页信纸左看右看终于满意了,黄远那混小子就是混,瞧瞧他写的是什么个玩意儿,也好意思在这里开书信摊,帮她写的那信上,圈圈叉叉划来划去就不说了,还有一坨坨黑色的墨点,她儿子是跟在有头有脸的大商人身边做事的,给他寄那样的信,万一被别人看到了,可不给儿子脸上抹黑嘛。 幸好黄远的朋友是个靠谱的,黄大婶子心甘情愿的从包里掏出一钱银子付给林立轩,把信折好笑容满面的离开了。 林立轩掂了掂手中的铜钱,只是动了动笔,就赚到了一百文钱,这读书人赚钱确实好赚,不过……他也知道黄大婶这件事只是个特例,如果不是因为人家有了个大孙子,想给孙儿积积福,才会花大价钱请人办事,平日里,给人写个信,也就只能赚个五到十文钱。 他颇为好奇的拿起黄远给黄大婶子写的那封信,随意看了看后,不得不感叹黄大婶挑剔是对的,这种信哪能寄的出去……黄远的字未免也写的太丑了。字写得上不了台面也就算了,为人还马虎,到处涂涂改改的,亏他怎么靠这一行吃饭…… 黄远真该感谢这世界的读书人少,他还有混下去的余地。 林立轩收拾了一下纸笔,也不知道黄远什么时候回来,他正打算离开时,却见一堆大妈双儿围了过来……这群大婶们有胖有瘦,有高有矮,见了他都跟见到白日里天上掉馅饼似的拥了上来。 自那黄大婶子拿着信离开后,逢人就说黄远那卖字摊上出现了个模样英俊又有才的秀才,这些个大婶双儿日常闲着无聊,就喜欢这些事,尤其是英俊的男人,拉过来给她们认识的女儿、双儿做做媒…… “那黄大姐果真没骗咱,是个俊俏的秀才哥……” “我有个远房的侄女儿说……” 林立轩哭笑不得的招架她们,幸好这些大婶们大多是势利的,听说他是个村里的穷秀才那颗做媒的心就歇了八分,后来又知道他已经有一个双儿做媳妇了,更是完全失去了对他的兴趣。 不过,好歹也来这儿了,不做点事好像对不起自己,据说这英俊的秀才字写得好看,我这也想给自己远方的侄子捎封信,不如……不如也叫他帮忙写写。 有一个人有了这种想法后,马上就带动了下一个…… 林立轩莫名其妙的代替黄远招揽了几许生意,平白又赚了一百文钱。 这是……卖一送多??? “我说……你也太厉害了吧……”黄远满脸纠结,他好几天都赚不到这个钱,林立轩一天就挣到了,而且,周围的人都找林秀才代写了,以后他还靠什么吃饭啊……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见黄远那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林立轩失笑:“放心,不会和你抢饭碗的。” 黄远模样普通的脸上写满哀求:“你可千万别来……” 林立轩分了三十文给他,抱着这堆铜板,黄远这才觉得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安慰。 “你自己的摊子自己管吧……对了,我想问个地方,你知道在哪吗?”林立轩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地,询问对这石桥附近无比熟悉的黄远。 “你问这个呀。”黄远指向斜对面:“走那转个弯穿过一道门就能看到了。” “谢啦。” 楚子航是县里书院的一名普通书生,为人善良简朴,读书刻苦用功,奈何家境贫寒了些,松韵书坊的老板爱才,见他有真才实学,做人厚道上进,就让他平日里来松韵书坊做工,赚点家用补贴。 楚子航极其感谢松韵书坊的老板,甚至提出不要工钱免费替书坊做事。 对楚子航来说,赚不赚钱不重要,他来松韵书坊工作后,能免费翻阅店里的藏书,他是个爱惜书籍的人,不敢肆意乱翻,有时间就拿着纸笔把书抄写下来。 这天他正在店里抄书时,正好听到林立轩跟伙计的喧闹,待林立轩离开后,他抬头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对方气质清隽,如兰似竹,不知道写出来的文章会是怎样?他好奇的拿起林立轩的书稿,第一眼看去,就被对方那一手好字给震撼到了。 龙蛇飞动、铁画银钩,字里行间还透着一股独有的飘逸,字体如星罗棋布,挥洒之间藏着无限豪情,铺陈开来一眼看去,真是赏心悦目至极,楚子航后悔自己方才居然没有上前,以致错过这么个书法绝佳的朋友。 把这一手好字在心里赞个遍后,楚子航这才开始看里面的内容,这一看更是了不得,让他瞬间就把刚刚还夸耀无比的华美字体抛去脑后,一心一意沉溺进跌宕起伏的故事当中…… 第13章 石磨 正看到胆战心惊处,楚子航将手中的纸页一掀,咦,怎么没有了——故事在最关键之处戛然而止,莫非是漏页了,他又在原处仔细翻了翻,实在是找不到故事的续集,难道林立轩拿过来的本来就是一半的书稿? 楚子航将书稿折好,他幽幽叹了口气,心里涌生出一股空落落的怅然若失,这一股空荡荡的怅然若失后,接下来的便是一根羽毛在心底最深处瘙痒的烦躁感。 真想知道这个故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不知道刚刚那人是否把故事写了下去?还是只写到这里? 楚子航带着茧子的大拇指摩挲着昏黄纸页的边缘,他决定帮林立轩一把,这么好的一个故事不出版出来给大家看看实在是太可惜了…… “小四,我要去趟沈先生家里。”沈先生即是松韵书坊的幕后老板,楚子航正好要送几本新收的孤本去沈先生家里,他想着顺带将林立轩的书稿也带过去让沈先生看看,如果能得到沈先生赏识,那就太好了。 “好嘞。”店里的伙计点点头,楚子航收拾好东西,带着书稿走出松韵书坊。 到了沈先生家里,却是不巧,沈夫人说先生不在家,和朋友喝茶下棋游玩去了,楚子航把带来的书册交给沈夫人,沈夫人拿着那几本书,惊讶道:“苦木杂文?……这本书都找来了,老爷回来见着定要乐上好几天。” 楚子航闻言笑了笑,沈夫人亦出自书香门第,不似寻常人家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虽没去考过科举,但她的学识却是被沈先生认可的,她也爱书,对着楚子航送来的几本书册爱不释手的翻阅着,楚子航见时机正好,跟沈夫人说他这有一份朋友的书稿,若是沈先生回来了还请先生帮忙看看。 沈夫人颔首,却没有太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她以为楚子航的朋友是想让自家老爷帮忙评阅一下文章,她家老爷自从辞官以后,最不爱做这个事了,且看他心情好不好,才肯翻阅这些烦人之物。 楚子航恭恭敬敬的离开了沈家,沈夫人抱着书卷围坐在桌前,丫鬟们给沏上茶,递上果盘,沈夫人抿了一口香茗,视线继续回到书页上,时辰渐晚,她问丫鬟留香:“老爷还没回来吗?” “是的,夫人。” “厨房里膳食可备好了?” “预备好了,夫人。” 沈夫人身材丰腴,气质娴雅,是个丰满的鹅蛋脸,虽已过四十,却不显老态,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的端庄雍容,她从袖中拿出丝帕,在额角轻点两下,放下书籍正准备起身离开,眼角不经意的留意到楚子航口中的书稿,带着玉戒的手指慵懒的翻开书稿…… 沈长文刚从朋友家回来,还没踏进大厅,就被闻讯而来急匆匆的沈夫人给撞上了,沈长文满是惊讶——他还从没见过自家夫人有这么不淡定的时候…… 沈夫人走路走得急,说话声音都不太稳了:“老爷子,你来的正好,我给你看样东西。” “你说——这是楚子航的朋友写的?”沈先生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若有所思的夸耀道:“这故事倒是写的不错。” “是啊是啊老爷子,你明个儿让子航把下册也带过来吧,这故事从这截断,可真叫人不痛快……” 沈先生高深莫测的对着沈夫人点点头。 林立轩告别黄远后,按图索骥地找到了自己要找的地方,还没进门,叮叮的凿石声从里传来,在寂静的院子里显得极其尖锐,林立轩一走进去,入目的就是一个打着赤膊、肩上挂着白巾的中年大汉,大汉正一手拿锤,一手拿锥,叮叮咚咚在一块石盘上刻画着什么。 那大汉见到林立轩,似乎有些惊讶,他拍拍手上的石灰,拿起毛巾揩汗:“年轻人,是要来买石磨吗?” 林立轩颔首,他环视了一下院子里散落着的几块磨盘,石磨表面凹凸不平,石头的纹路斑斓,磨盘做工古朴、粗糙,似乎就是历史书上看到的东西,他是过来买石磨的,目的是为了做豆腐。 两次来县城,再加上原主的记忆,林立轩确确实实的认定这个世界的豆腐还没有发明出来,黄豆他在家里找到了,但这边食用大豆的方法都是把豆子掺入饭里,一道煮着吃,极少有人用来磨豆浆,就算磨出了豆浆也还没做出豆腐。 因为这世界缺少了一个炼丹狂人——淮南王刘安啊! 豆腐当初是作为古代修道者炼丹时的附属意外品被发明出来的,林立轩现在所在的世界,不推崇道教,没听说有谁炼丹……所以豆腐也就还没面世。 对目前的林立轩来说,倒是一件好事,可喜可贺。 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只要掌握这个诀窍,做豆腐不是一件难事,而且只是一件廉价的新鲜吃食罢了,也惹不了旁人的瞩目,卖点儿苦力,赚点儿小钱,足以改善下林家目前的生活状况。 “老板,这石磨怎么卖?”林立轩身上钱不多,上次来县里赵立娘给他的铜板只剩下四百六十五文、再加上卖菜的九十三文——这钱赵立娘没收回去,季言就把钱给了林立轩、还有今天在黄远卖字摊上赚到的一百七十文,一共是七百二十八文。 大汉口里说出来的价钱让林立轩失望了,这里的诸多大大小小直径不一的石磨最便宜的最小的也要一两银子往上,就算是买最便宜的那个他都买不起,还差了两百七十二文。 大汉见他面有难色,笑呵呵的说道:“怎么啦,是不是钱没带够?” 林立轩坦然的点点头。 “你带了多少钱?” “……七百文左右。” 那大汉听了他的回答,低下头来想了想,最后提了一个建议,他指了指角落里一个笨拙的石磨:“因为当初学徒失误,那石盘上有几道裂痕,但不影响使用,我本来打算一两银子卖出去的,可这东西在店里摆上几个月都没人买,如果你愿意的话,七百文钱你可以拿走,但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林立轩没想到还能有这种转折,他眨了眨眼睛:“什么要求?” 那大汉紫红的面容上腼腆的笑了笑:“刚见你在黄小子的摊上给人代笔,正巧我也要给我远嫁的女儿写封信,就请你帮我写一封家书,用来代替买石磨的费用……” “好,那就多谢大叔了……” 那大汉只是临时起意要给自己女儿写信的,一方面,他女儿嫁的远,确实有些想念,另一方面,他见林立轩是个清贫的读书人,确实也想帮帮他的忙,再加上那石磨的确卖不出去…… 等他手中真拿到林立轩给他写的那封家书时,倒是觉得值了。 “麻烦大叔给送到碧溪村了……” “行……”店里有专门给人送货的驴车,帮林立轩送一趟也不嫌麻烦。 回碧溪村的时候林立轩也坐的大叔家的驴车,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看着拉车小毛驴灰褐色的长耳朵,林立轩不禁在心里感叹:在古代,骑马都是件奢侈的事儿,像他们这种平民小百姓,就只能摸得着牛车和驴车影儿了…… 据说牛也不能肆意宰杀,牛作为耕田者是神圣的,肆意杀牛是犯罪行为,被官府抓了要判刑的。 刘术刘大伯听说林立轩不坐他的牛车回村里了,还有些惊讶:“林秀才,怎么买了个磨盘回去?” 林立轩笑了笑,借口说是赵立娘要买的,买个石磨回去磨豆子。 等到了林家,赵立娘跟言哥儿都在家,她们听到院子里扑哧扑哧的声音纷纷围了出来观看,赵立娘虽然不解自己儿子为什么买了个石磨回来,但卖石磨的大叔还在他们家,她就没好开口责问林立轩。 “轩儿?怎么突然买个石磨回家,你要想磨豆子什么的村里的丽大姐家也有啊,借用她们家的不就行了,我们家何必花那个钱……” “娘,我买磨盘自有用处,你就放心吧。” 一旁的言哥儿倒是对林立轩买回来的石磨一点都不感兴趣,他的关注点在那一头送林立轩回来的驴子身上,村里有牛、驴之类牲畜的人家不多,他们家也没驴子,他还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到小毛驴呢? 言哥儿热情的摘了一把青草来喂小毛驴吃。 那一头略显高傲的驴子伸长了脖子嗅了嗅言哥儿手中的青草,低沉的叫了一声,乖顺的吃起言哥儿手中的青草来,吃完后还蹭了蹭言哥儿的手。 林立轩在一旁看见这一人一驴的互动,不由得会心一笑。 大叔帮忙把磨盘搬到林家的院子里,赵立娘请他喝了一杯水,休息了一阵后,赶着驴子嘚嘚的离开了碧溪村。 言哥儿有些不舍的看着那头远去的小毛驴。 第14章 豆腐 “这……这真是黄豆做出来的?”赵立娘指着方桌上那一大块又白又嫩的水豆腐,难以置信的问林立轩,一旁的言哥儿也是如此,他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望着林立轩,等待他口中的答案。 他们亲眼看见米白色的豆浆凝结成白嫩的块状豆腐,这一瞬间的变化实在太令人感到神奇了,居然还能利用黄豆做出这玩意? 真的能吃吗? “当然能吃?”而且还很好吃,林立轩率先出手尝了一口新鲜出炉的嫩豆腐,用筷子夹了一小块放进嘴里,白嫩的豆腐带着一股淡淡的豆香味儿,既滑且嫩的触感带给舌头极大的冲击,豆腥味不重,没经过另外加工的白豆腐虽然味道极淡,却有一种特殊的香浓,吃完之后嘴里一点也不觉得涩,反而留有一股清新的香甜。 自家亲手磨出来的豆腐果然好吃,比现代机器生产出来的味道要香嫩多了。 豆味儿也纯。 由于没经验,工具也不足,他们辛苦半天弄出来豆腐外形不算好看,至少不像现代精工细作的豆腐一样方方正正,豆腐的四角有些歪,有些豆腐屑零零碎碎的散落在一旁,豆腐的整体形状不正,只能勉强说它是个矩形的样子,是因为他们的板子没压好——不过,起码豆腐是成了形的。 赵立娘跟言哥儿既惊且疑的随林立轩的动作也尝了一口白嫩的水豆腐,这白豆腐对他们的刺激则更甚了,尤其是言哥儿,他还从没吃过这么滑嫩的东西。豆腐软软的很难夹,吃进嘴里的那一刻言哥儿还以为它会直接像糖一样化掉——豆腐并没有化掉,笨拙的舌头清晰的传来豆腐柔美的香嫩,实在是太好吃了! 把豆腐吃下去后,言哥儿有些难耐的伸出红嫩的舌尖舔了下嘴角,粉色的唇瓣瞬间像白嫩的水豆腐一样变得水嫩水嫩的。 赵立娘也被豆腐的美味征服了。 昨天林立轩把石磨买回来后,赵立娘问他是用来做什么的,林立轩回说是要用来做一种叫做“豆腐”的吃食,赵立娘虽然气儿子不经过她同意肆意乱买贵重的东西,但林立轩是她的宝贝儿子,她就是责怪自己也不会责怪儿子。 再说,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无条件相信自己儿子的,轩儿说,做出来的豆腐能拿去县里卖,是能赚钱的,赚钱之后就不用辛苦她去县里接那些辛苦细致伤眼睛的针线活儿……她儿子也是为了她着想,自己怎么能怪他呢。 若是做这个“豆腐”真的能挣到钱,自己的轩儿不就可以早些回到书院去读书吗? 当天晚上,林立轩问赵立娘要了一锅黄豆,用水泡了大半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用刚买的石磨将泡水后柔软许多的黄豆磨成生豆浆,磨豆子的过程很辛苦,是极其需要耐力的活,推着厚重的磨盘绕圈转动,若是用畜力还好,用人力可真叫人手臂累得慌。 林立轩推着石磨转了几圈,就觉得手臂发麻,肘关节疲累,额间也冒出了细密的汗水,言哥儿见他活儿累,也过来帮忙,但言哥儿的力气也不大,耐力亦是不足,最后是他们一家轮流推磨盘,才将豆子压成生豆浆,三人都弄出了一身汗。 新榨出来的生豆浆顺着槽口流出,用一个木盆接住,接完一盆豆浆后,将木盆端进厨房熬煮,生豆浆煮开再放置,捞出豆浆上面浮起来的一层气泡,倒入调好的卤汁,米白的豆浆缓缓凝结成豆腐花的形状,把豆腐花舀进已铺好包布的木质容器里,装满后,用包布将豆腐花包起,盖上木板,大约一刻钟过后,就结成了白嫩的水豆腐。 吃到了水嫩的豆腐后,赵立娘开始相信这东西真能拿去县里卖钱。 她家儿子果然聪慧,不过,她心里依旧疑惑:“轩儿,你是怎么学来这做豆腐的方法?” “娘,你还记得两年前我去临县吗?” 赵立娘被这个回答噎了一下,她当然记得,她儿子只去过临县一次,还是为了找那个背弃婚约的女人理论,最后竟然……这是她最不愿意回想的记忆。 “我怎会不记得。”赵立娘的语气有些僵,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跟豆腐方子有什么关联。 林立轩发挥他最近开发出来的写小说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信口就说道他在去临县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走南闯北的外地商人,从他们的聊天中听到了这么一个豆腐的方子,据说是他们那边的地方美食,那个商人五官轮廓坚毅,眼窝极其深邃,不像是他们国家的人,应该是个来自远方的异域之人。 这豆腐或许就是他们那边的做法,林立轩见他们全水县里没有人卖这种东西,也没有听谁说他吃过,就想着做豆腐的方法还没有传开,或许他们家可以通过卖这个来赚些钱。 “是这样啊……那倒是我儿幸运了……”赵立娘始终对林立轩去临县的事耿耿于怀,不愿意再想起这件事,也就没有过多的追问细节。 做了一大锅的豆腐,还有一堆附属产品——豆渣,他们中午吃的就是小葱拌豆腐和炒豆渣,掌勺的是言哥儿,季言天生就有一手好厨艺,来到林家后,除了第一天,其他日子煮饭的都是他。 第一次煮豆腐,言哥儿还有些恐慌,生怕自己把香甜的水豆腐给毁了,林立轩见言哥儿战战兢兢不知从何下手,就在一旁颐指气使地瞎指挥,他本身不会煮饭煮菜,仗着自己没见过猪跑却吃过猪肉,指手画脚的让言哥儿做这做那,季言虽然不太懂林立轩口中表达出来的那些意思,但这段时间跟林立轩的相处,也让他们的默契提高了一些,他懵懵懂懂的照着林立轩的思路,终于开始动手了…… 幸亏言哥儿是个有天赋的,要换了其他人,有个旁人在一旁指手画脚,还定不知道得把菜做成啥样…… 最后做出来的小葱拌豆腐还不赖。 言哥儿吃到自己煮出来的豆腐,欢喜极了,一个人一口气吃了大半盘,大胃口暴露无遗,得亏他们今天做出来的豆腐多,他可以敞开了胃口吃,还不会遭人嫌弃。上一口吃到这滑嫩的豆腐,下一口是咯牙的糙米,一硬一软的对比,言哥儿这才第一次发现糙米是真的粗糙,和细嫩的豆腐比实在是太难以下咽了。 他默默地低下头扒了几口饭,暗暗唾弃自己,有的吃就不错了,居然还敢嫌弃,他一定是被大手大脚买肉包子的林大哥传染了…… 炒豆渣味道也不错,虽然这个炒豆渣的本质……就是加点盐煮了下,豆渣磨得也不细,同细砂砾般大小,虽不及豆蓉细腻,但和日复一日的水煮野菜相比,算得上是改善伙食的好东西。 吃完饭后,林立轩让言哥儿喝了一碗热豆浆,言哥儿咕噜咕噜把豆浆喝下去,用袖子抹干净嘴角,抱着自己的肚子,真的吃得太撑了……季言有些害怕自己的肚皮会绽破,忙不丁的跑去院子外面走了几圈,又去菜地里拔了几根野草,他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 赵立娘养的两只母鸡今天也饱餐了一顿,没办法,做出来的豆腐多,豆渣更多,他们三人根本吃不完,不过,这豆渣倒是喂鸡喂鸭的好东西,等几天赚到钱了可以买几只小鸡小鸭回来养着,养大了不仅可以自家吃,还可以拿去卖钱。 豆腐不能久放,他们家缺油少盐的,也不能炮制更多的豆制品,只能眼巴巴的瞧着豆腐坏了,对着放坏了的豆腐,林立轩想到了现代的臭豆腐,可他没那个做臭豆腐的技术呀,而且放坏了的豆腐真的不好闻,还是扔了罢。 赵立娘和言哥儿觉得扔掉怪可惜的,不禁惋惜道:“早知道应该少做一些的……” 林立轩也没预料到这一小半锅黄豆居然能做出这么多豆腐和豆浆来。 黄豆经过一晚上的泡水后不仅体积胀大了一倍,吸满了水的豆子体重也增长了一倍,一斤的黄豆最后能出一点五斤左右的豆渣和五斤的豆浆,这些豆浆能制成两点五斤大小的豆腐,林立轩一时没掌握好黄豆的量,不小心把豆腐做多了…… 经过第一天的试验,做出来的豆腐美味可口,获得了林家所有人的赞赏,他们这一天的饮食都围在豆腐上了,简直百吃不腻。 林立轩决定第二天就去城里卖豆腐花,没错,是卖豆腐花而不是卖豆腐,毕竟水豆腐大家都没见过,他们拿去卖不一定有人敢卖,买了也不知道回家如何烹煮,根本就不吸引人。而现成能吃的豆腐花则不一样了,端出去吆喝一声总会有尝鲜精神的人过来买一碗,等这些人尝到了美味的豆腐,再一一传开来,可不把县里的市场给打开了…… 第15章 馄饨 一大早,林家人摸着黑起来,扑哧扑哧磨豆子,忙活着煮豆浆,赶着天亮终于把一大缸豆腐花做好了,为了赶路方便,赵立娘找来两个瓦罐,舀着豆花装入瓦罐中,再把瓦罐放进背篓,让言哥儿和林立轩方便带去县城。 这装满豆腐花的瓦罐还真比不上满竹篓的野菜,非常沉重,背上去只觉得一阵蛮力狠狠压在肩膀上,要不是有了上次的经验,林立轩还不一定受得了,而且瓦罐易碎,还装满了豆腐,一定得小心,要是倒了碎了那就完了。 赵立娘就不跟他们去县里了,她一把年纪,体质虚弱,不太经得起折腾,赵立娘笑容满面的看着言哥儿和林立轩,乐呵呵地撒着豆渣喂母鸡,她刚刚去鸡窝看了下,没想到有只母鸡居然产乐两个蛋,寻常每日只得一个的,如今这双蛋可不是一件喜事。 “来来来,多吃点。” 灰褐色的老母鸡爪子一移,翅膀一抖,抖落自己身上沾到的黄色的米粒豆渣,低下头来乖顺的啄着吃。 秋日的早上有些冷,拂林而过的风凉飕飕的,草叶上汇集而成的露水白的晶莹,似盛着一串一串洁白的珍珠,林立轩跟言哥儿出门时都喝了一杯热豆浆,走出门时,喝进肚子里的豆浆还暖烘烘的。 跟刚来到林家时候的言哥儿比,现在的他要匀停许多,不再是骨头似的干瘦,脸上的蜡黄褪去了许多,瞧着白净而乖巧。 到了县城后,摆摊叫卖一事还得靠言哥儿。 “新鲜的豆腐花啊!来喝一碗吧!” “豆腐花?那是什么?” “热乎乎的,来尝一碗吧。” “多少钱一碗?” “三文钱。” 舀上一勺白嫩嫩的豆腐花,再浇上一勺甜滋滋的温热糖水,一碗简易的甜豆花就做好了,先是一位码头上的工人买了几个馒头后,正巧碰上他们的豆花摊子,看到那蜂蜜一般黄澄澄混合着甜香的糖水后,忍不住的要上了一碗甜豆花。 那工人本是一时口渴,为了糖水要的豆腐花,却惊讶的发现糖水里里面那洁白如瓷的“白糕点”居然鲜嫩可口,柔软异常,他还从没吃过口感如此细腻的吃食呢,工人想起自家八十多岁牙齿掉光了的老母亲,决定要再买一份豆花回去让母亲也尝尝。 “娘,我想吃冰糖葫芦。”一个扎着两个冲天马尾辫的红衣小女孩扯着母亲的衣角,大声说着自己的苛求。 那母亲蹲下身子,抚摸她的脸蛋:“乖,糖葫芦上次吃过了,下回来再买吧……” 小女孩不满:“不……我饿。” “甜豆花,香甜的豆腐花……” “娘,我可不可以吃那个。”女孩伸手一指。 如林立轩所预料的一样,豆腐花在县里卖的火热,再加上价钱又不贵,再贫苦的人家都吃得起,多少都有人来尝尝鲜,而且又是这么新鲜稀罕的吃食,不大卖才奇怪呢,林立轩跟言哥儿一天卖出去了七十多碗,一碗三文钱,收了两百二十文,刨去黄豆的成本十五文加买方糖的二十文,净赚一百八十五文。 买的方糖还剩下大半没用完,这边的糖由于过滤技术不佳,再加上制糖工艺粗糙,鲜少有像现代那样白的晶莹的白糖,都是偏黄带着许多杂质的红黄色方糖,泡出来的糖水也是带色的,不过,黄糖水配上白豆腐花倒是挺好看的。 黄远抱着一碗豆花,拒绝了林立轩递过来的铜钱:“不用了,我喝一碗豆花够了。” 说起来,林立轩他们的豆腐花摊子能摆起来还要多亏了黄远这个倒霉书生,这个模样普通书生不但是个自来熟,人还热心,碗筷座椅什么的都是从他家借的,煮糖水用的锅啊柴火也是这小子友情赞助。 林立轩要分他一些店铺分成,他还给拒绝了。 但林立轩的态度坚硬的很,容不得他拒绝,最后还是收下了二十文的辛苦费。 黄远捧着脸:“以后我不妨跟着你们卖豆花算了,比卖字摊赚多了,还能免费吃美食。” 林立轩抬眉:“可以啊。” 黄远嘻嘻的笑了笑,他也只是开玩笑的说说,怎么可能死皮耐脸跟着他们摆摊,豆腐是人家做出来的,怎么好意思平白占便宜。 言哥儿绷着一张清秀的小脸,拿着那一堆铜板翻来覆去数个没完,黑亮的眼睛里被四方铜钱给填满了,真是太惊奇了,居然能赚到这么多钱。 “还数啊,钱少了吗?”林立轩实在不懂这小双儿数钱的乐趣,不过言哥儿这一副财迷的模样倒怪可爱的。 言哥儿滴溜溜的笑起来,脸颊边的酒窝百花开放似的展现出来:“没有,没有少。” “没有少就收起来,免得被人抢了。”林立轩恐吓他。 会被抢! 言哥儿赶紧把那一串钱塞进自己胸前的口袋,小心翼翼的拍了拍,鼓鼓的,会有人来抢吗?他咬了咬唇,又把钱拿了出来,放到林立轩手中:“还是林大哥你收着吧,我害怕。” 林立轩大笑起来,他勾起那一串铜钱,对身边的少年道:“走,带你买东西去。” 先就买了一斤猪肉加一斤排骨,又买了几只小鸡小鸭,言哥儿开始还不觉得什么,觉得赚钱了就随林大哥买买买吧,可当手里的铜板越来越少后,他的心拔凉拔凉……赵立娘还在家等着问他们赚多少钱呢,“林大哥,别再买了……” 林立轩摸着手下毛绒绒的小黄鸡:“你看这小鸡,多可爱,就像你一样……” 言哥儿可不像林立轩那般没见识,小鸡小鸭他从小在村里见的多了,一点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林立轩见他还是一副哭丧脸,偷笑的安慰:“钱用光了明天再赚就是了,你看,我们今天卖豆腐花不是很多人来买吗?乖,哥带你吃小馄饨去。” 虽然知道钱可以以后再赚,可是——手里那么一大堆铜钱都没捂热乎,就哗啦哗啦流出去了,那种得而复失的惆怅一瞬间席卷季言这个乡下小哥儿的内心,就算是小馄饨也拯救不了。 “两碗馄饨,一份大碗,一份小碗。” “好嘞。” 林立轩拉着言哥儿坐下,小鸡小鸭活泼地在笼子里叽叽喳喳,言哥儿还没从那复杂的内心走出来,卖馄饨的老大爷端着两碗馄饨递上了桌,大碗的馄饨摆在林立轩面前,小碗的放在漂亮的小双儿前面。 “小夫妻来县城里玩啊?看着眼生” “是啊,谢谢大爷。” 小碗的里面有八个馄饨,大碗的有十二个,馄饨皮薄馅足,白胖胖的堆在碗里,清透的汤上漂着几点葱花,看起来诱人极了。 在老大爷震惊的目光下,林立轩把自己的大碗馄饨跟言哥儿的小碗馄饨交换了一下,言哥儿这时不可惜钱了,他的脸涨得通红,羞赧而又矜持道:“我吃不了这么多,小碗就行了。”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以为他还在心疼钱,大手一挥:“放心吃吧,今天赚钱了,吃不饱哥再帮你叫一碗。” 卖馄饨的老大爷:“……” 言哥儿:“……” 等他们俩回到林家的时候,手里就剩下五十文,赵立娘听说他们今天赚了一百八十文后,乐得合不拢嘴,而当她接过林立轩买的猪肉后,也不禁笑骂地责怪他乱花钱,林立轩把买回来的小鸡小鸭放进院子里跟老母鸡一起过活,言哥儿端来一盘豆渣喂它们吃。 林立轩没养过小鸡小鸭,对这些毛绒绒的小东西还挺稀罕,一直围着他们转悠,言哥儿看了一会了转身去厨房洗菜做饭了,因着林立轩买回来的两斤肉,他们可以好好地吃一顿新鲜的猪肉了。 一连几天,林立轩跟言哥儿都去县城了卖豆腐花,渐渐地攒下了不少钱,也同时吸引了村里人的注意, “这林秀才怎么跟言哥儿天天去县里?” “不知道……” “会不会是去县里读书?” “去读书怎么会带言哥儿?” “不是读书,那是去做什么?” “你们别瞎猜了,他们是去县里卖吃食了,我听我在县里做工的侄子说了,他们在县城里卖一种叫做‘豆腐花’的东西呢,你没看他们天天带着那口缸吗?” “我也听人说了。” 这时的林立轩跟言哥儿早就不用背篓瓦罐带豆腐进县城,而是用一口水缸把豆腐抬过去,经过这几天推磨锻炼,他们的身体素质都提高了许多,两个人抬一个膝盖高的大缸自然不在话下。 赶牛车的刘术刘大伯最初只收他们俩十文钱的人头费,后来连那口缸也要他们付五文钱。 第16章 村里 在县里卖豆腐花的事逐渐走上正轨,林家每天早上都是石磨拉转的声音,天上的星点还未消退,一个小身影悄悄就扣门来到林家,正是跟着言哥儿学习一段时间识字的小田阳。 林立轩也没有料到这个细手细脚的小男孩能有这么大毅力,对识字竟不是一会儿的热衷,反而能长久坚持下来,这田阳,倒是个性格坚毅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男孩来林家除了求言哥儿教他认会字,近来知道林家在做豆腐,清早有时也会来帮着推磨磨豆子。 田阳穿一身简陋甚至有些过长的衣服,宽大袖子破破烂烂极不合身,也不知道是谁穿过的衣服改成的,身上的灰色布料就像是挂在他身上一样,清晨风有些大,赵立娘问他冷不冷,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傻笑着摇摇头:“不冷……嘿嘿……不冷。” 田阳虽然瘦小,但好歹也有了十来岁大小,可能在家也经常帮寡母做事,干活有一把好力气,推着磨盘扑哧扑哧的像模像样,丝毫不输给大人。田阳衣服穿的少,初来林家时确实有些冷,但推着磨盘转几圈后身子骨就热了起来,再加上小孩子本身火气旺,很快的热烘烘了。 “田小子,喝碗豆浆吧。” “谢谢婶子。”田阳抱着豆浆,笑弯了眉眼。 田阳一边喝豆浆,一边蹲在地上拿着树枝写写画画,林立轩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随意扫了一眼,指着地上的一个字说道:“这个字,这里少了一横。”说完,他捡起一颗石子在边上的空地将正确的字写了出来。 “哦哦,谢谢林大哥。”粗眉大眼的小男孩忙不丁的点点头。 言哥儿也看到了这一幕,他有些脸红,因为这个字是他教给田阳的,他自己就把字给写错了,自己真是太笨了…… 于是,季言拉过林立轩对他说:“林大哥,你亲自教教田阳吧,我……我不行的。” 季言自己会认的字都不多,虽然一直在认真学,但……总会有纰漏,他自己都把字写错了,还怎么教别人,教教自己的亲弟弟雨哥儿也就算了,别人家的小子,可不是误人子弟嘛。 林立轩笑着揉揉他的脸:“你问问田阳那小子,问他你教的好不好。”照他看来言哥儿教小田阳挺好的,言哥儿水平就比对方高一点,两个人互相学习嘛,而且,让言哥儿教这两个小朋友后,他的学习进度比以前快多了。 “言哥儿教的很好。”田阳也在一旁赞同道,他是个知好歹的,平白无故的,别人愿意教就好了,哪还能嫌三道四。 季言有些不好意思,他不是个自信的人,原先在季家,他走路做事总是习惯性的低着头,闷头闷脑干活也不爱说话,尤其和人对话的时候也鲜少看对方的眼睛,来到林家后,林立轩发现了他这些毛病,要求他和他讲话的时候一定要看他的眼睛,他才慢慢改变原来的习惯…… 但是,改的还不是很多。 在许多事上他依旧怯懦和不自信。 田阳早上主动来他们家干活是不要工钱的,林家原本要给他,但他不肯收,他说就给老师的束脩了,而且,这是他主动来帮忙的,怎么好意思收钱,再来他早上还能在林家喝一碗豆浆、吃一碗豆腐花,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很好了,赵立娘时不时还让他带一份豆花回去给娘吃,他真的很感谢林家。 早上做完豆腐后,继而拉去县里买卖,如今林立轩在县里的豆腐摊子,不仅仅卖甜豆腐花还卖咸豆腐花,咸豆花方法亦做的简陋,舀上一勺豆腐脑,再添一小勺酱油,最后撒上一把香菜或者小葱,一碗简单的咸豆腐花就做好了。 咸豆花一推出来就获得了不少全水县县城民众的喜欢。 原先的甜豆花在一些人眼里看来还是小孩子的吃食,一般来买的都是些带小孩的家长,或是给年纪大牙口不好的人买的,再来就是许久没沾甜味了想吃点糖砸吧砸吧嘴的大人,如今这咸豆花就不一样了,一些人就爱吃咸的不说,还有些有想法的直接买一两碗回家,添到当日的饭桌上,倒可以算作一盘新鲜菜肴了。 林立轩拖着下巴看着目前的状况,他想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直接来县城里卖豆腐了,如果他们家能在县城里开一家店铺——那就不必拘泥于现在的简陋街摊,可以多尝试些新鲜的花样,豆制品那么多,慢慢的摸索足以撑起一家铺子。 理想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没钱啊! 在县里买一家不大不小的商铺,最起码也要一百两银子以上,地段好的,位置宽敞的那得五六百两,林立轩也打听过店铺的租价,一个月最少也要三两银子,他们每天才赚个两三百文,扣去日常的花费,要负担的起租金还得过上好一段日子——毕竟,他们还得先买一头牲畜。 林立轩已经不想搭刘老伯家的牛车了。 自从村里人知道林立轩这个原先的傻秀才带着新媳妇言哥儿每天去县里卖豆腐花后,各种闲言碎语都有,最开始是嘲笑林立轩的堕落,好好的一个秀才,读书的正事不做偏偏跑去做卖东西的小贩,让他们暗笑林家是不是揭不开锅盖了。 后来,据经常去县里的人说,他们的小摊在县里挺火爆,有人勾勾手指数了数,对着众人比划了个数字,说林家一天能挣个几百文钱。几百文钱!!一听到这个数字,碧溪村很多人眼睛就发亮了,居然能挣这么多钱?虽是具体猜不到林家一天能挣几百文,但对于农家来说,一天能挣个几十文钱就已经很厉害了,这几百文可不叫人瞠目结舌。 要知道,在县城码头上做工卖苦力的工人一天也不过只赚个三四十文。 与他们林家感情亲厚的村民不多,甚至说是没有,现在唯一算得上交情好的也就田阳他们家了,当然,自从开始做豆腐后,赵立娘也把自家做好的豆腐脑送去给村民邻里尝尝,他们也很眉开眼笑接受了赵立娘送来的吃食。 后来知道这玩意能挣钱后,就开始有了闲言碎语,以前帮赵立娘从县里领针线活的妇人拿腔拿调地对赵立娘说些酸言酸语,说什么“你如今靠卖豆腐赚钱了就看不上这些粗活了,手也变金贵了。” 也有些人围在林家身边旁敲侧击打听做豆腐的方子了,想跟上去分一杯羹。 刘术就是其中之一。 “林秀才啊?你家那豆腐花是怎么做成的?” “……” “是用黄豆磨成的吗?” “……” “打一碗出来叫我尝尝……” 面对村里其他人的窥视,他们还能躲着避着,可这牛车的主人,实在是避之不及啊,在去县城的路上,林立轩是听得一肚子烦躁,他让言哥儿跟自己一样装聋作哑,不要搭理刘大伯,可人家哪管你搭理不搭理,一个劲的骚扰你。 坐个车也能坐出一肚子火。 “哥哥,豆腐花好吃。”小双儿眸子亮晶晶的,嘴角还残留些许豆渍,雨哥儿今天从季家溜出来林家玩。 因为季家出了一件事,他爹娘更无暇顾及他了。 “要不要再喝碗豆浆?”言哥儿忍不住捏他细瘦的小脸,喝豆浆时鼓鼓的小脸依旧捏不上几两肉。 不过雨哥儿说,自从哥哥季前娶了猎户家的女儿宋巧儿后,他们家到时不时能吃到些野味,即使山上打来的野兔、野鸡什么的肉不多,季家又是十几个人的一大家子,每个人分不了多少,但他们家清素的伙食算是改善了。 雨哥儿也能跟着稍微吃好点,可他依旧是瘦。 季雨说嫂子宋巧儿跟奶奶还有哥哥的关系都不好,哥哥嫌弃宋巧儿举止粗俗、外貌强壮不似女子,根本配不上他;季家奶奶则想把宋巧儿带回来的野味卖去县里换成银子留给孙子季树,但宋巧儿不依,宋巧儿才忍受不了季家那清淡的饮食,她自己凭本事猎来的动物,干什么要把好处让给季老三家,这猎物,就得自家吃。 好在宋巧儿有一手打野的技术,她在季家是站得住根脚的。 季家总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宋巧儿这个女人真是性子烈,不仅敢跟自家丈夫对着干还能跟刻薄小气的奶奶呛声,季老太到底年老了呛不过她,而那俊秀的小白脸季前虽然嘴里嫌弃,但他还是害怕这女人的,宋巧儿见自己丈夫被自己管住了还挺沾沾自喜。 不过,近来来季家发生的一点事让宋巧儿的地位不是那么稳了,跟她同一天进季家门的赵青青竟然怀孕了,一个双儿比她这个女人先有孕,季前恼火起来就嘲笑她是个不下蛋的母鸡,而不知道为什么,季老大夫妇居然也开始偏心赵青青。 言哥儿当然知道其中的内情,当初季老二家承诺将季压跟赵青青的第一个孩子过继给季前,赵青青肚子里的孩子,对季老大夫妇来说,那就是大孙子。 “哥,我不喝了,我饱了。” 第17章 嘿呀 雨哥儿舔了舔唇角,他的双手撑在小板凳上看言哥儿,言哥儿正在剥豆子,豆子从他手上一排一排咕噜咕噜滚进簸箕里,林立轩推门一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雨哥儿来玩了?” “嗯嗯。”小豆丁忙不丁的点点头,乖乖巧巧的坐到小板凳上,旁边的方桌上锈迹斑斑的烛台上残留的厚厚的黑垢,房间的光线并不明亮,雨哥儿的亮晶晶的双眼在幽暗的光线下像是有一汪水在里面晃来晃去。 显得又可爱又乖巧,不知道言哥儿小时候是不是也这样呢? 林立轩忍不住摸摸雨哥儿的头,随即冲言哥儿看了一眼,言哥儿额角的头发有些乱,眉心的红痣在昏暗的光线下颜色愈发幽深,察觉到林立轩的视线,言哥儿抬起头来轻轻一笑。 林立轩也是一笑,穿越来这里之后,虽然日子过得苦,但跟以前相比,心反而踏实多了,以前忙忙碌碌的,事业一天天做大,当钱挣到一定程度时,对着那一天天胀大如虚无泡沫的数字麻木而漠不关心,回到家后面对空荡荡的客厅,站在落地窗前对着蔚蓝的天空,一切都了无生趣。 所有事情都顺利的唾手可得,他的成与败亦无人关心。 如今穷成这样,连顿肉都吃不上,还得靠卖豆腐赚钱,林立轩苦中作乐的想:言哥儿算得上是古代双儿界豆腐西施,他呢? 别是豆腐界的…… 算了,别想这个了。 他数了数这段时间赚到的铜板,他其实是来玩现实版大富翁游戏的吧…… 雨哥儿从林家回去的时候,正赶上季家的饭点,李月娥在门口瞧见他的时候赶紧把他叫了进来,教训了他几句,又问他跑哪里野去了。 一边拿着瓜瓢喂鸡的刘玉凤也帮腔:“一个小双儿怎么跟村里的小子一样天天往外边跑,以后小心没有男人要你。” 雨哥儿被说的小退了几步,跟在自己的娘亲后面委屈的嘟喃:“去言哥儿那了……” 李月娥手上的动作一顿,对雨哥儿说:“言哥儿过的怎么样?” 这几天李月娥被儿子媳妇的事搞的焦头烂额,让她起不了心思关心嫁出去的大双儿,这时听到季雨提起季言,下意识的问了问。 “挺好的。”雨哥儿小脸蹦出了两个酒窝,接下去小小声的撒娇道:“娘,刚刚我在哥哥那喝到了好喝的豆浆。 李月娥点点头,把他拉进去吃饭,今天季家一大家子齐全了,外出县里做工季老大的大儿子季树也回来了,正巧这两天知道赵青青怀孕他们季家要添丁又是一件喜事,红红火火做了一大堆的菜,为了准备这几锅菜让季老太几个儿媳费了大半天功夫。 说起这个李月娥就头疼,赵青青是个娇气的双儿,估计在家里父母也宠他,平日里就不爱干活,可农家的双儿女人汉子谁不干活啊,他这一怀上孩子,就借着肚子孩子里的光,天天嚷嚷着这里不舒服那里也不行,反正就是怀个胎跟怀个祖宗一样歇在家这也不干那也不干。 她儿媳宋巧儿见了,也是有样学样,说也说不听。 李月娥真是后悔给自己儿子娶了这么个惫懒的媳妇,不过另一方面,在宋巧儿的管教下,季前倒不出去混了,这都是些什么事啊,叫她头疼的哟。 饭毕,季老二他们屋里烛火点点。 刘玉凤一边缝衣服,一边叮嘱儿媳赵青青要好好注意身子,她嘴里说个没停,唾沫都飞溅在她手中的衣服上,赵青青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她的话左耳进右耳出。 刘玉凤斜着眼睛,低下头来咬断伸长出来的细线,正巧看到儿子季树从门边走过,她想起什么似的把他叫住。 “听说这几天言哥儿跟林秀才天天去县城卖什么“豆腐花”?”这几天村里好多人都在说这件事,他们季家也听到过,都说一天能赚上百文呢,铜钱串到手里能成沉甸甸的一串,不过刘玉凤猜测这消息信的人也不多,大家都将信将疑的,毕竟只是听村里人说,眼睛又没见到,没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哪能信他一张嘴把牛皮吹破天。 季树听到他娘问这个,正好也想跟刘玉凤说这件事。 “我在县城看到他们的摊子了,我好几个工友也去买了他们家的豆花。” 刘玉凤听到儿子也这样说,不由得好奇了:“卖这个真能赚钱吗?” “能啊,我估摸着一天能有三四百文。” 一天能有三四百文,那三天差不多能有一两银子啊,那一个月岂不是…… 听到这个之后,刘玉凤的心思活络了,她本来就是个心思灵巧极好偷奸耍滑的人,言哥儿嫁给了林立轩,他们跟林家就是亲戚啊,要是他们家也学到了这个方子,让季树季压去县里跟着摆摊,不也能得到这么多钱,他们家不就发了吗? 第二天刘玉凤就跑去李月娥跟前说道了。 她一上来热情的拉着李月娥的手,笑的就跟黄鼠狼给鸡拜年似的:“你们家言哥儿有福气啊……” …… 李月娥皱起眉头:“让我去跟言哥儿问方子,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的,他嫁出去了不也是你肚子里出来的,你去问他铁定告诉你,再说帮衬一下娘家又怎么样了,县城里那么多人,吃食铺子多一家不多,少一家不少,就算我们跟着卖,也亏不了他林家多少钱……” 李月娥犹豫了:“这……” “这什么那的,你家季前不也闲在家里没事做吗?这不刚好合适,让言哥儿帮他亲哥一把。” 一提到自家大儿子,李月娥心不免动了动“我等几天去问问言哥儿。” 刘玉凤挤了挤眼睛,催促她道:“还等什么几天,我看你等会儿就去吧。” 这几天赚到的钱,除去花费,还剩个三两银子,林立轩估摸着能去县城里买只拉磨的牲畜了,他跟言哥儿说了声,也没搭刘大伯的牛车,自个儿走着去,平时坐着牛车,他对去县里的路线了如指掌,买了驴子或者水牛正好可以骑回来。 谁知才走了小半个时辰,林立轩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连连叹息——他真是高估了自己的体力。 一个瘦子一口气吃不成胖子。 同理,一个弱书生推了几天磨盘也绝对成不了大力士,更别妄想徒步走千里。 之前听言哥儿说他也走去县里过好几回,一个瘦弱的少年都能坚持,他一个大男人还能累趴在路上吗?再加上天天坐牛车路过,让他恍惚觉得去县里也要不了多久,谁知自己脚踏实地的一走,才认识到路途艰辛啊。 一边休息,一边随手扯路上灌木的叶子,手上抓着叶子稀里糊涂的一点点点揉碎。 林立轩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继续往县里走,当看到县门口时他长舒一口气,终于到了。 一到县里他先到某家人敲门借水井打水,一连喝了好几口才舒缓过来,然后就直奔主题,问路人往寻常卖牲畜的地方去。 还没等他到市场,中途就被人拦了下来。 林立轩回过头来一看,是个穿青布长衫的四方脸,那人方方正正的脸上一脸正气,身上又带一股书香气,不知道突然叫住是为什么。 那四方脸看着他,一副捡馅饼的笑容:“可算遇到你了。” “你认识我?”林立轩疑惑了。 “你怎么这段时间不去松韵书坊了,我还等着你之后的书稿呢。”楚子航再上上下下的确认了会,的确没错人,就是那天在书坊见着的人。 “书稿?”林立轩眨了眨眼睛,这段时间忙着卖豆腐花,他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 “是啊,我们老板正想见见你呢。” 林立轩疑惑道:“你是谁?” 楚子航揉揉后脑勺,一个劲地憨笑:“我也是在松韵书坊干活的,那天你来问的时候我还见过你,不过你没看见我,我正被书架挡了……我看过你写的书稿了,写的真好,你继续写下去了吗?” 楚子航这段时间一直想着这件事,本来只是一部小说,写的再好的故事看了一段时间就该忘了,可他对这件事一直念念不忘。 他跟那伙计又不认识林立轩,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找人都不知道怎么找,县里书院也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人,想等他自己来问却又坐等右等等不到人。 书生常去的地方他都找过了,却不知道林立轩这几天一直窝在县里卖吃食,跟寻常的商人小贩一样,哪有人还觉得他是个秀才,还能写书?正巧他今天回家,又刚好遇上了林立轩,县城虽然小,但也不是抬眼就能见到的。 今天在这边突然见着林立轩,简直就跟瞎猫碰见了死耗子一样。 第18章 毛驴 林立轩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拦住他的这个憨厚书生,跟黄远那吊儿郎当不着调的读书人相比,这人才像是古代活生生货真价实正版出生的书院学子,不过……就是这身材……稍微壮硕了点。 壮硕点也罢——至少看起来不像个骗子。 “差点忘记说了,我姓楚,名子航,还没有字,家住西南巷口。”这个四方脸的壮硕书生乐呵呵的说。 对方既然不是个骗子,而且他也没什么可骗的,林立轩笑着给对方来了个自我介绍,“林立轩,碧溪村人,你说前段时间我送去的书稿吗?第一卷 差不多写完了。” 他是个有始有终还稍微带点强迫症的人,即使知道这书稿赚不到几个钱,他也没把他当做无用功而放弃,偶尔写写,念给言哥儿他们当做闲话故事调剂心情。 “那感情好,不知林兄弟你可有时间,随我一起去沈先生家……沈先生就是我们松韵书坊的老板,老板跟沈夫人看了你的故事很是喜欢。”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真是打瞌睡也有人送钱来啊,跟他走一遭又何妨,小毛驴和小水牛的事暂时搁置一边。 林立轩跟着楚子航去往沈家,一路上听他说到那天他从松韵书坊离开后发生的事,原来这事还是对方帮的忙……林立轩七分惊讶三分稀奇看着眼前的憨厚书生,只觉得对方脖子上凭空出现了一条红色布条围成的东西,亮闪闪与其憨厚的笑容交相辉映。 林立轩微笑着听对方说话,时不时回上几句,楚子航对他的好感更甚了。 他跟楚子航打听沈老板的事,根据他原本的记忆,他对这家店的老板仿佛只有点模模糊糊的影响,据说曾经做过官,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辞官回乡办书坊,全水县的人对他都很是敬重。 楚子航听他问起沈长文的事,说起恩人便一发不可收拾,一会儿说沈老板人多好多好乐善好施,一会儿又提到沈先生极其爱才,见到你肯定会极其赞赏什么什么的。 听着对方大夸其人,林立轩缓缓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副笑眼眯眯的弥勒佛的形象。 林立轩本以为这沈老板会是个大腹便便穿着富态的富贵老板。 谁知等林立轩见到了传说中松韵书坊的老板沈长文,看着这个身形儒雅穿着朴素闲适的中年老大爷,悄咪咪地将之前的想法按捺下去。 稍微寒暄之后,他以为对方会提起他书稿的事情,他来之前确实想着就是这件事,把书稿卖了赚几笔稿费就成,谁知眼前这沈先生却没有提起这件事,反而问起了他的字。 我书法写得有那么好吗? 林立轩嘴角一抽,他一直以为他身上涂满了金灿灿的铜臭味,没想到他竟然还有成为文学艺术家的资本…… “你这字写得不错呀?练字几年了?” 林立轩张口胡扯,“十年了。”鬼知道这具身体练几年了,而且原身的字写得不好呀,跟黄远一个水平。 “倒是颇具风骨。”沈长文笑着颔首。 他笑容满面的瞧着眼前清俊隽秀不亢不卑拿捏适度的男人,眼中如楚子航方才所预料的一样满脸欣赏,他仔细看过林立轩的书法,对方的字虽是算不上什么大家,却隐隐自成一派有自己独特的风骨,这种潇洒不凡的字形他还从未见过,莫非是他自创的? 倘若真是他自创的,那还真是……不凡。 沈长文请林立轩帮忙抄一部楞伽经作为收藏,他极其喜欢林立轩的书法,想留一部手书作为收藏,林立轩自是有不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沈先生说是有酬金的,林立轩在心里默默想这可能是对方帮助穷书生的办法。 说完这个后终于提到了他那篇根据封神演义改编而成的封神传奇了,“这奇形怪状变化多端的神魔妖怪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实在是太令人惊讶了。” 华夏古代人民的脑洞是无限大的,心灵亦是无限放飞的,林立轩嘴角一勾:“做了一个悠长的梦,醒来时就记住了这个变幻莫测的故事。” 楚子航在一旁忍不住的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那妲己又……” “楚兄弟若是喜欢,还是等我之后拿来的书稿吧,现在经我口中简短说来岂不是没意思……” “子航,你太心急了……”沈长文笑眼眯眯,“不过,我夫人也很好奇故事发展啊。” 知道你们好奇我就放心了,林立轩在心里恶趣味的偷笑,就跟猎人见着自己设下的陷阱满载猎物一样叫人心喜。 林立轩跟松韵书坊签下提供书稿的契书,得到了三两银子的定金,他叹了口气,果然在古代写话本就赚不到大钱钱,只能收获小钱钱,拿到新鲜出炉的三两银子——这真是货真价实的三两银子,不是铜板。 他拿到手中像是抛石子一样抛了抛,心底莫名生出一个囧囧的想法:要不要入乡随俗学别人一样咬一咬试试硬度呢? 还是算了吧,咯牙。 林立轩暗暗唾弃自己这愚蠢的想法,顿时觉得自己身上的市侩气重了些。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拿到银子呢,挺有新鲜感的,林立轩放空自己的思维,突然想起金庸的射雕英雄传里,郭靖请黄蓉吃顿饭花了二十两银子,再看看自己手中的三两,感慨一下真是哪里都有通货膨胀。 到了卖牲畜的地方,那味儿还真叫人受不了,那些“独领风骚”的大驴小牛林立轩敬谢不敏,走路还得小心点,别一个不小心踩到不该踩的东西。 挑挑拣拣选了半天,林立轩终于还是选中一个独臂老人牵出来的一头小毛驴,林立轩可不懂怎么选动物,他的挑选原则就是干净整洁漂亮,这头小毛驴半人来高,眼神儿清澈,毛色光滑,牵来之前估计是被主人好好打理清洗过的,看上去精神儿,估计没病没灾吧。 “老大爷,这小毛驴怎么卖?” “四两银子不二价。”老大爷略微抬了抬眼皮。 不二价?他本来也没想讲价,“大爷,我要了。” 那老人有些惊讶,没想到对方这么利索就答应了,他今天已经遇见过好几个讨价还价的人了,这书生模样的人竟如此爽快。 老大爷把系着毛驴的绳头递给林立轩,一手交钱一手交驴,老人看着这头神采奕奕的小毛驴,眼中闪过一丝不舍,粗糙的手摸摸驴背上的鬃毛,喂了它半根萝卜,口里喃喃道:“小毛驴呀小毛驴,以后就是别人家了喽。” 林立轩见状问老大爷为什么要卖驴,老大爷说儿子娶媳妇要花钱了,他老伴就让他卖了这头毛驴,老大爷舍不得啊,他对这驴子感情深……一般小毛驴价格都在三两银子左右,他这头也不算太好,本来以为一口咬定四两银子是卖不出去的,谁知遇上个林立轩,还这么爽快的买下了…… 老大爷叹了口气,这就是命啊。 虽然很同情老大爷,但驴子他还是得牵走,林立轩摩挲小毛驴的耳朵,毛驴也温顺的蹭了蹭他的手。 买了毛驴后,还得再做个板车。 林立轩学着方才老大爷的样子,摸摸毛驴背上的鬃毛,想起上次言哥儿看见卖石磨大叔家的小毛驴那股热情的劲儿,等会儿回家见到它,也不知道要有多高兴。 言哥儿在溪边端着木盆洗完衣服正准备回去,突然就被李月娥叫住了,“言哥儿。” 李月娥整理一下耳边的碎发,施施然走到自家孩子身边,“言哥儿啊。” “娘?”言哥儿有些惊讶,不知道他娘是要找他做什么。 李月娥把他拉到一旁的树底下,先问他在林家过的怎么样? 言哥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挺好的,娘。” 李月娥嗔怪了他一眼,“你就知道说‘挺好的’。” 言哥儿无奈的笑了笑。 她拉着自家的孩子,把言哥儿全身看了个遍,衣服不新不旧,比在季家时要干净漂亮多了,也不像从前那般过度瘦削了,苍白的嘴唇有了血色,脸色亦是红润许多,若不是从小就看着言哥儿长大,方才离得远,她差点就认不出自家双儿了。 这段时间村里有些风言风语,说她家言哥儿简直是走了狗屎运,根本配不上林秀才,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赶回去,季老三的小女儿季如也在季家说些风凉话……照她看,她家言哥儿长得这般好看,哪里配不上林秀才了。 第19章 萝卜 一阵风轻轻吹过,头顶的树梢发出沙沙的声音,李月娥看家自己双儿,慈祥的笑道:“言哥儿,我们家有喜事啊,你堂嫂怀孕了,就是青青啊……” 李月娥过来叫住季言本来是想问林家豆腐方子的做法,这一看到言哥儿,突然又想起另一件事来,在她们家,季前、季言、季压都是同一天成亲的,如今青青怀上孩子了,同一天出嫁的言哥儿不知道有没有消息,青青是个有福气的孩子,言哥儿能沾到他一星半点,她就为她孩子知足了。 千万不要跟他亲哥季前一样……一想到自己心爱的大儿子,李月娥不免感伤,她家前儿也是个好的,只是一时做错了事,却没想到要受到那样的惩罚。李月娥一直在后悔,她跟季老大之前是不是做错了,季前以前跟村里别的清白女儿口花花她就不该多说,男人喜欢女人本来就是应天经地义……和人家清白女儿纠缠不清总比跟有夫之妇搅在一起好呀。 那种红杏出墙的女人一看就不正经,绝对是她勾引的自家孩子,害的季前被她丈夫打的伤了身子,还影响了生育……要不是因为这件事,何苦把自家双儿嫁给原先傻掉的林立轩,还要过继侄子的孩子…… 都是命啊! 如今她家季前娶了宋巧儿,宋巧儿虽然粗鲁彪悍,但确实把前儿管的服服帖帖,这男人啊就是要成了家才能沉稳,她跟季老大要是早给季前娶了媳妇,不就没这些糟心事了。 就算是现在这样,日子还得照过,她家言哥儿嫁出去后,这日子不是越过越红火了,听说林家靠去县里卖吃食赚了不少钱…… 一开始李月娥不想来找言哥儿打探做豆腐的方子,毕竟言哥儿已经嫁出去了,这么一问,平白惹得他夫家不满……可万一,万一言哥儿愿意告诉她这个为娘的,帮扶一下娘家也好说,季前是他亲哥,自己是她亲娘,总不会害了自家孩子。 万一林家也同意呢,他们跟林家可算是正经亲戚,有了赚钱的法子帮扶一下自己穷亲戚不是很正常? 李月娥笑着跟季言说起的季家的喜事,说完之后,她微微靠近比她略高一些的季言,脸上带着未退的笑意问起了言哥儿跟林立轩的事,这个事自然不是普通事,而是夫夫之间不可言说的亲密事儿。 “言哥儿啊,你跟林秀才晚上……” 是,双儿是不易有孕,可总有个特殊啊,你看季压的媳妇赵青青不就是个例子,进门没多久在众人的惊讶下被大夫宣告有身子了,可把人喜欢的,村里有经验的婆子看了他后,一口咬定怀的是男胎,更叫他们家觉得惊喜了。 言哥儿要也能如此那就更好了。 “娘,这个……”言哥儿被问起这件事,心里瞬间一咯噔,心跳都慢了一拍,脸上的表情也僵住了,他清楚的知道,他跟林立轩除了第一天晚上,其他时间根本没发生任何事,晚上都是盖着被子纯聊天,林大哥教他认字,跟他讲故事,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不做那档子事——怎么可能怀得上孩子。 最初,因为怕疼,他在林大哥面前也不提这件事,后来更是忘却了。虽然跟母亲教导的夫夫人事不一样,可他想他跟林大哥已经成亲了,这般过着也挺好,即使隐隐觉得不对,林大哥不提,他也没放在心上……现在被自己母亲提起,言哥儿可不是懵了。 李月娥见自家双儿不说话,以为是他害羞了,不敢说起这些事,但她作为娘的还得提上一题:“言哥儿,乘着现在年轻,给林秀才生个一儿半女,在林家的地位就稳了,有了孩子后,也免得村里人说三道四……” 林立轩作为村里唯一的秀才,现在林家还有了其他赚钱的本事,如果不是因为之前林秀才傻了,林家的媳妇儿还真轮不到自家言哥儿来做,双儿到底比不上女人,还有些老旧的说法是双儿代表着不幸,会给家里带来灾祸,正因为这样,一般有钱有学识的人不会把双儿娶做正妻,怕妨碍家运。 就是因为她生了两个双儿,他们这一房更不讨季老太的喜欢,季老二是两个儿子,老三一儿一女龙凤呈祥,唯独她生了两个双儿……因为这两个双儿弟弟,害的儿子季前也不讨他奶奶喜欢,唉……也怪她肚子不争气。 虽然双儿和女人一样能够孕育孩子,到底身体外表还是跟男人一样,没几个男人真心喜欢跟自己身体一样硬邦邦的双儿。 双儿怀孩子也不容易,一般的双儿,一辈子只能怀上一两个孩子,能有三个孩子的双儿一个县里都找不出来两个来。双儿生孩子更是艰难,比过鬼门关还可怕。 另外的,二十五岁前没能有孩子,估计这个双儿这一生不可能有后代了。 言哥儿脸上勉强扯出一丝笑容,他伸出舌头润湿干涩的嘴唇,张了张嘴,想对李月娥说点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李月娥没有察觉到言哥儿的心事重重,在她眼中,她家大双儿就是这般安静不爱说话,一定是害羞了,要是真像别家野蛮开朗的双儿一般在她面前大谈其谈夫夫之间的房事,她一定会觉得是活见鬼了。 李月娥又在言哥儿耳边悄悄说了些夫夫房事,比如怎样怎样更容易有孩子……最后细心叮嘱道:“言哥儿,我跟你说的话你记清楚了没有。” 季言麻木的点点头。 “记住了就好。”李月娥咧开嘴笑起来,她眼角厚重的皱纹显现出来,虽然年轻的时候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老了只能勉强看出当年姣好的轮廓。 李月娥将脸上的笑容收了收,终于开始进入她过来找言哥儿的正题,问言哥儿——林家做豆腐的方法。 看着那豆腐,很多人都能猜得出这豆腐肯定是黄豆做的,村里也有人学着将黄豆磨碎、制成豆浆,可豆浆放置了半天,根本变不成水嫩细腻的白豆腐,放上一天后,那豆浆更是变成散发熏人臭味的豆腐块——不,那哪里称的上是豆腐块,简直跟粪池里掏出来的东西一样。 村里人试过好多种法子,依旧做不出豆腐花——林家到底是用什么法子把黄豆变成豆腐呢? 李月娥凝着眸子直视自家双儿,声音比之前说话声更大,“言哥儿,你告诉娘。” 言哥儿被李月娥突然增大的声音吓了一跳,之前李月娥跟他讨论夫夫之间的相处,他一直沉浸在思索自己跟林大哥的关系之中,如今听到母亲的声音——还是问他做豆腐的方子。 “不能说的,娘,不能告诉你,我……我要回去了……”季言的心乱成一片,嘴里只知道喃喃的说那几句话,他握紧手上抱着的木盆,顿时脚下生风,转身逃也似的往林家的方向走。 李月娥顿时在他后面大喊:“言哥儿,言哥儿,你别走啊!” 看着言哥儿远去的背影,李月娥不由得急的跺足。 林立轩骑着小毛驴屁颠屁颠回到了林家,他回家之后,本想第一时间应该见到言哥儿,献宝似的叫他看看新买的小毛驴,之前见他不是可喜欢驴子吗?如今家里也有了这么一头干净可爱的小毛驴,他肯定会乐的眼睛都比平时亮了一倍。 一想到言哥儿那姣好的面容上露出欣喜的表情,玲珑的酒窝乖巧的挂在脸上,林立轩的心里莫名生出一种暖暖的情绪。 他拍拍驴子的脑袋,喂他一根从买驴子的独臂老人那顺来的胡萝卜,小毛驴吧唧吧唧啃着萝卜,摇头晃脑的讨好面前的新主人。 这是一头吃货驴子。 喂了好几根萝卜了居然还不满足,这胃口得有多大啊……像极了某个人。 “小毛驴啊,你得乖一点,等会儿你就能见到另一个主人了,他一定会好好的照料你。”勤快的言哥儿肯定会像精心侍养家里菜地一样喂养小毛驴,这头傻驴子,能有幸来到他们家,那可是有福了。 谁知林立轩牵着小毛驴走进林家的院子,根本没有看到言哥儿的身影,只有赵立娘拿着水瓢喂家里的鸡鸭喝水,前段时间买回来的毛绒绒的小鸡小鸭们,已经脱离了雏鸡雏鸭状态,体型比之前那不堪一握的小身体壮大了几倍有余,黄色的绒毛褪去,长出了深色的羽翼——总之是一点也不可爱好看了,斩杀吃起来绝对引不起人心疼。 屋前的菜地也因为这群不速之客竖起了矮小的竹篱笆,交叉插入地中的竹节将它们隔绝在外,免得跳进去糟蹋长的青翠欲滴的小白菜。 “哎,你这买驴子回来了呀!瞧瞧,这眼睛看起来多精神,还是我儿会选啊。”赵立娘放下水瓢赶忙迎了上来,对着小毛驴上看下看左摸右摸眼中写满了满意。 “花了多少银子买的?” 第20章 柴房 林立轩在赵立娘面前举起右手,五指摊开,随后勾下大拇指,四根手指在赵立娘面前晃了晃,漫不经心地说道:“四两。” 林立轩不懂得毛驴的市场价格,他前世是富家公子出生,从来都是喜欢什么或者看中什么东西直接买下,也从来不会关心价钱的高低,即使现在落魄成贫困山区的农家娃,与生俱来的习惯刻在骨子里依旧改不掉。 赵立娘心疼这个宝贝独子,向来不会说什么,言哥儿却觉得他有些“大手大脚”,对林立轩顾前不顾后的行为表示痛心疾首,看着林立轩乱花钱那简直是心疼的没边了,“林大哥你不要乱花钱了。”言哥儿绷着小脸满是懊恼的劝阻。 咬着嘴唇揪着袖子,一副你再买就要气哭了的样子。 可恨的是林立轩他恶趣味,就喜欢看言哥儿那一脸心疼的样子,有时候会故意装傻充愣去逗他,让言哥儿纠着一颗心又急又心疼。 林立轩可从来没觉得自己乱花钱,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与其留在那里当宝贝一样供着,不如花出去提高生活质量,让自己的生活过的舒坦些。 这段时间林家的生活水平还真是拔高了一个档次。 林立轩说完价钱之后,他扯动缰绳,饶有兴致地把驴子拉去东边的柴房,毛驴清脆地啼了一声后,脚下撒欢,跟在他的后面激动地尾巴一摇一摇,到了地方后,小毛炉伸长了脖子,巡视自己的地盘。 落在后面的赵立娘呆愣在原地,脸上的笑容一时僵住了,这的确是个活泼健康的小毛驴,鬃毛柔顺服帖、外表干净整洁,看得出前主人是有每天好好打理过它,但……就算是照顾得再好,这头傻驴子也绝对值不了四两银子!!! 四两银子…… 她的双眼瞬也不瞬地盯着毛驴迎空晃荡的短尾巴,原本的欣喜转化为对银子的无限心疼,之前怎么看怎么喜欢的小毛驴恨屋及乌般在她的面前变成乌黑的一坨阴云,像块阴影一般遮住她眼前的光亮。 她怎么好像有点站不稳。 一定是那个卖驴的欺骗了自家孩子,天杀的卖家,简直太可恶了。可自家孩子如此聪明优秀,学识过人,还是村里唯一的秀才,怎么会被骗呢? 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赵立娘陷入无限纠结之中。 她伸出右手拦在半空,做出个想要劝止的姿势,干涩的嘴唇张了张,看着林立轩捡起地上的木板,最终还是把话吞了下去。 你看看那头小毛驴,长得又矮,四肢不见强壮,尾巴也短……方才的叫声也不够清脆,买回来是为了推磨,就是要那一把子力气,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这明明就是打哪儿看都有毛病! 要她去买这驴子还不是二两多就到手了,赵立娘在心里愤愤的想,瞪着眼睛瞧着这头驴子怎么都不顺眼。 但转念一想,难得自己孩子喜欢……还是算了吧,不!这怎么能算了,等会儿定得给轩儿说道说道。 林立轩把毛驴拴在一根木桩上,捡起几根木柴,比划着想要给新来的家伙搭建一个遮风避雨的场所,林家的房子是一间正屋坐落在中间,正屋后面三个房间,左右两个小耳房,稍微大一点的是厨房,小一点的则是柴房,厨房边院子里搭着个简陋的茅草棚,因着把石磨移进草棚里,四周打扫的干干净净,新来的小毛驴虽然是来拉磨的,却不能让他跟磨盘住在一起。 不然那味儿林立轩可受不了。 做出来的豆腐还能吃? 柴房原本还有位置的,可长大了的小鸡小鸭们早已将那里的地盘侵占完毕,论先来后到也轮不上小毛驴,如果家里养的牲畜还要增多的话,新建房子势在必行,现在,起码也得给它们弄个挡风避雨的地方。 古代又没有防治疫病的疫苗,饲养家畜更是要注意干净和卫生,万一有一个生病了感染一大片就亏大了。 小毛驴虎头虎脑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拿起木板伸着脖子极具好奇心地伸长脖子蹭上来对着木板嗅了嗅,嗅过之后偏过头再也不理了,似是知道不是吃的,这头吃货小毛驴对木板失去兴趣,垂下脖颈看着刚从柴房里跑出来的一只小公鸡。 鸡冠未长成还是□□色山字形的小公鸡爪子迅疾,就跟后面有狗追似的鸡飞狗跳般快速从柴房里窜出来,柴房门口正好有个不高不矮的的木门槛,有这只小公鸡的胸脯高,只见他它爪子一扬,翅膀一挥,在空中扑腾两下,随即一个窝囊的狗爬式落地撞到小毛驴的前腿。 小毛驴鼻子哼出气,前蹄稍微使点力,把小公鸡推开,公鸡一个趔趄爪子一崴,上蹿下跳冲进鸡群,鸡毛掉了一地,形容狼狈至极。 小毛驴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林立轩听到声音后有些差异的看看这头驴子? 驴子还会笑? 言哥儿步子匆匆回到林家,他心神不宁地把一件又一件衣裳挂到竹架上,“啊!”言哥儿的手被竹节上的凸刺刮蹭到了,让他忍不住吃痛的叫出声。 他甩了甩手缓解疼痛,风把他的发丝吹上嘴角,言哥儿伸手把头发拨到耳后,他看到食指上有一条微长的红痕,火辣辣的刺痛从红痕出传到周边的其他地方。 自从快步走回来后,言哥儿一直心绪不宁,就像头顶上一直悬着瓦罐,今天突然掉下来砸到他头顶一样,一个隐隐存在的、他胆怯不敢去想的东西浮现在他脑海里,他越来越开始怀疑他跟林大哥的关系,他们真的算是夫夫吗? 还是……有另一种可能。 就像母亲说的,夫夫夜晚在一起,除了盖同一个被窝外,夜里还要做这样那样的事,不能因为痛或者其他的东西就把这件事搁置在一边……而且,母亲希望自己能给林大哥生下一个孩子。 还没嫁给林大哥前,虽是作为一个双儿,但季言从没想过以后成亲生子的事。 今天突然被娘提起了。 可……如果是林大哥的话,他愿意给他生孩子。 言哥儿垂下眸子,眼神变得幽深,有一抹淡淡的红云飞上双颊,随后又被煞白的脸色占据。 但他们每天晚上就是盖着被子,林立轩教他念书认字,他这些日子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很多,前几天在林大哥的鼓励下他还写了一首打油诗,虽然写的并不是很好……他们还一起在县城里面卖豆花、吃小馄饨、买油盐酱醋……但这些事情里却仿佛有另一层东西把他们隔开,让言哥儿突然觉得……突然觉得他跟林立轩的关系就像是自己跟雨哥儿一样,只是顺序颠倒了。 言哥儿晒完衣服,他转过身来正好对上从柴房里出来的林立轩,林立轩见到他眼睛笑成月牙形,“言哥儿。”林立轩叫了他一声,走去言哥儿身边献宝一般地拉着季言来柴房看新买的小毛驴。 虽然很拥挤,但是驴子依旧被安顿在柴房里,巨大的四脚兽跟一群鸡鸭为伍,可怜兮兮的被安置在一个角落里,只有转个身的大小存身之地,堆放着木柴的房间里由于这些小生命的来到这一个月来变得生机勃勃。 之前林立轩拿着木板兴致勃勃一脸雄心壮志地要给小毛驴盖一栋“豪华宿舍”——其实就是一个小草棚,但奈何他又不是木匠出生,哪怕是一个简单的小草棚他都盖不出来,脑海里的规划图构建的再完美也只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唯一懂得点的就是赵立娘,可她根本不想看见那头糟心的驴子…… 拿着木板像模像样地比划了几下,堆出来的结果跟小孩子搭出来的积木一样一推就倒,连个花架式都没有,林立轩自暴自弃的把材料全部收起来,在心里计划着还是请专业人员过来造房子吧。 小毛驴睁大了眼睛看着新来的陌生人,以为对方也是过来喂食的,滴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渴望和期待。 林立轩也跟他新买的驴子一样满脸期待的看向身边的小少年,以为对方会按照他想象的那样兴高采烈,他还记得那一天言哥儿脸上满是好奇和笑容,身体半蹲拿着一把新鲜的嫩草投喂大叔家的驴子,如今这小毛驴是他们自家的……应该能获得更好的待遇吧? 林立轩嘴角勾起,若有若无的笑容蔓延在嘴边,笃定自己接下去会看到少年满怀喜悦的脸庞,双颊的酒窝也会跟主人雀跃的心情一样快乐地跳出来。 谁知言哥儿完全不像他所预料的那样,只那么轻飘飘的看了一眼,就低着头,脑后的头发垂到胸前,说道:“买了驴子啊,真好……林大哥……我,我去做饭了。”声音小的跟苍蝇一样,叫林立轩大跌眼镜,之前的期待全都落了空。 言哥儿这是怎么了? 林立轩拍拍小毛驴的头,轻轻地揉捏他的耳朵,小毛驴顺从的依服他手下的动作,林立轩解开小毛驴的绳索,决定暂时不把小毛驴放在这里,依旧拴在门口的木桩上,瞧这天色今天也不会下雨,还是让它在外头待着自由些。 他牵着驴子走出门口,听到言哥儿在厨房里弄出的声响,林立轩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言哥儿今天不会是遇上什么事了吧? 第21章 交心 言哥儿心绪不宁地把饭给蒸上,大锅中开水翻滚不断掀起一阵阵白气扑面,言哥儿被呛到,他背过身去揉自己的鼻头,眼角微热,似是眼睛也被熏到了。外面,林立轩将柴门带上,吱呀的声音一响而过,脚步声由近及远逐渐消失。 日已西垂,唯两三点红光斑驳在深灰的天幕,与不远处的月牙遥相呼应,夜幕下的农家飘出缕缕炊烟,夜风一阵一阵吹过,夹杂着牲畜的啼鸣声,不时地晃动西边枣树的枝叶。 与季言初来时相比,林家如今的生活状况要好上一大截,在言哥儿心里,那简直算得上飞越,直接由中下水平上升到碧溪村上等水平,他们能时不时吃上猪肉了。林家没养猪,碧溪村养猪的人家也少,就算有养猪的,那也要等到岁末过年时节才舍得磨了刀把猪脖子抹了,除去自家吃用的,才在村里售卖猪肉贴补家用。 今天林立轩去到县里,不但买了驴子,还带了几斤猪肉白米回来,要是在先前林立轩大手大脚买这些东西赵立娘还得说上他几句,随着卖豆腐花赚了钱,日子不再紧巴巴地过,赵立娘也大方了。 可再大方她对林立轩四两银子买小毛驴的行为也表示强烈谴责,端起饭碗瞪着眼睛絮絮叨叨念个没完,“你这孩子,还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四两银子的畜生说买就买了,言哥儿,你以后得仔细盯着些轩儿,可不能让他乱花钱……” 言哥儿此时正闷头闷脑的低头扒饭,猛地听到赵立娘唤他名字,忙不迭点头答应,一旁的林立轩也无奈点头,一副谨遵母命的姿态任由赵立娘批评。喋喋不休颐指气使的赵立娘见儿子和儿媳都是一副乖巧柔顺听她教诲的模样,从心底生出一股自己是当家主母的气态,顿时气也顺了腰杆子也不疼了—— 就连四两银子买回来的驴子也看顺眼了! 对于赵立娘的话,林立轩是左耳进右耳出,驴子已经买回来了,不管赵立娘说再多都是无济于事,再说这四两银子本来也是意外之财,花出去何必惋惜,在林立轩这种商人眼里,钱永远不是省出来的,而是花出来的,越花钱才越多。 林立轩抱着碗,表面上认真听教诲,实际上那双漆黑眼眸的余光一直在旁边言哥儿身上打转。 言哥儿今天很不对劲。 具体表现在平日里一向喜欢的小毛炉如今见到实物了竟然一点都不上心,晚上的饭菜油水重、有肉有菜的作为大胃王的言哥儿居然比往日还少食了些……林立轩一边暗中观察一边在心里一条条数着言哥儿表现出来的不对劲。 这种观察持续到夜深就寝时。 按照以往的惯例,熄灯前林立轩会教言哥儿读书写字一会儿,这段时间以来,言哥儿对识字乐此不疲,每晚都聚精会神的听课,可今天的言哥儿却跟霜打的茄子一般——蔫儿吧唧的。 季言躺倒在木床的里侧,秋日渐渐寒凉,衾被也加厚了一层,桌边的蜡烛发出昏黄的光亮,言哥儿盯着墙上的黑影发愣。不经意间,季言又想起傍□□亲对他说的话,就算是再耿直再愚笨的双儿,季言也能意识到他跟林立轩的关系根本不像新婚的双儿汉子夫夫。 尤其是方才林立轩教他念书识字,以前他没去细想,但如今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好似过往的种种全都跑了偏,林大哥待他,怕不是新婚“妻子”,更像是把他当做弟弟一般对待,他们之间相处,就如同他没出嫁前在季家同雨哥儿的相处别无二致。 季言与林立轩都是碧溪村土生土长的,彼此就算缺少交流但对对方的成长过往经历都知晓的一清二楚,三年前发生的事情忽的在言哥儿脑海中炸开,林立轩以前喜欢的是隔壁村里长得漂亮的文依巧,还曾与她有过婚约…… 和身娇体软、胸前有两坨软肉的女人相比,季言知道有些男人是不喜欢跟自己一样身材硬邦邦的双儿—— 季言突然睁大了眼睛,手指颤抖的握紧,林大哥会不会也……会不会也不喜欢双儿,是的,双儿有什么好的,长得比女人高,骨头又硬,生孩子也困难,有财有家底的人家根本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娶个双儿回去,尤其是读书人,言哥儿恍惚想起大堂哥曾在家里说过,读书人一向是娶女子做正妻的,娶个双儿会受到其他人鄙夷。 林立轩之前是被迫娶了他吧,如果不是林大哥因为意外痴傻了,赵立娘根本不会做主让他嫁给林立轩,是了,林大哥人好,才在婚后对他不错,可他终究不喜欢双儿,等林大哥以后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子,会不会休了他把他赶回季家…… 把他赶回季家…… 季言被这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蒙了,整个人如堕冰窟,浑身僵硬无比。谁知此时,刚洗漱完毕的林立轩正拉开帘帐准备上床,抬眼间就对上了满目凄惶神色慌张的言哥儿,那副凄惨的小模样,就跟受惊失措的雏鸟似的,可怜极了。林立轩在心里吹了声口哨:赶巧儿了! 他正准备对言哥儿进行三堂会审呢,还没等他开口,言哥儿就自己撞枪口上。 自他从县里回来言哥儿的表现就极其反常,也不知这小脑袋瓜里装着些什么。 林立轩挽起袖子,拿起床边搭着的白毛巾擦干手上的水滴,挪过去坐在床角,给言哥儿整理了下被子,抓住他的手腕不动声色地问他:“怎么了?” 言哥儿还犹自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恐惧的不能自己,声音颤抖还带着无限委屈颤巍巍地说道:“林大哥……你会……你会娶别的女人吗?” 林立轩心下了然,在心底淡笑一声,他定定的看着季言,言哥儿近来丰腴不少,虽然在林立轩眼中还是瘦不拉几,但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脸色有所改善,可怜巴巴的小东西此时正充满期待地望着他,就希望能从面前人口中听到令他安心的答案。 这样一幅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像一只从笼子里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的小仓鼠,既笨拙又可爱,林立轩凑上前去,将人从被子里拉出,让言哥儿靠在自己的肩膀,语气平淡无波的反问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我……”季言吞吞吐吐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眶急的泛出红色,之前的那句话问出口已经耗光了他所有的勇气,林立轩没有正面回答让他失望无比,现在这样,要如何收场?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季言是喜欢林立轩的,言哥儿从来没在心底这么清楚的明白这一事实,他不想跟林大哥分开,也不想林大哥讨厌自己……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林立轩摩挲他的头发,无声的安慰他,“是不是村里的人对你说了什么?为什么觉得林大哥会娶别的女人?”村里人的风言风语林立轩不是没听见过,说言哥儿配不上他,说他一个读书人最终总会娶一个女人做妻子……林立轩本人对这些多嘴多舌婆子双儿放出的话不屑一顾。 应对旁人的说三道四,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不去搭理,任她嘴里说出了花也成不了真,之前见言哥儿不受影响也就没跟他聊这些八婆无聊事。 言哥儿靠在林立轩的肩上,整个人委屈极了,他脑子笨,不灵光,说什么都觉得自己是错的,只好老老实实哽哽咽咽把今天娘亲跟他说的话在林立轩跟前复述的一遍。 说完后,言哥儿就像是在县官面前绞尽脑汁交代所有犯罪事实的犯人,低着头等待堂上大人拍板发落,最后,垂头丧气的他还灵光一闪的说了句:“我没把豆腐的方子说给人听。” 这哪跟哪啊,林立轩被气笑了。 他算是知道了,眼前的小妻子就是个又软又萌又爱胡思乱想的小少年,必须给他好好上一堂心理安慰课。 林立轩伸手将身旁的大宝贝揣进怀里,在穿来之初,林立轩的确是把这个清秀的少年当弟弟看待。可经过了这些时日,那个勤劳乖巧认真听话的小身影早就在他脑海中占据重要位置,认识到这段感情的林立轩不动声色地逐日加深两人间的感情,就如一只正在捕食的野兽,将猎物牢牢圈在自己的地界。 这不,被他圈养的小动物正不甘寂寞地向他宣告:“我已经成熟了,快来吃我呀!” “言哥儿。”林立轩叫怀中人的名字,眼神温柔的看着他,“你认真听我说,林大哥不会娶别的女人,林大哥这辈子唯一的妻子只会是你。” “真的?”季言呆呆的问。 “当然是真的,骗你做什么。” 言哥儿蔫儿吧唧的精神瞬间恢复,可还没等他高兴,他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林大哥你不是要考状元吗?他们都说读书人要娶女人做妻子……”他不想林立轩受他人取笑。 “谁说读书人不能娶双儿做妻子,隔壁县的县令娶的就是双儿,他们县的人也没人说他什么……”再说你林大哥也没打算考科举,做个有田有地有庄园的小地主不好吗? “林大哥喜欢你,自然再不会有其他人。” “我也喜欢林大哥。”季言彻底放心了,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两边的小酒窝将主人雀跃欢呼的小心思暴露的一览无余。 “那……”言哥儿在林立轩耳边小小声地说道:“夫夫之间晚上的那啥事……” 总不能一直盖着被子纯睡觉呀!言哥儿好忧心。 第22章 拉磨 “夫夫之间晚上的那啥事……” “……”林立轩被噎了一下,低头看怀中人在昏暗光线下泛着水润光泽的双眼,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被清秀少年的耿直、直白与执着给吓到了…… 季言满头疑问,轻轻摇晃脑袋无声催促林立轩给出反应。 到底是做还是不做嘛? 回过神来的林立轩从少年纯洁的大眼睛中读出这句话,又是一阵默然。他果断将人按到在枕头上,行为略为粗暴,但给少年盖上被子的动作却是温柔至极,他转身走到桌前把蜡烛熄灭,就着纸糊破窗透出来的些许微光回到床上,挤进被子将言哥儿搂进怀里——这是他们自成亲那日后第一次如此的亲密,以前他们都是各睡各自的被窝,中间隔着条河汉分明的界线。 漆黑的环境中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言哥儿闭上眼睛,右手不自觉的抚上自己的衣带,静静地等待着对方接下来的动作。 谁知接下来等到的却不是他自以为的发展…… 林立轩将他搂进怀里,捏好各处被角,瓮声瓮气的说道:“睡觉!” 这……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言哥儿睁开眼睛,不安分地在林立轩怀中扭动挣扎,林立轩赶紧把人跟按住,右手在怀中小炸毛细瘦的腰线上摸了一把,这一摸就把小炸毛吓的顺毛了,言哥儿安安静静的不敢再乱动。 赶在言哥儿开口前,林立轩在他耳边调笑道:“看看我摸到了什么?一把咯人的骨头,等我的小夫郎长胖些,再来想那事吧!” 言哥儿捂住耳朵,敏感地挡住近距离喷过来的温热气息。“我已经长胖很多了。”上次遇见娘亲的时候,娘还特别提到说要他在林家要少吃些,一个双儿别像汉子似的猛吃海喝,她还说见着自己比在季家胖了一大圈…… 他的饭量天生就比别人大,他也不想的……另外,他的骨头真的咯人吗?还是林大哥更喜欢柔软的女人…… 而且,刚刚他称自己为“小夫郎”——在床上能面不改色向丈夫求欢的“不知羞”小双儿季言听到这个称呼却唰的脸红了。 林立轩用手指□□少年滚烫的腮帮肉,捏起来又松开,言哥儿敢怒不敢言,只能睁大眼睛饱含指责的瞪着始作俑者,林立轩又凑过去在他耳边说笑了几句,终于把迫不及待想爬床小双儿的那颗按捺不住的心给送回去了。 被这么一连串的打岔,言哥儿终于暂时放弃了自己的爬床计划,偃旗息鼓,等待来日再战。今天……他已经得到了林大哥的承认,林大哥说他不会再娶别人女人……而且,他说喜欢他…… 言哥儿忍不住又回味了一下方才林立轩说的话,最后闭上了眼睛,此时早就过了平日的就寝时间,只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季言睡着了。 黑暗中林立轩睁开眼睛,听着身边人平稳的呼吸声,他无声地叹了口气,最后在少年的额间留下一个轻轻的吻,被触碰的少年抖了抖,嘴巴砸吧嘴巴品味了一下,仿佛做着甜美的梦。 “娘说让我看着你不让你乱花钱……” 林立轩大惊,屏住呼吸细细看去,言哥儿面容安稳明显还在与周公会面,他吐出一口气,满头汗颜,也不知这小东西梦见了啥…… 面对少年直白的感情,林立轩倒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只是……言哥儿虽然已经年满十八,但他的身形跟一般的十五六岁少年没差,又因为不识字,没见过世面,那双纯洁无暇不染世事的眼睛就跟幽幽空谷中流淌而过的山泉溪水一样,实在是、实在是让他下不了手啊。 罢了罢了,怀中自投罗网的小猎物再多费心养一段时间吧。 清晨,天色-欲亮未亮,灰蒙蒙的光雾笼罩整片大地,将黄未黄的枝叶凝结一层薄薄的白霜,青草随风颤抖,一颗晶莹的露珠无声落入泥土之中,碧溪村农家惯常的早饭是隔夜的剩菜、新熬的白粥或刚蒸的馒头,白粥可能不能称之为粥,一般人家的白粥淅淅沥沥状若米汤,馒头当然不是香甜的白面馒头,而是偏黄干硬的粗面馒头。 以前,林家早饭以清粥咸菜为主,如今又加了碗豆浆和鸡蛋,豆浆是自产的,鸡蛋也是柴房里新近的老母鸡无私贡献的,家里新来了几只公鸡,也不知是兴奋还是为了争宠,赵立娘养的母鸡下蛋的频率增加了,把每天捡鸡蛋的赵立娘乐得喜笑颜开,提着一筐满满的深色鸡蛋,闲暇时特喜欢跟村里的农妇抱怨:“自家的母鸡又胡乱下蛋啦,这不,我今天竟然在香炉灰里摸出一个——这也太会找地方,哎……每天下这么多蛋,可费我找了。” 鸡蛋多了,就不再单是林立轩的特权了,赵立娘不是那铁公鸡般一毛不拔的人物,既有一份吃的,就绝不对家里人苛刻,言哥儿跟她每天也都有鸡蛋吃。 言哥儿刚吃了滚烫的水煮鸡蛋,急匆匆地跑去柴房牵驴拉磨,途中吓坏了两只正欲打鸣的小公鸡,一只老母鸡也被惊的跳上了木柴堆,林立轩在后面叫他慢点,刚吃了鸡蛋喝口水别噎着。 昨天刚领回家的小毛驴精神着呢,言哥儿牵着缰绳带它出来的时候,它简直是一脸高傲的神情,审视般的扫过路边的小公鸡和老母鸡,眼神里满是不屑一顾,不过,就算是再高岭之花的小毛炉,它也得拉磨。 言哥儿摸摸它的脊背,抚顺它的鬃毛,小毛驴顺从追随他的手指嗅了嗅,林立轩笑着走过来说道:“这驴子精神真好,没买错吧?” 言哥儿欢喜地点点头,赞同道:“林大哥真会挑,……这驴子,就是贵了点……” 别再纠结价格了,林立轩揉揉鼻头,所谓是驴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赶紧叫它提绳上磨。 饱满的黄豆浸泡在井水中过了一夜,吸足了水分的豆子一粒粒饱满而柔软,修长的手指将黄豆倾倒进石槽里,言哥儿将牵驴的麻绳绑在推手上,小毛驴纵是心比天高,也不得不低下头来辛勤拉磨。 终于不用亲手推磨了,林立轩在心里感叹道,畜力就是好,他勾唇一笑,转而去做其他事情了,言哥儿则守在驴子边看它扑哧扑哧拉磨,偶尔喂小毛驴几把黄豆吃。 言哥儿简直百看不厌地看着家里新买的小毛驴拉磨,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跟随小毛驴的身影,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地转,写了几笔字又打了一套拳的林立轩再来这边溜达的时候,言哥儿还是兴致勃勃地盯着驴子转。 言哥儿还真是喜欢动物,林立轩在心里笑道,看来驴子是真买对了。 再过一会儿,林立轩又来看的时候,觉得不对了,驴子工作了大半个时辰,精神是没开始的好,脚步也缓慢蹒跚起来,可言哥儿这副心疼怜惜的神情,也有点太过了吧,再仔细看看,这小模样简直是恨不得以身代之啊,这下可了得,林立轩赶紧走过去把人给拖走,别看了,是驴拉磨不是人拉磨。 双儿少年被拉走的时候,驴子还抬头看了他们一眼,林立轩也回视:买你回来,就是为了拉磨,解放和发展生产劳动力。 小毛驴只好低头继续干活。 自那晚夫夫交心后,有些改变如同春雨润物化无声一般融入他们之间的相处,关系更亲密一些,相处也似掺了糖一样渗出甜味,在林立轩看来,言哥儿似乎变得大胆了,居然会主动对他提出要求。 林立轩在画纸上信笔涂鸦时,季言见了居然凑上来主动要求他教他画画,林立轩对他的好学精神向来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自然是乐意教他画画的,被夸赞的言哥儿脸色绯红,跟林立轩学了几笔,深入满足对方好为人师的精神后,满脸羞涩献宝一般地捧出自己的画作给对方看。 言哥儿学写字一段时间了,拿毛笔的姿势炉火纯青,写出来的字也有模有样,就是这刚出炉的画嘛…… 林立轩笑着展开他的画作,低头看他的作品,白纸上画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家里的新人——小毛驴。 “画的不错。”林立轩将白纸合拢。 “真的吗?”言哥儿双眼亮晶晶,他没想到居然能被林立轩说不错,但他心里还存在疑问:“可我觉得画得一点都不像小毛驴……” 你也知道不像啊,林立轩好笑的看着他,如果不是“驴子”旁边的不明圆形疙瘩,他还真猜不出他的小夫郎画了啥,这驴子,腰圆膀粗画得跟猪一样。 瞧见林立轩憋笑,再愚钝言哥儿也知道他在糊弄自己了,如今也知羞的他赶忙把对方手里的白纸抢回来,林立轩一时不察还真被他抢回去了,季言把他的画作对折好,放入袖中的口袋,决定偷偷找个地方藏起来,毕竟是他的初次作品,怎么也不能弄丢了。 但绝对不会再让林大哥看了! 言哥儿的娘亲上次傍晚找过他后,就没有了下文,因为季家这几天发生了一件事。 第23章 开店 季家的事出在季言的亲哥哥季前身上,季前又被人打了。 打季前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宋巧儿。 季前生得好看,容貌俊朗,身材匀称高挑,是碧溪村鼎鼎有名的美男子,但他的好吃懒做、不学无术也是全水县附近几个村子里出名了的,更重要的是他还好色,上次就因为跟一个颇有姿色的已婚村妇不清不楚,最后□□暴露,挨了人家丈夫一顿毒打,腿脚落下毛病。季老大夫妇,也就是言哥儿的爹娘,为了治一治他这好色贪玩的毛病,特意为他娶了一名彪悍的妻子宋巧儿。 宋巧儿是猎户的女儿,从小杀鸡宰猪上山打猎,虽是一个芳龄十八的女子,可那个性,简直比农家汉子还要农家汉子,她长得也不能说丑,奈何满脸横肉、庞大腰圆,她一个人的身形能抵得上两个季前,若说季前像一棵迎风摇摆的弱柳,她就是那屹立不倒的巨松。 两个人是怎么看怎么不搭,季前特别嫌弃她的丑陋与粗犷。自她俩成亲之后,两人关系磕磕绊绊从没好过,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闹得季家不可开交,吵得季老大夫妇焦头烂额,但他们吵归吵,还真没动过手,因为啊——虽然季前不喜欢宋巧儿,但彪悍的宋巧儿却喜欢季前。 当初季家为季前招亲,也是宋家主动贴上来的。 宋巧儿生的彪悍,行事也如同男子般雷厉风行,但在那粗犷的外表下,她也偷偷怀有一颗小女儿家的心思,她就喜欢好看的美男子,她从来都没见过比季前还好看的男人。两年前,有次来碧溪村给人送猪肉,她瞧见了跟村里女孩打趣说笑的季前,那颗芳心,一瞬间就飞挂在季前身上收不回来,即使知道季前名声不好,既懒又好色,她也甘愿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季前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有这么俊俏的郎君做丈夫,宋巧儿简直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即使季前每天嫌弃她,与她吵闹,她也觉得季前无比的美好,就连季前那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在她眼里,也像她下山途中瞧见的狗尾巴花一样的风姿摇曳。 而他们为什么会动手?也是赶巧了,那天傍晚,季前一瘸一拐的在田埂上散步,瞧见田野边几个初来碧溪村探亲的妙龄女孩,那一颗躁动不已的心按捺不住了,主动上前去询问,人家女孩初来,也不知晓他的名声,见是一个俊俏的男子搭讪,红着脸扭捏地跟对方交谈。 季前哄女人的本事,那是祖师爷赏饭吃的,天生无师自通,几句话把女孩们逗得笑容满面,两颊绯红,一伙人聊的是热火朝天,正说到兴头上,就被扛着锄头正准备回家的宋巧儿给撞见了。 宋巧儿看不过眼,走过来讽刺了几句不中听的话,把女孩们吓的惊慌失色,她们可不知道这个俊俏男子是有妇之夫,季前也一脸难堪,觉得自己在外人面前失了他作为男人的面子。 娶这么个丑陋的妻子,平日在家里举止粗俗、令他难堪也就算了,如今在外人面前也让他丢份,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着几个女孩的面,季前对着宋巧儿一阵数落,什么长得比牛还壮,举止比猪还粗俗,人比驴子还愚笨之类的话接连出口,说到最后更是越来越难听,简直不堪入耳,宋巧儿本就是个冲动易怒的性子,吃了他这一阵数落,脑中充血,那只一巴掌能拍死只兔子的右手不受控制地挥了上去…… “爹娘在家哄着哥哥呢,嫂子也认错了。”雨哥儿于是说,林立轩在一旁喂他吃了一颗糖,糖是县城里买的,金黄的色泽是香甜的桂花糖。 屋外正是一场秋雨,来林家的雨哥儿衣裳大多湿了,季言找来自己的衣服给他披上,天冷风凉,若是一个不注意着风寒就不好了。雨哥儿端着碗缘有缺角的老旧瓷碗,小口小口喝他哥新煮的生姜水,姜水和嘴里的桂花糖融在舌尖,驱散了体内的寒气。 季言抖开旧衣服,一边给雨哥儿擦头发一边问道:“哥哥的伤严重吗?” 雨哥儿摇头:“大夫说不严重,敷点药就好,但是脸肿的很大,都能看到血丝了。”他伸出粉嫩的舌尖舔舔嘴唇,让嘴里的甜意散开。 哥哥虽然伤的不严重,却一直在家发脾气,不但骂嫂子宋巧儿,雨哥儿跟在他娘李月娥身边也被他哥逮着嫌弃,爹娘在哥嫂面前当和事佬,可哥哥就是闹着要休了嫂子,谁劝都不行,季选堂哥还在一旁煽风点火,说哥哥丢了他们读书人家的脸面,让他抬不起头了……后来还是奶奶出面,事情才得到平息。 他哥现在倒是不闹了,家里也一团糟,爹娘俱是焦头烂额,哪里还管得了其他事,雨哥儿还见娘亲偷偷抹眼泪。 “不过……哥哥的腿又受伤了。” “怎么了?”林立轩问道,他以为季前只是被打了一巴掌。 “哥被打后想抢嫂子手上的锄头,可那锄头重得很,哥抢过来后没站稳,摔下去时正好磕在了铁榔头上……” “……” “……” 那可真是恶人自有老天磨,林立轩默默在心里想。 知道了这件事,季前好歹是言哥儿的亲哥,林立轩就带着言哥儿去了一趟季家,探望季前的伤势,不巧的是,他们到季家时季前又闹起来了,季前的右脸肿的跟长了个瘤子一样,又紫又红又大,腿脚不方便躺在床上哪也去不了,他透过铜镜看到自己的脸,又是一阵谩骂抱怨,恼恨自己的爹娘狠心,竟然叫自己娶那么个恶毒媳妇。 李月娥忙着安慰亲儿子,季老大又不在家,也就没人关照他们俩,林立轩把带过来的跌打伤药留下后,拉着言哥儿回去。 走到季家院子,就见言哥儿的堂哥季压和季压的双儿夫郎赵青青在“窃窃私语”,一个满面红光跟身边的娇俏双儿保证自己老实勤快绝对不跟其他女人勾勾搭搭;一个柔情蜜意抚着腹部靠着自家汉子感慨自己嫁对了人…… 两人越说越大声,直惹的屋内有重物落地之声传来方才止息。 这都是些什么事啊!林立轩拉着自家双儿马不停蹄的走出季家大门,季家这瓶乱糟糟的浆糊,他可不想言哥儿参与进去。 就是可怜雨哥儿了……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小毛驴正式入住林家后,为他们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磨豆推磨不用人力了,去县里也不用搭村里的牛车,林立轩在县里找木工做了个车辕,他们家就是古代有车一族了,别说,骑着驴车还真别有一番风味。 小毛驴晃晃悠悠,夹道两旁飘叶飞絮,秋风送清凉,野菊明黄藏枯草,霜露浅浅闹秋虫,秋日的寒凉日益加重,县里行人熙来攘去却不见减少,更有不少挑两担瓜果的村民村妇自街头巷尾摆摊叫卖。 劳心又劳力的小毛驴每天苦哈哈不仅要拉人,还要拖动磨盘——也幸好他们家要磨豆子,每天过滤出来的豆渣,现今可不是进了小毛驴和家里鸡鸭的口中,言哥儿心疼小毛驴,时不时还给它“改善伙食”。 小毛驴被养的油光水滑,让林立轩看得惭愧不已,他劳心劳力养的言哥儿都没肥成这样跟秋蟹似的膏满蟹黄足,全家老小最精神气的可不是它? 在寒风萧瑟的秋日里,甜豆花没有咸豆花受欢迎了,红泥小火炉上隔水闷着黄白豆腐脑,客人需要时浇上酱汁,再散上青白的葱末,咸香柔软的豆花暖人脾胃。 随着秋意一点点加重,兜里钱袋子中的银两聚拢的越来越多,由古至今,卖吃食永远是最赚钱的买卖之一,有了本钱,林立轩打算在县里租赁一间店铺,也省得他与言哥儿来回奔波之苦。 “我听村里人说,县里的房子很贵的,租一个月好好几两银子呢。”言哥儿不敢想象,林大哥居然打算在县里开店,他没想过林立轩会一直做买卖下去,赵立娘说了,读书考科举才是正道,他以为他们赚的这些钱,是积攒下来明年供林立轩读书和买地用的。 赵立娘也是这么认为,“开啥店铺多费钱,据说一租就得租半年以上人家才答应,这一个月好几两银子的,我们那花得起?”好不容易挣点钱,可不能白白流出去。 第24章 租赁 林立轩可没打算考科举,对这个朝代的“四书五经”也没有半点兴趣,他虽有原主的些许记忆,要他去写“八股文”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在这种皇权大破天的社会,何苦去混官场。林立轩知道,赵立娘执着于让他考科举做状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林老头的关系,赵立娘她一个普通村妇,没那么大志向,她就想家里日子过得好些,能在村民面前装模作样惹人羡慕罢了,这种显摆的小心思,普通人都有。 林立轩当然没那么傻,现在就告诉赵立娘自己不去读书了,任何事情要达到目标都不能太着急。 他们靠古代流动摊贩卖豆花在碧溪村里虽然招人眼热,实际上每个月十两银子上下在县城里根本泛不起半点波澜。 林立轩打算在县城里租个铺子,早上卖馒头豆浆,日间卖各色花样豆制品等吃食,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把豆腐干、油豆腐、腐竹等食材宣传出去,最后主卖食材是最好的,等店铺经营积累资金后,就在碧溪村附近买山圈块地建果园,果园里再修个大庄园…… “娘,你放心吧,绝对亏不了。这么着,我只拿四两银子出来,其他的钱都让娘你收着,这样,就算我做生意亏本了,咱家也损失不大。”林立轩走迂回路线劝说赵立娘,而言哥儿,根本就不用劝,这种中立的友军随便说说他就能倒戈相向,还帮着林立轩一起劝说赵立娘。 言哥儿抱着箩筐点头不已:“是啊是啊,就让林大哥试试吧。”言哥儿虽然也心疼钱,毕竟四两银子对他们来说也是大半个月的进项了,但是林立轩尝试开店,言哥儿无条件支持。 好说歹说,赵立娘终于松口了,“那就开吧……不过,说好的,只四两银子哦。”她已经去问过了,县城里寻常的店铺一个月租金要三到四两,还要交上数目不少的押金,要是林立轩租得到房子,那自然就随他去了。 得到首肯的林立轩夫夫开始在全水县里找合适的店铺,其实早一段时间林立轩就已经打探过全水县正要出租的店铺,这几天就打算带着言哥儿去到实地选一选、挑一挑,而且,只有四两银子,还真不好租到合适的铺子。 一大早,他就带着言哥儿骑着驴车进县里,先去了松韵书坊一趟,他带了一摞新写的书稿,有事无事在林家的时候他就会撰写小说,如今他写的这几卷封神传奇,也不单单是对封神演义的改编,自从上次把书稿送到松韵书坊后,他在书坊里买了不少本朝本地的历史地理传记及传奇志怪小说,他一一翻阅,就地取材,将本地一些奇人异事的传奇故事一点点渗透在自己的书稿里。 此外,他在写书过程中还用了些许现代小说的技巧,情节高潮迭起波澜起伏,节奏分明引人入胜,当然,最重要的是让阅读的人能感受到“爽”,不过,林立轩也不敢写的太过分,适当就好,不要一次性挑战古代文人的心弦,毕竟能识字看书的都是有学识的人,太通俗会招人厌弃,本末倒置就不好了。 来到松韵书坊,正好林立轩熟悉的楚子航在那里,刚见着他对方就迎上来恭喜他封神传奇的第一卷 在印刷坊开始制作了,估计年底就能出来,“多谢你了,文乐。”文乐是楚子航的字。 楚子航憨厚的脸上发出爽朗的笑声:“不用谢不用谢,咦,这是你新写的稿子吗?快拿过来让我看看,沈夫人不在肯定要后悔死,她可想知道故事的后续发展了,前段时间,已经来追问好几遍了,就问碧溪村的林家秀才来过没,看来这几天我得抄一份给沈先生寄去。” “怎么了,沈先生不在?”松韵书坊的老板即是沈先生。 “沈先生的儿子在京城里做官,这不,快过年了,先生和夫人被接去京城一家人团聚了,年后才回来。” 这可有些难办了,林立轩本想着用这书稿换几两银子周转一下,奈何人家老板不在,银子的事还真不好说,第一本书能不能大卖还没着落呢,要人家继续掏钱,那可难咯。 即使再难开口,为了生计也要说,“不知可否能先预支三两银子……” 楚子航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也做不了主。” “可否通融一下?” “我……”楚子航是个老实本分的读书人,不合规矩的事他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林立轩也不好为难人家,得知不行也只好另找办法了。 “真是对不住了。”楚子航一脸歉意,随后又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纠结道:“如果林兄实在是需要钱,我这倒有三两银子……” “不用了……”林立轩说了一番感谢他的话,笑了笑拉着一旁的言哥儿离开了。 季言跟着林立轩走到街拐角,忍不住好奇的问:“为什么不要?” 林立轩停下来,笑着看他的小夫郎,“你看人家像是富裕的人吗?” 言哥儿头摇得像拨浪鼓,楚子航的衣服上还有补丁呢。 “所以啊,万一我们借了他的钱他未来几个月就得喝西北风怎么办?” 言哥儿不懂了:“喝西北风是什么意思?” 好吧,原谅乡下小哥儿不懂俗语,林立轩笑着逗言哥儿道:“就是没饭吃,挨饿,只能吹西北风,吃土。” 没饭吃?挨饿?吃土?这几个字就像铁锤一样重重砸在言哥儿心上,对于大胃王吃货来说,最可怕的词莫过于此。 自从尝到了饱的滋味,就再也受不了忍饥挨饿的日子。 见言哥儿一副受惊的模样,林立轩笑着牵起言哥儿的手,只是一触碰,便觉冰冷刺骨,林立轩皱眉道:“手这么凉,怎么不多穿些衣服。” “已经穿很多了,就是手有些凉。”言哥儿自己没觉得哪里不对,以往每年最冷的时候,他差不多也是穿这么多衣服了。 林立轩无奈的握住他的手,温热的手掌包裹住他冰凉的手,冰冷的手指猛地触到暖热的掌心,一时只觉得滚烫无比,言哥儿想缩回手,却又舍不得离开那温暖。 两人走到天桥附近,林立轩远远就瞧见了那卖字为生的黄远,他懒懒的趴在桌子上翻看一本书,他摊位的生意就跟北风呼啸卷起的砂砾一样的凄凉。 他们最开始的简陋豆花摊子能开起来还得感谢对方的帮助,不但借了板凳碗筷给他们,最初的那几天还帮他们照顾摊位,只是后来说怕影响他们生意,黄远就不去了,林立轩对这个模样普通的热心肠书生极有好感,走过去跟人打招呼,对方一见他,惊喜地从书册里回过神来大叫:“是你呀!” 黄远站起来挤眉弄眼的笑了笑,看了一眼林立轩,又瞥了一下他跟言哥儿牵着的手,一瞬只觉得吹过来的北风比之前更冷了,他笑着打趣道:“小嫂子也来了?” 被打趣的言哥儿脸红的跟方才林立轩握住他的手掌一样滚烫。 林立轩笑眯眯的,突然看向对方木桌上摆着的一堆写好了的信纸,黄远顺着他的目光,就跟被摸了尾巴的大猫一样跳起来,赶紧把那一堆纸藏起来。 “你在模仿我的字?”不是林立轩自恋,实在他的字太好认了,他有一些习惯,有些笔画会比较特殊,对方不但模仿他的字,就连他写字的习惯也一并学了去。 “嘿嘿嘿嘿。”厚脸皮的黄远不好意思地笑,没办法,他也不想的,但是林立轩的字就是招人喜欢,他学了对方的字后,生意红火多了,以前他写的字根本卖不出去,最多就几个不识字的找他写信罢了,谁知道,后来还真有人买了他写的字,哈哈哈,虽然也只卖出了两三回…… 林立轩不在意别人学他的字,他的毛笔字也是从小跟随外公学习的,外公的笔画习惯,他这个外孙也一并捡了去,看到黄远这似曾相识的字体,难免有些感慨。 言哥儿也是照着他的字体学的,为什么见着言哥儿的字就产生不了感慨?因为言哥儿写的字目前还只能说是“有模有样”和“方方正正”。 “哎,你们是在县里闲逛吗?” “不,我和言哥儿想租一家铺子开店。” 作者有话要说:十月十九号,也就是明天周四入V,当天下午会掉落三更,喜欢文的亲可以继续支持哦~ 蠢作者有本现耽娱乐圈预收文《古穿今啊古穿今》,感兴趣的亲可以关注下^-^ 第25章 虔诚(一更) 一听到林立轩这话, 黄远睁大眼睛, 双手合掌一拍, “正巧了, 我三姑妈家有间店铺正要出租。” 黄远口中说的三姑妈倒不是他真正的三姑妈, 他们有没有亲戚关系他不知道,对方跟他母亲认识,母亲说她是三姑妈他就这么叫了。 三姑妈姓朱,是个寡妇,据她自己说, 丈夫早死了, 她一个人带着十三岁的女儿过活, 三四十岁的妇人, 一身都是病, 三天两头这儿疼那儿疼, 不是左手抬不起来,就是腿脚走不了路,家里全是各种药材。她名下的这间铺子, 据说是过世丈夫留下的, 她们孤儿寡母,平时就靠给人做针线活维持生计。 一听林立轩要租店铺,还是侄儿黄远介绍过来的, 朱姑妈笑的可开心了,什么都没问,就答应要租给他们, “我丈夫啊,死得早,那边的家人亲戚早不来往了,这间铺子是他留给女儿的,我身体不利索,手水肿的厉害,稍微重一点的东西都拿不起来,远啊,你母亲前段时间让我跟她一起做衣服,我也拿了一些布料回去……不是我不愿意,实在是我的手受不了,真受不了啊,你看,我的左手肿成这样,稍微累一下,就疼得厉害,你要跟你娘讲清楚,真不是我不愿意,我很感谢她教我做衣服……” 黄远笑着点头答应:“好的,三姑妈,我肯定跟我娘讲清楚。” 朱姑妈笑的牙不见眼:“要说清楚说清楚。” “就是你要租我的铺子吗?哎呀,这一看就是个正经人物,是跟黄远那小子读书时认识的吗?看见你这模样我就放心了,那铺子是我丈夫留下来……我很爱惜的,如果不是远小子介绍过来,其他不三不四的人我才不会租出去。” 朱姑妈一边絮絮叨叨跟他们说着,一边领着他们去看房子,她家的铺子在两条街道交汇处,正是往来客旅摩肩接踵的地方,地段好,店铺也宽敞,朱姑妈拿出钥匙把门锁打开,一推开门,就有股闷热的气味从里面喷了出来,进去后,木板隔了风,人也暖和了,林立轩放开了言哥儿的手。 这店铺估计有个一年半载没人使用,久不居住的房子或多或少有股霉味儿。 “房间好大。”言哥儿感叹道,他也见过不少县里的店铺,刘姑妈的铺子算得上中等水平,铺子里的桌椅板凳和柜台干净整洁,表面上看不出一丝灰尘,据刘姑妈说,她时不时会来清理打扫。 林立轩扫视整间铺子,这个地方用来卖吃食那可真是太合适不过,地方不偏,店铺也大,桌椅板凳也放得下,店铺后面还连着一个房间,有排水沟,到时候可以在后面磨豆子做吃食了…… “租金嘛,因为你跟黄远是熟悉人,我就不收你押金了,我们穷人家过日子都不容易,大家要互相帮助,这铺子一个月租金不算高,四两银子就好。”面容慈祥的朱姑妈一脸诚恳的说道。 黄远冲着林立轩眨眨眼睛,用手肘推了他一下:“怎么样?地方不错吧,这个价钱也合适,四两银子去别处绝对租不到这么好的铺子。” 林立轩点点头:“是挺好的。”他打听过县里街铺的价格,这种地段这么大小的铺子,四两银子绝对是偏低了。 “是吧是吧,如果不是远小子带过来的,我瞧着你也面善,要是别人,六七两银子我都不租!” 正好四两银子,言哥儿雀跃极了,心说他跟林大哥真是太幸运了,刘姑妈人真好。在去县城的驴车上,言哥儿还担心他们租不到铺子,租不到铺子就算了,他最怕林大哥伤心。 “如果你们确定要租,等几天就可以搬进来,铺子里东西乱,你们要花时间收拾一下。”这铺子以前可能也是卖吃食的,墙边的柜子里摆了几叠碗筷,瓷碗和木筷上积了不少灰尘,打开柜子时味道有些难闻,刘姑妈打了个喷嚏。 “店里的这些碗筷桌椅你们可以随便用……” 黄远大摇大摆坐在一张椅子上:“那感情好,你们搬完东西就可以开张了。” “你姓林吧,我就叫你林小子,我是真爱惜这铺子啊,你看这桌面上没有半点灰尘就知道,你们使用的时候千万千万要小心,特别是桌子和柜台,我听我亡夫说过,都是顶顶好的木材做成的,千万不能糟蹋了,每天早晚都要用抹布沾水轻轻地擦拭一遍……” “还有这里,这里这块木板沾不了水,这种木料见了水容易潮,千万不能滴水上去,水珠都不行,要是不小心弄了水上去,一定要马上擦干……” “对了,还有件事,我也不是不相信你们,毕竟你是黄远带过来的,我哪能不相信你们啊,黄远的娘帮过我很多次……我就是想,你们开店的前几个月,我能不能过来看看啊,当然,我绝对不打扰你们做生意,我就来看看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咦,我想起来了,还有这里,我一定要提前跟你们说清楚,那个邻居啊……” …… “……”林立轩越听越无语,甚至有些想笑了,天上果然没有掉馅饼的事,条条框框这么多,就是免费让他用他都不想要,这大婶一听就是麻烦事多的,租了她的铺子平白惹一身腥。 言哥儿也是吓的不清,心有戚戚然地想:这不能用那不能动,四两银子租回来当菩萨一样供着吗? 朱姑妈还自顾自地说个没完,“……不成,你们要租铺子我们还得写个条儿,铺子里的东西要是损坏了……” 到这里,黄远都听不下去了,本来笑着的一张脸全没了半点笑意,他背地里给林立轩使了个眼色。 林立轩笑了笑说:“多谢大婶了,到底租不租我还得回去跟我娘商量商量。” 三人离开了朱姑妈的铺子,直到走出了大半条街,黄远才松了口气:“我的天,林兄弟对不住了,我真没想到三姑妈是这样的人……这哪里是租房子,简直就是请尊菩萨回来每天上香供着,幸好你没租,吓死我了。” 黄远一个劲儿的拍自己的胸脯顺气,声音拍的又大又响,好像遭受到很大的刺激似的,路过的行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他,那眼神,就像在看傻子一样。 走了这一遭,林立轩表示自己还真长见识了,天下之大,奇葩无奇不有。 那么当宝贝的样子,干嘛要出租?自己天天守着就好了。 不过,“我跟言哥儿受到惊吓也就算了,怎么你也是一副后怕不已的模样?” “我当然害怕啊。”黄远一脸的难以形容:“她之前跟我娘说,要把店铺给我用……”他这么懒的人,要他每天虔诚擦桌子这不是要他的命啊,柜台上,稍微重一点都东西都不能放,有棱角的也不能放…… “……” “……” 三个人互看一眼,都是一脸不可言说的表情。 为了表示歉意,黄远说要陪着他们一起找合适的店铺,可惜找来找去,跑了大半个全水县,不是位置太偏,就是价格不合适,“刚刚那老板真小气,就他那铺子,也好意思说一个铜板都不能少,唉,你要是银子再多点就好了……” 言哥儿担心:“要是租不到怎么办?” 林立轩捏他的脸:“放心,总会有法子的。”要是今天遇不上合适的,那就回去另想方法赚些钱。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他们还是找到了一间合适的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六十身体还很健朗的老大爷,老大爷姓钟,巧的是跟言哥儿关系还不错,大爷牙口不好,经常来他们摊贩买豆花吃,言哥儿见他是常客,年纪又大,每次都给他多装一些。 善心结善缘,无巧不成书。 钟大爷的店铺不大,跟朱姑妈铺子比,估计只有后者的一半,店铺跟钟大爷的岁数一样老旧,木门两旁的柱子上,新旧不一的对联撕了一茬又一茬,屋内也不宽敞,言哥儿把双手展开站在门口,就能挡住整个门面。 也够用了,林立轩对着铺子点点头。 钟大爷说不要他们的押金,每个月租金三两,林立轩当场立了字据,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店铺就归他们用了,铺子通风良好,许久不用积了不少灰尘,借了钟大爷的扫把,林立轩三人简单地将店铺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清理半晌,差不多就到正午了,林立轩请黄远吃了午饭,午饭过后,三人在店铺里休息,黄远暗搓搓的请林立轩给他多写几幅字,好让他照着学,他还特意钦点了几篇文章,要求就按这么写。 黄远帮他们忙活了大半天,不就是写书法嘛,林立轩当然笑着答应了,他说写多少张就多少张,言哥儿也跟在旁边拿毛笔学,林立轩写字,他就在旁边磨墨,墨水黑润而色浓,墨香萦绕在他们身旁。 午后,黄远心满意足地拿着纸笔离开,林立轩与言哥儿将新租的铺子打扫一阵,整好东西关上门预备回去跟赵立娘说今年租铺子的事。 言哥儿本以为他们会直接回去,谁知半道被林立轩拉进一家布庄。 第26章 布庄(二更) 他们进了杜记布庄, 布庄外面看不大, 走进去地方却很宽敞, 满目琳琅的布料分门别类的堆叠在搭起的木架上, 绛青两色的绸缎自屋顶木椽向四周扩散展开, 棉布、绸缎、丝绢应有尽有,东边的墙角上还垂叠着各色流苏。 言哥儿惴惴不安,拉着林立轩的衣角:“林大哥,我们进来干嘛?娘没说要买棉布……” “给你买衣服。”林立轩摸摸他的头,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把言哥儿吓着了。 “给我?啊……”言哥儿一时反应不过来, 想清楚他话里的意思后忙不迭的拒绝道:“不用不用, 我不需要。”在言哥儿的世界里, 从来没有过买衣服的概念, 他也从来没有穿过崭新的衣物。 每年季家也会买些棉布, 可新做好的衣服都是穿在堂哥们身上, 而其他人,自然是旧衣服拆下来缝缝改改,他是这样, 他娘是这样, 雨哥儿也是这样。 林立轩用力抓住他的手腕,阻止言哥儿转身离开的动作,他把人牢牢的圈在身边, 一本正经地警告他:“站着,不要乱动。” 言哥儿最怕他露出严厉的面色,老老实实站着不动, 林立轩见他不挣扎了,才展露笑容语调轻松的哄他:“乖,你来我们家这么久了,还没给你添过新衣裳,要是别人知道了,会说我虐待你的……” “你才没有虐待我哩。”他都快被养成猪了,哪还能说得上是“虐待”,照言哥儿看来,村里人估计都在后面说他是懒媳妇了……最开始带过来的衣裳言哥儿前几天试过,都快不合身了,言哥儿很沮丧,他觉得自己屁股也胖了一大圈,虽然现在看起来还好,万一继续胖下去,那可怎么办。 居安而思危,这是林立轩前几天才教他的,言哥儿现学现卖,他现在就在为自己的身材“思危”。 林立轩被他委屈的小语气逗笑了。 林立轩一旦决定了的事就容不得别人拒绝,他招呼老板娘领他们看衣服,言哥儿以为林立轩只是打算买棉布回去自家做,谁知道他竟然指了件成衣让他去试,布庄除了卖布以外,老板娘还是裁缝,做了好些成衣在店里售卖。 言哥儿拿着衣服不敢动,林立轩催他去换,一旁徐娘半老身着红装打扮艳丽的老板娘也在一旁促狭道:“小夫郎快去啊,你看你夫君对你多好,眼光也好,这靛青色的适合你。” 言哥儿红着脸,拿着衣服步履轻巧走向店后的深灰色的帘子,他拉上帘子时,目光从林立轩和老板娘脸上一扫而过,又突然在他们身后看见堂哥季选一闪而过的身影。 季选堂哥,是的,他也在县里读书的。 杜飞白从店里的侧门出去,季选等其他几个好友等在街边,“我出来了。” 季选脸上满是谄媚的笑容,如果言哥儿能在当场,绝对会惊叹家里不可一世的堂哥居然会露出这么讨好一般的笑容。 “今日我们去哪里逛逛啊?”季选问。 “去碧波湖吧?”有一人提议道。 “天啦,这么冷的天还去水边玩,兄弟你也太有兴致了。”季选夸张道。 “哎哎哎,我跟你们说啊,前几天我可在碧波湖边瞧见了一个美人……”那人挤眉弄眼说的暧昧极了。 “美人?” “是啊是啊,不知道是哪个富人家的大家闺秀,不如一起去看看,说不定大伙儿能有一场‘艳遇’。” “咱们带上纸笔在湖边吟诗作对怎么样?” “这主意不错,指不定还能让美人倾倒在我们的才情中……” “……” 众人你一言我一言,就把今日的游玩地定下来了。 “你们去吧,我今日要去书坊看书。”杜飞白看着他们,脸上写满歉意。 都在兴头上却被人泼了盆冷水,季选皱眉:“你今年都考上秀才了,还那么努力干嘛?” “就是就是。” “明年再努力读书当大官吧。”季选一向信奉:春天不是读书日,夏日炎炎正好眠,秋高气爽出去跑,想要读书等明年。 杜飞白摇摇头,他可不愿意跟他们一起游手好闲,尤其是季选,书读的不好,旁门左道却钻研的厉害。 言哥儿换好衣服从内间出来,他左手扯着衣服,左看看,右看看,觉得浑身太不对劲了。 林立轩走到他身边,眼中的神色满意极了,“衣服很适合你,来,转个圈。” 言哥儿脑袋晕乎乎被他牵引着原地转了个圈,脸蛋涨得通红,好似涂了一层上好的胭脂。 言哥儿本就生得好看,他们一家三兄弟面容都随了母亲李月娥。曾经穿老旧灰扑扑衣裳的言哥儿,外人也觉得他样貌极佳,如今换上颜色艳丽的新衣裳,那更是清秀过人。 在林立轩看来,换上新衣服的言哥儿就跟在泥潭里打过滚被主人拎出来清洗后显出原本毛色的小猫咪,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了,眉间哥儿独有的朱砂痣比往日更红艳,不施粉黛的双颊在清幽的光线下宛如凝脂。 言哥儿被看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两边小酒窝偷偷的跑出来招摇,生怕别人不知道主人在强忍住脸上的笑意。 面前的双儿眼角眉梢悄然间多了一丝媚意,看得林立轩心头一动。 林立轩跟老板娘说要了这套衣服,老板娘笑着应了,言哥儿想把衣服换下,林立轩让他不用换了,直接穿这套回家,老板娘见言哥儿生的漂亮,还帮他梳了一个精巧的双儿发髻,送了支朴素的木钗,临走之前,林立轩还买了两匹布,颜色俱是言哥儿挑的,一匹绛色,一匹月牙白。 至此,带出来的四两银子,差不多都交代完毕了。 对此言哥儿很懊恼,他觉得他的夫君有毛病,对方手上好像有多少银子就一定要花出去,绝对不让它们在自己的钱袋里多待一刻。 总是存不了钱要如何是好? 季言既开心又苦恼。 他们回去时先去城门口取了驴车,驴车颠簸颠簸向着碧溪村归去,小毛驴见着言哥儿很兴奋,言哥儿拿了根萝卜喂它,以前言哥儿喂驴总是大大咧咧的,这一次却小心翼翼时时刻刻注意着自己的衣裳别被食物的残渣溅到,林立轩见此还臊了他一回。 “怎么了?跟你的小伙伴产生距离了?” “……”言哥儿第一次恨不得捶他一脸。 季言坐姿端正的盘坐在驴车上,林立轩则不然,他早就跟碧溪村的村民学坏了,仰躺在板车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那模样,嘴里再叼根草,简直跟村里放牛的二大爷无甚差别。 驴车颠颠簸簸晃地人摇摇欲睡,林立轩有一搭没一搭跟言哥儿聊天,一会儿笑言哥儿换了身衣服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变得扭扭捏捏;一会儿又哄他说布庄老板娘帮他梳发髻时,自己偷偷在一旁学了一手,以后在家亲手帮他绾发。 言哥儿时而羞窘,时而恼怒,时而欢喜,一时间,脸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全都轮转了一遍。 “林大哥,你今早为什么叫楚子航文乐,他不是姓楚,名子航吗?” “唔,那是读书人的表字……” “那你有字吗?” 还真有,上辈子外公给起的,“有啊,景知。” “那……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林立轩闭上眼睛,语气轻轻地道:“可以啊,不过——” “不过什么?”言哥儿心下忐忑不已。 “不过……”林立轩故意说得很慢很慢,嘴角勾起深深的笑容:“私下里,你叫我夫君、相公之类的我可能会更高兴……” “……” 小毛驴的尾巴甩了一圈又一圈,林立轩说着说着渐渐躺在车上睡着了,两人累了一天,又是找房子又是打扫卫生,临走了又买了衣服,着实够呛,林立轩精神不济,言哥儿却激动的没有丝毫睡意。 他给林立轩披上了旧衣服,免得他着凉,低下头,就见着对方俊朗的面容,此时睡着了的林立轩面容沉静而安详,一点都没有方才取笑他时的令人懊恼,他看着心里欢喜极了,他觉着对方就像他故事里的齐天大圣,拥有着七十二变,幼稚的时候,简直跟六岁的孩童一般;严厉的时候,却跟像父亲一样…… …… 换上了新衣服,总归是令人高兴的,言哥儿的手不经意地捏起鬓边的一缕黑发,回想林立轩在布庄里见着时他惊艳的表情,既羞涩又开心,自那夜过后,他们虽然没有发生进一步的关系,但言哥儿却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蜜罐里的小老鼠…… 每天过的又甜又酸…… 酸?大概是自己的舌头出现问题了吧,言哥儿忍不住笑出声。 “怎么,还在一个人臭美呢?” 第27章 模具(三更) 言哥儿一愣, 再回神就看见林立轩含笑望着自己的双眼, 林立轩撑着坐起身来, 简单活动了下筋骨, 他看了会天色, 已是黄昏时分,红日西垂,林立轩没想到居然这么晚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这么晚从县城里回来。 今天在县城里耗了一整天,再加上临近冬日, 本来天色就暗的快, 言哥儿又害怕林立轩睡不安稳, 特意让小毛炉慢些走, 小毛炉越走脚步越悠闲, 它本来就爱偷懒——走走停停不亦乐乎, 言哥儿一直在出神,没人督促它,也难怪他们回来时到了这个时辰。 沿途空悠悠的悄静无声, 林立轩回望, 层层叠叠的树林掩映在落日最后的红光里,光影闪闪烁烁炫耀在随风摇摆的枯枝黄叶间,遥望天空, 能看见一个浅浅的清冷玉盘。 言哥儿的身形也不明显了,整个人像笼罩着一层橘红色的光晕,显得皮肤细腻如瓷, 林立轩在心头感叹:果然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种将暗未暗光线明灭的时分最容易叫人产生一种暧昧的情愫,林立轩想,他跟言哥儿还从来没在黄昏时分出来约会过。 或者说是幽会…… 内心的小情调平地起波澜,临近碧溪村了,林立轩让小毛驴停下,拉着言哥儿下车往密林幽暗处走。 “林大哥,要去哪儿,小毛驴不管了吗?”言哥儿被推搡着走,神色慌张又窘迫。 “不管了,就让他待在那吃草吧,放心,它跑不了的。”林立轩笑的像偷了腥的猫,看的言哥儿害怕。 我我我……“我们回去吧,娘会担心的。”林大哥这样,让他觉得陌生。 林立轩笑眯眯,大灰狼骗小孩似的说:“别怕,我们偶尔晚回去一次,娘不会担心的。” “去哪儿啊……”言哥儿简直要哭出声,林大哥要把他卖了吗?小双儿不值钱的…… “去哪儿?你猜。” 猜不着。 林立轩把人拽着,直拖到一棵树下,树边长有几丛茂密的矮小灌木,地方隐蔽而清幽,林立轩轻轻把人推到树下,面上装出恶霸的口吻:“让我看看是哪家的小夫郎,这么晚了还不归家……” 救命,林大哥疯了。 “你之前不是说——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你想叫我的字,叫啊。” “或者唤我夫君、相公,你自己随便选一个吧。” 言哥儿闭上眼睛,紧张的不能自己,声音颤颤巍巍:“景……景知……” 林立轩双目温柔地看着眼前的小双儿,可怜见的,头都快缩到衣领里了,活像只蔫哒哒的小鸵鸟。 林立轩勾唇一笑,把人搂进怀里,温柔的圈住他,两人的额头轻轻碰撞,林立轩微斜脑袋,吻住了对方的嘴唇,如同侵略者一般占据对方的领地,言哥儿眼睛更是不敢睁开了,对方温热的鼻息扑在自己的鼻翼,痒痒的。 言哥儿本能地张开嘴唇,欲擒故纵地放任对方的长舌扫过敏感的舌底,林立轩本打算给对方一个浪漫而短暂的吻,谁晓得他的小双儿既纯情又大胆,最开始的呆愣过后,他竟然用灵巧的小舌主动追逐自己交缠缱绻。 良久,他们才分开。 彼此的呼吸急促而颤抖,林立轩眼中的温柔快要溢出来,他用手指轻轻抹去对方唇角的银丝,刚想开口说什么,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不远处,好像……有人? 这种时候了,谁还会来这? 此处并非碧溪村去县城的必经之路,林立轩跟村里那牛车的主人不大对付,有驴车后是走另一条小路绕一段回去的,平日里除了他们两,鲜少会有村民来这,就算有,也是在白天,天色渐晚,寻常人都归家吃饭了。 “那是你堂嫂?” 言哥儿闻言迷迷茫茫的看过去,远处林地里走着的好像还真是他堂嫂——赵青青,堂哥季压的双儿夫郎。 夜色还没全黑,虽然隔得远,依稀还能辨认出对方的形貌。 赵青青是个相貌清秀的小双儿,据他娘说,他嫁进季家后已经怀有身孕了,他一个孕夫,怎么一个人来这里,万一磕着碰着那可怎么是好,他堂哥呢?言哥儿再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实是赵青青,他身上的衣服跟上次回季家是在院子里见到的一样,还是同一件。 他来这边做什么,林立轩跟言哥儿站在坡上,又有灌木挡着,他们能看到对方,对方却很难看到他们。 他们看着对方脚步匆匆地跟一个突然窜出来的陌生的男子交换了东西,两人没说几句话,赵青青又急匆匆地转身赶回碧溪村。 那个陌生的男子,林立轩和言哥儿都不认识,确信不是碧溪村的人,那定是赵青青出嫁前认得的了…… 林立轩眼中浮现出疑惑,正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戴冠”,对方一个成了亲的双儿为何要趁傍晚时分跟一个陌生男子见面…… 两人面面相觑,林立轩实在没想到,自己突然生起的小情调,还能撞见这一遭,瞬间什么暧昧旖旎的小心思都没了。 等林立轩跟言哥儿回到林家,果不其然被赵立娘臭骂了一顿,赵立娘本想着他们只去县里租个铺子,就算没租到正午也该回来了,正午没回来,天黑时分也应该回来了,她早就把晚饭给做好了,鸡鸭也喂好了,瞧着天色,就等这小夫夫两回家,等了大半天都不见人回来的影子,心里没着没落的。 左等右等见不着人,门槛都快被赵立娘踏烂了,最怕他们半路出事,赵立娘是越想越害怕,当时有多害怕,现在骂的就有多凶,林立轩和言哥儿忙着应付暴怒的赵立娘,方才在坡上看到那一幕的怀疑都淡忘了。 他们一边挨着骂,一边不吭一声的吃完赵立娘给他们新热上的饭菜,林立轩闷头闷脑的吃着,心里却想着还是言哥儿做的饭菜好吃,言哥儿也闷头闷脑的吃着,他实在是饿坏了,方才在外面还不觉得,回来一闻到饭菜的香味真是恨不得流口水。 两人都没把回来时一路的遭遇告诉赵立娘,只说在县城里好辛苦才找到了一间合适的铺子,铺子的东家是个善良慈祥的老大爷,因为给店铺清洁打扫一时忘了时间才这时回来,他们还把租铺子时遇见的朱姑妈当成个趣事说给了赵立娘听。 夜晚,两人躺在床上,首先想的都是那个旖旎的吻,皮肤相贴却不说话,任空气中弥漫一股淡淡的温暖。之前,两人是两床被子分开盖,如今,被子交叠在一起,就如他们肢体交缠一样紧密。 言哥儿还是忍不住的提起: “堂嫂跟那个男人是什么关系呢?” 他也不是懵懵懂懂的小双儿了,他已成年出嫁,亲哥哥是个农家出生却一副花花肠子的浪荡子,今天这一幕,难免不让人怀疑…… “睡吧,先别想了。”林立轩睡眼朦胧把手搭在对方的小肚子上,彼此沉沉的睡着了。 租到了铺子,他们开始忙着筹备店铺开张事宜,钟大爷的铺子里空空荡荡,什么都要自己添至,赵立娘就不跟着他们一样去县里瞎折腾了,家里的一堆鸡鸭还需要她来照理,赵立娘把那一群小崽子喂养的极好,膘肥体壮的,就等到时能卖个好价钱。林立轩则跟老鼠搬家一样,将需要的东西一点点搬进去,该添置的添置,慢慢的,铺子也有了锥形。 这个铺子,林立轩最初的计划是打算早上卖点馒头包子之类的面点和豆浆,白天卖水豆腐、豆干、油豆腐等豆制品,后来又寻思是不是有些单调,块状豆腐做起来可比做豆花程序要麻烦多了,要用板子压成型,豆干油豆腐之类的就更麻烦,且豆制品又不好保存,豆腐放水里能保存个两三天,但毕竟不新鲜,天天这么弄,可把人累得够呛。 何必拘泥于豆制品。 要丰富一下种类才行,还能卖什么呢?林立轩联想到天边的圆月,这边的神话可没有嫦娥奔月的故事,月饼自然也不存在,他倒是可以把月饼做成一种寻常的糕点拿来售卖,广式月饼、冰皮月饼他都会做,他前世所在的那个城市,差不多家家户户都会做月饼,也对,本来就没有太大的难度,每年中秋各地各社区又都搞各种的自制手工月饼活动,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 林立轩跟县城里的老木工定制的一批做月饼等糕点的小模具,花样是他自己画的,圆形的,花形的,玉兔形的……想到什么就画什么,他的画技虽不精湛,但画模具还是像模像样怪好看的,木工师父也夸模型好。 模具拿到手后,林立轩尝试着做了一下。 即使成为理论上的巨人,他做出来的月饼还真不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的……第三更_(:з」∠)_ 第28章 浑水 林立轩第一次尝试的是冰皮月饼, 冰皮月饼不需要烘烤, 在古代这种条件下, 做起来相对简单。 小巧玲珑的月饼外表轮廓如他手中的木质模具一般, 波浪围成的圆形, 中央是一朵盛开的桃花,精巧秀美,老木工雕刻的模具好看,印出来的花型也好看,只不过, 林立轩做出来的这个月饼, 豆蓉馅与外边的糯米皮混合在一起了, 本来应该是乳白的冰皮月饼看起来却脏脏的, 花型边缘也歪歪扭扭不成型, 活像是被老鼠偷吃了一口。 糯米粉的粘度还需要调配一下, 捏在手上软的厉害,林立轩拿着自己亲手制作的月饼咬了一口,出乎意料的, 味道还不错, 糯米皮香甜水润,红豆蓉甜而不腻,不过, 毕竟是冰皮月饼,若是低温冷冻表皮会更好吃。 丑是丑了点,好歹味道不错, 那也算成功了。 当然,味道的成功还得归功于言哥儿。糯米皮和豆蓉馅全靠他亲手调配,林立轩只提供思路,若是他亲自制作,估计现在吃到嘴中要不就是甜到齁得慌的食物界黑暗料理,要不就是寡淡到死留下一嘴豆腥儿味的糕块。 有些人的厨艺天赋是天生的,心中天生就有一杆秤,做这道菜,需要放多少盐,使多少料,心里门儿清,根本不用去估量,随手一撒,就击中了“适当”一词;而有些人,就算照着菜谱,精量细算苛责至极的调配,制成的饭菜,也差强人意。 冰皮冰皮,还是需要冰镇一下,等两天去买些硝石,利用硝石制冰做成简易古代小冰箱也能凑活凑合。 正当林立轩思索之际,言哥儿已经乐不思蜀印出了好几个模样精致的小月饼,四五个莹白的小月饼被他巧手摆在洁白椭圆瓷盘上,滑嫩的外皮,清甜的香气,单只一瞧就令人食指大动。言哥儿从小到大,还从没见过这般精致可爱的吃食。 言哥儿打小见到的零食,不是晒干的果脯,就是干硬的甜饼。粗制的农家甜饼,即使又干又硬,在他眼中,也是顶好的吃食了,六七岁时,奶奶生辰,母亲藏了半个糖饼偷偷塞给他的画面他如今还记得…… “言哥儿你做的真好看。”林立轩内心有点悄咪咪的嫉妒,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费尽心力去做成一件事情,谁知还没来得及把成果高声炫耀,却发现身边人将事情做得更好。 被夸奖的言哥儿羞涩地笑得眉眼弯弯,两个熟悉的小酒窝羞答答地出来跟熟悉的人打招呼,也不知怎得,季言突然大起胆子,竟捏起了一块月饼喂给林立轩吃。 他的眼睛亮闪闪满是期待,拿月饼的手沾上了不少糯米粉,平添了一层朦胧。 林立轩挑挑眉,直视对方的双眼,缓慢地偏过头在月饼上一咬,他故意咬在边缘,靠近言哥儿手指的位置,光明正大的舔了对方一下。 手指被对方柔软的唇瓣扫过,仿佛猫爪子在心头挠了一把,言哥儿脸不由自主发红,不知怎得,他想逃离窘境,不想继续喂对方月饼,心慌意乱下竟把剩下的月饼自个儿吃了,还舔了舔嘴边的残粉。 无意识的撩最要命,林立轩甘拜下风。 “我……我拿去给娘尝尝……” “嗯,去吧,对了,给雨哥儿留几个吧。” “好……” 言哥儿把做好的月饼拿去给赵立娘看,瞧着这些玲珑秀气的小月饼,这也太好看了,叫人忍不下心去破坏,“我还是不吃了,怪好看的,这咋下得了嘴啊。” 言哥儿笑,“娘,你尝一个吧。” “好吧,那我就吃这个最丑的。”赵立娘在瓷盘上指了指。 言哥儿憋笑:“那是林大哥做的。”季言故意放上去做对比的,言哥儿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言哥儿,内心早已刮起了“攀比之风”。 “难怪。”赵立娘笑出声,她儿子有几斤几两她还是知道的,“那我就尝尝轩儿做的。” “味道还不错。”赵立娘年纪大了,不爱吃太甜的东西,但这个又软又香甜的月饼她倒是喜欢的紧,尝了一个后那双“贼手”辣手摧花的继续伸向下一个——这时倒没半点“怜香惜玉”之情。 吃完后,赵立娘拍拍手,“你们弄完后记得去洗把脸,瞧这一脑门的□□……” 除了做月饼外,林立轩跟言哥儿还尝试做了其他吃食,什么花卷、灌汤小笼包、酿豆腐、汤圆……把赵立娘吃的是大快朵颐,“你们两怎么了,咋有怎么多吃食点子,我在县城里都没见过。” 林立轩默默把功劳抛给言哥儿:“是言哥儿手艺好。”确实是言哥儿手艺好,他就教言哥儿一个基本的做花卷方式,谁知人家还能举一反三包出花样来,大抵是见了林立轩定制的精美月饼模具,再加上自己也学了不久画画,有了一定审美,季言还真跟开了窍似的,做出来的吃食一个赛一个精巧漂亮。 言哥儿配合地互吹:“是林大哥点子多……” “也不知道县城里面的人喜不喜欢……”赵立娘还是有些担心。 十一月初六,林立轩计划铺子在初七开张。 整个铺子已焕然一新,林立轩租下铺子后,赵立娘到底是心疼儿子,又给了他几两银子装修店铺,林立轩先找人做了招牌,如今,林记食肆四个大字匾额悬挂在店铺上方,还没开张,一块红布将匾额盖住。 店铺里面也让木工师傅帮忙改装了一下,还特意订做了一个别致的组合柜台,柜台呈倒转的7字形,靠近外面的那方中间做了两个镂空,到时可以放下炉子和蒸笼,柜台上摆放着一排排正正方方的小格子,是将来用作放吃食的,柜台旋转处,安置了一个简易的木制圆形展台,可将装放点心的碟子摆在上面,就如枝繁叶茂的树一样,既漂亮又好看。 另一边的墙上,林立轩叫木工师傅做了一块长方形木板钉在上面,在木板下面摆上板凳,用以充当桌椅。 一些能存放几天的吃食也早已备好放在后方,就等着明天开张,林立轩再一次检查了整个铺子,确认所有东西都预备齐了,他转过身,看见依旧闷闷不乐的言哥儿,“言哥儿,你怎么了?” 明天店铺就要开张了,却是一副有心事的模样,真是奇怪。 “我……”言哥儿有些犹豫,但终究还是说了,“我还是把那天见到堂嫂的事……跟我娘说了。” “……结果呢。”林立轩不用问,看见言哥儿这模样也能猜得到。 “……” 结果自然是不好的结果,言哥儿反而被他娘李月娥教育了一顿。 “你说你见到青青大晚上跟一个陌生男人幽会?这怎么可能,他是个好孩子我是知道的……你这种话可不能乱讲,破坏人家的声誉,他都怀孕了,大晚上还跑出去跟谁见面啊?这种话说出去谁信?” “你这孩子,娘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你怎么知道那就是你堂嫂,万一天色不好你看错了呢,还有,天都快黑了,你自己干嘛跑到那黑树林里晃悠,你发现你堂嫂的行为奇怪,娘还觉得你跟儿婿奇怪呢?你们两不回家跑那去干啥?” “完了吗?”林立轩问。 “……”言哥儿越说越委屈,“没有,娘还猜测……” “你跟林秀才是不是知道前段时间是你二婶撺掇我去跟你们要豆花方子,娘是一时脑昏了才被你二婶说动了,后来回家跟你爹一说,还被你爹说了一顿了,他说你们有个赚钱的法子不容易,叫我们不要去瞎掺和,娘后来不是没问你们了吗?” “你不要记恨你二婶一家才说出这样的话,别冤枉了人青青啊,他是个好孩子,嫁进来后特别乖巧特别勤快,你奶奶也特别满意他……” …… 林立轩也无语了,“你说你娘认为我们记恨你二婶一家,才编造了那样的话去冤枉你堂嫂?” 他家“岳母”也太高看言哥儿了吧,就他家宝贝这本事,哪有说谎的潜质。 言哥儿委屈地点点头。 “我们是不是可能看错了……” “……” 他家小双儿果然被他娘洗脑了,都开始怀疑自己了,“看错了也好没看错也罢,你已经把你看到的东西说给你娘听了,信不信随她,就算后来真出了事——也不怪你。” 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好说,他们虽然看到了,但也说不好是什么状况,并且也没有证据,他跟言哥儿毕竟是外人,空口说对方的家事,也怪不得别人不信。不过,季家可真大脸,先不说他跟言哥儿是否记恨他二婶,就算他们真记恨人家,也不耻用这种方法报复。 照他看来,季家就是一个烂摊子,他跟言哥儿还是少蹚这趟浑水。 第29章 开张 言哥儿继续点点头:“林大哥, 你说的对。” 虽然在李月娥那受了些委屈, 但言哥儿的心却变踏实了, 他先前忐忑憋得慌, 整天纠结到底说还是不说, 说吧又怕他们看走眼误会了堂嫂,不说又真怕那赵青青背着堂哥另有私情,如今把看到的事情告诉了娘,该怎么处理就看对方了。 “看你眼眶红的厉害,该不会要掉金豆子了?”林立轩左手摸摸他的头, 右手拇指轻轻抚过他眼角。 言哥儿本来独自一人在那郁闷, 当时还不觉得什么, 方才被林立轩关心询问, 忍不住把事情一股脑说了出来, 更兼各种情绪翻上心头, 心里委屈地紧,他吸吸鼻子,难为情道:“才没有。” “好了好了, 别再想你堂哥家的破事了, 如果你堂嫂真给你哥带绿帽,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 有二就有三,不被我们撞见也会被其他人撞见的……”一想起这件事,林立轩也郁闷, 好容易跟言哥儿约会一场,居然还能撞见另一对男女。 “嗯。” “来过来跟我一起看看店里还缺什么。” 十一月初七,林记食肆开张,林立轩点燃了一串红炮仗,在噼里啪啦的响声中揭开了匾额上的红布。 他们一家三口早早就来到了县城。店铺一开张,吸引了不少目光促足,当然,主要吸引人的还是林立轩在柱子边贴着的一张白纸,上面毛笔字方方正正写着四个大字“买一送一”,下面的那个“一”字,还被单单用红笔圈了出来。 简单的四个字认识的人不少,没多久,就有人上来询问了,你这真的是买一送一?林立轩笑着跟他们解释:“本店今日开张,的确是买一送一,只要在小店购买一样东西,就免费赠送一碗豆浆。” 有些人听了他解释后败兴离开,他们还以为能有多大便宜可赚,谁知才送一碗豆浆,没达到自己期待,纷纷觉得店家小气;而有些人倒觉得人家新店开张,凑个热闹也好,买个吃食免费喝碗豆浆也是极好的。 食肆里主要卖花卷、饺子、小笼包,豆腐花和汤圆,这些东西胜在精巧,别处少有,言哥儿手艺好,门面上的东西都做足了。 “来一笼小笼包吧!” “我要两个花卷。” 有些是豆花摊铺的熟人,知道他们开店,上来就喊:“来一碗豆花,不要葱。” 当然也有些人注意到摆在柜台上乳白盈透的冰皮月饼和一些其他小巧玲珑的糕点,例如红豆糕之类的,“这是什么,模样怪好看的?” “哦,那是月饼。”林立轩笑着答道,初来异世摆摊卖小菜连买卖叫唤都不好意思的他如今已经可以心无芥蒂地跟顾客们侃大山。 “月饼,名字有什么来历吗?” “来历啊?”林立轩眼睛扫过一众客人,“当然有,这月饼,有个月字,自然是跟天边的月亮有关系,你看这圆圆如玉盘的模样,不正像那十五的月亮吗?……”满嘴跑火车讲故事可是林立轩的强项,平日里自己编撰小说,又给雨哥儿言哥儿讲故事,他早已积累了无数经验,就算现在拉他去做说书先生,他亦能胜任。 林立轩指着那月饼,从后裔射日说到不死神药,从不死药讲到嫦娥奔月,情节讲的是跌宕起伏,九转曲折,把一排吃瓜群众说得一愣一愣的,八九个人围在店铺里面洗耳恭听,这阵势看的路人好奇心百起,乃至又围了一群人过来。 就连先前觉得店家小气的路人也被吸引了回来。 把故事讲完,林立轩端着碗豆浆喝一口润润嗓子,正好赵立娘把刚做好的水豆腐给摆上来,林立轩见现在形势大好,赶紧做宣传,拉着还未散的群众说起了那水嫩莹白的柔软豆腐,买回去如何做吃食,什么小葱拌豆腐、麻婆豆腐、鲫鱼豆腐……各种做法介绍并绘声绘色形容那味道有多么美味,把一干听众说的是口水直流三千尺,没饿的都给他说饿了,赶紧掏出钱袋,在铺子里买些吃食祭奠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言哥儿在后面揉着面团做吃食,一脸笑容听林立轩胡吹海吹。 一天下来,三个人忙的是马不停蹄、人仰马翻,林立轩嗓子都给说哑了,嘴边长了好几个燎泡,等夜晚回到村里,三个人把今天赚的银子一数,刨去成本,居然赚了三两多快四两银子,差不多第一天就把租金给挣回来了。 把赵立娘给喜的,她本来以为卖豆花每天挣几百文已经够多了,没想到居然还能有这么多,“这城里人也太有钱了……” “……”林立轩想开口说些什么,奈何一开口却说不出话来,言哥儿赶紧把新煮好的下火茶递给他,待他喝完茶后给他嘴边的小水泡上药,“疼,轻些……” 林立轩知道今天能赚这么多只是偶然,不过仗着新鲜和刚开张路人凑热闹的缘故,再加上一个有钱人,买了他们一篮子月饼。以后能赚多少,还不好说…… 不过,今天算得上开门红。 接下来几天果然没有第一天生意热闹,但也并不惨淡,来买豆腐的人多了不少,尝了水豆腐做的菜肴,不少人喜欢上这个味道,尤其是煮鱼时,总爱搭块豆腐回去,家里有老人或者牙口不好的也爱来买回去做菜吃。 来买花卷的人也不少,特别是附近码头的工人,有些工人寻常就习惯买几个馒头充当午饭,一个花卷比馒头贵不了多少,放冷了也比馒头软,味咸且有葱有肉,买多了老板还送豆浆,极其适合这些每天汗流浃背的工人。 虽然比不上第一天,但每天也有个把两个银子进账,就是从早上忙活到晚上,把人累得见床就睡,林立轩寻思这样下去不行,必须在县里请个帮工,不然生意好了,把人累坏就得不偿失了。 县里认识的诸如黄远、楚子航等知道他开店过来庆祝帮忙过,以前跟着他学过识字的雨哥儿小伙伴田阳也过来忙活过,林立轩给了他二十文钱一天,但他也深知自己不能用童工,听田阳说,他寡母正想办法赚钱,明年春送他去学堂读书。 招人是件紧急事,林立轩打算找一个住在县里的帮忙看店,可这人该怎么招?县里的人他又不熟悉,人品不好麻烦事多的他可不想要,为了招人一事,林立轩纠结了好几天。 租给他们店铺的钟大爷听说他们要找帮工后,热心地推荐了一个人,“那是我邻居,我看着那孩子长大……秋哥儿是个手脚麻利的,绝不偷奸耍滑。” 钟大爷介绍的人名叫陈秋,认识的人都叫他秋哥儿,父母早亡,跟奶奶祖孙二人相依为命,钟大爷对他赞不绝口,说他是个老实的,林立轩一时找不到人,就决定要秋哥儿来试试。 “钟大爷,您明天叫秋哥儿来我们店里试试,要是他做得好,我们也满意,就长期做下去,要是……那就算了。” 钟大爷笑着捋了捋胡须,“好……好,我等会就去跟他说,让他明早在店门口等你们。” 翌日,林立轩跟言哥儿见到了钟大爷介绍过来的帮工,远远就看见个背影等在店铺前,虎背熊腰的,从后面看像个壮汉,如果不是知道今早会有个人等着他们,还以为是打手来寻仇的…… 这秋哥儿不是据说是个双儿吗?在林立轩印象中,双儿大部分是高高瘦瘦小小的…… 林立轩跟言哥儿互相看了看,难道是秋哥儿的兄弟过来? 他们走上前去,透着晨光发现对方还真是一个双儿。秋哥儿皮肤黝黑,身强体壮骨骼壮硕,穿一身灰扑短袄,光看身形就能透过衣服看到那一块块健壮的肌肉,他的面容坚毅如同刀削,嘴唇很薄,眼睛似狼般深邃,如果不是他眉心那颗黑红色的孕痣,外表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双儿。 是个型男、酷哥般的双儿…… 林立轩后来听钟大爷说那秋哥儿原本在港口搬货物,混在男人堆里卖力气活,钟大爷和他奶奶都劝他一个双儿不要那么拼,才把他介绍到林立轩店里。 秋哥儿的力气很大! 店铺后面的那个大磨盘,秋哥儿一个人就能轻轻松松抬起来。 言哥儿惊呼:“秋哥儿力气好大!”要知道那个磨盘,他跟林大哥两个人才能勉强抬动。 林立轩:“……”雾草。 秋哥儿非常勤快! 自从秋哥儿来了后,言哥儿和林立轩的担子一下子减轻了许多,秋哥儿一个人简直能顶两个人,不,三个人,甚至秋哥儿跟林立轩说,以后拉磨可以不需要用小毛驴,让驴子休息一会,他来就好了…… 言哥儿:“……不不,还是让小毛驴来……” 林立轩果断和他签了长约,一天五十文,这么好的人才绝对不能错过。 秋哥儿确实很勤快老实,不过,自他来以后,林立轩却产生了一种淡淡的危机感,看见秋哥儿和言哥儿一起和面,总觉得有点不爽,他只好在心里催眠自己“他们两个都是双儿,他们两个都是双儿……”,后来见言哥儿满心满眼都是自己,暗骂自己想多了,度过了最开始的不适应期。 言哥儿跟秋哥儿才不知道林立轩的心理路程,他们成了“好闺蜜”。 “弟夫,这就是你的不对,你在县里开店需要帮工,怎么不找我们兄弟,偏偏要招个外人……” 第30章 模仿 林立轩抬眼望去, 店门口站着季言二叔季有金和二婶刘玉凤的两个儿子, 季树和季压, 他们两一个笑的一脸暧昧, 一个面无表情跟在自己的亲哥后面, 方才说话的是季树。 季树是个心思活络的,像他亲娘刘玉凤,见风使舵鬼点子多得很,跟憨厚种地的弟弟季压完全不同,早年独自一人来县城里闯荡, 有一把子力气活, 开始在码头上搬运货物, 后来靠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在码头谋了份工作, 娶了走街串巷的货郎家女儿, 自此在县城里落了根脚。 前儿个在码头, 听到工友说起那个在码头搬货物的“汉子”双儿,这个双儿陈秋在他们那还挺出名的,一个双儿混在一堆汉子里也不知羞, 没有半点双儿样, 是大家伙茶余饭后的闲谈。据说秋哥儿近几日去一家吃食点做帮工了,那家新开的吃食店在他们工人中怪出名的,季树好奇一问, 居然是堂弟和弟夫的店。 “堂哥……”言哥儿咬咬嘴唇,拿毛巾擦了擦手,走到林立轩身边站定, 言哥儿跟这两个堂哥的关系并不好,季压他还熟悉些,季树在他还小的时候就去县里混了,这么多年来,言哥儿没跟他说过几句话。 “言哥儿嫁人后出落得越来越漂亮,堂哥都快认不出了……” 言哥儿以为对方是来问关于赵青青的事,他有些不安地看了林立轩一眼,林立轩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安慰地拍了拍。 林立轩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两位堂哥好。” “弟夫好。” “前几天店铺新开张,忙活的人手不够,我和言哥儿有意招人来帮忙,也不知道两位堂哥居然有意做此事,如果知道堂哥要来,我们就不请他人了,可如今已经叫了秋哥儿,立了字据,签了长约……” 季树搓搓手,一脸笑容,那一双眼睛,滑溜溜地盯着整个林记食肆转:“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弟夫啊,你们这店一天能挣多少钱。” “小本生意,勉强度日。”赚多少钱,怎么能告诉你呢。 季树啧了一声,明显不相信林立轩的话:“怎么可能,看这人来人往的,一天能挣不少银子吧,我估摸着一天能有个二三两银子……” 林立轩笑眯眯的看着他,比了个不可能的手势:“大哥您真会说笑,二三两银子有那么好挣吗?刨去成本,能有个四五百文就不错了,还要算上一个月的租金……” 言哥儿看看两位堂哥,又转过头看看林立轩,怎么和他想象的不对?堂哥们怎么不问堂嫂的事,反而……反而一直在说店铺…… 季树明里暗里跟林立轩打探吃食铺子的事,林立轩被问得不厌其烦,尖牙利嘴有啥说啥口中所有的意思就是请对方离开,季压都被说的面红耳燥拉着大哥的手想离开,而季树却还能一脸笑容地应对林立轩的不客气。 最后,林立轩借着铺子要打烊关门,才把两个不速之客送走,如果这两不是言哥儿的堂哥,又有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他早就撕破脸皮撸起袖子打骂人了。 “他们怎么不问堂嫂的事?”言哥儿奇了怪了。 “谁知道呢?就是来膈应人的。”摆在柜台上的月饼被捏走了两块,豆腐也被顺走了些,地上还满是他们嗑的瓜子壳,店里的茶瓜子是赵立娘炒的,林立轩提议可以用茶来炒瓜子,赵立娘试着炒了一锅瓜子,放在店里极受人欢迎,有些客人就爱来买盘瓜子,叫碗茶来消遣唠嗑。 看这“杯盘狼藉”的模样,不就是来恶心人的吗? 言哥儿拿着扫把来扫瓜子壳,扫了会儿,突然瓮声瓮气的说道:“以后再来,不让他们进店里了。” 林立轩看他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突然笑了,“那不是你堂哥吗?” 言哥儿认真道:“我不喜欢他们,林大哥,我们不要跟他们来往……” “好……”林立轩笑道:“以后他们再来,就用扁担赶出去。” 几天后,林立轩终于知道季树那天是过来干什么的了,就是来打探消息的,他们今天听来买吃食的客人说,县城另一头也开了一家和他们林记食肆差不多的铺子,卖的吃食仿照他们家,铺子的格局摆设也仿照他们家的,店主还说是他们家的亲戚…… 还有人来问是不是他们林记食肆开分店了…… 呵呵,林立轩拿着“季家食肆”出品的花卷,一脸的不可言说,人“季家食肆”卖的东西全比他们“林家食肆”便宜一个铜板,开店当天,也学着他们送豆浆,靠着价格差与新鲜,还真吸引了不少人前去凑热闹。 “太过分了,这两混小子太过分了!”赵立娘怒不可遏,她就知道季家没一个好东西,当初真是被猪油蒙了心,才和季家结亲,摊上这伙亲戚,可真叫人不消停,她给林立轩定亲时,就想着季言是个好孩子,林立轩又傻了,他们孤儿寡母也没什么好图的……如今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糟心亲戚就出来恶心人了…… “娘,对不起……”季言红了眼,低下头弄捏衣角。 “言哥儿乖,娘不是说你。”赵立娘拉起他的手,把人按在怀里安慰,言哥儿嫁进来这几个月,她早就把人当亲生儿子,刚来时还摆了几天新媳妇下马威,后来看人又勤快又乖巧懂事听话,对她的话更是听一不二,亲儿子有时候还逆着她呢,两相对比,哪里还硬得起心肠摆臭脸,心啊肝的叫着言哥儿,再说,言哥儿嫁到他们家,就是林家人了。 “那要怎么办才好?” “哼哼,别担心。”林立轩咬了一口花卷,就这模样这口感这用料,贼心黑了,是个人都能吃的出来,“估摸着他们自己就能把自己玩完。” 永远不要把顾客当傻子,新鲜劲过去了,以后能不能吸引人去购买,还得靠商品的质量。 林立轩听朋友说起过一个故事:有个学校门口开了一家武大郎烧饼店,最开始那两天,店铺外面围的人山人海,都想尝尝这新开的烧饼店做出来的烧饼味道怎么样,把人店家开心的呀,去晚了都不屑卖给你,结果到了第三天,店门口门可罗雀,根本没人来买烧饼,不到一个月,店铺就倒闭了。 经得起考验才能长久。 “我就说嘛……你看这生意太火爆了,季压,你数数,足足有二两银子呢,这一天就有二两银子,一个月那不就得有六十两,赚大发了,别说亲哥不照顾你,你别在家里种田了,来县城跟哥嫂一起干。”季树一边数着钱,一边大咧咧的跟自己弟弟及媳妇儿吴新儿说话。 吴新儿也搭嘴劝他:“就是就是,瞧你大哥对你多好,等几天把青青也带过来吧……” “诶,好,谢谢大哥大嫂。”季压憨厚笑。 季树拉着自己媳妇:“面就陈年老面儿,黄豆反正就要打成豆浆,也别买多好的豆子,猪肉嘛,等屠夫快歇摊再去买,能便宜好几文呢。” “知道知道……”她跟丈夫互换了个眼神,吴新儿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家女儿,如何偷奸耍滑省钱抠钱她最懂了。 她跟季树“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除了最开始那两天林记食肆的生意受了影响,后来,来店里的客人反而比先前更多了,县城里另一头的居民也知道这里有一家食肆,卖的吃食好吃,季树的店,变向给他们打了正面广告。 当然,主要也归功于林立轩这几天在店里用三寸不烂之舌不留余地跟人说明自家吃食与那家的区别,我们的用料怎么怎么样、面得和上好几次、泡好的新鲜黄豆拿出来给人看,我们用的猪肉是最新鲜的猪肉,不信可以问街头的刘屠夫…… 吴新儿站在店铺门口,这……这都快到正午了,怎么还没有一个人来买她家的东西……做好的一大堆包子馒头,卖不出可怎么办…… “怎么没人来买啊?我去叫码头的工友过来……”季树也着急,怎么才两天顾客就不见了呢 “树啊,今天卖不完的怎么办?” “……留着明天继续卖吧……” 酒香还怕巷子深,在林立轩的自卖自夸下,他们铺子的客流越来越多了…… “林老板,果然还是你家的好,那家的豆浆,一股子豆腥味,难喝死了……” “就是就是,那个颜色也不对……” “那家的花卷也超难吃……肉都馊了吧,隔夜地都拿来卖,黑心。” “知道了你们这家,我就不去那家了……” 他们家的豆浆可是用饱满漂亮的黄豆磨的,放的糖也不是粗制的糙黄糖,是另外蒸发过滤出来的白方块糖,为了让点心做的精致好看,林立轩可是不留余地的改进用料。 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真的多谢谢他们这两位堂哥给他们打广告了…… 只是,林立轩作为胜利者还没开心几天,就被赵立娘逮着骂。 第31章 思甜 将近年末, 赵立娘好吃好喝伺候了几个月, 养得膘肥体壮的鸡鸭终于成功出笼了, 家里的柴房早已容纳不了这群鸡飞狗跳的小东西。赵立娘养鸡养鸭还真有一手, 买了多少只小鸡小鸭, 现在家里就存活了几只,不但没有灾病,还个个养得神气十足,特别是那几只鸡冠艳红的小公鸡,不, 应该是大公鸡了。 看他们家小毛驴的样子就知道了, 面对那几只公鸡, 认怂了。 赵立娘数着鸡鸭的个头, 除去过年家里留着吃的, 还能卖出去几只, 能挣多少钱,数一数,也是一笔不小的进账, 她跟言哥儿说过几天可以拉到县城里去发卖, 赵立娘手上抓着只大公鸡的翅膀:“看这公鸡的个头,长得多好啊!” “娘,您养的真好。”言哥儿接过赵立娘手上的公鸡, 掂了掂,分量极重,大公鸡尖叫着挣扎逃开, 可惜翅膀被人提住了,无奈发出低吼,锋利的尖喙左右转动,露出三角形的红嫩舌头,整只鸡看起来品相极好。 “等过年,天天给你炖鸡汤喝。”赵立娘捏着那只大公鸡,把它丢回鸡群中,大公鸡打了个趔趄站定,精神十足的四处觅食勾搭母鸡去了。 林立轩摸了摸鼻子,赞同道:“娘说得对,言哥儿确实要好好补补身体……” 赵立娘眼珠子一转,把话头转向林立轩:“你们两都得补身子,你看看你,前几天还闹风寒,把言哥儿吓的……言哥儿也要多吃点,长点肉。”说完,那双眼睛在言哥儿的屁股上打量了片刻。 把言哥儿的身子养好,就等着抱孙子咯,现今他们家境况不错,生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都养得起。 言哥儿被他们两看得不好意思红了脸。 赵立娘笑的一脸慈祥,勾着手指在心里估摸:“瞧瞧,脸红了,等几天算算吃食铺子的进项,去城里把鸡鸭卖了,咱们就去备年货……明年啊……” “明年修新房子……”林立轩接口道。 “修新房不急,等言哥儿怀上大胖小子再说,明年啊,主要还是你,家里宽裕了,你计划计划,明年春天收拾书本去县书院读书吧,读书才是正事儿,吃食铺子的事情你别操心了,有言哥儿在,再加上一个顶好几个的秋哥儿,你放心好了,从明天起,你别去铺子……” “我看铺子生意挺好的,有你没你差不多……你就安安心心在家里看书吧。”赵立娘说的是眉飞色舞,她儿子十七岁考上秀才,可是村里有名的大才子呢,他儿子那么聪明,做生意开店也厉害,读书就更厉害了,等几年参加乡试,定能考个举人回来…… 林立轩脸色越来越黑,赵立娘还惦记着他去考科举呢,居然还能说出她跟言哥儿两个养家,他则安安心心去读书的话,他不干,他本身就不愿意考科举,也做不出来让夫郎母亲去谋生计,自己读书偷闲的事,“娘,我早就说了,我不考科举。” 林立轩决定好好跟赵立娘说清楚这件事。 赵立娘急了:“那怎么成,爹娘辛辛苦苦送你读了十几年书,哪能说不读就不读了……况且轩儿这般聪颖,用不了几年就能考上举人,到时候,我们林家就出举人老爷了,我去到地下,也对得起你爹……” 林立轩轻笑一声:“举人有那么好考吗?娘,别想这事儿,咱们一家好好过日子得了,现在……”范进中举这课文他学过,来到这里也见过五六十还是童生的老书生,古代人读书是个无底洞,没有好的条件背景与天赋,往上爬更是难难难。 林立轩对现在的田园生活很满意,抬头是青山,低头是绿水,整日写写字,做做吃食,赶明儿再跟言哥儿养些瓜果草蔬,活得自由自在不亦乐乎,何必摊那种苦差事;他前生倒是个工作狂,整日围着项目报表开会等各种事情转,在谈判桌上勾心斗角唇枪舌战,最后得了胃癌死的一干二净,他可不想再次重复以前忙碌无聊的生活。 赵立娘紧缩眉头,面上的皱纹越来越明显,她打断林立轩的话:“那怎么成!别的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家轩儿肯定考得上……” “轩儿,你放心,娘相信你,娘跟言哥儿都相信你……” “万一两年三年……十年二十年都考不上呢?” “那怎么可能,轩儿,你只要努力……”赵立娘对自己的孩子,总有着无限的自信。 “……” 母子两人开始冷战,言哥儿夹在中间左右不是人,林立轩围着赵立娘好说歹说挖空所有心思不留余地的劝说赵立娘,用严格的论点论据论证去分析“不考科举”的好处,奈何赵立娘就是柴米油盐都不进,每次林立轩以为对方面色动摇要被说动时,他娘转眼面色一板,一口咬定:“必须得去!” “娘,你看你养的鸡鸭多好,咱们明年多养一些,在屋外边圈块地,搭个草棚,建几层鸡窝,围上一圈篱笆……” “鸡鸭娘要养,读书你也必须得去读。” “……”林立轩无奈了。 “林老头啊,你要是还活着多好,你来看看我们的轩儿,他不听我的话……咱们夫妻两,从小到大省吃俭用辛辛苦苦送他去读书,可是他呢……咱就想有个孩子光宗耀祖……” “村里人都说我们夫妻俩傻,送孩子读书干啥?咱们乡下人认识几个字就不错了……可是我们的轩儿,年纪轻轻考上秀才,成为我们碧溪村唯一的一个秀才,给咱长脸啊……” “……” 被困在屋里不能去县城的林立轩无可奈何跟着言哥儿去山上捡柴火,他捂上耳朵,背上背篓,和言哥儿一起去附近的山上,虽是冬天,碧溪村附近的几座山依旧绿色不减,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地上枯枝败叶铺成,言哥儿和林立轩就拾一些枯枝扔进背篓里。 “终于可以出来放风了。”林立轩插着腰,迎着北风望天感叹,天色灰蓝灰蓝的,像是衣裳洗白褪了一层颜色,有点老旧的味道。 言哥儿捡起一根细长的枯枝,拍去上面的泥巴,扔进自己的背篓:“林大哥,你真不去读书啦?” 林立轩挑挑眉,拾起一块老树根:“怎么?你想让我去。” 言哥儿挠了挠耳边的发丝,风有些大:“娘想让你去……” “你呢?”林立轩想听言哥儿的意思。 “不知道。”他觉得林立轩跟赵立娘说的都有道理,他也不知道该偏向谁,林大哥不想读书考科举,本来就不能逼他,可是娘说辛辛苦苦读了十几年书,哪能说放弃就放弃…… 林立轩捡话本里面的情节逗他:“若我真的考上举人,中了状元,到那时皇帝大臣要把女儿双儿许配给我,万一我嫌贫爱富成了陈世美,你是不是要像那秦香莲一样独自一人进京……”林立轩越说,把自己给逗笑了…… “啊?”言哥儿不懂,什么陈世美秦香莲的,那是谁? 说了半天对方听不懂最气人了:“啊什么啊,意思就是——我不要你了。” “……”言哥儿委屈了,你读书就读书,干嘛还不要我啊? “……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不要谁都不能不要咱言哥儿,来,我们继续捡柴火。” “你不要我我也会一直跟着你,抱着你的手臂让你怎么都甩不掉……” 林立轩奇了,他没想到一向懂事乖巧的言哥儿还能说出这样话,“好啊,到时我就在手上串根绳子,把言哥儿挂在上面,去哪都带着……” 言哥儿对碧溪村附近的几个山头都很熟悉,指南说北道:“等到明年春天,下了几场春雨,山里就会冒出很多很多竹笋,对了还有蘑菇,我们可以一起上山捡蘑菇,蘑菇汤可好喝了……” “以前春天我都跟雨哥儿来挖竹笋,我娘做的干竹笋特别好吃。” “那你学到你娘的手艺没?” “嗯嗯。”言哥儿一脸骄傲的点头,“明年做给你吃。” 林立轩捡了根长棍子在地上扫来扫去,他在一个边角落里看到了一小丛紫色的花,紫白十字菱形相间的花,林立轩不认识,问言哥儿,言哥儿也不认识,他蹲下来看这几朵小花,百无聊赖用手拔旁边的另一棵灌木,一个用力,在花旁边拔出了一串……花生? 这干扁的模样,是花生吗? 风越来越大,季前伸出双手吐出一口气搓了搓手掌,好容易才摆脱宋巧儿那个肥婆出来透透风,走在田边的山道上,季前越想越难过,去年他还是碧溪村里未婚的美男子,出去闲逛总有女孩子追着他看,而如今,连狗都嫌弃他。 季前叹了口气,他只能站在这曾经跟村里小美人温存过的偏僻角落里“忆苦思甜”、“抚今追昔”。 突然一阵脚步沙沙声从附近传来,季前偏过头来一看,怎么是他? 第32章 价格 赵青青?这么冷的天他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季前探出一个头, 眼珠子直溜溜看着赵青青走过去的背影, 他可没有多此一举叫住他, 而是好奇地跟在赵青青后面,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 总干偷鸡摸狗事儿的季前最有经验了,他觉得赵青青身上肯定有秘密。 山上的风呼呼的吹,时不时有几片干硬的叶子承受不了风力,无奈地坠落为地上的泥土添砖盖瓦,风吹得两边耳朵僵硬冰冷, 隐隐约约似乎有隆隆隆的轰鸣声回荡在耳畔。 季前偷偷摸摸地跟在赵青青后面, 只见对方越走越隐蔽, 奇怪, 他又不是在碧溪村长大的, 怎么对附近的山那么熟悉?季前心里升起一股猜测, 他是做惯这档子事儿的,以己度人,那自然是…… 直到见着他跟一个陌生汉子私会, 两人动作之亲密, 关系一定不简单,哈哈哈,季前顿时乐了, 身边料峭寒冷的西风顿时感觉不到了,一瞬间只觉得春暖花开…… 季前俊俏的脸上只差笑开了花,还得憋住不能笑出声, 简直太难忍了,他就知道他没猜错,堂弟媳妇绝对跟别人有□□,他就知道,这等模样不错的小双儿怎么会看上季压那个傻瓜蛋子。在家时,这个双儿还会跟他抛眉弄眼的,这种心思多样的双儿,啧啧,只怕他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是季压的吧…… 看见别人比他更惨他就开心了,堵塞在心里的郁结一瞬间消失了,他家宋巧儿就算再丑再粗鲁但至少没给他带绿帽,反而心心念念地都是他,他季前模样俊俏,从小到大就惹得一堆双儿女孩喜欢,他季压算什么,也好意思在他面前炫耀? 他季前的福气就是比季压好,想起前段时间季压那王八羔子在他面前说的那些话,今天简直是大翻身。 哼,就季压那个愚蠢的榆木疙瘩也好意思在他面前炫耀,“前哥,虽然我季压没有你生得好看,也没有其他几个哥哥弟弟聪明,但我为人老实,看吧,我娶到了青青,老人不是有句话这么说来着,傻人有傻福,我就是那个有傻福的人,青青对我多好,脾气又好又勤快,还为我补衣服……” “我看堂哥你就好好跟巧儿嫂子踏实过日子吧,虽然嫂子胖是胖了点,那胳膊都能比得上你大腿了,洗衣做饭都不会……你说怎么会有女人长这样呢?是不是因为我们在村里,见识少,我家青青就不这样……” 原本在季家没有半点存在感的季压,自从娶了赵青青后,就好像平白长了个头,嘴巴也能说会道了,看见倒霉瘸腿的季前,自以为比他“高人一等”,天天拿夫妻恩爱一事刺激季前,季前早已恨得他牙痒痒。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在我面前秀恩爱,看你还敢不敢在我面前大谈为夫之道,季前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他回头再看了一眼那对幽会的男女,决定给他们腾点地方,让这对小情人多折腾折腾,抬脚正准备离开,谁知后面却传来—— “阿成,我们私奔吧!”赵青青看着那个男人的眼睛,定定的说道。 那个叫做阿成的男子听到他的话愣了半晌,显出为难的样子,“这……青青,我喜欢你,上次奶奶下葬也多亏了你……可是……” 柳成也就是阿成,和赵青青青梅竹马,奈何家里实在是穷,还有一个年过八十体弱多病的奶奶,赵家极其不愿自家双儿跟一个住茅草棚,有上顿没下顿的男子在一起,但阿成长得英俊,把赵青青当宝贝一样疼爱,赵青青说东他不敢往西,赵青青说西他不敢往东,赵青青就喜欢他顺从自己的样子,两人之间早就什么事情都做过了,事迹败露后,赵家急匆匆把赵青青嫁了出去。 因为这件事,柳成的奶奶被气病,不久过世了,柳成穷得连口棺材都买不起,还是已经嫁去季家的赵青青支援了他一把…… “青青,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我什么都听你的……可是,你已经嫁给季压了,我们这么做,真的好吗?再说你都怀有身孕……” “我实在是受不了季压。”最开始嫁给季压的时候,赵青青认了,觉得自己命就是这样,可那季压,又丑又愚笨还大男子主义,整天要赵青青在季家所有人面前表现的事事以他为准,他说什么,赵青青就必须做什么,还特别爱表演,恨不得把他们夫夫恩爱一事宣扬地整个碧溪村都知道,每次说还特别强调是他赵青青眼光独特,一眼相中了季压,还宁愿不要礼金不顾一切也要嫁给他。 切,多大脸!逮着个人都要说这些,赵青青面上有多笑眯眯背地就有多恶心。 前段时间,说要跟着哥哥做生意,还说一个月能赚几十两银子,把赵青青哄的心花怒放,他想人蠢没关系,有钱就好,可结果呢?还不是灰溜溜的跑回来,他赵青青怎么那么倒霉,嫁给这么个窝囊的男人,和季压比,他宁愿选择阿成。 至少阿成事事以他为主。 “难道你就忍心我们的孩子认别的男人做父亲?你是不知道,那个季压有多窝囊,他娶我的钱,还是他堂哥家出的,你知道他们季家有多乱,居然要把我的孩子过继给季前那个游手好闲的臭瘸子……” “季前?” “就是他,跟一个成了亲的女人勾勾搭搭结果被对方丈夫打断腿的那个,据大夫说他好像不能人道,根本算不上个男人,也生不出孩子,所以就要把弟弟的孩子过继给他……” “这……可是我们私奔,去哪?也没有钱……” “别担心,我知道季奶奶存钱的地方在哪,我跟你说……” 前脚抬起正准备走的季前,听到这些话,只觉得五雷轰顶。 林立轩跟言哥儿溜出去后,季家只剩下一个气闷到极点的赵立娘,她对着那群亲手养大活蹦乱跳的鸡鸭,心里直堵着一口气怎么都发泄不出来,那两个混账孩子,赵立娘在心里骂林立轩,顺带把言哥儿也骂进去了。 赵立娘一赌气,决定自己去城里把家里的鸡和鸭卖了,免得对着心烦,她赶着驴车来到县城,秋哥儿正在店里忙碌着,跟秋哥儿简单地打了个招呼,独自坐在椅子上生闷气,她就是想不通,为什么她家孩子不愿意去读书了,明明在家里的时候还捧着个书本写写画画,这么转瞬间,一切就不一样了。 即使赵立娘不主动叫卖,旁人看到她身边那两笼膘肥体壮的公鸡和公鸭,好些个人上来问赵立娘怎么卖,赵立娘虽然是来买卖牲畜的,但她实在半点心思也无,不愿跟人家讲价,也没兴趣贱卖自己的心血。 十八文一斤,不二价。 “这价格怎么这么贵?”一个戴头巾的中年妇女问了价,咋舌不已,寻常的鸡鸭不过是十文钱一斤,这都快两倍了,一只公鸡算它四到五斤,买一只那岂不是要将近一百文,她决定再去市场上瞧瞧。 就是这么贵,爱要不要。 “能便宜一些吗?十五文一斤,买两只。” “不卖,一文钱都不少。”赵立娘抱着胳膊坐在那儿,油盐不进,别人好说歹说愣是一文钱不少。 赵立娘本来就没什么心思卖鸡,她就是出来散心的,板着个脸,照这个卖鸡的架势,她本来以为今天一只鸡都卖不出去,没想到坐在那儿不到一个时辰,她带来的两笼子鸡全卖出去了,一只都不剩,先前她还想剩一只鸡给秋哥儿,结果最后的那只也被人抢着买走了。 旁边的人见她卖鸡,不管是谁,都是一文钱不少,就在心里暗自琢磨:这位大娘无论是谁都一个价,买多少只也不打折,那定不是漫天要价,这么贵还有人去买,说明这鸡肯定是真好,这大公鸡个头确实好看,毛色光鲜亮丽,鸡冠鲜红挺立,不如买一只吧…… 那个嫌弃价格贵而去其他地方看看的中年妇女,瞧了几家后转而回来了,实在是瞧见了好的忍不了差的,哎,快过年了,贵点就贵点吧……天,幸好我回来的早,不然等会岂不是没有了。 “这只我不卖了……” “卖给我吧卖给我吧,我可是第一个来问价的……” 赵立娘拿着到手的一两多银子,简直哭笑不得,她辛辛苦苦精心侍养几个月的小东西就这样被人买走了,被人带走时也不回头看她一眼,小没良心的样子,跟她亲儿子一个样…… “秋哥儿,你说……这么贵怎么还真有人买啊?” 第33章 猪肉 “是赵大娘养得好, 我都想要一只给我奶奶补补身子……”秋哥儿将蒸笼洗干净, 用抹布将桌上的面粉楷去。 赵立娘无奈地笑了一下, 垮下来的皱纹若隐若现浮现在她两颊, “过两天让言哥儿给你带一只老母鸡……” 秋哥儿连忙拒绝:“不用了, 谢谢赵大娘。” “收下吧,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啪啪两声,赵立娘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揉揉自己的肩膀,活络一下身子, 语调洒脱的说道, “你这个小哥儿, 要是个小子多好, 长得真俊真壮实……” “呵呵, 谢谢赵大娘。”秋哥儿黝黑的脸上飞入两抹红云, “我从小就壮实,我奶奶说我刚出生时九斤呢。” “九斤,哇, 那是挺重的, 你母亲生你时肯定遭了不少罪。” “嗯,我娘看见我这么胖还以为我是个小子呢……” “……” 和秋哥儿闲聊了会,赵立娘去后边洗了手, 收拾了东西牵着小毛驴准备回家,她给小毛驴系上板车,把两个空的鸡笼放上去, 自己坐在边角,离开时正好看见一个年轻的书生公子哥进到林记食肆,听他的声音远远传来好像是要买月饼。 “秋哥儿,要一篮子月饼。”声音熟络而响亮,想来是常来店里买吃食的。 秋哥儿手脚利索给他装好,店里柜台上摆放的月饼不是用来卖的而是摆给客人看的,做好的冰皮月饼存放在一个特制的木质箱子里,木质箱子除了盖子,四面和下方都设有暗格,存放了许多冰块,月饼就放在中间木架子隔开的方格里。 装月饼的竹篮是林立轩特地找人制作的,那人手巧,做出来的篮子下方是竹子编成的一朵牡丹花,有些人就爱这竹篮,特意为了要这竹篮而来他们店里买一篮子月饼。 “飞白,怎么这段时间天天来我们店里买月饼……”秋哥儿把装满月饼的篮子递给他。 穿白衣的年轻书生公子哥笑盈盈的看着秋哥儿,声音低沉而温柔:“我娘爱吃……” 月饼这玩意林立轩定价可不低,这公子哥天天来买,想来是县城里哪家富裕人家的小少爷,看到他那副书生打扮,赵立娘不由得想起自家的糟心孩子,前几天化作茅坑里的苍蝇似的天天在她耳边嗡嗡嗡,叫她恨不得拿把扇子拍死他,今天在店里清清冷冷坐了半天,听不到那吵闹的声音她又怪想念的。 说什么不去书院读书也不考科举了,明年在山脚下修一座新房子,南北通透的房子,前门连着后门,后门对着山脚,建一个鸡园子,专门用来给牲畜活动,正门前搭一条葡萄架,下面开出块菜地来…… 这样的日子何尝不美?赵立娘在心里头叹气,或许是她太贪心了。 先前轩儿痴傻的时候,她的心愿很小,不过是希望自己百年后孩子能有人照顾;如今轩儿神智恢复,她却像烧开的水中翻滚的气泡,膨胀地越来越厉害,老头子,你要是还在世该多好,就能告诉我怎么做…… 林立轩牵着言哥儿的手回去,卸下竹篓,将捡回来的柴火放在通风的角落,等吹干水汽后,方可以入火燃烧,言哥儿见柴房里的动静比平日安静了些,进去看了一眼,却发现里面的鸡鸭少了大半。 林立轩将那棵疑似花生的东西带了回来,把缺乏营养显得干扁无比的种子埋在门前的菜地里,也不知道种不种的活,随意吧,若是种的活,来年指不定长出花生来炒花生米吃。 他们回来的时候,天上正下起了一阵小雪,也不知算不算得上是雪,小小的米豆子簌簌的落在地上不多一会就不见了。 屋里的赵立娘听见外面的动静,走到院子里来叫他们:“在山里吹了半天冷风,快进来喝碗鱼汤吧。” 言哥儿应了一声。 赵立娘归来时,在县城里买了一条鱼,到家之后,处理好鱼身,在锅里稍微煎至金黄,倒入水,放一把葱姜末,再浇一点黄酒,用火细细的煮着,言哥儿揭开盖子,汤色乳白,鱼肉鲜嫩,切好了的水豆腐及白萝卜丝堆在两旁。 因是冬天,锅直接就架在屋里,烧的正热乎的枯枝干柴蒙上了一层白灰,林立轩拿起一根贯通了的长竹筒对着火堆吹风,吹跑了白灰,吹出了红的发光的火星子,木枝燃烧发出轻微的爆裂声。 一开始林立轩不会用那东西,反倒吸了一脸灰尘,用习惯后,总是忍不住抢着做这活儿,乱吹的时候还会被赵立娘跟言哥儿嫌弃。 言哥儿把盛好的一碗鱼汤递给林立轩,自己也倒上一碗,林立轩低头品了一口鱼汤,乳白的汤水飘着点点葱花,下面是白嫩的鱼肉和质地正好的鲜萝卜丝,细腻白嫩的豆腐香滑无比,鼻翼里满是鱼汤浓郁的香气,鲜味萦绕舌尖,香甜、浓烈,极鲜极美的感觉刺激蓓蕾,一碗汤喝下去,从头到脚整个身子都暖了。 赵立娘也走过来在火堆边坐下,言哥儿忙不迭给娘也盛上一碗鱼汤,“言哥儿不用了,娘喝过了。” “娘,你今天去县城了?”言哥儿想起柴房里不见的鸡鸭。 赵立娘往火堆里扔柴火,火焰的红光印在她脸上,“嗯,把家里养的鸡鸭卖了。”说到这里,赵立娘又想起一件叫她生气的事,“幸好今天我回来地早,一只母鸭居然把蛋孵在外面,我看见了赶紧揣屋里去,这么冷的天,那些刚出生的鸭崽子怎么受得住。” 正好林立轩一碗鱼汤下肚,“娘,你煮的鱼汤真好喝。” 赵立娘瞪了他一眼,后来终于一口重重的气呼出去,“好喝那就再多喝一碗呗。” “你们这些孩子大了,我也管不了了。”赵立娘絮絮叨叨地说着,屋子里剑拔弩张的氛围瞬间消失了,林立轩跟言哥儿互看一眼,明白他娘的态度终于软下来了,“等几天店里的事不用管了,忙活忙活准备采买年货吧……” 言哥儿将嘴里的鱼骨头吐出来,忽而想起一件事:“村里今年买猪么?” “对了,是要买肉。”赵立娘也想起来了,临到过年的时候,村长会组织大伙儿买头猪回来宰杀,宰好的猪肉卖给大家,价钱比在城里屠夫那里买省不少钱,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买上那么几斤肉。 杀猪?林立轩眨了眨眼睛:“我们多买些肉吧。” 赵立娘嗔他:“就知道你们爱吃肉,等明儿村长过来,就说我们家要几十斤肉。” “多买些吧,反正比城里便宜,正好又要过年了,我看买个上百斤好了,不然不够吃,没办法,言哥儿太能吃了……”林立轩用促狭的眼神看向言哥儿。 “太能吃”的言哥儿闻言瞪大了眼睛,急忙紧张的解释:“我我我……我才吃不了那么多肉,我不吃肉的……” “你这傻孩子,胡说什么呢?还买上百斤肉,吃得完吗你,言哥儿咱别听他的,买回来的肉就咱两吃。”赵立娘忍不住笑了,她把筷子浸在汤里煮了一会,给言哥儿夹了块鱼肉。 言哥儿舍不得,略微迟疑道:“还是分给他一些吧。” “好,就给他一点点……又老又柴的给他。” 第二天,碧溪村的村长果然去到每家每户询问该户要买多少肉,弄好了数量,才一起去选一头重量合适的猪买回来。村长是个五六十岁的小老头,穿着身黑棉袄,拿着一壶烧热了的酒,挨家挨户的敲门,本来是没必要弄的这么麻烦,叫每户人家报个数量就好了,可毕竟一整年过去了,村长也该了解一下村里每家每户的近况。 碧溪村的村长赵兴德正好借这机会,挨家挨户走那么一遭,他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脚步蹒跚走在村间的小路,他走进了林家的院子,还没进门就喊上了,“赵小妹,在吗?” “林秀才!” 赵兴德先看到外面给小毛驴梳毛的言哥儿,“言哥儿?” 言哥儿点点头:“赵伯伯。” “真是言哥儿啊,我都快认不出喽,咋变得这么好看,跟城里的小哥儿一个样了……”赵兴德笑眯眯地说着。 言哥儿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很多人都说他变好看了,他自己倒没觉得有哪里改变,他明明是变胖了些,林大哥说要把他当猪一样养,猪要养得又肥又壮才好吃…… 赵立娘老远就听到他声音,“老赵啊,快进来坐坐。” 赵兴德脚步一个灵巧的转弯,啜了一口酒喝,溜溜达达地进屋了,一进屋,里面烧着柴火,热乎乎亮堂堂的,他火急火燎把腰间的酒葫芦卸下,放在火堆边热一会儿先。 “你们家今年要多少啊?” 第34章 案发 赵立娘低头思索, 接下来说出的话却把赵兴德吓一跳:“十斤瘦肉, 十斤肥肉, 二十斤五花肉, ……唔, 再加一扇排骨。” 赵兴德睁大了眼睛,乖乖这么多,他摸摸自己的嘴唇,下意识在腰间寻找跟随自己十年的老烟枪,他想抽口烟, 枯瘦如老树根的手指在紫色腰带上摸索半天, 一无所获, 才恍惚想起今天出门时落在家了。 定是那败家的老娘们把他的烟杆子掏走了。赵兴德难以置信地惊讶道:“咋买那么多?你们吃的完吗?”还要买一扇排骨, 那硬邦邦尽是骨头的玩意, 家里有多少闲钱才这般浪费折腾。 “吃得完吃得完, 家里的两个孩子都爱吃肉,尤其是轩儿,闹心的紧呐, 硬是要买那没几丝肉的排骨, 不买还不依,我就这么个儿子,还能有什么办法, 咱们人老了,也嚼不懂了,买回来让那孩子砸吧砸吧嘴角呗。”赵立娘嘴上虽是在责怪, 可眼睛里全没有半点嫌弃的样子,赵兴德看见她这样,想起去年耳畔银丝斑斑强颜欢笑的赵立娘,才终于发现,今年——林家变了模样。 他听他婆娘说过,林立轩自娶了言哥儿后,那神志找回来了,这俩小夫夫还一起去县城里卖吃食,据说那吃食还是林家独创,一天能卖出上几十上百文,赵兴德初听到这消息,他是拍拍屁股抖一抖烟杆子半点不信的,他没到脑子不清楚的年纪,前几年林秀才没痴傻前是啥模样他能不清楚?满嘴之乎者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也就罢了,还自以为是读书人,看不起他们乡下人,连自己亲身父母也爱理不理,这样的人能去县城的街边叫卖吃食? 定是他喝醉酒听差了。 没想到还真是这样……“你可想起楚了啊,就算村里的肉便宜,你买这五六十斤也要个把银子……”赵兴德摸摸自己嘴边的胡须,直恨不得那灰胡须能变成他那命根子,让他吸上一口解解馋。 赵立娘摆摆手,那模样是根本没把赵兴德的话记在心上,“村长啊,你就给我们家记上吧,我们就要那么多。” 赵兴德不住地感慨,就算是他们村里最富裕的人家,也没有这么大方,“你们林家今年是走大运了走大运了……” 赵立娘眼睛里的笑意简直要漫出来,“是他爹在地底下保佑我们娘俩呢……当然,也是托村长您的福气。” “我哪有什么福气哦。”赵德汉说的他灰色的胡须一抖一抖的,看见这神气活现的赵立娘,当年林立轩考上秀才那会子的场景出现在他眼前,他还清晰地记得那年赵立娘炫耀儿子的场面,都过好几年了,这婆娘还是一个样。 林立轩从屋子外面走进来,他穿一身白色的长衫,披着个老旧的月白色棉袄,衣摆上沾上了不少泥土,跨过门槛时还不住地低下头用手指揩去上面的黄色土粒,林立轩把鞋底的黄泥刮在石阶上,回头看见赵立娘与赵兴德,喊了一声,“娘,赵伯伯。” 赵立娘走到他身边,拿起他的衣角皱眉道:“你这是在哪惹了一身黄泥巴。” 言哥儿从屋外探出一个头,黑亮的头发上梳着一个好看的发髻,是早上林立轩亲手给他梳的,好看是好看,但却不太稳,让言哥儿总担忧头顶的发髻会散掉,害得他一早上不敢瞎动弹,脖颈子直的跟刚砍下来的木头似的。 曾经顶着一头枯草的言哥儿早不见了,林立轩拿了把剪子几个咔嚓去掉了枯黄分叉的,又逼着他喝了一个多月的芝麻枸杞……汁,一把芝麻加几粒枸杞磨出来的汁别提颜色多可怕了,乌黑中泛着青色,单看着就叫人心慌。 林立轩隔三差五强灌他喝下一盅,言哥儿开始不喜欢,后来发现那东西除了颜色诡异恶心了些,气味还是很好闻的,一股淡淡的芝麻香,味道也不错,被磨的细软的芝麻粒脆脆渣渣的,在嘴里砸吧砸吧嚼上几次既好玩又好吃。 言哥儿倚在门墙上,清秀的脸上忍不住地笑,笑起来酒窝弯弯,外面冬日的光线并不暗,一道阳光顺着他的脸打进来,让屋内的人看着他身周有些发白:“林大哥刚在菜地里跟萝卜较劲,谁知道用力过猛,退后两三步正好陷在水坑里。” 林立轩语气无奈又带三分心虚:“我没有在拔萝卜,我就看看……”是真的大意了,他见那长青色的萝卜叶子,也看见后面那清澈透明见底的一滩水洼,就一时好奇,在叶子上拧了几把,没想拔出来,谁知却没站稳,失足踩在淤泥里…… 今天的阳光正好,空气冰冷冷的,风吹过来也是冰冷冷,站在阳光下面有种干涩令人眷念的温暖,叫人头昏眼花地懒洋洋,林立轩在菜地边是想看一看自己种的花生出芽了没,他是个没种过地的,自然不知道一颗种子从冒芽到出苗要多久。 才埋上一会就去看,自然还是一个小土堆。 “穿一身白衣服还不知注意,也不知该怎么说你。”赵立娘手指夹起那梳妆打扮一层黄泥的白衣角,“去打水洗去黄泥,再去火边吹干吧。” “好……”林立轩重新走去房屋侧面的水井,在井边扔个木桶下去打水,摇起绳子,老旧的木桶晃晃悠悠边上边漏吱吱呀呀地升起来。 他本就打算洗一下,只是听到屋里的动静才过去听一听,听到有几十斤的肉他就放心了,内心生起一股充实的满足感,他这几个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想想曾经不屑吃猪肉的他居然能馋肉到这种地步,只是一想到能承包几十斤的猪肉就生出了强烈的幸福感。 有肉吃才是最幸福的,有很多很多肉吃能更幸福超幸福。 早已被碧溪村的大家同质化了。 赵兴德拿起一个发黄的破旧本子,在上面简单的记下赵立娘要的数量,他不识几个字,只微微知道几个数字,但不识字也有不识字的计法,瘦肉是一横,肥肉是一个圆圈,五花肉是圆圈里加一条瘦肉,排骨则是画上像手一样的爪子,猪下水是像蛇一样弯弯曲曲的线条。 赵兴德跟林立轩简单寒暄的几句,话里的意思是林立轩经常听到的,孝敬自己的母亲,对夫郎言哥儿好,赵兴德说得口水泡沫横飞,临走之前还意犹未尽地想再说些什么,赵立娘塞了一包自家做的点心给他——新做的芝麻月饼,芝麻馅磨得细腻柔软,昨天刚做出来还没在店里发卖过,“赵大哥拿回去尝尝吧。” “不用了不用了,我不拿你们的东西。”要是每家每户都揣一点,他这个村长成什么样了,身上挂的东西都能砸死他。 “拿吧,是言哥儿亲手做的。”赵立娘不容推拒的硬塞到他手上,“就几块吃食罢了,带回去让你的小孙子尝尝。” “是言哥儿亲手做的啊,那我就带上两块……”想起自己的小孙子,昨天闹着要吃县城里的零嘴,林家的手艺不错,他就中饱私囊的带上一两块,“你不要跟别人说啊……” “好……村长你还要去其他家吗?” “去,每家都去看看。”赵兴德把用油纸包好的点心放入胸口的隔袋中,他整理好衣物,忽然对赵立娘说:“今天季家出事了你们知道不,有时间叫林立轩陪言哥儿回去看看……” “出什么事了?”赵立娘抿着嘴唇,季家还能出什么事?那季树学着他们开店,虽然生意清冷,但仗着便宜每天还是有几十上百文的收入,他们两家除了这事,也没别的摩擦,现在是井水不犯河水。 “哦。”这事儿赵兴德本来在林家门口就犹豫要不要说出来,结果一进门,先看到清丽漂亮让他认不出的言哥儿,又被赵立娘热情的请进门,后被他们要的猪肉数量给惊住了,一时忘记了先前要说的事。“季老二家的儿媳妇,就是他那个憨厚的二儿子季压,他夫郎赵青青跟别的男人跑了……一大早季家集了一伙人去赵家闹呢……” “还能有这事?”赵立娘震惊了,他们村里居然还能有这种事儿,她可一直听说这一对小夫夫挺恩爱的,两人跟自家孩子一样,都是同一天成亲,好像成亲后一两个月就怀上孩子了,让她好生羡慕过一阵。 一旁的言哥儿跟林立轩听见村长说起这事,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起那天傍晚见着的场面,这是案发了?他们俩面面相觑,静静等待村长的下文。 “这事跟你亲哥有关系……”赵兴德语调缓慢地陈述事情,说起这庄事情,还真不好形容。 言哥儿脑子里一道响雷炸开,跟他哥有关系!!!!!难道是季前给赵青青介绍的野男人? 第35章 始作 言哥儿惊呼出声, 微微张开的的嘴唇露出两三颗洁白的牙齿, 他神色不安地拽林立轩的衣袖, 林立轩肩上的棉袄都被他拉下来一截, 难道真的是他哥造得孽, 不怪他往这方面想——实在是季前的过往前科太容易令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就算赵村长说季前跟赵青青偷情他都信。 林立轩的面容也怔住了,赵兴德语尽意未尽的言辞太叫人生出不好的遐想,不亏是在一张床上睡了好几个月的,他跟言哥儿想到一块去了。另一边的赵立娘听到这话,她也愣怔住, 她想得更过分, 她直接就以为季前跟弟媳勾肩搭背, 季家有这两人, 还真是绝配啊。 赵兴德拧开蒂状葫芦头, 仰头喝了一口黄汤, “……你们都想到哪里去了,咋这副表情……” 言哥儿颤颤巍巍地开口:“跟我哥……” “是你哥发现的……”赵兴德简略地把自己知道的事实告诉他们仨。 原来那天季前发现堂弟媳妇赵青青跟陌生男子私会,因与季压的私人恩怨, 他本不想管这事, 乐呵呵在后面当个睁眼瞎,谁知道赵青青跟阿成吐露的话中竟说他被大夫诊断不能人道,那堂弟媳妇更是要去偷季奶奶的私库, 当然,季老太的私房钱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季老太那长歪偏到县城的心, 怎么着钱也花不到他身上。 可说他不能算男人让季前全身血液汇聚头顶,一瞬间火冒金星,他要是不回去大闹一场,他就不叫季前。在季家所有人面前,季前抖豆子般一骨碌把所有事情说了出来,把季家闹得人仰马翻。 季家三房人心各异,季老大家忙着安抚季前和季前的媳妇宋巧儿,这夫妻两都是不知道事情原委的;季老二家刘玉凤则大骂赵青青不知检点,吵着要去赵家闹一场,而季压根本不相信赵青青会背叛他,怀疑是季前撒谎;季老三一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家里泰山般的季老太是最生气的,她喜欢的孙媳妇居然要撬她的私房钱。 季家闹得沸反盈天,赵青青回来时恰好在门外边偷偷听到里面的动静,一不做二不休扭头跑了,季家等到三更半夜不见赵青青回来,相信了季前说得是事实,季老太疑心自己的私房钱,回去翻开木床,掀开两块板砖,里面的八两银子不见了…… 银子丢了把季家人的愤怒炒到了极点,第二天一大早集结了一伙人去赵家找赵青青的父母闹个明白,那赵家也不是好惹的,所谓捉贼拿赃,赵青青人都不见了,谁知道是他携款私奔还是你们季家把他谋害了,害了我孩子还要恶人先告状…… 两家人最开始只是打嘴仗,后来推推搡搡动起手来,宋巧儿块头大,脾气粗,挽着袖子,撸起胳膊一个女人顶在最前面,被对面赵青青的舅舅猛推了一把,晕了,闹到这样李月娥赶紧叫大夫,诊完脉,大夫说宋巧儿有身孕了。 听过大夫的诊断,季家所有人脸上表情一言难尽…… 赵兴德叹了一口气,又啜了一口酒:“事情就是这样……言哥儿有空回去一趟,看看到底是个啥状况……” “大过年的闹出这样的事,可把我闹的,还得去找隔壁村长商量一下……” 赵兴德噼里啪啦在林家打了几道雷,勒勒裤腰带晃晃悠悠继续去下一家,言哥儿站在院子边的菜地旁,整个人没回过神来,身上似小黄鹂还打趣林立轩的雀跃不见了,低着头不敢看赵立娘与林立轩。 言哥儿的羞惭简直要从全身蔓延到整个发梢,虽然季家的事与他本人无关,但那确实是他的哥哥和叔叔婶婶,他们家的麻烦就像一把火一样烧到了他身上,季家的名声受累,他怎能独善其身。 赵立娘对儿子使了个眼神,林立轩手搭在言哥儿肩膀,将他轻轻地揽在臂弯里,“等会跟你回去一趟,况且……你嫂子怀孕了……怎么也算是好事一桩……” 对季老大一家来说,这还真是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兜兜转转一圈下来,最后的结果也不是那么让人不接受嘛。 当林立轩带着言哥儿走到季家的时候,他们去的是季老大家那相对破旧的几间屋子,里面没有半点愤怒或者难堪的影子,雨哥儿窜出来迎接他们:“哥,哥夫,你们过来啦!”雨哥儿不懂家里发生的事情,他只知道,嫂子怀孕了,他快有小侄子了,宋巧儿的家人听说女儿怀孕后送了不少猎物过来。 巧儿嫂子的父亲擅长打猎,临到过年时,家里风干了的兔肉、野鸡肉多不胜数,听闻自己女儿有了喜事,高兴之下,送了一麻袋干货过来,言哥儿和林立轩进来时,还能闻到腊肉又香又腥的气味。 李月娥得知他们来了,赶紧拿了瓷碗给他俩倒两杯白开水,“雨哥儿,让你哥和哥夫过来喝水……” 李月娥穿一身粗布衣裳,半长稀疏的头发用简单的头布包了起来,她年轻时妩媚漂亮,现今临至不惑,眼角长出细纹,双颊生出黑斑,却还风韵犹存,她拉过自己大双儿的手:“言哥儿,上次是娘误会了你。” 季前翘着二郎腿坐姿不正地坐在厅堂的木椅子上,那椅子是季老大年轻时自己用木板钉钉凿凿而成,十几年间散架数次,又被几块钉子和木板挽救回来,是陈年老古董了,季前坐在上面,看起来跟躺在木板堆里没差,他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插嘴到:“原来言哥儿早就发现了……还告诉娘了,娘你竟然不说……早说了奶奶那八两银子也许不会少……” 刚进来的季有财听到了,立马用手示意自己儿子小声点:“别说那么大声,万一被你奶奶听见了……”季老太的银子丢了,按理怎么也算不到他们家头上,季有财虽然愚孝,他也不希望季老太将怒火烧到李月娥身上。 万一被季老太听到,信了这般歪理,真怪到李月娥和言哥儿身上怎么办? “好好好……我不说了。”季前打住了嘴,像季前这般的孙儿辈,他半点不喜欢季老太也不喜欢他二叔三叔一家,他恨不得季家分家他们拆伙过日子,季有财每年辛苦种地,地里大半活是他干的,季家家务几乎全是她娘李月娥做的,可他们家却是过的最拮据的。 但凡有点好东西,全跑季老三家去了,宋巧儿这次家里送过来的东西,被季老太弄去了大半,全送了老三,季前嘿呀那叫一个好气哦。 他老爹季有财傻,每年兢兢业业供奉所有积蓄,自家没什么私存。三个儿子中数他最孝顺,奈何怎么都不讨季老太欢心,季奶奶的心偏着自己老三,偏着老三的儿子季选,季老太丢了钱,丢得自然是老三家的钱,季前不幸灾乐祸就不错了。 李月娥悔不当初:“早知道娘把你的话放在心上就好了,还误会了你。”她拉着言哥儿的手说个没完。 林立轩拿着带来的点心在一边喂雨哥儿吃,“小心吃,别噎着。” 雨哥儿穿着不合身的大棉袄,显得身子圆滚滚的,中间的脑袋却很小,像个身体不协调的不倒翁,“嗯嗯……” 季前瘪瘪嘴,伸长手去拿弟夫带过来的吃食,摸了一块放嘴里,还挺好吃的,他半哼着小曲儿,狭长的丹凤眼半眯着,一副浪荡无羁的样子,他自觉是昨儿事最大的受益者,才得知自己不能人道,并且周围人都晓得还只瞒着他一个,季前愤怒的抓狂,结果第二天媳妇怀孕了给他长了脸,还有谁敢说他不是男人,季前心里美滋滋,对宋巧儿也不那么厌恶了。 “娘,你亏死了,当初信了二婶白送他四两银子……”季前觉得自己爹娘尽做些糊涂事,还把季压的孩子过继给他,也不知道那肚子里面到底是谁的孩子。 “这四两银子可是言哥儿……”季前突然望见林立轩,把后面的话咽回去了。 “话能这么说吗?……毕竟是一家人”李月娥没好气地瞪他,季前还有脸说,如果不是他,能有后面的一连串事吗? 林立轩若有所思的看着这位始作俑者大哥,如果不是他闹出事儿,言哥儿也不会被迫嫁给他,不会嫁给他就不会有那天晚上—— 他也不一定会变成林立轩。 只能说一切因果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可季前这人,不给他一点教训,还真叫人难以下咽,等会儿他把言哥儿叫过来,让他跟嫂子宋巧儿说几句话。 第36章 兔子 言哥儿的嫂子宋巧儿, 她推开木门走进来, 宋巧儿是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虎背熊腰, 穿一身灰色棉袄, 从常人的眼光来看,至少从林立轩眼中来看——她并不算丑。宋巧儿五官端正,黑中透红的圆脸蛋健康而有生气,她特别爱笑,笑起来露出两排小小尖尖整齐的白牙齿, 跟壮硕的身材相比, 她的牙齿是她全身最精致的地方。 她露出一口小白牙, 开心地跟言哥儿还有林立轩打招呼, 李月娥招呼儿媳坐下来歇会儿, “那些猎物你先别弄了, 休息会儿吧。” “诶,好。”宋巧儿笑的眼不见眼,她的眼睛本来就小, 笑起来眯成一条缝, 她拾起倒在地上的一个木板凳,这小木凳子是由三条木板钉成的,下面那两条承重的木板高低不平, 凳子并不稳,李月娥见她拿这张木凳,提醒道:“你别坐这凳子, 不稳,仔细你身子。” “没事儿,我身子强壮的很,摔不着,而且我平时坐习惯了。”宋巧儿用粗糙的食指将额前的碎发揽到耳后,“你别把我当雨哥儿……雨哥儿,前几天摔了一跤疼不疼啊……” “……”雨哥儿睁大圆溜溜黑黢黢的眼睛,无声地摇了摇头,他摔习惯了,一屁股蹲坐在地上,自己拍拍屁股默默的站起来。 李月娥摇头:“那哪成啊……” 林立轩站起来,“坐这吧。” “不不不,儿婿你也坐着,我出去拿凳子。”李月娥不由分说,出去转个弯拿了张有椅面和四条椅脚的稳当货过来。 宋巧儿走进来,季前视线都没往她那里瞟一眼,悠然嗑瓜子,细长的手指捏着瓜子壳,沿着桌子缝隙把瓜子壳丢到地上,“巧儿,给我倒杯水……” “好。”宋巧儿起身去拿水壶,用手试了试温度,“有些冷了,我去加点热的。”大冷天,壶里的水容易凉,一杯冷水下肚可不好受。 李月娥刚把凳子拿进来,“怎么又出去了?” …… 林立轩眼观鼻,鼻观心,等言哥儿跟她娘把话说完。坐了大半个时辰,言哥儿说要回家了,听说他们要走,宋巧儿主动说要送他们只干兔子带回去,“我爹送了一堆猎物,你们带只兔子回去吧……” 宋巧儿拿兔子的功夫,林立轩靠近言哥儿,和他耳语几句,言哥儿绷着小脸点点头,进到杂物房里跟嫂子说话。 林立轩让言哥儿给她嫂子带的话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暗示她现在怀孕了,可以“身娇体弱”些,就算跟季前吵架,季有财夫妻也绝对站她这边…… 宋巧儿跟季前吵怕了,她又爱惨了季前,如今季前只要不说太难听的话,她就默默受着不反抗,她是个闲不住的勤快人,家里的活主动做,季前要啥给啥,除了长相不尽人意,她对季前可以说照顾得无微不至。 “嫂子,你现在有身子了,很多事情你可以让我哥去做……” 宋巧儿琢磨着言哥儿的话,她虽是个女人,但从小到大的思维都是偏向男人的,她向来自强,不愿受人照顾,可言哥儿的话,却又说道她心里面去了,她心里倒也有份在喜欢的人面前柔弱依人,渴望得到对方疼惜的想法。 她外形不好,平日里哪有脸开得了这般口,可现在……周围的人都鼓励她,宋巧儿决定找这个法子试一试,往后有一搭没一搭让季前帮她做些小事,季前不愿意,也不跟他硬杠,借口说自己这儿疼哪儿疼。 宋巧儿开心地看着对方为自己劳心劳力,季前苦哈哈的只能认了,爹娘都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季老大夫妇觉得他已经成家立业,他们快抱孙子了,对待儿子再不可如往日一般似小孩照顾。 林立轩还隐秘地建议她可以在附近村子里树立一个悍妇的典型,谁敢跟自己的丈夫眉来眼去,直接去那人家里闹,折腾个一两次,以后要名声的双儿女孩绝对躲着季前,一个巴掌拍不响,找不到另一只手,季前孤掌难鸣。 在碧溪村里,季前本就名声不好,现在一些颇有姿色的女孩躲着他,不跟他来往。后来,就连面色青黄,头发白了一半的中年妇女也躲着他跑,见了他人和见了鬼似的躲,留下原地如遭雷劈的季前。 季前水深火热的日子还在后头,林立轩跟言哥儿拿了铁钩扣着的一条干兔子,手拉手回林家了,走了林家这一遭,言哥儿只觉心头的几块大石头落了地,前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翻过篇。 “巧儿嫂子人挺好的,为什么哥哥不喜欢她……”言哥儿提着兔子肉,风有些大,吹得他头发乱舞纷飞。 “感情需要培养的,指不定再等几个月,你哥就喜欢她了……”林立轩笑了一会儿,他觉得季家二婶给季老大夫妇出的主意确实没错啊,季前那种人,就应该娶个厉害点的媳妇,不厉害镇不住他。 言哥儿点点头,觉得林立轩说得对,他看着对方含笑的眼睛,心里喜欢得紧,忍不住多看两眼。 “你头发乱了。”言哥儿的头发是林立轩亲手弄的,表面上好看是好看,内里又松又不稳,言哥儿被他这么一说,急的忙用手扶住木簪。 林立轩阻止他,“你别用手,有油。”言哥儿拎了兔子,手上沾了不少灰和油。林立轩干脆把他的头发散下来,用手给他梳了梳,言哥儿乖乖地站着任他打理,他其实从小到大都不太顾及形象,蓬头露面经常有,可在林立轩面前,他就不想那样。 “等回去再帮你弄吧,现在风大。” “嗯,今晚吃兔子肉。” 林立轩眼睛一瞥,瞧见那只干硬的尸体,跟被剃了一半的柴火似的,脑袋黑不溜秋,如果不是言哥儿和宋巧儿都说这是兔子,他是怎么也看不出来,那白绒绒,长两只长耳朵,有红红大眼睛的兔子剥了皮是这副模样。 提到兔子肉,言哥儿想起明天或后天要杀猪了,“明天可能会在那棵大桂花树边杀猪,肯定很热闹,要过来看嘛?” 杀猪,林立轩还没见过呢,“那是自然,我们还买了四五十斤肉……” 等他们回到林家,赵立娘忙接过兔子拿去厨房,顺便问了一下季家的情况,得知跟季老大家没什么关联后,说起好久没吃到兔子肉了,要把前段时间新挖出来的香芋跟兔肉一起炒,芋头去了皮,将里面紫色的香芋切成丁,香芋紫白相间,一刀刀下去,浮起一层层白色汁液,他们家现在不缺油少肉了,林立轩提议先将芋头油炸过再和兔肉炒。 香芋丁在油里滋滋作响,翻炒时飘出一阵一阵香气,香气引得周围人脖颈子上的咕噜上上下下直转,跟兔肉炒在一起,那味道更是绝了,香酥诱人的香气传出去老远,周围离他家不远的邻居家也闻到了,直纳闷林家在弄什么,味道这么浓又这么香。 葛老娘推推她家汉子:“诶诶,你说赵姐家在弄什么?怎么那么香。”他们平时煮菜哪里舍得放油,几乎是水煮的,哪能弄出这么大阵仗。 葛老汉直咽口水:“谁知道呢……你跟赵立娘好,你去她家问问……” “那不成,我可没这个脸。” 新出炉的炒兔子肉香酥可口,林立轩夹了块芋头送进嘴里,评价道:“我就说嘛,还是得多放点油才好吃,言哥儿做菜哪都好,就是舍不得放油。”这一次林立轩抱着油罐子守在锅边看言哥儿炒,见势不对就往里面丢勺油。 “好吃是好吃,可……太费油了。”言哥儿夹了旁边另炒的一盘青菜,菜叶子青翠欲滴,在烛光下泛着重重的油光,盘子里还有可见的油汁,这么吃多浪费啊! “吃多了是有些腻,但偶尔吃一次还是可以的。”年末了,赵立娘也不心疼钱了,林立轩明年不读书也不考科举的,先前攒的那笔钱也不知道咋用,她自暴自弃了,吃呗。 林立轩给言哥儿和赵立娘分别夹一块兔肉,“听到了没有言哥儿,娘都发话了,以后做菜多放点油。” “哦……”言哥儿默默扒饭,跟其他人家比,林家做菜油水够足了,还要多放油……言哥儿只好默默地沉默了。 “你让我们两个吃肉,自己干嘛直盯着芋头吃。” “我喜欢吃这个。”油炸的香芋外酥里香,混合着兔肉的鲜味,好吃的让人停不下来。 “那明年地里多种些……”赵立娘的菜园子里乱七八糟种了一大堆东西。 “这是我们种的?”林立轩惊讶了,他还以为是在山上挖来的。 “不然还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赶明儿你去我地里的菜园子看看。”林家有块旱地,就在山脚那边,专门用来种菜的。 说村里人穷,其实地里结满了宝贝,可惜烹饪方法不当,做不出太多美味,再加上种田抗风险能力太差,全靠老天爷赏饭吃,赶上不好的年头,可能颗粒无收。 第二天午后,村里人杀年猪。 第37章 第屠夫 冬日午后, 日光透过叶片稀疏的树梢到达地心, 在石头砌成的阶梯上留下淡黄的影子, 照射到人身上, 勉强驱散了冷风的劲力, 一道尖细惨烈的叫声隔着好几间屋子重重地响彻云霄,到人的耳边隆隆作响。 村里请了个屠夫,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长得肥头大耳,满脸通红, 他手中拿着一把锋利的弯刀, 刀刃尖薄而泛着微光, 屠夫下盘极稳, 两条腿似木桩子一样钉在地上, 他没穿上衣, 大冷天光着膀子不畏严寒,一边细细擦着刀刃,一边指挥村里健壮的男人将不断挣扎嘶鸣的肥硕公猪控制住。 有人按着腿, 有人擒住尾巴, 四五个男人将硕大的公猪按倒在长条木凳上,脖子以上悬空在外,下面摆着个木盆, 似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公猪在长凳上放肆长叫,声声入耳, 惨烈至极。 周边围了一大群村人观看,林立轩拉着言哥儿站在人群里,赵立娘说她见不得这种场面不来观看。 “这猪多有劲啊,定是头好猪……” “瞧,都快按不住了。” 讨论的声音缕缕不绝,言哥儿跟周围的人一样,抱着看热闹的心思等待屠夫开场,林立轩听着那一阵又一阵的杀猪叫,心里发憷不已,他是个连鸡鸭都没杀过的人,就跑来看杀猪,未免也太刺激了。 难怪把声音大称作杀猪声,这杀猪叫未免也太尖锐太刺耳。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汩汩红水流进圆形木盆里,尖锐的声响又是一道长鸣,悠长而痛彻,同着最后一滴血水流尽方才停歇,言哥儿推了推身边的林立轩,“怎么了?”林大哥脸色不太好看,白中泛出青色。 “哦,没什么……”就是有些恶心,林立轩在心里后悔不迭,早知道就不来凑这热闹了,凄厉的猪叫,殷红的血水……都不能好好吃猪肉了。 把猪杀好之后就开始割肉了,赵村长拿着他的本子站在猪肉边,一个三十多岁的农村汉子手拿着秤守在村长后面,“大伙儿别急,排队啊!” “我要两斤……” “我要前腿肉……” 言哥儿抱着木盆也上去排队,周围的人奇了怪,“言哥儿,你怎么带个盆来。”大部分人都只买两三斤或者四五斤的猪肉,拎在手上走回去就成了,都是空手来排队的。 言哥儿被围着问,把木盆紧紧攥在怀里,不由自主的红了脸,站在队伍后面的林立轩见状,也不捂着胃犯恶心了,赶紧走到言哥儿身边,笑着跟周围的村民说道:“我们今年买的肉多……” 听了他的话,周围的村民在心里哄笑,再多能有多少啊?用的着拿个盆来,他们家赵立娘怎么不过来,放两个没经验的年轻夫夫来买猪肉,都揣个盆来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 定是怕猪肉脏了衣裳,林秀才是个读书人啊,读书人就是穷讲究。 前面那个买了猪蹄的,切肉的用稻草给他捆好拎着,他用食指和中指把猪蹄勾在半空,听见后面的响动,也直冲着林立轩他们笑,他算是村里的富裕人家了,买得起一个猪蹄,当然,要不是家里的新媳妇刚生了娃,他也犯不着买这个吃。 等林立轩他们扑哧扑哧把自己的肉选完,在盆里堆起一大块肉山,肥瘦相间的雪花五花肉,这猪肉质量绝佳,五花肉肥厚相宜,一层雪白的肥肉后叠着一层粉红的瘦肉,色泽分明,好看极了,是上好的五花肉。 林立轩又指了一扇排骨放在最上面,这一大盆的东西,把周围人给惊住了,“林秀才,你们还帮其他人买肉吗?”难道是给岳父岳母,今天季家好像没来人,可他们两家也用不了那么多,人群里又有人说了,说季家媳妇儿家里送了许多兔肉野鸡肉,过年不愁肉吃,因此不来买猪肉了。 那买这么多肉是来干嘛的? 林立轩把应付的银子付给了村长,一两多银子,这么大手笔引得周围人又是议论纷纷,“虽然村里的肉便宜,但也不该买这么多……” “买这么多吃不了岂不是要坏了,那多可惜……” “哎呀,我看中的一块好肉被挑走了。” 即使问过每家每户需要多少斤肉,但买回来的猪跟大家的愿望是有差距的,村长是买多不买少,有些人会临时多买一些,有些人又会决定不买,就像今年的季家,家里有事自己上报了数量又不要。不过,这种事儿一向是村长背锅,猪肉还剩多少就被他自个买了去,之前给赵立娘记下那么几十斤的猪肉,他还真怕林家会临时不要,此时把钱攥在手上,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还免费送给林立轩一条猪肠子。 “多谢村长,这些买回去都是自家吃的……”林立轩将盆里的肉均匀摆好,五六十斤的肉抱起来还真重,一个人怕是不好拿,一个没拿稳,上面的肉掉地上就得不偿失了。 自家吃?村里其他人在心里犯嘀咕,他们林家就只有一个成年男人,外加一个女人和一个双儿,这三口人,能吃的了多少肉? 村里很多人被林家的大手笔给惊住了,还从来没有哪一家过年时节买过这么多肉,他们想林家这段时间真的发了,在城里做生意有那么赚钱吗? 虽然羡慕过,但村里人并不相信林家在县城里卖吃食能赚大钱,钱要是那么好赚,他们为什么不搬去县城里住,却还要留在碧溪村里,赵立娘不是一向希望自己儿子读书考科举当官吗? “一两多银子,我们家过一个年都花不了那么多……”“莫非言哥儿有身孕了,给他补身子的”“话说言哥儿确实是胖了……不是从小看着他长大我还真认不出。”“言哥儿是个有福的孩子,当初他嫁给林秀才我还为他忧心过。”“没想到林家对他那么好……据说林家娶他的时候还给了季家十几两银子呢……”“我发现林家夫妻,那林老头和那赵立娘,都爱乱花钱,你看,林秀才也被带怀了……”“是啊是啊,咱们靠老天爷吃饭,每年可不得攒点银子,哪能全都花出去了,万一逢上灾年可怎么是好……” 周围的村人把林立轩他们想成这样:有点钱就拿出来显摆,不知好好存钱过日子,以后总有他们的苦头吃…… 言哥儿跟林立轩两人合抱着木盆越过人群回家,望着这一盆肉,看见过一场杀猪的林立轩对其没有半点心思,至少现在,他不馋肉了;另一边的言哥儿,他也高兴不起来,听着周围的村人个个都说他胖了,他真的胖了吗? 都不敢吃肉了…… 等回到了林家,刚要出门的赵立娘赶紧迎了上来,“这就回来啦……我还打算去帮你们拿肉回来呢……” “这肉可真多。”赵立娘用手指捏着猪肉感受它的弹性,他们家还从来没买过这么多肉,平日里吃食铺子也会买猪肉回来做包子花卷之类,可那都是很少量的,而且这排骨,她都没吃过,也不知道咋整。 现将几块肉切好处理,赵立娘拿走去火边熏腊肉了,言哥儿跟林立轩则将五花肉和瘦肉剁成肉糜,他们要做包子和饺子,林立轩整理猪肉时切下来好大一块猪皮,对着这么多猪皮他想着与其丢掉,倒不如用来做灌汤包。 把猪毛拔干净,将猪皮切块,放上盐、葱、姜和几勺子鸡汤在锅里煮,将猪皮煮化了盛碗里放到装满冰块的木盆子里冷却成皮冻,冰块是用硝石和水反应制作的,硝石可以循环反复使用,为了做冰皮月饼,他们家一直存着硝石。 做包子时,除了放入调至好的肉馅,再加上皮冻,蒸出来的包子就是灌汤包,咬一口,汁水横溢,唇齿留香,言哥儿手巧,包出来的包子外表精美,林立轩则在一旁为他擀面团,把做好的包子放蒸笼里去。 两人边吃边做,在美食面前,对猪肉的恐惧全都忘了。 一个下午,做了好几蒸笼包子,晚上每人六七个包子基本不用吃饭了,包子做得多,赵立娘跟言哥儿说:“昨天吃了你嫂子家的兔子肉,今天把咱做的包子也送过去一些。” “好,礼尚往来嘛。”言哥儿还没点头答应了,林立轩先帮他回答了,两人带了一篮子灌汤包出门,上面盖着一块白布,虽然包子外表盖住了,可那包子的香气还在呢,一路上,引得几个村民饥肠辘辘,伸长脖子想看看那篮子里装的是什么。 赵立娘等他们走后,也拿着一篮子包子去邻居家走动走动。 等言哥儿和林立轩到了季家把包子拿给季老大夫妇,顺便得知了季家跟赵家是如何处理赵青青和季压的事。 第38章 对联 不是生死大仇, 村里发生的事件不会上报给官府, 一般在村长的协调下私了。听见赵青青要与人私奔的是季前, 说丢了银子的是季奶奶, 两人都是季家人, 都只是一家之说,没有旁人来证明。 季家要求赵家退回当初的四两银子礼金和季奶奶丢失的八两银子,赵家对此可不答应了。 经过季家在村里这么一闹,赵青青的名声算是臭了,赵家的名声也受影响了, 别人考虑他们家的婚事都要仔细斟酌再斟酌, 原本定亲了的一个赵家女儿, 夫家竟然有了退亲的念头, 把赵家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家干脆破罐子破摔, 一口咬死没有证据证明赵青青私奔也没人可以证明季奶奶丢了八两银子,他们是一分钱也不会赔偿的。 最后,在两个村长的劝说下各打两巴掌, 赵家方面同意退回四两银子礼金, 而季家方面,赵家答应季压和赵青青还是夫夫关系,他还可以另外娶平妻, 如果在两个村子里面发现了赵青青的踪影,两村人逮住了一致把他交由季家处理,到时候是打是骂, 赵家一概不管。 这个处理,最不满的是季老二一家,尤其是刘玉凤,她恨那个不检点的赵青青,也恨那退回来的四两银子被季奶奶收走了,若是留给他们家,还能给季压另娶一个媳妇——“都怪那杀千刀的赵青青,他走了就走了,居然还敢拿季老太的银子!真是气死我了。” 斧子一刀劈开木柴,季压沉默地劈柴,耳边是刘玉凤骂骂咧咧的声音,想起赵青青的音容笑貌,季压几日来浑浑噩噩彷如做梦。 林立轩跟季言到季家的时候,正赶上季老大家吃饭——原本季家是一大家子一起吃,可现在季老太卧在床上苦苦思念她丢失的那八两银子,没有吃饭的心思,季老太不在场,其他三家人,自然是各顾各的。 把一篮子灌汤包交给李月娥,言哥儿和林立轩不做太多停留,没待一会就离开了,离开时还看见在院子里劈柴的季压,他像是把自己全身的怨恨和愤怒都发泄在坚硬的木材和刀斧上。 天色暗的很快,缺了角的残月被冷风欺上枝头,等风再吹几天,就是除夕了。 腊月三十,除夕,当天林家三人都起的很早,昨夜下了一场小雪,晨起时地上却不见白茫茫的影子,唯有屋檐下还坠着一条条夜里结成的寸长冰棱,和覆在树梢叶子上的冰晶叶片,在熹微的晨光里发出晶莹的光亮。 除夕除夕,除旧迎新,三人简单吃了早饭,几个包子和一碗豆浆,开始在各个屋子打扫卫生,早在前几日就已经陆陆续续清理各处的尘埃,今日只要把地扫一遍,用抹布将所有家具擦一遍差不多可以迎接新年了。 赵立娘去整理她的柴房和鸡窝,给那群小东西们也感受下节日的喜悦;言哥儿负责家里的厨房和杂物房,把碗筷摆好,将发霉的东西扔出去;林立轩则手拿旧衣服剪下来的碎布,脚边一盆清水,沿着厅房角落里所有木制家具擦拭一边。 临至午时,三人打扫完毕,胡乱吃了午饭,开始预备其他的事物。 林立轩拖了张大方桌在院子里写对联,他对折好红纸,按着尺寸一刀刀裁剪,言哥儿过来给他磨墨,墨汁逐渐浓郁,沾湿毛笔,林立轩大笔一挥,一口起写下好几副对联,言哥儿把写好的对联铺在地上晾干墨迹,林立轩站在对联旁边观看,把自认为不好的挑出去。 “这个不好吗?”言哥儿拿着红纸,他手上的对联是林立轩要求拿走的。 林立轩摇摇头,说:“不好。” 言哥儿怪可惜,他觉得林立轩写的每个字都好,“哪里不好了?” “歪了。”林立轩把笔放在笔架上,让言哥儿也写,言哥儿推诿了一下,扭扭捏捏照着林立轩写得几个字在红纸上抄了一遍,写完了他觉得不好,想要卷起藏了,谁知赵立娘正好路过,正见着他写好的对联,钦点了一番:“言哥儿写的?挺好的嘛,来,就挂厨房门口吧。” 林立轩捂嘴笑,捡几幅写得好的,拎小鸡一样带着言哥儿,说:“走,我们贴对联去……” 早知道不写了,他写的跟林大哥写的,相差了何止县里到村里的距离,还要贴在厨房门口,可不得一年都被人看见,万一有客人来他们家,言哥儿羞愤欲绝,正欲撕了一了百了,可林立轩愣是把他推到了门口,站在一旁如同监工,怂恿道:“快去贴。” 林立轩看着对方又羞又窘的样子,内心发笑不已,倏忽脚下一踩,踩到了不少细碎的冰块,那是从屋前大树的叶子上掉下来的,他不免抬头望了望树梢,从树叶上取下一片完整的冰叶子,拿在手上就跟真的树叶一样,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胞兄弟,冰叶子晶莹而净透,如同上好的艺术品。 跟大雪纷飞的北方不同,碧溪村地处相对温暖的南边,他们这地方一年能下几场小雪已是奇景,即使没有厚厚的层层积雪,可劲风里夹带的湿气,迎面吹来,让人好似被泼了一层冰水,言哥儿鼻尖通红,羞羞答答磨磨蹭蹭把对联贴好了,出乎他的意料,林大哥并没有笑他的字丑,对他温柔一笑后,带着他去贴其他房间了。 林立轩哪舍得真欺负言哥儿,言哥儿写得再不好看那也是言哥儿写得,贴在自家,谁写都一样,又不和旁人争奇斗艳,两人贴完对联,双手被红纸染了个通红,林立轩看了看自己的手掌,不怀好意往言哥儿脸蛋上抹了几把,言哥儿平日里被他动手动脚惯了,最多羞赧地缩缩脖子,根本没察觉出来,兴高采烈地顶着个花猫脸,去房里找来前几天去县城买的大红灯笼,说要在门口挂灯笼。 在林立轩的精心饲养下,言哥儿脸蛋长了不少肉,配着那几撇暗搓搓的红胡须,整个人显得灵动又可爱,还带点小俏皮。 言哥儿抱着灯笼笑,林立轩看着言哥儿的脸笑,两人和和美美在屋檐下挂了两个红灯笼,将红纸剪出福字倒贴在门窗上,赵立娘从柴房里出来,边走边检视儿子和夫郎的杰作,等在屋里看见他们俩,尤其看见言哥儿那跟胡乱抹了胭脂似的花猫脸,一脸嫌弃地瞪了始作俑者,温柔地唤言哥儿去洗澡。 “热水已经烧好了,咱们仨轮流去洗,言哥儿先去,去照照镜子,看看你那小脸蛋被轩儿折腾成什么样了……” 言哥儿不明所以,他的脸怎么了?下意识的用手去揉脸,可他忘记了,他自己的手上还沾满了红颜料,一抹,颜色更深更乱了,赵立娘都忍不住笑了出来,说:“还抹,快看看自己的手,都成花猫了。” 言哥儿这才恍然大悟,“林大哥你太过分了!”恼羞成怒在林立轩脸上狂抹几把,林立轩一时不察被身姿灵活的小猫抹个正着,赵立娘站在窗边鼓掌,说:“好啊,家里窜来了两只猫。” 林立轩擒住言哥儿的手腕,说:“好了好了,打住了,快去洗澡吧言哥儿。” 言哥儿悻悻地鼓着脸瞪了他一眼,转身去房里拿衣服洗澡,赵立娘在后面提醒:“你们先去把手洗了,别弄脏了衣服。” 两人被驱赶到水井边洗手洗脸,幸而冬天的井水是温的,并不刺手,林立轩用毛巾擦脸,言哥儿倒水进木盆,要用力搓才能把脸上的绯色搓下来,言哥儿的小脸被自己揉的通红,眼角含水,眼珠子跟浸在水里的琉璃一样闪耀。 林立轩没忍住把人拉在怀里吻上了怀中人艳红的嘴唇,他早就想这样做了,言哥儿脸上的红水彩,就跟抹了胭脂似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媚意,让他想把人圈在怀里疼爱一番,林立轩已经意识到,这些时日,他对言哥儿的冲动越来越多…… 言哥儿还在生气中,根本不想让他亲,平时两个人偶尔亲亲他一向是很配合的,还会放出小舌头跟对方追逐打闹,但这次却双手用力的推开对方,林立轩用的力气很大,言哥儿挣脱不开,再加上言哥儿的挣扎让林立轩生出了一股莫名的侵略性,动作比往常要粗暴,言哥儿招架不住,很快就丢兵卸甲全军溃散。 言哥儿腿软了,林立轩用手扶住他的腰,手顺着衣缝摸索了进去,冰冷的手接触到温热的肌肤,言哥儿全身一个激灵,两个人骤然分开,言哥儿没眼看林立轩,抱着衣服慌不择路转身就跑,仿若后面有猛兽追着。 林立轩蹲下来继续洗手,在心里默默誊抄了一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39章 回味 林家三人洗完澡后, 换上了新衣服——是言哥儿亲手缝制的, 布料正来自于那日在杜记布庄买的红布, 过年穿上一声红色的新衣, 既喜庆又欢心, 赵立娘拿到了言哥儿给她做的衣服,惊喜道:“这种样式,娘还从没见过。” 她们碧溪村里寻常妇女穿得就是简单粗布制成的衣裙,把布料随便用针线一缝,不需要什么技术活, 衣裳就做成了, 可言哥儿给她做的这一身不一样, 衣角有漂亮的包边, 衣领子也与寻常款式不同, 言哥儿一共做了三套衣服, 分别给林家三人,每一套模样都不同。 林立轩也好奇了,他不知道他家小哥儿竟有如此本事:“言哥儿, 是在哪学来的?” 季言轻轻地笑, 说出来倒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就是上次,你给我买了新衣服, 回来后我把衣服的边边角角看了一遍,学着上面的针法样式自己在旧布上学……那天在杜记布庄,不是见了很多成衣吗, 我看见了,默默记了下来,回来尝试着做了,林大哥,好不好看?” 学以致用,举一反三,厉害了我的言哥儿,林立轩温柔的看着言哥儿,说:“好看。”把衣服理好,穿上艳丽衣袍的他丰神俊朗、俊美无俦,言哥儿红着脸帮他系上腰带,林立轩忍不住地把他抱在怀里亲了亲他的眉心,言哥儿也换上了红衣,脑后用红发带绑起了秀丽的头发,眼睛里水盈盈的,整个人似春雨过后枝头犹带水珠的桃花瓣。 “瞧你们都换上一身红色,跟新婚的喜袍似的,在你们这对小夫夫面前,娘都不好意思穿了。”赵立娘过来唤他们吃除夕团圆饭。 今年林家最后一顿饭可不简单,有鸡,有鸭,有鱼,有饺子……往常哪一年都没这么丰盛过,赵立娘高兴,还去热了一壶温酒过来,是自家酿的酒,因林老头爱喝酒,赵立娘专门找村里会酿酒的人家学了本事,每年自个儿酿,林老头虽然走了好些时候了,可赵立娘却按着旧习惯依旧酿了好几坛子酒存着。 桌子是找木匠新做的烤火木桌,桌面底层镂空,桌子底下放着一盆炭火,上面覆盖一床月白色的棉桌套,桌套厚实内里塞着棉花,这么一盖把炭火散发出的所有热气都锁在桌底,人坐在桌子旁边把手和腿伸进底下既暖和又舒适。 赵立娘坐在正位,言哥儿和林立轩相对坐在两旁,赵立娘先倒了一碗酒敬给林老头,用瓷碗给他添了菜,为他上了三炷香,口里喃喃道:“林老头,又到一年除夕了,咱们家今年转了运,咱们的儿子……你看这满桌的酒菜,你泉下有知,就安心吧……” 赵立娘坐回原位,示意他们动手吃菜,她夹了一口鱼肉,微微看着言哥儿,满意道:“言哥儿可真是我们家的小福星。”自从言哥儿进了他们家,日子真是越来越好了。 低头吃菜的言哥儿猛地听赵立娘这么一说,脸上红了却没有说话,他对别人的夸奖向来不知道怎么应对,只好默默的低下头。 “娘,你别那么夸他,言哥儿都害羞了……”林立轩想揉揉他头上的小毛团子,可惜两人隔得远了,桌上的氛围温馨而热烈,有亲人,有爱人,是以前的他从来不曾奢望过的。 赵立娘送一个白眼给他,“言哥儿都没说什么,用得着你来替他讲,好孩子,就是应该多夸夸,咱言哥儿多好啊!还是娘眼光好,给你娶了这么好的一个夫郎。” 言哥儿忍不住笑了,“谢谢娘。” “言哥儿你听见了没,娘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向咱两炫耀她眼光好……” 赵立娘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悻悻道:“瞧瞧你嘴里,不说一句好话……” “是我错了。”林立轩对自己的嘴欠认错,“娘你确实眼光好,言哥儿也是我们家的小福星,说起来,最赚的还是我啊。”说完,得意洋洋地喝了一杯酒。 把另外的两个人都逗笑了。 用过饭,把剩下的饭菜收拾好,林立轩跟言哥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们的屋子重新收拾过,不能用、用不着的东西全给林立轩扔出去了,比原先要宽敞整洁地多,窗户纸也糊上了新的,上面还贴着个倒着的福字。 窗户外面夜色正好,广袤的苍穹澄澈无比,近一颗远一颗或明或暗的星子遍布在天上,屋子里的烛火方才点燃,言哥儿坐在木床上,淡淡的烛火照亮他的脸庞,他的脸红的不自然,两颊一坨绯红,是因为喝了几杯酒不胜酒力,他从小到大没怎么喝过酒,今天倏忽喝了两杯,没醉,整个人却有些飘飘乎乎。 他穿着红色的棉袍,像一身喜服,耳后红色的发带顺着他的鬓角,柔顺地垂在他肩上。 关好木窗,林立轩走到言哥儿身边,对方偏过头,傻笑着望着他,烛火摇摇曳曳,照出来的烛光也颤颤抖抖,他把清秀的小双儿推到在床上,一手脱下他的鞋子,接而整个人覆在他身上,他的脸靠近言哥儿的耳侧,在他饱满的耳垂上轻轻咬了一口,“言哥儿,害怕吗?” 虽然上次是言哥儿主动求欢,但林立轩知道,这傻东西根本什么都不懂,言哥儿有时候纯情地——近乎大胆。 言哥儿双眼迷蒙,微微摇了摇头,他的发带散开了,凌乱的头发散落在床单上,床单下垫着一床厚厚的被子,林立轩爱抚他的脸,言哥儿没有任何抗拒的动作,任由对方脱了自己的鞋子,解开了自己的衣带,剥离了自己的内衬…… 喜欢的人如同被剥了壳的鸡蛋一般圆圆润润的出现在眼前,林立轩深吸了一口气,将木床边的帘子拉好,两道黑色的人影轮廓在帘帐上不断动作,木床吱呀摇晃,桌上如豆的灯火无人来吹熄,直至天明燃烧殆尽。 翌日清晨,大年初一,赵立娘起的很早,先去把柴火点燃了,烧上一锅开水,锅盖上放着做好的包子,顺道一起蒸热了,简单吃了一个,赵立娘弄上谷子豆渣去喂饱了鸡鸭,才走去院子,就见井边打水洗脸的林立轩。 他正一脸餍足的神情,插着腰扭了扭脖子舒展身体,门儿清的赵立娘哪还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昨儿个她起夜,路过两人房间,隔着门窗她都能听见言哥儿小声啜泣求饶的声音,闹到那么晚,言哥儿只怕嗓子都哑了。 要不,他们家,平日里可是轩儿最晚起的。 到了这,赵立娘心里的那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了,别以为她不知道,自从成亲那日起,她儿子跟夫郎晚上根本就没再发生过什么,同在一个屋檐下面,赵立娘可谓知道的一清二楚,她明面上不说,暗下倒没少猜测。 开始她想,可能是儿子突然醒来面对骤然出现的夫郎不适应,她个做娘的也能理解,并不是随便拉扯两个人就能成为夫妻的,她跟林老头也是互生喜欢才结亲,更何况儿子三年前喜欢另一个女人,还为了她跳河自杀,正因为这事——赵立娘逃避般不敢在这方面问,就怕儿子再次陷入魔障做出傻事。 先让两个孩子相处着,如果轩儿实在不喜欢,那就再为他另娶一门亲。可赵立娘在旁边看着这两人,开始两人关系确实疏离,但是后来,明明相处得跟村里谈情说爱的小情人一个样儿了,怎么偏偏晚上就是不来事儿……可把她郁闷的。 她只好偷偷地、旁敲侧击,在儿子面前说言哥儿的好话,她这个做娘的容易吗? 赵立娘还曾怀疑过自己孩子是不是不行——现在回想自己的心里路程,说出去简直令人笑掉大牙,哎,这些年轻人的事,她老了,看不明白了。 房间里的言哥儿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腰上酸疼的厉害,仿佛间,还觉得有一双修长的手按在那里,昨夜虽然喝了些酒,但他还是清醒的,只是有些迷糊,昨天夜里的记忆完完全全的出现在脑海里,他首先是有些疑惑,明明第一次晚上那么疼,他还以为每一次都要那么疼,他已经做好了忍着的准备,可昨天晚上,一点都不疼,林大哥很温柔,言哥儿本还潮红着的脸更红了。 不疼,相反——还很舒服,也很难受,是的,很难受……最后,比疼还要让人难以承受,他都说了不要了,对方还在继续, “在想什么呢?又是一副回味的表情,嗯?”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吃了早饭的林立轩转悠回来了。 第40章 焦香 言哥儿脸色爆红, 他这是在回忆, 才不是回味, 他恼羞成怒地转过身, 留一个后背和后脑勺给林立轩看, 发旋处翘着一撮呆毛,林立轩轻笑一声,走过去隔着被子把人给抱起来,言哥儿如同小卷饼一样被他抱起来,手脚全部被被子包裹住, 让他觉得自己像个翻不了身的小乌龟。 让言哥儿背靠着床头, 林立轩蹭过去在他两边脸蛋分别烙下一个亲亲, 言哥儿反射条件用手去挡, 被子包得不稳, 他又不着片缕, 一抬手,肩上的被子全掉了,露出了一大片斑斑痕迹, 林立轩呼吸一重, 一个没忍住,又禽兽了一把。 …… 等言哥儿终于能从床上爬起来,已经过了中午, 期间,林立轩怕他饿得胃疼,在言哥儿迷迷糊糊时哄他喝了小半碗白粥, 他揉了揉眼眸,昨天掉了不少泪水,如今睁大眼睛还有些难受,他在昏睡时依稀感觉到林大哥用热毛巾给他擦边全身,还给他换了身衣服,现在身体干爽,并不黏腻。 言哥儿披上外衣,穿上鞋子,一切打理完毕盯着关上的房门有些发憷,他不敢出去,简直像是回到了他和林大哥刚成亲的那天,过了中午都没出房门,赵立娘肯定知道了……言哥儿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才推开房门正好对见了屋外进来的赵立娘,言哥儿小声地开口:“娘。” 赵立娘了然于心的表情,对言哥儿慈爱的笑了笑,“饿了吗?娘给你热些饭菜。” “言哥儿醒了?”林立轩听到里面的动静也过来瞧瞧,“我去厨房给你拿些吃的……” 言哥儿现在看见对方腿还有些发软,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赵立娘捂着嘴笑:“言哥儿,回房间里休息去吧,今儿初一,也不需要你做什么。” 碧溪村这边的习俗是大年初一初二不能出门,好好待在家里与亲人过节,说是出门可能会遭遇灾祸,而新年的第一第二天就遇到不幸的事情,那就预示着这一年都不好过。 言哥儿点点头,回去继续在被子里窝着,等林立轩给他端来了饭菜,狼吞虎咽地吃了三大碗饭,怕他噎着,林立轩端一碗排骨萝卜汤在一旁喂他,排骨汤从早上小火一直炖到现在,汤味又浓又香。 吃了三碗饭,又喝了一碗汤,林立轩给他擦了擦嘴角,“还饿吗?要不要我再去给你装一碗。” “不用了。”他的小肚子都鼓起来了,见他吃饱喝足,林立轩把碗筷拿去厨房刷洗好,吃饱喝足窝在被窝里的言哥儿,突然有了一种翻身做主的感觉,他甜蜜地勾了勾嘴角。 林立轩再回房间时,就看见了床上颓废如懒猪的言哥儿,难得见到这副慵懒模样的小双儿,言哥儿的眼角还残留昨夜的绯色,自上往下看过去,诱人无比,林立轩解开外衣掀开被子上床跟言哥儿滚到一块去。 大掌摸上了圆滚滚的小肚皮,言哥儿哈哈一笑,“你放开,好痒。” “帮你揉揉,消消食,都吃成个球了……”言哥儿偎在他胸膛,乖乖的任他揉,过年就是好啊,能肆无忌惮地享受做猪的乐趣。 他们在县里的吃食铺子要等到初七再开张,去年听楚子航说他的书稿大约就在这几天发行了,也不知道效果会怎样,希望不要让他失望吧,等书稿的余钱结给他,再算算店铺的收益,他看中了村尾后面的那座荒山,虽是山地,那也要接近三百两才能买的下。 林家的亲戚不多,过年不太需要去哪里走动,林立轩跟言哥儿带着礼品去季家一趟,给了雨哥儿一个小红包,把雨哥儿乐得恨不得天天过年,周围的邻居也互相招呼了一声,她们来林家看过,惊讶林家如今真是跟往常不一样了。 跟赵立娘要好的葛丁香来他们家转悠,羡慕地看着她那一身衣服:“这是去县城里买的吗?这样式,还从没见过,这得多巧的手才能做出来?” 赵立娘穿着言哥儿做的衣服,中年人穿大红色的衣服反倒显得年轻了不少,在艳色的映衬下,面上的细纹都淡化了,跟平时灰头土脸的模样完全不同,她弄好自己的衣摆,笑道:“这可是我们家言哥儿亲手做的……” “言哥儿做的?”居然是她们村里的人做的,葛丁香凑近赵立娘,“言哥儿到你们家可真改变了不少。”季言在季家时的模样她们是从小到大看在眼里的,季老太不喜欢双儿,言哥儿和雨哥儿在季家的日子可不算好,好吃好喝的轮不上这哥两,原本是个清秀过人的小双儿,愣是被整成个面黄肌瘦的小可怜,那季老大一家在旁人眼里也是既好笑又可怜,看看季老三家过的是怎么样,再看看他们家,他再孝敬季老太又有什么用? 言哥儿改变了,林家变得也不少,赵立娘是把硬骨头,孤儿寡母地倒真把日子过下去了,而她见着林立轩那小子,他才是改变最大的,葛丁香刚来的时候,居然见到那小子捡柴火洗碗了,那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啥事不做整天捧着书本的林秀才吗? 而且这对小夫夫真恩爱,她都看见林立轩偷亲言哥儿,虽然是在自己家,搂搂抱抱的让她这个邻居都不好意思看了,都成婚三四个月,咋还跟新婚夫妻一样黏糊,跟他们家吃的白米饭一样。 又黏又密。 葛老娘回去跟自家汉子说:“她们家现在吃的是白米饭,是脱干净了壳白白净净的大米,我都看见了,好漂亮的白米,那味儿,吃起来又香又甜,他们还熬骨头汤喝……对了,前几天她们家弄得那么香,是炒的兔子肉,放了很多油,多放油炒起来饭菜才好吃……” “快别说了,你跟我念叨有什么用?咱家又吃不起,二根还要攒钱娶媳妇。”葛老汉撇撇嘴,他家的地不多,一年到头忙来忙去,能攒几个钱就不错了,哪还顾得了吃,孩子娶亲得花钱吧?娶了亲指不定还得再修一下房子……“要不问问她家的豆腐方子,咱们学她在县里摆摊……” “你可别吧。”葛老娘抽了抽嘴角,“这种事情我可问不出来,人家的方法,干嘛要告诉我,别搞到后面,弄得两家关系都僵了,你看村里好多人之前都打探过,又问出了什么?”家里有磨盘的,弄出豆浆试了,放久后确实能结成块,可那豆花闻起来是个臭的;家里没磨盘的,怎么舍得钱去买,就在一旁看好戏咯。 “那我们没有赚钱的法子,就只能苦哈哈地过呗。”葛老汉转头不搭理他婆娘了,闭目养神。 难道就只有这一种赚钱的法子?赵立娘说她前些天去县城里卖鸡挣了一两多银子呢……而且,“我觉得小双儿也不错,咱们的儿子不一定要娶个女儿家……” 饱暖思那啥…… 林立轩没事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如何花式烹饪言哥儿,把言哥儿弄得叫苦不迭,他实在是不懂为何对方能想出那么多折腾人的法子,每次都要弄得他哭出来,用手也就算了,还用其他的东西——最后,赵立娘都看不过眼了,把他们从房间里面轰出来。 “好了好了,我错了,下次绝对不这样做了……”林立轩诚恳的道歉,把言哥儿抱在怀里好好地哄着,各种甜言蜜语层出不穷,言哥儿脾气不大,本来就好哄,给他说说好话,转脸就不生气了,言哥儿吸吸鼻子,回抱对方,他内心并不排斥对方这么做,只是,能不能不要那么频繁。 林立轩也惊讶于自己目前的状态,这一开了荤,怎么跟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样,莽撞又霸道,可能是之前憋太久了,现在如同泄洪的堤坝,一发不可收拾。他决定写个三千字检讨,好好改变一下现在的状况。 他把言哥儿哄好后,带着他去厨房里捣鼓吃食,做点零食小吃之类的甜甜嘴,厨房里正好有不少红薯,可以做拔丝地瓜,两人把红薯切成条形,言哥儿的刀工好,切出来的地瓜条漂亮,林立轩则给他削皮。 把红泥小火炉里面的火烧好,弄了个小锅倒上油烧热,依次把地瓜条过油,过了油的地瓜条外香里酥,过完油后,把锅刷洗一边,放上清水和白糖煮糖液,糖液滚起一连串的气泡,林立轩用勺子舀了舀,见浓度差不多了,把一根跟地瓜条放进液体里滚一遍,沾了糖汁的地瓜条冷却后,就跟裹了层糖衣似的,好吃极了。 两人互喂了对方几根地瓜条吃,自觉味道还不错。 言哥儿把做好的地瓜条拿去给赵立娘尝尝,林立轩站在锅边,把锅洗好后突然想起还可以试着做一下简易的糖醋排骨,那天买的排骨除了炖汤用去一些,还剩下不少,正好锅和火都是现成的,说做就做,把切好的排骨过一遍开水,放清水、白醋、白糖煮糖浆,把排骨放进去大火收汁—— 言哥儿去给赵立娘送地瓜条,也不知为什么半天没回来,林立轩掌火经验不足,最后弄出了一堆“焦糖排骨”,等言哥儿回来的时候,就只看见他家林大哥支着眉心对着一盘子不明物体摇头叹气,他过去尝了一下,一股淡淡的焦香味,虽然模样有些怪,却挺好吃的。 “言哥儿,怎么去了这么久?” “哦,我跟娘一起做了会儿衣服……” ……这盘东西还是不要让赵立娘知道,他拉着言哥儿,两人坐在角落里一边说悄悄话一边吃完了整盘焦糖排骨,然后默默把证据消灭干净,等晚上赵立娘叫他们吃饭,两个人都说不想吃了,把赵立娘纳闷了好久。 “林大哥,你以后还是不要单独煮东西了。”吃的时候还好,吃完舌头都不是自己的了。 “好……”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被焦糖排骨齁死了的两个人相互依偎,言哥儿晚上难得睡了个安稳觉。 到了初七,县城里的吃食铺子重新开张。 第41章 宝贝 初七一大早, 他们就到了县城, 全水县街上人来人往, 热闹非凡, 年节的热情还没退却, 很多生面孔出现在闹市里,想来是探亲走访的人,等林立轩到吃食铺子,发现店门早就开了,秋哥儿在里面一边擦桌子一边等着他们, 秋哥儿抬眼见到他们, 忙打招呼说声新年好。 “秋哥儿新年好, 你来的真早, 吃早饭了没, 我跟林大哥带了一些吃食过来。”言哥儿先走进店铺, 林立轩则在后面把驴车上装的许多东西卸下来,他们带的吃食,全是用竹篮或者木箱子装着, 秋哥儿走过来帮忙。 “吃了吃了, ”秋哥儿忙点点头,手脚利索搬运东西,“对了, 帮我感谢赵大娘,她养的鸡真好吃,我奶奶要我好好谢谢她呢。” 言哥儿笑:“娘养的鸡鸭都特别好。”过年的时候, 言哥儿吃了不少,赵立娘给他炖了好几次鸡汤,在林家,吃最多的就是他,尤其是这几天,他被欺负恨了,赵立娘特别心疼他。 他们带了些做好的地瓜条,油豆腐,豆干和冰皮月饼过来,还有一大块筒子骨和猪肉,林立轩把东西摆好,秋哥儿继续打扫店里的卫生,言哥儿则开始和面做包子和花卷,林立轩把东西处理好,开始烧水熬汤,让小毛驴休息会之后去磨豆子。 如今的小毛驴已经不能说是小毛驴了,它现在可是风流倜傥的大毛驴,拉车推磨不再话下,什么主人养什么样的驴子,他的贪吃大胃王熟悉同言哥儿如出一辙,幸好林家不虐待它,想吃啥能吃啥,被精心饲养的油光水滑,外形极其好看,出去遛弯的时候,总有路人夸他是头漂亮的小毛驴。 路遇同类时,它还会用余光观察对方,见对方姿色不如己,立马仰着头,昂首阔步精神气十足向前走。 他们店里才开张不久,马上有人来买吃食,那人是熟客,在门口就大喊说要馒头花卷和豆浆,他们这东西都没做好呢,言哥儿说让他等一等,林立轩则笑着招呼他,道:“小黑哥新年好,咱们店里新出的吃食灌汤包要不要尝尝……” “新吃食?好,尝尝。” 言哥儿用油纸给他包了两个,小黑哥并不黑,与他的名字相反,他是个白净的青年,接过包子,张口一咬,“好吃,馅足,哇!居然有汤汁,难怪叫灌汤包,好吃,多少钱一个,再来三个。” “五文钱一个。” “好嘞,拿回去给我娘尝尝。” 小黑哥爽快掏银子把钱付了,“下次有什么新吃食记得告诉我……”林立轩喜欢他为人爽快,又是新年开张第一位客人,包了一份炸地瓜条送给他,言哥儿在一旁笑道:“这个可好吃了,小黑哥拿回去尝尝。” “好,那就谢谢你们夫夫俩了。” 有第一个客人后,就接二连三来了第三第四个,新推出来的灌汤包很受追捧,好评不断,只是价格有些贵,普通人家没舍得买多,有些老顾客看到他们开张了欣慰不已,特别是有位家里老人喜欢吃豆腐的,“过年家里煮鱼,我奶奶没在汤里看见豆腐,把我狠狠说了一顿呢,闹着要吃又买不着,可把我急坏了。” 临近午时那会儿,是店里最忙的时候,应付完来往不断的客人,把三个人都累得筋疲力尽,午时三人在店里草草吃了些包子,秋哥儿突然说起,“年前有个姓楚的书生送来一本书,让我交给林老板,我差点给忘了,我去找出来。” 书?姓楚的书生?言哥儿和林立轩互望一眼,双方眼里尽是惊喜,莫非是他写的书终于发行了,秋哥儿把书从柜子里找出来,递到林立轩手上,言哥儿看见封面上面的字,他认识,他马上跳着惊呼,“林大哥,你写的书……” 这种感觉真奇怪哎,跟着林立轩,言哥儿也见过不少书,可书的作者他从来没看见过,可眼前这一本,作者就是他家林大哥耶!!!!言哥儿只觉得说不出来的喜悦堆着胸前,满满的都要把他的胸腔胀开了。 林立轩但笑不语,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版,的确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大卖,估计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收到消息,古代的信息太堵塞了,也没个微博微信,楚子航给他送本书都要等到现在他才知道。 不过,这书做出来的速度挺快的。 把手中的书册翻看一遍后,丢到言哥儿手上,言哥儿捧宝贝似的抱着,林立轩见他那一副小心翼翼如同天降宝贝的样子,乐得赶紧把言哥儿按在怀里亲了亲:“开心吧。” 言哥儿点头:“开心。” “把它和你那些小宝贝藏在一起吧!”林立轩揉揉他的脸蛋,突然给他出了个主意。 言哥儿不明所以,歪着头问:“我的小宝贝?”他有什么小宝贝? 林立轩语气轻巧:“唔,就是你压在箱子下面——我家言哥儿的大作。” 自从那次言哥儿跟林立轩学画后,闲着时自己拿着毛笔写写画画,如今他也是识字的人了,他有羞耻心,画的不好捂着挡着不敢给自家林大哥看,而自己辛辛苦苦的作品也舍不得毁掉,于是就偷偷找了个地方藏起来,林立轩有一天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发现了,为了满足自家宝贝藏东西的小爱好,看破不说破,闲来无事时,看自己宝贝的作品聊以度日。 言哥儿手上书都拿不稳了,喜悦僵在脸上,一股汹涌而来的绯红迅速占满他的双颊,他竟然看到了!他竟然看到了!他竟然看到了!言哥儿简直想在地上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他写的那些东西,除了画了小毛驴,还偷偷画了好几页的林大哥,还把林立轩的名字工工整整地抄写了好多好多遍,他竟然看到了!!! 言哥儿简直像个被当场抓到作案的小偷,被人捏住尾巴的小白猫,心如死灰:“你全看到了……” “我看到了又怎样?”林立轩有些懊悔,早知道就不说了,万一他家小双儿恼羞成怒不写了怎么办,言哥儿除了偷偷画他写他的名字,偶尔还会写日记,写他有多喜欢多喜欢他家林大哥…… 昨天他去翻的时候,还看到了言哥儿写了自己喜欢晚上什么姿势——真是个胆大又羞涩的小双儿,林立轩暗骂自己口快,一时得意就忘形。 “你会嘲笑我,嫌弃我,欺负我……”别以为他没看到林大哥揶揄的眼神。 林立轩简直震惊了,没想到自己的形象居然在自家小双儿的眼中变成了这样,“过分了啊言哥儿,我哪里嘲笑你,嫌弃你,欺负你了……”你有点恃宠而骄哦。 “你就有,你的东西你自己藏……”言哥儿把书退给他。 “就要你藏!” “不要。” 两人闹着闹着又抱到一起去了,一旁的秋哥儿笑着看见他家老板在老板娘耳边发誓“我家言哥儿的作品在我眼中是最好的……”,他发现这对夫夫过完年后,比以前更恩爱了,以前还会有人把他们猜成兄弟,现在是绝对不会让人有这样的误会。 秋哥儿有些羡慕,转而想到自己,他这样一个壮硕如牛的双儿,估计不会有哪个男人娶他,自己肯定是要孤独终身了。 下午,来林记食肆买吃食的人就少了,秋哥儿一个人也能忙活地过来,看见他们店里开门,一个颇为熟悉的人走了进来,是一个月白色衣裳的英俊青年,他一进来就跟秋哥儿说话买月饼。 “紫色的?” “是啊,是老板新做的样式。” 早上,言哥儿他们带了一些紫色的冰皮月饼,月饼皮是用糯米粉和紫薯泥做成的,颜色特别漂亮,一个个紫色的月饼,像上好的工艺品,拿在手上,带着紫薯的香气,甜甜糯糯,也特别好吃。 那青年含笑的眼睛凝视着秋哥儿,“那帮我装四个吧。” “好。”秋哥儿熟悉地给他装好,两人很熟悉,自他到店里之后,对方隔三差五就来买吃食,青年一边和他闲聊,一边等他包装月饼。 坐在店铺角落里的林立轩手肘推了推言哥儿,言哥儿正在缝制布包,用的是做衣服剩下的碎步,他手里还拿着针线,林立轩和他肩靠着肩在坐在一起看书。 被林立轩突然推了一下,言哥儿转过头,用眼神问他怎么了?林立轩看了看已经转身准备走出店里的青年,贴近言哥儿耳侧轻轻说道:“言哥儿,你说我们要不要给秋哥儿加月钱。” 言哥儿看了秋哥儿一眼,也小小声说:“怎么了?” 第42章 酒楼 “看见那个经常买月饼的公子哥没?”林立轩笑了笑, 他做得那么明显, 外人看不出来才怪了, 谁家隔三差五买月饼吃啊, 也不嫌腻的慌, 言哥儿和林立轩算得上爱吃甜食的人,他们都不会吃的那么频繁。 而且——每次来,还都从秋哥儿手里买,他跟言哥儿看店时偏偏不来,每次都能逮着秋哥儿, 世上能有这么巧合的事?那肯定是人为。一个男人缠着一个双儿, 眼睛里柔情万丈的, 有猫腻啊。 不过,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估计只有秋哥儿当事人不知道, 呃……可能还要加一个言哥儿。 “那个啊……”想起那个买月饼的,言哥儿还真认识,也可以说认识好久了, 以前总是听堂哥季选说县里学院的同学里有那么一位公子哥, 风流潇洒有学识,是县里杜记布庄老板的儿子,名叫杜飞白, 堂妹季如好像喜欢他,言哥儿听到她口中好几次念叨他,都快把他夸到天上去了。 没来县城之前, 言哥儿只是隐隐知道有这么个人,来了县城之后,才知道这位杜飞白长啥样。 林立轩与他咬耳朵,“你看到他跟秋哥儿相处没……”说起来他们店里还挺赚的,有个秋哥儿当吸金童子,要知道他们家的月饼可不便宜,不过,这位杜公子也太不会追人了,就算是他再来买一年的吃食,秋哥儿也不一定开窍。 听他这么说,言哥儿的眼睛亮了亮,他已经不是单纯那个啥都不懂的小双儿了,不但“情窦初开”,最近还“经验满满”:“你是说……”那个杜飞白喜欢秋哥儿? 言哥儿回想了一下,还真有可能,不过,他在季家的时候,似乎听过他哥季选说杜飞白喜欢娴雅温婉的大家闺秀,看不上季如那般的农家女子,……秋哥儿虽然不是大家闺秀,可他的脾气很好啊,很温和,力气也很大。娴雅温婉——说得大概就是这样吧!言哥儿也不太懂这个词。 林立轩抿了抿嘴唇,手握拳头咳嗽一声,忍住了到嘴的笑意,娴雅温婉?什么鬼?他家言哥儿太可爱了,要是秋哥儿和那个杜飞白真成了,估计会很有意思,他们两站在一起,不去注意秋哥儿眉心的双儿痣,旁人见了他们,只怕会说秋哥儿是男子,杜飞白才是小双儿。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谁规定双儿一定要比男人瘦弱?单从外表看秋哥儿,秋哥儿是个浓眉大眼的憨厚俊男,也不怪人杜公子对他上心了,季言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看了一眼秋哥儿,干练的中长发简单束起,凌厉的剑眉,高耸的鼻梁,强壮的身躯及那鼓鼓的肌肉,言哥儿曾经好奇地摸过秋哥儿手臂上的肌肉,握紧拳头,上臂的精肉绷在一起,硬邦邦的,捏都捏不动,和石头一样坚硬。 那时的秋哥儿很自豪地跟他说:“我从小就挑水,……之前还在码头那扛过沙袋,一般的男人都比不上我……” 言哥儿的目光直把前台的秋哥儿弄得莫名其妙,他回过头问:“怎么了?” “没怎么。”言哥儿垂下头,把视线收回,想到这样的秋哥儿和那个瘦瘦高高的杜飞白联系在一起,总觉得很奇怪……他放飞心灵地想了想,如果秋哥儿和杜飞白成了夫夫,那么他们晚上做那档子事的时候,会不会是秋哥儿把杜飞白压在身下,然后这样那样…… 听到言哥儿说没什么事的时候,秋哥儿就不往他们这边看了,林立轩注意言哥儿低垂下来的头,他家小双儿的脸怎么越来越红,耳尖都冒出红点点,脸蛋儿粉□□白的,像夏日出水的新荷,不就是被秋哥儿抓到偷看,干嘛一副做错事的模样。 他凑过去跟他继续咬耳朵,“言哥儿,你怎么了?” 言哥儿挑了一些自己想到的跟林立轩说,他的眼睛里满含怨怼,都怪林大哥,害得他最近想事情总会想到奇奇怪怪的事上,“都是你的错。” 林立轩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他家言哥儿的脑洞贼大,他们家有写话本天赋的明明是言哥儿,他笑得一脸暧昧,在言哥儿耳边温柔道:“是不是你自己想这么做?言哥儿?没关系,我可以配合你,我躺平……你自己上来。” 言哥儿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他怎么可能会那样!!!他把头扭过去,不看对方,林立轩只好在一边言哥儿长言哥儿短求他回过头来理一理自己,前面的秋哥儿看见他们两又开始恩恩爱爱吵吵闹闹了不由得会心一笑。 言哥儿方才看他,一定……是在发呆吧。 两人闹完,言哥儿附在林立轩耳边道:“我们要不要告诉秋哥儿……”秋哥儿明显不知道杜飞白的心意。 “先别,再等些日子。”别人的感情,他们怎好插手,万一好心办成了坏事,那就糟了。秋哥儿这样子,明显是对杜飞白没有那个心思,全是人杜公子的一腔热血,等段时间吧,让人杜公子再多献几天殷勤,把感情酝酿起来,也让他们家月饼再多卖几天,月饼——可象征着团团圆圆呢。 “那给秋哥儿加工钱?”杜飞白买走的月饼,是不是要算在秋哥儿头上。 “加吧。”不单是这件事,林立轩本来也想给秋哥儿加工钱了,他一个人干的活,绝对值这个价,他又不是克扣人血汗钱的周扒皮,自然愿意给自己员工福利好些。 林立轩走过去跟秋哥儿谈论加工钱的事儿,他跟言哥儿商量了一下,决定每个月多给秋哥儿一百文,秋哥儿听到他这话,忙拒绝了,他现在回想刚才,言哥儿看他一定是在和林老板讨论给他加工钱的事,把他闹了个大红脸,“言哥儿你就收下吧,你一个人能顶两个人,这段时间你把店铺管的特别好,我和林大哥特别特别满意你……” “不用不用,现在这样就够了,店里的事情轻巧,比我在码头搬东西好多了,钱也挣的多,我已经知足了,奶奶说做人不能太贪心……” 林立轩和言哥儿好说歹说劝他收下,可秋哥儿一根筋硬到底,硬是不收,闹得急了,说要是再提给他加工钱的事他就不在这儿干了,他继续回去扛东西去……他才来了几天,就给他涨工钱,这多不好。 他们只好把涨工钱的计划作罢,等哪天言哥儿成亲了,再给他一个特大红包。 下午,店铺里的客人明显少了,不过,也有意外,县城里一家酒楼的伙计找他们,说他们酒楼要订购他们店里的豆腐用作食材,他说的那家酒楼是全水县里最大的一家酒楼,名叫-春风楼,老板是全水县鼎鼎有名的大商户,酒楼就开在河岸边,两层楼高,临风临水,风景极好,过往的有钱商人都喜欢在那里歇脚,简直是日进斗金。 “酒楼里好些客人说,用豆腐做的菜肴好吃,我们老板年前托人来买了几斤,回去让厨房里的大厨试着做菜肴,和鱼煮或者加在其他汤菜里老板和大厨们都觉着好吃,本想年前就来买的,谁知道你们过年竟然关门歇业了,今儿正好听见有人说你们店铺开门,老板就叫我过来和林老板商量一下买食材的事。”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初七可真是个好日子,今天怎么好事接二连三的来,把豆腐卖给酒楼可比单卖要好多了,林立轩开始也想联系酒楼了,可怕人家不要啊,豆腐做的吃食,还没有宣传出去,又加上过年了,没工夫管这事……他们店铺满打满算实际上还没开满一个月,没想到人家就自个儿找上来了。 伙计穿一身灰色棉袄,他个子不高,面向倒长得讨巧,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一口一个林老板道:“你们的豆腐是七文钱一斤吧,你知道我们酒楼里,要的分量肯定比一般人要多的多,这价格嘛……四文钱一斤怎么样?” 买的多自然又优惠,可也不能优惠太多。 四文钱,那肯定不行,都快差一半了,别说是三文钱,就算是一文钱那差距也极大了,一斤多一文钱,十斤就是十文钱,百斤就是一百文钱……他们赚的也是辛苦钱,林立轩在心里思量了会,对伙计说,“最少也要五文钱一斤,否则不卖。” 第43章 拜访 那伙计说:“这事我做不得主, 要回去问问掌柜的话。”虽是这么说, 但那伙计和林立轩已明白这事成了, 他先订购了三十斤, 明日早上派人来拿, 到底得先试试效果,伙计和林立轩做好口头约定,让人在店里用了些吃食,说了几句闲话那伙计就离开了。 “一天是三十斤,两天六十斤……”言哥儿一边点头一边数数, 小脑袋甩得像模像样, 林立轩在一旁叉腰听着他数, “一百二十斤, 一百五十斤……”言哥儿低头勾勾手指头, 林立轩捏捏他明显圆润了不少的脸蛋, “数完了没?” “反正就是好多好多。”言哥儿一本正经地答道,弄得林立轩哭笑不得,他得抽空教言哥儿做些计算题, 或者背一下九九乘法表, 以前都是他算账的,言哥儿和赵立娘对数字不敏感,对他们家赚钱的概念, 大概就是好多好多吧。 总不能一直这样吧,人总是要不断学习的。 如果要供应酒楼的话,他们家黄豆的储存量就不够了, 回去得在村里收购一下,看看村里人还有没有多余的黄豆。 下午店里的生意清冷,没开太晚,他们就关门了,林立轩在回村之前先去了一趟松韵书坊,在那见到了楚子航,对方见到他很高兴,乐呵呵的恭喜他,两人互相给对方拜了个年,林立轩有些不好意思问新书的销量是多少,但对方已经提前开口了。 “不少人来我们书坊催着说要第二卷 呢。”即使没有听到确切的数字,林立轩也放心了,虽然知道不会太惨,但也怕镜花水月一场空,“而且啊,这书,还卖去京城了……” 全水县离京城不算天高皇帝远但也不算近,走陆路要小半个月,水路却快得多,顺风顺水几天就够了,“咦,怎么会?” “沈先生在京城过的年,提早就叫人运了一船过去……在京城卖的可好了。” “多谢沈先生了。” 楚子航告知说沈先生初十左右回来,林立轩有时间的可以去他那拜访一下,顺便结清第一卷 的余钱和计划第二卷,“一定,一定去拜访。” 回到了碧溪村,林立轩先跟赵立娘说了今天店铺生意的状况,言哥儿迫不及待地打断他的话,“娘,酒楼里的人要订我们的豆腐呢,一天要三十斤。” “不止呢,那伙计说先只订三十斤试试,若是卖的好,还会要更多。” “娘,你听见了吗?还会要更多!!!” 两人一唱一和,把赵立娘弄得眉开眼笑,“那就好,开门红。” “所以,”林立轩提道:“家里的黄豆可能不够了,是否要在村子里收购一下。” “这个……” 他们去年也在村子里收过黄豆,但是却没几个人卖给他们,最后还是在邻村买的,村里人不卖,主要还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也想学他们林家卖吃食,另一个也不想让林家赚钱,他们收不到豆子,可不就做不出来吃食了。 可他们却忘了,他们不卖,还有隔壁村的卖,全水县大的很,二十几个村子,秋冬时节,又不是青黄不接时,家里存了不少粮食呢,林立轩他们想买,不愁买不到。 赵立娘思忖:“还是先在村里收一些吧,明天我去别人家里问问。”毕竟去别的村里收太麻烦,搬运回来太浪费时间,而且,她也想让村里人多赚些钱。 赵立娘在村里放出消息说要收黄豆,隔壁的葛老娘马上说要把家里剩下的豆子卖给他们,红豆黄豆林家都要,价格比在县里一斤要多上一文,六文钱一斤,林家在葛老娘那买了一百多斤豆子,葛家之前也卖过一些豆子给他们,林家出的钱高,这次干脆把剩下的全卖给他们了,把豆子卖给林家,差不多赚了将近一两银子,比往常在县城里卖,足足多了一百五十百文,这可不是小钱,再说,卖给隔壁家,比拖去县城卖要好多了,做什么不卖,“赵姐啊,你往后是不是还要收豆子?” “当然收。”他们店里要继续开下去,自然还要很多很多。 “那我们今年地里就多种些,年底卖给你。”葛老娘寻思让葛老汉今年多种些豆类,有赵姐收,不愁卖,他们这些在地里混饭吃的就是难,风调雨顺的年节,大家收成都好,种的粮食卖不出好价钱;若是遇上灾年,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种错了东西也愁,要是卖不出去,自己又吃不了,那可不烂在地里。 “赵姐,我可以跟你学养鸡吗?”赵立娘养鸡养鸭的技术村里没人比得上,以前觉得吧,她养的再好,不过就每天比别家多下个蛋,他们养鸡,一般就一两只,逢年过节自家吃,可赵立娘养那么多鸡,还去县城了卖了差不多一两银子,实在是让葛老娘长了世面。 “可以啊,你要是养的不多,我家多余的豆渣可以匀点给你。”赵立娘对自己的老姐妹还算大方,葛老娘也投桃报李,帮她在村里宣传收豆子的事情,“是啊,林家在收豆子,黄豆绿豆红豆都要,你家要是有干嘛不卖,留着咱家又吃不完,去县城卖哪有这个价格?都一个村的……” 不到三天,林家陆陆续续收到了差不多一千斤豆子,加上以前剩下的,能用好几个月的,马上春天要到了,自个儿也能种,今年要多种些。 解决了豆子的事,林立轩跟春风楼签了契约,他们每天提供二十斤到四十斤豆腐给他们,每斤五文钱,具体数量视情况而定,酒楼会让人提前一天派人来告知,每天早晨会派人来林记食肆运食材,豆腐钱七天结一次。 新增了豆腐这一道食材,给春风楼的厨师和客人增加了不少新鲜感,厨师是爱做菜的,面对这个食材,他们绞尽脑汁研究怎么可以把它做的更美味,酒楼里的菜肴是要推陈出新的,不能每天都是那几道菜,以前叫他们开发新菜是道难题,如今有了新食材,轻轻松松就可以研制一道菜,林立轩还推荐他们,可以弄一桌子专门用豆腐制成的菜肴,称作豆腐宴,炸煎煮焖尽纳其中,掌柜的还真采纳了他的意见,把这桌豆腐宴做成了招牌菜。 春风楼的客人当然不是日常来林记食肆买食材回家自己烹饪的全水县普通居民,更多的是来往行旅商人,他们走南闯北没见过这东西,还真稀奇的不少日子,有些来春风楼尝过豆腐宴的,回去之后跟家人朋友说起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引得不少好事者专门来这里尝尝鲜。 把收购豆子的事情处理完,林立轩得了空闲,想起差不多也到日子了,决定去沈先生家里拜访一下,他精心准备了礼物,没选昂贵的东西,就是他们店铺里的吃食,不过啊,用料做法要更讲究一些,弄了一个漂亮的小竹篮好好地装盛着,心意十足。 到了沈先生家门口,报上名字,果不其然,沈先生在家,他被仆人请了进门,沈先生家里古朴大方不失优雅,家具虽算不得多么精致考究却带着别样的气质,浑然天成自成一脉,林立轩被家仆引进书房,书房里的沈先生早就听人来报,知道是林立轩来了,在仆人敲门时让他们进来。 林立轩一进去,沈先生正在书桌前写字,手上拿着一只三四寸长的狼毫,宣纸上面的字墨迹未干,看见他们进来了,左手托着右手手腕,将笔放在笔架上,指示仆人给客人上茶。 林立轩欠身施礼,沈先生唤他来看自己刚写的一句诗,问他觉得怎么样? 草木有本心,何须美人折? 林立轩自认不是唐诗宋词鉴赏辞典,说不出来什么好坏,就只夸沈先生字写得好,大气稳重,浑然天成,单一个草字便包罗万象,叫人心悦诚服。沈先生抬眼望他,捋顺自己的胡须,他觉得这个年轻人蛮奇怪的,说他是个有才气的书生吧,却偏偏跑去街边摆摊卖豆花,现在还开了一家吃食铺子,自己做老板了,但写出来的书却又诡谲无比,跌宕起伏…… 他见过的书生,大多自负才情,心高气傲,文人相轻也是这般来的,可眼前这人不同,他竟然不去书院读正儿八经的四书五经八股文,反而对一些稀奇古怪的杂学极度上心,沈先生听楚子航说林立轩来店里买了不少杂文自传。 十年寒窗苦读,做官不好吗? 沈先生又想到自身,他做过正品官职后又辞官,官场浮沉着实不易,那苦海能不去便不去,他跟林立轩稍微说了一些闲话,谈到了诗词围棋,乐曲五经,又说起来封神传奇第二卷 ,仆人上了两杯热茶,林立轩轻掀茶盏小啜一口,说了小半个时辰,他正要告辞离开,沈先生这时却跟他谈起一件事。 第44章 银票 什么事?林立轩心生疑窦, 在他思索之间, 对方笑着给他放出了一个惊天大雷:“我在京城认识一位富商, 名叫苏城, 不知你听说过没有, 他对你手上的豆腐做法极有兴趣,你可愿将方子卖给他?……当然,你若是不愿意,有我在,他也不会强迫你。” 沈先生并不愿意做这个中间客, 奈何好友所求, 着实推脱不了, 才接下了这般苦差事, 强迫他人将自己的私家秘方吐出来, 此等做法可不人道, 以己推人,如非迫不得已,沈先生也不愿说出这般强人所难的话。 沈先生心有惭愧, 轻轻捋了捋自己的胡须, 静静等待对方的下文。 最初的疑惑过去,听到了沈先生的话,一股狂喜顿时涌上心头, 林立轩眼珠子一转,嘴角泛出笑容,不愿意?那怎么可能, 林立轩早就计划着将豆腐的做法找个富商卖出去,沈先生此举正中他下怀。 “自然是愿意的,只是这价格……” 沈先生笑着点点头,道:“那是自然,我定不会让他亏了你。” 有了沈先生这句话,林立轩就放心了,沈先生是个实诚人,做不出勾心斗角的事,虽然现在隐居退官,权势分量却不减,有他在一旁照拂着,自不会让人为难自己,大树底下好乘凉嘛。 豆腐的做法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不算难,要把豆腐做的嫩、柔、香还是要有一定技巧,这也是林立轩跟言哥儿这几个月里摸索出来的,因为他们一开始卖的是豆腐花,就是要追求嫩滑,可不能做成千疮百孔的老豆腐。 跟沈先生说好的,有他在其中为他周旋,定好了这方子做法二百两银子,苏富商那边会派人来跟着他们学,苏家生意遍布四方,他们签订的合同上说,即使卖出方子,林立轩仍可在全水县自个儿卖这吃食。 林立轩对这很满意,他就没想到能卖出这么高的价钱,他本身也并不把这个当做秘方,正所谓惠及天下,豆腐这道美食,也应该让全国的老百姓都尝一尝,走进他们的日常生活,如今他们林记食肆并不单靠卖豆腐经营,是不是独家秘方与他生意无碍。 拿着银子买地包山头做个小地主才是美滋滋。 等苏家的人来他们店里学做法的时候,来的是两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言哥儿给他们演示了如何磨豆子,如何点豆腐,又如何把他们压制成块,两个中年人一边看一边记录,林立轩在一旁看着,突然想起家里的花生,就问这俩明显不是全水县的中年人:“你们知道花生油吗?” 其中的一个中年人停笔疑惑道:“花生油?没听说过,我们走南闯北只知道菜籽油、猪油、芝麻油……” “那你们可见过这个。”林立轩画出花生的样子给他们他,那两个中年人一个摇头,另一个却皱着眉头回忆,好似曾经见过这东西:“这……我好像看到过,不就是寻常的豆子吗?” “它可以出油,而且很香。”花生油的色泽也很漂亮,林立轩觉得自己对这个国家的吃货做了大贡献,不但把豆腐推广出去了,花生油也借着富商推广出去。 “可以出油?”那个那笔的中年人瞪大眼睛,面上带着无限好奇,马上催促林立轩说下去,怎么个出油法。 花生油的出油方式与其他的差不多,不外乎是炒焦压榨,先将水分炒干,再用物理压榨,林立轩跟他们说了方法,这两个中年人表示会回去尝试,豆腐也是,他们要是制作成功了,就会把钱给林立轩。 那两个中年人回去之后,那明显是主事的额间有横纹的中年人,马上叫人制作工具,让人收罗黄豆花生,而那名拿笔的记录者则负责跟着制作,几经尝试,他们终于把两样东西都做出来了。 “这一趟来的好啊,尤其是这个油,真香,我已经快马加鞭让人汇报给苏老板了。” 那些跟着去做的工人也觉得稀罕,他们是签了死契的,全家老小都被苏家管控的,一些秘制做法大多掌握在这些人手中,其中有一个闻着琥珀色的花生油,惊叹道:“也不知道这书生是怎么发现的,居然还能有这等法子。” “这些你们拿回去尝尝吧。” “诶,谢谢管事。” 几天后,林立轩也被他们送了一罐油,那罐子油被放置在柜台上,林立轩没想到他们行动力那么快,才四五天就把东西做出来了,不像他年前在菜地里种的花生,前几天挖开一看……已经死了,“林大哥,这是什么?真香!!”言哥儿在一旁好奇地问。 “油啊,喏,这么大一罐,以后煮菜别小气,直接倒……” “咦,能吃?” “当然能,我们今天回家就试试。” 最让林立轩高兴的是他收到了对方三百两银票,其中两百两是买断豆腐方子的,另外一百两则是感谢他告知花生油的做法,林立轩把银票对折了交给言哥儿保管,吓的言哥儿直抱着银票捂在胸口不敢动弹,生怕出现一个大汉把他的钱财抢了去。 林立轩把他揽过来亲了亲他的脸蛋,谁知道对方还是双手抱臂在胸前,死死抱住不敢放,“放心吧,没人来抢咱们的钱……” 天降巨款,是个人拿着都觉得恐慌,言哥儿一辈子都没见过银票,今天还是头一次摸到,据林大哥所说,就这三张银票换出来的铜钱,跟小山一样能把他压死,天啊,那得是多少! “别万一了,疑神疑鬼的……” 言哥儿还是害怕,为什么林大哥要把钱交给他保管啊!!!他害怕!!!言哥儿坐在回家的驴车上,驴车颠簸颠簸,身边是装着油的罐子,他看向逐渐往后退的树影,一丁点风吹草动都能叫他心里七上八下。 等靠近碧溪村时,他不住地靠近林立轩,颤抖着揪身边人的袖子,“林大哥,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 林立轩东张西望了会,四周除了田野山林草木房屋,并没有其他的人影,他被怀中的小双儿弄得无奈了,在他的眉心安慰亲了一下,在心里轻轻笑:他家小双儿,鸡皮疙瘩都快出来了,拿着巨款跟演鬼片似的。 但他还是很坏心的把钱交给他管。 远处的树被强劲的风吹弯了腰,一处屋檐下,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子跟一个三十几岁的双儿在叽叽咕咕,那个双儿是碧溪村的人,林立轩和言哥儿都认识,是一个话多特别爱和人唠叨的双儿,还喜欢给人牵桥搭线。 言哥儿的感觉没错,是有人在旁边偷偷看他,那个头上绑着红巾的双儿指着言哥儿的背影,跟旁边的婆子道:“看到没,那个就是季言,看他眉心的双儿痣,多红润,人也生得好看吧,城里的双儿都不一定有这般的出色。” 言哥儿近来被林家喂养的极好,面色红润,眸光清澈,红唇不染而朱,再加上跟林立轩学读书写字,看人也不躲闪了,整个人气质出尘,完全不似乡村的农家双儿。 那个肥胖的婆子认同旁边人的观点,不住地点点头,“是个品相好的。” 那个红巾双儿见此情景,再接再厉,继续说道:“他的弟弟雨哥儿,跟他有七分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那眼睛那鼻子,甚至比言哥儿还细致,季老大家三个孩子模样都出挑,你看这言哥儿,就知道他家雨哥儿长大相貌绝对差不了……” 言哥儿跟林立轩回到家,言哥儿没管其他,急匆匆地踏过房门去寻找赵立娘的身影,“娘,娘,我们回来啦!!!”林立轩在他身后照顾小毛驴,弄了个萝卜喂给他吃,听着言哥儿兴高采烈的声音,眼睛里满是笑意。 回到了家,见到了熟悉的地方,言哥儿不害怕了,他这时不担心有人来抢他的银票,他眼睛亮晶晶的,赵立娘看到他的时候简直觉得自己见到了发着光的言哥儿,言哥儿把赚来的银票给她看,两个人惊叫一声,然后一起惊喜,接着共同惶恐不已。 赵立娘也是第一次见到银票,她来回看着银票,觉得还是硬邦邦的银子和铜钱踏实,这么薄的三张纸,万一不小心掉进水里,万一不小心被风吹走,万一藏在床底下被老鼠啃了这可怎么是好,越是担心就越是用力,手上的银票都不小心被她弄出了折痕。 若是村里人知道他们得了这笔巨款,亲朋好友过来借钱,那是借还是不借?单只是借钱还好,就怕生了歹心,过来偷…… 由于这样的担心,他们一致决定——这三张银票,不能留。 林立轩在旁边笑着听着她们两的担心,然后三个人凑在一起叽里呱啦谈论说要怎么使用,林立轩自然是说要买个山头,言哥儿无条件支持林立轩,赵立娘原本的意思是要全部换成水田,到时候做个包租婆就能养活全家人。 可自家儿子的心愿不能忽视,最后三人讨论出来的结果就是买下屋后边的半个荒山,剩下的钱买水田,赵立娘想,水田、旱地、荒山不都是地吗?记在他们名下谁也拿不走,总比这薄薄的几张纸来得踏实。 第45章 买地 买地可不是件容易事。 具体操作起来要几天或者半个月, 还得看官府的效率, 林立轩先跟村长说了他们要买山买地的事, 正巧村长无事直接跟他一起去县里衙门找专门管理田亩的刘主簿办事, 刘主簿是个双颊庞大, 身材矮小的胖冬瓜。 刘主簿眼睛极小,小地几乎双眼合成一条缝,肥硕的脸庞满脸福相,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不少来买田买地的人见着他, 大部分心里都会产生一种——这人就是个肥硕的土财主吧!难怪会让他来管理田地。 “买山啊?多大?哦……那得让人去丈量丈量……”见到林立轩, 他也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好似早就预料到他会来一样, 也没错, 他是听人说过这几天会有一个书生模样的村民来买田地, 县官还让他好好照顾照顾,据说此人是沈先生的朋友。 对方没有半点拖沓,利索的走完了所有程序, 刘主簿肥硕庞大的冬瓜身材, 像一个扭着大屁股的肥鼠,看起来臃肿,实际上身姿矫健。 碧溪村的赵兴德赵村长在心里纳闷, 这刘肥鼠怎么今天办事这么爽快,他认识他十几年了,从没见他像今天这样爽快办事过, 不但不拖沓,也不问东问西,更不向他们讨好处,怪哉怪哉!! 这林小子运气真好,居然遇见了与平常不一样的刘肥鼠。 不过也是啊,他居然能有那么多钱,山地虽然不值钱,可一座荒山的价格,能买上二十多亩水田了,那山有什么用,比得上田地好?又不能种粮食,碧溪村到全水县,路上一座又一座的荒山,除了树还是树,能当饭吃吗?只能啃树皮吧! 一大早赵兴德震惊不已,林秀才居然找他说要买下村尾的那座荒山,他心里的第一感觉是这小子脑子有毛病了,该不会又掉进了那个湖儿江里,咕噜咕噜脑袋进水了,或者是痴傻病重犯——林立轩可是有前科的。 赵村长心里打抖,一边听对方说,一边心想对方是不是有臆想症,要不是见他脸色正常,眸光纯净,说出来的话并未颠三倒四,他都要大声唤人进来把这个小疯子绑回林家,直到后来见了赵立娘,她也这么说,赵村长才叼着烟杆子,长长地吁了口气,吐出来的烟雾包含着他心中的迷茫与感叹。 他云里雾里般跟着林立轩坐着驴车来到县城,路上他有一搭没一搭问林立轩这钱是哪来的?对方说,在县城里经营买卖赚的,赵村长不信,当他是傻子呢?钱能这么好赚?那么个铺子,每个月赚十几两银子,除去花销,也要攒上数年才有两三百两吧! 林立轩见他不信,才缓缓笑着跟他说,“家里的豆腐方子,卖给了一个苏姓老板。”林立轩还特别强调这个“苏”老板极其有权势,有钱又有权,方子卖给了他,他们家就不能再把豆腐做法告诉别人了,不然人家怪罪下来,他们可吃不消。 赵村长好生羡慕,他听得眼馋死了,他们家怎么就没个祖传的秘方给他们赚钱呢?他只好在心里劝慰自己,这林家虽然有秘方,银子也挣了那么多,但林家这小子脑子不灵光啊,好好的钱拿去打水漂,还种果园呢。 哼,等种出果子再说,果子有那么好种吗?别到时候全是只开花不结果的“死”树,那他们家就只能抱着荒山当柴房,吃不尽的果子没有,烧不完的柴火倒是一大堆。 林立轩没想到今天买地居然能这么顺利,他出门前听赵立娘说过这个刘肥鼠,肥得跟老鼠似的,动作特别慢,做事尤其爱拖沓,可能是平日无聊,好不容易有些小权小利,就爱拿腔拿调,上次赵立娘来卖地过户,那副拖拖拉拉的模样直把她急的嘴上泡。 刘主簿摸着下巴老神在在,事情办妥了,下文却没有,林立轩见此,只好问: “好……您什么时候派人来?” “等会就让人跟你们去吧。”刘主簿也想跟着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山啊,值得用那么多银子去买,这钱要是给他,他才干不出这等子事,“张水深,张火中,你俩跟去丈量哈。” 两个衙役点点头。 待他们走后,刘肥鼠抱着林立轩送过来的一篮子吃食,扭着圆滚滚的大屁股,哼着小曲儿往屋里走,这林秀才倒是很上道,知道他喜欢吃,给他送了一篮子模样精致的吃食,他掀开看过,做的可精细了。 往常收银两他都没这么开心过。 我收的又不是银子,刘肥鼠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利索地给林立轩办事,竟然一点好处费都没暗示他给,一瞬间,刘主簿觉得自己的形象变得像无比高大,就跟别人整天敬拜的佛菩萨一般的发着金光。 匆匆地来一趟县里又匆匆地回去,赵村长简直像做梦一样,真买了?冷风吧嗒吧嗒打在他脸上,他尤是不得劲。林立轩则脚踏实地地赶着驴车,车上搭着四个人,毛驴低声哼叫一声,悠悠嗒嗒走向碧溪村。 跟来的两个衙役是双胞胎,张水深是圆脸,张火大是方脸,一圆一方,完全不像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若非他们是一母同胎的孪生兄弟,还有住在隔壁的接生婆对天发誓,他们父母真怀疑是不是有一个抱错了。 他们两兄弟站在一起,绝对没有人把他们当亲兄弟看,从小到大,每次认识的人得知他们是兄弟,还是同胞的亲兄弟后,都会打心底地发出感叹:“你们居然是亲兄弟!!!!” 对此,两兄弟只好无奈地说:“是啊,你没听我们的名字吗?一个水一个火,一听就知道是兄弟啊!!” 一个水一个火?这是哪门子的兄弟!!!水火不容这个词可不是说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仇家呢!真不知道他们爹娘是怎么想的。 “……水深,火大……还以为你们是要好的邻居呢……”何止是要好的邻居,简直是有仇的邻居…… 林立轩坐着车头,手上拿着细长木棍,木棍在空中虚晃几下,看似是在指挥驴子前进的方向,他们家的小毛驴早已把线路踏烂,根本就不需要人驱赶,他手中的长棍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驴车速度到底不快,冷风吹过他们一行人的头发,衙役中的那个小圆脸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他跟他哥张火大走这趟差事,原是不愿意的,这大冷天,谁愿意吧嗒吧嗒跑村里去,没来之前,听主簿说了任务,原本以为这买山的是个粗狂的农夫,谁知道却是一个——张水深也不知道怎么去形容的人。 说他是县城里面的公子哥嘛,也不太像,光看他衣服就看的出来,不是什么上好的布料,可就这一生粗布裳穿在他身上莫名有种不一般的气势,他觉得眼前这个读书人不像读书人,农夫不像农夫的隽美青年很特别,这种特别大概就是他若是在人流中走,远远地见着,绝对能在第一眼找出他来,让人生不出恶感。 张水深对他的第一印象极好,愿意和他结个善缘。 话匣子一开,就跟脱缰的野马,怎么拉都停不下来,张水深觉得跟眼前这个书生说话,不要太舒服!!顿时挂在脸上的冷风也变成了春风般和煦,还带着无数温暖。 以往那些个农夫见着他们这些“官老爷”,是又敬又怕的,跟他们说话,也东扯西扯说些拍马屁拍到马屁股上的讨好话,让自称是有身份的张水深牙酸的紧,但又不好说什么,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只好无奈扯着嘴角受着了;而碰见那些“高人一等”读书人,他们又不太看得上咱这些衙役,还没考上功名就自以为以后要在他们头上做事,把他们视作“小喽喽”,话里话外透出来的轻视叫人不开心。 张水深惯常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别人口中再不好听的话也能被他掰直了,以前是自己顺着别人的话,这次变成别人顺着自己的话,这种快感说起来就像是打瞌睡立马就有人送枕头,砌好砖立马就有人递下一块。 简直太顺心了! 林立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长棍,时不时回过头来看张水深一眼,耳边听着他爽朗的话声,偶尔回上几声,他觉着跟这个圆脸衙役对话怪有趣,对方虽然是个县城小衙役,但了解的事情可真不小,三教九流的人都见过,哪家员外郎有什么特殊的喜好,哪家店铺租金便宜,哪家的鸡做的好吃——简直是个全水县的消息通,要是先前就认识他,在县里找房子,在书坊卖书稿,就不用再绕大弯子了。 另一个,他觉得对方有当说书先生的料子,县城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被他说得妙趣横生、跌宕起伏。林三家杀鸭时抹脖子没抹透,歪脖子的大公鸭活蹦乱跳逃出院外,把怀有身孕的儿媳妇吓的差点流产,都能被他扯出是林三家的母亲上辈子做了冤孽,仇家化身公鸭要来寻仇了,最后报复在儿媳妇身上……先不说这哪门子的仇人会化身砧板上的鸭子过来寻仇,平白无故说人家上辈子做了冤孽,这就太过分了吧!!!!! 综上所述,这个叫张水深的衙役,水真的很深,可见是个浸淫市井,热爱生活的人,换句话说,这人可以说是个足足的戏精了!!! 作者有话要说:_(:з」∠)_不管怎么样,绝对不能留坑!!!!! 第46章 火大 跟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弟弟张水深不一样, 他的方脸哥哥张火大颇为沉默, 一路上, 这边聊得热火朝天, 那边张火大坐在驴车一角, 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逐渐往后退去的树枝野草,干枯的藤蔓似灰色的破布般缠绕在深褐色的枝丫上,延伸出来的垂条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 张火大方正的脸上沉默不言,面对他弟在耳边叽里呱啦地时不时冒出:“你说是不是啊哥。”“我哥他也见过。”……之类的话,他紧抿着嘴, 仿佛是用手艰难抠出来般的吐出一个词:“嗯。” 除了“嗯”, 还是“嗯”, 好似他嘴里只能吐出单音节的词。意外的, 这人却显得很踏实。 林立轩其实对这对兄弟怪好奇的, 你看, 一个水一个火,一动一静,一冷一热, 可名字里带水的却像火一样的热情, 名字里带火的哥哥却如水般沉稳,实在是“名不副实”啊!他不由得打趣地跟张水深道:“你跟你哥互换名字可能更佳……” “哈哈哈!”张水深大笑三声,倒没为林立轩这突兀的说法给弄生气, 从小到大,已经不止一个人说过这个问题了,邻居也跟他爹娘打趣, 说他们被这一圆一方的双胞胎儿子吓昏了头,把兄弟俩名字取倒了。 水与火的问题,这么多年以来张水深早已习惯无比,更别说他自己还为此琢磨出一套说辞,“我叫水深,在水里嘛,水冷啊,我不得拼命地游啊游,就得多动,所以我就爱说话,而我脑袋圆圆的,这大概就跟水里的石子一样,被流水磨圆了呗……” 张水深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的圆脑袋活灵活现的表现出一副飘在水里的样子,把林立轩和在一旁抽烟叹气的赵村长给逗笑了,林立轩欣赏他的阔达,他哥张火大则撇撇嘴,把头扭向另一边。 张水深冲着他哥的后脑勺促狭的一笑,继续说道:“而我哥嘛,”他嘿嘿嘿嘿,用手握拳掩住嘴边的笑意,“他叫火大,自然在火里了,火烧的很大,烤的他热死了,所以就不能动了,就和大热天一个道理,热的人不想动了,他都被烤熟了那里还动的起来哈哈哈哈!!!” 张水深的歪理邪说把林立轩和赵村长逗笑了,三个人互递了个眼神,笑的牙不见眼,张火大见状,树也不看了叶子也不数了,手捂着额,头痛地偏过头,熊熊的大眼睛上下框一横,狠狠瞪了亲弟弟一眼,深黑的粗浓眉毛凝成一条直线,配上他那副方脸,气势吓人的可以。 张水深可一点也不怕他,冲他咧嘴一笑,完全不把他威胁的眼神放在眼里,他哥才不敢打他,要是敢对他动手,他就去爹娘那告状,就冲他俩嘴上的功夫,就是斜地也能被他说成正的,张火大可比不过他。 二十多年以来,张火大面对这个让他火大的弟弟,早已领悟出对付他的绝技,他弟这种耍口舌的人,绝对不能跟他逞一时之气,以致令他蹬鼻子上脸,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视他,张火大抱胸转身,只留下一个嫌弃的眼神。 张火大,你吃过这臭小子多少的亏,千万不能搭理他! 他真是该考虑向县官再次申请不跟他亲弟弟一同办事,他弟每次跟人接触,都跟倒豆子似的要把所有事情都吐出来,陈年老调弹了一次又一次,说自己也就罢了,每回还要扯上他,真教他无奈至极。偏偏县令和主簿都是爱看热闹的,就喜欢他们这对水火兄弟在一起,唉…… 张水深挤挤眼睛,斜眼看他那个怂怂窝在一旁哥哥,眼睛里带着胜利的喜悦。 他哥虽然不太会说话,但他却深受县令爷喜欢,就因为他哥长了张方方正正像惊堂木的脸,看他四四方方的模样,一看就知道这人方正不阿不苟言笑,是个老实办事的,县令爷出去,最喜欢带着小方脸,有这样的手下,就能衬托出县令的方正不阿。 张水深哼笑道:“别人看我哥,幸好是‘人如其脸’,一看就叫人觉得刚正,要是‘人如其名’,火大火大,一看就令人觉得火大……啧啧啧啧,那可就遭了。” 一个水深火热,一个令人火大……五十步笑百步,林立轩笑着摸了摸小毛驴的头,张水深猛然见到了他家小毛驴的正脸,被它英俊的外表吓了一跳,“你家驴子养的真好,我还从没见过这般灵气的畜生。” 小毛驴鼻孔朝天,仿佛听到有人在夸它,重重地鸣叫了一声,把板车托着是气势沉沉,一瞬间,它觉得自己是匹骏马。 林立轩已经习惯他家小毛驴被外人夸奖,奖赏般喂了它一根萝卜吃,赵立娘和言哥儿都是养殖的一把好手,养的鸡鸭驴子皆是神气无比,以前的林立轩,养只乌龟还能把乌龟养成乌龟干,过年前种的花生也被他种死了,他这种动植物杀手——应该还可以挽救吧。 再过一段时间就要春耕,他可要认真学学如何种地养殖。 言哥儿站在村口,东看看西望望,连着左右两棵树来回踱步,林立轩去了老长一段时间,到底什么时候才回来,早知道他应该也跟着去,不然也不至于现在心急如焚等在这,手头上的银票都没捂热乎,林立轩就又要把它花出去了…… 那么大一笔钱砸到他们家,至今言哥儿还觉得飘飘然,他皱着眉头,眉心的朱砂痣愈发深沉,林大哥怎么还没有回来,都去那么久了,——会不会有什么变故? 不会不会的,自己怎么可以这么想,言哥儿在心中暗骂自己。 家里沉得住气的赵立娘对他说过,县城里管理田亩买卖的那个主簿,就喜欢拖拖拉拉,不熬到下午,他们是回不来的,可言哥儿着急,等在村口就是不肯回去,幸好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如果有事倒还好了,干活能转移他的注意力,让他坐在家里干等着,他是一刻也等不下去。 他望着身边大槐树的枝丫,言哥儿对它的每一根脉络都很熟悉,每次和林大哥从县城里回来,看到这颗大槐树,就知道要到村里了,那种回家的心情总是让他兴奋不已,可这棵平时教他见着无比喜悦的树,现在却让他焦躁不已。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就是一颗心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言哥儿伸长了脖子直往远方看,脖子累了就收回来休息一下,等会再继续,这般来来回回,他好像听到了人声?仔细听还有驴子的声音,黑亮似珍珠的眼睛不由得放出光芒。 第47章 林立轩远远就看见站在树下的言哥儿, 萧瑟的老槐树枝干三三两两交错, 树下俊秀的小双儿如同春日里败萎的枯树发出的第一支嫩芽, 鲜活灵动而有生气, 叫人眼前一亮, 言哥儿也第一时间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林大哥。 言哥儿心头一喜,双腿不听使唤地往前小跑起来,只想快些跑到他身前询问情况,他只跑了那么两三步,突然看到驴车上另外的三个人, 有一个是赵村长, 还有两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不由得矜持而又掩饰般的由小跑变成快走, 步子慢慢变慢, 佯装力竭。 林立轩从车上跳下, 走到言哥儿身边,言哥儿脸蛋上还有着不自然的红润,小嘴微微喘气, 林立轩凝神看他, 瞳孔中映照出来的少年神色闪烁不敢直视他,再靠近一点还能感觉到他身上冒出的小热气。 像一个刚从蒸笼里爬出来的小笼包,不过, 这个小笼包定然是言哥儿自己捏的,若是林立轩可做不出来这么精致的小双儿。 不顾旁边三人在场,林立轩拉过言哥儿的手问:“言哥儿, 你在这干嘛,家里有事?”看言哥儿欢喜地要冒泡泡的模样,估计不像有什么急事,应该就是简单在这里等他回来吧,大冷的天,一个人站在寒风里苦等,林立轩看到他的那一刻不由得心潮翻涌,感动不已。 有个人在家里等自己的感觉真好! “没有,没有……我就是等你回来。”言哥儿略微低下头,有些扭捏的说道。 林立轩凑近他耳朵,用只有两个人才听得到的声音问:“是不是想我了?言哥儿真是越来越粘人了,才一次不带你去县城,就着急成这样?” 说来也是,林立轩已经习惯和言哥儿两人赶着驴车去县城了,一个人在车上看到路上的一点一滴,虽是早已看熟的风景,可随着时间的变化,这边长枝被寒风吹断了躯干,那边寒露缀满整片黄叶,杂草丛中突兀长出一朵黄花,忽而总有那么多值得让人注意的事出现在身周,让他不自觉地想唤叫身边人,把自己的新发现告诉他。 “……”言哥儿双目圆睁,本就是个九分熟的小笼包此时更熟了,……不知道赵村长他们听到林大哥的话没,言哥儿想大声说自己没有,他才不是粘人的糯米团子,怎么可能分开一会就想念的不行。 当然,确实有一点点不习惯,除夕夜两人关系更进一步后,总是黏糊在一块,纵是分开半个时辰,也好似过了一天那么长。 不过,言哥儿最大的心事可不来源于此,他——他更害怕林立轩乱花钱!!!! 为此,他着急不已。 在使用银子方面,林大哥总是无比任性,有多少用多少,也不知道存着些,浑身散发着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气势——这句话是从林大哥那学来的,言哥儿可不相信这句话,一千两黄金哪有那么好得的,失去了还可以赚回来。 好的东西自然是要无比珍惜的保存起来——就像他的画作,要和临近寒冬藏匿粮食的硕鼠一样,小心翼翼藏好,枕着丰厚的粮食入睡才能做出春暖花开的美梦。 买山买地还好,言哥儿最怕半路出了什么变故,林大哥由于一时的异想天开把三百两银子像洒水一样,抬抬手就花出去,买回神神秘秘的奇怪东西——言哥儿跟林立轩学了认字,也能看一些简单的话本小说了,平日里又有林立轩给他讲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他的脑洞可不是一般的大,由原本鹌鹑蛋大小变得像家里的磨盘一样又圆又大。 他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言哥儿! 在槐树下转悠的那会儿,言哥儿小脑袋瓜里一直转悠,思绪比盘旋在空中的落叶还要翻飞,林大哥会不会用三百两银子买回一个神奇的石头,卖石头的人告诉他石头是一只猴子变成的……或者是从捕蛇人手中买回一条白鳞闪烁极通人性的灵蛇,好心的林大哥把它放生,然后…… 林立轩可不知道自己牵着的小双儿在想些什么,他只当言哥儿是羞窘地不好意思说话,把他拉到驴车前将全水县官府的“水深火热”兄弟介绍给他。 他要是知道言哥儿的小心思,估计也是哈哈一笑,他又不是真傻子,不,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傻子,怎么会去买奇怪会变猴的石头?也不会去买白蛇放生,言哥儿真是想太多了,虽然林立轩花钱随性,但也不会随性至此,言哥儿这番地想,大概就属情人眼中自带“弱智光环”,总把心爱人的看的太简单太笨蛋,不自觉的担心他这里思虑不周,或者那里会不会出事,就跟“你妈妈觉得你冷是一个道理”。 “两位张大哥,这是我夫郎,言哥儿。” 言哥儿声音清清脆脆地叫两位大哥好,他暂时把别的事情放下,有些好奇看着两个县城官府里来的人物,一个名字里有火,另一个名字里带水,脑袋一圆一方,两厢对比之下,简直像一个骰子带着弹珠出来玩…… 张火大略微点点头表示回应,张水深则亲热的“林家小夫郎”叫起来了,还打趣他们感情深厚,一个在驴车上时不时念叨自家夫郎怎么怎么样,一个在冷风中盼归人回家,把言哥儿闹了个大红脸。 张水深的“妻子”也是个小双儿,两人一块儿长大青梅竹马感情甚笃,他自是对双儿没什么歧视,他本以为林家拿得出上百两银子买地,林立轩又是独子,怎么着家里也应该给他娶个女人做妻子,却不想到原来是个清秀漂亮的双儿夫郎,两人之间的氛围外人一看便知是有真情实意的,是对恩爱夫夫。 对此,张水深对林立轩倒有点同道中人的“惺惺相惜”了,双儿哪里比女人差了,他就喜欢跟自己身体一个样的双儿。 眼前这林家小子的双儿夫郎,看起来还真不像是乡下的小哥儿,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周身气质全然不输城里的双儿,这对夫夫看起来挺相配。 古代测量土地并不严谨,最开始是以人的步子作为计量单位,一步,两步,三步,可每个人一步跨出的距离都是不同的,其中存在的误差自是不小,全水县这边虽然不至于古老到用脚步作为计量,但也没精确到哪里去。 张水深带了测量专用的木绳,以绳子的距离作为测量的依据,水火两位兄弟一到目的地,听赵村长说了范围后,各执一头开始测量,而言哥儿和林立轩则在一旁围观,赵村长因家里有事,就先回去了。 张水深边和自家哥哥牵着绳子到处跑,一边嘴巴也不停歇地跟两围观党说话,说的自然是县城里那些张三李四的闲话趣事,让林立轩惊奇的是,言哥儿居然也知道那么多八卦,张水深说道城里李家最近出了件奇事,言哥儿立马能一迎一合说他也听说过这事,“是城北的李家吗?我也听说……” “就是他们家,你也知道这事?……” 两人兴致热烈的交换情报,端的是言笑晏晏,把被扔在一边无人照应的林立轩弄得纳闷无比,张水深叽里呱啦嘴巴就没停过,这副模样,真的是在量地? 于是他好奇地笑着问:“你有□□术不成?怎么还能一边说话一边测量。” 蹲在地上牵着麻绳的张水深西瓜似的圆脑袋嘿嘿一笑,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第48章 一旁的言哥儿也好奇无比, 睁大了眼睛看张水深, 他的好奇更多的是想知道怎么算数, 这位张大哥的本事真好, 还能一心二用, 一边跟他聊故事还能一边算数,他要是也能学到这个本事该多好啊。 张水深抬抬眼,对他们两好奇的目光表示满意,随后爽快地给出了答案:“哈哈,我根本就不会量啊, 就是跟着我哥来帮忙罢了。” “……”言哥儿是恍然大悟的表情。 “……”林立轩无语, 不会还露出那么得意洋洋的表情, 这位水深大哥可真是……他把目光投向一脸认真, 对身边发生的一切视若无睹的张火大, 张火大旁观了这一闹剧, 低下头来不往他们这边看。 不知道这位火大哥是不是很火大。 林立轩倒是很好奇古代是怎么量地的,凑上去向张火大问东问西,张火大本人虽然沉默寡言, 可面对他的问题却知无不言, 让林立轩郁闷的是,即使张火大知无不言,他也依旧没弄懂原理。 圈出一块地, 张火大只需稍稍看一眼,就知道是多少亩,拿着那根绳子, 他自己也不知道多长,只晓得,东边两绳子长,北边一绳子宽便是一亩,张火大用手指比划了一下,说把绳子拉直,到这里这里长是多少多少……听得林立轩眼冒金星,张火大说的都是经验积累,凭的是身体本能判断,这种技能,林立轩只能感叹:无他,唯手熟尔。 林立轩摇了摇头,反正他又不是过来当数学家的,懂不懂都无所谓,他走到言哥儿身边,把他刚捡的一段枯木丢在地上,言哥儿跟着来到山上,见到地上散落着的枯枝残叶,忍不住捡上一些回家做柴火,这些干枯的小灌木做火引子正好,林立轩却不喜欢他的行为,这些木枝刺多,走在山路上冷不丁地就被一根这种不知名的刺刺木黏在裤脚,隔着裤子都能扎到肉,怕他伤着手。 要捡只能捡那些没刺的。 “……”有刺的才好烧啊,言哥儿十分固执,就不听劝,把地上的枯枝重新捡起来,他喜欢烧这种的,放进火力还会噼里啪啦地响,小时候一个人围在火堆边烧火,听木柴在火堆里发出的声响是他童年的乐趣之一。 林立轩一脸酸牙皱眉的表情看着言哥儿拖着那一长串带刺的小尾巴,像一只不识好歹的小狐狸,干燥的枯枝延伸出来的刺由粗到细,刺头是方扁的三角形,刺尾尖地跟针一样,看着就叫人心惊胆战,这东西,要是没个注意一屁股坐下娶,定得叫屁股开花。 张水深看见他们夫夫之间的小动作,再一次感叹这对夫夫确实恩爱,他有点想自家的双儿了。 差不多到午时,所有的功夫都做完了,言哥儿拖着他那一长串尾巴晃晃悠悠先回家做饭,等林立轩和水火兄弟下山回到林家,一进门进看见香喷喷的饭菜,还有香浓的美酒,张水深感叹道:“咱哥俩有福了。” 因为要招呼客人,赵立娘让言哥儿杀了鸡,又取了一坛子自家娘的酒放炉边热着,一顿饭吃的是宾主言欢,张家兄弟走的时候,赵立娘还让他们带走了家里的一只大公鸡,林立轩用驴车将他们送回县城,中午酒喝得有点多,张火大醉了,不爱说话的他一个人接二连三喝闷酒,喝醉了后一反常态,话多了起来,拉着林立轩跟他说种果树的事。 酒气上涌,张火大双颊泛红,眼睛迷迷糊糊似醉尤未醉,整个人变得絮絮叨叨,说起他曾经认识一个老伯,姓徐,“林老弟啊,你打算种果树可不好种,没经验种不出来果子,种出来了不是太小就是太酸,也别怪我说话直,我看你这样就不是个会……会种树的……我曾经认识一个姓徐的老伯,别看他个儿小……” 林立轩总结了他的醉话,大概就是:他知道一个姓徐的老伯,曾是帮某大户人家管理果园的,后来那人家家里有人犯事,整个家离得离,散的散,果园也荒了,现在那老伯无事在家,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去他那问问。 别看张火大表面上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心理活动可真不少,他弟弟张水深是外热这人大概就是内热吧,说出来的话令林立轩都汗颜,他这个未来果园的大地主都没他考虑的详细,单只是在路上听说林立轩要在荒山上开辟果园,他一边量地一边就在心里计量了,跟他说地要怎么怎么规划,树要怎么种,哪边向阴哪边向阳…… 幸好让他喝醉酒了,林立轩在心里感叹道,不然哪里能获得这么多有用的情报,他之前就想找个会管理果树的人回来请教请教,他还没开始打听呢,就自动有人送上来了,还真是谢谢这对兄弟了。 张水深话多,一边说话一边吃酒倒不是醉的很厉害,笑着听他哥把一顺溜的话跟鱼吐泡泡似的吐出来,林立轩送他们回到县城,经过一路冷风,张火大的酒差不多醒了,在县门口下车两人走着回去。 晚上,扑哧扑哧耕耘大半天的老牛林立轩抱着言哥儿窝在被窝里,亲亲他的脸蛋儿,抚摸着自己耕好的田地,问道:“言哥儿,你喜欢什么果树?” “啊!”累极的言哥儿半睁开眼睛,果树?“种梨吧?或者桃树?”他往温暖的胸膛里缩了缩,鼻尖蹭在林立轩的锁骨上,把对方弄的发痒,林立轩忍不住又低头亲他。 梨?桃?只种这两样多单调,林立轩打算种种类繁多的果树,“那我家言哥儿就等着秋天吃桃子吧。” 言哥儿咯咯的笑:“果树要种好几年才能挂果呢!”言哥儿渐渐地睡着了,可能是睡前说了果树,他在梦里就梦到了一片桃树林,高大的桃树上沾满了熟透了的红嫩水蜜桃,林大哥摘桃子给他吃,言哥儿捧着比拳头还大的桃子笑的很开心,还没等他在水蜜桃上咬上一口,梦中的画面就变了,他面前的林大哥变成了尖嘴猴腮的林大哥,不,是猴子,他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只猪,他们所在的桃林变成了西瓜地,爬满地的藤蔓里串联着许多的西瓜…… 第二天梦醒了,言哥儿把他的梦告诉了林立轩,林立轩点点头,“难怪你昨天晚上睡觉流口水了,早上怎么叫你都不起来,是不是梦里的桃子和西瓜很好吃,放心吧,以后林大哥种给你吃……” 言哥儿其实没吃过汁水横溢又香甜的水蜜桃和西瓜,这些都只存在于林大哥的口中和话本上,他从小只吃过山上的野果,又酸又涩,那座山上真能种出好吃的果子吗?言哥儿双手捧着脸,既是遐想又是担忧。 几天之后,地契就到了林家手上,他圈的那片荒山大约一百二十多亩地,每亩山地一两八,买山大概花了二百一十六两,余下的钱买了四亩上等水田和六亩旱地,七七八八算起来三百两银子正好花光了,这时买地正是好时候,再等上大半个月就要春耕了。 如今他们林家在碧溪村算是小有资产,有荒山一座,上等水田六亩,中等水田一亩,旱地八亩,今年水田林立轩打算一半种水稻一半种糯米,旱地种各种豆类和蔬果,他们家三口人肯定是种不了这么多地,等过些时日春耕了,林立轩留几亩地自己学着种,其他要佃出去的。 地契到手了,林立轩开始在村里大摇大摆招募成年壮汉去荒山上面砍树,这么大张旗鼓的原因一个是为了把杂树砍去清出半山空地来,另一个则是向大家告知这片山是他们家的了。林立轩还请了村长来做主,不用一天,就找来了十个二十到四十岁颇有些力气的男子,他跟村里人说了,干一天活能有八十文钱,别人一听,八十文钱,做上十几天,可不就等于一两银子,这等好事,干嘛不做,于是家里有空闲的男人都来了。 这种时候,又没到春耕,家里闲着的人不少,赵立娘跟村里人聊天时透露,他们家是看在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人才出那么多钱,看那些在县城里码头给人搬货物卖力气的,一天才没有这么多钱呢。 别人一听,可不是这个理吗,林家如今是发达了,但他们还不忘村里人,记得带他们也赚一笔,纷纷感谢林家,而有些人对着嗤之以鼻,他们在心里恨死了林家,嫉妒地眼珠子的红了,先前林家开吃食铺子赚钱的时候就小动作不断,他们面上不做声,背地里默默做事,赵立娘之前连续两天丢了好几只鸡,后来,她心眼多了这事才止。 他们觉得,林家发达了拿他些东西怎么了,都有钱了还对斤斤计较可不是小气嘛?幸好他们的恶意也止步于此了,听村长说,林家跟县里的主簿还有什么关系,而且还认识县城书坊的沈老板,前几天还有官老爷去了他们家,看起来感情甚好,……瞧见这些情况,那些打算暗地里做些什么的人也取消了打算。 自古民不与官斗,他们……是害怕的。 碧溪村里对林家买地的行为议论纷纷,众人艳羡,有人说他是把豆腐方子卖了,才有这么多钱,那可是整个山头啊,林家发财了,成地主了,那么多地,扑哧扑哧请人砍树,众人都说林家捡着馅饼了,不过,这些儿天,捡到“馅饼”的还不止是林家,还有季家。 第49章 季老太最爱的孙子季选要和人谈婚论嫁, 女方还是城里书院一位老师的女儿, 姓李, 名如兰, 秀外慧中, 仪态万方,自小跟着父亲读过些许诗书,气质过人,这位李如兰也当真是位奇女子,据说, 季选是在城外碧波湖边遇见了她, 他那时跟同学一起出去玩, 正巧碰上李如兰, 面对那一众出来游玩的学子, 李如兰不亢不卑, 以自己的才情带着丫鬟加入了这堆成年男子中。 和寻常女子不同,她熟读诗书,会写文章, 她父亲时常感叹为何他的女儿不是男子, 这一手好学识若是个男人定能考取功名成为一方大家,李如兰将父亲的话听在心里,亦是自负才情, 心高气傲。 恨只恨自己身为女子,只能垂泪囿于闺中,那一次在碧波湖偶遇季选那一堆书院学生, 也是因为天气渐寒,冷风飒沓,陆野萧瑟,李如兰才有幸溜出家门,得遇外男,那群书生见她是个漂亮女子,对她极尽追捧,赞口不绝,势要把她吹成天下第一才女,李如兰欣悦至极,混在男人堆里,越发如鱼得水,乐不思蜀,只觉得一生最快活之时便是如此。 一个未出阁女子,在众男人之间如花蝴蝶一般飞来飞去,她名声可怕是要坏了,她自以为独特,自以为标新立异,在别人夸耀下更把自己当成古今第一才女,可在旁人眼中,她不过是免费送上门的一道肉,不吃白不吃,众人像逗宠物一样把她玩弄与鼓掌。 “我摸着她的手写过字。”“我揽过她的腰,不知道把她压在身下是什么滋味……”“……”男人的劣根性是无止境的,有几个男学生明面上对她阿谀奉承赞口不绝,私下里却狎昵低俗,言语之间将她全身上下评头论足,污言污秽明晃晃视她为放荡不已的勾栏女子。 三人成虎,风言风语满天飞。 学子间的话被当爹的李易悔老师听了去,深恨自己家教不严,家风不正,自己背了个教女无方的罪过也就摆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听听他邻居在背后里传些什么,说自己女儿,是个男人就不挑,只要夸上她几句有才情,就能在床上尝尝她的滋味。 把李如兰母亲气的卧病在床,李易悔指着女儿叹息不已,还犹在才女梦里的李如兰没有半点懊悔,他父亲无奈之下只好找个媒人把女儿嫁出去,再容她闹几年,还会有谁娶她?选来选去,就选中了季选。 以前,李如悔万万想不到自己会把女儿嫁给季选这样的,不是富家子弟,起码也得是个才气过人的优秀学生,可季选,他是学院老师还不知道他成绩吗?李如悔原本看好杜飞白,家世好,相貌英俊,和她女儿男才女貌,奈何女儿现在这名声,好的人家瞧不上她,矮个儿里挑高个,只能选季选了。 季选家世清白,农家子弟好拿捏,还是书院学生,模样也还优秀,至于学识,勉强过得去,写得那些风花雪月句子至少能把李如兰唬住,李如兰本人得知这门婚事,心里也是满意的,她嫁出去了,父母管不着她了,她就能继续混在男人堆里当自己的“才女”,跟丈夫对月吟诗,红袖添香,好不自在。 李家满意这门亲事,那么季家呢? 季选把李家相中他做女婿的事告诉家里,全家上下大喜过望,尤其是季老太,腰不疼了,腿不酸了,先前丢掉的八两银子亦是抛在脑后,她喜上眉梢,眼角皱纹愈发浓烈,双颊老年斑发出一股奇异色泽,瞧瞧,县城书院老师都看中自己孙儿做女婿,肯定是看中了乖孙的才学。 她的乖孙季选,是家里最优秀的,季树、季压、季前三个孙子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他一根手指头。 季老太一辈子生了三个男孩,她以此为傲,老大季有财是最孝顺的却最不得她喜欢,本人不会说话跟个隐形人似的,婆娘还生了两个双儿丢她的脸,季老太最看不上季老大一家。 老二季有金脾气虽然顺她,可他媳妇刘玉凤小气刻薄得很,敢在她眼皮子底下藏私房钱,季老太最讨厌她这个儿媳,她生得两个儿子季压和季树更是半点也上不得台面,季老大家三个孩子起码模样生得好。 而老三季有银从刚出生起就是季老太的掌中宝,老三呱呱落地为季老太带来了好名声,连生三个男婴,村里的人说起她,都要赞她一声好福气。在他人艳羡的目光和话语中,季老太得到了心灵的满足,也正因为此,她变得越发重男轻女,生不出儿子,那是比不上她,生的儿子比她少,更是比不上她…… 她疼爱死了自己的幺儿老三,爱屋及乌,孙子季选也是她最疼爱的,季有银在季老太的溺爱下长大,从没受过父母的责骂,对季老太也更亲近,季老大季老二不敢说出口的话,他能大大方方说出来,子肖其父,季选深得季老太喜欢。 季选的婚事将季家前段时间的晦气一扫而空,季老太直抱着自己乖孙子乖宝贝季选唤道:“季家的福星,我的心肝肉。” 季老三的屋子里,老三家一伙人围在一起说话,季有银的媳妇柳丽说:“选儿能找到这么好的一门亲事,真叫为娘高兴……小如,赶明咱上县城买几块布给家里人做几件新衣服,对了,要买红布,做喜服!!” 季选的妹妹季如听到娘亲的话高兴极了,她哥哥的亲事她这个做妹妹的有幸荣焉,哥哥娶了城里的媳妇,他们家也要搬去县城了吧……去了县里,可不是能经常见到她的梦中情郎杜飞白,杜飞白是县城杜记布庄老板的儿子,娘说要去买布,嘻嘻,说不定会见到他,“好啊好啊!娘,我们什么时候去!!!!好想见到杜公子……” 季选啧啧两声,用嫌弃的眼神看自己的亲妹妹,大冷天的他找出一把白纸扇装模作样扇风,自以为潇洒无比,“你一个女孩子可真是一点都不害臊,有你这个妹妹丢人得紧啊!还说什么杜公子,人家有心上人,哪里会看得上你。” 季如从凳子上一跃而起,冲到季选跟前,激动地头上辫子都要散开,“他有喜欢的人?是谁是谁?哥你快告诉我,娘你看,都怪我哥,他耽误妹妹的亲事,哪有这样子的哥哥,娘你快骂他,要是哥你愿意帮我跟杜公子牵桥搭线,我早就嫁给杜公子了,他家里是经营布庄的,娘,你就不想你女儿未来的夫婿是个有钱人吗?” 季如生气地跺跺脚,转身拉着柳丽的手撒娇,柳丽无奈,只好对儿子道:“你自己找到了媳妇,就帮帮你妹妹吧,那位杜公子,真的有心上人?” “我也不知道,据同学说他有一个喜欢的人。” “据说据说,别人口中说的不一定是真的,我不信,哥你一定要帮我靠近他。” “等我成亲后再说吧,到时候去了县里,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季如手舞足蹈,好似已经看到自己变成杜夫人的未来,“镜子呢?我要去照镜子!!” “娘,我们家还有多少银子?”李如兰可是学院老师的女儿,他可不想委屈人家,季选好面子,他定要风风光光娶自己的新娘子。 “放心,娘这里没有还有你奶奶那呢。”不管怎么样,她儿子一定要把城里的媳妇娶进门。 不管怎么样,她孙子一定要把媳妇娶进门,季老太在心里也是这么想,清点一下自己的棺材本,孙儿成亲定要花一大笔钱,还要搬去县城,那个开销哦,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无异于割肉,季老太皱眉不已,一边的柳丽看出她的犹豫,一个劲地哄老太太,“选儿成亲,那可是件大好事,您向来疼他……到时我们一起搬去县城里,娘你也一起,放心吧,您就跟着我们享福……” 跟着季老三去县城,这季家……可不是要分家?季老太有点懵,柳丽只好再下一记猛药:“再过几年,您就有曾孙子了。” 在季老太犹豫不决之际,又有一件好事降临到季家,只是,这件好事,对季老大一家可算不上什么好事,甚至可以说是晴天霹雳。 有个媒婆模样的中年双儿来到他们家,一边恭喜他们一边说喜讯,涂着胭脂的大红色嘴唇像鸡屁股一样动个不停,对着季老太眉飞色舞说了一大堆,她口中的话总结起来,就是:有一个富贵人家,想要花四十两银子把雨哥儿买去做童养媳。 第50章 来季家的中年双儿叫许关, 村里人惯常叫他许老二或者关子, 小孩子唤他关子叔叔, 久而久之, 旁人也都不清楚他原名是什么, 只道村里有个关子,尤爱为人做姻缘,牵线搭桥相看人家,碧溪村的人都找他。 媒婆也是要有天赋的,许关小时候是个调皮捣蛋的丑陋双儿, 极爱捉弄人, 村里同辈人皆不喜他, 把他骂做“扫把星”“霉关子”, 可他呢, 全不放在心上, 别人嫌弃他讨厌他骂他辱他,他都能笑嘻嘻腆着一张脸凑合上去,可以说是脸皮厚的没边, 没心没肺的一个人。 十二三岁之后, 幼时丑陋的许关却越发好看,原本平平无奇还有些难看的脸长开后标致动人,尤其那双眼睛, 顾盼生辉,村里对他心动的男人不少,他的名声也越来越好。小时候捉弄人的毛病收敛了, 人又长得好看,左右逢源交往甚广,对谁都是笑眯眯的模样,路上遇见人,不管认识不认识,熟悉不熟悉,都要唤一声打招呼,聊上几句家常,这样的人,谁都不会太讨厌。 嫁了村里家境不错的一户人家后,许关子性子不改,依旧热情待人,成婚第三年,多嘴给孙瘸子介绍了个张哑巴,两人好事成后封了个大红包给他,许关子才发觉还有这样的来钱路子,只稍动动嘴就得了银子,此等好事为何不干?许关子又帮忙撮合了好几对,他做媒的名声便传开了。 到现在,附近几个村子里,最有名的方数他。前些时候,有个婆子在周边转悠,说是要给他家少爷找个八字相合的童养媳,还要求是个双儿,那婆子主家在隔壁照水县石桥村,姓蒋,当家的蒋元村,是当地村霸,仗着跟县令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便鱼肉乡里,祸害一方。 蒋元村有个十岁的儿子,这一次,就是要给他找个媳妇。 是村霸,有不少积蓄,自然出得起大钱给儿子买个童养媳,许光从婆子那得知这件事后,就用上心思了,做好这一笔,他能拿五两银子呢,抵得上大半年的进项,这一笔干下来,真是天降横财。 为了成事,关子媒婆还把自己好好打扮一番,势要促成这段婚事,他拉着李月娥的手,张开血盆大口,语气悠长地说:“八字正相合,你家雨哥儿是有大福气的人!” “李姐,我可真羡慕你了,生了三个孩子,个个长得顶呱呱,瞧你家言哥儿,嫁给了林秀才,现在过得多好,我前几天见了差点认不出来,又白又有福气,我们这样的人家哪里样的出来。” “林家买了那一片山,据说要种果树呢,请了村里好些人去山上……我听说,再等几个月还要建房子……你家言哥儿这福气,村里还有哪个双儿比得过他?” “现在,你家雨哥儿也要跟上他哥哥的脚步,飞上枝头变凤凰哩,蒋家可是有钱人,出得起几十两银子礼金,我这么多年来给人做媒,还从没见过谁家有这般大手笔,你可千万要把握住了,指不定将来,你家雨哥儿过得比他哥哥更好呢。” 李月娥面上可没有许关想象中的半点高兴,她勉强笑了笑,扯动了嘴角:“我家雨哥儿,才九岁……” 媒婆关子打断她,“九岁不小了……再等几年还不是要说亲?如今不过是提前一点罢了——再说,雨哥儿过去又不是马上成亲,还不得过上几年等人蒋少爷长大……” “这……”李月娥皱着眉头,把人送去给夫家……是要签卖身契的,从此跟父母再无瓜葛,这怎么能和以后正常说亲嫁娶相提并论,他们家又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何苦把孩子割舍出去。 “你和你当家的商量下呗。”关子眨巴了一下眼睛,接下去说道:“季老太呢,她在家吗?”说着,就开始往里屋走,边走边叫道:“季阿婆!季老太!” 关子可不把李月娥这个当娘的态度放在心上,他可是个人精,关子知道,在季家,李月娥做不了主,只要说动季老太,好事就成了。 …… 季老大回来,李月娥赶紧把人拦到角落里,季有财搓搓手,见媳妇那天塌下来的样子,问道:“怎么了?” 李月娥喉咙里卡着一块石头:“……你一定得劝劝娘,千万不能答应这事,那个蒋家少爷,七岁风寒烧坏了脑子,是个傻的,我家雨哥儿怎么这么命苦啊!” 早晓得这样,她就该一扫把把关子赶出去,哪有这样作孽的人! “这……这哪成?娘答应了?”把娃子送给一个痴儿做童养媳,别人家要怎么说他,之前把言哥儿嫁去林家已是万般无奈,可林家好歹在村里,赵立娘不是个凶恶的,一个村里也好照应,这才把言哥儿…… 又不是到了饥荒灾年,他们家也养的起雨哥儿,可做不来卖儿鬻女的事,那家还是隔壁县的,虽说家里有钱,可他晓得,有钱的村人最是小气,他家雨哥儿又是收了银子卖过去的,肯定讨不得半点好,肆意打骂他们也无可奈何…… “你去劝娘吧!” 季老太坐在椅子上,略微抬了抬眼皮看她的大儿子,“你是雨哥儿的亲爹我还是雨哥儿的亲奶奶,难道我就不疼他了?人蒋家看上他是他的福气,我听关子说,他们家,顿顿有肉吃,穿的衣服是绫罗绸缎,雨哥儿过去是吃香喝辣又不是吃苦,这种好事找上他,你这个‘疼他’的亲爹还拦着?” “可……”站在一旁的季有财抬起头,季老太瞪他:“可什么可,你这个蠢人,你看看你家雨哥儿,现在穿的是什么,吃的又是什么,细胳膊细腿,穿得那破棉衣,活像是受了几年灾荒似的……” 季老太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可好了,是,把家里两个双儿嫁给傻子名声确实不好,可她都要跟着老三去县城了,村里的闲言闲语影响不到她,过两三年便烟消云散,再说,他们是送雨哥儿去享福,又不是害他。 那四十两银子,正好解了她燃眉之急,真是她的乖孙儿,季老太第一次把双儿看顺眼了。 季有财想起自家瘦小跟豆芽菜一般的雨哥儿,那小胳膊腿儿,都没他烧的柴粗,瘦可见骨的脸上,唯有一双黑灵灵的大眼睛,那双眼睛几乎占了面容一半,灰暗光线下瞧见,还有些吓人。一想到这,季有财不由得低下了头。 看见他的神情,季老太不由得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她难得温声温气跟这个不受她喜欢的大儿子说话:“有财啊,这新年咱家可彻底来了福气,不仅雨哥儿好,你的选儿侄子也好事将近,他啊,被县城书院的老师看中,要让他做女婿呢,你说说,你说说这是什么意思,这说明啊……你家小侄子有成为县令的福分呀,要不然人家能看上我们?就是要在我孙儿还没发达起来的时候先绑住他!” 季老太眉飞色舞地说,好似真看到季选当官的那一天,“那蒋家为什么在村里那么横,且能花几十两银子娶媳妇,还不是因为他跟县里的官老爷有关系!——等哪一天我家选儿也当了官,咱们季家可不都能享福吗?……所以啊,那四十两银子……” “……咱们雨哥儿嫁的值!” 隔壁照水县的县令蒋如飞,可真不是个好东西,他一当上县令,那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凡是跟蒋家有点关系的,都改了头换了面,跟藤上的葫芦一样,全都有了依托,葫芦藤越长越大。 周围的人都眼热,蒋如飞可起了个极好的带头作用,照水县各村的书生是最用功读书的,家里人都指望着能再出一个似蒋如飞般的人物。 “我爹啊,种地种傻了,脑袋里全是泥巴!”季前愤愤不平地把碗摔向桌面,他听说了雨哥儿的好事,把弟弟送去给傻子做童养媳,也亏得家里人做得出来,他以前虽然花花心思多,可对亲弟弟也不是没有感情,雨哥儿那么小…… 宋巧儿也看不惯这事,“你说咱爹怎么就答应了奶奶?” “呵。”季前冷笑,“我还能不知道我爹这个人?奶奶只要和颜悦色对他说几句话,他就上赶着掏心掏肺,被夸几句,“卖身钱”就全跑进老三家的口袋,我看啊,我们就应该早点分家,倒贴三叔都贴了十几年,再不分开,儿子贴了难道孙子还要继续?” 宋巧儿怀孕后,季前被村里妇人排斥外加季老大夫妇管得严,他便收心好好过日子,家务活大多不推辞,虽然过得贫苦可日子倒也和美,没想到他消停了,家里又摊上这种事,季前那个气哦,他最恨季有财苛责家人,像奴才一样跪舔奶奶和季老三家。 不远处,一个小身影将门缝合上,穿着破旧棉袄的雨哥儿转身往外跑。 第51章 冷冷的风刮在脸上, 他也毫无察觉, 雨哥儿睁大黑黝黝的眼睛, 面前的大地蒙着一层深灰, 脚下的泥土混合着枯枝与碎石, 他蹲下来,冻僵了的手指捡起一块石子,有黑泥悄悄藏进他的指甲里。 他眼底泛起红色,冷风带着湿润的黏意让他更能感觉到眼睛里的滚烫,这些天以来, 他们家日子过得很平静, 爹娘很好, 大哥和嫂子也不吵架了, 一家人和和美美, 小小的他以为这种日子会持续过下去。 等长大以后, 他会像言哥儿一样嫁人,可能是嫁个村里一个憨厚的小伙子,也可能是像哥夫那是会识字念书的书生, 或者……他可以不嫁人, 双儿一定要嫁人吗?雨哥儿听言哥儿说过,他在县城里认识一个叫秋哥儿的双儿,他力气很大, 能像堂哥一样在码头上搬运货物挣钱,他管理店铺特别认真,他能养活自己和奶奶…… 他要被卖去给别人家做童养媳了, 只为了四十两银子,如果是像言哥儿当初那般被逼无奈,雨哥儿也就认了,可这钱是被送进奶奶和三叔的口袋里,言哥儿实在不甘心,虽然他小,但他知好坏,奶奶嫌弃他是个双儿,三叔还有堂哥们也看不起他们这一家人。 雨哥儿才不信季选能考上状元当大官,他不过是认识几个字罢了,他听哥夫说过了,外面识字的人比小毛驴身上的毛还要多,雨哥儿也会写字,季选堂哥根本没什么了不起,哥夫还能考上秀才呢,堂哥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他还偷听到大哥在私底下说,他跟季选之所以去读书识字,只是为了偷懒不做农活,他们俩对功课根本不上心。 我不想做什么童养媳,雨哥儿抓紧了拳头,仿佛下定了决心。 播下去的种子长出了几寸长的秧苗,空荡多时的块状田地里东一撮西一撮冒出绿斑,用不了几天便要春耕插秧,林立轩立在自己的山头,插着腰迎风独立,放眼自家新地里的青苗,好似自己是个山大王,他正在进行阅兵式,绿树枯枝则是他山头里的小喽喽。 荒山经过村民几天的努力,已经清出二分之一的空地,木头枯枝堆积在山脚,他们家一年都不缺柴烧了——这还是搭鸡舍剩下的,乘着村里的劳动力空闲,砍树的同时林立轩还请人帮忙建几间木屋,正是用刚砍下的木头搭建,村民的手艺一般,搭出来的木屋没有丝毫观赏价值,唯一的优点就是又宽又大,用来养牲畜足以。 林立轩早就计划好要果园养鸡!!! ——虽然现在还没有果,但馒头是会有的,包子也是会有的。 通过张火大的关系,林立轩找到了那个会管理果园的徐老伯,徐老伯对他果园养鸡的方式很好奇,震惊于他这个书生竟然敢买山种果树,也不怕亏得裤子都没了,徐老伯已经答应来帮忙种一年果树,来之前跟林立轩约法三章,他要求怎么种就怎么种,要是种了一年果树长势不好,明年他就回去不来了。 徐老伯拿着根木棍,跟着林立轩看山,“这块可以,能种,……那边不行,土质太差,移植了种不活……” 林立轩点头记下,种不了果树的地方他还能种花生啊,合理利用资源!花生根系特殊,能肥沃土地,据说种过花生的地方,都不用施肥便已经很肥沃了,花生种子是上次卖方子时苏老板那边的人送的,山地不种果树,种些豆子、花生、地瓜也是极好的。 “我家里有几棵种了两三年的果树可以移植来这。” “多谢了徐老伯,我会照价购买。” “不用不用,就当我送给你这新东家。” 从山上下来,林立轩心情颇好,嘴上哼着小曲回家,头顶灰蒙蒙的山雾,压抑而阴郁的天气也遮盖不了他的好心情。 还没踏进院子门,就看到了门口的雨哥儿,他笑了笑,如果不是他眼神好,这一小小坨蹲在那里怎么发现的了,像个布笼子:“雨哥儿,你怎么在这?” “我我……我来找我哥哥。”雨哥儿冻得嘴唇发僵。 “你哥和我娘一起去县城了。”林立轩嘴里噙着笑容,如今家里的日子好过了,赵立娘打算多养些牲畜,买些牛啊鸭什么的,经过上次买毛驴的教训,她已经不让他的败家儿子接手这件事情。 牛可以买卖,但不可以肆意斩杀,杀健康的牛是触犯律法的,因此,官府对牛进行管制,买牛后要去官府备案,赵立娘她们可能回晚些回来。 “哦……”雨哥儿半低着头,似是要低到尘埃里去。 林立轩低头仔细看他的神情,看出了他神色的不对劲,脸上的笑容一收“发生什么事了?”雨哥儿以前不时来他家玩,除了第一次,还从来没有这么……扭捏? “哥夫……”雨哥儿轻轻喊了一声,双手拳头用力握紧。 “我不要给傻子做童养媳,”他说话吞吞吐吐,但心中有股莫名的勇气支撑他说下去,“奶奶已经把我卖给蒋家了,卖身契都准备好了,……我……我不想做什么童养媳,哥夫,你能不能借我四十两银子。” “我会努力赚钱还给你的,虽然我是双儿,但我能做针线活,我能帮忙养猪……我我,也能认字,我会养鸡……”他说的话颠三倒四,但林立轩大概明白他的意思。 他心下升起一股怒气,季家是不是卖双儿卖上瘾了,把哥哥嫁给傻子得了好处,现在弟弟也要布他后尘么,林立轩有多生气就有多心疼曾经的言哥儿,他当初也是这般无奈被迫嫁出去的吧…… “乖,别害怕,等你哥回来我们一起商量,绝对不会让你去做别人的童养媳。”林立轩帮他擦眼泪,让他进屋。 “先进来,别哭了,把这件事详细描述给哥夫听。” “嗯。”雨哥儿揉揉眼角。 赵立娘和言哥儿牵着一头半人高的母牛回来,还有一筐鸭崽子和三条小奶狗,赵立娘把牛牵进柴房,言哥儿给小奶狗们喂水喝,一边喂一边向里面招呼:“林大哥,出来看啊,我们买牛回来了。” 林立轩牵着雨哥儿出来,言哥儿惊讶了:“雨哥儿你怎么在这,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哥哥。”雨哥儿扑进哥哥怀里。 “怎么了。” “等娘把事情做完,再一起说这件事吧。” 赵立娘拍桌子,“太过分了,雨哥儿还真小,居然舍得把他卖给别人做童养媳。” 赵立娘虽然气愤,但更多的是惊慌,别人不记得了她可还记得,那临水县县令的侄子就是害他儿子三年痴傻的罪魁祸首,他们林家现在好好过日子,怎么偏偏又和那些人扯上了!!! “爹娘答应了?” “……爹娘……娘不答应,可是奶奶答应了……对方的银子也收了。” “……”言哥儿把雨哥儿抱在怀里,此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安慰弟弟,不让雨哥儿去,可那四十两银子怎么办,到了季老太手中,哪还有还回去的可能? 夜晚,雨哥儿暂时跟着赵立娘睡,林立轩在床上搂着言哥儿,亲吻怀中人的眉心,“言哥儿,当初……你被迫嫁给我的时候,是不是也像雨哥儿一样不甘……” “我也不懂自己那时候在想些什么,倒没有多少不甘。”言哥儿低下头,轻轻地笑了笑,“我从小在村子里长大,也不识字,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的,村里人都说,双儿到了十七八岁,就应该找婆家嫁人了……” “从小到大,我都没和除家人外的男子亲密接触过,也没有什么心思,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嫁给谁都一样,有地方住,不用饿肚子就好了……” 林立轩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嘴上却笑道:“幸好你是嫁给了我,不然谁养的起你这个小饭桶。” “我……我其实饿肚子也没关系的。” “那我可舍不得我的宝贝挨饿。” 言哥儿痴痴的笑了笑,低着眉不知在想些什么,说道:“如果让我现在回到那时,我肯定不愿随便嫁人。” “怎么?” “只要一想到,那个人如果不是你,就难受的喘不过气来。” 第二天 季老太、媒婆关子以及柳丽果然过来找人了。 季老太在院外就叫唤:“雨哥儿呢?是不是在你家。” 林立轩走出来,把他们拦在大门外,用身体挡住他们三窥视的目光,“奶奶,三婶,欢迎来我家做客。” 三婶柳丽有恃无恐地叫道:“你别说其他的,林秀才啊,你就把雨哥儿叫出来吧,他是我们季家的孩子,怎么能一直待在出嫁的哥哥家里呢?” “我可看不出你们把他当成季家的孩子。”林立轩眼皮每抬。 关子搔首踟蹰地摸了摸自己的长发:“婚姻一事,本来就是父母之言媒妁之约,只是提前把雨哥儿嫁出去罢了。” 林立轩冷笑一声:“哼,是卖出去吧。” 关子晃了晃手中的纸张:“随你怎么说,季老太已经收了蒋家的银子,你看,卖身契都在我手里,就算闹到官府哪里也是我们的理,还不让言哥儿跟我走!” 关子得意地一笑,嘴唇如血:“看清楚,画了押呀的。” 第52章 “人是不会让你们带走的。” 关子插着腰, 伸长了脖子对着他喊:“你凭什么留着他, 你再拦着, 我可就叫来人强行抓人了。” 说完后幽幽一笑:“钱都收了, 除非你把它赎回来。” 林立轩抬了抬眉毛:“钱进了谁的口袋?那自然是那个人掏了。” 季老太头上灰白的银发被一根绳子简单束起, 还算硬朗的身子站立不动,她一个老人家好似街边无赖,摊开了手:“银子已经花完了。” “您这速度可真快啊。”孙子的卖身钱这么快就用光了,怕是不容家里人后悔吧,雨哥儿的父母呢?怎么不跟着一块过来, 一起来看看季老太的嘴脸, 林立轩也很好奇季老大夫妇会是什么样的一种神情。 “那是我的亲孙子。”潜台词就是我孙子的钱我为什么不能动, 她是家里人所有的长辈, 她说的话谁敢不听, 她要做的事又有谁敢劝说? 林立轩嘲讽她:“卖身契都在这了, 还亲孙子?” 柳丽在一旁见状,冲着林立轩说道:“林秀才你是聪明人,三婶就问你四十两银子愿不愿意掏……” 三婶说话真直白。 这三人今天一块来, 说白了就是为了银子。对于季老太和柳丽来说, 季雨是被蒋家要过去做童养媳也好,或是被林立轩截胡下来,反正四十两银子到手就好了, 她们可不管雨哥儿是死是活,林立轩愿意掏银子,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林立轩不愿意,雨哥儿就去蒋家,谁也拦不住,她们终是获利者。 对于关子来说,他就是来看好戏的,和蒋家少爷八字合的双儿不仅仅是雨哥儿一个,他促成另一段照样拿蒋家的钱,如果雨哥儿今天跟他去蒋家了,那就不用再节外生枝,若是雨哥儿走不了,今天陪着季老太婆媳俩来这走个过场,从林家这边逼出些钱来,季老太她们许了他好处,嘿嘿嘿…… 这三人,是早就说好了的。 林立轩突然笑了笑,对面三人被他的笑容给惊住了,方才还戾气冲天,怎么现在…… “让我拿银子可以……只是……” 她们三互看一眼,眼睛一亮,季老太问:“只是什么?” “我有两个要求。” 还有要求?柳丽皱眉:“什么要求?” “我要雨哥儿的卖身契。” 要雨哥儿的卖身契,这就是不然雨哥儿回季家了?关子挑眉暧昧道:“……行,莫非你还想兄弟……” 林立轩瞪他,“收声!你可真龌龊。” “……”行,雨哥儿不在,还省他家大米。 “我要你写下字据说明言哥儿与季家再无半点瓜葛。” “这……”季老太犹豫了,这个要求答应了,从此林家和季家便再无姻亲关系。 身为外人的媒婆关子却抢先答应了:“行!” “……” “……”季老太和柳丽俱无异议,外人给她们做出决定后,她俩心下反而轻松不少。 季言与季家断绝亲戚关系,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再无半点瓜葛。 林立轩亲自在白纸上写下这几个字,季老太在纸上按了手印,许关作为见证人,各拿了各自的东西,满意离去了。 三个不速之客离去后,林家院子恢复了平静,言哥儿带着雨哥儿走了出来,林立轩走到他们面前,对言哥儿说:“会不会怪我自作主张,让你和家里人断了关系。” 言哥儿摇头,“……这样也好,他们就没借口来找麻烦了,……虽然没了关系,我也会回去看娘的。” “只是那银子……” 他怀中的雨哥儿突然抬起来头,说话掷地有声,眼里带着光:“哥夫,我会把银子还给你的。” 言哥儿摇了摇头,林立轩却笑着蹲下来,捏捏雨哥儿的脸颊,“好啊,哥夫就等你赚回四十两银子,你的卖身契就放在我手上,等你还了钱,我就把卖身契给你,往后婚姻嫁娶,由你自己做主。” 雨哥儿睁大眼睛,用尽全身力气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嗯。” 恶人自有恶人磨。 林立轩之所以爽快的给对方银子,主要是不愿意跟她们拉拉扯扯、争吵不已,太跌份了,闹得腥风血雨最终伤害的还是季雨、季言两兄弟,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从今往后,雨哥儿跟他们便没有关系了,让雨哥儿记得那四十两银子也好,他相信雨哥儿会给他惊喜。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季老三家一把,让季老太高高兴兴拿着银子跟三儿子全家搬去县城里“颐养天年”,季家分家后,林立轩不相信季老太还有好日子过,她现在被老三季有银捧着,被三儿媳柳丽捧着,全是因为她能吸另外两个儿子的血来补贴老三家。 等季老太跟去县城后,还想当一家之主?做梦!跟老大老二比,季老三受尽她的偏心和溺爱,对她没有太多的尊重和敬爱,老三全家已经习惯从季老太那获取东西,当季老太不能再提供他们想要的利益反而还成为一个累赘时,她就等着宝贝儿子一家对她翻脸不认人吧。 季老太活了大半辈子,就从来没有看清楚过到底是哪个儿子对她好。 再来,连雨哥儿都知道季选并无进学之心,学院老师能看中他的才华把女儿嫁给他?其中定有蹊跷,就算没有猫腻,供人读书是要花大钱的,季老三家做梦想让季选考状元,注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县城里开销大,养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爱美的媳妇和儿女、再加上不学无术的儿子和儿媳,光靠季老三做木工挣钱,能支撑多久? 坐吃山空,立地吃陷,等着他们自己走到山穷水尽。 事情解决了,赵立娘却纳闷了,是,她每次想到隔壁县县令的侄子就脑壳疼,脑袋里的那根弦就像是被人扯出来弹棉花似的绷嚓嚓,能不想起这个事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但……她拉着儿子细问:“那四十两银子哪来的?” 第53章 林立轩笑着眨了眨眼睛, 回望赵立娘, 眼睛里带着疑惑, 笑问道:“什么哪来的?” 赵立娘嗔怪他:“你还瞒着些我什么?我问的就是那四十两银子, 到底是怎么来的?” 林立轩故作惊讶:“言哥儿没告诉你吗?” 赵立娘脖子往前伸, 瞪大了眼睛,还有言哥儿? 言哥儿也帮着瞒她,她大概猜得到这是小夫妻俩偷偷藏的私房钱,作为一个母亲,孩子长大了, 成亲了, 和自己越来越生疏, 也避着自己藏匿私房钱, 赵立娘得知这一点, 愤怒肯定是有的, 更多却是心酸。 看着对方幽怨的神色,林立轩笑着说开了,正好趁此将这笔钱过个明路, 先前托松韵书坊卖出的书稿获得的钱财一直没告诉赵立娘, 这段时间以来,书是越卖越火,他作为作者, 获得的分红也越来越多,加上上次沈先生做中介让他卖方子,沈先生自觉亏欠了他, 给他的便利就更多了。 “娘,你还记得前段时间我待在家在纸上写写画画……” “记得。”赵立娘幽幽道,垂着眼皮无精打采,“我还以为你是在认真看书复习功课。”开春后回书院读书,哪知道……哪知道自家儿子根本不愿再读书,只想留在村里当个土地主…… “我写了一些话本小故事,松韵书坊的老板见我的故事写得好,要了我的书稿印刷成册,没想到我写的书在坊间卖的极好,因此,就得到了几十两银子的收益。”林立轩以为自己这段话说出来,赵立娘肯定最关心他居然能靠写小故事赚几十两银子,谁知看赵立娘的反应,她关注的根本不是钱财。 对于赵立娘来说,再多的钱财银两都比不上——她儿子写书了啊!她额前的抬头纹都被挤出来了三条,实在是难以置信这件事,她不是读书人也不认识字,但她知道,只有鼎鼎有才的人才能写出一本书…… 这么大的事,儿子居然瞒着她!!!!!! 比瞒着她藏私房钱还要严重!!! 赵立娘向他伸出一只手:“书呢?” “家里没有。”林立轩实话实说,不是他不给,是真没有。 “这么可能没有。”儿子肯定在骗她,哼,眼前的孩子真是越来越不讨她喜欢,只求言哥儿早点给她生个孙子,儿子、女儿或者双儿都成。 “只有书坊送过来的样本,放在店铺里了,娘你要的话我去买一本?” “一本哪成啊!要买三本,不四本,五本。” “……”林立轩噎住了,“要那么多干嘛,娘你又不识字。” “不识字怎么了,——我只是不识字,但我眼睛又不瞎。多买几本回来,我还要给你爹烧几本。”不仅是他爹,还有他奶奶,他爷爷,他外公…… “娘,一本书可不便宜,您真要这样做?”黄泉路上的爹可能更喜欢别人烧钱纸给他。 “怎么了,家里就兴你败家,还不准娘买东西了?” “不,您开心就好。” 在合理的范围内咱们一起乱花钱!! 卖身契事件后,雨哥儿正式入住进他们家,自然是不可能和以前一样跟赵立娘睡,便为他在侧厅隔了个小房间给他,雨哥儿人小心却不小,手脚麻利,动作利索,一来便接手了赵立娘大部分养殖业务。 林家如今养了一头牛、两条驴、四只猪,三窝鸭子,六笼鸡,还有三只小奶狗,家里热闹不已,每天照看这些小东西都要费老大的功夫。雨哥儿早上一起来,便去煮猪食,伴着公鸡一阵又一阵的打鸣声,小奶狗成群结队蹭在他脚边一拱一拱的,等着喂食。 林家的三只狗,就是普通的乡野常见的田园犬,三只奶狗,一条棕色的,是老大。一条白色的,身上还有黑色的斑点的是老二,还有一条黄色的,是幺儿,这条黄色的小狗最特别,叫声很大,听起来超凶,有恶狗的架势,只是这狗小三“声脸不一”,狗脸看起来,半点也无狗吠的凶狠,反倒是……照林立轩的话来说就是看起来很蠢。 有种莫名的喜感,叫人看着它的狗脸便不由自主发笑。 “小三,你别叫了,等会便喂你。”雨哥儿安抚地摸摸它的狗头,狗小三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雨哥儿的爹娘来看过他一眼,见他生活安康便放心地回去了,娘红着眼睛看着他离开,李月娥忙着回季家处理事情,春耕将近,嫂子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再加上事已至此,爹娘认命了,这般结果,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得知是林立轩拿出来的银子,季老大夫妇更是没脸过来。 雨哥儿本来以为自己待在林家会思念爹娘,然而并没有,他在林家待的很安心,哥哥和哥夫,还有赵立娘,不会有事没事责骂他,也不会对他鸡蛋里挑骨头般的挑刺,更不会有人在他耳边天天念叨:一个双儿,就是浪费粮食的存在。 这样的生活对雨哥儿来说很新奇,白日里做事更踏实了,除了帮忙喂鸡喂猪,雨哥儿也帮着店铺里做吃食,跟他亲哥一样,雨哥儿的手也巧,做出来的点心好看,他还会帮忙看店,算数越来越好,他数的铜板数量从来没有数错过。 雨哥儿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欠了哥夫三十两银子,他是一定要还的,看管店铺时,看着门前人来人往摩肩继踵的人流,小脑袋瓜转啊转思考他作为一个未满十岁的小双儿应该要怎么挣钱,思来想去,还真被他想出了一个法子。 那便是做灯笼,五六岁时,雨哥儿曾见村里一位老爷爷制作灯笼,他蹲在一旁聚精会神地看,那位老爷爷慈祥善良,见他喜欢,还手把手教了他做灯笼,后来那位爷爷死了,雨哥儿也把这件事忘记了,他在季家是没有条件做灯笼玩的,但是现在…… 雨哥儿找来了竹条、细线和白纸,弯曲的竹条被细长的白线捆紧、衔接,逐渐成型,灯笼骨架搭好了,像一个胖胖的西瓜,将白纸糊上骨架,不一会儿地功夫,一个精致的白灯笼便做好了,雨哥儿一口气做了好几个,他心急火燎地拿去县城里叫卖,来往商旅熙熙攘攘,雨哥儿的叫声清脆细嫩,精致的灯笼一个个摆在他脚边,让雨哥儿焦急的是,过往的行人完全不在意他的灯笼,也没有人来买,冷风拂过,白的像雪一样的灯笼散落在地上,凄凉无比。 雨哥儿伤心极了,原来卖灯笼赚不到钱…… 他等了一个下午,灯笼无人问津,待他心灰意冷打算回去时,有人来问了。 “灯笼多少钱一个?”一个穿灰蓝色衣服的老妇人来询问。 垂头丧气的雨哥儿立马抬起头,眼睛里似乎要放出光芒,“……三……三文钱一个。”他本来想说五文钱一个,但……但还是说少一点吧,万一眼前的婶婶嫌贵不买怎么办。 “好,我全要了。”一共是六个灯笼,十八文钱。 那妇人提着灯笼,离开时嘴里还喃喃道:“这白灯笼做的好啊……他奶奶过世了,唉……办丧事挂上白灯笼……” “……”雨哥儿拿着到手的十八个铜板,清秀的小脸上表情似悲似喜,虽然灯笼最后卖出去了,但怎么好像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第54章 雨哥儿用赚来的十八文钱, 去买了叠浅黄色的绵纸, 他再也不做白色的灯笼。 对于雨哥儿的灯笼事业, 身为亲哥哥, 言哥儿是极其赞同的, 他不但言语上鼓励,并且行动上支持,言哥儿采取的行动不是和弟弟一起做灯笼,而是为他新做的朴素灯笼添色加墨。 言哥儿拿着毛笔,在雨哥儿新做的灯笼上绘画, 即使曾经的他画驴不是驴, 画人不像人……经过言哥儿的不懈努力, 耗费无数笔墨, 他的画技, 已是“士别三日, 当刮目相看”,言哥儿喜欢画画,虽然他现在画出来的东西当不得栩栩如生巧夺天工, 却也别有生趣。 他和林立轩的房间里, 林立轩正在窗边看书,他侧过身子看言哥儿,此时的言哥儿坐在方桌前, 褐色的桌面上摆放着浅湘色的灯笼,暖黄的日光从窗边泼散进来照在灯笼上,能看到灯笼一圈一圈的骨节, 言哥儿一手捧着灯腹,另一只手拿起笔,一点一点在细腻的绵纸上描摹,灵动的双眸跟随着笔尖转动,闪动间的灵韵仿若池子里的游鱼。 林立轩放下书,走过去看他在画什么,是莲花图,清浅的池子里,一株青莲出水盛开,手腕一转,连成荷叶,笔尖一抖,便是莲心,言哥儿眉心的朱砂痣鲜艳红嫩,与他所绘之莲图相映成趣。 林立轩眉宇一抬,兴致来了,也找了支画笔,抢过言哥儿画好的灯笼,在盛开的莲花下面,落下了两条灵动顽皮的小金鱼,田田荷叶下,两条金鱼玩耍嬉闹,那一抹灵气,险些要把盛开的青莲给压住。 言哥儿拿回灯笼,神色上尽是不满,眉毛都快要拧成一条直线了,“你看你画的金鱼,把我的灯笼变丑了。” 他新画的莲图,还来不及自得其乐欣赏一番,就被人毁了,本来一朵清新脱俗的盛莲,在那两条金鱼的映衬下,竟成了路边的野花,别人一拿起灯笼,第一眼看到的,绝对不是他的莲花,而是…… 真是教他又郁闷又生气。 林立轩从后面抱住他,在他耳边轻笑道:“哪里变丑了,明明是更好看了。” 整幅画是变好看了,但他的莲花却丑了。 “就是变丑了。” “你看,这条金鱼,多像你,圆滚滚的小肚子,尾巴甩起来有力极了。” 言哥儿气恼道:“另一只像你,头大,眼睛也大……一看便让人觉得气鼓鼓的。” 林立轩一边埋在言哥儿的颈窝一边闷笑不已,“雨哥儿做多少灯笼了?” “这是第十个了。” “哦?做了这么多,你也画了十幅画?” 言哥儿点头,“嗯,那当然了。” “难怪,我家言哥儿的画越来越好看了。”林立轩一本正经的夸自个儿小夫郎。 对方一本正经的夸耀让言哥儿招架不住,双颊上出现一朵又一朵红晕。 “看到你们做灯笼,我倒想起另外一样东西。” 言哥儿好奇:“什么东西?” 林立轩想到了一样由红线编成的事物,那东西俗称“中国结”,林立轩找来几根红绳,当着言哥儿的面,线随手动,巧手翻飞,做出了一个六道盘长结,他上辈子的外公喜好古文化,跟随外公,耳濡目染,练书法听戏曲,盘长结象征阴阳调和,生生不息,寓意长长久久,幼时的他曾亲自编一个送给外公。 “编的真好看。”言哥儿真心实意地赞扬,然后手指一翻,做成了一个更好看的盘长结。 两个结摆在一起,一个双耳长短不一,另一个匀称精致,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好坏。 “……”这怎么看都像是报复,林立轩一时被噎住,他家言哥儿天真善良,应该不会有这种报复心思吧,一定是他想岔了。 他就知道这两小双儿心灵手巧,他何苦以己之短较彼之长。 做手工艺品,倒也不失为一个赚钱的好法子,古往今来,妇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了,看那街边的布老虎,糖人……雨哥儿手艺好,不但可以做灯笼,也可以做玩偶,林立轩在图纸上画图案,古代版的“大白”“龙猫”“阿狸”并不难做。 除了做这些,对了,还有竹伞,不管大的小的,都可以做,就这样,雨哥儿牌的灯笼摊上,除了一个个绘制精美图案的灯笼外,又慢慢增加了一只撑着紫色竹伞的小“龙猫”。 雨哥儿把挣来的钱都用一根红线串好,今天运气好,一个外来的商贾把他的货物包圆了,那商贾带着毡帽,满身尘土气息,一看便知是走南闯北的客商,他被雨哥儿摊铺上的撑伞小龙猫吸引住了,想到自己女儿,便柔和了眉眼,把言哥儿摊上的精巧物件都买走了。 “一共是八十文呢。”雨哥儿捧着自己的脸,开心极了,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双手赚回三十两银子。 雨哥儿迈着轻快的步伐小跑小跑回到林记食肆,林立轩和言哥儿惊讶,“雨哥儿,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早,都卖完了。” 雨哥儿笑着点点头:“嗯嗯,都卖完了,哥你看赚的钱都在这呢。” 林立轩警告他:“雨哥儿,拿着钱担心些,别被坏人盯上了。” “放心吧哥夫,我绝对不去人少的地方。” “哥,我来帮你一起揉面吧。” 雨哥儿回来后不久,一个多日不见的朋友来到了他们店铺,是黄远。 好些日子不见了,黄远还是那么瘦瘦高高的像一个竹竿,只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却闪烁着异样的光芒,有精神气多了,全然不见之前在天桥下面无聊混日子过的颓废迷茫。 他笑着跟林立轩打招呼,抓了把瓜子放在嘴里嗑得咯吱响,他的声音愉悦而响亮:“你知道我这几天在家干嘛吗?” 他高昂的声音里一个劲地往外透露出一个意思,那就是:我知道了一个天大的消息,快来问我吧。 不等对方好奇地发问,黄远便已经要迫不及待自己说出口了,“我这几天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嗯,就是……嗯?你怎么也有?”他的余光瞥见了柜台边放着的几本书,上面貌似写着《封神演义》。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事一样大叫道:“你也看了,咦,一本、两本、三本……五本,我的天,林兄弟,我真是要换种眼光看你了,我也很喜欢这书,但没想到你更痴迷啊……”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的事。 “……”这些是赵立娘钦点要买回去烧的,林立轩捂额。 一旁的言哥儿突然开口:“黄大哥,你也看了这本书。” “是啊,言哥儿你也知道?” “知道啊。”言哥儿不假思索的回道:“这是林大哥写的。” “什么?”黄远目瞪口呆,呆愣半晌后偏过头来看面无表情的林立轩,嘴里喃喃道:“我就知道,如果单单只是喜欢这本书,绝对不会买这么多本回来收藏,原来你是作者啊,难怪难怪,我要是你的话,我何止买五本,我简直要买十本,不,十五本,全堆在家里,容自个儿慢慢臭美。” “不,你误会了。”林立轩只好把自家娘亲的做法告知对方。 黄远用理解的眼神看他,“我能明白的,要是换做我娘,她的做法更甚,定要闹得邻里皆知。” “你能明白就好。” 黄远突然变得扭捏起来,和林立轩对视半晌:“哎,看了你写的书,我心里也萌发出了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也能写一个故事……等我写好了,你要帮忙看看啊?” “好啊。”林立轩笑着应答。 “果然是好朋友。”黄远嘿嘿嘿笑,把事情说出来后便轻松多了,此时,他内心深处的八卦情节又涌了上来,“你们店里的秋哥儿呢?” 第55章 林立轩虽然奇怪他怎么忽然问起秋哥儿, 也没多想, 直接就回答了:“秋哥儿今天休息。” “哦。”黄远其实是明知故问, “我方才来的时候, 在街边看见了他和杜飞白。” “杜飞白你认识吗?就是杜记布庄老板的儿子, 我看见秋哥儿和他在街边拉拉扯扯,两人神色不对,好像闹矛盾了。” 言哥儿听见说他俩闹矛盾了,顿觉惊讶无比,不由得惊呼道:“怎么可能?杜飞白他……” 往常他们在店里, 交往好得很, 杜公子总是和颜悦色, 秋哥儿脾气也不坏, 这么两个人, 如何能吵得起来? 这会儿换黄远好奇了, 问道:“杜飞白他怎么了?” “……”言哥儿沉默了半晌,然后说道:“杜飞白他喜欢秋哥儿” “这你也知道,言哥儿, 我也要对你另眼相待了。”黄远一边点头一边感慨。 言哥儿低下头, 不敢居功自傲,“是林大哥发现的,” 林立轩插嘴:“怎么, 你也知道?”这两人的感情,表现的并不明显吧,也是他们和秋哥儿朝夕相处, 见的多了,才能猜得到杜飞白的心思,只是,其他人……怎么看出来? 以这边的审美情趣,谁都不会想到翩翩佳公子杜飞白如何会喜欢那样的一个双儿…… 黄远笑说:“我在街上看见他们好几回,而且……杜飞白总挑秋哥儿在的时候来你家买吃食。” “一个成年男子,一个‘妙龄’双儿,两个人走在一起,不让人误会都难啊!” “而且,哈哈,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指不定谁是双儿呢?”说到这里,黄远忍不住地捂嘴笑了笑,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令他开心的事。 “……” 林立轩见他发笑,好奇道:“怎么?难道你觉得秋哥儿配不上杜飞白杜公子。” 黄远摇头,狭长的眼睛似狡猾的狐狸般瞬的一眨眼,“那倒是没有,有情人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事,哪容得他人置喙。” “你方才说秋哥儿和杜飞白吵架了,他们会吵架吗?” “哈,我猜估计是杜公子对人家小双儿的心思被发现了!” “那岂不是好事将近。” “不一定,秋哥儿不一定答应他,而且杜家……”杜家也不会让他娶这么个双儿回来。 言哥儿问:“杜家怎么了。” “没怎么……”说到这里便扫兴了,黄远不愿再说下去,转口说起另外一件事来:“说到姻缘一事,我又想起另外一桩事,书院李老师的女儿李如兰,好好的一个大家闺秀,却被书院里的几个混账毁了名声,如今要被迫嫁人,听说她的夫婿,也不像是个好的。” “人言可畏啊人言可畏。”黄远感慨不已。 书院老师的女儿,姓李,怎么好像听起来很耳熟?季选娶的妻子,不正是书院老师的女儿,还姓李了,世间还有这种巧合的事?“那李家小姐怎么就被人毁了名声?”应该不是吧,季老太能让自己的宝贝孙子娶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也是人家姑娘不知道避嫌,和书院里的几个书生走的近了些,最后竟被人传出风言风语,让人可笑的事,传这些话的,正是在姑娘跟前对她‘推崇至极’的好朋友,你说好笑不好笑,这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真让人可耻。” 林立轩颔首:“李小姐固然有错,但其他人两面三刀的行为更让人不齿。” “我曾经远远的看见过李姑娘,是个气质出尘的好姑娘,可惜了,最后嫁给一个不学无术的……听说那人姓季,言哥儿,你认得他吗?” “……”还真是季选……林立轩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言哥儿沉默了。 雨哥儿却在此时出声了,“那是我堂哥。” “哎,言哥儿,这是你弟弟吗,长得真像你,什么,是你堂哥????” 林立轩无奈地笑了笑,把季家发生的那一笸箩破事告诉黄远,包括雨哥儿被送去做童养媳,“你可别往外说。” 黄远一脸呆滞地听他把事情娓娓道来,最后猛地一点头:“你放心,我黄远虽然爱看好戏,但这种事情我绝对不会随便往外说,毁人名声的事干不得。” 黄远唏嘘道:“我本以为,小说话本里妖魔鬼怪之事已够叫人惊奇,可现实里发生的事情更甚。” 所以说,艺术来源于真实。 二月节过,天气日渐转暖,万物复苏,一点又一点新绿窜上枝头,习习而过的春风带着盎然的生意,为荒芜的土地编织翠绿的衣裳,碧溪村一片又一片被连绵群山包围的土地上,尽是忙碌不已的村民,触目可及,是竹篮,草帽,镰刀,钉耙,石锄……回荡在田地上的,是夫妻间的呼唤声,孩童间的打闹声,声声入耳,如惊雷般将冬眠已久的黄土地唤醒。 终于要开始干农活了。 林立轩搓搓手,他还挺期待的,今天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裳,齐肩的长发,也只用一个旧布包随意绑成团,言哥儿和他,亦是差不多的打扮,都要下地了,自然是穿耐脏耐磨的旧衣服。 他们家水田旱地的数量,林立轩自知照管不来,留下两亩水田自己种外,其他的都佃出去给其他村户,林家提供种子耕牛和土地,他们负责种地除草,秋收的粮食五五分,林家承诺按市价收购他们手中的那五成。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还未到,春雨细如丝,不知怎的,看见黄牛耕地,林立轩脑海中便跳出了这首诗,只不过,他们不是牧童,也不骑黄牛。 伴着落日的余晖,泥巴泥浆混成一团的水田里,健壮的母牛拖着沉重的铁犁,在浑浊的水面上留下道道深痕,耕牛过后,原地又恢复了平静。 耕地还好,还有家里的牲畜出把力气,插秧就得亲自上手了,秧苗是早已孕育好的,翠绿的秧苗,长势极好,只求今年能有个好收成,林立轩、言哥儿还有九岁的雨哥儿,一起半蹲在水田里,泥浆漫过脚踝,整整齐齐将一束又一束秧苗排列在规矩的水田中。 额上汗水流下,用手去揩,反倒弄了满脸泥巴,小身子的雨哥儿抬起头,看见满脸泥巴和花猫似的林立轩,开心大笑道:“哥夫,你脸上有泥巴!” 林立轩弯腰把秧苗插进泥土中,“有吗?”他何止脸上有泥巴,手上、脚上、衣服上全是泥水泥浆。 “有。”雨哥儿笑得有些得意忘形,脚一滑,整个人摔进了水田里,成了一个泥巴人。 林立轩和言哥儿憋笑,“这就叫乐极生悲。” 耕完地,插过秧,林立轩腰酸背痛了好几天,不等他休息几天,他的荒山便也要栽树了,林立轩看着那满山的空地,心里第一次打了退堂鼓,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要不要容这山再荒一年,明年再种? 当然是不可能的,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当林立轩去买果苗的时候,他又把这种想法抛之脑后了,眼前这一捆又一捆的果苗,便是日后漫山遍野的丰硕果实,他已经迫不及待要种树了!!!! 林立轩买了许多种果树苗,包括一百棵芒果树、五十棵荔枝树、五十棵香蕉树、三十棵龙眼树、五十棵沙梨和四十棵李子树,除了这些他还打算种十亩地甘蔗和五亩地西瓜,其他的地方,则散着种些花生、紫薯、红薯和黄豆。 第56章 栽种几百棵树苗可是个大工程, 林立轩不得不雇工人来一起帮忙, 加上他自己, 忙活了四五天, 才把所有的果树种上, 望着一排排如兵俑般整齐排列的青葱树苗,拿着锄头的林立轩感慨不已,先前插秧时他只是脸上沾了些泥,现在的他,全身汗啊泥巴枯枝混成一团, 几天下来, 瘦了十几斤, 身上的肌肉都结实了不少, 再也看不出半点书生样了, 他现在就是一个活脱脱地里刨食的农民, 林立轩只期盼,自己辛辛苦苦种的树苗,千万不要全死了!!!! 至少有一半的树苗成活了, 他的努力才不至于付诸东流。 龙眼荔枝什么的不敢保证, 但芒果沙梨之类的应该不难养,林立轩想到,在现代, 很多街边校园,都把芒果树做美化环境用,栽在道路两旁, 到了成熟的季节,满树的芒果缀满树梢,诱人的果香萦绕不绝,从树下走过,还要担心被砸——这等种路边上的树,应该很好养活吧。 他的荒山,如今满山苍翠,徐老伯在开始种树的那一天就搬过来住了,住在山脚新建的木屋里,木屋稍显简陋,林立轩对四处检查树苗的徐老伯说:“徐老伯,您就先将就一段时间,等过些时候,会建好新的房屋。” “这个不急不急。” 除了新栽的几百颗树苗,还移植了几十棵成树,成树中有枇杷、香蕉和李子,让林立轩惊喜的是,徐老伯还会养蜜蜂,等过段时间,还会有蜂蜜吃。 同时,林立轩也在村里雇了两名长工帮忙照顾果园,包括沤肥,浇水、施肥等事,那两名长工一个是邻居葛老娘的儿子葛二根,另一个叫袁小二,家里佃了林家两亩地,他们都住在碧溪村,两人轮流在山上看守果园。 林立轩来山上勘察树苗,却看见徐老伯好像在嫁接树枝,脸上不由得带上了惊讶的神色,没想到徐老伯还懂这事,对方看见他惊讶的神色,便笑着跟他讲起了如何嫁接果树,培育成良好的果品。 不愧是种了几十年果树的人。 说道嫁接,林立轩又想到了他打算种的那五亩地西瓜,上辈子,作为公司管理,他有一个女特助,那女助理,人长得漂亮工作能力强,林立轩很欣赏她,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也有那种在阳台上养花花草草的小情怀,可她天生植物杀手,种的花草全死了,唯一成活的,就是一颗西瓜,她用盆栽种的西瓜还真结出了又大又圆又能吃的西瓜,此后她就疯狂爱上西瓜,沉溺西瓜培育知识,从她身上,林立轩第一次听说了西瓜苗可以嫁接在南瓜苗上,这样种出来的西瓜,不易受虫害,也没有不能连作的毛病。 南瓜根系发达,吸肥能力强,借南瓜根为底,上面长的西瓜藤能更好更健康长大,只是,若是培育不佳,种出来的西瓜可能口感不好长有黄筋。 嫁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借腹生子,好比西瓜嫁接在南瓜上,西瓜简直是个渣男! 果树栽种完后,林立轩腰酸背痛了好几天,又开始准备刨坑种甘蔗,甘蔗生长周期长,甘蔗种子埋下去后上面还可以种上其他作物,例如红薯之类,这大概就是作物之间的上下铺关系,一边种着甘蔗,伴着春天的暖风,在林立轩的带动下,他和家里人开始培育西瓜苗和南瓜苗。 南瓜苗青葱翠绿,茎叶上有细细的绒毛,摸上去有些扎手,待它长到三四寸长,有七八片叶子后,便可开始嫁接,把南瓜苗中间的叶片摘下挖空,再把去根的西瓜插进去,然后用夹子固定夹好,十天之后,便可知是否嫁接成功。 去叶去根的工具必须消毒处理,免得根茎受伤的地方感染,那便嫁接不成功了,林立轩带着自家夫郎言哥儿,还有小跟屁虫雨哥儿在地里拿着秧苗大搞嫁接,他可没敢告诉赵立娘,自己偷偷摸摸和无条件支持自己的两个人干这事。 郁郁葱葱的菜田边,饱含湿气的泥土带着春雨的清新,雨哥儿蹲在菜地边,穿着一身蓝色的衣服,衣服是崭新的,是他来到林家之后,言哥儿亲手为他裁剪的,而这件衣服的领口袖边,却是他自己学着缝的,穿着新衣服,雨哥儿特别的爱惜,本不愿穿着新衣服来地里,可林立轩却对他说:“新衣服不穿终将变成旧衣服,莫非你要等它成旧衣服才穿?”今天要下地不穿,明天去县城也不穿,新衣裳整天闲置在衣柜里,还有什么价值? 说完这句之后,林立轩又加了一句,“只要你不滚进水田和泥巴玩,你的新衣服还是好好的。” “……我才不往水田里滚。”雨哥儿红着脸道,田耕路狭小,雨后容易打滑,特别是小孩子,一个不注意便摔进田里了。 他将地里新长出来的野草拔掉,然后拍拍手掌,尽力将手中所沾到的泥巴土都拍掉,来到林家之后,雨哥儿全身干净整洁多了,原本黑乎乎还有污垢的小脸被干净的毛巾毫不留情擦洗干净,露出下面精致漂亮的小脸蛋。 雨哥儿仰起头来,他眉宇间的红痣鲜艳,精致可爱的小脸上带着两坨婴儿肥,笑起来右边凹陷着一个深深的小窝,赏心悦目极了,因为雨哥儿长得好,他在县城里卖小玩意特别招人疼,便是有些人原本不想买他的小灯笼,看见他惹人怜爱的小脸,就忍不住掏出银子给他,雨哥儿好奇地指着地里嫁接好的南瓜苗?西瓜苗?问道:“把西瓜苗插在南瓜苗上,最后会长出什么?” 言哥儿站起来,和雨哥儿长得三四分像的面容上带着疑惑,他迟疑地回答雨哥儿的问题:“大概会长出……长出西瓜吧……”言哥儿这般说着,可他心里却不是很相信……” “……”雨哥儿沉默了一会,喃喃说道:“……可我怎么觉得,应该长不出西瓜。”这明明是南瓜呀!就算有西瓜叶子,那也是南瓜吧。 “……”言哥儿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可他不好说出来,毕竟林大哥一腔热血投进来,自己怎么好伤他的心。 他不由得放空思维,想起看过的话本小说,“也许……会长出西南瓜吧。” “西南瓜是什么样的?” “唔,可能是黄色的……有这么大,里面……”言哥儿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跟雨哥儿看,雨哥儿一边点头,一边黑灵灵的大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 “居然被你们猜中了!”一道充满调笑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言哥儿回过头去,看到的就是林立轩放大的俊脸,言哥儿被吓了一跳,脚一崴差点跌进菜地,一双结实有力的大手从身后将他抱住,言哥儿才幸免于难。 言哥儿拍着自己的胸腹,“你干嘛突然从后面出现,吓人!” 雨哥儿在一旁捂着嘴笑,他早就看见哥夫过来了。 “是你自己说的太入迷才没发现我来,你看,雨哥儿不就早看见我了么?” 林立轩嘴边依旧残留笑意,他实在没想到言哥儿带着弟弟背后居然这样议论种西瓜的事,距离嫁接第一批西瓜苗的日子已有十天,他们三人一共嫁接了五十株苗,现今只存活了十八株,这个成功率让林立轩既失望又庆幸。 庆幸的是这嫁接的法子能成功,只要成功便解决种植西瓜的大问题,成功率低没关系,多试试总能提高,林立轩带着言哥儿三人又嫁接了一百株西瓜苗,把原先种活了的苗移植进早已备好的西瓜地,林立轩在心里琢磨,花上几个月,总能把五亩西瓜地用瓜苗填完。 如此这般瓜苗的成长期各不相同,等到收获的时节,便也接连几个月都有西瓜吃了。 林立轩牵着言哥儿的手,言哥儿抓着雨哥儿,三人一起悠闲走回林家,“我们好像一家三口。”路上的林立轩突然感叹说。 言哥儿手上一顿,没说话,他旁边的雨哥儿倒是兴奋极了,拽着自己亲哥哥的手使劲摇,“哥!哥!我什么时候会有小侄子呢?” “……”言哥儿眼神暗了下来,他嫁给林立轩大半年了,都没有怀孕的迹象,村里也有了闲言碎语,说他属于“不能生”的双儿,是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言哥儿把这些话听在耳边,再加上赵立娘也期盼抱孙子,他在心里暗暗着急,倘若……他真的不能生孩子,林大哥会娶别人吗? “雨哥儿那么想要小侄子?” “嗯嗯,哥哥和哥夫的孩子一定很可爱。”雨哥儿笑眯眯的说。 看着与言哥儿相像无比的雨哥儿,林立轩不由得在心里想,他跟言哥儿的孩子,大概也会想雨哥儿这般的伶俐可爱吧,想到这里,不由得轻轻一笑,摸了摸雨哥儿的头。 “低着头想什么呢?难道地上有宝贝?”余光看到有些黯然的言哥儿,林立轩把他揽到臂弯里,用温柔的眼神看着他。 “……要是我不能生孩子怎么办?”言哥儿鼓足了全身的勇气问道,然后不敢看林立轩的反应,村里人一向把子嗣看的极其重要……双儿比不上女儿的原因,大多便是因为双儿生育能力低下。 一旁的雨哥儿也竖起耳朵悄悄地听。 林立轩轻轻一笑,好像言哥儿问出的只是一个小问题,摸摸他的脸蛋,“什么怎么办?” “……没有孩子怎么办?” 第57章 “没有孩子我们便不养孩子, 哈, 还可以省好多钱。”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养孩子, 这么能当成费钱的事?”言哥儿愣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对方会这样回答他。 林大哥怎么可以把生孩子养孩子的事情说得那么轻松, 什么叫没有孩子就不养了,居然还说不养孩子能省钱????钱是这么省的吗? “养孩子怎么不费钱了?有了孩子家里房间不够住了,修新房子要花一大笔钱,以后孩子的衣裳、尿布……等孩子长大了,送孩子去读书识字更花钱……”林立轩在言哥儿面前一项一项数着养孩子的费用, 把言哥儿弄得一愣一愣的。 说了一大堆, 林立轩给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他手指戳着言哥儿脸上的小窝, “所以……言哥儿, 我们不养孩子能省好多好多钱。” “……”言哥儿被噎住了, 半晌说不出话来,等他的小脑袋瓜转弯回来,他又问出了原始的那个问题, “我要是不能生孩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不生孩子呗, 你还想要怎么办?”有没有孩子,对林立轩来说还真不是什么大事,他又没有繁殖癌, 一定要生孩子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家里也没有皇位等人继承……有没有孩子,有多大区别?来到这边后, 喜欢上了言哥儿,虽然言哥儿在这边是双儿,但他的外表和普通成年男性没有区别,放在现代来说,他们本来就在搞基,生不出孩子才正常。 即使来这边大半年,林立轩心里依旧不太能接受双儿生子,虽然他很想拥有一个像言哥儿一般乖巧漂亮的小孩子,可一想到言哥儿怀孕,在脑海中勾勒出那时的景象,会让他忍不住头皮发麻,古代生产条件不好,女人生孩子都跟过鬼门关似的,在双儿身上,更不能想象了。所以…… 生还是不生随缘吧。 言哥儿皱起眉头,什么叫我还想要怎么办,他现在问的是林大哥要怎么办,为什么对方又把问题抛给了他,言哥儿吸吸鼻子:“没有孩子,这,这这么可能,娘她想要抱孙子……林大哥,你会不会娶别的女人生孩子。” 说到这里,言哥儿仿佛看到林立轩娶了别的女人,他们成了一家人,而他,则被赶出了林家,林大哥再也不会用温柔的话语哄他逗他,他会把全部的温情用在另一个女人身上,娘也是,赵立娘也不喜欢他了,“到时候……林大哥你不要赶我走……” 一旁的雨哥儿听见哥哥这么说,吓的浑身一冷,刚刚的喜悦瞬间没有了,仿佛掉进冰水里。 “你在胡说些什么言哥儿。”林立轩无奈了,他只好向言哥儿保证道:“我不会娶别的女人,我这一辈子只有季言一个妻子。” “可我万一不能生孩子。” “那我们就不要孩子,乖,别钻牛角尖了,我们才成亲多久?就想着自己生不出孩子。” “我是怕万一。” “没有万一,言哥儿,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吗?林大哥的意思是,如果我们两生了孩子,那就开开心心养孩子,如果生不出孩子,日子也照样开开心心地过,如果我家言哥儿一定要养孩子,那我们就去收养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娘那边你不用担心,到时就说是我身体有问题,不能生孩子。”林立轩把言哥儿抱在怀中,亲亲他的脸蛋,“我这样说,放心了吧。” “嗯。”言哥儿甜蜜的点点头,同时又有些懊恼,他现在回想自己之前说的话,好像……好像就是在威胁林大哥给他做一个保证,这样的自己,是不是很过分。 但是林大哥的回答,真的让他很安心,同时也好高兴好高兴。 雨哥儿此时仰着头冲他们两做了个鬼脸,调皮道:“哥哥你哭鼻子了,羞羞,我摔进水田里都没哭。” “你看,雨哥儿都笑你了,乖,言哥儿,你也笑一下。” 言哥儿扯扯嘴角,慢慢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笑容里裹了蜜糖,甜进林立轩的心里。 林立轩搂着言哥儿的肩膀,三人继续往林家走,林立轩靠近言哥儿的耳蜗,用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调笑道:“一直不知道,原来我家言哥儿这么想生孩子,看来我晚上得更努力些了。” “……”言哥儿耳廓上的绒毛痒痒的,像是一股热浪喷在上面,他瑟缩的躲了躲。 他往后躲,而对方却持续入侵:“言哥儿,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不单单是我努力,我家言哥儿也要加油啊,林大哥听说,双儿自己主动些……会更容易怀上孩子……” “……”言哥儿耳朵动了动,“怎……怎么努力?” 林立轩嘴角上弯,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对他说道:“比如,你晚上……坐上来……自己动……” 言哥儿耳朵简直要烧起来,他用手推开林立轩,拉着雨哥儿的快步往前走。 “哥?哥?你怎么突然走那么快!” 在三人的努力下,西瓜苗的嫁接成活率由最开始的二十五分之九变成三分之一,再由三分之一变成三分之二,最后,嫁接五十棵西瓜苗,能有四十棵以上嫁接成功,西瓜地还算好管理,嫁接后的西瓜长势迅猛,藤蔓生长地越来越长,因为是嫁接作物,下面的南瓜根只留最初的两片南瓜叶,要是有其他新长出来的南瓜叶,必须及时修剪掉。 一茬又一茬的西瓜苗填满了那五亩西瓜地,日子也一天天过去,满山的果树茁壮生长,林立轩的果园渐渐形成雏形,而赵立娘跟邻居葛大娘以及碧溪村其他两名妇女经营的养鸡大业亦是红红火火办起来了。 鸡场就建在山上那几栋简陋的木屋里,如今,她们已经在里面圈养了四五百只鸡,白天,公鸡母鸡带着一溜儿小鸡在果园里漫山遍野地跑,它们吃的拉的,都做了果园的肥料,而这些鸡,每天鸡翅膀挥舞遍地撒欢,长得那叫一个精神抖擞。 “你看那只公鸡,我养了这么多年鸡,从来没见过这般神气的。”葛老娘拉着赵立娘,指着鸡群中的一只红冠公鸡夸赞道。 红冠公鸡好似听到了葛老娘的夸赞,神气活现地抖了抖鸡翅膀。 赵立娘一脸赞同,“是啊是啊,那鸡肉,肯定细嫩无比,你看看这翅膀,多有力,我家轩儿,最喜欢吃鸡翅膀,我一定要给他留着。” “我家二根爱吃鸡爪子,我看那只鸡的爪子他肯定喜欢……” 这些遍地撒欢的鸡群们不知道,它们不远处,有两个老妇人对他们指指点点,不是在夸它们有多漂亮,有多精神,而是在分析哪只鸡的肉更好吃。 “这山上,全是你家种的果树……这,……这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结出果子啊?”葛老娘好奇地问,不单是她好奇,村里的其他人也好奇,他们看着林家山上被抬出来的一棵一棵被养死的果树,打听一下那些果苗的价钱,心疼地无以复加。 全村人的心声:林秀才那个败家子!!!! 好好的一个秀才,不去读书,却跑来作践土地,造孽哦! 败吧,败吧,迟早把家里的钱财败光。无数人的眼睛都盯着林立轩的果园子,就等着看他们家的好戏,在他们看来,林家是偶然交了好运,得到了豆腐方子发了一笔横财,这让他们眼热不已,可让他们舒心的是,林秀才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败家子,得了那么一笔钱,不穿金,不戴银,反而买了一座鸟不拉屎的荒山,好好的能填饱肚子的庄稼不种偏偏要去种乱七八糟的果树。 这种行为,根本就是把钱扔进水里,随着水流飘走,旁观人看着,好!心!疼! 言哥儿是真嫁了个傻子吧。 林立轩那次掉进河里,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赵立娘勉强抬抬眼皮,看着满山青翠的果树,叹了一口气道:“我也不清楚,轩儿说果树一般要种两三年才能结果子……” 种两三年才能挂果……这些果树,真能活两三年吗? “两三年?这么久?” “是啊……” 赵立娘心塞不已,她也心疼那么被浪费的果苗,轩儿那孩子,买果苗的时候根本没告诉她价钱,只说买了多少多少棵,等到碧溪村有好事者打听了那些枯死被扔出去的果树价格时,她这个做娘的才知道自家孩子在这事上浪费了多少钱。 破孩子,真讨打。 赵立娘不是性格极其刚硬的女人,对自己的孩子更是一片慈爱之心,完全镇不住如今软硬不吃泥猴一样滑溜的林立轩,你对他来硬的,他就嬉皮笑脸忽悠过去,对他来软的,他比你更软,那一张嘴,张冠李戴偷换概念把你说的哑口无言,吵架冷战起来,对方能和她一直磕下去,到底还是她这个做娘的先拉下脸求和。 赵立娘无奈极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她也拢不住,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钱多了她管着心慌,如今家里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加两个双儿,全都依靠在林立轩一个人身上,她还能怎么办?日子还是得这般过下去。 慈母多败儿,碧溪村人皆道,正是有了赵立娘这个纵容孩子胡闹的母亲,才养出了林秀才那般的败家子。 他们一家已经成了村里人教训孩子的反面案例。 “娃呀,你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学林秀才。” “爹送你上学不是回来种地的。” “要不咱孩子别送去读书了,万一读傻了,跟林秀才似的作践土地。” 即使内心无限埋怨孩子胡闹,赵立娘在村里人面前还是非常维护自己孩子的,“这些果树,只要成活了一半,等两年,便有吃不完的果子。” “……”葛老娘扯着嘴角轻轻一笑,大家都等着看这两年呢…… 赵立娘揉揉额角,这片荒山,唯一让她欣慰的,便是那五亩地西瓜。 第58章 五亩地西瓜中, 率先嫁接成功的几十棵已经开花结果, 逐渐枯萎的黄色雌花下面, 长出了带着小绒毛的袖珍西瓜, 青绿相间的花纹, 鼓鼓的小肚子,看着就叫人喜欢,赵立娘等着夏天结出又大又圆的西瓜。 在培育西瓜这几个月中,林立轩学会了不少有关种西瓜的知识,有从徐老伯那学来的, 有从农学书籍上学来的, 还有自己在培植过程中总结的, 他善于观察, 细心记录西瓜藤的成长, 眼看西瓜的嫁接成活率越来越高, 他总结了自己的一番经验。 植物的生命力本来就旺盛,越对待它小心翼翼反而越容易弄死它,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 种树郭橐驼传, 顺着植物的天性,任它自由自在生长,勿动勿虑, 嫁接好后,不肆意翻动它,不天天检查它, 原本以为嫁接不成功的茎叶却渐渐长合在了一起。 ——当然,拿着小剪刀的林立轩嘿嘿一笑,不该任其生长的藤蔓必须及时修剪掉。 主藤边上长出来的侧藤,掐掉;并列的两个雌瓜,视情况留下最健康最硕大的那个,这般作为,虽然会令产量降低却提高了质量,原理很简单,是愿意收获一个吸收所有营养成长的又健康又香甜的大西瓜,还是收获两个营养不足的小西瓜? 他选择前者。 藤蔓上结出来的西瓜就如同吹气的皮球一般越来越大,看着一个个小西瓜由手指大小,慢慢变成拳头,最后变成一个一人合抱的大灯笼,果农林立轩欣慰无比,他站在瓜地里,带着橙黄色的草帽,头顶是灿烂的日光,修长的手指弓起在瓜皮上敲了敲,清脆响亮,想来定是一个皮薄肉多的好西瓜。 六月初,第一批西瓜终于迎来的收获期,结成三十六个瓜,共三百八十斤。 林立轩抱着第一个成熟的西瓜回到了林家,回家的途中,脚边两只土狗拱来拱去表示了对他的强烈庆祝,回到家后,家里的三人对他鼓掌欢迎,对此,林家召开了第一届西瓜总结大会,会议第一项议程,林立轩一边切西瓜一边袒露自己种西瓜的心里路程以及经验,他还对中途挂掉的某些小西瓜表示了强烈谴责。 “有些这么丁点大的西瓜,太矫情了,你要是稍微挪动它一点,它就耍脾气再也不长大,像是被施了时间静止术一样……” 林立轩一边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形容种西瓜的场景,一边把切好的西瓜递给家里的三人;赵立娘、言哥儿还有雨哥儿,一边接过递来的西瓜,一边虔诚听他绘声绘色的发表感言。 浅绿与深绿交织如同水草般的花纹组成了椭圆形的西瓜,瓜腹有一片如鸡蛋黄般层层渲染开来的深纹,那是面向土地的那一块,西瓜在桌上放稳,刀落咯吱一响,清脆的瓜皮甫一切开,便迸发出一股清新的香气,西瓜汁在木桌上流淌,香气直冲鼻翼而来,还未待人细细品味其甜香,双眼便被鲜红的果肉占据眼球,再也顾不得其他。 赵立娘、言哥儿还有雨哥儿齐齐咽了一口口水。 林立轩继续发表感言,在言哥儿吃完一片瓜后,他扔下一个结论终止讲话:“明年继续种西瓜。” 赵立娘重重地点了一下头,赞叹道:“我儿种的瓜就是好吃。” 言哥儿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拿起另一块西瓜扑哧扑哧。 雨哥儿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打了一个饱嗝,惊讶道:“哥,你吃的好快。” 林立轩为言哥儿拂去嘴边的西瓜汁,在他手上西瓜上咬了一口,艳丽的果肉入口,香甜温热,他皱皱眉,评价道:“没有冰镇过的西瓜味道一般。” 雨哥儿不解,“明明已经很好吃了。” 小小的他还从未吃过这般甜滋滋的水果,今天真是太幸福了,辛苦培育的“西南瓜”一点也不像哥哥口中所猜测是黄色的,它红红的果肉比街边叫卖的冰糖葫芦还要鲜红漂亮,味道也不似南瓜,雨哥儿说不出这股味道,总之就是好吃极了。 西瓜汁比早上喝的蜂蜜水还要香甜! 徐老伯在山上养蜜蜂,结了蜂蜜后送了好大一罐给林立轩,哥夫就让全家每天早上起来喝一杯蜂蜜水,可甜可甜啦…… 林立轩揉揉雨哥儿的脑袋,笑着对他说:“把它像冰皮月饼一样放在冰里冰镇过会更好吃。”说完,他侧头看吃个没停的言哥儿,“言哥儿少吃些,西瓜性凉,吃多要闹肚子了。” 即便这样叮嘱,四个人还是吃多了,吃多了的结果便是茅厕跑个没停,西瓜水分太多,吃了多少终究要排出去多少,天气不热人不出汗,那就只能靠…… 脱去厚重的冬装,换上单薄的春裳,再穿上清凉的夏装,天气逐渐炎热,又湿又热的夏天终于要来临了,林立轩收获第一批西瓜后,并没有火急火燎拿去店里试卖,大部分送去给熟悉的人尝尝鲜,火大水深兄弟家送去了一些,县城的主簿、黄远、楚子航、秋哥儿、还有松韵书坊的沈先生,跟他家关系好的或多或少地都送了些。 说到沈先生,就不得不提到林立轩创作的《封神演义》已经出版了第二卷 ,市场反响不错,很多书生学士都喜欢,林立轩预备写第三卷,除此之外,他在养瓜之余的无聊之作《永逸书生实录》也开始在坊市之间流传,这本书充满了林立轩的恶趣味,写的就是一个叫永逸书生身上发生的趣事,故事内容脑洞大开,充满各种反转反转再反转以及令人措手不及的神展开,反正就是一本终极无厘头爆笑之作。 林立轩还拿炭笔,给书配置了无数小漫画,在爆笑之余更是增添了无限趣味。 林立轩自己也没想到,他胡乱写的无逻辑小书,居然在商贾之中如同瘟疫一般扩散开来。 第59章 是的, 在商贾之中风行起来。 因为这篇文全篇由白话文创作, 浅显易懂, 朴实无华, 一般的读书人看得懂, 只认得几个字的商人也看得懂。 商人走南闯北,旅途中颇感无聊,平日只在赶路中度过,旅途辛苦,疲惫劳累, 伴随着旅行的, 只有风声雨声, 凄苦孤独, 如今得了这本宝书, 无聊时便翻开一看, 不需要耗费任何心思,轻易便沉溺其中,故事灵巧轻盈, 趣味十足, 足以调剂旅途中的寂寞。 “哈哈哈哈!!!!”笑得倒地,笑得腹痛不已,笑得眼泪流出。 这般不顾颜面的捧腹大笑之状, 源源不断出现在全国的各地,在车马声中,在客栈中, 在街头巷尾里,都有人翻开这本书。 林立轩的这本书,可算是火了,几乎是人手一本,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那些自命清高的文人雅士,看见他这本书,斥责此书有失逻辑、前后不通,完全没有道理。 只有市井小民才喜欢这般的书籍! 虽然这些人,表面上把这本书批评得一文不值,可他们私下里,却暗搓搓的收藏着一本,把它当作床头宝书,一边看,一边笑得牙不见眼。 书里面的漫画,实在是太创新了。 靠着这本书,林立轩又莫名其妙地赚了一大笔钱。 先前写的封神演义,毕竟是阳春白雪,用词精美考究,充满无数传奇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蕴含无数伏笔,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得懂,更多是有学识的文人喜欢。 而这本,永逸书生实录,讲的就是市井小民的传奇故事,更容易获得大众的喜欢。 它带来的收益,也比之前的那一本更多,很多人超级喜欢上面的漫画,说这些画简直是画龙点睛。 闲来无事时,便翻开这本书,一看见内容,只觉得无比开心。还有许多人,尤其喜欢上面的简笔小漫画,人物画得极其传神,动作简洁漂亮,简要明了,极其容易欣赏,小孩子也能看得懂,不管何种年龄,男女老少都能看得懂,也都很喜欢,还有人悄悄临摹保存,许多人纳闷道,究竟是何等之人,才会写出这般有趣的小说故事。 等到他们发现,这本书的作者还写了另外一本奇异的神仙鬼怪斗法的故事,着实让人惊奇,纷纷怀疑,作者是不是两个人,不然怎么能写出截然不同的两本小说。 认识林立轩的黄远也悄悄来问他:“这本书真的是你写的吗?” 林立轩点点头:“那是自然,你别问了,真的是我写的,无聊之作,登不得大雅之堂。” “你可别这么说,我都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羡慕死你了。”黄远搔搔头,眼睛里全是羡慕。 “这种也羡慕?” “那当然了,我从过年那时便开始计划创作的小说,如今还未开始动笔呢。”黄远有些心虚的说道,计划了很久,越是珍重,越不敢动笔。 “你干嘛不写?”林立轩好奇了。 “我这不是没经验嘛……若是写不好那要怎么办?”他其实写过无数次开头,全都不满意,根本写不下去,总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完全不会有人去看。 “……先不管写得不好不好,最起码,你得动笔呀!”林立轩一针见血地说道,他开始写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写的好不好,写完了,满足了自己创作的欲望,便足够了,读者喜欢也好,读者不喜欢也好,他都能接受。 “好吧,受了你的鼓励,我回去马上就写。”黄远整整衣物,他的额头上出现了许多汗珠,似一粒粒小珍珠一般。 “快去写吧,别在我这里废话了。” “真想剖开你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林立轩笑了笑,回答道:“里面反正不是水。” 黄远无奈的摇摇头,侧过脸轻轻一笑:“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哎,你种的西瓜真好吃……” “多谢你的夸奖,我也觉得自己种的西瓜很好吃。”林立轩抬抬眉,不要脸的王婆卖瓜般自卖自夸。 “那你为何不在店里卖?我觉得你要是开始在店里卖西瓜,定是许多人都来买的。”黄远揩去额上的汗珠,咂巴了一下嘴说道:“我现在也很想吃啦。” 林立轩在心里估算,然后说道:“快了,再等几天,你便能在我的店里买到西瓜。” 林立轩的西瓜苗种了一批又一批,栽种的时间不同,收获的时间也不一样,有的前后几差天,有的前后却差几个月。 等到了六月底,他便开始在县城的店铺里面卖西瓜,他家的仓库里,已经收获了八十个西瓜,八十个西瓜如同大山一般堆积在那里,看起来壮阔极了,远远的望去,心中便涌现出一股丰收的喜悦,赵立娘笑得合不拢嘴,还未到秋天,他们先收获了这一批果实,足足有上千斤呢。 这么多西瓜,他们家定然吃不完,加上天气越来越炎热,日光毒辣,走在田野间,泥土和青黄相接的野草上涌现出来的气味,足足能把人的脑袋熏晕。 运西瓜去县城也是一道难题,来回运上一车,把小毛驴累的特别惨,天气炎热,日光灿烂,人受不了,动物也受不了,言哥儿雨哥儿心疼它们,特地做了一把超大的竹伞,紫色的竹伞骨节分明,做的轻盈蔽日,虽然挡不了雨,遮住毒辣阳光却是足以,插在车板子上,能把人笼罩在其中,也能让小毛驴感受到阴影的遮蔽,为他减轻一丝疲累,除此之外,幸好他们家还买了牛,两个牲畜劳动力可以接连使用。 车板子表面铺着一层又一层厚重的稻草,黄色的金灿灿,与上面深浅不一的碧绿色西瓜形成鲜明的对比,有了这些稻草的呵护,运过去的西瓜外表不至于受损,不过,运输途中也要小心,一个西瓜从车上面滚下去,结局定然是瓜毁肉完,只能留着自家吃了。 西瓜运到店铺里后,作为奸商的林立轩,自然不是按西瓜的个儿卖,而是切开来,如同在现代街边角落一样,以块来卖。 他也是考虑到了这边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不是每一户人家都能买得起一个西瓜,他把西瓜切成一块一块的,放在装满冰块的木箱里,木箱里面冰气腾腾,鲜红色的西瓜诱人至极,一块西瓜的价钱也不贵,八文钱便能买得一大块来解解馋,在炎热的夏天,吃一块冰凉的西瓜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红肉黑籽,来他们店里的人,可以买上一块西瓜,叫上许多点心,林立轩给他们用刀把西瓜切成三角形的小块,整齐的摆放在洁白的瓷盘里,红的白的,清清爽爽,一边吃着西瓜,一边和周围的人唠嗑,成为了全水县居民最悠闲的事。 “老板,要一块西瓜,再来两碟花生米。” “这么热的天我也想吃西瓜,我也买上两块,拿回去让我家老母亲也尝尝。” 能消暑的西瓜大大地提升了林立轩店铺的销售额,吃下降暑的西瓜便有更大的胃口来购买店里的其他东西,数着赚回来的钱,林立轩笑得如同偷了腥的猫。 他花这么大功夫中的西瓜果然没有白种! 他家的大西瓜,一个能切成十六块卖,一个西瓜定能卖出一百二十八文钱,一百个西瓜便是十二两银子,真是赚得盆满钵满。 更有趣的事,全水县来往客旅极多,来这边店铺买一块西瓜吃,也成了风靡的事,再买上一本永逸书生实录,更是趣上加趣。 牛东是一名南北货物商人,从北方进货去到南方,在南方卖出货物后,购进南方奇珍货物回到北方,赚取其中差价,这是一份极其赚钱的买卖,唯一辛苦的便是他们这些商人在旅途中的艰辛以及担忧,幸好本国治理安全,路途盗匪稀少,并无强盗滋事,商贸发达,他们才能有幸安然行商。 下了船后,来到一个叫全水县的地方歇歇脚,刺目的日光将他的眼睛照射得睁不开,他用手遮挡住来自头顶的阳光,金黄的阳光洒在地上,那股亮丽的色彩,让人不觉见了便口干舌燥,仿佛正在接受炙烤。 牛东用毛巾擦拭额间的汗珠,只想找个茶馆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喝一杯凉茶消消暑,对于这时的他来说,一杯凉水便是他最大的心愿。 在他擦汗之余,却见前方走来了两个大腹便便的人,那两人衣衫华丽,眼角眉宇间带着不少旅途奔波劳累之色,想来也是如他这般走南闯北之人。 那两个颇为富态的商人,一个穿着大红色的绸缎衣服,另一个穿着黄色的长衫,那个红衣服的人好像在吃什么东西,好像是……西瓜? 他吃得津津有味,只远远看去,便觉得他身上传来了无尽的清凉之意,有一股冰凉的气息,似是泡在冰水里一般,叫人看见便觉得舒爽快乐。 红色的果肉吃完后,便将碧绿的瓜皮贴在脸上,消暑解乏,自在爽快极了。 牛东见状,不由得上前询问两人:“大兄弟,你们打哪儿来?手上吃的又是什么?” 第60章 穿红色衣服的人抬眼看牛东, 笑容里尽是了然, 他巨大的耳垂如他富态的身姿一般, 那人爽朗的笑了笑, 说道:“你说这个啊?西瓜, 喏,就在那边转角不远处的林记食肆买的,你寻人问问便能找到,比凉茶还要消暑!” “是么?多谢二位了。”牛东大喜不已,他远见二人吃西瓜, 便已然口舌生津, 内心狂躁不已, 渴求自身也品尝那么一块, 与这两人靠近后, 感受到瓜皮上的清冷冰凉, 顿觉惊奇,在这小县城里,竟然还有这等神奇之物? 接连询问几人之后, 牛东终于找到了二人口中的林记食肆, 这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铺,店铺中的桌椅边,已然坐满了人, 在这般的天气中,众人簇拥在一起,却并不让人感觉燥热, 着实叫人惊奇。 随着众人一样,牛东要了一块西瓜加上些许点心,林立轩用刀为他将瓜皮与果肉分开,牛东见状,想起之前的那两人,便焦急说道:“这皮,我也要。” 林立轩有些吃惊,皮?也要?这位客人骨骼真清奇,即使心里面吃惊,但他还是尊重顾客的意愿,为他把果肉切好后,月牙形的瓜皮,也摆放在光洁的瓷盘上。 牛东拿起桌上竹筒里的竹签,随着众人的模样,插起一块片好的西瓜送入嘴巴,香甜解渴,身体的燥热,一瞬间便被口中之物平息了。 他的动作起先还很文雅,后来简直是狼吞虎咽,吃完了这一块后,他还觉不得劲,对着老板说再要一块,还说不用切,双手捧着这一大块西瓜直接啃,才算畅快。 实在是没想到,这么个小县城里,也有这般解暑之物,他看向老板的柜台,红棕色的木箱里,整齐的摆放着一块又一块的大红色西瓜,月牙弯的西瓜,上面漂浮着丝丝冰气。 西瓜的下面,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被,牛东猜想,那棉被下面定然是许多冰块,也不知道这老板是何等来历,才能有这么多冰块的供应。他询问老板,老板却只笑不答。 吃完西瓜后,牛东磕着瓜子加入了店铺谈天说地的全水县居民里。 他们三三两两的正在讨论一本书, “这位牛大老板,您从哪儿来呀?” “北山。” “那可是很远哦。” “是啊是啊,一路旅途艰辛,我们那可没你们这么热。” “是是是,天太热了,来,喝杯凉茶吧。” “这有本书,您要是无聊,可以随意翻看。” 林立轩也是机智,他见那么多商人喜欢用这本书来解闷,就直接从书坊购进一大堆永逸书生实录,直接在店里发卖。 这几天,因为天热而来店里买西瓜的来往客商只多不少,你来买我这西瓜,我便顺便推销书了,林立轩美其名曰——买一赠一。 还真不要太感谢他。 林立轩把书撕成两半,上半部分拾掇拾掇给它好好打扮打扮,摆放在店里,让来往客商随意翻看,他并不强迫人购买,看了喜欢,那便买一本带回去吧。 一般看了的大多买了,做生意的人不缺这个钱,这书确实有趣,聊以解闷,快活快活。 不买的,多是不识字的,叫林立轩觉得有趣的是,有些不识字的,大概出于从众心理,居然也跟着买,林立轩收着他们的银子,在心头感叹:这世间千万人,果然奇葩不少,什么样的人都有。 牛东接过书,他是识字的人,小时候读过几年书,长大便给人做了账房先生,后来,自己开始走商,虽然读书的时候不用功,可大多数字他还是认得。说句实话,牛东打小就不爱看书,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做一个商人,要是他会读书,他现在肯定努力去考科举,那些个四书五经,六道杂论,他可没有耐心去学习。 对于牛东来说,读书就是一件折磨人的事。 书的外壳精美,用一种不知名的绸布包裹着,绣着好看的花纹,牛东仔细一看,原来不是花纹,而是一种……画? 不是寻常意义上的水墨山水画,是人物图,却又和他平时所见的人物图不同,这个画,他说不出来,反正怪好看的,上面有一个戴帽子的书生,抱着一个比他人还要宽的大缸,书生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牛东好奇这个笑容是怎么画出来的,他看见这张笑脸,心下也不由自主想笑。 抱着无聊的心态,牛东翻开扉页,上面一句精致小楷,写着:请不要在喝水吃饭时观阅此书。牛东心里起了好奇,凝眸翻看起了这本永逸书生实录。 这一看可不得了,他全身心投入进去,里面的内容着实太有趣,把他逗的合不拢嘴巴,他笑得胃里翻江倒海。加上之前吃了两块大西瓜,牛东难受极了,他的大笑,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锤它的肚皮,虽然很难受,但他实在止不住嘴上的笑意,实在是太好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发出一连串这样的声音,自己想停也停不了。 “嗝。”牛东打了一个饱嗝,然后面容一惊,夹紧双腿,面色惨然,他惊慌失措那么一会儿,面色便恢复平静,转过头来问老板:“请问,你们这茅房在哪里?” “哦,在那边。”林立轩不动声色看穿他平静外表下的波涛汹涌,这位老板身上发生的故事告诉我们,西瓜凉茶饱含水分,喝太多水,就不要肆意大笑,不然后果惨重哦。 牛东解手归来后,不但买下他之前看的那一本,还买了三十本书,他起着倒卖的心思呢,为何只买三十本?不是他不想多买,实在是林立轩店里也只有这么多。 “等等,书你可以拿走,那书皮你必须留下。” “……咦,老板,这书皮你不卖吗?” 林立轩脸上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不是我不想卖,这书皮,是我夫郎亲手绣的……” “……”人家夫夫之间的恩爱之物,确实不好夺人所好。 可牛东还是忍不住,这种书皮他还从未见过,非常想收藏一份,他便再开口:“老板,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你看我都买了三十多本,……看在这么多书的份上,你便把这书皮卖给我吧……” 林立轩脸上闪过一丝为难与纠结,他皱着眉头道:“大哥你是远道而来,看你这么诚心,我也不是不肯割爱……只是这书皮,是我夫郎手工绣的……” “你放心,老弟,价格包你满意。”牛东夸下海口。 林立轩在心里比了个剪刀手,很好,又卖出了一份,这份手绣漫画书皮,说难做也不难做,大费工夫把板子打好,照着绣就可以了。 他为家里两只双儿兄弟手工业开拓市场。 于是这般的,吃饱喝足的牛东抱着一大堆书还有一份林立轩免费赠送的冰皮月饼,心满意足回到了客栈。 像牛东这样的人物,隔三差五林记食肆便要出现好几个,林立轩连忙叫松韵书坊的人加班加点制作书册,也让家里的两个人,加班加点制作书的周边。 一整个炎热的夏天过去,西瓜生长期不算长,摘了一个又长出了新的,那五亩西瓜地里,产出一个又一个大西瓜,等天上的毒辣太阳与地上行人告别,林立轩一茬又一茬的西瓜卖光了,到最后,西瓜的价钱降下去了,即便如此,仅仅靠着卖西瓜,他把春天买果树苗的本钱赚了回来。 碧溪村所有人,加上全水县县令还有管理土地的主簿,包括水生火大两名兄弟,都被林立轩的种瓜事迹惊呆了,他们没想到,这个书生种的水果,真能赚回那么多钱……有一些村民,内心起了骚动,在心里暗暗的想:明年,我也像他这般种西瓜。 林立轩的荷包越来越鼓,里面的银子也越来越多,他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新修房子的钱够了,只是,马上要秋收,不好叫人来修建房屋,等秋收过去再建房子吧,他们现在的房子,已然不够住。 到了现在,赵立娘几乎不管她儿子赚回的银子,她和葛老娘她们靠着养鸡,挣了一大笔之前完全不敢想象的钱财,她如今沉溺于自己的养鸡事业,完全不管儿子口袋。 林家的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赚钱事业,雨哥儿靠着卖灯笼,卖竹伞,卖手工布偶,卖手绣书皮……渐渐的,他的小口袋,已经积累了十二银子,小小的雨哥儿依偎在自己的亲哥哥身边,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他美滋滋的想到,还差二十三两银子,他就能为自己赎身,真好! 说不定等到明年,他就能买下自己的卖身契。 每次提到等他赚够了三十五两银子,哥夫就打趣他:“我们家雨哥儿,要为自己攒嫁妆了。” 虽然雨哥儿不打算嫁人,但嫁妆什么的,就像哥哥说的那样,还是要存一些。 第61章 秋收时分, 风调雨顺的年头, 稻谷堆满了庭院, 趁着天公作美, 连续几天未下一滴雨水, 将稻谷铺陈晒干,收入粮仓。 对于村民来说,一年最幸福的时节,莫过于此。 林立轩家的水田和旱地,出产了上千斤的粮食, 其中有大米、糯米、黄豆、花生、紫薯、红薯……那填满一箩筐又一箩筐的黄豆, 足以供应店铺一年做豆腐的消耗。 他家已经放不下这么多粮食, 幸好荒山上还建有几所空屋, 那几所木屋, 变成了他们家的仓库。 收获这么多粮食, 在林立轩的意料之中,然而叫他惊讶的是荒山上的果树,这些树移过来还未满一年, 他原以为自己今年收获不到果实, 却没想到,那几百棵果树上,零零散散结出了水果。 荔枝树、龙眼树……别想了, 这些树上什么都没结出来,空落落的跟路边的野树没两样,林立轩想吃荔枝的愿望如泡沫般破灭, 让林立轩觉得欣慰的,结出果子的,是那些个芒果树香蕉树。 虽然果树上结出来的果子模样不太好看,味道也不太行,个儿还小,一棵香蕉树,上面仅仅只产出了几十斤香蕉,多的有上百斤,香甜能吃才几斤而已,多是酸酸涩涩,令人下不了嘴。 芒果也酸的要死,又酸又苦,都让林立轩产生一股怀疑,他手上的这个黄黄的扁圆的果子,真的是芒果吗?怎么能酸苦成这样? 都能和中药媲美。 眼睁睁看着这些果子,林立轩意兴阑珊极了,但好歹也是产出,得把它们摘下来,可他自己不愿意出那个功夫,便让碧溪村的村民去摘,帮他摘果子,可以随便吃,免费吃。 这又酸又涩的果子,吃得下算他佩服。 他说完这句话没多久,马上就有人打他脸,还真有人吃得下。 碧溪村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对树上的香蕉深有兴趣,虽然这香蕉酸酸涩涩,但也有甜滋滋的味道呀,只要是甜的,他们就喜欢,可比以前吃的野果子好吃多了。 不过就是一点酸罢了,承受得住。 这酸涩的东西,一旦入嘴了,还会让人上瘾。 比甜腻的水果更要让人流口水。 言哥儿撕下青黄皮的香蕉,在果肉上咬了一口,其中的酸味让他眉宇一凝,而后来的甘甜带着缕缕涩意使他的眉头舒展,一时不察,整个香蕉便吃完了,他忍不住又去拿下一个。 半人高的箩筐里装满了一串又一串香蕉,像一把把发福的小扇子堆积而成,一半是青色,一半是黄色,这些香蕉不大,一个个的,像小小的月牙,还没有人手掌长。 他的手臂伸进装满香蕉的箩筐,握住一个小香蕉,正要用力一扯,手腕便被人抓住,言哥儿吓了一跳,但他又不是做贼,何必心虚,他抬起头来看,熟悉的容颜映入眼帘。 林立轩英俊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言哥儿,你怎么拿这边的?那边的香蕉更好吃一些,甜。” 言哥儿看着他放大的俊脸,屋子里光线灰暗,就他们两个人,带有一丝暧昧的薄纱,虽然他们已经是夫夫,但他偶尔陡然看见林立轩时,还是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和最初成婚那时的林立轩相比,他黑了不少,但他的五官却比曾经还要俊朗,连曾经在碧溪村里嘲笑他是书生小白脸的大婶娘,在林立轩路过时,也会忍不住回过头来瞅他一眼。 林立轩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裸-露上身,不会像村里的庄稼汉子一样打赤膊,所以,也只有言哥儿才晓得,那瘦如排骨的身材如何在这一年里,长出了结实而有条理的肌肉,在夜晚睡觉时,言哥儿最喜欢把手掌放在对方的胸前。 “我喜欢吃酸的。”言哥儿这般说道,他的脸上爬上一抹绯红,在灰暗的光线下林立轩看得并不明显。 “哦?喜欢吃酸的。”林立轩的声音里夹杂着丝丝笑意,让言哥儿忍不住解释道:“酸的开胃。” “我家言哥儿还需要开胃?”他那一双含笑的眼睛,将言哥儿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那视线好像在说:你本来就那么能吃,再开胃,是不是能把一家四口人的饭菜全给吞下。 “……” 跟去年相比,言哥儿好似放大了一个号,不加拘束的他又加上林立轩的各种投喂,即使他天生骨架小,虽然说不上是小胖墩,穿上衣服外人也看不出什么,只有林立轩和他自己知道,言哥儿有一个鼓鼓的小肚子,私藏了许多软软的肥肉。 每天晚上,林立轩把手俯在他肚皮上,在他的耳边感叹:“这是我的私人收藏。” 每到这时,言哥儿便像被揪住尾巴的猫儿一样,全身的绒毛炸开,愤愤的说自己以后再也不多吃,他要节食。 但他的节食,永远长不了。 都怪林大哥,总是把好吃的摆在他眼前,自己要是不吃,可不是对不起他的关爱。 言哥儿自己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娇气,以前经常饿肚子的那些年,他都忍了下来,为何偏偏现在,只是少吃一些,他都克制不住。 我该不会变成一个胖子吧。 每次他产生这样一个想法的时候,林大哥都会笑着把它搂进怀抱里,用最温柔的声音安慰他:“放心吧,你就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墩,我也喜欢。” ……所以他才会,有恃无恐的胡吃海塞。 言哥儿也为自己找了个理由,因为他们家是卖吃食的嘛,而且,他们还种了一山的果树,会结出数不清的果子,你看,像那些卖猪肉、开饭店的老板,不都有一个大大的小肚子吗?他自己这般发展,也是符合常理的…… 才怪! 这要是符合常理,为什么林大哥不长小肚子? 林大哥有时候会取笑他:“因为我的那一份,也长在了你身上。” 言哥儿才不会信他。 言哥儿拨开自己手中的青绿色香蕉皮,黄色的果肉跳出来,还没等他动嘴,旁边那个伟岸的身躯便从身后搂住了他,低头在香蕉上咬了一口,林立轩皱起眉头:“好酸!还有点涩,舌头麻麻的。” “知道酸你还咬。”言哥儿虽然嘴上在嫌弃他,但他却去旁边,也就是先前林立轩指的地方,拿了一个橙黄色比他手中要软的多的香蕉,递到林立轩手上。“你要是想吃,就吃这个。” 跟林立轩相处久了,言哥儿知道对方怕酸。 “你也觉得这个好吃?怎么跟村里的那些小孩子一样……”林立轩实在是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会喜欢吃这么酸的水果。 “是林大哥你自己怕酸……”言哥儿默默的真相了。 林立轩不太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他想了一下猜测道:“言哥儿,莫非是你有小宝宝啦?” “……”言哥儿的神色有些黯然,然而,对于这件事,已经不是他的禁忌,他现在不会一个人独自郁闷,他瓮声瓮气跟林立轩直说:“真要是有宝宝了,我才不会一口气吃这么多香蕉……” “林大哥,你拿这件事跟我开玩笑,我会生气的。”言哥儿用指责的眼光看他。 林立轩举手道歉:“是我说错话了。”他低下头来凑到言哥儿耳边,在他脸蛋上亲了一口,说道:“这么多香蕉,明天要拿去店里卖,言哥儿,要不要跟我打赌,就赌这又酸又涩的水果卖不卖得出去?” 言哥儿微微侧脸,清秀的脸蛋一览无余,他的皮肤越来越细腻,林立轩特别爱他Q弹的手感,这是他亲手养出来的,比家里的小猪还要肥嫩。 “赌什么?” “就赌卖不卖得完,我认为不会有人来买,这么难吃……” “才不难吃,肯定卖的完!” “嗯,那我们就打赌了,如果卖不完,就是我赢,卖得完,便是你赢,谁输了,就要答应赢的那个人一个条件。” 言哥儿也不知道怎么,大概脑袋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居然答应了林立轩的要求,于是,他们的赌约开始了。 在林立轩眼中又酸又涩的香蕉和芒果整齐的摆放在店铺里,他单手撑在柜台上,看着外面的走来走去的路人发呆。 他没有半点为自家新商品招揽顾客的意思。 结果,他不主动给别人介绍,却有人主动问上门来了。 “老板,来一斤豆腐,哎,你们店里卖新的东西了?”一个熟客向他发问。 林立轩眉毛都没抬,不假思索回了一句:“嗯。” 那人笑嘻嘻说道:“多少钱一斤?” “两文钱三斤。”如此难吃的水果,价格也是如此的便宜,以林立轩的良心,也出不了高价。 “好嘞,”那人拎起一把香蕉说道:“来,称一下吧。” “……” 那顾客走之前,林立轩还好心提醒了一句:“自家种的香蕉,有点酸。”你要是不想买也成,他可真是一个实诚的商人,在现代哪里找得出他这样的水果商,自家的水果酸,还老实告诉客人。 “呵呵,我买回去先尝尝。”那人笑着留给林立轩一口大白牙。 林立轩内心:你现在呵呵,吃完之后估计就变“呵呵”。 从众心理害死人,一旦有人开始询问了,买了,便接二连三会有人来跳坑。 这样的顾客越来越多,莫名其妙的就全都卖光了,林立轩在心里不禁产生一种怀疑:他店里的顾客,这么有好奇心? 他在心里寻思:定然是客人们见着新鲜,才买来尝尝,等他们尝过之后,一定不会再来购买。 第62章 然而, 他的预料错了, 打脸来得不要太快, 第二天居然有回头客! 我的老天爷, 回头客。 “你家种的香蕉, 酸酸甜甜真好吃。”而且还便宜,小孩子爱吃,给孩子咂吧咂吧嘴,也不闹着吃冰糖葫芦了。 “……,那你今天还要吗?” “要。”那人声音响亮地回答道, 又是一口熟悉的大白牙。 幸好如他这般的回头客很少, 林立轩也收到了诸如“好酸啊!”“酸得掉牙”“涩涩的”之类的回馈。 他在心里长舒一口气, 这样才是正常的嘛。 香蕉的回头客不断增多, 而他们家的芒果, 除了最开始有人买, 后来便无人问津,直到几天过后,突然有人说道: “前几天来这买的这种黄色的小果子, 也是图个好奇, 回家尝了一下,酸的发苦,人吃不下去, 可也没舍得丢,谁知道昨天,被我家孩子看见, 偷偷吃了一个,竟说特别甜……我尝了一下,真的变甜了,所以我又来买一些。” “林老板,这是什么果子?还要在家里放几天才能吃,你卖的时候不直说,亏我还误会你呢。” “这黄色的果子,未免也太小个了,皮还厚,剥了皮,那点果肉还不够塞牙缝。” “是啊是啊,皮特别难吃,我家孩子懒,直接啃了上去,把他苦的哟……” “哈哈哈哈,可以想象,我也不小心吃到过皮,太难吃了。” 林立轩动作僵硬的听着他们讨论,动作僵硬的帮他们称好水果,动作僵硬的收好钱送他们离开。 “……” 他有预感,他跟言哥儿的打赌他准得输,他为全水县的居民甘拜下风。 输了就输了,其实也没什么,林立轩瞅了一下外面的天色,便决定歇业回家,把店铺里的东西收拾打理好,牵着一脸没精打采的小毛驴,给板车上装好东西,便要回村了。 这些天,店里的事情全由他来负责,秋哥儿请假,他跟杜飞白,也就是杜公子的事被杜家的人撞破,杜记布庄的老板娘,可不喜欢自家宝贝儿子和一个气壮如牛的丑陋双儿在一起。 这个徐娘半老的老板娘气得眼冒金星,连忙阻止自家儿子和秋哥儿交往,忙着让自己儿子相亲。 秋哥儿知道杜飞白喜欢自己的时候躲了他一阵,奈何烈女怕缠郎,再凶狠的双儿也怕深情公子,杜公子温文尔雅,又对他情深意重,秋哥儿本就心系于他,只是自卑于自己的容貌,不敢多想罢了。 经过杜公子的不断努力,两个人终是好上了,奈何好景不长,他们俩的事又被杜家阻拦,而这件事,又冤魂不散搅和进一个季如。 林立轩仰天感叹这个世界真小。 季如是言哥儿的堂妹,也是季老太最宝贝的孙儿季选的亲妹妹。 年初,季家便分家了,季老太带着季家所有的积蓄以及从林立轩那要来的三十五两银子和她最宝贝的儿子来到了县城生活,季选也顺利和书院老师的女儿李如兰成婚。 季老太真是偏心得没边,分家的时候,家里的田地三个儿子均分,而这些年来,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由她管,临到这时,她却说一分钱都没有, “一家上下十几口,哪里不花钱,家里早就没钱了……,难道分家,你们还要从我这个老太太口袋里掏钱?” 分家,就只分家里的田地,便是分地,也是季老三家多占一份。 “往后,老太太我就跟着老三过活了,他多占一些,也是应该的……” 季老太笑眯眯地往自家宝贝老三口袋里装钱,另外两个儿子只能默默的叹气不吭声,到底是养育了自己几十年的母亲,他们还能怎么办。 老大老二家的孩子,虽然愤怒且不甘心,但更多还是解脱,分家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好处,哪怕田地少了些,往后家里的钱财自个儿掌管,那可是天大的好处,再也不用把所有钱上交季老太。 季老三开怀的独占鳌头,而他的两个哥哥,虽然吃了大亏,但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总的来说,三个小家,各有各的欢喜。 言哥儿的父亲季老大家,季有财夫妇跟季前夫妇四口人生活,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季老太走后,季老大便是想倒贴自己母亲也倒贴不了,李月娥终于体验到当家主母的感觉,万年媳妇熬成婆,宋巧儿为季前生了一个男婴,取名季远,季前身上的花花肠子被斩断,再也不出去乱搞,也是做了父亲的人,他变得越来越成熟,春耕时,踏踏实实跟着季老大下地。 虽然言哥儿名义上和季家断绝关系,可到底血缘关系斩不断,还是同一个村的,他们和季老大家依旧有联系,小侄子季远满月的时候,他们还去吃过酒。 且说季老三一家带着季老太在县城里扎根,季选风风光光娶了李如兰,一开始,过了一段红红火火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县城处处都要用钱,一大家子吃饭买菜要用钱,季选读书也要用钱,光靠季老三做木工挣钱,根本撑不起这一个家,李如兰原本家境富足,花钱大手大脚,季如一个乡下小妞儿和她嫌贫爱富的母亲来到城里,花钱也是如流水,什么都要买,什么都要和别人家比,当初分家时,虽然他们得到的钱财最多,现在也快败光了。 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巴巴,其中,最难熬的,要数季老太和李如兰。 婚事是自家父母定的,她不过是为了摆脱闲言碎语才顺水推舟嫁给了季选,她根本就不喜欢季选。她对待婚姻如儿戏,婚姻也以儿戏回报她。还没嫁过来的时候,李如兰眼中的季选算过得去的学生,还有点儿才学,等她嫁过来后,深入了解季选本性的好逸恶劳、好吃懒促,整天跟狐朋狗友厮混,没有半点进学的样子,她对他厌恶极了。 理想中的花前月下,红袖添香,全都化作了泡影。 更让李如兰大受打击的,是当初在她面前对她推崇备至的那些学生,那些视她为女才人的学子,在已婚的她面前暴露本性,她原本以为自己是在和他们谈诗论道,共同探讨学问,而在他们眼中,他们不过是在逗一个漂亮的姑娘玩罢了。 如今这个姑娘,变成了已婚妇人,哪里还提得起当初的兴致和她演什么才子佳人。 这个惨烈的事实,让李如兰撞的头破血流。 季家人,越来越不喜欢这个所谓的县城媳妇,在柳丽看来,她这儿媳妇,又矫情又任性,还没有村里的姑娘好,半点都不贤惠,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会,什么家务活也不做,就跟娶了尊神回来供着一样。 “养头猪回来都比她好,把猪伺候好养肥了,还能换些银两回来。” 直到李如兰怀了身孕,柳丽对她的脸色才渐渐好了些,她在季家的待遇,也回到了最初,可深受多重打击的李如兰,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谁也不理。 另说季老太……说到季老太,就不得不说季老三家如今的一个事实。 季老三和他媳妇柳丽、两个儿女季选和季如,这四个人是一家,而季老太和李如兰,则妥妥是个外人。 说来也是好笑,李如兰这个外嫁来的女儿是外人也就罢了,季老太这一个亲母亲,亲奶奶,也变成了一个外人。 还没分家的时候,季老太是何等的风光,她是家里辈分最高的,是名副其实的一家之主,家里所有的人,都要听她的。 没有人敢忤逆她。 而现在生活在季老三家,她的三儿子季老三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她不过是儿子的附庸,再也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在季家,季老太偏心季老三;在季老三家,季老三也偏心自己的媳妇,偏心自己的儿子,偏心自己的女儿…… 季老太真可谓是切身体会了那所谓的偏心。 没有另外两个儿子支持的她,无法掌握家里吃穿用度的她,手中银两全被骗走的她,早已变成了一个吃白饭的老太婆。 柳丽在分家时许诺的孝敬,许诺的天伦之乐,许诺的颐养天年,随着季老三家逐渐消耗殆尽的银两,全都化为灰飞。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季老三家表面的风光已快维持不下去,他们家想不着赚钱快的法子,柳丽便把希望放在女儿身上,希望她嫁给一个富家公子来帮衬家里。 杜飞白是哥哥季选的同窗,季如迷恋杜飞白多时,她恨不得早点飞上枝头嫁给杜飞白做妻子,在母亲和哥哥的帮助下,季如时刻观察注意杜飞白,恨不得天天和他“巧遇”,制造了无数次巧遇,别的没捞着,却恰好撞破了杜飞白跟秋哥儿的事。 气得要死的季如立马把事情告诉杜飞白的母亲。 季如缩在自己母亲的怀里,哭诉道:“杜飞白居然喜欢那样的一个双儿,也不喜欢我。” 柳丽抚摸自己女儿的头,安慰她道:“杜公子只是一时被个丑陋的双儿给骗了,我家女儿,比什么秋哥儿好上百倍。” 跟县城里的富家小姐比,季如是怎么也比不上,可若是和秋哥儿比,在旁人眼里,她可比秋哥儿好多了。 杜飞白的母亲也是这般认为,她宁愿自家儿子娶个相貌平平的农家女孩,也不要娶个孤寡丑陋的双儿回来。 第63章 秋哥儿在林记食肆这边工作, 杜记布庄老板娘和季如整天找上门来, 秋哥儿怕影响店铺的生意, 便向林立轩请假。 林立轩只好自己照看店铺, 也只好自己眼睁睁看着店里的蔬果全都卖光, 他跟言哥儿的赌约,果然输了。 赌约输了也罢,他就怕县城里的人产生一种印象:林家出产的水果,是酸涩的!! 这种固有印象一旦形成,后果不堪设想。 万一等明年种出香甜的水果, 有人来跟他说味道不对怎么办!!! 那未免也太滑稽。 只要一想到这种状况可能会出现, 林立轩便忍不住抚额长叹。 夜晚, 他躺在木床上, 今年新做的木床, 那一股淡淡的木头香气还未褪去, 底下垫着两床厚厚的被子,便是翻来覆去,也不会咯着人骨头疼。 木桌上点着一盏灯, 烛火昏黄, 烛焰随风抖动,一阵一阵的闪动在眼帘里。 言哥儿洗完手回来,他身后的头发全都披散下来, 黑亮的长发直到腰际,漂亮的颜色似泡在油里的黑芝麻。 可能是胃口大,吃的多, 营养充足,言哥儿的头发长得极快,每晚睡前,都要前前后后梳理上百下。 他褪下鞋子,正打算上床,就被林立轩揽进怀中,思考多时的林立轩郁闷道:“言哥儿,我赌输了,你就说要让我做什么吧。” 言哥儿把头发揽到脑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他面带惊讶:“不是还没有卖光吗?” 林立轩的嘴角抽了抽,捏起言哥儿的一缕长发为他轻轻梳理一下:“再等个几天,便卖光了,我实在猜不到,结果居然是这样,反正结局已定,输赢是迟早的事,言哥儿,你就说,你要我做什么吧?” 林立轩方才在床上翻来覆去,思考的并不是赌约的输赢,而是在想,他家言哥儿宝贝会提出什么难题来为难他。 他真的很好奇。 言哥儿坐在床沿,手指放在下巴上思考,“……我暂时还想不到。” 言哥儿觉得这个输赢其实没有意义,平日里一向他提出来的要求,林大哥都满足了,他好像没有要求要向对方提出。 “那你就随便想一个要求吧,我做到了,才好安心睡一觉。” 林立轩可不想留一个小把柄给言哥儿,在他需要的时候才想起来要挟他。 言哥儿上了床,把被子铺好,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看见放在床边一角的衣服,于是他突发奇想道:“答应对方一个条件是吧?那么,林大哥,你给我做一件衣服吧。 “啊?”林立轩想到了所有言哥儿会提出的条件,就是想不到,最后言哥儿的条件会是这个,做一件衣服,他可从来都没有做过针线活。 言哥儿是不是跟他待的久了,平日里也喜欢干出一些令别人猜想不到的事。 这些天,令他惊讶的事,真是接二连三到来。 他把言哥儿揽进怀里,像一只无尾熊一般缠着他,凑在他耳边说道:“言哥儿,宝贝,你怎么会想到让我做一件衣服,你怎么这么会为难我啊?” 林立轩活了两辈子,连拿起针线给自己缝衣服都没做过。 言哥儿很惊讶,他不解道:“这个要求很难吗?”在他们家,不但他会做衣服,雨哥儿也会做衣服,赵丽娘更不用说了,以前就经常在县城里接针线活赚钱。 “……”林立轩无言以对,林家里唯一一个不会针线的就是他了。 原来言哥儿是想让他也学齐这个技能吗? 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 “如果林大哥你做不到,那我就换一个条件好了。”言哥儿如同水洗过的眼睛眨巴了一下,好像在对他说道:如果你做不到,那就直说,我是不会为难你的。 “不不不不,答应你的条件怎么可能做不到,言哥儿,你放心吧,就等着穿林大哥给你做的新衣裳。” 林立轩夸下海口,他想到,做衣服不就是拿着针线在布料上穿针引线嘛,真简单!有什么做不到的。 于是第二天,他向雨哥儿拜师求艺。 才十岁的雨哥儿已经很懂针线活了,颇有哥哥的架势,他拿起针线,向林立轩演示道:“哥夫,你看,这样子穿针……这样打结……这样子叫做回针。” 林立轩只看了一遍,“……看起来,很简单……” 雨哥儿笑了笑:“就是很简单。” 这么简单的事,看一遍就学会了,既然已经学会,那便开始行动。 量体裁衣,很简单,言哥儿的身形,没有谁比他更熟悉,他都不用量,都知道是多少。 林立轩拿起一批红色的绸布,他搓搓手,大刀阔斧的干了起来,剪刀咔嚓咔嚓,还别说,裁剪布料,真的是一件很爽的事,尤其对于一个新手而言,第一次做,既新奇又激动。 把线穿进针孔里也很简单,他眼神非常好,一次就成功,接下来再打一个结,很好,结也打得很完美。 然后就是更简单的穿针引线,不就是缝过来缝过去嘛,简单的动作重复进行,这依旧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这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一个时辰之后的林立轩这样想。 他的手指,被针扎了无数次,尤其是右手食指,是重灾区,被针扎倒无所谓,针孔小,他一个大男子汉倒不惧怕这点疼,让他最无奈的,是那一个又一个永远解不尽的结。 总是莫名其妙这些线就打结了,天哪,他旁观言哥儿缝衣服的时候,就从来不会有这种情况,为什么会这样。 这些线,就是和他不对付吧。 林立轩抓耳挠腮的解着死结,雨哥儿在一旁偷偷的笑,躲在门边的言哥儿,看见了这种状况,也止不住的笑,差点就笑出了声,他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偷偷跑过去找赵立娘,把这件事,分享给娘听。 赵丽娘捂嘴笑:“我给他做了十几年的衣服,他还从没给我做过,等哪天,我也让他给我做一件。” 言哥儿忙点点头 赵立娘啧啧一声:“瞧那傻样,哈哈,又打结了。” 死结,打不开,无奈的林立轩只好用剪刀剪断。 忙活了好几天,他不写文章也不去看他种的果树,整天就和那堆布料针线较劲,给言哥儿做的衣服已然成型,外表看起来有模有样,是件衣服的样子,就是那针脚,仔细一看,歪歪扭扭长短不一,背后线头无数。 言哥儿见此,他面有心疼的劝说林立轩:“林大哥,你别做了吧,赌约的条件,就算你完成了。” 林立轩将手中的红布和针线放置到一旁,拉着言哥儿的手,让他在旁边坐下,伸手捏他水嫩的小脸:“为什么不让我做,再等几天,我这衣服就做好了。” “……”言哥儿喵了一眼那一堆红布,小声说道:“你做的衣服,根本就穿不出去,还是别糟蹋布料了。” 言哥儿感受到对方捏脸的力度加重了,他觉得有些疼,林立轩笑了一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言哥儿,你说这种话,林大哥好伤心,放在寻常的夫妻家,丈夫给妻子做了一件衣服,就算做得再不好,妻子也应该高高兴兴的穿出去。” 言哥儿耿直道:“你看这袖子,是反的,还有这腰……根本穿不了,所以,林大哥就不要白费功夫了。” 根本穿不了为什么不早说!!!! 林立轩郁闷的把言哥儿按进怀里,使劲揉他的背脊,“……这些天,你们三人就是在看我的笑话,看够了,就让我停,我说的没错吧?” “林大哥你知道?” “我都听到娘在背后说的话了,那傻孩子,还在缝衣服呢,我都不忍看,我的天,糟蹋我的好布,心疼死我了。”林立轩绘声绘色地学赵立娘讲话。 言哥儿抿着嘴唇,但他微鼓的脸颊能暴露出主人正在使劲隐藏笑意,“好了,林大哥,吃饭去吧。” “等等,”林立轩抓住言哥儿的手,“我答应你的条件算是做到了,你折腾了我好几天,有什么补偿吗?” “什么补偿?”明明是你自己赌输了,还好意思要补偿。 “你们看了我这几天的笑话,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难道一点都不补偿给我吗?如果你不给的话,那我就自己来索取了。” 言哥儿当时没听懂他的话,等到晚上,被对方当作绸布,一根超粗的缝衣针穿来穿去编织图案时,他欲哭无泪。 言哥儿第二天又起晚了,等他再睁开眼睛时,已经在驴车上,风吹过来,他闻到了树叶的清香,驴子踩过树枝,响起咔咔的声音。 林立轩正坐在前方,还没察觉到他醒来,言哥儿微微勾起嘴角,长发散落在身周,他把嘴唇上的一抹发丝拿下,记得去年这个时候,他每天也是和林大哥一起,早早便赶去县城,曾经的场景,依稀出现在眼前。 几天过后,林立轩收到了一件红色的衣服,正是由他前几天瞎折腾的那一件未完工的衣服改制而成,他家言哥儿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林立轩是按照言哥儿的身形裁剪布料,林立轩比言哥儿高出大半个头,言哥儿却能通过漂亮紧密的拼接把衣服改成适合他的尺码。 新增上去的布料,完全不像是后来增添上去的,耐心细致的针脚,到像是原本就设定好的花纹。 这一年来,言哥儿给他做了好几件衣服,林立轩从来没有哪一次这么有感触,看着一排排细腻的针线,能深深感受到言哥儿对他的情深意重。 第64章 天气一日比一日冷, 地里的甘蔗经过一年生长, 几乎有成年男子般高大, 到了收获的季节, 林立轩不得不在村里请人帮忙收甘蔗。 村里有青壮年的家庭, 靠着林立轩在闲时的雇佣,初春砍树、建屋、再到如今收甘蔗,在村里面打零工,就有了不少收益,很多人非常感谢林家给的机会。 甘蔗一捆一捆堆积在地上, 像高耸的木头山, 收获这么多甘蔗, 也是一件头疼的事, 幸好林立轩先前请人帮忙制作了一台甘蔗压榨机器, 花了不少钱, 和家里最初的石磨相比,这个榨汁机几乎有成人高。 整个机器是由石头和木板组成,榨汁机很大, 林立轩也不懂其原理, 幸好这个朝代的人,早已发明了这种机器,把甘蔗放进去, 便能榨出汁水来。 推动这个机器,可不像推磨盘那么容易,一头壮年的大牛才能拉得动它, 林立轩单独请了两个工人来帮忙制糖,用的都是村里面老实的青年。 八成的甘蔗用来榨糖,余下的两成则拿去店里卖,经过一年生长的甘蔗,味道是真的甜,一节又一节甘蔗,又粗又沉。 含糖量高的甘蔗大受欢迎,汁水甜极了,来他们家买甘蔗的多不胜数,幸好林立轩种的多,供应得起消耗。 他们家的人,吃甘蔗吃的牙疼、舌头疼,那两个受雇佣来制糖的更是吃得美滋滋,林立轩大方,榨甘蔗时剩下的边角料,他们可以挑着带回去吃。 制出来的糖用罐子装,一罐一罐的糖在角落里堆的满满的,那些天,林立轩感觉自己身上都充满了糖水的味道。 从蜜蜂窝旁走过,他还心里发怵,万一这些蜜蜂,把它当成香甜的花汁,他可就惨了。 言哥儿晚上在他颈窝边流口水,莫不是也闻到了他身上的甜味?可别把它当甘蔗给啃了。 林立轩在县城里联系那些用糖大户,例如糕点铺子,酒楼,签了好几个单子,终于把家里制出来的糖给卖出去。 制糖事业一直扑哧扑哧到年前,这是林立轩来这里后迎接的第二个新年,二十七号那天他对工人说:“暂时不用来了,回去安心准备过年吧。” 那两个面容黝黑的工人笑的跟花一样,其中一个叫李根,一个叫张岁,他们两个有共同的特点,都长得很黑,黑到什么程度呢?便是把泥巴扔在他们脸上,你都分不清到底是泥巴更黑,还是他们的脸更黑。 看着那些白花花的糖,有时这两人都忍不住指着对方笑。谁也想不到,白花花的糖,居然会是他们两个大黑子做出来的,哈哈。 他们还故意打趣过林立轩:“你是不是故意找我们两个这么黑的人过来制糖?” “是啊是啊,我还跟村里人说,就是因为我和他长得黑,所以才能有机会被雇佣过来……” 林立轩真是佩服他们两个的想象:“这哪跟哪啊,我是看你们两个勤奋耐劳才找你们过来的,再说,我为什么要找两个黑人过来制糖?” “我娘说,有一个词叫物极必反,她说越黑的人做的糖就越白,以前我在市面上买的糖,都带着黄黄的颜色,哪有我们两弄出来的这个白。” 林立轩:“……” 那是因为他的机器好,过滤多。 “是啊是啊,我爹也是这么想的。” 林立轩为他们两结算工钱,正赶上了过年,多附加了一份新年礼,当做是年终福利,谁知道他正要把福利给这俩,却被拒绝了。 “我们不想要钱,可以拿包糖回去吗?” “是啊,我们自己做的糖,都没尝过呢。” 林立轩笑了笑:“随便你们吧!” 送走这两名工人,林立轩抱着一罐糖回到了林家的院子,正遇上了还未走的赵村长,赵村长来给他们家送钱,今天是碧溪村杀年猪的日子,而这年猪,却是从他们家买的。 看他们家言哥儿这一年来长得多好,便可知他们家年初养的猪,到了年末,有多么膘肥体壮,听赵村长说,好几户人都点名说想要林家养的猪。 这是他们看着成长的,肉是绝对的好吃。 林家也不靠这两头猪挣钱,他们自个吃不完这么多肉,赵立娘便大手一挥做主以比市场价格稍低一点的价钱卖给了村里。 再过会儿,猪肉便要抬回他们家,言哥儿带着雨哥儿去看杀年猪,林立轩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他就偷偷不去,借口说要去给工人们结帐,躲避了这一幕,在去找工人的途中,他还听到了两声长长的猪鸣。 叫得惊天震地,整个碧溪村的人都听得到。 腊月虽冷,今日的阳光却是难得,冬天的阳光总显得有些寡淡,照射出人的影子,也是短短的,有些暗淡。 林立轩今天正穿着言哥儿为他赶制的红色衣衫,外罩一件黑色的外袍,红的作为里子,外袍通体黑色,唯在衣领袖口,能窥到艳丽绛色,红黑的搭配,更是衬得他丰神俊朗,英俊无双,刚才村长见了他,逮着他上下夸了一顿。 言哥儿和雨哥儿赶着驴车回来,驴车上驮着两百多斤猪肉,被请来村里的屠夫帮他们把肉一块一块切好堆放在三个硕大的木盆中。 林立轩在院子里就听到了外面雨哥儿鼓掌的声音,“哥哥,这么多肉,我们吃的完吗?” “好多肉啊,就像小山一样。” “你看这肥肥的肉,好像家里的糯米糍粑。” 林立轩出去迎接他们,他突然看到板车上好像还有三只兔子,两只活的,一只死的,活的那两只被绑手绑脚扔在驴车上。他不由得问道:“这是哪儿来的?” “……是嫂子给的……”这是雨哥儿的回答,今天的雨哥兴奋过头了,他是真的开心,刚刚在看杀猪的时候,见到了哥哥和嫂子,他们也来买了二十斤猪肉。 二十斤猪肉,雨哥儿的脸蛋激动的通红。 以前季家上下十几口人都不会买这么多肉。 季家分家之后,爹娘还有哥哥嫂子的日子也越过越好了,雨哥儿为他们感到高兴,原本季雨对爹娘心里还有怨怼,可那些都已经过去,人要往前看,如今,雨哥儿在乎的所有人都过得很好,他便开心了。 “还是两只活兔子,雨哥儿,你想养吗?” 雨哥儿摇摇头,睁着又大又萌的眼睛:“我更想吃肉……我早听哥哥说,香芋和兔子肉炒在一起可好吃了,这还是什么玉兔(芋兔)。” 林立轩和言哥儿都笑了,雨哥儿真是个实诚派。 两扇排骨盖在猪肉的最上方,红白相间,林立轩看见排骨想起去年他和言哥儿偷偷做糖醋排骨的光景,不怀好意一笑:“言哥儿,今年还想吃糖醋排骨吗?家里今年的糖很多。” 言哥儿想起林大哥做的焦糖排骨,吓得直摇头。 雨哥儿好奇的发问道:“什么是糖醋排骨。” “就是把醋和糖烧开化作糖浆,糖浆裹在排骨之上,味道好吃极了!” “哥哥哥哥,你想吃吗?哥夫,你会做吗?” “让你哥哥做,哥夫做出来的,只能唤做焦糖排骨。” “……” “焦糖也很好吃的……” 今年的猪肉多,不但封腊肉,而且还做腊肠,林立轩拿着两把刀负责剁馅,他蹲在地上,拿着两把刀挥舞得风生水起,有节奏的刀剁声此起彼伏。雨哥儿则在旁边往肠衣里灌肉,肠衣滑溜溜的,他小手拿不稳,掉下去了他便急忙又抓起来,手上尽是黏黏的肉馅。言哥儿则在包饺子,擀面杖在面饼子上一压,用筷子放上肉馅,巧手一捏,便成了好看的元宝饺子。 赵立娘炖的老母鸡汤散发出浓浓的香气,火炉里偶然迸发出来的红色火星一闪一闪,雪白的肥肉在锅里滋滋作响,白肉急剧缩小,黄脆的油渣滓出现,赵立娘把猪油倒进油罐子,油渣却没舍得丢。 锅中余下的油热得滋滋作响,赵立娘把切好的香芋片倒进锅里,油炸出阵阵香气,一串一串小气泡将紫白色的香芋包裹,炸至香气四溢后,香芋片外脆内软,便将香芋捞出来,闲置一旁。 大锅中熬煮的块状五花肉熟了七八成,捞出五花肉,滤出水分,放在锅中油炸,炸到浓香脆软后,一片香芋一片五花肉,密密实实排列竖起在带有花纹的瓷盘中,浇上早已调好的酱汁,把瓷盘放进蒸笼里蒸上半晌,香芋扣肉便做好了。 和去年相比,他们今年准备的过年菜更为丰盛,他们家的窗户,往外飘出的阵阵香气,有炸香芋的清香,有老母鸡汤的浓香,便是站在窗口上一闻,能填满整个脾胃。 隔壁的葛老娘葛老汉一家,今年不必白白闻对面的香气,馋得自己直流口水,葛老娘和赵立娘合伙养鸡,虽然冬天冻死了好几只,可这一年下来,她可进账不少,整整十几两银子呢,还有她的儿子二根,跟村里的另一个小伙帮着林立轩管理果园,西瓜甘蔗卖的极好,整一年下来,工钱也不输于她。 葛家今年也准备了好些食物饭菜,鸡肉猪肉能让家人吃得满嘴流油,除了这些,更让这老两口高兴的事,他们家二根,成了碧溪村炙手可热的人物,他们再也不用为儿子的婚事操心了。 这都要感谢林家,乘着他们的风,咱们日子也过好了。 葛老娘高兴的揽着袖子,眉飞色舞的说道:“这个是我养的鸡,你瞧这熬出来的汤,多浓。” 憨厚的葛二根左手拿着甘蔗,牙齿咔嚓咔嚓,咀嚼间汁水在舌尖流淌,他回应葛老娘的话:“是啊,娘,这鸡爪子好。” 母子俩都是兴奋热烈的模样,葛老汉却一副恹恹的样子,在旁边抽着长杆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作为一家之主,儿子和媳妇挣的银子都比他多,你们说说看,这是什么事啊,真是让他老脸一红,根本插不进这母子间的对话。 明年,他是不是也要有所改变? 第65章 年三十, 天气晴朗, 抬头朝天空望去, 白茫茫一片, 唯见白云, 不见其他。淡淡的白烟从各处的房屋里缓缓冒出,远处的群山连绵成团,成片的田亩空落落的,偶有几座草垛堆叠,门前的枣树叶子已落, 残留的几片顾影自怜, 为了渲染过年的气氛, 满树挂了好几只火红的灯笼。 院子里全是雨哥儿亲手做的红灯笼, 有大, 有小, 把院子装点的喜庆非凡,除了圆形的灯笼,还有方形的, 菱形的和鱼形的, 干了大半年灯笼事业,雨哥儿手艺真没话说。 门前菜地上,种着青翠的小白菜、菠菜和菜花等, 蔬菜还在持续生长,掐一截长一截,被掐去细嫩的上半截, 残留的菜叶杆子上还留有汁水。 今年比去年要暖和,连小小的冰豆子都没见老天爷抖落下来,唯有一股接一股的寒风嗖嗖吹翻屋顶,才晓得如今是冬日。 等到白茫茫的天空披上了一层黑纱,枯枝的残影投射在菜地上,或明或暗,冬日的夜晚是一年四季中最宁静的。 老旧的古屋在夜空下越发的幽深,大门口粘贴的红色对联,墨黑的字迹在黑暗中不好辨认,大大的方块福字贴在每一个门前,喜庆的意味到处都是。 屋内红彤彤的一片,铺上红桌布的木桌,摆满了丰盛的菜肴,黄皮白切鸡,骨头架子里点缀着点点猩红,扇形的蛋饺,胖胖的如同金元宝。 兔肉,鱼肉,排骨……雨哥儿还从没有同吃过这么多肉类,他的欢喜溢于言表,每个人都能看见他脸上无法掩藏的笑容。 四个人正好将方形圆桌坐满,四双圆木筷子在菜肴上方夹动,“你们明年有什么愿望?……先说说我的吧,我希望明年的荔枝树能长出荔枝。” 林立轩突然好奇家里三个人的新年愿望。 “我希望明年能赚够三十五两银子。”这是雨哥儿的愿望。 “我希望能抱孙子。”这是赵立娘的愿望,她还左右看了林立轩和言哥儿一眼。 “……我,我没什么愿望……明年,家里的人还坐在一起吃饭就好了,对了,希望明年的饭菜能更丰盛些。” 林立轩给言哥儿夹了一块扣肉,对他说道:“言哥儿的愿望真小,这么小的愿望,我准许你实现了,饭菜更丰盛些是吧,我现在就满足你。” “那我的愿望你什么时候准许实现。”赵立娘放下筷子,没好气的看着儿子,都在一起一年了,言哥儿的肚子还没有反应,说不着急是不可能的。 林立轩打哈哈:“娘,你今年就换一个愿望吧,这个愿望实现不了,我建议你把这个愿望推迟到三年后,到时我再满足你。” “趁着你跟言哥儿还年轻,应该多生几个孩子。” “生那么多干嘛,家里的人都忙,到时候谁来带孩子,娘,你就先养鸡玩吧,养鸡和养孩子,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你看你今年养出来的几百只鸡,还没有满足你养孙子的愿望吗?。” “呸,谁家养的孩子是用来吃的。”瞧瞧这孩子说出来的话,真是要把她给气死。 “咱要注重过程而不是结果,好了好了,雨哥儿,咱们来说说你的愿望吧,小金库有多少银子啦?” “已经有十八两银子。” “雨哥儿明年一定能攒够,到时候,你就要开始给自己攒嫁妆。” 雨哥儿有些为难:“哥夫,我不想嫁人。” “那就攒聘礼,到时候,咱们雨哥儿给自己聘一个丈夫回来。” 赵立娘给林立轩夹了一块鸡屁股,斥道:“你就吃你的吧,不要乱说话教坏小孩子。雨哥儿,咱别听他的。” 大年初一的早晨,言哥儿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昨天喝了酒有些微醉的林立轩一定要闹着他回忆过去,也就是回忆去年的那一天,所以他们闹腾了大半夜,用来“忆甜思甜”。 昨天四个人都喝了酒,连小小的雨哥儿也未能幸免,他好奇的尝了一杯,脸上跟抹了胭脂一样,晕乎乎的,才吃完饭,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言哥儿连忙把他抱去床上。 赵立娘喝的半醉未醉,在林老汉的牌位前絮絮叨叨说了个没完,拿着酒杯,还说要给林老汉倒酒,结果酒洒了一地。 喝得最多的是林立轩,抱着言哥儿不撒手,言哥儿其实也喝了很多,但四个人中最清醒的却是他,他将林立轩扶去房间,清醒的被对方闹腾半天,在那时,他恨不得自己睡过去,什么都不知道才好。 言哥儿眨了眨眼睛,记忆逐渐回笼,眼前的场景也越发清晰,他躺在床上,侧过头,旁边的人已经起床了,说来也奇怪,明明旁边那人才是醉的最厉害的,第二天起不来的却是他,难道他半夜里偷偷把酒气过渡给他了? 他坐起身来,却发现旁边好像放着一个像钱袋子的东西,言哥儿好奇拿起来一看,怎么说呢,是一个红色的钱袋子或者说是个锦囊,它的正面绣着两个可爱的图样,像是小小的林立轩和他,两个小人背靠背坐在一起,甜蜜幸福极了。 两个小人都有着胖胖的脸颊,他们的四肢也是肥肥的,这两个小人穿着红红的衣服,就像是成亲时用的喜服。 言哥儿是怎么认出来这两个胖胖的小人像他们俩的呢,因为他觉得,其中的一个小人,一定是林大哥,那表情那姿态,便是一个五短身材的小人他都不会认错。 这肯定是林大哥画的,言哥儿绝不会认错。 原先连针线都不会拿的林大哥,居然能做出这么可爱的钱袋子,这个可爱的钱袋子,还是送给他的,难道这是弥补那件未做成功的衣裳吗? 虽然上次言哥儿口中不在意是否能穿上林大哥做的衣裳,但他其实心里也很期盼对方做成功。 言哥儿幸福的拿着手中的红色钱袋,虽然这个钱袋装不了多少铜板,他也无比开心,甜蜜的笑容在嘴边萦绕不散。 这一天下来,言哥儿都把它挂在自己腰间,林立轩看见,两人交换了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便都甜蜜的笑了。 言哥儿蒸糍粑的时候,雨哥儿从后面偷偷溜进来,一眼便瞧见哥哥腰间的钱袋子,红色的钱袋,着实太打眼,惊奇的指着它说道:“哥哥哥哥,这是你自己做的吗?真好看。” 雨哥儿也喜欢这种可爱小巧的东西,他的小手拿起钱袋子,仔细看上面的图案,图案可爱喜人,他别提多喜欢了。 言哥儿无声的笑了笑,他心里突然涌出一股羞意,就是不想把事实告诉自己弟弟,于是当雨哥儿问道:“这是你自己做的吗?”时,不说话的默认了。 “哥哥,你也给我做一个吧。”雨哥儿缠着自家亲哥不放。 言哥儿脸蛋开始泛起微红,他小声跟弟弟说:“你……你自己做吧。” 雨哥儿失望:“好吧……”哥哥真小气,不给我做,那给我看看总成了吧,看着袋子上,两个并肩背靠背的小人,雨哥儿把小手伸进钱袋子里,左右翻看,突然,他开口说道:“哥哥……这个袋子,是哥夫做的吧?” 言哥儿手上的动作一顿,“是我自己做的。” “不可能,”雨哥儿斩钉截铁地说道,他把钱袋子翻开,掀露出可爱图案的背面,悉悉索索全是各种各样的线头和绳结,谁能想到,这精美图案的背后,居然会是乱七八糟搅成一团的混杂。 肯定不是自家哥哥的手艺。 “……”言哥儿没话说了,双脸颊爆红,雨哥儿同他做了个鬼脸,笑着跑掉了。 等到初七,县城的店铺便要开张,幸好此时秋哥儿回来了,一个年过去,他跟杜飞白的感情有了了结,杜家终于同意他们俩的事。 “今年三月,我跟秋哥儿成婚,到时你们要来喝喜酒。”这位杜公子来到他们店铺,他身材高挑,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便是在说这句邀请的话时,也感受不到任何其他的色彩。 这位杜飞白公子作为他们林记食肆的忠实顾客已经一年多了,即便这位忠实顾客,他忠实的目标有点…… 当林立轩听到他嘴里说出这句邀请时,他忽然恍然大悟,这位杜公子,来往他们店里一年,他们之间,好像没怎么交流过,惯常都是: “老板,要XXXX。” 除了这句式,就没有从他口中听到其他的,这位公子,还真是寡言少语不会和人交流啊。 而且这位杜公子还有些脸盲,林立轩作为林记食肆的老板,他方才看见他时居然认不出,奇也怪哉,还是在秋哥儿提醒下,他才意识到林立轩是谁。 这也是一个神奇的人物! “秋哥儿,我走了。” “你走吧。” 虽然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林立轩觉得莫名辣眼睛,在外人面前,这杜公子是一副高冷的模样,而他在秋哥儿面前,俨然一个小媳妇的模样,真违和。 第66章 有了去年的经验, 今年林立轩干起农活来不在话下, 插秧、种果树、嫁接瓜苗什么的游刃有余。荒山上的地重新修整出一大片地方, 空荡荡等待着人来播种, 今年的林立轩打算多种几亩地西瓜, 再补种上一些果树。 到现在,林立轩已经积攒了四百多两银子,他打算修建新房,捡着闲空儿,他便在县城里联系工匠, 托了水生火大兄弟的福, 这两个衙役在县城里关系网强大, 认识的人多, 他们给他介绍了几个老工匠。 费了大半个月画好新屋图纸, 趁着画图纸的功夫, 林立轩开始四处购买材料,他不懂建房子的事,在匠人准备图纸的过程中, 他只是给出稍些建议。 新房子建在荒山脚下, 与旧屋隔的不远,他选择了院落式的房屋,与旧式的四合院相仿, 白色的院墙将房子包围,屋门前也要种上果树和菜地,尤其是屋后, 他要搭一个葡萄藤架子,摆上石桌石凳,以供夏日休憩。 新屋一共设置了十个房间,包括厨房、厕所、浴室和两个厅堂,厅堂有一个露天,另外还有五个卧室,言哥儿和林立轩一间,雨哥儿一个人一间,赵立娘也一间,剩下的两个空房间就等着未来的孩子,如果未来有孩子的话…… 而仓库柴房之类则搭在另一边,小毛驴、家养的鸡还有懒惰的肥猪也要给他们换上新家,窗户透光,南北对流,通风顺气。 选了一个好日子便开始动工了,除了在县城里雇用的工人外,林立轩在村子里招募了好几个青壮年来帮忙,他给钱给的大方,一天能有八十文钱,很多人愿意来赚这一份外快。 不但有钱赚,他还包吃食,毕竟建房子是一件耗力气的活,饮食没有油水,哪还有力气搬得动砖块,林立轩原本打算找一个会做大锅饭的厨娘来帮忙,结果言哥儿把活揽下,说他自己能做二三十个人的饭菜。 言哥儿此举倒不是为了省钱,更多是避免麻烦,当然,他心下里还有一个小愿望,就是为自己找点力气活,多费些功夫,消减消减自己身上白花花的肥肉。 他不想最终沦落为猪栏里的小白猪。 林立轩拗不过他,只好让言哥儿过来当厨娘了,正好他也要做监工,便一起吃言哥儿炒的大锅饭。 万幸是言哥儿主厨,这些匠人和村民可算是有福了,林家大方,每顿饭菜都有荤有素,吃肉管饱,在加上吃大锅饭的人中有林大哥,言哥儿怎么能让心上人吃的不好呢。 另外,若是在外面请一个厨娘,谁敢像言哥儿这般放肆的放油,油这种金贵的东西,碧溪村的人,家境不好的煮菜哪里敢放油,用油炒菜更是从没听说过。言哥儿之前也不敢,可他经过这一年的调-教,做菜的油腥味多了不是一星半点,他们林家四口人的脸色,也是越发的红润。 每天都有猪肉吃,隔三差五还能喝到鸡汤鱼汤,吃上鸡肉鱼肉,还有言哥儿的好手艺,这日子,实在是太美好,连从城里面来的匠人,在大家围在一起时,也都说道:“以前,我给县里有钱人做房子,也没吃得这么好过。” “林家小夫郎的的手艺好哇。” 县城里的工匠们都赞不绝口,碧溪村的那些村民更是别说了,吃上了这么好的东西,回去再吃家里的饭菜,根本食不下咽。 “言哥儿的手艺没得说,他还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双儿呢。” “配上林秀才,额,应该说是林老板,这两人可真是绝配……” “话说,这言哥儿身上真是福气足,你看,自从他嫁进林家之后,林家的气运可是越来越好了,先是林秀才脑袋清醒,再来这林家,财源滚滚呢。” “正是这个理,给言哥儿找个八字先生,定能批出个旺夫的命。” 曾经这段不被人看好的婚事现在也在村民的口中成为了天作之合,但是,有阳光照耀的地方就有阴影,也有人在背地里偷偷的说: “这两人都成婚一年半了,看同一天结婚的那三对,季压媳妇跑了,季前和宋巧儿的儿子都生下来了,这言哥儿,怎么肚子里还没动静?” “……会不会是言哥儿不能生啊?” 说这些话的,是碧溪村的柳条儿,他也是碧溪村的双儿,相貌平平,嫁给了一户普通的人家,他的丈夫,为了赚工钱养活家里,也去给林家修建房子。 柳条儿从小就看不惯言哥儿,他嫉妒言哥儿长得好看,同是双儿,当初言哥儿嫁给傻子的时候,他没有半点同情,还幸灾乐祸了一阵,再漂亮的双儿,还不是只能嫁傻子。 谁晓得,嫁给傻子后的言哥儿竟然一步登了天,嫁过去当天,傻子便不傻了,还让人婆婆赵立娘把他当做福星看待,柳条儿本以为,林立轩恢复神智,绝不会看上言哥儿,他迟早会被对方赶回自己家。 哪知道言哥儿,这个不识字的双儿,居然能让曾经迷恋女人而投河自尽的林立轩倾心于他。 林家越来越有钱,瞧瞧,他们家都要建那种富贵人家才住得起的大院子房,而他的丈夫,却只能沦落成为帮工,拿他家的工钱,柳条儿心中愤愤不平。 更叫他生气的是,他的丈夫回来,居然还敢在他面前夸赞言哥儿,说言哥儿做的饭菜好,人长得漂亮,厨艺也好,还对他说,吃了言哥儿做的饭菜都吃不下他柳条儿做的饭了。 你说气不气人,柳条儿心里的嫉恨更甚了。 言哥儿嫁给林立轩一年多,都没生出孩子来,林秀才还把他当成宝似的,哼,就算是这样又如何,柳条儿觉得言哥儿的好日子过不了多长。 再等两年,言哥儿还是生不出孩子他就惨了,林立轩如今这般的能赚钱,肯定会像城里的人一样,娶一个小的,到时候,言哥儿在林家的日子铁定不会好过。 他柳条儿就等着看季言的结局。 林家建房子招工时,季压也来报名了。自从他媳妇赵青青跟男人跑了之后,季压消沉了一段时间,整个人阴森森的谁也不理,村里人叫他,他也不回,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个隐形人。 季家分家后,季老大家和季老二家的关系倒反而变好了许多,也许是同仇敌忾,也许是没了头上那一座共同的大山,两家人终是成了一个普通的亲戚家,偶有往来,远香近臭说的便是这样吧。 季老二的媳妇精明会操持,人贼精贼精的,以前头顶上有季老太管着,她的精明全用来偷懒,如今自己成了当家主母,那份精明才可谓用到实处。 老二家的银子越来越多,想着自家小儿子还在打光棍,刘玉凤即便不喜欢季压,但依旧得为儿子操持婚事,在村里联系媒人找人来相看。 可季压却怎么都不答应,不知道他是否心里还留恋着赵青青,母亲让他相看对象,他都置若罔闻,一整天下来,什么话都不说,无论刘玉凤骂得多难听,他都受着。。 看见了季压,叫林立轩惊讶不已,但他也不会拒绝对方,林立轩观察对方好几天,发现季压跟以前不一样了,虽然还是沉默寡言的样子,做起活来踏实认真,可他的脸上有时却会浮现傻笑。 直到林立轩看见一个双儿来给季压送水,他才知道对方身上的改变是因为什么,原来是有了新感情。 那个双儿,脸上有一道疤,应该是胎记,就散布在眼角,一眼看去有些吓人,说不得特别丑,但比起曾经相貌出色的赵青青来,可以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他还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只会用手语或者嗯嗯啊啊的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但他的眼睛里却充满了对季压的感情。 他笑着用毛巾擦去季压脸上的汗珠,额角的胎记被发丝遮挡,清秀的下巴带着一丝羞意,季压脸上一直带着憨厚甚至有些傻的笑容,他低着头,任面前的双儿为他擦汗。 看着这副场景,可以说是好事将近喽。 在林立轩修建新房的时候,秋哥儿和杜飞白成婚了,林立轩和言哥儿去喝过他们的喜酒,现在看到季压和这个哑巴双儿,想来要不了多久,他们又能喝第二场喜酒。 秋哥儿婚后依旧来店里帮忙,林立轩的林记食肆在四月份换地方了,原本租的那个铺子太小,他现在有了余钱,是该给店铺换一个更大的地方。 林立轩租了一个上下两层的小木楼,起码有原先店铺的六倍大小,第一层用来卖吃食和食材,第二层则摆放着桌椅板凳供客人吃茶休息。 如今店里卖的东西可谓五花八门,食材类的油豆腐、豆干等豆类制品,各类粉条包括绿豆粉和红薯粉,还有家里种的各种蔬菜也拿来店里卖。熟食呢,则有花卷馒头灌汤包,小笼包糕点月饼豆腐花,瓜子花生炒黄豆,骨头汤凉茶豆浆果汁,还有按季节卖的水果茶点。 如今店铺扩大了,二楼的座位也更多了,林立轩便想着拓展业务,考虑到他们家花卷馒头购买大户是码头及一些店铺的工人,他们无暇顾及自己的早饭和午饭就买些包子馒头将就。 或许可以扩展一下简单的快餐业务…… 第67章 这边可没有什么快餐盒饭。若是要在外面吃饭, 那定得去饭馆酒楼, 叫上三两个小菜, 要是家底丰厚、钱财多的豪客, 便得叫上一桌色香俱全的好酒好菜。 在饭馆里吃饭, 你就是再抠门再小气点的菜再少,至少也要花个五十上百文的,平常普通人肯定是经不得这般的消耗。 林立轩想到了卖快餐,毕竟,包子馒头再好吃也没有饭香, 以己推人, 要是让林立轩一天不吃白米饭, 他绝对受不了。 但他不敢打包票这种法子一定能在县城里受欢迎, 于是, 他便开始在店铺里卖一些简单的饭食。 一个是糯米饭, 一碗糯米饭六文钱,若是愿意再加一文钱,则附赠蒸豆蓉和酸菜, 加两文钱, 则多一份腊肠。 这样算来,点一份糯米饭,最多不过九文钱, 和在饭店里吃相比,可谓是便宜了许多,不过, 只是一碗糯米饭,成年男子可吃不饱啊。 虽是吃不饱,但对于做事的工人来说,点上这么一份,再配上馒头包子,也可解解馋,蒸糯米饭时,里面稍稍放了香油,饭粒上有油光,雪白的糯米饭,泛着诱人的色泽,吃起来又香又糯,再配上酸菜或是腊肠,别提多好吃,几乎可以算作一道精美的小吃。 除了糯米饭外,另一个则是蛋包饭,鲜嫩的蛋皮包裹着可口的炒饭,光是蛋包饭的噱头,就足以吸引一大波人,而里面的炒饭,则是由白米饭、青豆、萝卜、腊肉和鸡肉组合炒成,再配上精致的调料葱姜蒜末,炒饭颜色光鲜,香气诱人,光是远远看着,就馋得人直流口水。 糯米饭和蛋包饭的做法,具体由言哥儿和林立轩一起窝在家里厨房试验了好几天才确定下来,虽然这两样东西做法简单,可越是简单的菜肴,越有许多小细节值得让人注意,只要有一点不一样,便会影响菜肴的口感。 感谢言哥儿天生的好厨艺,他对火候和调料的把控登峰造极,面对着食材和调料,无师自通就知道该怎么组合成最佳搭配。 虽然林立轩他们卖的是简单的吃食,可他依旧不放弃对味道的追求,这样以后便是有其他的人模仿他们的做法,也不一定能达到这样的味道。 林立轩和言哥儿相视一笑,最终确立下来糯米饭和炒饭的最佳做法,林立轩用毛笔记录下来。 笑完之后,他们便赶紧喝一口凉茶,吃了七八天炒饭,舌头嘴角都长泡了,搞定最终方案,这折腾可算是结束。 饭桌上面端上了正常的饭菜,赵立娘简直感动的要哭了:“终于能吃上正常饭菜,那炒饭,就算再好吃,娘我也不想吃了。” 赵立娘第一次吃到蛋包饭,新奇的不能自己,先不说她没见过用鸡蛋皮包裹的饭菜,而其中的炒饭她更是从来没吃过,用油炒饭耶,村里人吃白米饭已算顶天,居然还用油炒,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认知被颠覆了。 第一天吃了个新奇,言哥儿为了练手炒的饭超多,三人恨不得一日三餐都吃这个,可连续吃了两天,胃就有些受不了了,再好吃的东西,也经不得天天吃。 一份蛋包饭文二十钱,就相当于普通饭馆里的一道菜,是个不尴不尬的价钱,不过,也很划算,只要二十文钱,便有饭、有菜、有肉、有鸡蛋,成年人只吃一份,即可充饥了。 他们家店铺扩大,人手就显得不足,林立轩本想像之前那样雇佣一个人过来,物色了好几个人选皆不满意,于是乎,他就去“人才市场”买了一个回来,虽然买卖人口显得不厚道,可他又不是买回去干什么不正经的勾当,只把他当做普通的工人看待,这般想到,林立轩便舒心了。 十二银子换一张卖身契,林立轩拿着那一张卖身契,这是他拿到手的第二张,对方是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瘦瘦的,可能是哪个穷乡僻壤遭了灾便被父母给卖了出去的可怜娃。 “你叫什么名字?”林立轩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问眼前这个有些瑟缩的小伙子。 小伙子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破旧衣服,眉毛很浓,嘴唇跟他的那一身衣裳一样,也像是被什么东西搓洗的发白起皮的样子。 “黄大牛。”小伙子轻轻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林立轩被这个名字给逗笑了,而那小伙子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就有些害怕的低下了自己的头。 “你别怕我,我不是什么恶毒的老板,买下你来,只要你帮我好好管理店铺就行。” “可我不会打理……”好好的一个小伙子,声音却细的像蚊子。 “放心,会好好教你的,也不会打你骂你,有饭有肉吃管饱,不会让你挨饿。” 黄大牛自北方来,虽是叫大牛,可他其实是个瘦瘦高高的小伙子,每次提到这小伙子的名字,林立轩就忍俊不禁。 大牛原本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小乡村,奈何去岁闹了洪灾,整个村子被洪水冲跑了,洪水无情,亲人都不知道被冲散在哪里,而他自己则不得不流落街头,为了混口饱饭吃,自愿卖身,跟着人牙子来到全水县。 虽是自愿卖身,但黄大牛很害怕自己被哪个人买了去,他觉得跟着人牙子,能有口饭吃就够了,可他知道,自己终有一天还是会被卖去不知道哪个人家做仆人。 幸好,买他的主人家,不像是凶恶的人。 有饭有肉吃管饱…… 听到这句话,黄大牛的口水不住的流淌,心想,就算主人天天打他骂他,只要能吃口饱饭,他都愿意。 林立轩可不会打他,给他办置了几件粗布衣裳,让他好好打理形容,便学着怎么管理店铺,还要学习做包子小笼包花卷,同时,学习怎么做蛋包饭。 练习时候的作品,就留给这个没吃过饱饭的人吃,把黄大牛感动的涕泪满面,“林老板,您可真是个大好人,我愿意终身给你做牛做马。” “谢谢,不用你给我做牛做马,你只要帮我管理好这家店就行。” 林立轩看人的眼光可以,这个黄大牛,不但名字淳朴人也朴实,吃饱了饭有力气,店铺里的活抢着干,下苦功学习吃食的做法,即便知道作废了的饭菜会留给他自己吃,他也从不会为了多吃那一口饭菜而故意做错。 林立轩在店铺里新增了炉子和特意找铁匠打造的平底锅,让言哥儿过来培训黄大牛一段日子,黄大牛脑子算不得灵光,但他有耐心能吃苦,几天下来,便掌握了炒饭以及用蛋皮包饭的技巧。 四月中旬,林记食肆推出了这两款新吃食,林立轩原本的目标群体是习惯来他们店里买包子花卷的那一群县城工人,如他所料,他们被吸引了过来,同时,习惯来他们家买豆腐和粉条豆干的全水县普通居民,听说了新吃食,也过来尝鲜,偷懒不做饭。 “以后若是我媳妇不在,就来你们店里搓一顿,比上馆子吃节省多了,估摸着我媳妇也不会骂我。” “老板,你这腊肠能多给一片吗?我可是老顾客。” 让林立轩放心的是,在全水县卖快餐,有一定市场,吸引来的不仅仅是工人,还有一些店铺的管理者,比如摆摊卖胭脂的、卖杂物的、卖碗筷的,他们来不及回家吃饭,也来他们店里将就一餐中午饭。 除此之外,林立轩还见识到了全水县的一大波古式宅男,就是整天待在家里又没家人照顾的男子,这类宅男,古往今来数不胜数。 他们自个儿不会做菜煮饭,做出来的菜不好吃,也没钱天天上酒馆,林家食肆推出来的快餐,正好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味道好,又吃得起。 林立轩恍然大悟地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多隐藏的餐饮资源…… “我是听隔壁牛婶说这里有便宜好吃的饭菜,所以才过来看看。”一个穿长衫的青年男子点了一份蛋包饭在二楼的桌椅前坐下。 旁边有个人回应他:“我是听卖杂货的人说的,他来吃过,满口赞扬。” 蛋包饭端上来了,首先是那鸡蛋香就把男子胃里的馋虫给勾出来了,鸡蛋皮鲜嫩细滑,里面的炒饭更是香,不但有青豆萝卜,居然还有肉,才二十文钱,吃完后满嘴留香,唇角上泛着油光,那男子不得不感叹道:“真是好吃啊!” “是好吃,可惜来这家店要走上好长一段路程,不能每天来吃。” “如果能送上门就好了。” 吃就算了居然还想着送去家门口,是不是还得送进你嘴巴里…… 林立轩:“……”他听这些人讨论,在心里仔细思考能否提供外卖服务。他只是设想了一下便想通了,这主意不靠谱,施行不了。 没有小电驴也没有快餐盒,这些古式宅男只能向老天爷抱怨奈何自己没有生在有x团外卖的时代。 第68章 他们主要做得是廉价饭菜, 吸引的是全水县普通群体, 却没有想到好些有钱的大老板也过来分吃螃蟹。 “崔老板, 您不是惯常去隋记饭馆吃饭吗, 怎么忽然来这啦?”一个大腹便便穿紫色衣服的矮冬瓜走上了二楼。 “我听说这边有用鸡蛋包裹的饭, 味道极其好吃,再说,经常去那家饭馆吃饭我也吃腻了,今儿个换换口味。”那崔老板摆摆手,在一张方木桌前坐下。 崔老板点了一份套餐, 套餐里包括一份蛋包饭, 还有一碗三及第汤, 炒饭浓香脆软, 不仅颜色喜人, 味道更是一绝, 吃的人根本就停不下嘴。 三及第汤由枸杞叶、瘦肉、猪肚、猪肝熬煮而成,枸杞叶清清凉凉,吃完炒饭, 喝上一口三及第汤, 正好能冲淡嘴里的油腻。 一餐结束,整个人心旷神怡,崔老板心满意足的离开, 他决定了,以后可以常来这一家吃,他还会把这家店的消息, 告诉更多的老伙计。 这些天来吃午饭的人越来越多,光是蛋包饭和糯米饭当然满足不了顾客的需求,林立轩只好想办法增多菜色。 一个是增加汤类,便宜的青菜汤、蛋花汤,贵的三及第汤、枸杞蛋花汤、萝卜排骨汤、猪肺汤…… 另一个是增加菜品,托言哥儿做大锅饭的福,他炒大锅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每天,林记食肆炒上四五个菜,用铁盆装,在沸水里热着,客人来了直接点菜,两荤一素二十二文钱,一荤一素十五文钱,若是要添饭则再加一文。 这种模式方便快捷,客人一来,便可以点菜吃饭,几乎不用等,去饭馆吃饭,要等后面的厨子做好,而来这里,便可以直接吃了。 非常适合赶时间的客人。 靠着这种模式,林记食肆在全水县又火了一把,县太爷也来他们店里吃了饭,到后来,有些请客吃饭的也选择到他们店里。 衙役们聚餐请客,每个人点一份套餐,便宜又实惠,唯一不好的就是: “老板,你们店里有酒吗?” 有,还真有,赵立娘有酿酒的习惯,可自从林老汉死后,余下的人都没有喝酒的习惯,唯有在过年时才喝上几杯,这几年攒下来的酒都喝不完呢。 黄大牛给他们把酒端上,黄大牛已经工作了一个月,在吃食店里工作就是容易发福,从一个瘦不拉几的逃荒小伙变成了一个正常的男人。 不再含胸驼背的他,如今,真像被大牛附体,比一般的全水县居民要高的多,身材高大,即使五官不出色,也吸引了许多姑娘双儿的目光。 “这店里的小伙子,长得真高。”其中一个瘦高个给那个年长的倒上酒。 “大哥,你来尝尝,这酒也极好。” “真烈,够味,跟老刘家的比,老刘家简直像掺过水的。” “以后就来这家喝了” “哎,你们这店里的酒,是谁酿的呀?” “我们老板的母亲。”黄大牛回道。 “这酿酒的手艺好,顶呱呱。”那人竖起大拇指,一边品酒,一边夸耀。 店铺里存放的酒,很快便卖光了,本来也不多,大部分是新开业那天从家里运过来的。不过,自从有销路之后,把赵立娘乐坏了,她在家里,又酿了几十坛好酒。 等到六月初,林家乔迁新居的时候,新酿的酒也好了,搬家的那天,特别热闹,根据碧溪村的传统,换新屋子时,得从旧屋里烧一盆炭火抬去新家。 六月十七日那天早上,林家一家人早早的便起了床,铁盆燃烧着旺旺的炭火,两个人抬去他们新建的大院子里,一路上,许多村民来围观,沾点喜气。 同时也是为了凑凑热闹,这座坐落在碧溪村的新院子,他们还没仔细看过呢,如今跟着这喜庆的队伍,也进去开开眼界。 选好了吉时,熟悉的人帮忙一起把旧的家具及各类用品搬到新的院子里,虽然新旧两屋相隔不远,可来回的搬运也耗费了几个时辰,直到中午,太阳高高挂,才结束了蚂蚁搬家式的来回跑动。 言哥儿和赵立娘准备酒席,迁新宅亦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在村里办上一个流水席庆祝更是锦上添花,如今的林家,不缺这个钱,自然是愿意添这一朵花。 碧溪村的村民,更是非常乐意来白吃这一顿。 早就听闻林家伙食好,言哥儿手艺好,先前林家修建房子的时候,他们只能在旁边闻闻味道儿,如今,也能蹭上一餐饭了。 而那些工匠则吃着这餐饭扼腕不已,工程结束了,以后还想遇到这样的主人家可就难喽,最后的这一顿,可得好好吃。 萝卜炖猪肉、白切鸡、酸菜大肠……加上各类素菜,拍黄瓜、丝瓜汤、炒青菜……萝卜炖猪肉是实打实的炖猪肉,没有一丝含糊,肉给的十足,绝对不是萝卜炖萝卜,丝瓜汤里除了丝瓜还能找出肉星子。 拿着碗来吃酒席的碧溪村村民对这一顿饭菜可是惊呆了,上百个人这样吃,这么多菜,这么多肉,得花多少钱? 他们进来时,就被林家大气的院落给惊住了,尤其是里面的那一个葡萄架子,架子是两三个月前便搭好的,早就种上了葡萄,如今葡萄藤爬满整个支架,郁郁葱葱的缠绕在支架上,垂坠的绿藤好似流苏一般天然的装饰,精致好看极了。 葡萄藤架子下面,是古朴的石桌和石凳,还有一张悠闲的老爷椅子,在这等地方休息一定是神仙般的享受。 没有主人家的答应,他们不好去人家屋里看,只能在外面窥视屋里的情形,乖乖的,他们才四口人就建了这么多的房间,啧啧,瞧那屋宇砖瓦,叠得多整齐,封的多严实,暴风骤雨的天气,绝对不透风也不漏雨,这么几间严实的屋子,怕是林立轩的孙儿辈出来,也能坚-挺在这里。 等到一盆一盆的大锅菜端了上来,他们就来不及顾及林家的新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聚焦在饭菜上,他们胃里的馋虫逼迫的他们凝结不起心神来关注其他。 女人双儿专注于吃菜吃肉,做母亲的忙着在菜盆里挑选肉块,添到自家孩子的碗里,孩子们恨不得自己能有三张嘴巴,将难得吃到的饭菜一口气吃他个爽。 男人们则注重吃肉喝酒,为了这个喜庆的日子,赵立娘新酿的那几十坛子酒开封了好几坛,任他们随便喝。 林立轩招呼客人,被拉着灌了好几碗酒,言哥儿坐在女人双儿堆里,同龄的玩伴羡慕他嫁了一个好郎君,瞧那林秀才,多疼他。 言哥儿穿一身宝蓝色的衣衫,先前做菜时包裹在头顶的青丝已被放下来,披散在后面,他眉间的朱砂痣鲜艳,面对着周围叔叔婶婶的打趣,他脸上,只是带着温柔的浅笑。 一个嗓门大的伯娘嚷嚷着要村里那些未出嫁的女孩双儿好好向言哥儿学学,如何笼络自个儿丈夫的心,看看赵立娘和言哥儿相处的多融洽,言哥儿有什么妙招? 言哥儿摇头应对周围的打趣玩闹,也有些明里暗里挑刺的,他都不予理会,有些向他咨询如何做饭做菜的,他诚恳回答。 整个流水席闹到了下午,林立轩果不其然喝醉了,等众人走后,言哥儿和赵立娘把他扶进房间里休息,然后回到大厅里整理新搬来的各类物品,“雨哥儿,你自己的房间自己布置。” 赵立娘叮嘱他:“床单被子先铺好。” 雨哥儿点点头,迫不及待去了自己的房间,新房间很大,几乎有半亩地宽,窗户透着外面的光亮,白天亮蹭蹭的,有些许阳光透了起来,他站在阳光下,米黄色的光带来阵阵温暖。 他房间里都是新打的家具,木床、柜子、方桌,最让他喜欢的是窗边从房梁上垂下来的秋千,木制的秋千披上了一层薄薄的棉被,坐在上面凌空回荡,舒适极了,秋千很宽,还可以半躺在上面睡觉。 外面的言哥儿和赵立娘在收拾东西,言哥儿负责整理厨房,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一摆放好,刚才的流水席上,村民们都是自带碗来吃的,余下的饭菜也给人打包走了,言哥儿只要洗好煮菜的锅子以及装菜的碗盆便好了。 赵立娘把院子以及厅堂里的骨头残渣等扫作一团,拿着一盆子水,用手浇在地上,家里养的几只小狗巡逻似的在院子里四处打探,不小心踩到赵立娘新种的菜苗还被逮着骂了一顿。 “不准踩我的菜,踩了没饭吃。” 傍晚时分,醉倒了的林立轩才徐徐睁开眼睛,他这一次是真喝多了,被村里的男人连连灌酒,整个人醉的失去意识,睡了大半天,两耳依旧通红,双脸颊带着粉粉的潮红。 言哥儿见他醒来,整个人不甚清醒,似乎还被酒意困扰,就去给他端了一碗醒酒汤来,迷迷糊糊还有些迟钝的林立轩不加防备的接过对方手中的汤,端着碗喝了一口,汤一入口,他便睁大眼睛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去。 第69章 “咳咳……”林立轩瞬间清醒了, 忙用右手在嘴巴边使劲扇风, 好以驱散嘴里的那股味道。 他用手指着那碗醒酒汤, 颤抖着问言哥儿:“言哥儿, 这是啥?……你谋杀亲夫呢!!” “我们才搬了新家你就想着造反了是不是???” 言哥儿一时也被吓住了, 他没想到对方反应这么大,凑过去用帕子给他擦去嘴角的余汁,“林大哥你真怕酸,这是娘让我端过来给你醒酒的。” “你是直接给我端了碗醋来是吧?”林立轩紧皱眉头,嘴里的那股酸意依旧没有压下去, “不, 醋都没这玩意酸。” “里面到底放了什么?” 虽然不该这样, 但言哥儿被对方那一副酸傻了的模样给逗乐了, “里面放了新摘的李子……娘说放着也是浪费, 正好弄碎了泡水给你醒酒。” 毒, 真毒!家里今年这李子的杀伤力可比去年的香蕉芒果强多了,酸到人神共愤。 “你……你们真是,言哥儿, 你还好意思说我怕酸, 家里那李子你又不是没有尝过,刚摘下来时你偷吃,酸得牙都软了, 你……你还狠心泡水给我喝……” “可是,这不是很有用吗,林大哥你已经清醒了……” “不, 我没有。”林立轩自暴自弃的说,他端起那碗醒酒汤,当着言哥儿的面,宛如英雄英勇就义一般又喝了一口,只是,他含在嘴里并没有咽下,把碗随意放在柜子上,压着言哥儿的后脑勺,嘴对嘴的把嘴里的东西强灌给他。 他势必要让言哥儿也尝尝这东西。 乐极生悲! 言哥儿被压在墙角,双唇被强行打开,对方的舌头势如破竹的闯了进来,伴随着舌头一块挤进来的,是那无法言说的液体。 他睁大双眼,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将对方推开,俩人分开,支撑不住的向后吐出嘴里的东西,言哥儿被强行灌入了这酸涩异常的汤汁,都呛到鼻腔里了,火辣辣的感觉不仅在舌尖,更在鼻腔里,眼睛里也被逼出了惨痛的泪水。 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林立轩亦是吃尽了苦头,他连忙去找了个糖罐子,给自己含了一口甘蔗糖,也顺便喂了言哥儿一块。 言哥儿的眼睛里还在直冒泪水,看他惨成这样,林立轩心有不忍的把他抱进怀里,言哥儿生气的咬上他的锁骨,气的要在上面磨牙。 “太过分了,你不喝就不喝,还要强行灌我!” “是你先骗我喝的。” “我哪里有骗,我只是端过来而已,是你自己要喝的。” 两人互相推卸了一番责任,雨哥儿听到动静跑过来看好戏,“哥,怎么了?” “没什么,你哥呛水了。” 把赵立娘也吸引了过来,她看见他们房间里满地狼藉,连忙斥责两人:“你们两个怎么把汤汁弄的到处都是,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跟小孩子似的,雨哥儿都比你俩懂事。” 林立轩和言哥儿两个可怜人可怜兮兮的被始作俑者责备,心头委屈极了,有了共同的委屈,夫夫俩感同身受般握手言和,一起拿扫和抹布来打扫卫生。 夜晚,林立轩和言哥儿睡在新床上,度过了美好的一夜,搬了新家,日子便开始了崭新的一页。 被家里那一堆酸涩的李子整过一遍,林立轩绞尽脑汁苦思冥想该怎么处理这堆酸果子,他种的李子树不多,可结出来的果子真多啊,他心心念念的荔枝树龙眼树没有开花结果,而这些无心插柳的果树,却结出了满树令他纠结的东西。 赵立娘开始尝试用李子做李子果酒,她酿酒上了瘾,一天便给他整出了十几坛,还让自己的儿子儿媳帮忙抬酒坛子。 林立轩可嫌弃她这一堆酒,他现在对李子没有半点好感,恨不得把这些小果子都扔掉,还泡酒呢,他嫌弃道:“你泡出来我绝对不会喝。” “说的好像我酿的酒你平时就会喝似的。” “店里的那些小伙子可欣赏我泡出来的酒,我酿给给他们喝的,你在这里别瞎诈呼,没你的事。” 即便赵立娘泡酒用去了一部分果子,可仍旧剩下许多,该怎么处理呢?卖估计是卖不出去了,这味道没人喜欢,李子酸味叫人食不下咽,正常人绝对吃不下,不正常的人世间少有,想处理好这堆酸东西,只有加糖了。 去了核打碎了果肉做果酱,李子果味浓,虽然酸,一层果肉一层糖放上几天,就成了又香又浓的果酱。 酸涩的果子做出来的果酱反而更好吃,单纯甜的果酱只叫人觉得腻乎,而加上一点点酸涩,恰到好处的甜味,适当的水果浓香,会让果酱显得更好吃。 果酱酸甜酸甜,大热天,林记食肆推出了冰沙,制出来的冰块打碎了,浇上果酱,冰沙好吃极了,一经推出,胜过了去年卖西瓜的盛景。 叫人悲伤的是,不过卖了七天就结束了,因为生意火爆,可家里准备的果酱却没有这么多,供应不了,于是就断了,那些没吃过的人,只能懊悔自己没能提早来尝尝。 炎炎酷暑,时至今日,偶尔吃西瓜已经成了全水县居民一件非常普通的事,在街上,看到一个人,捧着一块西瓜大摇大摆的啃着,绝成不了什么新鲜事。。 林立轩今年种的西瓜多,不但能供应全水县的需求,他还和隔壁的一个吃食商人签订了合约,卖了上千斤西瓜给他。 “你明年再多种些啊,到时候,我还得找你买。” “我们县听说了你这边种出又大又甜的西瓜,也想来吃呢,不如你明年也卖我一些,我承包个船来运载。” 经过去年的宣传,他们这地方的西瓜名声越传越远了,林立轩一个人吃不下这么多生意,同时也为了帮助乡里,他无偿把西瓜嫁接的方法和种植西瓜的方式分享给了碧溪村的人,大伙一起合伙种瓜。 有了林立轩的种植经验分享,碧溪村心有余力的家庭,便也开始向他学习种西瓜,有多余的地,有多余的人,这些便都是生产力,赶在秋天前,碧溪村一共出产了几万斤西瓜。 先富带动后富,靠着种植西瓜,碧溪村又多了好几户有钱的人家,加上之前,林立轩在县城里卖快餐,在村里购买蔬菜,也让一部分人打开了致富之路,多赚了许多钱。 大部分村民的日子得到了改善,尤其是葛老汉,他成了种瓜大户,也许是为了跟自己的婆娘和儿子争一口气,憋着一股劲照顾自己地里的瓜,最后啊,他种出来的瓜是最好的瓜,卖出去的钱,也是挣得最多的,在自己的家庭里狠狠涨了一波脸面。 原本林家在村里独树一帜,难免遭受人背地里记恨,现今日子过得好的村民越来越多,他们家就不那么惹眼了。 跟村民的关系也越发的好了起来。 有些胆子大的青年,受了林立轩的影响,有了银子,也有胆子开拓了起来,在地里种些贵重的作物,不单单是为了之前的温饱,他们自己也觉得奇怪,以前天天在地里刨食种粮食还喂不饱自己的家庭,如今种些其他的东西,倒反而挣的钱更多了,家里的人能吃到更好的饭菜了。 七月十五日,从官府传来消息:当今皇上驾崩了,三皇子殿下继位。在距离皇城遥远的小县城,本来这个消息对他们来说没有半点影响,然而新皇继位后,其余皇子分封就国,还是影响到了全水县。 清水县隶属于楚仙郡,楚仙郡便是梁王的封地,这位梁王,可是新皇的同母胞弟,受尽宠爱。 他这一来,对底下的老百姓无所谓,而此地的官员,估计要受到很大的波及。 新官上任三把火,梁王一到楚仙郡,便撤了好几个官员的职位,他脾气暴躁,性子急,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绝不能容忍手底下的官敢欺瞒于他,一经被他查出,这官位就保不了了。 梁王性子刚烈,却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揪出了一大批尸位素餐蝇营狗苟之辈。 最上面的一位贪官陨落,底下的一群根系也被接连拔出。 “哎,听说了吗,隔壁照水县的县令被罢官了。” “是那个蒋如飞吗?” “是啊,就是他。” “他怎么了?” “那蒋如飞,可真不是个好东西!瞧瞧他们蒋家的那一伙人,在他的包庇下,这些年,干了多少坏事。” “是呀是呀,我有个亲戚就是照水县的,他前几年卖田,好好的几亩上等水田愣是被蒋家人蛮不讲理以下等水田的价钱抢过去了……这这这,这哪里是买,这根本就是强抢啊!” “他们家里人还出了个村霸呢,他家人也是个遭报应的,儿子是个傻子,去年还给他那个傻子儿子找童养媳呢。” “活该!这些个败类早就应该被处理了。” “如今的蒋家被抄了家,该关大牢的关大牢,流放的流放,叫人看着真痛快!” 第70章 通往碧溪村的小路上, 牛车哒哒的向前驰行, 赶车的是一个戴帽子的老汉, 五十岁的年纪, 眼角已有皱纹, 他嘴上哼着悠闲的小曲,和车轱辘翻滚的声音相呼应。 树叶沙沙,牛车驶过树林,一片片树叶飘落,不时落在人身上, 牛板车上, 坐着一个漂亮的妙龄少妇, 她身着红色艳丽的衣裙, 干净洁白一看就没做过苦活的手指捡起落在身上的树叶, 扔到车子后面。 这个少妇, 模样漂亮是漂亮,可她的眉梢眼角间,却带着一丝落魄, 她的衣裳虽然艳丽, 却好像带上了丝丝尘土,仔细看,还有些旧了。 牛车在村口停下, 那少妇向那大伯付了车钱,提起罗裙徐徐下车,虽然她有些慌乱与落魄, 可她的这一身打扮也是精心布置过的 她有些妩媚的用手指抚摸自己的长发,睁大了眼睛仔细辨认碧溪村的情况,有五年多没来这个地方了吧。 少妇依循自己脑海中五年前的记忆,辨认着路,在碧溪村的房屋群里,寻找自己的目标,她穿着一双绣花鞋,踩在泥巴地里还得小心,鞋尖忽然沾上了一抹泥巴,她皱起眉头在原地跺了跺脚。 “这破泥巴,真让人糟心。” 她只是嘴上抱怨了几句,依旧继续往前走,越是往前走,少妇的心里越是惊疑不定,这碧溪村……才不过五年,怎会有有如此大的变化。 以前那些穷酸的村民,穿着破旧打满补丁的衣裳,浑身上下写满了愁眉苦脸,没几个吃饱饭的,而如今,瞧走过去的这几个人,衣服干干净净整整洁洁,脸色也没有忍饥挨饿的蜡黄,难不成她看见的是村里的有钱人? 可那些人,她明明都还有印象,刚走过去的那一个小伙,家里孤儿寡母,又没田没地,最是穷苦不过了,而如今的他,又洁净又高大,身上的衣服也没有补丁,奇怪了,他怎么变有钱的? 少妇沿着路走,终于看见自己要找的院子,可是这……院子破败,门前的菜地亦是荒芜的杂草一片,怎么回事啊,难道这里没人住啦? “林立轩?赵大娘?”那少妇隔着院子向里面张望,一边张望,一边嘴里还叫着主人家的名字。 “哎,你是?”这时,路过这里的一名双儿看见了她,这少妇背影颇有些熟悉,好像是熟人,可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们村里,还出了这样的女人么? 那少妇听见声音,回过头来一看,是个双儿,二十几岁的年纪已是成过婚了,和她是同龄人,穿一身青衣,小眼睛大鼻子,鼻头上还有一颗痣,这双儿,约摸有些熟悉,少妇眯着眼睛在记忆里回想了片刻,轻轻叫道:“柳条儿?” “你是……沈幼云?”柳条儿看到了少妇的正面,不由得惊讶出口,眼前这个少妇以前可是他们碧溪村里如雷贯耳的风云人物啊。 村里年轻的人可能不晓得她,但柳条儿对面前这女子却知之甚广,这女子,五年前可造成了一个大事故。 这少妇撕毁婚约,害得村里唯一的一个秀才投河自尽,救上来后变成了傻子。 这沈幼云,便是林立轩的前未婚妻,五年前背叛婚约嫁给了邻县县长的侄子做媳妇。 当初,她害得林立轩落水失智,村里人议论纷纷,赵立娘为母则强,谁敢在村里说这些事,她就像疯狗一样逮着谁咬,所以渐渐的,也就没人敢提起沈幼云这个名字。 柳条儿在心里纳闷道,她都嫁去隔壁县了,今儿个回碧溪村能有什么事? “你,你来我们村里干嘛?” 沈幼云面上勉强的笑了笑,冲着柳条儿掩饰般的眨眨眼睛,“……我,我来找立轩,他们家,怎么没人啊?” 呵,眼前这女子居然还好意思找上林家,柳条儿指指远处:“林家换新房子了,喏,就是那边的大院子呢,看见白色的瓦墙没有?” “搬家了?”沈幼云惊讶的张开了嘴,顺着柳条儿指的地方看去,白色的围墙……这是新建的房子?远远看去,好气派呀?林家哪来的钱住这个房子。 “对呀。”柳条儿证实对方听到的话是真的,接着,他又用有些羡慕的语气说道:“你可不知道,现在的林秀才可变成了林大老板,赚回了无数金山银山,变成了我们村里第一有钱人呢,他还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店铺,对了,你看到那个山头了没有,如今这一片山都是他的。” 柳条儿说完这些又在心里补了一句:怎么样,比起那一个县令的侄子,谁家更好? 如果当初她不毁坏婚约,言哥儿现在所享受的一切都是她的。 “他们家……变成了第一有钱人?”沈幼云难以置信的重复道,同时,她心里还莫名的产生了一丝喜悦和期待。 柳条儿看穿了对方的喜悦和兴奋,他心里不解,林家发达了,这沈幼云有什么可高兴的,难道她会为之前害了林立轩而愧疚么? “他成婚了没有?”沈幼云有些颤抖的问道。 “五年过去了,他当然成亲了,还是娶了咱们村里最漂亮的一双儿呢。”说到最漂亮的双儿这一句话时,柳条儿加重了最漂亮这三个词,语气夹杂嘲讽。 “谁?” “言哥儿,季言。” “哦,是他啊,他们有孩子了吗?” “没有。” 沈幼云在心底长舒一口气,低声止不住的喃喃道:“没有就好,没有就好。”这是老天爷都在帮她呢,一个没孩子的双儿,怎么比得过她?林家如今发达了,林立轩又对她痴情一片,还怕没有好日子过吗? “你说什么?”柳条儿隐约听清了她的低声喃喃,什么叫做没有就好?她难道和自己一样,不期望言哥儿为林立轩生下孩子?“难道你想?” 沈幼云冲着柳条儿妩媚一笑,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动作温柔而有情,无形的向面前的双儿显露自己的姿色。 “你跟你……”柳条儿此时忽然忆起一件事,照水县的县令已被罢官,县令的那一伙贼亲戚都没落得个好下场,沈幼云嫌贫爱富嫁给了那县令的侄子,如今……应该也没好下场。 “我已经和离了,现在孤身一人。”沈幼云对着柳条儿明艳一笑,明明嘴上说着并不太好的事,可她却没有丝毫不堪。 沈幼云也是被逼无奈才选择来到碧溪村,五年前出嫁后,她过惯了好日子,现今,夫家落魄了,他们家以往对周围人颐指气使,用鼻子看人,如今落魄的连一个县城普通小民都比不上,周围人嘲讽他们的唾沫星子都能把她给淹死…… 简直要把沈幼云给逼疯,她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那个窝囊废一样的丈夫,没有一点本事,失去县令的庇佑后,一事无成,寻欢作乐也就罢了,喝醉了酒只知道骂她指责她,沈幼云不能忍受自己再跟这人过下去。 沈幼云是这样的想,她丈夫也是这样想,这个嫌贫爱富只知攀比的女子,简直是个丧门星,嫁进来五年,只为他生了两个女儿,连个儿子都生不出,还敢在他耳边终日唠叨,成婚五年,就算再漂亮的女人,他也看腻了玩腻了,正好他新遇见了一个秀儿姑娘,干脆休掉换一个新的妻子。 沈幼云被休回娘家,娘家人嫌弃她,要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做填房,沈幼云可不答应,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了曾经被她辜负过的林立轩。 当年的林立轩,对她爱得要死要活,还愿意为她寻死觅活,把自己现在的情况告诉他,以他对自己的感情,怎么样也不会放任自己嫁给一个糟老头吧。 定下婚约时,她与林立轩是两情相悦,沈幼云真心喜欢过林立轩,要不是林家太穷酸了,林秀才本人又是迂腐书生,沈幼云也不会选择改嫁他人。 嫁人后,在最开始的那两年,沈幼云偶尔会想起她跟林秀才相处的日子,但她可并没有后悔自己改嫁,在她没被休弃回家之前,她一直认为自己当年的选择是正确的,林立轩可给不了她如今享受的好日子。 被休弃后,沈幼云重新回忆起了林立轩对她的深情,曾经被埋藏掉的少女情怀也一并起来了,她相信,这么多年过去了,林秀才一定还对她深情不忘。 沈幼云心怀激动的坐着牛车来到碧溪村,就是盼着两人能复合,她……她愿意跟林秀才一起过苦日子,林立轩学识高,跟着他,指不定他以后能当官老爷呢,到时候,她沈幼云不又过上好日子了吗? 来到了碧溪村,打探出来的消息更令她欣喜,起先,她单知道林立轩在两年前恢复了神智,而不知道他如今竟然阔达了,成了一个有钱人……只要自己重新和他在一起,那些钱,还不任她沈幼云随便花。 即使林立轩成婚了又如何?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双儿,还能比得过她? 第71章 “你难道……是想重新和林立轩在一起?”柳条儿静默的看着面前的女人声音变得喜悦, 双目放出光芒, 恨不得马上冲去林家做林夫人。 沈幼云整理自己的衣裙, 把褶皱的地方抚平, 即便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可她依旧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尤其是站在眼前这个叫柳条儿的农家双儿面前,有了这个头发散乱相貌平平的人做衬托,更显得她姿色动人,沈幼云越发自信。 她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说道:“怎么?不行么……立轩他以前最讨厌双儿,只怕娶那个双儿做妻子, 是被逼迫的吧……” “他的确不是自愿的。”当时的林立轩是个傻子, 他娘亲赵立娘做主为他娶回来的。 “我就知道是这样……”沈幼云笃定的露出意料之中的笑容。 “……”就算言哥儿不是林立轩自愿娶的, 但他对言哥儿的好, 碧溪村所有村民都看在眼里。 柳条儿看沈幼云那一副神气自信好像自己立马变成林夫人的模样, 本想讥讽几句, 可他又在心里寻思道,当年的林立轩可是愿意为眼前这个女人跳河寻死,这沈幼云如今姿色犹在, 指不定林秀才会旧情难忘…… 这可有好戏看喽! 无论是言哥儿还是沈幼云, 柳条儿一个都不喜欢,都不想他们得到好下场,如今这沈幼云直冲着林家而去, 最好他们一个做大,一个做小,闹得林家不可开交。 跟柳条儿分开后, 沈幼云沿着对方所指的路,找到了林家,白色的院墙还未沾染上污渍,院子里的葡萄架爬满缠绕的藤蔓,青色叶子的遮影下,悬挂着一串又一串小小的紫葡萄。 屋宇接连一片,砖瓦都是崭新的,十几间的大房子,比她前夫家还要气派呢,看来,林家是真的发了财。 沈幼云左顾右盼了半晌,细细打探过林家院落后,便凝神闭气,敲上了紧闭的院门。 叩叩的敲门声传到里面。 不一会儿,有人出来了,为她打开了门,沈幼云看向开门的那个人,是一个比她稍高一点的双儿。 那双儿模样生得好看,肌肤白皙,他梳着简单的发髻,头发乌黑发亮,身上穿着的白衣款式新奇,是沈幼云没见过的那一种,比她身上的衣裙要淡雅好看几分。 沈幼云那一双眼睛上下打量对方片刻,在心里猜测道:这应该……就是言哥儿了吧,林立轩的夫郎,眉宇间依稀有些熟悉。 果然生得一副好模样,绝对称得上是碧溪村最漂亮的双儿,就算她是一个女子,也觉得面前这人好看。 没想到,不过五年时间,曾经瘦骨嶙峋的言哥儿居然丰腴成这样,骨肉匀停,气色红润,外表比以前好看多了。 沈幼云这下开始有些退缩,但这点儿退缩在须臾间就被她压了下去。 当初的林立轩,可是信誓单单在她耳边说过,他最不喜欢双儿,读书人若是娶双儿做妻子那就是一件耻辱。 言哥儿听到外面有敲门声,便走出去开门,打开院门一看,外面却是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她的脸上涂抹着胭脂水粉,身上的衣裙艳丽明媚,还带着好些饰品,头上的发髻亦是精心梳洗过的。 “你是谁?”言哥儿印象中没见过这个女人。 沈幼云踮起脚尖越过言哥儿的肩膀往内里看,“我叫沈幼云,立轩呢?他在家吗,我来找他,立轩,立轩……” 立、立轩,言哥儿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自个儿还从没这么叫过林大哥呢,眼前这个女人是谁? 她跟林大哥又有什么关系? “谁来了?”赵立娘端着簸箕从屋里走了出来,她听见门口的动静,不由得过来看一眼问一声。 这一看可不得了,眼前这女人,她便是化作灰赵立娘也认得。 “沈幼云!你这女人来我们家干嘛!!!”赵立娘嗓门一开,直接把手中的簸箕扔到地上,两步作一步走到了门口,把言哥儿挡在身后,自己面对面与沈幼云对峙。 沈幼云轻轻后退一步,面上带着谄媚的笑容,声音温柔甜美的说道:“赵大娘,我来找立轩,立轩在家吗,能否他出来见我一面?” 沈幼云每次说到立轩这一个名字,语气里的深情和温柔简直要滴出水来。 “见什么见,你们一个有妇之夫,一个有夫之妇!有什么好见的!”赵立娘气得呼吸急促,大口大口的喘气,眼睛里甚至要冒出火来,她迫不及待的想找个扫把把眼前这不要脸的女人给打出去。 “你你你,你竟然还有脸来见我家轩儿!” 沈幼云以手掩面,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惊吓,那一副脆弱的样子,真是惹得人心疼不已,“我,我已经跟丈夫和离了。” “呵,你被你丈夫赶回来娘家,现在又想来找我家轩儿,世间可没有这等好事。”前些时候,听到隔壁县县令被罢官,赵立娘就差没仰天大笑三声,如果不是怕刺激到林立轩,让他回忆起曾经的事,她都想烧香拜佛感谢菩萨。 老天爷真是开眼了,让这个嫌贫爱富背信弃义的女人遭到了报应。 沈幼云眼睛里含着委屈的泪水,她颤悠悠的说道:“赵大娘,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呢,曾经,你不是最疼幼云了吗,立轩呢,立轩他在哪,让他出来见我一面吧。” “当初的婚事,我也不想的,我是真心喜欢立轩,可我爹娘逼我嫁人,我是被逼的,虽然嫁给了他人,我的心里还是有立轩。” “你要是心里有他就不会嫁给别人。”这五年来,没有半点消息,等到夫家落魄了,才说自己心里有我儿子,赵立娘才不会被她的鬼话给骗了。 一看见沈幼云,她心里便忍不住的来气,当初她跟轩儿立下婚约时,自己跟林老汉多心疼她呀,只把她当亲女儿看待,她真是瞎了眼,当初对她有多好,被背叛时就有多痛心。 沈幼云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我当时真的是被迫的。” 赵立娘平复自己的呼吸,她定定的看着眼前还在抹眼泪的沈幼云,强压下心中的怒气,对她说道:“我管你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现在五年过去了,你嫁了别人,我家轩儿,也娶上了一个好媳妇,你不要再来我们家,我儿子是不会见你的。” “你看看我这儿媳妇,长得又好看厨艺又好,我倒是要感谢你当初悔婚,才能让轩儿娶到这么好的双儿。” 赵立娘拉过言哥儿的手,让他走上前来,给对方看看,让沈幼云这个女人,死了这条心。 沈幼云故意用打量牲畜的目光恶意上下打量了一眼言哥儿,接下去说出口的话让赵立娘无比惊讶:“赵大娘,你不是最疼立轩的么,为何这么狠心?” “我哪里狠心?”眼前这个最狠心的女人竟然能说出这种话,赵立娘又惊又怒。 赵立娘欺身上前一步,想把对方赶出去,把门给关上,她可不想再跟这女人废话了,幸好林立轩现在不在家,让他和这个女人相见,得把她给气死。 “你,你竟然让立轩娶一个双儿做妻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最不喜欢双儿了。”沈幼云抵在木门上,不让对方关门。 “谁说我儿子不喜欢双儿?他跟言哥儿好的很呢。”她儿子儿媳感情有多好,哪容得着外人置喙。 “立轩跟我说过,读书人娶双儿做妻子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你怎么忍心,让他面上无光呢?” 说到这一点时,沈幼云的气势足了,脸上也不抹眼泪了,反倒是神采奕奕。 “这个双儿嫁给林立轩两年,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赵大娘,你难道想让林家断子绝孙吗?” 沈幼云指向言哥儿,嘴里说出来的话刺耳至极。 放完这一波狠话后,沈幼云又开始以柔情攻势:“赵大娘,我知道我五年前做错了,我对不起你们,我现在想弥补,立轩在哪里,我好想见他,……我们之前的感情,你是看在眼里的,哪怕立轩已经娶了别人,我也没关系,我的心里还有他,我,我现在孤身一人,我愿意做立轩的平妻。” 平妻便是第二个妻子。 听完沈幼云口中所说的话,赵立娘一时气的说不出话来,言哥儿此时却开口了,他面上没有一点胆怯,冲着面前对他耀武扬威的女子道: “你走吧,林大哥绝不会娶你做妻子。” 听了这女子和赵立娘的对话,他已经明白了对方的身份,原来,她是林大哥之前的未婚妻。 “你怎么能这么说?你只是一个外人,哪里知道我跟立轩的感情,你知道他当初有多么喜欢我吗?我嫁给了外人,他为了我,都敢付出性命。”沈幼云越说底气越足,甚至炫耀其了当初林立轩为她投河自尽。 “他那么喜欢我,一定恨不得我回到他身边,求你们不要阻止我们这对有情人。” 第72章 “滚!你给我滚出去!”赵立娘暴怒般大喊一声, 每次提起五年前的事, 她都是这样的暴脾气, 她的眉毛竖起, 双眼气势汹汹。 “我林家, 就是断子绝孙,也不会同意轩儿娶你做妻子。” “言哥儿,跟我一起把她赶出去。” 言哥儿正打算把院门关上,谁知沈幼云整个人压在门板上,虽然是一个女子, 力气却很大, 言哥儿心中也有怒气, 他对着沈幼云道:“你再不松手, 我就放狗来咬你了。” 他这句话说完, 院子里正好响起了凶恶的狗吠声, 沈幼云吓的没了力气,她真怕被狗给咬了。“你这双儿,真是狠毒, 立轩一定不会喜欢你。”她的立轩, 居然被逼娶了这样的双儿,真是太可怜了。 言哥儿把对方推搡出门,他身形高大, 两人有身高差距,言哥儿是真动了怒气,手上力道大, 不一会便把沈幼云赶了出去。 “你别再来骚扰我们家,林大哥不会见你,你走吧,别再来碧溪村了,不然,我真的放狗咬你。” 林家院子的大门重重地关上,沈幼云被挡在了门外,她愤怒地在门口使劲的跺了跺脚,鞋子沾上泥土她也顾不得了,沈幼云一撕方才柔弱的外表,用凶狠的眼神看着合起来的大门。 “哼,你们不让我见立轩,我偏偏要见他,他那么喜欢我,等我跟他见了面,待我们互诉衷情后,一定要和他告状。” “没想到这个双儿如此恶毒,林大哥肯定会受不了他,等他跟我在一起后,我一定要让他休了言哥儿。” 沈幼云站在院子外面来回踱步,院门紧锁,只能略微看见里面的情况,赵立娘与言哥儿都对她视而不见,沈幼云没有法子,她等啊等,却不见林立轩回来,里面的人也不出来。 沈幼云站得脚都麻了,可她又绝对不会坐下去,她嫌脏,若是等一会儿林立轩归来,她一定要以最好的样子等待着他。 她一定会让对方重新对她死心塌地,旧情复燃,沈幼云最是知道如何哄骗这个男人的心。 等她成为了林夫人,她爹娘、她哥哥,还有她前夫,尤其是她前夫,一定要气死他,她沈幼云,离开了这个窝囊的男人,还能找到更好的。 天色逐渐暗沉,乌云一坨一坨的涌上了头顶,渐渐深沉的天色就要下起雨来,沈幼云低声咒骂一句,她可不想淋雨,可是,林立轩那混蛋怎么还没有回来? 不达到目的她是不会罢休的,沈幼云咬咬牙,林立轩去了哪儿什么时候才会回来,难道她要在外面等上一天? 雨点接二连三的落下,沈幼云只好找地方避雨,幸好正等着看好戏的柳条儿一直在关注她,老天下起雨来时,柳条儿便让沈幼云来自家躲雨。 “赵大娘不让你进门吗?”柳条儿假惺惺的问,这不是明知故问的事嘛,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 沈幼云期期艾艾,装模作样地擦了擦眼泪,“赵大娘她她……她误会了我,所以才对我这样,等把事情解释好了,她就会像曾经一样把我当做亲女儿看待。” “当初的赵大娘对我可好了,……每次我去他们家,她对我特别客气,什么好东西都想着我,简直比我亲娘还要好,等我重新和立轩在一起,她一定会像曾经那般对我。”沈幼云觉得,赵立娘虽然现在对她凶,定是因为她五年前退了婚,可是,如今林家生活的这么好,再等她和林立轩在一起,赵立娘便是再恼怒她,肯定也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一个喜欢的女人做妻子。 不是沈幼云自傲,她可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可她站出去,没有一个女人能比得上她。 柳条儿虽然心里鄙夷她,但他面上却附和这个女人:“幼云,你长得这么漂亮,林立轩他一定还念着你。” “那是自然。”他现在娶了一个这么凶恶的双儿,以自己的柔情蜜意一定很快便能抓住他的心。 这一场雨实在是太糟糕了,林立轩牵着驴车脚步飞快地回到了家里,他全身大半湿透,发丝上一股一股地汇聚着雨滴,抬手抹去眼睛边的雨水,他本来带着个挡雨的草帽,却没想到那帽子竟然是破的,他今天未免太衰。 林立轩哐哐哐地敲着院门,敲了大半天,却没有人来开门,“真奇怪?怎么半天都没有人来,言哥儿呢?这么大的雨,淋死我了,往常这院门不关的啊,明知道我要回来还把院门给锁了,难道是他们出去了?” 他在外面叫喊了半天,终于有人来开门了,林立轩一身疲惫地把驴车牵去柴房,“有毛巾?给我擦擦……”他才说完这句话,忽然意识到给他开门的言哥儿并没有跟过来。 不应该啊,以前他回来,还淋了一身雨,他家宝贝早就心疼地跟过来嘘寒问暖,怎么今天对他不管不问,林立轩心里纳闷了,难道他做错了什么事 林立轩自己找了跟干毛巾把身上的雨水擦干,顺便帮小毛驴也擦干净毛皮上的水渍,小毛驴淋了一场雨,怏怏地半蹲着。 用热水冲了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林立轩捧着杯热水打算回房间休息,顺便找言哥儿询问自己是哪里惹着他了,今天的言哥儿脾气真怪,居然会对他耍起小脾气,不知道为什么,林立轩居然觉得这样的言哥儿很可爱。 他笑着摇了摇头,在回房间的过程中遇到了赵立娘,没想到对方也是一脸嫌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不管不问的关上房门来个眼不见为净。 我今天是踩到狗屎了吗? 林立轩心头不由得涌上这个疑问,他不过是淋了一场雨,为何谁看他都嫌弃,他招谁惹谁了? 林立轩走回两人的房间,里面窗户紧闭,他把门带上,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便仿佛被一道屏障隔绝了,言哥儿正坐在屋子中央的方桌前穿针引线,林立轩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因是在家里,言哥儿的头发没用头巾包裹着,垂坠在身后,偶然被偷偷飘进来的一丝风吹飞。 明明听到了他进门的声音,竟然也不抬头看一眼,林立轩眼珠子转动,手插着腰,没好气地看了一眼言哥儿的背影。 言哥儿的手动作一直没停,针头从衣料边穿过,身后的门关上后便没有传来其它响动,他以为林立轩可能站在原地发呆或者是其他,却没料到自己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 林立轩凑近他的耳朵,言哥儿的耳尖能感觉到喷过来的热气,他惊魂不定地把手中的东西放下,“言哥儿,你闻闻我身上有什么味?” 言哥儿不解,鼻子一嗅道,“没有啊。” 林立轩把言哥儿抱起来,有点重,“我还以为我今天回来的时候踩着牛粪了,怎么你们个个都躲着我……” “哪里有躲着你了?” “还说没有,我刚回来时淋雨了你难道没看见?要是平常的言哥儿早就来嘘寒问暖,给我递毛巾递姜汤,哪会像今天这般不管不问……” “我给你开门了……” “……连杯热水都不端给我喝。”林立轩一一数落言哥儿今日犯下的罪状。 “……” “怎么,没话说了吧。”林立轩把对方放在床头,双手捧着他的脸蛋,像搓面条一样揉捏,“娘也跟你一样,见着我就躲,活像是我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你来说说看,我到底犯啥事了?” 虽然眼前的林大哥没有做错什么,但言哥儿和赵立娘一样,看到林立轩就不免想起今天来闹事的沈幼云,膈应得慌,赵立娘还只是生气与厌恶,言哥儿则在生气的同时还有些慌张。 林大哥的前未婚妻居然找过来了,还说自己已经跟丈夫合离,想要和林大哥旧情重续,说自己五年前改嫁悔婚是被逼的,她居然还想嫁给林大哥…… 言哥儿相信林立轩之前对他说过不会再娶别人做妻子,但他一见到沈幼云却想起了曾经林立轩和沈幼云在一块的日子,当年林立轩和沈幼云的婚约,在他们村里大家都知道,他们是男才女貌,好些人都羡慕他们俩的感情…… 言哥儿只要一想到这一点,就觉得难受,恨自己没有早一点和林大哥在一起,如果当年他是林大哥的未婚妻,他一定不会抛弃林大哥选择别人。 估计他也成不了林立轩的未婚妻,今天沈幼云嘴里说道,五年前的林大哥可是特别讨厌双儿,还说娶双儿做妻子是一种耻辱……一想到这一点,言哥儿既沮丧又伤心。 林立轩见言哥儿居然在自己的质问下发起呆来,不明所以地又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这一次的声音问的轻柔。 言哥儿骤然开口:“今天有人来找你……” “谁来找我?” “沈幼云。” “谁?”林立轩确定自己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沈幼云,像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和他有什么关系? “沈幼云,你的前未婚妻……”言哥儿声音极低地说道。 第73章 前未婚妻? 这个概念在林立轩的脑海里转了一个弯, 他想起来叫沈幼云的女人是谁了, 不就是悔婚改嫁给隔壁县县令侄子的那个女人吗?悔婚的时候还假惺惺哭着说对不起他, 自己是被逼的, 可原主去找她的时候, 沈幼云明明笑的很开心,一点都不像是被逼的,穿金戴银,浓妆艳抹,好一个飞上枝头的野凤凰。 再说, 林立轩落水后变傻, 她从来没关心过, 当年林老汉和赵立娘对她要多好有多好, 简直要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 而这个白眼狼, 在后来林家落魄时她也没来关心过,如今找上了他们家,定不是一件好事。 “是她?她找来有什么事?”肯定不是好事, 但跟林立轩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言哥儿和赵立娘要对他横眉冷对? 这过程中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她说她和丈夫和离了,还说心里依旧念着你,想要和你重新在一起……还说想要嫁给你……她、她, 她还怪娘狠心,居然逼你娶一个双儿做妻子,说曾经的你最讨厌双儿了, 认为读书人娶不男不女的双儿做妻子是一件耻辱的事……”言哥儿一边说着,一边抬头看林立轩的神色。 眼见林立轩神色不定,不像是生气的样子但也不高兴,言哥儿不明白自家林大哥在想些什么,只是继续试探的说道:“林大哥,你心里还有她吗?” 林立轩抿了一下嘴唇,没好气地用手按下言哥儿的头,不小心扯动了他的发丝,让对方吃痛的捂住自己的头发,“你觉得我心里面还有她吗?” “不知道。”言哥儿赌气的说道。 “我现在心里全是言哥儿,你一定想我这样说。”林立轩抱着双臂,看着床上气鼓鼓的言哥儿。 “难道不是吗?”言哥儿瞪他,双眼跟他的脸颊一样肉乎乎的突出来。 “是是是……言哥儿你竟然知道我心里只有你,为何还要自顾自的喝那么多醋,也不嫌酸,我在外面都能闻到这股醋味了。”林立轩凑近他,在他的头发上、鬓角、耳边、还有锁骨边像一条小狗一样嗅了嗅,“让我仔细闻闻,到底有多酸。” “你又转移话题,我才没有喝醋。”言哥儿在床上滚了一个圈,从这边滚到了那一边,躲避林立轩的靠近。 “还说没有喝醋,你这明明就是醋到了极点的样子。” “我现在很生气,跟娘一样的生气。”看见林立轩的模样,脑海里就自动回忆起沈幼云之前在院子外面说的话。 “你们生气归生气,可不要把气撒在我身上,她以后再来,把她赶出去就是了,不要理她。”林立轩真是比窦娥还冤,六月飞雪飘,他不过是淋了一场雨,这时,仿佛真看见了鹅毛大雪将他全身淹没。 “那沈幼云是你的前未婚妻,不怪你怪谁。”一想到之前的林大哥跟她恩恩爱爱,言哥儿就在心里直冒酸泡泡,酸泡泡咕噜咕噜的往外冒,可把他难受死了。 “你自己也说了是前未婚妻,我现在的夫郎是谁?是我家言哥儿。” “可你们毕竟以前那么好,你之前那么喜欢她……万一你旧情复燃喜欢上她,就把我抛在脑后……” “你现在嘴上说她来了就直接把她赶出去,万一你要是见了她,把我赶出去怎么办?”言哥儿脑子里一片空白,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有时候,明明不会发生的事情,人总是忍不住的往那边去想。 “你别越说越离谱啊,季小言。”林立轩靠近他,两只手分开捏起他的脸颊,“我们两个人同床共枕两年多,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啊?” “不是不相信你,我就是心里难受,有一股气堵在那里发泄不出来。”言哥儿把头偏向一边,看着床柱子发呆,鼻头缓缓的汇聚起一股酸意。 如果当初,沈幼云没有悔婚,现在,跟林大哥在一起便是她,只要一想到……只要一想到有这种可能,言哥儿就无法承受,他心底涌现出一股强烈的占有欲,这强烈的欲望,让他自己都有些慌张…… 他不希望林立轩见那个女人,即使林立轩心里没有她,他也不希望他们见面。 “那你就对着我把这股气发泄在我身上,千万别闷在心里,骂我打我都可以。” “我舍不得……” “好啦,不要再想沈幼云了,她只是一个莫名其妙出现而打扰我们生活的人,你不要把她放在心上,下一次她再来,咱们一起把她赶出去。” “那……你可别不忍心。” 第二天一早,林立轩早起锻炼,绕着院子周围跑了一圈,赵立娘早就起来了正勤快地喂鸡喂鸭,雨哥儿在煮猪食,言哥儿没起床,本来今天煮猪食的活该是他做的,但他昨夜被林立轩以不信任他为理由狠狠的惩罚了他一顿,于是可怜的雨哥儿被林立轩逮壮丁分派去做这项任务。 锻炼完后,他就蹲在赵立娘新开垦的菜地旁拔野草,对于种庄稼的人来说,这些茂密丛生的野草算是最讨厌的,就和那无孔不入的虫子一样。 深深的呼出一口气后,林立轩先去看可怜的雨哥儿,雨哥儿整个人窝在火堆边,时不时往火焰中丢上一把柴,木柴烧的哒哒作响,时不时就爆裂出一个火星子,锅子被吊的有半人高,雨哥儿隔一会儿就拿着木瓢在锅子里搅拌。 “哥夫,你等下要和我一起去喂猪。”雨哥儿起这么早却被抓来做壮丁,一边煮猪食一边心里怨念不已。 “好。”林立轩爽口答应了,不就是喂猪嘛。 家里养了四头猪,别说猪蠢,这些小东西可聪明着呢,听到动静,马上围在食槽边焦躁不已,你挤我来我挤你,生怕少了自己口中的那一份吃的。 林立轩隔着猪栏,一勺一勺往食槽里倒猪食,粉白的屁股排列在一起哼哼唧唧吃个不停,猪鼻子又大又圆。 喂猪真是一件累人的活,这些个小东西对于吃食最执着也最热情,明明每天都喂的饱饱的,却还是和饿了三四天一样狂抢不已。 一只白嫩嫩的大母猪滴溜溜的蹭到了林立轩的手腕,用猪鼻子拱了拱,把林立轩吓得缩回手。 喂完之后,林立轩感觉自己身上充满了猪食和猪骚味,把他熏的都不能忍受,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他就去院子水井边打水洗手。 院子的大门迎风开着,外面山野辽阔,白云一层接着一层,又是一个没有阳光的阴天。 沈幼云在柳条儿家住了一夜,可把她难受死了,她从来就没有住过这么破这么穷的地方,那碗筷根本就没有洗干净吧,沈幼云吃饭时都下不了嘴,还有那饭菜,这个叫柳条儿的双儿会不会做饭?米粥熬得这么稀,酸菜苦死她了,难怪他只能嫁给村里的农家汉子。 晚上睡的地方,我的天啊,会不会有虱子?这种床这种被子能睡吗?沈幼云被膈应得够呛。 她穿着漂亮的衣裙躺在破布铺就的床铺上,觉得浑身就像是有虫子在爬,她不由得搓搓自己的手臂。 待在柳条儿家的每一刻都是煎熬,沈幼云在心里恼恨上了林立轩,都怪他,那人为何今日不在家,如果他在的话,自己又何须沦落到住这种下等人的房子。 柳条儿也被沈幼云折腾的够呛,他就不该把这尊瘟神请回家,沈幼云来到他们家后,左顾右盼的,这嫌弃不好那嫌弃不好也就算了,最让柳条儿难以忍受的是自家丈夫居然偷瞄沈幼云。 我的老天爷啊,这女人还没勾引到林秀才不会要先勾引他丈夫吧…… 我柳条儿真是瞎眼了。 “你还往她身上看呢,快别想了,她看不上你的。”柳条儿把自家丈夫推进房间。 “……我我就看看而已。” “看什么看!我跟你说你就是祖坟上冒青烟那沈幼云也不会看上你,她喜欢的可是林大老板。” “呦呦呦,你那么生气干嘛,我只是看看,你说话别那么难听,她看不上我我还不想娶她呢,你看看这女人,嫌三道四的,除了一张脸,还有其他的看头吗?” “哼,你知道就好。” “我看人林秀才也绝对不会再看上她,我是个男人我最懂,你说这个沈幼云,除了是个女人,还有其他的优点比得过言哥儿吗?我看还是言哥儿好……” “你!我看你还是滚蛋吧你!” “哎嘿,你这是要闹哪样,刚才还把我往房间里推,现在又要把我赶出去,柳条儿,你别太过分!” “言哥儿和沈幼云那么好你去找他们去啊,我要收拾东西回娘家了。” “你你你,你又用这个威胁我!好吧我错了,我再也不看别的女人了……柳条儿,小柳枝,我都这样保证了你还在闹什么……好吧,哪怕你做的饭菜像猪食,我也喜欢吃!” 沈幼云一早便起床梳理自己的形容,她可不想邋里邋遢去见林立轩,昨夜里一夜没睡好,幸好她天生丽质,眼睛下面没有浮肿,不然她可得气死。 沈幼云细细的对着柳条儿破旧的黄铜镜照个不停,生怕自己哪里不好看,大早上过去了,她才施施然出门。 要不是听柳条儿的丈夫方才从林家路过看见了林立轩,沈幼云还在镜子前不愿走呢,她离开时,给柳条儿的丈夫留下了一个感谢的眼神。 沈幼云美美的想,对方一定会陶醉很久。 哪知对方打了个寒噤后抬眼看见了身后怒火直冒的柳条儿。 第74章 沈幼云快步走到了林家院门口, 昨夜下过小雨, 泥土还带着雨水的湿润, 快接近林家时, 她的脚步便放缓了。 沈幼云远远地便往院子里偷窥, 正好看见一个男人的背影,一定是立轩,她心里扑通一跳,口中便不由自主唤起他的名字来。 “立轩……” 正在洗手的林立轩听见屋外有人在叫他,不由得抬起头看向院子门口, 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穿着艳丽的衣裙, 不同于碧溪村普通的妇人, 单只看了她一眼, 林立轩便明白了她的身份。 沈幼云, 今天可真是见着正主了。 “立轩……”沈幼云的声音含情脉脉,仿佛带着无限的深情,好似一对情侣久别重逢的呼唤。 林立轩感觉自己的手臂上冒出了鸡皮疙瘩, 这个前未婚妻比他记忆中的还要难搞, 太会装模作样了。 沈幼云半眯着眼睛透出阵阵妩媚,她真是没想到,五年后的林立轩竟然变得如此英俊, 曾经一看就是个傻书呆子,而如今的他只是站在水井边,便叫人觉得伟岸无比, 面上轮廓坚硬,真是有男人味,叫沈幼云看着喜欢。 没见到他时,沈幼云只是为了趋利避害才选择重新回来找五年前迷恋她的林秀才,而如今,她见到了这个变得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钱的男人,沈幼云在心里暗自下了一个决定——自己一定要拥有他。 “立轩,我终于重新见到你了。”沈幼云的声音里带着阵阵欣喜,心里面的激动无法言说。 “沈幼云,你来我们家干什么?”林立轩有那么一瞬间只觉得自己似乎穿越进了一本老旧的苦情戏里。 “林立轩……五年没见,你……还好吗?”沈幼云眼睛里仿佛难以置信。 林立轩一脸冷漠的回答:“很好。” “你很好我就放心了……我知道我五年前对不起你,我不该悔婚的,这些年来我每日每夜都在后悔,我真的很想回到你身边……” “你知道吗,当初听人说你掉进河里,我真是恨不得和你一起跳进去……我的心疼着仿佛有刀子在上面割一样。” 林立轩:“……” 眼前这女人的脸皮简直比他种的西瓜还要厚,嘴上颠倒是非胡说八道的本领,都可以自己去写话本小说了。 演戏的本领也仿佛受过培训,说出来的话有些上世纪琼瑶的风格。 “这些年来我,我一直在想你,你难道不想我吗?”沈幼云突然变得娇羞起来,用袖子掩住自己的下半边脸,只露出眼神迷离的双眸,凄苦如含烟雨,极其招人怜惜。 “……为了你,我已经和我丈夫分开了,立轩,我要重新和你在一起,我们回到过去好吗,还有赵大娘,我们一起回到五年前,回到我们筹备婚礼的那时候!” “立轩,我要和你再也不分开。” “这位沈大姐,哦不沈姑娘,你说完了吗?说完了就请你离开,我要关院门了,等会我娘过来见着你又要受刺激,到时候倒霉的就是我。” 林立轩摆出一个送客的手势,沈幼云一边摇头一边不可置信地看他,“不不,立轩,你为何要叫我沈大姐,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叫我云儿的吗?你再叫我一声云儿吧,我是你的云啊!” “……”我还是你的风呢,把你一溜烟吹跑。 “我知道了……一定是赵大娘还在生我的气,她不准你跟我见面是不是?立轩,你跟我一起去见赵大娘,我们一起求她原谅我可好?” “你走吧,以后也不要再来我们家。”林立轩仍旧请她出门,如果不是眼前这人是个女人,他都想撸起袖子把人撵出去了。 “立轩,你别这样说,我的心要痛死了,我知道你是被逼无奈才说这句话的,赵大娘、赵大娘她怎么可以这样,她阻止我们两个也就算了,她竟然还让你娶那么一个恶毒的双儿做妻子。” “那个双儿好生恶毒,他昨天居然想放狗咬我。”沈幼云一脸委屈地向对方告状,好似自己遭受到了天大的迫害。 “你怕狗?” “是的哦,人家怕死了,昨天他说要放狗咬我,我都吓得不敢动弹了,你说说,这人该有多坏。” “这么说……阿大阿二快过来。”林立轩回过头冲后面一喊,一阵狗吠声传来,两只狗边吐着舌头边窜了过来。 “你……你是要让狗向我赔不是吗?”沈幼云幸福而惊喜的看着他。 “……”林立轩有点佩服这女人的奇思妙想,“不,我是想说,你要再不离开,我也放狗咬你了。” 说完这句话后,林立轩又补充了一句:“我也像我家夫郎一样恶毒,我们天生一对。” 沈幼云一张脸花容失色,她怎么也不能想到,自己心中的有有情郎,怎么会忽然对她说出这么残忍的话。 “立轩,你难道还是在怪我五年前的事吗?我真的是被逼的,我那时不想离开你,我真的真的……好想和你在一起。” 林立轩恶心的胃都要吐出来了,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我们家恶心人。” 沈幼云捂着脸,一副天塌下来的受伤模样,仿佛自己遭受了什么天大的挫折,“你难道……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吗?” “……没有。” “我不信,不过五年而已,你怎么可能会忘了我,忘了对我的感情。”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五年前,不过两天时间你就翻脸不认人改嫁他人……” “……我知道了,你一定是还在记恨我当初悔婚,我错了,我会用以后的时间来弥补你的。”沈幼云哭得泪眼婆娑,她的手指捂住自己的眼睛,眼眸自指缝中偷偷窥伺林立轩的神色。 临到这时,沈幼云依旧不相信曾经情深意重的林立轩会对她毫不动心,对的,一定是他还在恼恨自己,等解释清楚五年前的事,他一定会重新对自己好的。 解释……没有什么可解释的,事情的真相所有的人都知道…… 当年,当林秀才被她夫家极尽羞辱时,沈幼云就在一旁观看,对方被赶出王家,她还在自己夫君面前嘲讽对方,如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沈幼云早就该认清世上所有的东西并不是都顺着她依着她的。 林立轩平复自己的呼吸,他的双眼紧紧的盯着沈幼云,平时温和的眼眸满是陌生与冷漠,直到看清了这一双眼睛,沈幼云知道了对方心里确实没有她,沈幼云不能接受的缓缓退后。 林立轩抱着两只狗将院门关上,留给沈幼云最后一眼的,就是那只有斑点的大狗吐出来的舌头。 纵使心有不甘,沈幼云依旧被第二次轰出林家,她呆呆的站在门口,不敢相信事实的真相,她不能理解林立轩居然会这么残忍的对她,果然世间男儿多薄幸,他终是对自己变了心。 “……我现在该怎么办。”沈幼云步履蹒跚地踩在地上,绣花鞋沾上了泥巴她也来不得顾及了。 “明明不该是这样的……”她来这里时所想的是林立轩与她五年分别后感人至深的重逢,他们重续前缘,一起回忆五年前的过往。 谁没有做错过事?为什么他不肯原谅我呢…… 当林立轩把院门关上时,三个身影一溜烟的跑了出来站在他身后,林立轩回过头正好对上了这三双眼睛。 赵立娘面带笑容,言哥儿面无表情,雨哥儿好奇不已,三双眼睛集体对着他眨了眨。 林立轩叉着腰,原来这三个一直在后面看好戏呢,估摸他怀里这两只狗也是后面三人送出来的,像平常他喊这两只傻狗根本就不会答应他。“怎么你们现在才出来?” 雨哥儿吐了吐舌头:“哥哥说怕你被别的女人给拐跑了……”还没说完就被自家亲哥按住了头,雨哥儿滑溜脱身继续把话说完。 赵立娘眼睛边笑出了皱纹,她这时候终于放心了,自己的儿子没有受那个女人影响,天知道,要是自家儿子还是迷恋沈幼云,赵立娘只怕会恨不得把儿子和那女人都赶出去:“我怕我出来被气死!你听听她口中说出来的都是些什么,她自己也知道我曾经对她多好,可她呢,怎么回报我的?每次一想到过去,我就恼恨自己被猪油蒙了心!真是后悔死我哦。” 赵立娘一边说一边笑,“更让我生气的是——我还生了一个瞎了眼的儿子!”瞎了眼睛才看上这样的女人。 “娘亲,当初你比我更喜欢沈幼云吧。”过去的林立轩和现在的林立轩早就融成了一体,他搜索自己以前的记忆,用曾经发生过的事来堵赵立娘。 “唉,还不是你喜欢,娘和你爹才被迫喜欢的,你的眼神就是不好使,还是娘的眼睛贼精贼精,看我为你选的言哥儿,多好啊!我们家的小福星。” 言哥儿被赵立娘如同挑猪崽似的推上前来摸了摸。 “娘你不要乱摸,好痒!” “娘,你不要非礼自己的儿媳。”林立轩上前一把抱住言哥儿,带他逃离安禄山之爪。 言哥儿一头栽进林立轩的颈窝,他双手挣扎,揽住对方的脖颈子,没过一会儿,他就惊叫道:“林大哥,你是掉猪圈了吗?” 后面的赵立娘捂嘴笑:“我也闻到了一股猪骚味……” “刚才喂猪的时候被猪给拱了……” “那你还不去洗……” “洗什么,我先把我怀里这头猪一起喂饱了再说……” 沈幼云琅琅锵锵往村口走去,她身上的精神气全没了,一副落魄失魂的模样,“怎么办,我往后要怎么办……难道真的要去嫁给那个老头吗?” “不、不行……” “不能这样……千万不能这样,我可是有钱人家的夫人,所有的男人都会为了我而惊艳。” “林立轩他不喜欢我,一定是因为他转而爱上双儿,喜欢双儿的男人果然最恶心了,这个世上为什么要有双儿这种东西!” 第75章 之后的几天, 沈幼云又接连来纠缠过几次, 每次都等着林立轩独自一人的时候过来, 林立轩开始还能好脾气的面对, 后来他真的是对这个女人维持不了好脸。 沈幼云比狗皮膏药还要可怕! “这人就像听不懂人话似的, 整天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林立轩忍无可忍,派人通知了沈幼云的父母和哥哥,沈幼云被强制带回去后,他的世界才重归清明。 黄远围观了他的遭遇乐不可支,“我知道我下一个故事该写什么了, 你这不是很好的题材吗?” “你要是敢写, 以后就别来我店里了。”林立轩骨节分明的手指盘弄着算盘, 没好气地抬眼瞪了一眼黄远。黄远如今沉溺著书无法自拔, 可他写的东西, 还没有面见世人。 “那我不写了, 可你总该给我点好处吧,来,给我端一碗白切鸡。”黄远和古式宅男差不多, 可喜欢来他店里蹭吃蹭喝了, 他看着吃空了的碗,不满足地还想叫吃食。 “你快别吃了,瞧瞧你这一年来吃胖了多少?”黄远整个人都发福了, 还都胖在脸上,林立轩都看不下去。 原本就相貌平平的脸,现在不只是平平, 而是圆圆了! “那是因为我现在在家写书呢,我肚子里的故事把我给撑胖了。”黄远拍拍自己的肚皮,表示自己肚里还有空间,可以敞开了吃。 “你在我面前说这句话你好意思吗?” “你这个老果农,是不会懂我们读书人的事。”故事都积压在肚子里发泄不出去,自然就发福了呗。 黄远为林立轩感到惋惜,他看过对方写的文章,锦绣华丽,立意明确,论点分明,有理有据,用功读书说不定真能出个一方状元,奈何这人沉溺种瓜,先不说他的学识,就连平日里随便写出来的话本小说也引得众人追捧,让他黄远羡慕嫉妒恨呐。 他娘说,经常待在这类人的旁边,指不定能从他身上吸到点才气……是以,黄远总是用这个借口来林记食肆混吃混喝,才气没有吸到多少,肥肉倒是吸到了很多。 “哼哼,我这个老果农确实不懂你们读书人的事,不过啊,我听说你最近写了一本柳郎传,如果你想印刷成册的话倒是可以来求求我这个老果农,说不定我一高兴……” 黄远震惊的从椅子上跳起来,林立轩被他吓得后退了好几步,手中的算盘砸在桌子上,发出砰的响声,对方箭步冲上前来握住他的手,拨浪鼓似地摇:“林大哥,你是我大哥,你一定要帮我。” “你都不问原因就相信我了吗?” “认识你这几年,就从没见你说过没把握的话,你一定有招儿是不是?”黄远一双猫儿一样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仿佛捡到了死老鼠。 二楼的客人来往不断,黄远这如同疯狗般的动作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左右扫视了一番:“别看了别看了,别往这边看了,我和老板说事情呢。” 黄远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他左右摇摇林立轩的手:“林大哥你帮帮我吧。” 黄远学着言哥儿,怪模怪样地叫了一声林大哥。 林立轩大模大样在长凳上坐下,黄远连忙狗腿般地给他端茶倒水,“大牛,再来一壶茶!” “说说吧,说说吧,你有什么办法?难道你能帮我在松韵书坊老板面前说说?”黄远身后仿佛有一条疯狂摇动的尾巴。 “是也不是……我给你一个建议,你可以自己在松韵书坊的老板面前说说。”林立轩清了清嗓子,端起对方倒过来的茶,低下头来小酌一口。 “我,这个,沈先生,你这不是为难我嘛……”疯狂摇动的尾巴骤然暂停,黄远苦着脸在旁边坐下,郁闷地伸出手给自己添上一壶茶。 “没有为难你呀,我说的是——在松韵书房的老板面前……”林立轩放下茶杯,用手支撑下巴。 “那不就是沈先生吗……”说了和没说一样,黄远简直是不能理解旁边的这个老果农,他郁闷的低头含一口茶水,咕噜咕噜将怨气直咽下去。 “不,你面前坐着的这个,就是松韵书坊未来的老板。”林立轩笑着在对方耳边丢下一颗惊天巨雷。 “怎么可能?”黄远口中的茶喷了出来,他的裤裆全湿了,“咳咳咳……呛死我了……”。 “如假包换,你不相信,那我也没法子了。”林立轩突然站起来,免得对方吐出来的茶水沿着桌缘滴到他的裤腿上。 黄远咳嗽了好几声方才止住,连忙拿起抹布擦干自己身上的茶水,也顺便伸手将木桌也擦干净。 林立轩继续坐下。 “好朋友突然变成大老板这种事,我真的不好相信哎,哪有这么神奇的事情,老果农,你真的没骗我?”黄远半眯起眼睛,嘴唇一张一合抿个不停,他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怀疑。 “小远啊,你这是要重新把你方才说过的话给吃回去吗?如果我都没听错的话,你刚才好像说了——认识你这几年,就从没见你说过没把握的话……” “那,那沈老板呢?”黄远被对方说的要相信了。 “他呀,回京城颐养天年,照顾不了书坊,便把松韵书坊半送半卖给我了。”林立轩在书坊里卖的两本书越卖越火,为他积攒的钱财也越来越多,加上县城里店铺的经营,他已经有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银两。 如今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奢侈品,言哥儿和赵立娘也不兴带昂贵的首饰,所以家里大多赚得的钱财都闲置在那无处可用。 正巧一向看重欣赏他的沈先生突然问他想不想买下松韵书坊,把林立轩震惊的不行,他没有当场答应沈先生,只是说要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 结果,林立轩把消息带回林家,惯常吝惜钱财的赵立娘却积极强烈地支持他接收书坊。 “若是银两不够,娘把山上的鸡全给卖了。” “这哪跟哪啊,若是银两不够,就算娘把鸡全都给卖了,也还是不够啊。” “……总之,这么好的机会一定不能错过,沈老板真是个好人,娘亲上柱香,让菩萨好好保佑他。” 林立轩问沈先生为何要卖书坊,沈先生回答道:“一个月后,我便要离开全水县至京城……我人已经老喽,怕是有生之年再也不会回来。” 沈先生原本便是京官,后来搅进了一场变法之中,半贬半流放来到了这边。 如今新皇继位,过往已成云烟,再加上儿子儿媳全在那边,沈先生也就放下了过去一切,收拾好心情去京城定居。 “原来是这样……”黄远恍然大悟地直点头,“兄弟呀,你可真是走大运啦……以后,我就全靠你啦。” 说完后,他喜形于色的大跳起来,狠狠往前扑在了林立轩身上,林立轩一时不察,正好被他熊扑个正着,整个人上半身撞在了木桌上。 “你,你的衣服上全是茶水……”林立轩提起自己的衣摆,看见上面的茶渍,郁闷的不想说话。 他躲过了那一杯茶水,却没有躲过这个人,真是遭殃。 黄远一脸做错事的在他面前嘿嘿地搓了搓手,林立轩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接而抬了抬眉毛: “这是你求人的态度吗?” 说完这句话后,林立轩便悠哉悠哉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副大老爷模样的欠揍姿态。 “林大哥,人家求求你了。”黄远一秒变脸,嗲声嗲气地撒娇。 这时换林立轩被口中的茶给呛到了,他把杯子一扔,在话题结束前,他绝对不喝茶了。 “你不要学言哥儿说话,不,言哥儿只是喜欢唤我叫林大哥,你学的是那个沈幼云……你要我把手上的鸡皮疙瘩都抖出来给你吃吗?” 黄远:“咱们都是文化人,就不用说的那么恶心,老林啊,是兄弟,你就来帮帮我。” “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准再叫我老果农。” “好好好好好,小果农,中果农……大果农……” “……”这嘴可真贫。 “……我错了,林老板,林大老板。” 黄远一秒变脸,有如风云聚散的天空,他的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贱呼呼的又乐乎乎的。 “看在你这么诚恳的份上,我便答应你了。” 黄远乐得一蹦而起,“好,那我就提前谢谢你了,咱们是兄弟我也不害你,借你那个印刷工坊帮我印几份给我自个看就好了。” “……” “你干嘛用这种眼光看我,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好吗?” “黄远,你写的东西我都看过了,故事情节都挺好的就是那个……你考虑过把它画出来吗?” “你快别说笑了,你看我画的山水画那是山水吗?拿出去只怕惹人发笑……” “你画的人物很有意思……” 黄远用手支撑着下巴,故作沉思道:“……你难道是想要我把写的故事画出来?” “没错,你猜对了,我觉得这样很适合你,你这鼓鼓肚子里的故事用文字描述出来不够吸引人,可若是换做直观的图画——你可以画得稍微夸张点,指不定能获得大众喜欢。”林立轩不留余地的劝说对方弃文从画,他是真心觉得这法子适合黄远。 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私心的,自从接手松韵书坊后,他便计划着手办一门古代期刊杂志。 第76章 杂志暂定名为“全水奇谈”, 其内容包含五花八门的故事以及杂谈, 非正统文学, 林立轩不打算掺合正统文学的那些事儿, 只打算做一本趣味小册子。 满足闲人打发时间而用。 放在店里供人观赏也好, 卖给南北商人旅途解闷也好,总得做些什么,留下一些纪念,林立轩本人就喜欢看一些稀奇古怪的杂文,而这边很少有满足他的书, 他就自己来制作, 自己找人来编纂故事。 这段时间, 他一直在计划如何经营这件事, 奈何沈幼云这女人对他纠缠不休, 计划搁置了一段时间还在筹划阶段, 而如今捡着空闲,他就得为他的小册子寻找作者了。 他如今有印刷作坊,后面还有沈先生为他当作背景, 想要创作一本古代的月刊基本没有难处, 唯一的难点就是……他要上哪儿去找那么多的创作者,还是要符合他喜好的。月刊没发行之前,他是找不到的, 所以他只好自己动手来挖掘了。 死皮赖脸要求楚子航为他写了两篇文章,又叫黄远给他画连载漫画,林立轩还从水深火大兄弟那淘来了几篇笑话, 他自己动手写了一篇连载的武侠小说,再附上好几条字谜,就这么稍作调整,第一本全水奇谈制作印刷出来了。 期刊一号发行,林立轩不去别的地方推广杂志,他首先就在自个店里推广,这个店铺可不是松韵书坊,而是他原本卖吃食的铺子——林记食肆。如何在吃食铺子里面推广书籍?这也是有技巧的。 书后面不是附着好几条字谜吗?林立轩首先就在店里宣布,若是能解出字谜的可以把答案写在纸条上投进店门口的红箱子中,月中当天抽取十名幸运读者,每名幸运读者可以获得吃食铺子的免费使用券。 每份使用券相当于一百文钱,每个拥有券的人可以免费在林记食肆购买相当于一百文钱的吃食。 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噱头,可对他们店铺里经常来往的一些窝在家里读书的宅男还是非常有吸引力,免费午餐自然重要,猜字谜显摆能力也同样重要! 既然看了字谜也就难免要翻一翻书的内容,沉浸在书中的连载内容自然是顺水推舟自然而然的发展了。 全水奇谈第一册 只印刷了八百份,他店里放了十份免费让人观看,来店里消费吃午饭的、喝茶歇息的尽可以随便翻看。 愿意买的他自是欢迎,来白看的他也不赶人,想来白看,他也得先点吃食呀,林立轩怎么也不算亏。用了这一招后,平日来他店里消磨时光的人又增添了三成,不但是饭点时间人满为患,其他时间也时不时有人来喝茶吃点心翻看杂志…… 下午,黄大牛懒懒地坐在店铺门口翻书,此时店里的客人不多,他相对悠闲,他可以沉下心来看会儿书,他原本不识得字,可店里的书这么多,不看白不看,老板人好,闲暇时还教他识字,于是,黄大牛有时间便一边看书,一边管理店铺。 有一个客人,叫了一壶茶和一碟瓜子,来他们店里蹭书看好几天了。 他穿一身灰色短衫,不高不矮中等身材,肤色微深,他将书册摊开在桌子上,看得极其认真。 吃饭的桌面难免会有油渍,林立轩便给这些册子都包了一层厚厚的油纸书壳,以减少其磨损程度,棕色的书壳上面只有七个字,那便是大大的四个大字:全水奇谈,和一排竖起来的三个小字:第一刊。 熟悉他的人看见他,不由得好奇地发问:“老刘啊,我认识你二十年了……你不是不识字的吗?怎么装模作样在这里看书了……” “我虽然不识字,可我儿子认识啊,他去上了好几年学堂哩,他教我认识不少字……” “哼哼,你那识字程度和我差不多……你看得懂吗?” “当然看得懂了,原本就不难……你要我把这个故事大概讲给你听么?” “你说说看……” “这就讲的是一个江湖侠士……这个词你懂吗?”老刘噼里啪啦在认识的人面前说了一大堆。 “没想到你还真看得懂……” “那是自然啦,这又不难。”老刘自己也觉得奇怪,像那些学堂里用的课本,他怎么都看不懂里面的意思,而这些书,他虽然只认识几个字,可是翻开书页一看,连猜带蒙的故事竟然看懂了,而且,根据上下文之间的联系,有些不认识的词他也能明白其中的意思,来这里蹭书了几天,他居然多认识了好多字! 里面连载的画画故事也特别有意思,一个叫小远子的作者画的,可传神了,老刘把他的画来来回回看了好多遍,极有意思又搞笑。 “你把你手中的书拿给我来看看……” “去去,你自己去另外找一份。” “书放在哪边?” “那儿,就楼梯口的台子上。” “都被人拿完了……” “那你明天早些来呗,这是我自己要看的。” “……” 一个月过后,第一刊卖出的数量连印刷数量的三成都不到,这其中,买最多的是黄远,他买了足足五本,这可是他作品第一次见诸世人,他恨不得把所有的册子买回去自己收藏。 “剩下的五百多本,你是不是都想卖走啊?” “我想是想,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买不起啊!” “你还真想了……你快别想了,回去好好画下一个月的稿子吧!” 第一册 发行后,林立轩只能说是勉强赚回了本钱,这还得要加上他店铺额外增加的那些生意,经营一个月下来,成本上来说只能算是不亏不赔,精力上的损失,那就是亏大了,可林立轩也不在意,这些亏损他还能维持下去。 不过是第一本而已。 林立轩一边让工作坊加班加点的印刷图书,一边也向各处散发消息,他要收稿子。 全水奇谈第一刊最后一页就有征稿的广告:看完本书后,有愿意向松韵书坊投稿者可以将稿子送到全水县七街松韵书坊店。 这毕竟是第一个月,林立轩的征稿信息发出去了,他也没有收到一份稿子。 全水奇谈是月刊,一个月一本,有了第一本的铺垫,第二本第三本接连发行,林记食肆也接连有当月的新刊可以随意观看。 “哎伙计,上个月的呢?我昨天还没看完。”有人拦住黄大牛,问他上个月的书刊怎么没有了。 “店里只有当月的可以随便看。”黄大牛耿直说道,店里的旧书已被淘汰走了。 “早知道我昨天就应该看完再走,亏大了亏大了,对了,大牛啊,要去哪才能看到上一本?”那人失望而懊恼道,在他说完后,旁边有人推他:“我见你隔壁家的那人买了一本,你可以找他去借。” “这样……这也行……可这多麻烦啊,早知道我昨天就应该看完才走的,真是亏大了,我好想看那一篇武侠连载。”昨天看完后,这人还一直记着,就想着今天过来继续看。 “你不是已经听人说过发生什么事了吗?” “但我想自己看。”听别人说的和自己看的有很大区别! “那就没办法了。” 全水奇谈最开始只在全水县内散布,也有些来往行旅会买上一本带到他处,第一刊影响力不大,第二刊,第三刊……接连出来,直到有一天,一个外地的商人特地去松韵书坊买了好几本。 “我那老哥们,原本是想自己来买的,可腾不出时间,听见我要泊船来这边,临走时在我耳边足足说了十遍要让我来买一本叫做全水奇谈的东西,你说我们这些做买卖的,看什么书啊!” “买一本也就算了,他让我买十本,对了,他说上个月的有没有?卖完了吗?没有啦?不往外卖了,只卖当月的?意思是说错过了就买不着了是吧?” 这种按月连载的东西着实是要人下苦功的,断章要断的好,每一期都是一个故事的循环,有因也要有果,它不但要承接上一期,续着内容继续讲故事,同时,也要让没看过前文的能够看得懂并且被吸引进去,所以,每一刊全水奇谈的内容排榜都要经过林立轩的仔细思考。 林立轩绞尽脑汁地梳理着当月应该刊登的内容,抓耳挠腮思考着如何断章,这可比让他自己琢磨一个故事还要令他头疼。 他在内容排版方面下了极大的苦工,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第四刊第五刊发出之后,便不时有人过来询问了:请问要看以前的内容该怎么办?以前那几个月的书刊是否还能再次印刷? 当然是不能喽! 可被吸引进来的人越来越多,摆放在林记食肆任人免费观看的书册已经由十本变成了二十本。 第77章 同时, 来买书的人就更多了。每月一号, 最新刊出现的那一天, 松韵书坊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 旁人看着, 还以为是哪家店铺在闹喜事呢!惹得不明所以的过路人啧啧称奇。而在他们打听到结果后,就更让他们惊讶了,原来这长长的队伍,竟独独只为了一本书。 戴帽子的过路人绕着如龙尾的队伍转好几圈,打听到事情的详情后, 也忍不住跟在后面排了起来:这是什么奇书啊!我也来凑个热闹。 热闹越凑越热闹!古往今来都是这个理。 哪怕林记食肆有免费的他们也顾不得了, 他们要抢先一步看!提前看过, 他们才有知道下文的能力, 会让他们在其他人面前显得高人一等——而有些人, 就极其满足于这种高人一等。 不管怎么样, 我都要抢先看!!! 松韵书坊里热闹,林记食肆这边就更热闹了。每个月开头的那几天,简直人满为患, 来吃吃喝喝的太多了, 都快把门槛给踏空喽,二楼座无虚席。而到了月中的那一天,字谜的答案揭晓, 凑热闹的人把门口挤得水泄不通。簇拥成一团的人其实不大关心字谜的答案是什么,大半月过去,统一的答案早就出来了, 他们更关心当天被天降馅饼砸中的人是谁? 不需要花钱就能获得的东西总是最让人欢喜。 随着每个月抽奖的进行,幸运读者的奖品也越发的丰厚,从最开始的吃食券,到后来的全水奇谈期刊,还有一些新奇的果蔬——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林立轩种出来的荔枝龙眼终于在他心心恋恋下结出了果实,而且味道还不错,唯一让他遗憾的便是荔枝肉薄核多,可事情哪有那么多令人圆满的呢,味道好吃便行了。改良荔枝等水果也是要慢慢推行而不能太着急。 家里的荔枝龙眼果树上结的少,所以林立轩并不往外售卖,留着自个儿吃,言哥儿和雨哥儿能在休闲时有更多的小零食,别人看见他们吃这些东西,果肉莹白细腻,宛如透明的果肉诱人至极,丝丝的甜意好似能从溅出的汁水中散发出来,周围有人纷纷来问了:“老板你吃的这是什么水果啊,什么时候才在店里卖呀?” “不卖不卖?”都不够自家吃,怎么可能卖出去给别人吃,林立轩他自己本身就爱吃荔枝,他的吃货宝贝言哥儿就更不用说了,就他们夫夫两个,完全能承包家里所有荔枝。 他现今不缺钱,最重要的自然是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至于别人,他只好说对不起了。 只能看不能吃,这真是一件虐心的事——尤其对于吃货来说,实在看得人眼馋的紧呐。而唯一能吃到这打眼荔枝的方式,那便是参与每月抽奖,林立轩给出的奖品非常丰厚诱人,十斤新鲜硕大的荔枝,简直诱惑得周围的吃货们口水直流啊。 林立轩为何愿意拿出十斤荔枝来做奖励?他也是迫不得已,因为他跟店里的吃货客人打赌自己赌输了,没有办法才把老底掏出来。 吃货们特别感谢那一个打赌胜了老板的客人,那个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店铺里的黄远,黄远那个王八羔子!!!! 黄远一边捧腹大笑一边冲他眨了眨眼睛:“多亏了言哥儿帮忙我才能赢,你要是责怪,就去怪他吧!” 林立轩只好用怨怼的目光看向言哥儿:“你竟然和外人联合一起欺负我。” 言哥儿原本在一旁笑的开心,此时被黄远揭发了罪状,在林立轩审判的目光下,他眼神闪躲讷讷地说道:“我,我也是……这店里好多人都想吃……”言哥儿有点不太忍心自己吃独食,尤其是看着黄远如今圆滚滚的身材,自己若是像他这般吃那么多,万一也横向发展成球了怎么办? “你就别责问言哥儿了,他可没你铁石心肠,正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好东西就应该大家分享嘛……言哥儿你说是吧。” 黄远叉着腰哈哈大笑,吐出一块瓜子皮,又捡了颗炒花生仰头扔进嘴里,那模样可真是欠揍得让人恨不得往他脸上刮一巴子。 “黄远你可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呢,是不是想让我把你轰出店里?” 黄远可不怕他的威胁,嘴里噙着一抹笑容:“我如今心宽体胖,你推的动吗?”他嘚瑟地在原地转了两圈。 “我和店里的大牛一起,怎么就不能把你推出去,我们还能和抬猪仔一样,把你送去屠夫那里呢!” “大牛跟我感情可好了,才不会抬我哩,你还是去抬你家的猪仔吧。” “哼哼哼,大牛,过来跟我一起抬他。”咱店里的伙计怎么可能不听老板的话。 “喂喂,你们真这么不讲情面吗?这是大庭广众之下啊,这要叫我颜面何存?”黄远正得瑟地张开大嘴管自己的嘴巴里扔花生米,但他余光看见黄大牛过来的身影,把他吓的花生米打在下巴上,咕噜咕噜在地上翻滚了几圈。 “大牛,抬,哎呀让我来想想,你们说我们店铺最近的那个猪肉摊子在哪?言哥儿你知道在哪吗?” “就在那边拐角……” “呜呜……你们竟然都成一伙的了,气死我了,啊啊,别抬别抬……” 吃货们盼啊盼,终于到了抽奖的那一天,他们就盼着自己能成为幸运儿,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独揽美食,嘻嘻,注意,还得是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 那一天的成功获奖者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书生,他拿到了那十斤荔枝,捧着装荔枝的竹篮筐,脸上笑得无比灿烂,简直散发着一股欠揍的气息,他还捧着篮子让周围的人都过来瞧一瞧看一看。 “来看看来看看,瞧这多新鲜,哇好红润呐!不过你们只能看不能摸啊,哎你这手快往回缩,可别把我的小果子给压坏了……” 他的朋友就在旁边笑了:“咱们是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今天走了这盆大运,是不是也让我给尝尝……” “不成不成,这可是我独享的,嗨哟你们只能看啊,不过若是你们想尝尝味道,那就看着我吃吧,你们看着我吃的模样,就能感受到那味道了。”那人得瑟的拨开一颗就往嘴里送,荡漾地眯着眼睛,端的是一脸享受,光吃了不说,他还要巴兹巴兹的弄得口水声作响。励志在声音和视觉角度上都要把他那一股自得之情表现出来,着实把周围的人勾得……恨不得上前揍他丫的。 ……终于有人上前了,他看不惯这个得瑟的朋友,从篮筐里拎出一把撒腿就跑,“看在我们是至交好友的份上你不用说我直接就拿走了啊……” “你你你,你给我等等啊!” 周围人看见竟然有人做了先驱,也是搓搓手忍不住要学前人的风范。群狼环绕,方才还嘚瑟不已的那人顾不得追赶偷拿的损友,连忙护好自己怀中的东西,整个人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快窜出人群。 一溜烟跑的贼快,引来一群围观的路人叹为观止啊! “看他还显不显摆!” 在长长的队伍里,松韵书坊的杂志卖得火热,没看过的要买,在林记食肆里免费看过的也要买,为何看过还要买?是因为有一些人尝到了甜头。 什么甜头?……自然是做黄牛的甜头。 后面被吸引进来的人想看前面的内容,书坊里买不到,没有其他法子,可不只能在之前买过的那些人手中收购吗? “想看前几期,你们店里没有以前的吗,怎么只有这个月的?你,那个高大的伙计,问你话呢?” “看了这么多片段故事,可真是让我好奇死了,之前发生了什么事?你们这店不厚道,怎么只留当月的书,以前的都不存着吗?” “哎哎哎,你别质问伙计了,这店铺里只有当月的,……你看看封面,这是按月卖的,当月过去了,就不卖了。” “那得要去哪里才能看到以前的?” “有人买了呀,你可以向他们借。” “这位热心的大哥,你知道谁手里有吗?” 最开始的那一本全水奇谈已经被炒到了三两银子,还真有外来人愿意高价收买。 之前一个穷苦书生狠下心来买了一本,现今高价卖出去,赚回了一大笔利润,可没把他兴奋坏了。有些人见他赚到了,也纷纷效仿,出一期,便买一期,也想挣一个黄牛差价。 “老水啊,怎么今天出手阔绰了?居然点这么多菜,以前的你哪里舍得?” “你可不知道他挣了一大笔钱……” “什么钱?” “就是卖以前的全水奇谈,每一期他都买,正好有个富商喜欢这书买不到前面的,就从他手里买去了以前的一套,赚了足足这个数呢!” “喝,那可不得了。” “哈哈,当初我买的时候,你们还嫌我傻,现在知道了吧!,傻人有傻福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此事,最大的黄牛……囤了几百上千本的林立轩狠狠的赚了一笔,不但把本钱赚回来了,盈利还贼高。 但林立轩深知这样不利于长远发展,于是在狠狠赚了一大笔后他便收手了,接而推进了下一阶段的计划。 他要在全水县里新开一家租书店,松韵书坊淘汰掉的陈书旧书全部归纳进店中,历月的全水奇谈也摆放在书店里供人借阅。 租书一文钱能租借一天,全水县知根知底的居民只要刷脸便可以借书,而外地来的不甚熟悉的人便要交付押金才能租借读书。 林立轩这一举动,最感谢他的要数全水县一些穷苦的读书人,他们买不起一本书,可租借个一两三天却是能付得起的。 有一个叫做楚青的穷学生特别喜欢来借书,他喜欢看书但是平日里买不起,现在有了租书店他兴奋地不能自己,一个月要来借书四五次,一借便是四到七天,他租回去不单是看,还要抄书,他可是真真的努力刻苦,废寝忘食将书抄了一遍。 他笔耕不辍,哪怕是冬天冻僵了手也坚持在油灯下抄书,五年之后,他成功过了县试州试,别人向他取经为何有这般成绩?他只说感谢有这家租书店的存在。 “我也算是为本地的文化人做贡献。” 全水县喜看书的人越来越多,渐渐的也有些人兴致一来踊跃投稿了,林立轩从最开始收不到一份稿子,到后来书稿如雪花一样满天飞。 他挖掘了好些有才的作者,在上面刊登他们的稿子,这些稿子的作者大都是平常的读书人,有了这一个途径获得钱财,对他们来说不异于是雪中送炭。 稿子多了,每期全水奇谈的内容便更丰富了,喜欢它的书迷就更多了,期刊越传越广。到后来,只是每月一刊的全水奇谈已经不能满足于他们一个月的阅读需求,在许多人的强烈要求下,林立轩增加了副刊。 副刊与主刊的内容不一样,主刊的内容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什么都可以写,而林立轩新设定的这份副刊则主要倾向于情感方面的内容,为了推广这本副刊,林立轩还亲自上阵写了一本以当地做背景、主题为“婆媳大战”的纠葛传奇小说。 做婆婆的如何拿捏镇压新媳妇,做媳妇的如何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反抗婆婆的霸-权,夹在中间的丈夫这边不能偏那边偏不了,演绎出了多少叫人喜闻乐见的斗争。 他把婆媳之间的矛盾刻画得栩栩如生,其间的斗智斗勇把观众的全部心神都纳入进去,叫人看得无法自拔。 这本连载小说一出,不知震惊了多少人的下巴,出门一扫,掉在地上的雪白牙齿扫作一堆都能称作小山! “我一个虚心求学的学子为何要沉溺于这种小说呢?” “这书有种奇妙的魅力吸引着我看下去。” “看着这本书,我真是感慨万千啊,我和里面的丈夫同样面临着两难的抉择……” “抉择个屁呀,说得你好像成亲了似的,你有媳妇吗?” “……我这里不是提前预演一下嘛……正所谓有备而无患……” ……“我和里面的媳妇简直是感同身受,我婆婆做得比她还要过分……” “是啊,嫁去别人家真难。” “你们女人还好,我们做双儿的才是真的难!” 这篇文一出,便吸引了一大堆女看官,感同身受的,喜闻乐见的都有,更彪悍的是一个不识字的妇女,她虽然不识字,但她听隔壁的邻居说的有趣,便拽着自己那还未满十二岁的儿子一起去二楼蹭书看,她大模大样的坐在那里喝茶吃瓜子,她可怜兮兮的孩子则捧着书本给他娘念书。 这般奇景一出,引得更多好事者前来观看。 而创作这篇奇葩故事的林立轩也遭受到了周围众人的异眼相待,黄远捧着书,冲着他哈哈大笑了好几天,“大兄弟呀,没想到你每天都像馅饼一样夹在中间这么煎熬啊,我竟然一直都没有看出来,着实是猜想不到。” 黄远如同大爷一般小酌了一口茶,一针见血的评价道:“这得有确切的经历才能写出这般真实的故事吧?” 林立轩捂着额头叹息不已,写这种书哪里需要什么生活经历,只要使劲的撒狗血撒狗血撒狗血无限撒狗血便可以凑成喜闻乐见的婆媳故事。 也是他自个的错,他当初写这个小说时持有的想法便是——有多奇葩就写多奇葩,结果竟然奇葩到写出了不少感情共鸣,搞的很多人以为这个故事背景就是现实发生的真事而改写的,让林立轩慨叹不已:真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写了就写了,不但写成了居然还大火了,他差点成为了古代版的妇女之友,真是可怕!现在还有人猜测,他是一位受尽婆婆压迫的可怜媳妇,真是呜呼哀哉,他都不知道该找谁解释。 他家庭和睦,真没有什么婆媳大战,可别人不信啊,明里暗里过来打听他们家里的详情,就算是知道实情的,也要过来明里暗里嘲弄一下。 “哎,这是林老板的夫郎吗?看起来很温和啊……” “是啊,一点都没有尖嘴利牙的样子!” “看人哪能只看表面……” “也许人家在家里……嘿嘿嘿嘿……” 言哥儿在店里都被人给看怕了,受了好几天异样眼光后,他终于忍受不住缩在家里不出来受人打探了。 “林大哥,你以后别写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了!!!” 林立轩:“……” 曲折奇葩的故事就是让人喜欢,到后来这篇奇葩小说都传到碧溪村来了,连村民都知道里面的内容…… 闹得人尽皆知后,这本书终于传呀传传到了赵立娘耳朵边,她把林立轩拎到跟前好好教训,仿佛犯下惊天罪状的林立轩被堂而皇之的当众批-斗:“在你眼里,我和言哥儿难道是这样?” 雨哥儿在后面捂着嘴笑,如葡萄似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他偷偷看旁边言哥儿的脸色,言哥儿和他互望一眼,两张有些相似的面孔都暗含着笑意。 赵立娘叉着腰,眼睛一瞪一瞪,林立轩被她看得颇为无奈,后退一步,想解释解释情况,可对方完全不让他说话,劈头盖脸就是一大堆噼里啪啦的话,如同急促的雨点一样,把他淋个正着:“我有那么凶吗?言哥儿狡猾的跟狐狸似的?……你知道吗?咱村里人都有人看到你写的东西了,都用什么眼光看我啊,还有些莫名其妙的在我卖鸡的时候突然蹿上来跟我说,就冲着那厉害的婆婆,我就知道,你养出来的鸡,肯定很好吃……这鸡呀,越凶,鸡肉才越好吃。” “你夹在中间很难做吧?我和言哥儿让你这么为难了吗?”赵立娘的话噼里啪啦一大串简直跟过年过节路边放的鞭炮一样又长又响。 赵立娘一边说他,还一边用食指戳他的眉心,把他数落的一会儿觉得自己钻进了蜜蜂窝,一会儿又好像变成了个西瓜,任人敲啊敲。 “我那不是编的嘛……” “编的怎么能写得这么生动……别人都是这么说的,他们说这肯定是你的亲身经历!” “娘,你每天都和我朝夕相处,你觉得我亲身经历过这件事吗?” “你怎么就没经历过?我倒是觉得,这根本就是你根据事实写的……” “怎么可能,你和言哥儿的关系……”林立轩觉得赵立娘是在跟他说笑话,该不会是被气糊涂了吧,或者也是和村民一样拿他寻开心呢。 “他们都说……这书里面婆婆和儿媳整天斗智斗勇,我们家难道不是吗?每天和我斗智斗勇的可不是你?”赵立娘越想越觉得是这个理,她这儿子也太过分了,居然敢把他娘也一起写进书里,不教训一顿着实太讨厌。 “……”林立轩简直要被她的神逻辑给惊呆了!把故事里面的事往自己身上套和迷信算命测字有什么区别!!一开始就带着有色的眼睛去看事情,那自然是越看越像了,疑神疑鬼,鬼便成真。 在林家,一般都是林立轩把赵立娘给噎得说不出话来,而如今,赵立娘的火候见长,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也有了反抗之力,这时候,先发制人把林立轩给噎的没话说。 “那照娘你这么看来,我就是里面尖牙利嘴狐狸精似的儿媳妇,你是那个恶婆婆?”林立轩微不可见的抽了抽嘴角,说完这段话后,他偏过头来看言哥儿:“那言哥儿就是站在两人中间摇摆不定的丈夫喽。” 雨哥儿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赵立娘双手叉腰,下巴抬高,“那不是吗?你这个小子心眼贼坏贼坏……” 被说成贼坏贼坏的林立轩双腿抹了油似的走开,脚底下虚晃一招,摸到了言哥儿和雨哥儿身边,双手各拉着一个人。 “走吧,咱们进屋吃饭吧,先别理咱娘,让她继续在外面一个人陶醉陶醉,可别真变成书里的恶婆婆,言哥儿,那你可就得小心了!” “……我和言哥儿的关系可好着呢,你别挑拨我们的关系!” 除了这一篇颇有些传奇的婆媳小说外,副刊的内容主要还是以男女双儿之间的情情爱爱为主,缠绵而又悱恻,诱得无数女儿家情丝飘扬。 什么才子佳人金风玉露一相逢,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八年后重逢物是人非,什么犹是春闺梦里人盼君归程胡不归…… 又有你爱我来我爱你,你爱我时我不爱你,我爱你时你有了新人,历尽沧桑后的人不如新衣不如故,或者是离别重逢感怀煽情,赚得人眼泪一把又一把,即便是虚假的故事,也叫人心沉于其中,感怀甚深。 如此,全水奇谈的副刊成为了诸多多愁善感的女孩子和双儿茶余饭后的闲书之一,就算有些不识字的,也要缠着自家哥哥朋友给他们讲。 “我要看这个纯阳子与柳晴岚的故事,他们的结局会如何?” “没想到这个富公子又是一个负心人。” “妖精与书生,这个小妖竟然会为了这书生魂归魄散,看的我……我真是太难过了……” “啊!这些的伤感结局好叫人断肠,我想自己动笔帮他修改一下,我想让他们两个在一起。” 古代老古板们不允许自家女儿看这些乱七八糟的情感杂书,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你不让我明着看,那我就偷偷的看,反正奈何不了她! 一个精致的闺房里,碧青色衣衫的双儿拉着许久未见的表姐相聚,他迫不及待就扯对方的袖子,“刘姐姐,带了没?” 表姐给了他一个你知我知的神色,两人相视一笑。 “放心,给你带了,咱们一起看,我跟你说,这一期有一个……” 副刊每月印刷的挺少……毕竟识字的双儿和女人不多,也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看这些与情情爱爱有关的感情故事。 林立轩想到了这个场面,可令他没想到的却是——副刊的来稿量极多,都是一些富有才情的双儿和少女投递过来的,他们比任何其他人还要积极,难得有一个地方可以寄予她们的情思。 更令他没想到的,是自然而然孕育出来的同人大触,副刊的结局更多是悲剧,有些人就不满意了,多数人来信说要改写结局、续写结局,手一痒自己动起手来,林立轩可真是一脸无语地收到如此之多的续稿 。 副刊数量逐渐发展壮大,有一个专攻情爱故事的作者变得炙手可热,这已经是全水奇谈发行两年后的事了,她简直可以说得上是古代版的言情小天后,那人的笔名唤作如兰似玉,写出来的男女故事感人至极,结局大都是悲剧,薄幸男与痴情女,藕断丝连痴痴缠缠叫人感慨不已,看得一众如痴如醉的女粉丝对这个感情大触同情不已,许多人一致认为这位如兰似玉遭受到了情伤,受到了渣男的背叛,才会写出这样的故事。 让林立轩哭笑不得的是,松韵书坊居然还收到了许多读者自发来信,都是对这位如兰似玉先生的殷切关心与厚爱。 林立轩派人给这位作者送去稿费时,听店里的人说起那人的名字,咋听之下耳熟的紧啊!他在口中默念她的名字,这才发现作者如兰似玉还是一名老熟人,是那种耳边听过数次却从未见过真人的老熟人。 第78章 这名老熟人不是别人, 正是季选娶的媳妇李如兰, 此时的李如兰已经和季选解除了夫妻关系。 她跟季选的夫妻关系说来也是传奇, 她不是被被季选休回去的, 而是自己休掉了自己的丈夫。 季老三家来县城生活后诸事不顺, 找了个自称知天命算八字的老先生,算出了他家的气运都损耗在了这个新娶的儿媳妇上。 柳丽哭丧着一张脸:“我竟然给我家儿子娶了一个丧门媳妇!” 季如也学着爹娘责怪嫂子:“哥哥娶了这样的一个媳妇,难怪害得我得不到杜飞白的真心,要是没有娶她,我一定能嫁给杜公子。” 季老太也哭得掉了眼泪:“我对不起我的孙儿啊。” 季老太和李如兰在季老三家的日子都过得不好, 她也是被嫌弃的人之一, 而当这个算命结果出来之后, 季老三家所有的苦处都有了归宿, 那就是全怪李如兰。 也不管谁是谁非, 反正算命的老儿说李如兰损害了他们家的气运, 她进了咱家门,咱家出了任何不好的事情,一定都怪她! 这种不讲理是会传染的, 越说就好像越是真的一样…… 一开始, 作为丈夫的季选还帮着自己美貌的媳妇,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怎么能让别人说自己的妻子是丧门星呢, 季选才不相信自己有那样的差运气:“娘,你们都别乱说,那算命的一定是胡说八道, 现在如兰怀孕了,为了你们的孙子,你们也不能去责怪她。” 李如兰在季老三家日子过得淡然,她只把柳丽还有季如他们的闲言碎语当成耳边风,没有放在心上。 就算再冷心冷情如她,听见季选对她的一番维护后,也不由得感动而放下心防,加上怀着孩子多愁善感,容易被打动,于是,在李如兰被说成丧门星的这段日子里,他们夫妇俩倒难得过了一段琴瑟和鸣你侬我侬的温馨日子… 直到李如兰生下了一个双儿,这个消息捅破了季老三家的天,更是验证了她作为丧门星的事实。 柳丽在她给孩子喂奶的时候什么都不干,还在一旁说风凉话:“我出生于一个货郞家庭,还为自个丈夫生了一儿一女,凑了一个好字,而你这个城里娇生惯养的,却生下了一个双儿,难怪你出嫁前名声不好!” 季老太在旁边帮腔:“就是,我简直是瞎了眼,才选中了你这种孙媳。” 李如兰的地位降低后,季老太的地位则相对提高了,季老太和柳丽一起嫌弃他们儿子(孙子)的媳妇,两人同仇敌忾,结成了统一战线。 李如兰生下孩子后身子不利索,还要听她们的冷言冷语也罢了,最让她伤心的是曾经还维护她的季选,此时见她生下双儿后,也好像相信了她是他们家的丧门星。 在这样的条件下,她一度悲愤欲绝想寻死,可李如兰到底是一个坚韧的女子,看着怀中对她呀呀叫的小婴孩,她的眼神越发的坚定以及坚决。 李如兰带着孩子离开了季老三家,那时候她只觉得天地晦暗,她想回娘家,但她父亲嫌弃她这种有损家风的女儿不让她回去。 一向严厉有余温和不足的父亲变得更加严厉,他的鬓角在女儿离开的时间里长出了白发,“你别闹了,如今嫁了人,就好好和人家过日子,别玩什么出走的把戏!” “我们家绝对不收你!” 在父亲严厉的眼神以及母亲纠结犹豫的神情中,生存养育她十几年的院落大门在李如兰灰败的眼神中重重地关上。 李如兰抱着孩子看着父母苍老的面容,在那一刻,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后悔。 她呆呆地往回走,不知道去哪儿,但她绝对不会再回到季老三家,李如兰差一点沦落到流落街头,可幸好疼爱她的母亲还是偷偷叫人接济安置了她。 李如兰离开了季老三家后,季老三家没有挽回她,她跟季选的婚姻关系从事实到形式上全部结束,一年后,在县城里混不下去的季老三家全部重新搬回了碧溪村。 李如兰则独自一人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小双儿如同市井小民一般在低矮潮湿的房间里生存。 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李如兰放下了身段去做脏活累活,以往只用来绣花的双手,如今却开始打补丁修长短。 曾经的风花雪月诗词歌赋在如今的她眼里变得一文不名。 全水奇谈在县里风靡后,李如兰也听说了,但她没有好奇心再去关注这些东西,她只想着如何生存下去,直到有一天,听说松韵书坊在到处搜罗稿子,登载在书册上后能获得稿费,……李如兰她动心了。 这一次再拿起纸笔,不是因为曾经早已远去的才女梦,却是为了混一口饭吃。写出来的东西也不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是品尝了人生酸甜苦辣后的真实感触。 柳如兰的文辞艳丽,写出来的东西感人至深,极其有画面感及代入感,吸引了一大波追随她的书迷,靠着写书稿养活了自己以及她那个幼小的双儿。 林立轩可真没想到,这个如兰似玉还能勉强算得上他们家的亲戚,毕竟她的小双儿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言哥儿的侄子,同时也是他的侄子。 全水县也真是太小了! 他很佩服李如兰居然敢一个人带着孩子出来生活还坚持下来了这么久,他本来想给对方走一下后门,资助她的生活,后来却放弃了,李如兰这个坚韧的女子能靠自己的本事养活自己,完全不需要靠别人帮忙。 这边李如兰生活好了,而那厢的季老三家回到碧溪村的日子就真的不好过了。季家原本的老房子还在那,却已破旧失修,萧条异常……当初老房子被分成三等分,各家占一份,季老三家去了县城,他那一份就空在那里,而季老大和季老二两家在之后赚取了钱财后也纷纷修了新屋,原本的老房子空置在那没有一人去住。 房子这种东西就是这样,里面有人住,它幸存百年还能坚-挺在那儿,若是一年半载都未沾着点人气,萧条垮塌不过几个月的事。 回到了碧溪村,季选季如柳丽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村里要干的活多,他们在县城里原是请了仆人来家里伺候,而如今的他们还哪里请得起人来。 扫地做饭饲养牲畜,整理菜地、管理田亩都要人来做,以前季家一大家子,活都被老大老二家给包了,家务活全归老大的媳妇李月娥和老二媳妇刘玉凤,地里面的活则由季老二和季老大管,老三家只要享福便可以。他们那时身在福中不知福,还嫌弃这两户人家不如他们。 而现在,能干活的都走了,活可不就只能落在他们自己头上。 季老三捡了个板凳坐下,前面的桌子上全是灰尘也没有人来擦,他嫌弃地用手摸了摸,捻了捻手中的灰尘,面上越发不满,他拍了一下桌子:“怎么饭菜还没煮好啊?” “来了来了,招什么急呀,有本事你自己去煮!”柳丽和季如端着饭菜上来。 柳丽和季如都穿着粗布衣衫,当先的柳丽眉毛紧蹙,脚步迅疾,后面跟着的季如不情不愿,塌鼻子上还沾着点黑灰。 季如把手中的碗碟啪的一声扔在桌上,溅出来的汁水沾在她自己手上,她嫌恶地耸了耸肩,这行为被柳丽看见,还被她娘狠狠瞪了一眼,吃了这一记白眼后,季如的嘴巴里如同含了一个大枣子,大枣子在嘴巴里左右滚动,她大大咧咧地坐下来抱怨道:“爹,我不想再干粗活了,我的手要是变粗了以后还怎么嫁人……咱们要不请个人来做事?” 季选也附和着抱怨:“是啊,我是一个读书人,怎么能下地干活呢?嘿哟,今天在地里见到一个虫子,可没把我恶心死。”更可怕的是劈柴,他一个连刀斧都没拿起过的读书人,怎么能砍得动那么坚硬的柴火。 柳丽眼神狠狠瞪了一眼季如,她这个女儿,真是一点用都没有,嫁人嫁不出去,在家里还不知好歹,真是讨骂:“请什么人,哪里来的钱?” 季如嘟着嘴,看向她爹季老三:“爹啊,你再去接些活来干吧,赚些钱养家。”她们家再这么下去可就沦落的和地里刨食的庄稼户有甚区别? 季老三从柳丽手中接过碗筷,给自己打了一份米粥小啜一口,皱起了眉头:“我这左手受了伤……哎呦……不好干活啊,季选如今成人了,让他去做吧,他也该撑起家来了……” 季老三本人不是个勤快人,虽然会做木工但他手艺却不太好,以前只能勉强接些活,再加上时常有季老太补贴他们家,他只顾讨好季老太就行,哪里会去提高自己的手艺? 当初发了一笔财全家搬去了县城,全家人都顾着享受生活了,他这个当家的自然也顾着去享受,哪里还愿意去给人做工做苦力活,手艺闲下来大半载,一把老骨头都僵了,哪里还做得了什么木工活。 好容易接了一个熟人的活,才做了两三天,手生把自己给伤了。 季选听见自己的爹竟然把责任甩给他,顿时就不满了,碗筷唰的一声啪在桌上,“爹,你们看看,我这手是做活的手吗,我可是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去做那些下等人的活……” “松韵书坊不是在收书稿吗?你是个读书人那就写些书儿挣钱啊?” “……你以为我没写过,投了那么多文章都跟石沉大海一样……”说起这个,季选就来气了,他写了那么多东西,为什么一篇都登不上?! “我儿子这么有才华他们怎么可能会不收?”在柳丽的眼中,她儿子永远是最好的,谁能比得过她儿子? “喝,你们可不知道,那松韵书坊的老板如今变成了林秀才,他一定是记恨我们家才不收我的稿子……” 季老太听到这句话后忍不住拍桌子了:“他做人怎么能这样!” “不行,我得去找他说道说道,他怎么能这样!?” 第79章 林立轩的期刊杂志事业办得如火如荼, 到如今, 他又有了新的计划, 那便是要在县城里开一家说书楼。 许多不识字的眼巴巴想要听故事, 奈何他们看不懂, 年纪大了记忆不清晰了哪里还学得了识字,只好求爹爹告奶奶请别人念给他们听,一个念,一个听,未免太遭罪了…… “要是专门有人念给你们听就好了……” “是啊是啊, 我都不想听你念, 你讲的太难听, 好好的一个故事, 被你讲得没滋没味。” “就是就是, 你简直是在作践这个故事, 就好像原本是一杯热茶,愣是被你给吹冷了……” “你你们……你们有本事别来求我念啊!有本事自己去看啊!” “我要是能识字,肯定不听你念, 你声音真难听, 田里的青蛙叫得都比你好听!” 为了满足这些人的愿望,愉悦大家的身心,林立轩便将说书楼的想法提上了议程。 “林大哥, 你这个提议好啊……但是,这个什么说书楼建在哪里?”言哥儿支持对方的想法。 赵立娘也支持儿子的想法,她最近爱上了吃瓜子喝茶听故事, 平日里养鸡养鸭种菜,闲余时听些无聊八卦故事让赵立娘的日子过得越发充实,这时的她,反倒对抱孙子的愿望淡忘了些。 听故事越听越让人着迷,和周围的人相比,她比较幸运的是有儿子还有儿媳妇能说给她听,别人就没她这个福分了,再说,自己总不能让儿子经常念给自己听吧。 县城卖猪肉的屠夫媳妇最喜欢抓自己十二岁的儿子来给她念故事,每次看着都让人发笑,赵立娘总觉得自己跟她们类似…… 听儿子说,开一家说书楼,有专门的说书先生坐在大堂里给周围的人说故事,这场面可真是……太好了! “儿子呀,到底要怎么弄?” 林立轩用食指揉了揉眉心,“我现在还没个章程,先把说书楼的地盘给找出来,而且还得招几个能说会道的人过来培训培训。” 在心里勾勒出计划,林立轩开始行动了,先去县城里找场地,费了好几天功夫,他去看了几个地方都不甚满意,位置不是太远便是太偏,他并不打算找一个交通不便利的地方,最好离码头港口不远,也要靠近县城的驿站,满足来往客旅的需求,吸引更多的客流。 林立轩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一个老旧的茶楼,这茶楼原本的主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生意清淡,冷清地快过不下去,加上年纪渐老,这老头也不想再经营茶楼,听说林立轩要找地方,便主动寻上门问他收不收这破茶楼。 老头茶楼的位置符合林立轩的要求,只是这茶楼风雨飘摇看起来年纪就跟这糟老头子年纪差不多,太破烂了…… “破烂就破烂一点吧……大不了推翻重建……”和言哥儿商量过后,林立轩最终还是买下了这个破茶楼。 “多谢多谢啊,我这茶楼都跟了我几十年了……如果不是我老喽,舍不得放手……” “老爷子你放心吧,等过段时间您再过来吃酒喝茶……” “希望到你手里能变好些……” 这茶楼很便宜也很破旧,不到一百五十两银子买下来的,原本的那老头真的不想干了,破旧老茶楼里面的所有桌椅板凳全都不要,都给了林立轩。 林立轩站在归属于他的茶楼门口,他摸着老化红漆全部脱落的柱身,上面坑坑洼洼仿佛被虫子钻了无数个洞,“这……这太不牢固了。” 走进里面一看,一股说不出滋味的潮湿涌上了鼻息,踏上老旧的楼梯吱呀吱呀有些轻微晃动,明明踩在木头上,却好像一条小船漂浮在水中。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真的仔细检查过后,林立轩认命打算另外找人来重建,这茶楼老化的厉害,支撑不了多久。 买下茶楼后,他费尽心思联系工匠,还要找人来锻炼说书技法,所有事情全都搅作一堆,忙得不可开交,等林立轩回到村里时,落日的余晖布满天空,幽幽地要被夜空笼罩。 村子里吹过来的风静谧而温和,仿佛一双温柔的手在抚摸着脸庞,林立轩哼着小曲在路上把所有烦恼置之一旁,他那小曲哼的断断续续,把奋力前行驴子的步调都搞混了,他家的小毛驴也情不自禁用咿咿呀呀的语调回应他的小曲。 远远的能看见自家的院子了,林立轩的嘴角还来不及扯出笑容,便看到了一名不速之客。 老态龙钟的身躯,满头的银丝被落日的余晖照得金黄,手头的拐杖矗立在地上,她见了林立轩,严肃而布满皱纹的脸上越发的凝重。 她的声音带着老人独有的沙哑,虽说有些沉闷却依旧中气十足:“林秀才,等了你好久,你可算是回来了……” 这句话说的,真像是责怪。 林立轩从车上跳下来,右手牵着缰绳,踏着落日的阴影一步一步走向前方驼背站立的老妇人:“季老太,你来我们家有什么事?” “我们家现在可跟你们季家没有半点关系……”林立轩在季老太的面前站定,说完这句话后,无视面前的老人,意欲从旁绕过对方回到家里。 季老太看见他的动作,气得用拐杖在地上跺了三跺,她苍老如同老树根的手指颤抖地指着对方:“你……你就是这样对待长辈的?” “卖孙子的长辈?我可没有这样的长辈。”林立轩用这句话来回敬季老太,眼前的季老太已经没有曾经的精神抖擞,看起来要苍老不少,看来,她跟着她的宝贝季老三生活得并不好啊! 虽然她在自己面前还假装神气,可林立轩早就从季老太的眼中看出了这老太婆散失了曾经来他家要雨哥儿耍威风时的气势。 听说季老三一家在县城里混不下去,重新回到了碧溪村生活,真是好笑,不提当初他们从自己手里拿到的银两,就分家时季老太自己私藏的所有积蓄也足够他们在县城里花费数年。 没想到,这才多久,他们就落魄的收拾东西回到碧溪村,比林立轩当初预计的还要短。 “以前的事情你休要再提,我就来问问你,为什么我家选儿的文章你不收?”背上卖孙子的锅,季老太被人说了心虚,她以前风风光光跟着季老三去了县城,那里没人知道这些事,如今,穷得屁滚尿流回到了碧溪村,周围人,谁不知道他们家的破事。 那些个嘴碎的双儿妇人,最喜欢对别人家的事情说三道四,季老太虽然人老了,可她的耳朵还聪明着呢,别人明里暗里说她的话,就算季老太脸皮厚,她也有些承受不住。 “谁?谁的文章?”林立轩皱起眉头,被季老太丢出来的这一坨浆糊给弄得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我的孙子,季选,他可比你有才多了,你能考上秀才,他也能考上秀才……”季老太色厉内荏地冲着眼前原本是她另一个孙儿的丈夫说道。 林立轩抱臂冷眼看季老太耀武扬威,不屑地反问道:“那您这个有才的乖孙子如今考上秀才了没有?” “他肯定考得上!你就等着瞧吧!”季老太说的口水泡沫喷了一地,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好似声音变得更大,她的底气就越足。 “好,我等着,等着他十年八年的考上秀才,你们家就不用交税了,这可是一件大好事啊……希望老太太您身体强健,能够等得到那一天。” “对了,我在这里又劝您一句……季老太,你跟着季老三家既然从县城里搬回了碧溪村,我看,你还是先让你的宝贝孙子先乖乖下地种田吧,你看季压季前,现在全都是地里的一把好手,日子过的可比以前好多了。” “踏踏实实干活过日子,别想些其他的……” 就季选那惫懒的模样,怕是读个十年八年,也是考不上秀才的。 “你你你……你这个浑人说话可真难听,你娘是怎么教你的……亏得你怎么考上秀才!” “我老太婆自然能看到那一天,我孙子可比你厉害多了,等他当上了官,老太太我就是官老爷的奶奶,到那时,你还敢在我面前逞威风不?只怕你要低声下气的向我磕头!” “你竟敢把季压和季前两个软骨头跟我家选儿比,季压和季前,哪里比的上我家选儿的一根手指头,你却要拿他跟他们比,他们要在地里刨食,我的孙儿可不能这么做!!”季老太劈头盖脸口水横飞说了一大堆,气的她呼吸急促,胸前一起一伏。 她指着林立轩的手一直在发抖,而被她指着的林立轩也不想跟这个老太婆纠缠,“所以,我们地里刨食的比不上您家孙儿,你可以让开了吗?别挡在我家门口,我要回家了,老太太也早点回家吃饭吧。” 林立轩牵着已经有些不耐烦的驴子绕过季老太走向院门,他已经看到了院子里悄悄出现的言哥儿,林立轩给了对方一个眼神,示意对方退回去,他自个儿来应付。 言哥儿刚从厨房出来,他炒了一些花生米,正等着林立轩回来。欢喜地推开木门,向外面的院门张望,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没有盼到,却看见了往常对他严厉非凡的奶奶,他已经许久没见过季老太,他和季家没了关系,季老太找上门来干什么? 言哥儿喜悦的心情顿时被泼了一盆冰水,他就当做没看见林立轩丢过来的眼神,反而步子一快,火急火燎地走了出来, “奶奶,你有什么事?” 第80章 季老太此时正想拦住林立轩, 正巧言哥儿出来了, 言哥儿走过来夹在季老太和林立轩中间, 季老太那一双灰蒙中带着浑浊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出来的言哥儿。 这个穿着碧绿色衣衫的人, 还是她记忆中那个灰扑扑的言哥儿吗?光是那衣服上的布料针线, 就已知道价格不菲,还有那腰带扣子,林立轩对他家夫郎可真是大方。 再看看他的仪容…… 哟,她家的哥儿可真是出落的越发好看,真像县城珍宝店里摆放的精致瓷器, 光滑的皮肤, 圆润的脸庞, 盈盈之中还有着灼人的光芒。 还有这眼睛, 季老太还是第一次看清季言的双眼, 黑白分明的双眼好似上好的琉璃珠子, 直直的扎进季老太的心中。 以前言哥儿在她跟前根本就不敢抬头,而如今,居然敢直视我这个老太婆, 季老太心中一时全然不是滋味。 “奶奶?我可当不起你这一声称呼。”季老太斜着眼睛语调怪模怪样的拉长, 如同老旧的二胡里咿呀咿呀拉出来的声音。 林立轩放开牵着驴子的缰绳,走上前一步拉过言哥儿的手, “言哥儿, 咱们进屋吧。” 季言握紧林立轩的手,深深看了一眼季老太,两人便转身要走。 “等等, 你们给我站住。”季老太猛地用拐杖敲击地上,溅起来的石子滚到林立轩脚下。 “季老太,你还有什么事?” “我家选儿的文章呢……你为什么不用?”季老太还记得来这里的原本目的,她要向林立轩讨一个说法。 “哦?他也向松韵书坊投稿了?我怎么不知道?”林立轩不是装模作样,他是真的不知道。 他虽然审阅书稿,但他一般只看文章内容而不看作者名字,若是这人的东西写得好,就关注一下是谁写的,写不好的,谁知道那是谁呢…… 书稿堆在那里一把接着一把,季选的文章参杂在里面,他也不一定知道,既然作者名字没有入了他的眼睛,那定然是被刷了下去。 “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一定是你搞的鬼,你故意不用他的手稿是吗?” “你就是看我家选儿有才华,所以不敢用他的,你怕他超过你!!”虽然在季老三家季老太的心凉了半载,但她对自己疼爱数十年的儿子和孙子依旧放不下,她始终坚信自己的孙子非常有天赋,学识高,是他们季家的骄傲。 “我怕他超过我?您孙子也得有才华才行?季老太,就算您孙子要比,也应该去跟县城书院里的那些学生比,干嘛跟我这个做生意种果园的林老板比?现在还有谁叫我林秀才?” 这个拎不清的老太太只怕还活在自己的梦中呢,自己孙子的书稿没有被用上,就怀疑是他动的手脚,真是可笑。 “难道不是吗……你,你就是个……”季老太被林立轩的言辞激得说话一顿一顿的,她还想继续说下去,却突然…… “那是因为季选堂哥写的东西太差了所以才选不上!!!”三个人之外的另一个童稚的声音响起,原来是季雨从院子里面探出了一个头,刚才的话也是他说的。 季雨也跟哥哥一样穿一身青衣,碧绿的衣服衬着他跟水葱一样,他大声地喊出方才那一句话,眼睛也瞪得大大的。 “你说什么?!你这个混账双儿,你在林家竟然野成了这样!!谁教你这么说你堂哥的!”季老太的怒火全对准了新冒出来的雨哥儿。 如今的雨哥儿可不像从前一样怕他奶奶,他和滑溜的鱼儿一样溜出来钻进自家哥哥和哥夫的中间,夹在他们臂间露出一张嫩嫩的小脸。 面对自家奶奶凶狠的眼神,雨哥儿毫不畏惧,依旧重复自己的观点,再一次说道:“堂哥写的东西本来就差!!” “你这个连字都不识的双儿怎么能随意造谣!!”季老太气得眼睛鼻子都歪了,这个雨哥儿,有了林家撑腰,居然敢跟他奶奶大呼小叫,早知道当初就应该硬压着他去给人做童养媳。 雨哥儿猫儿似的眼睛瞪得浑圆,脆生生的嗓音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认得字的,哥夫教了我识字!” “我看见过季选堂哥写的书稿,里面好多错字,根本不像是读书人写出来的!” “好几个字,连我这个刚识字不久的双儿都认得,他却写错了!” “我问过楚哥哥和黄哥哥了,堂哥写的东西牵强附会词不达意,根本狗屁不通!!” “而且他的字写得超级难看,歪歪扭扭的还不如我写出来的!!” 季老太被雨哥儿一连串的话说的一愣一愣的,她最宝贝最聪明的孙子,怎么会像他口中说的那样…… 季选写的文章,应该是最好的,怎么可能会狗屁不通? 这雨哥儿在林家竟然还学会了撒谎??? “你这个双儿,你竟然满口谎言!!”暴躁的季老太拎起拐杖就想打人,那枯枝一样的手伸过来想要抓住雨哥儿的肩膀。 林立轩左手抓住拐杖,右手挡住季老太伸过来的手,他被对方的动作激怒了,林立轩看着眼前怒火冲天的季老太冷笑道:“听见没有,季老太,雨哥儿说的可句句是实话,他口中的楚哥哥是县城书院里的楚子航,那可是一个成绩相当好的才子啊,他对季选文章的评价一定是正确的……” “你家孙子写的东西就是狗屁不通,你要是不信的话,就拿着他的手稿去问问周围识字的人……” 林立轩说完这些话后,放开了手中的东西,季老太踉跄往后退,林立轩所说的话在季老太面前无疑是在一面浮着白雾的镜子上用手指狠狠的擦了擦,迷雾被拂去,惨烈的真相在她面前打开…… 你孙子写的东西根本狗屁不通!!! 一个刚识字的小双儿都能认出他写的错字!! 你要是不信的话,就拿着他的手搞去问周围识字的人…… 歪歪溜溜的还不如我写出来的字!!! 季老太一直坚持的信念,在这一瞬间崩溃了,她的面色惨白的如同一张白纸,嘴巴张开后便再也合不上,季老太无声的说了几句话:“……怎么可能,我的孙儿……你一定是在骗我……” 看着前方目瞪口呆还犹在震惊中的季老太,林立轩突然有些可怜这个老人了,他拍了拍雨哥儿的肩膀,让他不要再说话,牵着两个人的手一块往家里走。 此时的季老太已经无暇阻拦他们,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许是在后悔,也许是在自我安慰…… 进屋时,雨哥儿突然抬起头来问:“刚刚,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他印象中的季老太,永远都是最威严最有气势的,他们这些小辈,永远都不敢忤逆她。 季老太从来没有像刚才那样,狼狈得像是被大雨淋湿的母鸡。 言哥儿安慰道摸摸他的头发,温柔的手指顺着他的发丝轻轻抚了下来,林立轩揽住言哥儿的腰对雨哥儿说道:“你没说错,让你奶奶早点认清你堂哥的真才实学也没什么不好的……” 季老太的拐杖跌落到了地上,她的满头银丝被风吹得散荡,棕褐色的皮肤苍老而又斑驳,在这一瞬间,她变的更老了。 季老太神情恍惚地走回来季家,季老三家上下所有人都晓得老太太去干啥了,见她回来,连忙凑上来询问消息。 “怎么样怎么样?林秀才他愿意用选儿的文章吗?” “林立轩他是不是故意嫉妒的才华才不敢用我的文章?” “是啊,奶奶,您跟林秀才说清了没有。” “听说,要是能在上面连载一本长篇小说能赚几十两银子呢!!!” “哇,那我们可不发达了,娘,要请仆人来干活……哥哥真是太厉害了!” 季老太拄着拐杖,手指有些发抖,她那双浑浊的眼睛看向季选,季选与她对视的了半晌,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睛,季老太用沙哑而颤抖的声音说:“林秀才说你写的东西狗屁不通……” 季选就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眉头竖起大骂道:“他一定是在嫉妒哦,奶奶,你可千万别被他的话给骗了……” 季老太缓缓的伸出右手,在季选面前摊开手心:“拿过来给我看看?” “拿什么?” “你写的东西……” “我拿什么拿……奶奶你又不识字!!” “不识字我也要看……” 季选进屋不甘不愿得拿了几张黄纸书稿递给季老太,季老太枯瘦的手指颤抖地接受,用浑浊的眼睛在上面扫视着。 因为不识字,她从来就没有看见过自己孙儿学习的作品,只从儿媳妇和儿子的口中听到对他的夸奖,她便当真了。 现在她仔仔细细看对方写的字,哪怕是个不识字的人也有基本的审美,季选写的东西,确实如同雨哥儿口中说的那样,歪歪扭扭,还有各种乌漆嘛黑的黑点,这哪里是一个文人写出来的东西,简直比擦屁股的纸还要难看! “奶奶,你又看不懂你看什么?!” “就是啊老太婆,你去林家到底怎么了!” “娘啊,你跟林秀才说了没?” “就是啊,说完了赶紧去生火!!” 四周闹轰轰的话季老太一个都没理,她只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什么东西碎了。 一块基石崩塌之后,在心里筑成的整个建筑再也支撑不起来了,季老太恍恍惚惚在心中想到:他们都说我偏心老三家……而我为什么偏心呢? 因为她家老三会做木工活,比他前两个只会老实种地的哥哥要聪明多了,季选从小长得聪明可爱,他的几个堂哥都不再去上学,唯有他还依旧在书院里读书…… 跟老三家相比,其他两家是那么的没有出息,她偏爱也是应当的。 然而仔细一想,为什么只有老三会掌握木工技巧,是因为季老太舍得花钱送他去学,而家里为什么只有季选一个人还在书院读书,那是因为…… “季前明年就别再出去书院了,家里哪来那么多钱送你们去读书,明年你再去书院,我是不会再出那个钱的……” “你们识得几个字就好了……选儿比你们优秀,就只供他读书……” 季老三优秀吗?季选比其他几个孙子优秀吗? “老太太,您跟我们去了县城后,一定让你享尽福气……” “选儿成亲后,您就要抱曾孙子啦!” 跟了老三家去到县城后,老三夫妇俩完全换了一副嘴脸对她,背后里死老太婆死老太婆的叫, “一个老太婆,就知道吃白饭……” “为什么奶奶要跟着我们家,要我们家来养?大伯二伯同样是奶奶的儿子,他们也应该出钱!!” “就是啊,应该让老大老二来养!” 在这过程中,季老太虽然心寒,可他们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亲孙子啊,她又怎么能责怪他们,自己确实是老了,不中用了,拖累了他们…… 为了咱们老季家最优秀的孩子,我没有做错……季老太一直这般劝慰自己。 可是现在,一股强烈的悔意从脚底升起在她全身弥漫开来。 她心里面最好最优秀的宝贝儿子还有孙子,哪里是什么优秀的儿孙,明明是她掏心掏肺养出来的白眼狼! 季老太真的后悔了,她后悔把家给分了,分了家后,她才知道自己大儿子和二儿子的好,李月娥和刘玉凤这两个儿媳妇也好,至少不会跟柳丽似的连个家务活都做不利索,居然还有脸叫她这个老太婆来做事,真是气死她了! 她从小到大疼爱的孙子孙女也没有季老太想象中的那么尊敬她爱重她,季老太真希望上天能赐给她后悔药,让她回到当初还没有分家时的光景。 第81章 林立轩在县城里找工匠, 这一次没有一点麻烦, 上次在村里修房子已经找过一次了, 他的大方也出了名, 来他这做工, 能得到主人家的好吃好喝,于是,工匠也变得好找起来。 大部分工匠依旧是上次那些人,毕竟整个全水县,也算不得多大。工头都跟林立轩是老熟知了, 互相熟悉的紧啊, 那工头拍拍林立轩的肩膀, 哥俩好的笑了一下:“你放心, 一定给你建一个漂亮的茶楼, 两层包你能用上百年。” 老工头带着几个工匠来勘察茶楼的地形, 说着该怎么建,要多少根柱子,里面要如何设计, 中间如果要弄大戏台的话, 楼顶得怎么样…… 林立轩告知了他们他理想中的模样,说书楼要怎么设计,一层中央要建一个方方正正的高台, 后台也要设计好,要有空间有通道,还有这边这个角落, 也要留有空间供奏乐的人安置在那。 而二楼要设置独立的包厢,每个包厢要有不同的特点,二楼横栏要有雕花,要设计成月拱门…… 一大堆一大堆的要求林立轩一一给工匠们说明白,“大致能明白林老板的意思,不过这图纸,可能还要再等几天,到时您再看满不满意……” “好,这次就继续拜托你们了!” “林老板,这次帮你做事,还能有饭吃吗?”他们都非常想念言哥儿的手艺呢。 林立轩向周围看了一眼,工人们的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他,都等着他回答呢,林立轩摸了摸鼻子:“咱店就在旁边……” “到时候你们可以免费来吃……” 工匠们一起吆喝一声:“好,林老板真爽快!” “下次还有活,也要来找我们……” “你山上那个鸡场,是不是也要扩建啊……” 和工匠们约定好,确定最终图纸,茶楼改造重建行动如火如荼地开展了,整个茶楼都要重新改造,所费的功夫比上次建房子少不了多少。 茶楼破旧的框架被拆除,屹立于街角几十年的建筑轰然垮塌,周围的居民纷纷过来打探,七嘴八舌地议论道:“这拆的旧茶楼,是要做什么?” “哎这不是那个老头的茶楼吗?怎么突然卖出去了,那老头呢?” “那老头回乡了,听说他把茶楼卖给了松韵书坊的林老板,听说是要……” “听说要新弄一家什么说书楼……” “就是这个什么说书楼,不知道是干嘛的……” “大概就是念故事什么的吧?” “哟,这感情好……” 如此大的动静,也引来了当地衙门的关注,和林立轩较为熟悉的张火大张水深兄弟俩就过来找林立轩询问了。 “这是要弄什么呢?我听说是什么说书楼……” 林立轩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他俩,张水深听了他的话拍掌叫道:“听你说你这店,哎不对是什么书楼,要找些能说会道的人……你看看你看看,我怎么样?” 一向□□的张水深的毛遂自荐也显得别样的独具一格:“我跟你说,在这个全水县,你根本找不到比我更适合说书先生这一行当的……我从小混迹在市井八卦里,还没有什么我不知道,我说出来的事情,跟别人嘴里说出来的完全不一样!!!” “我呀,就拥有一个点石成金的金嘴巴!!!” 其实不用他毛遂自荐,林立轩也知道张水深有这个能力,可他是个衙役,怎么能在过来干这个事:“你在官府当差,何苦来做什么说说先生……不过,你要是认识擅长这方面的人才倒是可以介绍给我……” “唉,我是真想来试试……如果没有当衙役的话……”张水深一听到林立轩的这个设想,心里热的不行,他觉得这东西完全很适合他,做不了实在是很难受。 不能来当说书先生也就罢了,还要他来介绍人,张水深那叫一个头疼,就好像自己的头泡在冷水里一样,让他刺激的头疼。 林立轩在市井里搜刮了好久才堪堪找到十名符合条件的人,这些人,都必须要识字,声音响亮,更为重要的,还要记忆力好,说出来吐词清晰,感染力强,才能吸引得听众愿意听他的故事并且沉浸下去。 人是找到了,可培训还是要培训很久,他这边有松韵书坊做依托,能说的故事有很多,这么多故事得一一要他们给背诵完全,每个人负责不同的书册,各自背各自的,林立轩指望着他们能在说书楼建好之前各自掌握三本以上的书籍故事。 说书楼建了两个月便完工了,木头搭建整个框架,从外表看完全焕然一新,林立轩亲手写的招牌用红布盖着,下方的大门容得下五六个成年人一齐进去,一踏进茶楼,便觉得里头敞亮,中间方正的高台比人的膝盖高却又没有高过人的腰部,正是一个观赏的好高度,坐在高台前的桌椅板凳上,能轻松的观赏到整个舞台上的一切。 当你们林立轩来视察时,已经有一个他找来说书的人坐在高台上拉开了架势,他清了清嗓子,用洪亮的声音向四周扩散:“话说上回说到,刘五郎来到……” 他的声音在整个一楼里无限回荡,声音大而圆润却不刺耳,听起来如同乐曲一般,林立轩对他满意极了。 在一楼转了一圈后,他又爬上了二楼,二楼是一间一间隔开的小包间,在包间里,可以俯瞰到下面高台的场景,适合贵客们单独来欣赏,每个小包间里,林立轩还贴了不少字画在墙上,增添了些书香笔墨气,还有从隔壁县瓷器厂运过来的陶瓷瓦罐,整个包厢装点的有情调又有韵味。 差不多整理完全,寻个好日子便能开张了,林立轩认真翻着黄历,就定下了这个月十六开张。 他都不用宣传,全水县的居民早已经翘首以盼,正等着他开张呢。 早先就有人来问了,“看你这说书楼已经盖好,进进出出好些人,里面的东西也应该改布置好了吧!” “十六,这个月十六,到时候欢迎老顾客光临!” “好嘞……” 十六日早上,金黄的阳光在天空划过一道光影,光影映照在漆成红色的柱子上,整个说书楼被照得亮堂堂的。 外面的人群围满一片,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说书楼的大门打开了,红布被翩然揭开,下面的三个大字展现在众人的眼前。 林立轩招呼着认识或不认识的客人进门,每一次开店林立轩都会有优惠,这一次他也不小气,新开业的这一天,所有人免费进场。 人流熙熙攘攘,多而不乱,说书楼地方宽敞座位多,可架不住有这么多人,虽然林立轩已经吩咐好了要多加些板凳,可来了这么多人,依旧是坐不下。 人群蜂拥而至,里面咿咿呀呀的二胡声响起,奏起一段悠扬的乐曲,乐声响起后,嘈杂喧闹声便为之一肃,场面清静了,高台上的说书先生坐在高木椅上,手中的竹板啪的一下,他已经开始为观众讲述了…… 洪亮清晰的嗓音带着浓浓的感情在整个说书楼里回荡,每个人的耳边都能清晰听到他所说的话,大家都屏住呼吸,全神贯注于耳朵,双眼胶着在舞台上,桌子座位之间,楼里小二来回走动,给这桌的客人沏上新茶,给那一桌的客人端上瓜子儿。 舞台上,一个人的传奇故事全都浓缩在这位老先生的嘴里,恩怨情仇、传奇故事一一在这小小的楼阁里展现,台下的众人听得如痴如醉,说到紧要时,口中的瓜子壳都忘记给吐出来,手边茶杯里的茶水也早已凉透……时间匆匆而过。 台上的声音宣布结束,台下的众人才如梦方醒, “这就完啦!?” “下一段呢下一段呢,之后的故事?” “怎么只说一半啊,这后来到底怎么了……” “怎么和连载的全水奇谈一样,没个后续!” “是啊是啊……” 下方吵吵嚷嚷如同菜市场一般,高台上的说书先生这才嘴角一勾,他对众人的反应十分高兴,觉得自己的表演达到了预期效果,这位先生强行平复自己的喜悦,按捺住激动用洪亮的嗓子向下方的众人说道:“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各位明天再来吧!” “还要等明天啊,明天我不一定有时间来。” “喂!这位老先生,咱们打个商量,你今天讲完怎么样,哎我就想知道这个情节的结果!” “就是就是,你只要告诉我们,那个女的到底死了没。” “是女的吗?那不是双儿吗?” “你们到底是怎么听的!那哪是什么双儿……” “毕竟他蒙着面呢,又长那么高,一定是个双儿。” “谁说没有那么高的女人了?!!” 第82章 外地人来到全水县, 在船上颠簸飘摇了两天, 整个人头昏目眩, 直到脚踏实地站稳了跟脚后, 连忙拦住一个人, 向其打听哪里有歇脚的地方, “去那边的清风茶楼吧,喝口茶好好歇歇脚。” 魏乐康是第一次出远门,才在船上待了两三天他便受不了了,闹着要下船透风, 好容易船在全水县停下, 他一定要下了船在外面好好游玩一番, “哎, 那茶楼往哪走啊?” 他所问的那人是一个穿蓝布短打的青年人, 青年人伸出手来给他比划的方向, 正欲向他说明该怎么前去时,又有一个外来人过来搭话了。 “这位小哥,你们这的说书楼往哪儿走?我听我哥们说那里可有意思了, 听说这两天还有唱戏的……我特意来凑这个热闹呢!” 那个蓝布短打小哥听到那人的问话, 脸上灿烂一笑,热情地为他指地方:“那边呢那边呢,去那里拐个弯沿着路直走, 就能看到书楼这三个字的招牌了!” “谢了哈小哥。”那人问得急促,走的也急促,知道自己所要的答案后, 脚步匆匆地往那边赶去。 蓝布短打小哥回答完他的问题,有些歉意地看向魏乐康,他继续给对方指路。 “清风茶楼在那边……,你沿着这条路走转过弯,然后会看到一块石碑,再从石碑……” 自从刚才那人走过之后,魏乐康已经没有兴趣知道清风茶楼在哪了,他心里的好奇心被另一个地方所吸引出来,他连忙打断小哥的话,向他问道:“你们这的……说书楼是什么地方?” “就是听故事的地方。” “……刚才那人不是还说有什么唱戏吗?” “唱戏就是让人在台子上演故事……” “这位小哥,那地方好玩吗?有意思不?” “当然有意思啦,我也经常去楼里听说书先生讲故事呢!” “……那你刚才为什么不介绍我去那个地方……” “我以为客官您从船上下来只想找个地方歇脚呢……” “我不但要歇脚,我还想找乐子……” “那您赶紧跟着前面那个一起去呀……要是不记得路,我再给您指一遍。”蓝布短打小哥搔了搔自己的头,略微客气地说道。 “谢谢你小哥,我已经知道怎么走了。”魏乐康向那个小哥道谢,沿着他刚才所说的话,按图索骥找了去。 不到一盏茶时间,魏乐康便找到了他们口中所说的说书楼,两层高的小楼,一楼的大门上方还挂着三个大字:说书楼。 这三个字,笔力遒劲,磅礴大气,可真是几个好字啊,也不知道出自哪位名家之手,魏乐康对这家店便更好奇了。 从外面看去,里面已经坐满了人,还时不时有人进去,瞧他前面那位应该是老顾客,跟门口守着的老头颇为熟悉,进去前还相互打了招呼, “小刘你又来了……昨天不是说今天没时间吗……” “没时间,也得挤出时间来,我实在太想知道下一部分讲什么了,听别人口中所说的,总是不够味,非得听崔先生讲的……” “是啊,崔先生那嗓子,可真是没话说……” “蒋大爷,我可真羡慕你呀,天天能在门口听现成的,都不用付钱……” “嘿嘿嘿,有本事,你也来跟我一起呀。” “等我老喽,我也来跟你一起守门……” “那你还得等个几十年……” 魏乐康看见那人给老头递去了五文钱,他心中奇了,这进个大门,也要交钱?可真稀奇。 他也从口袋里翻出五个铜板,闲庭散步似得走过去,交给看门的老头。 老头抬眼冲着他笑了笑,魏乐康也对他笑了笑。 魏乐康跨过一尺多高的门槛,进入说书楼后,整个视野里黑麻麻是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后脑勺,所有人集中注意力看着前面的舞台,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进来了。 他找了个空位坐下,这可是在视野里费了老大功夫才找着的一个落脚地,坐在这里,周围人满座,腿脚都放开不变,拘束地紧,真是叫人不好受! 魏乐康心中有些后悔,他是下船来休息的,干嘛让自己找罪受,连个坐的地方都不舒服!他来来回回扫视周围的人,又在心里寻思道:能吸引这么多人,其中一定有名堂,姑且再等等。 桌上摆着瓜子茶点,当然这是别人的,魏乐康看见这些雕着荷叶的瓷盘上摆放着他不认识的水果糕点,还有旁边那人杯子装的是什么?不像是茶,倒反而有点酸甜的果香…… 此时有人站起来询问他要点什么,那人凑在他耳边声音说的小声,生怕打扰了周围的客人,魏乐康抬头一看,一个肩膀搭着白巾的青年人,他在心里估摸着对方应该是店里招待顾客的小厮。 “客人,您是否需要茶点?” “喏,就和那边那个一样。” 对方问的小声,魏乐康说话也小声,那小厮听完他的话后立马转身走去里间,不过一会儿,他要的东西便上来了。 一碟糕点里面摆着方方圆圆的糕点团子,单瞧着便知道软糯可口,魏乐康尝了一个,冰凉的皮,软糯的馅,甜而不腻,好吃极了。 端过来的瓜子带着阵阵茶香,魏乐康最初还以为是自己闻错了,这瓜子居然还有茶的味道?咔嚓几声后,不过须臾之间,他便吃完了一小把瓜子儿,这定是混着茶叶好好炒过的,吃着瓜子便如品茶一般,吃过之后才有回甘,这味道,好吃得叫人上瘾。 魏乐康如获至宝一般,他本来就爱吃瓜子,没想到这样用茶炒过的瓜子能这般酥脆宜人,带有别样的滋味,他吃得蓓蕾发颤,唇舌微动,此时他口舌上的喜悦,就好像一个人,去了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看见了从前没看过的风景似的那般惊喜而愉快。 瓜子儿吃多了难免口干,魏乐康便为自己倒了一杯新上的“茶水”,倒出来后,没有茶香,且有淡淡的果香,莫非是果子榨出来的汁水? 淡黄的果汁里飘着黑色果粒,魏乐康尝了一口,甜而微酸,浓香可口,是果汁一般的香甜,却又带着清茶一样的口感,真是妙哉! 好奇心与口舌之欲得以满足后,魏乐康终于把全身心的重点放在了最前面的舞台上。 舞台上坐着一个带红帽子,背后拖着小辫子,说话时鼻间小胡子一抖一抖的中年人。 他的声音洪亮而雄浑,可见是平日里练过的,他正说到:“此时正有一人躲在……” 故事的桥段正说到敌我双方对峙,气氛如同张开了的弓一般蓄势待发,紧张的好似绷紧了的弦。 魏乐康才听了不久,却也被充满感染力的声音带入了一个险象环生的情节里。 他听得入神了,手中的瓜子呆呆地握在手心,他再顾不得吃东西了。 等到上面带红帽子的中年人鞠躬谢幕后,魏乐康才逐渐回过神来,周围人都在意犹未尽而不舍的惊叹:“怎么这就完啦?” “又要等明天了……” “一个时辰咋这么快就过去了?” “老先生是不是会玩把戏,把一个时辰给变成了半个时辰?” “接下来是什么节目?” “等会儿好像是一出折子戏……叫做什么游园惊梦。” “我比较喜欢听书,这个戏我就不看了,咱先走了……” “你别急着走啊,这唱戏也别有趣味……” 魏乐康喝茶嗑瓜子,等着下一个节目登场,他这时觉得进门的五文钱花得太值了!就刚刚那一段说书已经够回本,没想到接下来还有节目。 要是他们老家那地方也整一个这样的地方该多好啊,闲着没事儿干的人便有个去处了。 舞台上鼓乐声奏起,演员已经登场了,上方那个穿着锦衣华服玉带鱼鳞的人方才唱到:“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 身段曼妙,莲步动人,一转身一抬眸包含万千种风情,明眼人一看便知那是一个漂亮的双儿。 又唱又演的,难怪叫做唱戏,魏乐康手撑着下颔,他就好奇,这整个说书楼,还有多少令他新奇的东西。 日落西山,魏乐康如梦方醒地站起来伸个懒腰,跨过门槛走出去,这才一出去,正撞见了神情焦急在寻他的同船友人俞明成。 两人在船上结识,目的地同是京城,相处颇为投缘,魏乐康说是要下船透气,谁知他只是说要去透会儿气休息休息,竟然三四个时辰都没回来,把留在船上的俞明成给着急的,船都快开了,“你还不回船上去,船马上要开了!” 魏乐康被对方焦急的情绪所感染,赶紧催促对方快点去赶船:“那你快回船上去吧。” 俞明成找到魏乐康后,才松了口气不久,他拉着对方的手,抬脚就要往回赶,却见对方一动不动:“你怎么了,你怎么不走啊?” “阿成,你快回船上吧,……我不走了,在这里玩几天……” 俞明成此时的神情十分复杂,心中的五味杂陈全都写在脸上,一言难尽地瞪着魏乐康。 “说什么傻话,说好了一起去京城,你怎么半路不走了!!” 俞明成真想敲开他脑瓜子看看里面装了些什么,或是他下了船着了什么迷,为何突然决定不走了呢? “我跟你说,这县城可好玩了,我下午尽待在一个叫说书楼的地方……” “那你玩了一个下午该够了……快跟我回船上!” “不不不,阿成你一个人去京城吧,我不去了。” “你这是中邪了吧……”俞明成狠狠拽过魏乐康的手,拉着他往码头那边走,魏乐康即使被对方狠狠拽住了手腕,他也毫不妥协,整个人往后面倒,两人一拉一扯半盏茶时间,还是在原地没有丝毫挪动。 周围路过的人都要看他们俩几眼,还是用看傻子眼神,还有一个方才一起从说书楼出来的青衣少年,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他们俩的好戏。 过路人的窃窃私语传进两人的耳朵里: “话说这俩人是怎么回事啊?当街拉拉扯扯的……有伤风化……” “指不定有一个是双儿。” “你眼神有毛病了吧?你看看人眉宇间哪里有红痣?” “哎,这你就没见识了吧,不一定眉心有孕痣的才是双儿……” “前几天的说书段子里不正有一个剜去眉心痣替父参军最后还成了大将军的双儿么?” “……” 这县城里面的人都有病吧!!! 见到两个男人当街拉拉扯扯,居然会怀疑其中一个是双儿!! 还……替父从军的双儿!! 俞明成愤愤不平地放开魏乐康的手,“不管你了,你爱待多久待多久吧。” 他说完后甩袖子转身就走,这时被放开的魏乐康不愿意了,他口上连忙叫道:“阿成,你别生气呀!” 魏乐康小跑的追上去与友人并肩走,他拽过对方的手腕,用力拉着他转身,让其与自己面对面。 俞明成比他稍矮了一些,魏乐康凑近了看对方,才发现他家阿成长得真好看,清秀的眉毛,红润的嘴唇,便是比之方才唱戏的双儿也是不差,他的手不自觉地抚上对方眉心,魏乐康傻呵呵笑道:“哎,阿成,我现在才发现你眉心有一道疤耶!” 魏乐康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又惊又叫,而俞明成听到他这些话的反应却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不留情面的一巴掌狠狠甩在魏乐康那一张俊脸上,将对方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甩完巴掌的余明成转身继续往前走。 被打蒙了的魏乐康呆呆站在原地,俊脸上起了红印,可见对方真心用了大力,他捂着受伤的脸,想开口说话,声音还没出来,便惨痛的捂着脸:“哎呀哎呀”痛叫起来。 他不过就是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嘛,为何对方要那么生气? 第83章 说书楼的生意一日比一日火爆, 人来人往, 有时便是没有座位, 来得客人宁愿站着也不愿离开。最开始的那一个月里, 作为老板的林立轩忙得不可开交, 几乎恨不得所有时间都待在楼里,他请来的说书先生虽然起先培训过两三个月,可真到了上阵的时刻,还是免不得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故。 林立轩一开始找了十个记忆力过人又能说会道的人,完成培训最终留下来的有八个。而说书楼开张不到七天, 有一个说了三天嗓子便支撑不住、有两个上台胆怯始终调整不过来, 于是到现在, 余下的人中不过只有开始的半数。 林立轩又开始招揽人过来培训, 不仅要培训新人, 还要改编剧本重设台词, 毕竟不是所有的话本小说都能直接改成说书本子,还需要经人完善修改,这又是一项大工程……前些时候又和一个戏班子合作, 林立轩给人提供好些唱本, 包括以前耳熟能知的牡丹亭、窦娥冤、西厢记等等,林立轩前世的外公爱听戏,他也耳濡目染听了好些戏曲, 全部的折子他记不完全,可一些名家唱段基本还记得,戏班子的班主看见他写的几许唱词, 直赞他写得好,他本人是个戏痴,见有新的戏段子,便整天缠着林立轩编纂戏曲本子。 忙了大半个月,林立轩才好容易清闲下来。 院子里的葡萄架子爬满藤蔓,垂下来好似绸缎边的流苏,去年酿的葡萄酒还藏在地窖里,林立轩窝在外面的躺椅上看了一个半时辰杂书,院子清幽,安安静静地没有一丝杂声,他放下手中的书,看了看天色,蔚蓝色的天空做底,白云不断地向西漂浮。 他伸了一个懒腰,向前走了几步转了个弯,正好撞见雨哥儿在地上捡石头玩,也真是有够无聊的。 林立轩眼角微动,拖着下巴思考到:不知言哥儿此时在干嘛…… 方才他看书的时候还见言哥儿在外面晒瓜子,暖阳照在他脸上有些微醺,漂亮的小脸蛋看起来诱人极了,说起来他最近都在忙说书楼的事,两人都没好好亲热过,现下有空儿了,得把以前的都补上! 言哥儿坐在方桌前,面前铺着一张白纸,左手边是泛着水光的墨汁,白皙修长的手上端正地拿着七寸长的毛笔,毛笔停滞在半空中许久不见落下,笔尖的墨汁已然干枯,白纸上留有几滴顺着尖头滴下的墨渍,这副景状,可见其主人神情恍惚,心不在焉。 “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林立轩走过来夺了他的笔,言哥儿这才受惊一般地回过神,他愕然抬起头看向不速之客,如点墨的眸子里映照出熟悉的脸庞——是一脸笑容的林大哥,他骤跳的心这才放心下来。 他惊魂未定的吸了口气,用埋怨的语气道:“林大哥,你怎么神出鬼没的,……突然冒出来把我给吓死了,你……怎么不先出声叫我呢!”言哥儿语音最开始有些颤抖,带着一股说不出意味的掩饰,活像是一个被抓包了的小偷,还死不承认,妄想虚张声势地蒙混过关。 林立轩把笔放回笔架上,把言哥儿抱起来自己坐上了对方原本的位置,言哥儿在他的大腿上不舒服地动了动,调整成一个舒适的姿势,两人之间,萦绕着一股墨水的香气。 “言哥儿,你一个人傻坐在这里想什么呢?拿着一支笔动也不动,和个小糖人似的,是不是我最近太忙冷落你了,你孤单寂寞了……” 言哥儿波光潋滟的眼眸呆了呆,甚至不知道该回对方哪句话,意识到对方话里的内容后,脸色如敷了一层胭脂般爆红,他避重就轻地反驳道:“我哪里像小糖人?!” “我看见你就跟吃了蜜糖一样甜滋滋的,方才见你杵在这里一动不动,可不就跟架子上摆着的糖人一样么?” “你……”言哥儿欲言又止,“林大哥,你现在说话就跟唱戏一样。” 你现在说话就跟唱戏一样! 当头棒喝,得了这么个评价的林立轩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好像还真有点被带偏了,都怪那戏班的班主,在他面前咿咿呀呀的张口就唱,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果然……不过,老夫老妻之间好容易想说些酸掉牙的甜言蜜语,那效果却跟窗边挂着的腊肉一样在风中风干了…… “言哥儿,你可真是不解风情,”林立轩大手捏住言哥儿的脸颊,活生生在他脸上拖出了一个糖球,他的脸越来越靠近对方,嘴上不依不饶地开始说道:“老实交代吧,刚才在想些什么呢?”林立轩每说一个词,就越靠近他一下,直把言哥儿逼得向后缩,他躲避对方扑过来的温热气息,扭过头来看向另一边。 “还躲呢,不老实交代的话就大刑伺候,你明天别想早起了,就等着雨哥儿来笑话你吧!说吧,心里藏了什么小秘密不让人知道。” 林立轩越来越靠近他颈窝,言哥儿怕痒地笑了笑,右手抬起连忙护住自己的脖颈子,“我什么都没想,就坐在这发呆呢。” “还想骗我,言哥儿,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眼睛里有多心虚,娘都向我告状了,这些天茶不思饭也不想的整个人不知道魂跑哪去了,我看你足足瘦了好几斤呐,到底出什么事了?怎么……还不说?是不是想偷偷摸摸画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或者真像娘猜的那样害怕我和戏班子那个双儿走得近了……” “不是,真没有……”言哥儿无奈地反驳,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将自己最近遇上的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说与对方听了,“前几天秋哥儿问我要不要一起跟杜记布庄的老裁缝和绣娘学些做衣刺绣的技巧……” “那是好事啊!你本来手艺就好,做出来的衣服谁不说好看?再去跟着学几招,咱都能自己开店了,以后我家言哥儿就在县城里开一家成衣店,到时候,你就是别人口中的季老板了,而我,则是季老板的夫君……”林立轩越说声音越高昂,好似已经看到了言哥儿开店的那一天。 “你这几天是在纠结开店的事么?” “我哪有你想的那么远……”言哥儿被对方说得忍不住笑了,“我是有向这方面想过,但是开成衣店……万一我做的衣服根本没人买怎么办,那还不得亏死……到时候店铺倒闭了,投进去的钱全没了。” 对开成衣店的事,言哥儿有些意动,只是如今谁家的女人双儿不会做一些针线活,都是买了布自个儿做衣裳,真的会有很多人来买成衣吗? “钱没了就没了,倒闭了一家咱们就再开一家,别怕,你家相公有钱,养得起你这个败家媳妇。”林立轩用手刮了刮对方挺翘的鼻梁。 “你别乱说,都没一撇的事到你嘴里说成了这样,……还倒闭一家再开一家呢,你也不盼点好的。” “好好好,我说点好的,我家宝贝开的店一定财源滚滚,到时候,你就从我们家的小福星升级为小财神了!开不开心?” 言哥儿给他回了一个开心的笑。 “所以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你还纠结了好几天,你回了秋哥儿的话没?” “还没有……我跟他说再考虑一下。” “别考虑了,答应秋哥儿吧。” 言哥儿犹豫了半晌,最后轻轻地点了点头:“……嗯。” “看你为了这事,都把人给饿瘦了,多不值当。” 大胃王变成吃不下饭的小可怜,真是叫旁人心疼不已! 哪怕食欲不振吃不下饭的言哥儿也依旧是他们家吃最多的人,只是和以前的他相比,真是小可怜一枚! “我倒也不是因为这事而吃不好,一看见肥肉便腻得慌,惯爱吃的五花肉也吃不香了,……前些天吃得鱼肉腥味好重,一闻就想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近来天气也不热,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言哥儿觉得肚子胀胀的,胃里直犯恶心。 每天好容易才将那股恶心压下去,能有以前一半的饭量就不错了。 听言哥儿这么说,林立轩关心地问他:“胃口不好,莫非是积食了?胃胀气?要不要我帮你揉一下肚子?”不等对方答应,林立轩温热的手掌便覆上了他的小腹,轻轻地顺时针按摩。 “不……不用——”言哥儿拒绝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对方强势镇压了。 按着按着,林立轩好似忽然有了新发现一般脱口道:“言哥儿,我怎么感觉你肚子变大了,鼓鼓的,若说以前是个小南瓜,现在就是个小西瓜嘛……” 他怀中的言哥儿身体一僵,猛地打掉他的手掌,怒急道:“你方才还说我饿瘦了!!” 林立轩打了个哈哈,安抚他道:“可能是你刚才吃饱了东西,所以肚子才鼓鼓的……” 言哥儿幽幽道:“……我已经一个时辰没吃过东西了。” 林立轩:“……” “那就只能是——你的肉,都长肚子上去了。” “!!!” “不要你帮我揉了,你滚去和雨哥儿一起玩石头吧!!” 林立轩被暴怒的言哥儿推搡出房门,木头做的门啪嗒一声重重关上,林立轩无奈地看着木门,耸耸肩膀,摇了摇头:言哥儿的脾气怎么变得越来越大了? 第84章 全水县一个清幽小巷, 巷道里只有零零散散几人走动, 秋哥儿和言哥儿个提着一个小篮挨门挨户地寻去, 刚下了一场小雨, 天色灰蒙蒙, 看向远处只觉有一层薄雾在缭绕,秋哥儿穿一身黄白相间的衣裳,黄色的绸布腰带衬得他伟岸高大,像一个极其英俊的男子,他身旁的言哥儿梳着简单的发髻, 两缕长发顺着他胸前垂到腰迹, 清秀的脸庞一览无余, 两人并排走去, 好似一对恩爱的夫夫。 然而细看下去, 才知是两名双儿。 他们两在一处庭院门前停下, 两扇木门分别贴了两个大大的福字。“是这里了么?” “应该是这里?敲门试试。” 叩叩叩…… 木门向里打开,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自里面探出头来,妇人穿一身简单的蓝裳, 发饰亦是简单, 只横插了一根古朴的木簪,这妇人虽然年纪大了,面容却依旧美丽动人, 有一股独特的风姿,一双丹凤眼吊起来扫了两人一眼,涂了胭脂的红唇道:“你们是秋哥儿和言哥儿?” 两人互看了对方一眼, 然后一起点了点头。 “进来吧。” 踏进院门后,言哥儿发现院子极大极空旷,横七竖八地摆放这一排排晾衣架,许是方才下过小雨,这些晾衣杆上全是空的,没有铺晒任何绸布和衣服,院子的东边有一口水井,水井边置放着一个大大的染缸,这染缸几乎有言哥儿的胸膛高,他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缸,路过的时候,言哥儿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这边,进来……” 跟着那妇女转了个弯,绕到后面走进一间房子。一进去,言哥儿便发现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绸缎布,黑的白的,杏黄的月白的颜色五花八门,言哥儿和秋哥儿被这琳琅满目的色彩看得目不暇接头昏目眩,一匹一匹都跟不要钱似的叠放在半人高的架子上,他们忍不住地摸上了光滑的布面。 他们被领到一个小隔间,那妇人转过身来对他们笑了笑,“我知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老板娘已经跟我说过了,我姓李,你们叫我李姨就好。” “李姨。” “李姨。” 两人异口同声叫道。 李姨笑着对他们点点头,“你们来得真不巧,我现在有些事要走开一下,你们可以随意看看……对了,如果你们不嫌麻烦的话,那边箩筐里都是一堆做好了的衣扣子,如今混在一起了,能帮我把它们分门别类放进竹篮里吗?” “好,李姨去忙吧。” 言哥儿走到墙角,靠墙的地方放着一个膝盖高的方箩筐,里面装满了别致小巧的衣扣子,有彩绳编成的,有石子磨成的,有绸布缝制的……言哥儿捡起一个来看,蝴蝶的花样,心里喜欢极了,他跟秋哥儿一起把旁边叠着的小箩筐一一摆好,开始分门别类地整理扣子。 两人蹲在地上,一边整理,一边聊了起来。 言哥儿看着如今越发高大威猛的秋哥儿,若有所思道:“秋哥儿,我发现你比以前长高了些……” “是,自从成亲后,我又长高了些,现在比飞白还有高上半个手指头。”秋哥儿爽朗一笑,露出白亮的牙齿,他撸起袖子,精瘦强健的小臂上肌肉鼓鼓,黝黑而有力,没有烦人的袖子干扰,他手下的动作加快了。 双儿能长到这么高的非常少见,秋哥儿的骨架大,吃的东西都长在骨头上,不像言哥儿,骨头小小的,长肉不长骨头,即使吃胖了些,表面看上去,也是小小的一个。 “我好像才到你肩膀……”言哥儿回忆方才和秋哥儿一起走来时的情景。 “……没有,你比我肩膀高。” “不是吧,在我眼里,你很高。” “你不信我们可以站起来比一下。” “好啊。” 言哥儿把手上拿着的扣子放进竹篮里,把几个竹篮从身边推开,便笑着站起身来,脚掌一用力,膝盖由弯变直,猛地一起身,言哥儿只觉头昏目眩,眼前一黑,整个身体便向前栽了下去,一旁的秋哥儿注意到了这个变故,连忙动作迅疾地过去扶住他。 言哥儿晕过去了。 “言哥儿!言哥儿!”秋哥儿抱着昏过去的言哥儿拼命地大叫道。 他的声音把隔壁房间里的李姨给吸引了过来,李姨前来一看,见言哥儿忽然昏迷过去了,连忙道:“这是怎么了……去,去叫大夫!!” 戏台上,这幕戏才刚刚拉开序幕。 林立轩坐在前排的桌子边喝茶吃瓜子,他今日的事已经办妥了,便在这里消磨时光,等着言哥儿回来,两人再一起赶车回去。 他喝了口热茶,茶水在舌尖流淌了一圈还没来得及咽下,就见黄大牛火急火燎地来找他,“老老老老老老……老板……” 黄大牛跑得汗流浃背,一看就知是急匆匆赶过来的,林立轩抬了抬眉毛,有什么事用得着这么火急火燎地来找他,难道是店里出事了? “我们先出去,慢慢说。”台上的戏还在继续,拉着黄大牛出去,走到说书楼门口停下,黄大牛还犹在喘气,说话上气不接下气,“老老老老老……老板。”他嘴里面还是只能说出这几个词。 “你先别急,慢慢说。”林立轩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听对方将要开口说出来的话。 黄大牛拍拍胸腹,他空有一个高大的个子,奈何体能却不好,才跑了一段路,便已经觉得精疲力竭,“刚刚,秋哥儿来说言哥儿昏倒了!!!” “言哥儿昏倒了?!”咋听到这个消息,林立轩只觉得后脑勺被人敲了一闷棍,一颗平稳的心霎时沉了下去。 他脑海里片段似的播放言哥儿这些天身上出现的症状,没胃口,吃东西犯恶心,他只以为对方心里想这事才这般,却没想到……言哥儿生病了?可千万别出什么大事,林立轩的脸煞白煞白的,把对面的黄大牛给看愣了,他连忙焦急地又说道:“不不不不,是秋哥儿有、有身孕了……是、是的是的,大夫说有身孕了……一时没缓过来才晕倒的……” 秋哥儿有身孕了! 林立轩听清楚他说的话后,惊得煞白的脸色回温,他笑着长舒一口气,边笑边责怪黄大牛:“你看你,一点都不知道好好说话,秋哥儿有身孕是件好事啊,没想到杜公子他……”杜公子他还挺厉害的。 言哥儿和秋哥儿一起去了绣庄,当时一定是秋哥儿忽然昏倒了,大夫过来诊脉才知是好事一桩,言哥儿应该也吓坏了吧,他就在他旁边…… 没想到秋哥儿居然有孕了,虽然知道这个世界双儿能怀孕,可林立轩还是不太能接受,揣着个大肚子,看着就叫人害怕。 言哥儿不能像普通双儿一样怀有身孕也好,至少他不用担惊受怕,他们家四个人简简单单过下去也好,想到这,林立轩嘴角浮上了笑容。 怎么变成秋哥儿怀孕了? 黄大牛丈二摸不着头脑,明明是老板的夫郎怀孕了,秋哥儿去买安胎药时路过告知他,叫他去告诉林老板,他方才明明都说了,为何林老板却说是秋哥儿有身孕,莫非是我说错了? “不不不……”黄大牛连忙摆手,“我刚才说错了……” 林立轩伸手拍掉对方胡乱飞舞的手,“等等,你先别说话,先在脑子里把事情想清楚了再说……”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一惊一乍的,可没把他吓得魂飞了。 “好好好,我先缓缓。”黄大牛忙点头。 林立轩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黄大牛缓缓地呼吸了几口气,然后瞪大了眼睛,抓住自家老板的手道:“老板,是您夫郎有身孕了……“ 听到这话的林立轩也瞪大了眼睛,和黄大牛两两对望如同斗鸡眼,他攥紧黄大牛的手,“你再说一遍,谁、谁有身孕了?” “您夫郎啊,就是言哥儿,我刚才在店里的时候,秋哥儿忽然急匆匆地过来让我告诉您这件事……” 林立轩眨巴了一下眼睛,双目依旧无神,愣在原地没有丝毫反应。 他他他……他没有听错吧??? 言哥儿有孕了? 他要当爹了!? 是了,言哥儿先前说一直没胃口、吃不下饭……闻着鱼腥味还想吐,这不明晃晃就是有孩子的反应啊!!为什么他们都没想到?? 他脸上露出一个似哭又似笑的表情,然后猛地反应过来,不住地接连问道:“那么说昏倒的人也是言哥儿?!!他有没有事?大夫是怎么说的?秋哥儿还让你传了什么话???” “他们还在绣庄呢……” “你……”林立轩手指指了指黄大牛,却再也不顾的说什么话,转身便往巷子里跑去,他的速度极快,不一会儿,黄大牛就看不见他人影了。 留在原地的黄大牛骚了骚后脑勺,这次,他总算把话传对了。 第85章 林立轩气喘吁吁赶到绣庄, 正好撞见买药回来的秋哥儿, 他喘着粗气, 向秋哥儿问道:“言哥儿呢, 他没事吗?……他方才晕倒了, 身体要不要紧,有没有摔到?大夫怎么说?”他跑来的时候,内心又惊又喜又害怕,言哥儿千万别出什么事。 他跑得快,哪怕平时常锻炼, 身体也有些受不了, 额角后背冒出点点汗珠, 此时被巷子里的冷风一吹, 衣裳发丝紧贴肌肤, 浑身黏腻冰凉。 秋哥儿手里拎着几包安胎药, 他刚从药材店里出来,言哥儿忽然昏倒把没经验的他吓了一大跳,幸好李姨经验丰富能镇住场子, 有条有理地指挥他把言哥儿抱去床上躺着, 自己出去喊大夫,背药箱的大夫匆匆跟着李姨后头进门,待他为言哥儿诊脉后才知是虚惊一场。 言哥儿有孕了。 作为言哥儿的朋友, 秋哥儿知道对方想要孩子,奈何成亲几年都没能怀上孩子,言哥儿一直为此事沮丧, 有了这一个好消息,想必林老板夫夫要高兴坏了。 大夫给开了安胎药,秋哥儿连忙去买药,路过林记食肆前吩咐黄大牛去把喜事告诉林立轩 ,黄大牛的行动力真迅速,他这才刚把药买回来,就看到得知消息急忙赶过来的林立轩。 大牛这实诚孩子果然靠谱! 秋哥儿见林立轩神色紧张,眼睛里全是对言哥儿的担忧与关切,他了连忙告知对方言哥儿无恙,免得对方过于担忧:“大夫说没有大碍,大人和孩子都没事,吃几剂安胎药好好养着就行,我刚去药店照大夫的方子抓了药,李姨这边有要熬药的家伙,我等会去给他熬药,林老板您快先去看看言哥儿吧……言哥儿可能还没醒来,他要是醒过来,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林立轩看向秋哥儿的眼神里充满感谢,“多谢秋哥儿你照顾了,言哥儿他现在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秋哥儿把门推开,带着林立轩进院门,“往这边走,言哥儿安置在李姨这的客房中。” 秋哥儿把林立轩送到房门前 ,便说自己要去熬药,把空间留给两个夫夫,林立轩推门进去,言哥儿平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层锦被,面容安详,显然还在昏睡之中。 他走过去在床沿边坐下,拉起言哥儿的左手,轻轻抚过对方温热的掌心,言哥儿呼吸平稳,一头青丝散开在身周,长长的眼睫毛盖下一片阴影,粉白的嘴唇有些干燥,林立轩低下头在身边人的眼皮和唇瓣上爱怜地留下几个轻吻。 吻过后,林立轩用自己的小拇指勾住爱人的小拇指,稍微用力地勾了勾,言哥儿的指腹有一个圆润的小圈,他好像回应似的,也轻轻地反勾住他,林立轩嘴边浮起一抹笑容,“宝贝儿,你要是醒来地话,你要开心死了……”即使未曾设想过两人之间能有孩子,可真当这一天出现的时候,心头的喜悦如汩汩冒出的山泉一般占据他的整个胸腔。 这是他与言哥儿的孩子。 季言眼珠子动了动,他睁开眼睛,头顶青色的床帐映入眼帘,我这是在哪?他之前不是和秋哥儿一起去了绣庄,对了,他们在分拣扣子,然后,他就晕倒了…… “言哥儿,你醒过来了!”林立轩一直守在言哥儿身边,一见他眼睛睁开,连忙握住他的手,惊喜地叫了出来。 “林大哥,你怎么在这?”他晕了很久吗?怎么林大哥也过来了,莫非是秋哥儿叫他来的?他到底怎么了,言哥儿觉得自己身体很好,为何会忽然晕过去呢?难道是他生病了,言哥儿心慌极了,他不想生病,一定是他最近没有休息好,所以才会生病。 言哥儿手撑着床板想要坐起身,林立轩连忙扶住他,让他靠在自己身上,言哥儿依偎在对方的胸膛上,听到对方跳动的心跳声,才觉得心安了一些。 “你之前晕倒了,把大家吓坏了,尤其是秋哥儿……” 言哥儿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晕倒了一段时间,嘴里有些发苦,他喃喃问道:“我这是怎么了?我怎么会晕过去?我的身体出问题了吗?” 林立轩靠近他的耳边,在言哥儿的耳畔轻柔说道:“你身体没有问题,你知道吗言哥儿,你有孩子了……大夫说,孩子快两个半月了,你个傻东西,都有了三个月身孕,自己却不知道……” “我有孩子了?”言哥儿难以置信地重复这句话,他简直不敢相信他能怀上林大哥的孩子,嫁给林大哥几年后,言哥儿和碧溪村的村民一样,认定自己属于不能生育的那一类双儿,没想到现在,他居然从林大哥口中听见说他怀孕了,他不会是在做梦吧,言哥儿做过好几次这样的梦,梦醒之后一切又都变成假的,“我是在做梦吗?” “放心,你不是在做梦,你真的有孩子了,你要是不信的话,用手掐一掐自己,看看会不会痛……你还真掐了,小傻瓜,这下相信了吗?” “痛……林大哥!!我真的有孩子了!!!是真的吗?大夫会不会诊错了……”言哥儿可真怕是空欢喜一场,他……他可承受不起这样的空欢喜。 言哥儿听说自己有孩子后,兴奋地在林立轩怀里动来动去,他真是不敢相信哎,就像是一个被判了绝症的患者突然被人告知是误判,那种开心与喜悦,教他兴奋地无与伦比。 他兴奋地摸自己的小肚子,原来他肚子里面的这一坨坨肥肉,不是简单的肥肉,而是他与林大哥的孩子啊啊啊!!! 林立轩笑眼眯眯,抱稳怀中的言哥儿,阻止他不要乱动,“没有出错,你真的有身孕了,……你快别激动,小心肚子里的孩子。” “原来我之前胃口不好,是因为怀有孩子了吗?”言哥儿抱着肚子,一脸幸福。 “瞧瞧你肚皮,快胖成小西瓜了,我们都不知道是孩子来了。” “你不准说我们的孩子是西瓜!” “好好好,我不说,我去给你端安胎药,乖乖坐在床上不要动。”林立轩把言哥儿放回床上,为他盖好被子,叮嘱完后,出门去拿药。 言哥儿躺在床上,精神振奋,他好想在床上打一个滚,可惜现在不能滚,会伤到孩子,可他真的好开心,要怎么发泄才好啊啊啊啊!!!! 对了,我刚才晕倒了,肚子里的孩子会不会有事!! 林立轩端着药进来,用脚尖把门带上,“言哥儿,你怎么又坐起来了,好好休息……” “林大哥,我刚刚晕倒了,是不是孩子有事???” “孩子没事,你也没事,不放心我们明天再叫一个大夫来看看。” “嗯……” “乖,来喝安胎药。”林立轩把木托盘放置在一旁,端起药碗,用勺子舀了几下试试温度,他端着药,舀了一勺喂去言哥儿嘴边。 “好臭……”言哥儿闻到药味,胃里泛起一阵恶心,他不想喝,秀眉皱起,苦哈哈张开嘴将一勺子药喝进肚里。“真难喝……” “忍忍吧,等会我去买蜜饯给你吃。” “嗯……”不管怎么样,为了孩子他得喝下去,“我不要用吃勺子喂,我自己一口气喝下去……”一勺一勺地喝,那得苦多少次啊,他宁愿一口气喝下去。 言哥儿从小到大没吃过几次药,得风寒小病时,哪请得起大夫,都是硬挨过去,也因此,他特别受不了这股药味。 一口气喝完一碗药,言哥儿擦擦嘴,唇舌之间药渣子的苦味弥漫不散,一股强烈的恶心涌上喉咙:“呕……”言哥儿把喝进的药吐了一半。 “言哥儿!”林立轩连忙把言哥儿抱进自己怀里,用手拍他的后背,“好些了么?” 言哥儿虚弱的躺在对方怀中,声音小声地道:“林大哥,我好难受……好饿……” “饿了吗?我去给你拿吃的。” 连吃了五碗饭,言哥儿才觉得舒服了些,知道自己有身孕后,他也不拘着自己的好胃口,敞开了吃,李姨看着他笑:“没想到你这个瘦小的双儿,竟然吃得下这么多饭,人高马大的秋哥儿才吃两碗……也是,你现在是一个人吃两个人的饭,比以前吃得多也属正常。” “……”言哥儿后背一僵,不好意思地降下了吃饭的速度,他旁边的林立轩则闷笑不已,“是是是,我们夫夫俩都不注意,没经验,我家夫郎快三个月,肚子都要显怀了我们俩还不知道。” “你们夫夫都还年轻,没经验是正常的,双儿怀身子了可得好好注意啊!”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言哥儿。” “你们夫夫两可真是恩爱地紧,我这个老大娘都羡慕你们的感情……我听秋哥儿说你们还住在村里,今晚你们就别回去了,牛车颠簸,让小哥儿先缓一天,稳稳胎,明儿再走动吧。” “这……这太打扰李姨了……我们怎么好意思。” “这哪里是打扰,你们就当是陪陪我,我一个人住在这,你们歇一晚,也好让我有个说话人,我让老板娘找人来跟我学手艺,也是为了解闷……” 顾及到言哥儿的身体,再加上李姨盛情难却,林立轩便陪着言哥儿在绣庄里歇息一晚,他怕赵立娘担心,便让碧溪村赶车的大伯帮忙带句话回去。 第86章 林立轩只让人带话说在县城里有事, 他和言哥儿便不回去了, 他没把言哥儿有身孕的事传回去, 怕赵立娘知道了消息, 在家坐不住, 他跟言哥儿明天回去,迟一天告知她也不晚。 “赵立娘,你家孩子让我带句话给你,他们夫夫俩今天不回村里了,他们要在县城里待一晚上……” 那人来的时候, 赵立娘正在检查鸡蛋, 把受精的挑出去, 她拿着一颗椭圆形的鸡蛋, 眉毛直皱, “这……怎么突然不回来了呢?他有说为什么不回村里吗?”今天又没听轩儿说有什么急事, 为何要在县城里待那么久……莫非是言哥儿学裁缝的事?可也不该啊……以前再晚,他们都要回村里的,今儿是出了什么事? “没听他说, 林秀才只说有事。” “哦, 谢谢你啊。”赵立娘即使纳闷,也不好把气撒在传话的人身上,等明天林立轩他们回来, 一定要问清他们做什么去了,咋耽搁这么久。 “没事,我先走了。” “等等等等, 辛苦你带话了,拿几个鸡蛋走吧,刚下的鸡蛋,新鲜着呢。”赵立娘给他装了一篮子鸡蛋,一共六个,给人递了过去。 “这……这哪成。”那人没想到带句话还能有此收获,六个鸡蛋,不是个小数了。 赵立娘把篮子交到他手中,“没事,拿着吧,我家养的鸡多,下的蛋吃都吃不完。” “那就多谢了啊!!!” 第二天,林立轩带着言哥儿赶牛车回去,言哥儿坐在板车上,下面垫了好几层被子,他坐在被子上一脸哭笑不得,“不用垫被子,没事的,昨天来的时候还好好的……”这样弄多糟蹋棉被啊,以后每次来县城都这样,那也太麻烦,别人家有了身孕,还不是照样坐牛车。 林立轩回过头来捏他的脸,叮嘱道:“车子颠簸,小心些好。” “我们家的牛,拉车很稳的,不用怕。” “万一陷坑里把你给颠着这么办?忘记你昨天晕倒了吗?难道你不想要孩子了?” “要要要……好吧,我乖乖坐上面不动。”言哥儿双手合十,做了个听话的动作,林立轩摸摸他的头,揽他进怀里。 牛车嗒嗒以比平常慢两倍的速度回到碧溪村,在院子里停下后,它有些意犹未尽地舍不得解开身上的板车,林立轩扶着言哥儿下车,回过身来把车上铺的被子叠好,赵立娘在屋内听到外面的动静,忙出来兴师问罪,“昨天有事,大半夜地的不回来,今天怎么就这么早了?” 赵立娘走到他们跟前,“怎么车上还垫了被子,到底怎么了这是……昨天你们忙什么呢?”赵立娘的余光看见林立轩手上的药材包,这下子吃了一惊,心里跟挑了几担子水似的七上八下,她神色不安地问道:“这药材是怎么了?你们谁生病了?” 赵立娘的心跌落谷底,儿子和儿媳,无伦是谁病了她心里都不好受,可……可别是什么大病,她承受不起,他们昨夜没回来,就是因为这病吧…… 林立轩拿着药材包冲赵立娘一笑,赵立娘啐他一口,“笑什么笑,生病了还笑?!”她说话声虽然严厉,心下却安定了,儿子还能笑得出口,应该不是大事…… “娘,这是安胎药。”林立轩拎着药包在他娘面前晃了一下,语气平静地说着令面前人震惊的话。 赵立娘眼睛连续眨了十数下,似是在心里理清对方说得话,等她反应过来后,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从儿子身上抢过药包,“你说这是——安胎药!!!” 她的眼睛上上下下瞅言哥儿,言哥儿近来胃口不好,吃鱼还犯恶心,这肚子看起来,好像是比以前要鼓一些——那里面,是她的孙儿啊!! “言哥儿有身孕了!!我要当奶奶了!!”她兴奋地抱住言哥儿,“我的好哥儿,真好,我们家的小福星,我说今天怎么有喜鹊来咱家呢,原来是有喜事啊。” 林立轩和言哥儿昨天兴奋过了,今儿就看赵立娘开心,“娘,别在院子里站着了,进屋吧。” “对对对,言哥儿,咱进屋吧,别在外面吹风,让这孩子自己在外面收拾。” “昨天找大夫看过了吗?”赵立娘拉着言哥儿进门,雨哥儿急匆匆从房间里出来,赵立娘方才的声音很大,他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安胎药,哥哥有了身孕,他要有小侄子了!!!!雨哥儿兴奋地脸红扑扑地像樱桃,“哥哥,我要当叔叔了么?” “嗯,雨哥儿要当叔叔了……”言哥儿笑着肯定对方的话。 “雨哥儿,去给你哥哥倒杯水。”赵立娘吩咐道,雨哥儿笑着点点头,去倒了一杯热水,赵立娘拉着言哥儿在厅里坐下,接过热水递给言哥儿,“喝点水,跟娘说说昨天怎么了……” …… 此时的林立轩胡乱收拾好东西进屋了,三个人围一起坐下。 “让大夫看过了吗?大夫怎么说?” “看过了,大夫说孩子很好……就是……” “就是什么?” “言哥儿昨天蹲久了,人晕倒过去,要好好养一阵。”” “晕倒了!?人没事吧?” “没事,娘你放心吧,不过是虚惊一场。” “那就好,以后可得小心了,怀着身子和平日里不一样……哎,你们昨天让老头带话怎么不说言哥儿有孩子了,这么好的消息,不提前告诉我……”高兴过后的赵立娘开始气恼两夫夫知情不报,她有孙子了,这个消息也不早点告诉她! “我和言哥儿也是昨天才知道,不告诉您是怕您在家里坐立不安,一刻也待不住,连夜赶来县城……” “我连夜赶去县城怎么了,我要有孙子了!!哪怕走我也得走过去……我可比你这孩子会照顾人,言哥儿如今身子特殊,可得仔细照看,对了,你拿的安胎药呢还不去给你夫郎熬上!” 赵立娘听说有身孕的言哥儿昨天晕过去了,怎么都放心不了,好说歹说都要再找一个大夫来给言哥儿瞧瞧,她要亲口听听大夫怎么说。 言哥儿连忙阻止她,他已经看过大夫了,没什么事用不着瞎折腾。 “娘,不用这么麻烦,昨天李姨叫来的大夫给我看过,林大哥他不放心,又叫了一个大夫来给我看过,你今天再叫,那可是第三次了……不用那么麻烦,大夫都说我没事。林大哥,你别光在旁边看着啊,你也来劝劝娘。” 林立轩在一旁摸摸鼻子,不插话。 赵立娘听不进去他的劝说,她决定了的事,也跟一条牛拉着似的,拽都拽不回来。 赵立娘去城里找了个知名的大夫,把人牛车拉了过来,那大夫姓冯,背着个棕色的木头药箱,一副山羊胡子,他捋着小胡子坐着牛车来到碧溪村林家大院,看着林家的院子,直感叹这村里竟然有这么好的地方,以后他要是不想在县城里待了 ,也去乡下盖一座这样的院子。 外头这葡萄架子搭得真好,让他这个老大夫羡慕的紧。 言哥儿无可奈何地坐着任冯大夫把脉,林立轩和赵立娘分别守在两边,等着山羊胡子老大夫发话。 言哥儿瘪瘪嘴,这才两天时间,就被三个大夫把脉,他又不是得了什么绝症,只是怀了孩子罢了,这要是传出去,得成为村里多大的笑话。 “这位夫郎有身孕了,孩子快三个月,恭喜恭喜啊!”山羊胡子老大夫拱手向他们恭喜,作为一个大夫,他最喜欢给人诊出喜脉,这可是一件大好事。 听大夫说了这句话后,赵立娘连忙问道:“我家哥儿身体有什么问题没?孩子好不好?” “脉象很好,尊夫郎身体也被养得极好。”冯大夫摸着胡子纳闷了,这家人太奇怪了,一个两个的,听见夫郎有身孕了,也都没见一个惊喜的笑脸,反而来问小夫郎身体有什么问题,孩子好不好,难道这户家人不期待孩子的到来? 他知道有些人家不看重双儿,可他见到的这个夫郎,这面色,这体态,绝不是不受宠的模样,到底是怎么了? “我家哥儿昨天蹲了一会站起来,人就晕倒了,我就怕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没事没事,好好养着就行,这小夫郎的身体健康,我行医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被养得这么健壮的孕夫呢!”冯大夫捋着胡须,老神在在地说道。 被老大夫评价为健壮的言哥儿双颊一红,赵立娘听见大夫的话则放心又高兴起来,连忙继续追问老大夫他们家的孕夫要怎么照顾,林立轩也凑热闹似的围上来,询问要注意些什么,身子要怎么样,有哪些禁忌的事情,言哥儿真是无奈地看自家林大哥重复地问了一遍昨天早已问过的问题,既羞涩又甜蜜。 “安胎药得吃多久?哪个方子好?” “天天给他熬老母鸡汤可好? “这个他能吃么?” 冯大夫根本招架不住这对母子七嘴八舌的询问,他说得嗓子都哑了,他心里这时才明白,原来这户人家不是不看重双儿媳妇,而是——太看重了,自己都是人家找到第三个大夫!!! 第87章 冯大夫疯也似的逃离了林家, 仓皇地背着小药箱, 全然没有来时的淡定从容, 他都快被这家人给问疯了, 他捏自己的胡须, 却惊讶地发现掌心里的几根胡毛,天啦!他的小胡子??他的宝贝胡须掉了!!冯大夫心疼的无以复加。 “我不过是诊了一个喜脉而已,居然比治好了一个重症还要艰难……”冯大夫坐在牛车上感叹不已,往常去别人家里诊出个喜脉来,收些诊金都要不了半个时辰, 瞧瞧来这家, 把老头我说得都要和死鱼一样吐白泡泡了。 他累得胡子掉了大把! 不过, 嘿嘿, 累是极累, 可收获也是极好的。 他最喜欢给人诊出喜脉, 作为大夫,他能有红包收,就算是穷苦人家, 怎么着也会意思意思, 赵立娘不但给了他丰厚的诊金,还给他包了一个大红包,他摸摸, 乖乖的,能有几两银子呢,除了这些, 他还得了一篮子鸡蛋和一只叫声响亮的大公鸡,今天家里人能改善伙食喽。 “老大夫,你说什么?喜脉?”赶车的老伯惊讶地看向冯大夫,这个林家请来的大夫居然说什么喜脉,言哥儿不是据说生不了孩子么?莫非是赵立娘……这,这就更不可能了。 老伯心下好奇不已,喜脉,谁有身孕了,不管是谁,都是个天大的消息啊! “就林家的那个小夫郎,叫言哥儿的,可漂亮的一个小双儿,他家的人也真疼他……” 送走冯大夫后,林家恢复了平静,赵立娘勾起手指头算了算,回过头来决定要好好说一说这对小夫夫,“你们两是怎么弄的?孩子快三个月了咋都没发现,要是当时秋哥儿没扶住咱言哥儿,把孩子摔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林立轩和言哥儿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们想起了之前两人都把言哥儿的症状当做是肠胃不舒服,肥肉都长去了肚子上才会…… 现在想来可真是既好笑又丢人。 “你们还好意思笑,尤其是你,”赵立娘见林立轩居然还敢冲着她笑,一点都不知悔改的样子,不由得来气了,点名指着他说道:“你媳妇怀有快三个月身孕了,你都没察觉到,你是怎么当人丈夫的?” “还有你,”赵立娘把话一转,说到了言哥儿身上,“自己身上多了块肉,也不留心着点!”把言哥儿说得低下了头。 林立轩见自家娘还批评上了言哥儿,顿时插嘴来维护,“娘,你别光说我们,你自己也毛病大着呢,我和言哥儿没经验,哪里知道有身孕的双儿是什么模样,而你这么多年来吃的盐比我们吃的饭还多,居然也没察觉到言哥儿怀了孩子,之前居然还以为是言哥儿心情不好导致胃口……” “你。”赵立娘手拍在林立轩的身上,打断了对方的话,“还不是怪你那段时间不着家……” 林立轩那会办说书楼,忙得在村里见不着人影,又加上戏班子里有个漂亮的双儿,村里眼尖地在城里见到他们两在一块,不知哪个嘴碎的就传出流言了,说林老板要娶小的…… “林秀才和言哥儿这都成亲好几年了……也没个孩子,肯定是要……” “是要另娶一个吧,我也早猜到了,反正他们家如今有钱,养得起。” “说书楼里不是有个漂亮的双儿么,该不会……” “那个双儿生得可真好,我要是喜欢双儿,我也愿意娶他……” 这些话传进言哥儿耳朵里,他能好受么?赵立娘就怕这孩子自己在心里憋着,最后夫夫俩闹起矛盾来可怎么收场!赵立娘可不得提前防备着,让儿子去跟他交交心,她哪里想得到有孩子这一茬。 都怪那个沈幼云,她来林家闹过之后,四处嚷嚷言哥儿生不出孩子,最后一定会娶她为妻,搞得村里所有人都默认了言哥儿生不出孩子,就算是赵立娘,也差不多也接受了这个事实,把沈幼云赶走后,有些人蠢蠢欲动想给她家送双儿女儿,都被赵立娘无视推脱了,儿子和言哥儿只要好好过日子,生不生孩子也没关系,总比娶个搅家精回来闹的鸡犬不宁的好。 赵立娘为何又找一个大夫来他们家里?还让他坐村里人的牛车送他回县城,就是为了借他的嘴把咱儿媳有身孕的消息传出去,堵住一些说闲话的嘴巴。 言哥儿被确诊怀有身孕后,就一直在家里休息,不允许干重活,每天使会儿针线,画几幅画,想去扫个地都被赵立娘拦着;想给未出生的孩子做一双虎头鞋,针线活做得久了,还要被林立轩说,“用久了针线伤眼睛,坐着休息会儿吧。” 也不是赵立娘和林立轩大惊小怪,而是言哥儿肚子里的孩子,自从知道自个儿的爹爹阿爹晓得他存在后,恨不得天天在阿爹肚子里可劲儿蹦跶,把言哥儿折腾地整天吐了个天翻地覆,一会儿什么都不想吃,一会儿又想吃鱼,做好了鱼又觉得鱼恶心,一会子又想吃豆腐…… 言哥儿都被折腾瘦了,他人可见地瘦了,肚子却像吹气一般胀大。 挺着个西瓜大肚子,有时候都把林立轩看得眼晕,他心事重重地对着言哥儿的大肚子,这么大的肚子,孩子真能从后面出来?“要不我们还是把孩子打掉吧,别生了。”都说生孩子是过鬼门关,要是言哥儿难产了,他可要怎么办? 林立轩宁愿不要孩子,也不能接受言哥儿离开他身边。 “林大哥,你不要再说这种话了,我我没事,孩子很好,你没听大夫说……我身体很健壮嘛!”言哥儿作为当事人,很不理解林大哥为什么那么怕生孩子的事,怀孕生子,就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嘛,不是所有人都会难产的,有些人在地里生孩子不也没事。 “万一……” “万一万一,哪有那么多万一,你也不知道在孕夫面前说些好听的话!”赵立娘走过来一巴掌拍走随着胎儿长大而越发神经质的林立轩,她走到言哥儿身边,把手中端着的鸡汤递给他,一边含笑看着言哥儿喝汤,一边叮嘱他道:“下次轩儿还敢跟你说这种话,直接把他跟轰出房间,别理他。” “你也别怪他说这些傻话,当年我生他的时候,他爹也是在外面焦急地快要晕过去,等我生下了轩儿,他就直冲进来守在我身边,孩子都没顾得上看一眼……”赵立娘说起这些旧事,忍不住的半眯着眼睛幸福地笑起来。 言哥儿不但不允许再去县城,每天还只准在院子里散步,幸好他们家的院子够大,才没有把他给闷死。 怀孩子的时候要多走路,才能有利于生产,一有时间,林立轩便扶着他在家里的院子里面走走,言哥儿一天,最少也要走上大半个时辰,他们的院子里,现今不单单只有赵立娘种的菜地和林立轩搞得葡萄架子。怕言哥儿无聊寂寞,林立轩在县城了买了许多花种回来,屋后挖的小池塘里,还种上了莲花,小池塘不大,只有一亩地的四分之一大小,原本只是个小水洼,后来林立轩干脆叫人把水洼搞成了池塘,里面养上了鱼苗,淤泥还能用来肥土,如今撒上了莲花种子,池塘上方长出了一片片荷叶,赏心悦目极了。 墙角边种上了各类花草,这边有兰花茶花长寿花,那边是菊花牡丹海棠花,后头还有几根翠绿的小竹子,言哥儿散步的时候,便来给这些花儿浇水施肥。 这些花,都是林立轩亲手种上的,言哥儿在一旁挺着肚子看着他种,站累了就坐在椅子上休息。林立轩陪言哥儿散步,隔三差五便拿着小铲子种上几株,久而久之,林家院子里的花花草草越来越多,经常能在院子里看到蝴蝶飞舞。 花草逐渐长开了,院子里变得姹紫嫣红,夺去了赵立娘菜地的风光,赵立娘看着那一丛一丛的花束,由衷地感叹道:“咱院子,都快变花园了。”以前家里穷,屋前种些青菜小葱也算得上这家人有心了,哪里有闲心打理不能吃只能看的花花草草。 “娘,你不觉得养花很有意思嘛,看着这些漂亮的花,心情都不由自主变好了。” “是挺好看的。” 林立轩捂着嘴笑,“让言哥儿多看些花花草草,以后生下的孩子模样也好看。” “你和言哥儿的模样都俊俏,生下的孩子绝对差不了。” 言哥儿才决定和秋哥儿一起去学裁缝,一天都没学上呢,就因为有身孕而不得不在家里休养,也是老天爷作弄人,幸好秋哥儿时不时来林家找他作伴,林立轩也支持秋哥儿来家里陪陪言哥儿,林记食肆请了几个短工,秋哥儿没那么忙活,能空出来许多时间,来往他们家不碍半点事。 秋哥儿已经和李姨学刺绣了,言哥儿去不了县城,秋哥儿学完之后便来教他,言哥儿正好养胎无聊地紧,有时间便给未来的宝宝做衣服鞋子。 第88章 完结章 最后一段针线勾完, 一个精致漂亮的红色小肚兜便做好了, 言哥儿打好结, 把线头藏好, 低头用牙齿咬断长线, 再用剪刀修去多余的长线。他把处理好的肚兜摊开在桌上,眸光如水般莹亮,笑的一脸温柔,浅浅的两个小梨涡浮现在两边。 言哥儿的动作迟缓,硕大的肚子为他增添了许多疲累, 逐渐长大的胎儿时不时挥挥小拳头、踢一踢小脚丫来活动活动身体, 这可就让言哥儿受苦了, 言哥儿不时地摸一摸肚皮, 和腹中的小孩子互动一番。 他此时已经怀孕九个月, 要不了几天就要生了, 林立轩早几天把稳婆请到了家里安置,前前后后好几个人守在他身旁,“言哥儿, 别弄针线了, 你给孩子做了这么多衣服,他怕是穿都穿不完。”林立轩走过来,温热的手掌覆在他的肚皮上, 和他家的小东西打招呼。 “嗯,我知道了,我做完了这一件就不做了。” 肚子里的孩子似是感觉到自个儿的亲爹来了, 忙伸出手隔着肚皮和他爹拍拍手。 林立轩惊喜地抬眼,虽然他家小东西爱动,可这般给面子地立即回应可没几次,弄得第一次做爹的林立轩兴奋热切不已,“言哥儿,你感觉到了没有?小家伙在和我握手呢!!” “这些天,他一直动的很频繁。”言哥儿也抚摸上了肚子,和里面的小家伙玩击掌游戏。 “一定是迫不及待想要出来见他爹爹和阿爹了,小家伙,你听得见不?生产那天一定地乖乖地出来,不许折腾你阿爹,不然等你出来,我一定要狠狠地打你屁股……”林立轩抓紧时间开始自己的日常教(威)育(胁)。 言哥儿笑着听他们父子俩互动。 屋外的赵立娘则拉着请来的稳婆再三询问情况,稳婆请过来有一段时日了,那婆子姓于,于稳婆可是全水县有名的接生婆婆,她接手的婴孩少说也有上百个,绝对称得上是经验丰富,于稳婆被请来林家后,便一直待在林家,每天好吃好喝的不亦乐乎,于稳婆心里直说这趟值了。 “言哥儿肚里的孩子什么时候才出来?于婆子你检查过我家哥儿的胎位没有,正不正?”快要做奶奶的赵立娘又开始一日复一日地询问。 于稳婆嗑着瓜子,丰腴的脸上笑得一脸灿烂,她虽然面上笑得灿烂,可心里也有些叫苦啊,这林家的人,太看重他们家小夫郎了,林家这对母子,天天逮着她问言哥儿的情况,做娘的问完做儿子的接着问,把她老婆子弄得哎,回答问题都要回答烦了。 不过她心里还是很喜欢林家,没什么糟心事,她接生的时候最讨厌遇上那种重男轻女贱双儿的人家,生了个男孩还好,生个双儿她这个做稳婆的都要被主人家嫌弃,一些刻薄的,就连红包都不给她,晦气!她在林家看林家母子的架势,估摸着林家夫郎不管生个什么样的性别,这家人肯定都欢欢喜喜的。 她的小女儿,以后也能嫁进这样的人家就好喽。 “赵大姐,你就放心吧,你家夫郎绝对能顺产,我接生了那么多婴孩,我看肚子最准了,孩子是男是女是双儿我不知道,可他的胎位一定正得不得了,你啊,放心等着做奶奶!” “谢谢你的吉言!” 屋内的林立轩,还在对着言哥儿的肚子念念叨叨:“等你出来后,爹爹就教你识字……昨天念给你听的诗词你记得没有?……” “林大哥,你别说了,我感觉孩子听了你的话越来越闹腾了……”言哥儿捂着肚子,孩子狠狠地动了一下,让言哥儿吃痛不已。 “他还敢闹腾?等他出来看我不狠狠地打他屁——” “啊!” 林立轩话还没说完,言哥儿大声惨叫一声打断了他,林立轩连忙半搂半抱着言哥儿,“言哥儿,怎么了?” 言哥儿挣扎地睁开眼睛,肚子里面仿佛有块石头一般直直的往下坠,他虚弱地说道:“林大哥,我……我好像要生了……下面,下面有东西流出来了……” 要生了!要生了!林立轩手忙脚乱地抱起言哥儿,大声冲外面喊:“娘,于稳婆,言哥儿他要生了!!!!” “要生了!!” 赵立娘和于婆子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快把人抱去产房!!!!开水呢,快去烧开水!!!!” 林家早就预备好了产房,清理出了一间干净的屋子,里面生产用具准备地一应俱全,可生孩子这种事,哪怕准备地再周全,临到重要关头也得搞得人手忙脚乱。 怀中的言哥儿神色煞白,疼得眼睛都睁不开,林立轩死死的把他抱去产房,赵立娘和于稳婆脚步急促地在后面跟着,大伙儿脸上,尽是焦急地神色。 言哥儿被平放在新做的木床上,下面垫了好几层厚厚的被子,于稳婆脱去他下面衣物,让言哥儿弓起腿,再给他盖上被子,赵立娘则拼命拉着林立轩往外走,“我要在这里陪着言哥儿。” “你在这陪着有什么用,别碍事!!!跟我出去!!” 产房的门被关上,林立轩心神不安地绕着赵立娘转圈,“你快别转了,生孩子没那么快,慢慢等,于婆子说咱家哥儿胎位正,绝对能顺产!!!” 不转圈的林立轩转回去扒在门上偷窥里面的情形,赵立娘哭笑不得看着自家儿子难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急如焚。 “里面怎么没声音啊!!!!”电视里演的产妇生产,都是要叫得把屋顶喊破,可换在他家言哥儿身上,怎么没有声音了,里面的情形到底怎么了??? “还没到叫唤的时候呢!……你在这里等着,我先去煮点东西,免得言哥儿饿了没东西吃。” 林立轩:“……!!!”生孩子途中还要吃东西,那得要生多久???? 两个时辰后,言哥儿终于顺利把孩子生了下来,期间,他还吃了三个鸡蛋,一个鸡腿。 “生了生了!是个男孩!!”于婆子高昂喜悦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混杂着婴孩的哭声,外面守着的人心中悬着未落的大石重重落下。 雨哥儿眼睛闪亮,欢呼雀跃直拍手道:“小侄子出来喽!” “我要当奶奶了!!我要当奶奶了!!!林老头,你听见了没?!!!你家孙子出生了!!!!”赵立娘欢喜地热泪盈眶。 在屋外守了大半天的林立轩早已顾不得叫什么“我要当爹了”之类的词,门一开,便直冲冲地闯了进去,快步跑到言哥儿身边。 屋子里还留有淡淡的血腥味,言哥儿疲累地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他只来得急看了孩子一眼,便抵不住地昏睡过去,他的呼吸平稳而安宁,昏睡前的嘴角还依稀挂着一抹甜蜜的笑容,那幸福的笑容至今还未散,他身边刚出生的婴儿在襁褓中左右转动着眼珠,晓有兴致地打探这个从未见过的世界。 林立轩在言哥儿身边坐下,握住他的右手,低下头来在他手背上留下一个爱怜的吻,他的右手抚摸上对方的额头,言哥儿的发丝被因为疼痛而冒出的汗水打湿,黑亮地贴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林立轩摸了摸他的额头,言哥儿秀美的容颜脆弱而美好。 “咿呀……呀咿呀。” 襁褓中的婴儿发出无意义的叫声,黑溜溜地大眼睛直溜溜地看向他爹,抬起手冲着对方挥爪子,“呀呀……” 他爹含笑对着他点头,握住他的小爪子,“小东西,还挺有力气的嘛……” 后面的赵立娘和雨哥儿进来了,他们俩也围在孩子身边,“小侄子长的像哥哥!!” “我来看看啊,唔,眼睛像言哥儿,……鼻子像轩儿……”赵立娘盯着孙子的脸直看,刚出生的婴儿五官都没长开,皱巴巴地挤成一坨,可他们却怎么看怎么喜欢。 “我觉得眉毛也挺像我的!!” 抱起自己的小孙子,赵立娘笑着拍他的后背,“哎呀我的小乖孙,可真是一个小胖墩,足足有七斤呢!!” “我要想抱!!!”雨哥儿眼巴巴地看着赵立娘,眼神里的渴望直涌而出。 “小孩子不能随便抱,要注意手法……雨哥儿你看我是怎么抱的,手要托着他的头……” 林立轩笑着看赵立娘教雨哥儿抱孩子,看了一会便回过头来守着言哥儿,言哥儿还躺在那儿,双目紧闭,陷入昏睡,今天真是累坏他了……林立轩只是在外面站着等,都觉得自己手脚发软站不稳,何况是努力生下孩子的言哥儿。 “他好轻好软……” “来,还是让我抱着吧……奶奶抱,我的小乖孙,雨哥儿你看,他笑了,他笑了!!!” “再来笑一个!!” 耳边是亲娘和弟弟逗孩子和笑声,身边是要相守一生的爱人,林立轩觉得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便是此刻,他不由得傻笑一声,含笑的眼眸却在不经意间对上了一双眼睛。 言哥儿悠悠醒来,他对着林立轩温柔一笑。 第89章 番外 六年后 六年的时光一晃而过, 林立轩的大儿子林子行,小名为瓜瓜的小婴孩已经从一个只会哇哇嚎哭的小娃娃长成了人看人嫌弃、狗见狗不理的小破孩, 六岁的年纪精力可真是旺盛地没边,绕着他们家院子跑几个来回都不带喘的,大人跟在他屁股后面, 一个不注意就能给你跑没影。 健步如飞、身姿敏捷, 说的就是这个小东西,早在他阿爹肚子里的时候就凸显出了其多动症先兆, 在娘胎里便学了一手好拳法,一岁时在婴儿床上便练就一身十八“翻”的“武艺”,白天干嚎着要人抱要人哄, 夜晚亦是精神抖擞神清气爽地要人抱要人哄,身在壮年的林立轩都被着混小子给愁出了几根白发, 恨不得把这小东西重新塞回娘胎里。 小破孩声音响亮, 喊一声全家都能被他震耳发聩地喊叫惊醒, 叫声堪比杀猪, 不, 比猪叫的杀伤力还大, 自从历经了儿子的魔音灌耳, 林立轩已经能坦荡平静地面对杀猪场面。 “幸好咱家是独门大院, 要是有个什么上下楼, 非得天天被邻居敲门,这小魔头!” 瓜瓜继承了他阿爹的好胃口,饭量是平常小孩的两倍, 小胳膊小腿长得刚健有力,一岁两岁时,一个成年人还制得住他,到了四五岁的年纪,疯起来三个大人出动都不一定逮得住他! 今天去这家逗个大白鹅,明天去那家戳条大黄狗,他都没带怕的,简直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小煞星,葛家的牛见了他都要绕道走,瓜瓜那一张与林立轩相似七分的脸蛋桀骜洒脱,嘴里叼着一根不知从哪顺来的野草,巴滋巴滋嚼了一下,呸,他吐出嘴里的草,浪荡子一般地冲身后一喊:“弟弟啊,哥哥要出去闯荡江湖了,你乖乖地在家等着,等你哥我行侠仗义回来!!” 瓜瓜这一句话说得那叫一个风萧萧兮易水寒,颇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一股凉风袭来吹乱他的头发,天蓝色的小短衫衣角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俊俏张扬的五官在寒风中越发飒沓,活像一个行将就义的肝胆侠士,林家院子里姹紫嫣红开满的群芳迎风点头,仿佛在送一位即将远去的大英雄离开。 唯有院子一角的几支残花败柳,根系溃败地曝露在日光下,花萼上余下的几朵狗啃过一般的花瓣凄凉落魄,哭诉无门的看着手法高超行事狠绝毒辣的凶手即将逃离现场。 “哥哥!!!!不要你走!!!!”一个走路都不稳的移动小冬瓜扑棱扑棱追了出来,守着他家小冬瓜的林立轩赶紧跟了出来,这个小冬瓜是言哥儿为林立轩生的二儿子,大名林涵,小名苗苗,是个眉间有红痣的小双儿,还不到四岁,和他的魔头哥哥比,既乖巧又可爱,任谁见了都要忍不住地抱一抱亲一亲这小东西,简直是家里的掌中宝。 林立轩:幸好老二不像老大,要是再来一个瓜瓜那样的瓜娃子,他头发都得白了一半! 跟哥哥比,苗苗乖得像小天使,让林立轩省心不已,可奈何他们家的小宝贝小心肝哪个大人都不粘,唯独和糯米团子一样粘着他家哥哥,整天吵着闹着要跟哥哥玩,哥哥去哪他就要跟去哪…… 苗苗抓了抓小拳头,黑亮的眼睛亮晶晶如星子般闪烁,不管怎么样,他都要跟哥哥在一起!!!! 瓜瓜:……弟弟,你就放过我吧。 自认为照顾弟弟大半天的瓜瓜已经尽了自己作为哥哥的责任,他好不容易才获得他爹林立轩的允许刑满释放地出去江湖“溜达溜达”——其实就是在碧溪村里带着一堆小弟们掏掏鸟窝追追狗,玩一会山大王跟小喽喽的游戏,好不容易能获得轻松了,本应该偷偷摸摸避着年幼的弟弟溜出去,这样他弟就算察觉到他人走了也找不上他。 可瓜瓜这孩子性格就是比狗贱,走的时候还要大张旗鼓地把他的糯米团子弟弟召来,险些便走不掉了。 我的一堆小弟们还在等着我呢!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瓜瓜用祈求的眼光求助他爹爹,“爹,你已经答应让我出去玩的,不能反悔!!!” 林立轩额角青筋直跳,恨不得这破孩子走掉了就别回来,作为奶爸的他今天独自在家照顾这对兄弟,搞得他忙来忙去人仰马翻。“别废话了,要走快走吧!!!再不走就留下来陪弟弟!” “那我走了,弟弟你等哥哥回来啊!!!”瓜瓜虎虎生威地转身,用一双小短腿迈着比成年人还快地步伐大步离开。 “哥哥啊!!!!!你别走!!!啊啊啊啊啊!!!”苗苗小手紧紧扒在门槛上,他爹要抱他回去,他却怎么也不肯撒手,他要跟哥哥一起出去嘛…… “爹爹的小宝贝小心肝,咱们回去吧,乖啊!哥哥等会儿就回来了……你阿爹也快回来了,来跟爹爹一起在屋里等阿爹啊!!!乖,不哭喽!!”林立轩想把自家苗苗抱回去,可这小东西手劲也不小,抓着门槛不放手,他舍不得用力,怕伤了小家伙,只能头疼地看他撕心裂肺哭成个泪人,小豆子断线珠子似的汩汩直流,看得林立轩这个做爹的贼心疼。 苗苗哭出了一身汗,脸上的墨迹被汗水和泪水化开,乌漆嘛黑地成了个黑白小花猫。还不是那破孩子弄得,林立轩让瓜瓜看一下弟弟,才一转身没看一会儿,苗苗漂亮的小脸蛋被他哥调皮地画了一只大王八,苗苗什么都不懂,只觉得哥哥在和自己玩,乐呵呵地顶着一张王八脸冲他爹傻笑,林立轩见了别提有多糟心了,想帮他把王八给擦去,苗苗还死活不让,气的林立轩下定决心把那破孩子轰出去。 皮孩子打骂都没辙,逼急了他还“仗弟欺爹”,等言哥儿回来,一定要把他们兄弟两隔离,对瓜瓜这破孩子采取严厉地打击措施!!!! “爹爹抱你擦脸去,乖啦不哭了……” “怎么了?小苗苗怎么哭成这样了?”在林立轩和他家小心肝僵持不下的时候,言哥儿和雨哥儿赶着牛车从县城里回来了,小苗苗见到阿爹回来,终于被转移了注意力,颇给阿爹面子地松手投入言哥儿怀抱,“阿阿……阿爹” 雨哥儿今天去县城里谈生意,他和秋哥儿合伙办的成衣店在三年前开张了,如今的言哥儿,也是众人口中的季老板。言哥儿的成衣店做的衣服款式新颖、花样百变,推出来的衣服都卖的极好——这也是托了林立轩说书楼的福,来全水县游玩听书的客旅越发增多,往来客流量大,言哥儿的手艺好,做出来的衣服全然不愁卖! 言哥儿接过小苗苗,看到了儿子的小花脸,“这是怎么了?” 小苗苗已经哭成小煤球了。 雨哥儿噗嗤一声笑出来,“哥夫,苗苗怎么成这样了?” “还不怪家里那个捣蛋鬼、搅家精!”林立轩有一肚子苦水要倒出来。 瓜瓜的调皮捣蛋,便是言哥儿也制不住他,三人一想起那个小霸王,都是一阵头疼。 “乖了,不哭了……咱们进屋去。” 雨哥儿在林家待了这么些年,已经出落成一个漂亮艳丽的双儿,他跟着林立轩学识字念书,如今已经成了松韵书坊的重要管事,监督印刷坊的工作,处理外边人的来稿,季雨和他精致的外表一样,是个精明的小双儿。 他已经到了嫁娶的年纪,十五六岁时,便有诸多人来林家求娶,都被他自己拒绝了,他的卖身契掌握在自己手上,林家不逼着他嫁人,唯有雨哥儿中意的,才舍得哥儿出门。 “你的嫁衣做好了没?” “还没呢!!我有一段花纹不知道怎么弄,哥哥你要帮我!!!!” “拿过来让我看看。” 再等两个月,雨哥儿便要出嫁了,他所要嫁的人,说起来……也是一段孽缘。 雨哥儿和他家那位的故事,仔细计较起来就是一个沉溺小说八卦、几次投稿不中的二货王爷和认真负责毒舌犀利妖艳巧编辑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