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那么执着》作者:一枕 晋江VIP2017.8.12完结 总书评数:1041 当前被收藏数:1451 文章积分:33,916,468 文案 唐莎莎和秦知年曾经的恋爱就像是在打仗。 谁先把对方名为自尊的旗帜踩在脚下了,就算是谁赢了。 即便是分手、离别、再重逢,这场战争依然没有结束。 只是男主角依然执着,女主角却歇了心思。 ——好像有件事,比和你打仗还有意思。 食用说明 带推理破案要素。 甜虐文。有甜有虐。 虐章很长,后期打脸,入坑需谨慎。 作者智商高达5。不接受智商上怀疑。 结局HE。 小小剧场 重逢时。 唐莎莎:我想和你破镜重圆。 秦知年:……抱歉,我想和别人谈恋爱。 . 一年后。 秦知年:我想和你破镜重圆。 唐莎莎:……抱歉,我想和别人谈恋爱。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甜文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莎莎 ┃ 其它:唐二傻 第1章 唐莎莎对面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模样普通至极,但是头发全部梳成大背头,乌黑油亮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 茶水端上来已经有一会儿时间了,可是那男人丝毫未动,只是用眼镜下面的目光锐利地注视着唐莎莎的脸:“您就是提出申请的唐小姐?” 唐莎莎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男人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叠证件递给她:“这是我们公司的各种相关证件,请您先过目。” 唐莎莎接了过来,仔仔细细看起来。 最上面放着的是营业执照,接下来还有相关的资质行业认证等等证件。她对这方面完全不懂,目光落在上面,脸上一派认真,脑子里面却像是高速运转的机器,想着别的事情。 她看着手里东西的时候,对面也同样在打量着她:“您还是个大学生吧?” 唐莎莎想了想,抬起头,给出个模棱两可的回答:“我大学已经毕业了。” “工作呢?” “没有工作。” 她不算说谎。 她现在是个即将踏入社会的研究生,的确是大学已毕业,外加没工作。 “那就有点难了。”男人露出烦恼的表情,往后一靠,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眯了眯,“唐小姐您现在并没有工作,身上也没有任何产权证明,我无法想象您到底要用什么方式还款。” 唐莎莎看着他,表情软和下来:“您之前说,只用缴纳保证金就可以了。” “我是这样说过。” 男的点了点头,笑笑,“但是像您这个样子,完全没有一点底子的,哪怕我这边没有问题,到时候我们公司的审核也通不过。” 唐莎莎仿佛急了,坐直了身子,目光迫切地看着他:“所以就没有办法了?” 男的盯着她,目光满是探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笑起来:“办法的话,还是有一个的,就看唐小姐配不配合了。” 滚烫的水倒进来,茶叶上下翻滚,热气蒸腾而上,隔了烟雾朦胧,见不远处那女人垂着眸子,细眉微皱,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右手食指有一搭没一搭地轻叩着桌面。 偶尔旁边落下几缕发丝,她便稍微一顿,皓腕轻勾,将发丝别上耳后。 这一番动作纠缠着茶香,更是氤氲绮丽。 小邱走进来,隔间里面一片安静,只偶尔听见麻将放下发出轻微地“咚”的一声,那几个男的都没说话,只是表情各不一样。 秦知年手指间夹着的烟明明灭灭,红点微微闪烁着。 小邱看了一圈,朝他走过去,打破了这里面的安静,她笑嘻嘻说道:“老师,你连打个麻将都不认真,在看什么呢?” 秦知年表情似乎有点奇怪,明明神色懒散,可是眼睛里面就是比以往阴沉几分。 秦知年没说话,倒是坐在旁边的小年轻开口:“我们在看好戏。” “看好戏?” “对。”小年轻咂咂嘴,给她指了个方向,“那边有个无知少女即将踏入万劫不复。” 小邱走到沙发扶手边坐下来,挑了个最好的视野,循着小年轻指着的方向看过去:“这唱的哪出?相亲?” 小年轻嗤她:“你一天就知道情情爱爱。那边可是现实版的‘无担保、无抵押、门槛低、放款快’。” 小邱明白过来:“哦,小额贷款。” 秦知年依然没说话。 坐在秦知年对面那位,是个已经上了年纪头发花白的男人了,仿佛对这些事情早就习以为常,甚至还挺不屑:“亏她还是个大学生呢,新闻里面都不知道放过多少次了,不要相信小额贷款骗局,这些人硬是不信邪,靓丽的外表下面藏着的都是蠢如脓包的脑子。” 小邱仔细看着,笑起来:“您别说,这女的虽然蠢,但是还真挺好看的。” 脸上胶原蛋白饱满,线条偏圆,耐看,气质看起来也挺好。 秦知年吐出口烟雾来。 他想了想,嗤笑一声:“有的人看起来傻乎乎的,其实心里精明着呢,收拾起人来毫不手软,凡事可别看个表象。” 小邱笑:“你们一个说中看不中用,一个说扮猪吃老虎,我都不知道听谁的好了。” 秦知年说:“听我的。” 小邱看不懂他们打麻将,一直注视着那边,和他们实况播报:“好像谈成了,要走了,好像还没签合同?走了走了。” 她想了想,转过脸来,兴奋:“我说,那女的看起来挺不错,你们谁缺个女朋友的,不如去上演个英雄救美。” 小年轻摇头:“秦教有女朋友了,我背不起这个债。” 老男人却把麻将放倒,啪的一声响,他声音抬高一点:“我胡了!” 其他人纷纷叹气遗憾,那男的却睨了对面秦知年一眼,像是对秦知年刚才那句“听我的”有点芥蒂似的,笑道,“还是我强点。” 秦知年脸上挂了点似笑非笑的神情,毫不介意。 那男的问:“还打么?” 秦知年回他:“不打了。” “输怕了?” “不。”他弹了弹烟灰,又吸了一口,片刻后,把烟头狠狠摁灭,站起身来,“我去演个英雄,拯救无知少女。” 秦知年大步流星走出了茶馆。 外面的天空已经完全变成了深蓝,夜色在空气中散开,街上灯影流转,车水马龙。唐莎莎还站在台阶上,目光没个定点,似乎直愣愣的。 秦知年想,她这副无辜可怜的样子看起来就让人生烦。 烦躁到让他抓上她胳膊的时候,控制不住地就加了不少力,疼得对方直抽冷气。唐莎莎转过脸来,她一瞬间凝固又震惊的表情让秦知年十分满意,可是心底又爬上更多的阴霾。 这一场重逢似乎并不被需要,因为只会给对方带去困扰。 秦知年突然出现在这里,唐莎莎差点没叫出声来。 许久后,她才反应过来,看秦知年缓缓松开了手。对方仿佛觉得有点脏似的,两手上下拍了下,掸了掸灰。 唐莎莎用略微有些发抖的声音喃喃道:“是你。”但是在下一秒,刚才的震惊、慌乱和颤抖就都不见了,她微微弯起嘴唇,笑了笑:“好久不见。” 眼眸在霓虹灯下光影流转,唇线绷直,笑容是姣好无瑕。 秦知年目光落在她身上,略显阴鸷。他鼻息间吊儿郎当地哼笑了一声,笑得有点冷。 这女的,这么多年不见,装模作样的样子还是照旧讨人嫌。 夜风清清冷冷那么一吹,像是把刚才一瞬间乱七八糟涌上来的情绪吹平淡了一些,秦知年渐渐清醒过来,对于自己追出来、和她对峙站在这里的行为有那么点儿后悔。 冲动起来只用一秒钟,后面不清不白的事情处理起来却颇有些麻烦。 有的好戏看看就行,何必参与进来。 他甚至连开场白都想不到,对方似乎也没有要说下去的意思,流露出一点要告辞的意思。秦知年看她几眼,总算是开了口,仿佛看见了十分有意思的事:“唐大小姐也会缺钱?” 这话说出来秦知年是不信的,换做三年前的唐莎莎也是不相信的。可惜生活就是会让人相信曾经不相信的东西。 唐莎莎揉了揉刚才被捏疼的胳膊,好整以暇回答道:“风水轮流转,谁没有个缺钱的时候。” 这套开场白并不像是三年没见的前任情侣,反而像是个普通熟人,秦知年觉得这样也不错,省得后面麻烦。 他又点了根烟,夹在手指间,睨她一眼,态度熟稔:“缺多少?” “五万。” 这个数字让秦知年愣了愣,半晌回过神,似乎认为对方只是在开玩笑:“就这么点儿钱?” 秦知年仿佛站在云上,只是些微落下吝啬的目光,高傲又不屑。 这样子何曾相识,数年前,他们就用这种仿佛打仗似的态度谈完了一场恋爱。 唐莎莎仿佛没注意到他略微有些鄙夷的语气,倒是颇为和气地笑了笑:“对,就这么点儿。” 秦知年手中的烟点点燃着,他却半天都没抽上一口。他皱了皱眉,思忖片刻:“我借给你。” “不用。” 会挺直脊背骨拒绝他的人才是唐莎莎。 这样子就让他觉得找回了点以前的感觉。 他笑起来:“骗骗子的钱,是最低成本的。一来对方本来就不正当,不敢报警。二来数额小,与其闹出风雨,还不如不计较。” 唐莎莎对此并不承认,只是平静地看着他:“你想多了。” 秦知年又说道:“你是真的胸有成竹,觉得自己肯定能得手。还是已经做惯了这种勾当,觉得经验老道了?” 他说话句句都有折辱人的意思,勾当一词更是不能细品。像是柄钝刀,放在心头慢慢磨着,不怎么痛,却又闷又折磨。 这次唐莎莎半天没说话。 她看着不远处川流不息的车灯人流,眸子下面闪烁着星星点点,神色固执,却又有些许黯淡。 这样的表情和这个人完全不搭配。 唐莎莎应该随时都是出鞘的刀,一副尖锐犀利斗志昂扬的模样,就是难过不高兴的时候,也绝对像是刺猬,竖起刺来让人无法接近。唐莎莎唯独不该露出的,就是这种有些可怜兮兮的落寞样子。 这个样子不属于她,却立马让秦知年想到另外一个人来。秋水美目,盈盈粼粼,像只无辜的小兔子。 他心里更是烦躁,又笑了声:“或者说,其实你挺享受装出一副柔软的样子骗得别人团团转的感觉?” 唐莎莎转回脸,并没有回答他刚才的问题。眼睛里面的朦胧刹那清明,语气也镇定至极,像是对待裁判桌上的对手一样:“利息多少?” 这个态度也让秦知年冷静下来,一瞬间回到了战场上,面对着旗鼓相当的敌人。他盯着她,目光沉静:“无息。” “抵押物和产权证明?” “不需要。” “期限呢?” “五年。” 她深吸一口气:“什么时候能给我?” “现在。” 唐莎莎不说话了,目光笔直地看着他。 秦知年却先把手机递给了她,吩咐:“把你电话留进去。” 见唐莎莎照做,并没有耍鬼的意思,他这才从钱夹里抽出张卡,伸手要递给她:“这卡里面有二十万,你先用,回头还我。” 唐莎莎点了点头,伸手去接。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事情,她目光似乎柔软了一点,眼底甚至涌起些星光。 不过是这一秒钟的软化,就让他厌恶地皱起眉,索性将卡直直朝着她扔了过去。 卡片砸在她肩膀上,又落到地上。 秦知年总算觉得心里畅快了一些,表情没变,吐着烟雾,缓缓说道:“我一直都想试试。” 唐莎莎垂手站着,没说话。 秦知年又说道:“当初拿钱砸人的大小姐,现在也被人拿钱砸了,感觉怎么样?” 唐莎莎依旧没说话,指尖微微有些发抖,她喉咙里面吞咽一下,紧抿着嘴。片刻后,俯身去捡那张卡。 秦知年面色又沉了一点:“你变了不少。” 唐莎莎把卡紧紧攥着,面无表情:“您倒是一点也没变。” 她这番话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一般,说罢,还朝他点了点头,缓声道:“密码呢?” 秦知年似乎僵硬了那么一下,想起点事来,目中带上了些许懊恼,可很快又消失。他声音很清晰:“密码是沈怡的生日。” “我知道了。”对面表情不为所动,对他稍微低下了头,“我还有事,先走了,谢谢你。” 唐莎莎的身影很快没入人群当中。 直到完全看不见了,秦知年才缓缓收回视线,又投向高楼后深沉的夜空。 疏星胧月,风雨欲来。 作者有话要说:1.背景架空。 2.这个世界很小也很巧。 3.女主其实是个逗比神经病。外强内软。 4.再次强调:女主精分,女主精分,女主精分! 5.平平淡淡,絮絮叨叨。 6.【敲黑板】本文轻松悬疑愉快推理,剧情走浮夸风。 男主不是小秦,再问气成河豚给你们看! 第2章 实际上唐莎莎并不如他所想,仿佛洪水猛兽那般强悍。 有时候她弱得可怜。 秦知年仿佛是一场飓风,给她原本平静枯燥的生活掀起了一股狂澜,隐隐觉得惶恐不安。 这几年秦知年仿佛过得很好,闲闲站在那里,都是一派破有余裕的气势。 男人二十有五,样貌也好、身份也好、背景也好,样样拿得出手,他完全有资格端出那样的态度来。只是唐莎莎不比当年,打从童话世界毕业之后,她就渐渐明白,有时候略微低下头,比死活梗直脖子要轻松很多。 只是大多数时候,她更想梗直脖子而已。 她妈明天有台手术,护士那边催的急,得在今天晚上先把欠的住院的费用交清,明天早上再去补医病用的钱。 病房里面开着电视机,正播放着老掉牙的相声,老一辈的人似乎特别喜欢看这些,翻来覆去看好多次也不觉得腻。 唐莎莎轻手轻脚走进去,见李湘玲醒着,就放下心来:“妈,你怎么样了?” 李湘玲输了几天液,比起刚被抬进医院的时候已经好了许多,就是身体依然使不出力气,说话也不太利索,断断续续和她交流着:“护士刚才……刚才……来……” 她妈脑积水严重,影响了神经,刚进医院的时候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这几天总算是能开口说一点话,不过也不知道大脑已经受了影响了,说话还是说不太出来,话只能说一半,到了某个词语的时候就卡住了。 唐莎莎这段时间陪着老人家,基本也能明白在说些什么,坐下来:“我刚才已经把欠的钱已经交了。” “你是……借的?” 说起这个,唐莎莎多少有点烦躁,她想了想,没和老人家说实话,只是笑了笑:“方缘借我的钱。你还记得方缘吗?和我一个宿舍,有点胖的那个。” 李湘玲点了点头。 唐莎莎把包放在椅子上,走过来看了看她输着的液。滴得很快,老人家手不时收一下,大概是觉得有点痛。只是这瓶液体是用来脱水的,只能快着输。她替老人家搓了搓手,问她:“我爸呢?” “回去跳、跳……舞了。” 听到李湘玲这么说,唐莎莎顿觉厌恶,李湘玲这一病倒,从住院前的伺候,到后面借钱治病都是基本是唐莎莎一个人在忙活。林国华除了定期问一问情况,基本就撒手不管这件事,每天照旧去跳广场舞,自己一个人过得开心。 见她这副表情,李湘玲也叹了口气,不晓得是因为那对父女不睦,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儿可悲。过了半天,又说:“给你爸……电……有……” 她听懂李湘玲话,给你爸打个电话,有事。 她心里有点不耐烦,只是李湘玲盯着,也只好站起身来,又看了看液体,大概有个十来分钟才输完,这才放心拿着手机去了外面。 唐国华对媳妇儿不怎么样,对女儿却很上心,电话接通知之后,对面女儿的声音冷冰冰硬邦邦的,态度疏远,老头子多少有点受伤,好半天,又打起精神和她说起喜事来。 唐国华的大概意思是,他托了点关系,辗转了很久,给她安排了个研究所的工作。虽然不是研究员,只是一个普通的助手,但是如果好好表现的话,还是有可能会转正成为研究员。 不管怎么看,这个机会都是现在的唐莎莎非常需要的。 唐国华听对面很久没声音,有点忐忑。 女儿一直想进研究所,去年她系里有一个名额,唐莎莎成绩一直都排在第一,按理说这个名额她应该势在必得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竟然把名额安排给了另一个普通一点男学生。 唐国华小声道:“做的工作可能和你想要的有点差距,但是好歹是个机会,对不对?这次如果不去,以后要再想进去,就很难了……” 唐莎莎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虽然可能不太光彩,但是这是唯一的机会,换谁都想紧紧抓住。 她没和唐国华犟,直接就点头同意了:“好,什么时候?” 听她同意下来,唐国华高兴,赶紧道:“一周后,下周一,你直接过去报道就行。” 唐莎莎接受了这边好意,也没把自己的话憋着,给唐国华安排任务:“明天下午,你过来照顾一下我妈。” 唐国华似乎从来没想到过这一茬,初听到的时候还愣了愣:“怎么,你有事么?” 唐莎莎皱起眉,往窗口边走去:“我妈好歹是你老婆,夫妇之间彼此照顾是责任,是义务。你每天不管不顾,只自己过自己的开心日子,你们还叫什么夫妻?不然等我妈好了,你们干脆离婚得了。” 唐国华被她说得脸上没光,又怕她继续说下去,赶紧答应:“好好好,我明天下午两点过来。” 第二天系里面有个活动,唐莎莎是干部,必须到场。 她包里放着秦知年那张卡,总觉得微微发烫,熨得慌。不得不说,和秦知年这段重逢虽然有效地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但又让人生出几分恍惚和期待来。 她为自己心里那隐隐约约的期待倍觉羞耻,恨不得马上扔得远远的,奈何那种感觉还变得如影随形起来,唐莎莎实在是无奈,只希望挣到钱之前都再也不要见到秦知年。 只是事情偏偏就不那么如人意,正如墨菲定理,怕什么来什么。 所谓活动,不外乎是搞些歌舞小品,热闹热闹。 唐莎莎从下午开始眼皮就跳个不停,她想了半天没记起来是左眼跳灾还是右眼跳灾。到了点儿稀里糊涂往大礼堂走过去,门口立式展架上写着今天特别邀请过来的嘉宾,她在那面前站了一会儿,脑袋一阵轰鸣,下意识就想逃得远远的。 没等她做出实际行动来,就听到背后有人喊了声:“莎莎。” 她转过身,瞧着自己花白头发的导师西装革履站在不远处,眼镜滑下来落在鼻梁中间,看起来有点滑稽。当然这不是大事,大事是旁边站着昨天才和她对峙过、她此时此刻最不想见到的年轻男人。 唐莎莎眼皮跳得更加厉害,身子发僵,最后也只能拖着身体走了过去。 导师似乎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边微微笑着,一边和秦知年介绍:“这是我学生,唐莎莎。这小姑娘挺能干的,不少见解也犀利独到,有点你以前的影子。” 秦知年扫她一眼,噙着笑,只是目光里面颇有些高傲,俨然并不想接触且需要保持距离的模样。 导师又和她说:“这个是我之前和你们说过的那个秦师兄。你以后要是研究个什么东西,说不定你秦师兄能指点你一二。” 唐莎莎心里激烈异常,不晓得是惶恐还是什么。只是现在站在她面前的人是秦知年,她就必须不能表露出来。 她点了点头,对秦知年伸出手:“秦师兄,你好。” 片刻,那人才伸手握了握她的手,不过三秒就放了开。 唐莎莎觉得这样有点奇怪,昨天晚上见到秦知年的时候震惊和感慨居多,如今再见到,不知怎么的就又露出几分胆怯来。 这人眼睛生得好看,就是目光太冰冷了一点,像是能把她里里外外看个透彻一样。 她开始后悔起怎么没和方缘一起过来了。 秦知年至始至终一言不发,唐莎莎也垂手站在一边不吭声,导师在中间絮絮叨叨了一会儿,也许觉得没意思了,这才带着秦知年和她分别。 等那两个人都没影子了,唐莎莎才缓缓走进了礼堂,一颗心还飞快跳动着。 下午节目里面有几个舞蹈和小品挺精彩的,不过她总浑浑噩噩着,坐在礼堂里面仅仅是直直盯着舞台,半点没敢转动脑袋,生怕环顾一下就有在找什么人的嫌疑。 不晓得秦知年坐在哪儿的,也不晓得这个人到底进没进来,但熙攘嘈杂里面像是有道视线,阴沉又锐利,总是落在她的身上。 秦知年再次出现,让唐莎莎提心吊胆了一段时间。 她几乎是怀着反省的心思思索了一遍自己对这个人感情的转变。 最后总算是得出一点结论。 大概还是觉得有点不公平的吧。两人起点都一样,只是因着家庭问题,一个成了天一个成了地。 也许所有的情绪都可以归功于一个词,不服气。 唐莎莎她爸是科研所的,秦知年他爸也是科研所的。两人从小一个家属院里长大,在青梅竹马的份上,又都为最优秀的人才,自然被不少人视作了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是秦知年样样都比她强了一头,这就让她很是不服气,即使后来谈恋爱在一起了,她也总想着法子要扳回一城。 她这边绞尽脑汁的时候,却得知秦知年身边出现了一朵解语花。 那朵解语花不会和秦知年较劲,会用崇拜的目光看着秦知年,会依赖秦知年,也懂得秦知年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唐莎莎更觉得不服。 不是因为秦知年和别人有了什么暧昧而觉得没脸,而是她想方设法打对方算盘,对方却压根没放在心里,甚至也没把她这个人看在眼里。 对方的眼睛注视着的,是另一个人。 唐莎莎讨厌这种仿佛输掉一般的感觉。输给秦知年,输给解语花。 不巧的是,那时候唐国华碰上了赌,一家里里外外、过去和未来,都被败了个光。 这赌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成瘾,最后总算是被科研所里知道了。老所长是有点惜才的心思的,警告了他数次,奈何唐国华一直没听。 再多的惜才心思都有被磨光的时候,最后唐国华总算是被扫了出来。不过所长好歹是给他留了不少面子,兴许也是为科研所留面子,唐国华的事情成了秘密,所长一贯守口如瓶,大家都知道唐国华工作调动要走,却没人晓得这底下还有这么一茬。 因为家里的这一遭,让唐莎莎从云上掉了下来。 输上加输,甚至有些抬不起头的感觉。 唐国华心气高,被撵出科研所,总觉得脸上没光,所以便和家里人商量着,挑个时间悄无声息从家属院搬出去。 这对于唐莎莎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了。 她对要离开的事情守口如瓶,只是在离开前一天,她干了一件毕生以来最为解气的事情。 第3章 今天这场活动,是学校送给他们的最后一次表演。他们学校有点儿厉害,为了防止学生租床位给外人,扰乱学校秩序,到了时间,索性关了他们的宿舍。 下周之前,所有学生都必须搬出去。 不想搬走的,还得走流程给学校递申请才行。 正好唐莎莎下周就要去科研所报道,现在心里有了目标,也就不怕了,把找房子的范围缩小了很多。 回去宿舍之后,方缘也和她说到了房子的事情,言下之意是想要和她一起住。 唐莎莎觉得惊讶,和她小声说道:“我可能会搬到科研所附近,那边儿不是商业区,你真要和我一起住?” “真的。”方缘信誓旦旦地说着,“大不了我就找附近的工作就行。” 唐莎莎挺了解方缘这人,虽然热心肠,但是人极不靠谱,她狐疑看她几眼:“现在租房子合同基本都签一年,你真能住?” “真能。” “你保证?” 她这个态度是绝对的不信任,方缘有点儿动气了:“我保证!” “那行。”大多数时候,唐莎莎做事都更加看重眼前,是喜欢走一步算一步的类型,便点了点头,“那这周之内,咱们得找到房子。” 方缘拍着胸脯和她说:“你妈今天不是才做了手术么,你尽管去医院照顾,找房子的事情交给我。” 李湘玲做的是头部伽马刀,不是开颅手术。现在做的是第一次除水肿,然后输几天液脱水养神经,过个几天,还要再做一次核磁共振照片子,看看里面肿瘤的情况,需不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 这手术创口不大,做的时候要在头上架铁箍,所以头上被钻了三个小洞,需要每天喷两次止痛喷雾。 这样一来,照顾起来就方便了很多。唐莎莎现在就盼望着千万不要再做第二次手术,一来怕李湘玲身体承受不住,二来她这边最近忙的要死、分身无暇,三来做一次手术下来费用都极其可观,想着能少花点就少花点。 输液的时间是每天早上和晚上。下午的时候只需要照烤灯,让李湘玲头上的创口愈合更快,其它就是伺候李湘玲的吃喝拉撒。 唐国华之前被数落了一通,最近也乖了,每天过来和唐莎莎换班,父女两个轮流守着李湘玲。 这样过了两天,方缘那边就传来了消息。她懒得在网上自己一家一家找,索性就找了一家中介帮忙介绍房子,这家中介挺大也挺有名气,下面房源很多,很快就帮着锁定了一套房子。 是一对小年轻夫妇要出国,急着把房子租出去。他房子所处的地方路段好,靠近地铁站,走个十来分钟还有高架,小区环境好,房子装修好,价格也挺便宜。 唐莎莎并没有亲自去瞧过那套房,不过是从方缘拍摄的照片上看了一二。房子还挺大的,差不多八十平,两个人住绰绰有余。就是房子面朝着东边,眼见着马上要到夏天,到时候肯定热得不着边。 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不错了。 方缘是亲自去看过房子的,瞧样子很喜欢,唐莎莎也觉得不错,就这样拍定了。 她俩趁着这会儿时间早,七手八脚的赶紧收拾起东西来。好在宿舍其他同学都已经搬走了,倒也没人再嫌她俩吵闹。 方缘看唐莎莎捣腾东西就觉得着急,连自己那边都顾不上了,眼睛盯着她不动,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唐莎莎,你怎么能把衣服和工具直接放在一起?” 唐莎莎莫名其妙看她一眼:“不然呢?” “你就不怕剪刀什么的把衣服划破吗?” “那放在那里?洗漱用品类吗?” 方缘用匪夷所思的目光看着她。 这姑娘看着是个强硬派,看着光鲜亮丽,看着锋芒毕露,然而全都是表象。如果世界上有种“改头换面伪装罪”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举报唐莎莎的。 在生活方面,比起把东西收拾好,唐莎莎更适合把东西弄得一团糟。 她们宿舍每个地方,每个角落都有来自唐莎莎的东西。看了一半的漫画,洗好晾干后随手搭在爬梯上的衬衫,手机的充电器数据线,还有没有盖起的签字笔…… 宿舍里面加上唐莎莎,一共四个人。其他三个人在初见唐莎莎的时候,都觉得这是个精明能干的姑娘,可能不太好相处。 结果熟了之后,才发现这姑娘性子软和乖巧,有点儿随波逐流,特怕麻烦,关键是邋遢懒散。 所以有的事情,只看看表象就好。 但是正如那句话所说,有缺点的人相处起来才更加轻松,正因为唐莎莎人前干练,人后死宅,她们和唐莎莎之间的相处,才变得愉快起来。 现在让最不擅长收拾东西的唐莎莎收拾东西,对于唐莎莎也好,对于围观的方缘也好,都是一种折磨。 唐莎莎被她的目光盯得有点不好意思,索性扔下手里东西,往地上一坐:“要不今天不收了?” 方缘板着脸:“不许坐在地上,不许犯拖延症。” 唐莎莎一动不动,看了眼旁边杂乱的东西,撇撇嘴:“好麻烦。” 麻烦这个词果然是会说的,方缘由衷感叹道:“我预见和你在一起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明明同样都是数落和鄙夷,偏偏方缘做起来的时候,一点也激不起唐莎莎的斗志。 唐莎莎不太理解,用手指了指:“化妆品这些应该放在哪里?和衣服放在一起可以吗?” 方缘摆了摆手:“你负责把衣服叠好,东西归类,其它我来收拾。” 这样子就轻松了很多,仅仅是归类的话,她还是很拿手的。唐莎莎得令,做起方缘要求的事情来。 不过除开吩咐的事情,她又多加了一件事,她自己捣腾出来一个小小的纸箱子,从杂物里面翻找了点东西。 都是些纸做的玩意儿,不外乎是杂志、明信片、会刊等等。可是难得的,这些东西都被保管得很好,一尘不染。 方缘看过去:“你在做什么?” 唐莎莎笑了笑:“收点纪念品。这东西不能折。” 看样子并不太想让她知道,方缘心里好奇万分,最后还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往那箱子里面看了一眼。 待看清楚里面的东西之后,方缘忍不住抽了抽脸颊,重新转回身子,一边收拾一边和她说:“唐莎莎,你现在面前有两条路。” “什么?” “要么,你以后就找一个会收拾东西的男朋友。”方缘伸出手,背对她比了个2,又说“要么,你就好好学一下怎么收拾东西。” 唐莎莎没吭声,手上动作忽然慢了一些。 她记得有人和她说过似曾相识的话。 大概是高三开学的时候,学校临时通知,高三和其他年级不再混合学习,高三单独搬去学校的新校区,那是唐莎莎唯一一次面对收拾东西的噩梦的时候。 在某个地方住习惯之后,总是会莫名其妙冒出来许多后来的添置品。原来的东西已经束手无策,更不用说后来新购置的大大小小的东西。唐莎莎看着一床铺的物品直发愁。 正好那又是迫切想要证明自己能力,想要独立的时候,身边没有能帮忙的朋友,她也没有求助家里,反而求助了秦知年。 那阵子感情还好,秦知年对她有求必应。 没想到这人翘了课风尘仆仆赶到之后,对着小山似的杂物,也露出了和她一模一样的傻眼的表情。 唐莎莎原本发愁的感觉,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她甚至开始觉得兴奋起来。 原来秦知年也是有弱点的,在别人眼中无所不能的秦知年,也会有毫无办法的时候! 明明她也半斤八两,可她在一瞬间,就像是打赢了一场仗一样,趾高气扬起来。 最后那些东西是怎么收拾好,怎么送去新校区的,唐莎莎已经有些不太记得了。 开学季在九月份,夏季还没过完,太阳依然炙烤着这片土地。 完工的时候,别的人都去食堂吃晚饭了,他俩像是散架了一般,都瘫软在了刚铺好的宿舍床上。吊顶风扇在头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送下来有些温热的柔风。 唐莎莎觉得收拾东西简直比做三百张数学卷子还要难,她瞪着天花板,生无可恋。 片刻后,旁边那人伸手抱住她。 秦知年的声音还没有现在那么低沉,他似乎笑了一声,胸腔发出些微震动。 “这样不行。” 秦知年缓缓说道:“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以后我们结婚了,要怎么生活?” 唐莎莎从来看不到那么远的事情,听到秦知年蓦地说起结婚的事,只觉得遥远无比,遥远到考虑一下都觉得麻烦的程度。 偏偏秦知年却说了下去:“我们两个都不会收拾东西,到时候,家里绝对乱得像是狗窝一样。我觉得,我没办法在那种环境里面生活下去。” 他伸出手,笑起来:“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他比划着,“一,找个会收拾东西的女朋友,二,自己好好学一下怎么收拾东西。” 唐莎莎总算转过脸,看着他近在咫尺的面孔,问道:“你选哪个?” 秦知年懒洋洋地睨她一眼:“你猜?” 他是不会给她明确的答案的,因为不管给她哪一个答案,都只会有一个结果,就是让她自尊心膨胀。 他拒绝唐莎莎站在高处。 所以后来唐莎莎每每回忆起来,都觉得比起恋爱,他俩压根就是在打仗,谁先把对方自尊的旗帜踩在脚下了,就是谁赢了。 不过虽然当时的秦知年说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来时光还是给出了明确清晰的回复。 ——他选择要一个会收拾东西的女朋友。 第4章 搬家公司约的是下午两点。 方缘是个挺矛盾的姑娘。不沾钱的时候热情又真诚,沾上钱了自私又小气。 唐莎莎有时候很不理解她的生活,她会花几千元买一套护肤品,却舍不得多花两元钱让自己吃点肉。 她会一次借给朋友五千元钱,却从来不会花五元钱请朋友喝一杯奶茶。 请搬家公司是一个要花钱的事情。所以方缘就开始斤斤计较起来。合计了一下,和她商量:“莎莎,你看,咱们宿舍楼没有电梯,搬东西挺麻烦的。到时候就让搬家公司帮忙把东西搬下去。但是新房子那边有电梯,我们可以自己捣腾,就让他们搁楼下成不?” 唐莎莎看着她,皱眉:“为什么?” 方缘拿着相关收费表给她看:“搬上楼要多加五十元钱,我们都有手有脚,干嘛要他帮忙?” 唐莎莎喝了口水:“我下午要去医院。” “怎么了?”方缘瞧着她,“你妈妈不是可以出院了么?” 早上核磁共振是唐国华推着李湘玲去做的,片子拍出来,医生看过之后,说是没必要做手术,让回家修养,半年之后回来复查。 一家人这才松了口气。 唐莎莎点了点头,抿了抿嘴:“我爸下午有事,我过去办出院,再问问有没有办法能报到社保。” 李湘玲病倒的时候,是直接被送进了三甲级肿瘤医院,但是那边只做开颅手术,不做伽马刀。最后折腾几番,又给转院到了现在这个医院。 现在这个医院最出名的就是伽马刀,可惜只是个三乙级医院。 三甲级转三乙级,根据规定来说,是报不了账的。只能问问看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办法。 方缘表示理解,但是又犯愁:“那你不在,这堆东西怎么办?” 唐莎莎说:“不然别折腾了,直接让搬家公司搬上去吧。” 方缘这人不能沾钱,一沾到就不会考虑别人了。她态度倒是强硬:“不行,太贵了,我不会请人搬的。” 唐莎莎叹了口气:“我给钱吧。” 方缘看她神色落寞又寂寥,心里也有点愧疚。 她自己家做煤矿生意的,从小到大都颇为富足,没缺过钱,谁也不知道她抠门儿的性子是从哪儿学来的。她对唐莎莎家了解的不多,却也知道经济有些困难,再加上这趟医病,估计花了一大笔钱。 最后,她妥协了一丁点,说:“要不这样,下午我麻烦一点,把东西全部搬上去,到时候,你付一半的钱给我。” 唐莎莎看她一眼,虽然觉得麻烦,但是想想之后要是和方缘一直没完没了地商量这件小事就更加麻烦,最后还是点点头:“行。” 下午唐莎莎先去了医院,把早上拍片子欠的钱全都补上了,又按照医生的方子去配了药。最后又开始联系社保的人。 她最近给那边电话打得多,对面已经极为不耐烦,刚接到电话,说了没两句,就扯着嗓子和她喊:“唐小姐,我说了,不行!不行!不行!” 说罢,也不听她的回复,咔嗒把电话撂下。 唐莎莎心里很不好受,可是再怎么无奈,也没别的办法。又想到别人之前说的,用了个异地病的证明,托熟人报了三乙医院的账,愈发感到人脉这种东西过于重要。 这笔费用还是得自己担着。 她之前找秦知年借的是五万块钱,这一趟住院下来花费了接近四万,剩下一万余,到时候还得交房租。 日子就是这样,苦巴苦巴地沾了一身泥,到头了,拍拍灰,还得继续走下去。 她一路把李湘玲和唐国华送回了家。 早些年在家属院的时候,住的是高级公寓。后来突然搬走了,一开始住的也是普通一些的公寓楼,再往后李湘玲生病,唐国华又不肯戒赌,日子越过越难,住的地方也落到了临海市的城中村。 包的车子把他们送到了小巷外面就停了下来。 城中村的房子总是密密麻麻压在一起,过道极窄,见不到半点阳光,房子又矮又潮,墙面粗糙又凹凸,总能看到渗水的痕迹。 临街的一排都是些杂货铺大排挡,但是对着小弄堂的一楼花样就多了,有芝麻大的淘宝商铺、有被租来当做仓库的房、还有生产些三无产品的小作坊。 临海市所有的洋气潮流,都在这里销声匿迹起来。 脏乱、嘈杂、荒芜,还有点儿让人窒息的死寂。 这一片横横竖竖有二十多条细窄的弄堂,唐莎莎家住在第十七条弄堂。 她家旁边儿是个三无化妆品的仓库,卷帘门大开着,里面看来有段时间没打扫了,灰扑扑的不说,东西还杂乱。最干净的地方坐了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穿着短袖短裤,对着台电脑,脸上表情狰狞,看样子正打着游戏。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了唐莎莎的目光,那小伙子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看到唐莎莎的脸的时候愣了有那么两秒,不过看到唐莎莎旁边的人之后,他就又把视线给移开了。 她家楼下是好久以前被油漆刷上的大字,有点儿触目惊心,却也一直没处理,将就着就这样下去了。 写的是“欠债还钱”。 唐莎莎把父母送回了家,屋里散着股霉味,房子有点不正常的阴冷,夏天还算好,到了冬天才叫难熬。 所以说科研所的工作对于她来说绝对是天赐良机,她希望能在天凉之前,让父母从这里搬出去。 唐莎莎把李湘玲安置好,又把瓶瓶罐罐全都拿出来,一样一样地和唐国华吩咐,这药怎么吃,什么时候吃。 唐国华一一应下,唐莎莎总有点儿不放心,末了,再把所有叮嘱在本子上写了一道,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这才去和李湘玲打了声招呼,往方缘说的房子赶去。 方缘已经把所有东西都搬上楼了,这会儿累得瘫在沙发上直喘气。看她走进来,方缘总算是支起一点身子,哑着嗓音和她说:“这可真不是人干得活。” 唐莎莎对她没什么同情,只是看着客厅里堆的东西,说:“我早就说了,让搬家公司帮忙搬上来不就行了么。” “不行,那多花钱。”方缘没有一点反省的意思。 唐莎莎倒了杯水递给她,然后又走过去,把装着自己东西的箱子都捡了出来。她箱子上用马克笔写了名字,十分好认。 方缘坐直了,一边喝水一边和她说:“对了,还得和你说个好消息。” 她没回头:“好消息?” 方缘点点头,声音变得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几分,小声道:“咱们隔壁住了个男的,可帅,那模样长得和漫画里面的人似的。” 模样长得像漫画里面的人,唐莎莎还真认识那么一个,还有点熟。她想了想,嗤笑一声:“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指不准皮相里面藏的就是蛇蝎心肠。” 方缘也笑:“你那是什么话,刚才我搬东西上来的时候,正巧和那帅哥一趟电梯。你说现在这邻里关系,顶多也就看几眼,心里发表一下怜惜和同情,然后事不关己走了就好,结果那帅哥后来没忍住,帮我一起搬了,一搬就是好几趟,看样子是个心善的。” 唐莎莎说:“指不准就是看中你美色了呢?” 方缘这回认真思索了一下,和她说道:“你还别说,最开始那帅哥有点儿酷,插着手站在一边,冷冰冰的。跟你一样,看起来是个不太好相处的人。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过来说帮忙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动了恻隐之心。” 唐莎莎瞧她样子就知道她想听什么答案,也就给了:“因为你。” 方缘果然咯咯笑起来,自个儿开心。 过了一会儿,笑声渐渐停下来,方缘又说:“一会儿我做点吃的,咱们给隔壁送过去吧。” 唐莎莎睨她一眼,笑了笑,朝她挤眉弄眼:“你该不会因为下午的这点小插曲就动心了吧?” “怎么可能。”方缘想也不想否认了,又正色道,“那是个小鲜肉,太嫩了。你知道我喜欢老的,三十五六岁那种。” 唐莎莎撇了撇嘴,似乎对她的审美很不以为意。 方缘看着她表情,哑了一会儿,慢悠悠说道:“其实你也喜欢老鲜肉。” “什么?” “我看到了。”方缘指着她其中一个箱子,有点儿得意,和她说道,“我偷瞄了一眼,你那个箱子里面宝宝贵贵放着的东西,然后又特意百度了一下,是一个已经解散了的老男人偶像团。” 老男人这个词有点刺激,唐莎莎瞪她一眼,片刻后,又笑起来:“那不一样,我喜欢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是小鲜肉。” 唐莎莎追星,追的还都是上个世纪的男明星。平时她自娱自乐也就算了,这会儿被人指出来,总有点儿不好意思看。 她被方缘打发着打扫清洁,打扫完后再点一点看屋里还需要添置什么东西。方缘则去买了趟菜,回来就钻进了厨房,看来她说的做点东西送去隔壁是认真的。 东西晚一点也可以收拾,但是第一天问好的食物是最好在七点之前送到。 到了六点半,她陪方缘一起站在了隔壁门口。她手上拎着刚熬出来的银耳汤,热气腾腾,香味醇厚,方缘则伸手按响了对面的门铃。 很快有人开了门。 第5章 有时候,这世界小得可怜。 唐莎莎最近一次体会头皮发麻的感觉,大概是在一周前,在某个茶馆的门口。 但是现在头发发麻、心里悸动的感觉再一次席卷而来。她背上爬了点冷汗,因为这种感觉,甚至让她想要立刻夺路逃走。 秦知年站在门口,一手搭在门把上,一手撑着门框,似笑非笑好整以暇地注视着她们。 他这样子颇为性感,像是偶像剧里面不自觉散发出荷尔蒙的男主角,唐莎莎却在心里评价,站没站姿,风骚。 下午的时候方缘已经和他交换了名字,这会儿笑眯眯打着招呼:“秦哥你好。” 按理说她打完招呼之后,旁边的人也应该顺着声音打个招呼的,不过却迟迟没有反应。最后方缘只能不露声色地用胳膊拐撞了撞唐莎莎,又说道,“这是我的室友,唐莎莎。” 唐莎莎还是没反应。 方缘急了,咬着耳朵小声催她:“莎莎!” 眼皮底下的小动作,秦知年怎么可能看不见,不过见着女的一脸不情不愿,仿佛受了什么屈辱似的,他索性先开了腔:“唐小姐,又见面了。” 闻言,唐莎莎指甲稍微陷进了掌心里面。 唐小姐…… 秦知年以前也经常会用唐小姐来称呼她,多半是不太愉快的时候。每次觉得她无理取闹让人生厌的时候,唐小姐的称呼就会冒出来。 她虽然没有抬起头,但是她能猜测得到秦知年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是什么样的眼神,绝对是讥讽又不屑的。仿佛是行刑现场,他是刽子手,而她是被公开处刑的人。 唐莎莎心脏骤然缩紧,被人狠狠捏了一把。 她有点后悔起来,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跟着方缘一起来看看房子。 方缘很是意外,目光在他俩身上来回游移:“你俩认识?” 唐莎莎总算是抬起头,神色古怪,似乎同时面对着熟知自己的闺蜜和不太熟知自己的前男友,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最后,她还是拿出了那副无懈可击的面对外人的态度,用最为官方的口吻解释起来:“是的,秦师兄以前和我们一个学校,上次系里活动,他也来看了,导师稍微介绍了一下。” 秦知年果然略有些嗤笑起来。 虽然她急切表现出了一副想要撇清关系的样子…… 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就好像是她为了接近他,故意闯进了他的领地一样。偏偏闯了进来还要假装无辜,欲拒还迎地画出一条疏远线。 唐莎莎全当看不见。 方缘有点乐:“那可真巧,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还要拜托秦师兄多加关照!” 秦知年目光还落在唐莎莎的脸上,好半天,嘴角略微起了一点弧度,没理方缘后面半截话,不过是意味深长地缓缓说了声:“是啊,真巧。” 唐莎莎因为那一句话,觉得脸皮像是被隐形的手打了一巴掌,又烫又辣。 方缘丝毫不觉,又笑道:“对了,我们刚才熬了点银耳汤,也给秦师兄熬了一份过来,希望您尝尝看。” 方缘说话的时候再次撞了撞她的手臂,唐莎莎很想把东西拿回家倒掉,甚至是喂老鼠,只可惜现实就是一堵墙,压根不给她留一扇门。 最后,她只能把汤递过去,笑得像朵劣质的人造花:“方缘熬的,秦师兄慢用。” 她画蛇添足的故意一句,让秦知年看了她一眼,缓缓接过了,随口“嗯”了一声。 再次回到屋里,把门严丝合缝管好之后,唐莎莎仿佛脱力了一般,倚着沙发,就坐到了地板上面。 方缘走过来看她:“你坐地板这个习惯能不能改一改?” 每次累得要死要活的时候,这姑娘好端端的椅子沙发都不坐,就往地上那么一蜷,好像这样就能舒服一点似的。 唐莎莎心里有点事,回话的声音也有气无力的:“要不咱们给客厅铺满地毯,我就能随地坐了。” 方缘合计了一下:“地毯是你需要的,不是我需要的,你要是买了的话,我不会付钱。” 唐莎莎觉得很有必要买地毯,毕竟摊上一个不太想摊上的邻居,指不准什么时候回家就需要随地打坐恢复气血。 方缘端端正正在后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又说道:“我总算是明白了。” “什么?” 方缘从背后自上而下看着她,说道:“秦师兄才不是什么恻隐之心来帮忙,只是因为看到箱子上你的名字了,所以才来帮忙的,对吧?” 这件事情可能会有一万种可能,但是方缘说的那种,是唯一的不可能。 如果是秦知年的话,大概会恨不得把她所有东西扔在楼下,再多添加一百斤的行李,他可以一边不屑,一边抱着胳膊站在窗台边欣赏她受折磨。 可是,她又不自觉生出点窃喜来。 隐隐约约的,带了那么一丁点期待。 唐莎莎有些憎恶这样的自己,又听见方缘的笑声:“秦师兄虽然不是我的菜,但是你倒是可以和他来一段浪漫。” 闻言,唐莎莎目光散了一点,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许久后,才认认真真回答了这一段玩笑:“我也不行。”她像是想起点什么,补充道,“没意思。而且麻烦,很麻烦,非常麻烦,特别麻烦,你知道我最讨厌麻烦了。” 方缘一怔。 唐莎莎却站起身来,走回了自己屋里。 她以为和秦知年成为邻居已经是非常要命的事情了,但是到了周一才知道,就算以后她搬家离开了这个地方,秦知年这个噩梦也不会离开她。 之前唐国华和她说过,让她周一直接去科研所报道,周一早上大清早的,又特意打了个电话过来,提醒她千万不要迟到。 唐莎莎看着闹钟上显示的六点半,想到这里去科研所仅仅需要的十五分钟路程,有些哭笑不得。 周一早上科研所各个部门要开例会,唐国华给她通知的时间是九点半。也就是说现在离她上班的时间还有差不多三个小时。 方缘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唐莎莎正擦着嘴,一副刚刚解决完早餐的样子。 唐莎莎和她道了声早,又指了指桌子对面放着的东西,和她说:“你今天有面试吧?我也帮你买了一份早餐。” 方缘点了点头:“谢谢。” 平心而论,唐莎莎不化妆的时候那张脸看起来是很嫩的,就是装成刚刚念大学的女生也毫无压力。但是这个人不管是妆容还是穿着打扮都喜欢把自己往成熟里面整,现在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已经有了一定经验的完美OL。 方缘在她对面坐下来,表情十分担忧:“莎莎。” 唐莎莎抬头看她,一脸无辜又茫然。 就这个样子来看,还是很可爱的。 方缘用好商量的语气和她说着:“你那种完美又刀枪不入的态度,对对外人就行了,对着同事和以后要长久相处的人,就用平时普通的样子相处就可以。” 如果唐莎莎肯用平时在家里那副普通小女生的样子面对别人,绝对会比现在受欢迎很多。 唐莎莎略微皱起眉。 方缘目光变得悠远起来。话虽如此,她也知道现在突然和唐莎莎说起这件事,对方会改变的话不太可能,毕竟一个人这么多年的习惯,没办法说改就改。她叹了口气,“你这样子,会让人觉得你不好相处的。” 九点一到,就几乎已经过了早上上班的高峰期,路上人少了不少。 初春的阳光慵懒地洒下来,虽说是南方的城市,但是现在的晨风还带着些微冷意。 唐莎莎沿着人行道上地砖相接处那条缝隙笔直往前走着,每一步都仿佛踩在云上,飘忽又不真实,心里也难免生出一点恍惚。 在和秦知年相熟之前,她绝对都是一个正常的女孩。 她本性偏软和,在大家眼中一直是个乖乖女,颇受父母和老师的宠爱。那时候的唐莎莎像个软团子,谁都想捏一捏。她会正常的撒娇,会苦恼,会示弱。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和秦知年就从“仅仅认识”变成了“熟识。” 她也开始慢慢变化起来。 她讨厌秦知年恍若天之骄子的模样,她讨厌秦知年对她露出嘲笑的嘴脸,她讨厌秦知年凡事都比她强一些。所以软团子变得坚不可破,无懈可击,软弱和幼稚只有在面对极其相熟的人的时候才会展现出来。 这样的情况一直维持到某一天,沈怡突然出现了。 她从来不认为身边有能比自己更加优秀的女性,也从来没有把沈怡放在眼里过,但是沈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秦知年红颜知己了。 她也能察觉得到秦知年那时候的动摇。 虽然没说出来,但是那个人那时候确确实实对沈怡有着七八分喜欢的。她姑且还挂着“女友”的头衔,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个头衔某一天会不会就没有了。 有件事有点难堪,说出来一定会让秦知年十分乐呵,所以唐莎莎也就当成个笑话藏在心里——她那时候是真的喜欢秦知年。 沈怡像小说里面的女主角,迷糊又可爱。性格好得让所有人都觉得喜欢。 沈怡和秦知年的相处,就好像唐莎莎和方缘的相处,轻松愉快,一点都没有拘束和紧张的感觉。 那个软绵绵的女孩,难得鼓足了勇气,和她说:“秦知年需要的是了解他,能让他觉得放松和自在的人。你不觉得,你出现的时候,只会让他斗志昂扬吗?” 唐莎莎当时面色冷静,心里却难免有一星两点触动,她想,她要是拿出自己最正常最普通的样子和秦知年相处的话,兴许他俩还能维系下去。 结果这点心思很快被浇灭。 她第一次对秦知年露出了百分之一的真实,对方却睫毛一扇,似笑非笑看过来,目光里面全是探究,和她说:“你没必要刻意学沈怡的样子,难道你就那么喜欢我?” 时隔多年再想起这件事,难堪之余,又有了点别的感受。 虽然是喜欢,但是又假又累,一点都不划算。 第6章 唐莎莎提前十分钟赶到了科研所,这里全名是“犯罪与预防科学研究所”,数年前唐国华就是其中的一员。 所长已经坐在里面等着她了。 老所长是位女士,看起来差不多五十岁上下,实际上已经六十余岁。她脸型偏方,看起来是很庄严大气的长相,五官也并不怎么出彩,可是凑在一起就是有种独特的魅力。会让人在看见这个人的一瞬间就产生出“漂亮的女强人”的想法。 她也确实是个严肃的人。 并没有因为唐莎莎今天是第一天报道,就流露出和蔼温柔的神情,反而一直板着脸。这让唐莎莎在她对面坐下来的时候,还有些忐忑,生怕自己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所长说:“我叫方慧,你可以叫我方所长。我看过你的简历,很漂亮,甚至可以说,去年科研所提供那个名额,本来应该是你的。但是,你应该明白,我这里从来都不缺少有着漂亮简历的人。” 唐莎莎点头:“我知道。” “你要知道,你的学历在科研所里面是比较低的了。” “我明白。” 这里虽然充斥着博士和海归,但也不是没有例外。唐莎莎的学历虽然不够高,却也不是最低。 小姑娘面色庄重肃穆,并没有因为对方压迫人的气势而显得畏缩,这让方慧略微点了点头,又说道:“这边给你提供的这个职位,只是犯罪动机研究部的一个助手职位,你能接受吗?” 唐莎莎没说能接受,而是略微低下头,说道:“非常感谢。” 对面面色稍微缓和一点:“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职位的缘故,就有所懈怠。” “我绝对不会。” 见她一副信心十足充满干劲的样子,方慧最后忍不住叹了口气:“你家里的事情我清楚,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再让我失望。” 唐国华的确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当初要不是闹出那些事情来,她是很舍不得让唐国华离开这个岗位的。 后来唐莎莎进入对接的学校读研,她也多关注了一些,这女孩确实是十分优秀,态度积极,工作出色,是个很有潜力的人。 没想到学校推荐送过来的人居然不是唐莎莎,这让方慧很是意外。 最近唐国华想托关系把唐莎莎送进来,方慧爱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默许这事儿发生了。原本想着小姑娘是个傲气的,应该对这种事情颇为不耻,便是过来了,态度也不会太好,没想到对方拎得清又看得开。 唐莎莎站起身来,对她低下头,为唐国华的事情表达歉意,又道:“请您放心,我非常感谢这个机会,也会一定非常珍惜的。” 方慧很快就安排好一切,唐莎莎去人事部把相关信息填写好,又录入了虹膜信息和指纹,最后又把相关规程看了一遍签了字,这才有人带着她朝工作的地方走去。 科研所里面几乎都是矮建筑,不过设计精巧,气势磅礴。有好几栋楼。这栋楼是行政安保中心,旁边才是她之后工作的研究中心。 带唐莎莎过去的是人事部的一个女的,三十岁的模样,姿容成熟,颇具风韵。 刚才在里面填表格的时候,唐莎莎就有注意到,这女的大概是老员工了,干练果断,人事部的其他员工对她都颇为尊敬。 现在两个人在路上随便聊了几句,唐莎莎才发现这人也挺好说话的。 从交谈中得知对方名字叫做周婷。 进入研究中心之后,周婷就停止了闲聊,转而给她介绍起各种部门和路上一些能看见的设备起来。 这里面和唐莎莎所想的有些不一样,大概是电视剧看得多了,她总以为这里面走就去就应该是些花里胡哨的仪器,各个地方都泛着机器运行透出的幽蓝光芒。结果真实的情况并没有那么夸张。 仿佛超时代的先进仪器有,不过看起来模样普通,只有偶尔透过开着的门瞥到一两台正在运作的机器,才能让人生出惊叹的心情来。 研究中心整体给人的感觉像是医院,一片洁白,往来的人都穿着质地良好制作精良的白大褂。不过这里空间宽敞,路上各种装饰不少,也没有古怪的气味,倒是没有医院的压抑感。 她工作的部门在三楼,眼看着电梯上面闪烁的屏幕上亮起“3”的数字,电梯稳稳停下,几乎是在电梯门开启的一瞬间,唐莎莎就看见了秦知年。 秦知年身边跟着个年轻姑娘,两个人正在公共休息厅窗台边站着,秦知年手上拿着本资料夹,他略微垂首看着,小姑娘则是在旁边和他说着什么,让他不时点个头。 他眉头微微皱着,神色颇有些冷峻。 只消这一眼,唐莎莎就明白,这个人正在思考着什么时候,而且还有点不耐烦。 她实在是太明白秦知年的各种表情了。 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人穿白大褂的样子,半倚着窗台,身形瘦长,有点儿长身玉立的味道。风从窗子外面吹进来,他头发时不时扬起几缕,发梢染着光晕,熠熠生辉。 唐莎莎略微走了下神。 也就是这一走神,恍恍惚惚的,居然直接撞进了对方的视线里面。 四目相交。唐莎莎的心脏顿时飞快跳动起来,不过是一秒时间,她便赶紧移开了视线,还是那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仔细听着周婷说话。 秦知年手上的资料有一会儿没翻动了,小邱早就说到了第二页的问题,见他还是不动,不由得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老师,你怎么了?” 秦知年眸子垂落下来,放回到刚才看着的东西上面,淡淡应了声:“没什么。” 小邱却有点惊讶。 她觉得“老师”这个称呼特别萌,但是秦知年却有些排斥,几乎每次听到这个称呼都会下意识反驳一声。 不过近来,这个人已经有两次没反驳这个称呼了。 第一次是在茶馆里面打麻将的时候,第二次是现在。 小邱有点乐呵。 显然唐莎莎这个工作是经过老所长一番煞费苦心的思索的。 一位学历一般的空降兵,又是她顶看好的人,随便安排给某个研究员不太好,安排给顶上层的人也不太好,最后折中一下,把唐莎莎放到了一个最不尴尬的位置上。 李婷只把她带到了门口,就微笑着告辞了。 唐莎莎敲了敲门,里面答应后,她才自己开门走了进去。 办公桌后面坐着个男人,也没抬头,随口说了声:“坐。”然后继续忙着自己手上的东西。 唐莎莎按照他的吩咐,在旁边椅子上坐下来,目光不受控制的看着面前的人,心里多少有种意料之外的感觉。 这个男人已经不怎么年轻了。 但是却是个让人看到的第一瞬间,会产生出“刚刚好”的诱人念头的男人。 那张脸在学生时代绝对是会引发尖叫的脸,明明并非中性化的长相,一点也不阴柔女气,却又觉得将其称之为“美人”毫不过分。眉眼的线条都很清晰,虽不如秦知年精致,却也秀美绮丽,鼻子是绝对地毫无瑕疵,但是嘴唇偏薄,唇色偏白。 五官说是完美也算不上,可是在这张脸上,却达到了恰到好处的平衡。 而现在,这张脸经过了时间的雕琢,稍微留下了一点岁月的痕迹,比起大男孩少了圆润,比起中年大叔少了粗粝。气场也同样如此,褪去了二十岁的青涩,浑身气质悉数沉淀下来,自然而然散发出沉稳而又温润的气息。 脸也好、身材也好、气质也好、成熟度也好,全都在“火候刚好”的程度上。 这人名叫顾西琅。 唐莎莎安安静静在一边坐着,顾西琅没搭理她,她也不着急,偶尔瞟一瞟顾西琅,其余时间都用来打量着这间办公室。 房间里面没有太多布置,东西都收拾摆放得整整齐齐,每一个角落都干净到纤尘不染的程度。素净得有点没人气的感觉。 除了这些,她还注意到一边的简易书架上所有书都按照A到Z的顺序进行了排列,书架的第一层放了三个魔方,看起来是已经被用过很长时间的魔方,稍微有些磨损,全都被转回了六面同色的原样,然后白色面朝外摆放得整整齐齐。 办公室的主人应该是极爱干净和整洁才对。 面前这人看起来十分清爽,确实也和干净整洁两个词挺搭。 唐莎莎把整个办公室打量完毕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旁边那个人总算是把手上的东西忙完了,他把资料和书册全部合上,又齐了一下,让它们看起来十分端正,这才合上手里的笔,转过来看向她。 唐莎莎稍微把背挺直了一点。 顾西琅拿着她的简历,对她微微一笑:“我现在稍微有点意外……你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意外”这个词不知道指的是什么。 唐莎莎小心翼翼观察了一下顾西琅。 他脸上表情很温和,态度让人觉得放松,但是根本看不出来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对她的到来到底是欢迎还是不欢迎。 虽然说工作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但是她也丝毫不敢松懈,绷着脸和他做着自我介绍:“我叫唐莎莎,今年23岁,是和科研所对接的A大的研究生……” 除了开头不一样,后面基本都是千篇一律的会在面试场上听到的说辞,譬如说适应能力强、学习能力强、抗压能力强一类的。 顾西琅在这里听过许多人的自我介绍,都是标新立异的,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普通的介绍。他不由得多看了对方两眼。 唐莎莎的自我介绍不多不少,进行了正好一分钟。 顾西琅垂头“嗯”了一声,也同样和她说道:“我叫顾西琅,是动机研究部的副部长,叫我副部就可以了。” 第7章 李婷和方慧都没有告诉过她,她的直接上司也就是部门的副部长,所以听到顾西琅这么说的时候,她还稍微有些发愣,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心里涌起一点感激和激动,认真点了点头。 顾西琅又说道:“我的要求不多,我只希望你在面对工作的时候,可以抱着理性和客观的态度。” 他们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在研究办案的时候,投入过多其它的情绪,譬如说怜悯、愤怒等等,而感情更是其中大忌。 偏偏不少女性都更加容易沉溺于感情当中。 唐莎莎明白顾西琅的言下之意,立刻郑重道:“我明白。”她想想,又补充,“我认为只有傻瓜才会沉溺于感情之中。” 顾西琅愣了愣,片刻后,笑了两声,又转回仪器的方向,和她说道:“我这里工作不重,就是有点杂。” 唐莎莎赶紧道:“什么工作我都能做,您尽管交给我就好。” 顾西琅点头,他气质温润,给人感觉也平易近人:“希望你能保持这个劲头,坚持下去。” 这句鼓励普普通通,但是对顾西琅来说,却是真的不能再真的真心话。 虽然早就做好了当个普通文秘的准备,但是几天工作下来,唐莎莎还是觉得有点心凉。这哪里是普通文秘,压根就是个彻底的文秘。 除了端茶倒水、跑腿帮忙、整理办公室等等,基本就没有做别的任何事情。 工作杂,的确是杂,全都是无关紧要的小工作,却最消磨人的意志力。工作不重,也的确是不重,杂事做完之后,有大把的时间留给她发呆和思考人生,这种手头没事做的情况,又让她觉得难堪且尴尬。 要说有什么事情是最打击人的,那就是,这个地方是唐莎莎心中的圣地。 她梦寐以求想要进入的地方。 可是在这个庄严神圣的圣地,她做的东西却是换任何一个人都能做的事情。 整个部门里面除了唐莎莎之外,就只有一个女员工了。名叫邱吟昔,大家管她叫小邱,好巧不巧,是秦知年手下的人。 不过这女孩子却不是什么助手,她是学生,跟着秦知年学习完之后,就可以成为正式的研究员。 唐莎莎是想着要在这里长久发展,所以第一步就是要打好人际关系,只是这里其他人身份都比她高出一截来,不管她多说多做点什么,都有种浓浓的攀附感。作为部门里面唯二的女性,唐莎莎便想到了小邱身上。 小邱态度还好,但是刻意疏离的感觉怎么都挥之不去。唐莎莎想到之前方缘对自己的忠告,相处的时候多多少少也就露出一点破绽,不那么完美。 不过小邱就愈发疏远她了。 唐莎莎未作多想,只觉得是方缘的建议不管用。 后来某天她又去帮顾西琅泡茶,才走到茶水间门外,就听到里面传来嘀嘀咕咕的闲聊声。 是小邱和部门里面一个年轻男人在聊天。 男的问:“那个唐莎莎到底是不是上次咱们在茶馆遇到的那个女的?” 小邱回答说:“就是她。” 男的又问:“那么蠢,也能进咱们这里工作,还到了副部的手下?” 小邱沉默一下,声音压低一点:“她才不蠢呢。” “被骗了还不蠢?” 小邱笑道:“老师说了,她就是爱装。装软装弱装单蠢,实际上一肚子坏水。” 唐莎莎在门口伫立良久,才缓缓退开。她只觉得心头火添得极旺,把她那颗自尊心烤的噼啪作响,也熏得她脸皮耳朵全红了起来。 她站在休息室里面,一时有些无所适从的滋味,憋得她眼眶湿漉漉起来。 兴许她并不应该听到今天这一番对话的。 显然她重视的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却是十分多余的,甚至让别人有些不悦。 唐莎莎擦了擦眼睛。 这后来她也就渐渐把人际交往的事情抛开了,只一门心思沉到工作里面去。顾西琅给她的都是小工作,她就钻研着怎么才能把小工作做得最好,怎么才能让人觉得这些小工作是非她不可。 就这样摇摇晃晃的,时间轻飘飘就溜了走。 过上几日,唐莎莎照常下班回家,却在自家门口见到一大堆快递口袋,等打开门立刻就看到方缘站在穿衣镜面前,一副花枝招展的样子,正左右打量着镜子里面的自己。 唐莎莎把外套脱下来,随手挂在门口衣架上,走进去看她:“你怎么了?” 见到她回来,方缘转了一圈,问她:“这裙子怎么样?” 唐莎莎仔细看了看,点头:“不错,显瘦,衬肤白。”她又看一眼门口的袋子,不确定地问了声:“你怎么了?去抢劫快递小哥了?” “不。”方缘放下手,转过身郑重看着她,语气沉静,“我要去相亲了。” 如果现在正在喝水的话,唐莎莎绝对会喷出来的。 她眨眨眼,脸上全是不可置信:“你去相亲?为什么?你多大?” 方缘也用同样的方式回答了她一字一顿的问句:“我要去。为了结婚。我24了。” 唐莎莎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还是看着她,在旁边坐下来,又想到一点什么:“该不会是佳佳结婚的事情刺激了你吧?” 方缘很坦率:“这也是原因之一。”她在她旁边坐下来,如数家珍一般和她报着数,“咱们宿舍的二缺,在研一下期的时候就结婚了。佳佳是今天发过来请帖的。隔壁的曼莉、然姐、彩霞都是念书期间结婚的,其余人都在结婚计划当中。”她说着,转过脸,“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唐莎莎摇摇头,她压根就没关注过这些事情。 只记得每次给红包都很肉疼。 方缘叹了口气,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鼻子,沉重:“这意味着,我们班,只有我俩还是单身了。” 她们这个专业没什么女生,一个班三桌麻将都凑不齐。 唐莎莎没觉得这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打开桌上放着的可乐,就着瓶子喝了起来:“我是觉得单身也挺好的……” “来了!”方缘手一顿,站起来,在她面前转悠起来,“‘我觉得一个人也挺好’‘我压根就不想结婚’‘我打算单身一辈子’,果然一说起结婚的事情,这种话就会出现。” 唐莎莎滞了一下,点头,又说道:“不过我确实觉得一个人也挺好……” “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方缘吸了一口气,郑重,“但是会说出这样的话,只是因为你现在还年轻。” 唐莎莎觉得她有病,索性不说话了。 方缘却像是被打开了什么开关,在客厅里面来回踱步:“在某些视频里面,经常能看见女孩子说不想结婚一类的话,我稍微分析了一下,这些话出现的原因。” 唐莎莎瘫在沙发上,敷衍她:“为什么。” 方缘比划起来:“其一,这些话是出现在某些直男癌的视频里面,让女性在厌恶的情况下说出来的。当然,如果你换成偶像剧的话,这部分女性又会开始说好想谈恋爱啊一类的。”她比了个二,“其二,是像你这样,以年轻为资本,现在不负责任说出打算不结婚,然后等一迈入三十岁就急得嘴唇冒泡的女性。” 唐莎莎撇了撇嘴。 方缘背起手:“不慌不忙享受单人生活,然后瞧不起结婚的人,大多数绝对是年轻女孩。剩下还有一部分是心里焦急,嘴上强行装面子的人。” 唐莎莎还是歪着:“你想说什么?” 方缘接着道:“我少说了一种人,还有一种是真爱至上,说着等缘分自然而然降临的女性。但是实际上,这里面大部分人在年纪一到,也不得不抛开缘分,走上相亲的道路。” 方缘觉得自己特有远见,喋喋不休:“根据我的统计,在学校里面没能脱离单身的人,很多最后都走上了相亲的道路,我只是把这条路提前摆在面前了而已。” 唐莎莎不懂了:“为什么学校里面没摆脱单身,最后会去相亲?” “因为最好的机会已经错失了。”方缘叹了一口气,“在学校的时候,能够更加密切地接触一个人,能够更加宽广地拓展自己的人脉网,身边相处的大多都是同学历同专业能聊到一起的人。但是离开学校,这些便利都没有了,尤其是像你这种本身不擅长交际,还整天躺在家里偷懒的人,缘分砸下来的时候,不是砸在你身上,而是砸死在你家屋顶上。” 唐莎莎直起腰来看着她:“我是不太懂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要说为什么的话,”方缘也想了想,这才缓缓道,“感情只占很小一部分,大概是为了生活更加顺畅,还有为了分享。” “……” “为了不让别人成天絮絮叨叨让你结婚,不让别人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你,不让别人觉得你这个人是不是有什么缺陷。”她顿了一下,“还有,高兴的时候,希望有个人听你说话。遇到两难的事情时,不用那个人帮忙做决定,但是至少可以听一下你的想法,觉得安心一点。” “……” “我这样说可能不太对,可能会被一些女性骂死。”方缘蹲下来,直视着她,“一旦过了三十岁,除非是已经做好万全准备一个人过一辈子的人,其他女性都该急起来了,因为年轻的男人会选择年轻的,而同龄的男人也会选择年轻的,年长的男人要么是剩下来的歪瓜裂枣,要么是性格缺陷拖家带口的离异人士,要么是过于自负瞧不起人的直男癌,而这些劣质品还会用挑剔的目光看着你,会觉得你这个女人三十岁还没结婚,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偏偏你连挑选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才是残酷的现实。” 她听了方缘一大段嘴炮,有点晕乎乎的:“道理我都懂,但是我才23……” “23岁和29岁没什么区别。”方缘摇摇头,“在界限之前,反正都会觉得我还年轻,还有时间,还可以不努力。实际上时间刷的一下就已经飞走了。” 她说完还吹了一下手指,好像时间就从手上那么一吹就没了。 唐莎莎瞪着她手指,一脸惊恐。 作者有话要说:人物发言仅代表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立场。 第8章 方缘果然如她所说,在找工作之余,走上了相亲的道路。 唐莎莎也依然有条不紊进行着自己的工作。 又过了一周有余,顾西琅总算是肯稍微给她一点整理资料的工作。这样的工作机会虽然不多,但是却是唯一能学到知识的时候,所以唐莎莎对这种机会是格外珍视的。 因着这一层关系,她每次帮顾西琅整理好资料之后,都会用便签纸留下一些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顾西琅似乎并没有觉得她做的事情很多余,也没表示赞同,每次翻到便签纸,也就不咸不淡扫看几眼,就搁置一边。 唐莎莎心里愈发没底。 不过在关于副部长个人的小工作方面,她倒是完全都摸清楚了。 顾西琅每天早上上班的时候,都会先喝一杯冰咖啡。这杯咖啡喝完了,整个上午就都只喝凉白开。到了下午的时候,要给他泡一杯淡花茶。在喝的方面,他似乎很讨厌滚烫的东西,要么就喝常温的,要么就喝冰的,最高的极限是温热,也就是喝茶时候的温度。 顾西琅几乎不会明确表现出喜恶来,他的这点习惯,也是唐莎莎每天观察钻研出来的。这之后她再帮忙接水泡水,都变得极其注意。 再然后,顾西琅这个人有整理癖,见不得一点乱,只要办公室里面稍微乱了,他就控制不住要去整理整齐。 这个人观察力敏锐,有时候唐莎莎也有犯个混找不到自己东西的时候,她那边响动大一点,顾西琅就能准确无误把她想要找的东西和要找的东西的位置报给她。 一开始的时候,唐莎莎对这件事有些忐忑,不过观察下来,顾西琅似乎没觉得那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她一颗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这就开始死命提醒自己,千万要记得物归原处,别用哪儿扔哪儿。 科研所的大部分人都是准时上班、到点立刻闪人的类型,不过顾西琅倒是常常加班,唐莎莎毕竟是直属手下,不好在上司下班之前先回家,就算没什么事情做,每天也陪着加班。 到了这周五下午,顾西琅又交给她一份文件,让她把里面重要的信息全都归纳整理出来。 唐莎莎最近渐渐也摸清楚顾西琅整理资料的规律,便尽心尽力办了起来。这一忙活,时间就过得飞快,还没察觉到的时候,已经到了下班的点。 顾西琅站起来,见她还没有要走的意思,便随口问了声:“你还不下班?” 唐莎莎抬起眼看他:“我想先把这份资料整理好。” 顾西琅略微点了点头,想起点事,和她说:“我今天有点事,要先走了。一会儿你下班的时候,把公告栏那边的新闻换一下。” 唐莎莎立刻应道:“好的!” 顾西琅转身要走,又想到点什么,说:“你也早点下班,回去路上小心。” 唐莎莎还是回答:“好的!” 公告栏那边每周五都会更新一次新闻,更新的是科研所里面自制的报刊,每周五下午分发到各个部门,里面包括各种科技、研究、犯罪预防等等信息。 唐莎莎忙完手上的工作,从顾西琅整齐的抽屉里面找到图钉,就拿着报刊往公告栏那边去了。 她今天事情多,全部忙活下来,下班的点已经很晚了。 但是唐莎莎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今天忙到这么晚的,不止她一个人。 眼看着天色黑沉,她匆匆离开了研究室,往电梯口走去。这一步不早不晚,在她慌忙过去的时候,正好看见电梯门要徐徐关上,仅留下了一人宽的缝。 唐莎莎脚步略急,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她从那条逐渐合上的缝里看到了小邱的脸,小邱也在同时看到了她。 唐莎莎这副样子很明显,在追着,想要赶上这趟电梯。 小邱和她目光对上了,立马巧妙游移一下,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似的,又将视线落到了别的地方,一脸若无其事。 这副冷冰冰又事不关己的模样,竟然让她觉得颇有些似曾相识。 唐莎莎蓦地顿住脚步。 电梯门在自己面前关上。 片刻后,又缓缓打开。 她略有些诧异,跨进电梯时点了点头以示谢意,抬头时却见按住电梯的人并非小邱。 小邱旁边还站了另一个人,倨傲强势,不是秦知年是谁。 秦知年修长匀称的手指正停在“开”的那个按钮上。 他目光落在她身上,懒散又冷淡。 小邱和秦知年两人相处不错,聊起来气氛也热络,唐莎莎夹在中间略有些尴尬,等电梯快到一楼的时候,她便蹲下身假装整理鞋子的样子,让那两个人先离开了。 被排斥的感觉并不好,经常有人会说:被排斥又怎么样,我一个人也很好。 实际上,很多时候人际交往并不是为了充实自己的感情,而是为了让一些事情变得顺利且不再麻烦起来。 就像现在这样,如果强行插进去,让人尴尬,如果强行无视,让人厌恶,最后能选的方式就只有退让一步。 每到这种时候,她就有些想念起在办公室里面的时间。 不算大的空间,门一关上就能封闭掉外面的一切,门里面的顾西琅不会打扰她,也不会孤立她,在适当的时间给她一点适当的意见,接下来的时候,就安安静静地各做各事。 她甚至有些恶意地想过,这就是为什么顾西琅会在不年轻却也绝对不老的年纪已经成为了上司,而有的人辛苦奋斗许多年还见不到上位的影子。 这份工作并不需要他们对任何事任何人抱有过于主观的想法。 秦知年很快和小邱分别,尔后视线有意无意往后面扫了一眼,背后那女人并没有要跟上来的意思。他也没有要停下脚步的想法,转身同她拉开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回去公寓。 回家的路走了一半,唐莎莎沉默着,总觉得有些尴尬,所幸心里正动摇的时候,恰好就听到电话铃响。 是方缘来的电话,说是让她回去的时候帮忙买个面包。 这是个让她觉得松了一口气的活,因此在路过便利店的时候,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转弯走了进去。 唐莎莎埋着脑袋往里面走去,也不知道秦知年注意到自己这边拐弯另走没有。等到了货架边,她才些微抬起头。 透过窗户,能看见秦知年站在街口等着红灯,他这人虽说容貌不俗,身材高挑,但今日穿了身黑色的风衣,湮于夜色,站在人群当中也有些让人辨认不出来。 唐莎莎定定地看着他的背影,只是秦知年一次也没回过头。 记忆里面这个人也是从来不回头的,甚至于连放慢脚步也不曾有过。 她恍惚一会儿,隐隐叹了口气。 在科研所半个月,就仿佛历经人间沧桑,连心都变得衰老起来。 外面绿灯亮起,秦知年跟在人群当中穿过马路,渐渐瞧不见了身影。 灯影幢幢,人群熙攘。 唐莎莎总算是回过神,目光收回来,落到货架上去,轻轻叹了口气,按照方缘的要求,拿了两个奶油面包。 又要躲开,又要挂念,她真是窝囊。 再回去的路上就没有了秦知年的身影,与之相伴的尴尬也悉数消失。唐莎莎心里有点事,总有些心事重重的模样,直到站在楼下,抬头看着楼上自己家闪烁着的灯光的时候,她才稍微吐了口气。 没有什么比家更治愈人的了。 到家后,她把奶油面包交给方缘,就去卧室换了身衣服,再出来的时候二话不说便直直躺在了地毯上。 前几天总算是给客厅铺上了本来应该卧室用的毛茸茸的地毯,唐莎莎本来在家就懒散,这地毯一铺,就愈发变本加厉起来,坐着还不够,还得躺着。 方缘饿得慌,迫不及待把面包打开,见她神色恹恹,问道:“你要吃吗?” 唐莎莎摇头:“不吃,减肥。” 方缘撇了撇嘴,她最讨厌比她瘦的人每天还嚷着减肥了。她又看一眼唐莎莎,姑娘躺在地摊上,神色有些萧索,不由得就想到点事情来。 方缘啃了一口面包,和她八卦:“对了莎莎,我昨天在楼下看到个有意思的事情。” 唐莎莎又爬起来,用膝盖走过去打开电视,她最近才买了电影《少女》的DVD,还没来得及看,想到这里,便从电视柜上把碟拆出来,塞进影碟机播放起来。 做完这些之后,她再次回到刚才的地方横躺着。 方缘赤脚走了过去,用脚踢踢她小腿:“你怎么不理我?” 唐莎莎头也不回,懒洋洋的敷衍她一句:“什么事?” 方缘趴下来,神秘兮兮和她说:“咱们秦师兄,搞不好是个花花肠子。” 唐莎莎愣了愣。 就算心里再怎么恨自己不争气,可是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就忍不住竖起了耳朵。唐莎莎眼睛还盯着电视里面的画面,声音也没变样,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是注意力已经放到了方缘这边:“秦师兄怎么了?” 方缘身边的朋友就没有一个不八卦的,唐莎莎也不例外。 方缘为自己知道这个秘密而显得有些得意,故意吃了好几口面包拖延时间,直到唐莎莎憋不住转过头来,她才得意洋洋地小声道:“昨天晚上,你自己不肯陪我去吃饭,当然就没看到这场戏。秦师兄和一个女的,在外面河堤那边拉拉扯扯的,闹分手呢。” 她们楼下不远处就是一条河,河堤修的休闲漂亮,是不少年轻男女约会的胜地。 秦知年闹分手?他有女朋友? 方缘说这是个有意思的事情,忽略掉那点不自在,唐莎莎也觉得挺有意思的。 她索性坐了起来:“秦师兄还能跟人拉拉扯扯?” 秦知年人长得好看,做事也挺有个性,就算是分手也该是潇潇洒洒甩了对方才对,何时还有过和别人拉拉扯扯的时候。 想到那个有点狼狈的画面,她就有些恶意的开心起来,嘴角忍不住抿了一抿。 方缘接下来的话却像是一盆冷水,浇灭她的幸灾乐祸:“秦师兄基本没动,全程冷冰冰的,看起来特酷。” 唐莎莎顿觉失望,声音冷了回去:“是么。” 说话功夫,方缘已经飞快解决掉了一个面包,觉得意犹未尽,咂巴咂巴嘴,又说道:“就是那个女的,哭得可凶了。”她回忆着那个画面,她可是蹲了全程的人,说,“开始的时候还看不出来,就觉得那姑娘跟个小兔子似的,可怜兮兮的,又无辜又可爱又好欺负,结果后来一哭一闹的,气质就全没了。” 兔子两个字,让唐莎莎心脏突然突突跳了几下,太阳穴那里一抽一抽的。 仿佛有点什么黑色的东西蒙了下来。 她脑仁儿有点生疼,好半天,才慢慢问了句:“那女的姓什么?姓沈么?” 这个问题挺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也幸好方缘是看了全程的人,这个问题也还回答得上。她看了唐莎莎一眼,目光有点疑惑,仔细想了想,最后一耸肩:“忘了。大概是姓李还是姓赵,反正不姓沈。” 有句话挺酸的。 唐莎莎以前也没当回事,甚至觉得这话挺傻,现在却莫名其妙想了起来。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的人都很像你。 第9章 唐莎莎沉默着,再次躺了回去。 沈怡有个外号叫沈小兔。 唐莎莎曾经也有个外号,叫唐团子。 其实本来不叫唐团子的,一开始亲戚们觉得她在家总有点傻乎乎的,外加李湘玲认同取个贱名好养活的传统,大家就根据名字谐音,管她叫唐二傻。 有时候同学跟她去家里玩,听到了,不免说笑几句,就让她有了危机感。 这个名字亲近的人叫叫也就行了,万一别人都知道了怎么办,于是她索性给自己取了个外号,叫唐团子。 那时候她挺软,大家也觉得这个名字挺符合,于是就面向大众传开了。 沈怡的外号却是秦知年取的。 那两个人私下的时候,秦知年才会管她叫沈小兔。唐莎莎是不巧听见的。 当时觉得沈怡那名字傻气又软弱,心里颇为不屑,后来慢慢的,又越发因为其中亲昵生出一些不平衡。 再往后某天,她实在忍不住,也和秦知年说了外号的事情。 秦知年觉得有点好笑,眯了眼问她:“唐大刀和唐长枪,你喜欢哪个?” 她哪个都不喜欢。 秦知年想起点事儿来,慢悠悠说:“我记得你初中时叫唐团子?” 她心里生出点喜悦来,眸子亮晶晶看着他。秦知年却没再看她了,不过揣摩片刻,嗤笑一声:“也不知道是哪个没长眼睛的人取的。” 唐莎莎愣了许久,遂再不和他提起昵称外号一类的事情。 这周末过得不闲,这会儿春天一过完,夏天就要来了。 方缘就是再不乐意,也把减肥的事情提上了日程。唐莎莎和方缘同学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关心身材的问题,虽然方缘的解释是即将走上社会,不得不开始在意这个问题。但是平时最不关心这个问题的人现在突然关心了,也就连带着她周围的唐莎莎也变得紧张起来。 仿佛看见未来肥胖纹爬满身上怎么都去不掉的样子,唐莎莎除了节约晚餐之外,干脆连午餐都克扣起来。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周末,饥肠辘辘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甚至越来越重。到了周一,一进办公室,她就立刻察觉到了顾西琅笔直的视线。 充满探究,还有惊恐。 唐莎莎出门前检查过自己,除了脸色白了点,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她不太明白顾西琅那饱含深意的目光是为了什么,对方也并没有要开口和她说明的意思。 她在这种毫不掩饰的视线之下满心茫然和小心地走回自己位置上,等坐下之后,悄悄翻找一阵,找到自己的小镜子,看了一眼。 镜子里面的人妆没花,扣子没扣错,一切正常。 就是脸色稍微白了点。 顾西琅好像是被什么按下了什么奇怪的开关,虽然现在相处了大半个月,那张脸已经完全认熟了,不过他的打量从早上开始就一直没有停下过。 几乎是一整天,他的视线都一直追随着她,就是没看她的时候,也像是在思索关于她的什么事情,眉峰微微皱着。 这也不算什么,她还发现,这位副部长今天一直都处于容易受惊吓的状态。 每次她进出办公室,开门开得急了一点,顾西琅就像是被吓着了,放下工作,用一双漂亮的眸子看过来,全是戒备。 戒备? 为什么会有戒备? 她是什么洪荒猛兽吗? 到了中午的时候,顾西琅照旧是十二点半错开高峰期再外出就餐,唐莎莎却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她中午带了一盅绿豆汤过来,喝汤就足够了。 今天以前,这位新员工都是去食堂吃饭。 一个人突然改变了自己的行程轨迹,会让周围人觉得十分突兀且在意。 顾西琅脚步顿了一下,大概是没忍住,看了过去,有些谨慎地问她:“你今天不去吃饭吗?” 副部长居然关心她吃饭的问题,对于她来说简直是受宠若惊。 唐莎莎眸子张大了些,立刻站起来,摇头:“不,我今天带了便当过来。” 顾西琅“嗯”了声表示自己明白。 他手指轻轻叩了叩桌子,目光动了动,片刻后,和她温声交代道:“今天下午我有事,应该不会回来,你下午把刘教授拿过来的资料笔记帮我整理一下……还有,你的便签纸我帮你放在抽屉里面了。” 唐莎莎虽然奇怪,却立刻应下来。 顾西琅又深看她一眼,强调起来:“我没那么急,刘教授那边东西挺多,你明天后天交给我都可以,你也不用一直加班。” 唐莎莎微微一笑,很是乖巧:“好的!” 顾西琅这才犹疑地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一直等门在身后关上了,副部长紧绷的神经才微微放松下来。 这个新人有点怪儿。 他是个有整理癖的人,喜欢把东西都按照一定规律一丝不苟地收起来。 然后,最近他收东西的次数变得多起来了,而其中大多数时候,是在帮自己的新人助手收拾东西。虽然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帮自己属下收拾东西。 最让他奇怪的是,他能在各个匪夷所思的角落发现这位新人的东西,全是小物件,什么有卡通图案的签字笔、什么夹头发的夹子,当然也曾在花台边看到了还没拆封的饼干。 按理说这么丢三落四的人,工作起来应该错误百出,但是这位新人助手的工作却一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工作相关的重要物品,虽然有点乱,却都好端端地放在她的桌上。 这让顾西琅产生了一点不妙的感觉。 唐莎莎也吐了口气,重新坐回去,摇摇头。 她觉得自己的上司有点儿怪。 那种惊恐探究的眼神姑且不提,之前和她谈起工作的时候,都是公式化的刻板语气,但是今天在说到工作的时候,他语气格外温柔,甚至能听出里面有点小心翼翼的。 还有之前他每次说起“我帮你把什么东西收到哪里去了”的句式的时候,也都是没有太多情绪的声音,今天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多少带着担忧的感觉。 在害怕什么?在担忧什么? 不如说,该担忧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吧…… 唐莎莎赶紧把“物归原处”写成巨大的字贴在办公桌挡板上。 可是即便如此,她还是觉得有点不妙。 虽说顾西琅说了不用每天加班,不过唐莎莎知道自己生活习惯上有所缺陷,工作的时候就更加努力,基本每次他交代的工作,她都会加班加点提前完工。 楼下行为研究部的刘教授拿过来的东西的确挺多,厚厚一沓,唐莎莎不敢保证今天能做完,就想着至少要在明天上午的时候交给顾西琅。 不过等她一扎进工作里面,就把时间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在工作的途中,她听到外面响起一阵哄闹,大概是下班了,之后又渐渐没了声音。 整个办公室彻底陷入一片寂静当中。 唐莎莎后面再次抬起头,完全是因为手机响了起来。 她脸上还带了点被打扰之后的不高兴,皱着眉把电话接了起来。 接起的一瞬间,方缘的声音就大声传了过来:“唐莎莎,你还回不回家了?你要是不回来,我就锁门睡觉了啊!” 唐莎莎眨巴眨巴眼睛,有那么一点没反应过来。 片刻后,她看了一眼手机,顿时目瞪口呆,手机差点没吓得掉下去。 已经是一点过了! 她赶紧把东西匆匆忙忙收拾一下,从花架后面找到自己的拎包,把手机扔了进去。然后把办公室电关掉,一路匆匆忙忙跑回家。 方缘已经睡觉了,客厅里面留着一盏小灯。 她蹑手蹑脚回去换了衣服,放下包。又蹑手蹑脚去了卫生间开始洗漱。 这一系列工序完成,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半,隔了卧室的门,她甚至能听到方缘轻微的鼾声,看来是睡得香甜。 唐莎莎躺回床上,还没平静下来,心脏砰砰直跳。她依旧惦记着工作的事情,伸手把床头柜上闹钟拿了下来,想了想,调了个六点半。 唐莎莎本来就不胖,她的减肥是一味的节食。不过小胖妞方缘的减肥就加上了运动。 因为最近天亮一天比一天早,方缘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起了床。 这天她依然是六点半起床。 换好运动服走出门做准备工作的时候,她看到唐莎莎也揉着眼睛走出了卧室。 唐莎莎走路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脚步像是踩在云上,身子晃晃悠悠。方缘真是担心她会不会一头栽下去。 这姑娘一副十分困顿的模样,虽然走着路,不过眼睛都没睁开。 她平时都是八点半才起床的。 方缘见她这副模样,心里也摸不准她到底是起床还是单纯去洗手间,她自然不敢多和她说话,仅仅打了声招呼,见唐莎莎点了点头后,就把手机绑好出了门。 方缘是顺着河堤一路往下跑,跑到挺远一个小公园之后,再往回跑。 她这一趟的路线很长,再加上平时不运动,一运动起来就费劲,路上难免掺杂了不少走路的时间。 等到了公园之后,她在自助机上买了瓶咖啡,便坐在长椅上看公园里面老太太老大爷打起太极来。 现在已经快八点了。 她休息够了之后,才慢悠悠站起来,又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跑去。 最后方缘在附近面馆吃了顿早餐,总算是结束了自己充实漫长的清晨。 手表上的时间指着九点半,她打了个呵欠,掏出钥匙。 门被打开,唐莎莎的鞋子还乱摆在玄关处,方缘歪着头想了想这不是那姑娘上班时候穿的鞋么,虽然有所疑惑,却也没想太多。 等她也脱下鞋摆好,走回客厅的时候,一转身,她就差点没叫出声! 第10章 方缘捂住嘴,眼睛死死瞪着。 唐莎莎就倒在餐桌边,额头上全是血。 她还穿着早上起床时那身家居服,整张脸惨白,血又爬到脸上,一副极其醒目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瘆人。 方缘吓得退了两步,呆滞了许久,才想起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她赶紧冲了过去,俯着身子就去摇她:“莎莎!莎莎!” 唐莎莎纹丝不动。 方缘颤抖着摸了摸,唐莎莎脸颊冰凉,气若游丝。 她急的一身都是汗,竟然手足无措起来。 方缘虽然看起来穷酸,不过说到底也是个千金大小姐,刚才摇动人的时候衣服和手上都沾了血,让她心里愈发惊恐。 饶是她比别的千金小姐优秀那么一点,这会儿也乱了手脚,这还是她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 方缘牙关都发着抖,背心一片冰凉。 在一分钟的死寂后,唐莎莎手机响了起来,打破了这片可怕的安静。 方缘慌慌张张从唐莎莎的包里找到她的手机,来电名字显示着“副部长”。 这会儿已经接近九点半,唐莎莎没有出现在科研所,多半都是单位上的人来问情况。她不敢犹豫,赶紧把电话接了起来。 对面声音很温和:“唐莎莎,你今天是请假吗?” 那声音听起来挺可靠,根据备注来说也应该是个挺可靠的人。 方缘急得六神无主,声音里面带着哭腔,哆哆嗦嗦的和对方说实话:“我不是唐莎莎,莎莎她好像昏过去了,头上还有好多血……我、我……” 对面愣了一秒,倒是很冷静,也没问发生了什么事,直接说重点:“叫救护车了吗?” 虽然是常识,不过人一乱起来的时候,常常就会忘记所谓的常识。 方缘总算想起来还有这么一茬,急道:“没,我、我现在打。” 那边响起一点声音,像是椅子退后时候的响动,方缘听见对面的声音:“你先打120,一会儿到了医院给我回个电话,告诉我你们在哪儿。” 方缘慌忙应下,挂断了电话。 方缘跟着救护车一道,把人送进了附近的中心医院,一趟忙活完,又给刚才那个称呼为“副部”的人打了个电话。 顾西琅十分钟之后就赶了过来。 乍然看到这个人,方缘呆滞了好长时间。 年纪是最让她心动的年纪,偏偏人又生得俊秀。 脸上稍微褪下了青年时的饱满圆润,看起来线条清晰,清楚显出骨骼的轮廓,秀致精巧。这人气质极佳,仿佛醇醇美酒,经过岁月酝酿,气质自然而然沉淀下来,不突兀也没有半分浮躁。 衬衫的纽扣明明是从第三颗开始扣起,不过看起来总有些禁欲的气息。 面对这样的人,方缘一时间连手该放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她把手藏在了袖子里面。 唐莎莎这会儿还没醒过来,顾西琅往里面看了一眼,问她:“她是怎么回事?” 刚才只顾着急了,这会儿再听见这个人说话,方缘又觉得他声音也真好听。嗓音清淡,一点也不浓厚,倒是和温润的气质挺搭。 唐莎莎是怎么回事? 说起这个,方缘也有点哭笑不得,只觉得虚惊一场。 她抿了抿嘴,为自己刚才的慌乱表示尴尬,不敢看顾西琅:“就是低血糖引起的昏厥,然后倒下的时候,脑袋磕到了桌角,撞破了。” 果然是。 顾西琅点了点头,片刻后,又看她一眼,微微一笑:“这里我来看着,你有事就先走吧。” 方缘愣了愣,她并没有说自己有事。 不过她很快又反应过来。 她衣服上还沾着血,就算这里是医院,以这副样子出现在这里也不太好。 顾西琅话说完,人已经走进了病房。 方缘在门外看了一眼,这人背影挺直高挑,走起路来没有半点现代人经常出现的耸肩弓背坏习惯,估计着是有一副极为漂亮的脊梁骨。 她心脏就像是风筝,随风而上,高高扬起,久久不能自已。 方缘觉得,之后有时间了,绝对应该和自己这位室友好好谈一下。 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唐莎莎总算是醒了过来。 眼睛睁开便看到头顶一片雪白,她思维混乱,有点懵逼。这个显然不是她们住的那个公寓的天花板。 她脑仁儿后面闷闷的,额角更是钻心的疼。想要想想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脑袋晕了半天,什么事情都没想起来。 旁边传来个有点单薄的声音,耳熟且悦耳。 “醒了?” 唐莎莎转过脑袋,大约是扯动了头上的伤疤,疼得她呲了一声。再抬眸看过去,她顿时整个人都僵硬起来。 顾西琅就坐在床边离她有一点距离的地方,视线略微垂下看着她。 外面阳光洒落进来,被窗框分割切成一块一块,顾西琅身上光影俱存,白色衬衫上染了点浅金色,眸底也被铺上了一层碎光,涟漪轻动。 她几乎从来没在这种私下场合遇到过顾西琅,心里难免有几丝怪异,不由得多看了对方好几眼。 她在医院? 旁边坐着他们部门的副部长? 这种事情不管怎么想,都超级奇怪好吗! 被顾西琅的目光注视着,她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坐起来,只好睁大眼睛看着对方,小声喊了句当做打招呼:“副部。” 不过这声喊完,她又想到一点事情,偷偷用手摸了一下,立刻察觉到自己身上还穿着早上那套桑拿服。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她现在没穿内衣。 唐莎莎耳朵有点红,一时尴尬至极。 顾西琅“嗯”一声,不知道是不是看穿她心里想的事情了,指了下床:“不用坐起来,你躺着就行。” 唐莎莎松了口气,点了点头,还有点茫然:“我……”她现在已经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所以想问她怎么了。不过话已经到了嘴边,她还是改口换了一句,“副部,您怎么会在这里?” 顾西琅没有半分犹豫,如实和她说:“我给你打电话,碰巧你朋友接了起来,告诉我说你生病了。既然我听到了这件事,不管怎么说都该来看看。” 也就是说,纯粹是作为同事的人情。 听到他这么说,唐莎莎心里猜了个八九不离十。顿时有点惭愧:“给您添麻烦了。” 她知道这位副部长是个工作狂,让一个工作狂分出时间来探望自己,对方还是自己的上司,不管怎么想,都是件不太好的事情。 “没事。”顾西琅看她一眼,表情奇怪,似乎是在斟酌着什么,过了好半天,才缓缓说道,“正好,我也想和你聊聊。” 唐莎莎心里一跳,悄悄打量他。 顾西琅态度认真,她也就拿出了严肃的态度来。 实际上,她也是有话想要和顾西琅谈谈的,毕竟一直被人用略带恐惧的眼神看着,她心里总觉得有那么点毛毛的。 病房里面空气停滞了一下,稍显凝固。 过了好半天,顾西琅才想到要怎么开口,小心翼翼问她:“你昨天晚上是加班了吧?我问了安保部的,说是看监控,你一直加班到一点过才走。” 唐莎莎眨眨眼,点头。 她的承认让顾西琅更加担忧,眸子游移一下,又赶紧问她:“之前每天都有加班的对吧?” 唐莎莎依然点头。 这次,顾西琅沉默了更长时间。 唐莎莎心中忐忑不安,不时偷偷瞄着对方,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人才略微皱起眉,谨慎道:“是因为我给你布置的任务太多,所以不得不加班吗?” 这个问题让唐莎莎愣了一下。 一秒之后,她从被子里面伸出手,仿佛要表明内心似的使劲摆着:“当然不是!” 唐莎莎说的是真心话。 第一周的时候她大部分时间是闲着的,第二周的时候就渐渐忙碌起来,顾西琅做事挺有分寸,不管是给她的工作量,还是给她规定的时间,都在她刚好能有点余裕地完成的范围里面。 不过因为她想要更好的完成任务,所以每天加班折腾。 而且,唐莎莎喜欢工作。不工作的时候,会让她有种没有方向的感觉。 以前念书的时候也是这样,一旦闲下来,就开始觉得不安起来。 至于晕倒的原因,她自己也差不多想出来了,三餐不肯好好吃,营养跟不上,外加睡眠严重不足,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她否认地斩钉截铁,态度诚挚。 顾西琅缓缓点了点头,还有点担心:“真不是?” 她信誓旦旦地回答:“真不是!” 大概是对这一点放心了一些,顾西琅稍微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情绪,片刻后,又问她:“那你对我有没有什么意见?” 今天的副部长很奇怪。 不,从昨天开始就很奇怪了。 不过今天更奇怪,因为对方总是抛出一个又一个让人措手不及的问题,她略有些招架不住。 唐莎莎听得一愣:“什么?” 顾西琅认真表达着自己的意思:“会不会觉得我对你要求过于严格,或者我平时收拾东西影响了你,再或者说有别的什么不好的地方?” 不,当然不。 甚至完全相反,她觉得顾西琅是整个部门里面唯一靠得住的人,是她唯一的靠山。巴结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会有意见? 唐莎莎鼓着眼睛看着他,直摇头:“没有,完全没有!我觉得副部您很好,很好相处,对属下也很亲切,在您手下工作我觉得很高兴!” 要是可以的话,她真想伸出三根手指发誓她说的是真心话。 顾西琅迟疑着点头,不过眼睛还一直观察着她的表情。 这姑娘否认的时候几乎是不假思索就给了答案,眼神有点茫然,却没怎么乱动,按照他的经验来讲,对方说的是实话。 他渐渐放松下来。 最后,顾西琅把视线停在了她刚才伸出被子后放在了外面的那只手上。 刚才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了。 这女孩胳膊上穿着的那截袖子挺奇怪也挺眼熟,偶尔他去泡个温泉,差不多能在一些中年男人的胳膊上看到这样的袖子。 顾西琅略微扯了扯嘴角,声音平稳下来,缓缓道:“如果不是觉得讨厌我,想要欺负我,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 唐莎莎觉得自己可能有点眼花,居然从这位一向不露声色的副部长脸上找到了一丝疑似是嫌弃的表情。 第11章 她侧耳仔细听着顾西琅说话。 看她这副正儿八经的表情,顾西琅没忍住抽了抽脸颊。 他平生第一次觉得自己做了多余的事。 放在他之前的人生来看,完全就是个污点。 因为实在是过于担惊受怕,他甚至还找到了楼下的刘教授商量了这件事。那位犯罪行为研究部的教授,在经过一系列分析之后,郑重地告诉他—— 他应该是被人欺负了。 对方正在采用无声且激烈的行为威胁着他。 看样子应该是非常非常讨厌他。 顾西琅为这个结论怔忪了很久,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他现在已经知道了对方行为代表什么,可是他作为犯罪动机研究部的副部长,却完全猜不透对方的动机是什么。他甚至于在纸上列举了无数种可能,又一一推翻。 不过现在看来,有句俗话说得好,“想多了。” 虽然他和刘教授不是一个部门,他并不擅长分析别人的犯罪行为,不过在放松下来之后,顾西琅还是认真对她的种种行为进行了一次分析。 现在,顾西琅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分析报告给她听。 “说不擅长收拾已经是比较美化你的形容方式了,如果要如实讲的话,你……只是单纯的丢三落四,或者说有点邋遢吧?” …… ? ! 听到他的话,唐莎莎顿时如遭雷劈。 等等! 唐莎莎许久没有这样动过脑筋。 她脑子转得飞快,眸子左右移动,努力想要找点什么能够打圆场的话。不过对方却先她一步开口,声音低沉,在刚才已经给出分析结果之后,现在才诉说起她的罪行。 “昨天早上上班的时候,我在我的椅子上面,发现了三颗尖端朝上的图钉。” 唐莎莎原本已经飘到嘴边的话顿时被堵了回去。 她看着顾西琅风轻云淡的表情,半晌说不出话来,只能干张着嘴,一动不动,心里却急得像是猫爪乱挠。 顾西琅无视掉她现在有些滑稽的表情,觉得光是一件事还不足以进行例证,接着道:“事实上,这之前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办公桌上放着没收回去的美工刀,笔记本里藏着图书钉,剪刀横卧在资料栏里面……” 顾西琅每说一句,唐莎莎就觉得心凉了一分,脸上都是懊悔,五官全要皱起来了。 这些确实是她能做出来的事情。 而且她毫不自知。 一开始还好,副部长只是顺手帮她收拾一下。后来仿佛是“凶器”的东西越来越多,连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他很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会不会被这个女孩威胁到。 不过现在,副部长得出总结:“原来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讨厌我所以想要做小动作欺负我,太好了。”他对自己的结论露出了一些轻松的表情,嘴角翘了翘,忍不住点了点头,又看她一眼,微微笑起来,“原来你只是单纯的不擅长收拾啊,太好了。” 每句末都带了一个“太好了”,可见对方前段时间到底有多胆战心惊。 唐莎莎已经目瞪口呆,完全反驳不了了。 要说当时顾西琅有多忐忑不安,现在唐莎莎就有多忐忑不安。 长时间的寂静之后,她只能看着顾西琅仿佛卸下重负一般的表情,把声音放低,小心翼翼地问了声:“我会被开除吗?” 顾西琅挑了挑眉,对这个问题有点意外。 片刻后,他摇摇头:“应该不会。” “应该?” “嗯。”顾西琅叹了口气,抱起胳膊,“虽然你的习惯让我觉得有点没法忍受,不过你的工作能力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你个人方面的习惯,能改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工作上面的积极性,我希望你可以保持下去。” 对方并没有要计较的意思,唐莎莎神色立刻从沉重担忧转为惊喜。 如果可以,她很想拍拍自己胸口。 某方面顾西琅和方所长倒是挺像,两个人都同样爱才。 当初唐国华闹出那档子事情来,方所长还依然对他才华念念不忘,想着能不能帮上一把。而顾西琅现在这位属下只是习惯上稍微有那么点欠缺,所以在现在的相处当中,他稍微退让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见唐莎莎没忍住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似乎十分开心,他也对她保持着淡淡的微笑。 不过目光再次扫过她袖子的时候,又想:虽然现在的相处他能容忍,不过这姑娘实习期满了之后,他还是得提交一下申请,人可以留在科研所,但是希望不要留在他的手下。 唐莎莎却觉得,这位副部长虽然工作上挺严格,人倒是挺好,很可靠,私下里也很和气。关键是相处起来没压力,以后他俩相处肯定很愉快,希望能够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 他俩为误会的解开和目前的和解而相视一笑,只是内心戏各不一样。 虽然顾西琅给她放了一天假,不过实际上,唐莎莎在下午的时候就已经活蹦乱跳地出了院。方缘早就等在家里了,等她一到家,就立刻正坐着,指了指面前早就摆好的椅子,严肃道:“坐。” 这样子就像是审问犯人一样。 唐莎莎左右看了一样,方缘确实是在和自己说话,她一脸懵逼,在她所指的小椅子上乖乖坐下来。 方缘的话题指向性很明显,直奔主题:“早上那个人,是你的上司?” 唐莎莎看着她,点头。 “是你的直属上司?” 她依然点头。 方缘露出“不希望如此”的表情,又仿佛中考语文似的进行补句,问道:“是和你一个办公室共事的直属上司?” 唐莎莎虽然看懂了她的表情,可还是残酷地点了点头。 沉默。 许久后,方缘露出嫉恨的表情,突然往后一瘫,仿佛要哭了,脸全皱在一起。 唐莎莎小心谨慎:“你还好吧?” 她看起来快死了。 方缘有气无力地指了指隔壁屋,生无可恋:“秦师兄很好吧?” 唐莎莎撇了撇嘴,不说话。单纯就表象而言,大概是好的。 方缘目光落下,看着她,捂住脸,痛不欲生:“我就说,你为什么对秦师兄一副不来电的样子,原来是因为身边已经朝夕相处了那样一个上司!” 老实说,对秦知年还是有点来电的,不过是稍微那么一点。 显然现在更重要的是安抚方缘。 唐莎莎一本正经道:“副部长是我的上司,是单纯的上司。”想想平时和顾西琅的相处,对方整理癖犯了的时候,随口报出她要找的东西的位置的时候,还有早上不遗余力戳穿她真面目的时候,她又换了一个说法,“说是单纯的上司也不像,大概像是很照顾小辈的那种长辈,或者父兄,或者监护人……什么的。” 方缘嘤嘤嘤的动作一顿,震惊地看着她。 “长辈?父兄?监护人?”方缘念起这三个词来,语气一层一层加重,不可置信,“你简直是暴殄天物!” 这姑娘叔控一犯起来就是个神经病。 唐莎莎觉得有必要纠正她的思想,认真又严肃:“幻想也要有个度,人家一把年纪了,哪有精力和你这样的小姑娘胡闹。” …… 方缘张着嘴看了她半天,再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变了:“……你难道不觉得,那个男人现在正在最美味的年纪?” “美味?” “对!”方缘确信自己完全没有说错,“你难道不这样认为吗?脸上线条没有了小年轻的圆润,轮廓已经清晰起来,五官也不太可能再随着年纪发生改变,他五官不是很漂亮的么?身体也是,穿上衬衫的时候,肌肉和骨骼都到了刚刚好的程度,而且浑身还散发出稳重成熟禁欲的气息。”她坐直了身子,托着腮,舔了舔嘴,“确切点说,想要扑倒他蹂躏他侵犯他,趁着这个年纪,火候正好。” 方缘对成熟的男性是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她一副眼睛都要冒出星星的样子,让唐莎莎一时有些没憋住。 好半天,她才想到该说什么:“你会想要吃掉父辈吗?不会觉得在犯罪吗?” “我不会想要吃掉父辈。”方缘把手放在膝盖上,也觉得有必要纠正她的想法,“但是老师和上司的话,我想吃掉。” 她俩简直不像一个世界的人。 对话完全难以进行下去。 唐莎莎在第二天早上准时出现在了科研所里面。 她昨天的消失没有引起一点波澜,今天额头上的纱布也没有博得一点关注。虽然还是有点寂寞,不过这样才让她觉得轻松。 她像往常一样,和顾西琅说了“早”,然后走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坐下来。 顾西琅简单应了声。 唐莎莎没来上班,原本想要昨天早上交给顾西琅的资料,自然也只能推迟时间交给他。对于这一点,她还是觉得有点不舒服的。 她把厚厚的资料夹打开,问道:“副部,我今天早上把刘教的资料做好给你,行吗?” 顾西琅点头:“你今天下班之前给我就行。” 期限是今天下午下班之前,对于唐莎莎来说,期限就是上午结束之前。 只要她坐在这个位置上,几乎可以一秒钟就扑进工作里面。 顾西琅安静一会儿,轻轻吸了口气,仿佛犹豫什么,片刻后,才出声:“唐莎莎。“ 她立刻抬起头:“什么事?” 她声音里面全是期待,顾西琅觉得这姑娘果然很奇怪。 他清了清嗓子,拿出副部长的威严来,严肃道:“今天不许加班。” “什么?!” 唐莎莎这回变得震惊,语气似乎带着控诉。 …… 这姑娘不是果然很奇怪,是果然超级奇怪。 顾西琅一时陷入沉思。 第12章 根据他的研究来讲,刚才那姑娘第一声里面的期待,是在期待他给她安排工作。第二声里面的控诉,是在控诉他不准她加班。 她难道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吗? 她难道不觉得,她和正常人、普通员工不太一样吗? 顾西琅耐着性子教导她:“下班后的时候,不一定只用于加班,还有别的很多事情可以做吧?” “什么事?” 居然问他什么事?顾西琅挺想剖开她脑袋看看。 尽管如此,他还是不由自主回答了这个问题:“和朋友聚聚会,出去吃个饭,或者约会什么的……能做的事情很多吧?” 唐莎莎想了想,老老实实说:“聚会什么的,我和我室友每天回家都在聚会,至于吃饭,她很抠门,不喜欢出门吃饭。还有我单身,没有约会的对象。” 顾西琅怔了很久:“你……你才23岁吧?” 唐莎莎点头。 顾西琅看着她,有那么点不可置信,好半天,他才无声地摇了摇头。她的生活,可以用近乎悲惨来形容。 男朋友姑且不说,但是能够聚会吃饭的朋友,毫不犹豫地只想到了一个。 顾西琅觉得很惨,也觉得自己可能说了什么过分的话,又改变说辞,委婉道:“一个人的话,也可以去逛逛街,健个身什么的吧?” 唐莎莎歪着脑袋,咬了咬笔头,说:“好像很麻烦的样子。” “……那你平时回去了都做些什么?” 唐莎莎掰着手指头和他数:“玩游戏,看小说,躺着不动,看漫画,看电视……” 他打断她:“户外的……能够出门的,有吗?” 唐莎莎这次想了很久,说了两个:“去河堤上散步,还有去游戏中心打电动。” 顾西琅看她的眼神里面充满怜悯。 这样的生活不太像是年轻的女孩子会有的生活,也不像他这个年纪成熟一点的人会有的生活,就连中年人和老年人的社交活动都比她多。 换句话说,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层面。 她只是个宅女而已,而且是深宅,死宅。 “所以你才会没有男朋友啊。” 年轻漂亮怀着少女心的女孩子,在这个年纪怎么可能会理所当然地保持单身。说到底原因出在她自身上面。 唐莎莎愣了愣,不知道顾西琅为什么突然提到了这个话题。 不过她很快就给出了回答。 “我为什么要谈恋爱?”唐莎莎撇了撇嘴,“我觉得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的,反而省掉了很多麻烦。” “是吗。”顾西琅看她一眼,眉尾稍微挑了一下,他几乎想也不想,脱口而出,“‘想要谈恋爱’,‘缘分砸死在屋顶上’,‘30岁之前结婚’,‘四月是白羊座桃花运最旺的月份’,‘今天能够邂逅浪漫的幸运色是紫色’……” 顾西琅每说出一句话,唐莎莎瞳孔就放大一分,最后她连嘴都张开了。 “你……” 顾西琅微微皱起眉:“会在各个不可思议的角落看到你的便签还有苦恼,我也觉得很苦恼。”他声音平缓了一点,温和下来,“既然不了解,又想要知道,不试试怎么行?桃花和浪漫不是看占卜就能得来的。缘分和真爱也不是你写在纸上就能得出结论的东西。” 唐莎莎一边点头,一边小心翼翼“哦”着。 顾西琅抿了抿嘴,不露声色叹了口气,他侧着眸子看了她许久,才强调道:“总而言之,今天不许加班。” 唐莎莎咬了下嘴唇,眼神挣扎,不太乐意:“不加班的话还能做什么?” “能做的事情很多。”他想了想,看某位新人一脸茫然,干脆就像工作的样子给她安排起任务来,“下班之后,顺着路一直走到电视塔,然后演着商业街慢慢逛回家,就像你平时散步那样。——对了,不许戴耳机,也不许边走边玩手机。” “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顾西琅转回身去,声音里面没有太多情绪:“就当做个实验,看看有没有缘分落到你身上。” 以科研所为起点,顺着河水慢慢往电视塔那边出发。 唐莎莎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实际上连这个城市的三分之一也没有看完。读大学的时候,就连学校里面一大半店铺餐厅也没有去过,后来想起的时候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遗憾。 现在搬来这里也是,虽然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她去的地方只有超市、科研所和河堤。 科研所那边比较冷清,但是一路往下就越来越喧闹越来越繁华。这种仿佛经历了什么变迁一点一点变化的感觉,仔细品味的话,倒也挺有意思的。 电视塔附近是有名的年轻人聚会的场地,充斥着看起来很潮流的店铺,最不缺的就是成双成对的情侣们。从这里转弯往回走的话会经过一条小吃街和一条酒吧街。 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唐莎莎很少会跻身这样的环境,一切都像是电影图片快节奏切换,风里面混杂着各种香气,灯影流转,入目皆是浮华。 她也觉得有点意思,在附近找到一家大阪烧店,慢腾腾吃完一顿晚饭,又到周围的娱乐中心玩了一圈,夹了个硕大的酒瓶抱枕,抱在怀里,这才心满意足往回走去。 从热闹中脱身再次缓缓步入冷清,在回家必经的桥上,唐莎莎却瞧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你永远不知道你的缘分是谁,也不知道你的缘分是在什么时候出现在在你身边。 不过也许就能突然邂逅一点你想要的缘分呢? 唐莎莎站住脚,看着桥上蹲着那个人,皱着眉犹豫了很久,才缓缓走了过去。 她轻轻把手搭在对方肩膀上面,小声关切道:“你没事吧?” 那人身子缩了一下,侧过身来,脸上全是眼泪,待看清楚来人后,立刻扑过来抱住她,再次放声哭起来。 这一片已然十分安静,哭声在夜空中极为突兀。 周围不时有人转过头来看看她们。 唐莎莎猛地被人抱住,不由得晃了晃神,察觉到肩膀上的一块湿意,她才反应过来,伸手小心拍着那人的背,想要捋捋对方情绪。 夜风越来越冷。 桥上也越来越冷清。 散步的人大多已经打道回府,路上只偶尔能见到三两行人。 唐莎莎人生中第一次尝试送人回家,觉得十分新鲜,这会儿心情也觉得十分轻松起来。 小邱眼睛还是红肿的,脸上也带着没干的泪痕。走了一会儿,她渐渐冷静过来,有点不好意思:“抱歉,让你看到了那样一幕,给你添麻烦了。” 唐莎莎赶紧摇头:“没事没事。”她怕对方尴尬,又说一句,“我倒是觉得很好。” “很好?” 唐莎莎笑了笑,点头,真露出几分羡慕来:“难过的时候能够那样宣泄情绪,应该很爽。我也很想试试。” 小邱愣了愣:“你没这样哭过?” 唐莎莎回想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小时候是家里希望她可以成为淑女乖乖女,就算是哭,也必须小声的哭,安静的哭。再后来她成为一杆标枪,连哭的资格都没有了,就算难过了,擦擦眼睛,把泪珠揉去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想了想:“有一段时间没这样哭过了。”说着,掰了下手指头,认认真真说道,“上一次这样哭,大概是一岁左右……婴儿时期吧。” 唐莎莎平时看起来精明又干练,总让人觉得不好接近,再加上传言加持,小邱也不知道她这个人真是什么样子的。这会儿听见她开了个有些冷的玩笑,不由得笑了起来。 唐莎莎小心翼翼问她:“你好点了吗?” 小邱擦了擦脸:“我好多了,谢谢你。” 唐莎莎偷偷蹭了蹭抱枕,眸子微微抬起看她:“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难过的时候,就是希望有个人在身边,能够当一个扔掉负能量的垃圾桶。 “也不是什么大事。”小邱也很想把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自嘲似的笑了笑,“可能对于你们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我还真挺受打击的。”她声音顿了顿,见唐莎莎没有要插话的意思,这才揉了下自己头发,缓缓说道,“我男朋友和我分手了。” 唐莎莎眼睛眨了眨,一副认真听她说话的样子。 小邱果然继续说起来:“实际上也没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感情上也没什么问题,前一天还好好的。不过他突然提出来,说是有不得不完成的梦想,所以要和我分手。” 唐莎莎没太懂:“完成梦想和分手这件事,有什么关联?” 小邱和她解释道:“他以前在美国有个研究项目,现在要回美国继续研究了。” 唐莎莎明白过来。 小邱叹了口气,忽然道:“人对没有完成的事情,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执着吧?” 唐莎莎看着她:“是觉得你们两个的恋爱没有开花结果,所以很执着?” “不是。”小邱笑了笑,这个笑容一点都没有平时的可爱甜美,像是一瞬间苍老了不少。小邱说完又摇摇头,“可能也稍微有那么一点这方面的执着。但是刚才那话,我说的是我男朋友。”她声音沉了下去,“是他以前做了一半的研究。明明这么多年都没有说起过这件事情,我以为他已经放下了。结果在有机会回去继续那个研究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就选择了回去。” 唐莎莎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好沉默着。 小邱喃喃道:“不过实际上,我和他感情也未必有多好。” “为什么?” 小邱歪了歪嘴,笑:“如果我和他并没有交往过的话,就我们现在对彼此的感情,这段恋爱可能压根就不会开始。” 唐莎莎皱起眉:“可是你看起来很难过。” 小邱“嗯”了一声,抱起手臂:“虽然说对对方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可是好歹是这么多年的感情,突然以这种方式结束,有点不甘心吧。”她一耸肩,“我也不知道我在执着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1.唐莎莎生活上有拖延症,但是工作上的态度又完全相反。 2.副部长觉得她私下孤零零,没有朋友没有活动很可怜,纯粹是代沟。 第13章 快到住宅区了,前面灯光越来越密。 小邱忽然道:“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她突然转换话题,让唐莎莎愣了一愣,扬着尾音“嗯”了一声表示疑问。 小邱看看她,目光上下打量:“我以为你很不好相处。平时工作的时候板着脸,和人说话的时候又笑得很假,”她比了个戴面具的动作,“像是戴了张假面一样,要么面无表情,要么职业假笑。” 唐莎莎沉默不语。 这些毛病都是和秦知年恋爱的时候冒出来的,随时都处于戒备和战斗的状态,把自己伪装起来,用完美的外壳掩饰里边的糜烂和软弱。 只是秦知年演技高超,明明也同样戴了一张假脸,别人却丝毫不察。 小邱又说道:“老师说你就像是披着薄纱的仙人掌,看起来怪异不说,刺也藏不住,稍微一碰就扎手。”她眼珠转了下,伸手突然一拍她。 唐莎莎被吓了一跳,小邱伸出手,在她面前摊开。她好笑:“你看,一点都不扎手。没想到老师也有说错的时候。” 最后,小邱在小区门口和她说了再见。 唐莎莎和她挥了手之后,好半天,手才慢慢放下来。小邱最后对她说,她一点都不扎手,可是她觉得,这话挺扎心。 秦知年需要的是柔软温顺的小白兔,可是秦知年唯一不需要的就是她柔软温顺。 在那个人面前装得久了,偶尔露出真实的样子来,却反而会被说成是虚伪。 自从晚上撞见小邱之后,小邱在科研所的时候对她的态度就好了很多,说到底这个部门只有她们两个女孩子,关系发展起来十分迅速。 小邱偶尔也会拉着她去喝喝酒吃个饭,然后对她说点心里话。 唐莎莎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在听她说话的时候基本都保持着安静,认认真真的,也绝对不会插嘴。小邱也就变得很乐于和她分享这些事情。 对于自己手下跟随的学生和唐莎莎关系变好起来,秦知年是觉得有些奇怪的,倒也没再多说什么,不过偶尔在她俩聚在一起的时候,投去一些狐疑探究的视线。 秦知年爱猜忌,唐莎莎估计着,这人又要多想了。 不仅仅是多想,可能还会在心里贬低自己。 大概他是觉得,她之所以会和小邱走近,完全就是因为想要接近他吧? 不过唐莎莎倒是聪明了一点,就算秦知年鄙夷也好怀疑也好,小邱这个朋友来之不易,她不会保持距离,也不会让秦知年称心如意。 再说小邱那边,姑娘看起来虽然好了一点,不过实际上还是一直没有走出来的样子。有时间晚上和唐莎莎去喝酒,唐莎莎滴酒不沾,她倒是喝得疯疯癫癫,然后就哭着开始说起前男友的事情来。 只是说的东西和以前的东西都大同小异。 仅仅就唐莎莎而言,事情好像在朝着好的一方面发展。过了一段时间,方缘也乐滋滋和她说她找到工作了。 方缘姑娘心气儿大,她看上的超好的工作都不要她,普通一点儿的工作她又不想做,所以窝了这么久,也没找到一份好工作。后来还是家里托了点关系,给她安排了一个助教的工作。 说是之前那位助教突然离职了,她可以立即过去工作。 方缘自然是把这个工作接了下来,乐得不得了,一开始的时候成天和唐莎莎兴奋:“我跟着的那个教授,快四十了,气质超级好,长得也不错,就是个帅大叔,我简直是太幸运了。” 唐莎莎受不了她对年上男性的执着,每每都敷衍几句。 后来过了些时候,方缘原本的兴奋劲儿就小了很多,有一次还没精打采和她说:“我们教授,虽然长得好看气质又好,但是,好像不太喜欢我的样子。” 唐莎莎见她一副受打击的样子,赶紧问道:“是不是因为工作什么的出了问题?” 方缘摇头:“不是,我工作都没问题。” 唐莎莎又帮她想着原因,最后想到自己和顾西琅的相处,眼睛一亮:“会不会是你生活习惯不好,所以让他讨厌了?” 方缘不啻:“你当我是你?” 最后,方缘叹了口,极其无可奈何:“原因应该不是出在我身上,硬要说我这里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就是我太年轻了。” “年轻?” “对。”方缘有点消沉,“我们教授好像不喜欢年轻女孩,很不喜欢。他虽然不怎么待见我,但是态度姑且也还好。要是再年轻个五六岁的,譬如说高中女生那个年纪,他连好脸都没有了。” 想想,她又感叹:“我还以为上了年纪的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女孩子,没想到也有人是不喜欢年轻女孩的啊……” 唐莎莎也学着顾西琅的样子,对她摆出了略带怜悯的嫌弃脸。 对于她来说,只要不影响工作,这样的烦恼压根就算不了烦恼。 她陪着方缘坐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很在意这个上司的态度么?” “怎么可能不在意。”方缘有气无力说道,“说到底是我上司,在我心里的地位还挺重的……是个很重要的人物……” 唐莎莎偏了偏头。 方缘却看着她:“那你呢?” 她没明白:“什么?” 方缘问道:“对于你来说,你的上司在你的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难道说不重要么?” ……顾西琅么? 唐莎莎眨了眨眼,觉得自己有点没心没肺,实在是没办法给她一个确切的回答。 这个对话也就此打住。 现在生活和工作都变得充实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等唐莎莎察觉到的时候,自己在科研所居然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 这天早上到了公司,她例行去帮顾西琅泡咖啡,推开茶水间的门,却正好看见小邱正在里面和一个男助手聊天。 见到唐莎莎进来,小邱立刻招呼说道:“莎莎,你过来,我问你。” 那位男助手叫小宋,长得五大三粗,但是粗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少女心,哪儿有八卦的气味哪儿就能见到小宋的影子。 他也是部门里面难得对唐莎莎态度亲切的人。 唐莎莎端着咖啡杯走了过去。小宋看着她手上的杯子,做出少女捧心状,啧啧赞叹:“副部连用的杯子都这么有品位。” 顺带一提,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小宋同学是顾西琅的脑残粉。 如果是什么工艺考究的大师级作品也就算了。唐莎莎面无表情说道:“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在muji买到一打同款的。” 小宋撇了撇嘴。 小邱拉着唐莎莎,问道:“莎莎,我们刚才正好说到这个问题。”小邱看了两眼小宋,道,“你是柠檬派的吧?” “什么?” 小邱指了指杯子:“平时喝饮料的话,你应该更喜欢柠檬饮料的吧?” 唐莎莎愣愣的,在小邱的注视之后,最后点了点头,笑得情真意切:“对啊,我超喜欢柠檬的,平时经常泡柠檬水喝。” “你看到没?”小邱对小宋抬了抬下巴,又转回脸对着她,“我说大部分女生都是柠檬派,小宋居然说,大部分女生是玫瑰派!真是一点都不了解女人。” 唐莎莎眉头微微动了一下,看了一眼小宋,眨巴眨巴眼睛,赶紧思索一通,又结结巴巴道:“不过玫瑰的话,我也觉得还好……” 话音未落,门再次被人推开。 小宋立刻放下手来,用粗犷的脸露出一个乖巧的表情,打起招呼来:“副部早!” 顾西琅“嗯”了声,微微一笑:“早。”说着,又把视线投向唐莎莎,“你把上周的整合报告拿给我一下。” 唐莎莎赶紧点头跟了出去。 顾西琅虽然很好说话,但是对工作要求是很严格的。他会耐着性子帮手下的人讲解不懂的东西,也会毫不留情指出任何人工作上的瑕疵。 有件事情唐莎莎觉得特别骄傲。 她在顾西琅手下工作这么久时间,还从来没出过一次错。非但没出过错,而且她的工作都非常出色,就算顾西琅严苛,也会对她流露出满意的态度来。 上午照旧是在匆匆忙忙当中度过,不过临近中午吃饭的时候,顾西琅却突然问她:“你今天中午怎么吃?” 打上次晕倒之后,唐莎莎就再也没有刻意节过食。听到顾西琅这么问,虽然奇怪,还是说道:“今天中午去食堂吃。” “好。”顾西琅手上工作没停,也没转过身看她,不过是淡淡说道,“我中午和你一起去。” 他们的副部长应该是香槟外加A5级牛排的那种类型,不管怎么看都和食堂的菜系不太搭。和顾西琅一路的时候,唐莎莎就一直在想一会儿顾西琅到底会吃什么东西。 她一路都盯着顾西琅进行自己的思考,到达之后,目光更是不停追随着,若无其事地问:“副部,您吃什么?” 对方轻飘飘地把问题抛了回来:“我也不知道,你有推荐的吗?”他说着,淡淡笑了下,“我还是第一次来食堂。” 唐莎莎咋舌。 片刻后,她指着一旁的小黑板,说道:“就吃推荐菜吧,准没错。” 推荐菜上写着的是辣子鸡和麻婆豆腐。 顾西琅皱了皱眉。 唐莎莎现在差不多也能读懂他的表情了,见到他这副样子,就明白他是不喜欢,就看过去:“您不吃这个吗?” 顾西琅和她说实话:“我不太擅长吃辣,有别的能推荐吗?” “别的……?”她努力想了半天,还是摇摇头,“没有,我也不太了解。” 顾西琅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什么叫,她也不太了解? 他跟着她走到了窗口边,里面的职工似乎已经认识唐莎莎了,拿起餐盘就问道:“小姑娘今天还是要推荐菜是吗?” 唐莎莎点着头笑:“是的,一份推荐菜。” …… 顾西琅大概明白这姑娘为什么会说不太了解了。 最后副部长只要了一份口味清淡的豆腐鱼和海带酱汤。唐莎莎在他对面坐下来的时候,目光就一直放在他的盘子里面。 顾西琅觉得这姑娘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时不时露出母爱深沉的模样,就算只是对着盘子,也露出有些伤感感叹的样子。 他实在没法忽略她的悲天悯人,沉下声音:“又怎么了?” 唐莎莎叹了口气,舀起一勺麻婆豆腐浇在米饭上,摇头:“就是突然想到一个词,美人迟暮。不管是什么人,都得面对老的那一天。” 第14章 这个话题她说的有点伤感。 顾西琅心里却隐隐升起一点不太好的预感,尽可能保持着语调问她:“什么意思?” 唐莎莎郑重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什么?” 她目光再次落到他盘子里:“副部长已经在吃老年人健康饮食的事情,我会保密的。” 顾西琅这次关爱地看了她很久,才略微抽了下脸颊:“是吗。那还真是谢谢你。”他不太明白他在这个女孩眼中到底有多老。 唐莎莎还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顾西琅开始觉得自己和她一起出来吃饭简直就是人生中最错误的决定,他现在整个人都不太好了:“你又在想什么?” 唐莎莎一愣。 顾西琅语气里面已经没什么好气了:“目光没有定点、无意识咬嘴唇,明显是你在想事情的样子。” 就观察琢磨表情这一方面而言,他还是挺擅长的。 唐莎莎回过神来,说道:“我在想,回去之后要把这件事情记下来,副部不能吃辣,还有现在的饮食是以豆腐、鱼、海带这三样长寿老年人饮食为主。” 不用一直提老年人这个词也可以。 顾西琅盯了她半天,忍住了,决定不和她计较。片刻后,和她说起正事来:“你最近下班后没怎么加班了。” 说起这个,唐莎莎也很郁闷,脑袋垂下来:“我也很想加班的,但是条件不允许。” 顾西琅觉得她可能理解错了,赶紧引导她回到正道上:“我是说,这不是挺好的嘛。下班之后也有了自己的活动。” 唐莎莎想了想,还是摇头:“您不知道,坐在沉闷的酒吧里面,叫上一杯饮料,什么都不做,然后呆上两三个小时……比起这个,我还是觉得加班工作更好一点。” 顾西琅随意道:“是吗。” 唐莎莎吐出口气,有点垂头丧气的:“我不太适合出现在那种地方,感觉不是那个世界的人,感觉周围人都用奇怪的眼神在看着我。” “不也挺好。”顾西琅没看她,“至少体验了以前没体验过的生活,你和同事的关系渐渐好了起来。” 虽说这位上司平时都是一副只关心工作的样子,实际上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也是看在眼里的。 唐莎莎想了想,眼睛又亮起来,笑眯眯的:“您真是厉害。” “嗯?” 唐莎莎肯定的点着头:“副部您说让我不要加班,出去邂逅缘分,我就邂逅到了小邱,然后关系就慢慢好了起来,我又多了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您搞不好可以去当算命师。” 顾西琅扯了扯嘴角:“你的缘分是邱吟昔吗?” “多少也算吧……” 顾西琅忽然问她:“你知道你现在已经在我手下工作多久了?” 最近事情很多,只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连早春时节穿的厚重的大衣都已经换了下去,变成了轻薄的春秋装。 唐莎莎仔细回忆了一下,有点不确定:“一个多月了,不,兴许是两个月了?” 顾西琅回答她:“一个月零十五天,正好是一个半月。” 唐莎莎恍然大悟,似乎有点不敢相信似的:“时间过得真快。” 顾西琅又问:“你还记得你这一个半月都做了些什么吗?” 这次唐莎莎就回答得很确定了:“帮您端茶倒水,帮您整理资料,帮您跑腿打杂。” 这些工作都是些小工作,一个身处科研所,目标是研究员的女孩子现在一脸坦然说着自己这些时候做的微不足道的工作,没有一点羞愧的意思,倒是让顾西琅微不可察地弯了弯嘴角。 听她说完之后,顾西琅才缓缓说道:“刚才你说我厉害,现在我把厉害两个字原封不动还给你。” 唐莎莎停下手里的动作,直直看着他。 她这个样子就好像是个幼儿园等老师表扬的小朋友一样。虽说看起来一副强硬又完美的做派,实际上说到底也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 顾西琅如她所愿,真心表扬起她来:“让你端茶倒水,你就老实端茶倒水,还能把咖啡和茶水都按照我的口味泡得恰到好处,甚至于不用我开口,你连我想喝的温度都揣摩得一清二楚。让你整理笔记和资料,也完全能按照我的阅读习惯整理得漂亮。我知道你并不喜欢做这些事,但是虽然不喜欢,你还是坚持着做了,做了这么久,做得出彩漂亮。这一点,是非常厉害的,也正是在我这里做事所需要的。” 能让严格的上司从“不认可”变成“认可”,这一点,唐莎莎觉得很是高兴。入职以来所有阴霾都好像一扫而空,让她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来。 顾西琅话锋一转:“今天开始,我会开始交给你其它的工作,可能比以前还会更累更辛苦,有问题吗?” 唐莎莎这会儿打心眼里高兴,眼睛亮晶晶的:“没问题,您知道我最喜欢工作了!” 他当然知道。 这段时间,这姑娘对工作的热情简直异于常人,这些事情他全都看在眼里。 实际上,他对唐莎莎的考核是多加了半个月的,姑且不论生活习惯,就是性格上也有一点不好——过于随波逐流。 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都没有主见。就好像娱乐圈里面一些明星,本来并不是某个样子的人,只是被粉丝说成是那个样子的人,也就半推半就的变成了大家口中的人。 把自己活成一个梗,或者是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 对于这样的人,顾西琅一开始的确是不放心的,不过小姑娘工作积极,在工作上态度端正,也很有主见,再看不到生活当中的随意,这才让他渐渐认可了她。 顾西琅也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过了一会儿,又拿出个东西给她:“这是档案柜的钥匙。里面基本放的是之前解决的一些案子。做这一行光是读死书不行,经验也很重要。” 唐莎莎接过钥匙,高兴之余又觉得鼻头有些酸涩。 好像一直以来的耐心和忍气吞声全都有了收获,在面对理想中的工作的时候,这份苦尽甘来的滋味格外让人动容。 顾西琅上午给她布置的任务,唐莎莎在上午结束之前就已经完工交给了他。下午顾西琅那边没有新的工作,唐莎莎就乐滋滋翻看起以前的各种档案资料起来。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她总觉得自己脑袋灵活,提出各种设想都新颖独到,还总为此有些沾沾自喜,可是真的看到了之前的档案,唐莎莎才发现她以前学的那些书本知识,实在是有些不够用的。 她现在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如饥似渴,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能研究以前的那些东西。 因为这一茬,唐莎莎最近加班又成了家常便饭,这次就连顾西琅强制性让她下班她也不听了,只顾着自己看得入迷。 顾西琅拿她没办法的时候又觉得有些异样。 这姑娘,打熟了之后,似乎越来越没把他当成上司看待了……有时候就算是拿出了上司的威严,她似乎也没放在眼里,这家伙是不是太放肆了? 这天唐莎莎照旧是加班加点地看档案,外面夜色一层层加深,最后浓如玄墨,她却丝毫也没有察觉到。直到后来有人敲门进来,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今天又加班加到了深夜。 进来的人是之前带她入职的那个人事部的姑娘,叫周婷的那位。 说是看见这边还亮着灯,所以过来检查了一下。 唐莎莎看了看表,已经快要十点了,这便站起来,把没合上的笔随手往办公桌上一扔,又把档案整理平整,小心翼翼锁回柜子里面,这才拎起包跟着周婷一道走了出去。 周婷态度和蔼,看她的时候,目中多多少少有些欣赏的意思。 等上了电梯之后,周婷才缓缓和她笑道:“没想到你真的坚持下来了,我一开始还在担心,你会不会和别人一样。” 唐莎莎没明白她的意思:“别人?” 周婷点了点头,看着她,莞尔:“你是唯一一个在副部手下坚持了一个月的女孩子。” 唐莎莎睁大眼睛:“唯一一个?” “是的。”周婷对自己的答案表示肯定,又严谨地加上一句,“至少我来这里工作这么多年里面,你是唯一一个。基本上上面安排,都只给副部安排男助手或者男学生的。” 唐莎莎满脸匪夷所思,脑子里面突然想起了一点事,是她才来报道的那一天,当时顾西琅看着她说过“我有点意外”之类的话。 现在她才算明白他当时在意外什么事情。 第15章 周婷又说道:“除了你,坚持得最久的一个,大概坚持了二十天的样子,就过来要求换组了。” 唐莎莎皱起眉:“为什么?” 周婷回她:“沉不下心,拉不下脸,觉得工作和身份不符,觉得委屈。”她啧啧两声,道,“我是没觉得工作有什么高低贵贱的分别。那些女孩子过来要求换组的时候,说的基本都是‘觉得学不到任何东西’‘觉得对方在故意为难她',这种借口说得倒是好听,但是连副部第一堂耐性的课都没过关。” 唐莎莎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这倒是,我之前也觉得迷茫过。” 那时候才进来,觉得做的工作过于卑微,什么知识都学不到,又觉得看不到前景,这样的日子熬不出头。 但是实际上,因为他们这个部门的特殊性,平时难免要经常跑现场,甚至是不厌其烦一趟一趟的跑。还得四处走访调查,就算都是些已经掌握的信息,但是还是得一个一个问过去,哪怕一丝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 忍和耐。绝对是这个在这个部门里面工作时至关重要的两个字。 周婷又和她说道:“动机研是挺好挺核心一个部门,对于外面来说,动机研就是一个精英集中部,只有进去这里,自己的成绩才是真正被认可了。那些女孩子出来后,就再没机会进动机研了……”她摇了摇头,看她一眼,“话说回来,你们部门几个成绩不错的小年轻,以前都是副部手下出来的。” 唐莎莎有点惊讶:“副部在这里工作多久了?” “十年了吧。”周婷回忆了一下,“他不太一样,他不是自己进来的,是被邀请进来的。” 唐莎莎微微皱起眉,有点疑惑:“你好像很了解副部的事情。” 周婷笑起来:“我们关系挺好的,私下也经常会一起吃饭什么的。” 唐莎莎目光微微一动。 平时部门里面一群人时不时会聚一聚,一起吃个饭什么的。她和别人关系不到位,自然不可能跟着一起去,顾西琅也是从来不会去。 好像谁都不知道顾西琅私下生活是什么样子,甚至连他离开科研所后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人说起顾西琅私下的一面。 回到家里的唐莎莎,立刻会变身成为一个深度宅女,游戏、小说、漫画,只要是能让她宅着的东西,她都是无任欢迎。可是在科研所里面的唐莎莎,完全就是一副女精英女强人的样子,任谁也想不出来她也会有那么一面。 推己及人,唐莎莎也第一次幻想起来,私下的顾西琅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和她一起像是高达那样,每发射一次就需要补充能量,而就地躺着不动就是最佳补充能量的方式。 不过真让她想象那个画面,又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搞不好顾西琅私下是红酒加玫瑰的做派呢?会在浴室摆上蜡烛,然后舒舒服服泡在浴缸里面看书;会醒上一杯很多年前的红酒,然后慢条斯理品尝着A5级牛排;会在有着巨大落地窗的高级公寓里面和恋人约会…… 脑袋里面这次蹦出来的画面让唐莎莎自己也觉得认可了一点。确实那个样子才像是他们科研所的高岭之花副部长的生活。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还想着前一天自己脑子里面的画面,总是忍不住去瞟顾西琅。顾西琅一开始还能忍住,后面实在是觉得那视线有点影响人,便清了下嗓子,用尽可能平淡的声音喊了声:“唐莎莎。” 唐莎莎回过神来,立刻坐直了身子:“怎么了?” 顾西琅认认真真和她说道:“有件事我不得不和你提一下。” 唐莎莎揣摩了一下他的语气。 听起来似乎不是工作上面的事情,她顿时觉得有点没劲。 所幸这会儿顾西琅没回头,她对着的只是他的后背,便撇撇嘴,声音却依然认真:“什么?” 顾西琅淡淡道:“请你拿出严肃的态度听我说话,不要一副这位上司事情真多的样子。” 他背后长了眼睛? 唐莎莎赶紧眼观鼻鼻观心,模仿着他清了下嗓子,态度一时极为端正:“副部,您说。” 顾西琅这才用几乎算得上语重心长的语气教育她:“以后,你用了签字笔之后,麻烦把盖子盖上。——请把这一条也加入你的笔记本。” 唐莎莎偷偷看一眼他衬衫后面的衣领:“为什么?” ……居然问为什么。 这不是正常人都应该做的事情吗? 最可怕的是,他居然也老老实实解释了:“如果不把盖子合上的话,笔可能会从桌子上滚落下来。” 唐莎莎视线往自己桌上那支笔上面扫了扫:“可是我的笔没有滚落啊。” “滚下来了!”顾西琅立刻反驳她,抽了抽嘴角,强调自己的功劳,“我帮你捡起来的。” 唐莎莎笑了笑,由衷道:“您真好!” 他想听的不是什么表扬,再说他把这件事说出来本来就不是为了表扬。 顾西琅终于转过身来,他觉得自己就像是面对着幼儿园小朋友的老师一样,苦口婆心劝着她:“笔从桌上滚下来之后,还会滚到别的地方,有可能是非常不好找的地方。” 唐莎莎看着他眼睛:“比如说?” 顾西琅指了指她办公桌下面的缝隙:“比如说,办公桌下面。那个地方平时打扫不了,所以积了很多灰,如果笔掉进去的话,会很脏的,捡起来也很麻烦。” 唐莎莎明白过来:“我的笔是掉进那里面了吗?” 她终于理解他的不容易了吗? 副部长居然涌起了一点感动的心情,重重点了下头,眼睛亮得不可思议:“掉进去了,我帮你捡起来了,下面真的很脏。” 唐莎莎点了点头:“辛苦您了!”说罢,垂下脑袋要工作。 ……这就完了? 顾西琅愣了一下:“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唐莎莎想想,又抬起头:“您下次不用勉强自己去捡桌子下面的笔。” 也就是说还有下次? 顾西琅简直觉得不可置信,可又无可奈何,只好谆谆善诱:“比起让我下次不去捡笔,你有没有觉得下次你把笔盖好更加方便一点?” “我不盖笔,笔掉下去了,您无视掉它,不捡起来,这是不矛盾的呀。” 这女孩…… 她是把他当成菜市场里面的小贩,凡事好商量吗? 顾西琅用恐惧又嫌弃的目光上下打量她,也就是说,他身为上位者的威严,她是真的没看在眼里。 副部长把欣慰的表情收回来,咳嗽一声,认真道:“你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我以后没法把工作放心交给你了。本来还想交给你一个大工程的。” “什么?!”这次,唐莎莎刷地站了起来。 果然拿工作来威胁她是能奏效的,副部长露出有些得意的神色来。 唐莎莎从记忆里面搜索一次,找出他的话来:“您说过,我生活上的习惯能改最好,换句话说就是不改也可以,只要工作做得好就行了,对吧?您是要食言吗?” ……怪他咯? 顾西琅一副震惊的样子。 他严肃道:“就算我能退让,但是我也是有底线的。我没法无视掉滚落到桌子下面的、没盖上的签字笔,也没法忍受桌子下面的灰尘。你的习惯已经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没法退让。” “您真麻烦!” 这四个字原封不动还给你! 顾西琅想了半天,最后深吸口气,缓缓道:“总而言之,这件事没商量。我现在觉得没法把工作放心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吧!” 说罢,也不理她,转过身继续手上的工作。 唐莎莎看着他背景,大张着嘴,一脸愤愤。 到了周末,就是最近把心扑在上司教授身上的方缘也察觉到了唐莎莎的不对劲。 上次她陪唐莎莎一起看《少女》,只看了一半两个人就各自睡觉去了。这周时间挺多,她把碟拿出来,便问她:“莎莎,要不要把接着把《少女》看完?” 可是方缘一连问了好多声,唐莎莎一点反应都没有,最后,方缘对好友投去了一点关注,发现好友正死死盯着桌上一支笔看。 一支普通的签字笔,要说和别的笔有什么不一样的话,就是这支笔没盖盖子。 方缘记得昨天晚上也似乎看到过似曾相识的画面,心里不由得奇怪几分,走过去,推了推她:“莎莎?” 唐莎莎被她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看着她:“怎么了?” “是你怎么了。”方缘纠正她的话,在旁边坐下来,“从散步回来后,你就一直盯着这支笔在看,这支笔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她不提笔还好,一提起,唐莎莎的注意力就又放了回去,像是和那支笔有什么仇一样。 方缘也看了两眼,试探道:“这笔怎么招你惹你了?” 唐莎莎认真说道:“我只是在想,怎么才能让这支笔不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滚落下来。” 方缘觉得这简直是一个没有任何技术的活,好笑:“盖上笔盖不就行了。” “除了盖笔盖这个办法!” 方缘不解:“为什么盖上笔盖不行?” “因为我懒。”唐莎莎咬牙,又补充,“而且不能让他得逞。” 这句话里面出现了一个“他”,虽然没有任何姓名,但是作为好姬友,方缘差不多已经知道这两天这个场景到底是为什么产生了。 方缘叹了口气,显然没心情听后面了:“那为什么又不让笔滚下来?” 没想到唐莎莎却说道:“为了不麻烦他。” 方缘本来还等着一个没劲的普通答案,没想到听到这样的说法,顿时一愣。 第16章 好半天,她反应过来,压抑着心里的惊讶,分析了一下好友的异常:“也就是说,你总是不盖笔盖,导致笔掉下来。然后一直有人帮你捡笔,这个人却不耐烦了,要求你以后好好把笔盖起来?” 方缘的猜测简直是一百分,完全符合。 唐莎莎郑重地点了点头。 方缘似笑非笑看着她:“你又被激起斗志了啊。” 唐莎莎这次没回答。 客厅里面陷入一片寂静,只有时钟发出滴答的声音。 方缘坐着不动,也不开口,只是一派探究地瞧着她。最后,唐莎莎终于忍不住了,转过头来问她:“你在想什么?” 方缘笑了笑:“我在想,人果然是会改变的。” “什么?” “我第一次看见你被激起这样的斗志。” 唐莎莎歪了歪头:“……这样的?” 方缘一边思索一边说道:“唐莎莎是什么样子?是成熟稳重,会对幼稚的事情报以不屑,而且又超级不服输,很容易被激起斗志,恨不得把所有人踩在脚下自己称王的类型。” 这是方缘多年的观察,她可以信心十足地保证,她完全没有说错。 现在,方缘毫不留情地吐出打击人的话来:“但是唐莎莎,我是第一次看见你被激起这么幼稚的斗志。” 唐莎莎放在桌上的手“嗖”地缩下来,像是想要和桌上的笔保持距离,假装刚才那个人不是自己一般。 方缘无视掉她亡羊补牢的动作,又笑起来:“不过,虽然幼稚,我一开始以为,你会反而多扔几支笔在难捡的地方让那个人去捡。” 唐莎莎瞪着眼睛,她有那么坏? 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方缘肯定道:“你做得出来,而且那样做才是你的风格。换句话说,你被激起斗志后的行为都是损人利己的。” 唐莎莎撇了撇嘴。 方缘又笑:“但是刚才,你说你懒得盖笔盖,又说不想麻烦那个人一直帮你捡笔。虽然做的事还是利己的,但是也没损人。”她拍拍她肩膀,极其欣慰,“智商方面虽然退化了,但是行为方面有进步。不错,再接再厉。” 周一早上是例行早会。 唐莎莎之前的身份只是一个不知道能不能留下来的,最低级的助手。压根就没有出现在“商谈大事”的早会上面的资格。所以别人在开早会的时候,她只能在茶水间帮顾西琅折腾咖啡。 但是今天就有点不一样了,顾西琅在收拾文件准备去会议室的时候,也顺口和她说了一声:“把你笔记本带上,一会儿开会。” 唐莎莎一脸欣喜和惊讶,一连说了好几声“好的!”,赶紧带上东西,跟在顾西琅身后去了会议室。 实际上对于老油条来说,周一早上的早会基本都是过场,也就交代工作计划的时候稍微做一下记录就可以了。 不过对于唐莎莎来说,光是能够坐在大家中间就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一件事了。毕竟她和别人起点不太一样。她在顾西琅旁边的位置坐下的时候,就看到小邱对自己扬了扬眉毛,高兴地挥了挥手。 她也对小邱笑了笑。 大概是小邱动作大了点,秦知年跟着她的视线往这边瞥了一眼。 唐莎莎立刻把脸上诚挚的笑容悉数收回,转而抿着嘴,绷直了唇线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仿佛坐在这里不是什么值得喜悦的事情,而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像不是拼命工作才被认可了,而是“迟早有一天”的事情。 秦知年哼笑一声,很快就把视线移开。 部门的部长负责总结上周工作以及发点鸡汤,顾西琅则是安排下周工作,鸡汤是说给新人听的,下周工作安排才是说给老油条听的。 尽管和自己的工作沾不上什么边,但是唐莎莎还是把顾西琅交代的事情一件件全部都记录了下来。 顾西琅不是什么喜欢废话的人,在把工作任务都安排下去之后,按理说就到了散会的时间,不过副部长难得的没有立刻宣布散会,而是稍微停了一下,合上了手上的资料夹,话锋忽然一转,说道:“对了,最近部门里面稍微有些人手不足。如果大家有需要,可以让唐莎莎帮大家打一点下手,不用客气。” 唐莎莎蓦地被点名,本人稍微愣了一下。 周围人却全部把视线都投到了她的身上,现在俨然是大家视线的焦点,唐莎莎还在怔忪,悄悄看了一眼站在最前面的顾西琅,对方对她呆滞的表情很是鄙夷,嫌弃地皱了皱鼻子,一抬下巴,示意她赶紧说点什么。 她这才反应过来,立刻站起身来,顶着数道视线:“如果需要我帮忙,请不要客气地开口,我很乐意能帮大家做一点事。” 众人面上都是淡淡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打算的。 尽管如此,唐莎莎还是觉得异常激动,这种激动的心情就连回到办公室里面都没有平复下来。 顾西琅在部门里面绝对算是说得上话的人物,今天在大家面前这样提到她,显然是承认了她在动机研的位置。 她再也不是摆在那里地位尴尬的花瓶,而是真正可以和大家一起工作的同事了。 虽然职位没变,但是更为重要的地方发生了改变。 顾西琅手上不仅有要做的案子,还要负责调度全组人的工作,总体上来说是很忙的,所以回到办公室之后,就立刻开始忙起了之前在做的工作。 唐莎莎还在高兴当中,跟在他背后蹦跶着一路到了他的办公桌面前,然后身子一蹲,仅仅在办公桌上面露出个脑袋来:“副部副部!” 顾西琅连头也不抬,只顾着手上的工作,随口“嗯”了一声。 唐莎莎极其开心:“谢谢你!” 对方还是惜字如金:“嗯。” 唐莎莎一点也没在意上司敷衍的态度,咬着嘴唇,可是怎么都掩饰不了笑意。 她记得上周五的时候,顾西琅还说过绝对不会把其它工作交给她一类的话,结果这位上司只是刀子嘴而已……不,她早就知道了,这位上司只是刀子嘴,所以她才会变得有点无法无天起来。 唐莎莎抬起手趴在他桌上,目光定定看着他的脸,想了想,又说道:“这样一来,我也就算是动机研的一员了吧?” 顾西琅手下动作戛然而止。 片刻后,他总算是抬起头来吝啬地看她一眼。 小姑娘下巴搁在手背上,皮肤细腻,看不出一点纹路。线条单薄又圆润的眼睛这会儿亮晶晶的,完完全全看着他。 这样子哪里还有当时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严肃强悍。 半晌,顾西琅也露出些微的笑意,表情很是柔和,对她摇了摇头:“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对于我来说,你一直都是动机研的一员,从你第一天走进来开始。” 最近动机研有两个小组出差去了外地,副研走了几个,也带走了不少跟组学习的学生,再加上这段时间上面有几个案子让他们帮忙,基本上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 实际上,之前就已经有人打过唐莎莎的主意。只是唐莎莎是顾西琅手下的人,到底进来部门是做什么的,大家全都不太清楚,就算是有心让她帮忙,也实在是不好开口。 现在顾西琅把话撂明之后,才五分钟时间不到,就已经有两个组带了工作给唐莎莎。 工作都不轻松,甚至于说是很重的工作,要是换做其他人,估计这会儿已经觉得压力很大了。可是唐莎莎是个怪胎,工作越多,她越是觉得高兴。 顾西琅偶尔拿个什么东西,视线无意识放到她身上,就能注意到,这女孩埋着脑袋,手上笔几乎没停过,目光专注,表情认真,偶尔还弯弯嘴角露出个满意的笑容,面前显示器发出浅浅的光,映得她一张脸更是莹白。 她工作态度很好,就算别人交给她一些细微的小工作,也完全没有不乐意的地方。而且对事情进展的把握能力也很强,把各组交过来的工作都按照轻重缓急排列了一下,花了一个上午时间,就把最急的那个组要的分析表做了一个大概出来。 正能量的人永远是让大家喜欢的。 小姑娘身上这股子积极性倒是让部里不少人都欣赏不已,有时候唐莎莎出去接个水什么的,遇上别的人了,大家也开始笑着主动和她打起招呼来。 她这一忙活起来就再次进入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状态。外面纷踏的脚步没听见,就连顾西琅是什么时候出去的也不知道。 一方不算大的办公室,就像是一个完全与世隔绝的独立空间,可以把所有纷扰都排开在外面,让她能全心投在工作当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唐莎莎再一次核对完数据之后,忽然听到桌面上传来轻微的碰撞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放到了他的桌子上。 她把思绪从工作当中抽出来,视线慢慢上移,立刻看到了桌面上搁着的透明玻璃杯。 新茶刚沉底,烟雾袅袅,淡香扑鼻。 目光再往上走,这次看到的就是顾西琅了。 顾西琅站在她桌前,自上而下看着她,面上是一贯的风轻云淡,不过目光倒是很温和,甚至于说,有些慈祥。 唐莎莎稍一思忖,便猛地露出恍然的表情,她今天沉浸在新的工作当中,完全忘掉了顾西琅那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她急忙道歉道:“对不起,我现在马上就去帮您泡……”茶。 不过话还没说完,又稍微响起一点窸窣声,她面前被递上一个纸口袋。 里面装着的是楼下披萨店里面最受欢迎的奥尔良披萨,热乎乎的,应该是刚烤出来不久。 顾西琅晃了晃口袋,直到她接过了,才淡淡道:“先吃东西吧。别把年轻当成资本,这样熬着,也不怕把身体熬坏。” 一贯的嫌弃脸,一贯的清爽嗓音,一贯的盐人一脸的语气。 阳光正好。 穿过玻璃,静静挥洒下来,顾西琅的轮廓上面蒙上了一层光晕,略显模糊,眸子仿佛灿灿流金,温柔地注视着她。 这样的场景,她在偶像剧里面也见过。 虽然偶像剧里面的男主角更年轻更可爱。 第17章 唐莎莎觉得心里满是感动,接过那口袋,披萨的香气勾得她食指大动。 气氛让人沉醉,如果放在偶像剧里面,可能下一秒就是表白的场面了。 唐莎莎鼻子一酸,眼睛里面涌上了感动泪花:“副部,您怎么知道我……” “——因为会很麻烦。” 她的话没说完,就被人打断。 太阳忽然没入云层,骤然转阴,顾西琅身上那层光晕消失得一干二净。 气氛也跟着一起戛然而止。 顾西琅抱住胳膊,没什么好气:“你要是晕倒在我的办公室里面就太麻烦了。”他一条一条分析着,“要叫救护车、要护送去医院、还要作为上司人情关照探病、除此之外,还得考虑你丢下的工作怎么办,简直太影响人了。”他说完,皱着眉看她一眼,仿佛自言自语一般喃喃道,“要是能扔在那里任其自生自灭就好了……” 很不凑巧,最后这一句自言自语被她听了个正着。 唐莎莎感动的泪花还在,却已经变成了吃惊又咬牙的表情:“您说什么?” 顾西琅笑了笑,转过身去:“我说,你要是再犯个什么病,麻烦你去公共休息室犯病,千万不要在我办公室里面晕倒。拜托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已经不紧不慢的回到了桌边,坐下来,心情似乎很好,很快就埋头钻进工作里面。 唐莎莎这才反应过来,张着嘴,气得直咬牙:“我偏要在这里晕倒!就在这里!在您面前!您的办公桌面前晕倒!” 说罢,她坐下把口袋弄得窸窣作响,取出披萨,恶狠狠地咬下一口。 严格、神秘、情绪不会轻易外露、工作漂亮、又能威严又能亲切。 这绝对是个完美的上司。 唐莎莎一边吃披萨,一边恨恨盯着他的后背,泄愤似的想着:虽然完美,但是平时絮絮叨叨得像个老妈子,事情又多又龟毛,搞不好还正在经历更年期。亏她之前还产生幻觉,现在才发现,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像个长辈。 她的长辈才不会这么毒舌。 她的长辈才不会这么若无其事地损小辈。 关键是,这个人怎么可以用那么清爽温润的声音、带着细微笑意和一脸若无其事,然后说出那么过分的话来。 唐莎莎把最后一口塞进嘴里,也恨不得能用视线把他后背戳出一个洞来。 不过她的咬牙切齿很快就被人打断了。 秦知年推门走了进来。 在秦知年走进来的一瞬间,唐莎莎就已经戴上了假面。仿佛女神雅典娜,只用摆出高高在上的美丽姿态就可以了。 她微微弯着嘴角,缓慢又优雅地翻动着面前的资料册,偶尔看到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了,就动作顿下来,伸手端起杯子抿上一口茶。 一节皓腕在茶香缭绕当中格外诱人。 可惜秦知年的视线压根没有在她身上多停留一秒钟,不过是普普通通扫过一眼,仿佛她只是摆着这里的一个物件,连点点头打个招呼的必要都没有。 唐莎莎表情绷着,心里有些抓狂。 对方进来的时候,她马上做出完美的样子,好像她很在意对方似的。 偏偏对方只是拿她当个物件看,视线都懒得多施舍一分,摆明了完全不在意。 过分在意,和完全不在意,显然这场战斗是她输了。 这让她觉得心情都变得不好起来。 秦知年这人颇有些不羁,不过面对顾西琅的时候态度倒是谦和恭顺:“副部,您找我?” “对。”顾西琅微微一点头,抬起头看他,“你手上那个案子,我稍微看了一下,你们现在有一个具体的方向没?” 秦知年认真道:“我们倾向于其中有无理由模仿,单纯图表现个人正义的心理,因为连环案件当中突然出现一个例外,显然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不过也有可能是对方为了混淆视听故意设下的局。”他稍微停了一下,看着顾西琅,皱起眉,“怎么了吗?” 顾西琅十指交叉着搁在下巴旁边,拖长了声音“嗯”了一声,声音微哑,像是在思索什么事情,片刻后,说道:“你先把资料全部给我一份,我总觉得有点怪,我想看看。” 秦知年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去。 唐莎莎看着慢慢关上的门,心里起了一点恍惚。 动机研一共五个组,有两个组在出差当中,其他两个组都给唐莎莎安排了工作。也就是说,唯一一个没有找过她的组,就是秦知年的。 她轻轻咬了下笔头,一时竟然有些没精打采起来。 不得不说,今天和秦知年的这两场战斗都是她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她有些讨厌现在的自己,明明知道他们两个人是敌人是对手,她还总是产生一点无所谓的期待。 就像现在,她竟然期待着能够帮秦知年一点什么。 但是对方压根就不把她放在眼里。 唐莎莎垂下眼睛,只觉得又沉重又黯然。 秦知年那边没过上一会儿就把顾西琅要的东西拿了过来,不过拿东西过来的人却不是秦知年,是小邱。 小邱把厚重一沓资料交给顾西琅,对面接过了,说了声谢谢。唐莎莎还在往那边张望,就见着小邱对她递了个眼色,让她跟着出去一趟。 小邱今天倒不是来约她下班后一起喝酒了,凑近了笑嘻嘻和她说:“我们商量了一下,想要给你办个欢迎会,你看你小长假最后一天有空没有?” 时间就像是白驹过隙,尚未察觉的时候,居然已经临到了清明小长假。 唐莎莎听得欢迎会几个字,心里跳了跳,又不敢多问小邱,生怕这人察觉任何端倪。只是她自己心里就不太好受了,像是猫爪在挠,总想探究个究竟出来。 “我们”这个词着实是暧昧,压根不知道究竟是些什么人,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提出来的。 不过小邱是秦知年组里的人,这个倒是明明白白的事情。 唐莎莎沉住气,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我没问题。” “那就好!”小邱说话速度很快,又拍了拍她肩膀,往他们办公室那边若有似无地瞥了一眼,压低了声音,“一会儿你再问问副部,要是行的话,叫上他一起来。” 唐莎莎点头应下。 待小邱走了,她心里还未平静,心脏砰砰直跳。只觉得今天一整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又或许是之前的生活都过于平淡,现在倒像是把她一个礼拜的应激能力都给透支出去了一样。 先前还好,关于工作上面的事情她是觉得开心的。 不过后面对于欢迎会这一点,就不那么开心了。 且不说不知道这场欢迎会到底是谁提出来要办的。唐莎莎平时的极限也就是和小邱去喝喝酒,但是这种大规模的聚会活动,她打心底不想参加。 麻烦。 但是不参加又不行,好歹是别人的一片心意。 一时间她情绪有些低落下来,脸色沉沉地回了办公室,等看到顾西琅的时候,又多少有些羡慕。 身处高位的人就是好,能够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没必要虚与委蛇地进行这些活动。 不过唐莎莎这些想法很快就停了下来,她目光定格在顾清琅的桌上,脚下步子稍微一错,就往他那边走了过去。 “副部?” 顾西琅不看她:“怎么?” 小邱刚才拿过来的那一沓东西还整整齐齐搁在一边,顾西琅现在在处理一个比较急的案子,分身无暇,打算先把手头弄好再来看这边。 这就给了有心人可趁之机。 唐莎莎看他杯子里面快没水了,便伸手端起杯子,仿佛要去帮他接水。只是杯子端了起来,人却没走,她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声:“他们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秦知年遇到麻烦,秦知年落难,秦知年束手无策,不管是哪一条,都比秦知年帮她办欢迎会还要振奋人心。 不过顾西琅并不知道她的心理活动,随口问道:“你说谁?” “秦知年!”话一说出口,她又觉得不太对劲,赶紧改口,“秦……秦教,我刚才看你很在意这个案子的样子,就想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顾西琅回她:“是有点……”他略微皱起眉,“这个案子牵扯的东西有点多,比较棘手,时间跨度也大,一时半会儿可能锁定不了目标。” 唐莎莎说:“是么。” 她端着他的杯子,伫立在办公桌前面,良久没有一点动静。 顾西琅心里疑惑,抬起头,便瞧着小姑娘正认真看着他,圆眼睛微微瞪着,嘴也抿着,好像在打着什么主意似的。 顾西琅在心里叹了口气,有点犟不过的感觉,片刻后,把桌上的资料又齐了一下,递给她:“你先拿去看吧。不过在我把手上这个案子看完后,你得立即还给我。” 果然顾西琅是最懂她的! 唐莎莎笑得合不拢嘴,开开心心地把资料全部接过了,抱在怀里,刚刚还要拿去接水的杯子顺势就又放回了副部长的桌面上。 顾西琅看了一眼杯子,抽了抽嘴角。 第18章 唐莎莎想,要是可以的话,她真想拍拍副部长的肩膀,可惜副部长对她这种表达高兴和愉悦的方式似乎并不怎么欣赏,前几次都对她露出了“别碰我,然后快点回去工作”的表情,唐莎莎对他的不解风情很是遗憾。 要说除了拍副部长肩膀之外还有什么事情最想做的话,那就是好好梳理一下这个案子。 倒并不是对案子一见钟情了,只是她想发现一些秦知年那边没能发现的蛛丝马迹,之后可以在对方面前露出不屑又嘲讽的眼神。 唐莎莎仔细看起案子来。 这个案子像是法制节目的小剧场,分为上下两集。 上部分是已经破案的部分,下部分是没破案的部分。 唐莎莎现在看着的是“上集”。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十七年前,还是上个年代的事情。 死者叫唐一莉。十九岁,大二学生。 唐一莉有登山的爱好。而她是被人发现死在了登山途中必经的一条河流里面。 找到她尸体的时候,她整个身体已经完全泡胀变形,堵在河流和一条浅溪的交叉口。 下面用溪水灌溉的农人因为断流,循着找了上来,这才慌慌张张报了警。之后警察在上游两公里的地方发现了唐一莉的鞋子,鞋子上面放着一个信封。 不是遗书。 是告罪书。 告罪书上写着,唐一莉用“意外事故”的手段,杀害了她的好友刘妍。所以唐一莉也应该死于“意外事故”,并希望河水能够冲刷这个年轻女孩的罪恶。 再说这个叫刘妍的女孩。 刘妍是在唐一莉被杀害的一年前死亡的。那是刘妍十九岁生日的第二天,陪着唐一莉一起登山。 登山途中下了雨,刘妍也就是在这时候不慎摔落悬崖身亡。 因为没有任何目击者,刘妍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再根据当时唐一莉的反应,和周围熟知两个人的朋友们的说辞来看,这完全就是一起意外。 即使是后来在得知了唐一莉的死讯之后,周围的亲朋好友还是表示唐一莉是被人冤枉了,因为她和刘妍两个人从没有闹过矛盾,就是急红过脸的时候都没有。 唐一莉根本就没有杀害刘妍的动机。 第二个死者是一位痛失爱女的父亲。 名叫王英森。 他一岁刚出头的女儿,在月前因为误吞硬币而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只是一起意外,事发时王英森也根本不在场,这位父亲顶多算得上是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王英森则是死于酒精中毒。 在失去女儿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没有从阴影里面走出来,经常会喝个酩酊烂醉。而就在某一天,朋友们照样把喝醉的他送回了家,第二天却得知了他的死讯。 按理说王英森的死也算是意外,但是现场依然留下了告罪书。 告罪书上说,女儿死于意外死,而策划且放任一切发生的王英森,也同样应该以意外死的方式告别世界。 第三起案子,则是让凶手落网的案子。 即使之前的案子已经告一段落了,但是事情并没有就那么结束了,时隔多年,告罪书再一次出现在了某起案件当中,这后面陆陆续续地又出现了四次,不过这一次颇有些让人束手无策无从下手的感觉。 唐莎莎越看越觉得惊讶,手上也没停,不停记录着自己觉得在意的地方,又把自己的设想一一列了下来。 末了,她嫌这样来回翻看过于麻烦,索性按照顾西琅那一目了然的整理方式将资料重新整理起来。 沉于工作是一件让人觉得幸福的事情,时间飞快的流逝,轻飘飘的,一个下午就翻了过去。 顾西琅整理好手头的工作,把办公桌收拾整齐,回过头看她还睁大眼睛在研究手上东西,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片刻后,提醒她:“唐莎莎,下班了。” 唐莎莎点了点头:“嗯,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走。” 顾西琅目光温和,想了想,又说道:“明天开始放小长假,一会儿安保部的会过来检查,你可别等到别人来催你了才匆匆忙忙收拾东西离开。” “好的。”真是絮絮叨叨的副部长。 话说回来,小长假啊……唐莎莎抬起头,拿笔戳着自己脸蛋,看向他:“对了副部。” “什么?”顾西琅已经准备离开了。 唐莎莎说道:“他们说要在小长假的最后一天给我办欢迎会,可以的话,你可以一起来吗?” 闻言,顾西琅愣了愣,看向她,皱起鼻子:“唐莎莎,有没有觉得,在清明节给你办欢迎会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他这么一说,唐莎莎坐直了身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下。 清明节的欢迎会,她也确实觉得有那么点奇怪……虽然很奇怪,但是好歹是别人的心意。 片刻后,她抬起头,撇了撇嘴:“清明节也好中秋节也好,大家在意的都只是放假,谁还会在意是什么节日啊,反正悠悠闲闲或者热热闹闹度过假期就可以了。当然,虽然话是这么说,要您理解年轻人的想法还是有点困难吧。” 年轻人? 顾西琅没什么好气地瞥了她一眼:“是么。” 唐莎莎一副期待的样子,又问:“所以,您要不要来?” “那真是抱歉了。”顾西琅眉头一挑,嘴角微微一抿,“对于你来说可能已经不太年轻的我,是要按传统习俗去过清明节的,没法陪你享受你的欢迎会了。” 唐莎莎的期待顿时变成失落。 顾西琅轻轻一笑,走过去,就着手上公文包轻轻拍了拍她脑袋:“不过有机会我会给你补上的,抱歉了。” 结果唐莎莎还是熬到了安保部的人来催她的时候,才匆匆忙忙把要用的东西都扔进包里,踩着细细的高跟噔噔跑了出去。 快到电梯的时候,她脊背就下意识的绷直了起来,脚步也由急变缓,仿佛悠闲走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 最后,她停在略微领先秦知年一步的地方。 她希望秦知年觉得棘手,觉得困难,让秦知年明白她是比他优秀的。但是这些想法在看到秦知年的时候就像是发生了什么改变。 她也说不清那感觉到底是什么。 不过案子她已经看过了,确实是牵扯太过又复杂难解,就算她自觉优秀,把那么大一个案子交到她手里的话,她也会觉得无所适从的。 可是秦知年表情很轻松,甚至颇有余裕。 她也判断不出来这个人到底是演出轻松的样子,还是真的不当一回事。 他俩安静地从电梯缓缓而下,安静地走出大楼,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一前一后顺着路往公寓走去。 今天加班了两个多小时,现在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穿过人潮涌动的街头,走过错综斑斓的霓虹灯,秦知年和她之间始终隔着十米的距离,她心里莫名其妙地浮出一个词——咫尺天涯。 仅仅是十米,就好像永远也追不上一样。 唐莎莎因为那十米的距离有些失落,却又不敢错开一步。好像快一步是为了追上他,慢一步又是承认自己比较落后一样。 最后在经过某处的时候,她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秦知年脚步没停,继续往公寓的方向走去,但是唐莎莎却脚步一转,钻进了人群里面。 可惜这个热闹显然不是什么无关紧要或者说让人觉得愉快的热闹。 唐莎莎目光凝了过去的时候,顿时怔住。 下面好事的年轻人当中,有不少人举起了手机对准拍摄着,屏幕上方红点闪烁。年迈一点的似乎觉得可惜,不停摇着头,多少有些忧心。 离得最近的是一群看起来高中生大小的女孩子,嘻嘻哈哈的,她们扎堆嘀嘀咕咕一阵,忽然一起仰起头,大声喊起来:“跳啊!跳啊!跳啊!” 唐莎莎一时间心里像是有什么不安,仿佛菌渍,逐渐扩散开来,蒙住整个心脏,让它发臭腐蚀。 她抬头看去。 顶楼一条人影,约莫能看清是个女的,一头长发,身影消瘦。年纪不清楚,长相也不清楚。 唐莎莎整个身体完全僵住。 那女往前一俯身子,仿佛是断线的风筝,翩翩坠落下来。 唐莎莎觉得时间好像一瞬间凝固住了,周围有人幸灾乐祸、有人心疼惋惜、有人害怕惊慌。表情不一,可是只有一件事是一样的,都是事不关己,最深处埋着的都是冷漠。 唐莎莎想,这大都会当真是冰冷如铁,饶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不过轻飘飘看几眼,尔后就当是个不得了的八卦话题和别人聊一聊就到此为止了。 再往后想,愈是一身冷汗。 她自己不也是冷漠冰冷的人之一。就算心里千万想法,也只垂了个手干干站着,然后谴责一下别人的态度。 那女的的身影越坠越快,越坠越近。 一身叹息轻轻响起,近在耳畔,唐莎莎觉得有一片温热靠近了自己,然后视线陷入黑暗里面。 有声音砸在地上,咚的一声响,和别的重物落地声差不多,却像是重锤砸在心上。 四周尖叫声响起。 唐莎莎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见周围乱七八糟的声音,背后几乎快要被汗水濡湿。 那人空出来的那只手轻轻握住她:“别看,我们走。” 她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听得这个声音钻进耳朵,也就浑浑噩噩跟着他牵着的方向慢慢往前走着。 喧嚣吵闹的声音渐渐被甩到了身后,回归正常的繁华当中后,那只手才慢慢拿了下来。 第19章 唐莎莎脑袋里虽然还乱糟糟的,不过总归了好了不少,后面还能听到那些不太妙的声音,她努力控制住自己无视掉后面的一切,觉得现在这场景难堪又怪异。 她甚至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许久后,她才微微点了下头:“谢谢。” 秦知年却有些失神。 这女的五官不算特别好,鼻子耳朵眉毛都还好,眼睛和嘴瑕疵就挺大了。譬如说眼睛太圆,眼头是圆圆的弧度,眼尾又微微下垂,再加上双眼皮的线条又浅又窄,让人觉得她眼睛看起来过于单薄。 嘴唇也是显圆,没有唇峰和唇珠,就连嘴角都有点圆。 五官凑一起了,倒是秀气耐看起来。 这样的长相挺适合装无辜装可怜的。 秦知年微微握起手,刚才那双眼睛的睫毛触到了他的掌心,即使是现在还仿佛残留了一点什么感觉。 这突如其来的一遭倒是让两个人再没法一前一后往回去,秦知年垂眸见她眼睛大睁着,许久也没眨过一次眼,他心里略有异样,也没再计较,陪了她慢慢往回走。 这样子平平淡淡并肩同路的场景倒是许多年未曾有过了。如今暂时休战,省略唇枪舌战和剑拔弩张,一时竟然无话。 一直到路过自动贩卖机,秦知年才忽然开口:“我去买饮料,你喝点什么?还是喝橙汁?” 唐莎莎愣了愣,扯出一个笑容:“啤酒。” 秦知年有些诧异,瞧了她几眼,也没多说什么,走过去买了两瓶罐装啤酒。 唐莎莎动作很熟练,接过了就啪的一声打开,仰头把酒灌进肚子里面,总算是觉得舒服了一点。 旁边许久都没有动静,她回过头便看见秦知年微微皱眉看着她,这次没有鄙夷和不屑,却带上了一点唐莎莎从来没见过的神情。 也不是没见过。 是她确定从来没对她露出过的神情。 像是夏日星河一瞬间黯然失色,突兀又让人不解。 唐莎莎看向他:“怎么了?” 秦知年摇摇头,笑起来:“想不到你居然又开始喝酒了。” 旁边路灯灯光昏黄,斜斜罩下来,唐莎莎不由得感谢起秦知年身材高大,能把她完全挡在阴影里面。如果能看清楚她的脸的话,一定也能看见她赤红的耳朵。 那是尚且还在暗恋的时候。 唐莎莎当时的朋友圈已经渐渐收拢变小,能说得上话的朋友实在是不多,又以女性朋友为主。秦知年正好相反,狐朋狗友一大堆,偏偏身边还环绕着不少让人心动的女孩子。 少年时候她做事挺极端,喜欢秦知年,就恨不得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都把人给霸占着,不过秦知年却总不大愿意把全部时间都分享给她。 唐莎莎实在是没辙,只好每次在秦知年身边出现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都用青梅竹马的便利,打着家长里短的旗号把人给骗回来。 秦知年大抵是知道她心思的,却也什么都没说过,至始至终一副平淡的样子,并没有因此多看她一分。 后来唐莎莎忘了当时是因为什么和他争吵起来。 兴许是因为秦知年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也兴许是因为秦知年嘲笑她的在乎。 所以她下定决心,花了一天功夫没有理会他。 对于唐莎莎来说,那是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天。只要稍微闲下来,就立刻捧起手机,没有任何留言也没有任何短信,即使如此,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给秦知年发短信打电话。 最后还是自尊心打败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学习来麻痹了自己。 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当时她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是说某公司有一位优秀的电工,常年辛勤劳动却没有任何回报,于是就有人给他出主意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路灯,只有在某一次坏掉熄灭之后,才会让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兴许唐莎莎这盏灯也同样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动的问好,缠着秦知年不放已经成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对他不闻不问起来,她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时候能够表现出来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无其事地给她问了好,若无其事地帮她买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经过,搂着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说起来:“莎莎,你是没看见,昨晚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里说‘再不找我我会被抢走的’什么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们儿说着,要给他胸口一拳,却被秦知年轻飘飘挡了下来。秦知年面色平静,抓着那小伙子的衣领就走,过去嘀嘀咕咕一阵,对方大概明白了一点,偷笑着走了,秦知年却回到她身边,颇为严肃:“他人不正经,就会胡说八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看着他滚红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后她发现酒是个好东西。 喝醉的人会口无遮拦地说出平时不敢说的东西,没喝醉的人也能假装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 唐莎莎就是装醉的那种人。 这后来但凡有什么想要告诉秦知年,又实在是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她基本都选择装醉说出口。包括那句“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唐莎莎弯了弯嘴角,随后又轻轻叹了口气。 按照童话来讲,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现实并不会结束,后来交往久了,少了最初的悸动,秦知年就总喜欢拿这件事来讽刺嘲笑她。 他们的交往是由她表白的。 这成了秦知年可以高高在上的资本之一。而唐莎莎死活把那次醉酒说成是意外,虽然实际上她无比清醒,但后面千万次自我催眠,也就真以为那一次醉酒是真醉了。 这是她的人生污点。 没有这个污点的话,兴许她就能多一点和秦知年战斗的资本。 所以这之后的唐莎莎滴酒不沾,说是不想再做让她后悔的事情。 唐莎莎走神一会儿,想到刚才秦知年问的话,略微笑了笑,说道:“有时候喝点酒能让人轻松愉快起来,古时候不也有人说借酒浇愁么?” 秦知年会抓重点,睨她:“轻松?难道和我走在一起你很紧张?” 她淡淡一笑:“怎么可能。”确切点说,不是紧张,是因为相对无言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再确切一点表达,觉得尴尬不自在。 秦知年嘴唇动了动,大概还想说点什么,他手机却响了起来。 唐莎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她现在心情不好,没什么心思和他打仗,光是这几句话就已经让她觉得很累了。 说话的时候,大脑就是高速运转的机器,必须要考虑这句话该不该说、能不能说,怎么表达才能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让对方踩不了自己。 这个电话来得恰到好处。 看到上面名字的备注,他有些不耐地皱了皱眉,虽然只是余光,唐莎莎却瞥到两个字,李什么月,是个女人的名字。 秦知年离她远了不少,轻声接起电话来。 眼看着公寓越来越近,他俩步伐都有些急促起来,好像现在各藏心思,都需要一点个人空间好好整理一下,然后调整出最好的状态再次开战似的。 唐莎莎听到他声音冰冷,刻意压低了很多:“我不是让你不要打给我了么?”又说,“你管我在哪儿,我和谁在一起,拎清楚你自己的位置……你当你是谁?公主殿下?……能不能别三句话不到就哭,你哭什么,我说你什么了你就哭成这样?”临尾,又嗤对面一声,“容我提醒一句,你只是我前女友,不巧的是,我这人不太喜欢吃回头草。” 因着最后这话,唐莎莎心里突然一跳。 她恍恍惚惚想着,自己可不也算是他的前女友么。 没想到秦知年似乎也顿了一下,抬眼稍稍往她这边一扫,咳了一声,声音更低了:“别再联系我了,我不会再接你电话了。”说罢,便撂了电话。 他仿佛觉得很是厌烦,走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步子也跨得有点大。 唐莎莎声音淡淡的,没和他装,问了声:“女朋友?” “前女友。”他纠正。 她没和他多讨论这个问题,笑容里面带了点怪异:“你其实挺狠的。追求的时候仿佛全世界只她一个,分手的时候多聊一句都嫌多。” 秦知年心平气和地说道:“你说错了一点,我从没追求过任何人。” “是么?”唐莎莎挑了挑眉,略一点头,缓缓问道,“对沈怡也是?” 旁边一瞬间沉默下来。 过了不知道多久,秦知年才捏着额角,眼睛里面填上了阴霾,皱着眉和她说:“唐莎莎,我不想提到沈怡的事情,你应该知道。” 第20章 沈怡绝对是秦知年心里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可是时隔这么多年,唐莎莎回想起那个时候的事情,还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就算是时光倒流,给她重新一次选择的机会,她也会选择那么做。 如果不这样,最后心里一直堵着,变成解不开的心结的人就会变成她唐莎莎了。 两人在门口分开,也没说再见,好像又回到了互不搭理的状态下,唐莎莎开门走了进去。 方缘坐在客厅里面,面前摆着一个硕大的行李箱。 唐莎莎坐在玄关的小台阶上把鞋子踢开,恨不得能够手脚并用爬回客厅,一碰到地毯,整个人都瘫软不动了。 方缘看看她:“你怎么了?” 唐莎莎也看着她,没回答:“你要回家?” “对。”方缘继续收拾东西,“学校放小长假,我本来不打算回家的,但是我爸打电话来说让我回去一趟。” 唐莎莎看她表情不太好看,关心了一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吗?” “不是什么大事。”方缘笑笑,耸了下肩,有点无可奈何,“是关于我那个让人不省心的哥的事情。” 方缘老家在离临海市挺远的F城,唐莎莎从来没有拜访过,关于方缘父母哥哥的事情都只是从她嘴里听到过一二罢了。 不过这个哥哥出场的机会很少。 方缘每次提起他都会说一个形容词:不省心的。 据说哥哥也不过24岁,人同样在临海市,只是两兄妹平时并不往来。这位哥哥大学毕业后就丢了家业不管,嚷嚷着要自己折腾开个酒吧,赔了不少钱进去。可是哥哥玩心不减,成天还是游手好闲度日。 唐莎莎和方缘之间没那么多顾忌,翻个身趴在地毯上,两脚翘起来晃啊晃的:“你哥怎么了?” “我爸说他换女朋友了。” 唐莎莎眼珠转动一下,思索一番:“……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 “我也是这么想的。”方缘和她一样认同,“不过据说这次的女朋友……该怎么说呢,反正爸妈觉得不满意,偏偏我哥又好像是动了真心了,居然还说了要结婚一类的话。”她掰着手指头和她嫌弃道,“你说他一个大男人,一旦离开家族就是个没车没房没钱不学无术的三无男,他有什么脸提结婚?” 唐莎莎见她神色刻薄,不免觉得好笑,又踢了踢腿,问她:“你哥就没什么优点吗?” “优点啊……”方缘放下手,仔细思索一下,撇着嘴说,“如果脸好看也算优点的话……对了,他特能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小时候哄得买菜大妈都喜欢多给他塞菜少算钱,大了就把小姑娘们哄得团团转,恨不得为他抛头颅洒热血。” 唐莎莎笑道:“你不是想快点结婚么?那你还得学学你哥这个技能。” 方缘“切”了一声,严肃道:“我才不会学他。他之前那个女朋友,跟了他好多年了,说分手就分手,他也太不负责任了。” 方缘第二日一大早就去了机场,唐莎莎好好睡了一觉,连她是什么时候出门的都不知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辰了。 没有工作安排的日子就好像没有目的地的小船,晃晃悠悠地漂浮在大海上,随波逐流。 第一天就在她的漫画和小说里面飞快结束了。 到了第二天,唐莎莎依然穿着居家服,悠闲地宅在家里,一直到了晚上楼下传来炒菜的声音,她才觉得饥肠辘辘起来。 有必要弄点吃的。 她在心里催了自己一百遍,可算是慢腾腾地把身体挺立起来,懒洋洋走到厨房。 不过这下,立刻又发现了大危机。 冰箱里面没菜! 厨房里面一点剩余资源都没有! 客厅里面的零食储备也耗尽了! 按理说这样的傍晚,忍一忍就可以挺过去了。不过楼下简直就没完没了了,不仅仅是炝锅的声音,就连饭菜的香味都一起飘了上来。 唐莎莎在懒惰和饥饿当中摇摆了很久,最后艰难选择了先满足饥饿度。 中午的时候听到过秦知年出门的声音,还有行李拖动的声音,估计着是回家去了。 这个潜在威胁不存在了,她连衣服也懒得多加选择,所幸市场离家并不远,她从衣柜里面拎出两件衣服就随便套了上去。 一件是经常能在中年女性身上见到的超宽松又遮身材——确切点说是看不出身材的大圆领休闲T恤,一件是极其方便穿脱的运动裤,是大学时候学校统一购买的。 唐莎莎懒起来是很可怕的,头发就着刚才在厨房顺手拿的、捆过菜的裸胶圈随手一扎,鞋子也懒得换了,趿拉着室外拖鞋就出了门。 科研所的同事们基本都没住在这一带。 她混杂在和她差不多打扮去买打折菜的大妈群里面,顺着河堤往菜市场走去。 不过显然,她低估了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小。还没走上多久,她就在河堤旁边看到一个极为眼熟的身影,对方很是悠闲,身边还跟着条看起来极其乖顺的小狗。 一人一狗朝她迎面走来。 顾西琅穿着比往日更要休闲几分,浅蓝色的衬衫,配上浅咖色的休闲长裤,衣衫依然平整干净,搭配依然清爽亮眼,颇有些引人注目。 他目光时不时看一看身边的小狗,其余时候就看着平静的河面,一副散步的样子。 副部长也住在这附近?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顾西琅私下的样子,少了白大褂的修饰,这个人依然是长身玉立,衬衫很是合体,袖子挽起一半,露出一截小臂。真如方缘所说,肌肉也好、骨骼也好、甚至连手筋也好,都在刚刚好的程度上。 他俩越走越近,顾西琅再一次看了看旁边跟着的小狗之后,可算是把视线投向了前方。 片刻后,他脚步稍顿,旁边小狗也跟着一顿。 一秒过去,一人一狗同时转过身,若无其事开始往回走去。 唐莎莎怔住。 她百分之百确定,刚才顾西琅看到了自己! 绝对看到了! 因为他俩刚才视线对视了! 而且对视的时候,她还露出了一个极其开心的笑脸,挥着手想要打招呼! 她分明看到了顾西琅眸子里面的动摇! 唐莎莎不信邪了,快步追了上去:“副部!副部!” 顾西琅脚步没停,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倒是那只狗转了一圈给了她一个怜悯的眼神。 啊呸! 为什么一只狗也能摆出怜悯的眼神! 难道说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是真的吗? 唐莎莎更不服气了,索性小跑着追过去,一直撵到他身后,复读机一般重复起来:“副部副部副部副部……!” 顾西琅估计也知道自己是逃不过了,叹着气,停下脚步。 他无可奈何到了极点:“有事吗?” 唐莎莎对自己逼停了他这件事十分自豪,可是再一想又觉得不对,瞪着他:“您刚才看到我了吧?为什么要假装不认识我?还有,您听到我叫你了吧?” “没有。” “骗人!” 顾西琅又叹了一口气,环视一圈,压低了声音,和她好好商量:“我姑且也算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要是被人看到我和你这样奇怪的女性纠缠在一起就不太好了。” “奇怪?”唐莎莎低下头打量自己一番,笑起来,“您是说被看到您和我这样年轻可爱的女孩子纠缠在一起不好?” “可爱这个词请你收回去。”顾西琅嫌弃她,“就是因为不可爱,被人看到了才会很麻烦。” “哪里不可爱?” “哪里都不可爱。”顾西琅扫她一眼,皱起眉,“你这是什么打扮?难道是傍晚时分去抢打折菜又不注意自己形象的中年阿姨吗?” 唐莎莎觉得他错了一半,纠正:“我是去打算去抢傍晚的打折菜,是不注意自己形象,但我不是中年阿姨。” 顾西琅懒得理她了:“是么。” 正好顺路,就算顾西琅百般不愿意,唐莎莎还是百无禁忌地蹦跶着跟在他身边,话多得不得了:“副部您也住在这附近吗?我从来都不知道。” “姑且算是这附近。” “您吃晚饭了吗?” “嗯。” 副部长明显在敷衍她。 唐莎莎也没觉得有多不好意思,继续乐哈哈地搭话:“早知道您住在这附近,我就不这么麻烦了,可以去您家蹭饭啊。”她摸了摸肚子,“对啊,我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顾西琅瞟她一眼,觉得难以置信:“想都别想!” 她依然美滋滋的:“神户牛排的话太奢侈了,我也用不着吃神户牛排那种高级货色,普通的牛排饭就能打发我了。” 顾西琅重复一次:“想都别想。” “如果有冰冻过的啤酒或者可乐就更好了。” “……想都别想。” 唐莎莎还想着刚才那一茬,一脸向往:“副部晚上吃的应该是神户牛排吧?想想都好吃。真好啊,和牛。”上次吃和牛烤肉还是家道没中落的时候了,回忆起来就觉得念念不忘。 顾西琅不知道她的脑洞是从哪里来的,毫不留情地撕破她的幻想:“就是普通的秋葵豆腐和绿豆排骨汤。” 闻言,唐莎莎难得也对他露出同情的目光来。 好半天,她才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也对,现在如果每天还享用牛肉烤肉这类大油大腻的东西,可能会得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还可能会面临中年危机,身材发福什么的。” 顾西琅脸色平静,目光生无可恋:“唐莎莎,我离中年还有一大段时间。” 对方不知道听进去没:“毕竟您都是快要步入中年的人了。人一上三十,不管是三十一岁还是三十九岁都没有差别,因为时间呼地一下就飞走了。”她说着,学着方缘的样子,竖起食指轻轻一吹,表示灰飞烟灭。 “……” 第21章 副部家的狗似乎很喜欢她的样子,唐莎莎出现之后,就跟前跟后围着她打转。这就是一只普通的小型斗牛犬,看起来还很小,一张不好看的脸总是对着她,圆眼睛就直直瞧着她。 斗牛犬这种东西,真是丑萌得让人喜欢。 唐莎莎蹲下去摸了摸,这狗是真的喜欢她,就着她手舔了起来。 唐莎莎心情很好,上次虽然在医院也见过顾西琅,不过那时候是上班时间,顾西琅也是带着工作的姿态来医院探望她。 这次就是完完全全私下里面的顾西琅了。 结果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嘛。 “它叫什么名字?”唐莎莎撸了撸斗牛犬背后皱褶的皮,抬起头看他:“话说回来,我还以为副部您会养看起来更加不普通的狗。” 顾西琅无视掉前面那个问题,站着等他俩:“比如说?” “比如说藏獒、波尔多、苏俄猎狼犬一类的……” “你以为我要去打仗吗?” 唐莎莎抿着嘴笑了笑:“古牧一类的?” “有人愿意帮我收拾它的毛发的话。” 唐莎莎又笑。 她这会儿摸着法斗脑袋的手越来越慢,渐渐的,就连视线都飘远了一点,笑容一丝一缕收了回去,过了好半天,才缓缓叹了一口气:“真好啊,副部家里养了狗。狗这种生物对主人最忠实了,是绝对不会背叛主人的。” 听她这么说,顾西琅愣了愣,也垂下目光看了一眼那只法斗。 小狗似乎真的忍不住了,还是摆着丑丑的脸,挣脱了唐莎莎,跑回到了顾西琅身边,然后抬头对着他眼睛。 顾西琅觉得它这双平面感十足、线条又单薄的圆眼睛看起来倒是和某个新人助手有点像。 唐莎莎收回手慢慢站起来,眼神依然悠远,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一样。 顾西琅脸上表情没怎么变化,等着她慢慢走过来,随口问了声:“你怎么了?” 当个上司也是不容易,不仅要关心手下的身体健康,还要关心心理健康。 唐莎莎情绪有点低落,声音也没什么活力了:“……对方明明是你的敌人,平时一直都伺机践踏你的尊严,嘲笑你无能,一旦开战就恨不得置你于死地。但是在你面对可怕的事情的时候,又默默陪在你身边,您觉得这是怎样一种动机?” 顾西琅没明白:“什么?” “交往的时候就像在打仗,分手后再没联系、了无音讯。时隔多年再重逢,明明看起来一点都不关心彼此了,不闻不问,平时也不会说话。但是……”她声音一点一点沉下来,随着仲春的风轻轻散开。唐莎莎比了个蒙眼睛的动作,“在看到害怕的东西的时候,被他这样蒙住了眼睛。” 他大约懂了:“你的缘分么?” “才不是!”唐莎莎立刻反驳,“我朋友的。” 顾西琅挑了挑眉。 他也没戳穿她,走了一会儿,说道:“条件不足,分析不了动机。”等唐莎莎控诉地看向他的时候,他又笑了笑,“不过至少,并不是你说的不关心彼此了,至少还是在乎着的。” “在乎……”她皱了皱鼻子,还是很失落,“可以理解为绅士风度?或者说朋友之间的关照……” “男女间的。” 她的声音蓦地被顾西琅打断,对方给出了她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的回答。 唐莎莎愣了愣,仿佛有些不可置信似的:“是吗?” 顾西琅并没有再附和肯定一声,而是说道:“绅士风度不是这样表现的,朋友之间到不了这个程度。如果不在乎的话,是连对方在害怕这种事情都察觉不出来的。”他停了一下,补充道,“就算是察觉了,也会犹豫不决。” 这次换唐莎莎没明白了:“犹豫不决?” “对。”顾西琅点了点头。 唐莎莎还是不懂。 他学着她做了个动作,手上骨节分明,线条清晰:“你刚才说,他蒙住你眼睛了对吧?” 唐莎莎立刻点头,想想,又赶紧摇头,摆着手,不好意思:“不是不是,都说了是我朋友的事情!” “是么。” 唐莎莎肯定:“对!” 顾西琅脸颊微微抽动一下,神色略有鄙夷。片刻后,才和她说起来:“普通来说,男性会比女性更加在意皮肤上的接触。” 唐莎莎睁大眼睛看着他。 顾西琅解释道:“大多数女性,如果没有明确目的的话,和异性稍有肢体接触,是因为觉得亲近,觉得可靠,想要表达亲密的心情。但是男性不一样。” 她歪着头想了想,确实她是会因为觉得亲近才想要密切接触一个人。唐莎莎又问道:“男性有什么不一样?” 顾西琅说:“男性一般距离感比女性更强,如果有这方面打破距离感的接触的话,就往往会上升到爱情和欲望的层面。” 唐莎莎震惊:“欲望?!” 顾西琅又扫她一眼,嫌弃:“你可以暂时放心,只是在危急关头蒙眼睛的话,不代表欲望。” “是吗……”他说放心,她果然放心下来,松了口气。不过脑子再一动,又觉得不放心了,“那就是说——爱情?!” “如果感情和欲望都不存在的话,男性应该并不愿意有肢体上的接触。”见唐莎莎又要动口,他补充一句,“当然你也别说是什么单纯想要撩你,都撩你了,你觉得还能单纯吗?你以为‘撩’的后面是没有目的的吗。” 唐莎莎沉默下来。 她很想问问,副部长为什么知道她想说单纯撩人这个借口。 他在她脑袋里面装了监控吗? 顾西琅不看她,又说道:“异性之间相处是有界限的,后果都知道,没有那种心思就不要做可能会让人误会的事情。” 唐莎莎微微挑了下眼角。 他接着道:“要让你停止害怕,要让你不继续看下去,办法有一万种。但是那个人选择的是可能会让你误会也最让你心动的那一种办法,不是吗?” ——是的。 那之后她就胡思乱想了很久。 秦知年温热的手掌的触感好像一直都挥散不去,她确实是觉得,有那么点心动的。 唐莎莎默默叹了口气,点了下头。 顾西琅也不需要她把她的想法表明出来,过了片刻,又缓缓说道:“——当然,这只是一个对于你来说已经快要步入中年的男性的看法。” 他果然还是很计较步入中年这种说法,甚至于可以说是耿耿于怀。 唐莎莎没理他最后一句,只露出一张若有所思的脸。对于这个说法,是觉得有些高兴的,可是高兴背后藏着更多的烦闷和辛苦。 明白了其中一点,那后面就还有千万点不明白。 比她知道秦知年讨厌她还要难受。因为她完全猜不明白对方在想什么。 她心情有点不好,极为不解:“他既然还有感情,为什么还想着要和我打仗?不践踏讽刺我就浑身不舒服似的。” 唐莎莎这会儿已经完全不否认是她自己的事情了。 顾西琅抿了抿嘴角,要是回到少年时代的话,他绝对会对她翻个白眼。 副部长不是万能的。 副部长也不是什么恋爱商讨专家。 男女之间的感情本来就是最复杂最难理清楚的,不是一两句动机就能分析出来的感情。 这女孩到底把副部长当成什么了? 顾西琅倒是很想纠正一下她的看法,认真道:“我是不太懂你们年轻人的恋爱方式。但是从头到尾你一直在说‘他怎么怎么样’,那你呢?关键是你是怎么想的?你还喜欢他吗?” 闻言,唐莎莎瞪了瞪眼睛。 她面上很是茫然,仿佛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 ——果然如此。 顾西琅叹了口气,颇为无奈:“你果然不知道啊。” 对,她就是不知道。唐莎莎撇嘴。 顾西琅看了她半晌,最后摇摇头:“算了,反正你都不知道,不如试试吧。” 诶? 就这么决定了?这么快?她还没想好! 顾西琅似乎是猜到她在想什么了,侧着眸子睨视她:“交给你自己来想的话,可能你一辈子也想不出来吧。 唐莎莎耸了耸肩,有点不好意思:“也用不了一辈子,差不多五十年就够了。” ……那还真是超级努力地在想啊。 他缓缓说道:“反正有时候人走了很长的路,很多弯路,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你还年轻吧?试试也未尝不可。” 唐莎莎半日没说话,许久后,迟疑着点了下头。 顾西琅又看她一眼,有点犹豫。 说到底他还是怕她就这样钻牛角尖了。 因为这个女孩是随波逐流派的,如果没有人帮她指明方向的话,她就只会瞎来。所以他决定提前和她把话说明白,多劝了一句:“能行则行,不能行也别那么执着。” 这次,唐莎莎重重一点头。 末了,又问他:“您明天真的不去我的欢迎会?” 顾西琅目光放远了一点,沉默一会儿,回她:“抱歉,我明天有点事。” 他们所谓的欢迎会就是野炊活动,早先就已经决定好了,在郊外一处河滩进行,正好现在四月仲春,那一片现在繁花似锦,成为了野炊胜地。 没想到来参加欢迎会的人不仅仅是动机研的成员们,还有人事行政部的一群姑娘,周婷也在其中,看到唐莎莎之后,就热情地挥了挥手。 唐莎莎也笑着回了个挥手过去。 时间还早。 因为场地提前就已经预定好了,所以他们只消在中午之前赶过去就行了,这会儿男人们都被打发去了菜市场购买食材,女孩子们则是在临时租屋里面处理着烧烤要用的食材。 周婷和人事部的女孩子们站在一起给食物削着皮。 唐莎莎有事想问她,一连往那边看了好多次,奈何对方没注意到她的视线,她这会儿也分身无暇。 第22章 小宋走过来和她们八卦:“据说是小陈出的主意,说是咱们部门女的太少了,出去玩不尽兴,所以把女孩最多的行政处叫来了。” 唐莎莎纠结了一下,到底是出去玩,还是她的欢迎会? 小邱忙着把豆腐干串上竹签,乜他一眼,没好气:“小宋同学,你应该跟着男同胞们一起去买菜,对吧?” 小宋笑嘻嘻的:“搬东西累死累活的,我才不干呢。” 小邱杵他:“你就是白长了一具庞大的身体而已。” 唐莎莎一边听他俩斗嘴,一边笑眯眯地给鸡中翅上面划刀口,没吱声。小宋对小邱翻了个白眼,趴到她这边来,小声问道:“莎莎,副部怎么没来?” 唐莎莎说道:“副部说他今天有点事,不过来。” 小宋很失望:“‘有点事’绝对是最好的借口,亏我还期待一下,想看看副部私下的样子。” 唐莎莎看他一眼,弯了弯嘴角。 她觉得有点得意。 就算是八卦协会会长的小宋都没能调查清楚顾西琅私下的样子,却被她好巧不巧给撞见了。就是一个普通的在晚饭后会去河堤上遛狗散步的单身男性而已。 唐莎莎手上动作一刻都没停,小宋似乎还想和她八卦一点什么事,她手上却忽然一滑。 小宋:“啊!” 小邱循声看过来,唐莎莎倒是冷静得很,俯身把那枚掉下去的中翅捡了起来,在中间划了一刀,扔进口袋里面。 小宋又叫:“啊!” 小邱忍不住了,去拍他:“小宋,你是土拨鼠么?我给你说,你少在那里装怪,要么你就去帮着买菜,要么你就别影响我们工作。” 小宋扭着脑袋来回看她们两个,过了一会儿,伸手指着唐莎莎,指尖微微发抖,一副仿佛见了怪物的样子。 小邱理也不理她,倒是唐莎莎一脸茫然:“你怎么了?” 只是鸡翅落到地上了而已,多大点事儿? 小宋又转过头,面对着小邱,告起状来:“刚才鸡翅掉下去了。” 小邱头也不抬,嗤他:“多大点事儿,你一个大男人这么大惊小怪,才让人惊讶呢。” 小宋手还指着唐莎莎,继续告状:“问题是,刚才莎莎捡起来,就直接扔进食品口袋里面了,都没洗的。” 这次,小邱总算是抬起头,脸上略有些茫然,唐莎莎也很茫然。 两个人几乎是一同开了口:“还要洗的么?” 小宋一巴掌拍在自己脸上,觉得这里是个是非之地,还是眼不见心不烦比较好。他赶紧逃开了,想着一会儿谁吃那串鸡翅谁倒霉。 唐莎莎缓缓把视线转向小邱。 小邱也看着她,片刻后,两个人一同笑起来。 小邱似乎很无奈:“我平时在家里,从来不做家务的,什么做饭啊做菜啊,对于我来说,都是另外一个时空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忙活这样的事情呢。” 唐莎莎深表赞同:“可不是么,话说回来,这样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像连生活的基本常识都忘掉了。” 小邱点头:“是有那么点……” 没想到她们居然是一样的货色。 唐莎莎觉得自己仿佛遇到了知己一般,高兴极了,手上又继续忙活起来,划着歪歪扭扭的斜线,想起点事情来:“那之后怎么样了?” “那之后?”小邱挑了下眉,明白过来,“是说我前男友么?” 唐莎莎“嗯”了一声。 小邱笑了笑,不过这次的笑容和以往都不太一样,该说是如释重负了一般么。唐莎莎觉得她好像又变回那个开朗爱笑的小邱了。 小邱说:“我看开了。” “看开了?” “对。”小邱没骗她,眸子稍微动了一下,大概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一边把刚才串好的豆腐干放到旁边,一边和她说道,“我清明节的时候回家了,虽然我不想回去,但是家里催着说是要去祭祖。” 唐莎莎把这边需要处理的青椒递了过去,对她使了个颜色:“你也是不会过节日的类型啊。” 小邱抿着嘴笑:“对,对于我来说只是放假和不放假的区别而已,谁管是什么节日。而且我又特别喜欢吃肉,有的节日要是认真过的话,连肉都吃不了。” 唐莎莎附和她:“肉绝对是人间美味。” “对吧?”小邱撇了撇嘴,“只要吃到肉,我觉得每天都在过节。没吃肉的时候,什么节日都不算节日。” 这姑娘倒是坦诚。 唐莎莎顿时笑起来。 小邱接着之前的话说起来:“但是,多亏了这次祭祖,看到了一点以前没有放在心上的东西。” “什么?” 小邱问她:“你知道衣冠冢吗?” 就是用衣物代替死者埋起来的坟墓。唐莎莎在电视里面看到过,不过现实里面还从来没看到过。 小邱说:“我昨天看到衣冠冢了,第一次,现实里面看到的。” 唐莎莎没吭声,听她继续往下面说:“不过这些也是我妈和我说的。是我家老祖旁边一个新坟,才刚刚添上的,据说就是清明节当天添上的。” 唐莎莎说了声“是么”,表示自己还在继续听着。 小邱叹了口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衣冠墓,但是,那女孩墓前有个男的,哭得挺惨的,应该是她爸。” 李湘玲有个妹妹,也是在四十岁的时候痛失爱女,当时哭得极为悲惨,整个人都昏厥了过去。 唐莎莎差不多能够想象那个画面。 对于父母来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最为痛苦的事情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画面,小邱眼眶有点红,好半天,又说道:“那女孩好像是失恋了想不开死的。”她想到前段时间自己的心理状态,说起来就觉得惭愧,“年轻的时候以为那个人是我的全世界,但是那天,我就一直在想,对父母太不公平了。” 唐莎莎稍微侧过头看她。 小邱喉头哽了一下,说道:“对于父母来说,我就是全世界。但是对于我来说,一个男人才是全世界,甚至还想着要为他怎么怎么样,真是太混蛋了。” 她手上动作慢下来,也用一双大眼睛看着唐莎莎:“有那个劲头,还不如好好想着为父母做点什么,你说对吧?” 唐莎莎看着她,微微一笑。 她想,邱吟昔大概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太阳彻底挂在头上的时候,他们一群人才开始往目的地出发。大概二十来个人,秦知年自己开了车,带着几个小年轻,把要用的食材都搬上了车,然后四个人一起开车先过去,其他人则是坐提前包好的大巴车过去。 小邱和唐莎莎坐在一起,这一路自然又聊了不少。之前两个人扎堆的时候,大抵说的东西都和小邱的心情有关系,唐莎莎还是第一次听她说起前男友相关的事情。 大概晓得之前在国外留学,一直专注于某样研究,还为此写了一本书,不过只写了个上册,研究就中止了,人也回了国内来。 而那个人回了国内,明明放着更好的工作不做,反而却当了个助教,一有空就随心所欲忙自己研究上面的事情。 又说他突然离职,不仅仅是小邱慌张,就连学校那边也被连累得手忙脚乱了一阵。 唐莎莎看她神色不似作伪,是真的已经放开了,心里也松了口气。 中午的时候自然是以烧烤为主,唐莎莎和小邱两个人都是厨艺苦手,平时做的东西基本只有自己敢吃,要是端到别人面前的话只会闹笑话,所以两个人很有自知之明地绝不去碰那些禁忌之物。 秦知年也架火烤了那么几串,他在部门里面人气高,东西才刚刚烤出来就被抢了个干净,大家只顾着吃个热闹,倒是没人在乎味道究竟好不好。 邱吟昔是秦知年学生,自然也是要去抢一抢的,她运气好,挤进人群里面的时候正巧秦知年烤好了两串,小邱眼疾手快就给抢了走,一边笑嘻嘻说了声:“谢谢老师。” 秦知年瞟她一眼,笑骂:“你不像个吃饭的,像个抢饭的。” 小邱一本正经反驳他:“别人求我抢,我还不抢呢。”她说着,摇了摇手上的东西,“多谢老师款待。” 秦知年微嗤:“别叫我老师,叫我秦教。” 小邱努了努嘴,没说同不同意,又笑嘻嘻地跑了。 她这一路直接就跑到了唐莎莎身边,拿起其中一串递给她:“你也尝尝,这大概是今天最热门的烤串。” 唐莎莎心里如涟漪微动,伸出手想要若无其事接过来,就见着秦时年的目光也往这边绕了那么一下。 唐莎莎立刻改为摆手,笑起来:“我就不用了,我真吃饱了,一串也吃不下去了。” “是么?”小邱努力享用着自己喜欢的肉食,同情地看她一眼,“你食量真小啊,都塞不了多少肉,真可怜。”她说着,理所当然把递出去的五花肉又收了回来。 唐莎莎尴尬不语。 再往那边看的时候,秦知年已经收回了视线,垂头继续忙着手上的东西。 她像是松了一口气,发出轻微的一声叹息。 第23章 午饭后一群人就开始扎堆抱团起来了,午睡的午睡,闲逛的闲逛,打麻将的打麻将。 周婷和人事部几个女孩子坐在一起,正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唐莎莎见她似乎没别的事情了,就找准时间朝她走过去。 不料半路上就被小宋截胡。 小宋过来扯住她袖子:“看样子你是没事做的那种人。” 唐莎莎被他扯得脚步一顿,想到平时在科研所里面又不一定能见到周婷的人,心里略有些急。这便看过去:“做什么?” 小宋却不给她再过去的机会,拽着她就往那边人群里面走去:“玩游戏呢,就缺一个你。” 唐莎莎不死心,还想走:“人这么多,什么叫就缺我一个。” “那不一样。”小宋对她挤眉弄眼,“你是今天的女主角啊。” 他们那边已经坐了十来个人,秦知年也在其中,这会儿手指间夹着根烟,将明将灭的。人没看她,不过半倚着椅背,和周围人搭着话。 看到他俩过来,小邱就拍了拍旁边的椅子,示意唐莎莎坐到她身边去。 唐莎莎到那椅子上坐下,小声问道:“这是做什么?” 小邱笑道:“真心话大冒险,女主角必须参加的游戏。”说毕,又清咳一声,声音扬起来,“我们女主角已经到了,开始吧!” 秘密和刺激,永远是年轻人所推崇的活动。 本来这个游戏应该用木签来玩的,奈何他们人数众多,所以最后用扑克牌代替了木签。也稍微改了一下游戏的规则。 原本是抽到“王”的人,念一个数字,抽到该数字的人选择真心话或者是大冒险的。但是因为扑克牌的不确定性,最后改成了抽同花色加大王牌一共十四张牌,抽到大王的人可以挑选其他数字,然后进行真心话或者大冒险。 游戏很快开始。 这种游戏玩的就是个气氛,唐莎莎实在是不太擅长,被点到名还好,她就怕抽到王。 因为她实在是想不出来什么有创意的点子。 所以看到手上的牌并不是什么大王的时候,她反而松了口气。 抽到大王的人,是行政部的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看了一圈,笑着喊出来:“我选方块七!” 唐莎莎手上的牌是方块六,她跟着大家一起把牌摊开,这就听见小宋的声音,喊道:“秦教!方块七是秦教!” 秦知年把手上牌往桌子中间推过去,眉头一挑:“我选真心话。” 那女孩做出十分失望的表情:“您要是选大冒险多好啊,我就让您亲我一下。” 她这话说得露骨,周围人全都嘻嘻哈哈笑了起来。秦知年噙着笑,往那边瞟了一眼:“那我选大冒险?” 女孩捂住脸:“您别这样,我害羞呢。” 众人笑得开心,她部门其他女生也伸手去推了推那女孩,女孩这才放下手来。 秦知年坐着不动,小宋吆喝起来:“不如大家一起来想个点子怎么样,大家想知道关于秦教的什么事情?” 这下声音就多了,七嘴八舌,都有想要知道的秘密。 “想知道秦教洗澡的顺序!” “我想知道秦教的初恋。” 还有人说:“没人关心秦教的童贞么?” 这话一说完,立刻响起一片应和声,小宋对行政部那姑娘挤起眼睛来:“童贞,问秦教的童贞,我们都想知道这个。” 女孩咯咯笑着,一边说道:“秦教,他们都这样说了,我只好虚心请教了,您童贞是什么时候被拿走的?” 秦知年微微一笑,眸子在灼日下光华流转,被酒水润泽过的嘴唇散发出柔和的光亮,极尽诱惑。 他似乎并不怎么在意这个问题,挑了挑眉,吐出口烟雾:“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在场几个男孩笑起来,“比想象中晚好多!我还以为秦教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被扑倒或者扑倒过别人了呢。” 傅景年也笑笑,不说话。 唐莎莎不由得朝他那边多看了两眼。 秦知年二十一岁的时候,自己十九岁。 她发誓那个拿走秦知年童贞的人并不是自己,虽然有点遗憾,但是她印象里面她和秦知年当真是一清二白。 日常打仗是狠了点,不过还从没在床上打过仗。 十九岁那年的自己,和秦知年正在交往中。 确切点说,是已经在互相践踏的交往当中了。 她稍微垂了下眼睛,心里微微晃神,那双尽是可怜胆怯的盈盈水目慢慢浮现上来,有个答案呼之欲出。 她心里有些不舒服。 游戏继续着。 第二次抽到大王的人是秦知年,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便淡淡说了出来:“方块K。” 唐莎莎心里一跳,把捏着的牌松开一点,旁边的小邱往她这边看了看,立刻抓住她的手举起来:“莎莎是方块K!” 秦知年脸上没什么表情,也不等别人说话,先开口问出来,声音懒洋洋的:“请用一个词评价你的二十岁。”他说话的时候甚至于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她。 唐莎莎愣住。 二十岁,对于她来说,确实是发生了各种各样大事的一年。唐国华和李湘玲双双丢了工作,家境衰落,家里一时负债累累,不得不举家搬迁。 除开家庭,这一年也是她从秦知年恋爱里面退场的那一年。 也是她逼着沈怡从秦知年恋爱里面退场的那一年。 老实说,她能想起来的形容词非常非常多,但是秦知年说了,仅需一个形容词,她依稀能抓住其中最为准确的那个形容词。 唐莎莎还没开口,小邱却不干了:“老师,莎莎还没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呢。”她一边说,一边伸过手来牵唐莎莎。 其他人也同意。 有人还说:“我也想听听莎莎童贞的问题。” 这话刚一说完,就被旁边女孩拍了一巴掌:“不正经。” 那男青年哎哟一声,委屈地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这会儿气氛热烈,大家都各有说辞,秦知年却一言不发,吸了口烟,嘴角略微一弯。 他就是一副算定了她的选择的样子。 唐莎莎略有失神。她想,现在她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就好像身处迷雾中的森唐,不知道到底该往哪一边前进。 是选择实话还是假话。 最后,她稍微闭了下眼睛,回答道:“一个词形容的话,大概就是‘解气’。” 她选择了说实话。 虽然离开秦知年,让她觉得是有点难过的。不过她离开的时候,沈怡已经坐上了去澳大利亚的航班。 对于那个时候的秦知年,身边跟着的关系最不一样的两位女性,同时选择了离开,一定是非常受打击的一件事。 不管是对秦知年也好,还是对公然挑衅她的沈怡也好,唐莎莎都是觉得解气的。 秦知年手上香烟烟雾袅袅,隔着桌子,她见秦知年眸子极其冷淡,下面涌动着近乎可怕又阴沉之至的暗流。 片刻后,秦知年才说道:“解气?这个词倒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唐小姐解气这个词说的是什么。” 小邱弯过身来看她,一脸好奇。 毕竟普通人不会用解气来形容自己的人生,又不是什么重生小说。 唐莎莎看着她笑了笑,意有所指:“我也是在说我的恋爱。” 小邱一副恍然的样子。 秦知年又笑:“能对以前的恋爱说出这种话,基本来说,是有点儿没心没肺的。” 这话一出,众人俱是噤声。 气氛一时有点冷,众人看看唐莎莎,又看看秦知年,两个人脸上都没什么端倪,一个风轻云淡,一个还保持微微笑着,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刚才的话就好像只是调侃一样。 小邱赶紧出声打起圆场:“继续吧。” 后面选择真心话和大冒险的人各自不一样,某个男青年甚至被要求站在河滩最中间跳一段滑稽舞,唐莎莎被逗得直笑。 这后面唐莎莎没抽中过大王,也没再被点到名。 她也乐得看大家开心。 一直等玩到了第九轮,她虽然没中,不过秦知年却再次成为了玩真心话的人物,这回提问的人是小宋,小宋装模作样半天,又征求了周围人的意见,才问出来:“您现在最想对初恋女友说点什么?” 小邱打趣:“别说初恋女友呀,老师这么风流的人物,搞不好男女通吃呢?” 秦知年乜她:“就你话多。” 小邱吐了吐舌头,做了个略丑的鬼脸。 小宋却深以为理,改口:“您想对初恋说点什么?” 唐莎莎很确信自己就是秦知年的初恋,正因为十分确信,听到他说“我真后悔喜欢过这样一个人,简直是人生污点”的时候,忍不住抿了抿嘴角,觉得心脏被人拧紧了又用针尖锐地乱刺了一通。 不过同时又好像轻松了不少。 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自己给了对方一个相当过分的答案。如果对方回以一个深情款款的说辞的话,自己可能会很不知所措。 这才是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如果其中一方伤害到了对方,另一个人就绝对要践踏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有重要的事想和大家说。 先有请盐。 盐:好消息!明日双更!第一更中午12:13:14。第二更和日常更新时间一样。 再有请小秦。 小秦:我知道这几章我很过分,但是下章后你们还能喜欢副部算我输。 --- 小秦:上面我那段话单纯地只是你想对读者说的,是吗? 盐:…是的。 小秦:为什么要借我的口? 盐:…因为你看起来不太好,再背一口锅也没事。但我不行,我得顾着我身为一个作者的好名声。 小秦:所以你宣布好消息,我宣布坏消息? 盐:www 小秦:…别嬉皮笑脸!帮你也行,代价是给我加戏。 盐:我不同意呢? 小秦: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你来下小树林。 第24章 今天是唐莎莎的欢迎会。 大家都玩得很开心。 不过她已经累得快要撑不下去了。 唐莎莎闲下来的时候,本来就属于自己过自己日子的类型,这种聚会基本上是很少参加的。也因此才会被方缘说成是不善社交,交际圈过小。 下午坐在大巴上往回赶的时候,她不仅觉得人累,也觉得心累,一坐上车就闭上眼睛,恨不得能够马上睡一觉。 她开始想念起她家的地毯来了。 邱吟昔看样子还是打算继续坐她旁边的,不过她才刚一上车,就被某男同事叫住,说了几句话,再看过去的时候,周婷已经坐在了唐莎莎的身边。 这股具有成熟魅力的香水味绝对不属于小邱。 唐莎莎挣扎很久,才略微抬起眼皮看过去,却见身边坐着她想了一天的人,下意识地就将脊背绷直了起来。 周婷看着她,笑盈盈地:“你现在要睡觉吗?” 唐莎莎赶紧道:“不用,我只是有点累,不困的。” “是么。”周婷又笑了笑。 唐莎莎嘴唇动了动,好半天没能开口,心里有些着急。 她想和周婷搭话已经想了一整天了,没想到现在周婷坐到她身边来,她反而有点开不了口的感觉。 倒是周婷主动问了起来:“你是不是有事想和我说?” 唐莎莎鼓了鼓眼睛。 周婷笑道:“我只是这么猜的,因为我总觉得,你今天好像有事要找你,如果我理解错了,你就无视掉吧。” 她说着,埋下头要从包里拿手机。 唐莎莎原本已经在肚子里面准备好的话立刻脱口而出:“周小姐,您是不是和我们副部关系很好?” 之前周婷在电梯里面稍微说过一点,说她和顾西琅私下也会接触。现在唐莎莎又问了一道,简直就像是司马昭之心。 周婷停住摸手机的动作,看了她一眼,露出有点无奈的表情:“叫我婷姐就可以了,我最怕别人周小姐周小姐的叫我了,听起来特别生疏有没有?” 唐莎莎点了点头。 对。 秦知年每次叫她唐小姐的时候,她都觉得特别不爽,好像在撇清关系似的。 不过再想想,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因为她也会这样犯病。 唐莎莎又喊了声:“婷姐。” 周婷这才说起来:“我老公以前和他共事过,受过他不少关照。硬要说的话,不是我和副部关系好,是他俩关系很好,经常一起喝酒啊吃饭啊聊天啊什么的。” 周婷并没有说她老公到底是谁,当然这也不在唐莎莎的考虑范围之内。 总的来说,就是关系挺好就对了。 唐莎莎放心了一点。 周婷问她:“怎么了?是关于副部的事情吗?” 唐莎莎立刻点了点头。 她回想着昨天的事情,本来就有些疲惫的神色上面又露出一些凝重来:“实际上,今天这场聚会,本来也是邀请了副部的。” 周婷随口说道:“那个人几乎不会参加这种聚会,他是私下时间更喜欢留给自己,随自己喜欢的挥霍的那种人。你不要放在心上。” 能说出这种话,就说明周婷确实是挺了解顾西琅的。 只是唐莎莎要问的并不是这个,她目光微微动了一下,摇头:“不是,我不介意这个。只是昨天我当面邀请副部,他拒绝的时候……怎么说呢……”她有点愁眉苦脸的,从贫瘠的词库里面挑选着合适的形容词,“该说是不太开心好呢,还是有点惆怅好呢,反正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就在想,他会不会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了。” 明明身为上司,还让属下这么担心,真是一个不让人省心的上司。 唐莎莎有点愤愤地想着。 周婷打开包:“介意我抽烟吗?” 唐莎莎一愣:“不介意。” 周婷又稍微抬了一下下巴,唐莎莎明白过来,立刻把旁边窗户打开了一点。 有的女人抽烟的时候,浑身都散发出性感的味道。周婷大概就是这种人,配合年龄食用的话,绝对是非常有韵味的一道菜。 这种略带沧桑的感觉恰到好处。 烟雾一丝一缕往外面飘去,空气里面反而没什么味道。 周婷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大概是因为他女朋友的事情。” “女朋友?!” 唐莎莎惊讶至极,连声音都跟着扬起来一点,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之后,她又赶紧埋下头,声音也低了下去,“副部是有女朋友的?” 可是所有人都说副部是单身。 她也确实没听顾西琅说过他有女朋友的事情。 周婷笑了笑:“确切点来说,是前女友。” 唐莎莎拖着声音“哦”了一声,缓缓的,慢慢的。 周婷和她说:“是副部以前大学老师的女儿,他俩大学就在一起了,交往挺多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现在可能都已经结婚了。” 唐莎莎小心翼翼的:“意外是指?” 难道是什么天灾人祸,一不小心天人永隔什么的?这种情况绝对是最糟糕的。 周婷没想到她开的脑洞上面去,只是不咸不淡地解释着:“那女孩突然消失了,一声不吭的,没有任何说明就玩起了失踪。不和副部联系,不和朋友联系,也不和家里人联系。副部一直在想办法联系她,但是对方还是了无音讯。” 唐莎莎因为这个回答有些发愣。 仿佛似曾相识,又仿佛很陌生的剧情。 半晌,她缓缓问道:“会不会是那个女孩遇到了什么事情,或者说,出了什么意外?” “不是。”对于这件事,周婷倒是十分肯定,“只是单纯不敢回来而已。之前我老公还无意中见过她,和一个很年轻的男人在酒吧里面厮混。”她抽着烟,想起点什么,“今天是三号啊……是她爸的忌日。” 唐莎莎惊讶至极。 周婷看了看她:“也就是副部老师的忌日,估计副部今天去拜祭老师去了。” 唐莎莎沉默一会儿:“副部想要找到她,对吗?” 周婷点头:“和你想的可能不太一样。之前我老公也和我说起过这个事儿,副部想找到她,大概是想和她把话说明白,想让她不用这么遮遮掩掩躲躲闪闪地过日子,甚至于对母亲不闻不问,父亲忌日也视而不见。” 这个答案确实和唐莎莎所想的不一样。 以这种方式分手,然后不敢出现在对方面前的动机,大概能有两种:其一,觉得愧疚,难以启齿,不敢面对;其二,过得没有想象中好,为了自尊不敢出现;其三,单纯害怕。 第三种可以完全排除,因为顾西琅不是会为难别人的人。 唐莎莎心里猜测着。 不知道是不是也想到了这个,周婷也缓缓说道:“那女孩兴许是觉得愧疚,因为对方很好,所以愧疚到不敢面对。” 顾西琅的事情让她一时有些失神。 河滩距离市区算不上特别远,大巴很快就抵达了科研所附近。在车还没有完全停下的时候,最前排的小宋忽然站起来转过身,扬着手臂,晃了晃手上的手机,大声道:“刚才接到秦教的电话,说是晚上去四时轩吃饭唱歌。” 四时轩是这附近挺有名一个会所。 唐莎莎愣了愣。 这里距离她家只有十来分钟的路程,她现在已经累得不得了,想要立刻躺在地毯上睡觉了,结果突然有人说还有第二场。 没玩够的大有人在,听到小宋这么说,就立刻举起手:“秦教请客么?” 小宋唾他:“你要敢抢着买单,才是不给秦教面子呢。” 唐莎莎还在发怔。 小宋又问:“大家都要去的吧?”末了,补充道,“也不会玩太久,就当给秦教一个面子,过去坐坐,走过过场就可以了。” 前面大部分人都点了头,小宋一排一排往后走,俱问了一遍。 最后走到唐莎莎这里,问她:“婷姐和莎莎也要去吧?” 周婷抱着手臂:“我倒是没问题,就是莎莎……”她说着,转过脸看向唐莎莎,微微一挑眉。 唐莎莎眼珠子略微动了动,也跟着点了点头:“没问题。” 小宋得到想要的回答,开开心心继续往后面问去。 周婷倒是微微皱起眉,见小宋问得不亦乐乎,便凑近了她,低声问道:“你没问题吗?我看你现在已经累得恨不得瘫下去了。” 她倒是供认不讳,俯下身子揉了下腿:“我是有点累了。” 不是有点,是极其。 “没问题吗?”周婷再次问道,“反正只是玩,你要是撑不住,先回去不就行了。” 唐莎莎的疲惫几乎都写在脸上了,可是她却摇了摇头。 周婷不理解了:“为什么?” 唐莎莎也很奇怪,看她一眼,小声道:“小宋都那么说了,肯定得给面子呀,再说了,大家不是都要去的么?” 这姑娘…… 绝对也有人不去第二场的。 第25章 大概真是累极了,这后面坐到KTV包厢里面,唐莎莎觉得眼皮都快抬不起来了,最让她郁闷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参加了第二场,“不给面子”的其实大有人在。 她这会儿连秦知年都懒得搭理了,别人唱着歌,她就在旁边啜着冰啤酒,试图打消一点困意。 就在这种朦朦胧胧当中,突然听见有人说道:“莎莎,你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你是今天的女主角,理应和大家喝一杯。” 唐莎莎一瞬间清醒过来。 在转头的一瞬间,整个人看起来已经毫无破绽。 唐莎莎端起酒杯,站起身来,爽快道:“今天谢谢大家帮忙办了这样一个欢迎会,我很高兴也很感动,这一杯是我敬大家的。”她说罢,仰着头将酒一饮而尽。 秦知年稍微探出一点身子,脸上轮廓在暧昧的灯光下颇有些模糊,目中有着混杂的色彩,仿佛觉得看到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似的。 她刚才一个人坐在旁边,就已经喝了不少了。 这些搞研究的人平时看起来木讷讷的,这会儿到了店里全跟畅了心思放纵一样,瞧着唐莎莎,脸上就浮出暧昧和促狭来,一时起哄。 周婷略有些担心:“你没关系吧,喝这么急?” 唐莎莎安抚她:“没关系,我有分寸。” 这话就不是逞能了。 她喝酒是真有分寸,和什么人在一起可以喝多少,能不能喝多,能不能喝醉,这种事情在她脑子里面是有绝对的界线的。 一杯喝完,雄性们愈发兴奋,又有人说道:“莎莎,你这话不对。我们虽然很欢迎你,但是今天这一出我们只能拿到参与奖。创意奖不该我们拿。” 小邱话多,立刻接声道:“创意奖是我老师的。” 唐莎莎心里一跳。 她先前就为这个事有点心神不宁,听到那个人这么说,心里顿时有点鼓动,眼神闪烁几下,强装镇定朝着秦知年那边看过去。 秦知年也正看着她,并没有如她一般因为这件事就生起几分暧昧,目光冷清倨傲,脸上带了点似笑非笑。 只是灯影朦胧,只偶尔扫过那个人的脸庞,叫人不太确定。 唐莎莎跳更快,端起杯子,对秦知年道:“当然,也谢谢秦、秦教关怀,我敬您一杯。” 这句话说完,唐莎莎心里反而好受了一些,心跳也开始慢慢平复下来。 不过隐隐约约又生出一点别的什么情绪来。 虽然之前也曾这样称呼过秦知年,不过好歹没有当着面称呼。但是现在不管是称呼也好,还是敬语也好,都让她像是极其不自在。 就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秦知年第一次在她面前露出“你不如我”的表情的时候。 秦知年脸上笑容扩大了一点,有些讥诮。 片刻后,他按灭手上烟头,站起来把杯子稍微举了举,又晃一晃,说道:“应该的。祝唐小姐工作顺利。”话音刚落,他便把杯子端到了唇边,手腕一勾,仰头喝了下去。 唐莎莎也一口把杯子里的酒喝了干净。 小年轻们还不满足,不知道是哪个又坏又蠢的提议:“这就没意思了,这一杯,该喝交杯酒。” 其中又有个人大概想起了什么事情,视线忽然在他二人身上打转一圈,尔后暧昧道:“可不是该喝交杯酒,那什么,一个是大英雄,一个是女主角。” 唐莎莎听得他说话,却不知其意。 倒是秦知年若有似无地往那边瞥了一眼,目光有些森冷下来。 小邱一贯是话多了,刚要附和,又因为那个眼神噤了声。 她记得第一次见到唐莎莎,是在茶馆里面。 当时唐莎莎对面坐着的是个小额贷款的骗子。 他们都以为唐莎莎会被那骗子骗得团团转,秦知年却说唐莎莎在扮猪吃老虎。 到最后,秦知年还追了出去,说是演个英雄。 只可惜这个故事的后文谁都不知道,问起秦教的时候,总能被转移开话题。 众人兴头更烈,推搡着将两人拉到一块儿,唐莎莎愈发慌张,站起身的一瞬间就开始面红耳赤,眼神更是躲闪,不敢去看秦知年的脸,只能强打着笑脸。 秦知年倒是无比自然,递给她一杯酒。 唐莎莎接过了,不停安慰着自己,一杯酒不过就几秒钟的时间就能喝光,怕什么呢,以前在电视剧里这种游戏不也看多了么? 两手手腕相触,大家呼声也最热烈,秦知年垂首看着她,见她脸上总有些不安,不免觉得有几分扫兴,手腕一勾就要喝下去。不料,就在这时候,身后的门忽然被人推开。 走廊上面有些昏暗的灯光洒进来,混合着这里浓厚轻浮的转灯,暧昧的气氛散开了一大半。门口那边逆着光,唐莎莎看不清人的脸,只能隐约看见一个婀娜的身影立在门口。一头长发倾泻,仿佛黑色的瀑布,背后光影融融,发顶也染上了一点薄光。 唐莎莎实在是看不清那人的脸,只知道是个女的。 可是那身影着实有几分记忆犹新的感觉。 而秦知年仿佛一瞬间僵硬的脊背,也让她觉得很是不安。 转灯幽蓝的光芒扫过她手中的酒杯,微微漾出一层波纹。片刻后,那女的三步并两脚跑了进来,周围人尚且未曾反应过来,她已经一把拉住秦知年,转身就往外面冲去。 在拽着秦知年转身的一瞬间,倒是让唐莎莎隐约看见了她半张侧脸。 透过发丝的间隙,那张脸小巧玲珑,鼻尖微微翘起,山根不算高。耳垂尖上有一颗痣,颇有些吸引人的视线。 这张脸的正面绝对是乖巧可爱的,可是唐莎莎却觉得像是一场噩梦,铺天盖地的蒙了上来。 那女孩什么也没说。 一室人影仿佛都在一瞬间变成了他俩的背景板,又像是时代的默片,陪着他俩上演沉默的电影。 唐莎莎打赌秦知年并不是什么会被轻易拉走的对象,但是现在的秦知年却很轻易就被拽走了。连半推半就都算不上,那叫做甘之如饴。 她手上的酒还泛着粼粼微光。 等门重新关上了之后,大家才回过神来,一时间发出一阵让人不悦的哄闹声,众人对那女孩的身份各自猜测众说纷纭,但是有一个结果越来越清晰。几乎达成了所有人的共识。 秦知年年少风流,身边女人一贯不少,周围和他交道打得比较多的人都知道,这人身边女人一个接一个换,似乎从来没有间歇期。 而秦知年对女人的喜好也很明确,这人喜欢柔弱的小白兔,而且势必有着一头漂亮到不可思议的黑色长直发。 所以不少人对他换女友这件事情已经无所谓了。 反正都是换皮不换骨,换来换去,显然还不都是那一个。 但是现在出现的这个女的,和之前的就有些不太一样了。好像其他人都只是拙劣的模仿物,这个才是真品一般。 而秦知年方才神色眼神,和对待其他人时的模样赫然是不一样的。 唐莎莎把手上的酒一饮而尽。所幸现在大家口中的女主角俨然已经不是她了,饶是她又默默回到了席位上坐着,也没人会把多余的目光投给她。 她有一搭没一搭兀自喝着酒,思绪不自觉就被拉远了一点。 念书的时候,唐莎莎绝对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乖乖学生。是所有老师和家长一提到都会赞不绝口的孩子。所以说她每每想到自己念书的时光的时候,除了单纯的课堂和作业,就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 但是后来,这种平静就在某一天被秦知年给打破了。 那时候秦知年已经上大学了,忘记这个人当时参加了一个什么项目,总而言之是个大项目,而秦知年是其中的负责人。那时候,这个项目得了奖,秦知年的简历上又添上了辉煌的一笔。 作为带头人之一,自然是要开一个庆功会的。 也不知道秦知年当时是怎么想的,虽然这件事和唐莎莎没什么关系,但是秦知年还是邀请了她一起参加这个庆功会。 很不巧的是,他们办庆功会的时间却和唐莎莎学校上自习的时间给撞上了。而秦知年通知她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了自习室里面,在十分钟之前,班主任才进来过一次,点了一次名。 作为一个乖乖学生,她自然是毫不犹豫地在短信里拒绝了秦知年的庆功会。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说,只要是她拒绝过秦知年一次,秦知年就不会再邀请她。非但不会邀请她了,可能还会变着法儿地琢磨怎么才能扳回一城。 当时唐莎莎也用以前的惯性思维来考虑了秦知年的事情。 不过后来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用唐莎莎的话来说,秦知年也许是兴奋过头,也许是吃错药了,总而言之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了。 那时候他们班级的座位并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或者说按照成绩调整好就固定不动了。他们每周都会换一次座位,前排后排每一个位置都是轮流着坐的。 唐莎莎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座位是在最后排最靠近门的那一个。 而她还在思索秦知年会有什么样的手段报复她的时候,秦知年就已经猫着腰偷偷出现在了她的课桌边。 第26章 (一更) 她的视野里面蓦然出现了秦知年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头顶的日光灯灼灼光华落在他眼里,明亮得不可思议,唐莎莎甚至觉得,能够在那双瞳孔当中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影。那般专注,仿佛一心一意。 唐莎莎的心脏在一瞬间飞快地跳动起来。她全身僵硬着,头皮发麻, 甚至于不敢扭过头看一看周围的人。 唐莎莎分辨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秦知年出现在这里而心动, 还是因为害怕被别人发现而心悸, 总而言之, 她能听到自己心脏咚咚的跳动的声音。 秦知年眼睛细长, 眼尾噙了点笑意, 微微上挑着。她很清楚这是秦知年在等她表态时候的表情, 而且是心情很好的时候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唐莎莎不得不弯下腰,凑近了秦知年, 把声音压低:“你过来做什么?” 秦知年嘴角略微弯了弯, 也学着她的样子, 忽然凑了过去, 却是凑到了她的耳边,轻声道:“我过来拐你走的。” 他呼出的热气稍稍喷在了她的耳窝处, 声音因为刻意压低而透出一两分沙哑,像是轻飘飘的羽毛在心尖拂动, 挠的人痒痒的。 唐莎莎皱起眉:“我说了我去不了。” 秦知年却笑:“唐莎莎,我是在通知你,而不是在询问你。”他说话的时候抬手捏了捏她的耳骨, 指腹滚烫,又道,“这件事的决定权在我手上,现在,你该和我走了。” 按照唐莎莎的性格,现在应该说“不”的。 因为她实在是讨厌控制权在秦知年手上的感觉。 但是现在,被秦知年触碰过的耳朵发着烫,被气息撩拨过的心脏颤抖着。听到这个人轻微的笑声,她实在是说不出那个“不”字。 她开始觉得自己疯了。 迄今为止唐莎莎还清楚记得,当时被秦知年十指相扣牵着手,猫着腰一起从教室后门钻出去的时候,那种万分紧张和又兴奋至极的心情。 好像压抑的本性在那一瞬间被打开来,被秦知年牵着逃到了一片未曾开拓过的迷雾海域,接下来的所有发展都是令人惊奇,充满新鲜感的。 她略微落后秦知年一步,却一直紧紧牵着手。外人看来兴许是她被拉着不得不跟在身后,但是唐莎莎却知道,自己只是在半推半就而已。 那样子,和刚才的那一幕何曾相识。 那女孩就是当时的秦知年,和秦知年就是当时的自己。被拽住跑开逃离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想,只用慢慢品味那种混合着百般情绪的心情就好。 她也还记得,顺利从学校逃出来之后,她尚且还没让大脑恢复清醒,只是喘着气,觉得身子轻飘飘的,总算是放松下来。 然后在那一瞬间,秦知年好像比她还要开心似的。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 秦知年大笑着,怀抱滚烫,片刻后,垂首朝她眼睛吻了过去。 那个落在眼睛上的吻也同样滚烫,让她不自觉为之悸动,只觉得和秦知年在一起就像是一场冒险,而冒险之后,有丰富又让人惊叹的宝藏等着他们挖掘。 没有人会不动心。 这场“欢迎会”少了秦知年,显然就少了一半的乐趣。因为没有了主心骨,大家闲闲散散的,在各自兴冲冲谈论了一会儿秦知年和那女人的八卦之后,就这样不明不白散了场。 等唐莎莎走到桥上的时候,被河风一吹,夹杂了水气冷冰冰拍在脸上,她才反应过来。 这会儿她连眼眶都湿润了起来。 唐莎莎抬头看着不远处的高楼,自己家一片漆黑,同样的,旁边秦知年那房间,也没有一丝光亮。 那个人还没有回家。 以前不管她怎么矫情,怎么躲避,或者说怎么心动,这件事始终都在她和秦知年之间发生,要怎么发展,也都是他们两个的故事。但是现在,即使是百般不愿意,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件事。 这个故事以后会变成三个人的故事。 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未来,甚至颇为恼恨——刚才出现在四时轩,把秦知年拽走的那个女人,她认识。还很熟。 是沈怡。 兴许唐莎莎比自己所以为的程度,还要更加在意秦知年一点。更何况,隔壁一直没有传出过一点响动。 唐莎莎在沙发上每坐一会儿,就忍不住凑到门口,透过猫眼看看外面的光景。 只可惜从头到尾只空有凉幽幽的灯光洒落在地面上。 饶是她看过一次三次七次,外面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见不到一个人影。 今天是小长假的最后一天,为了第二天能够更好的工作,唐莎莎现在的睡眠时间基本是固定的。 所以眼看着她睡觉的时间一点一点逼近,最后她实在是忍不住,从屋里抱了被子,干脆就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第二天她是通红着一双眼睛出现在办公室里面的。脸上表情严肃,嘴微微抿着,唇部的线条被绷紧,眉头也微微拧着。 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副气势逼人的职场精英女性的模样。 就是布满血丝的眼睛着实有些吓人。 她这个样子,让先她一步到达科研所的顾西琅有些惊讶,忍不住拿疑惑的目光看了她好几眼。可惜唐莎莎并没有对副部长的疑问做出任何的解释回答,她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似的,兀自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坐在办公室里面,和往常一样,认真又迅速地处理着手上的工作,副部长有工作交代给她的时候,她就仿佛军人一般回答一个“明白”,然后埋头继续忙碌。 顾西琅着实是有些忍不住,在工作之余,频频把视线放在她身上。 今天的新人助手也很奇怪。 在她入职的这些时间以来,顾西琅基本上每天都会在心里发出一句一模一样的感叹来。就好像是例行公事似的,每天不感叹这么一句,浑身都不自在。 今天的唐莎莎还是很努力的在工作。 但是表情也好,眼神也好,还有挺直的脊背骨也好,全都透露出一股奇怪的气息来。顾西琅说不上来那种奇怪的气息到底是什么,好像不单单是难过,还包含着焦急紧迫慌乱等等感觉,复杂得让人想要敬而远之。 绝对不是想要研究她。 而是要敬而远之。 顾西琅清了下嗓子,努力把目光收回来,放回到自己手中的资料上面。副部长想着,兴许现在自己可以先想想什么比较好的借口,等到这个女孩开口向自己说心事的时候,就用提前准备好的借口离开。 他一点也不想知道她的少女心事。 一直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唐莎莎还是保持着之前那副女强人的模样,没有发生一点的变化,键盘在她手指的舞动下,发出急促的敲击声。 顾西琅的话几次飘到了嘴边又被吞了回去,他微微皱着眉,这会儿倒是没有再看唐莎莎了,不过是斜斜倚着办公椅坐了许久之后,终于摇了摇头,站起身来。 顾西琅用和平时一模一样的方式离开了办公室。 唐莎莎还是没有抬起头,她手上好像有忙不完的工作。 确切点说,她感觉自己心脏好像缺了一块,无穷无尽的痛苦都从中蔓延出来,只有用无穷无尽的工作才能把那一块给填补上。 只要她稍微闲下来,思绪就会不自觉飘到不愿意回想的事情上面。 她喉头也哽塞着,如果发出声音的话,唐莎莎自己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泄露出一丝哭腔。 她拼命把所有情绪堵回去,可是所有的功劳都在看到桌上口袋的时候消散地一干二净。 口袋里面的香味诱动着她的嗅觉,让她像是小仓鼠一样动了动鼻子。 唐莎莎抬眼,立刻看到了顾西琅惯常的嫌弃脸。 这场景有些眼熟,好像在不久之前,也曾发生过一模一样的事情。心头稍稍爬上一点暖意,就好像一瞬间被人从地狱里面拉回人间,她好不容易憋回去的眼泪就开始从眼眶低下一点一点涌上来。 她伸手拿过那口袋,拆开,打开盒子,动作像是有些机械似的,拿起一块披萨,然后泪珠子就落到了桌面上。 可以的话,她现在很想放声大哭一场。 可是显然现在的条件并不允许她做这样的事情,所有的负面情绪就全部变得无声无息起来,只能一滴滴掉下来,颇有些不痛不快。 仿佛女强人的人掉起眼泪来,的确是比别人都要脆弱可怜些。 窗外浓云翻滚,沉沉压下,似乎随时都可能会有一场倾盆大雨降临到这个城市里面。 顾西琅低低叹了口气,原本已经设想过无数次,列举出来的无数条“不听少女心事”的借口全被那浓云压下,最后,他垂下眸子,放平了声音。 “唐莎莎,你怎么了?” 顾西琅的声音虽然温和,但是鲜少会蕴有感情,总有些距离感。现在询问她的语气,也和平日里面上司对下属说话的语气差不了多少。 即使是这样的声音,对于唐莎莎来说,也像是一剂良药,让积累的毒秽全都有了一个理所当然的排出口。 她看起来狼狈极了。 她声音发着抖,眼眶通红,有些惨兮兮的。 ——“他昨晚,和沈怡一起过夜了。” 昨天晚上对于她来说绝对是最不愉快的回忆,和竹篮打水一场空总有些相似。 神差鬼使地把被子抱上沙发之后,唐莎莎就盖着被子在沙发上翻来覆去,明明死死闭着眼睛,却一直没能睡着。 她几乎是全身心戒备地听着门口的动静。 然后天空就在这样的等待里面一点一点泛了鱼肚白。 秦知年一夜未归。 第27章 (二更) 顾西琅尽可能快地在脑中分析了一下沈怡这个名字的成分。 按照唐莎莎的反应来说, 这个人大概是个女人。而且对于唐莎莎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棘手的女人,应该和她颇有些渊源。 这样一想的话,和这个姑娘喜欢的人,大概也颇有些渊源的样子。 唐莎莎在说到这个名字和发生的事情的事情,虽然有所吃惊, 可是却一点也不意外, 也就是说, 其中会发生一点事情是完全在情理之中的。至少对于这个女孩来说, 这是迟早的事情, 只是在一个不恰当的时机就过早发生了罢了。 现在离下午上班还有不少时间, 等唐莎莎情绪平缓一会儿后, 副部长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所以呢?” “所以?”唐莎莎一时间有些发愣,过夜之后的事情尚且还没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她现在只能沉浸在难过当中, 完全分不开神去想别的东西。 所以在听过副部长这个问题之后, 她只能回以沉默。 她惴惴而茫然的表情让副部长略微皱起眉, 淡淡问道:“你觉得他们上床了吗?” 实际上这也是非常困扰唐莎莎的事情,因为她实在是想象不出来, 一男一女共同度过夜晚的时候,除了妖精打架, 还能有什么样的过夜方式。 可是她又不敢细想。 最后,唐莎莎只能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她想了想,把问题抛回给副部长, “如果是副部您呢?您觉得呢?” 副部长倒也真就思索了一下,如实和她说道:“如果不是暴风雪山庄的话。” 唐莎莎看着他:“什么?” 暴风雪山庄是推理小说里面常见的桥段,是说一些人迫不得已被困在某个场景里面的桥段。她能够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如果不是特殊情况的话。 这个明显只是半句话,不能构成整句。 唐莎莎等着他的下半句。 副部长沉默片刻,打破了她的期待:“我大概不会和女友之外的女人一起过夜。”说完他对唐莎莎露出一个遗憾的眼神,“所以,我也不清楚。” 实际上,副部长也觉得发生关系的可能性是极大的。毕竟是颇有渊源有所纠缠的人,就唐莎莎的表述而言,这位男角又是个肉食系。 唐莎莎又恢复到之前茫然的表情。 顾西琅继续问道:“那你觉得他对你什么感觉?喜欢你吗?” 唐莎莎还是摇头:“我不知道。” “那个沈怡呢?”副部把她提到的那个名字翻出来,“他喜欢那个沈怡吗?” 她一问三不知,脑袋像是拨浪鼓:“不知道。” 顾西琅叹了一口气,换了一个说法:“唐莎莎,那他知道你喜欢他吗?” 唐莎莎对他皱起眉。她这个样子就差把答案直接写在脸上了——不知道。 副部长就算是想要严肃起来,但是还是没忍住,对她露出一个有些嫌弃的眼神来:“唐莎莎,你的嘴是用来做什么的?”在看到她嘴唇稍微动了一下之后,他立刻截断了她想要说的话,扯了下嘴角,“除了进食之外,还有别的作用吗?” 吃东西就是吃东西,有必要说成是进食吗?在副部长眼中,自己难道只是一个类人生物么? 现在唐莎莎的眼泪珠子已经停止了下来,注意力完全被转移开,她只是对副部长的说法颇有微词。 副部长沿用了她脑袋里面那个“生物”的称呼,看着她,缓缓道:“生物之所以会有语言这种能力,是为了表达。” 他对她这么多个“不知道”,着实是有些恨铁不成钢。 唐莎莎没说话。 副部长接着说道:“有些东西,尤其是涉及到感情方面的东西,是只有通过语言来传达的。如果不把话说清楚,那么不管你做得再多,再怎么努力,对于两个人来说,都只能是不明不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唐莎莎沉默着点了下头。 她又不是傻子,她当然明白。 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是理所当然地进行的。就好像是男女关系,只要不捅破那层窗户纸,就只能算是不稳定的暧昧关系,对方随时抽身走人都是可以的。 想到这里,唐莎莎又忍不住皱了下眉。 脑袋里面像是有什么一闪而过,但是很快又消逝不见。她甚至来不及抓住那点思绪的尾巴,连那思绪是因为什么事情诞生的都不太清楚。 如果是关于对方的东西想不明白的话,自己的心思总应该是明白的。顾西琅和她确认道:“那你怎么想的?还喜欢他吗?” 果然,对于这个事情唐莎莎是明白的。 她这次确定地点了点头。 昨天的辗转反侧,在给她不愉快的体验之际,也给了她当头一棒,让她没法自欺欺人。之所以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她对秦知年还心怀幻想,还抱着希望,还充满着喜欢。 如果不在意的话,那么极端劳累的状况下,她可能倒下就会睡着。 她却撑了一个晚上,满脑袋都是秦知年。 “那就对了。”顾西琅抱起胳膊,嘴角微微翘起,“把你想对他说的,告诉他。然后,把你想要知道的问题抛给他,不就可以了么?” 唐莎莎抬起头,小心翼翼的:“想要知道的问题?” 顾西琅给她一个确切的回答:“昨天晚上,有没有和沈怡上床的事。” “不行!” 这次唐莎莎的反应极为激烈。她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两只手在胸前比着叉:“这个事绝对不行!” 副部长不懂了:“为什么?” 唐莎莎却觉得理所当然:“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女性,怎么可以大喇喇把‘上床’这种事挂在嘴边,和男性交流的?”她强调道,“这种事,我绝对不会和男人说到的。” 顾西琅微微一滞。 片刻后,他站起来,懒得管她了:“是么,那随便你。你就自己烦恼去吧。” ……这就完了? 话题明明已经说到了最为严肃的时刻,但是在这个紧要的关头,顾西琅忽然停止了交流,这就让唐莎莎不由得愣住。 “副部?”这场并没有结果的对话让她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唐莎莎。”副部长心平气和地喊着她的名字,“如果没什么重要的事情的话,我要开始工作了。” 听到顾西琅的话,唐莎莎朝桌角放着的小台钟看了一眼,明明离上班还有一会儿时间。 副部长似乎并没有在和她开玩笑,而是真的打算返回开始工作了。刚才好不容易理出了一个思绪的线索的脑袋又开始混乱起来,唐莎莎并不愿意这个对话就在这里打住,几乎是慌不择言地问了出来。 “那您呢?如果再次见到前女友的话,会把心里想要说的东西全部都告诉她吗?” 这句话让顾西琅顿住了脚步。 仿佛听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东西,副部长侧过脸看她的时候,眼神里面多多少少有些不可置信。 他微微眯起眼:“唐莎莎。” “什么?” “你到底知道了多少事情?”顾清琅问道。 实际上,他更想问唐莎莎的事情是,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对于自己总是有意无意触碰到副部长私人生活这一点,唐莎莎也显得有些抱歉。之前撞见遛狗的副部长纯属意外,这一次从周婷口中听到副部长相关的事情也算是半个意外。 她并不是小宋。没有那么想要把副部长私下的一面探究清楚,但是,毕竟一直以来,这个人对她的帮助着实是不少,她只是那么稍微想要关心他一点点而已。 没想到就是因为那一点点的关心,就套出了这么一件不算小的事情。 听到顾西琅略微有些惊讶,但是并没有半分生气的意思的语气,她心里稍微放了一放,伸手对顾西琅拈了一拈,比划道:“我知道的大概就那么一点。” “是么。”顾西琅默了默。 唐莎莎心脏又开始七上八下起来,赶紧道:“抱歉。我本来并不是……”兴许是平时和顾西琅轻松相处习惯了,很多时候并不用她思考太多,不用她左右确定哪句话该讲、哪句话不该讲,有些时候,有些话总是不由自主就脱口而出了。 她并不怎么需要得到顾西琅在这件事上面的答案。 如果戳中了对方的痛处,她觉得非常抱歉。 顾西琅却笑了笑,笑容清淡细碎。 他看她一眼:“当然会说,但是我想要说的东西,可能和你想的东西不太一样。” 唐莎莎愣愣地点了下头。 她第一个想法是,看样子顾西琅并没有计较她刚才说出来的话。 第二个想法是,顾西琅看起来也并没有多难过的样子。 第三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她才终于反应了过来,脑袋里面出现的东西才关乎于对方刚才说出来的内容。 她捏着的手指动了动,抠了下自己的掌心。 顾西琅在桌边坐下来,莞尔:“已经过了时效的东西不说也行,我又没那么执着。” 第28章 (三更) 虽说在爱情这个方面不太坦荡, 但是唐莎莎还是多少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因为她身边不管是益友还是良师,两者都已经存在了。 顾西琅就绝对是其中一个不可多得的良师。 老实说,身边能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她是十分高兴的。 晚上回去的时候,方缘已经先她在家里了。 这个姑娘看起来和平时不太一样, 以前回家的时候, 不管再怎么累, 方缘都是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的, 但是现在唐莎莎打开家门的时候, 居然看到她横躺在沙发上, 占据了整个沙发。 对于唐莎莎来说, 回家之后会马上躺倒,不是因为身体累到了极点, 就是因为心理累到了极点。 看方缘现在的样子, 大概和身体上的劳累沾不上什么关系, 至少她觉得这个姑娘现在看起来精神还很不错的样子。 所以唐莎莎一边把大衣脱下来, 随手扔到沙发扶手上,一边问道:“你怎么了?” 听到她的声音, 方缘稍微动了一动,有气无力地发出一声叹息。 这个样子太可疑了。 简直都不像是方缘了。 在回家的时候, 视线不可避免地会扫到秦知年那边的家门,从而也会想到一些深层次的事情,所以说唐莎莎现在心情未必有多好。 即便如此, 她还是在地毯上坐了下来,挺直的身子正好和躺在沙发上的方缘齐平。 她看着方缘的眼睛,又问了一遍:“你还好吧?” “不太好。”须臾后,方缘给了她一个答案。 确实她现在这个模样也像是写上了不太好的提示,唐莎莎关切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方缘恹恹的:“还不都是我那个不省心的哥哥。” 方缘这次小长假回家就是为了料理她哥哥的事情,据说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家庭会议,专门针对小伙子的感情生活和婚姻话题,方缘作为成年人,自然也是要出席这场会议。 唐莎莎家庭观念比较淡薄,在家里又是独生子,本来想着这件事情和方缘没有太多的干系,差不多小长假最后一天就该回来了。 但是没想到方媛今天才回来。 看样子事情就比较严重了。 对好友发出人道关怀那是很必要的事情。 方缘摇摇头:“完全不行。” 唐莎莎对于这件事情的了解程度还停留在之前方缘离开的时候给自己说的那些上面。现在蓦地听到好友这么一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有些一头雾水的样子。 她盘腿坐在小圆桌旁边,拿起杯子喝了口水,继续用眼睛看着方缘。 方缘也坐了起来,表情有点不好受:“看样子,我哥这次对这个女的真的是认真的。” 按照这个姑娘之前的说法,她哥哥就是个颇有些浪荡的公子哥儿,唐莎莎自然不把这个当成一回事:“能够固定下来,那不是挺好的么?” “你是不知道。”方缘把唐莎莎当成和自己穿一条裙子的好姐妹,就算是自己家里的八卦,也毫不介意地和她分享起来,“我哥之前也有一个固定的女朋友的。” “有固定的女朋友还……还……”她憋了一下,用温和一点的形容词,“还那么爱玩?” 方缘很发愁:“可不是么,之前那个女孩子,跟了他七八年了,从他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了。”说起这个,方缘翻了个白眼,“我哥就是个混蛋,做事不负责,之前还和人姑娘不小心搞出了人命。” 唐莎莎皱了下眉:“现在分手了?” “分手了。” “那女孩没说什么?” 方缘摇摇头:“据说那姑娘哭坏了,她对我哥挺执着的。她每天都来酒吧蹲我哥,也在公寓楼下守过,我哥就是不肯见她,一心一意要分手。” 对于别人的事情,唐莎莎看的总是更加清楚的,说道:“其实分了也挺好的。”她省略了一句话——和这种三心二意的渣男,早点分了也挺好的。 方缘并没有理解到她的弦外之音,只是叹着气。 唐莎莎问道:“那女孩现在呢?” “不知道。”好友摊了下手,“闹了一阵,我哥实在是烦了,叫兄弟给了那女孩一笔钱,想要打发人。” 唐莎莎皱起鼻子:“你哥真是……”人渣。 方缘也端起杯子:“总之,那姑娘就没出现了。她本来在她舅舅开的会所里面上班,但是也没找到人……大概是权衡之下,还是决定拿着钱走人吧。” 那再好不过了,就当是拿到青春损失费了。 方缘说道:“我之前还以为我哥要和她结婚,毕竟我哥虽然在外面挺爱玩的,可是固定的女朋友就这一个,而且有时候外面那些女的来和这个姑娘闹,我哥也都向着这个姑娘……没想到啊没想到。” 她哥这次突然说分手,还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回家说要结婚,这件事情确实是让方缘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唐莎莎觉得心里不舒服,有点不想再说这个话题,换了个边问道:“那你哥现在要结婚的这个对象呢?” 方缘想着之前家庭会议的时候,父母脸上那些不悦的神色,抿了下嘴,说道:“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不是什么小姑娘了,比我哥大了一大截。” 唐莎莎抓住了一个重点:“连你也不清楚?” 她本来想着,方缘回家这么一段时间,不管怎么说,对方的一些基本的信息应该了解了。 方缘苦笑起来:“可不是么,要不你以为我爸妈为什么会拼死了不同意?” 唐莎莎也就不问了。 就算她不问,方缘肯定也会接着说下去。 果然,小小的中场休息之后,方缘接着说了起来:“首先,那个女的不年轻了,我哥是个不靠谱的,那女的一把年纪,按理说是早就应该结婚生子的年纪了,却连个家、连个正式的工作也没有,死心塌地跟在我哥身边。我家里觉得这个女的也是个不靠谱的。” 方缘这第一个说法就让唐莎莎觉得比较认同。 毕竟年纪摆在那里,已经有了一定社会阅历的女人,一定要和一个混日子的公子哥儿在一起。即便两个人是真爱,爱得死去活来,还是多多少少有些太不理智了。 如果对方不是什么圣母心肠的给予者,那大概就是还活在童话故事里面的公主。 唐莎莎问道:“然后呢?” 方缘这次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然后,我刚才已经说了,具体情况我也不太了解。换句话说,那个女人的一切相关情况我们都不清楚。” “什么?” 方缘解释道:“包括对方的父母、家庭环境、家庭条件,受到的教育还有户口一类的,全部都故意隐瞒了下来。” 她家条件挺好,儿子就算是问题不小,可到底是儿子,极有可能会和家业有关的继承人,在择偶方面,家里还是看重一个门当户对。 对面却把这一点故意隐瞒了下来。 唐莎莎也觉得很奇怪。 现在有个流行的话是说,我和我对象结婚,又不是要和我对象的父母结婚。 话虽如此,但是其中不少琐碎的事情都代表了对对方家人的尊重,家人愿不愿意,这是家人的意见,但是基本的尊重还是必须要有的。 唐莎莎实在是没法认同这个女人的态度,摇摇头:“那你哥知道她的事情吗?” “知道。”方缘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但是那个女的要隐瞒,我哥也就同意了,死活不肯说。” 这就有些棘手了。 这个样子,家里人怎么可能会同意他们两个结婚的事情?偏偏自己哥哥不想着怎么调解这件事情,还和家里闹上了。 现在关系也就越来越僵。 方缘很愁。 她哥哥现在二十一半都过了,还像个不懂事的小朋友一样,做事完全由着性子来。平心而论,她并不想管这个哥哥的事情,但是她更不想看到父母被气得发抖的样子。 末了,不知道她想到点什么,感叹一句:“这人一执着起来,还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不晓得是在评价她哥的前女友、现女友,还是她哥本身。 两人晚上聊得挺久,方缘一肚子话想要和唐莎莎说,就算是已经过了唐莎莎的休息时间,她的话也还没有停下来。直到最后两个人都累了脱力了,也懒得回卧室,一个人睡在沙发上,一个人睡在地毯上,就这么将就了一个晚上。 半夜有点冷。 唐莎莎仅盖了一条平时用来做被炉的薄被,半夜就因为这股子凉意半梦半醒了一阵。 迷迷糊糊之间,脑袋里面突然蹦出来一点事情,她仿佛呓语一般说了声:“是灯塔。” 方缘也同样没睡醒,嘟哝着:“什么?” “之前你问……扮演什么……在我的生活里。” 方缘眼睛睁开了一条迷糊的缝,从缝里朦朦胧胧看着黑魆魆的世界。 “嗯?” 唐莎莎的声音断断续续:“是灯塔……”如果她清醒着,大概会觉得自己这会儿文艺得让她起鸡皮疙瘩,“在迷雾里面、摸不清方向的时候,只用跟着那点微弱的光芒前进就行了……” 方缘又把眼睛睁大了一点,朝地上躺着的唐莎莎看过去。 却见姑娘翻了个身,稍微拉了下被子,很快又响起绵长平稳的呼吸声。 不知道刚才那句话到底是不是梦话,说得倒是挺清晰。 就是文艺了点。 肉麻。 肉麻得恶心。 第29章 虽说这天的睡眠时间稍显不足, 但是毕竟前一天一整夜没合眼,身体疲劳到了极点,所以唐莎莎在仅有的六个半小时的睡眠里面,大部分时间都陷于深度睡眠之中,第二天清醒过来的时候倒是神清气爽。 关于秦知年的事情,她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 烦恼少了一大半, 所以工作时候的状态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里面。 秦知年手上的案子她一直在做着整理分析, 没有“杀人动机”的闺蜜杀人案和“纯属意外”的父亲杀女案她基本已经整理分析完毕了。 接下来要整理的是第三起案子。 正如之前所说的, 第三起案子是让犯人落网的案子。 这起案子被害人叫陶友发。 陶友发被杀害的半年前, 他曾经发生过一起车祸。 这场车祸里面他不算是无辜。 当时别人正好在倒车停车, 陶友发晚上喝得醉醺醺的, 突然钻出来,出现在正好在倒车的车后面, 然后被撞了个正着。 所幸倒车的速度很慢, 人实际上没什么大碍, 不过受了惊吓, 再加上软组织挫伤严重,有一段时间不得不在家里面休养, 耽误了不少工作。 在找对方索要了医药住院费的赔偿之后,陶友发又索要了一大笔, 近乎是高昂到不切实际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对方为什么就这样按照陶友发的敲诈给了赔偿,档案里面也给出了回答。 因为对方当时并没有驾照。 一旦陶友发报警,这件事情可能就摊大了。 正好对面又是个比较有钱的人, 最后干脆就按照陶友发索要的金额给了赔偿。陶友发这笔钱拿到手倒是拎得清了,这件事就此打住,再也没有纠缠过别人。 如果要说陶友发做了什么坏事的话,能查到的也就是这一个。并不像是之前唐一莉和王英森两个人,身边都发生了命案,他们虽然和命案紧紧连系在一起,但是看起来又很无辜,实在是让人难以判断。 陶友发的这个案子,相比命案来讲,实在是轻了许多。 而且他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很好查了,几乎是摆在明面上的事情,很好判断。虽然对方并不配合,不过经过陶友发家人的指证之后,对方也不得不把事情承认下来。 经过当时的调查,当时开车的这个人和陶友发的命案并没有任何关系,先不说事情发生的时候,对方正好在国外度假,陶友发索要的那笔赔款,对于陶家人来说是一笔巨款,对于对方来说,却像是零花钱一样。 花点零花钱就能摆脱很多麻烦,谁还愿意费心费力去做别的多余的事情? 陶友发是被人从背后刺杀的。伤口很不规则,凶器也未曾找到,判断应该是冰刀一类的东西,在行凶之后,冰融化掉,凶器因此消失。 行凶之后的现场也和之前一样,进行过了精心的布置。 现场的窗户从里面死死锁住,而门的里侧贴着封条,是当时办案人员进入的时候才将封条撕开。除了这一扇门和锁住的窗户,再没有任何可以离开这个房间的出口。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教科书级别的密室。 现场依然留下了告罪书,上面写的东西却有些莫名。 ——“他死于另一张脸。” 除了告罪书之外,还在陶友发的眼皮上发现了两枚指纹。 这个人死的时候应该是睁着眼睛的,是凶手帮他把眼睛合上了。 有了指纹之后,案子办起来就容易了很多,不出一个月,就把凶手逮捕归案。后续审查之后,这个人的行踪和犯罪行为完全吻合,每个案子的手法也都能仔细说上来,因此被获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人在处刑之前,曾说过一句话。 “我不会死,等我回来。” 唐莎莎整理这个案子花费了许多时间,她一认真起来就会习惯性把眉头皱起,所以这大半天,她的眉头几乎都没有松下去过。 然后加班又成为了今天的例行行程。 顾西琅今天手上工作也不少,下班之后,也还一直留在办公室里面工作。他俩工作起来的时候都不爱说话,就这样完全一声不吭地相处一整天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下班两个小时之后,唐莎莎终于伸了个懒腰,看着外面已经收敛起来的光亮,把所有东西都推到一边去,只留下秦知年拿过来的档案,以及自己整理好的东西和自己的分析记录。 她把这三样东西也齐了一下,站起身来,放到了顾西琅的桌子上。 “副部,我把前三起案子稍微整理了一下,有空您看看吧?明天开始我再整理后面的东西。” 顾西琅从工作中抬起头,看了桌上的东西一眼,点点头:“好。”说完又想到今天加班的理由,抬起头,“唐莎莎,后面几个案子你暂时不用看了,明天开始我就要处理那个案子了。” “是吗?”唐莎莎睁大眼睛看他一眼,有些发愣,“那……那要不我现在去把它看完?”之前她只是大致扫了一眼,看得并不仔细。现在只好端着小心翼翼地态度征询着顾西琅的意见。 顾西琅嘴角抿了一下:“不用了。” 唐莎莎商量道:“反正您今天又不看这个档案,再给我看看也没关系。” 所以说刚才那句话并不是在试探工作的可行性,完全是为了满足她自己的要求。 顾西琅看了下时间,七点过了。要是再把这个案子看完,也不知道到底该是什么时间了,他皱起眉:“唐莎莎,现在已经下班了。” “我知道。”她一脸郑重之色,“可是我想看。” 顾西琅似乎叹了口气,身子往后面一靠,倚着椅子背,睨她:“你好像对这个案子格外上心。” 这句话他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话题本来是想要拓展到加班问题上面的。没想到面前这个新手却给出了意料之外的回答。 唐莎莎赶紧摆手,一副恨不得马上划清界线的模样,满口否认:“哪有哪有!我一点都不上心!” 可是她的神色和她所说的东西完全相反。 这姑娘挺矛盾的。 平时不是个坦率的姑娘。 但是在面对工作的时候就坦率得可怕。 现在难得看到她在工作上面也不坦率的时候。 有点意思。 副部长来了点兴趣,拖长了声音“嗯?”了一声,上下打量起她来。 唐莎莎觉得副部长的眼睛通透明亮,像是能把她看得明明白白似的。不由得有点不自在,咳嗽一声,说道:“我真的对秦教这个案子一点也不感兴趣,一点都不上心,一点都不!” 她再次确认并增加了自己否认的次数。 副部长弯着嘴角不说话。 唐莎莎心里毛毛的,没话找起话来,想要化解自己的尴尬:“我……实际上,我就是看副部您工作很忙,想要帮您承担一点工作而已。”说到这里,她一脸严肃,信誓旦旦地保证起来,“我对别的事情没有半点觊觎!真的!并不是想要帮助您以外的人!” “是么。”他惜字如金。 唐莎莎头点得像是小鸡啄米。 顾西琅直起身子,又将手肘支在桌上,用手背微微撑着腮偏头看她,眼睛里面闪烁起细碎的光芒来。 片刻后,他忽然说道:“唐莎莎,你听过这两个词没有?” 唐莎莎看着他:“什么?” 顾西琅说道:“第一个词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第二个词叫不打自招。” 秦教、不上心、您以外的人、觊觎……这些词串联到一起,稍微反过来一下,就能完全理解透彻。 好猜到轻而易举的程度。 她愣了大概三秒钟,耳朵刷的通红起来! “我……”唐莎莎绞着自己手指,眉头都要拧成麻花了。 顾西琅并没有让她尴尬太久,很快就把自己要用的资料抽走,然后把她多带过来的两个东西整整齐齐放在一边,微笑:“你拿过来的东西我会看的,现在你可以下班了。” 他没有再把话题转移到秦知年身上,让唐莎莎很是松了一口气。 就算现在副部长把东西全部还给她,告诉她允许她今晚加班,她也绝对不会再在这里呆下去。 毕竟她还不知道顾西琅要加班到什么时候,坐在这里和他一起加班的话,她可能会不自觉想到秦知年身上。 就现在而言,她暂时只想逃避一下这个话题。就算顾西琅并没有再提到这个话题,她还是想要表明一下自己的娇羞。 所以唐莎莎也没有再纠结档案的事情,赶紧换了衣服逃出了办公室。 被顾西琅知道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反正在她的意料里面,副部长是迟早都会知道这件事情的,即使是早了一点,对于她来说,也丝毫没觉得有什么意外和惊讶的。 再说了,现在她也对秦知年下定了决心,就算是被顾西琅以外的人知道,也不叫事儿。 想到那个决定,唐莎莎仿佛有些身不由己似的感觉,低低叹了口气。 小区里面灯光暗沉,倒是有各色霓虹在脚边闪烁,起不了太多照明的作用,反而让路面光景显得杂乱扰人。 唐莎莎垂首看了一会儿脚边的灯光,就抬起头来。 如今天气渐渐转热,已经有飞虫围绕在了路灯灯光旁边。 她在楼下遇到了正好聚完餐回来的秦知年。 第30章 在看到秦知年的一瞬间, 她原本心里盘旋着的计划,就好像开始打起了退堂鼓,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 她抿紧了嘴唇,站在秦知年身边,把脊背挺得笔直。 现在电梯还在顶楼上,正在缓缓往下运行。 唐莎莎手藏在身后, 稍微攥紧了一点。她接下来要说的话很重要, 所以现在她的心脏正在疯狂地跳动着, 她生怕自己一张口, 心脏就会从嗓子眼儿蹦出来。 同时她也悄悄退开一步, 她不想让秦知年听见她心脏的声音。 唐莎莎暗暗安慰自己, 反正这样的脸已经丢了一次了, 再丢一次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调整好自己的心理,刚张开嘴要说话, 没想到秦知年就先她一步开了口。 “你今天也加班了?” 她因为对方突然的声音而不得不吞下原本的说辞, 话语在喉咙里面哽了一下, 一时陷入无声之中。 唐莎莎沉默着点了点头。 秦知年略微侧了侧脸, 看她一眼。 姑娘眉头稍微皱着,目光落在电梯上面显示的楼层上, 眸子因为映着那块屏幕而落了星星点点的红光。 而她所站的位置,也距离他大概一步有余。 一副似乎并不太想搭理他的样子。 秦知年因为这个认知而显得有些烦躁起来。 如果说在和女人的交往中有什么事情最让他觉得不耐烦的话, 那占据着排行榜第一名的就是哄女人这一点。 不过就算是对此极为不耐,以前他也曾颇有耐心地对唐莎莎哄了再哄。 秦知年稍微抬头捏了下额角,声音有点沙哑:“沈怡回来了。” 实际上, 和唐莎莎聊这个话题并不是什么明智的举动。 如果他还想要挽回唐莎莎的话,现在哪怕是说一点无关紧要,或者说让她生气的东西,也都比提到这个人要好。 或许对于秦知年来说,唐莎莎就是他的现实,而沈怡则是心间一颗深刻的朱砂痣。 但是对于唐莎莎来说,沈怡却是一根已经被肉包裹起来的尖刺。稍有不慎,就刺得心脏发疼。 而秦知年则会加剧她的这种疼痛。 唐莎莎心里还想着自己的事情,秦知年的话只是在她耳边打着转。虽然她并没有认真去听,可是沈怡两个字还是让她眉头更紧了。 这副不理不睬的样子让秦知年生出些耐人寻味的不舒服起来。 不是不快,而是有些不痛快。 前一种情绪姑且还能让人摸得着个思绪,但是后面一种情绪就让人猜不出来他心头所想了。 两个人都是强势而咄咄的人。能够主动开口,对于秦知年来说,已经是退让了一大步了。 偏偏这女的挺不知趣,给她铺个台阶,也不知道下来。 秦知年晓得唐莎莎忌讳沈怡这个话题,这会儿却像是话匣子打开了似的,偏偏就说起沈怡的事情来。 “你和沈怡大概也有挺久没见过了吧?” 之前秦知年的话里没有带问号,唐莎莎姑且还可以保持缄默,但是现在因为对方抛过来的问句,她不得不开口回答。 “有一段时间了。” 秦知年笑笑:“想见见她么?” 她现在态度还算好,也不怎么激烈,不过平平淡淡说着:“我和她之间又没什么好说的。” “是么?”秦知年漫不经心地哼笑一声,忽然问道,“能否理解为,觉得没脸去见她?” 她不吭声,只是摇头。 秦知年似乎觉得挺有意思的,想起点事,声音轻飘飘的:“解气?这个词倒是用得挺好,就是不知道真觉得解气的人到底是谁?兴许沈怡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也会觉得挺解气的。” 唐莎莎觉得他的话就像巨石,每一句落在心里,就把她原本想要说的东西逼退一步。 解气这个词是她说出来的,用来形容她和秦知年的分手礼。 但是现在秦知年却用这个词来对付她。 当初她和沈怡之间那点事情,实际上发生的挺老套的。甚至可以说,是在以前八点档里经常能看见的恶俗情结。 那时候唐莎莎手里存了一笔钱,数额不大,但是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也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唐莎莎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拿那笔钱去解决唐国华面对着的燃眉之急,她那阵子全在琢磨怎么报复秦知年的三心二意,以及那个毫不知耻的小白兔红颜知己。 她想尽了一切办法,帮沈怡争取了一个机会。 是去国外念书的机会。 沈怡脑袋没他们聪明,在学校表现平平,大学只读了个三流大学。她家庭条件不算好,三流大学收费又出了名的高,只勉勉强强读了两年,伴随着家里唯一一个顶梁柱父亲的病倒,也随时面临着拿不出学费的风险。 不巧的是,那时候秦知年年少心劲儿强,老想着摆脱家里带给他的无限殊荣和各种福利,要一个人自立门户。 所以就算是沈怡和秦知年求助,也只是徒增秦知年的烦恼,并没有什么用处。 唐莎莎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她给沈怡带了一个可以去国外接着念书的机会,包了她第一年的学费,以及她父亲剩余的医药费。 条件是沈怡以后必须一直呆在国外,绝对不允许她和秦知年见面。 沈怡一边哭,一边答应了下来。 当乖乖女当惯了的唐莎莎,第一次体会到了当坏人的感觉。 就好像是流星花园里面的恶婆婆,无计可施的时候,只好拿钱砸人。 没想到那感觉意外地还挺好。 唐莎莎甚至还恶毒地想着:瞧,秦知年的这朵解语花也未必有多忠贞,这不是用钱一砸,就晕头转向,忘了她自己原本对秦知年的纯真爱情了。 现在,唐莎莎觉得秦知年有一句话说错了。她不想看到沈怡,是因为看到那只小白兔可怜兮兮的样子就觉得很烦。而且,她并不认为觉得没脸见到对方的人是自己。 要说没脸,两个人都应该没脸。 唐家从天上掉入尘埃里面,拿钱砸人的大小姐现在成为了不得不靠着借款过日子的社畜人士。唐莎莎确实觉得这个事情挺抬不起头的。 而沈怡却违背了当时拿钱时候的誓言,死皮赖脸地再次回到了这个地方,甚至于还主动出现在了秦知年的面前。她难道有脸么? 如果沈怡敢大喇喇出现在她面前,还一点也不知羞耻的话,那连唐莎莎都会替她脸红的。 她吸了一口气,不想和秦知年继续这个话题下去,因为心有所思,这会儿没心情和他吵架。 唐莎莎心平气和地问道:“她回来做什么?” 这个问题让秦知年不由得沉默了下来。 他并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他来说也是如鲠在喉,不值得说出来。 他很希望沈怡给他的回答是,想要见到他,所以回来了。但是事实并不是那个样子的。 秦知年伸手摸了下烟盒,电梯却已经抵达了一楼,“叮”的一声在他们面前停下来。秦知年放开了原本要拿烟的手,率先走了进去,淡淡道:“她回来处理她姐姐的事情的。” 唐莎莎也跟着走了进去:“沈怡还有姐姐?” 她对沈怡的了解着实是太少,听到秦知年的话之后几乎是脱口而出地问了出来。 秦知年点点头:“有一个。没血缘关系,是她后妈和前夫生的孩子。” 电梯缓缓上升。 原来不是亲妹妹。 说起沈怡的时候,秦知年的话比平时多了不少:“她姐姐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当爹的抛弃了,母亲后来改嫁。嫁给了沈怡的父亲。那女的虽说是后妈,但是对沈怡挺好的。两个女孩也是以姐妹相称。” 唐莎莎对沈怡的家庭情况并不感兴趣。 她原本想要在楼下的时候就和秦知年说的话,没想到憋到了现在也没有说出口。眼看着楼层的数字一点一点上升,不由得有些急了。 她几乎是有些抓耳挠腮地思索着要怎么把想说的东西说出口,怎么把话题带回正轨。 秦知年对她的急躁丝毫不知,忽然道:“她回来,是因为她姐姐去世了。” 电梯里面因为沈怡这个话题,气氛始终有些凉凉的,可以说是绝对糟糕的气氛。 话题也让人觉得厌烦。 唐莎莎着实有些没辙,索性选择了破罐子破摔,反正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么。 就算现在她突兀一点说出口,也总比什么都不说好。 唐莎莎深吸了一口气,把刚才关于沈怡的所有话题都全部抛开放到一边,然后换上认真的表情,定定道:“秦知年,我喜……” 秦知年似乎并没有听她说话,因为刚才的话题,飘出来一句:“沈怡这女孩,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 唐莎莎的话顿时打住。 她浑身僵硬。 原本在心里催促着她快点开口的那团火在一瞬间被浇了个息灭。 唐莎莎几乎机械似的听着秦知年说:“温柔懂事,努力上进,性子坚韧又善良。如果能和她交往的话,是绝对幸运的一件事,她会是世界上最好的女朋友。” 她努力抬头看了秦知年一眼。 对方唇边噙着抹笑容。 在面对唐莎莎的时候,这个人惯常只会用嗤笑、冷笑、皮笑肉不笑来对待。但是现在说到沈怡的时候,秦知年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眸底闪烁着的是温柔的星光,熠熠生辉,轮廓蒙上了些微光晕,朦朦胧胧,这让他原本棱角分明的线条都变得柔和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的对象的话,他这种强势的人,恐怕很难会露出这样的表情来。 唐莎莎又觉得酸涩起来。 最难堪的是,你一门心思想着怎么和他表白,对方心里却想着别的人,对你的紧张和期待不理不睬,充耳不闻。 第31章 她的表白被截断, 想要重新开始的心情也暂时打住了。 或许她应该觉得庆幸,秦知年当时并没有听到她那一句只说了一半的“我喜欢你”。在当时那种充斥着沈怡的气氛里面,就算是他听到了,给她的回答,也一定是“不愿意。” 她心情有些沉重,又有些释然。 也好。 秦知年没有听见, 也没办法拿着个事情法儿地来践踏她。 可是唐莎莎就是这么不争气, 回到家里之后, 埋进被子里就哭了一场。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 她没再多关心秦知年组里的那起案子, 而是若无其事地忙起了其他的东西, 顾西琅虽然觉得有些奇怪, 奈何工作太重,分不开身, 也无暇顾及她到底是在意还是不在意。 可是事情并不如唐莎莎所想的那样, 就到此为止了。 本来表白失败这件事情就挺打击的人的, 更何况自己不是表白失败, 而是表白被无视。 现在,她最不想面对的事情也直直送上了门来。 顾西琅今天没加班, 唐莎莎也同样难得的没加班,到了下班的时候, 两个人就夹杂在下班的大部队当中,往外面走去。 因为这样子实在是太少见,还惹得小宋过来八卦地看了她好几眼。 唐莎莎心情不太好, 努力对小宋笑了笑:“怎么了?” 小宋靠近她,小声说道:“我差点怀疑你是不是要和副部去约会了。” “什么?!” 唐莎莎显然比小宋还要震惊。 小宋却模仿柯南一般,用中指推了下鼻梁上面不存在的眼镜,然后说道:“副部加班的时候,你也加班。难得副部不加班,你居然也不加班。同步率这么高,肯定有鬼,接下来,你俩难道不会一起去吃个饭什么的么?” 唐莎莎没什么好气:“少瞎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下我和副部两个人了,我也有信心。” 小宋用控诉的眼光看着她,仿佛在替顾西琅觉得羞辱。 唐莎莎毫不犹豫道:“我有信心,副部绝对不会喜欢我。” 小宋这才收回了脸上天怒人怨的表情。 唐莎莎怎么都没想到,会在研究所外面见到沈怡。 惊讶的人不止她一个。 那天去参加她的欢迎会的人不少,众人之间眼神交流一阵,基本就确定了下来,这个女孩,不就是那天突然拉着秦知年跑掉的那个女孩么。 当时环境昏暗,看不太真切,再加上女孩又没怎么用正脸面对众人,这会儿看见了正脸,大家的目光就愈发暧昧起来。 姑娘模样着实是不错的。 头发柔顺地垂在肩上,仿佛染了墨似的,又柔软得让人想要摸一摸。这女的皮肤很白,有如凝脂,称得上是无瑕。眸子又黑又亮,脸型和鹅蛋一样,脸颊上还略带了点肉,看起来年轻貌美。 确实是秦知年喜欢的那一款的。 这会儿从人群当中见到秦知年,那女孩抿着嘴笑了笑,唇边梨涡若隐若现,这就给原本的温柔里面多添上了一些讨喜可爱。 唐莎莎觉得,即便是上了年纪,父辈级别的人物,大概也是喜欢这一款的女孩的。 看起来像是自己家里的闺女,而不是功利心重事业心重的女强人。 强势的女人在老一辈当中是绝对不吃香的。 唐莎莎深知这一点。 果然,就连年纪比他们大了两轮的老研究员,也露出欣赏和般配的眼神来。 秦知年也笑了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的笑容却显得有那么些沉滞,仿佛掺杂了一点不乐意似的。 不过在唐莎莎看过去的时候,那一缕不安已经收敛了起来,秦知年朝着沈怡走了过去。 “你怎么过来了?” 即便已经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即便他也曾经恼恨过沈怡的不辞而别,但是现在再见到的时候,他依旧十分亲昵,甚至很自然地伸手摸了摸沈怡的脑袋,替她理顺那一缕被风吹乱的发丝。 沈怡眼睛弯得像是月牙:“就是想见你了,所以过来了。” 对于说这种话,沈怡一点也没觉得尴尬。 唐莎莎兀自往前面走着,心里突然有些好笑起来。 柔弱的小白兔? 她本来还想着,沈怡应该记得自己当初的誓言,对于回归这种事情,多少会觉得有些惶惶然,觉得因为食言而有些丢脸,不敢面对的。 没想到这只小白兔还真就大喇喇出现了。 再次出现在秦知年的面前。 也毫不避讳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唐莎莎抬高了头颅,连眼角一丝余光都不愿意施舍给那边了,继续保持着自己高高在上的姿态。 周围人却对沈怡的出现很是好奇,在听过沈怡暧昧的话语之后,众人愈发兴奋。 早说过这里不少人一脱下白大褂,便舍去了原本的木讷,放纵了心思,颇有些斯文败类的意思。这会儿对秦知年挤眼睛起哄的人自是不少。 小邱走在人群前面,又一直是个嘴多的,对秦知年眨巴眨巴眼睛,就坏笑起来:“老师,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介绍一下呀?这位难不成是师娘?” 沈怡抿着嘴,笑容却深了几分。 秦知年乜她:“小邱,把你嘴巴上的拉链拉上。别叫我老师。” 小邱啧啧道:“老师,难不成你害羞了?”以前介绍女朋友的时候可没这么别扭,随口说两声就介绍完毕,现在一个大老爷们儿却别别扭扭的,这样子倒是有几分可爱。 大概是觉得秦知年话说的有点重,这样不太好,沈怡不好意思地拉了拉秦知年袖子。 看起来着实是个柔弱的小姑娘,还很心善。似乎对秦知年凶别的女孩的行为觉得很是不妥似的。 小邱更觉得有趣。 秦知年无奈,转过头和沈怡介绍:“这个是现在跟在我组里的学生,叫邱吟昔。” 罢了,再回来介绍:“这是我好友,沈怡。” 好友? 这哪儿是好友的态度? 小邱挑了下眉。 沈怡对小邱伸出手:“你好。” 方才光顾着看八卦了,实际上并没有太在意沈怡这个人,现在听到沈怡说话,小邱也有些发怔。 小邱眼光挺高,评价也比较毒辣。 这女孩的外貌颇有点古典美人的意思,挺不错的,就是气质差了点,缺了点风骨,撑不起这皮囊。硬要说的话,大约像是个被强行塞进大家族的小家碧玉。 但是声音确实不错。 清脆悦耳,和古人说的银铃没什么区别,想来笑声也是极其动人的。 可是小邱又觉得别扭。 她觉得这把好嗓子有些被浪费掉的感觉。 明明是恍如玉石相扣,泠泠冷泉一般的声音,这声音干干脆脆地说话很好听的。但是声音的主人说话时会习惯性拖音,怯懦柔弱的意思是出来了,优势却被丢了。 小邱和沈怡握了下手,也弯了弯眼睛:“你好。” 男人和女人的眼光是不一样的,在场所有的男人估计都会觉得沈怡这人不错,可是小邱就是直觉地喜欢不起来,她甚至觉得,秦老师的眼光越来越差,这个女的,还不如上个姓李的前女友呢。 不过到底和她没什么关系,以后也不会怎么接触,面上功夫做到位了就行。 小邱是这样想的。 往后起哄寒暄的人更多了,有好事的人甚至于连秦嫂这个称呼都不小心蹦了出来。空气安静了一秒,秦知年没有反驳,也没露出任何不悦,大家放下心来,胆子更大,玩笑也比刚才还要露骨。 俨然这位已经是秦知年未来的妻子了。 顾西琅晚上有点事情,平日和属下一直保持着一段距离。他不是爱看热闹的人,也不是会起哄的人。能在平时谈话的时候为了缓和气氛玩笑一两句,已经是极限。 这会儿大家吵嚷嚷开着那两个人的玩笑,让顾西琅不自觉皱了下眉。 也不自觉地稍微回头看了一眼。 某个新人助手距离自己有一段距离,不紧不慢走在人群当中,努力撑直了腰,下巴微抬,让目光直视着前方,仿佛对旁边那对人很不屑似的。 这样子比起秦知年身边那位,确实不讨喜了一些。 顾西琅觉得她这个样子不行。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不过现在并不是讨论这件事情的最佳时机,所以他多看了唐莎莎几眼之后,很快又回过头,继续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在副部长收回视线之后,唐莎莎正好要经过那两人身边,却被脆生生的声音给叫停了。 “唐小姐!” 唐莎莎很讨厌沈怡管她叫唐小姐,但是如果管她叫莎莎的话,她可能会觉得更加讨厌。 总之不管沈怡做什么说什么,她都会觉得十分讨厌就对了。 唐莎莎停下脚步,皱眉看着她,依然是倨傲疏离的样子,对沈怡怯生生的笑容也保持着冰冷的表情。 秦知年脸色有些不好起来。 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他稍微伸手拉住沈怡,这样子纯粹是潜意识不想要她俩接触的样子。 沈怡这朵解语花现在却像是并不理解似的,对着唐莎莎巧笑倩兮,露出两个梨涡:“好久不见。” 虽然他们部门的大部队人马现在已经离开了,但是依然还有人往这边投着视线。 唐莎莎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纠葛,所以并不想和沈怡接触太多,只是问道:“什么事?” 沈怡对她的不耐并不在意,很是热情,就差挽起唐莎莎胳膊了。她像是她闺蜜一样:“我一直很想感谢唐小姐你,我很想见见你,明天要是有空的话,能一起吃个饭吗?” 唐莎莎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一会儿。 沈怡仿佛瑟缩一下,多少有些不自在。这位大小姐当初高高在上趾高气扬的样子,现在还历历在目。 也就是在这种时候,愈发觉得秦知年和她相扣的手心温暖至极。 沈怡不过只是寒暄似的说着客气话。 她也不太想和唐莎莎发生什么正面上的冲突,当年她鼓足了勇气正面插手唐莎莎和秦知年之间的关系。这次回来,她的勇气未必增长了多少。 她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向对方宣告自己要重拾和秦知年的缘分罢了。 更何况她觉得按照这位大小姐的自尊心,大概是会拒绝自己的邀请的。 但是她怎么都没想到,唐莎莎视线转了一圈,居然点了点头:“好。明天联系。”说罢,转身就走。 她们之间视线接触的时候很短,可就在刚才的一秒钟之内,沈怡分明看到对方眼中的嘲弄和讽刺,让她一张俏脸通红起来。 秦知年送给唐莎莎的不屑,唐莎莎悉数还给了沈怡。 第32章 人这种生物是自私的。 誓言这种东西, 在古代的时候或许管用,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就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起来。 不管当时发的是多毒的毒誓,可是一旦沾染上自己的利益,也会毫不犹豫背弃那些誓言。 最有意思的是,虽然有些不耻, 可是这样做的后果, 却很容易达到双赢。 唐莎莎依照约定, 第二天下班之后, 在附近一个不错的茶楼和沈怡见了面。 进来的时候她稍微留意了一下, 几乎是很轻易地就发现了秦知年存在的踪迹。在她认清楚自己的心意之后, 摊上这么档子事情, 现在还被秦知年这样防备着,就算唐莎莎重新裹上了厚重的盔甲, 可还是觉得有些受伤。 她在一脸局促的沈怡对面坐了下来, 对服务员说道:“一杯花茶。”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副部长相处多了的缘故, 最近她的口味也渐渐变得清淡起来了。 这个简单的点单让沈怡愣了愣, 仿佛有点吃惊似的。好半天才说出今天的第一句话:“喝花茶就可以了吗?” 唐莎莎点点头。 沈怡又怔了一会儿,才吐出一口气:“你真的变了好多……” 唐莎莎有点不高兴起来, 或者说,不高兴的情绪更加浓厚起来。 因为她能听出来, 沈怡的语气里面带着几分同情。她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 在唐莎莎的世界里面,只有站在上面的位置,才有资格同情别人。她讨厌别人站在比自己高的位置, 自然也就讨厌那些同情。现在看起来就好像沈怡已经成为上面的人了一样。 唐莎莎平静地说着:“沈小姐,我只是口味变了而已。” 数年前,唐莎莎对沈怡的称呼就是明明白白的“沈怡”,但是现在,她也选择了用“沈小姐”这个称呼来面对沈怡。 沈怡有点黯然。 她面前杯子里盛着的是曼松贡茶。 沈怡抬手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和许多年前不一样的是,现在她的动作优雅至极,一举一动都透露着良好的修养。 她看着唐莎莎,目光里面充斥了更多东西。 许久之后,沈怡才小声说道:“那天,我坐上飞机的时候就一直在想,下一次和你见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场景,我想到了很多种可能。” 服务员很快就把滚烫的花茶端了上来。 沈怡接着说道:“我想,或许再次见面的时候,你和知年或许已经结婚了。或许你还和以前一样,高高在上到让人觉得无法接近。或许你依然一身锋芒,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下……”她的声音仿佛喃喃的,“但是我怎么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重逢。” 唐莎莎保持着微笑,看起来就好像是一点都不在意沈怡现在说的东西一样。 这还只是开场白而已。 想来沈怡心里也是清楚的,光是这一段话,就足以有了点燃唐莎莎的资本。 否认掉所有对方胜利的那一面,接下来的那个说法才是正确的相逢方式,也就是说,在沈怡的眼中,现在的唐莎莎已经是一个失败者了。 但是沈怡却好像忘了,以前唐莎莎就是再怎么爆炸,也不会多激动。她只是牙尖嘴利地说到让人无法反驳为止。 沈怡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有多让人不舒服的话,看着唐莎莎,目光闪烁着:“你家里的事情,我听说了……” “家”这个事情是唐莎莎的痛脚。 她语气染上了一层不悦:“那又如何?” “我知道你不想提起这个。”沈怡摇了摇头,“我很抱歉,但是,当时你提供给我念书的那笔钱,已经是你家最后一笔钱了是吗?” 唐莎莎并不想回答沈怡的话,她选择不开口。 沈怡笑了笑:“你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脾气还和以前一样,任性倔强,像个小孩子一样。” 她用温柔地仿佛邻家姐姐一样的语气说着这件事。 唐莎莎觉得在沈怡的眼睛里面,是不是所有女人都应该像她那样温柔,那才叫成熟? 沈怡声音一顿,又问道:“唐小姐,有件事,我很好奇。” 唐莎莎抬了抬眼皮:“什么?” 沈怡道:“当时,在家庭困难到了极点的时候,却把那么大一笔钱花到了我的身上,为了一场早就貌合神离的感情,您觉得值得吗?” 唐莎莎抬手端起杯子,隔了茶香袅袅看沈怡一眼。一时间默不作声。 片刻后,她也笑了:“沈小姐,我也很好奇。你拿了我的钱之后,又违背自己当初天打雷劈的誓言,没脸没皮跑回来出现在我和秦知年面前。做出这种不知羞耻的行为,只是为了一段从没真正属于过自己的感情,你觉得值得吗?” 沈怡一张脸立刻又青又白,眼睛里面甚至还蒙上了一层水雾。 唐莎莎才不管她楚楚可怜的模样,总算是觉得解了一口气,喝了口茶,润了下嗓子,开始准备起接下来的战斗。 好半天,沈怡才哽咽着,定定道:“我觉得值得。” 唐莎莎一怔。 沈怡一字一句很是清晰,说道:“为了秦知年的话,就算是不要脸一点,我也觉得很值。” “是么。” 唐莎莎笑容很是讽刺。 沈怡动作一下,没有太大的幅度,不露痕迹地擦了下眼睛,她很是认真:“唐小姐,实际上,我是很感谢你的。” 唐莎莎说道:“感谢我什么?谢我为了你一句不值钱的誓言,白白送你一大笔钱?” 沈怡嘴角微抿,说道:“我确实很感谢您当初帮我垫付了父亲的医药费,还花钱送我出国念书。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话,可能也没有现在敢抬起头做事的我。” 唐莎莎又笑:“这倒是没错,抬头挺胸地做着恶心人的事。” 只要不是面对着秦知年,在面对其他重要对手的时候,唐莎莎就总是牙尖嘴利,损得人浑身都不自在,她才觉得舒服。 秦知年对她这种斗嘴的行为是最为不啻的,以前每次看见她和对手争锋相对的时候,都一副不赞同的样子。 沈怡今天过来,估计也是会用点办法让秦知年跟着一起过来的。 现在就算是知道秦知年就坐在附近,可是唐莎莎还是憋不住心里的气,想要当场发出来。 沈怡眼眶微红,坚持说道:“在国外虽然很辛苦,但是也教会了我很多。那段时间我非常努力,还算是取得了不小的成就……我学了和你们相同的专业。” 唐莎莎面无表情道:“沈小姐,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沈怡看着她,一字一顿:“我要进科研所工作了。和你们一起。” 正如昨天唐莎莎给了沈怡意料之外的回答一般,现在沈怡也说了一件让唐莎莎觉得完全在意料之外的事情。 印象里面的沈怡资质平平,脑袋里面充斥着的都是风花雪月,小女生的幻想美梦。压根就没怎么把心思花在这方面。 所以说她一贯没把沈怡当成对手。她绝对对方压根就不是一个聪明人,一个愚钝者,哪里是她的对手。 沈怡当初抢走了秦知年的注意力,让她觉得匪夷所思,第一次觉得自己轻视了对手。 现在沈怡又大大方方说着自己要进入科研所的事情,唐莎莎第二次觉得自己是太轻敌了。 她内里因为这个事情难免起伏一阵,脸上却没有太多表情,看起来这件事情好像对她没有一点影响一样。 唐莎莎觉得顾西琅那句自动回复实在是太好用了,她只是机械地回复着:“是么。”风轻云淡一句,立刻化解了沈怡营造出来的奋发向上终于成功的鸡汤氛围。 沈怡点点头。 末了,她又说道:“我说感激你,是真的。当时花掉了你家最后一笔钱,我觉得抱歉,也是真的。”她看了唐莎莎一眼,低头拿出个东西,往前一推,“这个,我想要还给你。” 唐莎莎面前推过来一张金灿灿的卡片。 她目光落在卡片上面,笑容有些扭曲起来:“你什么意思?” “你家里,现在还没有周转开,对吗?我听说你还和知年借了一笔钱。”沈怡小口啜着茶水,嘴唇发出润泽的光芒,“这里面的钱,绝对够你花了,也够你还清知年的钱了。” 唐莎莎问道:“为什么?” “理所当然地接受你的钱,我觉得很是不安。”沈怡解释道,“所以我把当时你给我的钱,当成了投资。现在给你的,是回报。” 理所当然? 唐莎莎翘了下嘴角,并不去碰那张卡片。 她这样岿然不动的样子,让沈怡多看了几眼,最后,一咬牙,说道:“当时我父亲的医药费,你给了三万,我第一年生活费兼学费,你给了十万。这张卡里面一共有三十万,是你当时付出的数目的一倍有余。” 唐莎莎没说话,略微伸出手。 沈怡看见她动作,又道:“但是,我有个条件。” 她抬起眸子。 沈怡放下杯子,双手放在桌上:“你得发誓,走得远远的,永远也不许出现在我和秦知年眼前。” 唐莎莎这回大声笑了起来。 她伸手拈起卡,拿到自己面前看了看,眼神轻蔑:“三十万就想打发我?沈小姐,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廉价?” 沈怡瞪她。 唐莎莎一手托着腮,另一只手手指轻轻扣着桌面,笑意盈盈:“你刚才说错了一点,你并不是理所当然接受了我给你的钱。而是发了毒誓,不甘不愿又迫不得已拿了我的钱罢了。” 沈怡道:“我不……” “当然,现在我已经见识了沈小姐的脸皮,就算是你说出否认的话来,我也不觉得意外。”唐莎莎打断她的话,“以为轻描淡写的用投资和理所当然两个说法,就能抹除誓言承诺这方面的事情,我该把沈小姐说的‘天真’原封不动还给你。” 今天的这个对话显然没法好好进行下去了,唐莎莎确实是想要把卡扔在沈怡身上的,最后还是忍了,她只是笑着将卡放进了包里,把话和她说明:“这笔钱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当成你今天和我见面的门槛费。” 门槛费?只是门槛费?和唐莎莎见面,她还得拿门槛费? 沈怡咬着嘴唇,脸色青白,眼眶一圈红通通的。 “唐小姐,你当时……” 沈怡说话习惯性的有表示柔弱的拖音,这个说话习惯给了唐莎莎很好的打断她的机会。 唐莎莎笑容里面带着眼熟的讥诮,她声音也稍微扬起来一点: “沈怡,我和秦知年恋爱的时候,你非要横插一脚,一面在秦知年面前拿出楚楚可怜的样子帮我上眼药,一面又跑到我面前态度强势地说你才是秦知年相配的人,让我给你们让路。用现在的话来说,你这叫第三者,你就是个不知羞耻的小三,你懂不懂?” 沈怡呆滞地看着唐莎莎,她觉得周围的人就好像全部把视线都放在自己身上了似的,沈怡一双眼睛更是迷蒙。她慌忙摇着头:“我没有……我不是,那时候,我和秦知年只是朋友……” “朋友?”唐莎莎冷笑一声,反问,“上床说话的朋友?” 这句话让沈怡一张脸彻底白了起来。 唐莎莎心里生出几分索然来。 又道:“我给你钱打发你,那是觉得你这人麻烦。你心存不轨为人下贱,搞不好只能用钱打发。没想到稍微一试探,你还真就拿了钱,也发誓说自己会滚得远远的,再见秦知年就天打雷劈。我算算看,沈小姐的誓言才维持了几年时间?” 沈怡双手拧在一起,脸上委屈:“你那是趁虚……” “我当初给你十三万打发你,也买你一句话,想来还是太看得你。沈小姐这人也真有意思,堂堂正正的人不做,偏喜欢做些自甘堕落作践自己的事情,如今看来,沈小姐这人话不值钱,人也不值钱。你为人既然下贱如此,我肯见你一面,也算是给你脸面。看在和你是熟人的面上,这个见面的门槛费帮你打个折,三十万我收下了。” 唐莎莎拿着包站起身来,目光一斜,见到沈怡嘴唇哆嗦着,她目光轻蔑:“怎么?你说我当初用在你身上的钱是投资?就算是沈小姐想要用投资这次词把自己以前的承诺轻描淡写地抹去,现在回报过来的才这么点钱?您恐怕不知道烂泥糊不上墙几个字怎么写,又或者,沈小姐觉得自己只值这么一点钱。要真说投资,三十万别想打发我,而且请沈小姐做好以后给我长期分红的准备,不行的话,就乖乖承认自己言而无信低廉虚伪!” 唐莎莎说完就要走。 沈怡却也跟着站起身来。 小白兔的眼睛是红着的。 沈怡一张脸涨得通红,只觉得周围人的视线都和唐莎莎一样,讥诮讽刺。就算她现在身价比唐莎莎高上不少,也只是变不成凤凰的山鸡,反倒是对面颇有些明珠蒙尘的滋味。 沈怡有些惶恐心虚,眼泪全都滚下来,对着她背影说道:“我知道我自己很过分,但是我没法放弃秦知年。” 唐莎莎头也不回,嗤笑:“我管你。” 走出茶楼之后,唐莎莎狠狠踢了下不知道是谁扔在路边的拉罐。仿佛觉得那是沈怡和秦知年,踢开了踢死了就顺心了。 第33章 不仅要忙着秦知年手上这个案子, 还要忙着别的某个现场调查,顾西琅最近几乎称得上是分身无暇。他把现场勘查的时间全都放在了下班之后。 所以虽说对于大家来说,副部长只是普通下班了而已。但是对于顾西琅来说,却是展开了另一场工作。 这几天来,顾西琅在离开科研所的时候,都看到了那个女孩。 从路人口中听到的名字, 再结合之前唐莎莎提到的内容, 他大概也是知道的, 这就是唐莎莎视之为对手的沈怡小姐。 沈怡眼神里面对秦知年的侵略性实在是有些过于明显。 相比起来, 秦知年就显得暧昧了许多。至少就顾西琅的判断而言, 秦知年现在只是处于暧昧之中, 实际上说有多喜欢那女孩, 也是未必。 也不知为何,顾西琅甚至觉得秦知年看起来仿佛有些竞争意识似的。 副部长觉得自己那个有点二有点傻的新人助手还是有一点希望的。 但是唐莎莎的状态就显得自暴自弃起来了, 这让顾西琅有点恨铁不成钢。 一直等到他把手上最急的工作忙完, 重新拾起秦知年处理的那个案子的时候, 才总算是找到了时间来关心自己的新人助手。 副部开口之后, 唐莎莎就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顾西琅看见她现在那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恨不得把她给拎到秦知年面前去。 可是最后,顾西琅问出来的东西却和唐莎莎的感情生活没什么关系, 他清了下嗓子,翻开她拿过来的资料夹, 说道:“唐莎莎,我看了一下你之前做的分析。” 听到副部说起这件事,唐莎莎便抬起了头, 好歹眼神里面恢复了一点精神,亮晶晶地看着副部长。 果然还是工作才能让这个人打起精神来。 副部点了一下里面的页数:“关于第三起案子,你所做的分析比前面两起案子的分析加起来还多。” 唐莎莎点头:“是的。” “那么,”顾西琅看着她,“关于第三起案子,你是有什么看法吗?” 他们的工作只是研究犯罪的动机,多余的事情实际上并不需要他们怎么做。 但是顾西琅就不太一样了,唐莎莎有些摸不清副部长在科研所里面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好像有的时候他也会直接参与到刑侦里面去,这就让她觉得很是奇怪。 这个人做的东西比仅仅的研究更多。 所以她也尝试了一下站在别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案子。 实际上,就算是脱离了秦知年这一道,她对这起案子也是十足感兴趣的。如果能够解出其中各种诡杂的关系,那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 接下来要说的话就很多了,唐莎莎吸了一口气,和副部长缓缓说道:“我觉得第三起案子,看起来比前面两起案子都要奇怪一点。” “奇怪是指?” 唐莎莎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首先是唐一莉这个案子。凶手指控唐一莉在和好友刘妍登山的途中,以精心布置的‘意外事故’手段,杀害了刘妍。” 副部长淡淡应道:“嗯。” 唐莎莎说道:“唐一莉的死亡乍一看像是自杀,但是在她跳河的地方放着告罪书,直接告诉了别人这起案子是他杀。” “嗯。” “告罪书以凶手的个人视角揭发了唐一莉杀害刘妍,并且伪装出收了惊吓痛失好友的无辜者模样。然后说明,自己杀害唐一莉的手段到底有什么寓意。” 副部点点头。 第一起案子到此为止,唐莎莎说起了第二起案子。 “第二起案子和第一起案子很相似。”唐莎莎说道,“死者王英森被凶手指控,说他在一个月前故意害死了自己一岁出头的女儿。” “嗯。” “王英森女儿的死,看起来也像是一场意外。根据各方面的证词来看,这位父亲很是无辜,顶多算是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嗯。” 唐莎莎微微皱起眉:“因为失去了女儿,王英森在很长一段时间染上酗酒的毛病,最终死于酒精中毒。” “嗯。” “同样的。王英森的死看起来和他杀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凶手的告罪书说明了这是一场他杀,并且在告罪书里面揭示了王英森的罪行,以及说明自己处死王英森的含义。” “嗯。” 顾西琅在听别人说话的时候,并不会插嘴太多,只是在别人说话稍微告一段落的时候,发出一个单音节告诉别人自己正在认真听着。 这一点让唐莎莎觉得十分满意。 如果副部长插嘴说点别的什么东西的话,很有可能会扰乱她的思绪。就这样应和着就很好了。 唐莎莎说到了重点:“最后,是第三起案子。这起案子看起来就很奇怪了。”她从自己贫瘠的词库里面搜索着形容词,慢悠悠道,“首先,我认为前两起案子的凶手是有一种个人正义使命感,如果他的分析是正确的话,他就是让命案的凶手以命还命了。” 顾西琅略一点头。 唐莎莎道:“这样一看的话,第三起案子的死者陶友发,实在是有些罪不至死的感觉。” 就目前拿到的资料来看,陶友发所做的最过分的事情,就是敲诈了某位富人的一笔零花钱。 “如果是因为敲诈这件事,就给陶友发判了死刑的话,就和凶手的个人正义主义相悖了,不是么?” “嗯。” “再说了。”唐莎莎缓缓道,“前面两起案子说到底都沾上了人命,总归是有曝光的渠道的。也就是说,是明面上、可以调查的事件。但是陶友发这起案子,不管是陶友发、还是被敲诈的对象,两个人都未曾对别人说起过这件事,如果不是陶友发自己家的家人提供了这个线索,可以说这件事是没有任何外人知道的一件事。“ 前两个人的事情是明面上的,陶友发这件事情可以相对来说是一个秘密一般的存在。如果凶手是因为这件事情杀害了陶友发的话,某种意义上来说,能够了解到陶友发身上所发生的这件事,也是非常厉害了。 顾西琅点点头:“不错。” 这也是一个疑点。 最后,唐莎莎再把自己直观上的感觉给说了出来:“第三起案子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我觉得这个案子给我一种断层感。” “断层感?” 顾西琅看她一眼,虽然是问句,但是唐莎莎分明在副部长眼中看到了赞许之色。 能让副部长露出这样的表情来,唐莎莎也觉得十分骄傲,再往后的报告就说得更加带劲了。 她肯定自己的说法:“前面两次凶手对现场的布置,以及犯案的手法,都是经过精心的研究的。但是在陶友发这个地方,就显得有些拙劣起来。” 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前面两起案子,一个是伪装成了自杀。 一个是伪装成了意外致死。 如果不是凶手自己留下的告罪书的话,可以说这两起案子就按照自杀和意外来判定也是一件毫不意外的事情。 但是陶友发这个案子,除了使用的凶器是冰制的武器之外,毫无亮点。从背后一发了结了陶友发的性命。现场稍微还留下了挣扎打斗的痕迹。 唐莎莎说道:“首先,杀死陶友发的手段,就已经和前面两起案子形成了断层感,再然后,光是陶友发这起案子的本身,也有一种断层感。” 顾西琅嘴角有了点细碎的笑容,微微颔首。 唐莎莎解释起自己的说法:“告罪书上并没有明确写清楚陶友发到底是犯下了什么样的罪行,只是暧昧地说了陶友发因何而死,这句话是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分析的。”再然后,就是关于这起案子本身自带的断层感,“前面陶友发的死亡方式虽然很是粗糙,但是后续现场的布置,又显得很精致,像是凶手一贯的作风。” 将陶友发死亡的房间布置成为了一个绝对的密室,毕竟封条是从里面封上的,而窗子的窗栓也紧紧卡着,着实有不少插翅难逃的感觉。 陶友发的死和现场的布置,之间也显得像是有一个断层一般。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再次得到了顾西琅一个“不错”的表扬。 唐莎莎脸上多少带上了一点自得之色。 不得不说,秦知年手上这个案子,着实是有些太吸引人了。光是研究完前面三起案子,就已经让唐莎莎完全沉浸了进去。 如果这个案子不是秦知年负责的话,她真想用尽一切办法进组跟着一起调查。 顾西琅看她一眼。 片刻后,副部长合上手上的资料。 他俩的话题差不多已经到此为止了,副部长并没有过多的讨论。这姑娘在工作上面挺独立的,比起在别人的提示下工作,恐怕更加乐意自己一个人完成自己的研究分析。 顾西琅指间握着的笔稍微动了动,片刻后,话锋一转:“秦教他们现在是先从最近一起案子下手的,倾向于认定其中有模仿犯罪的行为。” 唐莎莎不知道副部长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个,微微一愣。 顾西琅又说道:“你的这些分析,倒是可以拿给他看看。” 第34章 她反应过来, 眼睛眨了下,情绪顿时激动起来:“绝对不要!” 顾西琅瞧着她,似乎觉得她很不争气似的:“为什么?” 唐莎莎沉默一下,拒绝和秦知年有关的接触似乎暂时成为了她的本能,这会儿听见副部长的问题,一时有些支吾起来:“……秦教那边肯定有自己的主意, 要是我冒然插手的话……” “是么。” “我是觉得这样不太好。”她仿佛觉得自己的话是真的一般, “我顶多也就帮忙整理一下资料, 然后分析分析自娱自乐就行了。” “是么。” 唐莎莎垂下脑袋。 顾西琅嘴角微微抽动一下, 一双眸子半眯起来:“如果就这么输给沈怡的话, 你大概会气死的吧?” 这几天顾西琅一直是按照时间在上下班, 唐莎莎并不知道突然按时下班的副部长到底是有什么事情。 但是有一点她很清楚。 她也依稀听部门里面的人说了, 是说每天下班之后,秦知年都和沈怡在一起。 副部长会在下班的时候看到那两个人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唐莎莎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事情是需要隐瞒副部长的。更何况现在这件事情副部长已经知道了。 只是她现在心情多多少少是有些复杂的, 不免多看了顾西琅几眼。顾西琅现在所说的, 并不是她喜欢秦知年云云, 而是输给沈怡这件事。 她确实很介意输赢, 甚至于觉得喜欢都没有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 她想赢。如果输给看不起的沈怡的话,她绝对会抓狂的。 所以她抿了抿嘴, 似乎有些闷闷不乐的:“没错,我就是不想输,尤其是输给沈怡, 她哪儿比我强?凭什么她还能够跑到我面前来耀武扬威!” 以前这些话唐莎莎是万万不会和秦知年说的,就算是沈怡,也不会和秦知年说这些话。 不管是谁提起,秦知年都会露出不太高兴的样子来。 但是这种仿佛是贬低对方的话,唐莎莎一点也没有介意地和顾西琅分享着。 顾西琅想了想,笑笑:“不是强不强,是适不适合,她只是更加适合秦教的性格罢了。” 唐莎莎撇了撇嘴。 顾西琅又开口:“这件事情姑且不说。”至少目前为止,顾西琅还从来没听秦知年介绍过沈怡是自己女朋友,按照秦知年以往的表现来说,很明显,那两个人关系还没有确定下来。 或者说,其中有人也许并不想确定下来关系。 顾西琅看着她:“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你去问秦知年了吗?还有,你把你想说的话告诉他了吗?” 唐莎莎摇摇头。 “果然没说啊。”顾西琅抱着胳膊,往椅背上一靠,对于她的答案一点也不惊讶。 虽然不知道和副部长有什么关系,但是唐莎莎还是愣愣地对副部长说了声:“抱歉。” 窗外厚重的云层沉沉压下,天色灰暗,仿佛随时面临着一场倾盆大雨。光线实在是过于昏暗,所以办公室里面亮着灯。 这女孩垂着脑袋,半晌沉默不语。灯光打在她的发丝之下,让她埋下的脸蛋沉浸在些微的阴影之中,眸子黯然,看起来着实是有些可怜巴巴的样子。 顾西琅想,之后这个女孩实习期满了之后,他绝对会去申请把她调离自己的手下。 现在明明应该是她的烦恼,没想到自己居然比她还要烦恼,实在是太让人不安了。 他也不太清楚事情为什么会走到现在这一步。 虽然以前偶尔也会有苦恼的员工和手下约他一起喝酒,然后诉说诉说自己的苦恼。但是那毕竟只是少数时候,唐莎莎这个款的,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作为一个工作上的上司,居然还要操心自己手下的感情生活,关键是两个人都开始觉得理所当然起来,这种发展,难道不是非常可怕么? 顾西琅安慰自己,过了这女孩的实习期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也会回到原本的轨道上面。 现在多关怀关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副部长兀自纠结了一会儿,眉头稍微皱了一下,突然问道:“唐莎莎,你现在到底怎么想的,你喜欢秦知年吗?” 这件事情他必须确认清楚。 唐莎莎仿佛有些犹豫,神思恍惚一阵,先是摇了摇头,不过紧接着又点了点头。 顾西琅眉一挑:“你确定?” 这次她回答得倒是很快,不过脸上犹豫一分都没减少:“大概吧。” 喜欢才怪。 不如说是不想认输。 顾西琅扯了扯嘴角。 他果然不太了解这些小年轻的感情。 顾西琅沉默一会儿,才淡淡说道:“喜欢则矣,不喜欢也别那么执着。” 副部长不是第一次对她说这个话了。唐莎莎点了点头,一脸郑重。 “那么,接下来是安排给你的工作。”得到了姑娘的回答之后,顾西琅给她布置起任务来,“接下来,把你的分析和见解全部都列下来,像以前帮我整理资料的时候的那样,把你的想法附注上去。然后把东西全部打印出来,拿去给秦知年。” 听到工作这个词,唐莎莎就已经兴奋起来,在听到顾西琅说的东西之后,原本的兴奋就已经变成了瞠目结舌。 “副部?” 顾西琅很是严肃:“明白了的话,就赶紧去工作。” “我不明白!”她回过神来,立刻表示抗议,“不行,绝对不行!” 顾西琅从善如流:“唐莎莎,这是工作。” “就算是工作也不行!”唐莎莎紧皱着眉,“我拒绝接受这个工作!” 顾西琅实在是恨铁不成钢,睨着她。 许久之后,他才缓缓开口:“我认为只有傻瓜才会沉溺于感情之中。” 唐莎莎一愣:“什么?” 顾西琅重复一遍自己刚才说的东西:“我认为只有傻瓜才会沉溺于感情之中。” 唐莎莎没说话了。 副部长补起刀来:“有个人在进科研所第一天,在我这里报道的时候,认认真真信誓旦旦地对我说过的东西。” 唐莎莎耳尖红了一点,确实是她说过的话。 她眼睛看着自己脚尖,好半天,支吾一声:“……有件事我没告诉你,实际上,我有个外号就叫唐二傻。” 倒是符合副部长前些日子对她的评价。 又二又傻。 对这个外号,副部长似乎深表赞同:“唐二傻。” 唐莎莎一脸委屈。 这个外号有多少年没有重出江湖过了,没想到现在却因为秦知年这件事,又再次冒了出来。不是稍微可爱一点的唐团子,而是蠢气十足的唐二傻。 顾西琅叹了一口气:“唐二傻,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虽然这件事和他没什么关系,他不插手比较好。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毕竟是他引导她重新走上了和秦知年恋爱这条路,不管说什么,他还是应该稍微提供一点帮助的。 哪怕结果并不那么好,至少能够尽快做一个了断。他看着这个新人助手在恋爱上面像个一生悬命的笨蛋一样,已经看得很不顺眼了。 唐莎莎定定看着他。 “一开始我没有想到你们感情当中会有三个人存在。”顾西琅尽可能平淡地和她说着,“用什么方式什么态度谈恋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这个我改变不了。但是,如果对方做出了选择的话,我并不希望你继续执着下去,你明白吗?” 唐莎莎肯定道:“我不会的,您放心。”想想,她又笑笑,“如果您喜欢的人在恋爱当中拿不定主意的话,您大概是不会主动争取,反而会直接把人送走,送到对方面前的那种,对吧?” 顾西琅想了想,莞尔一笑,倒是没给她任何回答,只是把自己这几天的观察和她说了一遍:“实际上,秦知年可能并没有你所想的那么喜欢沈怡。” 唐莎莎愣了愣,思维被打岔,现在因为副部长的说辞而觉得有点不可置信,一双眸子只惊不喜,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是吗?” 顾西琅点了点头:“就我的观察而言,他俩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而且,沈怡应该已经开始主动示好了。如果他们真的是你所说的两情相悦的话,我想,秦知年没有必要不接受这段感情。” 唐莎莎的眼睛开始闪烁起来,亮晶晶的,像是倒映了盛夏星河。 顾西琅沉吟片刻,又道:“秦知年为什么不肯接受沈怡。我想,你应该就是最大的那个理由。” 唐莎莎觉得自己的心脏重新鲜活了起来。 这感觉有些耻辱,但是她确实是因为顾西琅这个说法,而感觉到了无比的高兴。 她觉得勇气这种东西,好像再次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面。她甚至想要立刻趾高气扬地出现在沈怡的面前。 话说到这里已经差不多可以了。 顾西琅把手上的东西往她那边一转,然后推过去:“把资料做好,大大方方地交给秦知年,然后把自己想要说的话,想要问的话全部说出来。明白了吗?听着,你现在要做的,不是像别人那样低声下气去讨好一个人,而是抬起头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谁都不能瞧不起你。” 这么久以来,在提到这件事的时候,她总算是露出了一丝笑容,对副部长认真地点了点头,声音干净:“明白!” 副部长是一个很神奇的人。 只是因为副部长的三言两语,现在唐莎莎又觉得自己行了。 她重新回到了秦知年手上的工作当中,有时候甚至憋不住,嘴角可以地扬着。 副部长工作之余看了她好几次,见她全神贯注忙着手里的东西,“高兴”两个字毫不掩饰地写在脸上,不由得微微笑着摇了摇头。 唐莎莎一工作起来,时间就飞快的流走,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了。外面脚步声嘈杂,她揉着眼睛抬头看了一眼,见着顾西琅正在收拾自己的办公桌。 因为长时间没有说话,开口的时候,她的嗓音有些微的沙哑:“副部,您今天也提前回去吗?” 好像对于唐莎莎来说,只要是没有加班的人,就都是提前回去。 然而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 顾西琅已经懒得纠正她的说辞了,只是回答:“我有点事,得先走。”本来跑现场的工作已经结束了,他今天确实也打算留下来加班的。但是楼下刘教约他一起喝酒,说是有事要说,所以今天的加班计划也泡汤了。 顾西琅并不认为刘教那个人能说出什么重要的事情。 不过这种事情没必要报告给自己的手下。 唐莎莎点点头:“再见。” 顾西琅简单“嗯”了一声,往外走去,他似乎又想起一点别的事情,脚步稍微一顿,转过头又提醒她一句:“你今天早点下班,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会有暴雨。” 唐莎莎脑袋已经重新埋了下去,听到顾西琅的话,也没抬头,只是随便点了下脑袋。 临海市一贯夏长冬短。 虽说现在还在春天的尾巴根上,但是天气差不多已经到了夏天。 今天就将会迎来本年度的第一场夏日暴雨。 这场暴雨之后,估计临海市就彻底充斥起夏天的气息了。 副部长的话只是在唐莎莎的耳朵边上转了一圈,并没有在脑子里面留下任何的印象,这就直接导致了悲剧,这姑娘被暴雨和雷鸣困在了大楼里面。 现在现在不仅仅是暴雨,还夹杂着电闪雷鸣。 现在雨下得极大,砸落下来拍得玻璃噼啪作响,声音在寂静的研究楼里面格外响亮,像是砸在耳膜上,发出嗡嗡的回响。 伴上霹雳和滚雷,愈发让人心惊肉跳。 唐莎莎在外面走了一圈,想要找找看科研搜里面有没有可供员工使用的临时用伞,然而她什么东西都没找到。 最后她空着手回到办公室,静不下心来了。 现在是大晚上,再加上雷雨天,气温大幅度降低。在这之前,因为持续闷热的天气,她也换上了轻薄的初夏衫,这会儿坐在办公室里面,后背一阵阵发凉。 她没有任何可以挡雨的工具,只有等雨小点再走,就是不知道这雨要下多久。 就在有些可怕的寂静中,外面突然响起了脚步。 唐莎莎一瞬间警觉起来。 方才唐莎莎已经楼下楼上跑了一遍,她很确定现在整栋楼里面只剩下了自己。这个脚步声并不属于自己,这就十分突兀起来。 绵长空寂的走廊里顿时有脚步回响的声音扩散,一层层荡远开来。 夹杂在雨声当中,仿佛染上了黑暗的颜色。 恐惧也就伴随着脚步声逐渐加深。 头顶灯盏发出“滋滋”的声音,灯光闪烁几下。仅仅是几秒钟时间,就让她心惊肉跳不已。 唐莎莎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地方白天看起来亮堂堂,宽敞明亮,可是到了晚上的时候,也是十足阴森恐怖的。 她头皮发麻,办公室里面门窗全都紧关着,可是她总觉得,好像有不知道从何而来的风吹过来,凉意刺穿了身体。 第35章 现在现在关灯装死已经来不及了, 这个亮着灯的办公室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唐莎莎蹑手蹑手地走到了顾西琅的桌边,从第二层抽屉的工具箱里找到了一把美工刀,攥在手里,死死盯着办公室的玻璃门。 外面一片漆黑,她只能从玻璃门上看到自己有些扭曲的身影。 那脚步是直接朝着光亮这里来的, 唐莎莎头皮发麻, 手心淌汗, 甚至连美工刀都有些抓不住的感觉。 脚步声终于停在了办公室的门口, 空气一瞬间窒息起来。 她连大气也不敢出, 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感觉牙关在咯咯发抖, 她悄悄把刀刃推了出来。 经过漫长又令人窒息的三秒钟,门被人推开, 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唐二傻?” 唐莎莎一瞬间跌坐回椅子上。 她有种被抽干了力气一般的感觉, 差点没浑身瘫软。可是惊讶的声音还是如实地冒了出来、 “副部?!” 顾西琅走进来, 身上有点湿, 仿佛连睫毛上都沾着细微的水珠。看到唐莎莎后,他才吐出口气:“你果然还没走。” 唐莎莎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恐之中回过神来。刚才实在是过于恐惧, 不知不觉间,就连呼吸都屏住了, 这会儿她才终于重新吸收到了氧气,不由得喘上了几口气。 过了几秒,她才慢慢冷静下来, 伸手摸了下额头上的汗:“副部,您怎么过来了?” 顾西琅把额前濡湿的头发拨开,说道:“我和朋友吃完饭,路过这里,看到灯还亮着,就想你是不是还没走。” 灯光下轮廓深深浅浅,眼底蕴着星光。 听到副部长这个说法,她点了点头,有点茫然。 顾西琅没和她废话太多,又说道:“总之现在先离开这里。” 他一边说话,一边从自己锁住的私人柜里面拿出一把伞,递给她。 有个大活人在这里,唐莎莎顿时觉得安心了不少,接过他递过来的伞,便跟在其身后,往外面走去。 不料才刚踏出动机研的划区门,就听见“啪嚓”一声。 接下来,整个世界都陷入了黑暗里面。 突如其来的黑暗让唐莎莎吓得半死,刚才的事情还没彻底缓过神来呢,现在又搞出这一出,唐莎莎差点叫出声:“副部?!” 已经习惯了光亮的眼睛,在瞬间沉入黑暗的时候,会暂时性什么也看不见。即使是站在很近的距离,唐莎莎也不确定顾西琅现在到底在哪里。 “毕竟是雷雨天,”顾西琅带着叹息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可能电路被烧了。你能看见吗?” 唐莎莎脑袋已经成为了一片浆糊,没吱声,只是一个劲儿摇着头,不知道顾西琅看没看见她动作。 对面安静了一会儿,似乎也在想办法,片刻后,唐莎莎感觉到自己手腕被人轻轻拉住,顾西琅缓声说道:“跟我走。” 他声音带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被拉住的手腕能感觉到暖得让人泛懒意的温度。并不如秦知年炙热,却和顾西琅这个人一样——刚刚好。 顾西琅带着她往楼梯口走去,一边用别的话题安抚她道:“如果说现在还有什么事情是幸运的话,那就是幸好研究中心是个矮建筑,我们仅仅在三楼而已。” 唐莎莎可算是弯了下嘴角,轻轻“嗯”了声。 走到楼梯间里面,顾西琅让她另一只手扶在了扶手上,确定她没问题之后,才缓缓松开了拉着她的手。 “平常科研所很难得停电,也一直都有备用电源。估计现在是想着还没到夏天,在应急这方面就松懈下来了。” 顾西琅平时话不算多。但是现在他一直都在说着话,根据声音来判断,他应该一直都配合她的脚步跟在她旁边的。 唐莎莎眼睛适应黑暗的能力很弱。 以前有次和秦知年吵架,对方嫌她吵嚷嚷太烦,索性不再搭理她。便是她主动找了台阶给秦知年铺好,秦知年也不肯和她多说一句话。 那时候他俩回家路上有一段路即将维修,道路坑坑洼洼不说,路灯也一盏都不亮。到了晚上,这段路几乎见不到一个人,一贯被小孩子们称之为黑巷。 晚上他俩回家,秦知年不肯和她说话,一路走得飞快,她要小跑着才能勉强跟上他的脚步,可是秦知年脚步就更快了,这让她在跟上之后立刻又被甩开一段距离来。 眼看着黑巷越来越近,唐莎莎心里也慌张不已,想想前段时间看完的伽椰子,她跟在后面越想越怕,也愈发委屈,眼睛里面含了一汪子眼泪。 前面早看不到秦知年的身影。 唐莎莎站在黑巷面前,浑身发抖,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缓缓往里面走去。 那巷子跟饕餮一样,一寸寸将人吞没,也一寸寸把所有光芒吞没。 唐莎莎小腿肚不停打颤,什么都看不见,磕磕绊绊了好几次,终于忍不住哭起来。 这时候,她才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人拉起来。秦知年带着笑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轻荡开:“我才知道,你也是会哭的。” 唐莎莎只知道自己怕到了极点,脑袋一片慌乱,对于自己在做着什么事情,差不多已经没办法思考了。 她以为按照秦知年那强势固执的性格的话,是绝对不会等她的。 可是她却在黑暗里面等来了秦知年的滚烫的怀抱。 唐莎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气急,挣扎不止,抽抽搭搭就去推他。秦知年的怀抱却更紧了。 “别闹。”他叹了口气,仿佛犹豫一下,抬手摸上她的脸颊,把那串泪珠抹去了。又垂下头,用自己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低声笑起来,“要早知道这招能治你,我准早就用了。” 这句话让唐莎莎更气了,动作愈发激烈。 秦知年恍若不觉,笑道:“如果重来一次的话,我也绝对不会等你的。”他不理会唐莎莎手上胡乱的拍打,把嘴唇印在了她的额头上,声音是难得的温柔,“因为我想这样抱抱你。” 唐莎莎的动作一瞬间戛然而止。 幸好在黑暗里面。 不然她的脸绝对绯红到了可笑的程度。 想到那时候和秦知年的二三事,唐莎莎的心脏就开始变得柔软起来。可是不由自主的,又夹杂上了两声叹息。 一直走出了大楼,她才借着外面的光线渐渐看得清楚了。顾西琅站在她身边,和她保持着一小段距离,不过她一伸手就立刻能拉住他。 方才停电的时候,顾西琅便把她原本拿着的伞抽走了,好让她更方便行动一点。这会儿视线清晰之后,他才把多出来的那把伞递给她:“我没开车过来,只能出去打车了。” 外面的情况和狂风暴雨没什么区别,风大得几乎要把雨伞掀翻,唐莎莎只能用力拽着伞柄,又觉得伞面随时可能会飞走。 显然雨伞在这种环境里面能派上的用场已经很小了,唐莎莎裙子上已经有了被雨水淋湿的痕迹。 顾西琅和她错开了一步,稍微替她挡了一点风雨。 这种恶劣天气实际上是很难打到车的。 两人在外面站了好一会儿,唐莎莎躲在副部长身后姑且还算好,但是顾西琅衣服却湿得差不多了。 十多分钟后,总算有辆出租车在他们面前停下来。 两人坐在了出租车的后排上,唐莎莎先报出了自己住的地址,司机说了声“好嘞”,驾驶着车辆缓缓滑开。 离开研究院的时候,唐莎莎扭头看了一眼。 大雨滂沱,水气朦胧,研究大楼隐于雨幕之中,压根看不清一分一毫。 她住的地方离科研所走路只用十几分钟路程,更别说坐车了,座位还没坐热呢,车子已经稳稳驶入了小区。 只是意外总是发生得突然。 下车的时候,大约是察觉到了只有女的一个人在动作,司机扭头看了一眼,待看到还抱着手臂的顾西琅之后,立刻明白过来,道:“抱歉,我这车子得收车了,跑不了了。” 唐莎莎动作停下来,立刻皱起眉:“为什么?!” “抱歉。”司机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我这边真跑不了,要不我让我同事来送。” 说到底是因为上车的时候没有说明两个人要去的地方不一样。顾西琅微微一笑:“没事,麻烦您了。” 唐莎莎转脸看顾西琅湿润的头发,心里过意不去,不由说道:“副部,这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要不您先去我家坐坐。” 顾西琅想也不想便婉拒了:“没关系,我等一会儿就行。” 唐莎莎觉得就这样把副部长丢在风雨中着实是不太好,她迟疑一瞬,换了一个说辞:“我朋友也在家里,去坐坐吧。” 顾西琅犹豫一下,这才点了点头。 方缘正抱着腿在沙发上看电视,听到响动,便跳下沙发,走过去:“莎莎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要住在朋友家里呢,我猜你就没带伞……” 话还没说完,门就被推开了,方缘剩下的话全被吞进了肚子里。 男人清俊温雅,眸底铺了浅浅光芒,流金回转,轮廓是清晰明朗,五官是俊秀绮丽,闲闲站在那里,长身玉立,气质着实是无人能及。 顾西琅之前已经见过方缘,见到人之后,便微微一颔首:“打扰了。” 方缘一时没回过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唐莎莎把人带了进去,拿了根毛巾给他:“副部,您先擦擦。”她想了想,又说道,“您要不要洗个澡?” 顾西琅擦了擦头发,听到她后面那半句话,不由得抬头看她两眼,眸子里面多了一两分嫌弃和震惊,他很快摇了摇头:“不用,我现在让朋友过来接我。” 唐莎莎本来担心雨不停,他走不了,还想着干脆让他就在这里休息。听到他这么说,愣了一秒,才“嗯”了一声。 方缘眼神还有些发直,虽然知道自己现在应该会房间,却并没有照做,反而端端正正坐在客厅当中。 唐莎莎从厨房里面端了杯水出来,摆在顾西琅面前的茶几上,笑得乖巧:“副部,您喝水。” 顾西琅点了点头,不过垂眸看到杯子之后,又有点发怔。 第36章 方缘目光扫了扫, 觉得有点丢脸,立刻站起身来,清了下嗓子:“莎莎,你们还没吃饭吧?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说罢,就温婉娴淑扎进厨房里。 顾西琅还看着那杯子,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直到唐莎莎问了声“副部您不喝水吗?”他才抬头看了眼唐莎莎, 这回, 他的眼中除了嫌弃之外, 还有许多不可置信。 唐莎莎对他的目光很是茫然。 副部长噤声片刻, 斟酌着自己的话, 缓缓开口:“你平时在家, 怎么喝水?” 唐莎莎指了指桌上大瓶的橙汁,对于这个话题有点不好意思:“我比较喜欢喝饮料, 平时在家都只喝饮料的。”想到副部长平时对她关照有加, 所以她还是决定忍痛割爱, “我卧室里面还有大瓶的可乐……您要喝吗?” “我是说, 用什么方式喝水?” 唐莎莎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暂时没理解到副部长的意思, 下意识回答道:“用嘴……” 顾西琅沉下一口气:“不用杯子?” “嗯……”唐莎莎还在呆滞之中,见副部长目光定定落在水杯上, 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便点点头,承认, “直接喝比较爽。” 这个肯定的回答让顾西琅实在是有点发愣。 他看了她半天,又看看桌子上明显是洗漱杯的装水杯,一时没忍住:“唐二傻……”他艰难地说着,“你的生活方式,比我想象的还要令人发指。” 邋遢也就算了,还懒惰,懒到连把饮料倒进杯子的力气都没有。 沙发上扔着穿过的衣服,地毯上摆着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简易被炉。顾西琅从被子的缝隙中瞥到了薯片包装袋的一角。 茶几外面一圈放着各种东西:大瓶雪碧、衣装杂志、PSP游戏机、充电器、松本清张的小说……如果唐莎莎坐在小茶几旁边的话,周围所有东西都在她刚好能够到的地方,看起来就好像是决不能侵入的她的国一样。 眼看着沙发上揉成一团的衬衫都变得皱巴巴了,顾西琅强行逼着自己移开了视线。 他不确定再看下去,自己会不会疯掉,他只知道现在心里叫嚣翻滚着的都是把房间整理干净、把物品放回本来应该存在的地方、再把衬衫熨平整的冲动。 如果自己的女友或者说妻子,再不济同居人是这样的女性的话,他绝对会认为自己身处地狱之中的。 顾西琅现在看起来没什么需求了,方缘又一直呆在厨房里面,唐莎莎把两人撂在外面,回房间换了衣服出来。 看到那身熟悉的大叔款桑拿汗蒸服,顾西琅连追究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只能移开视线,觉得现在自己大脑因为周围恶劣的环境而运行迟钝起来。 同一个屋里住着的两个姑娘,看起来压根就是完全相反的类型。 显然唐莎莎是很会打扮自己的那个。出门的时候绝对是一副光鲜亮丽、干练成熟的样子,但是在家里的时候,看起来像是个深度宅女、废柴、社会闲散人员,糙到让人怀疑是个不修边幅的大叔。 方缘正好相反。 看起来并不会化妆,对衣服的搭配也不太到位,不过头发也好、家居服也好,都一丝不苟地收拾了,刚才方缘从沙发上站起来,还顺手把沙发上的铺着的毯子捋平了,大概就是那种在外面并不显眼却懂得精致生活的女性。 这样看来,唐莎莎在办公室里面的表现还算是好了。 明明知道不应该,可是顾西琅就是升腾起来一种庆幸又欣慰的感觉,唐莎莎平时在办公室里面,绝对已经收敛了很多了。 他们的办公室有的时候虽然也能看到各种乱放的东西,可是相比这个房间,绝对是天堂。 想到之前看的那部电影还没有看完,也不知道拖了几个月了,正好现在有时间,在询问过副部长有没有什么想看的电视节目,并且得到了无所谓的回答之后,唐莎莎就再次看起了那部《少女》。 因为电影已经看过了一大半,她是直接从没看过的地方开始看起的。 这种悬疑类的电影如果不能一口气看完的话,很容易让人觉得一头雾水的。好在唐莎莎的记忆力着实还算是不错,之前的剧情全部都能回想起来。 她生怕副部长看不懂后半截的剧情,一边看一边和副部长科普加剧透:“这个黑长直是女主角,她以前学剑道的,因为风头太盛,受到过欺凌,现在好像是在装病。这个女三号我最讨厌了……这个大叔叫高雄孝夫,我超喜欢的,超帅的有没有?看起来很让人安心有没有?” 在说到名叫高雄孝夫的大叔的时候,唐莎莎的声调都明显高了一点。 那声音轻快地仿佛生怕别人听不出她对这个男人的沉迷一般。 顾西琅睨她一眼,嘴角微抿。 在看电影的时候,唐莎莎怀里抱着包薯片,这会儿正咬得咔擦作响。 感觉到顾西琅笔直的目光之后,她沉思一下,有些不舍地把薯片递过去:“您要吃吗?” “不用。” 顾清琅看起来像是进入了技能的吟唱时间一样,再差一点就会爆发出来。 好在这个吟唱时间被救星一般的电话铃声打断了。 方缘端着两盘饺子上了桌子,正要招呼两个人来吃饭,就看到顾清琅从阳台上走进来,他一边把袖子挽到小臂上方,一边用略带歉意的目光看着方缘:“抱歉,我朋友已经过来了。我就先走了。” 唐莎莎惊讶:“这就要走了么?” 顾西琅微微点头:“是。” 唐莎莎看了看外面仿佛珠帘一般的大雨,对电视按下一个暂停,然后站起身来:“我送送您。” 唐莎莎送他只送到了楼下,确认副部长坐上了朋友的车之后,她才转身回去。 再次回到家里,方缘的话匣子就关不住了。 方缘托着腮,一脸向往:“不管看多少次,我都不得不承认,你们副部真是好看。” 唐莎莎吃着饺子:“比起你们教授呢?” “这个么……”方缘艰难地想了半天,摇摇头,“不是一个类型。陶教授是强势型的。” 虽说副部长平时工作的时候颇具威严,要求也十分严格,大家对他都是十分服气的。但是顾西琅给人的感觉又并不十分强势。 这实在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情。 方缘说完之后,又觉得不对,皱着眉上下打量一圈唐莎莎:“莎莎。” “什么?” 方缘露出可怕的神色来:“你这是什么打扮?” 唐莎莎神色如常:“家居服。” “我知道是家居服。”她全然是匪夷所思的模样,声音如同惊叫,“你刚才就用这副打扮接待了你们副部长?” 唐莎莎对自己的行为无动于衷,反而觉得方缘是大惊小怪。 她垂头看自己一眼:“这个打扮怎么了?” 反正之前副部长又不是没看过她这个样子,虽然副部长看她的眼神很嫌弃,但是只要副部长没有说出来,就代表这个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里面。 再说了,之前她更糟糕的打扮都被副部长瞧见过,身上这一套虽然是大叔款式,但是多多少少还是带点少女元素的吧。 大概。 方缘把视线落在她腰间的系带上,许久许久,才总算是摇了摇头,再次看向唐莎莎的时候,眼神里面充满了对她没救了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方缘才缓缓说道:“如果我在面对异性的时候,我绝对会用更加可爱一点的形象的。更何况是像你们副部这种优秀资源。” 唐莎莎抬起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事情,表情一时之间有些犹豫,又劝道:“我们副部,已经有女朋友了。”虽然是前女友…… 方缘似乎没明白她的意思,对这件事倒是有些嗤之以鼻的模样,托着腮:“反正还没结婚,如果是我喜欢的对象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抢过来的。” 唐莎莎皱了下眉,觉得好友三观有点歪。 沉默一下,方缘又说道:“我之前上网查过了,《少女》里面那个高雄孝夫,你喜欢的那个大叔,今年快四十四岁了。你们副部肯定年轻很多。也就是说,你们副部,实际上是在你的可恋爱年龄范围里面。” 唐莎莎不明白好友为什么一定要拉着顾西琅往自己身上凑,追星是一回事,现实是一回事,她想了想,撇嘴:“我就实话说了。” 方缘看着她。 唐莎莎一脸认真:“现在副部对于我来说,就像爸爸一样,能帮我遮风挡雨,也会教导我人生道理。” 方缘脸一抽,好像觉得自己理解错了:“……爸爸?” 唐莎莎严肃地点头。 方缘还没回过神,维持着吃惊的表情:“从长辈到监护人到灯塔,再到爸爸,莎莎,这中间你是经历了什么?” 唐莎莎歪了下脑袋,不答反问:“灯塔是我什么时候说的?” “你睡觉的时候,说的梦话。” 唐莎莎一脸惊悚。 这么肉麻的比喻,她清醒的时候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方缘却觉得有点意思,忽然道:“要不……你试试叫他爸爸?” 唐莎莎一惊:“那怎么行!” “这不是很正常么。”方缘一摊手,“你看现在大家不也流行叫什么马云爸爸,马化腾爸爸,再说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副部也算是你老师把?实在不行,你就叫个副部爸爸。” 唐莎莎表情呆滞:“你说得挺有道理的,我竟然没法反驳你。” 方缘看她几眼,心里有点暗戳戳的,又道:“如果叫不出来,那是不是说明,你们副部也是有可能成为你的恋爱对象的?” “怎么可能。”唐莎莎把视线落了下去。 “那你要是叫出来了,我请你吃神户牛排。” …… 唐莎莎抬头看她一眼,眼睛发着亮:“你等着,我明天就叫!” 第二天唐莎莎到达研究所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昨天晚上雷雨天的事情。 这说到底是今年第一个雷雨天,况且风疾雨骤,煞是吓人,和每年夏天台风过境的天气没什么区别,让人觉得颇有些聊头。 唐莎莎一早起来就开始想着顾西琅的事情,一路都有些恍惚,好几次差点撞着人。 她刚一走进部门的玻璃门里面,就被小邱叫停了脚步:“莎莎,你昨晚又加班了吧?” 别人都是一下班就走人的类型,所以对于有没有人留下来加班这种事并不十分清楚。 本来小邱也不知道唐莎莎是每天加班的类型的,不过关系好了之后,因为经常在下班之后约她喝酒又约不到人,便了解到了唐莎莎工作狂的本质。 唐莎莎把思绪从顾西琅那里抽回来,暂且不知道他们的话题,只是点了点头。 她这一番动作之后,众人都把视线投了过来,十足敬佩,但是又带着绝对不会效仿的意思。 有人关切道:“昨晚雨那么大,听说科研所还停电了,你不要紧吧?” 唐莎莎笑笑:“昨晚副部……” 小宋是最听不得“副部”两个字的,一听见这两个字,连眼睛都发起光来。 第37章 唐莎莎的话戛然而止, 她立刻想到那不是什么能光明正大说出口的话来。姑娘虽然傻了点,好歹这方面的智商还算正常。 看着八卦的同事们已经支起了耳朵,唐莎莎把后面的话全部吞了回去。 小宋急声追问:“副部怎么了?” 唐莎莎虽然把话吞下去了,可是暂时还没想好要说什么,一时有些支吾。 碰巧门口又响起代表开门的“叮”的一声,玻璃门朝两边缓缓滑开, 顾西琅和秦知年两个人一边说着什么一边走了进来。 两个人都是极尽俊秀, 走在一起更是吸引人的注意力, 刚才还把八卦着唐莎莎这边事情的同事们已经全部瞧了过去, 纷纷打起招呼来。 唐莎莎见着顾西琅, 身上顿时就是一僵, 几乎是下意识地开口:“爸……咳咳, 副部!” 周围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异常,可是唐莎莎还是惊起一身冷汗。 都怪方缘那个赌, 自己脑袋里面一直都是爸爸、爸爸的。 顾西琅眼角一抽, 合上手上的公文夹, 看向他们几个人:“你们在做什么?” 小邱说话一贯像是机关枪, 噼里啪啦就说完:“莎莎正好说到副部的事情!” 顾西琅眉头略微挑了一挑,看过去, 用空着的那只手搁在唇边,稍微清了下嗓子:“说我什么?” 这傻姑娘, 千万别别人一问,就把昨晚事情全部说出来了。 唐莎莎本来正愁于应付,这会儿看到顾西琅, 倒是想到了说辞,笑起来:“副部昨天提醒我会下暴雨,所以我很早就回家了,没遇到暴雨。” ……真敢说。 顾西琅看她一眼,扯了扯嘴角,没搭理,先回自己研究室了。 他一走,唐莎莎视线就跟着他转,直到顾西琅关上门,她目光还微微闪烁着。打赌,神户牛排。一定要吃到神户牛排。 这会儿她视线没个定点,却总能觉得自己身上落了两道视线,阴郁冰冷。 片刻后,那视线缓缓收了回去。秦知年走了过来。 他身上带着点烟草味,淡淡的。然后从唐莎莎身边擦肩而过。 秦知年一眼再没看过她,似乎对她加班和暴雨的事情一点都不关心。他就着手上册子拍了拍小邱的脑袋:“回去工作了。” “遵命!”小邱躲了一下,避开他的攻击,笑嘻嘻地,又对秦知年敬了个礼。 两人转身要走。 偏偏这时候,小宋再次发出了一声惊呼。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小宋看着秦知年,眼珠子转得飞快,露出平时八卦时的表情。 八卦会长之所以会变成八卦会长,那就是因为他总能莫名其妙掌握到别人没掌握的情报。 小宋呼道:“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我昨天晚上看到秦教和沈姑娘在一起呢!” 这话一说完,众人顿时喧哗。 小宋又朝秦知年挤眉弄眼道:“那可是半夜的时候,我和大学同学聚会,被暴雨困在酒吧里面,就看到秦教和沈姑娘也坐在一起,后来两个人一块儿离开了。怎么样,秦教?把沈姑娘搞定了没?” 如果说前面那一句还有可能只是博人眼球的标题党,那么后面这一句就带上了实质内容了。就连内容都很劲爆。小宋要是被调去UC的话,一定是个抢手的编辑。 当然身为一个媒体人,为了博人眼球,也是会省略其中一点点东西的。 比如说现在小宋就省略了一个关键信息——昨晚看到秦教和沈姑娘的时候,沈姑娘正哭着。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可惜秦教看起来并无几分触动,面上没什么表情。 反正他话也没说错,只是省略了一点而已。现在也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 小宋还是很开心的。 这已经不是第一夜了。 唐莎莎目光变得暧昧起来,看着秦知年,和周围一众八卦人士眼神没什么不同。三秒之后,她视线又飘忽回来。 ——秦知年的事以后再烦,现在得先解决副部的事情,这关系着美食。唐莎莎摸了下包里的录音笔,下着决心。 秦知年脸色倒是变了变,目光稍微飘动一下,又强行扯了回来。不过也只是一瞬发生的事情,他笑了笑:“小宋,我建议你明天去把身份证上的名字改成宋八婆,你没当狗仔真是委屈你了。”这句话说完,他又慢条斯理说了声,“还有,别瞎猜,沈怡是正经人家的姑娘,人家可不经乱说的。” “哎哟!”小宋一脸夸张的暧昧,“这还维护上了,看样子绝对是把沈姑娘拿下了!” 众人都笑,秦知年也不辩解,不过拍拍小宋的肩膀,就领着还想继续听八卦的邱吟昔回去了。 小宋这边还在和人八卦,下注打赌秦知年到底有没有把沈怡搞定,唐莎莎悄悄从休息室里面退了出去。 神户牛排。神户牛排! 她几乎是怀着必死的心回到了办公室里面。 坐在往常的位置上,从背后死死盯着顾西琅,恨不得能把对方给戳穿了似的。 ——不行,虽然现在已经到了独处的环境里面,但是,好像还是叫不出口。 从背后看,这人脊梁骨真是漂亮。端正秀致,像是活体衣服架子。 对着这样的脊梁骨,怎么可能开得了口。 唐莎莎现在灼热的视线,怎么可能瞒得住顾西琅。 副部长生出些深受其扰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实在是忍不住,转过头来,就见那姑娘果然挺直了身子,呆呆看着自己。 表情……很是复杂。 痛苦,纠结,遗憾,委屈,烦躁……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唐莎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面。 ——不仅仅是脊梁骨,还有锁骨、喉结、睫毛、嘴角、耳垂……不行不行!果然不行!现在不是一个开口的好时机! 她目光更加复杂了。定定的。欲言又止。 顾西琅只是看了她一眼,飞快地一眼,就转过头,不再看她了。 不想听。 他一点都不想听。 唐莎莎逼着自己回到了工作里面。虽然现在心里面产生了极其强烈的动摇,但是好在工作就像是救命稻草一般的存在。 工作还是秦知年那份工作。 这些东西做出来拿不拿给秦知年姑且是个未知数,但是至少现在能让她不再去想多余的事情。 中午顾西琅外出回来,在茶水间换茶的时候,从七嘴八舌里面听到了一点今天早上的八卦。 应该是他离开之后的故事后续。 听起来的确不像是什么让人高兴的故事,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今天那位新人助手在工作的时候,没有露出昨天同款的傻笑了。 副部长端着杯子回到了办公室。 唐莎莎的座位空着的,看样子是还在食堂里面没回来。 顾西琅眉头微微皱着,再转回身来的时候,便露出点若有所思的样子。 下午依然是各自安静的工作,唐莎莎时不时会抬起头看他几眼,目光还是纠结的,只是她现在心里面事情多,生怕自己一开口就说出奇怪的话,因此一整天时间都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 副部长本来觉得没有任何杂音的工作环境绝对是最佳工作环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升上来一点隐隐约约的不安,仿佛有点不习惯这么安静的氛围似的。 某新人一副十分认真的样子在工作着。 虽说平时两个人都陷于工作的时候,也有同样安静的时候。不需要他们两个做任何的交流,那时候副部长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妥。 但是今天的氛围就很奇怪了。 安静到让人觉得诡异。 仿佛身处鬼片之中一般。 一直到了下班的时候,顾西琅率先打破了这种不详的安静,用平淡的声音问道:“唐二傻,昨天让你整理的资料,你做好了吗?” 听到副部长的声音,唐莎莎手上动作稍微一停,看过去:“还没……” 现在她手上也不仅仅只有秦知年的案子,还有别的小组拿给她让她帮忙的东西,她并不能一直只顾着秦知年这件事情。 再说了,她想要尽可能精致、尽可能详细地写明自己的想法,要把作品做到让秦知年觉得惊叹,觉得佩服的程度。这是一个不算小的工作量,估计今天暂时是没法完成的。 顾西琅又问道:“秦教这个案子,你大概什么时候能完成?” 唐莎莎估计一下,工作是没办法拿回家去做的,明后天就是周末了,如果按照她最快的速度来说……她回答道:“下周一的时候肯定就能完成了。” 顾西琅沉吟一下,道:“把今天加班的时间扣去呢?” 唐莎莎愣了愣,重新估算起来。 副部长对她的习惯了若指掌,果然在估算工作进度的时候,是把加班时间的进度也估算进去了的。 顾西琅嘴角一抽。 片刻后,唐莎莎给出了新的回答:“那周二的早上肯定能够完成。” 顾西琅点点头:“好。”副部长收拾起桌上的东西来,“如果你今晚不加班的话,还有别的什么事情没有?” 现在小邱已经从上一段感情里面走出来了,大约也是知道了她工作狂的性格,平时对她的邀约就渐渐减少了许多。 没有了小邱的邀约,所以下班之后的生活,除了加班就只剩下了回家躺着。 唐莎莎如顾西琅所想那般摇了摇头。 她对副部长的问题很是茫然,抬起脑袋来,一脸的疑惑。 副部长笑了笑:“要一起去吃饭吗?” “嗯?” 顾西琅解释道:“之前不是说过要补给你一个欢迎会么,正好今天有空。要不要去?” 如果有人会拒绝副部长的邀请的话,那么那个人绝对是个傻的。 唐莎莎虽然也是个傻的,但是还没傻到那个程度,立刻点了点头,再想到还能多相处一会儿,还能开口。这就恢复了一点精神:“我要去!” “会喝酒吗?”顾西琅问她。 唐莎莎很是爽快:“会。” “会喝醉吗?” 她依然很是爽快:“不会!您放心好了,我很有自知之明的,我知道我能喝多少。不是我吹,我从来没喝醉过。就算是喝醉了,我也能清醒得像是没喝醉一样……” 顾西琅不理会她现在叨叨个不停的话,拿起包:“走吧。” 顾西琅带她去的是一家看起来氛围极好的烤肉店,店面虽然小小的,但是店里各种布置装饰恰到好处,往隔断里面一坐,就仿佛是坐在自己家里吃饭一般。 有股浓厚的家庭味。 唐莎莎是很喜欢吃烤肉的,不过这里俨然和之前去过的限时自助烤肉店不太一样。 这个地方更适合坐着慢慢品味菜肴的味道。唐莎莎走进来的时候,就从不少人的桌子上看到了空着的小酒瓶,里面鲜少能看到啤酒,基本都是烤肉店自酿的梅子酒、桂花酒一类。 一边聊天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烤肉,是比什么都要惬意的事情。 隔断里面坐着不少年轻男女。 唐莎莎闻着食物的香味,心中一动,想也不想,便说道:“副部,我们现在这样算不算是在约会?” 第38章 顾西琅一噎。 他沉默一会儿:“你觉得有约会的氛围吗?我好像一点都没有感觉到。” 唐莎莎想了想, 也肯定道:“确实没有,我们现在看起来,像是家庭聚餐一样……” 顾西琅看她一眼:“你是说妻子和丈……” 小姑娘刚才话还没说完,这会儿也不管副部长在说什么,打断了他,兀自接了自己上面那句话:“像是女儿和爸爸一样。” 顾西琅看了她半天, 嘴角一抽:“我没你这么笨的女儿。” 唐莎莎心里一阵激动。 现在是不是顺势就能喊出来了。她试探着张开了嘴。 不过没等她发出声音, 对面那间隔断猛地传来惊呼和清脆的碰撞声。 这家烤肉店的隔断和牛肉火锅店的隔断差不多, 中间是过道, 左右两边则是一间间隔断雅座。相邻的房间都是由薄薄的木壁分隔开, 但是面对过道的这一面却什么这档都没有。 这就让他俩能够很清楚看见对面那张桌子上发生的事情。 顾西琅已经转过了头, 唐莎莎有些懊恼, 也只能看过去。 那桌同样坐着一男一女。 正有两个穿着服务生围裙的姑娘不停道着歉,地上残留着摔碎的杯子, 座位上的女客人拎着自己领口, 一脸懊恼, 她那件素白的刺绣连衣裙上浸染了红色的酒渍。 瞧衣服的材料款式, 再加上这桌人精致贵气的举止,唐莎莎猜测那件衣服绝对价值不菲。 道歉的两个姑娘, 一个高个,一个矮个, 身形看起来都十分纤细。 高个那个略显年长,头发挽成髻,所有发丝都一丝不苟梳了起来。矮个那个却留着可爱的小马尾, 有点像是《那些年》里面扎起马尾的女主角。 唐莎莎能够判断出,谴责的视线是朝着那矮个儿姑娘去的。料想不小心打翻玻璃杯的人,应该就是这个姑娘没错了。 正好他们这边菜还没上,她闲得无聊,也就撑着脑袋闲闲看着旁边热闹。 矮个儿姑娘肩膀一抽一抽的,大约在抽泣,声音里面也带着哭腔:“对不起,对不起……” 座位上的女客模样颇有些倨傲。这会儿皱着眉,冷冰冰说道:“你怎么搞的?” 矮个儿姑娘惶惶然,仿佛连话也说不利索了,仿佛复读机一般,只顾着哆嗦着重复那一句。 那女的似乎觉得有点烦,挥了挥手:“你觉得哭就能解决问题了吗?你知道这衣服多少钱吗?” 看惯了电视剧,唐莎莎无聊地猜测着,后面没说来的半句话是,你那点工资赔都赔不起。 事实上那句潜台词也确实和她所想的差不多。 “我……我……”矮个儿姑娘支吾半天,抽抽搭搭的声音似乎更大了一点。 倒是那高个儿的一脸冷静,和客人协商着:“抱歉给了您不好的体验。您看要不现在我们先替您买套新的,您先换上,这件衣服我们会想办法清理干净的。这样您能接受吗?” 店面虽小,但是这里是高级食亭,接待客人也是有门槛的。 一般来说,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经过互相之间层层介绍,还有店长的审核,最后才能进入这家食亭吃饭。 正因如此,担责任的服务员不敢轻易说出“赔”这个字。一旦说出口,责任可能就担大了。 女客神色缓和了一点,不过依旧有些不耐,垂首看着衣服上的污渍,直皱眉。 男客慢悠悠说了一句:“刺绣的东西怕是不好清理。” “我们会尽可能清理干净的,如果到时候你们不满意的话,我们再商量,可以吗?”高个儿的声音里面全都是诚恳和恳求。 她说话的时候,旁边的矮个子也没有停止哭泣,大约是怕极了,连身子都微微颤抖起来。 男客笑笑:“太麻烦了,不如你直接把店长找来,我们和店长商量一下。” 小姑娘就抖得更厉害了。 女客抬起头来,看样子并不打算和高个姑娘多说话,说了句:“这件事和你没什么关系。”说罢,又拧眉瞧着哭着那人,哼了一声,不满,“你哭什么?烦不烦?我想要一个解决方案,而不是听你没完没了的哭泣。” 女孩子垂首看着自己脚尖,只顾着掉眼泪。 女客没好气:“事情是你造成的,你憋着不说话是个什么意思?” 高个姑娘有些不忍:“小姐,我刚才……” 女客打断她,笑起来:“你要是坚持不说话,要不我就直接提出解决方案怎么样?”她厌恶地看矮个子一眼,说道,“你直接赔我一件,这件事我就不计较了。”她慢腾腾喝了口酒,眼睛里带上了一点恶意,“要不你们高级食亭传出这种不好的体验,影响怕是有点恶劣。” 女孩总算肯抬起头来。 她眼眶红通通的,眼睛里面还含着一汪水,盈盈粼粼。泪痕未干,略微反射着灯光,散出细碎的光芒,给莹白的小脸添上些楚楚动人。 女人啜着饮料,笑:“你同不同意呀?”话虽如此,但似乎并没有给她商量的意思。 不料,一边男客又出了声。 “算了吧。” “嗯?”女客没反应过来,也没那眼睛瞧那人,扬着声音。 “算了。”男客伸手拉拉她,“对于咱们来说,又不是一件大事。”他说着,看那女孩一眼,“对于她们来说,就很不容易了。” 女客笑意收歇,扭回头看他。 男客拍着她桌上那只手的手背,柔声安抚道:“别和她们计较,掉身价,回头我再买给你一件怎么样?” 女的不吭声。 “好了好了。”男人满脸笑意,“再生气就不漂亮了,你们先走吧。”他一边说着,一边还偷偷做了个让她们离开的手势,高个儿女孩机灵,立刻拉着人匆匆离开了。 戏看到这里,唐莎莎可算是把视线收了回来。 副部长已经把薄薄的肉片放在了炉火上,一边随口问道:“好看吗?” 唐莎莎笑笑:“挺有意思的。” “是么。” 她和副部长感叹:“果然男人和女人看事情的角度是不一样的。” “是么。” 唐莎莎点了点头,压低一点声音,防止被对面听到,小声和副部长说道:“虽然都是素昧平生的人,但是显然,那个女客人对矮个儿的服务生更加挑剔,对高个子办事的风格倒是挺欣赏。但是男客人却对高个子有点不屑,反而对矮个子生出不少怜惜来。” 这男人前后态度的转变实在是耐人寻味。 不过这出戏来得不太是时候。 唐莎莎八卦完之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问道:“果然,比起刚强精明的女人,男人更喜欢柔弱的类型吧?” 虽然察觉到了这个姑娘陷入了思绪之中,但是顾西琅并没有打扰她,而是忙着手上烤肉的工作。 对于和这位姑娘探讨感情问题这件事,顾西琅已经完全习惯了过来。 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 今天已经憋了一天了,如果不解决的话,明天也会很难熬。 今日事今日毕。 顾西琅暂时没有回答,伸手拿起粗瓷酒瓶的时候,问了声:“你要喝吗?越桔酒,可能度数有点高。” 唐莎莎点了点头,她一直觉得低度数的酒就只有啤酒好喝,果酒类的更像是饮料。如果有度数高一点的果酒,她绝对是一百个喜欢的。 顾西琅替她也倒上一杯。 唐莎莎抬手端起杯子,小抿了一口。果味很浓,入口极甜,同时伴着股酒精的味道,让甜蜜和刺激一同在唇齿之间扩散开。吞下后,甚至觉得喉咙里都是淡淡的香味。 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她心意的酒。 唐莎莎又喝了一口,有种想要长出第二个胃专门装这种酒的冲动。 见她喜欢,顾西琅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回答起她刚才的问题来:“也不一定。” “什么?”虽然是唐莎莎提出的问题,但是抿过一口酒之后,她就抛之脑后了。 顾西琅觉得她可傻。 他为她的傻有点叹息。 “有的女孩虽然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实际上心性挺强,很有主意也很聪明,韧性强,也很能忍。” 大部分男人可能在看见女人掉眼泪,或者说一脸柔弱的时候,就已经生起了英雄主义,这种被需要、想要保护对方而诞生的责任感,很容易让人盲目,忽略掉对方是否真的柔弱到需要自己义不容辞的照顾。 唐莎莎没说话。 顾西琅一贯是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接触的。 他想想,又摇摇头:“实际上越是能忍,往后要的回报越是多。”忽略掉真傻的人的话,剩下那部分人,只是把忍耐当成一种投资罢了。 顾西琅又看她一眼,嘴角一抽:“当然,也有的人看起来刚强,实际上里子软得一塌糊涂。那点儿刚强,纯粹叫虚张声势。” 唐莎莎对副部长的话深表赞同,不住点着脑袋。 好像压根不知道副部长在说的人就是自己一样。 她感叹:“要是别人也能像副部您这样看得透彻就好了。” 沈怡虽说叫沈小兔,一副容易受惊吓的可怜样子,实际上,这个姑娘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软弱。 她能够在唐莎莎和秦知年交往的时候,勇敢站出来和唐莎莎叫板,又能够在发过毒誓之后若无其事地打破自己的誓言回来这个地方,甚至能够就这件事脸不红心不跳地和唐莎莎对峙,强词夺理,最后不屈不挠地守在秦知年的身边。 有这样的心性,还能觉得她柔弱好欺,那不是傻就是瞎。 顾西琅沉默一阵:“你还年轻。” “什么?” 顾西琅淡淡道:“如果说不管怎么前进,不管走哪一条路,都只能到达同一个目的地的话,那不如选一条自己最想走的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走完全程,免得以后再想起的时候觉得遗憾。” 唐莎莎看着他,眼里水波荡漾。 哪怕注定要失败,如果她把想要说的话说出来了,在未来悠长的岁月里面回忆起来,才不是一片空白,才没有任何的遗憾。 时间会洗掉许多东西。 ——尴尬、痛苦、难堪……便像是附在墙上的泥,终有一日会被雨水冲洗干净。 可是唯独洗刷不掉,甚至会随着时间增长而愈发酝酿发酵的感情,那便是遗憾了。 遗憾不是墙上的泥,而是裂缝,在累积之下越裂越开,直至无法填补。 选一条自己最想走的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走完全程。 若真是为了对方着想,前进的路上,也定然会顾忌对方。 现在这条路,并不是为了对方如何,只是单纯为了自己。 当然,按照自己那个新人助手的脾气的话,这也是最快的一条放弃之道。 只要秦知年做出选择,这个姑娘是会二话不说抽身离开的。 这才是主要目的。 唐莎莎享受着副部长烤好的各种东西,眨了眨眼睛:“副部。” “嗯?” 唐莎莎一脸严肃:“您现在是在暗示我把心里面很想表达的事情告诉你吗?”她说出来倒是容易,但是她还是怕副部长没有做好准备,接受不了。 她要说了哦? 要张开嘴了哦? 声音要出来了哦? “哈?” 顾西琅脸颊抽动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 什么叫告诉他? 不不不,对象是不是弄错了。 别说出来,千万别说出来。 她的少女心事就算她不开口,他都能了如指掌了。 顾西琅想了很久,努力让自己气氛回到正题上面的气氛去。 唐莎莎还盯着自己,之前见过的,那种复杂纠结的眼神又冒了出来。 千万别说出来! 顾西琅尽可能稳住,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话题把这个女孩想说的话给堵回去,又想着必须要先这个人开口。最后实在没了选择,只好清了下嗓子,道:“几年前,我和一直同居的女友商量好要结婚,但是,在说好去登记的那天,我女朋友就突然消失了。” 顾西琅几乎不会对别人说到他自己的事情,听到他用平淡的声音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唐莎莎一愣,倒是渐渐从里面冷静了下来,也不说话,只是端着酒杯,用圆圆的眼睛看着他。 顾西琅说道:“我站在民政局外面,一直没有联系上她,又怕她过来后找不到我,因此一直等着。等第二天回家后,她的卧室已经空了下来,她所有东西都搬走了,没有任何说明。” 唐莎莎略微皱起眉,她并不认同这种分手的方式。 但是她似乎也做过相似的事情。 顾西琅抿了抿嘴,手下动作慢了一点,“虽然朋友间都知道,是她忽然离开了。但是实际上,在那之前,我隐隐约约也有察觉到。只是我没有做过任何的表示,我想,有的事情是需要她自己考虑清楚的,所以当时的我就放任这件事情发生了。” 唐莎莎一愣:“您知道?” 他略一点头,笑笑:“这是后来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如果当时有和她好好谈谈,不管是继续交往下去还是分手,能谈一下就好了。” 唐莎莎怔仲之间想起一件事来。 虽说唐国华的事情在科研所里是保密的,可是也并非所有人都不知情。 当时自己和秦知年感情火热,偶尔也会抱怨父亲一二,透露出来家里的些许矛盾,所以实际上,唐莎莎也不太确定,秦知年到底有没有察觉到她家的事。 或许压根没留意,或许也同样察觉到了,不过并没有任何表示。 她喝完这杯,重新倒上,然后小心翼翼问道:“副部,您很喜欢她对吧?” 这个问题倒是让顾西琅有些为难。 对上唐莎莎那双圆圆的眼睛,他还是选择了说实话:“老实说,我其实也分不清对她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 “为什么?” 顾西琅道:“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理所当然在一起。因为觉得两个人很熟悉,这样生活下去没什么问题。确切点来说,就是清楚对方真实的一面,能够轻松相处,所以想要一起过日子。” 唐莎莎直皱眉:“您又不是老年人。” 顾西琅睨她一眼。 在你眼中,我不是一直挺老么? 唐莎莎想想又觉得理解过来。 首先,作为青梅竹马,对彼此过于熟悉,且两个人都没有经历过爱情。 其次,女方什么样她不清楚,但是顾西琅到底是一个优秀资源。 是SSR级别。 不管是谁,在第一次看到SSR的时候,甭管合不合适,都想要留下来。 然后再慢慢等待第二个SSR。 接下来,是选择发展PVE还是PVP。从而也选择出与自己相性度更高的那个。 顾西琅和那女孩的感情似乎是跳过了爱情那一步,直接跨进了亲情当中。所以,对方在遇到“真爱”的时候,才会选择那样的面对方式。 灯光风景全融于酒杯之中,酒水发出盈盈的光泽。 唐莎莎看着杯子,忽然问道:“副部,您觉得理想的交往状态是什么样的?” 顾西琅诧异地看她一眼,大约是觉得这话题有点肉麻,稍微露出了点嫌弃的表情。 好半天后,他才思忖着淡淡道:“我倒是觉得平淡点就好。在一起的时候能够轻松相处,不在一起的时候,想要飞到对方身边。”他说到这里,忽然想到唐莎莎和秦知年的相处方式,不免笑了一声,“对于你们来说,可能有点难以理解吧?” 唐莎莎立刻摇摇头。 她能理解。 她觉得特别理解。 她觉得那才是理想的恋爱方式! 高兴的时候可以和对方分享,不高兴的时候也可以得到对方的劝解和安慰,平淡如细流,却涓然不断。 直到现在,她也难免会觉得,和秦知年的恋爱纯粹就是麻烦。 顾西琅最遗憾的是当初在察觉到那女孩的动摇之后,没有和对方好好交谈,直接导致没法收场的局面发生。 如果当时好好谈过了,至少不会让他觉得遗憾。 ——可是顾西琅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件事,还是在暗示她吗?今天的副部长超级奇怪,不肯好好说话,一直都在暗示她各种讯息! 但是…… 暖色的灯光有些暧昧,顾西琅眼睫上像是染上了点点光晕,眸底一层浅金流动。他一张脸本来就极为俊秀,现在更是因为酒水光影,多上了一点诱人。 不行。 唐莎莎想着。 她紧张地一直喝着酒。 自己还是没有做好准备。 或许把话题偏到这一点上面去,应该会好些。 唐莎莎犹豫了一会儿,清了下嗓子,一本正经:“副部既然说了自己的故事,那我也和您等价交换,说一下我父母的故事吧。” ——不。 这个话题怎么想都不对吧。 唐二傻,为什么等价交换来的,是你父母的故事? 顾西琅看着她,已经不知道应该怎么对付她了。 最关键的是,这个年轻女孩居然是认真的。 她已经开始说起了家长里短。就着酒。 顾西琅永远都是让她觉得舒服的人。 正因为对方是绝对成熟且可靠的人,所以唐莎莎会不自觉把假面都摘下来,毫无保留地想要把自己的在意的事情告诉对方。 在顾西琅把自己和前女友的事情告诉她之后,她也就憋不住,叨叨起自己家里面的二三事来。 副部长和她一样,在倾听的时候,都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虽然时不时会露出嫌弃她的样子,也会有盐人一脸的反应的时候,可是好歹能够不打断她,任由她说个没完没了。 唐莎莎把心里想要说的东西都倾吐出来后,末了,瞧着副部长,可算是笑了:“副部。” “嗯?” 她眼睛里面光影流转着,笑眯眯道:“您知道么,我和方缘打了个赌。” 话题突然从她的家庭跳到了这个上面,顾西琅微微一愣,抬起头来看她一眼。 姑娘现在双颊绯红,有一件事可以确定了下来。 顾西琅冷静地分析着她现在的行为:“唐二傻,你喝多了。” 唐莎莎摇摇头:“我没喝多。” 顾西琅看了看旁边的粗瓷瓶,量了一下:“这里面的酒,你大概喝了三分之二,我只喝了三分之一。” 越桔酒虽然好喝,但是度数超过已经超过50了。 喝起来倒是甜蜜,后劲也不是盖的。 “那好吧。”她没有要强势否认下去的意思,“我喝醉了。” ——只有傻瓜才会沉溺在感情当中。 ——我很清楚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不是我吹,我从没喝醉过。 顾西琅嘴角抽了抽:“唐二傻,如果把你的故事写成小说,并且配上打脸两个字的话,这部小说绝对是一个悲剧。” “为什么?” 他从善如流:“因为没见过标注打脸的小说,打的是女主角的脸吧?” 唐莎莎露出一副思索的样子,只是眼神有些涣散,像是没法集中精神似的。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缓慢又认真地说道:“如果把我的故事写成小说的话,我会把副部您当成男主角的。” 顾西琅一怔。 小姑娘这会儿眼神虽然飘忽,可是一双眸子水盈盈的,极亮。 顾西琅有些嫌弃:“是男主角一辈子都不会喜欢女主角的那种悲……” 唐莎莎的声音打断了顾西琅的话。 她好像真的在思考一部小说的构成一样:“标题就写《我的老父亲》。” 顾西琅的声音一瞬间停止。 唐莎莎掰着手指头,和他念着:“我的父亲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虽然看起来还很漂亮,是个大美人。但是,生活作风有如老干部,性格像是龟毛又爱唠叨的老头子……” 顾西琅已经不知道怎么阻止她了,怜悯地看了她半天,才摇摇头,有些嫌弃似的:“闭嘴。你那个是作文。” 唐莎莎念了一会儿,大约是觉得没意思了,看他:“副部,您说喝醉之后一般会发生什么样的行为?” 顾西琅想了想:“不太好说,不过,大概是想要做潜意识里面想做的事情。比如说想哭的人抱着灯柱直哭,比如说想睡的人躺在绿化带里面打鼾,比如说大声把心里话宣扬得人尽皆知。”他说完这些,忽然一皱眉,“如果你做出以上任何一种行为,我就打算把你扔到路边不管你了。” 顾西琅虽然说得认真,但是唐莎莎知道,副部长的威胁听听就好了。 她笑起来:“您放心,这些我都不会做。我想做点别的。” 听到她说不会做丢脸的事情,顾西琅便放心继续填起自己肚子来。 晚上的时候全在帮这位新人助手夹菜,他尚且还饿着肚子。 唐莎莎眼睛亮晶晶地瞧着他,保持着笑容。 三秒钟后,她语出惊人。 “副部,我想和您发生性行为,”她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补充说明道,“也就是俗称的酒后乱性。” …… ! 顾西琅差点噎住,咳嗽好几声才平复下来。 他看着唐莎莎,眼神惊恐莫名。 这姑娘喝醉之后的言辞举止,简直比他能设想的还要可怕! 关键是,看起来好像还十分清醒。 如果不是眼神迷茫,脸颊绯红,表情僵硬的话,他大概会以为这个人没喝醉。 这种杀伤力,实在是过于让人震撼。 顾西琅一时半会都没能缓过来。 许久后,他嘴角抽了下,终于决定无视掉她的无理要求,埋下头继续吃:“你做梦。” 他想,他和喝醉的人没什么好计较的。 唐莎莎笑容柔美,脸庞因为染了醉意,仿佛明珠生辉。 她缓缓说道:“刚才的话,我是在通知您,并不是在征求您的意见。您只有被动接受的权力,并没有选择的权力。” 顾西琅头也不抬,重复:“你做梦。” 副部长的拒绝让她觉得十分不爽,甚至觉得那拒绝中隐隐约约还有鄙夷的意思,所以唐莎莎的笑容后面多了许多恼怒。 显然这种时候干坐着的话,实在是有些太傻了。 她觉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句话,着实是最有用的经验之谈。 唐莎莎绷了一会儿,终于对毫无防备的副部长伸出了罪恶的手。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一张完全陌生的床上。 大约是因为宿醉的关系,脑袋疼得厉害。因为那一阵阵抽动的疼痛,她眉头止不住就仅仅拧起。 唐莎莎这会儿脑袋还沉浸在惺忪之中,只一边揉着脑袋一边坐起来。浅蓝色的被子从身上滑落下去,露出半裸的身子,她双眼迷蒙,发了一会儿呆。 她依稀记得昨天晚上和顾西琅说了许多自己相关的事情。 但是到底说了些什么,她又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脑袋里面隐隐约约飘过几个场景,全是和顾西琅有关的场景。 那些画面里面,顾西琅劝她少喝一点,结果她反而越喝越兴奋。 气氛太好酒太甜。 第39章 唐莎莎眨巴眨巴眼睛。 ——等等?! 她总算意识到了不对劲。 四周所呈现出来的是完全陌生的环境, 浓厚的地中海小清新风格的装修绝对不属于她的卧室。 更何况这个房间很整洁。 她双手毫无自觉地仅仅攥着被子,瞪大了眼睛:难道说,她现在在顾西琅的家里?! 在这个念头浮现上来的时候,又有另外一句话紧跟在了后面。 这个想法率先占领了她的大脑:所以说,她现在躺在一个曾经差点和某位女性走进婚姻殿堂的男人的床上。 ——想想就刺激好么! 不过这个想法只有一瞬间,下一秒, 理智回笼, 她惊得几乎是从床上弹了下来。 不对! 她和顾西琅上床了?! 为什么?!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喝醉过了, 难道说这几年仅有的一次喝醉, 就发生了这种大事?! 可是她很吃亏的好么!因为她完全没有记忆! 就算是把顾西琅吃掉了, 好歹也留给她一点记忆啊。现在这个样子, 着实是很不划算的啊! 唐莎莎脑袋转得飞快, 各种念头都在脑袋里面搅合,然后混成一锅浆糊。她不记得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的记忆只停留在父母的话题上面, 到底是她吃掉了副部长, 还是副部长推倒了她, 她根本不知情。 但是她理智地认为,她侵犯顾西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门口传来响动。 唐莎莎现在草木皆兵, 差点跳起来。她飞快扯过被子遮住自己衣衫不整的身体,然后下意识往后面缩了缩。 门被人推开。 外面的人往里面看了一眼, 待看到唐莎莎警惕盯着这边的模样时,那人吐了口气,笑了笑:“我以为你还要睡一会儿, 没想到这么早你就醒了。” 唐莎莎发着愣。 抱在胸口的手缓缓放了下来。她心里极度疑惑,眼神也很是茫然,不知道是不是有一两分遗憾,许久后,才想到自己应该打个招呼的。 “婷姐。” 今天不是上班的日子,唐莎莎很亏就整理好衣衫,然后跟着周婷坐到了餐桌上。 早餐做得温馨可爱,旁边还放上了淡茶,周婷解释道:“宿醉的话,茶水能让人稍微舒服一点。”她说话的时候,顺手把一片起司放到了唐莎莎的盘子里。 唐莎莎这会儿还在疑惑之中,犹豫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昨天晚上……?” “嗯?”周婷抬头看她一眼,明白过来,笑道,“副部把你送过来的,说是不清楚你家住在哪里,让我暂时收留你一个晚上。” 闻言,唐莎莎十分诧异。 不清楚她家在哪里? 她明明就带顾西琅去过自己家里,为什么这人会说不清楚自己家住在哪里? 她心中疑惑,拿起起司咬了一口,又想起什么,赶紧道歉:“昨天晚上给你带来麻烦了吧?抱歉!你老公……?” 周婷说:“我老公昨晚去副部那里住了。没关系,反正他一直找机会和副部套近乎,对于他来说非但不麻烦,还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呢。” 周婷的话语里面带着调侃,几乎是立刻就让唐莎莎想到了副部长经常对人露出的那种嫌弃的表情。 确切点说,是经常对熟人露出的嫌弃的表情。 还有让人觉得仿佛吃了一嘴咸盐的敷衍态度。 周婷夫妇和顾西琅私下关系是挺不错的,唐莎莎可算是放下心来。 周婷对人很是热情,早餐之后,又留唐莎莎在家里坐了一会儿,等小姑娘舒服一些了,才送她离开。 走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唐莎莎目光忽然落到某个东西上面。她停下动作来,朝着电视柜旁边的相框走过去:“这个是?” 相片里面有四个人。唐莎莎居然认识里面三个人。 一个人是周婷,一个人是楼下动机研的刘教,还有一个是看起来十分年轻的顾西琅。 大概还是二十多岁的年纪,气质尚且没有现在这般醇厚温润,脸颊的线条比现在更加流滑,轮廓也稍微模糊一些,辨认不出骨骼的走向起伏。 正如唐莎莎初见副部长时候对对方的评价那般,在看到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用“美人”这个词来形容。端正秀致,没有半点瑕疵,眉眼鼻唇的线条都令人惊叹,让人除了“美”之外完全想不到其它的形容词。 周婷见她注意这张相片,也走过来一同看着,露出有些怀念的表情:“这时候我才刚刚毕业没多久,我们两对情侣一起去了海边,在海边拍摄的。” 两对情侣? 这张照片之所以能够大喇喇摆在周婷的家里,也就是说,周婷的老公是楼下的刘教。 唐莎莎盯着那张照片,稍微指了一下:“婷姐和刘教是一对的话,那么这位就是副部的……” “是的。”唐莎莎话并没有说完,到了后面声音就渐渐淡了下去。不过李婷却点了点头,“她叫邵琪。” 邵琪看起来应该是那种会严格听父母老师的话的乖乖女类型。 头发不过及肩长,乌黑柔顺,乖巧地垂落在肩上。她脸蛋很清秀,山根很矮,不过正因为稍微有点矮的鼻子,让她看起来很亲切,像是邻家的小妹妹一般。 他们四个人站在海边,对镜头笑着,顾西琅脸上表情很淡,眉眼温和,唇边携着点淡淡的笑容。一贯的高冷。 她看了好一会儿,想到顾西琅和她所说的关于邵琪的事情,又有些感慨,半日才收回视线,对周婷笑道:“走吧。” 回到家,唐莎莎仿佛做贼似的打开门,方缘挑高的满是探究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唐莎莎!你还知道回来!” 她就是想要躲着自己那个大嗓门闺蜜,现在闺蜜声音已经响起来,唐莎莎赶紧关上门。 方缘正坐在沙发上一脸八卦地瞧着她。 没有任何缘由的,唐莎莎有些心虚。也不说话,沉默着在玄关换着鞋子。 方缘也没说话了,只是注视她的时候表情越来越暧昧,俨然是要等着她自己招供一般。 唐莎莎换好了鞋子,走进客厅里面。她实在是没法无视掉方缘赤裸裸的视线,只好咳嗽一声,问道:“你怎么了?” “我在等你自己交代,”方缘慢悠悠地开口:“你昨晚去哪儿了?” 她这会儿最怕有人问起这个,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佯装镇定:“昨晚和朋友聚会,太晚了,就在人事部一个相熟的姑娘家里住了一晚上,怎么了?” “哦……”方缘拖长了声音,看她一眼,“秦师兄昨晚过来找过你,你没在。” “是么。” 沉默一会儿,唐莎莎淡淡应了一声,不知为何有些腻歪,“我知道了,我一会儿问问他。” 现在就算和秦知年之间只有一墙之隔,她还是放弃了过去敲下门当面问清楚的念头,懒洋洋地休息一会儿,然后给秦知年打了一通电话。 电话响过了三声才被接通,对面响起低沉悦耳的声音:“什么事?” 秦知年接电话之前都会先看名字,想来是看到了唐莎莎的名字,因而也就直接开了口。 他连招呼也没打上一个。 这样的态度倒是把唐莎莎原本准备好的问好憋了回去。 关键是现在并非是她有事找他,蓦地被人这么一问,唐莎莎有些没反应过来,又听见他那边声音嘈杂,十分热闹,仿佛还有童话风格的音乐声。她这才拽住了一个话题:“你现在在游乐园吗?”她原本想问的是,他现在在人多的场合,到底方不方便讲电话,脱口而出的话却浓缩成了这样。 对面沉默一下,才笑了一声:“你很在意?” 唐莎莎有些尴尬,慌忙辩解:“不是,我只是……” 话还没说完,就被秦知年慢悠悠地打断,他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问道:“你昨晚去哪儿了?” 唐莎莎喉头一噎。 半晌后,她略微皱着眉:“……我听方缘说你昨天找我,有什么事吗?” 她提到这一茬,秦知年说了声“稍等”,也没挂断电话,走到稍微安静一点的地方,才又拿起手机:“喂?” 唐莎莎说:“我在。”她这次能听清楚秦知年说话了。 秦知年声音没什么波动,也听不出一点情绪,平铺直叙和她说明昨晚的来意:“我妈说想见你一面。” 唐莎莎微怔:“什么?” “她说想见你一面。”秦知年又重复了一遍,“反正你手上没什么重要的工作,下周日应该能空出来吧?以前的家属院你还记得在什么地方吗?”说到这句话的时候,秦知年流露出一丝讥讽,唐莎莎从离开之后就再也没出现在那个地方过了。秦知年吸了口气,把心里隐隐烦躁压下,努力让自己语气平稳下来,“不记得的话,查下地图。我妈还住在那里,下周日晚上七点,你去一趟吧。” 秦知年说话的时候,总有些不容置喙的魄力。 他并没有留给唐莎莎反应和拒绝的时间,说完这些话,就直接挂断了,不过嘟声响起的前一瞬间,唐莎莎还是听见沈怡声音在另一端响起,软软的:“知年……” 听起来就好像是备受冷落,有点委屈似的。 唐莎莎把手机扔到一边,目光微微闪烁着。 周一再见到顾西琅的时候,唐莎莎本能地有些躲闪,以往开例会的时候,全程她目光都会凝在顾西琅的身上,但是到了今天早上,偶尔眼尖地从顾西琅袖口瞥见一圈浅浅的牙印的时候,唐莎莎更加心虚,只能把脑袋埋着。 注意到顾西琅手腕上牙印额=的可不止唐莎莎一个人,还有身为头号粉丝的小宋,所以一开完会,唐莎莎和小宋留着收拾会议室,刚巧顾西琅还在整理东西,没来得及走,小宋就赶紧上前去慰问顾西琅了。 “副部,你好像受伤了?” 顾西琅把东西拿起来,看他一眼,好像有些没明白:“嗯?” 小宋指了指他手腕:“手腕上有印子。” 顾西琅似乎有些不自在起来,目光里面带着指责和嫌弃,往唐莎莎那边瞟了一眼,然后清了下嗓子,淡淡道:“我家狗最近磨牙,不小心咬的。” 等顾西琅从会议室离开,小宋才一脸不可置信地看向唐莎莎,直摇头:“你见过谁家狗的牙齿印是那个样子的?” 唐莎莎也气着:“那才不是狗,是人!” 小宋不知道她气什么,以为她是被副部长敷衍的回答给惹怒了,赶紧拍拍她的背:“可不是么,绝对是人。”想了想,小宋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多了点惊疑,“你说,该不会是副部女朋友咬的吧?!” 唐莎莎身子一僵,瞪他一眼:“你懂个屁,那是他女儿咬的!”她说着,把手上本来要拿去碎纸机那边碎掉的纸张全部往一脸震惊的小宋手上一放,转身一脸怒色地出了去。 唐莎莎觉得自己酒品其实还算不错的,所以那天能够喝醉,她也觉得很意外。至于自己喝醉酒咬了顾西琅这件事情,唐莎莎更是抱歉。可是副部长也不能这样鄙视她啊! 唐莎莎的心虚一扫而光,一路风火回到办公室里面,她觉得现在自己可生气了,至少脸上表情来说可生气了,所以她今天不想搭理副部长。 时间就好像是倒流回到了上周五,两个人的办公室里面再次陷入了诡异的安静当中。不过现在又有些不一样,上周的诡异是因为唐莎莎心里有事,今天的诡异是因为唐莎莎想要故弄玄虚。 所以顾西琅今天的表现很冷静,没有因为后面新人助手的情绪起伏而生出一丁点不舒适的感觉。 就这样一直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想到之前自己因为工作没吃午饭的时候,顾西琅总是会帮自己买点东西上来。因而到了平日里面她就餐的时间,她也坐着不动,一副沉浸于工作的样子,只是偶尔拿眼睛偷偷瞟一眼顾西琅。 不过她千算万算,怎么都没有算到,顾西琅今天是带了便当的,看样子,压根就不用出研究大楼。 唐莎莎觉得自己实在是失策,只能制定新的作战计划。在顾西琅收拾好东西去了休息室之后,她也尾随了过去,然后趁着强迫症副部长去洗手的时候,溜进了他的休息室,开始审视起桌子上的东西来。 看起来手艺还不错。卖相好,闻着也挺香。 但是现在不少人做菜是只有一个色香,没有味的。 她对食物也算是执着,以前吃过的美食挺多,所以味觉还比较挑。只要尝一尝,她就能够立刻判断这个人的厨艺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唐莎莎夹起一块糖醋小排。 还没等她放到嘴里,就听到身后传来顾西琅的声音,对她的行为有些咬牙切齿似的:“放回去!” 唐莎莎手上的动作一僵,片刻后,她若无其事地把那块小排放回了便当盒里。 顾西琅在她对面坐下来,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是抬眼扫了扫她,心安理得地拿起筷子,享用起自己亲手做出来的美食。 唐莎莎揉了揉自己肚子,决定卖个可怜:“我今天沉迷工作,现在还没吃饭,饿得要死。” 顾西琅不为所动:“关我什么事。” 她从来不知道副部长的属性里面还带护食的!护食到铁石心肠的程度了! 她撇了撇嘴,在顾西琅对面坐下来。 顾西琅动作一顿,眯了眯眼,带了点打量:“唐莎莎,你现在看起来特别可疑。” 唐莎莎用谴责又灼热地视线看着他,听到顾西琅这么说,她一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就好像是早上问好一样,非常自然地说道:“我在等您,您吃完了后,有剩的东西的话,我可以帮您解决的。” ……你的自尊呢? 不是经常会因为短短一句话,就和秦知年之间硝烟弥漫吗? 顾西琅看了她一会儿,嘴角一抿:“没你的份,现在还早,出去吃你的去。” 再饿不能饿孩子啊。 真不负责。 唐莎莎坐了一会儿,想起个正事来,问道:“对了副部,秦教手上那个案子,我能不能进组一起办?” “你想进组?” 唐莎莎点点头:“我听说有奖金。”说起奖金两个字的时候,唐莎莎眼睛像是会发光一样,一只手也不自觉动了动,然后往果蔬盒里的圣女果伸去。 顾西琅也很自然地把她的手给拨开用筷子打回去,思索一下:“你想进秦知年他们组里?” “对。”唐莎莎揉了揉自己手,应了一声,又觉得不对,解释起来,“不是想进秦教的组里,是因为我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所以我想进组查这个案子。”说到这里,她看看他,“能行吗?” “估计有点难。”他倒是直接能把人安排进去,但是别的不说,这个案子有奖金,她一个空降兵,估计组里的人也会不满意。顾西琅略微皱了下眉,“你资料整理得怎么样了?” “今天就能完成。”她有些自豪似的。 “行。”顾西琅点了点头,“你把资料做完之后,先给秦教送过去,这事儿我想想,明天给你回答。” 唐莎莎一副乖巧的样子,点着头“嗯”了一声:“那副部,我可以吃一块小排吗?” “不行。” 顾西琅依然没有丁点犹豫。 第40章 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秦知年过来说起现在案子的进度。唐莎莎现在挂念这个案子, 自然也是把脸藏在电脑屏幕后面,实际上竖起个耳朵仔细听着。 之前她和顾西琅讨论案子的时候,顾西琅多多少少也说到了自己的想法,现在他最为担心的是,“告罪者”的案子会对思想脆弱的人造成影响,成为部分人心里的信仰。 毕竟告罪者所告罪的人, 几乎都是罪大恶极而法律又拿其无可奈何的人, 或许在愤青或者思想尚未成熟或是缺乏教育的人眼中, 绝对是正义的化身。当初“告罪者”一案在审理的时候, 甚至有不少人做过要求“无罪释放”的示威活动, 网上对相关政务人员也都是骂声一片。 现在告罪者后续案件越来越多, 如果是犯案的人各不相同, 那就意味着,顾西琅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因为对法律的裁决不满, 认为自身才是正义, 所以没有一丝犹豫和后悔地动手裁决他人, 也就是说, 有人已经把告罪者当成了真理,并且随着案件的增多, 这种影响是会逐渐扩大的。 不过顾西琅并没有把当初和唐莎莎所说的东西告诉给秦知年,只是安静听着。 等秦知年和他把工作上面的事情汇报完的时候, 已经过了下班的点了。顾西琅仿佛什么也不知道似的,点了点头,往唐莎莎那边看了一眼, 忽然说道:“之前我让唐二……唐莎莎整理了一下这个案子,她有提出过几个设想,可能想法和你们的研究方向不太一致,不过我认为对于案件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秦知年没看唐莎莎,不过笑了笑,不说话。 顾西琅虽然神色温和,上司的威严却拿捏地恰到好处。他说话的时候一直观察着秦知年的表情,顿了一会儿,又说道:“她那边有多整理出来的资料,一会儿我让她拿给你,你也看看。” 唐莎莎没吭声,心里却也明白,顾西琅现在是担心一会儿她自己送资料过去觉得尴尬,所以现在帮她铺个台阶。 秦知年的手微微动了一下,表情没什么变化,好半天才点点头,眸中隐隐多了点讥讽:“好。” 秦知年走后,唐莎莎故意磨蹭了一会儿,实际上她心里也是有些计较的。副部长让她把资料送过去给秦知年,估计也是想要看看秦知年对于她加入的事情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如今看来这态度确实说不上是理想。 可是唐莎莎对他手上这个案子是真的上了心,研究得也不少。之前和顾西琅讨论的时候,顾西琅时不时会对她的一些见解露出满意的态度来。让她把这个工作丢开,也当成其它所有普普通通的工作来对待,她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顾西琅帮她不少,平时工作以外的事情,受他照顾也还好说,但是现在摊到工作这件大事上面,唐莎莎想着也不好事事都麻烦副部长,自己也是应该争一把的。 裹足不前的话,就真的什么事情都办不了了。 她叹了口气,抱着资料离开了办公室。 秦知年的烟已经燃到了第三根,在他开始有些烦躁的时候,外面终于传来了敲门的声音,伴随着轻轻的女声:“秦教,我可以进来吗?” “秦教”两个字让他眉头不自觉动了动,心中总有些不悦。他起身从背后的柜子里拿出瓶灌装咖啡,回到桌边的时候,才用平淡无奇的声音说道:“请进。” 唐莎莎抱着东西推门走进来。 秦知年舒舒服服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动作。姑娘动作表情都有些僵硬,眉眼间落着的大概是称之为紧张的情绪。 秦知年挑了挑眉:“坐。” 唐莎莎拘谨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隔着一张办公桌,仿佛隔了一段安全距离,让她稍微安心一点。 她双手拿着资料夹和笔记册递了过去,一边说道:“副部让我整理一下你、您手上的案子,我多整理了一份,想着您这边可能会需要,希望这份资料能够对你们的研究有所帮助。” 她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的,秦知年倒是想起来,他俩以前交往的时候,唐莎莎就是生气争吵也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明明已经面红耳赤,可还是细声细气的,拿不出一点气势,每次都占不了上风,最后只能委委屈屈坐到一边抹眼泪。 后来哭得久了,秦知年受不了,不得不又哄她安慰她一通。 老实说,有时候也对这些是有些厌烦的。 他两个人虽说从小一起长大,实际上幼年时候也并没有那么相熟,他二人都是骄傲到不喜欢主动的类型,对彼此的印象差不多全是从遇到时匆忙的一瞥、院里左邻右舍互相交谈里面得来的。 直到某一天,秦知年回家时路过小区里面的活动区。当时似乎是盛夏,骄阳似火,炙烤着人间万物。他在花木枝叶交错的细碎阴凉处听到唐莎莎的声音。 “不行。” 秦知年透过藤蔓缝隙往里面看去。 唐莎莎穿着浅白底的碎花连衣裙,坐在石凳上,面前桌上还扣着本没看完的书。她皮肤瓷白,在斑驳的光影下似乎闪闪发光。 小姑娘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细细的眉稍微皱着。 她面前有个身影面容早已模糊的少年。 看到这个场景,秦知年就猜到,估计着自己是撞到了表白的现场。他顿觉无趣,就要抽身离开,却听到那个少年有点弱气的声音:“你……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唐莎莎保持着正经的表情,补充解释道,“至少不讨厌。” “那为什么……” “因为太麻烦了。” 秦知年停住脚步,再次看去,唐莎莎像是在想象着什么画面,眉头皱得更紧了,细声细气道:“这种事情对于我来说,太麻烦了,很麻烦,非常麻烦,我讨厌麻烦,我也懒得自找麻烦,我拒绝一切麻烦。” 她声音温软,可是一口气说了六个麻烦,说得那少年目瞪口呆,深受打击。唐莎莎却丝毫也不在意,慢条斯理地又拿起了桌上的书,不再搭理对方。 秦知年顿觉这姑娘有点儿意思。 这件事就好像是傍晚的余热,被夏风轻轻一吹,就散了。 直到后来在一起,无休止的争吵和好之后,这件事忽然又浮现在秦知年脑海里面,还真印了当时唐莎莎的说法——麻烦。 秦知年把烟按灭,略微一点头:“搁这儿吧。” 唐莎莎把东西放到他的面前,收回手,抿了抿嘴角,似乎还有别的话想说。 秦知年往后一靠:“还有什么事?” 唐莎莎问道:“这个案子,我也考虑了很多,我能不能跟组一起办?” 秦知年笑起来:“唐小姐,考虑过这个案子的人有很多,要是每个人都打着这个旗号要求进组,我这里就该改名叫收容机构了。” 唐莎莎说:“可是我觉得,我的想法对案子可能会有帮助……” “这种说法我听太多了。”秦知年打断她,“别人说话底气可比你足。再说,研究院里优秀的人才这么多,你又不是顶拔尖的人。我凭什么要相信你那不太可能达成的帮助?” 唐莎莎皱了皱眉,她最讨厌听秦知年说她能力不足,立刻反驳道:“我认为我本身的条件,并没有秦教您说的那么差。” 秦知年哼笑一声:“你说什么?” 唐莎莎绷着脸,道:“确实在这里我学历不是顶高的。但是之前在学校里面,我的研究甚至能达到博士的水平。这段时间跟在副部身边,也研究了以前很多案子,实际推断能力并不弱。再说我的工作能力,就连副部也认可了……” “什么工作能力?”秦知年不啻,“端茶倒水的能力?” 唐莎莎不说话。 秦知年慢悠悠说道:“你这就觉得自己顶厉害了?我倒是不怕你说大话,就怕你把自己的话当真,拎不清认不准自己位置。” 唐莎莎捏了下手,指甲抠进了手心里。 秦知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道:“你把头抬起来。” 唐莎莎犟着一动不动,等秦知年又加重声音命令一次后,才略微抬了抬头。 秦知年这次没笑了,打量着她评价:“能力不行,还把自己看的过于重要,不经说。我说你什么了?这就急红眼了?” 唐莎莎心一横,说道:“你说我能力不行。” 秦知年看着她:“你帮副部端茶倒水一个月,耐性倒是有了,也没见能磨磨你的自尊心。你以为光凭你的理论知识就能破一个案子?别人能为了打听个消息卑躬屈膝笑脸相迎,你能吗?还是你觉得能像以前学校里面那样,说几句理论知识的糊弄糊弄就行?” “我也能……” 秦知年又点了根烟,吐出口烟雾:“你能什么?来研究院一个半月的时候,甚至连同事关系也还处不好,你想说你能和别人相处查案?要不是副部在背后当你靠山,你以为别人真乐意找你帮忙?要不是我帮你办个欢迎会,你以为你能和别人打成一片?” 唐莎莎又不说话了。 秦知年又笑:“不说话?不服气?你瞧瞧,你怎么工作?别人还没露出马脚,你就先慌了。” 她还是没开腔。 秦知年也不吭声了,喝了口咖啡,半抱着胳膊悠闲吸着烟。 这会儿唐莎莎被他说得又气又急,心里不服气居多,可又憋着一泡委屈。汇集在一起,就变成了烦闷忐忑,心跳快如擂,一下一下砸得她大脑一片混沌。 对峙了几分钟,唐莎莎努力把让自己冷静下来,声音也坚硬了些:“我想进组。” 秦知年说道:“唐小姐,副部现在是你最大的靠山,你可以把话和副部说明白,直接让副部安排你空降进来。你不想靠副部,想要自个儿求我的话,最好就把姿态放低一点,兴许你柔柔弱弱哭求一通,或者给点好处,我就让你进了。” 唐莎莎开口要反驳。 他没给她说话的机会,嗤笑:“这事儿由不得你想不想,而是看我愿不愿意。你现在冷着个脸拿出一副命令的态度来,我凭什么答应你?” 秦知年已经站起身来,把喝完的咖啡罐“咚”地投入垃圾筒,伸手解下外面白褂随手搭在椅背上,然后取下挂着的外套,说了声:“我说的话,你好好想想。一会儿你走的时候记得关灯,顺便帮忙把垃圾扔了吧,谢谢。”说罢,就要开门出去。 唐莎莎倍觉屈辱,也跟着站起身,小声道:“你也冷着个脸拿出一副命令的态度,说你妈要见我,让我去见一面,我又凭什么要答应你?” 秦知年动作一顿,转过脸来。 他目光实在是有些过于阴沉,甚至于有些痛恨,落在唐莎莎身上,让她心里一惊,下意识退了一步。 片刻后,秦知年移开视线,笑了笑:“随便你。”说罢不再理她,推门便走。 唐莎莎在办公室里面兀自坐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拎着垃圾袋离开了。她现在已经和秦知年谈过,也算是自己为自己争取过一次,虽说结果不太好,这个案子估计也轮不上她插手了,可好歹心里也没什么遗憾。总比万事仰仗顾西琅来解决,自己享受现成要好。 唐莎莎手上又空闲下来,第二天以上班便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又找副部长要起了工作。 这姑娘在工作的时候是最怕闲下来的了,虽说情商方面有点问题,却是顾西琅带过的最积极的一个孩子。 她伸手过来的时候,顾西琅就忍不住把心里想的事情说了出来:“缠着上司讨要工作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唐莎莎抬抬眉毛,很是自然:“小时候暑假里面会制定计划表,我的安排是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写作业,下午两点到六点看书。但是作业总是很早就做完了,买的书也撑不过一个暑假,所以我最讨厌的时候,就是作业做完和书看完的时候。每次到了这个时候,就缠着父亲给我布置新的作业。” 顾西琅抽了抽嘴角:“你先回去,我看看手上的工作能分给你什么。” 唐莎莎心满意足地收回手,往自己座位走去。 顾西琅回过味来,又觉得她刚才的话不对劲,有个词最近上镜率实在是有些高,他皱了皱眉,喃喃:“父亲?” 顾青词已经端端正正坐好了,在背后对副部投以无比期待火热的视线,顾西琅只觉得如芒在背,又突然想到昨天唐莎莎和自己说起想查告罪者的案子的事情,也没回头,问她:“那个案子,你还想办吗?” “哪个?” “秦知年那个。” 之前是能不能办,现在是问她想不想办。早先就说过,哪怕是舍去秦知年这一层关系,这个案子唐莎莎也是想要经手的,在看完案子之后,她的所有好奇心都被完全调动了起来。 她肯定地回答:“当然想!” 顾西琅转过椅子来:“你作为动机研的协助调查过去,但是可能权限没有本部这边大,办事更加麻烦,调查的案子也只是其中单独某几桩案子,这样的呢?” 唐莎莎没什么不满的,光是顾西琅能够安排她查这个案子她就已经很满足了。她直点头:“没问题!我可以的!” 要早知道还能这样,她一开始就不应该想着去秦知年的组里的。 顾西琅点了点头,吩咐她:“那你先准备一下工作要用的东西,一会儿跟我去行研部。” 行研部全称:犯罪行为研究部。 和警方直接对接,并且负责侦查案子的是动机研,其它部门虽说也有拿到这个案子,但是他们能做的只是根据现有资料研究罢了。相对而言,权限小了很多,如果想要单独和案件相关人员谈谈,还必须先提出申请。 唐莎莎在工作上面不想放过每一个机会,姑娘虽然怕麻烦,但是现在想着的却是虽说麻烦了点,好歹是在做自己想做的案子。 顾西琅在科研所里极出名,下去短短一截路就有不少人和他打招呼。然后再用探究的目光看看顾西琅身边跟着的唐莎莎。 顾西琅轻车熟路地带她进了行研部,然后径直带到某间办公室面前,门打开之后,唐莎莎立刻看到有个人正趴在桌子上睡觉。 顾西琅“嗤”了一声,日常的嫌弃脸就露了出来,他站在门口敲了敲门。睡觉的人仿佛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似的,猛地坐了起来,停止了身子,然后一把扯过旁边放着的资料,装模作样地露出一副在专心研究的样子。 唐莎莎看他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流畅自如,不由得啧啧赞叹。 不过等看清楚那个人的脸之后,她又小声打了个招呼:“刘教!” 刘瑾放下资料看过去,这才好像是松了一口气,露出一派被他们吓了一跳的样子:“是你们啊。” 顾西琅稍微拧着眉,对刘瑾日常摸鱼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也懒得和他多说,只是带着唐莎莎走了进去。 刘瑾站起来把门关上,然后放心大胆地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道:“怎么不打个招呼就过来了?还带着莎莎?” 平时如果不熟的人,基本都正正经经管她叫唐莎莎,或者唐小姐。当然也有很熟很熟的人,譬如说顾西琅,在人前的时候依然一本正经管她叫唐莎莎。 不熟还上来就直接叫莎莎的人,真是略少。毕竟唐莎莎看起来不太好接触嘛。 刘瑾似乎是个自来熟,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喊得有点亲昵,凑近了唐莎莎,依然是嬉皮笑脸的样子。 顾西琅没和他客气,直奔主题:“我听说你们这边刚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协助动机研那边调查?” 刘瑾对顾西琅公事公办的态度也已经习以为常了,点着头,说道:“因为你们部门的小秦现在重点是关注新出来的几个案子,我们这边就协助调查前面三起案子。” “那正好。”顾西琅侧过脸,示意了一下,“你们刚建组,估计你们这边前期准备也得做个两天,你安排一下,把她加进去。她研究前面三起案子也算是有点成绩了,正好能和你们搭个伙。” 刘瑾倒是痛快,索性前面几起案子已经定了案,又过了十多年,现在估计翻不了什么,他们小组没人指望那些奖金,所以加进来个人也算不了事儿。 顾西琅交代完事情之后,又和刘瑾商量了一点事儿才离开。唐莎莎被刘瑾安排着进了组,和其他几个人打完招呼后,她几乎是在坐下来的一瞬间就扎进了工作里面。 整个案子里面,她最在意的是前面三起。但是如果说前面三起里面最在意的案子是什么,那估计就是陶友发的案子了。 陶友发的案子里面嫌疑最大的人是曾被陶友发敲诈过的蒋女士。 但是按照当时办案的人来说,蒋女士在案发当日有着相当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蒋女士本身是当时本地知名企业的董事之一,手上破有余裕,在澳洲有个小葡萄庄园,蒋女士时常会在那边度假散心。案发当时,蒋女士就在自己那个葡萄庄园里面整度着假。 那个年代,一个冰棍一毛钱,一张电影票两块钱,一碗面不过三块钱,工人工资也就两百左右。不过伤了点筋肉,买个几块钱的跌打药酒,躺个月把日子就能治好。就是算上误工费,最多也就赔个八百块。 陶友发却找对方索要了一万块钱赔偿。 一万块,在当时绝对是个天价数字。即便如此,做电子产品起家的蒋女士一家,一万元只能算是账户上的小零头。陶友发费尽心思敲诈来这一笔对于他来说是天文数字的钱,觉得自己赚了一大笔,甚至于能靠这笔钱跻身有钱人的行列,但是对于蒋女士来讲,这笔“小钱”只能算是消财免灾。 蒋女士似乎只把陶友发当成了小喽啰,给钱打发了就再也不做搭理。 而陶友发作为一个生意人,也是精着的,见好就收,收了一万块的赔偿,就再没出现在蒋女士的面前。 陶友发是在敲诈事件的三年后死的。 如果当真把陶友发当成威胁想要除掉,按照蒋女士的手段来说,根本不用等到三年之后。而这三年以内,就蒋女士的银行流水来看,每一笔钱的去向都十分明朗,基本能排除雇佣杀人的嫌疑。 再说了,倘若蒋女士真心想要除掉陶友发这个隐藏祸患,她也完全可以让人悄无声息地办完这件事,而不是闹出个满城风雨,把当时所有的嫌疑都对准了自己的头上。 这位女士毕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初这档子事儿对她影响可谓不小。如今对于和她见面这件事情,唐莎莎是不报什么希望的。 当时蒋女士作为首要嫌疑人,接受的各种调查都十分细致,根据当时办案人员调查之后建立的档案来看,完全是可以排除她嫌疑的。 唐莎莎没把重点放在她的身上。 中午临近吃饭的时候,唐莎莎找了刘瑾一趟,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可以的话,我想见见陶友发的家人。还有今天下午,我想过去陶友发一案的案发现场去看看。” “案发现场的话是看不到了,那里已经搬进了新的人家。”刘瑾耸耸肩,很是遗憾,“不过陶友发家人这边我会想办法安排。” 唐莎莎之前也想过当年的案发现场肯定不可能还保留着,她笑了笑,说道:“我想过去打听一点事情。” “行。” 刘瑾答应得很是爽快,在唐莎莎要退出门外的时候,补充道:“如果查得晚的话,我特意批准你可以不用回来一趟,到时候直接下班,明天提交两份工作报告就行。” 唐莎莎点了点头,对他笑笑。 第41章 现在天气已经入夏, 到了中午的时候,太阳白灼炙烤着城市,像是走进一个巨大的蒸笼里面。 陶友发一家人以前住的地方离他们科研所距离挺远,中途需要转上几次车,还没在地铁线上,估计这一趟过去, 光是在路上的时间, 就得花上一个半小时。 陶家人以前住在工业生活区里面。这一片儿暂时还没来得及被重新规划发展, 街道尚且保持着上个世纪那狭窄安静的样子, 临街的店铺很少, 大面积充斥着围墙。 居民楼清一色都是外面抹着青灰色水泥浆的老公房, 抬眼望去, 家家户户都装着极具年代感的深蓝色的玻璃窗户,有几家甚至还贴着菱形花纹的窗贴。 街道上只有三家商铺:一家简陋的面馆、一家老茶馆, 还有家十足破旧的杂货店。 店面的门口都摆着老木长凳, 虽说现在是午后, 但还是有年迈的老人坐在上面, 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大声聊着天。 唐莎莎很快就站到了面馆的门口。 这家老面馆依然保持着木造的结构,没有用现在商铺常见的卷帘门, 而是用以前不太方便的折叠式的木门进行开门关门。入门处还有矮矮的门槛。 她抬腿迈进了门槛里面。 铺子里面只摆着三四张桌子,其中有两张桌子是抵在料理台边, 吃饭的话,会正对着料理台,估计是平时老主顾和老板自家人吃饭用的桌子, 因为很方便和老板聊天。 料理台后面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挺胖,皮肤黝黑,穿着短裤和老头背心,脖子上还搭着根白色的汗巾。斜后方悬挂着老式的壁挂风扇,吱呀吱呀发出声响,他后仰摊在椅子上,发出鼾声,看样子睡得舒服。 唐莎莎小声喊了声:“老板?” 那人似乎没听见,依然鼾声如雷。 她把背着的包取下来拎在手上,找了个离煮面锅最近最容易谈话的位置坐下来,又咳嗽一声,喊道:“老板?” 依然没反应。 外面一位坐着乘凉的老头子似乎看不下去,打着嗓门喊道:“老余!有客人!” 里面鼾声骤然一停,面馆老板猛地坐了起来。 见个二十岁出头的姑娘,自己拣了个位置坐下,正对着自己,模样乖巧,微微笑着。叫老余的男人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脑袋,自己打趣:“睡着了睡着了,对不起,小姑娘想吃点什么?” 唐莎莎往墙上的菜单上面扫了一眼,随口道:“豌杂面。” “好嘞!”老余应了一声,就开始忙活起来。 这种面馆是很受老街上街坊邻居欢迎的,一边吃面一边还能和老板叨上几句,和现在快节奏远距离的城市生活截然相反。 老板也挺爱说话,这会儿一边煮面一边和唐莎莎说这话:“现在两点了,小姑娘还没午饭呐?可千万拿身体当成本钱去打拼,现在一个人在外面生病上个医院也不容易……” 老板大概四十多,接近五十了。副部今年三十四,说的话几乎一模一样。唐莎莎想了想,不由得抿着嘴一笑:“是晚了点,因为我是特意赶过来您这里吃面的。” 闻言,老板啧啧两声,抬头看了看她:“姑娘不是这一片儿的人?” “不是。”唐莎莎摇摇头,脸上却露出几分怀念的神色来,“不过我姑住在这里,小时候我经常过来。” 老余拖长声音“噢”了一声。 唐莎莎托着下巴,看了一圈,又笑笑,“不过好像换老板了。” 这地方没什么大的八卦,即使过去这么多年了,陶友发的事情还是时不时会被人在饭后茶余提起。现在听到唐莎莎这么一说,就连门口纳凉的老头也进了来:“小姑娘说的是老陶吧?” “老陶?”唐莎莎转了转眼珠,回忆着照片里面的样子,比划着,“反正个头不高,圆脸盘,下巴这里有颗痣。” 老头在她旁边坐下:“是了是了,就是老陶!” 老街上街坊邻居的,基本上互相都认识。 唐莎莎装出一副回忆从前的样子,抿着嘴直笑:“小时候过来这里,我不肯好好吃饭,老板还送过我一个水晶发卡。他人挺不错的。” “是挺不错的……” 说起这个,老余和老头都有些伤感似的,互相看了一眼,摇了摇头。 唐莎莎这就问了一声:“怎么了?” 老余叹气:“老陶哪儿都好,就是命不好,都去了好多年了。” “去了?”唐莎莎眼睛瞪大了一点。 老余点点头,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伸手往自己脖子上一抹,直皱眉:“人在屋里走,祸从天上降。” 唐莎莎露出没听懂的样子。 老余又感叹了一声:“可惜了……” 说起陶友发这个人,老余和老头都有些赞不绝口的样子,你一言我一语的,甚至把隔壁杂货店两口子也引了过来。 这时候唐莎莎说话就变得很少了,基本都是仔细听着他们说话,因为害怕遗漏信息,她把衣服里面藏好的录音笔也打开来。 趁着气氛热烈,她偶尔也插个嘴,问道:“他就从来都没生过气吗?” “没有!” 说起陶友发的好脾气,所有人都十分感叹。 “之前有小伙子打球,不小心砸了他家玻璃,他都没发火。” “老陶不会生气的。” “那人天生就宽和,你怎么糗他他都笑眯眯的。” 唐莎莎一边听一边点头,眼见着这个话题要说完了,她又赶紧问起陶友发家人相关的事情。 老余说道:“老陶一家人都是老实人。他媳妇儿挺文静,不爱说话。家里有个儿子,特有出息,当年中考还拿了个全校第一。” 杂货店老板突然擦嘴说道:“他媳妇儿挺漂亮的,气质好。” 这话一说完,他老婆打了他手臂一下,脸上有点酸气:“可不是么,顶好看了。以前也算是一枝花,不少小年轻喜欢她。她楼下那个谁,不就追了她好久,还学人家送什么花给她……” 唐莎莎心中一动,立刻问:“谁?” “那个谁?”大婶想了想,说道,“那个姓周的。” 她老公赶紧喝住她:“乱说话,去去去,赶紧回去看店!” 大婶不乐意了,声音抬高几分:“我怎么乱说话了?我说错了?谁不知道他媳妇儿以前勾得一群小伙子成天围着她转!”说罢,不理男人了,扭过身子身子要回杂货铺。 男的跟在她后面,似乎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追着小声说:“胡说八道,你一天少乱嚼舌头!” 老余抹抹头上的汗,看着外面,说道:“这天儿太热了,要到三伏了怕是要热死个人。” 刚才气氛紧张一下,做生意的人最会见风使舵,老余赶紧转移了话题,其他人也附和他:“可不是,你这儿得装个空调,不然谁还想来你这里吃面。” 老余笑道:“今年夏天我就不卖面了,卖冰淇淋,总有人来吃吧?” 他们一来二去,把话题扯远了,唐莎莎听到了些意外的消息,倒也没把话题追回来,安安静静吃起面来。 这顿吃完,和老余几个人道了别,她转悠转悠两圈,又慢腾腾挪去了之前陶友发一家人住的小区。 这一片原来有个纺织厂。 以前有个年代不少人以工农为荣,不少人折腾打点关系,就想进厂子里面工作。纺织厂曾经可是带动这一片地区发展的产业。那时候还是国家企业,里面稍微工作了一些年头的人都能分个单位房。 房子不大,朝向什么的也不太好,但是好歹也算有了房。所以这条街上大多数住户都是当年纺织厂的员工。 后来时代加速前进,原本热闹繁盛的厂子渐渐衰落,大门上积了灰,接送员工的厂车也早就停用了。老人们曾经费劲心思要进入工厂上班,可是后来工人越来越不吃香,老人们忿忿不平,小年轻们就更不愿意留在这里。 这个地方渐渐荒废下来,年轻人都去了更繁华潮流的新街区,就剩下怀旧的老人们尚且留在这里等待改建。 这里很少会见到外来的年轻漂亮的孩子,唐莎莎走进生活区里面的时候自然是被聚在一起的老人们多看了好几眼。她是个不太擅长和别人交流的人,但是一旦遇到工作的时候,就算是不擅长的事情,也好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变得擅长起来。 她嘴巴甜,一张小圆清淡的脸也适合装乖巧,因而说上个三两句,就成功打入了老人团,老人家们也乐意把消息说给她听。 毕竟不是面对面,自己主动发出攻击的会见,现在只是过来听听别人的说法,所以她除了偶尔引导一下话题之外,倒是一副很耐心的样子。 反正这事儿急也急不来。 她一个下午就打入了三四个老人团,听着他们乱七八糟一说,虽然废话居多,说的又都是几乎重复的情报,但是她还是如获至宝。等她下班回去的时候,身上带着的录音笔都有些发烫起来了。 她能知道的东西很一致。 陶友发是个绝对的老实人,而且脾气特别好,从来没和人急过眼。以前生意红火的时候,经常能遇到故意找茬儿挑刺的人,他也是一派和善。因而大家都说,老陶是绝对不会生气的人。 陶友发的妻子冯婉,模样漂亮,性子安静,不过桃花挺旺,虽说已经嫁为人妇,还少不了追求者。 至于他们的儿子陶书扬,打小就聪明机灵,是左邻右舍眼中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 这些评价看起来和档案上写的都是一模一样。以前的调查人员算是一字不漏都给写了上来,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唐莎莎就是觉得很奇怪。可是这奇怪的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她抓不太住那线头。 第二日上班提交工作报告的时候,刘瑾自然是问她外出都查到了些什么。一旁本来就位的另外两个组员也好奇地凑过来。 唐莎莎有些尴尬,摇了摇头,有点无可奈何似的:“听到的东西都和档案上面一模一样。” 这个答案是在意料之中,有个小年轻笑了一声:“说真的,你用不着那么麻烦,以前调查的人也没糊弄谁,档案上都写的清清楚楚了,你犯不着跑来跑去确定真实性的。再说了,这些东西我们都跑过去确认很多次了,翻不了盘的。” 刘瑾性子不错,相处起来轻松,下面这些小年轻看起来也没把刘瑾当成真正的老师。这会儿刘瑾口中“啧”了一声,让那小年轻继续工作,小年轻笑嘻嘻地转了回去,刘瑾才把工作报告收起来,也没和唐莎莎说别的,不过是抬了抬下巴:“你先回去工作吧。” 尔后几天,她依然往厂区跑了好几次。翻来覆去打听的都是档案上面已经有的消息,小年轻开始还好奇,后来见她老做无用功,也懒得劝她了。 倒是刘瑾那边态度奇怪,不管唐莎莎找他多少次,说是要外出,刘瑾都二话不说批了下来。一来二去,又有人提醒刘瑾,是不是这姑娘想偷懒,才总往外面跑,刘瑾全给“啧”了回去。 周五的时候发了工资,唐莎莎最近计划着给父母重新找个房子,到了周日的时候,索性就回了父母家一趟。 一家人也很久没聚过了,父母总是想多和儿女说点话的,唐莎莎现在生活走上正轨,用不着怎么操心,李湘玲便多问了工作上面的事情几句。得知唐莎莎现在在科研所也顺风顺水,老两口都松了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以前的事儿,唐国华后面没怎么说话,眼睑里面一片胀红。 李湘玲问她:“以前咱们家属院那个老秦,我听说他儿子也在你们科研所里边儿是不是?” 唐莎莎“嗯”了声,心里多少有些不自在,淡淡道:“是,他现在和我一个部门。” “一个部门?” 李湘玲看看唐国华,眼珠子转了转,说道:“这也是缘分了。我还记得你俩以前呀……谈个恋爱偷偷摸摸的,全院子都知道你俩在谈恋爱,就你俩还以为瞒着众人。” 唐莎莎闷不做声,只顾着夹菜。 李湘玲想到以前的时候,目中就有些怀念:“我还记得你俩有次为了躲我,大夏天的跑到草丛里面去约会。那草丛时不时就‘啪’地一声拍蚊子,还真当别人没发现?结果回来的时候一身都是红疙瘩。” 唐莎莎夹起一筷子菜放到李湘玲碗里:“您老还记得那个时候的事情呀,我可都忘得差不多了。” “怎么不记得……”李湘玲叹息一声,“那时候你俩多好啊……”她说着,看女儿一眼,没忍住,侧过脸去,“莎莎啊,你和那个小秦以后还有没有可能……” “没可能。”唐莎莎想也不想便应了一声,想着刚才声音有些冲了,又赶紧软和下来,摇头,“您要是想看我结婚,那就千万别指望我和秦知年,我顶天了也就和他谈个恋爱,绝不会结婚。”她想想,笑了一声,“我和他不是能在一起过日子的人。” 李湘玲看了她半天,才慢慢把视线收回来:“也是,一辈子的事儿,过日子比谈恋爱实际多了……就是有点可惜。” 唐莎莎不说话了,倒是唐国华皱着眉头,用筷子敲了下碗:“有什么可惜的,那小子才配不上我闺女儿,不在一起才好!” 李湘玲瞪他:“你就少说两句。” 唐国华不理会她,反而问道:“莎莎,你现在跟着哪个导师的?” 这回她没有一丁点犹豫:“顾西琅。” “顾西琅……”唐国华念了下名字,“是不是模样顶好的那个?” 唐莎莎一直觉得顾西琅长相特别符合自己的审美,平时私下八卦的时候,小邱几个也投过票,都把顾西琅当做了研究院里的院花。没想到这会儿连唐国华都说出模样顶好几个字,唐莎莎赶紧点头:“您认识?” 说起顾西琅的时候,唐莎莎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就格外明亮起来,微微闪烁着。 唐国华之前和女儿有些疏远,现在见女儿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又赶紧巴巴回忆起之前的事情来,和她说道:“他挺早就来科研所了,不过刚进来的时候,没人看好他。” “为什么?”唐莎莎咬着筷子头,对排骨都不那么在意起来了。 “都说他是花瓶。” 李湘玲好奇问了句:“是个姑娘么?” “不是,是男的。”唐国华说道,“就是模样好,俊俏。他那长相之前之前没少引起关注,所里的小姑娘也都喜欢围着他转。” 唐莎莎愣了愣,又夹起菜来:“是么。” 唐国华生怕她对这个话题冷淡下去,赶紧说道:“不过他这人其实能力真不错,做事也挺有分寸,对谁都不近不远的,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他这人不好亲近,所以后来那些孩子也就歇了心思。” 唐莎莎笑起来:“没错,他就是朵高岭之花,只能看不能摘。” 唐国华补充道:“不过我听微表研说,他有女朋友。估计也快结婚了吧?” “没有。”她立刻反驳一声,眨了眨眼,又解释,“……早就分了。”唐莎莎抿了下嘴,问她爸,“微表研?” “微表情研究部。”唐国华反应过来,“莎莎现在是在动机研?” 唐莎莎点头。 她还不知道顾西琅以前是微表研的,怪不得每次猜她心思都猜的那么准。 李湘玲对他俩现在工作上面的谈话没什么兴趣,笑道:“莎莎你看,既然人家是单身,你也是可以把握的嘛。是不是能……?” 唐莎莎赶紧把头垂下来,吃着菜,声音含糊不清:“副部是我……是我长辈,我可没那份心思。” 唐国华怔了怔,叹了口气:“也是,这都过去不少年了,他应该也不年轻了。” 李湘玲赶紧问道:“多大了?” 唐莎莎回:“三十四,十月八号就满三十四了。” 李湘玲白她一眼:“这还叫长辈?你以为你多嫩,十八岁?” 唐莎莎撇了撇嘴:“女人都应该有一颗永驻十八岁的心。您老不懂。”她生怕老人家再提起这一茬,赶紧把话题岔开,“对了妈,我想给你们找套新的房子,咱们现在也缺钱了,就搬去好点的地方住。” 老两口都抬头看她。 “我觉得这里不太好。”唐莎莎实话实说,“这里地潮风大,房子挤,见不到太阳,你们现在年纪大了,风潮对身体不好。再说了,楼下小作坊和仓库到处都是,半夜两三点才收工,早上五点又吵起来,你们能睡得着?” 李湘玲说:“我都习惯了。” “这习惯可不行。”唐莎莎一本正经,“对身体不好。这家你们必须得搬,我也舍不得你们住在这里。” 唐国华有些不放心:“那搬去哪儿?” “我还在找房子。反正你们平时不逛街,就搬去安静点的地方,交通方便就行,还有就是离医院近点。” 李湘玲没说话,当是默认了。 周一早上得回去开例会,不能继续在行研部待下去,唐莎莎像是做贼似的轻手轻脚进了办公室里面。顾西琅正看着交上来的工作表,唐莎莎尽可能让自己像是隐形人一样过去。 只是还没走到桌子边,就听到顾西琅的声音:“唐莎莎,我给你提个建议。” 她脚步一顿,恭恭敬敬道:“副部您说。” “把你铃声换成《常回家看看》。” 她还真把行研部当成了自己办公室,下去一周不带上来一趟的。 “我这不是沉迷工作么。”唐莎莎凑过去,讨好道,“要不我帮您洗洗筷子刷刷碗?”她就是仗着现在不是饭点才敢说出这种话来。 顾西琅抬眼看她。 这人眼睛着实生得好看,没有秦知年那股子锋芒毕露的锐利,却格外有些内敛的气势。黑白分明,直直看着她,竟然让她有些心虚。 唐莎莎赶紧保证:“我一定会在工作之余,努力抽出时间,多回来陪陪您老人家。” “我没让你陪我。”顾西琅纠正她的说法,“我姑且也算是你工作上面的指导,你工作现在完成情况,什么进度,你总得让我知道吧?” “可是……”唐莎莎想了想,“工作报告上面不是都有么?” 顾西琅愣了愣,话锋一转,一脸严肃:“去开会。” 切。 她撇了撇嘴,顺手抱起他桌上的几本档案夹,跟在了他身后。 这周例会没什么好说的,草草就结束了,不过开会的时候,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唐莎莎身边原本应该坐着的人是小邱,而椅子拉开后落座的人却是秦知年。 她扭头看了一眼,视线和那人对上,唐莎莎淡淡笑了笑,对他点了个头。 她觉得自己现在对秦知年的态度拿捏得很好,就像个普通同事一样。只是秦知年态度却未必有多好,若说上次见到这人时,这人是一派阴沉痛恨的样子,现在就称得上是冷若冰霜了。 好像他眼睛里面压根就已经没有她这个人了。 今天早上的工作是分析之前收录下来的关于陶家人的各种议论,然后把所有的疑点都给提出来。这个工作没必要特意跑到楼下去进行,唐莎莎也就留在了办公室里面,全当自己在陪怕寂寞的老年人。 一个上午风平浪静地度过,只是没想到,中午的时候,唐莎莎就接到了一通电话。 屏幕上面显示的是一串未知的号码,她接起来刚刚说了声“你好”之后,就听见对面传来个女声:“莎莎,是我,杨莉,还记得我吗?” 唐莎莎愣了愣,下意识转过头看一眼,声音放小了一点:“杨阿姨。”她记得,秦知年的母亲。 第42章 唐莎莎这会儿心里有些复杂起来。 她记得自己还很小的时候, 尚且没有和秦知年交往的时候,作为一个家属院里面的邻家,杨莉时常也会对自己露出欣赏的表情来。 但是和秦知年开始交往之后,杨莉的态度就完全发生了变化。 那时候年纪小,杨莉虽说是个老江湖,平时对上唐莎莎的时候, 就算是心里面不喜欢, 可依然露出一副和颜悦色的态度, 但唐莎莎就是直觉地察觉到了杨莉对自己的讨厌。因而有时路上远远瞧见了, 她也会选择绕上一绕, 换一条路走。 有时候她也会忍不住想:如果和秦知年之间没有恋爱, 她便不用去担心杨阿姨的态度, 毕竟对于唐莎莎来说,大家的关系就维持在见面点点头打招呼的程度就可以了。 她眸子落在外面小广场上面三三两两的人群身上。以前和秦知年之间过于浓烈, 她不太能分辨得清其中到底都有些什么感情, 不过其中有一样是绝对清晰的——麻烦。 听到唐莎莎打招呼的声音里面带着些微的谨慎, 似乎还有那么一丁点愧疚, 杨莉轻轻笑了一声,说道:“你父母近来可还好?家里的事情解决好了吗?” 唐莎莎之前也有想过, 秦知年一家到底知不知道唐国华的事情。现在杨莉只是一句话,就把她想要的答案给说了出来。 秦家人是知道的, 秦知年估计也是知道的。 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唐莎莎却觉得现在自己心里面很是冷静,明明应该觉得难受的, 却偏偏没有激起一丁点水花。 唐莎莎那边愣了一会儿没有给出回答,杨莉又笑笑:“你也别怪阿姨多管闲事,那年你突然离开,知年没少做疯事儿,我们也是没办法,才千方百计打听了你家里面的事情。” 唐莎莎回过神来,也不知道该和对方说点什么好,片刻后,才干巴巴挤出来一句:“对不起。” 杨莉却很温和:“你是个骄傲的孩子,那个时候家里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如果让你坦然说出来的话,可能会让你更加难受。与其承认自己摔下来,不如逃避开,我能够理解你。” 没想到说出这种话来的居然会是秦知年的母亲,唐莎莎一时有些百感交集。 “谢谢你,杨阿姨。” 杨莉虽然理解,但是并没有打算接受任何感谢和道歉。过了一会儿,她才缓缓说道:“我能理解你,我也希望,你可以理解我。” 唐莎莎皱了皱眉:“什么?” 都是一个院子里面的人,唐莎莎也算是杨莉看着长大的孩子,姑娘从小心气儿就大,有些骄傲的样子。如果说一直是别人家的孩子的话,杨莉对唐莎莎的感觉也好算欣赏。 但是偏偏,这个别人家的孩子,和自己家的孩子凑成了一对。 杨莉这就开始坐立难安起来。 自己家儿子何尝不是傲到了骨子里面,他两个人只要是不愿意把全身锋芒给收敛回去,就会落得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偏偏自己家那个儿子也是个犟的。为人父母,总是更心疼自己家孩子的,那时候只要自己想给小姑娘一点苦头吃让对方知难而退,儿子就对自己冷眼相待。杨莉疼儿子,也怕儿子因为这事儿和自己生出嫌隙来,因而再对上唐莎莎的时候,也只能露出和蔼的样子来。 老一辈眼光毒辣,看事情还算是准确。果然,没过上多长时间,杨莉担心的事情就终于发生了。 杨莉顿了一会儿,声音很是清淡:“当时你一走了之倒是潇洒,可是知年他却苦熬了迄今为止最为艰难的一段时间。我从没见过那个孩子那么颓废的样子,茶不思饭不想,只是琢磨着怎么糟蹋自己。”她叹了口气,“他能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面四五天,还能跑去挑战各种极限运动,什么雪山蹦极跳伞……你是不知道,每次他一出门,我都觉得,以后可能就见不到他了。” 杨莉说话的同时,唐莎莎也想象着那个画面。在她眼里,秦知年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和她还有感情的时候,除了宠溺,更多的是戏弄。就是唐莎莎借着当时情浓去践踏他,也没让他受过半点打击。 秦知年是不会被任何事情打败的。 可是她的这个想法却被杨莉推翻了。 秦知年也有脆弱的时候。 身后传来一点响动,似乎是小邱进来找她,见到唐莎莎在打电话,小邱转而往顾西琅那边走去。 唐莎莎还听着电话里面杨莉温和的声音:“我想,那孩子当时应该连自己身体也都看成无所谓的东西了。” 她现在不知道现在应该和杨莉说点什么,只能手指摩挲着玻璃,安静听着对方说胡。 杨莉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知年昨天是不是请了你来家里?” “是。”上周秦知年打电话的时候,确实这样说过,说是想要让她和自己母亲谈谈。唐莎莎小声道:“杨阿姨,对不起,昨天我家有点事儿,所以就回了父母那边,然后也……” 杨莉打断她:“昨天是我生日。过大生,所以办了一个宴会。” 唐莎莎愣住。 杨莉又说道:“可惜你没来。你并不知道我的生日是什么时间对吧?那你知道知年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吗?” 唐莎莎想了想,不说话。她不知道。她的脑袋能够记住各种各样的公式和数据,但是唯独生日这件事情,就好像是和她过不去似的,怎么都记不住。 她这样的态度,杨莉立刻猜到了她给出来的答案,又笑起来:“但是我知道你的生日,不光是你的,还有你父母的。因为每年我家挂历上面,这几个日期都会被标注出来。今年的日历上面也有。” 这种事情杨莉自然不会做,做的人是谁,可想而知。 杨丽声音顿了一下:“以前,我虽然不赞成你们两个,可也想尊重孩子的意见。可是你离开后看到知年那个样子,我第一次开始觉得恨你。” 唐莎莎身子一僵。 杨莉用平淡的声音诉说着那时候自己的心情:“唐莎莎,你把你自己的骄傲和面子看得比别人的真心还要重要,说好听点,你这叫没心没肺,说难听点,你这叫自私自利。” 听到杨莉这么说,唐莎莎脸颊和耳朵都像是被火烤着一样,她双手握在一起,越捏越紧,指尖煞白。 “知年的生活好不容易恢复了平静,现在身边也有了合适的女孩子,我尊重你的生活,但是我不希望你去破坏他的生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唐莎莎心里有些烦,点了点头,又想到对方看不到,便开口应了一声:“明白。” 杨莉听她声音里面似乎有些不上心,便保持着之前的态度,道:“性格的事情是最难解的事,要么就为了对方变成另一个人,要么就保持性格继续纷争。你是个优秀的女孩子,只是性格和知年不合,阿姨也希望你能遇到一个和你合拍的人。” 杨莉说话最懂拿捏一个恩威并施刚柔并济,常常让人觉得无所招架。 唐莎莎叹了口气,慢慢回了声:“谢谢。” 电话收了线,唐莎莎还皱着眉。以前偶尔察觉到杨莉流露出来的对自己不喜欢的情绪的时候,她总是觉得委屈难受,但是现在,她平静到连自己都不敢想象的程度。 没有多余的欢喜,也没有任何失落,就好像是听完了一个和自己无关的人的故事一样。 当局者迷。有的事情,全世界都看清楚了,唯独自己看不清楚。 身后响起个声音:“唐二傻,你的会见申请我给你放在桌上了。” 唐莎莎转过身去,顾西琅正站在自己桌子边,端着个盘子,侧眸看着她。 她几步回到自己位置上,坐下来,看着桌上的文件,表情还有点茫然:“我没想到会这么快……” 顾西琅打断她:“昨天秦老夫人生日,在生日宴上介绍了沈怡,看样子是把沈怡当成自己准儿媳妇了。” “我知道。”她点点头,苦笑,“其实杨阿姨说得没错,我和秦知年相处就是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最后斗个两败俱伤,确实不合。” 顾西琅听她说完后,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唐二傻。” 他声音轻和,温柔地落下来,比平时多了一点热度。唐莎莎觉得天大的委屈好像都能被化解开似的,她抬起头。 小姑娘这会儿眼睛直直看着他,圆溜溜的,和家里以前那只法斗每次求宠的时候一模一样。顾西琅犹豫一下,伸出手,摸了摸她脑袋:“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以后就专心工作。” 唐莎莎身子一僵。 她本来想要装可怜蹭蹭他的手的,因为这句话,原本的动作戛然而止。片刻后,她很不满:“如果是小说男主角的话,这个时候肯定会说‘没关系,有我在’,而不是‘请你以后专心工作’,副部您这么不解风情,以后注定会孤独一生的!” 顾西琅看了她一会儿,才浅浅一笑,从盘子里挑了块芒果干,递过去:“没关系,有我在。” 唐莎莎就着他的手咬住那块芒果干,对自己居然控制了副部的话语权这件事很得意,又觉得芒果干的甜味在口中化开,味道好像一直蔓延到了心底。 想到之前方缘说过的话,她现在又开始想着,好像和顾西琅谈恋爱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虽然有点乱了辈分。 “对了副部,您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芒果干的?”她心满意足地把芒果干吞下去,看着顾西琅,眼眸中好像染上了点点期待。 她一脸希冀,脸上就差写上“快说您在意我”几个字了。 顾西琅莞尔,诚实交代:“我不知道。这些是小邱刚才送来的。” “……” 唐莎莎脸上的笑容快速收拢。她收回刚才的话,她一点都不想和副部长谈恋爱。 “切!”她装出生气的样子来。 “好了别玩了。”顾西琅扯了扯嘴角,把东西放在她桌上,又拍拍她脑袋,声音干脆,“过来吃饭。” 她明明想着懒得理不解风情的副部长了,可是在听完这句话,还是不自觉跟了上去:“您终于肯给我吃饭了?” 我难道饿着你了?你当自己是宠物吗? 顾西琅瞟她一眼,目光好像看到了什么令人发指的行为似的,一脸嫌弃地解释:“我正好多带了一副碗筷,正好多做了一个人的便当。当然不是让你白吃白喝,吃完你洗碗。” “为什么?”她很没有自觉。 “因为你自己说过。”顾西琅重复她早上的话,强调自己并没有剥削任何人,“你说,‘副部,要不我帮您洗洗筷子刷刷碗?’你这个申请,我同意了。”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唐莎莎此刻深刻地体会到了。 现在会见申请已经批准下来,所以唐莎莎中午吃完饭之后,就打算直奔了城郊去。 她要会见的人是冯婉。 这位夫人现在已经不年轻了,不过岁月还是优待了她不少,她皮肤看起来还很光滑,五官柔美清秀,说是极其美丽,那是不靠谱的,不过五官十分耐看,像是有什么特殊魅力,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盯着她看。 最后唐莎莎总算想到这股魅力来自什么地方了——气质。 冯婉一举一动都极有风韵,安静温婉,看到的时候就会让人不自觉平静下来。这一点倒是和顾西琅很像,只是又有些不一样,顾西琅给人的平静大多来自于可靠感,冯婉给人的平静大多来自于古韵感。 古色古香,像是古代世家里面的大家闺秀。 房子的装修也很有古代的感觉,空气里带着淡淡的线香味道,房间一隅的袖珍盆景里面,惊鹿装满水转过来碰撞假山石,时不时发出“咚”的一声响。 冯婉至今没有再婚。陶友发去世之后,冯婉也从来没有和别的男人交往过。 唐莎莎本来想着,冯婉和陶友发之间感情应该是特好的,但是交流之后发现也未必,至少在提到陶友发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并没有什么触动,也没有多余的表情,就好像在说一个碰巧认识的熟人,只是隐约有些遗憾惋惜,自个儿却没什么好悲伤难过的。 说到底,就是纯粹因为一纸婚姻走到一起一辈子的两个熟人。 而冯婉对陶友发的评价也和其他人差不多。 “老陶这个人,对街坊邻居都挺好的,他话多,人也热情,和谁都能唠上几句嗑,谁有困难了就帮上两把。关键是他在外面从来都不会生气,不计较,所以大家都挺喜欢他的。” “在外面?”唐莎莎喃喃一声。 “什么?”冯婉好像有些没反应过来似的。 “他在家里会发脾气吗?” 冯婉愣了愣,抚了下袖子,直直看着她,莞尔:“不会,他从来不生气。” 第43章 从冯婉家里离开的时候, 唐莎莎心里原本那股子奇怪的感觉非但没有散去,反而越来越浓厚起来。 陶友发死的时候,冯婉和儿子陶书扬在菜市里面。唐莎莎也有问过冯婉对于陶友发的死有什么样的想法,冯婉只是摇头,到头来还用奇怪又茫然的视线看着她:“这个案子不是已经结案了吗?凶手早就被抓了不是么?” 唐莎莎只能尴尬地点了点头,说了声:“我不是来查案子的, 我只是研究人员。” 冯婉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看冯婉的样子, 对告罪者杀害了陶友发一事是深信不疑的。唐莎莎问起有没有其他异常的情况的时候, 冯婉是想也不想就否认掉了。 来冯婉这里一趟, 好像是知道了些什么, 又好像是一无所获。 这种感觉真是让人烦躁。 这会儿时间是五点半, 回去科研所那边估计已经七点过了。今天小邱约了她一起去吃夜啤, 唐莎莎本来是不大愿意去的,但是小邱眼泪汪汪说了声今天是和前男友的某某纪念日, 她就软化答应了下来。 小邱早就已经在夜啤店等着她了。 唐莎莎一走进去, 就立刻看到小邱站在最显眼的位置, 正兴冲冲朝自己招着手。就目前小邱的表情来看, 这个人也没有多难过。 唐莎莎笑着走了过去。 然而二十分钟之后,唐莎莎就开始意识到自己想错了, 小邱开始抽抽搭搭起来。她对女孩子的哭泣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小心翼翼拍了拍小邱:“之前不是说已经放下了么, 怎么又这么难过起来?” 小邱一边喝酒一边摇头,眼泪要掉不掉,可是看起来又算不上顶伤心:“实际上, 我今天买了他的书。” “书?” “对。”小邱端着杯子示意一下,唐莎莎赶紧和她碰了一下杯子,然后眼睁睁看着小邱一口气把杯子里面的酒给一口干掉,偏偏小邱还露出一副让她也喝的样子,她也只能把那杯酒给倒进肚子里面。 小邱一边给她把酒重新倒上,一边说道,“是啊,他以前研究心理学,还写过一本书……” 小邱一边说话,一边低下头从包里面翻找起来,没过上一会儿功夫,就拿出本书递给唐莎莎。 唐莎莎看过去。书封有点意思,零零散散的灰色黑色方块,标题就藏在方块里面,还得辨认一下才能看出来。 “《藏匿艺术》?” 小邱点着头,看着那本书,目光好像有些恨恨的:“就是这个研究,他以前只完成了一半,就念念不忘这么多年。最后还因为这个研究和我分了手。” “这是写什么的?” “人在想要藏匿东西的时候的心理分析。”小邱伸手把书又从她手上抽了回来,眼眶一红,又要哭出来了似的,“什么破研究,也不知道他执着些什么,破研究能有我重要么?” 唐莎莎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只好端起杯子:“好了,喝酒喝酒。” 小邱红着一双眼睛,对外面摊子上喊了一声:“老板,来两瓶白的!烈的!” 夜幕深厚。 老年人作息时间的顾西琅现在正准备睡觉,刚要往卧室走去,就听到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上面显示的名字是秦知年。顾西琅皱了皱眉,把电话接了起来。 电话只说了五句不到就挂断了,顾西琅看着手机,脸上神色半是鄙视半是担心,最后全部变成无可奈何。片刻后,他换好衣服出了门。 他比秦知年先一些到达酒吧,然后在一瞬间便看到了自己部门的两个女孩子。 小邱边哭边唱着歌,顾西琅想要装出一副不认识这个人的样子,有些嫌弃地抽了抽嘴角,唐莎莎倒是乖乖巧巧坐在一边。 这样子何其眼熟。 和前段时间某天晚上一模一样。看起来很是清醒,神态自若。 顾西琅径直走了过去,然后自上而下俯视着她。他现在很想要语重心长地说教一下这个姑娘的,但是他又很担心自己说的东西,等这姑娘醒过来就全忘掉了。 最后他只能伸出手:“唐二傻,你不是不会喝醉吗?” 唐莎莎抬起脸,歪着脑袋打量了顾西琅一眼,模糊中看到副部长自上而下露出的有点鄙夷的神色,她顿时笑了起来。 片刻后,她拉住他伸过来的手,猛地站起来,然后一把抱住他,把脑袋埋进他怀里! 顾西琅被她突如其来的袭击弄得一僵:“唐二傻?” 那姑娘却和小奶狗似的,毛茸茸的脑袋埋在他肩边,蹭了蹭他脖子。 小姑娘年纪轻轻,头发细软,呼出来带了酒味的热气钻进衬衫弄得他有点痒,软绵绵的身子完全靠在他身体上,仿佛他稍微乱动一下,就能碰到什么不该碰的地方。 顾西琅一贯是个有分寸的主,他和异性之间总是会保持着一个安全的距离。这会儿便觉得实在是尴尬不已,手也不知道该怎么放。他皱着眉,声音严肃,想要威胁她:“唐二傻,你再不清醒过来的话,我就……” 那姑娘非但没有清醒过来,反而抬头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眨巴眨巴,问道:“您就怎么?” 顾西琅愣住,他还没想好。 唐莎莎笑起来:“您真好看。” 闭嘴。 顾西琅想,兴许他现在拍个照片还不错,等她清醒过来想到这一幕,大概会觉得羞愤死的。……还是算了。 先想办法怎么解决这两个人。 唐莎莎扒着他不放,直勾勾看着他,因为喝酒的关系,眼尾稍稍挑起一些艳红,眼波流转:“我要是再不清醒的话,您就怎样?”她想了想,兀自笑起来,“您就亲我一下怎么样?” “不行。” “嘁!”姑娘不乐意了,“副部您真小气!” 还能认出人? 顾西琅目光落在她身上,眼底铺上些碎金,轻轻摇曳着。 “唐莎莎。” 那姑娘拖着声音像是想要努力抓回神智,长长地“唔”了一声,一时不动了,不知道是不是困了。上次也是这样,折腾一会儿,就扒在他怀里没心没肺地睡了起来。 真是让人操心。 顾西琅觉得自己虽说还没结婚,但是连照顾孩子的经验都有一整套了。 他垂下头,想要把她放回椅子上去,没想到这一低头,却看见她睁着眼,圆滚滚的眸子一直看着他,水汪汪的。片刻后,唐莎莎突然踮起脚支起身子。 这次,顾西琅就完全呆滞住了。 那姑娘用嘴唇厮磨着他的唇瓣,像是觉得很美味,又或许觉得远远不够,她有点生气起来,索性像是小狗一般,伸出舌头舔起来。 不过也不够。 这个名叫顾西琅、火候正好的美味实在是太难吃下口了。唐莎莎又恼又急,把舌窜入对方口中了,才稍微安下心来。 吃到了。 虽然只有一点。 她放肆地欺负着某位如遭雷击一般浑身僵硬的副部长,把酒气送进他的唇舌之间,又恣意游走调戏,不过总有点不满对方的毫无反应,忍不住轻轻咬起他的嘴唇来。 微微的刺痛让顾西琅回过神来。 女儿不懂事,在外面酗酒是一回事。 喝得烂醉是一回事。 这两个都是可以好好教育教育给掰回来的。 但是女儿每次喝醉了酒都试图非礼他,甚至还得手了,一脸餮足。这个应该怎么教育? 显然现在不是应该烦这件事情的好时间,顾西琅赶紧推开她,可又怕她摔下去,只好小心翼翼将她放回椅子上。一坐回去,唐莎莎便趴在桌子上睡了起来。 只是吧唧吧唧嘴,像是品尝到了什么人间至味一般。 顾西琅却实在是有些不安,皱着眉瞪了她半天,对面没有一点反应,他也无可奈何。 真是……不教育不行了! 两分钟后,秦知年也赶到了店里。 小邱在唱歌,唐莎莎趴着在睡觉,副部长站在稍远一点的位置,似乎有点不自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异样。秦知年把视线落回到趴着的人身上。 他打了个招呼:“副部。” 顾西琅侧过身看看他,点了点头,神色还有些奇怪:“你来了。” “没想到她们会喝这么多。”秦知年苦笑起来,“麻烦您了。” “没关系。”顾西琅很平静,自然而然地伸手又要去拉唐莎莎,大概是想要把小姑娘给扶起来。 小邱唱歌的声音更大了,又哭了起来。 秦知年想起点事儿:“我和唐莎莎住得挺近,我送她回去就行。我记得小邱好像和您离得不远,就麻烦您照顾一下我家那个不省心的部下了。” 顾西琅的动作一瞬间僵硬停下。 他似乎有些怔忪,一直以来的冷静好像裂开了一个缝,灌进来有些酸涩的风。 片刻后,顾西琅收回手,神色愈发复杂:“好。” 秦知年看他一眼,多少有些奇怪。 只是一个字而已,他却好像是花了很大功夫挤出来的似的。 不过顾西琅并没有让他想太多,很快就回过神来,面上是一贯的风轻云淡:“也麻烦你帮我照顾我家这个不省心的部下了。” 秦知年收回自己的思绪。 错觉而已。 他想了想,轻笑两声,过来拉住唐莎莎,让她借着力,几乎完全靠在他的身上,然后扶着她慢慢站起身,又对顾西琅点了点头表示再见,这就带着人慢慢出去了。 那两个人身影很快就没入黑暗里面,顾西琅站了一会儿,有些沉默。 柔软而又湿润的嘴唇的触感仿佛还残留着,他皱了皱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许久后,才朝着小邱走了过去。 秦知年没扶上太久,刚刚过了街的拐角,夜风冷冰冰一吹,唐莎莎仿佛就醒了过来。她一双眸子本来是水汪汪的,可是片刻后,那眸子里的水像是收了回去,变得干涸起来一般。她拍了拍秦知年的手臂,示意他把自己放开。 秦知年看她一眼,问道:“醒了?” 唐莎莎没说话,身上倒是绷得挺直,就算了离开他,走路也是端端正正的,没有任何醉酒的样子了。 秦知年笑了笑:“你醒过来就好。跑那么远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她还是不说话,也没有朝他靠近过来。 秦知年也有点摸不准她到底是醒过来还是没醒过来,不过能自己走动了就是好事。但是在他试图靠近唐莎莎的时候,唐莎莎却明显露出戒备的样子,脊背僵硬,一言不发,快步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秦知年细微叹了口气,跟在她身边,快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忽然问她:“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喝醉的时候做了什么吗?” 唐莎莎不为所动。 秦知年目光落在她身上,渐渐婉转温柔。 第一次喝醉酒,然后借着酒劲给他表了白。 如果像是童话书那样,时光停留在表白的那一个瞬间,一切就完美起来了。 秦知年胸中一时有些缠绵缱绻的意思,又多少带着点遗憾。分别的时候也没忍住,声音温柔:“晚安。” 唐莎莎却没有搭理他,利索地把门关上。 宿醉的第二天很难熬。 唐莎莎翌日醒过来的时候就觉得头上隐隐作疼。睁开眼看见头顶熟悉的天花板,她还有些不知道身处何处的感觉。 她记得她和小邱在一起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小邱实在是有些伤感,她难免就陪着喝多了一点。 喝多了之后的事情,她是一件也不记得了。 那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有没有说过什么不该说的话?还有她到底是怎么回家的?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让她压根就思考不过来。 她只是依稀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很美,也很美味。 让她全身心都很愉悦。 就算唐莎莎现在脑袋隐隐作疼,也因为那一个梦而变得畅快起来,她想了半天都想不到昨天晚上的事情,最后索性放弃了思考,三下五除二爬了起来,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 方缘没在家里,应该已经上班去了,她也问不了昨天的事儿。 今天的工作可以在行研部进行,唐莎莎在等电梯的时候遇到了小邱。 见到她,小邱“啊”了一声,略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小声问道:“你没事儿吧?头疼不疼?”唐莎莎和她出去的时候一贯是挺克制的,她居然还把唐莎莎也跟着一起灌醉了,小邱实在是有些惭愧。 唐莎莎点点头,揉了下太阳穴,有些无奈:“有点疼,还好。不过我不太记得昨天怎么回家的了,你记得吗?” “我也不记得。”小邱和她一样,都是喝蒙了的人,片刻后,又说道,“但是你应该是我老师送回去的。” 秦知年? 原来是秦知年啊…… 唐莎莎一瞬间僵硬起来,眸子当中原本亮晶晶的光芒像是一瞬间熄灭了不少,让她微不可察地拧了下眉头,心里总有点失落。 小邱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她的不妥,片刻后,又有些不好意思似的,说道:“我的话,是副部送我回去的。” “副部?!” 她差点没叫出声来。 也就是说,昨晚顾西琅和秦知年都过来了,但是顾西琅送小邱回去了,自己则是被秦知年送走的。 唐莎莎紧紧抿着嘴,不说话,只是目光不停闪烁着。 她在二楼下了电梯,小邱对她挥了挥手表示再见。 唐莎莎心里有点事儿,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刘瑾喊了她好几声,她也好像没听见似的。 最后刘瑾实在忍无可忍,过来伸手拍拍她桌子:“唐莎莎!” 她被吓了一跳:“在!” 刘瑾叹了口气,转达着某人的意思:“你们副部让我过来和你交代一声,今天不许加班,请你按时下班。” “为什么?”她一脸惊讶。 刘瑾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她脸上开花了一样:“你不是感冒了么?你们副部说你今天头疼,让你下班早点回去休息。” 唐莎莎明白过来。她昨天宿醉,今天头疼很正常。 顾西琅的好意总是发生的恰到时机,不给人压力,也不让人觉得欠着他什么,这也是为什么部里的小年轻都觉得副部这上司处起来让人觉得舒服。 唐莎莎笑了笑,点头:“我今天本来就不打算加班,就是逼我加班也不行。” 她说着,去拿桌上的资料。 刘瑾侧过脸撑着腮看了她很久,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突然缓缓道:“莎莎啊,你知不知道,你们副部家以前养了一只流浪狗?” 唐莎莎支起耳朵:“流浪狗?” “一只法斗。” 唐莎莎立刻点点头,眉眼弯弯的:“我知道,我见过。” 刘瑾笑起来:“那只法斗是不小心被主人弄丢了,无家可归,然后好像把你们副部当成了目标,死活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最后你们副部帮它洗了澡,给它做了顿吃的,伺候完了,才让它离开。” “然后呢?” “然后第二天那只狗又来了。你们副部照旧喂给了它食物和水,那只狗大概是察觉到了他的好意,干脆就大摇大摆撒娇跟在了他身边。” 那只法斗原来是这么来的? 唐莎莎把刚才拿起来的东西又放了回去,两手端端正正放在桌上,认真听着刘瑾说话。 刘瑾道:“它成了你们副部生活的一部分,照顾它吃饭喝水洗澡,渐渐都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只是他从来没有给那只狗起过名字,也从来没把那只狗当成是自己家的狗。” “为什么?”唐莎莎瞪大眼睛,不解,“它已经算是副部家的宠物了吧?竟然连名字也没有?” 所以上次唐莎莎问顾西琅,那只法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顾西琅并没有给出任何回答。 “嗯。”刘瑾“啧”了一声,说,“它对于副部来说,大概算是暂时生活在一起的同居者。” 唐莎莎皱起眉来。 “那只狗现在呢?” “现在?”刘瑾叹了口气,一副夸张地遗憾样子,直摇头,“虽然它浑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很邋遢,好像还生着病。但是我刚才说了,它是被主人不小心弄丢的狗,所以被你们副部送回原主人那里了。” 唐莎莎满脸不可思议。 她脑袋里面千回百转,忍不住问道:“那只狗呢?它想回去吗?”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刘瑾一脸古怪,指着自己鼻子,“我又不是狗。” 唐莎莎似乎并不欣赏他的幽默,只是顾着沉思。 “他的主人需要它吗?” 刘瑾回:“需要。” “需要它还让它那么脏兮兮的?” “大概是饲养的方式不一样。” 唐莎莎沉默好一会儿,缓缓说道:“一个总让自己看起来很糟糕像是流浪狗一样的主人,和一个悉心照顾自己的主人,不对,同居人,你会怎么选?” 刘瑾没回答,只是看着她:“你呢,你怎么选?” 唐莎莎很肯定:“如果我是它的话,我绝对不想回到原主人的身边。我想要留在现在的主人身边。” “是吗?” 她用力点点头。 刘瑾笑起来:“这就是差距。” “什么差距?” “对于你们年轻人来说,换个主人是很轻易的事情。”刘瑾摇摇头,“但是对于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原来的’才是最好的。” 唐莎莎想说这件事绝对是副部不对,可是又找不出反驳的话来。那只狗毕竟原本不属于顾西琅,而且,它的主人需要它。 她抿着嘴,各种想法都在脑袋里面翻转,最后,才慢慢问:“如果狗会说话,狗说它想要留下来,不想回去呢?” “这个想法很好。”刘瑾大笑起来,拍拍她脑袋,遗憾,“可惜狗不会说话。” 唐莎莎不语。 刘瑾又说道:“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分开或许会觉得孤单……我不知道狗清不清楚,但是你们副部心里绝对很清楚,这种归属不明却轻松愉快的相处,总有一天会结束的。” 唐莎莎眸子垂下来,“嗯”了一声。又听见刘瑾慢悠悠的声音:“要是狗能说话就好了。” 第44章 正如之前沈怡和唐莎莎预告的那个样子, 过上几天,沈怡就大摇大摆进入了科研所工作。这女孩本来该是以研究员的身份进来的,而且说什么都不应该进入动机研,也不知道那边到底是怎么商量,总而言之,最后沈怡也是以和唐莎莎相同的身份——助手进入了动机研。 老部长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个合格的月下老人, 乐呵呵地把沈怡分到了秦知年的手下, 大有想要促成本部门第一对情侣的意思。 而自己那个笨蛋助手—— 已经在楼下行研部乐不思蜀, 一个礼拜没上来了。 也不知道之前到底是谁说的, 有空的时候会经常上来。顾西琅现在深刻地认识到, 唐莎莎的话不能信。 自己想要教育她都没机会。 到了周五下班的时候, 唐莎莎依然没有打算上来一趟的样子, 顾西琅等了一会儿,把东西收拾好, 准备离开。没想到才刚刚走出办公室, 就看到两个人站在窗边。 秦知年和沈怡。 两个人似乎是在说着什么事情, 秦知年手上正翻动着一册资料, 脸上隐隐约约有些不虞。沈怡倒是一副忐忑的样子。 见到他出来,两个人便一同转过脸来。 “副部!” 顾西琅点了点头, 微微一笑:“还不下班?” 秦知年脸上有点尴尬:“手上还有点工作没完成,完成了再走。” 这人嘴上没明说, 但是顾西琅多多少少知道一点,沈怡这女孩兴许能力还是有的,就是工作心不强, 或者说,是把工作的心思分到了其他事情上面。 姑娘看起来羞怯可爱,平时偶尔出个什么岔子,大家只当她有些迷糊,笑笑也就过去了。可是摊在秦知年那里,就并不好受了。这意味着秦知年的工作加大了很多。 沈怡吐了吐舌头,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似的,脸上带了点天真之色:“副部,您是在等莎莎吗?她工作还没完吗?” “嗯。”顾西琅简短地应了一声,对于这些小女儿家的心思有些腻歪,本来不想搭理,却又神差鬼使地多说了一句,“她能力强,人也勤奋,工作早就完成了。现在估计在忙别人的工作,或者下周的工作。” 沈怡甜甜地笑了笑:“莎莎这么厉害,我都追不上她脚步了。” 她说着,去拉了拉秦知年。也不知怎的,这会儿秦知年好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样,略微有些失神,就是沈怡拉他一把,他也没有反应过来。 顾西琅也笑了笑:“好了,别说丧气话,你要是拼命努力一下,也能稍微跟上她脚步。”他说着,又对两人点点头,“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忙。” 沈怡咬了咬嘴唇,扬声问道:“您不等莎莎了吗?” 顾西琅声音很温和:“等不等都一样,我从不担心她工作。” 拼命努力?勉强跟上? 沈怡一时之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也颇有些委屈。人都有状态好或者状态不好的时候,自己身边一堆让人苦恼的事情,要花费不少心神去料理,工作这边自然是被分了不少神走。但是这也是暂时的而已…… 沈怡低下头,声音有些奇怪:“知年,你说,你们副部会不会……会不会是喜欢上莎莎了?” “怎么可能。”秦知年回过神来,想也不想就否定掉,他对这一点是无比肯定的,“副部也三十多岁了,虽说大家都不太清楚他私下的生活,但是隐约也听人说过他有女朋友。他那么好一个资源,你觉得还有可能是单身?再说了,唐莎莎哪点值得他喜欢?”秦知年嗤笑一声,垂首看了沈怡一眼,拍拍她,笃定,“唯独这件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别乱想。” 沈怡慢慢“嗯”了一声,又叹了口气:“莎莎就是性格不太好,她要是性格好一点,肯定会受欢迎些……” 秦知年动作一顿,眼睛藏在阴影里面,埋着些暗沉。 “先工作吧。” 顾西琅今晚要忙的事情不少,是准备离开科研所之后就径直回家的。只是刚刚走到街的拐角,步伐就放慢了些,直至最后完全停下来。 他有点无可奈何。 也有点不是滋味。 感觉就好像是自己捧在手心上的小公主被人欺负了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全天下男性在得知女儿被甩了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感觉。 他微微皱着眉,叹了口气,片刻后,转身往科研所的方向往回走去。 又过了十来分钟,唐莎莎才上楼去了动机研。秦知年和沈怡站着的位置实在是太显眼了,不管是谁想要进入出来的,都能在一瞬间看到这两个人。 唐莎莎抱着资料,目不斜视,异常淡定地从两个人身边经过。 只是对方并不打算无视她,沈怡的声音飘了过来:“莎莎,副部刚才已经走了。” 小兔子突然大喇喇把她叫做了“莎莎”,有点烦。唐莎莎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兀自回去了办公室,把资料放在顾西琅的办公桌上,再保持着之前的样子,旁若无人地出来,往电梯口的方向走去。 直到进入电梯里面,唐莎莎都没多看那两个人一眼。 本来是打算用副部来结束自己一周工作的,结果副部居然没等她,变成了倒胃口的沈怡来结束这周工作。 唐莎莎不高兴了。 她垂着脑袋,看着脚下的地砖,踩着地砖相交的那条缝慢慢往前面走着。研究楼在身后一点一点变远,一直走到科研所外面,她还垂着头要往家的方向走去,却听见身后传来轻轻的一声:“唐二傻。” 灯火初上,汇成星星点点的光海,人潮涌动,车来车往似乎全部被模糊了轮廓和焦点,成为大都市静寂的背景板。 顾西琅目光放在她的身上,平静温和。 他今天穿着的是极其简单的白衬衫和浅灰色的裤子,正式里面带上了些休闲。这人天生腿长,身体的线条很是好看,气质又极好,普普通通往那边一站,俊秀挺拔,清朗温润。 实在是养眼。 唐莎莎愣了一会儿:“副部。” 顾西琅则是钻研着她的表情——不高兴,很不高兴,除了不高兴之外,还有点失落,有点垂头丧气的…… 是上去交报告,然后看到那两个人了?秦知年和沈怡在一起,所以很不高兴? 顾西琅嘴角抿了抿。 不爽。 没心没肺的唐莎莎只维持了几秒钟不开心的表情,就开心起来了。 “副部副部。”她飞快地跑过去,围在他身边,话又多了起来,“还没回去?在等人?等谁呀?” “……” 顾西琅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摸不准这个小姑娘的心情了。 唐莎莎就差抱住他手臂了,一个劲儿往他身上靠:“要是没事儿的话,我们去吃饭好不好?我最近比较想吃鳗鱼……哦对了,我今天恰好没带钱,你看能不能、能不能……” “然后去看电影。” “诶?” 顾西琅的声音随着夜风轻轻飘散。 唐莎莎抬头看着他。 顾西琅面不改色:“最近不是电影节吗?我有部一直想看的电影,要去看吗?” 虽然她挺乐意和顾西琅一起出去,不过她一向对电影的热情不高,主要是,她看东西挺挑的。唐莎莎露出几分犹豫来,又听他问了一遍:“去不去?” 唐莎莎终于点点头:“好!” 电影节简直是年轻人的盛宴,很多国内没引进的电影在这段时间都纷纷上映,其中还包含许多过时了的老电影。 顾西琅买了票,倒也没告诉她到底看什么,顺手又帮她买好了爆米花和饮料,这才带着她左拐右拐到了放映厅。 他俩位置在最后一排的正中间,是视野最好,也最不会被打扰的地方。 这部电影已经有些年头了,国外的,名气不算特别大,但绝对是经典,甚至还被国内知名艺人改编演绎过。来看电影的年轻人不算多,大多是已经有了一定年纪的人。 放映厅没坐满,他们面前压根没什么人。 电影很快开始播放起来,片头是一段笑声,坐在电影中喜剧剧场里面的人笑得前俯后仰,用的是某国常用的浮夸手法。然后出现了男主角的身体,僵硬行走在各大剧场外面,在前面一大段铺垫里面,男主角一次脸也没露过。 唐莎莎一粒一粒慢慢咬着爆米花,顾西琅倒是一点都没碰。 等到男主角终于把头抬起来,看到脸的时候,唐莎莎轻轻“咦”了一声。 下面有年轻一点的女孩发出小声的“哇”,年长一点的则偷偷抹着眼泪。 唐莎莎发愣:“这个人……” 顾西琅笑笑:“你很喜欢他是吧?” 她点头:“嗯。” 是之前看过的《少女》里面那个她很喜欢的大叔,不过在这部电影里面,他看起来还极其年轻。 他俩再次陷入沉默当中,只有爆米花在口中发出轻微的咀嚼声。 电影名叫《笑之大学》,全剧的拍摄基本都是喜剧的手法,但是故事的走向却向着悲剧的方向发展。唐莎莎本来就是很容易和电视进行交流的类型,电影结束的时候都还在掉着眼泪。 最后在冗长的鸣谢名单里面结束了放映。 好在顾西琅并没有在出现演员表的时候就催促她离开,唐莎莎有足够多的时间收拾好自己的情绪,一直到最后一秒,放映厅灯亮起来之后,才站起身,和他慢慢往外面走去。 她看电影的时候是绝对会闭着嘴的,但是看完之后就憋不住想要和人交流了。唐莎莎跟在顾西琅身后一些的地方,不停说着:“我还以为结局会是男主角的剧本终于过审了……” 电影男主角是个喜剧编剧,男二号是审核官,整个电影都是围绕着剧本过审这个主题在进行。男主角不管怎么努力,审核官都有理由不给他批准,而故事的结局也有些出人意料,就好像是即将到达高潮的演奏突然戛然而止似的,让人措手不及。 顾西琅带着她往外面走去,听到她的声音,微微一笑:“不是所有努力都会有好结局。” 唐莎莎愣住。 “我在说电影。”他欲盖弥彰地补充一句,“虽然已经很努力了,对方打算接受了。但是谁都没想到最后会输给外来因素,对吧?” 爸爸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唐莎莎没说话。 时间还早,夜风细微,车辆在脚下流动汇成光影长河,他俩慢慢穿过人影寥寥的天桥。 唐莎莎忽然问他:“副部,那条狗……?” 顾西琅看着闹市区结成一团的灯影,微微侧过脸:“什么?” “那条法斗。” 顾西琅反应过来,轻轻“哦”了一声,笑笑:“怎么了?” “您为什么要把它送回去?” 顾西琅站住了脚步,扶着旁边的石栏,声音被夜晚分解得有些单薄:“它本来就不是我的,它原本就有主人。” 唐莎莎也跟着站住脚步,趴在扶手上,歪头看着他:“所以说是拾金不昧的精神?” 小姑娘声音严肃,甚至有一丝指责的意思,顾西琅愣了愣,有些奇怪,看向她,半晌说道:“当然不是,那不一样,狗是有感情的生物。” “您也知道狗是有感情的生物?” 她现在话里总有点咄咄逼人似的,顾西琅目光更是奇怪,不发一言,只是看着她。 唐莎莎却移开视线,抿了抿嘴:“把狗送回和它有感情的原主人身边,副部您一定是这么想的,并且擅自这样决定了。”她刻意把“擅自”两个字咬得极重,片刻后,声音一顿,又说道,“但是,您根本就不知道那只狗到底想不想回去原来的主人身边,兴许它并不想回去,它真正想的是留在您身边呢?” 风从头顶掠过,轻轻拂动着发丝。 许久,顾西琅才微微一笑,缓缓道:“是么。” 唐莎莎认真点了点头,又展颜笑起来:“我最近想了很多您的事情,我觉得,您也并没有那么聪明。” “是么。” 唐莎莎思索道:“副部知道什么是爱情,却不知道什么是恋爱。而我知道什么是恋爱,却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是么。” 路灯光影幢幢,那边拥堵终于散开,长河一般的车灯再次流动起来。唐莎莎把被风吹动胡乱飘起的鬓发捋到耳后,只觉得气氛极好,轻松又自在。 她接着说道:“反正时间还长,以后您可以教我什么是爱情,我也可以教您什么是恋爱。”想到那样的场景,她圆圆的眼睛跟着散发出别样的光芒来,似乎觉得很有意思,一时之间流光溢彩。她再次看着顾西琅,嘴唇弯弯的,笑容甜美,“我们互相帮助,然后一起变完美。” 这次回给她的,是长久的沉默。 顾西琅看着她的眸子,仿佛星河轻漾,让她眼睛原本单薄的线条晕上了夜晚的轮廓,都变得秀气动人起来。唐莎莎的嘴唇并不好看,可是笑起来却很可爱,绷起的唇部线条极具诱惑力。 她说的未来,和此时此刻的她看起来一样美。 顾西琅的视线落在她身上,许久也无法移开,最后,他才微微吐了口气:“唐二傻,你知道仙女座吗?” 她有些不解:“知道。”不过片刻后,她就开心起来了,副部是在夸她像个小仙女吗? 她看着顾西琅,一脸期待,就差摇一摇身后无形的尾巴了。 副部,如果您表白的话,我会考虑接受的哦。 气氛这么好,就差表白了! 片刻后,顾西琅收回脸上柔和的表情,板起脸:“你放弃吧。” 美好的气氛似乎一瞬间僵停。 唐莎莎一怔:“什么?” “早点死心比较好。” “……什么?” 他皱起眉,收回放在石栏上的手,转而抱着自己的胳膊,对自己的说法表示肯定,“你绝对不可能。” “什么?!” 顾西琅把左手递到她面前,用食指和拇指勉强比出一厘米的长短,板着脸说道:“我距离完美的距离大概就这么远。但是你……”他一脸嫌弃,右手稍微指了指天空,“你距离完美的距离大概是地球距离仙女座M31的距离,大概有200万光年。” 看着唐莎莎目瞪口呆,眼睛都要掉出来一般的表情,他微微抬了下下巴,耐着性子和她分析着:“根据你的腿长和步速来看,你这辈子都别想到达M31。下辈子也别想。下下辈子也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他说完,啧一声,一脸同情,“绝不可能,你死心吧!” 顾西琅说完,转身就走。 唐莎莎直愣愣看着他背影,大张着嘴,大脑完全当机。 哈?! 那是啥? 他说了什么? 一直等顾西琅的身影转而走下台阶,完全看不见之后,她才终于反应过来—— 我靠! 作者有话要说:小顾最大的毛病是,一害羞就想毁气氛。该说是闷骚还是傲娇? 我前几年看过一本书,古代的。 大概是女主角穿越过去,然后成为了男主的妃子。男主把女主当成后宫拉仇恨靶子来用。 男主心里是喜欢女二号的,女主不堪受虐,最后逃跑了。 在女主逃跑之后,男主才意识到自己喜欢女主。 但是男主又放不下女二号,于是又开始和女主虐虐虐。 然后女二觉得男主好像变心了,也忍不住了,真身下场和女主开始撕逼。 男主依然摇摆不定,我该选谁好呢,这个女人看起来离不开我,但是我好像又喜欢另一个人多一点…… 这本书还挺出名的。 我当时看完有点懵逼,不懂男主哪点好,怎么就非他不可了。 好了你们能理解小秦的感情了么? 最后,这两天要离开成都去外地一趟,更新不会断,但是可能没法粗长和准时。没准时更的话,先说一声抱歉。么(づ ̄ 3 ̄)づ 第45章 气氛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不仅仅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还需要之前一字一句一言一语给搭建起来。 唐莎莎对少女漫很有研究。 一般来说,在风轻轻吹,灯影微微晃动,四周浮华皆寂静模糊之时,就到了气氛的最高潮时间。然后应该是男主角和女主角的深情对视,并且在目光交织的火花中, 说出最为感人的表白的话。 那时候她就是那样注视着顾西琅流光溢彩的眼眸, 看他眼睛里面的温柔有如一片星海。 唐莎莎就算是坐在公交车上了, 也没有停止自己的咬牙切齿。过分过分, 副部长真是太过分了!自己明明都已经计划起那之后的事情了! 她已经想过那个画面了—— “我们互相帮助, 然后一起变完美。” 这段话说完, 副部长会眺望着远方的街灯, 声音清淡:“不如,以男女朋友的名义来互相帮助?” 她脸上露出一点点小挣扎, 小纠结:“嗯……我考虑一下。” 然后副部长会收回自己的视线, 目光专注而温柔, 线条美丽的唇瓣轻轻开阖, 说道:“莎莎,我喜欢你。” 她这就开始有点害羞起来, 垂着头,露出一截白皙优美的脖颈, 耳尖上染了一点薄粉:“好吧,我们交往吧。先说好,我现在只当你是我长辈, 和你在一起我有道德压力的。但是如果你好好表现的话,我也不是不能转变一下观念。” 副部长会在这时候,摸摸她的头发,然后俯下身来,声音微哑,像是羽毛拂动在心上,让脊梁骨上一阵酥麻。他说:“我们先从接吻开始吧。” “好。”她耳朵更红了。 再往后就是少儿不宜的画面。 可是,她明明已经具体到这个程度的画面,顾西琅居然一点都不配合她的剧本,好气哦! 不配合就算了,偏偏还用一句话毁掉小清新! 就好像是好不容易用积木搭建起来一座高楼大厦,只用拿起手机拍出伟岸的照片了。这时候,有人毫不犹豫地用一根手指推倒了整座大厦。 瞬间夷为平地! 唐莎莎脑袋靠在车窗上,目光柔柔软软落在外面的行人身上。恨不得有聚光灯在自己身上,然后自己把所有柔肠百转都给表演出来。 然后,就在她现在表演欲极强的时候,她却从车窗外面蓦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 唐莎莎的视线一瞬间就被吸引了过去,霓虹灯光流转,男人一脸温柔的笑意,目光融融,偶尔顿下来,视线就仿佛着迷一般落在被他牵着的女人身上。 唐莎莎的心脏在一瞬间飞快跳了起来。 那是、那是…… 她也没关心现在车到底走到了什么地方,几乎是一瞬间,下意识一般地抓起了自己的包。等公交车方一停下打开门,唐莎莎就冲了下去。 距离不远的地方就是商业中心,这会儿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不管是什么人,钻进人群里面很快就不见了。唐莎莎飞奔到刚才那地方,因为突然之间的剧烈运动,让她喉咙有些干烫,她也来不及喘口气,就开始慌慌张张环顾起来。 周围涌动的都是陌生的脸孔。 那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她有些发愣,似乎是没理解自己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事情一样,心里多少也有些郁郁的感觉。直到短信的声音响起来,才算是稍微拉回了她的注意力。 唐莎莎打开手机看了一眼。 发件人上面写着的名字是副部爸爸。内容很简单:到家之后发我短信。 她握着手机,感觉到剧烈跳动的心脏渐渐平静了下来。她转身往车站走去,等站定了才回了顾西琅短短一个字:“哼!” 唐莎莎很快就相中了合适的房子,她抽空过去和房东签了合同,把房租交完,又开始准备帮老两口搬家。 唐莎莎最不擅长的事情就是收拾东西,所以过去帮父母做准备工作的时候,被李湘玲批评了好多次,最后实在是受不了她帮倒忙了,索性手一挥,让她到一边坐着去。 唐国华倒是对她笑笑,有点讨好的味道:“莎莎你坐一会儿,这里我和你妈来收拾就行。”不过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女,两分钟过后,唐国华也被李湘玲赶到沙发上来坐着了。 这边城中村离他们新家有些远,搬家公司带着他们在城里绕了一圈,到公寓的时候是是下午四点。紧接着,又是一番折腾收拾。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这边忙活的时候响动大了一点,两个师傅正在互相招呼着怎么搬动大件儿家具的时候,他们隔壁的房门突然便打开了。 紧接着就有人探出身子看了看。 这人是个看起来七十多岁的老人,精神很好,身体极其健康的样子。衣着什么的很考究,有点一丝不苟的味道。 不过有点奇怪的是,唐莎莎居然能够平视这个老人。 一秒钟之后,她就反应了过来——对方现在是坐在轮椅上。唐莎莎赶紧给他道歉:“抱歉,我们这边有点吵,我们会尽快收拾好的,要不了多长时间。” 老人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说着又看看了他们行李,“你们是刚刚搬过来?” “对。” “就隔壁这一间?” “是的。” 老人点了点头,笑眯眯道,“那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有空多走动走动吧,要是有什么需要,也别客气,尽管开口。” 看样子邻居是好处的,唐莎莎立刻道了谢。大概是知道他们现在忙,老人没再多说什么,很快关了门回屋。 把东西全部搬进屋里之后,唐莎莎和唐国华两个人,因为不会收拾东西,被李湘玲视作只能出点力气的杂工,因而开始指挥着两个人把家具都搬到自己觉得合适的位置。 偏偏李湘玲对于家具的摆放也不是顶满意,光是一个小沙发就挪腾了三次位置。 最后好不容易把家具放好,唐家父女两个已经累得快趴下了,李湘玲才美滋滋地开始收拾起小件的东西。 整个下午基本都是在整理新家当中度过,时间飞快,还是李湘玲说肚子饿了的时候,才察觉到现在已经是六点钟了。 唐莎莎把手机拿出来,垂下头:“别麻烦了,我点个外卖就行。” 李湘玲对他们现在小年轻这一套很是不放心,凑过来:“外面的会不会不太卫生呀?” “凑合一顿呗。”唐莎莎手指在手机上面滑动着,刚看见个还不错的店,就听见门铃响了起来。 她把手机放下,过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个老太太,大概五六十岁的样子,虽然不年轻了,但是五官依然秀美端正,整个人又极有气质。显得很有魅力的模样。 那老太太看见唐莎莎之后,马上笑道:“你好啊,小姑娘,我是你家隔壁的邻居,我姓陈。” 唐莎莎点了点头,很上道,立刻喊了声:“陈阿姨。” 那老太又说:“我听我家那口子说,隔壁新搬过来一户人家,所以想过来问个好。” 这公寓被电梯分成了左右两边,各自住着两户人家。楼那边的两户人家已经不太好称之为邻居了,这老太太想来就是之前和自己打招呼的那位老先生家的了。 看样子隔壁是家热情的。 自己父母才搬过来,没个朋友的,要是以后能够和隔壁两口子说说话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唐莎莎笑了笑,也做了个自我解释:“阿姨您好,我叫唐莎莎。” 老太太笑道:“莎莎啊,我看你们折腾了好半天了,不知道你们吃晚饭没。我做了点燉牛肉,希望你们不要嫌弃。” 她说着,把手里提着的保温桶递了过来。 说话的时候李湘玲也走了过来,看到唐莎莎手里拎着的保温桶,慌忙给人道谢,又百般邀请陈老太太进来坐坐。 对面摆了摆手,微微笑着:“今天就来不了了,我该赶着回去洗碗呢。改天一定登门拜访。”她想了想,又说道,“其实今天你们刚搬过来,应该请你们到家里吃饭的,不过就是最近家里换家具,不太方便。” 李湘玲说道:“您太客气,太谢谢您了。” 老太太又摆手:“你们还在忙,我就不多打扰了,有空多走动。” 陈老太送过来的东西不仅仅是燉牛肉,还有米饭。分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了。 李湘玲看着桌上的东西,忍不住感叹:“这房子真好,这邻居也真好。” 唐莎莎挑了筷子牛肉,肉已经完全燉入味了,刚刚放进口中,一股子香气就在唇齿之间漫延开来,舌尖的味蕾简直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她吃了一口牛肉,又挑了一筷子土豆,皱起眉。 李湘玲还没动筷子,见她这个表情,问道:“怎么了,不好吃?……牛肉这个东西做起来麻烦,我就不喜欢做牛肉,隔壁人家有这个心思就挺好……” 唐莎莎打断她妈的话,有点疑惑:“不是,我就觉得,这味道挺熟悉,好像在哪儿吃过。” “家常菜味道都差不多的。”李湘玲随口敷衍她一句,转而看向唐国华,“我以前还以为,高级知识分子都是老唐这个样子。一天到晚装模作样,架子端得比谁都高,面子看得比谁都重,瞧瞧别人,同样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别人多亲切。” 唐国华朝她瞪眼睛:“谁告诉你隔壁就一定是高级知识分子了?说不定人家家里是开餐馆的。” “得了吧。”李湘玲白他一眼,“别的我不会,看人的功夫我还是会一点的。瞧人家一家人那气质,那可不是普通人就有的气质,那叫什么来着,什么……” 唐莎莎提醒她:“书香门第。” “对!”李湘玲一拍巴掌,“可不就是书香门第!” 唐国华冷哼:“我是搞研究的,莎莎也是搞研究的,我们家也不差!” 李湘玲没理他,自顾自地继续说着:“我看着他们两口子就觉得心里舒服,两个人都是好说话好相处的人……”她想想又感叹,“这种人的家庭氛围好,家里培养的小孩肯定也优秀。” “你又知道了?” 李湘玲打量他爷俩,片刻后,撇撇嘴:“你看,你就是这个又犟又傲自尊心又高于天的性子,莎莎那性子纯粹就是随了你。” 唐莎莎无辜中枪,很是无奈。 “好的父母,好的家庭氛围,才能给后代带来好的影响。”李湘玲似乎是想到这一茬就停不下来,又连着叹了口几口气,小声喃喃,“可惜了,可惜了……” 也不知道后面的可惜了,是不是在感叹女儿的性子。 周一再见到顾西琅的时候,唐莎莎心里就多了一点事儿。只是她纠结了千百遍,还是不清楚应该怎么把话说出来,整张脸都要皱在一起了,顾西琅才抬起头。 “唐二傻,你到底想说什么?” 唐莎莎愁眉苦脸地在他对面坐下来,然后趴在桌上,把下巴搁在手背上,抬眸看着他。 顾西琅也抱着胳膊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时间,她总算是纠结完毕,把原来要说的东西姑且都给扔开,然后随便换了一个话题过来:“副部,您以前是研究微表情的?” 顾西琅看她一眼:“嗯。” “那你能不能教教我?”她直起身子来,脸上好奇大于期待,“我还不知道微表研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她说话的时候,顾西琅再次垂首开始做着工作,就算是听到了她的请求,也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只是淡淡说道:“周五那天,你说想要和我一起变完美……” 顾西琅突然提起这件事情,倒是让唐莎莎撇了撇嘴,又露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来。 只是对方对她的不满丝毫都不在意,手上工作不停,慢悠悠说道:“你觉得,我应该给你什么样的反应?” 唐莎莎转了转眼珠,正要说话,便被顾西琅打断。 他表情平淡,声音轻轻的:“不如,以男女朋友的名义来互相帮助?” 诶? 她一愣。 怎么突然……现在气氛不对呀。这么生硬的气氛,她情绪不太好酝酿起来的呀。 唐莎莎咬了咬嘴唇。顾西琅却并不打算给她说话的机会,突然抬起头,目光专注地看着她:“莎莎,我喜欢你。” “……” 唐莎莎有点动摇了。 现在就算是气氛不太对,就算她对副部的感情很纯洁,像是雏鸟崇拜依赖着成鸟。但是……情话很动人啊! 顾西琅又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声音里面好像带上了一点点诱惑般的沙哑呢喃:“我们先从接吻开始吧?” 第46章 好好好! 唐莎莎眼睛刷地亮了起来。不行不行!副部长这个诱人的样子, 她一点都招架不住,管它什么自尊,什么娇羞,先接吻了再说! 感情什么的,就算是现在没有,但是以后也可以慢慢培养的嘛。 要是副部长愿意这样多撩她几次的话, 也愿意喂她吃肉的话, 她也愿意转变立场勉强喜欢一下副部爸爸的。 她又要欢快摇起自己身后无形的尾巴了。 顾西琅却把温柔和性感一丝一缕收回去, 最后, 微微眯眼看着她:“……你有想过这个剧本吧?” ……哈?! 唐莎莎一脸懵逼地看着他。 什么? 顾西琅慢条斯理地说着:“刚才是不是还在想管它什么自尊娇羞, 先接吻了再说?” “……” “如果我能够多撩你几次, 也愿意喂你吃肉的话, 你也能够勉强喜欢我一下?” “……” 唐莎莎仿佛惊弓之鸟似的,身子一瞬间打直, 甚至于顾不得被拆穿的懊恼了, 立刻摇头否认:“才没有, 你胡说!我一个黄花大闺女, 您说得好像我很想和别人接吻一样!” “不是别人。”顾西琅一本正经地强调,“是和我。” “那也没有!”唐莎莎想要指责他自作多情, “就算副部您很好看,就算您刚才确实很诱人, 就算您看起来很好吃,但是我对您绝对没有一丁点非分之想!” 顾西琅笑了笑,稍微倾了下身子, 用一双秀美的眸子瞧着她:“是吗?” “是的。”唐莎莎死死盯着他的眼睛,目光没有乱动半分,恨不得让他能够透过眼睛看到自己坚定的心声一样。她严肃而坚决地表态,“我绝对没有肖想过那种事情!” “嗯……是吗?”顾西琅身子靠了回去,莞尔一笑,片刻后,伸出手来,指了指她的眼睛,说道,“人在说谎的时候,实际上是反而会直视别人的眼睛的。越是想要彻底捍卫谎言,就越盯得紧。”他微微一笑,“你刚才一直死盯着我的眼睛,死死的,恨不得让我看到你的真诚一样。也就是说,我的猜测,几乎全对,对吧?” 唐二傻这个样子简直像是教科书一般的研究对象。 唐莎莎张了张嘴,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顾西琅却指指她的座位,终于忍不住:“快回去工作。” “回去就回去……”她嘟哝一声,想了想,见他还是一副对妙龄少女的亲吻不感兴趣,对她心理健康不关心的样子,不由气恼道,“我下去行研部了,就委屈副部您一个人留在这里了!我最近都不会上来了!再见!” 唐莎莎转过身去的时候还在想,这一次自己绝对要硬气一点,千万不要一看到顾西琅的笑容,就立刻转变立场又扑上去。 她绝对十天之内都不和副部长说话,一定要露出自己生气的样子才行。 唐莎莎严格遵守着自己的诺言,只是这种日子并没有那么好过,实际上才过了仅仅三天,她就已经觉得这个诺言可有可无了。 最关键的是,这几天她刻意避开顾西琅,不闻不问,就是偶尔遇到了,也假装自己没看见似的。她自认为自己做得十分完美,但是有一点让她觉得心痒难耐,因为她压根就不知道顾西琅到底是怎么看待她最近刻意的行为。 反正现在他们一个人在楼上,一个人在楼下,互相之间也瞧不见,就算是有那么一个人想要耍耍小脾气,另一个人也察觉不到啊。 她像是有些气馁似的,就是回家的时候,也在想着要怎么欺负副部长这件事情。不过这些所有的想法,都在打开家门之后消失不见,唐莎莎的注意力被新的事情给拉了走。 现在她被淹没在了一片快递的海洋里面。 比上次那堆衣服还要夸张很多。 方缘就站在客厅里面,一张脸凑近了穿衣镜,在看着什么。等从镜子里面看到开门进来的唐莎莎之后,方缘就立刻转过身来,说道:“你回来啦?” 唐莎莎认为自己受到了惊吓。 也认为方缘这一堆东西影响到了自己。 她皱着眉,像是没看懂好友现在的行为似的:“你是打算怎么?把自己家发展成快递仓库?” 方缘这会儿正犯愁呢,也不管她话里面的意思,便往沙发上面一坐,然后指着自己脸:“你帮我看看,你觉得这个粉底好不好?我怎么觉得好像有点卡。” 唐莎莎很小心地从快递之间找了一条细细的路,挣扎着到达了终点。她心爱的地毯已经被方缘给占尽了,现在她只能勉强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还好啊。” “是吗?”方缘拿着小镜子,左右晃动着脑袋,还是一副纠结的样子,“我觉得这个色号也有点暗了。” 她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目光很是专注,脸上一派认真。唐莎莎也跟着侧过头看她,不一会儿,就皱起了眉。 前段时间分心实在是太多,像是很久没有和自己好友接触过了似的。现在再仔细看看方缘,她总算是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之前方缘也是很喜欢扮嫩装可爱的类型,但是现在不知不觉间,她脸上的妆容就发生了改变,眼线拉长挑高,鼻影深刻,唇色朱红,看起来好像是比现在的年纪还要成熟个三四岁的样子。 方缘转过脸来的时候,瞧见唐莎莎若有所思的神色,不由得笑了笑:“你怎么了?想什么呢?” 唐莎莎回过神:“没什么。” 方缘把镜子合上:“你爸妈的新家怎么样?” “挺好的。”她想了想,笑笑,“邻居也挺好的,我妈那天还把邻居当成正面例子,说了我和我爸几句。” “说你们什么?” “就说什么,家庭环境对于小孩子的影响挺大一类的……”唐莎莎说着,耸了下肩膀,“她觉得我和我爸性格不太好,一脉相传。” 听她说完,方缘立刻就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像是想到什么事情了一般,目光闪了闪,轻轻叹了口气:“说起这个,我那上司,陶教授,他挺可怜的。” “可怜?” “对。”方缘点了点头,到桌边拆起口红的包裹。似乎觉得有些叹息似的,神色一时之间有些黯然,“陶教授对谁都冷冰冰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没感情的冰块儿似的。我就在想,他是不是也是像你说的那样,受到过家庭的影响。” 唐莎莎看她几眼:“你们教授家庭怎么了?” 方缘动作慢了下来:“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说着,又摇摇头,“那时候教授年纪还不大,估计这件事对他影响挺大的……” 她现在妆容成熟不少,感叹的时候甚至于让人觉得带上了几分沧桑。唐莎莎心里生出几分奇怪来,半晌,突然开口问道:“方缘,你是不是……喜欢上你们教授了?” 方缘动作一停。 片刻后,她拿着口红走回沙发这边来,坐下,脸上有些不自在:“怎么可能,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唐莎莎回她:“因为你最近和我说话的时候,陶教授这个名字出现的概率实在是太大了。”她凑近了好友,脸上多了点坏笑,“老实说,你是恋爱了吧?” “没有。”方缘视线飘动一下,把手放进了衣服兜里,“他有女朋友了,我没想过。” “真没有?” 这回,方缘直直盯住了她的眼睛,生怕她不信任自己似的,声音坚定:“真没有。” 唐莎莎愣住。 她本来只是想要逗一逗自己好友,只是没想到方缘的反应会是这个样子。她对于顾西琅来说是教科书一般的研究对象,方缘对于自己来说何尝不是。 唐莎莎心里多了一些不安,现在显然已经不能继续进行这个话题了,她把话题转移开:“对了,最近都没听你说到你哥的事情了。” “能有什么好说的。”说起方璟瑜,方缘整个头都是痛的,“他现在一门心思就是要和那个女的结婚,家里人拉也拉不住。” 唐莎莎好奇:“你哥到底是怎么喜欢她的?”难道就好像是小说里面写的那样,风流浪子,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的时候,终于肯回头是岸。从此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说起这个,方缘也露出一副无语的样子来:“我哥说,那个女的才是他的初恋。” “哈?” 方缘摊了下手,表示自己也和她反应一样,一脸懵逼,又慢悠悠说道:“我哥说他那时候正好是春心萌动的高中时期,然后从人群当中看到了她,温婉宁静,仿佛岁月静好。这么多年就一直没忘记,后来再遇到她,就不管不顾展开了追求,从此只求一心人白首不分离……呸,真酸!” 她吐槽自己哥哥的时候从来都是不留情面的,唐莎莎咯咯笑了起来,歪倒在沙发上,又问:“你哥到底是怎么认识她的?” “公交上。”方缘翻了个白眼,“我哥说他补习那年,每天早上坐车去学校的时候,都能在同一辆车上见到这个女的。” “那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 方缘嗤笑一声:“对方就只是个普通的OL,长得还行,看起来挺亲切的。我哥说她聪慧善良,可我觉得她脑子有坑。” 她这种夹枪带棍的说法配合上怪异的表情,每次都特有效果,唐莎莎终于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 八卦完了,日子还得照常过。 唐莎莎觉得自己已经有一万年没和顾西琅说话了,可是对方还是没有明确的反应,她心里简直就像是有猫爪在挠。哪怕是父女吵架,也没见过哪个当爹的真的就对女儿不管不顾的吧?难道真要她来点狠的? 唐莎莎在纠结的时候,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身上落了两道视线,也同样在纠结着。 那视线来自刘瑾。 刘瑾昨天上楼去和秦知年那边对接工作,顺便也去调戏了两把顾西琅。 不过顾西琅面对他的调戏的时候,难得没有露出不耐烦和鄙夷的神色,而是冷静地看着他,目光里面隐隐约约带着类似算计的色彩。 算计? 刘瑾开始觉得不太好了,他想跑。 顾西琅却淡淡开了口:“你和你女儿吵过架没有?” 刘瑾家里有个早熟的女儿,现在在读寄宿小学。之所以说那个孩子早熟,是因为现在十岁不到,但是时常老成得像是十五六岁的女孩子。 刘瑾在他对面坐下来,有些奇怪,点了点头:“我那女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太懂了,经常和我吵架。” “会莫名其妙地冷战吗?” “怎么不会。”刘瑾觉得那是家常便饭,“经常对我甩脸色,故意不理我。有时候还联合她妈妈一起来排挤我。”刘瑾说着,抹了把不存在的眼泪,露出伤心的样子来。 但是顾西琅一点安慰他的意思都没有,继续问着:“一般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和好?” “和好?”刘瑾愣住。 顾西琅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想法和他说着:“我想过了,如果是语重心长地教育一通,有可能会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如果是不闻不问,孩子可能又会觉得失落缺爱。但是,如果主动关心的话……” “她又会觉得得意!觉得自己得逞了!然后下次变本加厉!” 刘瑾激动地打断他,回答着,说起这个来就是心酸泪:“而且,你要是主动凑上去的话,很有可能会对她造成不好的影响,让她变得无理取闹起来。当然,也有可能她压根就不顺着台阶下来……” 他现在简直觉得自己和顾西琅就像是同一个战线的队友——虽说他也不知道顾西琅关心这个做什么。他更不知道顾西琅是从哪儿得来的经验。 顾西琅双手交叠着,搁在下巴边,微微皱着眉:“也就是说,主动关心这一条也行不通?” 刘谨趴过去:“你怎么想的?” “打招呼她没理,所以我正在考虑从哪个方向入手,目前倾向于主动关心她最近的身心健康。” “千万别,听我的。”刘瑾认真出着馊主意,“一次两次还好,三次四次,她就会觉得你这人被她吃死了,掌控住了,没劲。然后更加冷落你。” 顾西琅有些头疼了:“那怎么解决?” 刘瑾问道:“她多大?” “在我面前,心理年龄大概十二岁,情商大概有八岁。” “那挺小的。”刘瑾只听了个大概,摇摇头,心疼他,“晓之以理行不通,就动之以情。” 动之以情? 顾西琅眸子微微闪烁起来,一圈涟漪轻轻漾开。 然后下午的时候,刘瑾收到了顾西琅发过来的邮件。 “明天上班的时候,你把这个发给唐莎莎,就说是你不小心发错了。” 现在,刘瑾脸上各种复杂的神色都有。 见那姑娘开了电脑,他便轻轻咳嗽了一声,食指一动,按下了发送键。 与此同时,唐莎莎收到了一封来自刘教的邮件。 她把邮件打开,一则社会调查几乎是一瞬间跳入了眼睛里面。 ——《空巢老人现象引起社会关注,专家呼吁儿女多关心空巢老人心理健康》 唐莎莎顿时愣住。 作者有话要说:盐哥:说说你们对对方的影响吧。 小顾(欣慰脸):她情商被我拉高了一大截。 二傻(骄傲脸):他智商被我拉低了一大截! 小顾:… 盐哥:二傻,这个不是值得骄傲的事,真的… 第47章 刘瑾功成身退, 夸张地喊了出来:“哎哟,莎莎,我不小心发错了,你别管我啊!” 唐莎莎没注意到他现在浮夸的表现,只是皱着眉,看着社会调查下面惊心动魄的文字。 “空巢老人常常表现出低落、沉默、孤寂, 食欲减低, 睡眠失调等等症状, 更有严重者, 甚至常常会有自责倾向……” 她目光来回移动着, 眼睛也越睁越大, 一副受到了惊吓的样子。 副部长最近没有联系她, 以前明明还让她常回家看看的,但是……她目光在“沉默、孤寂”上面定格很久, 才继续往下面看去。 “在空巢老人中存在心理问题的比例达到60%。而达到疾病程度, 需要医学关注、心理干预的空巢老人, 比例占到10%-20%。如今空巢老人社会活动减少、子女关怀不够, 极易引发精神疾病。” 好像副部每天下班之后就直接回家了,除了工作, 没有其它任何社会活动。就连仅有的一条小狗都被送走了,离开了他……天呐! “调整方式:减少对子女的感情投入, 特别是子女到了“离巢”的年龄,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逐步减少对子女的依恋状态。或者转变感情依赖的重心……” 我呸!胡说八道!简直就是挑拨家庭关系! 唐莎莎把邮件关掉, 可依然是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一时之间有些坐立难安。又听刘瑾念叨一声“这是发给顾西琅的,怎么就不小心发给莎莎了呢”,三秒后,唐莎莎把最近工作找到的线索资料全抱了起来,转身往外面走去。 “诶,莎莎,你去哪儿?” 唐莎莎横他一眼:“你邮件别乱发,别影响副部工作!我上去汇报工作进展!” 她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回了动机研,却在顾西琅办公室门口停下了脚步。倒不是她自己想要停下来,是因为小邱阻止了她。 小邱不懂她现在这副一鼓作气的样子到底从何而来,只是轻飘飘说道:“莎莎,你等会儿进去。”她说着,指了指办公室,“沈怡在里面。” 沈怡…… 唐莎莎更加不安了,抱着资料在门口来回转悠。 小邱被她绕得头晕,问了声:“你做什么呢?” “我担心。” 小邱没看懂:“你担心什么?” 唐莎莎咬了下嘴唇,把刚才看到的东西复述出来:“空巢老人转移感情依赖的重心……” 沈怡虽说是秦知年的手下,但是工作考核也是要经过顾西琅的手的,现在沈怡白着一张脸,有些怯生生地坐在顾西琅的对面。 顾西琅翻动了一下沈怡这段时间的工作汇报,脸上没太多表情,心里却颇有些感慨。 上次他对沈怡说,如果沈怡拼命努力的话,也能够勉强追上唐莎莎的脚步。但是现在看到这个工作汇报,他觉得自己上次还是说得太温柔了。 完全不行。 这姑娘压根分不清什么是工作,什么是私人生活。 现在交上来的这个汇报,已经是秦知年努力粉饰太平帮她完善过的了。可是比起唐莎莎当初交给自己的成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最近愈来愈强烈的家庭感,让他觉得自家姑娘才是顶好的,最能干的。因而他对秦知年的选择颇有些不解,隐隐约约也生出些意难平的滋味来。 顾西琅看了两页之后,便把东西合上,只是抬眼看着沈怡,声音和平日里面的平淡差不了多少。 “我听说你家里面出了点事儿,现在事情解决完了吗?” 顾西琅说话的时候,沈怡也抬起了头。 要说秦知年是野性不羁,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性感的男人。那么顾西琅就是完全相反的类型,清润优雅,带了点儒雅和禁欲的气息,虽然不像秦知年那样随时都张扬地散发着自己的荷尔蒙,可是,就是莫名觉得他诱人。 这是秦知年没有的东西。 因为那是从小就受到过良好熏陶,再加上时间的酝酿,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魅力。只要他在这个地方,四周喧嚣浮华便像是一瞬间归为宁静,纷杂的脚步涌动的车流都开始缓慢前行。是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能够安抚下所有焦躁的力量。 沈怡两只手摆玩着自己的衣摆,说起家里事情的时候,脸上多少生出几分戚戚的神情来:“……我家里确实是有点事儿,不瞒您说,我姐姐前段时间自杀了,她还很年轻,也很漂亮……我出国前的时候,姐姐还是活泼开朗的样子,我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和姐姐见面……” 沈怡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面就蒙上了一层雾气,声音也有些可怜巴巴的。 “是吗?”顾西琅随口应了一声,并没有因为她现在楚楚的样子生出额外的同情心来,只是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那你姐姐的事情现在解决了吗?” 沈怡像是有些茫然无措似的,牙齿咬着唇瓣,唇上颜色泛了点白:“……我姐姐很可怜的,她不是我亲姐姐,是我后妈和前夫生的孩子……她和我们关系不好,她亲爸爸又很讨厌她,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她亲生父亲都没来看过她一眼……” 说着,沈怡眨了眨眼睛,眼泪珠子就挂在了睫毛上面。 顾西琅从她刚才的话里面挑着有用的信息:“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也就是说,你姐姐的事情也有一段时间了,应该解决得差不多了吧?” 他现在说话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不带上私人的感情和生活,只是单纯拿工作来说事。沈怡多少是有些心虚的,衣摆在指尖绞了一绞,才有些不情愿似的点了点头。 顾西琅淡淡道:“既然解决了,就把心思放回到工作上面来。人总是要向前看,我能体谅你失去妹妹之后的心情,但是我并没有义务为你工作上面的差错买单,你明白吗?” 沈怡身子动了动,脸上有些发窘。她嘴唇动了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觉得自己脸上发烫,更有些被人戳穿之后的羞恼。 她到底有几斤几两的水平,她自己心里面清楚,能够进动机研工作,不仅仅是舍弃了原本研究员的身份,其中也有不少秦家人的插手。 平日里面秦知年能帮她解决不少篓子,又因为她和秦知年关系不浅的缘故,部门里面的人不看僧面看佛面,她平日里对谁又都是一副笑盈盈的温婉模样,因而对她也是包容宽和的。 可是顾西琅根本不吃这一套,也根本不用吃这一套。一来他俩平日里面没什么接触,二来他不是需要和他们打好关系的同事,而是督促管理工作的上司。 沈怡空降下来,部门里面的人虽说让着秦知年几分薄面,但是真才实学打拼上来的人心里到底是有些不平的。 若说沈怡和当初唐莎莎那样,拼死努力也就算了,这姑娘偏偏沉溺于谈情说爱当中,一点工作心都没有。现在部门里面指望着顾西琅帮他们说出心声的人可不少。 沈怡怎么会不明白这一茬,愈发觉得自己自尊心好像被放在锅里慢慢煎熬着。 她点了点头,眼睛里面水汪汪的,看起来下一秒就会梨花带雨泣不成声。 顾西琅把东西推回去:“这份分析上面出错不少,漏洞也不少,回去检查检查,做好了再交给我。唐莎莎那里有几个范本,一会儿发给你,你就按照她的方式来做就行,实在不行,我让她抽空辅导你一下。” 唐莎莎?! 听到顾西琅的话,沈怡嘴角抿成了一条直线,手紧紧攥着,精心修剪过的指甲陷进了手心里。 以往唐莎莎和她接触的时候经常会露出一副对她很不屑的样子来,觉得她沈怡什么都比不上自己,沈怡一直忍耐着这件事情,总想着自己身后还有一个秦知年作为靠山。不管唐莎莎说什么做什么,好歹自己在秦知年眼中就是比唐莎莎好。 后来她出国一趟,回来时再对上唐莎莎,便多了不少的底气。更何况在沈怡的眼中,现在唐莎莎混得着实不算是有多好。 她想着,如今不仅仅是在秦知年的眼中,恐怕在不少人眼中,自己总算是不会落后于唐莎莎了吧? 但是现在,顾西琅轻飘飘几句话,就好像是把她打回了原型一样,把沈怡藏在心里面的自卑和胆怯给勾了出来。 在别人眼中,她就是不如唐莎莎! 同样作为助手,可是上司看来,唐莎莎的能力比她强许多,哪怕是成为她沈怡的导师都绰绰有余。而她哪怕拼了命往前冲,也都追不上唐莎莎的脚步。 唐莎莎天生优秀。 唐莎莎应该骄傲。 唐莎莎就是能够轻松压过自己一头! 沈怡现在生活安逸不少,心态也发生了些改变,已然有些膨胀,当初的隐忍便就少了许多。想到到时候唐莎莎来辅导自己工作的场景,她便觉得屈辱又可耻,她甚至于能够想象到时候唐莎莎面对自己的时候那双冷静而又嘲讽的眼眸,好像随时都在讥笑着说“瞧,你天生不如我,不管你怎么挣扎,你都只能被我踩在脚下。” 沈怡紧紧抓着顾西琅递回来的东西,耻辱如同冬日的烈风,四面八方涌来,冰凉刺透了骨髓! 她深吸了一口气,柔弱的外表就好像是多了几分龟裂,勉强对顾西琅笑了笑:“不用麻烦莎莎了,我会努力做好的。” 顾西琅淡淡“嗯”了声:“明天之内把你重新做好的分析交给我。实在是不懂也别藏着,唐莎莎性格不错,你要不懂就去请教她,她肯定会帮你的。” 沈怡垂下眸子,答应了一声,这才转身走出门外。 只是那已经捏紧葱白的指尖,不管怎么看,都显出现在心里起伏激烈的样子。 顾西琅沉默一会儿。 小姑娘间明争暗斗他管不着,许是因着现在生出几分“唐莎莎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姑娘”类似的心情,总有些舍不得自家姑娘吃亏。 但是刚才对沈怡说的话,也未必是故意想要气她。指出她工作上面的问题这是身为上司应该做的事情,而部门里面唯一真正意义上能够帮得了沈怡工作的人,也确实是唐莎莎没错。 沈怡身为助手,一部分工作内容和研究员是不一样的。唐莎莎则是眼下部门里面最有能力的一个助手。 他对小姑娘的工作能力很放心,如果当真是安排她去带沈怡工作,那她就算是满肚子腹诽,也会认真负责带下去。只是如今拉不下脸来,不情不愿的人是沈怡罢了。 顾西琅在办公室里面和沈怡说话的时候,唐莎莎就不停在外面来回踱着步子。 她实在是想要听一下里面的人到底都在说些什么,只是办公室的隔音效果当真是好得不得了,就算是唐莎莎拼死支起耳朵,也什么都听不到。 沈怡迟迟不出来,唐莎莎心里就愈发焦急紧张。 小邱没理解到唐莎莎之前说的什么“空巢老人”,端着杯子,喝了口水,就找她聊天:“你觉得沈怡怎么样啊?” 她说着和自己心里面完全相反的话:“没什么感觉,我这段时间都在下面工作,和她没接触过。” “你们以前不是认识么?” 唐莎莎摊了下手:“是认识,但是也没接触,不熟。” 这个回答就被小邱当了真,她又喝了一口水,就见唐莎莎凑了过来,趴在桌子上看着自己,一脸好奇:“沈怡怎么了?” “也没怎么。”小邱叹了一口气,目光稍微闪烁一下,有些无奈似的,“我不了解她为人,所以不说这个,但是她来了之后,我的工作非但没有轻松,反而加大了不少。” “为什么?” 小邱耸耸肩,用了一个比较温和的说辞:“她人有点迷糊,经常会把工作弄错,也就加重了我们的工作。但是她一副软萌的样子和别人道歉之后,别人也就不计较了。” 小邱是凭着自己能力爬上来的,所以每次看见沈怡吐着舌头一脸乖巧可爱地道歉的时候,心里就有些不平衡起来。她想了想,又和唐莎莎八卦:“之前大家都觉得沈怡妥妥是老师的女朋友了,但是实际上……”她皱了下鼻子,声音压下来,“我看也未必。” “为什么?” “老师没那么喜欢她。”小邱有时候不清自己感情,但是对别人倒是看得透彻,“我越来越觉得,老师对她是执着,不是喜欢。等老师看开了,他俩估计就完了。现在嘛……”她撇了撇嘴,故弄玄虚地拖了下声音,才缓缓道,“现在老师搞不好已经看开了吧?” 唐莎莎对秦知年的事情不感兴趣,胡乱点了点头,一边听着小邱说话,一边还是把心思放在办公室那边。 小邱又要说话:“老实说,我之前还觉得,老师搞不好是喜欢你的……” 唐莎莎差点噎住,嗔她:“乱说什么!” 小邱觉得自己现在是叫做实话实说,她很无辜,眨了眨眼睛:“你是没看到,经常你在外面帮副部跑个腿办个事儿的时候,老师一双眼就跟着你转,然后一脸深沉复杂的样子,后来还兜兜绕绕地帮你半个欢迎会……我那时候真觉得老师是喜欢你的。” “那幸好他现在不喜欢我了。”唐莎莎盯着办公室的门,漫不经心地回答着,“他不是我的菜,我也没心思谈恋爱,我就想好好享受一下来自家庭的天伦之乐。” 唐莎莎这话刚一说完,就听见副部长办公室传来响动,然后沈怡从门口走了出来,面色有些苍白。 她一出来正对上唐莎莎的眼睛。 唐莎莎从来都不会吝惜于表现自己对沈怡的讨厌和轻蔑的,脸上神色微微一转,便已经露出似笑非笑的恶人嘴脸来。 以往沈怡看到唐莎莎这个表情,都会显出受到打击,委屈软弱的样子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次,在看到唐莎莎的时候,沈怡居然憋着口气瞪了她一眼。 有些狰狞,好像要把她嚼碎了吃掉一样。 唐莎莎顿时愣住。 有点意思。 小白兔这是要咬人了? 她听见身后小邱疑惑的声音:“她是不是听到我们说老师的事情了?刚才那表情真可怕……” 唐莎莎心思却飘远了,也顾不得安抚小邱,只说了声“我先忙去了”,就拿着东西匆匆忙忙进了办公室。 见她进来,顾西琅目光只是微微动了一下,便又垂了下去。这是沉默低落的表现。 唐莎莎脑袋里面有根线一下子绷紧起来,定定看着顾西琅,副部现在看起来也好像有些孤独萧索的模样——这是孤寂! 她凑过去,清了下嗓子:“副部?” 顾西琅抬头看她一眼:“怎么了?” 唐莎莎小心翼翼地问他:“您最近下班后,有没有去聚个餐,或者其它什么社交活动?” 顾西琅露出一副思索的样子来,不消片刻,就给出她肯定的回答:“没有。” ——这是社会活动减少,容易引起精神疾病的前兆! 她一颗心就忐忑起来,说话也结结巴巴的:“那……那您,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 “这个倒是没有。”顾西琅淡淡说道,“只是这几天好像有点头疼感冒,吃东西没味道,也睡不好。” 食!欲!减!低! 睡!眠!失!调! 唐莎莎倒抽一口冷气! 天呐! 已经到这一步了!下面应该就是什么感情依赖重心转移了,对吗?! 唐莎莎现在祈祷着刘教千万别把那个狗屁社会调查发给顾西琅,她眼珠子转了转,这个事情不太好问出口,只能强忍着自己点开他邮件检查的冲动,憋着一口气,问道:“那那那,刚才沈怡进来是做什么?” 他从善如流:“和我说了下她家里的事。” “她干嘛把她家里的事情告诉您?和您又没有一点关系!”她拧着眉,毫不犹豫把沈怡和他之间的关系撇干净,瞪大眼睛看着他。 “她说她姐姐很可怜,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父亲……” 唐莎莎拉住他,生气:“她就是想要显示自己善良温婉,副部您千万别被她骗了!” “好。我不会。” 顾西琅眼眸里面那片温柔的星光细细闪烁起来,隐隐约约带上一分笑意。片刻后,他咳了一声,恢复自己一本正经的表情:“唐二傻,你上来是要做什么?” “我……”她怔了一下,很快找到说法,“我是上来汇报工作的。” 这几天没有会见,并不代表她就没有工作,她跑着第三起案子的同时,也同时跑着前面两起案子。 总不能说自己因为担心他出现心理疾病所以赶紧上来的吧? 她借着话题,一五一十给顾西琅说最近的发现来。 “实际上告罪者的动机,我觉得是处于自己的正义感。但是,如果告罪者对前面两起案子判断正确的话,前面几起案子的凶手到底又会有什么样的动机,我很在意这个,所以这周就稍微去调查了一下。” 虽说现在去了行研部,但是唐莎莎还是以研究动机为主。 第三起案子被她单独提了出来,现在告诉顾西琅的是前面两起她认为基本已经定案的案子。 “第一个案子里面,两个女孩是好友,就两人之前的关系还有事发后唐一莉的反应来看,她都只是一个意外失去闺蜜的普通小女生。” 唐莎莎抽出档案,翻了翻,指着上面一排东西,说道:“你看,调查上面写着,在两人登山的前一天,唐一莉帮刘妍举办了生日宴会。生日宴会时,两人依然如胶似漆,直到离别都没有一丁点矛盾的痕迹。同寝室的同学也说没有任何异常,所以能排除九分登山前闹矛盾的可能性。” “嗯。” “那么就延伸出来一种可能——两个人是在登山的途中发生了矛盾。但是刘妍死于一场完美的谋杀。唐一莉那时候年龄见识,应该很难在产生冲突后几小时内就策划一起完美的意外死亡。如果唐一莉杀害那刘妍一事成立的话,那么这个几乎应该是经过事先的精心布局的。” 顾西琅点头:“所以你认为唐一莉的动机是什么?” 他没有问她是不是觉得唐一莉真的就是凶手,而是直接问动机,估计着,顾西琅心里也是自有说法的。 唐莎莎又把他面前的调查报告翻开,然后说道:“我拜访了一下当时她两人的同学和老师,有个同学提到了一件事,说是在刘妍生日前两周的时候,曾参加了摄影展。她的摄影作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且顺利获得了活动的特等奖。这之后,学生部找过她几次,让她帮忙摄影。” 顾西琅垂眸看着她的报告,不动声色地引着她的话题:“唐一莉并不懂摄影,这个摄影展她并没有参加,不过,她却是刘妍的模特。” “不错。”唐莎莎说道,“我问过一位相关老师关于那场摄影展的事情。那老师说,她的作品构图色彩堪称完美,很有天赋,还说摄影里的模特看起来如梦如幻。”说到这里,唐莎莎笑了笑,一脸期待看着他,“副部,您能听出这段话里面有什么不对的吗?” 顾西琅略微一点头,要开口说话,不过抬眸间却见她眸子亮晶晶盯着自己,满脸都写着“让我说让我说”,他只好叹了口气,摇头:“不知道,你说吧。” 唐莎莎抿着嘴笑,刚要开口又停下来,一脸得色:“说‘请告诉我’。” 这家伙…… 简直是得意忘形的标准教材。 顾西琅嫌弃之余,极不情愿地开口:“请告诉我。”唐二傻。 第48章 唐莎莎果然更得意了, 眉飞色舞道:“那老师说的是‘摄影里的模特’。我是在调查她两人相关事情的时候听到的这个说法,唐一莉就是图片里面的模特,却仅仅被说成了‘摄影里的模特’,这说明大家都被摄影展现出来的美感吸引了,关注的点根本不在‘模特是谁’这上面。” “嗯。” 唐莎莎直起身子踱了两步:“唐一莉一直比刘妍优秀闪耀,永远是人群焦点, 刘妍连陪衬都算不上。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唐一莉作为模特, 拍摄有她的照片获得了摄影展的特等奖, 大家投以关注的却只是刘妍, 所有的夸奖都是送给刘妍的。作为一个从小到大都是众人焦点的少女, 也尝到了沦为陪衬——或者陪衬都不算的滋味, 你觉得她会怎么想?” 顾西琅笑笑:“连嫉妒都算不上,只是无畏自尊心作祟。” “对。”唐莎莎又翻出一样东西, 推到顾西琅面前, 这个本来是她的保底王牌的, 不过现在和顾西琅谈起来就觉得收不住, 干脆也亮了出来,大方地和他分享, “这是我好不容易拿到的那天生日宴会的照片。” 顾西琅看了一眼。 图片里面唐一莉和刘妍凑在一起,刘妍似乎新换了发型, 比资料照上面的贞子发型看起来俏皮可爱很多,一扫之前的卑怯,整个人都阳光清爽起来。 唐一莉则是一身崭新白裙, 浅浅笑着。 “我特意打听了,这个发型是生日当天下午,刘妍偷偷去做的。当晚生日宴会,以这个发型亮相,得到了所有人的赞赏,甚至被不少男同学围在中间大喊女神。”唐莎莎又把照片收回来,“可惜啊,唐一莉还特意新买了一条裙子,结果完全输给了刘妍的新造型。” “所以?” “所以,唐一莉杀害刘妍的动机里面,应该也是少不了嫉妒的。” 这个动机是不是决定性的动机唐莎莎并不清楚。好在她没有参与到刑侦组当中去,也不必担心进度缓慢的问题,她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慢慢来研究这个案子。 这会儿一口气把自己想说的东西全部告诉给顾西琅之后,忍不住凑到坐得端端正正的顾西琅身边,用身子撞了撞他,一副开心的样子:“副部,我厉不厉害?” “厉害。” “聪不聪明?” “聪明。” 顾西琅难得能够顺着她的话往下面说,唐莎莎愈发得意,又要去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桌子上。只是这时候却听见顾西琅慢悠悠的声音:“行研部的小组之前应该是有告诉过你,资料上已经有的东西,没必要翻来覆去重新调查吧?” 她原本还明灿灿的笑容凝固在脸上,转过身瞧了一眼顾西琅,对方面色平静,根本分辨不出来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难道副部长也认为她做了多余的事情? 她心里面就有些紧张也有些委屈起来,小声应道:“嗯……” “但是你还是去查了。” 唐莎莎点点头。 顾西琅唇边带上了一些浅浅的笑意,站起身,对她招招手:“过来。” 唐莎莎乖乖过去,仿佛有些茫然,但是也有些不服气的样子,到了顾西琅面前,然后乖乖地垂下脑袋,眼观鼻鼻观心。 沈怡软起来的时候,着重于一个“柔”字。 唐莎莎软起来的时候,在于一个“甜”字。像是只软绵绵的仓鼠团子,一看见就忍不住想要戳一戳她。 顾西琅笑了笑,抬手轻轻摸了摸她脑袋,轻声道:“你做得很好。” 唐莎莎心里突然一跳。 顾西琅很快把手放下来,表扬她:“能够在别人的劝告建议之下还坚持自己的想法,对于你来说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你做得很好。” 唐莎莎点了点头,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对于唐莎莎来说,相处是一件需要视人而定的事情。譬如说秦知年,如果是秦知年表扬她一句,她只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因为她并不认为秦知年比自己能干,所以她决不允许秦知年做出任何仿佛是想要站在高处一般的行为。 但是副部长不一样。 她对副部长能力高于自己这件事情心服口服,因而也能够非常愉快地接受副部长的任何表扬。 现在就是这样,顾西琅简简单单一句表扬,她就开心了好几天。比高中时候得了年级第一,站在全校师生面前接受表彰的感觉还要愉快一点。 然后这种愉快感一直维持到了周五晚上。 今天小宋过生日,叫上了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然后一起聚了一聚。 小邱和唐莎莎就在队伍里面,这一趟吃饭唱歌下来,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 一进家门,她就立刻感觉到了不对劲,客厅里面横躺着一只行李箱,还有好几个纸箱子。唐莎莎正想要凑过去看个究竟,又听到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方缘也回了来。 见唐莎莎目光落在客厅的箱子上面,方缘脸上多了一些愧疚:“……你回来了?” 唐莎莎往里面走去:“你这是要做什么?” 方缘把门关上,然后跟在她身后,目光一时有些躲闪,也带了不少心虚:“对不起,莎莎。” 唐莎莎早些时候就觉得方缘这人挺不靠谱,当成互相倾诉的闺蜜也还不错,但是在可千万不要把“现实”给寄托在方缘的身上。否则到头来生气遭殃的人绝对是自己。 现在她的反应也还算是冷静:“你要搬家?” 方缘像是做错了事情似的,小心翼翼点了下头:“抱歉,这里离学习实在是太远了,每天来回跑动,我也觉得有些吃不消……” 这话说完就是一阵沉默。 大多数时候,方缘算是自我主义者,如果是和利益相关的事情上面,就更加不愿意考虑别人。她心里也清楚,唐莎莎才帮着她爸还清了欠的债,又帮父母搬了家,算是掏空不少。这一片儿房租算不得便宜,自己搬走了,就意味着唐莎莎身上的负担又重了不少。 虽然很清楚,但是她并不打算继续留在这个地方。这会儿只能小心翼翼观察着好友的反应。 过了一会儿,唐莎莎点点头,叹了一口气:“算了,其实我早些时候也差不多猜到了,这里确实是离你上班的地方有点远,不方便。” 她脸上倒是没有什么愤怒的神色。 她最近脾气变了些,似乎好说话了很多,身上本来锐利的锋芒渐渐收敛起来。也不知道到底是受到了谁的影响,也许是社会给她上了一堂大学课。 方缘松了一口气:“你要是觉得负担不了房租的话,我这几天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一个合租的人。” “不用了。”唐莎莎摇摇头,笑笑,“我不习惯和不熟悉的人一起住,实在不行了,我也搬了算了。” 方缘问她:“你打算搬去哪儿?” “我也不清楚。”唐莎莎想想,嘀咕一声,“就是可惜押金了……” 合同签了一年,没住满的话,是不退押金的。 好友看起来是真的没生气,方缘这才想起自己刚才回来是打算做什么。她“啊”了一声,把唐莎莎注意力拉过去之后,才说道:“对了……你能不能过去照顾一下秦哥?” “秦知年?”唐莎莎愣了愣,皱起眉,“他怎么了?” “生病了。”方缘走回到箱子边上,再次开始收拾起东西来,“应该是发烧了,烧得还挺厉害的。” 想到照顾病患这件事情,唐莎莎就觉得麻烦,脸上露出几分不情愿的模样来:“他怎么会找上你?” “他没找我。”方缘摇摇头,“我回家的时候正好遇到他,他靠着墙一副摇摇欲坠很难受的样子。我想到他好歹是咱们邻居兼学长,再加上和你又是一个单位的,搞不好以后你工作还要受到他的照顾,所以就帮了一下他。” 唐莎莎撇了撇嘴:“你想多了,他何德何能才能来照顾我的工作。我可不敢用他。” 这话说完之后,方缘就忍不住多看了唐莎莎几眼。 念书的时候也发生过差不多的事情,那阵期末考结束,已经放假了,宿舍里面就留下了她们俩个人。那阵隔壁宿舍一个外系不认识的女孩子半夜犯了急性阑尾炎,过来求助,她俩可是二话没说就给人送去医院里面了。 现在轮到秦学长这里,怎么唐莎莎反而没什么好心了。 微妙。 有戏。 方缘把相片框放进箱子里面,然后转过身来:“我的好莎莎,你就当帮我一个忙行不行?” 唐莎莎却站起身来,朝她走过去,并没有搭理她的请求,只是脸上多了几分惊疑:“你……你把刚才那个照片给我看看。” 方缘怔忪一下。 唐莎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让她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她有点形容不出来现在唐莎莎的目光,除了震惊,还有欣喜、担忧、害怕……全部纠缠在一起,浓烈得像是一瞬间熊熊燃起的烈火。 方缘没敢怠慢,赶紧把刚才放进去的照片框拿了出来,递给她,小声道:“这是我们一家人的合照,怎么了?” 唐莎莎的目光落在方缘旁边那个年轻的男人身上。 那男人和方缘长得一点都不像,脸型消瘦,眼尾细长,似乎携上了几分轻浮,嘴唇上方留着些青茬子,看起来有点雅痞的味道。 方缘哥哥。 名叫方璟瑜。 他有个奇怪的女朋友,年长他许多,还不愿意透露任何自己相关的消息。 事情好像是串联在了一起,想不通的事情都变得能够想通了。 唐莎莎定定说道:“我见过你哥。” “是吗?”方缘没觉得有多奇怪,“我之前和你说过,我哥也在这个城市里面……你在哪儿见到我哥的?” “前几天回家的时候,坐在公交上看到你哥的。” 方缘“哦”了声,嘴唇动了动,又要说话,唐莎莎脸色很是奇怪,有些发白,没给她任何说话的几乎,先开了口:“你帮我联系一下你哥。” 兴许是唐莎莎在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是有些太奇怪了,方缘没敢多问下去,却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要求:“那你帮我照顾一下秦哥?” “好。”她本来满心不情愿,现在却一口应下来不带讨价还价。 唐莎莎从来没见过秦知年软弱的样子,就和上次杨莉和自己说起秦知年做疯事一样,让她觉得没办法想象。 但是现在眼睛里面看到的却是真实的画面。 秦知年面容苍白,神态间带上些病色,有些恹恹的。他闭着眼睛,睫毛有些颤抖。橘色的灯光打下来,轻轻描绘着轮廓,让他的冷峻变得柔和起来。 既然已经答应了方缘照顾他,对于唐莎莎来说,就是一件必须完成的工作了。现在夏日炎炎,方缘放在秦知年额头上的帕子已经恢复了本来的温度,唐莎莎又重新拧了一把放好,便坐在沙发上发起呆来。 外面响起细微的嗡嗡声,像是电梯运转的时候发出的声音。 她平时对自身以外的事情都很少会关注,对环境什么的更是不会在意。所以有的似乎是很明显的事情,她却一直都没有察觉到。 但是副部长不一样。 有时候她回家,正好方缘心情不错,她一下电梯,方缘就能立刻把门打开。 刚才回家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才到家,方缘也就跟着回来了。 这房子设计有缺陷,楼道口一块隔音效果差,因而但凡有点风吹草动,细心一点的住户都能够轻易察觉到。 正因为这样,之前她喝醉了的时候,副部长才会把她送去周婷的家里。 “‘原来的’才是最好的。” 唐莎莎垂下头,把短信发了出去:“副部,明天晚上八点,能在河堤小花园见一面吗?” 手机很快收到了回复,很简单。 “好。” 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 这里有一对一直相依为命的男女,关系如同父女。本来时间应该慢慢地流逝,两个人一直互相依靠着慢慢变老——当然顺便还可以共享一下养老金。但是,现在其中一个人,突然有可能会脱离单身的范畴。 那这样一来,慢慢变老的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养老金也不能共享了? 唐莎莎现在的心脏就好像是一锅煮得咕噜咕噜响的汤,时不时浮起来各种滋味的泡泡,有欣慰,有自我认同,有不安,还有酸涩。 其中最多的,大概是不爽。 也不知道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不爽,就好像是小学时心不甘情不愿和别人分享自己最喜欢的童话书一样。 她把手机收起来,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走回秦知年的卧室,又检查了一下现在帕子的冷热,他发烧的情况,只是目光稍微一转,便落在了书架上的某处。 看起来是被精心收藏起来的东西,周围都小心翼翼被保护得很好,让人一瞬间就能感受到,东西主人的珍重。 那东西实在是太眼熟了。 唐莎莎一张脸滚烫起来,觉得有些羞耻似的。 她缓缓走过去,直直看着,一时发怔。 是很久很久以前,她和秦知年写的交换日记。 作者有话要说: 先破后立。 好了其实是扯平了。 小顾把二傻送回去一次,二傻也把小顾送回去一次。 先破后立也没毛病,总得有个事情来打破两个人现在准备携手养老的境地。 第49章 她很搞不懂秦知年。 脑袋里面时不时会出现以前和秦知年在一起的画面, 也不得不说,那些画面都是美好的。她记得秦知年在运动场上有些湿漉漉的头发,她记得秦知年时不时勾起的漫不经心的笑容,她记得秦知年手掌的灼热。 只是那时候觉得美好的画面,在沈怡加入之后,就渐渐扭曲。再往回看的时候, 就好像是布上了阴森黑雾, 生出些光怪陆离的感觉来。 唐莎莎心里感慨了几句, 不过回过神来, 还是特别想要表达一下自己现在的评价—— 厉害了我的哥! 以前为了在两家长辈的眼皮子下面偷偷摸摸约会, 他俩之间可是没少递过小纸条的。现在日记旁边还能看见那些小纸条摆得整整齐齐, 但是唐莎莎以前保存的那一沓, 早就在来来回回搬家当中,不知道被扔去了哪儿。 她摇了摇头, 听见身后传来几声很不舒服的闷哼。 秦知年身子动了动, 一双英气的眉紧紧皱着, 只是睫毛抖动得更加厉害。 很不舒服? 唐莎莎打算过去帮他换下毛巾。这才刚刚把帕子从他额头上拿起, 还没转过身,她一只手便猛地被人拽住。 “唐莎莎!你又想离开?!” 唐莎莎被吓了一跳, 身子一僵,转过头来, 却见秦知年一双眼倏地睁开,眼尾飞挑,目光笔直而锐利, 似乎汹涌着戾气和疯狂。他手上力气很大,拽得唐莎莎生疼,倒抽了一口冷气。 秦知年的手却渐渐松了开,眼睛里面原本的波澜也渐渐收敛起来,化为绕指柔,他像是被抽干净了力气似的,很快就闭上了眼睛。 “别走,莎莎,别走……” 嘶哑而微弱的声音在屋中响起,片刻后,又恢复寂静。 唐莎莎回过神来,见秦知年这会儿呼吸急促,胸膛有些起伏的样子,有些莫名。好像是又睡着了……那刚才那个算什么?梦魇? 她小心翼翼退出门外,又叹了口气。 麻烦。 她忙完一阵,就趴在阳台上,看外面灯光盏盏,唯独自己眼里星火俱灭。 她不知道今天晚上自己做的事情到底是错是对。 生活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会突然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兴许就是突然一场瓢泼大雨,热情灭了,衣服晾干了,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 江水平缓地流过,汇入海洋里面。在夕阳下面,水面微微散发出金色的粼光,细碎耀眼,被傍晚的风轻轻一吹,便晃动起来。 风撩动着头发。 头顶树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顾西琅坐在长椅的一端,旁边坐着个拿着饮料的女孩,两人之间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仿佛是陌生人,又仿佛认识彼此。 那女孩看起来像是个乖乖女,头发不过刚到肩膀的长度,乌黑柔顺,乖巧地垂落下来。 脸蛋没有年轻时的饱满了,但是依然清秀,山根略矮,年轻时像是邻居家可爱的妹妹,现在却像是亲切的姐姐。 邵琪沉默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当时没能好好告诉你这件事情,选择这种方式突然离开,我觉得非常抱歉,对不起。” 顾西琅微微一笑:“嗯,我接受。” 不是没关系,而是我接受。 如果这时候对方说了没关系,才是真的让人难过。就好像此前种种都被拙劣地掩盖起来,然后轻飘飘扫开,实际上还是让人提心吊胆着。 他俩已经有两年没见了,但是这个人还是和以前一样温柔。 邵琪眼眶有点热,微微垂下眸子,视线落在江水上:“以前我不懂事,可能做出了伤害你的事,真的是非常抱歉。” 顾西琅轻轻叹息一声,“我也有做错的地方。” 邵琪慢慢斟酌着说道:“直到现在我也认为,你绝对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你会是最好的男朋友,也会是最好的丈夫,你很懂生活,很会包容一个人,也很会照顾一个人,但是……” 邵琪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顾西琅替她说了出来:“但是,你并不是需要被照顾被包容的类型。” 她沉默不语。 顾西琅似乎并没有要责备她的意思,心平气和地问道:“那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邵琪低声说道:“他叫方璟瑜。比我小八岁,像是弟弟一样。很会撒娇,离不开人,会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就算是工作日也会赖着我不放,不会做饭,也不会做家务……” 顾西琅笑起来:“你是在养孩子吗?” 他低低的笑声很是迷人,嗓音干净清爽。 听他带了点毒舌似的开着玩笑,邵琪原本揪紧的心脏总算是渐渐平静下来,也笑了起来:“你以后的女朋友肯定也是差不多的类型。因为我们两个都是更需要照顾别人的类型。” 顾西琅并没有确切回答这个问题,不过随口说道:“是么。” 邵琪侧过脸看了看他。 顾西琅并没有面对着她,从她的角度,能够完全看到他的侧脸。眉眼鼻唇,线条起伏有致,全都在最动人的弧度上,恰到好处。睫毛长长的,眸子仿佛面前的江水,粼粼微光,铺着温柔的深洋。 这样的眸子,在很久以前,也盛着一个她。 邵琪转回脸,吸了一口气,问道:“那个女孩呢?她是什么样的人?” “嗯?” 顾西琅一时没反应过来,刹那后想到今天和邵琪坐在这里的原因,些微有些哂笑。 “她啊……”顾西琅想着,说道,“是个面子上喜欢虚张声势,里子却柔软又脆弱的女孩。” 邵琪没说话。 顾西琅缓缓说道:“日语里面有个词叫做一生悬命,你听说过吗?” 邵琪摇摇头。 顾西琅似乎并没有要和她解释这个词的意思,听得懂则矣,听不懂就算了,只是说道:“那是个一生悬命的家伙。生活没有方向,别人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但是,只要做起来的时候就很拼。如果不拼命努力的话就会觉得难受。她就是这样的人。” 邵琪笑笑:“果然是需要被照顾的类型。” 顾西琅笑着点点头。 她想了想,又说了声:“会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你已经在照顾她了是吗?” 顾西琅也笑了一声:“大概是。”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多管闲事。”邵琪的表情看起来很柔和,“需要你照顾的人不少,也从没见过你对谁这么上心。” 说起这个,顾西琅似乎也有些无奈的样子,轻轻叹了一口气。 “我现在觉得我也真蠢。”邵琪抿了下嘴,看看他,“连我都不知道我这两年到底在做什么,要是早点话和你说清楚就好了。” 顾西琅“嗯”了一声:“对,要是能够早点说清楚就好了。” 两人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邵琪手中饮料渐渐见底,顾西琅也站起身来:“我该回去了。” 邵琪点头,扭头看着他。 顾西琅的视线也落在她的脸上:“以后我就不会再去伯母家了,你有空也回去看看,伯母年纪大了,很担心你。” “好。” 顾西琅转过身去,不过脚步又稍微顿了一下,声音浅浅的、淡淡的:“老实说今天在这里看到你,我有点意外……我想了下,兴许我也不是一味需要别人依赖的类型。对于我来说,感情是需要相互扶持的,她依赖我,我也能信任她,这样互相陪伴着走下去。如果变成单方面的行为的话,感觉更像是在和自己谈恋爱,只是在享受自己的行为而已。” 邵琪微微一怔。 顾西琅没回头,背对着她抬手挥了挥:“再见。” 邵琪回过神:“再见。” 顾西琅的身影渐渐没入夕阳的余晖当中,模糊渐远,最后消失不见。 邵琪的吸管里面发出“咕噜咕噜”吸空的声音,许久后,她才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将饮料瓶扔进垃圾桶里,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和顾西琅一样,她也一次没回过头。 眼看着三伏天已经过完,这个城市依然炙热。唐莎莎工作了几天,又想起父母的事情,抽空打了个电话过去,不外乎是关心一下老两口在新家的生活。 李湘玲换了个地方住,心情也好,唐莎莎从电话里面明显听到了李湘玲愉快了好几个度的声音:“别担心别担心,这里很好,买菜方便,又安静,晚上走十来分钟就能到广场,还能跳广场舞,我和你爸都住的很开心。” 唐莎莎想到一点,问:“老唐现在怎么下棋?” “他和隔壁的顾老爷子下呢,这几天输得可惨了,一回家就钻研怎么下赢别人。” 唐莎莎从李湘玲声音后面隐隐约约听到了唐国华不高兴的声音:“什么输惨了?妇人家,别胡说!我只是略占下风!” “是是是。”李湘玲声音拉远了一点,大概是回头杵了他,“每一局都略占下风。” 唐国华气得直哼。 李湘玲拿着手机进了里屋,换了个没老唐的环境和唐莎莎继续说话:“莎莎,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 唐莎莎“嗯”了一声,听她妈现在小心翼翼的语气,便回:“您说。” 李湘玲小声道:“你看我现在才五十岁不到,身体还行,我想趁着这个时候,找点事情做。” 唐莎莎滞了下:“你想做什么?” “就找点工作做。”说起这个,李湘玲心里有点不安,“闲着心里慌。” 唐莎莎想也不想:“这事儿我不同意。别人都巴不得躺在家里享受,你倒好,女儿赚的大把钱不用,非得折腾自己。你这是什么毛病?”她说着,笑起来,“你要是嫌闲得慌,就和我爸学下棋去。再不济,我给您报个老年班,你去学点什么东西。” 李湘玲也是知道女儿脾气的,被拒绝是正常的事情,不由得嘀咕几声:“咱们邻居,你陈妈妈,人家就有工作做,人家现在当的二房东,随随便便做点租房子的生意,差价吃完,一个月还得小万把块钱呢。” 唐莎莎晓得她妈妈是想帮她分担一点压力,也多少对邻居老太太的收入有些眼红,她对邻居家的事儿不予置评,这会儿只是皱着眉:“怎么就变成我陈妈妈了?”前几天见面的时候还是陈阿姨的。 说起这个,李湘玲顿时笑起来:“你可不该叫她陈妈妈,你俩才是亲母女。” 唐莎莎吃不准她妈现在意思:“为什么?” 李湘玲数落她:“不会收拾东西,随手乱放,拿出来的东西永远不知道放回去。一走出门光彩照人,回到家就懒懒散散,邋遢随性,穿着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衣服,能躺着就绝对不坐着,所有需要的用品全都散落在你们躺着的地方的一米以内,手刚刚能够到。你觉得你们像不像?你们才是亲母女!” 唐莎莎的痛脚全被踩到,不知怎的,心里却生出几分亲切来,这样的人不多了啊,她倒也接受了陈妈妈这个称呼,好半天,才说道:“下次我过来,一定过去拜访拜访陈妈妈家。” 作者有话要说:幼稚鬼的分手重逢,和成熟男女的分手重逢。 --- 盐哥:二傻,小秦生病了,你帮我照顾一下好不好。 二傻:……不好,麻烦得要死。 盐哥:二傻,副部生病了,你帮我照顾一下好不好。 二傻:好好好!别废话!快把钥匙给我! 第50章 唐莎莎最近心中生出许多莫名的情绪来, 之前明明还愿意时常上去陪一陪副部长说话的,但是现在又开始不情愿起来。 就是不想要上去,因而她成日要么是窝在刘瑾办公室里面,要么是就往外面跑。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想面对什么事情。 这天小邱请假。想到今天是陶友发的忌日,唐莎莎又往厂区那边跑了一趟。没想到的是,在她路过余记面馆去往杂货铺的时候, 却被一个细软柔弱的声音给叫停了脚步:“唐小姐。” 唐莎莎顿住身子, 扭头看去, 只见冯婉穿着身黑色的衣衫, 坐在面馆里面对她微微笑着。 她面容苍白, 一身黑服又有些隆重, 看起来就难免不吉利了。老余等人也没介意, 便让她那么在店里坐着,时不时和她聊上几句。 见到唐莎莎, 老余也很热情, 和她打招呼:“小姑娘, 今天又过来怀旧了啊?” 唐莎莎对他们的说法都是自己怀旧, 喜欢这条街,也喜欢以前住在这里的感觉。 唐莎莎笑了笑, 对老余点点头。冯婉缓缓站起身来,对着老余微微一鞠躬, 轻声道:“每年都给您添麻烦了,抱歉。” “不碍事!”老余爽朗回答道,“我能理解!” 看样子冯婉是打算和唐莎莎一道走了, 她和老余告了别,就朝她小步踱过来:“唐小姐今天过来是……?” 要调查的人就在面前,唐莎莎有点尴尬,索性又说了同样的话:“我舅舅以前住在这里,我小时候经常过来玩,喜欢这条街。” “是么。”冯婉掩着嘴笑了笑。 她俩一并走在鲜少能见到人的街道上面,唐莎莎自然也询问了一回她过来的目的,冯婉似乎有些疲惫,眉眼都垂落下来,缓声说道:“今天是老的忌日,每年今天,我都会过来面馆坐坐。我这样子看起来有点晦气,老余也没介意,他是个好人。” 唐莎莎有点讷讷,道:“辛苦了。” “这是必须做的。”冯婉又笑,“不过给他们带来了不少麻烦。” 冯婉来得早,这会儿已经打算打道回府了,唐莎莎本来还有别的任务在身上,对着冯婉说不出道别的话,索性陪她一起往车站走去。 唐莎莎想想道:“您和陶先生感情真是深厚。” “怎么这么说?” 唐莎莎抿抿嘴:“陶先生已经去了这么多年了,您还每年今天都会特意过来一趟,还这么隆重。” 冯婉略微一怔,好笑:“唐小姐真的是具有代表性的年轻一代人物。” “什么?” 冯婉说道:“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以前那些繁规缛节郑重其事就被扔掉了不少。唐小姐平时会注意中秋节、重阳节一类的节日么?” 唐莎莎想了想,有点不确定:“会……” 冯婉说:“要是这些节日不放假呢?” 这回唐莎莎就肯定了:“不会。” 现在好多人与其是说关注这些节日,倒不如说是关心假期。相反却是不放假的万圣节、情人节、圣诞节等等西方节日,让人关注许多。 传统丢得干脆,前进得又太快,再要捡起来就变得不伦不类起来。 冯婉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微笑:“不管我和老陶感情如何,是否深厚,每年忌日过来拜一拜,看一眼,这是传统,是必须做的事。” 冯婉是严格遵循传统的人,甚至于连笑都不会大笑,她的笑从来都不会露齿,轻微平淡,真的高兴的时候,是用眼睛来表现的。 唐莎莎沉默起来。 走了一截路,可算是看到了公交站的影子。冯婉抿着嘴,问她:“顾小姐过来的时候是坐的什么?” “公交。” “也是公交车啊……”她点点头,又问,“哪一路?” “56路。” “哦……”她眼睛似乎亮了一点,又很快陈灭,露出些许怀念又伤感的模样来,好半天,才缓缓说道,“我儿子以前上学的时候就坐这班车。”她想了想,又道,“从初中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一直都是坐的这班车。” 这一趟过来也不是没有收获。之前杂货铺的老板娘提到过有许多人喜欢冯婉的事情,唐莎莎几趟过来,都是想要打听一下和这个相关的事情。 跑得多了,也就拿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 是说喜欢冯婉的人当中,有一个追求得最为疯狂的人,当初就住在陶家人的楼下。 这位先生名叫曾念文。老陶家出事五年后,他跟着冯婉一前一后搬出了这个地方。这条街上原本是没有这家家常菜馆的,家常菜馆店铺以前是私人诊所,曾念文就是里面的医生。 唐莎莎目前掌握的情报就只有这么多,曾念文搬去什么地方了,她并不清楚,也不担心,只是把这件事情提交给了刘瑾,让刘瑾那边去查。 回家的时候还有点早,唐莎莎想着应该先回科研所一趟,把该提交的工作提交给刘瑾。让她没想到的是,居然在公交上面遇到了小邱。 小邱也是一副意外的样子,坐到她身边来:“莎莎,你这是去哪儿了?” 唐莎莎笑笑:“我去查了一下之前陶友发相关的事情。”她顿了一下,又问道,“你呢?” 唐莎莎现在在楼下行研部帮忙研究前面三起案子的事情已经不是秘密了,小邱表示理解之后,又反手在身后的双肩包里面摸了一会儿,拿出个东西,递给她:“我去这里了。” 小邱递过来的是一张照片,唐莎莎看了一眼,照片里面能看见小邱和一个已经上了年纪的男人在一起,男的看起来着实有些沧桑,小邱倒是笑盈盈的样子。 背景一片白色,看起来有点像是医院一样的地方。 唐莎莎把照片还给小邱:“这个是什么?” 小邱沉默一下,神色黯然下来:“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回家的时候看到过一个父亲在自己女儿的衣冠冢面前哭么?” 她反应过来:“就是这个人?” “是的。”小邱点了点头,“之前我爸住院,我过去照顾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他。听说是脑癌。” 唐莎莎唏嘘了几声。 小邱把照片收回包里面:“我也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他挺可怜的。” “可怜?” “对。”小邱表情有些复杂,叹了口气,“说他四十岁的时候,才有了一个女儿。一直捧在手心里面长大,结果女儿上小学的时候,他莫名其妙被一个女高中生给敲诈了。” 唐莎莎看着小邱,安安静静的。 小邱又说道:“这事儿闹得挺大的,他家条件又不好,然后他老婆就带着孩子和他离婚了。他也是惨,快五十岁了,然后被净身出户。” 后来这个女儿还死了……唐莎莎感叹了一句:“是挺可怜的。” “对吧?”小邱摇了摇头,“他说他女儿要是活着,估计和我差不多大。我挺同情他的,所以有空偶尔也过去陪陪他,看样子他时间也不怎么多了……” 气氛一时间有些暗淡。 唐莎莎想了想,微微一笑:“上次听你说起这个男人,还是我刚进科研所没两个月的时候,现在转眼间都过去半年了。可真快。” 小邱愣了愣,想着现在九月已经出头也笑起来:“可不是么,还真快。” 这会儿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她回去之前就已经给刘瑾发了短信,因而刘瑾现在还在办公室里面等着她。 部门里面的人已经走干净了,公共区域里面一派寂静。想到耽误了刘瑾的下班时间,唐莎莎有些不好意思,步伐也快了不少。一路风风火火到办公室门口,立刻就听到了刘瑾的声音。 刘瑾似乎在打电话,这人嗓门挺大,声音从虚掩的门缝中流出来。 “你要是走了我会很寂寞的嘛~” 奔四的大叔用撒娇的口吻对着电话里面说话,唐莎莎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又猜测起他是不是在和周婷讲电话。 刘瑾声音很是不满:“这么长时间,万一对方相中了,你会不会就不回来了?”他说着说着,越是入戏,装出哭泣的模样来,“想到以后就见不到你了,我还挺难过的。” “……” “你怎么总这么嫌弃我?”刘瑾嘤嘤嘤一阵,许是对面不搭理他,他也觉得没了意思。刘瑾挺潮的,和对面科普,“有个新生代形容词叫‘盐’,你就是这种盐系男,和你说话就像是被盐了一脸,我明明这么积极热情了,你还一点反应都没有。” 唐莎莎本来已经准备先去休息室里面坐一会儿了,听到刘瑾这句话,脚步又停了下来。 她也认识一个盐系男,碰巧那个人刘瑾也认识。 想到刚才刘瑾说的话,唐莎莎看向虚掩的大门,心里忽然砰砰跳起来。 片刻后刘瑾又说道:“你今晚有空吗?要不出来见一面,喝个酒。” 对面不知道说了什么,刘瑾有点失落,整个声音都沉寂了下去:“分别前你居然不是和我去喝酒,而是约了别人,你太过分了!……什么?……啊,这个你放心,莎莎的工作报告暂时放我这里就行,行行行,我会告诉她的,我会在下周一用非常期待的声音告诉她‘你家副部去洛杉矶了哦,可能不会回来了哦’。” 唐莎莎发着怔,到了这里,再也忍不住,一把推开了门。 刘瑾手上还握着电话,见到唐莎莎推门进来,也有些呆滞,张着嘴“啊”了好几声,都没能说出话来。 唐莎莎顾不得他还在讲电话,皱着眉,声音急促:“什么意思?” “这个……” 看刘瑾支支吾吾,她心里着急,干脆几步走过去。她一脸气势汹汹,倒是把刘瑾吓得退后了好几步,却见对方根本不是冲自己来的,而是一把抢走了手机。 “喂!我好歹是你的代上司,你怎么能抢上司电话呢?” 刘瑾可怜巴巴地发出微弱的不赞同的声音。 唐莎莎没搭理他,直接把手机放到了耳边,“喂”着,对面却响着嘟嘟的声音,看样子在她抢到电话之前,对面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唐莎莎看着屏幕已然变黑的手机,眼神发直。 过了一会儿,她缓缓把手机还给刘瑾,脸上神色看起来还有些懵:“什么意思?” “莎莎……” 唐莎莎看着他,受不了他半天说不出来一个重点的模样,急了:“副部要走?为什么?不回来了?” 她说话像是放鞭炮似的,刘瑾很少听见她这么急促的语气,又看她瞪圆的眼睛,他呆滞一会儿,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事情一样,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她几次,研究起来。 唐莎莎被他目光盯得不自在,也低头审视一下自己,觉得没什么不对的地方,便继续和他僵持。 刘瑾觉得这下事情有意思了,清了清嗓子,难得正经起来,甚至学着某人那公事公办的语气,认真而又云淡风轻地开口:“可能你刚才已经听到了一点,没错,就像是刚才电话里面说的那样,你们副部,明天早上七点的飞机,他要去洛杉矶了。” 第51章 唐莎莎脸色有点不太好, 半晌没说话,刘瑾开始还觉得有意思,现在总算是有点怕了,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弯下身看她:“你还好吧?” 唐莎莎半晌抬起头,表情奇怪:“这件事, 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 她的语气里面好像还有一点责怪的意思。 “我说了啊。”刘瑾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撒谎, “我每次要说的时候, 你就露出一副不想听他消息的样子, 所以……”他耸了下肩膀。 “我那是……”唐莎莎张了张嘴, 有些郁闷起来。 顾西琅和邵琪见面之后, 她就开始有意躲起来了。她压根一点都不想听到那两个人的消息。这感觉着实是微妙, 努力帮副部长达成心愿的人是她,但是不敢面对心愿完成之后的现实的人也是她。 那两个人现在怎么样, 有没有和好, 以后还会不会在一起, 她一点都不清楚。 刘瑾又盯了她一会儿, 伸手拍拍她肩膀,决定说实话:“好了, 和你开玩笑的。你们副部只是去出差了。” 唐莎莎还惦记着之前刘瑾在电话里面讲的话,急声问道:“去多久?” “去多久呢……”刘瑾坏心思全部涌了上来, 故意拖长了声音慢慢说着,眼见着唐莎莎脸色越来越黑,这才大笑起来, 在她面前竖起一根手指,“一个月而已,别那么紧张。” 顾西琅要出差一个月。 但是唐莎莎什么都不知道。 在刘瑾那里忙完之后,她沉着一张脸转身就走。刘瑾啧啧两声,脸上看戏的表情越来越浓厚。 唐莎莎走路匆匆忙忙,脚步带风,浑身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任谁都能看出来这姑娘现在是心情不好。 到家时间已经不早。 她随便弄了点菜,就着昨天的剩饭吃了,就开始瞪着桌上的手机发起呆来。 时间滴答滴答流走。 那声音好像响在大脑深处,多少让人升起一点惶恐不安的感觉。 最后,她实在是受不了现在屋里的安静和一直回响着的钟摆声,缓缓把手机拿了起来,然后把某个名字从屏蔽列表里面拉了出来。 对面和以前一样,依然是电话响过了三声才接了起来。 顾西琅声音微微透了一点沙哑:“唐二傻?”他说话的时候,就已经传出了似乎在移动的声响。 唐莎莎慢慢平静了下来。 在这之前本来还觉得心情非常不好的,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心情又渐渐恢复了平静。兴许只是繁重的工作加上闷热的天气让她觉得烦躁而已。 她啪地一声打开了桌上的可乐,像往常一样随口问道:“副部,您现在在做什么?” 顾西琅往安静的地方走去:“……和朋友在喝酒。怎么了?” 他们副部长每次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好像脱离了工作就没有必要打电话一样。唐莎莎撇了撇嘴:“您要出差了是吗?” 顾西琅语气没有一点变化:“是的。” “去多久呢?” “差不多一个月。” “一个月啊……”唐莎莎伸出空闲的那只手,用手指头数了数,好半天,才努着嘴,“一个月,挺长的嘛。” 顾西琅耐着性子给她解释:“是过去学习的,当然要花一点时间。”说完这段话之后,又觉得不太对劲,清下嗓子,“所以?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唐莎莎不太高兴:“我是您的手下,您要去出差,我直到现在才知道这件事情,我当然需要质问你。” 质问?这词是下属对上司说的?顾西琅扯了下嘴角,不说话。 唐莎莎又说:“还有,今天晚上我们本来应该一起吃饭的。”在唐莎莎的眼中,顾西琅出远门之前,应该是和她在一起,而不是别的什么“朋友”。 顾西琅被她逗得又好气又好笑:“唐莎莎,我早在一周前就已经让刘教通知你这件事情了,但是你估计是用别的话题刻意岔开了。这之后,我下去找过你三次,你一直没在。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才发现,你把我拉进了黑名单。”他顿了一下,微微眯起眼,“你胆子真大啊。” 敢把上司拉黑。谁给她的勇气?梁静茹吗? 唐莎莎一时有些心虚。 从电话里面听不出来顾西琅到底有没有生气,她只好避开不提这个话题,小心地问了声:“那副部,您确定是要回来的对吧?” 她听刘瑾打电话的时候,刘瑾似乎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点顾西琅可能不会回来了的意思。 “怎么了?” “没什么……”她心脏又开始不对劲起来了,有些异样在心底扩散开,涨涨的,闷闷的,“就是问一声,没别的意思。”说到这个地方,唐莎莎好像又想起了现在顾西琅还在和别人喝酒的事情,又赶紧说道,“算了,您还有事,您先忙,我就不打扰您了。” “嗯。”顾西琅浅浅应了一声,在她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突然轻声说道,“邵琪的事,谢谢你。” 唐莎莎动作一顿,鼻子有些酸涩起来。 顾西琅淡淡道:“我已经和她把话说清楚了,以后不用再帮她照顾伯母了。” 唐莎莎还有些发怔,这话的意思是……? 对面笑了一声,嗓音有些低沉下来,仿佛耳语一般,从耳尖扩散到全身,让人一瞬间酥麻起来。 “唐二傻,等我回来。” 有件事情顾西琅并没有告诉她,他今天确实是打算约她一起去吃饭的。只是在办公室里面等人的时候,却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然后这个不速之客对他发起了邀请。 顾西琅犹豫之下,还是答应了对方。现在正和对方坐在料理亭里。 ——是秦知年。 顾西琅明天一大早就要出发,今晚也并不打算和他聊到多晚,这会儿便没兜圈子:“你是有什么事情想和我说,对吧?” 说话的时候,顾西琅顺手把酒倒进了杯子里。 秦知年不答反问:“您觉得这个店怎么样?” “挺好的。” 秦知年放松了一点:“这个店是我无意中发现的,虽然没什么人气,但是我觉得氛围挺不错,所以经常会过来,没想到您也喜欢。” 顾西琅微微一笑:“老实说,我还挺喜欢这种风格的老店,不过你这个年纪也会喜欢这样的店,我反而有些意外。” 秦知年笑了起来,又过了一会儿,突然说道:“还是副部您更懂生活。” “嗯?”顾西琅看回去,对他突然说出口的话有些奇怪。 秦知年像是有点犹豫,敛去了平时高高在上恃才傲物的样子,这会儿居然露出几分不好意思来:“老实说,当时进科研所的时候,没能被安排到副部您的手下,我觉得有些遗憾。” 顾西琅愣了愣。 他以为这家伙是打算和他说唐莎莎和沈怡的事情的。 秦知年不知道他现在心里面想的东西,只是继续说道:“我一直觉得您知识面很广,懂的很多,对于很多事情都很有自己的见解,所以偶尔也忍不住想想,要是当初能在您手下学习一点经验知识就好了。” 听他这么说,顾西琅总算是慢慢放下心来。 也就是说,现在秦知年也和其他某些部员一样,只是单纯的表白? 某位副部长自从入职以来,就时不时被科研所里面形形色色的人拉着表白。如果是女性表白的话,那也还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其中还夹杂了男性,尤其是他升为副部长之后,给他表白的男下属也多了起来。 不过并不是什么有着特殊含义的表白。 这些小辈们大概只是单纯觉得他很可靠,过来表达一下内心的崇拜而已。 大概是类似粉丝对待偶像那种……? 秦知年又说道:“还有,能够自然而然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自然而然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一点,我也觉得很佩服。” 秦知年说了一个和其他下属表白时一样的开头,不过这个走向却不太一样。至少现在秦知年说的这句话,是顾西琅之前从来没听过的话,他笑了笑:“是么。”他听出几分意思来,“你是有没办法自然说出来或者说自然做到的事情么?” 秦知年抽动嘴角,露出一个有些尴尬的笑容:“事实上,我有一个前女友……” ……该来的还是要来。 顾西琅不太明白自己身上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偏偏就让这两个人给缠上了。他们两个是觉得他很有经验吗,全都把他当成恋爱的导师了。 可以的话,他也想说一个“不”字。 顾西琅抿了抿嘴角,声音很是平淡:“前女友?已经分手了,对吧。” 秦知年这次沉默了很久。 “算是分手了……不过大概半年前又重逢了。” 顾西琅不紧不慢道:“所以你是有什么打算吗?” 秦知年目光闪烁几下:“我也不太清楚,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点不冷静。硬要说的话,实际上,我还是想要和她复合的。” “她知道吗?” 秦知年失神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事情,扯了扯嘴角:“大概不知道,因为我和她似乎没办法很好的相处。” 顾西琅斜着眸子睨他一眼:“为什么?” “要说为什么的话……”秦知年脊背微微弯了起来,一双硬朗的眼睛也有些茫然起来,眨了眨,才说道,“大概是因为打仗吧。” “打仗?” “对。”秦知年点了点头,“她对我始终都有一股敌意。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和她在一起,比起恋爱,我们更像是在打仗,只要把对方踩到脚下了,就觉得神清气爽了。” “所以?”顾西琅还是不动声色地引导着话题。 秦知年轻轻叹了口气:“所以,虽然她对我表明了好意,但是我还是迟迟没法接受她。因为我不想再回到以前仿佛打仗一般的恋爱当中了。那感觉,挺累的。” 秦知年大概是真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挺大的烦恼,虽然对于顾西琅来说,这个烦恼实际上是可以不成立的。 不过也许因为已经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了。不是常常有人说三岁一个代沟么,现在小鲜肉就是喜欢这样轰轰烈烈地谈恋爱也不一定呢? 顾西琅一时没说话。 一直等秦知年自己把思绪整理好,头抬起来之后,他才缓缓说道:“你就没想过退一步好好过日子么?” 秦知年有点无可奈何地笑起来:“我是想过好好和她相处,也想过要和她结婚,但是我一旦退让,她就会想要踩到我的头顶来。” “人总不能一辈子任性下去。”顾西琅看着他,“没办法好好在一起就别强求,否则就是在耽误两个人。” 秦知年愣住。 “什么?” 他是希望找到一个和唐莎莎相处的正确方式,并不是希望被委婉劝退。 偏偏顾西琅似乎并没看明白他所想的事情,只是平静地说着:“你觉得你了解你前女友吗?” “很了解。”秦知年苦笑起来,“她很不服输,也很容易激动,想要踩在食物链顶端然后俯视所有人。” 那个在家里穿着中年男人经常穿的、蒸桑拿时穿的汗服的女孩?那个周末抢打折菜时不修边幅的女孩?那个又二又傻的唐二傻?你确定? 顾西琅抿了抿嘴角。 秦知年又说道:“她脾气不好,也不太喜欢听我的,或者说,很喜欢和我对着干。让她往西她偏偏要往东,凡事都不肯和我好好商量……” 顾西琅打算他:“到底是和你商量,还是单纯的听从你?” 秦知年声音滞住,哽在喉咙里。 顾西琅沉下一口气,有些不舒服,眉头微微皱着:“从刚才开始,你告诉我的,全是你前女友盛气凌人不知好歹的一面。” 秦知年不语。 顾西琅淡淡问他:“你一直说,她想要和你打仗,想要踩到你的头上去。但是你确定你明白她的心思?到底是她想要和你打仗,还是只是你单纯地激起了她的斗志,以及你想要踩到她的头上去,所以她不得不反抗你?” 秦知年嘴唇微微一动,像是要说点什么,可是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出来。到了嘴边的话,又被吞了下去。 ——果然如此啊。 顾西琅修长的手指轻轻叩了下桌子:“我不太清楚你到底是怎么看待女性的,你虽然年轻,但是想法就好像还停留在上上个时代。你有没有想过,她们也是有自尊有尊严的人。并不一定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们都会乖乖顺从于你。你如果想要这样的女朋友,还不如去聘用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佣。” 顾西琅看他微微垂下头,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这对小年轻的事情实在是太麻烦了。 他又不是他们的人生导师,为什么总要帮他们解决这样的问题? 顾西琅叹了口气:“我觉得,你得先调整好你自己的心态。想清楚你要的到底是什么,到底是特定的那个人,还是只要乖乖巧巧,谁都可以的一个人。” 这次秦知年倒是给出回答了,似乎没怎么犹豫:“我想要我的前女友。” 这估计不行。 “那你有确切的答案吗?”顾西琅握着杯子,没什么表情,“她想要的到底是平等地站在你身边,还是想要爬到你的头上。” 秦知年继续沉默着。 只是他放在桌面上的手微微握了一下,许久后,他又有些动摇,笑了笑:“不过,副部您是不知道我前女友到底是什么样子。那个女孩……问她这样的问题,估计她是会露出一脸讥讽来的。” “……” 不,他了解。 倒不如说,他比这位前男友还了解。 包括那个女孩不太想被别人知道的一面,他全都了解。 顾西琅并不是会执拗劝说的人,反而话锋一转:“沈怡呢?她算什么?” 秦知年闭了闭眼睛,提起这个,就有些烦躁似的:“我以前觉得我很喜欢她。实际上,沈怡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并没有多难过。但是,我前女友从我身边离开的时候,我很痛苦。我也恨她现在还一副若无其事没心没肺的样子,她眼睛看不到我的时候,哪怕是做出伤害她的事情,哪怕是让她恨我,我也想要她看到我……” “所以,你想用沈怡来报复你的前女友?” 秦知年脸色有些阴沉,点了点头。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沈怡的关系?” 他叹了口气:“我也不清楚。” “既然什么都不清楚,那不如放弃。”顾西琅把杯子放回桌上,神色有些冷淡,“你自己可能没有察觉到,但是这样的做法,对于一个女性来说是很大的伤害。更何况,你现在还是在两个人当中摇摆不定,你伤害的是两个人。”他皱着眉,“你和你前女友之间既然没法好好相处,又何必那么执着呢?” 秦知年愣住。 顾西琅这话说得就有些严厉了,甚至于用上了“伤害”这个词。毕竟在这之前,秦知年只认为自己是“选择”,今天蓦地被人说了伤害,仿佛一记重锤砸了下来,让人心慌意乱起来。 最后他只能一杯接一杯喝着酒。 不过目光无论如何都平静不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若干日子后。 小秦: 嗨呀好气啊。 我最崇拜的偶像,居然和我最喜欢的前女友谈恋爱了。 而且他一边和我前女友谈情说爱,一边不动声色地劝我离开我前女友。 他一边撩我前女友,一边指责我和我前女友关系暧昧。 他明着是在教育我怎么做人,暗地里却是在帮我前女友出气。 …… 嗨呀好气啊! 第52章 “唐二傻, 等我回来。” 唐莎莎觉得自己疯了,因为这低沉暗哑,带着情欲的一句话,她居然莫名开始雀跃起来,甚至抱着手机在地毯上打了好几个滚。 等他回来?不存在的。 一般的男女主角,大概在说完感人肺腑的话之后, 都会有一段时间不再联系, 然后经历一下小别胜新婚的场景。但是她和顾西琅不一样。 顾西琅是人形自走气氛毁灭机。 她是能让深情的告白第二天就变成“吃饭了吗”一样普通的二傻少女。 顾西琅第二天一大早的飞机去往洛杉矶。唐莎莎难得起了个大早, 还想着能够快点去机场见他一面。奈何这个点压根约不到车, 而且地铁也还没有开始运营。 她这才觉得自己应该去考个驾照, 最好再买一辆车。 难得她四点钟就起了床, 还特意好好梳妆打扮了一番。 现在时间实在是太早了。 她心急如焚, 不停看着手机上约车的讯息,只是不管怎么盯, 都没人肯在大清早接她这个略显长途的单子, 就算她加了不少钱上去, 还是没人帮忙。 中途方缘还起床上过一次洗手间, 看她对着手机咬牙切齿的样子,随口问了一声:“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唐莎莎略微放下手机, 摇摇头:“没什么。” 方缘也不指望能够听到什么消息,“唔”了一声, 又指了指自己的房间:“我接着睡去了啊。” 唐莎莎点点头。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掉,俨然就算现在她赶去机场,也没办法帮顾西琅送行了。唐莎莎实在是有些不好受, 心里明显感觉落下一块,有些沉甸甸的,甚至于让她觉得有些失落。 她这边的煎熬顾西琅自然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最后,她只能轻描淡写一般地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过去:“副部,祝您旅途愉快。” 过了一分钟不到,对面就回了短信。 “不是旅途,是工作。” 看到短信,唐莎莎便笑了起来,手指又在屏幕上划了几下,还想着回个什么消息,没想到对面却直接打了个电话过来。 她手忙脚乱接了起来。 这会儿时间过早,几乎还算得上是夜深人静一般的环境,四周没有一点声音。她不知道自己在客厅里面讲电话会不会吵到方缘的睡眠,便微微捂了一下,赶紧跑到阳台上去。 顾西琅身边也很安静,让他声音很清晰:“早上好。” 听到这个一如既往平平淡淡的声音,唐莎莎顿时觉得很是安心。要说她觉得顾西琅是什么样的存在的话…… 像是迷雾里面细微的光芒。 明明很是很小的光芒,微微闪烁着,将明将灭的样子,可是却陪伴在她身边,为她指出前进的方向。 如果有一天,这光芒忽然消失不见,她大概会觉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唐莎莎握着手机,一边微微笑着,一边也压低了声音和顾西琅问着好:“副部长,早上好。”她听到对面有飞机凌空的声音,问道,“您现在已经要上飞机了吗?” 顾西琅走动着,机场上方响起播报登机信息的女声,回她:“还有一点时间。” 唐莎莎合计着:“那就可以再打一会儿电话。” 顾西琅有些无奈,眸底浅浅泛起些温柔,合计着剩余的时间都要用来和这个女孩打电话。 不过稍微过了一会儿,电话里面又传出他轻轻的笑声:“唐二傻,谢谢你。” 唐莎莎眼睛瞪圆了一点:“谢我什么?” 顾西琅语速很快,里面略微有点不屑和嫌弃,虽然隔着电话,不过唐莎莎也能想到他们副部长现在大概是什么鄙夷的表情:“反正你也是一大早就起了床,想着要快点来机场送个行,结果发现电车没运营,公交没线路,出租车什么的全都没有,只好在家里坐到了现在,最后无可奈何地发个短信过来问好,对吧?” 全中! 唐莎莎握着电话不吱声,目光却飞快扫过了客厅,一脸狐疑。 顾西琅又说道:“我没在你家客厅里面安装任何监控设施,你大可放心。” 唐莎莎吐了口气:“我没那么怀疑过。”刚才惊疑地用目光扫描着每一寸墙壁的人绝对不是她。 顾西琅又笑了一声,轻声道:“不管怎么说,谢谢你,唐二傻。” 唐莎莎也笑了起来。 片刻后,顾西琅又说道,“我马上要过安检了,你还有要说的话吗?” 唐莎莎怔忪一会儿,郑重道:“……请您一定要回来。” 顾西琅微微嗤笑了一声。 “会回来的。”他嫌弃她,“一个月而已,会回来的。” 唐莎莎也问他:“那副部长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嗯……”顾西琅拖长了声音思索一下,才又拿出公式化的语气来,“认真完成工作,保持你对工作的热情,有什么事情的话就和刘教说……” 全是工作上面的事情啊,唐莎莎略微有些失望,只能听着他的每一句话,神色恹恹地回答着“好”一类的。直到最后,顾西琅才清了下嗓子,忽然又说道:“还有。” “还有?” 顾西琅微微一笑:“不是现在要说给你的话。回来之后,我们谈谈。” 唐莎莎握紧了手机:“诶?” 顾西琅认真起来:“我最近考虑了一些关于你的事情,我们总不能一直这样。所以,回来之后,我有话想要和你说。” 唐莎莎抿了抿嘴,目光一时闪烁起来,仿佛是想到什么事情一般:“好,您回来之后,我们谈谈。” “嗯。”顾西琅站住脚步,“那我把电话挂了?” “好的。”虽然对方看不到,唐莎莎还是点了点头,“一路顺风。” 他目光落向外面已经麻麻亮起的天色,温声道:“再见,唐二傻。” 和顾西琅通过电话之后,唐莎莎就觉得心情好了起来,虽然有些失落也有些忐忑,不过好歹是愉快了一点。 她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时间一到,就兴致勃勃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在她那指引方向的光芒不在的一个月,也就是说,不管是遇到什么事情都只有她一个人面对,不管是什么样地决定都只有她自己来选择。 想到顾西琅说的回来之后要谈谈的事情,唐莎莎嘴角就绷起一点。现在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月! 没想到早上出门的时候居然在电梯里面看到了秦知年。 秦知年今天穿着墨蓝色的T恤,肌肉的线条在薄衣衫下面隐隐绰绰,黑色的收脚裤让他身形更加纤长,裤脚被扎进了短靴里面。他的打扮从来都是极为时尚的,如果把他放在T台上面,他风采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一个模特。 他脸上有些没睡饱的样子,一双眸子微微沉着,表情不算特别好看。只在看见她身影出现的时候,些微投过了一点目光。 唐莎莎愣了愣,还是对他点了下头:“早。” 对面也懒洋洋回了声:“早。” 唐莎莎再次怔住。 实际上,在开口之前,她就已经做好了继续被他不理不睬的准备,却唯独没想过,秦知年居然应了她。 电梯就快要关上。 秦知年伸手按住开门键,略一挑眉:“你要进来吗?” 唐莎莎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小步踏进去。 上次像这样和平共处已经是不知道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唐莎莎实在是觉得微妙,这一天不早不晚,偏偏是在现在到来了。 她甚至觉得有些造化弄人的感觉,心里有些感慨。 电梯里面一片沉默,唐莎莎犹豫一下,开了口:“对了——” “对了——” 她和秦知年同时开了口,两个人都有些诧异,片刻后,唐莎莎对他礼貌地笑了笑:“您先讲。” 说完这句,她心情便平静下来。 她已经能够毫无芥蒂地对秦知年说出“您”这个称呼了。 秦知年一时也有些晃神。 他缓缓道:“第七八起案子,已经查出来了,是单纯的模仿犯。” “是么?” 听到秦知年这么说,唐莎莎立刻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恭喜你。” 秦知年也笑笑。 片刻后,又沉下一口气,声音清晰:“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她眼睛弯了弯,“就是想问问案子的进度,正好你说了。” 尔后电梯里的空气就陷入了寂静当中。唐莎莎保持着淡淡的笑容,目光定定看着楼层数,那样子明明白白就是个普通同事了,目光平淡到没有一丝涟漪。 若是唐莎莎单纯的不理他,他兴许还觉得好受一点。 可是现在有说有笑,态度自若,就分外让人焦躁起来。 秦知年愣了一会儿,直到电梯在一楼停下,唐莎莎从电梯里面走出去,他才恍惚想起,自己也是应该离开的。 他跟在她身后,唐莎莎的脚步很轻快,背影笔直。她会习惯性的抬头挺胸,看起来总有些骄傲的样子。 她对身后的秦知年似乎并不关心,从头到尾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仿佛现在的秦知年对于唐莎莎来说,已经是多余的存在了。 现在天气热,小姑娘懒得走动,是从楼下公交站直接坐车过去。秦知年则是开车过去。 从步伐一致到转身错开,各自行远,只是一弹指之间的事情。 唐莎莎今天的工作是要去会见陶书扬的,她原本计划大清早直接就去大学城,奈何刘瑾临时通知她说,有东西忘了给她,让她赶紧回去一趟,唐莎莎实在是没辙,又风风火火去了刘瑾的办公室里面。 见到她,刘瑾显然是松了一口气,招呼她过去,然后递给她一串东西。 “你把这个戴上。” “这个是?”唐莎莎看着那项链,有些发怔。 刘瑾没有瞒着她:“这个是摄像头,到时候需要拍摄一下你和陶书扬之间的会见。” 唐莎莎没明白:“我为什么要戴这个?”之前会见其他人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她有点不情愿。 刘瑾摇摇头:“我不知道,是你们副部交代的。昨天你回来的时候我忘记告诉你了。” “哦。”这回唐莎莎就没别的表情了,点了点头,干干脆脆地把东西给收了起来,刘瑾看得心酸,脸都皱起来了:“莎莎啊,你不能因为这个是顾西琅交给你的,你就毫不怀疑地收起来吧。你是可以提出你的疑问的。” “我没什么疑问。”唐莎莎茫然地看他一眼,“副部交代给我的事情还用怀疑吗?请您放宽心,相信我们副部。” 唐莎莎一副摆明了坚信顾西琅的任何决定的样子,刘瑾原本已经计划好要怎么卖关子,怎么逗小姑娘来求自己,这会儿计划全部不通,他跟在唐莎莎身后,一副很郁闷的样子:“我能稍微给你透露一点你们副部的想法。” “什么?” 刘瑾问她:“你还记得第四起案子吗?” 唐莎莎脚步顿住。 现在她的工作只有前面三起,第四起案子虽说不在她的工作范围里面,但是好歹以前也是整理过相关的资料,现在刘瑾问起来,她自然是点了点头:“还记得。第四起案子怎么了?” 第四起案子的受害人是个在家里游手好闲的男人。 他以前曾当过救生员,不过却有一个小女孩在他负责的泳区淹死了。事情发生在临海一家著名的海游馆,虽然可以把责任推到这个男人身上,但是说到底这个人是自己的员工,就算责任推上去了,海游馆还是可能会名誉受损,所以索性把大部分责任推到了那个孩子身上,变成了熊孩子自己作死,而救生员无力回天。 刘瑾问她:“你记不记得那个男人在被解雇之后,住在什么地方?” 唐莎莎记性还算是不错,点着头说道:“住在女朋友家里。” “这就对了。”刘瑾吁了口气,“他女朋友,碰巧就是陶书扬的邻居。” “诶?” 刘瑾平时嘻嘻哈哈的没个正经,谈论工作的时候是很负责的:“根据调查来说,那位OL很早之前就已经住在这个公寓里面了,陶书扬是后来在大学里面教书,这才买了这套公寓住进去的。” “但是那时候大学会给教职工分公寓的吧?” “是的,不过那时候陶书扬还不是正教授,是副教授。后来第二次分房子的时候,他已经在外面买了公寓了,所以也没有享受这个待遇。” 唐莎莎边听边想,皱着眉:“听起来和陶书扬的关系不大,确实只是巧合的样子。”她抬起头看他,“他和那位OL的关系怎么样?” “完全没关系。”刘瑾叹了口气,回答,“调查人员一开始也是觉得有疑,但是不管怎么调查怎么走访,都只有一个结果,那两个人从来没有接触过,完全没有接触过。就是现在大都会里面很常见的邻里关系,彼此互不认识,见了面甚至都不知道对方是自己邻居那样。” 唐莎莎明白过来:“再加上一个是大学教授,每天上班时间飘忽,一个是OL,每天大半日都不在家,所以几乎是见不到面的。” 刘瑾点头。 既然顾西琅在意这件事情,唐莎莎自然也就跟着留意了一些。她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了陶书扬的公寓,对方已经等着了,门开后,他还看了一眼手表:“你比约好的时间早到了一分钟。” 唐莎莎笑了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露出一个有些抱歉的笑容。 陶书扬实际年纪应该是和顾西琅差不多大的。只是这个人脸部线条冷硬,有许多不苟言笑的意思,因而看起来笔顾西琅又要年长一些的样子。 不过在同龄的男性当中,姑且也算得上是非常优秀的男性了,相貌端正,一表人才。 进门之前,唐莎莎稍微留意了一下。 这栋公寓的构造和自己住的那栋公寓的构造看起来差不多,每一层楼有四户人家,左右各两户。中间是楼梯间,楼梯间外面有个宽阔的采光过道,这个过道两端尽头都配有玻璃门,电梯则是左右各一部。也就是说,虽然一层楼住了四户人家,也能互通走过去,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像是一层楼只住了两户人家,另外两户属于另一栋楼。 旁边紧挨着的那户人家,应该是第四起案子里面那个OL住的地方。 唐莎莎跟着陶书扬走进去。 陶书扬的房间风格冷硬,装修采用了工业风,看起来很有格调,却不太像是住家的感觉。她环顾打量的时候,就敏感地察觉到了,虽然房间风格有些犀利,不过布置里面又带上了一点柔软。 那种柔软的感觉绝对不是一个男性能够布置出来的。 唐莎莎坐了下来。 她只是稍微做了一下自我介绍,便微微笑了笑,表情拿捏得恰到好处,开始了问题:“陶先生是一个人住么?” 陶书扬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唐莎莎却把目光放到了沙发背后衣帽架上,稍微停了一会儿,就问道:“这条领带是?” 第53章 陶书扬怔了怔, 随着她的目光一起看了过去。 衣帽架上随意搭着一条没收起来的领带。 淡蓝色和浅金色交织,上面印有格纹的花案,看起来是一条颇为帅气又亮眼的男士领带。按理说应该没什么好在意的,不过这条领带和这个人看起来太不搭了。 架子上还挂着另一套衣服,从衬衫到裤子都是淡灰色的。而陶书扬现在身上穿着的一整套都是黑色。再观察一下屋里沙发椅子一类的东西,只要一个东西是银灰色, 其他所有东西都是银灰色。 很显然, 这是个喜欢一整套同色搭配的人, 而且整体风格偏向于暗沉。 这种色调和他个人的气质很衬, 锐利, 仿佛刀刃。 这样一来, 那条领带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起来, 一来是找不到能够搭配那条领带的衣服,二来是整体风格偏向柔和和显眼。唐莎莎并不认为这个男人会买这样一条领带, 但是这条领带却挂在衣帽架上面, 说明这之前还被主人使用过。 陶书扬很快转过脸来, 和她淡淡道:“这条领带是女朋友送的。” “女朋友?”听到这个回答, 唐莎莎笑了笑,“冒昧地问一下, 您女朋友是……?” “我们学校教科院的一位教授,叫姚玉。” “哦。”唐莎莎并不认为这位女性就会是那位邻居, 也没这样想过,不过点了点头,“你们没有住在一起?” “对。”他点点头, “她有房子,在学校里面。” 也就是说,这位女朋友住的是学校的教职工公寓。 见唐莎莎的视线还在屋里面流连,陶书扬问了声:“唐小姐今天来是想要知道什么呢?” 唐莎莎看向他:“抱歉,我想要知道一些关于您父亲陶友发先生的事情。” 虽然差不多已经知道了来意,但是陶书扬还是稍微闭了闭眼睛,似乎并不想面对这个话题,又觉得无可奈何似的,好半天,才道:“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怎么时隔这么多年,又忽然说起了这桩案子?” 唐莎莎笑了笑:“不是,我们只是研究调查。” 陶书扬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唐莎莎问他:“您觉得您父亲是个怎么样的人?” 陶书扬目光微微动了一下,露出一副回忆思索的样子,许久才缓缓道:“和气,对街坊邻居都照顾有加,别人不管是什么麻烦,他都愿意帮一把。” 依然是同样的说辞,和冯婉也好,和那条街上认识陶友发的人也好,都是一模一样的说法。唐莎莎点了点头:“我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陶先生似乎从来没有对外人生过气?” “是的。”陶书扬皱了皱眉,“他总念着和气生财,对外人都很好。” “那他会对你们发脾气吗?” 陶书扬瞳孔向左边游移了一下,片刻后,还是摇头:“没有。” “那您知道陶先生曾经做的事情吗?” 她问话很快,问题一个接一个,转换之间也没有一丝犹豫。陶书扬居然也跟上了节奏,笑了笑,只是嘴角并没有提太起来,神色有些奇怪:“您是说敲诈的事情是吗?” 唐莎莎微微点头:“对于这件事,您是怎么看的,您觉得有关联吗?” 陶书扬身子微微前倾下来,两只胳膊拐支在茶几上,双手握在一起,过了一会儿,他手依然保持着握在一起的姿势,只是食指稍微伸直,搁到嘴边。他嗤笑一声:“我能怎么想?那位夫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难道还会有关联吗?” “那您呢?您是怎么想的?” 陶书扬还是笑,手却放开来,转而抱着自己胳膊,指尖微动轻轻敲着手臂:“我没什么想法,如果仅仅是为了零头一般的小数目就这样夺去人命……那位夫人没必要的吧?” “事件发生的时候您在做什么呢?” 陶书扬目光挑了挑:“在帮我妈提菜。” 唐莎莎点了点头。 这后面问话基本都是常规型问话,陶书扬隐约有些不耐,却也全部老老实实回答了。唐莎莎把自己想要的讯息都收集了一番,最后再次给陶书扬道了谢。 一个并不愿意回想起来的人,却强迫他回想起来,还要全部说出来,这确实是不太好的事情。 她站起来要和他告别。 也不知道是不是坐的有些久了,刚走上两步,她腿上就是一麻,身子晃了晃,下意识往旁边扶了一下。 很不巧的是,陶书扬正好在她旁边。 “啪”的一声! 一瞬间就好像是本能反应似的,陶书扬身体立刻紧绷起来,想也不想将她手打开,原本冷冰冰的脸上多出几分厌恶来。 唐莎莎一时有些错愕。 一秒钟不到,陶书扬脸上的表情就已经收了起来,伸手搀扶她:“抱歉……我刚才被吓了一跳。” 唐莎莎心脏还在剧烈跳着,看了他一会儿,脱口而出:“对了陶先生,我想知道,您对年轻女性,尤其是高中女生的看法?” 陶书扬愣住。 “高中女生?” 陶书扬似乎有点怀疑唐莎莎刚才的问话。 唐莎莎点了点头:“是的,关于高中女生的看法。” 陶书扬目光晃动几下,微微一笑,“没什么感觉,应该还挺可爱的吧?” 唐莎莎“哦”了一声,把狐疑的表情全部收好,这才慢慢离开了陶书扬的家。 副部长不在这里的日子着实是有些难熬。虽说平时自己和副部长相处的时候,也是以各自安静工作的时间居多,现在也是同样的一个人在工作,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不太对劲。 这让一直以来工作的时候都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的唐莎莎近期也有些没精打采起来,刘瑾对她关注不少,不免多问了她几句。 唐莎莎露出一副很泄气的样子:“我现在觉得我就像是一条咸鱼一样。” 刘瑾问道:“你怎么了?” 唐莎莎看着他,可怜巴巴的:“你说咸鱼还能翻身吗?” “咸鱼当然能翻身。”刘瑾拍拍她肩膀,表示鼓励,尔后一边往自己办公桌走,一边接起自己上句话,“但是你们副部说过,咸鱼就算是翻身了,依然也是咸鱼。难道还指望自己翻个身,另一面就能变成蒸鱼沸腾鱼吗?” 唐莎莎郁闷,瞪他几眼。 副部长人虽然不在这里,但是毒鸡汤的精神还永远留在这里。 之前说好有空要去拜访隔壁陈阿姨一家,所以闲下来的时候,唐莎莎果然去了一趟母亲那边,也如之前电话里面所说的,去拜访了陈阿姨。 也不对,现在不能叫陈阿姨了,应该叫陈妈妈。 她最近工作愈发顺手,一进门就职业习惯一般地开始四下打量起来,很快就发现了不少端倪。正如李湘玲所说,这位陈妈妈和她确实是一路人。 屋子里面姑且算是收拾得工工整整,刚一走进屋里,完全感觉不出来陈妈妈和她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不过稍微坐一会儿,就大概能够明白了。 唐莎莎眼尖地玩起了“来找茬”的游戏。 窗帘后面藏着平时她会用来随便搁在地上的小桌子,还有一两把胡乱扔着的长柄雨伞。茶几下面乱堆着坚果零食。沙发后面还有好些科技杂志和岛田庄司的小说。 平时唐莎莎收拾东西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样子。 把东西随便堆在看不到的地方,能看到的地方整洁漂亮起来了,就当成自己已经收拾完了的样子。不过每次这样收拾之后,要找起什么东西来反而更加费劲。 顾老爷子腿脚不方便,基本上没法做家务,陈妈妈也是一副完全对家务无能的样子,唐莎莎有点没法想象他两个人平时到底要怎么生活。 趁着陈妈妈进进出出张罗东西的空档,顾老爷子偷偷和她说了声:“莎莎啊,对不起啊,让你看到这个样子。” 唐莎莎赶紧摇摇头,想了想,还是难为情地说了实话:“我觉得很亲切。” 老先生愣了愣,继而大笑。 这会儿陈妈妈穿着打扮还是非常漂亮的,唐莎莎看着她殷勤地端过来瓜果盘,然后眼神游移,像是在找着什么东西。 唐莎莎很想提醒她,坚果零食都藏在茶几下面了,不过想到老年人的脸面,她最后还是把要说出口的提醒全部吞进了肚子里面。 唐莎莎又想,如果没有人拜访的时候,陈妈妈是不是也会穿得这么漂亮,会不会和她一样穿着桑拿服,在家里懒懒散散的样子。 最后,她没忍住,问老先生:“顾叔叔,你们平时都怎么收拾屋子的?” 老先生看着妻子的身影,目光温柔,似乎没觉得这是个什么烦恼,笑道:“平时基本上是请钟点工上门来收拾,偶尔我儿子也会过来帮着收拾一下。” 唐莎莎点点头。 老先生又笑道:“就是因为我们什么都做不了,才把儿子逼成了个家务十项全能。” 唐莎莎跟着他笑。 每次陈妈妈出现的时候,老先生的视线就会追随过去,就算是陈妈妈犯傻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老先生眼睛里面略有谴责,不过更多的是温柔,还有包容。 之前李湘玲确实没有说错,两个人感情很好,家庭环境也很舒服,只有这样的家庭,才会让人有种想要回家的感觉。 这是李湘玲和唐国华没法比的。 眼看着快到晚饭时间,她便帮着陈妈妈一起在厨房忙活一通,陈妈妈做起饭来也是笨手笨脚的,甚至盐和味精都分不清楚,到了这个时候,唐莎莎不得不怀疑起来之前她做的那锅燉牛肉到底是怎么出来的。 仿佛是看穿了她的心思,陈妈妈有点不好意思,咳了一声:“那天我儿子早上回了家,是我儿子做的,留给我们的晚饭。” 原来如此。 唐莎莎笑了笑:“你们儿子肯定特能干。” “可不是么。”说起儿子的时候,陈妈妈也显得非常高兴,“那孩子从小就懂事。他爸腿脚不方便,我……我不太喜欢做家务,所以平时家里不管是什么都是他在收拾,也没见他有什么不耐烦不高兴的样子,从小就很能干,很独立,也是一个很温柔的孩子。” 唐莎莎心里模模糊糊有个原型,不觉得难以想象,便稍微拖长声音“嗯……”了一声。 提起自己儿子的时候,陈妈妈的话匣子就停不下来:“他就像像是会魔法一样,不管是什么东西到了他手上都能变得干净整洁起来。衣服能打理得像是干洗店做出来的成品,地板好像能发光,普普通通的食材过了他的手都能变得美味至极,我以前还觉得那孩子搞不好有超能力呢。”说到这个,她忍不住笑了一声。 唐莎莎也笑起来:“是比别人都更加擅长收拾东西吧。” “你说得对,比别人都擅长收拾。”虽然这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但是陈妈妈在说到这个事情的时候,却稍微叹了一口气,又像是不那么高兴了。 唐莎莎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问道:“怎么了?” 陈妈妈摇了摇头,有点落寞起来:“所以才一直单身。” “什么?” 她缓缓道,“因为一个人生活已经足够漂亮,根本不需要别人插进来。不管是什么事情,那孩子自己一个人就能打理好,女孩子可能会觉得,自己看起来反而像个摆设,不知道自己跟在他身边是为了什么。没有碰撞和激情的感觉吧大概……所以,我和老顾一直很担心,那孩子会不会就那样单身到老。” 唐莎莎却不赞同这个说法:“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澎湃激烈,平平淡淡的才好。要是有个人能二话不说万事包揽完,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陈妈妈看她一眼:“我还以为小年轻都是喜欢轰轰烈烈的生活。” 唐莎莎摇摇头:“我就不喜欢。大起大落地我可接受不了。” 晚饭是两家人一起吃的。李湘玲现在和陈妈妈俨然已经发展成了老闺蜜好闺蜜的关系。也不见外,晚饭后就打发自己女儿去洗碗。水龙头打开,水声哗哗响起之后,唐莎莎回头看了一眼。 客厅里面亮着橘色的灯光。 唐国华和顾老爷子坐在一边下着棋,李湘玲则是和陈妈妈坐在一起一边看电视,一边对电视上的人品头论足。客厅里面十分热闹,看起来也十分欢快。 她笑了笑,扭回头。 她想着,以后如果结婚的话,希望自己家人和丈夫的家人,也能像现在这样相处。 以前她从来没有想到那么长远的事情这会儿却突然从脑海里面跳了出来。如果她和秦知年结婚了的话,他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 生活不仅仅只包含收拾整理。 虽然他俩都不擅长收拾整理,但是姑且是能请个钟点工的。但是相处呢,是不是充满了硝烟味?两家人是否又能和平共处? 直到回了自己家,灿白的灯光打下来的时候,她还有些恍惚,仿佛从里世界回到现实了一样。 趁着老唐去洗澡,唐莎莎坐在沙发上和她妈聊天,没头没脑就钻出来一句:“妈,你当时怎么没想过和老唐离婚?” 她妈被吓了一大跳:“什么离婚?” 唐莎莎说:“我爸以前大男人主义,爱面子,说话难听,还好赌。这么多缺点我都看不下去,你也没想过和他离婚。” 李湘玲听她说完,弯了弯嘴唇:“你们这些年轻人啊……” 唐莎莎看着她,不解。 李湘玲从茶几上拿了个苹果,说:“你们现在这些小辈子,是把婚姻当儿戏,看对了眼就不管不顾在一起,过不下去了又分了了事。在我们那时候,婚姻这种事是一辈子的事。” 唐莎莎说:“现在不是时代不一样了么?” “时代是不一样了。”李湘玲叹气,“世道变化了,老人家的观念是变不了的。我是小门小户出生的,当年我们这些人,都是把离婚当成耻辱来看的,都是女的不好才会离婚,离了婚的女的就是废人。” 她削着苹果,又说:“再说了,你爸当时是个研究员,科学家,说出去多有脸面。别人都觉得我能嫁给他,是修了几辈子的福分。” “那也不一定。”她有感而发,“有的人看着光鲜亮丽,处起来只有自己知道有多苦。” 李湘玲看她几眼,像是想到点事,笑起来:“以前我老家那儿经常发洪水,有一年涝灾,去城里的桥被冲垮了。那天我和你爸约好见面的,又没个电话什么的,桥被冲垮了去不了,就只能干着急。” 唐莎莎没说话。 李湘玲动作听了下,接着道:“结果到了晚上,我要睡觉了,就听你爸在外面学蛤蟆叫,我当时瞧见他,激动得要命。你爸说看见桥冲垮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冲垮的,又没个我的信儿,他心里急,干脆就摸着石头淌过河了。” “他就过来见了我一面,就匆匆忙忙走了。我当时可真感动,你爸那时候瘦瘦的,平时不锻炼,身上没个二两肉,又是城里的孩子,还能淌过河来看我。”她抿嘴笑起来,有些怀念,“后来我跟人打听,才知道,你爸摸过河的时候,被水冲走了,冲了两里路,被下面人打捞起来,也幸好人没事儿。” 唐莎莎从来没听过李湘玲说这些事,想到唐国华年轻时候那副怂样,也忍不住笑了,可眼眶又有点湿。 李湘玲收回目光:“人啊,就是这样,当时我和你爸相处起来就挺闹心,吵吵闹闹,总合不来,你爸心气儿高,要面子,人又聪明,吵起架来那一张嘴简直折磨人。我也想过这样下去不行,过不了日子,但时就是觉得喜欢,再想想你爸得好,拈巴拈巴,又觉得日子又能凑合过下去。” 唐莎莎问她:“那你觉得过得好吗?” 李湘玲没回答这个问题,叹了口气,说:“人总是对元配有种莫名其妙的执着。凭着那股固执冲动,稀里糊涂结了婚,想着反正心里喜欢,说到底都是瑕不掩瑜的,后来真的过日子了,才知道那点儿瑕疵才是最消磨人的。” 唐莎莎明白李湘玲说的那种心思。 即使是到了这个年代,对于现在社会上的年轻人来说,最难忘记的还是第一次恋爱。初恋走到老,算得上是不少人想要的理想境地。 她妈也有点不甘似的:“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他还是西施的时候,那些子缺点你都能察觉出来,感觉不快,更不用说感情逐渐消磨之后了。” 唐莎莎看着她身形,略有些伛偻:“所以你从没想过和我爸离婚?” 李湘玲好笑:“这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折腾什么呢,虽然也觉得稀里糊涂地就过了一辈子,但还能做什么,凑合凑合过日子呗。” 唐莎莎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两个字,认命。一时也有点黯然。 李湘玲想想又劝她:“我和老唐两个人的感情虽然不深厚,但你爸对你是实心眼的。我知道你对老唐有怨言,他以前是做了不少混蛋事儿,还耽误了你,但是现在事情都过了,你也别计较了。” 唐莎莎点了点头,还在想刚才李湘玲的话,总有点闷闷不乐的。 第54章 最近事情越来越多, 明明应该让人觉得时间在飞快的溜走,结果还正好相反,唐莎莎反而觉得时间过得越来越漫长了,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现在每天工作完就有种脱力难熬的滋味。 眼看着马上就是国庆长假,之前她和刘瑾申请过和当初追求过冯婉的曾念文会见,现在会见批准下来, 唐莎莎自然又是跑了一趟。 只是这一趟有点不大不小的收获。 以前冯婉身体不好, 三天两头往曾念文的诊所里面跑。也是因为这一层关系, 曾念文便渐渐被冯婉给吸引住了。不过后来自己喜欢冯婉的事情在厂区里面沸沸扬扬被传开来, 冯婉许是想着避嫌, 渐渐也就不去诊所了。这一点倒是让曾念文觉得十分愧疚。 对于冯婉和陶友发的感情, 曾念文倒是毫不犹豫表现出了信任。是说那两夫妻感情极好, 没什么好怀疑的。 不过正因为曾念文说了这样的话,唐莎莎才愈发觉得有些怀疑。 因为不管是她自己观察也好, 还是冯婉自己交代给她的说法也好, 都能够判断出来, 冯婉和陶友发的关系也就一般, 绝对不是曾念文所说的,感情极好。 她自然是把曾念文所说的东西给记了下来, 往后越看越是觉得古怪,忍不住就拿起手机想要打电话。 只是手机是拿起来了, 联系簿也打开了,接下来却迟迟没有了动静。 过了好一会儿,她像是有些颓败似的, 把电话扔到了一边。 顾清琅现在已经不在国内了啊。 现在如果是想要练习联系,估计也只能通过邮件联系了。 不过不联系也好。 她有些事情想要自己一个人考虑清楚,不想受到任何人的影响。 就算是暂时离开了帮她引路的光芒,但她还是能够自己摸索着前进,处在黑暗中的时候,并不是就此停下脚步,而是跌跌撞撞地慢慢前进。 她懒洋洋走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太阳落下去有一会儿时间了,路灯一盏盏亮起来。华灯初上,微风里面夹上了夜晚的气息。 天边最后那一点亮光也熄灭了。 大都会里面的光影迷乱,人群穿梭,大片的玻璃建筑透亮起来,里面商品清晰可见。年轻的男女牵着手,嘻嘻哈哈乱逛着。 唐莎莎在婚纱店门口停了下来,微微抬起头。 长夜深远。 这个周末方缘就准备搬家走了,两个人头一天就把东西都收拾好了,大包小包全都堆到了客厅里面。 约的搬家公司是第二天下午才过来,到了中午的时候,方缘说想吃一次唐莎莎做的菜。唐莎莎本身厨艺并没有多好,平时做出来的东西连自己都没觉得有多欣赏,但是现在方缘却说想要吃她做的菜,让她觉得很是高兴。 虽然这阵已经不太早了,她还是非常愉快地去买了一趟菜。 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却在楼下看到了搬家公司的货车,唐莎莎看了一会儿,略微皱起眉,她记得方缘约的搬家公司并不是这一家,也不是这个时间过来。 她心里有点不确定,这就提着菜,过去看了一眼。 搬家师傅们正从车上捣腾着东西下来,这样子应该不是在搬走,而是搬过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搬来了这栋公寓。 这对于唐莎莎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事情,反正和她又没什么关系。她倒是没再关注,收回视线就要往楼上走。 没想到却听到背后传来个清脆的声音:“莎莎。” 那声音颇为耳熟,软绵绵的,唐莎莎愣了一下,转过头,立刻看到了一姑娘盈盈站在身后,脸上带着浅笑,目光里面多多少少带着些得意之色。 可不就是沈怡。 视线再往后面透过去,就能看见正垂着头,皱眉看着手上东西一边走过来的秦知年。 秦知年说:“沈怡,我不是让你不要乱跑吗,你能找到……”说话间,他抬头看了一眼,不过这一眼,便也怔住,顿住了脚步。 沈怡看看秦知年,又看了看唐莎莎。脸上还带着笑。 倒是唐莎莎先反应了过来,她虽然不喜欢沈怡,只是这会儿心情好,也懒得和她计较,淡淡打了个招呼,又对着秦知年点了点头:“你们这是?” 秦知年回过神来,稍稍放下手,目光落在唐莎莎的脸上。 这姑娘仿佛挺开心的,眼睛下面铺着温柔的细碎星光,泛起圈圈涟漪,流光溢彩惹人喜欢,一张脸像是散发出极有魅力的光晕一般。 心情很好? 看到自己和沈怡在一起,心情还很好? 秦知年心口一瞬间便郁结起来,脸色阴沉下去,有些想要狠狠抽上几口烟。 只是这会儿手上拿着东西,他根本就没办法动作。他的手攥紧又松开,在察觉到沈怡有意无意触碰自己手的时候,伸手握住了沈怡。 沈怡笑了笑:“知年让我搬过来和他一起住。” 原来如此。 在意他的时候,爱也浓烈,恨也浓烈。可是现在不在意了,一切都好像是一场笑话。她现在甚至觉得沈怡看起来也没那么面目可憎了。 虽然她还是讨厌沈怡。 那感觉就好像是讨厌着一个人品低下的同事。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瓜葛。 她伸手按了下电梯,察觉到现在秦知年的视线似乎紧紧锁在自己的脸上,仿佛伺机行动的毒蛇一般,唐莎莎有些不舒服,微微皱了下眉。 没想到她这一个小小的不喜的表情,倒是让秦知年的眼神变了起来。 宛如盛绽之花,刹那温柔,带着隐隐的笑意,一时之间冰雪渐消,暖光融融。 他面无表情地和她宣布着:“我和沈怡已经开始交往了。” 唐莎莎笑笑,转过脸去:“恭喜。” 沈怡脸色变了变,只能勉强露出一个笑脸来。 唐莎莎看起来好像压根就没上心似的,只是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恭喜,接下来就是百无聊赖地等着电梯。 沈怡一直想着要用什么方式宣布自己和秦知年开始交往的消息,她应该是欢喜的,因为她一直把一颗真心放在秦知年的面前任君采撷。她也应该是得意的,她被踩在唐莎莎脚下实在是太久了,而现在,这场爱情战争最后的赢家是她。 可是真的站到唐莎莎的面前的时候,沈怡才发现她的骄傲压根就无从展现。 唐莎莎根本一点都不关心他们两个是否开始了交往。让她觉得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里,颇有些无力感。 偏偏秦知年还紧紧拽着她的手,恨不得把她骨头捏碎了似的,那目光压根就没有在她脸上流连片刻,也压根没察觉到她现在疼得发白的脸色。 沈怡挣扎两下,在走进电梯的时候,秦知年总算是把她的手给松了开。她非但没能扬眉吐气,这会儿心里反而堵得慌,这就在寂静的空气当中找着话题。 “说起来,莎莎还是单身吗?有遇到喜欢的人吗?” 沈怡一边笑一边看她。 唐莎莎没说话,有点不耐烦似的。 倒是秦知年利刃一般的目光射过来,沈怡全当自己没看见,又轻声细语说道:“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希望,你也能找到一个理想的对象。有的事情想开一点,别那么执着。”她似乎真的是在关心她似的,“你现在也不小了,也该好好考虑一下个人感情的问题了,不要一直把目标放在不可能的人的身上。也适当降低一点自己的标准,不然一旦上了三十,可供选择的机会就更少了。” 唐莎莎懒洋洋地乜她一眼:“不劳你操心。哪怕我不降低自己标准,供我选择的机会也很多。还有一点你得搞清楚,”她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不像你,我条件好能力高,要什么没有?而且,我也是有自尊的,我还没恶心到成天盯着别人的男朋友想着怎么三了别人。” 沈怡一张脸立刻青白交加。 秦知年却没指责唐莎莎,只是低声喝着沈怡:“你能不能少说几句?” 她眼眸里面有些受伤,咬了下嘴唇,伸手去拉他手臂,小声道:“我是真的想要关心一下莎莎……” 她眨着眼睛,一脸泫然欲泣,只是以前对她呵护有加的秦知年现在对她的眼泪似乎压根就生不出一点怜惜的心思了似的,神态冷淡:“你先管好你自己再说。”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停了下来。 唐莎莎从包里拿出钥匙往外面走去,听到秦知年刻意压低的话,微微一笑:“沈怡,眼泪这种东西偶尔掉一下,姑且能称之为珍珠钻石,可是掉得多了,就和地上的石头一样,毫不值钱,甚至让人觉得廉价厌烦。” 秦知年皱眉看她:“唐莎莎!” 唐莎莎脚步却突然一顿,转身抬起眸子:“鱼目混珠。我以前总觉得这个故事傻,现在才知道,是真有人把鱼目当珍珠的。” 秦知年愣住。 片刻后,他唇角漾起一丝笑容来。 沈怡眼睛有点红:“你是在说我是鱼目吗?” “当然不是。”这两个人的反应让她觉得有点好笑,唐莎莎伸手拉了沈怡一把,等沈怡跌跌撞撞往前冲了一步,还没直起身来,她就已经凑到她耳朵边,小声道,“你与其担心我,不如担心你男朋友。我保证什么都不做,但是你猜猜看,他会不会费尽心思想要回到我身边?” 沈怡猛地直起身子,瞪她:“你少胡说,他不是那样的人!” 秦知年视线还黏在这边,唐莎莎耸了下肩膀,转身开门,想到之前秦知年露出来的那一丝笑意,她又补充一句:“我突然想到,假如鱼目放在珍珠旁边,那不管鱼目再怎么剔透精巧,也定然会被珍珠的光芒掩盖过去。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她说完,转过头似笑非笑看了秦知年一眼。本来无辜的圆圆眼,竟然莫名挑起几抹风情,勾人绮思。 秦知年深不见底的眼眸下面似乎泛起一些黑色的涟漪。 唐莎莎却想到一句话。 ——恕我直言,在场的几位,除了我,都是鱼目。 她就是有自信,只要沈怡站在自己的身边,就永远不要想能够比过自己。 当然也有可笑的事情,是自己,曾经竟然真把秦知年当成了珍珠。 客观来说,秦知年能力确实不错,年纪轻轻已经成为了正式的研究员,之前也拿出过一二成绩来。放在他们整个部门里面,大概算得上是个青年才俊。再说他容貌不俗,看起来一表人才,因而讨女人喜欢些也是正常的事情。 只是不管他再怎么优秀…… 在更好的人面前,那身光芒就黯淡了下来。 回到家里,刚一打开门,方缘就先过了来,她本来想要朝门外看上一眼的,奈何唐莎莎“砰”地就将门关了上,方缘不由得问了声:“外面是秦师兄么?” “嗯。”唐莎莎没隐瞒,“还有他女朋友。” 方缘有点吃惊:“女朋友?秦师兄已经有女朋友了?” “对。”她笑笑,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递给她,又补充说明道,“今天他女朋友搬过来和他同居了。” 唐莎莎一边说话,一边在玄关换好鞋子。方缘把拎着的菜随手放在餐桌上,还在想着这件事情,一脸不可思议:“我之前还觉得秦师兄是个花花肠子,没想到现在看起来像是玩真的了?” “是吧。”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据说他喜欢这个女的很多年了。” “可惜刚才我没看到……”方缘似乎很遗憾似的,叹了一口气。想了想,又咂巴咂巴嘴,“果然优秀的资源是要紧紧拽在手心里面,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抢走了。” 她看了唐莎莎一眼,用胳膊肘撞了撞她:“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唐莎莎现在对方缘的话确实有那么几分认同,便点了点头:“是。” 实际上,那种想要紧紧拽住的感觉并不是由某种目的而生。如果是喜欢的话,想要占有的欲望是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出来的。不想失去,不想离开,不想放手。 方缘还在唏嘘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的,末了又低声喃喃了一句:“我也要抓紧了。” 唐莎莎眼角一挑,看她:“你说谁?” 方缘笑笑,立刻摆手:“没什么!” 旁边秦知年家里多了一个人,唐莎莎家里却少了一个人,方缘这一走,家里冷清了不少,多多少少让她觉得寂寞。 唐莎莎也就开始折腾起自己搬家的事情来。 之前虽说也想过搬家的事情,但是毕竟手上有点闲钱,依然觉得不慌不忙的,现在却不太一样了,毕竟沈怡搬到了隔壁。 她可不想委屈自己住在这两个人的隔壁,谁也不知道那两个人心里都各自藏着什么样的心思呢,每天上班已经很累了,她不想把自己多余的时间精力分配给那两个人折腾。 这边正看着房子,手机突然响了一下。 她拿起手机,看到小邱发过来的消息:“走啊~后天去海边浪啊~” 小邱这个蛇精病。 第55章 小邱这个蛇精病。 唐莎莎回她:“去海边做什么?” “是这次负责告罪者这个案子的人的交流大会~带好泳衣哦。” 如果只是几个关系不错的同时私下里面聚会也就算了, 但是现在是和案件相关的所有调查人员的交流大会,唐莎莎想了想,最后还是硬撑了下来。 就算是有不想看到的人也算了,毕竟是工作嘛。工作工作。 她想了想,合上电脑。虽说小邱说的是后天去海边,但是最好今天就准备一下腰带上的东西。毕竟明天她还要在外面跑上一趟, 晚上回家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了。 唐莎莎转身朝着卧室里面走去。 第二天要进行的工作并不是她本职里面的工作, 是无意之间听刘瑾说起的。是说之前顾西琅准备去和第四起案子里面的OL, 也就是现在陶书扬的邻居见上一面的。 因为顾西琅并不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 也并没有实际参与到这个案件当中来, 因而要会见案件当中的人, 还是需要过院长那边的程序。 现在申请已经下来了, 偏偏顾西琅又被临时安排出国了。这就有点尴尬。 唐莎莎听说这件事情之后,几乎是想也不想就把这个工作给要到了自己的手上。顾西琅不能过去了, 自己作为助手总是可以过去的吧。 刘瑾也很爽快, 一点质疑她的意思都没有, 直接就把工作给交到了她的手上。 因而一到时间, 她就直接赶去了大学城。 OL名叫胡美萱。现在已经不怎么年轻了,离异, 带着一个女儿。 唐莎莎见到胡美萱的时候,心里多多少少生出一些熟悉的感觉, 仿佛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或者说是见过和她相似的人一般。 屋子里面除了胡美萱,还有胡美萱的女儿, 名叫文静。现在也已经十四岁大小,小姑娘和名字表现出来的样子可不一样,这会儿警惕又怀疑地瞧着唐莎莎。 相反,作为母亲的胡美萱现在看起来倒是有些拘谨。 胡美萱性子安静,只是说了声“请坐”,便规规矩矩坐在一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唐莎莎不由得安慰她一声:“我是科研人员,不是办案人员,你可以稍微放松一点,就当成是和我在闲谈。” 不过显然,胡美萱分不太清楚科研人员和办案人员到底是有什么区别,只是点了点头,态度却没有任何变化。 唐莎莎也不多劝,问了几句和文静相关的话题,像是小区里面熟人遇到的时候经常会问到的成绩学习等等,在这一方面母亲总是喜欢多夸夸自己子女的,一来二去,胡美萱虽说还是一副依然安静少言的样子,但是表情总算是缓和了一些。 唐莎莎这才说道:“冒昧地问一句,周维立先生是?” 周维立就是第四起案子里面的受害人,那位海游馆的救生员。 胡美萱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容,声音轻细:“他是我和前夫离异之后处的对象。” 唐莎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您和周维立先生交往多久了?” 这个问题最近经常被问到,就像是开场白一样。胡美萱慢慢回答了一声:“大概三四年了。” “准备结婚吗?” 她点点头:“是的。” 胡美萱说话的时候唐莎莎一直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她说话做事都讲究一个轻慢,不疾不徐,看起来颇有些端庄婉约的感觉。 文静就不一样了,在胡美萱说到想和周维立结婚的时候,文静明显皱了一下鼻子,又撇撇嘴,露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来。 唐莎莎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似的,不动声色地问着:“您和周先生感情怎么样?” “挺好的。”胡美萱垂下头来,“他这人有点内向,但是性格也就……” 话还没说完,就被文静打断:“一点都不好!” 胡美萱被她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就想要去拉女儿的手。只是刚刚碰上就被文静给甩开了。文静倒是一直盯着唐莎莎:“他对我妈一点都不好!” 说起这个的时候,文静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变化起来,一张清秀的脸都好像是变得扭曲起来。看起来仿佛是周维立做过什么非常过分的事情。 胡美萱脸上有点尴尬,小声呵斥道:“别胡说,你周叔叔人还是不错的。”说罢又赔着笑脸面对着唐莎莎,“孩子小,不懂事,以前和她周叔叔有点矛盾,她现在还记着愁呢,你也别听她的。” 唐莎莎笑道:“没关系,让她说吧。指不准她是看到了一些您没看到的东西呢?” 胡美萱显得更加不自在起来。 见到唐莎莎认可自己现在的做法,文静轻轻吐出口气来,然后认真说道:“我妈就是傻,好不容易从一个火坑里面出来,又马不停蹄掉进另外一个火坑里面,别人稍微对她示点好,她就想着要和别人过一辈子。谁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对她好?” 被女儿这样说了一通,胡美萱脸上有些发白:“你、你怎么能这么说妈妈……” 文静依然没理她,只是看着唐莎莎:“以前我还肯帮我妈瞒着,但是我现在想通了。反正我们没做过坏事,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不信你们查案子的人会不分青红皂白让我们背个罪名的。” 小姑娘年纪虽然小,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发生了不少事情,一张脸已经脱离了稚气,看起来就像个小大人似的。 唐莎莎知道她现在是想要找自己要个说法,便点了点头:“你放心,我们是认真在研究这个案子,绝对不会把你们没做过的事情给强加在你们身上的。” 胡美萱垂着脑袋,看着自己的脚尖,稍微咬了下嘴唇,从唐莎莎这个角度,依稀能看见她额头上些微的细汗。 在这种情况下面,唐莎莎那张有些无辜又显嫩的圆圆脸就十分吃香了。和板着脸硬生生过来调查的人不一样,她似乎还带着学生气,看起来是个亲切好说话的对象。 这一套在防备心强的年上人士那里不一定能吃得开,但是在老人家和小朋友这里就很具有欺骗性了。 文静说道:“你们应该知道我妈和我爸离婚的理由。” 唐莎莎回忆着资料上面的说法,说道:“性格不合。” “对,性格不合。”文静冷笑一声,“我妈就是喜欢用性格不合这个说法来美化她前夫和她前男友的行为……” “文静!”说到这里的时候,胡美萱像是有点生气了,突然扬起声音打断她。 文静脸上露出许多倔强来,也大声回过去:“你总是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对你相好的男人的看法,你有没有想过我的看法!你知道我被怎么对待过么!”说起这里,小姑娘大概是觉得有些委屈,眼眶顿时就红了起来。 唐莎莎赶紧劝道:“好了,都别急,慢慢说。” 胡美萱出身算不得太好,家庭有些贫穷,根据资料上来看,她父亲是个无业酒鬼,母亲性格凶悍,是个裁缝。 一个人性格如何,多多少少也是会受到后天家庭的影响的。 胡美萱的家庭就属于典型的,对社会怀有抱怨,思想偏激的类型。这就造就了胡美萱的性格——胆小怕事,遇到问题先想的不是求助,而是息事宁人。对公职人员抱有强烈的敬畏和不信任的情绪。 如果说她有所隐瞒,想着快点完结这个事情,那实在是在正常不过了。 唐莎莎也不太指望她。 文静还在气头上,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比较平静,只是声音里面多多少少带上了一些哽咽:“她和我爸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她顿了一下,定定说道,“我爸家暴。” 唐莎莎吓了一跳。这个答案有些意料之外,她招呼着小姑娘坐过来,轻声细语问道:“你同姐姐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文静擦擦眼睛,说道:“我爸在外面一副和气的老好人样子,实际上,压力全发泄在我们身上了。只要在外面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他回家后就对我和我妈一顿拳打脚踢。大热天的,我连短袖短裤都不敢穿,身上全是淤青……” 胡美萱愈发沉默,只是表情也不好受,仿佛憋了很久的委屈似的。 唐莎莎拍拍她:“那你周叔叔也是?” “对。”她眼睛里面含着眼泪,点头,“一开始他追求我妈的时候还好,后来见我妈死心塌地跟在他身边之后,他就渐渐暴露出来了。他还用椅子砸过我妈……” 唐莎莎叹了一口气,看着胡美萱:“你就没打算和他分手?” “她才舍不得分手!”文静气道,“之前和我爸也是,要不是看我快被我爸打死了,她肯定也是不愿意离婚的。” 唐莎莎想了下:“周维立打你吗?” “不打。”文静摇了摇头,一瞬之后,表情又变得咬牙切齿起来,“他会做更过分的事!” 唐莎莎看着她没说话。 她是想等着文静自己说下去,没想到文静说到这里,一张脸都涨红了,却没了声音,只是表情凶狠,眸子瞪得大大的,看起来就好像是要吃人了一样。 胡美萱却叹了口气:“抱歉……我们现在,能约到下次吗?我想和女儿谈谈,我们两个都需要冷静一下……” 唐莎莎才刚过来没多久,现在就已经被喊停赶走,脸上也多出几分无奈。下次过来估计就不是自己过来了,只是今天拿到的信息已经够让人激动一波了。 得来全不费工夫。 多亏自己一张脸。 唐莎莎点了点头,站起身来,胡美萱也跟着站了起来,犹豫一下,小声说道:“我送送您。” 文静似乎还在气头上,这会儿懒得说话,又听见母亲说下次再说,所以甩身回了房间里面,然后把门重重一摔。 胡美萱轻轻叹息一声。 她和唐莎莎从公寓里面出来,顺着大学的围墙往地铁的方向走去。这位母亲现在看起来心事重重的,唐莎莎怕她想多,便把之前的保证再说了一次:“您放心,我们不会让无辜的人背上任何罪名的。” 胡美萱胡乱点了下头,垂着眼皮,又走了一会儿,才小声说道:“如果你们查到什么了,能保密吗?” 唐莎莎想了想:“当然。” “我希望这件事不要扩大,免得给孩子带来伤害,如果你们可以销毁那些东西就更好了。” 胡美萱神色怔忪,语气里面多出几分哀求来,唐莎莎自然是点头。 她这才缓缓说道:“周维立以前拍了那孩子一些……不好的照片,好像和人交易过。具体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希望这件事不要闹大,如果可以,请你们把照片全部删除掉。” 唐莎莎惊讶,声音压低下来:“您知道是什么网站吗?” 胡美萱摇了摇头,说起这个事情,脸上就多出几分担忧:“我不知道,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会让我知道。我一直不肯把这个事儿说出来,就是担心会不会给那孩子带来什么影响……” 不知道也没关系,唐莎莎本来就不抱希望她会知道这件事情。只要获得这个消息,背后他们有的是手段可以查这个。 唐莎莎一口应允下来,又安慰她几句。眼看着快要走到大学城门口了,便见着一个人从门口拐了出来,直直朝着自己这边走过来。 她心里一动,立刻打了个招呼:“陶先生。” 陶书扬看过来,略微浮起一点笑容来:“唐小姐。” 说话的时候,陶书扬目光直视平平从胡美萱脸上掠过,之后就再无交集,专注把视线放在了唐莎莎身上。胡美萱则是陪着唐莎莎一般,对陶书扬点了下头,尔后就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了。 唐莎莎笑笑,介绍道:“说起来,陶先生是胡小姐的邻居。” “真的?”胡美萱愣了一下,一时之间有些惊讶,又赶紧打了个招呼,“你好。” 陶书扬笑笑,没过多搭理,只是对唐莎莎说道:“我女朋友今天开讲座,我这边还忙着准备,就不和唐小姐多说了。” 唐莎莎点了点头。 胡美萱只把唐莎莎送到了大学城门口就离开了。小姑娘今天会见不算顺利,但是拿到的信息不少,看着现在时间还早,转身就往大学城里面走去。 来都来了,正好也就去看看陶书扬女朋友的讲座。 下午太阳一晒,唐莎莎就有些懒起来。陶书扬的女朋友是心理学教授,说话最能打动人,饶是唐莎莎已经困倦,也因着这位教授的发言而打起精神来。 教授说,没完成的,才是让人印象最深刻的。 已经完成的作品,对于大家来说只是一个值得赞叹的成品而已,是已经有了结果的东西。但是没完成的东西,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走向,这样反而最让人念念不忘。 偏偏人就是一种奇怪的生物,越是念念不忘,就越是喜欢幻想,越是觉得没完成的那一件东西才是世界上最好的。 她后来又用恋爱来作为举例,说是很多人对初恋都是这样一种感觉,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因为各种各样激烈的碰撞而分开,正因为如此,之后想起来的时候才觉得记忆犹深。 执着会让人把不堪的回忆都变得美好起来。 听到这个地方,唐莎莎忍不住就笑了笑。 执着能让回忆都变得美好起来,但是一旦放开了,再往回看,也未必有多美好。 她记得秦知年第一次喝醉的时候表现出了对自己的在意,却不记得他第二次喝醉抱着自己喊了沈怡的名字。 她记得秦知年带着她逃课出去参加庆功宴的时候的激动,却不记得在庆功宴上看到笑容甜美的沈怡。 她记得在黑巷里面秦知年炙热的怀抱,却不记得情淡后他冷若冰霜的言语。 一旦撕下那层柔光滤镜,后面的丑陋不堪就全部暴露出来。 第二天一早,唐莎莎就在约定的地方和大家见了面,刘瑾和行研部小组里面的成员自然也在里面,当然,爱妻如命的刘教授自然也是带上了周婷。 小邱正在和沈怡说话,见到她过来,立刻热情地招了招手:“莎莎,你带泳衣了吗?” 唐莎莎原本不想和沈怡多说话,这会儿被小邱叫住,也不好不搭理,只好走了过去,点点头:“带了。” “我们正说到泳衣上面。”小邱随时都是一副爱玩乐呵的样子,激动不已,“我还特意去买了一件新的。” 沈怡笑得很软,不露痕迹地看了一眼唐莎莎,微微垂下头,说道:“我的也是新的,昨天知年去买的。我还没穿过,不知道好不好看。” “肯定好看。”小邱不知道其中弯弯道道,只是附和着说道,“老师眼光不会差的,买回来的也肯定是最适合你的。” 小邱说话就像是抹了蜜似的,听起来让人心动不已,沈怡抿着嘴直笑。 小邱又问:“莎莎你呢?” 唐莎莎脸上有些无奈:“我带来的都穿了挺久了。没记错的话,高中的时候就穿过了。上大学后没机会游泳就一直闲置着了,现在我挺担心会不会过时了。” 小邱笑道:“不会的。”说着又对沈怡示意一下,这就拉着唐莎莎往一边走去,小声道,“我之前忘记告诉你了,今天是老师的生日。” “今天?” “对。”小邱一脸抱歉的样子,“我忘记和你说了,对不起。” 唐莎莎摇了摇头,茫然:“没事。大不了随他个九块九的红包,聊表心意。” 小邱被她逗笑了,也帮她出着主意:“一会儿路上随便买个东西就行。意思意思就可以了。” 他们预计是当天来回,出发挺早,所幸海滩不远,走高速的话来回两个多小时。抵达海滩的时候还是中午。附近有专门的更衣室,唐莎莎去换好泳衣,她个头不高,脸蛋稚气,泳衣又是高中时候买的小裙装,穿出来像个刚读大学的女孩子似的。 小邱又是一连串赞叹:“莎莎,你的脸真是捡便宜,这身要是换做我穿,估计都叫做装嫩了。配你刚刚好。” 身后帘子动了动,两人回过头去。不过这一眼,两个人都一起愣住。 沈怡也怔在原地。 要用什么词来形容小邱现在的心情的话,最为贴切的一个词语大概是——尴尬。 小邱有点后悔之前为什么要说老师眼光好一类的话了。 至少现在在沈怡的身上,小邱并没有感觉到老师眼光有多好。 因为沈怡身上穿着可以说和非常相似的泳衣。款式相似,颜色相似,上面的花纹也相似。 这个衣服难道是什么流行款吗?还是说这样的衣服实在是烂大街了,所以到处都能看见?小邱觉得自己脸颊抽了一下,一时竟然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因为不管怎么看,这件衣服绝对不适合沈怡。 沈怡并不像是唐莎莎那样,看起来的年纪比实际年纪还要年轻上五六岁的样子。沈怡今年二十五,那张脸也充分证明了她的年纪。 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和年龄相符的脸。 沈怡的脸是挺不错的,十足一个清秀佳人,看起来就颇有些小白花的气场。但是穿上不合年纪的衣服,看起来就有些怪异了。 小邱“唔”了一阵,什么都没能说出来,最后只能打个圆场:“早知道我也买一件相同的衣服了。现在看起来好像就只有我一个人不合群一样。” 沈怡脸色不太好看,难得没有陪着小邱一起笑。 她抿了下嘴,勉强对小邱点了下头,然后径直往着秦知年的方向过去了。小邱转过脸来看了唐莎莎一眼,却见唐莎莎稍微皱着眉,过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去加件防晒衣。” 作者有话要说: *** 盐哥:大家让我问问,小秦你到底怎么想的啊? 小秦:她不是喜欢和我打仗吗?我就想激起她的斗志,让她注意力集中到我身上。我就想破釜沉舟玩一把大的,逼她也逼我自己…… 盐哥:你现在看起来好像是刚谈恋爱的初中生哦。 小秦:…… 第56章 小邱应了一声, 看着唐莎莎又往更衣室里面走去,她一时也有些晃神, 莫名其妙的,脑袋里面浮现出来一个有些胆大的想法。好像老师帮沈怡买衣服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考虑过沈怡适不适合,反而像是……把唐莎莎当成衣服架子了。 不知道她该怎么想这件事情才好。 小邱感受如何, 唐莎莎自然是关心不到, 她只知道自己现在心里面很不舒服, 还隐约有些恶心。她飞快把衣服换回了之前的T恤短裤, 也不顾小邱诧异的目光, 笑笑:“我想了下, 反正我也不会游泳, 干嘛非要穿上泳衣,被晒黑了就不好了。还是这个衣服保险一点。” 小邱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不理解的样子, 只是这会儿看到唐莎莎不想多说这个事情, 只好点了点头, 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 便不再多说。 时间接近中午,本来是说好换了衣服之后随便吃点什么的, 大餐等到晚上再享用。海滩旁边有家口碑不错的海鲜炒面,一群人就是约好在那个地方集合。 这会儿人已经三三两两坐齐了, 见到她们两个,小宋立刻露出失望的表情:“莎莎,你怎么不穿泳衣?” 唐莎莎笑笑:“我又不下水, 穿什么泳衣,我一会儿就在海滩上面坐坐就行。” “没劲——”小宋拖着声音,跟个大姑娘似的撅了下嘴。 唐莎莎既然没穿泳衣,自然就少了和沈怡做对比的人,沈怡脸色是恢复了一点,只是秦知年的脸色却稍微阴沉了一些。 小邱叫了一碗特色海鲜面,唐莎莎倒是在老板的料理台旁边看了一会儿,问了几句,才随便点了样东西。想了想,又说道:“老板,麻烦你给我来一碗海鲜卤,不要面,我加钱。” 老板扬着声音应了一声,飞快给她舀了一碗纯卤递给她,唐莎莎端着碗,笑盈盈地走到了秦知年和沈怡的桌子边。 秦知年看她一眼,黝黑的瞳孔下面有些戾气隐隐游动,沈怡则是多了几分防备和不安。 唐莎莎可不管他们两个人现在是什么想法,反正秦知年和沈怡让自己不高兴了,她也不会让他们两个逍遥。 唐莎莎笑得像是一朵人造花,绷紧的唇线毫不掩饰地显示出“我笑得很假”几个字。 她对着秦知年,问道:“秦教,您今天的生日是吗?” 秦知年愣了愣,眼底的低落渐渐收起,唇畔泄露出一丝笑意,恍若煦日细风,携来草绿花香。他那双眸子仿佛蕴着许许深情,微微一动便是粼粼波光起,这会儿定定看着她,虽然沉默着一言不发,可是似乎是默认了下来。 这样的笑容以前是不会露出来给唐莎莎的。 可是现在互相之间立场就好像完全发生了变化。在意的人变得不在意起来,不在意的人却后悔莫及,又想要在意起来。 唐莎莎现在可见不得他笑,也不想让他笑,嘴角动了动,将那碗放在他面前,眼睛一眯,笑得弯弯的:“这是送您的生日礼物,希望在你二……希望你生活有滋有味,精彩纷呈。” 她不记得秦知年现在到底是多少岁生日了。 “借你吉言。”那一点停顿秦知年许是听见了,许是没听见,笑容里面多了些懊恼和晦涩,很快又说道,“多谢。” 以前和秦知年没确定关系的时候,沈怡能忍,但是现在就有些忍不了了。她总是觉得,唐莎莎一举一动都是想要把秦知年给抢走似的,更是觉得,周围人打量过来的视线都透露着不善,好像自己在唐莎莎压根就没有一点可比性似的。 沈怡急着端正自己女朋友的位置,紧接着秦知年的声音就说了出来:“这家海鲜卤很香,我刚刚还和知年说起想要加点卤的,唐小姐真是贴心。” 人这种生物很奇怪。 你喜欢她的时候,她做什么都是善良单纯,天真可爱。但是你不喜欢了,那些表现就好像是一张劣质的假面,你能轻而易举窥见那后面藏着的深意。 秦知年看了沈怡一眼,目光有些深沉。 他倒是没拒绝,把碗朝着沈怡一推:“你要是喜欢,就给你。” 沈怡有些不好意思:“莎莎,可以吗?” “当然,你俩可以一起享用。”唐莎莎一点都不介意,笑容更灿烂了,“我也觉得我挺贴心的。”她觉得沈怡蠢,生怕沈怡听不懂,多补充一句,“我就是想着你喜欢,特意告诉了老板不要放面。如果你们不够,我还可以再帮你们买一碗的。生日嘛,就是要达成心愿才好。” 唐莎莎说罢,又别有深意地瞧了秦知年一眼,她不信秦知年听不懂自己现在说的话。只是这一眼看过去,对方嘴角笑意更深了。 她直起身来。 ——秦知年绝对疯了。 她一边想一边转过身回到小邱的桌子上,身后响起秦知年低低的笑声。沈怡当真是没明白,有点不高兴:“你笑什么?” 秦知年撑着腮,冲她笑得有点坏:“她拐着弯骂我俩呢。” 沈怡怔了一怔,又一回味,总算是明白过来。 一碗卤,不要面。 沈怡不明白秦知年现在到底是怎么了,以往这个时候,他已经想着法子报复唐莎莎了。但是现在没有,对于唐莎莎的欺负,他好像还很高兴似的。 唐莎莎也不明白。她不明白沈怡为什么那么蠢,自己就差直接把三个字说出口了,她居然还没理解。 下午没事,同事们都下水玩去了,唐莎莎一个人歪在太阳椅上面,把手机滑开,点到联系簿,又关上。这个动作她最近已经重复了很多次了,现在心里各种滋味就愈发浓厚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身边好像有什么人靠了过来,唐莎莎本来想着该是同事的,只是温度越靠越近,又有声音响起来:“小姑娘现在一个人,没有同伴吗?” 唐莎莎转过脸来看了一眼。 身后站了两三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头发颜色不一,却都一样夸张,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 她现在有点困,也不想和对方多说,随口回了句:“没空。” 那边却好像是更兴奋了,又有人伸过手来拉她:“别这样嘛,咱们有缘在这里见面,就当个朋友随便聊聊呗。” 她的手腕被人拉住。 沈怡正让秦知年教着自己游泳,这会儿秦知年拖着她,她自己尝试着游泳的动作。只是这次不怎么成功,她呛了好几口水,秦知年还没有把她给放下来。 沈怡好不容易下来站稳,又咳了一会儿,脸上多了点嗔怪:“知年,你做什么呢?” 秦知年没理她,皱着眉,看着海滩上。 沈怡喊他几声他都没有搭理,她也不由把视线放了过去。 这会儿唐莎莎好像是被一群小痞子给缠上了,正拉拉扯扯的。唐莎莎脑袋反应快,点子多,说了几句话,对面动作停顿一下。不过显然对方现在并不想用脑子做事,又要拽着她走。姑娘明显挣了几下。 秦知年眼睛里面凝着风暴,脸色黑下来,朝岸上走去。 只是才刚刚走了几步,他又停顿下来。因为已经有人先他一步过去了。 ——刘瑾和周婷。 小混混瞧着来人了,也心虚,赶紧溜了,唐莎莎揉了下手腕,和刘瑾夫妇道了声谢。刘瑾摆了摆手,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又示意她在太阳椅上坐下来,自己和周婷也坐在一边。 “莎莎,你国庆有事没有?” 唐莎莎想了下,谨慎道:“您先说是什么事,我再决定我国庆到底有没有事。” 真耿直。刘瑾一本正经:“不是我的事,是顾西琅的事儿。” 唐莎莎立刻坐直:“我国庆节很闲,一点事情都没有,副部那边有什么事儿要我帮忙,您直说吧!” 刘瑾斟酌了一下,有点难为情似的,问道:“如果刚才我说是我的事情,你是不是不打算搭理我,因为是顾西琅的事情,所以你就有时间了?” “您想多了。”她面不改色地说道。 刘瑾心里苦。他觉得唐莎莎现在看起来和顾西琅越来越像了,盐盐的,好气哦。 他想做出一副心痛悲伤的样子,不了身后的周婷却骂他一声:“大男人说个话磨磨唧唧,磨磨蹭蹭,半天说不到正点上!” 刘瑾赶紧坐好,省略掉多余的话,和唐莎莎说明来意:“我和小婷打算国庆的时候带着女儿去西班牙玩一圈,这一周估计就没时间去顾西琅家里了,你能不能帮忙过去照顾一下狗?” 唐莎莎愣住:“狗?” “对。”刘瑾点了点头,看着她的时候目光里面似乎带上了别的什么,声音稍低,“之前被送走的那条狗又回来了。” 回来了? 唐莎莎眼睛亮了起来,一脸期待地瞧着刘瑾。 果然如此啊。 刘瑾笑笑:“是它自己跑回来的。” “名字呢?”唐莎莎急切地瞧着他。 “我想想看啊——”刘瑾仿佛故意逗她似的,声音停顿了很久,才露出一个奇怪的表情来,好像很无奈一般,无可奈何说道。 “叫大傻。” 第57章 明天开始就是国庆节, 国庆节结束,副部长就会回来了。唐莎莎很开心,晚上聚餐的时候就算是被沈怡暗地里表了几下,她没怼回去,只是按捺不住的开心样子着实让人有些内伤。 秦知年以前觉得唐莎莎是个不会受伤的人。但是沈怡心里很清楚,如果要伤害唐莎莎, 秦知年就是一把最好的利刃。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唐莎莎根本不会受伤了。即便是打着秦知年的旗号, 她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半点波澜。 菜都是抢着吃的时候才香, 沈怡有点不是滋味了。 唐莎莎的开心劲儿一直保持到了回家, 前脚才迈进家里, 还没来得及换好衣服, 她就接到了方缘的电话。 电话里面方缘的声音听起来和她现在的情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饶是现在没见着面,唐莎莎也能想到方缘现在难过沮丧的样子。 方缘的声音听起来很沙哑, 有点像是哭过很久之后的那种沙哑。 “莎莎。” 唐莎莎把自己的好心情收敛回去:“怎么了, 你声音听起来好像不太高兴?” 方缘并没有回答她的这个问题, 深吸了一口气, 缓缓说道:“我要回老家了。” “为什么?”唐莎莎很惊讶。现在方缘工作也算是走上正轨了,好不容易在这个城市稍微站稳了一点, 但是现在却突然说出什么要回老家的话来。 显然这个理由现在触动了方缘,她的嗓音又开始哽咽起来:“我……我做了很丢人的事情, 我已经没脸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兴许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们也可以一起商量一下,对不对?” 方缘抽泣的声音大了点。 唐莎莎握着手机在沙发上面坐下来, 安安静静地等了一会儿。对面才又响起方缘的声音:“不是商量商量就能解决的事情,我自己也过不了我自己心里面那一关。” 唐莎莎叹了口气:“我俩也认识七八年了,老实说,我是不希望你离开这个地方的。”唐莎莎好友很少,宿舍里面其他女孩子要么是结了婚,要么是去了别的城市,现在在这个城市里面只留下了方缘这一个朋友。 她自然是万般不舍的。 以前每天回家都能和方缘吐槽一下工作时候发生的事情,有什么难题了,方缘也会帮着出谋划策。现在虽说没有住在一起,但是话都在肚子里面攒着,好歹出来聚会见面的时候,还能嘻嘻哈哈说上一通的。 分道扬镳是迟早都会面临的事情,可是她并不希望那一天这么快就来到。 方缘边听边哭,过了一会儿,才颤抖着说道:“我很喜欢陶教授。” 唐莎莎不意外:“嗯?” “我给他告白,但是被他拒绝了。” “因为这个,你就打算离开这个城市?” “不是……”说起这个,方缘又控制不住战栗起来,“我做了更过分的事……” 虽说方缘并没有把事情给说出来,但是她基本也是能够想象方缘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情的。这会儿不由得也沉默了下来。 她有些后悔,之前察觉到方缘对她教授产生出来感情的时候,自己为什么没有规劝过方缘。那时候总想着,现在大家都是有所克制的成年人了,都清楚自己的一举一动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至少明辨是非的能力是有的。 这件事情她不好开口,因为方缘从来没有明确承认过这件事情。 恍恍惚惚之间,唐莎莎又觉得好像是看到了以前一直执着的自己,如果也像方缘这样,不顾一切无所阻拦地往前冲的话,兴许也落不得什么好结局。 幸好有人一直在身边温柔或严厉地提醒她,别那么执着,别那么执着。 唐莎莎眼眶也稍微湿润了一点。外面夜幕深沉,繁星洒满天际,就好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两个人晚上睡不着,坐在宿舍天台上面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话。 方缘又说道:“我一直觉得,爱的定义是一种资源的分配,看在对方身上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如果“投资”足够多的话,爱上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我觉得感情是投资。”她缓缓说道,“并不是万无一失,并不是付出就一定有收获。还有一种可能是人财两空,血本无归。” 方缘又哭起来。 她回去老家的想法已经完全定了下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唐莎莎自然也没有多劝她留下,只是在感情这件事情上面开导几句,最后叹息着挂断了电话。 方缘这事儿关键是要她自己能想清楚。自己能做的就是偶尔打电话过去关心一下,开导一下。但是如果她自己不好好考虑明白的话,别人不管说什么都没用。 感情的事儿最不好说,时间是最好的安慰。 此事翻了一篇,日子还不是那样过。 唐莎莎眼下忙活着去副部家。 她虽说能把顾西琅的资料给背个七七八八出来,但是顾西琅住在什么地方这件事情还是第一次知道。说来惭愧,他俩住的地方实际上相隔并不远,只是唐莎莎从来没有逛到这边来过。 这条街以前被规划的是富人居住区,房子都有些年头了,不过看起来依然漂亮豪华。 最关键的是,这里很安静。基本很难看到有临街两边都有商铺的情况。和陶友发一家居住的厂区有些相似,依稀能看见上个年代的影子。街头矮一点的居民楼下面建着告示板,上面贴着几张街道改建计划。 唐莎莎最近正想着搬家的事情,对这种老城规划的住宅街很向往,总觉得这样的地方看起来才更有安静生活的气氛。 她很快就找到了顾西琅住的公寓。 从楼下能看见上面每一户人家都有着一个超大的阳台,不少住户都在阳台上养了藤类植物,稍微爬了一下外墙,看起来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样子。 她往上面数着,一直数到了顾西琅住的那一层楼。 仿佛是意料之外,又仿佛是意料之中,一层的阳台外墙上什么也没有。 顾西琅的公寓是跃层的,大概两百来平。 玄关的地方有一阶小台阶,她在台阶下面换好了鞋子,从玄关的转角进去,这才看到了整个房子的样子。 色调以白色和木色为主,颜色极为清淡,客厅中间铺着带着极浅绿色的地毯,倒是和周围的颜色相得益彰。 房子的装修虽然很是漂亮,不过家具和风格都走了极简风,可是每一处的搭配又让人觉得是经过精心布置的,独具匠心,想必主人的品味应该是极好才对。 唯一让人觉得有点遗憾的就是,这个房子过于整洁,几乎到了一尘不染的程度,整洁到让人觉得仿佛没有一丝人气。 客厅边缘是落地玻璃门,外面就是公寓那个有小房间大小的阳台了。 玻璃门是左右推拉式的。 之前在楼下的时候没看出来,现在站在这里才发现阳台是和玄关齐高的,也就是说,比起里面客厅等等要矮个一层,不过这落差并不是打开推拉门立刻就下去了,而是延展了一小节平台才有一阶台阶。 这样的设计让这个地方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小坐台。 阳台这里还搁有一个素白的小花架,有四层高,上面放着的花盆里面种着太阳花和普通的绿萝。互相搭配着,倒是比其他浓厚色彩的花草清爽许多。 阳台上小坐台的设计真是太棒了!她想象了一下晚上坐在这个地方,看着满天星河,随便吃点宵夜,人生简直就圆满了。 唐莎莎现在很享受顾西琅家的布置情调,不过也没忘记正事,之前刘瑾告诉她说大傻有个单独的房间,她一打开门,果然在宠物别墅里面看到了大傻。 小别墅很新,看起来是刚买了不久。 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认得唐莎莎,在姑娘进来的时候,大傻只是稍微歪着头看了她一眼,立刻就欢快地甩起了小尾巴。 唐莎莎把他从小别墅里面抱出来,大傻有点憨,转了两圈,就开始蹭起她的裙子来。唐莎莎又帮它撸了撸毛,这才按照刘瑾之前所说的,找到了食物,倒在食盆里面,把水盆满上,在大傻开开心心吃东西的时候,她一双眼睛转了转,又开始打起别的主意来。 “大傻,副部叫你大傻,我是二傻,你是我老大,你知道吗?” 大傻现在专注食物,没理会她。 唐莎莎笑笑:“老二做事必须要请示老大。所以我请示一下,我能参观副部的卧室吗?” 大傻并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是转过头来不咸不淡看她一眼。 唐莎莎皱了下脸,直起身子来,一脸惊讶:“你眼睛和我真像!好圆!” 大傻舔了舔她的手,又回头吃起来。 唐莎莎认真地宣布:“你不说话就代表默认了。到时候如果副部责备我的话,我会说,是征求了你的同意的哦。” 她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大傻既然不理她,她自个儿轻手轻脚转去了隔壁的房间。 顾西琅房间的色调以浅灰为主,干净整洁到让她觉得不像是回到了家里,而像是住进了酒店一样。旁边的大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按照A-Z的首字母排序进行了摆放,副部长似乎对于魔方很有兴趣,这个书架上面也能看见魔方,依然被转回了六面同色的原样,白色一面放在外面。 房间里面有股好闻的气味。 床上被子是灰蓝格纹的。 大傻已经吃好了,小爪子欢快,踩在地板上哒哒哒地跑了过来。 唐莎莎还站在卧室门口,听到声音,一时有些呆滞,片刻后,才慢慢说道:“要是放在国外的话,我可能会被打为痴汉跟踪狂一类的……但是现在,我俩是共犯。” 大傻不懂。但是大约觉得唐莎莎是喂给它吃的的好人,驾轻熟路地钻进了顾西琅的床下。 唐莎莎也跟着过去,然后趴着往下面看。 大概是大傻经常会在这个地方睡觉,怕它着凉,顾西琅在床下也放了一个小窝。唐莎莎一眼看下去就震惊了。 “大傻,我俩搞不好是亲戚。” 床下东西可不少,什么小布偶、磨牙骨、小皮球,全都围在大傻的窝旁边,只用稍微动一动就能把玩具咬到自己面前来。小小一圈,看起来就是它的世界它的国。 大傻从自己五花八门的玩具里面扯出个东西,然后咬到唐莎莎面前。 她拿起来看了一眼。 ——《犯罪与预防科学研究所介绍书》,她在地板上面坐下来,随便翻了几下,然后在核心成员里面看到了顾西琅的照片。 唐莎莎动作立刻顿住。 那时大概是二十五岁上下时期,很年轻。美貌到让人惊叹的程度。应该是抓拍,照片里面的顾西琅微微皱着眉,食指屈起,轻轻叩在桌上。这是顾西琅思索问题的时候经常会露出的模样来。可是所谓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随便一张抓拍挂出来都像是摄影艺术品。 这样的照片要是放出去,保管能够吸引一大票迷妹。 如果能够举行一个科研所总选举的话,顾西琅保管是票数最多的那个第一名。而且是能够稳妥连霸的那种。 照片下面附带着顾西琅各种信息,什么毕业院校,研究专业,科研成果等等,许多她自己资料夹上面没有的东西。 唐莎莎笑起来,问它:“这个是送我的?” 不管大傻回答什么,反正这种一看就知道是被顾西琅嫌弃扔掉的东西,然后被大傻给捡了回来。这个以后就归她了。她美滋滋地把介绍书给收了起来。 接下来这一周时间,就过得顺利了许多,也不像之前那样漫长了,唐莎莎一天中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在顾西琅的家里面度过。就这样直到最后一天。 第二天就能见到顾西琅了。唐莎莎精神更好,今天要做的事情很多,为明天做准备,感觉就像是上战场一样,她已经拿出大干一场的气势出来了。 没想到在这个一鼓作气的时间却接到了李湘玲的电话,说是隔壁陈妈妈闹小情绪,玩了一把离家出走,可能是去儿子家了。 唐莎莎又听李湘玲说了个大概的地址,巧的是,陈妈妈的儿子和顾西琅住在一条街上,她便安慰几句:“妈,我一会儿正好要去那条街,到时候我帮忙看看吧。” 李湘玲心头石头落下一点,又有点好笑:“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儿,顾老爷子说她不太能认路,到时候找不到路自己就回来了。” 原来是个路痴。 唐莎莎忍住笑,答应下来。 她对碰巧遇到陈妈妈这件事情并不抱希望。 李湘玲也说这算不了大事,唐莎莎自然就更加放松一下。 不过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经常能有些出人意料的巧合在城市里面上演。她居然还真就在公交站附近看到了陈妈妈。 见到她,陈妈妈也是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打过招呼后,赶紧拉住她:“莎莎呀,你知不知道那个海花街是怎么去呀?” 唐莎莎就算是知道这会儿也只能说不知道,立刻摇了摇头。 陈妈妈一副揪心又暗暗松了一口气的样子,转过头看她几眼,又有些奇怪,关心一句:“你怎么会在这边?是住在这附近吗?” 唐莎莎笑笑:“不是,我最近准备搬家,就想着过来看看房子。” “搬家?”说起这个,陈妈妈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差拍拍自己胸口了,“哎呀你不早说,你陈妈妈我就是专门做这个的!” 老人家现在说得兴起,眼见着回去老妈那边的公交车已经来了,她不动声色说了句“咱们上公交说”,老人家也没管是什么车,就跟着她上了来。 陈妈妈还在计较房子这个事情:“莎莎你想要什么样的房子?” 唐莎莎想了下:“最好是在安静一点,临街商铺少一点的地方,尽可能离科研所近一点……房子的话,我一个人住,能有基本家具家电就行了。” 陈妈妈一边听她说话,一边记着她的要点,末了,又抬头问着:“没别的要求了?” 她想了下,补充一句:“要是有个能有个大一点的阳台就更好了。” 老太太立刻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心里面是不是有点主意了,目光闪烁几下,过了一阵,又突然问她:“莎莎,你现在有男朋友没有呀?” “没呢。”唐莎莎摇摇头,“一个小套一就可以。” 老太太现在却暂时没提房子的事儿,又试探着问了一句:“那……那你有没有什么特别心仪的类型?你喜欢哪种的呀?” 她不知道陈妈妈现在关心这个是什么意思,也并不怀疑,不假思索就回答道:“细致温柔,成熟可靠的,有包容力,遇到矛盾的时候不是想着怎么逼对方认输,而是考虑怎么妥善解决。……嗯,没有大起大落,平平淡淡的人。” 她每说出一句,陈妈妈眼睛里面盘算的色彩就浓厚一分,末了,脸上都带出几分欣喜来,小声嘀咕一句:“哎哟,那可真巧。”待唐莎莎疑惑地看过来的时候,她又摆摆手,欲盖弥彰似的,“我说房子,还真有这么一套。我回头翻翻去。” 陈妈妈现在兴高采烈地忙着她房子的事情,也顾不得还要和老爷子生气计较了。老人家这点特好,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就生气,但是气来得快也消得快,特别好哄。顾老爷子也是摸准她性格的,绝不问可能会煞她面子的离家出走一事儿,只是同唐莎莎和善地笑了笑。 她这边把人带到,就准备离开,李湘玲本来留女儿吃饭,唐莎莎却给推脱了。 她今天的计划确实是被打了个岔,花费了不少时间。 要是换做以前,一被打岔估计就没了兴头,想着懒懒散散也能应付,但是意外的是,现在唐莎莎可一点都没有那种被打消兴致的感觉。她匆匆把大傻伺候完,又赶紧回家忙活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有姑娘说不懂小秦感情,我想想看怎么解释。 先说一个前提,小秦很喜欢被女孩子包围喜欢的感觉。参考他流水一般的女朋友。 还有一个前提,小秦和二傻自尊都很高,恋爱像打仗。 小秦一开始和二傻谈恋爱,心里确实是有些喜欢二傻的。 但是后来二傻和他不停干架,感情渐渐淡下来。这时候沈怡出现了。沈怡吸引了小秦,小秦很心动。 但是他并不愿意和二傻分手,也算是对初恋的执着。而且和二傻分手之后,二傻的性格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可能会恨他,可能会想要报复他,没到山穷水尽的程度,小秦还是希望二傻对自己的感情能够是纯粹一点的喜欢。 但是沈怡不一样,就算是小秦不和二傻分手,沈怡也愿意自称红颜知己陪在他身边。而且还帮忙解决生理需求。所以小秦虽说喜欢,但是也遵循不主动也不拒绝的原则来对待。 后来二傻和沈怡一同离开。小秦意识到自己是爱二傻的,也觉得自己自尊被打击,于是变得又爱又恨。 这也导致重逢之后,小秦对二傻态度很飘忽,一边在意一边报复。 之后沈怡回来,小秦依然不主动不拒绝,而且享受沈怡的喜欢。小秦察觉到了二傻对自己的在乎,所以把沈怡视作打击报复二傻的最佳工具。 但是之后二傻逐渐转变的态度让小秦产生了危机感,好像还在意他,又好像不在意了,小秦就咬牙干了票大的。想逼二傻。 哪怕是恨他,报复他,也比远离他好。这也是为什么小秦察觉到二傻在报复自己的时候,反而很愉快。 其实就是作天作地,不肯好好过日子的渣贱虐文型男主。还有什么不懂的再说吧,我尽可能说清楚。 *** 小顾下章真的出来!真的真的!(感觉再不出来要被打。 *** 盐哥:二傻,喜欢小秦和喜欢小顾的两个时期,你觉得你的世界有什么不同的吗? 二傻:有啊。 盐哥:什么不同? 二傻:喜欢秦知年的时候,除了副部,全世界都不帮忙。喜欢副部的时候,除了秦知年,全世界都是助攻!惊不惊喜,嗨不嗨皮?! 第58章 长假过完的第一天最难熬。七天假期刚好能让人玩心大起, 又一时收不了还在外面放飞的心,唐莎莎夹杂在一众上班族当中,绝对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 大家都因为回归工作而唉声叹气,唯独她一个人精神百倍。 她脸上是藏不住的笑意,往研究大楼走去。身后一辆黑色的车缓缓滑开。 秦知年在侧镜里面看过一眼。姑娘身形婀娜,走起来的时候动作不算大, 可是别有一番气质, 那股子气质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学来的。 他嘴角也勾起一点, 目光温柔, 把车转进停车场里面。 只是秦知年可不知道, 唐莎莎现在到底是费了多大功夫才让自己保持着平时的步伐, 而不是像一阵旋风一样冲进办公室里面。 她尽可能平缓呼吸着, 走进大楼,上电梯, 刷开部门的划区门, 最后走进了办公室。 顾西琅已经坐在办公桌后面了。 他是昨天深夜回国的, 本来应该是有两天倒时差的假期的。只是顾西琅也算是个隐性的工作狂, 正微微皱着眉看着这一个月来手上堆积的工作。 一个月不见,工作的场景还一样, 但是也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从白大褂里面依稀看见他黑白细条纹的衬衫领子。 长长的睫毛略微投下阴影,一双线条漂亮的眸子藏在阴影里面, 依然星光熠熠,璀璨流转。脸上线条清晰,左眼下那颗小小的泪痣仿佛也带上了特殊的魅力。 他坐在那里的姿势还是和以往一样端正漂亮, 像是古代的贵公子,一举一动里面都带着优雅和浑然天成的气质。 唐莎莎清了下嗓子,想要引起一下副部长的关注,然后声音轻快地和他打招呼:“副部,早!” “早。”顾西琅淡淡应了一声,头也不抬。 这熟悉的语气。 这熟悉的态度。 这熟悉的姿态。 她凑过去:“洛杉矶怎么样?好玩吗?那边女孩子怎么样?我听说那边女孩子很奔放的,你有没有……” 他打断她:“唐莎莎,我是过去工作的。” 瞧瞧这副冷淡又正经的样子! 唐莎莎撇了下嘴,趴在他桌子上,抬眼看他,好像有点责备似的:“副部,您为什么不把狗狗的事情告诉我?你明明知道我很关心这件事……” 说到这个话题,顾西琅动作停了一下,突然将原本拿着的资料册不轻不重放在桌上,发出轻微地“啪”的一声。 唐莎莎被吓了一跳,直起身来。 顾西琅也缓缓抬起头。 她这才看见他们副部这会儿神色有些阴沉,像是在忍耐什么事情。 她转了转眼睛,想着,绝对是因为时差没倒过来,现在精神不好,所以才露出这种情绪不好的样子。 顾西琅眯起眼,睨着她,神色肃穆又森然,几乎是带着咬牙切齿似的开了口,声音清晰,一字一顿:“一个月没回来,我的房子乱得简直像个小型垃圾场。” 唐莎莎不再看他,视线全世界乱飘,脑袋也微微歪着,脸上却露出义愤填膺的样子:“太过分了!我真为您感到愤怒!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没人住,为什么会被弄乱?”她说着,好像灵光一闪似的,竖起食指来,“会不会是狗狗?在家里乱跑,所以就把家给弄乱了?” 请开始你的表演。 顾西琅冷眼瞧着她,表情有些不善:“狗狗弄乱的?” 唐莎莎毫无反省之意地推给大傻:“一定是!我猜它可能过于想念您,然后就在家里到处找您的东西。然后不小心就弄乱了……” 顾西琅微微一嗤,冷笑:“这么看来,我家狗狗还真厉害。会‘啪’地拧开大瓶可乐,会躺在地毯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喝可乐,还会徒手拆开薯片的包装,还会看电视,搞不好还打个游戏玩玩手机什么的。” 唐莎莎露出惊讶的神色来:“您家狗狗真是聪明,都可以参加马戏表演了吧。” 听到她这么说,顾西琅立刻嫌弃地看着她,脸颊忍不住抽了抽。可是那个女孩完全没有觉得这是一件什么不太好的事情,一点悔改的意思都没有。 他实在是憋不住了,深吸了一口气。 他微微眯着眼,目光斜斜落在她脸上的时候,仿佛带了点睥睨天下的帝王将相气势。 唐莎莎看着他,觉得气场被弱化了:“你……也不用那么生气的。”她想了想,补充道,“狗狗很聪明的,不管是小别墅还是什么的,都能轻易开锁脱身出来。” 这家伙。 顾西琅忍无可忍了,笑了笑,勾勾手:“过来。” 笑得真好看!唐莎莎立刻凑上去。 下一秒,她脸颊就被人揪住了! “唔!” 虽然一点也不疼,可是会变形的啊!她可不想在顾西琅一回来的时候就顶着一张变形搞笑的脸对上去。她赶紧去扒他的手,欲哭无泪,只能喊出模糊的声音:“副部,不是我!不是我——” “小骗子。”顾西琅轻轻掐了一下嫩得好像能出水的脸蛋,有些好笑,声音轻轻的。 她现在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唐莎莎五官都要皱到一起去了,深刻认识到识时务者为俊杰几个字,立刻改口:“我错了我错了!你不能这样对待漂亮可爱的女孩的脸蛋!” 顾西琅果然放开手,转而抱起胳膊,嘴角微抽,似乎对于“漂亮可爱”几个字有点嫌弃似的。 唐莎莎伸手戳了戳刚才被他揪住的地方,觉得没有变形,这才抬眼控诉地看着他,鼓着腮帮子。 顾西琅瞥她:“狗狗弄乱的?你是狗狗吗?” 她撇了撇嘴:“我属狗。” 顾西琅眉一挑:“什么?” 唐莎莎立刻垂下头乖乖不说话了。 他又看她一眼,这才坐直了,继续数落起她:“一个月时间,一通电话也没有,胡小姐的案子是我这边定下来的,你去查过了,好歹也给我打个电话汇报一下啊。这一个月给你打电话也不接,你是要造反吗?” 唐莎莎眸子忽闪忽闪的:“我不想给您打电话。” 顾西琅没什么好气:“为什么?” “因为……”她略微转动一下眼珠,把说辞改了,“因为电话费很贵。” “还有一种东西叫邮件。” 她抿了下嘴,不说话。 顾西琅沉下一口气,没再计较,又抬了抬下巴:“好了,快点回你的座位上去,唐二傻。” 顾西琅叫她这个外号的时候简直是可爱,唐莎莎偏了偏脑袋,问他:“副部,你今天中午怎么吃?” 副部又打算进入工作里面了:“什么?” 唐莎莎强调道:“吃饭。” 顾西琅略微点了点头:“和平时一样……” 话还没说话,她就打断了,很高兴:“我帮您带了便当,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似乎不觉得这是个什么好主意,也像是有点怀疑她的目的一般,顾西琅略有狐疑地看着她。 唐莎莎却大睁着眼睛一副期待的样子。她这双眼睛看起来和大傻简直如出一辙,顾西琅可算是点了点头。 唐莎莎得令,这才开心地回了自己位置上。 从顾西琅回来之后,时间又开始飞快地流逝起来。唐莎莎沉溺工作的途中也时不时抬起头看看顾西琅的背影。 果然只有这个人坐在这里了,她才会觉得安心可靠起来。 果然这就是副部长的特殊魅力,这种莫名的安定感,简直是让人沉迷。 她再垂下头的时候,脸上总带了一点窃笑。 到了中午的时候,顾西琅如她所言地等着她,然后一前一后去了休息间。 唐莎莎把之前一直放在保温盒里面的小便当盒一一在桌上摆好,顾西琅看着她的动作,神色更是奇怪:“你到底做了多少菜?你有什么打算?” 唐莎莎不说话,只是笑眯眯的。 最后,她从小包里面端出了一个蛋糕。 很可爱的,小小的蛋糕,不多不少,正好是两个人的分量。 顾西琅似乎是想到点什么,微微皱了一眉,抬起头再看她的时候,眼神就渐渐变化起来。 唐莎莎在他对面坐下来,笑得开心:“今天是副部长您的生日,对吧?” 他目光逐渐温柔下来,几分笑意在唇边漾开:“是。” 十月八日,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异常好记的时间。 她把切蛋糕的小刀递给顾西琅:“蛋糕是我对着网上攻略做的,可能有点临时抱佛脚,味道不一定会多好,副部您要是受不了,可以少吃一点,纯当心意就可以了。” 顾西琅抬眸看她。 小姑娘嘴唇和眉眼都是弯弯的,皮肤细白,发丝乌黑,明明是成熟的打扮,可是脸上的稚气怎么都遮挡不住,仿佛像是诱人的水蜜桃一般。 这堆东西里面岂止蛋糕是临时抱佛脚制成的,就是摆着的各色菜品不也是临时抱佛脚做成的,看起来并不怎么美味的样子。 顾西琅抿了抿嘴,抬手将蛋糕对半切开,分成一模一样的两半,然后先递给唐莎莎一半,自己再装上另一半蛋糕。 虽然顾西琅平时经常嫌弃她,不过现在根本就没有嫌弃她的蛋糕,唐莎莎很是高兴,舀起一口奶油尝了尝——味道还行,绝对不是什么黑暗料理,但是比普通蛋糕店里面做出来的口味逊色一些。 她又有点担心,看着副部长:“副部,您觉得怎么样?” 顾西琅尝了一口,点点头:“嗯,很好吃。” 不是“还行”不是“一般”,也不是“可以”,他说的是“好吃”。唐莎莎眼睛都要笑得眯起来了,开开心心地大快朵颐起来。 顾西琅吃东西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端着的样子,吃起东西都是大口的,偏偏动作优雅,让人觉得看起来不仅很香,还很赏心悦目。人也好食物也好,都一副诱惑人的样子。 他很快就把蛋糕解决完,然后默默吃起菜来。 唐莎莎又赶紧追问:“菜呢?好吃吗?” 顾西琅依然点头:“好吃。” 对于表扬,顾西琅是从来都不会吝啬的。那种“觉得她可爱所以故意想要欺负她”的设定在顾西琅这里完全吃不开。 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她最希望的反应。顾西琅就是这么温柔的人。 唐莎莎笑了笑,彻底放下心,也安安静静吃起菜来。 他俩把食物解决地干干净净,最后一块土豆也被吃掉之后,唐莎莎餮足地摸了摸肚子,呼出一口气:“吃得真饱。” 顾西琅看她一眼,目光里面微微带上了一点别的什么。 有点像是在看大傻的时候的眼神。 片刻后,他站起身来,唐莎莎赶紧抬起头,补上那句话:“对了副部,生日快乐!” 他本来打算帮着收拾东西,听她这么一说,正伸过去的手顿了顿,在空中换了个方向,最后放到了她头上。 “唐二傻,谢谢。”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很喜欢。” 他手指干净修成,掌心温热,轻轻摸了摸她脑袋。唐莎莎抿着嘴,只希望时间可以停在这一瞬间。 不过,接下来是—— 她深呼吸一口,脸上表情紧绷起来:“副部,您之前说,有事想要和我谈谈。” 第59章 顾西琅看着她, 睫毛低低垂下来,一双眸子蕴着温柔与澄净,嘴角有些笑容。 唐莎莎皱着眉,一副严肃的样子,脸上居然有些视死如归的神色,之前吃蛋糕的时候有些不小心, 奶油尚且还蹭在嘴角。 她攥紧的手微微颤抖着, 有期待, 似乎也有些不甘不愿。 片刻后, 顾西琅轻轻叹了口气。 “我确实有话想要告诉你, 但是你呢, 你想听吗?” 唐莎莎愣住。 他在她旁边坐下来, 平时着她,并没有一丁点要责怪她的意思, 只是露出好商量的样子来:“或者说, 你现在想把你的话说出来吗?” 唐莎莎看着他, 眼睛眨了眨。 她一直认为, 顾西琅是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她在想什么,她有什么样的打算, 他能够轻而易举全部看清楚。所以她从来都认为,自己没必要瞒着顾西琅什么事情。 对方实在是太聪明了, 就算是不会逼迫她说出来,但是总归心里都是明白的。 唐莎莎目光稍微黯淡下来,脑袋也跟着垂下来:“副部……” “我说回来后我们两个好好谈谈, 但是并不一定是今天。”顾西琅嘴角翘了翘,“等你准备好了,觉得可以了,再谈也不迟。” 唐莎莎心情平静下来,也有些愧疚,点了点头:“好,您再等我几天!” 事实上,她确实不认为现在是一个和顾西琅表明心迹的好时间,顾西琅愿意给她时间,让她也觉得轻松了一些。 她觉得对副部长有些不公平。 唐莎莎是个绝对的人,想要和过去完完全全斩断关系,也就是说,要把秦知年的事情给完全了断,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搬家。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那个家里发生大大小小的、和秦知年有关的事情,她心里很不舒服,就好像自己现在尚且还是笼罩在那个人的阴影之下似的。因而不管顾西琅想要告诉她的是什么,或者说,顾西琅到时候给她的答案是什么,肯定或者否定,她都不希望这件事情发生在现在这个时机。 东西全部收拾好,两个人又一前一后回了办公室,唐莎莎现在不仅仅是考虑房子的问题,也多少想着尽可能提升自己。若说秦知年是想着戏弄对手让对方丧失斗志的人,那么顾西琅就是愿意伸手拉她一把,带着她加速前进的类型。 她把这一个月来完成的工作全部做好汇报交给了顾西琅,包括之前和陶书扬会见的时候拍摄下来的视频,还有从胡美萱母女那边听来的消息。 地下交易这些轮不到顾西琅来查,只给她说了一个大概能够出结果的时间,这边就开始检查起了之前她和陶书扬的会见。 唐莎莎见他神情有些严肃,不免也担心起来,等视频看过两遍之后,问他:“副部,您是不是看出什么了?” 顾西琅从不会介意把自己的经验分享给她,示意她凑过来,又叮嘱一句:“看好他表情。” 唐莎莎点了点头。一向在工作里面不会走神的人,这会儿居然也有些心猿意马起来——她离副部长简直太近了! 感觉稍微前进一厘米,自己就能亲上顾西琅的耳朵似的。他身上清冽的气息萦绕在她身边,将她完全包裹住。 真是要命。 自己简直没救了,像个痴汉一样! 唐莎莎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把视线集中在屏幕上面。 “看这里。”顾西琅指给她看,“你问他他父亲在私下有没有生过气的时候,他的眼睛稍微往左边看了一下,对吧?” 唐莎莎点点头。 顾西琅教她:“这是最基础的,眼睛从上往左移动是在回忆场景,从上往右移动是在创造场景。” 唐莎莎明白过来:“他是往左……”她说到这里,皱起眉,“也就是说,是在回忆场景。陶友发从没生过气这件事情是真的?” 顾西琅拍拍她,莞尔:“先别急,再看这个。” 第二个是她问陶书扬是否认为曾经被陶友发敲诈的那位夫人是否和陶友发的关系的场景。 陶书扬在这个时候两只手的食指竖起并拢,轻轻放在嘴唇边。顾西琅学了一下陶书扬的动作,给她讲解起来:“人在说谎的时候,是会无意识想要遮住自己身体某一部分的,比如说就像这样,无意识地遮住嘴唇。很有可能代表现在他在说谎。” “还有这里。” 下一个场景是陶书扬说那位夫人没有必要为了一点零花钱杀害自己父亲的时候。陶书扬抱着胳膊,指尖轻轻敲动着自己手臂。 顾西琅说道:“这是自我亲密行为。意识模仿他人的动作,就好像在说这个话的时候,有个朋友在身边拍着自己手臂安慰自己一样。” 唐莎莎听得直愣愣的,一边不住点着头。 在问陶书扬他父亲是否从未生气的时候,陶书扬的行为代表自己说了真话。 在问那位夫人和陶书扬父亲死亡是否无关的时候,陶书扬的行为极有可能代表他在撒谎。 难不成陶书扬真的认为自己父亲的死是和敲诈事件有关系? 唐莎莎皱着眉。 她现在一脸疑惑,顾西琅没急着给她全部解释清楚,又开始从头放起了视频,说道:“你从头观察一遍他的表情和动作。” 唐莎莎点点头,一脸认真的样子,细眉稍稍拧着。顾西琅也不打扰她,把视频一直放到她起身告辞的部分,然后按下了暂停键。 他笑笑:“你没有看出来什么?” 唐莎莎想了一下,摇摇头。她现在掌握的知识也就只有刚才顾西琅说到的那几个知识,看完之后也是一脸茫然。 顾西琅淡淡道:“陶书扬在和你会见的整个过程里面,表现堪称完美。” “完美?” “对。”他笑笑,“一举一动都完美至极。” 唐莎莎看着他,不解:“是指毫无破绽的意思?” 顾西琅摇摇头:“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可能是毫无破绽。”他目光凝在屏幕上面,微微闪烁着,“但是,实际上这场会见,在你告辞之前,他说的和展现出来的全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好的东西——也可以理解成,这一场会见就是一场表演。” “什么?!” 唐莎莎差点惊叫出来! 顾西琅解释道:“你可以再看看,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有差不多一分钟的转换时间。这一分钟里面,他大概是在思索要用什么样的反应来进行应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身边应该有熟悉心理学的人存在。” 唐莎莎惊讶道:“您说对了!”她声音有点急,“陶书扬的女朋友就和心理学有关!” 顾西琅微微一笑,并不意外,接着刚才按下暂停键的部分往后面放去。这之后唐莎莎差点摔倒的时候手背陶书扬给甩开,然后她神差鬼使一般地问出了高中女生那个问题。 看到这里,顾西琅轻笑出声:“你真是个天才。” “是夸我的?”她侧过脸。 “夸你的。”他又想揉揉她的头发的,这会儿咳嗽一声,把动作忍下来,“这里恐怕是他整个会见里面唯一真实的表现了。”他食指点了点,“你问起他对高中女生看法的时候,虽然有点不明显,但是他目光开始左右移动起来了对吧?” 唐莎莎“嗯”了一声,点着头。 顾西琅说道:“这说明,他想要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寻找一个合适的答案。他说谎了,他不喜欢年轻女孩。” 唐莎莎可以说得上是目瞪口呆地听完顾西琅所说的东西,眼睛睁得圆圆的。这感觉就好像是被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一样,还带这么玩儿的?! 她被耍了。她很生气。 因为顾西琅交给她的东西,接下来唐莎莎的工作就好像是又展开了新的思路一样。说起来,第一起闺蜜案里面的唐一莉也有和陶书扬相似的地方。 唐莎莎之前和唐一莉的父亲会见过,自然也是获得了一些自己在意的情报。 刘妍家境不好,没少接受过唐一莉的资金援助。刘妍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对摄影产生了兴趣,而她的设备全是唐一莉出钱资助的,一直沿用到了大学。那次摄影展使用的设备就是唐一莉帮忙买的那套。 而唐一莉在高中的时候,按照唐父的话来说,变得非常叛逆,这种叛逆尤其针对自己的父亲。有时候甚至还会流露出对父亲的恨意。即便是女儿被害过了这么多年了,唐父还是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唐莎莎之后好生想了一下,唐一莉兴许并不是叛逆,很有可能是遭遇到了什么事情,然后对这个年纪的男性产生了浓烈的敌意和戒备。 但是这也只能说是猜测,她需要验证自己的想法。 只是没想到验证来得这么快,没过上两天,就有人递了消息过来。顾西琅把那边查到的结果告诉她:“文静的照片全部销毁了,这个你可以放心了。然后,在这个网站里面,他们还查到了一点有趣的东西,和告罪者有关。” 唐莎莎耳朵立刻竖了起来。 顾西琅交给她一本资料:“告罪者在这里可是有不少拥护者,里面大多只是邪教言论,但是你看看这个人的资料。” 唐莎莎把资料翻开,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条留言的截图。显然已经是非常古早的信息了,也亏得网安那边居然这么快就查了出来。 顾西琅又说道:“那边还发现了一点让人在意的东西,但是,还得先确认一下,没问题的话,到时候再告诉你。” 她随便点了点头,视线还定格在留言上面。 “唐一莉终于死了。告罪者真是为民除害,那种社会的蛀虫,那种仗着自己是未成年就肆意破坏别人生活的女高中生,就算是告罪者不除掉她,我也想要找机会除掉她的!告罪者万岁!” 唐莎莎微微眯起眼睛。 留言是在唐一莉死后发出的,就上面显示的信息来看,这个发言的人应该和唐一莉之死关系不大。至少不会是直接凶手。 可是…… 女高中生。 这个词很有意思。 唐一莉死的时候已经是念大学的时候,而且当时就读大学已经三年,如果是熟人的话,应该不会不知道这一点。那么很有可能并不是什么熟人。 唐一莉的死亡当时是有报纸进行过报道,这就很有意思了,从报道来看,应该能够知道她是个大学生这样的信息,但是这个人却留言将她称之为女高中生,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在唐一莉高中的时候和这个人之间发生过什么,因为印象过于深刻,那个人对她的印象才会一直停留在女高中生上面。 唐一莉高中的时候果然是遇到过什么事情。 唐莎莎愈发肯定自己这个推断。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顾西琅没来。 相反,是周婷出现在了自己办公室里面。周婷把门一关,然后递给她一串钥匙。 十分眼熟的钥匙。 唐莎莎抬起头,不解:“怎么了?” 周婷凑近她,小声道:“刚才刘瑾和我说,顾西琅好像是生病了。反正你今天不跑会见,能不能你过去照顾一下?” 闻言,唐莎莎的担忧在一瞬间就涌了上来。她立刻点起头来:“好,我过去!” 从来没请过假的唐莎莎,今天第一次要请假了。周婷对她笑了笑,把钥匙推给她:“地址你应该知道了,我们就把副部交给你了。” 唐莎莎拿起那串钥匙。 周婷又说:“我部门那边还有事,就先过去了,请假条我会帮你写的。你直接过去就行。” 唐莎莎径直抵达了顾西琅的公寓,然后打开门走了进去。 大傻正警觉地看着门的方向,待看到出现的人是唐莎莎的时候,立刻开心了,在地毯上打了个滚,就撒欢朝她跑了过来。唐莎莎俯身摸了摸它脑袋,轻声问道:“大傻,你主人呢?” 大傻没听懂,只顾着舔着她的手心。 唐莎莎猜测副部长大概现在在楼上卧室里面,等把大傻安抚完后,就将包在沙发上放好,想着上去看看。没想到却听到了些微的响动,回过头来的时候,就看着顾西琅正皱着眉看着她。 “副部?!我吵到您了吗?” 唐莎莎很是忐忑,有些不安地看着他。在她的印象里面,生病的人就就只用在床上睡觉就好了。 顾西琅一时有点发愣。 这姑娘…… 普通来说,突然出现在别人家里,不应该解释一下出现的理由么,为什么这姑娘的态度这么熟稔?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相反开口第一句话就好像是理所当然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样子。 顾西琅这会儿看起来不太好,脸色略有点白,眼睛也不似以往清亮。 他只穿着深蓝色的睡衣睡裤,衣服大概是真丝的,贴合在身上,仿佛能隐约窥到身体的线条一般。 唐莎莎只见过他穿白大褂还有衬衫的样子,这样的家居服还是第一次见到。她不由得想着,大家对顾西琅禁欲这个词的评价真是到位,就算是在家里穿的家居服,也是一副禁欲的气息。 顾西琅咳了两声,嗓子发疼,没回她话。 唐莎莎赶紧说道:“您要是需要什么的话,直接支使我就可以了,您快躺下吧!”她一边说,一边又走过来,伸手摸了摸顾西琅的额头,差点叫出声来,“好烫!” 她扶住顾西琅:“您先上去休息吧。” 顾西琅转过身慢慢往楼上走去:“你今天不工作?” 是要赶她走?唐莎莎认认真真道:“我今天的工作就是照顾病人!” 顾西琅说道:“这里不用你照顾。”末了,又微微一笑,柔声补充一句,“比起照顾人,你应该更喜欢工作的吧?” “普通来说是这样。”唐莎莎抿了抿嘴,很诚实,“但是对于我来说,比起工作,照顾你更重要一点。” 顾西琅沉默不语。 唐莎莎想了想,问道:“您吃过药了吗?” “还没。” 意料之中的回答,唐莎莎点了点头。 她尾随着他也上了楼,然后督促着顾西琅躺回了床上。 唐莎莎生怕自己照顾不到位,就算顾西琅自己把被子拉上了,她还是不放心地掖了掖杯子角,确定密不透风了之后,又轻手轻脚出去,开始找起屋里的日常用药来。 也幸好之前她早摸清楚了顾西琅房子的构造和这个人习惯,很轻易地就在电视柜旁边找到了药品抽屉。 楼上隐隐约约传来顾西琅咳嗽的声音。 唐莎莎更加担心了。顾西琅工作狂的属性可以说一点都不比自己少,估计是昨天没倒时差,又陪自己加班到很晚,身子是在是撑不住了,这才生病起来。 她找出退烧的药,兑好水,然后取了根帕子用凉水浸湿拧干,一并带着上了楼。 顾西琅按照她的要求,吃过药,再次躺下后,才哑着嗓子又说起话来:“唐莎莎,我这边没什么大事,我自己来也可以,你要是还有工作的话,就先回去工作吧。” 果然副部长还是没有放弃赶她走的念头。 而且连“唐莎莎”这个称呼都冒了出来了。私下的时候明明一直叫她唐二傻的。 唐莎莎在他旁边坐下来,端端正正的,板着脸:“我不走。” “我一个人也能行。” “你不行!”她固执地反驳着他,郑重其事,“副部,我并不认为您是屹立不倒的大树。虽然您很可靠,但是我也不想一直都是我单方面受您照顾。我依赖您,您也可以依赖我的,不是么?” 顾西琅不语。 唐莎莎又歪着脑袋,笑得可爱:“今天就让大傻二傻一起陪你,好不好?” 顾西琅轻轻叹了口气,些微睁开眼睛,看向她,移开话题:“那天晚上你和秦知年道谢了吗?” “什么?” 这茫然的样子已经说明一切了。顾西琅轻声道:“有天晚上你喝醉了,秦知年送你回了家。”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便觉得有些异样。 这个姑娘喝醉了酒的时候,看起来乖乖巧巧,但是一旦动起来,简直就是一个人形炸弹,谁也不知道下一秒她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他觉得自己不仅仅是额头发烫,就连耳根都有些红起来。 瞧她这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估计也是忘记那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吧? 唐莎莎的确是不知道,又有些好笑,副部长就连生病了也还要操心她的事情,天生操心命。 她把帕子在他额头上放好,说道:“我不记得了,有机会再道谢吧。”等她放下手来的时候,又犹豫一下,和顾西琅说了实话,“我本来以为应该是您送我回家的。” 顾西琅笑了笑,声音很轻:“我也以为应该是我送你回家的。” 唐莎莎愣住。 这句话后面藏着的东西已经不用追究了,就好像是一个心结突然被打开了一样,她有些如释重负的感受。 “秦教现在已经和沈怡开始同居了。”她面色平静地把这一个月的事和他报告着,为了不让副部长多想,又多说一句,“我一点都没难过。” 顾西琅再次闭上眼睛,声音低沉沙哑:“我知道。” 她接着说道:“我是个没有主见的人,但是不喜欢秦教这件事情是我自己想明白的事情。”正是因为是自己想明白的事情,才能够把原本执着放下。这不是一件坏事。 顾西琅抬眸看一眼她:“虽说不喜欢,但是你以前拼命争取过,也为他哭过,想过很多关于他的事情……这半年里面发生的事情我全都有看见。你已经很努力了,唐二傻。” 唐莎莎觉得眼眶热了起来。 是的。 就算不是她真正的心意,可是她努力了。 努力这个词,自己说出来的时候,总归有些不伦不类。可是这个词被别人说出来的时候,就是真正的认可。 她很感动。 能够被顾西琅说努力,她觉得比什么都要感动。她为秦知年所做的一切,似乎并不是为了秦知年如何,只是为了等到顾西琅的认同似的。 顾西琅缓缓说道:“你的二十三岁很漂亮。” 唐莎莎笑起来。 她记得的并不是秦知年的冷淡嘲讽,而是在恋爱中努力的自己。至少在很多年后回忆起来的时候,关于自己的23岁,并不像是22岁、21岁甚至以前那样空白,这一年的时候发生过很多事情,或悲伤或高兴,都是人生历程上面浓妆艳抹的一笔。 她一整天都留在了顾西琅这里,顾西琅是个很好照顾的人,基本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她怎么说,他就照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照顾这样的人会觉得异常轻松,但是唐莎莎总有点闷闷不乐的。 一直到了晚上,仿佛是察觉到了她些许的失落一般,顾西琅稍微一沉思,提出了今天的第一个要求:“我想吃黄桃。” 听他这么说,唐莎莎一双眼睛刷地就亮了起来,连带着心情都雀跃起来:“罐头可以吗?我去买!” 顾西琅半睁着眼看了看她,点头:“好。” 她一脸兴奋:“我很快就会回来,您等着我!” 顾西琅所在的小区设施很好,走出外面立刻就能看见便利店,唐莎莎挑选了最贵的黄桃罐头,付了款,又匆匆忙忙赶回去。 等回去之后,见客厅里面还略有氤氲,反应了片刻,明白过来。 果然,上了二楼就看到顾西琅正扣着睡衣扣子。 扣子是从下往上扣,尚且还露出了一小片胸膛,春光诱人。 顾西琅看她一眼:“回来了?” 唐莎莎条件反射一般:“回来了。” 这话说完,两个人都有点发愣。顾西琅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想了半天又没想明白,唐莎莎却觉得心情很好。 她把抱着的黄桃罐头在床头柜上放好,嗔道:“副部您洗澡也不告诉我一声,要是着凉了怎么办?” ……难道还要你伺候洗澡吗? 顾西琅没搭理她这句话,反而看向罐头,抽了抽脸颊:“顾二傻,你觉得我吃得了这么大一罐?” 唐莎莎没当一回事:“你吃不完,我还可以吃啊。咱们两个又不见外。” 顾西琅的话全部噎住。 两个人一起分享完黄桃罐头,顾西琅又下楼洗漱一番,眼瞧着时间已经不早,本来就是老年人作息的顾西琅,这便准备先睡了。 不过睡前总有些担心:“唐二傻,旁边那间客房可以睡。”千万不要犯二犯傻躺到他床上去。 唐莎莎点头:“嗯。”她当然知道,不清楚副部长在担心什么。 第60章 顾西琅大约真是困了, 没过一会儿就进入了睡眠当中。这人睡觉的时候也没什么不良的习惯,呼吸绵长,连多余的声音都没有。 灯光斜斜探下来,唐莎莎趴在旁边看着他的脸。 这人就是传说中从小美到老的类型。 睫毛长得让人嫉妒。 睁开眼的时候,双眼皮的皱褶也很漂亮。 大多数亚洲人的鼻子都不算好看,山根比较低, 或者鼻头比较圆, 鼻翼比较宽。譬如说她的鼻头就有些圆圆的。但是顾西琅也没有, 鼻子的线条堪称完美, 像是匠人精心雕制而成。 唇线很清晰, 唇色比较浅。对她最经常做的动作是带点嫌弃地抿抿嘴角。 他做什么动作都很好看。 唐莎莎想, 对于她来说, 这个人就是绝对的被神所眷顾的类型。虽然是被神眷顾着,可也不是完美到难以接近的类型。 就“有些微的不完美”这点而言, 也是完美的。 她看了半天, 伸手拉住顾西琅的手, 放到自己脸边, 觉得他掌心温热,贴在脸上, 舒服地让她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一般。唐莎莎笑了笑,缓缓闭上眼睛。 第二天顾西琅醒过来的时候, 脑袋已经完全脱离了混沌,神智清醒,身上也舒服了很多。顾西琅掀开被子想要下去, 却总觉得手上有些负重的感觉。 待转过脸看了一眼之后,他似乎有些无奈地抿了抿嘴角。 昨天明明特意和小姑娘说了旁边的客房可以睡觉,但是她居然就这样睡着了。还穿着昨天那身薄薄的衣服,她难道不会觉得冷吗? 顾西琅的视线略微移动着,最后慢慢定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把他的手臂当成枕头了,她脑袋微微枕在他手臂上,右手则紧紧握着他的手,十指相扣在一起。那姑娘皮肤瓷白,在太阳下时常会让人有种在发光的感觉,这会儿和他手交握着,肤色略有些差别,界限清晰,反而有些让人心神漾动。 顾西琅看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把她脑袋缓缓移开,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把手抽出来。 因为这小小的移动,唐莎莎发出些许轻哼声,像是觉得少了什么而有些不满似的,眼睛的睫毛发着抖,总有些可怜的样子。 顾西琅犹豫片刻,又伸出手摸了摸她脑袋。 柔软的发丝在他手指间拂动着。 这感觉就让他蓦地想到那天在酒吧里面,姑娘这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他的脖子,让他尴尬僵硬又觉得心猿意马。 他的手很温柔,对方立刻安静了下来,再次乖起来,陷入原本香甜的睡眠里面。 顾西琅这才缓缓收回手,帮她搭了件衣服,然后轻手轻脚走出门外。 唐莎莎这一觉睡得很沉,她觉得自己很久都没睡得这么香过了,就是趴得太久,手臂被压得疼了起来。等她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还觉得发生的一切都有些不真实。 现在她睡在顾西琅的房间里面,睡在顾西琅的床……边,只是普通地趴在他的床边。 但是一醒来,周围充斥着的都是顾西琅的味道。 这感觉就好像是做梦一样。 床上有些冰冷,看样子副部长起床有一会儿了。唐莎莎有点怀念之前的睡眠,打着呵欠站起身来。 原本披在她身上的衣服就滑落了下来。 她捡起来,抱着那衣服偷偷乐了一会儿,然后把衣服叠好,努力让它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整齐,放到了顾西琅的枕头上面。 做完这些事情,她才走出门外。 一推开门就闻到了一股食物的香味,顾西琅刚巧端着盘子从厨房里面出来,见到目光发直的她,便淡淡说道:“你醒得正好,一起吃饭吧。” 唐莎莎走下来,打量起顾西琅做的东西来,仿佛有点挑剔似的:“看起来还漂亮,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有没有我做得好吃……” 话还没说完,就被顾西琅用筷子拍了下脑袋。 顾西琅自上而下看着她,有点鄙夷:“你好意思说?” 唐莎莎“嘿嘿”笑了两声,立刻道:“我先去洗漱!”说着,就往浴室的方向溜过去。 顾西琅略微揉了揉额角。 这女孩对他家实在是熟悉,好像对他也很熟悉,不管怎么说,好歹现在是住在“外人”的家里,她怎么就能若无其事仿佛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呢? 不过再反过来想想,顾西琅又觉得自己好像也有那么一点不正常。 仿佛觉得他家里多住了一个名叫唐莎莎的人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他的生活除了早上多做了一份早餐之外,没有一点变化。 自然而然地就这样相处了。 也挺好,以后省事儿。 唐莎莎很快把自己收拾好,伸着懒腰过来了餐厅,看了看客厅,有点奇怪:“我怎么觉得您的家看起来不太一样了?” 不是感觉问题,是真的不一样了。 蓝光机不见了,投影仪不见了,展柜上面摆的东西少了很多,整个屋子就像是空了一些一样。 顾西琅随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也没隐瞒:“我这周六要搬家。” “搬家?!”她把眼睛瞪大一点,坐下来,“这里不好吗?” 顾西琅看她两眼,扯了扯嘴角:“你国庆节过来的时候,难道没有看见告示栏上的通知吗?” 唐莎莎想了想,从脑袋里面搜索出来一点东西:“……街道改建计划?” “对。”顾西琅点头,“下个月开始,所以我提前搬家。” “那您房子已经找好了吗?”她想了想,笑起来,“我最近也在计划搬家,要不咱俩一起住好了?您还缺室友吗,年轻可爱读过大学的那种。” “不缺。你想得美。”顾西琅嫌弃她,“我搬回以前家里的老房子去住,从研究院出来,和这边是完全不同的方向了。” 那就是以后很难在私下的时候见到了?什么嘛……唐莎莎撇了撇嘴。 也不知道是不是顾西琅搬家的事情刺激了她,她愈发惦记着搬家的事情了,结果还真就接到了陈妈妈发过来的房子消息。 那是一套独栋老房子,在离科搜研不远的有名的独户街上。 这条街是住宅区,当初规划的时候,是和富人区规划在一起的,也十分安静,虽然社区里面各种生活设施便利齐全,但是几乎听不到什么嘈杂的声音。 这条街上独户街,顾名思义,街上几乎都是独立的复式小楼房。基本上是由富人购买了地皮,然后自己修建而成。 陈妈妈帮她找的房子是复式的。主体是仅有一层楼高的房子,墙外贴着的是暖色的小圆石,看起来颇有点小清新的感觉。平时生活起居就在这个一楼里面,包括了厨房、浴室、起居室、餐厅等等,旁边则是约莫只有二十平左右的小阁楼。 这个小阁楼就有两层高了,上下两层是一样大的卧室,只是里面装修风格各不一样,上层装修偏温软,下层装修偏简约。 这房子还带了一个小院子,小院子已经被好好打理过了,一颗硕大的乘凉用的大榕树,其它各有各色花草,还布置了石桌石凳,一副很有格调的样子。 唐莎莎看着就觉得喜欢,可是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脑袋清醒之后,她就万分尴尬给陈妈妈说明了,自己虽然很喜欢这个房子,这个房子也完全符合自己的心意,但是估计自己的经济能力很难住得起这样的房子。 陈妈妈那边倒是很快就给了回复,说租金是一千四,相信按照她的经济能力是完全能够负担得起的。 唐莎莎惊讶地简直说不出话来,立刻给那边打了个电话。 毕竟她完全想象不出来,这么漂亮宽敞的房子,居然只用一千四。在这样的地段、在这样的环境,这套房子租金少说应该上万元了。 陈妈妈倒是没有犹豫,和她说了实话,是说这套房子实际上是他们闲置的老房子,也就是他家老家,但是现在他们老两口住在现在的公寓里面并不打算搬回去,儿子也买了新的房子,看样子不准备住在那里。 这套房子有他们一家人的记忆,他们不会卖掉,但是闲置着又觉得不太好,所以想让唐莎莎住进去。 一来是能方便这个姑娘,二来也是希望姑娘能够帮忙照顾一下这套房子。 陈妈妈话说得很是诚恳,一边是恩惠,一边又是要求帮忙,她的理由很是动听也很是合理,唐莎莎压根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来,最后千恩万谢应了下来。 两天之后,刘瑾那边联系上了之前在网络上发表评论的男人,并且帮唐莎莎安排好了会见。 这男人看起来有些老了。但是按照资料上实际年纪来看的话,他也不算老。和曾经喜欢追求过冯婉的曾念文差不多岁数。看周围环境能判断出来,这是一个现在已经养尊处优的老人。 事实也确实是这个样子。 因为刘瑾交给她的资料上面就写着,这个人在四十岁之前都有些落魄,四十岁中段的时候靠投资房地产赚了一笔,然后用那笔钱创业,在五十多岁的时候成为了临海市当时首屈一指的商人。 他坐在轮椅上,一条看起来质地良好的毛毯搭在他的腿上,见到唐莎莎之后,对她比了个请坐的手势。 唐莎莎在他对面坐下来。 这个男人现在似乎依然保持着单身,在硕大的别墅里面,甚至连一个女□□人也看不到,目光能看到全是男人。 这一点也显得有些可疑。 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了唐莎莎的目光,那个老人对她笑了笑,笑容倒是很和蔼:“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这里一个女人也没有。” 她的心思一眼就被人戳穿,这就让唐莎莎在尴尬之余,又觉得不得不谨慎起来。 老人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大方承认道:“说实话吧,我对女性有一些偏见,有一些心理阴影,包括现在见到你,我其实也算不上有多愉快。” 后面那句话实在是有些多余。 唐莎莎对他点了点头,反应过来:“难道说,是因为当时唐一莉小姐的事情?” 老人笑了笑,想了想,纠正了一下她的说法:“唐一莉只是原因之一。” 唐莎莎本来还在思索要怎么进入话题,没想到这么快就已经进入了主题里面。她打起精神,在对方说话的时候也观察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老人又说道:“实际上,我以为十七年前你们就会联系我的。” 唐莎莎有些难堪:“您发表留言的地方实在是太隐秘难找了,更何况那个论坛本来就不是什么明面上的论坛。” 老人笑起来:“这么一说倒也是,我以前是做网络的,所以能摸到一点那方面的网站。” 唐莎莎点了点头。 老人说:“不管怎么说,当时对于一个遇难的女高中生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还是有些愧疚的,我为当时的幸灾乐祸而道歉。” 唐莎莎再次注意到他的说辞——“女高中生”,即使是过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发生变化,足以说明一点事情。 她端起杯子,不动声色:“实际上,唐一莉遇害的时候已经是大学二年级了。” 听她这么一说,老人似乎有点吃惊似的,连声道:“居然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唐莎莎又补充道:“当时各方面的新闻媒体上也有写明的,遇害的是某大学的大二女生。” 那老人回忆了一会儿,大概是并没有想起来这么一茬,尴尬道:“我没注意到她当时的年纪,我只顾着看她遇害的消息去了。” 唐莎莎说道:“您似乎对唐一莉的高中时期很是在意,是因为高中的时候和您发生过什么冲突吗?” 对方这就沉默了一会儿。 这种时候是不能催他的,显然对方是在摇摆不定当中,如果催他逼问他反而会达到反效果,唐莎莎也没说话,只是小口喝着水,慢慢等着。 果然,过了好一会儿,那老人才回过神来,略微低下头,叹气:“你说的对,确实是,在唐一莉高中的时候,我曾和她发生过一些过节……” “是什么样的过节?” 老人摇了摇头:“这么说也不太对,确切一点说,是唐一莉单方面和我发生了过节,我只是一个倒霉鬼。如果当时在那里的人不是我,是别人,那么别人也会成为那个倒霉鬼。” 听他这么说了,唐莎莎实在是好奇,又问了一遍:“您说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过节?” 老人微微一笑:“单方面的过节么……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曾经被她碰瓷敲诈过。” 诶? 唐莎莎一怔,显然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回答。 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唐一莉都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女孩子,就算是嫉妒心重一点,好歹也并不会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 唐莎莎小心翼翼地问道:“能不能详细说明一下?” 老人对她点了下头,回忆起当时的事情来:“实际上那时候,每个学校都是有不一样的校服的,就是很像运动服的那一种,知道吗?” 她当然知道。 老人又说道:“我认识唐一莉穿的那身校服,就是我单位附近的一所高中的校服,袖子上有蓝黄相间的图纹,领口那里是深蓝色的。” 她仔细听着。 老人说到这里,又叹了口气,缓缓说道:“那时候经济不好,许多小公司面临倒闭,我工作的那家公司也没能幸免。我们一群搞电脑的人,被克扣了两个月的工资,第三个月,老板本来是许诺好了当月会发公司,结果在当月验收了我们做出来的成品之后,临到发工资的前一天,他丢下这么多员工,带着成品跑路了。” 那个年代因为大片倒闭的工厂和公司,跑路的人实在是不占少数。 唐莎莎表示理解。 可是随即又问道:“当时你们已经被克扣了两个月的工资,为什么还没有辞职跳槽呢?” 老人笑了笑:“这个情况就很复杂了。” 唐莎莎没说话,老人喝了口水,娓娓说起来:“当时我们在做的是一个大工程,之前已经做了四个月了,眼看着马上就要完工,这个东西做出来绝对是一个非常赚钱并且能让所有人惊讶的工程,当然,对于大家来说也是极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把这个东西做出来之后再跳槽,就是简历上也能多上非常精彩的一笔,这恐怕是当时大多数人的想法。……更何况,已经完成了一半的作品,谁都不想放弃,毕竟没完成的话会让人觉得很难受,而且之后肯定也没法放开。” 唐莎莎曾在陶书扬女朋友的讲座上听过类似的话,这会儿再听到老人这么说不由得说了一连串“是的”表示赞同。 老人看了她一眼,接着说道:“更何况,当时我家里也遇到了一点事情,急需要用钱。那个大工程卖出去之后,肯定能够赚上一大笔,我们都想着,就算现在公司缺钱,到时候把程序卖出去之后,肯定能赚回来,到时候不光能拿到工资,还能拿到一大笔奖金。” 作者有话要说:二傻:好开心啊,我明天要搬家了! 第61章 唐莎莎问道:“您家里……是指?” 老人说:“当时我父亲胃癌, 住院做手术这些,花了一大笔钱。母亲本来一直在料理父亲的事情,但是她到底也上了年纪,没想到也病倒了。而我儿子又面临开学,有着昂贵的择校费和学费,我急需用钱。” 唐莎莎略微皱起眉。 对面缓缓说道:“也就是在这时候, 我遇到了唐一莉。” 他又喝了口茶:“那时候没有监控, 并不能查到详细的东西, 你明白吗?” “那女孩, 那时候是未成年, 上公交之后就直接坐到了我身边, 最后一排的位置。没过一会儿突然尖叫起来, 说我是个变态,猥亵她。” 唐莎莎眼睛都瞪大了几分。 那个年代相对保守, 能够喊出这样的话, 她又不是小女孩了, 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她自己明白。 难道说,她并不在乎这个? 大庭广众之下猥亵一个未成年女孩, 先不说法律如何,就是道德舆论压力都能压死一个人。 唐莎莎小心地问道:“后来呢?” 老人说:“我想过, 我之所以会成为那个女孩的目标,大概是因为当时我的包看起来有些鼓。” 唐莎莎看过去的时候,察觉到老人眼眶都微微湿了起来。他别过脸, 轻声说道:“那时候,我把所有的积蓄都取了出来,说是积蓄……实际上是我儿子的学费。” 唐莎莎也放低了声音:“为什么?” 老人无可奈何道:“这笔学费已经是我和妻子东拼西凑到处借出来的,再要想借第二笔钱,几乎可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了。那天我父亲要做手术,他当时已经病危了,情况十分危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也不想动这笔钱的。”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这笔钱,全部被那个女孩敲诈走了。” 说到这一句,他甚至连牙都咬紧了,仿佛恨至极,眼睛里面也涌上了血丝。 那之后省略的故事,唐莎莎大概能够想明白。 唐一莉威胁男人说要报警。毕竟刚才女孩子大喊了出来,人证都在,这男人一旦进了警察局,估计暂时就别想出来了。 男人赶着去医院看病危的父亲。 还要为将来做打算,因为进了警察局,估计人生的资料上就留下了一笔,再想要找到好的工作估计就很难了。 所以虽然清清白白,也只能吃这个亏。 可是,这实在也太冤枉了。 唐莎莎很不想提后面的事情,可是也不得不提:“那您父亲……” “去世了。”老人转回脸来,渐渐平静了下来,摇摇头,“当时应该做手术的,但是因为没钱,我父亲在当天下午就去世了。” “那儿子……” 他暂时没有回答儿子的问题,接着说:“母亲因为大受打击,那之后没多久也跟着父亲去了。而儿子的学费被我拿走,没能救回父亲,儿子的学费也凑不齐,很可能面临着停学一年的处境。”他声音停了一下,“所以,妻子带着儿子走了。她找到了更好更有钱的人。” 男人迄今为止还是孤身一人,没有妻子,没有子女,一个人住在空旷的别墅里面。 会在三年后唐一莉遇害的时候觉得那么痛快,那么解恨,也实在是说得过去的一件事。 唐莎莎叹了口气。 老人看她一眼,想了想,又说道:“我猜测了一下,那个女孩敲诈我的过程很娴熟,可以说是一气呵成。所以我想,我并不是唯一的倒霉蛋,你如果感兴趣,也可以查一查,看看还有没有别人被敲诈。” 唐莎莎抬起头来:“那辆公交是?” 男人回答得很快:“56路。” 56路? 案子发生的时候,陶书扬还在上学。既然陶书扬每天都会搭乘那一班车,会不会他也清楚这件事情?唐莎莎直觉的谜团里面的那根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马上就能够伸手扯住了。 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再一次过去和陶书扬见面了,只是她没想过,还在她想着这件事情的时候,顾西琅就已经把第二次会见的批准交给了她。 唐莎莎愣住。顾西琅笑笑:“我猜你应该很想再见一次陶书扬,所以之前就帮你申请了。” 唐莎莎激动地抓过来,脸上表情都变了:“副部副部!我真想好好报答您!” 顾西琅觉得有点意思:“怎么报答?” 她觉得泪光都在自己眼睛里面打转:“我亲你一下好不好?!” 顾西琅莞尔:“不行。”说罢,转回身去。 切!明着不行……真当别人不懂偷袭的?唐莎莎从背后咬牙切齿看着他,这时候,顾西琅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唐莎莎跟在后面偷偷摸摸看了一眼,见顾西琅微微皱着眉,手指往拒听的方向要滑过去。她立刻问了一声:“副部,您不接这个电话吗?” 顾西琅看她一眼,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唐莎莎就大喇喇站在他面前听他讲着电话,反正对方也没有要回避她的意思,她顺便也翻看着手上自己列下来的会见要点。 顾西琅看起来像是在谈工作似的,口吻死板:“什么事儿?” 对面传来嘤嘤哭泣的女声,听起来极其无助,待顾西琅声音响起之后,她马上颤抖着声音说道:“璟……璟瑜被人砍了……” 唐莎莎耳朵尖,敏感地辨认出“璟瑜”两个字,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难道是邵琪? 顾西琅倒是冷静,面色没什么变化:“报警了吗?” “报、报警了……”对面声音更加语无伦次起来,“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我很乱……” “叫救护车了吗?” 对面哭道:“叫了……还没来,我、我接下来该怎么办?璟瑜会不会死?” 唐莎莎听到这里,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副部,要不您过去看看?”别的不说,方璟瑜好歹是方缘的哥哥,现在方缘自顾不暇,哥哥又出了事,唐莎莎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担心的。 至于邵琪……唐莎莎倒并不怎么介意。 顾西琅的人品是绝对能够让人放心的。 顾西琅又看她一眼,片刻后,垂下睫毛,淡淡回答那边:“你冷静点。一会儿救护车来了,去什么医院告诉我一声。” 那边胡乱一通回答,大约是答应了,这才把电话给挂断。 顾西琅抬起头,和她对视着,有点像是报告一样,平静地说着:“我过去看看方璟瑜的情况。” 她点了点头。心里突然一跳……这个样子,好像丈夫在给妻子汇报自己行程哦。 “一会儿你会见完了,要不要直接过来?”顾西琅停顿一下,“方璟瑜是你好友的哥哥,对吧?” 这个做法大概是在避嫌?唐莎莎赶紧点头:“我会见完立刻过来!” 他俩分头行动,唐莎莎径直去了陶书扬的那边。陶书扬今天似乎是在休息,唐莎莎进屋的时候,他正看着新闻。唐莎莎今天过来倒不是为了之前他表演了一场会见的事情,那件事情之后,要怎么应付陶书扬,唐莎莎还没有想清楚。兴许不会再从陶书扬这里入手。 她今天过来单纯是为了唐一莉的事情。 唐莎莎在会见的时候一般不会直接表明主题,而是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往话题当中走去。更何况现在陶书扬在她心里面有些老狐狸的印象,她更加谨慎了,就怕对方给自己下个套。 但是今天慢慢进入主题这个决策显然是有些失误了,因为谁都没有想到,会在现在的电视上面看到方璟瑜。 “十月十二日下午两点,在我市银杏路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受害人现已被紧急送往医院……” 唐莎莎转过头去看了一眼,一时间有些错愕。 新闻里面正播放着当时的场景,方璟瑜倒在血泊当中,显然受伤不轻,看起来一点意识也没有了,身上穿着的T恤全部被染变了色。方璟瑜身边躺着把刀,一旁有个人这会儿被众人制服了,双手被反剪着,拉扯的外套下露出蓝白的病号服。他正嚎啕大哭。 “我女儿……我女儿……你凭什么那样玩弄我的女儿?你就是该死,凭什么我女儿死了,你还能好好活在世界上?……” 那人已经上了年纪了,头发快要掉光了,只剩下一些白茬子,一张脸布满了泪水,看起来也是伤心愤恨之极,声音哭得都要哑了。 唐莎莎看着那个人,眼睛大睁着。 她居然认识这个男人,难道说……唐莎莎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陶书扬似乎也觉得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现在露出一副饶有兴味的样子,指了指里面那个人,说道:“这人我认识。” “您认识?!”她惊讶。 “对。”陶书扬点了点头,笑起来,“还是好多年前了,在公交车上见到过他,被经常和我同车的一个女高中生给敲诈了。”说到这个地方,陶书扬就好像是觉得有些恶心似的,忍不住皱了一下鼻子,语气里面也颇有些不满。 那个女高中生,大概就是说唐一莉了。她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了?” “这个男人是第一个受害人。”陶书扬摇了摇头,“因为对他印象深刻,所以后来,我还特意留意了一下……他好像是被家里人给赶了出来,妻子带着女儿改嫁了,那之后他就一蹶不振,还恶疾缠身。我猜他应该是时日无多,也没什么念想了。” 现在陶书扬所说的东西,和唐莎莎所掌握的信息差不多。 陶书扬接着说:“有的女孩,心智不成熟还觉得自己特别厉害,她们就好像没有是非善恶观一样……当然,也许是她们柔弱,有舆论保护也有法律保护,她们敢肆无忌惮地做些破坏别人家庭的事情,她们可不管做出来的事情有什么后果,兴许还会觉得别人傻,觉得自己赚了一个大新闻。”说到这里,他好像想到什么事儿一样,又对唐莎莎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来,“当然大部分女孩子还是很可爱的,这种现象也不一定仅仅存在在女性当中。” 唐莎莎不语。 模模糊糊的,很久之前的一个画面就好像是在她脑袋里面呈现出来。 那个年轻的女人,站在高楼上面,长发飞舞,一身颓丧。下面兴奋地高声喊叫的少女们,举着粉红色的可爱手机,一边拍摄着,一边嘻嘻哈哈怂恿着。 然后那人影缓缓往前倾倒,坠下。 唐莎莎喉咙里面有些发堵,点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陶书扬并不在意她是否认同。说完话之后又把脸转向了电视机,大概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一般,略微皱了一下眉,片刻后,轻轻笑了一下。 “说起那个女孩,我对她印象还算是有点深,因为在我注意到她的那一年里面,她就用同样的方式敲诈了好几个人。大多数人都想着的是息事宁人,花钱消灾,不得不乖乖把自己的钱财奉上,当然也有不听话的人,不过下场可能不会太好,因为那女孩柔柔弱弱一哭,人家就被别的愤怒的群众给扭送去了局子里。” 唐莎莎心里很乱,听到陶书扬现在的话之后,也有些不舒服,定定道:“您知道他们是被敲诈的对吧?” “我当然知道。” “但是您并没有伸手帮忙?” 陶书扬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我为什么要帮忙?”他唇角的笑容开始泛起了冷意,声音也有些怪异,“我有时候就忍不住在想,搞不好那些人心里面自己也是有些龌蹉的,指不准是真的对小姑娘有什么下流的心思,毕竟人心隔肚皮。再说了,这件事情和我又没有关系,我可不想多管闲事。” 她沉默不语,愈发不舒服了。 片刻后,她站起身来,低低垂着眸子:“今天谢谢你的协助,我就先告辞了。” “不问别的事情了?”陶书扬好像是有点惊讶似的,“我以为你还会想要打听别的什么事情的。” “暂时不用了。”她抿了下嘴,“告辞。” 按照之前和顾西琅约定的那个样子,从陶书扬家里面出来,唐莎莎就直奔了医院。 方璟瑜出事的地方距离大学城这边有点远,所以他赶过去的时候,时间也不算是早了,病房里面并没有看到顾西琅的身影,只有邵琪和方缘两个人在。 唐莎莎轻轻走进病房里面去,那两个人一起抬起了头,把视线投过来。 方缘没觉得有什么意外,眼眶红红的,这会儿见唐莎莎走进来,就伸开手,眼睛更红了,好像是想要抱着唐莎莎狠狠哭上一会儿似的。 她叹了口气,走到方缘身边,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倒是那边邵琪,略微有些愣神,过了一会儿,脸上就带上了若有所思的神情来。 唐莎莎小声问道:“你哥怎么样了?” 方缘现在哽咽着,不停抽泣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是邵琪给出了回答:“伤得挺重,情况……不太好。”说起这个,邵琪好像也觉得十分伤感似的,没过上一会儿,眼睛里面也涌出些微的水气来,她低头擦了下眼睛。 唐莎莎有些百感交集,又拍了拍方缘的肩膀。 方缘和邵琪不熟,过来之后就一个人默默流着眼泪,现在唐莎莎过来,对于她来说,就好像是自己的情绪得到了一个宣泄的途径似的,狠狠哭了一会儿,声音才渐渐弱下去。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揉了下眼睛,声音嘶哑:“莎莎,我有话想要和你说。” 唐莎莎表情有些沉重:“我也有话想要和你说。” 她俩站在医院的小露台上面,看着下面枯黄的灯光,还有乌黑的枝叶。 方缘似乎还没有从情绪当中走出来,喉头时不时溢出两三声抽噎。唐莎莎先开了口:“我不清楚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是,你哥那个失去联系的前女友,自杀了。” 方缘身子一僵。 似乎没有预料到现在这个结局似的,身子歪了一下,摇摇晃晃在旁边小椅子上坐下来,两只手捂住脸,又溢出哭声。 她听说方璟瑜出事之后就直接赶来了这个地方,到现在也不清楚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方璟瑜被人砍了。 好一会儿,方缘才颤抖着声音说道:“她叫杨柳。” 是说方璟瑜的前女友,那个自杀的女孩。 方缘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抽了抽鼻子:“她是怎么死的?” 唐莎莎想着以前小邱告诉自己的东西:“听说是跳楼。从二十六层一跃而下。” 方缘一只手捂着自己半张脸,眼泪不停掉:“……她真傻,真傻。”罢了,又哭着骂,“我哥不是个东西!” 第62章 “你哥的事儿, 打算怎么办?”唐莎莎在她身边坐下来,拉住她另外一只手。 方缘心里也一点主意都没有,颇有些无助无措的感觉:“他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以后恐怕会留下点后遗症,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还得我爸妈来解决……”说到这个地方, 她又有些生气似的, “我想着这是天道轮回, 他喜新厌旧的惩罚, 他活该……但是, 他毕竟是我哥……” 唐莎莎叹了一口气。 夜风从外面一阵阵送进来, 如今渐渐入秋, 白天的城市还笼罩在热气里面,但是晚上温度却骤然降了下来。 有点冷。 方缘手上的纸巾全部浸透了, 她才红肿着眼睛抬起头:“我不会成为第二个杨柳的。” 话是用来说的, 而不是用来烂在肚子里的。 唐莎莎沉默一会儿, 缓缓道:“感情是有底线的。” 方缘看向她, 不说话。 她声音在夜空中轻轻飘开:“付出时间和真心,可以。但是如果要付出自尊和人格, 让感情都蒙上一层低廉的色彩了,这种不对等的条件, 收获来的东西,你还敢享用吗?” 方缘想了想,摇摇头。 “你将它视若珍宝, 高高捧起,你只是信众罢了。”她长长地吐出口气,眼神飘得有些远,“这本来应该是一件相互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方缘揉了揉鼻子,闷着声音,轻轻“嗯”了一声。 “那你呢?”方缘转过脸,问她,“之前,其实你是喜欢秦师兄的,对吧?” 这东西成分复杂又矛盾:喜欢。不喜欢。 她笑了笑,摇摇头:“不是。” 方缘像是有些奇怪似的,直勾勾看着她。 唐莎莎说着实话:“我只是喜欢怦然心动的感觉,他怎么样我一点都不在意,我只在意我自己。” 她话里面有些若有所指的意思,方缘许是听明白了,许是没听明白。片刻后,小声道:“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嗯。”唐莎莎笑了笑,给出她肯定的回答,“我一直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但是最近也突然独立生出一些自己的想法。” “什么?” 斑驳的树影在身边摇晃,月光静谧地在身边铺开。 “即使近在咫尺,也想要一直呆在他身边。即使怕麻烦,也不想偷懒放弃。虽然没有享受到太多怦然心动的感觉,但是分开的时候,心脏好像停止跳动了。”她声音轻缓,顿了一下,又说,“就像现在,坐在这里,但是如果听到他声音的话,我会想要立刻到他身边去的。” 在一起的时候能够轻松相处,不在一起的时候,想要飞到对方身边。 曾经顾西琅告诉她的话,在分开的时间里,她有了深刻的体验。 方缘渐渐平静下来,眼眶依然红着,却努力对她笑了笑:“祝你好运。” 帮着安慰方缘一阵,从医院回来的时候,她心情或多或少有些沉重。河堤的斜坡上斜铺着大片的草坪,正对着河水,在夏夜的时候,这里是个纳凉的好地方。所以一直都很受附近人们的欢迎,时不时就能看到有人在草坪上或是坐着或是躺着。 有时候唐莎莎心情不那么高兴的时候也会在这个地方坐一会儿。 今天也是这样,只是她正往自己一直以来喜欢的地方走去的时候,就在草坪上看到了沈怡。沈怡抱着自己的膝盖,脸颊上有些幽幽的光芒,兴许是泪痕。至少就现在唐莎莎看到的场景来说,沈怡这会儿绝对不怎么开心。 她关心方缘,那是因为方缘是自己好友。但是沈怡不是,她可没必要去理会沈怡。 唐莎莎皱了皱眉,转身朝着公寓的方向走去。 她方一动作,就听见后面传来仿佛是带着愤怒和悲伤的声音:“唐莎莎!” 唐莎莎想着,要说为了爱情奉献出自尊和人格的人,沈怡不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本来沈怡条件也算不得太差,可是生生把自己折腾到了尘埃里面,还觉得洋洋得意。 她光明正大的双标,她就是瞧不上沈怡这个人。 唐莎莎没回头,沈怡更气了,一边哭一边喊:“他始终放不下你,你是不是很得意?我告诉你,你别想,我就是和他斗到死也绝对不会给你让位置的。” 唐莎莎不理她,径直上了楼。她今天还要收拾一下搬家要用的东西,要是有空的话,在这里损损沈怡也不错,反正就嘴皮子而言,沈怡从来都不是她的对手。但是今天没时间,她也懒得和她玩。 搬家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情,她不想被这些人给折腾得没了心情。 只是没想到,沈怡现在也有了脾气,不仅仅是和她吵,也要和秦知年闹。房子的缺陷设计给了唐莎莎听戏的机会。 她听见沈怡哭闹着:“知年,我不懂,你们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秦知年的声音有些冷淡,也有些疲惫,不过显然,现在秦知年还是想要好好和她说话的:“我们?我们以前是什么样子的?” “以前你对我很温柔,从来不会同我发火。还有你妈,杨阿姨对我也很好的,她以前明明对我很和气的!我不懂为什么你们现在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别哭了。”秦知年叹息着说道,“进来说话。” “我不进来!”沈怡负气道。 沉默一阵,秦知年忽然说道:“变化的不是我们,是你,沈怡。你好好想想,这几个月,你到底变成什么样子了?” “我变成什么样子了?”沈怡突然冷笑起来,“要不是察觉到你们是从心里面瞧不上我,我会变成这个样子吗?我就不懂了,唐莎莎和你吵架,你只会更加在意她。我和你吵架,你就瞧不上我?” “你提她做什么?”秦知年声音染上些许不虞。 “我知道,我都知道。”沈怡喉头哽咽着,“你嫌我现在无理取闹了?以前我偶尔无理取闹的时候,你难道不是总觉得很可爱吗?还有你妈,以前觉得我百依百顺容易掌控,现在又开始嫌弃我上不了台面不得人心对不对?” “你现在叫做偶尔无理取闹吗?每天疑神疑鬼,一点小事就要吵个天翻地覆。沈怡,我也会累的。” 沈怡又哭起来:“……那是因为我太在乎你了,我太害怕失去你了。知年,我不想和你分开,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你要离开我……” 外面安静了一会儿,有声音响起,好像有些晦涩似的:“因为我是被你抢过来的,所以总是不放心的,对吗?” 沈怡浑浑噩噩的,被秦知年拉进了屋里,门在身后关上,抬眼能看见秦知年不耐又冷淡的眉眼。 因为是抢来的,所以总是不放心? 想到这些天的心惊胆战,沈怡就觉得十分委屈。没错,她害怕,尤其是看到秦知年视线不自觉追随着唐莎莎的时候,她就更加害怕。她开始不那么百依百顺起来,她想要变成唐莎莎那个样子,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拴牢秦知年似的。 以前唐莎莎偶尔温柔一下,总被秦知年当成是在模仿沈怡,每每这个时候,沈怡就颇有些得意。 但是现在,她以前深深藏起来的争强好胜暴露出来之后,又被秦知年说成是在模仿唐莎莎。沈怡突然明白,以前唐莎莎每次被这样说了之后,心情到底是怎么样的了。 杨莉把她视作逼走唐莎莎的工具,她心里清楚,也为杨莉不喜欢唐莎莎的事情暗自高兴。 杨莉想要出手,她甘愿变成杨莉的刀刃。 只是现在唐莎莎离开了,她也并没有如她自己所想那样,被当做宝剑供起来。兔死狗烹,她好像就没有了利用的价值。 杨莉希望沈怡是个百依百顺温柔似水的小女人,可又希望她在面对外人的时候能够拿出大家闺秀的气势来。可是沈怡说到底是小门小户出生,家庭环境不算好,背后斗斗心眼儿还行,在大家族里面就实在是撑不起门面。 兴许是她表现不尽如人意,杨莉对她也渐渐冷淡下来,对她像是对待一条不受宠的宠物。时不时家里来客了,只要觉得她丢了脸,杨莉就若无其事笑着给客人说起以前的事儿来,不外乎是沈怡费尽心机,卑微求爱之类的事儿。那些人看她的视线如同看着廉价的物什。 沈怡现在才开始想起来,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情,是不是一开始想着要插入秦唐两个人之间的时候就已经错了。 不过想完后,她还是不甘不愿。秦知年是她好不容易才得到手的,她不会放开,兴许现在熬过去之后……兴许…… 这两个人现在要怎么过日子,是甜蜜是崩溃,对于唐莎莎来说都不重要了。随着所有乱放打包好的东西被一箱箱抱上了搬家车,她眉里眼里全都是笑意。 搬家表白。搬家表白! 她觉得自己嘴角都要裂到耳根去了。是一路笑眯眯地抵达了自己的新家,她在外面指挥着工人把东西把东西放在客厅,一直到最后一箱东西也搬进去,她才心满意足进去了屋子。 她也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是第一次踏进屋子。唐莎莎心里面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又多多少少有些神圣感。因而刚才她一次也没进去过。 现在唐莎莎深吸了一口气,想要在没有一点影响的情况下,放心欣赏自己的新家。 正如之前在照片里面看到的那个样子,房子非常漂亮,每一处的布置都独具匠心,唐莎莎大张着嘴,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在只有电影里面才会出现的艺术馆里面。 她心情称之为雀跃毫不过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要入住的关系,房子居然被提前打扫了。 光是这也算了,还有一点让她也觉得异常吃惊。 屋子里面基本生活用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而且基本都是齐全的,房子干净得一层不染,比起之前在照片里面看到的空旷多了许多居住的痕迹,要不是因为这里过于干净和整洁,唐莎莎几乎要以为,真的是有人居住在这里了。 难道说这些东西都是陈妈妈担心她工作忙,来不及准备,所以事先先帮她准备好? 如果做到这个程度,陈妈妈这人也实在是太好了。 唐莎莎想着,等下个礼拜,或者下下个礼拜有了什么空闲,绝对要再去拜访一次陈妈妈,好好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毕竟现在这个地方的布置实在是太精美了。如果让唐莎莎自己来布置的话,她是绝对没办法完成的。 她现在懒得收拾东西。茶室正对着庭院,茶室旁边有条走廊,连接着小阁楼。现在茶室里面的矮几下面已经铺上了地毯。 浅绿色的。 看起来就像是十足干净的草地一样。 唐莎莎在地毯上躺了下来,把四肢全部舒展开,看着院子里面的草木云天,只觉得生活简直美好到了极致。 然后在下一秒,她的视线里面出现了顾西琅。 自上而下俯视着她,眉头微微皱着,仿佛是嫌弃到了极点,又仿佛是觉得十足麻烦。 唐莎莎瞪大眼睛,猛地坐了起来。 她刚才好像看到了顾西琅。 她刚才好像在自己的房间看到了顾西琅。 她刚才好像在自己的房间看到了一脸嫌弃抿着嘴角的顾西琅。 第63章 唐莎莎自己反应了一会儿, 但是还是觉得很是不可置信似的,又小心翼翼把脑袋转回来看了一眼。 顾西琅还站在自己身后,睨着自己。 擦擦眼睛,也还在。她震惊地转回脑袋。 ——不是吧?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是现在还没有入夜……自己难道是产生了什么白日梦吗? 一分钟的安静之后,背后的人总算是动了动, 轻微的脚步声, 让唐莎莎觉得有些玄幻, 又有些真实。 然后, 她听见了顾西琅的声音:“坐好, 我们谈谈。” 就算是知道现在剧情好像是有点不对劲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顾西琅居然会出现在自己家里面, 但是副部长上司的威力还是让她像是条件反射一样,听到话之后, 立刻就拿出一副正坐的样子, 转过身来一脸正直地面对着他。 顾西琅风轻云淡地看着她, 一脸严肃又正经, 稍微抿了一下嘴,说道:“给我一个你出现在这个地方的解释。” 唐莎莎想了一下, 片刻后,也学着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也想知道副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顾西琅倒是很干脆, 立刻回答道:“这里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出现在这里?” 唐莎莎眨了眨眼睛:“您家?” 他嘴角扯了扯:“对,我家, 如果你需要看房产证,我随时可以出示给你。” 欸? 唐莎莎皱着眉,一副完全没理解状况的样子。所以到底是什么情况?这里是顾西琅的家?这里不是陈妈妈租给她的房子吗? 不管了。 她也很认真:“这里是陈妈妈租给我房子,如果您需要,我也可以把合同拿给您看。” 顾西琅顿了一会儿,眼睛微微眯起:“陈妈妈?”他大概知道是谁了。 他这一说,仿佛就是一句提醒,让唐莎莎也想了起来,只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又小又巧,忍不住瞪大眼睛,看向顾西琅,不可置信道:“难道说,陈妈妈实际上是副部长您的母亲?” 顾西琅没回答,却嗤她:“陈妈妈是你该叫的吗?给我乖乖叫陈阿姨。” 唐莎莎不服气:“不要。我说到做到,既然已经答应了她要叫她陈妈妈,我就不会叫她陈阿姨的!” 这家伙…… 耍赖倒是有一整套的办法。 也不知道秦知年到底是怎么和她相处,才会认为她是只会争强好胜的战斗狂? 顾西琅看了她两眼,沉下气,和她商量起之后的事情来:“总而言之,你不能住在这里。我母亲大概是不知道我回了老家,所以擅自把房子租给了你,对于这件事我很抱歉,也会给你相应的赔偿,你可以在这里暂住几天,但是不能一直住在这里。” 唐莎莎没把他的话当成威胁,偏过脑袋不看他,又有些愤愤:“我才不搬!” 顾西琅好脾气:“为什么?” “这房子明明是我花钱租下来的!” “但是房子是我母亲擅自租给你的,”顾西琅再次和她强调道,“我母亲租给你房子的时候,大概并不知道我已经回来了老宅子,而且这件事情她完全没有和我商量过。” “我不管!”唐莎莎怒气冲冲瞪着他,想要让自己看起来好像很凶的样子,坚定的表明自己的态度,“我绝对要在这里住下去!” “你不搬?” “不搬!” “真不?” “绝对不会!” 唐莎莎说罢,也学着他把手臂抱起来,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顾西琅这就沉默下来。 副部长是皱着眉嫌弃地瞧着她,唐莎莎却是瞪着眼睛怒视着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许久,似乎都没有退让的意思,也不知道僵持对峙了多长时间,顾西琅终于败下阵来。 他叹了口气:“好吧,我会重新找房子,给我一周时间,我会在下周六的时候搬出去。” 他的属下绝对是个厉害的主。 能够毫不畏惧地把房子从屋主手中夺走,是不是也太嚣张了? 这个女孩…… 大概是觉得这场不算长的拉锯战已经结束了,顾西琅叹了一口气,就要站起身来。只是他才刚刚一动,衣服就被人抓住了。 唐莎莎一只手抓在他的衣摆上。 他抬眸看着她。屋外花草丛丛,轻轻摇晃着,时间仿佛停止在这一瞬间,一片静谧。顾西琅轻轻“嗯?”了一声。 唐莎莎咬了一下嘴唇,一时有些不敢看他。她的手没有用力,顾西琅似乎也不打算把她拂开。 她小声说道:“就不能不搬吗?” 他不语。 唐莎莎赶紧抬起头来,目光灼灼瞧着他,一副坚定的样子:“副部,我想过了。您今年已经三十四岁,我才二十四岁。也就是说,您会比我先进入老年时段!” “哈?” 顾西琅眉一挑,好像是没有听明白现在唐莎莎说的东西一样,你确定现在要说这个? 唐莎莎却对自己的说辞很是肯定:“如果我们两个住在一起的话,等您先一步进入老年时段的时候,我可以免费照顾你,我可以把您当成亲生父亲一样来照顾……” “你说什么?” 唐莎莎又说道:“当然,您觉得只是老年生活还不够的话,我也可以做到别的一些事情的。比如说,我会陪您一起看可能已经老掉牙的电影,我会陪您一起过各种传统的节日,每年您过生日的时候我一定会帮您庆祝,我会帮您照顾大傻,还有养老金……虽然我的养老金可能没您多,但是,也可以分您用一点……一点点。您觉得怎么样?” 顾西琅露出一副思索的样子,拖长了声音“嗯”了一阵,片刻后,纠正了一下她刚才的说法:“养老金的话,我觉得你分用我的养老金的可能性更加大一点。” 唐莎莎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顾西琅笑了笑,拒绝她:“不行。” 她把身子绷得更直了,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她明明想要说出口的是“喜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的说法变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应该重来一遍?这一次直接说“我喜欢你”。 还有,副部长的“不行”到底是指? 她一副纠结万分的样子。恐怕关于感情这件事情,一辈子的努力都花费在了这个地方了。 顾西琅坐回去:“唐二傻。” 唐莎莎垂下脑袋:“什么?” 如果是要拒绝她的话,就再狠一点,不然她可能会以为自己还有希望。 顾西琅认真道:“你弄错了一件事情,我这里不是养老院。” 唐莎莎愣住。 她刚才,明明是在表白……难道她的表白听起来很像是应聘养老院护工岗位的时候的说辞么? “我不是那个意思……” 这话说到最后,语气里面已经全部变成了小心谨慎和藏也藏不住的失落。 顾西琅也不再看她,认真道:“就算你觉得可以,我也不可以。” 她眼睛都要湿了,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哭出来:“为什么?” 他慢悠悠道:“我好歹是你上司,如果和你同居被人发现的话,会有很大麻烦的。难道你想让我就这样和你不正当地同居?” 唐莎莎总算是抬起头,把微红的眼眶暴露出来。 她这会儿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了:“那还能怎么办?我就是想要和副部您在一起,一辈子住在一起,一辈子在您身边!” 顾西琅微微一笑,也问道:“那还能怎么办?”说罢,他轻轻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那动作极其温柔,又轻声道,“我倒是有一个办法。” 四周很静,庭院里面响起一两声虫鸣,点点夜光洒下,化作碎金在身畔流动。 她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道:“什么办法?” 顾西琅淡淡说道:“把‘不正当’变成‘正当’。” 什么意思? 她大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但是总觉得,顾西琅刚才说到的应该是峰回路转一般的希望,也就是说,还有的谈。 她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顾西琅和她解释道:“所谓不正当,就是指男女不清不白开始同居生活。所谓正当,就是指在同一个屋子里面,以夫妇或者准夫妇的身份生活下去。如果你能够以这样的身份的话,当然……”话还没说完,他忽然倒抽一口冷气,“……疼!你做什么?!” 唐莎莎整个人都趴在他的身上,脑袋全用来反应顾西琅的话了,她现在甚至可以说是快要喜不自胜了。 顾西琅被她压在身下。 因为突然被她扑倒,他看起来有些吃痛,眼睛微微眯着。副部长意外地很好扑倒! 他睡衣因为她的动作滑开一点,露出小片姣好的胸膛。这人皮肤白皙,身体的线条极其好看。有个词叫秀色可餐,想来就是形容顾西琅这样的人。看见他,就想要吃掉他。 受痛的样子更是让人心猿意马。 唐莎莎那点点泪光还没收回去,却已经笑起来:“当然是履行准妻子的责任!”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么?话音刚落,她就伸出了手。 顾西琅嫌弃她,却没怎么反抗:“不用那么急也可以。” “我当然急了!”她理所当然,“再不吃掉您的话,您就老了!” 他再次强调:“我才三十四岁!” 唐莎莎嘻嘻一笑,俯下身:“我不管,只有吃掉你了,我才安心一点。” 这会儿她脑子里面钻出许多话来,有方缘的,也有小邱的,那些女孩子明目张胆地说着,想要扑倒顾西琅,想要蹂躏顾西琅,想要吃掉顾西琅。 唐莎莎却觉得那些词全都不对。 真正对的是——想要侵犯顾西琅。 然后让对方彻底变成自己的人。 早晨的阳光从窗户外面洒进来,院子里面淡淡的花香也被送了进来。唐莎莎就在这片温暖当中醒了过来。 入眼的是还有些陌生的环境,但是身边充斥的全是熟悉的气息。 她拥着被子,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身上还十足酸软。 她连自己是怎么来卧室的都不知道,只知道自己被狂喜冲昏了脑袋,然后就在茶室这个地方扑倒了顾西琅。 再然后,明明应该被她□□的顾西琅却反客为主。她在他手下仓皇落败,缴械投降。 顾西琅身体力行地证明了一件事。 他完全没有她所形容出来的那么老。 甚至于说,他是很年轻的,正在黄金的年纪上。 唐莎莎翻了个身,身体因为得到纾解而畅快无比,她懒洋洋地闭上眼睛,嗅着被子里面残留着的顾西琅的气息,觉得满足极了。 表白、同居、吃掉副部长。 这三个人生梦想都在同一个晚上实现了。 现在想想,还好像在做梦一般。 她在阳光里面又睡了一会儿,才揉着眼睛下了床。脚一踩在地上,她就免不了皱了皱眉,腰腿上传来的酸软尤甚。 她稍微揉了一下,又重新坐了回去。 片刻后,顾西琅走了进来。 见她已经醒过来,他随口问道:“你早上想吃点什么?” 严格算起来,今天应该是他们两个第一天同居,但是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居然又有些老夫老妻一般的感觉。好像这样相处才是最自然的相处一样。 唐莎莎却没回答,不过张开手:“副部,抱我起来。” “不要。”顾西琅拒绝得很果断,甚至拿出她一贯的说辞,“我年纪大了,没力气。” 他真好意思说?! 唐莎莎顿时瞪起眼睛。 年纪大了的人,才不会不知餮足地欺负她! 她以前说错了还不行么! 副部长真是记仇! 唐莎莎不理他了。 顾西琅有些头疼:“你是幼儿园的小朋友吗?”话是这样说着,他还是过来,勉强对她伸出一只手来。 唐莎莎借着他的手起身紧紧抱住他,笑得开心。 顾西琅又问她一遍:“你想吃什么?” 她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白皙皮肤,凑过去:“想吃你。” 副部长乜她:“你确定?”说话的时候,仿佛有意无意的,他轻轻揉了下她的腰。 唐莎莎立刻摇头:“早餐我想吃燕麦粥!” 顾西琅很快就按照她的要求把早饭做了出来,然后在她慢悠悠享用早餐的时候,麻利地把昨晚弄湿弄脏的被套和床单扔进了洗衣机。 末了,他看了一眼细嚼慢咽的唐莎莎,又看了看还在客厅里面堆着的东西,认命似的帮她收拾起行李来。 唐莎莎心里面还惦记着自己昨天顺利无比的表白——不对,到底应该是表白,还是被表白? 她一时也想不出个所以然,转过脸看看他,又换上一副期待的样子:“副部,我有话想要问你。” “嗯。”他声音清淡,应了一声。 “您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表白的事情有些不明朗,但是至少,顾西琅绝对在昨天之前就已经喜欢自己了,这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她一双眸子忽闪忽闪的。 顾西琅停下手中的动作,想了想,笑笑:“不知道。” “不知道?” “对。” 她失望下来:“切!” 院子里面枝叶轻轻摩挲,发出窸窣的声响,整个世界都好像笼罩在安宁之中。 片刻后,顾西琅又开了口,声音很轻:“但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不爽,是你喝醉,秦知年送你回家的那天晚上。我很不爽。” 一直以来规律作息的副部长,在那天晚上第一次失眠了。他坐在阳台边,一罐又一灌地喝着啤酒,目光落在天际,看着灯火点亮的夜幕一点点暗沉下去。正是这份过于浓厚的酸涩让他第一次好好正视了一下自己和小姑娘之间的关系。现在的,未来的。 这会儿唐莎莎一双晶亮的眸子看着他,轻轻泛起一层波光。 她咬了一下筷子,缓缓道:“我第一次觉得不爽,是我喝醉的时候,您竟然让秦知年送我回家。让我觉得,好像是被抛弃了一样。” 所以她后来会告诉顾西琅,她以为那天晚上应该是他送她回去的。 她本来以为介意那天事情的人只有自己一个的,但是没想到,他俩竟然有着同样的想法。 所谓缘分,就是不早不晚,发生在两情相悦刚刚好的时间里。 作者有话要说:小秦:你们够了啊,三番五次用我培养感情还能不能好了?我不要面子的啊??? 第64章 恋爱要谈, 工作还是要做,唐莎莎现在有些舍不得到下面刘教的办公室去工作了,好像稍微抬眼就能看到顾西琅的话,是一件让人觉得万分安心的事情一般。 恋爱的心情简直妙不可言。 过上两日,顾西琅便又交给了她了一叠照片。 唐莎莎看着手里面拿着的照片,一眼扫下去, 表情渐渐变为了震惊。好像是看到了什么洪荒猛兽似的。 这些照片称得上是有些下流不堪。基本上都是偷拍的照片, 质量算不上好, 而且看样子, 应该是使用上个年代的设备拍摄的照片。 最关键的是, 唐莎莎在其中几张照片里面看到了主人公的脸, 这下, 她的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顾西琅在这里工作上许多年了,倒是时常和这些东西打交道, 即便如此, 还是稍微拧着眉:“之前我告诉你说, 网安那边还发现了一点东西, 现在终于确定下来了。” 唐莎莎一时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顾西琅摸了摸她的头发,轻声道:“这网站藏得很深, 平时对访客的把关也很严,服务器也时常搬迁变化, 算是一个极其狡猾的网站了。而且,建站已经很多年了,已经有了一套异常完整的地下交易体系了。” 唐莎莎还处在震惊当真, 片刻后,才想到自己应该答应一声的,她缓缓点了一下头。 建站很多年,藏得很深,一套完善地防网安体系……这些事情一点都不算是夸大其词,因为手上的照片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这些照片来源于十七年前。 照片的主人公是唐一莉。 唐莎莎让自己大脑尽可能运转起来处理这些信息。之前经历过杨柳父亲,还有那位老人的事情,她对唐一莉是没什么好感的。年纪轻轻善恶不分,实在是叫人喜欢不上来。 但是之前她去拜访唐一莉家庭的时候,又能感受到那两夫妇对孩子的用心,按道理来说,应该不太可能是家庭教育哪一环节出现了问题。 现在看到这些照片,唐莎莎大概算是明白了过来。唐一莉也算是受害者之一,大概正是因为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受到了这样的伤害,让她也就对这方面的事情开始变得麻木冷淡起来。 见她表情看起来有些不太好受的样子,顾西琅手上动作更是温柔。 她挤出一句话来:“这些照片是用来交易的?” “对,”他点点头,说起这个事情,心里也颇有些感慨,叹息了一声,“交易照片的两个人,你也该是认识的。” 唐莎莎抬起头来,直直看着他。 顾西琅收回手,没有打算卖关子,脸色也有些复杂:“贩卖照片的人是刘妍,购买照片的人是陶友发。” 唐莎莎眼睛瞪得愈发大了。 一个是唐一莉的闺蜜刘妍,一个是陶书扬的父亲陶友发。 她有些艰涩地想着,刘妍拿着的应该是唐一莉资助买的相机,然后偷偷拍摄了唐一莉的照片。这件事情大概是被唐一莉无意之间发现了,但是因为时代不同,这种事情就算是发现了,也不敢声张。 就好像是自己的小辫子被捏在刘妍的手中一样,一旦她声张开,到时候声名狼藉最先被击垮的人是自己才对。 而唐一莉大概也清楚,购买照片的到底是什么人,所以,对陶友发这样的男人产生了生理心理双重的厌恶。她也开始策划着想要报复这些男人,因而把更多无辜的人给卷了进来。 然后她手上也染上了罪恶,她把这件事情就埋得更深了。 这样一来,唐一莉杀害刘妍的动机,就算是成立了。不仅仅是嫉妒,还有仇恨。 因为刘妍的行为让一个本来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变成了肮脏的交易品。偏偏刘妍还成为了众人视线的中心,踩着她上了位。她想那么报复刘妍,一定已经想了很久了。 唐莎莎心里十分复杂,一双手交握在一起,不停捏动着。 “我现在有点乱……”她脸色有些难看。 顾西琅缓声道:“我知道。”片刻后,他又摇了摇头,仿佛有些惋惜似的,“建站的人,是国内第一批黑客。而那时候网安系统各方面设立不完全,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挖掘到这么深层的东西。” 她“嗯”了一声。 顾西琅接着说道:“再加上那时候告罪者的伏法,这件事情看起来已经水落石出了,因而就这样被当成宗卷,放在了一边。” 若非是现在有人模仿当年告罪者的行为进行犯罪活动,十七年前的往事恐怕永远也翻不出来。 现在第一起案子的动机,可以说是完全确定了下来。 唐莎莎现在工作顺利,感情也顺利。但是秦知年最近却和沈怡吵得有点烦闷。 沈怡就好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的静婉柔顺仿佛悉数消失,哪怕是一点点小事也能够让沈怡狐疑猜测许久,最后再演变成和他之间的大吵大闹。 以前没抓在手上的时候,就是委屈难受,也只能自己吞下。 但是现在好不容易把秦知年给拽在手心里面了,沈怡说什么都不会放手。可是现在秦知年的眼中就好像渐渐没有了她这个人,沈怡也开始琢磨起来,到底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让秦知年更加注意自己? 如今两人似乎已经从无话不谈的知己,渐渐变成了无话可说的对象。 这日沈怡又在家里哭闹,秦知年有些不耐于一次又一次的安抚,以前他觉得唐莎莎闹腾,但是好歹,唐莎莎能让他生出斗志,生出兴趣来。但是现在沈怡的哭闹只是让他心烦意乱。正说话的时候,却听见门铃响了起来。 沈怡擦了擦眼睛,坐在沙发上,背过身去。秦知年却过去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快递,和他确认过姓名之后,便把薄薄一封快递递给了他。 秦知年一时之间有些狐疑,拆开快递之后,一张卡片从里面掉了出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自己和唐莎莎那一次不太愉快的喝茶见面的事情,让沈怡在看到□□的时候,一瞬间就想到了唐莎莎的名字。 她心里面就好像是有一个黑沉的影子,越压越下,这会儿只站起身来,轻手轻脚朝着秦知年走过去:“这是什么?” 秦知年死死盯着那卡,眉头紧紧锁着,就好像是盯着恨不能置之死地的仇人。脸上的咬牙切齿让沈怡心惊肉跳。 她掐着自己的手,又问了一遍:“这是什么?” “你不是看到了吗?”秦知年声音有些冰冷,捏着卡的手却些微发着抖,片刻后,他又将那薄薄一张卡片紧紧握在手里。 沈怡抬起泛红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谁寄过来的?唐莎莎对不对?” 秦知年没回答她,脸上露出一两分恍惚来,很快又恨恨道:“她倒是有钱了能耐了。” 他不怕唐莎莎恨他讨厌他报复他,可是他最怕唐莎莎想着法子和他斩断关系。本来因着沈怡还没有消下去的脾气,现在又多生出几分邪火来,他拿了卡,一言不发就要往门口走去。 沈怡急忙追过去,又哭起来:“秦知年!你做什么?你过去找唐莎莎对不对?” 他声音极其冷淡:“和你没关系。” 说着打开门,想要撇开她。 沈怡却不让他走,哭声更大了:“秦知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 他转过身来,目光落在沈怡的身上,安安静静的。 沈怡爱哭的性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时不时就会红着个眼眶,一副委屈兮兮的样子,垂着脑袋站在他身边。那时候但凡是秦知年随便说上一点什么,沈怡就用仿佛是看着英雄一般的眼神看着自己,那样的眼神着实是过于依赖,怎能不生出几分意动来。 他记忆里面,唐莎莎很少哭,就是哭也是无声地哭,倔强地哭。在黑巷的时候,他是第一次看见那女孩掉眼泪,如今想想,倒真是应了前段时间唐莎莎曾经说过的话。 ——钻石泪。 只有一颗泪珠子挂在眸子边,要掉不掉,璀璨夺目,又惹人心疼。 沈怡说了几句,对面没声音,她心里更加没底,又伸手要拉他:“知年,你别不说话呀……你说点什么好不好?……” “你让我说什么?”他垂下头看着沈怡哭得布满泪痕的脸蛋。 如今交往才知道,沈怡不仅仅是喜欢哭,还喜欢无理取闹地哭,还喜欢不分场合地哭。他忍不住就会想,要是换做唐莎莎的话,在外人面前,她绝对是不会痛哭流涕。被别人嘲笑讽刺的时候,也决计不会一瞬间红着眼眶认输。那姑娘会笑,会努力,会尽可能爬到高处不给别人俯视自己的机会。 他声音虽然轻,可是言辞有如寒冰:“沈怡,我不认为我们两个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 这话像是一道惊雷,乍然在耳边响起,沈怡满目疯狂,不可置信。她不住摇着头:“你什么意思?知年,你什么意思?你是要和我……”分手吗。她艰难地把后面三个字吞下去,茫然失措。 秦知年叹了口气,不语,又要抬脚离开。 沈怡又惊又怕,咬了下嘴唇,跟在他身后,可怜道:“秦知年,你不能这样……我默默无闻地跟在你身边这么多年,为了你还专门去学了自己根本不擅长的专业,我违背了当初和唐莎莎的誓言跑回过来都是为了你,为了你,我连……”说到这里,她声音顿了一下,耳根升起一些粉色,有些期待能够叫回前面那个人的回忆似的,“我清白也给你了……你不能离开我……” “你没必要美化你的行为,喜欢我是你自己的事儿,要做什么也是你自己的决定,别拉我下水。”秦知年脚步顿住,侧过身,并没有看她,只是伫立在隔壁门口,嘴角勾出几分嘲讽来,“你只是为了你自己而已,沈怡。” 沈怡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觉得心窝子被人拿刀捅着。她表情呆滞,眼睁睁看着秦知年颇有些恼怒地敲了那扇门。 “咚咚咚,咚咚咚” 每一声都朝她重重砸了下来,让她喘不过气来。 门很快就打开,一个年轻男人探出来看了一眼,看了看秦知年,又看看默默流泪的沈怡,有些疑惑:“你们找谁?” 男人? 好你个唐莎莎!真是反了天了! 秦知年杀人的心思都有了,将门猛地拉开,不等那人反应,就已经兀自走了进去。 他表情极为不善:“唐莎莎!你给我出来!” 沈怡在门口止步,倒是方才被甩了门的男人现在一脸郁闷和愤愤,走了进来:“她早不住在这里这里了!” 闻言,秦知年身子一僵,转过脸来,看着他,俊脸黑到了极点:“你说什么?” “我说她不住在这里了。”男人摊了下手,“她上周六就搬家了,我今天是过来收拾收拾房子准备重新出租。” 秦知年还在愣神当中。 内心仿佛聚起风暴,震惊、痛恨、爱慕、痛苦,各自狂乱掀起,将心脏扯出一块洞来,灌入冰冷刺骨的风,酸涩从胸腔扩散到四肢百骸。 上周六……上周六…… 是沈怡闹脾气回家那天?自己跟着她去了她家,因而压根不知道唐莎莎已经搬走的事情。她退回的那张卡片被他攥得紧紧的,割磨着掌心好像在嘲笑他无力回天。 秦知年眼眸泛起些猩红。 那男人可不知道他们中间爱恨纠葛,悠悠问了一声:“你是她朋友吗?她好像扔了点东西在这里,不知道是不是不要了……”他也就是随口这么一问,实际上唐莎莎留下来的东西早就被扔进了垃圾桶,男人诚实地指了一下大打开的黑色垃圾口袋。 秦知年眼尖地看到躺在最上面的一些纸片。他身子晃动两下,像是不相信一样,缓缓靠近过去。 纸片上面的花纹很熟悉,他还记得,是以前恋爱的时候,为了偷偷约会,自己给她递的纸条。 他口中发苦,垂首看了那东西许久,才想到自己该说点什么。可是现在秦知年觉得,似乎连声音都不是自己的了。 ——“她不要,我要。” 他声音怪异,那男人回头看了一眼。长眸里风暴渐灭,寂寂枯雪铺下,悲喜全被掩埋。他这人气质高贵,俯身将东西捡了出来,小心翼翼掸了掸灰,似把这垃圾视作了珍宝。 第65章 秦知年和唐莎莎已经打仗很久了。如果两个人都没有要退让的意思的话, 就这样打仗一辈子兴许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他也一直认为自己兴许是要和唐莎莎打仗一辈子的,爱到浓烈也好,恨到浓烈也好,他们两个都应该一直一直纠缠下去。 沈怡是他手上一柄最锋利的刀,看到唐莎莎被这柄刀伤到鲜血淋漓的时候,他痛苦也兴奋。他愿意舔舐她身上的鲜血, 愿意帮她包扎医治, 可他唯独不愿意放下自己手里的刀。 ……他以为、他以为。 但是现在唐莎莎却想要抽身走人? 他却不想让她离开。 因为眼瞧着一个接一个线索冒了上来, 唐莎莎最近基本全在外面跑着案子的事情。今天好不容易联系上了以前曾念文诊所里面的护士, 唐莎莎生怕曾念文之前对冯婉的事情有所隐瞒, 因而又偷偷去找了一下这位女护士。 秦知年那边也获得了一些新的进展, 他带着最新的工作的交给了顾西琅过目。 这人做事儿混了些, 但是有一点和唐莎莎挺像,在工作上面鲜少有混的时候。即便是现在心神不宁, 难以静下心来, 但是工作的态度基本上还是无可挑剔的。 这会儿是休息时间, 顾西琅最近稍微钻研了一下订婚要用的戒指。这会儿秦知年进来, 他目光扫了一下,转过身来, 微微一笑:“放这儿吧,一会儿我来看。” 秦知年脸色不太好, 神态里面多多少少带上了一些疲惫似的。 他目光滑过刚才副部长放下来的杂志,面上没有别的表情,只是有些发怔似的问了一声:“副部, 您是要结婚了吗?” 顾西琅纠正了一下:“订婚。” “恭喜。”他喉头滚动一下,仿佛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样,片刻后,又问道,“我能和您谈谈吗?” “坐吧。” 片刻后,顾西琅抬了抬下巴。只是这会儿心里多少有些莫名——这家伙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虽然他是不介意自己和唐莎莎之间恋情公开,但是现在唐莎莎心里有志向,是希望把这个案子结束以后再公开恋爱关系的。 秦知年在他对面坐了下来,顾西琅这会儿摸不准他的来意,也不好开口,只是沉默着等着对方说话。过了好一会儿,秦知年才像是回过神来,声音里面带上了几分憔悴:“我好像,快失去她了。” ……是已经失去了。 她现在在我这里。 顾西琅看了看他,并不打算把这些话说出来,只是说道:“你现在不是和沈怡正在交往吗?” “您不明白。”秦知年揉了揉自己额头,露出一两分苦笑来,“是我先输了。” 记得交往的时候,他第一次问起唐莎莎关于“麻烦”的事情。那时候他目光里面凝着些戏谑:“你以前不是把恋爱当做麻烦吗?为什么要和我恋爱?嗯?” 河堤边有人正放着烟花,花火在空中绽开,唐莎莎一双眼睛倒映着烟火,星光融融。她张了张嘴:“我……” 秦知年嘴角笑意扩大了几分:“嗯?” 唐莎莎却把话全部吞下。她能察觉得到,秦知年是想要从自己口中套出“我喜欢你”几个字。兴许是秦知年盛气凌人,少年意气,唐莎莎也就长出了要一争高下的心思。 她笑得灿烂:“因为你看起来不那么麻烦,而且,我需要积累经验。” 她就是个小混蛋,巧笑倩兮地想要爬到他头上来,想要把他牢牢掌控在手中,等征服之后就随手扔开。 “那你呢?” 秦知年也笑着:“我就想试试,一个嫌弃恋爱麻烦的人,到底会不会谈恋爱。” 那是一个开始。从此之后,好像谁先表现出对对方的在意,对对方的喜欢,就是谁输了。 他俩都这样争强好胜。唐莎莎开始用尽一切办法往上爬,他却急着去寻找自己不爱唐莎莎的证明。 秦知年叹了一口气:“那女孩不能宠,宠着她的话,她会把自己当成女王。你只能想方设法去打压她,让她明白,她没有高人一等的能力,让她明白她不是可以睥睨其他人的王。” “是么。”顾西琅把秦知年刚才拿过来的东西摆在自己面前,随口答了一声。 “她太要强了,不管是是什么样的事情,她都不想输。百依百顺精心呵护的时候她看不到,她只记得我对她有多坏的时候,然后再加倍报复我。”秦知年摇了摇头,“我开始想报复她,我得让她换一个目标,她最大的敌人并不是我。” 顾西琅顿了一下:“是沈怡?” 秦知年万般艰难地点了下头:“我要让她明白,她的敌人是沈怡,而我是沈怡想要争夺的对象。……只要她的斗志被沈怡点燃,她不愿意输,就定然会把我抢回去。” 秦知年幻想着,那时候唐莎莎是不是也愿意像是以前他曾经做过的那般,也精心铺开一个甜蜜陷阱。他愿意进入那个陷阱。 “但是我错了。”最大的败笔在于,“她把沈怡当成对手,但是也依然把我当成对手。这个小狐狸,上钩只上一半,吃了饵摆动漂,撩得人意动的时候,转身就跑。” 在她突然消失的时候,秦知年气恼疯狂过,甚至想要把唐莎莎抓回来千刀万剐,也突然开始恨起来了。唐莎莎并不把自己当成恋人,只是把自己当成对手。 这个想法一天一天在他脑袋里面盘旋,扎根,最后生成大树。 “所以你和她重逢之后,你改变了立场,想完全用对手的方式击败她,击碎她的自尊,然后彻底征服她?” 秦知年黯然下来:“是。”他原本英气的眉眼现在染上了苦涩,轮廓渐渐柔和,又落寞,“她还是那么狡猾,她倒是学会了走为上策。” 说到这里的时候,秦知年心里愈发痛苦了:“以前年少的时候我混蛋,但是后来……那天晚上我和沈怡什么事儿都没有,直到现在也没有。”他一贯坚强到不可思议,现在却因为这件事,眼眶染上些酸红,“我知道她难过,我知道她想要一个答案。但是我故意没有给她,您知道吗,那时候我看见她惨白的脸色,我心里也难受,可是又有些快意。” 不破不立。 谁也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会是什么样,但是,一旦成功……那诱惑对于秦知年来说太大了。在爱情里面泥足深陷,想要的越多,越是挣扎,就越是难以自拔。 当初那简单一句“喜欢”已经不能满足秦知年了,正因为失去过,再相遇的时候就更是贪婪,想要找回来的就更多。 “我以为我能把所有事情都掌控住,只要她还在战场上,就一定会按照我的计划走的。我没想到,她竟然不想要和我纠缠了,那时候我怕了。” “于是你下了最后一步棋,告诉她她输了。你想拉回她注意力,等着她咬牙切齿重开一局。”顾西琅淡淡说道。 和沈怡交往就是最后一步棋。秦知年手攥紧了些,眼角边有泪水滚落下来:“我错了。她不是嗜赌成性的赌客,她只等着快点结束这一局,她压根就没考虑过重开一局,碾压回来。” 什么输赢,什么对错都没关系了。他现在只想回头,让时间回到按下最后那颗棋之前。不清不楚纠缠一辈子也没关系,时间那么长,总能让他们慢慢摸索。 他现在愿意承认,唐莎莎就是他的女王,他是被她囚禁的困兽,哪怕头破血流,一辈子也逃不出这个牢笼。但是她却没心没肺的,腻歪了便不玩了。 老实说,即便是秦知年这样说了,顾西琅也没办法理解他的心情。他的小姑娘,和秦知年口中的小姑娘,就好像完全是两个人似的。 顾西琅陪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要怎么恋爱,打仗也好,和平也好,那是你们的事儿,各人有各人的恋爱方式。这件事没有对错。” 秦知年抬起头来。 顾西琅抱着手臂,目光落下来,很是冷清:“你没有输在恋爱方式上面。”兴许他的计划确实是完美的,对于争强好胜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陷阱。只是……顾西琅抿了下嘴角,“你输在把第三个人拉进了你们的战场。” 秦知年愣住。 顾西琅摇摇头,叹了口气:“你不该把沈怡拉进来的。” 他并不同情沈怡,为了物质也好,为了真爱也好,沈怡毫不犹豫介入了这场战斗,并不值得人同情。只是秦知年不该放任她进来。 察觉到老师那里还有点东西遗漏了,小邱让沈怡帮忙把东西送过去一下。只是沈怡这一去,就迟迟不归了。小邱等着两个人一起工作,这会儿十分郁闷,也跟着走了出去,找了一圈,然后在休息室里面找到了沈怡。 沈怡一双眼肿得像是核桃,小邱吓了一跳,赶紧过去:“怎么了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哭了?” 沈怡摇摇头,只是胡乱掉眼泪。 小邱猜测道:“是不是老师欺负你了?没关系,我帮你说老师几句!” “不是。”他欺负自己还少吗?沈怡把后面半句吞下去,表情有些凄楚,可是眸子又像是闪烁着,“我也输了。” “什么?” 沈怡笑得难看:“真好,这场战争,我们三个人,一个都没赢。” 小邱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你没事吧?” “老实说,现在我都已经麻木了。”伤也好,痛也好,这段时间实在是经历了太多,她渐渐都有些察觉不出来了。沈怡捂着眼睛,“……我只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帮我说话。不该把我拉进去,不该把我拉进去,我也后悔了……” 她又嘤嘤哭起来,小邱有些无措,只好细声细语安慰着她。 以前唐莎莎想把自己的话告诉秦知年,现在立场好像是发生了改变,反到了秦知年想要把自己的话告诉唐莎莎。 这会儿已经是下班时间,楼里几乎没了人。眼看着唐莎莎从外面回来,他目光深沉几分,便要往楼下走去。 只是没想到,下到楼下的时候,正好看到顾西琅也走了出来。唐莎莎已经缠了过去。 “副部副部,你猜猜看我今天下午有什么收获?” 姑娘看起来似乎很开心,走路蹦蹦跳跳着,还时不时用身子撞一撞顾西琅。顾西琅好几次被她打断了脚步,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相处,脚步没停。所幸科研所里面没人喜欢加班,一到下班的点都走得一干二净,现在这里一个人影也看不到。因而他只是顺着她的话问道:“下午发现什么了?” 唐莎莎故技重施,只是多加了一点形容词:“说‘天下最聪明最可爱的唐莎莎小姐,请把你的发现告诉我。’” 顾西琅面无表情地重复:“天下最聪明最可爱的唐二傻,糖团子,请把你的发现告诉我。” 虽然有点不一样,但是算了。 唐莎莎很开心:“那护士说,冯婉确实经常跑诊所。曾念文告诉其他人都说冯婉是身体不好,但是护士说了,实际上每次拿给冯婉的药,都会附带上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护士觉得很奇怪,曾念文解释说是一些活血化瘀的药,冯婉太娇贵,稍微一点磕磕碰碰就容易淤血。” 顾西琅不假思索道:“那不是就很清楚了?” “对对对。”只要动机成立,就没她什么事儿了。她特开心,又去拉他袖子,“副部,我在外面跑一天了,饿死了,我们去吃鳗鱼饭好不好?就当庆祝!” “你只是单纯想吃鳗鱼了,对不对?” 唐莎莎揉了下肚子,装可怜:“您知道我最喜欢吃海鲜了。” 顾西琅顿住脚步,片刻后,转过身来,退后一步,上上下下看了她一遍,皱着眉:“唐莎莎,根据我的观察来说的话,你最近胖了大概两斤。” “什么?!”她觉得很不可思议,一股好像要减肥的火要眼睛里面熊熊燃烧,又很快熄灭,“算了,胖就胖吧,不管了。”反正都有人要。 想到有的人说的话,顾西琅摇摇头:“你的斗志都输给懒癌了对不对?” 唐莎莎瞪他:“我要是再胖十斤,难道会很丑吗?” 顾西琅居然认真思索了一下:“应该会。” 唐莎莎郁闷了,她家副部长真是没什么甜言蜜语的人,不解风情。她“切”了一声,撇着嘴,腮帮子看起来鼓鼓的。 果然是个糖团子。顾西琅笑笑,伸手捏了捏她嫩嫩的脸颊,待对方像是要炸毛反抗的时候,又放开手说道:“我倒真是知道有个地方鳗鱼饭挺好吃,我去拿车,你等我一会儿。” “好。”她老老实实跟着他脚步往前面走了几步,然后在台阶边站定。只是还不到三秒钟,唐莎莎踢了下小石头,又跑过去:“我懒得等,跟您一块儿去!” 顾西琅这人挺盐,喜欢毁气氛,唐莎莎在他身边,表情倒是生动地不得了。就算是斗嘴,一双眼也星河盈盈,明亮得不可思议。瞧不出有半点生气的影子。 秦知年从大门里缓步走了出来,看着他俩渐渐远去的背影,表情还有些发愣。 作者有话要说:小秦:我真傻,真的。这场战争我们三个人全输了。 小顾:……所以我是最大的赢家? 第66章 那是唐莎莎? 秦知年兀自怔忪, 甚至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乖乖巧巧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个糯米团子,让人忍不住想要戳一戳,一定是软乎乎的。可是笑起来的时候,又像是会发光一样,灿烂夺目, 你得将她放在手心里面小心翼翼捧住了, 才能珍藏起来。 他一颗心脏砰砰直跳, 心动和悔恨更加浓厚, 让他五脏六腑都抽痛起来, 仿佛痉挛, 绷紧了告诉他——那才是真正的唐莎莎, 那才是完全没有任何掩饰的唐莎莎! 他一直以为唐莎莎是个只会战斗的怪物,给自己包裹上了一层刀枪不入的壳, 心比天高, 只一心一意想要往上面爬。 但是现在, 唐莎莎展现出来的那一面, 是他从来没见过的那一面,比沈怡更加真切甜美。 秦知年心中又开始涌出一阵一阵的酸涩, 揪得他胃疼,他恍恍惚惚往前面走了几步, 想要抓住唐莎莎,死死拽住,一辈子不放手。只是几卷夹了秋凉的夜风袭过, 冰冰凉凉,又让他如梦初醒一般,一瞬间回过神来。 唐莎莎跟在顾西琅的身边? 为什么是顾西琅? 为什么偏偏是顾西琅? 秦知年有些想不明白,脑袋里面混混沌沌的。从未展现给他的可爱柔软,竟然毫无保留地展现给顾西琅?他们平时也是这样相处的? 若非副部长已经要订婚了,她是不是还打算和副部长谈个恋爱?!然后大方宣告她的生活和他秦知年无关了?! 秦知年心里面气得发狂,也嫉妒得发疯,恨不得冲上去立刻质问她一顿。 他手心被指甲掐得尖锐的疼,可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顾西琅的车从停车场缓缓滑出来,又在门口拐弯隐没在围墙后面。 唐莎莎那自然流露出来的模样像是一记重锤,重重砸下来,敲碎了他一直以来的自信。他如坠冰窖,整个人都被冰冷刺穿。 又爱,又恨。 只是他万千心思,唐莎莎并不了解,这会儿正开开心心坐在顾西琅车上,像是小仓鼠一样,窸窸窣窣啃着薯片,偶尔还很好心地递给顾西琅几片。当然,递薯片的时候,她会选择性地听不见顾西琅所说的“我不吃”。 最后顾西琅只好一边嫌弃她,一边帮她解决着薯片。 模糊的灯影车龙在窗外流动,唐莎莎开开心心看了一会儿,想到今天从护士那里得到的消息,又把身子坐正,说道:“陶书扬在公交车上一直旁观着唐一莉敲诈那些男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帮过受害的人的忙,他甚至也会觉得,那些男人是自己心藏龌蹉。” 顾西琅轻轻“嗯?”了一声,表示对她现在这个话题的疑问。 唐莎莎这会儿只是有些感叹罢了:“我在想,陶书扬讨厌年轻女孩的原因,肯定不仅仅是在公交上面见到了唐一莉,他应该是知道自己父亲的特殊癖好的,并且,认为是那些女孩不检点。” 顾西琅不说话。 唐莎莎叹了口气:“一边对自己的妻子施暴,一边购买着年轻女孩的照片……”说到这里,她摇了摇头,眸子转了转,看向顾西琅,“您以后不会迷恋这些小姑娘吧?” 顾西琅一噎。 “光你一个小姑娘就已经够我受了,我哪儿有多余的精力和别的小姑娘折腾?” 唐莎莎想了想,觉得没毛病:“也对。”她心思还放在陶书扬那边,又说道,“说起来,陶友发倒是和胡美萱的前男友有些相似,胡美萱本人也和冯婉挺像。陶书扬如果是从胡美萱身上看到了自己母亲,想要收拾掉那个家暴的渣男,这个动机也不是不成立……”她皱起眉,“但是陶书扬和胡美萱一点关系都没有,看起来就好像完全不认识一样,根本也查不到他们两个的交点……要不,我再去和陶书扬会见一次?” 她有些期待地看着顾西琅。 顾西琅却笑了笑:“按照陶书扬的城府来说,就算你再次找机会去调查他,他也会显得无懈可击刀枪不入的,现在当面去调查他,并不是什么好的办法。” 唐莎莎有些黯然下去:“那怎么办?” 他指导她:“既然不能直接当面调查,那就在资料里面挖掘可能会产生交集的线索。总而言之,你先把可能性列举一遍,然后一个一个去验证就可以了。” 唐莎莎当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皱起眉:“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之前也推想过了,那两个人似乎没有什么可能产生交集的事情。” 顾西琅沉默一会儿,说道:“你之前想到的,只是现在的东西,对吧?如果再把时间往前,移到他俩成为邻居之前呢?” 她愣了愣,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睛瞪大了点。 唐莎莎办事很有效率,最近有个词出现的频率太高,在加上有了方璟瑜这个前车之鉴,她几乎很轻易就查出来了想要的东西。然后兴冲冲地把调查到的东西全部交给了刘瑾。 “这是什么?” 唐莎莎很开心:“胡美萱的上班路线。” 刘瑾鼻子皱了一下,似乎想不明白似的:“你给我这个做什么?想让我跟踪她?” “你怎么会想到这个。”唐莎莎看他一眼,对他的作风很嫌弃,又把后面一张路线图也跟着抽出来,一起递给刘瑾,“我查过了,胡美萱以前没离婚的时候,家距离公司很远,上班大概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说着,往旁边那张纸上也指了一下,“你可以看看,她的路线里面,有很长一部分是和陶书扬的路线一致的。” 刘瑾目光落在“56路”上面,过了一会儿,眉眼舒展开来,对她笑得崇拜:“小莎莎,好莎莎,你告诉我,你怎么会想到查这个的?” 她抿了下嘴,眼睛里面有些开心之色,想了下,也没瞒着他:“因为我一个朋友的哥哥,就是这样喜欢上了同班车的OL,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厉害了。”刘瑾并不知道她那个朋友的哥哥,喜欢上的人也就是顾西琅的前女友,只是感叹一声,把她拿过来的东西全部收好,“还有这种操作,神奇。” 唐莎莎笑得得意:“虽然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内,但是我稍微去调查了一下。胡美萱前男友出事的时候,陶书扬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 刘瑾拍拍她的肩,对她眨眨眼睛:“辛苦你了。” 刘妍的案子里面,唐一莉的动机成立了。 胡美萱和陶友发的案子里面,陶书扬的动机也成立了。 她只负责研究动机,成立之后的事情就不该她忙活了。现在唯独只剩下第二起杀女案没有眉目了。如今唐莎莎身上任务轻了许多,仿佛多了一口喘息时间,等稍微缓过神来,又赶紧投身到第二起案子的研究里面。 最近天气逐渐转凉,临海市也终于迎来了秋季。好不容易褪下了炎热,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的,奈何俗话说得好,多事之秋,多事之秋,秋天注定不会太平。 这天秦知年带着沈怡,两个人去朋友那边吃完了饭,秦知年本来是要去拿车,但是沈怡却娇声道:“我们去散散步吧,最近觉得自己好像长胖了一点。” 秦知年眉一皱,就想要说她事多。但是话到了嘴边,最后还是被不甘不愿地给忍耐了下来。他最近变得愈发暴躁起来了,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轻易一点小事都能点燃他的情绪。 他跟在沈怡身边走着,脑袋里面却想着前些天顾西琅和唐莎莎相处时的情景。依稀记得,顾西琅也说她长胖了的,他本以为唐莎莎应该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毫不犹豫挥着爪子就要挠回去。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只小猫只是用爪子里的肉垫撒娇似的蹭了蹭顾西琅,然后就此作罢。 每每想到那场面,秦知年就觉得自己窝着一肚子火,心底仿佛有丝黑气在缠绕蔓延。要把她嚼碎了生吞了咽进肚子里了,好像才能让他消气又放心。 偏偏唐莎莎工作得意,这几日要么全呆在楼下,要么就跑调查,他压根拦不住人。 打唐莎莎从隔壁搬走之后,他也开始计划起买房子搬家,这边逛着的时候,倒是想到了这件事情,在路过其中一条街的时候,就问了一声:“这条街是住宅街?” 沈怡知道他最近有买房子的计划,也往里面看了一眼,点点头:“看起来是住宅街。” “这条街还不错。”秦知年往前面走了几步,正对着这条街道,“挺安静的,适合人居住。” 沈怡想了想:“要不往里面走走看看,这边离科研所好像还是挺近的。” 从科研所出来的话,这边和他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完全两个方向,但是明显,这边的距离更加近一点。而且这个住宅区已经规划了很多年了,各方面都十分成熟。而且十分安静,是个宜居的街道。 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就有些靠近商圈了,平时还好,一到了周末的时候,就过于吵闹。再加上不隔音的楼道口,更让人抓狂。 现在秦知年迫不及待想要搬家。 听到沈怡这么说了之后,想了想,也点点头,带着人往街道里面走去。 这处住房基本上来说都是高级住房,规划十分合理,高级电梯公寓离得比较远,保证了附近几条街道上面的住户的采光,街面不算是特别宽,因为是住宅街,所以是不能通车的,类似畅通的小胡同,但是在走路几分钟的地方就有一个专门的停车场。 也正因为街道不通车,所以并没有特别规划人行道一类的地方,街面上没做绿化,但是这条街虽然十分安静,还是给人一种生命力十分旺盛的感觉。 虽说在街道建设的时候并没有规划绿化的区域,但是这里的住宅都是带了院子的小洋楼小别墅,家家户户都有在院子里面种上不少绿色植物。看起来倒是讨喜。 值得一提的是,这条街道上面几乎是看不到高围墙的,所有围墙差不多都只有半人高的样子,大概是为了适应窄街面的设计。 这样的半人高围墙,不会让人感觉到压抑。 不过也是因为矮围墙,为了保证住户的财产安全,这几条街的安保都做的十分严格,几乎随处都能见到摄像头,可以说每个角度都有拍摄到。白天还好一点,一条街上只是一两个保安来来回回查看,但是到了晚上的时候,就有专门的保安巡逻队。 能透过这半高的围墙看到里面人家的建筑。 不过说到底这里只是前院,前院和后院是不通的,如果要去后院的话,是必须要通过房子的。 只要把自己家的防盗措施做好,估计也很难会有什么样的财产损害。前院里面放着的也就仅仅只有一些花花草草而已。 沈怡一边看一边说道:“这条街算是小区吗?” 秦知年这会儿心情好了些,没和她斗嘴,耐着性子回答着她的问题:“这里应该是生活区,和小区很像,但是不是封闭式小区,是直接临街的小区,估计这附近一片都是同一个建筑公司的产业。 沈怡点了点头,有点羡慕:“这边房子看起来不就是挺好的。” 他倒是冷静:“这边地段好,要是买房子的话,估计价格也是挺高的。” 更何况还是这种独栋洋房,买下来价格绝对还是让人觉得有些吃力的。 沈怡甩了甩头发,脸上多出虚伪的崇拜和骄傲:“价格高又怎么了,给高一点的钱,至少自己住着舒心不是么!咱们又不缺钱!” 许是交往之后时常被指责是小门小户出身,上不了台面,沈怡急着证明自己也有能力成为秦太太,说话做事就努力显示自己厉害似的。 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她看起来倒有了暴发户的影子。听到沈怡这么一说,秦知年心头就生了点火:“既然不缺钱,要不干脆你就自己在这里买套房子得了,我想你一个人一定会觉得住的舒心的。” “知年!”沈怡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顿时委屈起来。 沈小姐的声音在这条街道上面显得有些大,秦知年懒得和她吵架,更是觉得在这种地方吵架只会让人看笑话,也不说话,只是慢慢朝着前面走去。 偏偏沈怡并不是那种单方面休战就能够结束争吵的女孩子,这会儿声音更加大了:“知年,你怎么又说这种话了,你对我到底哪里不满意,我改不行吗?”她眼泪说来就来,嘴一抿就要哭了似的。 秦知年心里厌烦不少,对她比了个“嘘”的手势,见到沈怡还要不依不饶地说话,就指了指旁边的置业中心,说道:“我进去问问房子,如果你还要继续闹下去的话,我估计到时候就算是住到这里了,丢脸的也是你不是我。” 听到秦知年这么说,沈怡脸色一白,摇头:“我、我不是,我没想和你闹的……” 她看起来并没有要收敛的意思,只是见到置业中心里面的人把不太好的视线投过来之后,才不甘不愿地闭上了嘴。只是红着眼眶一脸楚楚可怜。 秦知年这会儿到底是觉得有些丢脸的,面上有几分难看。他也不搭理沈怡,就走到置业顾问那边开始询问起来。 这边虽说是老小区,但是一开始的规划就是富人居住区,各项设施十分完善,就算是后续的建筑,也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所以说就算是已经过去不少年了,现在也完全没有听说过这边有任何的拆迁改建的计划。 不过就算是已经过去不少年了,这边的房子看起来还是十分新。 秦知年就在那边和顾问说了一会儿,大致是了解了一下这边毛坯房还有二手房的价格。现在时间不算晚,外面天还亮着,就算是过了二十多分钟才问完相关的东西,太阳也还没有落下。 现在天上布满了红霞。 金色的余晖铺满了街道,花草摇曳,饶是秋景,也不比春景差。要是把这条街拍摄出来,也是美不胜收的。 离开置业中心的时候,秦知年往窗子外面瞥了一眼,也就是这一眼,整个人都突然愣在了原地。 那边沈怡见他直直看着窗子外面,眼睛微微眯起,身上有些僵硬的样子,有些奇怪,也跟着往外面看了过去。 今天小邱约了唐莎莎一起去买东西,这会儿她正蹦蹦哒哒往街道里面走着。正好拐过街角,就看见了顾西琅。 副部长大概是才去商店里面买了东西,提着东西慢悠悠走着,从背后看过去,那模样可真是绰约清润。 唐莎莎心情正好,这就喊了出来:“副部副部!” 顾西琅脚步顿了顿,稍微停下两秒,小姑娘已经跑了过来,等她追上自己脚步了,他才和她并肩继续往前面走去。见她眉里眼里全都是笑意,他问了声:“遇到什么事儿了?这么开心?” 唐莎莎摇摇头“没什么”,就只是单纯看到顾西琅的时候觉得开心而已。 顾西琅又问道:“你吃晚饭了没有?” 唐莎莎脸上表情变得期待,恨不得摇摇尾巴,立刻道:“没有,我推掉了,咱们今天晚上吃什么?” 顾西琅想也不想,回她:“土豆燉牛肉,没你的份。” “诶?!”唐莎莎一脸震惊,“为什么?” 他眼皮也不抬一下,继续盐她:“我又不知道你要回家吃。”一点都不打算给她留情面,一点也不怜香惜玉。 唐莎莎撇了撇嘴,也知道他的话不能当真,十有八九是在逗自己。她往他手上提着的东西看过去,要求确认真实情况:“不给我吃也行,您让我看看您买的什么?是一个人的份还是两个人的?” 智商见长。 听到她这么说,顾西琅立刻一脸防备地看看她,往旁边退了两步,只是唐莎莎并不给他躲开的机会,也跟着凑上去,抱住他手臂,又往前看看,现在离家也没多远了,她想了想,把自己东西递过去:“我好累。” 顾西琅嫌弃的神色就浮现上来,他扯了扯嘴角,接过了她手上的东西帮忙拎着。 偏偏唐莎莎好像还觉得不满足似的,又稍微俯下身子揉了揉自己脚踝,说道:“今天走了好多路,脚也痛。” 副部长心里生出一点不好的预感:“你打算做什么?” 唐莎莎笑嘻嘻道:“副部,您背我回家吧。”反正也只有几步路了。 顾西琅微微一笑:“做梦。” 作者有话要说:小秦:上次我发现了我钱女友和我们副部很亲密。 这次我发现了他们在交往。 下次你还打算让我发现什么? 你能不能一次让我全部发现完?钝刀子杀人你很爽吗?嗯??! 第67章 兴许是因为快要到家了, 唐莎莎现在胆子也很肥,立刻抓着他的手站住不动了。等顾西琅视线看过来的时候,她又装出一副娇弱的样子,一脸苦色:“不行不行,我走不动了,您不抱我的话, 我就不走了。” 顾西琅动作一下, 大概想要把自己的手扯出来:“想得美。” 眼见着副部长的手臂就要从自己手上离开, 唐莎莎转而往他背上一跳, 手臂又缠上去, 还是那副无赖的样子:“不许走不许走!” 顾西琅拿她没办法, 站定了脚步, 转过身:“背你不行,抱你也不行, 你要怎么才肯走?” 唐莎莎想了想, 目光落在顾西琅嘴唇上的时候, 心里立刻就有了主意:“您亲我一下我就走。” 顾西琅眉一挑, 像是有点不可置信似的:“现在?” 唐莎莎点点头:“现在。” “在这里?” “在这里。” 顾西琅这就不打算理她了,转过身又要兀自往家里走去, 唐莎莎动作比他还要快,飞快拉住副部长手臂:“就一下!” 顾西琅不看她:“别撒娇。没用的。” 唐莎莎如法炮制, 又要往他身上凑过去,撒娇道:“就一下嘛,副部, 就一下,您最好了……” 话还没说完,顾西琅就突然转过身,微微俯下身子,嘴唇飞快在她唇瓣上面印下一个吻,等直起身子的时候,耳尖有些薄粉,皱着眉催她:“快点回家,别玩了,我还得做饭呢。” 唐莎莎摸了摸自己嘴唇,已经开始打算起晚上要吃顾西琅的肉了,这会儿自然是听话了许多,脚下装了弹簧似的,一弹一弹地跟在顾西琅的身边,往家里走过去。 她一边还不忘记再次确认:“今晚有我的饭吗?” 顾西琅十分无奈:“有你的。快点回去洗手躺好等着吃饭。” 这句话完全没有一点让人误会的意思,因为唐莎莎平时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回家之后,二话不说,就要在地毯上面躺好。 只是对于顾西琅来说,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对于别人来说,就有一点问题了。 小姑娘像是觉得很高兴似的,开门的时候还特意帮顾西琅把门拉住,一副让他先进门的样子。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两个人就听见了后面传过来的声音。 ——“莎莎?” 这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唐莎莎和顾西琅两个人都愣了愣,回过头的时候,两个人脸色都有些奇怪起来。 那声音是沈怡的,在转过身之前,唐莎莎差不多已经想到了,但是在转过身之后,才发现身后站着的还不仅仅是沈怡一个人,还有一脸冰冷狠厉的秦知年。 唐莎莎眨巴眨巴眼睛,和顾西琅互相看了一眼。 现在秦知年脸上一副兴师问罪的神情,让顾西琅总觉得有些不爽。不过理智到底还是占了上风,在秦知年好像要对唐莎莎发难之前,先开口说道:“先进门再说吧。” 秦知年一双手松了又捏紧,捏紧又放松,最后也不知道是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忍下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沈怡心里也是万般情绪汹涌,垂着头,跟着秦知年一起往里面走去。 顾西琅的家很漂亮,看起来颇具美感,当时这个房子的室内设计是专门请过了设计师,所以说就算是用了两种风格的装修,也丝毫没有一点违和的地方。 只是房间里面,就有些让人觉得不解了,好像是经历了什么特殊的事情一样。分成了左右两边,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 一边干净到可以用纤尘不染来形容,看起来就好像是会发光一样,东西全部都摆放地整整齐齐的,但是另外一边,随地都是乱摆乱放的东西,就算是衣服,也只是胡乱扔在了地上。 而且那衣服一看就是女式的衣服,不难猜测出来那到底是谁的衣服。 偏偏顾西琅好像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一样,在往里面走的时候,还顺手捞起几件衣服挂好。片刻后,才招呼后面两个现在心思各异的人坐下来。 被人发现了。 这是一件挺大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两个当事人都没太在意,只是同时出现了一个念头。一个无关紧要,和现在的气氛完全对不上号的念头。 ——今天的晚饭又要推迟时间了。 不得不说,今天看到的这一幕,对于那边两个人来说,实在是有些过于震撼了。 沈怡一直把秦知年当成自己所见过的最好的男性资源,她总认为,唐莎莎放弃了秦知年之后,一辈子也找不到一个能够与之比肩的资源了。 到时候,自己还是赢了。哪怕是什么都输光了,唯独面子没输! 但是现在顾西琅的出现,就让这一份骄傲彻底被粉碎掉了。 这个人实在是非常优秀,可以说,整个科研所里面很少能够有人可以和顾西琅媲美的。 假如这个人是对手的话,恐怕不管是谁都会觉得自惭形秽的。 沈怡咬着嘴唇,胸膛起伏着,这会儿显然是心神不宁的模样。偶尔还显出几分忿忿不平来。 上次她在门口听到顾西琅说“你不该把沈怡拉进来”。她哭的次数太多了,可是唯独那一次,才是印象最深的一次。 从来没有人那样说过,也从来没有人那样想过。所有人看着她都是嘲笑讽刺的样子,仿佛是她咎由自取。那时候顾西琅的声音夹杂了叹息,那么温柔…… 优秀的人总是让人印象深刻,她也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顾西琅,是秦知年遥遥指了一下,告诉她,这是她未来的上司。 隔了一段距离,并不能看到顾西琅的脸。只是就算是没有看到脸,这一个人也足够让人觉得醒目了,他只是闲闲走在路上,脊背挺直,身边各色各样的人就好像是成为了他的背景板一样。 周围的色彩都黯淡了下来,唯独他像是视野的中心,生动的主角。 气质太好,她不得不承认的是,哪怕是秦知年到了三十余岁的时候,也不一定能沉淀出来这个男人一般,仿佛是醇醇美酒一般的气质。 她猜遍了唐莎莎的恋爱对象,就连爱八卦的小宋都被她怀疑几次,却唯独没想到顾西琅头上。他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么?他不是快要订婚了么? 那些比较和输赢如同耳光,让她脸上一阵阵火辣,不甘心的念头在脑袋里面疯狂叫嚣着! 秦知年还沉默着,万千波澜在心底掀起,唇线抿紧又绷直。 对于秦知年来说,他这辈子就没有崇拜过一个人。但是唯独,在进入科研所之后,秦知年渐渐崇拜上了顾西琅。 所谓始于才华,忠于人品。 所以他才会把顾西琅当成师长一样对待。但是现在,唐莎莎和谁在一起不好,偏偏就是顾西琅! 现在想想,真是讽刺的事情,那个时候,自己约着顾西琅一起出去喝酒的时候,自己信誓旦旦说着自己了解前女友,还反驳顾西琅说,对方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前女友到底是什么样子。 这会儿看到两个人肩并肩坐在一起的画面,秦知年只觉得自己心里面窝着火,可是这股子邪火又不知道到底应该找谁发泄才好。 煮得他一颗心都要破裂,噼啪作响。他死死咬着舌尖,口中弥漫着血的腥气,想让自己尽可能清醒,而不是把唐莎莎给揉碎了,揉进自己身体里! 或许那个时候,顾西琅就已经远远比自己还要了解唐莎莎了。 想到这个地方,秦知年就忍不住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姑娘。 她身上有着他所喜欢的模样,工作的时候干练精明,私下像个小可爱一样,会撒娇会耍赖,也会妥协。和普通的小女生没有什么区别。 她在看着你的时候,眼神里面满满的全是依赖。眼睛圆滚滚湿漉漉的,不管是再怎么铁石心肠的人,估计都会在她这样的眼神下面认输。 他一颗心已经完全被她拿走,分毫不剩。 顾西琅清了下嗓子,表情自然,淡淡道:“你们有什么想要问的,现在都可以问出来。” 恍若窒息的感觉袭击着秦知年,他连发出一个音节都变得困难。 还是沈怡先提出了一个问题,好像是想了很久似的,才缓缓说道:“你们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唐莎莎想了想,然后说道:“就是我搬家的那天。” “是直接搬过来同居?” 唐莎莎不喜欢沈怡,真话假话也是掺半讲:“反正我暗恋副部很久了,趁着搬家,干脆表明心迹,顺水推舟说不定还能同居。没想到居然成功了。” 顾西琅唇边多出一抹笑,似乎有些宠溺,语气却很认真:“因为我也暗恋她很久了。” 他不让唐莎莎吃亏,又补充一句:“我喜欢她。事实上,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了。” 顾西琅并不是会把爱来爱去挂在嘴上的人。这会儿听到副部长一脸严肃说起喜欢自己,唐莎莎就忍不住偷偷笑了一笑,她实在是觉得太甜蜜了。 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开始了同居的生活,难道不是什么让人觉得很幸福的事情么。 现在她看起来眉眼弯弯的,很是可爱。 秦知年一句话都没说,脸色沉如玄墨,目光里面浓烈滔天的全是恨意。 沈怡拉了拉秦知年的手,大概是想要有什么想要问对方的事情,只是她的手伸过去,却摸到秦知年现在手心冰凉一片。 以前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拉住秦知年的手,都会觉得这个人的手心滚烫,滚烫到让人不自觉就想要在他的身边化作一滩春水,但是现在秦知年的手很冰。 像是寒冬腊月天的冰块,让人不自觉就产生出来不少的冷意。 连他的视线都好像是结了冰。 沈怡心里面也着实是难受的。她只能握着秦知年的手,脑袋有点无力地勾垂下来。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因为这边现在确确实实没有什么声音了,唐莎莎大概是觉得这样的氛围有点尴尬,但是人家才刚刚进来坐下,又不太好把人直接给赶走,只好犹豫着看了看顾西琅,然后说道:“对了,你们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晚饭?现在也不早了。” 之前秦知年两人已经在朋友家里面吃过饭了,所以说这会儿沈怡在听到唐莎莎声音的时候不自觉就想要拒绝。奈何还没等她开口,那边秦知年已经抬起头来,发出今天第一个音节,带着咬牙切齿的:“好。” 他一个眼神都没有留给沈怡。 沈怡觉得自己心里面像是用刀背一刀一刀磨着她的肉一样,钝痛到连呼吸都会觉得生疼的程度。 唐莎莎只是在委婉提醒别人他们要吃饭了,他们应该离开这个地方了。没想到对方居然把她的话当了真,果真坐在那里不动了。 她一时间有些紧张起来,多看了顾西琅几眼,好像是很在意顾西琅对这件事情的反应似的。 顾西琅倒是觉得好笑。 这个姑娘压根就说不出来什么委婉的话,明明应该是想要让对方离开的,但是现在反而让对方留在这里了,估计现在心里面也郁闷地要死。 他以后的任务还很多,比如说要教下这个女孩到底什么才算是正确的婉拒。 不过他倒不会去拂唐莎莎的面子,就算是知道对方并不情愿,现在也站了起来。随口又和他们应付几句,便将刚才买回来的东西提上,进了厨房。 唐莎莎坐在外面,更加后悔起来。 顾西琅没在,她就更不知道应该和对面说点什么,让场面暂时热络一点,这会儿大家都面无表情正坐着面对着两边,到底算是什么呢。 她稍微把脑袋埋下一点,然后说道:“对了,我去开电视吧……” 秦知年还是直勾勾看着她,爱与恨交织着:“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他的。” “什么?”她动作顿下,微微一怔。 秦知年说道:“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是还在对我穷追不舍的那段时间吗?” 沈怡扯了扯他的袖子。 唐莎莎皱起眉,顾西琅一走,这个人说话就开始不客气起来了。她犹豫一下,决定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只是点了点头:“确实是在追逐你的时候,发现了我其实是喜欢副部的。” 秦知年笑容冰冷又阴森:“我是你喜欢他的契机?” 唐莎莎有点不知道应不应该给这个人说实话,有的时候,实话也是一种很伤人的东西。 最后她抿了下嘴唇,点点头:“是的。” 这句话有如闷雷在耳边滚落炸响,秦知年抹了把脸,又深吸了一口气,不再看她,声音冷硬:“唐莎莎,你对我有过真心吗?” 沈怡现在被视作无物,心里颇不好受,本来已经受了挫败的打击,这会儿男友眼睛里面只看得见那个打败自己的人。她脸色惨白,垂头擦了擦眼睛。 唐莎莎没注意到她,声音压得很低:“实际上,当初追求你,也是因为我摇摆不定,不知道对你到底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兴许是喜欢,兴许是不服输,兴许是青梅竹马的情谊……” “所以?”秦知年打断她,死死盯着她的脸。脸上没太多表情,可是又让人觉得,只要她往下面说去,他会捏死她。 只是唐莎莎不太会看脸色:“所以一开始,是副部建议我试试重新和你开始的。” 竟然是这样。 “呵……” 半日,秦知年笑了一声,声音带着说不出的讽刺荒凉。 他眼中光芒渐渐枯萎,闭了一闭眼睛,又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她有点茫然,但是却接着他的问题往后面说去,“后来追求你,有的时候,追求你的办法,也是副部帮我出的主意。实际上,副部帮了我很多忙,也劝了我很多。” “所以你喜欢上他了?” 她笑笑:“我是个没主见的人,唯独喜欢副部这件事,是我自己决定清楚的。” 兴许对于唐莎莎来说,这是一件十分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是对于别人来说,就不是这样的了。她现在露出有些得意的样子,让人看了就有些不爽。 喜欢秦知年,并且追求秦知年的事情,是顾西琅帮她决定的。 但是喜欢顾西琅,并且追求顾西琅的事情,却是她自己决定的? 这种对比,实在是让人不甘到了极点。 就连沈怡都听出了其中的不对劲,目光频频往秦知年身上投过去,秦知年则是死死看着唐莎莎,残阳烈雪,不及他神色凋零,恍若夏日到尾,枝上绝色之花瓣瓣被风扯下。 唐莎莎后面还说了很多。说起顾西琅去洛杉矶的时候,自己心里空了一块。说起顾西琅过生日的时候,自己偷偷学着做了蛋糕。说起顾西琅生病的时候,自己唯一一次请假…… 那是秦知年这辈子最难熬的十分钟,每一句话让他的心脏更加破碎。 她从他身边离开的时候,万般决绝。再重逢的时候,脸上只有烦闷。 她和他交往数年,连他生日是什么时间也不记得。 他生病的时候,她那敷衍了事的陪伴,还有他醒来时迫不及待的离开。 夜色冰凉,冷冷覆盖下来。车窗外浮华流景似乎全变成了一个个场景,走马观花似的,播放着以前他们相处似的画面。 表白的时候,牵手的时候,拥抱的时候……想要回头望去,可是那画面却支离破碎,渐渐化作粉尘,让他也跟着一起心如死灰。拼命想要握住,可是抓得越紧,那沙就越是握不住。 他以为他们是彼此生命里面不能缺少的挚爱仇敌,却从未想过,她并不是非他不可。 他记得很多很多年前,他陪着唐莎莎去看了一步爱情文艺片,那里面有句话,不知为何现在被翻了出来。 ——我知道,世上的某处,一定正进行着更悲壮的生离死别。但是,此刻的我,一个人,四处皆是回忆,因而处处都在凌迟我。这样的极刑,更可怕。 沈怡如今大气也不敢出,生怕自己一个不对,暴怒的秦知年便会做出不可预测的事情。车开得飞快,他似乎是想要甩掉什么似的。 沈怡身体僵硬着,小心翼翼抬头看了他一眼。 万千华灯,落在他眼睛里面,在眼尾摇曳滚动,最后缓缓滑落下来。 秦知年在哭,只是眼泪并非为她而掉。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世上的某处,一定正进行着更悲壮的生离死别。但是,此刻的我,一个人,四处皆是回忆,因而处处都在凌迟我。这样的极刑,更可怕。 这段话出自电影《失恋33天》。 第68章 周日的时候说好了要和顾西琅两个人一同回去见见父母, 不过唐莎莎昨天晚上没怎么睡好,早上的时候又犯了懒病,赖着床,快到中午的点儿才起床。 顾西琅已经不在家里了,她看到副部的短信,说是早上有一趟工作要做, 正好是顺路的工作, 完事儿后大概会直接去父母那边。让她下午快到的时候给他来个电话。 唐莎莎睡意还没褪去, 又抱着被子赖了好一会儿床, 才缓缓爬了起来。 餐桌上还摆着顾西琅给她留着的午餐, 只消热一热就能直接吃。她洗漱完, 就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去热了菜。 看样子今天中午的时候, 副部长大概会在陈妈妈那边吃饭。 这样一想,就不得不再次感叹一下缘分的奇妙之处, 经常有人说, 陌生人之间的距离只隔着六个人。这句话以前觉得不可思议, 现在便是觉得实在是奇妙。 如果时间倒退回去, 她也绝对不敢相信顾西琅就是隔壁陈妈妈的儿子。 能和陈妈妈提前就打好了关系实在是太幸运的一件事情了。 唐莎莎一直在家里拖到了两点才飘出门去。三点半到达那边的时候,顾西琅已经站在小区外面等着她了。 这人生得好看, 除去路过时小姑娘们的含羞带怯的视线,时不时还有勇敢的阿姨上前搭话, 便和公园里面散心时可能遇到的事情差不多,对方是想要牵个线做个媒。 她直直过去挽了顾西琅的手臂,就往小区里面走去。 这人确实不错, 可惜名草有主。 她靠着顾西琅,问道:“你把咱俩的事情告诉你爸妈没?” 顾西琅摇摇头:“没说太多,稍微提了一下。想着等你到了直接过去。” 唐莎莎能猜到陈妈妈那边两个人的态度,却不太能摸得准这边自己父母的态度,她皱起眉:“我妈还不知道这事儿呢,我先回去探探我妈的口风。你……”说到这里,她小心地看了顾西琅几眼。 并非她不想提,实在是工作一忙起来,拖延症再一犯起来,就把什么事情都抛之脑后了。 顾西琅明白她的意思,是让他暂时回避一下。他也不为难她:“行,反正我家你也挺熟,一会儿你自己过来。” 唐莎莎这就先回了自己家里,她爸出去下棋了,家里就李湘玲一个人。她妈正看电视呢,听到钥匙转动开门的声音,一脸警惕,待看到进来的人是唐莎莎的时候,脸上就变得欢喜起来:“莎莎,你怎么回来了?怎么突然……也不打声招呼,吃过饭没有?” “我吃过了。”唐莎莎把外套脱下来,又随手把包往沙发上面一扔。 “真吃过了?”李湘玲一脸狐疑,毕竟这个女儿不按时吃饭是全家人都极其在意的一个坏毛病,经常懒懒散散就在床上躺个一整天,什么也不做,就连饭也不吃,这样下去对身体肯定是不好的,“要不我再给你弄点儿?” “真吃过了。”唐莎莎好笑,“中午吃的鸡肉蘑菇蛋包饭。” “在外面吃的。”李湘玲这句话并不是问句,而是肯定。 唐莎莎却回答道:“家里吃的。” “真的假的?”对于这件事情,李湘玲显得十分不信任,自己女儿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能干了,“你什么时候会做这些东西了?” 这次,唐莎莎没再回答,就是对李湘玲笑了笑。 李湘林摸不准女儿突然回家是什么个意思,心里多少有点在意。唐莎莎陪她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她几番拿眼睛偷偷瞟过女儿的脸,见对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就多了几分了然,转而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想和我说?” 被母亲直接拆穿,唐莎莎脸上多少有些尴尬。这件事情她虽然是想要探探老人家的口风,但是事实上,到底要怎么开口试探,也还真没有想明白。 所以憋了一会儿,她索性直接和李湘玲摊牌。 “妈,我这次回来确实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唐莎莎想要把自己现在的立场说明白,这次回来,是通知父母这件事情,并不是商量。她方才想了下,在她眼中顾西琅是全能的,魅力也是别人难以匹及的,她很确信就算是老两口不同意,他也能够搞定自己父母。 所以现在她说话的时候胆子也大了一些。 李湘玲直直看着自己女儿,小姑娘脸颊上略有些粉意,皮肤也莹润许多,看起来生活不错。 唐莎莎慢吞吞地、认认真真地说着:“妈,我有男朋友了。而且,我准备和他结婚。” 这个说辞果然是让李湘玲在一瞬间愣住,眨了好几次眼睛都没有反应过来。 什么? 唐莎莎有男朋友了? 要结婚?! 这女儿一贯是个任性的,只要认准了一条路,就是走到死也要走下去。如果唐莎莎只是说个有男朋友了也还好,现在多添了一句打算结婚,就让李湘玲担心不已。 这丫头要是想要结婚,怕是拼死了也要和对方结婚,就是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也不知道到底靠不靠得住。 李湘玲也露出严肃的表情来:“结婚这个事情姑且不提,你那男朋友是个什么人?” 唐莎莎就猜到母亲大概会很在意结婚这一点,也就一边想着一边和李湘玲说道:“妈,这件事情你就放心好了,对方对我很好,是很可靠的对象。” “话是这么说……”李湘玲自然是不太相信的,“小姑娘们在恋爱的时候,都这么说。” 唐莎莎和李湘玲说着:“妈,你也知道,我这脾气有时候随我爸,又犟又坏,还把面子看得死高,最容易和别人产生矛盾了。” 唐莎莎这一点确实是和唐国华挺像的,李湘玲听她这么一说,心里飘出一分有趣来,唐国华死犟着不承认,倒是这个女儿颇有自知之明。 李湘玲想想,感叹道:“可不是,以前你和秦家那小子,交往的时候可就跟着打仗一样,我个当妈的看着都替你委屈……”话说到这里,李湘玲蓦地停下嘴,觉得在这个时候提到秦知年显然并不是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 唐莎莎却笑笑,没有太在意,又说道:“我和他现在已经相处大半年了,可以从没有吵过架。他是个很成熟的人,懂得退让和忍让,不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争执不休,会包容我,也会听取我的意见,而且很尊重我的看法。” “都大半年了?”李湘玲有些不可置信。 唐莎莎想了想,也不太能拿得准这个说辞,最后改口说道:“确切点说,是朝夕相处了大半年,然后最近一个月,才正式开始交往的。对对方的生活习惯还有性格都很清楚,可以说是知根知底的对象。” 李湘玲对于她这个说法有些不以为然,乜她:“他知道你每天在家里闲着的时候就躺在地板上修仙?” 她妈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和陈妈妈太混的多了,说话用词都变得新潮起来。 唐莎莎好笑,也坦坦荡荡地承认:“知道。” 李湘玲惊讶了。女儿这私底下的一面,饶是以前那秦家小子也不太清楚,新来的这个对象这么快就已经知根知底了? 她又问道:“他知道你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懒得不成样子?” 原来母亲是这样看待自己的。 唐莎莎撇撇嘴:“知道。” “他知道你在家里穿得像个糟老头子,行为举止还不修边幅,没一点姑娘家的样子?” “……知道。” 李湘玲脸色这就变得怪异起来:“知道还能接受你?他该不会也是一个奇葩吧?” 唐莎莎用更加准确的用词形容起来:“确切点说,他是有整理癖,和我正好互补。他擅长做家务,也擅长收拾整理,我正好擅长弄乱……” 李湘玲打断她:“什么互补,就是当个保姆。” 唐莎莎瞪她:“妈,他人真的挺好的,绝对会让你满意的。” 李湘玲没什么好气:“说得这么好听,倒是带他来见见我啊。” 唐莎莎点点头:“他今天确实要过来见你们……一会儿就来,搞不好晚上还能一起吃饭,和他,还有他父母一起……” “什么?!”李湘玲惊讶地下巴都要掉在地上了,“你带个男朋友过来见我不就行了?我第一次听说初次见对象父母的时候还捎上自己父母的说法!” 唐莎莎想想也觉得好笑,只是现在暂时还不想把话和李湘玲彻底说明,想着免得一会儿李湘玲到隔壁看热闹或者是搅局。 唐莎莎看她一眼:“我先不和你说这件事,晚上你不用做饭,咱们一起吃。” 李湘玲搓了下手,满脸不安,又有些不赞同:“这怎么行……,这才第一次见面,哪儿有直接带父母过来的道理……”她显然是对这件事情念念不忘。 唐莎莎却站起身来:“妈,我先不和你说了,我去看看陈妈妈那边。” “你先别走。”李湘玲伸手要去拉她,“把男朋友这事儿和我说清楚!” “一会儿我带他过来你就清楚了!”唐莎莎难得露出笑嘻嘻的脸来,往门边跑去,“我去看看陈妈妈和顾叔。” “哎!”李湘玲还在喊,“你陈妈妈儿子今天回来了,你别去打扰别人……” 话还没说完呢,唐莎莎出了门,门也顺势关上。 李湘玲坐下来,还是一脸局促,也不晓得该不该把老头子叫回来一起商量这个事情。好半天,才瞥了门口一言,皱着眉:“就是让人不省心!一家老小都让人不省心!”她这会儿有一肚子话想说,絮絮叨叨个没完,“还什么可靠的对象,优秀的对象……要是能有陈姐儿子一半优秀我也认!” 也不知道现在那边顾西琅到底怎么样了。 唐莎莎把李湘玲的声音关在门后,然后蹦蹦哒哒跑到了隔壁,敲了敲门。 里面很快就传来声音,有人过来开了门。 见到来的人是唐莎莎,陈妈妈似乎有些惊讶,脸上笑容却没有停下来:“莎莎来了!” 唐莎莎乖乖巧巧喊了声:“陈妈妈。”末了又说道,“我是过来……” 话还没说完,就被陈妈妈一把拉住,陈妈妈对唐莎莎一向是十分热情的,这会儿眼睛已经弯成了月牙:“哎哟,你来的正好,我儿子也回来了,正好能介绍你俩认识认识。” “诶?!” 陈妈妈的话让唐莎莎稍微愣了愣,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强行给拽进了客厅。 顾西琅这会儿正陪父亲在下棋,见到母亲兴冲冲地把唐莎莎给拽进来,一时也有些怔忪。 还不等这边两个人开口呢,陈妈妈就先乐呵呵地给介绍了起来:“来来来,儿子,我和你说,这是咱们隔壁——之前我和你说过的唐家的女儿,挺可爱的不是?” 因为陈妈妈这席话,他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唐莎莎也不知道要怎么打消老太太介绍两人的热情,表情有些呆滞的模样,又听陈妈妈太和自己介绍着说道:“莎莎,我这个儿子之前也已经和你提起过了,特能干,特别擅长做家务,绝对是最居家的人,他叫顾西琅。” 这句话说完,唐莎莎差点没对副部长脱口而出一个礼节性的“你好。” 她表情有些尴尬。 ——她知道,她知道副部长很能干,各种意义上面的能干。也知道副部长特别会做家务,还知道副部长绝对是最居家的对象。她全部都知道。 不过陈妈妈现在到底是什么心思? 简直是细思极恐。 陈妈妈拉着唐莎莎到沙发边上坐下来,然后又走过去:“还下什么棋啊,莎莎好不容易才过来一趟。”老太太一边说话一边对老爷子眨着眼睛。 老爷子似乎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不过也没犟得过夫人,片刻之后,叹息一声,把棋盘收了起来。 陈妈妈太趁着动作的空隙,在唐莎莎毫不注意的情况下,偷偷凑到顾西琅的旁边,小声说道:“你给我好好坐在这里陪着!” 顾西琅皱起眉:“妈,实际上……” 没等顾西琅把话说完,陈妈妈就打断了他的声音,又小声说道:“我特别中意莎莎这个孩子,我告诉你,你现在先好好和莎莎聊一会儿,人家难得来一趟!” 顾西琅原本是打算更加正式地介绍唐莎莎的,这会儿因为一个接一个的误会,也开始不知道要怎么开起口来。 对于完美主义的他来说,现在母亲气势汹汹又虎视眈眈的场面,压根不是一个合适的介绍女朋友的好时间。 顾西琅想了想,还是皱着眉,按照陈妈妈的意思,在唐莎莎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不过在路过唐莎莎的时候,却见着那小姑娘似乎有些幸灾乐祸似的对自己眨了眨眼。 顾西琅这会儿连头都疼了起来。 见到顾西琅按照自己的意思做事,陈妈妈总算是满意了,也和自己老头子坐在一起。热切地看着这边两个人。 然后喋喋不休起来:“儿子啊,我和你说,莎莎这个姑娘挺可爱的,心地好,人也标致,之前还帮过妈妈我的忙,我就是欣赏莎莎这个姑娘。” 她说罢,又对着顾西琅努了努嘴:“你看看,模样多可爱。” 这话一说完,唐莎莎就忍不住憋起笑来,顾西琅的眉头一直皱着,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一声。倒是顾叔叔伸手轻轻拍了一下陈妈妈。 老太太又说道:“对了,我听说莎莎也是搞研究的,什么犯罪研究,搞不好是和你一个单位的呢,你们以后也可以交流交流工作心得对不对?” 对对对! 唐莎莎一本正经点着头。 顾西琅嘴角抽了抽。 唐莎莎的态度给了陈妈妈说下去的热情,这就开始八卦起来,话题不外乎就是老生常谈的几个点,什么顾西琅能干啊,什么特别能够做家务啊,什么特别会照顾人啊。 这些东西全都是唐莎莎深有体会的东西,所以一边听老太太说话,一边不住点着头。 她点头的动作自然是被老太太视之为意见的认同,这便感叹起来:“我最喜欢莎莎的就是这一点,是会踏实过日子的女孩子,别人可一点都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幻想,你看看。” 在陈妈妈的心里,就是唐莎莎这样的女孩子才适合顾西琅。 性格也好,习惯也好,正好互补,谁都不会觉得对方寡淡。 老太太说完又沉默了片刻,才叹了一口气,声音低下来:“……要是,要是你和莎莎是……就好了……” 这话她说得小声,也没说完全,只是意思已经差不多明确了。 顾西琅大概是实在忍不住了,眉头稍微皱着,定定说了声:“是。” 那边几个人愣了一下,显然是不太清楚顾西琅在说什么。 陈妈妈问了一声:“什么?” “你没说错。”顾西琅端起面前茶几上的杯子,呷了一口,然后略微抬起眸子,表情认真,“我和她正在交往中。” 客厅陷入一片沉默当中。 这句话显然让那边老两口受到了惊吓,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还在怔忪,一副反应不过来的样子。 唐莎莎也恰当地补充一句:“陈妈妈,不好意思,现在才过来告诉你们这件事情。我和副部已经开始交往了……” 这一连串的事情和不同的称呼,让那边两个老人完全陷入了混沌之中。 许久之后,还是顾老爷子先反应过来,俨然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问道:“你们已经?” 这时候,陈妈妈似乎也渐渐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脸热切,仿佛无尽期盼似的瞧着两个年轻人。 两个人一同点了点头。 老两口互相看了几眼,脸上的震惊渐渐也就变成了兴奋。 显然,陈妈妈太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期盼的事情现在居然变成了现实。这样一个结果对于她来说,更多的是成就感。 唐莎莎抿着嘴,偷偷笑了笑。 片刻后,顾西琅拿出谈公事的态度,和老太太汇报起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来。 “实际上,我和唐莎莎是三周前开始交往的,本来我们两个是打算在上周的时候就过来这边和你们两位说明这件事情的,但是因为点事儿耽搁了一下,到了今天才腾出时间。 陈妈妈太高兴到说不出话来。 过了不知道多久,老太太才想起点事,对顾西琅说道:“对了,莎莎她,她现在就住在咱们以前那个老房子里面,妈把房子租给她住了,你……” 虽说陈妈妈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但是想法倒是挺新潮。这会儿连明天就让两个人结婚的心思都生了出来,激动地语无伦次。 顾西琅还是平静地点着头:“我知道。” “你知道对吧?”想想,她也觉得这件事很正常,“也对,你们都已经交往了,这种事情你肯定也应该是知道的。” 顾西琅保持着自己原本的脸色,继续抛出让老人们震惊的话来:“之前我和你说过,我原本住着的海花街在进行改建。” 老太太不知道儿子要说什么,一头雾水地点点头:“是。” 顾西琅又说道:“所以三周前我搬回老房子了。” 老人愣了愣。 这回是更长时间的沉默。 唐莎莎看着墙上的钟表,差不多过了快要三分钟,陈妈妈才颤颤巍巍问了一句:“也就说说……你们现在,已经在同居当中了?” 两人点了点头。 老太太又激动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 陈妈妈这一高兴,就去拉老爷子的手:“那我们接下来可有得忙了,要准备婚礼,要准备给孩子们的东西,去买点小衣服小袜子的准备好……” 唐莎莎反应了一下,耳朵突然红了起来。 孩子们…… 这个孩子们显然指的不是他们两个。 陈妈妈想的实在是太遥远了,这么快居然都已经想起了孙子的事情,这些事情连她都还没有想到。她现在思维最远的距离,差不多是到结婚这个点上面。 饶是从顾西琅家出来,她也没回过神,脸上还有些发烫。 顾西琅微微笑着看着她,眼睛仿佛是夕阳下的湖水,波光粼粼。 她深吸了一口气,拉着顾西琅咬了一句耳朵:“副部,我家那边可能不太好搞定,您要做好思想准备。” 他了然地点点头。 在点头的时候,他伸手轻轻覆上了她的手,手上的暖意让她觉得很是心安。片刻后,顾西琅眼睫闪了闪,垂下脸在她嘴角印下一个清淡的吻。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唇边有了一丝细碎的笑容,他摸了摸她脑袋:“今天辛苦你了。”对于一个怕麻烦的女孩来说,是挺辛苦。 唐莎莎摸了摸自己嘴角,有些遗憾刚才顾西琅那个清淡的吻没有直接印在自己嘴唇上。 回家后,唐莎莎才知道她想多了。 自家父母意外地很好搞定。 只说到顾西琅是陈妈妈家儿子,李湘玲脸色就已经变了。 李湘玲早就听说过陈姐家儿子特别优秀,年纪轻轻已经是权高位重,长得好,性子好,又顾家,总而言之是个绝佳的结婚人选。 她一直想要问问对方名字,只是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而看陈姐的意思,大概是她以前推销儿子太过火,儿子被别人缠得厉害,所以后来陈姐就算是依然喜欢夸儿子,也都刻意把儿子工作和名字隐瞒了下来。 顾西琅这人工作忙,也不怎么在这边出现,就是出现了,李湘玲也总碰巧错过。 实在是觉得遗憾。 这会儿看到这人,光是举手投足和姿容风度,就已经让李湘玲觉得十足赞同陈姐的话了。 一点也没有夸张。 确实姿容极佳,气质尤甚,性子也是温润儒雅的。该是个好相处又居家的男人。 至于唐国华,他认识顾西琅,以前一起工作过。 现在也是一派震惊。 到了现在,两个人才明白唐莎莎之前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今天晚上可能要和她男朋友父母一起吃饭。 实际上,和“未来亲家”一起吃饭的次数已经很多次了,不过今天他们之间的连系才开始变得奇妙起来。 像是以前很多时间一样,普普通通地去隔壁吃一顿晚饭,但是又和以前很多时间不一样,这顿晚饭并不普通。 对于许多父母来说,表皮好看的人都绝对不是什么合适的结婚对象。不少人会抱有对表皮的喜爱和享受,还有一头热的冲动,但是当父母的会下意识考虑些万一的事情。 皮囊过好的异性,总是免不了和勾三搭四沾染上一点关系。饶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却已经画上了等号。 就算儿女很厉害,父母还是会担惊受怕地想着自己孩子可能会驾驭不了对方。 顾西琅绝对是有着在老人家看来一表人才的表皮的,比以前秦家那小子更胜一筹。 但是这个人看起来又和秦家小子不一样。气质不同。 那小子花花肠子,浮于表面,这个人却值得放心,值得托付。 所以便是顾西琅清俊绮丽,李湘玲也并不担心。 这会儿自己家那个女儿就坐在顾西琅的身边,一脸乖乖巧巧的样子,看起来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以前总为生活疲于奔波,现在却多了对生活的享受。 李湘玲忍不住对这样的女儿露出了一些笑意。 这点笑就让唐莎莎觉得很是诡异,对母亲看了过去:“妈,你笑什么?” 李湘玲心里更是觉得好笑,稍微掩了一下嘴,笑道:“就是想到了一点事情。” “什么?” 李湘玲说道:“之前你和你爸在吃饭的时候,和我们说过的东西。” 唐莎莎皱着眉。李湘玲凑近了她,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道:“我想起之前有个人说过的什么‘我和他就是两个时代的人’,‘他像是我的长辈’,‘不可能会交往’一类的话。” 这句话说完之后,唐莎莎一张脸立刻红了起来。 有件事情以前的顾西琅说对了,如果这是一本标注打脸的小说,她是女主角的话,那么打的从来都是她自己的脸。 第69章 全国的女性朋友们, 非常抱歉,我,唐莎莎,今年二十四岁。是一个性格多变,不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有时候,我看起来强势好胜, 有时候, 我看起来精明能干, 有时候, 我看起来工于心计。但是实际上, 真正的我, 只是一个在下班之后喜欢无所事事躺在家里的地毯上面数星星看漫画喝啤酒的仿佛大叔一般的女性。 然而, 就算是这样一个不肯长进的我,也不小心收获了自己的幸福。 我现在非常幸福。 有一个全世界最优秀的男朋友, 我正在计划和这个男朋友结婚, 也得到了双方家长的认同。我们的感情很顺利, 可以用一帆风顺来形容。 我要说的是, 我,终于走上了恋爱到家庭这条正路了! 比我好看, 比我能干,比我努力, 还一直单身着的大家,实在是太抱歉了! 唐莎莎最近心情很好,也越来越欠扁, 要是有一个途径的话,她想把自己欠扁的幸福论扩散给全世界。刘瑾就深受其害,每次聊着聊着话题就能跑开,然后被炫得欲哭无泪。 他们这边动机调查结束之后,和秦知年小组接轨的侦查人员也开始行动了起来。 调查出来的东西,和唐莎莎之前给出来的回答差不多。 陶书扬确确实实是在公交车上注意到胡美萱的。这人对年轻的小姑娘有些敌视,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恰好遇上了年长又知性温婉的胡美萱。 最让陶书扬在意的是,胡美萱身上仿佛有着自己母亲冯婉的影子。同样的保守内敛,同样的含蓄沉默。 冯婉遭受了很长时间的家暴,陶书扬对于这一方面的事情极其敏感,也很快察觉到,胡美萱同样遭受着暴力行为。 他恋慕着胡美萱,也心疼着胡美萱。再加上母亲的投影,一层层放大,一层层逼近,愈发让他愤恨不已,很早之前就已经产生出来要铲除这个——这些男人的念头。 他并不指望自己的母亲能帮忙,搞不好自己报警之后,母亲还会选择包庇父亲。所以他先亲自动手杀了自己的父亲陶友发。 第一次动手着实是有些拙劣,说到底还是惊慌不已。只是他没想过会受到告罪者的帮助。 对方彼时已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强烈的个人正义感让他将陶书扬当成了自己良好的继承人。所以告罪者按照自己一贯的手法布置了现场,然后故意留下了自己部分皮屑。 告罪书上着的:“他死于另外一张脸”。 不仅仅是说,引发陶友发死亡的原因,是陶友发藏于人后的那张暴力阴森的脸。也是说,杀害他的人并非是自己。 与此同时,冯婉也对熟悉的菜贩装着样子:“我儿子呢?刚还提着菜在我身边,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噢,我瞧见了,怎么跑肉摊那边去了。” 菜市上面人可不少,小贩谁管她儿子真的跑去哪了,只是心里留下了印象。冯婉人又确实不错,时常关照他们生意,因而后来再问起的时候,纷纷帮着做了不在场证明。 告罪者伏法,母子俩平日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又有“不在场证明”,因而资料档案上面也就这样记载了下来。 那案子,陶书扬顶多算是只完成了一半,所以总是有些念念不忘。 时隔多年,他再遇到胡美萱,隐藏的杀心便再次动了起来。胡美萱已经离了婚,所以他并没有找那个前夫算账,再说了,胡美萱现在那位男朋友也未必是什么好人——不如说更坏了。尤其是对待继女的这件事。 于是陶书扬蛰伏着,再次动了手。 陶书扬的事情自然是引起了不少关注,十七年前的案子完全翻案,唐莎莎一时之间成为了部门里面的红人。 之前还和刘瑾怀疑说姑娘一趟一趟外跑是不是在偷懒的小年轻,这会儿已经完全成了迷弟,见到她的时候一脸热情和崇拜。 她是怎么翻盘案子的,别人都看在眼里。大热天的,这城市本来就热,出去就被晒脱一层皮,她那样来回跑动,一点一点扒话里的蛛丝马迹,可谓是十足努力辛苦。 这样一来就算是有人眼红想说点闲话,也很快就能被反驳下来。 过上两日,刘瑾开会去了,她照例在下面办公室里面研究王英森杀女案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最为棘手的一点是,找不到对象。王英森的亲人一个也没剩下,其余有关联的人也不愿意接受会见调查,她只能通过一卷卷资料来研究。 正愁眉苦脸的时候,却接到了陈妈妈的电话。 唐莎莎接起来,然后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陈妈妈态度和往日有些不同,不知道为什么,从声音里面居然能够听出几分紧张来。小心翼翼问她:“莎莎呀,我给西琅打电话,他没接……” 唐莎莎看了一眼刘瑾那空荡荡的办公桌,回答道:“副部现在在开会,估计还有一会儿才能回你,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陈妈妈犹豫一下,和她说了实话:“你知道我在做些房子生意对吧?实际上,半年前的时候,我租了一套房子给一个小姑娘……” 她现在显然有些不平静,声音里面也带上了些微的颤抖和惋惜,唐莎莎不由得把手上的笔放了下来,握着电话,认认真真听着。 陈妈妈说道:“合同签的是一年,那个女孩子想要租金便宜一点,所以选了半年付,这样一来,每个月租金能便宜两百块钱。” 唐莎莎“嗯”了一声。 “我手下房子不少,平时基本只是在收租金的时候和租客联系,其他时候都是管理员帮我打理……” 这很正常,专门做租房的二房东一般都会聘请房屋管理员来代打理各个房子的事情。自己乐得清闲,该收房租的时候联系联系人就行了。 她问了一声:“然后呢?” 陈妈妈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往后面说:“现在已经过了半年了,到了她该交房租的时间了,但是我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她,管理员那边也推说不知道。我就想问问她到底还租不租这个房子。然后刚才,我过去了房子那边一趟,她邻居和我说……”说到这个地方,陈妈妈停顿了一下,不知道是心悸还是伤感,声音低下来,“她自杀了。” 唐莎莎一怔。 陈妈妈叹了口气:“听说已经自杀很久了……管理员怕担责任,故意隐瞒了这件事。但是一直没人来料理那女孩的后事,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听她说到这里,唐莎莎已经站了起来,兴许是现在做着这份工作,身上多多少少就有些类似于使命感的东西,说道:“您等我一下,我马上过来。” 陈妈妈给了她一个地址,从科研所过去并不算远,路上也不堵,打车十分钟就到了约好的地方。 陈妈妈在外面等着她,见到她过来,脸上感叹之色还没有褪去,有多出几分轻松来,朝着她迎了过去。 唐莎莎问道:“您有钥匙吗?” 老太太点了点头,往她手上递了一串东西,指给她看:“这个是防盗门的钥匙。”末了,又道,“我还没进去过。” 唐莎莎按照她吩咐,把钥匙插进锁孔里面,一边随口问了一声:“那女孩叫什么?” 陈妈妈是查了租客的信息才过来的,毫不犹豫就给出了答案:“叫杨柳。” 杨柳。 唐莎莎一怔。 这个名字实在是太耳熟了。 她脸上惊疑不定,飞快把门打了开。 里面的东西摆放很整齐,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过了,玄关处落了一层灰。老太太不敢进屋,只唐莎莎一个人走了进去。 她眼尖地看见书架上摆着两个相框。 一个相框里面照片已经很旧了,里面俨然是一家三口的合照,那男人可不就是此前砍伤方璟瑜的人。那时候他看起来是一副老实敦厚的样子,虽有些落魄,可也一脸喜悦,眸中透出几分幸福之色。 他身边站着的,应该就是杨柳了。看起来还很小,小小一只,父亲的手就放在她的肩膀上面,她对着镜头摆了个耶,露出一个缺了牙的有些滑稽又可爱的笑脸。 另一个相框里面的照片倒是让唐莎莎愣在了原地。 这张照片上面有四个人,两个人是刚才旧照片上面见过的,杨柳和其母亲,男的已经换了一张面孔,另一个姑娘唐莎莎倒是很熟。 ——沈怡。 杨柳看起来就好像被完全排斥在这个家庭外面,自己母亲站在沈怡父女身边,和蔼地笑着。杨柳一头长发披泻下来,脸上笑容怪异,眉眼上染了点愁绪,看起来颇有些阴沉的样子。 杨柳竟然就是沈怡口口声声说着的那个姐姐。 这屋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杨柳该是早就被家人给放养了,除了父亲还想着她之外,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打理过。 她叹了一口气,想着回去之后,好好问问小邱这事儿,毕竟此前小邱和杨柳父亲有过几分接触。 她转身就要朝外面走去,不过转过头的一瞬间,视线却被书架上一样东西给吸引了走。 一本灰黑色的书,标题藏匿在暗沉的方块后面,要费点心思才能读出来。 标题写着《藏匿艺术》。 这书看起来似乎是经常被人翻动,唐莎莎刚一把书拿在手上,书页就自动往两边摊开,然后露出中间几页来。想来这几页是最经常被翻动才对。 她看了看正对自己着那页的内容。 “不愿意说出来的话叫做秘密。实际上,也并非是所有秘密都必定不愿和人分享,这就产生了悖论……将其全部作出详细说明,是想要让别人知道;又将其隐藏起来,是要保持秘密……等待有人发现……” 书上面还列举了一些藏匿物品的地点。 唐莎莎心里突然一动,顺着书上列举的地点一个一个找过去,倒果然是在椅子下面摸到了一个被胶带贴起来的录音笔和电池。 她把胶带撕开扔下,又稍微擦拭一下,然后把电池放上去,按下了播放键。 杨柳说的东西不算多,也挺日常,提到了方璟瑜,也有提过沈怡。录音里面她声音稍微有些颤抖,听起来似乎是哽咽了好几次,唐莎莎也跟着有点泪目。 除了日常生活,话里面还说到了一件让唐莎莎非常在意的事情。 是说杨柳小时候经常被寄养在舅舅那里,舅舅是做正经酒吧的,她年幼时也把酒吧当成过自己玩耍的场合。 然后,酒吧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个男性。姓王,长脸,五官扁平,大小眼,人中处长了两颗痣。 那男人时不时会趁着舅舅不在的时候,偷偷骂她是没人要的赔钱货。得知她并非酒吧老板的女儿之后,那男人愈发变本加厉,更是告诉她她家人一定非常讨厌她,因为她是个女孩子,男孩子可以延续香火成为顶梁柱,女孩子就单纯是个累赘,就该死。 可是在人前的时候,那男人又显得很喜欢她的样子。 杨柳那时候太小了,那男人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虽说很多时候不能理解对方的话,心里却蒙上了不少阴霾灰暗。 她也曾听舅舅说过,那男人也有一个女儿,是个有名的模范爸爸。 后来有一天,那男人突然痛哭流涕地进了店里面。舅舅叹息了一声,其他所有认识的人都在安慰着那个男人。 杨柳从大人们的口中得知,那男人的女儿因为意外而夭折了。她明明见那男人哭得伤心,不想,却在舅舅转过身之后,突然对她露出一个颇有些得意的笑容,仿佛得逞了什么事情一般,然后用手指了指她。 杨柳因此彻底产生出来阴影。 父母关系日益不好,两人对她也着实是冷淡,杨柳每每看着他们,就开始想着他们是不是讨厌自己的。 后来某日,父亲忽然不见了。 母亲一脸冷淡告诉她,她父亲是个窝囊废,她父亲不要她们母女两个了。杨柳只当母亲说的是真话,不疑有他。 后来母亲改嫁,自己多了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母亲为了讨好继父,对妹妹呵护异常,却不甚搭理自己,杨柳从小都处于一种极度缺爱的状态,所以后来遇到油嘴滑舌,最喜欢把爱字挂在嘴上的方璟瑜后,一发不可收拾。 她对母亲没有期盼,也恨过抛弃她们的父亲,但是她死前最想做的事儿,是问问很久之前就离开家的父亲,到底怎么看待她这个女儿的。 不过杨柳到死,都不知道那个答案。 杨柳口中的那个男人,在对照资料上面的照片之后,基本能够确定出来,那个王姓男人是指王英森。 兴许杨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份录音会给案子再次带来一个重要进展。 至此,前三起案子所有动机全部成立。 . 录音笔里面的内容分成了两份,一份给了方璟瑜,一份给了杨柳的父亲。那个年迈的男人对着录音笔痛哭流涕,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当初对女儿的冷淡,还有自己这么多年的懦弱而忏悔。 至于方璟瑜那边,倒是没什么声音。只是方缘打来电话说,邵琪和方璟瑜分手了。 杨柳的事情让邵琪很生气,也认为自己不能接受方璟瑜的隐瞒和欺骗,毅然决然分了手。据说现在已经做好准备一辈子单身,回到了家里,专门陪伴母亲。 方缘并不喜欢邵琪,但是因为邵琪这个做法,她对邵琪生出了一些欣赏的心思来。 邵琪的离开对于方璟瑜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成天恹恹的,悔不当初。这个一贯把恋爱当成吃饭,随心所欲的大少爷,以后恐怕再也不敢随心而为了。 这案子有点大,现在能够顺利解决,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因而众人张罗着办了一场庆祝宴。 唐莎莎作为这次推翻老案子的大功臣,自然成为了大家敬酒的对象,所幸她身为女性,众人也有分寸,顾西琅几番看过去,见众人并不过分,也就稍稍放下心来。 他挺担心自己那位新人手下——不对,现在的女朋友,一喝醉会不会又当众非礼他。 酒过了一圈,众人就开始扎堆了,三三两两一群。唐莎莎一点醉意也没有,顾西琅正和刘瑾商量着什么,并没有注意到她这边。她捧了脸笑眯眯盯着顾西琅的侧脸,真好看,轻声说话的样子真好看。怎么都好看。 正花痴之际,不想自己肩膀却被人拍了拍。 她回过头,立刻见到秦知年端着杯子站在自己身边。唐莎莎犹豫一下,还是对他露出一个笑容。友好,却又疏离。 秦知年只当没看见,端着杯子朝她举了一下,她立刻明白过来,和他轻轻碰了一下,然后稍微抿了一口酒。对方倒是把酒一干而净。 “恭喜。” “谢谢。” 话说得极其客套,秦知年眸色不由得深了一深,顺着她方才的视线看过去,立刻察觉到了她视线的落点在谁身上。那人清俊秀雅,有如青松翠竹。 这滋味简直让人不爽到了顶点。 秦知年深吸了一口气,片刻后,忽然说道:“我和沈怡分手了。” 她愣了愣,表情有些茫然。显而易见是在说:这事儿和我有什么关系? 秦知年咽下一口苦涩,怀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缓缓道:“我是说……我们能不能重新开始?没有沈怡插进来,我也不会再想着和你一决高下,你可以用你最自然的方式和我相处,不用伪装自己。我们全部从头再来。” 说话的时候,秦知年一只手悄悄攥紧,指节泛着白,心尖几乎颤抖。 唐莎莎笑了笑,声音和以前一样,又细又轻:“如果是以前的话,我会同意,我会和你重新恋爱,但是也仅限于恋爱。”她话语轻轻一停,又继续往后说去,“但是现在,连恋爱也不可能了。” 这答案和他所想差不多,秦知年仿佛有些挫败似的闭了闭眼睛,酸楚如同冬日的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席卷包围着他。 把话说明白。划清界线。不给对方任何产生幻觉的可能性,也不给对方任何暧昧的回答。 这是顾西琅教给她的东西,现在她也算是有了用武之地:“除了副部之外,我不会对任何人动心。我只喜欢副部,只喜欢顾西琅。”她思索一下,想到以前顾西琅盐她的时候的说辞,又一脸认真道,“就像仙女座M31那样,即使是两百万光年也喜欢他。” 她的幽默来的不是时间,秦知年却第一顺从了她的幽默,有些苦涩地纠正:“那是形容距离的,不是时间。” 他声音也很轻,在觥筹交错中轻轻散开,带着伤感。 唐莎莎微微一笑:“我的意思是,我想一辈子留在副部身边。不对,我挺贪心,一辈子不够,那就两辈子,三辈子,两百万年。因为我第一次觉得喜欢一个人真好,和他相遇真幸运。” 说到这里,她又看他一眼,神态自若:“实际上,我应该感谢你的。” 秦知年嘴角多出几分自嘲来:“感谢我?” “对。”她点点头,“如果当初没有和你重逢,兴许我和副部之间什么都不会发生。如果没有你的千锤百炼,兴许我永远也认不清自己的真心。”她倒当真是在认认真真感谢着他。 可这种感谢,让他不是滋味到了极点,他叹息一声,溢出细碎一声:“莎莎……” 唐莎莎却又对他举了举杯子,笑得开心:“我也祝你幸福。” 秦知年一点也笑不出来。 唐莎莎兀自把自己那杯酒喝下去之后,转身要朝着顾西琅走去,不过她挺担心自己刚才那段话还不到位,索性直接了当说了出来。 “对了,我不想让副部误会,所以以后我们还是不要有私下接触比较好。再见。” 头顶灯光摇曳,暖金流动,她踩着光影,一次也不回头,朝着她的男主角走去。秦知年的心脏似乎渐渐失去了跳动,而今冰冷坚硬,被风无情侵袭,然后寸寸成灰。 秦知年只是一个小插曲,并不会影响到唐莎莎的心情,便是晚上回家之后,她也躺在茶室的地毯上,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大傻躺在她的身边。 一人一狗很和谐。 顾西琅正收拾着她的衣服,她这边躺的不是地方,着实有些挡路,他表情冷淡,没什么好气:“唐二傻,抱着大傻躺走廊上去,你太碍事了。” 她略微撑起脑袋看他一眼,顾西琅眼眸稍垂,看着她,那里面铺着和表情完全不符合的温柔。 她眼珠子转了一圈,想到以前很介意的一件事情来。 原来的才是最好的。刘瑾那个混蛋说的。 唐莎莎身子没挪动半分,只是开口问道:“副部,如果现在秦知年说想把我要回去,您会像对待大傻那样,再次上演完璧归赵吗?” 顾西琅想也不想:“不会。” “为什么?”她一瞬间开心了,翻身坐起来,抱着大傻,眼巴巴瞧着他,“是因为舍不得吗?”她声音有点急切,又饱含期待。 小姑娘大概不会意识到,现在自己那双眼睛和大傻的眼睛有多相似。 只是比大傻的眼睛还要亮晶晶一些,一张脸蛋莹白如脂。 夜色静谧。 片刻后,顾西琅嘴角扯了扯,嫌弃她:“你好意思把你自己比喻为和氏璧吗?脸皮厚。你现在是变本加厉的懒惰、邋遢,我不好意思把你放出去丢人。” 是因为这个? 唐莎莎瞪大了眼睛瞧着他,脸上全是控诉,又要讲道理了:“如果现在是小说男主角的话……” “我也舍不得。” 顾西琅轻声打断她。他抬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俯身印下一个吻,莞尔:“我舍不得你,唐二傻。” 唐莎莎立刻笑起来,整个人都掉进了蜜罐子。 我想要的生活并不是轰轰烈烈,要死要活,而是高兴的时候可以和你分享,不高兴的时候可以被你安慰。 平平淡淡。 细水长流。 作者有话要说: 开心地宣布完结。 谢谢一直以来追文的各位小天使! 安利一发新文《每天都在变坏[快穿]》,真爽文。真的! 再安利一发专栏,专注叔控、忠犬、男配上位文,偶尔也写写小灵异,小推理。 . 之前说过这个世界很小也很巧。 是一个圆形世界,每个人之间都有连系,任意两个人拉出来,都能在关系图上连上线。不知道大家看出来没有。 最后再次谢谢购买正版的大家,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