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六合记事之碎魂卷 作者:暮兰舟 文案 比起那些沉重的史书 传奇注定是个做妾的命。 那些未能出现在史书的文字,叫做传奇。 牧月就是这部传奇的女主。 史书里的她是身份高贵的奚帝城城主,开创大桐帝国万里山河的皇后。 在传奇里,别人是“拼命三郎”,牧月却是“逃命三娘”。 《六合记事》大纲分为三卷。 第一卷《碎魂卷》:一个组织的覆灭。 牧月童年是奚帝城主的替身,长大后是碎魂堂的一个二流刺客,学艺不精,自然屡陷困境,为了逃命用尽手段,惜命如金……。后来各种势力相继出现,矛盾重重。天性懒散、随遇而安的她不断游离在生死之间。 第二卷《曦京卷》:四个公子的绯闻+正传。 曦京城是悠国的都城,牧月是“曦京四公子”之一,这四个人宿命般改变了六合三分天下的格局。 第三卷《**卷》,名字还没定嘿嘿,内容简单来讲,就是一个新帝国的诞生。 -------------------------------------------------------------------------------- 六合休、悠、昫三国鼎立地图 内容标签:平步青云 天作之和 惊悚悬疑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牧月、还有三人 ┃ 配角:星无遥,颜彤,项潜陌,柳昔云,鲁瞬,李馥缳,丘止柔,梁栈,李容杳,公山寂,陆翔回,原若晨,原若夕,魏行语 ┃ 其它:休国,悠国,昫国,奚帝城 文章基本信息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架空历史-武侠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 六合传奇故事 文章进度:已完成 全文字数:171618字 1 楔子 ... 初,姬云秧结束战国时代,统一六合,国号为休,史称休元帝。 二百年后,武将李辕曦在六合东南部起兵称帝,国号为悠,史称悠武帝,之后三十一年、悠国的版图扩大一倍,东达东海,南至南海,西边与昫国接壤,昫国是休国的附属国,当时还被称为西南蛮夷。 在休悠二国漫长的征战年代,二国难民纷纷逃往昫国躲避战乱,年仅十六岁的女国主奚秋忆慷慨仁慈的接纳他们,并鼓励难民开荒种地,修路通商。昫国人口暴增一百万,良田万顷,商铺林立,从此蛮夷之邦进入文明。 休悠战争二十年后,昫国奚秋忆称帝,史称昫明帝,不再对休国称臣,当时休国正和悠国酣战,为了牵制对方,二国均承认了昫国独立国地位,并派遣使者携厚礼参加奚秋忆的加冕典礼。 从此休、悠、昫三国成鼎立之势。 昫明帝十二年,奚秋忆突然宣布退位,将皇位传给她的弟弟,奚秋忆带着家人离开昫国都城——棠瑜城。搬到一座三面环水的小山城,再也没有回到都城。 昫国人为了纪念这位功勋卓著的女帝,将这座小城命名为奚帝城,城主由她的后代子孙世袭。 一百八十二年后,奚帝城郊。 子夜时分,奚帝城主郊外别苑。 四个约七八岁的小女孩在软榻之上,她们或坐或立,神态表情不一,但衣着打扮一模一样,都穿着绣着玫瑰图样的白色丝缎寝衣,相貌也极其相似,若孪生姐妹。 一个黑色细鳞甲的武士眼眸冰冷如刀,逐一打量这四个女孩,手中短刃的寒光缓缓划过女孩们花瓣般的脸颊。 站在左前方的女孩赤着双脚,靠在软榻边上的立柱,明明很害怕黑甲武士,还是强迫自己的目光与他对视,清亮的眸子腾起一阵阵雾气,若稍一动眼皮,泪水就涌出来。她双手互握,由于太过用力,光洁如玉的手背上依稀可见微动的蓝色血管。 居中的两个女孩躲闪着刀刃的寒光,相顾一眼,身体紧挨在一起。 最后一个女孩靠坐在软榻后方的立柱上,并拢双膝,怀中抱着个布娃娃,似乎睡熟了,晶莹的口水在左嘴角随着呼吸起起落落,就快要滴落布娃娃肥肥的颈部。 黑甲武士逼近一步,踩着地下散落的鲛绡帐,大声喝道: “说!你们四个到底谁是奚帝城主!” 居中的两个女孩终于忍不住抱头大哭起来。 左前方的女孩猛地擦去泪水,轻蔑的看了看那两个泪人,带着些许哽咽的声音说道:“我是奚帝城主奚如锦,她们三人都是我的替身。” 明帝奚秋忆的后裔,历任奚帝城主像是受了诅咒一般,每一代无论是男是女都是单传,如今的奚帝城主奚如锦是遗腹子,城主夫人诞下遗孤后没几天就追随先城主而去。 小女婴继承了城主之位,现在也有八岁了,为了保护小城主的安全,从各地寻访了八个与其长的极其相似的女童,豢养在城中作为替身,在危机时刻李代桃僵,保护小城主安全。 这日小城主在郊外祭祀,歇在别苑里,没想到刺客居然直接闯到了卧室。 抱着布娃娃的女孩被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抬头正好和黑甲武士对视。 “咦?”,女孩像是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眼睛霎时亮起来。 她挪动着身体到了软榻前方,提了提脚上快要脱落的布袜,还将散落在脚踝处的襻带胡乱的打了个死结,从软榻边缘跳到地面上。 黑甲武士微微一愣,随即面色如常,将手中短刃比起,冷眼看着跳下软榻的女孩。 女孩垂下眼眸,有些困惑似的看着武士手中的短刀,片刻后,她嘟起鲜润的唇,皱了皱鼻子,腾出抱着布娃娃的右手,就要去摸锋利的刀锋! 这是一柄吹发即断的匕首,黑甲武士非常了解自己的兵器,如果这个女孩冒然碰过来,她的手指头是保不住的。 手指接近刀刃的瞬间,匕首往外挪动半寸,女孩粉嫰的指头掠过一丝凉意,她收回右手,凑在唇边呵了一口热气, “你果然不是刺客。”女孩咯咯笑起来,回头安慰刚才自认是奚帝城主的女孩,“落雁不要害怕,还有泓影、宜清,你们两个莫要再哭啦,他是奚帝城的暗卫,故意装成刺客来吓唬我们的。” 黑甲武士身形一滞,眉头紧锁,冷冷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刺客?” “你的匕首告诉我的,剑柄末端刻着三只短耳猫头鹰,是暗卫营统领的标记,而且……。”女孩顿了顿,眼神透过一丝嘲讽来,“你进来后先是一剑割破了床帐,胁迫我们说出谁是奚帝城主。真正的刺客,进屋就把我们全都杀了,那会有那么多废话。” 黑甲武士没有说话,将匕首入鞘,转头离开卧室。 卧房外,二队人马静静等待,每队各一百人,均穿着黑色软甲,马背上挂着黑色硬弩。 “你确定了今晚替身的人选了?”领队的中年男子问道。 黑甲武士点点头,“选定了,牧月和泓影最适合,泓影相貌最似小城主,她性格胆怯,口风却很严。牧月的相貌最不像小城主,但是她遇事冷静,即使遇到刺客也懂得如何周旋。” “那个落雁很勇敢,主动承认自己是城主,可能比泓影要好些。”中年男子提醒道。 “鱼雁伴月影,寒玉胜清辉。霏鱼、落雁、牧月、泓影、岁寒、魄玉、宜清、晓辉,这八个替身中,落雁无疑最勇敢的。”黑甲武士沉默片刻,摇摇头,“不过历任奚帝城主若都像她那么勇敢,将自己送向刀尖,还怎么可能在危机四伏的境地下生存。” 战马长嘶! 探子翻身下马,半跪在黑甲武士面前,“禀告玄统领!敌人连夜翻过山头,避开前方的封锁,恐怕是要直袭别苑!” “城里的援兵何时能到?”中年男子问道。 “回禀高统领,奚帝城的援军分两队支援,一队走水路,另一队骑快马,估计要半个时辰!”探子答道。 “过了半个时辰,这里可能就被夷为平地,援军只能找到我们的尸首——我们等不了。”黑甲武士定定的看着被称为高统领的中年男子,“看来要实行第二计划。” 高统领是奚帝城亲兵营的首领,与玄统领率领的暗卫营是同一军阶,两人一明一暗保护奚帝城城主奚如锦。 “高统领,你率队一百人,带着泓影向东推进。” 黑甲武士将手中另一枚令箭抛给骑在马上的武士,“青冉,你和莫奂也率队一百,带着牧月走水路,你们引开部分敌人,能够与援军会合更好,如若不能,就一直逃亡,伺机返回奚帝城!” 黑暗中,两队人马分别从东西两路奔去,他们将抱着女孩的队长夹在中间。 不远处,从山腰冲过来的追兵紧紧跟在他们后面。 霎时,箭矢如蝗! 作者有话要说:应各位看官的强烈要求,楔子改成了故事版本。 撒花的撒花,板砖的直接砸过来吧。 2 醉秋风(一) ... “呜--呜” 深秋肃杀的秋风呜咽而过,卷着衰老的落叶和杂草,它们在风中相偎相依纠缠片刻,便又飘落的地上,下一阵秋风又把它们吹散,落叶和草在空中无奈伤别,身在风中,是聚是散是不由它们的。 荒草丛生的古老驿道,杂草和藤蔓都缠过来了,两个人影的婉转狭长的路上缓缓而行,月光斑驳的夜里,没有打灯笼或者火把。 此时已是子夜时分,月光被呜咽的秋风吓的躲在厚厚的云层里,偶尔怯怯探出小脸,又瑟缩回去。 走在前面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相貌甚是清隽秀美,琥珀色的瞳子在暗黑的夜里也目光炯炯,熠熠生辉,没有任何疲态;白袍黑带,外面披着黑色大氅,用一根精致的黑玉笄将头发束在头顶,手上提着一把长剑。 在后面的是一个面目苍白的女子,颜色淡淡、表情落寞,眼神漠然,比萧瑟的晚秋凤还冷,像是历经风雨的中年妇人才有的样子,不过女子的美貌却是毋庸置疑的,虽是裹着墨绿色大氅,还戴着风帽,仍然掩盖不住妙曼身姿,和清辉面容。 女子顿住脚步,望眺遥前方的一处光亮,“前面不到半里的地方便有个客栈,今晚在那里歇息吧,明日一早启程,不过二个时辰便到紫菱城了。” “是,老师。”少年回头微微躬身行礼, “你跟着我八年了罢?” “八年有余。”少年的声音清亮又微微带些沙哑,答话果断而干脆。 那天应该也是如今晚般月影变幻吧,她执行完刺杀任务后返回玉遥山,经过一个坟场时,一个瘦弱的男童和二只流浪狗纠缠在一起,男孩狠狠的咬住一只狗的脖子,双手则绕着麻绳死死的勒住另一只狗的的脖子,任凭二狗如何用爪子在他瘦弱的身体上抓出无数条血痕,他也坚决不松开。渐渐的一只狗血尽而亡,另一只也伸长舌头咽气了。男童吐掉满嘴的狗血和狗毛,奔向坟墓前的祭品,见丘止柔缓缓走来,他戒备的站起来,继续进食,眼神已经在打探逃跑的路径。 “你叫什么名字?”她瞥了一眼他嘴边残留的狗血,那时她做杀手已经十二年了,属于悠国名为碎魂堂的杀手组织,据传碎魂堂自悠国是开国之初就存在,一般杀手组织很难长久,能存活百年更是凤毛麟角,难觅影踪,很多杀手组织的规模和威慑力上远远高过碎魂堂,但是大多还是昙花一现,一阵呼风唤雨过后,便土崩瓦解了。 而碎魂堂却奇迹般挺过了二百多年,这期间的刺杀行动还没有出过大差错,所以虽然名气不甚响亮,还是不断有主顾上门,丘止柔是那时碎魂堂酬金最高的刺客。 “何……何清阙 ” “何清阙?从此以后你勿用和这些饿狗争食,这世上的好东西任你享用,只是你要付出的远比你今晚还要多,愿意么?” “恩!”何清阙的身体因为寒冷和恐惧而颤抖,他的反应却是异常决绝。 月影恍惚的深秋之夜,二人行走在沿着越水河修建的驿道上,越州水网交错,大大小小的河流和湖泊占了大部分,水运发达,即使是在深秋,越水河水位也没下降多少,仍然可以航行大船,所以往返此地的人大多选择水路,走驿道的人极少,又是在深夜,一路上都没有碰到同路人。 前行半里,便见一个客栈孤零零的立在山脚之下,“醉秋风”的招牌被横在门口的四个大灯笼照的亮堂堂的,河边泊着两艘大货船。 “醉秋凤?越州多文人墨客,山野小店的的名字也叫的雅致。”丘止柔低吟道,和何清阙一起进入了客栈。 一进门,一股带着酒香和饭菜香的热浪袭来,一下子就赶走了深秋的寒气,连丘止柔也舒展眉头。 户外凄风连连,万径人踪灭,这里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隐隐还能听见有人拨着琵琶,客栈一共是两层,楼上是简单的客房和包间,楼下摆着座椅招揽客人吃饭,都已近是子夜时分了,一楼的座椅几乎都坐满了人。 “二位客官这边请!“店小二殷勤将二人引到一张靠着墙壁的座位上,“请问两位吃饭还是住店?” “先上点菜,再安排二个房间。”何清阙边说边将椅子外移,丘止柔走到座位前,揭开风帽,解开黑色大氅的带子,何清阙年纪虽小,却比丘止柔高出一头了,他将剑搁在桌上,帮她拿下大氅,丘止柔身着紫色宽袍锦衣,头发松松挽起,斜插紫玉钗,格外娴雅高贵,何清阙也将自己的大氅脱下,白袍黑带,与丘止柔相对而坐。 “好咧!房间我马上给您安排,只是今晚人太多了,小店招呼不周,现在就剩下酱牛肉,大白菜和米饭了。”店小二擦擦额间汗水,弯腰歉意的看着他们。 “也罢,切一斤牛肉,炒个白菜,用清油,别搁上荤油了,二碗米饭。”丘止柔淡淡的说道,声音清冷,带着寒意。 “马上就来!酱牛肉是我们这里拿手菜,炖了四个时辰才刚出锅,清炒大白菜,包您满意。”小二擦了擦有些油腻的桌面,顺手将手巾搭在肩上,转身去厨房传菜。 “慢着”丘止柔冰冷的声音又响起,小二心中一凉,想想刚刚那里有不对的地方。 “你们这里每天夜里都这么多客人么?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声音的温度越来越低。 “客官,这里的客人是在越水河跑船的商人,他们今晚赶不到紫菱城,在这里歇一晚明早鸡鸣就走。这里离紫菱城近,顺风顺水的话二个时辰就到了,一般的客商在晚上只要能在城门关闭之前赶到的,都尽力赶路。所以我们店里白天人少,晚上人多。”小二连忙解释道。 “既然这么多人你们怎么可能还有空房?”一直在旁不语的何清阙冷不丁的问道。 店小二四处张望,看没有人注意这里,便压低了声音,“回这位客官,今晚只有王家船上的人歇在我们店里,许家船的人运的是南方时鲜水果,明日凌晨要乘着新鲜在紫菱城买个好价钱,所以今晚不住店,在我们这里打个尖就走,连夜赶到在紫菱城外等待明早开城门。” “哦,你好好给我们安排房间和饭菜,再来壶花雕,剩下的是你的赏钱。”丘止柔将一枚金币搁在桌上,声音缓和了些许。 店小二拿过金币,心中窃喜,六合大地自从结束了战国时代,就统一使用金币、银币、铜币来交换货物,一枚金币折成十枚银币,一枚银币折成二十枚铜币,这位客人饭钱和房间加在一起顶多五枚银币,剩下全归自己了,他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是五枚银币啊,看来今天运气不错哦。 “谢谢二位,您都放心好了,我包您吃好住好!”店小二连忙哈腰道谢,急匆匆传菜去。 作者有话要说:店小二与暮兰舟对话: 店小二:我抗议!为什么店伙计永远都是路人甲,我们也有名字啊! 暮兰舟:你的老板够厉害吧?可是他们的名字永远都是“掌柜的”,跑龙套又怎么了,成龙大哥周星星同学都是龙套出身,有部小说倒是把掌柜和店伙计写的有名有姓的,叫做《五星大酒店》,建议你去那里碰碰运气。 3 醉秋风(二) ... 越溪女,越红莲, 齐菡萏,双婵娟。 嬉游向何处,采摘且同船。 浩唱发容与,清波生涟漪。 时逢岛屿泊,襟袖即盈溢, 馨香亦相传。薄雾归去来, 苎罗生碧烟 从二楼包间隐隐传来清亮的歌声,唱的是越州再寻常不过的采莲曲,弹着琵琶伴奏。 此时灯笼照的店里如同白昼,炉火正旺,食客们额头都微微出汗了,谈论着路途的见闻,亦或者是生意上的得失,时不时的从某处传来一阵喧哗与笑声。 花雕还剩下小半壶,丘止柔微醺着转动手中的白瓷杯,不知是自己喝多了头晕,还是店里太热闹,丘止柔总觉得眼前有一团轻雾围绕,怎么拨都拨不开。 何清阙见她一脸倦态,便道:“老师,早点休息吧。” “不急,听完这首采莲曲再休息,曲唱的一般,这一手好琵琶倒是难得的好。”丘止柔放在酒杯,微闭着双眸。 音律中仿佛有一位碧衣女子,载着满船青莲,轻轻摇着撸,微笑着飘进人的思绪里。 一曲终了,二楼包间传来喝彩的声音。丘止柔缓缓睁开双目,准备回房休息,却看见何清阙有些古怪的看着她左手边,眼神柔和,俊秀的嘴角微微上翘,泛着笑意。 大概八九岁的女童,穿着白色粗麻衣,两边与额头的发用白色发带拢起,余下的头发披散垂到腰间,露出的圆润的小脸来,淡淡的眉毛如初生婴儿般、衬得那双眼睛清澈无比,仔细看去,原来女童的眼睛和一般人不同,不是六合大地常见的的黑色和褐色,也不似西域人碧蓝、酒红。 她有一双少见的碎瞳,那瞳孔就像是墨玉和琥珀打碎又融合在一起,黑色和褐色交杂其间,灼灼其华。紧紧抱着一个同样穿着白色麻衣的布娃娃,布娃娃与女童的模样神似样子做,因为它的眼睛是用黑、褐两种颜色的丝线精心绣制成,也是一双碎瞳,只是远不及真人眼睛那么明亮。 女孩正盯着何清阙面前剩下的半盘酱牛肉发呆,花朵般的唇瓣微微张开,右嘴角晶莹剔透的口水已近垂到下巴了,随着呼吸缓慢的伸缩着。 丘止柔心中涌起一阵暖意,女孩馋馋的样子和她一直牵挂人很像啊,一样是看见想吃的东西就再也挪不开眼了……。 “小姑娘,想吃牛肉吗?”丘止柔暖声道。 “恩!”,女孩不舍的将目光移向丘止柔,使劲向她点点头,又很快转过目光盯着酱牛肉。在她点头的时候,口水终于支撑不住,滴落在布娃娃脸上。 丘止柔会心一笑,头上的紫玉钗轻轻一颤,刹那间似一朵盛开的紫丁香。 何清阙笑意更浓,他从筷桶挑出一双筷子,夹住一片牛肉送到女童嘴边,女童伸出粉嫩的舌头轻轻在唇瓣上一旋,将残余的口水卷进嘴里,这才接过何清阙送过的牛肉,使劲咀嚼后咽下去,意犹未尽的又盯着剩下的牛肉,何清阙揶揄的抬抬眼角,将牛肉一片一片的喂给她,很快半盘牛肉就要见底了。 吃完牛肉,女童满意的眨眨眼睛,乖巧对二人施了一礼道:“牧月谢谢漂亮阿姨,漂亮哥哥。” 丘止柔逗弄女孩:“你该怎么感谢我们呢?” 女孩格格一笑,走到何清阙身边,轻巧掂掂脚尖,将油呼呼,水润润的嘴唇印在少年脸颊上,任是何清阙身形敏捷,就是没躲过女孩笨拙油腻的亲吻,顷刻间少年白皙的脸上飞过一丝暗红,然后迅速扩散到脖子。 “英雄难过美人关,何清阙你也有被人偷袭成功的时候,牧月小姑娘,你又怎么感谢我呢?”丘止柔看到何清阙尴尬的样子,玩味的看着女孩。 牧月将手中一直紧搂的布娃娃塞到丘止柔怀里,“漂亮阿姨可以抱抱六合第一美女!” “哦,她是就是六合第一美女啊,叫什么名字” “嗯?她的名字就叫六合第一美女,是我给她取的名字,好听又好记。”女孩得意的说道。 丘止柔接过布娃娃,像搂着一个熟睡婴儿般,将头部轻轻靠在胸膛,这娃娃与女童朝夕相处,所以它身上散发出一种只有孩童才有的气息来,让人觉得温暖而安心。 “你的娃娃很漂亮,不过我更想让你也亲亲我呢,为什么你要用亲吻来谢这个哥哥,而给我抱这个娃娃呢?”丘止柔问道。 牧月凑到丘止柔耳边,肥白的小手做喇叭状低语,眼睛却是笑咪咪看着一边尴尬的何清阙。 丘止柔缓缓点头,温柔的按了按女孩微翘的鼻头“哦,原来是这样啊,你还真是……”。 话音未落,一直忙碌的店小二走了过来,一把抱过女孩。“哎哟!我的小祖宗,好好的不睡觉,又偷着下楼了。” 又连忙哈腰向二人致歉道:“打扰二位用餐,房间已经安排妥当,我刚刚给房间准备了热水,请允我先上楼送这位小客官回去,再回来引二位去房间。” 店小二辞过丘止柔和何清阙,转头假嗔瞪着女童说道:“你再顽皮我就告诉你青姨,说你偷偷吃东西。” 女童颇为不屑,回瞪了店小二一眼,“你要告诉青姨,我就把你的事情告诉小兰姐姐……。” 还没等女孩把话说完,店小二便急忙捂住女孩的嘴,又慌张看看四周,低声道:“你就饶了我,小祖宗,乖乖的去睡觉,我什么都不说行了吧。” “小二哥哥,你不说,我也就什么都不说。”女童调皮的捏捏店小二的嘴唇。 “牧月,不得无礼。”一声轻喝,从楼梯口走来一位背着琵琶的素衣青年女子,生的甚是秀气温婉,白麻布倌起的孝髻簪着朴素的绿色绢花,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从店小二怀里接过女童,然后又放在地上,对着丘止柔、何清阙施了一礼道“我家小主人顽劣,打扰两位用饭,小女子深表歉意。” 丘止柔微微点头,缓步走到牧月面前,将布娃娃送还给她,抚了抚女童柔软的乌发,头也不回的径直上楼了。 何清阙紧跟其后,店小二也匆匆跑到前面引路。 “漂亮阿姨,何清阙哥哥再见!”牧月朝着二人挥挥手,一直看着二人的身影消失在二楼楼梯了,才回过头懒懒打着哈欠,用头噌噌女子的腿,“青姨,牧月困了。” 唤作青姨的女子转身找了一个凳子坐下,将背后的包袱解开,取出一件半旧大斗篷将女童从头到脚裹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宠溺的将她横抱在膝上,柔声道:“乖,我们就要上船了,船上没有床,青姨抱着你睡好不好?” 女孩点点头,星眼朦胧的靠着青冉,青冉将斗篷的风帽往下压压,遮住了女童的眼睛脸部,只露出白皙圆润的下巴,很快女童的呼吸变得平稳绵长,沉沉的睡着了。 半柱香后,饭堂里人渐渐散去,半数人回房间休息,另一半客人陆续走出店门回到商船上准备赶夜路去紫菱城。只剩下几个看管货物的水手在炉火边烤着鲜鱼喝酒聊天。 “青姑娘,船马上就要开了,请上船吧。”一个年轻的船夫从外面进来,穿着厚厚的暗红色棉衣,同色的棉帽上用金线绣着一个“许”字。这就是店小二提到的今晚要赶到紫菱城的许家货船船夫了。 “多谢许大哥,若非是你向令尊求情,今晚我们主仆二人断然到不了紫菱城。”女子感激的说道。 许姓水手有些难为情的递过一套衣服,是和他一样的棉衣和帽子,“这是一套新衣,我从来没有穿过,外面太冷了,你要是不嫌弃,就先披着它,船上风大,不比在客栈里。” 他脸色微红,平日接触的都是些市井糙汉,在这个美丽温柔的女子面前有些手足无策。 “有劳了。”青冉没有推辞,放下熟睡的牧月,将棉衣披上,戴好帽子,将包袱琵琶背在后面,复又抱起女童,嫣然一笑,“许大哥恩情,小女子谨记在心。” 深秋的夜晚寒气袭人,路面已经结了一层白霜,踩上去吱吱作响,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宽阔的越水河上泊着二艘大船,其中一艘被众多的琉璃灯笼照的通明,船头旗杆上的篆体“许”字在酷利的秋风中猎猎作响。 身着暗红色棉衣的水手们有条不紊的忙着做起航最后准备。 二个时辰就能到达目的地、也是他们的家乡——紫菱城。经过一个多月的风风雨雨,总算是平安到达。 许家世代都在越水河上跑船为生,祖先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水手,到第四代已近已经有三艘大船在各州揽载客货,三艘大船都是上好的香楠木打造,光是一艘船就值几百枚金币,许家行船一向谨慎,黑道白道都不失礼数,打理妥当,从未出过大差错,在商船里算是响当当的名号。 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船夫站在船板上,收回系在岸上的缆绳,揶揄道:“今天怎么这么勤快,赶着回家娶新媳妇吧。” “别打趣我啦张老头!”青年男子站在岸边用力拔掉最后一根桩橛,老船夫配合将桩橛拉回船上,紧紧的捆扎在船舷上,两人的鼻头都被冻的通红,青年男子跳上船,将有些麻木的双手笼在嘴边吹了口气,然后半蹲下撤下毛竹跳板,回头呼喝道:“开船了!” 其他的船夫也都齐声吆喝许家开船号: 嗨哟嗬,嗨哟嗬 越水水长流,船儿水上走, 开船了! 雄浑的声音惊醒了月亮,她睡眼惺惺看了这人世间一眼,转过身又埋头在厚厚的乌云里睡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青冉唱的采菱曲出自乐府诗集。 开船号是我学生时代与三五好友结伴游长江三峡,听过一老船夫唱的。 暮兰舟与牧月对话: 牧月:你确定我是《六合记事》第一女主角?第一次出现你就不能把我写的乖巧可爱,人见人爱,艳惊四座吗?居然费那么多笔墨描绘我的口水,还将半盘牛肉都送到我肚子里——我是淑女,淑女能这样馋吗? 暮兰舟:去去去,你要是淑女,我就是晋江的大神,我是大神吗?不是,所以你也不是淑女。 4 水殇【一】 ... “老师,那对声称主仆的青姑娘和牧月七天前骑马沿着驿道过来的,说是去紫菱城奔丧,但是女童途中染上了风寒,不能继续赶路,二人在店里住下,女子盘缠用尽,将马抵给客栈做七天的房钱和诊金,平时给客人弹琵琶讨些赏钱,牧月病愈,今夜她顺道搭上了许家商船前往紫菱城。” 丘止柔立在窗前沉默不语,看着商船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在水面,“你也感觉到那女子不平常了。” “是的,那女子步履轻盈,老师您提醒我细听琵琶声,我肯定琵琶里一定藏有兵器。”何清阙从阴影里走出来,也看着窗外消失的船只。 一灯如豆,忽明忽暗的灯光映的人影闪烁。 “依你看来,二人是什么身份?”,二人立在窗前纹丝不动。 “学生认为二人故意隐密行踪,恐怕有人对她们不利。弱女娇儿,不选择安逸的水路而用马匹,称盘缠不足,押掉马匹,而改乘半夜出行的商船,变幻无常,都是打算甩掉跟踪。” 丘止柔轻轻点头,若有所思的看着越水河已经消失的商船方向呓语,“总觉得有些蹊跷……。” 沉吟良久,才一拂衣袖,“回房休息,此事与我们无关,这世上恩恩怨怨是没有尽头的。” 何清阙看着窗外的越水河,那个碎瞳的女孩在脑海浮现,脸颊似乎还有女孩留下酱牛肉味道的吻,他顿了顿,将撑杆拿下。 窗户了无生息的合上,将黑夜隔开。 丑时,醉秋风客栈河畔边的王家商船,船上的人都在客栈休息,留下二个船夫守夜,看守船只货物,二人紧紧的挨坐在一起,外面还披着棉被,仍然是哆哆嗦嗦的。 “他奶奶的!快把老子冻僵了,还刮那么大风,还不知道有没有命活到早上。” “可不是吗,三哥,还不如和许家船一起赶路回城呢,虽然也是在船上,但毕竟人多,开着船不一会就到了,咱兄弟俩也不至于留在船上挨冻啊。” “许家船走了有半个时辰了,今天又是顺风顺水的,估计要不了一个时辰就到,下了船就能见到老婆孩子,啧啧,真是好福。” “许老板还正是大胆,也不怕晚上有河匪埋伏,若真是遇到,可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四弟,吃水上饭的都图个吉利,这都到城里了,那会有河匪?再说了,许老爷子黑道白道都是能说上话的人物,有那个不要命的敢找他的霉头!这许老头也是咱紫菱船帮赫赫有名的人物,王家船也是有了许老板的引荐,才能在这越水河站稳脚跟,咱哥俩才能混口饭吃,哪有自己人咒自己人的道理。” “我也就是说说。”赵季海也抱怨够了,从怀中取出个酒壶来,拔下瓶塞,先递给兄长,“喝点酒暖暖身子,熬过半个时辰就有人来换班。” 赵叔海接过酒壶,狠狠的灌下去,从舌尖到腹腔像是被人点一把火,舒坦的同时又有一些眩晕,仔细回味,胃里的烧刀子仿佛要涌出来,冲到头顶,引的黑暗的天空似乎也要燃烧起来。 他眯着眼睛,抬头看天,咦!恍惚看见远处的天空有红色的火焰, 这是幻觉罢!这酒真厉害,喝一口就醉了,赵叔海心想,他使劲揉了揉眼睛,货船的规矩,任何人都不能醉酒,否则就要被驱逐。 “不对,老四,你看看前方是否有红色焰火,莫非是我眼花了?”赵叔海把眼睛都揉红了,可还是看见天空有焰火,他推了推一旁的弟弟。 赵季海定了定神,顺着他指引的方向看去,惊讶道:“的确是红色焰火,这荒郊野岭的,还有人家半夜玩焰火,不会是有鬼吧。” 蹭!赵叔海一下子蹦起来,甩掉棉被,使劲咬了咬冻得麻木的手指,“不!不是鬼!出事了!许家船被袭!” 他疯狂的跑到桅杆边,敲起大铜锣,紧密脆亮的锣声响起,“有敌来袭!” 顷刻间,几乎所有房间的灯全亮了,陆陆续续有人从客栈奔过来,跑在最前面的是这艘船的主人王归军,王老板。 他大概四十多岁年纪,左腿有些微跛,但是速度很快,事发突然,他神情没有一丝慌乱,跟在他后面的是一个小男孩,看身量应该是十多岁。身上穿的灰色棉衣服,左胸上用黑丝线绣的“王”字,这是王家船的服装,虽然不及许家暗红棉衣加金线那么显贵,但是也算是齐整。 待赵叔海点燃最后一个灯笼,吹熄了火折子,船上的船夫已经到齐了,四五各包船的商客都心急火燎的看着远方的火焰,再过二个月就到年关,这批货物是他们用来收关的,如果到了冬天河水结冰,不能通行,就只能靠这批货物做冬天的买卖了。 “王老板,这到底怎么回事。许家遭贼了?贼人会不会抢到我们这里?”紫菱城最大的绸缎商江老板急切的问道。 “红色焰火是我们紫菱船帮遇袭时发出的信号,旨在互相照应,共御匪徒。许家是我们紫菱船帮之首,这几十年来从来没有河匪来犯,我王家托许家照应,行船十四年来也没有匪徒袭击,不过这焰火肯定是许家所放,无论如何,我要去前去探个究竟。”王归军腰系宝剑,拿起一柄弓箭,用手试试弓弦的弹性,并吩咐船夫从船舱拿出兵器,人手一柄武器。 “那可不行,你们走了,这满船的货物,遇到贼人还不是羊入虎口!”瓷器商人郭老板吓的腿都哆嗦,还没忘记他那二大箱货物。 “我带十二船夫,四艘轻舟前往,你们都留在大船,严防死守。人命关天,事不宜迟,现在出发!”王归军拔出佩剑,一丝光华从剑身掠过,“我从军二十年,岂能容这些小贼欺辱同乡,若只求自保,有何颜面回紫菱城!” “爹爹,我也要去!”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小男孩倔强的看着父亲。 “你还太小,撑不了船,挥不动刀,留在这里等我回来!”王归军不容孩子任何辩驳,径直跳上轻舟。 话音一落,商客都低头不语,他们都是在城里开铺子的商人,紫菱城不大,大家彼此都熟悉,要是被全城里人知道见死不救,以后的生意肯定是没法做了。 作者有话要说:古时兄弟排行是伯、仲、叔、季。 赵家弟兄四人,名字就是赵伯海,赵仲海,赵叔海,赵季海。 “那么如果是兄弟五人呢?最小的弟弟应该叫什么?” 暮兰舟(尴尬的挠头):那个、那个,我就知道这些。 5 水殇【二】 ... 王归军带领十二个亲随登上轻舟,张开风帆,船只迅速离开岸边,向斜前方驶去。 借着风势,四艘船很快就淡出视野,这时前方的红色焰火已经消失。 四十几人守在商船上,他们都握紧手里的兵器,沉默不语,警惕看着四周,万籁俱寂,只有秋风在耳边呜咽,偶尔有火把发出噼啪的声音。 不远处,一只乌篷船扯着黑帆,向同一个方向驶去。 “前方是谁?报上名来!“赵叔海眼疾手快,从背后的箭袋里取出一只箭,因不知是敌是友,所以他撤掉锋利的铁箭头,向乌篷船虚发过去,箭到对方的船上时,就消逝了力道,软软的掉进船舱里。 虽是如此,站在船尾的艄公也惊得腿脚发软,身体左倾,慌忙将橹槁插入水中来支撑平衡,大声叫道:“我是客栈店小二!我们掌柜是许老爷子的旧识!命我去前方打探消息!” 听到是自己人,商船上众人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赵叔海用袖口擦擦额头的冷汗,吼道:“店小二你不要命了!若前方有匪徒,凭你的本事,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你!” 店小二苦笑了一声,也没有回答,将槁在水中轻轻一点,很快就荡开了。 他刚刚打烊收拾店面,船上就钟鼓齐鸣,跟着众人到了堤岸,看见越水河北面的天空像是有火在燃烧,又听说可能是河匪来袭,心中不由的慌乱起来,赶紧奔向客栈用来运送食物的乌篷船。 谁知他刚将缆绳解开,二个人影悄无声息的站在他背后,唬的他尖叫起来,幸好那时嘈杂,没有人注意这边,他鼓起勇气回头,发现那二人正是给他重赏的丘止柔和何清阙。 “你要去那?”何清阙冷冷的问道。 “客……客官,我要去前方探探情况。” “我们和你一起去。”也没等店小二回答,二人就上了乌篷船,坐定后,何清阙回身不耐烦的说道:“快开船。” 店小二打了个寒噤,赶紧跳到船尾,船刚刚离岸,刚才又被赵老三的箭射的心惊胆颤。 待他平静下来,能熟稔撑船的时候,已经行了一里路。 “ 你撑的太慢,什么时候能赶上前面的船?”何清阙从棚里出来,站在船头,看着前方跳跃的光亮,依稀可辨是四只轻舟上的灯笼。 “这位公子,我也想快点些啊,无奈他们船轻,我的船重,公子你若不嫌委屈,我这里还有一只竹篙,我们一前一后撑着,肯定能赶上前面的船。” 何清阙不置可否,接过竹篙,他的黑色大氅在风中鼓震起来。船的速度立刻快了许多。 “小二,你这样急着开船,真的是你掌柜的命令?”一直沉默不语的丘止柔问道,言语中有一种不可抗辩的压力。 店小二听罢,双手轻轻一颤,老实答道“这不是掌柜下令,是我自己要去。” “哦?” 店小二心中一横,还是说实话吧,总比莫名其妙丢了性命强,“小的是关心前方的渡口,那里摆渡的是我未来岳父大人,承蒙他老人家看的起我这个穷小子,等到年底我就要和小兰姑娘成亲。” 说道最后店小二有些腼腆了,垂下头去,“小兰好厨艺,在客栈里掌勺,这会定是着急了,我一定要看看她父亲是否安然无恙。” 乌蓬里传出一声轻笑,丘止柔喃喃道:“看不出你还是个有心人。” 店小二心中渐渐平静下来,觉得船中之人也并非总是冷冰冰的铁石心肠,难以接触,不通人世情爱。 乌篷船和四艘轻舟的差距越来越小,在依稀可见遇袭徐家商船的时候,终于与之并驾齐驱。 这回店小二可长了记性,早早报出自己的身份,王归军见是客栈熟识的伙计,就没有追问了。 徐家商船横漂在河中央,风帆已经落下,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从远处看去就像传说中的鬼船一般,此时河面上水雾弥漫,离它的距离越近,雾气中的血腥味就越浓。 王归军命店小二的乌篷船居中,自己的四艘船护在两边,成半月阵型将商船围住。 此时的商船的外在情形让众人心悸无比,厚实的香楠木大船像刺猬般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箭矢不像普通箭矢般木杆铁箭头,它的箭头箭身都是精铁打造,几乎每只箭都插入坚硬的船身一尺左右,很难将其拔出。 周围一片死寂,整个船体都是从甲板流出的鲜血,天气寒冷,鲜血已经凝固,黑夜里的河水看不出颜色,如果是在白天,这里的水域肯定是殷红一片。 王归军十六岁就从军,军旅生涯二十载,历经过几次生死之战,他第一个回过神来,怒吼道“听我命令,艄公在船中等候,其余的人和我上船。”言罢,他纵身一跃,踩在船舷处最高的箭矢上,借着箭矢反弹的力量,越过船体的护栏翻身站在甲板上。 船体上箭矢密布,不易攀爬,只有三个敏捷,神志还算清醒的船夫在船头找个箭矢少的地方,以箭矢为梯登上甲板,他们小心翼翼的绕过射成血窟窿的尸体,10步一支的将火把捆扎在栏杆上。 船上的一切仿佛让人身处修罗地狱!在火把的照映下,两种颜色最为刺眼,黑色的箭矢和红黑色、粘稠的、半凝固的血液。三个船夫衣服和脸颊都有无数道血痕,是在攀爬的时候擦上的,如地狱的冤魂。 多半的尸体被箭矢射穿后固定在甲板或者是桅杆上,他们大多保持着死前最后的姿势,许老爷子拿起葫芦欲饮酒取暖,箭矢穿透过葫芦和他的脑袋,把他钉死在桅杆之上。 王归军紧紧握住剑柄,明知存在活口的可能性全无,仍然只身进入船舱,一炷香时间后,他从里面缓步走出,面色苍白凝重,须发好像白了一半,空气中弥漫着绝望和愤怒。 甲板上多了三个人,一脸惊愕的店小二,冷酷绝艳的丘止柔,还有面无表情的何清阙。 “有人在潜在船舱纵火,当客人跑到甲板避灾之时,两岸的弩弓齐发。”丘止柔喃喃道。又指着栏杆上的抓痕和脱落的桐漆和木屑,“箭雨之后,岸上的杀手投掷长绳,绳上拴着搭钩,钩中栏杆,飞荡进船,和早就潜伏在船舱的同伙会和,将少数生还者全部屠尽。” “姑娘真是冰雪聪明,方才我检视舱底,确是有纵火的痕迹,三个提水救火的船夫,皆被割喉。”王归军惊讶于女子的推断,“姑娘对凶手的手段如此熟悉,不知赐是何人所为?” 丘止柔递过一枚箭矢,叹道“借刀杀人而已,许老板可能是得罪某个厉害的人物,让休国修罗门一次派出众多杀手,斩尽杀绝,非万金不可。” 王归军接过箭矢,借着火把定睛一瞧,箭尾刻着“修罗”二字,他在河道跑船这些年,一年也有几次驾船去休国,修罗门是现在邻国休国最炙手可热的杀手组织,和其他杀手组织最为不同的就是做事非常高调,每次刺杀行动完毕后都会留下它的名号,成名仅二年时间,却是人们议论最多的。 “许老爷子仁义之人,今日竟枉死在家门前,天理何在!”王归军将箭矢紧紧攥在手心,“待我查处主谋,定叫他拿命来偿!” “王掌柜!这……这里有些不寻常。”不远处,一个船夫指着甲板上的某处,惊讶的叫道。三人对视一眼,前去查探,留下吓得瘫坐在甲板上的店小二。 桅杆处有一具趴卧在甲板上尸体,背部蜷缩着,抱着一个巨大的包袱,按理说这里尸横遍野,一具尸体没有什么奇怪的,可这具尸体上没有一只箭矢!只是在背部有一道极深的刀痕,都能看见那人背部的白骨,鲜血将暗红色棉衣染成黑色。 王归军正欲上前,旁边一直缄默不语的何清阙形同鬼魅般的速度冲上前去,轻轻翻过尸体,尸体在转动的时候,头上的帽子滚到一边去,露出白麻布倌起的发髻,一枚绿色绢花从发髻里掉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好血腥的一章。 6 水殇【三】 ... “老师,是那在客栈弹琵琶的女子” “看来还是逃不过……。”丘止柔修长白皙的手轻轻拂过女子圆睁的双目,直指身边破碎不堪的琵琶,“死不瞑目啊,逃脱了弩箭的攻击,孤军奋战的她没有抵过第二轮袭击。” 何清阙身体半蹲,伸手欲揭开女尸怀中的用黑色斗篷紧裹之物,从外形上来看,是一个孩童摸样,可他一触到斗篷,却又迟疑的顿住,片刻后,他暗暗深吸一口气,揭开了斗篷的兜帽。 是那个半夜馋馋的向二人讨要牛肉的牧月,二个时辰以前还粉嫩圆润的脸颊现在变成了死气沉沉的青灰色,嘴角边已经凝固的血迹一直延伸到脖子,丘止柔从怀中掏出一方纯白的锦帕,将女童嘴角的血迹擦掉,觉得好像有人掐住了她的咽喉一般,呼吸很困难,帕子轻轻颤抖。 那时她的嘴角边还是晶莹剔透的口水,而现在……,何清阙寂寥的将兜帽盖住女童的面容,突然想起了什么,用手拨开女童紧闭着的眼皮,仔细查看眼眸,女童的瞳孔已经散开,了无生气,但也很明显是一双黑褐相间的碎瞳,必是牧月无疑了,两人相视一望,都无比失望,何清阙站起来扶丘止柔离开。 “两位请留步,还不知二位尊姓大命?此地十分凶险,我们还是回客栈共商对策…….” 王归军话音未落,只见丘止柔看着岸边,冷艳的面庞掠过一丝惊异,她回头厉声道:“快跳船!他们要烧船!” 何清阙提起失魂落魄的店小二,精准的将他仍进不远处的乌篷船上,然后和丘止柔一起跳到了船舱,竹篙一点,乌篷船离弦之箭般的驶向河岸。 王归军顺着丘止柔的眼光看去,岸边枯树下有银光闪过,然后发出火光来,他心中一沉,也吼道:“跳船!弃船逃生!所有船只向河岸靠近!”,便跳向离他最近的轻舟。 其他三个船夫见情况紧急,而自己武艺又不像船主那么高明,贸然跳下轻舟没有把握,可能还会摔断腿,于是都咬咬牙,直接跳进冰冷的河水里,游向岸边。船夫都是吃水上饭的,其他的技艺再不济,水性却是精通的。 三个船夫入水的同时,二只带火的弩箭分别从两岸射过来,船上事先被拨上了火油,埋下火药,在弩箭落入甲板的瞬间,腾的一声,整艘船都被点着了,一丈多高的火焰乘着秋风大肆吞噬着船上的一切。 当轻舟离岸边还有二丈距离时,火船发出爆裂之声,整艘船炸的支离破碎,一艘轻舟速度稍慢,桅杆被飞来木板砸断,断裂的桅杆压住船首的船夫,而船尾艄公的肩膀被一只燃烧的断手牢牢抓住,引燃了他的棉袄,大风将火焰引到头发眉毛上,他尖叫一声,一头扎进河中。 剩下三只轻舟也都或多或少的被木板或者残肢砸中,无一幸免,当所有船只靠岸时,能够全身而退的包括王从军在内也只有二人,其他的船夫要么被砸成重伤,要么弃船跳河,潜在河底躲避爆炸之物,待平静之后游回岸边。 带火的箭矢发出后,两岸的枯树上都跳出一个着夜行衣的蒙面人,他们将弩弓扔到水里,奔向河堤的下坡,那里早有快马等候,飞身上马,同时挥鞭狠拍马臀,骏马跳上驿道,向前狂奔而去。 何清阙的乌篷船靠岸时,马匹已经走了约十丈远,何清阙纵身上岸欲追骑马的蒙面人,却被丘止柔叫住,“修罗门与我们素无纠葛,他们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说到底,我们和他们是一样的。” 丘止柔微叹一声,“真是少年性情,追过去又能如何呢……,堂规第一条就是不要参与无关人的恩怨。你不是一直都说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那些愚蠢短命的侠客才干的事情么。” “可是……。”何清阙清秀的眉头紧锁,随后长吁一声,没有往前追过去。王归军挽弓引箭,可惜马匹跑的太快,还没接近目标,箭势已弱,只轻擦着黑衣人的衣角而过。 河边的雾气越来越大了,视野只有十步距离,已到鸡鸣时分了,是深秋夜里最黑也是最冷的时间。 王归军命落水的船夫生了二个火堆取暖烤干衣服,在寒夜里穿着湿透的棉衣不冻死也肯定会落下终身残疾,砸伤的船夫互相帮忙包扎伤口,剩下三个无大碍的登上轻舟在水面打捞残肢和商船的残骸。 王归军细细察看一只弩弓,蒙面人将之扔进河水后就由船夫潜在水里打捞上来,弩弓的做工十分精细,是用最好的十里香木制成,没有上漆,用四十多年都不会坏,弩绳用的是青麻,在冰冷的河水里泡过后仍然有足够的弹性。 “如果王老板用的是这种弩弓,刚才的蒙面人肯定能射中!”一旁挖坑的赵叔海忿忿道,他虽然没有落水,但头部被飞来的船板打的头破血流,草草包扎后,就主动请缨挖坑,准备埋葬打捞上来的残肢。 紫菱船帮关系一向和睦,王家和许家的关系尤为亲厚,赵叔海跑船才不过一年,和那徐家船上的人都熟悉,好几个刚才还一起在醉秋风喝酒吹牛,现在却是连尸骨都认不全了,故对蒙面人恨之入骨。 王归军缓缓的举起弩弓,对着河心瞄准,“这是连击弩,一次可以充填五支弩箭,射程约四百步,徐家船就是被它在顷刻间毁了,等我回到城里,去查查那里可以定做,我们的船有了它,对付一群河匪都不成问题。” “我们要去找仇人吗?刚才那位姑娘不是说有人雇修罗门的杀手么?”赵叔海看着王从军阴峻的样子,忐忑的问道。 “先回城里报官,让衙门来查,紫菱城一大半人都要靠商船过活,养家糊口。今夜惨案,不知会有多少孤儿寡母需要我们船帮供养。”王归军转身看着坑里的残肢,单膝跪下, “我王归军发誓,若有仇人消息,天涯海角,必还许家一个公道。” 言罢,赵老三诧异的指着河后方,“老……老板,咱们的船怎么来了?” 只见后方来了一艘大商船,灯火通明,船头的一对大灯笼上清晰可见“王”字,船上的人围着栏杆站成一圈,个个手握兵器,警惕观察四周动静,看见王归军众人在河岸无恙,都大大舒了口气,驾驭着商船向岸边靠来。 原来大家在醉秋风外等候的心惊胆战,后来看并没有匪徒来袭,又惦记着王归军这里势单力薄,便共同决定开船去寻他们。行不到一半路,便听见这里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大家都又俱又急的快速前进。 “继续前进!不要靠近岸边!船上下来十二人,再带上我的马下来!与我在岸边巡视!”王归军站在岸边指挥若定,又走到丘止柔和何清阙面前,深深一拜,“若不是二位,我们也会被炸的粉身碎骨,二位就是我们的大恩人。此时夜深雾重,请上大船休息。岸边护卫的事情就交给老夫。” 丘止柔和何清阙行程必经紫菱城,也就没有推辞,登上商船后就立刻被安排在最好的客舱里休息。 王归军骑着马,带着十二个精壮的船夫沿着河边驿道缓缓而行,有了徐家商船的经历,他担心那些蒙面人会在路边设埋伏,用同样的办法射穿他的船。 路上都很平静,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到达了紫菱城外的码头,那里早就等了一大批卸货的工人和船夫的家人。王归军匆匆向码头管事的交代了晚上的事情,便上船去谢二位恩人,被人告知二人在靠岸的时候就离开了,不知去向。 作者有话要说:赶尽杀绝,挫骨扬灰。 7 紫菱船帮 ... 紫菱城是越州八郡之一,这里的湖泊在入夏时盛产一种表皮是浅紫色的小菱角,清冽甘美,闻名遐迩,故名曰紫菱湖,湖水流入的一条小河,名为紫菱河,河水向东流入越水河,然后汇入曲碧江,在向东就入东海。 城里的居民大多经营商船为生,早期的紫菱商船常年在悠国各地承揽货物运输,跑船的利润虽大,但又极其凶险,水路上会有河匪湖霸敲诈勒索,行至各个州县又要孝敬当地的税务官员,赚的钱仅供温饱而已。 后来紫菱城的大小商船订盟成立紫菱船帮,联合在一起应对黑道白道的欺压。以前每到一个关卡,税务官信口开河的乱收钱,大部分流入自己腰包,紫菱船帮与各州的税务官谈判,每到一个季度按照船帮的利润,统一将税收送至各州,这样各州的水务税收比以前足足高出六倍不止,而且收缴及时,绝无拖欠。 水务税收成为了州郡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州郡得到了好处,紫菱船帮乘机提出请求出兵讨伐清理河匪湖霸,州郡都十分乐意出兵,他们也不愿意那些小贼作梗,断了自己的财路。 河匪湖霸遭到重挫,便收敛了许多,而船帮也深知黑道难防,故一年总有几次给他们一些好处,各方均衡利弊,见到紫菱船帮的标记便不上前打扰。 从此紫菱船帮的生意越做越大,利润是同行的三倍多,其他地区的商船见有利可图,便主动迁入紫菱城做生意,加入船帮,五年后紫菱船帮成为悠国最大的船帮,生意还做到休国冰凌江和昫国,足迹踏遍六合,几乎有水路的地方,就能见到紫菱船帮的船。 卯时,天刚破晓,冉冉初升,青板石铺就的街面蒙着白霜,轻雾弥漫。 顺风楼是紫菱城一家颇有历史的茶馆,卯时开门,亥时打烊,在子夜宵禁之前送走最后一批客人。 此时茶馆的客人极少,掌柜在柜台打着哈欠,散漫的打量街上三三二二的行人,他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意,等到辰时朝食这里就座无虚席了,四个伙计都忙不开,他让伙计们都歇着,现在就四五个客人,他自己招呼就可以了。 丘止柔和何清阙坐在二楼靠着窗户的位置,桌上放着二杯盖碗茶和几碟小甜点,丘止柔看着窗外静坐不语。 何清阙揭开茶盖,一牙两叶,绿叶托着嫩芽,如蓓蕾初放,茶色淡黄,香气清新,是上等的白毫银针。 丘止柔被这茶香唤醒,回过神来,揭开茶盖,轻抿两口,苍白的唇色顿时润泽起来,又吃了两口茶楼自制的紫菱糕,入口松软,甜而不腻,余香满口。二人喝下半盅茶,吃了二块点心,彻夜奔波的疲惫顿时缓解了许多。 蹬…蹬…瞪,有人从楼梯上来了,脚步很轻。 何清阙面对楼梯而坐,见一个约十岁的男童怀里紧紧抱着一个白色物事,贴着墙角,沿着楼阶而上,四处张望着,好像在寻人。 待何清阙看清他怀里抱着的东西时,顿时面色突变,那个男童怀里赫然是昨晚牧月的布娃娃!即使会有相同的娃娃,可布娃娃的碎瞳却是独一无二的。 男童看见他们二人,就立刻回头向楼梯口跑去,何清阙身形一闪,在半道上截住他,问道:“这个娃娃你从那里得来?” 看到何清阙凌厉的眼神,男童抱着娃娃手越来越紧,纤长浓密的睫毛颤抖着,往后退了二步。 “我…我捡的。” “在哪里捡的?”何清阙向前逼近二步。 “就在城门口捡的。”男童眼睛睁的大大,高昂着头故做勇敢的瞪着何清阙。 丘止柔缓步走过来,柔声说,“何清阙,你吓到这个孩子了,让他走吧。” 何清阙微微一怔,随即侧身,男童乘机跑下楼去了,出门口的时候,掌柜的叫了一声“王四少走好,地上有霜,切莫摔跤啊。”看来和这个男孩颇为熟悉。 “难怪我觉得这个男孩面熟,他是王归军的儿子,一直就在商船上。他怎么会有那个娃娃呢,我们明明看见牧月二人上的是徐家商船,按理说这个娃娃早就和商船沉到河底才是。”何清阙疑惑的说道。 “跟着男孩,去看看他去那里就知道了。”丘止柔站在窗户边看见男孩向街西跑去,何清阙将一枚金币放在桌上,追随而去。 男童一直向西,跑过了二个街口,在僻静处藏起来,喘着粗气,伸头四处张望,见没有人跟过来,才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片刻,之后复又站起来,径直向紫菱河走去。 紫菱河将小城分为城东和城西,河堤上每隔五步便有一颗柳树,坡岸上种以青草护堤,并设一些草亭给路人遮风避雨歇脚用。 此时尚早,亭中只有一个全身裹着半旧黑色大斗篷的小孩趴在石桌上睡觉,男孩跑进草亭,迟疑了半响,才轻扣桌面,“醒醒,我回来了。” 裹着斗篷的孩子身体微微一动,用胳膊缓缓撑起上半身,黑色的风帽把整张脸都严严实实的盖住,只露出晶莹圆润的下巴,懒懒的挥舞双拳,昂首打了一个哈欠,嘴里喷出的热气凝结成雾状,抬头的同时,风帽跌落下来,挂在后背,是一个白衣的女童。 她紧握的双拳使劲揉着眼睛,像是还没睡醒,片刻后她放下双手,皱着淡淡的眉,眼睛咪成一条线,慢慢的睁开,赫然一对水润的碎瞳!正是昨晚应该和许家商船一起葬身越水河的牧月! “七夕,你看到白菊花了吗?”牧月期待的看着他。 唤作王七夕的男孩摇摇头,见到牧月满脸失望的样子,他赶紧将布娃娃塞给她的怀,安慰似的拍拍她的肩膀,“等会我再去顺风楼茶馆看看,说不定就有了。” 牧月抿抿嘴唇,索然道:“青姨说这个时辰还没有出现捧着白菊花盆栽的人,就不能再过去了,让牧月把自己藏起来。” “你藏起来了,你青姨找不到你怎么办呢?” “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她去了好远好远的地方。”牧月用手直指遥远的天边,“青姨只能在天上看着我,我要想见她,只能在梦里。” 看着王七夕迷惑的眼睛,牧月吸了吸鼻子,“我的青姨死了。” 王七夕听到“死”字,立刻就明白了,船上每个人谈论的都是许家船惨案。 他是王从军的第四子,也是最小的儿子,最喜和父亲出外跑船,昨晚看到焰火,他和父亲第一个到商船,后来父亲带领十二船夫查探情况,他到自己的船舱去取父亲为他亲自动手制作的弓箭,却发现牧月坐在他的小床上,双手抱着布娃娃,晃着腿,见他走过来,也并不慌张,目光定定的看着他,好像她才是这个船舱的主人,轻盈跳下床,走到他身前,握住他的双手,欲语先笑,“我叫牧月,你呢?” “我叫王七夕。”他的脸微微一红,有些难为情的看着被女孩握住的手。 “咦?好奇怪的名字哦。” “我七月七日出生,所以我娘叫我七夕。”王七夕有些尴尬,他一直很不满意自己的名字,总觉得不够大气,一直嚷嚷着要改,只是一向迁就他的母亲在名字这件事情上非常坚决,说他出生前有个算命的说他一生劫难重重,非得叫做七夕才能勉强逢凶化吉,后来他恰好在七夕夜出生,母亲就认为是上天安排的,当夜就取名七夕,并载入家谱,怎么说也不准他改名字。 他跟随父亲在外跑船,周围不是船夫就是商客,他们都很忙,没工夫理他,即使闲下来的时候也是聊一些他听不懂的话,而且通常把他打发走,嫌他碍事。 其实他在客栈里就注意到这个花朵般的女孩,在醉秋风里吃饭休息时,二个相貌隽美而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少年和少妇就坐在不远处,那个白袍少年正在举筷喂给女孩酱牛肉。 他频频回头看三人,直到父亲轻敲他的饭碗,失意他不要失礼,他才转头往嘴里扒饭,一旁赵季海还打趣说他是不是想娶那个女童做媳妇,他生气的顿了顿饭碗,没给父亲道晚安就跑上楼了,桌上的人一愣之后都哄笑起来,连平时一脸严肃的父亲也摇头莞尔一笑。 牧月也不管王七夕局促不安的样子,拍手道:“我们认识了,就是朋友,你不要让别人知道我在这里,朋友是要保守秘密的哦。” “好,我不说。”王七夕重重的点头道,“你怎么来船舱的?你的家人不找你吗?” “是青姨送我来的,她要我躲在这里,等到了紫菱城她就来接我,如果她不过来,我就去城里找人……不要问那么多了,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好啊,玩什么呢?” 牧月兴奋指着门后的标靶盘,“我们玩飞镖吧。” 王七夕正担心牧月要说玩过家家之类的游戏,听说是要玩飞镖,不由得拍手叫好,这是他最喜欢的游戏,平时都是自己玩,难得有一个玩伴。 两人在船舱里疯玩,刚开始两人还轮着站着往标靶盘上掷飞镖,后来觉得腻歪了,玩起了很多花样来,比如互相用手蒙着眼睛,看谁掷的准,趴在地板上,甚至倒立着投掷,直到远处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他们才停止游戏。 王七夕担心父亲的安危,就到甲板上和众人决定开船寻找父亲,后来见到父亲安然无恙后,他便回到船舱找牧月。却看见牧月神情颇为哀伤的对着布娃娃说话,“他们说船上的人都死了。今天青姨会不会像往常那样叫我起来洗脸呢?” 后来牧月抱着布娃娃靠在床沿上怔怔不言不语,任凭王七夕在身边怎么哄劝,连自己最心爱的一套琉璃弹珠都拿出来了都无济于事。 后来商船靠岸,牧月蹭的一下站起来,期待的看着门口,船上的人慢慢都散了,也不见她说的青姨来接,碎瞳的神采似乎也渐渐散去。 后来赵季海敲门催促王七夕下船,王七夕便将牧月藏在他放置衣物的箱子里,并吩咐将箱子放在前来接他回家的马车上,半道上赶车的赵季海下车吃包子,两人便偷偷跑来紫菱河边的草亭。 “七夕,你抱着她去顺风楼茶馆,”牧月托孤般将布娃娃塞到王七夕怀里,“如果有人在桌中间摆一盆白菊花,你就问他黄菊花要不要,他就会说有没有墨菊,然后你就点头带他来我这里,如果茶馆没有白菊花,你就赶紧跑,别理任何人哦。” 王七夕是本地人,熟门熟路的就到了顺风楼,可是他找遍整个茶楼,都不见有桌上摆着白菊花,反而还在二楼遇见眼神凌厉的何清阙。 “七夕啊,你说为什么我身边的人总是会离开我呢?我很不乖么?”牧月用手指抠抠布娃娃黑褐相见的碎瞳,嘟起嘴唇喃喃道。 “没有啊,我觉得牧月很好很好的。”王七夕连忙摇摆双手。 作者有话要说:王七夕和暮兰舟对话: 王七夕:这个小姑娘永远都和我一起玩好不好? 暮兰舟:嘘,小屁孩,这么小就想娶媳妇啊。 王七夕:你——你——我没有! 8 别离 ... “牧月?!”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一个清冷娴雅,一个清亮中带有沙哑。披着华贵墨绿黑氅的丘止柔和白袍黑带的何清阙踏入草亭,看见牧月奇迹般的安然无恙,二人又惊又疑。 牧月见到二人,竟然十分欢喜,好像十分熟络般扑到丘止柔怀里,“漂亮哥哥!漂亮阿姨!我们又见面了!” 丘止柔顺势坐在石凳上,捧着牧月的脸颊,从头看到脚,女孩身上除了披了件可以被子盖的成人半旧黑色大斗篷外,音容笑貌,衣着服饰与昨晚在客栈绝无二样,怀中的布娃娃脸上还有她馋嘴时流下口水的痕迹。 一旁的何清阙也是万分惊讶,他非常确定这就是昨晚他喂过酱牛肉的牧月,可是船上死去的女童和她长的一摸一样也就罢了,居然也有一双碎瞳。 丘止柔和何清阙对望一眼,非常平淡的问:“牧月,你相信我吗?” 牧月像是没有觉察到丘止柔的态度转冷,仍然双眸含笑道:“我相信你,我还相信哥哥。” “那好,你能把昨晚的事情告诉我们吗?” 话音刚落,一直在旁不安的看着何清阙的王七夕扯了扯牧月的衣角,示意她不要多说。 牧月对着王七夕点点头,“是我的朋友七夕带我出来的。昨晚我在客栈睡着了,后来又被青姨叫醒,醒来的时候是在七夕的船舱里,青姨让我藏着别出去,她先坐徐家的大船去紫菱城,等我的船靠岸,她就来接我。” “可是……”牧月神情索然,“后来听说大船上的人都死了,早上我等了好久青姨也没有过来接我,她说过的,如果她没有过来,我就要去紫菱城的顺风楼找一个带着白菊花盆栽的人,如果那个人不在,就要马上把自己藏起来,藏的谁都找不到才行。” 丘止柔和何清阙心中谜雾一片,修罗门屠杀许家商船,她们主仆二人恰好选择那艘注定不能到岸的船只——或者昨晚杀手的目标也许并不是许家商船,而是青姑娘和牧月,而现在听牧月解释,很确定杀手目标实际上只是牧月一人而已,青姑娘和那个没有出现的接应人应该是保护她的死士。 若是这样,为了保护这个毫不起眼的小女孩,他们不惜拖上整艘船的性命,那个和牧月相貌相似,惨死在青姑娘怀里的女孩只是一个替身而已。 “你到底是谁呢?你的青姨为什么要跟着你?你的家人在哪里?”何清阙半蹲下来,正好和牧月平视,他清隽的脸上带着笑容,那笑容不只是在脸上,而是从眼神里一直慢慢渗透到全身,让人感觉安稳怡然。 牧月困惑摇摇头,“家人?我没有家人,我也不知道家在那里,那是个很大的房子,青姨他们陪着我,我过完八岁生日后,就被带出来了,去了好多地方,有冷的地方也有暖和的地方,还去过沙漠和草原,不过好像总是有人追着我们,他们都到天上去了啊。” “青姨陪着牧月的时间最长了。”女孩顿了顿,语气里也有一些与她年龄不符的悲伤来,“我有时候缠着青姨,问我爹妈在哪里,为什么别的小孩都有爹妈而我没有,青姨都会抱着我,她总是说,牧月有青姨而别人都没有,牧月只要每天能吃饭玩耍就是最好了。我的亲人都住在星星上看着我,总有一天她也会在一颗星上看着我,他们每天都会和我说话,只是我睡的太沉了,没有听见。” 牧月上前一手抱着布娃娃,一手抱着丘止柔,觉得丘止柔身上的味道和青姨很像。 牧月靠在她身上,用极其细微的声音说道:“我知道,他们其实都死了,无论我干什么他们看不到啦。” 丘止柔心中一悸,替她拂去斗篷上的灰尘,“牧月和我们一起走吧?” “那么你和何清阙哥哥会不会像奶娘和青姨那样……嗯……走。”牧月的眼睛闪过一丝惊喜,又随即而逝,满是疑虑。 何清阙轻笑一声,暖声道:“我们不会走的,只要牧月你不乱跑的话。” “那我就和你们一起去!”牧月轻轻点头。 两柱香之后,何清阙赶过来一辆半旧马车,这是他刚从车行买来的,牧月已经摆脱追踪,但是做事一向谨慎的他还是选择用马车藏起牧月出城。 丘止柔正欲抱着牧月上马车,牧月拉拉王七夕的手,“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会回来再找你玩的。” 王七夕静默不语,只是回应似的也拉拉牧月的手。 何清阙一挥鞭,马车平稳行驶在河堤上,王七夕突然跑出草亭,双手做喇叭状大声叫着:“我们是好朋友!你一定要回来找我啊。” 牧月从马车左侧的布帘里探出半个身体,朝他使劲挥挥手,也在大声说些什么,只是淹没在马蹄声中了。 紫菱城的顺风楼茶馆人头攒动,座无虚席。辰时,正是吃早饭的时间,四个跑堂在楼上楼下穿梭其间,仍然还有客人嫌茶上的慢,大声嚷嚷着抱怨。 “给我个找个地方!”一个穿着青衣儒服的文士将沉甸甸的一袋金币直接塞到掌柜手里,掌柜的心中暗喜,这袋金币少说也有十枚,做生意的善机变,他指挥店小二去货仓搬了一套座椅,在二楼挤出一块空地放上,还亲自捧了客人点的红茶奉上, “不知道客官还有什么吩咐?”他谄媚笑道。 青衣文士面目表情挥挥右手,示意他走开,然后将一盆白菊花摆在桌面。 二个时辰后马车沿着官道到了越水河和曲碧江的汇合处,何清阙放缓了速度,任由马匹自由的步行,他回头问丘止柔:“老师,昨晚您告诫我,我们碎魂堂堂规第一条是不要参与无关人的恩怨么?” 丘止柔轻哼一声,望着怀里熟睡的女孩,“我那有参与无关人的恩怨,我带她去玉遥山,她就是碎魂堂的人,怎么会是无关人?” 没有了熟悉的颠簸,牧月转醒过来,她揭开布帘,小心翼翼的爬到何清阙身边。 前方正是贯穿六合大陆东西的曲碧江,广阔的江面足足比越水河宽了四倍多,河水入江处有几处沙洲,沙洲上空有沙鸥,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水鸟盘旋,深秋的太阳高挂在曲碧江东南方,温煦的照耀着大地。 牧月有些不舍的吻了吻怀中的布娃娃,然后挥舞着小胳膊将娃娃投进了左手边的越水河,她力气小,布娃娃只落在河水的边缘。 娃娃很轻,没有立刻沉下去,它顺着流水打着旋儿的漂流到了河中央,在快靠近江河交接的沙洲时,河底的暗流将布娃娃卷进水底。 “你怎么不要娃娃了?“何清阙换到右手持鞭,左手腾出空来稳住牧月,她投掷娃娃时重心不稳,差点就栽倒下去。 牧月顺势靠在何清阙肩上,侧身搂住他柔韧的腰,阳光映衬着她的碎瞳瑰丽无比,见布娃娃消失在江面上,才仰首说道:“它是青姨亲手做给我的,青姨在水里很寂寞的,让她去陪青姨吧。” 以后何清阙偶尔会想起这个旅途的早晨,空气中有着秋阳干燥温暖的气息,牧月将身边唯一熟悉的布娃娃扔进河里,消失在江面,那时候抱着他腰的女孩看起来是那么的孤单渺小,多年后他立在台阶之下,隔着重重帷幕的女子将酒杯掷在阶下,那时她的神情应该和幼时将娃娃投向江面一样吧。 作者有话要说:布娃娃与暮兰舟对话: 布娃娃:为什么把我扔到曲碧江,难道我身上就没有什么藏宝图、武林秘籍之类的东西吗? 暮兰舟:你看看你,做个娃娃还那么唧唧歪歪,《六合记事》又不是武侠小说。 9 山深情重 ... 玉遥山脉是悠国南北走向的山脉,全山绵延约一百里,悠国十四州中的虞州和越州就是以此山为分界线。古老的《六合地理志》一书中记载,六合南山经的第二列山系往东一千里就是玉遥山,北望六合最长的河流曲碧江,南坡多金矿,北坡多优质玉石,山脚处水流,水洼很多,玉遥水发源山的东面,向西流入英水河,英水河向北汇入曲碧江。 玉遥山山势险峻,人力难以攀登,悠国开国初期,朝廷看中了南坡的金矿,为支撑庞大的军费开支,军方派出的淘金队十年来把这里挖的千疮百孔,炼出的金沙就地铸成金条,然后换成粮草送到悠国前线,直到将金矿脉挖的殆尽才离开。 战争结束后,民间许多大大小小的淘金队也来过这里,期待有漏网之鱼,可都是踌躇满志而来,垂头丧气而归。 他们在曾经富饶的矿脉毫无斩获,偶尔会在玉遥水的沙石里找到少许当初的淘金人漏掉的金沙,这些金沙的价值还不到他们开支的万分之一,所以再也没有人来这里淘金,以前的旷世金山在战争的掠夺之下变得无人问津。 书中有记载北坡多美玉,但是因为玉遥山山势极其险峻,人力难以攀爬,山谷中多瘴气及怪禽猛兽,凡是试图去采药探险的人都没有全身而退的,或者有去无回,北坡就成为禁忌之地,罕有人迹。 悠国神秘的杀手组织——碎魂堂,就在玉遥山北坡,这个组织从成立到现在都没有迁移过地方,人数一直保持在百人左右,像是一个小型村落。将近二百年来围着北坡的玉遥峰修建了一些房屋、机关暗道、防御工事。这里的建筑分布看起来都七零八落,毫无章法。可是如果登高远眺,就会发现这里的布局就像战场上的军阵图,有着万千气象,从任何一个入口进入军阵,力量都会被分散开,如果配合人力,定能被各个击破,盛传碎魂堂的几个创始人都是久经沙场的军人,看来所传非虚。 碎魂堂现任第五任堂主是公山寂,负责堂内重大事情的决策。 丘止柔是副堂主,主要负责收集情报、账簿收支、安插联系碎魂堂潜伏在各地的暗人,那日她和学生何清阙将牧月交给碎魂堂专门训练杀手的玄青门后又匆匆远赴外地地方办事去了,直到初冬方回。 玉遥山北坡四季温润潮湿,山外已经是琼山玉树了,这里还是深秋摸样,此时玉遥峰周围的星状密布的水泽极为平静,它们有些本是流动的溪水,只是冬天流水渐少,断流后形成一些小湖泊,黄昏入夜的时候阴寒刺骨,甚至可以听到湖水表面结冰的声音, 作为碎魂堂举足轻重人物之一的丘止柔,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庭院,名为止园,止园的侧前方就是位于玉遥峰最高处公山寂堂主的寂园,止园按照丘止柔的喜好在空地处遍植桃树和梨树,每到初春,止园桃李齐放,残雪映着粉嫩多姿的桃花和清寒雪白的梨花,堪称止园最美的景致。 此时的丘止柔看起来心情很不好,她斜靠在的楠木椅上,屈肘撑起清冷的容颜,轻蹙娥眉,精致羊皮小靴的鞋尖从淡紫的锦袍里露出来,还带着些许风尘,何清阙一身玄衣,系着宽阔的月白色锦带,上面隐约绣着流云的样式,嘴唇周围和下巴微微发青。 丘止柔回到止园,还没沐浴更衣便差人去玄青门唤牧月,玄青门本名唤作生门,意为险中求生,必须在此严训苦练。后来因为生门在训的人一年四季都穿着玄青色衣服,区别于已经在外执行杀人行动的正式刺客,所以称为玄青杀手,时间长了,堂内都唤生门为玄青门。 那日匆匆一别,她心里颇为挂念,何清阙在回来途中也买了些牧月平时所喜的花样零食等物,二人等了良久,玄青门管事的鲁瞬才回来复命,拱手半鞠着身体支支吾吾说是寻遍了整个玄青门,就是不见牧月踪影。 “我去找找看吧。”何清阙仗剑而立。 “一起去看看,这个丫头真不让人省心。”丘止柔神色略显疲惫,和何清阙出了止园。 忐忑不安的鲁瞬见二人离得远了,才立起身体,约三十几岁年纪,神态已有风霜之色,他理了理玄青色布袍,用袖口擦擦额头的冷汗,他深知副堂主丘止柔的脾气在碎魂堂是有名的古怪,而且喜怒无常,有时候连堂主都让她三分,今天他办事不力,没有罚他便已经是万幸,如果是……。 “鲁瞬大哥。”甜美柔糯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一个緋衣锦袍,身量娇小的青年女子迈过门槛,眉目含笑,左手将一盆清水揣在腰间,右手拎着一个炭火炉缓缓走来。 她是止园的总管柳昔云,和鲁瞬一样,都是碎魂堂退隐的杀手,不愿在外生活,所以就留在堂里做杂事,鲁瞬负责管理碎魂堂的厨房,安排玄青门还在接受训练少年杀手的生活。 柳昔云和丘止柔相识十多年,堂里也就属她和丘止柔亲近,丘止柔喜静,诺大的止园大小事务都交给柳昔云一人打理,柳昔云力不从心时都是鲁瞬帮忙,关系极为亲厚。 鲁瞬见她身负重物,急忙上前帮她卸下炭火炉,摆好放稳后又接过盛水的铜盆,他将衣袖卷了二卷,拧干浸在盆里的棉布,擦拭藤椅花架等物,柳昔云也没有推辞,绯色的锦袍衬脸颊飞红,像是擦了胭脂。 她静立在一旁看着鲁瞬打扫房间,一盏茶时间后,鲁瞬端起铜盆欲去换水,柳昔云双手按住铜盆,暖声道:“还是我去打水吧,你忙了半日,待会还要去厨房张罗。” “无妨的,云妹,厨房那边我吩咐何七准备好了,”鲁瞬情急之下,没有叫她“柳总管”或“柳姑娘”,而是唤她“云妹”,话音刚落,便觉得不妥,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只是死死的抓住铜盆不放,而柳昔云双手早就接着铜盆,见鲁瞬不放手,也不言语几句,她心里莫名慌乱起来,不好意思直视鲁瞬,就低下头来,视线转向铜盆。 视线一转,发现鲁瞬面目呆滞的脸正映在铜盆中,而且两人的脸颊恰好都印在这圆圆的盆中。鲁瞬比她高出二个头,所以他不仅能看见盆里的人影,还能清晰的看见柳昔云烟雨般渐渐朦胧的侧眸,和能与窗外夕霞争艳的脸颊,顿时觉得眼前的佳人是如此熟悉而又陌生。 他心中一片迷乱,像是酒后的微醺,轻飘飘的像是要快乐的都站不住了,想大声叫的跳将起来,却又被最后一丝理智困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口舌发燥,局促不安。 他们隔着铜盆的手似乎能感觉都彼此的温度,本来平静的水面有了涟漪,二个模糊的映像也随之晃动起来,慢慢的重叠,像是要融为一体,再也不会分开。 窗外的夕霞都有一种羞涩的味道。 两人就这样端着铜盆相对而立,眼神迷离,不知过了多久,西边咽下最后一丝红霞,瞬间的黑暗将他们唤醒,空气中有种温婉的暧昧,为了缓解这种气氛,柳昔云收回素手,轻咳一声,故作轻松的说:“鲁瞬大哥,那个叫做牧月的女孩真是顽皮的紧,你找了那么就都没找到,现在丘副堂主和何清阙找到现在也都没有回来。” 鲁瞬清了清嗓子,慌乱中他拿起棉布低头卖力擦拭已经很干净的桌面,“其实我是故意称不知牧月在那里,我要是把她带到这里,丘堂主看见那丫头,我肯定要被重罚了。” 柳昔云一楞,满腹疑云的看着鲁瞬。 鲁瞬双手一摊,苦笑道:“那牧月交给我时,是一个娇花软玉般的孩子,现在变得比街头乞丐还要脏的野丫头了。” 10 小乞丐 ... “牧月年纪比那些孩子都要小些,以前应该是锦衣玉食,处处有人照顾大小姐,她自己什么都不会,你知道玄青门的那些孩子个个都是孤傲无比,那里有人理会她这个不学无术的黄毛丫头。她从不跟随同门练习刺杀术,整日不是睡觉,就是四处乱晃,见到鸟儿就和鸟说话,见到个虫子也要盯着看半天,实在饿了就溜进厨房偷吃的,我见过她好几次了。” “当初我把安排在玄青门的东厢房,你也知道那是最好的房间,可是前些天和她同住的花自妍将她赶了出来,原来牧月打来起就没有洗澡换衣,身上还长了虱子,花自妍说什么也不让牧月进门了,其他房间的女孩也不愿和她住一间房,我就只能把她一个人安排在西苑。” 其实鲁瞬说的一点都不夸张,当丘止柔和何清阙在一棵大松树下发现蹲在地上在数蚂蚁的牧月时,眼前的牧月除了那双熟悉的眼眸,几乎很难把她和以前如带着露珠,花朵般的女孩联系在一起。 身上依旧是简单的白麻布孝衣,经月不洗,早已变得乌黑油亮,而且被扯破了好几处。两个大脚趾头从泥土般颜色的鞋子里伸出来,脏的都和鞋子一个颜色。 头发蓬乱,结成一块一块的,被一条不辨颜色的布条胡乱系在脑后。身上凡是□出来的肌肤都是黑呼呼的,粉嫩的舌头时不时伸出来舔舔有些干裂的嘴唇。 丘止柔素有洁癖,看见这个仅有人形的脏东西本能后退两步。 倒是何清阙不动声色的走到她身旁,轻唤着:“牧月,你在干什么?” 一只瘦弱的灰猫从牧月怀中挣脱出来,它被剪短了指甲和胡须,像喝醉酒似的一步三晃,逃一般钻进树林里。 “嘘!轻点。”牧月头也不抬的轻嘘一声,满是泥垢、鸟爪子般的食指指着脚下排成一线忙碌的蚂蚁,“今天蚁王和蚁后要成亲,他们忙着准备晚宴呢。” 这个回答让丘止柔和牧月面面相觑,哭笑不得。丘止柔见她天真浪漫,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你怎知他们今晚要举办晚宴?” “昨天蚁后从这里爬出来告诉我的啊。”牧月指着树根下一处松软的泥土,“她还让我不要再用辣椒水灌这里,把她的蚁宝宝都吓坏了。” “这么说,你答应她了?”何清阙湖水般清澈的眼睛泛起一丝涟漪,玩笑似的问道。 “当然了,”牧月有些吃力的站起来,揉了揉酸痛的膝盖,满脸得意之色,“蚁后还说,将来我会一统六合,万民臣服呢。” 丘止柔看着小乞丐般的牧月,心中无限感概,这个女孩以前的身份应该是贵不可言吧,而现在的牧月如蝼蚁般弱小,她的命运就像断线的风筝,随处飘摇,任凭雨打风吹去。 “你把她洗干净了带到止园候着,我去找左使戚杳然。” 碎魂堂左使戚杳然,掌管训练杀手的玄青门。 “ 老师是要收牧月为学生吗?” 丘止柔摇摇头,苦笑一声,“我真的不想要这个笨丫头,不过我若不要她,她能活过这个冬天么。” 止园,灼华坞。 灼华坞四面环水,建在止园西南角小湖泊中心突起的一处巨石之上,一条笔直、狭长、没有栏杆的竹桥通往这里,丘止柔十几年前搬进这里才修建完毕,十字型的长廊将灼华坞分为东南西北四个独立的小室,四个小室都直接临水,此处寸草不生,只有在走廊处装点几处盆栽。 这里曾经是丘止柔夏天避暑的地方,后来成为何清阙的卧室。灼华坞一向很安静,而今晚却很热闹,四个小室全都亮着灯,西厢房传来二个喧闹的人声和扑打水面的声音。 “你……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我不要洗澡!我不要洗澡!” “瞧你身上脏成那样,都长虱子还不洗澡?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任性!” “我就是不洗!我就是不洗!” “你不洗澡我怎么带你去见丘堂主,你快给我进木桶里去!” “啊!柳姨坏!我不要洗澡!我不要到水里!我不要到水里!呜……” 屋子中央摆着一只大木桶,热气腾腾,穿着白色轻纱浴衣的女孩在水里奋力挣扎,水花四溅。 柳昔云站在桶沿边,按住女孩四处乱挥的胳膊,绯色的锦袍被浸湿了大半,额前的水珠不知道是汗水还是热水,她从未见过如此任性的小孩,何清阙刚进碎魂堂也是这个年纪,却是聪明懂事,一切都是自己自理,从来就麻烦过柳昔云。 而这个牧月连洗澡都不配合,说什么也不进浴桶,她好不容易把她按进去安静下来了,正待转身离开,牧月便从浴桶里爬出来往门外冲,接着就出现刚才的那段对话。 何清阙站在走廊上负手苦笑,老师吩咐他把牧月洗干净还正是为难他,水面都快结冰了,他总不能把牧月扔进湖里吧,自己一个大男人也不能伺候这个小鬼洗澡,柳昔云好心自请帮忙,却被牧月气个半死。 从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到带她回碎魂堂的路上,都觉得这个女孩乖巧可爱,可是从他回到碎魂堂见到乞丐般的牧月后,她表现的就差强人意了,无论是玄青门还是安静的灼华坞都被她弄得鸡犬不宁。 房间渐渐安静下来,溅水的声音也没有了,柳昔云长叹一声,从怀中取了块手帕擦擦脸上的汗水,对这浴桶只露出头顶的女孩说:“早知道这样你就应该听话,我给你准备了漂亮的衣裙和鹿皮靴子,等洗的干干净净就帮你穿上,待会要和丘堂主和何清阙一起用完饭,拜托你要乖些,不可以像现在这般淘气,丘堂主的脾气可不像我这么好,她一生气你就要被赶出去了,到时候你就成谁都不理的小乞丐啦。” 浴桶的人没有回答,连咕咕吐气的声音也没有了,柳昔云狐疑的用手拍拍牧月,叫她起来,可是一碰到头顶,牧月就沉到了桶底。 柳昔云大惊,赶紧屈身抓起女孩的肩膀,把她拉起来,牧月眼睛紧闭,摇摇晃晃的像是没有了知觉,柳昔云急的大声呼叫着牧月的名字,一边用手拍着她的脸颊。 何清阙听见西室的呼救,便飞速冲进房间,可牧月突然在桶里站定,睁开眼睛,将一口水全喷在柳昔云脸颊和胸膛上,乘着她发愣的功夫,又爬出浴桶,往门口冲去,恰好撞到何清阙怀里,牧月仰头看见是何清阙,像是找到救星般紧紧抱住不放手,“不要洗澡嘛!我不要洗澡!牧月在水里会死的!” 何清阙身体轻轻一颤,顿时明白了牧月反复逃出浴桶的原因,他半蹲□体,抱着牧月到浴桶旁边。一旁的柳昔云看的目瞪口呆,牧月虽小,毕竟是个女孩,而且浴衣入水后贴身无比,勾勒出女孩雌雄莫辩的身体。 何清阙将手伸进热水里,“你摸摸看,水是热的,还有放了好多干玫瑰花,怎么会淹死人呢。” 牧月迟疑的看着他,缓缓将手放进浴桶,何清阙将一朵泡开的玫瑰花放进她的手心,帮她将手轻轻一握,“越水河的水冰凉刺骨,和浴桶是不一样的。” 言罢,何清阙转身向柳昔云点点头,眼睛轻瞟门口,示意和他一起出去,柳昔云回过神来,紧跟着何清阙,到了门口,她不放心的朝着虚掩的门缝看去,看见牧月自己爬进了浴桶。 “她身边最后一个亲随葬身越水河,所以对水怀有耿介。”何清阙递过自己的手帕给柳昔云, “柳总管可有找到可以证明她身份的痕迹?” 柳昔云接过手帕,擦干被喷湿的脸颊和脖子,此时她的衣服浸透了大半,湿冷的寒气围过来,可是她像是没有感觉一样,娇小的身躯俏然而立,纹丝不动,那有刚才在屋里狼狈的样子? “我给她换浴衣的时候也仔细检查过,没有发现丝毫明显的印记,换下来的衣物也没有什么,看不出她的身份。” “我和老师这些天也探听她的来历,连牧月自己都不知道她的身份,不过不管是保护她还是暗中追杀她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老师也通知了各地的暗人留意有关她的情报” “怎么会这样,碎魂堂的情报网不可能这么大的动静都不知情的,除非是……”柳昔云看着何清阙,想从他的眼睛证实自己的判断。 何清阙微微点头,“在悠国的范围内我们不可能半点消息都查不到,她肯定是昫国,或者是休国的人,极北草原的也有可能。” “她的身份不明,丘堂主一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怎么会把她带到堂里,今天还要收她做学生呢?”柳昔云问。 “我也很奇怪,也试探着问老师,老师只是说牧月的样子很像一个她的亲人,就再也没说什么。”何清阙答道。 亲人吗?柳昔云沉思半刻,突然豁然开朗起来,她有点感伤似的低头自言自语道:“如此,有这个女孩在身边陪着也是好的。” “柳总管说的是……”何清阙沉静如湖水般的眼睛闪过一线光芒。 柳 昔云将手帕还给何清阙,笑道,“这个女孩子经历那么多的杀戮,眼神还是那么纯净,没有一丝阴霾,倒是难得的。”说完便转身回浴室帮牧月洗澡去了,留下何清阙独立廊中。 11 番外-六合历史地理篇 ... 作者有话要说:“地之所载,六合之间,四海之内,照以日月,经以星辰,纪以四时,要以太岁”——出自《山海经》,意思是大地所承载的,天地四方之中、四海之内的空间,都承受日光和月光的沐浴,星辰纺织着经纬线,一年四季循环反复,时光在一年又一年的更替中流逝。 这章介绍了故事的历史背景,六合从休国一统天下,到休、悠、昫三国鼎立。 番外——六合历史地理篇 地之所载,六合之间,四海之内,照以日月,经以星辰,纪以四时,要以太岁。 这片土地的人们认为世界分上下,东西,南北,一共六个部分,所以称为六合之地。 六合大地东、南、西、三面皆是无际的海洋,北边是终年积雪的极北大陆和冰洋,整体地势西高东低,有两条河流横穿而过,从东边入海,在北的是冰凌江,六合古人认为江水起源于西北山脉的冰雪融化的雪水,所以命名为冰凌江。 在南的是曲碧江,因它河水清澈,流经的路线曲折婉转得名。六合很多重要的城市是沿着这两条河流建成。 初,姬云秧统一六合大地,结束了战国时代,国号为 “休”,史上称为休元帝。此时六合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经二千多年。 两百年后武将李辕曦在六合中南部称帝,国号为“悠”,并斩杀了前来斥责的休国钦差大臣,休国全朝震惊,宣布李辕曦为反贼,并集结军队,全力平乱,此时的李辕曦带领的一群野心家南征北战五年,不仅全歼前来讨伐的休军,而且将国界扩展了一倍,东到东海、南至南海,西至休国的诸侯国——被称为西南蛮夷的昫国,北面与休国停州接壤。 两国的战争断断续续持续了三十一年,双方各有胜负,后来两国在边境白石山和谈,休国承认了悠国的独立国家地位,进行政治联姻,并且互换王子为质子,史上称之为“白石订盟”。从此两国止戈,只是在边界修城布防,偶尔有小冲突,但是一直没有大型战争。 休悠二国长达三十六年的战争过程中,一直被中原人称之为西南蛮夷的休国附属国——昫国却发生了巨变,昫国只是一个弱小贫穷落后的地方,处处险山恶水,很多地方还是原始的部落、尚未开化。一共有四十九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不过十万人而已,休国为了便于管理该地区,就让49个少数名族的族长组成长老会,推举一名最有影响力的的族长为国主,五年一换,用来协调各个民族的摩擦,互通有无,同时休国派都督一名,来监督国主。一直都是相安无事。 但是昫国最后一位国主、一位女国主——奚秋忆却改变了这一状况。 自昫国成立之后,婚姻成为了重要的政治工具,四十九个族长有了复杂的姻亲关系,奚秋忆当上国主时才十七岁,本来她的资历和威望远远不及其他长老,但是她身份特殊——唯一一个在族谱里有记载的拥有四十九个民族血液的贵族,而且她八岁起就被送往休国皇室学习文明,回国后在国主之争上得到了休国皇室坚定的支持,所以她才能稳居国主之位,并在之后一直连任。 她在位后,招揽了很多休国人为臣,并派遣各族年轻贵族去休国游历学习,将休国诸多学术译成各族语言,教诲族人,同时在各地设置学堂,免费教习。她成立了自己的军队,仿照休国的国家机构构建集权的统治,削弱长老会地位,修建河道,栈道,打通商道,开垦荒地,学习休国人大片种植农作物,居然让她开发出了令世人惊叹的粮食基地, 同时深受休悠二国连连征战之苦的百姓纷纷逃到和平开明的昫国,安居乐业,让昫国的人口一下暴增过一百万,原本的蛮荒之地进入文明。 休悠战争二十年后,昫国奚秋忆称帝,不再对休国称臣,当时休国正和悠国酣战,为了牵制悠国,休国承认了昫国独立国的地位。 从此,三国鼎立局面初步形成. 悠国成立之初,李辕曦为了笼络军心,迅速向四周扩大版图来支持前线战役,他颁布法令按军功来分封诸侯,赐给他们土地和居民。那时大大小小的诸侯有一百多个。 白石订盟后,动荡的局势渐渐稳定,而大小诸侯之间明争暗斗风起云涌,诸侯国之间一片腥风血雨。悠元帝对这些争斗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基本上是不理会。 悠元帝之子李云了即位,比起善战的先帝,身体孱弱的悠文帝李云了有着惊人的口才和耐心,是一个卓越的政治家,他首先是暗中默许大的诸侯国吞并中小诸侯国,不到六年,大部分的中小诸侯消失。 另外一些中小诸侯国向皇室求救,李云了在无处可走的诸侯面前显示皇室仁慈,颁布法令宣称他们可以得到国家终身的供养,并保障他们家族的安全。条件是他们必须放弃当初的封地并自请降为庶民,搬到京城居住,世世代代不能回到他们的封地,实际上是把他们关在京城这个巨大的牢笼里养着,待时机成熟后找借口除掉而已。 悠文帝十八年,一百多个诸侯变成了八个大诸侯国,李云了在仲秋之夜大宴八位诸侯,席间向八人展示四个大铜鼎,这四个铜鼎是统一六合的休元帝姬云秧开国大典时所用之物,它们在典礼结束之后被送往休国国土东南西北四个地方埋葬,象征着休国江山如铜鼎般固若金汤,永世长存,所以民间有传言得铜鼎者得天下的说法。 李云了不知是如何寻得此物,他席间向八人敬酒,并称要将四鼎赠予他们,以报诸侯国对皇室的忠心,对于铜鼎的归属,八人都志在必得,各不相让,李云了则在一旁煽风点火,让他们的争吵更加白热化。 悠国法令,诸侯王进入皇宫可以佩剑,八王早就互相存有敌意,在争执中有四王拔出佩剑,当场动起手来,李云了装做吓的心疾复发,自己回到后宫避开争斗。 事情的结果当然是不欢而散,四位动手的诸侯都受伤,还有一位倒霉的诸侯在混战中被误伤,当然对于误伤,他坚决认为是有人故意。八人都暗下决心铲除异己,得到铜鼎。 悠文帝二十五年,八王混战后,只剩下五王,分别盘踞悠国十三州中的五洲,分别是封地虞州的项王,封地漠州的殷王,封地馨州的景王,封地甫州的穆王,和地处东海群岛统称的浮州安王。 悠文帝二十八年,浮州安王举家出海游玩,先遇暴风雨,后遭到海盗袭击,再也没有看见船回来,只留下一个私生的女儿,悠文帝为安抚先帝功臣,将安王唯一的女儿封为公主,并赐婚给自己的侄儿,其实安王后代改姓李,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悠文帝三十五年,甫州穆王叛乱,李云了令馨州景王和虞州项王平定了穆王的叛军,据野史传说是朝廷故意捏造证据,逼的穆王不得不反。景王和项王按照事先和李云了达成的协议瓜分了穆王的封地,甫州地名不变,北部归景王所有,项王得到了最富庶的中南部,由于该地区有越水河贯穿南北,故更名为越州。 悠文帝三十五年,李云了积劳成疾,加上身体天生孱弱,在朝堂之上咳血而亡。李云了几乎是兵不血刃的将一百多个诸侯国削减为四个,其中悠王还是李家子孙,稳定了悠国的政局,如果他还能再活十年,其他三王也难保封地;, 李云了去世后,五王夺嗣之乱开始,悠国二十年换了六个皇帝,朝廷无力关心诸侯国,而三个诸侯国经历李云了的反复无常,深知目前只要朝廷发兵,单独的诸侯国必败无疑,所以三国暗自定下盟约,不再互相讨伐,乘着夺嗣之乱修养生息。 悠国皇室虽然仍然忌惮诸侯国,但毕竟没有了像李云了那样有手腕的君主,而三个诸侯国为自保而团结一致,所以悠国一百年来都没有内战。 昫国女帝奚秋忆二十四岁大婚,后来还育有一子,却在四十五岁时突然宣布退位,将皇位传给她的弟弟,奚秋忆和家人离开昫国都城——棠瑜城。搬到一座三面环水的小山城,致死都没有回到都城,昫国人为了纪念这位功勋卓著的女帝,将这座小城命名为奚帝城,城主由她的后代子孙世袭。 12 却把花来嗅 ... 漫天星光,闪闪的挤在蓝色天幕上,没有月亮,天空好像变得很低,似乎只要一抬手就能将那星星摘下来。 牧月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睡在竹筏之上,她爬起来抱膝而坐,河水从竹筏的缝隙渗出来沾湿了衣裤,凉嗖嗖的。 这是一片宽广水域,无边无际,周围一片死寂,流水无声无息的推动着竹筏飘飘荡荡向莫名的地方前进,牧月摊开手掌伸进水里,激起一道道波纹,原来水并不是很深,可以看见在摇曳水草间穿梭的小鱼儿,一个东西撞到了手心,轻轻握拳,掬起一瞧,是一朵深红色玫瑰花,透明的水珠在花瓣上滚动着,凑到嘴边轻轻一抿,清甜甘美,还带着花朵的香气。 方驶来一只画舫,灯火通明,船上有很多熟悉的人影觥筹交错,一女子素衣白裙,怀抱着琵琶俏生生的立在船头。 “青姨!”牧月兴奋的站起来,朝着画舫挥舞着手臂,青姨好像并没有看见她,画舫和竹筏擦肩而过,她觉得船上的人都非常熟悉,但就记不起来是谁了。 她不停的叫嚷着,希望青姨听见,带她上船,可任凭她用尽力气,发出的声音像是被星空吸走似的,连她自己都听不见。画舫最终消失在远处,她沮丧的躺在竹筏上,拿出玫瑰花嗅着。 “牧月,牧月。”有人唤她的名字。 回首看见素衣白裙的青姨站在竹筏之上,她惊喜的扑过去,咯咯笑起来,像一只小狗般蹭进女子的怀里。 青姨怀抱依然是那么温暖,居然还带着米粥的香气!闻到这个味道,肚子不由自主的发出一阵轰鸣,青姨突然严厉拍起她的屁股,“快起来!都什么时候了!” 牧月一惊,发现抱着她的不是青姨,而是一身緋衣的柳昔云,这里不是竹筏,而是她的卧床。 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卧室中间的藤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白粥和几碟小菜,一只青色的云雀站在窗台上唱着歌儿,见牧月看到这里,忽扇着翅膀轻盈的飞走了。 柳昔云掀开被子,将牧月从床上抱出来,气恼的拍拍牧月的屁股,“你都十岁了啊,大姑娘家了,怎么还尿床!” 牧月撇了一眼床上“地图”,又摸摸裤子,难怪会梦到河水浸湿了衣裤,原来是自己尿床。 她嘿嘿有些尴尬的干笑二声,“柳姨,对不起,昨晚上喝了太多水。” 柳昔云气的柳眉倒竖,看着牧月懵懂迷糊的样子又不忍心再责备下去,她叹了口气,从衣橱里取出一套干净的里衣递给她,“快换上,赶紧洗漱吃饭。” “哦,”牧月一边答应着,一边脱下湿透的亵衣。 “都这么大了,还不知道遮拦。”柳昔云将牧月推到屏风后更衣,然后收拾起床铺来。 牧月来碎魂堂已经快一年了,衣食住行大半还是柳昔云照顾,碎魂堂的堂规严格,无论弟子年龄,资质如何,都至少要在玄青门接受三年训练,通过各种考验之后,方能出玉遥山,成为正真的杀手。 牧月是丘堂主名下的学生,年纪又太小,便破例住在止园灼华坞 ,不用住在玄青门。这苦了柳昔云,牧月从入止园的第一天起就给她惹麻烦,之后也没让她省心。无论柳昔云如何斥责,牧月整天笑眯眯的,一副没心没肺,随遇而安的样子,柳昔云也只是长叹一声,帮她收拾烂摊子。 牧月资质一般,又天性懒散,每天早上还是柳昔云把她从被窝里拉出来,迷迷糊糊撵去玄青门习武,玄青门老师只在每日清晨教习一到两个时辰,全靠自己勤学苦练。 没有管束的牧月乘机偷懒,整日不是在玉遥山闲逛发呆就是回止园灼华坞睡回笼觉。有时候磨磨蹭蹭起来晚了就耍赖央求柳昔云去玄青门告假,今天早上这么一闹,柳昔云又免不了厚着脸皮帮她去玄青门扯谎请假。 待柳昔云将被子洗晒完毕回屋,牧月正坐端坐在藤椅上等,见她回来,立刻站起来捧起一碗白粥,“柳姨喝粥吧,我刚刚吹过了,不烫。” 柳昔云板着脸坐下,“都被你气饱了,哪还有心情吃饭。” “莫生气,牧月以后晚上少喝水就是了,柳姨你先吃饭吧。”牧月依然是双手捧着碗,好像里面装的是山珍海味一般,无比慎重的放在柳昔云面前。 撒了一小勺冰糖在粥的左面上,取过盐瓶,将少许纯青色的盐粒撒在粥的右面,又挪过一淡粉色的小瓷瓶,用小指头大小的青花瓷勺滴一滴桂花蜜在中心、晶莹透明的冰糖、淡黄的桂花蜜、纯青色的盐和白粥四色交相辉映,漂亮的让人都不忍心去吃它。 难得这个小祖宗还记得她喝粥的习惯,柳昔云脸色稍为和缓,夹了一块玫瑰色腌萝卜放在牧月碗里,“吃完饭别出去乱跑,我去玄青门告假,就说你病了。” “好啊!今天不用去练剑了!”牧月窃喜,心中暗暗叫好。 丘止柔事务繁忙,在玉遥山待的时间也不多,很少去指点她,看到牧月进境缓慢的样子,冷漠苛刻的她往往是气银牙乱咬,无语拂袖而去。 牧月见老师走远,便咧嘴一笑,璀璨的碎瞳发出狡黠的光芒,乐的自在逍遥。牧月这种懒散的态度在以武为强的碎魂堂显得特立独行。 碰到丘止柔心情极坏的时候,往往会被罚去扫止园的落叶,她小小的身体拖着大竹扫把,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漫不经心,有一下没一下满地飞舞,好像极为享受这样的惩罚,到半夜也只能草草扫完大半个园子,累了抱着扫把靠着桃树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总是会躺在灼华坞西室的床上,手掌的血泡已经被刺破,用一块素绢包好。 丘止柔盛怒之下惩罚牧月,何清阙和柳昔云也不敢出言相护,只能在她渴了饿了的时候,端一杯水,喂一口点心。待丘止柔火气渐消,心肠渐软之时,将熟睡的牧月抱回灼华坞处理伤口。 花谢花开又两载,牧月十二岁了,她的相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依然是淡淡的眉毛,圆润的下巴带着些婴儿肥,她最大的变化就是身高,就像玄青门西墙外的那一里紫竹林,初始只是肥白的竹笋,雨露过后便拔节而起,几乎可以听见成长的声音。 十二岁的牧月比身材娇小的柳昔云还高出一头,身体还没有发育长开,显得瘦弱单薄,当她卸下钗环,青丝在头顶束成马尾的时候,就变成一个相貌极为俊秀挺拔的翩翩少年。 此时正值四月,到了惜花期,止园的粉桃雪梨缤纷落地,掩盖住了园子里的碎石小径,这些花儿初落的时候飘飘摇摇很漂亮,可惜天妒红颜,晚上一场绵绵不绝的小雨将落花浸透,不复以前的明媚。 丘止柔见这些残花,想到自己已到中年,不禁有了伤春悲秋之感,晨起后一直阴着脸,早饭都没吃就去公山堂主的寂园议事,柳昔云和玄青门的内务总管鲁瞬外出采购物品未回。何清阙偶有接手杀人行动,丘止柔慢慢将自己的事物交给他代理,甚至堂主公山寂也频频召唤他,单独交给他任务,碎魂堂传言何清阙是下任堂主的不二人选,这两年他在玉遥山的时间加在一起也不过十天,灼华坞快要成为牧月单独的寓所。 午饭过后,诺大的止园就剩下牧月一人, 闲来无事拿了簸箕和扫把清理碎石小径的落花,一来为了解春困,消化中午吃的那一大块鹿肉,二来免得丘止柔回来见到残花心情不佳,又挨一顿训斥。 打扫小径远比清理整个庭院轻松的多,两个时辰后,碎石小径的落花都移到树的根部,零落成泥辗作尘。 牧月将最后一簸箕残花潜埋在灼华坞湖边的一株桃花树下,极有成就感似的单手叉腰,屈肘擦擦额头细密的汗珠儿。 “牧月,牧月。”墙外有人极为小声的唤她。 牧月爬到桃花树枝上,树枝上的雨水未干,脚下甚是湿滑,她抱紧树干,探头一瞧,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眉清目秀,肤色白净,上唇微微发青,到了长须年龄,只是那双圆溜溜,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和微微卷起的长睫毛使他看起来约显稚气,穿着一身玄青色的长袍,一看便知来自玄青门。 “星无遥?你来这里干什么?”牧月诧异的问道。 “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 “说,干嘛。” “我能不能先进来。”星无遥四处打量周围,声音压的很低,止园的主人丘止柔从来不喜他人擅进,一旦发现就被扔进碎魂堂惩戒室半月。星无遥一区区玄青杀手,要求进入止园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 据星无遥自己说他的家族四代均为名医,因得罪了休国权贵,家族所有成年男子被处斩,孩子和妇女被发配到极北大陆,都在路上冻饿至死,就剩他一人逃到悠国,机缘巧合被碎魂堂右使陆翔回收为学生,比牧月早来二个月,他性格孤僻,和其他学生都罕有来往,花在几本医学残本上的功夫比练习刺杀术还多。 当初牧月初进玄青门,像个乞丐般的被同屋闻名遐迩的美女花自妍赶出来,花自妍受不了她近月不洗澡的异味,身上长了肮脏的虱子,其他的同门也都刻意避开她。 星无遥是碎魂堂右使陆翔回的弟子,素传陆翔回与丘止柔不合,但是那时也只有这个星无遥时不时的找她说话,给她一些好吃的东西,甚至不嫌弃她脏,帮她捉虱子,每每寻到一个虱子都喜笑颜开的收藏在铁盒内,那铁盒有种奇怪的味道,虱子一进铁盒就像喝醉酒般趴在里面停止跳动。 后来牧月与他熟识半年后,谈到他们初遇时候的事情,便问他当初为何接近她还要帮她捉虱子。 他倒是一点都不隐瞒,说那时候正在配一味治疗心悸的药丸,要以虱子为药引,可医书上没有说明是人虱还是动物生的虱子,而在玉遥山找动物上虱子简单,但是从人身上找却是很难,星无遥见牧月是个不经人事迷迷糊糊的小丫头,就故意接近她了。 牧月听罢也不生气,还颇为赞赏的点头说:“你真是个医术天才,这种事情你都要追究到底,不过呢,你身在玄青门,注定将来是个视性命如蝼蚁的刺客,学那么多医学干嘛?是不是去炼一些奇毒,以后做刺客下毒就行,不用自己亲自冒险动手?” “牧月果然是慧眼识英雄啊!”星无遥听到“医学天才”两个字便眉飞色舞,“我们星家一直远离争斗,淡泊名利,隐在六合各地悬壶济世,到我这一代人丁单薄,就我一人继承家学。虽然身为杀手,但是悬壶济世的本事不能丢,我学医是为了救人而不是杀人。” 星无遥顿了顿,思考片刻,像是做了很大决定似的握拳说道:“炼制毒药是星家家规最忌讳的一条,我断然是不会做的。我入门前曾立誓,一旦成为刺客,每杀一人,我必然会分文不取救一人性命。” 难得见星无遥信誓旦旦的样子,牧月也没有深究,觉得自己和他毕竟有一个共同点——不想做刺客。而且星无遥和她一样对刺杀术没有任何兴趣,每日的训练基本是应付,很少尽全力,不同的是星无遥资质颇高,进境快,而牧月又有丘止柔撑腰,所以两人还不至于被赶出玉遥山。 “好吧,你进来,不过要是被柔姨发现了,我就说是你自己进来的,和我可没关系啊。”牧月懒洋洋的应到,跳下树枝,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星无遥纵身越过围墙,立在桃花树下,解开肩上的包袱,里面放着小腿粗细的竹筒,打开竹筒,倒出一个紫竹篾片编制的的笼子来,笼子有一条小蛇在游走盘旋。 本来蛇类在玉遥山是极其平常的东西,可是这种小蛇却是牧月从未见过的,蛇通体雪白,点缀着淡粉色的斑点,花纹异常美丽,牧月提起笼子的绳子好奇的细看去,蛇眼中的瞳孔都是一点淡红,更奇怪的是蛇眼上方有两道黑线,看起来像极了人类的眉毛!蛇头的轮廓和人非常相似! “这种蛇叫做人面桃花。”星无遥看到牧月诧异的神色,不禁得意起来,“你看看蛇皮的斑点是不是像挑花,这种蛇偏又长一副人面。” “哦,你今天来就是要给我看这个吗?”牧月看着星无遥得意忘形的样子,便轻咬下唇,故作冷淡的问,借机打击他的气焰。 星无遥不以为意的接过竹篓,继续喋喋不休的叨唠他的蛇,“人面桃花只是在《六合异物志》中有记载,但是从没有人亲自见过,更别说捉到它了,医书中也没有记载人面桃花的药性,它是剧毒还是良药,只有我一人得知了,嘿嘿,将来的医书中只要提到人面桃花,就会知道我星无遥的名字,人生在世,了无遗憾矣!” 星无遥是牧月在碎魂堂唯一可以称为朋友的人,当然了,反之亦然。他平时就像玄青门的众多杀手一样独来独往,冷傲无比,但和牧月在一起,他的话就像玉遥河水一般不知疲惫的奔流不息,直到牧月掐脖子,拧胳膊,或者直接喊停,粗暴打断他的话头为止。 “喂!废话少说,你到底要来干嘛,待会柔姨回来了,我就不管你了。”牧月掐了掐星无遥的胳膊。 星无遥半蹲,将浮土挖开,将紫竹篓放在刚才牧月埋桃花的地方,又扫来一些残花覆盖其上,才悄声说“人面桃花只有在三四月桃花盛开的时候爬出来□产卵,这条是雌蛇,它可以引来雄蛇,竹篓两端易进不易出,将它埋在桃花最多的地方,幸运的话今年我能捕获一条人面桃花,若母蛇产卵,我就可以……。” 话音未落,远处止园的木门吱呀响起,星无遥赶紧顺着桃树攀爬而去,牧月折一树枝划过松软的泥土和残花,掩盖住了两人杂乱的脚印,飞速 却把花来嗅 ... 向灼华坞跑去。 “牧月。”丘止柔一声娇喝,没想到老师来的那么快,牧月半只脚踏上竹桥就被叫住。 13 青霜若雪 ... 牧月缩回踏在半空中的脚,转身深深一鞠躬,“柔姨回来了。” 牧月只是在初进止园拜丘止柔为师的那晚叫过她一声老师,之后无论柳昔云怎么教她,她就是称呼丘止柔为“柔姨”而不是“老师”,好在丘止柔对这个古怪的称呼并不在意,后来丘止柔看见她不成器的样子,就冷言说幸亏牧月不称她为老师,否则有了这样的学生真是丢人现眼。 “这路上的残花是你打扫的?”丘止柔问道。 牧月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老师的心事向来难以揣摩,也不知是喜是怒,她思考片刻,觉得不管怎样,主动打扫庭院应该不为过错,所以轻声道:“是我。” “废物!”丘止柔暴怒,“我丘止柔教导出来的学生只会打扫庭院,做杂活么?半年不考你技艺,今天把你的本事给我看看!” 丘止柔从未这般发火,牧月听罢也并不惊惧,只是点头称是道:“多谢柔姨教诲,我先去房里取剑。”转身便走。 “慢着。”丘止柔眉头一蹙,“你那柄剑都快生锈了罢,别在我面前碍眼,这把剑给你。”丘止柔抛给她一柄通体碧绿,柄上镶有黑珍珠的三尺长剑。 牧月低头恭敬的双手接过长剑,挺直了腰身,旋身拔剑欲舞。剑尖被一股绵力止住,牧月发力两次也挥不动,她诧异回头,一条黑色鞭子缠绕着她的剑尖,丘止柔轻松的姿态如同拈起一枚绣花针! 在牧月拔出剑的瞬间,老师随即挥鞭,绵绵不绝的力量像抓住了灵蛇的七寸,任凭牧月如何扭转发力都无法挣脱。 牧月索性放弃了挣扎,垂首站立,丘止柔收回细鞭,忽然左手向外一扬,一缕轻纱从衣袖如飞鸟般窜出,缠绕在湖边的一株桃树枝上,分作两缕十尺长的轻纱垂下来随风飞舞,粉色细线每隔一尺镶嵌其中将轻白的细纱分成十段,牧月看着婉转流连,粉白交织的十尺轻纱,觉得此物特别像星无遥埋在地下的人面桃花。 一道银色弧线划过,柔软的轻纱从尾部断开,撤剑回鞘;拔剑、挥剑、回鞘三个动作均在弹指之间完成,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枝头上残余的桃花在他的脚下轻轻落下,白袍窄袖,何清阙含笑收剑。 切下来的断纱飘到牧月眼前,只见白纱断口处是一道粉色细线,中间没有断裂,恰好一尺长! “高手对决,拔剑的瞬间就决定胜负,何清阙从现在开始教你拔剑,一个月时间后你若是能像他那样的速度和精度,我便继续留你,如若不行,你搬到玄青门,你我师徒关系断绝,从此不得迈入止园一步!”,丘止柔冷冷的说道,甩袖离开。 牧月一惊,眼角的余光瞥见老师走远,很快又泛出笑意来,对丘止柔绝情的话置若罔闻,她欢快跳到何清阙面前,已经快一年不见了,何清阙走时她刚到他的腰间,而现在已经过了他的胸膛,牧月故意踮起脚尖,举手按着自己的脑袋,笑道:“你看,我长高了好多吧,都过了你的肩膀!柔姨给我一把漂亮的长剑,你有没有给我礼物呢?” 何清阙微笑无语,这个女孩凡是都往好处想,老师刚才那番责骂,她印象最深的只是得来的礼物,何清阙将她额前的碎发拢到脑后,又抚了抚她的头顶,轻轻一按,牧月立刻就矮□来,像往常那样咯咯的笑着伸手掏到他怀里去拿礼物。 可是这次何清阙抓住了她乱摸的手,放回原处,叹道:“礼物我自然是有的,只是老师说要等你过了这一关才能给你。” “哦”,牧月神色有一丝黯然,提剑道:“那你快教我拔剑啊,我学会了你就可以给我了。” “那有那么容易,你再三偷懒耍赖,看来老师是下定决心要赶你出去。”何清阙无奈的摇头,收起笑容,“如果你乖乖按照我教你的方法苦练三十日,应该可以学到二成,二成功夫就够你割下这一尺白纱。”何清阙牵过她的手,将随处飞舞的白纱放在她的手心,“你看这一共是十尺白纱,每隔一尺就由粉线隔出,你拔剑十次,只需要确保两次成功就算是通过了。” “原来是把这一条红线当作咽喉来割啊,你把它捋直了我都不一定能准确的切断,何况这白纱飘来飘去的,这一刻还在这里,等我拔剑了还不知道飘到那去,我怎么可能像你那样切下来呢?”牧月对自己没有多大信心。 “你是碎魂堂的人,丘堂主是你老师。”何清阙顿了顿,高傲的扬扬下巴,“教你这一剑的人是我,无论如何,我一定要你在三十日内学会。轻纱只是被动的随风而动,并不会反抗你,或者给你反击,而你以后要面对的是拿着兵器的高手,你要是连这都做不好,将来就等着让别人划开你的咽喉罢。”。 何清阙并起手掌,在牧月颈前虚划一刀。 之后的一月,对牧月来讲像是过了数年,她每日睡觉加吃饭的时间不过二个时辰,其他时间都是用各种姿势不停的拔剑、挥剑、回鞘。双手在第二天就磨破出血泡,虎口开裂,何清阙帮她上药包扎后,继续练习,没有半点怜悯。 牧月这次格外的认真听话,没有耍赖偷懒,丘止柔虽然对她一直放任自流,惩罚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这次看来是动了真格,三十天学不会这招,她就要被逐出止园,去那打死都不想去的玄青门。 何清阙也从未如此严肃的教习,即使牧月双手血迹斑斑,一天换好几次纱布,也丝毫不为所动,灌她一杯凉茶,继续催促练剑。 第三十日,牧月练习的最后一天,天空刚刚泛白,何清阙就叫醒了牧月,两人一起来到系着轻纱的桃树下。 牧月记不得是第几次拿轻纱试剑,微醺的春风温柔的拂动轻纱,牧月正对着轻纱,何清阙则背向而立。 “不要紧张,放缓你的呼吸,眼、耳、鼻、舌、乃至皮肤的感觉都要彻底的打开,去处你心中一切杂念,真实感受这里的一切,一草一木,落叶飞鸟都会影响到你的速度和精度,你要把握好时机,顺势而发,出剑时不要顾虑胜负,用最快的速度出剑即可。” 牧月缓缓深吸一口气,徐徐的吐出腹中浊气,脑中瞬时一片清明,“蹭!”的一声拔剑,一道青色弧光掠过,在牧月出剑之后,何清阙也随后拔剑转身,一道白色弧光追随青光在轻纱上闪过,两柄剑同时回鞘,削断的两片轻纱还在空中飘遥 。 牧月一把抓过轻纱,朝霞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纱面点点斑斑,牧月细看切口,失望的表情立刻笼罩全身。 “没事,我们继续下一剑。”何清阙从她手心拿过轻纱时轻轻一握,以表安慰,低头一瞧,神色大变,这两片轻纱的切口都是干脆利落的恰好落在粉线之上,没有丝毫的误差! “你?!”何清阙惊讶而又惊喜的看着牧月,此时牧月表情和刚才是天壤之别,她捂着小腹,弯下腰哈哈大笑,一副诡计得逞的样子,何清阙隔着轻纱夹起她秀气的鼻子,无奈的摇摇头,“你还正是兵不厌诈啊,这种诡计真有那么好玩吗?都玩了二次还是乐此不疲。” 牧月学着何清阙的样子,也夹起他的鼻子,“是你太笨了,总是被我骗。” 何清阙把她夹在鼻子上的手指挪开,“不要高兴太早,这只是第一剑,还有九剑。” “一次次的拔剑太麻烦了,都斩了罢!”牧月难得一次豪气冲天,二个白色的人影在桃树下围着十尺轻纱飞舞,青色和白色的弧光交错而过,顷刻间十几片白纱在枝头流连忘返,翩翩起舞。牧月玩心大起,她将剑别回腰间,张开双臂旋转舞动,刚刚落地的轻纱又被她的袍角带起,重新回到空中飘荡。 何清阙眼疾如电,这二十片轻纱有七片切割的并不完整,多多少少有一分的差距,他自己不会失手,那五片肯定是牧月所为,不过在一个月有这样的进步,已经是非常难得。 牧月看着轻纱回旋在朝霞之中,一个诡异的紫色身影出现在她身后。 “小心背后!”何清阙喝道,这个身影极快,他都没能辨认是敌是友。 牧月果断的矮身避过攻击,拔剑出鞘,青光划过,那股劲风便往后退缩。 “老师!” “柔姨!” 紫色的人影便是丘止柔,刚才就是她偷袭牧月,用一段桃树枝做武器,只是这次她并未制服牧月的剑,桃枝断成三段,纤细白皙的中指指腹还被划了一个弧痕,由于剑的速度非常快,她的伤口并没有马上出血,待牧月反应过来时,伤口才出现一丝血痕。 丘止柔接过何清阙递过的白绢,将伤口轻轻裹住,朝着牧月点头道:“看来你也并不是个废物,继续留在止园吧。” 牧月入蒙大赦,都忘了向老师道谢,直接搂着何清阙的脖子,“快给我,快给我啊!不是说还我留在止园你就给我礼物吗?!” “不是已经给你了吗?”何清阙双手一滩,无辜的说。 “你骗人,什么时候给我的。” “这不就是。”何清阙直指牧月青碧色的剑。 “这明明是柔姨给我的嘛。” “剑是老师重金购得的,柄上镶嵌的黑珍珠却是我赠给你的,正好配青霜剑。” 牧月举起剑柄馋馋的打量着黑珍珠,“不过你为甚不早说呢,害的我空想了好多天。” “你骗了我三次,我就骗了你一次。”何清阙淡淡到。 “这把剑那都好,可就是名字不好听。”话虽如此,牧月仍旧将剑抱在怀中,好像怕人抢去似的。 听罢,何清阙和丘止柔哭笑不得,这青霜剑是名剑,因其剑光青凛若霜雪得名,丘止柔多年寻访才得到,牧月这随口一说,不知有多少爱剑人会气的拍案而起。 “那你这把剑叫什么名字好?”何清阙玩笑般问道。 牧月思索片刻,抬头一支青梅从墙头探出,刚刚结起的果实如葡萄般大小,青涩可爱。 “那就叫青梅剑罢,我喜欢这个名字!“牧月肯定的点点头, “青梅剑?” 当牧月献宝般的拿出青梅剑给星无遥观赏时,星无遥听闻宝剑的名字,白净的脸驽地一红,避开牧月的手,颤颤道:“牧月啊,那个……你是不是暗示我俩青梅竹马,暗地倾慕于我,才取这个名字啊。” “滚!”牧月给了一向自恋的星无遥狠狠一拳,星无遥没有避开牧月的攻击,而是怔怔的看着牧月,良久又说:“不是我,那就是你那英明神武的师兄何清阙。” “胡说八道!青梅剑就是青梅剑,那有那么多名堂。”牧月劈头盖脸一顿乱拳,星无遥抱头仍然不知死活的喃喃道“啊,不是他,莫非是厨房的鲁瞬?” 牧月无奈的看着这个一根筋的朋友,停止了踢打,一跺脚提剑便走,不继续听他唠叨了。 14 垂钓 ... 汩汩清泉顺着山势流转而下,在山脚处汇成一条蜿蜒的河流,在人迹罕至的玉遥山北坡,河流一直都非常平静。 今晚不见月亮,稀稀落落的星星也被藏进厚厚的云层里,河边流萤飞舞,正是借助它们发出的荧光,才能发现玉遥河边每隔三百步便有一个黑色的人影,约二十几人,他们手中持一根修长的鱼竿,或站或坐,姿态各异,如雕像般静止不动。 从子夜到凌晨,他们都静静候在一丈之地,只是在有鱼上钩之时才有所动作,拉动鱼竿,从鱼嘴取出弯钩,扔进木桶,上鱼饵,挥杆继续垂钓,接下来又是长时间的等候。 此时正值初秋时节,荒蛮之地四处蚊虫飞舞,游蛇遍地,但是这些人影都纹丝不动。在黑暗里钓鱼,仅仅凭借微弱的荧光是无法从浮标上判断是否有鱼上钩,就只能集中精力在手中的竹竿上,通过竹竿的颤动来判断是鱼还只是水草,况且流水的速度很快,任何放松都会导致判断错误,拉起空杆。 这是玄青门少年们每月必须做的事情之一——择最黑暗的夜晚在河边垂钓,来磨练意志和判断力,无论天气多么恶劣都雷打不动,即使冬天河面结冰,也要各自凿开一个冰窟继续进行。 山明鸟声乐,日气生岩壑。岩壑树修修,白云如水流。 夜幕散去,河边的人影也渐渐离去,耳边响彻着啾啾的鸟鸣声,清晨的玉遥山树影葱葱,白云缭绕,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当……当”远处传来的钟鸣声惊醒了小憩的星无遥,他驽地从一块平整的岩石上跳起来,仔细辨认了钟声的方位之后,急忙对着在河边生火烤鱼的少女说道:“牧月,是玄青门召集的钟声,我们必须尽快赶过去。”说罢便跳下岩石,拉起少女的胳膊便跑。 “唉呀,我的鱼刚刚烤熟。钓了一晚上的鱼,还只能看不能吃,都要饿死了,那还走的动!”牧月挣脱他的手,伸手去拿一截树枝,枝上串着二条鲫鱼烤的焦黄。 星无遥闻到烤鱼诱人的香气,才想起自己腹中也是空空如也,便目不转睛的盯着烤鱼。 “这样吧,我们来个交易如何?我分给你一条鱼,你背我回玄青门。” “成交!”星无遥思考片刻,爽快的答应了,要是平时他非得计较半天,可是今天他实在太饿,抵抗不了诱惑,他挑了个头稍大的鱼,顾不得烫,双手捧着就吃起来。连骨头都嚼烂了咽下。 一条鱼远远解决不了饥饿,但至少胃中那种撕扯揪心的感觉已经消失,星无遥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期待牧月还能给他剩一点,却见她站在河边一处山坡上远眺张望。 “你在看什么?” “何清阙一年多没回玉遥山,不知还认不认得路。”牧月悻悻的说道。 “他是你老师的爱徒,又是公山堂主最器重的人,位高权重,事务繁忙,与我们这些普通的玄青杀手是不同的。”星无遥无限向往的说道。 牧月跳向星无遥的脊背,双手圈住脖子,踢了踢他的大腿,“为什么要出去啊,外面有那么香的鱼吃?快点回玄青门,迟了要挨板子的。” “坐稳啰,你要是摔下来就自己走回去!”星无遥咧嘴一笑,背着牧月奔向山道。 当玄青色的人影远去,也渐渐不闻两人谈笑声,一匹白马翩然而至,骑上之人白衣散发,风尘仆仆,神色却是怡然,他远看这里青烟渺渺,篝火未熄,便翻身下马,牵着缰绳,沿着河边而来。 行到篝火边时,卸下马鞍和辎重,取了一壶酒,白马温顺的立在主人身边,他抚了抚马颈道:“追云,先休息。” 言罢,轻拍马背,白马迈着优雅的步伐到河边饮水,时不时欢快的打个响鼻,看来极为享受玉遥河清亮的泉水。 白衣人就地坐在篝火旁边的石头上,往里扔一把栗子,不一会便听见栗子噼啪的跳动,香味若有若无的袭来,白衣人用树枝挑出烤熟的栗子,栗壳爆开一条缝隙,露出油黄的果肉,散着热气。 “火中取栗,我们每天的生活不就是如此么?”有人抚掌而笑,一黑袍中年人骑着枣红色马匹行走在浅水的乱石之间。 他身量奇伟,目光如炬,腰身如剑脊般挺的笔直,坐骑也是匹神骏,比饮水的白马高出一头,一人一马都是威风无比,有种睥睨天下的气质。 白衣人整了整衣袍,恭恭敬敬的施礼,“何清阙见过陆右使。” 此人正是碎魂堂右使陆翔回,他负责承接安排刺客行动,碎魂堂的杀手都听他调配,所以常年都在外奔波忙碌,很少出现在玉遥山。 他飞身下马,“何公子不必多礼,三年不见,你已经今非昔比,说不定过几年,我还要尊称你一声主上。” “晚辈才疏学浅,愧不敢当,堂内人才济济,主上之称万万轮不到在下。” “哈哈!”陆右使拍拍何清阙的肩膀,“我们坐下来说话,你做事一向干脆利落,可言辞却没有你那尖酸刻薄的师傅爽快,我们草莽之人,直来直去,这几年你声名鹊起,是不争的事实,堂主也对你青睐有加,就不要推诿了。” 何清阙落落大方的坐下,也没接陆翔回的话头,微微一笑道:“这些年也要感谢陆右使的栽培。” 陆翔回捡了一粒栗子吃了,从怀中掏出酒壶猛灌一口,“你说我们碎魂堂徒有百年历史,可是名声还不如一些新成立的杀手组织响亮,我们这些老头子无所谓,留条残命,到老有口饭吃就行,可是你不过二十几岁,意气风发,能甘于现状么?也不知道历任堂主是如何打算,缩在这山谷之中,这些年连休国和昫国的杀手组织也来抢我们的生意,哼!在这样下去,我们都弃剑归隐,在玉遥山开荒种地吧!” “碎魂堂在悠国根基深厚,两百年来隐忍不出,可能堂主自有想法,何清阙只是照例执行任务,不敢揣测堂主之意。”何清阙淡淡道,拣了一颗栗子,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挤,“啪!”的一声,栗肉和壳分离。 “久闻何公子看似闲适舒缓,实则谨慎无比,滴水不漏,老夫瞧了,羡慕的紧,我的几个劣徒若是有你一半的能力,我那还如此忧心,疲于奔命,像你师傅丘堂主那样逍遥自在多好。”陆翔回似笑非笑的说道。 “陆右使说笑了,这些年堂内大半的行动都是您的众多学生完成了,从未失手,玄青门受训的四个徒弟也都天资过人。”何清阙眼睛含笑着望着即将熄灭的篝火,“率领着一群狼的人,其志向不会是逍遥自在吧。” 陆翔回朝着篝火扔几把枯枝,火苗猛地串起二尺高,他仰头喝下最后的酒,盖上瓶塞,拳头大的铁皮酒壶表面的花纹都磨的看不见纹路,连接瓶塞的麻绳已经看不出颜色,看样子酒壶跟随他有些年头了。 枯枝引起的火苗很快就熄灭了,留下火红的木炭奄奄一息发出最后的热量。 “说到学生,我记得你还有个师妹是吧?”陆翔回吹了吹栗子上的浮灰。 “是的,虽说是我师妹,但老师从未教过她,她和您的学生一样都在玄青门受训。”何清阙答道,从身边取出一坛酒双手恭敬的递给他。 “听说你也只是教过她一招剑法,不过那一招剑法却把我那个不成器的徒弟颜彤右手划伤了,倒是他因祸得福,逼着他学会左手握兵器,练成双手刀剑术。”陆翔回接过酒坛,揭开封盖后将酒灌进酒壶,语气不满中还有些许自得。 “师妹莽撞,还请陆右使见谅。”何清阙站起来,诚心道歉。 陆翔回摆了摆手,示意何清阙坐下,“她没有错,是我徒弟学艺不精,今年是他们很多人在玄青门的最后一年,在重重考验之下,失手伤害同伴是常有的事,听说上个月死了四个少年,戚杳然这个家伙越老心越狠了,竟然让他们不穿甲衣在黑洞里斩杀鸽子,三人被同伴误杀,一人被践踏而死。” “陆右使消息灵通。”何清阙淡淡道,听不出喜怒。 “这次堂主召集我们回来估计大半是为了这件事情,碎魂堂人手一向稀缺,这样训练下去,嘿嘿,以后开荒种地的人都没有了,玄青门训练了四年的杀手啊,出去后在那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身价值千金,居然像老鼠般死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不值啊不值。”陆翔回摇摇头,喝下最后一口酒。 何清阙笑而不语,内心却十分不安,牧月武功不济,平时又懒散疏于练习,上次教给她的那招一年前保命是足够了,可是玄青门人才济济,已经过了一年,牧月肯定又是排到末位,在戚左使高强度的对抗训练和玄青门优胜劣汰的规则下,她的性命岌岌可危。 想到这里,何清阙突然觉得有种莫名的紧迫感,他站起来抱拳辞行,“ 晚辈有事在身,先行告退,我在止园的梨花树下埋有好酒,希望有机会和陆右使共同品尝。” “好,你先走,我要在这里钓几尾鱼,三十年前,我就是你这个年纪,在玄青门苦练武艺,每到月隐之夜,就要到这里垂钓一宿,日出方能离开,那时我往往会把鱼烤来吃,以解一夜的疲惫,觉得天下最好吃的就是烤鲜鱼。”陆翔回感叹的说道。 15 洞窟 ... 夏末初秋,是止园最丰盛的时候,白里透红的桃子和青皮梨压弯枝头,整个园子都散发着水果特有的甜香味道. 这些味道引来各种鸟类,她们从山林各处飞来,停在枝头啄几口果肉就飞散开来,在果树下呼朋唤友穿梭其间,热闹非凡,那些被啄出几个小洞的果实隔夜就坏掉了,破皮的水果和空气接触之后散发出酒香味,这种味道往往能够盖过果实本来的甜香味,呼吸的时间长了让人有种微醺的感觉,像是醉酒了。 “云妹你看,这一棵树烂掉的果实就有两筐,怪可惜的,明年我早点过来套上纸袋就不会让这些鸟儿糟蹋那么多。”玄青色布袍的鲁瞬站在木梯上摘桃,每摘一个都仔细打量,碰到有完整便小心翼翼的递给立在树下的柳昔云,有瑕疵的就直接投进梯下的竹筐里。 那些完整的果子碎魂堂的人根本吃不完,大部分都被藏到冰窖里储存,山路难行,玉遥山的食物都是靠自给自足。 那些有瑕疵的水果洗干净后放在密封的木桶里发酵用于酿造果酒,这种果酒色泽金黄,酒性不烈,略带果香味,不过喝多了还是很上头的。 止园碎石路两边左边是梨树,右边是桃树,树下都堆着一两筐果子。每年果实累累的时候柳昔云最为忙碌,因为丘止柔不喜外人来止园,只有和柳昔云相熟的鲁瞬还能过来帮忙采摘。 何清阙上午回来后就一直呆在灼华坞,倒不是他不愿意帮忙,只是他深知柳昔云和鲁瞬的关系暧昧,他们两人都不善表达感情,一直就这样不温不火的相处十几年。柳昔云和鲁瞬单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每年的这个季节柳昔云虽然很劳累,但是一直粉面含春,容光焕发,衣着打扮也与往日不同。 柳昔云的变化连一向迷迷糊糊,反应迟钝的牧月都能感觉到,初来的二年还图新鲜好玩,帮着摘果子,后来也就乖乖躲在房里,或者等到鲁瞬推着车离去后才出来,有时候何清阙会故意逗弄她为什么不去帮忙,牧月也不解释,只是傻笑不语,拿一只梨,也不削皮就塞到自己嘴里。 想到这里,何清阙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咚咚。” 何清阙起身开门,其实门只是虚掩着,不用亲自去开. 只是在止园三人中,牧月向来都是直接闯进来,从来就不敲门;丘止柔是他恩师,去门口迎接是必须的;柳昔云虽然只是止园总管,但和丘止柔以姐妹相称,何清阙向来是以晚辈自居,所以有人叩门,他就会整理一番后去开门。 来访者是柳昔云,她还是穿着那套摘果子的粉红色娟衣,鬓角浸透了汗水紧贴在颊边,看样子是没有收拾就直接从果园里来灼华坞。 何清阙急忙让座,倒了杯冰泉水递给她,柳昔云接过杯子一口饮尽了,神色颇为凝重的轻声说: “你知道蝙蝠洞里的事情吧。” 何清阙点点头,给柳昔云续了一杯水,“牧月有没有提到那天在洞里发生的事情?” 柳昔云打量着半透明的瓷杯,夕霞在瓷杯的反射下变幻莫测,“她也受了轻伤,进入蝙蝠洞里因为怕黑,自己偷偷退到了洞口躲起来,也幸亏胆小,不然抬回来的尸首就有她,她的额头是被里面被打飞的兵器擦伤。不过有一点我实在想不明白……。” “哦?” 柳昔云轻蹙蛾眉,困惑的说道:“她只是对我说额头受伤,可是有一天晚上突然狂风大作,似乎要下大雨,我担心她开着窗户受凉,披衣来到灼华坞,关上窗户,见她的被子踢到地下,就捡起来替她盖上,一道闪电下来,我发现……我发现她身上伤痕累累!大腿和胳膊上还包扎着棉纱,那些创口形状不一,绝对不是一个人或者一种兵器所伤,像是和许多人群战才有的创伤啊,她肯定卷进了蝙蝠洞的混战,可是为什么要骗我说没有呢?” 何清阙听罢,静默不语,良久才道,“可能怕柳姨你担心,或者那些伤口是后来演武的时候造成的。” “不可能的。”柳昔云抿了抿嘴唇,苦笑道:“我和她相处近五年,她即使受轻伤也是巴巴的找我给她包扎疗伤,还央求我去玄青门告假。能逃一天就是一天,可是这次的伤口比她这五年加在一起还要多,还要严重,她居然一声不吭,每日像是无事般天天去玄青门习武。” “那天她拿的是什么兵器?”何清阙突然问道。 “青梅剑。”丘止柔托腮思索,“我也考虑了这一层,如果她和人混战,不可能不用兵器,可是我偷偷用显影水试过那把剑,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显影水是一种用高度白酒和白醋混合之后提纯的液体,血迹即使被水清洗,多年之后喷洒这种液体,也会让血迹无处遁形。 “老师知道牧月的事情吗?” “ 我没有告诉丘堂主,她要是知道了,大概会直接逼问牧月吧。” 何清阙沉默,算是认同。 “牧月可能那天知道了什么,她害怕说出实情,或者堂里有人暗地威胁她,何清阙你也在玄青门呆过三年,欺负弱辈也是屡见不鲜吧。”柳昔云说道。 “误杀同伴害怕堂主责罚而威胁他人并不是大事,但是如果那天是有人故意借机杀人,或者是混进了外面的奸细乘机作乱,就非同小可了。”何清阙说道。 “是啊,这次我总觉得很蹊跷,四人的尸骨早就火化埋葬,山洞里也打扫干净,无法追查,死无对证,不过无论如何,牧月处境危险,得想办法把她从玄青门里带出来避避,至少碎魂堂还没有人敢在止园里撒野。”柳昔云眼神逐渐锐利起来,尽管这十年来她在玉遥山的生活十分平静,但是以前刀光剑影的杀手生涯仍然时不时的重回梦中,惊醒时冷汗都浸湿衣裳。 作者有话要说:宋朝的《洗冤录》有记载,喷上白醋和酒精的混合物,能使被水清理的血渍现行,本书将之名为显影水。 16 聚魂散 ... 午饭时,柳昔云准备一桌菜给何清阙接风,何清阙从湖边的桃花树下挖出埋了两年的桃子酒,三人坐在饭厅浅酌,听何清阙谈些见闻,丘止柔心情大好,笑容比往日也多了些。 三人谈兴正浓,果林里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和呼叫声,未经通报擅闯止园,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三人面面相觑,立刻合上所有的门窗,何清阙提剑出门外查探,柳昔云则拔下头上发簪,轻触钗头凤嘴里的珍珠,发簪立刻伸长一尺多,变成一把纤细的短剑,警觉的立在丘止柔身边。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上午还在这里摘水果的鲁瞬,他和星无遥一前一后抬着担架,前行的速度很快,尽量让手中的担架保持着平稳,躺在担架之上的人昏迷不醒,胸口紧紧缠绕着玄青色的布条有血迹渗出,后面的星无遥外袍少了一大块布料,看来用来包扎伤口的布条就是出自于此了。 “是牧月,她受伤了。”何清阙心中一颤,仍然十分平静的对着屋里的老师说道。他将两人引到最近书房,小心翼翼的将虚弱的牧月抱在软榻之上,从怀里掏一颗黑色的药丸放在瓷碗里,狠狠咬食指指尖,指间的鲜血滴在药丸上立刻腾起一股白雾,血液越多,白雾就越浓厚,直到滴了整整一碗血,雾气散尽后,汤药呈绿色,无一点杂质,像一块流动的翡翠,何清阙用一支细竹管缓缓的将汤药吹进牧月嘴里,牧月灰败的脸色变的异常苍白,嘴唇却是诡异的青黑色。 “鲁瞬,牧月她怎么会弄成这样啊?”在何清阙司药期间,柳昔云急忙追问,情急之下直呼其名。 鲁瞬摇摇头,“我刚把一车桃子推到玄青门,就听说有人受伤,就取了副担架过去,星无遥已经给她包扎完毕,我就把他抬过来了。”说完便看着星无遥。 星无遥痴痴的看着何清阙手中翡翠色的汤药,眼中是竟是狂喜之色,“聚魂散?!原来这种奇药不是传说!”他兴奋的跑到软榻前,试图近距离接触汤药,却被眼前突然袭来的银光阻隔,好险!差点就被割破喉咙! 他定睛一看,一向和顺的柳昔云单手持一柄外形奇特的短剑,剑柄是含着珍珠的凤凰,剑身不过一尺半,小指粗细,在中端有一处转折,造型似闪电,这便是柳昔云独有的兵器,名为“钗头凤”,此刻钗头凤停在他的喉部纹丝不动. 柳昔云冷冷道,“牧月是怎么弄伤的,说。” 星无遥下意思的后退一步,朝着一旁给牧月把脉的丘止柔施礼道,“星无遥见过丘堂主。” 丘止柔头也不抬的盯着牧月苍白的脸色,吐出一个字,“说。” 星无遥整了整破碎的衣袍,“今日早上我们抽签比武,抽到红色签的人要以一对三……。” “那三个人是谁?是谁给牧月胸口一剑?”柳昔云打断他的话头,肯定是牧月抽中了红签,被三人围攻。 “花自妍,颜彤,还有……恩,我。”星无遥说道最后,声音越来越小。 几缕头发无声无息的落在星无遥脚下,他散发在额头系了条黑布条,低头说话时头发从脑后垂下来,柳昔云听到三人之中有他之后,剑锋往前一送,切断了他的头发。 星无遥往后又退了一步,纤长的睫毛颤动着,急忙摇头道,“刺中牧月的不是我,我怎么可能伤到她呢,这次比武我们可是穿了盔甲背心的,颜彤在侧面从左肋下刺中,牧月本来可以避过,可是在之前为避开三人攻击,闪躲之时,牵动腿上旧伤,身形放缓,所以就被刺中了,我扑过去推开颜彤,才使不至于伤及心脉,牧月失血过多,旧伤复发,不过她刚服了聚魂散,七日后肯定能醒过来……” 六合土地上的人相信人有三魂七魄, 人的精神分而可以称之为魂魄,其魂有三,胎光为天魂,爽灵为地魂,幽精为命魂。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天地命三魂并不常相聚首。其魄有七,一魄侍犬主天冲,二魄伏豕主灵慧,三魄雀吟主气,四魄噬鲗主力,五魄绯独主中枢,六魄畜慧主精,七魄雔飞主英。 七魄,是人体从头顶到□会阴穴的中脉之上的七个脉轮,七个能量场。其中天冲魄在顶轮,灵慧魄在眉心轮,气魄在喉轮,力魄在心轮上,并同时与双手心和双脚心相连。中枢魄在脐轮,精魄在生殖轮,英魄在海底轮。人体的七魄同由命魂所掌。命魂将能量分布于人体中脉的七个脉轮之上。而形成人的七魄。魄为人的肉身所独有,人死之后,七魄随之消散,而命魂也自离去,生命即以此告终。 聚魂散为稀世之宝,是撰写《六合药典》的作者百草叟炼制而成,他在最后一章里写道:“吾踏六合,尝百草,怜悯世人受百病困扰,罄尽毕生之力,炼制聚魂散四十九枚,以指尖血引之,白烟腾起,汤色如碧,聚人七魄,命魂即定,七日之内必有转机,无奈世人贪婪,争名夺利者趋之若鹜,不若寻常百草能救助众生,故将炼制聚魂散之法焚之。”从此聚魂散炼法失传,剩下的药丸成为稀世之宝,不想今日用在了牧月身上。 “等等,你说她腿上有旧伤?”丘止柔清寒的眼神瞥了一眼星无遥,又看着柳昔云。 柳昔云撤剑回鞘,坐到塌边,掀开薄被,用钗头凤划开牧月大腿处的衣裤,鲁瞬别过脸去,星无遥还定定的看着,鲁瞬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回避。 星无遥无奈的转过脸,心里却嘀咕着:腿上的伤口还是我给她缝合的呢。 牧月的大腿处缠满了白布,有新鲜的血迹从布条里渗出来,卸下白布,一道约二寸长的伤口赫然出现,伤口极深,是用丝线缝合的,丝线已经挣断,里面依稀可见长出的新肉,剧烈的运动不仅仅使她伤口再次裂开,而且还扩大了许多,好在没有伤及骨头,不然就落下一辈子的残疾了。 何清阙洗净双手,将干净的棉花蘸上药水,去清理伤口,这种二次受伤的创口处理起来很是棘手,棉花碰到大腿的瞬间,昏迷的牧月突然抽搐了一下,显然十分疼痛。 “先用这个涂在伤口上,它会暂时麻痹周围的神经,牧月就不会觉得痛。”星无遥递过一个简陋的白色瓷瓶,柳昔云狐疑的接过,看到鲁瞬朝她频频点头后,才递给何清阙。 涂上这种带有艾草味的透明液体之后,牧月紧锁的眉头顿时放松下来。 “两位可以走了,如果以后你们再擅闯止园,我绝不轻饶。”丘止柔一挥衣袖,不耐烦的说道。 鲁瞬和星无遥赶紧离开了止园,唯恐走的慢了,丘止柔改变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三魂七魄的说法是中国古人结合传统魂魄学说将道教、佛教、喇嘛教三者结合的产物。 17 暗袭 ... 子夜,止园灼华坞。 透过轻薄淡绿的鲛绡帐,隐隐可见薄被的起伏,帐中人呼吸平稳绵长,偶尔发出梦中呓语。 若不是在鼻子里叫嚣的药味,这只是灼华坞普通一夜。 平时用来烹茶的红泥小炉煨着药罐,咕噜噜冒着白烟,室内南北对开一扇窗户,阵阵带着果味和水汽的晚风穿室而过,冲淡了药香。 柳昔云熟稔地将药汁倒入碗中,放在案几上待用。 “天色已晚,柳姨您回房休息吧,这碗药我来喂她。”何清阙推门进屋。 柳昔云摇摇头,“丘堂主嘱咐我如果牧月醒来,一定要问清她身上的伤怎么来的。” “今天已近是第七日了,牧月还是昏迷不醒,可能是聚魂散年代久远,药力不如以前的缘故,不 过刺伤牧月的颜彤,柳姨知道他多少?”何清阙问道。 “颜彤是也是陆翔回的学生,三年前入玄青门,天份很高,向来出手狠辣,伤过好几个同门,花自妍和星无遥能收住攻势,而颜彤一旦出手就必定用全力,从不考虑其他,听牧月说那天从蝙蝠洞里出来时,他身上的血最多,看来那次死去的四人中肯定有人是他剑下亡魂。” “那个叫做的星无遥的和牧月来往很密切吗?”何清阙将水壶搁在红泥小炉上,准备烹茶。 “恩。”柳昔云点点头 “玉遥山有病人或者习武受伤,一般都找他疗伤,他的医术是自学成才,时灵时不灵的,这几年居然还没治死过人,厨房九叔多年的哮喘病被他几服药就治愈了,而鲁瞬普通的伤寒症服药一月都没有好,还差点伤了胃。” 柳昔云淡然一笑,“和他亲近些的只有牧月和鲁瞬,每次鲁瞬外出购买物品,他都会央求鲁瞬帮他买些医书和药材,当初牧月和他来往频繁,我觉得不妥,有几次也悄悄的跟着,他们不过是在山林里打鸟摸鱼,有时候牧月会跟着他去采药,我觉得他应该和牧月一样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 “心地纯良?”何清阙揭开茶壶倒水,腾起的蒸汽熏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柳姨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我呢。” 柳昔云微微一愣,随即笑道,“你总是将自己掩藏的很深,想当初你入门时不过十岁,那时候我就猜不透你的心思,现在的何清阙,是不是连自己都琢磨不透自己了呢?” 何清阙端起茶杯,茶色淡绿,散发阵阵竹叶清香,闻之让人精神一振,“这两年逢命在各处寻访了很多碎魂堂退隐的杀手,他们有的已经娶妻生子,过着和平凡人一样的生活,但是大部分还是了然一身,虽居于闹市,还是感觉孤独,剑不离身,他们最感觉安心的时候就是握着冰冷的武器,挥剑不止,不死不休。老师将我引入碎魂堂之前,我每天拼命和乞丐、野狗抢食物,遍体鳞伤,为的只是能吃饱活下来,现在我掌握那么多人的生死,其实也是为了活下来,走了那么一大圈,还是回到原点。” 二人都沉默不语,慢慢品茶。 茜纱窗外流萤飞舞,忽明忽暗,人也恍惚起来。何清阙端起温热的药汁,起身给牧月喂药。 “人若只是为自己而活,也是件好事,只是在这世间久了,也会有自己想守护的人或者事物吧,不管那些人或事在别人眼里是否值得,就像我们碎魂堂,以取人性命为业,在世人眼里应该是可恶可怕,对刺客退避三舍,躲都来不及,可是总有人想去维护它,希望它能永续长存。” 柳昔云给自己续了杯水,继续说道:“何清阙你在外接触那么多暗人、已故杀手的后人,包括退隐的刺客,他们都能衣食无忧,是因为碎魂堂每年的酬金大部分都花在他们身上,我们必须照顾这些曾经为碎魂堂卖命的人,纵使我们训练有素,行动谨慎,但能够在最后活下来退隐的人也不到四成。牺牲六成的性命,保住碎魂堂的延续,很多人把它当做毕生的信念。” 何清阙喂完汤药,抽出围在牧月脖子上的手帕,随手擦拭她嘴边残留的药汁,起身合上鲛绡帐。 此时皓月当空,点点萤火与繁星争辉,忽明忽暗的烛火撕扯着两人的身影。 “花钱雇我们杀人的主顾,也是为了守护自己或他人的性命,地位,名声,财富。只是这些东西好多不是杀人就可以得到的,我们那么多次行动,也只是主顾诸多行动的一环而已,即使我们不存在,那些人也不一定能活下来。” 柳昔云听罢,沉默一会,站起来准备离开,突然转头笑道:“牧月的伤并不需要聚魂散这么霸道的奇药,这枚药丸可以在危机之时救你性命,你如此护她,也可以算是舍身救人,本以为你心中了无牵挂,今日看来并非如此,不过这几年看来,牧月并不适合在碎魂堂做杀手,她除了钓鱼,连只畜牲都没杀过,能护她一时,但是护不了她一世,即使她能过了玄青门这一关,短则一年,多则三年,迟早会出去执行任务, 也许当初你和丘堂主带她来玉遥山是个错误,这样的女娃娃,应该及笈之后嫁人生子,平凡一生。” “嫁人生子,平凡一生?柳姨是否想要这种生活?”何清阙问道。 柳昔云拔下头上的钗头凤,青丝如水,垂到腰间,更显得眉目精致,貌若芙蓉,只是神情颇为寂寥,“钗头凤沾染的血惺太多,是不适合做嫁妆的。” 可能是聚魂散年代久远,药力不如以前,或者是之后星无遥配制的药性不对,七日之后,牧月并未醒来,仍然昏迷,但是她的伤口以惊人的速度愈合,一个月多的时间晃过,伤口结的痂痕都快消失了。 一个静谧的黄昏,牧月缓缓睁开眼睛,夕阳温柔的亲吻大半个卧室,空气里充满着阳光和淡淡的药味,闻起来觉得懒懒的。 她下意识的摸了摸左胸,伤口已经愈合,但是那天瞬间的刺痛深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仿佛要从疤痕里挣脱出来。给她足以昏厥的疼痛。 经久没有活动了,她的腿脚有些木木的,半爬半滚下床,初愈的身体有发凉,打开衣橱,都是夏天的单衣,她找出一件半旧的斗篷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出门的时候思考片刻,还是把风帽拉下,披散的头发柔软蓬松,垂至腰间,带着皂角的清香,看来昏迷之中对她照顾的颇为细致。 出了西苑,走在灼华坞狭窄的竹桥之上,竹桥只能容一人通过,常年日晒雨淋,踏上去都吱吱呀呀的响,有些地方还非常的滑,平时闭着眼睛都能安然通过,今天头晕目眩 ,腿脚也不灵便,只得步步小心。 好不容易通过了竹桥,牧月大大舒了口气,秋日干燥的微风很快的驱赶烦闷和眩晕,湖边桃树果子已经摘尽,叶子一半发黄,地上躺着些枝丫,耳边传来阵阵的斧劈声,看来到了止园一年一度修剪树木的时候了。 前方桃树架着木梯,一个着玄青色棉袍的矮壮男人站在梯子上,左手抓着树枝,右手挥舞着小斧砍枝,听到有人过来,他回头看到了罩在黑斗篷里的牧月。 夕阳将她的身影拉的细长,道路旁树枝横斜打破了整块的阳光,斑驳的投在她苍白的脸上,唇色淡的似乎只是一块阴影而已,婴儿般淡淡的眉毛在斜阳下微微发黄,如绒毛一般,仿佛轻轻一抹,就会去掉似的,大病初愈的双瞳像是蒙上一层薄灰。 止园秋天的颜色本是绚丽多彩的,澄碧的湖水,碧空如洗的蓝天,半黄半绿的树叶,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而这个少女好像笼罩在写意水墨画中,单调落寞。 “怎么不是鲁瞬?你是新来的花匠吗?”经久不说话的牧月声音约有沙哑。 修树之人并不是牧月熟悉的鲁瞬,这个矮壮的中年人长的极其普通,模样就像杂货铺的小老板,眼神略显浑浊,鼻子微塌,肤色暗淡,普通的丢在人群里就很难找出来。 中年人点点头,继续伐枝。 “喂,你修剪的太密,柔姨不喜欢。”牧月仰头说道,心中暗想柳昔云也太大意了,居然没有向这个新花匠提醒丘止柔的喜好。 花匠顿了顿,回首问道:“那么……她喜欢怎样修剪?” “靠小路两旁的枝丫你要仔细修剪,最好能长到一起,遮天蔽日的才好,但是靠近湖的那边就要稀疏一些,枝叶最繁茂的时候,也要能清清楚楚的看到灼华湖的水和对面的梨花。”牧月有些心虚的说道,其实后者才是丘止柔的喜好,而前者要求路边遮天蔽日完全是牧月自己的主意,这样不论刮风下雨,还是烈日当空,她都可以自在的出入。 花匠听罢,麻木的面孔露出一丝笑意,“多谢提醒。”继续伐木修枝。 牧月看了一会,觉得无趣,便转身离开,没走两步,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花匠说道,“喂,如果待会柔姨和柳姨来寻我,你就说我出去转转片刻便回。” 牧月出了止园,一路下山,走到玉遥峰山腰,转至一僻静地,摸出二条绳索,固定在碗口粗细的松树上,将其中一支拴在腰间,手帕裹住的右手紧紧握住另一支绳索,轻身荡下悬崖,左手抓住壁上突起岩石,身体贴在峭壁上游走,好在今日的山风微弱,她比较顺利的到达了目的地——蝙蝠洞。 卸下绳索,系在洞前的矮树丛中,大病初愈的她冷汗淋漓,顺势用捆扎在右手上的手帕擦擦眼睫的汗水,山风徐过,视线清明起来。 蝙蝠洞洞口并不狭窄,可容两人并行而过,入口之后的路九曲回肠,十步之内便漆黑一片,牧月从怀里掏出一朵干花,花朵缓缓发出淡黄的光芒,这便是六合大地罕有的稀世珍木——迷谷,这种树形似普通的构树,它的花朵在黑夜里能发出类似蜡烛的光芒,因其罕有而价值连城,采摘后制作成干花,这种神奇的发光效果慢慢变淡,最多一年就会消失,化成灰烬。 借着迷谷花的光亮,牧月在崎岖的洞中穿行,耳边尽是秋虫的鸣叫声,和不明飞禽煽动翅膀的声音,这些声音让她很不安,她带上了斗篷上的兜帽,走了约二十来步,突然从后方飞来一粒小石,打在她的手上,手掌吃痛,迷谷花掉在脚背上,她迅速揭开斗篷朝后一抛,帮助其挡住身形和光亮,同时脚背踢起迷谷花,藏在怀里,周围立刻陷入黑暗,攻击者和她都在暗处。 可是当她还没来得及喘息之机,一丝寒意逼来,在喉边停住,凭感觉那是一柄锋利无比的长剑,原来从后方袭来的石子只是幌子,这才是致胜一击。 持剑之人好像并不想致她死地,只是缓缓向前推进剑锋,示意她退出洞口,牧月慢慢在黑暗中摸索的慢慢后退。直到接近洞口五步远时,才看清了来人的样貌。 作者有话要说:迷谷枝出自《山海经》第一卷南山经首篇招摇山:有木焉,其状如谷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谷,佩之不迷。 意思是迷谷是招摇山上生长的一种树木,形状很象构木但是木纹是黑色的,花放出的光华能照耀四方,所以人把其花作为饰物佩带身边可以防止迷路。 至于迷谷花制成干花后的一年有效期,是我自己编的。 18 真相(漏文已经补上,亲们重新点击) ... “你……!?”来人正是何清阙,牧月又惊又惧,一时言语无措,从未见何清阙神情如此严肃,何况他还拿着牧月的青梅剑直逼她的咽喉! 牧月止步,怔怔的望着他,何清阙并无动容,仍然持剑一直逼她退到洞口,夕阳笼罩在两人身上,肃杀的气氛将温度降到零点。 何清阙收起青梅剑,冷冷道:“你用石灰水清洗剑面,显影水才失去鉴别的效果,瞒过了柳姨,不过你忘了清理剑鞘里面的血迹,蝙蝠洞好几处剑痕是青梅剑造成的,你那天明明卷入了争斗,为何要刻意隐瞒?”说罢,将青梅剑抛给牧月。 牧月低头不语,抱剑坐在一处稍微平滑的石头上,那日在蝙蝠洞里混战之后,她央星无遥帮她缝合伤口,还偷偷将青梅剑用石灰水洗干净,不料她疏忽了剑鞘,而且颜彤的那一剑让她的旧伤暴露无疑,那天蝙蝠洞的争斗是遮掩不住了。 “那天的混战我杀了颜渺,他是颜彤的弟弟。”牧月望着渐渐消失的夕阳缓缓的说道. “戚左使从洞口放入十只鸽子,混入洞中的蝙蝠群中,我们的目标便是在黑夜中凭声音找出鸽子,刺中它们,前两只鸽子飞进来的瞬间就被人飞碎石打中,接着陆续有人刺中鸽子,接着听见人发出惨叫和倒地的声音,洞里人人自危,即使刺中了鸽子,仍然挥动兵器,洞中狭窄,兵器相接的声音不绝于耳。黑暗中我闻到到星无遥身上的药味,便的呼他名字,我们一起退到石壁,星无遥挡在我前面防御。” 一只云雀停在矮树丛中,不时警惕的跳动着,望着洞口的两个黑色人影,坐在石头上的少女扯过脚下的杂草,朝它扔过来,云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一飞冲天。 “有只鸽子受惊飞到我肩膀上,接着有人从侧翼袭来,我听见风声就拔剑直刺,我的速度并不快,还大声告诉他找错目标了,及时收手,可是星无遥挥剑替我挡住了攻击,他躲闪不及,被青梅剑刺透心脏。” “星无遥觉察到变故,便拉我的手,贴着洞壁往洞口深处走去,期间我们都被同门所伤,后来戚左使打着火把进洞,大家才停手。” “出洞口的时候,我估摸距离,只有颜渺是倒在洞壁旁边的,所以我杀的人肯定是他,后来玄青门禁止谈论蝙蝠洞,可他的哥哥颜彤一直介怀,在演武中从不留情。” 牧月缓缓的站起来,“那天他刺中我瞬间,我好害怕的,我不想杀人,可是更不想死。今天醒过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枉死的颜渺,便来到这里……看看他。” 何清阙轻叹一声,“你孤身一人来蝙蝠洞,和星无遥费劲心思掩盖的事情,就不怕被人怀疑么?身在碎魂堂,剑下的亡魂会越来越多,到时候你该怎么办?” 夕阳慢慢被敛进云层,山谷的风渐大,吹的牧月斗篷振振作响,修长单薄的身体被带的晃 动起来。 “那天死了四个人,在山洞的每个人几乎都有伤,可是……可是我们一起在玄青门训练多年,对彼此的手法都熟悉,在那种环境下误伤无可避免,但造成误杀的可能性还是很小,怎么可能同时死四个人呢?我看过他们的尸首,虽然死因各不相同,但都是一剑致命。” 牧月注视着何清阙的眼睛,小声说道:“所以我有个大胆的推测,这三个人不是意外误杀的,而是故意而为,或者至少有一个是被人设计谋杀,平时在玄青门动手不方便,在这个黑洞里解决掉,掩人耳目。而且动手的人必定熟悉蝙蝠洞,功力比一般人高出许多,事后将这件事情草草了结,严禁私下议论此事,甚至蝙蝠洞的一切都是他设计的,这一切都指向……。” “左使戚杳然。”何清阙说道,“不过最后你们都看见了是戚左使打着火把进洞。” “戚左使负责安排我们的练习,蝙蝠洞就是他的主意,还没有让鲁瞬准备甲衣,他的功力高出我们许多,又对我们技艺了如指掌,他完全可以在杀人之后退到洞口,又打着火把进来啊。”牧月急切的说到。 “口说无凭,你没有证据。” “可是我知道碎魂堂附近只有一处洼地是石灰池。”牧月举起手中的青梅剑,“想要让显影水检测不到血渍,最好的方法就是石灰水清洗,而我躲在树丛中亲眼看见戚左使将他的兵器泡在石灰池里。” 何清阙看了牧月好一会,说道:“你怀疑戚左使杀了他们,难道你就不怀疑有人借机陷害戚左使?借他的兵器杀人,然后送回去,栽赃嫁祸,就如同你说的那样,一旦公山堂主决定深究,戚左使必定疑点最多。” 牧月一怔,喃喃道:“是谁和戚左使有那么大的冤仇,犯险去陷害他?” “蝙蝠洞一事,公山堂主、老师、陆右使、戚左使都不深究,肯定有你我都不知道的原因,你现在不仅不能自保,还跟踪戚左使,独自调查。即使真相正如你所说的又如何?碎魂堂历经百年,其中的恩怨情仇有谁能一一了解?所谓真相又有何意义?也许你知道真相的那天就命归黄泉,谁都救不了你。老师和我,柳姨,甚至鲁瞬、星无遥都会被你连累。” “你该知道的事情,会有人告诉你,你不该知道的事情,如果你还想活下去,即使知道也要努力忘记。” “五年前我和老师将你带到玉遥山,也许就是个错误,你现在就离开玉遥山,我会去给堂主一个交代。”何清阙指着山脚下的小路。 何清阙从未对牧月这般严肃的训话,牧月听完最后一句话, 慢慢抬起头来,心中徒然的刺痛远过于那天颜彤的一剑,过了好一会,才小声说道:“我不要离开这里。” 夜晚降临,赶走最后一丝阳光。 新月初升,清冷的光亮笼罩着玉遥山,他们隔着洞口相对而立,可是牧月觉得离的很远,安静的洞口开始有蝙蝠飞进飞出,时不时的隔断两人的视线。 “我不能。”牧月突然冲过来紧紧抓住他的胳膊,乞求的看着他,“带我回去罢,我不要走。” 何清阙低头看着她苍白纤长的手指,指甲还是自己昨天刚刚替昏迷中的她修剪的,细细的磨成漂亮圆弧型,此时因为激动发力,双手颤动,依稀可见手背上突起的蓝色血管。 何清阙缓缓、坚定的挪开她的手指,被推开后牧月又死死的抓住,迎来的是何清阙更加坚持的决绝。 反复再三,牧月终于放弃了,她从未感觉都如此的屈辱和无助,眼前的一片模糊,脑子里也嗡嗡作响。 她仰天闭上眼睛,倔强的不让泪水流下,不停的在心中告慰这只是一场梦、这只是一场噩梦,何清阙怎么会弃她而去呢?不要哭、不要哭,再过一会就会醒过来,何清阙会笑着给她一些玩物,柳姨会端来喷香的米粥,嗔怪她又贪睡起晚了,好了、好了,从现在现在开始数数,一二三,醒过来,她会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眼前会见到鲛绡帐飘逸的蔓草图样,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只是做了一场噩梦而已。 牧月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在那个噩梦里,周围一切都没有变,寒冷的晚风,鬼魅般的蝙蝠,只是何清阙不知何时离开了,剩下她孤零零像个傻子似的站在断崖边上。 子夜,玉遥山脚下。 前方的怪石似曾相识,看来是迷路了,又回到原路,牧月心思恍惚、跌跌撞撞在密林里乱闯,已经很疲倦,但是她一刻都没有停下脚步,似乎觉得不断前行才能将莫名的痛楚甩在身后。 身上的斗篷是青姨留给她唯一的遗物,在那个寒冷的午夜青姨细细的把她裹在里面,让她乖乖的留在船舱等,青姨再也没有回来,那个时候她觉得这件斗篷好大,几乎可以当被子用,而现在披在她的身上正合适,五年了,她又是孤身一人,就像这条路,走来走去,还是回到原点。 被杂草绊倒,牧月在空中往右一个旋身,才避免撞到前方锋利的岩石,趴倒在地上的瞬间,徒步的辛劳和疲倦一下子占领全身,她试图爬起来,但全身乏力,就干脆滚到岩石下方的背风处,蜷缩身子休息。 身体慢慢放松下来,黄昏的决绝和对未来的彷徨又趁机侵入进来,蚕食着她,生活了五年的止园那么突然的对她关起了大门,没有了他们的庇护和纵容,就像冬天突然被揭去棉被,骤然的寒冷让她几乎无法思考,越想慌乱。 不!不要再去想!不是很累了么?赶紧睡觉吧,明天……唔,明天……。 疲倦终于战胜了痛楚,她很庆幸自己睡着了。 远处的丛林里过来一个白色小动物,爬到岩石边缘的时候直接滚了下来,无声的摔到牧月身边,它在地上滚了一圈,恰好牧月胸前,警惕的退后一步,用鼻子嗅嗅,可能是觉得这里很温暖,它便钻进斗篷,埋进牧月怀里,睡梦中的牧月也感到这突来的温暖,下意识的紧了紧斗篷,搂住了它。 清晨,牧月被温暖潮湿的舌头舔醒,睁开眼睛,蹭的一下就坐起来,“小狗?咦,居然是只小老虎!” 趴在眼前舔着爪子的是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白虎,通体白色,只有圆圆的脑袋和四肢上有少许的黑色斑纹,粉红色鼻头,圆溜溜的蓝色眼睛骨碌碌的打量着牧月。 牧月慢慢站起来,飞上岩石,白虎虽小巧可爱,毕竟是只猛兽,况且大老虎随时可能出现,必须乘早离开这里。 在树林里一路狂奔,不顾不得小白虎是否跟上,前方传来小溪潺潺的流水声,青梅剑拨开荆棘,正是熟悉的玉遥河,双手鞠起清冽的河水淋在脸上,滋润干裂的嘴唇,她朝着水面的影子微微一笑,带着些许伤感和落寞。 饥饿苏醒了,肚子里发出轰鸣声,她从昨晚就没有进食,舔舔嘴唇,觉得这里的水和平时不同,带着淡淡的腥味,环视周围,发现不远处的鹅卵石滩躺着一只白色的大老虎!四肢僵硬,肚子被撕开,肠子拖出去好远,已经死去多时了,身边还有一只小白虎,和刚才碰到的一样大小,被咬断喉咙,蜷缩在母虎身边,血迹从鹅卵石缝中一直延伸到河水。 同种猛兽的领地之争,牧月本不陌生,和星无遥采药时经常能看见,只是看到山中之王的老虎如此下场,还是头一回,牧月绕着两只老虎的尸体走了几圈,兔死狐悲,毕竟两只老虎在黄泉路上还可以一起走,总比自己孤零零一个人要好……遐想连篇,就地用青梅剑挖了个五尺深的大坑,好在河滩都是些松软的泥土,挖起来并不费事。 埋好二只老虎的尸体,用些鹅卵石堆上去,看不出多少痕迹了,牧月才罢手,走到溪边清洗满手的泥土,脱掉鞋袜,卷起裤子,在河边抓了两尾鱼。 熟练的架起火堆烤鱼,鱼肉发出滋滋的声音,牧月曲手为枕,仰面躺在火堆旁边,一早上的忙碌和诱人的香味慰藉着她昨日的痛楚,阳光依然眷顾,还能吃到鲜美的鱼肉,下山又如何呢,牧月坦然的安慰自己。 有个毛茸茸的动物碰着脸颊,牧月定睛一看,又是那只小白虎! “你怎么跟过来的?”牧月弹起身来,而那只小白虎仍然围在牧月脚边打转,还时不时的亲昵的舔着她□的脚踝,倒是像只小狗了。 牧月展颜嘿嘿笑着,在火堆边跳跃着逗弄这只小白虎,白虎上半身直立,露出雪白的肚皮扑在她的裙摆之上,少女清亮的笑声和幼虎呜呜的声音和在一起,打破了清晨的寂静。 “好了,我要吃饭,不和你闹了。”牧月俯身抱过小白虎,将烤好的鱼放在干净的石板上,折细竹为筷,没有加任何食盐香料的鲜鱼自有一番滋味。 小白虎挺着粉色的鼻子凑过去嗅着,牧月才想到它也是会饿的,颇为心痛的匀出一条鱼给它,一人一虎,风卷残云般的吃完了,小白虎更是将牧月剩下的鱼骨都吃的干净。 “你吃鱼的样子很像星无遥哦!连骨头都不剩!”牧月扑哧一笑,抚摸着小白虎雪白的肚皮,“你爱吃鱼,以后我就叫你小鱼!” 小白虎吃饱了,将头埋在牧月怀里,满足的呜咽作答,看来并不反对这个名字。 远处传来一身虎啸,小鱼警觉的竖起耳朵,跳到岸边一块巨石上呲牙朝着东方长啸。白色的毛皮在晨风中震动,三对纯白的胡须横在虎头上,倒也威风凌凌。 伴着惊人的咆哮,一头白额吊睛大老虎从山腰冲下来,借着势头直扑岩石上的小鱼! 一声轻啸!青光出鞘,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度,白额吊睛大老虎从后颈最薄弱处被分为两段,血溅二尺,失力后直撞到岩石上,立即气绝! 小鱼抖抖飞溅在身上的血珠,跳在大老虎身上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死的,凶狠的撕扯着它后颈处的断口。 牧月气息未定,刚才奋力一击已经尽了全力,许久没有拔剑了,这次却是为一个畜生,如果被柔姨知道应该又会不屑的拂袖而去罢,青霜剑乃绝世名剑,被她改名为“青梅剑”——一个小家子气十足的名字,今日沦落到挖地屠虎的地步,估计铸剑之人会气的从棺材里蹦出来,然后又死过去。 牧月望着自己满身的血污,突然仰天哈哈大笑起来,心中隐藏已久的悲伤蓬勃而出,全身扎进河水中。 “如果不想被人看见你的软弱,就不要哭,想哭的时候,可以将头埋在水里,水的压力会让泪水流不出来,当你探出头来的时候,你可以想象这些水都是你曾经留下的眼泪,都这么多的眼泪了,还不够吗?”青姨飘渺的声音在脑中响起,香魂已散,余音尚在。 牧月探出头来,脸上湿漉漉的, 真相(漏文已经补上,亲们重新点击) ... 是河水还是泪水?手指在颊边一扫,舔了舔,咸中带腥,有鲜血的味道。原来小鱼也跟着跳进了水里,它是个戏水的好手。 “小东西,那只大老虎咬死了你的同伴,你还那么凶的和它对持,就不怕被一口吞了啊?“牧月拍拍小鱼圆圆的脑袋,它全身浸湿了,四肢在水里挥动着,全身的毛都贴在身上,显得瘦巴巴的,丝毫没有山中之王的霸气。 “好,你那么有勇气和胆量,比我强多了,我只会躲在这里,本以为呆在这里会安全,可是又闯了祸,被赶下山了呢。我昨晚又梦到青姨了,还有那个和我长的很像的小姑娘,那天晚上她替我死掉了,如果人的灵魂也能长大,她会不会和现在的我长的一样呢。” 牧月沉到水里睁开眼睛,在水低吐出长串的气泡,玉遥山仿佛被缩小在一个个小小的气泡了,似乎用手就可以托起来。 牧月冒出头来,柔顺的发丝贴在苍白削瘦的脸颊上,她抓起小白虎的前爪,白虎后肢立刻下沉,只露出圆圆的头保持呼吸,它似乎很不满意被辖制,双腿在水中乱蹬。 “上个月在蝙蝠洞里杀了颜渺,觉得杀人其实很简单的,我总觉得自己的性命珍贵无比,但是对于他人来讲我可能只是绊脚石,青梅剑刺入他身体的瞬间,我居然有一丝窃喜和侥幸,因为我知道自己安全了,就像刚才杀了那只猛虎,救了小鱼你一样,青姨他们跋山涉水、牺牲那多人的性命保护我这个没用的人,是希望我能好好活下来罢。” “哎呀,叨唠那么多乱七八杂的东西,我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你听懂我的意思没?”牧月盯着小鱼蓝色的眼睛,扑哧一笑,又恢复了她平日漫不经心,懒洋洋的模样,不过刹那间掠过一丝从未有过的锐利和锋芒。 止园,灼华坞湖畔。 花匠修剪完最后一颗桃树,立在树下观察整体效果,他是按照牧月的要求修剪的,小径之上的树枝如华盖般密集,仰头不见一块完整的云彩,侧面湖边的视线却是开阔无比,每一步都能看见细长的小桥,湖中心四四方方的灼华坞,和对岸的梨树,而且每一步的景致都有所不同,费了不少功夫。 花匠围着灼华湖走了一圈,掖在腰间的袍角还未放下,每一步都很缓慢,遇到不如意的地方便上去修剪,像是在精心勾勒一副图画般。专注无比的表情居然化腐朽为神奇,给长相甚为平淡的他平添一丝俊逸和稳重。 “哈!这个枝丫甚是乍眼,何不除掉。”牧月抱着不停扭动的小白虎,笑眯眯的指着面前的桃树,花匠踱步到牧月身边,手指微微一动,一个小石子飞出,准确的打断了她所指的枝丫。 牧月惊异的望着身边的花匠,真是人不可貌相,小小的石头在花匠手中居然有如此的力度和准度,牧月只见过起戚杳然现过这种技法。 “听何清阙说你走了,怎么又回来?”花匠颇为意外的看着牧月,和她怀里的打着呵欠的小白虎。 “昨天闲来无事出去透透气,今日便回。”牧月轻描淡写的说道,撩了撩小鱼白色的长须,“顺便带了只小白虎回来解闷,它叫小鱼。” “小鱼?明明是只白虎,为何唤它是鱼。”花匠面无表情的说道,又恢复了街上小贩麻木的模样。 “因为它吃鱼啊。” “哦。”花匠顿了顿,“这个名字取的也未免太随意,如果它吃人,你还会叫它小人吗?” 牧月目瞪口呆的看着花匠,这个人想法真是……,恩,良久,也没有想到合适的词来形容,觉得这个人比比只会看着柳昔云傻笑的鲁瞬有意思的多,便问道:“喂,花匠大叔,你叫什么名字?” “公山寂。”花匠淡淡的说道,转身离开了。 “公山寂?”牧月觉得这个名字很熟,像是在那里听过,直到花匠的身影消失在小径尽头,才突然想起,碎魂堂堂主复姓公山,这个平凡的花匠居然是名声赫赫的碎魂堂主人! 亥时,灼华坞,夜色已深。 西屋灯火通明,何清阙提着灯笼在门前面前徘徊片刻,最终还是折回东屋,回到自己房间,书案上被堆的满满当当,全都是五年来他送给牧月的礼物,今日全被牧月退回。 何清阙拿起一个精致的小木匣,这原本是装杨梅干的,牧月最爱吃的蜜饯,每次回来都会给她捎上一匣,大大小小的木匣占了书桌的一半,牧月把他送的礼物都保存下来,连他顺手摘的鲜花都被她制成干花,放在透明的水晶瓶里。 一张七弦古琴靠在书案上,初得此琴的牧月欣喜若狂,不知疲倦的日夜拨弄,她的琴声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惨不忍闻,满园的飞鸟自动消失,连一向淡定的丘止柔都受不了“能杀人于无形之中”的琴声,强忍了三天便责令牧月立刻停止,只有何清阙充耳不闻窗外声,静坐房间看书,令塞着棉花的柳昔云佩服不已……。 “咚咚咚。”敲门声打断了何清阙的回忆,他拉开房门,穿着白色寝衣的牧月散着头发站在门口,一只小白虎从她怀里跳到他脚下,嘴里吐出二颗黑珍珠,箭一般的跳回牧月怀里,张嘴向她索要着什么。 “小鱼真乖!”牧月将一块肉干塞进小白虎嘴里,不屑地扫了一眼书案,“都还给你,以后我会小心照顾自己,再多的麻烦也不会牵扯到你。” 何清阙拾起脚下的黑珍珠,这是他镶嵌在青梅剑柄上的饰物,现在生生的被牧月抠下来,还用肉食训练小白虎归还给他。 玄青门,紫竹林。 “我装好了,你看这样行不行。”星无遥将青梅剑递给牧月,前几天牧月将剑柄上的镶嵌的两颗黑珍珠抠了下来,白玉雕成的托子上空无一物,倾世名剑就像被挖去眼珠,难看之极。 牧月接过青梅剑,剑柄处镶嵌了两颗非常普通的白珍珠,暗淡无光,“什么死鱼眼珍珠?这么难看!” “当然比不上以前的黑珍珠,不过再难看也比空着好啊,本来这两颗珍珠我是要用来配药的,忍痛割爱给你镶上,你还不领情。”星无遥不满的瞪着她。 牧月狠狠的回瞪他一眼,拿起一块石头向剑柄猛然砸去。 一声脆响,剑柄的珍珠和白玉托裂的粉碎。 “哎呀!别浪费我的珍珠啊!”星无遥无暇责备牧月,撕下一片衣襟,小心翼翼的将珍珠粉末兜住。 “装饰的再好看,也只是一件杀人工具罢了。”牧月忿忿的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呜呜,世事凶险,牧月同学栽跟斗了。 19 闻琴谷之战【一】 ... 悠恒帝十九年,九月初三。 虞州,桐影山,闻琴谷。 正午刚过,山里的飞鸟吃饱了虫子,飞到山脚下一处五尺见方的积水潭喝水嬉戏,唧唧咋咋的好不热闹。 不知从何时起,平静的水面开始有了涟漪,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水底艰难的钻出来,刚开始还只是从中心荡起一圈水纹,还没扩散到水边就消失了,之后荡起的涟漪越来越有力,激打到水潭边长满青苔的石头上,而且不再只是从中心一个点,水底像是一锅快要煮开的水,无数个涟漪爆发后相互撞击,水面沸腾起来! 鸟儿受惊,顾不得喝水了,纷纷飞进山林。 积水潭沸腾之时,地面也开始震动起来,一只灰兔子慌不择路,差点撞到石头上,头上擦满了青苔,尾巴一闪,钻进水潭边的乱石堆里的巢穴。 南方地平线现出一杆金色大旗,伴随着大旗的是滚滚烟尘,轰鸣的马蹄声撼天震地,顷刻间山脚下连只昆虫都不见。 “咚…咚…咚!” 山头上响起缓慢沉重的军鼓,山腰处升起三面白旗。 埋伏已久的军队听令迅速集结,三排弩弓手排在军阵的最前面,站在之后的是重骑兵,骑手和马匹都披着重甲,轻骑兵和步卒在后方结成鹤翼阵,这种阵形攻守兼备,守时两翼长开,攻时合上翅膀,利剑般刺向对方。 这是一只约一万五千人马的军队,中军阵中打起一副深紫色的大旗,上书一个篆体的“项”字,正是盘踞虞州和越州的诸侯王——项王的旗帜。 南方军队席卷的一人多高的尘土在离他们约四百步时停住,舒卷的金色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旗帜也是一个篆体的“项”字,只是没有紫色旗帜那么沉静,约显狂放一些,在耀眼的金色衬托下恣意咆哮。 半个月前,掌握一大半兵权的项雄,当今项王项朗的亲弟弟,终于按耐不住野心,在虞州南部起兵,企图武力夺取虞州和越州的统治权,现在已近占领了大半个虞州,直逼虞州城。 山风很快吹散了扬起的尘土,三排弓箭手从前排的轻骑兵丛中跑出,第一排半跪满弓待发,第二排和第三排虚引弓,形成轮射之势,维护本阵。 两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夹着一匹黑色骏马立在箭矢阵后面,他们身后是蠢蠢欲动的轻骑纵队。 “父亲,今天的守军是项朗最后的本钱,军容还算整齐,看起来比前三阵要难对付。”左边骑在枣红色大马的青年一身白鳞细甲,身后背着三只箭袋,放着六十只箭,他是项雄的独子项阡钧,平生最得意就是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箭程所到之处,百发百中。 “世子过虑了,依老夫看来,他们前三次阻击都惨败而归,这次人马数量还不如上次,项侯爷只要振臂一呼,五万子弟兵即可冲阵,虞州城便成囊中之物!”右边紫膛面孔,蓄着长须的崔御风将军双目炯炯,意气风发。 他索性摘下头盔,扔给亲兵,花白的头发在风中飞舞,右手举着一柄九尺长刀,锐利的刀锋在尖端处向后弯成一个弧度,勾起深邃的杀机,崔御风出身于军匠世家,此刀是他亲自上山取铁打造而成,名为破云长刀。 中间骑黑马的中年人身着黑色细鳞甲,盯着前方深紫色的大旗不语,一抬左手,示意军队不要立刻冲阵。 “这次的主将是项朗的长子项潜山,他的兵法还是父亲教的,刀法也是崔将军所授,不过他再强也强不过二位师傅。”项阡钧自信满满的说道。 崔御风捻须笑道:“虽说如此,项潜山却能和老夫在马上过二十回合,那时候他才十六岁,如今快过去四年了,谁胜谁负今日便见分晓。不过老夫自信能够拿下他的人头祭旗,以助侯爷攻下虞州!” 这时对方前方战鼓响起三下,旗门大开,两匹棕色马一前一后从鹤翼阵中心缓步而来,两人都穿着轻便的皮质盔甲,腰佩简朴的长刀,马鞍上挂着一样制式的弓箭和装满箭矢的箭袋。后方一人头盔上罩着青铜面具,只见一双冰凉彻骨的眼睛,前方一人身形修长,一对凌厉的剑眉,狭长的凤目平静而深邃,薄薄的嘴唇紧紧抿起,他是这支军队的主帅项潜山,项侯爷的长子,他们走到两只军队中间时停住. “侄儿项潜山,有事求见叔父项雄!”项潜山朗声说道,声音虽不大,但是响彻山谷,中气十足。 项雄三人都约有些意外,短短十五天,三场战役下来尸横遍野,早已经撕破脸彻底决裂,亲情在权位利益面前灰飞烟灭,日夜寝食难安,都想除之而后快,而这个项潜山居然还口称“侄儿叔父”,客气之至。 莫非是想乞和投降?项阡钧和崔将军目光交错,眼里充满疑问。见项朗策马出阵,连忙跟了过去。 战场中间的一老一少隔着二十步相对而视,年长的目光如刀锋划破天际,年少的目光凌厉如冰凌。 “四年不见,潜山侄儿长进了许多。”始终沉默不语的项雄淡淡的说道,刚才的一番对视,他丝毫看不出这个侄儿有半点退缩,反而和他一样有着必胜的信念。 项潜山敛住目光,在马上微微一躬,算是给长辈行礼,“多谢叔父关心,叔父最近身体可好?” “项潜山!你不用在这里虚情假意的问安了,有事快说,别耽误我们的行程。”一旁的项阡钧早已耐不住性子,大声喝道。 “叔父带着五万兵马,要去何处?”项潜山仍旧不紧不慢的问道。 “虞州城,只要你父亲肯让出侯位,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项雄语气渐冷。 “项王之位是按照祖宗家法继承而来,皇上御笔亲封。父亲向来信任叔父,将大部分军队都交给了您,为的就是兄弟同心,维护祖宗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叔父一世英名,千万不要被一些贪图富贵的小人蒙蔽挑唆,铸成大错!”项潜山平静的说道。 “竖子勿用多言!项王的位置本该是侯爷的,若不是那时候侯爷被人刺杀病危,怎么会轮到你父亲这个庶出的贱种!”崔御风将军怒吼道。 20 闻琴谷之战【二】 ... 二十多年前,前任项王病危,而当时作为世子的项雄打猎时被人刺杀,虽然捡回一条命,但是一直昏迷不醒,紧急关头,项王归天时立下遗嘱,称世子身体薄弱,不堪大任,命庶出的长子项朗继任爵位。 项朗初登侯位时势单力薄,而弟弟项雄自从成年后就一直掌握侯国的军权,若不是那次突然的变故,群龙无首,他手下的军官早就拥立项雄为王,一年过后,项雄的身体恢复如初,项朗的位置却也坐稳了。 项雄一直怀疑那次刺杀是哥哥安排的,而项朗因弟弟强大的兵权,也一直暗中提防着他。两兄弟渐渐貌和神离,最终决裂,兵戎相见。 “崔将军,你出言不逊,念及你是我的恩师,今日就且饶恕你,如有下次,定斩不饶!”项潜山狭长的双目掠过一丝凉意。 “竖子乳臭未干!居然还大言不惭教训老夫,来来来!看你长了几分本事!”崔御风朝着马臀上狠狠的抽了一鞭,举起九尺长刀向他劈来! 项潜山目光一凛,腰间的长刀并不适合这种强烈的冲击对抗,他从背后缓缓拔出四尺长的重剑,策马迎接崔御风挑战,这柄重剑朴素无华,古朴的花纹在剑身延伸,离剑柄一寸处刻着篆体“伐山”二字,年代久远,字迹在岁月的磨砺下已然模糊,透着杀伐苍凉之气。 “父亲!那是伐山剑!那个老家伙居然把剑给了他!”观战的项阡钧惊讶无比,两百多年前,他们的祖先拿着伐山剑,跟随悠元帝李辕曦南征北战,成为开国重臣,才获得了虞州的封地,后来在悠国漫长的诸侯混战中,也是拿着伐山剑打败穆王,夺得富庶的越州。 伐山剑在历任项王手中流传,每年都要设坛拜祭此剑,此剑是项王权利的象征,见此剑如同见项王本人。 当!!! 一声巨响,兵器相撞,势均力敌的刀劲,加上马匹狂奔的冲击力,震的项潜山和崔御风两人手上都微微发麻。 马匹交错瞬间,项潜山突然改变剑势,身体一长,站在马蹬旋身侧斩向崔御风腰间!这一变故突然,崔御风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人在如此大的冲击下,居然能以那么快的速度变招,而他手中的九尺长刀在近身处很难施展。 哧的一声,崔御风腰间重创,崔御风为了行军更为轻快,他没有穿防御功能强大的重甲,伐山剑乃是上古名剑,普通盔甲在它面前如形同虚设,若不是他战场经验丰富,在中剑之时身体朝外偏移,并且拉住缰绳驱马偏动,他可能会被拦腰斩为两截。 崔御风在第一招时用尽全力,肌肉收缩紧绷,伐山剑锋利无比,势如破竹,致使他的伤口的血液在跑出十多步后才骤然爆发出来,喷出的鲜血在腰部形成二尺血雾! 二招!就将号称常胜将军的崔御风重挫! 项潜山等待的这个时刻很久了,作为崔御风的学生,他对老师的刀法和个性都了如指掌。 崔御风以勇猛闻名天下,一柄九尺长刀更是如虎添翼,有万夫不挡之勇,善于带领轻骑兵冲锋,遇强则强。 项雄把握兵权多年,大部分出色的将才归其麾下,这半个月来的三次进攻,都是由崔御风带着骑兵冲阵,撼天的气势和杀戮之气是项朗仓促间编制的军队所不能及,前排的弓手心惊胆颤,影响了发箭的力道和准度,箭矢被轻骑手中的盾牌轻易挡住,甚至有些胆小的弓手还没来得及发箭,崔御风的铁蹄已经踏向他的头顶,这是前三阵兵败如山的重要原因。 项潜山刚才在阵前嘘寒问暖,迂回斡旋,为的就是使对方的冲击之势停止,不能直接冲毁本阵,之后故意对崔御风语言相激,使之拍马上前一战。 剩下的就是他们之间的武力对抗,这必胜的两招他演练无数次了,第一招剧烈对抗,使得崔御风本来有旧伤的右臂反应迟缓,来不及立刻变招,然后利用无坚不摧的利器——伐山剑砍破盔甲,立刻使他失去继续战斗的能力,一来解决心腹大患,二来可以重挫对方锐气。 崔御风战绩斐然,唯次一败,再无生机。 他的坐骑跟随主人已久,颇通人性,见主人受伤,立刻顿住脚步,向自己本阵奔去。 得胜后的项潜山立刻兜转马匹向本阵退去,戴着青铜面具的黑甲武士一直都警觉的盯着前面的动向,防止有人暗算。即使刚才项潜山得胜一击,他也没有移开视线,只是轻拍马臀,马匹朝后慢慢倒退,他的手依然停在鞍边的劲弩上。 果然!项阡钧见崔御风败退,项潜山转身回阵,背后露出空门,他立刻取箭张弓,瞄准项潜山后心! 长达三尺的黑色箭矢疾电般穿破空气,项阡钧从后背的箭袋又取出三支箭,一起按在弦上,三株齐发是他的绝技,他已经准备好随时冲锋。 “起!”项潜山大声喝道,马蹄过后,平地腾起一面约十尺长的木板,对这项阡钧的那端木板裹着闪亮的薄铜皮,黑色箭矢力道强劲,大半个箭身扎进去了。 十尺铜皮反射出异常刺眼的金色光线,使得原本站在正中间青铜面具武士一下子模糊了踪影,而直面铜皮的项阡钧则下意识的闭上眼睛。 “钧儿小心!去侧翼!避开强光!” 项雄大喝一声,直接掉转受惊的马匹向左侧翼奔去,前方的弓手一起举起盾牌护住主帅。 而项千钧一动不动的骑在马上,手臂仍然维持着射箭的姿势,他的眼睛永远都睁不开了,在强光射来的同时,两只只银白色的光线和反射的金光几乎是一起袭来,在他闭眼的瞬间,射进了他的眉心。 隐藏在金光里的青铜面具武士抛下手中的硬弩,刚才就是顺着光线的他给项阡钧致命一箭,这时地面突然裂开一个洞口,武士从马上直接跳进洞口,并用手掌狠狠的一拍马臀,马儿吃痛,长嘶一声向左侧跑去,武士也消失在洞口,机关合起,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爱将重伤!爱子战亡! 项雄缓缓拔出战刀,一瞬间似乎苍老了许多,嘿嘿!不愧为自己教出的好学生,早就设好了圈套让自己钻。 不过,抓小鸟的笼子,怎么能困住苍鹰! 区区损失二个将军,和他带领的三万骑兵,两万精锐步卒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 “传令全军!结箭矢阵!直冲中军!” 项雄振臂高呼,雄浑的战鼓响彻山谷,对身边死去的爱子没有一丝留恋。 前面三排弓手从中间分开,飞速向左右两侧跑去,给冲阵的骑兵留出空间,并护在两翼保护阵型。 骑兵用武器敲击马鞍,步卒以枪柄敲击地面,随着项雄举刀的节奏,齐声吼道:“杀!杀!杀!” 气壮山河的喊杀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整齐,整座桐影山也在和着声音一起晃动! 五万战士的心跳慢慢和喊杀的节拍一起跳动,杀戮之气溢满全身,金黄色的大旗在空中席卷舒展,堪比日月! 号角长嘶! 金色的大旗引导着这只这只如同狂暴巨龙般的军队,直冲对方军阵. 刹那间,地动山摇。 地面震动,第一排弩弓手端着弩弓半蹲在地上,手心和脑门上汗水淋漓,他们很庆幸此时用的是弩而不是弓,只需要瞄准扣动扳机就可以,若用的是弓,恐怕此时紧张的连弦都张不开罢! 六百步! 五百步! …… 三百步! 破! 弩箭齐发,二千弩弓均是制作精良的五株连发弩,无论是取材,或是工艺都是比弓箭复杂的多, 一个工匠耗费一年时间最多也只能制作五张弩,所以每件弩的价值和一匹良马相当,这也是项王用来应付突发事件的秘密武器,一旦有事情发生,即使没有经过训练,使用起来也不会有困难。 所以当二千弩箭五株连发之时,整整一万只箭形成遮天蔽日之势,瞬间天空一片灰暗,呼啸着射向轻骑兵先锋。 举! 骑兵并没有退随,一起举起盾牌,不过这次的箭矢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轻易挡住,弩的射程和力道远远大于弓,绝大部分的箭矢都射透了木盾,射穿身体,没有盾牌阻挡的长箭甚至透过轻骑兵的皮甲将他们直接钉死在马上! 乌云箭阵过后,冲阵先锋骑兵几乎全军覆没,金色大旗带领的军队踏着落马的尸体继续前进,死亡阻止不了可怖的斗志和对胜利的渴望。 此时前排的弩手已经撤退到两翼,他们没有装填弩箭的时间,对方离他们不到一百步,他们将弩系在背后,取出弓箭备战。 “变阵!”,战鼓的鼓点骤然变得密集起来,掌旗官在山头挥舞着黑旗。 鹤翼阵的翅膀向山脚两边伸展开来,并向侧前方移动,逐渐形成口袋之势。 “ 十则围之,项潜山兵力只有我们一半,他居然妄图包围我军!不愧为是我的学生,比我还要疯……狂!”崔御风挥刀将阻击的骑兵连人带马砍成两端,腰间包裹的白布染得鲜红,鲜血沿着马鞍滴在地上,他身形一晃,嗜血的瞳孔扩散开来,血尽而亡。 勇猛过人的他腰间重伤,稍作包扎,就上马跟着前锋骑兵冲阵,对于将死之人来讲,胜负并不重要了,但是他即使死,也要砍下敌人的头颅。 金色大旗带领的三万骑兵成功冲溃敌人的核心中军,铁蹄之下尸横遍野,马嘶人嚎,虽然项雄也损失了近六千轻骑,但是主力尚存,但此项潜山剩下那个薄弱的包围圈不再有什么实质性的威胁。 “看来项潜山已经是江郎才尽,孤注一掷,耍一些小伎连损我两员爱将,就以为可以赢得战争么,真是个孩子啊。”项雄看着担架上崔御风圆睁的双眼喃喃道。 一旁的亲兵欲合上这位昔日常胜将军的眼睛。 “不要动。”项雄拿起崔御风身边的破云长刀,冷冷道:“就让崔将军睁着眼看我砍下项潜山的头颅祭旗吧!” 作者有话要说:战场的部分是最难写的,为此狂啃兵法书,又搜罗了好多冷兵器的图片,笔者看的最多的是《李卫公问对》和《卫公兵法》,全是实用的战法,而且事无巨细,连行军营厕所的合理方位都有交代。 弩的射程一直都争论不休,本文认为三百步有效射程应该比较可信,欢迎大家指正。 21 闻琴谷之战【三】 ... 桐影山,闻琴谷。 天色突然变黑,重重乌云压下来,渐渐可闻雷声轰鸣。 山腰处,项潜山坐在石头上冷冷的看着山谷中突进的金色大旗,伐山剑静静的插在石缝里。 百年来这把剑一直被供奉在祠堂里,今日刺入崔御风腰间之时,这柄剑像是被唤醒似的,发出一声清鸣,入鞘后仍然在鞘中长嘶,似乎要挣脱出来,吞噬生命。 此时对方已经冲破防线,先锋轻骑兵在快速追击前面打着深紫色大旗的溃军,三万步卒和他们的距离被拉开了很多,军队集结成一字长蛇阵在山谷快速前进。 “将军,中阵退散,左右两翼已经退到山脚下。” 青铜面具武士飞身下马,行毕军礼后,报告战况。 “让两翼弩弓手前进五十步。”项潜山缓缓站起来,双手按着伐山剑。 “得令!”立在一旁的掌旗官双手持白旗,在头顶划出一个圆弧。 “此谷名为闻琴谷,却不闻琴声,只听见铁马金戈,梁栈你琴艺过人,可否弹奏一曲?”项潜山手指轻叩剑柄。 唤作梁栈的青铜面具武士身体一怔,纯黑的眼眸带着柔和的笑意从冰冷狰狞的面具透出来,“此谷生长的桐木做出的古琴声音音域宽广,余音悠远,如松涛阵阵,所以名为闻琴谷,倒不是说这里可以听见琴声,既然将军想要听梁栈弹琴,这场战争结束后,梁栈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哦,战场上刀剑无眼,我还不知有没有这个机会。”项潜山淡淡的说道。 青铜面具武士望着山谷突然刮起的大风,信心满满的说道:“连老天都在帮将军,天时地利人和,梁栈相信将军必会得胜。” 带着尘土和血腥味的狂风在山谷盘旋,项潜山拔出伐山剑,插进背后的剑鞘,“传令,风林骑兵按计划截断叛军本阵。” 掌旗官双手在头顶挥舞赤旗,东西两座山头立刻升起了两道黑烟。 疾如风! 徐如林! 掠如火! 动如雷! 不动如山! 霎时山谷东西两边响起整齐的吼声,战马长嘶,雷声震震!山头战鼓齐鸣! 山谷东西两边山腰处杀出两队骑兵,每队皆是五匹战马列成行,分别打着疾、徐、掠、动、山五只深紫色战旗,所有的骑兵面上都罩着黑色铁皮面具,只露出双眼和口鼻,面具额头上按着编队刻着“疾”、“徐”、“掠”、“动”、“山”字样。 两只轻骑军如猛虎下山,从东西两边直冲项雄所在的本阵,此时风沙漫天,乌云压顶,如同黑夜,轰鸣的雷声和山谷回荡的军号声交织在一起,无法通过声音来判断来军方位,护翼的弓箭手只好胡乱的朝着前方放箭,黑暗中项雄军队一时判断不出对方进军方向,唯一能做的就是攥紧手中武器随时迎敌。 倏然之间,黑色面具骑兵像地狱出来的猛鬼出现在他们面前,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点亮了他们手中寒光闪闪的战刀! 当! 乒! 两柄战刀相击的同时,一声巨雷响起,下起了瓢泼大雨,雨水将风沙压下,周围亮堂了许多,须臾之间,黑色面具骑兵一举将叛军阵型腰斩,在雨中挥刀砍向慌乱疲倦的敌人。 项潜山的风林骑兵以逸待劳,守候在山腰多时,而项雄长途跋涉,军队已经疲乏,全凭着三战三胜的骄人战绩撑起士气,冲阵损失了近六千的轻骑兵还来不及收尸就急匆匆赶路,本来以为已经大获全胜,而突然一阵撼天动地的冲锋口号在狂风中嘶吼,一时间金色大旗淹没在黑暗中,阵型打乱,首尾不得相顾。 项雄挥起岳云长刀,砍断了左侧企图偷袭的“掠”字号面具骑兵的战刀,这些黑面骑兵来势凶猛,身边的护卫亲兵都被缠住了,黑面骑兵抛下手中残刀,从马鞍上又拔出一柄战刀,并无退缩。 一道凌厉的寒光闪过,战刀还没来的及挥下,黑面骑兵的脑袋骨碌碌滚下来,颈上的鲜血直喷三尺! 浑身是血的左虞侯陆轻裘从后面闪出来,挥舞着手中的双刀。 “陆虞侯!贼兵来了多少人?怎么到处都这些黑面骑兵!你的左翼骑兵怎么现在才来护阵!”项雄大喝道。 “王爷!左翼骑兵全军覆没!只有我一人闯过来!大雨中我也看不清楚他们有多少!后面的步卒被骑兵切断后,被弩手包围,无法过来救驾!”陆虞侯答道,大雨清洗着双刀上的血渍,战马在泥泞的地上动作明显迟缓了许多。 “胡说!你是不是早已投降,企图过来行刺本王!怎么可能恰好只有你一个闯进来?!”项雄胳膊一长,九尺岳云长刀停在陆虞侯颈间,雨滴砸在刀面上,溅起冰凉的雨花。 “我自小就是孤儿,王爷待我如亲儿,轻裘不才,没能立下大功,但是拼死也要杀过来守护您左右啊!王爷若不信,尽可拿下轻裘头颅,陆轻裘虽死无怨。”陆虞侯面目并无悲喜,平静的看着项雄。 项雄为了培养亲信,收养了一些孤儿,教习兵法,练习武艺,表现出类拔萃的便可以进入兵营获得军衔,陆虞侯便是其中之一。 项雄撤下长刀,长叹一声,“闻琴谷竟然是我项雄葬身之地!轻裘,你还很年轻,和我这个老头子死在一起不值,你若向项潜山投降,还会有一线生机,六合大好河山,你的征途才刚刚开始!你以前不是说要把军队驻扎到休国戈壁草原吗?记住,只要能达到你的理想,跟随的人是谁就并不重要!假以时日,你定能成为倾世名将!” 言罢,项雄一拉缰绳,战马长嘶,挥刀冲进黑面武士的包围圈,骤雨狂飙,他的金色大旗已经被踏进泥泞里。 陆轻裘呆立在雨中,回想着项雄留给他最后的话语,在他眼里,这个亦师亦父的人从来都是意气风发、睥睨天下,他只是众多义子中表现一般的角色,他甚至以为王爷根本记不清他的名字,可是刚才王爷分明还记得他在一次宴会中无意中提到的梦想……。 陆轻裘抬首望天,乌云满布,肆虐的闪电撕扯着天空,雨水和着泪水流进盔甲里,冰凉刺骨,手腕轻轻一动,双刀扎进烂泥中,没有一丝声音。 他想起那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他蜷缩在街角一处小饭馆的门口,贪婪着嗅着飘出的饭菜香,当他闭着眼睛幻想着扯下油乎乎的鸡腿,刚送到嘴里,就被店小二重重一脚踢到肋骨,他发疯似地扑过去,尖利的指甲划花了店小二的脸,众人把疯狗般的他拉开后狠狠的用脚踢到路中间,怕弄脏了手,倒在积雪的他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当他以为自己要冻死的时候,一个高大的戎装男子走过来,伸出有力的双手扶他起来,又将身上的轻裘披在他身上,笑着对着周围的亲随说道:“这个孩子有着一双坚定的眼睛,配得上这身轻裘。” 十几年过后,陆轻裘功成名就,成为大桐帝国开国主将之一,他没有要任何封赏,拿着崔御风将军的九尺破云长刀,一人一马,孤零零的行到帝国西北端要塞——落雁关。一辈子驻守在这个荒凉冷寂地方。 换防的驻军换了一批又一批,他平静的看着自己慢慢变老,老的甚至都举不起沉重的破云长刀, 戈壁的风沙依旧。每年他总会在一个秋天的夜里登上当地最高的山,带上十坛烈酒,酒量惊人的他总是喝上半坛就醉了,舀起余下的酒,时而哭喊,时而冷静的拨下山崖。在临终之时,他唯一的遗言就是将自己的骨灰撒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桐影山闻琴谷。 闻琴谷之战,二万临时组建的军队,对抗五万精兵,大获全胜,二万步卒死伤过半后投降。神秘的五千黑面具骑兵借着突然变化的天气和有利地形,击败三万骑兵,右虞侯许长沽率剩下的五千骑兵投降,左虞侯陆轻裘全军覆没后被活捉,叛军首领项雄死在乱军之中,全身骨骼被战马踏碎。 子夜,繁星满天. 一万俘虏已经将狼籍的战场打扫干净,明天他们就要被押解回乡,白天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只下了一盏茶的时间,当一道绚丽的彩虹出现在山头时,战争大体已经结束。获胜的项军并没有放松戒备,巡夜的更夫敲打着梆子在各营穿行,士兵枕着箭筒睡在杂草铺就的通铺上,轮流站岗。 闻琴谷,孤桐涯。 向快要熄灭的篝火里添三根木头,木头被午间的一场大雨浸湿,冒出呛人的黑烟,灵活的双手将三根木头支成架,加进几把干燥的枯叶,黄色的火苗便升起来,温柔地舔着树皮,潮湿的木头慢慢被驯化,发出来光和热来。 戴着青铜面具的武士换下了盔甲,穿着一身黑色长袍,长发披散下来,随意的用一根绸带系在左肩,倒像个行游的文人,他将铜制的水壶放在火苗之上,篝火不时爆出火星,发出噼啪的声音。 水壶盖子被沸腾的水不时顶起,撤下水壶,将茶壶注满,片刻后倒进陶制的茶盅里,茶盅侧面刻着梧桐叶纹,这是项侯的族徽。 “将军请用茶。”他双手递过茶盅。 项潜山坐在篝火旁的石头上,仍是一身戎装,他摘下头盔,轻轻搁在右边,接过茶盅,顿了顿,问道:“深山之中那里来的茶叶?” “山腰处有几颗野茶树,我摘了几支嫩芽放在水壶里煮,所以会有茶叶的清香味。” “哦。”项潜山一饮而尽,意犹未尽的递过空茶盅,展颜微笑道:“摘掉这个面具吧,战争已经结束了。” “遵命。” 梁栈缓缓摘下面具,他面目极为俊秀,眼眸如汩汩清泉明净清澈,精致的面庞如白玉雕刻而成,上唇和下巴处粗粗的胡茬给他平添一种闲散逍逸之气。 “将军为什么不将这些俘虏带入虞州城听项王发落,如果这些人回乡后集结成党,兴风作浪,到时候反而不好处理。” “马上就是秋收时节,这些步卒都是靠天吃饭的农夫,对于他们而言,为谁打仗并不重要,能一家吃饱饭就行,项雄许诺他们记得军功便可以奖励良田,相当于他们耕作十年都的不到的土地,所以才能动员这些人,现在兵败,除了几个头目,谁都没去想过再次举兵,一心只想快点归乡抢收粮食,一年的生活就靠这一个月的收获。战争只是为了实现少数人野心的手段,但是需要成千上万的人赔葬。” “此话听起来颇为感伤。”梁栈端起茶壶续杯,双手递给项潜山,“将军真是神机妙算,断定今日黄昏必有大雨,我们风林骑兵借天时奇袭敌阵,轻松得胜,看来项雄注定要葬身此地。” 项潜山长叹一声,静静的看着茶盅升起白烟徐徐,“军队要到达虞州城,闻琴谷是必经之地,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做了准备,派出的斥候乔装成樵夫常年在这里记录天气,描绘地图,所以我虽从未来过这里,但熟悉这里的一切,今日得胜,并非我一人之功。” 梁栈不语,从背后解下包裹,取出一面古琴,信手轻轻一抚,古琴悠远绵长的声音在闻琴谷回荡,回应着琴声的,是桐影山无边的沉默。 闻琴谷之战,项潜山和他的风林骑兵从此震惊六合,名动天下。 作者有话要说:“疾如风,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出自《孙子兵法·军争篇》 日本战国时期的名将武田信玄将这14个大字写在战旗中,被称作“孙子旗”。 《六合记事》里,项潜山的“风林骑兵”是轻骑兵,由五个分队组成,分别打着疾、徐、掠、动、山五只深紫色战旗,所有的骑兵面上都罩着黑色铁皮面具,只露出双眼和口鼻,面具额头上按着编队刻着“疾”、“徐”、“掠”、“动”、“山”字样来区分。 山谷里的突降暴雨,属于强对流气候,每年发作的时间基本固定,和《三国演义》里突然转成东风有些相似。 22 演武 ... “你们这次是生死对决,刺中对方要害,拿到匕首者胜!” 中年长者随意向圆形练武场轻轻抛出一枚匕首,匕首在空中划过完美的银色弧线,正中练武场中心,整个刀刃没入碎石之中,只露出铜制的柄,一阵风卷起满地或深红,或淡黄的落叶,恰好覆盖了刀柄。 不过站在练武场上的两个少年都平视着对方,没有将目光转到这里,他们和场外静默的二十几个少年一样穿着青灰色齐膝短袍,黑色背心制式软甲,单手持一柄剑刺。 这剑刺称碎魂刺,是碎魂堂闻名天下的独门武器,全长一尺,刃长九寸,刃厚和刃宽都是一分八厘,不像普通兵器那样扁平剑身,它是棱形构造,三面刀刃,三面血槽,刀身经过抛光处理,利于隐藏锋芒,刺出致命一击。这种结构只能刺不能砍,所以叫做剑刺。 碎魂刺是剑刺中的极品,它的重量,曲线,重心都达到了完美的比例,剑柄中空,连接木杆或者铁杆就是长枪,尾部还有小指粗的圆环,穿上绳子就变成飞梭。 一般的兵器刺入人体后,肌肉剧烈收缩,紧裹住刃面,兵器费时费力才能拔出,碎魂刺特殊的三棱结构一旦进入人体,血液就从三个血槽急速喷出,肌肉不会因为收缩而贴住刃面,拔出毫不费力,便于杀手进行下一步攻击。碎魂刺造成的伤口是呈方行的血洞,挤压伤口和包扎都起不到止血的作用,很难愈合,即使不中要害,短时间会留血而亡。另外在碎魂刺侵入人体的瞬间,三个血槽将空气引入血管,在血管内形成泡沫,阻塞血管,立刻使对方剧烈抽搐,失去反抗能力,如果刺入的是一寸,一般的对手就会立刻毙命,是碎魂堂杀手们最喜爱的兵器。 练武场上的两个少年围着中心游走,不断变化着脚步和握刺的手位,凝重的杀气似乎将空气凝结了,没有了刚才落叶的沙沙声,两人的步履极为轻捷,软底的短靴踩在碎石和落叶上也悄无声息。 “ 咳啊!” 左方星无遥打破了对峙,他左手持碎魂刺,身体形成极有爆发力的豹式,直刺对方心脏部位,来势凶猛,避无可避。 “当!” 体型约显瘦弱的牧月迅速改为双手握刺护胸,用刺上的深深的血槽封住这一凌烈攻击。 骤发的力量使得两人的胳膊都轻轻一震,身体同时向后一滑步,这一次攻击过后,周围凝结的空气被打破,上面枫树的落叶被突然袭来的风卷起,颤抖着在空中盘旋,翻转,两个少年的视线顷刻间被落叶阻隔。 机会和危险同时到来! 他们同时发起进攻,灵活转动手腕,斜刺对方咽喉,旋转中的碎魂刺速度是最快的。 两人身形同时向右一闪,攻势同时走空,二个剑刺在平行交错的瞬间,一片落叶恰好在刀刃中间,虽然没有挨着刀刃,但也被剑气分成四块,缓缓在他们之间飞舞。 一刺走空,双方向后滑步,脚下的碎石发出吱吱的声音,两人的距离大约一丈,这一丈之地形成杀机圈,青衣黑甲的两人突前、突后、突左、突右,或腾空而起、或如猫式半潜在地,只有攻式,没有防御的动作,仅仅凭借敏捷的身形闪避攻击,至始至终都是以攻对攻,即使是在闪避时也是变化剑刺的角度攻击对方身体。 二个青黑色的人影在落叶和尘土中腾挪跳转,飞速移动,行如鬼魅。他们的攻击没有固定的招式和模式,只是在瞬间变幻方位和剑刺方向,利用敏捷的身形和灵活的手腕,以最快的速度刺向对方,很少有武器间的碰撞,只能听见锋芒划破空气的声音,阳光照在剑刺上发出死灰色的光芒。 他们对刺约六十招后,牧月在退后时脚下被一物轻轻一绊,身体后仰,她的一击到半路上便停住了,对手借着这个破绽如利箭般射向她的腰际,此时牧月立足未稳,一时无法准确挪动身位,便顺势往后一翻,身体立刻腾空,避过这一击。 对手嘴角向右扯动,眼神杀机骤然爆发,机会到了,刚一击其实是虚招,他判断对方会用后翻来躲避,在刺时并未发力,而是在对方翻起的瞬间才骤然加快速度,同时改为双手持剑刺,身体鱼跃而起,对方后翻落地之时他的剑刺恰好到对方胸腔!必胜无疑! 牧月对身体的控制力极强,在后翻腾空最高点时身体向左变化了落脚点,同时将手中的剑刺抛向对方面门,对方向右一偏,避过剑刺,剑刺斜飞出去,落在练武场外圈的中年长者脚下。 而这一偏,对手的剑刺就没有像他计算的那样刺在牧月的胸腔,黑甲侧面火星闪过,形成一道白痕,玄青色的衣袖被滑破,刺刃上凌利的剑气将上臂的皮肤割成弧形血痕。 对方兵器脱落,已经没有还手之力,星无遥瞳孔猛然一缩,向左前方滑步,碎魂刺停在对手左颈,他还是赢了。 可是对手清秀的脸上并没有出现沮丧懊悔神情,淡淡的眉毛轻轻一扬,一双黑褐相间的碎瞳绽放出嘲讽的意味来。 星无遥眼中迸发出一丝疑惑,手中的剑刺直贴在对方白皙的颈部,稍稍一动,她的脖子便会像胳膊一样出现一道血弧。 这时,他隐隐感觉到右颈有一丝凉意在逼近,这种凉意不是流汗之后凉风吹动的感觉,而是……而是利刃紧逼的感觉,不对!对手明明把兵器扔到场外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兵器呢,这次演武,老师只容许拿一柄剑刺,严谨私藏兵器,那这柄武器从何而来? 他一扭头,一柄匕首停在他的右颈,发出森然的青光。 原来牧月是被掩藏在落叶之下的刀柄绊倒,往后腾翻的瞬间将刀拔出,掩在袖间,之后抛出剑刺使对方凶悍的攒刺走偏,当对方的剑刺停在左颈的时候,她衣袖弹出的匕首也到了对方右颈。 “停!胜负已分!”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的武打动作属于写实派,拳脚刀剑、一招一式白描的比较多,成系列的剑法刀法秘笈在这里是找不到地嘿嘿。 23 约定 ... 僵持间,观战的中年长者一声轻喝结束了比武,场中二人立刻收起武器面对长者单膝跪下:“请戚左使指点!” 这个着玄青色长袍负手观战的中年长者便是碎魂堂左使戚杳然,训练和挑选杀手是他主要任务,他的上唇蓄着两撇短须,一条深褐色刀痕从他的额头一直到左颊,左眼角的眼皮切掉了一小块,所以左眼显得比右眼大,模样颇为怪异。 戚杳然沉默片刻,一挥右手,两个半跪的人走到练武场中间,站在刚才比武之间的位置。 戚杳然习惯性的抚了抚左边的一撇胡子,走到两人面前,双手同时接过碎魂刺和匕首:“星无遥,刚才若你们同时挥向颈脖,你必败无疑,碎魂刺用来攒刺,速度和力量胜过匕首,可是若是割或者砍,就不如匕首,匕首刃部轻薄锋利,她的速度就会比你快,这把匕首都割下脑袋了,碎魂刺顶多才能割破颈部的血管而已。 “她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你只能见阎王。你一错在于自负,没有将碎魂刺直接抵住对方的咽喉,二错在于轻敌,没有注意她拔下了地上的匕首,让她有了反抗的机会。这两个错误使你不仅失去杀机,还把自己推入险境。” 戚杳然将碎魂刺还给星无遥,将匕首插入皮鞘,对着身形修长,表情怡然自得的少女说道:“牧月,你最后置于死地而后生的机变的确精妙,不过这种险招用来逃命还可以,要滴水不漏的完成杀人任务很难,碎魂堂的刺杀行动很多时候一次仅派出一个刺客,你明知碎魂刺是唯一的兵器,却贸然的将它抛开,倘若脚下的是石头而不是匕首,你还想用一块碎石来刺死对方?” “ 以身犯险,粗心大意,即使武功高于对手,也会有失手的时候 ,而这一失手将自己推向万劫不复之地。碎魂堂罕有失手,靠的不仅是技艺和武器,而是详尽的计划和谨慎的行动,这两点你们都没有做到,两人皆输。” “多谢戚左使教诲。”两人同时左腿跪下,曲右腿,左拳虚抵地面,给老师行礼完毕,往后退去,将场地让给下一对。 星无遥回望了牧月一眼,每隔三个月,玄青门都会有一批在训三年以上的杀手通关,由左使戚杳然亲自主持,由他决定谁能够出玉遥山执行任务,成为真正的杀手,落选的人则要继续呆在玄青门练习。 牧月拔出刚才飞出场外的碎魂刺,轻吹去刀刃上的浮灰,插入木质的剑鞘,向止园的方向奔去。 “傲呜!”从树林里窜出一只矫健的白虎,一岁的小鱼体型虽然不大,但一只成年的狼犬已经不是它的对手,每天下午它睡完午觉就跑出去觅食,掌灯时就翻过止园的院墙回到灼华坞。 除了出去觅食,小白虎平时和牧月形影不离,牧月每日上午去玄青门训练,它就找个阴凉舒适的地方打瞌睡,眯着淡蓝色、圆圆的虎眼看着这群年轻矫健身影挥舞着兵器争斗。 牧月匆忙回到止园灼华坞,一头栽在床上,往眼睛蒙上一块手帕,顷刻间就进入梦乡,任凭小鱼在一旁不满的徘徊低啸,今晚子时她要去玉遥河彻夜垂钓,她要提前休息,上个月装病逃过一次,这次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去,在漆黑的夜里钓鱼是为了锻炼意志和判断力,是玄青门每月必须要做的功课。 玉遥河,子时。 牧月背着渔具来到玉遥河畔一处背风的巨石边,星无遥已经在这里等候了,他身边放着一个藤编的竹筐,用一块黑布蒙着。 牧月一拍他的左肩,“你怎么鱼竿都没拿,是要下河摸鱼么。” 星无遥没有像往常那样侧身避开,既没有反唇相讥,也没有喋喋不休炫耀新配制的所谓“奇药”,只是看着漆黑的河面不语。 “再过一个时辰,我就要出山了。” 手中的竹竿一抖,“该死的水草又缠住鱼钩了。”牧月嘴里咒骂着水草,心中却涌起莫名的失落,虽说玄青门的杀手中有一天必会出山,但没想到这一天来的那么措手不及,她反问道,“戚左使不是说我们都输了吗,你怎么还能出去?” “其实今天演武之前,戚左使就告诉我了。” 牧月启唇想要说些什么,终究只是张开嘴,话到嘴边又咽回去,难怪今天星无遥在比武场上心神不定,连她手中的匕首都没注意到。 “上钩了。”星无遥抓住牧月的手中鱼竿,替她提起来,一尾锦鲤在半空划过美丽的圆弧,准确落到星无遥左手中,他熟练的取出鱼钩,将锦鲤扔进水桶,复又上鱼饵,挥杆投入河水中。 “给。”星无遥将鱼竿递给牧月. 牧月根本没有接的意思,她左手抱起双膝,右手纤长的食指缠绕着一缕乌发打圈,这缕头发和食指缠绵多时,螺旋而上,紧密纠结,像是一股麻绳,最后放开头发,屈肘搁在膝盖上,纤细的腕部托起略有些婴儿肥的下巴,卷起的那缕头发顿时在脸颊边盘旋散开,最终温顺的贴在颈部静止不动。 “如果运气好,这次出去半年就可能回来,如果……,可能再也回不来。” 牧月沉默不语,星无遥继续说道: “小鱼的胃口和野性都越来越大了,你要小心,它毕竟是畜生。” “那筐山核桃藏在紫竹林酿酒的地窖里,右手边第十个酒桶后面,你不要吃光了,好歹给我留一些。” “下次格斗,形势不利认输就好了,不要逞强。” “还有,你不要对其他人提起公山堂主去止园修园子的事情,更不能说他和你的老师丘止柔有……恩……私情。” “如果我能回来,肯定会走玉遥河这条路,你能不能在这里等我回来?我会有好东西给你,不会让你白等。” “我这个人没用又絮叨,所以如果不能回来,也不用难过,把我忘掉也没关系的。” 说道这里,见牧月托腮静坐,没有任何回应,星无遥也沉默了下来,静静的看着河水流逝,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背起身边的藤筐,这个藤筐他平时都用来采摘药材,藤条表面细腻光洁。 “我走了。”星无遥低声道。 “我们肯定会再见面的。”牧月突然起身,轻松的拍拍星无遥的肩,“我们一起去曲碧江钓鱼,去休国草原驯两匹好马,你治不好病人就赶紧骑马快跑,不至于被人扔臭鸡蛋。” 星无遥飒然一笑,“说好了一起钓鱼驯马,谁不去谁就是乌龟。” “一言为定!” 两人曲起右拳轻轻撞击,年轻的面容绽放出诚挚无邪的笑容,面对莫名的未来,至少他们还有一个美好的约定。 星无遥转身离去,走了几步,突然顿住,抓了抓耳朵, “牧月,你别误会,我只是约定和你钓鱼驯马,可不是私定终身啊,你的样貌尚不及我师姐花自妍一半,我星无遥断然是不会娶你做老婆的,你可不要打我的主意……。” 话音未落,牧月扔过一把碎石,“赶紧滚吧,那筐核桃休想让我留给你一半。“ 星无遥嘿嘿一笑,装着吃痛的样子,落荒而逃。 看着星无遥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牧月坐在枯草编织的蒲团上,鼓着腮帮子对着黝黑一片水面自照,默念道:“我那么比不上花自妍吗?……。” 一只猫头鹰飞过,牧月觉得自己很傻,干脆朝河心狠狠的扔了块石头,却把刚上钩的鱼儿惊跑了,牧月收回空空如也的鱼钩,在无际夜色发懵直到天亮。 24 萧墙乱 ... 虞州城,项侯府。 十一月初八 青石板地面凝结着厚厚的白霜,晨起的小厮迷糊着双眼打扫庭院小径,他必须在日出之前将这些白霜清理干净,否则化为水珠后容易滑倒路人。 “ 呀!”小厮一身惊呼,哆哆嗦嗦的抱着扫把打量面前雕像般的人,“这不是梁栈梁统领吗?怎么还跪在这里?” 梁栈是掌管项侯府亲兵侍卫统领,是长子项潜山的伴读,从小一起读书习武,深得项侯爷信任,视为己出。 二个月前梁栈随项潜山在桐影山闻琴谷伏击叛乱的叔父项雄,大获全胜,率军凯旋而归,一时声名鹊起,回虞州城之时,项潜山孤身一人去城外祠堂祭祀,让梁栈带领军队入城,享受满城欢呼,他的英姿让满城少女心动不已,纷纷朝他抛洒鲜花和倾慕的眼眸。 而现在梁栈脱下一身戎装,穿着青色儒士长袍,静静的跪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径上,头发和长袍上凝结着白霜,看来是在北风中跪了一夜! “我要见侯爷。”梁栈大声说道,细密纤长的睫毛上扬起些许白霜,他跪了一天两夜,又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他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快凝固了,尤其是膝盖和小腿已经失去知觉,对于一个军人来讲,双腿残疾意味着结束。可是他跪在这里丝毫未动,雕像般定定看着面前的书房。 “我要见侯爷!”梁栈又一次重复道,声音比前一次大了许多,已经开始出现眩晕状态,他不知道还能撑多久,如果就这样晕过去,就前功尽弃。数不清是第几次掐大腿了,刚开始还能感觉到痛,不知道是他双手脱力还是大腿肌肉已经冻坏,现在他没有了痛觉,就像是掐一段木头。 书房的门被推开,梁栈僵硬的面容掠过一丝喜色,“梁栈拜见侯爷!” 披着白色裘衣的项朗缓步而出,蓄着短须,相貌冷峻,以紫色金冠束发,他低头望着地下的“霜人”。 “带他来书房。” 说罢,项朗转身回书房。 小厮连忙扶起梁栈,费尽力气半拖半搀的将他带到书房,给他倒了杯暖酒,又在火炉里添了些木炭才离开。 梁栈仰脖一饮而尽,胃里开始有了些许暖意,他双腿脱力,几乎是趴在地上,书房里生着火炉,木炭时不时爆出一个火星,噼啪的声音让他觉得温暖了许多。 他挣扎着跪起,拜倒在地上,“侯爷明鉴!少主一世俊杰,断然做不出欺辱小姨这等下作之事,定是有人设计陷害啊。” 项潜山和梁栈得胜凯旋,项朗欣喜万分,当众宣布在项潜山行冠礼那天册封他为世子,确定他为项侯继承人,可是就在前五天的一个夜晚,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子哭叫着从项潜山的卧室里跑出来,惊醒了项侯府众人,包括项府里住着许多远道而来,准备在册封典礼上观礼的客人,他们之中有皇室派来的钦差大臣,也有其他诸侯国派出的使者。 这个女子凄厉的哭声叫醒全府,而她的身份又很特殊,她是李馥儇,项侯夫人李馥眠的亲妹妹,论辈分项潜山叫她小姨。 李馥缳在姐姐姐夫面前恸哭落泪,说项潜山意图欺辱她,将她囚禁在卧室。而项潜山在一旁冷笑,坚持说和小姨对饮一杯酒后就不省人事,之后发生的事情一概不知。 李馥眠是项潜山的继母,她出身豪门,是掌握悠国一半边关兵权李将军的女儿,本该嫁给羲京豪门世家,十八岁那年,她钟情于去羲京朝见皇帝的虞国诸侯项朗,那时项朗已经有妻室了,她令可为屈尊为妾也要坚持嫁给项朗,一时震惊整个京都,嫁过门之后第五年项潜山的母亲过世,李馥眠生下次子项潜陌,被扶为正室。 李馥缳是受姐姐之邀,远道从羲京来参加项潜山的世子册封典礼,她身份高贵,正值十八锦绣年华,母亲去世后李将军一直没有续弦,将军府一切内务都是由她打理,即有将门女子的果敢睿智,又不失女子的温婉贤淑,是羲京闻名的名门淑女。 风波出现后,梁栈立刻率亲兵封锁项潜山所住的园子,将所有仆役全部关押,但是第二天仍然满城风雨,谣言漫天。 对午夜发生之事,有各种议论,有人说项潜山是伪君子,本是轻佻孟浪之徒,借着酒醉调戏小姨不成,事后又抵赖矢口否认,小姨羞愤交加,奋力挣脱纠缠,以保清白。 又有人说李馥缳在羲京之所以没有定下婚事,是因为她早就倾慕项潜山,因为辈分原因而不能如愿嫁给他,有了李馥眠这个令可为妾也要嫁给心上人的姐姐,妹妹对待婚姻也颇为大胆豪放,所以设计在项潜山酒中下迷药逼婚,以为有了夫妻之实,项侯和李将军必会顺水推舟,成就美事,不料项潜山断然拒绝了小姨,李馥缳因爱生恨,发誓要令项潜山清誉全失,因而出现那场闹剧。 后来有一潦倒文人以此事为蓝本,写下香艳奇书《涣然一梦》,梦对眠,涣对缳,暗指李馥眠和李馥缳姐妹,说某个不知名的朝代名门望族傅家,有一对绝色姐妹,都是蛇蝎美人,勾引本是出身书香门第的父子俩,父子从此不读诗书,整日和姐妹喝酒享乐,家业败坏,最后父子沿街行乞,而姐妹则沦落青楼,卖笑度日,染上了疾病,活生生的被裹在被子里扔到乱葬岗,作者风中花丛极力渲染四人醉生梦死,奢侈放荡的生活,尤其是对享乐之事描写的绘声绘色,大胆写实,如同亲见,此书一出后便轰动悠国,被世人赞为风月小说登峰造极之作,刚刚出版就被抢购一空,此后再版无数,作者风中花丛赚的盆满钵满,功成名就,宣布封笔退隐,不再有新作问世。 比起这些香艳离奇的传闻,一种有理有据的阴谋论在唾沫横飞的茶馆酒肆渐渐占据了主流,说项潜山文才武功斐然卓绝,世子之位唾手可得,并不会为一女子而前功尽弃,得不堪骂名。定是项侯夫人李馥眠与亲妹妹李馥缳设计合谋快要册封为世子的项潜山,好让自己的亲子项潜陌取而代之,以继承侯国之位。 项潜山毕竟是保卫虞州城,平定叛乱,得胜凯旋的将军,平素也尊敬贤德之士,在民间尤其是军队颇具威望,在众人眼里早就是世子的不二人选,为此深受李馥眠嫉恨,而且项潜山和继母李馥眠关系冷淡,甚至有谣言说项潜山的亲娘是被李馥眠下毒害死的,要不然为什么夫人在李馥眠嫁来之前身体一直很好,而在她过门之后就经常卧病在床? 所以此事一出,众人大多议论这是继母无情的铁证,对项潜山失去大好前途唏嘘感叹。 25 寒意 ... 次日,项雄宣称长子项潜山突染重疾,送到乡下养病去了,世子册封典礼一事搁浅,并将礼物退还给准备观礼的宾客,李馥缳日夜兼程赶回羲京,京城乃是非之地,各种议论猜测更是登峰造极,李馥缳深居避世不出,名节受损,自然再也没有豪门贵族上门提亲。 拥护项潜山的家臣家将闻讯后纷纷向项侯求情,希望项侯念及长子平乱有功,幼子项潜陌年少不堪重任,慎重考虑撤销项潜山世子之位的决定,但是项侯盛怒之下,态度极为坚决,喝退劝谏之臣,还将好几个死谏到底的家臣赶到乡下种地去了。 梁栈从小跟随项潜山,深得项侯信任,将保护侯府的亲兵交给他指挥,甚至有谣传说他其实是项朗的私生子,因此待他与常人不同,这次项潜山被父亲幽禁,梁栈劝谏无果后长跪在书房外,希望能有所挽回。 “望侯爷三思,梁栈日夜查访审讯,发现此事有诸多疑点,请侯爷暂缓惩治,给我三天时间,梁栈必会查清事实真相,还世子清白!” 见项朗沉默不语,梁栈又一次伏地请求。 “你是说本侯不辨是非,昏庸无能吗?”项朗冷冷说道,“查清事实?你是说夫人她们都在欺骗我?” “梁栈绝无此意啊!如果能查清真像,世子和李小姐都可以保全名节,夫人也不会左右为难。”梁栈咬牙以臂力爬到项朗脚下,仰头和他对视,期待而又坚决。 “不用再说,此事到此为止,潜山太令我失望,我不想连你也让我失望,退下罢,你还是亲兵营统领,但若还是插手此事,莫怪本侯将你驱逐出府!”项朗一挥衣袖,两个卫兵推门进屋。扶起梁栈,将他抬出书房。 “等等!”梁栈挥起左手,这两个卫兵都是他一手挑选提拔,闻罢为之一怔,相顾一眼,终究还是放下梁栈。 “梁栈从小就把项潜山视为大哥,如今大哥有难,我却无能为力,名利对我来说只是累赘,今日梁栈恳请辞去统领之职,望侯爷成全!” 项朗怒极反笑,拍案道:“好!本侯倒是想看看,你一飞冲天的时候!滚!立刻给我滚出去!” 黄昏,虞水河畔 “梁统领,我们只能送到这里,以后请多保重。” 将梁栈架出侯府的两个侍卫换下了盔甲,打扮成小贩的样子,念及多年同袍之情,他们冒着违反候命的危险,乔装将梁栈送出虞州城,不然连站立都支撑不住的梁栈只能爬出来,看着昔日风度翩翩的统领沦落到如此地步,两个坚强的战士眼中都泛起水雾来。 梁栈斜躺在乌篷船,身下垫着厚厚的毛毡,杂乱的乌发半遮住脸颊,紧闭着苍白的嘴唇。 卫兵将一个大包袱递给艄公,“老苗你要记得一日两次煎药给梁统领,船舱的火炉一刻都不能熄,提醒统领经常按摩双腿,大夫说很快就会恢复的。” 说道最后一句话时,卫兵刻意提高了声音,意在安慰船中人,其实他心里还是很虚的,因为大夫实际上是说梁栈的腿已经伤及筋骨,即使恢复也不可能想以前那样敏捷有力,更不用说驰骋沙场了。 “两位军爷放心,老苗我也曾得过梁爷的恩惠,我会将梁爷安置好的。”艄公拔出桩橛,跳上船头,竹篙轻点,船边薄冰随即裂开,荡起刺骨寒意。 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河边驿道上,车中贵妇掀起纱帘,看着乌篷船消失在天际,喃喃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娘,孩儿真的不懂,梁栈为何坚持要离开?我向父亲求情好不好?您以前不是说梁栈是可以相信的人吗?”一旁满脸疑惑的少年握着贵妇的衣袖恳请道。 “你以后会明白的,陌儿,现在你哥哥不在府中,所以会有很多事情你必须学会去做,你是项侯的儿子,你的外公是大将军,怎么可能总是在别人庇护下生存呢。”贵妇抚了抚少年的头顶,满眼皆是温柔,“我们这样的家族,注定安逸不了的。” 马车上的两人是项侯夫人李馥眠和儿子项潜陌,风波发生后,母子二人一直避在项氏祠堂里,项朗昨日将二人接回侯府,这时风波已经稍稍平息。 “哥哥他什么时候回来?我能够做什么呢,除了做赋弹曲,其他的我样样都不如哥哥的。”项潜陌低头说道。 “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只是希望他回来的时候,你一定要变的强大起来,和哥哥并肩站在你父亲面前,而不是躲在他身后。”李馥眠神色略显疲惫,语气却是无比的坚决。 “老苗,可是到了康州?”瘦长见骨的手拨过厚厚的门帘,只露出半张苍白的脸颊。 老苗大惊,手中的竹篙抖了抖,在曲碧江这十五天,,舱中的梁栈从未说过一句话。按照计划,从虞水河入曲碧江,一路往西,将梁栈送到温暖的抵州,抵州多温泉,方便梁栈恢复双腿,可是入了曲碧江,梁栈坚持让老苗掉转船头向东而行,却又不说明目的地,老苗只好往东行驶,心里嘀咕着,再往东可就是大海了,他小小的乌篷船,可禁不起东海的大风大浪啊。 “梁爷,康州今天早上就到了,我还上岸买了十个包子呢。” “找个地方靠岸吧。”瘦长白皙的手指放下门帘。 康州地势平缓,曲碧江两岸皆是绵延不绝干枯的芦苇丛,老苗费尽力气冲破芦苇,船体擦在苇杆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梁栈拒绝了老苗的搀扶,杵着一根木棍从船舱里走出来,老苗不禁大喜,没想到他恢复的那么快。 “你走吧,这个给你。”梁栈从大拇指取下一枚指套,这个指套非铁非石,看不出材质来,是他平时用来拉弓的,“多谢你这些天的照料。” “不行,不行,我还没有安置好,怎么可以走呢,东西更不能收了,我回虞州城怎么向兄弟们交代啊。”老苗慌忙摆摆手到。 梁栈轻笑一声,将指套放进老苗手心里,“这个指套我再也用不到了,要它何用。” 说罢,梁栈转身离去,老苗欲上前劝阻,最终还是顿住脚步,这个昔日的统领即使双腿残疾,落魄不堪,那双凌厉决绝的眼神尚在,令老苗不得不服从。 梁栈行了约二里远,止住了步伐,远处传来马匹和行军的声音,只有严格训练的军队才会如此整齐。 难道项王改变主意,要将他处死么?一丝冷笑划过梁栈嘴角,项王真的是老了呢。 军队在离他三百步的时候变成半月型,将梁栈围住,这是一只装扮成商队护卫的约五十人的军队,簇拥着一辆黑色马车,他们只穿着普通武士服,但威慑之气丝毫不逊于项潜山的“风林骑兵”。 卫兵拨开帘子,伺奉一个黑色华服的青年男子下马车,华服男子面容面目清秀、神情冷淡,他一挥衣袖,示意众人止步等候,独自上前走去。 待梁栈看清黑衣男子面目,先是惊异,而后怆然苦笑一声,将木棍抛在一边,朝着男子深深一 鞠,跪拜下去,恢复知觉不久的膝盖像是被刺入万枚细针,疼痛仿佛要把他撕成碎片,梁栈额前霎时冷汗一片,遮天盖地的痛苦使他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他咬着舌尖,提醒自己不要晕过去。 黑衣男子扔过用一块手帕包裹的指套,指环从手帕里弹出,滚了几圈,恰好停在梁栈眼前。 这是他刚刚送给老苗的指套!梁栈深吸一口气,嘴唇有些抽搐,依主子的个性,老苗是必死无疑了! 黑衣男子看着脚下跪拜的梁栈,沉默不语,待梁栈的冷汗浸透了额前的泥土,摇摇欲坠之时,他解下腰间宝剑,手握剑柄,将剑鞘搁在梁栈后颈,眼神掠过一丝狠戾,“八年了,本宫一直以为,你是埋在三个诸侯王中最深的棋子,现在居然像只丧家之犬被赶出来,你令本宫非常失望。” “梁栈办事不力,没能探到项潜山和风林骑兵的踪迹,还让项朗对我有了疑心,请太子殿下责罚。”梁栈用尽全力才使得这句话完整的说出来。他快要丧失意识了,比前几天跪在项王府还要痛苦,至少那个时候早就麻木了,而现在他就像在刑场被凌迟的囚犯,淹没在无穷无尽的剧痛里。 黑衣男子正是当今悠国太子殿下李容杳,而梁栈,是八年前他派出的间谍,埋在虞州城项王身边最深的棋子。 “废物,你还口口声声说项潜山视你为兄弟,他暗中组建的风林骑兵,你居然到了闻琴谷才知道?”李容杳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停住脚步,头也不回,将宝剑往后抛去,落在跪拜之人手边,大声说道:“既然没有本事做棋子,就做本宫的一把利剑吧。” 半年后,悠国帝都曦京城,东宫太子李容杳身边出现一位风姿濯濯的公子,他供职于负责音乐和礼仪之事的太常寺,是个官居四品的少卿。 他首次出现是在皇家一年一度祭祀祖先的典礼上,他的磬声让皇太后落下眼泪,待奉太后谕旨,上前领赏的时候,他的绝世风姿又惊动四座。 他从此成名,曦京城的贵族以能亲耳听到他的乐曲而骄傲不已,后来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曦京四君子”之一,他总是淡定自若的笑着,似乎从未有过烦劳和忧愁,人称外号“笑公子”。 人们都说他真的是人如其名。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梁赞,人人赞颂的笑公子。 曾经有虞州的客商去曦京城做买卖,首次听到梁赞的名字,立刻就想起了虞州城项王府的梁统领。 但是当他亲眼见到笑公子梁赞,却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是他这辈子最可笑的错误——除了都有无数少女倾心外,梁栈和梁赞真的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作者有话要说:梁栈在碎魂卷中出现的不多,从第二卷开始,他是个很有分量的角色,不过那时候他改名为“梁赞”。 另外透露一下,“曦京四公子”的恩怨纠葛影响整个六合大地,《六合记事》的主要脉络都是围绕这四个人展开。 《碎魂卷》可以看做这四个人的前传。 到现在可以确定的是笑公子梁赞,其他三人会会是谁呢?嘿嘿,无奖竞猜开始啦! 26 雪夜突围 ... 悠恒帝十九年,十二月初九。 玉遥山南坡,雪夜无声。 一声长嘶,枣红色大马前蹄跪起,后蹄向左滑动,轰然倒地,顷刻间地上殷红一片,马匹腹部插着两只箭,颈部一处刀伤,刚才倒地使伤口撕裂开来,滚烫的马血融化冰雪,它伸长脖子,努力的呼吸着,发出一阵阵暴烈的咆哮声,上次发出这声音还是在桐影山闻琴谷的战场上,那时候它脚下的淤泥满是血腥,而这次它被自己的鲜血浸透。 由于快速的失血,马身剧烈的颤抖着,眼睛倒映着主人的面庞,平时静默明亮的马眼变得湿漉漉的,项潜山抱着爱马的脖子,抚了抚它的长鬓,将马眼合上,拔出靴间匕首,直刺颅骨,结束了它的痛苦。 自从他离开虞州城,已经遭到五次刺杀,他的马在脖子重伤,而后又中箭的情况下,从伏击中冲出来,跑了一刻时才倒下。 项潜山割下一段马鬓放在怀中,温热的马血融开身下的冰雪,形成一块血洼地,此时粘稠的血液起了阵阵波纹,厚重的大雪掩盖了追袭而来的马蹄声,他的战马即使失去了生命,仍然在用鲜血提醒主人——敌人正在靠近! 大雪将黑夜映的如同白昼,四个刺客围着项潜山,他们迅速交换着眼神,四对一,人数上占有优势,也不敢有丝毫的疏忽,刚才的围猎就是因为各自为阵,让猎物抓住破绽逃出来。三天前,他们十二人接下同一个雇主的酬金,目标就是这个年轻人,雇主只是说猎物是个军人,却没说是一个多么棘手的军人,二次围捕都被他逃脱,而且七人丧命,一人重创,只剩下他们四人,而且或轻或重都有负伤。 他们彼此都还不熟悉,但多年的刺杀经验还是通过彼此眼神的就确定了行动计划,个子最高的青衣剑客首先行动,阔背刀客跟上,斗篷里裹着剑的刺客从猎物后方袭击,背着箭壶的白衣人在一旁引弓待发,随时偷袭——他的左腿重伤,贸然上前反而碍事。 四人同时点头,眼神也随之一凛,瘦长青衣剑客首先挥剑斜刺项潜山左胸,刀客猛然蹬地,曲身借着光滑的冰面闪电般直斩对方双腿,两个杀手和项潜山的的位置在瞬间都有移动,而黑斗篷剑客如影子般无声的变幻步伐,始终跟在项潜山身后,他的右手始终按在剑柄上,一旦出鞘,便是致命一击,弓箭手蹲在距离他们十五步的地方,紧紧的盯着猎物。 项潜山侧身斜闪,避开正面剑刺,又顺势倒□体,双腿在凌厉的刀光悬空,借着下沉之力屈右肘直击身下刀客腰部,左手则挥起半截残剑格荡开青衣剑客二次变招,刀客被项潜山压在身下,狼狈的啃了大口白雪,他腰间本来有伤,这次又狠狠的受到肘击,竟然一时间不能翻身,只得拿起刀朝身后挥去,因为怕自伤,也不敢使出所有刀劲,项潜山朝后挪动三寸,避开刀锋,左腿踢向青衣剑客小腹,他的靴尖上装有刀刃,加上如风的腿劲,威胁不逊于一把长刀。 青衣剑客略有吃惊,因为靴刀这种伎俩通常被一些杀手使用,没想到这个年轻军人居然也装有这种小机关……,始料不及,他来不及挥剑格挡,随即向后滑步。 项潜山并没有继续攻击青衣剑客,而是单手直刺身下刀客,半柄残剑刺穿刀客腰部,将他钉死在雪地里,连剑柄都插进身体里!冒着热气的鲜血和凝固的马血连在一起,如同雪地里开放的一朵妖异红花。 刀客并没有立即死亡,他挥舞着四肢惨叫,被钉死的腰部让他无法挪动身体,项潜山将他的右臂扭断,夺过阔脊长刀。喷薄而出的鲜血将项潜山的半个胸脯都染红了,血珠飞溅到他的脸颊,在白雪皑皑的黑夜里显得格外诡异,凶狠如厉鬼,细长的眼睛微微眯起,又猛然张开。 就是这个时刻!一直将剑隐在斗篷的剑客嘴角掠过一丝冷笑,一位前辈曾经教导他,凡是杀人者,在致对方死地的后都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而这种成就感会暂时让身体松懈,不复决斗时的敏锐,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在对手松懈的瞬间出击,结束战斗,这种击法他完成过很多次,从未失手。 他已经将呼吸,步伐,剑鞘的位置调整到最佳!看着猎物年轻的脸庞,觉得有些惋惜,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呢,倔强狠辣,对他的脾气,如果他不是猎人,对方也不是猎物,他们可能会把酒言欢,甚至成为朋友……不过已经晚了,既然收了酬金,就没有回头路可以走。 握住剑柄的手猛然一紧,剑锋出鞘,这个动作他重复过无数次,拔出的瞬间他微闭上双眼,出剑的角度太完美了,对方没有任何可能逃脱,剩下的只是用冰冷干净的白雪来洗濯他的佩剑。 这阵子很多人都不愿意看着一些人活过这个冬天,所以他的生意很好,佩剑沾染的血气一直消散不去,疯疯癫癫的乡野巫师说他的佩剑有亡魂跟随,戾气太重,所以血腥味不能消失,劝他给自己买块坟地,刻好墓碑,然后将此剑封存在空棺里,诈死以避血光之灾。 他是杀手,自然不相信这些无稽之谈,这把剑为他带来了无尽的勇气和财富,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却不能不相信佩剑,如何放手? 大风吹落他的兜帽,寒气迎面袭来,可他却感觉逆风的后颈处,袭来的风更加犀利冰冷!风向变化真是诡异莫测! 疾风在后颈处凝结成一点,穿透咽喉,他非常清晰的听见自己颈椎骨断裂的脆响,他无力的垂下头,下巴磕在一支黑色箭矢上,原来袭来的不是风,而是逆风而来的箭矢! 颈椎骨断裂,脖子以下的神经都被切断,身体不受控制,但最致命的是压在气管上的箭矢,他已经无法呼吸,窒息而死已成定局。 舌头很没有尊严的伸出来,佩剑永远停留在即将拔出的那一刻,他缓慢仰面倒下,至少……至少……佩剑忠实的陪伴他走过最后一程。 突如其来的一箭令剩下青衣剑客和引箭待发的刺客都倍感诧异,没想到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山脚下居然还有猎物的帮手。 眨眼间两个生命以及其惨烈的方式消失,青衣剑客望着面前浴血的年轻军人,心中莫名一悸,前两次围攻中对方的表情都很平静,无论是负伤还是逃出包围,都无喜无嗔,仿佛与己无关。 而这第三次围攻,猎物眼神似乎比冰雪还寒冷,夺过长刀时嗜血的表情,令他都不禁后退一步,项潜山有点厌恶似的抖去刀刃上的血珠,双手一正一反握住刀柄,与肩膀平行,刀身微微落下,一跃而起,旋身劈斩过来,刀锋凝结出狠戾凌烈的杀气,在半空形成一道银色的弧度,这道银弧比天上的半月还要光亮,而且长度在无限延伸,仿佛一条逆风而行狂暴的白龙,它穿透青衣剑客的额头,他的天灵盖从眉心裂开,被刀锋带到半空。 同时被劈开的还有一只黑褐色的箭矢,凌厉的刀锋将铁箭头和箭杆劈成两瓣,斜插到积雪中,只露出半片箭羽,箭杆破开时喷出乳白色浆汁。 这支箭的箭杆是用加独树的树干制成,加独树只生长在昫国西南边界炎热潮湿的森林,一百多年前,昫国女帝奚秋忆将中土文明引入当时被称为蛮荒之地的昫国,同时昫国很多被六合大地看起来非常奇妙的东西东西流入休国和悠国,其中就有加独树,这种外号叫做“七上八下九不活”的树被奉为“六合第一毒树”,意思是一旦中毒,上坡走七步,下坡走八步,平路走九步就会心脏麻痹而死。它的叶子、树皮都有剧毒,树杆分泌出的乳白色汁液尤甚。加独树在昫国是珍稀物种,平民是不可私藏的,一旦发现就必须献给族里的长老,女帝奚秋忆即位后,就只许献给皇室,表明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一些胆大妄为、贪图利益的走私客偷偷加独木劈成小段,拼在普通木头里带到休国和悠国,在黑市高价卖出,被抄到一百枚金币以上。 放出这一箭的是一直半蹲在雪地里的白衣人,看见对手如此棘手,他犹豫片刻后将这只收藏多年的加独木箭搭在弓上,即使不中,擦着肌肤也会使之中毒,降低反抗能力。 他没想到对手的刀法如此凌厉狠决,在劈开青衣剑客的头盖骨之后,还能将呼啸而来的箭劈成两瓣。再次发箭已经来不及了,他左腿重伤,断然不是年轻军人的对手,加上不知藏在何处放冷箭的神秘人,所有优势丧尽,他没有任何胜算。好在他早有准备,同伴的马匹都惊跑了,而他的马就栓身边。 他果断弃弓上马,狠狠一踢马腹,骏马吃痛长嘶,狂奔而去,按照行规,刺杀不成要将定金退还雇主,沉甸甸的五百金币发出炫目的光芒令他眼睛都睁不开,不过还是性命要紧,有命赚没命花不是他所想。 在他斜前方,有一处白雪在移动,发出两点幽蓝色的光芒,一身巨吼,白雪突然猛长五尺高!利箭般飞到他的侧右后方,他感觉喉间刺痛,柔软的皮毛紧挨他的身体,巨大的力量将他推下马,待他看见胸前白色爪子,脖子已经被白虎咬断,鲜血如汩汩泉水般从脖子断裂处涌出。 27 藤木飞鹰 ... 这是一只快要成年的白虎,通体雪白,四肢有少许黑色纹路,鼻头略带粉红,幽蓝的眼睛在雪夜里如同润泽的宝石。 白虎并没有立即享用它的猎物,而是警觉的看着浑身是血的项潜山,发出低吼声。 项潜山双手紧握刀柄,侧身半蹲,这只老虎或多或少帮了他,多半和刚才放箭解围的神秘人也有所关联,但兵不厌诈,如果对方是故意射死同伴,以博取他的信任,然后出其不意发出攻击呢?或者是为了争功,暗中将他们杀死,独享他的头颅?他是项侯长子,又颇有军功,无论是皇室还是诸侯国,不愿意看着他活着的人太多了。 “鱼儿不许胡闹,这是我们的客人呢。”声音略带疲倦一个女子不紧不慢的从树丛中走出,她全身都裹在白色裘衣里,帽子边缘镶着一圈狐狸皮,将她的脸遮去一半,还围住了下巴,只露出眼睛和口鼻。 白虎见到女子,立刻放松下来,舔了舔胡子,像只家犬般伏在女子脚下,还晃着圆滚的脑袋打呵欠,女子低声一笑,纤长柔韧的手指揉了揉白虎的后颈皮,喂给它一条熏肉干,白虎张口接过熏肉干反复咀嚼,都懒得看项潜山一眼。 “我在这里等了七天,终于等到你了。”看到项潜山不动声色的样子,女子扔过来一块藤木,藤木在离项潜山五步远时停下。 项潜山捡过,借着月色和白雪细瞧,是一块藤木雕琢而成的飞鹰,栩栩如生,和他皮质腰带上的图案也严丝合缝,只是飞鹰右眼珠有些毁损。 “这块藤雕足足有一百多年,早就长虫子了,眼睛那里是被虫子咬空的。”女子只顾逗着白虎,并没有看他。 这看似解释的一句话,正是他们碰头的口令,既然是令牌,一定会严密保管,怎么可能长虫子,其实是故意挖去一块,反而不好模仿了,项潜山缓缓吐出一口长气,身体随即放松下来,女子拿出的令牌是真的,口令也对,必然是碎魂堂接他之人,度其衣着打扮,她在碎魂堂的地位应该不低,身上那件皮裘是由上等白色貂皮拼接而成,千枚金币都是可遇不可求,在虞州城项潜山只见过继母李馥眠穿过类似皮裘,其毛色似乎还不如面前女子的裘衣。 在这十五天里,各方派出的刺客如附骨之疽般追踪他,他的亲随死伤过半,前天他们被刺客击散,而只有他才知道此行的目的地是隐在玉遥山的碎魂堂,按计划幸存下来的亲随隐在各地,伺机而动。 “你最好是将这里清理干净,老师不愿意让人追踪到这里。”女子有些嫌恶的扫一眼雪地里死状凄惨的尸体。 项潜山突然眼前一黑,勉强借着长刀之力半跪在雪地里,抓一把雪猛地塞进嘴里,寒气暂时驱除了昏迷。这一路上他受伤无数,虽然没有伤及筋骨,但这几天他不眠不休,也没有进食,身体早已不堪重负,若不是他意志坚强,早就昏倒在地了。 女子快步走过,伸手欲扶,看着他身上的血迹又有些踌躇,项潜山看出对方的窘迫,挥手阻止她,“这里离碎魂堂还有多远?” 女子摇摇头,指了指白虎,“我是骑着鱼儿来的,走走停停大半天才到。现在雪太厚了,走不了马匹,我们只能步行回去,不走错路的话需要一天。” “我需要休息一下才能行动。”项潜山看了看白虎咀嚼的熏肉干,“麻烦姑娘准备一些食物。” 一 双温软的手扶住他的腰间,尽量避开他身上的血迹,女子自嘲似的笑道:“你别怪我小气,那些肉干是给鱼儿准备的,烤的半生不熟,不能给人吃的……,这样好了,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吃的穿的都有,还有……,喂,你怎么了?醒醒!?” 项潜山失去意识,彻底昏厥过去。 密林中的一座古旧塔楼,可能是云层太低的缘故,仰头看去,看不见塔顶,也数不清塔楼到底有几层,看似厚重、尘封已久的木门轻轻一推就开了。 项潜山沿着塔阶、螺旋而上,可是不管他上了几层,眼前的风景始终没有变化过,怎么也跳不过这片树林,仿佛周围的树木也在随着他的脚步而生长,也不知爬了多少楼梯,景色终于有了变化,对面大树上的鸟巢飞进一只黑鹰,收起翅膀冷冷的看着他,项潜山顿下脚步,弹指间黑鹰化为一只白虎,从树枝上跳下去。 地上是厚厚积雪,白虎踏上去之后便融入这片白色,失去踪迹,而白虎落下之地却站着一个人,穿着黑色长袍,腰佩长剑,手抱古琴,目光清寒,散发垂肩,似乎无风而动。 “梁栈?”项潜山喃喃道,朝他挥手,可是梁栈似乎并没有听见,转身走入密林,他每走一步,地下便留一个血脚印! 项潜山转身欲走下楼梯,却一步踏空,下面的楼梯均莫名消失不见,原来他每踏过一步,脚下木梯就消失一阶,他已无退路,只能向前……。 脸颊边一丝刺痛,项潜山吃痛醒来,和面前女子四目相对,女子看见他细长冷峻的凤目睁开,吃惊朝后缩,“对不起,对不起,真是对不起啊,我一不小心把你的脸划破了,疼不疼啊,还好就出了一点点血,应该没事的哈。” 女子慌忙解释,伸出左手小指,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掐着粉红的小指甲,示意他就留了这么点血,不碍事。 项潜山发现自己泡在一处隐在山洞的温泉里,只露出头部,泉水很热,泡的他全身都发红,咸咸的汗水沿着脸颊淌下,刺痛的感觉就在左颊,他伸手摸去,手指有一丝腥红。 女子拿着一柄中指般大的银色小刀,困窘不安的看着他,“我给你刮胡须刮到一半,可是你一说梦话,我收刀不住,就把你划伤了。” 项潜山摸向绑着匕首的小腿,想取出匕首自己刮去剩下的胡子——他不习惯让一个女子那么靠进自己,也不愿意顶着一半怪异的胡须。 ……? ……! 约五丈宽的温泉水面上氤氲着厚厚的水汽,就连项潜山的头部都只是若隐若现,尽管如此,本来被热气蒸的微红脸庞连额头都变绯红——他不仅没有摸到绑在小腿的匕首,连裤子都没有摸到!衣物像是被热水煮的化开在水里,他竟然全身□的坐在温泉里!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死的死,残的残,太过沉重了,这几章会比较轻松些 28 似真似假 ... “请姑娘把我的匕首,还有……我的衣物还给我。”项潜山强忍住怒气说道,虽然他在侯府里也有婢女伺候过洗浴,但是从来没有这样不着片缕! 任是不动声色的性子,此刻也有些怒气了,要不是女子乖巧递过一个包裹,他冷厉的眼神似乎要把她凌迟了。 项潜山打开包裹,里面放着一套半旧的男子衣物,里衣、布袜、外袍,连束发的头巾都有,而且都是玄青色。 女子背对着他,走向一堆篝火,“你所有的衣服我烧掉了——为了避开刺客用猎犬继续追踪你,丘堂主说一入玉遥山就要你换上这套衣服,你现在的名字叫做方隐泉,是碎魂堂杀手的遗孤,这套衣服是你父亲的遗物,你因为失手杀了官府的人而投奔玉遥山,恰好在山里遇到我带着白虎狩猎,我就带你见丘堂主——这几句话我可是一字不漏的背下来,老师就吩咐我告诉你这些,你千万要记清楚。” 离他十步之遥的吊着一口破旧铁锅,铁锅和女子手中的碗像是亲兄弟般——都有一个缺口,连缺口的形状都相似! 锅里咕噜咕噜的炖着鹿肉。女子连汤带肉盛一碗,将面饼撕成小块泡在碗里化开,看来她停留在这里时间也不短,面饼硬的都啃不动。 “没有筷子或者汤勺吗?”项潜山接过汤碗,身上暖和起来了,曾经冻的麻木的胃部乘机叫嚣起来,尽管他现在饿撕心裂肺,多年的教养礼仪还是占上风,用手指进餐是不可以的。 项潜山身材高大,这套玄青色衣服并不合身,裤子和衣袖都稍短一截,不过比刚才不着寸缕强多了,他刮干净了胡须,蓬乱的头发也清洗干净,拧干了用青巾挽起垂在后背,眉毛浓密整齐,细长的眼睛沉静矜贵,薄嘴紧抿,只是左颊一丝划痕显得突兀,像是提醒刚才的狼狈。 女子闻言一愣,随即明白过来,递给他两只细竹折成的“筷子”。 项潜山的吃相很优雅斯文,尽管他腹饿如刀绞,还是一小口一小口进食,几乎不发出任何声音,和手中的破碗极不相称,他连吃了三大碗肉面汤,腹中才稍有平和。 搁下“碗筷”,项潜山仔细打量这个岩洞,岩壁四周都是人工开凿的痕迹,墙角堆着破旧陶器和金属器皿,更多的是一些淘金工具,溜槽、流板、淘金盘,都是百年前淘金客遗留下的东西,现在 都腐烂成渣了。 一百多年前,悠元帝李辕曦为了支撑巨额军费开支,下令组织了多达五千人的庞大淘金客来到玉遥山,昼夜挖矿淘金,传说这里晚上发出的爆炸和铁器敲击岩石声音相隔百里都清晰可闻。 十年后玉遥山南坡被挖空了三十里,金矿殆尽,朝廷才解散淘金客,撤出军队。后来相继也有民间淘金队来此,但均无功而返,这里只剩下能建房子的破石头和千疮百孔矿洞,都是不值钱的东西,罕见人迹。 项潜山绕着岩洞走一圈,在篝火边坐下,比起十五天在冰天雪地里逃命,这个简陋的岩洞算是佳境。 “承蒙姑娘相助,方某感激不尽,请问姑娘芳名?”项潜山说的很勉强,他还不太习惯“方隐泉”这个新名字,刚才温泉中的也很尴尬。 女子背对着他坐在温泉旁边,身下垫着白裘,双足浸在泉水里扑腾着,从他吃饭开始就坐着没动,也没有言语,时不时仰头看着岩洞上方破败的蜘蛛网,像是有什么心思,好一会才低声道: “我叫牧月。” “我在雪地昏厥,不知牧姑娘将那些尸体如何处理?”他仍然担心踪迹被泄露。 “喂狼了,现在大雪封山,我们刚离开,成群的饿狼就过去把他们啃的骨头都不剩一根。”牧月侧身呵呵一笑,“不过你不用担心,有鱼儿在,狼群是不敢碰我们的,怕的就是大黑熊,它们发起疯来一掌就可以把活人拍成面饼。” 说道这里,牧月收起泡在水里的双腿,转过身来,八分严肃、二分调侃的说道:“不过玉遥山最可怕的是不是黑熊,而是一种鸟,叫做瞽雕,瞽雕长的和其他雕一样,就是叫声像小男孩哭声,如果你听见有小孩哭,千万不要朝那个方向看,瞽雕最喜欢啄亮晶晶的东西,尤其是眼睛!人没有了眼睛就是瞎子,所以就叫做瞽雕,如果你听见有飞鸟靠近,赶紧低头或者闭上眼睛,这样就把它骗走了。” 项潜山觉得匪夷所思,他没有听过这种奇怪飞禽。 牧月挪到篝火边,烤干湿漉漉的小腿和赤脚,双手撑在柔软的白裘上,凑近脑袋仔细看着项潜山的脸,轻笑道:“你的眼睛细细长长的,眼珠却比柳姨头上的琥珀珠儿还亮,千万要小心啊。” 她将披散的头发拢在左肩,用墨绿色色缎带系住,“出入玉遥山头钗发簪是不能用的,瞽雕看见亮晶晶的就从半空冲下来,可以把脑袋啄出个血洞呢。” 牧月曲起食指和拇指,成银币大小的洞,在空气中比划着瞽雕啄出的血洞。 腿脚的水珠很快就烤干了,牧月将挽到膝盖的裤管放下,项潜山发现裤子小腿部分甚为奇怪,每隔一寸便有一圈密密麻麻的针脚,和裤脚卷边宽度相当。 “这些都是她们给旧衣,后来我长高一寸,柳姨就缝上一寸布,反反复复好几次了,裤子就变的很怪异,她们对我还挺好,就是太小气了。”牧月做了个很无奈的表情,扯了扯裤脚的褶皱。 项潜山有些难为情,又觉得自己很无聊——鬼使神差的看姑娘家裤脚作甚?他决定保持沉默,虚浮的目光看着前方氤氲的蒸汽,这些天各种变故接踵而来,他需要整理思绪。 眼前晃过一线银光,项潜山警觉按住小腿匕首,牧月手里多出一枚月牙状弯柄小刀,食指大小,正是将他的脸颊划伤的那柄,而她正在用它修指甲! 项潜山下意识触了触左颊,觉得一阵恶寒——谁知道她有没有用来修脚指甲。 牧月接下来举动更是让他瞠目结舌——她头也不抬将割下来碎指甲一片一片往篝火里扔,全然不顾是否失手扔进吊在火堆上方的铁锅! 一片碎甲飞来,眼看就要落到铁锅里,好在铁锅有个缺口,碎甲擦着缺口坠下,还没落地就烧成灰烬,项潜山暗自松了一口气。 牧月穿上布袜,顺势倒在白裘上,四肢懒洋洋的摊开,眯着眼睛,“我要睡了,明天一早就出发。” 她屈肘为枕,伴随着恶作剧得逞的窃喜,侧身对着氤氲的温泉无声一笑。 29 渊源 ... “你在这里等我,天一亮我就上船接你,不要乱跑哦。”她在一个温柔怀抱里,女子头上簪一朵绿色绢花,对她宠溺一笑,把她放在船舱里。 “青姨?”牧月又变回到九岁稚龄,青姨单手就能抱起她。 牧月急切拉过青姨,她知道今晚将是永别,可是她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抱着青姨的双腿不放,身体剧烈颤抖着。 青姨吻了吻她额头,拿走她怀里的布娃娃,转身离去,布娃娃朝她眨了眨眼睛,在柔姨怀里变的她一个模样,天上燃起红色焰火,如盛开的红蔷薇,青姨和蔷薇在最美丽的时候消失。 “你愿意和我们走么?”淡紫色锦衣的丘止柔来到她面前,牧月有些迟疑的伸出手来。 接过她双手的却是何清阙,他将一片干玫瑰花瓣放在她的手心,帮她轻轻一握,放在浴桶里,“这里的水是暖的,和越水河不一样。” 牧月打开手心,干玫瑰花从热水里浮出来,变成一朵深红色玫瑰,透明的水珠在花瓣上滚动着,向对面漂去,牧月急着伸手去抓,却被一双修长有力的大手拦住,牧月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半蹲在身边的项潜山。 “天亮了。”项潜山放开双手,淡淡的说道。 即使连续几天不眠不休,他还是习惯的早起,还生火准备好了早饭。 可能觉得温泉暖和,牧月在睡梦中不知不觉裹着白裘滚到了温泉边上,刚才一个转身差点就掉进水里,项潜山及时拦住了她。 牧月揉了揉眼睛,刚才的梦境还能清晰想起,她很久没有梦到青姨了,自从她记事起这个女子一直就陪伴在身边,直到淹没在冰冷的越水河。 可能昨晚遇到了同样被追杀的项潜山,使她回忆起了自己的过去。七年了,青姨离别时的笑颜已然模糊,无论她如何努力回忆,仍旧勾勒不出清晰的容颜……。 项潜山见她目光怔怔,神色惘然的样子,便递过一碗肉面汤,提醒道,“吃完就该走了。” 大雪衬托的山峰格外秀丽多姿,牧月从未见过玉遥山下过这么大的雪,第一天还觉得新鲜,坐在风中看了许久,时间长了便觉得有点单调乏闷。 她整日在半山腰等着丘止柔交代下来的人,只有白虎小鱼陪伴,小鱼天性活泼,耐不住性子在山里到处乱窜,牧月一人更觉得无聊。 “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牧月笑吟吟的指了指前方塌陷的大坑对项潜山说道,“鱼儿昨晚掉进去了,我们要砍一棵树扔进去,它才能跳出来。” 这是一个废弃的矿井,约十五尺深,洞壁陡峭,人力借着绳子方能攀爬,白虎一跃不过最高也不过十尺,需借助外力方能跳出来。离洞口约五尺的地方有一道道崭新的抓痕,看来白虎努力很多次都均告失败,此时不见它昨晚扑向刺客勇猛,在洞底烦躁打转,听到牧月声音,立刻兴奋的跃起,傲呜的叫唤着。 牧月扔进一根硬邦邦鹿腿,小鱼欢叫着一口咬住,低头撕扯起来。 “这个洞底很冷,你昨晚就知道它掉进去了,这么不过来救它?”项潜山试着将伐来的断木探进洞壁中部。 “这里到处都是矿洞,大雪掩盖洞口,掉进去就很麻烦,我跟它说过很多次啊,不要到处乱跑,它就是不听,给它点教训,以后就乖了。”牧月吃力的抱着断木的尾部,协力项潜山将木头搁在洞壁中部的凹处。 “它能听明白吗?”项潜山莞尔一笑。 “当然能!它除了有时候傻乎乎招惹熊瞎子外,其他的时候都很聪明。” 断木刚刚固定,白虎就迫不及待的一跃而起,断木将洞壁一分为二,它首先跳在树木上,然后一举越过洞口,在雪地里撒欢般打了几个滚才站住,亲昵地咬着牧月脚边的白裘。 “你给我安静点,这件白裘是柔姨的,要是咬坏了,我只好剥了你的皮做一件赔给她。”牧月咯咯一笑,揉搓着白虎的后颈皮。“你这身皮要留给我做地毯,我可不想赔给柔姨。” 玉遥山,碎魂堂寂园。 寂园是堂主公山寂的住处,建在玉遥峰最高处,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俯瞰整个碎魂堂大大小小的庭院房屋,就像坐镇的军官在检阅军队。 寂园论规模远不及丘止柔的止园,只是简单二栋木楼沿着山势而建,最里间靠着岩壁搭建的二层小楼是公山寂住处,靠外的殿堂是用来议事和举办仪式的地方,它的主人公山寂一年都罕见踪迹,只有鲁瞬每月过来打扫一次,这里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寂寥。 此时夜晚刚刚褪去睡眼惺忪的面容,问候了整个玉遥峰。 平时连盏油灯都不见的寂园,现在却是灯火通明,大殿内每隔三步就挂着一个薄纱灯笼,三十几个人乌压压的一片跪坐在软垫,面前设有矮几,矮几上只有一只斟满的金杯,这是用止园青皮梨酿成的梨果酒,酒色金黄,大殿弥漫着微甜的酒香味。 这是牧月第一次来寂园,觉得这里与其他房舍截然不同,室内桌椅器皿更是她没见过的。碎魂堂的房舍大多是就地取材,用竹木搭建而成,座椅都是树藤或者竹枝编制而成,器皿大多是粗笨土陶,只有止园才有几套像模像样的瓷器。而面前的矮几木质坚硬,屈指轻叩,声音悦耳,边缘处还有古朴的纹样,金杯的颜色有些暗淡,有一种衰落贵族世家奢侈而落寞的气象。 这些年玄青门弟子大多已经出山,碎魂堂更显人丁单薄,三天前公山寂突然带了十余人来到玉遥山,都安置在玄青门等待今晚的入门仪式。 堂主公山寂带着新入堂的所有子弟对着刻有堂规的石碑三次跪拜,丘止柔在其后,左使戚杳然和右使陆翔回成品字形立在身后,柳昔云、鲁瞬等十位前辈次之,之后是牧月、项潜山以及刚入门的十几个弟子,项潜山十天前已经成为丘止柔的学生,住在止园灼华坞东厢房。 礼毕,将金杯中酒一饮而尽,除了堂主公山寂吩咐新入堂的弟子留下外,其他人都各自散去。 大殿霎时空了许多,众人均垂眸敛手而立,公山寂让出主位,右膝跪地,抱拳致敬道:“属下公山寂,率风林骑兵斥侯营恭迎公子,请公子上座!” 言罢,众人皆右膝跪地,双手抱拳,动作一如在军营一般整齐,项潜山缓步走到主位,一挥衣袖,示意众人入座,目光在每个人身上逐一停留,“四年前,我和诸位组建了风林骑兵,闻琴谷一战,就是风林骑兵的奇袭得以击匮叛军,那次我们损失了三百九十七个精兵。这次的突围,也有十九个兄弟再也看不到风林骑兵的战旗,而这些人,将来都可能是统领千军的帅才。” “这只是开始,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流血,但是我们风林骑兵的血脉不会枯竭,它的号令将会在整个六合响起:疾如风、徐如林、掠如火、动如雷、不动如山!” 项潜山双手持杯,徐徐将酒洒下。 “疾如风!徐如林!掠如火!动如雷!不动如山!”众人喝应道,皆仿效项潜山,洒下美酒,祭奠逝去战友。 一百多年前,项侯的先祖拥立李辕曦打下悠国江山,获得虞州封地,当初那时候悠国内部大小诸侯纷争十分激烈,为了给后人留条后路,在玉遥山北坡秘密修筑房屋工事,是为避祸之用。 负责这项工程的是项侯最为信任的斥候营,后来有几位斥候向主上提议在此设立刺客组织,一来为了潜伏在江湖草莽里掩人耳目收集情报,掌握各个诸侯动向,二来也是一个补充军费不错的手段。这便是碎魂堂的由来。后来几十年的诸侯斗争中,虞国能成为仅存的三个诸侯国之一,碎魂堂在暗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同样碎魂堂能在江湖生存百年不倒,也是因为历任项侯在暗中保护支持。如今只有堂主公山寂和掌管账簿收支和暗人的副堂主丘止柔,才知悉其中内情,其他的人只知自己属于碎魂堂,对这一渊源并不知晓。 30 十万金 ... 止园,灼华坞。 牧月潜在浴桶里底部鼓着腮帮子,一口一口吐着泡泡,隔着布满花瓣的水面望去,倒是觉得整个房间像水草般扭曲舞蹈,前些天泡惯了矿井可以游水的温泉,觉得这个浴桶困得束手束脚,胸口憋屈的发闷。 她刚来止园的时候,才刚刚和浴桶一般高,很不喜欢洗澡,每每被柳昔云强行按在木桶里,搓得浑身发红,像只刚出生的小猫,木桶修补过几次,都是她偷偷的用铁锥凿穿的,前两次柳昔云只是罚她一天饭食,第三次被丘止柔知晓,将她扔进灼华坞冰冷的湖水里,她抱着水里的木桩冻得直打哆嗦,柳昔云和何清阙也无可奈何,在冷水里的牧月恍恍惚惚想起初次见丘止柔时温婉可亲的样子,和站在一旁冷冷看着她冻得喘不过气来的人简直不是一个人。 对此牧月得到一个结论——人和人之间若想相处融洽,就永远不要过分依赖第一次相见的感觉,永远不要忤逆柔姨,这个女人冷下心来是很可怕的。 吐出最后一口气,牧月从浴桶里坐起,双手在水里划动着,玫瑰花瓣早已泡开,如同刚采摘下来般鲜艳动人,花瓣在水里浮浮沉沉,顺着水波盈动,牧月掬起刚刚浮起的一瓣,捧到胸口,奇怪的是花瓣在她手里渐渐融化消失,只留下一股甜腥味,接着陆续从水底生起丝丝缕缕的花朵,牧月捧过花瓣,都无一例外消逝不见,余下的甜腥味和玫瑰花香混在一起,令牧月觉得不安。她战栗的顺着花瓣涌起的地方探去,惊恐的尖叫起来,像个无助的孩子。 门被蓦地推开,何清阙将牧月从水中抱起,扯下搭在屏风上的浴袍,裹在牧月身上。 一柄细剑穿透遮挡浴桶的屏风直刺何清阙腰间,何清阙侧身避过,旋身将牧月搁在床沿,同时拔出牧月挂在床前的青梅剑,隔着屏风刺向来者手腕,此时一道弧形刀光出现在屏风之上,笔直朝着何清阙劈来,何清阙撤剑相迎,刀剑相交的同时,屏风被震得粉碎。 没有了屏风的遮挡,室内的五个人都看清了对方面容。 牧月惊慌失措、又有些迷惑的倚在床沿,仅仅裹着宽松的浴袍,湿漉漉的长发浸湿了前胸,勾勒出圆润的凸起,纤长柔韧的双腿从浴袍里半露出来,细线般的血丝从大腿一直流到光滑的脚踝,在白皙的皮肤衬托下极为醒目。 何清阙浅灰色长袍的腰襟处有几点血痕,他启唇欲语,最后还是顿住,将青梅剑回鞘。 柳昔云惊愕的看着何清阙,一眼看见牧月脚踝处的血迹,手中细剑钗头凤泛出一丝寒意,随即上前坐在床边,掀开被子盖住牧月,放下鲛绡帐。 方隐泉将弯刀收入皮鞘,皱了皱眉头,侧身看着窗外,狭长的眼眸平静如一。 丘止柔从门口缓步走近,看见这一幕,冷若清辉的面容也有一丝怒容,她定住脚步,松开捏的发白手指,“何清阙,这里……到底怎么回事?” 何清阙摇摇头,“学生也不清楚,我听见牧月的呼叫声就赶过来了,接下来就发生了刚才的事情。” “牧月……?”丘止柔拨开牧月眼角处的碎发,期望从她这里得到证实。 “嗯。”牧月颔首,又指着浴桶道:“这里有虫子咬我,还一直跟着我。”,蹙眉捂住小腹,“又在咬我了。” 众人面面相觑,霎时明白了,柳昔云清咳一声,拨开帐子,探头说道,“你们先出去,这里交给我。” “没事的,你只是长大了。”柳昔云起身倒了杯暖茶,眉梢带笑,“是柳姨的错,从未向你提起过。” 牧月将面巾抖开,放在罩着火盆的竹筐上,又从竹筐上扯过烤干的浴巾,一股脑的罩在头上,胡乱擦拭着,“早说嘛,还至于那么狼狈,我最宝贝的屏风算是毁了,柳姨你要赔我新的,闹了大半夜我也饿了,有没有宵夜吃啊。” 柳昔云脸色微沉,将食盒打开,四碟甜点将藤编小桌摆的满满当当。丹桂花糕、梅干蜜饯、核桃酥酪、都是牧月爱吃的,最令她惊奇的是居然还有一串紫皮葡萄,大冬天也不知从哪里弄来,前些天晚上在寂园殿堂看见两位堂主面前摆着一盘,馋的她几乎挪不开眼。 牧月笑嘻嘻的摘一粒葡萄塞进柳昔云嘴里,卖弄似的扔一粒葡萄在空中,张开唇齿接住,甜酸满口,紫色果汁顺着嘴角流到腮下,柳姨取帕帮她擦干净,眼眶腾起一阵雾气,像是搁在竹筐上的面巾。 牧月放下浴巾,将一片丹桂花糕放在柳昔云唇边,揶揄一笑,“柳姨你怎么了,牧月已经长大啦,不会和你抢东西吃的。” 柳昔云抚了抚牧月光洁的额头,声音暗哑,“明天一早你就要出玉遥山,从此以后你就是碎魂堂的杀手。” “哦,知道了。”牧月微微怔住,嘴里的葡萄变得没有滋味,只感觉干涩的葡萄皮在齿间难以下咽。难怪今晚丘止柔和柳昔云一同来灼华坞,还带着吃食,原来这可能是她在止园的最后一晚……。 柳昔云轻叹一声,“碎魂堂的人都会有这么一天,在你做完一万金币买卖以前,一切都要听从左使陆翔回的安排,以后我们帮不了你什么,一切只能靠你自己。” “一万金币?”牧月缓过神来,觉得这个数字是如此遥不可及。 “不要怕,我们碎魂堂接手的生意从来就没有低于五百金币的,即使一万金币的生意也并不少见,运气好你一年之内就可以达到一万。” “哦。”牧月这才松了口气,“那以后呢,我是不是就自由了,不用听命他人。” “悉听尊便,你自己选择。”柳昔云摘了一粒葡萄,“不过刚开始的一万金币都属于碎魂堂,你身无分文,想饿死街头吗?你的职业就是刺客,之后的生意你就能得到半成酬金,那才是属于你的财富,你什么时候觉得挣够了,厌倦了,随时可以退出,碎魂堂不会强求。若是不幸残疾,或者晚景凄凉,碎魂堂会舒舒服服的养你一辈子。” “柳姨啊,你在碎魂堂这么多年,积下的财富都藏到那里了,打算用来干嘛?”牧月饶有兴致的问询道。 “你这个小鬼,这些年被你讹去的东西我都没计较,你倒是探起家底来。”柳昔云扑哧一笑,捏住牧月的鼻头,“你吃的穿的,那样柳姨可曾亏待你?不过你要是有命回来,以后嫁个好人家,柳姨自然会为你准备嫁妆,各样的宝贝保你睁不开眼。” “还是柳姨最疼人了,不过呢,嫁妆还是您自己用,我可不敢抢鲁瞬大叔的家产。”牧月塞了满嘴的核桃酥酪,含含糊糊的说道。 “小孩子家别胡说八道。”柳昔云面色绯红,又气又羞。 “鲁瞬那家伙是个榆木脑袋,等我回来敲打敲打,让他明白柳姨的心思,不愁他来止园提亲。”牧月饮下半杯暖茶,旋转着青色瓷杯,认真的说道。 柳昔云愣住,随即欣慰一笑,“那柳姨等你回来当媒人,你不回来,柳姨谁都不嫁。” “口说无凭,碰杯为誓!” 青花瓷杯相碰,两人一饮而尽。 31 原是旧相识 ... 牧月送走了柳昔云,在何清阙门前徘徊片刻,还是转身回到自己房间,吹熄灯笼,在帐里辗转几番,等到子夜时分仍然睡意全无,有人轻叩门扉,牧月披衣起身点燃连枝树形油灯,五个上下相错的灯盏将房间照的昏黄。 “老师说你明早就要离开,我来看看你。”来人正是何清阙,半旧的袍子也遮盖不住俊逸之姿。 “哦……哎,先进来坐罢。”想起今晚的误会尴尬,牧月腼腆一笑。 自一年前她将何清阙的赠物全部退还,他们还是头一次说话。 今晚当何清阙听见她的呼叫声冲进来查看的时候,牧月心里突然释怀,送走柳昔云后,她本想找何清阙辞别,却欲语忘言,不知从何说起,又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因此有生以来第二次失眠,第一次是在越水河上的王家商船,那晚青姨沉尸河底换得她的安全。 柳昔云带来的四样甜品只剩下半碟丹桂花糕和梅干蜜饯,牧月全部都慷慨的摆在何清阙面前,还在火盆里添了几块竹炭,吊上水壶烧水烹茶,尤嫌水热的慢,半蹲在地上摇着扇子。 看着牧月殷勤而略显生疏在屋子里忙碌,何清阙先是诧异,而后便淡笑着静坐不语,还捻了块丹桂花糕品尝。 腾起的蒸汽掀起壶盖嗡嗡作响,氤氲的热气伴着竹叶的清香散在室内,轻嗅就已觉得口舌生津,再配上竹筒抠成的茶杯,入口温香醇和,余了还有一丝甜味。 “我放了三颗冰糖呢。”看见何清阙舒展的额头,牧月邀宠似的眯起眼睛笑道。 何清阙心中一动,牧月还记得他的喜好,他不好甜食,却喜欢在花茶里加些冰糖。 两人相对饮茶,有一下没一下的聊几句无关紧要闲话,以前的不快随着茶香散去,留下的是暖意满怀。 “这是给你的。”何清阙掏出一副半指手套,给牧月戴上,像是某种鱼皮的材质,十分服帖轻薄,色泽和肌肤一样,仿佛是长在皮肤上似的,手腕处各以一颗黑珍珠为扣,以防手套脱落,牧月觉得这两颗黑珍珠很熟悉,像是在那里见过。 “这不是镶嵌在青梅剑柄上的那颗么,你还要把它们送给我吗?”想起往事,牧月有些赫然,当初是她一气之下,把黑珍珠抠下来还给何清阙的。 “本想是做成耳坠,后来想到你连耳洞都没有,就做了这幅手套的纽扣。”何清阙淡然一笑,“戴着这幅手套,再冷的天,兵器也不会伤着你的手,它轻薄服帖,也不会碍着你握兵器,很适合现在冬天用,你向来畏寒,在外一定要保住自己”。 末了,何清阙十分为难似的欲说还休,面色几经变幻,犹豫半盏茶的时间,还是郑重说道:“凡事不可强求,若目标棘手,你要及时回复左使陆翔回,让他另派人手……。” “没有把握就赶紧跑,是这个意思吧?” “然。” “遵命!” 一股湿热略带腥味的气息惊醒了项潜山,他睁开眼睛的同时,手中弯刀也到达对方的颈部,白虎小鱼瞪着圆圆的蓝眼睛,白色胡须警觉横在脸上,很想直接扑过去咬断他的脖子,但又忌惮耳边的弯刀。 “你再胡闹,我就扒了你的皮做垫子。”牧月扯起小鱼的耳朵,小鱼转头挣脱,趴在半熄的火盆边舔着爪子。 寅时,白昼和黑夜正打得不可开交,此刻白昼逐渐挽回颓势,渐渐从黑暗挣脱出来。 未等项潜山开口询问,牧月低声道:“我认识你,我知道你的原名——项潜山,我还记得你的弯刀。” “你是?”项潜山有些诧异,回忆中始终没有任何关于牧月的记忆。 “七年前,在水池里,你就是用这把弯刀斩断了噬鱼蛇,还把我捞上来了。”牧月抚着弯刀上的铭文“断燧”和火焰刻纹,“那时我把身上的首饰都摘下来要换你的‘断燧’,你拒绝了。” 项潜山救人的次数并不多,很快记忆中一个片段清晰起来。 七年前昫国新帝登基,十三岁的项潜山带着贺礼,作为悠国庞大的恭贺使节团之一来到昫国都城——棠瑜城。 看惯了虞州的一马平川,山水环绕的棠瑜城只是在画册里见过,他日夜都在山城里打转,石条铺就,几乎垂直向上的阶梯状街道;建在悬崖上,看起来刮大风就会吹到天上的茶馆;乞丐甚至能用几十种民族语言说“多谢”;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毛猴像雀儿般一对一对的关在笼子里,给它们果子,它们就吱吱叫着,抓着横在中间的竹杆翻跟斗,还做出各种鬼脸,后来项潜山还带回二对猴子回到虞州城,自己留了一对,送给调皮弟弟项潜陌一对,项潜陌宝贝似的睡觉都挂在帐子里,结果为了看猴子翻跟斗,生生把猴子给喂撑死了,自己的那对被项潜陌偷喂的硬壳核桃噎的背过气,过不了几天也一命呜呼。 一池紫色莲花吸引了他的视线,他从未见过这种淡紫色的莲花,花瓣只是普通莲花的一半,花蕊只有小指头大小,怪异的鲜红,如同血珠滴在花瓣中间,一个小女孩扑通跳进池里,水花溅湿了他的衣角,他不满的看过去,却看见盘旋在荷叶上的噬鱼蛇。 这种蛇不同普通水蛇,性格凶猛,而且有剧毒,能将身躯比它大三倍的鱼一口吞掉,它显然对突然闯入小女孩很不满意,伸长脖子,吐着信子,冰冷的蛇眼露出凶光。 在噬鱼蛇跃起的瞬间,项潜山拔出佩刀‘断燧’,将其从七寸处斩断,女孩在水中转过身来,左手托举着一只黄色的雏鸟,见到面前半截蛇身,一时惊慌起来,身体往下沉,项潜山捉住她的右手,将她从水里提到岸边。 “你跳到水里,为了抓一只小鸟。”项潜山想起了往事,时间太久了,记忆中小女孩的面容早已模糊,长大了的模样他怎么认的出? 女孩上岸后就馋馋的盯着他的‘断燧’,脱下手镯钗环去换弯刀,被他一口拒绝后也不恼,还笑嘻嘻的问他名字住处,说以后再找他。 “悠国虞州城项潜山。” “记得了,我会去找你的。” “虞州在悠国,离这里很远的。”十三岁的项潜山不屑的看着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提醒那里可不是翻几个山头就到了。 “哦,那我多带几双鞋,总会走到的。”女孩颇为严肃的点点头。 记忆中女孩的样子慢慢和牧月重叠,项潜山来到后玉遥山向丘止柔打听过牧月的来历,知道她也是被人追踪而逃到碎魂堂,之前的事情也并不明了,既然牧月记得七年前的自己,那么她的来历也并非像丘止柔说的那样对自己的身份一概不知,牧月肯定在隐瞒些什么。 “我一直记得你,在玉遥山时就觉得是你,还故意说起蛊雕试探,不过你肯定是忘记我了,昨晚看见你的弯刀出鞘,才确定是你。” “那只从鸟窝掉到荷叶上的雏鸟就是蛊雕?”项潜山猛然记起那天小女孩护在手心里的鸟儿,似乎女孩曾经告诉过雏鸟的有个奇怪的名字,而且成年后鸣叫像是婴儿的哭声。 “是啊,蛊雕把蛋混在其他鸟的巢里,然后把巢里的鸟蛋都吃掉就飞走了,它的小鸟都是别的鸟孵化喂养大的,而且非常聪明,驯养后能够帮忙打猎和送信,当然我说它啄人眼睛是骗你的,那天你没能认出我,不就是瞎眼睛么。”牧月有些得意,“我在温泉里给你刮胡子,就是觉得你很眼熟,想刮了胡子仔细看你。” “哆嗦了这些,是想问你,如果我还想要‘断燧’,用什么可以换?”牧月问道。 “‘断燧’对我而言不只是一把刀,抱歉,我不能换。”项潜山摸着刀鞘,“你究竟是什么人,今天既然告诉我这些,就是不想再隐瞒下去对吗?” “我从来就没有隐瞒过啊,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记事以来我就用的是别人的身份,和我一样状况的的女孩都活不长。”牧月语气有些黯淡。 “那么你……你是替身。”项潜山对替身这种身份并不陌生,那个宣称突然重疾、在乡下静养的‘项潜山’正在多方窥视下生活,而他自己则在玉遥山。 牧月如释重负的感叹道:“对啊,以前是挡箭牌,现在是一粒弃子,应该没人知道我了。” “那么你是谁的替身?” “我回来后肯定会告诉你,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牧月得逞似的狡黠一笑,指着在火盆旁边打瞌睡的白虎小鱼,“这里三月才化雪,如果十天都不见它来灼华坞游水,它肯定是掉进矿井或者是陷阱里,拜托你去玉遥山查看一下,救它出来。” 绕来绕去,甚至不惜透露身份,原来只是为了保护一只白虎?项潜山的嘴角不经意勾起一抹微笑。 白昼终于挣脱了黑夜的禁锢,一丝曙光在窗外欢快的扑过来,牧月心无挂碍的推开窗户,晨光将她的影子一直扯的很长。 作者有话要说:吼吼,牧月二流刺客生涯要开始了。 噬鱼蛇:详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628943.htm?fr=ala0_1 看着可怜的收藏数,脆弱的心灵狠狠受虐了。 亲们,撒花、收藏吧,给暮兰舟打些强心剂可好? 32 云雨楼 ... 馨州、玄启城。 黄昏已过,牲口集市渐渐散去了喧哗,地面上积雪还未化尽,一阵北风过后,玄启城又落絮纷飞。 “什么?五个银币?” 李老头心中狂喜,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家里的老黄牛已近不堪重力,推石磨还行,耕地这种重活李老头是舍不得让它出力,李老头壮年时它还只是一个刚出生,走路都跌跌撞撞的牛犊子,现在他的腰杆挺不直了,老牛也日渐消瘦。前几天村里的张屠夫试探的提出把牛宰了,他只要牛皮做酬金,被李老头一口回绝,他是打算让老牛颐养天年。 祖辈都是城外靠种地为生的庄户人家,今天进城到女婿家喝外孙的满月酒,顺道买匹牲口准备春耕,面前的这匹马毛色略显暗淡,呼吸时有杂音,不时回头顾腹,摇尾刨蹄,而且口色青黄,看来身染疾病。 李老头略懂兽医,这匹马很可能是太累,主人又不懂爱惜马儿,只顾赶路,给马儿喝雪水,寒气伤了肠胃,肠络拘急所致,并无大碍。 “你到底要不要?不要我就走了。”卖主是个相貌颇为俊秀的公子,全身缩在黑色斗篷里,只露出白皙的下颚,冻得直跺脚,见李老头从尾巴到牙齿将马匹细看了两遍还没有要买的意思,不由得催促起来。 初闻卖主说这匹马只要五个银币,李老头欣喜之余还担心是偷来的马匹,他仔细查看后,见马匹并没有任何标记或者烙印,这个卖主看起来也不是歹人,气质斯文,可能是落魄的富家子弟,或者读书人,急着用钱才低价售出。 “四个银币我就要。”李老头狠狠心,试探压低价格,女儿说过城里不比乡下,凡事都要计较些。 “行,你拿去。”卖主爽快的将缰绳塞进李老头手里,四枚银币没数也没看真假就塞进口袋,摸着马脖子,“真是难为你跑这么远的路,新主人会照顾好你的。” 李老头愣愣的看着卖主消失在雪花和夜色里,平生第一次捡了大便宜,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一阵错愕之后,他抖抖索索脱下外袍披在马身上,宁愿自己冻着也不能冻坏了马,回去给马灌点茱萸、干姜,估计不到一月就恢复了。套上车来城里看女儿外孙也方便,以前的牛车是不能进玄启城的。 牧月贪婪的趴在床上,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在马上颠簸的这几天估计一辈子都难忘记。 出来玉遥山,她打开锦囊,里面是一张地图,用朱笔勾出的地方就是目的地——馨州玄启城,从曲碧江走水路是最快最简单的方式,但她觉得大冷天在船上无聊透顶,不如骑马痛快,她在玉遥山根本没有策马狂奔的经历,又想起和星无遥要去草原驯马的约定,觉得自己骑术平平,何谈驯良马?不若骑马去天启城,既训练骑术,又可以看遍山外的世界。 不到二天,她就锤头顿足的后悔了,马匹跑得流汗,她几乎穿上了所有的衣物,仍然冻得四肢僵硬,才明白那件白裘的好处,而白裘被柳昔云收去,说太招摇,会招来祸端。不知是她看错了地图,还是那副地图错漏百出,好几次都碰上死路,只好折路而返,重选去路。 几番折腾,最多二天的路程她足足走了五天,还累病了坐骑,她不忍见马自生自灭,将它牵到集市上半卖半送的给一个老头,老头看起来懂马,也很面善,应该会好好对待它……。 想到这里,牧月愧疚心理稍有和缓,途中她无限思念白虎小鱼,小鱼自己就会捕猎,不需要人照顾,精力无限,也不畏猛兽袭击,而她的马碰到一只饿狼就吓得失去控制,差点带着她掉下山崖。 昨晚卖掉马匹,晚饭也没吃就倒在床上睡着了,直到日上中天才醒来,火盆早已熄灭,冬日阳光温吞吞的照进来,牧月最后一次往被子里缩了缩,咬牙坐起来。 馨州所辖九郡、八十七县,治所就设在玄启城,因建在玄启山山脚下而得名,《六合地理志》里记载,是中山第三列山系往东三百里即为玄启山脉,是一座东西向的山,北坡的山泉水流入玄启河,辗转几条河流后汇入曲碧江。 太阳被冻得早早的缩回云层,街道上的新雪凝结成冰,今天是元宵节,除夕之后的第一个节日,街道的商铺大多都早早关门打烊,可以容八辆马车并驾齐驱的街道显得空落落的,偶有行人穿着沙棠屐缩着脖子匆匆而过,屐齿扎在冰面上的咔咔声被鞭炮烟花的爆炸声掩盖,还没到夜晚,调皮的孩子就按捺不住,早早点燃了插在雪地里的烟花,天启城的天空霎时热闹起来,火热的烟花和冰冷的雪花缠绵共舞,它们在最绚丽的时刻一起消失在空中。 桌上的鲜鱼锅吃掉了大半,店伙计添上木炭,又加满奶白色的鱼汤,端上四盘新鲜蔬菜,暗想这个年轻客人很是奇怪,包下偌大的二楼雅间,独自从中午坐到黄昏,晚饭又吃同样的鲜鱼锅,衣饰简单,赏钱却比外间聚会的商人给的还大方,四个银币安安稳稳的揣在怀里,时不时摸一下,腿脚更加勤快了。 牧月将一盘鲜笋倒进鱼锅里,沸腾的汤锅安静下来,她曲肘为枕,微醺的趴在桌上,木门被推开,喧闹的谈笑声和来者一同涌入,来者合上门,和牧月相对而坐。 牧月看见桌下多了一双方头沙棠屐,在雪天或者雨天出行,人们习惯在布鞋或者皮靴外套上木屐,防止沾湿鞋袜,也防滑,按照习俗男子木屐为方头,女子为圆头,牧月此时为男子打扮,所以配以方头木屐。 “怎么才来,我等你半天了。”牧月仍旧趴在桌沿上,含含糊糊的说道。 “半天而已,我已经等了你三天,第一次钓鱼,你应该早来,今晚是最后一天。” “颜彤?”牧月惊讶的坐起来,她和颜彤早有积怨,她失手杀了他弟弟颜缈,她也差点死在颜彤剑下,昏迷了一个月才醒过来,没想到陆翔回派来安排她首次行动的居然是他。 颜彤看着窗外,沉默一会,淡淡说,“你若是让鱼跑了,就由我来执杆,不得有失。” 也许是每月在玉遥河垂钓经历,在碎魂堂暗语中,鱼代表目标,执杆者是指行刺的杀手,渔网代表安排行动包括执杆者失手后安排其他杀手代替的人,比如这次的鱼网就是颜彤,船夫则是安排刺客逃脱的人,新出山的刺客或者棘手的鱼需要渔网和船夫的配合,以确保行动成功。 牧月隔着火锅都能感受到他冰冷的嘲讽和不屑,却也无可奈何,她连目标是谁都不知道,只能呆坐在这里听从颜彤安排。 炭火舔舐着锅底,鱼汤再次沸腾,薄薄的笋片在汤里跳跃翻滚,蔬菜的清香和鱼汤的淳美交织在一起,结合成蒸汽缓缓升腾,牧月刚夹起一枚笋片,颜彤就霍然起身,示意跟他出去,牧月心有不甘的放下笋片,顺手将剩下的半坛梨花酿倒进鲜鱼锅里,夹上一根木炭点上,陶制鱼锅蓦地生起一丈多高的火焰,亮蓝色的火焰窜到两人的眉眼之间,将彼此的样貌表情都看得清清楚楚,颜彤的脸轮廓分明、高鼻深目,牧月曾和星无遥私下玩笑说蚂蚁爬在他脸上估计得累死,或者从鼻梁上掉下摔死。这句话被颜彤得知,他反讽牧月说蚂蚁要在她那对稀疏的眉毛上迷路一定很难,若不是星无遥和鲁瞬两面劝解,二人当场就动兵器了。 片刻后火焰熄灭,二人重新罩在昏黄的灯光下,颜彤挪开视线,那次他误伤了牧月,次日就随陆翔回出山,比起这几年的生死考验,玉遥山那些和牧月的不快渺小如尘土,不值得费神与这个刚出山的新手较劲。 想到这里,颜彤面色稍有和缓,透过窗户的缝隙,隐约看见一辆挂着透明琉璃宫灯的马车在酒楼门前经过,轻声道,“鱼儿进网了,你随我来。” 云雨楼是玄启城最为闻名的青楼,得了云雨的虚名,其实里面无风也无雨,酒不醇,花不香,但有的是未饮已醉的媚眼如丝,娇花亦见愁的销魂旖旎,她们的存在使得楼宇里的一切都沦为陪衬。 仍凭楼外细雪纷飞,寒气凛人,云雨楼内仿佛永远停留在春天,云鬓玉颜下仍旧是轻纱裹身的袅袅婷婷,慵懒的斜倚在熏炉边,熏笼散发的轻烟在楼里婉转流连,闻之令人沉迷。 牧月合上门,踢开软椅,不情不愿的坐下去,这是云雨楼三楼靠着栏杆的一个小隔间,透过珠帘的缝隙可以环顾整个一楼大厅,颜彤将牧月带到一个房间,扔过一包女子衣裙,又指着梳妆台让她打扮整齐再去隔间见他。 都是一些半旧的衣裙,像是从云雨楼某个姑娘身上刚扒下来的,还带着淡淡胭脂香,嫩黄合欢襟,嫣红石榴裙,绛红色曲裾深衣,牧月体型修长,本该曳地的长裙仅仅盖住了脚面。 香粉用掉半盒,涂得苍白如厉鬼,淡淡的眉毛以螺子黛修饰,得以幸免淹没在香粉中,胭脂半片,嘴唇红的似乎一碰就能滴出血来,腮边的两抹红云还算是浓淡相宜,她第一次打扮自己,梳妆盒里的好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来,更不知如何用,仿照屋中几幅美人图的模样将青丝堆在头顶,几乎用完匣子里所有的钗环才不至于让发髻掉下来。 见到牧月如此打扮,颜彤差点被茶水呛住,深深吸气才不至于笑出来,看到颜彤面色变幻,牧月给自己到了杯暖酒,狠狠的将酒壶“啪”的一声顿在桌上,忿然道:“干嘛要我打扮成这个样子,你却坐在这里赏花品柳。” “这里是青楼,两个男子坐在隔间太过异样,所以你要打扮成歌舞姬陪我喝酒,方能避免他人怀疑。”颜彤用酒杯指着一楼大厅西北角观舞的男子,“这就是你今晚的目标,叫做范逢谷,站在他身后的是保镖,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个保镖是个饭桶,没有几分本事,只要范逢谷和女子进了房间,他自己就去寻欢作乐,不会跟着。” “这样下手的机会有很多了?” “也不尽然,客人要求刺杀行动要秘密进行,不得被人撞见,所以……,”颜彤侧脸看了看牧月,继续说道,“你要把他引到刚才换衣服的房间,然后才能动手。” “什么?你是说让我引他上来?” “不错,这是最好的办法。” 厚厚的香粉也掩盖不住牧月的惊诧,颜彤仔细打量着满头珠翠、脂粉扑面的牧月,虽然看起来像个刚刚进城的乡下姑娘,没有见过世面,将梳妆盒里所有的物件都拿出来招摇,好在正值少女含苞待放的美好年华,浓妆之下也自有一番炫目芳华。 执杆者必须听从鱼网的安排,牧月也觉得这个方法最为妥当,只是……,如何引诱男子,而且要在百花丛中将这个男子带上来,她真的不知所措,平时的那点小聪明根本不管用。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去找云雨楼最漂亮的姐姐,让她带过来行不行?”牧月试探的提议道,引诱男子嘛,她是做不到,但可以让最擅长此事的人做,而且确保万无一失。 “不行。”颜彤爽快的否决了,“若让外人插手,即使刺杀成功,这个女子为逃脱干系,必然会在衙差那里供出我们,只有连她一起杀了以绝后患,不过我们的规矩是见钱才动手,不滥杀无辜之人,况且我们也没有那么多钱财去请云雨楼的头牌姑娘。” 牧月拨开珠帘看众丽人陪着客人把酒调笑,拨弄丝弦,婀娜起舞,她突然起身,学着倌人扭动纤腰走到颜彤身后,低□体,右手拂到他的左胸,下颚贴住他的右颊,柔声细语道:“范公子俊逸不凡,初见公子,便情根深种,可否随我进房细诉衷肠?” 颜彤觉得一股寒气从脊梁窜到脑后,上半身僵直起来,一脸的嫌恶。 “怎么样?你也觉得姓范的不会跟我走罢?”牧月放开手,斜倚在桌边,她明知颜彤的反映很糟糕,还故意厚着面皮求证。 颜彤递给牧月一卷画轴,“范逢谷最爱两样东西——女人和巫行巍的字画,你拿着这幅白鹭欲栖图让他帮你鉴别正伪,他断然不会拒绝,然后你就说另有一副巫行巍的墨宝,请他随你到房里来鉴赏。” 牧月恍然顿悟,随即展颜一笑,宝贝似的将画轴捧在胸前,兴冲冲的走到门前,头上的簪钗乱晃,碰在一起叮叮作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顿住脚步,她整理衣衫,袅袅婷婷侧身对着颜彤一拜,“多谢相助。” 作者有话要说:简单的讲,那匹马就吃坏肚子了——可爱的农民伯伯飘过。 木屐来源中国,晋公子重耳是史书记载穿木屐的第一人,古时女子木屐是圆头,并漆上花纹,男子木屐是方头,唐代的时候木屐传到日本。 33 献图 ... 一曲终了,舞姬盼兮柳腰欲折,云鬓几乎碰到毛毯上,尽显单薄舞衣下起伏有致的线条。 范逢谷无限爱怜的上前搂过盼兮,殷勤的将她抱到身边的软凳上,此人长相俊伟,看起来约三十来岁,蓄了一寸长的胡须,酒色过度的身体有些看起来有些浮肿。 身边的歌姬盼倩兮别过脸去,娇嗔道:“范公子就知道疼平盼兮妹妹,难道我的笛子就不能入您的贵眼么?” 范逢谷哈哈一笑,给身边的两位丽人各倒一杯暖酒,又从怀里掏出一枚翠玉环放在倩兮手心,“这是铺子里最好的玉,做你笛子上的配饰最配不过。” 倩兮并不领情,反手将玉环搁在桌面,“拿这个指甲大小的翠玉来哄我啊。” 范逢谷夺过倩兮的丝帕,捏住丝帕的一角穿过翠玉环,提起来在倩兮眼前晃来晃去,翠玉划出一道道绿色弧线,环中的翠色流动,仿佛有了生命,相比之下盼兮腕上的翡翠手镯立刻黯淡了许多。 盼兮也凑过来看着玉环散发出的润泽光芒,“真是有福气,如此翠玉堪配妹妹笛声清越。”话虽如此,语气间隐隐含酸。 “盼兮别急嘛,上次的一枚珠钗只能换来你回眸一笑,今晚你跳的这支舞我怎么会亏待你……。”范逢谷向保镖摆摆手,正欲点头示意他拿出送给盼兮的礼物,却被一个女人挡住了视线。 面孔陌生,看来是新来的姑娘,还未被老鸨调教妥当,满头珠翠,浓妆之下有股异样的妖娆,她硬生生的走过来,眼眸带笑,施了一礼,风月场上的范逢谷不失为一个好主顾,即使此女并不对他的脾气,还是客客气气点头回礼。 牧月双手递过画轴,“听闻范公子对巫行巍的书画收藏甚广,小鱼偶然得到这幅白鹭欲栖图,冒昧请公子帮忙辨别真伪。”一时之间,牧月也想不出化名,直接借用了白虎小鱼的名字。 巫行巍是悠国二百年来在书画界造诣杰出的书画家,是帝都羲京闻名的才子,几年前家族遭重创,年仅四十三就自缢而亡,一手刚柔并济的好字,如云龙在天,深受世人追捧,他的文章制作成字帖,被广为读书人临摹,人称“巍体”,相比之下他的画作名气稍逊,但由于流传在世的甚少,范逢谷苦心收集五年,也不过得了两幅而已,他不相信这个青楼女子会有如此宝物,可能是某个客人欺负她不识货,拿出赝品来哄小女人。 看着范逢谷半信半疑的样子,牧月微微一笑,将三尺画轴缓缓打开,范逢谷的眼睛随着画轴的放开睁的越来越大,待整幅白鹭欲栖图展现在面前,他激动的站起来,嘴角抽搐, “真……,绝对是真迹!巫行巍画风飘逸高远,贬为平民后 字体和画风开始沉重悲怆,通常的画家画白鹭都是一飞冲天,或者展翅欲飞,只有巫行巍反其道行之,这只白鹭看似折翅欲栖,给人感觉似乎并不想栖息在此处,再入苍天又力不从心,天地之大,白鹭始终找不到理想之地,巫行巍旷世之才,到最后却落个悬梁自尽的下场,命运还不如这只白鹭。” 初时牧月以为他只是荒淫无耻,挥霍无度的酒肉之徒,见他对巫行巍书画一番评价,腹中并非草莽,言语间居然与巫行巍有惺惺相惜之意。 “范某愿以重金购买这幅画轴,小鱼姑娘开个价吧!”范逢谷如获珍宝,恨不得将眼睛长在画轴上。 “小鱼只喜欢金银首饰,范公子若是喜欢,不妨随我去厢房详谈,房内还有巫行巍墨宝一副,还要麻烦范公子一并鉴赏。”牧月佯装欣喜若狂,将画轴卷起,小心翼翼的放进娟袋里,做出请的姿势来。 “乒”的一声脆响,一旁隐忍不语的倩兮将酒杯拂在地上,牵起盼兮转身就要走。 “且住。”范逢谷急忙拦阻住两人,女人和字画,两样他都爱,白鹭欲栖图他势在必得,这对姐妹花也的确让他挪不开眼,但他首先是一个商人,凡事利益为先,这个小鱼姑娘看他失态,如此急切得到这幅画,肯定信口开高价,反之如果推脱一下,等到明天交易,谈价钱时就能反客为主。 主意拿定,范逢谷示意一旁的保镖,“给这位姑娘金币五十当作订金,明晚我再与姑娘详谈。” 保镖跟随范逢谷多年,立刻明白主子的意思,不容牧月拒绝,将一袋金币塞进牧月手里,客气道:“我送姑娘回房。”, 费尽心思,这是没让这只狡猾的鱼儿上钩,牧月强忍住失望,避开保镖的搀扶,盈盈拜别。 牧月回到三楼隔间闷坐不语,颜彤听不见谈话内容,但透过珠帘也明白行动失败,从牧月转身上楼到现在,他的眉头一直紧锁。 出师不利,原本胸有成竹的事情横生枝节,牧月心里空落落的,真是麻烦啊,范逢谷美女不离身,怎么才能秘密处死?如果没有那么多要求,她把匕首藏在画轴里,以献图为名,最后图穷匕现,一刀就能了断此事……。 “你有没有想到其他办法?”颜彤问道。 牧月从臆想中醒来,呆呆的摇摇头。 “还有半个时辰,这半个时辰你要想办法把他引开,如果你做不到,就由我取代你。”颜彤喝完已经冷下来的酒,牧月可以失败,但碎魂堂不能有失。 如果没有这笔生意,就谈不少凑满一万金币,没有一万金币,一切都要听从陆翔回的安排,何谈自由?牧月觉得自己像是躺在被一万金币埋葬的坟墓里,完成这次任务,她至少可以伸出一双手吧,第二次就能露出头,再一次就……。 已过亥时,鞭炮声早已停歇,整个玄启城都进入梦乡,这个时候云雨楼最为欢腾热闹,今日是元宵节,又一个合家团聚的日子,富家权贵们应付完家里宴会,就冒着风雪到云雨楼里寻欢,在这里他们没有丈夫、儿子、官员、商人等等身份带来的压力和禁锢,仅仅凭着钱袋的厚重换来青春笑颜。 美人的身子柔软的似乎能融化在怀里,媚眼如丝,销魂旖旎,只要钱袋够分量,总能找到心怡的姑娘,大厅里十几桌客人,陪坐的美人有的把酒言欢,豪饮调笑;或娇羞拿薄扇半遮面;或矜持端坐吟诗做赋,或抚琴弄弦以声悦人。 近半个时辰过去了,牧月仍旧斜靠在椅上,盯着那些丽人出神,像突然顿悟到什么似的,猛拍桌面,“我就不信这样都不能引他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暮兰舟与牧月对话: 暮兰舟:拜托,你是碎魂堂杀手耶,能不能专业点,杀个人还那么费周折!我写的好累啊! 牧月(很无辜的扯了扯细软的眉毛):我是二流杀手嘛,又是初试牛刀,大家多担待点。 34 怨偶 ... 酒至半酣,倩兮俏生生的立在一旁吹笛,是一曲山野村落都能耳闻的曲子《折杨柳》,只是去掉了高亢的部分,只是在低音里回旋缠绵,如同微风拂过溪边的翠柳。 舞姬盼兮赤脚在厚厚的毛毯上和着笛声舞蹈,纷飞的裙边如在溪边濯足惊起的水花,伴着纯朴的乡野小调,她却舞出了令人无限遐想的诱惑与娇媚, 范逢谷眯着眼睛打着拍子,今晚运气出奇的好,不仅得到倩兮盼兮的殷勤献舞,还低价得到名画。如果那副字也是真迹,那就真的捡个大便宜了……。 牧月惊慌的跑下楼来,“范公子,小鱼遭贼了。”。 “字画被盗了?小鱼姑娘你……?”,范逢谷又惊又疑,面前的小鱼不再是乡下丫头般的俗气打扮,她像是刚从梦中惊醒,合欢襟的襻带从浅粉睡袍里不经意的探出来,不禁遐想连篇,她卸下妆容钗环,青丝倌成慵懒的睡髻,自有一番出水芙蓉的娇媚。 “我刚才做了个噩梦,梦见字画被贼人所盗,小鱼很担心字画有失,还请范公子想个法子。” 范逢谷悬起的心这才放下,暗暗怪自己大意。 他才不信那番梦见字画丢失的鬼话,不过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宣称那幅画是真迹,还交了定金。云雨楼鱼龙混杂,难保不被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盯上,若真的失了字画,那就亏大了。 “小鱼姑娘放心,我派保镖上去护卫,不会有事的。”范逢谷倒了杯酒,递给牧月,“先喝杯酒,压压惊。” 牧月接过酒杯不饮,“如果小鱼再次惊醒,希望看到的人是范公子。”,她将酒杯搁在桌面,拉过范逢谷的手, “小鱼愿为公子拂枕席。”,牧月心中颇为忐忑,编了个谎言,还学了云雨楼丽人招呼客人的手段,不知道这种伎俩会不会成功。 范逢谷心中一荡,此女姿色自然不如盼兮倩兮姐妹,刚才这番应付男人的手段也略显生硬。也正因如此,别有一番情趣的娇媚打动。 坐拥美色,又能将字画牢牢护住,何乐不为呢?范逢谷对保镖说道:“好好重赏两位佳人。”,弃了盼兮倩兮姐妹,跟随牧月上了三楼。 “小贱人!”盼兮低声咒骂,这个小丫头竟然厚着面皮再次抢走客人。 一旁的倩兮轻掩住妹妹的口唇,示意她禁声,安抚道:“不过是个乡下丫头,上不了台面,见到有钱人就靠过去,跟她见识反而伤了咱们的身家。” 听到盼兮的咒骂,范逢谷不用回头就能大概猜出她是什么表情,他暗自冷笑,女人么,都妄想男人只属于她自己,却不知花朵再美,也有厌倦的一天……,一个懦弱可怜的女人在脑中一闪而 过,范逢谷下意思的紧了紧握着美人腰的手,花儿嘛,还是新鲜的好。 “字画呢,你藏到那了?”范逢谷合上门。 “在浴桶里,你过去找吧。”牧月安然坐下,朝着里间的扬扬下巴,左手则伸向绑在桌底的匕首。 范逢谷径直走过去,拨开浴桶上盖的半旧石榴裙,浴桶底部铺着厚厚一层冰雪,却不见字画,他转过身道:“你莫要再玩笑……。” 话音骤然消失,一把熟悉的匕首插在心口,范逢谷直愣愣的倒在身后的浴桶里,牧月将一盆冰雪倒在死者的伤口处,轻舒一口气,总算成功了。 “夫人,你交代的事情,我们都办妥了。”颜彤带着一个陌生女子从屏风后走出来。 这个中年夫人看起来孱弱无比,那身厚厚的皮裘都能把她的身体压垮,瘦的只剩一张青黄的面皮,显得双眸怪异的大而深。 “夫君,你真的把我忘了。”女人捡起地上的石榴裙,“这些首饰,衣裙,样样都是我们新婚燕尔之时,你送给我的,这位姑娘穿戴这些去见你两次,你都没察觉,夫君,哪怕有一样你能看出来是我的,今夜也不会丧命于此啊,我在你心里,早就是个死人罢。” “什么?他是你相公?”牧月匪夷所思的看着这个女人,今晚真是太险了,如果范逢谷发现一件物品是他妻子的,必然不会上钩,甚至她和颜彤都有危险,原来她一直被蒙着眼睛走在悬崖边缘,自己还浑然不知。 范夫人合上丈夫圆睁的双眼,轻声到,“十几年前,他只是一个在街边摆摊帮人写书信的穷书生,那年也是元宵节,我和家人出外赏灯,被人群冲散,还扭伤脚踝,只好靠在墙角等待家人来寻,他拿着把破伞,帮我赶走几个无赖,背着我走了四条街,才寻到我的家人,那个时候的他身上满是墨水的淡香,我伏在他瘦弱的脊背上,心里扑嗵嗵的直跳。” 妇人按着胸口,青黄的脸颊飞起一丝红晕,像是又回到多年前的初遇,“他说,那晚所有的花灯,都不如我的双眸明亮。后来爹爹聘他为账房先生,三年后他入赘成为我的夫婿,爹爹只有我一个女儿,向来待他如亲子,将家里所有的生意都交给他打理,他勤勉兢业,生意再忙也早晚二次向父亲请安问候,爹爹临死之前拉着我的手,说女儿今生有靠,他含笑九泉,此生无憾。” “爹爹死后,他像是变了一个人,小妾的轿子一一个往屋里抬,就是这样,他隔天就往来云雨楼,若不是忌惮我的族人,他早就把我赶出家门。一日我苦苦求他不要去青楼,他居然说相识的那晚,其实是他雇了几个流氓调戏我,然后佯装英雄骗我跟他走,实际上是要把我卖到云雨楼,不料路上碰到我的家人,才改变主意谎称是救我,后来爹爹的病总是不能好转,也是他暗中下药的缘故。” 范夫人十分平静,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她双手握住丈夫胸口的匕首,狠劲拔了好几次,才将其抽出,“我真是蠢,误了自己终身,还连累爹爹丧命,即使这样,也狠不下心亲自动手杀他。” “多谢二位帮我完成心愿。”范夫人将匕首还给颜彤,又将包着画卷的娟袋递给一旁听的入神的牧月,“此画葬入火海太可惜,我愿赠给姑娘。” “你要烧了这里?”牧月问道。 “我已无生念。”范夫人惨淡一笑。 “你觉得范逢谷是不是在骗他夫人,十几年的元宵节可能还是他真的救了她,只是后来开始厌倦了,故意编谎话气她。”牧月看着远处的火光冲天,隔着娟袋摸了摸画轴,那对怨偶生前互相算计,最后还是死在一个地方。 “三天后你要找到花自妍,她安排你下一个任务,里面是地址。”颜彤转身上马,扔给她一个竹筒,行了几步远,挽住缰绳低声道,“是不是欺骗并不重要,十几年的元宵节,他们都还活着,而今年的元宵节,他们都死了。” 牧月静立在雪地里良久,直到火光消失,她探出左手,自语道,“咦,雪停了。” 35 夜雨冻 ... 越州,紫菱城。 初春的天气如婴儿般不可琢磨,前天还是艳阳漫天,有些花草还萌的新芽,不料一晚的北风过后,似乎把那些绿芽冻的缩了回去,盖上一层薄霜,主妇们又翻出厚重的冬衣,叮嘱家人穿上。 浓雾般的细雨密实得像一块素绢,无穷无尽的遮住天空,所以刚至黄昏,城里的人家就早早燃起了灯火。 一头青骡驮着主人行走在紫菱河边,青骡的体型比马稍小,跑的也慢,好在耐力极强,还不易生病。牧月戴着大箬笠,身上披着玉针蓑避雨,侧骑着青骡,自从上次跑病了那匹骏马,她就用骡子代步了。 一艘两层的画舫在紫菱河缓缓而行,牧月跳下青骡,点燃火把,朝着画舫吹了声口哨,然后将火把向左绕半圈,向右绕一圈,反复三下,画舫的艄公灭掉船上的一只方型灯笼,表示接应,将船徐徐靠近岸边,放下竹跳板。 牧月将火把递给艄公,行了两步,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转身回来,从骡背上掏出一张油毡布,盖在青骡背上,又摸出一把黄豆喂到骡子嘴边。 “快上船,不要让姑娘久等。”艄公的斗笠压的极低,看不清他的面容,听他的语气已经颇为不满。 “那你来喂它啊。”牧月将放着黄豆的布包递过,艄公身体猛然一僵,右手霎时靠近藏着武器的腰间,犹豫了片刻,他最终妥协接过袋子。 牧月将布袋重重的放在他手上,扬眉一笑,“好好喂,别忘了掺上盐巴。” “臭丫头,看以后怎么收拾你。”艄公见牧月上了二楼,低声咒骂道。 牧月要见的人是花自妍——她最不喜欢的人,所以她每次来这里都会耍些小伎俩,戏弄那个将花自妍奉为主子的艄公。如同小孩子在吃药前总要先含着一块糖,才觉得会减轻药的苦楚。 当初她刚去玉遥山,被丘止柔扔到玄青门,原本和花自妍同住一个屋子,后来花自妍受不了牧月身上的异味和虱子,将她赶了出去,两年后花自妍出山,每次行动都堪称完美,成为右使陆翔回最为得意的弟子。花自妍的容貌觉美,这几年风言风语里传她与何清阙的关系非同寻常,牧月唯一的朋友星无遥甚至肯定的声称,如果不是她的老师陆翔回与丘止柔嫌隙已久,何清阙和花自妍早就成双成对了! 何清阙怎么可以和她呢?最初牧月对这些传言不以为然,星无遥则瞥了她一眼,“那你觉得何清阙应该和谁?” 牧月没有言语,心中却有个很强烈的念头,最好何清阙谁都不要,永远都是那个有着淡淡笑容的他该多好。 牧月将箬笠蓑衣和皮靴搁在门外,“哗!”的一声合上门,画舫二楼木地面上铺上厚厚的苇席,四个角落都搁着炭盆,温暖如春,她穿着布袜踏上苇席。 苇席中央的茶桌上放着各种茶具,花自妍右手摇着精致的石磨,她做的是抹茶——单是将碾茶磨成极细的茶粉就需要近半个时辰。 牧月不是第一次接触花自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保持安静,于是径直坐在花自妍对面的绣墩上。花自妍收集了约一两的绿色茶粉,用竹匙挑出少许,搁在茶碗里,冲入热水,用老竹做的茶芜搅拌击打,绿色的泡沫在茶香里翻滚,仅仅看看都觉得唇齿生津。 花自妍似乎并不满意汤色和茶沫,皱了皱眉头,将茶碗搁在一边,并没有给牧月倒茶的意思,她扫了一眼牧月的骑射服,“下次过来,记住不要穿黑色,黑色不配我的抹茶。” “这本是墨绿色,沾染上了水汽,又是在晚上,你才会觉得它是黑色。”牧月每次看到她,都觉得有种莫名的挫败,面前的花自妍一袭白色锦衣,清丽绝伦的面容如飞燕掠过幽深的湖水,让人只想停下脚步,静静观赏。 牧月心里嘀咕着,这样的女子同样在雨里呆上两个时辰,应该会有种别样的美丽罢。 “墨绿色也不行,下次过来你要穿浅色的衣服。”花自妍的视线停在牧月的手上,神色一滞,又随即移开目光。 牧月偷偷看了自己的双手,双手很规矩的并在腰间,她还带着何清阙送的鱼皮手套,在灯光下泛着珍珠般的色泽。 “今天来,是想拜托你禀报陆右使,那个李老头还是找其他人解决吧,我做不到。”牧月定定的看着花自妍的眼睛说道。 “你说什么?”不出意料,花自妍果然很惊讶。 “那个李德昭,都快八十岁了,脸上的老人斑比鸡蛋还大!走一小步路就喘,从半夜咳到天亮,反正他也活不了几天,为什么还有人要付酬金杀他!”牧月一口气说完,她监视了李德昭两天,可就是不忍心对这个毫无反抗之力的老头下手,“我想明白了,这笔买卖我不接。” 花自妍微微一愣,给自己倒了杯温水,一口饮尽,冷笑道,“都说痴人有痴福,今日我算见识了,李德昭今早被人发现死在小巷子里,双手还被剁下来,至今都没有找到,他家人为凑个全尸,整个紫菱城都贴着悬赏的告示,你竟然还不知道?” “啊?可我真的没有动手。”牧月难以置信。 她昨天下午骑着骡子去了越水河畔,找到了六年前青姨出事的地方——紫菱船帮为祭奠徐家商船惨死的生灵,在河边建了祠堂和一处灯塔,灯塔的火常年不息,据说每年的深秋,河边总有飘突的鬼影出现。 牧月在祠堂独坐了一晚,今天中午才返回紫菱城,一路上满腹心事,根本没注意满城的告示。 “我还在想,你藏着老头的手做什么,原来是另有其人。”花自妍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只要他死了,不管死在谁手里,交易就算成功,这次的任务你已经完成。” 牧月不知是喜是惊,这个老头的身份太诡异了,居然还有其他人想要他的命,而且还被砍掉双手。 花自妍递给牧月一张书签大小的纸片,“这是你下一个目标,他下个月初二要来紫菱城租货船南下采办货物,他在城北有套宅子,停留时间不确定,可能一月,也可能只有一晚,所以你的行动一定要快。另外他身边护卫众多,你要仔细。” 牧月将纸片上的画像和资料默记在心,然后投进火炉,她面带倦色,不到两个月她连续完成四次行动,漂泊不定的刺客生涯,使得脸颊上的婴儿肥消失了,眼眶也凹陷下去。 “把膏药化开,贴在伤患处,不出三天伤口就无大碍。”花自妍将一个小黑匣子推给牧月。 “不用,反正都快好了。”牧月嘴硬道,其实右腿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在一次刺杀行动前,她将一大包掺着迷药的肉骨头扔进狗群,有两只恶犬可能抢到的骨头迷药掺的少了,闻到主人屋子里的血腥味后居然醒过来,一只咬伤了她的小腿,另一只则追了她一条街才倒下。 更倒霉的是犬吠声惊动四邻,全城都知道凶手被犬袭击过,牧月不敢贸然去医馆找大夫,自己胡乱找了些药材敷上,伤口时好时坏。 “用不用随你,不过碎魂堂可不想白养一个蹶子。”花自妍侧着头,眼神仿佛透过了窗户,远远的注视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这个神情表示谈话已经结束,牧月缓缓起身,拿起小黑匣子,朝着花自妍注视的方向瞥了一眼。 子夜,紫菱河畔。 连续三天的细雨似乎下的很不过瘾,到了子时,停了微风,黄豆大的雨点肆无忌惮的往下落,竭力在人间留下印记。 牧月隐在岸边的树林中,眼睛一刻离不开河畔的画舫,她换下了柔软的玉针蓑,改为普通的渔夫穿的棕蓑衣,棕丝制作的蓑衣粗糙简陋,妙在其颜色与黑夜的树林溶为一体,隐藏住身形。 她解下蒙在口鼻上的黑巾,挤去雨水,复又将其蒙上在脸上,避免吸入飞溅的雨水,因为一声咳嗽就会暴露她的行踪,她下船后佯装离开,实际上很快就折返回来,一直在暗中跟踪花自妍的画舫。 尽管非常的不愿,她还是想亲自证实一个传言。 一叶轻舟从远处靠过来,放出绿色的烟火,画舫的窗户打开了,花自妍从窗户探出,开着窗就起身下楼,轻舟上的人登上画舫,过了一会,一个无比牧月无比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二楼,他走到窗边,环顾四周,合上了窗户。 牧月的眼神在瞬间凝滞。面上的黑巾很快又浸满了飞溅的雨水,雨水沿着下巴钻进脖子里,冰冷澈骨。 作者有话要说:暮兰舟与牧月对话: 一、 牧月:无良作者,你为什么总是写我糗事?,又是被狗咬,又是被狗追的,我也有成功经历啊! 暮兰舟揉了揉因熬夜更文,眼圈类似熊猫滚滚似眼睛:其实我一直觉得。作为一个二流杀手,你已经非常优秀了。 二、 牧月咬牙:花自妍这个小妖精——嗷嗷嗷。 暮兰舟:这是成年人的事情,小屁孩一边呆着去。 36 若晨若夕 ... “你怎么没关上窗户呢,天气那么冷,小心着凉。”何清阙合上窗户。 花自妍在门外整理何清阙的斗笠和蓑衣,将它们一一挂好,这才脱鞋进门,“若此刻站在你面前的是牧月,你还会这样怨她么。” 何清阙微微楞住,“我只是叮嘱你关上窗户,没有埋怨的意思——说道牧月,她的腿伤好了没有?” “你就知道关心她,一见面就提那个小丫头。”花自妍冷笑道,脱下手套,顺手扔进火盆,火盆贪婪的舔舐着,很快将柔软的鱼皮手套化为几缕青灰。 今晚她见到了牧月戴的手套,除了腕部的纽扣不一样,她的那双鱼皮手套的材质和手工都相同,未免有些意难平。 何清阙淡然一笑,夹了几块木炭放进手炉里,合上镂空刻着梅兰竹菊花纹的炉盖,放到花自妍怀中,“我向来把她当做妹妹的,老师和柳姨也吩咐过,要保全她的性命。现在堂里的行动都由陆右使安排,我又不能直接插手,只能请你留意了。” 花自妍面色和缓了许多,低声道,“我是知道的。”过了好一会,才继续说道,“只是你不该送我们同样的东西,倘若如此,我宁可没有。” 何清阙微微颌首,默默注视着她,花自妍的双手抚着手炉盖子上雕花,时不时的抬头与他的目光相连。天不亮何清阙就要离开,也不知下次何时能再见面。 相聚相守总是短暂,每次离别后,甚至会觉得之前的相会像是做了一场永远都不愿意醒来的美梦,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就要睁开眼睛面对芜杂的现实。 雨点砸在木制的屋顶上咚咚作响,汇成一线线的水流,顺着屋檐流下。 “二月没见,自妍你清减了许多。”何清阙将她颊边的碎发拢在耳后,“这些年我们聚少离多,偶尔见上一面,还要避着众人耳目——我知道你很委屈。” 花自妍想起他们初次相拥的夜晚,将头依偎在何清阙胸口,“三年了,有时候我想,如果你我只是陌路人,也许就没有了那么多烦恼。” “你……?”何清阙手中茶杯一颤。 花自妍欣然微笑,瞬间的颜色如深谷中绽放的幽兰,“我从未后悔,那怕再过三年、十年、甚至这一生都这般度过,对于我而言,这也是上天对我的恩赐,能远远的看着你,我就很满足了。” 何清阙放下茶杯,看着面前美丽深情的女子,“可是我不满足,我希望能挽着你的手游历六合,不是一个夜晚,或者一天,而是一辈子,如果我们老的走不动了,就寻一个地方定居下来,你取笑我掉落的牙齿,我数着你额前的皱纹,生死相契。” “我的意思是,不管在那里,我们牵着的手也不要分开。”何清阙轻握住花自妍的素手,“愿意做我的妻子么?” 花自妍心中乱轰轰的像是飞进一群蜜蜂,霎时间不知所措,她并不是没有期望过有这么一天,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不安,其次才是喜悦,太多沉甸甸、血淋淋的事物搁在他们之间,甚至在他们情到浓时,她还能感觉这些事物的存在。 “我……我不知道……。”花自妍看着何清阙稍显失望的表情,心中无比憎恨那个举棋不定的自己,“我们之间的阻碍远不止丘堂主和陆翔回的宿怨,你是明白的。” “我明白,所以我要知道你的决心,只要我们心意相同,相信我,任何阻碍我们都可以跨过。”何清阙的掌心似乎比手炉还要灼热,这股温暖将花自妍纷乱的心情烫熨开来,所有的顾虑都被扫到角落里,露出了深藏在心底的渴望。 子夜已过,紫菱城的万户人家早就灭了灯火,熟睡的孩子们含着大拇指嘴唇有一下没一下的吸允,梦到了他们混沌未开时最温暖的记忆,一对对夫妻相伴而眠,交换着彼此的体温。 有谁知道,曾经有一对恋人,为了这看似最简单的幸福,要经历多少残酷的杀戮。 热情的夕阳透过窗户、门间的缝隙、以及所有它能找到的漏洞,无孔不入的将光和热传递进来。 真是一个该死的好天气!牧月将被子拖到额头,她从未这般厌恶晴天,自从那个雨夜她亲眼看见何清阙与花自妍相会,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阴郁就一直挥之不去,回到租居的小屋里就没出来过。 有时候心情坏到极致的人往往更希望天天都是阴雨绵绵,凄风阵阵——仿佛他们的不如意得到了上天的怜惜和理解,陪着他们共同阴郁下去。 不过这次老天爷可不管牧月的心情如何,第二天清晨,久违的太阳早早就出来闲逛,春天像是为了弥补她的迟到,驱赶草儿叶儿玩命的往外钻,天上飞的鸟儿雀儿,地上走的小狗小猫也都放开嗓子嚷嚷练歌,弄得聒噪不堪。 “吵够没有!” 牧月猛然从床上跳下来,抓起悬挂在帐前的弓箭,踢开房门,登上靠着院墙的梯子,朝着树林最为聒噪的地方连发三箭! 群鸟惊飞,立刻安静了许多。 “让你叫!” 牧月又发了一箭,最后几只胆大的鸟儿也飞走了。 乒的一声关上房门,再次蒙上被子昏睡。 过了不久,院门外传来阵阵叩门声,牧月捂着耳朵在被子里翻身继续睡觉,她为了清静而租下这间较为偏僻的房子,但紫菱城勤快的商人还是找到了这里,卖油的、挑柴的、某天居然有个杵着拐杖的老太婆提了个竹篮来敲门,问她是否需要鸡蛋! 叩门声顽强的继续着,钻进被子里嗡嗡响,牧月最终选择放弃,她总不能朝着那些贫苦的小贩发箭吧,只得起来应门。 “来了,来了。”牧月胡乱地拿起半干的手巾擦了脸,含糊的应声道,门外的人识趣的停止敲门。 牧月放开门杠,闭合的大门立刻松开,露出一指宽的门缝,屋内外突然变的有些过分安静,就像牧月隐藏在暗处准备给目标致命一击的感觉。 牧月这才觉得大意了,她实在不该在没有看清对方面目的情况下开门,通常小贩在敲门之前就会发出叫卖声,而门外的至始至终都保持沉默,只是执著的敲门。 三支箭矢穿过门缝呼啸而来。 牧月本能的蹲下,滚到一堆柴火后面,从里面抽出一柄剑刺。心中暗暗感叹那天买下这堆木柴的决定是多么明智。 箭矢落空后钉在卧室青砖的墙面上,箭尾嗡嗡的振动着,这是必杀的一击,来人根本没想过留她性命。 门被踢开,一身绯色猎装的少女提着双刀进来,她听到箭矢穿过青砖的声音,没料到对手的反应如此敏捷,她居然失手了。 “没死就站出来!别像只病猫躲在柴火堆里。”绯衣少女将脚下的半截木头向木柴堆踢过去,恰好落在牧月的影子上,夕阳暴露了她的藏身之地。 “你说谁是病猫!”牧月忽地站起来,将剑刺横在右胸,三棱的剑刺反射出瑰丽的光弧。 “咦?又是你?”绯衣少女见到从柴火堆里站起来的牧月,颇为意外,之后又被她手中的三棱剑刺吸引,反复打量后,绯衣少女将双刀收回腰间的皮鞘,以示和平,“你是碎魂堂的杀手?” “你怎么知道?” “只有碎魂堂才有这般的三棱剑刺,我的老师就有这么一柄,宝贝似的藏着不肯给我,他说过,不要去惹碎魂堂的人——你们是一群不要钱不要命又骄傲无比的疯子。” “那你刚才还偷袭我?” “你看清楚了,这三支箭难道不是你放出去的?”少女指着砖墙上的箭矢。 牧月狐疑的后退,视线还是没有离开对方的双刀,她摸向箭矢的尾部,的确是她的箭,由于前些天风雨交加,她便将箭羽的尾部修剪的尖长,以保持飞行时的稳定性。 刚才她为了驱赶树林聒噪的群鸟,放出去了四支。 “你刚才一通乱射,差点惊走了我的马。”绯衣少女本来还不确定是牧月射出去的箭矢,见到牧月面色放缓,便继续说道,“咱们算是扯平了,你可别再找我麻烦。” “你以前见过我么?”牧月好奇绯衣少女说的那个“又”字,她对这个不速之客没有丝毫印象。 “前几天你一直跟踪城北的李德昭,最后居然放过了那个老家伙,恰好我也在盯着他,哼,实话告诉你,那个老头可不是表面上那般好对付,差点让他跑了。”绯衣女子言语间颇为得意。 这个女子就是“帮”她杀掉李德昭的人?牧月心中一凛,她从未察觉自己的行踪被第三人发觉, “是你杀了李德昭,还剁下他的双手?” 绯衣女子右手靠近刀柄,“看来你也不笨嘛,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李德昭以前是个大盗。” “大盗?”牧月实在无法将那个脸上的老人斑比鸡蛋还大,一走路就喘的老头和来去无踪的大盗联系在一起。 少女神色颇为得意,“二十年前他的每件案子都轰动六合,从来没有人见过的真面目,只在昫国留下一处手印,我是赏金猎人,自然要拿他的手才能领得到赏金。” 官府每逢逃犯或者棘手案子,受害家人或者族人会筹集钱财悬赏,由此出现民间以此为生的赏金猎人,他们也像杀手般隐姓埋名,只拿钱财不留名号。 牧月十分惊讶,绯衣女子与她年纪相仿,居然能将隐在民间二十余年的大盗“挖”出来,而且还对碎魂堂那么熟悉。 “如果不是你杀了他,我可能会陷入很大的麻烦。”牧月将剑刺入鞘,“谢谢你。” 牧月诚心道谢,原本她就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想要那个快要死的老头性命,但是碎魂堂的刺客是不需要知道原因的,只有真正的大盗才能将自己掩饰的那么完美,如果她与李德昭动起兵刃,结局如何她现在都不敢去想。 绯衣少女眯着眼睛笑起来,半嘲讽半玩笑的说,“碎魂堂居然有你这种好玩的杀手,还知道道谢,看来老师对你们的描述也并非实情。”绯衣少女面露精光,话锋一转道:“我帮你除掉李德昭,你的酬金难道不打算分给我一半么?” 牧月脸颊微微一红,“那个……我现在还不能拿酬金……。” “你果然是个新手!”少女打断她的话头,“我知道的,你们碎魂堂不到一万金币就没有酬金,不过你可以先欠着,以后再还给我。” “行。”牧月很干脆的应到,“如果那个时候我还活着的话。” “依你的本事,倒是有些勉强哦。”少女转身走出院门,似乎不放心的侧身扫了一眼,“不过你要是活着,就休想赖帐——二十多年的逃犯我都能找到。” 作者有话要说:。赏金猎人原若晨亮丽登场,其实她的角色和牧月几乎是一起酝酿出来的,却在文章过了十万多字才出来。 暮兰舟与原若晨对话: 原若晨:无良作者,怎么现在才开始写我啊,吃本姑娘一刀! 暮兰舟(捂着脸落荒而逃):那个——那个你是赏金猎人嘛,你天天忙着追捕逃犯,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你——哇!你还追! 原若晨:嘿嘿,看你往那跑,二十年之后,我还会找到你! 37 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 ... 牧月关上门,挠了挠乱发,她觉得很头痛,那个少女非同寻常,她提到的老师更是不凡,能够追踪到多年在逃的大盗,还对碎魂堂的情况了如指掌——是不是要把这些报告给花自妍呢? 脑中闪过那个女人的影子,牧月顿时呆立在院子里,这些天她一直故意忽略的事情如决堤洪水般将她包围,她像溺水般屏住呼吸,不让烦闷侵入进来,牙齿紧紧咬住下唇。 “咚咚咚”敲门声再度响起。 牧月觉得这敲门声如同仙乐,像是无际的水面出现一艘小船,她奔过去打开门杠,那怕只能摆脱这痛苦一瞬,所有的警觉都可以抛开的。 还是那个神秘的绯衣少女,她本来以为牧月会恼,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一张如释重负、甚至带着感激和欢迎的脸。 “你……,你这里有没有吃的东西?”绯衣少女诧异的看着牧月,眼角的余光探视着周围。 “有啊。”其实牧月也不知道自己还没有可以吃的东西,她只知道如果少女离开,她就要继续去想那晚画舫的事情,莫名的阴郁会将她完全吞噬。 绯衣少女顿时松了口气,捏着下唇吹了声口哨。 一匹青色骏马跟着她走到院子里,上面坐着一个青衫少年,木头般低垂头,目光定定的看着手中的一卷书,一动不动。已经是春天了,青衫外还罩着件银狐皮外袍。 绯衣少女亲自关上院门,扶着少年下马,步入简陋的厅堂。 这个少年和绯衣少女的相貌绝似,看来是对双胞胎,只是少年脸颊苍白,目光散散的,像是看着远处的某个地方,而绯衣少女面色红润、顾盼神飞。 “若夕,你先等等,马上就有吃的啦。”绯衣少女轻按着将少年的肩膀,示意他坐下。 “这是我弟弟原若夕,他每天必须按时吃东西,不然就会生气。”绯衣少女笑了笑,“刚才马匹 受惊乱跑,把食物弄丢了——这里离集市又很远。” 少年顺从坐下,将手中的书合上,又用双手使劲压了压平,还在上面搁了块大理石镇纸,齐着桌面的边沿搁在左边,然后一动不动平视前方。 孤独症?牧月曾听过自诩为“神医”的星无遥说过这种病,病人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精神状态停留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少与外人沟通,如果他的生活规律被打破,就会非常烦躁不安。 耳边悠悠传来远处寺庙的钟声,申时已到,申时又名为哺时或者夕食,是吃晚饭的时辰,看来少年习惯每天在此时进食。 牧月压住内心的好奇,走进厨房准备晚饭。 一盏茶过后,牧月从厨房出来,将一个纸包打开——油炸的花生米,有些疲软,细细的盐粒已经融化了大半,是前几天买的。 一碗白米粥倒是热气腾腾的,不过若仔细一看,没有米粥应有的黏稠,分明只是用水将隔夜的米饭煮沸而已。 牧月欲将粥碗放在少年面前,突然想起了什么,递到半空中又将碗到自己面前,用瓷勺搅拌着米粥散发热气,不时用手腕贴着瓷碗,感觉温度合适才递过去——她知道孤独症的人吃东西是不知冷热的。 绯衣少女朝她赞许的点点头,自报家门,“我叫原若晨。” 牧月有些尴尬的笑笑,“我叫牧月,这里没什么人来访,也没有准备给客人喝水的杯子。” 原若晨轻咳一声,张口欲言,却又不知该说什么,毕竟刚才两人还拔剑相对。 白米粥花生米很快就不见踪影,原若夕用饭完毕,自己掏出手帕按了按嘴唇 ,发散的目光似乎有那么一瞬聚集在牧月脸上,木木的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一八三四。” “什么?”牧月一头雾水。 原若晨也迷惑不解,想了一会,“你以前见过若夕吗?” 牧月困惑的摇摇头。 “一八三四。”原若夕再次重复,抱起书本站起来。 送走了若晨若夕姐弟二人,院子里冷清了许多,牧月没有回屋,抱膝坐在井口边,黑夜一点点的将夕阳吞噬。 “咚咚咚” 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 牧月站起来,久坐的腿脚有些发麻。 “咚咚咚”敲门声再次响起,一个爽朗的女声叫到:“我是原若晨,我请你出去喝酒哦!” 牧月舒展眉头,一边开门一边说道:“下次敲门可不可以小声些,门都敲坏你要赔的.” 紫菱城,笑靥楼。 桌上整整齐齐堆放着数十个拳头大小的酒坛,牧月和原若晨相对而坐,每人托着一坛梨花白对饮,面对窗户而坐的原若夕将两人饮完的空坛摆放整齐,然后木然的看着酒坛。 六合的梨花白是取用雪水加入梨花酿制而成,酒性不烈,但是酒香绵绵。 这是她们喝的第八坛梨花白,两人的脸颊都醺的绯红,也顾不得擦去额头细密的汗珠。 冰凉的白瓷酒坛和温暖的梨花白在唇齿间共同刺激着牧月,坚持饮下半坛之后,喉咙像是被酒给堵住了,又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她猛然将酒坛抱在胸口,大口大口的喘气。 原若晨也抱着酒坛,嘿嘿笑道:“对不起,今天还是我赢,连胜五天哦,好久没有赢的这般痛快了。” 牧月肩膀徒然一颤,俯□体,对着脚下的痰盂咳嗽起来。 “觉得不舒服就吐出来好了,反正已经输了。” 原若晨放下酒坛,绕过桌子,轻拍牧月后背。 牧月咬住舌尖,缓缓坐起来,对着原若晨招招手,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些什么。 原若晨凑过头去,牧月贴着她的耳边问道:“你见过放了十天的尸体吗?” “当然见过,我可是赏金猎人。”原若晨愕然,不明白她怎么说起了尸体。 “尸体停放十天后会发酵一种液体,这种液体有种奇特的酒香。” “哦?”原若晨觉得很不自在,对牧月接下来的话隐隐不安,又忍不住继续听下去。 牧月眼珠一转,继续耳语道:“我觉得这里的梨花白就掺上了那种东西,不然怎么会那么香?” 原若晨终于控制不住,朝着痰盂呕吐起来。 牧月诡计得逞,狡黠一笑,起身叫来店伙计收拾残局。自那天与原若晨相识后,她每天傍晚被叫 到笑靥楼喝酒,一连输了四天,今晚使诈总算侥幸扳回一局。 店伙计撤回酒坛和痰盂,上了一桌菊花宴。菊花宴是这家笑靥楼的招牌——笑靥本来就是菊花的别称,意为花瓣如美人的笑容。 桌上摆放菊花粳米粥、一叠绿豆菊花糕、莲子银耳菊花羹、呛拌菊花牛肉丝。 这里给客人净面的手巾都是先用菊花瓣浸过的,酒醉后擦一擦清心怡神,原若晨放下手巾,长舒一口气。 牧月将菊花羹舀了半碗,笑咪咪的递给她,“你都赢了四次,这次我们算平局好不好?” 原若晨吃了半盏菊花羹,仍旧忿忿不平道:“这次不算,待会我们再比,你这个人喝酒都使诈,当初正是看错了你。” 牧月倒了杯菊花茶递给一直静坐不语原若夕,“若夕,你说说我们谁赢了?” 原若夕一饮而尽,没有任何语调的叙述,“放下酒坛者输,呕吐者输。” “这可是若夕说的,你先放下酒坛呕吐,我也没算你输。”牧月懒懒的靠在椅背上。 “一八三四。”原若夕又开始重复。 牧月已经记不起若夕说了多少次这串奇怪的数字,他的双胞胎姐姐原若晨也总是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声称她也不明白这串数字是什么意思。 “一八三四……。”牧月将热手巾盖在额头上,八坛梨花白下来已经是头晕脑胀,现在借着思考这组数字的意义苦力强撑而已。 “我请你在笑靥楼喝了五天酒,你难道不想知道原因吗?”原若晨突然话锋一转,言辞清楚,丝毫没有刚才呕吐的狼狈模样。 牧月心念一动,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气氛的变化,不过她只是把眼睛打开一条小缝,心不在焉的说道,“可能你和这家酒店的老板一样——都讨厌菊花,天天吃它喝它,还把它的尸骸风干,放在花瓶里做饰品。”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原若晨剪了剪灯芯,包厢立刻亮堂了许多,“七年前,有个远方的商人来到紫菱城卖下了这里,挂出菊花旗开了这家笑靥楼,这里汇集各种菊花样本,可单单少了一种,你来到这里五次,难道从未发现?” 牧月摇摇头,觉得头痛了更厉害了,她从未注意到这些,一直以为这是老板的癖好,或者为了迎合酒客附庸风雅而为之。 倒是一直处于神游状的原若夕突然说道:“白、黄、红、橙、青、赫、紫、绿,墨菊,没有墨菊。” 原若夕的声音依旧平淡,牧月却觉得如电闪雷鸣、如梦初醒。 墨菊,没有墨菊!七年前那个深秋的夜晚,青姨将她抱到王家商船,自己却登上了许家商船。 临行前再三叮嘱她,如果到了紫菱城她没能去接牧月,牧月自己要在辰时之前去找接应的人,那个人会在酒桌摆放一盆白菊花,她要问那人黄菊花要不要,对方会反问她——有没有墨菊。 墨菊,没有墨菊! 牧月缓缓站起来,将手巾放在一边,“七年前,这里是不是叫做顺风楼,是一家茶馆?” 原若晨点点头,“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鱼、燕、月、影、寒、玉、清、辉、是奚帝城城主的八个替身,我猜你就是七年前消失的月,有人等不到你,就买下顺风楼,成为笑靥楼的老板——他暗中寻了你七年,一直觉得你还活着。” “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你不愧为赏金猎人,连这个都知道。”牧月喃喃低语,缓缓坐下,转动着手里半透明的薄瓷茶杯,冷笑道,“七年了,寻找我这粒弃子还需要费那么功夫么?开了这家笑靥楼,还花大价钱请你寻我?——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杀我。” 原若晨微微蹙眉,动了动嘴唇,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闭口不谈,她关上窗户,对着雕花板壁连敲五下,然后给原若夕披上银狐外袍,带着弟弟离开了,临门前,她突然转身道:“我不是因为你的身份而故意接近你,只是后来有了太多的巧合使我觉得你就是失踪的月,而且,我也没打算杀你。” 作者有话要说:孤独症就是现在的自闭症,大多自闭症小孩在三岁时开始症状明显。 自闭症四分之三性别为男性,百分之六十五的自闭症患者是左撇子,病人大多相貌清秀。 他们困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感应的危险和快乐都极少,生活规律,似乎有个闹钟在脑子里上了发条。 尸体腐烂时会产生酒精,这不是我随意杜撰的,在美剧《csi拉斯维加斯》上有,好像是第五季? 38 墨菊归 ... 原若晨姐弟俩的脚步声消失在走道的尽头,不一会有人叩响了包厢的木门。 “整个笑靥楼都是你的,进入一个小包厢还需要敲门吗?”牧月心思烦闷,重重的将茶杯顿在花梨木桌面上,半杯茶水飞溅出大半,只剩下浅浅一层留在杯底。 门吱呀一声打开,又很快合上,一个儒士打扮的中年人缓步进入包厢,他穿着普通青色儒士长袍,没有蓄须,微微有些发福,左手捧着一盆墨菊,也不知他是如何能在初春弄到盛开的菊花。 中年人端端正正的将墨菊放在桌子中央,将溅在桌面的茶水擦干,微微一笑道:“七年了,笑靥楼终于盼来了墨菊——你的脾气一点没变。” “我不想和你废话,你找我这粒弃子做甚么?是怕我泄露秘密,打算杀了我吗。”牧月冷冷的说道,“莫奂你这些年在紫菱城过的逍遥自在,青姨她却永远睡在在越水河里,连个墓碑都没有。” “你以前一直都叫我莫叔叔的。“莫奂悠悠的望着紧闭的窗户,像是看到了波光粼粼的越水河, “我在越水河畔买了块地,给青冉建了座衣冠冢——其实只是一块她亲手绣的丝帕罢了,立的是无字碑,每年她的生辰忌日我都会去拜祭。” “七年前,我接到青冉的飞鸽传书,就一直在茶楼等你们,可是等到晚上打烊你们都没出现,当天紫菱城都在谈论徐家商船遭袭,无人生还的消息。我寻访了那晚你们投宿醉秋风客栈的伙计,还有当晚在王家商船的船工,他们都说那晚一个青年女子抱着小姑娘上了徐家的船,后来,我结识了王家商船的老板王归军,他也……。” 莫奂深吸一口气,声音一颤,“他也亲口证实青冉和女孩死在船上,我知道青冉带着你和泓影,从来都只会让一个女孩露面,另一个藏在暗处,一旦有事,至少可以保全一个替身。没想到追踪的杀手炸掉了商船,不留任何人生还的可能。我本来已经死心,可是有一天顺风楼的老板无意中提起那天更早的时候,王归军的幼子王七夕抱着个奇怪的布娃娃来过顺风楼,看起来像是在找人,我才知道青冉她临时改变计划,把你留在王家商船,自己带着泓影上许家商船,这么多年了,牧月你为什么不过来找我?” 牧月给自己蓄满了茶水,搁在桌面不饮,只是出神的看着瓷杯,“青姨再三叮嘱我,必须在卯时去顺风楼找你,如果卯时过后你还没出现,就必须把自己藏起来,藏的谁都找不到我。我让王七夕代我去找你,可是你根本没有出现。” “卯时?!”莫奂猛然一惊,“青冉她给我飞鸽传书写明是辰时去顺风楼,我们相差一个时辰,这究竟……?” 牧月和莫奂相顾一眼,霎时顿悟过来。 “青冉她……,她不愿让你再做替身了,所以故意把时间错开。”莫奂苦笑一声,“她上船之前就料定有去无还,就将你放在另一艘船上,尽她最后的力量给你自由。” 牧月觉得鼻子发酸,眼睛腾起一股雾气,青姨的一颦一笑仿佛就在眼前,回忆如潮水般涌过来,青姨的怀抱永远都那么温软,总是会微笑的看着她入眠,她宁可三天不梳头发,也要等到青姨亲自给她梳理,因为不管她的头发有多乱,青姨永远都不会弄疼她,素白纤细的手指像是魔术般将纠结的乱发梳通,末了,青姨总会吻她头顶,然后抱着她在原地转一圈,柔声说道:“谁说牧月是黄毛丫头,明明是个最最美丽的小姑娘嘛。” 她甚至记起了一件遗忘很久的事情,她初学骑马,青姨将她放在马鞍上,那是一匹很温顺的母马,让莫奂牵着缰绳,自己骑着匹黑马与她并肩而行, 她骑了没多久就嚷着屁股颠的难受,莫奂将她抱下来,她又说那样就看不到青姨了,莫奂只好让她骑在脖子上,她的视线正好可以平视青姨,温煦的风吹起青姨的发带,时不时的触碰到她的脸颊。 “你走吧,我会维护青冉最后的愿望。”莫奂递给牧月一块手绢,“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不会让奚帝城知晓,原若晨也不会说出去,你要好好保住自己。” 牧月没有接过手帕,她起身打开窗户,清冷的春风赶走了强忍住的泪水,低声道:“青姨的衣冠冢在那里?今夜我要出城拜祭她。” 子夜,越水河畔,无字碑。 “越溪女,越红莲,齐菡萏,双婵娟。嬉游向何处,采摘且同船。浩唱发容与,清波生涟漪。时逢岛屿泊,襟袖即盈溢。馨香亦相传,薄雾归去来,苎罗生碧烟。” 这是在越州乡间传唱的采莲曲,盛夏时节,渔家女子相伴去湖中采莲,在湖边就能隐约听到少女清亮飘渺的歌声和船桨划拨水面的声音,湖面拂过阵阵凉风,仔细品来,有荷叶和莲花的馨香。 可此时只是初春时节,河面的浮萍都才刚刚冒出头来,半夜时分,仍旧寒气袭人. 吟唱这首曲子的不是温婉可亲的采莲女,而是已到中年的笑靥楼老板莫奂,他将这首轻快的小调唱的苍茫悲凉,仿若痴心的男子追忆过去相伴游湖采莲的恋人,恋人已逝,风景依旧,他独立湖边,看着在莲花丛中穿梭采莲船,潸然泪下。 半个月亮在云层中忽隐忽现,难以琢磨。 六合祭奠故人,除了焚烧纸钱,供上酒食果品,还会放飞风筝,如果是在晚上,则放天灯,或者在风筝上拴小灯笼以寄托哀思。 牧月将挂着两串小灯笼的软翅大风筝放到半空,风筝飞的高且稳,牧月将手中的线系在无字碑旁的杨柳枝上,柳枝的嫩芽已经长开了,远远看去像是一簇簇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此时离寒食节扫墓的日子还很远,可是牧月不知道那时她是否能赶过来祭奠。 “青姨是越州人吗?小时候经常听她唱这首曲子。”牧月仰头看着空中的两串小灯笼,风筝在远处和黑夜溶为一体,两串灯笼像是天上的星星,在夜风中漂浮移动。 莫奂沉吟一会,“也许是吧,我和她都是到处流浪的孤儿,很小的时候就被带到奚帝城,训练成为保护奚帝城城主的死士。‘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城主的八个替身,你长的最不像城主,却是出了名的调皮,每次你代替城主出现的场合,亲卫营的人都会额外仔细。昫庆帝即位那年,你去帝都棠瑜城参加庆典,偷偷跑出去,还掉进河水里,那天轮值的亲卫当天全部解职,从此不知去向。是我和青冉找到你,以后就一直跟在你身边,再也没有换其他人。” “我记得那天捉了一只蛊雕的雏鸟,不过启程回奚帝城前一天晚上,蛊雕就不见了,我就一直坐在鸟笼前等蛊雕回来,怎么也不肯睡觉,青姨连夜做了个布娃娃才把我哄睡的。”牧月望着天上的小灯笼喃喃的说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以为你们两个是可以陪伴着我一生的人,直到……。” 牧月掏出手帕,擦去无字碑上的灰尘,到最后青姨也只是她人生的过客。 39 奚帝城城主 ... 过了很久,牧月的脸色从悲伤慢慢变得凝重,她缓缓而立,直视着莫奂的眼睛问道,“我一直不明白,奚帝城城主的权利只能管理一个城市,为什么有人他们明知道我和泓影只是城主的替身,还要对我们穷追不舍,赶尽杀绝?” 莫奂微微愣住,没想到牧月会问到这些,这个女孩好像在这个晚上成长了许多,他整理了一下思绪,“其实无非一个‘利’字。昔日昫国开国女帝昫明帝最大的支持者是从休国和悠国迁徙到昫国的民众,明帝为改革内政,推行农商,而对这些人委以重任,后来这股新派势力被称为‘玫瑰党’,因为明帝奚秋忆在称帝之前是奚家女族长,奚家的家徽就是玫瑰花,听说也是明帝最喜欢的花。” “昫国以前本是休国的附属国,国主只是虚职,由各族族长轮流担任,国家的实权掌握在几十个部落的族长组成的长老会手中,明帝在位后慢慢将长老会力量削弱,‘玫瑰党’在朝中得势,很多部落的贵族对此很不满,一直在暗中阻扰排挤,这股势力叫做‘长老会’” “‘玫瑰党’和‘长老会’这两股势力在朝中的力量在斗争中渐渐平衡,不过这些年出现一个新的派系,他们既不像‘长老会’那么保守,也不似‘玫瑰党’重农商,维护新移民利益,他们的目标是用尽各种办法使昫国灭掉休国和悠国,一统六合,他们被称为‘野心派’。” “哦,我小时候也听夫子们谈论过,夫子都说一统六合是穷兵黩武,昫国从未对外征战,胜利全无把握。而且若要备战,朝廷必然增加赋税和徭役,民不聊生,明帝创立的百年基业将毁于一旦。”牧月淡淡的说道,幼时她刚能走的时候就有夫子教学识字,每天对她讲一些很难懂的话,其实说来说去无非都是明帝的丰功伟绩,她的血统是多么高贵,如何要亲民爱民等。 莫奂闻言,看了牧月一会,继续说道:“明帝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弟弟,带着夫君亲子和几百亲随来到一个小城,远离政事,后世为纪念明帝,称之为奚帝城,历任的城主都是明帝的嫡系后代。” “奚帝城城主的地位相当于亲王,在朝中没有实权,但是明帝在民间威望颇深,城主的态度会影响昫国政局,所以一直是‘玫瑰党 ’的重要砝码。而长老会对明帝积怨很深,奚帝城的存在无疑是骨鲠在喉,期望除之而后快。而‘野心派’的一心希望通过昫国扩大版图,统一六合,重新分配利益,在他们看来任何阻碍一统六合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包括奚帝城城主,因为前任城主在此事从未有过明确态度,现在的小城主年纪又太小,所以他们对奚帝城既想拉拢,又时刻防备着。” “你的意思是‘长老会’在暗中追杀我们?” 莫奂摇摇头,“这些无疑有‘长老会’的人。但是‘野心派’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奚帝城里的人大多是主张和平,你们和城主的老师都是如此。有些‘野心派’很担心小城主长大后会出面阻止战争,所以有可能将小城主置于死地,以绝后患。另外,若小城主身故,昫国政局必将动乱,悠国和休国可能会乘机出兵瓜分昫国,所以这两个国家也有派出刺客的可能。” 牧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么现在唯一可以完全信任的就是‘玫瑰党’?” 莫奂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委婉说道:“现在的小城主是遗腹子,生下来没几天,生母就追随先城主而去。所以她是明帝流传下来唯一的血脉,身系重任,若一旦有事,不仅奚帝城将不复存在,昫国朝中政治势力平衡将被打破,后果不得而知。” “无论如何,奚帝城若不存在,明帝血脉断绝,对‘玫瑰党’有害无利。十五年前,先城主去世,没能留子嗣,城主夫人怀孕四月有余,‘玫瑰党’明里暗里都派出众多死士,誓死保住最后的血脉,后来夫人诞下小城主,你们八个就被陆续抱过来做替身,九个女婴被安放在不同的宫殿抚养,而且还不定期的交换住处。平日的衣食住行,教育礼仪,安插的护卫都一模一样,为的是迷惑刺客,尽最大可能保护小城主。” “其实‘玫瑰党’的目的无非是即使有一天,真正的小城主遭遇不测,也可以从你们当中秘密选出一个最合适的女孩来代替,他们最在乎的不是小城主,去保护住明帝唯一后裔,而是奚帝城城主这个身份是否延续,而且确保城主在任何时候,遇到任何事情,都绝对支持‘玫瑰党’的所有政见。换句话来讲,他们最希望奚帝城城主最好是一个傀儡,是不是真正的明帝血脉倒是次要。” 牧月冷笑道:“奚帝城主的祖先是开国女皇,我听说民间很多人把她当做神灵供奉,她的后代怎么可能低下高贵的头颅,俯首帖耳去做别人掌中的傀儡。” 莫奂微微颌首表示认同,“这三个派系在朝中势均力敌,历任奚帝城主既没有明确表示支持‘玫瑰党’,也没有反对‘长老会’——奚帝城第三任城主夫人还是‘长老会’那边的人,‘野心派’多次派人给奚帝城献上奇珍异宝,城主都是来者不拒,还以贵宾之礼仪招待,但从不与他们谈国政。三个派系的矛盾激化到剑拔弩张之时,皇帝还曾宣召城主出面协调。” “这样说来,皇帝也很忌惮奚帝城城主罢,如果不是明帝让位,那能轮到他们做皇帝。反之奚帝城存在一天,他们就觉得皇位不踏实。”牧月觉得奚帝城主的地位真的是微妙复杂,三个政治派系和皇帝都希望得到奚帝城的支持,同时又无时无刻防备着奚帝城,各怀鬼胎。 莫奂叮嘱道:“你不要在他人面前谈起这些话,尤其是关于昫帝,他们忌惮城主,可历任奚帝城主还是以皇帝为尊,全力支持皇室。” “莫奂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他们会花那么多精力和钱财对我们八个替身穷追不舍,你和青姨他们带着我在休悠二国就逃亡了两年。”牧月紧逼一步,定定的看着莫奂的眼睛,不容他逃避。 莫奂顿了顿,似乎面有难色,他四顾周围,低声说道:“我也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这些年一直在暗中探听消息,才知道昫国高层有个传言——真正的小城主出生起就被掉包当做替身,奚帝城宫殿的城主才是假的。” “鱼燕伴月影,寒玉胜清辉,城主就在你们八个替身之间,有可能明帝唯一的血脉就是你——牧月。” 牧月愕然,随即皱了皱鼻子,“传言似是而非,却令我们八个替身永无宁日,一辈子东躲西藏。” “令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也觉得这个传言并不可信,但如果是真的……。”莫奂说道这里就停住了,如果是真的,论理他是奚帝城亲兵卫,应该将牧月保护起来,安全送到奚帝城。但是论感情,他要完成青冉遗愿,就当牧月已死,让她远离复杂的斗争。 两人都沉默下来,过了很久,悬在空中的小灯笼灯油耗尽,一盏盏的熄灭,如消逝的流星。 牧月放开系在柳树上的绳子,任凭风筝在夜空中飘散,她骑上青螺,准备回紫菱城。 “牧月你等一等。”莫奂叫住牧月,关切的说:“我不知道今晚你为什么向我打听那么多朝政的问题,但是我要警告你,永远不要想着查清七年杀害青冉的幕后元凶!他们绝对不是你一个小小的刺客能对付的!” 牧月没有理会莫奂,她回头最后深深的看着青姨的无字碑,像是要把这里的一切镌刻在脑海里,最后轻拍骡背,青骡温顺的扭了扭脖子,向紫菱城奔去。 待牧月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夜色中,莫奂回头抚摸着无字碑,低头喃喃道:“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青冉……。” 作者有话要说:玫瑰党,长老会,野心派,三股势力此消彼长,构成昫国政治的主要内容,奚帝城偏向那方,那方就获得主动权。 莫奂与暮兰舟对话: 莫奂:抗议!我痛失爱侣还不够吗?你还把这个麻烦丫头扔给我! 暮兰舟:因为天要降大任于你啊!必先若你心志,劳你筋骨,饿你体肤,空乏你身。我没饿着你,没冻着你,笑靥楼有吃有喝的,你这个人还真不知足哦。 下一章我写个奚秋忆的番外,从她小时候写起,相当于《六合记事》的前传。 40 番外——奚秋忆、李辕曦、姬墨醇 ... 番外——奚秋忆、李辕曦、姬墨醇 休庆帝十五年,休国皇宫明德殿。 正值二十四节气的大暑,酷热无比,一群陪皇子读书的世家子弟刚刚结束烈日下的箭术练习,纷纷钻进阴凉的杏子林中,也顾不得体面,抢起水壶就往嘴里灌,喝够了就将倒置着水壶从头顶淋下,惬意的抹了一把脸,然后互相帮忙解下快要被太阳晒化的甲胄。 他们都出身于京城的大家族,这些家族在朝堂上免不了有利益冲突,甚至有几家还是世仇,不过这时他们都只是十岁左右的孩子,在孩子的世界里,秉性相投、能够一起玩耍的就是朋友,至于对方的身份地位如何,还是他们二三年后才要考虑的问题。 所以此时李辕曦心安理得的坐在石凳上,抬起右腿让皇子帮他脱靴,他的脚正在疯长,几乎半个月就要换一双鞋子,加上今天的脚背有些浮肿,好容易脱掉左靴,右脚的靴子像是黏在腿上,就是脱不下来,他的好朋友,性格温和的九皇子姬墨醇主动过来帮他。 杏子林里有一条碎石小径,在林中蜿蜒而进,内监引着一个奇装异服的女童缓缓走过来,后面还跟着两个宫里的老嬷嬷。 皇宫内苑各种苛刻的规矩礼仪细讲起来,一个月都说不完,初次进入宫廷的人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就怕掉了脑袋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而迎面而来的女童打扮十分怪异,另这些见多识广的世家子弟都瞠目结舌。 这么热的天,她的头发被一张色彩斑斓的头巾裹的严严实实,头巾上点缀着各色宝石,那些花花绿绿的宝石看起来价值不菲,但是都只是粗粗打磨,形状各异。 女孩像是经常在日光下暴晒,肌肤如涂了一层蜂蜜,她穿着一件半袖的小褂和刚刚齐膝的短裙,颜色和布料和头巾一样,项间挂着数条做工朴拙的项链,赤脚踏一双软底布鞋。 女孩肉嘟嘟的半个胳膊和腿就这般坦诚的露在外面,休国贵族女子无不是长裙飘飘,出门还会带着面纱和帏帽遮盖容颜,即使穷困人家也不会让女儿衣不蔽体的出门。 众人无不愣住——他们在卧房都不会如此打扮,何况是个女子!而且她还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皇宫! 只有姬墨醇面色如常——他背对着女孩,没有看到这些,专心帮李辕曦脱靴子,无奈靴子就是不下来,姬墨醇皱了皱眉,干脆掏出匕首将靴子裁开。 陪同的内监和老嬷嬷向众人施了一礼,内监用特有的尖嗓门说道:“奉皇上口谕,昫国长老奚秋忆从即日起与各位皇子伴读在明德殿习文练武。” 长老!? 众人一阵哄笑,连一旁肃立的内监宫女都忍俊不禁,比起她惊世骇俗的装束,“长老”的头衔似乎更加离谱,小女童顶多八岁,即不“长”也不“老”。 “原来是从南蛮昫国来的蛮子。” “野人。” “瞧那身衣服,和没穿有什么区别?” “昫国的长老,地位相当我国的王侯,不过你看看她那身皮肉,我家粗使丫头都比她白嫩。” “嘘,小声点,她毕竟是个长老,哈哈哈!” “没关系的,蛮人说蛮语,根本听不懂我们的语言。” “那么她怎么能在明德殿学习?依我看,她比较适合和三岁的皇妹一起玩布娃娃。” …… 奚秋忆不是第一次被围观,从故国来到休国都城一个月路程,她很少老实的呆在马车里,骑着昫国特有的小矮马,贪婪的看着异国景色,遇到陌生人惊讶的目光,她会得意一笑——他们肯定是在羡慕自己漂亮的花衣服,那是母亲亲自动手蜡染的哦! 她临行时抱着母亲恸哭,死活不肯放手,可刚踏入休国国土,数不清的美食和新鲜事物很快就驱赶了她的悲伤。 第一次坐上三层楼高的大船、枕边堆满了惟妙惟肖和她一个模样的泥人、柔美的舞姬披着素纱起舞,如花丛中的蝴蝶。奚秋忆彻底沦陷在馋涎欲滴的美食里,幸亏她有钢铁般的肠胃,强悍的消化着比以前多出一倍的食物。 不过小孩的兴致来得快,去的也快。 母亲和刚会说话的弟弟开始进入她的梦中。 看见空中的飞鸟,她总是会定定的失神——它们会飞到山寨里的竹楼么? 而且她慢慢明白,那些惊讶的目光其实并没有羡慕的意思。 奚秋忆压了压裙子的下摆,有些局促的往后退了一步,以往围观的人惧怕侍卫们的腰刀和凛冽的眼神,他们只是躲在一处挤眉弄眼,指指点点,今天她独自来皇宫觐见宗主国休国的皇帝,被男孩恃无忌惮的评头论足还是第一次。 “你看,她像不像一只猴子?”李辕曦扯了扯姬墨醇的衣袖,拿起果盘的青桃,呲牙一笑,“猴子最喜欢吃桃子,你说如果我扔过去,她会不会跳起来接住?” “她是客人,地位相当于昫国使臣,而且父皇吩咐过……。”姬墨醇知道这个顽劣的朋友不会轻易罢手,干脆直接将桃子抢了回去。 李辕曦扬了扬眉毛,得逞似的伸出左手——他知道姬墨醇会阻止,故意让他抢去,左手则伸向藏在兜里另一只青桃,向奚秋忆方向扔过去。 奚秋忆怔怔的看着飞来的青桃,自然不会去接,还下意思的往后退了两步,避开青桃,青桃砸在奚秋忆脚边,又弹到她□的脚踝上,脚踝的皮肤立刻变红,还飞溅了几滴果肉。 又一阵哄笑! “李公子!这可不妥啊!”内监急的上前拦在奚秋忆前面,怕这些小魔头继续扔青桃,心里暗暗叫苦,既不能得罪这些权贵,又要保护来自远方的“长老”,吃力不讨好,以后这种差事能躲就躲罢。 奚秋忆皱了皱鼻子,推开过来搽脚踝的老嬷嬷,挪着小胖腿径直走到李辕曦面前。 李辕曦出身军人世家,除了父亲谁都不怕,自然不惧这个小姑娘他向前挪一步,挺直了胸膛。 “奚长老,李公子,这…。”内监急红了眼,左右为难。 姬墨醇欲上前劝阻,不料看见奚秋忆的神色后,立刻放松下来。 奚秋忆在笑!笑容灿烂的胜过大暑骄阳! 仿佛李辕曦并没有扔过的一只青桃,而是递过一串糖葫芦——还是她最钟爱的去了果核的那种。 李辕曦愣在那里,舔了舔上颌松动的犬牙,难道这个小姑娘喜欢被人砸? “我叫奚秋忆。” “我知道,刚才崔公公说过了,你是昫国的长老。”李辕曦摸不着头脑,出于礼貌,他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我是李辕曦。” 奚秋忆点了点头,走近石凳,挑出一个青桃,放在鼻尖嗅了嗅,“好像没有熟呢,你闻闻?” 她身高刚刚到李辕曦的胸口,为了方便放在他鼻尖,她干脆站在石凳上,这样她就比李辕曦还高出一头。 “好像是——啊!” 李辕曦一声惨叫,松动的犬牙和着些许血丝还有桃汁飞溅出来,钻进草地里。 原来奚秋忆乘着李辕曦放松警惕,借着石凳居高临下的优势,握紧青桃,狠狠地砸向李辕曦的嘴唇!这一下就将他松动了好几天的犬牙拍飞了。 之后奚秋忆不依不饶,纵身扑向李辕曦,直接他推倒在地,挥舞着拳头一顿猛揍! “哎呀,小祖宗们,求求你们别闹了。”崔太监赶紧令宫女太监们将两人分开。 老嬷嬷见势不妙,抱起奚秋忆急步就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奚秋忆顺从的抱着嬷嬷的脖子,朝着错愕的众人吐了吐舌头——父亲说的没错,面对敌人,开心的笑会比哭更好呢,反正最后只论成败,耍耍诡计又如何? 想到这里,奚秋忆哈哈大笑起来,被围观的不快也都随着笑声消失在杏子林中。 李辕曦又羞又怒的站起来,居然……居然被一个女孩揍了!还被打掉了牙齿!以后明德殿最大的笑话不再是那个装束怪异的奚秋忆,而是他李辕曦。 此时已到午饭时间,天气热的离谱,众人看够了笑话,渐渐散去,只剩下李辕曦一人闷坐在石凳上,计划如何去报复奚秋忆。 “找到了!” 姬墨醇用手帕兜着一样东西,揉了揉发酸的膝盖,他没有回母亲的寝宫吃饭,而是一直蹲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东西。 “你在找什么?——我现在没有心情斗蟋蟀。”李辕曦半闭着眼睛,将掉牙齿的左颌贴在石桌上,借着石头的凉气阵一阵痛楚。那个奚秋忆还真狠,他的左颊已经肿起来了。 “我在找你的牙齿啊。”姬墨醇将手帕递给李辕曦,“母妃说过,上牙扔床底下,下牙扔房顶上,这样你的牙齿才会重新长出来。” 李辕曦还以为他找的是蟋蟀,没想到居然是在找被奚秋忆打掉的牙齿,心中一暖,左颊似乎没有那么疼了。 后来,明德殿成为奚秋忆、李辕曦、姬墨醇三人互相整蛊的地方。 再后来,他们三人成为了好朋友。 七年后,奚秋忆回昫国,继任国主,摆脱长老会控制,在蛮荒之地称帝,建立昫国百年基业。 十年后,李辕曦在休国中南部称帝,斩杀朝廷大臣,成为一代枭雄,割据休国一半国土,开创新帝国,国号为“悠”。 三十年后,姬墨醇踏着兄弟侄儿的鲜血,登上帝位,停止休悠二国战争,在白石山与李辕曦签订停战协议。 从此以后,天下三分。 很少有人记得,当这三个未来的统治者首次相聚的时候,还只是懵懂顽童。 会被一只青桃砸到脚踝而记恨。 会为被打落了牙齿而羞耻。 会热心的帮朋友脱靴找牙齿。 那个时候,他们只是三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相当于《六合记事》的前传,记录二百年前,奚秋忆、李辕曦、姬墨醇,他们三人第一次见面的故事,那时候他们都还是孩子,距离他们成为三分天下的霸主还有好多年。 41 刺杀 ... 丑时,紫菱城北,二月初四。 新月如钩,像是坐在婚房的新娘,羞答答的藏在云层中,偶尔轻风吹过,露出一弯光洁柔润的下巴。 这个时辰是人们睡的最深沉,连紫菱河里的鱼儿都沉在河底的水草丛中做梦。 远处传来阵阵马蹄声,十匹骏马分为两队,打着火把在青石板路两边护卫着中间一辆马车。 一只流浪老黄狗在路边觅食,白天它抢不过其他野狗,只能在半夜出来,由于惧怕火把的光亮,它叼起脚下吃剩的半块烧饼,消失在小巷中。 骏马上十个穿着黑色武衣的护卫都是踏远镖局的镖师,六合大小镖局的生意分为六种,分别是押送信件的信镖、押送汇票的票镖、押送金银币的银镖、押送粮食的粮镖、押送贵重物品的物镖,和保护客人的人镖。 踏远镖局只做人镖生意,提供镖师保护客人安全,在六合三个国家都颇有名望。这次踏远镖局的乔镖头带着九个镖师,负责保护准备在紫菱城租货船南下做生意的王掌柜。 王掌柜谈完租船协议、签字画押、交完订金后,已经过了子夜,快到丑时,他们一路上贴身跟随,赶回城北的宅子。 “吁!”车夫一拉缰绳,两匹黑马一齐停住,在院门口等待多时的管家和杂役揉了揉眼睛,管家小跑过来打开车帘,扶王掌柜下车。 十个镖师也相继下马,将缰绳扔给杂役,紧跟着王掌柜进入院子。杂役赶着马匹,跟着马车夫,从院子后面进入马房。 待王掌柜和镖师都进入院子,管家放上门杠,还牢牢拴上一把大铁锁,他偷偷打了个哈欠——终于可以睡觉了。 众镖师护卫着王掌柜走向通往居室的长廊,前行了十几步之时。一支箭矢打破平静,从高高的院墙外破空而出!众镖师还没回过神来,箭矢已经贯穿咽喉,王掌柜当场气绝! “杀刺客!”为首的乔镖头一声大喝!客人在他眼皮底下当场气绝,抓刺客已经没有用,只有当场杀掉才能挽回一些颜面。 五个镖师立刻从取出绑在背后的弓箭,虽然不知道刺客具体方位,还是一起引弓,将箭矢射向墙头,期望能压制住刺客。 乔镖头和另外四人奔向院门,打算围击刺客。 一旁的管家已经吓得瘫倒在地,乔镖头抓过钥匙,将院门打开,另一个镖师同时放开门杠,可是无论俩人如何用力,院门还是不能打开! “可恶!刺客从外面锁住了门!” 乔镖头怒吼道,扫一眼院墙,更是绝望——这里的院墙足足是普通人家的二倍多高,墙头上还布满了铁荆棘 ,攀爬过去谈何容易! 王掌柜平时极为小心,为了防贼人入室偷盗,他命仆人将院墙周围的树木全部伐断,把院子布置的固若金汤,那会想到今天反而将自己困死在院中。 “你们两人过来砸锁!其他人随我从后院出去!马夫这个时候应该还没到后院,我们可以骑着马去追!管家你叫醒所有男仆,寻找刺客踪迹!”乔镖头经验老道,遇事不乱,很快冷静下来,吩咐众人分头行事。 当乔镖头带着七个镖师从后院骑马绕到前院时,二个镖师刚好砸开门锁。门前的碎石路上插着杂乱的箭矢,一个藤编的盾牌扔在路边,一架精巧的竹梯横在碎石路中间。 刺客定是在众人进院后,偷偷反锁上大门,然后将藏在暗处的竹梯架起,站在竹梯上引弓射箭。 砸开门锁的镖师冲过来,沾了沾碎石路上的血迹,用舌尖尝了尝,“是人血,刺客受伤了,血迹还没干,肯定是刚才被乱箭射伤的!” 乔镖头低头细看血溅的方向,这时新月从梦中惊醒,她拨开云层,露出些许芳华,墨似的夜晚变得有些清明起来。 “那边!”远处人影一晃、乔镖头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带领着众镖师上前追去。 紫菱河北岸。 一只长耳绿眼猫头鹰蹲在树枝上,冰冷犀利的眼睛看着这座城市,像是突然感觉到了什么,毛茸茸的头部突然转到脖子后面,后方突然亮起来星星点点的火把,相伴而来的还有阵阵马蹄声。 鬼魅般的黑影在树下掠过,猫头鹰将脖子转到前方,咕咕的叫了一声,无声的飞走了,作为昼伏夜出的鸟类,它看惯人类黑夜里的罪恶——这远比山林里禽兽争食还要血腥残酷。 八个穿着黑色武衣的男子骑马奔来,均身背弓箭,腰间配着刀剑,另外还有二十几个家丁打扮的人远远的跟在他们后面。 他们打着火把吵吵嚷嚷,除了带队的两个镖师,家丁们大多衣冠不整,他们在梦中惊醒,胡乱穿上衣服,顺手拿起身边认为可以当做兵器的东西防身,菜刀、斧头、花锄、剪刀、烧火棍、其中一人居然扛着只板凳! 骑马在最前方的乔镖头挥起左手,众人齐揽缰绳,在河边大树下骤然停住。 “乔镖头,那个刺客好像跑到这里就消失了。”紧跟在他之后的镖师跳下马来,举着火把照了照大树上方,检查刺客是否藏在树枝中间,其他人也纷纷下马四处查探。 一个镖师突然停住脚步,做了个警备的手势,指向紫菱河面上的一处地方。 乔镖头定睛一看,离河床不远处的河面上长着一支孤零零的芦苇,顿时恍然大悟,这紫菱河每天来往大大小小船只那么多,又是初春,芦苇多半被折断,再说怎么可能单留一支在河面上?定是刺客受伤逃不远,含着芦苇管潜在水底,借机逃脱。 一丝狠戾的冷笑掠过众镖师的嘴角,他们不约而同的取出弓箭,等待乔铺头发令后齐射,刺客必死无疑! 乔镖头右手一记平挥,箭矢飞蝗般向芦苇袭去,镖师都经过严格的射箭训练,对自己的弓箭熟稔无比,几次呼吸间已经将箭壶的箭矢用去一小半。 “停!”乔镖头喝道,孤零零的芦苇早就被射断,一个黑色人影从河底浮到河面,刺猬般插满了箭矢,河面上的涟漪将人影慢慢推到河床边,早有镖师下去,折断一根树枝去打捞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猫头鹰还有一个转动灵活的脖子,使脸能转向后方,由于特殊猫头鹰的颈椎结构,头的活动范围为270°。——信息来自百度,本文那段关于猫头鹰脖子的描写并非杜撰。 42 金蝉脱壳 ... 当刺客的“尸体”被拖出水面,所有镖师都呆立在河滩边. 他们射穿的居然是个稻草人! 这个稻草人套着黑色夜行衣,头顶还插着芦苇杆,被一根细细的竹竿撑起,身体上插满了箭矢。 好一个金蝉脱壳! 到半个时辰,就被刺客连连愚弄了两回,乔镖头捏紧了拳头。 “踏远镖局果然厉害,连个稻草人都不放过!” 后方的家丁陆续跟过来,家主被刺,杀手又不见踪影,看着平时威风凛凛的镖师围着刺猬般的稻草人发愣,一个早就对他们不满的家丁开始带头起哄。 乔镖头抬头冷冷朝着岸边的众家丁扫视一眼,无形的威慑力将哄声压下去。 只有带头起哄的家丁依旧讽笑道:“我赵季海先前跟着紫菱船帮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七年前徐家商船在越水河被修罗门屠杀,我还不是照样捡回一条性命?你们踏远镖局收那么多银子,连一个刺客都对付不了,有什么资格教训我这个小小的家丁。” 说道这里,赵季海干脆将手中长凳搁在地下,稳稳坐上去,七年前他为了保命跳下冰冷的河水,却引发旧伤,伤了筋骨,不能继续跟随紫菱船帮跑货船。后来在城北的大宅里寻了个看门差事过活,好在家主一年就来十天半月,他乐得自在轻松。 主子还好伺候,偶尔还能混点赏钱。而这些镖头就从未给他好脸色瞧过,经常半夜叫他起来准备夜宵——他奶奶的!把老子当丫头使啊! 今天半夜好不容易轮到他休班,却被叫醒,说是老爷被杀,赶紧起来追刺客! 他那时睡的迷迷糊糊,顺手拿起一只长凳当做“武器”,跟在后面胡追,心里直犯嘀咕:我只是个看门的,你们这些镖头收钱保护老爷,捉刺客是你们的事,凭什么叫我去? 越想越气,后来看见镖师们费那么多功夫从河水里打捞一个稻草人来,心中暗喜,终于找到机会发泄多日憋在心中的不平了! 赵季海为人爽直,人缘颇佳,宅院的众仆都尊称他一声“赵爷”,现在众家丁见赵季海摆明了和镖师们对持到底,他们平时也对镖师不满,而且老爷已死,没有继续害怕他们的道理——镖师总不能对他们这些平民不利吧! 所以一时嘘声、叫骂声、埋怨声不绝于耳,赵季海乘机煽风点火,添油加醋。 众镖师还是首次陷入这般尴尬境地,互视一眼,也无话可说。 还是乔镖头定了定神,首先表态:“宋管家,按照和王老板的协议,我们一旦失镖,就将双倍镖银赔偿给王家,抓刺客并不在我们的协议之内,我们现在不顾性命追刺客,其实没有收一个铜板。另外刺客现在应该还没逃远,还请宋管家带着家丁四处搜寻,到时候王老板家眷来问,您也好交代。” 宋管家觉得言之有理,正要吩咐众家丁散开搜寻,却被一旁冷笑的赵季海拦住。 “宋管家,您别急,先看看以前修罗门给我留下的伤口。”赵季海扯开棉衣,露出萎缩变形的肩膀,“大家都看清楚了!这是七年前被修罗门炸飞的船板砸伤的,老子要不是被这个伤患缠着,早就和我三哥一样成为紫菱船帮管事的了,那里能沦落到做看门狗的地步!” “那些杀手我是亲眼见过的,别说是咱们三十多个人,就是五十个,他们一个人就能把我们全杀掉!七年前徐家商船近百来号人还不是说没就没了!” “叫我们追刺客?他们自己去追好了!再则,如今老爷没了,这个月工钱还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我们虽然命贱,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 众家丁先是被赵季海的伤口吓倒了——七年前徐家商船的惨案一直都是个迷,紫菱城连小孩都知道这件事情,后来赵季海提到这个月工钱问题,他们才彻底醒悟过来——老爷一去,他们的饭碗肯定是保不住了,不过差事可以再找,但是这个月工钱怎么办?家人眼巴巴的瞅着他们拿银子回家。 这一折腾下来,宋管家也没了心思追刺客——他还想多活几年,等着儿子娶媳妇抱孙子呢!他脑子里开始飞速盘算宅子里收支问题,他也是要靠工钱养家的。 看着赵季海和众家丁簇拥着宋管家打道回府算工钱,河滩的镖师们个个目瞪口呆,虽说是树倒猢狲散,却也没见过散的这么快的。 有几个镖师忍不住骂了几句粗口,主顾已死,还被那个看门的泼皮无赖百般挑唆侮辱。 “你们八个做两队,骑马分头去找,记住,如果真的找到了,也不要与刺客直接冲突,一切都要等官府来处理。”乔镖头拔掉稻草人身上的箭矢,将其绑在马背上,“你和我去衙门报官,这个刺客来历不简单,如果真的是修罗门的人,我们还是不要惹得好,否则踏远镖局会后患无穷。” 喧嚣散尽,紫菱河重归寂静。 “呼!” 牧月从河水里冒头出来,长吸一口气,其实她一直潜在离稻草人十丈远的地方,嘴里含着凿通的剑鞘透气,暗自庆幸自己提前将稻草人布置在河水里,引开了镖师的注意,逃过这一劫。 牧月觉得这个目标最为棘手。他家里戒备森严,混进去倒是不太难,可出来很麻烦;他在外谈生意时保镖从不离身,牧月更是无从下手,倒不是说杀人困难,最难的是必须能全身而退。 她策划五天,才定下整个刺杀方案: 黑夜乍到,她装作渔夫,将竹竿敲进河底淤泥中,然后绑上乔装完毕的稻草人,还故意将一根芦苇插进稻草人头顶,用来迷惑追兵。 最后将一匹骏马拴在河畔的柳树林中,准备得手后逃跑——她不敢将坐骑栓在王老板宅邸附近,那样会引起镖师警觉, 她潜伏至下半夜,王老板和众保镖进屋后,她首先将大门锁起——为的是赢得逃跑时间。然后架起竹梯射杀猎物,逃跑时被箭矢擦伤了左颈。 狂奔到紫菱河边,却发现她拴在林中马匹不见了! 缰绳切口平整,这说明是被人故意割断,偷走了她用来逃命的马! 那一刻,牧月绝望的都想直接撞死在柳树上。 好在她急中生智,将怀中的碎魂剑刺拔出来。用剑刺在黑檀木材质的剑鞘尾部凿了个窟窿,然后含着剑鞘潜在水底。 初春河水冰冷无比,颈部的伤口浸泡在水里,如同万针锥心般疼痛! 可是她无暇顾及疼痛,反而感激黑夜和河水掩盖了身形,还掩饰了伤口流出的鲜血。 如果是在白天,她必死无疑。 哗啦啦的水声响起,牧月缓步上岸,脸上满是水珠,辨不清是河水、冷汗、亦或是泪水。 疼痛和寒冷驱使着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手中的碎魂剑刺却握得很稳很紧,剑刺刚刚救过她一命,这也是她能够生存下去的唯一工具。 想想以前在玉遥山,她还是多么讨厌碎魂刺,觉得这个东西歹毒无比,一旦被它捅进去,就是一个血窟窿,流血不止。 而刚才她发现碎魂刺三面剑刃、三条血槽,在剑鞘尾部凿起洞来也远比匕首顺手,好的杀人工具用来逃命也不错。 上岸后,牧月在草丛里缩成一团,第一次感觉初春的晚风是那么狰狞,寒冷使她慢慢失去意志。 牧月昏迷的瞬间,感觉一双手拂过她的额头。 一个陌生的声音说道:“若晨说的没错,你杀人的本事一般,逃命的本事确实厉害。”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了。剑鞘凿洞逃命的技法,兰舟自认是原创,不知道各位看管是否在其他作品里看到过。 43 傀儡 ... 牧月醒来时,觉得全身被裹在温暖中,原若晨正在给她的被褥里换新灌的汤婆子。 原若晨将被角掖好,“你手中的剑刺可以放下了罢?握得那么紧,我和老师都没法掰开。” 牧月这才发现右手仍旧紧握着碎魂剑刺,她握得太久,剑柄仿佛长在手上,自己都放不开。 原若晨探进被子,按摩着牧月的右手,牧月慢慢有了知觉,稍一放缓,原若晨就将剑刺抽出来,赞叹道:“老师说的没错,碎魂剑刺果然是最霸道的凶器。” “是你救我?”牧月声音有些嘶哑,“谢谢你。” 原若晨微笑不语,喂给她一杯暖茶,“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牧月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口中仍旧停留着白菊的清香,环视卧室满屋的菊花装饰,皱了皱鼻子,“除了笑靥楼,谁会费这般功夫折腾菊花。” “你先别急着谢我。”原若晨狡黠一笑,“我其实什么都没做,除了偷你栓在河畔的马。” “什么,马是你偷的!”牧月腾地坐起,这个原若晨到底是敌是友。 “幸亏先把你的碎魂剑刺骗到手,不然我身上就被捅个血窟窿了。”原若晨明知牧月身边已经没有任何兵器,但为了安全还是后退三步,“是我老师救了你,不过也是他吩咐我去偷马的。” 牧月一头雾水,原若晨的老师真是奇怪,先治她于死地,而后又救她。 “若晨你先出去,我有话要和牧月谈。”一个穿着灰袍的男人推门进来,后面还跟着抱着书本的原若夕。 “这是就是我的老师魏行语。”原若晨得逞似的向他晃了晃碎魂剑刺,“得手了,老师怎么奖励我?” 魏行语掏出一个铜质烟杆,在桌面上磕磕,试着吸一口,随即递给若晨,“烟杆堵住了,就奖励你捅烟杆罢。” 原若晨翻了个白眼,夺过烟杆摔门而去。 “一八三四。”原若夕面对着卧榻坐下,又重复了一次这串奇怪的数字,说完了就立刻低头不语,定定翻着桌上的书本。 牧月觉得大脑一阵阵抽搐——若夕每次见她,总是没头没脑重复相同的数字。 “你想知道若夕说的是什么意思么?”魏行语打开窗户,阳光挤破了窗户,热情的亲吻牧月的脸颊。 牧月点点头,而后又摇摇头,往后缩了缩,避开光线,仔细打量着魏行语,“你到底是谁?” 观其面目,魏行语并不年轻,但是绝对不老,柔塌塌的灰色布袍下,摇杆挺的笔直如剑脊,眉目间有种睥睨天下的傲气,牧月只见过项潜山有这种类似的气质。 “若夕他绝顶聪明,有过目不忘的本事,痴迷于记忆和书籍,很少与外界沟通,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只要他见过一次的人,即使过了很多年,对方容貌变化再大,他仍然能够辨认出来,而且准确复述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只不过,他只用自己的语言复述,除了我和他姐姐若晨,几乎没有人明白他的话。” “‘一八三四’是若夕第一次见你的时间,他从小在昫国长大,用的是昫国纪年方式,‘一’是昫玄帝元年,‘八三’是指八月初三,卯时是一天的第四个时辰。所以他第一次见你是在昫玄帝元年八月初三卯时。” “那天正是昫玄帝登基大典,昫国贵族、朝廷官员、奚帝城城主、还有休悠二国使者齐集棠瑜城,若夕若晨两姐弟那时候是在祭祀前献歌的童子,你作为奚帝城主的替身,坐在观礼台首座,正对着若夕,所以他一直记得你。” “哦。”那是牧月第一次代替小城主在重大场合露面,记忆深刻,冗长的登基仪式进行了两个时辰都没结束,“可是都十年过去了,我都不一定能认出小时候的自己,何况若夕只见过我一次。” “一个人的相貌会变化,可是眼睛变化的很少,这些年我带着若晨若夕做赏金猎人,在三国各地追捕逃犯,无论犯人怎么易容,若夕都能一眼看出来,从未出过差错,他脑子里有上百张犯人画像,而且顺时都能画出来……。” 牧月直接打断话头,“那么你是谁?为什么要原若晨偷马?后来为什么又救我?” 魏行语并没有生气,而是抚掌大笑道:“说起来,我和你也有一面之缘呢,昫玄帝登基大典之时,奚帝城小城主突感不适,提前离开观礼台,当场就引起不少骚动,魏某当时是昫国礼部一个小侍郎,和同僚费了不少唇舌功夫才将各方宾客安抚下来,不过最后仍旧没能保住官位,被长老会的人抓住把柄挤兑下来。” 牧月冷笑道:“原来你是‘玫瑰党’的人。” “我们家族只要是做官的都是‘玫瑰党’的人。”魏行语不置可否,“二百年前祖先为躲避休悠二国战乱,逃到昫国,昫明帝赐给族人一块荒地,我们魏家才得以生存,魏家祠堂至今还供奉着明帝奚秋忆的牌位。” “我现在是自在逍遥的赏金猎人,带着两个学生四处游历,赚的银子是薪俸数倍,还做什么‘玫瑰党’?昫国朝廷现在还兴起一个什么‘野心派’,三个党派斗得昏天黑地,我才懒得去掺和。” “不过照这样下去,昫国迟早有一天会被派系斗争拖垮,亡国都有可能。” 魏行语递给牧月一杯暖茶,“我们可以舍弃名利,可是不能看着昫国战火纷飞,昫明帝开创的百年基业毁于一旦。” 牧月蹙眉接过,茶色乌润,带着莫名的果香,居然是上等红茶——总比千篇一律的菊花茶好得多。 她无心听魏行语谈论昫国政治,昫国亡国也好,兴盛也罢,与她牧月有什么关系。 “莫奂、青冉是我相交多年的好友。” 青姨?牧月听到青冉的名字,手心一颤,不明白魏行语为什么突然提起她。 “青冉拿性命换你自由,可惜,所谓的自由只不过是虚幻,奚明帝唯一的后裔注定是要战斗在权利场上。牧月你本该叫做奚如锦,是奚帝城的主人。” “我这些天一直在暗中观察你,你在紫菱河绑稻草人,刺杀王老板,我吩咐原若晨偷走你逃生的马,是为了试探你的应变能力,结果你想出凿穿剑鞘潜入河底的办法。我肯定不会看错,明帝的后裔就应该坚韧如斯……。” “不要拿这种鬼话骗我了!“牧月将茶杯抛到地上,“这种话不止你一人说过,奚帝城城主好好的在宫殿里呆着呢,我以前是替身,后来是一枚弃子,现在是刺客,我若不想办法逃命,就只能是死路一条。” “魏行语你其实现在还是‘玫瑰党’的人,你无非是想说动我做你们的傀儡,帮你们排挤‘长老会’和‘野心派’,然后掌控昫国,到最后昫帝都是你们的傀儡!” 牧月将自己蒙在被子里,不再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顺利,今晚还有一章更新,星无遥童鞋要出来了。 44 成亲 ...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星无遥出来的这章三天前就写好了,可是一直没发过来,原因是我突然发现文风特别奇怪,我居然不知不觉的用《狐说八道》轻松癫狂的文风写《六合记事》! 于是我干脆将文删掉重写,终于找回了《六合记事》的基调写下了星无遥。 最最可爱的星无遥啊,总算把你唤出来了。 入夜,紫菱城西,许府。 星无遥蹑手蹑脚掩上房门,轻舒一口气,他穿过两个院子,避过六个护院的耳目,终于潜进书房,比他性命还要宝贵的药丸和绝版医书应该就被藏到这里了。 他兴奋的搓了搓手,又很快停住——簌簌的摩擦声在寂静中格外刺耳。 半个时辰后,星无遥彻底绝望了,许家是商人,商人家的书房能有多大?他翻遍了书架每一个角落,甚至趴在地上将地砖逐一敲过,皆无所获。 屋漏偏逢雨,门外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星无遥赶紧抓着早就准备好的绳子攀爬到房梁上,这间书房根本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他进屋第一件事寻找藏身之所——那个地方最好也可以方便逃跑。 两个绿色娟衣的丫鬟打着八角琉璃灯笼进来,她们在书房巡视一番未果,随即相视一笑,一起抬头望着房梁同声说道:“星公子,时辰不早,该歇息了,小姐说如果你不在卧室,就到直接到书房的房梁上找你。” 哼,她们怎么肯定他就藏在房梁上?定是在哄我出来,那个许小姐在生意场上尔虞我诈的本事他可是亲眼见过的,星无遥决定不论丫鬟怎么说笑,他就是藏着不出来。 “星公子,你要的东西不在这里,明天是你和小姐的大好日子,还是下来早点回房休息吧。”丫鬟捂嘴笑道。 房梁上还是没有动静。 身形略高的丫鬟叹道:“星公子,请听小幽一言,小幽是许家的家奴,最了解小姐为人。七年前老爷和公子故去,夫人在家料理家务,她小小年纪带着几个掌柜打理家族货船生意。许小姐性子执拗,心地却很善良,我们这些下人没有不敬重他的,外面多少男子希望能入赘许家呢。” 一旁的小静是个急性子,她跺了跺脚,“星公子是小姐千挑万选出来的,非你不嫁,她向来说一不二,你别想悔婚。” 悔婚?我就从未答应过要娶你家小姐啊!星无遥伏在房梁上哭笑不得,想起那个总是一脸严肃的许梓鱼许小姐。 许家原本是紫菱船帮(紫菱船帮来历详见第一卷第四章)实力最强的家族,许老爷是紫菱船帮的会长,可就在七年前,休国杀手组织修罗门将徐老爷和独生儿子以及整船的伙计全部屠杀,偌大的船只被炸的粉碎,许家遭遇重创,关门倒闭。 当时许家幼女许梓鱼只有十二岁,母亲经不起丧父别子的打击,一度神智不清。她独自料理父兄的丧事,还卖掉家里所有田产和一艘香楠木大船,换得的所有钱财全部用来安抚死去船夫的家人,赔偿商客损失,这一做法让客人和伙计们纷纷折服。 后来在紫菱船帮新任会长王归军的支持下,许梓鱼登上了父亲留下的最后一艘香楠木大船,继承家族旧业,奔波六合三国做起了船运生意。不到五年,她就拥有三艘大船,恢复了父亲在世时的繁华胜境。 六合女子,一般十六岁及笄,定下婚事,十八岁出嫁。许梓鱼忙着家族生意,无心谈婚论嫁,到了十九岁仍旧是小姑独处。 星无遥在玉遥山曾在牧月面前发誓:每杀一人、必救一人。 可他的医术实在平平,别人能治好的病,他碰着运气也能治好;遇到疑难杂症,他开出的药方也没有多大效果。 明明离起死回生的本事差太远。他又喜欢专研古方偏门,有一次还差点将病人治的一命归西。 所以他后来干脆不收诊金,给穷人家免费医治,其实有钱人家也不会请他这种江湖郎中。 一个多月前,许家商船在馨州靠岸接运货物,掌舵的船夫突然面色灰白,昏厥倒地,星无遥恰好就在码头,众船夫见他背着药篓,打着悬壶济世的招牌,就请他上去救急。 星无遥诊断出船夫得了疫毒痢疾,当即从药篓取出白头翁、金银花、白芍、秦皮、地榆、犀角、羚羊角煎成药剂,船夫服下后上吐下泻几次,不到晚上就退烧醒过来。 那天许家商船的首领许梓鱼正好跟在船上,听星无遥诊断出痢疾,不由得着急起来——吃水上饭的,终日在一艘船上漂着,吃喝拉撒睡都在一起,最害怕得痢疾,一人染病,隔日往往会倒下一大片。这些船夫失去劳动力,现雇人又来不及。大船寸步难行。 更重要的是,若被外人发现船上有痢疾病人,官府必然会将货船扣押,所有人被隔离,直到所有人身体无恙为止,她许梓鱼也不例外,这叫她怎么向客人们交代?耽误交货日期,许家只能赔钱又失信。 到了上半夜,陆续有几个船夫出现发热、腹痛的现象,星无遥的药材不够用,可是贸然上岸采办药材必然会引起外人注意,说不定当晚就要被扣下船只。 关键时刻,星无遥灵机一动,带着众人用醋擦拭整个船体,吩咐杂役上岸分头购买大量猪胆和绿豆,然后生火将绿豆和苦胆熬成药膏分给船夫们服食。 许梓鱼天生怕苦,这猪胆绿豆膏比普通药汁还苦过十倍,她每次咽下去都是咬紧牙关,捂着嘴唇才不至于吐出来。 她是船上唯一的女性,星无遥动了恻隐之心,减少了她的猪胆绿豆膏剂量,改为每日两次捣碎生姜和着鸡蛋蒸熟,还亲自端给许梓鱼服用。 此后三天,大船内痢疾症状全消。许梓鱼赠给星无遥重金,却被他微笑婉拒,只是说以后许家的船能免费搭载他行游六合即可。 回到了紫灵城,星无遥在许府被封为上宾,许母看中星无遥模样俊秀,个性温和,而且无牵无挂,是上门女婿的最佳人选;许梓鱼想到在船上星无遥对她的照顾,未免面红心跳,情窦初开,动了嫁娶的念头。 在许府住了几日,星无遥就要辞行离开,许梓鱼知道他这一走,可能就是永别,她不愿错过这段良缘,见星无遥痴迷医术,便投其所好,花重金寻访许多医学孤本,奇方秘药放在书房,示意星无遥可以随意翻看,只是不能带出府。 星无遥嗜医如命,天天泡在书房,抄写书籍。眼看着就要抄写完毕,打算离开许府。却惊闻许梓鱼得了怪病,不思茶饭,日渐消瘦,汤药吃了好几缸,也不见好,靠着人参续命。 许梓鱼“临危”时,拉着前去探病的星无遥的手说,哽咽着说此生最大的缺憾就是没有如意郎君陪伴,孤单离开人世,希望星无遥能写一个合婚庚帖,也好留个念想。作为回报,她愿意将书房所有医学孤本、奇方秘药赠给他。 这一下戳动了星无遥的软肋,星无遥考虑片刻就答应下来,写下了合婚庚帖——一来觉得许梓鱼命不久矣,不好拒绝,二来书房的医书孤本对星无遥来讲,如同肉骨头之于小狗,那能轻易舍弃? 许小姐很守信用,当晚就命丫鬟将孤本送到星无遥房间。 第二天星无遥早早起来辞行,却得知小姐搬到紫菱城东面的别院里,他去别院找许梓鱼,却看见别院被红彤彤的喜字装饰一新,仆人们对着他嘿嘿直笑,并称呼他为“新姑爷”! 星无遥大惊,仓皇跑回城西许府打算取回药篓就走,不料许府居然在他离开短短一个时辰里贴满了喜字,设上了婚堂!更令他懊悔不已的是藏在卧室的药篓不翼而飞。 赔了“药篓”,还要赔上他自己,星无遥走不得,也留不得,进退两难。 之后的两天,他进出许府倒是自由,没人跟踪——许梓鱼知道他没有找到药篓之前绝对不会离开。 今晚,他偷偷溜进守卫异常森严的书房,确定药篓就被藏在这里,不料还是被远在城西的许梓鱼猜到。 丫鬟小幽叹了口气,平心而论,她觉得这个医痴星无遥远远比不上紫菱船帮会长王归军的小儿子王七夕,可是这样的人偏偏被小姐看中,明天是小姐成婚之日,总不能要小姐跳上房梁和他拜堂吧。 “星公子,你这样趴在房梁上也不是办法,实话告诉您,药篓并不在许府,我早就送到城西别院了,明日它会作为嫁妆和小姐一起抬过来。”无奈之下,小幽最终还是告诉了星无遥实情。 翌日,是紫菱城传奇女子许梓鱼出嫁的吉日。 星无遥穿着大红吉服,骑着黑色骏马,缓缓走在紫菱城的大街上,后面跟着游龙般的迎亲队,一字排开占据了好几个巷口,单是仪仗就有十对。他心中暗暗叫苦,这首喜庆的《凤求凰》对他而言如同哀乐。 星无遥烦闷的抬头看了看天,突然发现笑靥楼三楼的窗户隐隐约约透过一个熟悉的影子,一个经常在午夜梦回时出现的身影。 他难以置信的咬了咬舌尖,定神望去,一个穿着茜红色女子打开的窗户——是个相貌颇为清丽的女子。 只是,只是——不是她。 星无遥失望的垂下眼眸,也许是自己经常想到她罢,居然产生了错觉。 《凤求凰》依然在耳边回旋,星无遥突然有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如果将要坐上花轿的人是她呢? 原若晨打开窗户,鞭炮的火药味立刻冲进来,她对着牧月招了招手,“快过来看啊!这个新郎官长的还不错哦!” 牧月放下喝空的药碗,蹙眉走到窗边,仪仗队已经过去,只看见穿的大红吉服新郎官的背影。 这个背影很熟悉,很像——嗯,很像星无遥。 牧月猛地揉了揉眼睛,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肯定是最近喝药喝太多了,产生幻觉,星无遥怎么可能在这里?呵呵! 不过,最近好像梦到过他呢,牧月回想在玉遥山时星无遥唠唠叨叨的模样,一丝微笑爬上她的眉梢。 45 抢亲 ... 作者有话要说:保佑我今晚再一更吧!阿弥陀佛,阿门,圣母玛利亚,天灵灵地灵灵。 紫菱城,笑靥楼。 微风将夕阳揉碎了,带着微醺的花香,慷慨地洒向这个城市。 “你真的不考虑老师的提议了?其实做奚帝城主和做二流杀手差不多,反正都要担心能不能活到 明天,奚帝城主死后还能风光大葬,你要是死了只能像只蚯蚓埋在地下无人问津。” 原若晨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劝说道,牧月刚才取笑她每天都穿着绯色衣裙,小心那天被人当做新娘塞进花轿,她就抢了牧月的黑纱外袍罩在茜红色的锦袍上。 “别再提奚帝城主的事情了,我才不关心什么玫瑰党、长老会、野心派谁得势谁失利,昫国亡不亡国与我何干?这几天每顿饭都是白粥青菜,能不能换个花样啊?”牧月扫了一眼圆桌上的饭菜,立刻倒尽胃口,别过脸去,看都不想再看。 “昫国江山难道还没有你一顿饭重要?”原若晨有些恼怒的说道。 牧月不耐烦的敲了敲桌面,“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你装的不难受么?魏行语早就走了,你不用说那么多违心的话,这些废话比稀饭白粥还讨厌。” 原若晨悄声走到门口听了听动静,这才放心下来,“你以为我愿意说啊,他是我老师,我肯定要听他的吩咐过来劝说你,不然辛辛苦苦挣来的赏金就没了。” “没有了赏金,那有银币去给你买肉买酒啊!”原若晨笑眯眯的对着墙壁有节奏的敲五下。 原若夕提着食盒推门进来,撤下白粥青菜,像小厮般摆好酒菜,只不过是一只烤鸭架,一盘酱牛肉,一碟撒着细盐的炸花生,就馋的牧月嘴角湿润起来。 牧月正要举筷,又觉得不对劲,“原若夕今天好奇怪,他怎么还会做这些。” “我弟弟可聪明呢,只是后来他慢慢不愿意和外人交流。”原若晨看着若夕小心揭开酒坛上的封泥,“他的病时好时坏,吃药的效果很有限,听老师说,他其实根本没病,只是厌恶外面的世界,把自己封闭住了。” “嗯,我明白的,如同一扇朝外开的窗户,他自己不打开,外面的人就是把手掌拍红了,也是进不来的。”牧月若有所思道。 原若夕揭开酒坛上的红布,温和淡雅的酒香喷薄而出——这是梨花酿的味道,只是比她们上次喝的小瓷坛要浓很多。 他将两个小碗斟上梨花酿,酒液刚好漫过碗口一线,然后将小碗推到若晨和牧月面前。 牧月注意到他的手很稳,不仅提起约八斤重的陶制酒缸倒酒时一点没洒,而且推过来的酒碗仍旧是凸出碗口一线。 “若夕这个臭小子,就喜欢看人喝醉酒出丑。”原若晨低下头来,直接凑在碗口轻抿,眼睛倏地亮起来,“比起这坛烈酒,我们以前喝的梨花酿简直就白开水……。” 牧月没有回应,她立在窗前,面色大变,双拳紧握,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原若晨诧异的走过瞧去,也被远处怪异的景象怔住了。 “快!新郎跑了!快追上他!” 穿着大红吉服新郎官打扮的男子骑着骏马在街头乱串,一大群人气急败坏的紧紧跟在后面,满大街都是他们舍弃的嫁妆担子和乐器,隐隐看见凤冠霞帔的新娘从花轿里走出来,扯下红盖头,抢过路人的马匹,去追新郎。 原若晨哑然失笑,“紫菱城的嫁娶风俗还真是特别啊,我们昫国的一个小民族有抢新娘的习俗,没想到这里居然是抢新郎!” “是他!”牧月碎瞳蓦地一缩,突然转身撕掉原若晨的黑纱外袍。 “牧月你疯啦!” 牧月变本加厉拔掉原若晨的头钗发簪,指着大街上的新郎,“他是我的朋友!我需要你帮忙把他们引开!” 原若晨披头撒发站在窗前,眼珠一转,她这身打扮倒是和街头逃跑的新郎很像,原来牧月是想偷梁换柱,去救她的朋友。 “可以,不过事成之后,你要把那柄碎魂剑刺送给我!”原若晨乘机敲竹杠。 “行!”牧月拉着原若晨奔下楼去。 原若夕起身关上房门,一口气将桌上的两碗酒喝光,又抱着酒缸走到窗边,冷眼看着尘世的喧嚣。 此时星无遥在马上慌的直冒冷汗,按照原计划,他骑马去城东接新娘许梓鱼,一旦找到挑着药篓的嫁妆担子,就抢到马上逃走。 因为按照这里的习俗,娶亲人数再多,也只许新郎一人骑马,其他人只能步行,身份高的长辈或者女眷都是坐轿子,以示对新郎的尊重。 本以为他有坐骑代步,会逃的很轻松,却没料到许家将婚礼办得沸沸扬扬,几乎半个紫菱城的人都在街头围观,那些做小生意的闻风也过来凑热闹,将大街挤得水泄不通。 星无遥怕伤着行人,不敢放任骏马狂奔,想绕道,却又被摊贩堵在巷口,眼看着形势越来越不利,新娘许梓鱼干脆跳下花轿,抢了路人的马匹策马扬鞭来追他! 三面夹击!星无遥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好在坐骑是一匹神俊,许梓鱼一时还追不上他。 “星无遥!”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星无遥微微愣住,难道真的是她? 左前方两个人并骑一匹黑马奔过来,前面扯着缰绳的是散着乌发的绯衣女子,紧贴在她身后的女子比她高出一个头来,所以星无遥可以看见她的面容。 居然是她!是牧月! 两匹马交会的瞬间,牧月翻身跳到星无遥的坐骑上,将怀里的黑色大氅抖开,给他戴上宽大的兜帽,系上带子。黑色大氅隐住两人的身形,同时也遮住星无遥惹眼的红色吉服。 原若晨同时兜转马头,和星无遥同行,绯红色的长袍被夕阳映的无比绚丽。 “前方第二个街口左转。”牧月俯在星无遥脊背上,她被严严实实裹在黑色大氅里,只能从星无遥肩膀和下颚的空隙看着路面。 星无遥如坠梦境,手中缰绳松下来,坐骑放慢了速度。 牧月急得使劲掐了一下他的后腰,打雷似的吼道,“想死啊!还不赶紧跑!” 没错!真的就是牧月!除了这个丫头,谁还会这样吼他?这般无情的掐他呢? 星无遥咧嘴无声笑起来,一扫这些天的阴霾,拍马钻进小巷。 新娘许梓鱼紧紧跟着前方红色衣袍的“负心人”,两人穿过大街,迈过城门,在郊外跑了四里地,直到人困马乏才停下来。 “星无遥!如果你现在跟我回去,明天我们依旧是夫妻。”许梓鱼不愧为女中豪杰,好大的气魄,不计前嫌。 “许小姐,你花容月貌,家世又好,性格直爽,我若是男子,早就托媒人去你府上说亲了。”原若晨跳下黑马,转身朝着许梓鱼狡黠笑道:“可是我偏偏是女子,实在不能跟你回去呀!” 46 扁舟赴旧约 ...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最后一句,兰舟觉得鼻子酸酸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流泪了。 星无遥和牧月这段“扁舟赴旧约”会不会让各位看官想起逝去的美好,或者初恋时那些道不清的迷乱? 入夜,紫菱河。 这条将城市一分为二的河流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喧嚣一片,直到亥时才安静下来,几艘画舫漂泊在水面上,偶尔闻见歌姬调弦浅唱。 水面上轻雾弥漫,星无遥坐在船头反手摇着船桨,渔船驶到一处僻静的地方,他收起船桨,踱到船尾,“一个时辰居然钓了两条巴掌大的小鱼,牧月的钓鱼本事还是那么厉害。” “一边去。”牧月用手肘推开星无遥,“要不是因为你,我才不会傻兮兮的半夜跑到船上来。” 星无遥笑呵呵的接过鱼竿,换上新鱼饵,远远的抛出去。牧月抱膝而坐,靠在船尾的栏杆上,毛茸茸的月光倾泻而下。 原若晨将许梓鱼引到城外,他们二人共乘一骑在城里的小巷子绕来绕去,最后绕到了紫菱河边,牧月在码头有一艘小渔船,上次就是在这艘船上,她将稻草人钉在河水里,金蝉脱壳救了自己一命。 为了掩人耳目,牧月费了不少功夫将其布置成普通渔船的摸样。船舱里渔网、水瓢、斗笠、蓑衣等杂物一应俱全,没想到今日居然又派上用场。 “还笑?你都当不了新郎官还乐什么。”牧月瞥见他蓑衣下的吉服,觉得额外刺眼,“你刚才说是那个许小姐自作多情,想尽办法要嫁给你?” “是啊,她还偷偷扣下我的药篓。” “你当我是白痴啊!”牧月发火了,“要不是你在商船上天天开小灶蒸什么生姜鸡蛋羹,她能对你有意吗?” “你误会了,其实是……。”星无遥伸手欲捂住她的嘴唇,却被牧月一脚踢开。 “许家商船近五十来号人,人人都吃猪胆绿豆膏,你就单单给她另开药方,明明是你勾引许家小姐在先,后来始乱终弃,趁乱逃跑!” 星无遥脸色倏地一红,慢吞吞道:“牧月啊,我逃跑是真,这个——这个始乱终弃可不能胡说的,勾引二字更无从谈起。” “休想骗我,别说是许小姐,就是一个普通女子被你连续三天照顾下来,谁不会有以身相许的念头?”牧月忿忿的说道。 星无遥怔怔的看着牧月,欲言又止,琥珀色的眼睛流水潺潺,最后别过脸去,虚看着前方的竹制浮标,低声说道:“你的记性有时候真的很不好,在玉遥山的时候,你那次生病不是我开的药方?药汁也都我煎好了送过来。” 牧月瞪了他一眼,“整个碎魂堂,有几个敢喝你开的药?也就是我和鲁瞬吧。” 星无遥尴尬的笑笑,继续说道,“你时常逃脱训练,装病哄骗丘堂主和戚左使,为了避免他们的怀疑,我会煎一些无关紧要的草药送过去,其实每一贴药都是拿我自己试了好多次,确认不会伤身才敢给你喝的。” “你被颜彤刺伤,我连夜登山去寻白色曼陀罗花给你止痛,差点从悬崖上掉下来不说,回来的路上还遇到熊瞎子,被它拍断了胳膊……。” 牧月满头雾水:“可那个时候你告诉我说是摘核桃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来摔断的。” “你昏迷了一个多月才醒过来,我怕你担心,故意编谎话骗你的。只有鲁瞬知道这件事,不过现在想起来,你一直昏迷不醒可能是我在药里加了太多白色曼陀罗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我的错。所以我也一直不敢告诉你真相。” 星无遥的声音越来越小,“许梓鱼很怕苦,她蹙眉的样子和你很像……。那时候我想起了你,才每天蒸生姜鸡蛋羹给她的,我从来就没想过去勾引,咳咳,招惹她。” “你刚才不是说一个普通女子被人连续照顾三天,就有以身相许的念头么?我照顾你远远不止三天,你怎么就没有这个念头呢?” “这个——。”牧月沉吟片刻,这个问题还真是难倒她了,“我——我又不是没照顾过你,你胳膊不能动的那些天,每顿饭都是我送过去的——你难倒就没有注意那些天吃的都很好么?是我求柳姨,让鲁瞬在厨房多多照顾你,每天换着花样开小灶做吃的。” “嗯,这个我知道。”星无遥低下头去,看不清他的表情,“鲁瞬早就告诉我了。” 之后两人都没有说话,不约而同的沉默下来。 在玉遥山的时候,他们最初几年在一起时总有说不完的话,星无遥絮絮叨叨展示他所谓的灵药,悬壶济世的理想。牧月总是惦记着西边的枣子是不是该熟了,鲁瞬会把酒窖的钥匙藏在那里呢,偶尔还会八卦一下丘止柔和公山堂主的隐情;取笑鲁瞬见到柳昔云时手足无措傻兮兮的模样。 那时候他们还是孩子,在深山中太寂寞,能有个互相倾诉朋友实在难得。 后来他们慢慢长大,话语反而没以前那么多,总是说着说着就停下来,两个人各做各的事情,星无遥翻看读过不知多少遍的《六合药典》,牧月靠在白虎小鱼的肚皮上,看着天空变幻的云彩出神。 只是在最后离别时,他们都会相视一笑,看着对方的表情就知道今天过的如何,话没有以前多,却慢慢了解彼此。 今天是他们分开半年多来首次见面,这半年经历的事情比前七年加在一起还要多,两人却都没有秉烛夜谈的意思,好像只是相看几眼,就了然于心。 牧月只是对他和许梓鱼发生的诸多事情难以理解,她一见到他身上大红的吉服就想到给她带来诸多莫名阴郁的花自妍和何清阙,心中积聚许久的怨气一下子喷出来。 他们曾经都试想过再次见面的情形,比如星无遥就幻想过有那么一天,他在街头诊治病人,然后一群恢复健康的人敲锣打鼓抬着类似“再世神医”的匾额,跪在地上感激涕零,引来众多路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而他则潇洒的婉拒,说几句“治病救人,乃是医者本分,名利不过是过眼云烟。”之类的废话,不经意间抬头时,见到牧月奋力挤在人群中,对他露出钦佩的笑容——如果是这样,该多么完美! 牧月见到花自妍和何清阙在一起之后,那几天心情坏到极点,将自己封闭在小屋里,也想着如果星无遥恰好口渴了,敲门讨水喝,她就搬出一缸美酒,和他一醉方休,星无遥就坐在对面,傻笑 着听她讲述所有的不如意和不快。 没料到再次见面,居然是在星无遥狼狈逃婚的大街上,好不容易摆脱追兵,在渔船上喘息未定,他们就开始为这段荒唐的婚事吵架。 牧月了解了其中的隐情,便不再说话,后来知道星无遥曾经为她采摘白色曼陀罗花而断过胳膊,她就暗暗懊悔刚才对他冷言冷语,而且以前毫不知情的她还经常取笑星无遥核桃没有摘到,反而断了胳膊。 “星无遥,你还记得我们有过约定的吗。”过了许久,牧月打破沉默。 “啊!”星无遥手里的钓竿一颤,脸颊飞红,“你莫非想学许梓鱼以身相许?其实我做那么多事情,没想过要你什么回报的,而且我现在还没有……。” “你满脑子都是这些!还说没有勾引许梓鱼!”牧月佯怒的将脚下的渔网踢起来,恰好罩在星无遥头上,“你离开玉遥山时,我们不是说好要去曲碧江钓鱼,还要到休国草原驯马吗?谁不去下辈子就要做乌龟!” 星无遥扯下头上的渔网,搁在一边,“当然记得了,这里离曲碧江不到一个时辰的水路,明天早上你睁开眼睛就到了。” 说罢,星无遥若有所思对着天空的伸出手掌,久久都没放下来。 “喂,你在看什么”牧月躺在在船舱里,裹着毛毡。 “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 牧月学着星无遥的姿势,对着天空伸出手掌。 “你看见了什么?”星无遥问道。 “五个手指头。”牧月老老实实的答道。 星无遥有些失望,静默了一会,收起鱼竿——他真的没有心思继续钓下去,“牧月啊,其实我……。” 话音戛然而止,牧月已经睡着了,她侧卧在船舱里,脖子上淡淡的伤痕清晰可见。 这是牧月半年来,首次安心入睡的一晚。 尽管这里没有柔软的床榻,温暖的被褥,身下是湿硬的船板,周围是清冷的薄雾。 可是如今最信赖的人就守护在身边,即使睡在雪地里又何妨呢? 星无遥小心的坐到她身边,怜惜的看着她脖子上的伤痕——如果这伤痕再深半寸,牧月现在只可能是一抔黄土了。 想到这里,星无遥内心开始慌乱起来,他解下黑色大氅,盖在牧月身上,在她下巴处掖了掖,正好遮住脖子上的伤痕。 牧月温热的双唇触过他掖衣角的右手,星无遥蓦地僵住,中邪似的不得动弹。直到熟悉了牧月的气息,他才缓过来。 星无遥慢慢躺□体,双手交叉在脑后为枕,在牧月平稳绵长的呼吸声的衬托下,他明显感觉到自己心跳很快,心脏似乎要叫嚣着脱离主人,跳到九霄云外去。 他明明抬头看着满天星空,可是心里的每个缝隙都是牧月,满满的,容不得他去想其他的事情。 以前做了那么多傻事,今晚又说了好几船莫名其妙的傻话,你到底明不明白……明不明白呢。 星无遥侧过头去,阖上双眼,贴着她的芬芳,轻轻一吻。 47 番外—星无遥的自白 ... 作者有话要说:纯纯星无遥童鞋的自白,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哦。 番外——星无遥的自白 我的职业是杀手。 但我真的是神医——的后代。 我对家族最深刻的记忆,就是一年四季永远都飘着药味的院子,和一排排貌似永远都读不完的医书。 小时候,我经常被父亲拎到祖宗牌位前罚跪思过——其实我比哥哥们还听话,至少母亲是这样说的。 如果非要说我有错,那就是我对医学反应太过迟钝,如果把人参和甘草都切成片,混在一起,我还真的没有把握分开这两味决然不同的药材。 对于有着神医世家美誉的家族来说,我基本上就是废人,或者是家族的耻辱。 父亲不止一次在祖父牌位前叹道,“都八岁了,连脉象都摸不准,这个孩子可能是我们星家最没有天赋的子孙,以后怎么在世上立足啊。” 终于在我十岁那年,父亲彻底放弃了,一心教导两个哥哥医术。 而我,则被送到酒楼的厨房里当学徒。母亲说,遥儿啊,父母不能照顾你一辈子,哥哥以后也会成家立业,你必须要学门手艺。 在酒楼前三个月,厨师们根本没让我走进厨房,我每天在院子里劈柴,虎口第一天就血肉模糊,晚上回家吃晚饭,连筷子都举不起来,父亲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临睡前让母亲送过一盒膏药,让我自己贴上。 膏药很快就贴完,不过,我再也用不着它了,因为我的手很快长出硬茧来,厨房的一个杂役笑着说,“你这双手最适合干木匠活——连砂纸都省了!” 众人听完,都哄笑起来,我心里一阵刺痛,但是还是挂满了笑容,手里劈柴的动作一刻都没停下来。 第二天,酒楼资历最深的崔大厨就叫我进厨房,他说的话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他说:“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你还是个孩子,就会对你额外开恩,你要得到一些东西,必然要拿一些东西去换。我知道你现在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彻底明了——我不会看错人的。” 从那天开始,我变得开朗起来,和谁都有说有笑,厨房的活计很辛苦,我就干脆从家里搬出来,卷起一床被褥搁在柴房里,每晚打烊后拼起两张桌子当床。天不亮我就跟着账房去早市里买菜,回到酒楼挑水洗菜,作为崔大厨的关门弟子,他所用的材料都必须是我亲自挑选、冲洗、切雕过的——那个时候,我才明白连拨蒜都是有讲究的。 二年后,我开始站在灶台上做菜,每次都是崔师傅先尝一口,然后将菜肴扔到伙计们的餐桌上,不能端给客人。 半年后的一个初秋,崔师傅尝完我烧制的腰果鹿丁后,对着传菜的店小二点点头,他说:“可以了。” 那是我的第一道能上席面的菜,不过也是最后一道。 因为就在当晚,酒楼的门被官兵踢破,他们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套上枷锁,扔到囚车上,直接踢进死牢。 那晚,休国最小的皇子——十七王爷死在襁褓里,而最后一个给他开药方的,就是父亲。 悲痛的皇帝一句无意的话,我们星家就被株连九族,连刚刚学会走路的幼妹也没能逃脱,她和母亲在囚牢里第五天就病死了,听说母亲死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和父亲以及三个儿子一道死在刑场上。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我被差衙抬出死牢,迎接我的,是崔大厨和一个他的老顾客——御史大人。 崔大厨命我伸出双手,递给御史大人细看,他说:“御史大人,这个孩子是星家在门口捡来的,根本不是星家后人。你看看他的手——刚满十三岁就比庄稼汉还粗糙。星家当初只是养着他陪着两个儿子读书,后来儿子们出息了,就干脆把他赶到酒楼里做苦工。您说说,如果真是自己孩子,能舍得吗?这星家确实该株连九族,不过这个孩子真是太无辜了,还请御史大人明察……。” 之后崔大厨还说了很多话,不过我就记得这些,因为当时之后我饿的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醒来后,崔大厨递给我父亲的牌位,是他偷偷请人刻上去的,他说:“你父亲临死前嘱咐我一定要把这个交给你。” 是一根从衣襟上扯下的布条,上面写着:“吾儿星遥,星家世代行医,如今只余汝一人,望儿重拾旧业,父亦告慰黄泉。” 我抱着布条发愣,这时突然闯进来四个衙役,又要带我入死牢,崔大厨冷笑道:“御史大夫果然多变,嫌我给的银子不够多么。” 眨眼间,四个衙役人头落地,崔大厨扔掉菜刀,将我提到马车上,扬鞭出城。 在休悠二国边境,他将我交给一个叫做陆翔回的长者,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后来,我做了陆翔回的学生,来到了悠国越州的玉遥山碎魂堂。才明白这世上真的存在杀手组织,而崔大厨曾经就是最优秀的杀手。难怪我连他怎么杀的那四个衙役都没有看清。 老师陆翔回说:“做杀手和做厨子一样,都需要专注,我只能教你这句话。其他的你在崔大厨身上应该学到了很多,他说你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孩子,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我没有追问崔大厨去了那里,即使问了,老师也不会回答。 每天习完刺杀术,我就找个僻静的地方读医书,枕头下的几本医术是在逃命途中匆忙购得,是最常见的《六合药典》、《针灸大成》、《难经》,还有一部手抄版《民间妙方》。 正是这部可能是伪造的《民间妙方》,让我结识了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妙方》上有一味治愈心悸的药方,指出一定要以虱子为药引,我一下就想到整日在玉遥山乱窜的牧月,前些天她刚刚被同屋的美女花自妍赶出来,说她从不洗澡,都长出虱子了。 和她接触的过程很顺利,我故意在她经常去的紫竹林里烤山鸡,这可是我在酒楼最拿手的菜。自信她一定会闻着香味过来。 果然,山鸡烤到一半时,乞丐打扮的她就溜过来了,她说:“等烤熟了,你记得叫我起来啊。” 然后,她蜷在地上睡着了。 就这样,我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她胃口很好,吃掉了整只山鸡。 她叫牧月,后来被副堂主丘止柔收为弟子,从玄青门搬到止园灼华坞。有谣言说,她其实是丘止柔的私生女,不然冷傲挑剔如斯的丘止柔怎么会收下资质低劣、又顽劣不堪的牧月呢? 对于谣言,很多人畏惧如虎,可是我知道,其实谣言也可以救人的,比如幼时的邻居和后来打杂的酒楼就一直议论我是母亲在门口拾得的,也正是这个谣言,崔大厨才有机会把我死牢里提出来,死牢戒备重重,硬闯绝无可能。 自从认识牧月后,日子开始过的飞快,她陪我上山采药,我帮她挖了一个直接通向玄青门酒窖的地道。她对医术没有兴趣,但会很安静的听我讲药理,她走神时,我就停下来,直到她歉意的拍拍脑袋说:“哎呀,你讲到那里了?” 几年过去了,我的医术仍旧和牧月的刺杀术一样糟糕。 我的药方差点让鲁瞬从此下不了床,玉遥山再也没有人敢请我看病。 只有她满不在乎的说:“星无遥,我这些天总是想睡觉,吃饭也少了,你今晚煎一副开胃提神的药送到止园吧。” 说罢,她还伸出手来让我把脉。 我很想说:你撒谎的本事真差,装病装的太不像了。 我现在都还记得她手腕的温暖,她的脉象很平稳。不过从那天起,每次看到牧月,我的脉搏却很少平静过。 还好,这只有自己知道——我这样安慰自己。 她会不会和我一样呢?我很想知道,但是又害怕知道。 以前我们经常会无意间牵着手在紫竹林里狂奔,甚至会一起跳进玉遥河游水,那时候我有很多机会去感受她的脉搏。 可是从那天开始,即使是她的发丝无意间触碰到我,我都会像个傻子似的发懵。和她在一起时会觉得手足无措,经常说一些傻话,做傻事。每夜都醒来数次,盼望天快点亮起来,那样我就可以再见到她了。 我是神医——的后代。 这种反常的症状,在《六合药典》里有着明确的记载,叫做相思病——无药可救。 48 复仇 ... 作者有话要说:这些天另一篇连载文有很重的榜单任务,所以《六合》不会像以前更慢了,望各位看官见谅。 穿过杨梅林,项潜山摊开手中皱皱巴巴的地图,抿了抿薄唇,环视一周,最终还是按照标在图中的箭头指示往左走。 一个时辰后,项潜山回到原地,再次将地图揉成一团,改为向右前行。 走了约半里路,见一座青砖灰瓦的宅院隐在桃花林,他蹙了蹙眉,神情却缓和了很多,青衫玉冠,手持折扇,一副文人打扮。丝毫不见初入玉遥山时的狠戾之气,腰间悬着一块廉价的翡翠,使路人觉得他只是小户人家出身的附庸风雅的读书人。 项潜山在小院门口停下,只见漆着褐色桐油的院门上贴着一张红纸,红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数排大字: 揽月老叟归隐此地 水井一口 破屋三间 无钱沽酒割肉买柴 商贾之人请绕过此屋 红纸被雨水浸透,字迹斑驳,左上角的浆糊像是没有刷够,耷拉下来,项潜山叩了一下院门,整张红纸终于支撑不住,飘落在脚下。 项潜山拾起破烂的红纸,欲扔到一边,想了想半途又收回来,细细折整齐,再次叩门。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这是牧月在这封飞鸽传书中提到的信号。 反复三次,没有人回应,半盏茶后,项潜山再次叩门,院子里还是没有动静。 牧月画的地图错了三次,浪费了他不少时间,好不容易找对了地方,她又不知所踪。项潜山深吸一口气,好在他和牧月做了一月邻居,对她迷迷糊糊的毛病领略过多次,也没有十分不快。 他绕到后院,按照地图的标记左数第八颗桃树,在树洞里掏出院门钥匙——总算有一处标记准确。 项潜山将一根绿丝带拴在青铜门环上,这才去过钥匙打开院门,巴掌大的院子在左边堆满了码的整整齐齐的木柴,右边是一口水井,四个石墩散在石桌周围,上面积着一层薄灰,看样子牧月有日子没回来。 项潜山看了看天色,决定继续等下去,他打了桶井水,开始生火烹茶。 月隐西边。 时不时的虫鸣声衬得夜晚无比静寂,伏在石桌上浅睡的项潜山蓦地坐起,渐渐听到由远及近的马蹄声。 项潜山起身敞开院门,原本是客人的他反而要来迎接女主人。 牧月侧身骑着青骡,折一枝杨柳轻拍骡背,远远见到打着灯笼的项潜山,她轻盈的跳下骡背,有些意外的笑言道:“对不起,项公子,让你久等,昨天划船到曲碧江钓鱼了。” 牧月在干草上撒了把盐,将毛毡盖在骡背上,这才回屋招呼客人。 “你照顾骡子比照顾自己还用心。”项潜山倒了杯热茶递给牧月。 牧月双手接过,一饮而尽,“我的白虎小鱼呢?它在玉遥山没有闯什么祸罢?” “你还真是‘不问苍生问鬼神’。”项潜山端起茶壶给她续水,“还以为你会问我为何来找你——自从那日白虎背着你出了玉遥山,它就再也没有回过止园灼华坞,不过它一直在碎魂堂附近捕捉猎物,傍晚时常能听到它的叫声。” “哦。”牧月端起茶杯不饮,想起小鱼在她手里舔舐肉干憨态可掬的样子。 沉默了一会,牧月朗声笑道:“项公子这次来不是为了告诉我这些的吧。” “其实是有两件事情。”项潜山递给牧月一个麻布钱袋,淡然一笑道:“这是柳昔云托我捎来的,说是给你的压岁钱。” 牧月心中一暖,连忙放下茶杯,接过钱袋,打开一看,里面挤着满满当当、黄橙橙的金币! 牧月有些失望,又带着稍许期待问道:“柳姨她没有写信给我吗?” “她只是说,提醒你不要忘了你和她的约定。”项潜山初时还以为她是嫌压岁钱太少。 “你回去告诉她,我一直都记得啊,让她在玉遥山等我回来就是了。”牧月呵呵一笑,出山的前晚,她曾经说过只要回到玉遥山,她就亲自带着婚服去鼓动鲁瞬娶柳昔云。 看着牧月情绪转换的如此之快,项潜山清了清嗓子,打算直接告诉他来的目的,谁知话在嘴边就被牧月掐断了。 “这次来,你是想告诉我,你已经知道了我是奚帝城主的替身,而且我很可能才是真正的奚帝城城主。”牧月盯着他的眼睛说道:“你可以扶我登上权位——但是我必须与你合作,协助你们项氏家族扩张在悠国的势力,或者鼓动昫国支持项氏称帝。” 闻言,项潜山不动声色的看了牧月许久,缓缓点头道:“猜的八九不离十,你是如何肯定我会说这些?碎魂堂除了丘止柔和公山寂,没人知道你的身份。” “紫菱城,包括整个越州都是你们项氏的封地,这里悠国皇帝的话都不怎么管用。项氏能够在成为仅剩的三个诸侯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消息必然灵通——连碎魂堂也只是项侯的一把匕首而已。六合各地处处都有你们的耳目——笑靥楼煮茶的肖师傅是项公子的密探吧,而且如此推断,魏行语和莫央的身份估计你也了如指掌,甚至你和他们可能还曾密谈过。所以,知道我的身份不是什么事情。” “我不仅知道你会说这些,而且还肯定你知道我不会答应帮助你们项氏。”牧月有些嘲讽的转动着手中的白瓷杯,杯口在烛火的映衬下发出一丝微寒的光亮。 项潜山微怔,望着跳跃的烛火到:“我们项氏的命运,只能掌握在自己手里。” “嗯。”牧月有些自嘲,又有些无奈的说:“你来找我,只是觉得我有可能成为项氏称霸六合的众多备用棋子中的一个而已。” “我只是一个贪吃贪睡贪自在舒服的二流刺客,把我推上奚帝城城主的位置难于上青天。”牧月曲起拇指和食指,圈成棋子大小的空隙比划着,“你其实对我也没抱任何希望,只是构想有那么一个可能而已。毕竟备用棋子可以随时变成弃子的.” 项潜山没有应答,没有去解释,他觉得牧月话里有话,说到底,她其实没有拒绝,也没有明确表示否认——她说了那么多,很可能是在为后面的要求做铺垫。 果然不出项潜山所料,牧月停顿了一会,拿出一壶梨花酿,取出两个酒盅摆上,斟满后推给项潜山一杯。 两人相视一笑,碰杯一饮而尽。 牧月正色道:“七年前,紫菱船帮的许老板在越水河全船覆灭,传言是有人花重金雇佣休国杀手组织修罗门的手笔。但是不知为何后来这件轰动一时的案子不了了之,我猜你们项氏肯定暗自调查过此事。” 项潜山颌首,“修罗门是休国的杀手组织,我们掌握的情报不多,而且雇佣修罗门的势力背后错综复杂,刚开始我怀疑是其他诸侯国或者是皇室为了削弱越州在河运的优势而暗中捣鬼,为了避免矛盾,我们不得不转移到地下暗中调查,惨案发生后,凡是在紫菱城出现的富商游民,都有探子查探。这其中,就包括莫央,他四处打听船上客人的消息,最后还在越水河建了衣冠冢,与昫国‘玫瑰党’世家的魏行语来往密切。后来丘止柔告诉我七年前在越水河和紫菱城遇到你的种种情形,我就确定你才是那晚的修罗门的真正目标——真正的奚帝城城主其实是八个替身之一,这句话就是从那个时候传开的。” 牧月再次斟满酒杯,声音冷下来,“我想让你帮我铲除修罗门,查清那晚屠杀的幕后元凶。” “你已经说过不愿做奚帝城城主,也不愿协助项家。”项潜山淡笑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帮你呢?其实你坐上城主的位置,自己就可以做这件事情。” “不当城主,这件事情也能办到。”牧月再次将斟满的酒盅推给项潜山,“其实,完成此事你绝对能够从中得到莫大的好处。” “哦?” “这是七年来,修罗门在悠国地界做下的所有买卖,比他们的老巢休国还要多。”牧月递给他一个手抄的黑色小册子, “这些死者或者家族有很多你肯定熟悉,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你会发现修罗门和碎魂堂一样,做杀人生意是其次,主要是为了除掉政敌而为之,不管是那股势力在操纵修罗门,他肯定是你们项氏最大的敌人或者是潜敌。除掉修罗门,实际就是毁掉敌人的左膀右臂,巩固项氏在悠国的势力。” 项潜山道:“你费那么多精力去调查这些,只是想报七年前被追杀的仇恨?” 牧月想起惨死的青姨和替身弘影,双手微颤,长叹道:“我想好了,总得有人为我失去的亲人付出代价。青姨为了我过平静的日子,付出了那么多,可是如今不管我愿不愿意,最终还是会有可能被推到权利纷争中。奚帝城主的位置我断然是不想坐的,可是以后的事情谁能知晓?不过倘若我真的如你所说当上城主,我想奚帝城和你们项氏应该不会是敌人罢。” 项潜山笑了笑,看来他今晚没有白等。 “那你就是答应了。”牧月举起酒盅,扬了扬眉毛,“为了以示诚意,我会想办法让紫菱船帮完全支持你。” 项潜山道:“紫菱船帮做水上买卖,在六合各地揽货跑船,为了顺利通过各种关卡,他们向来只做生意,不问政治,为了避嫌,连我父亲的寿辰都不曾到场,你打算如何说服他们?” 牧月左手托腮,右手轻叩桌面,沉思道:“我有个办法,应该可以一试。” 49 旧相识 ... 笑靥楼,辰时。 辰时也称为朝食,意为吃早饭的时间,笑靥楼是酒楼,到午时才有食客上门。可是这笑靥楼七年前曾经是家颇有历史的茶楼,所以每天清晨都有些老主顾习惯性的来这里吃早点,两壶花茶,几蒸屉面点,话是非、聊人情,一个上午不知不觉就消磨过去了。 而这几日,几乎所有的话题都是围绕着在紫菱大街上策马追新郎的许家大小姐——许梓鱼。 “这种事情也是有许家那只母老虎才做得出来。” “听说,许梓鱼最后在城外追到了新郎,一气之下,割掉了他的耳朵!” “啧啧,幸亏新郎是个郎中,不然就要出人命了。” “我还以为许梓鱼会嫁给紫菱船帮帮主的四子王七夕,他们两人一旦结为夫妻,嘿嘿,以后,这紫菱船帮就是王许两家的天下。” “唉,事情闹到这一步,还又谁敢娶她——入赘估计都难啦。” …… 此时话题中的王七夕就坐在酒楼最不起眼的角落,桌上的一笼蒸饺已经凉透,茶杯的水未动丝毫,他晃了晃酒壶,示意伙计继续上酒。 店伙计急匆匆的走过去,却没拿酒,而是递给他一张信笺,“这是三楼包厢里的一位姑娘吩咐送来的,说如果您对纸条上的事情有兴趣,就请上楼一叙。” 王七夕展开信笺,寥寥不过十个字,却令他勃然变色。 店伙计带着他来到三楼的墨菊阁门前便欠身告退,还没等王七夕敲门,阁内传来女子清亮略微沙哑的声音,“王公子请进。” 王七夕推门而入,只见一女子侧面对着他,专注的用剪刀修理木制飞镖尾部处的羽毛,她轻轻掸去碎毛,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摇动,最后稳稳的投掷出去,正中草编的标靶圆心。 “你是——?”王七夕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王七夕,我是牧月啊,七年前我们在你家商船里就玩过一晚上的飞镖。”牧月抚掌笑道:“我说过会来找你的,没有食言罢。” “牧月?”很难讲眼前修长瘦弱的少女和七年抱着布娃娃流口水的女孩联系在一起,唯有那双瑰丽的碎瞳依旧。王七夕摇头笑道,“那个时候,你掷十次,都罕有一次钉在标靶盘上,如今只需一次,就能正中靶心。” “哈哈,那个时候,你还只是船上人见人嫌的小跟班,如今却带着船队走南闯北,听说最近忙着造大船,开始做海运?”牧月含笑请王七夕坐下,“不知道你对信笺上事情是否有兴趣。” 王七夕笑而不语,七年过去了,他偶尔会想起那个血腥的夜晚,在船舱里抱着布娃娃哭泣的女孩,那晚她失去了唯一的亲人,最后被两个冷漠的陌生人带走,后来他渐渐长大,也察觉到这个女孩肯定与许家屠船惨案有莫大的关联。只是他没想到再次与她见面,她确是一副对自己的状况了如指掌的样子,而他依旧是一头雾水。 “你有把握做到吗?”王七夕将手心的信笺递还给牧月。 “说实在的。”牧月点燃火折,将信笺化为灰烬,定定的看着王七夕,“我没把握,不过你可以选择相信能够做到——就像千里之外的海边正在建造的大船一样。” “如果你说有把握做到,我也肯定不信的。”王七夕浅笑道:“不过看样子,你倒是很有把握说服我。” “我不会说很长时间,如果沙漏漏完,你还是觉得前景渺茫,那么我不会重复第二次,你就当没听过。“牧月望着桌面上无声的沙漏,细纱从小孔里慢慢渗出,漏完时恰好是一个时辰,而此时沙漏只剩下一小半了。 “好吧,你说话看。”王七夕给自己和牧月都斟上了茶,信笺的内容,他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他自己都觉得不可能,造大船航海在紫菱船帮里遭来很多长辈的反对,若不是父亲王归军勉强默许,他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 半个时辰过去了,牧月送走了客人。 “他答应了?”星无遥捧着医书,在后院里截住牧月。 “口头上答应是没有用的,关键是他肯不肯去做这件事情。”牧月话题突然一转,“许梓鱼那边有没有消息?” “她说让我入夜在后院等候。”星无遥有些为难,“必须要这样么,她要是不听我说怎么办?” “她首先是失去父兄的许家大掌柜,其次才是没了新郎的愤怒女人。”牧月心有成竹道;“她肯定会去见的。” 50 有疾 ... 流水温柔的抚慰着船舷,星无遥坐在船头倒摇着橹。牧月双手扶着船舷,眯着眼睛仰面斜躺在船尾。 下午温煦的阳光穿过重重枝叶,映在河面上时已经是疲倦不堪,斑驳的树影和碎裂的日光纠缠在一起,初时还觉得新奇,过了半时辰就平淡无聊了,牧月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猫在船舱里打算睡个迟迟的午觉。 “要是觉得无聊就钓鱼解闷。”星无遥将钓竿递过去,“你真的不带兵器去赴约么?” 牧月闭着眼道:“兵器?嘿嘿,去见同盟带兵器做甚么?我这次是带着莫大的礼物。” “你明明是空着手啊,莫非,莫非你要把我送给许梓鱼做上门女婿!?”星无遥顿时哭丧了脸。 “我是送礼,又不是做媒,待会到了祠堂,你不要下船,远远对着他们打个招呼即可,免得多生事端。”最后,牧月不依不饶的加上一句,“唉,你以为自己是红颜祸水啊,即使今天我把你送给许梓鱼,她也未必要你。” 船缓缓靠岸,早有青衣的家丁守候在此,他接过星无遥抛来的拴着麻绳的桩楔,深插进河畔的淤泥中,搭上毛竹跳板,一个身形瘦长的丫鬟虚扶着牧月下船,行事殷勤恭敬,却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这不就是将他囚在园子的人么,星无遥忙将斗笠往下压了压,躲避着小幽的眼刀。 青砖砌成的祠堂四周遍植松柏,供奉香烛,祭奠七年前惨死的船夫,祠堂前方是一坐白石垒成的灯塔,入夜后燃起的火光在二里外都能看得见,凡是路过此处紫菱船帮的货船远远见到此塔之后都会将船旗下降一半,以示尊敬。 牧月燃香对着牌位虔诚三拜. 一直冷颜以对的徐孜鱼面色稍有和缓,比出一个手势,“牧姑娘这边请。” 许孜鱼独自带着牧月绕进祠堂西北角一间毫不起眼的小屋里,掀开门帘,王七夕正将煮沸的茶水从红泥小炉上提起来,注入玉色薄瓷杯中。 牧月单手持杯,抿了半口,“许小姐和王公子都是人中龙凤,我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说客,今日一会,实在三生有幸。“ “作为一个说客,你的废话也太多了罢。”许孜鱼将一封拆开过的书信推到牧月面前,“这是你托星无遥带给我的信笺,你说七年前杀我父兄,毁我商船的凶手已经有了眉目,实话告诉你,每年都有人为了我家千枚金币的悬赏来说些捕风捉影的消息,他们的下场都很惨,不是折了胳膊就是断了腿,若不是有王七夕从中斡旋,你早就被轰出去了。” 牧月暗想:仅仅是因为王七夕么?嘿嘿,如果不是星无遥亲手送信,你大概连看不看吧! “孜鱼,牧姑娘并非贪婪之辈。”星无遥圆场道。 “许小姐,八年前那晚,失去亲人的并不只是你一个人,我的至亲之人也随着商船葬身火海,尸骨无存,我只能为她建一个衣冠冢依托哀思,待我找到仇人,他的头颅我会分你一半。”牧月徐徐道,“不过,今日我来,并非只为复仇,两位都是船运世家,在紫菱船帮辈分不高,但都是年少有为,只是牧月担心,不过三年,你们的心血都会毁于一旦。” 许孜鱼和王七夕对视一眼,端坐不语。 “许小姐,如今许家产业比过去有增无减,你功不可没,可是你无父无兄弟,货船产业名义上归你所有,可是只要许氏家族族长召开家族会议,你的大伯二伯甚至三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都会分一杯羹,你和母亲能分到家产最多不过十分之一,即使有人愿意入赘做你的丈夫,家产也难全须全尾的保住。你父亲庶出的好几个兄弟早就在官府间打点妥当,一场官司下来,你手中还能余下几条船?” “王公子,令尊王归军这些年担任紫菱船帮帮主,他做事公正无私,威望颇高,但是他对紫菱船帮的贡献远高于你们王家自己的事业,好的航线,雇主,他都让给船帮的同盟,也幸亏你们兄弟几个有本事,光靠啃硬骨头也能有今日的成就,帮内那些老滑头表面吹捧令尊宅心仁厚,私底下却嘲笑他是个傻子,对于此,你也是心知肚明吧,所以你偷偷造航海大船,打算做海运,慢慢脱离船帮生意,既没有忤逆父意,又能另谋出路,只是你至今都没有拿到朝廷的海运许可,朝中无人撑腰,你的海船长了蛀虫都等不到下水的那一天。” “如今时局混乱,你们拒绝各方朝廷势力的拉拢,明哲保身,此举并无不妥,可是那些老狐狸强表面上没有和任何官员来往,可事实上,这几年你们紫菱船帮的赋税越来越重,你们的赢利和他们相差无几,可是赋税却高了好几倍!”牧月将两本黑皮小册子递给许梓鱼和王七夕,“这是去年紫菱船帮实缴赋税的拓本,你们自己看。” 两人翻着册子,面色越来越沉。 去年船帮会议上,个个都说赋税重,赚的钱虽多,但是到手的还比不上前年,可是从这个账本看,几乎只有许家和王家的赋税是翻着跟斗往上串,其他各家的和往年都有所下降。 牧月见两人的脸色黑的不能再黑了,火候已到,该加上辣椒花椒爆爆锅了,“你们风里来雨里去,从水里淘出来的银子替他们交了赋税,他们将省下来的部分钱财用来结交高官,借朝廷的黑手往你们钱袋里继续掏银子,老狐狸们和官员都得利,你们年年为人做嫁衣。” “你到底是谁?”许梓鱼阖上册子,推给牧月,“我们从来不和来历不明的人打交道。” 牧月浅笑道:“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背后的人是谁,我的确来历不明,不过要我来传话的人却是位高权重,他是虞侯的继承人——项潜山。” …… 月影横斜。 大大小小的游鱼挤满了木桶,从下午到黄昏至黑夜,星无遥都蹲在船上钓鱼,他提起木桶,将游鱼全都倾倒进河水里放生,借着木桶的掩饰,他摸了摸绑在船底的弩弓,三个时辰过去了,牧月还没出来,会不会有什么变故? 自从他们再次相遇,他觉得面前的女子变了许多,她不再是玉遥山那个和他戏水玩耍,满山疯跑的少女,她结交的那些人身份都扑朔迷离,他即使去问,牧月也不会说,徒添尴尬,何必为难彼此。 他将藏在木桶夹缝里的薄刃抽出来,隐在袖间,冰冷的金属贴在前臂上,血液遇冷,流速放缓,纷杂的心理霎时平静下来,他和牧月一样,初时都讨厌这股冰冷,但是后来这种冰冷逐渐成为陪伴他们的唯一。 想到这里,他对着夜空伸出左手,五指张开,一抹讽刺的笑意浮在星无遥的嘴角。 一对灯笼蜿蜒而来,牧月在岸边拱手辞别王七夕和许梓鱼,径直上船。 渔船前行了半里,牧月曲指叩船舷,“喂,你最近怎么总是古怪举手看天,天上什么都没有啊,我只看见五个手指头。” “看星相,反正你也不懂。“星无遥答道。 “鬼才信!” 星无遥沉默了很久,还是决定问出来,“你和他们谈了三个时辰,到底是在说些什么?” “噢,其实也没啥,这三个时辰我就是在说一件事情,还记得鲁瞬讲的那个扁鹊见蔡恒公的故事吧?”牧月眨了眨眼。 “嗯,记得。” 牧月看着渐行渐远的灯塔,喃喃道:“我就是对王七夕和许梓鱼说,‘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我更新鸟~~~~~~~~~ 感谢阿九提供的六合记事地图 时隔四个月才开始填坑,兰舟实在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捂脸,滚回去接着码) 51 谁家浪荡子 ... 倚在案头的白衣少年微醺的看着绿衣舞姬摇摆着柳腰,他伸手去抓左案的酒壶,晃了晃,听声响只够半杯。 没等他皱眉,跪坐在侧案的艳姬忙用身边的酒壶给他续满,暗自思咐:这个客人好奇怪,说他是轻薄浪子吧,可是他至始至终都没摸过她们的手。说他是正人君子吧,可从黄昏他包下这艘画舫开始,他的眼睛就没从湖衣姐姐的腰肢挪开过。 “夜已深,我兄弟喝多了,船行到紫菱城北码头就靠岸吧。”一旁的青衣少年对众乐师舞姬挥挥手,示意他们去舱外等待。 众人鱼贯而出,最后辞别的湖衣阖上木门,这才腾出功夫揉了揉酸痛的腰肢,被两个梳头丫鬟扶到底仓休息——这个变态客人没有丝毫怜香惜玉的心,足足让她跳了一个时辰的竹枝舞!若不是他出手阔绰,老娘早就拂袖走人了! “你真是不解风情,美人在侧都懒得仔细瞧瞧她们。”白衣少年一饮而尽,将杯子倒扣在案上,似乎有些不胜酒力,趴在案头嘿嘿直笑。 “风情?把自己灌成醉猫就是风情?你要那个可怜的舞姬跳了一个时辰的竹枝舞,她都快要跳哭了。”青衣少年将窗户打开,河风吹散了画舫里的胭脂和梨花酿的味道,“拿命换来的几两银子被你用来买酒买笑……。” “关上窗户。”白衣少年的声音倏地变冷,目光澄澈。 青衣少年不解,不过还是放下了撑杆。 片刻过后,另一艘画舫几乎和他们擦着船舷而过。 “是他们。”白衣少年修长的食指在瓷杯底部画着圈。 “谁?”青衣少年这句反问明显有些心虚。 “花自妍,还有,何清阙。”白衣少年突然将瓷杯拍碎!锋利的碎屑掐进她的掌心,空气中多了一股血腥味,“星无遥,你一直知道是不是?” “牧月,你疯了?”青衣少年忙扯过她受伤的左手,将满满一壶梨花酿倾倒在伤口处,透明的酒液冲走殷红,剩下割裂的碎片在烛光下泛着寒光。 终究,自己终究不能释怀呢。牧月呆呆的望着掌心的碎片,猛地一握拳。 伤口很痛,但也不敌心底莫名的落寞。 天衣绣坊。 “这是今年最时兴的嫁衣样式,上月知府大人的女儿出嫁,穿的就是这一套呢。”绣娘忙不迭的招呼着牧月和星无遥,心里暗自嘀咕:如今是什么世道啊,新郎和新娘居然一起来挑选吉服,难道他们都没有家人帮忙筹备么?或者——他们是私奔出来的小情侣……? “哦。”牧月瞟了一眼,“这件多少钱?” 修娘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这小姑娘眼光甚高,她推荐了好几套都不甚满意,连价钱都懒得问,看来是个有钱的主顾,“二百枚银币——如果您再加上一百,我们就赠送新郎官的吉服一套。” “新郎官的衣服怎么便宜那么多?”牧月问道,全然不顾星无遥抛出急切的眼神。 哟!居然还有嫌价格低的主! 修娘强忍住笑意,解释道:“其实新郎新娘衣服料子和绣线都一样的,只是新娘嫁衣上费的绣工多一些,四个熟练的绣娘至少二个月才能完成这只展翅欲飞的凤凰。” “原来如此。”牧月微微阖首,“新郎的吉服你就按照他的体型挑上一件,至于嫁衣嘛——还有没有更好的?” 按照我的——按照我的体形?不知是惊是喜是惧是忧,总之星无遥额头冷汗一片,两个小厮拿着软尺在他身上比划着,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反抗”。 绣娘左右为难,这个主顾究竟是来找事砸场子,还是有钱没出花借着婚事豪奢一场?知府大人是紫菱城最大的官,那个家族会傻到和知府千金比嫁衣,即使紫菱船帮最传奇的女子许梓鱼的嫁衣也只是这套啊。 不管了,店铺开门做生意,主顾要买,她总不能推脱不卖吧,绣娘对牧月行了一礼,“请姑娘随我去阁楼。” 顺着木梯登上一人多高的阁楼,绣娘打开檀香木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类似蜜饯盒大小的匣子来,她从发髻里取出钥匙开锁,一边侍奉的丫鬟递过一块热手巾,绣娘仔细擦净双手,这才把匣子打开,四个丫鬟迎过去一齐将嫁衣抖开。 牧月只觉得一抹红霞在眼前蔓延伸展,偌大的阁楼都被这绯红填满,一只金凤似乎要挣脱红霞的桎梏,一飞冲天。 “这五丈曳地霞帔您还满意么?”绣娘言辞依旧殷勤,却抑制不住得意之色,即使是皇室公主,这套嫁衣也能配的上。 牧月的回应令绣娘郁卒了。 她说:“还凑合。” 绣娘咬牙忍住喉间的甜腥,“二百枚——金币。” 金币啊,也就是二千枚银币,压不死你! “也不贵嘛。”牧月笑笑,将一个沉甸甸的袋子搁在案头,“里面的金子肯定够了,应该还能多出十几枚,你们慢慢数,我先下去喝杯茶。” 被小厮们当牵线木偶一般的侍奉还是第一次,星无遥晕头转向的量完身形,牧月已经下了阁楼。 “多少钱?你这个败家子,昨天喝花酒看舞姬,今天跑到贵死人的天衣绣坊买嫁衣?是你疯了还 是我在做梦?”星无遥压低声音,恨不得抢了银子拉着牧月跑路。 “嘘,小声。”牧月插着切成片的苹果塞进星无遥嘴里,“赚钱不花?你当自己是貔貅啊?” “不是,可是……。”星无遥囫囵咽下苹果,恍然大悟,“啊,你你你,你昨晚受刺激了,今天拿我当疗伤圣药,逼我和你成亲,其实……。” 牧月用整个苹果堵住他的嘴,“谁要和你成亲,你一个月不到就想当两次新郎啊?这是买给柳姨和鲁瞬的,都是花他们历年给我压岁钱,羊毛出在羊身上,我的钱喝花酒都用光了,你借我五十枚银币吧,喏,这是借据,我早上刚写好的。” 明明是在借债,怎么从牧月嘴里说出来却是一番讨债的口气?星无遥十分小家子气的一枚一枚数给她,将借据摊平,叠好,末了,还向小厮要了张油纸包好,放在口袋的死角处。 确认借据妥当后,星无遥面无表情的为他尚未说出去的话默哀:他原本打算说,其实要成亲也不是不可以,这么贵的衣服需要绝好的首饰来搭配,休息一会我们去逛首饰店吧,倾家荡产都可以,只要留下那篓医书就成……。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开始。 52 重返止园 ...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四! 玉遥山,止园。 “洗澡都能睡着了?也不怕淹死在里面。”柳昔云提着半桶热水进来,先加上一些热水,试试水温,最后将热水都倒进木桶里。 水位一下子从肩膀升到脖子处了,牧月嘻嘻笑着,“柳姨,下来一起泡吧。” “你又不是七八岁的小姑娘了,洗澡都要人陪啊,我要是下去,这水肯定都得溢出来。”柳昔云拿着澡巾给她搓背,纳闷了,“以前你在玉遥山天天爬树摸鱼,小伤不断,出去这些日子,倒是变得光溜起来,那些猎物都是伸着脖子等你拿。” 牧月笑了笑,“没办法呢,在玉遥山的时候,我就是把山蹭出一个窟窿来,顶多也是受些轻伤,在外面我一着不慎,就是丢性命的大错,不小心些怎么行,这也是托你和老师的福,你和她暗中照应,花自妍没敢把特别要命的差事给我办,所以才能活蹦乱跳的来见你呀。” “是你自己命大,听说有个猎物你都没动手就落网了?”柳昔云问。 “嗯,他的仇家太多,我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牧月轻飘飘的答道,像是被热水引得困意来了,闭上双眼。 她实在不愿意说太多这大半年的经历,昫国的故人、魏行语和原若晨这两个赏金猎人、项潜山背后的势力和野心,每一个信息透露出来都是莫大的麻烦,她不想告诉任何一个人,星无遥和柳昔云是她关心的人,告诉他们等于是抛给他们一个藏着炸药的包袱。 “别在这里睡,我帮你把头发拧干,去床上睡罢。”柳昔云按了按她的头顶,思绪飘到多年以前,“记得你刚来的时候还没浴桶高呢,调皮的紧,每次洗澡都累的我一身汗,现在长大了也不见你老实,我是没法管教你了,嗯,这个恶人我可不当。” “呵呵,其实我最累的是嘴巴——那个鲁瞬真是顽固,我拉着他说了一下午他才答应明天来止园提亲呢。”牧月裹着浴巾光着脚就往床上跑,乐呵呵的说,“你拿什么好吃的犒劳我这个媒婆呢?” “你——你——你今天下午神神秘秘的就是去找鲁瞬说这些?!”柳昔云大惊,“这个时候你怎么能提这种事情?” “柳姨啊,你是怨我提晚了么?我今天清晨才刚刚回来的啊,上午鲁瞬太忙,我就没去找他。”牧月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一副怕挨揍的模样,明知柳昔云不会动她一根头发。 柳昔云定定的看了牧月半天,长叹一口气,端过一盘核桃酥给她,“我没有怨你,唉,乖孩子,你就继续装傻吧——何清阙三天前向丘堂主提出要娶花自妍,丘堂主最厌花自妍的老师陆翔回,她没有同意这门婚事,还将何清阙关在幽狱里。你不去找丘堂主,居然还有心思帮我说媒。” 三天前,何清阙和花自妍一同回到玉遥山,当晚何清阙跪求老师丘止柔他的婚事,起初丘止柔还以为他要娶牧月,她没有直接回应,而是说容她考虑几日再作答复,可是何清阙加上一句,“陆长老那边已经说通了,他不会为难花自妍的。” 那时丘止柔才明白明修栈道的傻徒弟牧月早就败给了暗度陈仓的花自妍! 她当即大怒,第一次动手打何清阙耳朵,拂袖而去,何清阙执拗的在大堂里长跪不起,次日下午丘止柔见他还杵在那里,就干脆叫人将他拖到幽狱里,眼不见为净。 牧月今天清晨刚回止园就得悉此事,她没敢拜见盛怒之中的丘止柔,胡乱吃了些东西,上午补眠,下午去捧着新郎官的吉服去找鲁瞬谈婚事去了。 鲁瞬是个老实人,他连自己的心思都没敢对柳昔云说破,加上丘止柔出名的坏脾气,他如何敢次日就上门提亲? 牧月先是给鲁瞬灌了一坛桃果酒,然后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工作,叹息他们眉来眼去十来年却始终没有实质性的飞跃,柳昔云是个女子,害羞回避很正常,你是个男人嘛,我都帮你捅破这层窗户纸了,你还犹豫什么呢?你难倒要我柳姨拿着聘礼找你么?星无遥在一旁倒茶斟酒,时不时的怂恿打气,最后,鲁瞬都不知道自己是被说服了还是被说晕了,点头同意明天就去止园提亲,牧月将一对玉镯,殷红的吉服塞给鲁瞬,声称她今晚就告知柳昔云这个好消息,就等他的花轿来接。 “他要娶媳妇,与我什么相干?成亲那日我封一个红包给他就是。”牧月吃着核桃酥,言语有些含糊,“他现在虽身陷幽狱,可是有花自妍这个大美人一日三餐好吃好喝的往里面送呢,丘堂主再讨厌陆翔回,她毕竟也要考虑到公山堂主的想法,公山堂主没有出声,那就代表他是默许的,堂主他定是觉得这件婚事能缓解堂内的矛盾,顺水推舟而已,等丘堂主气消了,何清阙直接从幽狱到婚房揭新娘的盖头,嘿嘿,他美着呢。” 不到一年,这孩子怎么懂得那么多?柳昔云有些心疼的递给她半杯热茶,“丫头啊,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是什么心思我能不知道么?何清阙带你入玉遥山,如老师如兄长,不过这都不是你想要的吧,你是想……。” “柳姨啊,我困了,明天一早还要带鲁瞬来止园提亲呢。”牧月猫在被窝里,夸张的打了个哈欠,“你放心,我虽然很喜欢吃核桃酥,但是没有核桃酥我也会吃其他的东西,断然不会因为没有核桃酥,我就要坐在桌前等着饿死,只要口袋里有银子,还愁没饭吃么?唉,我恋蝴蝶,蝴蝶天性喜欢绕着芳草飞,我总不能把蝴蝶扑倒,放在灯罩养着玩吧,养不了几天就死了,空余一具美丽的躯壳,单恋一具躯壳的难度忒大,我委实做不到呢。鲁瞬若是一具躯壳你还会喜欢他么?” 牧月越说越精神了,她翻了个身,“柳姨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蝶恋花,南瓜配倭瓜,梅菜遇到扣肉,兔吃草,猫吃鱼,我若是一盏不省油的灯,何清阙就是恋芳草的蝴蝶,这谁跟谁呀……。” 柳昔云听得头疼,这个那跟那啊,她帮牧月掖了掖被角,逃也似的吹灯关门走了。 牧月从被子里探出头来,掌心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53 刑堂 ... “你说什么?”丘止柔重重的放下茶盏,如果说她以前是冰山,那么经过这几天的变故,她已经变成北极冰川了,事事不顺,连最为器重的弟子何清阙都公然忤逆她。 今天一早鲁瞬带人扛了好几箱子放在殿外,吱吱呜呜的说了几句,她本得理会,却听见话里似乎有提亲二字,于是细细问来。 “我——我是说……。”,跪在阶下的鲁瞬声音都开始哆嗦了,他也不知自己说了些啥。 立在一旁的牧月开始着急了,“柔姨,鲁瞬是说——。” “让他自己说,”丘止柔瞥了一眼牧月,这个丫头出去大半年也不见有多少长进,比那个花自妍差远了,唉,何清阙选择了花自妍也是情有可原。 反正话已经说出去了,再说一次又何妨?鲁瞬一握拳,再次叩头,“我是来提亲的,想娶柳昔云为妻,望丘堂主成全。” “什么?你要娶柳昔云?”丘止柔像是第一次认识阶下叩头的男子,她瞪大眼睛仔细打量着鲁瞬,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很多年前就断定鲁瞬令可噎死也不会说出这些话来,怎么今天却? 鲁瞬顿首道:“柳昔云温婉可亲,我仰慕已久,请丘堂主成全。” “这个——。”丘止柔和柳昔云名义上是主仆,实际上亲同姐妹,她当然知道柳昔云的心思,不然也不会容许鲁瞬年年来止园采梨摘桃。 “请丘堂主成全。”鲁瞬誓将额头磕破。 “婚姻大事,岂能儿戏,柳昔云如果愿意,我不会反对。”丘止柔起身离开大堂。 牧月清了清嗓子,“你先等着,我这就去问柳姨,如果她同意了,我就把她的手帕拿给你做定情信物。” 言毕,她紧跟随丘止柔去寻柳昔云了。 “柔姨啊,柳姨出嫁你不高兴么?鲁瞬虽有些呆呆的,不过人还是挺好,老老实实,柳姨说东他不会往西。”牧月在一旁插科打诨,吹风点火,就差在颊边点一颗媒婆痣了。 “这也许是这些年唯一令我开心的事情了。”丘止柔停住脚步,“我就不过去了,你去找柳昔云说去吧,这月十六日子就很好,赶紧把婚事办了吧,柳昔云等了十几年,不要再等了。” “好啊!”牧月乐得拔腿就奔,装作没有注意到丘止柔的叹息。 “等等。”丘止柔头也不回的说,“明天早上来我这里拿令牌把何清阙从幽狱里带回来。” “噢。”牧月打了个响指,兴冲冲的向灼华坞跑去。 丘止柔顿了顿,装作没有注意到牧月言语的落寞,人生不得意之事十之八九,这说的是普通人,我们是夺人性命的杀手,不得意之事只会多,不会少。 次日凌晨,止园灼华坞。 急促的敲门声把浅睡的牧月吵醒,没等她披衣起床,大门被粗暴的踢开,四个黑影手中的刀刃先架在牧月脖间。 “我们是刑堂的人,公山堂主叫你去问话。”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牧月松开腕间的袖箭,头上被套上一个黑色粗布口袋,一股腥臭的味道冲向鼻腔,牧月低头欲呕,身体突然腾空,她居然被这四个黑衣人抬着出了房门。 这到底怎么了,害怕,恐惧,惶恐,鞭打着她的头脑,她无法平静,竭力安慰自己不要害怕,难道自己的身份被识破了?到底是那里露出了破绽? 慌乱中,她的手脚被牢牢绑起,被扔到马背上,没有听到火把燃烧的噼啪声,刑堂离止园有些距离,他们很熟悉这里的地形,都不需要火把照明。从马蹄的声音来判断,至少有十二匹马押送着她。 她穿着单薄的寝衣,还是出了一身冷汗。头上罩着黑布袋子,她什么都看不到,可是总觉得有人在看她,这些目光又陌生的,更多的是熟悉,不过都没有温度,有的只是冷漠,甚至——是仇恨。 在山路上不知颠簸了多久,她被人从马匹上扛下来,路过数个台阶,生硬的铁门开门关门好几道,最后像一个破麻袋般被扔到生硬的石地板上,她浑身骨头格格作响,恐惧战胜了疼痛,她觉得头部泛起一阵热流,定是摔破了。 手脚被松绑,她扯开头上的黑布袋,能扔多远就扔多远,这个味道太恶心了,就像经年使用的抹布,被人遗忘在角落长毛,招来老鼠蟑螂定居的味道。 在黑暗里呆久了,她捂着眼睛,好一会才适应过来,四周都是石壁,手臂粗的铁条隔断成狭窄的过道,四道铁锁,这就是连碎魂堂杀手都畏惧的刑堂么? 环顾四周,牧月这才发现囚室还有两个黑衣人,一男一女,女人年纪看起来和丘止柔差不多,男人应该是二十几岁。 任是牧月在玉遥山碎魂堂待了七年,这两人的面孔对她而言还是绝对陌生,不过从他们的眼光看来,他们是以前肯定认识自己的。 “换衣服。”女人扔给她一套白色麻衣。 牧月是直接从床上被拉起来的,她只穿着薄薄一层寝衣,于是她抱着麻衣愣愣的站在原地。 “我说的换衣服,是你身上穿的衣服都要脱下来,我不会重复第二次,下一次我会用鞭子告诉你应该做什么。”女人冷冷道,“脱。” 牧月并不是薄脸皮的人,可是要她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衣服,她做不到。 啪! 女人手腕轻轻一动,牧月只觉得面前有万道鞭影,她盲目的躲避并没有起任何作用,皮鞭无情的落在身上,从头到脚,脸颊,颈部,胸部,小腹,大腿,小腿,连脚腕的皮肤都被鞭子上细密的倒刺刮去片片肌肤,寝衣被扯去大半,早已衣不蔽体。 好痛,可是最令牧月痛苦的,不是肉体上的疼痛,而是疼痛背后的屈辱,她像一只受惊的老鼠般迅速蜷缩在囚室角落,无力的保护自己已经消失在那一皮鞭的尊严。 这一不听话的举动绝对不会引起任何怜悯,迎接牧月的,是第二次鞭刑。 两下钢鞭,就足以摧毁我的意志啊!自以为坚强的自己如此不堪一击! 牧月每一个神经都被疼痛和屈辱唤醒! 她的灵魂像是被鞭子抽走了,飘到囚室顶端,木然的看着自己颤抖的将本来就裹不住身体的衣服脱下,赤条条的站在这对陌生男女面前。 女人从头到脚打量着牧月□裸的身体,轻蔑一笑,“都是贱骨头,不打不听话。” 她脱下手套,走近过去,双手插进牧月浓密的发间,将所有发饰取下,连发带都不留一根,最后,她踢开牧月的脚腕,连她最私密的地方都一一检查……。 少女若初晨含苞待放花蕾般娇美的身体在囚室里战栗着,喉咙里发出小动物般的呜咽声,钢鞭侵袭的伤口在白皙润泽的肌肤上狰狞的叫嚣,却有一种诡异蛊惑的美感,这种美感来自地狱,让人惧怕,却勾魂摄魄。 青年男子缓缓走近,捏着牧月的下巴,强迫她与他对视。这就是碎魂堂出名明媚懒散的少女啊,她的笑容让他这种永远只能呆在阴暗角落的刑堂屠夫们嫉妒,嫉妒的疯狂。 我绝对不会有这种笑容,这种美好,既然如此,就让我带着你来到地狱吧。 男子粗糙的唇轻轻印在牧月肩胛处撕裂的鞭伤上,比鞭刑还要痛苦万倍! 牧月绝望的咬着舌尖,女人对着牧月耳语道, “自杀在这里是一种奢望,相信我,你的尸体抬出刑堂的样子绝对比你自杀后的死相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三。 54 囚牢 ... 牧月醒来时,手腕和脚腕都套上了精钢打造的链子,像一只狗般被拴在囚室里,她最多只能在两米范围内活动,钢链在石板地的摩擦声是她所能听见唯一的声音。 囚室貌似在地底,一丝阳光不见,阴冷潮湿,死气沉沉,没有日夜,没有时间,她融化在这死气里,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她不再想自己为什么会这里,什么时候能出去,或者怎样才能逃出去,因为,此刻的牧月,最大的心愿就是忘记自己是谁,永远沉睡在囚牢里。 疼痛和屈辱彻底摧毁了她,泯灭了意志和求生的欲望。 哐当!狱门打开,黑色人影离越靠近她,脚步就越慢,牧月木然抱膝蜷缩在角落,我为鱼肉,戒备之心在这里是多余的。 “牧月,我是星无遥。” 星无遥……。 牧月动了动嘴唇,这个名字在从左耳传到右耳,在大脑里没有半分停留就出来了。 星无遥见牧月没有反应,他脱下外袍将她裹起来抱起,搓着她冰凉的裸足,“是我,我是……。” 闻到熟悉的药香味,身体也感到一丝温暖,她的大脑开始缓慢活动起来。 啊!!! 牧月尖叫起来,双手双足乱蹬乱抓,似乎要将眼前恐惧的黑暗抓破,扯出一丝光明。 “是我啊,我是星无遥,你不要害怕,别乱动,你的伤口会重新开裂的。” 星无遥用钢链缠住她的手脚,抱着她低声安慰着,“别怕,别怕,这里只有我在,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不会再这样了,我,我要保护你,谁都不能伤害你,对不起,对不起。” 牧月慢慢平静下来,她在星无遥怀里放肆的大哭着,哭到泪水干涸,这囚牢最不缺的就是泪水。 星无遥刚开始安慰她不要哭,后来任由她哭下去,他轻拍着牧月的脊背,拿出葫芦喂水,待她渐渐止住了啼哭,只是身体一阵阵的抽噎,星无遥腾出手来点燃火折,打算给她的伤口抹上药膏。 不要!!! 牧月蓦地一掌打掉点燃的火折,在他怀里疯狂的挣脱哭喊着,“不要看!不要看!” 听到此言,星无遥刚才火灼般的心被投入了油锅煎熬,怎么样的苦难让牧月变成这样,他不敢想下去,只是再次抱紧了牧月,喃喃道,“好,不看,不看,你不要乱动,乖乖的,我给你疗伤。” 星无遥打开药罐,借着遥远灯笼的微光看着紧紧扯着他衣袖的少女,她惊恐的紧闭双眼,睫毛不安的抖动着,□在外的脸颊和颈脖处都有散发着血腥味的阴影——这就是带毛刺的钢鞭抽出来的裂口。 清亮的药膏一点点的在伤口上晕开,一股吞噬一切的愤怒占据了星无遥的心灵,是谁造成的这一切,如果此人就在面前,他可以扑过去将他们撕成碎片! 顺着颈脖往下,鞭伤几乎是永无止尽,星无遥触到肩胛以下部位时,牧月身体倏地收缩,看得出牧月在忍耐,她痛,从肉体到心灵都很痛。 星无遥更痛,他宁可牧月的痛苦数倍转移到他身上,也不愿看见怀中的少女咬破嘴唇,面如死灰。 当盛夏的花儿突遇严寒,毁掉的,不仅仅是花朵。 一夜之间,牧月从云端跌落到地狱。 星无遥小心翼翼的给她涂抹药膏,但是再细微的触碰也能令她痛不欲生,两条鞭伤像是在炭火上烤,撕裂的肌理中还残留着钢鞭的倒刺,异物融在血肉里,像是顺着血液侵入到骨髓,留下永恒的惨痛痕迹,这痕迹将如幽灵般跟随牧月一辈子,在她猝不及防的时候跳出来。 有些伤痛,可以延续一辈子,你无法忘记,也无法释怀,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段回忆,它融入了你的血肉,深烙在你的灵魂,不管你是懦夫还是勇士。 当星无遥处理完伤口,牧月身上的白色麻衣已经被血和冷汗浸透,星无遥踌躇片刻,顾不上礼节,咬牙将血衣剪开,,蘸着药水的软布轻轻擦拭 牧月将头埋在他怀里,数着他的心跳,渐渐陷入半昏迷的状态……。 四周箭矢如蝗! 恍惚中,她又回到了小时候,她被青冉从一堆长相和她相似的女孩中抱走了她小小的身体裹着软甲,从头到脚用黑色大氅裹得像个粽子,被戎装的黑甲武士牢牢绑在前胸,黑甲武士□的骏马已经中箭,在疼痛刺激下狂奔,数百骑相同打扮的武士将她围在中间, 马匹中箭的嘶叫声,箭矢破空而出,穿透人体的扑扑声,兵刃相接的脆响,各种残酷的声音都清晰的透过大氅传进耳朵里,一个个生命消逝在她身边。 “青姨,我怕。” 牧月紧紧贴在青冉胸间喃喃道,她的声音还没出大氅,就被厮杀声淹没了,她不停说话,青姨,我好怕啊,青姨,我好怕啊……。 青冉无暇安慰她,她全力策马驰骋,随行的战友越来越少,有些还是她并肩战斗多年的朋友,她没有时间悲伤,腥风血雨中,悲伤这种感情是多余的,因为下一刻,你可能一样成为某个人的刀下之魂,她的任务是带着城主的替身引开部分追兵,没有目的地,没有终点,永远都在逃亡。 怀中小猫般的女孩还不懂什么叫做生死,她总是甜甜的叫她青姨,举止言语中全是信任,青冉每次看到这个注定会被牺牲的孩子,埋在内心深处的怜惜总是让她难以拒绝牧月各种古怪的要求。 战马力竭而亡,她在骏马倒地的瞬间跳上战友让出的马匹,只剩下三骑了,从来就没有那一次的追杀像今天这样凶险,这样下去,明天能看到太阳的机会微乎其微。 作为一个影卫,她早就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时,就决定将生命献给奚帝城主。可是怀中的女孩呢,她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还是襁褓婴儿时就被豢养在宫墙内做挡箭牌,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一根流矢擦肩而过,掠过一块皮肉,她微微一惊,揭开大氅,香香软软的牧月紧闭双眼唱着只有她自己才能听懂的歌谣,没有歌词,只是简单几个旋律断断续续的重复着,感觉到头顶一凉,她瞪着圆溜溜的碎瞳,和青冉的目光相接,“青姨,我好怕啊,他们为什么要追我们,他们是不是要吃我啊,我不好吃,还不喜欢洗澡,很臭的……。” 青冉揉了揉她额前的碎发,“你要乖乖的,我们和他们在做一个游戏,他们要是捉到你,我们就输了,输的人永远都没有核桃酥吃哦。” “那青姨一定要赢哦,我不要总是把核桃酥分给你吃。”牧月的回答永远都不可能无私,她从来就不是大方的孩子。 “嗯,我们会赢的,我们都赢过很多次了,不过你要乖,不要哭,也不要乱动,若是让他们发现了,你就永远要和我分核桃酥吃了。”青冉苦笑着,复又用大氅包起她,“睡吧,当你醒来时,我们就赢了。” …… “弘影,弘影,我们一起玩吧。” 牧月费尽吃奶的力气把床底那个神秘的布包拖出来,揭开一看,居然是“熟睡”的同伴弘影,从被追杀的那夜,墨抱着哭哭啼啼的弘影,青姨抱着她分两路逃亡以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弘影,没想到她居然一直睡在床底下呢。 “快起来,一起玩吧。”牧月捏着弘影嫩白的脸颊,把她的发际都摇散了,弘影依旧没有反应。 青冉端着药盏进来,“牧月,快过来喝药,你怎么把——。” “快,把手洗干净。”青冉一把将牧月提起来,在铜盆里撒进药粉,将她刚才触碰过弘影的双手浸在水里,轻声哄她,“弘影生病了,发热昏睡呢,你不要吵醒她。外面有好多坏人在找她,所以我就把她放在床底下了,你不要对任何人说啊,今晚我要先带着弘影坐前面的船——她生病了嘛,要进城治病。我会把你藏在另一艘商船里,等船靠岸,我就会去码头接你,如果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现,你自己偷偷下船去紫菱城顺风楼茶馆,有个捧着墨菊花的叔叔会接你。” “嗯。”牧月漫不经心的答应着,肥白的小手上下翻飞拍水玩, 那是她和青冉在一起的最后一天。 …… 身边的温暖陡然消失,牧月惊坐而起,身下垫着柔软的褥子,穿着布袜棉衣,星无遥正在收拾着药篓。 “你?不要走!不要走!“牧月疯也似的抱着星无遥的裤腿,“他们——他们会再来找我的!” “不会的,再也不会了。你不要乱动,伤口又裂开了。”星无遥轻拍她的脊背,哽咽道,“对不起,我保证,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你相信我。” “究竟是为什么?我为什么会被带到刑堂?”牧月试探的问道,如果她真是身份泄露,就休想活着走出刑堂。但知道她底细的只有项潜山一个,他们已经结盟,她和项潜山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啊,或者,项潜山忌惮她知道他的来历,利用她和紫菱船帮结盟后杀人灭口?! 星无遥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实情:“鲁瞬死了,很多人看见晚上你提着两壶酒找他,你是最大的嫌犯。” 他——他死了——他不是要和柳姨成亲么?犹如一根闷棍打在后脑上。 “我相信此事与你无关,只是如今堂内矛盾重重,丘堂主也不能提你出刑堂。”星无遥握着她的手,“不要怕,我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55 番外——巫砚殊 ... 作者有话要说:巫砚殊是第二卷——《曦京卷》的四公子之一,这个番外是他与牧月的首次见面,那个时候,牧月还是个二流杀手,他还是个落魄贵族。。。。。 “没有银子也来喝花酒啊!落雁姑娘的白水你都喝不起,还缠着人家干嘛!” 巫砚殊被两个龟奴架起,干净利索的扔到大街上,巫砚殊就势一滚,勉强保住了皮相。 “二位,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动脚,落雁姑娘若是不愿见我就算了,我也不会勉强于她。”巫砚殊拍拍身上的浮灰,懒皮赖脸的笑道,“如今我们巫家虽然落魄了,粗茶淡饭还是供得起的,落雁姑娘!你愿意做我的夫人么?” 哗! 回答他的,是一盆擦地板的脏水和一群打手的叫骂声。 巫砚殊抱头就跑,大街上哄笑一片,曦京巫家,居然也沦落到妓女都嫌弃的地步! 二年前,巫砚殊的名字在帝都曦京烟花柳巷人人皆知,那些轻纱裹肩的姑娘们若能陪伴他一晚,第二天的身价肯定飞涨。 浓妆艳抹的老鸨翘着兰花指,恨不得将肥胖的身躯扭成两段,故作娇媚的说道:“那可是被巫公子看上的女人啊,巫公子是什么人物,抛开有钱不说,三代为相的权势地位谁能相比?伺候过他的姑娘那相貌,那学识,什么?你说色艺具佳?我实话跟你说,这四个字来形容那是玷污了她!我们家姑娘的风韵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公子娶回家当正房也不亏!” 其实说巫家三代为相有些言过其实了,他的祖辈巫缓是跟随悠元帝李辕曦的开国功臣,是一个斯文的读书人,悠国江山稳定后,坚持放弃封地,只在礼部做一个管理祭祀闲差,处事低调。后来李辕曦驾崩,悠文帝李云了即位,拜这位功勋卓著的老臣为相,巫缓在相位十五年来,全力周旋于大小诸侯之间,削弱诸侯势力。在斗争最激烈的时候,诸侯合力参奏巫缓弄权,李云了为了安抚各国,将还在病床上的巫缓投入牢狱,可怜巫缓在牢狱当天就咳血而亡。后来李云了除掉了近百个诸侯的爵位,剩下的几个诸侯国已经不构成威胁,他追封巫缓为护国公,巫家从此成为京城赫赫有名的世家之一。 巫砚殊的父亲是皇帝的老师,他死后被追封为左相,丧事因此办得颇为风光。 巫砚殊的哥哥巫砚巍是京城闻名的才子,一手刚柔并济的好字深受读书人追捧,他的文章制作成字帖,被世人临摹,人称“巍体”,赫然一副书法大家的风范,仕途也是顺风顺水,年仅四十就拜为相,不过宰相之位并不是有才华就可以做的稳,论权术巫行魏远不及祖宗巫缓,他性格耿直倔强,得罪了不少权贵,甚至几次做出以死劝谏皇上的事情来,不到二年就灰溜溜的下野,郁郁不得志的他整日醉酒写诗,诗文里未免有些对时局失望不满之词,被政敌抓住了把柄,家族被抄家,族人全部被贬为庶民,巫行巍悲愤之下自缢而亡。 巫砚殊是遗腹子,母亲本是府里的舞姬,生下他后也追随主人香消玉殒了,因此从小就被认定是不祥之人,比他年长二十多岁的哥哥巫行巍倒是不以为然,巫行巍只有一女,因此待这个年幼的弟弟如亲子般,还亲自开蒙授课,教以诗书。巫砚殊一手好字就深得哥哥真传,他从小身体孱弱,十五岁那年尤其凶险,巫砚巍情急之下同意了妻子为弟弟找个女子结婚冲喜的做法,于是昏迷中他稀里糊涂的有了个比他年长三岁的妻子。 离奇的事,成亲之后的他不仅身体日渐康复,而且一改以前羞涩胆怯的性子,整日结交世家弟子郊游狎妓嬉戏,他的妻子过门不到一年就病死了,巫行巍刚任为相,忙于政事,无暇管教弟弟,巫砚殊出身高贵,面容俊朗,出手大方,一举成为风月场最为闻名的纨绔子弟。 宦海沉浮,是曦京司空见惯的事情,昔日富贵权势化为云烟,空余一声长叹。 一个可笑的事实是,自从家道中落以来,以前总是身体孱弱,各种药物和补品终年陪伴的他,二年来除了几次伤风外,再也没有生过什么大病,偶尔有个头疼脑热,净饿一天,在颓败的院子里走上一圈,裹着棉被睡上一晚,第二天就恢复如初,满大街乱逛看美女。 天色慢慢黯淡起来,京城的城门快要关闭了,陆续有华丽的马车行驶在大街上,马车旁边都有两队骑兵护卫,坐在马车里的是昨晚宿在城外别院的朝中重臣,他们赶着城门关闭以前出城,其实官员的官邸都在内城,城外的别院多半是金屋藏娇,或者为了方便官员私下见面掩人耳目。这些人巫砚殊都非常的熟悉,二年以前他还以“叔伯”相称,而现在他们躺在温暖舒适的马车里,谁还知道这个曾经的“贤侄”被花楼龟奴赶到大街上到处乱窜,若过街老鼠。 当巫砚殊游荡到一偏僻的小桥上时,黑夜已经征服了这个城市,一个披着黑色大氅的少年看着流水出神。 机会有了!巫砚殊偷偷将怀里的荷包装了一把石子,封上袋口,搁在地上,然后静等“鱼儿”上钩——这是最近京城最时兴的骗人游戏,故意丢下“鱼饵”,然后找个贪小便宜的冤大头说这是他丢的东西,骗几个赏钱而已。 “喂,兄弟,你丢了东西。”巫砚殊拍拍少年的肩膀,开始“行骗”了。 此时两人离的很近,晓风卷起少年鬓前的散发轻柔的扫过巫砚殊鼻尖,微带着笑意的眼眸在初生朝霞下发出奇异的光彩,巫砚殊好奇的凑前看去,原来少年生的一双少见的黑褐相间的碎瞳。 一道碧光闪过,巫砚殊发现自己的脖子上架着一柄剑,被削下的头发飘飘荡荡,卷进桥墩里。 “你想干嘛?”少年清秀的面庞没有一丝表情。 巫砚殊怔怔的呆立,曾几何时,他也是阅人无数的欢场常客,这绝对不是“兄弟”,而是一个“姐姐”。 “我是想说你的东西掉了还有我既然没有私藏你的东西你不用感谢我直接给几两银子就成。”巫砚殊一口气把话说完,在说道“银子”两个字时还没忘记着重强调,被人抵着剑的滋味很难受,哪怕对方是一个清秀,甚至可以说的上是美丽的女子。 脖子上的凉意消失了,眨眼间少女收剑回鞘,将剑身隐在斗篷里,“你觉得我刚才对着河水站了半天是在想什么?” “不知道。”巫砚殊老实的摇摇头。 “我是在想啊,现在手上连一个银币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呢。”少女垂首发出一声轻叹,转身离开了。 56 刑罚 ... 星无遥走出刑堂,夕阳的余晖在西边苟延残喘,一朵乌云遮来,将白天囫囵吞了下去。 已经进去两个时辰了么?他刚出刑堂,就想立刻再回去看牧月。 临行时终于道出鲁瞬已死,她是最大的嫌疑,牧月的眼眸蓦地收缩,退回到囚牢角落的阴影处,他一再承诺会救她出去,可牧月对他的话已经毫无反应,没有惧怕,没有震惊,她背靠着墙壁,成为死气逼人囚牢的一部分。 “这个时辰你不应该还在这里。”月白长衫的何清阙拦住他的去路,“去你该去的地方。” 星无遥顿住脚步,他冷笑一声,将手中的血衣抛给何清阙,“何公子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来这苦牢之地不怕佳人惦记么?” 何清阙看着血衣不语,良久才道:“这不是计划中的事情。” “你我都明白。”星无遥转身离开,“这不是理由,这是推脱。” 夜色已瞑。 剑光划破夜色,血衣在空中腾挪婉转,化成碎片,夜风席卷而过,不留一丝痕迹,何清阙收剑入鞘,已是面色如常。 他步入刑堂,一对男女迎面而来,单膝跪下,“属下见过何公子。” 何清阙微微颔首,“刑堂这几日有谁来过?” “止园柳昔云昨日来过,她没有陆堂主手谕,还想硬闯进来,被我们阻止了。今天中午星无遥曾来过这里给犯人疗伤。” 何清阙沉默片刻,“还有呢。” 两人垂眸不语。 “是不是要我重复一遍。”何清阙淡淡道。 “前天晚上犯人入狱那天,是花自妍吩咐属下严审疑犯。”黑衣女子扛不住压力,道出实情,素闻何清阙和他师妹牧月在止园灼华坞同寝同食,感情匪浅,若他去囚牢看见形容枯槁的牧月,说不定会牵怒于自己。 “噢,你们做的很好。”何清阙点点头,“你们完成最后一件事,就可以脱离刑堂。” “什么?”喜讯来的太快,两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常年累月的哀号,污秽的刑具,永远飘散着血腥和腐臭的空气,他们虐着囚犯的身体,一寸寸摧毁他们的意志和骄傲,在这种地方呆久了,他们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开始扭曲变态,坠落成魔鬼。 “请何公子吩咐!”两人齐声说道。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何清阙目光蓦地一凉,“先去地狱候命吧。” 和话音和剑光同时落下的,是两个惊愕的头颅。 …… 空荡荡的囚牢,牧月举起水罐,一股清凉滑过咽喉,最后一滴清水从干裂的唇边弹开,裂成数滴飞溅在颈脖处的已经结痂的伤口,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时间在囚牢里是静止的,直接通往死亡。 远处似乎有机关启动的声音,她砸破水罐,捡了两片锋利的碎片隐在袖间,退到囚牢最阴暗处。 火把隐隐灼灼,有人停在牢笼处打量蜷缩成一团的她,片刻过后,传来钥匙启开锁孔生硬的塔塔声,来者一步步的接近她,牧月看着黑影离自己越来越近,深深吐气,她计算着来人脚步的频率,再前行两步,就到了钢链束缚她的范围,她只有一次一击即中的机会。 黑影的最前端碰上了她的袍角,就在这个时刻! 牧月蜷缩的身体倏地像一张拉满的弓弦般弹开!左手瓷片接力飞出,直击来者左眼,来者侧身避过,牧月嘴角微动,拴在脚踝处的钢链将来者绊倒,膝盖顶住腰记,右手瓷片抵住来者咽喉。 “牧月。” 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响起,牧月心脏一缩,右手收力已经来不及了,她转变力道偏向左边,瓷片在花岗岩质地的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嗤嗤声,锋利的边缘深深掐进拇指和掌心里。 来者拔出碎片,掏出手帕缠住她血淋淋的手掌,温言道:“还是这么不小心,弄得一身都是伤。” “柳姨!”牧月扑进来者的怀抱,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声嘶力竭,上气不接下气。 “乖孩子,傻孩子,倔丫头。”柳昔云抚摸着牧月的脊背,轻声安慰着。 过了许久,哭泣声渐渐平息,柳昔云掏出钥匙打开牧月手脚处的钢链,“走吧,离开碎魂堂,一只向往自由的青鸟是不适合和一群鹰犬在一起的。” “柳姨,你不恨我么?鲁瞬他——。”手脚没有束缚,自由仿佛就在前方,可是牧月并不觉得轻松。 柳昔云叹道:“傻孩子,他们都说你是毒杀鲁瞬的凶手,可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这个孩子是有些自私小气,可是伤害亲人朋友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做的,很多时候,你宁可委屈自己,也闷在心里不说。” “方才我打开牢门,你根本不看来人就直接下狠手刺过来,这说明你已经不相信任何人。”柳昔云顿了顿,继续说道,“包括星无遥。” 牧月身体一颤,定定的看着火把,喃喃道,“他一直说对不起,对不起,他说此事与我无关,他说他一定会带我出去,他一直说对不起,对不起。” 他相信自己是无辜的,因为他知道凶手是谁。 他说对不起,因为她进去囚牢肯定与他有关。 他说一定会带她出去,因为他已经完成了任务,或者完成了部分任务。 能让鲁瞬毫无警觉喝下毒药人,只有她,星无遥,和柳昔云。 一直以来,她觉得星无遥就像夜空的星星那样澄澈干净,她可以在他身边安然入睡,那怕只裹着一层薄毯。 可是到了如今,她蜷缩在角落,像等待猎物般等着来者靠近,她明白,打开囚牢的人很可能是星无遥,她希望来者不要是他,她垂下眼眸,是因为她不敢去看——一旦来者就是星无遥,她不敢肯定自己能刺过去,可是,如果她不刺,她又如何去面对伤心的柳姨?冤死的鲁瞬? 当他们四眸相对之时,竟然也会有生起杀意的这一天。 “乖孩子,不要怪星无遥。你柳姨是个无用之人,明知道你是无辜的,也不能救你,没有人能完整的从刑堂出来,他们折断你的翅膀,就不会让你死。你的残命,是星无遥拿鲁瞬换来的。”柳昔云紧握着牧月的双手,“我不恨星无遥,如果有人拿鲁瞬的性命来逼我杀星无遥,我会犹豫,会退缩,会愧疚,但是我一定会杀了他!” 守护你的人,手里沾满的他人鲜血。 以爱的名义折断你的翅膀,你是爱他还是恨他。 当面具揭开,回忆过往的美好,是最残酷的刑罚。 作者有话要说:弱弱的问一句,还有一章就完结了,还有人看么。 咳咳,即使木有人看,木有花花,我还是会完结的。 如此寂寥,倒是很配合哈姆莱特似的悲剧大结局。 57 诀别 ...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倒数第二章, 下一章大结局。 牧月的脑子里电闪雷鸣,木然的跟着柳昔云出了刑堂,玉遥山被黑云遮盖的严严实实,一丝山风也无,直到两人在玉遥河边停住,牧月才察觉出自己已经出狱。 清凉的河水顺着指缝流下去,扎进伤疤处麻酥酥的疼。 “不要让凉水碰到伤疤,过来这里,柳姨给你洗头脸。”柳昔云怜惜的用左手垫在牧月的颈脖处,右手捧着清水洗濯她的头发,月白灯笼将她的伤口照得一览无余,两道黑粗的伤疤像两条蟒蛇从脸颊一直缠到脚踝,又似囚室内重重锁链,牢牢将痛苦锁在年轻的身体,不得解脱。 牧月叹道:“我刚来止园时,全身脏兮兮的像个小乞丐,是柳姨把我按在木桶里洗干净的。” “你现在这个样子,比乞丐好不了多少。”柳昔云一下下用布巾将牧月头发擦干,自己取出小木梳,仔细梳开,轻轻拢起发髻,打开菱花小镜,略施粉黛,最后取出一件长袍抖开,笑道,“你买的这件嫁衣很美,帮柳姨穿上吧。” “啊?”牧月一愣。 柳昔云穿上五丈曳地霞帔,绚丽的绯红上金凤环绕,打破了沉寂的夜色。 牧月这才注意到柳昔云梳的是已婚妇人发髻,以及,粉黛也遮掩不住青灰色脸颊,柳昔云竭力掩饰着颤抖的声音,但是不断收缩的瞳孔说明她此刻的痛苦。 “柳姨你——?” “我服了人面桃花,鲁瞬就是死于这种毒。星无遥一手配制了它,却至今都没找到解药。”柳昔云从大树后面牵出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牵着一个竹排,鲁瞬安安静静的躺在上面,穿着牧月从紫菱城买来的大红色新郎吉服,等待他的新娘。 “生不能同眠,死后同穴也不错。”柳昔云踉跄的登上竹排,坐在鲁瞬身边,“江湖纷争了半辈子,我们都累了,鲁瞬死后,我已无生念,救你出刑堂是我最后的愿望,这个世界,有很多为恨而活下去的人,柳姨不能希望你成为那样的人,那样的你即使锦衣玉食,身居高位,其实和刑堂的囚牢并无区别。” “柳姨!”牧月缓过神来,扑过去扯住竹排的麻绳。 竹排顺水流的很快,麻绳掠过她的指尖,就淹没在水中飘走了,牧月下半身浸在水中,疯了似的去追竹排。 乒!柳昔云砸开满满一坛酒缸,笑中含泪对着牧月说,“傻——傻孩子,我为爱而死,死而无憾,待我倒下,还需要接你的弓箭引燃竹排,消失在山水之中,比黄土下一副棺材做归宿要好。” 流水载舟,牵引亡魂。 竹排上两个身影紧紧重叠在一起,牧月轻挽长弓,将燃烧的木棍射进竹排。 几乎就在同时,夜空被三记火红焰火点燃,碎魂堂所在之处的爆炸声响彻山谷,火光冲天,鸟兽惊飞!接着着听闻古旧的铜钟长鸣,这表示召集碎魂堂所有弟子,情况紧急! 是外敌来袭还是祸起萧墙? 牧月看着山上一片火海,各种情愫齐上心头。 她的半个童年和整个少年都在那里度过,碎魂堂收容她,养她,教她握紧武器,将杀人看成一种常态,一种存活于世的职业,而后,又伤了她,提醒她只是一枚别人随意挪动的棋子,制约他人的把柄,她恨这里,但又心存感激。 柳姨带她出狱后,她几乎不敢相信前一刻那个在囚牢毫不犹豫刺向来者的牧月就是她自己,此时 此刻,即使是刑堂百般折辱她的那对男女站在面前,她也不会动手使出杀招。 如无必要,结束一个生命,对她而言是很困难的,何况来者很可能是曾今亲密无间的星无遥。 杀戮,很多时候不会解决任何问题,但又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丘止柔和陆翔回积怨已深,公山堂主精力不在堂内,而是跟顺项潜山在军界政海沉浮;碎魂堂分崩离析,刀剑相向已成定局。还有何清阙的野心,并不是和花自妍长相厮守就能满足的。 有人下棋博弈,就要移动棋子,刀剑相向也好,暗度陈仓也罢,先死掉的,必然是棋子,而不是博弈者本人。 星无遥是陆翔回直属弟子,他不能违背师命,毒杀鲁瞬不得已而为之,能保住牧月一条残命已经很不容易;人面桃花之毒,星无遥只和牧月说过,柳昔云原谅了他,还为他开脱,她服下的人面桃花肯定是央求星无遥给的。 柳昔云告诫她不要为恨而生,那她该为何而生? 柳昔云可以为爱而死,而她牧月绝对做不到,她有太多的不甘心,自幼做替身,后来做了杀手,总归都是随时被人牺牲掉的棋子。 她不要做棋子,可是下棋人的角色她还没有能力,也没有心思担当。 如果,跳脱这个无边无际的棋盘呢? 鱼儿跳出沟渠,迎接它的,是池塘;跳出池塘,脱离了方寸之地,也不过是条河流;顺流而下,归依大海,大海并非自由之地,它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沟渠池塘比起来,其残酷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向上,是刀山火海,向下,是万丈深渊。 该何去何从? 牧月抱膝坐在玉遥河边,就像以前无数次午夜垂钓,只是这一次,她是一个人,带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和灵魂。 爆炸声依旧继续,刀剑相接,隔着数里都能听得很清楚。渐渐的,河水的血腥味越来越重,从上游处流下数具残肢和尸体,其中有一个是牧月有过几面之缘的玄青门弟子,牧月将尸体拖上岸边,死者喉间穿着一只漆黑色的箭矢,箭头箭身都是精铁打造,剑尾刻着“修罗”二字。 今晚的动乱不是碎魂堂内讧,而是修罗门偷袭碎魂堂?牧月心念一动,仿佛又回到小时候紫菱河上和护卫青冉诀别梦魇般的那一夜,火红的焰火,插满箭矢的船只,河水被鲜血染得通红……。 58 大结局——碎魂殇 ... 牧月拔出精铁打造的箭矢,这种箭矢太过沉重,冲击力有余,但是射程有限,死者一定是被近距离突袭,瞬间一箭穿喉。 如此看来,修罗门的人已经在堂内潜伏多时,方才三记焰火,就是行动的讯号,碎魂堂猝不及防。 可是碎魂堂在玉遥山百余年,四周机关重重,而且有潜伏的侍卫轮流当值,牧月在这里生活数年都没有搞清所有机关陷阱,很多地方对她而言都是禁区,修罗门怎么会轻易的闯进来? 一定是有内应!牧月攥紧箭矢,拇指和手掌的伤口再次濒开,剧痛挠心。 “看来,我还是来迟了。” 牧月心中一惊,太大意了,身后什么时候来人都毫不知情,此时若对方暗中偷袭,她早就成为玉遥河里漂流的尸首,她缓缓回首,黯淡夜色下,灰蓝色短袍,罩着黑色软甲的项潜山风尘满面,不远处跟着数十个同样打扮的护卫。 项潜山递过一张写满字的羊皮卷,“上月在紫菱城,你托我去查休国杀手组织修罗门,现在已近有了结果,不过——。” 项潜山看着远处火光冲天的碎魂堂,低声道:“修罗门察觉到他们的底细被泄露,干脆先下手,在今夜覆灭碎魂堂。” 牧月展开羊皮卷,里面的人名大多都很熟悉,她猜到有内应,却没想到……。 方才项潜山模模糊糊看到河边的女子是牧月,以为她偷偷跑到河边钓鱼消遣恰好躲过了碎魂堂覆灭一劫,如今走近过去,眼前的牧月,不再是那个以前明媚懒散,如秋日午后的阳光。 两条夜色都遮盖不住可怖的伤痕交叉在她的面颊颈部,而后又向下延伸纠缠,一月不见,她瘦了许多,宽大的麻布衣衫几乎能无风而动,神情三分哀伤四分决绝,加上看到修罗门创立始末和名单之后的三分震惊。 她的眼神让项潜山想起了儿时在军中随叔父项雄外出狩猎时的情景,他射中了一头黑狼,黑狼呜咽一声,剧痛倒地之后,回头将咬着腹中的箭矢拔了出来,血液簌簌的溅到草地上,项潜山再次引弓,黑狼听到弓弦张开的声音,它冷冷的瞅了项潜山一眼,艰难的站立起来,定定的看着他,那个眼神,和现在的牧月何其相似! 项潜山心中一怔,到底是什么事情让秋日午后的阳光变成了血腥冰冷的河水?他的目光从牧月伤痕处挪开,“修罗门的创始人是碎魂堂的左右使陆翔回和戚杳然,碎魂堂这个低调的杀手组织承载不了他们的野心。十几年前,他们联合了以往堂内退役的杀手,豢养死士,在休国建立了修罗门,起初他们无心与碎魂堂分庭抗议,在悠国行事都小心谨慎,所以公山寂和丘止柔都没有觉察。” “公山堂主在军中任职,和我组建风林骑兵和斥候营,很少过问这里,一切事务都交给丘止柔打理,丘止柔和陆翔回一向不和,戚杳然从中和稀泥,本来碎魂堂势力均衡,相安无事,可是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均衡。” 牧月手心一颤,“是何清阙,他要权势,要娶花自妍,所以架空了丘堂主,毒杀鲁瞬,连我也被陷害关在刑堂。” 原来如此!牧月是从刑堂逃出来的!难怪伤痕累累!项潜山了然于心,眼中掠过一丝怜悯,“何清阙的野心,并不限于此,他真正的身份是休国十七皇子,幼年随母亲回家乡省亲,被刺客追杀流落悠国,和你一样为避祸来到碎魂堂,五年前他和陆翔回合作,利用陆翔回在休国的势力,为重回皇宫铺路。他身份特殊,绝对不会娶一个江湖女子,花自妍是陆翔回义女,亲近她可能不过是稳住陆翔回。对于陆翔回而言,花自妍其实就是安插在何清阙身边的最合适的棋子。” 牧月垂眸看着手中修罗箭,“难怪碎魂堂今夜会一击即溃,四周机关守卫形同虚设。陆翔回在碎魂堂的弟子人数最多,他们大多是修罗门安插在碎魂堂的内应,那年蝙蝠洞里死去的玄青弟子,可能就是知道了些什么,所以被戚杳然灭口,我亲眼看见戚杳然石灰池里洗去血迹,还把此事告诉最为信任的何清阙……。” “那时他没有杀你?”项潜山哑然。 “嗯,他将我赶出玉遥山,是我自己又跑回去的。”牧月苦笑一声,“如今看来,那个时候他已经选择背叛修罗门,逐我下山,其实是打算放我一条生路,是我自己蠢,自寻死路,选择留在碎魂堂。” “河流而下半里,有我的马匹,你速速离开,去找魏行语,他是你们昫国玫瑰党的人,不管你是不是真正的奚帝城主,修罗门和何清阙都不敢动你。”项潜山脱□上的软甲给牧月,“一路小心,玉遥山很可能还有修罗门的人伺机而动。” “要我走?那么你呢?”牧月没有推辞,系紧软甲腰身的襻带。 项潜山看着远处的火光,“还有十几个兄弟在那里,我不能丢下他们。” “我也不能就这样离开。”牧月背上箭篓长弓,“我要知道真相。” …… 碎魂堂,紫竹林。 近一百个黑衣人的手持劲弩,箭头直指竹林一群喘息未定的碎魂堂的幸存者。 “公山虚,你已经退无可退,你命令他们放弃抵抗,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陆翔回大胜当前,神情飞扬。 公山虚木然的表情一成不变,“我还没死,碎魂堂大半杀手在玉遥山之外,我早就放出信鸽,背叛师门者杀无赦,你能活多久,就恐惧多久。” “哈哈!”陆翔回狂笑道:“你的确及时放出了信鸽,只是那些信鸽都飞不出玉遥山,鲁瞬死后,一直是星无遥喂养你的信鸽,他要它们三更死,就休想活到五更!” 何清阙对着人群中清冷女子一拜,“老师,你早就厌倦了杀戮,想退隐江湖,只是碎魂堂存在一日,你就一日不能如愿,不若放下一切,无论市井山林,都有你容身之所。” “你——你不要叫我老师,当初收你为学生是我此生犯的第二个大错。”丘止柔左肩以下殷红一片,半支箭头穿透肩膀,嘴唇青紫,面色灰白,已然失血过多,活不过几刻了。 “公山堂主,丘堂主,休和他们废话,他们既然能背叛碎魂堂,诺言就一钱不值,我们放弃抵抗,等待我们的就是乱葬坑,不若杀将出去,还能有一线生机。”一旁的男子扶过丘止柔,他也是伤痕累累,手中的重剑满是血迹,他指着陆翔回大骂道:“呸!当初你收我做弟子,带我在石牌前宣誓永远效忠碎魂堂,你自己却早就另起炉灶,图谋不轨,你的话都是狗屁!” 陆翔回脸色一沉,“既然你们冥顽不灵,就让这紫竹林成为你们的坟地。” 陆翔回缓缓抬起右手,示意放箭,只闻破空一声,一只长箭穿透陆翔回的手掌,身边的何清阙抽剑斩断箭矢,但前端带箭头的箭身并没有停滞,连伤身后三人,插进竹竿里才定住,残缺的箭尾发出嗡嗡声响。 “来者何人!”陆翔回大怒,掌心剧痛。 “终结你性命之人!” 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响起,只见竹林深处,皮甲麻衣的少女手持弯弓,骑着一头白虎飞奔而来。 牧月! 陆翔回瞥了何清阙一眼。 “义父,牧月她活不过今晚。”一旁的花自妍包扎着陆翔回掌心的伤口,血流几次将药粉冲走,满满一匣药粉倒光才勉强止住血。 死士打扮的星无遥拔出插进竹竿上的箭矢,看着箭头若有所思。 “你们可以现在就杀了我——如果你们都愿意做陪葬品的话。”牧月跳下白虎,在地面上敲敲打打片刻,抓住铁环将厚重的木板打开。 项潜山举着火把从地窖里走出来,朗声道:“里面的火药足够将紫竹林翻个跟斗!不愧为是同门,爆炸后残肢飞溅,那能分得出你我!” “信口雌黄!这里是鲁瞬酿果酒的酒窖,那里有什么炸药!”陆翔回厉声道。 “火药是我从废弃的金矿里一桶桶搬进来的。”牧月道:“当初我被你的修罗门追杀,失去最后的亲人,虽然来到玉遥山碎魂堂,也一刻不敢松懈,这些火药你的徒弟星无遥帮忙搬过,你可以问他。” 星无遥对着陆翔回点点头,陆翔回震怒之下一掌拍向星无遥,“没用的东西!你到底瞒了我多少事情!坏我大事!” 星无遥吐血后退数步,跪地不语。 牧月环顾四周,“我们各退一步,来日江湖之上,修罗门和碎魂堂再刀剑火拼不迟,否则,大家都死在这紫竹林,倒也热闹。” 陆翔回看着只剩半条残命的公山虚,已经失血昏迷的丘止柔,加上新来的数十个玄青门弟子,碎魂堂这次根基全失,他日火拼,肯定不是自己的对手,权衡半晌,点头道:“他们可以走,不过我们要留下人质。” “成交,我留下。”牧月冷笑道:“你把星无遥留下,他杀了鲁瞬,害死柳姨,我要他以命相偿。” “好!”陆翔回将星无遥推过去,星无遥垂下眼眸,余光看着牧月。 牧月亲手将星无遥的双手缚住,麻核堵住他的嘴巴,耳语道:“项潜山会放你走。” 星无遥身形一震,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牧月踢进了地窖。 “牧月,你和颜彤他们护送丘堂主从地窖密道离开,我留下做人质。”公山虚以剑撑住身体,将牧月推到地窖入口,“是我在其位不谋其政,碎魂堂今夜才会一败涂地,就当是给我这个老头子一个薄面,让我为碎魂堂尽最后一份力。” 话音刚落,木板落下,公山虚立在木板之上,守护着最后的尊严。 此时,修罗门众人也刚好退到了紫竹林外围,陆翔回看着屹立不动的公山虚,心中涌来莫名的烦闷,他左手一挥,“放箭!” 百张弩弓齐发,玄铁箭矢扑向公山虚,箭矢暴雨停下后,公山虚连骨带肉被箭矢撕成碎片,只剩下长剑一柄,孤立林中。 多年压在头上的对手被灭,陆翔回却没有感觉到预想中的狂喜,蓦地,他觉得内脏从心脏开始撕裂,痛苦击溃了神经,瞳孔收缩,甜腥热流从七孔流出。 “义父!那箭上,那箭上有毒!”花自妍扶着身体不断抽搐的陆翔回,惊慌失措。 陆翔回瞳孔放大,他一生最后的影像是,义女在哭,何清阙漠然的看着他,目光冷到极点。 …… 刀光闪过,牛皮绳垂到脚边,淹没在草丛中,双手得到自由,但是他再也触碰不到朝思暮想之人的头发。 “你——。”他掏出口中麻核,千言万语,他在囚牢中已经说尽,他能说什么呢?还是那句无力的对不起么?不知不觉爱上她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做什么都是错,不做也是错。 牧月说道,“多谢你帮我杀了陆翔回,希望紫菱河上的亡灵都能得以安息。” “我,我没有做什么。” 牧月看着流淌的玉遥河,“你知道箭头有人面桃花之毒,如果那时你阻止花自妍用伤药止血,一刀砍掉他的右手,陆翔回就不会死。而且,酒窖里的火药你明知是我用来炸鱼的,即使项潜山的人点燃火药,也不会将紫竹林炸翻,谢谢你帮我唱圆满这出戏。” 星无遥沉默许久,“我来到碎魂堂第一天,陆翔回就对我说,我最大的任务,就是背叛。”接着他嘲讽一笑,“呵呵,没想到一语成谶,这句话最终用到了他自己身上,他原本打算将公山虚彻底架空,到时只需要设计除掉丘止柔一人,何清阙就可以登上堂主之位,铲除异己之后,碎魂堂和修罗门合并,势力遍布休悠二国。” “去年冬天,公山虚突然带着项潜山三十几人来到玉遥山,陆翔回以为公山虚察觉到了他的叛变,借此机会补充自己势力,于是派人去查项潜山的真实身份,那时你恰好出玉遥山开始杀手生涯,你四处打听修罗门消息,还引出了昫国玫瑰党人魏行语和项潜山的出身。修罗门散在四处的暗人禀告最近有人查修罗门底细,所以陆翔回决定先下手为强,策划今夜歼灭碎魂堂。” “你,鲁瞬,柳昔云原本都在陆翔回的死亡名单之内,何清阙和我联手救你,将你关在刑堂之内,等事情过后再放你出去。我们忽视了花自妍,她派人折辱你,摧毁你的意志,让你成为行尸走肉……后来何清阙杀了他们,你——是恨我和何清阙的吧。” “我不知道。”牧月摇摇头,“柳姨说的很对,我这样的人,为恨而生是得不到快乐的。即使刚才我杀了陆翔回,现在也并不觉得快乐。她死前对我说,为恨而生,不如为爱而死。可是我自己不知道该为何而生。” “至于为爱而死。”牧月顿了顿,这些天来第一次看着星无遥的眼睛,“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继续爱你,也不知该如何爱你,我爱的人都死了……。” 啪! 远处一绿色焰火在空中绽放,星无遥神情一动,他感觉左边有剑风刺过。 “牧月小心!” 星无遥扑将过去将牧月推开,身体拦在前方,一股冰凉擦着心口而过,垂首见一道清亮如镜的剑刃穿胸而过,牧月哑然在面前,并无受伤,星无遥笑了。 “都给我义父陪葬!”背后花自妍叫声凄厉,欲抽出佩剑刺向牧月,却发现剑身不仅不能拔出,还一寸寸的向前移动! 星无遥双手紧握住剑刃,不让花自妍拔剑杀牧月,伤口越阔越大,鲜血喷涌而出,牧月甚至能听到锋利的剑刃和星无遥手掌骨头的摩擦声! “星无遥!” 牧月愤然起身挥起匕首划破了花自妍的半个脖子!花自妍立刻气绝身亡,可是她还是紧紧握着剑柄不肯松开 大结局——碎魂殇 ... ,如同星无遥握住剑刃那般的狠辣倔强!她要与星无遥同归于尽! “啊!” 牧月疯了似的拿起匕首向花自妍的十指砍去,十指落地,剑柄终于松开了。 牧月脱下外袍堵住星无遥贯穿胸口的剑伤,她不敢拔剑,鲜血瞬间将外袍浸透。 星无遥已经看不清身边哭喊的女子,他伸手欲触碰牧月的脸庞,却在半空停住,他在犹豫:我伤到了你,不论你是否原谅,我都伤了你,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牧月握住星无遥的手,泪水洗濯鲜血,一道闪电划破天际,雷声震震,大雨倾盆而下,她紧紧抱着他,你的身体好冷,靠近我,再近一些,让我温暖你好么?你不喜欢这里是吧?我也是呢,我带你离开吧。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么?曲碧江钓鱼已经实现,就差去草原驯野马了,如果食言,下辈子会做乌龟,我们不要做乌龟,如果有来生,我们会在那里初见? …… 玉遥山下,百匹骏马在暴雨雷鸣中狂奔。 星无遥看得懂那道绿色示警,他和牧月联手,肯定能对付偷偷跑过去复仇的花自妍。何清阙最后一次回首看着那个方向,牧月,我救你三次,不过以后见面,我们会是敌人罢。 …… 《六合记事——碎魂卷》完结,欲知后事如何,敬请期待六合系列第二卷——曦京卷(暂定名)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了,比计划当中晚了五天。 这个文是兰舟第一个文,我一直戏称它为长子,因为是头胎,未免经验不足,有许多硬伤。 不管怎样,它是我的孩子,孩子再捣蛋,再不惹人爱,它还是我的孩子,我爱它,它的缺点和优点我都毫无保留的,义无反顾的爱它。 碎魂卷写得很任性,原本是传奇的设定,兰舟为了满足自己的武侠梦,写了大段的打斗和江湖情节;为了告慰儿时不能养宠物的遗憾,给牧月添了一只像狗一般的白色老虎——小鱼;看兵法魔障了,于是给项潜山加了一万多字闻琴谷之战。。。。。。。。等等等等。 当文文的走向好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偏离剧情时,就增加了各位读者继续看此文,理解剧情的难度。 所以兰舟觉得,能将此文从头看到尾的读者们都不容易啊,感谢大家的不抛弃,不放弃!将各位读者扑倒,狠狠亲亲!你们是我码字路上最宝贵的财富! 兰舟是个上班族,工作很忙,有时候忙不过来了,只好将更新速度放缓,摊手:没办法呢,每月的房贷,这个费那个支出都不小,兰舟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所以在现实面前,理想只能暂时让一让。不过都不会坑哦,一年保证完结两个长篇。 最后,鞠躬,告退,亲亲读者,希望能继续看见你们的身影。新文《僧尼成双》背景依旧是六合,论辈分,应该是《六合记事》前传的前传吧,大家还记得《六合记事——碎魂卷》第十一章番外历史背景介绍吧,第一句“初,姬云泱统一六合大地,结束战国时代,国号为“休”。姬云泱是《僧尼成双》的男主,刚开始,他还是个和尚,而女主幽闲,是个色*迷*迷的尼姑。。。。。。咳咳咳,点击下面的四格漫画,就跳进新坑啦! 贼船的新坑《僧尼成双》已经开坑啦!点击文文改编的四格漫画即可观看(顺便收藏、点炮仗、撒花则个~~):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