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剧本杀之百密一疏 作者:吕吉吉 文案: 为调查挚友吴景澜的失踪,沈莳意外被他留下的一块硬盘卷入了剧本杀新世界—— 【“侦探模拟终端”人工智能将绑定玩家沈莳,剧本杀世界向您开启,欢迎侦探的到来。】 回到现实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剧本杀副本中扮演侦探,找出潜藏在一众玩家中的真凶,赚取足够的积分。 【小心,不要在剧本里丢掉性命。】 沈莳发现自己的身边,似乎总有一个“人”,很像失踪的吴景澜…… 真人剧本杀,极致解谜,生死挑战,顶尖脑力挑战,诚挚欢迎您。 *** 副本一: 选秀选成了连环杀人,美少年们一个个惨死,死相皆和身边的世界名画相同。 玩家ABC:……完全摸不着头脑! 沈莳:简单,这么经典的时间诡计和名画模仿杀人……等等,让我先想个名侦探专用台词! 副本二: 遗世独立的孤岛上发生的豪门继承人遇害案,和隐藏在深处的不可名状的恐怖。 玩家ABC:不止要破案,还要查邪神支线??? 沈莳:问题不大,客串一把神秘事件调查员而已。 副本三: 全员超能力高中生,霸凌!劈腿!撕逼!站队!抱团!狗血!统统升级到要人命的地步! 玩家ABC:超能力这种东西都出来了还怎么查?? 沈莳:变格本而已,当然能查。 剧本四: 每晚都会闹鬼的深山,不可违反的规则!到底谁才是披着人皮的鬼? 玩家ABC:小事,管你是人是鬼,看我们大腿出马统统拿下! 沈莳:救命啊啊啊啊我怕鬼!! 大家:??? …… …… 剧本九: 荒村大宅里的一群地缚灵,替鬼伸冤,殊不知哪只鬼心中又藏着怎样的恶念? 沈莳:够了,为什么又是灵异本!!QAQ 吴景澜:别怕,这一次,我在你身边。 *** CP:吴景澜×沈莳 非典型无限流,烧脑剧本杀,悬疑推理单元剧。 温柔贴心宠溺攻×观察力敏锐高智商受 青梅竹马,双向暗恋,相差两岁的年上,保证HE! 内容标签: 强强 幻想空间 快穿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莳,吴景澜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手把手教你玩剧本杀 立意:主角通过自己的知识侦破悬案 —————————————————— 第1章 楔子 以后,我就叫你‘小兰’了 恢复意识之后,足有半分钟的时间,沈莳躺在地上,一动不能动,连转动眼球都很是费劲。 他觉得好像有一把勺子在搅拌自己的脑浆,脑中一片混沌,眼前金光乱闪,让他只恨不能两眼一闭,再度晕死过去。 【检测到玩家意识清醒,生命体征平稳。】 这时,沈莳听到了一个陌生的机械音。 ——什么? 他耳朵嗡嗡直响,本应什么都听不清楚,但那机械音似乎根本不用通过耳道传导,而是直接回荡在沈莳的脑子里。 【“侦探模拟终端”人工智能将绑定玩家沈莳,编号0744。】 那干巴巴的机械音还在继续: 【剧本杀世界向您开启,欢迎侦探的到来。】 ——什么剧本杀? ——什么侦探? 沈莳双手撑地,艰难地爬了起来。 然后他着实被眼前所见狠狠震惊了一把。 沈莳发现自己仿佛身处于一片虚空之中,上下左右前后,无论哪个方向都是无边无际的漆黑,但在这个仿佛没有光源的空间里,他偏偏又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细致到指甲,纤毫毕现。 这种感觉实在太诡异了。 沈莳本就头晕,在没有任何参照系的情况下,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失重感,胸口一阵发闷,喉头一甜便忍不住干呕起来。 然而他什么也没能吐出来。 【检测到玩家沈莳身体不适,为缓解症状,建议您坐下。】 沈莳已经没力气震惊了。 不管脑中的机械音是什么来历,起码它的建议是正确的。 沈莳弯下腰,用双手摸索着,确定了“地板”的存在之后,颤颤巍巍地坐了下来。 这时,虚空中,毫无预兆地浮现出了点点微蓝的光斑。 蓝光似细碎的星子,又似夏夜的萤虫,先是忽忽悠悠地漂浮在沈莳的四周,转而聚拢成团——头、颈、躯干、四肢,各个部分清晰可见,俨然是个人形。 沈莳:“……” 他已经没力气惊讶了,只是默然盯着那由蓝光组成的人形物体看了十秒钟,才有气无力地问: “你是谁?” 【人工智能编号1314,您的专属AI,竭诚为您服务。】 自称人工智能的蓝光人形以毫无波澜的语调自我介绍。 “专属AI?” 沈莳盯着那团没有五官的人形蓝光,轻声问道: “只有编号,没有名字吗?” 【是的。】 人工智能回答: 【不过玩家可以给自己的专属AI命名。】 “再说吧。” 沈莳朝人工智能挥了挥手。 他对这个信息并没有什么兴趣,一门心思都在观察环境,还有疏离脑中的记忆。 哪怕他是一个编剧,平日千奇百怪的脑洞早已司空见惯,穿越也好,穿书也罢,早就是被玩烂了的老梗了,但亲身碰到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的第一反应还是——是不是有人在玩我? ——— 是的,沈莳上月刚满24岁,是一个刚从电影学院毕业不到一年的小编剧。 以他现在的资历,只配给各位老师打下手,或者说是当枪手,连在剧本上都无法署名的那种。 不过沈莳在诸位老师那儿都是超级受欢迎的香饽饽,原因无他,实在是因为这小子头脑太好、太聪明也太能干了。 但凡是看过一次的文书,不管是合同、企划案、小说还是剧本,沈莳都能起码记住个七八成,甚至连琐碎的数字都分毫不差。 交给他的工作,沈莳一定可以很好地理解老师的意思,并按照甲方爸爸的需求交出相当漂亮的成品。 带过沈莳的每一位前辈都很肯定地告诉他,他肯定能通过实习,成为一名真正的编剧,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未来可期的大好青年,却在实习期还差一个月就结束的时候,突然辞职了。 因为,沈莳最铁的哥们,最要好的朋友,他的竹马吴景澜,突然失踪了。 吴景澜的失踪,在熟悉他的人看来,简直堪称“诡异”。 吴景澜比沈莳大两岁,两人的爸爸是同事,两家人是住一个机关大院里的邻居。 于是沈莳和吴景澜从穿开裆裤的年纪就在一起玩儿,幼稚园、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是校友。 不过两人虽同为学霸,但与文科特别厉害的沈莳不同,吴景澜的理科成绩更加突出,所以大学选择了计算机系,毕业后成为了一个码农。 吴景澜在一家大公司就职,主攻某种电子产品的芯片编程,钱是不少,但工作很忙,经常996,隔三差五还得007。 最近两年,沈莳每次见到吴景澜,都觉得他越来越瘦,神情也愈发憔悴。 沈莳一直都很担心吴景澜会不会过劳死。 好几次,沈莳都想劝吴景澜,有命赚钱也得有命才能花,要么咱别干了,辞职吧。 可话到了嘴边,又觉得哪怕他们是竹马,自己也没立场说这个话。 多年的情谊,沈莳很了解吴景澜,他的这位发小不是个会为五斗米折腰的人。 吴景澜之所以愿意为之付出如此大的精力,必定是他现在的工作令他觉得有价值、有意义。 沈莳很好奇吴景澜到底在忙些什么,但他每回追问的时候,吴景澜都只是笑笑,然后岔开话题,从来不肯细说。 ——行吧,只要澜哥喜欢就好。 沈莳虽然心疼,但也只能表示支持。 若是他能预知有朝一日,吴景澜竟会因此失踪的话,他便是绑也要把发小绑去辞职的。 大约一个月前的某个周末,沈莳和平常一样到吴景澜的公寓去找他,却怎么按门铃都无人应答。 好在他有吴景澜家的钥匙,于是直接开门进了屋。 屋里的电脑开着,手机就在书桌上,钱和证件好好地收在抽屉里,餐桌上一升装的牛奶还剩一半,kindle压在泡面上,里面的汤汁干透,面条已经泡发得快要顶到铝箔盖了。 然而,沈莳却找不到吴景澜。 他的澜哥好像化成了一缕蒸汽,在他自己的屋子里,凭空消失了。 后来,沈莳辞去了实习,开始满世界寻找失踪的吴景澜。 但没有人知道吴景澜在哪里。 不管是亲戚、朋友、同学、同事,谁都未曾在那个周末之后再见过他…… …… 整整一个月,沈莳用尽了他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仍然没有吴景澜的消息,直到昨天,一个自称吴景澜同事的男人找到他,并交给他一块移动硬盘。 “小吴旷工的时间太长,被公司开了。” 那男人指了指移动硬盘,对沈莳说道:“这是我替他收拾工位时找到的。” 沈莳问:“你看过里面的内容了吗?” “没有。” 男人摇头: “硬盘设置了密码,我打不开。” 于是沈莳就把移动硬盘带了回去,并连上了自己的电脑。 他知道吴景澜常用的几个密码,逐一试了一遍,试到第三个时,终于打开了那个移动硬盘。 硬盘里只有一个文件,是一个名为“LARP”的可执行程序。 沈莳移动鼠标,双击了它…… ———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再度睁开眼时,沈莳就来到了这么一处显然不能用常理解释的地方,身边只有一个自称编号1314的人工智能。 ——这忒么的不会真是穿了吧? 沈莳抬手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试图让自己集中精神进行思考。 “你是说……剧本杀世界?我是侦探?” 为了搞清楚自己的处境,沈莳决定先从关键词入手。 【是的。】 人工智能1314回答: 【这是一个完全仿真的剧本杀世界,您需要以玩家的身份进入不同的剧本杀中,按照提示扮演您在剧本中的角色,侦破悬案,找出真凶。】 那无波无澜的声音顿了顿,接着问道: 【需要为您提供详细的游戏规则说明吗?】 沈莳当然毫不犹豫地点头,“是的,我很需要。” 【好的。】 人工智能1314答道: 【正在为您读取详细的游戏规则说明。】 话音刚落,一面透明的光屏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了沈莳的眼前。 沈莳吓了一跳,同时庆幸自己刚刚听从了机械音的忠告——若他还是站着的,怕不是得吓个踉跄。 那透明的光屏长得很像安卓机自带的IE界面,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亮蓝色的文字,被漆黑的背景衬托得很有点《黑客○国》的感觉。 沈莳忍不住伸出手,试着去触摸那块透明的光屏。 他的指尖什么都没有摸到,但那些文字却能随着他手指的移动而上下滑动。 “……我去。” 沈莳小声嘟囔: “这也太高科技了吧……” 沈莳觉得自己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心理素质极其强悍,绝对不会轻易感到惊慌失措。 他快速调整好心态,开始翻阅光屏里的文字。 诚如人工智能告诉他的那样,这是一篇非常细致的剧本杀游戏规则。 在剧本杀世界里,玩家会被分成三个阵营,分别是“侦探”、“凶手”和“平民”。 沈莳的阵营从绑定系统的时候就被确定了下来,是一名“侦探”。 作为一名侦探,他要找出该剧本中的凶手。 每一个剧本杀都有最后的“投凶”时间,由三个阵营的玩家共同投出他们认为的“凶手”人选。而侦探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查清案情真相,说服其他玩家,把这一票投给他认为的真凶。 三个阵营的玩家都必须遵守一个规则,就是“不能OOC”。 所谓OOC,是指“Out Of Character”,即玩家在扮演剧本杀里的某个角色时,做出了不符合人物设定或是剧情逻辑的行为。 原则上来说,玩家要根据剧本进行一些关键性的剧情——比如,在特定的时间出现在特定的地点,或者进行某个指定的活动等等。 若是玩家拒不执行,系统会接管玩家的行动,替他“完成”必要的剧情。 另外,这个“拒不执行”的行为,还会让玩家被扣除大量的积分。 是的,积分。 这又是整个剧本杀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玩家需要在游戏中获得积分。 可以说,积分对玩家来说,是能否生存下去的关键。 积分可以用来兑换道具、升级技能,而只有积分到达一定的额度,才能脱离这个世界,回到现实之中。 而一旦积分被扣成负数,玩家就会被系统抹杀,相当于当场死亡了。 游戏胜利,也就是找出真凶,可以最大程度的赢得积分。 另外,解开剧本杀过程中的谜团,深入探索人物关系、了解犯罪动机等等,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的积分。 反之,投凶错误,或者身为扮演者,在剧情里说了不应该说的话,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也就是OOC了之后,也会被扣除相应的积分。 “唔……” 看到这里时,沈莳用指尖轻轻摩挲着自己的下巴: “1314,我能提问吗?” 人工智能站在他身边,平板地说道:【您请说。】 “规则这里说,‘不得向剧本内的任何NPC透露自己的玩家身份,否则会被视为严重OOC,将遭到扣除大量积分的惩罚,且可能引发剧情重置’……” 沈莳将目光从荧光屏移动到人工智能1314身上,问: “那跟其他玩家透露自己的身份,也算是OOC的行为吗?” 人工智能回答:【不算。】 它顿了顿,突兀地补充道: 【但强烈建议您不要轻易向其他玩家坦白身份——】 它的机械音戛然而止。 沈莳:“??” 他盯着人工智能,等候对方继续未完的解释,但1314足足静默了十秒钟,也没有任何补充说明。 沈莳只得开口:“为什么?” 这一回,人工智能却一语不发了。 “好吧……” 沈莳撇撇嘴,“看来,这是需要玩家自行探索的问题,对吧?” 人工智能1314依然不答话。 沈莳无法从那只有人形轮廓的电子蓝光中看出人工智能的情绪,而且试图从一个AI脸上看出情绪,本身就是很愚蠢的行为。 于是他不再纠结刚才的问题,继续看完说明书的后半段。 ——— 接下来,沈莳又看到了更加令他震惊的规则详情。 玩家不仅会在积分变成负数的时候被系统抹杀,而且在剧本杀里,玩家也是可以被杀死的。 在游戏中死亡的玩家,不单在剧本里死去,也无法再回到游戏外的虚拟或现实之中。 换而言之,死了,便是真的死了。 沈莳可一点都不想死。 他才二十四岁,还有大好的人生和未来,还没来得及孝敬父母,还没去环球旅行,还有许多许多想做但没来得及做的事情……还有,他还没找到失踪的吴景澜。 但规则说明书却告诉他,每一场剧本杀,他们这些玩家,都必须面对至少一次的死亡。 这个死亡,还是由他们每一个人共同决定的。 那就是,投凶。 玩家们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出“真凶”。 被投为真凶的那个人——不管他是玩家还是剧情NPC,也不管他是罪有应得还是无辜背锅,都会被当场抹杀。 “原来如此……” 沈莳摸了摸下巴,喃喃自语: “有这种设定在,玩家必须首先确保自己不会被怀疑,所以会拼命隐藏自己做过什么……” 在沈莳玩过的剧情杀里,有一个很套路的套路,就是每一个人都跟死者有仇,每一个人都有动手的嫌疑,甚至每一个人都曾经试图置仇人于死地。 若是普通的剧本杀,大家嘻嘻哈哈,盘着盘着可能就自己招供了——没错,我捅了他一刀,但当时他的头已经被砸破了;哦好吧那我也承认了,砸破他狗头的是我,但后来我看到某某又拿着枪进去了。 通常这种时候,大家需要做的只是捋清各人动手的顺序,判断哪个人才是真正要了死者小命的就行了。 但换成这个剧本杀世界…… 沈莳勾了勾唇,自嘲一笑。 他心想,在被投凶就会死的情况下,怕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轻易承认自己做过些什么吧? 而且…… 沈莳蹙起眉,表情愈发凝重。 他想,只要有这个投凶规则在,问题怕还不止如此…… …… 尽管沈莳的记忆力很好,但他还是花了十分钟的时间,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将详细的规则说明书读了三遍,确定一字不落地将它们全印在脑海中之后,才抬起头,对站在他旁边的蓝光人形说道: “我看完了,接着要做些什么?” 一直沉默的人工智能1314像个信号不好的蓝牙音箱,在间隔了大约两秒钟以后,才开口说道: 【接下来,向玩家进行辅助系统说明。】 “辅助系统”这个名词,沈莳刚才就在规则说明书里看过,所以他知道,这是与积分系统绑定的东西。 在说出这一句话以后,卡壳的人工智能1314的对答又重新恢复了流畅。 【辅助系统的初始口令是〖开启辅助〗,稍后您可以自定义为其他任意六个字内的短语。】 1314说道: 【现在,请您重复一遍,〖开启辅助〗。】 沈莳照做了:“开启辅助。” 透明屏幕上的蓝字转瞬消失,变成了他非常熟悉的,手机桌面。 桌面按照1:2:3的比例,分成三个区域。 最上方显示的是时间,只是上面不是常见的时钟,而是一个倒计时,剩余时间显示为13分48秒,并且还在一秒一秒地减少着。 、第二部 分是个电子便笺,顶端标注着“当前任务”,框里一片空白。 而第三部 现在只有三个APP图标,分别是“应用市场”、“专属AI”和“怕了吗”。 沈莳:“哦豁,还挺亲民的呀!” 不等1314继续解释,他就熟练地往那个叫“怕了吗”的图标上一点…… ……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部虚拟手机,玩家能从“应用市场”里下载各种APP,并在游戏中有限制地使用它们。 只不过,不管是下载APP,还是APP里的功能,几乎都是需要“付费”的——花的就是玩家的积分。 只不过沈莳现在是一个白板小号,连一点积分都没有,自然也什么都干不了。 唯二两个初始APP,“专属AI”就是人工智能1314的管理系统;而“怕了吗”里,除了一个“新手保护”之外,其他所有技能都是灰着的。 这时,屏幕最上方的倒计时已经变成了5分04秒。 【倒计时归零时,您将要进入第一个剧本杀的世界。】 人工智能1314提示道: 【您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吗?】 “没有了。” 沈莳笑了笑,“反正,在剧本杀的世界里,只要不妨碍剧情进行,我还可以随时召唤你,不是吗?” 【是的。】 1314用毫无起伏的语调回答:【随时为您服务。】 “哦对了。” 沈莳一拍大腿,“你说过,我可以给你命名,对吧?” 1314答:【是的。】 “那行。” 对沈莳来说,开启辅助操作系统的口令改不改没关系,但他实在受不了每次叫自己的专属AI时,都要说一个令人感到尴尬的数字。 “我想想,叫你什么好呢……” 他的目光在人工智能散发着蓝色幽光的人形躯体上游弋。 “……澜……” 不知怎么的,他想到了自己失踪的竹马。 “好吧,叫‘兰’,‘兰花’的‘兰’。” 沈莳点了点头,然后对自己的专属人工智能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以后,我就叫你‘小兰’了。” 【剧本一】钟楼山庄 第2章 1.钟楼山庄-01 初入剧本杀 “穿越”的感觉并不好受。 沈莳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刚刚从滚筒洗衣机里拎出来的破布偶,刚睁眼时不仅头晕眼花,还有点恶心想吐。 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跟在一个地中海的西装男人后面,往某个方向走去。 沈莳定了定神。 他察觉到自己的脑海里多了一段并不属于他的记忆。 ——很好。 沈莳对自己说道,这游戏可比纯文字版的剧本杀轻松多了,起码不用自己背剧情。 是的,沈莳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角色。 在这个世界里,他叫沈嗣,不过只有二十一岁,是“造星娱乐”签下的一个小小的偶像练习生。 现在,他要参加一档名叫《新星大推理》的真人秀综艺,正跟随自己的经纪人前往集合地点。 在这个世界里,今天是12月26日,圣诞节后的第一天。 时值隆冬,气温很低,天色阴沉沉的,厚厚的云层压在半空,似乎随时都要下雪的样子。 沈莳,或者说是沈嗣,穿了一件雪白的羽绒服,浅灰色的围巾遮到下巴,把他半张脸都挡了个结实。 一枚半个巴掌大的铭牌别在了他的围巾上,上面有一个数字,“4”。 他手里还拿着一个面具,是改良版的京剧面谱,黑底白纹,额头上一个月牙,沈莳猜测,应该是包青天包大人。 “小沈啊,公司培养你也是花了大成本的,这次机会难得,你可要加油啊……” 经纪人还在絮絮叨叨的叮嘱: “还有,自己的言行注意点,对待其他选手的态度也亲切点……嗨,可千万别跟上次那样,又给机会让节目组恶剪咯!” 沈莳心不在焉地应了声,“嗯。” 两人转过一个弯,前方就是停车场。 经纪人远远看到车身上刷着某视屏网站logo的大巴车,连忙让沈莳把面具戴上。 沈莳依言戴好面具。 这时《新星大推理》的节目组已经注意到了沈莳和他的经纪人,立刻就有主持人带着摄影师迎了上来。 “哎呀四号选手,咱们就等你了!” 主持人是个秀秀气气的漂亮姐姐,她熟练地站到沈莳面前,让摄像机镜头捕捉到两人同框的画面,“哎呀,又是个高个儿呢!” 她伸手比划了一下,笑着问:“你起码得有一米八了吧?” “是。” 沈莳点头,“刚好一米八。” “哇哦!” 主持人睁大眼,故作震惊: “你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熟啊,咱们以前是不是合作过?” 沈莳知道这是节目组的套路。 确实,沈嗣以前曾在某卫视元旦晚会上刷过脸,跟这位主持在镜头前说过两句话。 不过人家主持人八成早就不记得有他这么一号人了,此时也不过只是借故开个话头,同时留点儿大概不会有人在意的悬念罢了。 《新星大推理》强调的就是“新星”二字,参赛嘉宾全是些没什么名气的十八线开外的小艺人,里面还有没正经上过通告的“素人”。 不知是不是为了让新人尽快适应剧本杀的世界,沈莳在这场游戏里的人设沈嗣,跟真实的他有六七分相似。 沈嗣从某艺术类名校毕业,因为长相俊俏、身材高挑,刚毕业就被星探相中,签约了“造星娱乐”。 作为现今娱乐圈尚算稀缺的真.学霸,公司给了他不少资源。 他先跟同公司的几个小鲜肉组了个组合,时不时能在网综或卫视上露个脸,还在两部网剧里演过稍有些名姓的配角,多少攒了点儿粉丝。 可惜,沈嗣的粉丝远比不上黑子多。 沈嗣人长得好,又是正经科班出身,唱歌跳舞演戏都受过专业训练,不至于多么突出,起码不扯后腿,因此颇有些心气,加之本身性格内向且冷淡,在圈内没几个朋友,看不上眼的倒是多到双手双脚都不够数的。 大约一年前,沈嗣参加一个选秀,一百多号参赛选手争九个出道位,排名全由观众投票决定。 沈嗣初登场就很亮眼,一张漂亮脸蛋更是圈了一大波颜粉,排名很快稳定在四五位处,一看就是铁定能出道的。 只不过很遗憾,当年的沈嗣同学还不太懂得娱乐圈的生存之道。 他不爱笑,话也少,不说话的时候是个闷罐子,一开口又经常很毒舌,随口一句能怼得人一脸血。 如果仅是这样倒也罢了,只要节目组有心,怎么也能给你剪出一个高冷男神的人设来。 但当时参赛选手里有个后台深厚的太子爷,背后的团队肯砸钱会营销,还自带一百八十万水军。 太子爷看上了沈嗣的脸,为了人气,想拉他炒CP。 然而沈嗣同学自问是个钢铁直男,压根不想搭理太子爷,不仅不配合,还好几次在对方示好时故意给他难堪。 于是太子爷火了。 经过一番不能为外人道的暗箱操作,原本该属于沈嗣的出道位被暗中换人,同沈嗣则被节目组一通恶剪,“高冷男神”就变成了傲慢无礼、霸凌同伴的大反派。 在沈莳接收到的剧本里,对这一段有很详细的记忆。 那段时间,沈嗣简直像风口浪尖上的小舟,黑热搜一天一个,不管看不看节目的都会跳出来骂他几句,微博和抖音评论惨不忍睹,他以前的所有物料全被黑子们用显微镜细细审视,每天都有新的黑点,仿佛连呼吸都是错。 最后,沈嗣只能黯然退赛。 而后整整一年的时间,沈嗣资源大减,很难拿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天之骄子一朝沦落成落毛的凤凰,受尽了冷嘲热讽。 ——太惨了。 沈莳在心里大摇其头: ——所以娱乐圈风险大啊,站的有多高跌得就能有多惨,这还是个一百八十线的小秀星呢,要是再出名一点,怕不是不止退赛,非得直接退圈不可了。 总而言之,沈嗣沉寂了许久,好不容易熬到风头已过,没人再提那些鸡毛蒜皮的黑点了,公司舍不得从前投资的沉没成本,决定再给沈嗣一个机会。 于是在公司的授意下,经纪人帮他联系了《新星大推理》这个真人秀,希望沈嗣能凭自己名校毕业的智商在节目里有个出色的表现,刷出热度,翻红一波。 只是经纪人实在不太放心沈嗣的情商,这半月来反复耳提面命,叮嘱他千万不要得罪人,一直唠叨到最后一刻还不肯罢休。 不过沈莳不是沈嗣,他从来不会在人情世故上出错。 沈莳从面具的目孔里瞥了站在镜头外,一脸忧心忡忡的经纪人一眼,决定在完成这个剧本杀之前,扮演好沈嗣这个人物。 他转过头,得体而不失风趣地与主持人寒暄了几句,然后登上了《新星大推理》的大巴车。 ——— 除了工作人员之外,大巴车上还坐了六个人。 那六人都跟沈莳一样戴着面具,只不过每个人面具的式样都不一样。 众人见沈莳上车,都抬起头朝他看去,脸孔被面具遮挡,看不到长相,更看不出情绪。 ——看来,他们跟我一样,都是节目找来的参赛者了。 ——只是不知道,里头到底有几个是剧本杀的玩家? 沈莳一边如此想着,一边提溜着行李,侧身从略有些狭窄的过道挤了过去,来到后排唯一的空座上,对空座旁的人说道: “请问我能坐这里吗?” 沈莳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很是平淡,却不会让人觉得无礼,巧妙地在“沈嗣本尊”和“不得罪人”之间维持了平衡。 而被他问话的人点头如捣蒜,连声回答: “当然当然!请坐!” 沈莳只要听声音,就知道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孩,估摸着比他还年轻,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 那人胸前的名牌上写着数字“7”,脸上戴的京剧面谱花纹是蓝底三块瓦,沈莳猜大约是《连环套》里的寇尔墩。 沈莳在7号旁边坐下,对方立刻转过身,热情地搭讪: “你好,我叫……” 7号的话才刚起了个头,就有工作人员探头来打断他们: “参赛嘉宾请保持神秘,比赛开始前,不要提前自我介绍哦!” 7号立刻乖乖闭嘴,端端正正坐好了。 ——原来如此。 沈莳心说难怪车上没人聊天,原来是节目组有规矩在呢。 …… 大巴车刚刚驶出城区,雨点便夹着雪花飘飘悠悠落了下来,而且越下越大。 车子冒着雨雪上了高速,又开了足足两个小时,才终于在一个露天停车场停了下来。 “接下来,要麻烦各位跟我们走一段路了。” 主持人如此说道。 于是七个参赛者只能拿上各自的行李,鱼贯下车,撑着雨伞往前走。 这一带是丘陵地形,刚才坐在大巴上,沈莳觉得他们一路都在盘山路上绕来绕去,除了远处零星几片民宅和农田果林,就什么也没有了。 然而现在,众人随着主持转出停车场,远远便看到了一座造型奇特的建筑物。 “哇哦!” 2号兴奋得大叫起来: “是钟楼山庄,对吧!!这里就是钟楼山庄吧!” “没错。” 主持人回头,对众人挤了挤眼睛,嫣然一笑: “你们可是钟楼山庄的首批游客呢!” 第3章 1.钟楼山庄-02 欢迎光临钟楼山庄 钟楼山庄的一期工程,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是一座造型奇特的赛博朋克风的钟楼城堡。 从沈莳目前的角度,能够看出它们是前后、左右对称的四栋建筑物,呈十字形排列。 正前方的那栋门面格外华丽,一个巨大的巴洛克风格的时钟高高矗立在楼顶,钟面几乎与楼体高度仿佛,数公里之外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沈莳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 十一点二十五分,他手表上的时间,与巨大的时钟显示的时间是一样的。 “这座时钟名叫‘阿波罗时刻’,是欧洲著名建筑师威廉汉姆大师设计的。” 女主持转身,面对七名参赛者说道: “表盘直径十六米,时针长四米,分针和秒针长七米,从‘1’到‘12’,每一个数字的长度都有一米六。” 她仿佛一个业务能力过硬的敬业导游,流利地背出时钟的各项数据: “它是整个钟楼山庄的标志,据说与格林威治标准时间一致,机芯能精确地运行一百年呢!” 这会儿雨雪没停,寒风卷着冰碴子吹过来,简直能冻掉人的耳朵。 沈莳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但他现在确实很希望自己能快点儿进到一个可以避风的地方,而不是在无遮无拦的旷野中挨冻。 好在女主持也知道此处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 她没有继续废话,而是转身带着众人往前走。 沈莳拎着行李撑着伞,跟在队伍中间,又走了大约五十米,便到了一座吊桥前。 钟楼山庄建在一座山的半山腰处,三面环山,正面是悬崖,唯一能过去的路,似乎只有这座由绳索、锁链和木板铺设的吊桥了。 ——哦豁。 沈莳心想: ——这真是标准的暴风雪山庄模式了。 很显然,只要这座吊桥一被毁,他们就会被困在钟楼山庄里,没有人可以出来,也没有人可以进去。 若是换成平时,看到这种flag满满的配置,沈莳就该来一句“Hell no!”然后转身走人,换个地方happy,绝不靠近半步。 然而现在他正在一部剧本杀里,别无选择只能按照剧情来走。 踏上吊桥时,沈莳还扒拉着护栏往下看了看。 ——好家伙,万丈深渊看不到底儿,也不知究竟有多深。 沈莳很有当侦探的自觉,故意放慢脚步,让自己落到最后,好观察其他人的表现。 他很快注意到,有一个人的样子似乎不太对劲儿。 那人虽然也和其他人一样,双脚踏上吊桥,一步一步地往前走,但明显脚步拖沓,身体摇晃,一只手死死地抓住吊桥的护栏,另一只手虽然勉强撑着伞,但雨伞已经歪到了一边,雨雪打湿了他半边肩膀。 沈莳快走两步,追上了那人。 “你怎么了?” 沈莳伸手轻轻搭住对方的肩膀,低声问道: “哪里不舒服?” 那人抬起头,蓝底三块瓦的面具下,深褐色的眼球水汽迷蒙,似乎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我……没事。” 他艰难地说: “就是,呃……有点……” 沈莳想了想,压低嗓音,轻声问: “你是不是恐高?” “嗯……” 戴着寇尔墩面谱的7号点了点头,用几乎无人能听到的气音回答,“是……有一点。” “来,我扶你一把。” 沈莳将雨伞凑到7号头上,把手递给他,“坚持一下,很快就过去了。” 7号闻言,手忙脚乱地收了自己的伞,一手仍死死拽住栏杆,将另一只手递给了沈莳。 沈莳觉得自己好像握住了一块冰,又湿又冷,还在微微地发着抖。 ——看来,不止是有“一点”恐高吧? 他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了五六公分的男孩儿,心想:这根本就是怕得快要晕过去了。 …… 过了吊桥,正前方便是钟楼山庄的正门了。 钟楼山庄有一个很大的院子,主持人领着他们穿过庭院,来到了那座十字形的城堡前。 城堡有一扇华丽的欧式雕花青铜大门。 门前站着一个中年男人,约莫四十后半的年纪,穿着一套黑色的燕尾服,头发用发蜡梳成个整整齐齐的大背头,一看就知道是位管家。 “欢迎光临钟楼山庄。” 男人声音低沉,字正腔圆: “我是你们的管家,接下来的三天两夜,将由我负责你们在这里的饮食起居。” 说罢,他转身推开城堡的青铜大门,又略一欠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一股暖风从洞开的大门处涌出,众人都感受到了这极其诱惑的温度。 “好了,七位参赛者请进去吧。” 主持人朝他们摆了摆手,“接下来,管家先生会照顾好你们的。” “啊?” 站在最前面的1号问:“苏姐,你不跟我们一起进去吗?” 女主持摇了摇头,“钟楼山庄的设施很完善,节目组也提前布置好了摄像机位和收音设备,会全程记录下比赛的实况。” 她朝旁边的摄影师一比划,又指了指自己,“我们把你们送到这里,就要回去了。” “什么!” 2号选手大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就只剩我们七个了?” “没错。” 漂亮的主持人弯起双眼,甜甜一笑: “加油,祝你们好运!” ——— “如各位所见,这栋建筑物整体呈‘十’字型,由四栋独立的单元楼组成,分别称‘前馆’、‘后馆’、‘西馆’以及‘东馆’。” 管家在前面领路,同时絮絮介绍道: “四馆都是六层高,各有一个地下室,以正中央的圆形穹顶大堂相连……我们现在走的,正是前馆一楼的走廊。” 他领着众人穿过一条长且笔直的,铺着红棕色长毛地毯的走廊,边走边说道: “现在我要带各位到大堂去。” 钟楼城堡里似乎装了中央暖气。 虽然因为空间太大,暖气效果不算太好,室温大约也就十二三度的样子,不过和外头零度以下的雨夹雪比起来,还是要暖和太多了。 被冷风吹傻了的众人简直如获新生,这时都忙着收起雨伞,拍掉身上的雨雪,也不知到底有没有在听管家的说明。 沈莳注意到,这条走廊的长度大约有一百米,宽两米有余,左右两侧都有不少门。 这些门风格各异,从用指纹锁的玻璃门,到明治时代的日式拉门,样式千奇百怪、应有尽有。 只是现在,每一扇门都是紧闭着的。 沈莳猜想,这些门的后面,想必都是各个剧本杀或是密室逃脱的房间。 除此之外,一路行来,他还看到了好几个与人脸高度相仿的摄像头,以及配套的从高处垂下的麦克风,应该就是刚才女主持人提到的“提前装好”的跟拍设备了。 这时他们已经走完了前馆一楼的长长的走廊。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玻璃门。 管家伸出手,手掌竖起,在左侧一块红色的装置面板前停留了两秒,玻璃门便向两边徐徐滑开。 沈莳再度低头,飞快地瞥了眼自己的手表。 若是从走进大门开始计算,到感应门开启为止,以正常的步速走完这条走廊,大约需要三分钟的时间。 “请进。” 管家对七名参赛者说道: “前面就是大堂。” 参赛者们穿过感应门,果然看到了一个正圆形的大堂。 沈莳眯着眼睛,稍稍目测了一下,感觉大堂的直径应该有个二十米左右,拱形的穹顶修得很高,正中央挂着一盏华丽到晃眼的水晶吊灯。 他不可自控地脑补了推理小说和犯罪电影里常见的桥段——不知名的凶手在吊灯上动了手脚,让它在某个时间点笔直落下,砸死了下方的受害者…… 沈莳的脑补正到精彩处,就听到了管家的声音: “晚些大家会有时间参观这栋钟楼城堡。现在,请先让我带各位到各自的房间休息。” 管家说着,带他们往左一转,便进入了电梯间。 “本来四馆都有电梯,但现在山庄还没正式开始营业……” 管家稍作停顿,手指朝旁一指。 沈莳顺着他的指点转头,便看到了一道小门,标注着“安全出口”四个字。 “出于安全考虑,电梯暂时不能使用,只得辛苦各位走楼梯了。” 所有人不约而同倒抽了一口凉气。 “嗨呀!” 2号抱怨道:“这么说,接下来的三天,我们都只能爬楼梯咯?” “是的。” 管家回答的语气很温和,说出来的话却茶里茶气的: “不过楼层不是很高,各位也还年轻……” 他的潜台词,便是一群小年青总不至于连几层楼都爬不动吧。 “各位的房间在六楼,请跟我来。” 说罢,管家便走进楼梯间,开始往上爬。 不管参赛者们心里到底作何感想,在镜头前,又或是剧本里,他们都表现得很敬业,没有人再抱怨爬楼太过麻烦,默默地跟在了管家身后。 “对了,管家先生。” 走了几步,5号参赛者开口问道: “只有这一道楼梯能上下楼吗?” “您说得没错。” 管家对比自己小了起码二十岁的年轻人使用了敬称,“确实只能从这道楼梯走。” “原来如此。” 6号点了点头,又想到了新的问题: “你刚才说四个馆是对称的——这么说来,其他三个馆也是这样的结构咯?上下楼必须从一楼大堂的楼梯走吗?” “是的,大堂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出入各馆的楼梯。” 管家毕竟稍有些年纪,一口气爬了几层,说话已经有点喘了,但仍竭力保持语气平稳: “我们这是北梯,通往前馆,以此类推,南梯往后馆、东梯往东馆、西梯往西馆。” 沈莳在脑中想象了一下时钟城堡的结构,顿时明白了。 简单来说,四馆彼此独立,全靠大堂相互联系——比方说,假如有人想从前馆五楼去到后馆五楼,就必须从这条楼梯下去,穿过大堂,来到通往后馆的楼梯,再一步一步爬上去。 第4章 1.钟楼山庄-03 很抱歉,我不知道 七名参赛者的房间在前馆顶楼。 众人爬了六层楼,走出楼梯间。 大约是出于夏季制冷,冬季保暖的考虑,楼梯间与走廊处又有一扇感应门,开启方式与管家先前演示过的一样,要用手在感应面板前停留几秒钟,等待门自动滑开。 门后是一个小小的休息间,摆放着一张茶几和两张双人沙发,角落里还有两个投币式的贩卖机,里面塞满了各色零食和饮料。 “前馆四楼、五楼和六楼都是客房。” 管家领着众人穿过长长的走廊,“不过考虑到六楼的景色最漂亮,就把各位安排在这一层了。” 沈莳跟在人群后面,边走边注意观察地形。 这里的装潢跟一般的酒店没什么差别,地上铺着红棕色的绒毯,每走几步就能看到一扇贴了门牌号的雕花木门。 只不过毕竟是剧本杀主题酒店,一路行来,他看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装饰品——魅魔脑袋的断臂维纳斯、在墙上钉成一排的巫毒娃娃,树脂做成的仿真鹧鸪和兔子的标本等等。 ——啧啧,真是要命的品味。 沈莳在心中大摇其头。 这要是胆子小一点,冷不丁抬头能被吓掉半条命。 除了奇形怪状的装饰品之外,墙壁上还挂了不少名画的仿品,题材也都十分阴森诡异。 “各位的房间在走廊最末端,我们按照选手编号,给大家安排了七个独立的小套间。” 管家絮絮地说道: “另外,我的房间就在你们隔壁,若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 “哇哦!” 他的话没能说完,就被复数的惊叹声打断了。 七个参赛者都看到,走廊尽头有一扇玻璃门,似乎通往一个阳台。 虽然外头下着雨夹雪,室内外的温差让玻璃门蒙上了一层水汽。但透过朦胧的水汽,他们还是能瞧见,有一个钢铁巨物正横杠在阳台之外。 “是那个大钟,对吧!” 6号声音中透着惊喜,“我们能去看看吗?” “确实是‘阿波罗时刻’没错。” 管家说出了时钟城堡顶上那座巨钟的名字,“钟盘的最下缘刚好跟五楼与六楼的交界线平齐,所以从六楼走廊的阳台处可以清楚地看到时钟的部分结构。”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 “不过很遗憾,为了安全起见,这扇玻璃门一直是锁着的,连我也没有钥匙。” 说罢,管家摆了摆手,对七人说道: “现在,我要给接下来的任务提前做些准备,请各位暂时在自己的房间里休息一下,谢谢。” ——— 沈莳的房间在604房,管家还告诉他们,自己的房间也在这里,是608号。 屋门在他身后“咔哒”一声关上,他回头,试着拽了拽把手,发现根本打不开。 “呵,有趣。” 沈莳哼笑,“还真反锁了。” 他说着,将背包搁在玄关的置物架上,低声说了一句: “小兰。” 话音落下,点点蓝光便凭空出现,迅速组成了一个人形——头颈躯干四肢俱全,轮廓修长健美,可惜面部却一片平坦,看不出五官。 正是沈莳的专属人工智能,编号1314,现在名叫“小兰”。 “你看,咱们这就算进副本了。” 沈莳说着,抬手敲了敲墙壁,回声沉闷,显然墙体相当厚实。 这意味着,只要不是大喊大叫,正常的说话声音不用担心会被隔壁听到,也就不必害怕因为跟AI说话而崩人设了。 “经典暴风雪山庄模式,古怪的建筑和奇怪的管家,晚些时候要进行的作死游戏,真是不死半打人都对不起这配置啊!” 沈莳用聊天一般的轻松口吻问: “你觉得,这些人里,谁最像凶手?” 小兰用他平板而无波无澜的机械音回答:【很抱歉,我不知道。】 “你猜嘛,随便猜一个嘛!” 沈莳拿出闲极无聊时逗Siri聊天的劲儿,锲而不舍地跟自己的AI瞎侃,“反正猜一下又不费钱,哦,不对,是不费积分,你就随便猜猜嘛!” 【很抱歉。】 小兰继续用那种毫无感情的机械音说道: 【AI不能对玩家使用任何误导性语言,包括但不限于猜测、推测、预测等意味的话语,皆在禁例之列。】 “好吧。” 沈莳撇了撇嘴,先是左右抻抻胳膊,又伸了个懒腰,“那么,陪我再房间里走走,总可以吧?” 小兰回答:【遵命。】 然后他跟在了沈莳身边,完美地保持了两步的距离。 现在的时间是中午十二点零五分。 刚才管家告诉七名参赛者,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要按照节目组的要求,提前布置好晚间的比赛会使用到的场景。 为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作弊,在这段时间里,参赛者必须单独呆在自己的房间中,且房门会从外侧锁上,直到两点时,管家才会开门放他们出去。 房间的软硬件设施十分齐全,也准备了午餐和饮水,还有一台紧急联络用的电话,若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通过快捷拨号找到管家本人。 换而言之,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这两个小时中,沈莳在自己的房间里做什么都可以,只是不能外出。 沈莳转了一圈,发现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套间。 套间外侧是一个小起居室,两张小沙发加一张茶几,茶几上放着一只餐盒,里面是一份三明治套餐,旁边有个小冰箱,里面放了七八种饮料,足够他喝三天了。 套间内侧则是床铺衣柜梳妆台三件套,还有一张矮柜和一个置物架,床头挂着一张装饰画,是《达利的时钟》。 沈莳仿佛一只警惕的猎犬,将整个房间都检查了一遍。 他把床单被褥逐一翻开,又查看了桌子和柜子,犄角旮旯一处不落,甚至连洗手间的马桶水箱也不放过。 一无所获。 然后他又将自己的背包打开,东西全倒到桌上,连夹层的内袋都翻出来,好确定里面有没有夹带什么东西。 如此折腾了足足二十分钟,终于连人工智能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你在干什么?】 小兰问他。 “我在提前检查证据。” 沈莳回答: “玩过剧本杀的人都知道,在搜证阶段,一般能从玩家的随身物品或是房间中搜出各种各样的不利证据……我得提前看看有些什么,这样就可以事先想好应该如何应对了。” 说着,沈莳打开皮夹,抽出了自己的证件。 证件有两张,一张是“沈嗣”的身份证,另一张是事务所的员工证。 照片上的青年很俊俏,皮肤白皙,眼神清亮,嘴唇是红润的菱角形,五官整体很清秀,偏偏眉毛长得长而笔直,眉峰上挑,给他略显柔和的面相平添了三分英气。 这是沈莳自己的脸。 不过沈嗣的人设是个偶像练习生,发型拾掇得很帅气,连证件照都是化妆后请专人拍摄,再精修过的,和沈宅男平常连滤镜都懒得开的直男审美自拍照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沈莳看着照片里自己那光鲜漂亮的模样,简直都有些不敢相认了。 “哎,小兰啊。” 沈莳拿起工作证,怼到身前,问他的AI: “你觉得我跟着照片,长得一样吗?” 小兰秒答:【长得一样。】 沈莳:“……” 他感觉自己竟然从人工智能那平平板板的电子音中听出了一丝丝“想太多”的嫌弃。 沈莳很想吐槽小兰你是不是太智能了,又觉得跟一个AI贫嘴真的很傻,只好悻悻然别开脸,默默将翻出来的东西一件件塞回去。 他花了五分钟整理好一切,然后召出了辅助系统。 “当前任务”那一栏里,只有一句话: 【呆在自己房间,静待剧情发展。】 ——好的,这就是现在没我什么事的意思了。 沈莳低头看了看手表,差十五分钟到下午一点。 他打开餐盒,拿出那份凉透了的三明治,一边慢慢地啃着,一边走到窗边。 窗户是封死的,无法打开。 室内外温差令玻璃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轻轻一抹就能抹掉。 “雪变大了。” 不知何时,雨夹雪已变成了纯粹的大雪,雪花纷纷扬扬飘落下来,入目一片银装素裹。 “果然是暴风雪山庄啊……” 沈莳轻声叹息: “就是不知道,下一个‘剧情点’什么时候会来呢?” …… 事实证明,沈莳没有等上太久。 大约四十五分钟之后,他突然听到了“咚”的一声闷响。 当时沈莳正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玩他那部没有信号的手机里的三消游戏,声音响起时,他吓了一跳,像装了弹簧似的,直接跳了起来。 “怎么回事?” 他朝门的方向一指,问身边的人工智能: “刚才那动静,是不是从走廊传来的?” 【您说得对。】 小兰给了他肯定的回答: 【确实是从走廊传来的。】 沈莳又问:“那是什么声音?” 这一次,小兰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沈莳蹙起了眉。 按理说,现在七个参赛者都被锁进了各自的房间里,而距离管家告诉他们的“出关”时间还有半小时呢,外头应该没有别人才对。 可那声闷响,分明是什么重物落地的动静,又是谁弄出来的呢? “情况不对!” 沈莳当机立断,转身两步走到电话机前,按下了快捷拨号键: “我要给管家打个电话。” 第5章 1.钟楼山庄-04 美杜莎之首 沈莳的电话并没有立刻打通。 因为很显然,已经有人比他更快一步,联系了管家的随身号码。 大约十分钟后,也就是下午的一点四十分左右,沈莳听到了外面传来管家的一声惊叫,因为隔着门板而不算太响,但依然足够清楚。 沈莳心头一紧,不可避免的感到了紧张。 他知道自己正身处于一个真实的剧本杀世界之中,不管何时发生凶案,都半点不值得奇怪。 不过心理准备归心理准备,一想到自己可能当真要看到一具尸体,沈莳心里也难免感到些许忐忑。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侧耳听着外头的动静。 果然,不止他一个人听到了管家的惊呼,陆续有人大声呼喊着询问管家发生了什么事,还有急得咚咚拍门,想让管家把自己放出去的。 “别慌、别慌!” 管家的声音已没有了先前的从容:“我现在就开门!现在就给你们开门!” “看来要进入剧情了。” 沈莳轻声对身边的人工智能小兰说道: “你先回避吧。” 虽然说明书里提到过,当在剧本杀世界里的时候,玩家的人工智能和他们的辅助系统一样,只有本人才能看到,但毕竟小兰的形象是冒着蓝光的人形物体,存在感很强,很难让人完全忽略他。 沈莳可不想因为分心留意他而出现OOC,导致自己积分被扣。 小兰听从主人的吩咐,隐去了身形。 一分钟后,沈莳的房门就被人从外面用钥匙打开了。 门外,满头大汗的管家又匆匆转身,去开他对面697的房门了。 沈莳快步走出房间,转头四顾。 除了他之外,走廊里已经站了六个人,谁也没戴面具。 看他们的身形和服装,应该就是先前和沈莳一辆车来到时钟山庄的几名参赛者无疑了。 现在,他们都围在走廊尽头,指指点点,不知在看些什么。 “怎么了?” 沈莳快步朝人堆走去,边走边问:“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身穿黄白色套头高领毛衣的青年闻声扭头,却在对上沈莳——或者说是沈嗣这张脸时,表情立刻变了。 “沈嗣,是你?” 那人一边说着,一边去拽身旁的另一个穿暗橘色大衣的青年。 穿橘色大衣的那位也随即转过头来。 ——哦豁。 沈莳心中说道: ——果然来了,剧本杀的狗血恶意。 是的,他已经飞快地从被灌输的记忆里扒拉出了这两位的身份。 那穿橘色大衣的,就是一年前想在选秀节目上拉他炒CP未遂后,花了大力气找营销号黑他的富二代太子爷,名叫张宜。 而那穿黄白色毛衣的,则是张宜的“好哥们”,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的跟班,跟他同一个公司的汪二朋。 两人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又碰到沈嗣,都忘了表情管理,拉长了一张脸,看过来的目光带着显而易见的厌恶和嫌弃。 不过沈莳可不是那个容易被挑衅的沈嗣,他只淡淡地扫了张宜和汪二朋一眼,礼貌地说了句你们好,便移开目光,轻松挤进了几人围成的圈中。 地上的不是尸体,但也绝不是什么令人愉悦的东西。 沈莳看到,地毯上搁着一个石膏人头,明明雕刻的是一个五官妩媚的美人,偏偏双眼圆睁作尖叫呼喊状,表情十分狰狞。几条绳子七扭八歪地逶迤在人头上方,红色的粘稠液体泼洒得到处都是,一看就知应是代表“鲜血”的意思。 “哎呀!” 这时,又有一个人挤到沈莳旁边,一看到地上的人头,便发出一声惊呼,“这是……‘砍头’吗?” 沈莳转头,看到说话的是一个长相清秀,有点娃娃脸的青年,外套前襟上别着个号码牌“7”,正是在大巴上坐在他旁边那戴蓝底三片瓦面具的7号。 沈莳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认出自己,不过这时大家的注意都在那被泼了“血”的石膏断头上。 “这头……应该是走廊上那樽‘断臂维纳斯’的脑袋吧?” 有个参赛者说出了这颗头的来历。 沈莳在心中默默地点了点头。 魅魔脑袋的断臂维纳斯确实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装饰品。 “那……这些绳子又是什么意思?” 有人蹲下身,小心翼翼地用指尖轻轻拨了拨堆在石膏头颅上方的绳子,“这是绑窗帘的装饰绳,对吧?” 他说着,收回手指,发现指尖沾到了一点鲜红的液体,就放到鼻端,仔细嗅了嗅,又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了舔,“是番茄汁。” 又有人接着说道: “也就是说,有人弄断了‘维纳斯’的头扔在这里,又拿了一堆绳子堆在它头顶,还倒了瓶番茄汁在上面?” 太子爷张宜一挑眉,抬脚踩在了断头上,用鞋底狠狠地碾了碾,“可是,这样搞,有什么意义吗?” 听到张宜的提问,其他人面面相觑,谁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沈莳本不想搭理张宜,不过既然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觉得还是应该顺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于是沈莳开口说道: “我想,这应该是在模仿。”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的目光当即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模仿?” 有人小心翼翼地问:“模仿什么?” “喏。” 沈莳说着,转身朝身后某处一指,“当然是模仿那幅画了。” 众人随沈莳的指点看过去,果然惊诧地看到,大约十步开外,走廊的墙壁上,挂了一张油画。 画上,一颗女人的头颅被抛在地上,双目圆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断颈处鲜血淋漓,而女人头上长的不是头发,却是纠缠成一团的大蛇小蛇。 “《美杜莎之首》。” 沈莳说道: “鲁本斯的名画。” 沈莳身为电影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在大学时选修过世界美术史,自然赏析过佛兰西斯著名画家,同时也是巴洛克画派的代表人物的彼得.保罗.鲁本斯巨巨的作品。 而《美杜莎之首》作为鲁本斯的知名作品之一,沈莳更是记得一清二楚。 因为这副画的主角——美杜莎,在希腊神话里名声非常响亮。 她是一个长着蛇发的女妖,但凡直视她眼睛的人都会变成石头。最后英雄佩尔修斯用计砍下了她的头颅,并将这颗脑袋献给了雅典娜。 鲁本斯的《美杜莎之首》,画的就是蛇发女妖人头落地的一幕。 “啊!?” 这时,张宜的跟班汪二朋忍不住脱口惊叫道: “这画是什么时候在那里的!?” 汪二朋的震惊不是假的。 那画就挂在他的房门旁边,可是他分明记得,在进屋之前他还往那儿随便瞟了一眼,瞅见的明明是另一张画啊! “不管它现在在哪里。” 沈莳笑了笑,“反正,现在它在那儿了。” 沈莳的记忆力非常好,又事先知道这是一场总得有人会死的剧本杀,所以一路行来,他都很注意观察周遭的环境。 此时,他百分之一百肯定,原本挂在602号房门旁边的,是另一副画。沈莳虽然叫不出那画的名字,但绝对不是现在这张《美杜莎之首》。 “这还用说吗?” 张宜松开脚踩的石膏断头,冷笑道,“那肯定是跟这断头一样,有人特意把那画挂到这里的。” 他转头看向一直站在角落里的管家,“是你干的吧?” 管家的脸顿时“唰”一下白了。 “怎么可能!” 他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 “我干嘛要这么做!!” “当然是为了吓唬我们啊。” 张宜又是一声冷笑。 沈莳注意到,这位跟原身沈嗣有仇的富二代太子爷确实长得挺帅,但他笑的时候嘴角会不自觉地歪向一边,给人一种傲慢又骄纵的感觉。 “要不然,我们都被锁在房里,还有谁能搞这种恶作剧?” 管家被张宜的诘问给问愣了。 他张口结舌,一时间想不出该怎么替自己辩解。 “对啊,张哥说得有道理!” 身为张宜的跟班,汪二朋当然要及时附和: “我们刚到就被管家您锁进房间了,钥匙又在您手上,难道还有别的解释吗?” 他耸了耸肩,手指朝众人一划拉,“除非这里除了我们这八个人之外,还有别人咯!” 管家额头上的冷汗都滴下来了。 他感觉自己真是百口莫辩。 的确,就如张宜和汪二朋所言,七名参赛者刚到时钟山庄就被他锁进了各自的房间,而钥匙又全在他手上,除非这栋建筑物里还有其他的人,不然实在…… ——对了! “等等!” 管家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或许——或许你们谁的房间里有备用钥匙,自己开门出来了呢!” “哈?” 张宜简直要被他气笑了。 “我们才刚好吗!” 他朝众人一指:“除非这里有节目组的托儿,不然哪来的钥匙!?” 管家的脸白一阵红一阵,表情分外尴尬,低声嘟哝: “这……有个托儿,也不是……不可能嘛……” “行了行了,你也别死鸭子嘴硬净瞎扯了。” 张宜朝天翻了个白眼。 这档《新星大推理》张宜他们家也是有投资的,所以张大少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副恶少嘴脸会出现在节目里,“不就是节目组交代你准备的一个‘恶作剧’吗?要怎么拍,我们配合就是了!” 第6章 1.钟楼山庄-05 七名参赛者 原本按照节目组的指示,管家应该要在下午两点正开门,将诸位参赛者带到一楼大堂东南侧的宴会厅,录制众人的“初见面”和自我介绍。 但现在因为出了“断头美杜莎”的突发事件,房门提早了十多分钟打开,于是他们决定干脆提前走原定的流程。 二十分钟之后,七名参赛者就坐在了宴会厅里,开始对着一个正在摄影的镜头,做起了自我介绍。 而这也是沈莳真正了解几个“同伴”的机会。 几名参赛者从一开始就被节目组安了编号,因此自然就按照顺序来。 节目组请来的七人都是二十啷当的年轻人,长得一个赛一个英俊帅气,在镜头前坐成一圈,画面十分养眼。 只是…… 沈莳不着痕迹地绕着众人扫了一圈,唇角勾起一个浅笑。 ——真不愧是剧本杀啊。 沈莳心中思忖: 看来,聚在这里的人,或多或少,肯定都有些关联。 他的目光顺着其他人的视线移动,落到了戴着“1”字号码牌的富二代太子爷张宜身上。 虽然每一个人都在竭力掩饰,但眼神和微表情是很难伪装的,只要细心观察,总能察觉出破绽。 沈莳注意到,在场的每一个人,虽都装得毫不在意,实际上注意力总忍不住往张宜身上飘。 沈莳一个文学专业的高材生,看过的书很多,其中就包括大量的侦探小说。 在传统的本格系小说里,有一个几乎能算作“规矩”的写作原则,就是要让重要登场人物之间彼此存在某种联系。 这样的联系可以是网状的,比如A和B是同学,C是A的女朋友,D则是B的妹妹,而E又是D的前男友等等;又或者可以是线状的,ABCD可以互相不认识,但全都是E的小翅膀,又或者所有人都被一场火灾、一次车祸栓到一起。 沈莳在看到几名参赛者的长相以后,已经仔仔细细地辨认过,随后确定,除了太子爷张宜和他的跟班汪二朋之外,其余四人他确实从来没有见过。 现在再结合其他几人悄悄打量张宜的视线,他已经有了九成把握,在这个剧本里,张宜就是那根串起他们这些“珠子”的“线”,是本故事的核心人物。 就在沈莳观察和思考的几分钟时间里,标号为“1”的张宜和编号为“2”的汪二朋已经在镜头前录完了自我介绍。 随后,3号起身走到摄影机前。 3号参赛者是七人中最高的一个,目测身高直逼一米九,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像个体育生。 “我叫冯杉杉,杉树的杉。” 3号说道:“是丽新影业的练习生,今年二十四岁……” 冯杉杉像报菜名一样飞快而熟练地将自己的基本资料说了一遍,似乎就词穷了。 他不好意思地对着镜头吐了吐舌头,站起身,朝沈莳招了招手。 沈莳对冯杉杉微笑点头,然后施施然坐到镜头前,用平稳而清晰的语调,不疾不徐地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 他一个文艺工作者,词汇量很丰富,也很懂掌握说话的节奏,介绍词不长,但语速平缓清晰,遣词风趣文雅,一听水平就吊打前面的三个人。 是以当沈莳说完,站起身回头的时候,不意外地迎上了张宜和汪二朋不善的目光。 尤其是太子爷那一双眼,敌意几乎化成了小刀子,嗖嗖地往他脸上扎,怕不是已经想着要怎么花钱给他使点绊子,让节目组把这段恶剪出个黑点来了。 沈莳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反正他又不是沈嗣,只要在这里完成这场剧本杀就行了,接下来是洪水滔天还是烈焰焚城,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况且…… 沈莳用眼角余光瞥了瞥犹自瞪着他释放杀意的张宜,心想: ——况且,你能不能活到这个故事结束,还真不好说呢。 5号参赛者名叫伍洛汀。 他跟太子爷张宜和跟班汪二朋同个公司,相貌在几人中算是最普通的。 但伍洛汀是艺校里学舞蹈的,所以身材很好,四肢修长,腰身柔软,说话也轻声细气的,是很招妈妈粉的人设。 6号则叫陆秀。 他虽然有一个很像女孩子的秀气名字,实则外形阳光开朗。 陆秀的头发剪得很短,还染成了浅棕色,笑起来露出一对虎牙,说话时语速很快,音量也高,性格颇为活泼。 其实这时,沈莳已经明白了。 在剧本杀里,为了让玩家能尽快记住自己和其他人的身份,时常会在名字里融入数字或是数字的谐音。 很显然,这次也一样。 1号的张宜,2号的汪二朋,3号的冯杉杉,4号他自己沈嗣,5号伍洛汀,6号陆秀,都遵循了这个规律。 而等到7号戚知锦上去自我介绍时,沈莳完全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戚知锦就是在车上坐在他旁边的戴蓝底三片瓦面谱的青年。 他是七个人之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十九岁,长了一张娃娃脸,身高也最矮,目测不过一米七出头的样子,模样仿佛是个高中生,与其说是帅气,不如该说是可爱。 他面对镜头显得很是拘谨,总之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来。沈莳怀疑,摄像头很多时候只能拍到他的鼻尖和发旋。 ——— 戚知锦才只当了不到一年的练习生,从演艺经验到心态都更像个素人,说话紧张到磕巴,常常一句话颠来倒去半天也没说清楚,耗费了比其他人足足多了两倍的时间才录完自我介绍。 此时是下午三点十五分。 管家告诉几名参赛者,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们可以自由活动。 但这自由活动,也不是让他们爱做什么做什么,或者干脆躲在房间里睡觉的。 “今晚八点,我们的‘侦探游戏’将会正式开始。” 管家早已调整好情绪,说话的语气又恢复到了先前的礼貌淡漠: “从现在开始,到六点半的晚餐时间之前,还有整整三个小时,请各位用这段时间熟悉钟楼山庄的地形,为今晚的游戏做好充足的准备。” 这理由很充分,几个参赛者也觉得十分合理。 毕竟他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从节目组的角度来看,若是不给他们熟悉环境的机会,在没有工作人员带路的情况下,他们万一迷路了,就可能浪费大量的时间。 管家给众人分派了时钟山庄的平面图,就打发他们出去了。 几个参赛者里,汪二朋很自然地跟在太子爷张宜身边,同属于丽新影业的3号冯杉杉与6号陆秀也决定结伴一同行动。 7号戚知锦似乎因为沈莳在吊桥上拉他的那一把而对他格外有好感,小心翼翼地蹭上来,问了一句:“可以跟你一起吗?” 沈莳略一犹豫,含笑摇了摇头,礼貌地拒绝了戚知锦的要求。 虽然跟戚知锦一起时,能趁机探听些消息,但沈莳觉得还是单独行动更方便些。 戚知锦被拒绝了以后也没多做纠缠,只是垂头说了声“好”,便悻悻然转身走开了。 沈莳则揣上地图,离开了宴会厅。 宴会厅位于一楼大堂东南侧,沈莳一出门便是直径约二十米的正圆形大堂。 他对照着平面图绕大堂走了一圈,每路过一扇门,就伸手推一推。 “……果然。” 沈莳很快发现了规律。 管家给他们的平面图十分细致,标注出了每个区域的位置和大小,但却并不是每个区域都会标注上具体的名称。 而那些标了名字的区域,房门是没有锁的,可以任由参赛者随意出入。但没有标名字的地方则房门紧锁,无法开门,自然也就不知道里头到底有些什么了。 “……宴会厅、浴池、桑拿房、起居室……” 沈莳将大堂能进入的几个区域都草草转了一圈,便就近选了一条楼梯,往后馆走去。 “小兰。” 一边走,沈莳一边叫出了自己的AI。 这会儿不在人前,沈莳就不必担心会因为AI的存在感太强而令他分心了。 蓝影一闪,小兰出现在了沈莳身侧。 【主人,有何吩咐?】 沈莳状似无意地一转头,朝小兰的方向看了一眼。 小兰跟在他身边,像真人一样迈着两条“腿”爬着楼,亦步亦趋,同时没有五官的面孔侧向他的方向,仿佛正在专注地注视着自己的主人。 “没什么。” 沈莳笑了笑: “一个人有点无聊,反正这会儿也没别的人在,干脆跟你说说话。” 小兰没答话,只沉默地点了点头。 沈莳带着他的人工智能,一路走到后馆的二楼,仍旧是一边对照着手里的平面图,一边检查每一个能够打开的房间。 “对了小兰啊。” 他眼瞅着四下无人,最近一个摄像头也离他还有段距离,压低了声音,对AI说道: “你觉得,我们这群人里,有几个是剧本自带的NPC,又有几个是玩家呢?” 【……】 人工智能默然。 “怎么?” 沈莳侧头,看了看身边蓝色光点组成的人形物体,“你们是不是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是的。】 人工智能说道: 【这是禁止告知主人的情报。】 “是吗?居然这么严格啊。” 沈莳假作不满意地一撇嘴。 “不过,我大概已经猜出来了。” 他顿了顿,微微一笑,又补充道: “嗯,也不能说百分之百肯定……起码,八个人中,我能确定七个人的身份吧。”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让大家就算记不住名字也能快速GET到谁是谁,用了最老套的名字带数字的方法。 第7章 1.钟楼山庄-06 最起码,导演和摄影师现在应该在这座山庄里头 人工智能转头朝向沈莳的方向,沉默了足有两秒。 ——真好玩。 沈莳盯着小兰的反应,脑补对方那张没有五官的脸长出眼耳口鼻,露出惊诧的表情,只觉十分可乐,轻轻笑出了声音。 沈莳记得,在辅助系统里可以给自己的专属AI设置外形,只不过就跟买商城皮肤一样,每次修改外形都要花费一定的积分。 他琢磨着,等这次剧本杀结束,赚到了积分以后,无论如何一定要给他家小兰设置一个自己喜欢的外貌。 “怎么,你不相信?我可以逐个逐个分析给你听哦。” 【嗯。】 这次,小兰给了他一个很人性化的回答: 【您请说。】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沈莳竟然觉得自己从人工智能那机械的发音里听出了无奈和好奇的情绪。 “其实,我一直在想,既然是剧本杀,那么有‘杀’就得有人死。” 沈莳一心二用,在检查各个房间的同时,对小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么,这些死者,本身又是什么身份呢?” 小兰:【那您认为呢?】 “按照规则,进入剧本杀世界的玩家,一共分为三种身份,‘凶手’、‘侦探’和‘平民’,里面并没有特别提到‘死者’是否属于哪一个阵营。” 沈莳说道: “不过这也是当然的——毕竟如果玩家知道自己的身份是死者,上来就必死无疑的话,换成是谁都肯定不会甘心的。” 他将心比心地说道: “换成是我,可能干脆就破罐破摔,把剧情搞得一塌糊涂,让整个剧本续不下去了。” 【……】 小兰略一沉默,竟少有地给了主人一个很人性化的反应:【然后呢?】 沈莳回答:“因此我想,‘死者’的话,还是由NPC来扮演更合理。” 他侧头看向人工智能,勾唇一笑。 “当然,我也考虑过,可以从‘玩家’里随机抓取一个或是两个‘幸运’的小朋友,让他们成为‘死者’。但鉴于规则里已经说明,玩家一旦在游戏里死去,便是真正的死亡,所以如果真这么做,游戏就明显有失公允了。” 沈莳顿了顿: “毕竟,既然是个游戏,那么起码得在规则上确保玩家的最基本的权力——公平,对吧?” 【您说的对。】 这一回,小兰意外地给了沈莳一个直接的回答: 【在每一个剧本杀游戏里,都会保证每一个玩家获得公平的待遇。】 沈莳深深地看了小兰一眼。 虽然人工智能肯定的是游戏的公平性,可沈莳愣是从中听出了弦外之音。 ——看来,我猜对了。 他唇角的弧度更明显了一些,“那么,既然‘死者’的身份是NPC,在咱这一群人里,已经有一个人,一看脑门上就盖了个‘必死’的大戳儿了,想必他就是NPC咯!” 小兰问:【您指的是谁?】 “当然是本故事的灵魂男主,初登场就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张宜张太子爷了。” 沈莳笑道: “万门这些玩家毕竟只是业余演员,就算有系统灌输的剧本加持,也很难完全控制住自己的眼神和微表情,在看到剧本里的关键人物时难免就会露出破绽,只要细心观察,就很容易发现这些蛛丝马迹了。” 他伸手在半空中划了个半弧: “例如在我接收到的剧本里,出现了张宜和他的跟班汪二朋这两个人物,我就会忍不住格外关注他们两一点。我相信,其他人也是一样,剧本里只有关于部分人物的‘前情’。” 他顿了顿: “这就像是连线游戏一样,只要留意每个人的表情,很容易就会发现那个被所有人重点关注的重要角色,正是张太子爷无疑了。” 【……原来如此。】 小兰点了点头,【主人您的观察力真厉害。】 “哈哈哈!没想到你一个AI,也很会拍马屁嘛!” 沈莳笑了起来: “当然,现在我能确定张宜是NPC,而且很可能是本剧本杀的死者。但鉴于他的跟班汪二朋在我的前置剧情里也有登场,所以现在我暂时还拿不准他的身份。不过,剩下的六个人,包括我在内的五个参赛者,还有管家,我都有把握,他们应该是玩家。” 【……】 这一次,小兰没有答话,只用一个很清晰的幅度点了点头。 沈莳知道,他们这些人工智能不能对有关剧情的问题进行任何引导性发言,就只朝他比了个“OK”的手势,不再追问下去了。 ——— 说话间,沈莳已逛到了后馆六楼,也即是最高的一层。 他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尽头的一个大房间门前。 这里在地图上标为“休息室”,被布置成美式的田园风格。 房间墙壁贴了黄色与粉色小碎花的壁纸,沙发配色浓郁而热烈,窗户旁的墙壁上挂了一把麻绳编织的绳梯,绳梯上错落点缀着七八个大小花篮,每个篮子里都塞满了鲜花和绿植。 屋顶天花吊得很高,中央一盏精致的缠枝蜡烛形吊灯,与地毯上的藤萝纹相互呼应,营造出一种对称的美感。 只是沈莳没想到,有人比他来得更早。 “哎,你们在做什么?” 沈莳一推门,迎面便看到两个人背对着他,一人正站在一张茶几上,伸手摆弄着什么,另一人则站在桌边,抬头说着话。 沈莳的记忆力很好,只看背影就认出了两人的身份。 “冯杉杉,陆秀。” 沈莳开口叫道:“你俩干嘛呢?” 听到沈莳的声音,两人一同回头。 站在茶几上的正是高得像塔一样的体育生冯杉杉,旁边的则是跟他同一个事务所的活泼小帅哥陆秀。 “是你啊。” 冯杉杉朝沈莳抬了抬下巴,态度很是随意,“我们在研究这个呢。” 他朝头顶上方一指,“摄影机。” 沈莳讶异地睁大眼,“摄影机怎么了吗?” 节目组在各个重点区域都布置了摄影机和集音麦克风。为免OOC,这一路过来,沈莳跟自己的人工智能聊天时,都很小心地注意避开它们。 “我们觉着吧……这些摄影机,不太对劲啊。” 冯杉杉说着,伸手将摄像头转了个方向,把机器的背面亮给沈莳看: “喏,这里,看到这个红灯了吗?” 沈莳眯起眼,仔细瞅了瞅,果然发现后侧亮着一盏红色的小灯。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用的也是这款摄影机。” 这时,陆秀开口解释道:“所以我们知道,仪器启动,红灯就会亮。但是……” 他在“但是”二字上咬了个重音: “如果是它正在录像的话,这灯就该由红转绿了。” 沈莳顿时明白了:“这么说,你们怀疑,这台摄影机根本没在录像咯?” “不止这台。” 冯杉杉从茶几上一跃而下,动作利落,“我们检查过七八台了,每一台都是这样。” 沈莳:“……” 三人交换了一个对视,都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出了同一个猜测: ——难道说,从一开始,这些摄影机,就只是单纯的摆设吗? 有短暂的数秒,三人相顾无言。 “咳。” 陆秀清了清嗓子,“其实,我经纪人跟《新星大推理》的导演私交不错,所以……我知道一点儿内幕。” 他瞅了瞅跟自己同公司的冯杉杉,似要寻求对方的认可。 冯杉杉连忙帮腔:“没错没错,他的经纪人确实认识导演!这咱们全公司都知道。” 陆秀这才接着说了下去: “大前天……也就是12月23日,平安夜的前一天,我经纪人给导演打过电话,问候他老人家之余,还顺便打听了一下节目的情况。” “哦?” 沈莳笑问:“你打听出什么情况了?” “不,这个不是重点。” 陆秀摇手,示意沈莳别打岔: “当时导演告诉我经纪人,节目组已经提前在钟楼山庄布好监控摄影器材,他本人则和摄影师进驻了场地,现在就差调整场景细节了。” “这么说,节目组的其他人不好说……” 沈莳想了想:“但最起码,导演和摄影师,现在应该在这座山庄里头咯?” 陆秀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看,这不就很奇怪了嘛!” 他回身指了指被他们转了个方向的摄像头,“既然导演和摄影师都在,那为什么这里所有的摄影机都处于通了电源却没有录影的状态呢?” 第8章 1.钟楼山庄-07 长袍、怀表、地图与帆布包 12月26日,傍晚六点半,断断续续一整天的雪未曾停歇,反而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天色已然黑透,山庄的路灯次第亮起,暖黄的灯光映照出纷纷飞雪,再稍远处,入目便只剩空茫茫一片白了。 晚餐时间,七名玩家准时聚集在一楼宴会厅旁的小餐厅。 晚餐是由管家准备的,有海鲜炒饭、火腿煎蛋三明治、黑椒牛柳意面、烤肠、蔬菜沙拉、番茄煮豆、汉堡肉和法式蘑菇浓汤,在餐桌上一字摆开,看起来十分丰盛。但沈莳每样尝了一口,就立刻断定,这些不过只是用料理包加热后重新装盘的即食食品罢了。 沈莳没有将摄影机的事告诉别人,冯杉杉和陆秀也没有声张,是以其他参赛者似乎还认为自己在拍真人秀,晚餐时一直端着仪态,连聊天的兴致也不高。 一顿饭平平静静地过去了,没出什么有人中毒倒地之类的幺蛾子。 晚上八点正,第一天的任务正式开始。 七名参赛者集中在宴会厅中,管家则推出一台双层手推车,下层搁着七个一模一样的灰色帆布包,上层则放了一个带锁的锦盒。 管家将帆布包逐一分发给每一个参赛者。 众人打开帆布包,从里面翻出一件做工精细的白色长袍,一枚怀表,以及一份全新的建筑物平面图。 “这就是你们的装备。” 管家说道: “现在,请你们换上长袍,再戴上怀表。怀表已经替各位校对好了时间,与‘阿波罗时刻’一秒不差。” 管家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前襟。 他的燕尾服口袋上别了一只同样款式的怀表: “你们的怀表背面有一块小屏幕,可以接收到从我这里发送的短信,在各位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我可能会临时向各位发布一些新的指示,请注意随时查收。” 管家顿了顿,又补充道: “当然,背包和平面图一定要带上,因为你们可能在之后的游戏里用得上它。” 参赛者们依言套上了那白袍,再挂上怀表,背好背包,再将建筑物的平面图放进了包里。 接着,管家当着所有人的面,用钥匙打开了那只带锁的锦盒,从里面取出了七个信封。 “请看,信封上印着各位的编号,现在,我会把信封按照号码分发给你们。” 管家像给小学生派发圣诞礼物一样,将信封分给了七名参赛者。 “信封里有节目组给你们的指示,但现在请先不要拆开。” 管家一边说,一边按住张宜张太子想要拆开信封的手: “按照游戏规则,等你们离开了这个房间,才可以查看信封里面的内容。” 沈莳闻言,用两指捏了捏自己手上这只印着编号“4”的信封,摸到了薄薄的片状硬物,感觉应该是一张卡片。 准备工作完毕之后,管家便宣布了游戏规则。 “《新星大推理》的第一夜,重点在于考验诸位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请玩家在离开这个房间以后,按照卡片上的指示,到达指定地点完成指定任务。” 他稍作停顿,才继续说道: “另外,信封里的提示很重要,请大家注意保管,千万不要丢失或是泄露给其他玩家。”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本轮游戏属计时关卡,各位完成任务以后,请到前馆六楼电梯间的休息室来,我会在那儿等你们。” 管家接着解释: “各位在本轮的耗时,将会决定下一轮游戏中能获得多大的优势,请务必尽力而为。” 张宜迫不及待地插嘴:“那当然,我一定会赢!” 管家一阖首,“为避免诸位互相干扰,我会错开你们离开宴会厅的时间——大家按照编号逐个走出宴会厅,每人间隔五分钟。” “等等!” 立刻有人提出了异议:“咱不是要比拼通关速度吗?那么晚离开的人岂不是很吃亏?” “关于这点,无需担心。” 管家伸手指了指宴会厅的大门: “每个人的耗时都由离开这里开始计算,谁先谁后不会影响各位的成绩。” ——— 晚上八点三十五分,编号为“1”的张宜离开了宴会厅。 走之前,太子爷回身朝众人比了个大拇指,又挥了挥自己的信封,表情明明白白写着“志得意满”四个大字。 五分钟后,八点四十分,汪二朋出发。 再五分钟,八点四十五分,冯杉杉出发。 ——有趣。 沈莳心中暗忖: 这剧组安排得还挺细致的嘛。 他捻了捻那只还不能开启的信封,开始对接下来的“任务”有了期待。 八点五十分,轮到沈莳了。 沈莳站起身,微笑着朝剩下几人挥了挥手,转身大步走出了宴会厅。 宴会厅外,是圆形的大堂。 沈莳左右四顾,并没有看到比他早出门的三人的身影。 沈莳飞快地拆开了手中黑底烫金的信封,抽出了一张巴掌大的塑料卡片。 只见卡片上印了四行赤金色的小字: 【往西面走,你将成为镜中的爱丽丝。】 【穿越黑白的障碍,骏马会成为你的向导。】 【神秘的衣橱深处,旋转冰雪女王的皇冠。】 【闪烁的星光,将指引你的前路。】 “唔,写得挺清楚的嘛。” 沈莳从包里翻出建筑物的平面图,翻开仔细确定了一下,果然在西馆看到了“镜子迷宫”这么一个房间。 “小兰。” 沈莳压低嗓音,唤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 荧蓝的光点迅速在沈莳身边组成一个高大的人形,【主人。】 沈莳朝小兰笑了笑,又叫出了辅助系统。 辅助系统“当前任务”一栏上,清楚明白地显示了一行大字: 【按照节目组给予的提示,尽全力完成挑战任务。】 “尽全力”三字下方,还打上了着重号。 “走。” 沈莳朝小兰灿烂一笑: “我们闯关去吧!” ——— “镜子迷宫”位于西馆一楼的最末端,是一个相当大的房间。 沈莳从四栋建筑物正中央的大堂出发,要首先穿过大堂,刷开感应门,进入西馆,再穿过那条铺着厚厚的绒毛地毯的长而笔直的走廊。 他一路掐算着时间。 “唔,连带打开感应门的时间,快步走的话,光是横穿走廊就要花上大约三分钟呢。” 沈莳对小兰说道: “你说,如果用跑的话,大约要多久?” 他原本只是随口一问,根本没指望自己的人工智能会搭腔。 没想到小兰竟立刻回答: 【按照主人您的速度,最快大约要一分钟四十五秒。】 沈莳诧异地一挑眉:“你确定?” 小兰点头:【是的,我确定。】 “真不错。” 沈莳愉快地吹了声口哨: “有你的‘专业意见’,我就放心了。” 根据他阅读的大量推理小说和平常玩剧本杀的经验,像这种特殊地图类型的侦探故事,“时间”一定是最关键的一环。 所以沈莳要提前确定“跑地图”的耗时,这样面对命案时,才不会陷入不知该从何入手的境地。 “好了,让我们看看,接下来要干什么。” 他说着,伸手拉开了“镜子迷宫”的房门。 这个房间,沈莳下午四处踩点的时候也曾经瞅过一眼,是一个由许多哈哈镜组成的迷宫。 不过当时沈莳没时间进去,只在门外略看了看就离开了。 迷宫比游乐园里供小朋友玩耍的要难,途中还遇到了一个需要简单解谜才能打开的小机关,但这些对沈莳来说都只是小case罢了,他只花了五分钟时间就穿过迷宫,来到了终点。 迷宫的尽头是一扇门,门上镶嵌着一张一米见方的挂画。 画面被分割成8×8一共六十四个等大的小格子,填充着可移动的黑白两色的马赛克薄片,完全看不出图案的意义,只在右上角留出一个可以移动的空格,显然是一块拼图。 “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穿越黑白的障碍’,原来是这个意思。” 他摸了摸下巴,像在对小兰说话,又像在自言自语:“那么,‘骏马会成为你的向导’又是什么意思呢?” 要知道,像这种只能小幅度移动的双色拼图,若是没有参考图样,哪怕花上几天、几月的时间都不一定能蒙出正确答案。而按照这个剧本杀的设定,玩家们正在参加一个真人秀的录制,自然不可能把一整晚的时间浪费在拼图上。 那么,合理推断,可以作为“提示”的参考图样,一定就在附近。 果然,他的视线刚刚转过半圈,便看到墙角挂着一副很不起眼的小壁画。 画面本身就不大,内容又十分花俏,沈莳凑近了才看清,原来那是一副《我的世界》的游戏截图。 “看,这里!” 沈莳目光在画面上扫过,随即指着右下角,转头兴奋地对小兰说道: “这是一匹马,没错吧!” 由像素拼出的林木深处,有一匹雪白的小马驹,正做低头饮水状。 “看来,这就是提示了。” 第9章 1.钟楼山庄-08 我很快回来 沈莳大约花了十五分钟时间搞定了拼图机关。 在最后一片拼图被移动到正确的位置之后,沈莳只听轻轻一声“咔哒”,房门便向后缓缓地滑开。 “不错,差不多刚好用了十五分钟。” 沈莳低头看了看挂在胸前的怀表,指针刚好落到了九点一刻的位置。 就在这时,沈莳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钟楼山庄的各楼层走廊都铺了厚厚的绒毛地毯,沈莳实验过,走在上面压根儿听不到一点声音。 不过镜子迷宫里用的是颜色很浅的淡青色瓷砖,走起来不止滑溜,脚步声也很响亮。 沈莳猝然回头。 “哎呦!” 一个介乎于少年和青年的声音惊叫起来:“吓我一跳!” 来人是编号7的戚知锦,他显然没料到会在迷宫深处看到沈莳,受惊般向后退了半步,才拍着胸口问,“你怎么在这里?” “喏。” 沈莳朝刚刚被自己打开的门抬了抬下巴,“在折腾这个呢?” 戚知锦睁大了眼睛。 “你的任务地点……也在这里吗?” 沈莳点了点头。 根据节目组的要求,选手之间不能交换任务的详情,不过按照真人秀的逻辑,选手之间的互动才是最容易擦出火花的精彩之处,所以安排两人在同一个区域执行任务也很正常。 “唔,你是九点零五分才出发的吧?” 沈莳歪头略一思索,“九点零五分到现在,才过了十分钟……看来,你是一离开宴会厅就直接过来了?” 从宴会厅走到镜子迷宫大约要三分钟左右,穿过迷宫则要五分钟,再加上寻路可能耽搁的时间,差不多也就是现在了。 “嗯!” 戚知锦点头如捣蒜: “我刚刚穿过迷宫,就看到你了。” 沈莳往洞开的入口一指,笑问: “我接下来应该要进这里,你呢?” 戚知锦摸了摸鼻子,鼻尖耳垂略有些发红,“嗯,我……我也是,大概是吧……” 沈莳深深地看了戚知锦一眼,心说那你倒是赶巧,刚好在我拼完图的时候赶到,倒是省了一步折腾。 不过沈莳向来很会掩饰自己的情绪,脸上依然带着客气的笑容,“那一起呗?” “可以吗?” 戚知锦睁大了眼睛,惊喜道: “那太好了!实在是太好了!” 沈莳点了点头,转身钻进了门里。 在侧身的同时,他朝一旁只有他能看到的人工智能小兰轻轻摆了摆手。 小兰会意,身影一闪,点点蓝光散去,消失无踪了。 ——— 门后,是一条长而黑暗的甬道。 沈莳觉得,这扇门的设计理念,应该是在模仿《纳尼亚传奇》里著名的能通往冰雪王国的魔橱。 他们先是穿过几排悬挂的衣服,然后目之所及,皆变成了一片雪白。 甬道上下左右四面墙壁都被刷成了白色,两侧墙上还贴了冬日森林的壁纸,照明的是挂在天花板上的一颗一颗星星形状的冷光灯,正正好应了沈莳得到的提示里的“闪烁的星光,将指引你的前路”一句。 人造的雪景不冷,但幽深阴暗的甬道本就自带惊悚气氛加成,加之今天本来就冷,此地又暖气不足,沈莳一边走,一边觉得脚下似有阵阵冷风自下往上倒灌而来,让人浑身不由泛起一层鸡皮疙瘩。 一只手从后面伸出,悄悄拉住了沈莳的袍角。 沈莳回头,看到戚知锦脸色苍白,神情忐忑,分明是怕得不行的样子,“这……咱们还要走多久?” “别怕。” 沈莳笑着安慰这个不仅恐高,貌似还有点轻度幽闭恐惧症的可怜小孩,“这里可是节目组布置的场地呢,不会有危险的。” 说着,他抬手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摄影机,压低声音说道: “你看,那儿,节目组正看着我们的表现呢。” 至于其实所有的摄影机都从来没有真正开始工作这一点,就不必告诉小可怜了。 听到沈莳的安慰,戚知锦的脸色才稍微缓和了一些,但仍不肯放开揪着沈莳衣摆的手。 沈莳的视线在戚知锦的脸上停留了两秒。 他觉得十分有趣。 在一般的剧本杀里,为了方便各位“伪凶”或是“真凶”下手杀人,一般都尽量给角色提供独处的机会。但现在戚知锦这明显是玩家的小朋友却如此真心实意地黏在自己身边,就十分有趣了。 ——孩子你这寸步不离的模样,简直要让我以为自己才是这次剧本里的受害人了。 “哈哈。” 想到这里,沈莳摇了摇头,低声笑了起来,手臂一捞,轻轻松松搭住比他矮了半头的戚知锦的肩膀,“别怕,哥哥罩着你。” 戚知锦闻言,明显松了一口气,咧开嘴,露出了一个略显傻气的笑容。 好在戚知锦并没有害怕多久。 因为很快的,甬道就走到了尽头。 出现在沈莳和戚知锦面前的,是一个大约十平米的正方形空间。房间屋顶很高,却空空荡荡,只有一座一人高的石膏雕像矗立在角落里。 雕像是个穿着毛领大氅、盘着发髻的欧风美人,全身上下唯一不是石膏雕刻的,就是她头顶的一顶金冠了。 “很好,‘神秘的衣橱深处,旋转冰雪女王的皇冠’一句,原来在这里等着呢。。” 沈莳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低声嘟哝,然后指了指那樽冰雪女王的雕像,回头对还揪着他衣服的戚知锦说道: “我的任务。” 戚知锦悻悻地松了手。 沈莳几步走到雕像前,伸长胳膊,够到了女王的金冠。 然后,他试着往左轻轻转了三十度。 “咔哒。” 机括启动的声音传来——皇冠下,果然联动了什么机关。 他又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转动了大半圈。 当机括转到最末端的时候,突然之间,毫无预兆地,沈莳只觉脚下的地板猛然往下一沉,随后他双足悬空,整个人掉了下去。 “啊!!” 他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叫,就四仰八叉摔在了什么软软的东西上。 足有两秒中,沈莳脑中一片空白。 待到惊魂甫定,他才发现自己摔进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天井里。 这天井相当之高,因为底下铺着厚实的海绵垫,所以并没受伤,但足有一层楼高的光滑井壁,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靠一己之力爬上去的。 “沈哥!” 这时,戚知锦趴在井口,惊慌地朝下方的同伴大喊: “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啊?” 小朋友眼睁睁看着沈莳摔下井,显是吓得不清,句末带着颤音,嘴唇都在哆嗦。 “没事。” 沈莳扶着墙站起身,确定自己没有受伤之后,试着伸手探了探高度。 戚知锦看到他的举动,伸手想要拉他,但两人距离太远,根本够不到。 “别,你拉不动我。” 沈莳朝戚知锦摆了摆手。 戚知锦身高也就一米七刚出头,体型瘦削,力气看着也不怎么样,沈莳根本不指望对方能拉得动自己。 戚知锦听了,眉毛往下一耷拉,看起来简直要哭出来,“那、那怎么办?” 沈莳左右四顾,“得找把梯子,再不济也得是条绳子……” 他略一停顿,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 沈莳抬起头,对戚知锦说道: “知锦,你知道后馆六楼那儿有个休息室吗?” 戚知锦一愣,茫然地摇了摇头。 沈莳只能无奈地提醒他:“你看看地图。” 戚知锦慌慌张张地掏出地图,稀里哗啦一番翻找,一分钟后,他又把脑袋探出来,兴奋地喊道: “后馆六楼的休息室,我找到了!” “那好。” 沈莳正色,对戚知锦说道: “那间休息室里挂了一张绳梯,能麻烦你帮我取来吗?” “当然!” 戚知锦再度点头如捣蒜,手往地上一撑就要站起来,“我这就去拿!” “等等!” 沈莳连忙叫住他。 “从西馆这里到后馆,来回起码得半小时……”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决定还是要配合剧本的人设,让自己显得厚道一点: “知锦,你的任务还做不做了?” “没关系!” 戚知锦用力摇头。 “要是我不去帮你拿梯子,你不就得困在这儿了?” 他朝沈莳挤出了一个有些勉强的苦笑: “这样,就算我赢了,也会良心不安的!” 说完这话,他撂下一句“我很快回来”,就转身不见了踪影。 “知锦——” 沈莳还想说话,想了想还是停下,叹口气,又摇了摇头。 确实,就如戚知锦所言,没有梯子或是绳子,他就没法离开这个该死的陷阱。 而如果他没法出去,那么接下来不管发生了什么,他都只能置身事外,一无所知了。 要知道,他的身份可是剧本杀里的“侦探”,一个完全被剧情排斥在外的侦探,又怎么能推理出案情真相呢? “呼……” 沈莳席地坐下,背往后一靠,倚在了井壁上。 怀表上的时间,和他手表的时间一致,现在,是晚上九点二十五分。 第10章 1.钟楼山庄-09 我不是!我没有!真不是我! 12月26日,晚上九点三十八分。 5号伍洛汀满头大汗,热得实在受不住,又碍于规定不能脱掉长袍,只得撩起袍摆,将下摆反折以后系在腰间。 他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低低地骂了一声“可恶”。 作为一个玩家,这是他参与过的,第三个剧本杀。 但说实在的,伍洛汀得承认,自己一点都不擅长玩这种“游戏”。 前两回,他的成绩都很糟糕。 、第一次,他作为一个“新人”,他和他的女朋友一起进入游戏,但毫无主见的他很容易就被其他玩家牵着鼻子走,两人错投了无辜者,根本拿不到通关积分。 好在他在游戏中误打误撞解开了一个小支线,好歹有个三十分的入账,才保住了小命。 但他的女朋友却因为结算时积分为零,在第一个世界之后就被系统直接抹杀了。 到了第二场剧本杀,伍洛汀好歹吸取了前一回的教训,不再谁说什么就信什么,而是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参与了盘查。 然而并没有卵用。 缺乏推理天赋的人,哪怕再努力,也不会一夕间成为福尔摩斯。 不过好在第二轮的玩家们比较靠谱,有人寻到了正确的破案思路,最后成功投出了真凶。 那么……这一次呢? 有了前两回的经验,伍洛汀对自己的要求,已从“carry全场”直线降到了“不扯后腿就算胜利”。 现在他只希望首先不要让自己成为被怀疑对象,其次当个称职的摄像头,记录下任何跟案件有关的细节。 伍洛汀的辅助系统里,有一个叫“大象笔记”的APP。 他前两次累积的积分少得可怜,所以他根本不敢、也兑换不起太多的APP。 这个“大象笔记”,基本上就相当于一个手机便签本,只不过使用方法却便捷许多。 使用者只需提前设置一个关键词,在必要时说出关键词,“大象笔记”便会自动将使用者目睹的情况转换为文字描述,记录下来,并自动备注时间。 但伍洛汀的积分只够启用“大象笔记”的基本功能,差不多约等于是个免费用户,所受限制很多。 比如每一条记录的持续时间最长只有一百二十秒,最多只能保存十条记录,且记录内容只限定于最基本的事情描述,完全是某人在某地做了某事的格式,不包含环境、衣着、表情等细节描写。 不过洛汀从进入剧本杀到现在,还一次都没启用过“大象笔记”。 因为,整整大半日时间过去了,伍洛汀还没碰到任何他认为需要记录的重要情况。 “真是够了……” 伍洛汀使劲掖了掖往下滑的长袍下摆,擦掉滑到眼皮上的汗水,耐着性子摆弄面前的九连环机关。 现在,伍洛汀正身处一间大型玻璃温室的三楼。 他觉得,自己恐怕是抽中了最倒霉催的一个任务。 在伍洛汀的信封里,同样有一张印有四行诗的卡片。 卡片指示他从钟楼山庄前馆一楼的正门离开建筑物,然后绕过庭院,来到钟楼山庄主建筑东北角的温室,完成一系列解谜任务。 这个任务难就难在要走出钟楼山庄。 现在是十二月底,时间越晚,雪就下得越大。 钟楼山庄里暖气虽然不算很足,但起码好歹有十来度,比外头冰天雪地零度线下还是要暖和上太多了。 伍洛汀真的很不想出门,但若不想因OOC被扣除积分,他只能扮演一个称职的真人秀参赛者,硬着头皮,顶着寒风,穿过长而曲折的连廊,来到节目组指定的温室执行自己的任务。 这间温室很大,四面墙壁和穹顶都由玻璃组成,高低错落的两个飘台把温室分隔成了三层,一道旋转楼梯把两个飘台连接在了一起。 现在,伍洛汀正位于三楼飘台处,绞尽脑汁想要解开面前的三个九连环,好拿到被机关锁住的钥匙。 除了伍洛汀身处的三楼飘台之外,温室里的大部分地方都还空置着,没放置花草树木或其他布景。 但温室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室内气温起码有个二十五六度,对于穿了冬衣还套了外袍的伍洛汀来说,简直感觉像呆在桑拿房里一样,汗水下雨似地淌落下来,烤得他心浮气躁,根本无法集中精神应付面前的机关。 “艹!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想出来的玩意儿!” 仗着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伍洛汀忍不住开口骂了一句脏话: “再多待几分钟,我都要热中暑了!这剧本,到底想让我们……” ——“哐啷!” 伍洛汀的话还没说完,他就听到了一声闷响,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 他全身猛一激灵,下意识地抬起了头。 温室的材质防冻防霜,室内气温也够高,几乎没有积雪,所以伍洛汀能够很清楚地透过玻璃幕墙看到前方的事物。 温室位于钟楼山庄的东北角,伍洛汀所在的朝向,视线正前方约五十米处,正好面对钟楼山庄的东馆。 而现在,东馆三楼最末端的一扇窗户被砸碎了。 由于过于惊讶,伍洛汀甚至一时间忘记了开启“大象笔记”的记录功能,只直勾勾地看着一件东西从破洞处坠下,重重地砸在了窗户正下方的雪地上。 紧接着,一个人影出现在了破碎的窗户后方。 直到现在,伍洛汀才猛然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磕磕巴巴地说出了关键词: “记、记录!” 虽然距离足有五十米,但对面的房间足够明亮,伍洛汀能看清那人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似乎是跟他现在套的袍子是同款,面目看不清晰,只隐约能判断似乎戴了个面具。 随后,人影一闪,猝然消失了踪影。 “卧槽!” 伍洛汀猛然一激灵,身为一个剧本杀玩家,他知道,方才的绝对不是恶作剧,而是确确实实出了事。 他再顾不得自己的任务,扭头就跑,朝连接两处平台的旋转楼梯奔去。 ——现在谁忒么还有时间管什么九连环! 伍洛汀一边跑一边想: ——一定是出人命了! ——刚才那一下子,一定是出人命了! ——— 伍洛汀觉得自己已经用尽了力气,跑得连心脏都要蹦出胸腔了。 他花了两分钟的时间离开温室,又一路顶风冒雪,穿过被园林景观分割得七零八落的庭院,来到钟楼山庄东馆楼下。 在东馆最末端,三楼那扇破碎的窗户的正下方,伍洛汀看到雪地上果然躺着什么物件。 “录像。” 这一次,他镇定了许多。 开启了“大象笔记”的记录功能之后,伍洛汀才走过去,捡起了雪地上的重物。 那是一个足有小臂长的青铜制的自由女神雕像。 庭院的照明很足,伍洛汀一眼就看到了女神像上冻结的血迹,还有雪地沾染上的,落梅花瓣般的鲜红。 伍洛汀连头皮都麻了。 他不敢迟疑,将自由女神像囫囵塞进背包里,发足朝钟楼山庄前馆的正门跑去。 他又跑了几分钟,终于回到钟楼山庄的正门前,刷开门,穿过前馆一楼长长的走廊,终于回到了四栋建筑物正中央的圆形大堂。 “呼、呼、呼……” 伍洛汀感觉自己快要连气都透不上来了。 他单手扶住墙壁,弯腰喘息,努力想要把气给顺过来。 一边喘,他一边思考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只有自己一个人当然不行,他得先找到别人。 ——可是,应该去哪里找人呢? 就在伍洛汀犹豫难决的时候,一个人影猛然从东馆的楼梯冲出,一路跑进了大堂。 “哈、哈、哈……” 来人同样喘得厉害,双手撑在膝盖上,抬起头,正好对上伍洛汀直勾勾瞪着他的视线。 “是你!” 伍洛汀叫出了对方的名字:“陆秀!” 是的,那人正是6号参赛者陆秀。 “看、看到你……真是、太、太好了……” 有着一对小虎牙的活泼青年面露惊喜,直起身,一边喘,一边朝伍洛汀走来,嘴里还断断续续地说着话: “出事了!我是说……说……” “录像!” 伍洛汀紧张到了极点,根本顾不得会不会有OOC的可能,条件反射地开启了“大象笔记”的录像功能,然后断喝一声: “等等!你别过来!” 刚才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分分明明——陆秀是从东馆的楼梯下来的!很可能正好来自命案现场! 根据伍洛汀前两回剧本杀的经验,凶手为了掩盖自己犯罪的事实,可以采取一切手段。 这手段包括且不限于杀掉灭口的人证,不管对方是NPC还是玩家,一样可以下手。 若陆秀真是凶手的话,自己正正好撞上他从东馆出来,简直是直观得不能更直观的人证了——若是让他近身,自己还焉有活路!? 陆秀被伍洛汀吼得一愣,脚下一顿,先是面露错愕,然后浑身一激灵,用力摆手兼摇头,来了个否认三连。 “不不不!我不是!我没有!真不是我!” 他语无伦次地解释: “我、我只是看到了而已!对、对!人不是我杀的!我只是看到了!” 伍洛汀哆嗦着问:“你、你看到了什么?” “哦对!” 陆秀这才发现自己忘了说重点,“我看到,汪二朋他、他死了!” 说着,他朝东馆的楼梯一指: “就在上面!我是说真的!汪二朋的尸体就在上面!” 第11章 1.钟楼山庄-10 发生紧急事件 晚上九点五十分。 沈莳在天井里已经呆了二十五分钟。 他无事可做,只得把人工智能小兰叫出来打发时间。 “唉,我现在有点理解穷极无聊到跟Siri聊天的人的心情了。” 沈莳朝墙壁靠了靠,空出一点空间,示意小兰坐下。 闪烁着蓝光的高大人形按照主人的意愿坐了下来。 沈莳注意到,明明小兰只是一个没有实体的发光虚影,但他坐下来以后,依然不动声色地将两条大长腿收起,在如此狭窄的空间里愣是坐得端端正正,连他的一片衣角都没有蹭到。 ——真有趣。 沈莳心想。 虽然只是一个人工智能,但小兰在一些小细节上出人意料地有“人味儿”,若是祂套上个真人皮肤,沈莳甚至怀疑自己没法将祂和活人区分开来。 “对了小兰,我问你个事儿。” 沈莳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道: “你说,戚知锦去取绳梯,来回一趟要多长时间?” 【条件不足。】 小兰说道: 【您问的是行走还是奔跑的耗时?】 沈莳问:“能都说说吗?” 【可以。】 小兰回答: 【以男性的体力和奔跑速度推测,穿过地道和迷宫大约要五分钟,通过一楼的走廊和打开感应门需要两分钟,再花二十秒经过大堂,用三分钟时间上到六楼,最后重复一遍打开感应门和穿过走廊的两分钟……】 沈莳已经快速心算出了答案: “大约需要十二分钟多一点,对吧?” 【是的。】 小兰回答: 【理论上说,大约是十二到十三分钟左右。】 “然后取个梯子,大概也需要个三五分钟吧?” 沈莳想了想: “就算戚知锦很有良心,这么折腾一趟下来,基本上没有个三十分钟怕是回不来了。” 【应该是这样。】 小兰顿了顿,又补充道: 【如果〖7号先生〗步行的话,耗时推测会在四十分钟以上。】 沈莳眯了眯眼,目光中有一闪而过的光芒。 不过他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很自然地别开目光,脑袋往后靠了靠,后脑抵在了冰凉光滑的井壁上。 “结果,这老长一段时间,我只能平白浪费掉了。” 沈莳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这段时间里,外头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说话的功夫,他忽然听到井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明显朝自己的方向而来。 沈莳精神一振,跳起身,同时示意自己的人工智能暂时消失。 脚步声停在了天井旁边,随后,戚知锦的脑袋从井口探出。 “呼、呼呼……” 戚知锦跑得满脸是汗,一边喘气,一边对沈莳说道: “我、我回来了!沈哥,梯、梯子……拿到了!” “这么快?” 沈莳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怀表上的时间。 九点五十三分,比他和小兰推断的耗时半小时要快了两分钟。 如此看来,这孩子实诚得紧,当真是杠足了劲儿一路跑过来的。 想到此处,沈莳不由有些感动,他放软了声线,郑重道谢: “知锦,真是太谢谢你了。” 戚知锦想开口回答,但跑岔的气还没顺过来,说话说不利索,于是只匆匆摆了摆手,示意对方不必客气。 接着,他干脆就坐在了天井边缘,打开挎包,从里面掏出了绳梯,把一端拴在活叶机关的轴承上,另一端抛到了井下。 绳梯的长度比井壁的高度要略短三十公分,不过对沈莳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攀着好不容易得来的救命的梯子,艰难地往上爬。 绳梯很轻很软,手脚难以着力,对于从来没用过这玩意儿的门外汉而言,简直难用到爆炸。 不过沈莳现在根本没得选择,只能一步两蹭三摇晃地往上爬,只觉得自己笨拙得活像马戏团里的狗熊。 三米的井壁,沈莳足足折腾了五分钟。 等他好不容易爬出去的时候,已经什么感想都没有了。 他直接一翻身,大字型仰面躺平在地上,身心俱疲,连说话的力气都挤不出来。 ——让一个四体不勤的文科宅演动作戏,泯灭人性啊! 沈莳盯着空茫茫的屋顶,对这个所谓的剧本杀系统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沈哥。” 看沈莳躺平了就一动不动的样子,戚知锦凑过来,推推他的肩膀,担心地问:“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沈莳虚弱地摇了摇头,深深呼吸了两次,翻身坐起: “没事。” 他低头看了看表,马上就要到十点了。 “你的任务,不要紧吗?” 沈莳向戚知锦道歉: “浪费了你那么多时间,真是很抱歉。” 戚知锦抿了抿唇,露出一个羞涩的浅笑: “没关系,反正我本来就不太擅长推理游戏。” 他摸摸鼻子,又轻轻摇了摇头。 “其实我来参加节目就是凑数的,根本就不可能会赢啦!” 说着,戚知锦左右看了看,凑近沈莳,轻声说道: “沈哥,你还不知道吧?” 沈莳:“哦?” 戚知锦把声音压得更低了: “我听我们经纪人说,节目组是提前布置了‘台本’的……应该赢的人,自然就会赢……” 话说到这份上就够了,沈莳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本来他一直奇怪为什么节目组会故意安排一个让他掉进坑里的指示,现在看来,估计是为了困住他,给“应该赢的人”争取充分的时间呢。 毕竟,今天晚上的关卡,可是要计时的。 “行吧,既然如此,那也没办法了。” 沈莳站起身,拍了拍蹭上灰尘的袍角,转头看向戚知锦: “礼尚往来,我干脆先帮你做任务好了。” 他笑着指了指自己: “别看我摔了坑,不过其实我还挺擅长推理解谜的!” 戚知锦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可以吗?” 沈莳微笑颔首。 戚知锦连忙低头,慌慌张张地从包里翻出信封,“让我看看接下来的任务哈……” 趁着戚知锦查阅地图的功夫,沈莳则回到天井边,把垂挂的绳梯收起,卷成一卷放进了自己的挎包里。这样就算万一等会儿他们之中的谁再摔一次坑,起码也能省去找梯子的功夫了。 看得出来,戚知锦取梯子的时候一定很匆忙。 因为沈莳在卷绳梯的时候注意到,绳上粘着不少没摘干净的花草叶片,中央还别着一枚小夹子,正是固定花篮用的燕尾夹。 “沈哥,任务提示我要在‘雪白的房间东面寻找一颗星星’……” 戚知锦原地转了一个圈,回头茫然地看向沈莳: “哪边是东……” 他的话还没说完,两声尖锐的蜂鸣几乎是同时响了起来。 沈莳和戚知锦对视一眼,随后一同拿起自己胸前的怀表,翻到了背面。 小屏幕上,只有一行字: 【发生紧急事件,请参赛者即刻返回前馆六楼。】 第12章 1.钟楼山庄-11 奥菲利亚 12月26日,晚上十点三十分。 收到管家发来的召集令,参赛者们都回到了前馆六楼,也就是众人房间所在的楼层。 六楼的楼梯间的一角摆放了两张沙发和一张茶几,众人就聚集在那儿,脸色都不大好看。 因为他们刚刚就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眼睁睁地看着唯一连接山庄和停车场的吊桥起火,在风雪中被烧成了一个火球。 这意味着,现在所有人都被困在了这栋建筑物里。 暴风雪山庄模式,终于完美成真。 参赛者们出去的时候是七个人,回来时就只剩五个了。 “你说汪二朋死了?” 管家不知第几次向陆秀确定他的所见,“你真的看到汪二朋死了?” “是的!” 陆秀脸色苍白,神经质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他的尸体就在东馆三楼,你们要是不相信的话,自己去看看不就行了!” “我们会去看的。” 沈莳拍了拍陆秀的胳膊,示意他不要焦躁。 “倒是张宜……” 他的目光在众人身上转了一圈,“张宜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在场的其余六人闻言,表情都变得更难看了。 ——果然。 虽然每个人都在竭力掩饰,但当他们听到“张宜”这个名字的时候,眼瞳中都闪过了动摇。 那是因为,他们和自己一样是剧本杀的玩家,而且显而易见的,在众人各自的剧本里,“张宜”这个人物,皆占据了十分重要的戏份。 “走吧,继续等下去也不是办法。” 沈莳建议道: “我们先去看看汪二朋的情况,再顺便找找张宜在哪里好了。” 六人皆无异议。 于是3号冯杉杉、4号沈嗣、5号伍洛汀、6号陆秀、7号戚知锦,以及管家,六个人一同下了楼,往汪二朋的陈尸地——东馆三楼的最后一个房间而去。 然而就在众人从前馆的楼梯出来,朝左一转,往东馆行去的时候,走在人群最末的冯杉杉忽然开口喊住了其他人。 “等等!” 这个身材高大的青年此刻显得极度局促不安,垂在身侧的双手无意识地搓揉着自己的长袍衣摆,“你们……呃,我是说,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众人停下脚步,屏息聆听。 令人窒息的沉默大约持续了二十秒。 终于,戚知锦小心翼翼地开了口:“好像……是滴水声?” “是从这里传来的。” 冯杉杉朝他身侧的一扇门一指,视线不自觉地垂下,脸颊和耳朵因紧张泛上红晕,一句话说得支离破碎: “我、我说,要不,咱们、呃,咱们进去看看?” 沈莳深深地看了冯杉杉一眼。 然后他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直接朝冯杉杉指出的那扇门走去。 沈莳下午在宅子里四处“踩点”时就进过这扇门,所以他知道,门后是一个温泉浴池。 浴池分内外两层,进门就是一扇描金屏风,外间铺着厚厚的硅藻泥地毯,左右两条通道,分别通向男女更衣室,浴室正中则竖了一道磨砂墙,将内外两个空间隔开,只在正中央留了一个入口,墙后则是一个长约五米,宽约三米的浴池。 磨砂墙的入口旁有一排挂钩,应该是给客人们挂毛巾用的,此时挂钩上挂了一只单肩包和一条牛仔裤,下方的地毯上还搁着一对皮鞋、一双袜子。 众人对视了一眼,心中都产生了某种不太吉利的猜测。 水滴声是从磨砂墙后传来的。 沈莳等人几步跨过柔软厚实的硅藻泥地毯,来到磨砂墙中央的入口处,一眼就看到了浴池中那骇人的情景。 张宜仰面倒在浴池里,长长的白袍在水中四散开来,仿佛女性柔软的裙摆,数十朵假花漂浮在死者身周,放温泉水的龙头没有关牢,正以两秒一滴的速度,一滴一滴地往下滴着水。 整个画面显得如此可怖可惧,而又莫名搀杂着一种诡异的美感。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一具真实的尸体,饶是心志如何坚定,也难免在这一刻感到了震撼与动摇。 “米莱斯的《奥菲利亚》……” 他低声嘟哝,“又是在模仿世界名画。” “沈哥……” 站在沈莳身边的戚知锦只能听到只言片语,颤抖着开口问他: “你说什、什么名画?” “英国画家米莱斯在1852年画的著名油画,描绘了莎士比亚著名话剧《哈姆雷特》里的女主角奥菲利亚溺水身亡的场景。画面中,女孩穿着雪白的衣裙仰面躺在河水里,面容安宁,身边落满鲜花……就像张宜现在这样。” 短暂的震惊过后,沈莳迅速调整情绪,让自己看起来足够冷静和理智,“《奥菲利亚》这张画,钟楼山庄里就有,如果我没记错,应该就挂在宴会厅里,咱们等会儿可以一起去看看。” 说到这里,沈莳顿了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用所有人都能清楚听到的音量说道: “不过,张宜他可不是溺死的。” “啊呀,原来如此!” 戚知锦忽然跳了起来,朝众人脚下一指: “他、他是被电死的!” 顺着戚知锦的指点,其他人终于注意到,一条浅灰色的电线一端插在浴室外间墙角一个不起眼的插座上,另一端伸进池水里。 浸在水中的电线末端铜丝暴露,明显是人为的陷阱。 “卧槽,太阴毒了!” 陆秀啐了一口,气得直跺脚: “这电线颜色跟地毯那么像,趁着张宜没注意的时候戳进水里,一下子就能把人给电死了吧!” “是的。” 沈莳走到墙角,拔掉电线的插头,回头对众人说道: “这样一来,凶手甚至不用下水。” 他将湿漉漉的电线从水里拽了出来。 电线沾了水,在硅藻泥的地毯上甩出一道长而逶迤的水渍。 “我懂了!” 戚知锦睁大双眼,瞪着地毯上的水迹,大声叫道: “因为这里铺了地毯,如果凶手下水杀人,就算脱掉裤子鞋袜,上来时也一定会留下脚印的,对吧!”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 “不管是脚印还是鞋印,只要现场对比一下,应该不难找出凶手是谁,所以他若是打算杀死浴池里的张宜,只能使用一个不用进入浴池的方法。” 众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沈莳的分析甚是在理。 这浴池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不小。 张宜的陈尸地点在水池的最深处,而现在池水的深度不过刚刚到人的小腿肚的位置,这水深肯定不够让尸体整个漂浮起来。 换而言之,张宜不是死后才飘到现在的位置,而应该是直接倒在那儿的。 若是凶手想要接近张宜,就必须进入水池,想要完全不沾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而且不管是在地毯上留下足以暴露身份的足迹,还是衣服裤子上的水痕,都会给凶手带来巨大的麻烦。 哪怕凶手是脱光了带着大毛巾下水的,可但凡有过泡澡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到处都是吸水材料的环境里,想要滴水不留也是很困难的。 更何况,处理用过的大毛巾本身就是一件巨大的麻烦,若是擦身时不小心蹭掉一两根头发,基本上就原地GG了。 “不过,还是不要太武断。” 沈莳想了想,建议道: “我们把张宜的尸体弄上来,检查一下有没有其他什么痕迹吧。” 当场给死者验尸,是剧本杀里的基本操作。 然而在剧本杀里只需要一句带过,在高度仿真的现实世界里执行起来却艰难无比。 既然是沈莳提议的,那么他自然得自己下去,而为人厚道的戚知锦也主动开口说要帮忙,两人脱掉鞋袜,卷起裤脚,将长袍下摆挽起扎在腰上,颤巍巍地下了水。 浴池有自动恒温系统,水温保持在37℃,沈莳两脚浸在水中,倒也不觉得冷。 只不过,当沈莳硬着头皮来到张宜身边,真正伸手去触碰一具尸体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一股寒意从脚跟直贯头顶,不由硬生生打了个冷颤。 ——冷静点,不要慌! 沈莳在心中对自己说:这只是一场剧本杀而已! “我抬他脚,你抬他肩膀。” 沈莳对戚知锦吩咐道: “一二三,起!” 两人借住池水的浮力,抱着张宜被热水泡软了的尸体,艰难地挪到池边。 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两人带着尸体爬上岸时,已然半身是水,在硅藻泥的地毯上留下大片大片的水渍。 “我去给你们拿两套浴袍来!” 管家说着,匆忙转身,朝男更衣室跑去。 这时戚知锦注意到,张宜的袍子前襟口袋里似乎放了什么东西,他伸手一掏,摸出了一个黑色的信封。 “沈哥你看!” 他拆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一张塑料卡片,“是张宜的任务提示!” 戚知锦将卡片递给了沈莳。 沈莳接过卡片一看,只见上面印着四行诗: 【浴室烟雾缭绕,寒冬亦如暖春。】 【池水波光荡漾,不知隐藏多少秘密?】 【低头细细寻觅,或有意外惊喜。】 【繁星归于本位,开启崭新篇章。】 卡片上的字迹与沈莳自己那份别无二致,实在看不出有何特殊之处。 第13章 1.钟楼山庄-12 普罗米修斯 众人并未在张宜身上发现其他可疑的伤口。 既然没有外伤,他们也只能认定张太子爷是死于触电,发现尸体的温泉浴室则是第一现场了。 另外,挂在浴室里的挎包、裤子和鞋袜也被确认是张宜本人的东西。 挎包里只有一份地图和一枚怀表。 沈莳很是细心,还特意将张宜那份地图翻了一遍,确认没有被做过手脚才作罢。 众人将张宜的尸体安置在浴室的角落里,再盖上毛巾,便匆匆赶往东馆三楼。 “我说过了!” 陆秀跑得气喘吁吁,仍不忘对其他人说道: “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也、也很诡异!咳咳!” 他咳嗽两声: “我说不出那是在模仿什么,但他的尸体弄得奇奇怪怪的,比张宜那儿恐怖多了!” 根据陆秀所言,当时他正在东馆顶楼的水塔上做任务,突然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他连忙从水塔上探头去看,便看到正下方的三楼处,有什么东西破窗而出,落到了雪地上。 听他这么一说,伍洛汀立刻抢白道: “你既然看到凶手把雕像扔下去,难道就没看到他站在窗前吗?” 说着,伍洛汀还拍了拍自己的挎包——里面搁着他捡到的沾血的自由女神铜像。 “卧槽你讲点道理!” 陆秀炸毛了: “我当时人在东馆楼顶的水塔上哎,跟汪二朋的命案现场几乎垂直,怎么可能看到窗户里的人影!” 可惜伍洛汀对陆秀的怀疑已然根深蒂固,对方的这套说辞根本无法说服他。 “照你这么说,那会儿我就在你正对面的温室里,应该能看到你才对,可我压根儿就没看到水塔上有人!” 他瞥了伍洛汀一眼,目光中满满都是怀疑: “而且你是汪二朋现场的第一发现人,本身就很可疑啊!” 陆秀一步蹿到伍洛汀面前,拦住他的去路,神色很是难看,很有点要撸袖子和对方干一场的架势: “我说你这就是污蔑了!我听到动静跑去三楼看看,难道不是很正常吗?” 说着他朝旁边的冯杉杉一比划: “再说了,按照你的说法,只要是发现尸体就可疑的话,那么刚才是冯杉杉首先注意到张宜陈尸的浴室,那是不是意味着人是他杀的呀?” 冯杉杉万万没有想到,两人的争吵会把火烧到自己头上,顿时急了。 但他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辩解,陆秀已经反将了伍洛汀一军: “还有,你当时在温室里也是你自己说的,我在水塔上可没看到温室有人啊!” 眼看着两人就要吵起来,其他人连忙打岔,说你们别吵了,咱们先看看现场再说。 几句话的功夫,六人穿过东馆三楼长长的走廊,来到了最末一个房间门前。 房门洞开,众人一眼便瞧见了房中的景象,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张宜触电死在浴池里,毕竟死相并不狰狞,还为了模仿《奥菲利亚》撒了满池假花,乍看上去还能跟死亡美学扯上点关系。 然而到了汪二朋这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汪二朋的尸体躺在靠窗的墙上,双目圆睁,嘴巴张开作嘶喊状,半边脸上全是血。 而他的双手双脚大张开来,两只手腕被锁链缠住,分别拴在沙发和桌子脚上。 除此之外,汪二朋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肚子上则放了一只大鹰,血迹晕透了尸体的长袍。 死者身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冷风夹着飞雪灌入房间,几乎将原本就不大的暖气卷得半点不剩,血水和雪水混合在一起,室内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湿哒哒、黏糊糊的。 可怜沈莳一个沉迷文学创作的宅男,平日里别说死人,连只活鸡都没杀过,猝然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眼前,他得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晕血一般感到双腿发软。 为免在其他人面前出糗,沈莳伸出手,不着痕迹地扶住门框。 好在眩晕的时间只持续了几秒钟。 沈莳暗中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稳住心神,再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记住现场的细节。 这时,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怎么样,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 沈莳点了点头。 他确实看出来了。 “是雅各布?约丹斯的《普罗米修斯》。” “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实在太出名,沈莳也省去了科普的功夫。 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宙斯震怒,遂将他用铁链捆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受鹫鹰啄食之苦。 当然钟楼山庄里不可能找出真正的鹰,不过东馆三楼的楼梯间布置成了猎户小屋的风格,墙壁上挂了一些植绒的仿真动物标本,其中就有一只假鹰。 沈莳指了指汪二朋的尸体,转头问陆秀: “你先前来看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 “没错!没错!” 陆秀点头如捣蒜,一叠声道: “我只是开门看了一眼,根本没进屋!真的,我没有碰他,我发誓,我连一步都没踏进房间!” 沈莳微一颔首,对另外五人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一起进去检查汪二朋的遗体吧。” ——— “致命伤在这里。” 沈莳小心翼翼地拨开汪二朋被血黏住的额发,一条长长的伤口从他的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他是先被人用硬物敲死,再摆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 众人都默默地盯着沈莳看。 终于,戚知锦忍不住开口问他: “沈哥,你怎么知道的?” 沈莳勾了勾唇,说出了大实话,“因为,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啊。” 他指了指死者额头上的伤口,向众人解释道: “人死了以后,心脏停止泵血,血液就不再流动,因此生前所受的伤,出血量会比死后所受的伤大得多。” 说着,他指向汪二朋胸前的刀伤,“你看,这刀子插得那么深,居然只出了这么点儿血,所以我猜,应该是凶手在汪二朋死后布置现场时才刺进去的。” “原来是看侦探小说学会的知识吗?” 沈莳听到站在他身后的冯杉杉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嘟哝: “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冯杉杉并没有说完,不过沈莳觉得自己能猜到他想说什么。 随后,众人又在汪二朋的身上找到了他的地图、怀表和装了任务卡片的信封。 按照卡片上的提示,东馆三楼最末端的这处房间是汪二朋第二个任务地点,前一处在他们刚才经过的楼梯间。 这意味着,如果被害人没有到处乱跑的话,那么汪二朋今晚的活动范围大约都在东馆三楼这一片区域内。 “好了,现在咱们该看的证据都看完了。” 伍洛汀觉得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最为□□,说话时腰板笔挺,格外理直气壮: “现在,是时候搜一搜,看看大家身上和房间里都有什么了。” 他朝众人一摊手,“毕竟,有些事情,该公开的,还是坦诚一些比较好。” 第14章 1.钟楼山庄-13 前馆601号房 2月26日,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 沈莳等人回到前馆六楼,开始搜查包括死者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房间。 众人房间的钥匙,以及时钟山庄所有开放区域的钥匙都被统一保存在管家那儿。换而言之,即便是房间的主人,想要出入自己的房间,也得请管家替他开门。 “管家先生,你确定从来没把钥匙借给我们之中的任何人吗?” 在管家打开601号房,也就是死掉的太子爷张宜的房间的房门时,伍洛汀向他提出了这个疑问。 管家用力点了一下头: “是的,我从来没把钥匙借出去过。” 他摇晃了一下手中哗啦作响的钥匙串——山庄使用的都是大号的门锁,配套的钥匙每一枚都有手指长,用结实的钢丝链条连成一大串,除非将链条剪断,否则根本无法单独取下。 “这么一大串呢!” 管家强调道。 “是吗?” 伍洛汀深深地看了管家一眼,那眼神意味深长,显是还有未竟之语。 管家的额角沁出了冷汗。 他别开视线,不与伍洛汀对视,匆匆找到601室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房间里一片凌乱。 在套间的沙发上,张宜的行李箱大敞,衣服、化妆品和洗漱包丢得到处都是,而他的皮包则滑落到了茶几下面。 “……” 众人都沉默了。 伍洛汀发出了一声冷笑。 “看来,不用我多说了。” 他指了指手里还拿着钥匙的管家: “我先前和陆秀上楼来找管家,打算通知他东馆那边有人出事了,但管家并没有按照他先前告诉我们的那样,在楼梯间的休息区等我们……” 伍洛汀转头看向陆秀,向他确认道:“我说得没错吧?” 陆秀点了点头。 虽然他和伍洛汀现在闹得很僵,但在指证别人的时候,他还是不会故意跟伍洛汀作对的。 “没错,于是我们就大声地叫了管家的名字,过了差不多一分钟,才看他穿过走廊,匆匆忙忙朝我们跑过来。” 陆秀抬眼瞥了瞥管家,凉飕飕地说道: “现在看来,你当时……肯定擅自进了我们的房间,对吧?” 管家汗如雨下,手指不由自主地收紧,死死揪住自己的燕尾服衣摆。 众人的目光都落到了管家身上,眼神里充满了怀疑。 冯杉杉仗着自己身材高大强壮,将管家逼退到墙边。 “你在我们房间里做什么?坦白交代吧!” 管家的身体明显瑟缩了一下,犹想负隅顽抗: “我、我……我确实进过这个房间……但我只是想趁着你们在做任务的这段时间,帮忙打扫一下而已……” “哈?你当我们是傻子吗?” 冯杉杉发出一声冷笑: “你这分明是在翻张宜的东西吧?” 管家冷汗已然浸透了他的衣领。 在作为玩家进入剧本杀前,管家只是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他在一家规模不大的私企里做一个小组长,每日为琐事烦心,没多大出息,也没什么志向,只图三餐温饱。 这是他参加的第二场剧本杀。 在剧本刚刚开始,他发现自己面对的全是一群二十上下的小青年时,管家还曾暗暗窃喜,觉得凭借自己的阅历优势,理应能吊打这群乳臭未干的小孩儿。 但事实上,当他进入角色,随着剧情的推进,管家赫然发现,自己已被逼入到了一个非常不利的境地——那便是,与其他人相比,他的身上有太多的“独一无二”。 整座时钟山庄的钥匙在他手里。 所有参赛者的任务指示由他保管。 每个人的饮食起居都由他安排。 任务时参赛者携带的道具由他分派。 若是发生命案,不论如何,有机会提前得知甚至支配众人活动轨迹的管家本人,一定会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尤其是——他还有充足的行凶理由。 管家心里越想越慌,越想越没底儿。 若只是普通的剧本杀游戏,被错投成凶手,也不过只是输掉一场游戏罢了,但在这里,代价却是真实的、不可挽回的死亡。 管家不知自己应该如何是好。他被剧情限制在前馆六楼,甚至连外面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所以他打算趁着七名参赛者做任务的机会,偷偷潜入房间,找出不利于自己的线索并提前销毁掉,尽可能将自己从怀疑对象里摘除出去。 然而他没有料到,不到一个小时,伍洛汀和陆秀就匆匆上楼来找他了。 当时管家正在张宜的601室里翻他的行李,听到伍洛汀和陆秀叫他的声音,吓得六神无主,根本来不及收拾满地狼藉,只得匆匆藏起“某样东西”,然后离开了这个房间。 ——可是,我明明什么都没做过啊! 焦急、无助和惊恐之中,管家心乱如麻,脑中一片空白,想要辩解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慌乱中,他只能坦白。 “我、我把张宜的手机藏起来了!” 管家叫道: “在沙发夹缝里!” 沈莳闻言,沿着沙发的夹缝仔细掏了掏,果然掏出了一个手机。 在时钟山庄,手机是没有信号的,打不出电话也发不出短信,更加无法联网,相当于一块板砖。 但作为现代人从不离身的工具,手机里可能保存的情报可就太多了。 张太子爷的手机自然是带锁的,众人试了几组常见的密码,最后用张宜的出生年月日打开了密码锁。 ——— 张宜的手机相册里,果然藏了很惊人的东西。 他们在里面看到了上百张年轻女性的艳照,还有几段不堪入目的小视频。 视频里的姑娘大约也就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不知磕了什么药,眼神飘忽,神智迷离,被张宜和汪二朋占尽便宜仍全然不知,还被拍下了这些足以毁她一生的照片。 “原来是他们干的!” 伍洛汀看到女孩儿的脸时,就认出了她的身份: “她是我们公司的练习生,前段时间跳楼自杀了,原来是被这俩禽兽糟蹋的!” 伍洛汀跟张宜、汪二朋同属一个公司,自然知道些内幕。 他告诉其他人,艳照里的姑娘是去年才签进他们公司的练习生,签约时才刚满十八岁。 姑娘长得漂亮,唱歌跳舞都颇有天赋,很被经纪人看好,仅仅训练了一年就有了不错的成绩,听说公司已经准备送她去参加选秀节目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女孩却忽然跳楼自杀了。 伍洛汀隐约听到风声,说她是受了欺负,精神压力太大,才选择用如此极端的方式了结自己的——现在看来,所谓的“欺负”,原来竟是如此。 “对了……” 伍洛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蹙眉努力回忆: “我记得这姑娘艺名叫百合……对,是百合花的百合,因为她英文名叫‘Lily’。” 这时,仿若灵光一闪,伍洛汀用力拍了拍大腿,高声喊道: “我想起来了,她本名叫‘冯丽丽’!——‘丽丽’跟‘Lily’同音,没错,就是这样!” 冯丽丽。 听到这个名字,沈莳一愣,随即视线偏转,看向了管家的方向。 管家身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们的3号参赛者,名字叫冯杉杉。 其实不止是沈莳,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移到了冯杉杉的身上。 房间的空气沉寂得如同凝固一般。 “冯、冯哥……” 足有十秒的沉默过后,戚知锦才讷讷开口: “这……她……是不是你的……?” 戚知锦没有指明‘她’是谁,也没有明白说出自己的猜测,但每一个人都懂他的意思。 冯杉杉也不能假装自己没听懂。 “呵,我就知道瞒不住。” 冯杉杉抓了抓头发,挤出一个干涩的笑容,“对,你们猜得没错,丽丽确实是我妹妹。” 戚知锦小心翼翼地问: “所以……冯哥你早就知道你妹妹是被张宜和汪二朋害死的?” 冯杉杉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反问: “如果我说不知道,你们信吗?” “啊,这……” 戚知锦被冯杉杉盯得后颈发毛,不由往后退了半步,仿佛为了寻求安慰一般贴到了沈莳身边。 “怎么?觉得他俩是我杀的?” 冯杉杉扫视在场众人,似乎想从他们的表情中看出破绽,“可是,难道除了我之外,你们其他人就没有动机了吗?” 说着,他抬起手,朝沈莳一指。 “就比如说沈嗣吧,他就肯定跟张宜和汪二朋有仇啊!” 冯杉杉转向沈莳,语气咄咄逼人: “你去年选秀时被网暴得那么惨,大家都知道!而且顶着那些黑历史,你以后也很难在娱乐圈里混吧?我不信你不想杀了他俩泄愤!” 沈莳心道果然他的人设不是秘密。 由于参加选秀节目和张宜结怨,而后被节目组恶剪、被对方买水军网暴这些事儿,在其他玩家的剧本里估计也有提及,他也就没必要否认了。 炮轰完沈莳之后,冯杉杉又把注意力转回管家身上。 “还有这老家伙,他可是进房间翻过张宜的东西,还把太子爷的手机给藏起来了啊!” 冯杉杉凶狠地瞪着管家: “你绝对跟张宜有仇,我没说错吧!?” 第15章 1.钟楼山庄-14 我知道你是谁了! 管家被冯杉杉逼问得心慌。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自暴自弃说出实情。 然而管家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有多么不妙——他不仅身上叠了一堆疑点,又没有不在场证明,要是不想个合理的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潜入张宜的房间的话,那他的嫌疑可就再也洗不清了。 管家活到四十出头的年纪,好歹还是有一些急智的。 他瞥过默然不语的沈莳,一套貌似合理的说辞迅速在他的脑中成型。 “好吧……” ——不要紧,所有能证明我身份的证据,都已经被我销毁了! 管家一边在心中替自己鼓劲,一边组织语言。 “我偷偷进来,其实是想来翻张宜的手机的……因为有人雇佣我帮忙收集张宜的黑料。” 他撩起眼皮,环视众人,目光怯怯,“可他的手机上了锁,我一时半会儿打不开。而且我没想到东馆那边出了事,伍洛汀和陆秀早早就回来了……” 管家顿了顿,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无辜一些。 “结果他们一喊我,我就慌了,手机往沙发缝一塞就出去了……” 他的谎话越编越溜,同时逻辑也渐渐清晰了起来: “你们想啊,如果是我在东馆三楼杀了汪二朋,那我肯定能想到有人会被砸破窗户的声音惊动的对吧?而且只有我才能用怀表联系上你们,那发现事情不对劲的人肯定会立刻回前馆六楼找我的啊!” 管家往沙发上大敞的行李箱一指: “那我怎么可能还跑进来翻张宜的房间,还让你们逮个正着呢?” 最后这两句解释实在很有道理,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找不出破绽。 管家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觉得自己实在太机智了。 隐瞒与死者的真实恩怨,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受雇于人的隐私窃贼,如此就既能解释自己为什么潜入张宜的房间,又能转移开其他人对他的注意力。 毕竟与冯杉杉的杀妹之仇相比,他偷看手机未遂就根本不算什么事了。 但显然还有人不打算放过他。 “你怎么证明你没说谎?” 冯杉杉抱住胳膊,对管家说道: “你说你是被人雇佣的,总该有证据吧?” 管家连忙掏出了自己的手机,翻开微信,给冯杉杉看他和另外一个人的对话。 这是他进入剧本后,在自己手机里找到的聊天记录。 对方是一个情报贩子,管家从他手上买到了张宜的行程。 其实管家第一眼看到这些的时候,他想过彻底删掉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免搜证时被人翻出。 但他转念一想,背景太过干净反而会令自己显得可疑,于是只删掉了那些会暴露他真实身份的语句,仅留下了一些模棱两可的对话。 果然,在此时,他精心删改过的聊天记录派上了用场。 【钓鱼大师:我确认过了,张宜也会去。】 【草田翁:好,我懂了。】 【钓鱼大师:你到时候会在游戏里当个临时管家,要小心不要暴露身份。】 【钓鱼大师:我知道你很聪明。】 【草田翁:明白,我会当心。】 若只看这几句话,其实根本看不出谁是雇主,谁是执行人。 但管家事先掰出一套说辞,就很容易让人先入为主。 冯杉杉、沈莳、伍洛汀和陆秀将管家的手机传看了一遍,也没看出问题来。 然而,当手机落到戚知锦手里时,男孩儿拧起眉毛,盯着短短几行记录,半晌没有说话。 “……草田翁?” 片刻后,他喃喃低语: “草田翁……草田……上草下田?” 戚知锦猛然睁大眼睛,瞪着管家:“管家先生,你姓苗,对吧?” “卧槽,原来是你!” 听到“苗”这个姓氏,伍洛汀立刻反应了过来: “是了!我知道了!你一定就是那个‘新苗娱乐’的老板苗东英!” 伍洛汀记得很清楚,自己收到的前置剧本里有各种娱乐圈八卦——其中有一条,是张宜张太子爷家的公司出阴招整垮了一个名叫“新苗娱乐”的竞争对手。 “新苗娱乐”破产以后,老板苗东英的老婆跟他离了婚,独子因受不了打击烧炭自杀,苗东英本人则行踪不明,不知干什么去了。 “苗”不是什么烂大街的常见姓氏,若说这只是巧合,真是骗鬼都不信! 果然,管家的脸“唰”一下白成了一张纸。 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自己的名字,也仔细检查过房间和随身物品,毁掉了所有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却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会在微信名上露出破绽! ——完蛋了! 管家如坠冰窟,脑中一片空白。 他知道,自己暴露了。 此时此刻,哪怕他巧舌如簧,打上一百八十个补丁,也没人会再听他说些什么了。 剧本杀与本格系推理的最大差别,就是在于“证词”的可靠度。 本格系推理,特别是“向读者挑战”那一类型的小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为了保证公平性,作者不能欺骗读者,因此参与案件的角色必须提供真实且可信的证词,换而言之,就是不能在主观上撒谎。 而剧本杀则不然。 它允许,甚至鼓励玩家撒谎。 为了隐瞒对自己不利的线索,玩家现编一套瞎话简直可算是基本操作了。 但撒谎是有风险的。 万一被当场拆穿,那么从此之后,哪怕你吹出一朵花儿来,也休想再有人相信你的说辞了。 ——完蛋了! ——我完蛋了! 管家双膝一软,噗通坐倒在地,连一句辩白都说不出来。 ——— 搜证仍在继续。 接下来,大家在汪二朋的钱包里找到一张一百万的欠条,伍洛汀很干脆地承认那是他欠的张宜和汪二朋的钱。 然后他们在冯杉杉的驾驶证夹层里找到了他和冯丽丽的合照,进一步证明了两人的兄妹关系。 沈莳的房间没搜出什么特别的东西。不过反正他被张宜雇人网暴的事圈内人尽皆知,众人也并不在乎。 只是,在陆秀和戚知锦两人的房间仍搜不出什么,就让众人感到焦躁了。 特别是因为撒谎而信用破产的管家,开始时装出的从容不迫早就荡然无存,此刻他正急得满头大汗,不死心地翻着戚知锦房间的垃圾桶——那架势,简直像要从里面找出一把凶器来。 “啧!怎么什么都没有!” 管家从垃圾桶里掏出一只空的矿泉水瓶,随手一丢,“我不信你跟张宜和汪二朋毫无关系!” 空瓶子咕噜噜滚到沈莳的鞋子旁。 沈莳弯腰将瓶子拾起,看了看瓶口一圈淡橘色的唇彩印子,笑了笑,然后把它随手放到旁边。 “好了管家先生,别折腾了。” 沈莳回头,拍了拍戚知锦的肩膀,“要不,知锦你自己告诉大家,你跟张宜或是汪二朋有什么瓜葛吧。” “啊?这……” 戚知锦蹙起眉,面露犹疑。 “其实,我在加入我现在的事务所前,曾经应聘过张宜他们公司……” 戚知锦垂下视线,声音渐渐低了下去,“……那时,我遭遇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据戚知锦所言,他被带去参加一个饭局,在饭局上,他碰到了张宜和汪二朋。 当时一个影视公司的制片人不知怎么的瞧上了戚知锦,张宜和汪二朋便连番给他灌酒,还在酒里加了些“好料”。 “我喝醉了……” 戚知锦的声音越压越低: “反正,等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至于戚知锦断片的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不愿细说,其他人也能想象出来。 “我没有证据。” 戚知锦的头越垂越低,沈莳只能看到他通红的鼻尖和耳廓,“啊,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吧……我手机里有一笔一万块的转账通知,是他们为了‘息事宁人’而给我的封口费……” 说到这里,他抬起视线,飞快地扫了众人一眼,“你们要看看银行的短信吗?” …… 盘问过戚知锦之后,众人将注意力移到了唯一还没有交代情况的陆秀身上。 陆秀被他们压坐到沙发上,让他像戚知锦那样,自己坦白究竟跟张宜和汪二朋有什么矛盾,最好还要提供自证。 在众人灼灼的注视下,陆秀下意识地往沙发里缩了缩。 “我……好吧,我确实早就认识张宜和汪二朋了。” 陆秀咬咬牙,“我给他们拉过皮条,将咱公司里的妹子介绍给他们。” 他顿了顿,怯怯地补充: “我是说真的,仅此而已……” 陆秀的话还没说完,冯杉杉已经叫了起来:“怎么可能!这根本就构不成杀人理由吧!” 陆秀恶狠狠地瞪跟自己同公司的好友: “所以我没杀他们!我压根儿没理由杀他们!” 然而他的辩解并不能让其他人信服。 “管家被坑到破产,妻子自杀;冯杉杉妹妹受辱致死;沈嗣被水军网暴了整整一年;戚知锦不明不白的就让人睡了。” 伍洛汀掰着手指,逐个数出他们的杀人动机,“就算是我,身上也背着一百万的债务呢!” 他转向陆秀,鼻中挤出一声冷笑: “你说你只是拉皮条而已?” 陆秀一拍茶几,跳了起来,一步蹿到伍洛汀面前,双眼圆瞪,呲出两颗虎牙,“爱信不信,反正我就说了,我没理由杀他俩!” 两人针锋相对,大有新仇旧恨一起清算的架势。 就在这时,冯杉杉却忽然跳起,抬手朝陆秀一指,高声叫道: “我知道你是谁了!” 第16章 1.钟楼山庄-15 右臂的红色胎记 在剧本杀游戏里,最紧张刺激的环节就是互相揭短,揪出其他玩家刻意隐藏的秘密。 但若是换成一个不小心就真可能丧命的游戏,即将被揭短的那人可就有大麻烦了。 沈莳一直留意着陆秀的表情。 这个短毛虎牙的活泼青年此时眼神飘忽,手指无意识地紧握成拳,即便竭力控制,但目光深处的惊惶还是掩都掩不住。 ——看来,他刚才果然说谎了。 沈莳心想。 “我之前听我妹妹说,她交了个男朋友,也是圈内人。” 这时冯杉杉继续说了下去: “她男朋友就是你,对不对?” 冯杉杉的妹妹就是被张宜和汪二朋拍下艳照后自杀的冯丽丽。 若陆秀当真和冯丽丽是一对小情侣的话,那么他的杀人动机就变得很充分了。 “啊?!” 陆秀神情愕然,然后一步蹿到冯杉杉面前,“你没证据可别瞎说!我什么时候跟你妹妹是一对了!?” 冯杉杉嗤笑:“呵,难道你不是吗?” 在冯杉杉进入剧本杀时,就接收到了这个世界的前置剧本。 这段剧情像是一段自动生成的记忆,睁眼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不需要他阅读也不需要他特意去记住,自然得仿佛他真正经历过一般。 在前置剧本里,冯杉杉知道自己有个感情很好的妹妹,可惜却被两个人渣害死了。 而他妹妹冯丽丽出事前曾经在视频电话里很开心地告诉他,自己交了男朋友——那男孩年纪跟她差不多,也是娱乐圈里的新人,没什么名气,不过很有潜力。 然而当冯杉杉追问妹妹那人是谁,自己是不是认识对方的时候,妹妹只是笑着摇头,什么都不肯说。最后,在哥哥锲而不舍的逼问下,妹妹才透露了一句对方的特征。 “我妹妹说,他男朋友右臂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 冯杉杉紧盯陆秀,一字一顿道: “如果你不是我妹妹的男朋友,你敢不敢撩开袖子给我们看看?” “啊?” 陆秀双目圆睁,半晌没有说话。 冯杉杉干脆上前一步,一把拽起了陆秀的衣袖。 陆秀的右胳膊上没有红色的胎记,却有一片巴掌大的狰狞烫伤。 “卧槽,你还真是够狠的啊!” 冯杉杉冷笑道: “为了掩盖跟我妹妹的关系,你还故意把自己的手给烫了啊!” 陆秀一听,顿时急了。 “你不要血口喷人!” 他跳着脚分辩道: “我这是前段时间参加C台排练时被喷火装置燎到的!你跟我一个公司,还是我的好朋友,不可能没听说我出了舞台事故吧!” “呵!” 冯杉杉心想什么“好朋友”,不都是副本给安排的过家家,在投凶和积分面前算个球!“凑巧就烫到右臂?我还真不信了!” 陆秀气得脖子通红,恨不能扑过去撕烂冯杉杉的嘴。 “我们这里包括管家在内都算是‘娱乐圈里的人’啊!” 他气急败坏地叫道: “你怎么不把其他人的胳膊也检查一遍!?” “行啊!” 冯杉杉转头,朝旁边围观的四人扫视一圈,“你们也拉起袖子让我瞧瞧呗!” 根据他从前参加剧本杀的经验,系统给他们的前置剧情都能在盘查人物关系时派上用场,因此冯杉杉坚信“妹妹的男朋友”这么重要的一个信息点不可能毫无意义——那人一定在他们当中! “这、这样吗?” 戚知锦被冯杉杉骇人的气势瞪得一哆嗦,条件反射挽起袖子,露出了自己瘦削白皙的右臂——上面干干净净,别说显眼的红色胎记,连一颗小痣都没有。 沈莳、伍洛汀和管家也先后撩起袖子,同样没有胎记。 冯杉杉转向陆秀,冷声问道: “这下你没话可说了吧?” 陆秀满脸通红,张口结舌,愣怔半晌,才呐呐说道: “真不是我……你不能这样,真不是我……” 可惜冯杉杉根本不想听他这苍白无力的辩解,其他人也一样。 ——— 2月27日,午夜十二点四十五分。 几人的房间搜查完毕。 大家的精神高度紧张了大半日,都不可避免地感到了疲倦。 但搜证还未结束。 因为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部分——众人要证明今天晚上自己到过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情,从而推理出谁才是杀害了张宜和汪二朋的真凶。 通常人们对剧本杀的认知,是只要动动指头点击屏幕,或者抽张卡翻个牌就能完成搜证。 然而在如此巨大的实景游戏中,他们却要动用自己的两条腿,一处一处确认每个地点的实际情况。 整个钟楼山庄一共四栋楼,没有电梯,光是上下楼梯就能花去众人许多时间,而且非常消耗体力。 于是六人商量过后,决定分成两组行事,三人一组检查另外一组走过的场地,寻找线索,拍照存证,然后回到宴会厅集中盘查。 当然,三人一组是为了彼此互相监督,以免有人偷偷动什么手脚。 沈莳、冯杉杉和管家分在了一组,他们要检查的是伍洛汀去过的温室,陆秀呆过的东馆阳台水塔,以及戚知锦去取梯子的后馆六楼的休息室。 屋外的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但呼呼的冷风依然刮得人脸颊生疼。 三人顶着寒风穿过庭院,进入温室,又爬上三楼的平台。 “确实,从这么看过去,正好能看到汪二朋死的那个房间。” 伍洛汀眯着眼,细细打量着五十米外那扇破了个大洞的窗户,回头对沈莳说道: “这距离,确实只能勉强看个人影。” “是。” 沈莳知道冯杉杉这是在故意无视对他们说了谎的管家,“虽然距离有些远,不过我相信,是真人还是模型还能分得清的。” 冯杉杉点了点头: “所以如果伍洛汀没有说谎的话,他应该确实看到过犯人出现在汪二朋的死亡现场。” 五分钟后,三人从温室出来,原路返回钟楼山庄,转道去了东馆顶楼的水塔。 水塔矗立在东馆顶楼阳台,本身足有一层楼高,只有一道狭窄的直梯,上下都得小心翼翼。 他们在水塔上发现了有人攀爬过的痕迹,足迹和握痕都很新,可以证明,陆秀确实如他自己所言的那般,曾经爬上过水塔。 “可这也不能证明陆秀不是凶手。” 运动神经很发达的冯杉杉亲自爬了一遍直梯,从塔顶确认过视野,又拍了一打照片,“毕竟谁知道他在塔上到底呆了多久!如果只是上来一趟再去下面三楼杀人,完全来得及啊!” 沈莳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只是仰头盯着水塔,默默地琢磨起来。 离开东馆,他们最后去了后馆六楼的休息室。 这地方沈莳先前踩点时来过,印象深刻。 休息室的门没有关,三人刚走到门前,就看到房间角落处那一地的狼藉——几个花篮散落在地上,里面的花草滚得到处都是,原本挂在墙上的绳梯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莳从自己的挎包里掏出了绳梯,与地上的花篮和草叶花朵作对比。 冯杉杉在旁边看着,探头问他:“怎么样?” “一模一样。” 沈莳两只手里各举起一枚燕尾夹,说道:“梯子上黏着的竹屑也和花篮的材质对得上。” 说着,沈莳又捏起一片白色的花瓣,在同样的花簇上找到那朵正好缺了这片花瓣的小花,“断口的形状能对得上,确实是同一朵没错。” 冯杉杉摸了摸下巴,说道:“这么看来,戚知锦确实是从这里拿的绳梯了。” 他们在来路上就讨论过,戚知锦有没有在其他地方取来另一架绳梯的可能。 但沈莳觉得这个可能性极小。 首先他从来没有在大宅的其他地方发现另一架绳梯,而且即便戚知锦找到替代品,那么原本挂在这里的那一架绳梯,他也得想办法处理掉才行。 可戚知锦把沈莳从坑里救出来之后,两人就一直呆在一起。 换而言之,戚知锦没有任何机会、更没有时间单独溜出去处理原本在这里的梯子。 现在他们亲自来对比过,确认绳梯就是原本挂在这儿的那一架以后,唯一作假的可能性也降到了最低。 至于说,戚知锦会不会在夜晚的游戏开始前就提前拿好梯子,就更不可能了。 因为所有的任务指示都被提前保管在管家那儿,除非管家与戚知锦是同谋,否则戚知锦根本无法知道沈莳会掉进天井里。 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两人有同谋嫌疑。 从案件的合理性而言,管家本人作案的可能性反而比“同谋者”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更何况,沈莳百分之百肯定,当时还是他自己首先开口,指点戚知锦去后馆六楼的这间休息室拿绳梯的。 “绳梯的挂钩在那儿。” 沈莳将绳梯递给冯杉杉,又朝墙上一指: “你把梯子挂上去,看看位置对不对,行吗?” 这是确认绳梯是否同一架的最后一步,冯杉杉自然没有二话,利落地爬上旁边的柜子,长臂一伸,就将绳梯两端挂到了两枚塑料挂钩上。 梯子的长度和宽度都正正好,若是再把满地的花篮和鲜花放回梯子上,就能完美还原沈莳记忆里的布景了。 第17章 1.钟楼山庄-16 每个人的证词 2月27日,凌晨两点三十分。 六人聚集在大堂一楼的宴会厅里。 按照正常人的作息,这个时间应该是睡眠正深的时候,不过事关生死,哪怕再困倦,每个人都强打起精神,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盘查。 六人围坐在餐桌旁,谁也没有率先开口。 凝固般的沉默如有实质,填满偌大的宴会厅,每个人都在注意别人的表情,却又有意无意地回避与他人目光相触。 “我要渴死了。” 终于,伍洛汀开口打破了沉默: 他站起身,指了指通向厨房的侧门:“我去冰箱拿点喝的。” 冯杉杉道:“帮我也带一瓶吧。” “还是别了吧!” 伍洛汀深深地看了冯杉杉一眼: “在不清楚谁是凶手的情况下,不要随便吃喝别人给你的东西比较好。” 语毕,他便转身进了厨房。 冯杉杉被噎了一下,但也没有反驳,只是默默地起身,自己拿饮料去了。 几人折腾了大半夜,连一滴水都没喝过,有了冯、伍带头,其他人也纷纷拿了些喝的。 原本按照剧情的设定,应该是管家负责给参赛者端茶倒水,伺候饮食起居的。 然而现在,在凶手未明的情况下,确实无人敢吃别人送来的食物——毕竟游戏里可没规定不能杀死玩家,谁也不想主动给凶手提供杀人灭口的机会。 好在厨房里存放了足够多的封装饮料,从矿泉水到果汁汽水应有尽有,凶手很难预估什么人会取哪一瓶饮料,也就很难提前动手脚了。 沈莳从冰箱深处摸出一瓶大众品牌的草莓汁,开瓶之前还特地检查过瓶身和封口,确定没有异常才敢启封。 他注意到,不止自己,其他玩家也一样。 越是临近关键时刻,众人的精神就越是紧绷,哪怕只是喝一口水,都显得格外小心翼翼。 ——— “好了,开始吧,咱们速战速决!” 伍洛汀把一罐可乐一口气喝完,空罐子往餐桌上一磕,“先撸一遍时间线好了!” “有一个细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沈莳略抬了抬手,将众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这里,“今天……不,应该是昨天了。” 他低头看了看手表,又说道: “昨天晚上,我们的任务,出发的时间差距很微妙。” 众人纷纷点头。 沈莳看向管家,“管家先生,你告诉我们,按照节目组的要求,我们按序号出发,每人的间隔时间为五分钟,对吧?” 管家一看疑问被抛到自己身上,立刻大声叫道: “那确实是节目组的指示啊,可不是我自作主张的!” “……管家先生,那些要求……是节目组当面跟你说的吗?” 这时,戚知锦呐呐开口: “难道说,你见过节目组的人?” “我——” 管家霎时卡了壳。 他并没有见过节目组的人。 节目组的车只将他送到了停车场,管家是用自己的两条腿一路经过吊桥,走到钟楼山庄的。 山庄的门没有锁,他自己开的门。 在宴会厅的餐桌上,管家找到了一个写着自己名字的大纸皮箱,里面放着三样东西:详细的游戏规则说明书,钟楼山庄的大串钥匙,以及他房间保险箱的密码。 如果要证明自己的清白,管家就要拿出节目组给他的规则说明书。 但要命的是,节目组在规则说明书里称他为“苗东英先生”,相当于直接揭穿了他的身份。 为了不暴露犯罪动机,管家在处理证据的时候,把规则说明书烧了个一干二净,连纸灰都给冲进马桶,捞都捞不回来了。 现在他除了一张嘴,再无其他物证。 “我……我没见过节目组的人。” 管家在“再编一套谎话”和“实话实说”中犹豫了两秒,但前一次说谎的代价实在太大,将他的精气神全都打散了,他不觉得自己还有力气再圆一次谎。 所以他长叹了一口气,说出了实话: “节目组给了我一份详细的规则说明,但上面有我的真名……我把它烧了。” “无凭无据?” 冯杉杉挑起眉,提高音量: “我们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又在撒谎?” 管家被噎了个倒仰,想要争辩,却连一个字也挤不出来。 “行了,关于这件事,我们稍后再盘。” 沈莳打断了冯杉杉的质问,将话题重点转回到他一开始想说的事情上: “按照时间来看,死者张宜的编号是1号,他是最早离开宴会厅的,当时是晚上八点三十五分。” 他顿了顿,又说道: “而张宜的死亡地点在温泉浴室,就在宴会厅旁边。” 说着沈莳又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这是戚知锦从张宜尸体的长袍口袋里找到的,后来戚知锦又将卡片交给了沈莳。 “根据张宜的任务指示,他在离开宴会厅以后,应该一直在浴室里做任务,没有到过别的地方。” 他的手指逐一在众人面前点过: “这么看来,八点四十五出发的冯杉杉,八点五十分出发的我自己,八点五十五分出发的伍洛汀,九点整出发的陆秀,九点零五分出发的戚知锦,还有最后离开宴会厅的管家先生,甚至连已经死亡的汪二朋,都有可能下手干掉最早离开的张宜。” 众人看着他,不说话了。 虽然很不情愿,但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得承认,沈莳说得没错。 因为温泉浴室对任何离开宴会厅的人来说,都能算得上是“顺路”,所以不管是谁,皆无法提供确切的不在场证明来排除自己的嫌疑。 伍洛汀蹙起眉: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只能从第二个案件锁定凶手,对吗?” 沈莳点了点头。 “那很好办。” 伍洛汀暗暗调出了自己“大象笔记”的记录: “我能够提供凶手出现在汪二朋死亡现场的确切时间。” “慢着!” 冯杉杉看伍洛汀那气定神闲的模样十分不爽,忍不住就想杠:“你怎么确保你提供的时间是可靠的?” “问他啊。” 伍洛汀指了指坐在自己对面的陆秀:“他也看到了。” 说着,伍洛汀被自己在雪地里捡到的自由女神像掏了出来,“咚”一下磕在了桌上,同时用略细长的眼尾夹了陆秀一眼: “当然,前提是他不说谎。” 陆秀跟伍洛汀针锋相对了半晚上,这会儿不知是没了精力,还是没了兴致,只叼着吸管咕咚咕咚啜柠檬茶,连个余光都不给他。 “那好,麻烦你说说看吧。” 沈莳对伍洛汀比了个“请说”的手势。 于是伍洛汀干脆把“大象笔记”的记录念了出来: “晚上九点四十二分,我站在温室三楼朝南望出去,正好看到东馆三楼最末一扇窗户破了,一个人影站在窗后,往外丢出一件东西……喏,就是这个。” 伍洛汀指了指自己放到餐桌上的沾血的自由女神像: “然后,人影又一晃不见了。” 沈莳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提问: “你为什么会恰好在那个时间点往东馆的方向看呢?” 伍洛汀想也不想就答:“那当然是因为我听到玻璃碎掉的声音啊!” 沈莳亲眼看过温室,知道伍洛汀没有说谎。 于是他追问:“你听到玻璃碎裂时,是几点钟?” 伍洛汀心想,我当时根本没来得及记笔记呢! 不过他还是合理地猜测了一下:“我想,大概就在我看到人影的一、两分钟前吧。” 沈莳说: “也就是说,凶手大概是在九点四十或是四十一分砸破玻璃的,对吧?” 伍洛汀点头。 沈莳又问:“那么,当时谁有不在场证明?” 伍洛汀立刻举起了手: “我在温室。” 说着他丢出了自己的任务卡片: “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对照我卡片上的指示!” 冯杉杉和陆秀一同探身,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他们俩互相看了看对方的表情,又不知怎么的一同打住了。 “这么说来……” 这时,戚知锦也拿出了自己的任务卡片,放到餐桌上,轻声说道: “我和沈哥,应该也算有不在场证明吧!” 他怯怯地转头看向沈莳,似乎想要寻求他的认同: “沈哥,对吧?” 沈莳点了点头。 “确实,当时我在西馆的地下室里,被一个陷阱困住了。” 他指了指身旁的戚知锦: “而知锦正帮我去后馆六楼的休息间拿梯子,没有行凶的时间。” 餐桌正中央就摊着一份钟楼山庄的平面图,方便大家盘案情时能够直观地看出各人的行动轨迹。 沈莳探身,手指在地图上划拉。 “从西馆地下室去往后馆六楼,就算一路用跑的也要二十四、五分钟。” 这是人工智能小兰给他分析的数据,沈莳对准确度很有信心,也就直接拿来用了,“再加上拿绳梯的时间,二十七八分钟已经算很快了。” 沈莳优秀的记忆力在这时完美地派上了用场。 “知锦帮我去取绳梯的时间是九点二十五分,回来的时间是九点五十三分,耗时二十八分钟,根本没有机会转道去东馆三楼砸玻璃丢凶器。” 戚知锦点头如捣蒜。 沈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小朋友不要紧张。 看众人脸色稍霁,戚知锦默默地松了一口气,打开一瓶矿泉水,把瓶口凑到嘴边,双唇一抿,咕咚咕咚连喝了好几口。 伍洛汀刚才就跟戚知锦去看过西馆地下室的陷阱了,倒是知道沈莳没有在耗时上说谎。 但是这仍然不能完全说服他。 伍洛汀冷笑: “你俩的不在场证明能够成立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你和戚知锦不是同谋吧?” “噗!” 戚知锦刚喝进口里的水喷了出来,呛得直咳嗽,匆匆放下瓶子,不知所措地瞪着沈莳,目光里充满求救的意味。 沈莳只笑了笑,没有急着分辩。 毕竟他觉得伍洛汀这“同谋”的推测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按照剧本设定,他和戚知锦都恨极了张宜和汪二朋这俩人渣,确实存在同谋杀人的可能性。 “再说了,即便你们不是同谋,你也还是有机会动手的吧?” 伍洛汀指了指沈莳: “万一你有别的方法从坑里出来,再趁机去杀汪二朋呢?” “不,不太可能。” 沈莳却摇头了: “从陷阱去到东馆三楼的路途,并不比去后馆六楼起居室的路途短多少,若再加上杀人和砸玻璃的耗时,两者应该差不多。” 沈莳指了指自己: “如果汪二朋是我杀的,那么我很可能会和取绳梯的知锦在半路撞个正着,甚至比他还要晚一步回来,那不就穿帮了吗?” “对啊!” 戚知锦也在旁作证: “而且就算沈哥跑得很快,比我先一步赶回地下室吧。可他一路跑回来,肯定会喘得很厉害呀!我不可能注意不到的!” 伍洛汀一摊手:“那就只能你俩是同谋咯!” “说别人是同谋,那你呢?” 陆秀憋不住了。 “毕竟没人能证明窗户破掉的时候,你是不是真在温室里啊!而且窗户后的人影也是你自己说的,别人根本没见过!反正,我从水塔上就只能看到窗户破了那一下子而已!” 陆秀做了个弹弹弓的手势,又一指桌上的自由女神像: “你完全可能搞个什么计时机关,让窗户在那个时候破掉,再把铜像给弹出去啊!” “你当你在演《名侦探○南》吗!” 伍洛汀简直要被他气笑了: “如果我真搞个定时机关,现场怎么可能不留下痕迹!?还有,用完的机关怎么办?谁帮我收拾?你吗!?” “那谁晓得呢!” 陆秀嗤笑: “毕竟,那‘什么’的花样可多了,鬼知道是不是……” 陆秀的这句话说得含糊,但沈莳身为剧本杀玩家,即便对方不明说,也能猜到,那“什么”指的是辅助系统里千奇百怪、花样繁多的APP。 “行了你们俩别吵了!” 冯杉杉听得心烦,喝止这两只争了一晚上的斗鸡。 “我们先姑且相信伍洛汀没有说谎好了。” 他朝管家和陆秀看了一眼: “你们俩呢,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 “我说了一百遍了!” 陆秀两口啜瘪柠檬茶的软包装,不耐烦地说道: “我当时在东馆楼顶的水塔上,听到玻璃破碎声,立刻低头去看——看到的就是有东西从窗户里飞出来,落到了雪地上!” 他朝餐桌上的自由女神像抬了抬下巴: “但我离得远,不确定掉下来的是不是真是这玩意儿!” 伍洛汀差点没憋住,又要回嘴。 不过这一次沈莳赶在他之前先提问了: “然后你就到三楼去查看情况了,对吗?” “这我也说过八百遍了……我确实是立刻就爬下水塔,到三楼去了。” 陆秀撅了撅嘴,好歹还是耐着性子回答: “在三楼找到汪二朋的尸体之后,我没敢进房间,直接就下楼了。” 伍洛汀瞥了眼“大象笔记”的记录,插嘴: “然后我在大堂碰到陆秀,当时是九点五十五分。” “伍洛汀看到窗边人影消失是九点四十二分,从四十二分到五十五分,中间只有十三分钟。” 沈莳在山庄平面图上比划了一下温室和水塔的位置: “加上到雪地里捡雕像和到三楼查看尸体的耗时,确实差不多刚好能够在大堂碰面。” “哼。” 伍洛汀冷哼一声: “陆秀这姑且能算是不那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吧。” …… “好了,到你了,管家先生。” 冯杉杉看向管家,“你还是坚持自己一直呆在前馆六楼的说法吗?” 管家双眼中闪过浓郁的纠结。 作为一个圆滑惯了的社会人,在情势对自己极其不利的时候,管家的本能反应就是要编一套对自己尽可能有利的说辞。 然而,他的智商没有高到足以令他在如此焦灼的关头现掰一番挑不出破绽的谎言。 犹豫再三,管家还是点了点头,垂头丧气道: “我等戚知锦离开以后,就直接上楼去了,然后一直呆在前馆六楼。” 管家比了个向上的手势: “我先处理掉自己房间里可能暴露身份的东西,然后去翻了张宜的房间……” 他烦躁地抓乱了自己的头发: “对,我没有不在场证明……你们爱信不信吧!” 没有人答话。 身在剧本杀中,人人都可能是个影帝。 只要稍有些脑子的,都不会被对方看似无辜的自我剖白唬住。 “OK,那么最后轮到我了。” 冯杉杉直接忽略管家,掏出自己的任务卡片,“唰”一下抛到了桌上。 “就像卡片上写的那样,我的任务地点在后馆地下室,没有任何人能证明我的行踪。” 他环视众人,用缓慢而清晰的语调说道: “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个线索。” 冯杉杉一句话完全吊起了众人的胃口。 伍洛汀往前探了探身: “什么线索?你快说啊!” “我这个人呢,解谜游戏弱得一批,连空当接龙都从来没通过关。” 冯杉杉笑了笑,说道: “所以我今晚做任务的时候,连地下室入口的机关都倒腾了很久。那会儿我觉得自己或许实在搞不定那玩意儿,就想能不能回头找点线索,不知不觉就往回走了一段路。” 有人追问:“你走到哪里去了?” 冯杉杉答:“没多远,只是上了楼梯,站在一楼的楼梯间里。” 又有人问:“然后呢?” “然后啊,我就隔着玻璃感应门往大堂里瞧,正好看到斜对角温泉浴室的门动了一下,有人闪了进去。” “什么!” 不止一个人惊叫起来:“那人是谁?” “不知道。” 冯杉杉摇了摇头: “时机很不凑巧,我没看到那人的脸,只看到他穿着白袍,对——就是我们现在穿的这一身。” 沈莳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那是几点钟?” 冯杉杉答得很干脆: “我那时候正好看了看表,所以非常肯定,是八点五十八分。” “还不到九点吗?” 伍洛汀摸了摸下巴:“那有没有可能,你看到的就是在浴室做任务的张宜本人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久,但仔细一琢磨,我觉得应该不是。” 冯杉杉朝沈莳一伸手: “张宜的任务卡片给我瞧瞧。” 沈莳将张太子爷的任务卡递给了他。 “看这四句诗,‘浴室烟雾缭绕,寒冬亦如暖春;池水波光荡漾,不知隐藏多少秘密?低头细细寻觅,或有意外惊喜。繁星归于本位,开启崭新篇章’。” 冯杉杉大声把那四行诗给念了出来: “第一个词就是‘浴室’,除非张宜是个物理意义上的脑残,不然怎么可能在外面耽搁二十分钟?” “对啊!” 戚知锦叫了起来: “张宜是八点三十五分出发的,怎么可能八点五十八分才找到就在宴会厅旁边的浴室呢!所以——” 兴奋之下,他尾音都叫劈叉了: “那个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没错!你说得没错!!” 比戚知锦更亢奋的,是管家。 “如果那人真是凶手的话,那么我就是无辜的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这回大概率要背锅,没想到峰回路转,冯杉杉竟在关键时刻爆出了对他极其有利的新线索。 管家激动得原地跳起,“八点五十八分,那时候我还在宴会厅里呢!” 他朝陆秀和戚知锦一指: “他俩可以作证,那时他俩还没出发,我们三人就呆在宴会厅里,对吧!?对吧!?” 听管家这么一嚷,伍洛汀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如果这条线索成立,那么六选一的嫌疑人范围就会骤然压缩成三选一,怎么看怎么对他很不利。 特别是在沈莳有戚知锦给他做不在场证明的情况下,那自己的嫌疑岂不是要上天了! 他将炮口对准冯杉杉。 “这么说,你也是有机会杀死张宜的人之一啊!” 伍洛汀说道: “毕竟你可是第三个出发的,时间来说很充裕了!” 冯杉杉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如果是我干的,我根本没必要把这件事说出来。” “呵。” 伍洛汀嗤笑: “我们也可以认为你是逆向思维,为了误导我们,才胡诌了一个线索的啊!” 两人再度掐了起来。 管家一心想要争取对自己有力的证据,完全站在了冯杉杉那边;陆秀觉得冯杉杉的证词是孤证,选择不相信;戚知锦则茫然无措,几次试图和稀泥都找不到切入点。 沈莳却只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言不发。 他的脑中充斥了太多的想法,千头万绪,却好似拼图欠缺了最关键的一片,无法勾勒出那若有又似无的朦胧真相。 沈莳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又伸手取过没喝完的草莓汁,旋开瓶盖,凑到唇边,仰头连灌了两大口。 他要让自己保持清醒。 ——早知道刚才就不该选草莓汁,而应该拿罐咖啡的。 沈莳这么想着,将还剩几口的瓶子放回到桌上。 随后他的视线很自然地扫过其他几人的饮料。 冯杉杉的气泡水、伍洛汀的可乐、陆秀的柠檬茶、戚知锦的矿泉水,还有管家的无糖乌龙。 ——原来如此! 沈莳只觉仿似有一股电流从尾椎直贯天灵盖,瞬间将他劈了个五感通彻、灵台清明。 “哈哈、哈哈哈。” 沈莳低低地笑了起来。 ——竟然是这样! ——原来真相,竟然是这样! --------------------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参加单位活动,断更了,今天粗长二合一,把昨天的份补上~ 好了,所有的线索都给出来啦,每一个人的证词都是有意义的,大家可以猜一猜谁是真凶了~U 提示:本案凶手有且只有一个人,不存在共犯哦! (ps,刚刚打错名字bug了,已修) 第18章 1.钟楼山庄-17 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12月27日,凌晨三点十五分。 争论还在继续。 玩家们谁也没法说服谁,谁都有自己觉得最可疑的对象,又看谁都觉得可疑,但偏偏提不出一个完整且合理的的逻辑推理链来,只能凭直觉胡乱攀咬。 眼看着争论半天也没个所以然,不知是谁吼了一句: “既然如此,我们投票表决吧,谁是凶手!” 话音刚落,沈莳忽然听到耳边传来“叮咚”一声清脆的提示音。 人工智能小兰干巴巴的电子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有玩家发起〖投凶〗,请问是否同意?】 在沈莳的视野右侧随即凭空弹出两个选项,左边的是“Yes”,右边的则是“No”。 沈莳想也不想,虚抬右手,“按”下了“No”的选项。 【您选择了〖拒绝〗,〖投凶〗环节取消。】 停顿了一秒,小兰补充道: 【请注意,距〖投凶〗最后时限还有四十五分钟。】 沈莳看过游戏规则,自然知道每一个玩家都能够随时发起“投凶”,但只有在全部玩家都同意“投凶”的时候,才会进入“投凶”环节。 如果一直有人拒绝投凶,则会在某个时刻,强制进入投凶环节。 沈莳低头看了看手表。 距离强制投凶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 ——很好,时间足够了。 沈莳站起身,用力拍了拍手,“各位,请听我说!” 他提高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知道凶手是谁了。” 其余五人闻言,一同转头看向他,目光中各种情绪杂糅,审视、怀疑、迷惑和不信任,复杂得难以形容。 “你真的知道?” 伍洛汀狐疑地眨了眨眼,问:“那好,你说说看,凶手究竟是谁?” “在这里不好说。” 沈莳微微一笑: “要解释清楚案情,我们得先换个地方。” 众人面面相觑,都搞不懂沈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走吧。” 沈莳朝大门的方向抬了抬下巴,笑道: “烦请各位动一动腿,我们到前馆六楼去。” ——— 十分钟后,六人爬上六层楼梯,穿过走廊,来到了管家给他们安排的几个客房门前。 “好了,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冯杉杉性子颇急,被沈莳吊了老半天的胃口,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他一把抓住沈莳的胳膊,追问道:“到底凶手是谁?” 沈莳笑着拍了拍冯杉杉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着急。 他的目光扫过铺着厚天鹅绒地毯的走廊,还有他们住过的八间客房,以及走廊尽头通向巨大挂钟“阿波罗时刻”的阳台玻璃门,满意地点了点头: “很好,这里就很合适。” 语毕,沈莳直接席地而坐,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摆出一副要长谈的架势: “来,大家都坐,咱们慢慢说。” 众人不明就里,皆面露迷惑。但他们看到沈莳如此淡定的模样,又觉得他不像是信口开河,遂不再多言,围着他坐了下来,五个人十只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首先,要解开这个案子,就要搞清一个关键。” 沈莳说道: “凶手是如何得到‘杀人情报’的。” 冯杉杉抬起手,表示自己没有听懂:“什么叫‘杀人情报’?” “凶手选择动手杀人的时机,是晚上我们分散做任务的那段时间。” 沈莳在身周比划了一下: “要知道,钟楼山庄很大,有四栋楼,庭院也可以活动。要在这么大一间屋子里找到自己的目标对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啊!对啊,你说得太对了!” 陆秀听懂了沈莳的意思: “如果是其他人倒也罢了,关键被杀的是张宜和汪二朋啊!他们一个编号1一个编号2,是最早离开宴会厅的!这样一来,连想蹲在外面等人出来以后跟踪都不行,光是找人就很麻烦吧!” 沈莳点了点头: “而且,看张宜的死亡现场就知道了。那条与瓷砖颜色极其相近的电线,一定是事先准备好的。” 他顿了顿,强调道: “换而言之,凶手早就知道,张宜会在温泉浴室里做任务。”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仿佛约好了一般,一同扭头去看管家。 “怎么!?” 管家脸色骤变,“不是我!我、我也不知道你们的任务是什么啊!” 他着急忙慌地分辩道: “你们都看到了,信封是锁在保险箱里的,我把它们分发给你们的时候,封口的蜡油还是完整的呢!我、我没偷看过!真的没有啊!!” 管家竖起两根手指,举到耳边: “我发誓!我发誓我没有!我如果说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出门就被车撞飞!” 没有人答话。 众人只是漠然看着他,谁也不吃赌咒发誓这一套。 “稍等一下,管家先生,你先别着急,我的话还没说完。” 沈莳朝跳脚的管家摆摆手,示意他别慌: “事实上,我注意到一个细节……” 说着,他转头看向陆秀: “陆秀,我记得你曾经告诉我,说你的经纪人跟你说过,节目组已经提前在钟楼山庄布好监控摄影器材,导演和摄影师也进驻了场地,对吧?” 陆秀回视沈莳,不知道他此时突然抛出这么一个问题的意义在哪里。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他迟疑地回答: “你总不会是想告诉我们,杀人的是导演或者摄影师吧?” “这怎么可能!” 没等沈莳表态,冯杉杉已经一口否认: “这也太扯淡了!把杀人嫌疑推给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人,这不摆明是甩锅吗!?” 他看沈莳的目光变得警惕且凌厉: “就你刚才那不靠谱的发言,我要鉴你是凶手了啊!” 冯杉杉在现实中是个学设计的大学生,一直是个桌游爱好者,狼人杀剧本杀玩得不少,自问也算经验丰富了。 要知道剧本杀有个潜规则,就是真凶不能是没有在剧情里出现过的,“莫须有”的角色。 如果哪个剧本杀真胆敢这么设定,即便过了审核上了线,也会被愤怒的玩家喷到妈不认,评分低到令人发指。 更何况…… 冯杉杉把心一横,决定透露出一些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细节: “我敢肯定,这大宅里除了我们六个人之外,现在没有别人了!” 作为一个经历了好几场剧本杀的资深玩家,冯杉杉也用积分兑换了一些APP。 其中一个APP叫“蜗牛寻人”。 只要在APP里输入你要找的目标对象名字,这样当你在目标对象二十米以内的时候,APP就会发出提醒,标记出你和目标对象的相对距离。只需通过相对距离的变化,就能摸清对方的大致所在。 早些时候,冯杉杉之所以能发现死在温泉浴室里的张宜,其实根本不是听到了水滴声,而是靠的这“蜗牛寻人”——只不过游戏规则规定,辅助系统的附加功能不能直接在剧情里暴露,所以冯杉杉才不得已用水滴声作为掩护罢了。 按照剧本的设定,冯杉杉和陆秀是队友。 二人下午时组队活动,很快就发现了摄影机的猫腻,冯杉杉也从陆秀那儿得知了“导演和摄影师可能在山庄里”这条线索。 当时他就很在意导演和摄影师的下落,故而开启了“蜗牛寻人”的功能,又把整个山庄每一层楼走了一遍,试图找到二人——又或者是二人尸体的所在。 然而很可惜,一圈下来,“蜗牛寻人”一次也没响过。 所以冯杉杉十分笃定,不管导演和摄影师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总之现在他们不在这屋子里,也不可能动手杀死张宜和汪二朋。 “别急。” 沈莳朝冯杉杉摆了摆手: “我指的不是导演和摄影师,而是……另有其人。” 第19章 1.钟楼山庄-18 什么错误? 众人都用一种见了鬼的眼神瞪着沈莳。 由于过于震惊,一时间竟然没人开口质问他。 诡异的沉默足足持续了好几秒钟。 “你是疯了吧?” 终于,冯杉杉咬牙道: “不是管家,又不是导演和摄影师,那还能是谁?你难道想说这屋子闹鬼吗?!” 他确实玩过有灵异元素的剧本杀,可这次的剧本怎么看怎么就是个现实向的,跟狐鬼神怪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为啥有人放着好好的逻辑链不盘,专往那三五不着调的事儿上扯呢!? ——亏我还以为他是个靠谱的! 冯杉杉凶狠地瞪着沈莳,下定决心,若是对面这个清秀俊美的男孩儿胆敢点头的话,自己要么就一拳揍过去让他闭嘴,要么就非得要鉴他是凶手。 “Bingo!” 沈莳像没看出冯杉杉眼中的杀气,拇指和食指一搓,打了个响指,“恭喜你,猜对了。” 他微笑颔首: “在我们六人之中,混进了一个‘幽灵’——正是‘它’操纵了一切,包括我们今晚的任务,以及张宜和汪二朋的死亡。” “啊?这……你为什么要把凶手叫‘幽灵’?” 冯杉杉结结实实被这个回答震惊到了: “还有,‘幽灵’究竟是谁?” “哈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 “唉,本来嘛,这种时候就该来句帅气的台词,什么‘真相只有一个’啦,‘所有的谜题都解开了’啦,不过仓促之间我也憋不出什么振聋发聩的金句了。” 沈莳站起身,手缓缓抬到胸前。 “总而言之,混进我们之中的‘幽灵’——” 他突然朝身旁的某人一指: “没错,就是你!” ——— 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沈莳所指的方向看过去。 他们看到了戚知锦震惊的脸。 “啊?” 戚知锦睁大双眼,仿佛一只被提溜住了耳朵的兔子,茫然且无措,“怎么可能是我?沈哥……你是不是搞错了?” “不,没错。” 沈莳微笑摇头,“我很确定,凶手就是你。” “这怎么可能!” 戚知锦似乎终于察觉到沈莳不像是在开玩笑的,脸上的迷茫褪去,变成了一种难以置信的焦急: “可我昨天晚上一直跟你呆在一起啊!你不是能证明我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吗?!” “不,你有。” 沈莳回答:“虽然时间很紧凑,但你仍然能杀死张宜和汪二朋两人。” 戚知锦急忙想反驳:“我没——” “别急,我们从头开始盘。” 沈莳竖起一根手指,打断了他,“先说第一个案件,也就是张宜的死。” 戚知锦:“……” 他闭上了嘴,睁大一双杏眼,一瞬不瞬地凝视沈莳,委屈得像一只被主人训斥的小狗。 但沈莳一点也没被他无辜的眼神打动。 “首先,你是九点零五分离开宴会厅的,而我在镜子迷宫见到你,是九点十五分。” 沈莳歪了歪头,飞快地从脑中调出每个细节。 “如果熟悉路径,最快只需要不到两分钟时间就可以穿过镜子迷宫,再加上打开一楼感应门和穿过走廊所需的两分钟,你还有六分钟的时间到温泉浴室作案。” “确实。” 一旁的伍洛汀掰着指头,认真地参与分析: “反正只是把电线插进插座,再把另一端伸进水里而已,如果电线真是事先准备好的,三十秒就能搞定。然后再将浴室角落插的假花全丢进池子里,就是一个《奥菲利亚》了——六分钟,绰绰有余!” “……可温泉浴室就在宴会厅旁边,照这个耗时,人人都能做到啊!” 戚知锦听到这里,终于憋不住了。 “还有,冯哥也说了吧?” 戚知锦看向冯杉杉,迫切想要寻求认同: “冯哥说他在八点五十八分的时候看到张宜以外的人进入浴室——可是,八点五十八分那会儿,我还呆在宴会厅里,和陆哥、管家先生一块儿呢!” “他说没错,我的确在八点五十八分的时候,看到有人进了温泉浴室。” 冯杉杉撩起眼皮,瞅了沈莳一眼,替戚知锦作证:“这我敢保证,绝对没看错!” 沈莳的笑容没有半分动摇。 “别急,关于这点,我稍晚再解释。” 沈莳笑了笑,“现在,让我们来说说‘幽灵’是如何杀死汪二朋的。” ——— 虽然众人都对沈莳这刻意卖关子的行为很有些意见,但看他如此笃定的模样,又只得耐着性子听下去。 “九点十五分,戚知锦和我在镜子迷宫里碰面,然后我们就一起行动了。” 沈莳接着说道: “九点二十五分,我掉进陷阱,戚知锦自告奋勇要帮我去后馆六楼的休息室取绳梯。” 戚知锦眨巴着一双大眼睛: “我确实去取绳梯了啊!” “不,你没有。” 沈莳轻轻摇头: “你是去杀汪二朋了。” 戚知锦:“沈哥——” “别急,你听我分析。” 沈莳说道: “你穿过地下室的密道和迷宫,然后通过西馆一楼的走廊和感应门,再进入大堂,直奔东馆,狂奔上三楼,来到三楼走廊最末一个房间,也就是汪二朋遇害的地点——整个过程如果足够顺利,大约只需要十分钟。” 陆秀已经快速算出了正确答案: “九点二十五分出发,花十分钟到达……那就是九点三十五分!” “你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是九点四十一分左右,对吧?” 沈莳转向伍洛汀,看对方点头,继续说道: “换而言之,戚知锦有六分钟的时间用自由女神像砸死汪二朋,再用锁链缠住尸体的两手,然后在他胸膛扎上一刀,把假鹰丢到他肚子上,摆成《普罗米修斯》的模样。” “唔,六分钟啊。” 陆秀摸了摸下巴: “确实有点匆忙,不过如果‘作案工具’都是早就备好的,倒也不是不行……不过,这样一来,戚知锦根本就没时间去拿绳梯吧?” 他眼珠子转了转,脑中忽然灵光一现: “除非他事先把梯子藏在附近!” 冯杉杉先前跟沈莳去后馆六楼的休息室检查过,所以他知道戚知锦拿给沈莳的,正是原本就挂在墙上的那一把。 既然不是备用品,那就只能是提前拿走的了。 他觉得自己的推论很合理,只是没有证据。 “胡说!!你胡说!!!” 戚知锦终于坐不住了,原地跳起,连连跺脚。可惜鞋底踩在柔软的长毛地毯上,未曾发出声音。 “我根本不可能提前知道那么多事,这完全不合理!我跟你们一样是来参加真人秀的,凭什么只怀疑我!?”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无意识地提高了整整一个八度,“还有,下午那会儿,我在后馆碰到伍哥了!” 说着,戚知锦一把揪住伍洛汀的袖子: “我们还一块儿逛了逛——如果我没记错,刚好就是五楼和六楼,对吧!?” “是的,我们一起查看了后馆五楼和六楼的几个房间。” 伍洛汀还有些懵,心里发憷,但又觉得自己不能说谎,于是只得点了点头,“我确实记得,当时绳梯还好好地挂在六楼休息室的墙上呢。” “对吧!对吧!我就说啊!” 戚知锦连声道: “我俩逛完后馆,已经是傍晚六点了。伍哥就说快到晚饭时间了,得赶紧回去,所以我俩就一起回宴会厅了!” “是的,回到宴会厅以后就开饭了,吃完饭很快就到了任务时间。” 伍洛汀继续点头: “所以就算戚知锦当真知道任务流程,除非他会分身术,不然是绝对不可能有机会在任务开始前提早拿走绳梯的。” 戚知锦轻轻松了一口气,放开伍洛汀的袖子,低头快速调整了一下表情,又怯怯地看向沈莳,祈求般低声哀叫道: “沈哥……” 戚知锦没料到,沈莳竟然在这时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 沈莳一边笑,一边说: “难怪你下午时就邀请我跟你一起行动,原来是惦记着要给自己找个‘证人’呢,真是好周到的算计啊!” 他忽然敛起笑容,直直凝视戚知锦: “可惜,知锦啊,你犯了一个错误。” 戚知锦:“!!!” 他嘴唇嗫嚅,艰难地挤出一句话,声音干涩: “什、什么错误?” “冯杉杉。” 沈莳转开目光,对冯杉杉说道: “我们刚才去检查后馆六楼的休息室时看到的情况,能麻烦你详细说一说吗?” 冯杉杉根本闹不懂他想干什么,但还是配合地回答: “我们一进屋就看到花篮和假花丢了满地,墙上有两个塑料挂钩,应该就是挂绳梯用的。” 他想了想,又补充: “哦对了,我们仔细研究过花篮和假花,跟绳梯上的残留物匹配,然后我还把绳梯挂了回去。没看出有啥问题,位置、宽度和长度都完全吻合。” 冯杉杉觑着沈莳的神色,“我感觉吧,就是原本那一架没错。” 沈莳笑问:“那你是怎么把绳梯挂回去的?” “不就是爬上柜子……” 冯杉杉愣住,抬手比划了个挂东西的动作: “再把梯子两端分别挂到挂钩上呗。” “没错,冯杉杉,你当时爬到了柜子上。” 沈莳一字一句地强调: “一个一米半高的柜子。” 休息室的天花板有额外的挑高,悬挂绳梯的地方离地足有三米半。连冯杉杉这等身高直逼一米九的运动员身材,想要够到挂钩,也得找个垫脚的东西。 当时在挂钩旁边就有一个美式田园复古风的柜子,柜高一米半,位置和高度都很合适。于是他便很自然地先爬上一张茶几,再翻上柜子,轻轻松松就将绳梯给挂回了原处。 冯杉杉根本不觉得这有啥问题,“有什么不对吗?” “对你而言,当然没有不对。” 沈莳转向戚知锦: “可对戚知锦而言,那就很不对了。” 戚知锦:“……” 沈莳问:“你还记得,我们下车以后,从停车场一路走到钟楼山庄时,发生了什么事吗?” 戚知锦一言不发,只抿紧了嘴唇。 “没关系,我来告诉你。” 沈莳朝脸色苍白的娃娃脸青年逼近两步,“你在经过吊桥时,因为恐高双腿发软,几乎走都走不动。当时我还搀了你一把……” 说着,他伸出手,指尖触了触戚知锦的手背,笑道: “看,就像现在这样,你的手又湿又冷,摸着像一块冰。” “啊!我懂了!我懂了!” 冯杉杉大声叫了起来。 “那绳梯,不是戚知锦拿的,对吧!?不然他那么恐高的一个人,肯定不敢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去够梯子的!!” 他做了个用力拉拽的动作,激动地说道: “换成是我,如果不能爬,就干脆直接一拽,把梯子拽下来拉倒了!反正那俩塑料挂钩才硬币大,用点儿蛮力就能拽下来,至不济也能拽断它们,没错吧!?” 沈莳点了点头。 旁听的众人也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不过沈莳,你的推理虽然有一定的道理,可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伍洛汀想了想,把自己的疑问给说了出来: “这么一来,必须存在一个替戚知锦去取梯子的‘共犯’了。” 他的目光在几人身上溜了一圈,最后落到了管家身上: “既熟悉环境,又能提前给戚知锦透露每个人的任务地点——那就只能是你了。” 管家闻言,顿时跳脚咆哮: “不是我!我根本不认识他!也没提前偷看过你们的任务卡片!我什么都不知道!!” “别急别急,确实不是您老人家。” 沈莳安抚住暴怒的管家,笑道: “这个人,其实有人看见过,只是并不理解其中的真实意义罢了。” “别卖关子了!” 冯杉杉、伍洛汀和陆秀异口同声大喊: “到底是谁!!?” 第20章 1.钟楼山庄-19 现在我们可以先来找找证据 12月27日,凌晨三点三十五分。 距离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二十五分钟。 “行,那么我们长话短说。” 沈莳看了看表,决定速战速决。 “冯杉杉,你刚才说,自己在八点五十八分时,看到有人溜进温泉浴室,对吧?” 他转向冯杉杉,再度朝他确认了一遍。 “对。” 冯杉杉一连点了三次头,态度十分坚决,“虽然我看不清那人的脸,但我可以百分百肯定,我绝对没有看错!” “这就对了。” 沈莳笑了笑,说道:“先前大家猜测,这人可能就是杀死张宜的凶手……然而事实上,我认为,这个人影,应该是张宜本人。” “啊?为什么?” 众人都愣住了,“张宜他八点三十五分就出发了,有什么理由要在外头徘徊二十多分钟才去温泉浴室?” 沈莳笑答:“因为,张宜要先去后馆六楼的休息室拿绳梯呀。” “确实,时间是对的!” 陆秀一拍大腿: “八点三十五分从宴会厅出发,爬楼梯上到后馆六楼的休息室。如果不是着急忙慌的一路用跑的,步行一趟来回差不多也要七八分钟吧?再加上拿梯子的时间……在八点五十八分才进入温泉浴室的确很合理!” 但伍洛汀仍觉得不对劲儿: “可是,就算戚知锦事先知道众人的任务,他难道还能偷偷跑去拜托张宜帮他去拿绳梯吗?” 他看了羞羞怯怯的戚知锦一眼,“我不认为戚知锦能支使得动张宜那样性格骄纵跋扈的太子爷……” “对啊!” 冯杉杉一想到前置剧本里某人干出来的“好事”,恨得磨牙,“那种混球贱匹,怎么可能几句话就被忽悠去帮人干活!” “别忙,请先容我提个问题。” 沈莳摆摆手:“当时我们大家为什么会认为张宜离开宴会厅以后,直接去了浴室呢?” 旁听了许久的管家终于忍不住开口: “因为他的任务卡上写着……” 沈莳笑着点头:“对,因为他卡片上的第一句,‘浴室烟雾缭绕,寒冬亦如暖春’,直截了当地点出了‘浴室’这个任务地点。” 他迎着众人迷惑的视线,压低声音,柔声反问: “可如果冯杉杉当时看到的‘第一句’,根本就不是这句呢?” “你的意思是,他的任务卡片被戚知锦换掉了?” 陆秀看戚知锦的表情,好像在看《魔术大○秘》里的蒙面魔术师,“难道说,戚知锦以前还是个练魔术耍老千的?” “沈哥,你是不是疯了?” 戚知锦嘴角抽搐,露出了一个气到极致反而笑起来的扭曲表情: “我当时跟你一起把张宜的尸体从浴室里捞出来,装任务卡的信封就在张宜的长袍前襟口袋里,我又是当着你们所有人的面直接拆开的,怎么掉包!?怎么可能掉包!!” “不不不,你没有换掉张宜的任务卡片。” 沈莳笑了起来,“但这关系到你为什么选择在浴室里杀死张宜。” 众人:“??” 陆秀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这……可能是为了方便布置触电的机关?” “不,如果只是为了让他触电死,能通电的金属物品多了去了,门把手、自热壶等等,甚至随便哪里的洗手间都可以,不必非得在那么大一个温泉浴室里。” 沈莳双眼紧盯戚知锦,一字一句地说道: “之所以选择在温泉浴室下手,是为了实现你的另一个布置。” 所有人都茫然地看着沈莳,除了戚知锦。 他不自觉地收紧了拳头,用力捏住浴袍下摆,用力到骨节发白、青筋暴凸。 “大家一定还记得,我们发现张宜的尸体时,没有在浴池外面的硅藻泥地毯上发现任何人的脚印或是滴水痕迹,对吧?” 沈莳的解释仍在继续: “所以我们推测,张宜是在浴池里触电死的,死后尸体一直泡在池子里,凶手并没有进过浴池。” “没错,从当时的环境来看,确实是这样。” 冯杉杉连眨了几次眼,“难道不对吗?” “太对了。” 沈莳笑道: “事实上,‘真相’确实如此。但这‘真相’,正是凶手想让我们注意到的。” 说着,他竖起一根手指。 “其一,温泉浴池很大,张宜死在浴池深处,凶手无法下水,自然接触不到他的尸体。” 然后是第二根。 “其二,既然没人碰过张宜的尸体,那么张宜身上的物品也就无人可以接触了。” 他环视众人,微微一笑: “所以戚知锦从张宜的前襟口袋里掏出来的任务卡片,是张宜在死前就一直带在身上的,是属于他本人的,这个逻辑,没有问题吧?” 冯杉杉等人面面相觑,皆一同点头。 “可是,除此之外,大家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尸体是从三十七度的温水里捞出来的——任务卡片,同样被水泡过。” “卧槽!” 冯杉杉恍然大悟,脱口而出:“你不会是想告诉我,是水溶性墨吧!” 冯同学进入剧本杀的游戏世界以前,是个正规美术院校毕业的设计狗,又有哪个学美术的没接触过水彩水粉油画丙烯色浆等等五花八门的颜料? 所以他知道,为了方便清洁,确实有不少遇水就会很容易溶解脱落的墨水,尤其那还是恒温三十七度的热水! “是的,我们拿到的卡片是塑料的,上面用金色的油墨印了任务提示。” 沈莳见终于有人猜到了正确答案,欣慰一笑: “但塑料本身就是一种很容易清洗且不易留下痕迹的材质,若是在上面用水溶性墨再加印一、两行‘假提示’的话,在热水里一泡就会脱落得一干二净,根本无法能够看出卡片曾经被动过手脚。” 他转向戚知锦,“当时,你从张宜的前襟口袋里拿出信封,没有第一时间把整个信封递给我,反而拆开拿出卡片看了看,就是为了确定卡片上的‘假提示’有没有掉干净吧?” 戚知锦的脸终于由白转青。 他实在不明白,如此巧妙的设计究竟是怎么暴露的。 若真是普通的剧本杀游戏也就罢了,剧本会给凶手强制降智,让他们把重要的线索带在身上、放在房间,又或是在奇奇怪怪的地方留下蛛丝马迹。 可这是现实剧本杀啊!又有哪个凶手会那么愚蠢呢?! “……这、这是胡说、胡说!” 戚知锦的拳头握得更用力,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用疼痛令自己保持冷静。 “沈哥,你没有证据!你不能冤枉我!什么水溶性墨,不过都是你的臆想罢了!根本不存在的!” 戚知锦很确定,自己已经倒掉了可能暴露他诡计的墨水,连瓶子都被他用剪刀碎尸成小片,一丁点儿不剩全都冲进马桶了,他不信沈莳还能拿他怎么样! “还有,绳梯那事情我可以解释!我确实有点恐高不错,不过一米多的柜子还是能忍耐的!毕竟柜子比吊桥矮多了,还不会摇晃啊!” 戚知锦抬起头,眼泪汪汪,仿佛被虐待的弃犬,“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是我怎么可能事先知道那么多事情,还能提前在张宜的任务卡上动手脚呢!?” 他哭着去看管家,“管家先生也说过,信封是锁在他房间保险箱里的不是吗?而且每个信封上的火漆封缄都是完整的呀!我又从哪里搞到能涂改任务卡的水溶墨和打印机啊!” 管家被他看得尴尬又心慌,本能地后退了一步,胡乱点了点头。 “唔……我觉得戚知锦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伍洛汀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说道: “要直接在张宜的任务卡片上动手脚实在太难了,需要的准备工作太多,东西也不好藏。你要说他早就安排好了一切,那他得多了解整个游戏流程才行啊?得直接参与策划了吧!” 他看着戚知锦通红的双眼,莫名感到有些不忍。 于是他转头去问沈莳: “咱几个都是坐节目组的同一辆车来的,我寻摸着戚知锦好像没什么特殊待遇吧?怎么你就怀疑他什么都知道了?” “我怀疑他当然是有理由的。” 沈莳笑了笑,“不过,现在我们可以先来找找张宜的任务卡片被删改过的证据……” 下一秒,沈莳唇角眉梢的笑容翛然一收,厉声大喝: “冯杉杉,帮我按住戚知锦的手!” 这命令实在太出人意料了,被点名的两人都楞在了当场。 一秒后,冯杉杉终于反应了过来。 他一步蹿到戚知锦面前,牢牢钳住了戚知锦的两只手腕。 ——虽然他不知道沈莳到底想干什么,但现在都盘到这份上了,怎么着都要把这场大戏看完。 冯杉杉身高直逼一米九,戚知锦只有可怜的一米七出头,两人身高差了足有十五公分。 戚知锦被钳制得动弹不得,只能用一对可怜兮兮的狗狗眼去瞅人,祈求谁能替他说句话。 然而沈莳根本不让他如愿。 “我们把张宜的尸体从浴池捞出来以后,身上的袍子都弄湿了,管家给我们拿了两套浴袍让我们换上。” 沈莳走到戚知锦身边。 “后来我要跟冯杉杉和管家到温室去,穿浴袍在室外走路会冻死,所以又把浴袍脱了,套了件羽绒服。” 沈莳指了指戚知锦的浴袍,“不过,你的浴袍倒还一直穿着。” 戚知锦眨眨眼,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滚落,“所以呢?” “所以,你好像忘了……当时,你把张宜的任务卡片交给我以后,装卡片的信封,你就顺手揣进了浴衣的口袋里。” 戚知锦的脸色刹那大变,条件反射想要挣扎。 但冯杉杉按住了他的手。 沈莳伸手,在戚知锦浴袍的两个口袋里掏了掏,分别掏出了一个信封。 其中之一干干爽爽,是戚知锦自己的。 而另一个,即便在口袋里揣了许久,摸上去仍然是湿湿的,正是属于张宜的。 第21章 1.钟楼山庄-20 所以我们应该换个思路 “来,这两个信封给你。” 沈莳转身,将一干一湿两枚信封递给了旁边的伍洛汀,“麻烦你拆开看看。” 伍洛汀眨了眨眼:“拆开吗?” 沈莳回答:“对,整个撕开来,露出信封的内部。” 伍洛汀照办。 然后,他只看了一眼,就高声惊呼起来:“卧槽,被你猜中了!” 众人伸长了脖子,凑过去看。 只见干爽的那只信封内部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异常,但湿的那只,内侧衬纸上却晕染了一层浅金色,范围不大——刚好差不多是两行字的宽度。 “真的是水溶性墨……太聪明了!” 陆秀瞥了戚知锦一眼,叹息道: “你居然直接在张宜的任务卡片上加印提示,让对方以为是节目组的任务,无知无觉地替你去拿绳梯。这样你在杀他的时候,就可以顺便把他手上的梯子也一并带走了。” 他咂舌,指了指那只染了金色油墨的信封,“如果不是信封内侧还有墨迹残留的话,便死无对证了。” 戚知锦面如死灰。 在信封被撕开的一刹那,他就知道自己要完蛋了。 信封的纸质与塑料卡片不同,墨水溶解时,极可能会粘附在上面——千算万算,他却最终算漏了如此重要的一点,以至于留下了致命的证据! “可是……为什么是戚知锦呢?” 冯杉杉尽职尽责地抓住被指认的真凶,同时忍不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他应该跟我们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参赛者而已吧?怎么会知道节目组安排的任务,还能提前做下那么多的准备工作呢?” “对于这一点,一开始我也感到很迷惑。” 沈莳摊开手,承认自己不如表现出来的那般成竹在胸、算无遗策: “我在看到后馆六楼休息室里的挂钩时,就已经知道戚知锦是凶手了,但直到刚才,我们在楼下宴会厅盘案情,戚知锦拿起矿泉水瓶喝水的时候,我才终于想通了整个案子的前因后果。” 众人闻言,纷纷蹙眉沉思,努力回忆刚才戚知锦喝水的模样,试图从中找出破绽。 然而很遗憾,他们根本毫无头绪。 陆秀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沈莳伸手朝戚知锦一指: “简单来说,戚知锦之所以能做到这一切,是因为‘戚知锦’并不是戚知锦。” 众人:“???” 这句话听着像绕口令,其中的含义更是令人费解。 冯杉杉等人四脸懵逼,完全听不懂沈莳到底什么意思。 “你是说……呃,这个人冒充戚知锦混进来?” 伍洛汀用活见鬼的眼神瞅了瞅戚知锦,又转到沈莳脸上: “可是,我们先前都是由各自的经纪人亲自带上节目组的保姆车的呀!就算他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菜鸟好了,可经纪人怎么着也是大公司里出来的,总不可能连自己带的艺人也不认识吧?” “不,不是这样。” 沈莳笑着摇了摇头:“上车的确实是戚知锦,却不是我们面前的这个‘戚知锦’。” “啊??” 陆秀脱口而出:“这还能中途换人不成?”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沈莳说道: “在大巴车上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戴着面具——直到管家来打开我们的房门之前,谁也没见过其他人的长相,对吧?” “嗯,确实如此。” 对这一点,伍洛汀表示同意:“可照你这么说,戚知锦是在别墅山庄里才被换掉的?那假的这个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假的这位……” 沈莳指了指被冯杉杉制住的娃娃脸青年:“他应该从一开始就躲在戚知锦的607房里,就等着戚知锦本人来呢。” 他朝“戚知锦”笑了笑,问:“我猜得对吗?” “戚知锦”没有说话,只沉默地盯着沈莳,目光怨毒而阴冷。 沈莳不以为意,继续说了下去。 “冯杉杉,是你给了我破案的灵感。” 他对高个子的运动系青年说道,“你提到了你妹妹的男朋友,一个最可能出现在这里,但却不在的对象。” “啊,对哦!我怎么把他给忘了!” 冯杉杉抓住戚知锦的手无意识地加了三分力道:“难道说,这小子就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不不不,你说过,你妹妹的男朋友右臂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但他的胳膊上干净得很。” 沈莳笑道: “所以我们应该换个思路——你妹妹的男朋友,才是真正的戚知锦。” 沈莳在“真正”二字上加了个重音,同时注意着“戚知锦”的表情。 娃娃脸的青年唇角抽搐了一下,太阳穴突突直跳,冷汗顺鬓角缓缓滑落。 “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有一个隐约的猜测,并不敢肯定,也没有证据,直到我看到你喝水的样子。” 说着,沈莳转过头去,对呆立在一旁的管家说道: “管家先生,能麻烦你到607房一趟,把垃圾篓里的空矿泉水瓶拿过来吗?” 管家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他用最快的速度奔向607室,翻出垃圾篓里的矿泉水瓶,又狂奔回来,总共耗时不到一分钟。 “对,就是这个瓶子,谢谢你。” 沈莳让众人注意观察没有盖上盖子的瓶口,“大家都看到了,瓶口处有一圈完整的唇彩,跟这位‘戚知锦’用的唇彩颜色一样……” 他强调道: “可是,大家觉得,这圈唇彩,又是如何印到瓶口的呢?” 伍洛汀想也不想就抢答:“那还能如何?当然是喝水时印上去的呀!” “对。确实是在喝水时留下的。” 沈莳点头,然后比了个举瓶子的手势,“不过,从这圈唇彩的形状和位置来看,这人喝水时必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会将瓶口整个衔进嘴里。” 说罢,他转头去看“戚知锦”: “你和真正的戚知锦身高、体型和声音都很相似,所以敢于模仿他——反正戚知锦是个刚入圈不久的小透明,我们这里又不能上网,没有人会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沈莳顿了顿: “为了扮演好‘戚知锦’这个角色,你用了跟他同色的唇彩,甚至刚才去拿水时,还特地选择他在房间里喝过的矿泉水。” 他叹了一口气,“然而,你根本没注意到他爱衔住瓶口喝水,对吧?” “戚知锦”的眼神已从怨毒转换成了漠然。 ——是的,他承认自己疏忽了。 他该死的根本没有注意到戚知锦那幼稚的衔瓶口的习惯! 更要命的是,他还在沈嗣面前,用不一样的姿势喝了一样的矿泉水! 同样的,正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戚知锦,才会忘记了他有那杀千刀的恐高症,才会在设计诡计的时候,完全忽略掉了必须要把“恐高”的因素考虑进不在场证明里。 而他最大的,也是不可饶恕的失误,是他在这场剧本杀里遇到了沈嗣! 偏偏如此一号人物,居然他妈的是个“新人”! “我猜,整件事应该是这样的。这位假冒的‘戚知锦’,嗯……姑且先称呼你为‘无名氏’吧!” 见“戚知锦”不肯开口,沈莳摇了摇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应该原本就跟真正的戚知锦相识,并从他口中得知了他与张宜、汪二朋两人的纠葛。然后你混进《新星大推理》节目组,参与了剧情策划和前期的准备工作。随后节目组撤离钟楼山庄,你用了某种方法偷偷留了下来,杀死了山庄导演和摄影师……” 沈莳想了想,道: “我注意到咱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停车场并没有任何一辆汽车,这就很不合理了。因为这意味着留守的导演和摄影师甚至没有给自己准备车子。” 他两手悬空,似是虚握住一个无形的方向盘,“因此我猜想,你大约是把他们的尸体塞进了备用车里,再用什么工具卡住离合器,让车子冲下断崖,对吧?” 戚知锦,或者说是无名氏抿紧嘴唇,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处理掉两人以后,你篡改了游戏规则以及我们的任务卡片,将一切都安排成对你最有利的样子,给自己制造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 “最后,你只需躲在戚知锦房中,等他毫无防备地进入房间,再将他杀死,就能取而代之了。” “等等!” 陆秀又忍不住了: “沈莳,我承认你的推测很有道理,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实在想不通!” 他提高音量,大声叫了起来: “如果这个‘戚知锦’是假的,那真的戚知锦又去了哪里?他那么大一个人,就算杀掉也是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啊!能藏到哪里去呢?” 陆秀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个大圈: “虽然这么大一个山庄只有咱们几个,但我想,倘若这个冒牌货真敢拖着一句尸体到处走的话,还是很有可能被人当场逮个正着的!何况他几乎一直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活动,根本没有处理尸体的时间啊!” “你说得对。” 沈莳微笑点头,“所以无名氏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方法来处理戚知锦的尸体。” 众人:“???” 沈莳见众人皆面露迷惑,给了一个提示: “你们觉得,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整出《美杜莎之首》、《奥菲利亚》和《普罗米修斯》这三张名画的模仿现场呢?” --------------------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到了最后一个问题!真.小七的尸体在哪里? 第22章 1.钟楼山庄-21 很接近,但还差一点 对于“为什么要把死亡现场搞成世界名画”这个问题,其他玩家其实也认真地思考过。 只是思考归思考,他们根本毫无头绪。 “呃,我想……” 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显得那么白痴,陆秀认为好歹应该努力挣扎一下,“这人……” 他指了指冒牌货: “他这凶手很冷静又理智,特地整这么一出肯定不会是为了看起来够浮夸够热闹吧?所以他一定有某种理由……” 他蹙眉冥思苦想:“这三场表演里,总有一场或者两场是为了干些什么的!” “对,我也觉得是陆秀这个思路!” 冯杉杉点头如捣蒜,“既然沈莳你刚才提示我们,说是跟怎么把正牌戚知锦的尸体藏起来有关……” “等等,我再确定一下哈。” 陆秀打断了冯杉杉的车轱辘话,“戚知锦是在刚进他自己的房间就被这冒牌货给杀了的吧?那凶手除非脑子有坑,否则不可能会把尸体留在房间里!” 沈莳含笑点头。 “那就对了!那一开始的《美杜莎之首》,很可能就是为了处理尸体才搞出来的咯!” 陆秀激动得直跺脚: “当时他用了石膏雕像的脑袋假装是美杜莎的头颅,还丢了满地的绳子——该不会是把人分尸了以后,把尸块藏在石膏像里了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陆秀的分析投向了走廊拐角处那尊没了脑袋的断臂维纳斯。 在各种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里,把尸体或是尸块藏在墙壁、石膏、黏土或是类似的可塑形物里,都是非常常见的操作。 这里大部分玩家都看过一些类似的作品,自然很容易联想到这一点。 “不,我觉得,不可能。” 伍洛汀虽然自问是个不太擅长玩推理的菜鸟,但他觉得自己起码有些基本的常识,“我们进房间的时候才刚过十二点对吧?” 沈莳补充:“正确的时间是十二点零五分。” 伍洛汀继续说道:“然后过了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听到外头有重物落地的声音,急忙打电话叫来了管家。” 他朝稍远处那没了脑袋的维纳斯一指: “那雕像即便是空心的吧,除去脑袋也就一百三四十公分的样子,不切碎了尸体绝对塞不进去!但前后不到一个小时,连分尸带藏尸还要清洗血迹收拾现场,这忒么是人能做到的吗!?还有分尸用的锯子什么的,他又能藏到哪里去!?” “啧,是不是,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冯杉杉一向胆子很大,而且很有行动力。 他将看起来已经没有了反抗意识的冒牌货推给了伍洛汀和陆秀,自己快走几步,奔到了那具掉了脑袋的断臂维纳斯雕像前,用力推倒了它。 “咚!” 石膏落地,在地毯上撞出了一声闷响,拦腰断成两截。 没有尸块从石膏里滚出来,里面干干净净,甚至没爬出一只蜘蛛。 伍洛汀高声叫道:“看吧,我就说不可能!” “好了,时间不多了,我就不卖关子了。” 沈莳笑着朝他们一招手,“走,我直接指给你们看。” 众人一头雾水,又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于是他们押着“无名氏”跟在沈莳身后,几人一路来到走廊尽头。 沈莳朝地毯一指,“这里,就是我们当时发现‘美杜莎之首’的地方。” 管家先前已经打扫过了。 他收拾了石膏头颅和绳子,还用拖把拖了地。 但整条走廊都铺上了长绒地毯,番茄汁渗入绒毛里,污渍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去掉,被沈莳一指出,显得分外显眼。 众人:“???” 沈莳转向“无名氏”,“其实,这才是你想要掩盖的东西,对吧?” 冒牌“戚知锦”低垂视线,并不与沈莳对视。 伍洛汀指着地毯上那一团污渍:“你的意思是,他想要掩盖什么东西,所以为此布置了一个‘美杜莎之首’的现场?” 沈莳点头。 “啊!我知道了!” 冯杉杉高声叫了起来: “是血迹对吧!他处理尸体的时候,血沾到了地毯上,所以他只能弄出个‘美杜莎之首’,用番茄汁盖住血迹!对吧?一定是这样对吧!!” “哈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 “很接近,但还差一点。” 他指了指地上那滩干透后呈现出浅灰棕色的污渍,“番茄汁不一定能盖住血迹,但却一定能盖住另一样东西……” 沈莳环视众人,嘴唇开合,缓慢而清晰地吐出一个字: “水。” 众人都盯着沈莳。 冯杉杉下意识地往前走了两步,想要凑得更近些:“哪来的水……?” 下一秒,他忽然高声惊叫起来。 “啊!!!” 冯杉杉双眼直勾勾地看向前方,口中语无伦次: “我、我真是!真是!——竟然是在那里!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是的,他“找”到了戚知锦的尸体。 但他靠的不是推理,而是他辅助系统里的“蜗牛寻人”。 自从冯杉杉知道真正的戚知锦已死之后,就在“蜗牛寻人”里输入了“戚知锦”这个名字,试图找出死者的尸体,只不过一直都没能找到而已。 然而现在,就在他往前多走了一步的刹那,“戚知锦”竟然出现了。 从系统显示的相对位置看来,那是一个完全出乎他预料的所在。 冯杉杉实在过于震惊,以至于他连话都说得支离破碎,词不达意。 “没错,就是在那里。” 沈莳看冯杉杉那受到巨大冲击的模样,就知道他八成是用了什么特殊的APP功能。 “其实,我猜想,在‘无名氏’原本的计划里,他根本没打算搞什么名画模仿。” 他向其余三名云里雾里的玩家解释道: “但在处理戚知锦的尸体时,出现了一点小差错,以至于他不得不随机应变,把现场弄成‘美杜莎之首’的样子。并且,为了不让‘美杜莎之首’显得突兀,他只能多费些劲儿,把张宜和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也变成一场名画模仿秀。” “啊……在森林里藏叶子的理论。” 陆秀嘟哝: “就算大家都知道名画模仿有猫腻,但次数一多,就很难判断他想藏的‘叶子’到底是哪一片了。” “对。” 沈莳听到陆秀的比喻,觉得很恰当,于是接着用了下去。 他笑道: “他真正要藏的‘叶子’,不过是一滩水而已。” 说着,沈莳翛然转身,面向通往阳台的玻璃门,伸手一指: “尸体就藏在这扇门后,那座巨大的‘阿波罗时刻’里。” 除了早用“蜗牛寻人”发现了尸体位置的冯杉杉之外,其余三人瞪大了眼睛,半晌说不出话来。 “记得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女主持人就介绍过这座‘阿波罗时刻’的具体参数了。” 这个时候,沈莳极优秀的记忆力再度发挥了作用: “她告诉我们,表盘直径十六米,时针长四米,分针和秒针长七米,从‘1’到‘12’,每一个数字的长度都有一米六。” 沈莳敲了敲那蒙上轻薄雾气的玻璃门: “一个光是长度就有一米六的数字,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实心的铁疙瘩。事实上,白天时,在屋外就能看出来,它们是一个内部中空且没有底板的黑色金属壳。” 沈莳做了个“翻面”的动作。 “正好就像一个没有盖的容器,对吧?” “可是——” 陆秀飞快地反驳: “刚才你也说了,主持人说这些数字长度只有一米六,戚知锦怎么着也该有个一米七出头,‘1’又这么窄,就算歪着脑袋也不够地方把人塞进去啊!” “谁说要放在‘1’里面了?” 沈莳笑了笑,用手指在玻璃门的水雾上写了一个数字——“7”。 “如果‘7’整体有个一米六的话,那么它下面的斜杠肯定会比一米六要长——或许,就刚好能藏下一具一米七刚出头的尸体了呢?” 是的,只要有初中程度的三角几何知识,就能知道,把“7”简化成一个直角三角形来看,斜边一定比两个直角边长——换而言之,当其中一个直角边长1.6米的时候,斜边一定大于1.6米。 “室内一直有暖气,室内外的温差让这块玻璃门一直是雾蒙蒙的,只要将尸体用黑布裹起来再塞进同样是黑色的金属数字里,即便我们从现在这个位置看出去,也很难察觉有什么异常。” 沈莳顿了顿,又补充道: “现在是十二月寒冬,室外气温全天都保持在零度以下,尸体藏在外头,就像放进一个天然的冰箱里,好几天都不会腐败——正好可以方便凶手‘以后’再处理尸体。” 在沈莳解说的这会儿功夫里,冯杉杉已经等不及了。 他进房间找了个铁制的衣帽架,半撬半砸,弄开了通往阳台玻璃门。 门一开,寒风扑面而来,众人都打了个哆嗦。 正如沈莳所言,外头极冷,冷得像个天然的冰柜。 好在雪已经停了,才不至于兜头扑他们一脸。 “啊!!我知道了!不是水,是雪!!” 陆秀顿悟: “中午十二点多那会儿,外头一直在下着雨夹雪,所以,这冒牌货处理尸体时,屋外的雨雪飘进屋里,打湿了地毯,才让他不得不搞出一个‘美杜莎之首’,用番茄汁掩盖住地上的水渍,好让我们不会注意到有人曾经开过阳台门!” 说话间,众人已迫不及待地涌出了阳台。 此时,他们清楚地感受到“阿波罗时刻”到底离他们有多近。 最下方的数字“6”像个庞然大物般矗立在他们眼前,紧贴住护栏,内部果然是中空的。 而在稍远稍高处,就是数字“5”和数字“7”。 只是这两个数字大部分都超出了6楼阳台的可见范围,从他们现在的位置,只能看到一点下半部分。 但这已经足够了。 借助从走廊漏进来的灯光,他们看到“7”的内部显然塞了什么黑黢黢的东西。 冯杉杉和陆秀冲过去,两个人四只手抱住那玩意儿,使劲往下一拽—— “咚!” 一个很有些分量的物体重重地砸落到了阳台上,黑布散开来,露出了里面一具冻硬了的尸体。 从进入剧本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六个小时。 沈莳,还有另外四名玩家,终于见到了真正的戚知锦。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儿,最多二十出头,有着一张略显稚气的娃娃脸,略圆的鼻头和琥珀色的大眼睛,右臂的袖子刚好撩起一截,露出手腕内侧一块暗红色的胎记。 他的长相其实和冒牌货并不十分相似。 现在,戚知锦一对大眼睛瞪得大大的,死状极其狰狞。 一条绳子环过他的脖子,在颈侧打了个交叉的结。 除了戚知锦的尸体之外,黑布里还裹了一大串钥匙——与管家手里的那一串一模一样。 “……” 整整一分钟,没有人说话。 他们看着戚知锦的尸体,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复杂难言的情绪之中。 这时,众人听到了各自系统的提示音: 【请注意,距〖投凶〗最后时限还有三十秒,倒计时结束后,将自动进入〖投凶〗环节。】 【27、26……】 【……13、12、11、10……】 【……3、2、1。】 -------------------- 作者有话要说: 好,剧本杀就此结束,下一章回系统空间复盘+结算,沈莳就要有钱了! 第23章 1.1.结算-01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倒计时结束。 沈莳感到眼前似乎有短暂的黑蒙,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一开始那个漆黑一片的神秘空间之中。 有了前一趟的经验,沈莳没被那种仿若悬浮在虚空之中不辨方向的失重感所困扰,很快就从地上翻身坐了起来。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人工智能小兰那平板而毫无波澜的声音萦绕在他的脑海中,自带3D效果。 话音刚落,沈莳的辅助系统便自动展开,漂浮在他视线的正前方。 小兰的声音与屏幕上的字迹同时出现。 【第1问:管家为什么会来到钟楼山庄?】 下面带了四个选项,分别是: 【A、受雇于节目组,主持真人秀; B、他是个私家侦探,潜入山庄调查张宜的不法证据; C、他以前是娱乐公司老板,与张宜有过节; D、他的女儿被张宜害死,为报仇潜入山庄。】 沈莳淡淡一笑。 ——果然是这样。 作为剧本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玩家们不仅要找出谁是真正的杀人凶手,还要盘出隐藏在剧情下的诸多复杂信息,包括人物的真实身份、作案动机、恩怨纠葛等等等等。 这些剧情分支构成了诸多人物支线,如同潜藏在“主线”这个海平面下的一座座冰山,成功挖掘出来,就能额外获得积分。 沈莳毫不犹豫地点下了“C”这个选项。 关于管家的真实身份,还是身为凶手的冒牌“戚知锦”替他们盘出来的。 只是沈莳不清楚那人是事先调查过,还是从他本人的前置剧情里获得灵感,再通过“草田翁”这么一个拆字字谜游戏判断出真相的。 屏幕一闪,下一个问题出现了: 【第2问:冯丽丽的男朋友是谁?】 选项又是ABCD,正好是除了被杀的两人,以及冯杉杉和“沈嗣”之外的四名参赛者。 沈莳手指虚触屏幕,点下了“戚知锦”。 这道题沈莳答得很自信。 最后他们找到了真正的戚知锦的尸体,并在遗体的左腕看到了红色的胎记,完全与冯杉杉所知的他妹妹男友的特征相吻合。 小兰的声音仍在继续: 【第3问:凶手为什么要把杀人现场布置成世界名画的样子?】 选项同样有四条: 【A、用《美杜莎之首》掩饰罪证,其余两次都是幌子; B、用《奥菲利亚》制造不在场证明,其余两次都是幌子; C、用《普罗米修斯》混淆时间,其余两次都是幌子; D、三次名画现场都是凶手的特殊审美,用以威吓他人。】 沈莳心说,这题还颇有迷惑性嘛。 如果他没在最后关头忽然醒悟与他们相处了大半日的“戚知锦”是个冒牌货,真正的戚知锦已经被真凶杀害的话,那么按照表面的剧情来看,这场剧本杀就只有张宜和汪二朋两个受害者而已。 如此一来,玩家会很容易忽略掉《美杜莎之首》的真正意义,从《奥菲利亚》和《普罗米修斯》中二选一。 在前提就已经错了的情况下,即便是用蒙的,也蒙不出正确答案。 ——看来,这场剧本杀确实有点难啊。 沈莳一边如此想着,一边按下了选项A。 问题再度跳转。 【第4问:凶手为什么要杀死张宜和汪二朋?】 沈莳稍稍一愣,很快扫视起了下方的选项。 令他意外的是,前三个问题都只有四个选择,第四问却变成了九条。 【A、妹妹被张、汪侮辱后导致其自杀; B、把柄被张、汪掌握,不得不替他做不道德的事; C、女友被张、汪二人害死; D、与张曾有商业纠纷; E、被张雇人网暴; F、欠了张、汪大笔债务; G、曾遭张、汪的欺凌; H、受他人雇佣杀死张、汪; I、实践凶手心中的完美犯罪。】 沈莳无意识地蹙起了眉。 他得承认,对这个问题,自己确实毫无把握。 在众人相互对峙,揭发犯罪动机的时候,假冒戚知锦的“无名氏”当然也曾提到他与张宜、汪二朋的纠葛。 然而当时沈莳没还把案情琢磨透彻,也就没有贸然揭发对方的身份。“无名氏”混在一群撕逼撕得正欢的嫌疑人里,那么的无辜又那么的不显眼,根本无人在意。 冒牌货在其他人坦白自己的犯罪动机时,也说了一个理由。 他告诉众人,自己是在饭局上被张宜和汪二朋灌醉,送到陌生男人床上,才对他们心生杀意的。 那会儿大家刚刚从冯杉杉处得知了冯丽丽的遭遇,又有陆秀承认自己曾经帮张、汪两人拉过皮条作为辅证,他们下意识就产生了两名死者在男女关系上极不做人,坏事做尽毁人不倦的印象。 于是冒牌货一开口,说的又是类似的惨剧——虽说受害人从女人变成了男人,但这在性别不忌的娱乐圈里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大家便下意识就觉得这故事听起来足够惨,所以很合理,也很有说服力。 但事实上,沈莳仔细回忆起来,当时“戚知锦”并没有拿出足够支持他的“犯罪动机”的证据,连所谓的一万块银行转账记录,他们也未曾当真检查过。 现在,看着眼前的九条选项,沈莳知道自己大约是上当了。 他陷入了剧本杀的一个很常见的心理骗局中。 在玩剧本杀的时候,玩家为了掩盖自己的某种身份或是某个行为,常常会仿照其他人的经历,编一套与对方相似的遭遇来。 比如玩家A说自己是教会的牧师,受约翰神父的委托,来村里调查黑魔术的秘密。那么身为黑魔术师的玩家B就可以顺着A的话往下编,说自己是一个赏金猎人,与约翰神父是好友,他最近接到好友的来信,请他来村里打听一个红发黑袍的女人…… 只要你有足够的急智,便能把谎言圆得天衣无缝,其他人一个闪神儿,很容易就把它当真了。 “……看来,我还是疏忽了。” 沈莳摇了摇头,轻声叹息。 其实当他确定凶手就是冒牌“戚知锦”时,也曾思考过“凶手到底为什么要杀人”这个问题。 然而当时已临近投凶时限,沈莳还要摆事实讲道理,说服其他人相信他的判断,因此只能忽略掉有关“凶手的犯罪动机”的疑问了。 现在九条选项没有一条与“无名氏”告诉他们的理由相符,换而言之,对方必然说了谎——沈莳知道自己生生错过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剧情点,心中不免有些遗憾。 这就好似你千辛万苦拼出一副两千片的巨大拼图,完工时却发现中央的美人儿缺了一只眼睛一样——那不完满的感觉,实在令人堵心。 不过,虽然沈莳现在已脱离了剧情,无法再揪住凶手一番审问,倒也不意味着他就一定选不出第四问的正确答案了。 答题倒计时还剩四十多秒,沈莳集中注意力,迅速思考破题思路。 很显然,九个选项里,有七条选项,沈莳能对应到具体每一个人——妹妹受辱的冯杉杉、落人把柄的陆秀、公司垮掉的管家、遭遇网暴的沈嗣、欠钱没还的伍洛汀,还有,女友被害的正牌戚知锦。 然而,“曾遭张、汪的欺凌”、“受他人雇佣杀死张、汪”以及“实践凶手心中的完美犯罪”这三项,却从未在剧情里出现过。 沈莳一时间很难判断哪一条是迷惑性选项,哪一条又是被凶手刻意隐藏起来的真相。 沈莳的目光在三个选则上徘徊,犹疑不定。 “受雇杀人”这条,按照道理来说,是与他知道的剧情最接近的。 冒牌货顶替了戚知锦的身份潜入到参赛者中,某种意义上,或许很有点受人所托的意思。 然而凶手顶替戚知锦的方式,却是将本尊毫不留情地当场杀掉。 ——这就很有意思了。 沈莳目光一转,抬起手指,轻轻触碰其中一个字母,做下了自己的选择。 屏幕一闪,问题再度跳转。 小兰的声音平板板地响了起来: 【第5问:谁是杀死张宜和汪二朋的真凶?】 仿佛是生怕搞错了人,这次的选项不止有文字,还每人附上了一张大头贴。 沈莳知道,这是特地给玩家挖的一个小陷阱。 因为他们只要盘出真相,就会知道选项里的“戚知锦”指的是照片里那个至今没能问出真名的冒牌货。 沈莳抬起手,在“E、7号戚知锦”的选项上轻轻一触。 【投凶环节,到此结束。】 人工智能小兰说道: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两秒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200/200】。 小兰用毫无起伏的语调说道: 【恭喜您,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您的投凶成绩是满分。】 “哈、哈哈哈……” 沈莳盯着屏幕上的一组数字,失声笑了起来: “看来我又蒙对了,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我懂了,原来竟然是这样!” 第24章 1.1.结算-02 凶手是怕你会碍他的事 人工智能小兰似被沈莳的反应吓了一跳,只得停下结算,等沈莳笑完。 “哈、哈哈。” 又笑了两声,沈莳停下来。 他神色一敛,忽然说道: “小兰,出来吧。” 荧蓝的光点幽幽闪现,随即在沈莳眼前组成了一个高大而没有面孔的人形。 【我在。】 小兰说道: 【随时为您效劳。】 “积分的事情先不忙。” 沈莳朝他笑了笑,对小兰说道: “一般剧本杀的话,玩家在游戏结束以后,都能看解谜和结局的,对吧?” 【您说得没错。】 小兰平板而清晰地回答: 【请问您是现在观看剧本杀《钟楼山庄》的解谜和结局吗?】 沈莳毫不犹豫地点头,“是,现在就看。” 【好的。】 话音刚落,沈莳面前的荧光屏翛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裸眼3D电影一般的,清晰的影像。 只不过,画面的主角是正牌戚知锦和那至今不知姓甚名谁的凶手,两人正呆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就着一张折叠桌吃着盒饭。 “我受不了了,表哥,我真的太难过了……” 戚知锦一边喝酒,一边对坐在他对面的凶手说道: “我明知道丽丽是被那两个人渣害死的,但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害怕,我真的太怕了,我、我连找他们质问都不敢……” 听到正牌戚知锦对冒牌货的称呼,沈莳终于知道了两人的关系。 凶手是戚知锦的表哥。 大约是缘自血缘的微妙联系,两人长得不太像,但身材、体型和说话的嗓音都有七八分相似。在不露脸的情况下,想要分清他们实在很有些难度。 “我知道,我知道你很苦。” 凶手又开了一罐啤酒递给戚知锦,半哄半灌地与他干了一杯,“如果你实在气不过,我会想办法帮你……” 半个月后,凶手某一日再把戚知锦约到自己的出租屋里,告诉他,自己最近在一个真人秀节目组里做策划助理,打听到节目组打算邀请张宜和汪二朋参加。 现在那节目组还缺一个选手,如果戚知锦能请他的经纪人想想办法,或许能混进去。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里应外合,伺机获得张、汪二人做过的缺德事的证据——就算不能将他们入刑,起码公布出去,能让他们社死,从此轻易不得翻身。 是的,由始至终,凶手告诉戚知锦的,都是“获得两人的不法证据”而已。 正牌戚知锦的性格,确实就如同凶手在剧本杀里故意伪装出来的那样,单纯而天真,带着些孩子气的正义感,很惹人怜爱,也令人同情。 他同意了自家表哥的提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终于获得了最后一个参赛名额,加入了《新星大推理》真人秀。 而另一方面,凶手也以节目策划助理的身份,开始了他的准备工作。 凶手大大方方地以真面目参与游戏策划,并提供了很多简单又靠谱的意见。 很快,他的能干和勤勉就获得了节目组上下的一致好评,也将更多的工作交给他负责,让凶手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谋划。 节目正式开始录制的两天前,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节目组撤离钟楼山庄,只留下导演及摄影师两人。 凶手自然也跟随节目组的人一同离开。 但他回到市区,立刻就乔装打扮一番,趁着天刚刚擦黑,开着用别人的名义租来的车子一路驶向目的地。随后他将车停在距离山庄约三公里的半山腰的一片树林子里,再徒步上山,回到了钟楼山庄。 与恐高的正牌戚知锦不同,凶手虽然长得不高,身材也偏纤瘦,却是个身体健康,运动神经相当发达的人,徒步爬坡三公里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且当日天公作美,天气虽冷,却没有风雪,倒替凶手省了不少事儿。 “呵呵。” 看到这里,沈莳笑了起来: “倒也不见得完全是这样。” 他对默默站在旁边的人工智能小兰说道: “正是因为那几天都没有下雪,所以凶手才会忽略掉了‘雪’这个因素……” 小兰没有回答他,只是很人性化地将头扭了一个角度,用没有五官的脸部“看”向沈莳,仿佛正很认真地听自己的主人说话。 沈莳朝他一笑,轻轻摇头: “要不是凶手犯了这么个错误,搞不好我到最后都看不破戚知锦的尸体消失之谜呢。” 而画面中的凶手已经来到钟楼山庄门前,正大光明地骗摄影师给自己开了门。 进入山庄后,他伺机将留守的两人毒杀,然后用搬运道具的小拖车将导演和摄影师的尸体运到停车场,塞进车里,再让车子冲下悬崖,便完成了一场巧妙的毁尸灭迹。 他不用导演和摄影师的尸体永远不被发现,他只需要二人的尸体在他做完想做的一切之前不被发现就行了。 处理完这一切之后,凶手回到钟楼山庄,美美地睡上一觉,次日起床后,便开始着手改造他的游戏。 他在张宜的卡片上用水溶墨加印了提示,又在游戏规则上添了许多便于他制造不在场证明的细则,接着他布置好所有将会用得上的“现场”,以及准备了包括电死张宜的电线在内的一干“凶器”,最后将用过的打印机、蜡漆、信封等一系列工具全都藏进609室里,将房门锁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凶手掐算好时间,躲进戚知锦的607室,只等他的猎物们自投罗网了。 果然,接下来就如同沈莳推理的那样,七名参赛者被同样毫不知情的管家领到前馆六楼,按照任务指示分配的房间各自对号入住。 戚知锦在房里看到自家表哥的时候,还非常高兴,以为一切皆是表哥的计划。 就这样,戚知锦在毫无警惕心的状态下,被凶手从背后勒住脖子,挣扎了没几分钟就窒息身亡了。 紧接着,凶手趁着管家按照指示,在别处布置游戏现场,其他参赛者又被反锁在各自房间里的这段功夫,他用黑布将戚知锦的尸体裹好,再用提前藏好的钥匙离开自己的房间,又打开通往阳台的大门,然后将尸体搬运到阳台外,藏进了“阿波罗时刻”巨钟的数字“7”里。 然而这时,出了他没料想到的意外。 窗外的雨夹雪越下越大,北风将雨雪从阳台的缝隙吹进室内,弄湿了走廊上的长毛绒地毯。 等到凶手藏好戚知锦的尸体回到室内,发现这个巨大的破绽时,地毯已沾湿了一大片,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弄干了。 有那么一瞬间,凶手站在那湿漉漉的地毯前,表情显得那么焦急和慌乱。 他身上的湿衣服还好办,他只要把它们换下来丢进洗衣篓,假装是在洗澡时不慎弄湿的就行了。湿发也很简单,浴室里的吹风机能在十分钟内解决他的烦恼。 可地毯不行。 他不能放任这破绽留在走廊上!——尤其是再过四十分钟,管家就会上来给玩家们开门了! 无计可施之下,凶手忽然灵光一现,想到了他在楼梯间附近看过的那张鲁本斯的名画——《美杜莎之首》! 他只要按照名画的构图,用石膏雕像的头颅和绳子弄出一个“美杜莎”来,再倒上番茄汁模仿鲜血就行了! 这时任何人看到地毯上的水渍,都会觉得那一定是番茄汁,而不会想到窗外的雨雪了! 然而若是只有《美杜莎之首》也很可疑。 关键时刻,凶手天才的脑子已经飞速地构思出了解决的办法——他只要将接下来张宜和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也布置成名画模仿秀就可以了! 比起真正的尸体给人的冲击感,区区一个石膏头颅和番茄汁又算得了什么? 凶手相信,其他人一定会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张宜和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上,而不会想到它们不过是为了掩饰《美杜莎之首》而故意布下的迷魂阵! 接下来的剧情,都和沈莳推测的一般无二。 只不过有一个细节,让沈莳十分惊讶。 在第一晚的比赛开始前,凶手曾经趁着大家在山庄里乱逛的机会,溜回过前馆六楼一次。 他打开了管家房间的保险箱,取出“4号”和“5号”两个信封,又躲进609室,打开信封后,对调了两张任务卡,再用蜡封将它们封好,放回到保险箱里。 “所以说,本来我是应该到温室去的?但凶手忽然改变主意,觉得让我做他的不在场证明的证人更合适些?” 沈莳摸了摸下巴,转头问小兰: “他为什么要这么干?” 他本没指望人工智能会回答,但小兰却开口了: 【凶手是怕你会碍他的事。】 沈莳一挑眉:“哦?” 【当时凶手有两个考量。】 小兰竟然解释了下去: 【其一,他觉得你的观察力很强,让你在外面自由行动,有可能会不按他的安排行事,所以让你掉进陷阱里失去行动力,是最保险的;其二,他认为你很关注时间,应该能注意到每个具体的时间点,这样他的不在场证明才会够准确,才有说服力。】 “看来,我又猜对了一件事。” 沈莳含笑注视他的人工智能: “凶手他果然知道我就是‘侦探’,对吧?” 第25章 1.1.结算-03 新手保护 【很抱歉,主人。】 对于沈莳的疑问,小兰如此回答: 【按照规则,我不能查看其他玩家的辅助系统使用情况。】 沈莳笑了笑,没有追问。 虽说小兰回答的是“不能查看其他玩家的辅助系统使用情况”,可换个角度理解,其实也是默认的意思。 在他的游戏规则说明书里,沈莳留意到一条很有趣的规则。 ——“新手保护。” 规则中说,初次进入剧本杀游戏的侦探,能获得一次“新手保护”,保证其在游戏中不受到任何方式的伤害。 这条规则对新手侦探非常友好,一看就让人很有安全感。 但沈莳当时就在思考,这所谓的“新手保护”,会不会是一把双刃剑呢? 这其实很容易想象。 毕竟游戏允许玩家为求自保而干出剧本里没有的情节。那么凶手为了掩饰证据,选择杀死某个可能对他构成威胁的玩家,想必也是很正常的行为。 沈莳先前查看“怕了吗”APP的时候,就看到许多保命的功能,从抵御物理攻击,到危险预警应有尽有。虽然他无法查看详细的技能说明,但光看名字就能猜到这些技能大概都是干什么用的。 为了公平起见,既然有让玩家保命的辅助功能,那么定然也有提升杀人成功率的道具或是技能才对。 至于杀伤技能与防御技能若是正巧碰撞会如何,那便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且看哪边更厉害些了。 但若是杀伤技能遇到了“新手保护”会如何呢? 沈莳想,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技能会无效化,或者是根本无法释放。 这就跟你在打网游时,你点选某个BOSS试图释放必杀技,却发现技能全灰掉了,这时系统提示你,【该角色处于无敌状态,技能无法释放】一样。 沈莳想,如果换作他是凶手,手头上又刚好有什么杀伤技能,那么他甚至不需要真正使用这个技能,只需要挨个点选他觉得可疑的玩家,若是发现有谁是“技能豁免”状态的话,那么就能轻而易举地确定对方是个“新手侦探”了。 尽管无法从小兰那儿得到证实,不过沈莳推测,冒充“戚知锦”的凶手无名氏,很可能就是用这个方法注意到了自己的存在——要不然,他也不会特地调换“4”和“5”两个信封的内容,并想方设法接近自己了。 沈莳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而是默默地将剩下的剧情看完。 接下来的情节跟他构想的几乎毫无二致。 张宜张太子爷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任务卡片的指示,先去后馆六楼休息室取了绳梯,放进了自己的挎包里,然后回到大堂,进入温泉浴室。 因为任务提示他要到浴池里“寻找星星”,张宜只好脱掉鞋袜和外裤,把它们和挎包一起留在外间,轻装进入浴室。 不久后,凶手悄悄出现在他的身后,用电线将他电死,又将浴室里装饰用的假花倒进池中,把现场伪装成《奥菲利亚》。 接着,凶手取走张宜挎包里的绳梯,藏到客厅的一个装饰柜里,然后迅速赶往西馆一楼的镜子迷宫。 凶手把时间安排得很充裕,但他万万没想到沈莳解谜的速度会那么快,等他赶到时,沈莳已经准备进入地下室了,差点儿破坏了他接下来要全程跟沈莳一起行动的计划。 好在他最终还是赶上了。 唯一的遗憾,是凶手没能如他的预想般参与解谜,令他的任务指示看起来太过单薄而显得甚是不合理。 ——不要紧! 凶手安慰自己。 ——只要时间链足够清晰,他的不在场证明就是可靠的,其他玩家根本不会注意到任务指示是否合理的问题! 接着就是沈莳掉进陷阱里,凶手假借拿绳梯的名义离开西馆地下室,掐点赶往东馆六楼最末一个房间。 他用自由女神像殴击汪二朋的后脑,将人打死后,再把现场布置成《普罗米修斯》的样子,再砸破玻璃,让身处温室的伍洛汀和身处阳台水塔塔顶的陆秀注意到“凶手”的存在。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迅速折返大堂,从装饰柜里取回绳梯,再赶回西馆地下室,完美执行了自己预设的“不在场证明”。 …… 故事的最后,凶手被众人找出,制服后单独关了起来。 幸存者平安无事地过了两天。 、第三日,有来附近取景的观光客发现吊桥被烧,赶紧报警。 警察很快赶到,与他们取得联系,得知了案件详情,逮捕了真凶,无辜的参赛者和管家也得以在警方的保护下离开了噩梦般的钟楼山庄…… …… 故事到此完结。 当然,剧情里的凶手被警察逮捕,而剧本之外,被投出的真凶已被系统抹杀,从此不再存在于任何一个空间。 沈莳默默地看着黑下去的影像,心中却一点都没有因为看到结局而感到满足。 在这一个结局里,凶手被他们揭穿了真相之后,便表现得如同泥胎木偶,既不反抗,也不争辩,任凭他们如何追问,也不肯再多透露一个字。 直至警察将犯人带走,剧里的众人仍然不知道凶手到底为何要连续干下五场丧心病狂的谋杀。 而剧情外的沈莳,也无法从这个“good ending”中证实自己对凶手动机的猜测。 “小兰。” 沈莳略一沉吟,忽然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道: “我能看看如果投凶失败会怎么样吗?” 【当然可以。】 小兰礼貌地询问: 【请问您是要现在观看〖结局B〗吗?】 “是的。” 沈莳回答: “现在就看。” 第26章 1.1.结算-04 结局B 【好的, 这就为您播放《钟楼山庄》的〖结局B〗。】 随着小兰的声音响起,完全黑下去的屏幕又再度亮了起来。 沈莳终于看到了“隐藏结局”。 在这个结局里,参赛者们一番激烈的争论, 谁也没能说服谁。 他们一直吵到凌晨三点,全都累坏了, 只好提出暂时到此为止, 大家都先去休息,明早再想办法通知警察,或是对外求救。 就在这时,偌大的钟楼山庄骤然黑了下来——停电了。 众人都慌了手脚。 他们只好借住手机的背灯照明, 从厨房的杂物柜里翻出了火柴和蜡烛。 可是蜡烛只有寥寥四支,连每人分一支都不够, 加上停电后供暖也随之停止,一群人在深冬的夜晚瑟瑟发抖,想多盖两床被子都成了奢望。 这时, “戚知锦”提议说, 宴会厅旁边就有个起居室, 里面有一个老式的壁炉, 炉边就放着柴架,柴禾存量充足,他们可以以此取暖,好歹苟到天亮再想办法。 众人都觉得他这个提议十分靠谱, 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案了。 于是一行六人转移到起居室中, 点燃壁炉,围着火炉烤起了火。 只是炉火点燃后没多久, 围坐在火旁的众人就不受控制地感到了困倦,很快就东倒西歪地全熟了过去。 这时, 坐在人群最外围的一张沙发上“戚知锦”站了起来,脸上扣着一个氧气面罩,一条氧气管从他的外套领子里伸进去,一直延伸到藏在沙发布罩里的便携式氧气筒的接头处。 “呵呵。” “戚知锦”的闷笑声从面罩下方传来,沉闷而干涩。 “我赢了!我赢了!哈哈哈,我赢了!!” 他戴上手套,从壁橱旁的五斗柜里翻出了各种杀人工具,转向五个睡得人事不省的同伴。 接下来的场面,让沈莳看得毛骨悚然。 “戚知锦”将他手中的凶器逐一用在了他们身上。 绳索勒脖、静脉注毒、刀刺斧砍…… 虽然知道这只是游戏制造出来的“结局”,但看到画面中那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沈嗣被一刀刺死在安乐椅上,鲜血从伤口汹涌而出,染红了整片衣襟的时候,沈莳还是感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恶心和不适感。 ——太可怕了。 他想。 假如这个世界不是游戏,而是真实存在的,难道说,在他们这些“玩家”脱离了那个空间之后,那个世界的本尊果然会真按照他看到的“结局A”或者“结局B”继续发展下去吗? 这个想法实在太恐怖了,沈莳根本不敢细想。 很快,“戚知锦”就把睡梦中的五人全都杀死了。 他这才熄灭了炉火,打开门窗通风片刻,卸掉了氧气面罩。 沈莳大概猜到了他的犯罪手法。 想必“戚知锦”一定是在起居室的壁炉里预先放置了什么遇热才会挥发的吸入性麻醉剂,然后再提前弄了个电源短路系统。 等到众人又困又累,实在没力气折腾的当口,他就启动电源短路系统,把整个山庄的电热全都搞掉,最后建议冷得不行的众人到起居室取暖,达成他计划的最后一环。 然后,“戚知锦”开始优哉游哉地处理他们的尸体。 用利器砍杀或是刺伤的两人,他就直接留在起居室里,没有移动。 而其他三名死者,则被凶手安排到了某个他认为最“合适”的地方。 做完这一切之后,“戚知锦”回到前馆六楼,从“阿波罗时刻”的数字“7”里拖出了正牌戚知锦的尸体,并安置在了床上。 这时天已经快亮了。 凶手没有到607房去,而是回到工作人员住过的套间将就补了个眠。 安安稳稳睡到下午,“戚知锦”醒来,又开始精神抖擞地给他的“艺术”做最后的收尾。 他仔细地将自己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检查了一遍,这些天沾过嘴的食物、饮水,穿过的衣物全都收拾起来,与他“改造”过的道具一块儿烧了,并将现场尽可能还原成原本的布置。 至此,他能想到的所有的破绽,都被他自己给抹掉了。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凶手下了最后一步棋。 他用从表弟那儿套来的手机密码,打开正牌戚知锦的手机,在记事本里码下了四条简单的记录。 【12月26日 21:00pm,在东馆发现汪二朋的被杀。】 【12月26日 22:30pm,张宜也死了,在温泉浴室。】 【凶手是谁?】 【救命,我很害怕!】 这是他留给警方的误导线索。 随后,再三确认一切无误之后,戚知锦背上一个小包,趁暮色离开了山庄。 吊桥已经被“戚知锦”烧掉了,两岸只剩上下两排共四道铁索相连。 沈莳便看到凶手戴上防滑手套,再从包里掏出了消防员用的可滑动的安全绳,将安全绳的两端一上一下扣在铁索上,利用两端的高度差,半滑半爬,一点一点蹭过了悬崖…… “原来如此……” 沈莳看着画面中远去的凶手的背影,轻声叹了一口气。 “原来是一出《无人生还》呀。” 是的,等到有人发现钟楼山庄里的杀戮时,会惊觉所有涉案人员一个不落,全都死了。 警察只要仔细调查,很容易就能查出这些死者彼此的联系和恩怨纠葛,并从中找到他们的杀人动机。 可同时,每一个有动机的人,也同样被某个人杀死了。 加上天气寒冷,几乎不可能从尸体现象厘清众人的死亡顺序——谁才是活到最后的那个,想必会让警察伤透脑筋。 至于说凶手必然不可能完全清除自己在山庄里的活动痕迹,这也并不是问题。 因为他本身就是节目组的助理策划。 为了布置游戏现场,他和其他一群工作人员满山庄乱窜,哪哪都是他们的指纹、头发或是别的什么遗留物——经过这些天,警察几乎不可能从这些复杂的生物痕迹中区分出哪些是“戚知锦”为了犯案而留下的。 这时,只要调查张宜和汪二朋的死状,警方就会发现,二人死亡方式与现场情况,确实与戚知锦手机记事本上的前两条吻合,这样就很容易被记录误导,认为最先死去的确实是与众人有仇的张、汪二人,而凶手就在其余六人中间…… …… 沈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就是凶手追求的‘完美犯罪’吧。” 是的,凶手根本不想替他的表弟主持正义,也跟张宜或是汪二朋没有私仇。 他只是单纯地利用《新星大推理》这个节目作为自己的舞台,在这里上演了他精心策划的“完美犯罪”而已。 “真是厉害……也太可怕了。” “结局B”已经播完,但沈莳仍沉默地坐在黑暗的领域之中,一言不发。 与纸面游戏过家家般的角色扮演不同,真实的剧本杀给人的冲击力实在太过强大了。 原本沈莳认为自己的神经已经足够强悍,但亲自经历过一回,在身为“侦探”,步步为营抽丝剥茧的紧张和兴奋褪去之后,只感到了神魂被抽空般的空虚和落寞。 事实上,这不是一场单纯的游戏。 投凶成功,身为杀人犯的“戚知锦”就会死。 投凶失败,也会有另一个牺牲品。 ——这般残酷的剧本杀游戏,到底为什么而存在? …… 【主人?】 看沈莳就那么坐在那儿,半天不动,小兰终于忍不住主动开口叫了他的名字: 【请问,你要现在结算积分吗?】 “不忙。” 沈莳朝他摆了摆手。 反正解谜和结局都看过了,沈莳知道自己这一轮的积分肯定不会差,所以并不急着结算。 “小兰,我们总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呆着吧?” 他转头看向自己的人工智能,问: “一般来说,游戏结束以后,我们这些玩家要到哪里去?” 【到〖愚者之都〗去,这是系统安排给各位玩家休息的地方。】 小兰回答: 【请问,主人您是想现在就前往〖愚者之都〗吗?】 第27章 1.2.愚者之都-01 先想想怎么花钱好了 尽管“愚者之都”这个名字听着很是嘲讽, 但直到系统将他送到地方的时候,沈莳才知道那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他们进入“愚者之都”的时候,当地时间是晚上七点二十五分。 整座城市高楼林立, 灯火璀璨,霓虹灯将黛蓝色的天幕晕染出片片流光。 这是沈莳见过的, 最现代化的大都市, 从摩天楼群的造型来看,甚至新潮得有些超时代了。 然而如此大的一座都市,行人却很少,感觉比他采风时去过的西北小镇还要更没有人气。 沈莳在路边站了一分钟, 才终于看到有两个人迎面朝他们走来。 来者是一男一女的组合,女人约莫二十岁的年纪, 身材玲珑,脸蛋漂亮得堪比当红的女团偶像,艳丽又不失清纯。 男人则身高普通、身形微胖, 穿着很随意的花衬衫和沙滩热裤, 脚上夹一对人字拖, 悠闲得仿佛准备去海滩度假。 只是, 如此随意的打扮,配上一颗狮子王辛巴的脑袋,看上去就颇有些惊悚了。 “……” 沈莳无法克制自己的目光不要死死的盯着两人看,同时压低声音, 轻声嘟囔:“这真是……字面意义上的‘美女与野兽’啊。” 一句话的功夫, 那一男一女已经走到了他跟前。 “哎呦,是新人啊。” 那狮子头的男人擦肩而过的时候, 冷不丁朝沈莳丢来一句话: “积分够的话,快给你的AI套个皮, 再给自己买张脸吧。” ——— 十分钟后,既没皮也没脸的沈莳走进一间酒店公寓位于顶楼的套房,往沙发上一摊,就不愿意再动了。 小兰告诉自家主人,这整座城市都是专供给玩家们生活的。 只要回到“愚者之都”,沈莳就可以进入任何一个没有其他玩家占用的空间,并享受那里提供的一切服务。 比如现在,沈莳只要走进这间他随便挑的酒店公寓,打开一个套间,这套间便是属于他的了。 他可以在里面找到干净舒适的换洗衣物,享受冰箱里满满的瓜果零食、饮料点心,叫客房服务送来任何他想吃的东西,再在浴缸里美滋滋地泡个香薰热水澡,好好睡上一觉。 这些奢侈且便利的生活资源,“愚者之城”都会无限量免费供应,任凭玩家享受。 “好了,小兰。” 沈莳对笔直的站在他旁边的人工智能说道: “现在可以给我结算积分了。” 【好的。】 小兰用平板而毫无起伏的音调,恭敬地回答: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钟楼山庄》的积分。】 战略停顿一秒后,他继续说道: 【《钟楼山庄》难度判定为〖中等〗,系数1.2。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82%,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未触发特殊成就,未触发扣分项目。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3384分。】 沈莳对这个分数毫无概念。 他迷惑地眨了眨眼,傻乎乎地问: “这分数算高吗?” 小兰点了点头,【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您的〖新手副本〗成绩已超越99%的玩家。】 沈莳顿时觉得爽了。 ——很好,看来我也是百里挑一的人才了。 他一挺腰,从葛优瘫换成了正经的坐姿,“话说你们的积分是怎么算的?一定有一套公式,对吧?” 【您说得对。】 小兰花了一点时间,满足了自家主人的求知欲。 他告诉沈莳,“剧本杀”共分为“入门”、“简单”、“中等”、“困难”和“地狱”五个难度等级。这五个难度的系数分别是0.7、1、1.2、1.5以及2.0。 计算得分时,需要分成四个部分,“剧本完成度”、“投凶”、“特殊成就”和“扣分项目”。 “剧本完成度”以百分比显示,需综合考虑玩家在剧本中参与了多少剧情、对侦破案件提供了多少帮助等因素。然后将这个百分比乘以一百再乘以十,最后乘以难度系数,就是该部分的积分了。 以沈莳本次的成绩为例,《钟楼山庄》难度中等,系数1.2,他的剧本完成度是82%,82%×100×10×1.2,便是984积分。 而在“投凶”环节,沈莳极漂亮地拿了个满分200,用这个分数乘以十再乘以系数,也就是200×10×1.2,就得到了2400分。 最后,因沈莳没有触发特殊成就,也没有哪里需要被扣分的,他的总分便是前两项相加,一共是3384分。 “好了,既然我现在已经有‘钱’了……” 沈莳伸了个懒腰,愉悦地说: “接下来,让我看看这些‘钱’该怎么花……” 【主人,请稍等一下。】 小兰出声打断了他。 【还有一项规则我必须要告诉您。】 人工智能说道: 【系统规定,玩家每在〖愚者之城〗里生活24小时,就要消耗100积分。两次剧本杀之间,玩家最多允许在〖愚者之城〗里停留不超过336小时,也就是14天。】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当玩家的全部积分小于100的时候,即认定无法进入〖愚者之城〗,在副本结算完毕后,会即刻被系统抹杀,请务必注意这点。】 “唔,所以这就是相当于用积分付生活费咯?连一天的租金都给不起,那就无处可去只有被抹杀的份了。” 沈莳摸着下巴,迅速心算了一下,“如果住满14天就要花费1400积分,看来我的3384分还真是不太顶用啊!” 语毕,他抬起头,弯起双眼,朝人工智能一笑: “不过反正我不会住满14天的——毕竟‘钱’不太够,能省就省,不是吗?” 小兰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不过沈莳总觉得,如果小兰蒙了“皮”的话,这会儿就该回给自己一个微笑了。 “对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沈莳收敛起笑容,正色道: “规则说明书上说,只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玩家就能脱离‘剧本杀’世界,回到原本的生活中,没错吧?” 他的语气很认真,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的人工智能,双瞳中灼灼似有暗火燃烧: “告诉我,要达到什么条件,我才能回去?” 【玩家返回现实,需要同时达到三个条件。】 小兰回答: 【第一,玩家需在辅助系统里兑换唯一道具〖现世入场券〗;第二,〖现世入场券〗只能在〖地狱〗级难度的剧本杀中使用;第三,必须在使用〖现世入场券〗的剧本杀中投出真凶,且剧本完成度不低于80%。】 沈莳:“……” 这条件一听就很忒么苛刻啊。 “我姑且问一问……” 沈莳仍不死心: “那‘现世入场券’需要多少积分?” 小兰刻板地报出了一个数字。 “啧!” 沈莳简直想破口大骂系统是奸商了,“这也太坑了吧!” 说着,他瞥了小兰一眼: “我说,你们到底有打算放玩家们回去吗?以前究竟有没有人达成这三个条件啊?” 原本沈莳只是随口一句吐槽,就没指着小兰会认真回答他这个问题。 然而,两秒后,小兰竟然点了点头,平板而清晰地吐出了一个字: 【有。】 沈莳:“……” 不知怎么的,他凭直觉认为,沈莳这个“有”字,回答的是他的后半句疑问。 “那么……” 沈莳试探着再问: “……那个人……我是说,达成了三个条件的玩家,他或者她当真回去了?” 这一回,小兰不说话了。 荧蓝光点组成的人形人工智能仿佛死机了一般,直挺挺地杵在沈莳面前,既不开口,也无动作,完全像个不会动的静态3D投影。 沈莳等了十多秒,依然没有等到小兰的任何反应。 “……” 他只得叹了一口气,再度开口,主动岔开话题: “好吧,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回答的话,那么我们还是先想想应该怎么花钱好了。” ——— 在找地方住的路上,沈莳就跟小兰打听过,刚才那一男一女,顶着颗狮子脑袋的才是玩家,而他身边的漂亮女孩,是狮子男的人工智能。 在“愚者之城”里,玩家可以自由活动,也可以与萍水相逢的其他玩家进行交际。 玩家们可以一同吃饭、喝酒、撸串、健身、游戏等等,若是看对了眼,谈个恋爱也不成问题。 只要不对他人的□□造成伤害,系统不会对玩家的社交进行强制干涉。 只是有一点,未免日后在游戏中恰好遇到,认出彼此,提前形成亲友联盟或是自带冤家debuff,在“愚者之城”里,玩家无法看见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的真实长相,也无法听到其他人的本来声音。 像沈莳这种初来乍到,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干的新人菜鸟,在其他玩家眼中,一张脸就是一团马赛克,跟法制节目里的嫌疑犯打码一个效果。 当然,一团马赛克实在太难看,而且走出去就跟网游小号穿着白板新手装一样,约等于裸奔,容易被人看扁。 故此只要积分没吃紧到人神共愤地步的玩家,都会或多或少花上那么一点,从系统商城里给自己买个好看些的“面具”。 方才那位狮子男,他的辛巴头套就是系统商城里的紧俏货,价值500积分,普通玩家轻易舍不得下手。他只要穿上,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位不差钱的高玩了。 而玩家的专属AI进入剧本杀游戏后只有自己才能看到,不存在暴露玩家身份的危险,因此,在“愚者之城”了,玩家们反而可以大大方方地展示自己的人工智能。 不管你是想要一个绝世美女相伴,还是骑一匹独角兽上街,只要付得起AI的皮肤积分,都能令你如愿。 沈莳很喜欢他家小兰,早就打定主意要给他换个像样的皮肤。 所以他没有急着给自己找面具,而是舒服地半躺半靠在沙发上,翻看起了系统提供给AI的皮肤包。 第28章 1.2.愚者之都-02 新剧本杀抽选 人工智能的皮肤包有“人形”和“非人形”两大类。 沈莳虽然喜欢毛茸茸, 但不知怎的,从见到他家小兰的第一眼看时,他就在潜意识里认定自己的AI是个人形。 于是他直接翻看起了“人形”那一栏。 人形皮肤里, 有系统捏好的现成人形模板,从三岁幼儿到八十岁老人应有尽有, 价格在50-100积分这个区间里, 还附赠一套配套的人物时装。 至于精灵、吸血鬼、狼人、矮人、天使、恶魔一类的特殊血统人形生物,价格则直接翻了一倍不止,动辄200积分起步,捏得特别好看或者特别个性的, 400、500积分也不稀奇。 沈莳躺在沙发上,来来回回翻了几十页, 手指都划拉酸了,硬是没找到自己想要的那款。 “……” 他看了看辅助系统右上角显示的3284分,又瞧了瞧在旁边默默罚站的小兰, 内心分外纠结。 今天份的一百生活费, 在他进入“愚者之城”时, 系统就直接给他扣掉了。剩下的三千多分看着不少, 但与商场物价一对比,就显得不太顶用了。 ——要不,随便选一个便宜的,凑合一下? 沈莳刚刚生起这个念头, 又随即被他自己打消。 皮肤买了就不能退, 若是以后不满意,要么只能将就, 要么就只能花钱重购。 尽管小兰只是个系统分配给他的人工智能,但跟他相处了一个副本的时间, 听他叫过不知多少声“主人”,沈莳觉得自己还是对他很有些感情的。 更何况,他顶着“lan”这个名字,若是跟他心目中那位反差太大…… 想到这里,沈莳摇了摇头,心道:不行,我接受不了。 “好吧!” 沈莳叹了一口气,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划拉了几下,划回到最开始的商城界面,一咬牙,狠狠心,指尖重重地在一个选项上一戳——【自由捏脸】。 一个对话框弹出,【是否花费500积分购买?】 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一行小字,告诉沈莳这个功能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靠,不要给我机会反悔好吗!” 沈莳一目十行草草看完说明,咬牙切齿地按下了“确认”。 下一秒,站在沈莳身边的小兰转瞬变了模样。 他从星星点点的蓝光变成了一个扎扎实实的实体人形,身材高大匀称,上身一件黑背心,下面一条同色及膝紧身裤,黑发黑眸,相貌平凡得仿佛是由图像处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汉族男性平均长相”。 “卧槽,原来是这种捏人!” 沈莳顿时精神了。 他一骨碌从沙发上翻身坐起,从身高体型开始,一项一项给他的小兰捏外形。 沈莳的学生时代也打过不少网游,在好几个游戏里捏过角色,每回都是五分钟结束战斗。 玩游戏看的是技术,只要长得不要太奇葩就行!颧骨高一点低一点,眼睛大一点小一点,会影响他放技能的手速吗? 但这一回,沈莳却足足折腾了一小时四十五分钟。 天晓得他到底在纠结什么,反正,等他好不容易感到满意的时候,沈莳已经在人工智能上复制了吴景澜的身高体型,还将脸捏得跟对方有八分相似。 “……靠。” 看着眼前的“吴景澜”,沈莳自己都有些无语了: “这真是……睹……” 他将声音压得极低极低,“睹物思人”的后三字被他含在嗓子眼里,含糊了过去。 ——算了,捏都捏出来了,就这样吧! 他有些自暴自弃地想。 沈莳手指悬在【确认】键上,犹豫了三秒,心头微微一动,还是又退了出去。 他切换到“眼睛”的界面,将小兰的瞳色调成了琥珀色。 吴景澜有一双幽深似冬夜寒潭的眼眸,而小兰终究不是吴景澜,二者应该有些让他一眼就能分辨的显著差异。 “好了,就这样吧!” 沈莳终于按下了【确定】。 随后,沈莳又花了300积分给小兰安装了表情功能,让他能在行动说话时表现出与语境相符的神态,最后花30积分买了一套黑色休闲西装,把人工智能装扮得似模似样,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毫无瑕疵的美男子了。 ——除了开口说话。 是的,沈莳已经花了八百三十块大洋,现在心如刀割、汩汩滴血,实在没有勇气再花三百块给小兰买个可以自由设定声纹的语音包了。 “暂时就先这样吧。” 沈莳像个承诺以后会给小孩买玩具的穷逼家长一样,伸手拍了拍小兰的胳膊,“下一回,等下一回哈!我一定好好打剧本杀,赚到了积分就给你装语音包。” 小兰顶着吴景澜的皮囊,朝沈莳抿唇微笑,用干巴巴平板板的机械音回答: 【好的,谢谢主人。】 ——笑起来就更像了! 沈莳下意识错开目光,心脏“嗵嗵”连错了两拍。 “嗯,那就说好了。” 他胡乱应了一句,埋头在系统里做专心查阅状,“现在我得先给自己买个面具……” 沈莳的手指飞快在那些便宜的款式里扒拉了两下,相中一款Q版暹罗猫。 这只猫猫头只需要30积分,勉强在他的心理预期范围内。 他不再多想,直接按了确定,便算定了下自己在“愚者之城”的形象。 全程耗时不到一分钟。 其草率程度,可见一斑。 ———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沈莳什么都没干,什么也不想,每天只是吃喝睡玩,彻彻底底地放飞自我,好好地渡过了一个醉生梦死的短假期。 在这三天里,沈莳也大概摸清了“愚者之城”的情况。 在“愚者之城”里,有一套独立的时间。 他的计时方式与现世相同,每天二十四小时,七天一个周期循环成一周,一年有十二个月,历法计算与公历年份一样,且四季更迭也保持了春夏秋冬最经典的气候特征。 沈莳进入剧本杀《钟楼山庄》以前,他的时空正值深秋,平均气温只有七八度,而“愚者之城”此时正值6月盛夏,热得出门非得穿短袖不可。 是的,沈莳初入“愚者之城”的第一天,是6月19日,星期六的晚间七点二十五分。 换而言之,按照“逗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的规则,沈莳最多可以在“愚者之城”呆到下月个的3号。 在“愚者之城”里,沈莳随时都可以向他的辅助系统要求前往下一个剧本杀世界,一旦他离开“愚者之城”,属于他的“时间”就会停留在那一瞬间,直到他完成剧本杀,重新返回“愚者之城”为止。 举个例子,比如沈莳在6月25日中午十二点去往下一个剧本杀世界,在剧本杀里经历了整整五天的时间,通关了游戏。 那么当他返回“愚者之城”时,睁眼的瞬间,会发现“愚者之城”的时间还是6月25日中午十二点,他在剧本杀里那整整五天的时间流逝,仿佛从来不曾存在过一般。 这对于沈莳来说,将会是一种十分新奇的体验。 这就好像你在“愚者之城”里交了个新朋友,约他三天后去酒吧喝酒。 三天后,你跟新朋友在酒吧碰面,他可能会告诉你,自己刚刚在二战背景的副本里躲避枪林弹雨,足足苦熬了半年;又或者他不会来赴你的约,因为他在剧本里不幸被一颗流弹送去见了上帝,存在直接被抹杀,无法回到“愚者之城”了。 沈莳初来乍到,并不急于与其他玩家展开社交。 前三天时间,他每天吃饱喝好,美美睡到自然醒,然后带着他家小兰随意闲逛,从不走回头路,走累了便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将以前自己没钱也没空享受的豪华酒店总统套房随心所欲住了个遍。 直到6月22日,沈莳觉得自己休息得差不多了,才着手开始准备下一次剧本杀。 根据游戏规则,“入门级”的难度玩家不能主动选择,只能由系统分配安排给从来没有游戏经验的新人玩家。而玩家必须最少连续三次突破某一个难度,才能选择比该难度更高一级的难度。 也就是说,沈莳刚通关过一次系数1.2的“中等”难度,那么他现在所能选择的,便只有“简单”和“中等”两种了。 “唔,我想了想,还是选个‘中等’难度的副本吧。” 沈莳吃完不知应该算是早餐还是午餐的一顿以后,让酒店的侍应生机器人收走餐盘,便往舒服的大沙发上一躺,唤出了他的人工智能。 “毕竟我的目的是攒够了钱买‘现世入场券’,不管是积分还是剧本难度都得顾及到,不能光想着轻松混日子。” 他抬眼瞅了瞅笔直杵在旁边的顶着吴景澜那张俊脸的小兰,将自己霸占了整张沙发的长腿往里收了收,示意对方也坐下来,“你觉得呢?” 小兰配合地坐到了主人的身边。 【您说得对。】 小兰抿唇浅笑,微微阖首,【这应该是最符合您收益预期的选择。】 “行吧!” 沈莳愉悦地拍了拍手,“反正又不是得马上进去,那就先选好剧本得了。” 系统只允许玩家选择剧本难度,却不能选择具体进入哪个剧本。 他会像强迫中奖一样塞给你一个本子,不管你擅不擅长、愿不愿意,反正十四天内,或者积分耗光之前,你必须去玩。 特别霸道,也格外不讲道理。 而且根据江湖传说,只要出现过一次的剧本杀,无论玩家能否成功投出真凶,改剧本都不会再进入抽选系统中了。 因此,不要试图从其他人那儿打探你以前玩过什么本儿,因为这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一个不慎触发了OOC,还可能令你被扣掉积分。 沈莳心说人在屋檐下,除了低头又能如何?与其愤愤不平,还不如坦然点儿,凭实力说话。 他点开了辅助系统中的“剧本抽选”一栏,选择了“中等”难度。 “好了,我开始了!” 沈莳搓了搓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提示框弹出的同时,按下了“开始抽选”。 浮空的光屏瞬间黑了下去,仿佛凭空出现了一个漩涡状的无垠黑洞。 然而与吞噬万物包括光线的黑洞不同,那漩涡中有各色星芒闪烁,浮沉起落,沈莳有种自己正在以极近的距离凝视星辰的错觉,一时间竟然看呆了。 几秒后,黑洞消失,四个硕大的文字弹出,几乎占据了沈莳的全部视野: ——《内外颠倒》。 标题的背后,是一个美人的侧影。 女人肤白似雪,唇若涂朱,穿着一袭黑色长裙,模样并不年轻,但依然美得惊心动魄,一头长发白得仿佛流动的银丝,卷翘的长睫下,眼珠子蓝得像晴日下的湖泊。 “潜藏在黑暗中的未知,六十年一循环的生死颠倒……” 沈莳轻声念出剧本的介绍词: “做好准备,不要成为‘影子’的口粮。” 第29章 1.2.愚者之都-03 “知天命”APP 或许是宣传词看着太渗人了, 沈莳打了个冷颤,再瞧封面上那银发的大美人,愣是品出了几分阴森之气。 “说真的, 我讨厌恐怖本……” 沈莳一边嘟哝,一边划动屏幕, 继续看下面的文案简介。 【赤霞岛, 一个神秘的岛屿,传说有着全世界最美丽的落霞,是潘伯爵的家族封地。 岛上有许多奇异的动植物,有巨大的神殿和不老的永恒贵族, 村民们永远幸福快乐、无忧无虑。 辖领赤霞岛的潘伯爵家,有一个世代遵守的传承——每隔六十年, 他们就会举行祭礼,开启神殿,让神灵从直系血脉的子孙中选择潘家的下一任家主。 如今, 又到了六十年一次的家族祭礼举行的重要日子, 潘家这一代的三个直系子孙只有三人:大公子彼得, 大小姐艾尔根, 以及二小姐罗琳,三人都想继承爵位,成为赤霞岛的主人。 你叫沈,是一个律师助理。 你的雇主是大公子彼得的密友, 受邀前往潘伯爵的城堡作客, 商讨他最近遇到的困境。 律师带上你,一同前往赤霞岛。 而你万万没有想到, 这座岛屿早已被黑暗笼罩,等待你的, 是找不到凶手的杀戮,以及即将被“影子”吞噬的梦魇。】 沈莳:“……” 尽管他的记忆力很好,但他还是耐心地将这短短三百来字的文案反复看了三遍,确定自己一字不落地完全背下以后,才关闭辅助系统的屏幕,往沙发上一倒。 “唉!” 他倒下的角度有点偏,身体顺着靠背滑下来,脑袋刚好枕到了坐在他旁边的人工智能小兰的大腿上。 沈莳一愣。 脑后的触感实在太过熟悉了,熟悉到令沈莳一时间有些恍惚。 他高中那会儿正是父母亲最忙的时候,所以他晚上常到发小吴景澜家蹭饭,顺便一起温习。 两人念的是全市最好的重点中学,学习压力山大,每天半打试卷,一做就得做到半夜。 那时候,每当沈莳做题做得晕头转向、昏昏欲睡的时候,就经常这么枕着吴景澜的大腿眯上一会儿。 他从来不用担心自己这么一闭眼就把一晚上时间都睡过去了。 因为过十分钟,最多十五分钟,吴景澜就会拍拍他的肩膀,把他叫醒,然后到客厅泡两杯红茶或是咖啡,端回房间,两人再继续挑灯夜战。 后来他们上了大学,就很少有一屋子里学习到深夜的机会了,沈莳也就好些年没再享受过吴景澜的膝枕服务。 没想到,时隔多年,他竟然在一个AI身上重温了这久违的熟悉场景…… 想到行踪不明的吴景澜,沈莳一时间五味杂陈,担心、忧虑、怀疑种种情绪涌上心头,目光直愣愣地落到小兰那张酷似吴景澜的俊脸上,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很想知道吴景澜到底去了哪儿,硬盘里为什么会有一个奇怪的可执行程序,那程序又为什么会把自己送来这个世界。 满心疑惑无处宣泄,沈莳心乱如麻。 【……?】 小兰被沈莳盯得久了,很人性化地小幅度歪了歪头,又眨眨眼,唇角一勾,柔声问道: 【主人,怎么了?】 “……没事。” 沈莳自嘲一笑。 其实仔细想想,他自己的处境也不比发小好到哪里去。 毕竟现在他被困在没完没了的剧本杀世界里,不知何时才能脱离——想必,在原本的世界里,突然消失的自己,也被当成失踪人口了吧! “我在想,那剧本杀的简介,到底什么意思?” 【嗯?】 小兰浅浅地笑着,柔声问:【主人您有哪里不明白吗?】 “嘿,不明白的地方多了去了!光看文案,我根本就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类型的副本呀!” 沈莳调整了一下脑袋的角度,让自己枕得更舒服一点。 “看封面那银发美人的长相,雪肤朱唇,再加上文案里的‘永生’一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吸血鬼。”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但文案里又提到神殿和仪式,看着很有恶魔崇拜和黑巫术的味儿,对吧?” 他叹了一口气,“其他的可能性我还能数出好几种,总而言之,光凭这些,实在很难猜出下个副本到底想让我干嘛!” 小兰垂下睫毛,以极人性化的表情陷入了思考,看起来完全就是个活生生的真人。 沈莳一面感叹这表情包买得实在太值了,一面说道: “我觉得,如果能知道下一个剧本的类型,就能更好地提前做些准备。” 小兰点了点头,神色郑重。 “嗯,有没有这类型的APP啊?” 沈莳随口问: “我是说,能让人提前获取些线索什么的。” 他本不指望自家人工智能会回答他这么个颇有些强AI所难的问题,没想到小兰居然闭眼沉思了两秒,然后点了点头: 【针对主人您提出的关键词进行搜索,我筛选出了一个符合您需求的APP。】 沈莳:“!!” 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兴奋地问:“是什么!?” ——— “……你说的‘符合我的需求’,指的就是这个吗?” 沈莳指了指屏幕里的APP图标,用眼角去瞥身旁的小兰。 小兰郑重点头:【您说的对。】 沈莳:“……” 大红底色的图标上,居中一个正黄八卦,上书三个大字:【知天命】。 沈莳点开简介: 【消耗少量积分,就能预知未来,帮你提前获得下一个剧本杀的关键词!您不心动吗?心动就赶快行动鸭~(比心)】 宣传词很美好,但APP的用户体验评分只有低到令人发指的2.8分,放在水果或者华○商城里妥妥儿会因为评分太低惨遭下架的那种。 关键是,评分低到惨不忍睹就算了,它还不便宜!——下载一次居然要整整500积分! 沈莳再翻了翻用户评论: 【什么辣鸡???还我积分!】 【算出来的关键词都TMMD是废话!】 【不要下,谁下谁SB!】 【很好用,快来下!吐血推荐,谁用谁知道!不能只有我一个冤大头科科科。】 沈莳:“……” 他抬头去看小兰,“你确定你要推荐这APP给我吗?” 【我并不是向您推荐这个APP。】 小兰一丝不苟地纠正他: 【我只是说,针对主人您提出的关键词进行搜索,这是唯一符合您需求的APP。】 沈莳一言不发地盯着居然敢狡辩的人工智能。 而小兰也用那张酷似吴景澜的脸认真地回视他。 一人一机足足沉默了半分钟。 就在沈莳想要放弃这种无意义的对视时,他看到,小兰飞快地朝自己眨了眨右眼。 沈莳:“!!!” 他感到心脏骤然一缩,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攥住,捏得他透不过气来。 沈莳抬起手,无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 几下无声的剧烈喘息之后,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好、好吧。” 虽然他已尽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他仍然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抖。 “反正现在我根本毫无头绪,就、就下一个试试呗。” 他硬逼着自己移开目光,不再盯着小兰,伸手在屏幕上一戳,按下了【知天命】的下载键。 500积分扣除,他的辅助系统里多出了一个新的APP。 沈莳点开了【知天命】。 APP的占卜界面很简单,只需要输入你即将前往的剧本杀名字,就能进行占卜。 占卜分“初级占卜”和“高级占卜”两类。 初级占卜每次耗费100积分,会向用户提供一个与剧本杀相关的关键词;而高级占卜每次耗费300积分,能提供四个关键词。 沈莳心里没底,决定先试用一次“初级占卜”。 他在输入栏里敲下“内外颠倒”四个字,随后按下了“初级占卜”。 屏幕里的4D八卦煞有其事地一番转动,迅速组合出一个沈莳根本看不懂的卦象,随后,关键词弹出: ——【Unnamable】。 “我去!!” 沈莳气得跳脚: “你一个八卦占卜,连个英译中都不提供这像话吗!?” 【剧本二】内外颠倒 第30章 2.内外颠倒-01 前往赤霞岛 沈莳醒来时, 发现自己正坐在火车上,随着车轮颠簸的频率上下摇晃。 他闭上眼,略定了定神, 才缓缓地再度睁开。 在这闭眼睁眼的过程中,沈莳飞快地整理了思绪, 厘清了那些强塞进他脑中的前置剧情。 从6月19日到6月23日, 沈莳在“愚者之城”一共住了五天。 当他感觉自己已然做好准备,就开启辅助系统,进入了他的第二个剧本杀世界——《内外颠倒》。 按照设定,在这个剧本杀里, 沈莳叫“沈”,二十三岁, 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给一个名叫“高登”的律师当助手。 他的老板高登律师年纪不大,三十出头已在华尔街有了不错的名声, 平日工作繁忙, 也不乏年轻漂亮又有身份的追求者。 不过沈莳, 或者说沈助理知道, 自己这位雇主现在并没有关系亲密的女性朋友,也没有跟某个漂亮姑娘展开一段浪漫恋情的意思。 沈莳调整坐姿,若无其事地将视线投向坐在他对面的高登律师。 此时对方正低头翻看一份财经报纸,即便在颠簸的绿皮火车上, 坐姿也端正得好似在事务所里与客户谈生意。 沈莳得承认, 高登律师是个标准意义上的美男子。 他有着雅利安人最典型的高颧骨和方下巴,眼窝深邃, 鼻梁高挺,嘴唇略厚实, 配上深棕色的头发和眼眸,看上去像极了时装杂志上的意籍男模。 沈莳的目光忍不住在高登律师的脸上多停留了几秒。 他在思考,这人到底是NPC还是玩家。 如果是NPC,通常外貌如此出众的人物在剧情里必定十分重要;如果是玩家,那么他们这玩家群体还真是藏龙卧虎,连外籍大帅哥也是想要就能捞出来。 就在沈莳如此琢磨的当口,高登律师抬起头,正好对上盯着自己看的助手,便朝他点了点头,淡淡道: “快到站了,准备下车。” 高登律师嘴里吐出的是标准的伦敦腔英语。 沈莳从小就是个学霸,各科成绩没有明显的短板,大学英语也轻轻松松过了六级。可惜他是标准的应试式哑巴英语,听和写尚算凑合,开口就只能是“how do you do”的水平。 但此时,沈莳惊讶地发现,自己不仅毫无障碍地听懂了高登律师的话,而且还能流畅地用完全听不出口音的英语回答——这一来一往,自然得仿佛是用母语交谈一般。 ——厉害了,剧本杀系统! 沈莳心道。 这系统不止可以给玩家直接灌输如同真实记忆般清晰而自然的“前置剧情”,还能为配合世界观设定令他们拥有本不存在的技能。 ——看来,值得摸索的规则,还有很多呢。 如此想着,沈莳起身,利落地取下行李,等火车靠站,便和高登律师一起下了车。 两人本次旅行的目的地,是剧本文案里提到的,传说有着世界上最美丽落霞的赤霞岛。 该岛位于E国西南面,面积大约四百五十平方公顷,大部分被森林和田野覆盖,整座岛上只有一座人口堪堪过万的小镇,为一姓“潘”的伯爵家族的领地。 潘家在辖领赤霞岛已有两百余年的历史,但家主只换过三代。 因为潘家爵位的传承与一般贵族封号的“父死子继、兄死弟继”不同,他们固定每六十年进行一次爵位交接,通过某种只有他们自己知晓的神秘仪式,从直系血脉的子孙中选出一个新的“潘伯爵”来。 而继承爵位的“潘伯爵”据说能不老不死,一直保持着继位时的模样,直到六十年后,他或者她将这个位置传给自己的子孙为止。 赤霞岛如今的主人,是一个名叫“迪娜”的女伯爵。 在沈莳的前置剧本中并没有这位女伯爵的具体模样,只有零星的坊间传闻说她长得极美,有着一头及腰的银发和湖水般碧蓝清澈的眼眸,明明已年逾百岁,看起来也不过三十多的年纪云云。 这些形容,立刻让沈莳联想到了自己在剧本封面上看到过的那银发美人——确实好看得令人印象深刻。 今年,是潘家六十年一度的新家主继任的重要年份。 迪娜夫人有三个曾孙,分别为二十八岁的大少爷彼得.潘、二十四岁的大小姐艾尔根.潘,以及十九岁的二小姐罗琳.潘。 新家主将会在这三人之中诞生。 沈莳的雇主高登律师恰好是大少爷彼得的挚友。 “仪式”临近,大少爷彼得觉得自己身为长孙,继承爵位的可能性极大,于是给高登律师打了电话,邀请好友到赤霞岛小住一段时间,休息度假之余,更可以亲眼见证他如何成为一位有爵位有封地的贵族老爷。 于是高登律师便特意推掉了接下来的半月日程,捎上助手沈莳,动身前往赤霞岛。 今日是8月30日,距离“仪式”还有十五天。 要去赤霞岛并不容易。 他们必须先坐火车来到E国西南的某个港口城市,再从那儿坐船出海,在海上颠簸整整两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 好在大少爷彼得派来接他们的船早就在港口等着了。 ——— 高登律师和沈莳上了船,发现他们并不是船上唯二的乘客。 船尾的舷窗旁已经坐了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一看到两人登船便站起身,热情地朝他俩招呼。 “你们好你们好!我叫普利策,是个记者。” 瘦高的青年朝高登律师伸出手,一脸社交达人的做派,“这次是去赤霞岛做民俗采访的。” 沈莳身高怎么着也有个一米八的样子,长得也清秀英俊,外形一点都不路人。 但他脸嫩,尤其是在一堆西方人里,看着简直跟个未成年的实习生一样。 所以这位名叫普利策的记者虽然口称“你们”,但不管是自我介绍还是求握手,完全都是冲着高登律师去的。 律师礼貌地与普利策握了手,简单回了几句话,又交换了名片后,便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不再说话了。 沈莳放好行李,坐到了雇主后面一排,与记者只隔了一条过道。 船开了。 船舱里安静了两分钟。 “哎,我说,高登先生,您跟潘伯爵一家是什么关系?” 很快,记者就坐不住了。 他像一条游鱼一般“呲溜”蹿到律师身边,问也不问就坐到了旁边的空位上,态度极为自来熟,“选在这个时候去赤霞岛,肯定是为了去看‘仪式’吧?” 高登律师没有对这堪称唐突的提问表现出不悦或是不耐,礼貌地解释他跟大少爷彼得是朋友,这回也是应友人的邀请上岛的。 记者一听,立马兴奋了: “哎呦,这么说,你支持大少爷成为下一任伯爵咯!” 律师敷衍道: “这是伯爵的家务事。”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继承爵位啊,多大的好事!” 普利策记者笑了起来: “而且,我听说,潘家似乎有什么不老秘方,只要成为了伯爵,就能青春永驻、无病无痛呢!这样的福气,想必三位公子小姐都巴不得吧!” 说着,他又凑近高登律师,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 “而且,赤霞岛还有很多有趣的传闻呢,不知道您有没有听大少爷说过?” 高登律师转头瞥了普利策记者一眼,淡淡地“哦”了一声,语调听不出是疑问还是陈述。 沈莳坐在两人后面,对记者口中的“传闻”很是好奇。 但他现在只是个小助理,为了维持自己谨小慎微的人设,不好在雇主面前OOC,只得忍住追问的欲望,一语不发地默默听着。 好在普利策记者是个表达欲格外旺盛的人,这时已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听说啊,‘赤霞岛’别名‘有去无回’岛,因为不管是谁,只要在岛上生活一段时间,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记者顿了顿: “我知道的一个朋友,本来已经有老婆孩子了,但后来在赤霞岛上认识了一个漂亮姑娘,竟然就不走了,说要和那姑娘结婚呢!” “哦?” 这故事似乎终于引起了高登律师的兴趣,他问:“这不是相当于犯了重婚罪吗?” “对啊!” 普利策记者答道: “所以那人给他老婆寄了封信,说要离婚。他老婆当然不愿意啊,想要问个清楚,就把孩子留在娘家,上岛找这负心汉去了!” 说到这里,他故意卖了个关子: “高登先生,你绝对想不到之后发生了什么!” 高登律师说:“难道男方与妻子见面后就改变主意,决定不离婚了?” “当然不是!” 普利策记者回答: “那位夫人在岛上也遇到了一位英俊而野性的小伙子,两人坠入爱河,于是很快便跟她的丈夫离了婚!” 他愉悦地看着律师惊诧的表情,继续说道: “这对纷飞的劳燕啊,后来竟然在同一天跟他们各自的新欢结了婚,两家人还成为了邻居呢!你说,这是不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高登律师忍不住追问: “那他们的孩子怎么办?” 普利策记者眼神一闪,又很快掩饰住目光中的异色,耸了耸肩: “谁知道啊,可能上岛找他爸妈去了,又或者由外祖父母抚养呗。”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副本啦! 话说,剧本杀里的“传说”啊“谣传”啊“据称”啊,都是很重要的信息来源呢~ 第31章 2.内外颠倒-02 星辉公馆 “对了律师先生。” 普利策记者谈兴很高, 前一个话题未完,又想到了另一件事,“你以前到过赤霞岛吗?” 高登律师摇头:“没有。” “哈哈, 我就猜你应该没去过。” 记者朗声笑道: “听说赤霞岛上的居民生活得很幸福,每天笑脸迎人, 从来都没有烦恼, 甚至不用为生计担忧,真是让人羡慕啊!” 他一声叹息,语调间七分玩笑,三分憧憬, “如果我能在岛上遇到个漂亮姑娘的话,搞不好也会留下来呢!” 高登律师淡淡一笑, 没有回话。 “哎,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 普利策记者一边用手在腿上打着拍子,一边哼唱起来: “海岛内, 海岛外, 岛内岛外大不同;上岛易, 出岛难, 万千羁绊令人狂……” 他转向高登律师,半真半假的笑道: “律师先生,不知那岛上有没有你的‘羁绊’呢?” 沈莳在后排看得很清楚,他的雇主脸上露出了短暂的怔忪。 不过高登律师显然是个善于掩藏情绪的人, 他随即垂下视线, 随口扯了点岛上的风土人情,巧妙地回避了刚才那个他不想回答的问题。 两小时的航程在聊天中过得很快。 普利策记者实在是个很能唠嗑的人, 而高登律师也是个很有耐心的听众。 至于沈莳,他全程就跟个摆设一样坐在后排, 只在偶尔被cue到时才答一两个简短的句子,存在感稀薄到近乎透明。 船驶入港口。 沈莳提溜起两人份的行李,跟在律师和记者身后下了船。 轿车就等在港口,三人上了车,穿过不大的小镇,很快到达了潘伯爵的庄园。 潘伯爵的庄园建在小镇南面一座小山上,离镇子大约有个三公里左右,围墙直接圈了半座山头,花园里不止有扶苏的花木和偌大的池塘,西面甚至还有一小片树林。 一个秃头的管家早就接到了信儿,站在庄园门口等着他们了。 确认了记者、律师和沈莳三人的身份之后,他恭敬的领着他们穿过宽敞的前庭,往庄园正中那栋白色墙壁的主建筑物走去。 管家告诉他们,这栋建筑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星辉公馆”。 它的主体是一栋四层高的小楼,正门朝南,墙壁雪白,造型虽然方正,但配合窗户、围栏、立柱和大小浮雕的装饰,一点都不显得刻板。 小楼的东、西两侧还各有一座楼层高的塔楼,左右对称。 塔身以大小深浅略有差别的白色系瓷砖贴壁,间或夹杂金、银两色的瓷片,阳光洒落其上,果然如同繁星闪烁一般。 “几位的房间已经安排好了。” 在距离星辉公馆大门还有十来米时,管家回头对高登律师说道,笑容分外谄媚: “……大少爷正在里面等着您……” 管家的话未说完,远处忽然传来一个年轻姑娘的尖叫声。 众人被吓了一跳,纷纷抬头。 下一秒,屋后扑出来一只大鸟。 那鸟儿的外形和大小都像极了乌鸦,偏偏羽毛红绿相间,艳丽非常。 它径直朝着高登律师俯冲过去,兜头盖脸就是一番扑腾,趁着男人被它扑懵了的时候,长喙一伸,将领口那枚金灿灿的律师徽章给叼走了。 众人:“!!” 那鸟儿抢到了徽章,不再逗留,立刻转身飞回了屋后。 又是数声女孩们的尖叫传来。 数秒后,这群被大鸟吓呆了的男人便看到,一个穿着及膝夏季连衣裙的红发美女从公寓后转出来,径直朝他们跑来。红发女孩身后还跟了一个年纪差不多的褐发姑娘,手里就捏着刚才那只红绿色的奇怪大鸟。 “实在很抱歉!” 红发女孩跑到沈莳等人面前,张开手,亮出徽章,“刚才一个没注意让圣善鸦跑出来了,吓到你们了吧?” “哎呀二小姐,没事没事,东西拿回来就好!” 管家连忙迎上去,恭敬地接过徽章,把它还给高登律师,转而又向那红发女孩介绍道: “这位是来采访的记者,而这两位是大少爷的客人。” 沈莳这才知道,这位红发美人正是三个继承人中年龄最小的二小姐,罗琳.潘。 罗琳.潘长得很漂亮。 她有着一张巴掌大的玲珑小脸,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镜片后,一对碧蓝的杏眼精致得像是用画笔描绘出来的一般。一头火红的卷发刚刚过肩,被她扎成了一个马尾,发梢松松的搭在肩头,显得青春又俏丽。 ——嗯,完全就是二次元经典眼镜萌娘的人设了。 沈莳在心中如此想到。 二小姐罗琳瞥了普利策记者一眼,礼貌但敷衍地跟他握了手。 然后罗琳转向高登律师,对他的态度便热情多了。 她将身后的褐发少女拉到律师和沈莳面前,向他们介绍这是园丁的女儿,同时也是她的闺蜜海蒂。 海蒂的年纪与罗琳相仿,长得没二小姐漂亮,但也算得上清丽端正。她的褐发剪到齐耳,穿一身印花T恤和背带牛仔裤,手脚修长,体态矫健,仿佛林间奔跑的小鹿。 至于海蒂怀里的鸟儿,则是赤霞岛上的特有品种,叫“圣善鸦”。因为这种鸟儿特别喜欢栖息在槲寄生附近,而且羽毛的颜色与圣诞节很是相配,所以当地人便给它起了这样的名字。 寒暄几句之后,罗琳便带着玩伴海蒂走了。 “真不好意思,二小姐年纪小,偶尔有点冒失。” 看二人走远,管家掏出手绢擦了把汗,回头对三位客人解释: “她和海蒂感情很好,从小一起长大,又一块儿到镇上上学,总是形影不离的,经常到山上倒腾些花啊鸟啊回来,刚才估计是不小心让圣善鸟给跑了。” 沈莳等人均表示没有关系,这段小插曲便算过去了。 ——— 三人随管家进入星辉公馆。 一路上,沈莳都很注意听管家向他们介绍这栋建筑物的结构。 公馆一楼分内外两层,外层是玄关和大堂。 大堂左边是藏品室,右边则是厨房、杂物间、佣人房和管家的住处。 穿过大堂后方的巴洛克式拱门,便是宴会厅了。 宴会厅的天花板挑得很高,与二楼呈跃式结构。 沈莳抬头就能看见绕着宴会厅外侧盘旋而过的二楼的走廊。一道铺着刺绣地毯的扶手楼梯从宴会厅正中通往二楼,想必应该是上楼的必经之路。 宴会厅里有一张可供十二人使用的长桌,桌旁坐了一个金发男子,一看管家领着三人进门,立刻起身朝他们迎了过去。 “高登,你来了!” 金发男子朝高登律师张开双臂,给了对方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咱们有快半年没见了,我真是太想你了!” 他一开口,沈莳就知道了,这位正是潘家的大少爷,彼得.潘。 大约是托了家族有美人基因的福,潘少爷有一头璀璨的金发,双眼蔚蓝,容貌俊朗,身材高大,完美符合了人们对“高富帅”的定义。 与好友激情拥抱之后,彼得大少爷看也不看旁边的记者和沈莳,径直拉着好友的胳膊就往楼梯走去,“你的房间在四楼,走,我带你上去。” 沈莳:“……” 身为一个小助理,他还能怎么办呢?只能自觉拎包,默默地跟在雇主身后了。 趁着回房间放行李的机会,沈莳拉住管家,从他的口中打听星辉公馆的规矩。 因为历代的“潘伯爵”都喜好清净,所以公馆修得不大,房间也不多,能容纳的住客自然也十分有限。 现在,除了三位少爷和小姐之外,这屋里满打满算也就住了八个人。 “哦?” 不在雇主面前,沈莳也不必担心谨言少语的人设OOC了,他抓紧时间提问: “难道说伯爵夫人不住在馆里吗?” “哎,夫人她啊,自己住在西塔楼里呢。” 管家朝西面一比划,“西塔楼跟别的地方不太一样,它自己有一扇独立的门,直接开在庭院里,平常夫人都是从内侧把门反锁住的,连我们都不能随便进去。” “她一个人住在里面吗?” 沈莳惊讶地追问:“那吃喝要怎么解决?” “你听过那个童话吗?《长发公主》。” 管家顶着一个锃光瓦亮的秃头比划了个梳理秀发的动作,“伯爵夫人就跟那童话一样,把篮子从塔楼的阳台垂下来,我们把吃的喝的用的放进去,她再把篮子拽上去。” “哎呀,竟然是这样!” 沈莳惊讶地睁圆了眼睛,“那她平常都不出门吗?” “那倒不是。” 管家摇头,“每隔十天半个月吧,夫人都会离开塔楼,跟镇上的一些居民到神殿做礼拜。那时候,咱们就能见到她了。” 他发出一声叹息,“夫人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人,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看一看。” 沈莳礼貌地点了点头,并记下了这些重要的信息。 接着,沈莳又向管家打听了现在这屋里究竟住了什么人。 管家告诉他,二楼是女士们的地盘——最东侧和最南侧两个大套房是两位小姐的闺房;略小些的两个房间则住了海蒂和一个名叫“简”的家庭女教师。 三楼现在只住了大少爷彼得一个人。 四楼则是客人的住处,此时基本已经住满了——除了律师、记者和沈莳之外,还有一个男人,是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名叫强森。 除此之外,平常住在公馆里的,就只有管家,以及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佣而已。 沈莳默默地将这些人物快速梳理了一遍。 潘家的三个少爷和小姐:彼得、艾尔根、罗琳。 大小姐的未婚夫强森、二小姐的闺蜜海蒂、律师高登、记者普利策、家庭教师简,以及他自己,律师助手沈。 还有一个管家,一个女佣。 沈莳想,这次他的剧本杀,八成就是围绕这些人物展开的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减少大家记一堆人物的麻烦,提前剧透一下: 除男主外,玩家和凶手在未婚夫、闺蜜、律师、记者、家庭教师、管家、女佣里。 7人里5个是玩家,2个是NPC。 第32章 2.内外颠倒-03 我们身上还有某种特征…… 给雇主和自己收拾好行李之后, 沈莳便一个人四处逛了逛,算是熟悉环境。 潘伯爵的庄园庭院很大。 以星辉公馆为标志物,正南是大门, 前院开阔敞亮,可容汽车通行, 连行道树和篱笆都修剪出了精致的造型;东面和北面是花园, 花圃、雕塑、凉亭、池塘等景观应有尽有;而西面则是一片树林,桦树和栎树枝繁叶茂,看着颇有几分野趣。 庄园的正东方是一片连绵的山脉,最高的那座山峰名叫“圣女峰”, 高度超过了雪线,山顶终年积雪。 据说傍晚时站在庭院里往西看, 就能看到夕照将圣女峰的积雪染成耀眼的金红,极其壮丽。 只可惜今天天气不太好,从下午开始天色就阴沉沉的, 沈莳一直等到天色黑透, 也没能看到传说中全世界最漂亮的夕景。 晚上七点二十五分。 晚餐时间, 沈莳终于见到了潘伯爵家的大小姐艾尔根.潘, 她的未婚夫强森,以及家庭教师简。 大小姐艾尔根一点都没辜负家族的遗传,与妹妹相比,她的容貌更加艳丽, 鼻梁上架着一块单片镜, 一身复古风的雪纺连衣裙,金色的卷发留得很长, 瀑布般垂到腰间,远看像一块金色的绸缎, 耀眼到不能逼视。 而她的未婚夫强森也是相貌堂堂,高大英俊,一身腱子肉活像个橄榄球明星。 至于家庭教师简,则是个相貌普通的干瘦女子,四十出头的年纪,梳了个老气的发髻,不常开口,但说话时语气很温柔,显然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艾尔根对记者的长相和职业都不感兴趣,却对高登律师颇为好奇。 “是吗,你是华尔街的精英律师啊?” 大小姐艾尔根听说了高登律师的出身之后,柳眉一挑,鼻中发出一声哼笑,“高级知识分子啊,那可真了不得!真不愧是大哥的朋友!” 大少爷彼得面露不悦,“艾尔根,你别这样。” “哈,我没说错呀!” 艾尔根推了推鼻梁上的单片镜,“大哥你可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和我这种从小就只能呆在家里让家庭教师照顾的废物不一样,不是吗?” 彼得眉毛一竖,似要发作,又忍住了。 大小姐目光一转,又移到了对面的妹妹身上,“还有罗琳也是,能到镇上的女校上学,连下仆的女儿都能跟她一块儿上课呢!” 说着,她转向无辜的记者同志,“记者先生,您认为呢?” 饶是普利策记者一向应变机敏,能言善道,此时也被这突然袭击给弄懵逼了。 他张了张嘴,傻乎乎地应了一声:“啊?” “我是说,现在的小姑娘啊,可真了不起,对吧?” 大小姐艾尔根朝长桌对面的两个姑娘一指: “罗琳和海蒂啊,她俩在镇上念女子学校呢!文学、数学、美术、时政什么都能学到。哦,还有现在很时髦的科学,听说还能做化学实验,研究物理现象呢!” 说着,艾尔根伸手搭住未婚夫的手背,朝强森妩媚一笑,“哪像我俩啊,一个从出生起就没离开过这座岛,一个以前就是个巡回剧团的二流配角……” 她摇了摇头,“没见识,太没见识了啊!” 沈莳注意到,被当众揭穿“巡回剧团二流配角”出身的强森,脸上半点不见着恼,反而温柔地回握住未婚妻的手,安抚似地摸了摸,还怜爱地替她撩开鬓角的一缕碎发。 餐桌上的气氛一时间变得十分诡异。 被莫名其妙讽刺了一番的大少爷彼得和二小姐罗琳脸上的表情都不太好看,又碍于这里还有客人不好翻脸,只得强自忍耐。 而大小姐艾尔根不知是存心找不痛快,还是当真是个KY,犹自一边和未婚夫秀着恩爱,一边说着一些听着甚为刺耳的发言。 好在这时,管家和女佣陆续把餐点送上来了。 星辉公馆的女佣是个六十出头的老阿姨,头发花白,动作也不算利索。 但她的厨艺极好,所以在她主动提出退休之前,潘伯爵一家并不打算辞退她。 ——— 晚饭后,沈莳正琢磨着该干些什么的时候,大少爷彼得提出要跟高登律师到花园里喝酒。 沈莳身为律师的助理,当然没法开溜。 院子正北面有个罗马式的拱顶小凉亭,周围有大片的月季花丛,姹紫嫣红开得好不灿烂。这会儿虽已是晚上,赏花光线不足,仍能闻到幽香阵阵,颇有些“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意趣。 当然,大少爷彼得主要是为了跟他的好友叙旧,对他这个只负责倒酒的添头没有兴趣。 为了在雇主面前维持人设,沈莳干脆假装自己是个NPC,不说也不问,只安安静静地听着二人聊天。 不知是他这个人形摆设的存在感实在太低,还是喝酒确实能降低人们的防备心,即使有他这个外人在场,大少爷彼得还是说了很多本不应外道的秘辛。 “高登,我一定、一定要继承爵位,我是说,我一定要成为下一任潘伯爵。” 彼得一口饮尽杯中酒,手指在桌上敲了敲。 沈莳立刻会意,替他满满续上一杯。 “……” 高登蹙起眉,沉声问道:“你那毛病,是不是……?” “被你看出来了?” 大少爷彼得笑了起来,笑容苦涩,“你知道的,我这病治不好……医生说,只会慢慢恶化,直到有一天彻底瘫痪。我不想那样,我不想不到四十岁就变成废人,每天只能躺在床上,连吃喝拉撒度要人伺候!” 他顿了顿,音量不自觉地提高了: “所以我必须要成为潘伯爵!高登,你知道吗?我没有退路了!我必须成为下一任潘伯爵才行!” 高登律师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大少爷彼得笑着摆了摆手,“你想说,我那俩妹妹,尤其是艾尔根,跟我一样迫切想要继承爵位,对吧?” 高登律师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抬起手搭在好友的肩膀上,用力捏了捏。 彼得反手回握住高登律师的手。 “是的,我承认,艾尔根的病和我一样,也不能拖了。” 大少爷弯曲唇,苦涩一笑: “可是高登,人都是自私的……我不想变成个废人,那就只能让我的亲生妹妹代替我了。” 沈莳:“……” 他大概听出是怎么一回事了。 潘家的大少爷和大小姐都有某种渐进式的疾病,并且已经发作,药石无医,三四十岁就会面临瘫痪。 唯一能改变此既定命运的方法,就只有成为下一任潘伯爵,这样便可以青春常驻,无病无痛了。 但潘家的三位少爷小姐彼此竞争,只能有一个胜利者,一方成为了潘伯爵,另一方就只能继续被病痛折磨——当然,也有可能是彼得和艾尔根两人都竞争失败,罗琳才是最后的赢家。 “说起来,潘家到我们这一代,多多少少都有些毛病。” 大少爷彼得端起酒杯,缓缓摇晃里面的酒液。 “艾尔根跟我一样迟早要成废人,罗琳又是个天生弱视的半瞎……哎,不过艾尔根的视力也有点毛病,可能也比罗琳强不到哪儿去吧。” 他一边啜饮杯中佳酿,一边低声笑道: “我们身上还有某种特征……一看就知道是潘家人,哈哈哈……藏都藏不住呢……” 大公子彼得的声音低了下去,空酒杯往桌上一放。 沈莳一面暗暗可惜对方没把话说完,一面替他倒酒。 只倒了半杯,酒瓶就空了。 沈莳说了句抱歉,便起身去取新酒。 沈莳在厨房找到了女佣,向她讨要了新的酒。 他刚刚走出宴会厅,便听到有女人愤怒的尖叫声:“哎呀,你干什么!” 沈莳快走几步,便看到大堂里的四个人——大小姐艾尔根和未婚夫强森,以及二小姐罗琳和闺蜜海蒂。 “你是故意的吧,往我身上撞!” 艾尔根竖起一根青葱玉指,指着海蒂的鼻子,尖声叫道:“把我的眼镜都弄坏了!” 沈莳这才注意到,大小姐艾尔根的脸上少了那副单片镜。 “大小姐,我不是故意的。” 海蒂从地上捡起摔碎的眼镜,像是不知道该不该将它还给物主,表情显得歉意又无奈,“真的,我感到非常非常的抱歉!” 看到闺蜜被欺负,二小姐罗琳不干了。 “明明是姐姐你自己撞过来的!” 她毫不客气地把话堵了回去,“再说了,不就是一副眼镜嘛,我赔你就是了!” “哼,省省吧!” 大小姐艾尔根叫道:“我还有备用的,不稀罕你的赔偿!” 她狠狠地剜了还捏着她那副破眼镜的海蒂一眼,临了撂下一句阴阳怪气的话: “有些外人啊,得有自知之明!要是哪天换了当家人,还能不能在这里呆下去,怕就不好说咯!” 语毕,大小姐艾尔根高傲地一甩头发,将手递给未婚夫强森,让帅哥扶着她走了。 沈莳:“……” 虽然知道这是剧本杀的情节,但不得不说,满脸写着“作死”二字的大小姐艾尔根,真让他不忍卒睹。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抱着酒瓶溜出了屋子。 他觉得,大约不用多久,自己就能看到艾尔根被害的遗体了。 第33章 2.内外颠倒-04 二小姐的生母,跟大少爷和大小姐的不一样 大少爷和律师一直喝到深夜, 最后以酒量略逊一筹的高登律师醉得不省人事告终。 沈莳只得认命地帮着大少爷把人扶回去。 “唔……把高登送去我房间吧。” 彼得虽然喝得不少,但脚步还算平稳,吐字也勉强还清晰, “我、我的房间在三楼,可以少、少走一层。” 沈莳:“……” 他觉得大少爷的这个要求有点奇怪, 或者应该说, 基得不能直视。 但鉴于本次剧本里沈莳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话语权的小助理,辅助系统的“当前任务”也提示他按照剧情行动,他只得照办。 大少爷的房间在星辉公馆三楼,是本层最大的套房, 位于走廊北侧,门朝南开, 有一扇朝北的窗户,正好能看到后院的月季花丛以及刚才三人呆过的欧式凉亭。 沈莳帮彼得将高登律师搬到床上,便被大少爷打发走了, 让他明早再过来。 沈莳回到自己的房间, 把门一关, 就低低的叫了一声: “小兰。” 顶着吴景澜脸的小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我在。】 小兰朝主人温柔一笑:【请问有何吩咐?】 “没什么。” 沈莳脱掉身上折腾了一天而明显有些发皱的外套, 往单人沙发上一摊,“只是想把你叫出来,跟我说几句话。” 小兰笑着点了点头,恭敬地站到了主人身旁。 沈莳被分配到的房间不大。除了一张单人床、一张沙发和一个迷你得可怜的茶几之外, 就只有一个小衣柜和一个床头柜, 配置很像廉价的连锁快捷酒店。 不过房间的陈设虽然简单,但家具的款式和材质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连镶嵌在衣柜里的半身镜都镶了一圈精致的雕花,铺在茶几上的桌布更是丝绸质地的, 刺绣了一束漂亮的木槿花。 沈莳朝四周环视一圈,转头对小兰说道: “这座公馆还挺有趣的。” 他朝玻璃窗一指,又比划了一下房门。 “看,连门窗都特别讲究呢。” 沈莳趁着下午无事可干时,就在这栋房子里外溜达了一圈,厘清了这座屋子内外的大致构造。 迪娜伯爵夫人住的西塔楼是严禁任何人进入的,唯一的入口通向庭院,被伯爵夫人从内侧反锁住。 而东塔楼则可以随意进出,因为可以从那座塔上看到视野最开阔的圣女峰夕照。 为方便公馆内的众人出入,除了同样朝庭院敞开的正门之外,还在二楼的走廊里加装了一台直通东塔楼楼顶的小型电梯。 不过管家告诉他,岛上的居民早就对金红的夕照见惯不怪了,因此这段时间除了大小姐艾尔根会带着他的未婚夫偶尔夜宿东塔楼之外,其他人都不怎么往那边走了。 初次之外,沈莳还注意到,星辉公馆每一层楼的门窗设计都很有特色。 公馆的窗户全都是半透明的马赛克风拼图彩绘玻璃,而门则统统使用厚实的磨砂玻璃推拉门,且每一层都有统一的配色——首层是淡黄色、二楼是橘红色、三楼是蓝色,沈莳他们住的四楼则是绿色。 “哦对了,我应该趁现在记得清楚的时候,赶紧画个平面图。” 沈莳说着,掏出纸笔。 因为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沙发,沈莳干脆坐到地毯上,示意吴景澜坐到他对面。 两个身高都超过一米八的男人面对面坐在地上,空间就显得不够用了,两双长腿若不盘起,就只能交叉着放,视觉效果颇有些亲昵。 不过沈莳觉得小兰就是个人形Siri,哪怕两人靠得再近,他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沈莳的记忆力极好,图也画得不差。 很快的,他就将别墅大致的构造,还有主馆的四层楼的平面图给画好了。 “……嗯,大概就是这样。” 沈莳将平面图递给小兰,“帮我看看有没有错误。” 他不知道小兰能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但他的人工智能竟然当真接过图纸,细细地看了一番。 【有两处小错误。】 片刻后,小兰的手指在其中一页上点了点: 【这个房间、还有这个房间的窗户朝向不对。】 沈莳低头一看,发现小兰指的是二楼最东侧与最西侧的两个房间——东侧的房间是二小姐罗琳的住处,而西侧的则属于大小姐艾尔根。 小兰解释:【东侧这个房间窗户应该朝东开,西侧的这间窗户是朝西的。】 “原来如此。” 身为客人,还是个年轻男性,沈莳当然没法进入两位小姐的闺房研究内部结构,只能从屋子外部观察,是以弄错了两扇窗户的朝向。 “不过……这窗户向哪边开,大约也没什么要紧的吧。” 沈莳一边修正平面图上的错误,一边嘟哝: “反正窗上都装了护栏,除非会缩骨功,不然根本出不去也进不来……” 身为一个剧本杀玩家,沈莳对建筑物的平面结构,尤其是门窗这些可能成为出入口的地方总是格外关注的。 他仔细研究过他能看到的每一扇窗户。 整座星辉公馆的窗户上都装上了兼具装饰和安全效果的雕花护栏,无人可以进出,应当是相当安全的。 ——— 晚上十一点,辅助系统的“当前任务”提示沈莳该去睡觉了。 入睡前,沈莳还特意回想了一番今日的所见所闻,又叮嘱小兰守在旁边,若是有什么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将自己叫醒以后,才不甚安稳地闭上了眼睛。 他等着什么时候、从某个地方忽然传来一声惨叫,不过他迷迷糊糊睡到天亮,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沈莳进入剧本杀的第一日就这样安安稳稳地度过了。 8月31日,星期一,早上八点半。 沈莳准时起床,梳洗完毕,就先到隔壁去敲雇主高登律师的房门,发现无人应答之后,只得改道去三楼,敲大少爷彼得的房门。 敲了足有半分钟,彼得才来开门。 那高大俊美、金发碧眼的身上松松垮垮地套着一件丝质睡衣,丝绸下的身体曲线分明,显然再无其他衣物。 沈莳:“……” 他心中突突一跳,条件反射垂下视线,目光落在了大少爷彼得光着的两只脚上。 沈莳:“!!” “哎,你来了,真早。” 彼得懒懒地抓了抓凌乱的额发,眯着眼睛看向沈莳,表情带着宿醉的慵懒和晨起的不耐,“你等等,我去叫高登起床。” 说着他随手将门一拉,便转身走了。 镶嵌着蓝色磨砂玻璃的推拉门“咣”一下撞在门框上,又随着惯性的反作用力往后滑开一截。 沈莳从门缝里看到彼得回到床边,弯腰俯身,去叫那还蜷在被窝里的男人。数秒后,律师坐起身,被子从他的肩头滑落,露出了不着寸缕的肩背…… 沈莳:“卧槽!” 他的内心犹如千百万匹羊驼狂奔而过,万千槽点不知从何吐起。 他也不好意思继续盯着看,干脆替两人将门关好,先下楼去了。 ——— 早餐时,沈莳没有见到大小姐艾尔根和她的未婚夫强森。 据管家的说法,是艾尔根和强森白天要到镇子购物和看电影,傍晚才会回来。 少了总喜欢嘲讽挑刺的艾尔根,餐桌上的气氛顿时变得和谐多了。 众人有说有笑,一顿饭吃得很是舒心。 沈莳注意到,虽然同为爵位的有力竞争者,但大少爷彼得和二小姐罗琳的关系显然不错。 罗琳偶尔会请教彼得一些文学和物理上的疑问,彼得则会耐心而细致地解释给他听,二人间或还会聊些最近听说的趣闻,一唱一和,配合默契,把一桌人都逗得很开心。 饭后,大少爷彼得听说妹妹收养的圣善鸦最近学会说话了,就说想去看一看,还邀请高登律师一块儿去瞧瞧新鲜。 于是罗琳挽着闺蜜海蒂,彼得拉着律师高登,这两对搭配略有些错位的俊男美女便这样有说有笑地走了,根本没有叫上沈助理这个电灯泡的意思。 沈莳:“……” 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剧本杀里的定位恐怕不是侦探,而应该是个毫无存在感的工具人NPC。 “呵呵。” 这时,坐在餐桌的角落,一直很少说话的家庭女教师简发出了一声轻柔的低笑。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都转头去看家庭教师简。 “我是在感叹,大少爷和二小姐的感情真好。” 家庭教师朝他们摆了摆手,柔声解释: “他们俩从小就处得不错……唉,其实想想,还真挺唏嘘的。” 沈莳敏锐地感觉到了怕是有八卦可听,立刻支棱起耳朵。普利策记者也是一副兴味盎然的样子,就差没摸出个笔记本现场笔录了。 “我想,你们看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就该看出来了,二小姐的生母,跟大少爷和大小姐的不一样。” 沈莳和记者一同点头。 确实,大少爷彼得和大小姐艾尔根都是典型的金发碧眼,但二小姐罗琳却有着一头鲜艳的红发。 ——原来彼得和艾尔根才是同父同母! 沈莳心想:难怪他俩都有同样的遗传病。 “迪娜伯爵夫人的孙子,也就是三位少爷小姐的父亲安东尼老爷有两任妻子。原配太太珍妮在生下大小姐艾尔根后不久就得产褥热不幸去世了。米莉丝太太是老爷的续弦,她嫁入潘家第二年生下了二小姐罗琳。” 身为剧本杀里的人物,家庭教师简敬业地开始了自己的表演,向两位客人解释起了潘家这一代略有些复杂的家庭关系。 “不过五年前,安东尼老爷和米莉丝太太出门旅行时不幸遇到了车祸,当时就……” 她叹息着摇了摇头: “所以,潘家的爵位,现在便只能落到三位少爷小姐的身上了。” 第34章 2.内外颠倒-05 第一个死者 8月31日, 星期一,下午。 今天晚上,星辉公馆内会有一场小型晚宴, 管家特地在镇上雇佣了两个年轻厨娘帮忙准备食物,自己也和女佣忙进忙出, 一下午没个消停。 高登律师整个白天都跟大少爷彼得呆在一起, 直到下午三点左右才出现。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给高登律师打了个电话,让他抽空帮忙处理一些小麻烦。 高登律师想趁着晚宴前把这桩事儿给解决掉,于是把助手沈莳叫到了自己的房间,两人埋首案卷, 折腾了两个小时有余。 下午五点零五分。 好不容易干完活,高登律师说想下楼喝一杯, 沈莳也早就坐得腰酸背痛,两眼发花了,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五分钟后, 两人溜溜达达来到宴会厅, 看到胖女佣正站在长长的餐桌前, 将刚刚从烤箱里取出的小蛋糕逐个摆放到餐盘中。 胖女佣年纪不小了, 摆盘的动作不甚利索,当她用夹子夹住蛋糕时,松软的蛋糕底连同覆盖在上面的柔软奶油层都颤颤悠悠地直打晃,让沈莳不由得担心她会不会一个手抖就把它们给夹碎了。 好在胖女佣毕竟是在这一行浸淫了许多年的老江湖, 动作看着虽笨拙, 但成果半点不含糊。 十几个小蛋糕都被她整整齐齐地码进了盘子里,边角相对, 间隔均匀,对称得仿佛用尺子量过一般。 “玛丽阿姨。” 沈莳礼貌地叫了女佣一声, 微笑朝她迎了过去: “请问有喝的吗?苏打酒或者啤酒就行。” “有,有。” 胖女佣回头,笑得一脸慈爱。 她转身到吧台处斟了两杯苏打酒,递给沈莳和高登律师,叮嘱道:“少喝点儿,今晚有烤得酥脆的小羊排和波旁酒庄的精品香槟,那才是真正值得细细品味的人间美味呢!” 沈莳和高登律师都礼貌地朝女佣道了谢,然后端着苏打酒,晃晃悠悠穿过拱门,往一楼大堂去了。 大堂里,普利策记者正和两个陌生人聊天。 沈莳本着剧本杀玩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八卦精神凑过去,果然被记者叫住,“哎,律师先生,小沈,来认识认识医生夫妇。” 从二人的自我介绍中,沈莳很快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胖胖的中年男人是个名声很好的私家医生,他身边高挑瘦削的女士则是他的夫人。 医生和夫人都是外地人。 夫人是个出色的科考学者,为了研究赤霞岛上特有的神奇动植物,于一年半前与丈夫一起来到这里。 夫人每天带着学生们在山里徘徊,拍照录影、收集标本、记录生态,丈夫则成了镇子上的名医,同时也兼职潘伯爵家的私人家庭医生。 夫妻二人跟潘伯爵一家的关系很不错,是以但凡星辉公馆举行宴会或是有什么别的活动,都会把医生夫妇请来。 都是岛外来的人,聊起天来便特别投机,五人就这样站在大堂里,你一句我一句地聊了起来。 五点十五分,二小姐罗琳的闺蜜海蒂抱着一大束鲜花匆匆进门,脚步飞快,目不斜视地径直往前走。 “海蒂小姐。” 普利策记者朝她招呼道:“好漂亮的鲜花,哪儿来的?” 海蒂没有停住脚步,只回头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山坡那边的树林里开了很多花,我剪些带回来给罗琳,这就先拿上去啦!” 沈莳一直很注意观察每一个人的动向。 他眼看海蒂穿过大堂往宴会厅而去,在经过拱门时,被刚好从厨房出来的管家截住,让她帮忙将二小姐罗琳的丝巾也一并拿上去,于是海蒂便接过那条鲜艳的白底红花的丝巾,转身走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五点三十五分。 家庭女教师简也回来了。 女教师柳眉轻颦,目光低垂,心情看上去不算很好。 “简女士。” 记者普利策热情地迎了上去,“您到哪儿去了?” “没什么,到镇上办了点事,回来晚了些。” 家庭教师简笑着摇了摇头,“不过好在赶在宴会前回来了。” 记者眯起眼,甚为冒犯地问: “事情办得不顺利吗?” “没有的事!” 家庭教师简的目光一闪,立刻分辩道: “我只是在外面碰到了大小姐,跟她拌了两句嘴而已。” 语罢,她似是有意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转而看向医生夫妻,热络地与二人打了招呼。 “我先上楼换件衣服。” 家庭教师拽了拽自己身上对宴会而言明显过分朴素的西装套裙,说了句失陪,便转身走了。 沈莳:“……” 他觉得女教师今天的表情有些微妙,有心再观察一下,便借口进去再拿杯饮料,跟在了简的身后。 果然,家庭女教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双目低垂,专心走自己的路,没注意到后面的沈莳,甚至连在餐桌旁的胖女佣跟她打招呼时,简也视若无睹地直接过去了。 沈莳:“……” ——好嘛,这态度,明显OOC了。 沈莳想。 按照剧本设定,“家庭教师简”应该是个温柔亲切,待人和善的人物,但这位玩家显然刚刚碰到了什么事儿,被剧情影响而分了心,以至于连维持人设都顾不上了。 沈莳就看OOC不自知的家庭教师穿过宴会厅,径直上了楼,往“凹”字型的半环形走廊的右手边一转,进了自己的房间。 ——不知她的剧情线上碰到了什么,又跟主线有没有关系呢? 他一边想,一边走到吧台旁,自己给自己倒了杯什么都不加的苏打水。 沈莳的酒量一直不太好。 在剧本杀里,他要保持绝对的冷静和清醒,必须尽量减少酒精的摄入。 胖女佣还在餐桌旁忙碌着,用餐刀把一整个苹果派切成小份,又在每一块上挤上奶油花朵,点缀蜜渍过的樱桃。 这时,走廊最东侧的一扇门开了,那是二小姐罗琳.潘的房间。 “玛丽阿姨!” 二小姐的闺蜜海蒂从房间里出来,趴在走廊的扶手上,探出脑袋,朝着下方的宴会厅大喊: “麻烦您泡一壶花草茶上来,还要一碟蜜瓜。” “哦!好的、好的。” 胖女佣听到海蒂的要求,便知道这是二小姐罗琳的吩咐。 她放下手中挤了一半的裱花嘴,转头给两个姑娘准备茶和水果去了。 这时沈莳听到房间里隐约传出二小姐的说话声,似乎在叫海蒂的名字,海蒂应了声“好”,便转身回房去了。 不过她没把门关严实,橘红色的推拉门留了一条缝,似乎是特地给女佣留的。 五分钟后,女佣端着托盘上楼去了,海蒂来应门,接过托盘,把门关上了。 沈莳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手表。 ——下午五点四十五分。 ——— 接下来的时间,沈莳都呆在大堂里,跟高登律师、普利策记者和医生夫妇在一起。 傍晚六点二十分,沈莳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个男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 他竖起耳朵仔细分辨,那人叫的似乎是:“杀人了!” 沈莳心头猝然一紧。 ——终于来了! 他想。 剧本杀的第一桩命案。 其他人也听到了男人的惨叫声,他们纷纷冲出门去,迎面便见一个年近五十的大叔慌慌张张地朝星辉公馆的正门跑来。 “哎呀,不得了了!” 男人穿着一套体面的西服,可惜跑了一路,早就把衣襟都跑散了。 他一看到沈莳等人,立刻放声叫道: “我、我看到有人死在后面了!是真的!杀、杀人了!” “书记官先生!” 普利策记者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连忙迎上去,挽住他的胳膊: “你不要着急,慢慢说!是谁死了?!在哪里?!” “在,在后院里!” 被称为“书记官”的男人大声说道: “我刚才顺着小径过来的时候,隔着栏杆看到院子的路灯下躺着个人……他、他一动不动,浑身都是血!” 沈莳快速地回忆了一下自己画过的星辉公馆的平面图。 后花园正北面的围栏外确实有一条小径,是从镇子到庄园的捷径,车子不能过,但行人经常走。 很显然,这位书记官也是宴会受邀的客人之一。 他走的正是花园正北的小径,于是便隔着围栏看到了躺在院子里的人,吓了个够呛,连忙一路跑来通风报信。 “走!” 记者一把抓住书记官的胳膊,“快带我们去看看!” 一时间,星辉公馆兵荒马乱。 众人在书记官的带领下往后花园赶去,很快便找到了俯身倒在路灯下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具尸体。 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金发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即便不看正脸,沈莳也知道那是谁了。 “彼得!!” 高登律师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排开众人,踉跄着朝好友扑了过去。 他抱起男人,将他翻了过来。 那果然就是大少爷彼得.潘。 彼得双眼半睁,一动不动,西服的前襟破了个窟窿,血迹以破洞为圆心向四周蔓延,将浅灰色的西装染红了一大片。 高登律师颤抖着伸手去探彼得的鼻息。 ——早就没救了。 第35章 2.内外颠倒-06 众人的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的二十多分钟里, 即便以沈莳的观察力,也因场面过度混乱而无法顾及到全部的细节。 他只知道,除了隐居在西塔楼的迪娜伯爵夫人之外, 公馆里的其他人都陆续赶到了。 最快到达的是管家和两个来帮忙的厨娘,然后是女佣。 二小姐罗琳和她的闺蜜海蒂只比女佣稍晚那么一些。 再然后是家庭女教师简。 而大小姐艾尔根与她的未婚夫强森则姗姗来迟, 直到众人把彼得的尸体抬回公馆后才回来。 又过了十分钟, 镇上唯一一名警官终于来了。 晚上七点正,彼得的遗体被暂时安置在他自己的房间,所有人都在宴会厅集合。 宴会厅的布置已基本完成,满桌的美食香气四逸, 但晚宴却不能如期举行了。 “我先说说我的结论吧。” 医生坐在餐桌旁,手里端着一杯加冰的威士忌, 脸色有些苍白,但没有坠了自己“名医”的名头,语气镇定, 逻辑清晰。 “刚才我检查了大少爷彼得的尸体, 可以确定他是被5.56毫米的小口径子弹击中胸部身亡的。子弹从他的后背射入, 从前胸穿出, 形成了一个贯通伤,从出血量判断,应该是打穿了肺叶,还伤到了大血管。” 警官点头, “使用这种口径子弹的手枪本身就非常小巧, 可以藏在袖管里,后坐力很小, 而且开枪时的声音也比普通手枪要轻得多。” 医生低头啜了一小口威士忌,接着说道: “还有, 我第一时间检查了大少爷的尸体情况,从他血液的凝固程度以及尸温判断,我认为那时大少爷才刚刚遇害不久……” 他略一沉吟,然后斩钉截铁地说道: “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 ——来了。 沈莳心想:剧本杀必备的死亡时间证词。 为了方便玩家盘出凶手,剧情通常得提供给玩家一个简单且明晰的尸检结果,并且需得确保这结果是可靠的。 沈莳想,难怪会在凶案当日突然冒出一位道德高尚、技艺精湛的医生,恐怕就是为了这一刻吧。 警官翻了翻自己笔记本: “再确认一次,医生您是在傍晚六点二十分左右赶到现场的,对吧?” 医生使劲儿点头,“当时我的夫人、书记官、记者、律师和他的助手也在,他们都可以证明这个时间没错。” 其实被医生点到名的几人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顾上时间的。不过沈莳和记者两人当时都看了表,所以非常肯定医生的证词没有问题。 二人连忙起身附和,再度确认了“六点二十分”这个关键的时间点。 “很好。” 警官用笔尖在笔记本上一点,朗声道: “这么一来,往前推一个小时,就是五点二十分。” 他转而去看尸体的第一发现人书记官,“书记官先生,您是什么时候发现彼得大少爷的尸体的?” “其实我当时没注意看表。” 书记官一头冷汗,双手无意识地搓揉自己的衣摆,“但我想,大概就是在大家赶到的几分钟前吧……差不多五六分钟的样子。” “很好。” 警官说道: “那么,凶手的犯案时间,就确定是在五点二十到六点十五分的这五十五分钟里了。” 他站起身,在宴会厅里绕了一圈。 “我在大少爷彼得的死亡现场找到了重物拖拽的痕迹,痕迹从月季花丛一直延伸到路灯下,长度大约有三米——凶手应该曾经拖动过死者的尸体。” 警官顿了顿,又补充道: “我在现场发现了一条毛巾,是星辉公馆提供给客人的换洗毛巾,上面有一个弹孔,大小跟死者身上的弹孔相符。我推测,凶手用这块毛巾包住枪□□击,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硝烟反应,还能令枪声变得更小。” 众人鸦雀无声,屏息等待警官的结论。 “我认为,既然凶手能拿到那条换洗毛巾,很可能是星辉公馆里的住客。” 警官的目光缓缓地扫过众人,似乎想从中看出点什么: “现在,请告诉我,五点二十到六点十五分这段时间里,各位都在哪里?” ——— “我想,我们几个那段时间正在聊天。” 普利策记者首先提出了他的不在场证明,顺带还给一溜人作了证。 “医生夫妇、律师先生和他的助手沈,还有我——当时咱们就在大堂里,哪儿都没去。” 警官眯了眯眼: “确定哪儿都没去吗?” “哦,准确的来说……。” 普利策挠了挠下巴,“中途还是有人进去拿过饮料或是上厕所的。但大家都没离开过房子,我很确定。” 医生夫妇连忙表示确实如此。 沈莳也附和地连连点头。 唯独高登律师因彼得的死备受打击,这会儿只窝在角落里默默地低头喝酒,一句话也不愿意说。 星辉公馆的主体建筑有且只有正门一个出入口,大堂正对大门,不管谁出入公馆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既然当时他们五个人全在屋子里,就不可能跑到后花园开枪杀人。 “这么说来,我当时也在公馆里!” 管家趁机自证: “我一整个下午都忙宴会的事,别说公馆了,我几乎就没出过厨房!” 他一指两个战战兢兢的临时帮佣,“她俩可以替我作证!” “我也差不多。” 胖女佣也举起了手。 “我从下午五点开始就一直呆在宴会厅这儿,忙着给食物摆盘和调制各种饮料呢!” 她抬头左右看看,可怜巴巴地说:“我想,很多人都在宴会厅里见到过我。” 记者、医生等人纷纷表示确有其事。 接着轮到家庭教师简。 “我是五点三十五分回来的……” 家庭教师简抿了抿唇,声音有些干涩。 她知道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不够充分,想尽量让语气听起来更笃定更理直气壮一点,可惜不太成功,“那之后我就回房洗漱换衣服去了,一直没再出来过。” “哦?” 警官拖长声音,又问了一遍: “五点三十五分吗?” 家庭教师简默默地点了点头。 问过了客人,警官转而去看大小姐艾尔根和二小姐罗琳: “两位小姐,你们当时在哪儿呢?” 自从亲眼见过哥哥被一枪穿胸的尸体之后,艾尔根的脸色就很不好看,此时她白中泛青,朱唇紧抿,面对警官的质询,只是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并不肯先开口。 而二小姐罗琳靠在闺蜜海蒂的肩头,一直在哭。 她的哭不是悲痛欲绝的嚎啕,甚至不怎么发出声音,但眼泪却是止都止不住,断线珍珠似地滚落下来,哭花了妆容,也哭湿了一张手帕。 “……我那时……在自己房间。” 罗琳声音哽咽,回答也说得断断续续: “从四点多开始……就没出去过。” 海蒂将罗琳往自己肩头揽了揽,替她作证: “我大概五点十五分从外面回来,直接就到了罗琳的房间,我俩一直呆在一起。” 她目光一转,落到管家身上: “我回来时,管家还请我把罗琳的丝巾带上楼。” 她指了指二小姐罗琳马尾上系的白底红花的丝巾,向管家确认:“就是这条,没错吧?” 管家当然是认得那条丝巾的,便替海蒂做了证: “没错,二小姐很喜欢这条丝巾,早跟我说过要用来配今晚的裙子的。” 海蒂苦涩地笑了笑,又转向胖女佣: “还有,我后来还请玛丽阿姨给我们送过茶和水果。她上楼的时候,应该也有看见罗琳在房间里。” 胖女佣一拍脑门,点头如捣蒜,“对对,我确实给二小姐和海蒂送过茶,还有蜜瓜,都是她俩喜欢吃的。” 她眯起眼,努力回忆道: “我记得……二小姐那时应该坐在梳妆台前,没错吧!” 海蒂低低地“嗯”了一声: “我那时正帮罗琳编头发呢。” 自此,除了大小姐艾尔根和她的未婚夫强森之外,所有人都说出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且听起来都有理有据,证据充分。 警官终于将矛头对准了艾尔根,语气也愈发凌厉: “大小姐,今天下午五点二十到六点十五分,你在哪里?” 面对警官的咄咄逼问,大小姐艾尔根依然抿紧嘴,一言不发,只用一双美目回瞪对方,目光含恨带怨,似惊又惧,种种情绪复杂难表。 看艾尔根不肯开口,强森终于有些着急了。 “今天我和艾尔根白天去了镇上购物,还看了一场电影。” 他安抚似地拍了怕未婚妻的手臂,替对方回答: “我们大约下午三点左右回来,换了身衣服,又吃了点东西,然后就在院子里逛了逛。” “哦?” 警官追问: “你们到院子里去了?是几点的事情?” 强森认真回忆了一下。 “大约四点半左右吧。” 他回答: “我们打算等到宴会快要开始时再回来。” “既然你们在院子里……” 警官眯了眯眼,冷声问道:“那么,有没有看到什么,或者听到什么呢?” “你什么意思!?” 大小姐艾尔根终于被警官明显充满怀疑的口吻刺得受不住了。 她“腾”一下站起身,厉声叫道: “我们那时逛着逛着就逛到西面的树林里去了,什么都没看到,也什么都没听到,有什么问题吗!?” 第36章 2.内外颠倒-07 哪些人物是玩家?哪些人物又是NPC呢? 沈莳原本以为会跟上一个案子那样, 在找到尸体后就开始搜证,然后分析证据、投出凶手。 没想到警官先生问过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之后,竟然表示会仔细调查案件, 然后便告辞了。 沈莳当时很震惊,震惊到了极点, 以至于还悄悄叫出了自己的辅助系统, 仔细看了看当前任务。 “当前任务”并没有对这个发展表示什么,只让他跟着剧情走。 次日,也就是9月1日,星期一。 潘伯爵家给大少爷彼得举行了丧礼, 把他葬进了后山的家族墓园。 新伯爵的继承仪式临近,大少爷的丧礼办得简朴到堪称简陋, 连彼得的朋友都来不及通知,就这样草草埋进了坟里。 即便是亲曾孙的丧礼,潘家的现任家主迪娜伯爵夫人也没有出现。 沈莳注意到, 丧礼上, 大小姐艾尔根被黑纱帽遮掩的美丽容颜苍白如纸, 但由始至终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也未曾说过一句话。 至于二小姐罗琳,她一直靠在闺蜜海蒂的肩头,低声饮泣,看起来非常伤心。 而同样将“悲伤”二字明晃晃写在脸上的, 还有高登律师。 他虽然没有流泪, 但全程神思恍惚,仿佛一樽没有灵魂的泥塑木偶一般。沈莳跟在他身后, 看他几次走路踉跄,都深怕他会真把自己摔了。 丧礼结束, 高登律师喝了个酩酊大醉,倒头睡得人事不知。 、第二天律师酒醒,便把自己的助理抓来收拾行李,说他们今天就要回去了。 沈莳:“……” 他万万没想到,这次的剧本杀会如此诡异,竟还是分段剧情,中途居然他们还要离岛。 但沈莳在这个剧本里的人设差不多就是他雇主的挂件,老板去哪里他就得去哪里,于是只得乖乖收拾好两人份的行李,又下楼去找管家打听了离岛的船的时间。 “什么,你们要走了?” 沈莳和管家在宴会厅说话时,二小姐的闺蜜海蒂刚好也下楼来泡茶。 她听到二人的对话,吃惊得一把拉住沈莳的袖子,“还有十来天就是爵位继承仪式了,你们不观礼了?” “不了。” 沈莳歉意一笑,“我们本来就是大少爷邀请来的客人,现在他不在了,我们也没理由留在这里了。” “这样吗?” 海蒂垂下眼睫,叹了一口气,情绪听起来很是消沉: “其实……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们能留下来。” 沈莳心道我也想留下来啊,毕竟我身为侦探竟忒么要脱离剧情,还能更扯淡些吗? “没办法,大少爷的死对高登律师打击很大,他太伤心了。” 他说道: “而且我们留在这里也帮不上忙……” “不!怎么会帮不上忙呢!” 海蒂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罗琳从小就跟她大哥很亲,现在大少爷一死,她整个人都六神无主,慌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姑娘语速很快,连珠炮似地说道: “而且我们怀疑是艾尔根……嗯,总之就是,现在大少爷不在了,我们又没有别的朋友,如果你们俩能留下来,起码若是再有什么事发生的话,我们还能来找你们商量不是吗!我想大少爷的在天之灵也一定会感到欣慰的!” 沈莳:“……” 他一边听海蒂说话,一边注意姑娘的表情。 海蒂一双眼睁得溜圆,眼神中透着的焦急和真挚半分不似作伪。 “嗯,我知道了。” 沈莳对海蒂笑了笑,“请放心,我会将你刚才那番话转告给高登律师的。” 海蒂仍揪住沈莳的袖子不肯松手,定要讨个承诺: “你一定会劝他留下来的,对吗?” ——— 沈莳当然没能说服高登律师。 9月2日,星期四下午,两人一同离开了赤霞岛,回到律师事务所。 “沈助理”在律师事务所附近租了一个小阁楼。 他回到住处已是深夜。 “小兰。” 沈莳洗漱干净,直接往床上一躺,叫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 小兰应声现出身形。 【主人,有何吩咐?】 他站在床边,微微躬身,态度恭敬地问道。 “没什么。” 沈莳翻了个身,侧身面向小兰,伸手拍了拍床沿,“来,你坐下,陪我聊聊天。” 小兰依言坐到了床边。 “小兰啊,你觉得这次的剧本杀为什么没有直接开始搜证和投凶呢?” 【我想,这是剧本的安排。】 小兰想了想,说道: 【剧情还没有进行完,无法当场投凶。】 “唔,你说得有理,我以前也玩过类似的剧本杀,因为连续出现了好几名死者,所以必须分幕进行多次搜证。” 沈莳想了想: “毕竟上一个剧本杀里可是前后死了五个人呢。既然两次都是‘中等’难度,那么这一次很可能也不止一个死者。” 他用手支住半张脸,换了个舒服些的姿势。 “我在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下一个会是谁?” 小兰很人性化地歪了歪头,【主人,您觉得呢?】 “唔,现在还不好说。” 沈莳回答: “不过关于大少爷彼得的死,我已经有了几个怀疑的目标了。” 小兰问:【主人您怀疑谁呢?】 “首先,要从杀人动机开始说起。” 沈莳笑了笑,“比如,杀了大少爷彼得,谁会是既得利益者。” 小兰抿了抿唇,似乎想说什么,又碍于自己身为AI的规矩住了嘴,把“欲言又止”这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不知怎么的,看到小兰这个模样,沈莳的心情顿时就变得好了起来。 恍然间,他甚至有种回到了学生时代的错觉。 当年他和吴景澜一起复习功课,他被难题卡得不耐烦了,不想再自己动脑的时候,他家景澜哥哥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在“直接告诉他正确答案”和“不该纵容他取巧”两个选项上犹豫不决。 “就目前已知的剧情来看,潘伯爵一家的关键矛盾在于谁能继承爵位,对吧?” 沈莳说道: “大少爷死了,直接的既得利益者应该是大小姐和二小姐。毕竟,她俩继承爵位的概率从三分之一变成二分之一了。” 小兰点了点头。 不过身为一个AI,沈莳觉得,小兰这个“点头”的动作,与其说是肯定主人的想法,倒不如说是表示自己正在认真地听。 “如果只单论大少爷的案子,我认为,大小姐和二小姐的嫌疑是最大的。” 沈莳竖起两根手指,朝小兰晃了晃: “大小姐艾尔根的不在场证明可以说全靠她的未婚夫,而二小姐罗琳的不在场证明虽然看着很明确,但仔细琢磨也不是完全寻不出漏洞的。” 他顿了顿,“换而言之,这两位小姐是我最怀疑的对象。” 小兰又“嗯”了一声,等着主人的后文。 沈莳继续说了下去: “但如果凶手当真出在艾尔根或是罗琳两人之中,又与我对‘玩家’的猜测不太相符了。” 【哦?】 小兰眨了眨眼,【您认为哪些人物是玩家?哪些人物又是NPC呢?】 “其实有几个人我非常肯定。” 沈莳掰着指头数道: “积极参与游戏和分享线索的普利策记者,在不经意时OOC了的家庭教师简,因为担心自己被怀疑而反应敏感的管家,这三个人,我几乎能百分百肯定他们是玩家。” 小兰问:【那么NPC呢?】 “我先前一直在猜测我那位雇主到底是玩家还是NPC。” 沈莳笑了笑,回答: “但从高登律师这几天的表现来看,如果说是玩家的话,那他真情实感的演技简直逼真到不拿小金人都说不过去了——所以,我认为他是NPC。” 小兰唇角微勾,浅浅地笑了笑。 沈莳心说这个AI还挺有趣的,竟然还会露出被戳到笑点的表情。 “另外,我觉得,医生夫妇和书记官这三个角色,从他们在剧情里承担的角色来看,是NPC的可能性非常之高。至于从来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迪娜伯爵夫人,就更不用说了,百分百肯定是个NPC。”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胖女佣玛丽阿姨在我看来,也似乎更像个NPC一些。当然,我只说是‘可能’。” 小兰数出了最后四个剧情人物: 【那就只剩下大小姐艾尔根和未婚夫强森,还有二小姐罗琳与闺蜜海蒂了。】 “这两对,情况就很有些复杂了。” 沈莳说着,微微蹙起了眉: “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还无法判断他们的身份,因为怎么想都有不太对劲的地方。” 小兰问:【这话怎么说呢?】 “因为,如果真凶果真在这四人之中的话,必须两两配合才可能作案。” 沈莳说道: “如果这是现实的案子的话,我完全可以理解,可这是一个剧本杀,而且是如果不能正确投凶就会损失大量积分,搞不好还会死亡的真实剧本杀。” 小兰顿时了然:【主人您的意思是,玩家没理由替真凶掩饰,对吧?】 “没错。” 沈莳轻声叹了一口气: “所以现在我无法验证自己的推测,只能静待后续剧情的发展了。” 第37章 2.内外颠倒-08 第二个死者 沈莳就这样一等等了三天。 就在他都等得有些沉不住气的时候, 案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9月5日,星期六,下午五点四十五分。 距离下班时间还有十五分钟, 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响了起来。 沈莳身为助理,理所当然应该负责接听电话。 他拿起话筒, 仿佛一个专业接线员般清晰而礼貌的说道: “您好, 高登律师事务所,请问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地方?”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一个女声试探地问道:“沈助理,是你吗?” 沈莳听着声音很耳熟, 但一时半会又不太敢确定,只得问道:“请问您是?” “是我, 海蒂!赤霞岛上的海蒂!” 电话那头的姑娘似乎很焦急,“能麻烦您把电话转接给高登律师吗?” 沈莳心中“咯噔”一跳,有了某种不祥的预感, “方便的话, 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 “总之, 是很严重的事情!” 二小姐的闺蜜海蒂的语气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一定要跟高登律师说话!” 沈莳只得让海蒂稍等,搁下电话听筒,进办公室去找他的雇主。 自从赤霞岛回来之后,高登律师就一直显得很消沉, 虽然照常回事务所上班, 但不管干什么都不在状态。他也自知心情低落容易导致工作出错,所以没接任何新委托, 只协助合伙人处理一些不太要紧的小case以分散注意力。 沈莳把海蒂来电的消息告知了高登律师。 一开始高登律师听说是赤霞岛的电话,根本不想搭理, 但沈莳说海蒂强调事情严重,坚持要跟您通话,高登律师斟酌再三才终于同意让他把电话转接进来。 沈莳在外头等了足有半个小时。 半小时后,高登律师打开他办公室的门,脸上的表情依旧阴郁悲伤,却多了一丝从前未有的坚定与决然。 “收拾行李。” 他对沈莳说道: “我们明天再去一趟赤霞岛。” 沈莳:“!!!” 他唰一下站了起来。 “律师先生,发生了什么事?海蒂小姐刚才到底跟您说了什么?” 沈莳连声追问:“为什么您突然决定又要去赤霞岛了?” 大少爷彼得不明不白地遭人杀害,沈莳本以为就凭高登律师PTSD的严重程度,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再踏上那座海岛一步了。没想到他不过是和二小姐的闺蜜海蒂通了半小时电话,就如此果决地决定要重返赤霞岛了。 “今天早上,潘家又有人被杀了。” 高登律师对沈莳说道: “而且和彼得那回一样,警官根本无法锁定凶手。” “什么!!?” 沈莳惊声叫道:“又有人死了?是谁!?” 虽然他早就猜到肯定还有人会死,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的命案竟然发生得如此迅速,而他这个本应负责找出真凶的侦探竟根本不在现场。 “今天早上,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死了。” 高登律师说道: “在早餐桌上喝下了有毒的牛奶,当场人就没了。” ——— 接下来的时间,沈莳听高登律师转述了潘伯爵家今早发生的悲剧。 今天早上,星辉公馆照常吃早餐。 因为昨晚大小姐艾尔根觉得有些不舒服,大早上的还请了家庭医生和他的太太过来,加上恰好过来登记爵位继承仪式宾客名单的书记官,早餐桌比平常还要热闹一些。 结果早餐吃到一半,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突然捂住脖子翻倒在地,抽搐了几下之后,就两腿一蹬,死过去了。 “请稍等一下!” 沈莳也不太顾得了会不会OOC的问题了,忍不住开口打断了高登律师的叙述: “今天早上,有几个人在星辉公馆吃早饭来着?” 高登律师回答: “大小姐艾尔根、二小姐罗琳、未婚夫强森、闺蜜海蒂、普利策记者、家庭教师简、书记官,还有家庭医生和他的太太,一共九人。” 沈莳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 “事后警官来调查过,只在强森先生的牛奶里检测出了剧毒,所以判断凶手是冲着强森下的手。” 他说着,摸了摸下巴。 好几天没认真打理过仪容,高登律师的唇周有一圈斑驳的青色胡茬,精英范儿褪去,却凭添了几分落魄不羁的魅力,“只是,警官怎么想都想不通,凶手是怎么对强森下毒的。” 沈莳眨了眨眼:“为什么这么说呢?” 高登律师回答:“因为,牛奶的杯子是随机分配的。” 然后他向沈莳讲述了警官的调查结果。 据众人的证词,早餐的牛奶是胖女佣准备的,直接从两升装的牛奶盒倒进白瓷杯里,再放进托盘中。倒牛奶的整个过程有临时来帮佣的小姑娘作证,未见任何可疑之处。 至于装牛奶的白瓷杯则是统一保管在橱柜里,大小、颜色、形状全都一模一样,警官逐一仔细检查过,没在杯子上发现任何可疑的标记,甚至连一条特征性的划痕或是一个细小的缺口都没有找到。 沈莳问: “那么,牛奶又是谁端到餐桌上的呢?” “是管家。” 高登律师回答: “可是他进来端牛奶的时候,女佣已经将杯子全放进托盘里了。而且管家反复向警官强调,他给众人分配牛奶杯时是随机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习惯。” 律师先生一边说着,一边随手抓了一小把薄荷糖,又取来垫咖啡杯的碟子做示范: “假设这些糖是装牛奶的白瓷杯,这个碟子是托盘——你看,我这样一颗一颗摆进托盘里,除非有心为之,不然根本不可能控制它们的排列顺序。” 沈莳点了点头。 他明白这个案子的难点到底出在哪里了。 九个人的餐桌,九杯牛奶,要用唯一一杯有毒的牛奶精准地夺取特定人物的性命,确实很有些难度。 整张餐桌那么多的杯碗瓢盘、刀叉羹勺,只有一只牛奶杯检测出了毒药,目标明确地直指艾尔根大小姐的未婚夫强森,犯罪动机本就很值得琢磨。 其次,这毒药又是怎么加进强森的杯子里的呢? 既然装牛奶的白瓷杯放在橱柜里,那么沈莳首先想到的,就是提前把毒药放在其中一个杯子里。 这样做的好处是动手的机会多得是,而且不容易引人生疑,但同样问题很大——因为凶手无法控制这个杯子可能会被分配给谁。 “假设女佣是下毒的人。” 沈莳说道: “她确实可以提前在某只杯子里下毒,并准确地知道哪杯是带毒的……可是,她没办法控制管家一定会把有毒的牛奶端给自己要杀死的目标——九分之一的概率,太低了。” “是的。” 高登律师神情凝重地点头,“所以警官认为女佣的嫌疑不高。” “那么管家呢?” 沈莳又问: “假设毒药不是提前放在杯子里的,而是在他在给众人端牛奶的时候悄悄加进杯子,再端给强森的呢?” “嗯,警官也是这么想的。” 高登律师点了点头: “可是,管家从送完牛奶以后就一直站在餐桌旁服侍大家吃早饭,一步未曾离开。在强森毒发后,嫌疑最大的他就立刻被控制住,当场进行了搜身和验毒。” 律师说着,举起自己的手: “他们没有在管家身上找到任何可疑的东西,手指,衣袖也没有沾上毒物。” “原来如此。” 沈莳听懂了: “这么说来,要么是管家下毒的手法很高超,要么就是他确实从来没碰过毒药,没错吧?”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 律师又摸了摸带着胡茬的下巴,沉声说道: “也有可能是坐在强森身边的两人伺机下的毒。” 沈莳双眼一亮,连忙追问: “坐在强森旁边的人是谁?” 高登律师回答: “强森左手边坐的是大小姐艾尔根,右手边则是家庭教师简。” 沈莳问: “这么说,警官也觉得她们俩有可疑,对吗?” 高登律师点了点头,“可也只是怀疑,没有任何证据。” 沈莳明白了。 这次的毒杀案,八成跟彼得少爷的枪杀案一样,因为没法准确无误地锁定凶手,警官又只能暂时搁置,慢慢调查,直至证据确凿为止。 而此时,沈莳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 “那么,海蒂小姐为什么要打电话来,告诉您这件事呢?” 高登律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案子发生得突然,死者又是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 他说道: “为此,大小姐艾尔根受了很大的刺激,用海蒂的说法,就是她几乎气疯了。艾尔根坚持认为是她妹妹动的手,当场就和罗琳撕打了起来,并扬言要血债血偿,绝不让罗琳好过。” 说到这里,高登律师的眼神暗了暗,似乎想到了刚刚死去的挚友彼得,顿时感同身受了起来。 “海蒂看艾尔根那失去理智的样子,觉得很害怕。她说她没有别的人可以求助了,只能想到我……” 高登律师垂下眼,低声说道: “罗琳是彼得很重视的妹妹,我不想看她们手足相残,也担心艾尔根真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危及罗琳的性命,所以……” 沈莳:“……” 好的,他明白了。 关键时刻,他这位雇主骑士精神作祟,觉得自己不能置身事外,才决定重返赤霞岛,制止之后可能会发生的悲剧。 第38章 2.内外颠倒-09 第二段歌词 9月7日, 星期一,中午十一点二十分,高登律师和沈莳再度乘船去往赤霞岛。 “您二位来得可真及时。” 船长已接送过两人三回, 早就跟他们很熟悉了,主动搭讪道: “过了今天, 您俩就没办法再上岛了。” 高登律师颇为好奇: “为什么?” “哎呦, 赤霞岛可是个神秘的地方啊!” 船长笑了起来: “据说临近爵位继承仪式,赤霞岛周遭的海域就会升腾起雾气,浓雾会令船只无法通行,哪怕有不怕死的船敢顶着浓雾勉强出海, 也会被神秘的漩涡吞噬。这浓雾会持续好几日,直到仪式结束后两三天才会渐渐消退呢!” 那皮肤黝黑的汉子笑了起来: “虽然我还没见过那种浓雾, 但这浓雾的传说可是代代相传,从来没出过错的。只要是在这周边跑船的,谁都不敢不把它当一回事儿!” “竟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事儿!” 高登律师惊叹道: “你们能知道准确的起雾时间吗?” “说不准。” 船长咧开嘴, 憨厚一笑: “根据传说, 浓雾一般会在爵位继承仪式开始前一周左右出现。今天已是7号了, 我想, 最迟明天,怎么着都该起雾了吧!” 沈莳心说真不愧是剧本杀,不论如何得制造点情况,非把案发地点弄成个物理意义上的“密室”不可。 “对了, 说来你们已经是第二次上岛了吧?应该也听说过赤霞岛的传说了。” 船长扶着方向盘, 朝两人笑道:1 “传说登上赤霞岛的人最后都会舍不得离开,从此长居在岛上。你们俩啊, 搞不好这一回就真要变成岛上的住民了!” “怎么会呢?” 沈莳轻声笑了起来: “船长先生,您几乎天天来往赤霞岛, 也没见您在岛上定居嘛。” “哈哈哈,小伙子说得对!” 船长放声笑了起来: “我有个凶悍老婆,还有四个小鬼要养活,可绝对不能留在赤霞岛上!所以你上次没注意到吗?我只把你们送到码头,从来都没上岛呀!” ——— 下午两点,高登律师和沈莳再次回到了潘伯爵的庄园。 他们敲开了星辉公馆的大门。 来开门的是胖女佣玛丽阿姨。 看到高登律师和沈莳时,她惊讶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老花镜,“哎呦,二位竟然真的回来了!” 她将两人迎进了屋,“你们的房间我还保留着,因为海蒂说先别收拾。两位可以直接住进去。” 说罢,胖女佣便不再搭理他们,转身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高登律师和沈莳在宴会厅里碰到了普利策记者、闺蜜海蒂和家庭教师简。 三人正聚在吧台处,一边自斟自饮一边聊天,表情皆甚是愁苦。 看到高登律师和沈莳进来,三人都站了起来。 海蒂面露惊喜,径直冲两人跑去,然后给了高登律师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太好了,律师先生,您能再过来,真是太好了!” “嗯。” 律师鼓励似地拍了拍海蒂的肩膀,“我不放心你们,所以回来了。” 海蒂用力点头,双眼明亮晶莹,隐隐带着泪光,明显是对律师和沈莳的到来感到由衷的庆幸。 记者看到两人也很是高兴,他笑着说了和胖女佣极其相似的一句话: “你们果然回来了。” 说着他上前一步,拉住高登律师的胳膊,把人往吧台拖去,“来来来,咱们好好聊一聊。” 沈莳上楼放好雇主和他自己的行李,再折返宴会厅的时候,高登律师已经和记者等人喝起酒来了。 沈莳蹭到角落坐好,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他们在聊些什么。 “这么说,管家已经被软禁起来了?” 沈莳听高登律师如此问道。 “没错。” 普利策记者点点头: “昨天强森的中毒案,管家是嫌疑最大的一个。虽没有切实的证据,但大家都认为他还是暂时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比较好。” 高登律师又问: “那星辉公馆的日常起居怎么办?” “只能暂时由女佣玛丽阿姨负责了。” 家庭教师简回答: “另外我们也从镇上雇佣了两个可靠的小姑娘来做帮佣,大约能忙得过来。” 她叹了一口气,“反正距离爵位继承仪式也就剩一周了……我想,应该能坚持下来。” “对了,我一直都很好奇。” 普利策记者看机会正好,抓紧时间提了几个他早就想问的问题: “所谓的‘爵位继承仪式’到底是怎样的啊?下一任潘伯爵又是怎么选出来的?是由迪娜伯爵夫人指定的吗?” 一听这个问题,家庭教师简下意识地住了口。 沈莳从她的眼中看出了显而易见的犹豫。 “怎么了?” 显然普利策记者也注意到了家庭教师简微表情的变化,他身体前倾,往简的方向凑近了一些,“是不能说吗?” 家庭教师简抿了抿嘴唇。 “这……也不是不能说。” 她看了看身旁的海蒂,看姑娘没有要阻止的意思,才讪讪开口: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 家庭教师说道: “具体的仪式不清楚,不过下一任的潘伯爵并不是由这一代的家主指定的,这点我可以非常肯定。” 说着,她转头看了海蒂一眼,似是想要寻求她的认可。 海蒂点了点头,对高登律师说道: “确实是这样没错。” 似是受到了鼓励,家庭教师简接下来的叙述就显得流畅多了: “仪式当天,有资格继承爵位的潘家直系继承人们会一同进入神殿,在里面呆上一段时间,再出来时,爵位的交接就算是完成了。” “哎?” 普利策记者听到这里,惊讶地问道: “那怎么保证继承人的血脉足够纯粹呢?” 他左右看看,朝几人眨眨眼,露出了有些暧昧又略显龌龊的笑容,压低声音说道: “毕竟……哪家贵族没点儿风流韵事啊!这要是哪位夫人给潘伯爵家戴顶绿帽……” “不,不会的。” 这一次,回答的换成了海蒂: “只有潘家的直系血脉才能用自己的鲜血打开神殿的大门——这是进入神殿的基本条件,没有任何人可以混淆神殿入口的血脉魔法。” 她微微一笑,补充道: “关于这点,只要是赤霞岛上的居民都知道。” “原来如此……” 普利策记者点了点头,喃喃自语: “……必须用潘家人的鲜血才能打开神殿的大门吗?” 高登律师听到他的低喃,转头问:“你说什么?” “唔,没什么。” 普利策记者用力地摇了摇头。 “话说,高登律师,沈助理,你俩在这节骨眼上重回赤霞岛,还真挺有趣的。” 他有些生硬的岔开了话题: “是不是就应了那句,‘上岛易,出岛难,万千羁绊令人狂’啊!” 说罢,普利策记者还把这句歌词轻轻哼唱了一遍。 海蒂和简对视了一眼。 “记者先生,您知道吗?这歌词……” 家庭教师简抿了抿唇,“其实还有第二段。” 普利策记者睁大了眼睛:“第二段?是怎么样的?” “先不论歌词。” 家庭教师简摆摆手,示意他不要着急,“记者先生,您知道这首歌的来历吗?” “很遗憾,不知道。” 普利策记者摇头,“我只是在搜集岛上的秘闻时偶尔听说的。” “那好。” 家庭教师简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被袖口掩盖的双手不着痕迹地收紧,攒成了拳头,“我就跟你们讲一讲吧。” 她褐色的双眼环视众人,慢慢地说道: “这要从六十年前,也就是这一代的‘潘伯爵’迪娜夫人继承爵位那年说起……” …… 据家庭教师简所言,六十年前,迪娜伯爵夫人袭爵后的第三天,赤霞岛周遭海域的浓雾刚刚散尽,就有一条破舢板被潮汐冲到附近一处港口的沙滩上,舢板上还有一个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婴儿。 只是当人们把男人救下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疯了。 不管别人问什么,男人都只会流着口涎嘻嘻傻笑,口中呜呜咽咽地反复唱着一首歌。 “那人唱的,就是这一首。” 家庭教师简清了清嗓子,用她那温柔轻缓的嗓音,低声唱了起来: “海岛内,海岛外,岛内岛外大不同;上岛易,出岛难,万千羁绊令人狂……” 她抬眼瞅了瞅普利策,又接着唱了下去: “树繁茂,结红果,变下为上深渊现;莫好奇,莫凝视,明朝的你非今时。” 短短四句歌词唱完,原本热闹的吧台骤然安静了下来。 空气仿佛凝滞了一般,诡谲难言。 沈莳想到自己用“知天命”APP占卜出来的关键词,莫名地打了个冷颤。 ——Unnamable。 沈莳心想:这也太忒么渗人了! 沉默足足持续了十好几秒。 终于,普利策记者开口打破了这莫名的诡异气氛,“那男人……我是说,舢板上那疯子是什么人?还有他怀里的婴儿又是什么来历?” “那男人是当年这座庄园里的一个佣人。” 家庭教师简回答: “而那婴儿是他的儿子。” 她搁在膝盖上的双拳攒得更紧了些。 终于,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后半句说完: “同时,也是我的祖父。” 第39章 2.内外颠倒-10 赤霞岛谜团 家庭教师简的这番自白让众人都吃了一惊。 普利策记者眨了眨眼:“这么说来, 你是岛外的人咯?” “是的,我确实是在岛外长大的。” 家庭教师简点了点头: “我从小就经常在我爸爸那儿听到关于他祖父的故事,也经常听他哼唱那首童谣……所以二十年前, 我大学毕业以后,就决心到赤霞岛看一看。” 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结果这一来, 就再也没离开过。” 家庭教师转头看了身边的海蒂一眼, “我到星辉公馆应聘家庭教师时,大小姐才不到四岁,我还得兼职保姆的工作。当时二小姐和小海蒂还没出生呢。” “原来如此。” 普利策记者点了点头,“没想到你跟这座岛还有如此的渊源。” “不, 其实不止是我。” 家庭教师继续说道: “管家先生也是外来者,他来岛上的时间比我还要晚上几年呢。” “哦?” 众人感兴趣地竖起耳朵:“管家先生又是从哪来的?” “管家先生应该是T国人。” 家庭教师说道: “他的母亲据说在他很小的时候来到赤霞岛工作, 就再也没回过家。他大约在十二年前来赤霞岛寻亲,没找着他的母亲,但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就干脆留在这里当了潘伯爵家的管家。” “这么看来……虽然你和管家的际遇各有不同, 但都符合了那首童谣……” 高登律师叹了一口气, “结果你们都留在了岛上, 成为了赤霞岛的居民。” 普利策记者抓了抓头发,目光在众人脸上游移。 沈莳很熟悉这样的眼神。 从前他和小伙伴们打线下剧本杀的时候,就经常碰触到相似的目光。 这是玩家犹豫着要不要说出自己知道的某些线索的神情。 只是一般的剧本杀,要不要自爆也不过是一念之差, 但这真人剧本杀却攸关生死, 说不说一些线索,应该说多少, 又应该怎么说,玩家的顾忌自然要多得多。 “唉, 既然你们都坦白了,那我也说说自己的情况吧。” 片刻后,普利策记者还是叹了一口气,决心主动开口。 他思来想去,似乎也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机会了——如果现在自己不干脆利落一点,等以后盘案情时,从旁人口中旁敲侧击出来,反而会令他显得更可疑。 “我的情况,跟管家先生有些相似。” 普利策记者偏头去看高登律师和沈莳,“二位应该记得,在来时的路上,我跟你们提过有人抛妻弃子来到岛上,结果妻子来寻夫却也另觅新欢的故事吧?” 高登律师和沈莳都点了点头。 普利策记者指了指自己:“其实啊,被那夫妻俩丢下的倒霉孩子就是我。” 接着,他又跟家庭教师简和闺蜜海蒂重复了一遍自己父母亲的故事。 “哎呀。” 海蒂听完,用手捂住嘴,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呼: “那你这次上岛,有去找过你的亲生父母吗?” “当然有!” 普利策记者秒答: “而且我找到他们了,不过……” 他微妙地战略性停顿了几秒,目光出现了一丝飘忽。 沈莳觉得,扮演普利策记者的这位玩家,八成是在脑中回顾自己的前置剧本,并试图在短时间内整理和归纳这段本不属于他自己的记忆。 三秒后,普利策似乎归纳整理完毕了。 “不过,我觉得,他们似乎跟我印象里的爸妈……不太一样了。” 他说道: “怎么说呢……他们的脾气好像变好了,但是反而更难沟通了。” 随后,普利策记者告诉他们,前两日,他分别去见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和母亲。 那两人在十多年前丢下他,分别与岛上的原住民重组了新家庭,两家人居然还门对门地住在同一条街上,本身就诡异非常。 而更让普利策记者觉得难以接受的是,在他的儿时记忆中,他的爸爸是个脾气急躁,很大男人主义的家伙,妈妈也是相当泼辣,谁敢让她受半点委屈,她能双倍还回去的厉害角色。 可这次他分别与两人见面,父母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他们对他温柔亲切,喊他的昵称,端出美味的茶点和甜腻的果酿来招待这个久别重逢的儿子。 数小时的谈话里,不管普利策记者是生气也好、质问也好、责怪也好,甚至出言不逊也好,他们脸上的笑容由始至终都没淡下去过半分。 “就像一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普利策记者用一个形容形象地概括了他与父母会面时的感受: “不管你怎么对待他们,他们都只是在笑,就好像戴了一张笑脸面具的人偶,其他的情绪已经从他们体内完全抽空了一样……” 他一咂舌,“实在太诡异了。” “……” 沈莳莫名地打了个冷颤,后颈处不受控制地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莫好奇,莫凝视,明朝的你非今时。 家庭教师简刚刚才唱过的歌词浮现在他的脑海之中。 ——啧。 他心想:看来这次的剧本杀,单单调查谋杀案还远远不够,想要打出高完成度,非得想办法解开赤霞岛的谜团才行。 “那你们呢?” 普利策记者坦白完自己的情况,又转向高登律师和沈莳: “你俩跟这岛有没有渊源?” 沈莳知道,他这是典型的剧本杀玩家思路——所有玩家都应该跟剧情主线有联系,那么很可能是玩家的高登律师和沈莳也不该例外。 “我想,没有。” 高登律师摇了摇头: “我跟彼得是学生时代的好友,这次我是应他的邀请才到他的家乡来的。” 提起已经死去的挚友,高登律师的脸上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哀愁,“他死了以后,本来我是不想再踏上这座岛一步的,可是……” 他转头看向海蒂。 姑娘也用一对晶晶亮的大眼睛回视他,目光中满是感激。 高登律师朝海蒂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可是海蒂说,她和罗琳都需要我……我不希望彼得重视的妹妹再出任何差池。” 等律师说完以后,沈莳也将自己的“前置剧情”简单交代了一下: “我也一样。我是法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高登律师的事务所里当助理。以前从来没到过赤霞岛,也不认识岛上的人。” 普利策记者点了点头,目光在两人身上上下梭巡,也不知是相信还是不信。 不过因为高登律师这段时间的表现确实真情实感得不太像个玩家,而沈莳这个跟班挂件的存在感又实在太低,普利策记者一时间拿不准他俩的身份,也不好展开质疑,只得悻悻然转移了话题: “对了,关于大小姐那位未婚夫强森的死,你俩知道多少?” “我也正想问你们呢。” 高登律师眼中愁绪一敛,坐直身体,严肃地问: “昨天的早餐桌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唉,说起强森的那事儿,真是太吓人了!” 普利策记者拍了拍胸脯,“这是我忒么第一次看到有人死在我面前!” 身为一个记者,普利策的语言功底很不错,把昨日早餐桌上的悲剧描述得那叫一个绘声绘色。 “管家给我们上了牛奶,每人一杯,就放在烤吐司和煎蛋盘子的旁边。我吃早餐的速度一向很快,快吃完的时候,坐在我对面的强森忽然‘啪’一下摔了他的餐叉,然后向后一倒,带翻了椅子,躺在地上直抽抽,样子非常吓人!” 他捏住自己的喉咙,两眼上翻,吐出舌头作窒息状: “看,就像这样,整张脸都憋紫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蹬了几下腿就死了!” 沈莳张了张嘴,想提问,又忍住了。 好在高登律师替他问出了关键性问题: “你们怎么知道他是中毒死的,毒又是下在牛奶里的呢?” “说来也是凑巧。” 家庭教师简回答: “昨天早上医生和他太太刚好跟我们一起吃早餐,医生他一眼就认出了强森中的是迦陵鳖碱毒。” 律师问:“迦陵鳖碱是什么?” “赤霞岛上有一种藤本植物,名叫迦陵藤,它的根瘤有剧毒,加水煎煮以后能提炼出一种无味的乳白色生物碱,就是迦陵鳖碱。” 家庭教师简解释道: “医生说,迦陵鳖碱中毒后会出现呼吸困难、身体抽搐的症状,口唇和指甲也会出现明显的紫绀,粘膜上还会有细小的点状出血斑,大约两三分钟就能致死……” 她顿了顿: “跟我们目睹的强森的死状完全一样。” 高登律师点点头,又问: “那你们又是怎么确定毒药下在了强森的牛奶里?” “还是医生发现的。” 普利策记者接话: “他的药箱里刚好就有酚酞,遇到生物碱会变成紫红色。医生当场就检测了餐桌上的所有食物和餐具,最后只在强森的牛奶里检出了毒物。” “我明白了。” 高登律师点了点头。 “那么,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他的目光扫过当日曾坐在餐桌上的三人: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昨天早上,谁喝了牛奶,谁又完全没动过牛奶杯呢?” 第40章 2.内外颠倒-11 拜访医生夫妇 三人被高登律师的问题给问愣了, 一时间面面相觑,谁都没有说话。 其实这个问题是沈莳自己想问的,不过为了保持跟班挂件的人设, 同时也是为了降低存在感保护自己,他不好主动开口, 于是昨日借与雇主讨论案情的机会, 巧妙地引导了对方的怀疑。 好在高登律师虽然是个深情人设的NPC,但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智商还是很在线的,关键时刻没有掉链子,替他提出了他最想知道答案的疑问。 “啊, 这……” 海蒂挑起眼帘,怯生生地看了高登律师一眼, “这,跟强森先生的死有关吗?” 高登律师严肃地点了点头。 “假设凶手当时也在餐桌上,他的目标或许不一定非得是强森, 只是用下毒的方式, 试图‘蒙中’他的目标而已。” 他顿了顿: “那么, 这个案子的关键就不是‘为什么死的是强森’, 而变成了‘谁不敢喝牛奶’了。” “可是,这没道理啊!” 海蒂还是不愿信服这个推理,“不管凶手的目标是谁,昨天早上的餐桌上可是坐了九个人呢, 九分之一的概率也太低了!除了丧心病狂的变态杀人狂, 谁会用这种方法杀人?” 普利策记者和家庭教师简也点头表示同意海蒂的说法。 “不,海蒂小姐, 你说错了一件事。” 高登律师摇了摇头。 “你们先前告诉我,医生夫妇是因为大小姐艾尔根前一日半夜忽然身体不适, 才会大早上登门,并且加入早餐桌的。还有书记官先生也不是平日餐桌上的常客。换而言之……” 家庭教师简把话接了下去:“换而言之,按照平常的习惯,原本昨天应该只有六个人吃早餐。您是这个意思吗?” “没错。” 高登律师一颔首,沉声道: “六分之一,可比九分之一高多了。” 他朝海蒂的方向略一抬手,用她举了个例子: “而且,假设凶手的目标不止是一个人,比如他本想杀害罗琳,顺便捎带上跟罗琳关系很好的海蒂。” 海蒂被这个假设吓得浑身一个哆嗦,颤声道:“那、那么,他的目标概率一下子就变成了三分之一……。” “是的,对于一个连续杀人犯来说,根本不存在良知。” 高登律师回答: “不管杀死的对象是不是符合他的目标,只要有一个机会放在面前,他都有可能会尝试,对吧?” 海蒂真的被这个说法给吓坏了,她下意识伸手抓住坐在旁边的家庭教师的胳膊,却发现简也在微微发抖。 “您、您说得对……” 海蒂僵硬着脖子点了点头,“只、只要像这样的谋杀多来几次,就算是随机的,迟早也总会……” ——迟早也总会轮到他想杀死的人。 “没错。” 高登律师凝重地一颔首。 “所以我必须知道,昨天的早餐桌上,谁喝了牛奶,而谁没有喝牛奶。” 这逻辑很好理解。 假设凶手当真提前在其中一只马克杯里下了毒,而杯上没有任何标记,连凶手本人也无法辨认出来的话,那么最保险的方法,就是他一口都不碰杯子里的牛奶,以免九分之一的概率落到自己头上。 “嗯,您说得是。” 海蒂对高登律师的推理很是信服,用力一点头,回答: “我昨天喝了牛奶。” 她的目光一转,看向身旁的家庭教师简: “简女士,你也喝完了,对吧?” 家庭教师毫不迟疑地点头。 “还有,我能肯定罗琳也喝光了。” 海蒂立刻又给二小姐作证: “她一向喜欢喝牛奶,而且还往杯子里加了糖呢!” 说着,她蹙起眉,努力回忆: “书记官好像也动过牛奶杯……对吧?” “嗯。” 家庭教师简同意: “医生的牛奶好像喝了一半。另外,他太太就坐在我旁边,我肯定她是喝完了的。” 说到这里,家庭教师简顿住了,她将目光移到了从刚才开始就一反常态,沉默不语的普利策记者身上。 “记者先生……” 家庭教师简不太确定地试探道: “你好像没喝牛奶,对吧?” 记者的额头沁出了一层冷汗。 他勉强分辩道: “我确实没动过牛奶,可我只是乳糖不耐受而已!” ——— 9月7日,星期一,晚上八点零五分。 晚饭后,沈莳借口出门散步,沿着庄园北面围墙的小路一路往前走,来到距离潘家庄园两公里之外的一个小农场上。 家庭医生和他的太太就住在这里。 “啊呀,沈助理!” 开门的医生太太看到沈莳,认出了这个长相清秀文雅的漂亮男孩,很高兴地将他迎进了屋。 “我听说你和高登律师又回到星辉公馆了,不过还没机会上门拜会。” 医生太太端出一盘曲奇和一盘纸杯蛋糕,又泡了一壶红茶,热情地招待他,“这是我丈夫的手艺,你尝尝看?” 沈莳大方又得体地接受了医生太太的款待。 就在沈莳开始吃第二只纸杯蛋糕的时候,胖敦敦的家庭医生从他的草药房里出来,一边擦手一边和沈莳打招呼: “哎呦,小伙子,你怎么来了?” 沈莳立刻放下点心,站起身。 “医生您好。” 他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关于昨天餐桌上的中毒案,我有几个问题想向您当面了解一下。” “哦,你是说强森被毒死那事啊。” 家庭医生一屁股坐在沈莳对面的沙发上,伸手想去拿蛋糕,却被夫人一瞪,想起自己的三高问题,僵硬地转移了目标,只拿起了茶杯。 “唉,说实在的,即使我是个医生,昨天也被吓了一跳。” 他叹了一口气,“有人中毒猝死在我眼前,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我听说那种毒物叫‘迦陵鳖碱’,是本岛特有的毒物,对吗?” 沈莳恳切地说道: “能麻烦您跟我解释一下这种毒药的毒性吗?” 沈莳判断医生和他的太太都是NPC,所以很放心地在二人面前表现出自己作为“侦探”的一面,问的问题直白又不加掩饰。 “哦,你才刚上岛,没听说过‘迦陵鳖碱’很正常。正好我太太那儿有植株的标本,让她拿给你看看。” 医生转头朝夫人点了点头,夫人便转身往书房去了。 很快,医生太太手里端着一个标本框出来,里面按照根茎叶花种的顺序黏贴了一种长相奇特的藤本植物。 “看,这就是‘迦陵藤’,‘迦陵鳖碱’就是自它的根瘤里提炼出来的剧毒。” 医生说道: “这种毒是一种生物碱,毒性很强,半数致死量跟砷非常接近——砷你知道吧,就是砒霜!迦陵鳖碱在常温下是一种白色粉末,非常容易溶解,溶解后没有颜色,也几乎没有任何味道。” 他叹了一口气,“实在很合适用来谋杀,对吧?” 沈莳谨慎地点了点头,“您能确定强森中的毒就是这种‘迦陵鳖碱’吗?” 他的问题问得其实有些失礼,甚至可以说是在质疑医生的专业水平了。 但医生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一点都不着恼,还认真地跟他解释: “我非常确定,因为这种毒的中毒症状很有特点,而且我还用酚酞检出了符合它性质的化学变化。” 接着家庭医生花了几分钟时间,详细给沈莳科普了迦陵鳖碱的毒理特性,简而言之,就是他对自己的判断很有把握。 “原来如此。” 沈莳并不质疑医生的判断,他好奇的是另外一件事。 “假设,我是说如果。” 他身体微微前倾,认真地问: “如果昨天您的药箱里没有酚酞的话,您是否还有别的办法知道毒药是被下在哪里的呢?” “唔……” 医生先前似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于是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恐怕有点难度。”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 “不过警官很快就来了。镇上有各种设备,他把餐具和食物带走检查也是一样的。” 沈莳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可是,您凑巧就带了酚酞,对吧?” 他低声说道。 “哈哈哈。” 医生颇为自豪地笑道:“我药箱里各种乱七八糟的试剂不少,对我稍微熟悉些的朋友都知道。” 坐在旁边的夫人也笑了起来,“没错,他的药箱总是塞得满满的,足有十斤重,经常拎着走路都气喘。” 沈莳目光一闪: “我能看看您的药箱吗?” “哦,当然可以。” 医生站起身,片刻后回转,吭哧吭哧抱来一个大药箱,搁在桌上,打开给他看:“瞧,里面的东西可齐全了。” 沈莳凑过去一看,里面果然塞满了大小瓶罐。 东西虽多,但分门别类理得很整齐,内外科用药和化学试剂分属不同的隔层,只要知道自己需要的东西属于什么类别,就能很快循着索引标签找到它。 “你看,酚酞在这里。” 医生迅速拿出了一个棕色带滴管的小瓶子,“我就是用它从强森的牛奶里检出毒物的。” 沈莳接过瓶子看了看,又还给了医生。 “另外,我还想问一件事。” 他朝医生笑了笑: “听说昨天早上,您大早去星辉公馆,是为了给大小姐艾尔根看病,是这样吗?” 第41章 2.内外颠倒-12 她再也不肯跟我们一起吃饭了 “嗯, 就是这样没错。” 家庭医生爽快地回答: “管家在凌晨一点左右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艾尔根觉得头疼。” 他顿了顿,“我就琢磨着, 反正昨天本就是我给艾尔根安排的复诊日,干脆就早一点儿过去……” 医生拧起眉, 表情甚是苦闷, “没想到就正好撞上强森被人给毒杀了!” 沈莳敏感地捕捉到了关键词:“复诊日?” “没错,潘家的大少爷和大小姐都有遗传性的侧索硬化症,需要长期服药。我自从来了这岛上以后,一直都负责给他俩配药, 还有定期做一些相关的检查。” 家庭医生低头喝了两口茶,继续说道: “正好兄妹俩的症状和病情严重程度都差不多, 我给他们的治疗方案也几乎一样。我会在每周六到潘家一趟,给他们准备一周份的药量。昨天正好是星期六,虽然彼得已经不在了, 不过我还是要帮艾尔根复诊的。” 沈莳眯了眯眼, 他的脑海中似有什么灵光一闪而过, 但消逝得太快, 他还来不及捕捉。 ——没关系,别着急。 他告诉自己。 ——现在还有太多的谜团没有解开,我得再好好琢磨琢磨。 沈莳又和医生夫妻聊了一会儿,并借机了解了一下他俩来赤霞岛的理由。 与记者等人不同, 医生夫妻上岛的原因实在简单到单纯。 医生太太是个很出色的动植物学家, 带着几个学生和助手来考察赤霞岛的独特动植物生态。 而医生则是个爱妻如命的好男人,为了支持妻子的事业, 他义无反顾地辞去了自己在大城市的工作,来这里当了一个临时的家庭医生。 “对了, 沈助理,你有没有兴趣看看我这段时间在赤霞岛上的收获?” 说到兴头上,医生太太眉飞色舞,并忍不住想向客人炫耀自己的成果。 沈莳看了看时间还早,自然很体贴地不会去扫医生太太的兴。 他跟着夫人进了她的办公室——或者准确地说,那更像一个小型博物馆。 “赤霞岛的生态系统很特殊,仿佛一个迷你版的澳大利亚,有许多外地找不到的特有动植物,比如你刚才看过的迦陵藤。” 夫人指了指挂在墙上的迦陵藤标本。 它有着亮眼的血红色藤茎,还有螺旋状的深红卷须,配上对羽状带绒毛的叶子,长相颇为张扬,但花朵却是十分低调,像白色的牵牛花,只有硬币大,散发出一种近似铃兰的清浅淡香。 “还有一些鸟类。” 她指了指被固定在标本架上的一只彩色大鸟,“圣善鸦,虽然属于常见的雀形目鸦科,但却有着异常鲜艳的羽毛颜色。” 夫人一口气介绍了三种沈莳从来没见识过的奇怪鸟类,仍然意犹未尽。 “当然,岛上最多的新奇物种还是昆虫,你知道,毕竟全世界数量最多的就是昆虫嘛!” 她笑得一脸灿烂,从抽屉里一口气抽出七八个标本框,在工作台上一字排开。 沈莳暗暗苦笑,心说怕是再给他两个小时也别想告辞了。 这时,医生太太指着面前一个镜框,对沈莳说道: “来,看看这个,一种大蚕蛾,外形像长尾大蚕蛾,但翼展和尾突更长,翅膀还是纯白色的。我们把它命名为魅尾大蚕蛾。” 沈莳伸头过去一看,只见一只长得很像凤尾蝶的扑棱蛾子,翅膀打开以后足有一个巴掌大,浑身雪白,唯独两根羽毛状的触须泛着微微的天蓝。 “这种蛾子对迦陵藤的花香很敏感,一闻到那股香味就会扑上去,所以经常能在迦陵藤的周边见到它们……” …… 医生夫人拉住沈莳足足絮叨到晚上十一点,眼看再不放人不行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人送到农场门外,还叮嘱这位性格讨喜的小帅哥没事常来作客。 “对了,沈助理。” 与沈莳道别前,医生忽然叫住他,“我刚刚才想起一个小细节忘记跟你说了。” 沈莳回头,“什么?” “是这样……其实吧,我也不太确定。” 医生摸了摸自己小胡子,“昨天,我用酚酞验毒的时候,感觉我的药箱好像被人动过。” 沈莳睁大眼,“有人动过你的药箱?是丢了什么东西吗?” “没有没有!什么也没丢,药瓶药盒也没被弄乱。” 医生连忙摆手: “只不过,我平常习惯把药箱的搭扣翻上去。可昨天我开箱子的时候,发现搭扣是垂下来的。” ——— 回到赤霞岛的第一天晚上,沈莳照样睡得不甚安宁。 与前一个剧本杀前后不到一日就结束不同,他已经在这个世界呆了整整一周的时间了,仍然还似云里雾里。 各方线索虽看着很多,但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他想过许多种可能,但始终没能理出个所以然来。 沈莳反锁房门,把小兰叫出来聊到半夜,终于困得不行,脑袋挨上枕头,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他在梦里还忍不住担心会不会忽然又传来谁的死讯,或者因为自己知道得太多被凶手盯上试图灭口。 好在什么都没有发生。 次日,当他起床,拉开窗帘时,沈莳发现,赤霞岛起雾了。 根据船夫的说法,每当临近六十年一次的爵位继承仪式,赤霞岛周遭的海域必然会被浓雾笼罩,雾厚得根本无法行船。 不过岛上的情况显然要好上不少。 虽然有雾,但只有若似有似无的薄薄一层,对能见度的影响也不算大。 沈莳觉得,非要形容的话,就仿佛在他的视野中加了一层乳白色的偏光滤镜,入目的一切都莫名多出了几分柔和。 9月8日,星期二,早上八点半。 星辉公馆的早餐照常开始,只是这回没有了伺候在旁的管家,也少了大小姐艾尔根和她的未婚夫强森。 高登律师也注意到了这点,他问: “艾尔根小姐怎么没来吃早餐?” “唉!” 端着咖啡杯的家庭教师简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自从强森先生出事以后,她就再也不肯跟我们一起吃饭了。” 沈莳心说这是自然的。 如果大小姐艾尔根不是演技超群刻意为之的话,碰到这种事情,肯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再不敢坐在这桌上吃饭了。 “对了,今天早上我和海蒂要出门一趟。” 家庭教师简将一个奶球加进咖啡杯里,又放了两颗方糖,一边用银勺子搅拌杯中的褐色液体,一边说道: “供奉神殿的鲜花快要没了,我俩决定去摘一些回来。” 迪娜夫人每隔十天半个月就要带着野山百合,与几个村民到神殿进行简单的礼拜。 本来准备花的活儿是管家包办的。可现在他人被软禁在自己房间里,当然没时间也没办法出门摘花。 于是家庭教师简和海蒂商量过后,决定趁着白天没事时进山一趟,把这事儿办了。 “海蒂你要去吗?” 正用餐叉优雅地吃着烤肠的二小姐罗琳立刻转头看向自己的闺蜜,“那我也一起去!” “好。” 海蒂对二小姐灿烂一笑,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动作亲昵而温柔: “那等会儿就一起去吧。” 见有热闹可凑,普利策记者当然不肯落于人后,急忙表示自己也想去。 接着海蒂又热情地邀请了高登律师,顺带把挂件沈助理一并捎上。 餐桌上的六个人一个没落下,皆决定吃完早餐就到山里溜达一圈。 早上九点二十五分,一行人换好出门的行头,在大堂集合。 众人从鞋柜里取出自己的鞋,在玄关换上。 忽然,沈莳听到了一声痛叫。 “哎呀!” 沈莳连忙抬头去看,便看到二小姐罗琳甩掉脚上的绑带靴,左脚雪白的棉袜上已晕染了一块鲜红。 “我的鞋子里有东西!” 二小姐罗琳又疼又怒,尖声叫道:“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众人被这一变故惊得手忙脚乱。 海蒂和家庭教师围上前,脱掉罗琳的袜子检查她脚上的伤势,而高登律师则捡起她的靴子,翻过来往地上一磕,磕出了两颗锋利的玻璃渣子。 “可恶!!” 二小姐罗琳瞥见玻璃碎,脸都气白了,“一定是艾尔根干的!一定是她要报复我!” 她的左脚被玻璃渣子划了两道口子,虽不深,但在脚底板这种神经密集的地方足够疼到让人怀疑人生。 罗琳用闺蜜海蒂递给她的手绢按住脚上的伤口,眼眶沁出泪水,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气的,“我、我真是受够了!艾尔根那混蛋神经病!我绝对不饶她!” 众人看二小姐气到发飙,又是担心又是无奈,只得分头行事,两位女士负责安抚她,普利策则给医生打电话,请他来给罗琳处理伤口。 沈莳站在旁边,一动不动,一语不发。 他的双眼死死地盯住二小姐罗琳那只脱了袜子的伤脚,心中惊涛骇浪。 就在数天前,沈莳到大少爷彼得的房间去找自己的雇主时,彼得也只套了一双凉拖,让他见识到了一对同样“独特”的赤足。 第42章 2.内外颠倒-13 悬崖下的土疙瘩 一番折腾下来, 几人出门时,已是两小时后了。 二小姐罗琳的脚被玻璃片割伤,所幸伤口不深, 家庭医生来给她包扎过后,判断最多两三天就行走无碍了。 只是如此一来, 二小姐罗琳当然不可能再上山采花, 只得回自己房间呆着。 “别难过了。” 临出门前,海蒂还安抚罗琳,“我会给你带你喜欢的山茶花回来的。还有今天天气好,应该能在捞到鱼, 我们多弄些回来,晚上烤来吃好不好?” 9月8日, 星期二,中午十二点二十五分。 沈莳第一次进入赤霞岛的山林。 说是山林,但这片区域顶多只能算是丘陵, 山势平缓, 草木繁茂, 视野开阔。大约是因为地势稍高的原因, 雾气比在庄园中又单薄了几分,山路也比他想象中的好走得多。 沈莳眼瞅着这座山的环境,只觉十分亲切。感觉跟他小时候随爸妈回爷爷在江浙的老家,在爷爷的老屋后山溜达差不多。 很快地, 海蒂便领着他们来到一片山坳中。 “这里应该就能找到不少野生的百合花。” 说着, 她用剪刀从一丛百合花上剪下将开未开的两枝,放入篮中, 朝众人嫣然一笑:“麻烦各位了。” 于是众人纷纷散开,在附近寻找野百合, 看到草莓或是浆果,也会顺手摘一把。 沈莳一开始还留心注意着其他人的举动,可不多久,等他再抬头时,其他人已一个都瞧不着了。 沈莳很无奈。 “小兰。” 沈莳干脆把小兰给叫了出来。 身影一闪,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出现在了沈莳身边。 【主人,有何吩咐?】 顶着吴景澜外形的人工智能浅浅一鞠躬,礼貌而恭敬。 “噗。” 沈莳笑了。 他给吴景澜配的衣服是一套纯黑的西装配纯色的黑皮鞋,如果再加个墨镜,简直就是man in BLACK的经典配置了。这身打扮看着很帅,但跟此时此地这乡间野趣格格不入,看着莫名有几分滑稽。 “没什么。” 沈莳朝吴景澜笑了笑,“现在没别人了,你陪我走走。” 在剧本杀世界里时,玩家的人工智能只有本人可见——不管对方是初始时的蓝色光点组成的无脸人形态,还是价值几百积分的特殊血统皮肤,哪怕是一只大象一只白熊,在其他人眼中也不过是一团空气而已。 因此,只要玩家愿意,他们可以一直让人工智能陪在自己的身边。 唯一要顾虑的是在和人工智能说话或是互动时,旁人看上去会不会像个正在即兴表演的默剧演员,或是精神病人又犯病了而已。 现在沈莳旁边没有旁人,又是足够开阔的户外环境,沈莳自信凭自己的演技,即便有人偶尔远远瞥见他“自说自话”,也不会显得OOC。 小兰笑着朝沈莳点了点头。 两人——或者说是一人一AI仿佛散步般开始在山间溜达,边走边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唉,说起来,我也有好久没出过门了。” 沈莳瞥见树下开着两朵粉蓝色的野花,像是某种他以前没见过的重瓣雏菊,虽不是他需要的野百合,但看着很漂亮。 在询问过小兰这种花没有毒后,沈莳顺手剪了下来,“我房间里有只空花瓶,可以把它们插进去。” 小兰问:【您以前不常出门吗?】 “嗯,忙啊。” 沈莳叹了一口气: “上学那会儿忙着念书,大学时课没那么多了,可社会活动和琐碎事情又多了起来,还得想办法找工作室或是剧组实习,难得放个寒暑假也约不到人……” 他的话说到一半,忽然住了嘴。 小兰微微侧头看向他,似是等着沈莳的后文。 沈莳也回视着小兰,却仿佛要通过他那张脸,看到另外一个人。 “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年纪差了两岁。我高一的时候他高三,我高三的时候他大二,等我升上大学了,他又忙着实习和找工作了。” 沈莳从来不在小兰面前避讳提起吴景澜。 对他而言,AI就是AI。 有些话你可能不能同父母亲戚聊起,甚至同学朋友都会有所顾忌,但对着Siri时却无所谓。因为你知道它本质只是一些程序、代码,1和0的组合,没有生命,没有灵魂,不必担心在“它”面前丢脸。 “总之,我俩好像一直都在忙,偶尔畅享出门一趟,到哪里玩上十天半个月的,又总是凑不上时间……” 沈莳一边说,一边用指尖轻轻地拨弄篮子里的蓝色小雏菊,叹了一口气: “结果,现在,我连想见他一面,都不知道哪里能找着人了。” 他的声音极轻,仿佛只是自言自语。 但令沈莳意外的是,他的人工智能竟然伸出手,把没有温度的手掌轻轻地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主人。】 然后,小兰说道: 【您一定会见到他的。】 沈莳:“……” 他抬起头,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小兰。 他不知道自己的人工智能是出于什么情景分析说出这样的安慰。但顶着吴景澜皮相的小兰目光沉静,表情坚定,光是看那张脸,就很能给人安全感。 有一瞬间,沈莳有些恍惚。 他觉得自己仿佛真的见到了当年那个无所不能的大哥哥。 “景……” 一个名字滑到嘴边,几欲脱口而出。 然而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咚”。 那是什么重物落地的声音。 离他不算近,但声源一定在附近。 沈莳一个激灵,那一瞬间的错位感消失无踪,霎时让他彻底清醒。 “走!” 沈莳朝小兰招招手,示意他跟上,“我们去瞧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 三分钟后,沈莳找到了声源。 距离他大约三十米的东南门有座山崖,目测三四层楼的高度。 沈莳本以为自己会看到一具坠崖的尸体,但实际上,他只找到了一大块摔碎的土疙瘩。 “这是怎么一回事?” 沈莳左右瞅瞅,四下无人,便领着小兰小心翼翼地靠近。 那确确实实就是一块土疙瘩。 黄褐色的泥土掺杂了石头和碎沙子,虽然摔得四分五裂,但仔细琢磨琢磨,还能看出原本应该是有形状的。 “这是怎么一回事?” 沈莳抬头往山崖的方向看了看——上面理所当然的空无一人,没有人承认这是自己干的。 “一块泥巴从天而降……为什么呢?” 小兰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他身为一个AI,当然不能胡乱引导宿主,只能用摇头以示回应。 沈莳仍不死心,折了根树枝拨弄着那些破碎的泥土,试图找出其中的玄机。 然而他一无所获。 土块里没有埋藏任何特殊的物品,也没有沾上血液一类的可疑痕迹,它真的就只是一块碎掉的土疙瘩罢了。 “沈助理——!你在哪里——?” 这时,沈莳听到远远有人在叫自己,他认出那是家庭教师简的嗓音。 沈莳丢下树枝站起身,一边答应着,一边朝声源的方向跑去。 他从几颗树后转出,便看到家庭教师简怀里抱着一篮子花,正朝他温柔地微笑。 “你还在这儿呢?” 简朝他招了招手: “他们全都到河边去了,现在正在抓鱼,咱们也过去吧?” 沈莳当然不会拒绝。 家庭教师简显然对这一带的地形很熟悉。 他领着沈莳三转两转,便穿过山坳,来到了一条小河边。 沈莳觉得,那与其说是“河”,倒不如用“溪”来形容更恰当。 整条河只有不到两米宽,水位最深处也不过刚刚没过小腿肚,水流清澈平缓,一眼就能看清河底的鹅卵石。 高登律师、闺蜜海蒂和普利策记者都下水了,正一边撒饵,一边慌慌张张地用竹篓捞鱼,好一番鸡飞狗跳、手忙脚乱的架势。 特别是高登律师,这会儿什么华尔街精英的架势都没有了,笑得像一个乡下务农的大男孩。 “沈助理!” 海蒂远远地看到他,朝他用力招手,“你也过来!一起来呀!” 家庭教师简接过他的花篮,轻轻推了推他,“去吧。” 沈莳回头看那温柔漂亮的女老师:“您呢?” “不,我就不下水了。” 家庭教师含笑摇头,拉高裤脚,露出了右边的一小节脚踝,“我腿上有大片的烫伤,疤痕有点难看……下水,不太合适。” 沈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再追问。 毕竟这是个剧本杀,也是要符合常理的。女性天□□美,不愿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暴露伤痕并不奇怪。 …… 四人下水一番闹腾,很快便抓到了满满一篓子的河鱼。 这河里的鱼长得有点像鲢鱼,但最大的个头也不过巴掌长,身披银鳞,摸上去又细又滑。 据海蒂所言,这种鱼味道极其鲜美,烤着吃肉多刺少,外焦里嫩,煮汤更是奶白香甜,鲜到让人想吞掉舌头。 “够了够了,你们四个快上来吧!” 家庭教师简在岸边等了一会儿,眼看大半鱼篓都满了,忍不住开口催促道: “这都够咱们吃两顿了,别抓了!” “没关系!” 海蒂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手拨开凌乱的额发,笑得一脸灿烂: “吃不完就养起来,过两天接着吃嘛!” “还养鱼呢你!” 家庭教师在岸上叉腰笑骂: “你忘了后院里养的那一窝兔子上个月都死光了吗?连兔子都养不住,这野生的鱼能活才见鬼了!” 第43章 2.内外颠倒-14 星辉公馆的夕照 9月8日, 星期二,中午两点二十分。 沈莳等人在小河边吃了一顿迟到的午饭。 除了家庭教师简之外,另外四人都下过水, 浑身上下湿了个透。 不过这会儿天气还挺热,日照虽照不散岛上的薄雾, 但也不会让人觉得冷。 海蒂没有穿鞋袜, 把湿漉漉的裤脚挽到膝盖以上,大大方方地露出两条修长光洁、矫健优美的小腿,拿出野餐篮里的三明治分给众人。 当她走到沈莳面前时,沈莳不经意间低头一瞥, 便瞥到了她两只脚上斑驳的深色伤疤。 “……” 那些疤痕的面积不大,主要集中在脚趾和脚面, 看样子有些年头了,伤疤已褪色成了浅褐色,几乎与皮肤的颜色融为一体, 但饶是如此仍然显眼得要命, 沈莳无法控制自己不盯着那瘢痕看。 “哎呀。” 海蒂注意到了沈莳的目光, 嗤嗤笑了起来, 语气轻松,“这伤看着挺扎眼的对不对?” 沈莳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OOC,连忙摇头,尴尬地移开了自己的目光。 好在这时普利策记者凑了过来, 替沈莳问了他最想问的问题: “海蒂小姐, 你脚上这疤是怎么回事?感觉像是烫伤啊!” 沈莳忍不住侧头悄悄瞅了瞅一旁的家庭教师简。 因为就在不久前,他才从这位温柔恬静的家庭教师口中听到了同样的两个字——烫伤。 家庭教师简注意到了沈莳的视线, 眼中闪过一丝游移。 “好吧。” 但她的迟疑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决定坦诚: “我跟海蒂的这烫伤, 都是拜大小姐艾尔根所赐。” 身为一个剧本杀玩家,最忌讳地就是暴露与剧情相关人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因为这都会成为他们的犯罪动机。 她先前主动向其他人谈到自己父辈与赤霞岛的纠葛,也是基于不止她一人有类似经历的情况下才说的。 现在她要坦白的是曾因大小姐艾尔根致伤的旧事,则实打实变成了她自己与艾尔根的私怨了。 可话已出口,家庭教师简可说是退无可退,只得一口气交代了。 “艾尔根小时候脾气不太好,有时候发起火来根本无法控制情绪,很难伺候。” 家庭教师简一声长叹: “大约在十年前吧,有一次艾尔根和她妹妹吵架,附近刚好就是咖啡机,里面满满一壶刚刚沸腾的咖啡,艾尔根一时冲动,端起咖啡壶就要往罗琳身上砸……” 她指了指自己的双腿,又朝海蒂偏了偏头: “当时我和海蒂就在附近,连忙扑过去想把她俩拉开……” “结果,那壶滚烫的热咖啡直接泼在了简女士的腿上,我的脚也溅到了不少。” 海蒂垂下眼,看着脚面上的旧伤,神情有些落寞: “后来,虽然及时处理了,但烫伤还是很严重,在我们俩身上都留了疤……” 气氛一时间颇为凝重。 “哎,这有什么,不就是一点儿烫伤嘛!” 似是为了缓和气氛,普利策记者忽然笑了起来,“你们看,我这肚子。” 他毫不在意地拉高T恤,露出了他消瘦的小腹。 沈莳看到,普利策记者的肚腹上有一块巨大且狰狞的红褐色胎记,像一只丑陋的蜘蛛,几乎盖住了他的半边肚子,“这玩意儿,也没比你们的伤疤好到哪里去!” “还有,我刚刚好像看见你脚上有个纹身。” 普利策记者又拍了拍一旁不说话的高登律师,“律师先生,对吧?” 高登律师抿了抿嘴唇,似乎不太想搭理他这个话题。 不过最后他还是拉高裤腿,露出脚踝上一个精致的纹身——那是花体的“P.P”,周遭围绕了一圈玫瑰花与带刺的荆棘。 几乎只是刹那,沈莳便领会到了这缩写的含义。 ——Peter Pan。 ——— 因为沈莳他们入山一趟带回了一整娄的新鲜河鱼,所以晚餐的主菜变成了烤鱼。 为了品尝原汁原味的新鲜烧烤风情,晚餐摆在花园里,负责烤鱼的是胖女佣,打下手的则是从镇上雇来的两名少女。 除了死活不肯再与他们同桌吃饭的大小姐艾尔根,以及仍被软禁在房里的管家之外,所有人都到齐了。 二小姐罗琳的脚早上才被玻璃割伤,不过经过家庭医生的精心包扎,休息了半日以后显然已经好多了。她不用拐杖也不用人搀扶,一步一步就能自己蹭着走。 “医生说明天应该就不怎么疼了。” 在律师和记者关心她的伤情时,二小姐罗琳笑着回答: “最多再一两天就不妨碍行动了。” 说话间,她的杏眼微微一眯,目光中带着森然戾气,“反正,肯定不会耽误爵位继承仪式就是了。” 众人都知道她这句话是针对大小姐艾尔根的。 这对同父异母的亲姐妹现在已是势同水火。 尤其是在大少爷彼得死后,两人成了彼此唯一的竞争对手,即便几日后在爵位继承一事上分出胜负,姐妹俩的关系怕是也再无修复的可能了。 这种事情他们没法劝,也没有立场劝,只得各自撇开目光,假装自己没有看到二小姐罗琳眼中的森严杀气。 按照星辉公馆的习惯,像这样的露天烧烤party一般都会选择在庄园北侧的后花园举行。 可惜大少爷彼得就是在北侧的后花园被一枪穿胸而亡的,众人只要一想到当时看到的情景就浑身不舒服,而二小姐罗琳和高登律师更是一步都不愿意靠近。 好在庄园的庭院很大,除了北侧的后花园之外,可供露天烧烤的地方还多得是。 于是在海蒂的建议下,他们把餐桌布置在了花园东侧。 “这里抬头就能看到东面的雪山圣女峰。” 海蒂笑着向高登律师解释: “等会儿太阳下山的时候,可以看到很壮美的落日呢!” “嗯,我无所谓,只要不在花园北侧就行。” 高登律师唇角微弯,笑容苦涩,“你们不知道,我现在连窗帘都拉得紧紧的,就生怕冷不丁从窗户望出去瞧见彼得被害的地方……” “啊呀!” 二小姐罗琳闻言,捂住嘴,发出一声轻呼:“我忘了——你的房间能看到北边的后花园……” 她露出了有些歉意的笑容: “因为我的房间窗户是朝向东面的,所以……” 闺蜜海蒂也凑过来,关心地询问:“高登律师,需要为你换个房间吗?” “不用了。” 高登律师苦笑着摇了摇头,“四楼客房差不多都住满了吧,就不用为我费心了。” 沈莳一直竖起耳朵听三人的对话,同时在脑中飞快地回忆已经越发熟悉的星辉公馆平面图。 确实,高登律师的房间差不多位于彼得大少爷的房间正上方,两人的窗户都朝向北面,能看到北面的花园。而二小姐罗琳的房间窗户朝东,视线范围差不多应该就是他们现在吃烤鱼的这片区域了。 说话间,太阳已渐渐西沉。 夕阳穿过稀薄的雾气,映照在整座岛上,入目皆是如血般的红。 “你们看!” 海蒂伸手一指,示意几位客人往东面的圣女峰看去。 山顶皑皑白雪此时如同一顶金色的皇冠,金红的光辉炫目得几乎不可逼视。 沈莳抬手挡在眼前,眯起眼,感觉双眼被那铺天盖地的璀璨金红光芒晃得有些疼痛。 他下意识回头,往星辉公馆的方向看去。 星辉公馆的两座塔楼的塔身贴了白瓷砖,而在白瓷砖的间隙中又间或镶嵌了一些金、银色的反光瓷片,平时被阳光一照已是绚丽夺目,仿如繁星闪烁。 这会儿恰逢日落,夕阳的金红完全染上洁白的塔身,反光的瓷片更是明亮非常,与雪山的金顶遥相呼应,简直分不清哪处更辉丽一些。 ——卧槽! 沈莳一边为眼前的美景所惊叹,一边又忍不住默默在心中吐槽: ——这也太耀眼了,简直都要成光污染了吧! ——— 9月8日,晚上十一点五十分。 在即将迎来新的一日的重要时刻,沈莳终于等到了他想要的“进展”。 “他出来了。” 看着走廊外影影绰绰的一点电筒光,沈莳用手肘撞了撞身边的人工智能小兰,低声说道: “以他的性格,我就猜他忍不了多久,大约今晚就会有所行动了。” 作为在剧本里唯有宿主可见可闻的人工智能,小兰其实不必刻意压低声音。 但不知是为了配合现在的气氛,还是为了不让自家主人有出戏的感觉,小兰凑到沈莳耳边,轻声问道: 【主人,您要追出去吗?】 沈莳下意识地摸了摸耳朵。 手碰到耳垂,他才意识到人工智能是没有呼吸的,即便凑近了说话,也不会有吐息吹到他脸上。 “嗯,那肯定是要跟去的。” 沈莳若无其事地放下手,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像一只猫一样悄无声息地尾随在了“某人”身后。 在下到二楼时,他看到二楼走廊有一扇推拉门动了动,似乎拉开了一条缝,察觉到他回头,就又立刻关紧了。 ——果然。 沈莳对自己的猜测又多了三分把握。 接着他不再犹豫,悄悄跟在了“某人”后面,溜出了星辉公馆。 第44章 2.内外颠倒-15 夜探神殿 入夜后, 岛上的雾气似乎比白天变得更浓郁了一些。 沈莳与前头那人保持了大约十米的距离,既不能跟得太紧,又不能离得太远以免跟丢。 不过好在他能猜到对方的目的地是哪里。 果然, 他看那人影溜出潘伯爵的庄园,顺着大路往东南方走了一程, 忽然往右一拐, 朝山坡背阴面而去。 沈莳来赤霞岛的时间不长,只粗略了解过潘伯爵的庄园周边的地形。他知道这确实是通往神殿的方向,但本人却一次也没去过。 至于走在他前面的那位,显然是事先就探过路的, 这会儿脚下箭步如飞,已是迫不及待要赶到目的地了。 终于, 又走了二十分钟,沈莳跟随人影来到了神殿门前。 在沈莳看来,面前的这栋建筑物, 跟他想象中石柱矗立恢弘壮丽的“神殿”完全不同, 它更像一座乡间教堂, 只是一座两层的白墙尖顶礼堂, 占地面积甚至不比星辉公馆要大上多少。 “带路”的人就停在这座神殿外,似乎埋头在捣鼓着什么。 沈莳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身后。 “普利策记者。” 他柔声叫出了对方的名字。 死寂的黑夜中,沈莳这冷不丁的一嗓子能把人的魂儿直接吓飞。 普利策记者就像被电门打中一样,真真切切地往上蹿了一步, 猛然回头, 整个人贴到了门板上,脸色煞白如纸, 浑身都在哆嗦。 “你、你——” 普利策记者眼睛瞪得几欲脱眶而出。 “或者,我应该叫你……” 沈莳迎着对方震惊的眼神, 摸了摸下巴,“普利策调查员?” 他双眼笑得似两弯新月,“不过,我想‘普利策’大约也是你的假名吧?” 普利策记者揉着胸口,足足缓了好几秒钟,才从被吓个半死的情况下回过神来。 “你……” 普利策记者盯着沈莳,“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沈莳笑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这双眼睛,能看到‘神秘’留下的痕迹。” 普利策记者:“!!” “本来嘛,我只是‘稍微’有点怀疑,不过今天下午,咱们在河里抓鱼的时候,我看到了。” 沈莳伸手朝普利策记者的小腹一指: “你肚子上那块,其实不是胎记,是‘神秘事件’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我说得没错吧?” 普利策的嘴张得更大了。 “……我原本还以为你是……” 半晌后,他没头没脑溜出了半句话,然后用力吞了口唾沫,把后半句给咽了回去。 沈莳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他知道普利策记者想说什么。 因为沈莳在整个剧本杀里都低调地扮演着高登律师跟班的角色,几乎从来不在他认定的“其他玩家”面前暴露自己,低调得仿佛一个毫无存在感的NPC,所以普利策八成都没怎么注意到他,甚至可能真以为他是剧本附赠的剧情人物而已。 “咳。” 普利策记者咳嗽了一下,突兀地转移了话题,“沈助理,你说你的眼睛能看到‘神秘’,所以说你也被‘神秘’污染过?” 他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那下方有大块狰狞的“胎记”,“你也是神秘事件调查员?” 沈莳笑了笑,“嗯,可以算是吧。” 所谓“神秘”,是指在某些不可名状、不可直视、不可言听的未知事件。 它们通常与一些非人类所能理解的外神或是旧神,以及祂们的眷属有关。 人类中,有那么一部分人会追逐“神秘”的蛛丝马迹,想方设法查清那些不能为人所知的事件真相。 而这些人通常会被称为“调查员”,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之中,他们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强大的行动力,还有因不断接触“神秘”而提升的精神力,也就是所谓的san值——以维持自己的理智,不至于因触碰了非人的领域而被不可名状之力压垮神魂。 在抽到这个剧本杀的时候,沈莳曾经用【知天命】APP测算过关键词。 当时那据说非常坑爹的APP给他来了一个【Unnamable】。 沈莳是个学编剧的,对文化流行元素自然必须有所了解。 在各种跑团类游戏里,克系题材一直是热门中的热门,近年热度甚至盖过了传统的剑与魔法的西幻背景——但凡在没在丢骰子捏人时填过SAN值,没跟克总和群星归位打过交道的,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个桌游爱好者。 在仅仅只有“Unnamable”这么一个关键词的情况下,沈莳虽猜测剧本杀的背景设定与克系神话有关,却无法判断究竟“有关”到什么程度。 不过玩过桌游的都知道,你的调查员在遭遇神秘事件的时候,如果准备不充分、道具不足、运气太背的话,可是忒么能直接被“神秘”杀死的,死法常见且不限于物理死亡或是精神崩溃。 物理死亡通常拼战斗值,沈莳觉得自己打不过还能跑,可san值清空所致的精神崩溃,就很不讲道理了。 毕竟按照克系神话系统的设定,神祇们之所以被称为“不可名状、不可直视和不可言说”,是因为但凡看了、听了、说了,“神秘”就会对得知这些的人类产生影响,让人开始掉san。 接触得密切些的,还会在躯体和精神上留下不可消除、难以磨灭的印记,从此再也无法摆脱“神秘”的吸引——就比如普利策记者肚子上那块巨大的血红色“胎记”,就是他从前调查某个神秘事件时获得的“遗赠”。 沈莳可不想在一个克系背景的世界里被“神秘”这种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力量不明不白给弄死了。 所以在提前得知了关键词的情况下,他又从商城里翻到了一个叫【章鱼守护者】的APP,花了300积分将它下载下来,并在里面购买了两样他认为自己可能用得上的道具。 其中之一,叫【窥秘之瞳】,是实物道具,进入剧本杀后即可使用。 【窥秘之瞳】实体化后是一副透明无色且无度数的隐形眼镜,只是戴上了以后,在离开这个剧本杀前都无法摘下。 它们能让玩家看到与“神秘”有关的线索,比如某个古神的化身走过后留下的蜿蜒足迹,或是神祇眷属们佩戴过的沾染诅咒的宝石,以及调查员们身上那些无法去除的污染。 在上岛时,沈莳就透过【窥秘之瞳】看到了赤霞岛上斑斑驳驳的“神秘”痕迹了。 那些痕迹到处都是。 在沈莳眼中,它们就像星星点点、深浅不一的黑雾,萦绕在镇民们身上。有些人浓郁一些,有些人则浅淡一些,还有人完全没有,但数量已是多得令人震惊。 直到现在,他站在这座小小的神殿门前,看着神殿上空那浓云般厚实的“痕迹”,方才恍然大悟——这里便是岛上“神秘”的起源与归宿。 “二小姐罗琳鞋子里的玻璃碎,是你放的吧。” 沈莳慢悠悠踱到普利策记者身边,指了指他手里攒着的一块手帕。 那是海蒂给二小姐罗琳捂伤用的,不知怎么的落到了普利策记者的手里,“因为神殿的大门只能用潘伯爵家直系血脉的鲜血开启,所以你为了调查神殿,必须先想法子搞到艾尔根或者罗琳的鲜血,我说得没错吧?” “这……” 普利策记者无奈地挠了挠头发,“我这不是没办法嘛!” 虽同为剧本杀玩家,他的情况和其他人还不太一样。 作为必须隐藏身份的神秘事件调查员,普利策记者的支线任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必须要想办法调查清楚赤霞岛上的神秘事件真相。 这支线任务一看就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活儿,不做不影响查凶,但肯定会影响他的剧本完成度,而且会大大降低他的最终积分。 普利策记者觉得自己不是莽,他只是胆子大、敢冒险。 既然剧情安排了他当这个调查员,那怎么着也得努力一把,试试能不能挣到这条支线的分数。 “好吧……既然你也来了。” 普利策记者瞥了不知在自己身后跟踪了多久的沈莳一眼,“那咱俩一起进去?” 反正支线只让他调查清楚赤霞岛的真相,又没规定只能一个人调查。 毕竟这扇门后还不知是怎样一处龙潭虎穴,多一个人说不好还能多一分助力呢! “嗯,来都来了。” 沈莳敛起笑容,微微一颔首,“那就一起进去吧。” ——— 神殿的大门上,雕刻了一颗树的图案,仿佛是神话中连接天地的生命树。 沈莳戴着【窥秘之瞳】,一眼就看出了整棵树“神秘”痕迹最重的地方——树身上有一颗树瘤,形状仿佛一只眼球,上面盘踞着浓郁的一团黑雾,跟镇民身上的一模一样。 普利策记者将手帕沾湿,然后用带血迹的地方在那枚树瘤上擦了擦。 淡红的血丝沾附其上,仿佛被什么吸进去了一般,顿时消失无踪。 下一秒,沈莳和普利策都听到了机括隆隆滑动的闷响——神殿的大门被不知名的力量牵引,徐徐向两边滑开,露出了门后黑洞洞的空间。 “咕咚。” 沈莳下意识重重吞咽了一口唾沫。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地发抖:“我们……走吧?” 第45章 2.内外颠倒-16 变下为上深渊现 神殿内部非常黑, 简直黑到伸手不见五指。沈莳和普利策记者只能用手电筒或是手机背光进行照明。 不过好在即使是克系神殿,也是这百来年才新建的建筑物,通了电, 也安装了电灯。 沈莳和普利策很快在墙上摸索到了顶灯的开关。 神殿的屋顶很高,螺旋状的吊灯光晕投射下来, 亮度也只能算是凑合。 不过这点光源对准备探查“神秘”的二人组来说已是莫大的心理安慰了。 沈莳悄悄松了一口气, 举目四顾,用他的【窥秘之眼】查看神殿内的情况。 在沈莳的眼中,整个神殿里的一切,不管是桌椅、祭坛、装饰还是挂灯, 都粘附着一团团灰黑色的蜘蛛丝,有的地方密集, 有的地方则稀薄一些,整个屋子“脏”得好像百年没打扫过的潮湿阴暗的废弃墓园。 “沈助理,你看看这些壁画!” 普利策记者伸手拽了拽沈莳的衣服, 示意他朝自己指的方向看去。 果然, 在昏暗的光照下, 沈莳能看到被大团灰色“蛛丝”覆盖的墙壁上, 画上了几乎占满整面墙体的壁画。 这些画的用色十分大胆,人物形象也粗矿不羁,颇有文艺复兴时期的新印象派风格。 只是很显然,壁画的成画时间很有些年头了, 油彩氧化褪色, 墙体也因保养欠佳而出现无数长短粗细的斑驳皲裂,凑近了看, 壁画就像被打破后重新黏贴回去的马赛克一样。 不过沈莳和普利策记者都不是来这里做艺术鉴赏的。 他们更想知道的是这些画是不是意味着什么。 “你看,这里。” 普利策记者指着其中一幅, 对沈莳说道: “这看着,是不是有些深意啊?” 普利策指出的那幅壁画上,画着一群人,这些人面上表情各异,哀愁、伤心、哭泣、愤怒不一而足,却都不是什么正面情绪。 他们手牵着手走过一道发着光的金色石门,从另一端出来时,便全都笑逐颜开,神情幸福得仿若新生。 “我觉得,跟赤霞岛上的情况很相似。” 普利策记者说道: “上岛以后的人都会因各种理由留下来,等熟人再见到他们的时候,会发现他们性格大变,变得快乐、亲切,笑容满面,对一切负面攻击都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 他发出一声嗤笑,“就和我那再婚的爸妈一样。” “嗯。” 沈莳同意,“看起来,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对吧?” “没错,换了一个人。” 普利策记者摸了摸下巴,一字一顿: “关键是,这些人是在哪里被换掉的?” 沈莳:“……” 看着壁画上那些被灰色“蛛丝”黏住脸的笑面人,沈莳打了个寒颤,第六感在疯狂警告他,与“神秘”接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令他几乎想就这样转身逃跑。 而作为神秘事件调查员的普利策记者,已走到了下一幅壁画前。 “有意思。” 普利策记者回头朝沈莳招呼:“沈助理,你来看,这儿……” 他指了指墙上的画,“看起来,画的应该是爵位继承仪式啊!” 沈莳的好奇心又被撩了起来。 他快步走到普利策记者身边。 果然,这幅画上画了几个穿着锦衣华服的俊美男女,皆一头金发,是典型的贵族打扮。 他们朝着一颗树单膝下跪。 壁画中的巨树形象与神殿门板上雕刻的那棵非常相似,体型庞大,似能连通天地。 巨树的枝干是深黑色的,树干正中长了一个仿若眼球般的树瘤,而叶片是炫目的银白,枝头结着一个个红色的果实,密密地垂吊下来,形状像某种大型禽鸟的蛋,造型又似飞蛾化蛹的茧。 沈莳猜想,那红果原本的色泽应该更鲜艳一些,只是经年累月颜料氧化,才变成了这种仿若凝固的陈旧血迹般的暗红褐色。 下一幕,华服男女中的一人站起身,周身金芒四射,仿佛继承了某种神秘的力量。 “这是不是意味着,潘伯爵家的继承人会像这幅画一样,聚集到这棵大树前,然后由树来决定他们谁会是下一任的‘潘伯爵’?” 普利策一边说着,一边左右四顾,“可是,这棵树……它在哪儿呢?” 沈莳沉下脸色,缓慢而郑重地点了点头。 普利策记者看不到,所以他不晓得,在沈莳戴着【窥秘之瞳】的双眼之中,这幅壁画上粘附的灰黑色“蛛丝”比整个神殿的任何一场地方都要厚实。 那些没有实体的丝线密密实实地缠绕其上,带着一种潮湿粘稠的恶意,浓郁得好似能从贵族男女们的衣摆、裙裾上滴落下来。 沈莳觉得,就算他什么都不做,只是盯着画上的阴翳看也会开始掉san。 “树繁茂,结红果,变下为上深渊现……” 沈莳喃喃低吟: “莫好奇,莫凝视,明朝的你非今时……” 他把这两句不知该算是诗歌还是童谣的歌词重复唱了两遍,转头问普利策记者: “你觉得,这两句歌词,会不会是某种提示呢?” 普利策记者蹙眉沉思。 沉默片刻后,这位脑子明显不差的调查员先生显然听懂了沈莳的意思。 “你是说……这是家庭教师简故意透露给我们的提示?” 他的眉头拧得更紧了,“难道,她也想调查赤霞岛上的‘神秘事件’吗?” “是不是要调查‘神秘事件’不好说,但我敢肯定,简女士一定知道一些关于赤霞岛的情况。” 沈莳闭上眼睛,暂时把满屋缠绕的黑丝从视野中屏蔽出去,“在我悄悄跟踪你的时候,我看到简女士的房门动了动——她显然也在注意你的行动。” 普利策记者瞪大了双眼。 他以为自己做得够隐蔽的了,结果瞒不过这个扮猪吃老虎的小助理不说,连家庭教师简也注意到了他的行动,简直就跟个筛子一样,哪哪都是破绽! “放心,她没有跟来。” 沈莳朝普利策记者摆了摆手,“我想她确实掌握了某些线索,也对岛上的神秘事件有一定的好奇心。只可惜她没有这个亲自执行的勇气,只能将线索透露给我们,希望我们能代替她查清事情的真相。” 普利策记者懂了。 确实,在先前几场剧本杀里,他也遇到过这样的玩家。 他们可能接到某些支线任务,但因为任务太过困难,或者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无法完成,只得想办法将自己知道的线索交出去,让其他玩家代替他们去打通支线,自己则在旁边蹭点儿完成度和破解支线后的解谜分数。 家庭教师简的祖父很可能曾经亲历过上一次爵位继承仪式,被当时的某种“神秘”影响,意志力没扛过考验而精神崩溃,只留下一首歌谣作为对后代的提示又或者警告。 按照剧本杀的一般规矩,扮演家庭教师简的玩家就应该继承父辈的意志,对逼疯他祖父的“神秘”展开调查。 但很显然,家庭教师简没有这个胆量。 她只趁着大家讨论赤霞岛传说的机会,将自己前置剧本里的线索透露给了看起来对神秘事件充满好奇心的普利策记者,指着他能整合各种线索,解开赤霞岛上的谜题。 普利策记者果然行动了。 而家庭教师简察觉了普利策的夜探计划,却只敢悄悄扒着门偷看,连跟上来瞧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唔,既然是这样,那我想这两句诗一定很重要。” 捋清了事情的关窍之后,普利策记者也开始琢磨了起来。 “‘明朝的你非今时’这句,我觉得说的就是上岛的人会被悄悄替换掉这点。” 普利策记者说道: “关键是前面那句,‘变下为上深渊现’……” 他低声嘟哝: “把什么东西‘变下为上’,才会出现“深渊”?” “我倒是有一个想法……” 沈莳戴着【窥秘之瞳】,本来就对那幅被厚重阴翳笼罩的壁画深感怀疑,再跟诗词一联系,自然生出了一种理所当然的猜测: “结合上下文,所谓的‘变下为上’,会不会是指……” 他朝壁画上的巨树一指,“把这棵树颠倒过来呢?” 普利策记者张了张嘴。 他原本条件反射地想否定,说画画在墙上,怎么才能“上下颠倒”,但随即他又意识到,转动一面墙的机关虽然不多见,但也并不是不存在的。 而沈莳已经将手电筒的光打到最亮,让光柱穿透灰黑色的密集“蛛丝”,仔细地检查了起来。 “普利策记者,你看!” 几分钟后,沈莳便发现了端倪,“这里!” 在一般人的认知中,画在墙上的壁画,当然应该是方形的一块。 然而沈莳却在墙壁与地板相接之处,找到了一个被“蛛丝”掩盖住的弧形的缝隙。 他忍住掉san的恶心感,手指穿透无形的“蛛丝”开始细细摸索,很快便发现,这弧度以壁画中央的巨树为中心,一直向上延伸到天花板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形。 换而言之,这幅壁画不是画在一面四四方方的墙壁上,而是画在了一个很大的圆上! 第46章 2.内外颠倒-17 洞窟中的尸骨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对视了一眼, 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猜测。 既然这面墙是圆的,那就意味着这个设计一定有它的理由。 两人互相点了点头,然后分散开来, 寻找那个不知存在于何处的机关。 趁着转身的机会,沈莳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药瓶儿, 倒出一颗指甲大的圆形药丸塞进口中。 没有水, 他只能干咽。虽然梗脖子,但那是救命的玩意儿,他别无选择。 果然,吞下了药丸后, 他感觉精神好了不少,那被满目缠绕的黑丝搅得混乱的思绪也逐渐清晰了起来。仿佛灯塔穿透迷雾, 阳光融化积雪,从身体到灵魂都被涤荡了一遍。 就在沈莳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忽然, 从墙壁的方向传来机括启动时那种特有的沉闷的隆隆声, 沈莳转头, 朝音源的方向看去, 便见绘有巨树的壁画正沿着顺时针的方向缓缓转动。 “呦吼!” 普利策记者站在壁画旁,低声欢呼。 他一手扶住墙上的一个烛台,烛台被他整个掰得倒转了过来——显然便是机括启动的关键所在。 墙壁以壁画正中的巨树为圆心,徐徐转动了一百八十度。 当巨树完全上下颠倒时, 沈莳顿时明白了“变下为上深渊现”的含义。 在壁画上下倒转之后, 那颗巨树锥形的树冠变成了“V”字型,加上画面特殊的阴影效果, 越往下色泽越暗淡,直到顶部几乎完全隐没在黑暗中, 真的就犹如一个不可窥视的深渊。 沈莳感到自己刚刚稳住的san值又难以避免地开始往下滑了。 就在他纠结着要不要再磕一粒药丸的时候,下一秒,一声惨叫响起,普利策记者的身影猝然一落,凭空消失无踪。 沈莳吓了一跳。 他连忙几步跑上前,便看到普利策记者原本站的地方竟是一个翻板机关——当墙壁上下颠倒以后,翻板机关便会随即启动,猝然打开,露出正下方一个深深的洞窟,以及一条狭窄陡峭的石梯。 普利策毫无防备,直接一个倒栽葱滚了下去,这会儿躺在石梯的尽头,无声无息,也不知是摔晕了还是运气太背直接蒙主宠召了。 要不是手电筒就在旁边,沈莳从上面往下看,甚至根本看不出他人在什么地方。 “普利策记者!” 沈莳趴在地洞入口处,伸着脖子叫了几声:“普利策记者,你能听到吗?” 石阶的尽头没有传来任何回答。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 “小兰。” 他再度唤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 小兰身形一闪,出现在了沈莳的旁边。 “虽然我真的很讨厌恐怖类的剧本杀,不过现在没有别的选择了。” 他伸手,“拉”住了小兰的西装袖子,“咱们……下去看看吧。” 【好。】 小兰侧头,朝沈莳温柔一笑: 【我会陪着你的。】 ——— 这座石梯是依照洞穴的天然弧度凿刻而成的,不仅陡峭,且梯级高低不同,又被许多人反复走过多次,以至于表面的凹凸都磨平了。 沈莳走得小心翼翼,饶是如此,还是有一次脚下打滑,“呲溜”一下直接滑到了下一级台阶处,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屁股蹲儿。 跟在沈莳背后的小兰倒是走得很平稳,每一步都如履平地,在阴暗的洞穴石梯上走出了信步闲庭的范儿。 可惜人工智能不能给宿主提供允许范围之外的协助,包括辅助性的肢体接触。小兰只能像个背后灵一样跟在沈莳身后给他壮胆儿,却连随手搀扶他一下都不行。 好不容易,沈莳终于蹭完了长长的一条石梯,来到了洞穴底部。 石梯尽头,普利策记者四仰八叉倒在地上,脸歪向一边,生死不明。 沈莳拿着手电凑过去,检查普利策记者的情况。 以他贫瘠的医学知识来判断,沈莳只能确定对方没有明显的外伤,但有没有磕到脑袋或者拗断脖子,他就实在不能判断了。 “普利策记者!喂,普利策记者!” 他用手去拍对方的肩膀,试图将人唤醒。 好在普利策记者的运气不错,也够命硬。 一分钟后,他睁开了眼睛。 “卧槽……” 普利策记者一只手揉着被磕疼的尾巴骨,一只手扶着凹凸不平的石壁,艰难地爬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这是在哪里?” “你从楼梯上摔下来了。” 沈莳偏转手电光,往陡峭的石阶处照了照,然后简单跟普利策记者说了现在的情况。 “好吧,我懂了。” 普利策记者搞清情况后,无力地叹了一口气,“既然都下来了……” 他朝前方的黑暗一指: “咱们,就进去看看吧……” ———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一前一后穿过狭窄的洞穴甬道,往未知的更深处走去。 甬道有着地底岩窟特有的潮湿与阴凉,除了偶尔不知从何处传来的滴水声之外,四周一片寂静,两人的脚步声被洞壁反复反射,每一步都自带立体环绕的效果,仿佛命运交响曲那撼人心魂的重音。 小兰走路没有声音,但沈莳每一次回头,都能看到一个高大俊美的人影紧跟在他身后,与他不过一步之遥。 这种有人陪伴的感觉,对此时此地的沈莳来说,无异于一种强有力的心理安慰,特别是他的人工智能还长了一张酷似吴景澜的脸,连笑容都是那般的熟悉而亲切。 按照自己的步幅计算,沈莳猜测这段逼仄的甬道大约有十来米长。 若是他的方向感没被黑暗干扰,他认为两人正朝着神殿所在的山体深处走去。 这确实与“深渊”的定义相符,让人在毛骨悚然之余又感到了一种奇妙的“果不其然”的释然。 终于,在通过了最狭窄、最逼仄的一小段路之后,甬道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岩洞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岩洞里漆黑一片,宽度、广度和深度都超出了手电的照明范围。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一同停下了脚步,不敢再往前走了。 因为两人同时闻到了一种诡异得难以描述的臭味。 那味道的成分极其复杂,既有蛋白质腐败后特有的恶臭,又有泥土、岩石、水汽、霉菌和苔藓混杂的腥膻气息,只要闻上一口就能让人感到强烈的恶心和不适。 沈莳觉得,如果他和普利策记者在玩的不是剧本杀,而是一个克系跑团游戏,在闻到恶臭的刹那就该开始经受意志力检定了。 而他们俩能憋住没当场吐出来,说明意志力没有八十也起码得有个七十五,算得上是调查员中san值惊人的翘楚了。 “卧、卧槽……” 这时,沈莳听到旁边的普利策记者发出了一声带着颤音的哀嚎: “这里……到处都是……死、死人……”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尽可能冷静下来,“你说得……不太对。” 他转动手电,让光柱投向自己脚边的地面: “应该说……这里,到处都是……尸骨……” 在两人的电筒光所及的范围内,每一处都散落着人类的骨头架子。 这些骨架干净得好像医学院里炮制过的教学标本,上面连一丝血肉都看不见,只有少得可怜的韧带和筋腱连着肩胛、盆骨等较大的关节,让它们堪堪还能维持着人形。 很显然,那令人作呕的腐臭味正是这些尸骨散发出来的。 光是两人的电筒光能照到的范围,就有不下三十具。 这些骨架子全部没有衣服鞋袜,每一具都干干净净,不带血肉,也没有腐败尸骨上常见的虫蚁。 沈莳虽然不是个搞医学的,但基本的常识告诉他,这些骸骨实在干净得太不正常了。 它们不像是暴露在空气里慢慢腐败的,反而像是在某处被放干了血、剔光了肉,只剩光秃秃的骨头丢在这里…… 最可怕的是,这些人被剥光了血肉,还维持着完整的人形,连一根手指都没被碰掉。 “你看……” 沈莳强忍住恶心,掏出一块手帕包住自己的手指,隔着手帕,用指尖戳了戳离他最近的一具尸体。 然后他轻轻提起手,一缕银丝就这样颤颤巍巍地挂在了他的指头上。 “这些骨头上面都黏着某种粘液……” 沈莳忍着恶心说道: “如果不是化尸水,那就是……” 普利策记者的喉结上下滚动,勉强把反胃感硬是给咽了回去:“就是……消化液。” 沈莳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他不知普利策记者联想到了什么,反正他是想起了《极度○寒》里的那只大型章鱼怪——用吸盘状的触手将人吞进去,蠕动几下再吐出来时就只剩一具光溜溜的骨架子了。 普利策记者的额际滴下了冷汗。 “沈、沈助理……” 他将目光投向洞穴的更深处,两股微微发颤,“你说,那吃人的玩意儿……不会……就在里面吧?” 沈莳很想意思意思说两句安慰的话语,但事实上,他们俩都心知肚明,那吞噬了这满洞窟血肉的怪物,九成九就在前方。 “我们……还进去吗?” 普利策记者问,声音抖得根本不像他本人。 沈莳很想说,要不然咱就算了吧,反正他们只是剧本杀的玩家,又不是货真价实的神秘事件调查员,支线到这里也算查清了大半了,最后那一点儿真相就不必纠缠了。 而就在他打算劝说普利策记者回去的时候,他偏转视线,看到了只有他能看见的自己的人工智能小兰。 不知是不是错觉,匆匆一瞥间,他竟然看到,小兰朝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第47章 2.内外颠倒-18 阿莳! 9月9日, 星期三,凌晨一点十五分。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打着手电筒,一步一蹭地往洞窟深处挪动。 说实话, 要不要冒这个险,沈莳其实是非常犹豫的。 若不是小兰那幅度小得几乎看不见的一个点头, 沈莳觉得以自己的谨慎, 那是打死都不会深入的。 这个洞穴既深且大,几乎掏空了整座山体。 两人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满地枯骨,又往前蹭了一段路。 “停!” 普利策记者忽然发出一声急促的低呼,同时一把拉住身边的沈莳。 沈莳乖觉地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 “你看,不对劲!” 普利策记者摇了摇他的手电筒, 让沈莳注意看电筒的光柱。 果然,诡秘的一幕出现了——圆锥形的光柱沿着两人脚踏的地面开始移动,当抬高到某个角度的时候, 仿佛被一把看不见的刀一刀砍成两截, 前端猝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莳:“!!!” 他被这变化狠狠地吓了一跳, “前面有什么东西?” “是。” 普利策记者小心地往前蹭了两步, 定睛一看,才总算看懂了: “这里,有一层透明的薄膜一样的东西。” 他朝沈莳招招手,示意他凑近过来, “这玩意儿能吸收光线, 手电筒的光穿过去立刻就消减了大半,所以远看才像是被截断了一样。” 两人停在薄膜前, 不敢随便触碰,更没勇气直接穿过它继续往前走。 “沈助理……” 普利策记者用力咽了口唾沫, “你觉得这薄膜后面……是什么?” 沈莳摇了摇头。 虽然他用电筒努力往里面照,但电筒光被薄膜吞噬了大半,只能看到远处确实有一个体型巨大的影子,却连那东西的完整轮廓都分辨不清。 “没办法了。” 普利策记者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只能铤而走险,试试‘这个’了。” 沈莳正想问他“这个”是哪个,就见普利策从包里掏出一支棒状物,拔掉塞子,顶部朝上。 “碰!” 一声清脆的爆鸣响起,照明弹飞上了高空。 下一秒,整个洞窟都被这炫目的白光照了个透彻。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终于看清了薄膜后的景象。 那是一颗巨树,可见范围就起码有四五层楼的高度,顶部更是突破了照明的极限,根本看不到头儿。 那树长得跟壁画上的那棵非常相似——粗壮的树干,银色的叶片,枝头结了一枚枚艳红色的果实,每一枚的尺寸都起码能包裹进一个人。 两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 确实,比起吃人还能吐骨头的巨大克总,看着不会动的一颗树怎么着都显得友善和安全多了。 然而,下一秒,仿佛被洞内燃烧的照明弹所惊扰,那颗巨树无风自动,树叶哗啦啦摇晃了起来、 无数银色的落叶被抖落下来,紧接着是两枚鲜红的果实。 “啪!” “啪!” 先后两声重物落地的闷响,那两枚果实砸落在地上,仿佛两块红色的血豆腐,碎成了一大滩,露出了果实的内部结构。 “呜、呃!” 沈莳用力地捂住嘴,才不至于让自己吐出来。 因为他看到,果肉里竟然是一大团血肉模糊的内脏! 心肝脾肺肾与盘旋的肠子缠绕在一起,血淋淋、脏兮兮,仿佛屠宰场里未经处理的猪下水。 最可怕的是,这些不成型的肉团还似有生命般有节奏地蠕动着,且幅度越来越大。 沈莳的视线不受控制地凝固在那两团血肉蠕虫般颤动的肉块上,仿若冰原上封冻的旅人,发不出声音,也无法动弹。 大脑深处有一个意识在告诉他,这就是不可名状的“神秘”之力,即便只是看一眼都会让人san值狂掉,就更别说是一直盯着它们看了。 可惜现在沈莳根本身不由己。 他的双耳嗡嗡作响,视野中开始出现凌乱的闪光。 那两团血肉的底部展开了某种肉色的薄片,饺子皮一般越摊越大,再缓缓向上翻折,逐渐包裹住那团乱七八糟的内脏,直至再也不露分毫。 要是沈莳还能动,他一定会忍不住吐出来。 两团血肉在它的眼前内外翻转,内脏、肌肉和说不清是什么玩意儿的组织被皮肤包裹,挣扎一般剧烈蠕动,在短短数秒内开始拉长、延伸、变形,生出了头、颈、躯干与四肢,成了一个比例畸形的人形物体。 照明弹快要烧到尽头,亮度衰减。 在逐渐暗下来的光照中,沈莳看到,那两个畸形的“人”仿佛两只扭曲的蜘蛛,正手脚并用地朝自己的方向爬过来。 ——完蛋了! 在照明弹彻底熄灭的前一秒,沈莳几乎本能地想要闭上眼睛等死。 然而他甚至连闭眼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都无法自主完成。 在如此近距离亲眼目击某个邪神眷属分化成型的一幕,对任何人都是一种过于强烈的精神冲击。 沈莳的精神不可控制地陷入了混乱状态。 他的身体僵直,不管是视野还是大脑都被“神秘”所占据——翻转的血肉,扭曲的人形,没有面孔的怪物,神秘和恐怖的未知! 【主人!】 在鼓膜被血液撞击的隆隆声与尖锐的耳鸣之中,沈莳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到了有人在喊他。 可那呼唤虽然机械、平板且毫无起伏,却一声接一声不曾停歇。 【主人!主人!主人!】 黑暗之中,沈莳猛然打了个激灵,从混乱和僵直状态中挣脱了出来。 但即便如此,因为意志力受到严重的冲击,san值掉到了一个岌岌可危的水平,他仍然无法像平常一样理智而迅速的思考,只仿佛一个刚被人从梦魇中唤醒的梦游者,脑中一片空白。 【阿莳!】 又是一声呼唤响起。 只是这一次,沈莳觉得自己听到的分明不再是平板干瘪的机械音,而是一声清清楚楚的人声。 沈莳:“!!!” 这一次,他终于彻底醒过了神来。 “卧槽!!” 沈莳哆嗦着手指掏出了口袋里的药瓶,倒出一颗药丸,手忙脚乱地塞进嘴里,然后又倒出另一枚,硬是掰开旁边普利策记者的嘴,粗暴地怼了进去。 僵直的普利策记者身躯一软,直接跪倒在了地上。 沈莳用手电朝巨树的方向照了照。 他看到,那几乎完全透明的薄膜正在剧烈地上下抖动,似乎它后头的东西试图冲破这层障碍,逮住逃跑的猎物。 沈莳不敢再看了。 他生怕多看一秒都会掉san,更担心后面那俩邪神眷属当真能撕开薄膜,追到外面来。 他架起几乎完全瘫软的普利策记者,头也不回地往来时的方向撤退。 ——— 虽然普利策记者体型消瘦,但怎么着也是个身高一米八出头的高个子,基础重量绝对不会轻到哪里去。 沈莳一开始还能架着他走,到后来深觉体力不支,只能用自己在参与救援剧编剧时学到的知识,用两条皮带一左一右拴住普利策的两腋,再用鞋带把两个圈绑在一起做成“拉手”,将人跟拉货一样拖着走。 至于在拖拉的过程中,可怜的普利策记者会被凹凸不平的洞穴地面磕碰成什么样儿,又会不会与满地的尸骨亲密接触,就实在不在他现在能顾及到的范围之内了。 沈莳拉拽着普利策记者艰难地往回走了一段,终于,在他们到达狭窄的甬道口时,沈莳听到了普利策记者呼疼的闷哼声。 “你醒了?” 沈莳连忙去检查普利策的精神状态,“怎么样?知道你自己是谁吗?” 他生怕这人san值掉底,他来不及救,这会儿已经意志力崩溃疯掉了。 “……我叫普利策……” 普利策记者挣扎着爬起来,有气无力地回答:“是个……倒霉催的神秘事件调查员……” 沈莳顿时大松了一口气。 很好,不愧是【章鱼守护者】里价值300积分的教团秘药“神圣护佑”,只要磕一颗就能回复本人san值上限的百分之三十,虽然没法让人满血复活,起码可以救命。 一瓶“神圣护佑”只有三颗药丸。 沈莳进神殿时吃了一颗,直面肉块内外翻转时又吃了一颗,然后将最后一颗塞进了普利策记者的嘴里。 “好了,既然你能走了,咱们立刻就撤吧!” 沈莳拉住普利策记者的胳膊,示意他赶紧走,“要不然再遇上什么事,咱们可就真的要玩完了。” 三颗药一颗不剩,两人的san值也是靠嗑药勉强拉起来的。现在,别说是让他们再看一眼邪神眷属,哪怕是稍大些的精神冲击都可能让二人崩溃。 普利策记者虽不知沈莳刚才干了些什么,但对方救了自己的命这点毋庸置疑。 他踉跄着跟在沈莳身后,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狭长的甬道,整个人仿佛掉进了通风管里的撞球,哪哪都疼得厉害。 但普利策记者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地坚持着,直到二人逃出神殿,才像个散架了的扯线木偶一般,左脚拌右脚摔倒在了野地里。 他这一摔不可避免地带倒了拉住他的沈莳。 “卧槽!!” 普利策记者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刺激!真是太刺激了!” 他左眼的毛细血管在直视邪神眷属时破裂了,现在眼底一片血红,狰狞得有些骇人: “这真是我经历过的,最刺激的任务了!” 第48章 2.内外颠倒-19 我会一直守在这里 9月9日, 星期三。 沈莳和普利策记者回到潘伯爵的庄园时,已是凌晨两点四十五分了。 两人刚刚经过一番精神与肉身的双重磨砺,这会儿都萎靡得要命, 根本无心复盘,只想赶紧回去睡上一觉, 靠休息让san值回到正常水平。 两人像做贼一样溜进星辉公馆, 默契地各自回房,锁好房门。 房间里,沈莳换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到卫浴间冲了个战斗澡, 然后躺到床上,头已沾到枕头, 困倦就像一张大网一般将他包围住,眼皮顿时重得抬不起来了。 “小兰。” 他低声叫了人工智能的名字,“麻烦你帮我守夜了。” 【好。】 小兰坐到床旁, 低头冲沈莳温柔地笑, 【门窗都关好了, 有我守着, 你放心休息吧。】 沈莳轻轻舒了一口气,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两秒后,他再度睁眼,“小兰。” 小兰低头, 柔声问:【请问您还有什么吩咐?】 “小兰……” 沈莳强忍困意, 勉强撩起眼皮,对小兰说道: “刚才……是不是你……?” 【嗯?】 小兰弯腰低头, 凑近沈莳,【您说什么?】 沈莳在极近的距离看着这个由他亲手捏出来的俊美的人工智能, 藏在被窝里的手指微微蜷了蜷。 就在刚才,那短短的一瞬间,沈莳真的很想伸手去抚摸对方那张酷似吴景澜的脸。 但那对浅色的眼眸让他改变了主意。 沈莳轻声问:“在洞窟里的时候,你……是不是叫了我的名字?” 【我确实在洞穴里呼唤过您。】 小兰面带微笑,用刻板的声音回答: 【因为当时我检测到您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有与辅助系统脱离链接的风险,所以按照AI规定,通过呼唤宿主,试图稳定与您的精神链接。】 小兰表情平静,电子音毫无情绪起伏,态度理所当然得好像在跟人解释刚才你wifi信号不好,扣扣掉线了,软件就会开始自动尝试重登陆一样。 沈莳回望小兰,不说话了。 在洞窟里的时候,他受到“神秘”的干扰,san值狂掉到某个危险的境地,可他分明记得,在意识混乱中,他听到了有人在叫他——阿莳! 那声音,他再熟悉不过。 正是他寻觅已久的,挚友吴景澜的声音。 可是沈莳很清楚地知道,这里是剧本杀的世界,除了完成剧情之外,他没有任何办法脱离,失踪的好友更不会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突然出现,用声音唤醒他的神智。 陪在自己身边的,就只有一个被他亲手赋予了相似外貌的人工智能。 可他看到小兰的眼睛就知道了。 这对浅色的瞳仁,不是吴景澜,也永远不可能变成吴景澜。 “没事了……” 沈莳垂下目光,疲惫地缓缓合上了眼睛。 他相信,那一声“阿莳”只是他被“神秘”干扰后的错觉,是他潜意识里想向吴景澜求救所产生的幻听而已。 “我睡一会儿……” 沈莳实在太累也太困了,眼睛刚闭上,意识就已经不由自主地开始模糊。 “你……” 他喃喃低语,声音弱到几乎难以听清: “……陪在我身边,行吗?” 【好的,主人。】 但小兰显然听到了。 他朝沈莳一颔首,回答: 【我会一直守在这里。】 ——— 以前沈莳玩克系跑团游戏,不管面对的邪神多牛逼多玄乎,碰到需要意志力检定的时候,不过就是丢丢骰子或是抽个卡而已。 但亲身在剧本杀世界里体验一次“神秘”的威力,才知道掉san的感觉实在是非常非常痛苦的。 9月9日,星期三。 星辉公馆的早餐时间,沈莳勉强在高登律师的敲门声中睁开眼,只觉脑袋里仿佛有一百只水牛在跳踢踏舞,又像脑浆都变成了沸腾的稀粥,头疼欲裂,眼前发黑。 他挣扎着滚下床,爬过去开门,抱歉地跟雇主解释自己可能得了感冒,想在床上再躺一会儿。 大约是沈莳苍白的脸色实在太有说服力了,高登律师根本没有怀疑。 高登律师扶着自己的助理回到床上,把人摁进被窝里让他好好休息,并说等会儿会让胖女佣把早餐送到他的房间,还会请家庭医生过来看看他的情况。 沈莳忍住头疼,对高登律师说不用麻烦医生了,他睡一觉就好。 高登律师却回答,不止是你,普利策记者也恰好生病了,以防万一,还是请医生过来一趟的好。 沈莳:“……” 好吧,虽然普利策记者是神秘事件调查员,但从昨晚的经历来看,貌似意志力也没比他强上多少,这掉san的后遗症估计也挺严重的。 同一时间两个人一起生病,把家庭医生请来看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于是沈莳点了点头,接受了雇主的好意,然后闭上眼睛,艰难地再度睡了过去。 在白天的几个小时里,沈莳觉得自己的状态像极了一个重感冒后高烧不退的病人。 他时睡时醒,稀里糊涂地吃了点东西,期间让家庭医生检查了情况,拿到了几颗感冒药和止痛片。 沈莳没有吃那些药。 他知道自己的情况是遭遇“神秘”造成了,除非是像“神圣护佑”那样的克系秘药,否则普通的感冒药止痛片连心理安慰剂的效果都没有。 傍晚五点二十分。 沈莳一觉醒来,感到头疼终于完全消退,精神也恢复得差不多了。 他从躺了大半日的床上爬下来,久违地感到了饥饿。 茶几上还放了大半份午餐。 三明治已经凉透了,变形的干硬芝士从两片面包中挤出来,上面还沾着一层干掉的番茄酱,卖相瞧着实在不怎么美观。 但沈莳确实饿了。 他拿起三明治,狼吞虎咽三两口吃完,才舒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好似重新活了过来。 “太阳快要下山了。” 沈莳端着冷掉的牛奶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推开了镶嵌着绿色拼花玻璃的窗户。 入目所及是一片金红。 他的房间在四楼走廊的西侧,不过窗户是朝北的,打开便能看到后花园。 只是他的房间位置比较偏,窗户既看不到凉亭也看不到蔷薇花丛。但夕照下的花园,不管是绿树还是花藤都被镀上了一层金红的亮边,连白色大理石的长椅都在闪闪发光,璀璨耀眼。 “真美。” 沈莳轻声感叹道: “真不愧是‘全世界最美的落日’,对吗?” 站在他身边的人工智能小兰回答:【是的,很美。】 “可惜窗户的朝向不对。” 沈莳用手摸了摸金红的窗台,“要是朝西的话,一开窗整个房间都会变成金红色吧?” 说着,他轻轻地笑了起来。 他实习时进的第一个剧组在拍一部霸道总裁爱上清纯傻白甜的都市爱情片。男女主角在加勒比海邂逅,住的是当地一间很有名的六星级海滨大酒店。 那时沈莳身为一个每月补贴只有一千五的穷逼实习生,当然不可能亲自来一趟“住加勒比海滩某六星级大酒店是什么体验”。 他只能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脑补发生在豪华酒店里的浪漫故事。 在酒店的官网上,特别介绍了一个“落日套房”。 那房间阳台正对花园的游泳池。 日落时,大约有一刻钟的时间,阳光会照在泳池上,池水又会反射阳光,透过阳台映入室内——正对阳台的那面墙便会浮现粼粼波光,仿若浸泡在金色海洋中一般,美得惊心动魄。 可惜想要享受这一刻钟的美景,就要花上一千五百多美元,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 不过这不妨碍编剧们如何尽情展开想象力,构思男女主沐浴在夕辉灿灿的海底,感受对彼此的怦然心动…… “哈。” 想到这里,沈莳低声笑了起来。 当时他嫌弃那部剧太玛丽苏,又得跟着老师剧组片场工作室地到处跑,还经常要挨骂背锅,拿着连车费都不够的补贴,天天累得跟狗一样…… 可现在回忆起来,竟然只剩怀念了。 ……尤其是,那时候他的挚友还没有失踪。 他只要掏出手机,发条微信,打个电话,就能收到那人的回应,听到那人的声音…… …… 沈莳的目光情不自禁地固定在了小兰的脸色,半晌一动不动,一语不发。 然而,就在这时,窗外忽然隐隐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紧接着是重物落地的闷响。 那声音离得很远,沈莳听得不太真切,但那必定是人在极其惊慌恐惧时才能发出的,绝望的哀嚎。 沈莳立刻从回忆着抽离出来,并且意识到,肯定是又出事了! 尖叫的音调很高,必定是年轻女子的声音。 这屋里的姑娘不多,其中两人更是身份精贵——她们之中的一个,将在几日后继承能让人青春不老的潘伯爵家的爵位! 沈莳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手表。 傍晚五点三十二分——正是夕照最灿烂的时段。 “走!” 没时间换下睡衣了,沈莳披上外套,朝自己的人工智能招了招手,“来吧,我们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第49章 2.内外颠倒-20 第三个死者 沈莳冲出房间的时候, 正好与拉开房门的高登律师撞了个正脸。 “小沈!” 高登律师显然有些吃惊:“你身体怎么样了?” “好多了!” 沈莳没有浪费时间解释,立刻把话题引到重点上,“外面好像出事了!” “是, 我也听到惨叫声了。” 高登律师点头,“走, 我们去外面看看!” 两人迅速地下了楼, 在宴会厅里碰到吓坏了的胖女佣,还有跟着她做事的两个年轻帮佣。 他们一起跑出星辉公馆,便立刻判断出了骚动的方向。 在公馆的东侧传来了女性的哭声和男性的呼喊声,沈莳认出了那是普利策记者在高声叫着:“快来人啊!出事了!快来人啊!” 沈莳和高登律师一起发足狂奔。 然后, 他们就看到了让人心惊胆战的一幕。 一个人趴在东侧塔楼的正下方,散开的红发在落日下鲜红如血——正是潘伯爵家的二小姐, 罗琳.潘。 “罗琳!罗琳!” 海蒂跪趴在二小姐罗琳旁边,哭得声音哽咽。 家庭教师简则站在两步之外,用手捂住自己的嘴, 露出的半张脸神色极其难看, 青得像刷了一层漆。 “这是怎么一回事?” 高登律师几步上前, 检查二小姐罗琳的情况。 女孩似是从高空坠落, 脑袋先着地,左半边颅骨摔瘪了一块,血从耳朵、鼻孔流出,已经没有了呼吸。 “她死了。” 高登律师说出了一个所有人都预料到的事实。 ——是的, 第三起命案。 沈莳心想。 这个剧本杀的难度和上一回的《钟楼山庄》一样属于“中等”。 在上一个案子里, 就算除去故事正式开始前就死于剧情杀的导演和摄影师,也还有三名死者呢。 所以他看到二小姐罗琳的尸体时, 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沈莳不动声色的凑近了一些,仔细地察看罗琳的尸体。 二小姐罗琳穿了一条浅蓝色的半袖T恤, 配米色碎花的长裙,昨日被玻璃割伤的脚已拆了绷带,纱布脱落,露出了还没完全愈合的伤口,以及与她大哥彼得相同的六只脚趾。 罗琳没有扎头发,一头红发披散开来,被耳鼻处流出的鲜血沾染,黏成一缕一缕。 摔坏的眼镜扭曲地压在她的肩膀下面,碎裂的镜片在最后的夕照余晖中闪闪发光。 沈莳:“……” 他悄悄弯腰,像个变态一样凑近尸体,用力吸了吸鼻子。 随后,他肯定了自己刚才的感觉并没有错。 除了血液特有的铁锈味外,沈莳还闻到了一股香味——有些像玫瑰,又带着柑橘的甜——那是女士香水的气息。 而且他还注意到,罗琳的头发上、脸上粘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不知究竟是什么东西。 趁着没人注意,沈莳掏出手帕,飞快地从罗琳的一缕发梢上黏取了些粉末,又将手帕揣进了外套的口袋里。 这时,高登律师将目光定格在普利策记者身上,语气严厉地又问了一遍: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忒么也不知道啊!” 普利策记者一摊手。 他的额头上有昨晚洞窟冒险时磕碰出来的伤口,一只眼睛因血管破裂而一片血红,乍看上去有点骇人。 然而普利策的表情却很无辜。 “我刚才在宴会厅里吃饭,听到惨叫声立刻就出来了,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情景了。” 他朝点缀着金银瓷砖的美丽塔楼一指: “我猜,二小姐罗琳应该是从这上面掉下来的。” 普利策记者的回答显然不能让高登律师满意。 他又看向了家庭教师简。 “我赶到时,罗琳已经躺在这里了。” 家庭教师简单手抱住胳膊,另一只手抵在唇边,似乎在强忍近距离目睹尸体的恶心感,“塔楼六层的阳台拉门推开了,我想出事的地点应该就在那儿……”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个声音突兀地插了进来: “我、我看到了!” 众人循声回头,发现是那位秃头的书记官。 他是一路跑着来的,喘得厉害,但仍然坚持把话说完: “二小姐她、她确实是从塔楼的六楼掉下来的!” ——— 9月9日,星期三,晚上七点零五分。 星辉公馆的所有人,包括被软禁在自己房间里的管家,和自从未婚夫强森死后就几乎不愿意搭理其他人的大小姐艾尔根,一个不差,全都聚集在了宴会厅里。 一天之内,家庭医生第二次被叫到了星辉公馆,他的夫人听说又出了人命案子,也陪丈夫一起来了。 警官在十五分钟前才从镇上匆匆赶来。 简单了解过情况之后,警官要求众人全都集中在这里,接受他的质询。 所有人围坐在能容纳二十人的长餐桌旁。 大家的脸色都很不好看,只除了大小姐艾尔根。 那位有着绝美容颜的金发大美人单手捏住一柄银制的小汤匙,缓缓地搅拌着白瓷杯里的咖啡,神情悠然得好像在品下午茶。 警察的座位离艾尔根很近,看她对亲妹妹的死表现得如此冷漠,心里很不舒服。 但他只是一个外人,不好多说什么。 尤其是在彼得.潘和罗琳.潘双双死亡以后,大小姐艾尔根.潘就成了爵位的唯一继承人,即将在四天后成为这座庄园,乃至于整个赤霞岛的主人的现在,警官更是拿她这摆明不肯合作的态度毫无办法。 “咳。” 警官用力清了清嗓子,沉声说道:“现在,先让医生说说罗琳小姐的验尸情况。” 家庭医生站了起来。 “我直接说结论吧,罗琳小姐颅骨骨折,脑内出血,应该是死于高坠伤。” 他顿了顿,补充道: “我在罗琳小姐的裙子口袋里发现了一瓶香水,还在她的头发上、脸上发现一些粉末,可能是化妆品。另外这里没有设备,我不能肯定她有没有服过药物或是别的什么,但我给她留了血样,明天可以送到镇上检测。” 语毕,医生转头去看满头大汗的书记官:“书记官先生,您看到了罗琳小姐坠落的一幕,对吧?” 书记官脸色苍白地点了点头。 “不只是我。” 他说道:“海蒂也看到了。” 众人闻言,纷纷将目光转向二小姐的闺蜜海蒂。 然而海蒂只是低头默默垂泪,伤心得根本无心搭理旁人。 书记官得不到回应,只能尴尬地开始解释。 “是这样的,当时我从庄园正北的小路过来,正好走到花园的围栏边上。” 他用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补充道: “是的,就是这么巧……差不多就是上次……那个,在我发现大少爷尸体的地方。” 众人都盯着书记官,等着他把话说下去。 “当时海蒂正在剪玫瑰花的枝条,我们就隔着篱笆聊了两句。我那会儿站的位置,刚好能看到星辉公馆的两座塔楼顶部……” 书记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竭力平复情绪,试图让自己表达得更清楚一些。 “然后我就看到一个人尖叫着从东塔六楼的阳台掉了下来,一下子就不见了!” 书记官情绪紧张的时候,双手就会不自觉地在身前划拉: “因为被花园里的树丛和其他东西挡住了,我没法看到罗琳落地的那一刹那,但、但是,那一声‘砰’,我听得清清楚楚!就是她砸地上发出来的!” “请稍等!” 这时,普利策记者打断了书记官的陈述,一口气提了三个问题: “你确定你看到的是二小姐罗琳吗?确实是她自己从东侧塔楼六楼的阳台摔下来的?没有别人了吗?” 沈莳明白这三连问的含义。 毕竟阿○莎巨巨就写过类似的经典短篇梗——目击者看到有人跳下山崖,他以为是A,实际上却是B。 后来这个梗被不少推理小说模仿和改良,衍生出了众多版本,但核心都是偷梁换柱,用一个人替换掉另一个人,从而让凶手逃脱嫌疑。 “我的双眼视力都是2.0!” 被质疑证词,书记官像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声叫了起来,“而且从围墙到东塔楼,直线距离也就二三十米的样子,并不算很远吧!我百分百能肯定,自己看到的坠楼者就是罗琳小姐本人!就是从六楼阳台掉下来的!” 书记官顿了顿,又补充道: “至于有没有别人——反正,我是没看到!” 书记官说完,又去看海蒂,“海蒂,我说得对吧。” 被直接点名,海蒂撩起了眼皮。她的双眼哭肿了,表情显得悲伤而倦怠。 她低声说道: “我回头的时候,罗琳已经掉下来了……我看得不是很清楚……” “啊?这!” 书记官急了: “可是你当时不是立刻就跑过去了吗!前后花不了一分钟吧!” “嗯……” 海蒂反应迟钝地点了点头,又不愿开口了。 “咳。” 坐在海蒂身边的家庭教师简有点忍不住了。 她揽过海蒂的肩膀,安慰地拍了拍,然后对众人说道: “我当时就在花园的宠物小屋里照顾小动物,听到罗琳小姐的惨叫声就立刻跑过去了,跟海蒂前后脚赶到,相差最多不超过二十秒——当时罗琳小姐头上的血还在往外流,没咽下最后一口气呢。” 家庭教师简清了清嗓子,语气十分笃定地说道: “我认为,那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可能动什么手脚。” 她轻轻推了推海蒂的肩膀,柔声问: “对吧?” 海蒂疲惫地点了点头,哽咽地说道: “掉下来的,就是罗琳……” 第50章 2.内外颠倒-21 东塔楼六楼 “所以,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 警官整合了一下几人的证言: “书记官从庄园正北面的小路过来,走到后花园的围栏处时,正好看到罗琳小姐从东塔楼的六楼坠落。随后海蒂小姐立刻赶到现场, 紧接着是简女士……” 他手指指向普利策记者,“你是第三个, 对吗?” 普利策记者点了点头。 “我看到二小姐罗琳的时间是傍晚五点三十四分, 我百分百肯定!” 记者补充道: “当时她才刚刚咽气。” 沈莳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他听到罗琳坠楼时的惨叫和重物落地的声音是在五点三十二分的时候。 根据这些天来对潘伯爵的这座庄园的熟悉程度,沈莳大致能想象出从某地到某地需要多少时间。 二小姐罗琳从东塔楼六楼坠落的时候,她的闺蜜海蒂在后花园剪玫瑰,和刚好路过的书记官隔着栅栏说话, 察觉到动静立刻赶过去,需要的时间用不了一分钟——如果她跑得够快的话, 四十秒就足够了。 紧接着,相隔十来秒之后,家庭教师简也赶到了坠楼的罗琳小姐身边, 再过了一分钟, 普利策记者也到了。 后来的事, 沈莳自己就在现场。 他和高登律师、女佣以及帮佣在大约五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到达。 然后第一目击者书记官因为实在不会翻墙, 只能绕过半个庭院,从正门进入庄园,再一路狂奔到东塔楼下。 包括接到通知后姗姗来迟的管家,他们这一群人一直守在尸体旁, 直到家庭医生和他的夫人赶来为止。 而大小姐艾尔根则一直没有到坠楼现场亲眼看一看妹妹的尸体。 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非得等到警官亲自来请才肯出来。 以常识而言,沈莳认为, 二小姐罗琳的死不存在“桃代李僵”的可能。 书记官亲眼目睹了坠楼的一幕,就算他的视力没有他形容的那么优秀, 但海蒂和家庭教师简两人在六十秒内就赶到了出事地点,第三个出现的记者普利策也只用了不到两分钟。 这时间实在太短了,东塔楼阳台的正下方又是开阔的庭院,除非凶手是霍格○兹毕业生,移形换影练得炉火纯青,否则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点儿功夫内搞出什么换人的把戏。 所以,问题很可能出在二小姐罗琳的坠亡地点上。 ——得想办法进到东塔楼里看看。 就在沈莳寻思着应该怎么提出进入东塔楼进行搜证的时候,高登律师忽然说话了。 “警官先生。” 他说道: “我能跟您一起去东塔楼看看吗?” ——干得漂亮! 沈莳闻言大喜,简直想给这个靠谱的雇主点一百八十个赞。 “可以。” 警官点了点头。 因为大小姐的未婚夫强森被毒杀时,高登律师并不在赤霞岛上,所以警官对他的信任度很高。 身为挂件的沈莳趁机默默地站了起来,跟在了高登律师的身边。 警官瞥了他一眼,没有反对,“既然如此,那就麻烦高登律师和沈助理陪我走一趟吧。” 普利策记者连忙抢话:“我也要去!” “记者先生,您在这里等着!” 警官目光扫过其他人,眼神里充满了不信任,“在我确定罗琳小姐的坠楼是意外之前,请各位留在这里,不要随意走动!” ——— 9月9日,星期三,晚上七点二十五分。 沈莳落后两步,跟在胖女佣、警官和高登律师身后,一边听三人对话,一边留意四周的环境。 胖女佣在潘伯爵家服务了整整三十年,从风华正茂一直做到年逾六十,没有人比她更熟悉这个家,当然是最好的带路者和介绍者。 可惜她已经不再年轻,不止两眼有些昏花,走路的速度也不快,三个大男人跟在她后面,必须刻意放缓脚步,耐着性子陪她慢慢地逛。 星辉公馆的东西两座塔楼独立在主体建筑物之外。 西塔楼是现任潘伯爵迪娜夫人的居所,只有唯一一扇门,开在西侧的花园里。 那扇门被迪娜夫人从内侧反锁住,哪怕死了一个曾孙,一个曾孙女,他也没有要开门看一看的打算。 不过沈莳自从昨晚夜探过神殿底下的神秘石窟之后,对所谓的爵位继承仪式,以及迪娜夫人的真实身份已有了猜测。 沈莳觉得,她像这样把自己锁在西塔楼里也挺好的——省得他还要再直面一次BOSS级的邪神眷属了。 至于二小姐罗琳坠落的东塔楼,则有一个朝向东侧花园的正门,以及一台连接到星辉公馆二楼走廊的电梯。 换而言之,如果二小姐罗琳不是自己不慎失足坠落,而是被人从六楼阳台推下去的话,那么犯人只可能从这两个地方逃走——正门,或是电梯。 “我认为,假如真有凶手,他不可能是从正门跑的。” 警官在东塔楼的正门前转了一圈,笃定道: “因为根本没有这个时间。” 沈莳在心中默默地赞同警官的想法。 东塔楼的正门没上锁,但出入只能走楼梯,而大门又恰恰正对着二小姐罗琳坠楼时落地的位置。 若凶手将罗琳从六楼房间的阳台推下去,那么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一分钟内离开房间,跑下整整六层的楼梯,再在被闺蜜海蒂和家庭教师简发现前逃到别的地方去。 “有没有可能……” 高登律师抬头看了看六楼外凸的阳台,摸了摸下巴,提出一个想法:“凶手用了某种手段,让罗琳小姐在他设定的某个时段从阳台摔下来,而他本人则提前离开了呢?” “嗯,有道理。” 警官点了点头。 他不相信二小姐罗琳的死是巧合。 平静安详到连个偷窃案都没有的小镇,偏偏在爵位继承仪式临近时接连发生死亡,死的还都是跟袭爵有关的人——怎么想都觉得扯淡! 警官说道:“不过,如果是这样,那就只有两个可能性——第一,罗琳当时已经死了,从楼上掉下来的是一具尸体;第二,罗琳还活着,被什么机关给推了下来。” 高登律师蹙起眉。 “可我们都听到了惨叫,书记官也说他看到罗琳小姐跑出阳台,然后自己摔了下来。”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 “而且海蒂和简女士都说,她们赶到时,罗琳还没咽气呢。” “所以首先排除坠落前罗琳已死的可能性。” 警官一颔首,“至于第二种……感觉也跟书记官的目击证词不符。” 沈莳站在旁边,只听不说,但他赞成警官的意见。 侦探小说里经常有这样的梗——凶手把受害人迷昏,放在阳台或是别的什么容易跌落的地方,等他们醒来时,一个翻身就会咕噜噜滚下去,看起来就像自杀一样。 可他现在就站在东塔楼的正下方,抬头就能看到六楼的阳台。 那阳台的护栏是纤细的雕花铁栏杆,最粗的地方不过两根指头的宽度,不用绳索根本无法平稳固定住一个人。 但若是用绳索,一是道具和痕迹很难消除,二是那么大一个姑娘放在视野如此开阔的地方,很难不引起人注意。除非作为第一目击者的书记官八百度近视,不然不可能看不出破绽。 “那么,只剩一种可能了。” 警官一边走一边说道: “凶手用了某种方法,比如拿枪对准她什么的,胁迫罗琳小姐从六楼房间的阳台上跳下去,然后凶手本人利用电梯逃离了东塔楼,再混在众人中,假装没事人一样出现在坠楼现场。” 他说着,摸了摸下巴,表情显得胸有成竹,“那就能解释罗琳小姐为什么会突然冲出阳台,然后掉下去了。” ——— 说话间,众人来到了东塔楼的电梯前。 “这电梯要怎么用?” 警官转头去问胖女佣。 女佣指了指电梯门左手边的一个小钥匙孔,“要用钥匙才能启动……” 她托了托鼻梁上的老花镜,对警官说道:“可钥匙现在不在我这里。” 警官追问:“那钥匙呢?” “二小姐借走了。” 胖女佣回答: “是昨天晚上的事,她说想用一用六楼的房间。” 随后,胖女佣向他们解释,因为从东塔楼最高两层楼的阳台看出去,能以最完美的角度欣赏雪山圣女峰的金顶落日美景,所以家里的两位小姐小时候经常喜欢住在那儿。 后来两位小姐都长大了,就很少到东塔楼过夜了,但那儿仍保留着她们的私人房间——大小姐艾尔根的房间在七楼,二小姐罗琳的则在六楼。 高登律师问:“所以说,罗琳是从她自己的房间阳台掉下去的?” 胖女佣用力点了点头,“是的,是她自己的房间没错!” 女佣接着说了下去。 她告诉众人,如果她记得不差,二小姐罗琳已经有将近两年的时间没再去过东塔楼的住处了,反倒是大小姐艾尔根把未婚夫强森带回家以后,时不时会和未婚夫在七楼的卧室过夜,不过强森死后,艾尔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连吃饭都不愿意和其他人一起,就更别说到东塔楼赏景了。 “昨天二小姐问我拿电梯钥匙的时候,我还有些吃惊呢。” 胖女佣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没想到……竟然就出事了。” 第51章 2.内外颠倒-22 第四个死者 没有钥匙, 他们无法启动电梯,只能回到东塔楼的正门处,从楼梯一路走上去。 9月9日, 星期三,晚上七点五十五分。 警官、高登律师、沈莳和胖女佣来到了东塔楼的六楼, 站在了二小姐罗琳的房门前。 警官用戴着手套的手扭了扭门把——门从内侧被锁住了。 但这不能说明什么。 这个房间的门锁是旧式按钮式的。 只要从内侧按下门把中心的锁钮, 再把门带上,锁头就会被锁住——从内外都能无钥匙操作,并不存在“密室”形成的充要条件。 胖女佣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锁, 将另外三人放了进去。 二小姐罗琳的房间大且方方正正,沈莳悄悄地用脚步量了一下, 边长大约四米的样子。 这个房间的门开在西侧靠走廊的一端,东面则有另一扇推拉门,此刻推门大敞, 正通往二小姐罗琳坠落的阳台。 与星辉公馆的主体建筑一样, 这个房间门窗都是由马赛克的拼花图案组成的, 只是颜色和公馆四层楼的配色都不一样, 是柔和的乳白搭配同色系的淡黄。 房间里有一张一米五宽的大床,床头朝南,铺着白色为主调的丝质床品。若有人睡在床上,往右手边一伸手, 就能摸到床头柜。 除此之外, 房间里的家具不多,东北角放了一座梳妆台, 正好挡住了通往衣帽架的乳白色推拉门。而西北角则放了一个小茶几,上面放着一个玻璃花瓶, 插着一束盛开的浅蓝色小苍兰。 沈莳在房间里默默地绕了一圈,走到他觉得最不对劲的梳妆台前。 “玛丽阿姨。” 他叫了女佣的名字:“为什么梳妆台会摆在衣帽间的入口这里?这样不会挡住门吗?” “哎呦。” 胖女佣走到沈莳的身边,似乎也有些惊讶: “难怪我总觉得这房间哪里不一样了,原来是家具的摆放变了。” 沈莳眯起了眼睛:“那以前是怎么摆的?” 胖女佣站在梳妆台前,朝四周环视一圈,然后摇了摇头。 “唔……太久没上来了,实在有些记不清了。” 她毕竟都六十多快七十的人了,打扫、收拾之类的杂务早不必由她负责。加上二小姐罗琳过了青春期后就很少再住在东塔楼的这个房间,胖女佣记忆模糊也是正常的。 就在沈莳想要追问那他可以向谁打听的时候,忽然听到警官高呼一声:“找到了!电梯钥匙在这里!” 沈莳连忙几步跑过去。 床头柜上放了一个很精致的翻盖妆盒,盖子打开,里面分成两层,底下一层放了些润肤露、润手霜、眼霜、润唇膏一类的常用化妆品,一个粉盒似乎不慎打翻了,散粉散落了半个妆盒,沾染得到处都是。 而在妆盒的上层角落里,放着一把小小的钥匙——正是胖女佣交给二小姐罗琳的电梯钥匙。 “既然钥匙在这里,那么凶手就不可能乘电梯下楼了。” 警官没有碰妆盒里的东西,只是摸了摸下巴,对高登律师说道: “无法走楼梯,也不能坐电梯,难不成当时除了罗琳小姐之外,东塔楼真没有别人了?” 高登律师也蹙起了眉头。 他伸出一只手指,很小心地沾起粘附在妆盒里的一些散粉,又在指尖碾了碾,闻了闻。 粉末有很淡很淡的合成工业香精味,手感也很软滑。 高登律师对女士化妆品没太大研究,也辨别不出这粉盒里的散粉的质量好坏,不过还是能从手感和香味里大致判断出问题关键的。他说道: “看来,沾在罗琳脸上和头发上的,应该就是这些散粉了。” 沈莳转向胖女佣,问: “罗琳小姐平常就喜欢在床头柜上放妆盒吗?” 胖女佣点了点头: “罗琳小姐是个很有条理的人,总习惯在床头放一个妆盒,这样她就可以在睡前把一些小件的杂物,比如润唇膏、眼镜、耳环什么的取下然后放进去了,醒来也可以随手就取到。” 沈莳眯起眼睛,心中若有所思。 他的脑海中似有灵光一闪而过,但实在太过短促,他没能准确抓住那一丝灵感的尾巴。 这时,沈莳听到警官喃喃自语: “难道,真的只是意外?” 一旁的高登律师也面露沉思,似乎也有同感。 沈莳倒是能理解他们俩为什么会这么想。 虽然有很多疑点,但目前所有的证据都并不支持“二小姐罗琳死时,这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推论。 ——离开东塔楼的方法只有两种,一是走楼梯,二是乘电梯。 沈莳在心中琢磨着: ——若是走楼梯,必然要从大门出去,几乎不可能逃过守在门外的众人的视线。 ——若是乘电梯,则需要用钥匙启动。但唯一一把电梯钥匙被留在了二小姐罗琳的房间里,凶手无法用它来启动电梯。 当然,即便凶手想要藏在东塔楼里的某个地方,等人都走光了再趁机逃出来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当时除了一直躲在西塔楼的现任潘伯爵迪娜夫人,以及不肯离开房间的大小姐艾尔根之外,包括被软禁的管家在内,都很快出现在了二小姐罗琳的坠楼现场。 至于大小姐艾尔根…… 沈莳无声地摇了摇头。 ——应该也不可能。 他一边回忆着混乱中的细节,一边思考: 那时二小姐罗琳刚刚坠楼不久,有个来帮佣的小姑娘被胖女佣派去把艾尔根叫出来,她去敲大小姐的房门,却在说明了情况后遭到艾尔根的一番嘲讽和辱骂。 小姑娘哭着回来向众人诉苦,从两人的对话中,沈莳可以确定,那不可能是录音或者任何别的方法留下的预设留言,而是身在房间里的大小姐艾尔根亲自说出口的应答。 ——就算是艾尔根,也没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密室”般的东塔楼里逃出去。 沈莳如此想到。 谁都没有说话,房间陷入了仿若凝固般的沉默。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两秒后,一个来帮佣的小姑娘撞开房门冲了进来。 她原本透着苹果红的圆脸此时苍白如纸,因奔跑而呼吸急促,“不、不好了!警官先生,不好了!” 女孩用带着哭腔的颤音叫道: “又、又出事了!死人了!又死人了啦!” 警官上前一步,一把按住小姑娘的肩膀,厉声问道:“谁死了!?” 女孩浑身一哆嗦,也不知是怕的还是吓的,眼泪从眼眶里滚滚落下,“是、是大小姐……” 她哽噎着回答: “大小姐、刚刚……死、死了!” ——— 警官、高登律师、沈莳三人甩下年迈的胖女佣,一路发足狂奔,回到了星辉公馆一楼的宴会厅。 三人刚进宴会厅,就看到一个穿着精致小礼服的大美人倒在地上,耀眼的金发如瀑布般四散铺开,在水晶顶灯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只是美人面目扭曲、表情狰狞,唇上的口红被粗暴地抹去一角,露出下方青得发紫的唇色,两只白玉似的纤纤玉手十指如钩,一只反扣地板,一只抓住喉咙,颈子上被她自己挠出了横七竖八的血痕。 就算沈莳不是学医的,看这架势也能轻易判断出一个关键问题——大小姐艾尔根是被毒杀的。 “完、完了……” 沈莳听到书记官在喃喃自语: “大少爷、大小姐、二小姐……三个继承人都死了,潘伯爵家的三个继承人……全、全都死了……” 他缩在距离他三步远的墙角,瑟瑟发抖,似乎在硬撑着最后一点勇气,克制住转身冲出门的冲动: “这一定是诅咒!是了,一定是魔鬼的诅咒!” 说到激动时,书记官的声音忍不住提高了一些,但现场太过混乱,除了沈莳以外,根本没人留意他在嘟哝些什么。 “……要不然,怎么会幽、幽灵出现,罗琳小姐就死了……现在又是艾尔根小姐……太可怕了!实在太可怕了!” 沈莳:“……” 他将目光转向书记官,心中那隐约的触动愈发分明。 “什么!!?” 就在沈莳想凑过去问个清楚的时候,他的身后传来了警官一声蕴藏着愤怒的惊叫: “居然又是迦陵鳖碱!?” 沈莳只得暂时将注意力转移回大小姐艾尔根的中毒案上。 家庭医生叹了一口气,疲惫地回答:“是的,又是迦陵鳖碱。” 随后,众人开始向不在现场的警官等人讲述刚才发生的变故。 除非安排了烧烤party之类的特殊活动,否则星辉公馆的晚饭时间一般在七点左右。 但今天黄昏时二小姐罗琳才从东塔楼坠楼身亡,家里乱成一锅粥,别说开餐了,负责做饭的胖女佣甚至连烤箱都没来得及预热。 众人都在为罗琳的死忐忑难安的时候,唯独艾尔根非但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悲痛,反而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只差直接把“死太好”三个大字写在脸上了。 刚才警官带着高登律师和沈莳去东塔楼进行搜证,其他人则被要求留在宴会厅里,一步不能离开。 众人等到七点四十分左右,大小姐艾尔根不愿意了。 她对来帮佣的两个小姑娘说自己饿了,想吃晚餐。 胖女佣不在,帮佣们自然不能做主,而大小姐艾尔根却偏偏在这时撒起泼来,以“爵位唯一继承人”的身份逞威风,要求帮佣服从自己的命令。 没办法,众人只得在商量后进行了一点让步。 他们让两位帮佣把胖女佣早就准备好的海鲜浓汤热了热,每人一碗,先垫垫胃。 结果,一碗汤还没喝完,大小姐忽然惨叫一声,捂住喉咙翻倒在地,抽搐了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在拼命作死的大小姐终于死了! 好啦,所有死者已全数就位,准备开始盘案情!嘿! 提示:从第一个案件开始,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有联系哒~ 第52章 2.内外颠倒-23 艾尔根之死 “大约也就两分钟左右, 她就死了。” 家庭医生遗憾地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大小姐艾尔根的遗体,自责地说道: “迦陵鳖碱的毒性太强了。很可惜,我没能帮助她。” 警官蹙起眉, 严肃地注视着死相骇人的尸体,问:“那是几点钟的事?” “七点四十八分!” 普利策记者高声抢答: “我当时还特地看了手表上的时间, 她中毒倒地的时候是七点四十八分没错!” 警官摸了摸下巴:“从毒发到死亡大约两分钟左右, 所以艾尔根小姐是在八点钟身亡的。” 警官说着,将目光移向家庭医生: “医生,您应该带了您的药箱吧?里面有酚酞吧?” 看医生点头,他接着问道:“那查出迦陵鳖碱被下在什么地方了吗?” “很遗憾, 并没有。” 医生摇了摇头,脸上的愧疚之色愈发分明, 他朝一片狼藉的餐桌一指: “我检查过这张桌子上的所有食物和餐具……没有任何收获。” “怎么可能!?” 警官眉头皱得快能夹死一只蚊子了: “难道汤里没有吗?” “如果我的药剂没过期,我的操作方法又没错误的话,的确没有。” 医生一摊手, “我能肯定, 艾尔根小姐确实是在喝她那碗海鲜汤时忽然出现中毒症状的, 但我仔细检查了她的汤和汤碗, 她的调羹,甚至连她擦手用的热毛巾都没有放过,但是没有——这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没沾上迦陵鳖碱。” 家庭医生的语气非常笃定,警官一时间也无话可说了。 沈莳站在旁边, 凝眉沉思。 医生的证词实在太过出乎他的预料, 沈莳一时间也有些糊涂了。 大小姐艾尔根在喝汤时毒发,任谁也会认为, 毒药肯定是通过某种诡计被混进了艾尔根的食物或是餐具里的。 然而医生的现场检验却告诉众人,大小姐碰过的食物和餐具都是无毒的…… “咳。” 沈莳清了清嗓子, 打破了宴会厅里的沉默。 他开口说道: “艾尔根小姐已经有好些天没跟大家一起吃饭了,对吧?” 沈莳从进入这个剧本杀开始,就表现得非常安静和乖巧,除了被他拜访过的家庭医生夫妇,还有跟他一同夜探神殿的记者之外,这里的其他人对他的印象都很淡薄,只有“律师先生的助手,一个英俊而文静的年轻人”这么个笼统的印象。 沈莳毫不怀疑,除了普利策记者,别的玩家中的不少人甚至把他当成了一个剧情NPC。 这会儿他一反先前的沉默主动开口提问,把不少人都吓了一跳。 “唔……对。” 胖女佣战战兢兢地点了点头,“自从强森先生死后,大小姐就不肯再到宴会厅吃饭了……这几天她的三餐都是我送到她房间里的。” 说完之后,她又好似生怕被当成罪犯一样用力摆手: “不是我!我没有下毒!我真的没有下毒!” “别慌,玛丽阿姨。” 家庭教师简连忙揽过老女佣的肩膀,安抚似地摇了摇,“没人怀疑您,放心。” “嗯,这就对了。” 要到了想要的证词,沈莳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所有人: “所以,如果刚才不是艾尔根小姐主动提出要吃点东西的话,这几碗海鲜汤根本不可能上桌,对吧?” 众人都被他的这个反问给问愣住了。 “我明白了!” 两秒后,高登律师最先反应过来,“沈,你的意思是,凶手不会提前预料到艾尔根小姐突然要和大家一起吃饭,所以没理由也没必要提前安排在饭桌上毒杀她,是这样吗?” 经高登律师如此解释,其他人也明白了。 大小姐艾尔根因为上周二时未婚夫强森在早餐桌上中毒身亡而耿耿于怀,从那日起就再没和其他人一起吃饭了。 但今天她听说妹妹坠楼身亡的消息以后,又惊又喜。 一是她觉得杀害未婚夫强森的仇人已死,威胁解除,二是惊喜于最后一个竞争对手消失,爵位已是她的囊中之物了,警惕心降到了最低,才会提出肚子饿了要吃晚餐的。 虽然以大小姐艾尔根的角度而言,这想法并无不合理之处,但凶手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不可能提前预知这位刁钻任性的大小姐会突然想一出是一出,一定要在警官还在质询凶手的当口吃东西的。 那么就只剩两种可能了。 一是凶手随身带着迦陵鳖碱,还有办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毒药下到艾尔根的食物里而不被发现。 二是毒药根本不在食物里,只是恰好在这个节骨眼上发作了而已。 “既然医生没有在食物和餐具里检出迦陵鳖碱,那么凶手很可能是把毒药下在了别的地方。” 警官揪着下巴上小胡子,沉声发问: “但又在什么地方呢?” 没有人能回答警官的这个问题。 众人面面相觑,又在接触到别人的视线时尴尬地别开。 “……” 沈莳垂下眼睫,默默思考着。 这时,有人抬起手肘,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喂,大侦探,你有没有什么想法?” 沈莳转头,看到普利策记者不知何时悄悄溜到了他身边。 “大侦探。” 普利策记者压低声音,重复道:“我明白的。” 两人目光对视,无言中已达成了某种共识。 普利策记者猜到了他才是这个剧本杀里的“侦探”,而沈莳没有否认。 “唔。” 沈莳含糊地说道:“有一点想法,但还不够完整。” “那你得快点啊。” 普利策记者催促道:“四条人命呢!那鬼一样的邪神眷属的继承人还都死光了!” 沈莳:“……” 他从记者先生那无心的一句话里获得了一个模糊的提示。 “是啊……” 沈莳喃喃说道: “潘伯爵的继承人都死了……彼得、艾尔根,还有罗琳……” 他忽然眼前一亮: “对了!” 沈莳的这一嗓子叫得有点响亮,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玛丽阿姨!” 他叫了胖女佣的名字: “今天也是您负责照顾艾尔根小姐的饮食的,对吧?能麻烦您重复一遍她吃过什么,喝过什么吗?” 胖女佣讷讷地点头。 “我九点左右把早餐送到艾尔根小姐的房间,是煎蛋、烤肠和土豆沙拉,还有一杯苹果汁。然后十点钟左右去收餐盘,顺便给她泡了一壶红茶。” 胖女佣虽然年纪大了,但在吃喝上的记性还不错,一样一样说得清晰。 “午餐是在十二点半,是三明治、水果拼盘配英式奶茶。下午四点左右是她吃药的时间,我给她送了蜜水和一个小蛋糕……” “停!” 沈莳抬手叫停了胖女佣的叙述,“您说艾尔根小姐习惯在四点钟吃药,对吧?” 胖女佣紧张地揪住了自己的裙摆,“对、对啊。艾尔根小姐身体不好,一直都是在这个时间吃药的。” “医生,艾尔根小姐的药是您给她开的。” 沈莳转头去看家庭医生,“麻烦您说说,都有些什么?” 医生蹙起了眉。 他凭借自己的职业敏锐度猜到了沈莳的意思,“泼尼松片、甲氨蝶呤片、酮洛芬肠溶胶囊和复合维生素片。” 他盯着沈莳,一字一顿地说道: “确实,酮洛芬肠溶胶囊在人体小肠内才会被溶解吸收,一般需要四个小时左右才能见效,如果毒药被掺在了肠溶胶囊里,那么确实很可能会在八点钟左右生效!” “原来如此!” 旁听两人对话的警官一拍大腿,一把抓住胖女佣的胳膊: “艾尔根小姐的药呢,放在哪里了!?” 胖女佣被他这一抓惊得不轻,尖声叫了起来: “在她的房间里!她平常都把药锁在她梳妆台的抽屉里!” ——— 五分钟后,警官、高登律师、家庭医生和沈莳四人进入了大小姐艾尔根的房间。 一走进这个房间,沈莳就有一种莫名的不对劲感。 这个房间位于星辉公馆的二楼最西侧,结构方正,室内无梁无柱,门朝南开向走廊,窗户朝西,能看到西侧的池塘和繁茂的栎树林,景致不比任何一个房间差。 屋内的大件物品不多,但家具是最高级的手工订制品,装饰和布置也处处洋溢着贵族气息的奢侈和华丽。 艾尔根的梳妆台抽屉上了锁,一时间找不到钥匙,警官也懒得折腾,便简单粗暴地用一把螺丝刀直接撬开了它。 果然,他们在抽屉的角落找到了一个小药盒,经医生辨认,正是他在本周二亲手交给艾尔根的那一枚。 盒子分成四格,每一个格子里都还剩了一些药。 医生凑过来,逐一指给众人看:“泼尼松、甲氨蝶呤、维生素,还有这个,酮洛芬胶囊。” 高登律师说:“我还以为是按天分好的呢。” “没有必要。” 家庭医生摇了摇头,“彼得和艾尔根都对自己的病情很了解,该吃什么药、怎么吃都一清二楚,我只要把一周的份装给他们就行,用不着按天来分。” 他笑着补充: “毕竟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方案还挺复杂的,还是让病人自己了解比较重要。” “这样很难下毒吧?” 看着盒子里剩余的药,高登律师又道:“毕竟谁知道她会吃哪一颗……” “不,没必要知道。” 沈莳说道: “凶手只要将有毒的胶囊混进药盒里,然后等她在仪式继承前的某一天中毒身亡就行了。” 他抿了抿嘴唇: “反正,不是前天,也不是昨天,总会是今天、明天,或是后天,对吧?” 第53章 2.内外颠倒-24 最后的线索 “等等!” 家庭医生高声叫道: “你的意思是, 毒药早就在艾尔根小姐的药盒里了?” 医生气得胡子都竖了起来: “不是我干的!如果是我,我有一百种办法骗她吃下毒药,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 “不, 医生,我指的不是您。” 沈莳连忙安抚炸毛的家庭医生。 “我记得, 您曾经告诉我, 9月5日,星期六——也就是大小姐的未婚夫强森中毒的那天,您的药箱好像被动过了,对吧?” 他笑了笑, 说道: “我想,有毒的胶囊就是那一天被混进去的。” 家庭医生恍然大悟, “没错!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但他想了想,又忍不住提出了新的疑问,“那被动手脚的胶囊又是哪里来的?毕竟我的药箱里可没放备用药啊!” 随后, 家庭医生向众人解释, 他的药箱一直搁在宴会厅的角落里, 那儿人来人往的, 若是偷偷动他的箱子,保不准会在什么时候被人注意到。 如果只是调换一颗药物还好,要是想当场打开一颗肠溶胶囊,把毒药掺进去, 再把胶囊复原的话, 操作的时间会很长,也很容易被人注意到。 至于说偷走一颗药, 悄悄动了手脚后再把它放回药盒里,则需要触碰两次药箱——风险同样很高。 最后, 医生说道:“总之,凶手是怎么在药上动手脚的这一点,实在很难想通。” 沈莳:“……” 他单手握拳,蜷起的食指抵住下巴,目光下垂,似是陷入了沉思。 “不要紧。” 警官以为沈莳被问住了,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鼓励道:“虽然这是个疑点,但你的分析也很有道理……” “不。” 沈莳打断了警官的安慰,“我觉得,我好像忽然想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警官:“???” 不等他追问,沈莳又摇了摇手,“别急,我们还是先说说艾尔根小姐的中毒案。” 他转向家庭医生,问道:“我记得您曾经说过,大少爷彼得和大小姐艾尔根得了一样的遗传病,病程的发展阶段也差不多,所以您给他们的治疗方案是一样的,对吧?” 家庭医生顿时懂了: “对啊,凶手可以从彼得那儿偷一颗药!这样他就有充分时间往胶囊里‘加料’了!” 他说着,又露出了懊恼的表情,“可这么一来,除了当时不在场的高登律师和沈助理之外,每一个人都可能趁我不备的时候动手脚啊。” “确实,只凭这个线索,根本无法锁定凶手是谁。” 警官也有同感: “而且,用胶囊投毒的方式只适用于必须定时吃药的艾尔根小姐,根本无法解释她未婚夫强森的死啊!” 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看来,我们还遗漏了什么很重要的线索……” …… 沈莳没有听警官在说些什么。 他的目光落在了大小姐艾尔根房间的布置上,脑中飞快地闪过这些天来得到的线索。 ——被枪杀的彼得,蔷薇花丛,正北面的后花园,众人的不在场证言…… ——被毒杀的强森,唯一一杯有毒的牛奶,迦陵鳖碱,酚酞…… ——坠楼的罗琳,东塔六楼的阳台,仿若密室的塔楼,通往阳台的玻璃门,下午五点半…… ——中毒的艾尔根,有毒的胶囊,必定会在袭爵仪式前死亡的陷阱…… 沈莳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因为思考得过于投入,整个人仿佛凝固了一般,连高登律师在叫他都没有反应。 ——眼镜、香水、妆盒、打翻的散粉…… ——女佣、律师、医生、书记官…… ——兔子、幽灵、鞋子里的碎玻璃、摔碎的土疙瘩…… 沈莳在脑中飞快地整理着这些破碎而凌乱的线索。 然后,他闭上了眼睛,在所有人震惊的注视下,原地转了半圈。 再睁开眼时,他忽然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 沈莳抬手用力拍了拍脑门:“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警官、高登律师和家庭医生像看一个忽然发作的精神病一样直勾勾地瞪着他。 “沈助理!” 性急的警官一把薅住他的胳膊,用力一捏,靠蛮力止住了沈莳那有些神经质的笑,“你到底想到了什么?快说啊!” 沈莳猝然回神。 “不,请再稍微等等。” 他朝众人歉意地摇了摇头,“我还需要一些‘证据’来证明我的推论。” 警官更急了:“你在怀疑谁?要什么证据?” 沈莳微微一笑,直接回答了警官的第二个提问: “我要到二小姐罗琳的房间里看看。” ——— 9月9日,星期三,晚上八点四十五分。 警官等人来到了二小姐罗琳的房间。 二小姐罗琳的房间与她姐姐在同一楼层,只是方向正好相反,位于二楼走廊的最东侧。 “你们注意到了吗?” 高登律师一进门,就对其他三人说道: “罗琳和艾尔根的房间,布置几乎就是镜像。” “没错。” 家庭医生点了点头,“两姐妹的房间好像啊,不仅大小差不多,而且琐碎的装饰品先不论,大件的家具种类一模一样,都是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一个梳妆台和一张茶几。” 他眯了眯眼睛,好像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即视感搞得有些糊涂了,忍不住嘟哝道: “真是……越看越眼熟。” 沈莳没有说话。 他走进罗琳的房间,仔细地观察着里面的布置。 与大小姐艾尔根的房间一样,推拉式的玻璃房门朝南,而窗户朝东。 西侧墙壁放着一张大床,床头朝西,上面铺着浅香槟色的真丝床品,优雅贵气又简约洗练。 床头右手边有一个床头柜,上面果然放着一只妆盒。 而梳妆台则被摆放在了房间的东南角,台面有些凌乱,似乎主人还没来得及收拾。 东北角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一本夹了书签的杂志,还有一个玻璃瓶,里面擦着几枝开得正好的白色月季花。 沈莳沉默地绕着房间的墙壁转了一圈,一边走,一边默默地数着步数。 “一、二、三、四、五。” 沈莳沿一面墙走完了五步,刚好站到角落里,又原地转了九十度,往另一个方向再走了五步。 ——果然! 这时,他已经肯定了自己的猜测,“看来,我猜得没错……” 众人:“???” 警官、律师和医生三人看着沈莳那令人费解的举动,还有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满脸写着懵圈。 沈莳仍旧没解释,直奔房间唯一的窗户去了。 窗户的窗帘拉得密实,沈莳“唰”一下直接把帘子给拉开了。 与二楼所有的门窗一样,二小姐罗琳的房间玻璃也是橘红色的马赛克拼花图案。 只是现在窗户紧闭,外面又是薄雾笼罩的黑夜,透过透明度本就很低的有色玻璃,连庭院里的路灯光都看不清楚。 沈莳抬起手,毫不犹豫地打开了窗玻璃。 也许是岛上的神秘力量会在入夜后增强的缘故,窗外的雾气似乎比太阳下山前更浓了两分。 沈莳透过朦胧的夜雾,只能看到东侧庭院里的路灯和装饰灯光,以及修剪得很漂亮的灌木丛的大致轮廓,至于更远处的连绵山脉和堪称绝景的雪山圣女峰,则完全隐没在夜色之中,连个影子都辨不清了。 “好的,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个疑问了。” 沈莳对实在太好奇了忍不住走过来询问的警官说道: “我要看看罗琳小姐的衣帽间。” 警官:“……” 他内心很崩溃。 因为他根本没看懂沈莳刚才那些古里古怪的行为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这让他身为警官的自尊受到了打击,但又不愿意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蛋一样一个劲地追问。 于是他只能选择矜持地点了点头,“好,我们一起去看看。” 二小姐罗琳这个房间的衣帽间很大,入口设在正对梳妆台的西南角,也就是床头左手边的位置。 衣帽间入口的门与其他门都不一样,不是推拉式的,而是一扇能朝内侧拉开的无色磨砂玻璃门,完全敞开之后,能看到后方镶嵌的等身穿衣镜。 四人鱼贯进入了一位年轻姑娘的衣帽间,立刻被三面墙的巨大衣柜和里面满满当当的衣服给狠狠震撼了心灵。 罗琳的服装实在太多了。 它们被按照四季划分,几乎填充了衣柜的每一处空隙。 除了衣服之外,二小姐罗琳的配饰也很多。 她光是鞋子和靴子就单独辟出了一个柜子来保存,每一双都保养良好,为了保持形状还放了鞋撑。 衣帽间的角落里还有一个竖直的玻璃柜,里面放了七八顶各色帽子,从牛津校园风的贝雷帽,到化装舞会上才用得着的带着夸张的蕾丝花边的宽边洛丽塔大檐帽应有尽有。 与精心保养的鞋子相同,这些帽子都放在密封的柜子里,用帽撑撑好。沈莳觉得,要是夜里关上了灯乍然一看,很容易会让人误以为柜子里放了一溜的人头。 “唔,这样就行了。” 至此,沈莳觉得,自己需要的所有信息都清楚了。 他转头看向一脸茫然的医生,问:“从罗琳小姐尸体上找到的东西,都在您那儿吗?” “唔,没错。” 家庭医生回答: “我都用药品分装袋装好了,放在了药箱里,交给我夫人保管。” “好的。” 沈莳笑道: “现在,万事俱备,我们回去推凶吧。” 第54章 2.内外颠倒-25 另一种可能 9月9日, 星期三,晚上九点二十五分。 星辉公馆的所有人都集中在了一楼的宴会厅中,被警官要求全都坐到餐桌旁, 等待他的问话。 大小姐艾尔根的遗体在经过医生的简单尸检后移到了角落里,用白色的床单盖了起来。 连续出了两条人命, 众人在彷徨难安中从傍晚折腾到现在, 连晚饭都没吃,已经是心力交瘁,一个个都跟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萎靡不振。 “好了,大家都在这里了。” 警官用两指敲了敲桌面, 将所有人涣散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身上。 然后他视线一转,看向坐在最边上的沈莳, “沈助理,说说你的推理吧。” “哎呀。” 有人发出一声短促的低呼,显然是没想到那毫不起眼的小助理居然会被警官直接点名。 沈莳从容地站起身, 神态淡定, 一点都没有受到瞩目的紧张无措感。 “是这样的。” 沈莳环视坐在桌旁的每一个人, 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想, 我知道真凶是谁了。” “什么!!?” 普利策记者第一个叫了起来,“这就查清楚了?居然这么快!?” 沈莳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唔,因为是四桩人命,案情比较复杂, 让我想想应该怎么解释比较好呢……” 他微微一侧头, 短暂地思考了两秒,接着说道: “为了方便理解, 我先解释大小姐艾尔根死亡的犯罪手法好了。” 随后,沈莳在众人灼灼的注视下, 说出了他先前就和警官等人讨论过的,关于使用肠溶胶囊投毒的推理。 “可是,这样一来,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吗?” 普利策记者迅速抓到了关键问题: “除了5号星期六那天不在的律师先生和沈助理之外,每个人都可能趁着医生不注意的时候将有毒的胶囊混进他准备交给艾尔根小姐的药盒里啊!” 他一摊手,“这很难排除出凶手,对吧?” “没错。” 沈莳微笑点头,然后看向沉着脸坐在旁边的家庭医生,“所以,这又包含了另一层疑问——凶手是怎么把毒药放进胶囊里的。” “咳。” 家庭医生清了清嗓子,替沈莳解释道: “我们推测,凶手曾经从彼得少爷那儿偷走了一颗酮洛芬肠溶胶囊,将毒药混进了胶囊里。” 他转向管家和女佣:“你们二位,知道彼得少爷的药盒放在什么地方吗?” “嗯,我知道啊。” 胖女佣几乎想也不想就回答:“大少爷平常把药盒放在他房间的书桌旁的架子上,一眼就能看到……这家里的人都知道。” 沈莳笑了笑,心说果然不出他所料。 然后他请来帮佣的小姑娘到死去的大少爷彼得的房间一趟,把药盒取来这里。 帮佣小跑着去了。 “在艾丽莎小姐回来前,我们继续说一说案情吧。” 沈莳接着说道: “大小姐艾尔根的服药时间是下午四点,肠溶胶囊大约四小时起效,而这个家习惯在七点左右吃晚饭,如果按照正常情况,艾尔根小姐差不多应该在晚餐快要吃完时毒发身亡,这样首先会让人怀疑是晚饭出了问题——特别是四天前艾尔根小姐的未婚夫强森先生才刚刚死在同样的毒药下。” 他顿了顿,“要确定毒药是被下在肠溶胶囊里的,就必须对艾尔根小姐的遗体进行详细的尸检。在赤霞岛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条件。” “是啊……” 高登律师轻声说道: “但现在赤霞岛附近的海域起了浓雾,在爵位继承仪式结束以前,根本不可能离岛,遗体自然也送不出去了。”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点了。” 他顿了顿,然后说出了让所有人都倒抽一口凉气的推论: “凶手的所有行为,目的其实都只有一个,就是赶在9月13日凌晨的袭爵仪式前,将潘伯爵家现有的三位继承人都杀掉。” “这……这……” 管家倒抽了一口凉气,颤颤悠悠的反驳: “可、可强森先生就是一个外人,跟这爵位毫无关系啊!为什么他——” “关于强森先生的死,我们放到最后再说。” 沈莳摆了摆手:“因为凶手杀死他的动机比较特殊……” 这时,名叫艾丽莎的帮佣小姑娘带着从大少爷彼得房间带回来的药盒一路小跑回来了。 “好了,我们先来检查一下这个药盒。” 警官将药盒放到桌子上,当着众人的面打开了它,并请家庭医生亲自过目。 “果然,少了一颗酮洛芬肠溶胶囊。” 医生很快做出了判断: “彼得少爷被枪杀的那天是8月31日,星期一。我在8月29日,也就是他死的两天前才刚刚给彼得少爷和艾尔根小姐配过一次药,而酮洛芬胶囊是一天吃一颗的,按理说里面还应该有四天的药量。” 医生说着,小心翼翼地将药盒里的胶囊一颗颗拈出来,拍在桌上,“一、二、三。看,确实少了一颗。” 警官严肃地一点头: “那么,看来沈助理的猜测没有错了,迦陵鳖碱的毒药正是下在肠溶胶囊里的,而肠溶胶囊是凶手从已死的彼得少爷那儿偷的。” 坐在桌旁的众人纷纷点头。 有了大少爷彼得的药盒这个决定性的证据,所有人都信服了这个结论。 “可嫌疑人是谁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啊。” 普利策记者单手撑住下巴,目光转向沈莳,说道: “既然大少爷彼得的药盒就放在房间桌旁的架子上,那么谁都可以趁其不备潜入他的房间里,偷偷从盒子里偷走一颗药,对吧?” “是的。” 沈莳抿唇,很淡地笑了笑,回答: “所以,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凶手是在什么时候潜入大少爷彼得的房间的。” ——— “啊???” 有人疑惑地脱口而出,“难道不是在大少爷死后,有人趁机潜入他房中偷的吗?” “对,这个可能性确实很大。” 沈莳说道: “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有没有一种可能,凶手去动大少爷彼得的药盒,原本是打算将毒药下给彼得的呢?” 一听这话,桌上许多人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高登律师眉头深锁,说道:“可事实上,彼得他是中枪死的,不是被毒杀。” “没错。” 沈莳笑道: “所以,我怀疑,凶手在投毒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才临时改变主意,没有执行原本的方案,只带走了一颗肠溶胶囊。” 事关挚友的死因,高登律师几乎是立刻就沉声追问道: “凶手在投毒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 沈莳收敛起脸上笑意,严肃地回答: “比如,凶手发现有人提前干了他想干的事情。” “什么!?” 高登律师睁大双眼。 “嗯,我这么推测是有理由的。” 沈莳点头: “我注意到,从大少爷彼得的房间窗户往外看,能正正好看到星辉公馆正北面的花园——也就是发现彼得少爷遗体的地方。而彼得少爷的书桌就在窗户旁边,凶手去取药盒的时候,很可能侧头往外瞥一眼,就正好看到另一个凶手行凶的一幕了。” 他故意在“另一个”一词上加了重音,所有人都瞬间捕获了那句话的关键所在。 高登律师率先惊呼出声:“你是说,凶手有两个人!?” “是的。” 沈莳点头,“杀死大少爷彼得的,和杀死另外三个的,是不同的两个人。” 沈莳 “我们姑且把杀死大少爷彼得的凶手称为一号,杀死另外三人的凶手称为二号好了。” 沈莳的目光缓缓扫过坐在桌边的所有人,“本来二号的计划就是杀死潘家的所有继承人,既然有人替她代劳了,那她就不用再对大少爷彼得下手了。” “这……” 一直没有说话的家庭教师简终于忍不住了: “沈助理,虽然你说的这话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但只是推测不是吗?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有两个凶手的存在呢?” “嗯,其实我很早就对第一个案子,也就是杀害大少爷彼得的凶手有了推测,只是一直想不通那人的不在场证明是如何成立的,直到我发现两个凶手之间的关系。” “……” 现场陷入了一片诡异到可怖的沉默。 “这么说来,你们这些人中有两个是同谋者,并且互相做了虚假的不在场证明。” 警官一边说着,一边掏出笔记本,试图从他先前的质询记录里找出符合这个推测的证据,“让我来看看……” “不,稍等一下。” 沈莳朝警官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确实有两个凶手没错,但他们并不都在这里。” 警官瞪大眼睛盯着沈莳,似乎在等他的解释。 “因为,其中一个凶手已经死了。” 沈莳解释道: “死在了另一个凶手的手里。” “!!!” 高登律师“腾”一下跳了起来。 极度震惊中,他居然直接撞翻了厚实的靠背餐椅。 “是你!?” 高登律师直勾勾地瞪着坐在他对面的人,“为什么!?” 第55章 2.内外颠倒-26 海蒂的伪证 与高登律师对面而坐的人, 是二小姐罗琳的闺蜜,海蒂。 高登律师是个聪明人。 虽然还未猜到是怎么做的,但他听完沈莳的描述后, 几乎瞬间就锁定了唯一符合这个条件的人。 “不、不是我!” 海蒂用力地摇着头。 她说话音量不大,但从表情到肢体语言都用尽全身的力气在拼命地表示否认。 “怎么可能是我!我没有做过!” “不, 确实是你。” 沈莳轻轻地摇了摇头, 一字一句地说道:“也只可能是你。” “不是的!” 海蒂短促地尖叫到,尾音带着几乎破碎的颤音: “怎么可能是我!怎么可能是我!” 沈莳笑了笑。 事关生死,凶手当然不可能承认。 沈莳轻轻地拽了拽情绪激动的雇主,示意高登律师冷静下来,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从第一个案子, 也就是大少爷彼得的被杀案开始说起吧。” 两人重新落座。 “彼得大少爷的死亡时间是十天前的8月31日晚上……” 他说着看向忐忑难安的书记官,“书记官先生,您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 对吧?” 书记官点了点头, 因慌张而目光飘忽。 他只是服务于E国宫廷的一个小小书记官, 性格老实本分, 还有些刻板守旧、胆小怕事,却被迫卷入这些可怕的杀人案里,近距离目睹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死亡,简直令他身心俱疲, 紧绷的神经快到极限, 已经受不住要疯了。 沈莳接着向书记官确认道:“按照您提供的目击证词,您像今天一样, 沿着庄园北侧的小路朝星辉公馆过来,隔着围墙发现大少爷彼得的遗体, 然后立刻跑回公馆通知其他人,我们五分钟后赶到现场——那时大约是下午的六点二十分左右,对吗?” 书记官点头。 身为书记官,他的记忆力还不错,虽然已是十天前的事情了,但回忆细节仍历历在目,时间也记得清清楚楚。 沈莳又转向家庭医生,“然后,当时医生您第一时间检查了大少爷的尸体情况,判断大少爷才刚刚遇害不久,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对吧?” 家庭医生毫不迟疑地用力点头。 沈莳笑了笑,说道: “根据这两条线索,我们可以确定,大少爷彼得是在五点二十到六点十五分的这五十五分钟里,被某个持枪歹徒杀害的。” 警官先生翻出自己的笔记本,细细地确认了一遍,“没错,我认为这个死亡时间推测是很可靠的。” “另外,在彼得先生的死亡现场,还有重物拖拽的痕迹,痕迹从月季花丛一直延伸到路灯下,大约有三米长。警官说这是凶手拖动过死者的尸体时留下的痕迹。” 沈莳说着,拿过装洗手水的杯子,食指蘸了蘸杯里的水,快速地在桌上画出了简单的地图 “拖曳痕迹从靠内侧的花丛一直延伸到从护栏处能一眼看到的路灯下,这说明了什么呢?” 他问。 高登律师一秒回答:“说明了凶手希望有人尽快发现尸体!”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一般来说,凶手杀人以后都会下意识地想要将尸体藏起来,可这个凶手却反其道而行之,把尸体拖到非常显眼的地方。” 他的手朝书记官的方向略一比划,“凶手希望有人能尽快发现尸体,所以想到了那天晚上受邀的书记官。凶手知道他住在镇上,也知道他大约什么时候会到星辉公馆,走的哪条路,于是把他安排成第一目击者。” 沈莳的目光转向海蒂,一字一顿地问:“请问,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海蒂:“……” 她咬紧牙关,拼命摇头,眼神像暴雨里的流浪狗,委屈得无以复加。 “好吧,既然海蒂小姐不愿意回答,那就由我来继续说明吧。” 沈莳接着解释道: “因为凶手和海蒂小姐布置好了不在场证明,但若不及时触发‘尸体被人发现’这个条件的话,这个不在场很可能会失效或者穿帮。” 他顿了顿,用铿锵的声音说道: “是的,枪杀大少爷彼得的凶手,正是二小姐罗琳。” ——— “不是的!” 海蒂终于忍不住了,尖叫起来: “那天下午,我五点刚过就从外面回来,直接就到了罗琳的房间,然后我和罗琳一直呆在一起!罗琳又不会分身术,怎么可能在不被任何人注意到的情况下到花园里杀人!” 她用含泪的眼睛怨恨地盯着沈莳,“那时候你们几个不是正在大堂里聊天吗?根本没见我们出过门吧?!” 海蒂口中的“你们”,指的是高登律师、医生夫妇和普利策记者,当然还包括扮演跟班挂件角色的沈莳沈助理。 “唔,是这样没错。” 看到女孩那含泪的双目,家庭医生有些心软了,“咱们确实没看她们两人走出过星辉公馆。” “没错。” 沈莳回答:“但不在场证明成立的理由,是二小姐罗琳当时确实在自己的房间里。” “——我!” 海蒂刚想开口反驳,却看到胖女佣已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沈助理,请稍等一下。” 胖女佣说道: “我当时给罗琳小姐和海蒂送过茶,的确看到罗琳小姐坐在梳妆台前……” “不。” 沈莳笑着摇了摇头,“您看到的不是罗琳,只是铺在靠背椅上的一条裙子,一个固定在椅背上的帽撑,以及帽撑上的一顶红色假发而已。” 他转向胖女佣,一字一句地问:“玛丽阿姨,请您仔细回忆一下,当时您真的看到罗琳小姐的脸了吗?” “……” 胖女佣不说话了。 “要骗过一个人的眼睛,其实很容易。” 沈莳说着站起身,从脚下拖出一只袋子,拿出了四样东西——一条浅绿色的裙子,一个帽撑,一卷透明胶带,以及一顶金色的长卷发。 这是他为了“场景重现”准备的道具。 “我没找到合适的红色假发,所以只能从艾尔根小姐那儿找了顶金发凑合一下了,不过原理是一样的,不要紧。” 沈莳在众目睽睽下将裙子铺好,帽撑底座卡进自己刚刚坐过的椅子靠背的雕花缝隙里,再用胶带固定住,最后将金色的假发套“戴”在了帽撑上。 “玛丽阿姨,您请看。” 他将椅子转了个方向,背部朝向胖女佣: “您当时看到的,是不是这个样子?” “哎呀!!” 胖女佣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呼,“这、这看着真、真的很像是,是艾尔根小姐坐在那里……” 她转动视线,慌张地把目光转向角落里盖了白布的尸体,时候是要确认真正的艾尔根小姐确实已经死了,而不是背着她坐在椅子上。 “我、我不确定,但、但是……” 胖女佣对自己的证词似乎产生了怀疑,语气越发犹豫: “我记得,那时候……好像还听到罗琳小姐说话的声音了?” “是的,这就是海蒂的聪明之处。” 沈莳回答: “利用上了年纪的玛丽阿姨作为自己的‘目击证人’,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穿帮的风险。” “沈助理说得对。玛丽阿姨已经六十多岁了,有老花眼,听力也不太行了,确实有可能被这么简单的诡计骗过去。” 警官用锐利的目光盯着满头大汗的胖女佣,沉声道: “她所谓的‘坐在化妆台前’,是用衣服和假发做的‘假人’,至于说话声,用手机播放一段录像就行了。” 众人纷纷被椅子上的“金发大小姐”给说服了,看向海蒂的目光都充满了怀疑。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沈莳将布置了裙子假发的椅子推到一边,又拉过一把备用的,重新坐了下来。 “那就是二小姐罗琳的房间在二楼走廊的最东面,窗户朝东,如果8月31日那天,海蒂真如她自己所言,五点刚过就回来,然后一直呆在罗琳小姐的房间里的话,根本不可能看到在位于公馆正北面的后花园里发生的事情。” 他抿了抿唇,仔细斟酌着措辞: “事实上,我想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海蒂五点十五分从外面回到公馆,上楼以后,趁无人注意溜到三楼的大少爷彼得的房间,试图在他的肠溶胶囊里混入剧毒的迦陵鳖碱……” 高登律师把后半句话接了下去: “结果她去取药盒的时候,顺便从彼得的房间窗户处往外看了一眼,正巧看到后花园里,罗琳开枪杀害了彼得……是这样吗,海蒂!?” 他双眼中的愤怒几要化成熊熊燃烧的烈火,厉声质问: “为什么!?彼得对你们这么好,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们!?” 海蒂咬住嘴唇,只一直摇头,似是不知如何辩解,又似委屈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高登律师……” 沈莳轻轻拉了拉雇主的袖子,示意他不要着急。 “我们先把8月31日当天晚上的事情分析清楚再说。” 高登律师咬紧牙关,面颊颤抖,努力克制住几乎要爆发的怒气,表情紧绷地点了点头。 “我想,案发当天,你事先并不知道二小姐罗琳要杀死大少爷彼得这件事,不然,你必定会设计出更周密的不在场证据。” 沈莳对海蒂说道: “你只是恰好从大少爷的房间窗户里看到了这一幕,然后凭借罗琳对你的信任,帮她安排了一场伪证。” 第56章 2.内外颠倒-27 我帮她做了伪证 家庭教师简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呼: “如果是海蒂的话, 确实……因为二小姐罗琳和海蒂很要好,她对海蒂也非常信任。” 沈莳点头,“当时海蒂应该只是直接打开窗户, 引起罗琳的注意,然后告诉她应该怎么办。” 普利策记者脱口而出: “怎么办?” “很简单。” 沈莳回答: “海蒂只要将管家让她带给二小姐罗琳的发带从彼得的房间丢下去, 并让她处理好□□, 然后在附近找一个藏身之所就行了。” 他抬手在桌上比划了一个范围,“庄园的花园很大,布景也够多,要藏一个人并不困难。至于□□, 只要丢到池塘里就行了。” 沈莳说着,轻轻地摇了摇头。 “当我们听说出事了, 跑去查看大少爷彼得的尸体时,现场就会变得很混乱。就算有心观察,也很难确定每个人是从哪里赶来的。只要海蒂坚持说二小姐罗琳一直跟她在一起, 我们就会很自然的认为罗琳先前一直在星辉公馆里。” “原来如此!” 普利策记者煞有介事一颔首, “二小姐罗琳只要瞅准时间, 趁没人注意的时候跑到海蒂身边, 再和他一起来赶到彼得的死亡现场,就能很巧妙地获得不在场证明了。” 海蒂:“……” 她垂下视线,藏起目光,让人看不出她心中所思所想。 她知道现在所有人都在盯着她看, 也知道每多沉默一秒, 就会让她显得更可疑一分。但海蒂仍然保持着这个低头垂目的姿势。 从沈莳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紧紧咬住的下唇, 和无意识揪扯衣袖的双手。 “好、好吧……” 终于,海蒂抬起了头。 她双目含泪, 面色苍白,似是经过一番痛苦挣扎。 “确实……是我……” 她低声承认道:“是我帮罗琳作了伪证。” 沈莳:“!!” 海蒂接着说道: “可是事情跟沈助理说的不太一样……” 她用颤抖的声音解释: “那天……我是说8月31日,其实是罗琳让我这么做的。” 海蒂像是回忆起了什么让人感到恐惧的东西,脸色变得更白了。 “那时五点刚过,我带着花回到罗琳的房间,却发现她不在房里,只在梳妆台上压了一张纸条,是写给我的留言……” 接着,海蒂告诉大家,在那张留言中,二小姐罗琳告诉她,自己需要她的帮助,因为自己要杀死一个人,得有人替她布置不在场证明。 罗琳谁都不相信,只相信跟她关系最亲密最要好的海蒂。 可二小姐罗琳清楚海蒂的性格,知道若是提前告诉她的话,海蒂一定会反对她杀人,只能先斩后奏,让她无路可退了。 “罗琳说,‘我只能靠你了’。” 海蒂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哭腔,“我本来不想帮她的,可她说,‘我只能靠你了’……” 沈莳:“……” 海蒂接着说了下去。 她告诉众人,二小姐罗琳在留言里简单说明了她自己的计划。 就如沈莳推测的那般,海蒂在罗琳的房间里布置了虚假的不在场证明,包括在椅子上放好裙子和假发,叫胖女佣给她俩送茶点,还有在恰当的时机用手机播放罗琳叫她名字的视频片段。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她那时正在后花园杀死彼得少爷……” 海蒂哽咽道: “我只是按照她的指示,在房间里做了那些事情而已……” “你——” 高登律师凶狠地瞪着海蒂,目光如淬毒的利刃,只恨不得将她,还有已经死了的二小姐罗琳千刀万剐,“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海蒂一边掉眼泪,一边尖声叫了起来: “我那时根本没离开过罗琳的房间,也没进过彼得少爷的房间!我是通过罗琳的留言才晓得她需要我做些什么的!” 她转向沈莳,目光充满了祈求,似是希望得到“侦探”的认同: “这世界上哪来的那么多巧合?我怎么可能像沈助理说的那样,恰好就撞见罗琳杀人的一幕啊!再说了,时间紧迫,如果罗琳没有提前准备好衣服和假发,我又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想到那么复杂的不在场证明!?” 海蒂说完,又盯着沈莳,问了一遍: “沈助理,你说,对吗?” 沈莳:“……” 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你说你那时看到罗琳小姐给你的纸条?” 半晌,普利策记者才不确定地问道: “可罗琳为什么要给你写留言,却不给你发条短信什么的呢?再说了,如果真有这么一张纸,你现在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呗?” “因为罗琳认为手机发信息不保险。只要警察调查的话,就算删掉了,也能恢复的。” 海蒂一边饮泣,一边解释: “再说了,那么重要的罪证,我怎么敢留下来?我、我不想罗琳被警察抓住啊!” 她怯怯地看了普利策一眼,“……早就烧掉了。” 这时,一直旁听了许久的管家忍不住开口了。 “那发带呢?” 他急切地问: “既然你说你没出过罗琳小姐的房间,那你是什么时候把我给你的丝巾交给罗琳小姐的?” “是在大家都去看彼得少爷的尸体时。” 海蒂咬了咬嘴唇,回答: “那会儿乱套了……你们可能谁都没注意到她扎没扎发带,对吧?” 沈莳:“……” 他心说,真是个聪明的姑娘。 绝大部分情况下,当凶手被指认的时候,都会因为恐惧和惊惶而竭力否认自己的罪行。 沈莳在指出二小姐罗琳和她的闺蜜海蒂是杀害大少爷彼得的同谋时,就设想过海蒂的反应。 他以为女孩会歇斯底里地来一个否认三连,坚决不肯承认,并试图推凶给不在场证明不完整的家庭教师简,或者会说既然是共犯作案,那么死掉的大小姐艾尔根和她的未婚夫强森也完全可能做到这点。 然而海蒂没有。 她干脆地认下了自己曾帮罗琳做过伪证,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飞快编造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 她只承认自己为了保护挚友而受了罗琳的唆使,却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试图用有毒的肠溶胶囊谋杀大少爷彼得。 不仅如此,海蒂还巧妙地利用了推理里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把巧合说成是必然,使得她那套说辞显得更可信。 当然,海蒂敢如此应对,只有一个原因——她笃信沈莳没有能把她“定罪”的实证,因此只要自己能把故事编得够圆满,就有可能说服其他人相信她。 “我就只帮罗琳做了那么多……” 果然,沈莳听到海蒂低声说道: “我不可能杀死罗琳的……我怎么可能伤害她!我又有什么理由伤害她!” 她满溢着泪光的视线在长桌众人身上打转,最后落到高登律师的脸上,恳切地说道: “我跟她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那么好!再说了,如果罗琳不在了,我也没有理由留在这个家里了,不是吗?” 高登律师别开视线,不愿与海蒂目光接触。 众人:“……” 在场有真正的土著NPC,也有带着前置剧本进入剧本杀的玩家,他们都清楚海蒂在故事里的人物定位。 毕竟就算是剧本杀,人物的行动也是要讲求逻辑的。 身为一个与潘家毫无关系的外人,海蒂全靠二小姐罗琳对她的宠爱才能留在这里。 所以她可能帮罗琳做伪证,但似乎并没有要杀死罗琳的理由。 再说,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是从外地来的巡回剧团演员,跟土生土长、从小几乎没怎么离开过赤霞岛的海蒂毫无交集——这无仇无怨的,人家也没理由对他下手啊! “我猜,有没有可能是这样?” 家庭教师简开口打破了现场诡异的沉默, “罗琳杀死彼得,应该是为了潘家的爵位,这么想来,把有毒的肠溶胶囊混进艾尔根药盒里的,很大概率也是她。至于强森先生嘛,他是艾尔根的未婚夫,罗琳也有可能因为这个原因想对他下手。” 她看有几个人点了头,对自己的推理更自信了一些: “至于是她坠楼那事……会不会是艾尔根设计的?” 立刻有人反问:“怎么设计?” “我不知道。” 家庭教师简摇了摇头,“只是,我认为这个推论比较合乎犯罪动机的逻辑。” “真、真的吗?” 没等其他人赞同或是否定,书记官用带着颤音的声线突然插进了一句话: “我倒觉得,是罗琳小姐受了魔鬼的蛊惑残害手足,然、然后……” 一旁的普利策记者听不下去了。 “然后什么?” 他用半是调侃,半是讽刺的语气道: “书记官先生,您总不会是想说,然后魔鬼要带走二小姐罗琳的灵魂,才会让她从东塔楼六楼阳台摔了下去吧?” “可是,还有别的解释吗!?” 书记官听出了普利策记者语气中的轻蔑,尖声反驳道: “毕竟那里又没有别的人!除了魔鬼之外,还有谁能做到!?” 普利策记者:“!!” 他很想说些什么怼回去,但又的确解释不了案子是怎么发生的,只能转头去瞪沈莳,用眼神示意“你这侦探赶紧说点什么”。 而沈莳果然没让普利策记者失望。 “可惜,凶手不是魔鬼,而是活生生的人。” 沈莳笑了笑,道: “有人巧妙地利用赤霞岛的特殊性,布下了一个杀人诡计。” 第57章 2.内外颠倒-28 两个房间的秘密 “让我想想, 这件事应该怎么说呢……” 沈莳往椅子上靠了靠,换了个更舒服一些的姿势,同时大脑飞速思考, 拼凑组合他所知的各种线索,“确实, 在二小姐罗琳摔下来的时候, 东塔楼里除了她之外,并无旁人。” “什么意思?” 普利策记者听得直皱眉,“你是说,罗琳小姐确实是自己摔下去的?” “没错。” 沈莳点头, “但她摔下去是人为的必然结果。” 众人皆面露疑惑,不知沈莳是什么意思。 “简女士。” 沈莳忽然点了家庭教师简的名字, “有一个问题,我要请教您。” 家庭教师简茫然地眨了眨眼,“什么?” “您曾经提过, 这家里养的兔子在最近一段时间陆续死掉了, 是吗?” 家庭教师点了点头。 这确实是她从前置剧本里获得的一个小细节, 因为实在太小了, 在浩如烟海的诸多情报中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她根本就没当一回事,连自己什么时候跟沈莳提过这事都想不起来了。 “唔……” 她从被植入的记忆里扒拉出了那段细节,回答: “这座庄园有一间专门饲养宠物的屋子, 里面养了不少小动物, 其中有一窝五只兔子。最近半年多吧,这几只兔子经常病恹恹的, 没精打采地整天趴窝里睡觉,后来就陆续都死了。” 说道这里, 家庭教师简抬眼看了看沈莳,不太确定地问:“沈助理,难道你的意思是……有人用兔子试毒?” “您说对了一半。” 沈莳笑了起来,“不过,不是试毒,是试药。” 众人:“什么!??” “医生告诉我,迦陵鳖碱是一种剧毒,半数致死量与□□,也就是□□很接近。这样的剧毒,几只兔子吃了不可能苟得了半年。” 说着,他微微一笑,“而且,如此剧毒,也没有反复试药的必要,不是吗?” 众人听得更迷糊了。 普利策记者追问:“那到底是什么药?” 沈莳笑答: “是安眠药。” 更多的人惊叫了起来:“安眠药!?” “没错。” 沈莳解释: “因为凶手要确定这种安眠药的效果,务必保证二小姐罗琳能够在特定的时间段醒来。” 沈莳低头看了看手表,补充道: “准确的说,是下午五点二十到五点四十的这二十分钟里。” 高登律师几乎立刻就脱口而出:“你是说——日落时间!?” “是的。” 沈莳心说有个聪明人在场就是省心,“赤霞岛这个时节的日落时间是固定的,凶手要确保的只是二小姐吃了安眠药后能睡到这个点儿罢了。” “原来如此。” 家庭医生蹙起了眉,喃喃低语: “难怪要用兔子来试药了。” 他摸了摸下巴,向一群没多少医学知识的人说道: “最常用做动物实验的是小白鼠,其次就是大白鼠和兔子,它们对药物和毒物的耐受性和人类差不多,所以确实可以用兔子来研究某个人服用安眠药后的效果。” 家庭医生顿了顿,又补充道: “而且,据我所知,罗琳小姐平常没有服用镇静催眠类药物的习惯,对安眠药没有耐受性,在她身上使用相关药物,效果应该是比较容易预估的。” 他蹙眉转向沈莳:“可是,就算凶手能控制罗琳小姐在日落时间醒来,又跟坠楼有什么关系呢?” 沈莳回答:“因为只有在日落时分,凶手的诡计成功率才会最高。” 说着,他伸出一根手指,从盘子里蘸了些水,在餐桌上画了起来。 “我注意到,二小姐罗琳的房间跟东塔楼六楼的房间大小、形状和结构都是差不多的。” 沈莳利落地在桌上画了两个正方形。 “这两个房间我用步幅大致量过了,不算衣帽间的话,两个房间都基本呈正方形,边长大约四米左右,连家具的种类以及尺寸都差不多。” 他转向警官,笑问:“可为什么我们走进房间的时候,没有觉得这两个房间很像呢?” 警官捋着他的两撇小胡子,仔细地思考: “是啊,经你这么一提,确实……明明大小和布置都差不多,可我从来没怀疑过这一点……” “这是因为,这两个房间的门窗和家具的摆放朝向完全不一样。” 沈莳解释道: “罗琳的房间门朝南侧的走廊,窗户则朝东;而东塔楼六楼的房间,门朝西面,阳台朝向东面。” 他一边说,一边在平面图上补上了门窗的位置: “这样一来,我们进入罗琳的房间时,从门进去,看到她的床在房间右侧,而梳妆台则在靠近门的那面墙的左手边,最大的两样家具决定了我们对这个房间的布置的第一观感。” 沈莳又指了指东塔楼六楼的房间平面图。 “然而东塔楼则不然。从门进去,床在房间左侧,梳妆台则在离门最远的右手边的东北角。如此一来,两个房间的布置在我们眼中就会变得截然不同,不会产生二者相似的即视感。” 警官、高登律师和医生恍然大悟。 就在大半个小时前,他们三人都和沈莳一起去搜查过这两个房间,却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其中的猫腻。 “可如果一个人不是从门进来的,而是迷迷糊糊地从安眠药的效果里醒来,睁开眼睛,以为自己在A房里……” 沈莳指了指二小姐罗琳的房间,指尖一转,又点向东塔楼六楼的房间,“实际上却是在B房呢?” 高登律师当即回答:“那么她很可能会把两个房间搞混了!” “Bingo!” 沈莳笑道,“特别是当这个人是不戴眼镜视力就很差的二小姐罗琳时。” “对啊!” 家庭医生忍不住叫道: “罗琳是天生弱视,不戴眼镜的时候就跟个半瞎差不多——” 他的话忽然卡壳了,“可——” 家庭医生转头去看沈莳,“可当时她戴着眼镜啊!” 沈莳摇头,“不,她没有。” “怎么没有呢?” 医生急了,他径直朝一直被医生夫人严密看管着的药箱一指:“她掉下来的时候明明就戴着眼镜啊!摔坏的眼镜我还检查过了,现在就搁我药箱里呢!” “别忙。” 沈莳朝家庭医生摆了摆手。 “现在,让我把二小姐罗琳的坠楼案从头说一遍。” ——— “凶手先让二小姐罗琳喝下安眠药,然后让她在药效发作的时候,在自己的房间入睡。这样一来,当罗琳迷迷糊糊地从药效中醒来时,就会很自然地以为自己还在她的房间里。” 沈莳用两只手指比了个“走路”的姿势: “事实上,凶手已经趁着罗琳睡得正熟的时候,用电梯将她从她自己的房间送到东塔楼六楼的房间去了。” “唔,有道理。” 警官点了点头,“电梯的钥匙被罗琳事先借走了,凶手很轻易就能从她身上拿到!” “正是如此。” 沈莳回答: “因为凶手用电梯将罗琳送到东塔楼六楼之后钥匙就用不上了,所以凶手直接把钥匙留在了六楼的房间里,这样无形中可以把东塔楼变成‘密室’,成为凶手本人的不在场证明。” 有人忍不住追问:“然后呢?” “然后,凶手做了两件事。” 沈莳回答: “凶手把二小姐罗琳安置在东塔楼六楼房间的床上,在床头柜上放了一个妆盒,并在妆盒里放了某样东西。接着,她把某种液体抹在了罗琳脸上,随即关好门,离开了东塔楼。” 众人:“???” 他们听得云里雾里,完全不懂沈莳的“某样东西”和“某种液体”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液体。 “你就别绕弯子了!” 普利策记者催促:“快解释清楚呀!?” “凶手放进妆盒里的,是一只活着的飞蛾。” 沈莳说道: “而凶手抹在二小姐罗琳脸上的液体,是一种花的汁液。” “哎呀!!” 旁听了许久的医生夫人忽然惊叫了起来,“是魅尾大蚕蛾和迦陵藤的花汁,对吧?” 身为一个出色的动植物学家,医生夫人是最早猜出真相的人——开玩笑,有关于魅尾大蚕蛾和迦陵藤花的知识,还是她在无意中告诉沈莳的呢! “魅尾大蚕蛾是赤霞岛上特有的一种大蚕蛾,外形很像长尾大蚕蛾,但通体纯白,翼展和尾突更长,大约有这么大。” 医生夫人张开两只手,比划出两个巴掌的尺寸,“这种蛾子对迦陵藤花的香味很敏感,只要闻到一点花香就会扑过去,试图吸食花汁!” “没错,正是如此。” 沈莳感谢了医生夫人的专业科普。 “凶手将魅尾大蚕蛾放在梳妆盒里,再将迦陵藤花的汁液涂抹在罗琳脸上。” 他接着说道: “等罗琳迷迷糊糊地从安眠药的药效里醒来,以为自己还在房间里,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伸手去摸放在床头柜上的梳妆盒,拿放在里面的眼镜。” 沈莳做了一个打开盖子的动作。 “可化妆盒里没有眼镜,只有一只闻到花香就会疯狂扑腾的大蛾子。” 他环视众人,最后把目光固定在海蒂脸上。 海蒂嘴唇紧抿,一张脸血色尽褪,绷直的肩膀的线条显示她整个人都紧张到了极点。 “魅尾大蚕蛾被放出来,发疯似地直往罗琳脸上扑,请问——罗琳会有什么反应呢?” 第58章 2.内外颠倒-29 坠楼案的证据 沈莳的问题实在太好回答了。 在场众人设身处地想了一下, 感觉自己被一只两个巴掌大的扑棱蛾子照脸糊,那肯定得吓掉半条命,胆大些的惊叫着扑打, 胆小些的干脆就抱头鼠窜,脑中一片空白只想赶紧逃离现场了。 “二小姐罗琳当时安眠药刚醒, 又没戴眼镜, 视物一片模糊,只能看到一大团白影兜头照脸冲自己扑来,定然慌不择路,只想逃出房间求救。” 沈莳指了指桌上用水痕画出来的平面图: “可是, 她不知道,自己不在她本人的房间里, 而是在东塔楼的六楼。” 沈莳盯着海蒂说道: “她按照平常的习惯跳下床,往左手边那面墙跑去,去够推拉门。因为前一日早上她的脚刚刚划伤, 所以脚步踉跄, 连扑带摔冲出去……” 他顿了顿, 继续说道: “然而她打开的不是通往走廊的房门, 而是通往阳台的推拉门。门外是狭窄的阳台,栏杆也很低矮,只要一个不小心没刹住脚步,就会重心不稳, 直接翻过阳台, 大头朝下倒栽下去。” 沈莳说着,转向一旁听呆了的书记官, “您当时看到的情景,是这样没错吧?” 书记官:“……” 他呆愣愣地点了点头。 “原来……我看到的不是幽灵……” 书记官仿佛魂游天外一般喃喃低语, “那竟然,是一只飞蛾……” 与在座的许多人相比,书记官是个彻头彻尾的外来者。 他为了处理爵位继承仪式的相关事务才到赤霞岛来,在这地方统共呆了不到两周,从来没进过山里,更没机会看见这种喜欢吸食迦陵藤花汁的大白蛾子。 所以当书记官远远地瞧见二小姐罗琳坠楼,同时漫天晚霞之下有一道白影掠过的时候,根本没想到那居然是一只大蚕蛾,而是很自然地将发生在潘伯爵家的连环死亡案与鬼神之说联系到一起,以为自己看到了幽灵。 “是的。” 沈莳笑道: “凶手选择你当坠楼现场的第一目击者,也是由于这样。你是外来者,不仅从来没见过,干脆连听都没听说过魅尾蚕蛾,对此毫无概念,就不会产生相应的联想了。” 他向一脸信息过载而陷入宕机状态的书记官解释道: “正是因为你无意间提到‘幽灵’这个词,让我从白色的、会飞的物体想到了嗜食迦陵藤花汁的魅尾大蚕蛾,才能猜出坠楼案的真相。”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书记官喃喃地重复了两遍这个词,“难怪昨天有人通知我今天下午五点半来到星辉公馆,还说务必要准时……” 他僵硬着脖子,转头看向胖女佣: “玛丽阿姨,您昨天是这样告诉我的吧?” “哎呀!” 被书记官点了名,胖女佣吓了一跳。 她像是怕极了这个谋杀案的锅会被扣在自己身上一样,立刻大声解释: “不是我!不是我!是、是有人拜托我帮忙传话的!” 警官沉声追问:“是谁?” “啊?……这……” 胖女佣一愣。 她一天要接到几十个嘱咐,小到泡茶送水,大到安排公馆各项事务。 尤其是在管家因为杀人嫌疑而被软禁了之后,胖女佣连管家的活儿也被迫一并干了,每天更是忙得连轴转。 加上胖女佣也是六十出头奔七去的年纪了,本就记忆力衰退,事情一多,想要桩桩件件记得清清楚楚,实在太为难她了。 “嗯……” 她皱起眉,冥思苦想。 “对了!” 足足思索了半分钟,胖女佣忽然一拍大腿,想了起来,“是海蒂!是海蒂让我去转告书记官的!” 众人将所有目光都集中到了海蒂身上。 他们神情各异,唯一相同的情绪,就是警惕。 “这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警官冷冷地问。 ———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选在日落时呢?” 普利策记者及时提出了疑问。 他一边观察海蒂的表情,一边向沈莳这位侦探发问: “如果说只是为了让书记官做证人的话,凶手挑个天黑以后的点儿下手难道不是更好吗?这样光线更暗,说不定他就连‘幽灵’都看不见了。” “因为必须要在日落时分,她的阴谋成功率才最高。” 沈莳笑道: “不知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加勒比海边有一座著名的酒店,他们有一个特色套房……” 沈莳将自己当编剧时搜集到的关于酒店“落日套房”的介绍简明扼要的跟在座的众人说了一遍。 “就跟那间著名的落日套房一样,我昨天晚上在庭院吃烧烤的时候,曾经亲眼看过赤霞岛著名的圣女峰夕照。” 沈莳比划了一个“山峰”的手势。 “在晚霞照耀到圣女峰时,雪山会反射夕阳,投射到东塔楼上……” “是颜色!是门窗的颜色!” 高登律师刚刚亲自查看过东塔楼六楼房间,顿时了然了: “东塔楼的门窗用的都是乳白色的拼花磨砂玻璃,跟星辉公馆二楼的橘红色门窗颜色不一样!如果是平时的话,就算罗琳没戴眼镜视力不行,也不可能分不清白色和橘红色的差别!” 他咬牙说道: “但落日时就不一样了!圣女峰会反射夕照,将东塔楼朝东的门窗都映成金红色——看起来就很像星辉公馆二楼的门窗颜色了!” “没错!” 警官也连连点头,“东塔楼六楼和七楼的阳台原本就是圣女峰夕照的最佳观看地点,从小在这里长大的海蒂一定注意过落日时门窗颜色的变化!” 海蒂的喉头滚动了一下。 她的神色透出了显而易见的挣扎。 “……证据呢?” 足足沉默了半分钟后,海蒂才抬起头,泪眼婆娑,边哭边问: “沈助理,可这些都只是你的推测啊!并没有任何证据不是吗?再说了,即便罗琳的坠楼真如你所说是一场人为的阴谋,可这里每个人都有机会、都有时间做到这一点!为什么偏偏怀疑我呢?” 沈莳勾了勾唇,露出了一个很浅又很冷的笑容。 ——终于,海蒂这个聪明的姑娘也被迫走到了这一步。 她在问我要证据。 “是的,在这个案子里,凶手的行事十分周密。” 沈莳说道: “魅尾大蚕蛾不管是放在妆盒里还是扑腾在人脸上,都会掉落磷粉。为了掩饰这些磷粉的存在,凶手故意打翻了一盒散粉,让粉末沾得到处都是。” 说到这里,沈莳勾唇微微一笑: “可是,这样做也并不保险,因为我们这里有一位很厉害的动植物学专家。她只需要一台显微镜,就能准确区分妆盒中或是罗琳身上的粉末里有没有属于大蚕蛾的磷粉,对吧?” “是的。” 医生夫人毫不犹豫地点了头: “那很简单,我肯定能够百分百区分出来!甚至不用回到镇上,只需要请人到我的办公室跑一趟就行。” 海蒂的脸更苍白了。 但她仍然咬紧牙关,不肯松口露出破绽。 “其实,我之所以肯定谁是杀害二小姐罗琳的凶手,是因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只有一个人能做到这点。” 沈莳唇角的笑容更深了一些: “因为现场找到了罗琳的眼镜,还有,她身上有一股香水味儿,香水瓶子还在她的口袋里。” 众人:“??” 沈莳:“因为家里人都知道二小姐罗琳的视力不好,若不戴眼镜就约等于是个半瞎,所以若是让别人注意到她坠楼时没戴眼镜,很容易想到这其中必有猫腻,对吧?” 众人连连点头。 “所以凶手必须确保自己不是凶案的第一目击者,但却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 沈莳抬起手,指尖微微一偏转,指向了坐在他对面的海蒂,“就是你,海蒂。” “啊呀!” 家庭教师简捂住嘴,发出了一声低呼,“原来就是那时候!” “简女士,海蒂比您早了不到一分钟赶到坠楼的二小姐罗琳身边,是吗?” 看家庭教师点头,沈莳接着说道: “当时她一定很自然地蹲在奄奄一息的罗琳身边,作势检查对方的情况。” 他笑了笑: “但其实,她只是趁机把早就准备好的破眼镜留在了坠楼现场,让它看起来像是跟着二小姐罗琳一起掉下来的一样。” 眼镜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镶嵌在人脸上的。 它在坠楼过程中掉落在地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任何固定位置可言,正好方便了海蒂迅速而没有破绽地做一点手脚。 只要动作足够利索,这甚至花不了两秒钟的时间,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竟然还能这样!” 家庭医生听得只咋舌,“难怪刚才我说罗琳戴了眼镜的时候,你却一直强调她其实没有戴了!” 说到这里,医生停顿了一下,然后以一个医务工作者的严谨态度提出了自己的异议: “可是……这确实只是你的推论,有可能做到,却不一定是真相,对吧?” “是的,关于眼镜的问题,的确只是我的推论,没有任何实证——除非海蒂蠢到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了镜片上面。” 沈莳一面说,一面注意观察海蒂的表情。 他看到海蒂抿紧唇线,目光低垂,额角冷汗涔涔,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 “可是,在另一样东西上面,我们或许就能找到物证了。” 沈莳接着说道: “我说的是海蒂身上的香水。” 有人脱口而出:“香水又是怎么一回事!?” 第59章 2.内外颠倒-30 杀人动机 沈莳向家庭医生提出了一个要求: “医生, 能麻烦您现在当着大家的面,把您在罗琳小姐的遗体上找到的香水瓶子拿出来吗?” 家庭医生当然照办。 因为一时半会儿没有仔细检查的条件,他把在死者身上找到的“物证”全都用分装药物的小袋子封好, 小心地放进药箱里,药箱则交给自己夫人细心看管。 换而言之, 除了戴着手套的医生之外, 再也没有别人接触过它们。 家庭医生没有把香水瓶子从透明塑料袋里取出,而是直接隔着袋子放在了桌子上。 那是一只十毫升容量的小香水瓶,瓶身呈切割精致的多面体钻石状。瓶口有个带盖的银色金属旋转喷嘴,需要按压顶部的按钮才能喷出液体。瓶子里盛放着浅粉色的液体, 香味浓郁,即使隔着一层塑料袋, 也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橙花香。 “刚才医生夫人提到过魅尾大蚕蛾有一种很重要的特性,那就是它特别喜欢迦陵藤的花香味,只要一闻到这种香味就会不顾一切地往上扑。” 沈莳说道: “可迦陵藤花的香味很特别, 我在夫人的工作室闻过一次, 就记住了那种味道。” 家庭教师简也赞同: “确实, 香味不浓, 但有种介于没药和椿木混合的味道,说不上好闻,但辨识度很高。” “是的。” 沈莳笑道: “正是由于这种香味很容易分辨,如果留在二小姐罗琳的尸体上, 一旦被验尸的医生注意到, 再让夫人过来辨认的话,穿帮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 高登律师听懂了: “所以凶手需要用香味更浓郁的香水来掩盖迦陵藤花的花香, 是这样吧?” 沈莳点了点头,继续解释: “可是香水不能提前喷在二小姐罗琳身上, 因为这样可能会对魅尾大蚕蛾产生影响。所以她只能在第一个接触尸体的时候,借那不到一分钟的短暂机会给罗琳喷上香水。” “是指纹!” 有人大声叫了起来: “那瓶香水上可能留下了海蒂的指纹,对不对!?” “哈哈哈。” 沈莳闻言,边笑边摇头: “不,我相信能想出如此精巧陷阱的海蒂小姐不至于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她一定提早擦掉了香水瓶上的指纹,也会在给二小姐罗琳喷香水时用裙摆或是袖口的布料垫住,以防留下自己的指纹……” 说到这里,沈莳停顿了一下,发出了一声意义不明的轻笑: “可是,我想,凶手或许会遗漏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众人纷纷挺直腰杆,身体往前倾,“什么问题?” “一个年轻姑娘身上带着香水味当然不奇怪,裙子口袋里找到一瓶香水也很正常……可是,如果这瓶香水确实是属于死者本人的,而且是她自己喷到身上的话……” 沈莳放慢语速,让每个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那么,在那只香水瓶上,特别是喷雾器的按钮处,必然应该留下二小姐罗琳本人的指纹才对。” 他盯着海蒂,缓缓说道: “可如果‘有人’曾经隔着一层布料去按那个按钮,那么原本留在上面的指纹就很可能会被蹭掉,你说对吗?” 众人:“!!” 他们都明白了。 如果香水确实是二小姐罗琳自己喷到身上、揣进口袋里的,那么瓶身上面当然会留下罗琳本人的指纹,特别是在按压钮的位置,由于必须用拇指去按,所以必然会在平整的金属表面留下一个清晰且完整的指纹。 可如果给二小姐罗琳喷上香水的是凶手,为了不在瓶身上印上自己的指纹,那么他或者她则必须隔着手套或是布料进行操作。 而凶手可以下手的机会只有首先接触尸体时的短短三四十秒,自然来不及戴手套,只能就地取材,用手帕或是死者的衣裙作为隔垫,如此一来,香水瓶身,特别是按键处的指纹就有极大可能被布料蹭掉。 换而言之,现在决定海蒂是否是真凶的证据,不在于香水瓶上有没有海蒂的指纹,而在于香水瓶上有没有二小姐罗琳的指纹。 沈莳对警官微微一笑: “警官先生,您会指纹采集吗?” “很好,我正好带了指纹采集用的工具包。” 警官沉下脸,盯着海蒂,说道:“现在,我可以当着所有人的面,验证一下沈助理的猜测是否正确——” “不用了!!” 海蒂大声打断了警官的话,“沈助理说得没错,是我干的!” 众人:“!!!” 胖女佣睁大双眼,用粗短的手指捂住自己的嘴巴,失声叫了起来: “为、为什么?” 她摇着头,实在难以想象这个她从小看到大的可爱女孩,竟然会向待她亲如姐妹的二小姐痛下杀手: “海蒂,你跟罗琳小姐的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要害死她?” ——— “呵、呵呵呵……” 海蒂没有回答,只是忽然放声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 她抬起手,飞快地用袖子擦掉脸上的眼泪,一双红肿充血的眼睛盯住沈莳,用略带讽刺的语气问道: “沈助理,像你这么聪明的人,肯定已经猜到了我杀人的理由,对吧?” 沈莳回视海蒂,目光不闪不躲,大方且坦然。 “我想,我大概知道。” 沈莳回答: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海蒂,你也是潘伯爵家的继承人之一。” 众人纷纷惊呼:“什么!?” 警官更是探身越过高登律师,一把抓住了沈莳的胳膊:“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 沈莳回答: “但结合已知的证据,我认为这是最可能的一个理由。” 他转向同样惊诧不已的家庭医生,“医生,我想您应该知道,潘家的这一代直系血亲都有一个肉眼可辩的特点,那就是他们的双脚都有六根脚趾,对吧?” 家庭医生点头。 “确实,彼得、艾尔根和罗琳都是六趾,这点我可以非常肯定。” “那么海蒂,你也一样。” 沈莳对海蒂说道:“你有着潘家特殊的遗传特征——六趾,所以你也是爵位的继承人之一。” “不,这怎么可能!” 没等海蒂回答,一旁的家庭教师简已经忍不住叫了起来: “潘家三个少爷小姐的脚是六趾的事情,这家里没有人不知道!对吧,管家先生,玛丽阿姨?” 管家和胖女佣点头如捣蒜,表示的确如此。 “海蒂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如果她也是六趾,怎么可能瞒得住?早就被我们注意到了呀!” 沈莳摇了摇头,说: “那是因为海蒂多余的两根脚趾,大概在很小的时候——或许是婴幼儿期,就切除了。” 家庭医生忍不住打断他:“可就算是切除多余的脚趾,手术伤口也会留下疤痕,并且疤痕还会随着孩子的成长而变大,如果仔细看的话一定可以发现的!” 沈莳摆了摆手,回答: “可是海蒂的两只脚曾经被热水烫伤过。烫伤的疤痕刚好可以掩饰她脚上的手术痕迹,对吧?” 昨天下午,沈莳等人曾经下河捞过鱼。 在那时他就趁机仔细观察过海蒂的双脚。 沈莳注意到,海蒂脚上的烫伤痕迹多集中在脚面和脚趾的部分,斑驳零星,深浅不一。 他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海蒂有意为之。 但他觉得,就凭这姑娘的聪明和狠劲儿,是做得出借着大小姐艾尔根拿热咖啡泼人的机会,用热水在自己脚上多添些烫伤,好等瘢痕长起来了以后,掩饰住脚趾切除术后的疤痕的。 “海蒂。” 沈莳又问了一遍: “我猜得对吗?” 海蒂:“……” 女孩儿抬起头,一双深色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沈莳,目光如古井深潭,万千情绪皆被寂静所淹没,让人难以读出她的思绪。 许久,许久的沉默后,海蒂忽然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 沈莳:“……” 她的提问无异于肯定了沈莳的猜测——海蒂是潘伯爵家的一个私生女,她也有继承爵位的资格。 ——— “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想到这一点,因为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的死亡迷惑了我。” 沈莳回答: “可是,当我忽然想通了你的杀人计划其实是针对三个人的时候,我就猜出了你动机——为了保证自己能够继承潘伯爵家的爵位,你必须杀掉其他三个继承候选人。” 众人:“??” 性急的普利策记者催促:“什么意思?快解释清楚。” “其实,海蒂从一开始就设计了最少三个谋杀方案,确保自己能在不受怀疑的情况下,赶在爵位继承仪式前杀掉彼得、艾尔根和罗琳三人。” 沈莳回答: “海蒂的第一个方案,应该是在肠溶胶囊里投毒,杀害大少爷彼得。可她还没来得及执行,就从彼得的房间窗户看到了二小姐罗琳枪杀她哥哥的一幕。” 他一摊手,“所以,这第一个方案就废掉了。” 警官听得皱起了眉,“但后来她还是在艾尔根的药盒里投毒了呀!” “是的。” 沈莳点了点头:“这是因为出了些意外,她原本准备给二小姐罗琳的‘方案’没法用了。” 第60章 2.内外颠倒-31 我想我知道她要去哪里! 众人万万没有想到, 案情竟还有这样的神展开。 他们直愣愣地看着沈莳,都等着他的解释。 “昨天下午,我们到山里采花和捞鱼的时候, 发生了一件令我觉得很奇怪的事情。” 沈莳向一脸茫然的众人解释道: “我在一个山坳附近忽然听到有重物落地的声音,过去看的时候, 发现是一块土疙瘩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在地上摔碎了。当时我只觉得这事儿十分蹊跷,但仔细检查过后,发现它的确只是一团泥土,实在没琢磨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他略一停顿, 接着说道: “可是当今晚接连两桩死亡案发生的时候,我忽然想通了这其中的关窍——这从天而降的土疙瘩本是海蒂安排给二小姐罗琳的‘意外’。” 沈莳比划了一个“下落”的手势: “我想海蒂应该是提前用黏土在断崖上‘延伸’出了一块突出的‘山崖’, 让它看起来就像本来就在那儿似的。实际上,因为它只是用泥土像捏手工一样‘捏’出来的,所以无法承重, 只要有人站上去就会断裂摔落。” 他解释道: “如此一来, 海蒂只需要随便编个理由, 骗二小姐罗琳站到她精心布置的‘陷阱’上面, 就会造成意外坠崖的效果。” 家庭教师简低声补充: “是啊,海蒂和罗琳小姐的关系那么好,罗琳小姐是不会怀疑她的……” 沈莳点了点头,“这个陷阱只要安排得当, 脱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比如海蒂只要确保罗琳摔落时不在现场, 或者身边有其他人证就行了。” “可你说她不能使用这个陷阱……?” 普利策记者蹙起眉,正想提问, 话说到一半却忽然闭了嘴,面露尴尬之色。 因为他想到了“不能使用”的理由。 “是的, 就是那样。” 沈莳朝普利策记者眨了眨眼,“因为那天早上,‘有人’在二小姐罗琳的鞋子里放了玻璃碎,把她的脚划伤了,她取消了进山采花的行程。” 众人纷纷叹息:“原来是这样!” 是的,因为二小姐罗琳的脚受了伤,她不仅当日无法进山,怕是在伤愈之前连外出走远路都不可能了。 而爵位继承仪式已迫在眉睫,如果海蒂想在袭爵前杀掉包括罗琳在内的所有继承人的话,就只能放弃“坠崖”的陷阱,想别的招儿了。 “既然‘坠崖’的方案已不可行,海蒂只能将原本的计划调换一下。” 沈莳继续说了下去: “如果我没猜错,‘从阳台坠落’这个死法,海蒂原本是打算安排给大小姐艾尔根的。这样猜测的根据有两点。” 他先是竖起一根手指。 “其一,东塔楼七楼原本就是大小姐艾尔根的房间,大小、结构同样可以和她自己在星辉公馆的房间呈镜像复制。” 然后是第二根手指。 “其二,艾尔根的视力跟她的妹妹一样糟糕。而且,在我刚来星辉公馆的第一天,也就是8月30日,曾经碰到一个很小的意外……” 沈莳将目光转向海蒂: “你碰掉了艾尔根的眼镜,还不小心弄坏了,对吧?” 海蒂:“……” 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连这么小的细节……你都注意到了吗?” “嗯。” 沈莳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其实,从那时起,你就在为自己的‘谋杀’做准备了。” 为了方便在坠楼案时“布置现场”,海蒂必须提前拿到艾尔根的眼镜,所以特地假装“不小心”撞了对方,还弄坏了她的眼镜。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海蒂压根儿没想到普利策记者是个神秘事件调查员,会为了拿到“潘伯爵家继承人”的血而在二小姐罗琳的鞋子里放玻璃碎,紧接着发生了连锁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罗琳因为脚伤而无法进山,导致原本安排的坠崖陷阱报废,使得她不得不临时改变计划。 她将原本打算给大少爷彼得的肠溶胶囊放进了大小姐艾尔根的药盒里,而将东塔楼的坠楼计划留给了二小姐罗琳。 至此,潘伯爵家三位继承人的谋杀案水落石出。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普利策记者连连点头,一边点头一边对沈莳的推理佩服不已。 “不过,我还有一件事想不通。” 他说道: “彼得、艾尔根和罗琳的死还能解释成是为了争夺爵位,可强森又是怎么一回事?” 普利策记者摸了摸下巴: “强森总不可能也是潘家的私生子吧?海蒂为什么要对他下杀手呢?” ——— 沈莳:“……” 他没有立刻回答普利策记者的这个问题,只沉默地看着海蒂。 海蒂用那双深色的眼睛回视沈莳,如潭水般的眼瞳中似有万千情绪杂糅。 “我猜……” 半晌后,沈莳轻轻地吐出了两个字。 那对深渊似的眸子突然漾起了剧烈的波动。 “住嘴!!” 海蒂尖叫了起来: “你什么都别说了!闭嘴!闭嘴!闭嘴!!” 在发现自己已无可能逃凶时,干脆地承认了自己就是凶手的海蒂,竟然在这一瞬间突然爆发了。 她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阻止了沈莳即将说出口的猜测。 “别说了,你不准说!” 海蒂猛然站了起来。 那两汪酝酿了太多情绪的寒潭似被无形的漩涡搅动,霎时间翻江倒海,如同沸腾的滚水,万千爱恨情仇汹涌喷薄。 “你以为你什么都知道!?不!你没有!你明明根本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就敢瞎猜!?闭嘴!闭嘴!闭嘴!!” 众人全都愣住了。 他们都没想到海蒂会突然如此失态。 “明明一直都很顺利的!” 海蒂仿若疯魔了一般: “如果不是你!如果没有你——!” 她朝沈莳咆哮道: “明明上一回,我——” 海蒂的声音戛然而止,一切突兀地安静了下来。 整个空间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强行按下了静止键。 沈莳坐在座位上,保持着一个上身挺直,单手悬空的姿势,一动不能动。 他的身体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控制,让他仿佛中了石化咒一样,连眨一眨眼皮,抬一抬指尖都做不到。 这是沈莳进入剧本杀世界以来第一次碰到的突发状况。 饶是他一贯胆量颇大,这会儿也当真吓了个够呛。 【主人,请不要惊慌。】 沈莳听到了久违的机械音。 那是他的人工智能小兰在说话。 【因有玩家出现了严重的OOC行为,被系统判定为扰乱剧本发展的违规行径,现系统正进行‘纠正’处理。】 沈莳:“!!” 毫无疑问,突然OOC的人肯定是海蒂无疑。 可她OOC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其他人不知道,但思及海蒂杀害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的动机,沈莳又觉得她不愿意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说明原因,故而用发飙来打断他的叙述似乎十分合理。 所以OOC的原因大概不在海蒂突然的情绪大爆发上面。 那么便是姑娘方才说了半截的最后一句触发了系统的违规处理。 是那一句——“明明上一回,我”。 恰恰在此时,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又在他的脑中响了起来。 【现系统决定强制接管OOC玩家行为,三秒后剧本杀继续。】 【倒数三、二、一。】 随着最后一个数字落下,沈莳感到被强制定格的压力骤然消失。 他又能动了。 而这时,海蒂已跳了起来,仿佛一只兔子一般朝门口蹿了出去。 众人压根儿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像沈莳这样刚刚从剧本暂停中恢复行动能力的玩家还处在惊愕之中,而反应最快的警官又跟海蒂隔了一张长餐桌,回过神来想去抓她的时候,女孩儿已经在他伸手所不能及的距离之外了。 “海蒂要逃跑!!” 警官双眉倒竖,又惊又怒,“快!抓住她!!” 然而海蒂已经跑出了宴会厅,反手“啪”一下关上了门。 随后,门外传来“轰隆”一声巨响,似是什么重物落地的声音。 警官已冲到了宴会厅的大门处,伸手去推那扇厚重的红木雕花大门。 但他只推开了一拳的距离,就感到一股阻力从门外传来。 很显然,海蒂推倒了门外的一个矮柜,用它抵住了宴会厅的大门,阻止屋里的人冲出去抓住她。 “FU*K!” 警官气炸了,忍不住破口大骂。 “现在是大晚上的,环岛的海域又被浓雾笼罩,海蒂就算跑出了这个庄园,又能到哪里去!?难不成还打算偷一条船自己开出海吗!?” 众人也对此深有同感。 “不,我想我知道她要去哪里!” 普利策记者忽然高声大叫起来: “这傻姑娘一定是想到神殿去!她想仗着自己是潘伯爵家唯一的继承人,提早进入神殿,继承爵位!!” 普利策记者越说越着急: “不能让她进入神殿,这孩子,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身为亲自探查过神殿地下洞穴的神秘事件调查员,他觉得自己很有发言权。 跟不可名状之力接触是普通人能扛得住的事情吗?更何况所谓的“爵位继承仪式”,根本就是一群邪神眷属借用人类的躯壳或者说是外形,混入人间的障眼法而已。 “反正,她进了神殿就只有一个‘死’字!” 普利策记者一边帮着警官撞门,一边回头朝众人喊道: “快啊,把这个门撞开,拦住她!” 就在沈莳打算上去帮忙的下一秒,他的脑海中又传来了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 【有玩家要求进行投凶,请问是否同意?】 第61章 2.1.结算-01 凶手为什么要杀死强森? 所有人都同意了投凶。 熟悉的倒计时开始。 倒计时结束的下一秒, 沈莳的视野范围内出现了短暂的黑蒙,等他再睁开眼时,已经重新回到了一片漆黑的初始空间之中。 沈莳悄悄地舒了一口气。 回到这里就意味着, 《内外颠倒》这个耗时整整十一天的漫长剧本杀,终于结束了。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人工智能小兰用他那标志性的机械音对沈莳说道。 与此同时, 沈莳的辅助系统也应声自动展开, 出现在了他视野的正前方。 投凶提问开始了。 ——— 【第1问:在二小姐罗琳的鞋子里放玻璃碎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沈莳很熟,他看也不看,一秒就选择了【普利策记者】这个答案。 第一问结束,下一个问题随即出现了。 【第2问:杀死彼得的真凶是谁?】 下面有十二个选项, 几乎将剧本杀里的登场人物全部都囊括了进去,当然也包括了沈莳自己。 “唔, 没想到这问题来得挺快的。” 沈莳颇有些意外。 他抬起手,指尖轻巧地在二小姐【罗琳.潘】的选项上点了一下。 对于这个推测,沈莳有十分的把握。 屏幕再度闪烁, 新的问题出现了。 小兰用他毫无波澜的平板音调读出了第三问: 【第3问:凶手杀死大小姐艾尔根和二小姐罗琳的动机是什么?】 问题的下方提供了四个选项: 【A、凶手跟潘伯爵一家有世仇, 为复仇而杀人; B、凶手得知了潘伯爵一家的秘密, 为保护赤霞岛而杀人; C、凶手觊觎潘伯爵的爵位, 为承爵而杀人; D、凶手为了掩盖罪证,杀死两人灭口。】 这题沈莳也会。 当他拆穿了海蒂是潘伯爵家的私生女时,沈莳就同时确定了海蒂的杀人动机。 继承潘家爵位的唯一条件是拥有潘家的直系血脉,这应该也是盘踞在赤霞岛上的邪神眷属们选择首领的条件。 与嫡庶无关, 也无论是否婚生。所以身为私生女的海蒂才会铤而走险, 通过杀掉其他几个继承人的方式,确保自己成为唯一的选择。 他用手指轻轻点了点选项【C】。 ——不知道其他玩家的问题是不是跟自己一样。 沈莳一边选择, 一边分心琢磨着。 如果一样的话,相信这道题大家都能选对。 这时, 问题再度跳转。 【第4问:凶手为什么要杀死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 ——来了! 在题目浮现的刹那,沈莳心想,最难的一个问题,连他都没有百分百的把握的问题,终于来了。 沈莳略略定了定心神,然后逐行浏览起下方的选项。 一共有四个备选答案,每一个看着都很有迷惑性。 【A、强森获得了指向凶手的某些线索,凶手为灭口杀人; B、强森与凶手是同谋,凶手利用完以后将之灭口; C、强森的存在对凶手来是阻碍,会妨碍凶手的计划,必须除去; D、凶手为了引人注意而杀害强森。】 沈莳轻轻都蹙起眉,陷入了思考。 按照推理小说的套路,选项【A】是凶手杀害无辜路人群众的一个非常常见的理由。 不管是柯南道尔还是阿加莎,他们的代表作里都有这么几个傻兮兮的炮灰。 他们偶尔撞见凶手杀人,或是不小心捡到什么线索,却不愿意第一时间交给侦探,而是暗搓搓与凶手联系,希望从对方手里得到些好处,但结局往往是勒索不成反而死得很惨。 按照剧本杀里的人设,强森是个巡回剧团的演员,妥妥儿的外来者,既不是赤霞岛上的土著,也没有六趾的特征,实在不像是潘家的另一个私生子。 至于说他会不会是凶手的同谋——在沈莳不知道真凶是海蒂的时候,他也曾经这样怀疑过。 可事实上,海蒂已经有了一个同谋,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她利用后再杀死的二小姐罗琳。她的诡计里实在没有再多一个同谋者的必要了。 所以想来想去,“强森掌握了凶手的罪证”这个推论,似乎是最合理、最靠谱的。 然而,沈莳在通过二小姐罗琳的坠楼案判断出真凶是海蒂以后,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海蒂究竟是怎么在早餐桌上杀死强森的。 虽然案发时沈莳不在现场,但他从好几个当事人那儿了解过情况,得到了以下几个重要的线索: 首先,强森死于剧毒的迦陵鳖碱,这种毒物呈碱性,其溶液遇酚酞会变成紫红色,这个反应可以作为快速检验毒物的方法。 其次,强森中毒的那天,家庭医生恰好带着他的药箱到星辉公馆去吃早餐。而他的药箱里就有可以检出毒物的酚酞,同时那一日,家庭医生觉得自己的药箱似乎被人碰过了。 其三,整个早餐桌上,只有强森的牛奶杯里检出了迦陵鳖碱,而这杯牛奶其实很难人为控制会落在谁的手里。 最后,也是事后他才想明白的一点,那便是——强森死的那一天,是9月5日,距离13日的爵位继承仪式仅剩八天的时间了。 于是综合以上四条线索,沈莳想到了一个非常大胆,甚至可称之为“疯狂”的想法。 那就是,其实凶手,也就是海蒂根本无所谓被杀的是谁。 她只需要有一个人,在那一天早上中毒而亡就可以了。 这就好像是一场赌命的抽奖游戏,而强森只是那个随机抽中“死”字签的倒霉蛋,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喝下了有毒的牛奶,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当天早上,一起吃早餐的有九个人,也就是说,拿到毒牛奶的概率是九分之一。 这个几率,连同身为凶手的海蒂在内,都是相同的。 虽说概率很低,但沈莳觉得,像海蒂这么一个心思缜密的天才犯罪者,是绝对不会让自己有机会喝下带毒的牛奶的。 所以那天早上,海蒂确实动过家庭医生的药箱。 她除了悄悄将有毒的肠溶胶囊混进医生即将交给大小姐艾尔根的药盒里之外,还干了另外一件事——偷走了一些酚酞。 因为海蒂不在乎被毒死的人是谁,却要确保自己绝对不会成为计划里的九分之一。 至于海蒂怎么在众目睽睽下使用酚酞来验毒的,沈莳现在已无从求证。 不过他认为,左右不过是用什么细小的容器,比如一小颗胶囊什么的,将酚酞溶液装起来,再趁人不备之际投入自己的牛奶里,再用调羹将容器戳破,让酚酞流出,观察其颜色是否有变化。 如果酚酞没有变色,她就可以淡定地将牛奶全部喝光——甚至连底部的胶囊壳子之类的容器也一并咽下去,就可以彻底毁灭痕迹,不留任何证据了。 而如果酚酞变色,那就说明她运气实在太背,抽到了九分之一的“死”签,而她只需要一口不碰那杯毒牛奶,就可以假装从来没有投毒这回事,顺利蒙混过关。 所以这个陷阱,不可能是针对大小姐艾尔根的未婚夫强森的。 海蒂只是用这种方法杀死了当日早餐桌上的随便一个人罢了。 【D、凶手为了引人注意而杀害强森。】 沈莳看着这个选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果然如此。 他想。 ——所以海蒂只是为了引起某人的注意,才特地在那一天、那个时候,随机杀死了餐桌上的某一个人。 在意识到海蒂的杀人动机时,沈莳忍不住想起了一个很知名的心理测试。 有个女孩在母亲的丧礼上看到了一个男孩子,并对他一见钟情,然后她回家就杀了自己的姐姐。 心理学家分析这个女孩的动机,是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再经历一次丧礼,然后与这个陌生男孩重逢。 海蒂的情况,或许也是如此。 沈莳至今清楚地记得,在高登律师因为受不了大少爷彼得的死而决定离开赤霞岛时,海蒂曾拉住沈莳,拼命劝说他们留下来。 沈莳当然不会自恋到认为海蒂一见钟情的对象是他这个挂件。 他认为,海蒂真正舍不得的是高挑英俊、睿智深情的高登律师。 可高登律师还是离开了赤霞岛。 所以海蒂布置了一个随机杀人陷阱,杀死了早餐桌上的某一个人——也就是因运气太寸而抽中了“死”签的强森。 强森死后,警官再度赶到星辉公馆,但却完全猜不出凶手的动机,以至于根本无法锁定真凶,反而让可怜的管家背了“嫌疑人”的锅,从此被软禁了起来。 在强森死后,海蒂以二小姐罗琳的名义给高登律师的事务所打了电话。 她哭诉罗琳现在四面楚歌的困境,同时聪明地提起大少爷彼得的嘱托,引动高登律师的骑士精神,让他答应重回赤霞岛。 至此,女孩的杀人目的算是达到了。 海蒂之所以要选择在9月5日那天动手,除了家庭医生会带着药箱来给二小姐艾尔根复诊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便是爵位继承仪式将近,最多再过一两天,环岛海域就要起雾了——若是再不动手,那她想要再见高登律师的念头也要泡汤了。 第62章 2.1.结算-02 第二场得分 若是换做在别的地方、别的世界里, 海蒂这种为了再见心上人一面而杀死一个人的举动,完全可以归类在反人类神经病的范畴里。 可那里是赤霞岛。 一个传说中上了岛就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舍不得离开的地方。 沈莳能肯定海蒂并不清楚赤霞岛上的“神秘”的真相。 而她又是在岛上长大的,必定亲眼目睹过许多外来者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羁绊”, 从此成为了岛上的住民。 但海蒂不知道,所谓的“有进无出”, 是物理意义上的“有进无出”——外来者会成为隐藏在神殿下方的山洞里的邪神眷属们的饵料, 被他们吃成一具具骨架,再由邪神眷属取代那些人的外貌和身份。 在海蒂看来,只要高登律师再次回到岛上,那么他一定会因为赤霞岛的奇妙惯性留下来。而她则会在一周后继承爵位, 同时也会成为赤霞岛的主人。 如此一来,毫无疑问, 她就能和高登律师永远在一起了。 ——所以她那时才会这么激动。 沈莳想。 因为在那个凶案现场,海蒂唯一在意的人是高登律师。 她能忍受沈莳当着所有人的面拆穿她是如何杀死大小姐艾尔根和二小姐罗琳的,却在沈莳准备说出她杀死强森的动机的一刹那爆发了。 事情到了那个地步, 想必, 海蒂一定不愿意让高登律师知道自己对他的心意。 “所以, 答案是‘D’。” 沈莳抬起手, 在【D、凶手为了引人注意而杀害强森】的选项上点了一下。 屏幕跳转。 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再度响起。 【第5问:谁是杀死大小姐艾尔根和二小姐罗琳的凶手?】 与沈莳玩的第一局剧本杀一样,他看到了八个选项,旁边还附带了一个大头贴。 选项一共有六个人。 【A、普利策记者; B、家庭教师简; C、闺蜜海蒂; D、未婚夫强森; E、助理沈; F、管家阿弗雷。】 每个选项旁边还附带了一张大头照,以免出现认错人的情况。 沈莳:“……”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原来, 剧本杀里的玩家一共是这六人啊。” 先前沈莳也同小兰分析过自己的猜想。 不过猜测终归只是猜测,在看到这个投票以前, 什么都无法作准。 现在,他能肯定, 玩家只有六个人,而且扮演强森的玩家非常倒霉地抽中了那杯毒牛奶的“死”字签,死得比剧情NPC还早,根本没来得及看到最后的剧情。 沈莳抬起手,在【C、闺蜜海蒂】的选项上轻轻一触。 【投凶环节,到此结束。】 人工智能小兰重复了一次上一回的台词。 本来沈莳以为接下来就该到结算投凶成绩的时候了,小兰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检测到编号0744玩家沈莳完成了部分支线剧情,请问是否进入〖支线问答〗?】 与小兰声音同步弹出的,还有【是】和【否】两个选项。 沈莳:“!!” 他很诧异,没想到还有“支线问答”这么一回事。 沈莳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是】这个选项。 ——— 屏幕上浮现了第一个问题。 【支线第1问:上岛的外来者为什么不愿意离开?】 下面有四个选项,分别是: 【A、赤霞岛上的生活特别幸福; B、赤霞岛能让人心想事成; C、想离开的人都会被异种生物取代; D、想离开的人都会被洗脑。】 沈莳回想起洞窟里的满地白骨,打了个冷颤,在【C】选项上点了一下。 虽说他现在已脱离了剧本杀的世界,按理说所谓的“神秘”力量的影响也应该完全消除了才对,可过于恐怖的经历是会在人的记忆中留下烙印的,沈莳觉得,自己怕是一时半会儿很难把那尸骨成山的情景从自己的大脑中抹去了。 问题跳转。 【支线第2问:神殿的真正入口在哪里?】 这个问题提供了四个选项,分别是【壁画】、【祭坛】、【地窖】和【神像】,看着都很雷同。 沈莳想,如果没有亲自夜探过神殿,随便乱蒙的话,只能有四分之一的正确率。 不过沈莳知道正确答案。 他选了【壁画】。 紧接着,屏幕又是一闪。 【支线第3问:神殿下面有什么?(注:本题为多选)】 同时,小兰的声音响起,贴心地给予宿主更详细的说明: 【多选题时,需选择所有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沈莳:“……” 好家伙,还挺难的。 他想。 本题的备选答案一共有六项。 【A、洞窟; B、巨树; C、果实; D、屏障; E、血池; F、白骨;】 像这种题目,若是光靠蒙的话,想要蒙对的可能性极小,几乎近似不可能。 沈莳一边庆幸自己当初胆子够大人也够莽,一边又忍不住感到一阵一阵的后怕。 要不是他从占卜APP“知天命”里提前得到了提示,兑换了观察“神秘”的隐形眼镜“窥秘之瞳”,还有提升san值的药物“神圣护佑”的话,他怕是没办法从那个地底洞穴里囫囵出来。 沈莳很快点下了“A、B、C、D、F”这五个选项。 下一个问题很快便出现了。 【支线第4问:所谓的继承仪式实际上是?】 这一问的备选答案有四个: 【A、被异种生物取代; B、通过巫术获得永久的青春; C、身体被鬼魂夺舍; D、血脉里的法力被激发。】 沈莳点下了选项【A】。 虽然他没有看到邪神眷属们如何吞食人类血肉,又如何取代受害者的过程,但从赤霞岛上的传说,以及那堆满洞窟的累累白骨,还有从果实里诞生的血肉翻转的怪物们的行径看来,沈莳觉得自己的选择应该没错。 至此,投凶环节结束。 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响起: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停顿了两秒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200/200】。 而这还没结束。 一秒后,新的对话框又弹了出来: 【支线问答成绩:160/160】。 小兰说道: 【恭喜您,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您的投凶成绩与支线问答成绩都是满分。】 沈莳的唇角刚刚勾起一个弧度,便听到小兰接着说了下去: 【本轮剧本杀,您触发特殊成就〖神秘事件探索〗,获得〖神秘事件调查员〗称号,并永久激活对应APP〖章鱼守护者〗中的〖调查员的直觉〗和〖精神加持〗两项功能,具体详情请于〖章鱼守护者〗中查询。】 ——— “不错。” 沈莳唇角的弧度更明显了。 他点了点头,很矜持地自夸了一句: “看来我这次的表现似乎也过得去。” 他冲着虚空说道:“小兰,给我结算积分吧。” 【好的。】 人工智能小兰随即回应了主人的要求。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内外颠倒》的积分。】 小兰用毫无语调起伏的机械音说道: 【《内外颠倒》难度判定为〖中等〗,系数1.2。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91%,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在〖支线问答〗环节获得160分,触发特殊成就〖神秘事件探索〗,额外奖励积分1800分,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7212分。】 ——很好! 沈莳用力握了握拳。 在难度系统同为“中等”的条件下,这个分数比起第一轮《钟楼山庄》来说,直接就要翻倍了。 他在脑海里飞快地用积分公式换算了一下。 这一回,他的剧本完成度比上一次高了9%,投凶得分则一样,也就是说剧本杀的基础得分是1092加2400,共3492分,基本与上一回的3384分持平。 而他的支线问答得分是160分,再加上特殊成就奖励的1800分,一下子就增加了3720分,光这一项进账就超过了剧本杀的基础得分,相当于他以满分的成绩再通关一次“中等”难度的副本了。 “原来支线情节的分数占比这么大。” 沈莳自言自语道: “难怪普利策记者那家伙要冒着生命危险夜探神殿了。” 作为一个刚进入游戏不久的新人,沈莳这回是第一次吃到支线情节带给他的红利。 而像普利策记者那样似乎已是老玩家的熟手,想必早就知道支线在剧本杀里的重要性,才会想方设法开启支线剧情,借此获得更多的积分收益的。 别说敢于冒险的普利策记者,连家庭教师简那样没胆量自己亲身夜探神殿的玩家,也会不着痕迹地将自己掌握的支线剧情相关线索透露给别的玩家,就是为了或许可以蹭到一点完成度,最好还能多得些支线情报。 至此,漫长又艰难的一场剧本杀终于结束了。 沈莳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尽管他还好奇着剧本杀里的人物的命运,但现在他实在身心俱疲,累得快要虚脱,暂时没力气关心《内外颠倒》的大结局了。 沈莳往地上一趟,朝虚空中看不见的小兰说道: “我们回‘愚者之都’吧。” 第63章 2.2.愚者之都-01 A面和B面结局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的时候, 辅助系统显示的时间是6月23日的下午四点。 这个时间就是他离开“愚者之都”,进入剧本杀《内外颠倒》的点儿。 换而言之,在“愚者之都”里, 他在游戏中经历的十一天相当于是完全不存在的。 但生物钟不能骗人。 在连续经历了夜探神殿遭遇邪神眷属的精神攻击,人还没完全缓过劲儿来, 又被迫进行了一轮又一轮高强度的推理, 脑力、体力和精神力的三重透支之下,沈莳当真身心俱疲,累得都要走不动道了。 他发现自己睁眼就回到了酒店的套房中的时候,当真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沈莳打开辅助系统给自己点了份外卖, 再趁着等餐的时间在豪华浴室里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 等他洗漱干净,换了身居家服出来时, 贴心的人工智能小兰已经帮他把餐桌都摆好了。 沈莳草草吃了不知该算是下午茶还是晚饭的一顿。 填饱肚子后,他倒头就睡了个人事不知。 好不容易从剧本杀的世界里脱离出来,不用惦记不知何时会发生的命案, 也不需在乎是不是会错过什么重要的线索, 更不必担心睡眠中是不是会碰到危险。 沈莳这一觉睡得格外深沉, 连一个梦境都没有。 等他醒来时, 未拉窗帘的落地窗外已是灯火阑珊,处处霓虹闪烁,一轮银色圆月挂在空荡荡的天幕上,月华如练, 衬得地上的灯火都暗淡了几分。 沈莳从被窝里拱出来, 迷迷糊糊地嘟哝道: “现在几点了?” 【现在是6月24日的凌晨,十二点十五分。】 平板无波的机械音响起, 沈莳抬头望去,发现他的人工智能小兰正用酷似吴景澜的外形站在他的床头, 像极了一个尽职尽责侍奉主人起床的管家。 沈莳感到心脏用力地连蹦了两下,一时间有些失神。 “……是吗?居然已经十二点了。” 似为了掩饰自己毫无由来的心虚,沈莳略刻意地别开了视线。 “居然睡了这么久,哈哈。” 沈莳起床,接过小兰递给他的家居服外套,到浴室简单洗漱了一番,把自己收拾清爽后,慢腾腾地踱回了套房的起居室。 【主人,您想喝点什么?】 人工智能小兰站在吧台前,恭敬地询问。 “唔……” 沈莳在冰可乐和冻柠茶中犹豫了两秒,最终选择了后者,“一杯冻柠茶,不要太酸。” 【好的。】 小兰很快给他调出了一杯冻柠茶。 沈莳接过,浅浅地啜了一口。 酸甜爽口,浓淡得宜,冰凉沁脾。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真好喝。” 也不知是不是小兰跟了他好些时日,已经摸清了他属主的口味,还是这人工智能在调制饮品方面特别天赋异禀,总之,经小兰之手制作的饮料,沈莳都十分满意,而且…… 他低头,又细细品了几口。 而且,这柠檬茶的味道,总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跟他从前在发小吴景澜家喝过的很像。 甚至可以说,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沈莳摇了摇头。 他觉得自己有些疯魔了。 毕竟冻柠茶这种东西,原料本就简单,加了冰块以后味道估摸着也不会差太远。 而且自从他和吴景澜都从悠闲的大学生成为了忙碌的社畜之后,见面的时间少了很多,自己也有些时日没喝过他家吴哥亲手给他泡的冰柠茶了。 沈莳记得自己曾经在某本心理学著作中看过一个理论,大致是说人的记忆其实是有趋同性的,容易先入为主。 所谓的即视感,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人的心理作用。 出于一种“念旧”的情怀,人们会把一分的相似放大成三分,三分的相似放大到八成,再用现有的体验覆盖掉原本已逐渐模糊的回忆,重新生成一个新的印象,从而让人们感到愈发的相似。 沈莳认为,自己现在大约也是这样的心理。 或许是甜度类似,或许是茶香相近,再加上泡茶的是沈莳捏出来的跟吴景澜长得很像的小兰,才会让他喝着感觉跟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想通了这层之后,沈莳便释然了。 “小兰。” 他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道: “我想看看《内外颠倒》的结局。” 【好的。】 小兰微笑点头,表情极自然地询问: 【请问您想先看哪个结局?】 ——— 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沈莳用欣赏电影的观众视角看完了《内外颠倒》的A、B两个结局。 他先看的是如果投凶失败会如何的B结局,也就是所谓的BE。 结局跟沈莳料想的差不多。 剧本杀里的角色们讨论到最后也没能商量出个一二三来,凶案只能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了9月13日,也就是爵位继承仪式当天。 凌晨时分,一直幽居于星辉公馆西塔楼的潘伯爵迪娜夫人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带走了人群中的海蒂。 她领着海蒂进入了神殿。 大约一小时之后,海蒂独自一人从神殿中出来。 虽然长相没有变化,但出入了神殿一趟之后,她仿佛成为了一个发光体,容光焕发,美艳不可方物,光是往众人面前一站,就能牢牢锁住所有人的目光。 她微笑着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迪娜夫人留在了神殿的秘密墓穴里,会在那儿迎接自己的终局。 而从今以后,她便是赤霞岛上的“潘伯爵”了。 随后,海蒂,或者该称之为“潘伯爵”,她带着那些不愿意相信这一切的人进入了神殿,让他们亲眼看看“神的选择”。 沈莳知道,每一个进入神殿的人都会被邪神眷属所取代,再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是他们本人了…… …… 而A结局则是投凶成功的后续。 它紧跟沈莳他们当时的剧情往下走。 警官等人好不容易撞开了宴会厅的大门,追出去时已晚了一步。 他们一路追到神殿,发现原本紧闭的神殿大门洞开——海蒂已用自己的鲜血打开了神殿大门,而且很聪明的拆解了壁画“上下颠倒”的机关,找到了通往地底洞穴的入口。 就在警官等人想要追下去的时候,普利策记者及时拦住了他们,告知他们下面有不可名状的危险之物,现在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好在现场没有莽撞之人。 他们等了很久很久,也没有等到海蒂从地底洞穴回来。 普利策记者告诉众人,据他推测,海蒂九成九是回不来了。 纵然她拥有潘家的直系血脉,在潘家的三个少爷小姐死后,她是唯一有资格继承爵位的人,可洞底下的邪神眷属很可能有自己一套繁衍规则,说好六十年一轮回,多一日少一日都不行。 既然时候未到,贸然闯入的海蒂非但无法成为下一任的邪神眷属首领,反而极大可能会因为直面“神秘”而精神崩溃,要么疯了,要么死了,或者更惨一些,被邪神眷属吞噬,成为那万千白骨中最新鲜的一具。 普利策记者将自己在山洞里的见闻细细地向众人解释了一番,让他们退出了神殿,然后封闭了入口。 当然,普利策记者告诉他们的故事离奇得仿佛都市怪谈,除了亲眼目睹的沈助理之外,大部分人都只觉得是胡扯,连最迷信的胖女佣也只是将信将疑。 可不信归不信,在听闻了神殿下方存在一片尸山骨海之后,也没有人真不要命到敢独自下去一探究竟。 而身为现任潘伯爵的迪娜夫人则更是把自己锁在西塔楼里,根本不肯出面收拾这烂摊子。 在所有人无法离开赤霞岛的情况下,这一拖就拖了好几天。 直到9月13日,凌晨十二点,也就是爵位继承仪式当日,西塔楼紧闭多时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了。 美丽得不似凡尘中人的银发夫人长裙曳地,款款而出。 然而,潘家的血脉已然断绝。 失去了所有继承人的迪娜夫人茕茕立于月色之下,在警官、书记官、律师、医生等人的注视中,没有任何预兆得忽然崩解开来。 她雪白的皮肤从面门正中裂开,像香蕉皮一样缓缓剥脱,露出内里黄白的脂肪、鲜红的肌肉和红紫交错的血管。 随后她的血肉软软地坍塌了下去,仿佛一滩被打碎的布丁,和剥脱的皮肤粘附成团,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皱缩、变黑,最后碎裂开来,变成了一大把带着淡淡血腥气的灰烬。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众人呆若木鸡,连叫都叫不出声音。 有胆子小的已经干脆直接晕了过去。 至此,再也没有人怀疑普利策记者了。 天亮了以后,环绕赤霞岛的浓雾渐渐散去。 与此同时,警官、书记官等人牵头,将神殿砸毁,用碎石、砖瓦和水泥填充堵塞了通往地下洞窟的入口。 没有人知道失去了饵食的邪神眷属们会怎么样。 但据普利策记者的后续调查表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赤霞岛再也没有发生过神秘事件。 “上岛易、下岛难”的传说,在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就此划上了句号。 第64章 2.2.愚者之都-02 莫非你还是个新人 愚者之都, 6月24日,凌晨一点二十五分。 沈莳带着小兰出了门。 严格来说,沈莳是个不太喜欢社交的隐性社恐, 但若是他觉得有必要,也能很快切换成社牛状态。 上一回呆在愚者之都的时候, 沈莳因为对游戏还不太熟悉, 外加身为新人的防备心而没有选择与任何玩家结交,即便出门也只是和小兰像散步一样漫无目的地溜达而已。 但这次,沈莳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在愚者之都多接触一些人,最好能认识那么两三个能聊得来的朋友。 因为经历过《内外颠倒》这场剧本杀之后, 他心中多了一个疑问,还有隐约的猜测, 而这些问题光靠他一个人很难琢磨清楚,他得从其他玩家身上得到更多的情报才行。 愚者之都很大,偌大一个城市, 玩家们像沙粒般散落在各处, 即便是卡在最热闹的饭点儿出门, 也难得看到几个活人, 就更别说这三更半夜的了。 不过小兰是个很靠谱的人工智能。 他告诉沈莳,愚者之都有一条只有晚上才营业的酒吧街,是玩家们经常去消遣的地方,若是想要认识几个新朋友, 那儿会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于是沈莳决定去看看。 酒吧街离沈莳落脚的酒店套房有十二公里, 属于绝对没法用两条腿走到的距离。 不过愚者之都的马路上都是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只需要在辅助系统里输入出发地和目的地, 就有专车随叫随到,非常具有未来感。 沈莳带着小兰乘坐专车来到酒吧街, 然后顺着灯火阑珊的长街慢慢地往前走。 这条街上的“人”比沈莳来愚者之都一周见的人都多。 玩家们套着千奇百怪的面具,身边的人工智能也各不相同,只不过是在街上走了一圈,沈莳就有种仿佛身处化装舞会现场的感觉。 沈莳是想找个人好好说话的,对那些拼酒蹦迪的热闹场所毫无兴趣。 【主人,根据您的需求,我建议您可以考虑这一间酒吧。】 当两人路过一处街角的时候,小兰忽然指了指左手边一间清吧,对沈莳说道。 沈莳看了看酒吧那漂亮雅致的门面,觉得他家小兰的品味当真不错,于是愉悦地点了点头,推门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 一个温柔清亮的女生响起。 沈莳循声望去,离门不远的吧台处有一个身穿制服和围裙的高挑美人,虽然表情和音调都极逼真,但凭经验来看,沈莳觉得她是个人工智能。 沈莳来到吧台前,向调酒师要了一杯综合果汁。 他对自己的酒量很有AC数,可不想那么轻易就喝醉了。 沈莳和小兰肩并肩坐在吧台前,一边假装喝酒消遣,一边注意观察周遭的环境。 这家清吧不算很大,除了L字型的吧台之外,拢共也就八张四人座的桌子,坐了两桌客人,刚好位于酒吧的东、西两个角落。 其中一桌是一对客人,戴着成套的面具,一看便是一对儿情侣。 另一桌则坐了三个人。 尽管他们都戴着头套,但看身形和衣着,沈莳能判断其中两人是男人,另一个则是个姑娘。 三人的桌子离吧台不远,聊天也聊得很投入,没有刻意控制音量,沈莳只要认真地听就能听得清他们在说什么。 “哎呀!” 三人中唯一的女生叫了起来,“我以前就听说克系世界很危险,你这也太拼了!” 她的声音经过系统的处理,听着是软绵绵的萝莉音,配合着她的兔子面具和洛丽塔风格的蓬蓬裙,很容易给人一种未成年少女的印象。 但沈莳注意到,这个妹子面前放了一杯长岛冰茶,已喝了大半,依然说话利索、吐字清晰,一点没有酒劲上头的征兆。 光是这吊打沈莳自己的酒量,就着实不像是个未成年人了。 “唉,可不是嘛!” 坐在兔子妹妹对面的一个戴着怪盗罗宾面具的男人用力点头。 “我忒么真佩服自己!” 怪盗罗宾面具男说道: “现在想想都后怕,要不是运气好,为了完成一条支线,怕是得把命给搭上去了!” 沈莳:“……” 他假装跟小兰说话,朝旁边转了半圈,不着痕迹地观察那戴怪盗罗宾面具的男人。 虽人是坐着的,但看得出身材高挑且消瘦。 真是…… 沈莳心说,越看越眼熟啊。 ——不会这么巧吧? 他正如此思忖,便听到“怪盗罗宾”接着说了下去,“不过我挺意外的,那人身上好像有克系副本专用的道具。虽然我不太记得了,不过我那时san值掉底了,不疯也该傻了才对,结果居然被他给救了!” 沈莳:“……” ——好吧。 他确定了。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巧的事情。 偌大一个愚者之都,他就真和几小时前才分别的玩家碰上了。 ——— “我猜,会不会是这样?” 兔子妹妹用纤细的人类手掌托住毛茸茸的脸蛋,对怪盗罗宾说道: “那人有可能在先前的剧本杀里碰过克系本,因为吃过亏,所以特地兑换了一些道具备用……”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一只暹罗猫朝他们这桌走来,站到了她的同伴旁边。 “普利策记者。” 暹罗猫开口说道。 猫咪的声音与他的头套很相配,仿佛迪士尼里的动物拟人效果,句尾自带升调的颤音,听着很萌。 但听到这个称呼,怪盗罗宾整个人一激灵,仿佛一脚踩在了电门上,哆嗦了一下。 “卧槽!都出了剧本了,就不要这么叫我了好吗?!” 他转向套着暹罗猫面具的青年,“我说,你、你该不会是沈助理吧!?” 沈莳的暹罗猫脸很智能地翘了翘唇角,露出了一个微笑,“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这还不简单吗!” 怪盗罗宾叫了起来:“知道在神殿下面的山洞里发生了什么的就我俩了,而且身高体型放在那里,我还能认不出来吗?” 沈莳哈哈笑了起来。 他朝四人座的空位比了个手势,“我能坐下吗?” “当然!” 兔子妹妹秒答。 她一边招呼沈莳坐下,一边朝小兰看了一眼,“你的人工智能?是自己捏的脸吧?不错,真帅!” 沈莳笑着点头,坐到了兔子妹妹的旁边。 而小兰则退开两步,安安静静地站在了角落里。 “你快说说看!” 沈莳刚刚坐定,怪盗罗宾就急不可耐地问他,“你是不是真带了克系道具进副本了?” “普利策记者……” 沈莳开口想要回答。 “啊,我忘了自我介绍了!” 怪盗罗宾又摆了摆手打断他,“我的名字发音里有个‘普’,所以朋友们都叫我阿普。” 沈莳点了点头。 按照愚者之都的规则,玩家们不论用何种方式试图透露自己的真名,都会被系统消音或是马赛克处理,所以行走江湖都只能用代号。 “那各位叫我小沈就行。” 沈莳说了自己的姓氏。 交换了代号,两人便算是认识了——对方的通讯号码会自动存储在辅助系统里,玩家可以随时调取。 随后,在座的另外两人也报了名字。 兔子妹妹自称“白兔”,而几乎没有开过口的另一个男子则代号“暮山紫”。 沈莳一个(未来的)专业编剧,汉语文一科成绩很不错。 他自然知道,“暮山紫”是中国传统颜色中的一种,描摹的是夕暮时分群山被烟霞笼罩所呈现出的朦胧灰紫,因“烟光凝而暮山紫”而闻名。 如此诗情画意的代号,让沈莳的视线在暮山紫身上多停留了几秒钟。 对方身高、体型与自己相仿,脸上的面具是一个东瀛能面。 那张能面不是因经常在各种动漫题材里出现而为人们所熟知的“般若”、“小脸”、“今若”一类,而是一张“瘦男”脸——整张脸呈现一种病态的土黄色,眼窝、两腮凹陷,颧骨高耸,显得嶙峋、虚弱而病态。 ——有意思。 沈莳心里对这位名叫“暮山紫”的玩家有了一个初步印象。 ——看来还是个品味独特的文青呢。 ——— “其实,我也不过是凑巧而已。” 想要探听出有用的情报,就得适当分享一些自己的信息。沈莳决定对这些新认识的“朋友”们展现出自己的诚意。 “在进入副本前,我下了一个占卜APP,叫‘知天命’,结果它占卜出了‘unnamable’这个单词。” 沈莳说道: “我寻思着可能跟克系题材有关,就以防万一准备了一些提升san值的道具。” 他笑了笑,“没想到就正好派上用场了。” “哎呀,没想到,你居然还信占卜呢!” 在沈莳说话的时候,阿普已经召出了辅助系统,拉到商城界面,搜了搜【知天命】这个APP。 他先是被APP旁的硕大的2.8分给震惊了一下,又快速看了一遍下方的用户评价,“这种玄学APP你也敢信,小沈,你还真是个人才啊!” “唔,对啊。” 一旁的白兔也附和道: “商城里的占卜APP都是不靠谱的坑钱货,这种事情但凡在‘愚者之都’里待得久一点的都知道……” 她突兀地顿了顿,一双圆圆的兔子眼睁大,用难以置信的音调问道: “小沈,莫非你还是个新人?” 第65章 2.2.愚者之都-03 新手三连 沈莳一时间默然了。 他虽然没打算假装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玩家, 可是只聊了五分钟就被识破了新手的身份,还是让他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挫败感。 “是的。” 沈莳叹了一口气,老实承认, “我跟阿普一起进入的《内外颠倒》,是我参加的第二场剧本杀。” “什么!?” 戴着怪盗罗宾面具的阿普惊叫了起来, “可你很厉害啊!一点都不像是个新手啊!” 他指着沈莳, 对其他两名同伴说道: “你们知道小沈有多牛吗?四场杀人案,两个凶手,他居然全破解出来了哎!” 阿普指了指身旁的暮山紫,感叹, “除了暮山之外,我就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侦探了!” “真的?” 白兔也很惊诧, “你们那克系剧本杀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普是个嘴皮子利索的家伙,很快就将《内外颠倒》的案情同白兔和暮山紫说了一遍。 “对了小沈!” 说到最后,阿普问道: “当时在剧本杀里没来得及问你, 海蒂那丫头到底为什么要杀强森啊?” 他托着下巴嘟哝: “本来我以为她跟强森有一腿, 两人是共犯, 可我选了‘强森与凶手是同谋, 凶手利用完以后将之灭口’那一项,却没能得分。唉,可惜,要不是错了那一题, 我这次的投凶成绩就能满分了!” 沈莳笑了笑, 正要开口给阿普解释强森死亡的真相的时候,坐在旁边的暮山紫忽然说话了: “是‘海龟汤’吧。” 沈莳隐藏在面具后的脸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海龟汤”是所谓的情境推理猜谜, 因一则经典的推理题目而得名。 那则题目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人在餐厅里点了一碗海龟汤, 只喝了一口,就举枪自杀了。 而这则题目的谜底解释是那人曾和恋人一起遭遇海难,在缺乏食物的时候,他的恋人割下自己的肉煮汤给他喝,并骗他是海龟汤。后来他的恋人死了,而他获救。直到今日,他喝到真正的海龟汤,发觉味道不一样之后才得悉真相,故举枪自尽。 而给了沈莳破案灵感的“妹妹杀死姐姐”的心理测试,也被归类在了“海龟汤”里,为人们所熟知。 因此当沈莳听暮山紫说出“海龟汤”这三个字的时候,便知道对方八成已经猜出了真相。 “根据早餐桌上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海蒂是不可能用毒牛奶锁定某个特定人物的。” 果然,接下来,暮山紫说道: “所以,我想,海蒂八成不在乎自己杀死的人是谁,只要有一个除她本人以外的人死亡就行了。” 那张“瘦男”脸的能面微微抬头,对坐在他正对面的沈莳说道,“她真正的目标,是离岛的高登律师,对吧?” 沈莳郑重地点了点头。 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个叫暮山紫的玩家,只凭阿普提供的那点儿线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猜到了真相,实在是很聪明了。 ——真厉害。 沈莳心想。 他的头脑从小就很好,属于那种不需要多努力就能得到好成绩的学霸,能让他用“厉害”来形容的人屈指可数,而称得上“佩服”的,也就只有吴景澜一个人了。 在前两场游戏里,沈莳遇到了手段相当不简单的凶手,但其他玩家的表现则很一般,连坐在他对面的阿普,在扮演普利策记者的时候,也只能算是不扯后腿而已。 但现在,他认识了暮山紫。 如此想来,玩家里藏龙卧虎的人物应当不在少数。 “先是暮山,然后是小沈,果然,还是‘侦探’里的聪明人比较多啊!” 这时,终于得知了海蒂杀死强森的真正动机的阿普感叹道: “我本来觉得自己智商算不错了,可每次进了剧本杀,经常到投凶时还搞不清状况……” 他隔着怪盗罗宾的面具挠了挠自己的脸皮,叹息道: “上次跟暮山那一场也是,要不是有他hold住全场,我的积分可能就要被扣成负数了。” 沈莳趁机提问,“这么说,阿普和白兔都是‘平民阵营’的玩家咯?” “没错。” 白兔用纤纤玉指朝前一指,“你能在游戏里遇到的玩家,大部分都是平民阵营的,侦探大约只占了十分之一左右。” 她故意在暹罗猫闪闪发亮的期待眼神中加了个停顿,“至于说凶手阵营的嘛,反正我没在愚者之都里碰到过——估计就算有人是凶手阵营的,恐怕也不会主动承认吧,哪怕是戴着面具的时候。” 沈莳心想确实如此。 “那么,你们是怎么来到这个剧本杀游戏里的?” 他又问了自己很想知道的另一个问题。 “哈哈哈哈!” 白兔用手掩住三瓣嘴,笑了起来,“你果然是新人,连问的问题都是标准的新手三连之一。” 好似听到了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一样,姑娘笑得前仰后合,半天缓不过劲儿来。 “嗨,当年我也问过一样的问题。” 阿普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啊,原本还真是个记者。” 他指了指自己,“有一次大雨天里急着出门跑现场,结果车子在高速路上打滑,直接怼在护栏上,咣一下就死了。” 接着阿普又比了比还在笑的白兔。 “兔子她是开服装店的。有一天商场失火了,她在仓库里没跑出去,被浓烟给呛死了。” 说罢,他又转向暮山紫,“暮山就更倒霉一点儿,在街上遇到个持刀伤人的疯子,被捅了几刀,人没了。” 暮山紫没有说话,只抱臂点头表示默认。 沈莳:“……” 他从三人的反应里得到了一个他以前并不知晓的重要信息。 原来“愚者之都”里的玩家,竟然都是遭遇意外的枉死者——这可跟他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沈莳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在回家的路上被酒驾的车子撞上,也没有让从天而降的落物砸得头破血流。他只是打开了吴景澜留在单位里的一块移动硬盘,并点击了一个不知名的可执行程序而已。 尽管沈莳心中惊涛骇浪,但他一点都不想在这几个刚认识的“朋友”面前坦白自己的特殊之处。 所以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不让心中所思所想露出半分端倪。 “原来大家都一样。” 沈莳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我是在老家修屋顶的时候不小心踩空了,摔下去撞到了脑袋……” “对吧!” 阿普立刻接腔: “那种感觉实在太忒么糟糕了!明明身上的痛觉还没消失,结果一睁开眼就到了这种鬼地方,不想再死一次就只能努力苟着,天天提心吊胆,既要害怕会不会在剧本杀里被人给杀了,又得担心积分哪天可能就不够用了!” 他双手撑桌,“咚”地用力敲了一拳,“我们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好了好了,别抱怨了。” 白兔仰头喝光只剩个底儿的长岛冰茶,又招手叫来调酒师,要了一杯新加坡司令。 “这世界上每天有那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死掉,眼一闭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她端着长脚窄身的玻璃杯,浅浅地啜了一口杯中红中透橘的酒液,叹息道: “我们现在还能坐在这里喝酒、聊天、抱怨,有机会再活一回,已经比大部分人都要幸运了。” 白兔喝掉大半杯新加坡司令,然后轻轻地摇晃酒杯,让剩下一点酒液在杯底均匀地打着圈圈,欣赏美酒在灯光下琉璃碎金般的光泽。 “而且,也不是毫无希望的,对吧?” 姑娘用软软的萝莉音叹息道: “毕竟我们还是有机会回到现实,获得重生的。” 沈莳感到心脏“咚咚”跳了两下。 按照剧本杀游戏的规则,玩家返回现实,需要同时达到三个条件。 首先,玩家需在辅助系统里兑换道具“现世入场券”,那玩意儿积分高达十万。 按照沈莳现在的积分所得,就算他不购入任何APP,不买任何道具,不在愚者之城休息,每天不停地出入各个剧本杀,而且每一次都能玩得如此漂亮,也还得完成十好几场副本才能累积到十万积分。 其次,“现世入场券”只能在“地狱”级难度的剧本杀中使用。 根据规则,玩家必须最少连续三次突破某一个难度,才能选择比该难度更高一级的难度,这就意味着,即便沈莳玩得再溜,他至少还要再通关一次“中等”,三次“困难”,才能试着挑战“地狱”级。 再者,必须在使用“现世入场券”的剧本杀中投出真凶,且剧本完成度不低于80%。 沈莳现在的经验还太浅了,压根儿无法想象“地狱”级的剧本杀究竟有多难,就更别提正确投凶和剧本完成度了。 “对了。” 沈莳借机提问: “你们玩过几轮剧本杀了?” “算上和你一起的那一场,我一共玩过九场了,一次‘入门’,六次‘简单’和两次‘中等’。” 阿普回答: “我比较倒霉,‘简单’难度到第三轮的时候投凶错误,只得从新开始算。不过两次‘中等’都遇到了厉害的侦探。” 他拇指朝戴着能面的暮山紫一比: “我就是在第一次挑战‘中等’难度的时候认识暮山的。那可是个‘白教堂’式的雾都杀人事件呢!” 第66章 2.2.愚者之都-04 不知真假的传闻 “我的游戏经验和阿普差不多。” 白兔指了指自己, “不过我没卡在‘简单’难度,倒是卡在‘中等’难度了。” 姑娘撅了撅兔子面具的三瓣嘴,又是一声叹息: “我刚刚结束的那一轮就投凶错误, 又要重新开始累计次数了。”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 “不过现在看来, 以我目前的水平, 还是暂时别肖想‘困难’难度了,不然老是投凶错误的话,积分很容易被扣光的。还是安安稳稳地在中低难度的剧本里多苟苟吧。” 沈莳问:“投凶错误的话,会被扣积分吗?” “对啊!” 阿普回答: “如果投凶错误的话, 会有惩罚性的扣分,‘简单’难度的扣分是1500分……” 他看向白兔。 “‘中等’难度的话, 是2800分。” 姑娘把话接着说了下去: “而且不仅有惩罚性扣分,对剧本完成度也会有影响。基本上,如果投凶错误, 你那一回的副本不仅等于白忙活了, 还经常要倒扣你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积分, 很亏的!” 沈莳心道原来如此。 难怪明明脱离剧本杀世界的条件是高积分和高难度, 但玩家们都更愿意在中低难度的世界徘徊。 那是因为越是高难度的剧本杀,“连胜”就越难达到,而且输一局的代价很惨痛——就像白兔所说的那样,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 勉强挑战高难度的剧本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小沈。” 这时一直不怎么说话的“瘦男”暮山紫忽然叫了沈莳的名字, “你说你只通关过两个副本,对吧?” 沈莳“嗯”了一声。 暮山紫盯着他, 经过系统处理的语音沙哑低沉,听着像是个五六十岁的中老年男子, 与他那张枯槁憔悴的“瘦男”脸倒是很相配,也让人难以判断他面具下的实际年龄。 只听暮山紫说道: “这么说来,你直接跳过了‘入门’和‘简单’两个级别的难度,第一场剧本杀就是‘中等’难度了?” 沈莳郑重地点了点头。 暮山紫说道:“看来,系统对你的评价很高。” “是吗?” 沈莳的猫眼睁大,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这话是怎么说的?” 白兔一口饮尽她的新加坡司令,说道:“我们这些老玩家,曾经讨论过咱们的阵营身份到底是怎么决定的。” 沈莳挺直了身子做认真倾听状。 这也是他非常感兴趣的一个问题。 “玩家群体里对此有过好几种猜测,不过目前比较能服众的一种说法,是系统会判断玩家的智商和能力,选择那些比较聪明的人成为侦探。” “系统认为你某方面的能力越优秀,你的初始剧本杀难度就越高。一般来说,新手的第一个关卡都是‘入门’级难度,例如我,就是从‘入门’本开始的。” 一旁的阿普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忙着招呼调酒师的白兔。 “像兔子这样脑筋比较好的姑娘,她第一个本就是‘简单’难度了。” 他的指头又往旁边一偏,语气中带了点与有荣焉的自豪: “而暮山跟你一样,上来就是‘中等’难度的剧本杀。他已经连续通关了三场‘中等’难度,准备挑战‘困难’级别的副本啦!” 沈莳轻声低呼:“啊呀,什么时候?” “三、四天后吧。” 暮山紫回答: “我抽到的下一个剧本杀跟遗传科技和基因工程有关,我对这方面没什么了解,得趁这几天功夫补一补课,再做点相应的准备。” 他哑着嗓子回答: “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挑战‘困难’级别的副本,得谨慎些应付。” 沈莳点头表示同意。 “等下一次见面,我们就可以找暮山打听‘困难’本的情况了。” 阿普笑了起来。 他端起酒杯,跟暮山紫的杯子碰了碰,“来,干杯!祝你马到功成。” 暮山紫低低地笑了两声,端起杯子,将残酒一饮而尽。 “说起来,我一直觉得,如果有谁能达成通关条件,离开这个剧本杀世界的话,一定就是暮山无疑。” 白兔端起了今晚的第三杯酒,笑着搭腔: “现在看来,我们这位新朋友小沈也很有潜力嘛。” 她用自己的朗姆酒在沈莳的综合果汁上轻轻一碰,发出一声清脆的“叩”,“来,也祝你一切顺利。” 沈莳微笑着接受了白兔的祝福。 ——— 一杯果汁喝尽,沈莳放下杯子,问了自己一直很想知道的另一个问题: “以前有人达成过脱离这个剧本杀游戏世界的条件吗?我是说,成功回到现世,获得新生。” “唔,这谁知道呢!” 两杯酒下肚,白兔的语调带了些许熏熏然的醉意,“你知道愚者之都的规矩——谁也不晓得你好朋友面具下究竟长什么样子,唯一的联系就只有辅助系统里的一个号码。” 她单手托腮,懒洋洋地将整个人都窝进又深又软的沙发里,“哪天这个号码突然间再也打不通了,你也不晓得他或者她究竟是在剧本杀里出了事,还是达成全部通关条件,离开这个世界了。” ——确实。 沈莳心道: 游戏的规则将玩家们的生活划分成“剧本内”和“剧本外”两个界限鲜明的部分,剧本杀的抽签不由人控制,玩家们很难在剧本外结盟。而在愚者之都,人们又都生活在面具和假声的掩饰之下,联系比网游里认识的小伙伴还薄弱。 玩家来来去去,谁也不知道谁的来历,谁也不清楚谁的去向。 不管是死了还是通关了,只要离开了愚者之都,连想给友人捎个信都办不到。 “不过……” 这时,白兔又接着说了下去,“我刚来愚者之都的时候,倒是听过一个传闻。” 沈莳:“哦?” “有一个很厉害的玩家。” 白兔说道: “据传他已经兑换了‘现世入场券’,并且做好了挑战‘地狱’级难度副本的准备,不过嘛……” 沈莳:“不过?” “后来从某一日开始,就没人能联系上那个玩家了。” 白兔一摊手: “他的朋友们都不晓得他是死了还是活着回到了现世。” “哎呀,这件事我也听说过。” 阿普接话: “不过这只是个传闻而已,谁也不知道真假。何况……” 他顿了顿,隐藏在怪盗罗宾面具下的右眼狡黠地一眨,“何况,这则传闻里的‘主角’,连代号都没个统一的,光我听到的版本就有三个不同的名字。说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存在本身就存疑了。” ——— 沈莳在酒吧坐到凌晨五点,眼看着天都要亮了,才与三个新认识的朋友道了别。 反正不需要担心行李的问题,沈莳也没回他住了好几天的酒店,而是就近找了一家装潢很具现代风的LOFT,挑了一户顶层的套房。 这套房的卧室有一扇足足占了一面墙壁的巨大落地窗,窗户外是一个外敞式的阳台,因为楼层够高的关系,可以看到无遮无拦的日出。 只是沈莳刚刚在《内外颠倒》的剧本世界里欣赏过赤霞岛的圣女峰落日,这时看着大都市里的日出便分毫觉不出震撼了。 他打开衣橱,果然找到了符合他尺码和喜好的居家服。 “如果没有惦记的人,也不用担心积分不够用的问题,愚者之都的生活实在是再理想不过了。” 沈莳取出居家服换上,大喇喇往沙发上一摊,“不过,就算这里再好,我也还是要回去的。” 他抬头看向站在沙发旁边的人工智能小兰。 “毕竟我家吴哥还没找到,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里,对不对?” 人工智能小兰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颔首,也不知是不是赞同的意思。 “来,小兰你也别站着,坐下说话。” 沈莳朝小兰招了招手,示意他坐到自己旁边,“我们来合计一下新得的这些积分应该怎么用。” 沈莳在第二场剧本杀《内外颠倒》里表现得非常好,一共得了7212分,连带第一场剧本杀剩下的604分,一共是7816分。 不过按照愚者之都的时间来算,现在已是6月24日,又过了一天,他必须再支付100积分作为“住宿费”,所以目前他的实际可支配积分是7716分。 “首先当然得先给你兑个声纹语音包,之前说好了的。” 沈莳叫出辅助系统界面,进入商城,熟门熟路翻到“人工智能”的部分,开始看声纹语音包相关的界面。 系统很会赚钱,一个语音包也能折腾出花来。 比如普通的萝莉音、正太音、叔音、女主播音就卖的比较便宜,大约只在100到150积分的区间里,不过沈莳逐一试听过后,感觉实在太假了,每一句话都像在棒读一样。 至于标上了“高仿真度”的语音包,则需要250到300积分,效果已经和真人没太大的区别了。 但这些沈莳都不满意。 他最后选择了一款高达400积分的声纹语音包。 给人工智能安装了这款语音包以后,会弹出一个类似于DJ调频般的控制界面。玩家可以自主调整声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这样一来,沈莳就可以把他家小兰的声音捏成记忆里吴景澜的样子了。 “唉,我真是,没救了。” 沈莳一边给小兰调整声线,一边忍不住自我嫌弃,“这就是所谓的替身代餐梗吧?放在小说里妥妥儿是个渣男啊!” 第67章 2.2.愚者之都-05 第三场剧本杀 帮小兰安装了语音包后, 沈莳很坏心地让人工智能用酷似吴景澜的声线给他唱歌。 根据沈莳对吴景澜的了解,他家吴哥从小到大一直很优秀,干什么都厉害, 唯独整一个五音不全,让他唱首歌能要了他的命。 沈莳唯一听过吴景澜唱歌, 是两人一起过生日的时候。 吴景澜用仿佛在努力破解一道数学世纪难题的表情, 眉头轻锁,认真而专注地给他唱生日歌。 他唱得很慢,一字一句咬字极清楚。但那么简单的调子仍然环游世界,从东亚一路飘到西伯利亚, 又越过北极点自南半球返回赤道,跟原曲不能说一模一样, 只能说毫不相干。 现在他的人工智能小兰就不一样了。有了系统的加持,想高就高,要低就低, 哪怕是唱Vitas的《歌剧2》也绝对没有唱不到key的问题, 沈莳总算可以尽情造作, 欣赏“吴景澜”的歌声了。 沈莳记忆里的吴景澜音调略低哑, 沉厚而磁性,有点儿烟嗓的感觉。 他让小兰用这样的嗓音一连唱了三首老歌,过了把瘾之后,才终于打算干正事。 在前一个剧本杀《内外颠倒》中, 他因为触发特殊成就【神秘事件探索】, 获得【神秘事件调查员】的称号。 与【神秘事件调查员】称号一起激活的,还有克系专用APP【章鱼守护者】中的两项技能, 分别是【调查员的直觉】和【精神加持】。 沈莳当时刚刚从副本里出来,整个人身心俱疲, 没来得及查看这两项技能到底是什么就躺平睡着了,现在正好是研究它们的机会。 于是他退出商城,回到辅助系统的桌面,然后点开了【章鱼守护者】。 果然,APP里原本灰着的两个图标已变成了激活状态,沈莳在上面轻轻一点,便跳出了技能说明。 这两项都是精神类的技能。 原本沈莳以为技能既然是在【章鱼守护者】里激活的,那大约应该只有在克系副本里才能使用。但他看了解释后才发现,【调查员的直觉】和【精神加持】适用于全类型的所有副本。 简而言之,只要是进入剧本杀世界,沈莳就会自动获得这两个技能的效果。 【调查员的直觉】能使他的第六感提升一倍,而【精神加持】则能增加他精神力上限的百分之二十。 “哎呦,相当实用的能力嘛!” 看完介绍以后,沈莳愉悦地向小兰炫耀: “这样一来,我不仅能自称坚韧不屈,还偶尔能用‘凭我侦探的直觉’来装一装B了。” 人工智能小兰闻言,只是笑着摇了摇头,笑容中带着宠溺。 【主人。】 小兰说道: 【〖精神力〗倒无所谓,毕竟它在剧本中作为一种可量化数据,呈现的形式表现为使玩家更不容易受外界刺激影响,对负面情绪,如恐惧、无措、愤怒的抗性更高,是很正面的状态加成。】 他顿了顿,又正色道: 【但〖直觉〗不一样。它和〖幸运值〗相似,初始值的浮动性太大了。比如有人的直觉一向不准,初始值就是〖1〗,而有些人的第六感一向不错,初始值就是〖4〗……】 “唔,我懂了。” 沈莳煞有介事地一颔首,“如果我是那个‘1’的话,增加一倍也不过只有‘2’,离人家初始是‘4’的还差得远。” 他朝小兰一笑: “你是想说,不要以为有了‘调查员直觉’的加成之后,就可以过分依赖第六感,对吧?” 【正是这样。】 小兰神色郑重,语气严肃: 【您在前两个副本里表现优秀,靠的不是〖直觉〗,而是实打实的搜证、分析和推理。】 “明白,明白!” 沈莳继续点头如捣蒜: “我一定端正态度、发扬优点、戒骄戒躁,保持谦逊谨慎的态度,凡事凭证据、讲逻辑,保证绝不滥用直觉!” 他当年可是老师们的枪手,代笔过的年终总结少说十份八份,套词儿背得溜溜顺,几乎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 小兰似是看穿了这家伙的小聪明,只无奈一笑,客客气气地回了他一句套词儿: 【主人,您说得对。】 沈莳:“……” 可能是他的人工智能装了新的语音包,声纹像极了吴景澜,沈莳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即视感。 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小到游戏高分通关,大到拿省级国家级的竞赛奖项,忍不住在吴景澜面前翘尾巴穷嘚瑟的时候,他家吴哥也是这样不轻不重地点他一句,提醒他不要太过骄傲。 “唉!” 沈莳叹了一口气, 他觉得脑内世界太丰富也不是好事,实在容易想太多。 “好吧好吧,干正事要紧!我们来抽下一个剧本杀吧!” ——— 根据游戏的规则,玩家必须最少连续三次突破某一个难度,才能选择更高一级的难度。 沈莳已经通过了两次“中等”难度,而且通关成绩十分优秀,只要再通过一次,就可以挑战“困难”级副本了。 所以毫无疑问,这一回,他也打算继续选“中等”难度。 系统只允许玩家选择剧本难度,但具体进入哪个剧本,则只能由系统随机抽取,不能由玩家控制。 有过上一回的经验,沈莳利落地点开了辅助系统中的“剧本抽选”一栏,选择了“中等”难度,并在提示框弹出的下一秒,果断按下了“开始抽选”。 光屏中,再次出现了那个漩涡般深邃的黑洞。 那缓缓旋转的黑暗深处,远远近近似有万千星芒闪烁。 几秒后,黑洞消失,一行醒目的标题弹出: ——《异能伊甸园》。 标题下方是一张封面图,看起来像什么网络电影的海报。 八个人背对镜头而站。 有七人身穿牛津风的校服,只能看到背影或是小半个侧脸,但看着年纪都不大;最边上还有一个穿铁灰色西装的高个男人,虽看不见长相,但沈莳猜测这位可能是个老师或者辅导员。 沈莳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 “这个,是我吧?” 沈莳指着学生堆里差不多算是站了C位的那个背影,问他的人工智能: “发型、发色、身高和体型都跟我一模一样。” 小兰回答:【应该是的。】 “万里挑一的特殊存在,你是天之骄子。” 沈莳念出了剧本的介绍词: “当你的身边都是‘异类’的时候,谁又是最特殊的一个?” 他笑道: “有意思,看起来是个变格本了。” 沈莳滑动虚拟屏幕,拉过封面,开始看下面的简介。 【人类中约有万分之三的人会觉醒异能。 异能者的能力通常在二十岁成年前觉醒,未成年的异能者进入专门的异能学校,这个学校便是“伊甸园”。 七位毕业班的异能者准备参加毕业考试,在辅导员的带领下,来到学校位于异空间的校区。 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里,隐藏在师生中间的爱恨情仇不可避免地爆发。 天赋异禀的他们,在重重杀意面前,会如何使用自己的特殊力量呢?】 沈莳:“哇哦!” 看完简介以后,他忍不住低呼了一声。 “超能力哎,有点酷炫!” 他转向小兰,兴致勃勃地问询:“玩家真的也能使用异能吗?” 【是的。】 小兰矜持地点了点头。 【进入剧本杀后,玩家能通过系统的辅助使用任何符合该世界观设定的能力。】 沈莳更兴奋了。 他甚至迫不及待地想现在就进入剧本杀,看看自己的异能究竟是什么了。 当然,这被好奇心驱使的冲动只持续了短短的一瞬。 他很快冷静了下来。 毕竟这是一个他以前没玩过的特殊类型变格本,又是“中等”难度级别的本子,实在轻忽不得。 必须要做足准备才好进入。 ——可是,应该怎么做呢? 一时间,沈莳脑中浮现出了他对“超能力”的歪曲又片面的认识。 什么《X战警》啊,《复○者联盟》啊,《正义※盟》啊,都是挥挥手就毁天灭地,轻易轰碎一个星球、颠覆一个时空的存在。 ——这简直没法玩儿! 做了二十好几年普通平凡正常人的沈莳根本没法想象操控异能的感觉,就更别说能为此做什么准备了。 “……看来,没办法了。” 沈莳一面嘀咕,一面回到辅助系统桌面,划拉开了一个APP。 ——【知天命】。 虽然这个APP被白兔、阿普这俩老玩家鄙视为“坑钱货”,还说只要是在“愚者之都”呆得久一点的,都知道商城里的玄学APP不可靠。 不过在上一个世界里,沈莳用它算出了“Unnamable”这个关键词,从而正确猜出《内外颠倒》的克系本性质,提前准备了相应的救命道具。 有了这个经验,沈莳觉得,这次说不准还能再试一试。 而且他现在积分充裕,正是钱多了就忍不住想浪一浪的时候,于是选了“高级占卜”。 高级占卜每次耗费300积分,能给玩家提供四个关键词。 屏幕上八卦旋转起来,一通仿若手游抽卡一般绚丽但无用的过场特效动画之后,四个单词相继跳出。 ——【Attack】; ——【Dangerous】; ——【Two-sided】; ——【drugs】。 第三卷 【剧本三】异能伊甸园 第68章 3.异能伊甸园-01 前往异次元空间的校巴 “……同学?沈同学?” 有谁拍了拍他的肩膀。 沈莳睁开眼的一刹那, 一张漂亮又有些熟悉的脸跳进视线。 他瞳孔大张。 震惊、不解、痛苦接踵而至,让他猛地甩开了对方的手。 “抱歉,我打扰你睡觉了吧?” 女孩脸色有些尴尬, 很快又微笑起来。 沈莳迅速扫了周围一眼,行进中的大巴和一张张陌生的脸孔——这是剧本杀的副本世界, 不是久远又苦涩的记忆。 把目光重新定在女孩脸上, 沈莳在脑海中检索着这一次自己的角色资料,若无其事地说: “我睡迷糊了,有什么事?” “‘夏秋之交’就要到了,我来征求一下每个人的分房意见, 希望大家都能休息好,不要影响毕业考。” 女孩松了口气, 温声说道:“毕竟,我是班长嘛。” 沈莳按照人设,让自己的嘴角微微上扬: “谢谢班长, 我住哪儿都可以。” 漂亮的班长点点头, 又递过来一瓶水。 “那我去问其他人了。” 沈莳接过来道了一声谢, 时刻保持淡淡的笑, 巨温和一同学。 他的眼睛看向了窗外,仿佛放空在看风景,脑内已经开始疯狂吐槽了。 “毕业考”、“班长”、“同学”,光看这几个关键词, 也许会以为这次剧本杀是个纯纯的校园剧。但其实, 这是一个超级酷炫的异能世界哒! 根据被游戏系统强行注入大脑中的前置剧情,沈莳几乎瞬间就掌握了这个剧本杀的世界观设定。 从发现第一个异能者至今, 全球已约有万分之三的人类觉醒异能,给全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改变。 随着时间推移, 人们对异能越来越了解,对异能者的管理也经过了飞速发展,已然非常成熟。 所有异能觉醒都会发生在20岁以前,超过这个时间没觉醒的,就是永远的普通人。 已觉醒了异能,又未满20岁的异能者,会被送到一所叫做“伊甸园”的异能学校进行教育和培养。 “伊甸园”规模庞大,管理严格,是年幼的异能者们进入社会前最重要的一道门槛。 只有通过了“伊甸园”的毕业考,异能者们才能顺利从半监视半考察的环境中离开,成为一名自由的成人。 这辆大巴上正是一群年满20岁的同班同学,他们要去往学校位于异空间的一处校区“夏秋之交”,在那里准备毕业考试,迎接毕业后未知的未来。 ——这不就是X男里的“泽维尔天才青少年学校”和哈○波特里“霍格沃茨”的结合体吗? ——好家伙,全世界异能青少年集中的学校,加上老师和后勤,人口超过好几百万,占地面积也要赶上一个省会城市了吧? 沈莳一边吐槽,一边止不住内心的雀跃。 异能啊! 像魔法一样酷炫的异能啊! 哪个中二少年没想过像万×王一样手拆体育馆,或者是像某教授一样控制人的心灵? 作为一个中文系毕业的编剧,沈莳也曾是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年轻人嘛。 不过沈莳的兴奋状态只持续了几秒。 他没有忘记,这是一个真实的剧本杀游戏,是一旦投凶或判断失误,自己的生命就会彻底凋零、死得不能再死的残酷世界。 他也没有忘记,进入副本之前,【知天命】给出的四个词提示,其中两个词都和安全有关,意味着他在这个副本将会遭遇生命危急。。 在场的人当中,究竟谁会威胁到沈莳的生命呢? ——— 在《异能伊甸园》里,现在是10月6日,星期一。 这一次沈莳扮演的“沈莳”,是一名一年前刚刚觉醒了异能,踩着20岁边进入异能世界的幸运儿。 一年前,作为插班生进入了“伊甸园”学院,觉醒的是控水术,能够操控水元素。 他一觉醒,异能的能级就达到了B级,预测经过开发后甚至能达到S级,潜力十分巨大。 在崇拜强者的异能世界,异能的强弱就决定了未来的发展。加上沈莳长相好、性格温和,进入“伊甸园”后,很快成为全校的风云人物。 前不久,人人艳羡的异能者管理单位“异能统筹局”派人接触了沈莳,向他发来橄榄枝。 这就意味着,只要他愿意,将来毕业后可以直接进入这个世界的“魔法部”谋得一份职位,可以说是即将捧上体制内的金饭碗,前途不可限量。 沈莳假装揉着太阳穴让自己清醒,开始快速地观察周围。 身为插班生,进入学校没多久,和其他人并不熟悉,很多其他玩家可能掌握的校园八卦流言等剧情线索,他全然无知,必须要打起十二分精神观察当下的人际关系。 这是一辆二十二人座的大巴车,除去开车的普通人司机,包括角色“沈莳”在内的七名学生和一名辅导员都是异能者。 学生们三两散落在车厢里,显得空落落的。 沈莳正好坐在居中的位置,只能观察到位于前方的三个人。 第一个就是坐在第一排的辅导员冯夕。 一个X男背景的异能学校出现“辅导员”这个很有本国特色的职位,实在有点违和。 不过,冯夕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照顾学生的辅导员。 他也是异能者,异能空气弹,能级B,近攻远程都是一把好手,用来收拾一些上头就乱用异能的学生绰绰有余。 冯夕本人个子不矮,超过一米八,相貌不算很英俊,倒也称得上端正,加上戴了副很斯文败类的金丝眼镜,跟学生们相处张弛有道,还挺很受女生欢迎的。 常有其他班女生来送小饼干,想跟冯老师来一场校园师生恋,但是都被冯老师很有师德地严词拒绝了。 一个条件不错的男性一直单身,又拒绝别人追求……想起上个副本里那个辣眼睛的早晨,沈莳忍不住多看了冯夕两眼。 冯夕正侧着脸和司机聊天,一副老相识的样子,看起来很像是个NPC,也有可能是玩家故布疑阵。 在剧本杀世界里,NPC和玩家最大的区别,在于NPC只遵循故事的行为逻辑,而玩家还要遵循另外一种逻辑。 那就是,生存逻辑。 玩家会在人设允许的范围内OOC,突破NPC的行为限制,进行合纵连横,以保证自己不被投凶,能够活到最后。 因此,很好地扮演角色,一开始不暴露玩家身份,假装NPC来观察环境,同时避免暴露太多线索,也是一种游戏策略。 如果是这样的话,冯夕应该是一名老练的玩家。 沈莳记下这点,又把目光移到了冯夕身后第二排,他的同班同学。 很可惜,从沈莳的角度,只能看到一个漆黑的后脑勺。 对方把头低得很深。 沈莳从相对座椅的高度判断,这位同学个子矮小,是女生的可能性更大。 和这位很没存在感,男女都搞不清的同学比,下一个观察对象正好相反,实在是太有存在感了。 那人光背影就占了一个半人位置,肩膀跟椅子背差不多高。 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九五,体重一百公斤的熊男,委委屈屈缩在不够宽敞的大巴座位间,把头扭来扭去的样子,着实引人注意。 目光跟沈莳对上,熊男咧开嘴,露出了个傻兮兮的笑容。 “小沈你醒啦?” 沈莳点点头,迅速从前置剧情里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大壮哥,快到了吧?” 熊男人如其名,姓王叫大壮,长相和名字一样,普普通通,还透着一股傻气。 他是沈莳在学校内的室友,关系比一般同学亲近一些。王大壮有粗豪的外表以及一颗细腻的八卦之心。 初来乍到的插班生沈莳也是靠他,才了解了很多班上同学的情况。 王大壮看看手机。 “也就几分钟了,我记得前年……哦对了,小沈你没去过‘夏秋之交’!” 这是剧本里告诉过沈莳的:在这里的人,除了他这个插班生,两年前都曾经来过目的地“夏秋之交”。 沈莳顺势就问: “‘夏秋之交’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只听说是在异空间里,我还没进过异空间呢。” 设在异空间的毕业陪训地点,一看就是各种命案高发的孤岛环境。上百万学生的学校每次毕业都这么整,得多耗资源啊! 就跟某些推理小说里,为了杀人专门盖一栋大别墅一样,没有环境创造环境也要杀人,太努力了叭! 王大壮是个话痨,努力在椅子间扭过壮硕的身体,兴奋地说: “那是个浮岛,很神奇,很漂亮,保证你去一次就不会忘!” “你们前年是去干什么的?也是为了筹备考试?” “哪儿能呢!这种异空间全‘伊甸园’也没多少,不可能每次考试都去呀!” 王大壮大概憋久了,话匣子一开关不住: “前年那次也是我第一次来,我们班在学校的异能考核里进入了前五名,跟其他四个班一起到‘夏秋之交’进行异能集训。” 沈莳笑道: “我们班成绩这么好,这次毕业考我可不能拖后腿了。” 王大壮脸一红: “其、其实,那一次如果不是我发挥不好,班级成绩还能更好一点的。” 王大壮的异能比较平凡,成绩也一般,不过异能评级不错,才能加入这个班。 “放心啦大壮,这一次有沈同学,统筹局都抢着要的人才,你的成绩再拉,也不至于影响全班。” 一把男声从后排传来,语气轻快爽朗,仿佛是在开玩笑一般,说话内容却有些阴阳怪气——听着像是调侃王大壮,实则针对的是沈莳。 沈莳趁机跟着王大壮一起扭过头去看,看到了一张相当英俊帅气的脸。 第69章 3.异能伊甸园-02 沈莳的六名同学和一名辅导员 相比大巴前半段, 四个人松松散散一人一排的坐法,大巴后半段就显得拥挤多了。 倒数第二排三个人挤在一起,还有一个人坐最后。 倒数第二排左边坐了一对男女, 姿态亲密,正是班上唯一一对情侣。 情侣中的男生叫赵凌空, 正是刚才阴阳怪气地怼了沈莳一句的家伙。 赵凌空在这一届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 他是校学生会成员, 文化课成绩很出色,外形高大英俊,为人又大气爽朗,人缘很好, 各种好兄弟遍布各个年级,暗恋他的女生很多。 只不过, 人缘甚好的赵凌空却一直跟沈莳不太对付。 沈莳插班进入“伊甸园”以后,抢了不少赵凌空的风头。 这倒不算什么,毕竟学校里出色的人物很多, 赵凌空也不至于小心眼到嫉妒每个优秀的同学。 一直以来两人虽成不了兄弟, 倒也对彼此客客气气的, 没有过多的交集, 也不会彼此针对——直到最近传出沈莳得到了统筹局的橄榄枝,赵凌空的态度才有了变化。 班上的人都知道,赵凌空一直在争取毕业后进入异能统筹局。 一个人孜孜以求的金苹果,另一个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掉落在手心, 再大度的人心里都会有点不痛快。加上赵凌空进统筹局的事不太顺利, 更是加剧了他的不平衡,时不时会像现在一样刺上沈莳两句。 王大壮不知道是没听懂赵凌空的话, 还是装傻,呵呵笑着挠挠头。 “今年我会努力, 再加上小沈来了,咱们班的成绩肯定能进前三。” 倒是赵凌空的女朋友拍了他一下,“怎么说话呢!还没考试就给大壮哥添堵。” 女生朝王大壮笑笑:“大壮哥,别听他的,这一次考试你一定能考出个好成绩。” 她又转向沈莳,巧笑倩兮地弯一弯眼,“沈同学也是,加油哦。” 看着女孩儿这张和记忆有三分形似七分神似的脸,沈莳眼神有片刻恍惚,酸甜苦辣百般滋味泛上心头。 ——— 让沈莳似曾相识的漂亮女生名叫李依笙,是本班的班长。李依笙是校园故事里标准的班花模板,肤白貌美,一头黑发又长又直,笑容甜美,成绩优异。 和一些因为条件出众就过分自傲的女孩不同,李依笙是温室里的花朵,性格柔和,天真浪漫,对班上的同学一视同仁,认真履行班长职责,细心照顾每一个人。 哪怕也有点美女常见的小骄傲小脾气,也无伤大雅,完全算得上是个秀外慧中的好姑娘了。 因此李依笙的追求者乌泱乌泱,是“伊甸园”最想成为女朋友排行榜第一人,超过许多条件更出色外形更漂亮的女同学。 据王大壮说,赵凌空一入学就对李依笙一见钟情,凭借近水楼台的优势,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去年从众多竞争者中杀出重围,抱得美人归。其中的心机和手段,足可以写出一部《追女孩的一百零八招大全》。 女朋友发话,赵凌空也不阴阳怪气了,抓着李依笙的手,嘻笑起来。 李依笙白了他一眼,转过头,问坐在右边的女孩,央求道: “付晴,你的《能级结构分析学》笔记能不能借给我?这门课我一直没怎么听懂……” 赵凌空和李依笙这对小情侣坐在倒数第二排,付晴就是和他们隔了一条过道并排坐的女生。 付晴是李依笙的好闺蜜,两人住一个宿舍,在学校里经常结伴而行。 哪怕交了男朋友,李依笙跟付晴同进同出的机会也比跟赵凌空在一起更多,就像今天在大巴上,左边是自己的男朋友,右边就坐了好闺蜜。 沈莳刚刚在前头一直听见两个女孩隔着过道交谈。 相比美丽的李依笙,付晴是个典型的壁花小妹。 她体型微胖,外表憨厚,相貌也很平凡。 不过论头脑,这个班的其他人就只能给付晴当壁花了。 付晴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学习成绩是班上当之无愧的第一,自从入学就没跌出过年级前十。 可惜她异能水平相对一般,据说毕业后想加入异能教育部门,发挥学霸的脑力优势。 听了李依笙的话,付晴故作嫌弃地说: “什么借笔记啊,是想让我给你补课吧?” 李依笙嘻嘻笑起来,撒娇地拉着好友的手: “晴晴最好啦,你讲课比老师清楚多了,教教我嘛~~” 一旁被无视的赵凌空有些不服气地咕哝: “我的《能级结构分析学》成绩也不错的……” 沈莳把身体转了回去。 不过他已经借机看清了坐在大巴最后一排的人。 对方容貌清秀,皮肤白皙,体型瘦削,白白细细的胳膊支着下巴,神情忧郁地望着窗外。一头淡茶色的柔顺头发长到肩膀,留了个公主切发型。 第一眼过去,沈莳差点以为是一个女孩子。 等跟脑内的资料对照过后,才知道“她”其实是“他”。 秦双双,有一个非常像女孩的名字的他,本人也很像个女孩。 纯血异能者家庭出身,按哈○波特的设定来套,就是所谓的巫师贵族家庭大少爷了。 虽然父母都是异能教育部的高官,秦双双却一点没有异能二代的飞扬跋扈,反而十分怯懦内向。 他的异能水平和成绩都很优秀,却总是一副缺乏自信的样子。 学校里很多人说秦双双是个娘娘腔,虽然没有明目张胆的校园霸凌,平时受到的恶意言语攻击也不少。 在沈莳被灌输的前置剧情里,他平时和秦双双没什么交集,话都没说过几句,最多见到了会打个招呼。 秦双双没什么朋友,只跟赵凌空和李依笙关系好一些,还跟后者传出过绯闻,被拍到过一起外出约会,传上了学校论坛。不过没一个人相信两人有暧昧,毕竟照片上说是一对好姐妹都比是一对男女朋友靠谱一百倍。 把目前见到的六个人在心里过了一遍,沈莳理了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现竟然除去赵凌空和李依笙的情侣关系、李依笙和付晴的闺蜜关系、李依笙和秦双双(存疑)的绯闻关系,在场的人就没有更多明确的联系了。 仿佛这真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异能班级,大家就是一般的同学和老师,和谐又无害。 沈莳笑了笑。 一般的同学和老师是不会发生杀人事件的。 按照剧本杀的规律,找寻在场的人们隐藏在平静之下的特殊联系,往往也会找到杀人动机和……凶手。 现在,沈莳只剩下最后一个同学还没见过了,他把目光投向了前方一直低着头,不管后面怎么吵嚷也没抬起过头的人。 是睡着了,还是……? 他心想,不会开场就有人死了吧? 沈莳忍不住悄悄唤出辅助系统,看了看便签上的当前任务。 只见任务上写道: ——【到达“夏秋之交”,了解你的同学,加油吧插班生侦探!】 沈莳:“……” 正在他琢磨着“系统皮这一下很开心吗”的时候,大巴开始缓缓减速了。 ——— 一分钟后,大巴停在了路边的一处车站处,站牌上写着“夏秋之交”四个字。 啪的一声,车门打开。 辅导员冯夕站起来,看着大家拍了下手: “各位同学,‘夏秋之交’到了。拿好你们的行李,检查一下有没有遗漏。入口十一点正准时开启,大家到时候跟随我进入。” 于是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从行李架上拿东西。 沈莳一边起身,一边盯紧了前面那排的后脑勺。 还好这一局副本并不丧心病狂,没有出现开场杀这种意外情况。 先前一动不动的人慢吞吞地摘下耳机,站了起来,露出苍白的脸。 和沈莳的判断一样,那是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女同学。 好不容易看到的正脸没有突然一抬头惊艳所有人,反而长得非常寡淡。 她整个人像是色素缺乏一样,头发发黄稀疏,眉毛很细,嘴唇发白,怎么看也跟健康搭不上边。 林感,除了秦双双外,班上的另外一位“贵族大小姐”。 林家比秦家更加有钱有势,林感的父母和哥哥姐姐都在异能统筹局担任要职,想必她本人将来也是会顺利加入统筹局。 林感性格极其孤僻,寡言少语,能“嗯”绝不“好”。 沈莳从转学以来没跟她交谈过一次,听林感开口的次数掰着手指就能数出来。 靠了家里的背景,林感没有室友同住,平时也独来独往,仿佛跟谁也没瓜葛,简直拒人于万里之外。 行李架上林感的背包看起来特别大,里头鼓鼓囊囊地像是塞满了书,不到一米六的林感不得不踮着脚吃力地向外扒拉自己的背包。 王大壮热心肠地走过去。 “我来帮你。” 林感象是被什么刺了一下,倒退了小半步,马上拉开跟王大壮的距离。 王大壮没注意,笑呵呵把背包拿下来,问她: “你这包挺重的,要不要我帮你背下去算了。” “不!” 林感赶紧拿起背包,又说了句“谢谢”,像逃跑跳下了巴士。 --------------------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新角色太多了记不住? 莫方,等开始减(死)员(人)的时候就很容易记了~w 第70章 3.异能伊甸园-03 初到“夏秋之间” 马路边属于“夏秋之交”的站台看起来非常普通, 和所有路上的公交站台没有不同。 两块遮阳站台挡板,中间是一排塑料椅子,挡板上甚至还挂着一个男科医院和一个网上贷款的广告。地上是荒草黄土, 远处是一片稀疏的树林,完全不像个异空间的入口。 等到学生们全下了车, 辅导员冯夕问了一下东西带齐没, 确认没遗落什么,就让司机掉头回去了。 冯夕拿出一块银色的怀表一按,怀表中弹出一个像是全息影像般的金色的日晷。 和寻常的日晷不同,晷面上没有时间, 而是被 “春夏之交”、“夏秋之交”、“谷雨之间”、“惊蛰之间”等一共28个文字刻度取代了。 冯夕盯着日晷,钟表时间走到十一点正, 晷针的阴影正好落在了“夏秋之交”。 刹那间,一股奇怪的气息向沈莳扑面而来。 就像站在干净的广场上,突然迎面起了一阵微风, 没有什么风沙颗粒。 但是沈莳很明确感知到空气中有细碎的东西在摩擦、挤压、改变, 然后轻轻地落下, 带了一阵能量的微风。 辅导员冯夕收起怀表, 向学生们一招手:“门开了,跟我进去吧。” 还没等沈莳质疑朝哪儿进,就看见冯夕一步踏进了站台中间的塑料椅子,从男科医院和校园贷的广告间隙中消失了。 沈莳瞳孔地震。 ——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真就照抄《哈○波特》啊! 异空间剧本杀的序幕, 终于正式揭开。 ——— 10月6日, 星期一,中午十一点零五分。 沈莳的初次穿越异空间体验平平无奇。 没什么头晕眼花的不适, 也没什么穿梭时空的绚丽,就跟逛街心公园似的, 步子一跨,眼前一花,世界大不同。 凋敝的旧站台不见了,沈莳面前的是一处适合出现在宫崎骏动画中的美丽空中浮岛。 一块平地漂浮在半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不知道靠的是物理还是玄学。 抬起头,是和外界一致的蓝天白云和阳光,却找不到太阳的踪迹;低下头,是深不见底的白色云雾,岛的边缘有一层隐约的光膜包裹。 浮岛约有三个足球场大,上面有几栋建筑物,然而所有人的第一眼都会一条天河吸引。 像古诗词中所说的天上之水,一条大瀑布从蓝天白云中突兀地出现,然后倾泻而下,发出澎湃的轰响。 激越的水流落在浮岛边缘,形成了一条环岛河流。河水绕浮岛一周,最后回到源头附近,经过一座巨大的水闸,最后向浮岛下方流去,不知落入空间的何处。 一行人踏上浮岛后,正好出现在环岛河内侧,岛的边缘,正对着远处的瀑布。 在瀑布前头的浮岛地面上,排布着四栋人工建筑,应该就是“夏秋之交”的集训地了。 沈莳左手边的两栋建筑仿佛复制粘贴的双胞胎,长宽高和外形一样,都是五层,呈“八”字形排布。在“八”字最窄的部分,两栋楼的五层顶层,有一条空中走廊将彼此连通。 甚至不用人介绍,沈莳已经知道这两栋就是男女生宿舍了。 毕竟,建筑外侧的黄白外墙,间距熟悉的窗户,印着logo的蓝色窗帘,都和资料里“伊甸园”学校的宿舍一样一样的。 沈莳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另外两栋类似教学楼的奇异建筑上。 这两栋楼只有四层,雪白的外墙,均为对称的“口”字形设计。 它们的外观很有古希腊风,比例严谨的矩形建筑正门外,是一条柯林斯大理石柱组成的走廊,颇为庄严肃穆。 建筑本身大概只能说是用了心思,让它们显得奇异的是建筑周围的景色。 两栋建筑被分别笼罩在不同季节的森林中: 一边是郁郁葱葱的盛夏,苍天银杏绿荫成片,耀眼的阳光下仿佛能有蝉鸣阵阵; 另一边是西风肃杀的深秋,颜色染黄的银杏矗立在落叶瑟瑟的树林间,满枝的金黄撒了一地。 沈莳明白这里为什么要叫做“夏秋之交”了,想来就是源于这两处季节交错的奇妙景致。 ——— 冯老师对沈莳这位插班特优生很是照顾,特意拉着他道: “沈同学第一次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们前面是宿舍区,左边这栋是男生宿舍,右边瀑布面前的是女生宿舍,两栋楼除了从外面走,也可以通过五层的走廊拜访。不过……” 辅导员冯夕看了看赵凌空和李依笙,“毕业考期间,还是希望大家以学业为重。” 看来,这对小情侣的关系在老师那里也不是秘密了。 毕竟都是快二十的成年人,谈恋爱也很正常。 所以赵凌空嬉笑着抓住女朋友的手答应:“报告老师,我们一定注意影响。” 李依笙脸红了一下,没有挣开。 “另外两栋建筑是教学区,左边是夏馆,右边是秋馆。” 辅导员冯夕无奈地摇摇头,又说: “接下来,大家要在这里待上一周,完成异能毕业考试。这段时间,你们不能联络外界,也不能无故离开。”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异空间有开放时间,只有一周后和主空间重合才能打开。希望大家能调整状态,考出最好成绩。” ——甭说了,完美孤岛杀人环境。 沈莳心道:不发生点什么都对不起这苦心安排! 这时,辅导员冯夕拎上了自己的包,指着男生宿舍说: “我住在男生宿舍四楼404的教师间,有事可以来找我。前段时间男生宿舍维修到,到现在还没有完成,所以男生就都住在五楼。女生呢,还跟两年前一样住二楼,房间的话……李依笙你是班长,你来分配。” 李依笙点了点头,然后开始点名: “女生就跟以前一样分配吧。我住201、付晴202、林感203,可以吗?” “行。”付晴说。 从刚刚起就站在稍远处的林感默默点了点头,表示没意见。 女生们安排好了,李依笙又看向了男生这边。 她先是看了赵凌空一眼,又看了下辅导员冯夕。 赵凌空像是接收到什么信息,赶紧重重地朝女朋友眨了下眼。小情侣就这么当着大家的面眉来眼去,半点也不掩饰。 就听李依笙接着说道: “男生就按501赵凌空、502王大壮、503秦双双、504沈莳来分,也没问题吧?” 男生宿舍的1号房和女生宿舍的1号房一样,都是最靠近连廊的,当下不止沈莳,其他人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没问题。”王大壮马上说。 沈莳也点头,“我也没问题。” 冯老师于是说:“既然都没问题……” 突然,秦双双开了口: “我、我可以住501吗?” 听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大家都有些诧异。 因为秦双双性格一向低调,说不好听就是软弱,很少见他出来唱反调提要求。 李依笙也愣了一下,她看了看秦双双的表情,好像在确认他是不是真的坚持要住501。 秦双双勉强自己开口,又重复了一遍: “我想住501。” 付晴看出来李依笙的为难,帮她解围,“501已经给赵凌空住下了,每个房间都是一样的,你住503没区别吧。” “这样的话,赵凌空住503也可以吧?反正每个房间都是一样的……” 秦双双说话时,双手攥紧,显得很紧张。 李依笙迟疑了。 她是班长,对同学负有责任,平时又特别照顾秦双双,这时就显得特别为难。 赵凌空有些不高兴,他皱起眉头,沉下嗓音道: “喂,秦双双,你不会不知道我干嘛要住501吧?这么搞有什么意思?” 他瞪着秦双双,语气不善,“你到底为什么一定要住501,说出个道理来我就让你!” 刚刚两人眉来眼去大家都看见了。谁都知道,他们是为了靠近连廊方便小情侣见面,才这么安排房间的,也都很好奇秦双双突然想换房间的动机。 结果被所有人一盯着,秦双双就退缩了。 他揉着衣角,垂下了头: “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就是觉得501风景好一点。妨碍到你们,那……那算了……对不起……” 秦双双这样可怜兮兮的,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姑娘。 李依笙马上不忍心了。 她对赵凌空说:“其实501和503隔得也不远……” “不不不!我就那么一说,既然不方便,那就不用换了!” 秦双双赶紧摆手,“班长说的也是,房间都隔得不远,风景其实也差不多!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 赵凌空的脸色终于好了一点。 他冷冷地睨了低头垂目的秦双双一眼,眼神傲慢又冰冷。 秦双双似乎感受到赵凌空不善的视线,不敢抬头,只抱着胳膊缩到了人群后面。 一场小小的争执一秦双双的妥协告终,沈莳在一旁默默围观这堪称幼稚的一幕,颇有种走错片场的感觉。 ——即便是酷炫的异能世界,但毕竟本质是个校园剧啊。 沈莳心想,所以,难免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相信作者,鸡毛蒜皮的小事后续都会成为破案的线索哒! 第71章 3.异能伊甸园-04 回忆杀其一 10月6日, 星期一,中午十一点十五分。 房间分配好后,男生们商量着要帮女生搬行李。 沈莳想趁机观察女生宿舍楼的情况, 于是欣然接受,并主动提出替学霸付晴拿她那一大袋子的书和复习资料。 女生们就住在二楼, 沈莳上下楼送个行李, 拢共也就几分钟的功夫。 等东西放好之后,付晴从书包里掏出一包小饼干,无论如何要送给沈莳当做感谢。 沈莳推辞不过,只好接过饼干, 跟她道了声谢。 赵凌空还在李依笙的房间里没出来,王大壮就跟沈莳一起回去了。 路上, 王大壮贼兮兮地说: “小沈,你似乎很有女生缘哦。” 沈莳低头看看明显是自己烤制的,上头还印了小熊和小猫花纹的小饼干。 “别想太多。” 王大壮又用手肘撞了一下沈莳。 他力气很大, 差点没把沈莳撞岔气。 王大壮凑过来跟沈莳八卦: “喂, 小沈, 看这情况, 秦双双不会暗恋李依笙吧?我可听说秦双双和赵凌空还是发小呢,难不成他还想撬赵凌空墙角?” 一米九的大个子熊男,眼睛里兴奋地闪烁着“三角恋,好狗血好刺激啊!”一行大字, 是真的有点点猥琐。 按剧本来看, 之前的王大壮,不应该是个有点畏畏缩缩的傻大个吗?你OOC了啊大哥! 沈莳已经确认, 当前的王大壮毫无疑问是玩家,而且很可能是个经验不算丰富的新手玩家。 只有新手玩家才会浑身充满一股穿越X男和哈○波特世界的兴奋劲儿, 被校园故事的氛围欺骗,过度沉浸角色,忘记了这是走错一步就会要人命的剧本杀。 这让沈莳有点儿意外。 毕竟这可是个“中等”难度的副本了,玩到这个难度的玩家,通常不应该是个草率的笨蛋才对。 除了像沈莳或者暮山紫这种少数被系统判定为“聪明人”的玩家之外,大部分人都是从“新手”难度开始,一步步往上挑战更高级别的副本的。 要爬到“中等”难度,起码要经历一次“入门”,三次“简单”。 都玩第五局了,怎么还会表现得那么傻白甜?而且真正的傻白甜能连续正确投凶四回吗? 沈莳抿紧唇线,陷入了思考。 ——难道说,这与难度不符的傻白甜表象,恰恰正是“王大壮”这个玩家的策略? 他忍不住想得有点多。 于是沈莳笑了笑,对王大壮说道: “你听过一句话吧?妨碍别人恋爱的人会被马踢,随便乱掺和小情侣的事会招人嫌的。” 不知道这句话哪一点戳中了王大壮,他愣了神,刚刚打了鸡血似的八卦热情迅速消退下去,闷闷地嗯了一声。 其实,沈莳猜得不错。 王大壮的玩家确实是个相对经验不算丰富的“新手”。 他的“新”不是指在他刚刚加入游戏。 相反,他从“新手”关一路玩来,已经是第五次进入剧本杀了。 王大壮的“新”,是他的心态——经历过四个世界依然毫无进步,和初入游戏时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沈莳千算万算,没算出世界上有那么一小撮人,他们天生点了一个属性点,那就是——幸运值。 作为一个幸运EX的玩家,王大壮从第一场开始,在每个剧本杀里都遇到了一个靠谱的侦探。 他像个被大佬带飞的躺赢摸鱼党,稀里糊涂、人云亦云,不管是人物关系、犯罪动机、犯罪手法还是支线剧情,一概一知半解,偏偏在侦探的揭发下投出了真凶,顺利通关了剧本。 就这样,王大壮连闯四关,终于摸到了“中等”难度的门槛,进入了《异能伊甸园》。 而这一次,他遇到的侦探是沈莳。 那之后,王大壮没有再说话。 两人沉默着回到男生宿舍楼,爬上了第五层。 “小沈。” 进房间之前,王大壮忽然叫了沈莳的名字,“刚刚,谢谢你啊。” 沈莳适时的露出讶异的模样。王大壮也没解释,笑嘻嘻挥了挥手,先走进了502房间。 隔壁的503悄无声息,不知道秦双双是睡着了,还是不在房间里。 沈莳打开了504的门,低头看了一眼时间。 刚好距离进入“夏秋之交”过了半个小时,现在是十一点三十分。 在房门关上的刹那,沈莳脸上的“温柔学生”面具迅速摘下。 他面无表情地低低喊了一声: “小兰。” 【是。】 带着温柔笑容的人工智能小兰凭空出现在小小的单人宿舍里。 看见小兰那张肖似吴景澜的脸,沈莳没有之前睹物思人的情愫,反而心里一阵烦乱。 人工智能观察到沈莳俊秀的脸崩得很紧,嘴唇也死死抿着,像是跟谁在生气。 【检查到主人的情绪似乎不太稳定,您是累了吗?】 “嗯。” 沈莳随便应了一句,“是有点累?” 他没有像前两个世界一样开始观察房间,也没有分析局势,反而像被什么击倒了似的,整个人砰地扑倒在床上,大字型躺平。 【因为李依笙?她每一次出现,你的心率都会条件反射地上升。】 沈莳望着天花板发起了呆。 他没有注意到人工智能没有称他为“主人”,而是用了“你”,也没有注意到说这句话的时候,小兰脸上一贯温柔的笑容消失了。 回忆像一杯没加糖的浓缩咖啡,在沈莳脑海里苦涩地流淌。 过了许久,许久,他才突然一声长叹。 “她也算是……改变了我的人生吧。” ——— 沈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吴景澜,是在入学高一后不久的冬天。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许云伊。 沈莳和吴景澜是各种意义上的竹马竹马。 他们一个院比邻而居,小时候在一张床上玩耍,长大了进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一个初高中。谁家父母有事,一定会把孩子丢到另外一家去照顾。 吴景澜他爸跟沈莳爸爸是大学同一个专业的校友,吴妈妈和沈妈妈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两家人性情相投,关系融洽,连出门旅游都结伴而行。 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后来大院房子老了不合住,两家人一商量,又买了同一楼商品房,继续做邻居。要两家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大概连娃娃亲都定下了。 沈莳和吴景澜读的是本省都排得上号的重点高中,初中部只要过统考分数线就能直升。 沈莳头脑聪明、成绩优秀,算是不大不小的学霸一枚,自然顺顺利利升上高中部,再度成了比他大两岁的吴景澜的学弟。 结果高中入学没两个月,他就被同学带得迷上了一款热门网游。家里电脑管控,不能玩,沈莳就放学后跑去同学家开的网吧玩,有时候还会逃课玩。 别看吴景澜比沈莳高两个年级,可是一点也不影响这位刚卸任的学生会长掌握发小的各种动态。 沈莳才当了不到一个星期的网瘾少年,消息就传到了吴景澜耳朵里。当天下午,吴景澜就找上了网吧的门。 沈莳正在带人开团,一边狂敲鼠标键盘,一边嚼着口香糖在麦里骂人。 “蜜汁烤鸡你搞什么,说了一百遍别用AUG了!你是老太太不怕抖啊!快撤下来别送了,去吊车左边的工厂,有两个止痛药。” 沈莳在学校里也是个风云人物,但是和异能校园的“沈莳”不同,他上学时候不是什么温柔好人,而是个不折不扣的刺儿头。中二时期的沈莳天不怕地不怕,是个超级自我的杠精。 老师们对沈莳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这孩子成绩确实好,几乎称得上过目不忘,能写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作文拿过全国初中大赛一等奖,代学校参加过各种大小文科比赛,从不空手而归。 恨的是他逃课打架玩游戏挑衅老师,一样没拉下,还贼精贼精的,永远卡在叫家长和班主任批评之间,更不会真的触犯校规被罚。 还好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孙猴子一样的沈莳,最听吴景澜的话。 连年级主任都知道,只有吴景澜能治得了沈莳。 每回沈莳捅了篓子,老师还没给家长打电话,吴景澜就会先找上门来,赔偿道歉写检查全套流程,方方面面兼顾得无可挑剔,比沈莳爸妈都好使。 沈莳满怀激情地边骂队友边赢下这一局,感觉嗓子都要吼哑了,他一摘耳机,一罐最喜欢的冰可乐就递到了眼前。 “吴哥。” 沈莳嘻嘻一笑,先把口香糖吐在吴景澜手里的烟灰缸里,又接过可乐大大地喝了一口,“爽!” 吴景澜温和地看着沈莳。 吴妈妈有先天性心脏病,做过两次心脏手术,所以不管是吴爸爸还是吴景澜,都养成了说话轻声细语,做事有条不紊的习惯。 再加上吴景澜从小就照顾沈莳这个熊孩子,十几年下来不管是性格还是脾气都被历练得八风不动,别说是大沈莳两岁,说是大沈莳十岁可能都有人信。 “走了哈,今天不玩了,我哥们儿来找我了!什么,明天?到时候再说吧!” 沈莳两三句话打发了还想再来一局的队友,手臂往吴景澜脖子上一揽: “吴哥,我们去吃麻辣烫吧。” 第72章 3.异能伊甸园-05 回忆杀之二 “你怎么又要吃不放麻不放辣的麻辣烫啊?” 吴景澜一边笑着调侃, 一边带着像个挂件一样黏在自己身上的沈莳站了起来。 吴景澜祖上北方人,骨架大,这个年纪身高已经超过了一米八二。而沈莳发育得迟, 过了十五岁才开始猛抽条,现在就是个一米七出头的豆芽菜。 吴景澜一站直, 沈莳就跟个树袋熊一样, 半个人吊在吴景澜身上,晃来晃去。 “一个东西它的主要组成是麻辣烫,做法也是麻辣烫,怎么就不是麻辣烫了!去呗去呗, 我请客!” 吴景澜怕沈莳自己把自己晃得摔下去,反手搂了他一下的腰, 才问: “你哪儿来的钱请客?这个月零花钱不是都买鞋了?” 沈莳扑到他背上,就像小时候玩累了,每次都闹着让他家吴哥背的姿势一样, 说: “我赚的!靠我超高的游戏技巧, 带老板上分提升体验, 厉害吧?” 吴景澜从来拿他没办法, 揉了揉沈莳手感很好的脑袋,无奈地说: “行,你最厉害!缺钱了就跟我说,玩游戏也适可而止, 别逃课太多, 你们教导主任严得很,没初中那么好混。” 沈莳一听, 知道这关就算过了。 只要他不逃课,哪怕偶尔玩游戏, 吴景澜也不会把这事告诉爸妈。 于是他马上拍胸脯保证: “我有数!下下周期中考,绝对不给吴哥丢人!” 其实沈莳并不是真的沉迷网游。 只是他上手就发现自己玩这款游戏很有天分,又意外地认识了一个富二代菜鸡队友,天天抱大腿求爸爸带飞,给介绍了好几个愿意出钱跟团的土豪老板。 沈莳掐指一算,他家吴哥的生日没两天了,便想着赚点零花钱给吴景澜买礼物。 现在他的钱攒得差不多了,期中考试也近在眼前,沈莳寻摸着确实应该收收心,花十天半个月时间好好复习复习,保证考试能出个好看的成绩了。 两人说说笑笑,出了网吧,沈莳就从吴景澜身上下来了。 这几天降温,入冬的冷风一吹,沈莳打了个哆嗦: “好冷!” 吴景澜从书包里掏出围巾给沈莳裹上,捏了捏他冰凉的手,把还冒着冷气的可乐拿走,皱眉说道: “是有点冷。我给你买个烤红薯暖暖手。” 他很自然地牵着沈莳走到一边的红薯摊,买了个不大的红薯递到沈莳的手里。 “别吃太多了,一会儿麻辣烫你又叫一堆菜,吃不下最后都塞给我。” 沈莳嘿嘿笑。他在外头点东西眼大肚子小,又觉得浪费不好,每次都各种耍赖让吴景澜帮他吃完,可以说是前科累累、劣迹斑斑。 “我们一人一半,肯定不会吃多了。” 沈莳熟练地把红薯掰两半,大的那半递给吴景澜,两个男孩子站在摊子边相对啃起了热乎乎的红薯。 沈莳围巾裹了小半个下巴,秀气的脸白白嫩嫩,头发有些时日没剪,长得有点长了,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女孩子。 两个来买红薯的女生就偷偷议论: “到底是男生女生?” “应该是女的吧。那个男生还帮她擦嘴,哪有男的帮男的擦嘴的!” “是男生不是更好吗?两个帅哥,嘻嘻嘻……” 她们声音不大,不过沈莳站在顺风处,耳力也很好,隐隐约约能听见两句。 不知为什么,他的脸突然就红了。 “怎么了?” 吴景澜担心地摸摸他的脸,又低下头用额头碰碰沈莳的额头,有些不解,“脸这么烫,额头也没发烧啊?” 即将过十九岁生日的吴景澜眉目深刻,总带着温和的笑容,话语条理分明,行动冷静沉着,别说相比还躁动的同龄人,比很多成年人都显得稳重。 看着吴景澜突然凑近的面孔,沈莳的心脏不受控制的砰砰狂跳起来。 在沈莳的心里,吴景澜是发小,是铁哥们儿,是最好的朋友,是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异父异母兄弟,更是不论出了什么事他连父母都不会告诉却会第一个通知的人。 他们在一个碗里吃过饭,在一张床上睡过觉,穿彼此的衣服,用彼此的东西,从小到大吵架的次数屈指可数,冷战时间最长也不超过三天。 沈莳敢拍着胸脯保证,他沈莳就是世界上最了解吴景澜的人,没有之一。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他最熟悉的吴景澜哥哥偷偷地背着他,长成了这么陌生又好看的大人的样子呢? “红、红薯熏的。” 沈莳按捺不听话的心跳,装作若无其事地推开吴景澜的手,“走啦,去吃麻辣烫!” 吴景澜笑了一声,顺手牵过沈莳的胳膊:“别发呆了,斑马线在这边。” “哦。” 沈莳被他一笑,脸又开始发红,心脏又开始发麻,只能一团浆糊地被吴景澜拉着手过马路去了。 那天晚上,沈莳做了一个脸红心跳、燥热不已的梦。 梦醒之后的早晨,沈莳看着裤子上的一片污渍,终于意识到: 他完了。 ——— “一中必胜!” “五中加油!” 体育馆中央篮球赛打得有来有往,观战的不管哪个年级的学生都激情澎湃,只有沈莳坐在观众席上气定神闲。 毕竟他家吴哥所在的一中已经超出五中一共十三分了,以高中篮球的水平,五中想在剩下十分钟内翻盘是肯定没希望的,可以说一中已经锁定了胜局。 五中也知道这点,干脆叫了个暂停,大概商量着怎么能输得不太难看。 一个女孩子突然坐到了沈莳旁边,递给他一瓶运动饮料。 “你是沈莳对吧?老吴让我给你拿瓶水。” 女孩长得很漂亮,个子也挺高,长长的黑发在脑后头随意梳起,穿了一件跟吴景澜他们一样的校篮球队服。 沈莳之前去一中高三找吴景澜的时候见过她。 “你是……” 他接过水,猜测: “吴哥他们班长?” 女孩笑嘻嘻地点头,“嗯,我姓许,叫许云伊。你叫老吴吴哥啊?那就叫我云伊姐吧。” 许云伊这个自来熟的劲儿,让沈莳有些不习惯,却又奇妙地没有恶感。 沈莳很快想通了,因为许云伊没有任何企图心。 他家吴哥从小帅到大,学习好,性格好,为人成熟,一看就不是其他小屁孩能比的。有好感的女生从校内到校外,不少女孩变着法儿通过沈莳接近吴景澜,“想做你嫂子”的野心隔着十里地沈莳都能闻出来。 倒是许云伊,不止是班长,还是学生会成员,校女篮队员,跟吴景澜交集多不胜数,完全没必要把沈莳当跳板。 她似乎就是对沈莳这个人感兴趣。 ——— 接下来许云伊干脆不走了,跟沈莳一起兴致勃勃地看完了最后十分钟的比赛。 沈莳自从觉察到自己对吴景澜的感情,就拘谨了许多。之前整场比赛,不管吴景澜有多漂亮的跳投和截断,也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兴奋得手舞足蹈,只是十分矜持地鼓掌示意,生怕一不小心,对好哥们儿不该有的感情就从眼角眉梢泄露出去。 许云伊可不管,她不止自己高声喝彩,还要拉着旁边的沈莳一起喊。 吴景澜在最后一分钟投中三分球的时候,许云伊干脆一抓沈莳,把他拽起来了: “老吴干得好,绝杀!” 沈莳一脸的尴尬—— 许云伊居然都比他高! 吴景澜往这边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莳总觉得他家吴哥表情不善,目光都聚焦在许云伊抓住他的……手上? “走,去给老吴他们庆功!” 许云伊不是那种男孩子气的姑娘,说话还颇为温柔。 可她有种做惯了班长的强势。她也没给沈莳拒绝的机会,就把他拉下去篮球队的比赛席了。 “小沈来了啊,让哥哥看看长高点没?” “不是说发育了吗?怎么还是这么矮?” “嗨,你这样还怎么继承吴哥衣钵,加入校篮球队啊!” 好几个队员一看沈莳就热情地围过来,纷纷去揉沈莳的脑袋。吴景澜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有个发小叫沈莳,比他亲弟还亲,宝贝得不行。他们从高一组队,沈莳就经常来玩,都很熟悉了。 沈莳眯起眼: “还想不想我带你们上分了?” 有人立刻双手合十,“别啊小沈,我还想这周末让你带我多刷几把呢。快给小沈道歉,他一定能长到一米九!” 又有个大兄弟忍不住嘴贱: “哈哈哈还一米九呢,他能长到一米八,我就去女生宿舍门口倒立表白!” 沈莳都气笑了,他爸可有一米八三呢,也是过了十六才开始疯长。他当场打开手机让人再说一遍,录音为证。 两年后沈莳果然长到一米八。 他有仇报仇,带着已经毕业的篮球队员起哄,逼这位大兄弟去表白,被当神经病泼了一身水,导致从大学到研究生都找不到妹子的悲惨经历,就是后话了。 吴景澜跟五中队长握完手过来,推开一群人伸向沈莳的魔爪,顺手理了一下沈莳被弄乱的头发,问: “跟我们去吃饭吗?自助烤肉。” 发育的高中男生能吃掉一头恐龙,哪能拒绝得了自助烤肉的诱惑。沈莳立刻跳起来: “我去!” 第73章 3.异能伊甸园-06 回忆杀其三 吃自助的地方在离学校几公里外, 整个校队不管男篮女篮都去了。 虽然这回女篮的成绩没有男篮好,惜败给附中没进决赛,只拿了季军, 不过也是学校历史第二好成绩了,同样值得庆祝。 沈莳坐在椅子上埋头拿手机帮人上分, 堂而皇之地等着吴景澜给他拿吃的。 反正他爱吃什么吴景澜都知道, 根本没必要一次去两个人,难得有游戏玩,必须要抓紧。 沈莳逃课玩网游的事还是被爸妈知道了,沈爸沈妈直接给儿子换成了一个卡得要死的老人机, 什么游戏都不能玩。要不是吴景澜求情,期中考成绩不错, 他大概还要挨一顿竹笋炒肉。 等吴景澜放下大盘小盘,沈莳才在百忙之中抽空抬了抬眼。 结果这一眼差点让他被口水呛到。 “云伊姐,她、她们……” 沈莳涨红了脸, 话都说不会了, 结结巴巴地用眼神示意斜对过临窗那一桌。 那边是餐厅的角落, 光线有些昏暗, 四人卡座,就坐着许云伊和一个矮一点的短发女孩。沈莳刚刚一抬头,就看到两个说说笑笑的女孩很自然而然地接了个吻。 不是大庭广众有伤风化的舌吻,也不是可以当作朋友打闹的亲脸颊, 就是嘴对嘴的, 情侣之间才会出现的亲吻。 吴景澜回头看了看,说: “那是许云伊的女朋友, 女篮的经理。” 沈莳一脸呆滞,他不是要问女孩的身份啊!许云伊原来是百合?——等等, 他家吴哥对百合关系接受度这么高的吗? 他的抓狂全写在脸上了,于是吴景澜笑着解释: “别人的恋爱是什么形式,和什么人,都和我无关。”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他希望他的一切都和自己有关。 沈莳其实一直清楚,吴景澜绝对不是外表看起来那样无害,对什么人都温柔,对什么人都照顾的老好人。他比一般人更追求理性,有着超出常人的偏执、冷漠的一面。 不过沈莳倒是没想到,吴景澜对别人的性取向也这么地开明。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可不可以—— 这个念头才在沈莳脑海里出现了一秒,就被吴景澜下一句话打得粉碎: “不过,我不看好她们,大概率会悲剧收场。” “为什么?” 沈莳睁大了眼睛,少年圆溜溜黑漆漆的眼眸非常可爱。 吴景澜忍不住笑了下: “校园恋本来就很不成熟,容易彼此拖累,她们还是同性,继续这么毫不收敛,迟早会出事。” 沈莳有点不服气,反问: “那如果是你有机会在校期间谈恋爱,也会觉得是拖累吗?” 吴景澜看都没看沈莳,说:“会。” 这一个字,彻底戳破了沈莳一瞬间的妄想和勇气。 算了算了,还是继续做好朋友好兄弟吧! 他想。 如果当真表白了,得了一时痛快,那他跟吴哥以后相处得多尴尬?那还不如保持现状,最起码,现在吴哥还把他当作最亲近的人呢。 才单恋了没几天,就发现单恋失败了,沈莳心里又苦又难受,憋得说不出话来,只好化悲愤为食量,拿了个炭烤生蚝恨恨地啃起来。 沈莳埋头苦吃,没有发现吴景澜一直默默地凝视他,目光专注,仿佛他的一举一动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珍宝。 ——— 吃了一顿(单方面的)失恋自助餐,沈莳倒也没哭天抢地。 反正吴哥觉得校园恋都是拖累,所以他没机会,别人也没机会嘛!天机未知,且等以后吧! 沈半仙从小就心大,自我安慰了一番,又蒙头睡了一觉,心情终于好了一点。 过几天学校发来一个比赛培训的通知,沈莳发现许云伊的女朋友居然也在。 好几次,沈莳都碰到许云伊来补习班外头等人,这么一来二去,他跟许云伊就从此熟悉了。 有一回许云伊女朋友家里人来接,许云伊扑了个空,百无聊赖地拉住沈莳说请他喝奶茶。 沈莳对这种小女生喜欢的东西不感兴趣,许云伊就说那家奶茶店还卖超级好吃的炸鸡,沈莳马上立场不坚定地跟着走了。 他俩一个拿着杯奶茶,一个捧着盒炸鸡,走在江边堤坝上,许云伊突然问沈莳: “喂,你是不是喜欢吴景澜?” 沈莳的脸唰地就红了。 许云伊大笑:“行了你不用回答,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喜欢吴景澜这件事被第二个人洞悉,沈莳有些羞赧,更多的是轻松,还有一点将感情宣告出来的甜蜜。 “我不会跟别人说的。” 许云伊温柔地拍拍他的肩膀,像是个体贴的大姐姐在安抚秘密被揭穿的小朋友,“其实那天篮球比赛,我看见你瞧老吴的样子,就发现了。” 沈莳心里一惊: “……我有那么明显吗?” “对我们这种人来说,蛮明显的。” 许云伊指指自己,“我先入为主,觉得你不是直男,所以才能观察出来。换作一般的直男直女,八成看不出来。” 沈莳的心情有点复杂。 “你觉得……吴哥能看出来吗?” 许云伊摇摇头: “不知道。老吴那个人心思太深了,根本不像个高中生,我完全看不懂他。” 沈莳松了口气,他也不知道该希望吴景澜能看出来还是看不出来了。 “你的眼睛和嘴巴,都有点像我的初恋。” 许云伊在沈莳脸上比划了一下: “我跟她,就像你跟老吴一样是发小,她是个特别可爱的女孩子。真的,特别可爱。” 沈莳没问许云伊跟初恋后来怎么样了。 许云伊忧郁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在路口离开的时候,许云伊笑着对沈莳挥手: “愿你前程似锦、心想事成。” 这是沈莳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单独跟许云伊说话。 那年寒假,据说因为许云伊成绩下降,她父母请了私家侦探调查,知道了女儿有个女朋友。 中间发生了什么没人能说的清楚。 有说许云伊父母去她女朋友家大闹的,也有说许云伊父母准备遣她出国的,还有人说许云伊父母差点把女儿送去精神病院的。 反正春季开学之前,许云伊的女朋友就转学了。 开学的那天,许云伊没来报道。 她在前一天的夜晚独自走进了涨潮的海,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沈莳从吴景澜那里知道,许云伊一直有抑郁症,偷偷自杀过好几次。 她的父母是典型的虎爸虎妈,恨不得用尺子去规划女儿的一举一动,把她塑造成人人称道的完美模板。别说考试低了一名,就算是腰围多了一寸,都会被她妈责骂不自律、给家里丢脸。 所以许云伊会和女朋友明目张胆地在外面接吻。 因为家庭让她窒息恐惧,只有家之外,才是她可以放松的地方。 也许她心里一直隐隐期盼着谁来发现,谁来帮她出柜,让她有理由毁掉现实,毁掉自己。 班上的同学、校篮球队的成员,都为许云伊带了一个月的小白花,沈莳也默默地在胸口上别了一朵。 许云伊的死亡,让沈莳情绪低落了很久。 等到他再度恢复快了的模样,伴随猛然抽条的身高,身边的人突然发现沈莳成长了。 从此他不再中二,不再杠精,不再和老师对着干,成了所有人眼中的优秀生、好孩子。 ——— 【主人?】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小兰的声音终于把沈莳从回忆中惊醒。 沈莳瞥了一眼时钟:十二点一刻。 “发呆了这么长时间?” 沈莳说着坐起来,自言自语,“这可不行,我还没有前程似锦,也没有心想事成呢。” ——他还没有找到吴景澜,绝不能死。 啪啪两下,沈莳用掌心拍了拍脸。 他迅速调整状态,恢复了剧本杀游戏中侦探该有的专注: “来分析一下已有线索。就从……” 他想了想,说道: “就从这个很有意思的孤岛场景开始吧。” 说着沈莳下床,一把推开房间窗户,立刻看到从楼下经过的环岛河水。 水声哗啦,流速颇快,也算是枯燥的集训地里难得的一道风景了。 “小兰,给我个‘夏秋之交’浮岛的平面图。” 【好的,主人。】 小兰很快将平面图投影出来,从地图来看,女生宿舍也是这样开窗就见河的格局,同时按沈莳的观察,女生宿舍内部陈设和男生宿舍一致。 房门正对面是窗户,窗附近是横放的单人床,床边是书桌和椅子。 床尾正对着一个衣柜,旁边有个矮柜,上面有电热水器,柜子里放了满满的自热方便食品。 房门那堵靠近走廊的墙上有一个高高的气窗,面积很小,目测离地足有两米。 “夏秋之交”里显然不可能有伟大的食堂大妈,为了怕学生不会做饭饿死,学校体贴地准备了方便食品。 沈莳在那堆自热米饭自热火锅里挑了挑,找出一盒咖喱牛肉饭热上。 “我猜,林感肯定是个NPC吧?” 他一边给米饭盖上盖子,一边对小兰说道: “按你们剧本杀的设置逻辑,NPC很可能就是受害者。” 第74章 3.异能伊甸园-07 吴景澜就在这里 沈莳判断林感是个NPC, 是有他自己的根据的。 在沈莳接收到的前置剧情里,有对“林感”这个人物的具体印象。 林感在同学们口中是个冷漠孤高的人——她的家世非常好,所以很自傲, 不跟人交往,也懒得跟人说话。 可按照沈莳实际与她接触的观察所得, 他认为那姑娘不是不屑于跟人交往, 倒更像不敢跟人交往。换而言之,就是个深度社恐患者。 从前,沈莳为了写剧本曾经速成过几天的心理学。 根据他半桶水的心理学知识,像林感那样目光躲躲闪闪, 不喜欢和任何人对视,说话声音细到听不见的态度, 都符合一个重度社恐的特征。 在剧本杀里,扮演一个严重社恐的角色是非常不利的,想要维持人设不OOC, 一定会错过大量玩家串联分享信息的机会。 越是少见的性格细节, 玩家越是难以完美扮演还原。 如果系统真把这样一个角色分配给某个玩家, 那么对那名玩家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所以, 沈莳大胆地推测,林感应该是一个NPC。 【很抱歉,主人。】 听到沈莳的问话,小兰轻轻摇了摇头, 回答: 【人工智能禁止向宿主透露与剧情相关的内容。】 沈莳就知道小兰会这么回答。 他笑了起来: “你没有反驳后一句话, 已经算是剧透了。” 人工智能沉默了。 “老实的人工智能被狡猾的人类欺骗是正常的,小兰别伤心, 我还是爱你哒!” 刚刚还心情低落的沈莳消失不见了。 他像是突然觉醒了什么奇怪的隐藏性格,居然有闲心逗弄起人工智能来。 【我没有伤心的情绪。】 “那太可惜了, 我不能爱你了。”沈莳立刻说。 人工智能好像卡了一下。 “喂,小兰,我有一个秘密。” 沈莳凑到小兰面前,凝视着这张同吴景澜有八分相似,却有十分神似的俊美面孔,慢慢地说: “原本这个秘密我只告诉过一个女孩,后来她不在了,就没有任何人知道了。你想不想听?” 小兰还是一板一眼地回答: 【人工智能没有自我意愿。】 “所以才要讲给你听嘛!” 沈莳说着,还对空拍了拍小兰的虚拟影像,仿佛好哥们儿互相拍肩膀,“你就像一个树洞,可以完美地帮我保守秘密,对吧?” 小兰回答: 【专属AI会为主人保守所有秘密。】 “嗯、嗯。” 沈莳一副我懂我懂的样子拼命点头,最后道,“算了,还是不跟你说了!” 被耍的小兰一点也不生气,还是那样温和地回答: 【好的,主人。】 他的脸上还带着一丝无可奈何的包容。 ——这样的反应…… 沈莳想: ——真是,越来越像吴哥本人了啊。 在第一次进入愚者之都的时候,沈莳遇到过一个玩家,让他印象非常深刻。 对方当时顶了一个狮子王的脑袋,还提醒过他给自己和AI换张脸。 后来沈莳再回忆这次见面,最让他感到玩味的其实并不是那个辛巴头玩家,而是他挽着那位套了女团皮的专属AI。 因为在玩家提醒之前,沈莳根本没意识到那是个AI! 她的一举一动都和真人毫无差别,没有一点机械死板的不自然。 也就是说,除了按规则回答问题之外,专属AI可以表现出各种模拟的人类情绪,类似套上一个女团皮肤,大体性格也表现出一个女团漂亮偶像的模样。 一个女团AI,遇到刚刚主人的戏耍,绝对不可能保持平静。 既然AI是模拟人类的产物,那么它完全可以表现出更多更人性化的反应。 至于剧本杀是否具备这样的科技水平?沈莳毫不怀疑。 都能带意识穿越真实任务世界了,还跨越不了这么点技术障碍吗? 所以,小兰是什么时候开始表现的这么像吴景澜,连永远对沈莳温柔又包容的性格都一模一样的呢? ——从最初捏脸完成那一刻开始。 想通了这一点,沈莳也同时想通了另一个不可思议的结论。 为什么他把人工智能捏成了吴景澜之后,性格就像吴哥,细节反应也像吴哥? 一切不可能凭空出现,因此只有一个解释: ——这个剧本杀的系统库里,有关于“吴景澜”的数据存在! 沈莳眼眶一热,捂住了脸,让泪水浸湿了手指。 第三个副本了,他终于得到了一点关于吴景澜的线索!哪怕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推测,也意味着他靠近了吴景澜一点点。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沈莳不是没想过,寻找吴景澜,会不会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所有的人,哪怕吴景澜的父母都绝望了,只有他还坚信吴哥一定活着,是不是出于狂热爱意的妄想? 吴哥在哪里? 能把他……还给我吗? 沈莳已经做好了要在剧本杀世界沉沦很久、很久的准备,线索却突然而至,完全点亮了他的情绪,让他振奋昂扬,充满了斗志。 ——吴哥就在这里。 ——他要靠自己的力量,不祈求任何人,找到他! ——然后,把吴哥带回家! ——— 【主人?】 感应到沈莳的情绪不对,小兰压低嗓音,轻轻地、试探地叫了一声: 【您没事吧?】 “没事,我没什么。” 沈莳再抬起头,虽然眼睛发红,表情却已经平静了。 他摇了摇手,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道: “我们继续。” 【请稍等。】 人工智能却阻止了他。 【这里物资匮乏,您如果感觉不适应,可以在商城兑换一些食物或是饮料,积分消耗很低。】 小兰主动打开了商城,又进一步解释: 【产生的垃圾商城可以回收。】 “需要分类吗?” 沈莳开玩笑道。 不过他的目光还是放在了购买页面上。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小兰打开的页面的第一个产品就是可乐,每组一百罐,价格1个积分。 这种不追问太多,默默地给自己打气的做法,确实是他家吴哥的风格呢。 于是沈莳说: “来一组可乐吧,能加冰吗?喝不完的能存起来吗?” 小兰点头。 下一秒,一罐冒着寒气的冰可乐放到了沈莳手中。 【您的冰可乐,剩余可乐都保存在物品栏了。】 沈莳果断打开,仰头来了一大口。 “爽!” 见到沈莳脸上又重新出现了自然的笑容,人工智能仿佛也开心了一点。他尽职尽责地提醒道: 【您现在身处剧本杀世界,请主人摒弃个人情绪,小心应对。】 “嗯,我知道。” 沈莳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道: “‘知天命’的关键词,我记着呢,一刻也没有忘。” 在进入《异能伊甸园》前,【知天命】一共给出的四个关键词: ——【Attack】; ——【Dangerous】; ——【Two-sided】; ——【Drugs】。 沈莳想了想,觉得这是不错的切入口。 “第一个词‘攻击’。我认为,这是指这个剧本杀里会存在来自其他玩家和NPC的恶意攻击。 他的唇角勾起一抹冷笑: “毕竟大家都是异能者,在可以随意支配平常无法使用的强大力量时,连‘杀人’也会变得简单许多。” 人工智能小兰严肃地点了点头。 “第二个词‘危险’,指向性没有第一个词清楚。谁危险,什么地方危险?” 沈莳继续说道:“不过,我可以猜想一下,它指的不是我要被攻击的危险,而是另外一种危险,因为除非‘知天命’真是坑到天怒人怨,不然没必要给我两个重复含义的词。” 【您的分析很有道理。】 小兰同意: 【对另外一种危险,您有推测了吗?】 “一开始,我按剧本的故事背景来分析,觉得危险也许是来自于“异能”这个特殊设定。后来看到第三个词,我有点懂了。” 沈莳笑起来: “Two-sided,双边,或者说,阵营——在这个副本里,有两个玩家阵营!” 有一种剧本杀类型,叫做阵营本。 玩家自动分为两个或者多个阵营,暗中联合来达成同一个目标。 当年沈莳曾经和吴景澜一起玩过一个很有趣的间谍阵营本,令他至今印象深刻。 在那个剧本中,吴景澜是凶手,而沈莳是平民。 然而那场剧本杀里,剧情将他和当杀手的吴景澜安排在同一个组织中,为了不暴露组织的卧底目标,哪怕中途沈莳察觉到他家吴哥是真凶,也不得不保护对方,当了知情不告的共犯。 在阵营本中,有时候,比起真相,更重要的是保证自己的阵营能赢。 如果《异能伊甸园》当真是个阵营本,那么身为侦探的沈莳就要比前两次更小心谨慎地应对人物间的联系了。 因为如此一来,他的任务就不仅只是要找出剧本杀里的凶手,还得小心平衡各个阵营的势力,以免各方阵营间乱七八糟的顾虑和考量,给他破案造成影响。 “唉,这还只是‘中等’难度的剧本杀而已。” 沈莳叹了一口气: “简直不敢想象‘地狱’级难度究竟得折腾成什么样了!” 第75章 3.异能伊甸园-08 塔罗牌占卜 10月6日, 星期一,中午十二点零五分。 又和人工智能小兰交流了一下其他事,沈莳的自热咖喱也吃完了。 他觉得味道还不错。 作为一个经常宅家吃外卖速食的编剧, 这味道已经跟很多店里的差不多了。 情况未明,还有被袭击的可能, 沈莳决定暂时不乱走, 先在房间里尝试了一下自己的异能,想要体验一番成为超级英雄的小快乐。 但是很遗憾,所谓“异能”本质还是通过系统来释放。 具体来说,这就像是高仿真的VR游戏一样, 给你一个释放界面进行手把手操作。不过特效更真实,效果还能对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罢了。 玩了十分钟, 沈莳就觉得没意思了。 他定了个闹钟,倒头睡了过去。 下午两点十五分。 沈莳起床,梳洗一番, 换上干净的校服便往秋馆去了。 学生们在各自回房前约好下午在活动室碰面。沈莳既要维持人设, 又不能错过剧情, 自然不能缺席。 “夏秋之交”空气清新, 大概是因为有一条河,呼吸间还有些潮湿。虽然天光很亮,可是温度很适宜,没有一分中午两点的炎热, 让人再度记起这是异空间而非正常世界。 沈莳走得不快, 特意欣赏了一下两栋教学楼之间的季节冲突的景色。 他走近了才发现,虽然不论是落叶还是草地, 都看起来那么栩栩如生,却因为没有真正森林的动物和鸟鸣, 有一些诡异的安静的失真。 看看手表快到时间了,沈莳放弃了继续探索,决定挪到后面了解全岛地形的时候再来仔细研究。 可能因为是秋馆和夏馆教学楼,层高比宿舍要高一些,所以明明每栋只有四层,总楼高却和隔壁的宿舍楼差不多。 与威严的希腊式廊柱搭配,教学楼内部也是欧风式样,进入打开的正大门是一个穹顶走廊,连接着庄严的弧形大理石楼梯。左右延伸出去,沿着回字形过道分布着各个教室。 活动室的位置很好找,就在大理石楼梯的左边。 下午两点二十五分,沈莳推开活动室的大门。 里面已经有好几个人了。 活动室很大,大概有四十来平米,布置像是西式建筑里的起居室,很适合一群人休闲聊天。 这里进门就是一张大沙发、两个单人沙发和茶几组成的茶几组。靠窗处是两张的咖啡桌,还有前后的靠背椅。在深一些的地方是一排矮柜,放了不少桌游和零食。靠近门的茶几对面则是一排吧台,有不少饮料。 班长李依笙坐在沙发一角,友好地冲沈莳挥挥手: “沈同学,你要不要来跟我们玩塔罗牌?双双和林感的灵感力都很强,塔罗牌可准了!” 她旁边的秦双双也微笑着朝他点了点头。 沈莳注意到,秦双双的坐姿非常规矩,膝盖相对,双腿并拢,脚有点外八微分,一只手乖乖放在膝头,另外一只手拨了一下头发,显得腼腆又文静。 沈莳:“……” 他不着痕迹地多看了秦双双两眼。 在沈莳看来,秦双双的举止实在太像一个女孩子了,从坐姿到小动作,都仿佛一个纤细少女的灵魂被错误地放进了一具男生的躯壳里。 再配合秦双双细细的嗓音,女性化的发型和外貌,真有安能辨我是雌雄的魔幻感。 沈莳不禁感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就秦双双这个样子,怎么可能跟李依笙传绯闻啊!到时候李依笙到底算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呢? 这时,塔罗牌桌上的林感也微微抬起视线,飞快地瞥了沈莳一眼,又垂下目光。 沈莳从前置剧情里得知,林感的异能是通灵术。 作为一个能与灵界沟通的灵媒师,重度社恐的林感愿意参与的集体活动,必定与占卜或是通灵相关。 很显然,塔罗牌正是其中之一。 ——— “林感,按你的占卜,我表姐是不是只有离婚这条路了?” 班长李依笙问灵媒师林感,“虽然我表姐夫是个出轨渣男,但我觉得她似乎很不愿意离婚的样子。” 林感点了点头,极简短地回答:“塔罗,是建议。” “唉,我就知道!” 李依笙感慨地把牌收回,显然,刚刚沈莳没来前,他们已经占卜过一轮了,“命都是自己选的。你说如果我表姐……” 然后,沈莳就看见李依笙一边整理塔罗牌,一边追问林感细节问题,后者挤牙膏一样往外蹦回答的样子。 沈莳:“……” 他算是明白了。 这就是社恐遇到社牛。 再重度的社交恐惧症,也抗拒不了真社交恐怖分子的热情啊! 就在这几句话的功夫,赵凌空从吧台那边端来了几杯饮料。 “赵氏特调来了!” 他笑着在玩塔罗的三人面前一人放了一杯。 沈莳注意到,秦双双接饮料的态度和道谢的神情很是自然,看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两人应该是已经和好,分房时的那点儿小摩擦算是过去了。 “小沈也来一杯。” 赵凌空把杯子塞进沈莳手里,拍拍他的肩,“想喝什么,想吃什么,想玩什么,自己随便。别想考试,今天下午就是放松的。” 几分钟后,王大壮和付晴也前后脚来到了活动室。 沈莳低头看了看手表。 下午两点三十分,七名学生齐聚活动室。 如此一来,除了辅导员冯夕之外,“夏秋之交”里的所有人都在这儿了。 ——— “晴晴,你要不要来跟我们玩塔罗牌?” 看好闺蜜来了,李依笙热情地招呼付晴过来一起玩。 付晴摇摇头,举起手里的书:“不了,我看会儿书。” 王大壮倒是很感兴趣。 他凑到牌桌前,问:“我能试试吗?” 李依笙笑着拒绝: “我们女生要占卜未来的婚姻运,男生不要参与,等玩过这一轮再说。” 王大壮先老老实实哦了一声,很快又意识到哪里不对,看了秦双双一眼。 难道秦双双不是男生吗? 王大壮心酸地端着饮料跑到矮柜边去翻游戏了。 付晴也拿了饮料和书坐在咖啡桌旁边,发现沈莳目光落在她的书上,了然地说: “要看书可以去三楼的图书馆拿,就在楼梯右手边。” 沈莳点点头,出门往图书馆去了。 他倒不是想看书,纯粹是好奇这个剧本杀游戏到底算是一个平行世界的叠加,还是基于现有世界的知识演化出的虚拟世界。 作为一个编剧兼文科生,沈莳自认也算是博览群书了,结果图书室上百本书光看名字,没几本是他认识的。 沈莳抽出一本很像科普的《宇宙探秘》,打开一看,居然讲的是一名超级异能者带着五个老婆大冒险的玄幻小说。 沈莳:“……” 他把《宇宙探秘》放回书架,换了一本正经科普这个世界历史的《全球通史》。 这局游戏也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补充点异世界知识,以后回到现实说不定还能用呢。 等他回到起居室,李依笙她们的女生专属恋爱占卜也结束了,变成了全员都可以参加的考试占卜。 占卜人也从灵媒师林感换成了男生女相的秦双双。 沈莳有些好奇,于是凑了过去。 秦双双用的占卜法沈莳没见过,不过总体上跟韦特塔罗牌阵法大同小异。 被占卜人自己洗牌,按顺序挑出一个三乘三的牌阵后,占卜人选择第一列第二张、第二列第三张,第三列第二张进行分析解答。 他的占卜似乎确实很灵,关于加强某门课的建议也很准确,王大壮听得连连点头,直拍大腿早知道算一下,就可以针对性带书进“夏秋之交”了。 这个世界因为有异能,各种预见、直感、因果相关的能力都有,占卜算命并不是纯粹的玄学。 秦双双这类感知出色的异能者,可以通过塔罗等加强灵感的仪式来窥见一点未来的影子。 王大壮、李依笙、赵凌空等人先后算了一遍,得到的结果令大家都很满意,甚至连重度社恐林感也让秦双双算了算。 等所有人都算了一圈以后,李依笙的兴致仍然很高,她建议: “双双,你来算算我们班这次毕业考能不能成为全优班吧!” 全优班毕业的学生可以得到额外的推荐信,赵凌空也很感兴趣: “干脆算我们能不能当年纪第一好了。” 这算是切身利益相关,大家都来围了过来,沈莳当然不能不参与。 全班七人围在茶几边,林感立刻坐立不安起来,最后把头埋得更低了。 秦双双也有些紧张,把牌交给李依笙:“你是班长,你来洗牌。” 李依笙很快洗完牌交给秦双双,秦双双熟门熟路地抽出相应的牌摆出牌阵,然后拿起了第一张牌: “这张占卜的是我们目前的状况……” 牌面一亮,秦双双后半句话就卡住了。 山羊的弯角。狰狞的笑容。巨大的不详的翅膀。 塔罗牌XV(15),恶魔(The Devil),正位。 在场只要懂一点塔罗的人都知道秦双双为什么卡住了,倒是一窍不通的王大壮挠挠头:“还真准,考试就是最大的恶魔!” 众人配合地干笑了两声,秦双双赶紧翻开其他牌: “看看决定性的因素和未来的趋势吧——” 第二张牌:塔罗牌XⅢ(13),死神(Death),正位。 第三张牌:塔罗牌XⅥ(16),塔(The Tower),正位。 三张牌一亮,起居室鸦雀无声。 第76章 3.异能伊甸园-09 你是怎么觉醒的? 沈莳作为一个什么乱七八糟的知识都有一点的编剧, 对塔罗牌自然也是有一点儿了解的。 从正位恶魔一出现,他就在皱眉头。 简单来解牌的话,这三张牌就是在说:有人要因为某个私欲的原因伤害或杀害他人, 最后造成这个班的分崩离析。 李依笙赵凌空林感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连喳喳呼呼的王大壮也感觉到不对劲了。 一边的付晴先打破了沉默:“占卜只是提醒, 并不是未来一定会发生。” “对!” 李依笙反应过来, 搬出了刚刚林感劝她的话:“塔罗,只是建议。” 秦双双看懂了她的暗示,干脆把牌一搅和,又解释说: “大家平时也要多小心, 异能考试什么意外都会有,只要多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 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他说的虽然委婉,但是大家都听懂了,也说会有人有生命危险, 要多多小心的意思。 赵凌空走到李依笙背后轻轻摸她头发, 安抚着女朋友情绪。林感终于可以逃离人群了, 选了个最角落的椅子坐着。付晴默默回去了她的咖啡桌, 王大壮也哈哈笑着继续去摆弄矮柜里的东西。 一场简单的算命,就把起居室里的气氛改变了,人人的神色都没了先前的轻松愉悦。 沈莳坐回吧台继续看书,继续观察其他人。 李依笙很快打起精神, 跟秦双双讨论起最近一期占卜杂志《星运》。秦双双从包里把他刚买到的杂志翻出来,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黄金!】 一个夸张的女声突然响起。 魔性的洗脑广告词一出, 所有人都抬起头往发声处看去。 王大壮不只什么时候从矮柜里找出来一个黑色方盒子,应该是异能世界的收音机, 正向外放广播呢。 “你找到广播啦?” 赵凌空很感兴趣地凑过来,“‘夏秋之交’什么都好,就是除了广播根本收不到外界信息很烦,跟坐监狱一样!” 王大壮摆弄了一下调频,十分沮丧: “只有统筹局的官方广播一个频道可以听。” 李依笙正在看占卜书里她最近的运势,一看双鱼座本月运气不佳,就有些不开心,不耐烦地说: “大壮你把广播关小点,都是广告吵死了。” 秦双双安慰她: “别急,书上还有转运方法,避讳蓝色就可以了。” 李依笙马上低下头: “啊!我戴了条蓝丝巾!” 她一把扯下丝巾,又去看书,“我的本月幸运色呢?是什么?” “粉红色。” 秦双双指着书回答。 李依笙一下就放松了,“我带了粉色丝巾,还有粉裙子,粉T恤……” 那边王大壮听着一连串的广告也失去了兴趣,正想关掉,广播突然换了内容: 【紧急插播通缉令一则。】 【最近警方破获一起贩卖禁药案件,抓捕嫌疑人9名,缴获高浓度禁药293公升。同时发现异能统筹局高级官员T某某,是隐藏已久的响尾蛇卧底,数年来一直为禁药担任保护伞。】 【T某某在抓捕时逃亡,现在发出全球通缉,希望知情者提供线索,重金有奖。联系电话……】 听着前几句王大壮就调高了音量,连李依笙秦双双都安静下来,听完了插播的全部内容。 通缉令重复播放了三遍,等到内容重新转回广告,大家激烈地讨论了起来。 “响尾蛇,就是那个毒贩子组织吧?” 李依笙先开口了,“我在新闻里看过,他们的标志是一条‘S’形的响尾蛇。” 赵凌空点头: “那禁药应该就是‘苹果汁’了,上个学期学校还抓出了好几个用‘苹果汁’作弊的人呢。” 沈莳立刻集中了精神。 【知天命】给他的提示里,有个“drugs”。 drugs有毒品或药物的意思,沈莳的资料里只有一条模糊的相关内容,所以他没有轻易下结论。现在看来,指的就是“苹果汁“这种软性毒品了。 “说实话,能考个好成绩,我也想用‘苹果汁’作弊!” 王大壮把广播关了,感慨地说,“可惜我穷,也不知道跟谁去买。” 付晴看他道: “最好不要,‘苹果汁’的药物成瘾和后遗症很严重,相关科学研究很多了。” “为什么会取个‘苹果汁’这样的名字啊?” 李依笙好奇地说,“是不是为了让人一听就不起戒心,觉得可以喝喝看?” 秦双双腼腆地回答: “我听哥哥说过,这个取名来自夏娃的苹果,跟响尾蛇的名字一样,都是圣经伊甸园的传说。” 看王大壮不懂,沈莳解释道: “上帝造出了男人亚当和女人夏娃,让他们住在伊甸园。蛇诱惑夏娃偷吃了知善恶树上的苹果,于是亚当夏娃有了羞耻心,上帝惩罚蛇永远只能爬行,并将亚当夏娃赶出了至福之地伊甸园,让他们在人间受苦,这就是失乐园的故事。” 王大壮听得挠头:“一个贩毒组织,搞得还挺有文化!而且伊甸园不就是我们学校的名字吗?” “苹果汁”能在短时间内提升异能水平,不过药效后会虚脱一段时间。可是它有很高的药物成瘾性,会导致药物依赖,据说长期使用会缓慢破坏异能结构,对人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所以被统筹局列为禁药之一。 可是,在强者为尊的异能世界,提升异能的诱惑太大了。 不管是加入社会想靠异能找个好工作的,还是有危险任务需要提供生存率的,甚至学校里的学生为了一个好成绩,也会偷偷摸摸地购买“苹果汁”。 所以统筹局虽然把响尾蛇列为非法组织,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取缔追查围剿。靠着庞大的“潜在用户群”带来的利润,响尾蛇到现在都活得好好的,生意还日趋兴隆,连统筹局内部高官都被腐蚀成了卧底。 这组织不该叫响尾蛇,应该叫九命猫才是。 沈莳边吐槽,边从其他人的讨论中完全了解了“苹果汁”这种特殊药物。 “苹果汁”是血红色,某个实验室模仿异能失败提取出的异能浓缩药剂,需要静脉注射,注射点还有淤斑,听起来跟沈莳世界的毒品更像了。 聊着聊着,一群学生就跑题了,开始谈起各自的异能情况。 异能是要在管理局登记的,所以大家对彼此的异能也算知根知底,比如秦双双的异能是替身、付晴的异能是附身、林感的异能是灵感,一听就很神奇的异能,应用起来却受到很大限制。 所以这个班上最受大家关注的异能只有两个,一个自然是威力强大的沈莳。 还有一个就是班长李依笙了。 李依笙的异能是极其稀少的治疗系,虽然具体名称不知道,但是作为异能中最罕见的治疗者,可以说从觉醒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远大前程。 “我能级不高,潜力也一般,最多做一个普通治疗师。” 李依笙看得出对自己的异能很自傲,哪怕嘴上努力谦虚,也掩不了眉目间的得意。 她左右一看,指着沈莳,充满羡慕地说: “还是沈同学的异能更厉害,是最基础的元素系,能级高,潜力也高!” 沈莳心里叹了口气,想说班长你祸水东引也太直接了吧,没看见你男朋友脸色又不好看了吗。 赵凌空大概做过心理调整了,这一次倒是没有发酸,反而实事求是地说: “沈同学的控水异能确实强大。元素系异能者的战斗力都很出众,以后进入统筹局一定能成为重要战力。” 赵凌空的异能浮空术也和元素有一些关系,不过算不得罕见,战斗时也有颇多限制。 王大壮感慨道: “幸好小沈觉醒异能晚,否则我这种最一无是处的力量异能要自卑死了。” ——“你是怎么觉醒的?” 一个声音突然插了进来,由于过于陌生,好几个人都愣了下。 只有付晴立刻锁定了目标,转身瞪了一眼林感: “林感,你这话什么意思?” 班上大多数人都没怎么跟林感说过话,偶尔听见她的话声音也小得没什么辨识度,所以都惊了一下,林感居然能用正常人音量说话? 林感不止能用正常人音量说话,甚至还能提高音量。 她根本没管付晴,只死死盯着沈莳,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怎么觉醒的?” 沈莳第一次跟林感面对面,才发现她的瞳孔布满了血丝,黑眼圈很重,配合她淡淡的唇色苍白的脸色,简直一个猝死预备役的过劳社畜。 “就跟大家一样,突然有一天感觉到身体中有澎湃的能力,下意识释放出去,就那么觉醒了。” 沈莳平静地回答林感,这是刚刚他在图书室翻书看到的觉醒描述,也是一般人的觉醒过程。 “真的?真的就是这样?没有其他原因?” 林感不错眼地盯着沈莳,连珠炮一样发问,看她狂热的模样,沈莳如果不回答,下一秒就要被掐着脖子追问了。 “喂!” 其他人还没感觉到不对劲,付晴先发作了,猛地把手里书一拍, 站起来说道:“林感你怎么回事!沈同学异能觉醒得晚,也不是没有先例,你追根究底地想干什么?” 林感终于把渗人的眼神挪开分给了付晴几分,她冷冷地道: “没问你。肥婆!” 第77章 3.异能伊甸园-10 “沈莳”的过往 比问候一个妹子的外貌更容易引战的, 就是问候她的身材了。 在场的每一个人几乎都能看见付晴脑袋上腾起的熊熊怒火,也很惊叹,怎么林感是这种没礼貌的毒舌人设吗?同学好几年没发现啊! 王大壮赶紧打岔说: “林感, 你问了,小沈答了, 你不相信也没办法啊。” 李依笙也生气了, 站起来道: “林感,跟晴晴道歉!” 林感不屑地看她一眼,没接茬,反而又看向了沈莳: “真的?没撒谎?” 沈莳不确定林感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但他很确定这个充满人的起居室不是暴露自己秘密的地方,于是他只是笑了笑: “林同学为什么会认为我在撒谎呢?” 看似讶异的表情之下, 只有沈莳自己知道——“沈莳”的异能觉醒确实有问题,他本人和响尾蛇也有着极大的关系! ——— “沈莳”这个人物的背景,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美强惨模板。 爹赌博, 妈出轨, 五岁时候因为爹欠下巨额赌债跑路, 妈也跟着情人不知所踪, 奶奶被讨债的人吓得心梗猝死,最后是外公外婆接手了这个孩子。 家境不好一路贫困生上来的沈莳品学兼优,年年奖学金,本来有希望优等生到考上大学, 最后靠读书改变命运。 结果, 高考前两个月峰回路转,沈莳消失已久的渣爹回来了。 “沈莳”他爹不愧是渣中之渣, 花言巧语把沈莳哄骗去“打工”,结果到了地方才知道是一个非法研究所, 渣爹居然是为了还债把亲儿子卖了。 这个买了沈莳做人体实验的研究所就是响尾蛇的下属,而所谓的研发品,则是一种升级版的“苹果汁”。 响尾蛇已经不满足于光做异能者的买卖,还想把产品推向人数更多的普通人,真是个很有事业心的组织了。 虽然沈莳事先防了渣爹一手,去“打工”之前设置了自动报警,但他以为最差也就是被骗去什么黄赌毒场所,却不知道看起来正常的研究所,检查完身体就直接被按住来了一针稀释后的“苹果汁”。 普通人注入异能浓缩剂,大都下场悲惨。 强大的能量会破坏原有生理结构,器官衰竭、过度亢奋后暴死或是神经遭到永久损坏的情况比比皆是。 沈莳也不例外,刚刚注入后就发生了严重的并发症,心跳无限趋于零,进入了长达半小时的假死状态。 警察们保持在一切悬疑惊悚故事里迟来一步的风格,突入研究所的时候,沈莳的“尸体”已经被拖进了停尸间。 此时的沈莳已经从假死中恢复,还发现自己误打误撞激发了强大的异能,他趁乱利用新觉醒的异能从研究所逃跑。 不管警察还是响尾蛇,都没人知道丢了个试验品的“尸体”。 沈莳以备考为由,躲在家一周,发现没有人追查自己的下落,加之渣爹把儿子骗进研究所拿了钱又跑路消失无踪了,他又开始了正常的高考生生活。 半年后,他高考完毕,沈莳丢了大学给的通知书,走进当地异能管理局,说自己觉醒了迟来的异能。 这一段故事就沈莳本人来看也算是跌宕起伏,狗血刺激,充满了主角光环。 别人做人体实验死翘翘,“沈莳”觉醒了万中无一的异能,还是潜力能级都顶尖的元素系。若是放在X点男频,就是妥妥的大男主开局。 由于异能界和普通人的世界有隔阂,“沈莳”一开始并不知道抓自己做研究的就是响尾蛇,只以为是什么奇怪的药物人体实验。进入伊甸园后,他更是埋头苦学,努力补上比其他正常觉醒的同学少了好几年的课程。 直到今天,沈莳听其别人谈起“苹果汁”的样子和使用方法,沈莳才终于想通了真相。 虽然不知道林感为什么对这个感兴趣,但沈莳肯定不会实话实说。 一个普通人因为药剂觉醒了异能,这消息传出去多少人会疯狂,别说响尾蛇,统筹局恐怕都想把沈莳切片研究了。 所以沈莳表情诚恳,又对林感解释了一遍: “其实异能管理局当初也觉得我这么迟才觉醒很罕见,对我进行过为期半个月的检查和研究,最终结论是我外公的逝世和收到心仪大学通知书,大悲大喜的强烈刺激后才觉醒了异能。” 沈莳没骗人,管理局的确对他进行过检查,他的家庭也当真发生了很大变故,很多异能觉醒确实也是因为精神因素。 但是当时管理局并没有得出什么结论,确认了沈莳的潜力高达S就愉快地放人了,没必要为了这种根本查不清楚的事,得罪一个未来的强者嘛。 移花接木的一段话砸下来,林感愣了一下。 “就这样?” “真的就这样。” 沈莳无奈地说,“如果林同学不信,离开‘夏秋之交’回去,我可以给你看管理局出具的检查报告。” 话说到这个地步,林感就算不信也得信了。 她的眼中一瞬间流露出巨大的失望,像一个皮球被细针戳了个洞,刚刚那一下佛挡杀佛的气势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感很快低下头,恢复了孤僻的模样,小声说了句“不用”,就拿起自己的包,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怎么回事啊?”王大壮莫名。 “她有病!”还在气头上的付晴骂了一句。 李依笙赶紧过去安慰好友。 赵凌空则拍了拍沈莳肩膀: “别放在心上,林感这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古怪,谁让人家是大小姐呢,也没人敢惹。不过你要小心点了,林家势力很大,被她盯上没什么好事。” “不要紧,我的异能没什么稀奇的。” 沈莳摇摇头,仿佛被追问异能觉醒不值一提,他看向付晴,“付同学,刚刚谢谢你替我说话。” “不、不用谢。” 付晴脸微微发红: “……我就是看不惯林感,” “林感说话那么毒啊,幸亏她平时不爱说话。” 王大壮做出害怕的样子说。 大家都捧场地笑了几声,气氛又好了些。 这时,久未露面的冯老师才姗姗来迟。 他对众人说道: “大家都在,那我就不用一个个通知了,明天自由活动,后天再开始集训。” 责任心很强的李依笙马上提醒:“冯老师,林感不在,你告诉她了吗?” “林感?”冯老师愣了下。 “对啊!” 王大壮说:“刚刚她跑出去,冯老师你应该遇见她了吧?” “哦、哦!” 冯老师似乎有一丝慌乱,“我在大门口看见她了,跑得太快我没叫住。班长,这件事还是你告诉林感吧。” 沈莳思绪一动。 大门口看见的林感? 这就有意思了。 冯老师又吩咐道: “你们也别光顾着玩和放松,毕业考迫在眉睫,自己有什么不足的,多补补课。” 老师都这么说,大家当然得努力了。 赵凌空看了看表,问自己的女朋友: “依笙,我们晚上去图书馆复习功课吧?” 李依笙当然答应了,目光还瞥向了付晴。 “我就不去当电灯泡了。” 没等李依笙开口,付晴就拒绝了她,从包里翻了一本笔记递过去,“依笙,你要的《能级结构分析学》笔记。” “那我也勤能补拙一下,晚上去健身房锻炼。” 王大壮左右瞧,只有沈莳了,“小沈,一起来吗?就在一楼,还自带换洗间。” 虽然一起健身能有效观察和拉拢王大壮这个玩家,可沈莳早就决定了要观察一圈“夏秋之交”的地形,所以当然是拒绝的。 他婉拒的理由也很合理:“我没来过‘夏秋之交’,想到处看看。而且周围的河水很多,可以让我多练习异能。” “也是,你的异能又不需要健身。” 王大壮抓小伙伴失败,又盯上了在场的最后一个男性。 他问:“冯老师晚上要不要来,也能给我一点指导。” 冯夕冯老师笑了:“我是大家的辅导员,可不兴光给你开小灶啊。” 见到王大壮失落的样子,他又补充: “我还有些工作没做完,到时候看情况吧,有空就来。” ——— 一群人又聊了会儿。 傍晚六点二十分,大家一起在男生宿舍吃了晚饭。 沈莳这才知道,原来两个宿舍一楼都设有厨房,冰箱里也有不少食材,可以自己做饭,不必过着一日三餐方便食品的悲惨生活。 王大壮家里开饭馆的,厨艺很不错,成品赢得了所有人的一致好评。 晚饭后,一群人作鸟兽散,该干嘛干嘛。 沈莳最感兴趣的自然还是图书馆。 他去到秋馆,又消磨了一个来小时。 时间到了晚上八点。 李依笙赵凌空这对情侣到来。 李依笙频频跟沈莳请教功课,搞得沈莳不知道被赵凌空的眼刀刺了多少下。 ——这地方实在没法呆了! 沈莳放下书出门溜达,熟悉地形去了。 他牢牢记住“知天命”的提醒,打算观察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就算是被人追杀,起码逃跑时也得认路不跑到死角去。 第78章 3.异能伊甸园-11 林感在偷偷用“苹果汁”! 10月6日, 星期一。 晚上八点二十分。 沈莳在秋馆内转了一圈,走出大门,来到庭院。 “夏秋之交”一到七点, 天色就会直接从亮转暗,路灯也相继响起, 昼夜景致无缝切换。 此时沈莳就站在秋馆与夏馆中间的庭院里, 道路两旁路灯照亮了金色和绿色的森林,银杏树微微动了一下。 沈莳一呆,就看见银杏树的树干朝自己“转”了过来。 等他凝目去瞧,才发现转动的不是树, 而是站在庭院的付晴,她“立”在了银杏树的中心。 “沈同学。” 付晴看不见躯干, 一颗头从苍天大树的树干浮现出来,只有一只手从布满皱褶的树皮中探出,笑着朝沈莳挥挥手! 这种场面放在惊悚片里, 就是不折不扣的恐怖场景了, 就算知道这是个异能世界, 沈莳也被惊得一口气没喘过来。 不过经历了上一个克系副本, 沈莳好歹也算是个大心脏玩家了。 他定了定神,马上觉察到在付晴和树对比起来有什么不对劲。 等走近再看,真正踏上了秋馆旁那片森林,沈莳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棵树是假的。 ——这里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森林, 而是3D屏幕造成的视觉假象! 付晴只是站在了投影里, 真实的人类和虚假的3D,自然很容易让人对比出差异。 沈莳脸上的惊奇把付晴逗乐了, 她走出银杏的树干,笑着说: “好了, 不吓你了。看不出是假的吧?我第一次来也被骗了。” 沈莳啧啧称奇,走到了夏秋森林交界处,果然发现了立在一边的3D屏幕,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制造的,反正比沈莳所在世界的科技更高明。 这片屏幕又大又薄,高度超过两个馆的四层楼,广度则完全横跨了整个庭院到河边,厚度却比超薄手机还要薄。 加上完美的场景过度,第一次来的人惊奇于夏秋并列的奇景,完全不会注意到中间还竖着一块的光屏才是真正的季节魔术师。 沈莳又转到季节交替的光屏侧面,恍然: “怪不得两边像是对称一样,原来这是同一片森林!” 付晴跟着走了过来,点头: “嗯,不过一个是夏天,一个是秋天,一个是翠绿,一个是金黄。” 沈莳想了下: “造这里的设计师肯定是个强迫症,宿舍要对称,教学楼要对称。搞个3D的两片森林,明明颜色不一样,内容居然也要对称。” “还真是!”付晴听了就笑。 他们一边聊,一边绕过屏幕走到另一边的夏季。 付晴突然冷不丁地说: “沈同学,你对林感撒了谎吧?” ——— 关于每个人到底是NPC还是玩家,沈莳私下里是做过一番推断的。 他已经能确定的有两个人,林感是NPC,王大壮是玩家——其他人沈莳则还在观望中。 现在,面对一个可能来自玩家的试探,沈莳依然保持了自己的人设,无奈地温和一笑: “付同学指的是什么?该解释的我已经解释了。” “沈同学……我可以叫你沈莳吧?” 付晴像料到他不会承认一样,轻轻地说,“沈莳,不用这么防备我,你大概也感觉到了,我对你……反正,我不会害你!”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扭过头看向另一边。 沈莳没想到会收到这么直接的表白。这难道就是青涩校园故事的风味吗? 还没等他想好怎么回答,付晴已经很快地带开了话题: “我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她是你的同班同学。其实,在进入伊甸园之前,我就见过你了,也知道你的一些事。” 付晴羞涩地捏着手指,“你可能不记得了,大概是三年前,我在你们学校门口等朋友,结果书包太重拉坏了,书掉了一地。是你帮我捡起来,还帮我补了书包。” 沈莳还真的“不记得了”。 在他的前置剧情里,只有“‘沈莳’是个心地很好,乐于助人的好少年”这么个简单又笼统的设定。 因为家境不好,“沈莳”小时候常穿不合身旧衣服,养成了带针线包,不时给自己缝缝补补的习惯。 一开始看到这段,沈莳还吐槽了一下这到底是侦探啊还是贤妻良母的人设,现在才知道是对应了付晴的伏笔。 所以沈莳也略作讶异:“有这么一件事?” 付晴也不失落: “我知道,你入学也没认出我,毕竟我也不是能让人印象深刻的人。” 沈莳试探地问她: “所以付同学是从朋友那里听说了什么,才认为我说谎了呢?” 付晴赶紧举起手保证,“你不要误会,我刚刚只是试探。” 她解释道: “我一直对异能科学感兴趣,自学了一些知识,跟这门课的老师关系不错。他跟我说过,虽然情绪是异能觉醒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因为做出这个研究的学者是异能界重犯,所以学界对它态度暧昧,不太可能在正式的调查书当中出具这个理由。” 好么,这是欺负别人没知识,遇上知识过剩的学霸。 沈莳一阵无语,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有不够学霸而翻车的一天。 但是这不能怪他,毕竟他的人设就是一个异能插班生,基础知识不牢靠啊! 说完了,付晴又加一句: “你就算撒谎了,对象是林感我也完全能理解,她……她家人很麻烦,最好别被盯上。” 这是第二个警告沈莳要小心林感的人了,沈莳感兴趣地问: “付同学,你跟林感关系不好吗?” “叫我付晴吧。对,我讨厌林感,她更讨厌我。” 付晴很大方地承认了,“我刚进伊甸园的时候,跟林感一个宿舍,一开始我也只觉得她是性格孤僻,后来我发现了一件事……” 她下意识左右看了看,同时放轻了声音: “我发现,林感在偷偷用‘苹果汁’!” 付晴那天因为感冒发烧,早退了回宿舍休息,林感大概没料到宿舍里有人,拿着用完的“苹果汁”注射器出门丢的时候跟付晴撞了个正着。 接下来付晴的遭遇就很让人唏嘘了,第二天她就被教导主任叫去,说是有人指控她上次考试帮人作弊,还拿出了人证和物证。 就在付晴茫然无措,百口莫辩之际,林感找到付晴,告诉她可以帮忙摆平这件事,代价就是付晴要忘了那天看到的事,否则就会让她被处罚退学。 于是付晴明白了,什么考试作弊的指控,都是林家为了封口她的栽赃! 付晴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异能者,没有林感的家世,没有林感的权力,遇到这样的事还能如何?只好低着头认了,写下了认错书,成为林感手中的把柄。 可能是在付晴面前撕开了面具,这件事之后,林感在宿舍里常常对付晴呼来喝去,心情不好就用各种恶毒言语羞辱她。 付晴异能虽然不出众,却是个学霸,知道“只能用魔法打败魔法”这个道理。 她靠一篇论文得到了异能科学老师的欣赏,又因为和李依笙关系好,被赵凌空介绍加入了学生会,多少在学校里有了点人脉。过了小半年,林感看付晴确实没有乱说,就同意了让她搬出宿舍去。 “跟林感住的那段日子,她心情不好就会在房间里砸东西骂人,我从她的只言片语里知道了一些事——异能,确实是可以被强行激发的! “林感其实原本是没有异能的!” 作为纯血异能家庭的一员,出了个没有异能的麻瓜,是林家的耻辱。 为了家族不被人耻笑,林感被检测出没有异能后,就不断接受各种非法药物和非法异能激发方法的实验,极大地损害了她的健康,也造成了她自卑狂躁的性格。幸运的是,不知道哪种方法奏效了,林感成功激发了异能。 但是林感的异能水平并不稳定,这让她非常敏感,生怕被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于是离群索居,久而久之就变成了后天的社恐。 沈莳默默点头,怪不得林感一个跟人对视都不肯的人,刚刚在起居室突然有勇气质问自己,大概那才是她真实的一面。 “林感因为自己被激发了异能,认为我可能也是?” 沈莳猜测道: “她想知道同样是后天激发的异能,为什么我的异能水平能保持稳定?” 付晴点点头,“大概是这个原因。” “她一直都在注射‘苹果汁’吗?” “我住宿舍时候,她是每周都要注射。” 付晴显然对林感做了全方位的了解,“我问过老师,他说强行激发的异能除了水平不稳定,也可能发生消退、消失等情况。林感可能是为了保持异能者身份,不得不持续嗑药。” 沈莳一摊手说:“我不嗑药。” 付晴也不知道信了没有,笑着说: “你不是林感那种情况就好。” 她没说“那种情况”指的是“哪种情况”,沈莳知道付晴并没有打消对他非正常觉醒异能的怀疑,也知道不管是出于“喜欢沈莳”的原因,或者怕连带刺激到林感,付晴都不会跟其他人说这件事。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静静望着3D投影出的青草在脚下无风摆动。 沈莳看看表也聊了快二十分钟,就说: “我去夏馆看看。你要在这儿,还是回去秋馆?” 言下之意就是并不想继续同行了,聪明人付晴心领神会,说:“我再欣赏一会儿景色,就回宿舍了。” 付晴朝沈莳伸出手: “接下来的日子……多多指教,相互照应。” 沈莳笑着点头,却没有去握。 “以后需要你这位学霸多提点了,共同进步,希望我们都考个好成绩。” 付晴愣了下,很快意识到什么,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 “嗯,希望我们都考个好成绩。” 沈莳慢慢地走开,他感觉付晴还在背后看着自己,很久,很久…… 第79章 3.异能伊甸园-12 付晴的异能 10月6日, 星期一,晚上八点五十分。 沈莳到达夏馆门口,他轻轻地呼唤了一声:“小兰。” 人工智能没有显形, 声音却在耳边响起。 【我在。】 “帮我计算一下时间,从我走开始, 到我停下为止。” 【是。】 沈莳不紧不慢地从门口开始, 走到楼梯左侧停下:“多少时间?” “距离92米,时间五十四秒。” 沈莳故意放慢了速度,走得比平时慢一些,听完点点头, 说:“冯夕和林感的关系,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冯夕说他在大门口遇见了林感, 是被质疑后脱口而出的,应该没有撒谎。 “我看过表,从林感冲出起居室到冯夕进门, 间隔了六分钟。 “这段距离就算他们俩各自走了一分钟, 那从冯夕遇见林感后, 还有四分钟的时间, 去了哪里?” 小兰问:【您认为他们交谈过?】 “他们肯定交谈过!” 沈莳肯定地说: “还有一件事,林感明明不喜欢靠近其他人,一群人时站位都要远离人群。可是在大巴上,她却坐在冯夕的正后面!” 当时林感坐的那一整排都是空的, 沈莳发现她是一个孤僻的社恐后, 就奇怪林感为什么不选择坐在远离人的另外一侧,反而坐在别人后头。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似乎在暗示林感在班上最亲密的人是冯夕,于是他就开始默默留心起来。 小兰点了点头, 【所以您才特意看了冯夕进来的时间。】 沈莳点头。 “之前我就怀疑过,除去一对情侣,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绯闻,这个班级的人际关系显得太简单了。现在我起码知道冯夕和林感有一些特殊联系,付晴被林感威胁过,一定还有更多联系在水面之下。” 小兰又问: 【像是付晴对您的暗恋?】 沈莳不禁失笑: “那不是对我的,是对‘沈莳’这个角色的。何况她还是玩家,一切都是人设表演的需要,哪来什么暗恋。” 他这个直男反应让人工智能都沉默了一下。 【您为什么不接受付晴的联手建议?】 刚刚离开时付晴的暗示,已经明明白白显示她是一个玩家,这一点连小兰都看懂了。 “我接受了啊。对了,记得把夏馆的地图记录一下。” 沈莳左瞅瞅,右瞅瞅,抽空说: “‘希望我们都考个好成绩’嘛,至于没跟她握手,我不是不想,我是不敢。付晴也明白我的顾虑,这可是一个有异能的世界。” 付晴的异能评级不强,只有C级,但属性却很特殊也很罕见,叫“附身术”。 她只需发动异能,再接触到某人的皮肤,就可将意识完全转移到对方身上,随意支配被附身者的身体,同时,附身状态时本体会失去意识,心跳呼吸皆无,仿若一具尸体。 这种附身状态每次可维持最长不超过九分五十二秒,若超过该时常,意识会自动离开被附身者的躯体,也可自主解除附身状态,若附身时目标死亡,则意识回归本体。 付晴上来就给沈莳爆了林感的大料,又用“付晴对沈莳的好感”作为感情铺垫,沈莳也能看出这是个很有经验很有头脑的玩家,确实是一个很好的联手对象。 可是沈莳并不能肯定付晴究竟怀的是好意,还是恶意,他需要确定付晴的立场。 “知天命”的提醒让沈莳对周围每一个人都保持着警戒,既然付晴的异能是附身,那么他不想贸贸然接触她,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危险。 沈莳刚从二楼来到三楼,突然发现三楼的楼梯被锁链拉起的铁拉门锁住了。 时间九点十分。 “听说四楼还有游泳馆,可惜见识不了了。” 沈莳拿起锁链看了看,摇摇头。 “看来要提前结束今天的开地图活动了。” 沈莳转身下楼的同一时间,“夏秋之交”的第一桩凶杀案,静静地拉开了序幕。 她的手在水中抓挠,身体扭动挣扎想要浮出,水流不断地涌入口鼻,顺着食管进入肺部。几分钟,就像几个世纪那么长,手脚却变得越来越沉重。随着意识模糊,陷入昏迷,动作渐渐停息…… 最后,归于平静。 ——— 10月7日,星期二,晴。 早上七点零分。 沈莳拉开窗帘,对着跟昨天一模一样的阳光吐槽: “这地方根本不可能有雨,天气预报功能是不是鸡肋了点?天黑跟熄灯一样,到点就突然发生,也太错乱了!” 【如果您需要,可以去掉手机的天气提醒功能。】 小兰像以往一样安静地站在一边,沈莳一阵恍惚,这个场景就像是过去很多很多次,吴景澜打开房门叫赖床的他起床。 沈莳猛地摇摇头,一拍自己脸颊。 “不要自我催眠,不要自我催眠……想想你为什么来。” 他轻声念叨着,找出洗漱用品去浴室清洁了。 在沈莳的背后,人工智能身影重新变得模糊,只有目光久久流连在他的主人身上 洗漱完毕,沈莳来到厨房,发现王大壮已经早早来准备早饭了。 “我每天十点半睡觉,六点半起床,刚刚都去晨跑一圈了。早睡早起身体好!” 王大壮一边煎蛋,得意炫耀了一下自己健康的作息和强壮的肱二头肌。 “在这里没有wifi,没有娱乐,不健康也只能健康了。” 沈莳过去帮手,把蔬菜培根和王大壮煎好的蛋夹进面包里,再放进早餐机压好。 他不得不感慨一句,自己一个昼伏夜出成天通宵的文字工作者,自从进了剧本杀以后,居然天天早睡早起还吃起了早饭,生活比在现实中健康十倍。 剧本杀游戏,助你实现良好作息,多活十岁,代价是不小心就会直接送命——想想真有点黑色幽默。 “不啊,这里有局域网的……啊,小沈你不知道。” 王大壮把八人份的鸡蛋煎好了,也过来做起了三明治。 他告诉沈莳: “夏馆和秋馆都有电脑,在内部还是可以互通的,手机也可以连局域网wifi,不过只能跟同网的人通信。” 沈莳摇摇头,“那就算了,我又没有女朋友可以打电话。” 王大壮跟着一起笑起来,两人充满了单身狗的心酸。 片刻后,冯夕、付晴、秦双双他们也陆续下来了,帮忙一起把三明治、牛奶、豆浆和面包拿到餐桌上。 等到七点半李依笙和赵凌空也来了,大家才注意到少了一个人。 “林感呢?”冯老师问。 李依笙皱着眉:“没看见呢,昨天我去敲她宿舍门送晚饭,她没应,估计人不在宿舍。我只能发了信息给她,把饭又放回冰箱了。” 王大壮哦了一声:“冰箱里那一份饭是留给林感的?我看没人动过啊。” “我还让她今天早点来吃早饭呢……” 李依笙有些不安,作为班长,她天然就不喜欢班上闹矛盾导致的人际问题,“不是还在赌气,不愿意下来吧?” “昨天林感房间灯一直没亮。” 付晴突然说: “我九点一刻回宿舍,大概十点五十睡下的,中间一直没拉窗帘,能看到隔壁203房间一直黑着。” 冯夕冯老师有些焦躁,拿着手机出去了:“我给林感打个电话。” 李依笙也笑着对大家说: “先吃吧,林感就这脾气,可能有一阵不想见我们了。” 出于对林感NPC身份的猜测,沈莳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不幸很可能已经发生了。 他啃着三明治,快速地扫了一下桌上的其他人,发现跟他一样心不在焉的人还真不少,也不知是因为他们有类似的猜测,还是单纯地担心同学安危。 唯一在认真吃饭的大概只有王大壮一个人。 过了一会儿,冯夕走进来,摇摇头:“没人接。我去宿舍找她” “我也去!” 李依笙赶紧放下吃了一半的三明治说。 沈莳擦擦嘴:“一起去吧,我也吃完了。” 秦双双和付晴也不约而同地站起来,王大壮赶紧把剩余的三明治往大嘴一塞,囫囵地说:“窝也好了。” 一群人来到203,冯夕冯老师先敲了门:“林感,你在吗?” 沈莳看了时间,八点正。 李依笙走过去接替了冯夕,柔声说: “林感,有什么不开心的你可以跟我说,不要躲着大家。过几天就要毕业考了,考试还有合作内容,你一直很努力,也不想自己成绩不好,影响毕业成绩对不对?” 这话说的相当有水平,如果林感确实如付晴所说,对她纯血出身的家庭和身份无比重视,那毕业考成绩就是唯一能让林感放下情绪的因素了。 沈莳对李依笙有点刮目相看,原本以为只是个喜欢和稀泥的好好班长,其实上,她的洞察力和能力都很不错。 203还是一片安静,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感觉到里头不像是没人。 咚咚咚! 冯夕冯老师猛地又重重敲了几下门,焦躁地吼道: “林感,出来!不然我砸门了!” 好几个人都觉得很怪异,老师对学生说话不该是这样的口气。这种态度,更像是闹别扭的男女朋友。 沈莳和付晴隔空交换了一个目光,又都收回来。 赵凌空说:“再等几分钟,真没动静,就让大壮把门撞开吧!” 第80章 3.异能伊甸园-13 林感之死 在场的人都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两分钟后, 203里依然静悄悄的,林感并没出来应门。 站在门边的李依笙等人都很有默契地退开了几步。 冯夕冯老师紧皱着眉对王大壮点点头:“你开门吧。” 王大壮用起异能,上半身本来就很大块的肌肉猛地暴涨了两倍, 简直膨胀成了电影动画里的巨人。 他就冲着203的门轻轻一推,门锁就像被什么东西撞到, 砰地直接拉坏打开了。 林感的房间没有人。 和沈莳之前看到的女生宿舍布局一样, 衣柜半开,放着她的行李箱和背包,像是打开拿过什么东西,床铺干干净净根本没人睡过。唯一不同的是在书桌上立着一个像画板的东西, 上头还覆盖了白布。 冯夕又给林感打了电话,摇头:“手机不在这。” 沈莳指着那个画板:“这是什么?” “是通灵板。” 秦双双对沈莳解释: “林感是灵媒师, 能力‘通灵’,可以跟各种灵通话,也可以传递灵书。这种通灵板是用特殊材料, 由异能者制造的, 可以代替另一个通灵者, 接收灵书。” 李依笙眼睛一脸: “对, 灵书!林感可以远程在通灵板写东西,她说不定给我们留了话!” 她说着就上前一把拽开了通灵板上的白布。 一行端正漂亮的字迹跳入大家眼中。 【救命夏馆】 “是林感的字!”冯夕脸色大变,“去夏馆!” ——— “付晴李依笙你们搜一楼,沈莳秦双双你搜二楼, 赵凌空三楼, 王大壮跟我上去!” 冯夕这个没什么存在感的辅导员,总算表现出了点老师的威严, 一口气不停地让所有人分头找人。 沈莳来到二楼的时候看了看三楼的楼梯,意外地发现原本被锁住的栅栏已经打开了, 锁也不见踪影。 难道…… 没过几分钟,他的猜测就成真了,楼上传来冯夕一声惨叫似的怒吼:“林感——!” 旁边还夹杂着王大壮惊恐的鬼吼鬼叫:“死人了!死人了!” 沈莳毫不犹豫的朝四楼跑去,会合了从走廊冲过来的秦双双,两人相互一点头,跑上楼梯。前头赵凌空已经快上一步,三个人前后脚跑到了四楼的游泳馆。 一进门,就看见了漂浮在水面上的林感。 还穿着昨天那一身衣服,苍白的皮肤因为被水泡过已经变成了惨白,四肢无力地摊开,往常总遮着脸的头发像水藻一样在水中浮动,露出的面容毫无疑问就是昨天还对沈莳咄咄逼人的林感。 冯夕失魂落魄地站在泳池边,王大壮则半个人都瘫在了地上,重复着“死人了”的话。 “啊!” 李依笙的尖叫在背后响起,她和付晴也赶到了,“林感!怎么会这样!” “都愣着干什么,先把人弄上来!” 沈莳说着,走到泳池,同时点开了自己的辅助系统界面,此时的电子便签上的当前任务已经变成了: 【第一名死者林感已出现,运用侦探的能力,找出真相。】 沈莳打开辅助系统可不是为了看这个没什么意义的任务,他的重点在最下方,在进入这个副本后系统的app页就多了一个小图标:【特性辅助-异能】 没错,系统没有给未经训练的玩家学习使用异能的闲暇,而是简单粗暴地整了个类似网游里的技能界面。 沈莳只要打开这个辅助,眼前就会出现控水术的各种应用图标,他选了其中的【水之手】,又圈定了适用范围,点击释放。 林感尸体下的水流向上抬升,像是从水里升起的一只大手,把她稳稳地抬着,送到了泳池边的一片空地上。然后哗啦一声,水之手破碎,化为水流洒了一地。 沈莳异能界面上代表能量的蓝条同时也下去了一截,他估计了一下,剩余的能量大概还能释放个三十来次【水之手】技能。 按能量储备来看,就是你一个技能我一个技能这样释放,他能把在场所有人异能耗光了,自己还留个底,难怪“沈莳”在异能方面备受重视。 有这么强的底子,【知天命】依然给出了两个警告词汇,说明危险很可能来自于异能无法反应的地方,所以沈莳才倍加小心。 赵凌空也冷静了下来,他拉了一下李依笙: “依笙,用你的能力先检查一下林感的死因。” 李依笙还是很害怕,付晴按住她的肩膀,安慰说: “冷静下来,你是班长,不能让林感白死。” 李依笙重复念了几句“我是班长,我是班长”后,眼睛终于又有了焦距。 她定了定神,在付晴的搀扶下,走向了林感的尸体。 赵凌空左右一看,不耐烦地踢了一下陷入惊吓混乱的王大壮: “别吵吵了,这么大个子,胆子还不如女的!” “这、这死的可是我们的同学啊!能不吓一跳吗!?” 王大壮被他一踢也清醒了,像火烧屁股一样蹭地站起来,嘴里虽然还咕哝着给自己辩解。 沈莳看了王大壮一眼,看出了他掩饰得很差的恐惧,同时看到了一样奇怪的东西:“大壮,你屁股上是什么?” “啊?我屁股上有东西?” 王大壮茫然地往背后一摸,从屁股上拿下来一张纸,“是卡片?谁丢在游泳馆边的吗……响、响尾蛇!”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高举的卡片上。 水浸湿的白纸上,鲜红的“S”形响尾蛇印记,仿佛一滴硕大的扭曲的血液。 “是响尾蛇杀了林感?!” 脸色煞白的秦双双瞪大了眼睛。 李依笙的声音同时响起: “林感是溺死的。” 李依笙的手覆盖在林感心脏上方大约五公分的位置,异能从她的手传导到林感各处,向主人反馈着这具身体的情况。 这是治疗师异能的一种应用,叫做“全面检查”,可以测出包括中毒在内各种身体异状。毕竟,只有检查到病症,异能才能进行治疗。 所以某种意义上,治疗师也是最好的法医。 显然,在这个副本里,李依笙就是其他地方的警察法医医生一类,提供准备尸检报告,为玩家们提供不在场证明的时间佐证的人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李依笙才站了起来,重复道: “确认死因,溺死。” 异能持续输出让她有些疲劳,李依笙晃了一下,付晴赶紧扶住她。 李依笙朝好友点点头,又说: “死亡时间,昨晚八点三十到九点之间。” 沈莳听了,心里突然一沉,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么准?”王大壮吃惊道。 “这是治疗师的能力!” 一向和和气气的李依笙难得板起脸道: “我用异能一共检查过三遍,每一遍都是相同的结果!” 秦双双也不忿地说: “大壮,你不要疑神疑鬼,如果依笙的话不可信,那就没有人可信了!” 王大壮被他们两个人一怼,马上跟早春时节被太阳晒化的浮冰一样,很没有气节的软了,赶紧道: “我只是不了解班长的异能所以多问一句,没有怀疑她的意思啊!” “行了行了!” 冯夕烦躁地捏了一下眉心,不耐烦地打断他们说,“别说这些没用的,还是说一下林感怎么被杀的吧?” 从发现林感失踪到现在,冯夕完全没有了之前辅导员的和善模样,要说他对林感的死是不是感到难过,确实刚刚在泳池边流露出了痛惜、悔恨。可是现在他说话的态度,又不像是对待秘密女友的样子,更像是为了什么自己的事在暗暗着急。 倒是付晴,把李依笙扶到赵凌空旁边后,又回过去,一言不发地脱了自己的外套,轻轻地盖在了林感脸上,算是给死者一点最后的尊重。 “等等!” 秦双双突然叫出来:“你们看,林感的手臂上,好像有颜色?” 林感平时都穿着长衣长裤或是长裙,把自己包得滴水不漏。大概是溺死的时候在水里挣扎,她黑色衬衫左手的袖口被挣开了,露出了半截苍白的小臂,在衣服的掩盖下皮肤上有一点像颜料的蓝紫色。 “付晴你过去吧,我来看。” 沈莳站了出来,主动说道。 付晴感激地朝他点点头,就算她是剧本杀玩家,也不会喜欢翻动尸体的。 但他还是强忍不适,努力让自己看起来足够镇定和从容。 沈莳轻轻将林感的衬衣袖子卷到了上臂处。 大家定睛一看,纷纷倒抽了一口凉气。 ——密密麻麻的针孔,周围布满了蓝紫色的瘀斑。 “哎呀!” 李依笙失声叫道: “是‘苹果汁’!” “苹果汁”注射后的一个典型症状,就是针孔处会出现蓝紫色瘀斑。据说学校就是因此才收到举报,抓获了好几个用药的学生。 赵凌空不解,“这么多针孔,难道林感一直在长期多次使用‘苹果汁’,她为什么要这么干?” 王大壮干巴巴地说:“可、可能是找刺激吧?人家是大小姐嘛,哈哈哈……” 沈莳早已经从付晴那里知道了林感有药物依赖的事,并不觉得讶异。 他朝付晴的方向看去。 姑娘朝他点点头,意思是可以说出来。 “是因为不这样做,林感的异能就会退化。” 沈莳重新把林感的衬衫袖子拉回来,把她的手放在胸口,站起身提议道: “我们换个地方讨论吧。” 第81章 3.异能伊甸园-14 10月7日, 星期二,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众人围坐在起居室茶几边,光洁的茶几上放着鲜红的响尾蛇卡片。 想到昨天大家还在起居室有说有笑的占卜, 李依笙情绪很低落,微微垂头, 时不时从腮边擦一下眼泪, 付晴搂着她肩膀一直在安慰她。 沈莳代替付晴说了一下林感强行激发异能,所以异能不稳定,为了维持不退化不得不长期注射“苹果汁”的事。 “没想到林感是这种人……” 赵凌空一副大开眼界的样子。 冯夕冯老师咳嗽了一声: “林感已经去世,她生前的违规行为也不重要了, 还是讨论一下到底是谁杀了她吧?” “一、一定是被杀吗?” 秦双双还是端庄的少女坐姿,手却不安地在膝盖的裤子上搅来搅去, “会不会是林感自己失足溺水,她是不会游泳的……” 赵凌空不假思索地反驳道: “她既然不会游泳,就不该独自到游泳池, 这跟她在通灵板上的留言也冲突了。” 沈莳于是问了一句: “通灵板上的, 真是林感的字迹吗?” “是的!” 同时有三个人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是李依笙、付晴和冯夕。 李依笙说:“我经常收作业, 对大家的字比较熟悉。林感同学的字很漂亮,我有印象。” 付晴说:“林感写‘人’字一撇的时候,起头会有一个很明显的折笔。那个‘命’字就是这样。” 冯夕冯老师看看李依笙,又看看付晴, 说: “她们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沈莳点点头, 他们不可能三个人都撒谎,所以就排除了有人故意在通灵板作假的可能, 确信那是死者的死亡留言了。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溺水的时间很短, 林感是不可能留言的。” 沈莳道: “留言的时候,林感一定是被关在夏馆的某个地方,她希望有人发现自己不见了,进房间查看通灵板,把她救出来。” “对啊!” 王大壮一拍大腿,“之前班长去送饭的时候找不到林感,她是不是那会儿已经被凶手关在夏馆了!” “很有可能。” 赵凌空跟着说道,“我跟依笙一起去的203门外,和今天一样,感觉不到里面有人。” 李依笙不安地问: “要让林感同学溺死,应该需要力气比较大吧?” 王大壮吓了一跳,马上大声分辩: “我不是凶手啊!” 李依笙赶紧道:“对不起大壮,我不是说力气大就一定是你……” “不一定要力气大吧?甚至凶手不一定要在场。” 沈莳提醒所有人:“利用异能,我们很多人都能做到。比如赵凌空的浮空术可以拖动50公斤以下物体,以林感的体重也可以轻松把她控制丢进水里。” 赵凌空很不服气地说:“你还不是一样,控水术完全可以隔着门,用控水术,把林感‘抓’到泳池里按到她断气。” 沈莳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点点头道: “还有冯老师的空气弹,直接把人打落水。付晴的附身术,操纵林感自己跳下水……以林感的体型和体重,大壮根本不需要使用异能,光凭自己的力气,秦双双李依笙说不定都能把她推下去。” “这样凶手不就可能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人了?” 王大壮听到后面彻底晕菜。 李依笙坐不住了,忍不住站起来大声道: “凶手既然可能是任何人,为什么就一定在我们当中呢?!说不定是偷偷潜进来的响尾蛇因为什么事杀死了林感!” 她朝桌面一指: “你们看,这儿还有响尾蛇的名片呢!我们为什么要怀疑自己的同学!?” “班长说的也有道理啊……” 王大壮摸了摸脑袋,呐呐道: “大家跟林感没仇没怨,没理由一定要杀她……” 听王大壮这么一说,众人面面相觑,面带无奈——这也太墙头草了吧! 经历了三个副本,沈莳也是第一次遇到王大壮这类不管是心态还是心智,都非常“新手”的玩家。 除了扮演“王大壮”的玩家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位是一路靠着幸运EX苟过来了,很自然地都产生了“中等难度的副本还如此天真,这人是真傻还是存心演戏”的怀疑。 然而事实上,“王大壮”确实对面前的情况颇有些无措。 他本就不擅长推理,又缺乏观察能力,犹如瞎子摸象,听谁说都觉得有理,又搞不清到底应该信谁。 “依笙!” 付晴重重地叫出李依笙的名字,一把将紧张到失控的朋友按在座位上,双手固定她的脸,认真地说: “林感死了!” 李依笙被付晴难得严肃的模样惊了一个哆嗦,低声重复:“我知道,林感死了……” “林感死了,在‘夏秋之交’,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在规定时间进入的封闭异空间!” 付晴定定地瞪着李依笙: “现在不是你想不想怀疑,是你必须怀疑。凶手如果不是外面来的人,那他就会藏在我们中间,跟你、跟我一起度过整整一周!” 她描绘的可能性完全吓住了李依笙,甚至也吓住了一边的秦双双。 “那、那我们还是赶紧找出凶手吧!” 秦双双小脸煞白,口舌无措敌说:“可是,该怎么办呢?” “既然每个人都有可能犯案,那就看不在场证明了。” 冯夕阴沉沉地扫了一眼所有人,“都说说吧,昨天晚上八点半到九点,你们都在干什么?” 沈莳心头一紧。 不祥的预感终于成真了,他意识到了一件事—— 自己这个侦探,从一开始就落入了凶手的陷阱! ——— “我和凌空从八点开始,一直在图书馆,大概十点才离开。” 李依笙作为班长,先开口自证了清白,顺带还给赵凌空做了个证,“中间我们有分别出去拿饮料上厕所,但是单独离开时间最长也就十分钟,怎么也不可能从秋馆跑到夏馆杀人的!” 他们俩这两天形影不离,是在场的人当中难得可以彼此证明的。 自从被李依笙说了力气大,王大壮就有点杯弓蛇影,迫不及待地开口说: “我虽然是一个人,但我在一楼健身房呆了足足两个小时,还开着门,大家都能看见!秦双双经过见过我,小沈路过也跟我打过招呼,冯老师还来过!” 冯夕看他一眼,说:“我是八点五十过来的。” 他脸色不太好看,大家也没注意,毕竟从发现林感出事,冯夕就一直神情阴郁眉头紧皱。 “跑步机能证明!” 发现八点五十之前没有人证明,王大壮慌张了一下,马上想到了什么,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说: “我大概八点一刻开始跑步,跑了半个多小时,冯老师来了才停下,跑步机上有记录的!” 他越说越流畅大声,胸膛都挺起来了不少。 健身房就在秋馆一楼,大家一起去察看了跑步机,确实找到了王大壮从八点十三分到八点五十的跑步机记录。 沈莳发现冥想室就跟健身房门对门,问道: “秦双双昨晚是在冥想吧?” 秦双双点头道:“嗯,我八点进去的,到十点才出来。”他又赶紧补充, “我一直开着冥想室的门,从头到尾没出来过,大壮能作证!” 洗脱了凶手嫌疑的王大壮明显自信多了,闻言点点头: “秦双双是在我跑步前进冥想室的,具体时间我没看。在我九点半锻炼完,离开健身房之前,秦双双都没出来过。” 健身房有好几台跑步机,王大壮用的那一台正对着门。沈莳从图书馆出来溜达的时候,也从门口路过,还和正跑步的王大壮打过招呼,对此也有印象。所以王大壮说秦双双没有出来,就不可能看错。 沈莳走进冥想室。 这是一个墙被漆成浅绿色的小黑屋,据说油漆中掺入了某种可以辅助异能感应的珍贵材料。 灯光很暗,光源被藏在了墙壁里,也是应用了最新的脑神经科技效果,有助于人的脑电波安静。进门右手边地上靠墙对放着六张冥想用的瑜伽垫,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家具。 房间没有任何窗户,进出只有一扇门,为了透气,冥想时必须打开门。 沈莳按房间的厚度来判断,直到也不可能有什么暗道和秘密出口,这是校园背景,不是某些建筑杀人的小说。 结果,全程没有和任何人接触过的秦双双,反而有了最坚实的不在场证明。 李依笙看向冯夕,轻声问: “冯老师,八点五十去找大壮之前,您在干什么?” 冯夕肉眼可见的又烦躁了起来,他不耐烦地说:“我在自己房间工作,昨天在活动室已经说过了我还有工作,等时间差不多快八点四十,我才来健身房找的大壮。” “你什么时候进的秋馆呢?” 相比保持礼貌的李依笙,付晴可要不客气多了。 “我在‘夏秋之交’树林里散步,从八点十分待到了九点才回宿舍。差不多八点一刻时候,我远远地见到走廊上有人经过,从男生宿舍到女生宿舍,那个时候只有你在宿舍。看身高肯定也不是林感,所以,冯老师你并没有一直工作到八点四十吧?” “你什么意思?!” 冯夕冯老师脸色铁青盯着付晴质问道: “我工作到一半出来走走,又怎么了?你看到我去夏馆了吗?” 第82章 3.异能伊甸园-15 对于冯夕的质疑, 付晴应对得冷静又坦然。 “没有。” 她摇摇头,说: “不过夏馆靠近女生宿舍,要避过别人从窗户进去并不难。你既然在八点五十前没有不在场证明, 那就也有嫌疑,对吧?” 冯夕脸颊上抽搐了一下, 像是要发火, 又硬生生地压住了,咬牙说: “那你说是一直在散步,有谁证明?你也有机会偷偷进入夏馆呀!” “她没有机会。” 沈莳开口了,他知道这一遭是逃不过的: “我昨天八点之前在图书馆, 后来班长赵凌空来了才离开,之后转了一下秋馆, 还跟大壮打过招呼。八点二十出来,正好在森林遇见付晴,跟她说了二十分钟的话, 我八点四十离开时付晴还在森林。” “你既然走了, 怎么证明八点四十以后她没去过夏馆?!”冯夕立刻抓住机会反驳道。 沈莳看了他一眼, 说: “因为我来了夏馆。” 这句话一落地, 空气也为之一窒。 李依笙惊诧,赵凌空怀疑,连秦双双王大壮的眼神都有些变化。 沈莳好像没发觉自己引起的震动一样,继续神情自若地说: “我第一次来‘夏秋之交’, 想到处看看, 就在夏馆兜了一圈,付晴没跟过来。九点一刻的时候我走上夏馆三楼, 发现楼梯间的栅栏门被锁了才离开的。” “被锁了?”王大壮迷茫地重复了一下,一时没搞懂这意味着什么。 秦双双却低声惊呼起来: “可是今天我们去夏馆, 门是开着的!” 沈莳赞同地说: “我也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冯老师,‘夏秋之交’里各个房间还有栅栏的钥匙和备用钥匙,都在谁手里?” 冯夕愣了一下回答:“宿舍钥匙在门上,其他钥匙在我这里,备用钥匙都放在夏馆的行政办公室里。” 他又补充道: “只要有天候晷,都能打开行政办公室。” 天候晷就是进入“夏秋之交”时候冯夕拿出来那个刻满节气的小日晷,它不止能打开特定的异空间入口,还是管理异空间的一道特殊钥匙。 这东西并不少,学校和统筹局等管理部门都有,可是也不能被私人持有,作为辅导员带队的冯夕需要提前申请才能拿到。 社交达人赵凌空比较懂行,就此稍微说明了一下,又说: “像是家里比较有关系的,林感啊,秦双双啊,说不定都能弄到。” “啊?我?……我没有!”秦双双立刻慌乱地分辨。 李依笙瞪了赵凌空一眼: “双双胆子小,别吓唬他!” “就是说,如果凶手早有准备,备好了天候晷,拿到备用钥匙,就可以进入这里任何一个房间了。”沈莳若有所思地说。 王大壮打了一个寒颤: “小沈你可别吓我,凶手这么神通广大,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睡觉都不能安生了。” 冯夕冯老师深沉地看向沈莳:“门真的锁了的前提是沈莳没有撒谎。” 他毫不掩饰自己对沈莳的怀疑道,“如果门根本没有上锁呢?沈莳八点四十跟付晴分开,之后就进了夏馆。别装了,你们都在怀疑吧?我们所有人当中,沈莳就是最可能的凶手!” 如果证实了门被锁,有钥匙的冯夕就变得十分可疑了,所以他干脆把攻击挑明了,让人人都注意到不在场证明这件事。 “我不觉得沈同学会杀人……”李依笙无力地说。 “对啊,小沈才转来几个月,他跟林感无怨无仇的,干嘛杀她?” 可能是之前的提醒,确实让王大壮对沈莳印象不错,他赶紧接口: “而且,沈同学真的要杀人,以他的异能有很多机会吧?” 秦双双小声补充: “挑自己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作案,我觉得沈同学没那么傻……” 见到赵凌空都跟着点头了,冯夕嗤之以鼻: “说不定他就利用我们的心理盲区,搞出灯下黑呢?” 沈莳知道,明确说出行踪必然会遇到眼前的问题,这也是他感到自己落入陷阱的原因。从昨天锁了的夏馆,到今天确定林感的死亡事件,凶手针对他这个侦探的意味太强了! 仔细想想也能知道,一个剧本杀游戏必然有一个侦探。 在所有人当中,最有可能是侦探的,就是他这个半路转学生和冯夕这个权限很大的辅导员。 因为唯有他们身份和其他人不同。 凶手想必一开始就有所猜测,犯案时故意选择了一个特殊的时段,于是成了如今情况下,只有他和冯夕的不在场证明最可疑的情况! 沈莳并不想如凶手所料,开始和冯夕互相攻击,反而说: “现在的情况看来,我确实很可疑,也没什么好辩解的。我最大的自证就是我是插班生,没有任何杀林感的理由,” 沈莳说到这里,目光扫了冯夕一眼,果然让很多之前就对冯夕有所怀疑的人警惕起来,“我和林感最大的交际就是昨天在活动室说了话。总不能因为她质问了我两句,就为此杀人吧?” 其他人都在默默地点头,沈莳和林感平时的行为大家都看在眼里,谁也不能说他们有私下关系。 如果真是那样,林感根本没必要在活动室质问沈莳了。所以沈莳起码没有任何表面上的杀人动机,在这一点,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清白。 冯夕却不想放过沈莳,他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不在场时间漏洞,想通过攻击更有嫌疑的人来洗脱嫌疑: “谁说你没有杀人理由,如果你就是响尾蛇的人,不就有理由了?” 在剧本杀的猜凶阶段,最不可取的就是一直被连续攻击,这会让其他人留下“他有嫌疑”的印象。 沈莳马上反驳道: “冯老师有证据吗,不能凭猜测说我是响尾蛇吧?我也可以毫无证据地指责你跟林感有私下关系,可能是秘密的男女朋友,所以有杀她的动机。” 他的话令冯夕脸色一变。 沈莳一摊手,“如果谁也信不过谁,那我们这两个最有嫌疑的人干脆就让大家搜查一下房间好了。” 他顿了顿,补充道: “反正我和响尾蛇毫无瓜葛,不怕查。” 沈莳确实和响尾蛇没瓜葛,因为他直到昨天才知道抓了自己做实验的组织叫做响尾蛇,所以这句话不算撒谎。 坦坦荡荡让人搜查这个态度一摆,沈莳的嫌疑立刻少了大半。 倒是冯夕,一听搜房间,脱口而出两个字: “不行!” 冯夕瞪大了眼睛,狠狠对沈莳说: “我又不是嫌疑人,凭什么搜我房间!” 付晴再度慢慢腾腾地开口: “那冯老师能不能解释一下,昨天傍晚,你去女生宿舍干什么了?” ——— 除去沈莳在夏馆无法证明是不是真话的经历,最让大家好奇的就是冯夕去女生宿舍这件事了。 赵凌空直截了当地说: “如果老师你没有偷偷去夏馆,那差不多八点出头一直待到八点半,你都是呆在女生宿舍那边的,对吧?” 李依笙不知道为什么,脸色有些难看,蹙着眉头盯住冯夕,问道: “冯老师,你和林感很熟吗?你们是不是私下在交往?” 今天冯夕对林感的表现并不像一个老师应有的样子,这个年纪的学生对男女八卦是最敏感的,很容易看出破绽。 就连王大壮都忍不住说: “就算是师生恋也没什么大不了,冯老师你是林感男朋友就直说,遮遮掩掩的也妨碍大家找凶手。” 刚刚丢锅在沈莳身上的脏水,又被沈莳和付晴联手倒了回来,把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冯夕有点后悔刚刚口不择言攻击沈莳了,果然能做侦探的玩家没有一个是头脑简单的! 就如沈莳猜测的一样,一开始就在公交车跟司机谈笑风生的冯夕,也是一名玩家。他最初是想利用辅导员的身份得到更多便利,于是假装是NPC。 在冯夕的人际关系里,唯一直接联系的就是社恐林感。按他的想法,不会得罪什么人的林感被杀概率很小,却没料到林感居然第一个被杀,自己还有了最大的嫌疑。 一时失措之下,冯夕过度攻击很可能是侦探的沈莳,结果适得其反。 最好的策略,还是跟沈莳一样,稍微提出怀疑让所有人去发散,而不是自己冲锋陷阵在前。 ——不要着急,沈莳完全没有不在场证明,一定比他的更有嫌疑! 冯夕想: ——我的处境还不算艰难! ——一定还有办法洗清自己的杀人动机! 冯夕也是老玩家,马上反省错误,调整了策略。他长叹一声说: “是,我和林感很熟,甚至可以说,我一直在追求她,最近半年才成了男女朋友。昨天傍晚我是去她房间找她的,但是敲了门没有人,我打了电话没人接,等了一下就离开了。” 冯夕这个人,看似是个温良恭谦的学校辅导员,其实野心勃勃,很热衷于权势。可他一个普通家庭出身,异能也很普通的人,除去还不错的外表,实在没有更多优势能在强者为尊的异能界往上爬。 还好冯夕很会钻营,成功地留在伊甸园做了辅导员,有机会接触很多现在还是学生的未来大人物,发展属于自己的人脉。 别看学校里那么多女生想追求冯夕,他本人可是有很明确目标的。 李依笙不客气地指出来: “所以冯老师你就利用自己的外表来追求林感,其实是追逐林家的权势?” 冯夕很光棍地一摊手: “我也很想撒个谎让真相不那么难看,可是就林感的外形和性格,说是为了真爱你们也不会相信吧。” 第83章 3.异能伊甸园-16 学生们彼此看看, 都默认了冯夕方才那一番自白。 确实,冯老师相貌堂堂、工作稳定,在社会上多少算个成功人士, 爱慕者和追求者自然从来不少,其中不乏同样优秀的美女。 而从林感对付晴的态度来看, 那女孩也不是什么有美好内在等待发现的灰姑娘。 在这方面, 冯夕如果说谎,简直分分钟被戳破,实在没有必要。 拉下面具的冯夕冯老师很放飞,又说: “其实林感不傻, 我为了什么目的她很清楚。但是除了我,也没有其他条件更好的人愿意追求她。所以她一边享受被我追求, 一边也不肯松口跟我做真正的男女朋友。” 他那优越感爆棚,仿佛施舍给林感恩德的口气,让李依笙眉头皱得更紧了, 冲口道: “所以你就无耻地强迫了林感?!” “什么!?” 王大壮震惊地瞪大牛铃似的眼睛: “还有这种事?” 秦双双惊得站起来: “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一时间所有人看着冯夕的样子, 就像看一个罪不可恕的□□犯。 冯夕赶紧举起手澄清: “没有强迫!肯定是自愿的!你们好好想一想, 林感的性格和家世, 我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强迫她!林家随便找个茬,就能让我彻底消失了啊!” 他赶紧又补充: “还有啊,我是要借林家权势,不是要跟林家结仇。真的让林感恨上了, 哪怕将来跟她结婚了, 她还能心甘情愿地让我往上爬吗?” 这个理由十分自私自利,又十分有理有据。 冯夕一心攀高枝, 还没当上赘婿呢哪可能就变身龙王了。 何况从林感对付晴那些手段来看,那姑娘绝对不是个吃了亏闷声认命的傻白甜——冯夕追了林感那么久, 对她的性格也肯定有所了解。 李依笙还是有些不依不饶,道: “我去年在学生会听说有人在论坛匿名发帖,讲学校里有老师□□学生,不过很快就自己删贴了,具体情况没人知道。” 付晴摇摇头: “依笙,你认为以林感的个性,会在论坛说这种事吗?” 其他人面面相觑,皆面露迟疑。 说实话,在今天之前,其实在场的人里没几个晓得林感是什么个性,哪怕有前置剧情撑腰,可一个傲慢孤僻的社恐又能在校园生活里占多少戏份? 倒是同为高官子弟的秦双双、和所有同学保持良好关系的李依笙,二人对林感的性格的了解比其他人更多一些。 “林感自尊心很强。” 秦双双回忆着自己曾经在一些家庭交际场所中见到的林感,迟疑地道: “别人说她不好都要生气,不可能自己去爆料的。” 冯夕立刻反驳: “我就更不可能了,传这种话倒霉的不就是我本人,我没必要自己坑自己吧?班长你说的帖子是去年什么时候?” 李依笙仔细回忆道: “大约在去年下半年开学没多久吧。” 冯夕松了口气:“那肯定不是说我们了,我跟林感差不多是圣诞节才正式在一起的。” 他话说的比较委婉,大家都听懂了。 虽然冯夕的话不知真假,不过李依笙的脸色稍微和缓了一些,她也是因为意识到冯夕和林感在师生恋,才会联想起来,并没有任何指向冯夕本人的实据。 “所以我真的没理由杀林感啊,好不容易追上了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机会就这么没了。” 冯夕连忙趁热打铁,诚恳地说: “我恨不得林感长命百岁,就算要死,怎么着也得保我我飞黄腾达以后再死!现在她出事了,我才是你们当中最难过的那个呢!” 冯夕冯老师这个一心想做龙王赘婿的男人实在不要脸得太过清奇,听完连沈莳都一时无语了。 不过,从发现林感出事到林感死亡现场,冯夕冯老师的表现倒也符合他自己的辩白。 他悲痛是自己的谋算失落——对林感的死惋惜不舍,对林感本人的死却很漠然。 “好吧,所以现在还是我的嫌疑最大。” 沈莳笑了一笑,坦然道: “虽然我认为自己没有杀林感的动机,但事实上,目前只有我没有不在场证明,或者说,只有我有当时在夏馆的证明。” 王大壮讶异地看着沈莳,奇怪他怎么现在还能笑出来,还笑得这么平静。 他更没想到的是,第一个出来为沈莳开解的人不是别人,居然是刚刚还在努力引导对沈莳怀疑的冯夕。 “刚刚我说沈同学你是响尾蛇,是心情烦乱所以瞎说的话,别放在心上。” 冯夕能伸能屈,既然沈莳有很大概率是侦探,跟沈莳搞好关系就有一定必要了。 沈莳微微松了口气。 他心想还好在场玩家不全是王大壮那样的墙头草。 冯夕的玩家应该已经意识到,在凶案刚刚发生,证据还完全没显露的当下,他们两个最有嫌疑的人相互攻讦,只会让所有人把目光锁定在他们身上,反而方便了凶手逃脱。 所以沈莳也给了冯夕一个台阶: “我理解的。不过冯老师,既然你跟林感很熟,知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仇人,或者最近有受到什么来自响尾蛇的威胁呢?” “我跟林感是追求者和被追求者的关系,我能感觉到她有很多伪装和保留。起码她对付晴同学的所作所为,我就完全不知道,也没想到她是这样的人。” 冯夕略微沉思了一下: “不过,确实有一件事,可能是她被杀的原因。” “什么事?”众人追问。 “我知道林感一直在靠‘苹果汁’维持自己的异能。” 冯夕一字一顿地说道: “但我怀疑她不仅自己用,她还贩卖!” 去年圣诞节发生关系之后,冯夕就发现林感在用“苹果汁”了——毕竟这玩意儿注射后的痕迹太有识别度,实在很难瞒骗过身边亲近之人。 大概是两人关系已和之前不一样了,林感对自己强制激发异能,异能水平不稳定需要“苹果汁”维持的事直言不讳。 在“女友”滥用禁药这件事杀昂,冯夕虽然觉别扭,不过他看上林感的本来就是她的家世,林感异能水平高低和他无关。 或者更残酷一点说,一个完全没有异能的林感根本都没有让冯夕多看一眼的价值。 所以他替林感隐瞒使用“苹果汁”的事情,还在每年体检、异能测评等关键时刻替她打掩护,成为了对方嗑药的共犯。 或许是因为独自忍耐和背负异能随时可能消失的恐惧已经太久太久了,林感终于被冯夕的维护感动,两人的关系更加熟稔之余,林感也开始会对“男友”说一些自己的隐私。 “ ‘苹果汁’价格不菲,要长期维持异能水平,就要频繁使用。我问过林感,她在经济上会不会有问题,要不要我帮忙。” 在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上面,冯夕绝对是二十四孝型男友了。 哪怕林感知道他别有心思,听了也有些感动。 于是她告诉冯夕,说不要紧,她有收入来源,足够支撑她嗑药的花销。 “具体是什么‘收入’,林感没告诉我。她只说不是什么好事,我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冯夕一摊手,无奈道: “但林感会定期一个人外出,回学校后又会忙一阵不理我,忙完她情绪就会好很多。 他顿了顿,又补充: “‘伊甸园’这几年每年都抓到很多用‘苹果汁’作弊的学生,教务处和保卫科都开过会,说学校里一定存在一个贩毒网络——我怀疑林感就是这个网络的一员,她在以贩养吸,和响尾蛇肯定有密切关系!” 沈莳朝付晴投去询问的一瞥。 付晴看懂了。 她微微摇头,意思是她和林感一起在宿舍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林感有疑似贩毒的举动。 沈莳很轻地点了点头,又移开目光。 虽然付晴没能提供佐证,不过沈莳并不认为冯夕在说谎。 事实上,现实当中以贩养吸的情况实在太普遍了。 尽管林感出身高贵的异能世家,父母权势逼人,也不至于明目张胆地给她钱去买禁药。 另一方面,林感的家世又会成为一种特殊保护伞,让她能够比别人更方便的携带禁药入校。 如此一来,她确实是一个很合适的禁药分销人选。 按照冯夕的描述,林感应该是负责进货和散货,显然在“伊甸园”校内的违禁药品贩卖网络中是一个重要节点。 “要不然,我们到林感房间看看吧!” 付晴提议: “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呢。”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赞成。 趁此良机,沈莳不着痕迹地打量了在场的人一圈。 辅导员冯夕,还有另外五个学生,赵凌空、李依笙、秦双双、王大壮和付晴。 众人面色各异,担忧、焦躁、恐惧、惶惑、疑虑,眼神中情绪糅杂,复杂得难以分辨。 ——有趣。 沈莳想: ——能进货就一定认识响尾蛇的上家,能散货就会认识购买禁药的下家。 ——上家和下家,是否在他们当中,又分别都是谁呢? 第84章 3.异能伊甸园-17 经过刚才那一番对话, 沈莳了解了不少林感的个人信息,但凶手是谁依然一团迷雾。 靠讨论没有进展,自然只能行动起来, 去搜查林感房间了。 10月7日,星期二, 早上九点三十分。 众人一同来到林感的房间门前。 这里依然保持着被王大壮撞开的模样。 林感大概没在里面呆过太长时间, 床铺干干净净,书桌上除了通灵板和洗漱用品外,就是放在抽屉里的手机。手机没电了,所以上午打电话给她, 在房门外没听见响声。 冲上电开机,发现需要密码才能进入, 试了试林感生日结果被锁死了。据秦双双说,这是有钱人当中很流行的一种手机,一次输入错误就要配合指纹和瞳纹才能解锁, 手机只好被暂时放在一边了。 冯夕拉开衣柜, 露出了林感大大的背包和一个24寸拉杆箱。 背包已经是打开的状态, 里面全是各种课本辅导书籍和笔记本, 看得出虽然异能不给力,林感也在功课上下了不少功夫。 李依笙朝付晴招了招手,“小晴,你来看看?” 付晴点点头, 一本本翻看起来, 毕竟是公认的学霸,几分钟后就说: “都是正常的课程书和笔记, 没夹带什么东西,林感很少在书本上做记号, 书页还蛮干净的。至于笔记本我翻了下暂时没发现什么问题,回头带回去我慢慢看看。” 把它们交给付晴,大家都没什么意见,倒是秦双双拿出手机给这些东西拍了张照。 他不好意思地冲付晴笑了笑,说: “以防万一,我把照片发到班级群里。” 沈莳看了秦双双一眼,这个心细周密的人,大概率是玩家。 一个像女孩儿的男生按理说存在感应该很强,但是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一直怯生生的。在争房间失败后更是整个人都颓了,时常让人忘记他的存在。 社恐自卑的林感有着狂躁狠辣的另一面,弱气的秦双双,是不是也有着另外一面呢? 李依笙不太开心,付晴倒是不在意秦双双的怀疑,她点了点头,然后把她觉得可能有信息的几本笔记收了起来。 他们翻背包的时候,赵凌空和冯夕王大壮终于也把行李箱打开了。 林感的行李在这次来的人中是最多的,李依笙那样爱美的姑娘也只带了一个登机箱一个书包。林感倒是带了重重的两大件,尤其这个24寸行李箱,不知道什么金属的硬质外壳,带了特殊的密码锁。 赵凌空他们害怕用蛮力会破坏里面重要的东西,很是花了一点功夫,撬棍都用上了,才算把箱子锁搞坏,完好地打开了箱子。 箱子一开,王大壮先咦了一声。 咦的不是里面有什么令人吃惊的东西,正好是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让人吃惊的东西。 箱子最上面是个画满了花纹的黑色檀木长方形大盒子,占去了不少地方,打开却是空的,只放了一块柔软的黑色丝绸。 “应该是装通灵板的盒子。” 沈莳说着,把通灵板拿来比对了一下,裹上丝绸正好嵌在盒子里。 盒子的下头就是林感准备这七天使用的随身物品了。男生们不好动手,所以是李依笙和付晴来检查的。 有两双鞋几身衣服,洗漱用品,自带的床单被套等。唯一稍微有看点的是翻出来两盒保险套,冯夕咳嗽一声,反正脸皮厚,也看不出有没有尴尬。 “看来这里真正的单身狗只有我和你了。” 王大壮小声对沈莳说。 沈莳看他一眼: “还有秦双双呢。” 王大壮噎住,他好像不知不觉忘记了秦双双也是个男生。 两句话的功夫,林感的行李箱已经被翻得底朝天了,连鞋子都被拿出来反复检查过,却根本没有任何疑点。 冯夕连行李箱的黑色衬里都摸了一边,最后发现真的没有其他东西了,不得不把行李箱放回去说: “如果有什么线索,应该在这些书里了吧?” 合上行李箱那一瞬间,沈莳突然抓住了冯夕的手: “等一下。这箱子厚度不对。” 沈莳蹲下来,撕拉一声硬生生扯开了里布,露出了行李箱的金属背板,又反扣手指敲了两下: “果然有隔层。” 等里布完全扯下来,才发现那块金属背板是可以直接拆卸的。沈莳拿下来后,林感的秘密也彻底暴露在了大家面前—— 行李箱底部隔层有两件东西。 一样是黑色泡沫塑料间隔固定的三根细试管,里面是血红色的液体。 “这……应该就是‘苹果汁’吧?” 李依笙一脸惊骇,她只在一些禁药宣传中见过这东西,还是第一次看到实物。 沈莳伸手拿起了隔层中另一件东西,一本笔记。 这是本看起来颇高档的黑色牛皮笔记本,打开后扉页上用钢笔画了三样物品。 “一只耳朵、一只眼睛、一个圆?” 王大壮有点摸不着头脑。 “应该是一个蛋,” 赵凌空说,“下头加了阴影,学过素描的人应该都能认出来。” 王大壮不好意思地说: “我还奇怪呢……这三样东西是什么意思?耳朵是听,眼睛是看?那蛋呢?冯老师你知道吗?” 冯夕摇摇头,神情迷茫: “林感没在我面前用过这个笔记本,也没有提过,她很小心,没让我接触禁药的事。” 沈莳凝视了那三个图样片刻,又往后翻了,付晴他们都凑过来看,结果全是一头雾水。 笔记本的正文内页分为了两行,排列整齐的都是林感娟秀的字迹,然而其中没有任何的文字,只有一行行的数字。 左起的一行开头写着数字“241721”,下头则是: 061520 1600 8-17 250104 800 8-23 192622 800 9-1 130607 4000 9-13 …… 左起的一行开头则是数字“15010808”,下面是: 16111021 40000 8-7 220807 80000 9-12 16111021 20000 9-17 131515 10000 9-20 …… 类似的数字密密麻麻足足记了五页。 沈莳记忆力非常好,可也有文科生的习惯,一看数字太多就有点晕。 赵凌空皱着眉说: “这是密码本吧?是记什么的?” 付晴感觉自己可能没必要去认真看笔记本了: “放在‘苹果汁’旁边,说不定是林感的贩毒记录?” “可这些数字完全看不懂啊,跟天书一样!” 王大壮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沈莳想了一下,也学秦双双拿出手机把每一页都拍了下来,拍完把笔记本递给其他人: “你们要看看吗?” 李依笙先接了过来:“我看看有没有夹层!” 笔记本已经被放在夹层了,沈莳觉得里面还有夹层的可能性不大。 事实如他所料。 李依笙努力翻了半天,把书皮都拆下来掏过,最后也没有多余的发现,于是每个人都像沈莳一样把内页拍下来存进了手机。 找到了“苹果汁”和密码笔记本后,又搜索过其他角角落落,林感的房间再也没有多余的发现了。 王大壮为难地说: “这些‘苹果汁’怎么办?都是毒品,就摆这里吗?还有这本密码笔记本……” 冯夕冯老师想了想: “一起锁到夏馆的行政办公室去好了。” “那不行的吧!” 李依笙吓了一跳:“有天候晷的人……那个凶手,随时都能进行政办公室!” 付晴却觉得冯老师的提议有道理: “如果沈莳没说谎,确实有个凶手能用钥匙锁夏馆三楼,说不定他杀死林感想要的就是这个。所以不管谁拿着这些东西,都有可能带来危险,放在别的地方是最好的。” 赵凌空也同意地点头: “哪怕沈莳撒谎了,他就是凶手,想借机自己偷走,我们也多了一样证据嘛。” 看沈莳望向自己,赵凌空咧嘴一笑道: “我说的是假设,沈同学不要生气。” 沈莳笑了笑,以示自己并不生气。 他的不在场证明最薄弱,嫌疑也最大,肯定会让人防备。冯夕后来偃旗息鼓,也是因为他也知道不用自己攻击,沈莳已经疑点满身了,连憨厚的王大壮都对他半信半疑呢。 既然大家不反对,冯夕也就带着所有人去了夏馆,当面用天候晷打开行政室的门,把“苹果汁”和密码本一起放在房间最显眼的桌面上。同时也检查了一下备用钥匙,一片不少,也看不出是不是用过。 这在沈莳的意料之内,凶手逻辑缜密,用完钥匙肯定是要还回来的,否则一搜查就会露馅。 他们一番讨论后,去到林感房间大概是十点,等从夏馆出来已经十一点多了。 王大壮问:“午饭还在男生宿舍吃吗?” “我不想吃了……” 李依笙情绪低落地说,“吃不下,我想回房安静一下。” “大家还是尽量避免落单吧,” 冯夕补充道,“毕竟还不知道凶手是否还藏在哪里,还会不会继续犯罪,先保护自己。” 秦双双抖了一下,抱住胳膊,忐忑地问: “凶手还、还会杀人吗?” 付晴对他柔弱的样子有点不耐烦,道: “现在还不知道凶手到底为什么杀林感,如果不是因为‘苹果汁’而是别的恩怨呢?而且……” 她语重心长地顿了顿: “谁知道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凶手?毕竟这里可是封闭的异空间,说不定就有人想借机生事。” 第85章 3.异能伊甸园-18 我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10月7日, 星期二,中午十二点三十五分。 众人吃过午饭,各自回房。 沈莳反锁上房间, 脸上维持了许久的温和淡然就立刻垮了下来。 【您在生气。】 小兰似乎知道他要分析案情了,不请自到地出现在沈莳对面。 “是啊, ” 沈莳笑了一笑, 眼中有小兽一样的亮光,“身为侦探,居然先被凶手摆了一道!我、超、生、气!” 林感的死亡时间,毫无疑问是凶手针对沈莳设下的陷阱。 沈莳身为侦探的行为被凶手预判了□□成, 结果就一脚踩进了这个陷阱。 和上一个副本作为安全的边缘人,从头到尾没有被怀疑过不同, 这一次的沈莳开场就成了第一嫌疑人,毫无疑问接下来的调查和询问都会处处受阻。 “太憋屈了。” 沈莳气得往床上一趟说,“玩游戏没人能让我吃这么大亏!” 小兰眼里飞快地闪过一丝笑意。 【最后赢的终究是您。】 “我当然会赢!” 沈莳自己并没有发现, 面对小兰时, 他逐渐变得越来越像在面对吴景澜, 会肆无忌惮地发泄的情绪, 表达真实的想法,尽情挥洒进入社会后不得不藏起来的孩子气。 人工智能又说: 【刚才的密码本,我有一些发现要报告您。】 沈莳马上从床上爬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什么发现?” 不考数学那么多年, 又看到满满当当的数字, 文科生沈莳实在有点麻爪。小兰是人工智能,那计算能力肯定不错, 哪怕没有他家吴哥数学能力的十分之一,也比他这个都靠吴哥补课数学才没给高考拖后腿的人强啊! 小兰温柔地微笑着说: 【在右侧那一列, 有三个数字反复出现,分别是16111021、220807、131515。其中16111021出现次数最多,一共34次。】 沈莳不知道别人的人工智能是什么样的,自然也没意识到其实剧本杀专属AI就像一个计算机,你不输入指令,计算机就不会反馈指令——也就是说,其他人的AI是压根儿不会主动向主人汇报自己发现了什么的。 他只是掏出手机,翻开拍下的内页照片,浏览一番后点点头: “确实是……其实我刚刚就注意到,而且大概好几个人都看出来了。这个密码本是账本的写法,一列是入项,一列是出项,很多手写记账的小店就这么记录的。” 他摸了摸下巴,说道: “要是没判断错,你说的反复出现的数字应该是卖家名字,数字后的是金额,第三列是日期。入项那里的第一列数字就是买家名字。可惜都被林感加密了。如果能把这些名字解开,就能找到凶手!” 那么问题来了,密码应该怎么解呢? 沈莳盯着笔记本扉页的三张画看了半天,但是暂时找不到思路。 他甚至不知道林感是用的什么类型的密钥。是经典的维吉尼亚密码?还是像谍战片中约定了用某本书?更或者根本是什么和她有关的特定秘密? 【主人,需要我用穷举进行计算吗?】小兰问。 “不用了,那要算到什么时候!肯定是有加密规则的,我肯定能找到。” 吴景澜是个程序员,又有很好的概括能力,时不时会深入浅出地跟沈莳说说自己的工作,所以沈莳对穷举法也有所了解。 没有密钥的情况下,可能性如山如海,小兰整个AI的算力都投入进去,可能到这局游戏结束都没算出来。 小兰目光闪了闪,不作声了。 沈莳现在斗志满满,显然把凶手的陷阱当作了挑战,激起了完全的好胜心。 虽然第一眼就看懂了密钥的规则,但小兰决定不说穿。 就让剧本杀爱好者沈莳尽情享受与人、与系统斗智斗勇的乐趣吧。 毕竟…… 这个游戏正是为此才存在的。 沈莳也不是盲目有信心的,虽然没有吴哥的脑子,可他擅长观察,了解心理学,能从别的方面入手啊: “找机会跟冯夕谈谈,他是明面上跟林感关系最亲近的人,说不定能想出一些关于密码的线索,能猜到林感设置密钥的思路。” 【您认为林感还有暗地里有关系的人?】 “肯定有!” 沈莳自信地说,“你注意到了没,林感的手机放在房间里,没有带出去。她为什么不带手机出门?是忘记了?还是跟谁约好了见面,但是双方都习惯了不带手机这种可能定位录音的东西呢? “先排除林感是个马大哈的可能,会有后面这样习惯的,肯定和响尾蛇有关。 “我刚刚还不敢肯定,现在我想清楚了,在场的人当中,一定有林感的上家和下家!” 见到他完全从刚刚的憋闷状态中走出,人工智能也高兴了一些,继续说: 【您认为冯夕不是凶手?】 “可能性不大,” 沈莳分析道,“如果凶手是他,那林感死亡后他的表现就过于失态了。他跟林感的关系班上没人知道,结果他反而自曝了,这不是自己挖坑自己跳嘛。 “能够算计我成为第一嫌疑人的凶手,做事周密,城府很深,冯夕的性格并不吻合。” 说到对人类的理解,小兰就完全没办法和做编剧的沈莳相比了。 “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冯夕还是撒谎了。” 沈莳露出狡黠的笑容,“可以用来做把柄,诈一下他。” 【那您有怀疑对象吗?】 “目前还没有,我还要去做调查。” 沈莳已经完全提起了精神,道,“凶手能把死亡时间卡得那么正好,又能保证自己有不在场证明,肯定用了某种特殊手段。而杀人手段越特殊,越可能留下线索!” 这很好理解,如果林感就是简简单单被人推了一下溺死,除非警察现场勘查借助科学鉴证手段,否则就只能靠不在场证明来推凶了。但如果凶手用了某种时间控制的手法,只要没把现场清理彻底,一定会被抓住蛛丝马迹。 因为是开头过于平淡无波的校园本,让沈莳轻视了凶手,导致陷入被动。 现在他痛定思痛,决定睡个午觉就去调查案子。 “不能马上出去,现在不管是凶手还是其他人肯定都要整理思绪,我一出门就会被盯住。过上一两小时,大家情绪稳定了,也会有人出来活动了。” 小兰提醒他: 【您要注意安全,如果凶手已经定位了您,那就有一种简单的过关方式了。】 沈莳点点头: “我知道,就是杀了侦探,杀掉能够推出真相的人呗。” 他思考了一下,又总结, “这一局游戏的关键可能并不是简单的找到真凶,而是怎么在真凶拉起的阵营下活下来。在还不知道哪些人跟真凶站一边的时候,哪怕发现了凶手的线索,我也不会贸贸然表现出来。否则凶手一旦撕破脸,是可以干脆联合帮手把我杀死的。” 和之前的两局剧本杀不一样,这一次的游戏难度可能不在推理真相,而主要在玩家和玩家的对抗上。 凶手从一开始就给侦探设陷阱,意味着对方比沈莳更早就明白了这一点。 “希望我能查到点什么吧,先手丢了,要赶紧掌握别的优势……” 沈莳重新躺回床上,设了个闹钟,自言自语地说,“真希望吴哥也在,他肯定看一眼就把密码本解出来了。” 吴景澜作为一个考数学次次满分的理科学霸,最擅长的就是和一切数学有关的解谜。沈莳拉着他去玩真人剧本杀的时候,经常能享受自带人形电脑的快感,其他人还没看完题目,吴景澜就把答案告诉沈莳了。 其中有几次吴景澜还是凶手那边的,有一回搞得真凶心态崩了,气得当场变脸骂街。 沈莳一听干脆不玩了,拉着吴景澜就走人,边走还边不爽地说: “什么素质啊,他之前撒了个自相矛盾的谎,我还没质问呢?就算你没解开密码,我也肯定能抓住他的嘛!” 对方骂得很难听,当事人吴景澜如清风过耳,毫不在意。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对他来说都无足轻重,什么愤怒什么恶毒什么情绪,都影响不到吴景澜。 唯有看见沈莳为自己愤愤不平,吴景澜温柔地笑了笑: “嗯,我相信你最后肯定能赢。” 沈莳好胜心强,又被喜欢的人这么夸,闻言马上就开心起来: “不过吴哥你作弊也太明显了吧?你是帮凶唉,怎么能把密码直接告诉别人?” “我没告诉别人,我是告诉你。” 吴景澜用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回答: “你问我知不知道,我知道,我就说了。” 沈莳噎了噎,刚刚拿到密码本线索的时候,他确实像往常的习惯一样,先问吴景澜解开没。可沈莳也就是随口一问,压根儿不知道吴景澜是帮凶啊! “吴哥,帮凶应该掩护凶手,你太不敬业了。” 沈莳哭笑不得地说。 “是吗?” 吴景澜思考了片刻,下次是不是应该敬业一些让沈莳玩得更开心? 可惜思考完了,他还是认为,除非沈莳是凶手,否则他根本不会费心思去掩护其他人。 不过沈莳说完,先皱了皱眉,心想: 如果吴哥真的去掩护凶手,和自己对抗,没有站在自己一边,那他可能会更不开心。 倘若吴景澜对沈莳来说只是个普通好哥们儿,他恐怕还很期待能跟智力过人的朋友对抗一下,高手过招这才更刺激啊。 但—— 那可是他家吴哥。 目前还是,希望永远也是他一个人的吴哥。 最后沈莳叹了一口气: “跟陌生人组队玩剧本杀就会遇上这种输不起的傻逼,线上的APP里素质差的玩家还会更多,要是有个超好玩超专业的剧本杀游戏就好了……算啦算啦,我们去吃麻辣烫!你请客!” 吴景澜说:“你又月光了?” “……吴哥你怎么知道的?是不是我妈又跟你告状了!” 回忆着之前跟吴景澜的点点滴滴,沈莳沉沉睡去了。 小兰安静凝视他的睡脸,微微弯起了嘴唇。 不管是什么身份,他当然会一直站在沈莳这一边。 现在。 永远。 第86章 3.异能伊甸园-19 匿名信 10月7日, 星期二,下午两点正。 一觉醒来,沈莳精神百倍地出门去查案。 他先去敲了冯夕的门, 问他借钥匙: “我想查看一下夏馆的房间,有的房间锁着, 需要借用钥匙。” 冯夕不太情愿: “如果你拿着钥匙去做什么不该做的事, 怎么办?” 沈莳知道他会这么说,笑了一下: “那冯老师跟我一起去查吗?” 冯夕冯老师立刻被这话塞住了嘴。 他虽然有七八分把握沈莳就是侦探,可还有两三分可能沈莳不是啊! 如果沈莳是凶手,两人一起行动突然袭击自己的话, 那他不就死定了? 要知道沈莳的异能是在场的人里最强的,控水术把人拖下河, 几分钟就能让人死得不能再死。 他不敢跟沈莳一起行动,也不想把钥匙给沈莳。 冯夕正要找理由开口拒绝,就听沈莳又说: “把钥匙借给我, 我就不告诉大家你说了谎。” 冯夕脸色一变, 扫了一眼房门, 还好他是让沈莳进屋来关上门说话的, 低声道: “我什么时候说谎了!” 沈莳指了指冯夕的手机: “你说昨天八点多时来找林感没找到,还给她打了电话没人接,这就是撒谎。你如果真打了电话,怎么会听不见林感放在房间里的手机铃声?” 冯夕青着脸说: “因为她手机没电了!” “那是今天早上, 昨天她离开房间的时候手机也没电了吗?真没电了, 她不会充上电再走吗?” 沈莳笑了笑说: “虽然昨天我们没解开手机,但林感的尸体还在, 指纹瞳纹还在,要不要解锁一下, 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的来电记录呢?” ——至于已经死了大半日的尸体的指纹很可能会打不开指纹锁这件事,沈莳当然是不会说的。 冯夕这次是彻底色变了。 他再看了一眼关好的房门,咬了牙说: “好,我把钥匙借给你,别人问起来——” “我就说我想洗清自己的嫌疑,冯老师你相信我所以愿意借给我钥匙。” 沈莳立刻把话头接过来,又拍了张自己拿着钥匙的照片发送给冯夕,“从我借过来到我还钥匙这段时间,如果引发了什么事,我来负责。” 冯夕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这才不情不愿地从自己箱子里拿出了一串钥匙: “绿色柄是夏馆的,金色柄是秋馆的,行政室需要天候晷才能开,我不能借给你。” 因为是教学楼,需要锁门的房间并不算多,比如活动室图书室健身房游泳馆等就是全天敞开的,沈莳扫了一眼,在钥匙柄上刻着如401这样的房门号,不怕找不到。 “放心,我不会进行政室的。” 沈莳笑了笑说,“谢谢啦。” “等一下!” 冯夕冯老师突然叫住沈莳。 他神情有点紧张,也有点尴尬,稍微犹豫了片刻,开口说: “有一件事,你能不能帮帮我留意一下?” 他一咬牙: “但是,你要替我保密!” 看见沈莳点了点头,冯夕才说了实话。 冯夕昨天下午确实不是去找林感的,他正好是之前发过信息,肯定当时林感不在房间,才进了林感宿舍。 他是去女生宿舍找东西的。 之前描述追求林感经历的时候,冯夕隐瞒了一件事,他确实是去年圣诞节才和林感确定关系的。 当时林感喝得半醉了,人并不很清醒,冯夕可以说是趁人之危,生米煮成熟饭。 事后林感醒来虽然不太高兴,也没有责备冯夕。 毕竟冯夕条件不错,又苦苦追求了她那么久,林感还是十分动心的,不然也不会跟冯夕孤男寡女圣诞节出来喝酒。 于是冯夕终于得偿所愿,成为了林感的男朋友,林感甚至还承诺毕业后带他回林家。 这件事就算是囫囵地过去了。 然而就在上周,冯夕收到了一封匿名信,附件是他扶着喝醉的林感进酒店的照片,还有一张是他跟林感接吻的照片,内容只有一句话: 【冯老师,迷奸女学生,要坐几年牢?】 冯夕当即吓得魂不守舍。 作为比林感大七八岁的辅导员,不管是追求还没毕业的学生,或者是趁醉发生关系,都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红线的行为。 否则冯夕也不会暗地里才追求林感,瞒得全班没人知道。 他认为自己了解林感。 与其说双方有感情,不如说林感贪图被追求的虚荣和冯夕的外表。 如果这件事被当作丑闻曝光出去,林感说不定就毫不犹豫地抛弃他了——以林家的权势,最后倒霉的肯定只有冯夕一个。 所以冯夕马上回了信,问对方是谁,有什么目的,是不是想要钱。 匿名人过了三天才回信,没有其他内容,只有一个标志。 响尾蛇的标志。 冯夕终于明白过来,他不是遇到了想勒索的人,而是遇到了想拉他下水的响尾蛇组织中人,这让冯夕感到更加惊恐。 毕竟他是隐约猜到林感贩毒的,这件事里是不是也有林感的意思?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林感不直接跟他说? 惴惴不安的冯夕把两张照片翻来覆去看,终于看出了一点线索。 第一张进酒店的照片是街对面便利店监控拍的,冯夕去问,店员只说前几天突然监控坏了一次,所有照片备份都没有了,还否认有人来调过监控。 冯夕怀疑某个认识他和林感的人那天无意中看见他们进了酒店,并觉得可以利用,所以偷进便利店拿了监控录像同时删除了所有备份。 冯夕仔细辨认第二张照片,认出来这是春天学校运动会期间,他跟林感兴起了想见面,偷偷约在无人的角落见面被拍的。 同时认识他和社恐林感,又能在人乌泱乌泱多的校运会注意到他们突然消失——冯夕判断,匿名信发件人应该就在这个班上! 冯夕并不想被响尾蛇拉下水,他和林感的事也不是没有操作的余地。 所以冯夕决定,找出这个匿名信发件人,进一步找到对方是响尾蛇的证据。 如此一来,双方握有彼此把柄,冯夕认为自己就能够跟匿名信谈判周旋了。 不久后全班就要到“夏秋之交”封闭集训,就是冯夕最好的机会。 因此,昨天他不止进了林感房间,还偷偷进了付晴的房间,甚至王大壮秦双双的房间。 沈莳打断了他,奇怪地问道: “你没进我房间可以理解,我是今年初才转来的,去年圣诞节的事我根本不知道。可是为什么你也没查赵凌空和李依笙?” 冯夕说: “因为我查过。校运动会那天,班长一直在急救室帮忙,那天有长跑比赛,好几个晕倒的,她忙了整个上午,没机会跨过半个校园来拍照。”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至于赵凌空,校运动会前一天他崴了脚,第二天去医院拍片了,根本就没来学校。” 冯夕和林感是临时决定见面的,赵凌空怎么也不能提前预知,沈莳微微点了点头。 他问: “你在王大壮他们房间里发现什么了吗?” “我怕引起别人注意,没敢多看,只打开衣柜书桌草草扫了一遍。王大壮没什么特殊的。倒是付晴和秦双双……” 冯夕飞快地看了沈莳一眼,说: “付晴有一本手帐,上面写了你的名字,至于秦双双……” 他脸上露出一丝不知是尴尬,还是微妙的表情: “秦双双的衣柜里,有很多女装。” 啊? 沈莳瞪大了眼。 冯夕打开秦双双衣柜的刹那,也是这个不可思议的反应,这些女装目测和秦双双本人的尺码一致,显然是自己穿的。 女装种类还很齐全,从睡裙到校服都有,一件一件挂得整整齐齐,熨得服服帖帖,还喷上了淡淡的香水——要不是冯夕很确定打开的是秦双双的房间门,都以为走错了女生宿舍。 虽然得到了意料之外的信息,但是…… 沈莳抹了一把脸,不确定这是不是也算秦双双的“另外一面”了。 很显然,找到匿名信是冯夕的一个重要支线任务,然而他却并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只能寄希望于沈莳这个侦探了。 其实冯夕本来也想把另外三个人的房间搜一遍,可是时间不允许。 秦双双付晴离开宿舍都比较晚,而冯夕又需要去见一下王大壮,以防自己长时间呆在宿舍脱离大部队。 冯夕告诉了他这么多有用的信息,沈莳也不介意投桃报李。 他把对密码本的猜测说了,也把需要密钥的事说了。 讲完班上可能有林感的上下线之后,沈莳又说: “你分析匿名信可能在这个班里,我认为是对的。” 他想了想,道: “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林感的上线,因为快要毕业了,无法继续维持之前的毒品网络,才想找一个新的代理人。” “你说得对!那个人和林感有私下联系,所以才会注意到我!怪不得照片是那么久之前拍的,却偏偏选择在一周前才发给我!” 冯夕一震,恍然道: “原来匿名信是打算在‘夏秋之交’直接拉我入伙呢!” 沈莳点了点头: “如果你拒绝了——” “如果我拒绝了,那林感的下场,就是我的下场!!” 冯夕低声接上了沈莳没说完的后半句,只觉不寒而栗: “所以谁来拉拢我,谁就可能是杀死林感的凶手” “那我先走,冯老师多谢了。” 沈莳点到为止,他挥了一下钥匙,又意味深长地说,“如果还想起什么线索,不妨和我交换。不管是林感的密码,还是……别的什么。毕竟我们现在算是立场最接近的人了。” 冯夕呆了几秒钟,看着他打开门走出去,背影一转消失在走廊,才低声自语: “那件事我瞒着没说,被他看出来了?” 第87章 3.异能伊甸园-20 来自“某人”的袭击 沈莳当然知道冯夕冯老师有所隐瞒, 换了他是冯夕的立场,也不会对另一个玩家毫无保留。 不过从冯夕那里得到了很多意料之外的线索,这次谈话已经所获颇丰了。 他整理着思绪, 先去了夏馆,认真走了一圈之前门锁着没能进入的三楼和四楼, 也打开可以反锁的房门看了看, 尤其重点关注了窗户能看到“夏秋之交”森林的几个房间。 然而并没有什么特殊发现。 沈莳站在原地不解地皱了皱眉,转身去了游泳馆。 林感死亡不到四十八小时,尸体还没有什么异味,游泳馆飘着消毒水特有的气味。 上午一群人乱糟糟来过, 地面上的脚印已经毫无参考价值。 沈莳用控水术搜查了水下,没发现任何可疑情况。 他也不是专业法医, 就算再看尸体也找不出更多信息,只能拍了几张现场照,离开了夏馆。 在庭院凝视了“夏秋之交”的景色几秒钟, 沈莳走向了秋馆。 他一直在想, 林感那天离开活动室跑出去之后去了哪里。 ——她肯定回过宿舍, 又被凶手约了出来, 然后应该就被打昏或者□□在某个地方,直到那个沈莳来到夏馆的“死亡时刻”。 当天下午除了吃饭,大家主要的活动范围就在秋馆,凶手要和林感见面控制她, 约见的地方就不能离夏馆和秋馆太远, 那样往返太花费时间。 所以沈莳转完了秋馆一楼,又专门去“口”字形建筑中央的中庭绕着走了一圈, 不想放过任何一点线索。 等绕完了,沈莳就打算从直通中庭的入口原路返回。 沈莳的脚正要踏上中庭前台阶的一刹那, 头顶突然响起了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下坠风声,以及小兰焦急的大喊: 【闪开!!!】 关键时刻,沈莳没有抬头看情况,甚至没有去思考。 他下意识地点了眼前的一个按键的同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猛蹬地面,往前面的台阶上团身一滚。 就在沈莳整个人撞到地面的同时,下坠风声嘎然而止,代之以另外两个声响。 ——咚! ——哗啦! 先是闷闷的一声重物落地,砸在石台阶下,又伴随着一阵水花四溅的动静。 沈莳惊魂未定地喘着气,第一反应是摸便全身,确认自己有没有受伤。 等到他确定胳膊腿儿没有缺少一个零件,甚至连皮都没擦破之后,才有空扭头去看发生了什么。 只见在台阶下不远处,离沈莳后脚跟十来公分的地方,躺着一个漆成黄色的方块,边长约有30公分。 沈莳反射性地卧槽了一声。 他认识这东西,是在秋馆三楼能力测试间里摆放的金属块! 这些金属块用来锻炼和测试能力者的极限,是一整套的,分别从10公斤到100公斤,对应不同能级。 沈莳记忆力很好,马上想起黄色金属块对应的重量是40公斤。 厚实地砖都被金属块砸得裂开了几条缝,周围则是一大片散落的水迹。 这重量砸下来,是真的想要他的命! 沈莳轻声唤了一句小兰,马上就听见人工智能在耳边说: 【没发现人,凶手已经离开了。从下落速度预估,行凶者当时是在四楼。】 说完这两句话,小兰语气温柔地又问: 【您没受伤吧?刚刚应对得很好……别怕。】 最后轻到几乎听不见的两个字没能传进沈莳的耳中。 他正在后怕地看着面前的辅助系统界面。 因为“知天命”的提醒,昨天回去之后,沈莳就把睡前的时间都花在琢磨可能会遇到什么袭击,他应该用什么方式来应对了。 一番思考后,沈莳把异能当作了这个副本里最有力的武器。 他和其他人不同,能级高,能量多,可以释放各种控水技能。比起和凶手近身肉搏,或者靠本能应对凶手的异能袭击,当然是用异能对耗最为划算。 沈莳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来熟悉所有控水技能,自己琢磨出了一些面对不同情形的用法,今早才能很熟练地把林感打捞起来。 更重要的是,为了以防万一,只要是在房间外,沈莳都是全程把辅助系统界面打开的。 刚刚感觉到有重物朝自己砸下来的时候,沈莳直觉地用出了这种情况下最适宜的一个控水技能——水球术。 直径一米多的大水球虽然不足以抵消或者改变金属块的下落之势,却可以提供比空气大12倍的阻力,正是这多出来的一点点阻力,让沈莳能够在间不容发的顷刻间做出正确反应,成功地避免了脑袋开花的命运。 要知道,40公斤的金属块几乎算是擦着沈莳后脚跟落下来的,若是稍有差池,他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到底是谁……” 沈莳还在心有余悸,就忍不住开始思考到底是谁想要自己的命。 “沈同学!” 付晴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突然就站在了沈莳面前,满脸焦急地问,“我刚刚听见很大一声……这是怎么回事!” 她也看见了地上的一片狼藉,马上就明白怎么了。 付晴捂住嘴:“这是……有人想杀你!?” 有人来到,沈莳马上镇定下来,他撑着台阶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说: “嗯,不知道是谁,不过大概是从四楼丢下来的吧。” “四楼?” 付晴一愣,立刻叫道: “我们现在去楼梯看看!说不定能堵住那个人!” 沈莳并不看好能抓住凶手,他摇了摇头,解释道: “不一定需要本人在场,靠异能也可以,就算异能不行,做个杠杆一类的延时机关也不难。而且对方不一定要走楼梯,到二楼直接从窗户跳下去也能离开秋馆。” 进出中庭只有这一个通道,沈莳差不多停留了一刻钟。 在这个时间段里,凶手只要在确定沈莳进来后很快布置好四楼的坠物,看准机会让金属块落下就行了。 金属块重量40公斤,都在赵凌空、冯夕两人的异能操控范围内,力量系的王大壮更是不在话下。 类似秦双双这样的女装癖,本身却是个男生的人,只要拿得起40公斤的重物,都不用异能,往下一丢就完事了。 哪怕是面前的付晴,难道不能通过附身操纵别人来完成这次袭击吗? 沈莳在心里逐一分析着可能的袭击方式,也尽力不让付晴看出来他正在怀疑每一个人,也包括突兀出现的她。 “不用想了,肯定是凶手,早上的不在场证明没能把我的嫌疑钉死,所以就想干脆让我死了拉倒。” 沈莳找了个话题,笑道: “只要找到凶手,就相当于找到方才袭击我的人了。” 付晴很佩服沈莳,刚刚跟死亡擦身而过,现在就能若无其事冷静分析,她这个路人的脸色恐怕都比沈莳苍白一些。 于是她提议: “去活动室休息一下吧,喝点饮料,坐着定定神。” 沈莳反正是暂时不想呆在敞开的天井这儿了,于是同意了付晴的提议,顺便感谢道: “上午多谢你了。” 他没说具体感谢什么,跟聪明人讲话点到为止即可。 果然付晴听了就微微一笑道: “都是你聪明,应对得好。何况我绝对不相信你是凶手,冯老师去女生宿舍这件事也很可疑。” 付晴上午对冯夕冯老师的质问恰到好处,既把讨论从相互攻击拉回了正轨,又不着痕迹地帮沈莳转移了第一嫌疑人的火力,可以说是一个思维敏锐,精通话术的出色玩家了。 如果以前玩剧本杀的时候遇到这样靠谱的队友,沈莳肯定要求个联系方式,以后有机会还可以一起玩儿的。 他稍微犹豫了两秒。 哪怕心中还保留着对付晴的一点防备,沈莳还是打算交换一下自己掌握的信息,以示彼此互信。 关于密码本的事倒没有让付晴意外,因为付晴也同样注意到了。 不仅如此,付晴还提出一种可能性,那便是密钥的提示应该就在扉页的三幅图上。 “我跟林感住的时候,发现她很喜欢看罪案小说,不过她喜欢的不是侦探,而是里面的高智商罪犯。” 付晴告诉沈莳: “我觉得,林感或许也会有类似的炫耀情节,可能把密钥的提示直接放在扉页。” 没能从冯夕那里打听到的事,倒是从付晴这里知道了,沈莳笑着朝女孩儿道谢: “谢谢,这个信息对我很重要。” 所谓投桃报李,沈莳也将冯夕的匿名信事件,以及冯老师昨天进各人宿舍搜查的事说给了付晴听。 付晴听完,撇了撇嘴,不屑道: “虽然我讨厌林感,也得说一句,冯夕可真不是个东西。” 沈莳深有同感。 冯夕再怎么表示林感对他没多大感情,事实也说明,两人之中,林感的真心远比冯夕要多。 她会在冯夕面前藏起自己真实的一面,给喜欢的人展示自己好的一面。 若非怀有爱意,以林感的性格,不可能对趁醉和自己发生关系的男人忍气吞声。 她参与贩卖禁药,涉入极深,但是从没让冯夕掺和进来,这是一种对冯夕的保护。 如果冯夕不是满心阴暗的赘婿思想,收到匿名信的时候直接告诉林感,说不定凶手早在进集训之前就被林感抓出来处理了,林感更不会因此而死。 第88章 3.异能伊甸园-21 犯罪手法 对自己房间里的手帐被沈莳发现, 付晴并不尴尬。 反正她又不是真正的“付晴”,大家都是迫于生活的戏精玩家罢了。 倒是付晴在听说秦双双居然当真满柜子的女装的时候,姑娘先是惊讶了一秒, 随后恍然。 “怪不得上次依笙跟秦双双逛街传出绯闻,我问她怎么回事, 她笑着说是陪秦双双买衣服去了。” 她一边回忆着脑海中的“前置剧情”, 一边说道: “我当时还奇怪一个女生陪一个男生买衣服不就是约会吗,现在看来。她是陪秦双双买的女装。” 李依笙应该是学校里极少数知道秦双双喜欢穿女装的人。 在旁人眼中,两人关系近似闺蜜。 沈莳摸了摸下巴。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那据说是秦双双发小的赵凌空, 又知不知道秦双双的特殊癖好呢? 沈莳琢磨,那两人虽说是发小, 但眼瞅着关系似乎有些紧张,又是因为什么呢? ——— 10月7日,星期二, 下午三点二十五分。 在交换过一轮信息后, 沈莳和付晴两人坐在活动室, 开始分析林感被杀的案子。 关于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其实没什么好讨论的。 两人一致同意除非凶手就是李依笙, 或者李依笙的同谋,否则在异能加持下,李依笙给出的鉴定结果应该是无法动摇的可信。 于是又不得不面对“不在场证明”这个绕不过去的难题了。 沈莳想了想,决定从梳理理林感的行踪下手。 昨天, 也就是10月6日的两点半, 他到达活动室时,林感已经在那儿了。 其后, 大约三点四十分左右,林感因质问他的异能来历无果, 恼怒地冲出了活动室,在门外遇见冯夕冯老师,两人说了几分钟的话。 在那之后,直到她被杀为止,没有人承认自己再见过林感。 “我想,林感极大概率回过宿舍。” 沈莳回忆着林感的社恐人设,猜测道: “以她的性格,肯定不会到处乱跑,应该会一直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但是李依笙去送晚饭时候宿舍并没有人,说明她在那之前已经接到凶手的邀约离开了。” 付晴也努力回忆道: “我们到男生宿舍做饭是差不多五点一刻,做饭用了四十来分钟,吃饭用了半个小时,等依笙去找林感送饭,大概是六点半。” “当时我在厨房给王大壮打下手。” 沈莳问她: “你在外面有注意到有谁长时间离开过吗?” 付晴蹙起眉,努力思考了片刻,回答: “赵凌空跟依笙一直腻在一起,冯老师就坐在我对面的餐桌旁边用笔记本,如果长时间离开我都会注意到。倒是秦双双中间出去洗了个澡,大概十分钟吧。” 她说完,自己又摇摇头道: “短短十分钟,来回宿舍和夏馆实在太勉强了。” “你说得对。我也认为林感是在去吃晚饭之前被控制的。” 沈莳点了点头: “毕竟在活动室差不多两个小时,大家进进出出,离开个十来分钟并不引人注意。” 沈莳说完,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眯起眼。 “林感被凶手杀死之前留下了求救灵书。” 他说道: “那么她又是如何判断自己在夏馆呢?” 付晴脱口而出: “当然是看窗户外的3D屏幕啦!” “如果改变了屏幕的内容呢?”沈莳问道。 付晴先是一愣,又笑起来: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觉得有人颠倒了‘夏’和‘秋’的景色,故意误导林感,对吧?” 沈莳颔首。 他查探了夏馆每一个房间,没找到任何林感在里面被囚禁过的痕迹,不由思考起了另一种可能。 死者被误导留下错误遗言,也是各种推理中常见的桥段了。 “不可能。” 然而付晴非常坚定地摇了头: “昨天晚上,我在院子里一直待到九点,差不多近一个小时,可以保证3D屏幕的内容没有改变过。” 实际上改变夏秋季节动静太大,随便谁出来一看就会被拆穿,凶手若是真搞这么一出,未免也太把其他玩家当傻子了。 “‘夏秋之交’的屏幕设计很有意思,不然这个空间就几乎没什么辨识标志了。” 付晴听了,侃侃而谈起来: “这是空间设计师鲁斯特的手笔!我看过他的自传,他本来就是建筑设计师,因为一场车祸,四十多岁了居然觉醒了异能,是上过教科书的极稀有案例。” 她充分展现了自己身为学霸的知识储备: “鲁斯特大师因为前半生都没有异能,更习惯科技的力量,所以在设计异空间的时候,也加入了现代科技元素,设计了利用光线原理的裸眼3D屏幕,变成了现在我们看到这个独特的‘夏秋之交’……” 后头的话沈莳没有听进去了,他喃喃自语道: “利用光线原理……利用光线原理……我明白了!” 沈莳低呼一声,拔腿就往秋馆的楼梯跑,付晴愣了一下,不懂他为什么突然恍然大悟了: “沈莳?” 付晴的叫声沈莳没有听见,他轻声叫了小兰: “调出浮岛平面图,拉近看秋馆。” 人工智能照做。 沈莳盯着平面图,语气控制不住地激动了起来: “对,就是这样!给我四楼平面图!” 一幅幅小地图像切换屏保般,匀速地在沈莳的眼前轮转。 他迅速扫了一眼,确定了目标。 ——只可能是那个房间了! 沈莳一口气已经跑上了四楼。 他毫不犹豫地找到目标,用钥匙打开了其中一间关闭的房门。 这屋子像是一间无人使用的办公室,大约十平米的房间空空荡荡,只靠门的附近有一张桌子,上面倒扣着四张椅子,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家具,确实是个关人的好地方。 “夏秋之交”不是真实世界,森林也是做出来的,几乎没有灰尘,因此石砖地面无法留下脚印。 沈莳觉得自己如果仔细找找,也许能找到几根毛发,但他一无器材二无技术,根本无法确定它们是否属于林感。 ——不过这都无所谓。 因为沈莳来这里本就另有目的。 他快速走到紧闭的窗户前,凑过去细细查看起来。 一看之下,沈莳目光铮亮,然后抬起手,做了一个很突然的动作—— “哗啦”一声脆响,沈莳用自己的控水异能打破了窗玻璃。 接着,他从窗户上取下一块薄片,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看吧,我就知道!” 他一边笑,一边对身旁的小兰说道: “果然如此!果然如此!” ——— 发现了关键证据后,沈莳并没有继续在现场停留。 他把薄片塞进口袋,房门原样锁上,匆匆下了楼。 来到一楼时,他迎面遇到付晴。 姑娘睁大眼睛,好奇地问: “我刚刚好像听见有东西碎掉的声音,你干了什么?” 再得到了关键证据之后,沈莳现在已经有八分把握,付晴应该是可以信任的“己方玩家”了。 “我去找了一点证据。” 但是他并没有直接说出真相,只是朝女孩儿眨了眨眼,“刚刚听见的声音,你可以保密吗?” “可以。” 付晴想了想,郑重地点了点头,“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现了什么?” “很抱歉,暂时不能。” 沈莳摇了摇头: “因为你知道了反而可能会有危险。” “危险?” 付晴蹙起眉,不解地重复了一遍,“你是说,我会遇到危险?” 沈莳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了看。 一楼的上方自然是天花板,付晴马上会意他在指什么。 刚刚凶手已经意图直接杀死沈莳了,这么明目张胆地针对侦探,说明对方已经有了通盘的计划。 付晴默默地在心中反复咀嚼沈莳刚才的话语。 听对方的语气,付晴认为,沈莳八成已经猜到凶手是谁,或者至少锁定了在某个范围里了。 但既然如此,那沈莳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呢? 她猜或许沈莳是有什么顾忌,又或者证据还未够充分,他无法将对方的罪名钉死,又怕说出来反而会打草惊蛇。 其实沈莳二者兼有之。 仅凭他手里的线索,沈莳认为确实还不够充分。 如果现在就在其他人面前拆穿对方的犯罪手法,只能给凶手更多、更充分的时间去处理善后,湮灭证据而已。 当下大家顾及人设和任务的时候,就还能维持表面的悲痛好同学外表。 一旦彻底揭开,响尾蛇从校园故事的一角吐着信子爬出来,就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了。 在现实世界的毒贩都是穷凶极恶的,异能世界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林感的被杀,沈莳头顶落下的金属块,都证明了这一点。 付晴凝眉,盯着沈莳的双眼,目光沉沉。 最后,她缓缓点了点头: “明白了,我会尽量和依笙一起行动。你也多小心……” “嗯,我知道。” 沈莳提醒她: “两个人也未必保险,随时准备用异能。” 付晴是个有经验的聪明玩家,不需别人更多的提点。 她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在沈莳表示想去外头转一圈的时候,付晴还想要陪着,不过被沈莳拒绝了。 “我尽量沿着环岛河水行动,在有大量水的地方没有人能对我出手。” -------------------- 作者有话要说: 沈莳:找出了犯罪手法,但还不能投凶,好气啊! ——看前两个case,想也知道怎么可能就死一个人呢~(*??`*) 第89章 3.异能伊甸园-22 依笙对你有好感 10月7日, 星期二,下午四点。 沈莳开着辅助界面去了秋馆外头,还顺便把落下的碎玻璃藏了藏, 粗糙地掩盖了一下现场痕迹。 不跟付晴一起行动当然是有原因的。 虽然明面上有暗恋这条线,可是付晴表现的并不露骨, 目前她在凶手一方看来还是偏向沈莳的中立, 和王大壮的情形类似。 一旦被凶手认为付晴完全倒向了沈莳,她很可能会有意料之外的危险。 现在还不到掀牌的时候,而付晴的异能虽然特殊,但并不偏向战斗系, 沈莳不打算让她冒不必要的风险。 “……说到我们这群人的异能……” 沈莳一边走,一边压低声音, 仿佛在自言自语,其实是在跟身旁的人工智能小兰说话: “我感觉还挺有意思的。” 小兰转头看向自己的主人,问: 【哦?】 他回的虽然是一个单音节, 但眼神专注, 语调诚恳, 半分都不显得敷衍, “唔,怎么说呢……” 沈莳略一琢磨,“用更准确的表述,应该说, 凶手在安排杀人计划的时候, 把我们这群人的异能也列入了考量中。” 小兰笑了笑,很捧场地问: 【您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首先, 是作为死者的林感。” 沈莳说道: “她的异能是通灵术,能远距离留下‘灵书’, 相当于侦探小说里非常常见的‘死前留言’。” 林感人如其名,相当有“灵感”,也就是俗称的通灵者。 她除了能用通灵能力与鬼魂沟通之外,还能在特制的通灵板上留下文字,只不过距离越远,书写灵书时消耗的异能越大,留下的书信内容也就越简单。 凶手正是特地选好了行凶的“舞台”,让林感真正的死亡地点距离她的通灵板有一段距离。 危急关头,林感因与灵书板的距离尚远,无法留下过于复杂的字句,故而只能用“救命夏馆”这样一句简单的话语表达自己的处境——而这简明扼要的关键字句,正是凶手想要她写下的东西。 沈莳笑了笑,对小兰说道:“林感的‘死前留言’正是凶手不在场证据成立的关键之一。” 既然有“之一”,那必然有“之二”。 小兰顺着沈莳的话问:【那么,另一个关键点是什么?】 “另一个关键,是李依笙的异能。” 沈莳回答。 李依笙作为一个治疗系异能者,在这轮剧本杀里的身份,就相当于一个可靠的法医。 她的能力用在被害者林感身上,能摸透她的死亡方式和死亡时间,而这恰好是凶手用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最有力证据。 ——不,她的能力不止能给凶手脱罪。 沈莳摇了摇头,轻声笑了起来,“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嫁祸给我。” 毕竟杀死林感的方式很多,凶手偏偏选择了将人溺死在水里,而且还故意挑了一个他没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的时间,为的当然是让众人迅速联想到他的控水术,还令他哑巴吃黄连,拿不出证据自证清白。 【原来如此。】 小兰点了点头。 “所以嘛……” 他用手指摩挲下巴,用以掩饰说话的口型。 如此一来,即便有人远远看到他,也不会出现“自说自话”这种可能造成OOC的场景了。 “……我在想,其他人的异能,是不是也会被凶手列入考量之中呢?” 沈莳一边说着,一边在脑海中飞快地回想“前置剧情”里与之相关的细节。 即便沈莳只是个转校生,毕竟是自己班里相处了一年有余的同学,大家的能力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 在这个班级里,辅导员冯夕冯老师的异能相对比较普通,是空气弹。 发动能力时,仿佛《龙○》里经典的龟波气功,每次能推动50kg的物品,是相当好用的战斗系异能。 而王大壮的能力则是最平凡最没有创意的纯力量系。虽能一拳日穿钢板,但在异能世界里可说无趣到毫无存在感。 不过沈莳倒觉得,所谓一力降百会,若是在近身战斗中,王大壮那单纯的怪力指不定反而更占优势。 至于赵凌空,人如其名,他能“凌空”。 赵凌空的异能叫“浮空术”。发动时可以漂浮起单件重量不大于50公斤的任何物体,每次最多可以同时控制三件物体。 他的异能能级强度自然跟徒手拆掉体育馆的万磁王没得比,但50公斤的重量限制已够他做到许多事情。 除了这三种常见的异能外,在这个“夏秋之交”里,还有能力相当特殊的两个人。 付晴的能力“附身术”,在接触某人的皮肤后,便可将自己的意识附在目标身上,完全控制对方的行动。 虽然她每次发动异能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且在附身时本体会完全失去意识,心跳呼吸皆无,且若是附身对象死亡,她的意识也会回归本体,但能操控另一具躯体的行动本身就非常骇人。 沈莳只是脑补了一下她可以如何使用异能,就情不自禁感到了可怕。 如果付晴对他怀有杀心,哪怕他的控水术非常强大,也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一个不慎被姑娘碰到皮肤,然后身体完全不受控制,不管是要跳天台还是抹脖子都全由不得自己了。 而秦双双的异能,名叫“替身术”。 他的所谓“替身”非常特殊,只需要在某样无生命的物体上点上自己的血,发动能力,便可以将物品和自己的位置瞬间互换。 但他的能力发动是有严格的要求的。 首先,被作为“替身”的物品必须在他本人的视线范围内,最大距离不超过25米。 而且替身物与自己的身体重量差异越大,秦双双的异能消耗也会越大。 沈莳试着把自己当成秦双双,想象该如何使用这种能力。 他思来想去,也只能想到平常上课万一快要迟到了,或许可以用替身术来赶个路这种毫无建设性的用法。 ——— 沈莳沿河朝夏馆的方向走,快要到夏馆时,他冷不丁瞧见了自己刚才在琢磨的秦双双。 “哈,好巧。” 沈莳低声笑了起来,不着痕迹地朝小兰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人工智能会意,自动隐去了身形。 此时是下午四点半。 秦双双站在夏馆的阴影里,姿态袅袅婷婷,神情忧郁地望着某个方向。 沈莳思量片刻走了过去,轻声地打了个招呼:“秦同学。” 秦双双像是被惊醒,猛地回过头,眉目仓皇,好像有什么解不开的心事。他看清是沈莳以后,勉强地笑了笑: “沈同学……” “你好像有心事?” 沈莳是个脾气温和的插班生,这句话问的并不突兀,“是担心林感被杀的事吗?” 秦双双迟疑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有心事的不是我,” 他抬手指了一下刚刚他看的方向: “是依笙。” 沈莳向秦双双这个位置靠近了两步,终于见到了躲在夏馆转角处,蹲在河边擦眼泪的李依笙。 他有些讶异,李依笙外柔内刚,颇有主见,林感的死都没让她掉眼泪,是什么让她现在突然悲伤失态呢?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秦双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刚刚见到依笙从女生宿舍跑出来,我担心她落单,就跟在后面,后来看见她哭了……” 他垂下视线,道: “我想她可能不希望被别人看见,就没敢过去。” 他的担心溢于言表,毫不作伪,和李依笙之间的友情真真切切。 沈莳忍不住道: “你跟班长的关系很好啊。” 秦双双苦笑了一下: “依笙是个很完美的女孩,又漂亮,又优秀,还很温柔。她对谁都那么好,哪怕是林感那么孤僻,我这么……不受欢迎,都一视同仁的关心。谁不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呢?” 沈莳觉得他的话有哪里怪怪的,但一时判断不出来。秦双双这些话听起来是发自内心的仰慕,叫到李依笙名字的时候,语气都轻柔了几分。 “我、我在学校里,很多人不喜欢我,只有依笙一直保护我,安慰我,告诉我和别人没什么不同。” 秦双双心有所感,又说: “可是她一个人难过的时候,我却帮不了她。” 沈莳确实从王大壮那里听过一些秦双双的传言,据说他因为软弱的个性,女性化的举止,不止在学校里招人侧目,在异能二代的圈子里好像也不好过,连同为二代的林感都不愿意接近他。 虽然没有实实在在的躯体霸凌,但是精神上的攻击肯定少不了。 对于秦双双来说,大爱无疆的李依笙就像一个温暖的避风港吧。 所以他又抬起头,请求沈莳道: “沈同学,你能不能去跟依笙说说话,安慰一下她。” “我?” 沈莳呆了一下,“你跟她是朋友,你去比较适合吧?” 秦双双笑着摇了下头: “朋友才不适合现在去看她狼狈的样子,而且依笙她……” 他偷眼瞅了瞅沈莳,低声道: “依笙她对你蛮有好感的,有些话说不定更愿意对你说。” 沈莳更呆了,这什么情况? 继付晴对自己有好感之后,李依笙这个有男朋友的付晴好闺蜜居然也对自己有好感,这校园剧的狗血三角恋浓度也太高了点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列一下出场人员的异能,其实看名字就能记住众人的能力哒! 沈莳:控水术 林感(死者1号):通灵者,能使用“灵书”远程留言 冯夕(辅导员):空气弹 李依笙:治疗系异能,能客串法医 赵凌空:浮空术 王大壮:力量系 付晴:附身术 秦双双:替身术 小tips,异能跟案情有关,也会是破案的关键哒(*??`*) 第90章 3.异能伊甸园-23 嫌疑加深 既然秦双双话已说到如此地步, 沈莳也不好再拒绝: “那我过去问问她吧。” “对了,沈同学,” 秦双双又叫住他, 肃容道: “有件事我当众没有提,冯老师他说了谎, 昨天下午他不止去女生宿舍找了林感, 他还偷偷来过我们的宿舍,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秦双双是个心很细的人,冯夕虽然没敢翻太深入,却还是被他从桌上书本不一样的摆放发现了端倪。 “沈同学你大概没注意, 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你一会也跟依笙说说, 都检查一下,看有没有丢东西。” 沈莳做出吃惊的样子,明知故问: “还有这种事, 你为什么刚刚没说?” “我的房间里有一些……呃, 个人隐私……” 秦双双面露尴尬: “冯老师肯定看见了, 我不想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嚷嚷出来……” 善解人意的好同学沈莳当然不会继续追问, 只是同情地点了点头: “我明白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你还告诉了别人吗?” “我已经跟大壮和赵哥说了。” 秦双双毫不犹豫地说: “我没见到付晴,你让依笙转告吧。” ——也就是冯夕自以为成功隐瞒的行踪,现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 沈莳感叹一声, 离开秦双双, 走向了坐在河边埋着头,一脸心事重重的李依笙。 ——— 发觉有人走近, 李依笙抬起通红的眼睛看了看,见到是沈莳以后, 她松了一口气。 “是沈同学啊……”说完这半句,李依笙就把头又扭过去了,也没要求沈莳离开。 看来这个知心好同学的工作是逃不掉了,沈莳无奈,一屁股坐在了离她一米远的地方。 夏馆附近是天河水的闸口,在这里,水流声要急促许多。 二人沉默地听了一阵哗啦啦的水响,李依笙终于有了开口的欲望,她叹了口气,感慨地问: “人为什么会那么复杂呢?一个人真的能认清另外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吗?” 这也算是年轻人初入社会最常不解的问题之一了。 沈莳自己刚刚参加工作时,被一个尊敬的圈内老师骗了剧本署名那会儿,也是这么跟吴景澜抱怨的。 后来自然事情也没能解决,编剧圈就那么大一点,沈莳知道跟这种默认的潜规则对着干不会有好结果。 至于那位口口声声施恩的老师,日后突然爆出他出轨未成年女学生的不雅录音,闹得沸沸扬扬,老婆直接打了离婚,还被学校开除,自此名声扫地,也算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了。 沈莳稍稍分神,花了短暂的一秒钟略作感慨,很快又把心思收回来,对李依笙说: “班长,你在说谁?是冯老师,还是你男朋友?” 一个单纯的象牙塔女孩,能感慨的无非也就是学业和感情两方面了。 沈莳猜对了,李依笙当即脸一黑,道: “赵凌空那个混蛋!” 开口说了第一句,后头的话就简单起来,李依笙难掩怒气地诉说: “我知道他对毕业后的出路很着急,也很想加入统筹局,但是他也不该那么不择手段,他——” 李依笙戛然而止,没有说太多,大概也是想给男朋友留点面子。 她义愤难平地咬了咬牙,没有继续说下去,沈莳也顺势转换了话题的主人公: “其实刚刚是秦同学看见你很难过,让我过来的,他很关心你。” “双双?” 李依笙一愣,条件反射回过头去看,果然看到秦双双还站在夏馆阴影里,未曾离去。 她挥了挥手,招呼好友过来。 秦双双站在原地没动,只含笑摇头。 李依笙没勉强,又挥了挥手示意感谢,才对沈莳说:“他这个人比较内向,跟你在一起可能会觉得不自在。” 不管是之前给林感的笔记拍照,还是刚刚跟自己说话,沈莳都不觉得秦双双是“内向”人设。 不过李依笙这姑娘天真无邪,大概看谁都有美化滤镜。 所以他就只说: “你们关系很好啊,怪不得之前还传出绯闻。” “论坛那个?太扯啦,你别信!” 李依笙笑了,连带方才对男朋友的怒火都减轻了许多: “我跟双双关系是好,但是和传得不一样。他……其实过得很辛苦,家人、朋友都不理解,不接受真正的他……所以我总想帮帮他。” 沈莳好奇地问: “我听说秦双双跟赵凌空也是发小,他们关系不好吗?” “赵凌空那个人……” 李依笙一听就开始皱眉,但是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你说他是个直男癌也好,说他大男子主义也行,他对秦双双有偏见。” 沈莳:“……” “赵凌空跟秦双双小时候上的同一个小学中学,好像他爸是秦双双爸爸的下属吧。他说小时候有一次上游泳课,秦双双在水里脚抽筋,是他发现了告诉老师,秦双双才被救了,所以秦家也很感激他。” 姑娘想了想。 “双双比较……柔弱一点,赵凌空自尊心高,从小被他爸要求多照顾秦双双,就不太愿意。他也看不惯双双这种人。” 李依笙轻轻叹了一口气: “总之,他们虽然是发小,但是在学校里关系并不好,出了宿舍没什么交流。” 李依笙并不知道沈莳已经知道了秦双双女装的秘密,只能很委婉地措辞。通过她的话,沈莳倒是明白了赵凌空也知道秦双双这个癖好,毕竟两人是舍友,这种事不可能瞒得住对方。 大概是不想继续谈及赵凌空,李依笙又沉默了。 沈莳于是说起了秦双双发现冯夕进过大家房间的事,李依笙眉头一皱说: “偷进女生房间?这不是变态吗?!” 沈莳道: “他应该也进了男生的房间……” 李依笙斩钉截铁地道: “那就更变态了!他想干什么?想找什么?我之前就不相信冯夕,他的杀人动机最大。” 沈莳还以为通过那一番赘婿的表演,大家已经打消了五分对冯夕的怀疑,没想到李依笙想法这么坚定,他猜了一下: “因为那个老师侵犯女学生的传闻?” 李依笙严肃地点点头: “学生会的人给我看过被删除的原帖,里面描述的老师和冯夕相似点非常多,据说受害人精神受创,毕业之后一段时间才回来爆料。冯夕不止担任我们一个班的辅导员,他也有其他助教工作,之前正好教过毕业班!” 姑娘严肃地盯着沈莳: “只是我当时根本没怀疑过自己班的辅导员。事情既然发生在之前,冯夕为什么那么害怕?有没有可能那是冯夕对别的女生下的手? “如果林感知道了这件事生气,他会不会怕林感闹出来,所以杀死林感?” ——— 10月7日,星期二,下午六点。 晚餐时间,餐桌上依旧气氛凝重。 冯夕在想是谁给他寄了匿名信。 付晴在想凶手是谁,下一个受害者是谁。 李依笙还沉浸在对男朋友的不满,以及对冯夕的怀疑中。 赵凌空一直给女朋友献殷勤结果对方爱搭不理,逐渐地脸色难看起来。 秦双双坐在他们对面,一会儿望望闺蜜,一会儿看看发小,很是担忧。 甚至连一贯开朗的王大壮本人,都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 沈莳则在看他们所有人,猜测他们彼此的关系,究竟谁在说谎。 不知是谁先提了一句林感,结果沈莳的不在场证明又被老调重弹了,付晴皱着眉把筷子往桌上一摆: “如果沈同学是凶手,那又是谁今天在秋馆中庭丢下40公斤的金属块要杀他?” “什么?!” 所有人都来不及沉湎心事了,一同抬起头望着沈莳。 王大壮紧张地一把拉住沈莳上下检查:“你没受伤吧?” “凶手又行动了!”冯夕恨恨地说,“他是不是想杀光我们所有人!” 秦双双也担心地问: “沈同学是发现了什么,所以被凶手针对吗?” 沈莳正摇头说: “没有,我才进秋馆就被——” “太可恶了!” 突然,李依笙猛地站起来爆发了,她涨红了脸,怒瞪着在场其他人,“是谁?到底是谁?杀了林感还不够,还要杀其他人?” 所有人都让她吓了一跳。 秦双双结结巴巴地说: “也、也有可能是外来的人吧,比如响尾蛇……” “我之前也认为是有响尾蛇的人进来了,可是——” 李依笙一指沈莳道: “沈同学才转学来多久,和响尾蛇无怨无仇,为什么也要杀他?凶手说不定就在我们当中!” 冯夕忍不住插了一句道: “像你说的,沈同学是转学生,我们就更没有杀他的理由了啊。” 谁知道李依笙当场把矛头指向了他: “冯老师,我还要问问你为什么要偷进我们房间,这是为人师表应该做的事吗?你昨天到底干了什么?是不是你杀了林感!” 冯夕哑口无言,马上瞪向了沈莳,显然以为是他泄露了秘密: “沈莳,你故意的是不是!?因为自己不在场嫌疑最大,就往我头上泼脏水!” 秦双双嘴唇嗫嚅,想要出来说明不是沈莳,可是又没勇气开口。 “不是沈莳,是我发现你动了我东西。” 这时,赵凌空居然主动开口了: “冯老师,你到底想干什么!?” 第91章 3.异能伊甸园-24 凯撒密码 情况突然一片混乱, 堪比王大壮端上餐桌的那锅菠菜蛋汤。 似乎每个人都在房间里有一点秘密,都怕冯夕知道了这个秘密。 这时,冯夕冯老师环视了众人一圈道:“我说就我说, 不过你们的秘密,可就都保不住了。” “冯老师你别急……” 王大壮着急地劝了一句。 但是冯夕已经不想顾及什么了, 他几句说了匿名信的事, 又说: “既然不让我好,那你们谁都别想好。我找不到那个发匿名信的人,但是知道了一些别的事。” 然后他冷笑道: “付晴,你暗恋沈莳对不对?秦双双, 你是个变态女装癖!” 揭穿了两人的秘密后,冯夕带着一点报复的快感, 最后盯着紧张的王大壮道: “大壮,你也用‘苹果汁’!我发现了你房间垃圾桶里的空针剂,说不定林感就是因为卖针剂给你才被你杀死的。” 沈莳脑中灵光一闪。 冯夕说进了三个人的房间搜查, 当着他却只提了付晴和秦双双, 把王大壮含糊过去了。沈莳当时就觉得冯夕撒了谎, 现在这块拼图成功被拼上了。 王大壮脸色一阵发白, 他一直对自己的异能不自信,为了能顺利毕业,不得不打上了考试作弊的主意。 他买了“苹果汁”,昨天打完针以后, 没来得及把空针剂扔掉。 林感的事爆发以后才忙不迭地藏了起来, 谁知道已经晚了。 “那、那有什么?” 王大壮嘴硬地道: “用‘苹果汁’就是凶手吗?我就跟林感买过三次而已!何况沈莳也有可能用‘苹果汁’,我见过他胳膊上有一个陈年瘀青, 也许他是故意转学进来灭口林感的响尾蛇呢!” “你说的瘀青是这个吗?” 沈莳主动掀起了袖子,露出了左手的痕迹, 苦笑道: “只是个胎记,‘苹果汁’有依赖性,我如果长期用药,不会只有一个吧?” 他的注射痕迹一年多以来早就褪成了灰色,更不可能找到什么针孔,乍一看确实很像胎记。 王大壮噎了一下,他和沈莳是舍友,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痕迹。 如果能确认真是“苹果汁”用后的瘀斑,可能早就跟沈莳成为“苹果汁”的“汁友”了,但他实在抓不到沈莳的把柄,才一直把这条信息隐藏到了现在。 李依笙不高兴了,道: “大壮,你自己用‘苹果汁’还随便诬赖别人?你的‘苹果汁’是不是跟林感买的?是不是你们争执了把林感推下水的?” 王大壮正要给自己辩解,赵凌空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依笙你可真护着沈同学啊,有明确不在场证明的大壮你都怀疑,居然就不怀疑当时人在夏馆的沈莳?你怕不是跟付晴一样,暗恋沈同学吧?” 他这么一挑拨,李依笙和付晴都一脸羞窘,沈莳也不得不演出一副尴尬的模样。 “没有这回事!” 李依笙的否认有些心虚,但是她马上就找到了反击的点,“我在就事论事,赵凌空你不要随便借题发挥!” 她今天下午从进来就对赵凌空非常冷淡,赵凌空也早就忍不住了,道: “到底是谁借题发挥,你今天一直摆脸色,是不是早勾搭上沈莳了,想跟我分手?” 怎么凶案讨论突然变成了情侣撕逼? 大家都有点哭笑不得。 付晴对赵凌空说: “赵凌空你讲点道理,依笙跟沈莳私下基本没接触,你这么想戴绿帽不要诬赖别人。” “谁知道——” “赵凌空你混帐!” 赵凌空还想继续说什么,结果被李依笙打断了话头,红着眼盯住赵凌空道: “到底是谁先背叛谁?你最近成天溜出学校去见那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还跟女人卿卿我我,以为我都不知道!” 赵凌空一愣道: “我什么时候跟女人——” “别狡辩了!” 李依笙暴跳如雷,刚刚没跟沈莳说的话一股脑全倒了出来。 “不止有女人还有男人,我亲眼见过你对统筹局官员低三下四地讨好。赵凌空,你的前程就这么重要吗?为了进个统筹局脸都不要了!” “为了前程走走门路有什么不对?” 赵凌空铁青着脸道: “你要不是看沈莳的异能比我强,会对他动心吗?他哪里比我好?我掏心掏肺追了你那么久,你一转眼就看上别人,水性杨花,不知廉耻!” “你血口喷人!” 李依笙气得全身发抖,随手抓过一个杯子就朝赵凌空砸过去。 赵凌空手一挡,杯子掉进了汤盆里。 哗啦一声,溅开的菠菜泼洒到了周围好几个无辜的人身上,坐在汤盆边的沈莳衣角都湿了。 李依笙根本没注意这些,见到她还想抄桌上的盘子刀叉去砸赵凌空,付晴和秦双双赶紧拦住了: “依笙你冷静!” “依笙你消消气吧!” 秦双双一边拉着李依笙一边骂赵凌空,“你怎么能这么和依笙说话!她跟沈同学根本没什么,向依笙道歉!” 赵凌空大概也感觉话说太过,没有继续讲下去。 终于,冯夕冯老师站出来皱着眉大喝道: “都住手!什么时候了,你们要争锋吃醋能不能换个场合?林感死了!凶手是谁都不知道,吵什么吵!” 大家安静了下来。 李依笙胸口剧烈起伏着,显然怒气未消,但也不像刚刚那么情绪激动了。 冯夕看情况控制住,又说: “都回宿舍,早点休息,在屋里的时候把门带上!” 饭没吃两口,气却受了一箩筐,赵凌空躲躲闪闪地看着李依笙,似乎是想道歉又拉不下面子。李依笙理都没理他,头一甩拉着付晴走了。 倒是王大壮凑过来道了个歉: “小沈,刚、刚刚我是病急乱投医了。不好意思啊。” 沈莳能理解王大壮,但还是锤了他一下: “你乱说话也不能往兄弟身上拉仇恨啊,还好我这真是胎记,不然就被你害惨了。” 王大壮尴尬地笑了笑,连连赔罪: “对不住对不住,我这不是急了吗?你说冯夕一个辅导员,干嘛那么事儿,偷偷进别人屋乱翻,什么都往外抖。你没丢什么东西吧?” 沈莳故作惊愕地说: “没有啊,刚刚冯夕不都说了,他没进我和赵凌空,还有李依笙的房间。” “哦,哦哦。” 王大壮恍然大悟似的连连点头:“那就好。” 沈莳笑着跟他在宿舍门口说了再见,心想: 墙头草大壮哥开始乱怀疑人了,一点都不好! ——— 10月7日,星期二,傍晚六点二十五分。 男女各自回了自己宿舍。 沈莳进了屋才六点三十分,本想叫小兰出来讨论,结果一低头看见满衣角油腻的菜汤还挂着蛋花,觉得有些恶心,就改了主意拿上洗漱用品去洗个澡。 男女生宿舍的浴室都在楼梯间隔壁,离沈莳的504一墙之隔。他昨天测试异能搞太晚没来得及洗澡,今舔才好好看了一下里头的陈设。 卫生间在楼梯间旁边,跟浴室中间隔了一个敞开的洗漱台。 里面浴室分了三个格子间,挂了不同颜色样式的日式浴帘,有蓝底丹顶鹤的,有浅黄柿子树的,还有浅紫牡丹花的,十分小清新。 沈莳随手关上浴室外间的门,选了个丹顶鹤浴室打开水管,在哗哗流水声中,边脱衣服边喊了一声: “小兰。” 【我在。】 人工智能一脸关切地出现了。 沈莳想起了下午的惊魂一刻,说: “对了,还没谢谢你提醒我闪开呢。” 如果不是小兰吼那一声,等沈莳抬起头看什么情况再反应,说不定还不等招出水球就要凉凉了。 小兰并不居功,只是由衷地赞美道: 【我没做什么,是您未雨绸缪,反应迅速。】 沈莳乐了,这种“沈莳做什么都好做什么都对”的态度,有他家吴哥几分神韵了。他把T恤从身上扒拉下来,甩在了外面地上:“行了,我们就别彼此夸奖了。” 人工智能很懂得避嫌地转过身,等沈莳掀开帘子进去了,才隔着帘子问: 【您已经发现谁是凶手了吧?】 有水声做掩饰,不怕交谈声传出去,沈莳给头上倒洗发水,说: “嗯,林感的密码本,我也解开了。一个很简单的凯撒密码,提示也写的很明显。” 她笑了起来: “林感虽然是个高智商犯罪者的铁杆倾慕者,自己倒是没这方面的才华,就设了个很简单的密钥,耳朵是EAR、眼睛是EYE、鸡蛋是EGG,所以密钥就是E。” 小兰很快道: 【已按您的密钥提示对密码本进行了全编译,要看一下吗?】 “把屏幕投在我这边帘子吧。” 沈莳已经把头冲赶紧了,用毛巾擦着脸看了一眼,重点跟他解开的一样,“解开了密码本,不止让我知道真凶是谁,也让我知道了她的上下线都有什么人,不过……” 【您似乎还有其他疑惑?】 “嗯,” 沈莳点点头,“有一个人的行为和心理状态有奇怪的差异,我很好奇背后的秘密,那个可能才是这次剧本杀最大的谜底。” 小兰提醒道: 【小心提防,您的主线剧情还未结束,还不能进行投凶。】 “是啊,这就意味着,还会出现新的受害者吧。” 沈莳沉沉地叹了口气。 这个开端明媚的校园故事,或许会很快写下一个惨烈的结局。 第92章 3.异能伊甸园-25 你对“凶手”有什么想法 10月7日, 星期二,下午六点四十五分。 “赵凌空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 李依笙在房间里越呆越气,熬了半个小时终于忍不住去找好朋友付晴诉苦了, “我当初就该听你的,别跟他交往!” 付晴有些提不起精神: “是你当初说的, 追你的人那么多, 就是他最有诚心,最持之以恒了。” 李依笙脸一红: “那是我之前不知道,他居然那么……那么……功利!” 付晴揉了揉眼睛,随口问: “你说看见赵凌空跟不三不四的人交际, 是真的吗?” 李依笙大力点头。 “有的是我自己看见的,还有的是别人给我看的!” 姑娘的语气十分笃定: “他居然跟女的搂搂抱抱, 我之前怎么没看出来赵凌空是这种人!” 她一直絮絮叨叨地说着恋爱烦恼,有多后悔选了赵凌空,自顾自说个没完, 付晴一开始还应和一二, 到后来终于有些不耐烦了。 在李依笙开始试探地问付晴是不是真的对沈莳有意思的时候, 付晴的忍耐达到了极限, 呵欠连连地道: “依笙不好意思,我很困,要休息了,咱们能明天再说吗?” “可是七点半都不到呢……” 李依笙反射性地看了看表, 低声嘟哝。 可见一副付晴确实不想再聊的模样, 她只好讪讪地离开,回自己屋去了。 ——— 晚上七点半。 沈莳洗完澡回到房间。 他心里一直惦记着未完的主线剧情, 精神半丝不敢松懈。 这时突然有人来敲门。 “沈同学,你有烟吧?我来借两根。” 是赵凌空的声音。 沈莳没料到赵凌空竟然会在这时候来找自己, 心中颇觉意外。 但他还是去开了门。 “有,你等等。” 沈莳虽然是个好学生,但也没说好学生不会抽烟。 按照本次剧本杀的人设,他经常抽烟,身上也随身戴着烟盒与火机。 他拿了包烟给赵凌空,又问:“要打火机吗?” 赵凌空点点头:“要。” 又朝外头侧了侧头,“一起抽一根?” 为了不OOC,沈莳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两人就站在了他房门外的走廊上,一人一根烟,吞云吐雾起来。 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的走廊面对面,只是男寝在五楼,女寝在对面二楼,两人站在走廊上,视角自然居高临下。 沈莳和赵凌空刚点上火没多久,就看到李依笙从201房出来,手里拿着一包换洗衣物往浴室走。 五楼比二楼高十来米,从沈莳两人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见李依笙的头顶。 姑娘发旋浓密,长发乌黑,飘飘然颇有些仙气。 似乎是感应到了他们的目光,李依笙忽然抬起头,往男生宿舍楼看去。 她见到赵凌空,立刻狠狠地瞪了自己的男朋友一眼,再余怒未消地别过脸,埋头快走几步,很快拐进了浴室。 “依笙就这脾气。” 赵凌空有些羞恼,又努力维持风度地说: “刚刚在餐厅那会儿,我说话太过分了,你别往心里去。” 一般人可能也就顺势说句没什么了,沈莳却回了一句: “如果我往心里去了呢?” 仿佛没见到赵凌空下不来台的模样,沈莳又一板一眼地道: “赵同学,我和班长是单纯的同学关系,没有任何暧昧,你那样的话不止侮辱了你的女朋友,也破坏了我的名誉。” 这个沈莳是什么品种的奇葩啊! 赵凌空在心里暗骂,这种时候不是应该就坡下驴,大家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吗?怎么上来就把话说死了! 谁知道沈莳仍在继续: “我希望你明天能当众向我和班长道歉,把事情对大家说清楚。” 看他居然一脸认真,仿佛这就是当前最重要的事,人设还真没有OOC。 赵凌空憋得一口气出不来,最后咬了咬牙说: “是我不对,我明天一定道歉!” 沈莳目光闪了闪,似乎终于觉得满意了,对赵凌空说: “赵同学,其实我有件事不明白,我自问转学以来没有跟你有过冲突,为什么你对我的敌意这么大?就因为我收到了统筹局的橄榄枝?” 赵凌空没立刻回答。 他抽了口烟,忽地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 能追到班花,他的条件还是颇为过硬的,这么一个小动作看起来也很潇洒。 过了一会儿之后,赵凌空才苦涩地开口: “小沈,你别笑我,我看不爽你的理由还真就是争风吃醋这么无聊的‘小事’。” 见沈莳目露不解,他朝刚刚李依笙离开的方向努了努嘴: “我对依笙是真心诚意的,从入学开始我就喜欢她,一直追她,这个大概你也听过不少传言了。不过我知道,依笙并没有那么喜欢我,否则也不会追了三年才同意跟我在一起。” 李依笙有着这个年龄女孩特有的天真浪漫,注重感觉,相信一见钟情。 她对帅气的赵凌空有好感,对他持之以恒的追求也很感动,可是总认为那不是自己幻想中的伟大爱情。 两人拉锯战了三年,一直到了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一直没遇到真命天子的她才勉勉强强地答应了赵凌空。 赵凌空自然欣喜若狂,但同时也感到忐忑。 “后来,小沈你就转学过来了。” 先不提沈莳出色的外形条件,光是他元素系的控水术异能,已妥妥儿是雄性们的劲敌。 而沈莳温和没有攻击性的老好人性格更是跟赵凌空截然相反,让李依笙这个天性浪漫的女孩感到赞赏和心动。 面对沈莳,赵凌空自然是警惕心全开,生怕女朋友转头移情别恋了。 ——就这么简单? 沈莳挑了挑眉,既觉无语,又难免心生怀疑。 大概是前头两个副本里一堆复仇争产动机的爱恨情仇过于浓墨重彩,沈莳都有些不适应如此简单到俗套的敌视理由了。 然而一个校园故事不就是如此吗? 学业、感情、未来……学生们的烦恼是那么具体而真实。 哪怕是禁药“苹果汁”,最大的作用居然是帮学生们考试作弊,用药最大的后果可能也就是被学校开除。 沈莳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思维误区。 也许有些秘密并不需要怎么曲折离奇,更多的是出于人和人的情感关系。 就像每一个侦探小说里都有一连串令人叫绝的巧合陷阱,一大堆成天闲着没事琢磨怎么巧妙杀人的高智商罪犯,但是现实世界的统计学中,一时上头的激情杀人比例远远超过预谋犯罪。 他无奈地摊手: “这件事本身还是你跟班长的感情问题啊。” 赵凌空苦笑,摇了摇头: “可不是吗!你这个第三者只是外因,主要还是我跟依笙感情不够坚固。” 他叹了一口气,“这个时候我们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让大家看笑话了。” 赵凌空之前拉拉杂杂扯了这么多,总算有扯上正题的趋势了,所以沈莳就直接问说: “赵同学你人面很广,跟大家关系很不错,有没有想过是谁杀了林感?” “没想到你说话还挺干脆的。” 赵凌空笑道: “我一说怀疑同学,依笙就要生气的。” “毕竟我们要在这里呆上七天呢。” 沈莳道: “我想找出凶手,既是为了自保,同时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 “你说得对,我也怕凶手还会对其他人动手。” 赵凌空点头。 “说实话,今天我一直陪在依笙身边,就是生怕再出点儿什么事,她一个治疗系异能者,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很可能无法应付危险。” 赵凌空再度叹息:“可惜我搞砸了……你看她刚才那样子,怕是有一段时间不想见到我了。” 沈莳心道怎么话题又绕到男女朋友那点儿事上了? 不过他还是问:“你和班长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我真的没有啊!” 赵凌空一听就撞起天屈来,“我有依笙这么个女朋友,怎么会劈腿别人!我可能因为想进入统筹局所以出去走走门路应酬一下,可我绝对没有背叛过依笙!” 沈莳只得扮演知心好同学的身份,又安慰劝解了赵凌空两句,同时内心疯狂哔哔我一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这是何苦来哉。 赵凌空觉得沈莳说得很有道理,便打算尽快找李依笙道歉,把晚饭时的误会解开。 说话间,洗完澡的李依笙已经出来了。 她穿了条粉色睡裙,手里拿着换下的脏衣服。 大概是猜到赵凌空或许还站在对面男寝五楼的走廊上,李依笙故意不肯抬头,一路快步走回了自己房间。 赵凌空被女朋友这态度下了面子,脸上就有点讪讪地,说: “算了,明天再说吧,她现在还在气头上。” 沈莳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对‘凶手’有什么想法呢。” “其实我跟依笙差不多,最怀疑的还是冯老师,他最有动机,不在场证明也有疑点。” 赵凌空没有立刻开口,而是凝眉细思片刻,才谨慎道: “至于你,小沈,你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我实在不认为你有杀死林感的理由!” 他顿了顿,又继续道: “剩下的人里面,王大壮的‘苹果汁’十有八九是从林感那里买的,他们起争执杀人的可能性也有,可我不是看不起大壮啊,他就那个胆子,杀只鸡都会尖叫,让他杀人没戏。” 说着,赵凌空移动视线,将目光投向李依笙所住的201房,目光柔情似水: “依笙我是绝不会怀疑的,她什么性格我清楚,平常连做实验时用的小动物都下不去手,就更别说杀人了。” 第93章 3.异能伊甸园-26 杀死林感的动机 “秦双双不必说, 他跟林感两个闷葫芦,几年下来话都没说过几句,能有什么仇什么怨。” 赵凌空说道: “倒是有一个人, 你们谁也没怀疑,可我觉得论头脑, 论异能, 论动机,其实不比冯老师的嫌疑小!” 沈莳了悟道: “你说付晴?” “对啊!她跟林感有仇是她自己说的吧?” 赵凌空一巴掌拍在栏杆扶手上,道: “你昨天跟她聊完是八点二十分对吧?你去了夏馆,付晴一直在原地待到九点。足足四十分钟她都站在那片屏幕面前?有什么东西能让人看四十分钟的!而且又有谁能证明付晴一直在外头, 谁也没看见啊!” 这确实是付晴不在场证明中最大的一个问题。 虽然她呆在最容易被看见的露天环境,可是正好那期间没有人离开室内, 所以她的不在场证明同样无人证明。 沈莳之前就发现了这一点,出于对第一个打算加入己方阵营玩家的回护,他用自己去了夏馆的事引开了注意力。但是也因此对付晴保持警惕, 直到他识破了凶手杀死林感时耍了那点小伎俩, 才消除了对付晴的怀疑。 剩下的人当中, 冯夕只抓住沈莳攻击, 王大壮李依笙都不会怀疑付晴,赵凌空碍于女朋友不好质疑。 而秦双双似乎对付晴有疑虑,但是没有说出来,只是提出搜查房间时候一定要拍照。 一些人出于某种理由心照不宣, 都没有提出这个可能, 直到赵凌空直接把这件事彻底捅破。 “付晴的附身术接触后可以附身别人。” 赵凌空憋了很久,终于找到一个人一吐为快, 滔滔不绝地把脑内盘桓很久的推理都倒了出来: “她只要附身林感往游泳池里一跳,神不知鬼不觉, 哪怕不用去到夏馆也可以杀人。只要她把自己身体躲在树林里一下,然后重新回来就够了。” 沈莳看着他,突然道: “那你自己呢?” “我?” 赵凌空失笑道,“先不说不在场证明,于情于理,我都没有任何理由杀林感吧!” 沈莳若有所思地说: “你确实没有动机。” 赵凌空正要说什么,又听沈莳续了句,“所以我想让你自己分析分析,如果你真的会杀林感,可能是因为什么原因?” 赵凌空不笑了,他目光锐利起来,打量了一下沈莳,思考着这句问题是不是个试探。 沈莳坦荡地看回赵凌空,似乎自己只是随口一问。 剧本杀里能做侦探的玩家都精得像猴,哪有随口这种事! “我这个人不能说很大度,但心胸也不算狭窄,一般得罪了我,或者挡了我的道,都不值得我背上杀人的风险。” 赵凌空心中一哂,大大方方地说: “会杀林感,大概只有一种情况,她不死我就亡的时候吧!” 从赵凌空的语气态度,沈莳能感觉到他并没有撒谎。 赵凌空坦诚完内心,马上不软不硬地回刺了沈莳一句: “沈同学你自己呢?都说你和林感接触最少,最不可能有仇。不过林感可是对你觉醒异能很好奇啊,她离开秋馆以后,会不会偷偷进了你的房间,触及了什么你不想告人的秘密呢?” 啪啪啪。 “赵同学的分析很有道理!” 沈莳鼓掌,笑道: “这样的话我也有充分杀死林感的理由了,连我为什么没有不在场证明的理由也有了。林感一说知道了我的秘密,我惊怒之下把她拖下游泳池灭口,没有机会提前布置,只能撒了一个夏馆关了的拙劣谎言。” 赵凌空没想到他这么冷静,还能点评赞美一番,只好说: “小沈真是气定神闲,看你这样,我都有些想跟大家说一说这个可能了,看看你会不会露出惊慌的样子。” “要让我惊慌失措,可能得一个更重的金属块砸下来才行。” 沈莳笑着说: “也很巧,赵同学的异能浮空术,正好能搬得动比40公斤更重的50公斤金属块,要试试吗?” “哎呀,这可不兴随便试。” 赵凌空说,“会死人的。” “说的也是。” 两个人在烟雾缭绕中相视一笑,赵凌空似乎终于厌倦了这一番言语交锋,掐掉坏要熄灭的烟头,道: “烟也抽完了,回房了。谢谢你的烟啊。” ——— 10月7日,晚上八点十五分。 他和沈莳抽完烟,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 沈莳低头确认过手表上的时间,脸色一片严峻。 【主人?】 小兰感应到了沈莳的情绪。 “不对劲,” 沈莳喃喃自语道,“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关于什么方面呢?】 “杀死林感的动机!” 沈莳肃容道: “听了赵凌空刚刚的分析,我才发现之前忽视了什么。林感确实在贩卖‘苹果汁’,跟很多人有上下线交易关系,但是仅仅为这个就要杀死她吗?林感有家世背景,她连异能退化都不敢暴露,应该比别人更害怕暴露自己跟响尾蛇的联系才对!” 小兰问: 【那您认为杀死林感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 沈莳一边摇头,一边颇感兴趣地说,“还以为知道了犯罪手法,又锁定了凶手范围,这个剧本就没有秘密了,看起来可不是这样啊……” 没等他们进行更多交流,沈莳的房门又被咚咚咚敲响了。 五分钟前才见过面的赵凌空在外头说: “小沈,刚刚把你打火机拿走了,我来还一下。” 沈莳打开门的同时,隔壁503房的门也打开了。 秦双双穿了件睡衣,头发乱乱的探出头,像是刚刚被吵醒: “怎、怎么了?” 赵凌空瞥了秦双双一眼,眼神显得很不耐烦,“我来给小沈还东西。” 秦双双好像一直有点怕赵凌空,缩了缩肩膀道: “我、我怕有事……” 赵凌空不以为意地说: “走廊上人来人往的能有什么事,没敲你的门,你睡迷糊了吧。” 秦双双诺诺地唔唔了几声,声音很含糊,确实是一副才醒来不清醒,话都说不利索的样子。 “那我……回去了……” 他说着正要转身,沈莳也接过了手机,赵凌空的手机忽然响了。 赵凌空看着屏幕上的名字,咧开嘴笑了。 他语气愉悦地接起来: “喂,依笙吗?有什么事?” 小情侣通电话,自然是不适合别人在场听的,沈莳和秦双双很有默契地要一起回房避嫌,结果赵凌空两句话没说完就从开心变惊怒,提高了音量: “分手?!你说什么胡话!” 不知道那边李依笙又说了什么,赵凌空越听情绪越激动,道: “就因为我说了两句伤你的话就要分手,那我对你好的时候你怎么不记得?李依笙你讲不讲道理!我给你道歉还不行吗?” 两人僵住了,那边李依笙又说了什么,显然并没有谈拢。 最后赵凌空只能忿忿地丢下一句: “分手等考完试再说,你不怕影响状态,我还怕呢!” 语毕,他愤怒地挂上了电话。 秦双双不走了,担忧地看着赵凌空: “依笙她……” “说要跟我分手,什么事儿嘛!” 赵凌空烦躁地抓抓头,把打理得很潇洒的发型搞得一团乱: “她说我捕风捉影,她自己还不是,都不知道听了什么人挑拨,我哪儿跟女人卿卿我我了!” 他皱着眉说,“总之我是不会分手的,依笙永远是我女朋友!” 赵凌空长长地换了一口气,似乎在把满腔怒火硬是给压了回去。 “算了别提这个了。” 赵凌空说道: “晚饭时候本来大家还在讨论凶手,都被我跟依笙吵架破坏了。我看要不还是聚一聚,大家再交换一下思路,不然这地方住着都不安心。” 沈莳自然不会反对,他到现在还有很多事不知道呢。 秦双双也随大流,点点头: “那……我去换衣服……” 等王大壮出来听说更是叫好,还问道: “要不要叫上冯老师?” 赵凌空皱着眉道: “他下午才翻过你房间,你不隔应啊?” 王大壮憨厚地笑了一下道: “冯老师把我用‘苹果汁’的事捅出来了,也算给我放下了一桩心事,我之前提心吊胆地就怕暴露了被你们当作凶手呢。” 不愧是幸运EX的玩家,心态着实好。 王大壮对自己定位也很清楚,他是平民阵营中的泥石流,对侦探推凶毫无帮助。那就大胆一点,多暴露些线索,别自作聪明地藏着掖着,搞得侦探被误导最后推凶失败,想抱大腿都没处可以抱。 别看咸鱼了一点,这其实是智力一般的玩家一种很聪明的策略。 王大壮不去探索支线,不给其他人添乱,甚至宁愿损失自己的支线任务分数来暴露一些有用信息。 比如王大壮先前隐藏了自己服用“苹果汁”的细节,但是冯夕一披露,他没挣扎就直接躺平了,还顺便把自己唯一知道的关于沈莳的信息爆了。 遇见这么识趣的搭车玩家,又接受了帮助,侦探自然也不介意分享最后的真相。 大壮哥能苟过四个本,还是很有生存智慧的。 秦双双却不愿意叫上冯夕冯老师。 毕竟他才刚被对方当面骂是喜欢女装的变态,再软弱的人也是有几分脾气的。 “那就去我房间吧!” 赵凌空一挥手,招呼大家都到了501房。 第94章 3.异能伊甸园-27 女寝201室 赵凌空所在的501房的布局跟沈莳的房间一模一样。 不过赵凌空带的行李多一些, 东西全都收拾出来,往外一堆,看着就很占地方。 他房里的衣柜半开着, 挂了好几套衣服。箱子被敞开放在了靠窗户的墙角,桌面上还搁着一本《能级结构分析学》。 “不好意思, 房间挺乱的。” 赵凌空笑着把床上收出来一片空间给沈莳和秦双双坐下, 本人则坐在椅子上。 大壮哥对自己的体重很有数,左右看看,小心地坐在了小沙发上。 说是讨论林感的凶杀案,其实最后还是那些老生常谈, 赵凌空把刚刚跟沈莳分析的付晴的疑点也讲了一遍。 王大壮一脸刷新认知的惊奇。 “对啊!太对了!” 他叫道: “没有人见到付晴在外面一直待到九点呀!哎,以前我们怎么没注意到这个?” 虽说完全没注意到的只有大壮哥一个人, 秦双双还是很给面子的帮他找了个理由: “因为付同学怎么看都不像杀人犯吧?而且她也是主动说出和林感的恩怨的,如果她是凶手也没必要给自己增加动机吧?” “我觉得你们是看太多侦探小说了!” 赵凌空随口道: “凶手肯定是有破绽的,哪儿会有什么完美无缺的犯罪?” 沈莳很欣赏赵凌空这句话。 他点点头, 道: “没错, 除去不在场证明, 一定有什么能直接指向凶手的证据。” 赵凌空马上问道: “我看沈同学下午都在忙着到处查看, 有找到什么证据吗?” 了解其他人掌握的线索本来就是推进剧本杀推理重要的一环,所以沈莳也没什么隐瞒的,把自己去找冯夕借钥匙,然后将夏馆查了一个遍的事说了。 “我猜, 会不会是这样?” 王大壮绞尽脑汁, 竭力试图分析案情,“林感一直被关在游泳池里, 比如更衣间什么的?” “可是,游泳池有一股□□的味道, 对吧?就算当时林感同学被人绑住手脚、蒙住眼睛,光凭□□味,她应该就能猜到自己在什么地方才对。” 秦双双摇了摇头,低声说出自己的意见: “那样的话她就会留言在游泳馆了。” 秦双双的目光扫过众人: “但她在通灵板上只写了‘夏馆’两字,那大约是林感只知道自己在夏馆,却不清楚究竟具体在哪个地方。” “你说得对。” 沈莳点头道: “所以林感的死亡现场一定还有什么猫腻。” “既然如此!” 王大壮一拍大腿,大声说道: “干脆我们再把夏馆和秋馆都彻底搜查一遍好了!” 他伸出粗短的食指,在众人身前划了个大圈,“我们四个人一起行动,这样就不会给凶手下手的机会了!” 沈莳转头,瞥了王大壮一眼。 他心想这位玩家憨是憨了点,直觉还是挺准的。 确实,四个人一起行动,哪怕凶手就在他们中间,要做手脚也不容易。 “这个提议好!” 秦双双笑着赞同道,“现在就去吗?” “现在……” 王大壮看看漆黑的窗外,缩了缩头道, “还是明天吧!大晚上四处乌漆嘛黑,什么都看不清,万一漏掉点什么,不就白忙活了嘛。” ——— 四个男生又讨论了片刻,很快手头上的线索就交换完毕了。 见没什么可说的了,赵凌空干脆翻出来两副扑克牌,说闲着无聊,不如打牌。 他们进赵凌空房间才八点半,聊到现在也还不到九点。 “夏秋之交”这地方只有局域网,手机除了跟同学联系之外,完全就是一块板砖。 没有了别的高科技娱乐方式,也只能返璞归真,玩玩扑克当消遣了。 集体宿舍的男生们基本上人人都会玩牌,四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玩个拖拉机。 几圈下来,已到了晚上十点。 “唰”的一下,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按下了总开关,“夏秋之交”的路灯和室外照明熄灭了大半,只留下主干道上零落而昏暗的几星灯光。 这是这个异空间的基本设置——一到十点便熄掉大半的公共照明,同时也提醒学生们该到休息的时间了。 “时间不早了。” 沈莳摞了摞手里的牌,对众人说道: “我们回自己房间睡觉吧。” 一听“回自己房间”五个字,王大壮的脸“唰”一下拉了下来。 “哎……” 王大壮抬眼瞅了瞅其他三人,“这个,林感昨儿被杀了,凶手还逍遥在外。” 他又转头看了看沈莳: “还有小沈下午也遭遇了袭击……” 大家都盯着他,似乎等着他的下文。 王大壮一咬牙,提出了一个很怂的建议: “要不,今晚我们干脆一起睡吧?这样比较安全,对吧!” “你胆子太小了吧!” 赵凌空咋舌,“这么小的房间,四个人怎么睡?我可不要跟男人挤一张床!” “可以去餐厅打地铺嘛,那里地方够大!” 王大壮越想越觉得一起睡这个主意好: “咱们把餐厅大门一锁,互相保护,这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大壮哥说得在理。” 秦双双同意: “晚上我们谁也别离开餐厅,明天再一起去夏馆和秋馆,好吗?” 秦双双的言下之意,既然他们四人都知道明天要再去夏馆和秋馆清查线索的事情,那么四人呆在一起,谁都不会有机会趁夜溜出去毁尸灭迹了。 这对他们来说既是保护,同时也是一种互相监视,一举两得。 沈莳和赵凌空都听懂了秦双双的意思。 二人相视一眼,都点了头。 “其实,比起我们四个大男人,我更担心依笙和付晴。” 秦双双想了想,又说道: “我想,要不也建议她们两个女生今晚一起睡算了?” 听到李依笙的名字,赵凌空也犹豫了。 他想了想,摒弃了先前吵架的不愉快,道: “两人一起是安全一点,我给依笙打个电话说说。” 赵凌空拿出手机,按下免提,拨了李依笙的电话。 听筒中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关机了?” 王大壮蹙起两道浓眉,“是不是她已经睡下了。” “不会!” 赵凌空脸色苍白,果断否认了王大壮的猜测: “依笙是班长,经常有人找她,所以她习惯二十四小时开机,从来不会关机的!” 他烦躁地又拨了一个电话,结果还是无法接通的忙音。 “不行!” 赵凌空再不犹豫,直接站起来,对其他三人道: “我们一起去找她!” ——— 10月7日,星期二,晚上十点十分。 四个男生敲响了辅导员冯老师404室的房门。 冯夕开门,听说联系不到李依笙,脸色霎时大变。 他赶紧拿了钥匙,带着四个男生匆匆跑去女寝201房找人。 而赵凌空比冯夕冯老师更着急。 他一马当先,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敲门: “依笙!你在吗?依笙,快开门!” 房间内悄无声息,如同今早敲响林感的门一样散发着不祥的安静。 冯夕将钥匙插入锁孔,用力一扭。 门却纹丝不动。 “门被反锁了!” 冯夕冯老师叫了起来。 沈莳看向王大壮,“大壮哥,撞吧。” 王大壮也不含糊,异能将肌肉撑成小山,抵住门锁一使劲,“咣当”一下,门板豁然洞开。 下一秒,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201室仿佛遭遇台风过境,到处一片狼藉。 椅子倒了,书桌上的东西掉了大半,床铺上被子被扯了下来,衣柜门被打破,矮柜和衣帽架都倒在地上,小沙发直接被分尸变成了两半,却看不见李依笙的身影。 “依笙!” 赵凌空冲进房里,着急地大叫起来。 当然没有人回答他。 赵凌空脸都吓白了。 他冲进去跑到了洞开的窗户边,探头朝外放声大喊: “李依笙!!” 仍是无人回应。 窗外,入目只见正下方涛涛奔流的“天河”水,入耳只闻哗哗作响的水流声。 沈莳跟在赵凌空后头走进了房间,目光一寸寸再次掠过这个仿佛世界大战后战场一样狼藉的现场。 进门脚下就躺了一个米色的靠枕,原本在小沙发上,不远处的灰色小沙发直接从背后断开两截。靠枕的周围散落着好几本教科书和笔记本,上面写了李依笙的名字,还有几本书被倒下的书桌椅压在了下头。 右手边气窗下斜躺着装满方便食品的矮柜,热水器砸在下头,水渍溢了一地。 矮柜上还压了一个一人高的深褐色衣帽架,王大壮走过的时候差点被绊倒,顺手就想把这个占地方的衣帽架扶起来。 “等等!” 沈莳正在拍现场照,赶忙阻止他,“先别动这里的东西。” “啊!” 王大壮立刻小心翼翼地松开手,又退开了一步,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犯傻了!” 201室就那么点儿大,一眼就能看清。 李依笙并不在她自己的卧室里,现场只留下这一片不祥的狼藉。 冯夕冯老师站在床边,眉心深锁,脸色难看。 “门是从里面反锁住的,而窗户开着,李依笙人没了。” 他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难道是有人从窗子闯进来,袭击了李依笙?” 第95章 3.异能伊甸园-28 第二、第三个死者 确实, 正如冯夕冯老师所言,就沈莳等人进入房间时所见的情形来看,李依笙的房间门确实是反锁住的。 学生宿舍的门除了可以用钥匙的普通门锁外, 还有一个只能从房间内部操作的插销锁,且是最笨重最老式的类型——越是老式, 越是很难做什么手脚。 如此一来, 房间唯一的出入口便变成了洞开的窗户。 王大壮站在房间里左右四顾,被眼前的情况弄懵圈了。 “这……” 他想了想,问: “会不会凶手是趁班长不在屋里的时候,先进来躲进衣柜里了?” 沈莳摇头道: “衣柜这么薄, 藏不下一个大活人。” 衣柜没有遭到太大的破坏,挂好的衣服落下了一两件, 大概是衣柜门被打破的震动所致。 没坏的那半边摆放得很有条理,内衣睡衣叠得整整齐齐,帽子鞋子也一件件井井有条。 床上被子被拉下一半, 枕头掉在了窗户附近, 看起来确实像是经历了一场激战过后的凌乱样子。 沈莳绕着房间仔细看了一圈, 没有在地板上找到可疑的脚印。 ——书桌, 矮柜和衣帽架。 ——衣柜,床铺,还有小沙发…… 沈莳深深地蹙起了眉。 这个房间里似乎有什么地方异样的不协调。 沈莳一边思索,一边走到大开的窗户旁, 站到了赵凌空身边。 他学着赵凌空的样子扒住窗框往下看。 天河奔涌, 不知来处的瀑布从天而降,带来大量的水流, 又绕岛一周,流向不知去处的异界。 冯夕冯老师也凑了过来。 他伸着脑袋, 朝外左顾右盼,“难道说,李依笙和凶手都从这里跳出去了?” 会有他这样的想法很正常,门用插销锁反锁了,气窗连个脑袋都塞不过去,屋里的大活人也只有窗子一条路可以离开。 女生们住在二楼,从这里跳下去危险性不大,只是窗户离天河很近,袭击者得当心别一个不小心掉进河里。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咱们得赶紧去找依笙!” 赵凌空一把推开两人,想要冲出去找人。 沈莳连忙伸手将他拉住。 他皱眉道: “这么大动静,付晴怎么没醒?” 众人被他问得一愣,面面相觑。 对,这实在太不对劲儿了。 别说刚刚赵凌空把门拍得震天响,就凭这房间仿佛遭遇龙卷风吹袭的场面,估计当时就能搞出拆房子一样的动静,而付晴的房间就在隔壁202室,为什么她一点反应也没有呢? 王大壮惊恐地瞪圆了一对牛眼:“付、付晴不会也出事了吧!” 秦双双冷静地补充:“也有可能她就是袭击依笙的凶手!” 而赵凌空已经急红了眼。 他二话不说冲到202房门前,大力拍打门板,“付晴!付晴!付晴!快开门啊付晴!” 202房悄无声息。 就在赵凌空要示意王大壮直接破门的时候,付晴虚弱的声音忽然从房间里传了出来: “是谁……?” 沈莳立刻大声回答: “付晴!是我们,你没事吧?依笙不见了!” “依笙……你、你们……等一下!” 房间里发出“砰”一声响,应该是付晴慌乱下把什么给撞倒了。 两秒后,传来金属相碰的声音,是付晴拉开了插销。 随后,门开了。 付晴睡眼惺忪,头发凌乱,还穿着下午吃饭那一身衣服,全然一副刚刚从好梦里被惊醒的迷蒙模样。 “……依笙怎么了?” 她一脸困倦,眼神涣散,揉着太阳穴说: “我好像晚饭时候被下药了,回来就很困……依笙一走,连衣服都没换就睡着了。” 沈莳简短说明了李依笙房间的情况。 付晴还在恍惚,朝他摆摆手: “你停一下,我头还在疼。” 付晴回过头拿了杯水,直接往自己脸上一浇,又找毛巾擦了擦。 “我现在清醒多了。” 一番折腾之后,她的眼神终于多了几分清明,“你们刚才说,依笙不见了?那我们现在要分头去找吗?” 赵凌空已经急的快要跳脚了:“那还用说吗!当然赶紧去找依笙啊!” 这时候,身为辅导员的冯夕冯老师再度站了出来。 他迅速给众人做了安排: “付晴和秦双双找男女生宿舍,我和大壮、赵凌空去秋馆夏馆,沈莳查一下外围尤其是河水,查完的人马上到另一边会合。” 紧急情况下,这个分配算是最合理的了。 付晴和秦双双两个异能战斗较差的人在一起,冯夕王大壮赵凌空三人组队,水系异能出众的沈莳独自行动,尽量不让人落单给凶手可趁之机,又可以相互监督。 所以谁也没提出异议,都开始分头行动。 ——— 10月7日,星期二,晚上十点三十分。 从付晴的202室出来,沈莳先拐去了某个地方,迅速查看并拍了照片。 之后,沈莳直接下楼,来到天河瀑布前,顺着河流的流向,朝水闸处走去。 昨天观察环境的时候,沈莳已经注意过,从天而降的天河瀑布冲击力很强,所以水流的流速很快,若是有什么物品落入河里,必定会顺水被冲到下游。 他的想法并没有错。 五分钟后,沈莳站在黑色的巨大金属水闸边,滚滚水流从这里落入不知名的虚空。 沈莳望向流水中一片浮浮沉沉的颜色,把手机的电筒照了过去。 水底漩涡中,如海藻般的黑长发掩盖下,李依笙惨白的死后面容,豁然跃入了沈莳的眼帘。 近距离目睹尸体的震撼感,是任何影视画面都难以模拟的冲击。 一瞬间,沈莳眼前似有白光掠过,只觉一阵恍惚,双腿不可抑止地发虚发软。 他不曾见过许云伊死亡的模样,而如今眼前的一幕,却仿佛是学姐就在他的眼前默默沉入深海一般。 记忆与现实交错,令沈莳如同坠入了昨日梦魇,一时间分不清今夕何夕,此地何处。 然而错愕只是转瞬,沈莳狠狠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借由疼痛醒神,迅速调整状态,目光霎时清明。 手电的光线太暗,水流又很是湍急。 女孩的尸体虽被水闸挡住,但在滚滚涡流间翻转腾挪,难以看清细节。 尽管沈莳还无法判断李依笙是怎么死的,但他非常清楚,和选择自我了断的许云伊不同,李依笙毫无疑问是被人谋杀的! 沈莳点开辅助系统,没有选把林感拉出来的控水技能,而是把技能表拉到最后,选择了最耗费能量的一个强力技能——水龙卷。 蓝条直接下去三分之一,庞大的异能从沈莳指尖散出,潺潺流动的河水自发地开始旋转起舞,在水闸底搅出一条水龙漩涡。 眨眼间,漩涡就从拇指大的一条缝形成了漏斗形的一个涡流,不到两分钟,已经把附近的河水排开出一个直径两米的空洞。 没有了浮力托举,卡在水闸口的李依笙的尸体落在了河底的水草上,同时落地的,还有三样不该出现在河底的东西。 其中一样是李依笙的手机,屏幕黑了,不知防不防水,还能不能开机。 另外的两样东西也十分眼熟。 沈莳目光沉沉,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两样物品。 左边那件,是一支打空了的针剂,和在林感行李箱中发现的“苹果汁”一模一样。 右边那件则更小一些,是一个输点滴时专用的5.5号头皮针! “原来如此……” 李依笙的202房的每一点细节瞬间在沈莳脑海中闪过。 苹果汁、书桌、矮柜和衣帽架…… 衣柜、床铺、还有小沙发…… 散乱的线索如同被细线串起的珍珠,一颗一颗回到了它们真正的位置。 “原来如此……” 沈莳又低低地重复了一遍。 ——难怪刚才我觉得李依笙的房间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 ——难怪先前“那个人”看起来那么奇怪! 眼看没有异能维持的水龙卷即将重新合拢,沈莳又点开了辅助系统,将李依笙尸体和这三样证物逐一从水中捞出来。 ——是时候通知其他人了。 沈莳想。 他才掏出手机,还没来得及按下拨号键,就听见了一声男人凄厉的惨叫。 “啊!!” 声音划破了深夜的黑暗,清晰得如在耳边。 沈莳立刻判断出了声音的来源:“是夏馆!” 水闸位置就在夏馆的背后,沈莳辨清方向,开始拔腿飞奔,用平生最快的百米速度绕到入口处,大喝道:“有人吗!” “快、快来人啊!” 付晴的尖叫从西侧传来。 沈莳立刻冲过去,终于在夏馆西侧的逃生通道二楼的楼梯口见到了她。 付晴呆愣愣地站在楼梯口处,她脚边还有一具男人的尸体。 楼梯间的灯光正好投射在尸体的脸上,沈莳一眼就看清了对方的身份—— 正是他们的辅导员,冯夕冯老师。 是的,冯夕也死了。 死因很明显,尸体的胸口处插着一把闪亮的尖刀,像是沈莳在厨房见到的水果刀,血迹从刀刃处晕开,染湿了大半的衬衫。 付晴站在尸体旁边,满脸惊恐和不解。 “付晴,你怎么在这里?” 沈莳沉声问道: “其他人呢?冯老师又是怎么回事?” “不是我!” 付晴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整个人都处在高度应激的状态。 “不是我杀的!” 她高声喊道: “我听见冯老师的声音才过来的!我什么也没干!真的不是我!” 沈莳死死盯着她,目光黑沉沉的,看不出情绪。 付晴简直要吓疯了。 她浑身抖索,似图朝后退。 但她的身后就是楼梯的转角,根本退无可退。 沈莳一步一步,朝付晴走去…… 第96章 3.异能伊甸园-29 第四名死者 10月7日, 星期二,晚上十点四十分。 十分钟前,赵凌空、秦双双、王大壮三个人接到了沈莳的电话, 从不同地方赶到这处楼梯间。 赵凌空是最后一个到的。 他远远看到沈莳,张口便喊: “沈莳, 你真的找到依笙了——” 然而下一秒, 他的嗓音卡在了喉咙间。 李依笙湿淋淋的尸体就仰面躺在沈莳的脚边。 女孩面目肿胀,双目圆睁,口唇大张,舌头外吐, 纤细的脖子上绑着一条细细的女式领带,柔软的布料深深地勒进了她的皮肉里。 李依笙的尸体旁, 楼梯拐角处,是中刀死去的冯夕冯老师。 而付晴则躺在三步之外,脑袋旁边一滩半干的血污, 手中还抱着冯夕的外套。 三具倒地的尸体, 一个站着的沈莳。 这里简直不像是楼梯间, 更像是停尸房。 “依笙!” 赵凌空第一时间扑向了女朋友被水泡得发白的尸体。 秦双双和王大壮对视一眼, 然后一个去检查付晴,另一个去检查冯夕的情况。 十秒后,两人几乎异口同声道: “付晴死了。” “冯老师他没气了。” 即便李依笙已经死了,没有了靠异能就能百分百看穿死亡真相的“验尸官”, 但三人的死亡方式实在太清晰明了了, 只需长了招子就能看明白。 李依笙是被她脖子上的女式领带勒死的。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认得,那条领带是他们学校“伊甸园”制服里的配件, 男女生都有,只是长度和粗细稍有差别而已。 冯夕冯老师死于刀刺伤。 一把手掌长的匕首刺入他的前胸, 刀身大半没入皮肉,正中心肺,位置极其刁毒,完全就是一刀毙命。 而付晴则是从高处摔下来,撞破脑袋死的。 夏馆四楼走廊有一段楼梯的护栏似乎被人动过手脚,付晴从缺口处跌落下来,双眼紧闭,呼吸心跳全无,后脑晕着一大块血污,而损毁的一小段护栏被她压在了身下,已经被压得扭曲变形了。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谁?是谁杀了依笙!?” 赵凌空跪坐在李依笙的尸体旁,双目赤红,凄声大喊。 他的悲痛来得如此逼真,一点都不像作伪,仿佛下一秒就要跳起来跟凶手拼命。 “我在水闸那儿发现了班长的尸体,用控水术捞了上来。” 沈莳回答。 他的冷静和赵凌空的悲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当时我正打算通知你们,突然听到冯老师的惨叫,跑到这里时,就看见了冯老师胸口中刀的尸体。” 沈莳说着,朝稍远处的付晴一指:“还有付晴。”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当时付晴还活着。” 王大壮愕然:“那她又怎么会……?” 沈莳示意大家去看付晴怀里紧抱的外套,说道: “她当时发现冯老师的外套挂在四楼的栏杆上,说日晷或许在衣服口袋里,就跑上楼去拿,结果栏杆突然断裂,她就摔了下来。” 王大壮闻言,三步并作两步跑上了楼梯。 一分钟后,他的脑袋从四楼走廊的扶手处探出,朝下面的三人喊: “栏杆被人用锯子锯断了,地面还倒了一滩油!” 他愤怒地叫道: “肯定是有人故意把冯老师衣服挂在这里,引第一个到现场的人查看的杀人陷阱!” 沈莳点点头。 这个陷阱设计得简单粗暴,但十分有效。 不知情者看到冯夕的外套挂在那儿,必然想到里面的日晷和钥匙,定然想去拿那件衣服。 这会儿照明昏暗,人又没有防备,只要一个不小心踩到走廊地板上的油,就会从伪装得很好的栏杆豁口处摔落下来,脑袋磕到正下方的石台阶上。 “如果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是我,现在躺在那里的就是我了。” 望向鲜血还在溢出的付晴尸体,沈莳语气低沉: “当时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付晴从上面摔下来……” 沈莳垂下眼睛,表情显得那么的难过。 是真切的,半分不似作假的悲伤。 王大壮欲言又止。 他本想开口安慰沈莳,但转念一想,现在这剧本杀就死剩下他们这四个人了,除去他本人,凶手的概率是三分之一,保不住就是看起来一脸悲伤的沈莳,就把快要滑到嘴边的安慰硬是给咽了回去。 他再瞅瞅另外两个人——赵凌空双目赤红,悲愤如同丧偶的孤狼,而秦双双侧过身子,正偷偷地用袖子抹眼泪,看起来全都难过得要命。 与三人的真情实感比起来,他的表情实在太不到位,仿佛一群老戏骨里混进来的临演,突兀得格格不入。 王大壮用力地咽了口唾沫。 ——太可怕了! 他心想; ——这些玩家的演技都太好了!好得太可怕了! 就在王大壮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看到沈莳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开口说道: “我们先去凶杀现场吧。” “凶杀现场?” 王大壮一愣:“什么意思?” 沈莳看向他,正色道:“我是说,林感真正被杀的地方。” “真、真正被杀的地方?” 王大壮打了个磕巴,猛然瞪大一双牛眼: “难、难道说,你知道凶手是谁了?” 沈莳扫了一眼他们三个人,冷冷地回答: “是,我已经知道了。” ——— 沈莳说完那句话以后,便转身要走。 王大壮条件反射抬腿就想跟上去。 但走了两步,他一回头,就看到赵凌空和秦双双还呆在原处,根本没有要听话的意思。 “哎、哎呀……” 王大壮顿时慌了,连忙喊住沈莳:“你这是要带我们去哪里?” “对啊。” 赵凌空也开口了。 他咬牙切齿地道: “事情都到这地步了,沈莳,咱还是把话先说清楚比较好!” 赵凌空恶狠狠地瞪着回过头来的沈莳: “我们这四个人里,到底是谁杀了依笙?” 赵凌空好像被李依笙的死打击得很深,平时潇洒豁达的模样完全不见了,脸上是狼狈而狠厉的悲愤。 他盯着沈莳道: “七点半……是七点半吧?我跟小沈借烟来抽,我们可是一直都在说话来着,对吧!?” “那时我也在场!” 秦双双立刻紧张地分辩: “虽然我是八点多才加入的,但是那会儿依笙还活着不是吗?我还看到赵同学跟她打电话了!” 赵凌空掏出手机,将通话记录通展现给众人看: “依笙是八点二十三给我打的电话,我们聊了两分钟。” 王大壮伸脑袋瞅了瞅屏幕,上面确实有李依笙的来电记录,来电时间是八点二十三分,通话时长两分零八秒。 沈莳也拿出了他在天河里捡到的李依笙的手机。 手机在水里浸了一段时间,但防水性不错,他试了一下,居然还能开机。 赵凌空接过女友的手机,想了想,在开机密码的输了个日子,不对。又输了一个日子,还是不对。 “试试你们交往的日子吧?” 秦双双突然提醒道,“我知道,依笙她很重视你们之间的感情……” “我们的感情不用你废话!” 赵凌空红着眼恶狠狠地瞪了秦双双一眼,第三次输入密码,果然进入了李依笙的手机。 “你自己看吧!” 赵凌空将解锁的手机丢还给沈莳。 沈莳迅速翻到通话记录,果真找到了晚上八点二十三分李依笙打给赵凌空的那通分手电话,时间、时长完全对得上号。 赵凌空和秦双双一同松了口气。 王大壮则浑身紧绷,拳头无意识地攒起,紧张得浑身冒汗。 凶手必定在幸存的四人里。 四选一,一旦被投凶就盖木欧瓦,小命玩完了。 而王大壮已经意识到,在现在还活着的四个人中,只有他在“分手电话”那会儿还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这时,他听到秦双双继续说道: “不止依笙这回,先前林感被杀的时候,我在冥想室,而赵凌空则和依笙一直呆在秋馆的图书馆里。” 他瞅了瞅沈莳,又看了看王大壮: “我们都有两次谋杀的不在场证明。” 秦双双的言下之意,便是明晃晃地在暗示另外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值得推敲了。 这时,赵凌空也站了起来。 “沈莳,林感是你杀的,对吗?” 他盯着沈莳,一字一顿道: “你刚才想让我们去什么地方?是不是又安排了什么陷阱想弄死我们?” 王大壮浑身一激灵,直直地瞪着沈莳,目光满是惊骇。 他忽然意识到,这忒么已经死了四个人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与虚拟的游戏不同,在这里玩家也是可以在剧本杀里被杀死的! 或许根本不需要等到投凶,沈莳,或是随便哪个凶手,就能用阴谋诡计在这里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自己干掉! “我一个人,你们三个人,有什么陷阱能同时伤害你们三个人?” 沈莳讪笑,“我说了,带你们去凶杀现场。” 语毕,他转头,朝三人一招手。 “眼见为实。” 沈莳唇边噙着一抹冷笑,道: “来吧,我会让你们亲眼看看凶手的诡计。” 第97章 3.异能伊甸园-30 夏与秋的魔法 10月7日, 星期二,晚上十一点零五分。 沈莳将赵凌空、王大壮和秦双双领到了一栋建筑物前。 “秋馆?” 王大壮迟疑地问,“你指的现场, 是这里?” 沈莳朝他笃定地一点头。 王大壮更疑惑了,“可是没有人是在秋馆被杀的呀?” 沈莳脚步未停, 仍在往前走。 他走得很慢, 等另外三人跟上来,并慢条斯理地解释: “这次的两桩谋杀案虽然并不是同一个人犯下的,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案发现场并不是我们以为的地方。” 沈莳用余光朝后一瞥: “凶手们就是借助空间的误导, 完成了杀人时间的障眼法。” 说话间,沈莳已站在了四楼他曾进入的那个小房间门前, 用冯夕身上拿到的钥匙打开门,朝里面一指: “这里,就是林感被杀的第一现场。” “这、这怎么可能!” 王大壮只朝那小得可怜的房间看了一眼, 立刻条件反射地反驳: “可林感是溺死的, 这里一滴水也找不到啊!” “难道沈同学怀疑依笙的尸检结果?” 秦双双眨了眨眼, 神情迷惑: “可是林感看起来确实是溺死的呀!” “先别忙着提问。” 沈莳朝身后三人一笑, 指了指敞开的窗户: “之所以一定要带你们过来,是为了让你们直观地看到这个房间的特殊位置。” 王大壮走进这个仿佛密室的小房间,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扇破碎的窗户。 窗外是巨大的光屏,满目皆黄, 灿灿流金, 是仲秋森林的盛景。 透过光屏显现的金黄森林,对面就是夏馆的回字形大楼, 二者相距约五十米。 “唉,窗户怎么破了?”王大壮问。 “窗户是我打破的。” 沈莳转向王大壮, “为了证实我对凶手犯罪手法的猜测。” 他的目光又转向赵凌空和秦双双。 “我猜想,林感被杀当天,离开了活动室,回到宿舍后,收到了凶手的信息。” 沈莳顿了顿,“凶手用某些她感兴趣的事,把她又约了出来。林感和凶手私下很熟,为了彼此安全已经习惯不带手机,所以她把手机放在宿舍,独自前往了见面地点。” 王大壮张了张嘴。 他想说以林感那个高度社恐,对谁都一副冷漠疏离的态度,谈得上“很熟”的人,怕是只有跟她秘密交往的冯夕冯老师了吧? ——可是冯夕已经死了啊! 王大壮心想。 “当时林感来的,就是秋馆的这个房间。” 沈莳说道:“她在这里被凶手用药物迷晕了。 王大壮再度张嘴,“呃”了一声,还是没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只干巴巴地问: “然后呢?” “那时大家都在秋馆的活动室,凶手只要算准了约好的时间,找借口离开片刻。从一楼来到四楼,见到林感,迷晕她,再把房门锁上离开就行了。” 沈莳说道: “整个过程只需要不到十分钟。” “等一下!” 秦双双打断了沈莳的话,“林感的灵书留言分明写的是她在夏馆,你的推理从一开始就错了!” “我是不是错了,你不是最清楚吗?” 沈莳直视秦双双,一字一顿: “看到打破的窗户,还想挣扎吗?凶手——” “秦双双是凶手?!” 王大壮震惊的声音才刚刚脱口而出,沈莳就丢出了后面的一个词:“——之一。” “够了!” 赵凌空一声大喝,打断了沈莳的话: “沈莳,你胡说八道差不多了吧!说什么林感死在这里,根本是你为了自己脱罪的手段,你才是真正的凶手对不对!” 王大壮马上又把惊讶的目光投向了沈莳。 他已经彻底被搞糊涂了,完全想不通溺死在游泳池的林感是怎么可能是死在了这间屋子。 “林感死在这里的证据,就在这儿。” 沈莳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薄片,举到眼睛的高处,对王大壮说: “大壮,你透过薄片看一眼外头。” 王大壮迟疑地凑过去瞧了一眼,立刻瞳孔巨震,失声道: “绿色……是绿色!秋天变成夏天了!” “这是一片偏光薄膜,是我打碎窗户以后从外侧的玻璃发现的。” 沈莳用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向王大壮解释: “这种薄膜会过滤掉角度垂直的黄光,而平行的绿光则不受影响,你们应该都知道,‘夏秋之交’的奇景是用3D屏幕做出的投影,是光线的魔法。” 沈莳从王大壮那儿取回薄膜,夹在指间把玩着。 “这片薄膜也可以说是一种魔法,它让屏幕中的秋之森林变成了夏之森林!” 作为一个编剧,对影视的了解不能只局限于文字部分,影视科技发展也是必须有所涉猎的。 用他们在学校时老师的话来说,就是你们自己可以不会做,但是不能一问三不知,连理论层面的认知都没有。 3D建模、动捕技术、绿屏抠图、配音混音等等,这些都在编剧圈应该涉猎的范围之中。 不然哪天甲方爸爸将一个本子丢你面前,告诉你拍摄成本太高了得改改,你连怎么入手,如何修改能压缩成本都一无所知的话,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或许合该凶手倒霉。 如果在这个剧本杀里担任“侦探”的不是沈莳这个准编剧,而是完全不晓得3D成像和偏光镜的家伙,或许就真能被这么简单的小伎俩给忽悠了过去,看不穿林感那死前留言背后的猫腻了。 “凶手见到我进入夏馆后,找个理由短暂地离开一段时间,戴上面具或是别的什么能遮挡长相的物品,匆匆赶到四楼的这个房间,唤醒了林感。” 沈莳继续说道: “当林感从昏迷中迷糊醒来,知道凶手要对自己不利,她第一眼看到了外头的绿色,误以为自己身处夏馆,于是发出了错误的求救灵书。” 他顿了顿,伸手关上破了一个洞的窗户。 “这样,他就既可以得到充分且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又可以把杀人嫌疑嫁祸到我身上了。” 隔着仍然完好的那部分窗玻璃,众人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窗外的“秋景”瞬间被郁郁葱葱、绿衣盎然取代,完全是一片盛夏的森林了。 亲眼目睹了秋天变夏天的王大壮已经被沈莳彻底说服了。 “那、那溺死怎么说呢?” 但他仍有想不通的地方: “人怎么会在空房间溺死呢?” “很简单,用异能就行了。” 沈莳笑了笑,回答: “用异能包裹住十公斤的水球,浮空套到林感头上,完全可以将人活活溺死在水里。” 王大壮:“!!” 他浑身一激灵,翛然回头,死死地瞪着赵凌空。 哪怕他再迟钝再不擅长推理,这时候也完全反应过来了。 赵凌空的异能“浮空术”,发动时可以漂浮起单件重量不大于五十公斤的任何物体,每次最多可以同时控制三件物体。 虽然水可以流动,没有固定形体,在人们的思维定性中,必须要用某种容器盛装才可以,然而事实是,水也是一种“物体”,也是能被浮空术浮到半空中的! 而一个浮空的水球只要体积足够大,就能裹住一个大活人的脑袋,将人生生溺毙! “在林感死亡后,凶手将水球丢出窗外,回到女朋友身边,装作只离开去上了个厕所的样子。” 而沈莳的犯案手法解说仍在进行: “到了半夜,凶手将林感不足50公斤的尸体浮空,运到对面夏馆的游泳池中。再关上两边的窗户,打开之前锁上的夏馆三楼,第二天从容地等待着林感的失踪被发现就好。” 沈莳终于转向了在赵凌空: “我说的对吗?另一名凶手,赵凌空。” 王大壮心惊肉跳,瞅着赵凌空那张面无表情的俊脸,冷不丁打了个哆嗦,后退了一步。 一直默默听着的赵凌空却在此时咧开嘴,笑了起来。 他抬起手,缓缓地拍了拍: “精彩,实在太精彩了,只凭‘夏秋之间’的3D屏幕就猜到了真相然后完美推理出整个过程,当真太厉害了!” “凌空……” 秦双双担心地喊了一声。 赵凌空朝秦双双挥挥手,道: “到了这个程度,否认也没有多大的意义,窗户上的偏光薄膜可没撕掉呢。” 他摇头叹息: “可惜啊,这是我完美诡计中唯一的破绽。这种薄膜必须紧贴在玻璃上,有一点凹凸就可能让林感看出破绽,所以我用了专业的融合胶来黏贴,效果很好,几乎看不出窗户上多了一层。唯一的问题是……” “这种胶很难撕下来,对吗?”沈莳说。 赵凌空哈哈笑起来,点头承认了: “如果好撕的话,我半夜就一起处理了。可惜那层胶的粘性实在太大了,真的很难撕掉,就算勉强揭除,也会在玻璃表面留下明显的胶印,反而更容易让人发现破绽。” 赵凌空一摊手,表情颇为遗憾: “我一来没有那么多时间慢慢地倒腾它们,二来也找不到适合的机会,只好将如此明显的证据直接留在这里拉倒了。” 第98章 3.异能伊甸园-31 三选一的关窍 凶手居然自曝得如此干脆, 不止王大壮,连沈莳都感到有些惊讶。 毕竟玩过剧本杀的都知道,被指认凶手时, 如果连挣扎都不挣扎一下就直接投降的话,会被视作摆烂, 遭其他玩家嫌弃的。 不过事已至此, 想必赵凌空觉得根本没有负隅顽抗的必要,才会承认得如此坦然吧。 “杀死林感的是你,杀死李依笙的,就是你的搭档了。” 沈莳说着, 目光落在了旁边的秦双双身上,“你们两个人, 是共犯。” 秦双双很无奈地看了赵凌空一眼。 随后他神色一敛,原本那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气质像一件无形的衣服般从他身上褪去,整个人顿时变得凌厉了起来。 “沈莳,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他撩开颊边的碎发, 弯起双眼, 微微一笑, 笑容颇有点女性化的风情。 “依笙可是在反锁的房间里失踪的,她打电话之后我一直跟你们在一起,随便给我泼污水,我可不答应啊。” 秦双双不再掩饰自己的真性情, 说话的语气娇嗲得像个故意卖萌的软妹子, 听得王大壮浑身鸡皮疙瘩冒了一脖子。 他受不了地打了个哆嗦,“秦双双, 你、你别这么说话了行不?” 秦双双没有回答,只侧头朝王大壮抛了个媚眼, 把王大壮恶心得倒退了一步。 “我已经说过了,两次谋杀,凶手的诡计都是一样的,以空间换时间。所以李依笙遇到袭击的地方,自然也不是她自己的宿舍,而是——在浴室里。” 沈莳从手机相册里调出一张照片。 “这不是男生宿舍的浴室吗?” 王大壮昨天下午洗过澡,对那三块不同颜色的浴室门帘印象深刻,“你是说,李依笙是死在男生浴室里的?” “不,” 沈莳摇了摇头,“这是女生宿舍的浴室,只是外观陈设和男寝浴室一模一样而已。” 他晃了晃手机,“去找李依笙之前,我特意绕到二楼女寝浴室照的照片。” 王大壮:“???” “那么,我们先来重复一遍这两位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吧。” 沈莳看王大壮一脸懵逼的样子,也笑了笑,耐心地解释道: “今晚七点半的时候,赵凌空来找我借烟,约我去走廊抽烟。因为他很了解自己的女朋友,知道李依笙大概会什么时候洗澡。果然,五分钟以后,李依笙从女寝201房出来,往浴室走去。” 沈莳回想着当时的情景,“当时李依笙注意到了站在男生宿舍楼五楼的我们,抬头看了一眼,而这才是她最后一次被人目击。” “你是说,凶手当时就躲在浴室里,等着李依笙自投罗网?” 王大壮点头,表情茫然,“可是,浴室有三个门不是吗?” 他皱眉,努力回忆着他所见过的男子浴室的结构。 “三扇门里是三个房间,房间彼此互不共通,凶手又怎么知道李依笙会进哪个门?” 王大壮问沈莳: “凶手猜对的概率是三分之一,要是错了,他难道还得跑出来,再溜到隔壁去吗?” “王大壮说得对。” 这时,已承认了凶手身份的赵凌空也说道: “当时我和你站在走廊上抽烟,如果有人从女生浴室里掀帘而出,我们一定能瞧见,那不就穿帮了?” 他微微一笑,“你总不会想说,是凶手的运气太好,赌对了那三分之一的概率吧?” 从赵凌空那带点挑衅又带点幸灾乐祸的语气,沈莳能听得出来,赵凌空不是为了给自己脱罪,只是单纯地想瞧瞧他这个“侦探”到底知道了多少罢了。 “没错,这就是两位二人设下的陷阱关键之一了。” 沈莳回答: “因为,李依笙是个很迷信的姑娘,对吧?” 听到“迷信”这个关键词,赵凌空和秦双双都敛起了脸上的笑容。 “昨天下午,我们在起居室聊天的时候,你们曾经做了塔罗占卜,还聊了很多关于星座、运程的东西。” 沈莳看向秦双双,“秦双双,这其实是你为了今晚杀死李依笙做下的‘准备’。” 秦双双没有回答,只沉默地盯着他,目光沉郁,像淬了寒冰。 “这叫‘被动心理暗示’,是一种巧妙引导他人行动的手段。” 沈莳继续说道: “秦双双,你和赵凌空都很了解李依笙的性格,所以这手段使起来更是驾轻就熟,效果斐然。” 一旁的王大壮听得目瞪口呆。 “挂在女生浴室门前的浴帘有三种形式,分别是蓝底的丹顶鹤图案、黄底的柿子树图案和浅紫色底的牡丹花图案。” 沈莳将手机递给王大壮,让他仔细看照片里的浴帘式样。 “在昨天的占卜里,塔罗牌占卜出了很糟糕的结果,当天晚上,负责给大家做占卜的林感就当真死了,而杀人凶手的身份还扑朔迷离——这样的结果,一定对心性善良的李依笙影响很大,一方面令她心烦意乱,另一方面又让她感到占卜确实灵验,对吧?” 王大壮听得猛力点头。 沈莳又问:“如果李依笙抱着这样的心情去洗澡,看到那三张门帘的时候,会有什么想法呢?” 王大壮挠了挠头,“这……” 他隐约知道沈莳的意思,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沈莳转向秦双双,道: “前一天,你们在聊星座杂志的时候,秦双双,你告诉李依笙说她蓝色不宜,所以她在看到最靠内侧的蓝底丹顶鹤浴帘时,一定下意识排除了这个对她‘不利’的选择。” 秦双双抿了抿唇,“即便如此,那还有两个选择呢?” “中间那张门帘,是柿子树的图案。” 沈莳回答: “柿子的‘柿’和‘死’同音,对一个刚刚用异能检查过尸体的年轻姑娘来说,定然想到这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原来如此!!” 王大壮叫了起来: “所以她肯定不选柿子树那个隔间,而是选了紫底牡丹花的那个!”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 “最后,李依笙走进了紫底牡丹花的浴帘间,然后被早就埋伏在其中的凶手勒住了脖子。” 沈莳说道: “而挂着紫底牡丹花的浴帘的隔间在最外侧——正是这个诡计得以实现的另一个关键。” 王大壮刚条件反射地想问一句“为什么”,忽然反应过来,“是河!!对吧,是窗外面那条河!!!” “Bingo!” 沈莳在心中感喟,这位一路搞不清楚状况的大兄弟,终于有一次在他开口解释前想明白了关窍。 “你们俩一开始,一定是这么盘算的——” 沈莳说道: “当我们发现李依笙失踪,又看到她房间一片狼藉时,一定会想到人可能从窗户处出去了,有可能掉进了河里。” 他顿了顿: “所以当我们在天河流往下届的水闸附近找到李依笙的尸体时,一定会认为凶案现场在李依笙的房间,凶手把人杀了以后,再把尸体从窗户扔出去,丢进了天河里。” 说到这里,沈莳一摊手,“可是,天河绕岛一周,不仅从李依笙所住的201室窗下经过,同样也从女生寝室浴室最外侧那个隔间的窗户外流过。” 王大壮抢答道: “所以,从浴室的窗户把人丢下去,跟从女寝201房的窗户丢下去的效果是一样的!” “正是如此。” 沈莳点了点头,“凶手勒死李依笙后,给她换上睡裙,从洗手间的窗户把尸体丢进河里。然后自己穿上了一样的睡裙,带上假发,装作是洗完澡的李依笙,走回了女寝201房。” 他又转向赵凌空,道: “男生宿舍在五楼,女生宿舍在二楼,两栋楼间距二十米,又有一个接近九米的高度差,如果‘李依笙’不抬头,我和赵凌空都只能看到她的头顶和背影。” 沈莳继续说道: “因为我们才刚刚看李依笙从我们面前经过,所以我这个‘目击证人’不会想到,再次从我眼前走过去的‘李依笙’,其实已经换了一个人。” “呵!” 秦双双发出了一声讪笑,“可你这不就想到了嘛。” 沈莳点了点头,“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当然只有身高和体型都很接近李依笙,又有机会和她买同一条粉红色睡裙的秦双双你了。” 秦双双没有被揭穿的慌乱,他答非所问,略带遗憾地说: “我的确有粉色的睡裙,依笙的品味很好呢,帮人家买的每条裙子都很好看,可惜以后没机会和她一起逛街了。” 沈莳瞥了秦双双一眼。 他心说,这位兄台你还挺入戏的,这会儿还不忘“秦双双”的人设,真是一点都不OOC啊。 “你进入了201,反锁了房门,做出密室的样子。” 沈莳道: “这个时候就有一个问题了,你要怎么安全地离开已经反锁的201房,回到自己房间,赶上‘不在场证明’呢?” “对啊!” 王大壮急不可耐地追问:“秦双双到底是怎么离开的?” 如果秦双双从二楼窗户跳出去再绕回来,难保不被谁撞上彻底穿帮,而且要花上很长的时间,很难达到“不在场证明”的目的。 可怜的大壮哥根本想不通,秦双双到底用了什么方法。 第99章 3.异能伊甸园-32 真是个人物 “关于这一点, 我一开始也没有想通。” 沈莳对王大壮说道: “直到后来,我忽然察觉李依笙所住的201房里,出现了一样不应该出现的东西。” 他侧头瞅了瞅秦双双, “那就是你离开的秘密,对吧?” 秦双双眯起了眼睛。 他的容貌本就偏向阴柔, 不再刻意假装小心翼翼以后, 细长上挑的眉眼就显得尤其凌厉了。 “说说看,是什么东西呢?”秦双双问道。 沈莳直视秦双双冰冷的视线,淡淡答道:“是衣帽架。” 秦双双没有说话,只是目光不善地盯着他。 “其实, 一开始我也没有联想太多……” 沈莳对两名凶手说出了自己的推理思路。 虽然他的房间和林感的房间都没有衣帽架,但有些人可能会为了自己方便去搬一些家具过来, 比如赵凌空和李依笙房间里都多出了小沙发,就是这对小情侣从楼下餐厅搬来的,方便他们呆在彼此的房间时有更多可以坐的地方。 直到沈莳打开李依笙的衣柜, 看见衣柜中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帽子、鞋子和外套的时候。 当时他就在想, 既然房间里有衣帽架, 为什么李依笙要把帽子和穿过的外套放进衣柜里? 而且从李依笙没来得及被凶手霍霍的衣柜和行李箱就能看得出, 她分明是一个会把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的女孩,没理由会出现摆一支衣帽架在房间里,却干放着不用这样的情况。 所以,沈莳立刻想到了唯一一种可能——房间里原本是没有衣帽架的! “那为什么衣帽架会……?” 王大壮说了半句, 忽然一个激灵, “是秦双双的异能!” 他喊道:“秦双双的异能是“替身术”!他可以和自己视野中的物品互换位置!” “正是如此。” 沈莳说道: “我猜想,这个衣帽架本来是在男生宿舍的501室, 也就是赵凌空房间里的。” 他朝站在一旁的赵凌空抬了抬下巴,“你只需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将衣帽架从自己的房间里拿出来, 放到走廊上,就能让秦双双使用异能,瞬间从女生寝室的201室转移到男生宿舍五楼的走廊上了。” 沈莳抬手,摸了摸下巴,“我想,这个时机,应该就在我们抽完烟回到自己房间,你转头又来找我还打火机的那短短的五分钟里吧?” 说着,他做了个交换的手势。 “我们分别回到自己的房间以后,你看我关上房门,立刻取出放在门附近的衣帽架,将它搁在了你房间门前的走廊上,然后秦双双便可以使用做自己的异能,瞬间穿越两栋楼的物理距离,回到男生宿舍的五楼。” 他的目光在两人脸上扫过,“在这里,又涉及另一个问题了。” 沈莳顿了顿,视线固定在赵凌空脸上: “那就是为什么你要撺掇李依笙利用班长的职权,安排她住201房,而你住501房的关系。” 王大壮懵逼,脱口而出:“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样,秦双双才能使用他的替身异能,在两栋楼之间自由穿梭。” “我知道了!” 王大壮叫了起来,“是距离!是距离对吧!?”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就是‘距离。’” 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虽然外观和内部结构基本一模一样,但两栋建筑并不是彼此呈镜像相对的,而是呈“八”字形分布,距离最近的地方正是“八”字的顶端,男生宿舍01号房和女生宿舍01号房所在的方向,也是连接两栋建筑物的连廊的连接点。 沈莳记得,那条连廊的长度,刚好是二十米。 而秦双双的异能“替身术”,被作为“替身”的物品必须在他本人的视线范围内,最大距离不超过二十五米。 如此一来,这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勾股定理计算公式了。 男生们住的男寝五楼和女生们住的女寝二楼相差三层楼的高度,大约9米,相当于三角形的一条直角边a,而两栋楼的连廊长度为20米,则相当于另一条直角边b,假设秦双双要移动的距离为斜边c,则c边约为22米——刚好卡在了秦双双的能力范围之内。 换而言之,若是秦双双想从女生宿舍二楼的某个房间转移到男生宿舍五楼,他唯有201房这个选择。 “昨天早上,你故意在李依笙分配房间时跟赵凌空起争执,就是为了掩饰你们俩让她如此分配众人房间的真正目的,对吧?” 沈莳对秦双双说道: “事实上,你只是想将大家的注意力从‘李依笙住到了201房’这个关键点转移走而已。” “呵、呵呵呵。” 秦双双单手握拳,抵在唇边,用一种淑女到诡异的方式,低低地笑了起来,“我还以为我的表演蛮成功的,现在看来,还根本不够火候啊!” “你的准备工作还不止如此。” 沈莳接着说了下去: “要完成你的杀人计划,单凭这样还不足够——因为正常情况下,你根本无法将衣帽架置于自己的视野范围以内。” “对啊!” 王大壮一拍大腿,叫了起来: “咱们这两栋宿舍楼,无论是男寝还是女寝,朝着走廊的都是墙和门啊!当时秦双双已经把门反锁了,那他怎么着不可能穿墙看到对面楼走廊上的衣帽架啊!” “是的。” 沈莳点了点头,“所以秦双双如果想从女生宿舍201房的走廊看到赵凌空放在男生宿舍五楼走廊上的衣帽架,只有唯一一个方法——透过门旁边的气窗。” 王大壮将嘴张成了O字型,眼中都是震惊。 “只是气窗安得很高,离地足有两米有余,别说秦双双,就算是咱们这群人中最高的王大壮你,也不可能踮起脚尖看到外面。” 沈莳朝王大壮提问: “那么,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王大壮想也不想,张口就答: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找个垫脚的东西——” 话说到一半,他恍然想到了什么,“哎呀”叫了一声,大声喊道:“我知道了!是那个倒下的矮柜!!” “没错。” 沈莳说道: “这就是赵凌空和秦双双的犯罪计划里最大的破绽,也是他们必须克服的问题——因为不管秦双双用什么东西来垫脚,当他使用异能完成了位置互换之后,衣帽架就会出现在他所站的垫脚物上,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任谁看到都会觉得可疑。” 王大壮猛力点头。 他脑补了一下一个衣帽架子大咧咧横在矮柜上的样子,确实觉得格外突兀。 哪怕是他这样自问推理能力几近于无的逻辑废柴,若是一进屋看到这样的场景,定然也会感到可疑。 可是,当时他在进入李依笙的201房时,却根本没在意那横在矮柜上的衣帽架——为什么呢? “……原来如此。” 王大壮喃喃道: “因为那个房间乱套了,到处都被破坏得一片狼藉,所以斜放在墙边的矮柜,还有底部架在矮柜上的衣帽架子,我都没觉出有什么不妥了。” 王大壮顺着沈莳的思路往下撸,简直灵感如泉涌,从未如此机智过,一拍大腿道: “所以秦双双才大肆破坏班长房间里的东西,做出一副有人入侵大打出手的样子,其实就是为了掩饰矮柜和衣帽架的不协调!” “你说得很对。” 沈莳笑着点了点头: “如此一来,秦双双用替身异能从李依笙的房间转移到男生宿舍楼五楼,趁走廊没人的机会回到自己房间,等到走廊里传来赵凌空和我的说话声时,再装作被吵醒,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让我看见,就能得到一个完整的不在场证明了。” “可、可是……” 王大壮竭力回忆脑海里“前置剧情”中有关秦双双异能的记忆,“我还有一点想不通的地方……那支衣帽架我搬过,感觉最多也就五公斤的样子,轻便得很!” 他将视线投向秦双双,“可秦双双就算……了点,再怎么着也是个大男人,体重起码得接近六十公斤吧?” 王大壮分明记得,秦双双的异能“替身术”虽能与任何无生命的物品互换位置,但也是有很大的限制的。替身物与自己的身体重量差异越大,他的异能消耗也会越大。 以前每一回测试,秦双双用来和自己交换位置的物品重量都在四十公斤到七十公斤这个范围内,正差和逆差从来没有超过二十公斤——可现在换成一支只有五公斤的衣帽架,他真的能负担这巨大的重量差异吗? “常规情况下,他是办不到的。” 沈莳将手伸进外套口袋,从中掏出了两样东西——一支空掉的针管,还有一枚输液用的头皮针,“这是我在寻找李依笙的尸体时,在水闸处发现的东西。” “卧槽!” 王大壮一眼就认出了那支针管:“是‘苹果汁’!” “对。” 沈莳笑了笑,“秦双双,你为了完美实现自己的谋杀计划,可真是够拼的啊!” 秦双双闻言,也勾起唇角,朝他露出了一个堪称妩媚的浅笑,“可惜,我那么拼也没用。” 说罢,他张开嘴,朝沈莳做了个卷舌的动作,笑道:“你想必已经猜到了吧,为了不在手臂上留下注射‘苹果汁’后特有的淤青,我给自己的舌根扎了一针。” 沈莳点了点头,“所以,我那会儿在走廊碰到你时,你说话才会含含糊糊,吐字不清。” 虽然完全不是常规的注射部位,舌头下面也是有足够明显而且足够浅表的静脉血管的,只是一般人都下不去手给自己的舌根扎一针而已。 但比起其他位置,舌下静脉注射的痕迹非常隐蔽,即便脱光了衣服也很难找到,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禁药注射点了。 当沈莳察觉到秦双双对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他当即对这个看着有点儿娘娘腔的男生完全改观了。 ——秦双双真是个人物。 沈莳心想。 一个连自己都能下得去狠手的人,不管伪装得多么娇弱,骨子里都残酷冷血到了极点。 第100章 3.异能伊甸园-33 如果有人问我们谁是真凶…… “到了这一步, 否认也没用了吧。” 秦双双叹了一口气,颇遗憾地说道: “我也不用问你要证据了,毕竟你都猜出跟我换了位置的东西是衣帽架了, 那就是铁证如山啰。” 沈莳抿唇,轻轻一颔首。 秦双双的“替身术”发动的必要条件, 就是得在某样无生命的替身物上点上他自己的血。 不管秦双双把自己的血点在多么隐蔽的地方, 只要血迹确实在那支衣帽架上,那细心找找必然能找得出来,是实打实的物证,根本无法推脱。 “至于你们作为不在场证明的那通电话, 也很好解释。” 沈莳本着解谜不能留尾巴的好习惯,将两个凶手的杀人诡计的最后一步说完: “秦双双带走了李依笙的手机, 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在口袋里悄悄拨号给赵凌空,赵凌空再装出吵架的样子, 坐实他们的不在场证明。至于手机, 事后丢进河里, 就会和李依笙的尸体一起出现了。” “可、可是……” 王大壮嘴唇嗫嚅, 说出了所有侦探小说里的围观群众都会说的那句经典台词: “你、你们俩……为什么要那么做?” 他真是绞尽脑汁都想不通,这两人眼瞅着跟林感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赵凌空更是李依笙的男朋友——这两人为什么非得处心积虑,杀了她们不可? “理由很简单。” 沈莳朝赵凌空和秦双双一指, 回答: “因为, 他们两个就是林感密码本上写的‘上线’。” 王大壮:“!!!” 他瞪大眼睛,狠狠地倒抽了一口凉气:“难道说, 你将林感的密码解出来了!?” “嗯。” 沈莳点头,“她用的只是一套简单的‘凯撒密码’而已。” 所谓的“凯撒密码”, 是最常见也是最多人知道的加密方式,也就是替换加密,把明文中的内容在字母表上进行位移后替换成密文,密钥就是替换的规则。 例如向后位移三个数字,也就是A代表D,B代表F,英文名Abe(亚伯)加密之后就变成了Deh。 沈莳已经通过扉页上的三幅画的提示:耳朵(Ear)、眼睛(Eye)、鸡蛋(Egg)解出了密钥就是它们共同的首字母E。 规则应用在数字表内,就是用数字替代26个英文字母,再使用密钥位移,得到如下加密表: A→23、B→24、C→25、D→26、E→01、F→02、G→03……W→19、X→20、Y→21、Z→22 “解开密码本以后,林感记下的内容就清楚可见了。”沈莳说。 左起的一行开头的数字“241721”是BUY,下头变为了: 061520(JSX) 1600 8-17 250104(CAH) 800 8-23 192622(WDZ) 800 9-1 130607(QJK) 4000 9-13 …… 左起的数字“15010808”是SELL,下面是: 16111021(TONY) 40000 8-7 220807(ZLK) 80000 9-12 16111021(TONY) 20000 9-17 131515(QSS) 10000 9-20- 沈莳淡淡地说: “所以,买家里的192622当然就是‘王大壮’了。” 他看了看一脸尴尬的王大壮,又转向另外的两人,“至于卖家当中反复出现的两个代号,‘ZLK’和‘QSS’,自然就是你们两位,凶手‘赵凌空’和‘秦双双’。” “啊……这、这个……” 王大壮看着眼前的两人,表情惶恐中带了一点手足无措。 虽然身为真人剧本杀玩家,对各种风格各种形式的罪案都应当见惯不怪、处变不惊才对。可他当了二十多年的本分人,迄今为止扮演过的角色干过的最过分的事情,也就只是在这个本子里买了支违禁的“苹果汁”而已。 在面对不止杀人还是禁药上线头子的赵凌空和秦双双,王大壮感到了本能的厌恶和恐惧,差点儿连表情都要绷不住了。 “如果他们是林感的上线,那他们杀掉林感的理由我能理解……” 王大壮轻声嘟哝: “可李依笙呢?李依笙的名字没在那份名单里出现啊……怎么也会被他们杀掉呢?” 沈莳笑了笑,回答: “你没有注意到‘SELL’那一栏出现的另一个名字吧?” 王大壮:“??” “16111021,翻译过来就是‘TONY’。” 沈莳转向赵凌空和秦双双,“我猜,这个‘TONY’,就是正在被通缉的统筹局高官,T某。” 王大壮瞪大了眼睛: “你是说,昨天广播里说的那个!?” 赵凌空和秦双双都闭紧了嘴巴,没有任何表示。 但看两人那铁青的脸色和不善的眼神,沈莳知道自己猜对了。 “李依笙昨天傍晚吵架时,曾经不小心脱口而出,说赵凌空见过统筹局的高官。” 沈莳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林感知道赵凌空和秦双双认识T某,如果警方顺藤摸瓜,他们毫无疑问会被抓住。而李依笙则亲眼见过赵凌空和对方见面,虽然她并不知道这个高官就是T某,但是只要离开了无法通讯的‘夏秋之交’……” 王大壮大叫: “到时候看到通缉犯的照片,李依笙就会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和这个人有接触了!” “是的。” 沈莳说道: “所以他们两个人一定要在‘夏秋之交’里将林感和李依笙灭口。” ——果然够狠。 沈莳心道: ——果然,不管在哪个世界,胆敢做禁药生意的,都是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 ——— “太厉害了,每一步都猜想得分毫不差,我心服口服。” 秦双双拍了拍手,对沈莳的推理表示出了赞赏。 “可是……” 说到这里,他弯起双眼,露出一个甚至可以说有几分可爱的甜美笑容,道: “就算你发现了我和凌空是凶手,那又怎么样呢?太晚了啊,侦探先生!” 秦双双从喉咙深处哼出一声冷笑: “你们知道真相太晚了!冯夕死了,付晴死了,沈莳,你已经没机会了呀。” 王大壮:“!!!” 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 秦双双大声笑了起来: “哈哈哈,终于发现了吗?现在我们四个人,二对二。” 秦双双向前一步,逼近王大壮,柔声问: “大壮哥,你想死吗?” 王大壮像生怕沾到什么晦气东西似的,连退好几步,叫道: “我当然不想死!” “对啊,你不想死,我和凌空也不想死。” 秦双双又退回去,扯了扯赵凌空的袖子,说道,“所以你猜,若是有‘人’问我们,谁是凶手的时候,我俩会怎么回答呢?” 王大壮浑身一激灵,他听懂了。 在剧本杀游戏里,玩家要当好自己扮演的角色,不能直白暴露自己是玩家的身份,否则会被视为OOC。 所以秦双双的话说得隐晦,却是在暗暗提醒他,马上就该投凶了。 “如果有‘人’问我,谁是凶手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指认你们才是真凶。” 秦双双伸出手,朝王大壮和沈莳一指,“是的,就是你们两个。” 王大壮愣了愣,脸上浮现出强烈的恐惧、惊怒和不可置信。 他浑身发冷,感到自己仿佛落进了冰窖之中,连指尖都失去了知觉。 他已经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了。 “嗯,我也一样。” 这时,赵凌空也开口了。 他用充满恨意的目光紧盯沈莳,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也一样,我会说,你们俩才是杀了所有人的凶手。” “很好,如此一来,我和凌空就统一口径了。” 秦双双以手掩唇,轻声笑了起来,“那么,大壮哥,你怎么做呢?” 王大壮僵立在原地,电脑仿佛一锅沸腾的浆糊,几乎无法思考。 按照剧本杀的规则,投凶票数最多的人会死。 现在赵凌空和秦双双已经表态,他们一定会投沈莳和王大壮的票,那么他们这两个“好人”身上就已经背了两票了。 哪怕王大壮脑子再不灵感,他也意识到,自己此时陷入了一个几近绝望的处境。 就算他和沈莳两人将票投给赵凌空和秦双双,那么也只会出现二对二的可怕境地——这里的四个人身上每人都背上两票,最后全体平票,一个也跑不掉,一起被系统抹杀。 ——这简直就是死局! 王大壮腿肚子哆嗦,本能地将求救的视线投向沈莳,似是指望他想出个破局之法来。 但沈莳没有回应王大壮的祈求,只是袖起双手,用一只手的指尖轻轻叩击另一只手的手肘,若有所思地道,“所以你们杀了冯夕冯老师,还用冯夕的外套布置了一个陷阱,坑死付晴,就是为了把这里的‘活人’减少到现在僵持的状况,对吧?” “没错。” 秦双双笑答:“其实,我们很早就在这么做了。” 沈莳答:“从你们往我头上丢金属块开始。” “哈哈哈哈,就是这样!” 赵凌空放声大笑,“毕竟,我们也要做好准备,以免出现现在这种状况嘛!” 沈莳镇静地点头,“确实是个相当聪明的办法。” 除了剧本杀之外,沈莳也玩过不少狼人杀的剧。 在狼人杀里,当在狼人与平民人数相当时,平民便宣告失败。 而此时的情况就与狼人杀的平局非常相似。 这一局真人剧本杀《异能伊甸园》,玩家的人数本来就不多,而凶手又有两人。 在双方人数比例较接近的时候,凶手选择狼人杀的思路,干掉几个好人,把剩余的人逼入投票必输的绝境,完全是可行而且很聪明的策略。 特别是这一回他们还有异能加持,连“杀人”都变得容易了起来,赵凌空和秦双双会动这种心思,一点都不奇怪。 “其实,我们最想杀的人,是你。” 秦双双朝沈莳抬了抬下巴,又遗憾地一摊手: “可惜,被你躲过去了。” 第101章 3.异能伊甸园-34 危险标记 “是啊, 那可真是太遗憾了。” 沈莳淡淡地回了一句。 他的反应实在太冷静了,赵凌空和秦双双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怀疑和焦虑。 两人原本感到自己已然胜券在握, 心中甚至有些沾沾自喜,但眼瞅着沈莳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又隐隐有些不安。 ——难道他打算鱼死网破, 哪怕自己会死,也要拉他们垫背? 秦双双一咬牙,心说这可由不得你! 于是秦双双转向了王大壮。 “大壮哥,你可要想仔细了。” 秦双双对王大壮说道: “如果我们互相指认, 那么大家都逃不掉嫌疑,最后搞不好就要一起被定罪。” 他的言外之意, 是告诉王大壮,他们现在相当于分属两个阵营——凶手和平民。 在二对二的情况下,若是按照“常规”进行投票, 凶手和平民每个人身上都会背上两票, 最后所有人平局, 全都会被系统抹杀。 王大壮被秦双双的目光盯得浑身发冷, 额头上的冷汗涔涔而下,已经浸透了衣领。 “但是,有一个方法,或许可以让你不必受到‘怀疑’。” 王大壮:“!!” 他瞬间睁圆了双眼, 直勾勾地瞪着秦双双, 目光仿佛溺水者看到触手可及处的一块破木板,充满了绝处逢生的惊喜和渴求。 ——我要赢了。 秦双双看着王大壮的眼神, 心里已有了十分的把握。 在他和赵凌空商量如何排除“障碍”的计划时,就设想过杀人的顺序。 沈莳是他们最迫切想要杀死的“侦探”, 所以才会有那出惊险的高空落物。 可惜沈莳太过警觉,异能控水术又过于强大,二人无法得手,也一直找不到第二次机会。 随后便是同样很聪明,而且瞅着跟沈莳走得很近的付晴。 但付晴那丫头很小心,而且似乎有种超人的直觉,一直避着他们埋伏的地方走,让他们很难逮到下手的机会——直到刚才才被他们布下的陷阱给坑死了。 而冯夕冯老师虽然城府深沉,心眼跟筛子做的锅盖一样,但这人把柄很多,相对容易控制,也很好下手,所以二人把他安排在名单后半部分。 至于王大壮,两人从一开始就将他放在了最后。 理由很简单,因为王大壮是个蠢蛋。 他没有主见,左右摇摆,是一根如假包换的墙头草,非常好忽悠,简直是最好不过的傀儡。 而现在,他们留到最后的“傀儡”,马上就要派上用场了。 “其实,方法非常简单……” 秦双双咧开嘴,朝王大壮嫣然一笑,缓缓地、一字一顿地说道: “那就是,你同我们一起指认沈莳才是真凶。” 王大壮:“——!!” 他惊呆了。 ——对啊! 在极度混乱和难以置信中,王大壮用他嗡嗡作响的脑袋艰难地思考着: ——如果他在投凶的时候,将自己那一票投给沈莳,那么沈莳身上就会背上三票! ——三票,比赵凌空和秦双双的一票,还有自己的两票都要多! ——如此一来,会死的人就不是他了…… 想到这里,王大壮抬起头,恐惧而绝望地看向沈莳。 ——可这么一来,那沈莳不就…… 王大壮作为一个有着普通智商、普通道德观、普通意志力的普通人,自然也知道自己投向凶手阵营会发生什么。 他们三个人投凶沈莳,把侦探至于死地,自己逃出生天。 如此一来,他虽然投凶错误,但最起码不会被系统抹杀,又能回到“愚者之都”,再苟过十四天的安全期了。 普通人的意志力让王大壮为这个结果剧烈地动摇,普通人的道德观却在提醒他,这样做有多么背信弃义不择手段。 明知道凶手是谁,还为了生存投入杀了四个人的凶手阵营,将一个无辜的人推向死地,王大壮也同样恐惧。 这时,赵凌空开口了。 “王大壮,命是自己的,可得好好想清楚了。” 他阴测测地道: “人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死……” 王大壮像是被狠狠刺了一刀,目光恐惧而仓皇,本能地向沈莳乞求道:“小沈……” “到了这个时候,你难道还希望沈莳想出什么办法?” 赵凌空打断了王大壮,严厉地呵斥道: “沈莳为什么从刚刚就不说话,就是因为他知道,只要我们三个联手,他就输定了!” 他笑道: “别看他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心里肯定慌得一匹!” 王大壮茫然地瞪圆双眼,低低地道: “小沈?” 沈莳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一句话也没有说。 王大壮更绝望了。 他喉咙里滚过一声响亮的呜咽,几乎要哭出声来。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大壮哥……” 看王大壮已动摇到如此地步,秦双双决定加把火。 他抬起手,意有所指地指了指自己的手表: “你看,快到第二天了,差不多该下定决心了吧。” 至于说沈莳也有可能把自己的一票投给王大壮,而结果就是两人双双背上三票,一起被系统抹杀这件事,秦双双觉得,就不必提醒脑子不灵光的大壮哥了。 反正,只要结局是他和赵凌空能逃凶成功,这两人到底是死一个还是死两个,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时间不多了? 王大壮条件反射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十一点四十二分,距离10月8日只有不到十八分钟了。 他点开了自己的辅助系统,看着那一秒一秒倒数的倒计时,终于意识到,秦双双的真正意思,是指他们很快就到最后的投凶期限了。 ——距离最后的投凶期限,只剩下这最后的十七分三十二秒了。 “……小、小沈……” 王大壮的视线开始模糊,他终于哭出了眼泪。 赵凌空和秦双双的话语,仿佛恶魔的诱惑,令他抵不过内心的恐惧,在自私与苟活的深渊中沉沦,几乎就要屈服。 “小沈、小沈,对不起……” 他仿佛发了癔症一般,一边摇头一边哭,口中颠来倒去地解释: “可是,现在我们已经输了……我、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 “谁说我们已经输了?” 就在这时,沈莳突然开口说道。 王大壮一个激灵,不由地看向了从刚刚就平静得过分的侦探。 赵凌空和秦双双紧盯沈莳,似乎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一些故作平静来。 “沈莳,你脑子是被驴踢了?” 秦双双发出一声冷笑,隐晦地提醒他: “现在我们是三对一,你以为靠一点所谓的证据,就能抓住我和凌空?做梦!谁也不可能抓住我们!” “光靠证据抓不住你们,那加上我呢?” 这时,一个女声突兀地在房间门口响起,“再说了,谁说是三对一?分明是二对三啊!” 王大壮猛然扭头,震惊地看着出现在门外的人。 “付、付晴!?” 接二连三的惊吓,令他舌头打结,一句话都说不利索: “你、你不是死、死了吗?你、你到、到底,是人是鬼?!” 赵凌空和秦双双都乍然色变。 一瞬间,他们都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你、你根本没死!” 秦双双像被人抽了一鞭子似的,浑身气得哆嗦: “你装死!你用异能装死!” 付晴的异能“附身术”,在接触某人的皮肤后,就可以把自己的意识附身在对方身上,每次不超过十分钟。 一旦附身,本体就失去意识了,心跳呼吸皆无,看上去完全就像死了一样。 “没错,我就是装死的。” 刚刚还如一具尸体躺在楼梯间的付晴走进来,还调皮地朝大家“嗨”了一声: “本来我还担心骗不过你们,不过看样子还满顺利的。” 作为除了沈莳之外,一直被赵凌空和秦双双重点关注的二号目标,付晴一直能苟到最后,凭的根本不是运气。 扮演“付晴”的玩家是T市某重点大学法学院的大三学生。 虽然她以“平民玩家”的身份进入这个真人剧本杀游戏,不过因为头脑不错,付晴直接跳过了“新手”关卡,上来就是“简单”难度。 她通关的过程不算特别顺利,已经在“简单”和“中等”两个难度上反复折腾了好久,到《异能伊甸园》这个剧本时,已经是她参加的第十场真人剧本杀了。 尽管距离真正通关和脱离这个世界遥遥无期,不过丰富的剧本杀经验对付晴来说也是很有好处的。 其中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多次游戏给她攒了不少积分——虽不能和高难度的大佬们相比,但在“中等”这个难度水平里,“付晴”的积分已超过了百分之九十的玩家。 充足的积分,意味着更多的APP和更丰富的道具。 付晴的【怕了吗】APP里,解锁了一个叫做【危险标记】的功能,能在游戏地图上标记出可能会对宿主产生致命危险的可疑区域。 功能很好用,就是有点贵。 每一个标记就得花费500积分,且标记持续时间仅有三十分钟而已,不是财大气粗的土豪根本玩不转。 在沈莳差点被从天而降的金属块砸死之后,聪明且游戏经验丰富的付晴就迅速意识到,这个副本里的凶手不止会杀死原定的目标,还很可能猎杀其他的玩家。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使用了【危险标记】的功能,每次出门活动的时候,就在地图上标出自己附近的可疑区域。 为此,付晴已经花费了三千积分。 但巨大的花费得到了回报,不仅帮她避过了多次潜在的袭击,也让付晴觉察到了挂在扶手栏杆上的衣服是陷阱。 在沈莳到达冯夕死亡现场那会儿,付晴马上把陷阱的事告诉了他,于是两人迅速达成了相同意见——来个将计就计,假装踩入这个陷阱。 沈莳布置现场,做出付晴摔下楼的模样,又割破手腕,用自己的血来伪装付晴头上流出的鲜血。 然后他用电话通知了其他三名玩家。 当第一个人赶到现场的时候,沈莳假装检查付晴的“尸体”,在触碰她的手时,付晴发动异能,附身到了沈莳身上,而自己的躯体则心跳呼吸全无,看起来就跟死透了一样。 “在知道那个陷阱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们的‘计划’。” 沈莳笑了笑,说道: “如果付晴没有中陷阱,你们说不定还会抽冷子偷袭我们,所以不如假装中了陷阱,让你们放松警惕。” 赵凌空和秦双双脸色铁青,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几番大起大落,王大壮激动之余,几近宕机的脑瓜终于又开始转了。 “这、这么说,我、我们不、不会输了?” 他磕巴道: “我们……能赢?” 沈莳和付晴相视一笑,又冲王大壮点了点头。 秦双双清秀的脸因愤怒和不甘扭曲了。 “你、你们……该死的!” 他伸手想去拉赵凌空的袖子。 秦双双想要提醒赵凌空,他们还没有输! 二人中,赵凌空的“浮空术”是战斗系技能,距离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十来分钟,如果他们能再杀一人,情势又会回到对他们有利的处境! 然而赵凌空却一甩衣袖,躲开了秦双双的手。 “算了吧……” 赵凌空对秦双双说道。 他像一个被戳破的皮球,刚刚支棱起来的气势泄了个干净。 “算了吧……” 赵凌空站在原地,怅然地叹了一声:“这样也好吧……” 说完,赵凌空竟然转过身,径直朝门口走去。 “凌空!你去哪儿?”秦双双紧张地追在他背后问。 “还剩十二分钟,我再去看一眼依笙。” 赵凌空回头,露出略带讽刺的笑容,“不然呢?难道继续呆在这里,看你这副失败者的嘴脸吗?” 恐怕就是真的有人捅上十刀八刀,也不会比这句话更让秦双双绝望了。 他的眼睛瞬间失去了神采,身体晃了几下,缓缓滑坐在了地上…… 第102章 3.1.结算-01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赵凌空离开了秋馆, 不知去了哪里。 而从赵凌空走后,秦双双就一直坐在地板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也没有再抬头看过任何人。 沈莳、付晴和王大壮谁都没有率先发起投凶,他们就那样站在原处, 一直等到了凌晨零点。 当倒计时归零的时候, 沈莳双眼被熟悉的黑暗完全覆盖,再睁开眼时,已经又回到了那个漆黑的空间里。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在沈莳的脑海中响起,与此同时, 辅助系统自动展开,漂浮在他视线的正前方。 ——来吧。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 【第1问:王大壮的“苹果汁”是向谁购买的?】 这个问题实际上考的是有没有解开密码本,沈莳眼也不眨地选了【林感】。 由于他已经把密码本完全解开,这个问题根本就不算问题, 简单到简直就是送分的。 【第2问:杀死李依笙的真凶是谁?】 这道题也很简单, 沈莳选了【秦双双】之后, 立刻出现了下一个问题。 【第3问:给冯夕寄送匿名信的人是谁?】 沈莳一愣, 立刻感到了一阵棘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冯夕把匿名信的事委托给了沈莳,所以这个属于冯夕的支线居然出现在了沈莳的投凶问答面板上。 系统提供的答案有四个: 【A、林感;】 【B、赵凌空;】 【C、秦双双;】 【D、Tony。】 这属于沈莳完全没机会去完成的支线,他从头到尾没遇到任何直接证据,到了这个环节更没办法去找谁询问了, 只能依靠之前得到的信息进行猜测。 林感和Tony都可以排除, 林感毫无疑问对冯夕这个心怀不轨的男朋友感情至深,处处保护, 不想他触碰到禁药的事。 身处统筹局高位的T先生就更加不可能,他恐怕连伊甸园有冯夕这么个辅导员都不知道。 如果冯夕的说法可信, 有时间也有动机拍摄校园吻照的人,只有秦双双。 而秦双双明显和赵凌空关系很深,他知道的事,赵凌空一定也知道。 所以拍照的是他,威胁冯夕的未必是他。 问题终究还要回到对方威胁冯夕的目的上。 沈莳回忆了一下解开的密码本,林感在赵凌空处的购买数量极大,仅次于TONY,相比起来,秦双双的出货少得多,更像是个添头。 换句话说,在这个校园毒网中,赵凌空的分量比秦双双大得多,他才是上线! 相比秦双双,赵凌空更有动机去发展冯夕这个新下线。 另外一个不算证据的证据,就是李依笙一直提起的论坛帖子。 跟李依笙是男女朋友,同时也在学生会有一席之地的赵凌空,比秦双双更有可能看过那个帖子。 他也许就是受了帖子的启发,在秦双双拍到冯夕和林感的接吻照之后,认为可以借此做文章,用类似的理由来吓唬名利心极重的冯夕。 一番思考下,沈莳选择了【B、赵凌空】这个答案,虽然不是百分百,但也有六、七成把握了。 按常理来说这个问题应该不会出现在其他玩家那里,如果出现了……沈莳也只能希望王大壮和付晴好运能蒙对了。 ——— 屏幕跳转。 【第4问:林感被杀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明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李依笙被杀是因为她知道赵凌空认识T先生,那么同样知道这件事的林感,也应该在灭口行列中。 沈莳的脸色却严峻起来。 问题的答案也有四个,都写得很简洁: 【A、灭口;】 【B、报仇;】 【C、情杀;】 【D、互信。】 在和赵凌空一起抽过烟后,沈莳已经和小兰讨论过这件事。 当时的沈莳已经通过犯案手法确认了赵凌空就是杀死林感的凶手,于是在闲聊中,故意问赵凌空他如果要杀人,可能的动机是什么。 赵凌空的回答是除非你死我活,否则他不会随便杀人。 沈莳的判断是,赵凌空并没有说谎。 赵凌空不是什么有底线的好人,但他聪明又残忍,很清楚杀人并不是一了百了的办法,反而会带来后续的一系列麻烦。 能用不杀人的方法解决,他一定会选择更温和的手段。 于是这就又有一个问题了——赵凌空和林感,真的达到了只能活一个的紧张关系吗? 赵凌空会害怕自己的女朋友李依笙把T先生的事爆出去,这是因为李依笙是个尊重社会规则的女孩,禁药贩毒在她的价值观里可谓十恶不赦。 但林感自己也用“苹果汁”,还贩卖“苹果汁”,满身的污点,举报赵凌空并不合理。 林感和赵凌空两个人私下见面甚至都不带手机,说明已经是长期的交易关系,有了相当的默契。 那么林感真的会因为T先生被追捕就出卖赵凌空吗? 如果T先生抓不到,两人都是安全的;如果T先生被抓到了,两人都会被牵连。他们的利益关系说是一荣俱荣都不为过。 更何况赵凌空还掌握了林感和冯夕的把柄,想把冯夕拉下水,这也是一种双保险。 以林感对冯夕的重视,一旦冯夕也加入了贩毒网络,林感一定会动用家世资源去掩护他,同时也相当于保护了赵凌空。 目光在四个答案上扫过,沈莳先坚定地点向了看似风牛马不相及的最后一个答案—— 【D、互信。】 赵凌空和秦双双是同谋关系,赵凌空杀死林感,秦双双杀死李依笙,可以认为是他们合力清除威胁。 可是一旦林感出卖赵凌空的可能性不存在,那就只有赵凌空面临被李依笙揭发的危机,拥有不得不杀人的迫切理由。 为了让男朋友赵凌空洗清嫌疑,所以秦双双要帮他杀人。 可如此一来,秦双双就要担负很大的风险,被抓住的话,倒霉的只有他一个人。 这个世界的贩卖禁药不会死刑,杀死一个异能者却是大罪! 那么秦双双要做什么才能保护自己不被赵凌空出卖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 让赵凌空也杀一个人! 他们都成为杀人犯,握有彼此的把柄,就是不折不扣的同谋了。 所以答案应该是【互信】——林感真正的被杀原因不是灭口,而是两个杀手交换杀人取得信任的证明。 至于为什么是林感,沈莳猜测有两个可能: 一个是赵凌空秦双双要拉冯夕下水,怕林感知道了碍事。 还有一个是林感毕竟很孤僻,是最容易被单独叫出来,然后控制并杀死的人。 林家虽然家世庞大,却并不重视林感,否则也不会让她有机会接触到“苹果汁”了。 林感服用“苹果汁”维持异能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丑闻,为了掩盖这一点,对林感的死就一定会进行遮掩,让凶手有逃脱的机会。 落子无悔,虽然一切都是沈莳的猜测,但是他选择完了以后也不再去想是对还是错。 不过这个问题着实刁钻,换了其他玩家,哪怕是聪明的付晴,可能都会答错。 毕竟第一个选项【灭口】实在太能迷惑人了。 如果沈莳没有试探过赵凌空,又对秦双双的心理,以及秦赵两人的微妙关系有一定程度的揣测,估计也会选择这个答案吧。 四个问题过去,沈莳并没有放轻松,反而更紧张了。因为一般来说,最难的问题都在后面。 很快,下一个问题出现了。 【第5问:秦双双为什么恨李依笙?(可多选)】 沈莳愣了。 救命啊这是个什么问题?太爱恨情仇了吧! 虽然是校园剧本杀,也不能这么集中性地狗血啊! 吐槽归吐槽,为了积分,问题还得认真地完成,所以沈莳就看向了下面的几个答案: 【A、秦双双爱赵凌空,恨他的女朋友。】 【B、秦双双认为李依笙背叛了赵凌空。】 【C、秦双双嫉妒李依笙漂亮。】 【D、秦双双有病。】 好么,答案和问题一样,充满了浓浓的八点档味道。 沈莳略微揣摩之后,却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这个问题事实上触及了本次剧本杀中的某个核心,也是沈莳很感兴趣的一个问题: 秦双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般玩家可能会认为,他就是一个平时装柔弱,真面目冷酷无情,外表柔弱得像是女孩子的女装癖男孩。 秦双双对赵凌空的好感毫不掩饰,所以他杀人的原因一定是看不惯赵凌空的女朋友李依笙。 不过沈莳不这么觉得。 按李依笙的说法,秦双双的处境,其实和外表社恐内在狂躁的林感很相似,也有一份来自于家庭的压力,让他不能做想做的自己。林感把付晴当作了情绪的出气筒,把冯夕当作了自我的拯救者,那么秦双双呢? 他的自我拯救者是赵凌空吗?他情绪的出气筒是李依笙吗? 电光火石间,沈莳想到了今天下午,冯夕冯老师决定破罐子破摔,说出自己进入每个人房间发现的秘密,指责秦双双是“变态女装癖”时,秦双双看向冯夕的那个眼神。 那是一种彻骨的憎恶和恨意。 第103章 3.1.结算-02 解锁新成就 自从冯夕用“变态女装癖”形容过秦双双以后, 秦双双对冯夕就表现出了明显的排斥和不满。 如果他确实是一个和外表一样柔弱怕事的人,那么这种不满终究也就停留在拒绝和冯夕相处上。然而真实的秦双双是个自我陶醉的炫耀型罪犯,当他有机会的时候, 就会真实地向冯夕发起报复,不用言辞, 而用利刃。 对于一句话踩到他痛脚的冯夕, 秦双双都用那种仇恨的目光去看他,以至于在不久后当真将人杀死,如果因为对赵凌空产生了感情,所以憎恨李依笙, 他又怎么会忍耐这么久? 沈莳之前感到迷惑的一点就是,秦双双对李依笙的关切和担心都非常真挚, 他夸奖李依笙的口气总是充满了柔情,确实就像是一对不掺杂其他情绪的好朋友。 比起赵凌空,李依笙更像是那个秦双双的拯救者。如冯夕等人, 才是秦双双情绪的出口, 他把自己的阴郁痛苦, 都通过血淋淋的谋杀发泄出去。 同时, 沈莳也能觉察到秦双双对李依笙隐晦的不满。 为了成功地完成衣帽架的替换,秦双双和赵凌空当中有一个人必须跟李依笙住在正对的房间。 于是赵凌空就以情侣的名义,让李依笙主动提出了这个房间分配。 可是秦双双却对此产生异议了,想跟赵凌空换房间, 还争执了起来。 按说两人是同谋, 如果只是想让大家不要留意李依笙所住的房号的话,其实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不一定得在大家面前把一场“戏”演得那么过火。 现在回忆起来,秦双双的行为更像是在逼迫赵凌空。 一旦秦双双住在501, 那么就算没有赵凌空的掩护,也可以独自完成杀死李依笙的行动。 赵凌空也明白这一点,于是警告似的问秦双双“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说明秦双双杀死李依笙的念头非常强烈,远远超过了他对李依笙的友情。 半边是重情的闺蜜,半边是觊觎的毒蛇,让秦双双的言行充满了不能自洽的矛盾。 “依笙是个很完美的女孩,又漂亮,又优秀,还很温柔。她对谁都那么好,哪怕是林感那么孤僻,我这么……不受欢迎,都一视同仁的关心。谁不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呢?” 秦双双评价李依笙的话,再度在沈莳的耳边响起。 ——谁不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呢?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选择了第一个答案,【B、秦双双认为李依笙背叛了赵凌空】,然后选择了第二个答案。 【D、秦双双有病。】 李依笙提到过秦双双的家庭和朋友都不接受真实的秦双双,这让沈莳想到了。 一个男性穿女装,梳公主切,言行举止都像是个女孩,可能不是因为性向或者爱好,而是因为他有性别认同障碍。 在秦双双的意识中,自己就不是一个男生,根本是一个女孩。 他会说出“谁不想成为李依笙”这样的话,并非简单地羡慕李依笙是赵凌空的女朋友,更是代表了秦双双最大的梦想。 ——他想成为李依笙那样一个完美的女孩。 不能成为女性的秦双双,对于李依笙和赵凌空的交往,可能是痛苦中带着祝福的。 喜欢的人跟梦想中完美的自己在一起,满足了秦双双不可能的幻想,给予了他一种代偿的满足。 如果李依笙移情别恋,喜欢上了新来的转学生呢? 那她就不再完美,她将彻底打碎秦双双的梦,成为秦双双最无法原谅的人。 秦双双白天鼓动沈莳去安慰李依笙,不惜明示后者对他有好感,几乎是摆明了让沈莳撬赵凌空的墙角,却又要躲在一边观察两人是不是真有暧昧,就是出于这样复杂阴暗的纠结心理。 这一道题,可能除了自己没有人会选这么刁钻的答案吧。 沈莳这么想的同时,投凶环节也结束了,并不像“内外颠倒”还有支线环节。 可能因为这个本最大的难度就在于阵营对抗,对世界背景没什么挖掘,支线也很简单,实在没有单开投凶的必要。 小兰用他那像极了吴景澜的声音,一板一眼地开始了本轮分数结算: 【投凶成绩:200/200;阵营得分:120/120。】 他说道: 【恭喜剧本杀玩家0744,在本次阵营本投凶中得到了满分成绩。】 沈莳心中一喜,用力地握了一下拳头。 虽然这次没有了支线得分,却因为与两个凶手的直接对抗而产生了阵营,添加了一个阵营得分! ——真没枉费我和付晴的辛苦设局啊! 沈莳心情非常愉快,他对虚空中那看不见的人工智能说道: “小兰,给我结算积分吧。” 【好的。】 人工智能小兰回答。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异能伊甸园》的积分。】 小兰语气平淡,吐字清晰,仿佛CCTV的播音员: 【《异能伊甸园》难度判定为〖中等〗,系数1.2。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82%,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并额外获得〖阵营得分〗120分,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4824分。】 ——4824分吗? 沈莳心想:虽然没有自己第二局的得分高,但也算不错了。 就在这时,小兰继续说了下去: 【由于编号0744玩家连续三次〖投凶〗满分,取得成就〖百晓生.殚见洽闻〗,奖励积分20000分,同时获得辅助系统商城两次免费APP下载的机会。】 沈莳:“!!” ——天啊,这也太奢侈了吧!! 刚刚他还稍有些遗憾这一局只得了不到五千分,系统立刻就给了他一个大惊喜,一下子就有一万积分进账了。 那么,这一局他总共得了24824分,再加上上次结余的7016分,沈莳现在已经有了31840分了。 沈莳心脏砰砰直跳,十分激动。 他的目标是能让他脱离这个剧本杀世界的道具【现世入场券】,最起码需要十万分。 现在他已经攒到了三万分,接近三分之一了! 而《内外颠倒》和《异能伊甸园》这两局本杀告诉他,矜矜业业打副本,不仅可以获得支线或是阵营的得分,还可能激发出特殊的成就——这才是来分最快的点! 沈莳顿时对那看着似乎遥遥无期的【现世入场券】充满了信心。 “好了,我们先回‘愚者之都’吧。” 他现在心情非常好,唇边含笑,连句末都情不自禁带了上扬的音调: “回去休息一下,再看看这个故事的两个结局。”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回城啦! ————— 那啥,为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在这里解释一下: 秦双双的“有病”,指的不是他的性别认同障碍,而是他把“完美女性”的形象投影到某个真实存在的人身上,当对方做出不符合他假想的行为时,就会产生强烈的负面情绪,进而杀害对方的心态。 这种情况在犯罪心理学里并不罕见,也是一些经典罪案的犯罪动机,属于妄想和移情的结合体,属于病态心理范畴哒~ 第104章 3.2.愚者之都-01 麻烦帮我弄一份早餐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的时候, 是当地时间6月27日的下午四点零五分。 虽然这本应正是太阳高挂西天,人最精神和精力充沛的点儿,但沈莳刚刚从剧本杀里回来, 与两个凶残的凶手斗智斗勇了整整两天,心力交瘁, 压根儿没心情管别的, 只想躺平先睡到爽了再说。 他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 沈莳叫无人机给自己送来了一份手工汉堡套餐。 两块煎得微微发酥的面包夹着厚实的牛肉、煎蛋、芝士、番茄和生菜,外加两根脆皮烤肠和放了很多冰块和两片柠檬的肥宅快乐水,热量爆炸, 却能给刚刚才进行过激烈的脑力劳动的沈莳最急需的糖分和热量。 吃饱喝足之后,沈莳在冲澡和泡澡间挣扎了两分钟, 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他本来只打算在浴缸里泡上一刻钟,好好放松放松,结果人才躺进热水里, 就觉得眼皮跟灌了铅水似的, 耷拉下来就再也睁不开了。 沈莳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他这一觉直睡了个天昏地暗。 等沈莳再次睁开眼时, 他发现自己正躺在柔软的真丝被褥中。 他在被窝里翻了个身, 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房间很暗,只有微弱的霓虹光透过厚重的窗帘缝隙照射进来,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 床头柜上的荧光座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沈莳用快要锈住的脑袋勉强算了算时间,发现自己竟然一口气睡了差不多十一个小时。 睡得太多了, 沈莳感到前额有些发胀。 他伸手揉了揉额角, 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不着寸缕。 沈莳眯起眼,努力想了想, 才明白自己怕是在浴缸里睡着了,然后被尽职尽责的人工智能小兰给抱回了床上。 小兰一定是看自己睡得太香了, 舍不得把他折腾起来穿衣服,才直接擦干了就放到被子里的。 “……哈。” 沈莳低低地笑了一声。 他心想自己真是想太多了。 小兰只是一个AI而已,一切的行动只是遵循以服务宿主为宗旨的准则。 哪怕小兰真如他猜测一般,性格里加入了酷似吴景澜的行为模板,也不可能如同真正的吴景澜一样,对他有“怜惜”、“不忍心”等情绪的。 “……真是,疯魔了。” 沈莳用手臂挡住眼皮,用力地眨了几下眼睛,将微微的酸涩强压了回去。 “小兰。” 再开口时,他的声音已恢复了一贯的镇定平和,“帮我开灯。” 壁灯立刻亮了起来。 橘色的灯光柔和温馨,人工智能小兰抱着一套干净的睡衣,从灯光下走出,微笑地站在了沈莳的床边。 这场面很容易让人想歪,沈莳的脸不由自主地红了。 但他立刻告诉自己,小兰只是个仿真度极高的AI而已,扒下他自己捏的吴景澜的皮肤,便只是一个由发光的蓝色粒子组成的人形躯体罢了! 于是沈莳花了一秒钟定了定心神,按捺住将那不合时宜的奇怪绮思,然后镇定地从小兰手中接过睡衣,掀开被子,大大方方地当着小兰的面将衣服穿好。 “咳。” 沈莳清了清嗓子,“我睡够了,麻烦帮我弄一份早餐。” 【好的。】 他们现在住的是一间复式公寓套房,备有一个四平米大的小厨房,还有塞满了饮料和食材的冰箱,做不了太复杂的料理,不过一顿早餐或是宵夜还是没有问题的。 【您想吃什么?】 小兰笑问: 【三明治和综合果汁可以吗?】 沈莳扭头,深深地看了小兰一眼。 他不知道小兰是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又或者科技含量远超他理解的狗系统搜集了他的行为模式数据,但他最喜欢的早餐除了蒸得滚烫宣呼的大肉包之外,就是可以拿在手里,一边看书一边吃的三明治了。 有一瞬间,沈莳很想问小兰,你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清楚我的喜好? 不过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需要更多的线索、更多的证据。 “好,就三明治和果汁吧。”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什么馅料都可以,我不挑。” ——— 十五分钟后,咸鱼瘫在沙发上的沈莳,吃到了小兰亲手做的三明治。 三明治没有像茶餐厅里那样对角线切成四份,中间再插上一支牙签,而是只切成两半,用折成三角包的油纸包成方便用手拿取的样子。 沈莳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 里面是火腿、煎蛋、黄瓜和生菜,还有一层厚厚的蛋黄酱。 沈莳没有说话,一口一口地,慢慢地、细细地品尝着手中的三明治。 三明治的内馅很普通,简直常规到不能再常规。 可那蛋黄酱的味道,却是沈莳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吃过的,只属于吴景澜的独特口味。 沈莳以前在备考时,经常在吴景澜家温习到很晚,然后直接睡在发小家里。 而在他留宿的第二天,吴景澜就会给他做早餐——忙的时候蒸个包子或者泡碗麦片,时间充裕了,就会煮碗面条,或是夹个三明治。 沈莳一直觉得他家吴哥的手艺很好,连三明治都比许多名声在外的茶餐厅做得还好吃。 他曾经好奇地问过吴景澜到底有什么秘诀,而吴景澜只是说,因为三明治里的蛋黄酱是他特制的,里面加了一点盐、白糖和柠檬汁,以及少量橄榄油,才会让酱料的味道更浓郁也更清爽。 后来沈莳工作忙碌时,为了节省时间也经常吃三明治,但不管是人均过千的星级西餐厅,还是五块五一个的路边西点铺,他都再也没有尝过同款酱料的味道…… ……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还不是时候。 他再次告诫自己。 ——再等等,要有耐心。 沈莳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安慰,三口两口吃完三明治,又一口气喝掉半杯果汁,然后转头对人工智能小兰说道: “趁现在精神好,让我看看《异能伊甸园》的结局吧。” 【好的。】 小兰笑着点头: 【您想先看哪个?】 沈莳回答:“先看投凶失败的BE好了。” ——— 由于侦探没有识破陷阱,付晴死亡,墙头草王大壮投入了凶手阵营。 哪怕沈莳言之凿凿凶手不是自己,可是在“夏秋之交”开放后,赵凌空等三人还是把沈莳指证成了杀死林感的凶手。 他们伪造了现场证据,说沈莳受雇于冯夕冯老师,为冯夕这个□□学生的禽兽老师杀死林感,而李依笙则是发觉了这一点被灭口的可怜人。 冯夕这个罪魁祸首,则在意欲为李依笙报仇的付晴的争斗中被刺死,付晴也被他推下楼梯…… 一场毕业考,最终以四条人命宣告结束。 林感箱子里的“苹果汁”被拿走,密码本被销毁,终于没有任何人知道赵凌空三人和“苹果汁”的关系了。因为经历了这样悲惨的事件,三人被免考优秀毕业,赵凌空如愿以偿加入了统筹局。秦双双打击过大,不想呆在伤心地,独自去了国外任职,之后不知所踪。 两年后,王大壮因为车祸身亡,赵凌空的同事们发现,一个漂亮的女孩出现在赵凌空左右,和他形影不离,说自己是赵凌空的女朋友。 如果李依笙还活着,也许她会发现,这个“女朋友”化了妆的模样,和秦双双给自己看到的赵凌空出轨照是那么相像。 沈莳这个“凶手”,被发现了异能激发的秘密,关押在神秘的统筹局实验室,再也没出现过。据说每当他开口,就会不断重复着“我是冤枉的”这一句话…… …… “果然是这样。” 沈莳像电影观众一样,以第三方视角看完BE结局,点了点头,评价道: “毕竟就像凶手设计的那样,‘沈莳’是最合适的背锅者,不坑他,还能坑谁呢?” ——— 看完BE,就该轮到他们这些玩家打出的投凶成功的HE结局了。 屏幕再度转跳,玩家们出现在了画面中,剧情接着他们投凶前的最后一秒继续了下去…… …… 秦双双跌跌撞撞地走到楼梯间,果然看见了赵凌空。 他抱着李依笙冰冷的尸体坐在地板上,神情温柔。 “你……” 秦双双露出一副要哭又要笑的癫狂模样说,“你果然在骗我,你一直在骗我!我们明明可以成功的!我可以变成女孩子,可以跟你在一起!” “我们在一起了吗?” 赵凌空淡淡地看了秦双双一眼,眼神无爱又无恨,“可惜,那只是你的幻想而已。” “我知道!我就知道,哈哈哈哈!” 秦双双狂笑着道:“果然是我一厢情愿!果然是我一厢情愿罢了!” “秦双双,你做了什么吧?” 赵凌空给李依笙梳了一下额边的碎发,说:“我本来有把握说服她不要告发的,依笙突然跟我闹翻了,说我出轨了。可事实上,我从来没跟别的女人有过纠葛。” “你猜得没错。” 秦双双轻巧又妩媚地一笑,回答: “我把上次生日,你陪我拍的照片给她看了。呵呵,还说是什么好朋友呢,不过化了妆,她就连我的脸都认不出来了。” 见到赵凌空不为所动,秦双双又变成了狰狞的模样,大吼道: “明明只有我最爱你,我救了你的命,我为了你贩毒……明明你答应过,如果我变成女孩就能跟我在一起的!” “我都是骗你的。” 赵凌空头也不抬地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爱过一个女孩。我却为了自己,杀死了她……” 他喉结滑动,发出了一声哽咽,“我很后悔,很后悔……” 两行泪顺着他的脸颊流下,赵凌空笑着说: “秦双双,我就是个自私自利的烂人,我不配你的爱,我也不配做依笙的男朋友。你走吧,我不怪你,也不恨你。” 这句话彻底击垮了秦双双,他双肩无力地垂下: “你不怪我?也不恨我?哈哈哈……我到最后,竟然连你的恨都得不到吗?” …… 当“夏秋之交”重新打开,已经抓住T先生的统筹局进入抓捕同谋时,见到的是已经自尽并写下认罪书的赵凌空,还有穿着一身女装,疯疯癫癫的秦双双。 “伊甸园”中潜伏的响尾蛇,因为沈莳提供的林感交易密码本而被彻底连根拔起。 阴霾散去,校园又是一日晴天。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读者觉得凶手这么真情实感很奇怪,其实是有原因哒! 为了不剧透整个设定的核心梗,暂时先保密,因为真的不能透呜呜呜,毕竟是侦探推理类,剧透了就完球了!T T 不过大家可以随便猜猜,猜中无奖XD 第105章 3.2.愚者之都-02 你怎么知道的!? 今天下午,沈莳收到阿普, 也就是他在克系副本《内外颠倒》里认识的玩家“普利策记者”的联系,说是暮山紫挑战困难级副本回来了, 大家决定聚一聚, 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沈莳当然是有兴趣的。 他已经通过了三回中等难度的副本,如无意外,下一回他一定会尝试困难级剧本杀,虽然系统不会让同样的剧本回到抽选池里, 但能从其他玩家那儿听到些有用的经验,也是很有益的。 沈莳带着人工智能小兰, 依约来到酒吧“Gemini”,这也是上一次他碰到阿普等人的清吧。 在靠角落的位置,阿普和白兔已经到了。 阿普戴的还是上一次那个怪盗罗宾的面具, 而白兔的面具虽然还是兔子, 但从写实风换成了卡通风, 看上去像个纯白版的星黛露。 “这里。” 阿普听到门铃响, 抬头见沈莳进来,立刻认出了他脸上的猫猫头,还有走在他身边的英俊AI,便伸手招呼他过来。 沈莳照例让小兰等在旁边, 自己坐到了友人们的那一桌。 他刚坐下, 阿普就省略寒暄,单刀直入: “怎么样, 你上一回的剧本杀顺利吗?投凶投对了吗?” “嗯。” 沈莳笑着回答:“挺顺利的,投凶拿到了满分。” “卧槽!” 阿普闻言立刻尖叫了起来: “你上次已经是满分了吧?那岂不是二连了?” 沈莳坦白地承认其实他已经三连了, 并且告诉两个朋友,三连的话能拿到一个叫做【百晓生.殚见洽闻】的成就,会有两万积分的奖励。 阿普一边听一边感叹,说沈莳你真是个人才,这也太厉害了。 “唉,我真想跟你分到一个副本。” 阿普说道: “我上一局的队友们都不怎么靠谱,玩到投凶时我也没看出来侦探是谁,结果当然就是输了!” 沈莳好奇地问: “怎么会看不出谁是侦探呢?” 阿普一耸肩一摊手,道: “也不知侦探是倒霉被杀了,还是水平不太行没查出真相,所以不敢跳出来当主导,谁知道呢!” 沈莳点了点头。 他想到自己在《异能伊甸园》里的经历。 要不是占卜APP提供给他的关键词提前给他打了预防针,让他一直警惕来自外界的危险的话,难保那从天而降的金属块就真会砸到他头上,即便不死也会重伤。 ——看来,适当排除一些关键玩家,是真人剧本杀里很常见的手段啊。 沈莳如此想着,将头转向坐在自己旁边的白兔: “那你呢?白兔,上一局情况如何?” “投凶成功了。” 白兔回答:“不过有一条重要的支线任务没做完,最后的得分不怎么好。” 她竖起两根手指: “才得了两千二百多分,连我在剧本里消耗的道具费都不够。” 沈莳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没再追问细节。 真人剧本杀的难度就在于积分实在太难攒了. 【现世兑换券】仿佛吊在一群毛驴玩家们面前的胡萝卜,看得到吃不着,不管他们怎么努力,愣是离十万积分忽近忽远,眼瞅着有那么点儿希望了,又可能因为某一局没发挥好而损失一大笔积分,进度也打回原处。 就在这时,挂在酒吧门上的门铃又响了。 三人抬头,看到了来人脸上顶着一张熟悉的能面“瘦男”,正是他们在等的暮山紫。 ——— 暮山紫坐下以后,什么都没说,先找酒保要了一大杯温热的蛋奶酒,等酒送到,一口喝完,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呼——” 放下杯子,暮山紫往椅背一靠,挺直的背脊微微佝偻,肩膀也耷拉了下去。 从木头雕刻的“瘦男”能面上看不出表情,但暮山紫的肢体语言告诉同桌的三人,他现在身心俱疲。 以“愚者之都”的时间线推算,暮山紫昨天傍晚才从“困难”级别的剧本杀里回来,仅休息了一天,就来参加他们的聚会了。 与打开手机就能玩的线上剧本杀不同,参加真人剧本杀其实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 据说有些长一点的剧本,玩家甚至会在另一个人生地不熟的环境里呆上一整年,吃你吃不惯的饭菜,住你住不爽的环境,还要提心吊胆,提防随时可能降临的内外部危机,足以将人折磨得身心俱疲,苦不堪言。 沈莳在第二个世界《内外颠倒》里,足足过了十一天。 虽然没有关键剧情的时候他对时间流逝的观感会比正常时快得多,很有点“时光流似箭,天道曲如弓”的意味,但毕竟还是血肉之躯,需要吃饭睡觉,日复一日的从正常生理需求中感到一种仿佛在持续一场不由自己掌控的长途旅行般的倦怠。 而《内外颠倒》不过只是个中等难度的副本而已。 沈莳想,若是系统分级无误,困难级别的副本定然更耗费心神,不管是难在剧情还是难在解谜,总得有点子东西在里面才是。 所以刚刚度过了自己第一个困难级副本的暮山紫,花了一天的时间也没歇过劲儿来,就一点儿也不值得奇怪了。 “怎么样?” 阿普也是个擅长察言观色的。他瞅着暮山紫的样子,小心翼翼地问: “你上一个剧本还顺利吗?” “唔,还行吧。” 暮山紫缓缓地点了点头,用他那嘶哑低沉的老人的嗓音回答: “反正投凶成功了……” 他顿了顿,似有后文,“不过在一个重要支线上,我们犯了错误,损失了不少分数。” 白兔忍不住追问: “那你这一局拿了多少分?” “八千多分。” 暮山紫回答:“如果不犯错的话,本应拿到一万二千分以上的。” “哇塞!” 阿普、白兔和沈莳一同惊叹。 “困难”等级的副本难度系数是1.5,比中等级别高。 但沈莳已经是满分三连的选手了,即便是三个满分,他单局拿过的最好成绩也只将将过了七千分而已。 ——难怪大家都要争相挑战高难度的副本了。 沈莳心想: 毕竟分数与难度直接挂钩,若是只想苟在中低难度副本中的话,不仅完全没办法满足使用“现世入场券”的条件,而且加上住宿费和各种APP的花销,也攒不下多少积分。 当然如果玩家不打算回到现世,只想在“愚者之都”和各个剧本杀世界里苟活下去的话,那么难度较低、危险性相对也更低一些的世界确实是更好的选择。 随后,暮山紫告诉他们,自己的上一个副本是一个近未来为背景的世界,一个生物研究所因为一些非法基因工程而制造出了一群脑部和身体都过度发育的巨型耗子,每一只都有六十斤的大型犬那么大,杀伤力很强。 与所有的生化危机类副本一样,玩家们被困在变异生物肆虐的封闭研究所里,一边努力逃命,一边还要应对凶手精心设计的谋杀案,一路简直是身心俱疲,身体灵魂仿佛都被掏空。 “这剧本最要命的地方,是你要区分哪个人是真死于变异巨鼠袭击,而哪个人则是死于凶手的谋害。” 暮山紫说道: “毕竟杀了人以后把尸体往鼠堆里一丢,顷刻就会被咬个稀巴烂了。” 身为一个本能厌恶老鼠的妹子,白兔光是脑补一下那个画面就觉得瘆得慌。她打了个冷颤,又搓了搓肩膀,“简直比化传说中的尸水还可怕。” “就是这样。” 暮山紫点了点头,“在整个剧本里,所有人都疲于奔命,根本没有观察环境和情况的余裕,难以避免地错过了很多重要的情报和线索,也没空去破解支线。” 说到这里,他一摊手,“最要命的是,玩家只要稍有不慎,就真的可能惨死在巨鼠嘴下。” 暮山紫竖起两根手指: “我认为,死掉的六个人里,至少有两个应该是玩家。” 阿普倒抽了一口气: “不愧是‘困难’级别的副本!这么看来,我还是别指望升级了,先在‘中等’里多苟一段时间,提升提升自己的水平再说吧。” 他嘟哝: “毕竟,比起被巨鼠咬死,我们那往汽油桶里藏了二十四具尸体的变态连环杀人狂还真不算什么了,起码还是个人呢!” 沈莳:“!!” 他猛然扭头,去看坐在斜对面的阿普。 刚才他只听暮山紫抱怨他这回遇到的侦探不靠谱,投凶失败而已,根本没细问剧本杀的详情。 但“汽油桶”和“二十四具尸体”这几个关键词,实在让他忍不住产生了联想。 “你刚才说,汽油桶和二十四具尸体?” 沈莳忍不住又重复了一次这几个关键词。 “哎呀,你想多了,哈哈哈!” 阿普以为沈莳是被“24”这个惊人的死亡人数给吓到了,摆了摆手,“二十四是凶手多年以来杀的总人数,尸体都被他藏在汽油桶里了,而不是一个剧本杀里就死了二十四个。” 他笑着解释: “事实上,我们那剧本里只死了两个人,房子的女主人,和他的情夫。” 沈莳:“……” 他沉默了几秒,终于开口问道: “那二十四具尸体里,是不是二十三具都是女性,只有一个男性?” 阿普震惊地反问: “你怎么知道的!?” 第106章 3.2.愚者之都-03 海蒂的OOC “愚者之都”的7月1日, 星期四,清晨六点二十五分。 沈莳带着小兰回到了他们先前住的公寓式酒店。 其实他现在住的地方跟酒吧街有十多公里的距离,算不得很近, 若是为了方便与友人们聚会,沈莳大可以换一个离酒吧街更近的, 不过沈莳对自己现在的住处很满意, 特别是那个不大却设施完备的小厨房,短时间内实在不想挪窝了。 回到住处,沈莳没有睡意,也比平常显得沉默。 他坐在沙发上, 眉眼低垂,单手抵住下巴, 摆出一个肖似沉思者的造型,不知道究竟在琢磨些什么。 人工智能小兰没有打搅他,只轻手轻脚走进厨房, 将出门前就备在冰箱里的水果茶倒进玻璃杯里, 端到了茶几上。 “小兰。” 这时, 沈莳开口了。 他伸手拍了拍身旁空着的沙发, 示意小兰坐下来。 小兰绕过茶几,坐到了沈莳旁边。 沈莳转头去看小兰,目光沉凝,与他在剧本杀里思考时的神情极其相似。 小兰没有催他, 只含笑看着对方, 浅琥珀色的眼睛清浅而柔和。 “小兰……” 沈莳终于开口了,“我觉得, ‘这件事’,似乎不太简单。” “这件事”这个指代词实在太含糊了, 小兰没有回答,只安静地看着自己的宿主,等沈莳继续往下说。 “阿普的上一个剧本杀,是我以前曾经听说过的一个案子。” 沈莳慢慢地解释道: “具体年份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反正是一战发生前,在匈牙利的某个小镇上,有一个叫贝拉的男子,他沉迷神秘学、巫术和占星术,连续杀害了二十三个女性,还有妻子出轨结交的情夫,并模仿吸血鬼的样子,抽干被害者体内的鲜血,用死者的血液来练习巫术,然后把尸体藏进汽油桶里,搁在地下室中……” 【原来如此。】 小兰听明白了:【这跟阿普先生告诉你的剧本杀剧情一模一样。】 “没错!” 沈莳连连点头,“这个案子年代久远,除了手段残忍猎奇了一些之外,与那些悬而未破的疑案相比,实在不算非常出名,阿普没听说过也不奇怪。”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 “可是,这样一个现实发生过的诡案,怎么会变成真人剧本杀,又出现在我们这些玩家的抽取系统中呢?” 沈莳是个编剧,而且是刚一只脚入行,还没经过资本的毒打,对这一行仍然抱有热忱和敬业心的小编剧。 他一贯做事认真,每次接到新的工作,不管最终能不能在成品上署名,他也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 大四那年,沈莳被一个相熟的老师拉进一个带点“走近科学”风味的悬疑网剧的剧本工作里,要对一些“未解之谜”进行二次创作,并掰出一个不管合不合理靠不靠谱,反正听起来挺能唬人的解释。 划拉到沈莳那儿的两个单元剧名叫“疑案追凶”,听名字就知道,其定位是要对一些未能达成公论的案件进行揭秘。 于是沈莳整整花了一周的时间泡在市图书馆,翻遍了他能翻到的中外悬案,找出合适网剧改编要求的案子。 “匈牙利吸血鬼贝拉”这个案子,就夹杂在沈莳看过的几百个案子里,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印象。 也亏得沈莳记忆力确实很好,哪怕已经过去了两年有余,那一看就不怎么合适改编的“贝拉案”还是他匆匆一目十行扫过去的,居然到现在还能记得清许多细节,连尸体数量和男女比例都分毫不差,才能在这个关键时刻与阿普玩过的剧本杀一一对应起来。 小兰听沈莳说完,没有表达自己的想法,而是柔声询问: 【那您是怎么认为的呢?】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沈莳早就习惯了“人工智能绝不随意发表主观想法”的设定,对此毫无在意。 反正他跟小兰聊天也并不是指望着对方能解答他的疑问,只是通过“对话”这种方式梳理自己的思路,从而获得更多的灵感和提示罢了。 “按照一般的逻辑来想,从现实事件或者案件里获得剧本灵感,再以此为基础二次创作,简直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 沈莳一个搞编剧的,每次动笔写剧本之前都还要辛辛苦苦地翻资料翻参考书找专家咨询,特别是碰到自己不太了解的领域,更是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在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上。 要不是沈莳先前参与了那个悬案相关的网剧剧本创作,也不会在短时间内翻看大量的案件材料,并机缘巧合记住了“吸血鬼贝拉”这个案子了。 “不过,我还是有点儿想不通……” 沈莳端起冰镇过的水果茶,浅浅啜了一口,“如果只是参考,有必要把细节还原到那种程度吗?” 他仔细询问过阿普,确定在他的剧本杀里,被杀的大宅女主人名叫“玛丽”,而她的情夫则叫“保罗”。 沈莳分明记得,他在“吸血鬼贝拉”的案子里就看过这两个名字——玛丽是贝拉迎娶的年轻美貌的妻子,而保罗则是镇子上一个出名的花花公子,因为勾搭了玛丽,让自己成为了贝拉杀死的二十四个人中唯一的一名男性。 “在我们编剧圈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将现实事件改编成剧本时,如果很让人很容易分辨出事件原型的典型事件,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而且除非得到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否则必须在创作中隐去相关人物的姓名和真实地名。” 沈莳说道: “当然,‘吸血鬼贝拉’的案子发生在一战前,距今超过一百年了,相关人物早就不在人世了,家族后代也不可能穿进这个真人剧本杀游戏里找系统维权,只是……” 他微微抿了抿唇: “只是,我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沈莳很难表述自己觉得“不对劲”的点儿究竟在哪里。 不仅是“吸血鬼贝拉”这个他知道的现实中确实存在的案子,还有他自己经历过的三场剧本杀给他的感觉,都在告诉他,他似乎忽略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嗯。】 人工智能小兰低低地应了一声,【那么,主人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有问题的呢?】 小兰的提问刚好点在了沈莳心头的疑团上。 如若灵光一闪,沈莳脑海中浮出了一个画面—— 在他玩第二个剧本杀《内外颠倒》的时候,曾经想要当着众人的面,说出凶手海蒂毒杀大小姐未婚夫强森的理由。 而海蒂在那一刹那忽然爆发,大喊着让他不要说下去。 【明明一直都很顺利的!】 【如果不是你!如果没有你——!】 【明明上一回,我——】 在情绪失控中,海蒂喊出了这三句话,然后就被系统强行阻止,以“严重OOC”和“扰乱剧本发展”为理由,强制接管了海蒂的行动。 ——可当时,海蒂究竟想说出什么呢? 事后,沈莳曾经很多次会想过这段突兀的剧情,并忍不住想象海蒂的“上一次”指的究竟是哪一次,而所谓的“上一次”到底又发生了什么。 可惜想归想,他已经离开了《内外颠倒》,而海蒂也被投为真凶,遭到了系统的抹杀,沈莳已经不可能用任何方式再去求证海蒂那句未完的话是什么了。 “……而且,不止是海蒂……” 沈莳一边回忆,一边用几近于喃喃自语的声音嘟哝: “还有‘戚知锦’、赵凌空和秦双双……” 他动了动嘴唇,很轻很轻地说了几个字。 沈莳的音量实在太低,连坐在他身旁仅两拳之隔的人工智能小兰,也只能听到含糊的气流音而已。 在沈莳看不见的角度,小兰专注地、深深地看了自己的主人一眼。 然后人工智能并没有追问沈莳刚刚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是站起身,礼貌地询问沈莳要不要吃点什么,或者趁着现在小睡一个回笼觉。 沈莳也像没事人一样回答:“那我先去睡一会儿,麻烦你九点左右叫醒我。” 一人一机很默契地结束了刚才那场无疾而终的对话,各干各的事儿去了。 ——— 沈莳宅在公寓里,吃吃喝喝睡睡,无所事事地咸鱼了一天。 “愚者之都”7月2日,星期五,早上十点半。 沈莳向自己的人工智能提出,他要抽取下一个剧本杀了。 【主人,您这么快就准备进入下一个剧本杀了吗?】 听到沈莳说要抽签的时候,小兰显得有些惊讶。 毕竟他的宿主才从《异能伊甸园》回来五天,手里积分充裕,完全可以多休息休息,再考虑下一场的问题。 “那倒不是。” 沈莳摆了摆手,笑着解释: “我已经在‘中级’难度三连胜了,下一局肯定要试着挑战‘困难’级别的。” 他说道: “听暮山紫的意思,‘困难’级别是真的不太好应付,我琢磨着早点抽了剧本,或许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做点儿准备工作了。” 【嗯,您说得对。】 小兰被自己主人的解释完全说服了,【不管什么时候进副本,准备当然是越充分越好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匈牙利吸血鬼贝拉”是真有其事哒! 这个案子其实不复杂,凶手很好确定,因为那二十几个装body的油桶就在贝拉的家里。= = 然而遗憾的是,凶手贝拉反侦查能力很强,特别能跑路,加上时值乱世,好几次警察锁定了他的行踪,准备抓捕时又让他跑了,所以由始至终都没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第107章 3.2.愚者之都-04 新剧本抽选 说干就干, 沈莳唤出辅助系统,点开了“剧本抽选”一栏。 与前一次不同,这一回, 原本灰着的“困难”级别的难度已经变成了可供点选的蓝色按钮。 沈莳毫不犹豫就选择了“困难”难度,提示框弹出, 他又果断按下了“开始抽选”。 虚空之中, 漩涡般深邃的黑洞凭空浮现,缓缓旋转,星光熠熠,忽明忽灭, 让人在一瞬间产生了一种在极近的距离触摸宇宙洪荒的错觉,美丽、诡谲而又恐怖。 黑洞缓缓旋转数秒之后, 猝然一收,便弹出了一行醒目的标题: ——《百鬼山守则》。 标题下方是一张封面图,沈莳只看了一眼, 心中顿时哇凉哇凉的。 “完了……” 他喃喃低语: “我最怕的东西果然来了……” 只见画面中是一座暗夜里的孤峰, 影影绰绰只能看到一个朦胧的轮廓。 作为山间的唯一光源, 是散落如星子的蓝色光点, 乍看仿佛美丽的萤火虫,但细看却是一团团飘忽的鬼火。 而每一团鬼火都映照出一个奇怪的身影,有些尚能用“人形”来形容,而有些则根本看不出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沈莳细细数了数, 一共有十一个。 这简直不用看简介都能猜出来,肯定是灵异类剧本杀无疑了——而且还不是国产好可怕风格的伪灵异片, 而是实打实真要闹鬼的那一种。 沈莳简直无话可说,只想剁了自己五分钟前按下确定键按钮的爪子。 他自问是个胆子颇大的人, 连克系剧本都敢闯入邪神眷属老巢一探究竟。 然而人总有个弱点,就是他怕鬼,真情实感的怕鬼。 这毛病是他打小学鸡时落下的。 当年他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学五年级生,胆儿特肥还有些小叛逆。 暑假的某一日,沈莳的父母刚好双双有事出门,本想将他暂且寄存在发小吴景澜家里,奈何吴家那几天刚好也要回老家,无奈中,只能拜托沈莳的外婆来家里住一晚上,代为照看这小子。 沈莳的外婆年纪大了,对漂亮可爱的外孙也格外溺爱,只要小孩不拆房子,干什么都不会干涉。 于是沈莳便像一只解了绳套的皮猴儿,上蹿下跳,为所欲为,一整天打电动玩电脑,直闹腾到深夜十点仍精神抖擞,丝毫没有睡意。 然后他就作了一个大死。 他从书桌里翻出一叠DVD,都是他放暑假前管同学借了还没来得及看的,并从中挑出了一个系列,名叫——《咒怨》。 那之后,沈莳缩在床角,一口气感受了三百四十分钟佐伯一家的杀伤力,拆人下巴的伽椰子,抱大腿钻被窝的俊雄,简直是对心理承受能力的终极挑战。 一开始沈莳还以为会像绝大部分的中式鬼片套路那样,出来个斩妖除魔的绝世高人,与佐伯家的凶灵们大战三百回合然后将之超度,所以强忍住害怕,先看完了两部OVA,又看了两部剧场版。 然而事实证明,《咒怨》吓死人不偿命的名声还真不是盖的。 作为无解恐怖片中的经典,伽椰子和佐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将登场的高人们一一残杀,没留半个活口之余,甚至还借助人群的接触向外扩散,行凶范围越来越广…… 等看完以后,小学鸡沈莳已经木然了。 因为刚刚才看过俊雄钻被窝,他甚至不敢用被子结界保护自己,只能可怜兮兮地团在床角,许久不敢动一动。 他知道,今晚自己是甭想睡着了。 若光只是如此,小沈莳还不至于落下十多年的心理阴影。 在他怕到了极致的时候,沈莳掏出父母刚给他买的儿童手机,拨通了他家吴景澜吴哥哥的电话,哭唧唧地问他: “你现在在干嘛呢?” 吴景澜对这小孩半夜不睡觉给他打电话表示了惊诧,但仍然告诉他,自己现在正在老家的山上,给老祖宗们上坟呢。 “上坟”这两个字,对刚刚才看了鬼片四连播的小学鸡来说实在太忒么刺激了。 他哆嗦着问对方干嘛挑这点儿去上坟,吴景澜则回答,因为今天是农历七月半,鬼门关打开的时候。 沈莳吓得尖叫一声,挂断了电话。 然后,沈莳上网一搜,果然发现今天竟然忒么的真是七月半! ——难怪爸妈都不在家! ——难怪吴哥要跟父母一起回老家! 沈莳吓坏了,手足无措,只能像个幼稚园小孩儿一样抱着枕头去找外婆,试图从亲人身上找到一丝安全感。 然而外婆不在客房、不在主卧、不在厨房,甚至不在家中的任何一个角落。 他家的木门虚掩、防盗门敞开,沈莳哭着探头一看,便看到自己的外婆蹲在门廊上,就着一个火盆在烧纸钱。 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老人家连忙回头。 火光映照着老人的脸。 也不知是角度问题还是心理作用问题,平日里温柔和善的外婆竟像变成了个沈莳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鬼气森森,可怕至极。 沈莳当时就吓晕了过去。 被外婆又是涂风油精又是掐人中,好一番折腾醒过来之后,沈莳虽恢复了冷静,也理智上明白自己的惊慌失措毫无道理,但却落下了怕鬼的毛病,从此对任何鬼怪题材表示出强烈的抵触情绪,除非工作需要,否则连看都不想看一眼。 因为怕鬼,后来沈莳在玩密室逃脱或者剧本杀的时候,也尽量避免参加那些具有灵异元素的组局。 换而言之,对这类剧本杀的经验,沈莳几乎为零。 然而偏偏灵异题材在剧本杀里占比不小,除非刻意回避,不然抽中的概率还真不低。 而现在,他抽中了。 “这可太棒了!” 沈莳朝天翻了个白眼,语气沮丧,“怕什么来什么,这还怎么玩!” 就在这时,他感到有一个重量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是人工智能小兰的手。 那手的力道不重,但切切实实能给他心理安慰。 沈莳一下子就从灰心丧气的情绪中挣脱出来。 【别慌。】 他听到小兰说: 【主人,我们先看看简介?】 ——对啊!既然抽都抽了,怕也无济于事啊! 沈莳告诉自己。 ——反正横竖都是要去的,不如想办法面对。 经历了三个剧本杀世界的考验,沈莳自问心智和承受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早非昔日吴下阿蒙了。 于是沈莳定了定神,开始读他刚刚抽中的剧本杀《百鬼山守则》的简介。 【某地,某座无名山上,夜夜有百鬼夜行。 总有那么一些人会被鬼魅引诱,进入无名山。 若进山的人是你,请一定要当心。 只有遵守〖规则〗的人,才能活下去。】 沈莳:“……” 他觉得自己有点儿明白了。 “原来是灵异类的‘规则怪谈’啊。” 这一类型的题材最近一段时间正走红,出现了大量相关小说、漫画和游戏,还衍生出了不少各种形式的“变种”。 不过归根究底,所谓的“规则怪谈”,都是要求人们遵守一个或是一系列的规则,如若违反,轻则要付出相应的代价,重则干脆血光之灾,或是干脆命丧黄泉。 既然是“规则怪谈”,那没什么好说的了。 想要在这种世界里活下去,首先要乖乖听话,不要作死,其次是要找出规则中的漏洞,必要时钻钻空子,甚至以此保命。 “当你在山间行路时,小心身后的神通鬼。” 沈莳低声念出了简介的最后两句: “稍有不慎,你便会成为下一个‘规则’。” ——— 读完了《百鬼山守则》的简介,沈莳心情沉重地关上了辅助系统,往沙发上一摊,仰头看向雪白的天花板。 他现在的心情既沉重,又迷茫。 虽说他提前抽选出下一个剧本杀是因为这样可以多做些准备,然而当他真抽出了《百鬼山守则》的时候,反而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百鬼山守则》不仅是他最不喜欢的灵异类副本,而且在不清楚到底会遭遇到何种“规则”之前,他压根儿什么都干不了。 沈莳默然半晌,转头问旁边的人工智能小兰: “什么是‘神通鬼’?” 原本他只是没话找话随口一说,没想到小兰却张口便答: 【已为您检索到关键词〖神通鬼〗的基本信息。】 人工智能说道: 【所谓〖神通鬼〗,出自《正法念处经.饿鬼品》,乃是一种生前作恶,死后坠入饿鬼道的鬼怪。此种鬼怪能假借活人身上的灵气行动,以口舌、行为惑人,使其渐离人道,行鬼祟之事,最终落入地狱,成为它们的同类。】 沈莳:“……” ——好家伙。 沈莳心道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感觉他的小兰最像个人工智能,这查询信息实在太方便了。 “哎,对了!” 沈莳一拍手,想到自己究竟能做些什么准备了,“这段时间,麻烦小兰你把与‘百鬼’有关的常见信息整理一下发给我,我要好好研读研读。” 他决定拿出给甲方爸爸写剧本的严谨态度,好好做一番准备。 “还有,从今天开始,小兰,你陪我玩一玩灵异恐怖类的游戏,让我练练胆吧。” 第108章 3.2.愚者之都-05 睡吧,我陪着你 翌日, “愚者之都”7月3号,沈莳开始了一场把自己折腾得够呛的特训。 白天时,沈莳拿出考研冲刺的架势, 头悬梁锥刺股,一边敦咖啡一边看小兰给他搜集的有关“百鬼”的资料, 同时恶补一些中式灵异和玄学方面的知识。 等吃过晚饭, 他就和小兰一起玩灵异类的全息游戏。 “愚者之都”的科技水平起码比沈莳生活的时代领先了三五十年,全息游戏已经做到了几可乱真的程度,相关设备也仅需一百积分就能兑换。 兑换了游戏设备后,在游戏商城里买相中的游戏则更加便宜, 用白菜价来形容都有点儿侮辱了白菜——因为只需要一积分就能买到一个。 于是他在游戏商城里一番精挑细选,选定了一款名叫《红顶阴宅》的据说非常恐怖的灵异类逃生游戏。 然后, 在他第一次登录游戏的时候,根本忒么的连门槛都没迈进去,就被扒着门楣倒吊下来的长发女鬼吓得尖叫不止, 然后被系统强制下线, 扔出了游戏。 沈莳是真的害怕到飚了泪。 他明明很清楚自己只不过是在玩游戏而已, 一切都是假的, 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可生理反应实在不由人控制,他还是吓到蹲在地上,一边大口大口喘气,一边任由眼泪大滴大滴往外淌。 好在看到他这副没骨气的丢脸样儿的, 只有他的人工智能小兰而已。 就在沈莳脑中又怕又气, 一方面对自己的反应感到气馁,一方面又没能立刻从刚才那一吓中醒过神来的时候, 忽然感到有人轻轻环住了他的肩膀,将他虚揽进怀中。 这会儿能留在沈莳的公寓里的, 当然只有他的人工智能小兰了。 【好了好了,不怕哈,不怕哈。】 小兰搂住沈莳,柔声安慰: 【这只是个游戏而已。】 “艹……” 沈莳的身体还在微微发抖,说话都带着颤音: “我当然知道是假的,但、但那颗脑袋,还是很恐怖啊!” 【我想一开始就来这种程度的刺激,可能不太科学。】 小兰轻轻拍着沈莳的肩膀,温柔地劝慰,同时建议道: 【我想还是循序渐进,从更偏向推理悬疑类的游戏开始吧?】 沈莳本想嘴硬回一句“我再试试”,可回想自己被那颗倒挂的女鬼头吓得脑中一片空白,尖叫几乎能掀翻屋顶,又被游戏设备检测到心率血压异常而瞬间踢下线的狼狈样儿,他又失去了嘴硬的勇气。 “好吧……” 沈莳倚在小兰怀里,有气无力地应道: “那就换个没那么刺激的吧……” ——— 第二次,沈莳参考了小兰的意见,挑了个灵异背景的解谜推理游戏。 游戏名叫《怪奇山庄》。 设定大概是沈莳扮演的男主角,和小兰反串的女主角因修学旅行来到某个荒僻的山旮旯,结果外出采风时不小心迷了路,只能循着山间一点幽光,来到密林深处一座山庄的门前。 因为这一次,小兰就站在他的身边,而且山庄虽怪异又阴森,看着还是一座普通建筑物的模样,沈莳比上一回镇定多了。 他鼓足勇气敲了门。 来开门的是一个干瘪的老头子,把两人放进屋里之后,便告诫他们留在自己的房间里,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两点前千万不要出门。 沈莳一边琢磨着这设定倒是挺有“规则怪谈”的感觉,一边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果然,二人留宿的晚上,从十一点开始,房门外便不停地传来一切奇怪的动静——有犬科动物的嗷叫声,有人类的惨叫和饮泣声,还有敲击、抓挠、水流拍击等难以描述的动静。 沈莳忐忑地盼到凌晨两点,等声音终于完全停下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快贴到小兰身上了。 眼看老人告诉他的“规则”时间已到,沈莳战战兢兢地站起身,拉着小兰开了门。 门外的景象全变了。 原本还算干净整洁的山庄仿佛在三个小时内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废墟,到处残破不堪、狼藉一片,简直像是百八十年没住过人似的。 沈莳心道不愧是灵异背景,这转场速度也太不讲道理了。 随后的五个小时,沈莳要带着小兰在这座废墟里四处探索,找出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同时还要躲避危险的机关和偶尔会冒出来吓人一跳的鬼魂。 可能确实如小兰所言,比起单纯的灵异恐怖,像这种更侧重于解谜和推理的游戏,沈莳玩起来就得心应手多了。 他很快被烧脑的氛围感染,全情投入到解谜之中,连偶尔从水缸里、屋角处、床底下爬出来的恶鬼都显得没那么可怕了。 当然,沈莳还是会忍不住尖叫、发抖,被吓时直接一蹦三尺高,但好歹不至于怕到不能动弹,该逃命时知道转身就跑,该动手时也能抄起桃木剑就往恶鬼脸上招呼…… ——— 游戏的流程不长,沈莳一晚上就打通关了。 不过通关时时间已然不早,是深夜十一点五十分了。 照理说,沈莳白天费劲儿研究资料,晚上费神兼费劲儿玩全息游戏,不管精神和体力都是个大消耗,早该疲倦,头一沾枕头就能睡着才对。 奈何即便沈莳再努力,打小落下的“怕鬼”的毛病也不是一天就能治好的。 沈莳洗漱后躺在床上,睁眼盯着天花板,愣是半天没敢合眼——和小学五年级那个晚上一样,他再度被“鬼”吓得失眠了。 “咳、咳咳!” 望天打卦半小时,沈莳屈服了。 他造作地清了清嗓子,声音在安静而昏暗的套房里格外分明。 【主人。】 人工智能小兰好像会瞬间移动一样,迅速出现在了沈莳的床头: 【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就像小兰陪同他游戏时的感觉一样,沈莳只是看到对方那张酷似吴景澜的脸,就下意识感到安心了不少。 他对小兰说道: “我有点怕,你能不能搬张椅子坐到我旁边?” 其实人工智能不会疲惫也不会无聊,哪怕沈莳让他在床边站一宿也是无所谓的。不过沈莳一向很珍惜他的这个人工智能,下意识地就想对他更好一点。 小兰笑着应了声好,果然搬来一把椅子,坐到了床边。 沈莳拉上被子,躺回到被窝里,闭上眼睛。 然而沈莳只消停了不到十分钟。 说实话,即便清楚那是小兰,但在只剩一盏小夜灯的房间里一睁眼就看到床边有个人,也还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咳……” 沈莳清了清嗓子,“小、小兰,要不,你还是躺到床上来吧。” 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不用感到不好意思,哪怕小兰的外表看起来再仿真,也只是个没有生命的人工智能而已,本质跟一个布偶或是一个抱枕没有任何区别,一面又嫌弃自己实在是自欺欺人,在明知对方只是个AI的情况下,还是要在对方身上寻求安全感。 小兰像是没有看出某人那千回百转的脑回路一样,只笑着点了点头,二话不说把床边的椅子放回原处,然后上了床。 沈莳选的这间酒店式公寓非常宽敞,套内面积足有将近九十平米,床也是最宽敞的King Size双人床,睡两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男人绰绰有余。 【时间不早了。】 小兰微微弯腰侧身,替沈莳拉好空调被,【主人,睡吧,我陪着你。】 小兰的声音是沈莳按照他记忆中的吴景澜的声音来设定的,在黑暗中压低了说话,显得比平常更磁性更温柔。 不知怎么的,沈莳只觉眼眶微微一热,鼻子也有些酸涩。 他连忙朝内侧翻了个身,背对小兰,用被子盖住自己半张脸,把涌到眼眶的热泪硬是给压了回去。 人的思念可真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平时可以刻意压抑、忽略、忍耐,但就像装在脆弱的蛋壳中的清水一样,只要磕碰出一条缝隙,就会不可控制地流出,漫溢到心脏的每一个角落。 沈莳缩在被子里,不敢回头,更不敢去看小兰那张酷似吴景澜的脸。 ——很想他,很想他…… ——真的很想他…… 沈莳蜷紧手指,揪住被单,努力控制住自己快要崩溃的情绪,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嗯。” 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跟平常没什么两样,但张口还是泄露出了一丝颤音,“那我睡了。” 语毕,沈莳不再说话,努力平复情绪,闭上了眼睛…… …… 按理说,小兰是一个人工智能,不会呼吸,连体温也是系统模拟出来的,躺在床上可以一晚上不翻身不动弹,跟放了一个等身大人偶没有任何区别。 但也不知是不是沈莳的心理作用,他觉得自己哪怕背对着小兰,也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这样的感觉令沈莳莫名很是心安。 他竟然就这样慢慢地、慢慢地睡了过去。 只是沈莳不知道的是,在他睡熟了以后,无意识地翻了个身,蹭掉了一角被子。 这时,有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替他掖好被子。 然后那只手并没有马上收回去,而是缓缓抬起,抚过沈莳的鬓角,用指尖很轻、很轻地摸了摸他的脸颊。 第109章 3.2.愚者之都-06 不能先入为主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 沈莳跟昨日一样,白天继续研读资料,晚上则和小兰一起玩恐怖游戏。 自觉昨晚的特训十分有效, 第二日,沈莳又换了一个同样以推理解谜为主, 但灵异元素更丰满一些的游戏, 在一惊一乍中玩到了结局…… 如此持续了四天。 到了第五个晚上,沈莳终于再次打开了当初那个把他吓掉线的《红顶阴宅》。 与前一回相比,沈莳这次明显冷静多了。 当然,那也只是没有被系统强制下线程度的“冷静”而已。 在那被做成坟包样儿的阴宅里, 沈莳一路像只受惊的蚂蚱,被造型极其惊悚的各路鬼怪惊得魂飞魄散, 惨叫着四处逃窜,别说做任务,他忒么的连当前任务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如此折腾了一个晚上, 沈莳一共被各路厉鬼杀了三次, 慌不择路掉进陷阱摔死一次, 来不及解毒掉SAN到死一次, 死着死着,他感觉自己都死成习惯了。 当第六次因开错门直接被厉鬼糊脸死之后,沈莳退出游戏,摘掉全息设备, 直接往地毯上一躺。 “我觉得这样不太行。” 他虚脱般叹了一口气, 対小兰说道: “如果进了剧本杀,我还是这反应的话, 事情可就不太妙了。” 确实,就如沈莳所言, 游戏归游戏,仿真度再高,也只是数据而已。 不管是会追人的厉鬼,还是开门就会碰到的怨灵,它们的触发机制必须符合游戏逻辑,比如说当玩家进入某个范围,或是在满足某种条件下触摸某个物品等等。 可到了真人剧本杀里就不同了。 以沈莳前三回的经验,里面的世界与真实情况无异,若是他还像玩游戏那样动不动一惊一乍,当真惊扰了什么东西,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那便死得太冤了。 然而生理反应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 事到如今,除了不断不断地进行高强度的精神刺激来习惯“恐怖”之外,沈莳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了。 …… 考验意志力的“特训”又进行了三天。 “愚者之都”7月10日,星期六,晚上十点。 今天晚上,沈莳终于在没尖叫、不乱跑,也没因害怕做出任何犯傻的不理智行为的情况下,打通了《红顶阴宅》。 通关游戏的成就感真不比投凶拿满分低。 沈莳甚至觉得,这耗费的心力可比他前三回剧本杀捏一块儿都多了。 他摘掉全息设备,慢慢地站起身,迈着僵硬而疲惫的步伐,挪到客厅的沙发处,“啪唧”一下摊了下去。 “好了,我现在总觉有点底气了。” 沈莳恹恹地开口: “以前我还觉得最多十四天的准备期太长了点,现在看来,其实还不太够用呢。” 是的,今天已是沈莳回到“愚者之都”的第十三天了。 换而言之,他在明天下午四点前必须进入下一个剧本杀世界《百鬼山守则》——就算他自己不主动进入,系统也会强制性将他投送进去的。 【主人,您的进步很明显。】 这几天一直陪着沈莳玩游戏的人工智能小兰在旁开口: 【事实上,您対灵异鬼怪的心理承受力已经比大部分人还要强一些了,最起码不会成为您在剧本杀里的弱点。】 “是吗?这‘大部分’是多大的部分?” 沈莳一歪头,笑问: “讲个具体数字出来让我安心安心吧。” 小兰回答: 【统计玩过同类游戏的325582名玩家的平均数据,您今天在面対惊吓时的心率、血压的平均波动大约低于62%的玩家,应対敏捷度大约强于69%的玩家。】 “还不到七成吗?” 沈莳叹了一口气: “本来还有努力的空间,可惜时不待我啊!” ——— 特训完毕,沈莳就该做点儿其他准备工作了。 沈莳保持着半躺在沙发上的姿势,打开了辅助系统,点击占卜APP【知天命】。 这软件已陪他度过了两场剧本杀。 不管其他人怎么评价说这个占卜APP不靠谱,但沈莳觉得它提供的关键词都挺有道理的,从结果来看,甚至在紧要关头救过他的小命。 所以这次沈莳依然打算用它占上一卦。 三百积分花出去,立体八卦转起来,很快,屏幕上便跳出了四个关键词。 ——【Rule】; ——【Trap】; ——【Pretender】; ——【Intuition】。 沈莳:“……” 虽然他已经很习惯这个APP不说人话的谜语人尿性,但再看一次依旧很难控制自己的吐槽欲。 若是让沈莳现在就分析这几个关键词,他会觉得第一个“rule”实在是个多余的废词。 毕竟他的下一个剧本杀本就是“规则怪谈”类的世界,在“规则怪谈”里要遵守“规则”完全就是常识,根本无需赘言。 至于“trap”——“圈套”,沈莳觉得意义似乎也不太大的样子。 剧本杀本来就是圈套和诡计的集合体,这单词仿佛万金油,能套用在任何一场剧本杀里。 而“pretender”是伪装者、冒牌货的意思,沈莳忍不住联想到他的第一场剧本杀《钟楼山庄》。 藏在戚知锦房间里的凶手杀掉了自己的表弟,伪装成了冒牌的“戚知锦”,以他的身份制造出一系列的杀戮。 沈莳琢磨着,难道下一个剧本杀也是类似的套路? ——不,不能先入为主。 沈莳告诫自己不能连副本都没进就产生不必要的思维定势,又转去看第四个关键词。 “intuition”,“直觉”。 这就很直白很好理解了。 沈莳觉得,这大概是提醒他必要时得相信自己的直觉。 他在完成《内外颠倒》后,因探索支线触发了一个特殊成就【神秘事件探索】,同时获得【神秘事件调查员】的称号,从而永久激活了【调查员的直觉】这么一个技能。 该技能可以使他的第六感提升一倍,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剧本杀。 沈莳玩剧本杀的风格从来就是个讲究“实事求是”的证据链主义者,最不屑像有些玩家一样,在指证某人时,上来就是一句“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怀疑某某某是凶手”。 不过既然【知天命】提醒他要注意自己的“intuition”,那么下一局里,他或许可以在必要时“唯心”那么一点点。 ——— 接下来,沈莳又在系统商城里翻了翻,重点看了几个玄学相关的APP。 他还有两次免费下载APP的机会,于是精挑细选了一个用户评价不错的玄学软件,名叫【茅山天师】,按下了“下载”按钮。 尽管下载【茅山天师】是免费的,但要激活里面的功能可就要花钱了。 好在沈莳现在手头宽裕,积分在手,心里不慌,于是花了一千二百积分把自己觉得用得上的功能都给激活了,只等有需要时再花费积分使用。 如此一来,沈莳觉得自己已做好准备,可以进入下一个剧本杀世界了。 “愚者之都”7月11日,星期天。 今天是沈莳能呆在这里的最后一日。 沈莳一觉醒来,感到神清气爽,精神奕奕,正是养精蓄锐以后头脑最清明最冷静的状态。 他不急着立刻进入《百鬼山守则》,而是让人工智能小兰做了自己最喜欢的三明治和综合果汁,安安稳稳地吃过早餐以后,才抹了抹嘴,打开了辅助系统。 “好了。” 他转头朝小兰微微一笑: “咱们出发吧!”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开新副本,嘿! 【剧本四】百鬼山守则 第110章 4.百鬼山守则-01 诸位贵客,请下车 车轮压过路面上的一块石头, 大幅度地颠簸了一下,沈莳的身体随着惯性猛然往上一蹿,脑袋就撞到了头顶的行李架。 沈莳吃疼, 人也霎时醒过神来。 他睁开眼,就听到耳边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 听着很是气急败坏:“司机你怎么开车的呢!?赶着去投胎啊!” 沈莳闭了闭眼睛。 被系统硬塞进他脑子里的前置剧情让他感到有点眩晕, 需要一些时间去消化这些信息。 在《百鬼山守则》里,他名叫“沈时”,是一个青年实业家的私人司机。 他的老板名叫“林冕”,听名字就知道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 家里有皇位要继承的富N代。 这位林公子祖上是做船运起家的,三代单传到他这一代, 已积攒了上百亿的资产。 林公子生来就腰缠万贯,家里的船运公司又没轮到他操心的时候,于是干脆去美国找了个野鸡大学读艺术鉴赏, 毕业后回国, 自己拿了点钱投资了个艺术品商行, 开画廊、办展览, 再赞助几个协会,买三五头衔,便俨然是个“艺术鉴赏家”了。 这一次,林冕林公子借商行周年庆的名头, 包了个贵宾旅行团, 带着女朋友和几个员工去旅游——现在,他们便是坐在一台大巴车里, 准备前往某5A级度假村刚刚营业的温泉水疗宾馆。 那5A级度假村距离商行总部所在的重庆市有将近四百公里,几人吃了午饭后上车, 预计天擦黑就能到。 然而沈莳现在看向车窗外,夜色如墨,远处只能看到一望无边的山林轮廓,除了公路两旁的街灯之外再看不到一点儿光源,实在不像“天刚擦黑”的样子。 沈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时针、分针、秒针定在原处,一动不动,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停了。 他再摸出手机一看,手机没有任何信号,系统时钟定格在“00:00:00”处,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系统未知错误,请在连接互联网后重新设置时间】。 沈莳:“……” 好么,这就开始闹鬼了。 他好歹是特训过的,心理承受能力已今非昔比,区区时间紊乱实在吓不倒他。 沈莳把手机重新放回口袋里,竖起耳朵听车里的动静。 “哎你到底认不认识路!” 刚才说话的女人还没消气,犹自站起身,扒着前座的椅背朝司机叫骂: “不是说下午六点半左右就能到的吗!?现在都几点了!!” 她的嗓门很尖,穿透力很强,完全盖过了巴士发动机的噪音,“你到底认不认识路啊!别是想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去吧!?” 沈莳从前置剧情里知道了姑娘的身份。 这人是林公子的现任女朋友,名叫谷琴琴,是个模特儿,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很泼辣。 “很快就到了。” 这时,一直默默地挨骂的大巴司机忽然说话了: “下一个路口,就到了。” 仿佛要印证自己所言非虚一般,没等谷琴琴再度开口,他忽然朝右打转方向盘,车子在山路上画了个大大的弧线,在所有客人被惯性甩得朝左一歪时,车子又来了个急刹,猛然停了下来。 作为唯一一个站着的乘客,谷琴琴结结实实地摔在了过道上,脑门和手肘磕到座椅,红了一大片。 “我艹!” 她本就心里有火,这么一摔更是差点气炸掉,她甩掉高跟鞋,跳起身,指着驾驶席就开骂: “你@¥%#的是不想干了是吧!等下看我不投诉——” 谷琴琴未完的话卡在嗓子眼里,再也说不出来了。 因为她看到,驾驶席上空空如也,一个人影都没有。 半分钟前还跟她说过话的司机,竟然像一缕青烟一般,在她一错眼的功夫,凭空气化得无影无踪了。 ——— 车里的众人都被这个变故吓呆了,一时间无人说话,只直愣愣地保持着或站或坐的姿势,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在一车人不知所措的时候,巴士的后车门忽然开了。 门外,站着两个纸糊的小人,身高大约一米二左右,左边的穿一件红马褂,头顶一条朝天辫,右边的穿一身绿绣裙,两鬓扎个双丫髻,一张平板的脸用墨水画了粗糙的眼耳口鼻,双颊处还涂了两团鲜红的胭脂——正是陪葬时烧的纸扎童男童女的形象。 【欢迎你们,诸位贵客,请下车。】 红衣服的童男纸人用他那竹篾扎成的躯体做了个“鞠躬”的动作,嗓音听着仿佛锯子来回切割木板,尖锐、干哑,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森然阴气。 沈莳只觉背上的汗毛“唰”一下都起来了。 要不是提前知道这是个灵异类剧本杀,要不是提前做足了心理准备,要不是特地做了十好几天的特训,要在现实中碰到这么个会说话的纸人,沈莳觉得,他能活活吓死! 车上众人都意识到自己撞鬼了,睁大眼瞪着车门外两个纸人,谁都没敢先动。 【诸位贵客,请下车。】 这次说话的是绿绣裙的童女。 她的声音听起来比童男略高一些,非要形容的话,像用餐叉刮擦黑板,刺耳非常,【请下车吧,快点儿,请~下~车~吧!】 最后四个字,童女拖长了嗓音,听着几乎都有点像是唱出来的了。 纸人那画出来的五官永远都在笑,看不出情绪,但沈莳愣是从那腔调里听出一些不祥来。 ——“规则”,该不会已经开始了吧!? 他一个激灵,“噌”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下车。 然而有人比他更快。 就在沈莳侧身穿过过道往外走的时候,靠近车门的两个男人,已经一前一后下了车。 沈莳的“前置剧情”里自然是有这两人的存在的。 第一个下车的男子头发半长不短,染成奶奶灰,在后脑处扎了个小揪揪,一副文艺青年的打扮。 而他也确实是个文艺青年。 辫子男名叫“罗子希”,看着大约二十刚出头,模样有些刻意为之的落拓,像个玩摇滚的,然而实际上却是个画国画的。 罗子希的老师,正是鼎鼎大名的北派山水画大师,X美的教授白三更——而现在,那位白三更白教授就坐在前排靠窗的位置,忐忑而恐惧地看着自己的爱徒走下大巴。 罗子希后脚刚落地,另一个人前脚便也跟下来了。 第二个下车的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的年纪,身高一米八出头,相貌英俊,眉目堂堂。只是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薄唇抿成一条直线,光看面相就是不太容易亲近的性格。 这个眉眼严肃冷漠的帅哥名叫“程向晚”,是沈莳扮演的“沈时”的同事。 他同样为林冕林公子的艺术品商行工作,是个会计师。 罗子希和程向晚两人下了车,在毫无障碍物遮掩的情况下,直接站到了童男童女的面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紧张,又或是实在害怕得厉害,两人虽鼓起勇气下了车,却谁都没敢开口跟两个纸人说话,只僵硬地站在原处,死死盯着它们。 众人屏息以待,就怕两个纸人忽然暴起发难,朝罗子希和程向晚扑过去。 但两个纸人却只是抬起一只手,朝罗子希和程向晚的方向各点了一下,口中说道:【一、二。】 ——它们在点人数! 沈莳意识到这点,连忙加快脚步,第三个下了车。 果然,童男童女又朝沈莳点了点,说了句:【三。】 有了前三个的示范,更多的人鱼贯下了车。 第四、第五个是一对情侣。 在沈莳的记忆里,男的叫“庄麒麟”,是个酒吧老板,同时也是林冕林公子的酒肉朋友;而女的叫“崔婉”,是个在酒吧当服务员的工读生。 第六个下车的是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女。 她叫“杨小瑜”,是林冕林公子的秘书。 其实杨小瑜已经三十五岁了,但身材和皮肤都保养得很好,面容美艳大气,又多了几分年龄沉淀的韵味,一头卷发似浓云飞瀑,任谁看了都会打心底里叹一声“漂亮”。 接着,第七个人,国画大师白三更也在徒弟的隔窗鼓励中,颤颤巍巍地下了车。 如此一来,大巴车上就只剩下两个人了。 ——林冕林公子,和他的女朋友谷琴琴。 此时,沈莳等人站在车门旁,仰着头看车里的两人。 林冕则和谷琴琴在车上拉拉扯扯。 林冕林公子觉得应该跟其他人呆在一起,而谷琴琴的胆气似乎都被刚才急转弯那一跤摔到了九霄云外,再看到两个会说话又会动的纸人后,已然魂不附体,两股颤颤,站都站不住。 现在她整个人缩在座位里,男朋友说什么都不听,除了哭就是摇头,根本不肯动弹。 【请下车吧。】 童男童女第三次催促。 “妈的!你倒是走不走!” 林冕林公子本就不是个好脾气有耐心的人,见女朋友不肯听话,一把薅住她的胳膊,拔萝卜似地将人从座位上弄起来,半拖半抱半拽地就往车门处走去。 而谷琴琴则一边尖叫一边摇头,哭成了一朵带雨梨花,精心描画的妆容全花成了一片一片的色块。 谷琴琴哭得凄惨,林冕林公子却根本没有回头看一眼被他拖拽着的姑娘的意思。 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快步穿过大巴车的过道,两步下了台阶。 当林冕林公子的两只脚都落到实地时,童男童女一起朝他抬起手,吐出一个字:【八。】 下一秒,在所有人都没有心理准备的瞬间,被林冕拉住,大半个身体还在车里的谷琴琴,忽然原地炸开,化成一大蓬细碎到几如齑粉的血肉。 “哇啊啊啊啊啊!!!!”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被这一幕吓呆了,除了惊恐的惨叫声外,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林冕则是被女朋友的血肉糊了满身满脸,从头到脚仿佛被喷上了一层红漆。 惊吓到了极致,人反而连叫都叫不出声音了。 林冕木然地倒退两步,双腿一软,坐倒在地。 在右手撑到地面的时候,他才惊觉似乎有什么不太对劲。 林公子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手里居然还抓着女朋友的小半截手臂! “——啊啊啊啊啊啊啊!!!” -------------------- 作者有话要说: 沈莳内心OS:麻麻!吴哥!我真的很想回家!!!QAQ ————— 另外,不用担心记不住新人物,多死几个就记得了! 第111章 4.百鬼山守则-02 多重规则怪谈 谷琴琴瞬间化成一蓬血雾的震慑力简直非同凡响。 没有人敢有哪怕那么一丝丝反抗, 全都乖得像群鹌鹑一样,听任纸扎童男童女带着他们往山里走去。 沈莳的手表停了,手机也系统错误, 他根本没办法确定现在到底什么时间,一行人又在山路上走了多久。 只知道走着走着, 行在最前头的童男便带着他们走进了一片浓雾之中。 这片雾气很是诡异, 虽来得十分浓郁,十步以外已经连树木的轮廓都看不见了,偏偏沈莳却能看到走在他前面的几个同伴的身影,还有童男手里的那盏灯笼的微光。 他们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在浓雾里走了很长一段时间, 简直仿佛是传说中的“走尸”一般,不觉得渴, 也不觉得饿,更未曾感到疲倦。 等众人猝然回神时,已站在了一栋中式大宅院的门前。 那宅院很大, 像明清时代的文化遗产, 以沈莳一个编剧的眼光来看, 觉得这宅子不用做任何加工就能直接拿去拍古装戏去了。 童男朝红漆大门一挥手, 那门板就好像装了自动感应锁似的,自个儿就开了。 【欢迎光临阴阳宅。】 童女在人群最后,用它那仿佛铁叉刮擦黑板的尖利嗓音说道: 【请贵客们到里面稍事休息,我们将会为诸位说明这里的〖规矩〗。】 ——来了! 沈莳听到“规矩”这个关键词, 便知道重点到了。 果然, 不止是他,旁边还有好几个人也浑身一激灵, 立刻竖起了耳朵。 ——— 这座名为“阴阳宅”的中式大院坐北朝南, 宅院东南角的"巽"位上开一红朱漆门, 迎面便是一块影壁,只是与普通影壁的山水、瑞兽不同,上面刻的是百鬼夜行,鬼怪各个面目狰狞,似随时都能穿破石壁活过来。 影壁过后便是垂花门,两侧则是抄手游廊,沈莳走到这里,便已基本能确定,这应该是一个经典的“目”字形的三进院子。 由垂花门和抄手回廊圈出的长方形内院正中,摆放着一座很高大很显眼的水漏,沈莳瞥了一眼上面的刻度,顿时吓了一跳。 因为,这座水漏显示的时间居然是巳时二刻,也就是说,是早上十点钟! ——这忒么果然是见鬼了! 沈莳心想。 虽然他的手表和手机都不能看时间了,但沈莳估摸着他们下车时最多也就晚上九点或是十点的样子,难道说他们已经在山上走了整整十二个小时了吗? 可若是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地走了十二个小时的山路,哪怕是铁打的人也会累瘫的吧? 沈莳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天。 被回廊圈出的一方天空呈现出一种朦胧又诡异的灰黑色,像层层乌云遮蔽日光,又似日落时分日月交替间那抹暧昧的暗色,完全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时候。 他只能悻悻收回目光。 同时,沈莳还注意到,这些人里,不止他一个人察觉到了水漏的问题。 那名叫程向晚的会计也在水漏面前顿住了脚步,蹙眉细细盯着箭标所指的“巳时二刻”,虽面上表情没多大变化,但眼中闪过的惊骇之色定然不是假的。 ——看来,这应该也是个玩家。 沈莳心想,而且大约还是提前做过功课的。 现在能完整背出十二时辰的现代人已经不多了,要不是沈莳自己是个经常接触古风题材的编剧,还真不一定能一眼看出水漏时刻的问题。 接着,童男童女告诉众人,他们的房间被安排东西两侧的厢房,不多不少,刚好八间。 沈莳注意到,两侧厢房已经挂上了众人的名牌,东厢房由外往内数,分别是罗子希、程向晚、沈时和庄麒麟,而西厢房则是崔婉、简小瑜、白三更和林冕——正正好是众人下车时的次序。 ——原来如此。 沈莳心里大概有数了。 这个怪谈规则只需要八个人参加,所以童男童女才会在大家下车时就开始点人数。 一旦名额满了,剩下的就都是多余的炮灰,下场便如谷琴琴,直接化成血肉泥浆了。 【这就是各位休息的场所,你们之后用得上的〖东西〗也已经放在房间里了。】 童男边带路边说明道: 【现在请先到正房来,我们来给大家讲讲这里的〖规矩〗。】 于是众人便跟着两只纸人穿过内院,来到了正房。 ——— 与普通人家门上贴春联挂桃符不同,这间屋子正房的门板上竟然挂着一幅工笔画。 画师用异常精巧纤细的笔触勾勒出了一个女鬼,身穿鲜红的残破血衣,发髻凌乱,面容哀婉,不显狰狞,反倒有点聂小倩般楚楚可怜的气质。 沈莳在进来这个副本前做了很多准备,有名有姓的女鬼他觉得自己应该都听说过。 可惜除了一些长相特别有辨识度的,女鬼们的鬼设大都比较雷同,沈莳实在无法从她那一身血衣中猜出对方的身份。 众人走进正房,打眼一看,感觉这儿像是待客的地方。 房间正中摆了一张八仙桌,四周一圈共八把梨花木官帽椅,房间两侧是博古架和五斗柜,东墙正中一张翘头案,案几后的墙上则挂了一张占了足有半面墙的画。 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全都集中在了那张画上。 其实,与其说那是画,倒不如说是一张绘在宣纸上的地图。 与精准测量后绘制而成的现代地图不同,墙上的这张是用水墨勾画出来的鸟瞰图,画的约莫是一座山上的路径,以三座寺庙为核心,明显分为前、中、后三部分。 前山的寺庙名叫“前华殿”,正中的寺庙则是“正华殿”,而后山的当然便是“后华殿”了。 前、中两座寺庙由一圈环状山路相连接,左右皆可通行,而要前往后山的“后华殿”,则必须从“正华殿”西侧的一条小道往上爬一段路。 而深深吸引住众人目光的,是地图上那一个一个的编号。 沈莳很快数了数,编号从“一”到“十”,一共标注了十个地点,每个地点旁都用鲜红的墨水写上了一种妖怪的名字。 这意思实在再明白不过了——这些鬼怪会在地图标注的地点出现。 沈莳打眼扫过,影子鬼、傒囊、酒痴、疫鬼、黄皮子仙……皆是百鬼名录里有名有姓的主儿。 ——— 童男童女安排八人坐到八仙桌旁,然后一左一右矗立在两边,在众人惶恐不安的目光中,对他们说道。 【现在由我们向诸位贵客说明这里的〖规则〗。】 童男开口道: 【规则一:阴阳宅与百鬼山范围内,禁止做出任何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的行为。】 这条规则一出,桌上许多人脸色顿时一凛。 沈莳可是经历过前一个剧本杀《异能伊甸园》的人,亲眼见识过凶手为了尽可能减少玩家人数,好在投凶中取得优势会做出何等可怕的行为。 现在这条规则一出,就相当于给玩家们加了一条“禁止互相残杀”的枷锁,作为“侦探”的沈莳,心里反倒是松了一口气的。 毕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本来要面对一堆鬼怪已经够凶险的了,他可不想在对付灵异事件的同时,还要提防着来自凶手的捅刀。 这时,童男和童女又一人一句,连说了五条规则。 【规则二:阴阳宅中的客人,每晚必须完成百鬼山范围内的一个怪谈。】 【规则三:每位客人每晚只能尝试完成一个怪谈,且不可多次重复尝试完成同一个怪谈。】 【规则四:同一天晚上,不可多人完成同一个怪谈。】 【规则五:不能完成怪谈的客人,会在天亮时被处死。】 【规则六:若有客人未能成功完成某个怪谈,则该怪谈会从地图上抹除,次日不再出现;若某个怪谈里的鬼怪杀死了某位客人,该怪谈也同样会被抹除。】 沈莳:“……” 这几条规则十分容易理解。 便是这栋“阴阳宅”外头还有一座百鬼山,山上每天都会刷新出十个恶鬼,视为“怪谈”,而他们这些住在大宅里的客人必须每天出门一趟,完成一项针对某只恶鬼的任务。 至于具体的任务是什么,又怎样才算是完成,就暂且还未知了。 童男童女们适时稍作停顿,等众人稍加消化它们刚才公布的五条规则之后,又接着说道: 【规则七:直到当天存活的客人们全员通关或是全员死亡为止,怪谈轮回不会停止。】 【规则八:每位客人都顺利完成当天的怪谈,视为全员通关。】 说完最后这两句,两只纸人又再度停了下来。 这次它们停顿的时间比先前都要长,一副“话已经说完”的样子,终于,饱受惊吓的众人里有按捺不住好奇的。 “请、请问……” 酒吧老板庄麒麟小心翼翼地举起手,战战兢兢地问: “所谓的‘怪谈’是指什么?我们又要什么时候去完成?” 他的问题简直就是在座每一个人心□□同的疑问,大家都忍不住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诸位贵客要完成的〖怪谈〗,全都写在这里了。】 童男说着,抬起手,朝北面的墙一指。 沈莳顺着它的指点看过去,赫然发现原本雪白的腻子墙上竟凭空冒出了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迹,按照编号写上了每个鬼怪的名字,下面则是它们何时会在何地出现,若是有人遇到它们应该如何应对云云。 ——好家伙! 沈莳心想: 这竟然还是个规则套规则的“多重规则怪谈”! 第112章 4.百鬼山守则-03 以上,十三条规则,请诸位贵客务必牢记 沈莳用他引以为傲的阅读速度很快将北墙上的字看了一遍。 一边看, 他一边琢磨每一个“怪谈”背后的隐藏讯息。 与此同时,童男童女仍在继续做着说明。 【规则九:诸位贵客会在每日子时进入百鬼山,天亮时分, 亦即卯时二刻方可返回起点。】 沈莳在心里迅速地计算了一下,也就是说, 他们要在每天半夜十一点时入山, 在深山里留宿一夜,到六点钟才能返程。 【规则十:辰时,我们会把你们带回这座阴阳宅。】 童男童女又补充道: 【请注意,规则十一:神通鬼会在山上游荡, 祂可能出现在除了有人的〖安全屋〗之外的任何地方。】 童男那张画出来的笑脸鬼气森森,干哑刺耳的嗓音提高, 仿佛是在幸灾乐祸: 【请小心,行夜路时,可不要被神通鬼给带走了呀!】 众人都被这句话吓了个哆嗦。 本来知道自己晚上要主动见鬼已经够可怕的了, 结果那纸人还告诉他们, 你们在去见鬼的路上, 还随时可能碰到不定点不定时刷新的恶鬼BOSS, 这忒么就很刺激很要命了。 “抱歉。” 这时,沈莳听到有人开口了。 他循声转头,发现说话的正是那位名叫“程向晚”的冷面英俊会计师。 那位帅哥此时眉心轻锁,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 是在场所有人中显得最冷静的。 只听程向晚向两个纸人询问:“所谓的‘安全屋’, 是指地图上那些绿色的标记点吗?” 事实上,地图上除了各种鬼怪出没的红色标记之外, 还有用黑色、绿色墨水画出的一些建筑物。 沈莳听程向晚这么一问,也觉得他的分析很有道理——那些绿色建筑物, 恐怕便是所谓的神通鬼不会进入的“安全屋”了。 果然,童女那纸扎的脑袋大幅度地晃了两下,做出了一个滑稽的“点头”的动作,回答: 【地图上的绿色标记就是〖安全屋〗的所在了。】 “原来如此。” 程向晚程会计很平静地点了点头。 “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 他说着,举起了自己的左手,亮出腕上的潜水表,“我发现自从进山了以后,我们身上的计时工具似乎都失灵了,请问这样我们去完成怪谈任务的时候,怎么知道是几点钟呢?” 【嘿嘿嘿、嘿嘿嘿。】 童男童女闻言,一起发出了尖锐到有些刺耳的诡异笑声,【你们发现了吧!不能用呀,不能用呀!】 它们说道: 【在这里,电子产品都不能用呀!】 众人不敢打断两只纸人的嬉笑,只能默默地等它们自个儿停下来。 约莫一分钟后,童男童女终于笑够了,才接着解释: 【规则十二:每个时辰,钟楼都会敲响,子时敲一下,丑时敲两下,寅时敲三下,卯时敲四下。】 【规则十三:每到二刻,伤魂鸟都会啼叫,子时二刻叫一声,丑时二刻叫两声,寅时二刻叫三声,卯时二刻叫四声。】 沈莳听明白了。 也就是说他们在百鬼山上时只能凭借钟响和鸟叫来判断时间,每隔一个小时才会获得一次提示。 这忒么就很讨厌了。 每个怪谈的触发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一小时才能通过声音知道一次时间的情况下,等待就会变得十分的煎熬,对玩家的心理素质无疑是严酷的考验。 【以上,十三条规则,请诸位贵客务必牢记。】 童男童女说罢,转身从墙边的架子上拿起了一叠白色的什么东西,在众人惊恐的注视下放到了八仙桌上。 两个纸人没有解释桌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只是朝沈莳等人一弯腰,笨拙地鞠了个躬,说: 【今晚亥时半,我们会再来,请务必做好准备。】 语罢,也不管其他人作何反应,它们竟就这么转过身,摇摇晃晃地出了正房,身影一闪便不见了踪影。 ——— 正房里,半晌无人说话。 许久,才有人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了碰两个纸人放在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咦?” 扎着小辫子的罗子希惊讶地说道: “是地图。” 众人纷纷探头去看,果然看到那是一叠厚实的宣纸,每一张上都画了地图,貌似是墙上那张大地图的缩小简化版。 罗子希很快数了数,一共八张,刚刚好与现场人数相吻合。 “看来,这是给我们一人一张的意思了。” 程向晚程会计随手拿起一张,与墙上的地图细细比对一番,道: “路线和建筑物跟大地图没有分别,鬼怪出没的地方同样用红笔标了序号,绿色的‘安全屋’也画出来了,只是省略了建筑物的名字和鬼怪的名称而已。” 沈莳也拿起一张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如程向晚所言,路线和建筑物都没有问题,不过可能因为画纸太小没法写太多字,只在每个怪谈触发的地点标上了相应的序号。 沈莳想了想,说道:“这么看来,我们在做怪谈任务时,应该可以带上这张地图了。” 众人闻言,皆双眼一亮。 这地图有些复杂,让初来乍到的人一下子完全记下来简直就是强人所难。 剩下六人连忙伸手,皆唯恐落下自己的份那般,迅速将那一叠地图瓜分殆尽。 “现在,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程向晚小心地折起自己的地图,放进了衬衣口袋里,又拉好外套,才说道: “我觉得我们最好现在就分配一下,今晚谁去完成哪个怪谈。” 众人闻言,脸上刚刚因为得到小地图而放松了一些的表情立刻又紧绷了起来。 “唔……” 这时,在座年纪最大的美院国画大师白三更开口了: “程会计说得不错,我们不能扎堆儿乱来,得事先定个章程。” 按照规则,只有全员通关或是全员死光才能脱离这个物理见鬼的规则怪谈世界。 而想要全员通关,就必定不能瞎胡来。 要知道,所谓“全员通关”的条件是非常苛刻的。 首先他们必须每个人都成功完成一个怪谈,不能出差错,也不能几人一块儿做同一个任务。 “虽然我们有八个人,怪谈一共有十个,不过吧,撞一块儿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白三更白大师捋了捋自己那撇故意蓄起的山羊胡,说道: “所以最好排个顺序……” “不,请稍等。” 程向晚开口打断了白三更那装模作样的发言。 他朝北墙一指,说道:“你们仔细看看,事实上,并不是每个怪谈我们都能去做的。” 沈莳其实也早就发现了这一点。 虽说每个怪谈都是在闹鬼,但闹鬼的严重程度和处理手段还是有差的。 比如“酒痴”,就被“规则”描述成一个嗜酒如命死后仍然时时刻刻想要喝酒的字面意义上的大酒鬼。 它会在每晚丑时到寅时在后山的施药堂附近现身,被他逮住的过路人只需要很有仪式感地给他三杯酒,就能保命通行了。 然而“黄皮子仙”则完全不是那么个人畜无害的画风了。 据说在前华殿通往正华的东侧的那条山路上,每日子时半到寅时正会有一只黄皮子大仙出没。 这只黄皮子大仙会像传说中那样向过路的行人“讨封”,连续问对方三次问,“我像个人吗?” 这时候,如果行人回答“不像”或是干脆不肯吱声,那黄皮子仙就会将人吊死在附近的树上;若是回答“像,你真像个人”,那虽可保命,但黄皮子仙却会挖掉那倒霉蛋的眼睛,吃下去增加自己的修为。 这忒么就很要命了。 虽然没有眼睛不会立刻死,但在深夜到处闹鬼的山林里丢了眼睛,那基本上就别想回来了。 即便侥幸当晚逃过一劫,日后也要一辈子当瞎子。 这任务代价实在太大,就算成功了也得不偿失,根本不会有人会愿意尝试的。 “对、对啊!” 酒吧老板的女朋友崔婉大声叫了起来: “那黄皮子仙根本做不了嘛!还有,还有!” 她又朝墙角一指: “那泥什么玩意儿也是,会朝人喷射毒液,被喷中的地方像火烧一样疼,还不能出声叫唤??这怎么可能忍得了!” 崔婉指的是编号为“九”的“泥魃”。 看描述,沈莳觉得它很像是“含沙射影”里的“蜮”。 只不过和藏在水里的“蜮”不同,泥魃是活在泥里的鬼怪,最喜听人惨叫。 所以它会朝路过的活人喷射毒液,喷到皮肤上会疼得像有火在烧灼一般,若是毒液喷到眼耳口鼻上,或是一个没忍住叫出声,则会晕厥过去,然后被泥魃拖进泥沼里活活溺死。 当然,泥魃比黄皮子仙稍稍好上那么一点点,它还是有破解之法的。 想要完成这项怪谈,玩家需要用黑纱布做成的袋子罩住脑袋,把自己打扮得跟个准备抢银行的悍匪似的,然后拿着一对铜镲到泥潭边上,一边忍受毒液喷到身上的剧疼,一边咬紧牙关绝不吱声,并拼命叩击手中铜镲。 玩家要一直敲到泥魃受不了镲的动静,大叫三声“饶命”,并“咕咚”一下跳回泥潭里为止,才算了结。 虽说泥魃不要命,但众人一想到要遭这仿佛火烧皮肉的罪,万一一个没忍住,呼痛或是□□便会丧命,就觉得这个任务实在不是人能干的。 “那么,剔除九号的‘泥魃’和十号的‘黄皮子仙’好了。” 程向晚程会计说道: “剩下八个怪谈,我们刚好可以一人一个。” -------------------- 作者有话要说: 剧透一个重要但不影响案情的点: 程向晚程会计就是暮山紫,酒吧里那个戴“瘦男”能面的~ 第113章 4.百鬼山守则-04 抽签决定任务序号 八个怪谈一人一个, 众人都觉得很合理,便纷纷表示同意。 沈莳不动声色地瞥了程向晚一眼。 他发现,在不知不觉中, 这位英俊的冷面会计师已经接管了这个“游戏”的主动权,俨然隐隐有了领导者的架势。 沈莳趁着低头的功夫, 很浅地笑了一笑。 要不是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个侦探, 沈莳简直都要以为程向晚才是侦探了。 “就算是八个怪谈,我们可以一人一个……”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林冕林公子有气无力的开口了: “也总得排出个合理顺序吧?” 他双手抱住胳膊,用带着一点儿哭腔的嗓音喃喃说道: “我、我可不想死, 我不想死啊……” 沈莳将目光投向了这个低头抱臂的青年。 在沈莳接收到的前置剧情里,林冕是个性格嚣张跋扈的纨绔公子, 属于那种你不去招惹他他尚且要在你面前耀武扬威的类型,即便遇到灵异事件,也不该像现在这般畏畏缩缩, 连个屁都不敢放的样子才对。 不过考虑到林冕在极近的距离目睹女朋友炸成肉粉, 飞溅的血肉浇了他满头满脸, 现在那暗红的血迹和比小指甲还细的肉沫子还一片片一块块沾在他身上, 那惊吓程度着实非同一般,这会儿尚没能回过神来也是情有可原。 “嗯、嗯,林贤侄说得没错。” 白三更白教授闻言,连连点头, “这鬼鬼怪怪的太渗人了, 地点又近的远的都有,怎么安排, 总得找个能服众的办法……” 白教授话说得漂亮,但言下之意, 毕竟这是个不小心便会死人的怪谈,大家肯定都想挑个像“酒痴”那般简单容易的任务来完成,这样便很容易争执起来。 别看白三更是这里年纪最大、资历最老的一个,平日里大家都要赔个笑脸尊称他一声“白教授”,可在生死面前,这些脸面又算得了什么? 白三更对如何分配怪谈特别在意,就是怕他一个奔六的中老年人,真要和一群小年轻为这个事情争执起来,体力和气势都根本占不了优势,搞不好最后只能落一个被挑剩下的。 “……” 现场一时间安静了下来。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想当那个先开口说自己要求的人。 “要不……” 终于,白三更的爱徒罗子希深吸了一口气,用尽量平稳的声音开口说道: “我们想一个比较公平的方法吧?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 秘书简小瑜忍不住抢白:“什么办法?” 她低低地讪笑一声,“既然要公平,那不如抽签好了!” “对!” 酒吧老板庄麒麟一拍大腿,立刻说道: “抽签吧,抽到什么是什么,大家就都没话说了!” 他说着站起身,左右四顾,随后快走几步,从屋子东南角的一个博古架上拿了一只木匣子过来。 庄麒麟将匣子搁到桌子上。 木匣是抽屉式的,庄麒麟轻轻一抽,就将匣子打开了。 沈莳伸头过去一看,见匣内搁着一只黄铜香炉。 “我看这盒子就正好。” 庄麒麟将香炉拿出来,随手放到旁边,然后在自己的腰包里掏了掏,摸出了一副全新未开封的扑克牌来。 先前纸人催众人下车催得急,大家都没来得及拿大件的行李,只庄麒麟身上有个腰包,崔婉和简小瑜两个姑娘也条件反射带上了自己的小手袋。 “唉,本来我带扑克是想着晚上没事斗斗地主的,现在好了,只能拿来干这种事了。” 庄麒麟拆开扑克牌的塑料外封,将一摞子新牌在八仙桌上摊开,四种花色没有一丝错乱。 “1、2、3、4……8,看,没错了吧?” 庄麒麟将黑桃1到黑桃8逐一抽出,让众人检查过无误后,就夹在手指间,灵活地洗起牌来。 “这样,每一张牌对应一个怪谈序号,抽到哪个今晚就做哪个……” 他顿了顿,又意味深长地朝众人看了一眼,“万一有人没能完成,那明晚就往后顺延一个序号好了。” 简小瑜眨了眨眼,提出了自己的疑虑: “可是,刚才的‘规则’不是说了,失败的怪谈第二天就不再出现了吗?” “那就往后顺延一个序号呗。” 庄麒麟撩起眼皮,凉凉地答道: “反正,既然有失败的怪谈,那就意味着有人不在了呀。” 众人:“……” 确实,有失败的怪谈,那便定然有人已经死了——不管他是在怪谈里被鬼怪杀死的,还是因为未能完成任务而被抹杀,总之,肯定是活不到第二日天亮的。 这样一来,虽有一个怪谈被从地图上抹除,但也同样有一个玩家消失,那剩下的怪谈数量依旧和玩家人数持平,只要往后顺延一个序号,仍然不影响第二天晚上的任务。 在场的人脑子都尚算灵光,很快想通了这点,便没人再多说什么了。 “那这就抽了啊!买定离手,不能反悔啊!” 庄麒麟说着,将洗好的八张扑克背面朝上放进抽屉匣里,盖上盖子,重重地摇晃了两下。 沈莳离得很近,清楚地听到盒子里传来硬纸片碰撞木盒的“啪啪”声。 “来,您先请。” 庄麒麟很自然地将盒子递到了年纪最大的白三更面前,把盖子抽开堪堪能伸进五只手指的一条缝,“白教授,您抽一张吧?” 白三更将手指伸了进去,一番犹豫之后,终于在牌堆中间抽了一张。 ——牌面翻开,是黑桃4。 “好的,四号!” 庄麒麟像个亢奋的节目主持人一样叫了起来,转头往北墙瞥了一眼,“是‘傒囊’啊!” 没等抽到了“4”的白三更发表自己的感想,庄麒麟又盖上盒盖,摇晃了两下,随后递给自己旁边的美女秘书简小瑜,“来,小瑜姐,您也来。” 简小瑜抽出了一张“7”。 “下一个,就这个顺序,顺时针轮一圈吧。” 庄麒麟又将签盒递给了简小瑜旁边的冷面帅哥程向晚。 程会计抽出了“5”。 接下来是林冕林公子,他抽了张“8”。 再下来便轮到沈莳了。 当沈莳将手指伸进签盒里时,还特意飞快地数了一下扑克牌的数量——还剩四张,确确实实与人数相符。 他抽了最底下的那一张,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个“1”。 沈莳之后是文艺范辫子小哥罗子希,他抽出的是“2”。 白三更坐在罗子希左手边,他已经抽过了,自然直接跳过。 再下来便只剩庄麒麟本人和他的女朋友崔婉了。 庄麒麟先让崔婉抽,姑娘抽了个“3”,于是他便干脆将木匣的抽屉整个拉开来,当着众人的面,拿出了剩下的最后一张“6”。 如此一来,今晚众人各自的怪谈任务就算决定好了。 ——— 抽签完毕,折腾了这许久,大家都感觉身心俱疲,尤其是沾了一身干涸血肉的林冕林公子,更是急需找个能洗漱的地方好好把自己收拾干净。 于是众人商量着回房休息一下,等午饭时间再聚。 “今天中午我来做饭好了。” 简小瑜主动开口揽下了做午饭的活儿,“不过这里八成没有天然气和燃气炉,也不知道有什么能吃的,我也只能随便将就了,你们可别抱怨不好吃啊。” 大伙儿纷纷表示不会不会,有口热菜热饭我们就很满足了,小瑜姐您弄什么咱都不敢嫌弃。 一番客气之后,沈莳便回了东厢挂着自己名牌的那个房间。 经过内院的水漏时,沈莳还刻意留意了一下时间——指针已快到午时,也就是说差不多要十一点了。 房间的门板用的是老式的木头插销锁。 这种锁头能在房间里插上,但人不在房里的时候,可就没法儿反锁了。 不过这一场剧本杀有明确的“规则”规定,不能对其他人做出任何杀伤性行为,沈莳不必像上一回那样时刻提防来自其他玩家的攻击,大可安心休息。 不过他还是谨慎地插上了门板的插销。 “小兰。” 沈莳叫了自己人工智能的名字。 小兰身影一闪,凭空出现在了宿主眼前,【主人。】 他朝沈莳笑了笑,微微欠身示意。 “唉,看到你我就安心多了。” 沈莳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到了架子床上。 “这都还没真正开始撞鬼呢就已经这么心累了,今晚可怎么熬!” 说着,他一头歪倒在床上,闭上眼睛,半天没有动弹。 沈莳闭目稍稍养了养神,再睁眼时,发现小兰已经坐到了床沿边上,朝自己伸出了手。 有那么一瞬间,沈莳以为小兰想像吴景澜以前经常做的那样,用手探他额头的温度,结果那只修长漂亮的大手只是轻轻落到了他的肩膀上,【主人,您换下衣服小睡一阵吧,午饭前我叫醒你。】 “不了。” 沈莳给自己鼓了鼓劲,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下来,用力伸了个懒腰。 “准备的时间本来就少,现在情况未明,我也不敢放心睡觉。” 说着,他便在房间里转了起来,“让我先看看,那俩纸人小鬼说的‘用得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第114章 4.百鬼山守则-05 “沈时”的作案动机 沈莳的这个房间不大, 方方正正,家具陈设也很简单。 一张四柱架子床,一张小方桌配两个圆鼓凳, 靠墙有一面挺大的衣柜,一个五斗柜, 还有一个空着的百宝架。 房间的角落里还有一口小水缸, 用木板盖住,板上放了一个木盆,一块折叠好的新毛巾,以及一支牙刷、一盒牙粉和一个口杯, 看来是让沈莳洗漱用的。 粗粗看过房间的结构,沈莳打开衣柜, 见里面放了几件叠好的衣服,有室内穿的对襟袍子和外出的练功服,以及两双新靴子两双新布鞋, 都是清一色的黑白灰, 别说花俏些的装饰物, 衣领衣摆连个绣花纹样都没有。 衣柜的最底层还有一个挺大的包裹。 沈莳试着拎了拎, 贼沉。 他“嘿咻”一下将包裹从衣柜里拽了出来,往地上一放。 “看来,这应该就是那俩纸人说的‘东西’了。” 沈莳蹲下,拆开包裹皮一看, 里面果然满满当当塞了许多玩意儿。 “一袋子米, 两个铜镲,一小坛酒和一个酒杯……” 沈莳一样一样地清点里面的东西, 并将它们逐一摆放到旁边的百宝架上,以免遗失或是损坏。 “一把小刀, 没开刃的。” 他将刀子放好,又掏了掏,“这个,黑纱布缝的头罩,看着还真特像中东恐怖分子用的那种。” 沈莳一边吐槽,一边将最后两样东西也拿了出来: “还有一小袋豆子和一个火折子。” 【主人,衣柜里还有东西呢。】 小兰在旁边提醒。 沈莳伸手一摸,从柜壁处摸出来一根斜放的扁担,往脚边一杵才发现,这扁担还挺长的,几乎与他的身高齐平了。 “这是对付疫鬼的吧?” 沈莳很快想到自己刚刚看完的怪谈规则——编号“八”的疫鬼出没时手持一盏红灯笼,一跳一跳地扑人,被祂扑中的人会全身长出恶疮而死。 不过疫鬼有弱点。 只要用扁担打祂的左脚,让祂摔个跟头,把手里的红灯笼摔掉,疫鬼便会落荒而逃了。 不过沈莳抽到的扑克牌是“1”,若是按照大家约定的规矩,一个一个怪谈按照序号往下轮,沈莳觉得自己基本上没有轮到“疫鬼”这个怪谈的机会,这根扁担约莫也是用不上的了。 如此想着,沈莳还是小心地将扁担放回到了衣柜里。 “嗯,看来怪谈任务能用得上的东西,确实都在这里了。” 沈莳将包裹皮折好,塞回衣柜,关上柜门,然后踱到多宝架前,打量自己刚刚收拾出来的零碎物件。 “小兰你看,这米的分量明显比豆子多多了。” 他掂量了一下米袋的重量,又抬头问人工智能:“你说这里大概有多少米?” 【刚刚好是一斤米。】 小兰接过米袋,很快给出了答案: 【你的话,大概将将能吃五顿吧。】 沈莳:“……” 不知为什么,他感到自己似乎被他的人工智能开了嘲讽。 作为一个忙到有空死没空病的新人社畜,沈莳自己就没开过伙,若是在家实在饿了,又没有外卖的时候,他最多也就泡个面或者热个自热锅而已。 因为长到二十四岁从来没正经下过厨,沈莳对一顿饭要煮多少米可说是毫无概念,顶天了也就知道在饭堂打饭时要跟阿姨报个“二两饭”而已。 沈莳从小兰手中拿回米袋,默默地放回到架子上。 随后,他又检查了小酒坛子。 里面酒液的分量很少,刚好够倒满三杯酒。 换而言之,即便是面对看起来没什么危险性的酒痴,玩家应付起来还是要非常小心谨慎的。 万一一个不慎把酒撒了,任务便算是失败了。 ——— 水漏的指针指向午时二刻,也就是中午十二点时,崔婉逐一敲响众人的房门,告诉他们简小瑜已经做好午饭了。 大家很快在正房集合。 大部分人似乎都简单梳洗过了,都换上了沈莳房间衣柜里放的那款对襟袍子,黑白灰的配色看着跟出席遗体告别式似的,很有鬼故事的气氛。 不过这一顿饭,八仙桌上只坐了七个人。 据简小瑜所言,林冕林公子说他刚见了血没胃口,现在不想吃饭,于是秘书姐姐就给他另外盛了一份盖在锅里,等晚些时候缓过劲儿来再蒸热了吃。 餐桌上放着三菜一汤,青椒肉丝、蒸蛋羹、烧茄子和白菜丸子汤,菜色简单,味道还挺不错的。 “厨房在后院,里面食材挺齐的。” 负责做饭的简小瑜简秘书对众人说道: “只是灶是烧柴禾的,我花了些功夫才搞清楚怎样把火生起来,一顿饭做得很匆忙,只能随便弄点儿了。” 众人忙表示没关系没关系,您这厨艺已经很好了,咱们都吃得很高兴。 “对了,小瑜姐!” 席间,崔婉忽然想到一件很要紧的事情: “今晚的饭我来做吧,只是您得教教我怎么用那烧柴禾的灶台。” 她尴尬地咧了咧嘴,“我生怕我真生不起火……” 简小瑜以为崔婉是想帮她分担,便摆了摆手,说不必麻烦,今天的饭我可以包了。 崔婉连忙摇头,“不是,我是真要煮饭。” 她尴尬地朝众人一笑,道: “我抽到的签是三号,那个叫‘舟幽灵’的……” 根据怪谈规则,“舟幽灵”是一种水鬼,每日丑时至卯时会在后华殿前的往生池出没,追逐过往的舟船。 若是不想被舟幽灵掀翻船只,变成它们的替身,则必须往水中不停投掷饭团,算是给它们的“买路食”。 ——这便是沈莳从衣柜里翻出的那袋子大米的作用了。 只不过,虽然米是阴阳宅给他们人手一份准备好的,但饭确实要自己烧的。 崔婉约莫是担心自己不会用灶台烧饭,万一把饭烧糊了或是没烧熟,那今晚的任务搞不好就要出问题了。所以她干脆主动承担了晚饭的做饭工作,同时让有经验的简小瑜在旁“指导”自己。 “行吧。” 简小瑜听完崔婉的解释,朝姑娘温柔一笑: “那大概五点左右……就是外面那个水漏指针到酉时那会儿,我们一起做晚饭好了。” 崔婉闻言,高兴地连连点头,一口气对秘书姐姐说了六个谢谢。 这一顿饭的气氛格外和谐。 沈莳安安静静地吃着饭,同时不动声色地观察这一桌子人。 若只看此时的气氛,沈莳简直要以为他们这群人是相交多年的好朋友了。 然而事实是,在沈莳接收到的前置剧情里,这些人的关系远没有表面看来的那么简单。 在这个剧本杀世界里,沈莳扮演的“沈时”,本身就是个问题青年。 与现实中品学兼优,除了中二期有些许贪玩的小叛逆之外,从来没干过一丁点儿出格事儿的沈莳本人不同,“沈时”的原生家庭一塌糊涂,老爸酗酒、老妈好赌,以至于他从小缺乏家教,初中没念完便辍了学,整日跟学校周围的“大佬”混在一起。 沈时大的坏事没做过,只小偷小摸,这家便利店偷两包巧克力,那家小超市摸几块饼干。每次被抓住,都因金额不足以立案,让警察叔叔教训几句便放走了。 他就这样从十四岁混到二十岁,终于在某次帮“老大”暴力催债时被抓了现行,直接判了两年半。 去年三月,“沈时”刑满释放,在当年那群“兄弟”的介绍下,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给林冕林公子当司机。 然而沈时渐渐发现,当初他日日艳羡不已的富N代的生活,其实能过得比他们这些街头小混混还要脏。 这个“脏”字,不单是指林冕林公子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自己玩,还带着酒肉朋友一起玩,而且还指他的生意,表面看起来干干净净一个艺术品商行,实际上却在私下里经常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刚做这份工的前半年,“沈时”只是林公子三个司机里的其中一个,连接送雇主女朋友的活儿都捞不着。 不过沈时年纪轻又长得标志,也许是林公子觉得自己连个司机都这么帅是件很长脸的事儿,出门玩乐的时候渐渐常常会让沈时负责开车。 一来二去,沈时便混成了林冕林公子最得力最信任的司机,也开始多多少少听说了些对方生意的内幕。 当然,雇主的“信任”,是有条件的。 林冕林公子不相信所谓的忠诚,只有切切实实握着部下的把柄,才能让他们不敢到处乱哔哔。 于是沈时只不过是跟着林冕去了两趟澳门,便在不知不觉中欠了雇主整整一百万。 他当年可是帮“老大”追过债的,知道这钱利滚利息翻息,不消两年就会变成一笔他三辈子都还不清的巨款。 没办法,沈时只得表面装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每日狗腿一般伺候好林冕林公子,只希望对方哪天心情好了,或许可以将他的欠款一笔勾销。 用剧本杀的标准来说,沈时这个“前情”,便妥妥儿算是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了。 而且,如这般有大把柄捏在林冕林公子手里的,可绝不止他“沈时”一个人。 第115章 4.百鬼山守则-06 我有喜欢的人 这一顿饭, 众人在一种故作轻松的氛围中吃完。 饭后,大家都说自己累了,想回房休息一下。 崔婉说她负责洗碗, 而秘书简小瑜和酒吧老板庄麒麟则商量着一起去看看身体不适的林冕林公子。 当内院水漏的指针指向未时,也就是中午一点钟的时候, 沈莳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沈莳打算睡一会儿。 因为今天晚上他还准备完成怪谈任务, 所以必要的睡眠是非常重要的。 明明时间是正午,可天空一直灰蒙蒙的,实在很难分辨这究竟几点了。 房间的窗户不大,用的不是玻璃而是桐油纸, 当把窗户完全关好的时候,房间就暗到了需要点灯才能看书的程度了。 沈莳感叹了一下古代读书人的近视率一定很高, 然后爬到架子床上,把自己塞进了被窝里。 他一贯没有认床的毛病,以前在剧组跑现场熬大夜戏的时候, 哪怕直接躺走廊上他也能睡得着。 可这毕竟是个灵异类副本, 实打实会闹鬼的那种。 哪怕沈莳做足了心理准备, 且在来之前进行了好几日特训, 十多年来的恐惧还是非常根深蒂固的东西,忙碌时尚且能被其他事情分散注意力,可一旦安安静静准备入睡的时候,就很容易联想太多。 沈莳躺在床上, 盯着陌生的帐顶, 默默地看了一会儿。 “……” 终于,他坐起身, 撩开床帐,将头探出去, “小兰……” 人工智能本来搬了张圆鼓凳坐在床尾,听到沈莳叫自己,立刻起身两步赶到沈莳跟前,“主人,怎么了?” 沈莳咽了口唾沫,不知道怎么的,他觉得有些紧张。 ——你出息一点! 沈莳暗暗唾弃自己:小兰只是个人工智能,你紧张个毛线! 他拍拍床褥子,対小兰说道: “小兰,上来,陪我睡一会儿。” 小兰笑着点了点头,像前几日在“愚者之都”时那样,利落地爬上床,端端正正地睡在了沈莳旁边。 这张架子床可比沈莳住的那间公寓套房里的床小多了。 躺两个大男人当然没问题,可沈莳除非贴墙睡,不然只要一动就会碰到小兰的手臂或者肩膀了。 沈莳:“……” 他偏头去瞅小兰的侧脸。 沈莳的记忆力很好,给自己的人工智能捏脸时又格外认真,现在从侧面看,小兰的额头饱满,鼻梁挺拔,嘴唇虽薄,但线条却很柔和,一点都不显得锋利,简直跟他印象里吴景澜的一模一样。 他的心情十分复杂。 一方面,沈莳不知自己为什么感到害羞,另一方面,他又莫名感到十分地怀念。 自从他升入高中以后,吴景澜就再也没跟他睡在一张床上了。 沈莳问过吴景澜为什么,而他家吴哥只是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两人睡一张单人床太挤了,而且你也长大了。 当时沈莳只觉得委屈,心说我从来没嫌弃你躺在旁边热得慌,你倒是嫌弃我挤着你了! 现在看来,幸好吴景澜坚持要给他另外铺一张床,不然这样肉贴肉地睡在一起,搞不好他就要一时冲动,说出什么不好收场的傻话来,怕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小兰……” 沈莳忽然叫了人工智能的名字。 小兰转过头,双眼微微弯起,含笑应道:【主人?】 “唔,其实没什么……” 沈莳回视小兰那対琥珀色的瞳孔,仿佛想要透过那双眼睛看到另一対黑如深潭的眼瞳。 “我好像没跟你说过吧?” 他用仿佛喃喃低语的声音低声嘟哝: “我有喜欢的人……很喜欢的人……” 小兰轻轻地点了点头,朝沈莳侧过身,目光专注而柔和。 “不过我以前没勇气告诉他……毕竟暗恋这种事,一旦挑明了,就回不去了……” 沈莳牵动唇角,苦涩一笑,“可是吧,现在想来,我又有点后悔了……” 小兰问:【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没法离开这个剧本杀世界,又或者我没法找到‘他’的话……” 沈莳眼神放空,低声喃喃: “……有些话,可能就再也没机会说了。” 【主人。】 本来沈莳没指望小兰会回答,但小兰却开口了。 【您在前三个剧本杀里表现非常好,根据我的权限能查询到的数据,已是玩家中最拔尖的那一批了。】 他的声音低沉、温和,语气又显得如此笃定。 【所以,如果有人能达成脱离这个剧本杀世界的条件,那一定应该是您。】 他顿了顿,【至于说您的另一个目的,或许等您要离开的时候,一切都会有答案呢?】 “哈哈!” 沈莳没忍住,轻声笑了起来,“‘一定’?这是你根据数据分析做出的结论吗?听着怎么一点都不客观啊。” 【不完全是。】 小兰回给主人一个柔和的浅笑,【〖一定〗这个定语,百分之七十是基于数据得出的结论,剩下的百分之三十,是基于我的〖希望〗吧……】 他想了想,又笑道: 【或许,您认为,应该说是〖祝福〗更恰当一点?】 人工智能的发言意外的人性化,让沈莳听得窝心。 “谢谢。” 沈莳点了点头,“那就承你吉言,希望我真能顺利脱离这个世界,还有……” 小兰替他把未完的话说了下去: 【还有找到您要找的人。】 沈莳低低地“嗯”了一声。 不知为什么,他好像觉得自己的情绪放松了一些,柔软的床铺也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睡意。 沈莳拉了拉被子,“那我睡一会儿。” 他対小兰说道: “等水漏到申时的时候,叫醒我。” 先前沈莳就试验过了,在进入这个剧本杀世界后,沈莳的手表和手机就失去了指示时间的功能,连人工智能小兰也像个时间模块崩溃的系统一样,根本无法再像从前那样给他提供准确的时间支持了。 所以沈莳猜想,玩家在怪谈世界里,只能按照这里的“规则”去感知和获得有关于“时间”的情报。 于是他很狡猾地换了个说法,让小兰在“水漏到申时”,也就是下午三点钟左右叫醒他。 【好的,主人。】 果然,这一回,小兰很简单地就答应了他的要求,【您安心睡吧。】 语毕他侧过身,将床帘拉好,又替沈莳掖了掖被子,动作娴熟自然,好像已经这样做过无数次了一样。 沈莳心中愈暖。 有那么一瞬间,沈莳真觉得睡在自己旁边的是吴景澜。 他终于放心地闭上眼,在有人陪伴的安心感中,渐渐睡了过去…… ——— 沈莳心里还惦记着晚上的怪谈任务,只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就醒了。 他一睁眼一侧头,便看到小兰果然还在旁边,只是为了不挤着他而没有躺下,只坐在床头,安静得像一樽精雕细琢的玉石人偶。 见沈莳醒了,小兰欠身,手指轻轻撩开他耷拉在眼皮上的碎发,柔声问: 【现在才未时半,您不再睡一会儿吗?】 “不了。” 沈莳爬起来,用屋角水缸里的水洗了把脸,“睡不着了,出门遛遛。” 他想自己至少得在今晚前摸熟屋里的环境,收集更多关于怪谈规则和这个剧本杀本身的线索。 当沈莳端着脸盆出门,打算将水泼在院中的时候,隔壁的房门也正巧打开了。 开门的是那名叫程向晚的冷面帅哥会计师。 两人対了个照脸,都愣了一下,随即一秒进入各自的剧本杀人设,以不怎么熟络的“同事”的关系,互相点了点头。 “程秘书,您出门呢?” 沈莳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嗯。” 程向晚很敷衍地应道,“随便逛逛。” 接着他就转过身,朝正房的方向走去。 本来沈莳觉得,以程向晚这般生人勿进的冷淡性格,九成九是会自顾自走开,干自己的事情去的。 没想到他竟然回过头来,又补了一句: “一起吗?” 沈莳挑了挑眉,表情有些惊讶。 不过他很快点了头。 有了上一回《异能伊甸园》的经验,沈莳已经深深体会到了一点——想要从其他玩家那儿获得足够的情报,除了观察之外,更重要的是交流。 毕竟“剧本杀”本身就是个注重互动的游戏,社恐在这里是没有前途的。 这幢三进院子的结构很规整也很标准,左右対称到简直像是强迫症规划出来的一样。 沈莳和程向晚绕了一圈,很快就记住了每一处空间的用途。 正房两侧,各配有一间耳房。 东侧那间像个书斋,房间正中一张红木书桌,桌上笔墨纸砚齐备,两侧各摆放了整整一面墙的书柜,柜中放满书籍。 沈莳一眼扫过,发现绝大部分都是神话、传说、鬼怪志异类的,还有一些画本和图册。 西侧的耳房看起来像是间储物室,洗漱用品、换洗衣物、日用杂物、床铺被褥乃至桌子椅子都能在这里找到。很显然,就是让住客们少了什么自己来拿的意思了。 不过沈莳暂时没觉得缺什么东西,便只是在房里转了一圈,就又空手出去了。 而后院的几间后罩房都空着,只将最角落一间辟成厨房。 诚如简小瑜简秘书所言,厨房里的东西很全,除了米面菜蔬之外,角落里竟然还有两只大木桶,桶里装满了冻在碎冰块里的各类肉食——也不知是什么不可深究的超自然力量使然,在接近二十度的室温里,碎冰竟然还能一点都不融化。 第116章 4.百鬼山守则-07 《云中观音》 除了后罩房之外, 后院角落还有两间茅房以及一小栋作为浴室的平房。 茅房虽是老式的那种,不过收拾得挺干净的,对陷入怪谈世界只求能活命的人来说, 已是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浴室的左手边是男浴,右手边是女浴, 沈莳进了男浴瞅了一眼, 里面意外地宽敞,像不科学的厨房冰桶那样,里面的浴桶和浴池竟然一直备着热水,沈莳舀出一勺试了试, 温度刚刚好。 沈莳和程向晚简单绕了一圈,又回到了正房处。 这会儿许多人都午休完毕起床了。 大家被关在房子里无处可去, 于是就很自然地聚到了承担“客厅”作用的正房处。 “唉,这也太难了!” 沈莳和程向晚一进门,便听到有人大声叫道:“你们说, 这真的来得及吗?” 那人的声音很好辨认, 沈莳不用看就知道肯定是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美院教授白三更了。 这会儿白教授正坐在八仙桌前, 眉头深锁, 神情苦恼。 而他的弟子罗子希、酒吧老板庄麒麟,还有庄麒麟的女朋友崔婉正坐在他旁边,似乎正在听他抱怨。 高挑漂亮的女秘书简小瑜则坐在角落一张太师椅上,小口小口地喝着茶, 自顾自地翻着一本什么书。 除了回房后就再没露过面的林冕林公子之外, 全员都到齐了。 “白教授,怎么了?” 沈莳笑着凑了过去。 白三更抬头看了沈莳一眼, 见只是“沈时”这个小司机,态度便不怎么热络, 不过也没表示出反感,只随便点了点头,回答: “我正在发愁今晚的任务呢。” 白三更抽到的“4”号签,对应地图上的编号“四”,怪谈名称叫“傒囊”。 “傒囊”被描述成一种人形的鬼怪,相貌像个三岁左右的幼儿。 这种小鬼外貌人畜无害,实际上会将走夜路的行人引诱到山林深处,然后吸干受害人的精气神,直到对方变成一具干瘪的尸体为止。 傒囊会在晚上丑时到寅时半在前华殿通往正华殿东侧的某段山路上出没。 若想完成这个怪谈,玩家则必须在傒囊出没的时间段里独自走完这一段山路。 在这个过程中,傒囊会出现,尾随在你身后。 这时候,重点来了——不管傒囊对你说什么,你都要假装完全没有察觉到对方的样子,一言不发走完全程,最后进入一条岔道,躲进岔道尽头一个名叫“静心斋”的安全屋,才算完成任务。 这听着并不难,反正只要装聋作哑就行,你不回应它,傒囊就无法对你做些什么。 问题是,傒囊出没的路径范围,有大约三分之一跟“黄皮子仙”的现身地段是重合的。 傒囊不难对付,黄皮子仙可就不同了。 那可是个挖眼起步,最高吊颈的恐怖主儿。 是以白三更刚刚仔细研究了地图,发现这个非常要命的事实之后,顿时就不淡定了,当场嚷嚷了起来,抱怨任务太难了。 “师父,您看,其实也没有那么难。” 这时,扎着小辫子的罗子希站起身,走到写着怪谈规则的北墙前,用手指了指“傒囊”的规则说明,“‘傒囊’的触发时间是丑时到寅时半……” 他又往旁边走了两步,点了点“黄皮子仙”的规则,“而‘黄皮子仙’的触发时间则是子时半到寅时,中间还有半个时辰,也就是一小时的时间差呢!” “问题就在这里啊!” 白三更好像只被踩了尾巴的老猫一样,大声叫了起来: “只有一个小时而已!我一把年纪了,要是在一小时内走不完这段山路,那岂不是死定了!?” “不会的、不会的!您别急嘛!” 陪在旁边的酒吧老板庄麒麟连忙安抚他,“您看,我觉得这个任务是有些技巧在的!” 白三更转头盯着庄麒麟,目光灼灼。 庄麒麟抬手朝挂在墙上的地图一指,“您看,‘傒囊’这段路,看样子最多也就两公里的样子,就算是山路,一小时内也应该能走完了。” 他的手指往下比划了一下,“而且您看,从地图上来看,通往最终目的地‘静心斋’的岔路在靠近前山的南侧,而您的怪谈开始时间应该是所有人里最晚的,意味着您的时间会很充裕。” “没错!” 崔婉也听懂了,“白教授,您可以稍微绕一绕,跟我们一起从西面出发,绕过正华殿,走到东侧这半圈的山道处,然后等着时间正好时,便自北往南走。” 她用两根手指比划了个“走路”的姿势,“这样就相当于从半山腰往前山走,是下山路,走起来也不会那么费劲儿了。” “可是……” 白三更仍有些犹豫,“光是从西侧出发,绕过前华殿就地走上两三公里了吧?而且还得一个人在山里等到半夜……” “不会的,您放心。” 罗子希走回到他师父旁边,说道: “我今晚的任务是‘影子鬼’,为了避开黄皮子仙的出没地,也要从东侧出发,绕过正华殿到东侧的山道去,这段路跟您一样,咱俩可以一起走。” 罗子希说着,掏出自己的地图,指给白三更看,“还有,您看,在很靠近‘傒囊’的起点那儿有一间安全屋,诺,就是这个!” 白三更凑近了,眯起眼看了看,又抬头对照大地图,“是地藏庙对吧?” “没错。” 罗子希笑道: “这里也是离我要做的‘影子鬼’最近的一个安全区,我们可以一起呆在里面,直到各自的任务时间为止,就不用担心再遇到什么东西了。” 白三更觉得很有道理。 毕竟安全屋是唯一保证不会碰到据说会在山中游荡的神通鬼的地方,呆在里面比在露天的山林里安全多了。 “哦,我懂了……” 白三更转向墙壁,又细细看了看“傒囊”和“黄皮子仙”两个怪谈的规则,嘟哝道: “也就是说我们从西侧出发,从正华殿绕到东侧去,然后我就一直呆在地藏庙里,等黄皮子仙的时间过去了,再抓紧最后一个小时去招惹那个傒囊……对吧?” 围观的众人纷纷点头。 沈莳没有加入谈话,只在旁边听着。 他想换成是他来完成“傒囊”这个怪谈的话,也定然会选择这个方案的。 “哦对了,您得确定好时间。” 酒吧老板庄麒麟在旁提醒道: “这事关生死,可千万不能弄错啊!” “没错、没错!” 白三更点头如捣蒜,“‘黄皮子仙’寅时结束……寅时是几点钟来着?” 崔婉回答:“寅时就是三点钟。” 这姑娘已经将十二时辰对应的二十四小时背得滚瓜烂熟,这会儿答得很迅速,“您在地藏庙里等到三点再出发就行了。” 辫子文青小哥罗子希又提醒道: “师父,在这里没法用手表,您得注意听报时。” “白教授,您的地图给我一下。” 庄麒麟干脆问白三更要了他的那份地图,取出自己的钢笔,拔掉笔盖,“寅时正相当于凌晨三点钟,正点要敲钟,所以是钟响三声……” 他提起笔尖,在地图边缘的空白处写下了什么。 沈莳凑过去一看,发现酒吧老板写的是“钟三”这两个字。 出乎意料的,庄麒麟的钢笔字写得很不错,蓝黑色墨水在厚宣纸上落下纤瘦工整的字迹,居然没怎么晕开,一笔一划看得清清楚楚。 “哎呀小庄,真是谢谢你了。” 白三更接过地图,似乎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将地图折好,小心翼翼地塞进口袋里,“你和小崔可真是帮了大忙了。” 听教授提起自己,崔婉微微笑了笑,凑到庄麒麟身边,抱住男友的胳膊,“我以前也学过一段时间画画,画得还不错呢。” 她笑着朝庄麒麟抬了抬下巴,“再说我们家老庄可是您的大粉丝,可喜欢您的画了,连手机屏保都是您的作品呢!” “是吗?” 白三更闻言,笑容更灿烂了:“是哪张画呀?” “哎呀,当然是您两年前得了世界大奖那张。” 庄麒麟掏出手机,亮出屏保给白三更看。 虽然他们的手机这会儿完全就是一块板砖,不能看时间,无法打电话,上不了网拍不了照,甚至连电都没地儿充去,所以也别指望晚上能用它当手电筒使,不过最起码在它自动关机前,看一下屏幕还是可以的。 沈莳伸脑袋飞快的瞄了一眼。 那是一张国画风景,画上错落几间废屋,墙上密密麻麻爬着某种藤蔓植物,天空层云重叠,轮廓隐隐像樽观音的样子,日光透云而出,形状恰似观音背后的光轮,构图和意像都是极美的。 然而沈莳却注意到,在庄麒麟亮出屏保后,白三更的表情出现了显而易见的僵硬。 那古怪的愣怔足足持续了两秒钟,他才尴尬地笑了笑,生硬地岔开了话题。 ——有意思。 沈莳摸了摸下巴,心想: ——这老头的反应可真有趣。 扒拉了一下被系统植入脑中的“前置剧情”,沈莳果然记得曾听说白三更凭着一张名叫《云中观音》的话,两年前得了个什么国际大奖,自此名利双收,连带他在林冕林公子的画廊里寄卖的画也直接在售价后加了个零。 想来,享誉国际的《云中观音》,就是庄麒麟手机屏保上的那张了。 可既然是让白三更荣耀加身的巅峰之作,为什么他看到那幅画时,会露出那般尴尬又不愿再谈的表情呢? ——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第117章 4.百鬼山守则-08 我担心时间会来不及 就在沈莳听着白三更那边的动静时, 程向晚不知什么时候踱到了墙边的架子旁,拿起一样东西,仔细地翻看起来。 那是中午庄麒麟抽签时用过的抽屉匣子。 当时, 所有人都抽完签后,庄麒麟把作为“签”的扑克牌收回, 连同其他大半副扑克一起搁在了这个抽屉匣子旁边。 程向晚像是对木匣很感兴趣一样, 翻来覆去看过之后,又拿起那副开过封的扑克,认真地研究了一番。 就在他刚刚放下扑克的下一秒,程向晚听到有人发出一声惊呼, 余光也似乎瞥到了什么。 程向晚猛一扭头,便看到挂在东墙上的那幅巨大的地图竟然忽然着了火。 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被这变故吓得跳了起来。 除了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的林冕林公子之外, 整个房间里的人都在这儿了。 起火前一秒,白三更、罗子希、庄麒麟和崔婉坐在房间正中的八仙桌旁,沈莳也在桌子附近, 而简小瑜简秘书坐在靠近门的角落处, 最后一个程向晚则一个人站在南墙的架子边摆弄抽签用的木匣子。 每一个人都没有靠近过那幅画, 但那画就这样毫无预兆地烧了起来。 因为变故实在太过突然, 一时间竟然没人想起来得赶紧灭个火。 好在火势没有蔓延开来。 纸质的画很快被烧了个干净,带着活性的之火洒落下来,落到桌案上、地板上,只零星闪烁了几下便熄灭了。 等地图烧完了, 众人才如梦方醒。 沈莳、程向晚和庄麒麟三人连忙跑到墙边, 将还在冒烟的纸灰逐一踩灭,确定再无火星剩余才肯罢休。。 “这忒么,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酒吧老板庄麒麟拍了拍胸口,“好端端的这画怎么会烧起来?” 在场的每个人都摇了摇头。 沈莳可以肯定, 至少在起火的一瞬间,没有人接近过那幅地图。 一时半会儿的,他实在想不通这场不伤人却吓人的小火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毕、毕竟这里会闹鬼呢……” 这时,崔婉颤抖着开口道: “你们说,这或许会不会是鬼怪作祟?” 确实,这是个不讲道理的灵异世界。 若是有什么神秘力量想在他们开始今晚的任务前摧毁正房处的大地图,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 ——不过,为什么是挂在墙上的大地图呢? “哎,我说,既然大地图会着火……” 一直没有说话的简小瑜简秘书忽然指了指北墙上的怪谈任务说明: “那要万一这面墙上的字也像这样忽然花了、掉了、消失了,那我们可要抓瞎了!” 她说着,快步跑出了正房。 两分钟以后,简小瑜带着笔记本和一支笔折返回来,站在墙前就开始快速地抄写起来: “保险起见,我要誊抄一份。” 简小瑜回头看了看其他人: “我觉得,以防万一,你们最好也抄一抄。” 沈莳的记性非常好,墙上的怪谈规则他又是认认真真看了很多遍的,他有自信自己闭着眼都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不过简秘书的提醒很有道理,沈莳还是拿了纸笔记下了各个怪谈的重点,特别是每个怪谈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接下来,众人又聚在一起,掏出各自的小地图,按照墙上的怪谈指示,一个一个确认今晚的任务细节,包括他们应该穿什么衣服、带什么东西、走哪条路线,如何确定任务时间等等。 一番折腾下来,水漏已快到酉时,也就是下午五点了。 崔婉惦记着今晚她任务里必不可少的米饭,愈是临近傍晚,愈显得焦躁,在讨论时好几次出门去看水漏的时间。 她的男朋友注意到了崔婉的忐忑。 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酒吧老板庄麒麟便代替女友开口提醒简小瑜,“小瑜姐,阿婉她等不及想给大家秀一秀她那几个招牌菜了,等会儿就麻烦您盯着她点儿,好吗?” 庄麒麟不愧是个圆滑的生意人,一番话说得体面又漂亮。 简小瑜听懂了,点了点头,伸手揽过崔婉的肩膀,便领着她往后院的厨房去了。 沈莳也站起身,笑着说自己还没见识过烧柴的灶台是怎么生火的,也想去瞅一眼。 “你想来就来呗。” 简小瑜一耸肩,笑道: “不过你要是来了,得帮忙打下手啊。” ——— 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厨房杀手沈莳相比,简小瑜和崔婉两位女士对“做饭”这件事就熟练多了。 “阿婉,你要烧今晚任务用的米饭的话,可以用那边那个小灶台。” 简小瑜简秘书朝角落一个单独的小灶一指,对崔婉说道,“灶台旁边就有一个小锅,应该就很合适。” 言下之意,她觉得崔婉任务用的米饭最好单独另烧一锅,不要和大家的晚饭混在一起比较好。 崔婉接受了简小瑜的建议,自顾自收拾角落的小灶台去了。 “来,小沈,我想想你能干点儿啥……” 简小瑜抱着胳膊上下瞅了瞅沈莳,说道:“我看你别的大概也干不利索,就最简单的,淘米、择菜和洗菜吧。” 沈莳点头如捣蒜。 “米缸在这里。” 简小瑜指了指一个圆筒状的陶瓦缸,问沈莳:“淘米你总会吧?” “嗯嗯嗯!” 沈莳再度拼命点头,端着简小瑜塞给他的烧饭锅小步跑到米缸前,掀开盖子,对着那大半缸白花花的米粒,顿时又傻眼了。 他无奈地发现,自己忒么的根本不知道应该舀多少米。 “小瑜姐……” 沈莳怯怯地回头,讨好似地叫道: “这、得放多少米啊?” “啧!” 简小瑜用力咂舌,“我就知道,你平常肯定从来不做饭,对吧!” 沈莳可怜兮兮地看向简秘书,试图用自己这张还算不错的脸蛋卖个乖。 好在简小瑜嘴里嫌弃归嫌弃,还是快步赶到沈莳身旁,拿起米缸里的一个量杯,对他说道: “你看,这么一杯大概就差不多是一个人份的量,所以你量米时直接按人头算,八个人就量八平杯,懂吗?” “好的好的。” 沈莳一边听简小瑜说话,一边用量杯舀米。 他动作十分利落地舀了八杯米,很快注意到一个问题,“米缸刚好下去了一圈。” 装米的陶瓦缸像个大号的笔筒,呈圆筒状,上下一样粗细,内外皆是一圈一圈的纹路,目测每一圈的宽度都差不多的样子。 沈莳注意到,八杯米舀出去后,桶里的米就恰好往下降了一圈。 “哎呦,还真是。” 简小瑜也凑过来看了看,笑道:“小沈,你还真细心啊。” “这么说,数一数剩下的圈数,不就知道这米还能吃几顿了吗?” 沈莳说着便已扒拉着陶瓦缸子数了起来,“一、二、三……” 他抬起头,朝漂亮的美女秘书惶惑地眨了眨眼,说道: “只剩六顿,也就是说三天的量了?” “哈哈哈哈!” 简小瑜被沈莳的表情逗笑了。 “放心吧小沈,饿不死你!” 简小瑜说着,朝厨房角落一指: “那边的架子上还有很多面粉、面条和干饼子什么的,主食还能撑好多天呢……” 说到这里,她笑容忽然一敛,抿了抿唇。 “再说了,如果我们今晚不能全员通关任务的话,就意味着肯定有人会死……” 简小瑜幽幽道: “这么一来,明天至少可以省下一个人的米饭了。” ——— 崔婉把自己今晚要用的米饭下锅以后,就来给简小瑜打下手了。 加上一个聊胜于无的沈莳,简秘书今晚做的菜色明显要比午饭时讲究多了。 晚饭时间,林冕林公子说自己心情不好,依然没有出现,只在简小瑜给他送餐时开了门,端走餐盘就又躲回自己房间去了。 餐桌仍然维持着一种虚假的亲切和谐的气氛。 大家都在展望今晚任务顺利——这样一来,明天天亮之后,他们就能摆脱这个诡异又恐怖的灵异世界了。 水漏的时间指向戌时,也就是晚上七点。 众人吃完晚饭,各自回房作最后的准备,等待今晚子时即将正式开始的怪谈。 “呼。” 沈莳第六次扯平衣摆上的褶皱,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一旁的人工智能小兰注意到沈莳那过分紧张的脸部表情,笑问: 【主人,您很紧张?】 “简直紧张爆了。” 沈莳站起身,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自己的房间里团团转起圈来。 “说实在的,不仅紧张,我还很担心……” 他扭头去看小兰,“我担心时间会来不及!” 沈莳今晚要面对的怪谈,是编号“一”的“长鬼”。 “长鬼”,顾名思义,就是一只长得很高大的鬼。 根据“阴阳宅”正房北墙上的描述,长鬼通体赤红,身高三丈有余,喜食人肉,能在百米之外嗅出人类的气息,只要它发现活人,必会抓出撕碎,生啖入腹,吃个骨肉无存。 而长鬼每晚子时三刻到寅时半会在山腰那座正华殿的后院出没,沈莳则必须在这段时间呆在后院里,一步不能离开——堪称是外卖上门,主动给恶鬼加餐的骚操作。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个故事里出现的所有鬼怪都是在志异里有记载哒~ 第118章 4.百鬼山守则-09 怪谈任务开始 想要完成“长鬼”这个怪谈, 沈莳就必须在子时半,也就是半夜十二点进入正华殿的后院,然后在一刻钟之内找到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 怪谈规则里描述, 正华殿的后院里一共立有七座白玉佛雕,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座变成黑色。 沈莳则必须在长鬼现身前找到这座黑色的佛像, 然后躲进石雕正对的一间漆着黑门梁的小屋里, 屏声静气,不发出一丁点声音,一直藏到长鬼离开为止。 这个任务的难点在于,沈莳必须在半个时辰之内赶到位于半山腰的正华殿后院, 然后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摸黑找到不知藏在哪个角落的黑色佛像, 再藏进一间小屋里,整整三小时四十五分钟不能动弹。 但再难也得完成,不然别说剧本杀了, 他直接就要死在这场规则怪谈中。 第一夜, 未知的恐惧。 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 愈是临近午夜, 那无形的压迫感便愈发明显, 简直都快要凝成实质,结结实实地压垮这间宅院的每一个人了。 亥时半,也就是晚上十点,所有人在正房集中, 包括午餐和晚餐都没有出现的林冕林公子。 沈莳注意了一下林冕的样子。 女友在他眼前以超越常识的方式惨死, 似乎给了不可一世的林公子极强的打击。 此刻林冕坐在角落的太师椅里,眉心紧锁, 双手无意识地互相搅缠,拉扯衣角, 一副什么人都不愿搭理的模样,只偶尔向秘书简小瑜确认一下时间,又或者跟酒吧老板庄麒麟简单交谈两句。 亥时三刻,那一对纸人童男童女仿佛凭空出现一般,就这样径直推开院门,走进了阴阳宅的内院。 【诸位贵客,请跟我们来。】 童男笨拙地挥舞它纸扎的右手,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时候到了,该出发了。】 第二只靴子终于落下,提心吊胆了大半日的众人反而松了一口气。 他们跟在童男童女身后,离开了“阴阳宅”。 宅子外,是大团浓郁的灰白雾霾。 沈莳走在人群最后,当他双脚迈过门槛,再回头去看时,阴阳宅已经仿佛被橡皮擦掉的铅笔印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意味着,从这一刻起,直至次日清晨为止,他们已再无退路。 众人在浓雾中稍稍等了一会儿。 “当!” 忽然间,一声巨大的钟鸣响彻云霄。 沈莳先是被这一声突兀的巨响吓了个激灵,随即意识到,子时到了。 钟声像一只无形的巨手,撕开了厚重的浓雾,露出了前方一条黢黑的山道。 山道入口立着一座界碑,上书“百鬼山”三个大字。 【这块〖百鬼山〗的界碑便是你们的起点。】 童女尖着嗓子,笑嘻嘻地说道: 【明日辰时前,务必回到这块界碑处。】 语毕,童男童女一起笑了起来: 【那么,祝各位好运了。】 ——— 百鬼山的山道当然是不可能安装路灯的。 不过山里倒也没有沈莳想象中的黑暗。 山道两旁的草丛、灌木和树林里到处是飘飘荡荡的幽蓝鬼火,像一只只飞舞的大号萤火虫,给这些走夜路的倒霉玩家提供了阴森森的照明。 根据地图所示,沿界碑所在的山道往前走一段路,就会看到一座钟楼。 一行八人往前走了一阵,果然看到了一座钟楼。 钟楼大约有三层楼高,矗立在黑暗之中,只能看到顶部有铜钟朦胧的轮廓。 沈莳不知道他们刚才听到的钟声是不是就是这口大钟敲出来的,只是现在时间紧迫,他也没余裕慢慢研究这个了。 经过钟楼,便是一块带着方向标志的木牌,上书“前华殿”——意味着顺着这条山道再往前走一段路,便能看到位于前山的前华殿了。 前华殿是一座很大很宏伟的庙宇,黄墙红砖,乌瓦飞檐,即便在夜色中亦气势磅礴。 不过从这里开始,众人就要分道扬镳了。 山道在前华殿的正前方分成了左右两条岔道。 左侧的绕过大殿,自西侧往上,顺着略陡峭些的山势往山腰的正华殿而去;右侧的则从另一个方向绕过前华殿,以较为平坦的坡度自东侧通往正华殿。 要走西侧这条分岔道的是要完成“长鬼”的沈莳、“影子鬼”的罗子希、“酒痴”的庄麒麟、“舟幽灵”的崔婉、“树中住鬼”的简小瑜,以及“傒囊”的白三更。 而因为大家都畏惧十二点正就要出来挖眼吊脖子的黄皮子仙,所以走东侧岔道的就只有准备完成“磨刀小儿”的程向晚,还有“疫鬼”的林冕两人而已。 众人在岔路口前再三确认过自己的方向,便兵分两路,各自往该走的岔道去了。 八个人变成了六个人。 这一路上,众人都走得格外安静。 仿佛怕是惊扰到随时可能出现的神通鬼一般,谁都不敢开口说话,只在漂浮的鬼火照明中闷头赶路。 在暗夜中行路时,人们往往很难正确判断时间。 沈莳觉得自己已经走了很久,心中隐隐有些焦急时,终于看到了又一个岔道口。 这第二个岔道口的出现,意味着沈莳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 从此处开始,六人又要分成两队。 只见岔道口处竖了一块作为路标的木牌——左侧是一条继续上山的道路,通向“暗影林”、“后华殿”和“施药堂”,分别是“树中住鬼”、“舟幽灵”和“酒痴”这三个怪谈的任务地点;而右侧则通向“正华殿”,正是准备去会“长鬼”,以及绕过正华殿去“地藏庙”的另外两人应该走的路。 庄麒麟、崔婉和简小瑜朝剩下的三人挥了挥手,便继续往上山的小道走去。 沈莳回头,朝白三更白教授和他的爱徒罗子希比了个朝右的手势,意思是咱们走这一边。 然而白三更毕竟是个六十出头的中老年人了,在山路上跋涉了这好一会儿,已经有点儿喘不上气了。 “你、你先走吧……!” 他一边喘息,一边朝沈莳摆摆手,“我、我慢慢地……慢慢地……” 白三更一边喘息,一边拉住爱徒的胳膊,“有子希他、陪着我,就行……” 沈莳的“长鬼”在子时三刻,也就是十二点十五分便会出现,他必须在子时半前赶到正华殿的后院入口,抓紧时间寻找那尊救命的黑色玉佛像。 而文艺青年罗子希的“影子鬼”则是在丑时,也就是一点钟才开始的,白三更白教授的“傒囊”则更是要在黄皮子仙消失以后,也就是寅时三点以后方能进行。 所以说,沈莳的时间可比二人紧迫多了。 于是他也不跟这师徒二人客气,点了点头,便转向右侧的岔道,头也不回地走了。 ——— 转过弯后,山道的坡度便明显趋于平缓。 顺着小路向前,沈莳发现自己来到了半山腰一处突出的山岬处,隐隐已能看到前方一座雄伟庙宇的轮廓,想必就是正华殿了。 目的地就在眼前,沈莳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正华殿像一座唐代的庙宇。 沈莳从正门进入,穿过前面两座院落,便来到了最后一座院子的门前。 院门上挂了一个匾额,借助停歇在屋檐上的一朵摇曳的鬼火,沈莳眯着眼辨认了好一会儿,才确定那是“旄头院”三个字。 沈莳试着推了推门。 想来是时间未到的关系,两扇红漆木门紧锁,根本推不开。 沈莳只能站在门外等着。 好在他并没有等上多久。 他在心里默默地数了六百下,估摸着差不多应该是十分钟的样子,就听到了一声鸟鸣。 那啼声极其凄厉,明明音量不大,穿透力却极强。 沈莳以前从来没听过这样的鸟叫声,但他瞬间便意识到,这就是传说中伤魂鸟的叫声了。 ——子时二刻了! 沈莳转过身,再试着推了推旄头院的木门,这一回很容易就推开了。 他快步跑进了院中。 ——— 旄头院中的情景,完全超出了沈莳的想象。 他本以为自己会见到一个典型的寺庙后院,再不济也该是山水园林的中式花园,结果偌大一个院子仿佛是一个废墟,到处断瓦颓垣,堆满大型建筑垃圾。 一间间粗糙的小房子毫无美感的堆叠在一起,高矮错落,朝向极其混乱,其中大半因年久失修而塌的塌、倒的倒,破砖头烂瓦片撒得到处都是。 除了这许多的意义不明的小破房子之外,院子里还安放了许多奇形怪状的装饰品——缺了一只蹄子的石头马,姿势不雅的无头舞女,像是从屋檐上掉下来的押鱼……凌乱,且看不出意义。 沈莳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要一刻钟之内在这么一个乱得像垃圾场的院子里找到一樽黑色的玉雕佛像,光是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偏偏受这个世界的怪谈规则力量限制,任务期间,沈莳根本叫不出人工智能小兰,一切只能靠他自己了。 他不敢耽搁,立刻在院子里疾步穿梭,寻找玉石佛雕。 第一樽佛雕很快找到了。 佛像约莫只有三十公分高,藏在一堵断墙旁边,前方还有几块破砖头碎瓦片,要不是它是白色的,在夜色中甚是显眼,搞不好一错眼就要看漏掉了。 第119章 4.百鬼山守则-10 你看,我像个人吗? 沈莳顺着自己找到的白色佛像往前看, 果然看到三间高低错落的小破房子,其中一间外观尚算完好,门口正好与佛像相対, 门楣漆成了黑色——跟怪谈规则里描述的一模一样。 不过这一间屋子可不是沈莳今晚要找的藏身之所。 他绕过断墙,很快找到了下一樽白色佛像。 沈莳不敢稍停。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他不知道生死攸关的十五分钟已过去了多久。 不过沈莳今晚的运气似乎不太好, 他在院子里前后绕了两圈,只找到六樽白玉佛像,而最关键的黑佛像却依然踪影全无。 沈莳觉得自己冷汗都要掉下来了。 他竭力告诉自己不要慌,拼命在脑中重建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线, 试图找出究竟遗漏了哪个角落。 ——进门处的断墙后一樽。 ——然后我东走,在东墙附近找到三樽。 ——接下来西北角有一樽。 ——沿西墙往下, 西南角也有一樽。 沈莳把心一横,往院子中部偏西南侧的那堆乱七八糟的建筑群走去。 他対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 如果他不是在方才的行进过程中看漏了黑色玉雕佛像的话,那么整个院子他唯一没走过的地方也就只有这片区域了。 好在沈莳的判断没有错。 终于, 他在一颗树下发现了藏在几只石刻狐狸中间的玉石雕刻而成的佛像。 这樽雕像与沈莳先前看过的六樽雕像大小、模样一模一样, 只是不再是略略泛着淡青光泽的白玉色泽, 而是通体漆黑, 在周遭鬼火的萤萤蓝光中好似打过蜡一般油润。 沈莳心头一块大石落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顺着黑色玉石雕像的朝向往前一看,便在大约十步之外发现了可用作藏身处的漆着黑色门楣的小屋。 沈莳连忙钻进房间,锁好房门。 直到此时, 他才有余裕注意这个房间里的情况。 这是一间砖砌的小房间, 约莫也就不到三平方的大小,比小户型的洗手间还局促。 正対木门的那堵墙壁处搁了一张条形的桌案, 桌案上放了一个香炉,里面插着一把七歪八倒的香屁股, 香灰撒得到处都是。 除此之外,这里便再没有别的东西了,当真连把椅子、连个蒲团都不放。 沈莳战战兢兢地贴住桌案坐到了地板上。 这间小屋也不知道是什么年头修的了,只有一扇门,没有窗户,墙皮腻子差不多全剥落了,露出了下面斑斑驳驳的青砖,一副危楼到了极点,随时都可能倒塌的样子。 而屋子顶部的瓦片掉了一片,露出一个足有两个巴掌大的破洞,沈莳此刻唯一的光源,便是荡在屋顶上方的一朵鬼火从破洞处漏进来的那一缕微光。 沈莳不敢乱动,就那么藏在桌案旁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等着。 他在心中默默地数数,靠这个方法大略计算时间。 在沈莳数到一百七十二的时候,他忽然听到外头传来了某种奇怪的动静。 看过《侏○纪公园》第一部 的观众,一定都会対霸王龙出场时那震动的水坑和沉重的脚步声印象深刻。 沈莳发誓,自己现在的感受,就跟盯着水坑看的马尔科姆博士一样。 重物落地的“隆隆”声由远及近,沈莳身处的这间简陋的小房间亦开始一阵一阵地颤动起来,并且一次比一次明显。 【在——哪——里——呢?】 半空中有一个声音喃喃自语,语调低沉拖沓,仿佛闷雷炸响。 【好——吃——的——肉,在——哪——里——呢?】 ——长鬼,出现了。 沈莳打了个寒颤,身体不由自主地缩成一团,一动也不敢动。 他从来没有如此庆幸过,这间小屋只有门没有窗。 虽然事实上这么一间危房在身高犹胜霸王龙的大鬼面前估计就是一指头的事情,绝対不会比侏罗纪公园里的那间厕所坚固到哪里去,但最起码,密封的环境多少能给人一丝半点心理上的安全感。 沈莳将呼吸压到最轻最慢,竖着耳朵听外头的动静。 也不知那长鬼是不是嗅到了人肉的气味,开始在対他而言并不宽敞的院子里四处搜索。 稀里哗啦、噼里啪啦。 外头不断传来掀屋顶推墙壁的动静。 沈莳总算明白,这院子为何会残破成这副模样了。 【在——哪——里——呢?】 长鬼的声音愈发接近,似雷鸣在头顶炸响。 沈莳屏住了呼吸,把自己尽可能缩进黑暗的角落之中。 脚步声和震动感停了下来。 沈莳蜷缩在角落里,仍然一动不敢动。 冷汗顺着他的额角滑落,流进衣领中,不知不觉汗湿了中衣。 就在这时,沈莳感到头顶那缕飘飘忽忽的蓝光翛然暗了下来。 他下意识地抬起了头。 昏暗的微光中,他透过房顶的破洞,看到了一个血红色的球型物体。 沈莳的瞳孔骤然收缩,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哪怕一丝呜咽。 ——那是一只巨大的、通红的,属于恶鬼的眼睛。 这简直是恐怖片里才会出现的噩梦场景。 沈莳不知道长鬼究竟有没有看到藏在犄角旮旯里的自己,但此时他除了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同时祈求自己没有被发现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一秒、两秒、三秒…… 沉默的対峙中,沈莳大脑一片空白,只能听到血流冲击鼓膜的隆隆巨响。 终于,那只血红的眼睛慢慢移开了。 【在——哪——里——呢?】 长鬼嘟哝着,随手推倒了旁边一间小屋,又一屁股坐断一颗枫树,在一片废墟中沉思了片刻,慢慢地站起身,往院子东面去了。 【好——吃——的——肉,在——哪——里——呢?】 …… 长鬼対人肉非常执着,在他现身的时间里,总是锲而不舍地搜寻整个旄头院,似乎想要找到藏在某个角落的猎物。 沈莳一直紧绷着神经,竖着耳朵听外头的动静。 每次脚步声和说话声靠近时,沈莳都会不可避免地感到紧张和恐惧,连抬头看一看屋顶那个破洞的勇气都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钟声和鸟鸣就成了沈莳最大的慰藉。 每回他听到钟响或是鸟叫,就知道自己又熬过了一个小时,离怪谈结束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终于,在沈莳因长时间保持蜷缩的姿势而双脚发木的时候,他听到远处传来“当——当——当——”三声钟响。 寅时,也就是凌晨三点钟,终于到了。 沈莳轻轻舒了一口气。 长鬼的活动时间是子时三刻到寅时二刻,也就是说,再坚持一个小时,他就能从这个可怖的怪谈任务中解脱了…… ——— 与此同时,在前华殿通往正华殿的东侧山路上,白三更白教授听到三声钟响,战战兢兢地钻出地藏庙,细细确认过方向之后,顺着下山的坡度,小心翼翼地朝南行进。 他不敢走得太慢。 毕竟整个怪谈全程大约有两公里,対一个六十出头的中老年人来说,要在一个小时内摸黑走完两公里的山路,并非一件轻松的任务。 果然,就在他经过地藏庙,堪堪踏入地图标注的“傒囊”的出现区域时,就听到身后有一把细细嫩嫩的童音在说话。 【先生,捎我一程,可以吗?】 那脆脆软软的嗓音听着大约不过三四岁的年纪,怯生生的带着天真的祈求,【先生,咱们一起走,好吗?】 白三更的冷汗唰一下就下来了。 他不敢回头,只敢斜着脑袋,用眼角去瞥。 余光中,白教授看到了一个矮矮的白影,身高才到他的大腿,正亦步亦趋跟在他一步远的身侧,口中还不停地说着,【带我一起走嘛,好不好?好不好?】 白三更汗如雨下,下意识加快了脚步,想要甩开身后的尾巴。 可那小娃儿明明才不到九十公分的身高,两条小短腿却倒腾得飞快,一点没有被落下的意思。 【先生,带我走吧!】 【先生,我们一起走吧!】 傒囊一边叫着,一边伸手去拉白三更的袖摆,好似想去牵他的手。 白三更心头大骇,连忙袖紧双手,埋头赶路。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影子忽然挡在了他的正前方。 白三更猝然刹住脚步。 那是一条非常古怪的人影。 乍看似乎是个又高又瘦的戴着高冠的男人,但比例却非常奇怪。 它的上半身长得格外不自然,而两条腿又短又细,形状也异常别扭。 这时,一大团幽蓝鬼火恰好从路旁草丛中蹿起,把这一段山路照得亮了三分。 白三更终于得以看清挡路的究竟是什么了。 那是一只套着人衣服的白毛黄鼠狼,两只爪子举在头顶,托着一具只有上半身的枯槁干尸,尸体脑袋上还戴着一顶明制的高冠。 【你看,我像个人吗?】 黄鼠狼尖着嗓子开口了。 白三更倒退一步,结结实实撞到了身后的小娃娃。 ——怎、怎么可能!? 白三更根本无法思考,满脑子只剩这唯一的想法。 ——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可能!? 他明明仔仔细细、反反复复看过怪谈规则,确认了傒囊和黄皮子仙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了! 他也确实是等到三下钟声响起,凌晨三点已过,黄皮子仙消失的时候才出发的啊! 白三更实在想不通,此时此刻,为什么这只黄鼠狼会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呢!? 第120章 4.百鬼山守则-11 先生,请跟我来吧 【你看, 我像个人吗?】 白毛黄鼠狼一边问,一边朝白三更靠近,头顶举着的半具干尸随之大幅度地左右晃动, 仿佛要把那根脆弱的颈骨摇断一般。 可怜白教授已吓坏了。 他两股颤颤,汗流浃背, 冷汗淌进眼睛里, 和不知何时急出来的眼泪混在一起,让他几乎难以视物。 白教授很想转身就逃,但他膝盖发软,连动都动不了。 ——怎么办!? ——怎么办!? 白三更以为自己在想办法, 然而事实上,他的大脑只是在不停地重复这一个毫无意义的词语罢了。 而白毛黄鼠狼还在持续逼近, 那诡异的身影已经快要凑到了白三更的眼前了。 白教授两腿一软,直接跪坐在了地上。 他浑身颤抖,哆嗦得仿佛突然发了羊癫疯。 黄皮子仙顶着那具干尸, 距白三更只有一步之遥。 披着一层干瘪皮肤的骷髅头摇摇晃晃地向前一歪, 几乎要与他来个贴面礼。 那狰狞的眼窝、咧到最大的嘴巴、参差发黑的牙齿, 让可怜的老人恐惧得三魂具丧, 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你看,我像个人吗?】 黄皮子仙第三次开口问道。 “——像、像——!!” 这一秒,白三更脑中一片空白,在恐惧的支配下, 下意识开口叫道: “你、你像——像个人——!!” 【嘿、嘿嘿、嘿嘿嘿……】 黄皮子仙捏着嗓子, 低低地笑了起来。 【那可真谢谢你了。】 那白毛黄鼠狼将半截干尸往旁边的草丛一扔,嘻嘻笑道: 【你可真是个大善人, 大善人啊!】 说着,它两只前爪迅疾如电, 朝前一伸,【既然如此,大善人,再借你双眼一用吧!】 “啊!!!!!” 惨叫声在山道间响起,凄绝至极。 白教授那双艺术家的眼睛生生被利爪剜出,只剩两个血淋淋、空荡荡的窟窿。 疼到了极点,白三更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就差在地上打起滚来。 “啊、嗷啊啊啊!” 血止也止不住,淅淅沥沥从他的指缝中涌出,流满小臂,又顺着肘弯滴到地上,很快在身前淌出一个小血泊。 【先生。】 这时候,一双小手轻轻搭在了白三更的手背上。 【先生,请跟我来吧……】 ——— 同一时间,正华殿的后院中。 沈莳躲在那间小小的破屋里,耐心地等着时间过去。 然而就在这时,“当——当——当——” 沈莳翛然抬头。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但沈莳非常确定,那绝不是恐惧和疲倦中的错觉。 毕竟他可是有【精神加持】在身的人。 在没获得这个san值上限增加20%的技能前,沈莳尚且能直面邪神眷属而没有精神崩溃,就更别说他现在只不过是呆在恶鬼环伺的小房子里熬时间了。 沈莳确定自己很清醒,记忆也没有混乱。 他确实在听过三声钟响之后不久,又再度听到了三声钟响。 如果这个怪谈规则世界没有发生混乱,或是还有什么没有事先告知他们的隐藏规则的话,那么第一次,或者是第二次钟响一定有猫腻。 然而沈莳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他只能继续蜷缩在逼仄的角落里,等待自己的怪谈时间结束…… …… 终于,在仿佛无穷无尽的漫长等待之后,沈莳终于听到了三声鸟叫。 伤魂鸟叫三声,意味着寅时半,也就是凌晨四点到了。 沈莳下意识竖起耳朵,细细地听着外头的动静。 许久,再无声息。 脚步声、震动感、闷雷般的鬼语全都消失了。 但有了先前两次钟响的经验,沈莳不敢轻举妄动。 他仍然静静地窝在小屋里等了好一阵子,确定这段时间里外面再也没有半点儿声息之后,他才小心翼翼地起身,扶着墙壁挪到门边,轻轻地推开了屋门。 院子跟刚刚遭了一场台风一样,比他刚进来那会儿更乱了。 好在长鬼确实消失了。 沈莳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这意味着他的怪谈任务已完成,接下来,他只要躲开不知会在哪里出现的神通鬼,平安活到天亮,再返回起点就行了。 对于现在的沈莳来说,旄头院已不是久留之处。 他必须尽快移动到距离这里最近的“安全屋”去。 沈莳其实已经将地图背了个滚瓜烂熟,不过沈莳还是翻出藏在衣服内袋里的小地图,确认了一下路线。 距离他最近的一处“安全屋”,是位于正华殿东南侧的一座三层小楼,名叫“弧矢阁”。 沈莳立刻动身,按原路出了正华殿,随后稍稍往东绕了半弧,沿着山岬的轮廓行进了大约不到五十米,就来到了他的目的地——弧矢阁。 此时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候,初入弧矢阁时,建筑物内部简直黑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不过这里再黑也毕竟是“安全屋”。 根据这个世界的怪谈规则,在这里没有任何人或是鬼怪能伤害他。 这个“安全”的认知让遭受了一整晚精神折磨的沈莳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 要不是场合不对,他简直想一骨碌摊平在地板上,就这么什么也不管,一直躺倒卯时半为止。 不过他这个摆烂的心态只持续了大约十秒钟。 沈莳很快振作起来。 在眼睛适应了弧矢阁的黑暗之后,沈莳找到了放在门口矮柜上的蜡烛、托盘和火折子。 他有些笨拙地点上蜡烛,拿在手里,借那一豆微光开始检查这处“安全屋”的环境。 这弧矢阁是一座精致的三层小楼,地方虽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 一层楼大半的空间都被一座神坛占据。 大约六十公分的高台上摆放的是一组神仙雕像。 神仙一共四男二女,面容、姿势栩栩如生,每个都有真人高。 这组雕像不止有人物,还配了背景。 亭台楼阁、假山树木,高处甚至还做了缭绕的云雾和翱翔的仙鹤,当真好一番仙宫景致。 沈莳端着蜡烛,绕神坛走了一圈。 他本来只是想看看几个造型漂亮的神像而已,却在绕到角落时发现了一处不太对劲儿的地方。 沈莳停下脚步,举着烛台凑近了看。 那是一座被折断的雕像。 整个神坛上的雕像都是陶瓷制成的。 沈莳以前稍稍了解过烧陶的工艺,看断面就知道,那是最常见也最简单的倒模品。 也就是说,在两半事先雕刻好的模子上糊一层陶土,等土干透了脱模,两块粘合起来,涂上鲜艳的釉色,再进炉烧制,烧好了就是成品了。 残座呈正六边形,直径大约三十公分左右,从按照形状来看,沈莳觉得,它原本应该是一座塔或是类似的什么建筑物,只是此刻它被贴着底部完整截断,只在基座上留下一厘米左右的残座。 沈莳伸手,好奇地摸了摸残像的根部。 切口并不刮手,看来切割的工具应该十分锋利。 除此之外,沈莳还在神坛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托盘,上面有一小节烧尽的蜡烛。 沈莳:“……” 他再次摸摸那平整的断口,又回头看看角落的蜡烛,眼中闪过沉思之色。 ——— 检查完一楼,沈莳顺着狭窄陡峭的木楼梯上到弧矢阁的二楼。 二楼的空间比一楼更小,里面没有家具,只在墙上挂了一把中式的长弓,长弓两侧还挂着八支箭矢,排成一个近似“W”的形状。 身为剧本杀的玩家,沈莳对“弓箭”这种可以杀人的武器自然格外敏感。 他快步走到墙边,伸手取下一支箭。 长箭顶部空空如也,只有一根光溜溜的圆头木杆,并没有安上能伤人的箭头。 沈莳松了一口气。 ——看来,这里的“规则”还是很严格的。 那对纸扎的童男童女告诉他们的十三条规则里,第一条就是“阴阳宅与百鬼山范围内,禁止做出任何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的行为”,于是干脆连能当武器的东西都安排成伤不了人的。 沈莳如此想着,把手里那支箭挂回原处,又端着烛台,仔细检查过其他八支箭,确定它们同样是没有箭头的纯装饰品后,方才罢休。 检视完二楼,沈莳又沿着楼梯爬上弧矢阁的三楼。 三楼的空间已经小到只能算是个“阁楼”了。 这里空空如也,除了一扇半掩的窗户,什么都没有。 沈莳推开窗户,伸头朝外看了看。 弧矢阁建在山岬的最突出处,从这扇窗户往外看,刚好能看到山脚处的前华殿的背面,以及位于前华殿后方的小路。 明明刚才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山路,但当沈莳站在这里往下看时,才知道山腰正华殿与山脚的前华殿其实也就二十米上下的落差,若是从这里看出去,弧矢阁跟前华殿的直线距离也就百十来米的样子。 沈莳看着远处的建筑物,还有影影绰绰飞舞的萤蓝鬼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夜风寒凉,带着草木与露水特有的气息,本应十分宜人。 但不知为什么,或许是他被【调查员的直觉】提升的第六感告诉他,这个看似危机已过去的夜晚,一定发生了什么超乎所有人预料的事情。 第121章 4.百鬼山守则-12 我能去看看白三更的尸体吗? 沈莳躲在弧矢阁里, 不敢打瞌睡,只坐在窗边,一直熬到了天亮。 弧矢阁三楼的窗户朝南, 从这里看出去,是无法看到日出的。 不过等着等着, 沈莳还是发现黑沉沉的天色渐渐泛起了灰蒙蒙的白。 那种灰似雾霾也似阴云, 明暗交替既不辉煌也不绚烂,要不是沈莳一直盯着天空细细分辨色彩的变换,或许很难察觉到长夜已过,而黎明将至。 终于, 沈莳听到了伤魂鸟凄厉的四声哀啼。 卯时半,早上六点。 沈莳终于熬过了这一夜的怪谈任务, 可以动身返程了。 他手里的蜡烛还剩三分之一,不过外头已经天亮了,沈莳自然不用再依赖烛火。 于是他将没烧完的蜡烛吹灭, 连烛台一起搁在了门边的角落里, 然后推开弧矢阁的大门, 沿原路回程。 这时, 细细密密的雨丝从天而降。 沈莳没有伞,只能冒雨前行。 雨势一开始很小,仿佛江南三月纤柔的牛毛细雨,落到脸上只能感受到一点儿凉意。 但不久之后, 雨就大了起来, 淅淅沥沥落下,砸在泥地上, 山路很快变得又湿又滑,泥泞不堪。 饶是沈莳走得很小心, 也在这湿漉漉的泥地上滑了两回。 好在他身上的衣服穿得厚实,除了手掌稍稍划破了一点儿皮之外,没受什么更大的伤。 沈莳冒雨一路前行,经过钟楼时,还特意停住脚步,远远看了一眼。 天空虽是灰着的,不过现在的光线比昨晚好多了,沈莳能仔细看清整座钟楼的全貌。 钟楼矗立在一个月牙形的小湖旁,距离沈莳所在的山道直线距离大约二十米左右,有一条隐没在草叶间的狭窄小径可以通到楼底。 钟楼六米左右的高度,分上下两层,上层悬空挂着一口黄铜色大钟,沈莳往前走了几步,便看到钟楼侧面有一条直通二层的狭窄直梯。 沈莳:“……” 他心下已有了计较。 沈莳没有在这里逗留太久。 因为他必须在辰时,也即是七点前赶回起点的界碑处,而他统共只有一个小时的回程时间。 ——— 沈莳加快脚步,冒雨往回走。 终于,他看到了那块写着“百鬼山”的界碑。 按照任务地点与起点的路程来看,沈莳的“长鬼”属于最远的两个怪谈之一。 此时,除了在枯竹潭边做“疫鬼”任务的林冕林公子,还有做“傒囊”任务的白三更白教授之外,其他人都已经先一步回来了,正围在界碑旁边,或站或坐地等着。 从众人的神色看来,沈莳觉得,他们昨晚经历的怪谈任务怕也没比自己的“长鬼”轻松到哪里去,人人看着都面有菜色,又累又怕,一副大难不死之后的倦怠样子。 “小沈,你回来了。” 秘书简小瑜看到沈莳朝界碑走来,勉强提起精神朝他挥了挥手,脸上挤出一丝苦笑,“昨晚辛苦了。” 沈莳回给简小瑜一个微笑,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走到她的旁边,左右四顾,说道: “看来,就差林总和白教授了。” “嗯。” 简小瑜答话的声音有气无力,似乎没什么说话的兴致。 美女秘书一头蓬松的波浪卷被雨淋湿后湿哒哒地黏在一处,像一团纠结的水草,脸上不施粉黛,唇色是缺乏血色的苍白,气色很差,唇线紧抿时,两颊可见清晰的法令纹,终于显出了几分平日被妆容掩饰得很好的岁月痕迹来。 简小瑜倦怠地笑了笑,“林总他那任务地形蛮复杂的,得绕点儿远路,晚一点儿也正常。” 她唇边的弧度拉平了,轻轻撇了撇嘴: “至于白教授,他一把年纪了,山路走得慢一点也正常,対吧?” 沈莳伸手擦了擦落到眼睫上的雨水,含糊地应了声是。 林冕林公子昨晚的怪谈任务是编号“八”的“疫鬼”。 在前华殿去往正华殿东侧的山道上,有唯一一条不是上山而是下山的小径,这条小径通往一处裂隙形成的山谷,那儿的地形复杂,有好几处断头路和分岔道。 在山谷里有一处沼泽泥潭,名叫“枯竹潭”。 那处泥潭,西侧是“泥魃”的栖息地,东侧稍远处的一条岔道则是“疫鬼”的出没地。 当然,若是拿着地图,枯竹潭的路应该还是不难走的,最多就是稍微绕一点罢了,所以简小瑜才说,“晚一点儿也正常”。 至于明明怪谈地点不算远,还至今没有回来的白三更白教授,简小瑜只说可能是他年纪大了,走山路比较慢罢了。 果然,又等了一会儿,林冕林公子便回来了。 他看起来一副累坏了的样子,用来対付疫鬼的扁担被他当成拐杖杵在身前,深一脚浅一脚,走得摇摇晃晃。 秘书简小瑜和酒吧老板庄麒麟都连忙凑上去,将他搀扶回了界碑处。 “我忒么受够了!” 林冕林公子扔下那根破扁担,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崩溃似地揪扯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我想回家!我现在就要回家!!” “别急别急,林总,咱们别急!” 庄麒麟连忙安慰他,又是拍肩膀又是帮忙擦雨水,态度好不殷勤,“你看,咱们这不是都在这儿了嘛,等会儿白教授也回来之后,咱就全体完成怪谈任务,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这安慰很凑效,让精神几近崩溃的林冕渐渐安下心来。 “対、対啊!” 林冕抹了把雨水,如梦方醒,“只、只要所有人都完成任务,我们就、就能走了!” 他推开庄麒麟,挣扎着爬起来,“人都回来了吗?” 林冕睁大眼到处瞅,胡乱点着人数,“白教授呢?他人呢?” 然而没有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众人又等了一会儿。 雨渐渐变小了。 终于,在雨势完全停止之后,五声钟声响起。 沈莳听得很清楚。 那钟声离他们很近,正是从前方那座钟楼处传来的。 五声钟响,意味着此时已是辰时,清晨七点,早晨,终于到了。 而白三更,依然没有出现。 ——— 【恭喜诸位贵客,你们完成了昨日的怪谈任务。】 钟响后,两个纸扎的童男童女便来了。 它们在灰蒙蒙的天色下悠悠荡荡地飘过来,惨白的脸上,一张血红的大嘴似要咧到耳根。 【可惜,你们之中有人没能完成怪谈任务,所以今晚,诸位还要再次踏足百鬼山。】 众人盯着童男童女那幸灾乐祸的笑脸,目光里透着惊惧与愤恨。 “为什么!?” 林冕咆哮起来,“到底、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白三更那死老头子没回来!!” 他急不可耐地想要脱离这个见鬼的怪谈规则世界,然而白三更没能在七点前回到界碑这里,那就意味着他们还得继续在这里逗留下去,十六个小时之后,又要进行第二次怪谈任务了。 极度的愤怒和绝望中,林冕连装都不装了,完全暴露本性,把白三更称作了“死老头子”。 林冕情绪激动,开始像马○涛附体一样,毫无理智地大吼大叫。 庄麒麟和简小瑜好不容易才将人按住,令他不至于做出什么冲动的不理智行为来。 这时,会计师程向晚开口了。 他问两个纸人:“我能去看看白三更的尸体吗?” 似乎没料到竟有人会提出这个问题,童男童女很人性化地做了个対脸的动作,似乎略略思考了一下,笨拙地点了点头,【规则没有说不可以,那便是可以。】 它们一歪头,【要我们带你去吗?】 程向晚肯定地回答:“是的,请带我去。” “等等!” 沈莳闻言,立刻紧走两步,站到了程向晚身旁,“我也要去!” 白三更的爱徒罗子希也随即表态,“也请带上我!” 与积极要看现场的三人相比,林冕的态度就消极多了。 他対一个死掉的老人根本毫无兴趣,也不想再踏进那闹鬼的山林一步。 “我忒么好不容易才从山里出来,绝対不要再进那见鬼的地方!” 林冕叫喊道: “再说了,要不是那死老头子废物,我们现在早就能走了!都是他拖累我们!都怪他拖累我们!” 林冕非常坚决地表示自己绝対不去,他现在要立刻回到有瓦遮头的房子里,休息、吃饭和睡觉,再不管这些魑魅魍魉的破事儿。 【不想去的人,可以先回阴阳宅。】 童男童女朝后一指。 只见界碑后方,一幢三进的宅院似凭空出现一般,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重新矗立在了山间。 【要去看尸体的人,跟我们走。】 “我、我也不想去……” 崔婉紧紧抱住庄麒麟的胳膊,低声说道:“要不咱们也回去吧?” “不,我还是要去看一眼,总不能让白教授这么不明不白地就死了,対吧?” 酒吧老板却拉开了女朋友的手,“你先回屋里去,和小瑜姐一起陪着林总好了。” 说罢,庄麒麟不顾女朋友撒娇式的哀求,让两个姑娘搀扶着濒临崩溃的林冕林公子先回了阴阳宅,自己则和沈莳、程向晚与罗子希一起,跟在童男童女身后,再次越过界碑,踏进了百鬼山的范围。 第122章 4.百鬼山守则-13 必死无疑的规则 童男童女带着沈莳、程向晚、庄麒麟和罗子希一路往山里走。 沈莳注意到, 到达前华殿前的分岔路时,两只纸人选择了往东面拐。 随后,他们钻进了东侧的山路上一条没在地图上标注出来的隐秘小径, 几番辗转,来到了一处被藤蔓和杂草遮掩的山洞前。 【你们同伴的尸体就在这里。】 童男童女告诉他们。 山洞不深, 里面的空间亦十分狭窄。 沈莳等人都是身高体格不差的成年男人, 若全挤进那么窄的山洞里,那就会跟罐头里的沙丁鱼没两样,连转身都转不动了。 众人略一商量,决定让身材相对更瘦些的罗子希和沈莳进去, 将白三更的遗体搬出来。 这工作比沈莳想的要容易。 按理说,白三更虽然不高, 但却是个啤酒肚的胖子,目测体重得有个一百四十斤上下。 事实上,沈莳和罗子希挤进昏暗的山洞里, 一个抬肩一个搬腿, 轻轻松松就将尸体给弄了出来。 灰暗的天色下, 众人终于看清了这具遗骸的模样。 饶是沈莳在搬运时已察觉不对劲儿, 可亲眼看到白教授的尸体状况时,仍然不可避免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若不是众人非常肯定白三更昨天晚上还活着的话,他们一定会觉得这是一具戈壁沙漠里风干了起码好几个月的干尸。 白教授原本营养过剩的躯体一夜间完全干瘪了下去,皮肤皱缩, 皮下厚厚的脂肪层似乎完全化成了液体, 又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吸收了个一干二净。 老人枯槁的遗骸被包裹在他原本穿的对襟长衫里,仿佛裹在布袋子里的一根人形枯枝, 仿佛只要动作大一点就能被折腾散架一般。 程向晚蹲下,用手轻轻捏住死者的下颌, 将白三更的脸转了过来。 众人又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们看到,死者那干瘪得只剩一张皮的脸上,眼窝空空如也——他的双眼,被挖走了。 “挖眼……” 庄麒麟抱着胳膊打了个冷颤,虽刻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镇定一些,但句尾的颤音仍然暴露了他心中的忐忑,“这……好像是那劳什子黄皮子仙的杰作吧?” “你说得没错。” 程向晚又抓起老人脱水的手腕,掂量了一下,“但挖眼不是他的死因。” “是‘傒囊’。” 沈莳笃定的说: “杀死白教授的怪谈,是‘傒囊’。” 程向晚同意沈莳的想法,“根据怪谈规则的描述,只有傒囊才会将人带入山里,吸成人干。” “但这不可能啊!” 罗子希竖起眉毛,难以置信地叫了起来: “白教授怎么会既遇到傒囊,又被黄皮子仙挖眼呢!?除非——” “除非”二字后,他未完的话卡在了嗓子眼里。 程向晚回头,目光沉沉,一字一顿地说道: “正是你想的那样。” ——— 沈莳等人回到阴阳宅的时候,内院的水漏指针刻度刚好指向辰时六刻,也就是早上八点半。 他们在山里折腾了一整夜,天亮时又冒雨返回,一身衣服鞋袜彻底湿透,还摆弄了尸体,现在全都又脏又累,实在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几人进屋的时候,林冕林公子已经一个人回房间去了,简小瑜和崔婉两人问了问情况,便说你们先去洗漱休息,一小时以后在正房集合,有什么话到时候再慢慢说。 沈莳等人都觉得两个姑娘的提议很在理,便各自回房拿换洗衣服去了。 衣柜里的替换衣物是现成的,沈莳也不挑,随便拿了一套,再带上澡盆浴巾就直奔浴室。 男浴里蒸汽缭绕。 不管是浴桶还是浴池里的水都很不科学地一直维持着令人觉得很舒适的温度,仿佛天然温泉一般。 沈莳用脸盆打了水,端了把小马扎坐在浴室角落里,把自己上上下下刷洗了个干净,又泡进浴池,借热水的温度舒展身体,放松紧绷的情绪。 在沈莳泡澡时,程向晚和罗子希也来了。 两人跟沈莳一样,选择先刷洗干净以后,再进到浴池里泡上一会儿,以此缓解身体与心灵的双重倦怠。 酒吧老板庄麒麟是最晚一个到的。 他只是打了水,飞快地冲洗了一下,便用布巾包住自己,一副已经洗好了的模样。 “哎,庄老板。” 沈莳趴在浴池边上,开口招呼他:“水温很舒服,你不来泡一会儿吗?” “不了。” 庄麒麟在背着人的角度利落地擦干身体,又套上中衣,“我有点累,想回房躺一会儿,就不泡澡了。” 说罢,匆匆端上脸盆和一应洗漱用品,转身便离开了男浴。 沈莳:“……” 虽然庄麒麟洗澡和穿衣的动作都很快,也有意躲着其他人的视线,但沈莳刚才分明看到,在庄麒麟的左锁骨下方有一个红黑两色的纹身,约莫半个巴掌大,是一个嘴里衔着蛇的骷髅。 这图案,立刻让他想到了前置剧情里的一个细节。 他在这个剧本杀里扮演的角色“沈时”,曾经是个混社会的不良分子,因为替老大追债时不慎伤了人而被判了两年半。 “沈时”刚刚进去那会儿,号子里有个风云人物,名字现在他已经记不清了,只知对方的绰号叫“赌神”。 之所以叫“赌神”,是因为那人纵横牌桌难遇敌手,出千出得毫无破绽,据说连监控摄像头都很难拍到他的手法。 在狱中,擅长出千的囚犯都是很受欢迎的,人人都想从这位“赌神”手里学上两招,以后说不准还能多个谋生手段。 不过“沈时”进去的时机不巧,他入狱的隔天,“赌神”就出狱了。 “沈时”又跟“赌神”不在一个监号,只在去浴室洗澡时远远看过对方一眼,没记住那人长什么样子,倒是记住了他左胸那块红黑配色的纹身图案。 沈莳相信系统不会强塞给他一段无用的“前置剧情”。 所以这位酒吧老板庄麒麟,一定是他当年有过一面之缘的狱友“赌神”无疑了。 ——— 洗漱完毕,沈莳回到自己的房间,叫出人工智能小兰,拜托对方在水漏快要到巳时半时叫他,自己则歪倒在床上,闭眼小憩了一会儿。 这一觉的睡眠时间很短,但沈莳意外的睡得很熟。 水漏指针指向巳时半,亦即早上十点钟时,他准时爬起来,把自己收拾整齐,按照约定到正房集合。 众人陆陆续续到了。 连一直躲在自己房里不肯见人的林冕也来了。 只不过林公子臭着一张脸坐在角落里,一副谁也不想搭理的样子。 与先前几次集合时那浮于表面的和谐气氛不同,这一次众人脸上的表情都不算好看,无意识地与旁人目光接触时,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警惕与疑虑。 若是用剧本杀的专业术语来说,沈莳知道,这可以算是第一回 合结束,要开始进行阶段性的梳理案情,并且盘查玩家疑点了。 原本沈莳身为侦探,理应做这场谈话的引导人,但这一回,有人比他更快地占据了主动权。 “关于白教授究竟是怎么死的……” 会计师程向晚环视众人一圈,率先开口道: “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 “啊?” 坐在男朋友身边的崔婉发出一声短促的轻呼,用力地摇头,“不,我不知道!” 角落里的林冕也抬起头,神色不善地瞪视程向晚,“老程,你什么意思?!” “好吧,既然如此,我就再解释一下好了。” 程向晚点了点头,沉着回答: “白教授是被人故意设计,搞错了时间,才会被傒囊杀死的。” 崔婉睁大眼,用手捂住嘴巴,而林冕林公子的脸已经黑得跟锅底有一拼了。 “其实凶手的手法很简单。” 程向晚回答: “他或者她提前敲响了钟楼上的铜钟,利用‘傒囊’和‘黄皮子仙’的怪谈规则,害死了白教授。” “傒囊”和“黄皮子仙”的出没区域有三分之一的重合,而且二者的规则怪谈是互相矛盾的。 要完成“傒囊”这个怪谈任务,要求玩家在碰到那只小鬼时假装视若无睹,自己走自己的路,不要搭理,更不能吱声,否则便会被视作回应了傒囊的邀约,被它诱到山里吸成人干。 而碰到“黄皮子仙”时,则必须在对方提问“你看我像个人吗?”的时候,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若是回答否定的答案或者置之不理,都会被黄鼠狼精吊死在路边。 面对傒囊决不能说话,而面对黄皮子仙则必须开口。 换而言之,若是同时触发了这两个怪谈,玩家必死无疑。 当初众人帮白三更仔细琢磨过破局之法,那就是在“黄皮子仙”消失以后,抓紧机会完成“傒囊”这个怪谈任务。 黄皮子仙的怪谈时间是子时半到寅时,也就是夜半十二点到凌晨三点;而傒囊则在丑时到寅时半出没,亦即是深夜一点到凌晨四点,中间有一个小时的非重叠期,足够完成“傒囊”这个怪谈任务了。 在无法使用手表或是别的计时工具的情况下,众人在山里只能靠正点的钟声和四刻的鸟叫声来得知具体的时间。 黄皮子仙在寅时消失,而寅时会敲三声钟。 白三更是个腿脚算不得利索的中老年人,本就担心只有一个小时的任务时间会不够用,听到三声钟响,定然会急急忙忙离开安全屋,抓紧时间完成任务。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第一次的三声钟响是个陷阱,更是他的催命丧钟。 第123章 4.百鬼山守则-14 众人的动机 “你的意思是……” 听完程向晚的解释, 崔婉震惊地眨了眨眼,“凶手爬到钟楼上,提早敲了三下钟, 让白教授误以为寅时到了,急急忙忙去做任务, 结果就遇到黄皮子仙了?” 姑娘说着, 恐惧地抱紧了男友的胳膊,“难怪我昨晚听到两次三声钟响,我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睡着听岔了……原来第二次才是真的……” 程向晚肯定地回答:“正是如此。” “但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冕林公子大声喊道: “到底是谁要故意害死白三更!?这有什么好处吗!!” 这问题堪称灵魂拷问,恰恰是剧本杀中最关键的核心问题。 正房中霎时鸦雀无声。 默然到有些诡异的寂静中, 沈莳悄悄抬头,不动声色地观察其他人的表情。 在“沈时”的前置剧情里, 关于白三更白教授的讯息并不多。 他跟白三更没有私交,只在替林冕开车时见过对方几次,知道这位教授跟林公子一家关系甚笃, 而且两人在生意上的往来远不止表面上一个画画一个卖画那么简单。 至于到底有多不“简单”, 则其中所涉的猫腻, 就不是他这么一个区区小司机能扪清的了。 但“沈时”不清楚, 这儿还有那么多人,想必定然是有清楚的。 他细细留意着众人的神色,试图从中观察到更多的信息。 “喂!你们怎么不说话了?!” 林冕左右四顾,见所有人都闭嘴不语, 一脸讳莫如深的样子, 火气顿时就蹭蹭蹿上头顶。 “明明只要完成怪谈任务,大家就能回去了, 偏偏有人要捣乱,弄死白三更——” 林公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看来,是有人很想他死,对吧!?” 众人都沉默地看着林冕。 沈莳其实很能理解林公子的质疑。 与沈莳从前经历的世界不同,这里除了是场剧本杀之外,本身就是个怪谈规则。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要面对最直接的生命威胁,稍有不慎就会惨死在恶鬼手里。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脑子没被门夹过的人,一定是希望所有人都顺利完成怪谈任务,平安脱离这个恐怖且危险至极的轮回才对。 可惜很遗憾,沈莳知道,因为这同时是一场剧本杀,所以一定有一个潜伏在暗处的凶手,会像杀死白三更那样,想方设法作案,以至于让他们无法顺利离开。 也只有林冕这种NPC——是的,从林公子这跳脚的反应和疑问来看,沈莳已经有八成把握他是个NPC了——才会像个“正常人”那样思考问题,对凶手破坏怪谈任务的做法感到愤怒和无法理解。 至于其他人此时缄默不语的反应,便很明显是生怕自己言多必失,不小心透露了“动机”,引来他人的怀疑了。 沈莳蜷在袖子里的手指轻轻叩了叩膝盖。 他心想:如此看来,除了林冕之外,剩下咱们这六个人,很可能都是玩家了。 “怎么!?” 林冕对众人的反应十分不满:“难道有谁非要害死白三更不可吗?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他一边咆哮,一边用愤恨的目光扫视众人。 在看到坐在角落里的秘书简小瑜时,林冕忽然顿住了。 “你、你——” 他盯着简小瑜,“简小瑜,该不会是你吧!你之前跟他——跟白三更——” 简小瑜猝然被点名,浑身吓得一哆嗦。 “你说什么呢!?” 平日里,简小瑜对自己的老板态度是很恭敬的,但此时她直接跳了起来,尖着嗓子大喊:“不要胡说!!” “我怎么胡说了!” 林冕林公子哪里遭过她这般顶撞,脾气立刻就上来了,“你以前跟过白三更那老头子吧!是他的情妇吧!” 他伸手指着简小瑜的鼻子,大声爆出她的隐私: “但白三更根本就是玩你的!新鲜劲儿过去了就把你给扔了!结果你什么好处都没捞到不说,还被他老婆找人打了一顿,连肚子里的野种都掉了,对吧!” “够了!” 简小瑜脸色铁青,嗓子都要叫劈了: “别说了!住口!你别说了!”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难道杀人的真是你吗!” 林冕大声笑道: “听说你那次大出血了?差点没命不说,连子宫都切掉了是吧?以后都不能怀孕咯!” 简小瑜被当众揭穿了最不愿提起的往事,简直像被架在火上烤着一般,羞愤交加,无法反驳也无法自辩。 ——这就是剧本杀玩家最怕遇到的情况了。 沈莳心想。 第一个被当众质疑动机的玩家总是最容易被集火的。风口浪尖之下,很容易被其他人先入为主,当了那出头的椽子,在投凶中受到“重点关照”。 若是简小瑜无法有效自辩,那她可就麻烦了。 “不是我!” 简小瑜用力地摇头,“钟楼那么高,梯子又窄,黑灯瞎火的,我怎么爬得上去!?” 她拼命分辩道: “再说了,我昨晚的怪谈是‘树中住鬼’,你们今晚自己试试就知道了,那树鬼难找得很!我在林子里鬼打墙了好久,等出来的时候,三声钟就已经响了!我根本没时间折返回钟楼那边敲钟啊!” “哈!” 林冕一声冷笑: “这也是你自己说的,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没错。 沈莳心想,像简小瑜这般的解释是最苍白最无力的,非但无法说服旁人,反而会引来更多的攻讦。 在剧本杀里,当你被质疑行凶动机的时候,最有效的做法应该是…… “再说了,这里也不止我一个人跟白三更有仇吧!” 简小瑜一口银牙几要咬碎。 她强忍想要撕烂林冕嘴巴的冲动,朝旁边的文青辫子小哥罗子希一指: “比如罗子希,他难道就不想杀了白三更吗!” ——就是这样。 沈莳很轻地点了点头。 ——只有将怀疑扩大到其他人身上,才有可能脱身。 众人顺着简小瑜手指的方向,看向罗子希。 罗子希脸色十分苍白,仍强装镇定。 “嗯。” 他低低地应了一声,“我确实在给白教授当枪手……他名下不少画作,都是我画的。” “不止是枪手吧!” 简小瑜立刻尖锐地接口: “《云中观音》也是你的手笔吧!那可是得了世界级大奖的画作,却不能署你自己的名字,我不信你不恨他!” 罗子希没有反驳,只偏过脸去,避开了简小瑜的逼视。 “你们看!罗子希的嫌疑难道不是比我更大吗?” 简小瑜眼见甩锅有望,连忙乘胜追击,“他一个男人,爬梯子肯定要比我利索吧!” 她觉得自己的脑子似乎前所未有的灵光,种种念头转得飞快: “况且你昨晚应该一直跟白三更一起行动吧,毕竟你们的怪谈地点是最近的!如果想对那死鬼老头做什么,没有比你更方便的了,不是吗!” “我没有!” 罗子希终于被逼得开口反驳: “我的怪谈一点钟就开始了,比白教授的要早得多。昨晚我陪着他在地藏庙等了一会儿,听到钟声响了两下,就去做自己的任务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一字一顿地说道: “反正,我离开地藏庙的时候,白教授他还活得好好的!” “呵呵!” 简小瑜发出不屑的冷笑,“这谁知道呢?” ——— 这一架吵到如此地步,现场已充满火药味,剑拔弩张到了极点。 而林冕林公子似犹嫌不足,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自己的会计程向晚。 “老程,你跟白三更那死鬼老头子的关系,也不简单吧!你之前瞒着我悄摸跟他走私账的事,别以为我不知道啊!” 他瞪着程向晚,尖刻地笑道: “怎么,难道是你嫌抽佣低了?还是生怕我发现你俩合伙搞的那些小动作,杀人灭口啊?” 程向晚没有回嘴,只静静地盯着林冕,目光沉沉,情绪难辨。 林冕有种一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一肚子未出口的尖酸刻薄顿时都泄了气。 他只能转移炮轰的目标。 “还有,老庄,我猜你还不知道吧?” 林冕看向酒吧老板庄麒麟,朝依偎在他身边的崔婉抬了抬下巴,“你这小女朋友,跟你说自己是工读生,学过画画?” 他一咧嘴,笑容促狭,且带着森森的恶意: “不过吧,我刚才想起来了,几年前我就见过她了!” 庄麒麟吃惊地扭头去看挽住自己胳膊的女孩。 崔婉回视他,惶恐地摇头。 “你这小女朋友啊,以前是做模特的。” 林冕比划了个脱衣的姿势,“就是脱光了给人画的那种!” 庄麒麟甩开崔婉的手,不可置信地瞪视着自己的女友。 而崔婉则眼眶泛红,快要急哭了。 “我见过她好几次出入白老头子的画室,每次都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呢!” 林冕在庄麒麟震惊的眼神和女孩仓皇的神色中,再次感受到了揭人伤疤的恶劣快感,“就不知道,除了画画之外,这俩人还会不会抽空干点儿别的什么啰!” “阿婉,是真的吗!” 庄麒麟一把抓住崔婉的胳膊,厉声喝问:“你跟白三更有一腿!?” “那都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崔婉的胳膊被庄麒麟捏得生疼,下意识挣扎起来。 “再说了,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姑娘一边掉眼泪一边叫道: “你自己也出轨了吧!我看到那个女人发给你的微信了!你给她送了戒指,还说要娶她呢!” 沈莳:“……” 他便是万万没有想到,众人为了甩锅,都互爆得如此干脆。 “够了!” 林公子似乎不耐烦听庄麒麟和崔婉男女朋友那点儿破事。 “不管是谁做的,反正白三更那老头死就死了!” 林冕啐了一口痰,目光扫过众人,狠狠地撂下一句话: “但今天晚上,你们谁也别作妖!咱们一起把任务做完,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第124章 4.百鬼山守则-15 我其实已经有了一个怀疑对象了 争执本身就是一件很费劲儿的事情, 尤其是众人昨晚还在山里折腾了个通宵之后。 撂过狠话以后,林冕林公子就宣称自己要回房补眠,头也不回地走了。 昨天负责掌勺的秘书简小瑜也因为被当众曝光了不愿让人知道的过去而羞恼不已, 一言不发地回了自己的房间,看样子不打算给众人做饭了。 而崔婉的反应也和简小瑜差不多。 她刚刚和男朋友庄麒麟互相揭了短, 关系僵到了冰点, 似乎已失去了继续沟通的可能与必要,于是她干脆也不再浪费功夫,直接躲回房间去了。 正房里,剩下四个男人面面相觑, 气氛十分尴尬。 “算了,我去做点儿吃的吧。” 罗子希一声叹息, 无力地说道: “不过我厨艺很烂,跟小瑜姐没得比,不好吃的话, 你们可别挑剔啊。” 说罢, 他朝另外三人摆了摆手, 出了正房, 往后院去了。 “那我也回房去躺一会儿,吃饭时再出来。” 庄麒麟迈过门槛,边走边嘟囔:“这些乱七八糟的,我受够了……真想快点离开这里!” 正房里, 只剩沈莳和程向晚两人了。 “我到处走走。” 沈莳朝门外比了比手指, 笑着问程向晚:“程会计,你呢?” “嗯。” 程向晚朝他点了点头, 含糊地回答:“差不多吧。” 沈莳“哦”了一声,不再多说什么, 迈步跨出了门槛。 而就在这一转身一错眼的功夫,沈莳看到了一处他先前未曾留意的变化。 刚才他进门时,由于正房的门扉朝外洞开,沈莳便没注意到挂在门外的画。 此时从这个角度去看,他才发现,那张画已经跟他昨天看到的不一样了。 沈莳连忙伸手扒住门板,凑过去仔细研究起来。 昨日那张身穿鲜红的残破血衣的幽怨女鬼,已经不知何时完全变了个样子。 现在挂画上画的是一个身材消瘦、面容凄苦的男鬼,它正蹲在一个身穿官服的熟睡男人的枕边,低头凑近男人的耳朵,张嘴作喃喃低语状。 “这是‘冤鬼’。” 这时,沈莳听到有人这么说。 他回头一看,果然是程向晚。 程向晚不知何时已站在了他身后,朝门上挂的画一指,重复道:“这张画上画的,是‘冤鬼’。” 在进入这个剧本杀之前,沈莳是花了大功夫做了功课的。 他当然知道“冤鬼”是什么。 传说中,冤鬼是由含冤被害,死前冤屈无处诉说之人的冤魂所化。 它会寻找那些有能力的人,或现身或托梦,托你替他报仇或是伸冤。 这种鬼在怪谈志异里简直不要太常见,按照一般套路,某位大老爷回乡祭祖,夜宿荒宅,来敲门的不是狐妖,便是冤鬼。 不过,沈莳还是有些好奇。 冤鬼虽然是挺有特点的鬼,但也没到有个性到一眼就能分辨出其身份的地步,程向晚是怎么能够如此笃定这画上画的就是冤鬼呢? 于是他说出了做自己的疑问:“你怎么知道的?” “呵。” 程向晚难得发出了一声低笑,神色也较平日柔和了些许,“书房有百鬼图,其中‘冤鬼’一张,就跟这副很像。” 他瞥了沈莳一眼,补充道: “总之,你看过就知道了。” “原来如此 。” 沈莳点了点头。 他昨日只在屋里粗粗转了一圈,没有仔细查看过书房里的书籍和画作,自然也不知道百鬼图这么一回事。想必是昨天午后或是晚上,暮山紫一个人又去了书房,还在里面看了不少书画。 沈莳又问:“那么,昨天挂在门上的女鬼,你也知道是谁咯?” “嗯。” 程向晚回答:“是‘敫桂英’。” 沈莳“哦”了一声。 “敫桂英”这名字,原出自明代传奇作品《焚香记》。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敫桂英的□□,救助了病卧雪地的落难书生王魁,两人自此结成恩爱夫妻。三年后,敫桂英在送丈夫上京赶考,二人在海神庙山盟海誓,誓言“若负此盟,神鬼诛之”。 然王魁高中状元后,便攀上了宰相的高枝,入赘相府,抛弃了敫桂英。 敫桂英求告无门,只能到海神庙申冤,一番哭诉后,悲愤自尽了。 后来这戏便衍生出了不知道多少个版本。 有说海神怜恤其冤情,派手下捉拿负心汉,火烧状元楼的;有说敫桂英死后化为厉鬼,亲自替自己报了仇的;有说王魁其实是受奸人蒙骗的,后幡然醒悟,寻回敫桂英,大团圆结局的…… 反正,不管如何说,沈莳认为,“敫桂英”这个形象,代表的便是许许多多被负心汉辜负的怨女孤魂吧。 沈莳:“……” 他盯着门上的“冤鬼”图,微微蹙起眉。 “书房里有意思的书挺多的。” 程向晚看沈莳表情凝肃,便转身要走了,“你有空可以去看看。” “稍等!” 沈莳忽然叫住了程向晚,没头没脑地问道: “程会计,那个木匣子,怎么样?” 程向晚:“……” 他沉默了两秒,然后回了沈莳三个字: “没问题。” ——— 水漏的指针指向午时,也就是十一点时,沈莳回到了自己房间。 他反锁好房门之后,坐到桌边,同时唤出了人工智能小兰。 【主人,你不休息一下?】 小兰替他端来茶壶,沏了一杯茶。 【昨晚一夜没睡,您应该很累了吧。】 “我睡不着。” 沈莳轻轻地摇了摇头,“其实,关于凶手是谁,我其实已经有了一个怀疑对象了。” 【哦?】 小兰轻轻一颔首,配合地问: 【您在怀疑谁呢?】 沈莳丝毫没有绕弯子的意思,说话开门见山:“我怀疑那个酒吧老板,庄麒麟。” 小兰眨了眨眼,【为什么呢?】 沈莳不惯自己坐着说话时,有人规规矩矩地侍立在旁边——特别是对方还是顶着吴景澜脸的小兰。 于是他转移阵地,挪到架子床边,又拍了拍床沿,示意对方坐下。 小兰笑了笑,顺从地坐到了沈莳旁边。 “其实很容易猜到吧?” 沈莳接着刚才的话题,“因为白三更的死,不可能是随机事件。” 沈莳在《内外颠倒》时就遇到过随机的杀人事件——凶手海蒂在餐桌上用毒牛奶随机毒死了倒霉的强森,就为了找个由头把暗恋的律师先生叫回赤霞岛。 在他发现白三更惨死时,沈莳也曾思考过,这会不会又是一桩随机死亡——或许凶手不在乎死的是白三更还是白五更,只要是抽到了“傒囊”的倒霉蛋就行。 但仔细思考之下,沈莳又排除了这个猜测。 因为再没有比白三更白教授更恰如其分的死者了。 白三更年纪不小了,腿脚也不如年轻人利索。 对小年轻来说,一小时两公里下坡路,哪怕是山道儿也是轻轻松松跟玩儿一样,但对于白三更来说,可能就是得卡着点儿匆匆忙忙的任务了。 如此一来,白三更就会在听到那假的三声钟响时立刻离开安全屋,然后在无知无觉中踏入两个相悖的“规则怪谈”制造出的必死之局。 两次钟响间隔不久,哪怕沈莳没有钟表可看,光凭感觉也能猜到,可能就差了那么十分钟的样子。 若做“傒囊”的不是白三更而是其他人,而那人又对自己的脚程很有信心的话,或许不那么着急去做任务,稍稍一耽搁,磨蹭过那十分钟,就不会被黄皮子仙和傒囊双重夹击了。 “除了这点之外,还有一件事,也是我刚才才想通的。” 沈莳用两手比划出一个长条状的方框,“就是刚才程向晚告诉我,昨天晚上,门口那画里的是‘敫桂英’。” 【哦?】 小兰顺着的沈莳思路往下想,【你是指白三更符合那张画的提示吗?】 “没错。” 沈莳点头,“他跟《焚香记》里的状元郎王魁一样,是个玩弄女性的老色鬼。” 他蹙起眉,“如果那张画是在预告‘受害人’的身份的话,白三更确实是目前来看最合适的一个。” 在刚才那番争吵和相互爆料中,沈莳至少知道白三更跟这里的两位女性都有过□□关系和感情纠纷。 如果他猜得没错,白三更的死不是随机偶然事件,而是因为他是个渣男的话,那么凶手一定用了某种手法,将他安排在“傒囊”这个最合适弄死他的怪谈任务里。 “所以,我怀疑凶手是庄麒麟。” 小兰明白了:【因为是他安排抽签的?】 “不止如此。” 沈莳抿了抿唇,“如果在我前置剧情里的‘赌神’就是庄麒麟的话,那么他一定通过某种手段,在抽签时动了手脚,让白三更正正好抽到‘4’这一张牌。” 他往床柱一靠,单手撑脸,摆了个不太标准的沉思者造型,“可是,程向晚又说签盒‘没问题’。” 沈莳凝眉沉思,“程向晚那么聪明一个人,应该不会连检查个木匣子都出岔子的……” 他顿了顿,“而且我在抽签的时候也检查过扑克牌的张数,确实没有错误……至少在轮到我时,张数是对的。” 【嗯。】 小兰也有同感: 【我想,庄麒麟敢大大方方地把抽过签的木匣子和扑克牌放在正房里,就是不怕检查的意思。】 “除非……” 沈莳嘟哝着,“这真是一场魔术……” 说道这里,沈莳跟触电一样,忽然跳了起来。 “除非,这真是一场魔术!” 他说着,打开门锁,匆匆出了门。 第125章 4.百鬼山守则-16 书房里的百鬼图 沈莳一路直奔后院的厨房。 厨房里蒸汽缭绕, 灶上架着一口大锅,罗子希正握着一把长柄勺子,在锅里缓缓搅动。 “真香。” 沈莳按捺住心中的焦急, 摆出一副刚好路过的样子,探头进厨房, “需要帮忙吗?” “唔, 快好了。” 罗子希一边忙活一边说: “方便的话,帮我拿几个海碗来吧,按人头一人一个,八个……” 他卡了一下, 似乎想起自己的老师已经死了,又改口到: “拿七个就行。” 沈莳先前就来过厨房帮忙, 倒是知道锅碗瓢盆搁在哪里。 他按照罗子希的吩咐拿了七只大海碗,端到灶台旁边。 沈莳看着锅里翻滚的白花花的物什,对罗子希说:“这是面条?” “哎, 严格来说, 是面片。” 罗子希转头, 朝沈莳露出一个苦笑: “做饭有点来不及了, 而且我也不怎么会做菜。”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大锅里的面片捞出,分盛到几个碗里,“我翻到一包青子干, 就干脆用来熬了锅汤, 再放了面片、排骨和小白菜,就这么凑合吧。” 说话间, 罗子希已经将面片汤分好了,“这是咱老陕那边的面食, 也不知道你们吃不吃得惯。” 语毕,罗子希放下空锅,端起一个面碗便往外走,“小沈,麻烦你帮我一起把这些碗端出去吧。” “哎,好的!” 沈莳一边答应着,一边不着痕迹地挪到灶旁。 待到罗子希一出门,沈莳飞快地拿起拨火棍,探进炉灶里,拨弄开灶膛里的柴禾。 炉膛里的明火已经熄了,剩下一些火星,在余烬间明明灭灭。 沈莳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也不想引起罗子希的怀疑。 他的动作很快,一根拨火棍在不大的灶膛里翻搅着余灰和柴禾。 “小沈?” 罗子希端着面碗回头,看沈莳没跟上来,便开口叫他。 “哎,我鞋带松了!” 沈莳在灶台的角落里发现一小片脏兮兮灰扑扑的玩意儿,连忙用拨火棍扒拉出来,顾不得脏也顾不得那有些烫手的温度,连忙捡起来,揣进口袋里,“这就来了,这就来了!” 然后他转身端起一碗面,快步出了厨房,追上罗子希。 ——— 沈莳和罗子希把午饭的面片汤端到正房,又逐一去敲了每一个人的房间门,通知他们可以吃午饭了。 林冕像昨天一样,说让人把饭送到房里。 沈莳心里很鄙视这种傻逼富二代,但为了保持人设,只得耐着性子,把林公子那碗面给他端了过去。 秘书简小瑜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愿意见人。 而崔婉一想到要和庄麒麟同桌,也觉得尴尬,于是自己到正房端了碗,说是回自己的房里吃。 崔婉去端午餐时刚好碰见庄麒麟要进屋,两人在门槛处对了个正脸,神情都难免愕然。 庄麒麟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崔婉却别开了目光,错身躲开他,径直走了。 “啊,这——” 庄麒麟左右四顾,看沈莳和罗子希都在看自己,尴尬地摇了摇头,“唉,算了,女人!” 他叹了一口气,坐到桌旁,凑头往碗里一看,“不错嘛,排骨青子汤,够鲜!” 说着,庄麒麟也不等其他人,拿起筷子夹了一箸面片塞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赞了声好吃,便像饿得狠了一样,唏哩呼噜地吃了起来。 在庄麒麟开始吃面的时候,程向晚也来了。 他扫了眼餐桌旁的三人,目光中闪过一丝了然,什么也没说,坐到了空位上,向罗子希道了谢,便安安静静地开始吃午饭。 沈莳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面片。 虽然罗子希说自己厨艺糟糕,但在沈莳看来,这碗面片汤的味道着实不差。 面汤鲜美,面片筋道,起码也是家常菜里相当不错的水准了。 沈莳不吝赞美,“真好吃!” “哈哈!” 罗子希笑了起来,“咱那边也就做点儿面食的手艺了,比饭做得强些。” 沈莳眨了眨眼,“你是陕西人吗?” “唔。” 罗子希一边吃面一边随意应道: “老家西安下辖县城的,一直在那边没怎么出过门,后来考了X美,跟着白教授学画画,才搬到山城来。” 沈莳知道这八成是“前置剧情”给塞进玩家脑中的人设。 不过剧本杀系统一直很靠谱,把人设强塞进玩家大脑中以后,还会附加上相应的技能人设。 比如沈莳先前玩《内外颠倒》,剧情设定发生在欧罗巴,就会让你外语溜得跟母语一样。相应的,既然“罗子希”是老陕,就自带面食手艺加成,能扯面片溜面鱼便一点儿不奇怪了。 “你一个画画的艺术家,还满能干的嘛!” 沈莳一边吃一边打量罗子希,笑道: “看你晒得挺黑的,平常喜欢做运动?” 罗子希看了沈莳一眼,目光中带着考量的意味,似乎是以一个玩家的警觉在寻思对方问这话的意义。 “运动倒没怎么做。” 罗子希淡淡地应了一声: “平常喜欢骑机车,没事就到山上飚一飚。” 沈莳“哦”了一声。 他注意到罗子希的手背有明显的色差,拇指和食指及手背大鱼际肌侧的肤色较浅,而下半部分的颜色较深,想来大约就是戴机车手套留下的印子了。 “我是江西人,打赣州来的。” 沈莳顺着话题说了自己的籍贯,又转向默默吃面的程向晚,“程秘书,你呢?” “我祖籍云南,不过念大学时就来了山城。” 程向晚停下咀嚼的动作,回答:“算下来,在山城也生活了十多年了。” “哈哈哈!” 旁听的酒吧老板庄麒麟笑了起来,“难怪了,我看你们仨都往碗里加了辣椒油,原来都是从能吃辣的地方来的。” 他指了指自己的面碗,“像我一个浙江人,实在受不了那辣度,觉得清汤就很好吃了。” “哦?” 沈莳转向庄麒麟。 庄麒麟是他现在最怀疑的对象,自然要着力探听一切可能的情报,“庄老板,你是浙江哪里的人?” “宁波那儿的。” 庄麒麟漫不经心地答。 沈莳注意到,在庄麒麟说到“宁波”二字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程向晚筷子明显顿了一下。 沈莳悄悄侧头,瞥了他一眼。 程向晚又动起了筷子,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继续吃着他自己的午饭。 ——有意思。 沈莳心想:在程向晚的“前置剧情”里,似乎有什么跟“宁波”有关的情报呢。 只是,不知道程向晚知道的事会对案情有多大影响,他又会选择什么时机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说出来了。 ——— 午饭后,沈莳回了自己房间,小睡了一会儿。 他昨晚在山里跑了个通宵,本应该非常疲惫了才对,不过不知为什么,沈莳只睡了不长的时间就醒过来了,一问小兰,水漏才堪堪滴漏过一个时辰。 “没关系,一个时辰也够了。” 沈莳揉了揉有些酸胀的额角,从床上爬了起来,“现在让我再睡也睡不着了。” 小兰拿起挂在床尾的外套,递给沈莳,【您打算去哪儿?】 “去书房看看吧。” 沈莳回答: “既然程向晚说那儿书籍很多,那我趁着现在有时间,就去好好瞧瞧好了。” 水漏指向申时,也就是下午三点的时候,沈莳来到了位于东侧耳房的书斋。 与昨日相比,书房明显多了有人翻动过的痕迹,一些书从书架上被取了下来,摞放到了桌子上。 沈莳走到桌旁,一眼便看到了放在书堆最上方的线装本,封面明明白白写了四个字,《滕王阁序》。 他眯了眯眼,什么都没说,只拿起书,迅速地翻了一下,又将它放到了一旁。 随后,沈莳坐下来,开始翻阅桌上的其他书籍。 很显然,这是有人事先整理过,觉得或许有用才特地留下来的——至于这是谁,毋庸置疑,便是叮嘱他“有空可以来看看”的程向晚程秘书了。 沈莳看到了程向晚所说的《百鬼图》。 那是一张张版雕而成的印刷白描图 ,一共有上、中、下三册,每一册都有相当的厚度。 因为雕工和印刷水平的限制,画面实在算不得精致,不过鬼怪的造型特征和五官表情都能辨认得很清楚。 每一张图上都写了所状鬼怪的名字,背面还细细地记录了该鬼怪的典故。 沈莳心觉这必定是非常重要的情报,于是坐在桌边,认真地,一页页地翻阅了起来。 他果然在这三册《百鬼图》里找到了昨日的“?桂英”和今日的“冤鬼”——虽这版雕印刷的白描图远不及门后的彩色挂画精致,但差别就像是漫画草图和出版单行本的精修稿,虽有明显不同,但依然很轻易就能分辨出确实是同样的人物。 “小兰,你看,果然是‘冤鬼’。” 沈莳点了点图册上那扒床头诉苦的男鬼,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道: “如果说昨天的‘?桂英’代表的是被渣男辜负的女性,那么今天的‘冤鬼’,是不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的意思呢?” 第126章 4.百鬼山守则-17 第二夜的怪谈任务 负责晚餐的还是文艺青年罗子希。 今晚他要去完成怪谈“舟幽灵”, 用来投喂水鬼的饭团是必不可少的。 反正也是要做一锅米饭,罗子希便干脆连晚餐亦包下了,只是一再强调他的厨艺真的很不怎么样, 众人不要对他有什么不必要的期待就行。 餐桌上依然只有四个人,沈莳、程向晚、罗子希和庄麒麟。 事实证明, 罗子希对自己的厨艺还是很有数的。 晚饭确实很不怎么样。 三菜一汤, 炒蛋太咸,缸豆炒肉里的肉片干且发柴,青菜是用水烫熟的,捞出来再拌了酱油和辣椒油而已。汤则是用紫菜和虾皮煮的, 味道倒是挺正常的,不过紫菜没有漂洗干净, 嚼起来沙沙的硌牙。 不过饭桌上的三人都没半句怨言,默默地扫光了饭菜。 饭后,众人都为了今晚的怪谈任务去做自己的准备工作了。 沈莳也回了房间。 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抽签规则, 众人将按照昨日抽到的数字往下顺延一个序号;若是有哪个怪谈因死了人被抹去了, 则跳过该序号, 再往下延一个。 也就是说, 昨天抽到“1”号签的沈莳,今天要完成的是编号为“二”的怪谈任务。 又因为昨日编号为“四”的“傒囊”杀死了白三更,则傒囊从此不会再出现,那么昨日抽到“3”号签的崔婉则要跳过“四”号傒囊, 直接去做“五”号的“磨刀小儿”了。 沈莳今晚的怪谈名叫“影子鬼”。 “影子鬼”出没的地点是一处名叫“沁香园”的小院子。 这座院子位于前华殿通往正华殿东侧山道的一处岔路口尽头, 最近的路径,当然是直接走东侧的山道。 可是, 虽说傒囊不会再出现了,但按照白三更的死亡情况来看, 逮着人就问“我像不像人”的黄皮子仙却还是没消失的。 沈莳可不敢冒这个挖眼吊脖的险,只能选择和昨天晚上罗子希一样的路径,走西侧的山道,经过正华殿,再转到东侧,完全避开黄皮子仙的出没范围,然后猫在安全屋“地藏庙”里,等到丑时的钟声敲响,前往沁香园。 到了沁香园以后,沈莳要做的便是找到影子鬼。 影子鬼顾名思义,便是潜伏在影子里的鬼。 这种鬼一般只会恶作剧,倒不怎么伤人,但行动却格外的快,用“迅疾如电”来形容都半分不假。 沈莳在找到影子鬼以后,要用豆子丢它——因为只有豆子才能短暂地定住它的行动。 当影子鬼被固定在了原处以后,沈莳只需要甩出自己的鞋子,若是鞋底朝上,便单脚跳七七四十九下,然后指着被定住的影子鬼大喊三声“快走”就行了。 这怪谈任务乍听之下似乎很轻松,然而昨晚亲身遭遇过“影子鬼”的罗子希却告诉他,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怪谈的危险性。 因为影子鬼的动作实在是太迅捷了,而沈莳只有一小包豆子。 若是豆子丢完了他还没能把影子鬼定住,那么就相当于任务失败,他可是当真会死的。 “关键是不要着急,一定要看准了才丢!” 晚饭时,罗子希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沈莳。 “如果你觉得距离太远或者很难瞄准的时候,千万要按捺住了,不要动手!” 辫子头的青年告诉他,“我觉得影子鬼的好奇心挺强的,它看你一直没反应,就会凑到你附近,这时候再下手逮它就容易多了。” 沈莳很感谢罗子希的经验之谈,也有心把自己对付长鬼的经验跟今晚要做那怪谈的人分享分享。 然而今晚要面对长鬼的是林冕林公子。 一整天的时间,林公子就只露了两次面,每回都没撂下什么好脸色,沈莳自然也不会凑上去自讨没趣了。 “唉,确实,就只有这么一小袋豆子。” 沈莳一边说着,一边把装豆子的布袋牢牢地系在腰带上,“我本来还想说要不要到厨房去再薅一把豆子的,可惜厨房里根本没有豆子。” 他遗憾地对小兰耸了耸肩,“再说了,或许我们这些豆子和米跟普通的不一样,比如经过神佛加持什么的……” 小兰笑了笑,【你觉得不能冒险,对吗?】 沈莳慎重地点了点头。 【别担心。】 小兰似是看出了沈莳故作镇定下的紧张和忐忑。 【除了豆子之外,你不是还有别的〖准备〗吗?】 他笑了笑,抬手像要摸一摸沈莳的头,但手掌却只是轻轻落到了沈莳的肩膀上,帮他理了理衣襟的皱褶,【所以,一定没问题的。】 沈莳笑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有了小兰的保证,他顿感信心大增,不再那么焦虑了。 “另外,我还在琢磨一个问题……” 沈莳坐到桌旁,端起杯子,浅浅地啜了一口冷掉的茶。 【嗯?】 小兰笑问:【您在琢磨什么呢?】 沈莳点开辅助系统,看了看【当前任务】一栏。 指示很简单,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完成今晚的怪谈任务,祝你幸存。】 换而言之,现在还在剧情中,玩家们不能投凶,还得遵照怪谈规则行动,能不能保命,剧本杀系统可是不管的。 “我在琢磨着,既然剧情还没完,那么今晚的怪谈很可能会再有人死。” 沈莳顿了顿,“不,不是‘可能’,而是‘必定’,必定会有人死。” 毕竟怪谈规则第一条规定:阴阳宅与百鬼山范围内,禁止做出任何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的行为。 这就意味着,凶手想要杀死目标,就只能像昨晚弄死白三更一样,利用怪谈规则的漏洞,设置陷阱令他违规而死了。 但敲钟这个方法,只能用在“傒囊”和“黄皮子仙”这两个怪谈上。 原因有二: 其一,其他的怪谈绝大多数没有那么严格的时间限制。 其二,仅剩需要严格卡点的怪谈便只有沈莳昨天做过的“长鬼”。 但长鬼起始的时间是子时半,也就是半夜十二点,而十二点的提示是伤魂鸟叫一声——敲钟倒也罢了,沈莳实在不认为伤魂鸟是随随便便能逮着它让它叫的。 再说了,即便让伤魂鸟提前叫了也没有用。 因为正华殿后院的门是锁着的,不到时间的话,门是不会开的。 “所以……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呢?” 沈莳单手撑着下巴,低声喃喃: “而且,在规则怪谈里,凶手为什么是凶手……本身也很有意思,不是吗?” ——— 亥时七刻,那对纸扎的童男童女准时出现,带着一行人离开阴阳宅,来到了百鬼山的界碑旁。 有了昨天的经验,众人都表现得相当冷静。 七人沉默地站在界碑后方,等第一声钟声响起,子时到了的时候,便越过界碑,往各自的目的地赶去。 沈莳与庄麒麟、罗子希、程向晚和林冕一起走了西侧的山道。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不是第一次走这条路了,这会儿都熟门熟路,脚程似乎也比昨日快了些。 在到达第二个分岔路口的时候,庄麒麟、罗子希和程向晚继续向上走,前往后华殿的山道,而沈莳和林冕则往正华殿的方向去。 昨天林冕的怪谈是“疫鬼”,走的是东侧的山道,对这条路不熟。“长鬼”的开始时间在子时半,就赶路的时间而言,又是所有怪谈里最紧迫的。 双重DEBUFF之下,沈莳很明显地感受到了林冕心中的焦虑。 因为走得太急,林冕被一块碎石绊了一跤,差点儿吃了个狗啃泥,气得一脚踢飞了石头,大声爆了句粗口。 沈莳连忙制止林公子发飙。 “嘘、嘘!” 沈莳拉住林冕的胳膊,示意他放低声音,“你时间一来得及,不过你要是大吼大叫,把神通鬼引来的话,事情可就糟糕了。” 林公子脾气虽然跋扈,但脑子还是很清醒的,连忙闭了嘴,警惕地左右四顾。 好在神通鬼没有出现,四周仍然只有静谧的山林,以及四散飞舞的鬼火。 两人又往前行了一会儿,便能看到前方正华殿的建筑物轮廓了。 “就在那边。” 沈莳低声提醒林冕,“你直接穿过三重门,最内侧写着‘旄头院’的,就是目的地。” 其实以林冕的知识水平,根本不知道沈莳口中的“mao”字是哪一个,他也没空琢磨这个,只一心赶在第一声鸟叫前赶到目的地。他朝沈莳摆了摆手,便朝着正华殿一路小跑了过去。 沈莳目送林冕的背影远去。 不知是被【调查员的直觉】提升的第六感所影响,还是按照剧本杀的逻辑推测,沈莳有一种感觉,这便是他最后一次看到活着的林冕林公子了。 然而他实在想不通要如何利用“长鬼”的规则来杀人。 沈莳昨天做过这个怪谈任务,所以心里门儿清,还有最多半小时,“长鬼”就要出现了。 在只要走进旄头院,就会被长鬼狩猎的情况下,凶手杀人不成,很可能反而会成为长鬼的美餐,实在很难想象有什么人能干些什么。 “难道说……‘凶手’不是人,可以不受怪谈规则约束?” 沈莳低声嘟哝: “可这也太赖皮了吧!不可能这么赖皮的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大家都猜对了,林公子马上就要狗带啦! 第127章 4.百鬼山守则-18 在——哪——里——呢? 与林冕分别以后, 沈莳又走了一阵,便看到了一个路标,指示前方就是地藏庙。 作为“安全屋”的地藏庙比沈莳预料的更小, 只有一间破旧的瓦房,需要矮身才能钻进去。 屋梁可能不过两米高, 沈莳伸手就能摸到顶, 而室内面积更是小的可怜,连给地藏菩萨立金身的空间都没有,只能供奉个牌位了事。 沈莳靠着门板坐了下来,默默地等着。 这时, 他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鸟鸣。 伤魂鸟叫一声,子时半到了。 “十二点了。” 沈莳低声嘟哝: “‘长鬼’要开始了。” ——— 与此同时, 与地藏庙直线距离不过一公里的正华殿,林冕听到鸟叫声,回身推开旄头院的门, 迈步走进院中。 林冕甫一进去, 便如同昨日的沈莳一样, 被里头的破烂和混乱给吓了一跳。 吃惊过后, 他迅速反应过来,要在这到处是断瓦颓垣的废墟里找到一樽黑色的佛像,必定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林冕额头急出了冷汗。 他一向是一急就会乱套的人,一想到自己只有十五分钟的时间, 心里更是慌得不行, 像只迷了方向的蜜蜂一样撞入院中,没有一点规划地四处搜索那樽救命的黑色佛像。 可惜今晚林公子的运气似乎不太好。 他到处乱转了许久, 白玉佛像倒是找到了几樽——具体是几樽,林冕也无心计算——但心心念念的黑色佛像却始终不见踪影。 时间分秒流逝, 林冕脸色越发苍白,汗水沿额角淌下,很快洇湿了衣领。 他简直要急疯了。 “在哪里!?到底在哪里!” 林冕发疯似地在乱七八糟的院子里转着圈儿,在忽明忽暗的鬼火中四处寻找黑色佛像,同时祈求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长鬼千万不要那么快出现才好。 就在林冕从焦急转向绝望的时候,恰有一团鬼火从他头顶掠过,落在了对面一颗树上。 林冕浑身一激灵,“啊!”地大叫了起来。 或是真是他命不该绝。 鬼火的蓝光照亮了树荫下的一片区域,而那树下是一堵断墙和横七竖八几根梁柱,断墙后,正是一樽佛像,通体呈现出一种无甚光泽的暗黑色。 “啊!” 林冕激动得又喊了一嗓子。 他连忙顺着佛像的朝向往前看,果然在佛像的正前方看到一间破破烂烂的小屋,屋子的门楣漆成黑色——正是他苦苦寻了许久的藏身之所! 林冕林公子连忙朝那间小房子跑去。 因为跑得太快太匆忙,脚下结结实实地绊了一跤,把膝盖都摔破了。 从前林公子何曾吃过此等苦头?但此时他根本顾不得这些,只连滚带爬冲进那间救命的小屋中,反手牢牢关上了房门。 “呼——呼——呼——” 林冕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得、得救了……” 他一边喘息,一边手脚并用地爬进小屋深处,本能地缩进墙角,寻求那一丝心理上的安全感。 ——接下来,只要千万别吱声就行了! 林冕好不容易平顺了呼吸,双手在胸前紧握成拳,反复在心中告诫自己: ——只要忍到四点钟就行了! ——是的,别出声,像这样忍耐到四点钟就行了!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了隆隆的脚步声,以及一个低沉如闷雷咆哮的嗓音。 【在——哪——里——呢?】 那声音说道: 【好——吃——的——肉,在——哪——里——呢?】 林冕猛地睁大双眼,瞳孔因紧张和恐惧猝然扩大。 ——来了! 林公子绞紧十指,指甲深深掐进了自己的肉里,却根本觉不出疼痛。 ——不要紧、不要紧! 他在心里拼命地告诉自己,他完全按照怪谈规则行事,所以这间小屋是绝对安全的藏身地点,只要他不发出任何声音,那么外头那只恶鬼就一定找不到他。 长鬼在旄头院逡巡,几步便来到了林冕的藏身之所附近。 【在——哪——里——呢?】 长鬼拖长嗓音,含糊地嘟哝: 【好——吃——的——肉,在——哪——里——呢?】 林冕捂住自己的嘴,僵在角落里,一动也不敢动。 【好——吃——的——肉——】 忽然,小屋的房顶传来一声巨响,稀里哗啦,几十片青瓦像毫无重量的薄纸片一般被掀飞了出去。 林冕惊恐地抬起头。 被整个撕开了的屋顶处,露出了长鬼的半张脸,红眸如血,獠牙似钩,一张血盆大口咧到耳根,腥臭的唾沫顺着嘴角滑下,滴滴答答落到了林公子脚边。 【好——吃——的——肉,在——这——里——呢!】 ——— 伤魂鸟叫了四声,卯时半到了。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站起身,钻出了地藏庙。 昨夜,沈莳跟影子鬼足足玩了一个时辰的捉迷藏,精神高度紧绷之下,真是劳心劳力,只觉身心俱疲。 因为事先被文青小哥罗子希提醒过,沈莳知道对付影子鬼绝对不能心急,所以一开始的大半个时辰里,他都刻意忍耐,哪怕好几次看到某个物体的影子产生了异动,仍然按捺着丢豆子的冲动,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如此等了许久,果然,就如罗子希所言,影子鬼每次出现,都似乎比前一次离他更近一点。 它从二三十米外的飞檐影子,一路挪到了他身后两米外的柱子影子处。 两米,对沈莳来说,便十分有把握了。 于是他抓紧机会,手里攥了满满一把豆子,猝然回头一撒,噼里啪啦如天女散花,落了满地。 影子鬼当然闪避得飞快。 不过沈莳这一把豆子抓得够豪迈,弹药覆盖范围便足够广。 有那么两三颗豆子打中了影子鬼,将它钉在了原处,让笔直的柱影凭空拉出了一个足有一米长的锐角。 沈莳连忙抓紧机会,用力一甩左脚,抛出了自己的鞋子。 然而鞋子在半空中咕噜噜滚了好几圈,落地的刹那,却是鞋面朝上的。 “我去!!” 饶是像沈莳这样沉得住气的性子,这会儿也忍不住骂娘了。 忒么的我要这san值有何用!我有这直觉又如何! 既然要给奖励,就不能帮他加点幸运值吗! 但事已至此,沈莳也没有办法,只能匆匆去捡回鞋子。 可惜还没等他重新穿好鞋子,影子鬼身上的冷冻DEBUFF就结束了。 只一眨眼的瞬间,影子鬼便“嗖”一下消失无踪,不知蹿到哪个角落躲起来了。 沈莳:“……” 他实在很想来个失意体前屈。 “影子鬼”这个怪谈的触发时间是丑时到卯时半,有整整四个小时。如今伤魂鸟才刚刚叫过两声,时间倒是还算充裕。 只是沈莳担心自己的豆子会不够用。 ——没办法了! 他只能咬咬牙,打开辅助系统,点选【茅山天师】,花费1000积分,兑换了一张符咒。 这张符名叫【天眼通】,顾名思义,就是能让没半点修为的凡夫俗子短暂地开一下天眼。 只是这符不止贵,而且每次只能持续五分钟,实在是个很烧积分的败家玩意儿。 不过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积分花掉了能再赚,而小命没了便是当真没了。 沈莳将【天眼通】往自己额头一拍,又薄又窄的黄纸就像自带不粘胶一样“吧唧”黏在了他的脑门上,摇摇晃晃地垂到鼻尖,造型颇似国产僵尸片里的清朝老僵。 在符咒力量的加持下,沈莳顿时感到眼前的一切都截然不同了起来。 他的视野不再是平常那样具体的实物,而是变成了大块的色块——无生命的物品是暗淡的灰色,他自己则因为阳气而呈现出显眼的亮黄色,同时,一个深灰色的影子在远处快速地穿梭,好似一只受惊的大兔子。 ——这也太快了吧! 沈莳即便看得到,也不可能用豆子打中它。 ——既然如此,没办法了! 沈莳没辙,只能趁着【天眼通】的时效还没过去,再度点开【茅山天师】,兑了一张价值2000积分的【役使鸟】咒符。 他点燃符咒,青红的火焰中顷刻腾起一只浑身冒着火星的鲜红小鸟。 沈莳朝小鸟一挥手,“去,将那只鬼赶过来!” 鸟儿便振翅而起,朝着影子鬼扑了过去。 影子鬼受惊,似踩了电门的猫般一跳三尺高,从树荫的投影直接蹿到了屋檐的阴影里。 而鸟儿却丝毫不放松,仍忠实地执行着主人的命令,朝影子鬼扑去。 几番辗转腾挪间,影子鬼被小鸟追得慌不择路,一个没当心,竟然径直扑到了沈莳身前。 在【天眼通】的加持之下,沈莳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影子鬼的真身。 他毫不犹豫地一甩手,大把豆子飞出,几乎一颗不落全都砸在了影子鬼身上。 影子鬼顿时不动了。 沈莳不敢迟疑,再次甩出了自己的鞋子。 好在这次老天爷终究没再耍他——鞋子落地,鞋底朝天。 沈莳连忙单脚跳了七七四十九下,随后朝那动弹不得的影子鬼一指,厉声大喝:“快走!快走!快走!” 话音方落,那团漆黑的影子便如同触电般剧烈地抖动起来,渐渐越缩越小,“唰”一下消失无踪了。 沈莳左右四顾。 在他的天眼里,整个沁香园干干净净,再无任何阴秽邪祟的踪影。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今晚的怪谈任务,终于完成了。 …… 搞定了“影子鬼”之后,沈莳便离开了沁香园,沿原路返回最近的一处安全屋“地藏庙”,一直等到卯时半,也就是早上六点钟为止。 而现在,他终于可以回程了。 第128章 4.百鬼山守则-19 林冕的死亡现场 如同昨天那般, 在沈莳回程时,又下雨了。 一开始先是毛毛细雨,然后雨越下越大, 淅淅沥沥落下来,不久便将沈莳的头脸、衣物全都打了个透湿。 ——如此看来, 跟钟声和鸟叫一样, 每日六点后都要下雨,也是这个怪谈规则世界的又一个规律了。 因为不用顾忌黄皮子仙,沈莳回去时选了东面那条路,路程只有来时的二分之一, 他到界碑处一看,自己居然是第二个到的。 回来得最早的是做“树中住鬼”任务的庄麒麟, 这位酒吧老板此时正靠在界碑处,正闭目养神,似是很疲倦的样子。 听到沈莳的脚步声, 庄麒麟睁开眼, 朝他招了招手。 沈莳慢腾腾地走过去, 在庄麒麟旁边坐了下来。 “怎么, 很累吗?” 庄麒麟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昨天的任务很难?” “还行吧。” 沈莳确实累了,不太有谈天的兴致,只是简单地回了三个字, 反问:“你呢?” “我?” 庄麒麟闻言, 笑了起来: “我运气还不错,昨天是‘酒痴’, 今儿是‘树中住鬼’,都挺轻松的, 也没什么危险。” 沈莳心中一凛。 “‘酒痴’是公认的最简单,‘树中住鬼’也容易吗?” 他转向庄麒麟,细细打量对方的表情,“我记得小瑜姐说过,‘树中住鬼’难找得很,她在林子里鬼打墙了好久呢。” 虽然庄麒麟掩饰得很好,但他眼中那一丝异色,还是被沈莳敏锐地捕捉到了。 “……这个嘛,或许要看点儿运气吧。” 庄麒麟只略迟疑了一秒,便语气轻快地回答:“我运气比较好,就觉得树鬼也不是太难找了。” “哦,是这样。” 沈莳仿佛没注意对方刚才那一秒的停顿,顺着庄麒麟的话笑道:“我昨晚的运气就不太好,被影子鬼耍得好惨。” 庄麒麟也哈哈笑了两声,伸手在沈莳肩膀上拍了拍。 两人现在穿的都是放在各自房间的,由怪谈系统提供给他们的衣服。 庄麒麟的是一套黑色的交领的中式短打,像武馆里常见的装扮,这会儿一抬胳膊,领口略略分开了些,露出了一侧锁骨下方纹身的一角,一根细细的链子也从他的颈间滑落下来。 借着灰蒙蒙的晨曦,沈莳粗粗看了那条链子一眼。 链子下方,坠了一个圆形的银白色金属吊坠,比普通的硬币要大上一圈,像某种纪念币的样子,但中央是空的,只镶嵌了一只张开的骷髅骨手。 可惜庄麒麟没让沈莳细看,便若无其事地将吊坠塞回了衣服里。 几句话的功夫,其余人等也陆陆续续回来了。 程向晚、罗子希、崔婉,随后是简小瑜,唯独缺了林冕一人。 六人站在雨中,默然相对,谁也没有说话。 沈莳心想,到了这个时候,其实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林公子怕是回不来了。 ——— 果然,众人等到五声钟响,仍然没见到林冕的时候,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表情。 雨停了下来,纸扎的童男童女也出现了。 如同昨天一般,程向晚程会计提出要去看林冕的尸体,两只纸人也同意了。 “你们呢?” 程向晚转向两位女士,征求他们的意见,“要一起去吗?” 简小瑜和崔婉都露出了明显的迟疑之色。 简秘书毕竟胆量比较大,稍稍犹豫之后便同意了。 而崔婉纠结片刻,又悄悄觑了自己的前男友庄麒麟一眼,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算了,我实在有些害怕,还是先回去吧。” 语毕,她便转身回了阴阳宅。 童男童女将众人带到了正华殿的后院旄头院。 除了沈莳之外,其余四人等都是第一次踏入旄头院,纷纷对院中乱得跟龙卷风过境般的境况表示了震惊。 简小瑜轻声向沈莳求证,“要在这种地方找一具佛像,挺难的对吧?” “是挺难的。” 沈莳回答:“我那回才刚躲好,长鬼就出现了。” 简小瑜还想再问,童女已经抬起它那条纸胳膊,朝前一指,【尸体就在那儿。】 沈莳顺着童男的方向一抬眼,顿时被眼前所见惊得倒退了一步。 只见前方一座小屋,房顶已被完全掀起,而林冕的尸体,或者更应该说残肢,就七零八落地散落在破屋前,场面只能用“惨不忍睹”四字来形容。 确实是太惨、太惨了。 林冕的身体被暴力撕了个稀碎,肉多的部分连皮带骨无影无踪,现场只留下手掌、脑袋、脚掌,破碎的肋骨以及一小节肩膀,断口处全是利齿撕咬过的痕迹,又兼爬满了被血肉味儿吸引来的蚂蚁和甲虫,场面催人欲呕。 “这、这也……太惨了……” 面对如此惨状,简小瑜只远远看了一眼,便脸色苍白地蹲下来,一手扶墙,一手捂嘴,竭力忍住呕吐的欲望,“就算林冕是个混蛋,但、这也……太……”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做足了心理建设,慢慢地靠近了林公子仅剩的残肢。 “看样子,确实是被长鬼吃掉了。” 程向晚也凑了过来。 他随手拾了一根树枝,用顶端驱赶开断手伤口上的虫蚁,好让沈莳看得更清楚一些,“这牙印,比狮子老虎的深得多,都赶上大白鲨的了。” 陆地上自然不可能有大白鲨,所以毋庸置疑,只能是长鬼干的。 沈莳蹙起了眉。 他将目光转向那间被掀了顶的小屋,抬手朝黑色的门楣一指,“看来昨天晚上林冕应该是躲在这里的。” 然后他又顺着小屋门口的方向向前看,很快找到了树下断墙后的白玉佛雕,“既然林冕选在这里,那么昨晚变黑的佛像应该就是这樽咯?” 沈莳一边说,一边回忆着自己前一日遭遇长鬼时的经验,“难道说,他不小心出声了,才会被长鬼发现的?” 说到这里,沈莳又立刻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猜测:“不可能。” 是的,不可能。 “不小心”这个词,完全属于不可控因素。 沈莳想,如果我是凶手,我一定不会指望虚无缥缈的“不小心”,而是切实用某种更可靠,成功率更高的方法去杀人。 “所以……” 沈莳说着,站起身,朝十米外那樽佛像走去,“问题应该出在那佛像上。” 那樽可疑的白玉佛雕立在一颗树下,前方是一堵断墙,大小石块散乱在附近,要靠近它,就得小心地从一堆杂物上踩过去,实在不大容易。 不过除了不敢靠近这恐怖的凶案现场的简秘书之外,沈莳等四人还是凑了过去,围在了佛像旁边。 前一日,沈莳一开始只忙着找佛像,完成任务后,又因为不敢在非安全区停留而急匆匆地赶去了弧矢阁,没机会也没心情仔细地研究这些佛像。 现在凑近了看,才发现这佛像不是他想象中的上好的羊脂白玉,而是用颜色很浅的青玉雕刻而成的,白中微微透着浑浊的天青色。 这种玉石不水也不润,也就比普通的石头强那么一点儿,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够不上做首饰配饰的标准,只能雕刻成这样的摆件。 沈莳伸手触摸佛像,用指尖感受它的触感。 佛像打磨得十分光滑,但风吹日晒雨淋久了,便也或多或少有了些裂纹,再加上雕刻时无法避免的划痕和刻痕,沈莳发现它其实不非常光滑,很容易摸出些肉眼看上去不太明显的沟壑来。 他仔细地摸了摸,又用指甲在缝隙里刮了刮。 刚刚下过雨,玉佛的表面还有些潮湿,特别是一些较深的缝隙,还能刮出细小的水珠来。 沈莳将指甲上的水珠捻在指尖搓了搓,有些许细小的泥沙,但却没有他想象的东西。 沈莳:“……” 他无意识地蹙起了眉。 关于如何准确地杀死林冕,他其实已有了猜测。 但事实上,事情根本没有那么简单。 就在沈莳凝眉沉思的时候,程向晚也蹲下来,仔细地检查那樽白玉佛雕。 “没有……” 他喃喃嘟哝了这两个字。 沈莳抬眼看了看他。 二人视线相对,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看来,他也注意到了。 沈莳心想。 这时,程向晚伸手,直接在石像的底部抓了一把泥土,用挂在腰间的一条汗巾包了,揣进了口袋里。 “有备无患。” 他解释道。 ——很谨慎。 沈莳眯了眯眼,心想: ——难怪阿普和白兔都赞他厉害。 包好泥后,程向晚站起身,问沈莳: “其余六个石像的位置,你还记得吗?” 沈莳当然是记得的,而且记得非常清楚,于是果断点了头。 “那麻烦你带我们去看看。” 说罢他转身询问一直站在旁边的两只纸扎童男童女,“可以吧?” 童男的回答仍然是,【既然规则没说不可以,那就是可以。】 “那行,大家跟我来。” 沈莳的记忆力和方向感的很好,虽只完整地走过一次,七樽佛像的位置倒是记得很牢。 他带着众人在旄头院里绕了一整圈,逐一指出了各樽佛像的位置。 走完一圈之后,他们注意到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所有的玉佛像全都是白色的。 沈莳对程向晚低声说道:“看来怪谈时间结束,佛像就会恢复成原本的颜色了。” “没错。” 程向晚点了点头,也压低了声音回答: “这就很麻烦了,没法确定昨晚究竟是哪一樽佛像变成了黑色。” “你俩啥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这时,酒吧老板庄麒麟从后方过来,两手一伸,一左一右搭住了沈莳和程向晚的肩膀,用非常自来熟的语气笑道: “有什么发现,也说出来给我们听听嘛!” 第129章 4.百鬼山守则-20 无用的布置 “没什么。” 沈莳笑了笑, 回头对庄麒麟说道: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回去再说吧。” 庄麒麟闻言,撇了撇嘴, “行吧,那咱们回去再说。” 说罢, 也不放开胳膊, 而是保持着揽住沈莳和程向晚的姿势,顺势一个转身,推着二人往回走,“我受够这些恶心的尸块了, 咱们快回去吧。” 沈莳瞥了程向晚一眼,程会计幅度很小地朝他点了点头。 于是一行人便往旄头院的出口方向走去。 此时众人在院子的东北角, 与旄头院的正门差不多呈对角线位置,离林冕林公子被恶鬼撕碎的地方也很有些距离。 要不是程向晚要求检查这院子里的所有白玉雕像,他们根本不会绕到这儿来。 沈莳一侧的肩膀被庄麒麟以半搭半压的姿势推着往前走, 一转身一错眼, 冷不丁看到一样东西 。 他翛然睁圆双眼, 心中猛然浮现出一个猜测。 沈莳下意识就想停下脚步, 但随即感到了肩膀上的重量,电光火石间,又改变了想法。 他故意来了个左脚拌右脚,狠狠地摔了一跤。 “卧槽!” 庄麒麟只觉胳膊下忽然一轻, 连搀一把都来不及, 就看沈莳趴在了地上。 “喂小沈,你没事吧?” 庄麒麟和程向晚连忙伸手去扶他, 连跟在三人身后的罗子希和简小瑜也凑过来查看沈莳的情况。 “没事、没事,我只是不小心拌到块碎砖了!” 沈莳一边摆手, 一边慌慌张张地爬起来,“真没事,没事!” 众人闻言,都叮嘱他小心一点儿,似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的小动作——沈莳将一块什么东西攒在手心,又趁乱藏进了外衣的口袋里。 ——— 巳时二刻,沈莳等人返回阴阳宅。 他们去旄头院花的时间不短,回到宅子时,没有跟他们一起出门的崔婉已经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还简单煮了一锅菜肉粥,算作不知道是早餐还是午饭的一顿。 “粥在正房的八仙桌上搁着,你们随便吃点吧,不想吃的自己去厨房解决。” 崔婉语气淡然,甚至有些冷漠,说罢,转身要回房去了。 沈莳注意到,崔婉已没有了从前那种有些刻意的菟丝花般的娇弱,而系统也没有判她OOC。 或许剧本杀系统也认为,一个年轻姑娘被生存压力逼到如此地步,性格和态度发生变化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等等!” 酒吧老板庄麒麟忽然开口,“崔婉,先别走,我们等下有话要说,你最好也一起来。” 崔婉回头,先是瞪了前男友一眼,又漠然地点了点头。 进正房前,沈莳特地留意了一下门后的挂画。 果然,画面又变了。 昨日的冤鬼图已经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画面上,一个包着头巾的村妇佝偻着背走在前面,神色谄媚,一手指向前方,半侧身似对身后说着些什么。而村妇的身后,跟着一只斑斓猛虎。 这场景,别说是已将百鬼图记得滚瓜烂熟的沈莳,即便换做其他人来看,十个里起码也有八个或是九个能看出途中这村妇的身份——伥鬼。 为虎作伥的,伥鬼。 沈莳没说话,只往程向晚的方向看了一眼。 果然,程向晚也正盯着这幅伥鬼图细细地看,眼神似有所思。 崔婉的粥煮得不少,又放了两刻钟的时间,入口恰好是最适口的温度。 众人皆是又累又饿,还渴地厉害,端着碗稀里哗啦喝了一碗又一碗,淀粉、盐分、水分和油脂都得到了补充,疲惫感稍稍散去,感觉舒服了不少。 “好了,咱们来谈谈吧。” 罗子希将桌上的空碗草草收拾收拾,暂时堆到旁边的架子上,然后回到八仙桌旁,严肃地对众人说道: “关于林冕的死,你们怎么想?” 崔婉蹙起眉,反问:“什么怎么想?” 罗子希补充道:“我的意思是,昨天晚上林冕为什么会死?” “这得问你们吧!” 崔婉叫了起来,“你们刚才去看了林冕的尸体了吧?看出什么来了?” “现在唯一能肯定的是,林冕确实是被长鬼杀死的。” 程向晚回答了崔婉的问题,同时向崔婉简单形容了一下林公子的死亡现场。 崔婉听完以后,抱着胳膊打了个哆嗦,“可是……凶手……我是说,如果林冕的死真是人为的话,那么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她蹙起眉,仔细琢磨“长鬼”的规则,“它又不像白三更那次一样,能够控制时间。” “各位。” 这时,罗子希开口说道: “我有个猜测,不知道对不对……” 他说着,松开绑了一晚上的辫子,拨弄缠成一团的半长发,对众人说道: “凶手会不会是用墨水涂黑了佛像?” 这猜测一出,众人都不说话了。 确实,这是最简单、也最可行的方法。 旄头院子时半,也就是晚上十二点开门,而长鬼则在子时五刻现身,二者间隔只有一刻钟,也就是区区十五分钟而已。 要摸黑在十五分钟内,从偌大一个院子里找到一樽黑色佛像已是殊为不易,除了沈莳这等记忆力和方向感都特别厉害的天选之子之外,普通人在压力和恐惧中都只会慌不择路地到处乱跑,到底找到几樽佛像,是根本不会仔细留意的。 如此一来,凶手或许可以挑一具位置比较显眼的佛像,用墨水将它涂黑,假装成是怪谈规则里让玩家寻找的那一樽。 墨水并不难找,阴阳宅的书斋就有砚台,稍稍花点儿时间磨一池墨水就行。 “嗯,你说的确实有可能。” 程向晚点了点头,又一顿:“但事实上,这个方法存在明显的漏洞。” 罗子希不解地睁圆双眼,追问:“为什么?” “首先,这关系到凶手要在什么时候去涂那佛像。” 程向晚转头去看沈莳: “小沈,你昨天晚上躲的地方,跟林冕躲的不一样,对吧?” 沈莳点了点头,“是不一样。” 程向晚又问:“那么你确定,你昨天看到那樽佛像时,它是白色的,对吧?” 沈莳又肯定地点头,“没错。” 程向晚接着说道: “那么,凶手如果要用墨水将佛像涂黑,便只能在‘长鬼’的怪谈时间结束,沈莳离开正华殿的后院回到安全屋以后,直到天亮返回界碑的这段时间里了。” “等等!” 庄麒麟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朝沈莳一指,“如果凶手是小沈的话,他完全可以在‘长鬼’结束以后动手涂佛像啊!” “嗯,你说得有理。” 程向晚看了看沈莳,见他没有要为自己辩驳的意思,便接着说道: “不管是不是小沈干的,反正他能做手脚的时间段便只有从寅时半到辰时,也就是四点到七点的这三个小时里……” 他想了想,又轻轻摇了摇头,“不,连上回程的耗时,凶手最多能在旄头院逗留到六点左右,只有两个小时而已。” 罗子希、程向晚、崔婉和简小瑜四人都听懂了,纷纷阖首表示同意这个推理。 “所以我说,单纯的涂墨水,是一定不行的。” 程向晚似乎对自己的推理很有把握,语气十分笃定: “因为,昨天清晨也和今天清晨一样,从辰时半,也就是六点钟开始,下了整整半个时辰的雨。” 简小瑜低声叫了起来,“对啊!” 她说道:“如果是昨晚就涂上的墨水,被雨水一淋,不说全冲干净吧,起码斑斑驳驳是一定的,林冕那傻叉就算再怎么没脑子,看到那一块黑一块白的玉佛像,难道不会感到蹊跷吗?” “没错,不管凶手用的是能不能被雨水冲洗掉的墨水,都会留下明显的破绽。” 程向晚回答: “若是很容易冲洗掉,昨天早上的那一场雨就该把墨水冲得差不多了,如果很难冲洗掉,那么我们今天去检查佛像的时候,应该能在石雕的旮旯缝隙里找到残留的蛛丝马迹。” 他朝众人一摊手,“可是,并没有。” 余下的众人面面相觑,皆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另外,除了怎么将佛像涂黑之外,还有一个我想不通的问题。” 程向晚的分析仍在继续: “如果凶手当真动了什么手脚,他又为什么要选那樽佛像呢?” 罗子希不解地蹙起眉,身子无意识地往前倾:“什么意思?” 程向晚的指尖轻轻地在八仙桌上叩了叩: “刚才大家去看的时候,应该都注意到了,那佛像的位置其实相当隐蔽,并不太容易发现,对吧?” “没错。” 罗子希似若有所思:“它在断墙后面,位置又偏……” 他嘟哝:“如果凶手真的要把佛像涂黑,那肯定得找一樽最容易发现的,不然的话——” 罗子希似是忽然想通了一般,猛一拍手: “不然万一林冕在发现那樽做了手脚的佛像前,先找到了真正的黑色佛像,那他的布置岂不是白费了?” “就是这样。” 程向晚点点头。 他又接着说道: “而且,虽然概率只有七分之一,但万一凶手运气很寸,涂墨水的时候,刚好选中了本身就会变黑的那一樽佛像,那他的布置也是无用的。” --------------------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用担心这个案子沈莳被暮山紫抢了风头,请放心看下去哒!=3= (虽然还没更到后面) 第130章 4.百鬼山守则-21 溺死的一家三口 暮山紫的这一番话, 说得众人哑口无言。 “那……” 许久的沉默之后,崔婉小心翼翼地说:“会不会是林冕自己作死破坏了规则,比如开口说话了什么的……” 她想了想, “又或者,是他自己眼瘸找不到黑色的佛像, 长鬼又恰好出现了, 他就只能随便找个屋子躲起来,结果被吃掉了。” 沈莳转向崔婉,仔细审视姑娘的表情。 不止沈莳,其他人也在看她。 “干、干嘛!” 崔婉垂下视线, “我说了,只是‘可能’而已!” “嗯, 小崔其实说得也有道理。” 程向晚竟没否认崔婉的猜测,“但‘可能’的前提,是凶手确定林冕会死。” 他缓缓扫视众人, 沉声说道: “因为, 林冕的死绝对不是意外, 而是一场‘冤鬼报仇’。” 除了沈莳之外, 其余四人都仿佛是第一次听说“冤鬼”这个词,皆面露诧异。 崔婉眨眨眼,不太确定自己刚才听到的到底是哪个字,“什、什么鬼?” “冤鬼。” 程向晚回答: “冤屈的‘冤’。” 随后, 他将门上的画像的改变简单地说了一遍。 “第一天是‘敫桂英’, 代表那些被辜负的女子,所以死的是负心渣男白三更。第二天是‘冤鬼’, 凶手自然该代表那些含冤无处伸的冤死鬼了。” “……” 大伙儿又不说话了。 事实上,沈莳觉得, 这里的每一个人的‘前置剧情’里,肯定或多或少都跟林冕林公子有仇,都有杀死对方的理由。 而且就如沈莳的前置剧情里有关于酒吧老板庄麒麟的一些线索,沈莳猜测,其他人也应该多多少少知道点儿别人的情报才对。 只是知道归知道,但这毕竟不是普通的线上或线下剧本杀游戏。 此刻他们还在一个屋檐下呆着,且不知还要呆上多长的时间,若是在众目睽睽下捅出对方的动机——就比如昨日林公子挑衅了一桌人的作死行为——那么万一对方真是凶手,或许今晚要被规则坑死的人就是“话说得太多”的自己了。 ——毕竟,我也没打算现在就叫破庄麒麟“赌神”的身份嘛。 沈莳心想。 “不过,说到‘冤鬼’……” 这时,终于有人打破了这个气氛微妙的沉默,“我倒是想到一件事。” 说话的还是崔婉。 “既然是‘冤鬼’,我确实知道一桩能称得上是‘深仇大恨’的冤情。” 崔婉组织了一下语言: “三年前,我还跟着白三更那死老头子的时候……” 庄麒麟深深地看了崔婉一眼。 崔婉回敬了庄麒麟一个瞪视,用目光凶狠地表达了“看什么看”这个意思之后,又傲慢地挪开视线,继续说道: “那死老头子曾经跟我提起过,自己跟林家合作了挺长时间了……你们知道的,就是‘那种’上不得台面的生意。” 她环视众人一眼,耸了耸肩: “好吧,我其实也不太肯定,不过我估计约莫是以艺术品买卖的名义来洗钱啊走私啊什么的吧。” 众人点了点头,也不知表达的是自己事先就知道了,还是“原来还有这事”的意思。 “早在林冕自个儿独立出来开公司之前,大约是十几年前吧……” 崔婉告诉他们,白三更跟林冕他爸关系匪浅,当年就利用画家的身份便利,给对方牵线搭桥,联络上下家,走私洗钱低买高卖一条龙服务,偶尔还兼职做个拉皮条的,将漂亮的年轻学生或是模特介绍到金主老爷们的床上。 因两家关系紧密,合作时间又长,白三更“知道”的事情便也渐渐多了起来。 有一回,白三更喝高了,酒后胡言乱语,竟向崔婉袒露了林家涉及的一桩人命官司。 好些年前,林冕他爸名下一个公司被爆出了很大的财务问题,未免牵连过大,林冕他爸便决定先下手为强,除掉知道太多内情的会计师。 于是林冕他爸找了几个心腹,将会计师、会计师的妻子以及他的小孩挟持到一艘渔船上,驶出茫茫大海,然后制造出一桩“船难”,将一家三口全溺毙在海里。 当年的侦察技术远不如现在先进,私港也没有靠谱的监控,又兼台风季本就海难频发,林家再打点些人情,竟然就这么让这三条人命以“意外事故”的方式给混了过去。 “我当时听到简直都要吓死了!” 崔婉一边感叹,一边摇头,“那可是三个大活人啊!说淹死就淹死了,也太离谱了吧!” 沈莳:“……” 为了给当年死掉的一家三口报仇——这犯罪理由,确实似乎很合理。 只是这毕竟是崔婉的一家之言。 在没有其他佐证前,沈莳还要当心这有可能是崔婉为了掩饰自己真正的动机而随便掰出来的一个理由。 ——— “我想,崔小姐说得没错。” 这时,解散了发辫,顶着一头乱发的罗子希也开口了: “应该确实是有这么一件事的。” 众人又纷纷将目光移向他。 崔婉更是大声叫道: “看吧!我没说谎吧!” “白教授……嗯,我是说白三更……” 罗子希似乎还不太习惯直呼白三更的名字,稍稍打了个磕巴: “你们知道的,他那种生意,肯定会有不少招待……画商啊赞助商啊,连画具厂家也会借着‘采风’的名义,招待他出门旅游,其实就是公费吃喝玩乐了。” 大家纷纷表示明白。 “不过这种招待,除非是出国,不然国内的路线,白三更是从来不屑去的。我以前开玩笑的时候就问过他,为什么他不爱去国内那些名山大川呢?” 罗子希继续说道: “他当时回答,一个是不够洋气,说出来丢份儿,令一个是怕辛苦,还觉得不安全。” 他顿了顿,“白三更说爬山太累了,游湖出海又怕沉船。” 罗子希在“沉船”二字上略略加了重音: “他当时开玩笑地说,‘别瞎打听,知道太多很容易死的’,然后又说,‘我知道的事情也不少了,万一坐船到海上被人扔下去,那可不就是死定了?’” 他环视众人一眼,“虽然白三更当时没把话说得太明白,可刚才崔小姐说的那件事,不就是有人‘知道得太多’,然后“被人扔下海”了吗?” “不错。” 程向晚程会计也开口了。 “我刚进林冕公司的时候,刚交接完账目,上一任会计就举家移民到枫叶国去了。走之前,他隐晦地提醒我,要小心‘鸟尽弓藏’,提前给自己谋好退路。后来,我悄悄调查了一下公司的历史,才知道03年时,有一个会计一家三口出了船难……” 程向晚顿了顿,朝众人看了一圈: “不过,根据我查到的情报,后来只捞到了会计师和他妻子的尸体,至于会计师的小孩,听说是扒住了个行李箱,在海上飘了很远之后,被路过的渔船救了。” 沈莳心中猛然一跳。 ——这忒么不是侦探小说里“大难不死必有复仇”的经典戏码吗? 他连忙追问:“那么那个小孩呢?后来去了哪里?” “不知道。” 程向晚摇了摇头: “那孩子当时还只是个小学生,被救了以后就被跑长途运输的远亲带走了,连林家也懒得为了一个小孩花费功夫,也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混过去了。” 沈莳又追问:“那孩子是男是女?” 程向晚又摇头,“这点也不清楚。” 沈莳:“……” 他在心中默默地做起了算数。 信息量如此巨大的“前情”,除非程向晚有某些不可告人的私心,不然的话,按照剧本杀的逻辑,这段剧情肯定是破案的关键。 而最可能的情况,就是这个侥幸逃生的孩子就在他们这群人之中,并且很可能就是凶手。 如果程向晚打听来的时间没错,那小孩03年时是个小学生,便大约是六岁到十二岁这个年龄段,现在就应该是二十五到三十一岁了。 沈莳扮演的“沈时”今年二十四岁,而且他确实知道自己不是那个幸存的小孩。 另外文艺青年罗子希的年龄比他更小,现在还在X美念本科,才二十一岁。 而年纪超过三十五岁的秘书简小瑜,也跟他推测的年纪差距较大。 但除此之外,三十岁的庄麒麟、二十六岁的崔婉,甚至是主动说出这条线索的二十九岁的程向晚,却都是年纪很符合的人选。 很显然,能玩到“困难”级难度的玩家,不管侦探还是平民甚至是凶手都不应该是笨蛋。 想到了年龄问题的不止沈莳一人。 沈莳注意到,罗子希和简小瑜都撩起眼皮,偷偷地打量年龄对得上的那三人,只是两人都很谨慎,没有把自己的猜测说出口,免得给自己胡乱拉了仇恨。 ——如此看来,在“困难”级别的剧本杀世界里,玩家分享情报的方式,也和他从前的经历不太一样。 玩家的自保意识都很强烈。 沈莳想: 若是没有十分的把握,或者是在临近投凶,确定自己不会成为凶手灭口的目标之前,玩家恐怕都不会轻易说出自己掌握的关键信息。 第131章 4.百鬼山守则-22 凶手进入弧矢阁的理由 熬了一整个晚上, 又兼聚在一起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话头一停下来,众人或多或少露出了疲惫的样子, 谁都不愿再主动挑起话题了。 “好了,说了那么久, 大家都累了。” 程向晚看一时半会儿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 于是建议道,“不如大家先去休息,有什么话,晚上再说吧。” 这话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赞成。 “对了。” 沈莳忽然想起一件事, 连忙对众人说道: “今晚该我做‘舟幽灵’的任务了,所以我负责做饭好了。” 秘书简小瑜闻言, 露出一脸不信任的表情,“你行吗?” 她可不认为一个连煮饭要下多少米都不晓得的厨艺白痴能做出什么靠谱的饭菜来。 沈莳苦笑道:“试试吧。” “行吧。” 简小瑜伸手揉了揉沈莳的乱发,语气显得比先前要轻快了许多, “未免今晚吃到夹生饭, 或者你因为把饭烧糊而害死自己, 我来帮帮你好了。 沈莳自然是对简秘书千恩万谢, 同时心中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 “会议”结束以后,沈莳先回自己的房间拿了换洗的衣服,然后去浴室洗了个澡。 他在男浴里见到了罗子希和程向晚,问起庄麒麟的行踪时, 罗子希告诉他, 酒吧老板刚刚进来匆匆冲了个澡便走了。 “庄老板说他不喜欢泡澡。” 罗子希将自己整个人沉在恒温的浴池里,脑袋靠住池沿, 像一只心满意足的水豚,眯起眼喃喃道:“真不懂他……可能是个人习惯差异吧。” 沈莳和程向晚对视了一眼, 皆从对方目光中看出了一种猜测。 巳时半,沈莳回了自己的房间。 “小兰。” 他把人工智能放了出来。 【主人。】 人工智能小兰随即出现,温柔地笑问,【您要休息一会儿吗?】 “嗯,我确实有点困了。” 沈莳歪在床上,眯眼长叹了一口气,“可是,心里总有些事情琢磨不明白……睡不着。” 小兰自觉地坐到他旁边,【您在琢磨什么呢?】 “我在想,坑死林冕的那个‘陷阱’,到底是怎么做的。” 他蹙起眉,似是自言自语: “关于凶手用的诡计类型,我已经有九成以上的把握了……可是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真是……想不通啊。” 【诡计类型?】 小兰有些吃惊,音调也提高了半个八度:【您已经知道了?】 “唔,没那么具体。” 沈莳低低地叹了一口气,“我能确定的只有诡计的类型,但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抓了抓凌乱的额发,“……我到现在还没有头绪。” 说到这里,沈莳又不吱声了。 他半倚半靠在床头,合上眼,似乎是在假寐。 小兰:【……】 在沈莳闭上眼之后,他的表情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似乎有些纠结,又有些无奈,还带着一丝丝淡淡的宠溺,好像在看着一个顽皮的弟弟,但眼神中蕴含的绵长情意,可又比“弟弟”这种单纯的关系复杂多了。 沈莳:“……” 他悄悄睁眼去瞅小兰。 可惜沈莳眼皮才刚一颤动,小兰脸上那过于人性化的表情便瞬间消失无踪了,所以他只看到一个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的,端庄严肃,好看但缺乏情绪的人工智能。 “你都不好奇吗?” 沈莳撇撇嘴,半真半假地抱怨道: “真没劲啊,这种时候难道不是应该很捧场地追问‘到底是什么诡计类型’吗?自古名侦探都要带个副手,就是适时捧哏用的嘛!” 【好的。】 小兰轻轻笑了起来,笑声低沉又磁性:【请问主人,到底是什么诡计类型呢?】 “好吧,既然你虚心求教,那我就告诉你好了。” 沈莳强忍笑容,照着自己要求的名侦探与捧哏助手的人设,一本正经地回答: “其实凶手用的,应该就是那个所谓的‘把佛像涂黑’的办法。” 【可是之前程向晚先生分析得很有道理吧?】 小兰很配合地问: 【你为什么就确定是〖把佛像涂黑〗呢?】 “因为这个。” 沈莳站起身,走到墙角,从刚才换下来的衣服里掏出了一样物件,搁在手心,展现给小兰看。 小兰凑近了,低头仔细打量沈莳手里的东西。 那是一片半个巴掌大的薄瓷片。 瓷片呈白色,边缘平整,呈现某种规则的几何图形,从涂料的颜色和雕像的图案来看,不像是人物,倒像是某种建筑物。 “这玩意儿,是我在旄头院找到的。” 沈莳顿了顿,又补充道:“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在旄头院靠近西北角的那块区域找到的。” 他拿出纸笔,凭借自己超强的记忆力,飞快地画出了旄头院的简略地图。 “小兰你看,那七樽佛像,在院子里差不多就是在这些位置。” 沈莳在地图上画了七个点,位置看起来十分随机,非要勉强形容的话,把七个点连接起来,可以得到一个十分扭曲的“M”字形。 “我做‘长鬼’任务的那个晚上,变黑的佛像是这樽。” 沈莳在其中一个点上打了个圈,随后笔锋稍移,在另一个点上打了个叉。 “而林冕死的地方则是这里。” 【厉害。】 小兰点了点头,真心称赞道:【亏您能记得那么清楚。】 “哈哈哈,行了行了,我刚才开玩笑的,小兰你也不用那么敬业。” 沈莳却把这话当成了捧哏。 他的笔尖挪到地图的西南角,在最外侧的一个点上用力地反复圈了三次,“而我则是在‘这里’捡到这块碎瓷片的。” 沈莳说道:“其实现场不止这一片,还有好些碎片被散落在废墟里,只是距离太远了,我又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我注意到了这玩意儿,因此没法去拿而已。” 他低哼一声,语气中有些轻蔑,“又是‘把树叶藏在森林里’的把戏,可惜我估计凶手当时时间很紧迫,天又太黑了,所以实在没法把痕迹收拾得很漂亮,才让我察觉到了破绽。” 小兰眨了眨眼,问:【这块瓷片,到底是什么?】 “其实我没见过它没坏掉之前的样子,所以也只能从残存的碎片推测了。” 沈莳伸出手,在身前比划了一个小号脸盆的尺寸:“反正,是个基底大约这么大的,塔或者小楼之类的建筑物。” 小兰:【哦?】 沈莳又掏出了地图,在床上铺开给小兰看。 为以防万一,沈莳这几天都将地图随身携带。 不过因为地图只是结实的宣纸做的,而他每日完成怪谈规则任务之后,都必须冒雨返程,生怕地图被淋湿,所以每次他都用牛皮袋子将地图装好,又妥帖地放在里衣里,这会儿掏出来,除了地图的边缘因潮气而微微有些蜷曲之外,仍然是很清爽干净的。 “正华殿旁边有个‘安全屋’。” 沈莳伸手指给小兰看: “看,这里,叫‘弧矢阁’的。” 小兰虽然是沈莳绑定的真人剧本杀系统AI,但在怪谈规则世界里时,还是要受到这个世界的某种无形束缚,或者说,他得遵守此处的“天道”。 在阴阳宅时倒也罢了,当沈莳离开大宅进入百鬼山的界限,小兰就会被此地的“规则”压制,进入一种近似于待机的状态,除了宿主“还活着”这个最基本的感知之外,他无法像平时那样,随时得知宿主在看什么、听什么、干什么、说什么。 换而言之,他对沈莳每夜的任务细节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在这种情况下,沈莳为了说清楚自己的推理思路,就得先向小兰解释自己当晚在弧矢阁的见闻。 “我那天进弧矢阁时,就觉得在我之前有人来过又走了。因为我在一楼的屋角发现了一个烛台,上面的蜡烛已经烧完了。” 沈莳又比划了一个指节的长度。 “虽然只能靠猜的,不过按照我的步行速度推测,我进入弧矢阁的时间大概是凌晨四点二十分或是四点半左右,离开弧矢阁则是在清晨六点,一个半小时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蜡烛烧了一半左右——换而言之,完整一支蜡烛能烧至少三个小时。” 【唔……】 小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如果每支蜡烛的燃烧时间都是一样的话,那么在你之前进入弧矢阁的那个人,应该是在丑时,也就是一点左右到的。】 “正是如此!” 沈莳点了点头,手指沿着山间小路,比划出从弧矢阁到钟楼的路线。 “我当时就在想,我们的怪谈规则地点都很分散,其他人在执行自己的怪谈规则时,根本没必要绕路到弧矢阁来。” 他顿了顿,“更重要的是,第一天白三更是被提前敲的三下钟给坑死的,而弧矢阁离在界碑附近的钟楼并不近,如果只是要提前敲钟的话,凶手根本没必要躲在弧矢阁里,反而应该躲在离钟楼最近的安全屋才对。” 【明白了。】 小兰点了点头,神色凝重,【所以你认为,凶手是在为第二天的诡计做准备。】 第132章 4.百鬼山守则-23 容错率太低 小兰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 显然对自己的猜测很有把握。 “我想是的。” 沈莳一边回忆着自己在弧矢阁里看到的细节,一边猜测凶手当天的行动。 “旄头院在子时半,也就是十二点钟开放, 我的时间很紧张,所以肯定不会拐去弧矢阁, 凶手绝对不用担心会被我发现。” 他用两指比了个“跟随”的姿势: “我想凶手当时应该是悄悄跟在我身后, 等我进了正华殿以后,他就径直去了弧矢阁,然后进行了第二日的准备工作……” 小兰问:【凶手做了什么?】 “最大的疑点,是我在靠近雕像群的墙角发现了烧完的蜡烛烛台。” 沈莳的语速比平常稍稍慢一些, 这是他一边说一边整理思路时的表现: “我当时其实就在想,弧矢阁里那么黑, 他既然点了蜡烛,干嘛不一直拿在手里,反而要放在靠近神像群的屋角呢?” 他单手托住那一小块陶瓷碎片, 假装自己托住一个灯台, 左右四顾, 一时间没找到什么令自己满意的物件, 只好将目光落在了小兰身上。 “好吧,就用你来举例了。” 沈莳说着,放下陶瓷片,“因为我要搬动一件体积不小, 重量不轻的物件, 所以只能就近放下烛台……” 然后他两手抓住人工智能的两条胳膊,象征性地做了个“上举”的动作: “然后双手并用, 抱起它……” 沈莳放开小兰,朝他灿然一笑, “所以,烛台才会在留在那个角落里。” 小兰“哦”了一声,面上似恍然大悟。 【那么,凶手带走的是什么?】 “既然是放在陶瓷雕像群里的,自然便是陶瓷雕像了。” 沈莳回答: “不过,那不是一樽人像,而是一座作为背景的建筑物,一座塔或是类似的别的什么——它被人紧贴底座锯断了,并且从弧矢阁里失踪了。” 小兰目光一闪,刹那间的表情变化人性化得令人吃惊。 不过沈莳还沉浸在自己的推理中,没有留意小兰的面部表情。 “我们要找的白玉佛像,大约也就这么大。” 沈莳抬手比划了个尺寸:“高度三十厘米左右,宽度差不多十五厘米吧,我想。” 他眯了眯眼,“而消失的陶瓷建筑物,有多高姑且不论,光是底部直径就有三十厘米了。” 小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是的,就是这样。” 沈莳左手握拳,右手张开,盖在自己的拳头上,“那座被带走的陶瓷建筑物,就是一个‘盖子’,就好像用饭罩子把吃不完的剩菜盘子罩起来一样。” 他笑道: “凶手用他来盖住了昨晚真正会变成黑色的那樽佛像。” 事实上,沈莳非常肯定,这个简单到堪称粗陋的方法,在别的地方不一定,但再旄头院里却会非常凑效。 因为旄头院里乱得就跟台风过境一样,横七竖八的建筑物、坍塌的断瓦颓垣和稀奇古怪的装饰品到处都是。 加上当时是深夜,百鬼山里唯一的光照来源是四处飘荡的鬼火,而林冕的性格又绝对称不上细心谨慎——沈莳怀疑他压根儿不会细数自己一路到底碰到了几个玉佛像,自然也不会晓得某座空心的陶瓷塔楼里面藏了他真正要找的黑色佛像了。 “所以,凶手在我进入旄头院以后,便直接来到弧矢阁,用藏在身上的手拉钢丝锯一类的东西,将他需要的‘盖子’贴底锯断,然后把‘盖子’搬到正华殿附近,找个隐秘的草丛藏起来,或者也可以藏在较大的石头后面。” 虽然按照怪谈规则的规定,所有的科技产品,比如手机什么的都不能用——但钢丝锯并不能算什么很高科技的东西,无非就是一条链条两个拉环而已,盘在手上腰上甚至随手揣兜里都行。 沈莳觉得,这么一件小东西,想要夹带进来,实在太容易了。 当然,只要凶手不是傻子,这会儿用完了钢丝锯,肯定就不会再带回阴阳宅,等着被他们搜查时来个人赃并获了。 荒山野岭里有太多可以藏东西的地方,沈莳不认为他们还能找到这个物证。 “假设凶手尾随我来到正华殿附近,再直接赶去弧矢阁,大约也就是十二点左右。十二点时点的蜡烛,在我到时已经超过四个小时了,难怪会烧完了。” 沈莳仔细琢磨着时间: “然后,凶手就要赶回去做自己的怪谈任务了。” 【绝大部分任务的触发时间段都很长,凶手只要抓紧时间,完全能够在搬运完作为‘盖子’的陶瓷塔楼之后,赶去完成自己的怪谈规则任务。】 小兰点了点头,细细查看着地图上标出的十个怪谈地点。 【若只是按各个怪谈地点的距离来推测,除了被‘长鬼’困在旄头院里的主人您之外,甚至连当日死去的白三更,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 沈莳:“……” 他盯着小兰的动作,觉得实在过分眼熟。 从前他家吴景澜哥哥经常像这样,低头查看他的作业或是论文,又或者只是在陪他玩桌游时,仔细地阅读卡牌上的规则说明而已。 同样的动作,每个人做起来都是不一样的。 当你对某人足够熟悉的时候,即便不看脸,光看背影、步态,翻书的姿势,打字的手势……就能肯定对方的身份。 ——太像了…… ——真是太像了…… 沈莳在心中低喃。 【……可是,若是您的推论成立,就必须有一个前提……】 人工智能的声音还在继续。 沈莳:“……” 【主人?】 小兰见沈莳半天没有搭腔,一抬头,便看到沈莳直愣愣地盯着自己,一副魂游天外的模样,不由担心起来: 【您在听我说话吗?】 “嗯、哦!” 沈莳猝然回神,“没事,你说。” ——现在还不是时候。 沈莳告诉自己:至少在剧本杀世界里时,他要首先当心不能OOC。 【我是说,您的推论有一个很重要的疑点。】 小兰又问了一遍: 【凶手要如何确定哪一樽佛像会变成黑色呢?】 “问得好!这就是我没想通的地方了。” 沈莳朝小兰比了个大拇指。 “其一,凶手是怎么确定哪一樽佛像会变黑;其二,凶手又是用什么方法把佛像‘染黑’的。” 他朝小兰一摊手,“这毕竟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嘛,总不能让我一眼就看穿了。” 小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不过我有信心,细节问题只是迟早的事。” 沈莳继续说道: “现在让我们暂且忽略凶手到底是怎么办到的这个问题,继续往下推。” 【好。】 小兰微笑道。 “那天,凶手在我完成了‘长鬼’的怪谈规则任务,离开正华殿以后,带着被他藏在附近的‘盖子’返回旄头院,再布置了一些我们还没想明白的诡计,盖住明日会变色的佛像,又将另一樽佛像弄成了黑色……” 说到这里,沈莳忽然停住话头,深深蹙起了眉。 【怎么了?】 小兰问:【有什么不对吗?】 “没……” 沈莳摸了摸下巴:“就是觉得,时间有点紧张。” 他翻开一页空白的笔记本,开始划拉时间线。 “根据我这两天走了好几趟正华殿的经验,从界碑到正华殿,粗算差不多要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 沈莳在笔记本上写上“11:00PM”几个字。 “以子时正,也就是十一点为界,第一天时,凶手跟我们一起出发,姑且不论白三更,如果不想引起我和罗子希的怀疑,他或者她必然不能超过我们,所以到达弧矢阁时,最快也得十二点了。” 他又在时间轴上写上“12:00AM”,标注“赶路,弧矢阁”。 “然后,凶手要切割和搬运作为‘盖子’的陶瓷塔楼,怎么着也得折腾个半小时吧?那么他搞定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三十分以后了。” 沈莳继续做好标注,“随后,他必须立刻赶去自己的怪谈地点,加上绕路或者折返的时间,怎么着也得又是一个小时,这就是一点三十分了。” 小兰:【对。】 “虽然我不知道凶手的怪谈任务是什么,但我琢磨过每一个怪谈的规则,除了特别简单的‘酒痴’之外,都是不确定因素很多的任务——就算是酒痴,万一那酒鬼半天不出现,也没准要耽搁多久呢。” 沈莳说道: “换而言之,就算凶手的任务做得很顺利,半小时,也总归是要的吧?” 小兰听懂了:【难怪你说时间太赶了。】 沈莳又在本子上花了一条线,标注上“2:00AM”。 “凶手做完任务估计已经两点了,这时,他必须迅速返程,折回起点,才能赶上在三点前敲响界碑附近钟楼的钟,用这个方法坑死白三更。” 沈莳先是画出“3:00AM”的线,又在这条线的前面一小段标注上“敲钟”两个字。 “虽然不能准确确定假的敲钟声到底提前了多久,不过我体感十到十五分钟总是有的。” 他用力在这条线上戳了一下,“那么,凶手就只剩下四十分钟了!” 小兰再度点头:【确实,太匆忙了。】 “不管凶手的任务是什么,四十五分钟之内,要从任务地点赶到钟楼,兼且摸黑爬上相当于三层楼高的楼顶,再提前敲钟……” 沈莳接着说道: “虽然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整个过程容错率太低了,稍有差池,就分分钟赶不上了!” 第133章 4.百鬼山守则-24 西北望,射天狼 小兰安安静静地听着。 身为一个人工智能, 他能附和或者质疑主人的推理,却不能在沈莳得出结论前,对主人做任何提示。 所以他只是低头看着沈莳划拉出来的时间表, 默默地等着对方继续。 “其实吧,我也有想过, 换个思路来想这件事。” 沈莳将双色笔翻过来, 用红笔在时间线上重新标注。 “如果凶手的任务是‘影子鬼’、‘舟幽灵’、‘磨刀小儿’和‘疫鬼’这四个的其中之一,结束时间最迟到凌晨五点钟的,那么或许他们可以把任务挪到后面才做……” 沈莳说道: “十二点以后,到弧矢阁里切割和搬运‘盖子’, 然后赶在两点四十五分前到钟楼敲钟,那么时间是很充裕的。” 小兰笑了笑, 轻轻摇了摇头:【可惜,这样也不行。】 “是的,确实不行。” 沈莳指了指“4:00AM”到“5:00AM”这一段: “因为我的‘长鬼’是四点钟才结束的, 凶手只有在我离开正华殿以后, 才能进去做手脚。” 他在自己的新推理处打了个叉, “仅仅一个小时, 凶手既要布置旄头院里的陷阱,又要再赶去完成自己的怪谈任务,那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 小兰看着沈莳微微凝起的眉心,【所以, 您要放弃这个推理吗?】 “不。” 沈莳摇了摇头, “我坚持‘盖子’的想法是对的,而且也是目前所有证据里最合理的一个。” 小兰:【那么……?】 “或者, 是这样。” 沈莳右手握拳,抵在唇边, 无声地朝自己的人工智能能比了个手势…… ——— 与小兰讨论完案情,沈莳实在很困了,决定先不管满脑子未解的谜团,啥也不要想,补个眠再说。 这一觉,他睡得很沉。 一觉醒来,水漏指向的时间是未时五刻,也就是下午两点十五分左右。 这时间去做饭还太早了点,沈莳决定去书房翻一翻书。 书房里没有别的人,但有人翻动书籍后留下的痕迹。 沈莳粗粗看了看,是一些传奇记录和志怪画本,他猜测应该是程向晚在找寻破案的灵感。 “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沈莳一边翻书,一边对被他放出来的人工智能小兰说道: “比如凶手到底是怎么把佛像‘涂黑’的……” 小兰:【可是,您为什么要翻古诗词呢?】 他对沈莳蹲在放满了诗词歌赋选集的书架前的行为表示出了不解。 “唔,既然程向晚给我留了言,我总得找出个回应来,表示自己看懂了,对吧?” 在剧本杀游戏里,玩家要谨慎行事,以免做出OOC的行为,比方说他们在“愚者之都”的社交,就不能带到剧本里来。 但只要不是蠢到直接抓住某个玩家,对他说“我是XXX啊”这样的弱智认亲行为,想要间接说明自己的身份,还是能有许多不违背系统意志的方法的。 比如程向晚,也就是暮山紫,他就给沈莳留了一本《滕王阁序》。 作为流芳千古的骈文经典,只要是念过高中的人,当年都被要求全文背诵过。 沈莳一开始对程向晚的身份虽有怀疑,但也仅止于猜测,可当他翻开书,扫到“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一句的时候,便明白了对方是在跟他自白身份。 至于暮山紫为什么能猜出自己就是他在“愚者之都”里的好友,沈莳倒是半点不觉得惊讶。 毕竟沈莳在“愚者之都”里就叫“小沈”,在这个世界也是“沈时”,加上虽然看不见脸听不到声音,但身高体型摆在那里,暮山紫会有所怀疑便很正常了。 当然,暮山紫给他留下《滕王阁序》,便是一种试探。 他或许不能肯定“沈时”是不是“小沈”,但如果“沈时”看懂了他的提示,便必然是“小沈”无疑了。 现在沈莳蹲在书架前,就是想仿效古人来个诗词唱和,让程向晚知道,自己看懂了。 至于为什么一场剧本杀里会出现两个侦探,虽然沈莳以前从来没遇到过,但他根据自己对推理小说的了解,觉得这种事情实在一点都不奇怪。 比如《金田一○助vs明智小×郎》,这种关东战秦琼的设定,观众接受度居然意外的良好。 而阿加莎笔下的警长、侦探、小说家自己就能组个侦探宇宙了。他们会在不同作品里互相串场,这次你做主我当配,下一次便是我主场你配合。 这次的剧本杀是规则怪谈世界,每个玩家每天晚上只能经历一次任务,若是侦探只有一个人,他玩到死也无法了解每一个规格怪谈的全貌。 但同时存在两个侦探的时候,只要抽签抽得好,他们就可以分别完成不同的任务,三个晚上下来,便能了解绝大部分的任务细则,再把各自的情报一综合,要破案就容易多了。 沈莳觉得,这或许便是为什么这场剧本杀会同时存在两个侦探的原因吧。 既然如此,那么为了提高相互间的信任度,从而更好地交换彼此手上的情报,沈莳认为很有必要让暮山紫知道,自己确实是他猜测的“小沈”了。 不过这些话不能对小兰说得太明白,不然在剧本里就算OOC,所以他只含糊应了一句,希望自家那个聪明到了极点的人工智能能听懂。 果然,小兰不再问了,只安安静静地守在沈莳身边。 “我记得,应该有合适的诗……” 沈莳琢磨着从暮山紫爱戴的那个“瘦男”面具入手。 “瘦男”是能面的一种,而作为“能面具”的代表,众人最为熟悉的莫过于狰狞的“般若”面了。 沈莳记得,确实应该有那么一句著名佛偈,或者那么几首诗词里带了“般若”二字的,沈莳便打算在书堆里翻一翻,看能不能找到这样的作品。 只是比起闻名遐迩的《滕王阁序》,带“般若”的诗词可就难找得多了。 沈莳只得一本一本的翻看一大摞诗词选,希望能找到一首合适的。 他翻开一本东坡居士的作品选集,一边以十倍速的速度一目十行浏览过去,一边琢磨着是不是得找个信佛的诗人比较好。 翻到《江城子.密州出猎》一页时,目光忽然凝在了最后一句诗上。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这句诗,在一些诗词赏析里,会直白地翻译成“那时我定然拉满弓弦,瞄准西北,将天狼星射下来。” 然而事实上,若是以北半球的星空为基准,天狼星并不在西北,却是在东南。 那么为什么会有“西北望”呢? 那是因为,瞄准“天狼”的“弓箭”,不在人间,而在天穹。 在天狼星的东南面,有一把天界的弓弦,名叫“弧矢座”,它由九颗星星组成,像一把拉开的长弓,箭头直指西北方的天狼星。 ——弧矢座……弧矢阁,阁里还装饰了箭矢和长弓! ——这不就对上了吗! 沈莳本来早就忘了,却在看到这句诗时,脑中忽然想起当年学诗时接触到的这么一个不甚重要的扩展知识。 他目光发直,一束灵感电光火石间闪过,却因为来得太快也消失得太快,他还没来得及把握。 “弧矢座……” 沈莳喃喃低语: “弧矢阁……” 他“腾”一下站了起来,丢下看到一半的东坡居士诗选,快步走到另一个书架前,“我记得这里应该有古代天文类的书籍……” 沈莳说着,一口气抽出一摞书,也不搬回书桌处,直接席地而坐,认真地翻阅起来。 小兰不知道沈莳想到了什么,也不打搅他,只在旁边找了个不碍事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等着。 沈莳翻了一会儿书,然后站起身,几步走到书桌前,捡了支小号的毛笔和一张宣纸,返回原处,整个人趴在地上,将他在书里看到的某张图用宣纸描了下来。 然后,他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翻出了之前画的某张地图。 宣纸和地图摆在一起,沈莳凝眉细思。 “如果这样……” 他缓缓地转动地图。 当地图转了七十五度的时候,沈莳“啊”地低叫了一声。 “原来如此!哈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我懂了!” 小兰:【??】 这时,沈莳已经将自己描下来的图和先前画的地图折好,夹进他刚才看的书里,然后站起身,往书房门口走去。 小兰连忙跟上。 走了几步,沈莳忽然来了个急刹车,一转身,刚好一脑袋撞在了小兰身上。 小兰眼疾手快,连忙扶住了冒冒失失的主人,【怎么了?】 “哎,诗集什么的,我还没找呢!” 这时沈莳一门心思都是自己刚刚发现的重要线索,说话颠三倒四,听来很有些逻辑混乱,更没意识到自己其实整个人贴在了小兰的身上,姿势亲密到了极点。 “算了算了,时间紧迫,不找了。” 他又一拍脑门,“到时候找个机会,随便扯两句就是了。” 说罢,沈莳钻出小兰的怀抱,径直跑出了书斋。 --------------------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需要,引用了王勃巨巨的《滕王阁序》,以及苏轼巨巨《江城子.密州出猎》中的千古名句。 第134章 4.百鬼山守则-25 白虎第四宿 沈莳一路直奔内院, 去敲程向晚的门。 然而程向晚的房间毫无动静,没人应答。 他轻轻地推了推门扉,门轴“吱”一声开了。 门里没有人, 看来程向晚是真不在。 没法子,沈莳只能给屋主留了一张纸条, 请他有空来找自己, 然后回自己房间等着。 申时半,程向晚来敲门了。 “不好意思,刚刚去办了点事。” 程向晚坐到桌边,开门见山:“有什么事吗?” 沈莳上下打量程向晚, 看到他的衣服下摆和鞋帮处都沾了些泥巴,也不知到底是干什么去了。 他张了张嘴, 在询问对方去干嘛了和直接说案情两个选择上犹豫了一秒,最终选择了后者。 “我发现了一些线索,或许对案情有帮助。” 沈莳对程向晚说: “我们来交换线索吧。” 这种情况, 若放在普通的剧本杀里, 被称为“私聊”:玩家可以将自己获得的线索转交给特定的某个玩家, 方便对方推理或是取得对方的信任等等。 程向晚深深地看了沈莳一眼, 试探道:“你发现了什么?” “所谓‘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沈莳生硬地拽了一句佛偈,“我就是从那些不起眼的细节里发现了跟案情有关的线索。” 程向晚听懂了, 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沈莳竖起耳朵等了一会儿, 没听到系统给他发出的OOC提示后,才暗自松了一口气。 想来虽然这佛偈扯得突兀, 不过最多只是让“沈时”这个人物看起来像个没文化还要装逼的傻子而已,不会破坏剧情的合理性, 也就不会被判OOC了。 程向晚也很聪明地顺着沈莳的话问了下去:“你想到什么了?” “关于凶手是如何杀死林冕的,我已经有些想法了。” 沈莳说着,拿出了自己在旄头院捡到的那块碎瓷片。 随后,他向程向晚仔细阐述了自己关于“盖子”的推理。 “唔,这推理确实很合理。” 程向晚沉吟片刻,抬头问:“但凶手又怎么知道昨天晚上哪座玉石雕像会变黑呢?” “雕像变黑不是随机事件,而是有规律的。” 沈莳拿出了自己在书房里找到的那本书,推到了程向晚面前,“你看看这个。” 程向晚拿起书,一翻遍翻到了夹着两张纸的那一页,目光在书页上一扫,立刻看到了开头一行字: ——西宫白虎第四宿,曰“昴”。 程向晚脱口而出:“昴宿?” “没错,正是昴宿。” 沈莳点了点头,“白虎七宿之一的昴宿,不算后期增补的星星,主星一共七颗,称为‘昴星团’,西方叫它们‘七姐妹’。” 他一字一顿,“昴宿别名‘旄头星’。” 事实上,若不是“弧矢阁”的“弧矢”给了他提示,沈莳也不会注意到,“旄头院”的“旄头”二字,其实也是星宿的别名,而且就是大名鼎鼎的二十八星宿中的昴宿。 程向晚:“!!” 他立刻就懂了,“旄头院!里面的七樽白玉佛像,代表了昴宿七星!” “没错。” 沈莳抽出夹在书页里的两张图,在桌上摊开。 第一张图是沈莳画过的旄头院的地图,标注了他记忆里的七樽佛像的位置,另一张则是他从书上描下来的昴宿七星图。 沈莳抽出圆珠笔,将地图上的七樽佛像用一条线连接起来,再旋转了一个角度,“你看,跟昴宿七星图很像,对吧?” 程向晚也看出来了,“所以佛像是按照七颗星的顺序变色的?” “我猜应该是这样没错了。” 沈莳拿起笔,点了点自己做“长鬼”任务那晚变黑的那樽佛像,“我那天晚上,看到的是这樽,对应星图来看,应该是昴宿六。” 他笔尖往旁边稍稍一移,“而林冕死亡的次日,我在‘这颗星’附近捡到了作为‘盖子’的陶瓷塔楼的碎片。” 沈莳的笔尖点住的是“昴宿七”。 “第一天是‘六’,第二天就是‘七’吗?” 程向晚喃喃自语: “所以凶手是用某种方法提前知道了这个规律,用‘盖子’盖住了真正会变黑的雕像,确保林冕一定会落入自己的圈套里。” 沈莳微微颔首。 程向晚抬头看沈莳: “很好,既然已经确定了凶手行凶的手段,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凶手到底是怎么把白玉佛像‘涂黑’的?” ——— “为了以防万一……” 程向晚从兜里掏出一条折起的汗巾,里面包了他在那樽疑似被动过手脚的佛像底部收集的泥土,“我们再来确定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涂了墨水。” 他顺手从桌子上取了一只空的白瓷茶杯,将泥土装入杯中,倒入少量干净的水。 然后程向晚将杯子擎在手心,细细地漂洗了两遍,又静置在一旁。 片刻后,水中的泥沙沉淀了下去,水几乎又变得澄清了。 程向晚问沈莳要了一条干净的白汗巾,铺开在桌上,缓缓地将水倒了上去。 汗巾上只有几只蚂蚁、两片破碎的枯叶,一小节树枝,没有留下墨水晕染的痕迹。 沈莳凑近了仔细查看,蹙起眉:“看来,确实不是用墨水呢……” “那就是用别的方法了。” 程向晚摸了摸下巴,忽然灵机一动,“难道说,凶手提前做了个‘盖子’,比如一个空心的黑色陶瓷佛雕,将白玉佛像盖起来了?” 沈莳眨了眨眼。 “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认真思考起了这个可能性,“但是……会有这样的东西吗?” 程向晚转头看他,等他解释。 “你看,陶瓷塔楼是凶手在弧矢阁里直接拿现成的,如果说他照搬这个方法,那么在别的安全屋里,理应有本身就长得很像黑色佛雕的东西,能让他就地取材才对……” 沈莳转向程向晚,眼中满含期待: “你去过的安全屋里,有发现类似的雕像,或者什么物品被搬动过的可疑痕迹吗?” 对程向晚的观察力,沈莳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想,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系统要在这个剧本杀里安排两个侦探的原因了。 可惜沈莳失望了。 程向晚肯定地摇了摇头,“‘磨刀小儿’的安全屋‘讲经堂’,还有‘酒痴’的安全屋‘施药堂’,我都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 程向晚第一晚的规则怪谈任务是“磨刀小儿”。 在几个怪谈规则里,“磨刀小儿”虽然危险,但只要注意不违反规则的话,便不算很难。 “磨刀小儿”是一个干干瘦瘦、外形像人类孩童的鬼。 玩家要带着一把生锈的钝刀出门,在磨刀小儿出没的地方找一块巨大的岩石。 那块石头通体白色,摸上去平整而粗糙,好像一块放大了十倍的磨刀石。 找到白岩后,玩家就要用这块石头来磨手里的钝刀,直至刀刃重新磨到雪亮之后,就将磨好的刀子原地放下,转身便走。 这时,他会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谢谢”,便是磨刀小儿来拿刀了。 但此时玩家绝对不能回头看,只能一路埋头走出磨刀小儿的出没区域,才算结束。 此外,磨刀小儿还有一个特性,就是非常、非常、非常地讨厌红色。 任何在磨刀小儿出没的时间进入它的领地的人,身上若是有任何一点儿红色的物品,便会引来杀身之祸——磨刀小儿会用刀去刺对方身上带“红色”的部位,一刺一个准儿。 被刺中的人会如同身中剧毒一般,两息间猝然而亡。 距离“磨刀小儿”最近的一个安全屋,叫“讲经堂”,程向晚做完“磨刀小儿”的任务后,就在那儿一直待到清晨六点。 至于第二日的“酒痴”,程向晚大约在路上徘徊了半个时辰,就碰到了问他讨酒的酒鬼,给它满了三杯酒之后,便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这两天,我担心可能会遇到神通鬼,所以在出发前和做完任务后,都尽可能地呆在安全屋里。” 程向晚对自己的观察力和记忆力非常自信: “别的地方不敢保证,起码这两处绝对没有问题。” 沈莳当然相信程向晚的判断。 “唔,那就排除四个安全屋了。” 沈莳逐一数出这几个地点,“酒痴的‘施药堂’、磨刀小儿的‘讲经堂’、影子鬼的‘地藏庙’和长鬼的‘弧矢阁’。” 程向晚接着说道:“今晚你能看到舟幽灵的‘舍利塔’,而我能看到‘树中住鬼’的‘百花庵’。” 他想了想,蹙起眉,“剩下的几个安全屋,可以向其他人打听,但傒囊的‘静心斋’,就只能明早要求童男童女带我们去了。” 沈莳:“……” “不过……真的有这样的第二个‘盖子’吗?” 沈莳凝眉细思,片刻后,才慢慢说道:“本来时间就很紧张了,要是凶手得从不同的安全屋取两个‘盖子’,岂不是更难吗?” 程向晚张嘴,似乎想要说话。 沈莳朝他摆了摆手,然后竖起两根手指,“哪怕凶手是两个人,也太勉强了。” 程向晚勾起唇,露出了一个很浅的笑容。 “你果然也发现了。” 他对沈莳说道。 第135章 4.百鬼山守则-26 这就是魔术表演而已 既然程向晚用的是“也”字, 便证明他也想到了“共犯”这个可能性。 ——不过暮山紫不过是刚刚才从我这里知道了“盖子”的事,就已经想通了时间问题…… 沈莳心中感叹:暮山紫的头脑,确实非常厉害! “从行动时间来看, 一个人想要独立完成第一天的杀人计划,实在太勉强了。” 程向晚说道: “最大的可能, 就是两人协同作案。” 沈莳点头, 表情严肃且郑重。 “姑且先不管白玉佛像是怎么变黑的。” 程向晚又说:“但两个凶手之一是谁,我已经有七分把握了。” 沈莳瞥了程向晚一眼,竟然回答,“真巧, 我也是。” 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笑了起来, “好吧,我们一起公布答案吧。” 沈莳将刚才用来漂洗泥土时没用完的水碗推到桌子中央,沾了沾水, 在手掌中写了一个字。 程向晚也照做。 “一、二、三!” 沈莳数到三, 二人一同亮了手心。 粼粼反光模糊地显示了两个相同的字——“庄”。 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爽快!” 程向晚对沈莳说道: “我怀疑庄麒麟, 一是因为他是最有可能抽签作弊的, 二是因为我‘恰好’还查到了一点关于他的线索。” 程会计在“恰好”二字上咬了重音,沈莳知道这定然是他的“前置剧情”里带的线索。 程向晚接着说道: “那被人丢下海的会计师一家人,是在回老家省亲时出的事。他们的老家,在宁波。” ——果然如此, 当年那海难幸存的男孩子, 就是庄麒麟! 沈莳想: 程向晚没在人前把这个情报说出来,一定是因为他手里的证据还不足以钉死庄麒麟, 对方会有很多理由来反驳,还会为了脱罪而跟程向晚针锋相对。 未免在剧本杀中段就出现“the one”的局面, 程会计才很理智地隐藏了指向性太强的线索。 “好吧。” 沈莳笑了起来,重复程向晚的句式: “我怀疑庄麒麟,一是因为我‘恰好’也有一点关于他的线索……” 他顿了顿,“二是因为,我已经知道是怎么抽签作弊的了。” 沈莳得承认,自己说这话时,心里存了一丝丝使坏的念头。 果然,脸上表情不多,很有点儿喜怒不形于色的程会计忽然睁大了眼,吃惊地瞪着沈莳,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你已经知道庄麒麟抽签是怎么作弊的了?” “是的。” 沈莳笑道:“那只是很简单的魔术表演而已。” 程向晚蹙起眉,“魔术?” “就像魔术师在开始表演前会让人检查自己的扑克或是道具一样,在抽签时,庄麒麟也向我们展示过那个木匣子,对吧?那其实就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暗示。” 沈莳解释: “他从架子上随手取了个盒子,扑克也是全新未开封的,又当着我们的面拉开抽屉,放入扑克,抽完签后还将用过的‘道具’全都放回原位,让我们可以随时再去检查……” 说到这里,沈莳问程向晚:“你检查过了,盒子和扑克都没有问题,对不对?” “是。” 程向晚颔首: “我仔细检查过两次,都没发现猫腻。” “那是当然的。” 沈莳笑道:“因为你检查的盒子和扑克,都不是我们抽签时用的那一个了。” 程向晚:“!” 沈莳没有继续解释,而是问程向晚:“你记得我们下车时,大家都拿了什么东西吗?” 身为侦探,还是能苟到困难等级剧本杀的侦探,程向晚的记忆力和观察力自然都是很优秀的。 “当时大家都很匆忙,没有拿行李。” 程向晚细细回忆了一下,随即回答:“两位女士带了手提包,而庄麒麟背了个腰包。” “是的。” 沈莳笑道:“女士手提包和腰包都塞不下一樽三十公分高的假佛像,但是完全可以塞进一个抽签用的道具盒子。” 程向晚:“!!” 他懂了。 所谓的抽签,本来就是一个局,是凶手将被害人安排得明明白白的手段。 既然凶手知道旄头院里的佛像会根据昴星团的顺序变化,也知道弧矢阁里有能当“盖子”的陶瓷塔楼,那么他知道正房的架子上有一个香炉盒子,再提前仿制一个,放在腰包里带进来,便一点都不奇怪了。 “我以前蹲过号子,在号子里与庄老板有过一面之缘。” 沈莳说出了自己的“前情”: “当时他在里头名声极响,人人都叫他‘赌神’。” 擅赌之人必定精通千术,而千术和魔术本就是一脉相承的技艺,一靠巧手,二靠道具。 “原本装香炉的那个木匣就是个普通的匣子,放进去的扑克也是没有做过手脚的扑克,当然可以让咱们随便检查。” 沈莳继续说道: “但他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用自己带来的道具盒子替换掉了原本的木匣。” 程向晚细细回忆抽签时的情景,不得不承认这是很可能的。 庄麒麟在准备签盒时,曾侧身背对众人,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动作够快,完全可以将真正的木匣和他带来的道具盒子进行交换。 至于被换掉的盒子——往架子深处一塞,用布料或者别的大件装饰挡住就可以了。 虽然是很简单也很容易穿帮的障眼法,但当时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抽签上,根本没有人会凑到博古架前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这也是魔术师常用的一种手法。 他会将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个点上,从而忽略了他在你的视觉盲区里搞的小动作。 至于说道具盒,那原理便更简单了。 每个人都看过一个很基本的魔术,魔术师展示他自己的帽子,让众人确定里面什么都没有,然后他不停地从箱子里抽出丝巾、花球、玫瑰……最后是一只兔子或是一只鸽子。 这个魔术能衍生出无数版本,大到能装人的箱子,小到巴掌大的盒子,只要做工够精致,就能放入足够的道具。 而它们的原理再简单不过——只是用小机关就可以操作的,隐藏得足够好的夹层而已。 换成是抽签用的木匣盒子,那就只需在匣子左右两侧用绒布做夹层隔板,夹层中按照顺序放上同样的扑克,比如第一层是若干张1,第二层是若干张2等等,然后按顺序将夹层隔板放下,那便心想事成,要啥是啥了。 “扑克牌很薄,比起有厚度的物品要更容易隐藏。” 沈莳说道: “而且其他人的抽签顺序无所谓,凶手只要保证自己、帮凶和他们想杀的人能抽到他们预先设置好的牌面就行了。” 程向晚点了点头,“很合理。但我们需要证据说服其他人。” 沈莳又笑了起来: “我找到证据了。” 他在衣兜里掏了掏,将一张纸片搁在了桌面。 程向晚拿起纸片一看,发现那是一张扑克牌没烧完的边角——大部分牌面已经被烧掉了,残留的部分只比拇指指甲稍大一些而已。 “你点过那副扑克牌,一张没少,对吧?” 沈莳笑道: “所以,这张多余的‘边角料’,便只能是放在道具盒里的牌了。” 沈莳猜测,庄麒麟准备的道具匣子,材质绝大部分应该都是易燃的纸板,只在表面贴了木纹纸,如此一来,等用完以后,连匣子带作弊用的扑克,直接往火里一丢,就能烧得干干净净,很难被人拆穿。 好在沈莳的运气不错,在灶膛角落里发现了这么一小片没烧完的扑克,才能成为支持他推理的证据。 ——— 有了关于抽签作弊方式的推理,程向晚的思路好像一下子打开了。 他想了想,说道:“既然只是简单的魔术手法,那么我想我能猜出挂在正房东墙上的那张地图是怎么烧起来的了。” 沈莳好奇:“哦?” “走,我们这就去看看。” 程向晚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当即拉了沈莳出门,直奔正房。 不过颇让他们意外的是,正房里竟然有人了。 美女秘书简小瑜正站在正房的东南角,似是在摆弄博古架上的什么东西。 “小瑜姐。” 沈莳开口招呼她,“你在做什么?” 简小瑜吓了一跳,浑身一哆嗦,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没事,我在房间里待得闷了,出来溜达溜达。” 虽然她竭力装出一副只是随便瞧瞧的样子,但沈莳和程向晚其实都看到了——她方才捧在手里的,正是那只装过香炉的抽签用的木匣。 “你们俩呢?” 简小瑜理了理凌乱的卷发,很自然地调侃道: “我都不知道你们的关系这么好了!” 程向晚深深地瞅了简小瑜一眼,又若无其事地挪开了目光,淡淡地回答:“没什么,我们也只是太无聊了,随便出来逛逛而已。” “哦。” 简小瑜点了点头,也不知是信还是不信。 “行吧,那不打搅你们了,我到后院转转去。” 美人嫣然一笑,转身往门口走去,两脚迈出门槛,又扭身回来,叮嘱沈莳: “小沈,五点……唔,我想想,就是水漏到酉时那会儿,我们一起准备晚饭吧!你可别忘了呦!” 沈莳连忙点头表示自己一定记得。 简小瑜这才朝两人挥了挥走,转身走远了。 第136章 4.百鬼山守则-27 延时装置 确定简小瑜已经走远了, 沈莳去掩上了正房的房门。 正房的大门无法上锁,但起码关个门能让人有点儿心理安慰一般的安全感,至少他们在调查时, 不用担心被凶手从门外盯着看。 “我猜这就是个很简单的‘点火魔术’。” 程向晚问沈莳: “你看过吗?魔术师朝一团棉花上滴了几滴水,棉花就一下子烧起来了。” 沈莳虽没看过, 但不妨碍他脑补这个魔术的原理, “我理科不是太好……不过……” 他蹙起眉:“是金属钠?” “聪明。” 程向晚点了点头,“棉花里包了一团金属钠,遇水就会剧烈燃烧。” “确实,用一团棉花包裹金属钠, 然后用胶带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黏在地图后面很简单……” 沈莳朝烧出了黑印子的墙壁一指,“要偷渡一小块金属钠进来也不难, 只需要把金属钠保存在装满油的小瓶子里隔绝空气就可以了。” 装金属钠的容器和棉花团都是很小巧的玩意儿,也跟“高科技”不沾边,不会被怪谈世界的规则所排斥, 直接揣兜里就能夹带进来, 庄麒麟或者是帮凶都能很轻易办到。 ——唯独有一点…… 沈莳蹙起眉, “可是, 哪来的水?” 当时他和程向晚都在现场,二人亲眼所见——起火的瞬间,没有人接近过那张地图。 “很简单。” 程向晚搬来两张方凳,将其中一张搁到八仙桌上, 另一张放在桌边。 他先是踩着桌边的椅子上了八仙桌, 又小心翼翼地爬上桌上的椅子。 程向晚本来就比一米八的沈莳还略高了几公分,这时他的脑袋已经快顶到本就不算高的主梁了。 程向晚踮起脚尖, 眯着眼仔细查看了一下,然后朝东墙正上方的那根屋梁一指, “找到了。” 沈莳在程向晚下来以后,也爬上去看了看。 屋梁上落了不少灰尘,所以沈莳能清楚地看到,有半个巴掌大的一片区域,落灰似是被一片水洼冲开了,与周边形成了一块突兀的分界线。 “是冰块!” 沈莳叫道: “是厨房里的冰块!” 程向晚点了点头。 在怪谈世界的力量加持下,这座阴阳宅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比如厨房那两只放生肉生鱼的木桶里永远不会融化的冰块,以及常年恒温随时都能取用的热水和洗澡水。 但冰块在木桶里不融,不代表拿出去以后也不融。 沈莳毕竟是去帮过厨的,亲眼看到冻肉从木桶里拿出来以后,肉便会逐渐解冻,肉皮上沾的碎冰也会很快化成水。 同样的,如果用杯子舀一杯浴池里的温水,拿到其他地方,杯中的水也会自然降温,直至与室温持平为止。 “所以凶手只要提前将一块冰放在地图正上方的屋梁上,再在画的背面粘上一小团包裹着金属钠的棉花。接下来他只要等冰块慢慢融化,水顺着房梁滴落下来,弄湿棉花就行了。” 沈莳感叹:“确实是个简单又很难被人注意到的方法!” ——— 在检查完正房的屋梁之后,两人穿过内院,往程向晚的房间走。 “现在就剩下唯一的谜团没解开了。” 程向晚边走边压低声音,说道: “我同意你的想法,不存在另一个‘盖子’,凶手们多半是用了什么诡计,把佛像给涂黑了。” 沈莳笑了笑。 确实,第一晚时,两个凶手的时间非常紧迫,他们不可能在整座百鬼山里跑来跑去,掐着随时可能赶不上的时间点儿,就为了取两个“盖子”。 再说他们现在就剩六个人了,除非剧本杀游戏是为了故意整死他们,不然凶手的人数绝对不可能超过两个。 三者他们已经解开了抽签作弊和火烧地图的谜团——凶手两次都巧妙利用了魔术表演里常见的套路,沈莳想,或许佛像变黑的秘密,也跟这个有关。 “不,其实不止一个谜团……” 沈莳也用只有程向晚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我在想,凶手为什么要烧掉挂在正房墙上的大地图呢?” 程向晚停下脚步,肃然看向沈莳。 “现在看来,烧掉地图这一举动,似乎根本没有意义不是吗?” 沈莳说道: “我们人手一份小地图,除非……” 程向晚立刻反应了过来:“除非有人打算在某个目标的地图上动手脚!” 沈莳严肃地颔首。 “看来,今晚‘伥鬼’的陷阱,八成跟地图有关。” 程向晚蹙起眉: “在还不知道谁是目标的情况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中招……” 沈莳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他已经将地图背了个滚瓜烂熟,不管是被人故意污损、撕毁还是篡改,他闭着眼都能再画一遍,所以如果凶手的下一个陷阱真是要对地图下手的话,他倒是不太担心。 他认为程向晚也是如此。 “不过小心些总是对的。” 沈莳说道:“地图还是得随身携带,别放在房间里。” 说话间,两人已来到了程向晚的房门前。 这时水漏的指针已指向申时半,也就是下午四点,但院中还是静悄悄的,东西厢房每一扇门都关得严严实实,也不知其他人是还在补觉呢,还是躲在自己房间里不出来。 ——— 两人进了程向晚的屋子,未防被人偷听到他们的谈话,还顺便把门锁给扣了起来。 “好了,我们来想想吧。” 程向晚给沈莳倒了杯茶,自己也端了一杯,摆到桌上,一副不解开佛像变黑之谜决不罢休的模样。 “若暂时不考虑第二个‘盖子’的可能性,那么凶手一定是用了什么诡计。” 沈莳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但就像你下午时在众人面前指出的那样,不管是用墨水也好,还是用其他的黑色染料也好,首先就躲不过两场雨的矛盾。” 连续两天,百鬼山都下了雨。 雨从清晨六点左右开始,一直下到七点钟。 雨势一开始很小,然后越下越大,能将人淋个浑身湿透。 因为要算上回程的时间,所以凶手要布置“染色”陷阱,必须在沈莳离开旄头院以后,到开始下雨之前——那么若他用的是遇水便掉色的颜料,第一天清晨被雨洗得差不多了。 但若是凶手用的是油漆一类淋水不掉色的颜料,那么第二天早上,他们去找林冕林公子的尸体时,看到的必然是一樽被漆成黑色的佛像。 “所以一,是不是这样?” 沈莳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又开始习惯性地画起图来: “凶手的手法能完美躲过第一场雨,而在第二场雨之前才生效——这么一来,第二场雨就能洗掉他的痕迹,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有道理。” 程向晚点了点头,“所以,凶手一定用了某种……延时装置。” “例如呢?” 沈莳问:“毕竟所有的电子产品都属于高科技,电子类的定时器在这里会失灵。”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定时器本就是一种计时工具,百鬼山里应该是不能使用的。” “没错。” 程向晚说道:“所以凶手做的延时装置,首先要能防水,其次材料必须够简单……” 他一边说,目光一边下意识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 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角落里的水缸处。 “等等!” 程向晚站起身,快走几步来到水缸前,搬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了舀水用的勺子。 他将勺子翻过来,倒扣在水缸盖子上,又随手抄起一只茶杯,往勺子顶部浇水,“你看,这样,不就能算是‘防水’了吗?” 沈莳听懂了,“你的意思是,凶手将染料用什么容器装了,藏在一个更大的容器里?” “不错。” 程向晚回答: “厨房和杂物房里都有不少容器,陶瓷的或者木头的都有,只要倒扣过来,便是一个防雨的装置了。” 沈莳想了想: “可这就意味着,延时装置必须要在第一场雨结束以后才生效,还不能是电子产品……”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突兀地顿住了。 “或许,这个可以!” 他“腾”一下站起身,来到程向晚房间的矮柜前,打开了一只盒子,“看,盘香!” 沈莳先前检查自己的房间时就发现了这个,他相信其他人的房间里同样也有类似的东西。 这种盘香的造型跟蚊香很相似,但它的功用不是驱蚊,而是熏香,香料压得紧实,一盘能烧上六七个时辰。 “你看,如果将某个不漏水的容器——例如我们吃面用的大碗倒扣过来……” 沈莳迅速画了个草图: “在倒扣的碗顶部固定一个能烧的东西,比如纸包什么的,然后下方的碗口固定一个‘支架’,将盘香放在架子上,再绑一条浸过油的棉线,把纸包和盘香的中心连接起来,做成一个简易的延时装置。” “纸包则包着染料……” 程向晚接着说:“等盘香烧尽,纸包也随即被点燃,染料就能落下来了,对吧?” “没错。” 沈莳满意地颔首,“只要把木碗悬空固定,比如挂在树杈上,空气就能从碗口进入碗内,不用担心盘香会因为缺氧而熄灭了。” “可是,如果是纸包,那么便无法装液体状的染料。” 程向晚又提出了问题的关键:“而且,我们确确实实检查过了,现场没有墨水或是黑色染料的痕迹……这又怎么说呢?” 沈莳被问住了。 这确实是他始终想不通的地方。 “不是墨水……又能是什么呢?” 沈莳蹙起眉,低声嘟哝:“能让佛像变黑,又能被雨水冲干净,还不会留下痕迹的东西……” 第137章 4.百鬼山守则-28 第三名死者 差一刻到酉时, 沈莳便带着今晚做任务要用的米来到了厨房。 秘书简小瑜还没来。 沈莳对肉菜毫无办法,只能先干最简单的事情——淘米做饭。 他打开米缸,拿起量杯, 满满地舀了一杯米,又扫平了口部, 如此又舀了五杯, 照简小瑜先前教他的那样,按人头数舀好了米。 然后他盯着米缸子,似若有所思。 “好巧。” 沈莳自言自语:“刚刚好……剩下三环。” 他站起身,把装了米的锅子放到一旁, 然后只拿了量杯,连同自己带来的米袋一起, 来到角落的小灶台前。 “一、二、三、四……五。” 沈莳没有一下子把自己带来的做饭团的米都倒进锅里,而是用量杯小心翼翼地舀到小锅里。 恰恰好的五杯,不多不少。 “……” 沈莳的眉心蹙得更紧了。 就在他盯着锅里的米出神时, 简小瑜来了。 “小沈, 真准时啊。” 美女姐姐对沈莳露齿一下, “分工合作吧, 我负责炒菜,你把两个饭锅子看好就行了。” …… 沈莳的任务很轻松,只需守着两个灶台,不让米饭糊锅, 也不要夹生。 简小瑜的动作很利索, 沈莳的饭才熄火没多久,她就烧出了三菜一汤。 “小瑜姐, 你真厉害!” 沈莳帮简小瑜将烧好的菜端出去,同时真心感叹道:“醋溜土豆丝、外婆菜炒鸡蛋和白菜汤这种快手菜就算了, 就这条件,你居然还能做梅菜扣肉!” “哈哈哈!” 简小瑜笑了起来,“这不是梅菜扣肉,是咸烧白,咱们正宗的川渝名菜!它外形看起来跟梅菜扣肉挺像的,其实材料和口味都不一样,等一下你吃吃看就知道了。” 说着她耸了耸肩,“可惜今天时间不太够,所以只做了简化版,不然正经做出来的那个口感,那叫一个鲜香软糯,好吃得能让你把舌头也吞下去!” 沈莳:“……” 他站在原地,愣愣地、愣愣地看着简小瑜,直到美女都被她看得莫名其妙了,才呐呐地问:“小瑜姐,你是山城本地人吗?” “对啊!” 简小瑜笑着用山城话回答:“如假包换撒,逗是山城妹崽撒!” 沈莳:“……” 他端起那盘咸烧白,整个人像游魂一样,一言不发地飘出了厨房,留下满面愕然的简小瑜,完全不知道一盘咸烧白怎么能把沈莳给打击成这样。 ——— 当夜无话。 临近子时,沈莳等六人离开了阴阳宅,在纸扎童男童女的带领下来到了界碑处。 子时,一声钟响,第三夜的怪谈规则任务便开始了。 沈莳今晚的任务是“舟幽灵”。 “舟幽灵”的出没地在山顶后华殿前的往生池,是唯一一个要从山脚走到山顶的怪谈地点。 沈莳半路与同行的暮山紫、崔婉分道扬镳,独自爬到山顶。 这只有一条直路,但半途还是很贴心地插了路标,似是为了确保玩家们不会走错道一样。 在伤魂鸟的第一声啼叫响起前,沈莳就来到了目的地。 沈莳借四周飘飘荡荡的鬼火蓝光,打量此处的任务地点。 与前华殿和正华殿两座庙宇不同,后华殿居然是建在湖里的。 沈莳粗粗目测了一下距离,后华殿离岸足有两三百米,没有任何陆路可以到达,只能选择划船过去。 而他要用到的小船就停在一个小码头里,用锁链锁住。 沈莳试着摆弄了一下锁头,没法解开。 看来,不到任务时间,这艘船怕是不能用的。 没法子,沈莳只能耐心地等着。 终于,半个时辰之后,钟声敲了两下——丑时,也就是半夜一点正,终于到了。 这一次,他轻轻松松就解开了捆缚着小船的铁链。 沈莳摸了摸口袋里塞得满满的饭团,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操桨,朝远处后华殿的方向划去。 在活见鬼的怪谈世界里待得久了,沈莳怕鬼的毛病不知不觉已痊愈了大半。 连面对水鬼拉船这样能吓掉人三魂七魄的恐怖事件,他也能做到气定神闲,不慌不乱了。 果然,船才刚刚往前划了十来米,便感到船尾传来了一阵拖拽的阻力。 沈莳回头,一只白生生的、泡得浮肿的手从水里伸出来,死死扒拉住他的船。 ——来了! 沈莳打了个激灵,连忙掏出一个饭团,朝那只手的方向丢了过去。 “噗通”一声,饭团落了水,那只扒着船舷的手也松开了。 沈莳连忙操桨,奋力往前划了一段。 然而不久之后,又有两只手从水中探出,一左一右拉住了他的船帮。 沈莳只得又往水里扔了两团“买路粮”…… …… 沈莳这一路上走得那叫一个艰难。 如此折腾了许久,等到沈莳好不容易抵达后华殿前的码头时,一袋子饭团已然用空了。 沈莳把船停进泊位,仔仔细细地拴好铁链,确定船绝对不会自己飘走之后,才放心地上了岸。 最近的一处“安全屋”就在后华殿里,是一座舍利塔。 “舟幽灵”的触发时间是丑时到寅时半,也就是半夜一点到凌晨四点。 沈莳身上的饭团已耗光,他必须在安全屋里等到舟幽灵不再出现之后才能再次划船穿过往生池,回到陆地上。 只是他心中现在压着一个疑问,整个人都有点儿心不在焉的。 “确实不对劲……” 沈莳盘腿坐在舍利塔的蒲团上,透过窗户看远处粼粼的池水,喃喃低语: “再说了,‘那人’就不担心自己会遇到神通鬼吗?” ——— 卯时半,也就是清晨六点,沈莳冒雨返程。 天亮了以后,路便好走多了。 沈莳回到界碑处时,看到了四个人。 “树中住鬼”的程向晚,“磨刀小儿”的罗子希,“影子鬼”的简小瑜,以及“酒痴”的崔婉。 唯独没看到做“疫鬼”的庄麒麟。 沈莳深深地蹙起了眉。 他快步走到程向晚身边,低声问:“庄麒麟他人呢?” 程向晚压低声音,回答:“还没见到。” 沈莳:“……” 这忒么就很不正常了。 “……怎么会?” 他轻声对程向晚说道:“为什么会是庄麒麟?” “疫鬼离这里比较远,咱们再等等。” 程向晚回答:“或许凶手已经杀够了人,今天会是全员通关。” 沈莳仍不放心:“可是……地图呢?” 程向晚没说话,只轻轻地摇了摇头。 几人又等了一会儿。 终于,五声钟响起,辰时到了,昨夜的怪谈规则任务,结束了。 童男童女出现,嘻嘻哈哈地宣布: 【昨夜你们有一个人没能完成怪谈规则任务,所以你们仍然不能离开这里。】 众人:“!!” 虽然在庄麒麟迟迟没出现的时候,众人已有了心理准备,但当他们亲耳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是感到了强烈的绝望与崩溃。 “啊!!” 崔婉抱头蹲地,放声大叫起来:“够了!我受够了!为什么啊!到底是为什么啊!!” 然而童男童女只咧着一张血红的大嘴,对五人发出了幸灾乐祸的嘲笑。 “别慌。” 这时,程向晚伸手搭住了崔婉的手臂,半拉半扯,将姑娘给弄了起来。 他转向纸扎的童男童女,“麻烦你们,带我们去看看庄麒麟的尸体。” 童男童女自然不会反对。 与前两回一样,崔婉很抗拒“看尸体”这件事,尤其死的还是她好歹有过一段的前男友,就更让姑娘由衷感到了不适。 但这一回,程向晚却坚持让崔婉跟他们一起去。 “我想我已经猜出事情的真相了。” 程向晚对姑娘说到:“所以我需要你们每个人都亲眼看一看事实。” 话说到这份上,崔婉当然不可能再拒绝,只得委委屈屈地同意了。 一行人便跟在童男童女身后,走了东侧那条岔道。 ——— 在东侧的山道上,有唯一一条不是上山而是下山的小径。 这条小径通往一处裂隙形成的山谷,山谷中有一个沼泽,名叫“枯竹潭”。 “枯竹潭”西侧是“泥魃”的栖息地,而东侧有一条岔道,便是“疫鬼”的出没地点了。 山谷里的道路相当复杂,沈莳没做过“疫鬼”,所以是第一次走这条道,他一边走一边在脑中回忆地图的详情,同时注意沿途的路标。 “等等!” 在某个转弯处时,简小瑜忽然高声叫了起来:“你们是不是走错了?” 她是活到现在的五人中唯一一个曾经做过“疫鬼”的,对道路还有一点儿印象,“我记得,这儿应该往右转啊!” 简小瑜朝旁边一颗大树一指:“就这棵歪脖子树,我记得很清楚!” “是的,简秘书说得对。” 程向晚语气笃定,“按照地图,‘疫鬼’确实应该往右转。但是……” 他尾音微微拖长,朝树在路边的路牌一指,“你们看,这路牌被人动过了,他把‘疫鬼’和‘泥魃’两个地点对调了。” 众人:“!!” 这时,走在前面的童男童女回头,很不耐烦地叫道:【你们不是要看尸体吗?跟我们走啊!】 众人无法,只得暂时放弃讨论路牌的问题,默默跟在两只纸人身后。 --------------------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又到了大家喜闻乐见的猜真凶时间了! 第138章 4.百鬼山守则-29 佛像变黑的解答 果然, 童男童女没有把他们带往枯竹潭东侧的山道,而是去了沼泽的西侧。 枯竹潭的西侧,是一片狭长的滩涂。 【喏, 尸体就在那儿。】 其实不必童男童女开口,众人已经一眼就看到了那具半身浸没在泥水中的尸体。 “唔!呕!” 只看了一眼, 崔婉就蹲在岸边, 捂住嘴呕吐了起来。 只见酒吧老板庄麒麟以仰面朝天的姿势躺在泥沼之中,离岸足有一米远。 他的脸上、鼻孔里、口腔里都塞满了淤泥,连原本颇为帅气的五官都被泥浆塞得变了形。 程向晚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了两步,就感到两只脚自脚腕以下完全陷入了又软又粘的烂泥中, 便不敢再往前了。 他艰难地伸出手,试图将庄麒麟的尸体拉上来。 然而庄麒麟是个身高一米八出头的汉子, 体格也练得很壮实,再加上身上的湿衣服增加了重量,半身还牢牢地埋进了泥沼里, 实在重的很! 程向晚勉力拖拽了两下, 根本拉不动那具沉甸甸的尸体, 反而一个手滑整个人往前一栽, 差点儿没直接摔到泥潭子里。 沈莳和罗子希眼疾手快,一左一右拉住程向晚的胳膊,将人给拽了回来。 “算了算了!” 罗子希劝道:“这一看就是在泥潭里淹死的,不捞也罢了。” 事实上, 庄麒麟的死相实在太有特点了。 脸上、鼻子里、嘴里糊满淤泥, 半身浸在沼泽里,又死在了枯竹潭西岸——这只能说明一点, 庄老板是被泥魃拖进泥沼里淹死的。 “行吧。” 程向晚看捞尸实在勉强,只得放弃。 他只伸手, 将庄麒麟戴在脖子上的项链给拽了下来,然后在沈莳和罗子希的帮助下勉力爬上岸。 程向晚扶住沈莳,低头喘了几口气,等呼吸平顺下来,才转头对童男童女说道:“现在,麻烦你们再带我们去一趟正华殿的旄头院。” “为什么?” 对如此要求,崔婉甚是不解。 “因为我要重现旄头院里的诡计。” 程向晚平静地回答,“让你们看看林冕到底是怎么被坑死的。” ——— 于是五人又跟着童男童女,离开山谷,穿过东侧的山道,爬上半山腰。 旄头院如同昨日所见,乱得一塌糊涂,简直像个废墟迷宫一般。 不过沈莳记性很好,而且连续两日进出旄头院,路已记得很熟。 他带着众人很快找到了林冕林公子的死亡地点。 此间的怪谈规则第六条:“若有客人未能成功完成某个怪谈,则该怪谈会从地图上抹除,次日不再出现;若某个怪谈里的鬼怪杀死了某位客人,该怪谈也同样会被抹除。” 因林冕未能完成任务,则“长鬼”这个怪谈规则已从地图上抹掉了。 林冕的尸体残骸无人收敛,就这么散落在他死亡地点的附近,已被各种虫蚁啃食得乱七八糟,连蛆都孵化出来了。 “呜……” 崔婉还没靠近到足以看清残尸细节前,便被那股子让人作呕的臭味吓了回去,单手扶住一堵破墙,根本没有勇气靠近。 “就、就不能站在这里吗?” 姑娘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声音颤抖:“我不过去行吗?” “不行。” 程向晚全然不为所动,“接下来我要演示凶手的陷阱,每一个人都要看一看。” 崔婉没法子,只能硬着头皮凑过去,同时尽量控制自己的目光不要往附近的尸块处飘。 程向晚带着众人来到一樽白玉佛像前,它正对着一间被掀了屋顶的黑门梁小屋。 “这樽佛像,在星宿图来看,是昴宿三。” 程向晚说道:“按照规律,是不会变黑的。” “等等!” 罗子希听懵圈了,“什么图?什么三?规律又是什么?” 沈莳只得接过话头,将自己怎么通过弧矢阁联想到星宿,又怎么查出“旄头”是昴宿的别称,最后怎么把七樽佛像的位置与昴宿七星对应,推测出佛像每夜变黑的规律给简单说了一遍。 三人均听得双眼圆睁,一副不明觉厉的模样。 “总之,你的意思是,林冕做‘长鬼’的那夜,这一樽佛像一定不会变黑。” 罗子希努力将沈莳的分析概括成简短的一个结论:“而凶手用了某种方法把它弄成黑色,坑死了林冕,对吧?”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然后一指程向晚,“接下来,让程会计来演示一下,凶手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其余三人:“???” 程向晚卸下背上的包袱,从里面掏出了——一只吃面用的木碗。 罗子希惊叫起来:“难怪我就说你昨晚出门时怎么背了个包袱!你那‘树中住鬼’明明就不用带道具啊!原来里面是一只碗!” “是的。” 程向晚回答: “这就是凶手犯案的道具。” 程向晚将碗侧过来,朝三人亮出了碗中的内容。 众人:“!!” 只见碗底粘了一个白色的纸包,半个拳头大小,碗口则缠了一圈铁丝,铁丝内侧又固定了一卷盘香,盘香中心还有一根棉线,线的另一端缠在了碗底的纸包上。 “第一天夜里,凶手在小沈离开了旄头院之后,潜入到院中,将类似这样的‘延时装置’固定在了这里……” 程向晚将木碗倒扣,悬挂在了白玉佛像正上方的树枝上,“碗是在厨房里拿的,其实不一定得是碗,类似的容器都可以。而细铁丝和钳子、剪子在杂物房里就有,白纸和浆糊在书房里就能找到。” 然后程向晚取出了火折子,小心地点着了碗里的盘香。 “我昨天实验过了,从下午四点烧到晚上十点,大约烧了不到一半,所以这盘香至少能烧六个时辰。” 程会计解释道: “按这个时间推测,机关大约会在次日下午五点以后生效。” 众人纷纷点头。 “确实,这样就能避开下雨的问题了。” 罗子希摸了摸下巴,又不解地问:“可这纸包里装的又是啥?总不能是墨水吧?” “因为我们实在没法在这里等上六七个时辰,所以我们直接看答案吧。” 程向晚用一根小树枝引了火,直接点燃了绑在盘香中央的棉线。 棉线事先浸过油,碰火就烧。 火焰随着棉线迅速攀升,一秒便燃着了纸包。 只听“刷啦”一声,一大捧白色的粉末从纸包的破口处掉落,全撒在了正下方的白玉佛雕上。 众人:“???” 除了沈莳之外,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些粉末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罗子希好奇地凑过去,试图看个究竟,却被程向晚一把薅住,示意他后退两步。 “等一等。” 程会计说:“应该很快就能看到了。” 罗子希、简小瑜和崔婉互相交换了一个迷惑的对视,皆不明所以。 但他们并没有等上多久。 几分钟后,一只蚂蚁顺着佛像爬了上来。 然后是第二只、第三只…… “啊!” 崔婉捂住嘴,惊讶地叫道:“是蚂蚁!原来是蚂蚁!” 他们没有手表,无法确定具体时间,但众人都看到了结果——在不长的时间内,成群结队的蚂蚁从四面八方涌来,密密麻麻地爬满了整樽白玉佛像。 这些蚂蚁在白天看起来不是纯黑色的,明显还带了点红。 但当它们爬满佛像时,佛像便从玉白变成了灰黑。 “……如果是深夜光线不好时……” 崔婉声音微微有些发颤:“看起来完全就是……黑的!” “没错。” 程向晚看向沈莳,很小幅度地朝他一颔首,接着说道: “凶手在第二夜的凌晨四点,也就是‘长鬼’结束以后再度潜入旄头院,取走木碗,然后等清晨时那场雨将佛像上的糖粉和蚂蚁冲掉,就很难找到线索了。” 他朝三人一摊手,“完美犯罪,不是吗?” 事实上,昨天下午,程向晚和沈莳为了到底是什么“染料”纠结了许久。 他们想过很多可能性,从某种特殊染料到更曲折更复杂的手法都研究过一遍。 最后还是倒在汗巾上的那小半盏泥土浸洗液给了两人灵感。 程向晚从那一小搓土里洗出了三只蚂蚁的尸体。 沈莳盯着白布巾上的蚂蚁,不知怎么的,便联想到了林冕林公子那些支离破碎的残肢。 在尸块的断口上,爬满了被血肉的腥臭吸引来的虫蚁,红黄的皮肉因此显出了斑驳的黑色。 “所以……会不会是蚂蚁?” 想通了这点之后,沈莳对程向晚说道: “如果在‘延时装置’的纸包里装上糖粉,这样等纸包烧破,糖粉就会落下来,撒到下方的白玉佛雕上,然后引来蚂蚁。” 因为蚂蚁会沿着佛像底部往上爬,即便糖粉撒得不均匀,只要佛雕的上半部分还有糖,整樽佛像便会被来来往往的蚁群完全覆盖住。 尤其是在深夜里,光线昏暗,唯一的光源又是蓝色的鬼火,白日里看起来带了红的蚂蚁,夜里看上去就是黑的。 当时林冕又急着寻找救命的佛像,好不容易找到了,满心定然是“终于得救”的解脱,根本不会想要绕过一堆杂物,凑近佛像仔细研究其中是否有诈。 “凶手套路很深啊。” 想通了整个诡计之后,沈莳忍不住感叹道:“机关算尽,甚至连被害人的性格弱点也一并算计了进去。” 第139章 4.百鬼山守则-30 杀死他的,是另一个凶手 巳时半, 也就是早上十点,还存活的五个人回到阴阳宅,谁也没有回自己房间, 而是在程向晚的要求下,全员直接去了正房。 进门前, 沈莳发现了两个很重要的变化。 其一, 正房门板上的挂画又变了,从昨日伺候老虎的伥鬼,变成了五个连在一起的小鬼。那五只鬼耳口鼻俱全,却只有其中之一长了只独眼。 其二, 他打开辅助系统的面板,发现【当前任务】一栏变了, 竟已是可以投凶的状态了。 换而言之,剧情已经将所有线索给了玩家,接下来, 就看他们能不能找出真凶了。 众人的神色都很凝重。 “接下来, 我要向大家说明凶手是谁, 以及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程向晚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 表情严肃。 虽然对侦探接下来所要说的话早有预感,但崔婉和简小瑜两位女士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而罗子希也深深地蹙起了眉。 “我们先前就知道,林冕他爸当年做过一桩缺德事, 为了逃避严重的税务问题, 雇人制造了一场船难,杀死了一个会计和他的老婆, 只有一个还在念小学的孩子幸存了下来。” 罗子希:“所以凶手是那个幸存的小孩吗?” 程向晚很肯定地点头:“没错。” 所有人都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这实在太容易猜了,简直就是剧本杀的经典套路了。 “但……那个人是谁?” 罗子希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在程向晚和简小瑜两人身上游移, “这……如果当年是小学生的话,按年龄来看……” “对啊!” 崔婉也叫了起来,“程会计连凶手杀人的谜题都解出来了,怎么想都不是犯人,那么就只剩下——” “崔婉你什么意思!?” 简小瑜一听,脸色顿时大变:“或许有人谎报年龄呢!或许那孩子当时年纪还要更小一些呢!” “简女士,你别急。” 程向晚示意简小瑜稍安勿躁,“你确实不是那孩子。” 他顿了顿,“当然,我也不是。” 众人?“??” 崔婉试探着问:“那……程会计你的意思是?” 程向晚回答:“是庄麒麟。” 罗子希脱口叫道:“可是,庄麒麟已经死了啊!” “是的,庄麒麟死了。” 程向晚点了点头,“但我之所以认为那孩子是庄麒麟,是有证据的。” 接下来,程向晚告诉大家,庄麒麟是宁波人,而宁波正是遇害会计师的老家,也是船难发生的地点。 “只有……这些吗?” 罗子希的神色略显犹疑,“如果只是老家籍贯相同的话……” 简小瑜和崔婉也点了点头,似也有同感。 沈莳明白他们的疑虑。 在剧本杀游戏里,新手玩家组局时,经常能碰到一种很常见的逃凶方式,就是凶手试图把锅甩给已经死亡的角色,或者某个非玩家扮演的NPC。 当然,等玩家们的经验足够丰富了,就会发现,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样的本子,不过但凡是质量过得去的那些,都不会安排这么扯淡的剧情——因为这对玩家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是以,玩家有过上当受骗的经验之后,下次再碰到甩锅已死者或者NPC的,十有八九便是真凶本凶了。 虽然现在大家都默认程向晚的身份应该是“侦探”,可毕竟是玩到“困难级”难度的玩家,游戏经验和脑子自然都不会差,看程向晚这似曾相识的发言,自然条件反射就警惕了起来。 “我想,你们应该也注意到了,庄麒麟怕水。” 面对质疑,程向晚表现得十分淡然,“前两日,他回来以后,都只是到浴室里用盆舀了水匆匆冲洗一下,从来不肯下浴池泡澡。” 他说道: “我想,这很可能源于他当年差点在海里淹死的心理阴影。” 众人:“……” 罗子希是见过庄麒麟在浴室里的样子的,当时还感叹过好好的澡不泡,也不知是什么毛病。 “说起来,我去年冬天曾想约他去温泉来着!” 这时,崔婉忽然插嘴,道出了自己的“前情”: “可庄麒麟说他讨厌水,情愿去滑雪也不要去温泉……” 姑娘咽了口唾沫,“现在想来,这是不是也是他‘怕水’的证明啊?” 程向晚点头,神色坚定:“正是如此。” “好吧,姑且当庄麒麟就是那个小孩好了。” 简小瑜耸了耸肩,“可是,他昨晚又是怎么死的?总不可能是自杀吧?” “不。” 程向晚摇了摇头,“杀死他的,是另一个凶手,或者说,是他的共犯。” 众人:“!!!” 沈莳仔细地观察着罗子希、简小瑜和崔婉的神情。 不管他们之中谁是真凶,那震惊又茫然的模样,可以说演得相当到位了。 “没错,凶手一共有两人,他们先合力杀死了白三更和林冕,然后另一个犯人又在昨晚‘处理’了庄麒麟。” 程向晚顿了顿:“当然,这是为了灭口。” 接下来,程向晚花了一点时间,向三人说明了第一晚两个凶手的行动轨迹: 二人如何兵分两路,一人去钟楼敲钟,另一人则到弧矢阁偷走了作为‘盖子’的陶瓷塔楼,又在四点后返回旄头院,布置了那个天降糖雨的“延时装置”陷阱。 三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原来如此……” 罗子希喃喃低语,“原来第一天晚上竟然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他一只手无意识地摸着自己的下巴,似是想要竭力捋清那复杂的时间线,“可就算这样,我们还是不知道帮凶是谁啊!” “不,我们能知道。” 程向晚终于露出了今日以来的第一个浅笑,“因为,我已经找到证据了。” ——— “首先,要搞清凶手是谁,就要知道庄麒麟昨晚是怎么死的。” 程向晚说道:“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沈莳没有说话,他只是微微蹙着眉,若有所思。 “什么想法……” 罗子希好像对程向晚的提问深感迷惑,“那不是很明显吗?庄麒麟是被泥魃拖进泥沼里溺死的呀。” “泥魃”这个规则怪谈任务,从一开始就被众人剔除在了选择范围之外。 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风险实在太大了,且无法在任务过程中有效免疫伤害。 泥魃会朝任何接近它栖息地的人喷毒,毒液若是进入人的眼耳口鼻,则会让人失去意识,然后被泥魃拖进沼泽中活活淹死。 想要做这个任务,玩家必须戴上特制的头套,阻隔泥魃喷出的剧毒,而且还要忍受毒液溅射在皮肤上时如火焰灼烧般的剧痛,一点儿声音都不能发出。 这忒么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在还有得选择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人愿意去做“泥魃”这个任务。 “本来昨日庄麒麟的任务是在枯竹潭另一边的‘疫鬼’……” 崔婉接着说道:“我猜,他是不是不小心走错路,才会走到泥魃那儿去了?” 对付疫鬼只需要一根扁担,而对付泥魃却需要特制的蒙面头套和铜镲. 在带错了道具的情况下,庄麒麟被毒液喷中头脸,肯定当场就倒了。 程向晚点了点头,又问:“但庄麒麟为什么会走错路呢?” “大概是峡谷那儿的地形太复杂了?我看地图好像挺绕的。” 崔婉用手肘轻轻碰了碰坐在她旁边的美女秘书简小瑜,“小瑜姐,你做过‘疫鬼’,比较有发言权,你觉得呢?” 简小瑜点了点头,含糊地“嗯”了一声,“是挺复杂的。” 沈莳注意到,简小瑜在紧张。 她的脸颊线条绷得很紧,喉结也在无意识地上下起伏,似是在竭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不,庄麒麟不是‘不小心’走错了。” 程向晚在“不小心”三个字上咬了重音: “是有人故意误导了他。” 说着,程向晚转向沈莳,“对吧?” 沈莳没想到程向晚会在这时突然cue自己。 他没有回答,甚至没有点头,只定定地回视程向晚。 沈莳知道程向晚是什么意思,但他现在不想表态,因为还有太多他没能想通的地方。 “好吧,那么我们换个说法。” 程向晚移开了视线,转而对另外三人说道: “换成是你们去做‘疫鬼’的话,在明知山谷地形复杂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做呢?” 罗子希秒答:“那当然是仔细看地图啊!” “没错。” 程向晚点头,“我们在做任务时,一定会格外小心,在每一条岔道处反复核对地图,以防自己走错。” 他顿了顿: “即便如此,庄麒麟依然走错了,只能说明一点——他手里的地图,一定被人篡改过。” 罗子希点点头,“原来如此……” 他目光转向空空如也的东墙,喃喃道: “难怪挂在那儿的大地图会着火,原来是为坑死庄麒麟提前烧掉了啊……” “正是如此。” 程向晚对罗子希的“开窍”很是满意。 他简单解释了一下用金属钠、棉花和冰块布置的小机关,然后说道: “既然凶手篡改了庄麒麟的地图,我想,他或者她会不会也在自己的地图上留下了什么痕迹呢?” 程向晚目光一凝,翛然提高音量,命令道: “现在,请大家将自己的地图拿出来,放在桌子上!” --------------------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着急,主角可是沈莳,而且这是困难级副本! 第140章 4.百鬼山守则-31 不是我干的! 每个人都被程向晚这突如其来的指令吓了一跳。 不过现在是侦探在找凶手, 如果有谁不照做,那无异于告诉其他人“我很可疑”,所以众人都没有二话, 乖乖地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小地图,放在了八仙桌上。 “凶手要对庄麒麟的地图动手脚, 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程向晚拿来五个空杯子, 逐一压住众人面前的地图,示意从现在开始,谁也不能动它们。 “凶手和庄麒麟是同谋,庄麒麟足够信任他。” 程会计说道:“他们的关系必须足够亲密。” 众人:“……” 说到“关系亲密”, 谁又能比得上庄麒麟的正牌女友呢? “都看着我做什么!?” 崔婉尖叫道:“我跟他掰了!掰了!还是他先嫌弃我的!” “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崔婉的地图。” 程向晚伸手, 拿开压在崔婉地图上的杯子,将折起的图纸摊开来。 崔婉的地图用得有些旧了。 她的防水措施做得不算太好,边缘都起毛了, 折痕明显, 正中央还有一条半指宽的裂缝, 在“三”、“五”、“六”几个编号旁边, 还用圆珠笔标上了密密麻麻的注释。 程向晚问:“这是你的地图吗?” 崔婉叫道:“那当然!” 随后,程向晚又检查了沈莳和罗子希的地图,问了同一个问题:“这是你的地图吗?” 沈莳和罗子希都给了肯定的答案。 “接下来,该我了。” 程向晚将自己的地图递给沈莳, 让他负责检查。 沈莳细细地翻看了一遍。 程会计也是个喜欢做笔记的人, 不大的地图上有许多处标记,旁边还有一些只有他自己才能看懂的注释。 他没发现什么猫腻。 “好了。” 程向晚拿走最后一只茶杯,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简女士你的地图。” 他一边将地图摊开,一边问简小瑜:“这是你的地图吗?” “嗯。” 简小瑜显得很紧张, 声音发涩,“是我的。” 程向晚低头,目光在简小瑜的地图上寸寸梭巡。 “找到了。” 他忽然笑道:“我要的证据。” 简小瑜:“你说什么!!?” 她跳起来,条件反射就想去抓自己的地图。 但程向晚的反应很快,他只一侧身就避开了简小瑜的手,将手里的地图交给沈莳:“小沈,你也看看。” 沈莳接过地图,仔细地研究起来。 图是手绘的,路线、地点和编号都与他自己早背下来的那张没有差别,只是…… “等等……” 他举起地图,对着窗外透进来的灰淡天光细细查看。 “……原来如此。” 沈莳回头,对程向晚说道:“墨水透过来了。” “没错。” 程向晚不客气地将简小瑜一把推远,从沈莳手里拿回有问题的地图,对罗子希和崔婉说道: “其二,凶手必须先复制一张地图,才有可能在地图上做手脚。” 说着,他点了点简小瑜的地图的左上角,“然而,复制地图本身就是一件很容易留下破绽的事情。” 罗子希和崔婉凑近一看,果然,地图的左上角处,紧挨着某处山峦的轮廓线条旁边,隐隐还多了一条线。 “除非是专业的国画大师,不然想要凭空照着某张工笔画等比例再画一张,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程向晚解释道:“所以凶手最可能选择的方法,是在自己的地图上再盖一张宣纸,然后照着底层透出的轮廓再描一幅。” “……原来如此。” 罗子希毕竟是专业画画的,立刻就听懂了,“对没怎么画过国画的新手来说,墨水的浓淡其实不太好掌握,一个不小心,墨汁便透过上层宣纸,晕到下层去了。” 文艺青年摇了摇头,轻声叹息:“难怪说……这是铁证。” “等等!!” 简小瑜的脸色比众人手中的宣纸还白:“我没描过图!我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真不是我干的!” 她歇斯底里地叫道,“这是陷害!有人在陷害我!” “不,凶手是你。” 程向晚朝简小瑜摇了摇头,“今天早上的路标,大家都看到了。” 罗子希和崔婉:“!!!” “对、对啊……” 罗子希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我们今早去找庄麒麟的尸体时,小瑜姐,你对那俩纸人说走错路了……我记得,在那个路口,路标确实是倒过来的……” 他盯着简小瑜,说:“前一天做‘疫鬼’的……是你吧?只有你才有机会在庄麒麟去那儿之前碰那个路标!” “不是、不是!我没有!” 简小瑜简直要疯了,“描地图也好,换路标也好,我都没干过!!” 她嘶声大喊: “再说了,我跟庄麒麟没有关系!我干嘛要跟他合伙杀人!!?” ——— “呵。” 程向晚忽然笑了起来,“就等你这句话了。” 简小瑜:“!!” 她后退了一步,全身颤抖。 “这个,是庄麒麟的遗物。” 程向晚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项链,拿在手里晃了晃。 沈莳自然是见过这条链子的。 庄麒麟先前一直戴着他,也是他亲眼看着程向晚把它从庄麒麟的遗体颈子上扯下来的。 项链的吊坠像一个大号的纪念币,中心挖空了,镂空处镶嵌着一只张开的骨手,雕工非常精致。 罗子希凑过去,就着程向晚的手研究那枚吊坠,“这是什么?硬币?” “准确地说,这是一枚机关币。” 程会计说着,掏出一张手帕,在简小瑜面前摊开,“至于这个,是简小瑜你藏在杂物间里的东西,对不对?” 简小瑜:“!!” 因为过度惊恐,她几乎要站不住了。 手帕里,是一只镶嵌了一圈碎钻的铂金戒指,从尺寸上来看,定然是女式的。 “我昨天下午看你偷偷溜出房间,钻进杂物间的时候还左顾右盼、小心翼翼的,就猜你是不是想要藏点儿什么东西。” 程会计冷淡地睨着摇摇欲坠的简小瑜,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将死的罪人,“这么一个小东西,你不敢留在身边,又舍不得扔,只能将它藏起来。” 罗子希和崔婉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出了了然。 玩过剧本杀的人都晓得游戏里必然有的一个环节,叫“搜证”——就是搜查每一个玩家的随身物品或者所住之处,找出能证明其身份或是其犯罪证据。 在普通的剧本杀游戏里,只要剧情让你傻逼,凶手甚至不能扔掉带血的凶器。 而在真人剧本杀里则不然,只要凶手不是物理脑残,肯定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可能暴露自己的物品处理干净。 就玩家的本意而言,容易让自己产生怀疑的东西,当然得立刻毁掉、扔掉。 但同时,玩家又必须扮演剧情里的那个人物,不能出现明显的OOC。对那人有特殊意义的物品,比如祖传的玉佩、母亲的遗物或者亡夫的婚戒什么的,不能说砸就砸,想扔就扔。 那怎么办呢? 他们通常只能选择一个折中的方法,就是将对自己而言危险又重要的物品藏起来,尽可能不让其他人发现。 “所以……” 崔婉先是看了看戒指,又抬手朝简小瑜一指: “庄麒麟的秘密未婚妻其实是你对吧?这只戒指就是他送给你的吧?” 这姑娘先前跟庄老板闹掰时就嚷过一嘴这件事,只是当时千头万绪,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告人的“前情”,也没有足够的信息攀扯别人,便不了了之了。 可事实上,这个剧本杀里只有两位女性,如果崔婉的“前情”有意义的话,另一人是谁就实在太好猜了。 “不、不……” 简小瑜用力摇头,也不知在否认什么。 “你想说我没有证据证明这戒指是你的?” 程向晚冷酷地说道: “可是,你藏戒指时没注意到吧?戒圈上缠了一根你的头发。” 他说着,小心地从戒指上摘下一根长长的黑色卷发。 众人都不说话了。 程向晚和沈莳两个短发的男人不必说,崔婉留的是蓬松俏丽的bobo头,发长刚刚到下巴,而罗子希的头发虽然长及肩膀,但这位文青却把它们染成了奶奶灰色。 “是……不,不是!” 简小瑜仍竭力想要分辩:“不是!这个,戒指确实是我的,但、但跟庄麒麟有什么关系!?” “你还不知道吧?” 程向晚摇了摇头,捏起戒指,“这枚戒指,跟庄麒麟的链坠其实是配套的。” 他将戒圈凑近了吊坠中间的骨手。 只听“咔”的一声轻响,骨手动了。 原本张开的五指猛然收紧,将指环牢牢地握住了,严丝合缝,分毫不差。 “这种机关硬币是大师作品,每一枚都是订制的。” 程向晚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你就承认吧——这戒指就是庄麒麟送你的,你们其实是已经订婚的秘密恋人关系。” 简小瑜双膝一软,再也站不住了。 “不……我不是凶手……我不是凶手……” 她一边哭一边摇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干的……” 正房安静了下来。 除了简小瑜破碎而凌乱的哭泣声外,其他人都不说话了。 程向晚神情淡然。 罗子希和崔婉则用夹杂了怜悯和释然的目光看着那个已被逼到了绝路的女人。 唯有沈莳双眉紧蹙,一语不发。 ——不对劲。 他想: ——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这时,沈莳的脑海中突然听到了小兰的声音: 【有玩家发起〖投凶〗,请问是否同意?】 第141章 4.百鬼山守则-32 不管你想做什么,请一定不要 ——当然不同意! 沈莳想也不想地选择了【否】的选项。 开玩笑, 在还有那么多谜团的情况下,怎么能那么草率地就投死一个人! 其他人显然也看到了这个投凶提示,不过沈莳的反应太快了, 以至于大部分人还没来得及做出选择,弹窗就消失了。 “喂!” 崔婉跳起来, 有些失态地叫出声:“怎么这样!?” 但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OOC了。 身为剧情人物的他们, 是不应该直接说出有“投凶”这回事的。 好在崔婉是个机灵的姑娘,立刻找补回来,“大家还在犹豫什么!?” 她朝简小瑜一指,“这种杀人凶手, 我们难道不做点什么吗?” 言下之意,崔婉希望现在就投凶, 把凶手投死之后,她就能回愚者之都了。 “小崔,你冷静一点。” 程向晚深深地看了面色铁青的简小瑜一眼, 对崔婉说道: “‘规则一, 阴阳宅与百鬼山范围内, 禁止做出任何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的行为’, 你记得的,对吧?” 崔婉:“可是——” 她本来想说投凶又不受这条规则限制,只要投完凶,他们就能离开这个活见鬼的规则怪谈世界了, 接下来故事怎么发展又关他们什么事呢! 不过崔婉随即意识到, 发起投凶成功的条件是所有玩家都同意投凶,这个“所有人”里当然包括凶手。 如果简小瑜就是不肯赴死, 那么她当然要拒绝投凶,能苟一时算一时了。 崔婉恨恨地咬了咬牙, 悄悄唤出自己的辅助系统,查询距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多久。 而她的AI只给出“无法查询”这么一个笼统的答案。 因为怪谈规则世界本身的“规则”所限,在这里除了有限的时间提示外,所有跟“时间”有关的情报都会失效,包括“投凶时限”也是如此。 崔婉的脸色愈发难看。 但她毫无办法,只能恨恨地一咬牙,接受了这个说法。 ——— 投凶发起失败,简小瑜死里逃生,她青白着脸,一言不发离开了正房。 “接下来怎么办?” 罗子希对事态的发展感到了茫然,“就这样放着不管吗?” “没办法啊!” 崔婉嘟着嘴,看起来很生气,“我们连软禁她都不行!鬼知道她如果一反抗,把自己撞伤了的话,这里的‘规则’会不会把帐算到我们头上啊!” 罗子希也叹了一口气,颇为无奈。 “算了,别管这个了。” 罗子希说道: “折腾了那么久,大家都饿坏了吧?我去厨房给大家做几碗面条好了……” 沈莳心绪混乱,满脑子还在想着那些细碎的线索。 不过为了不表现得太奇怪,他还是主动去厨房给罗子希帮忙。 两人就要不要做简小瑜的份略略纠结了一下,沈莳说他会负责把面条送过去,罗子希便多扯了一碗面,煮了简秘书的份。 几人匆匆填了肚子,各自回房去了。 沈莳端着一只面碗,如约去敲了简小瑜的房门。 简小瑜的房间门反锁着,不管沈莳如何敲都不应声。 沈莳无法,只能先回了自己的房间,写了一张纸条,从门缝里塞了进去。 他等了一分钟,又开始敲门。 这一次,门开了。 简小瑜一手握住门把,一手捏住沈莳塞进去的纸条,目光沉沉地盯着门外的俊美青年。 “小瑜姐,我能进去吗?” 沈莳举了举已经泡坨了的面条,“你得先吃点东西。” 简小瑜一声不吭地点了一下头,把沈莳放进了自己的房间。 沈莳将面碗放到小桌上,默默地退到旁边等着。 简小瑜也不废话,坐到桌边,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早已变凉结块的扯面,表情凶狠得仿佛在吃断头饭。 确实,在不知投凶时限到底是何时的时候,对简小瑜而言,每一顿都可能是最后的一餐。 吃着吃着,简小瑜吞得太急,把自己给卡了一下,连忙捂住嘴,大声地咳嗽起来。 似乎因为咳得太过用力,简小瑜咳出了眼泪。 然后,像是心中苦苦压抑的闸门随泪水被一同摧毁,她放声大哭了起来。 “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简小瑜一边哭一边崩溃地大喊:“真的不是我!我没有杀人!凶手不是我!” 沈莳:“……” 他不善安慰人,而且他认为简小瑜需要的不是空洞的安慰,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只安安静静地等在旁边,等姑娘自己冷静下来。 简小瑜嚎啕了好一阵子。 直到她终于哭累了,才抽抽噎噎地止住泪水,胡乱地擦了擦满是泪痕和鼻涕的脸,“小沈……” 简秘书虚弱地笑道: “你说你相信我不是凶手,是骗人的对吧?” 她瞥了眼被面汤溅湿的纸条,沈莳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我知道你不是凶手,请和我谈谈。 “你只是想要稳住我,尤其是在今晚的任务前,对不对?” 沈莳摇了摇头。 “不是。” 他回答:“或者更准确的说,就我目前掌握的疑点来说,我认为你是无辜的可能性很大。” 沈莳说道:“但是我还没有想通凶手杀害庄麒麟的手法,所以需要和你谈谈。” 简小瑜定定地瞪着沈莳,目光发直,似是想从对方脸上看出是不是在忽悠自己。 “疑点……?” 她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真的……还有疑点吗?” 沈莳再度点头,“在我这里,确实有。” 简小瑜脱口而出:“是什么!?” “很抱歉。” 沈莳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暂时不能告诉你。” 简小瑜先是一愣,又了然讪笑,语带讥讽:“因为我现在是最主要的嫌疑犯,对不对?” 沈莳抿了抿唇,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好吧!” 简小瑜将凌乱的卷发理到脑后,用橡皮筋随意束起,推开面碗,往桌上一靠,“你想跟我聊什么?说吧!” 沈莳笑了笑,开门见山: “首先,小瑜姐,你跟庄麒麟有婚约,是真的吗?” “是。” 简小瑜回答得很干脆,“庄麒麟是林冕的好朋友,我是林冕的私人秘书,因为这个关系,我三年前就跟庄麒麟认识了,悄悄交往也有快两年了。” 沈莳又问:“那为什么要悄悄交往呢?不能公开吗?” “是庄麒麟不同意公开的。” 简小瑜又答:“他说林冕提过几次对我有意思,他的生意又全靠林冕提携,如果我们俩的关系曝光了的话,怕林冕会想办法整他,所以一直将我们的关系捂得很紧,每次跟我见面,都搞得像地下党接头似的。” 沈莳严肃地点了点头。 “那么对于崔婉呢?” 他又问: “庄麒麟带着‘女友’出现在你面前时,你怎么想?” “我他妈能怎么想!?” 简小瑜发出一声尖锐的嗤笑:“崔婉比我年轻,长得也可爱,身体还健全,我能怎么想!?” 她尖锐地回答: “庄麒麟倒是跟我说他只是逢场作戏,带个妹子在身边才不会显得突兀,还给了我那只要命的戒指,说是‘订婚’!可有什么用呢!那种花言巧语的男人,我不信他对我是认真的!” “明白了。” 沈莳一边梳理简小瑜的回答,一边将它们与自己心中的疑问对应,“那么,你刚才拿出来的地图,确实是你本人的吗?” “嗯,应该是吧。” 简小瑜也没想着隐瞒,回答起问题来颇有点破罐破摔的感觉: “我第一天早上回程时,因为没想到会突然下雨,半途停下来把地图放好的时候,不小心把边角撕破了一点。” 她回答: “刚刚我看到地图时,那撕破的地方一模一样,应该就是那张了。” ——— 接下来,沈莳又问了简小瑜几个问题,还让她说了说她这几晚任务的情况。 期间,小兰又在他脑海里重复了一遍【有玩家发起〖投凶〗,请问是否同意?】,再度被沈莳飞快地拒绝了。 显然,简小瑜也“看”到了那个弹窗。 她原本稍稍平复的情绪因此再度汹涌翻腾。 不过这一回,简小瑜没有失控尖叫,也没有歇斯底里地痛哭崩溃。 她只是垂下视线,定定地注视那只没吃完的面碗,随后徐徐抬头,看向沈莳的目光变得沉郁而幽暗,仿佛淬了寒冰。 “小沈,你是个好人。” 简小瑜勾起唇,笑得很美也很冷,“看来,有人处心积虑也要把这个杀人的锅嫁祸给我……” 沈莳:“!!” 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下定决心的眼神。 “小瑜姐。” 沈莳叫了对方的名字,“不管你想做什么,都请一定不要。” 简小瑜回视他,用一种似哭又似笑的古怪表情,问: “我想做什么?” “程会计不是故意针对你,他只不过想找出凶手而已。” 沈莳觉得自己能猜到简小瑜此刻的心情。 快要被投凶的迫切,死亡将临的恐惧,无从自辩的憋屈,一切一切,都会变成对那个把自己逼上绝路的“某人”的强烈恨意,让人做出某些不理智的行为,甚至可能选择玉石俱焚。 “规则一,不能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规则三,每晚只能尝试完成一个怪谈,且不可多次重复尝试完成同一个怪谈;规则四,不可多人完成同一个怪谈。” 沈莳清楚地重复了一遍他们第一日听到的规则,“程会计今晚的任务是‘疫鬼’,而你在第二晚就做过‘疫鬼’了。” 他看着简小瑜苍白的脸,说道: “所以,如果你打算对程会计做些什么的话,按照此地的‘规则’,犯规的一定是你。” 第142章 4.百鬼山守则-33 一点头绪都没有 沈莳离开简小瑜的房间时, 她隔壁的房间门也轻轻地推开了一条缝。 “喂……” 有人在门缝后,压低声音朝沈莳招呼道:“喂,小沈!” 沈莳回头, 就看到崔婉从门板后闪出来,将他飞快地拉到一旁, 着急地问:“你们聊了些什么?” 看样子, 在沈莳给简小瑜送餐时,崔婉就一直盯着这边的动静,这会儿见人出来,就迫不及待地追问情况。 “没什么。” 沈莳轻轻地摇了摇头, “只是聊了一些琐事。” “哦……” 崔婉的表情显是有些失望。 她眼珠子一转,又问:“那她打算承认自己是凶手了吗?” 沈莳知道这是一个隐晦的说法, 翻译一下,其实就是“那她肯投凶了吗?” 很显然,崔婉急于赶紧解决这个案子, 连一分钟都不想等下去了。 “唔, 那倒是没有。” 沈莳摇了摇头。 崔婉更失望了。 “真不知她还在挣扎什么……” 女孩嘟嘟哝哝地说道: “所有的证据都那么清楚了, 她再拖下去又有什么用!难道她还能指着今晚的怪谈把我们都弄死不成?……” 沈莳:“……” 他盯着崔婉, 目录沉思。 “崔小姐。” 沈莳忽然说道:“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 崔婉:“什么?” 她的目光显得很警惕。 “昨天早上,就是你给我们做了粥的那一顿……” 沈莳说道:“你往锅里下了多少米?” 崔婉:“?” 她似是压根儿没想到沈莳会问她这么奇怪的一个问题, 双眼圆睁, 显得十分疑惑,“昨天我们六个人, 我就按照人头数,煮了六杯米啊。” 她疑惑地盯着沈莳, “这有什么问题吗?” 沈莳:“……” 他缓缓地、缓缓地摇了摇头,“没有,这没问题。” ——— 未时,沈莳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把他家小兰给放了出来。 “总之,不对劲。” 沈莳与人工智能对面而坐,严肃地说道:“这件事,一定没有这么简单。” 小兰也严肃地点了点头,【您觉得问题在哪里呢?】 “问题就在于,凶手为什么能用地图陷阱坑死庄麒麟!” 沈莳想也不想便回答。 【哦?】 小兰说道:【为什么不可能呢?】 “因为这实在太矛盾了。” 沈莳翻开他的笔记本,在空白页处随手画了一张图,再翻开自己的地图,推到小兰面前:“你看。” 小兰扫了一眼便明白了,【这是〖枯竹潭〗的局部路线图。】 “虽然比例尺不够精确,但路线没有错,对吧?” 沈莳说道:“你看,我一个没做过‘疫鬼’任务的,都能将枯竹潭的路线图分毫不差地默写下来。” 小兰笑了笑,用打趣的口吻说道:【主人,您的记忆力很好。】 “那确实,我的记性很好,而且也觉得自己还挺聪明的。” 沈莳点了点头,“但是,问题就在于,难道庄麒麟就是个笨蛋吗?” 他摇头,态度十分笃定: “不,恰恰相反,庄麒麟也是个相当聪明的人。” 沈莳掰着指头,一点一点向小兰分析自己对庄麒麟的了解: “他以前是个老千,手很巧,而且懂得很多魔术机关,他通过某种途径,事先得知了‘百鬼山规则怪谈’的很多事情,还参与了坑死白三更和林冕的诡计。” 沈莳顿了顿: “抽签时,拿着签盒的他是唯一一个能作弊的人,他可以控制我们任何人抽出任何他想要的数字,这点毫无疑问。” 小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正在认真地听着。 “而且,第一天晚上,要去弧矢阁取陶瓷塔楼,去钟楼敲钟,再回到旄头院布置延时机关,最少需要两个人协同进行,其中必然有庄麒麟的协助。” 沈莳垂下视线,面露沉思:“一个全程参与犯罪计划的凶手,居然会被地图陷阱坑死……这合理吗?” 【……】 小兰动了动嘴唇,似有话想说,但在发音的前半秒被某种不能反抗的规则之力掐断,只能以点头表示自己的想法。 “我仔细琢磨过前两个案子,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 沈莳正陷入自己的思考,没有注意到人工智能那短暂的不自然之处,只继续说道: “那就是,凶手在设计犯案陷阱时,都充分考虑了被害人的身体情况和性格特点。” 第一个受害人白三更,他死于“傒囊”和“黄皮子仙”的夹击。 白三更年纪不小了,脚程是所有人里最慢的,一直担心自己赶不及在半个时辰以内走完全程,所以一听到三下钟声响起,就急急忙忙地出发了。 第二个受害人林冕,他死于“长鬼”。 林冕是个性格跋扈的公子哥,众星捧月的日子过得久了,习惯事事如意,急躁、缺乏耐心,更谈不上谨慎小心这些特质。所以他很可能不会细数自己到底看到了几个佛像,在找到“黑色佛像”以后,也不会凑到足够近的距离看它上面是不是爬满了蚂蚁。 但庄麒麟呢? 魔术师在登台表演前,最重要的便是前期的准备工作。 精心设计的手法,量身定制的道具,助手、内应和托儿,一次一次的排练,只有足够熟悉,才不至于穿帮。 那么,“赌神”,一个擅长出老千的魔术师,会连一张地图都记不住吗? “凶手……我是说另一个。” 沈莳微微撇了撇嘴,“他怎么就那么笃定,庄麒麟一定没把枯竹潭的路给背下来,一张假地图就能把他坑死呢?” 小兰微微勾了勾唇,笑容浅到沈莳都没有注意。 【那么,主人您认为庄麒麟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他问。 “呼。” 沈莳往后一倒,直接摊平在了床上。 “不知道。” 他说:“我想不出来,一点头绪都没有……” 小兰:【……】 他看着沈莳那副推理陷入了死胡同的烦恼模样,决定冒险给他一点儿提示。 人工智能略一沉吟,【您不认同程向晚的推理的理由我能理解,但这样一来,也只是把第三个凶案的推凶进度退回到了起点而已,疑犯仍然是那些人。】 小兰问道:【但您为什么会认为简小瑜是无辜的呢?】 沈莳:“……” “对啊……” 他低声说:“我会这么想……首先是……直觉。” 沈莳微微蹙起眉,显得有些困惑,“‘intuition’吗……” 他想起了自己在进入这个《百鬼山怪谈规则》前,用【知天命】APP算出来的关键词之一,“intuition”,直觉、 “可是……又不单单只是直觉……” 沈莳说道: “有些事让我觉得不对劲儿……而这些事情的疑点全都指向同一个人……” 他忽然“腾”一下站了起来,直往门口冲。 小兰连忙问:【主人,您要去哪里?】 “去书斋!” 沈莳说道:“我要确认一些东西!” ——— 申时半。 沈莳一路直奔书房。 他的目标很明确,先是将星宿相关的一摞子书都搬了下来,然后又去找地图册。 然后他席地而坐,开始翻阅这些他认为很有用的信息。 他脑海中有一个隐约的嫌疑人形象,但又没有具体到能让他捋清一切疑点。 “你在看什么?” 这时,书斋的门口有人开口问道。 沈莳抬头,看到程向晚靠在门边,冷眼看着沈莳。 “我在查这个。” 沈莳丝毫没有要隐瞒的意思,他朝对方亮出了封皮。 ——《二十八星宿详解.井宿》。 “你不认为简小瑜是凶手。” 程向晚蹙起眉,用肯定句说道:“你觉得我的推理错了。” “嗯。” 沈莳没有跟他绕圈子,“我认为另一个凶手不是简小瑜。” 程向晚眉心的川字愈发明显,“可所有的证据都表明,凶手只可能是简小瑜。” 沈莳毫不犹豫地反驳,“你觉得庄麒麟真的有可能会被一张伪造地图骗过去吗?” 程向晚也毫不示弱。 “那么凶手烧掉正房东墙大地图的理由是什么?枯竹潭那个分岔路口的路标又是谁调换的?” 他直视沈莳,一字一顿:“还有,你怎么解释庄麒麟为什么会死在‘泥魃’手里?” “我不知道。” 沈莳老实地回答。 “不过……” 他看向程向晚,“事实上,我们谁也没看过庄麒麟的小地图不是吗?他的地图是不是如你所猜的那样被人动过手脚,我们根本不知道。” “那是因为庄麒麟的尸体大半都埋进泥沼里了。” 程向晚沉下脸色,“你今天也看到了,那种情况下,根本没法将他的尸体拉上来。” “是啊。” 沈莳回视程向晚,目光不闪不躲,澄澈又坚定:“所以你其实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你关于篡改地图的推测。” “简小瑜的地图上有描图留下的墨迹,戒指也能证明他和庄麒麟的关系。” 程向晚说道: “还有她昨晚的任务是‘疫鬼’,也是最有可能对路标动手脚的人。” 他稍稍提高了声音,“三重证据,难道这还不够吗?” “不够。” 沈莳轻轻地摇了摇头,“尤其是,在你对‘证据’动了手脚的前提下。”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兰:愁,又不能剧透=”= 第143章 4.百鬼山守则-34 时间不多了,得想个方法 程向晚的眼神闪过一丝短暂的动摇, 又迅速掩盖了下去。 “你什么意思?” 他反问。 “我一直在想那个戒指,还有那根头发的事情。” 沈莳说道: “为什么头发会缠到戒指上呢?” “是啊,为什么呢?” 程向晚回答:“只能是凶手太不小心了。” “我不认为是这样, 因为这实在太过凑巧了。” 沈莳摇了摇头,道:“某人在掩埋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时, 恰好留下了那么明显的指明自己身份的铁证, 这种事情多半只会出现在小说里。” 程向晚没有说话,只抬了抬下巴,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巧合呢?” 沈莳便继续说道:“我猜想, 你当时应该确实跟踪了简小瑜,也看到了她溜进杂物间的一幕, 并在杂物间里确实找到了她藏起来的戒指。” 程向晚抱起胳膊,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但我猜,你找到戒指时, 上面并没有缠着头发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吧。” 沈莳淡淡地笑了笑。 “和从私人物品里搜出的证据不同, 藏在杂物间里的戒指实在缺乏指向性。你当时还不能肯定能不能从简小瑜的地图上找到实证, 一定觉得, 单凭你自己的证词,对方或许能想出推脱的借口,坚决不肯认罪吧?” 他轻声叹了一口气,“所以你在戒指上缠了一根简小瑜的长发, 以增加证据的说服力, 对吗?” 程向晚:“……” 他沉默了许久。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半晌, 程向晚反问:“简小瑜已经承认了戒指是庄麒麟送给她的,她和庄麒麟确实是男女恋人。” 沈莳:“……” 二人目光相对, 视线在半空中交锋,犹如无形的刀剑。 “对了,程会计。” 片刻的沉默之后,沈莳很轻地笑出了声音,突兀地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约翰.狄克森.卡尔先生的《燃烧的法庭》?” 程向晚,或者应该说是扮演“程向晚”的玩家暮山紫,他显然是看过那本的。 他问:“你在警告我,‘侦探’不够谨慎,就得小心被灭口吗?” “不是。对于《燃烧的法庭》的结局的解读,一直都很有争议。” 沈莳摇头,又指了指自己,“就我个人而言,我认同小说家高登关于下毒和尸体消失部分的推理,凶手也应该就是他指出的‘那两人’。” 他笑了笑,“可是,这样聪明的‘侦探’,却死了。死在了自己的自负上。” 沈莳对程向晚说道: “因为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推理,决定捏造出一个证据——就是这个自负要了他的性命。” 程向晚:“……” 沈莳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 “我坚持认为,捏造的证据,不是证据。” 程向晚抱紧双臂,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好。” 许久之后,他冷冷地回了一个字。 说罢,他转身,抬腿迈过门槛,“你能找出什么‘证据’,我拭目以待。” “等等!” 这时,沈莳却忽然叫住他,“程会计,我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程向晚停住了脚步。 ——— 酉时,下午五点。 简小瑜提着一个小口袋,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她刚走出房间,对面东厢房的某扇门也随即打开,沈莳和程向晚从房中走出。 “小瑜姐,你今晚的任务是‘舟幽灵’对吧?” 沈莳笑着朝她打了招呼,快走两步追上了美女秘书,“你现在要去煮捏饭团用的米饭?” 简小瑜瞥了瞥跟在两人后面的程向晚,顿时明白了二人的意图。 “你们是生怕我在厨房动什么手脚?” 她冷笑道: “我能干什么?下毒吗?!我不怕这里的规则把我当场格杀了吗!?” “不。” 沈莳一点都不为她的尖锐态度所动,依然保持着轻松得体的笑容,“我只是担心今晚没东西可吃,就拉着程会计一起去做晚饭罢了。” 他双眼直视姑娘,压低声音,认真地说道: “你答应过我的,别做傻事。” 简小瑜:“!!” 她用力咬住牙关,不再搭理沈莳,快步直奔后厨去了。 后厨里,沈莳和程向晚站在大灶台前准备晚饭,简小瑜则自己一个人占据了角落的小灶,自顾自煮她今晚要用的米饭。 “米在这里。” 沈莳熟门熟路地拖出米缸,打开来给程向晚看。 程向晚显然也不是个能下厨房的主儿。 他蹙眉看着那快要见底的小半缸米,表情分外困扰。 “如果你能把米饭煮熟的话……” 程会计说: “那我大概能把它们弄成蛋炒饭吧。” 沈莳笑了起来,“那就很可以了。” 反正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监视简小瑜,不给她伤害自己或者坑到别人的机会而已,至于晚饭什么的,能吃就够了。 他摇晃米缸,检查米的剩余量——刚好在第三圈的刻度。 “一、二、三……” 沈莳用量杯往一个空锅里舀米。 程向晚一开始还在旁边看着,但当他听沈莳数到“十二”的时候,忍不住蹙起了眉,“需要煮那么多吗?吃得完吗?” “不。” 沈莳回头,朝他笑了笑,“我只是确认一下而已。” 说罢,他继续往锅里舀米。 刚好二十四杯。 ——— 亥时半,晚上十点。 沈莳自晚饭后便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盘腿坐在地板上,两手交叠在身前,以一个仿佛打坐一般的姿势,一动不动地陷入了沉思。 他的面前放着三本书—— 他先前展示给程向晚看过的那本《二十八星宿详解.井宿》,还有一份华夏地图,以及摊开到“伥鬼”一页的百鬼图鉴。 而小兰则默默地守在主人旁边。 “小兰……现在,大部分的疑问我都想明白了……” 沈莳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唯独搞不清楚凶手到底是怎么杀死庄麒麟的……” 小兰问:【但您不认为他死于地图陷阱,对吗?】 沈莳用力的点头。 关于庄麒麟的死,他有一种强烈的、只能被称为“直觉”的东西,一直在告诉他,事情绝不如程向晚形容的那么简单。 可如果不是地图陷阱,那又是什么呢? 沈莳在这儿枯坐了大半个时辰,依然毫无头绪。 他知道凶手是谁,也大致想通了对方接连杀害三个人的理由。 可是光这样不够。 沈莳就是想不通,如果不是地图陷阱的话,凶手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杀死庄麒麟的。 “……规则一,阴阳宅与百鬼山范围内,禁止做出任何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的行为。” 他嘟哝着怪谈规则的第一条,“所以凶手要杀人,大概就只能像杀死白三更和林冕那样,利用怪谈规则……” 沈莳用力握紧拳头,“可是,我真的想不通……” 虽然他在程向晚面前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向简小瑜保证过他能找出真凶。 但现在午夜子时很快要到了,而投凶时限又不知何时会来,最重要的行凶手法,沈莳却仍然毫无头绪。 这忒么就很尴尬了。 你连凶手是怎么杀人的都不知道,哪怕沈莳有再多的推理,也无法说服其他人。 “一定有某种方法对不对?小兰,我一定还漏了什么……” 沈莳叫着小兰的名字,实际上却是在自言自语,“凶手一定有某种目的,才必须用‘泥魃’杀死庄麒麟……” 小兰:【……】 他真心很焦急。 然而现在的他不是吴景澜,只是一个受限于人工智能规则的AI,宿主没有想到的事情,他根本无法开口提示。 ——时间不多了,得想个方法…… 在沈莳看不见的时候,小兰眉心深锁,表情极其人性化。 他站起身,走到旁边的小桌旁,倒了一杯温热的茶,然后将一条干净的布巾藏在手里。 然后小兰端着茶杯来到沈莳身旁,【您渴了吧?请先喝口茶。】 说着,他将杯子递了过去。 沈莳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接茶杯的动作漫不经心。 “桄榔”一声,茶杯翻倒,略有些烫的茶水洒出来,有几滴溅到了沈莳手上。 “哎呦!” 沈莳反射性地想要缩手。 但小兰的速度更快。 他伸出手,一把握住了沈莳的手腕。 【对不起。】 小兰一边道歉,一边拿出布巾,仔细地替沈莳擦掉手上的热茶,【您没烫到吧?】 沈莳:“……” 茶汤大概也就四十五度左右,溅到手上最多只是感到稍有些热度,让人吓一跳而已。 可饶是如此,小兰仍然缓缓地、细致地,仿佛在擦拭名贵的薄胎瓷一般,反复地擦着他的手。 沈莳张了张嘴,想要开口,却对上小兰的视线。 那对琥珀色的眸子深沉似海,沈莳瞬间产生了坠入深渊的错觉。 ——这样的眼神,真的属于一个人工智能吗? 在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沈莳猛然打了个激灵。 他愣愣地低下头,看向自己被小兰握住的那只手。 柔软的布巾滑过他的拇指,接着是食指,再就是中指。 然后小兰翻转他的手掌,轻轻擦过他的手腕内侧。 沈莳:“!!” 一瞬间,他睁大了双眼,醍醐灌顶。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兰内心OS:我太难了!! 第144章 4.百鬼山守则-35 今晚我无论如何一定会死 在想通了关键的瞬间, 沈莳跳了起来,翻出了自己的小地图,然后趴在地上, 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快速地写下了怪谈规则的编号、名称和触发时间。 【一、长鬼, 12:00AM开门, 12:15AM鬼来,4:00AM鬼走; 二、影子鬼,1:00AM到5:00AM; 三、舟幽灵,1:00AM到5:00AM; 四、傒囊, 1:00AM到4:00AM; 五、磨刀小儿,1:00AM到5:00AM; 六、酒痴, 1:00AM到3:00AM; 七、树中住鬼,1:00AM到3:00AM; 八、疫鬼,1:00AM到5:00AM; 九、泥魃, 1:00AM到4:00AM; 十, 黄皮子仙, 12:00AM到3:00AM。】 沈莳想了想, 又在底下补充了一句: 【十一,神通鬼,随时可能出现,有人的安全屋除外。】 “对了, 如果是这样……” 沈莳眯眼盯着自己写下的信息, 同时手指在地图上反复比划,并在大脑中飞速整合他所知道的一切疑点。 “这样一来, 很多问题都说得通了……” 他的指尖移动到枯竹潭那椭圆形的沼泽轮廓处,“难怪要用到‘泥魃’……原来是因为这样。” 旁观的人工智能悄悄地勾起了唇角。 “不过, 小兰啊……” 沈莳抬起头,看向人工智能的眼神直勾勾的,这是他的大脑正在全力思考某件事情时的恍惚状态,“我还是有点不明白……” 他虽在跟小兰说话,但实际上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凶手……怎么敢呢?” ——船难、溺水、四天来的每一顿饭、二十四杯米、各人的籍贯; ——戒指、纹身、模特、绘画、魔术; ——地图、陶瓷、星宿、蜡烛、无法伤人的钝刀、没有箭头的箭矢…… 沈莳脑中飞快地过滤着这些关键词,“凶手……难道就不怕遇到神通鬼吗?” 他的视线左右梭巡,无意识地落到了地上摊开的百鬼图上。 画面上,瘦小的伥鬼佝偻着腰,回身招呼身后的猛虎跟自己走,神色谄媚,姿态谦恭。 “敫桂英、冤鬼、伥鬼……” 沈莳抬手,翻到“伥鬼”的注释,不知第几次仔细地阅读着上面的说明。 那段话,他其实早就看到能背下来了。 所谓“伥鬼”,是被老虎吃掉的人化成的一种鬼怪。 这种鬼怪会被杀掉自己的元凶所驱使,替猛虎寻找猎物,引诱新的受害人成为虎食。 书中记录了一个故事,一个村民某日过山岗,碰到一个美貌少女。他觉得那姑娘颇为眼熟,好像是邻村张家的女儿。 但他分明记得,那少女的父亲上山砍柴时被猛虎吃了,不久后她的母亲也在河边洗衣时被老虎叼走,去年她的兄长赶集回家,在离村不到二十里地处也遇了虎。 村民顿时警觉了起来。 在一家四口人,三人已死于虎口的前提下,一个刚及笄的小姑娘,又怎么敢一个人走山路呢? 于是村民让张家姑娘伸出右手,给他瞧瞧——因传闻若是人为虎所食化成伥鬼,则男鬼左手没有小指,女鬼右手没有小指。 张家姑娘闻言,顿时脸色大变,将没有小指的右手藏进衣袖中,掩面遁逃了。 沈莳:“……” 他细细品味伥鬼的故事,内心有了一个隐约的猜测。 “不,等等……” 沈莳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睁圆了眼睛,“这么说,今天的‘一目五先生’——!” 他将百鬼图鉴翻得哗啦作响,终于翻到了他要找的页面。 “一目五先生”,正是今早挂在正房门后的鬼怪。 这鬼怪是《子不语》里的扛把子,知名度很高。 它们是五只连在一起的鬼,其中四个都是瞎子,只有一个长了一只眼睛,故号曰“一目五先生”。 这五只鬼会趁人睡着时嗅闻人的生气,被它们逐一闻过一遍,那倒霉鬼便死了。 但它们有一个很奇葩的习惯,行善积德的大善人它们不闻,作奸犯科的大恶人它们也不闻,专挑那些中庸的凡人下手。 沈莳盯着图上的一目五先生,又拿起地图,逐一对照自己写下的怪谈规则列表。 “卧槽!” 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很要命的事实。 “不、不会吧!” 沈莳的声音在发抖: “这……小兰……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 他看向自己的人工智能,“凶手今晚要杀的人……是我……” 小兰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因为他的“规则”不允许他对这个问题做出回应。 【您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他只是柔声问道。 “因为,按照凶手的计划,今晚我无论如何都一定会死。” 沈莳放下地图和列表,双手握拳。 他发现自己连手都在发抖,“如果不想死,现在唯一一个办法……” 沈莳两手交叠,绞紧十指,试图用疼痛让自己冷静下来。 “可……如果我推理错误呢?” 他抬起头,眼神中透着罕见的恐惧和迷茫,“那样……我还是会死,一定会死……” 沈莳不是没受过死亡的威胁。 他的上一场剧本杀《异能伊甸园》,两个凶手为了减少玩家的数量,从一开始就决定要杀死他们。 当石块从天而降,差点砸到他的时候,沈莳也是怕的。 可那次和现在不一样。 因为那次的威胁在他的预料之中,而他也有能力完美化解,但这一次,沈莳要面对的,是两个生死抉择。 如果他没在今晚的任务前推理出真相,他今晚会死于凶手的陷阱;但如果他推理错了真相,那么他会被自己的自以为是害死。 这是一个赌命的选择题。 ——— “……小兰。” 他朝自己的人工智能招招手。 小兰不用宿主解释,便自觉坐到了他的身边。 沈莳挨了过去,脑袋轻轻地枕在对方肩头。 “我现在真的很害怕……” 沈莳低声嘟哝:“如果宿主死了,你们这些辅助系统的人工智能会怎么样?” 小兰:【……】 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不是普通的人工智能,也不能透露自己的真实来历。 “好吧,我这个问题很蠢。” 沈莳低声说道: “当然是格式化后给下一个玩家使用啊……对吧?” 他闭上眼睛,虽尽力故作镇定,但句末的颤音却泄露了他的情绪。 “可是,我不想死啊……” 小兰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揽住了沈莳的肩膀,将他抱进了怀里。 【那么,您是怎么想的呢?】 沈莳被这个温柔的拥抱吓了一跳,身体僵硬了一瞬,但一想到抱住他的只是个蒙了皮的AI,就又放松下来。 “老实说,刚才我有想过,干脆趁今晚的任务开始前发起投凶算了。” 沈莳老实地承认,“毕竟现在投凶的话,简小瑜一定会死,但我肯定能活下来……” 他自嘲一笑,“果然是‘一目五先生’会选中的目标,对吧?” 【但您没有。】 小兰抱住他,双手拂过他的肩头,温柔而轻缓,【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您已经下了决定了呢?】 “嗯……” 沈莳闭上了眼睛,“‘intuition’……我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 他笑了笑,语气苦涩,“小兰,你以前就提醒过我,不要太依赖直觉的……但这次,我想来想去,还是信任自己的直觉。我要坚持自己的推理,哪怕为此冒生命危险。” 沈莳抬起头,目光中仍有恐惧和迟疑,但已下定了决心,“如果没找出真凶倒也罢了,但既然现在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就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无辜的人被投死。” 【我是提醒过您不能过度依赖直觉。】 小兰收紧胳膊,将沈莳深深地揽入怀中。 【但您现在并不是依赖直觉啊。】 他柔声说道: 【您是在进行了充分的推理的前提下,才决定相信自己的判断的,不是吗?】 ——— 子夜临近,众人被纸扎童男童女带到了百鬼山的界碑处。 “我不敢相信,我真不敢相信!” 崔婉站在界碑旁,望向前方通往黑暗山林的小道,欲哭无泪,“第四次!这见鬼的规则怪谈,我居然要做第四次了!” 她转头,狠狠瞪向简小瑜,眼神中恨意满溢,似是责备她怎么就不肯乖乖赴死。 简小瑜偏过头,假装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界碑的另一面,程向晚站在沈莳旁边。 “小沈。” 他对沈莳说道:“你带了个包裹,为什么?” 沈莳的肩上搭了一个不大的包裹。 程向晚忍不住好奇地伸手摸了摸,只摸到了柔软的布料,分辨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 沈莳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回答。 他的样子显得有些魂不守舍,眼神飘忽,肢体动作僵硬,似是紧张到了极点。 程向晚显然也注意到了沈莳的精神状态。 于是他不再说话了。 两人维持了很长时间的沉默。 终于,第一声钟声响起,第四晚的怪谈规则任务,开始了。 五人越过界碑。 程向晚今晚的怪谈任务是“疫鬼”,要独自一人走东侧的山道,前往枯竹潭。 而沈莳是“磨刀小儿”,崔婉是“树中住鬼”,罗子希是“酒痴”,简小瑜是“舟幽灵”——三人要走的是西侧山路。 “程会计。” 分手前,沈莳快步赶上程向晚,压低声音说道: “我会找到证据的。” 程向晚回头看他。 “所以,今晚的怪谈规则任务,我们都要活着回来。”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到时候我会告诉你,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解谜,最后一次猜真凶机会~ 提示:关键在沈莳在看的三本书,还有十个怪谈规则的顺序 第145章 4.百鬼山守则-36 只差一场赌命的冒险 第五日清晨, 卯时半,伤魂鸟叫了四声。 六点到了。 程向晚从安全屋“风雨亭”里出来,开始往回赶。 他的任务是“疫鬼”, 而通常做“疫鬼”的人,都是最后一个回到起点的。 如同前三日一样, 雨下了起来, 且越下越大。 程向晚冒雨爬坡,浑身被雨淋了个湿透。 终于,他在灰蒙蒙的曦光中看到了百鬼山的界碑。 此时,界碑旁有三个人, 分别是罗子希、崔婉和简小瑜。 三人泾渭分明,罗子希和崔婉站在一起, 神情疲惫而警戒,简小瑜则远远坐在角落里,看都不看二人一眼。 程向晚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沈时”还没回来。 “磨刀小儿”的怪谈任务地点就在前华殿后方的山道处, 是距离起点最近的。 沈莳没有任何理由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除非…… 程向晚背在身后的手用力握成了拳。 就算两人因为案情而产生分歧, 他也一点都不希望对方出事。 更何况, “小沈”还是他的旧识,在“愚者之都”的好友。 “程会计!” 罗子希远远看到程向晚,便朝他跑来。 “程会计,小沈还没回来……” 他压低声音, 语气很是不安。 “嗯。” 程向晚冷淡地点了点头。 他想到了昨晚与沈莳分别前, 对方说的那一番话。 当时,沈莳说, “我们都要活着回来”。 ——为什么他会那么说呢? ——是单纯的叮嘱自己当心,还是有别的理由? 这时, 崔婉也凑了过来。 “程会计,马上就要到七点了吧……小沈该不会是……” 她的神色颇为焦虑,但显然不是担心沈莳,而是担心他们会因此无法脱离这个怪谈世界,“我受够了!四个晚上了,我们都快把任务轮一圈了!” 程向晚抿紧了嘴唇。 “再等等。” 他沉声回答:“或许他会回来。” …… 终于,在五下钟声响起前,一个人影顺着山道踽踽行来。 “!!” 石碑旁的众人都惊住了。 他们不止震惊于沈莳怎么会回来得如此之晚,更惊讶于他那狼狈至极的模样。 沈莳的相貌很出色,身材高挑,五官清俊,笑容很有亲和力,谁看了都会赞一声是个小帅哥。 然而此时这位小帅哥简直像一只泥猴,浑身上下脏得看不出皮肤本色,头发、衣服结成团,仿佛刚从泥水里被打捞上来一般。 “小沈!” 程向晚快走几步,跑过去扶住了摇摇欲坠的沈莳,厉声追问: “怎么搞成这副样子,你到枯竹潭去了!?” 沈莳点点头,然后一头栽倒在界碑旁。 “当——当——当——当——当——” 五下钟声响起,辰时到了,雨停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沈莳大字型躺在地上,放声笑了起来: “哈哈哈!我破案了!” ———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身为随时可能被投凶的头号嫌疑人,简小瑜对凶案的真相最为迫切: “你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凶手到底是谁!?” 沈莳从地上爬起来,五指一捋,捋开耷拉到眼皮上的脏刘海。 他没急着解释,而是转向站在一旁的纸扎童男童女,“我们可以在这里说会儿话吗?这应该不违反规则吧?” 童男童女笨拙地点了点头,【规则没有说不可以,那便是可以。】 “好的,谢谢。那我就有充足的时间来解释案情了。” 沈莳说着,拆开了包裹皮,“哗啦”一下,将里面的东西全倒在了地上: “真相,就在这里。” 地上散乱着数件杂物。 一把生锈的钝刀,两只铜镲,一团黑乎乎脏兮兮的布料。 程向晚:“!!” 他飞快地弯腰,捡起那团沾满烂泥的黑布,将它展开来。 那是一个用黑纱制成的头罩,此时上面满是半凝固的烂泥,脏得不成样子。 “这——这怎么可能!” 程向晚终于因震惊而失态,“你没有做‘磨刀小儿’,而是做了‘泥魃’!?” “是啊。” 沈莳笑了,“所以,你昨天的推凶过程是错的。” 程向晚点了点头。 “是的,我错了。” 他诚实地回答:“根据规则六,若某个怪谈里的鬼怪杀过人,该怪谈会被抹除。所以如果庄麒麟死于‘泥魃’,你绝对不可能完成‘泥魃’这个任务。” 沈莳:“就是这样。” ”但必须有一个怪谈杀死了庄麒麟……” 程向晚说着,弯腰捡起了那把钝刀,“所以,是‘磨刀小儿’,对吧?” 沈莳笑了:“你说得对,杀死庄麒麟的,正是‘磨刀小儿’。” 他抬起手,朝某个方向一指: “正因如此,真凶就是前一日做‘磨刀小儿’的人!” ——— 时间倒回到七个小时。 子时半,也就是深夜十二点,沈莳来到了弧矢阁。 林冕林公子死于“长鬼”,故此“长鬼”已从怪谈规则地图上抹去,弧矢阁旁边的旄头院也不会再有人去执行任务了。 所以沈莳可以放心大胆地调查弧矢阁。 而且按照此间的怪谈规则,他有把握,在这里,自己是绝对安全的。 说实话,沈莳现在很焦虑。 为了确保推理无误,他必须再来一次弧矢阁,亲眼确认记忆没有出错。 这一次,沈莳没有去管一楼那些陶瓷制的神仙们,而是登上扶梯,到了二楼。 二楼的墙上,挂着一张长弓,以及八支箭矢。 沈莳仔细地数了数箭矢的数量,确实如同他第一日所见的那般,是八支。 每一支箭矢都只有一支木杆,没有安装箭头。 不过这对沈莳来说,已经足够了。 接着,他又爬上三楼,打开了那唯一一扇朝南的窗户。 “果然如此。” 沈莳朝远处看去。 突出的山岬令弧矢阁的视野格外开阔,从这扇窗户往外看,能清晰地看到位于山脚处的前华殿,以及前华殿背面的山道——正是“磨刀小儿”的出没地点。 “好了,万事俱备。” 沈莳对自己说道: “只差一场赌命的冒险了。” ——— “说真的,如果有得选,我绝对不要做‘泥魃’这个任务。” 在众人去往枯竹潭的路上,沈莳对程向晚说道: “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怎么忍下来的!” 当时沈莳头上套着特制的黑纱头套,又是在夜间,视野几乎就是一片漆黑。 他只能双手着地,借着朦胧的幽蓝火光,摸索着爬行向前,勉强来到沼泽边上。 然后就是不知从何处喷来的毒液。 那些液体像水枪射出的水柱,兜头盖脸喷到他头上,大部分被黑纱制的头套阻隔住,但仍有不少溅到了他的皮肤上。 脖子、手臂……到处火烧火燎,让人难以忍受,简直想要放声尖叫。 但沈莳事先就往自己嘴里塞了条布巾,然后死死地咬住那团布料,用力到牙根发酸、双颊麻木的地步。 他拼命地扣响手里两只小铜镲,以噪声驱赶喷毒的泥魃…… “还好,我挺过来了。” 沈莳朝程向晚一摊手,“简直像脱了层皮。” 程向晚点了点头。 如果有得选,沈莳一定不会冒险去做泥魃。 但他没有任何选择。 因为昨日决定众人做什么任务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庄麒麟死于“泥魃”,他们只需要往下顺延一个序号便可。 这时“一个萝卜一个坑”,除了“泥魃”和“磨刀小儿”之外,其他“坑”里都有人了。 偏偏规则规定,“每人每晚只能尝试完成一个怪谈,且不可多次重复尝试完成同一个怪谈”,还有“同一个晚上,不可多人完成同一个怪谈”——在不能做“磨刀小儿”的情况下,沈莳如果不想坑其他人,就唯有“泥魃”这一个选择了。 “凶手真的很聪明。” 沈莳回头,朝身后的“某人”看了一眼: “毕竟,任谁看到泥潭里淹着一具满脸糊满淤泥的尸体时,都肯定会认为他是被泥浆溺死的。” 他笑了笑: “而且半身陷入淤泥里的尸体极其沉重,很难把他从沼泽里打捞上来。没法验尸,就难以发现庄麒麟的真正死因……” 说话的功夫,几人已经来到枯竹潭西侧的滩涂上。 沈莳抬手,朝前一指:“所以,为了找出证据,我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庄麒麟的遗体弄上来了。” 众人:“!!!” 他们看到,滩涂上,横躺着一具泡肿了的男尸。 虽然这是怪谈规则世界,但尸体的变化仍然符合自然规律。 死亡超过二十四小时,又在泥潭子里泡发了的遗体,已经散发出了刺鼻的恶臭。两个姑娘远远看一眼,就忍不住一阵反胃,躲到路旁吐去了。 天亮前,沈莳在完成了“泥魃”之后,花了整整半个时辰,才将庄麒麟从泥沼里弄了出来。 他先是到附近的树林子里找了一根足够粗也足够长的木棍,用绳子系住两头,然后用木棍横过死者的前胸,像个绳套一样将人套住,再拼了命地往岸上拖。 这过程说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简直要折腾掉沈莳半条小命。 但好在,他成功了。 “我在庄麒麟的背上找到了‘那个’——就是你杀死他的方法。” 沈莳转身,对铁青着脸的罗子希道: “这下,你应该无话可说了。” 第146章 4.百鬼山守则-37 双手的证据 “等等……” 崔婉刚刚吐完一轮, 脸白得跟纸一样。 她捂住口鼻,硬着头皮蹭到尸体五步之外,虚弱地提出要求:“谁能详细解释一下, 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实就是,凶手, 也就是罗子希, 他杀死庄麒麟所利用的怪谈,不是‘泥魃’,而是‘磨刀小儿’。” 沈莳朝一脸迷惑的崔婉解释道: “等庄麒麟死后,他才将尸体弄到枯竹潭, 口鼻塞满淤泥后丢进沼泽里。” 事实上,在沈莳开始怀疑庄麒麟的死因不是“泥魃”, 而是另有隐情的时候,就已将怀疑锁定在了罗子希身上。 庄麒麟是众人中身材最高壮的,如果凶手是两位女性, 她们在杀人后, 几乎不可能将尸体弄到别的地方去。 而罗子希和程向晚两人虽没庄麒麟强壮, 但身高体格都不差, 不管是像消防员一样用十字背带法将人固定在背上,还是用绳索或布条在死者两腋固定后拖拉行走,应该都能做到。 至于搬运尸体的过程中可能会留下痕迹——清晨的大雨会替凶手解决这个困扰的。 是罗子希,还是程向晚? 沈莳几乎毫不犹豫下了判断。 因为他早就在怀疑罗子希了。 “搬运尸体这块我能懂。” 简小瑜也凑过来, 问:“可他是怎么用‘磨刀小儿’杀掉庄麒麟的呢?” 沈莳笑了笑, 答:“他利用了‘磨刀小儿’这个怪谈的特点。” 磨刀小儿极度厌恶红色。 任何进入它领地的人,只要身上带了红色的东西, 就会被磨刀小儿用刀刺伤。一旦被刺中,受害人就像身中剧毒, 两息就会暴亡。 “啊!原来如此!” 崔婉恍然大悟:“罗子希和庄麒麟是同谋,肯定私下里经常联系!” 她猜测:“所以说罗子希是把庄麒麟约到‘磨刀小儿’的任务地点,再用刀刺伤他,对吧!毕竟血也是红色的,只要庄麒麟身上有伤口,就会引来磨刀小儿了!” 旁边的简小瑜却摇头,“我觉得这方法行不通。” 这位漂亮的秘书姐姐说道: “根据规则,我们禁止做出任何让同伴受伤或是死亡的行为。如果罗子希拿刀捅伤庄麒麟,他自己就犯规了。” 崔婉:“……” 她对此无可反驳。 “那……” 姑娘眨了眨眼,“难道他带了什么能变色的东西,比如那种节日灯球什么的,再找机会挂到庄麒麟身上?” 简小瑜提醒她:“电子产品都无法使用吧?” 简秘书自己的手机链就是一个小手电筒,但自从进入了这个怪谈规则世界以后,她就发现小手电再也不亮了。 崔婉又被噎住了。 “如果电子产品不行的话,或者……像烧掉正房墙上那张地图一样,用了什么化学试剂?” 她低声嘟哝:“虽然我不懂,不过,总会有办法的吧?大概……” “嗯。” 沈莳笑了笑,“事实上,凶手的犯罪手法,确实很有技术含量。” 他看向沉默不语的罗子希,“可惜,正是因为太有技术含量了,才让我最终锁定了他。” 说着,他朝程向晚,示意他来帮忙。 两人合力将庄麒麟的遗体给翻了过去。 “致命伤在这里。” 沈莳拉平了死者背部衣物的褶皱,“看。” 两个姑娘强忍住恶心,探出了脑袋。 虽然庄麒麟的衣服上占满淤泥,但二人看到,在死者右侧肩胛骨下方,有一个红色的污点。而那污点附近的布料被锐气戳了个洞,血迹晕染看来,仿佛在那红色污点旁添了一圈淡色的花边装饰。 沈莳又掀开了庄麒麟的衣服。 死者被泡发的皮肤上有一处刀口,皮肉哆开,血迹洗得干干净净,露出发黑肿胀的内部组织。 “为什么是一个红点?” 简小瑜仔细地看过庄麒麟衣服上的红痕,凭生活经验判断,“这……像是油漆或是墨水的痕迹啊。” 她困惑地去看沈莳:“可是罗子希难道还能在身上带一瓶红墨水吗?这样的话,没等他对庄麒麟出手,磨刀小儿就先捅死他了吧?” “是的。” 沈莳笑道:“所以罗子希行动时,并不在磨刀小儿的出没范围之内。” 他掏出了自己的地图,“事实上,他是在弧矢阁动的手。” 两位姑娘都露出了惊诧的表情。 “从地图上看,前华殿、正华殿和后华殿这三座寺庙分别建在百鬼山的山脚、山腰和山顶,三者有高度落差,相对位置却基本是一条直线。特别是正华殿,就在山腰突出的山岬处。” 沈莳指点地图给她们看。 “‘长鬼’的安全屋弧矢阁,是一座三层的小塔楼,就在正华殿旁边,位于山岬的最凸出处,与山脚的前华殿直线距离也就百十来米的样子。” 简小瑜:“然后呢?” “然后……” 沈莳比划了个拉弓射箭的姿势,“像这样,嗖!” 崔婉和简小瑜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你是说,射箭!?” “弧矢阁的墙上就挂着一副中式长弓,还是没有箭头的箭矢。” 沈莳笑答: “罗子希只需要在箭矢顶部涂上红色的墨水或是染料,再居高临下,从弧矢阁三楼的窗户一箭射到位于前华殿后方山道上的庄麒麟身上,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一个红印子就行了。” 崔婉蹙起眉:“这可能吗?” “完全可能。” 旁边的程向晚回答:“中式长弓用在战场上,范围一般在一百五十米之内,如果不追求杀伤力,两百乃至三百米都是没问题的。”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罗子希的箭矢只要命中目标就行。既不会因为让庄麒麟受伤而触犯‘规则’,也不需要追求射中被害人的哪个部位。就实施难度而言,其实是相对简单的。” 崔婉服气了。 “我就不问罗子希是怎么想到这种方法的了……” 她感叹,“倒是你,小沈,怎么发现这招的?” “事实上,我会注意到这个诡计,是因为‘弧矢阁’这个名字。” 沈莳一摊手:“还有,墙上的箭矢数量不对。” 沈莳从苏轼的诗里察觉到“弧矢阁”的名字来源于弧矢星,继而发现“旄头院”的秘密之后,又顺手查了查弧矢星的详情。 弧矢星官属朱雀第一宿的井宿,一共有九颗星,以弧矢一到弧矢九命名,彼此相连后刚好可以组成一张满弦的长弓。 然而沈莳在对照星宿图时,却发现了问题。 不算后期增补的星星,弧矢星官一共有九颗星,挂在二楼的箭矢却只有八支。沈莳一开始以为长弓代表的就是第九颗星,但长弓挂的位置又不对。 思来想去,他只能想到一个答案——有人取走了第九支箭矢。 “我想罗子希应该是在第一天晚上,去取作为‘盖子’的陶瓷塔楼时,就顺便拿走一支箭的。” 沈莳说道: “因为他不确定我们之后会不会再到弧矢阁去,万一到时候发现箭矢从九支变成了八□□就更容易引人怀疑,不如从一开始就是八支比较好。” 沈莳转向罗子希,问:“是这样吗?” 罗子希转开视线,并不作答。 “我懂了!” 简小瑜先是点头,然后又问:“但你怎么知道,射箭的人是罗子希?” 她朝几人比划了一圈,“毕竟只要是学过箭术的话,连女性也能一箭百米吧?” “小瑜姐,你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点。” 沈莳笑道: “敢策划这个诡计的人,一定经过专业的射箭训练。” 他朝罗子希抬了抬下巴,“大家注意看他的两只手。” 众人:“!!” 罗子希的双手无意识地握成了拳头。 他看起来像是个经常进行户外活动的人,一身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唯独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以及大鱼际肌和手腕那一块,比别的地方足足白了一个度。 “我先前问过他是不是做什么运动,他回答说骑机车,当时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的。可后来当我开始怀疑他时,这个细节就显得很有问题了。” 沈莳想到小兰替自己擦拭手时的样子,不由勾了勾唇,心中升起一丝暖意,“可仔细一想,机车手套即便是露指款式,也不应该只包裹拇指和食指才对。” 一旁的程向晚伸出左手,比划了个打枪的姿势,“像这样,中式弓一般用拇指和食指来支撑箭头还有拉开弓弦,所以手套才会设计成那只包住两根指头和大鱼际肌的式样。”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崔婉对沈莳的观察力佩服到了极点,“我完全没想到,他的手还藏着这样的证据!” “为了完成自己的杀人计划,你最近应该经常练习射箭吧?” 沈莳对罗子希说道:“因为反复拉弓、搭箭的过程很容易受伤,而且也容易磨出茧子或者留下印子,更可能引人怀疑,因此你不得不在练习射箭时戴上手套……可惜啊,不然你的计划应该会更难识破。” “也就你这种脑子不知道怎么长的家伙,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吧!” 崔婉撅了撅嘴,又是羡慕,又是佩服地感叹:“反正我是打死都不会将他手上的印子和弧矢阁的弓箭联系起来的!” 第147章 4.百鬼山守则-38 两个凶手的关系 “事实上, 罗子希身为凶手,在杀死庄麒麟时,根本不在现场。” 程向晚看向地图, 在脑中还原了整个案情的经过。 第三天夜里,罗子希的任务是“磨刀小儿”, 而庄麒麟的任务则是“疫鬼”。 事前, 罗子希一定找了个什么借口,与庄麒麟约了个时间,让对方在任务结束以后来前华殿后方的山路找自己。 前华殿后方的山道正是“磨刀小儿”的出没地点,同时也在凸出的山岬的正下方, 只要推开弧矢阁的窗户,罗子希就能清楚地看到对方的身影。 接下来, 罗子希只需要赶去弧矢阁,打开三楼的窗户,提前拿出自己藏起来的箭矢, 在箭矢顶端沾上红色的颜料, 再引弓搭箭, 一箭射到庄麒麟身上就行了。 庄麒麟在中箭的刹那间, 身上就带上了红色,触发了“磨刀小儿”的怪谈规则禁忌,被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小鬼用利刃刺中,两息后便中毒身亡了。 “磨刀小儿”杀人以后, 只会在死者身上留下一个刀伤, 这样就很方便罗子希进行伪装了。 接下来,罗子希要等到“磨刀小儿”的怪谈时间结束, 再进入山道,将庄麒麟的尸体搬到枯竹潭去。 因为做“疫鬼”的庄麒麟已经死了, 相当于两点之间的道路被清空了,所以罗子希完全不用担心在搬运的过程中遇到任何人。 再然后,罗子希只需要将尸体伪装一下,再推进沼泽里就行了。 看庄麒麟那口鼻塞满淤泥,还有半截身子陷入泥沼中的模样,任谁都会觉得他是被“泥魃”杀死的,而不会联想到山谷外的“磨刀小儿”——若不是沈莳把庄麒麟的尸体辛苦打捞上来,根本没有人会找到他背上的刀刺伤。 “这真是一举两得的杀人办法啊。” 程向晚解释完毕以后,轻声叹息道: “真厉害,他一次性构思出了两晚的杀人计划。” 崔婉迷惑地眨了眨眼:“什么意思?” 程向晚朝沈莳一指:“因为若是没有人发现庄麒麟的真正死因,那么昨晚做‘磨刀小儿’的那个人——也就是沈莳,是一定会死的。” 规则三:每位客人每晚只能尝试完成一个怪谈。 规则六:若某个怪谈里的鬼怪杀死了某位客人,该怪谈会被从地图上抹除。 也就是说,杀死了庄麒麟的“磨刀小儿”不会再出现,如果沈莳当真乖乖地去做“磨刀小儿”的话,他现在就已经死了。 “这也太阴毒了!” 崔婉倒抽了一口气,又朝侧头不语的罗子希投去疑惑的一瞥,“可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摇了摇头:“完全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杀死那么多人啊!” “关于这一点,我也很好奇。” 程向晚转向沈莳,“我想你或许知道原因吧?” ——— “其实比起让我说,不如还是让罗子希自己坦白吧?” 沈莳看了看罗子希,见对方丝毫没有要配合的意思,只得自己继续进行说明。 “好吧,既然如此……” 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抛到众人脚下。 “先问你们一个问题,大家管这个叫什么?” 崔婉、简小瑜和程向晚低头一看。 崔婉:“这……蛏子啊。” 简小瑜:“……蛏子。” 程向晚也眯了眯眼,回答,“蛏子。” “没错。” 沈莳微微一笑,指了指沉默的罗子希,“可是,他管这个叫‘青子’。” 这是第二日早上,众人初次从百鬼山回来,心力交瘁,累得不行的时候,罗子希主动提出去给大家做点儿吃的。 然后他就煮了一锅面条,说是他们老陕的面食手艺。 “青子干”这三个字,就是罗子希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 “我当时就感觉有点儿奇怪了。” 沈莳说道,“因为在我的认知里,大家管这种贝类叫‘蛏子’。” 众人纷纷点头。 “然后,我把面端了出去,吃面的庄麒麟也随口感叹了一句,‘排骨青子汤,够鲜’。” 沈莳一摊手,“结果,就我们这七个人里,竟然同时出了两个把蛏子叫‘青子’的人,而他们偏偏一个是浙江人,另一个自称是陕西人,这难道不可疑吗?” “!!” 简小瑜忽然想起一个细节,“难怪你会那么惊讶……”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正是小瑜姐你的‘咸烧白’给了我提示。” 第三日晚上,他看到简小瑜烧了一盘肉菜,看外形以为是梅菜扣肉,后来却被秘书姐姐纠正说那其实是川渝名菜咸烧白的时候,才想通了自己听到“青子”二字时的违和感从何而来。 “青子”是江浙某些地区对“蛏子”的方言称呼,不应该出现在一个陕西人口中。 “然后,我又想到了一件事……那张《云中观音》。” 沈莳说道: “我一直都觉得《云中观音》的画面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查了地图才知道,那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地方。” 众人:“??” 《云中观音》是一张风景画。 画上错落几间废屋,屋墙上爬满绿色藤蔓,天空中的云朵堆叠出一尊观音的模样,日光透云而出,形状恰似观音身后的光轮。 后来他从众人的争吵中得知,这张让白三更白教授名利双收的得奖巨作,其实是他爱徒罗子希的作品。 “《云中观音》里的废屋,应该是在舟山的某个荒岛上取的景。” 沈莳解释道:“而舟山又是著名的佛教圣地,画上的那层云堆叠的观音,我仔细研究过后,感觉和普陀山上的南海观音形神有七八分相似。” 他笑了笑,对罗子希说道: “其实,你也是宁波人,对吗?” 托编剧专业的福,沈莳的见识在同龄人中也算广博了。 他平常会看大量的电影电视,也要了解各地的风俗人情和自然人文景观,以备编剧时或许能派上用场。 沈莳当年看过一个浙江的小众旅游路线攻略,就提到了鲜为人知的舟山荒岛游。 舟山群岛位于长江口南侧,与宁波只有不到一百公里,除了举世知名的佛教圣地普陀山之外,还有一些景观独特的荒岛。 那些小岛上的居民集体迁移到本岛以后,留下了空荡荡的建筑物,很快被繁茂的植被覆盖,形成了一种荒村特有的破败荒芜的美感,很是吸引了一批探险和摄影爱好者登岛游玩。 当沈莳意识到《云中观音》其实是将舟山的两个地方的特色糅合在一张画里的时候,就对罗子希的籍贯有了更深刻的怀疑。 “我记得你曾经无意中提到过,白三更嫌弃档次不够,不愿在国内旅游。” 虽然罗子希一言不发,但沈莳还是转向了对方,“所以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是这样,身为他学生的你,应该也没有机会到浙江采风,就更别说对当地风情熟悉到随口说出‘青子’这种方言了的地步了。” 一旁的程向晚点了点头,“所以,罗子希和庄麒麟是同乡。” “嗯。” 沈莳点了点头,“我猜,可能不止‘同乡’这种关系,二人很可能还是亲戚。” 崔婉和简小瑜一同追问:“为什么?” “二人关系的提示,在正房门口贴的那张‘伥鬼’上面。” 沈莳回答: “第一日的‘敫桂英’,暗示白三更因辜负女性被杀;第二日的‘冤鬼’,则是当年的船难受害人遗孤在找林冕林公子报仇雪恨;至于第三日的‘伥鬼’……” 他顿了顿:“根据百鬼图鉴里罗列的传说,‘为虎作伥’的伥鬼,常常会选择身边亲近的人作为受害者,比如父母、兄弟、同村同族的人。” 两位姑娘一同睁大了眼睛,她们听懂了。 除非罗子希愿意主动坦白,不然其他人很难得知凶手和庄麒麟的真实关系。 不过沈莳推理到了这个地步,她们也大致猜到了。 既然罗、庄二人是同乡,按照年龄差异,大约是亲戚。 因为二人的亲戚关系,他们早早就勾搭上了,一同设计了利用怪谈规则杀人的连环计。 沈莳接着说道:“我想,在庄麒麟看来,小瑜姐和崔小姐两人一个是背锅侠,一个是他第三日要杀死的目标。” 庄小瑜和崔婉一同尖叫了起来:“什么?!” “是真的。” 沈莳表情严肃地指了指简小瑜:“小瑜姐,你是背锅侠。” 又转向崔婉:“而你是被害人。” 两人顿时脸色发白。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要烧掉挂在墙上的大地图……” 程向晚似乎也想通了这一层,低声自语:“还有,简秘书地图上的墨迹,也是庄麒麟动的手脚……” 程向晚正是被地图上的墨迹给误导了,才落入了罗、庄二人提早布好的陷阱,把背锅的简小瑜当成了真凶。 现在想来,给地图弄上墨迹的是精通国画的罗子希,而负责将染了墨迹的地图换给简小瑜的,定然就是跟美女秘书有婚约的庄麒麟了。 “没错。” 沈莳轻声叹息: “可惜,庄麒麟不知道,那要被‘伥鬼’杀死的人,其实是他自己。”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投凶~ 第148章 4.1.结算-01 二选一的题目 熟悉的黑蒙袭来, 转瞬消退。 沈莳睁开眼时,果然又是一片漆黑的房间。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小兰的声音响起,辅助系统便自动展开, 漂浮在了他的视线正前方。 在沈莳指出了罗子希与庄麒麟的联系之后,一切的疑问便已然尘埃落定。 此时有人再度发起了投凶, 这一次, 大家都选择了【是】,包括被指认为真凶的罗子希。 然后沈莳的意识便脱离了《百鬼山守则》的世界,转眼回到了这个黑暗的系统空间。 “投凶”正式开始。 【第1问:百鬼山第一夜,是谁敲了三下钟?】 下面带了八选项, 分别是所有人的名字: 【A、沈莳; B、罗子希; C、崔婉; D、白三更; E、程向晚; F、庄麒麟; G、简小瑜; H、林冕。】 沈莳只扫了一眼就意识到,这排序明显就是他们抽签抽到的序号。 “有趣……” 沈莳摸了摸下巴, “第一个问题就这么难吗?真不愧是‘困难’级别的副本。” 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个凶案有两个凶手,一个是庄麒麟, 一个是罗子希, 两人是共犯关系。 而第一天晚上, 两人干了很多事情。 首先, 两人中的其中一个尾随他到了正华殿,在他进入旄头院対付长鬼时,那人则进入了弧矢阁,拿走了作为“盖子”的陶瓷塔楼, 藏在了正华殿附近。 现在沈莳已经知道, 这个去取“盖子”的人一定是罗子希。 因为罗子希不止拿走了“盖子”,还悄悄藏起了一支箭。 那支被他藏起的箭将会成为“杀死”庄麒麟的凶器, 所以他不可能将这件事交给受害人本人去完成。 然后,庄麒麟和罗子希应该分头进行了自己的怪谈任务。 接下来, 想要计划得以顺利进行,二人必须分工合作。 他们中的一个折返到距离界碑很近的钟楼处,提前敲了三下钟。 而另一人则必须在“长鬼”的怪谈时间结束以后,悄悄潜入旄头院,布置好用来坑死林冕林公子的佛像变色陷阱。 如果盲选的话,沈莳有二分之一的概率猜中这道题的答案。 但沈莳从来不喜欢赌运气。 他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了一下第一夜众人出门时的情形。 “哈,我知道了。” 沈莳抬手点下了【B、罗子希】这个选择。 第一晚,罗子希的任务是“影子鬼”,而庄麒麟的任务则是“酒痴”。 “影子鬼”沈莳自己亲身经历过,需要用到的是一小袋豆子,和他自己的鞋。 如此一来,罗子希若不想引人怀疑,则必然无法随身携带更多的物品,那么,用来做延时机关的那些道具,又在谁身上呢? 答案是在庄麒麟那儿。 做“酒痴”的庄麒麟,随身带了一个包裹。 当时大家都很自然的觉得里面放的是酒坛子,还有盛酒的酒杯。 然而实际上,不止酒坛能装酒。 庄麒麟大可将酒液转移到软皮质的酒囊里,腾出包裹的空间,换成一个和酒坛差不多大的碗,在众目睽睽之下带出阴阳宅,而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如此一来,在“长鬼”结束以后潜入旄头院布置陷阱的便只可能是庄麒麟;那么在三点前赶回界碑附近的钟楼去敲钟的人,就只能是另一个凶手罗子希了。 沈莳很有把握,这一题的答案,就是“罗子希”。 ——— 屏幕转跳,第二个问题出现。 【第2问:第二天夜里,谁进过旄头院?】 此问题下方有六个选项,分别是: 【A、林冕和沈莳; B、林冕和罗子希; C、林冕和崔婉; D、林冕和程向晚; E、林冕和庄麒麟; F、林冕和简小瑜。】 ——又是一个二选一的题目。 沈莳心想。 在已知这是两人联合作案的情况下,他必须正确推理出第二晚林冕死亡的详情。 改变佛像颜色的陷阱是前一天布下的。当盘香烧尽,纸包被点燃,糖粉落下以后,“变色”的魔术便生效了。 但在林冕死后,凶手必须将绑在佛像上方的延时机关完整回收才行。 这就意味着,庄麒麟或者罗子希,总有一个人必须再进一次旄头院。 那么,究竟是哪一个呢? 很碰巧,沈莳知道答案。 提示就在他仔细研究过好几次的那一缸米上。 第一日,沈莳恰好在两位女士准备晚饭时进了厨房。 当时简小瑜按照人头数舀了八杯米,米桶刚好下降了一圈的高度。 随后沈莳好奇地数了米缸剩余的圈数,刚好六圈——以一圈八杯米粗略一算,米缸里大约还剩了四十八杯的米。 然后第二日,做饭的是罗子希。 他中午给众人煮了面食,晚餐则是米饭,按照人数,应该用去了七杯米。 到了第三日,沈莳回到阴阳宅时,崔婉已经给众人做好了粥,后来沈莳问过崔婉,她说自己按照人头数下的米,所以是六杯。 然而到了晚上,沈莳从米缸里舀出六杯米后,却发现了不対劲的地方。 这几天下来,米缸里应该还剩大约二十九杯米,可沈莳却分明看到缸里剩下三圈的米,也就是二十四杯的数量。 若是一杯半杯倒也罢了,但整整五杯,也就是五人份的差距,实在不能用简单的“误差”来解释。 那么失踪的五杯米到了哪里去了呢? 沈莳在做完“舟幽灵”以后,便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要完成“舟幽灵”,必须划船穿过环绕后华殿的往生池。 在行船途中,他必须不停地往河里扔饭团。等他过了河,五杯米煮的饭量刚好差不多用完了。 ——既然单程需要五杯米左右的饭量,那么双程呢? “舟幽灵”的怪谈时间是从丑时到卯时,也就是半夜一点到凌晨五点,一定是有人等不及“舟幽灵”的时间结束,为了做某件事,必须赶个来回,只得携带两份米饭了。 在沈莳之前做过“舟幽灵”的只有崔婉和罗子希两人。 崔婉因为不会用炉灶生火,所以拉着简小瑜陪自己一块儿煮饭,她没有机会多煮一份米。 因此,用掉了另外五杯米的人,显然就只有罗子希了——他要赶去旄头院回收延时机关。 如此想来,罗子希中午时特地煮了面条,大约也是为了省下一顿的米,好让自己偷偷舀走的米量不会显得那么突兀吧。 沈莳抬手,点下了【B、林冕和罗子希】这一个选项。 ——— 【第3问:凶手与庄麒麟的关系是?】 系统提供了五个选项: 【A、男女朋友; B、未婚夫妻; C、亲属关系; D、朋友关系; E、仇人关系。】 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两个凶手之间的联系。 沈莳已经从罗子希不小心暴露的籍贯问题上知道了他其实是庄麒麟的老乡,那么男女朋友、未婚夫妻和仇人三个选项便完全排除,只剩亲属和朋友了。 罗子希和庄麒麟差了十多岁,两人的生活轨迹也没有多少交集。 这么想的话,“亲属”的可能性就比“朋友”大得多了。 沈莳按下了【C、亲属关系】这一个选择。 屏幕再度转跳。 【第4问:凶手选择受害人的理由不包括:】 同时,小兰提示到: 【请注意,这是一道不定项选择题。】 沈莳振作精神,认真地看选项。 【A、情债; B、复仇; C、金钱; D、亲缘; E、随机; F、嫁祸。】 沈莳微微蹙起了眉。 这又是一道相当有难度的选择。 关于凶手的行凶动机,阴阳宅已用画给了玩家提示。 白三更的“敫桂英”是情债,林冕的“冤鬼”是复仇,庄麒麟的“伥鬼”则隐喻“亲缘”。 至于差点搞死他本人的“一目五先生”,沈莳仔细琢磨过,觉得这很可能只是单纯因为他倒霉。 在他的“前情”里,沈莳确定自己和罗、庄二人几乎毫无交集,是当真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怎么着也不至于到了让他们想要下手干死自己的地步。 而“一目五先生”的猎物,是那些平平无奇的路人,既不修桥铺路,也不杀人放火,只是单纯的在那个时候出现在了那个地方,被鬼怪盯上丢了性命而已。 如此想来,不是自己,就是程向晚,二人中总有一个会因为抽到了一号签,成为“一目五先生”的猎物。 所以,他的答案应该包含“随机”这一个选项。 沈莳抬起手,又停住了。 ——那么,嫁祸呢? 八名玩家中,还剩两个姑娘——简小瑜和崔婉都与庄麒麟有关。 在庄麒麟的规划中,崔婉应该是第三晚的受害人,而简小瑜则是他一早选定的背锅侠,好将自己和罗子希从案件里摘出去。 但沈莳觉得罗子希早已料到庄麒麟的共犯身份会暴露,所以他稍稍修改了一下犯罪计划——将帮凶庄麒麟变成了第三个受害者。 如此一来,凶手之一的庄麒麟死了,简小瑜与庄麒麟的未婚夫妻关系暴露,再加上地图、路标这两个证据,简小瑜便会成为最大的嫌疑人——这才是最大限度的“嫁祸”。 所以,“伥鬼”不止隐喻“亲缘”,还象征了“嫁祸”。 沈莳淡淡一笑,只选择了【C、金钱】一项。 第149章 4.1.结算-02 限定APP 【第5问:本案的真凶是?】 如同前几次的剧本杀一样, 为免玩家选错对象,系统还在几个选项旁边贴出了每一个人的大头照。 选项一共五个: 【A、沈莳; B、罗子希; C、崔婉; D、程向晚; E、简小瑜。】 没有庄麒麟,所以这只能是一个单选题。 沈莳将这重要的一票投给了罗子希。 ——— 【请稍等, 正在结算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成绩。】 沈莳听到小兰如此说道。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略有些惊讶 两秒后, 小兰的声音继续: 【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问答正确率超过80%, 且正确投出真凶,触发支线〖神通鬼的真相〗,即将进入支线问答,是否同意?】 沈莳:“!?” 没等他震惊完, 辅助系统面板便弹出了【是】和【否】两个选项。 沈莳当然选择了【是】。 屏幕一下子黑了下去。 这时,小兰的声音再度响起: 【本轮支线问答采用问题递进形式, 一共四个问题。前一问回答正确,才能进入下一个问题。】 他顿了顿: 【如在某一问回答错误,则支线问答即刻停止。】 人工智能给了沈莳两秒钟的理解时间, 才接着问道: 【请问编号0744玩家, 您明白了吗?】 沈莳点了点头:“明白。” 小兰道:【好的, 支线问答开始。】 画面转跳, 第一个问题出现: 【支线第1问:神通鬼是否存在?】 选项只有两个,【是】和【否】。 百鬼山的规则怪谈里,一共有十一种鬼怪,分别是从序号一到序号十的十个怪谈, 以及没有编号的“神通鬼”。 连那对纸扎童男童女也特地提到关于“神通鬼”的规则: 【规则十一:神通鬼会在山上游荡, 祂可能出现在除了有人的‘安全屋’之外的任何地方。】 但沈莳在百鬼山中来去了四个夜晚,并没有遇到传说中的“神通鬼”, 也没有听其他人提起他们碰到“神通鬼”的经历。 那只被特别提醒的鬼,仿佛压根儿不存在一般。 但沈莳还是按下了“是”。 他隐约有个猜测, 只是不知能不能在支线问答里得到验证。 画面转跳,出现了第二问。 沈莳松了一口气。 既然还能继续问答,那证明他没有开场就选错,是个可喜可贺的好消息。 【支线第2问:谁遇到了神通鬼?(多选)】 下面有整整八个选项: 【A、沈莳; B、罗子希; C、崔婉; D、白三更; E、程向晚; F、庄麒麟; G、简小瑜; H、林冕。】 刚好是他们八个人的名字,一个不少。 沈莳抿了抿嘴唇。 这个问题很关键,答案正确与否,意味着沈莳对“神通鬼”这条支线的推论究竟是否正确。 表面上看来,这个问题实在很难回答。 他们这群玩家没有一个人声称自己曾经见过“神通鬼”,又或者曾经见过的某人没有对其他人说出自己的见闻。 但沈莳还在剧本杀里的时候,就经常琢磨过一个问题——那两个凶手,也就是罗子希和庄麒麟,他们两人为了完成自己的杀人计划,除了执行“任务”之外,还做了很多额外的事情。 他们一直在百鬼山里跑来跑去,难道就不担心遇到“神通鬼”吗? 在思考这个答案的时候,沈莳便产生了一个猜测。 “神通鬼”这个规则的存在,对凶手而言,其实是一种无形的助力。 没有人知道神通鬼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又会在哪里出现。 为避免遭遇神通鬼,沈莳等人除了执行任务之外,都尽量留在任务地点附近的“安全屋”里,哪里也不敢去。 这样一来,罗、庄二人赶路的时候,就不必担心碰到其他玩家,并因此提前暴露自己的杀人计划了。 那么,为什么罗子希和庄麒麟胆敢到处乱跑,却不害怕碰到神通鬼呢? 唯一的答案,就是他们通过某种方法肯定自己不会遇见神通鬼,或者更准确的说,神通鬼不会对他们造成威胁。 推理到此处,沈莳莫名感到了一股寒意。 他想到了自己先前从【知天命】APP里占卜出来的一个关键词——“pretender”,伪装者。 ——为什么罗、庄二人不怕遇到神通鬼? ——为什么他们提前知道阴阳宅和百鬼山的许多事情? ——为什么他们可以预先策划杀人计划,甚至为此准备了诸多道具? 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知道“神通鬼”的真身。 又或许,所谓“神通鬼”,就在他们之中。 ——凶手,就是披着人皮的,鬼。 沈莳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 他抬起手,在屏幕上轻轻点选答案。 “我自己、崔婉、白三更、程向晚、简小瑜、林冕……” 沈莳先点选了这六个答案,然后手指在“庄麒麟”的名字上犹豫了好几秒,才下定决心按了下去。 ——既然庄麒麟被罗子希坑死,那么他也是神通鬼的可能性就不高了。 ——— 屏幕先是一暗,然后再度亮了起来。 新的问题出现了。 沈莳松了一口气。 他又猜对了。 然而等待沈莳的第三个问题,比前一回更难。 【支线第3问:神通鬼曾到过以下哪个安全屋?(多选)】 系统给出的答案有五个: 【A,地藏庙; B、舍利塔; C、讲经堂; D、施药堂; E、弧矢阁。】 沈莳眼前一黑,忍不住产生一种放弃思考、摆烂拉倒的冲动。 但他身为侦探的骄傲和自尊让他无法就此放弃。 尤其是他已经努力了那么久,都查到这份上了,如果不能完成全部支线问答,沈莳觉得自己实在不甘心。 “好吧,让我想想……” 沈莳微微眯起眼。 “神通鬼”,也就是罗子希,他四天里一共做过四个任务,分别对应四处安全屋: “影子鬼”的“地藏庙”、“舟幽灵”的“舍利塔”、“磨刀小儿”的“讲经堂”、“酒痴”的“施药堂”。 另外“弧矢阁”则是“长鬼”的安全屋,也是沈莳最能肯定罗子希曾经去过的地方——毕竟他可是在弧矢阁三楼一箭射中庄麒麟的嘛! “问题是另外四处地点……” 沈莳自言自语,“……得仔细想想这几天晚上,他都做了些什么……” 第一夜,罗子希趁着沈莳进入旄头院的机会,潜入弧矢阁,带走了“盖子”和箭矢。做完这一步以后,他理应去完成自己的怪谈任务“影子鬼”。 “地藏庙”是“影子鬼”的安全屋,同时也是白三更白教授在三声钟响前等待的地点。 因为怪谈规则规定神通鬼不能出现在有人的安全屋里,所以身为神通鬼的罗子希,必然无法进入地藏庙——选项A,排除。 第二夜,罗子希的任务是“舟幽灵”。 这一日他要再次进入旄头院,回收“延时装置”。 他没有停留,用双份的饭团在往生池里转了个来回,所以他没时间,也没必要踏入“舟幽灵”的安全屋“舍利塔”——选项B,排除。 第三夜,罗子希则更忙了。 他要先完成“磨刀小儿”,然后赶去弧矢阁,在那儿引弓射箭,坑死庄麒麟,然后将死者的尸体搬到枯竹潭,伪装成溺亡在沼泽里的样子。 在这个过程中,罗子希定然未曾踏足讲经堂——所以选项C,排除。 如此一来,只剩下第四夜的“酒痴”了。 罗子希第四夜什么都不需要干,他只要等着沈莳去执行已经被抹除的怪谈任务,然后因无法完成而被规则处死就行。 所以沈莳认为,他第四夜极有可能在完成了“酒痴”以后,留在了安全屋的“施药堂”中。 于是他选择了【D、施药堂】和【E、弧矢阁】两个答案。 ——— 屏幕再次跳转,问答继续。 沈莳默默地握紧了拳头。 终于到了最后一问。 【支线第4问:神通鬼的存在是因为?】 选项有四个: 【A、杀人取乐; B、报仇雪恨; C、隐藏秘密; D、寻求解脱。】 沈莳:“……” 他只能排除两个答案。 罗子希不是疯子,自然不会杀人为乐。 第三名死者的庄麒麟是他的共犯,差点成为第四个牺牲品的沈莳跟罗子希也没有仇怨,自然不能用简单地仇杀来概括神通鬼的行为准则。 ——那么另外两个选择呢? 沈莳深深地蹙起了眉。 身为神通鬼的罗子希,到底是为了隐藏百鬼山规则怪谈的秘密,又或者是……? “算了,都到这地步了,只能相信‘直觉’了。” 沈莳笑了笑,像是闲聊一般,对没有现身的人工智能说道: “小兰,我感觉自己最近好像有点太依赖直觉了啊。” 说着,他按下了其中一个选项。 至此,投凶环节结束。 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响起: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两秒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200/200】。 沈莳握紧了拳头。 短暂的停顿后,新的对话框又弹了出来: 【支线问答成绩:160/160】。 小兰说道: 【恭喜您,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您的投凶成绩与支线问答成绩都是满分。】 结算仍在继续: 【本轮剧本杀,您触发特殊成就〖窥探里世界〗,获得〖规则怪谈高级解读者〗称号,永久激活限定APP〖造梦设计师〗,具体详情请于〖造梦设计师〗中查询。】 -------------------- 作者有话要说: 结算搞定,这个副本就算结束啦! 下章回城~ 第150章 4.2.愚者之都-01 百鬼山的真正规则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的时候, 日历显示9月11日,早上九点正。 正是他进入《百鬼山守则》时的时间。 他虽然很好奇困难副本能令他得到多少积分,但沈莳穿的还是从百鬼山回来的衣服, 从头发丝到鞋帮子到处沾满淤泥,半干不湿, 被室内空调的凉风一吹, 让他难受得浑身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没法儿,他决定先把自己洗漱干净再说。 这是沈莳洗过的最麻烦的一个澡。 他前后用了三次洗发水,十几泵沐浴露,才终于将满身的泥浆刷洗干净。 从浴室折腾出来, 沈莳已然筋疲力尽。 好在贴心的万能管家小兰已帮他准备好了不知该算是早餐还是午餐的一顿。 【主人您等会儿要补眠吧?】 小兰将一只大餐盘端到餐桌上,请沈莳入座: 【吃太饱或者太油腻对身体都不好, 所以我给你叫了些点心。】 餐盘里放了三样精致的点心,还有一只小砂锅,里面是刚刚熬好的热腾腾的海鲜粥, 分量刚好够沈莳吃饱, 又不至于吃得太饱的程度。 “谢了小兰。” 沈莳坐下来, 喝了几口粥垫了垫胃, 拿起筷子夹了一只纸皮烧麦,慢慢地咀嚼起来。 “小兰,趁现在没别的事,给我结算积分吧。” 【好的。】 人工智能小兰随即回应了主人的要求。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百鬼山守则》的积分。】 小兰站在沈莳旁边, 一边看沈莳吃饭, 一边说道: 【《百鬼山守则》难度判定为〖困难〗,系数1.5。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72%, 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在〖支线问答〗环节获得160分, 触发特殊成就〖窥探里世界〗,额外奖励积分3500分,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9980分。】 “唔,困难级副本的特殊成就奖励分数果然比中等难度要高。” 沈莳咽下烧麦,又夹起一块碧绿色的晶莹茶糕,“我到现在一共攒了多少积分了?” 【您在《百鬼山守则》里使用了一张〖天眼通〗和一张〖役使鸟〗符咒,花费了3000积分。】 小兰回答: 【加上刚才新结算的积分,您现在一共有35815分。】 “好不容易,总算攒了三分之一。” 沈莳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表情有些惆怅。 小兰:【……】 他知道沈莳的“三分之一”指的是什么。 ——— 看完分数后,沈莳在还要不要动脑这件事上纠结了一分钟,还是决定趁热打铁,把《百鬼山守则》的两个结局看完。 【那可能要花上一点时间。】 小兰询问自己的主人:【您应该很累了吧?要不要先休息?】 “没事。” 沈莳夹起一根春卷,朝小兰扬了扬:“就当是下饭剧了。” 令沈莳颇为意外的是,小兰竟然轻声笑了起来:【看来您的进步很大啊。】 沈莳:“什么意思?” 【还记得您的特训吗?】 小兰唤出全息屏幕,同时笑答: 【在进入《百鬼山守则》前,您还怕得连游戏都不敢玩,现在竟然都能拿鬼故事来下饭了。】 “那不一样。” 沈莳回答:“毕竟我现在已经知道那‘鬼’的真面目了,当然也就不用害怕了。” 他一口咬掉半截春卷,因它酥脆的口感而幸福地眯了眯眼,“‘未知’才是最可怕的,对吧?” 这时,全息投影中,结局开始了。 沈莳首先看的是投凶成功的“结局A”。 暑假时,罗子希所在的国画系举行了一次写生旅行。 当时还是一个单纯大学生的罗子希,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搭上了那辆载他开往地狱的巴士。 巴士在山中迷了路,手机、无线电、手表、智能导航……电子产品全部失灵,一切能与外界联系的方式都被一种无法理解的神秘力量所阻断。 等巴士停下来时,门外站着的就是那一对纸扎的童男童女。 童男童女要求他们下车。 包括辅导员和学生在内,当时巴士里有十七个人。 罗子希是第八个下车的。 他双脚刚落到实处,还没来得及回头看一眼,车里余下的老师和同学就炸成了稀碎的肉泥。 直到那时,罗子希才真正意识到,如果不想死,他就必须用尽一切手段,挣扎求生。 接下来的几日,他领教了百鬼山怪谈的恐怖。 他们夜夜奔波在怪谈任务之中,但每日都有人因为无法顺利完成任务而死去,以至于剩余的人无法脱离那个可怖的世界。 直到第四日,罗子希成为了怪谈任务的牺牲品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仰慕的学姐竟然是一切的始作俑者——是她将大家引来这个百鬼横行的规则世界,同时,她也是上一任“神通鬼”。 为什么要说“上一任”呢? 因为当学姐成功找到四名替死鬼以后,她才能真正脱离百鬼山的怪谈规则,从“鬼”变回“人”。 而罗子希则代替她,成为了百鬼山上的又一只神通鬼。 如果他不想被此地的怪谈规则永远束缚,他只能像学姐一样当一个卑鄙的人,引诱来一群新的受害者,并让其中之一顶替自己的位置,成为下一个神通鬼。 罗子希想到了自己的亲哥。 是的,罗子希和庄麒麟其实是亲兄弟。 罗子希本姓王,是十多年前那个被杀的会计的小儿子。 当父母离婚时,罗子希还只是个不到一岁的小婴儿,对亲生父亲完全没有一点儿印象。 他从小跟母亲一起在浙江生活,只知道生父在自己两岁左右就遭遇船难溺亡了,他有个哥哥大难不死,被老爸那边的亲戚收养了。 后来罗子希的母亲带着他回了娘家陕西,“爸爸”这个词于他而言,更是彻底失去了意义。 或许是冥冥中自有注定,亲兄弟间总有某种无法割舍的缘分。 罗子希考上X美的国画系,成为了白三更白教授的爱徒。 白教授人品很不怎么样,各方各面来说都是个渣滓。但白教授很有人脉,认识很多老板,轻松能赚到大钱,对能当他枪手的徒弟更是大方得不得了,日常给的零花是六位数。 这对家境并不阔绰且毫无根基的罗子希来说,至少是根值得攀附的高枝。 某日,白三更带爱徒参加林冕林公子举办的party,罗子希在那儿遇到了庄麒麟。 罗子希跟他妈妈长得很像,庄麒麟对自家亲妈的脸还有印象,于是主动接近对方,三言两语就打听出了他的身份,两人遂来了一场感人肺腑的兄弟相认。 而后庄、罗两人便瞒着其他人经常见面,成为了关系很亲密的一对兄弟。 这一次,罗子希被百鬼山规则怪谈所困,也只能向庄麒麟求助了。 恰好庄麒麟以前是个手段了得的老千,还因为诈骗罪在牢里蹲过两年,对某些手段比普通人来得精通许多,正是最合适不过的参谋。 两人花了一周时间策划了一场连环谋杀案,然后由庄麒麟向林冕提议,组织了一场画廊的员工旅行。 …… “原来如此。” 看到这里,沈莳放下吃空的小砂锅,摸了摸下巴,“倒是我忽略了。” 他觉得有些遗憾。 沈莳当时没早点想到这一茬,如果他趁着林冕还没死时就向对方打听旅游计划是谁制定的,或许就能更早锁定凶手的身份了。 …… 全息影像继续。 接下来,就如沈莳推理的那样,罗子希和庄麒麟合力整死了白三更和林冕,然后罗子希杀了庄麒麟,又准备用“磨刀小儿”坑害“沈时”。 若是他成功了,百鬼山将迎来新的“神通鬼”,而罗子希也能脱离这个见鬼的规则怪谈世界,回到“人类”的身份中去。 可惜他失败了。 沈时及时解开了庄麒麟死亡的秘密,将潜藏在人群中的恶鬼暴露在了日光下。 得以从规则怪谈里生还的幸存者们离开了百鬼山,而找不齐替身的罗子希甚至不能继续当他的“神通鬼”了。 他必须用另一种方式,永远留在百鬼山中…… 如果再有一群倒霉蛋误闯百鬼山,他们会发现,正房北墙上的规则怪谈任务从十个变成了十一个…… ——— “结局A”以后,便是BE的“结局B”。 在这个结局里,“沈时”没能发现“磨刀小儿”的猫腻,在第四夜因为无法触发任务而宣告失败。 于是他成为了这轮规则怪谈的第四个牺牲品,顶替罗子希,当了新的“神通鬼”。 这一日,沈时独自呆在空荡荡的阴阳宅里,注视着窗外空朦阴沉的浓雾,沉默地思考着、思考着。 他已不再是人类了。 他是鬼,诱惑人心的神通鬼。 沈时的眼神愈发幽暗。 “我不想做鬼……” 他喃喃自语: “我要当个人……我想当个人……” 若是他想重回人类之身,只有唯一一个方法,那便是…… 原来,这才是百鬼山隐藏至深的真正规则。 -------------------- 作者有话要说: 《百鬼山守则》这个副本就此全部搞定啦~ 下一更走主线剧情啦! 第151章 4.2.愚者之都-02 吴景澜竟然真在这里! 沈莳在《百鬼山守则》里折腾了五天四夜, 当真累坏了,沾床秒睡,直接睡了个人事不知。 他不知道, 在他睡着了以后,沉默地守在旁边的AI进入了休眠状态。 小兰, 或者说人工智能编号1314, 此时正身处在一个无边际的空间中,四周都是深不可测的黑暗,身处其中仿佛置身宇宙,难以分清上下左右。 而此时的小兰, 完全是吴景澜的模样,连瞳孔的颜色也从沈莳给他捏的浅琥珀色回到了墨一般的漆黑。 他的面前展开了一个透明的全息屏幕, 正是辅助系统的界面。 【现在开始対剧本杀玩家编号0323在剧本杀《百鬼山守则》中的行动展开质询,请问是否同意?】 一个听不出性别的机械音対吴景澜说道。 吴景澜点了点头,表情沉着, 看不出一丝情绪, “同意。” 全息屏幕上浮现了一段画面: 小兰不小心打翻了水杯, 正用巾帕替沈莳擦拭手上的水渍。 【対于这段行动, 请玩家编号0323解释是否存在违规嫌疑。】 那机械音问道。 “我认为没有。” 吴景澜朗声解释: “我身为人工智能时,有服务宿主的义务,端水行动合理。” 他顿了顿: “至于打翻水杯,那纯属意外。” 【你用毛巾反复替宿主擦手, 接触时长达七十二秒。】 机械音说着, 全息屏上的画面也变成了两只手隔着一层毛巾交叠纠缠的特写,【这有过度接触的嫌疑。】 吴景澜很淡地笑了笑, “是吗?我认为这只是工作细致的表现而已。” 机械音沉默了两秒。 【下一个涉嫌违规的情节。】 画面切换,变成了小兰将沈莳揽在怀里的情景。 【由你主动发起的拥抱, 接触总时长两百二十六秒,且伴力量变化。】 “当时我的宿主情绪出现明显波动。” 吴景澜耸了耸肩,“拥抱是出于鼓励和安慰,符合人类正常的行为需求。” 他笑道: “根据你们提供给我的人工智能行为准则,AI可在宿主表现出沮丧、低落等情绪时给予适当安慰,且可选择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比如猫狗等宠物形态人工智能可以选用挨蹭等求爱抚方式,対吧?” 【这么说,玩家编号0323认为拥抱跟宠物的挨蹭行为是一样的?】 机械音反问,明显不接受吴景澜的辩解。 “我了解我的宿主,所以认为一个拥抱対他来说是很有效的安抚手段。” 吴景澜平静地回答: “事实上确实很管用不是吗?宿主在我的安慰下,心率在五分钟之内从每分钟九十七次降到了每分钟六十二次,显示不良情绪得到了显著的缓解。” 机械音又一次被噎住了。 【通常情况下……】 大约沉默了两秒钟之后,那个声音才接着说道: 【系统不建议人形AI与宿主进行非必要的肢体接触。】 “那你们应该提早把这个规定写出来让我知道。” 吴景澜逻辑清晰地顶了回去: “在你们的条例中,只禁止宿主和人工智能进行任何可能引致性暗示的接触。但我认为安慰性的拥抱不存在任何性暗示,所以不算违规。” 他淡淡一哂,补充: “而且‘不建议’与‘禁止’不同,是个分界略有些模糊的词语。” 系统又消音了。 “每次都要劳烦你们进行质询,真是対不起啊。” 吴景澜笑道,“毕竟我不是真正的AI,只能用人类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你们的条例,対吧?” 这次机械音足足静默了三秒钟。 【鉴于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剧本杀玩家编号0323存在违规行为,本轮质询结束,且不进行任何扣分处罚,仅対可能引起争议的行为提出警告与进行规范。】 机械音公布了结论: 【稍后会将具体行为准则传输到你的辅助系统中,请务必以此修正行动标准。】 吴景澜微笑点头,“知道了。” ——— 沈莳一觉醒来,只觉神清气爽,周身的疲倦都消了个一干二净。 他精神抖擞地爬起来,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电子钟。 7月11日,深夜十一点二十五分。 “我居然一口气睡了十二个小时!” 沈莳自己都感到震惊。 他爬起身,穿上小兰递给他的居家服,顶着一头乱发进了浴室。 等沈莳从浴室出来,又是精神抖擞俊小伙一枚了。 “唉,在‘愚者之都’这里不愁吃不愁穿固然不错,但他们在设计世界规则时,难道就不考虑一下我们频繁倒时差的感受吗?” 沈莳窝进沙发里,接过小兰递给他的柠檬茶,浅浅啜了一口。 还是那熟悉的、令人怀念的味道。 【在您休息的时候,暮山紫先生曾发来信息。】 小兰像个称职且忠心的管家一样守在旁边,柔声提醒他。 沈莳唤出了辅助系统,一眼扫过收件箱里的留言。 他来这里的时间不长,联系簿上也就三个名字,按时间倒序分别是“阿普”、“白兔”和“暮山紫”。 这会儿只有“暮山紫”一个名字右侧有未读提示。 “他约我到‘Gemini’去,12号晚上十点……也就是明天。” 沈莳往沙发靠背上一倒,“那现在干点什么好呢?” 【您在《百鬼山守则》里触发特殊成就〖窥探里世界〗,获得〖规则怪谈高级解读者〗称号,永久激活限定APP〖造梦设计师〗。】 小兰提醒他:【限定APP无法从商城下载,只能通过某些特定副本的特定成就激活,是相当难得的。】 “竟然是这样吗?” 沈莳顿时精神了,“好,既然那么难得,那我得好好看看这个‘造梦设计师’到底是个什么APP了。” 说着,他将辅助系统滑到桌面,果然发现上面多了一个以前没见过的APP图标。 那图标的设计很简单也很独特,是一个白色的漩涡。 沈莳点开了图标。 【造梦设计师,满足您的一切愿望。】 一句简介弹出,悬浮在沈莳眼前,两秒后,又化成了一股乳白色的青烟。 进入APP后,沈莳发现界面分成了两部分,左边是【我的美梦】,右边【他人之梦】。 “这……总不可能是助眠软件吧?用白噪音帮助人做个好梦什么的……” 沈莳点开了软件简介。 随后他便发现自己的猜测大错特错。 所谓的“造梦设计师”,其实是一个让玩家能在一定限度上控制副本内容的APP。 他可以通过消耗积分,设定下一个副本世界的难度、类型、题材、时长等范围,甚至还能像个STK一样,指定自己跟随某个玩家进入対方抽取的剧本。 当然,每设定一个条件,都需要消耗玩家大量的积分。 沈莳粗略翻了翻,连最容易控制的选项都要花费一千积分。 “啧啧啧,高玩的世界!” 沈莳咋舌,“难怪十万积分那么难攒,毕竟越是有用的功能,相対要消耗的积分也就越大……系统‘高收入高消费’这一套玩得很溜嘛!” 说实话,対沈莳这种怕鬼的玩家来说,“造梦设计师”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但要让他每次都花一千积分剔除掉“灵异”一项,他又觉得自己还没至于怕到那个地步。 “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 沈莳叉掉了【我的美梦】,点进了【他人之梦】。 然后他呆住了。 所谓【他人之梦】,竟然是指他可以花费积分去控制别人的下一个副本。 在屏幕右上角有一个搜索栏,他可以输入其他某个玩家的姓名或是代号,然后在搜索结果中锁定某一个人,像编辑自己的副本一样,控制対方的下一个副本。 当然,别的不论,光是搜索玩家,每一次就要花三百积分。 但沈莳仍然毫不犹豫地试了。 “我跟你说过吧?我的发小失踪了。” 沈莳运指如飞,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吴景澜”三个字,“我一直怀疑他八成跟我一样进了这个见鬼的剧本杀世界……” 说着,他点下了【搜一搜】。 屏幕飞转,弹出了一个匹配项,【吴景澜】,一字不差。 沈莳在看到那三个字的瞬间,感到心脏猛然一缩,血液涌向头顶,冲击得鼓膜隆隆作响。 猜想猝不及防得到了验证,这一瞬间,沈莳甚至无法分清自己究竟是惊喜还是惊吓。 “……小兰……” 沈莳一把抓住身边人工智能的衣袖。 他的指尖在发抖,“我、我实在是……不是,我是说,他竟然真在这里!吴哥竟然真在这里!” 【主人,您的心率很快。】 小兰将自己的手轻轻覆盖在了沈莳的手背上,【您的情绪似乎有点过于激动了,需要暂时休息一下吗?】 他不动声色地收紧手指,与沈莳五指相扣,【我可以帮你泡杯安神茶。】 “不,不用。” 沈莳完全没察觉到自己的手被一个人工智能紧紧地握住了。 他现在一门心思都在他搜索出来的名字上。 沈莳颤抖着点开了那个名字,试图查询対方的基本资料。 然而屏幕只弹出了一行字: 【当前玩家处于特殊状态,您无权查阅対方资料。】 第152章 4.2.愚者之都-03 这就是所谓的“特殊情况”吧 “什么意思?” 沈莳茫然转头, 问小兰: “什么叫‘处于特殊状态’?” 他忽然想到某个可能性,猛然睁大眼睛,用力捏紧小兰的手指, 声音不由自主带了颤音,“不会是……已经死了吧?” 【不是, 主人您请放心。】 小兰立刻否认:【如果该玩家已经死亡的话, 您是无法在辅助系统里检索到对方的。】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全身像被抽了骨头似地软下来,摊倒在沙发上。 “太好了……” 他用手挡住脸,叹息般嘟哝:“不管怎么样, 人活着就行,没事就好……” 【〖处于特殊情况〗通常可能是该玩家使用了某种特殊道具或是某个APP的特别功能, 令自己的情况区别于其他常规玩家。】 小兰回握住沈莳的手,柔声解释: 【所以您无需太过担心。】 沈莳点了点头。 他转念一想,觉得这似乎很合理。 既然他能得到【造梦设计师】, 那么脑子比他还灵光的吴景澜完全可能激活更稀奇古怪的APP, 自然也能做到更多的事情了。 但不管如何, 现在他已确定了两个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情报:其一, 吴景澜确实跟他一起就在这个剧本杀世界里,其二,他还活得好好的——这样,便已经很足够了。 “好吧, 既然如此……我来看看……” 沈莳振作精神, 重新点开屏幕,查看APP的界面, “如果我想控制吴哥的下一个剧本,能做到吗?” 【〖特殊情况〗下, 对该玩家的控制行为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小兰回答: 【不过您仍可进行部分操作。】 果然,就如他的人工智能所言,沈莳点开吴景澜的名字后,下方显示的项目绝大部分都处于不可使用的灰色状态。 沈莳不能选择控制吴景澜的下一个剧本难度和类型,也不能编辑时长,而他甚至不能使用【跟随】功能,让自己跟吴景澜进入同一个副本。 “嗯?有点奇怪啊……” 沈莳用指尖轻轻戳了其中一个选项,“我不能跟随他进入同一个副本,但似乎可以让他进入我的副本……但是……” 他的声音一顿,“最奇怪的地方是,他不能是个‘玩家’,只能扮演‘NPC’?” 小兰点了点头,【看样子确实如此。】 “可为什么啊?” 沈莳迷惑得不行,“吴哥他不是一个玩家吗?为什么不能以玩家的身份进入剧本杀副本,却能当个NPC呢?” 小兰:【……】 他默默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回答了一个细品颇为微妙的答案,【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特殊情况〗吧。】 ——— 无论如何,沈莳都一定要见吴景澜一面,这让他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于是沈莳决定使用【造梦设计师】的这个功能,让吴景澜在他的下一个剧本杀世界里当个NPC。 该功能又分成三个选项:【随机NPC】、【己方NPC】和【敌方NPC】。 第一个选项要花费3000积分,后两项则直接翻倍,需要6000积分。 如此一来,光是这么一个功能,就花掉了沈莳上一个副本差不多三分之二的积分。 但沈莳还是毫不吝惜地选择了【己方NPC】这一个功能。 开玩笑,若是碰到世界观庞杂恢弘的复杂副本,鬼知道系统会把他家吴哥给随机到哪里去!他可不想在投入剧情之余还要费心在人堆里找出吴景澜来。 “唉,分数不够啊。” 沈莳看着自己重新变回了二字头的总积分,无奈地一摊手,“不过虽然挺没道理的,但我现在已经不太在意积分多少了。” 他退出【造梦设计师】,指尖滑到副本抽选界面,犹豫着要不要点下去,“我现在恨不得马上就进入新的剧本杀!” 至于进去干什么?——当然是为了见成为“己方NPC”的吴景澜了。 【主人,您才刚从《百鬼山怪谈》里回来。】 小兰不赞成地摇了摇头,【您需要充分的休息,养精蓄锐。】 “嗯,我知道。” 沈莳挪开手指,关闭了辅助系统。 “放心,我不会那么冲动的,不管如何,一定会休息够了再出发。” 他朝小兰笑了笑,“而且我明晚……哦不,现在是今晚了。我今晚还约了暮山紫呢,怎么着也要赴过约再说。” ——— 愚者之都,7月12日,晚上九点五十五分。 沈莳提早五分钟推开了“Gemini”酒吧的门。 暮山紫已经提早等在店里了。 与前两次不同,这一回没有阿普和白兔两人,于是暮山紫没坐在从前的四人桌,而是挪到了角落的双人座处。 “Hi。” 沈莳朝暮山紫打了个招呼,坐到了他对面。 两人都不像阿普那样是个善于营造气氛、挑起话题的ESTJ人才,分别叫了鸡尾酒和果汁之后,就相对而坐,莫名冷场了足有三分钟。 “咳。” 最后还是暮山紫先开了口,“这次请你过来,主要是想跟你道歉的。” 他将自己喝空的杯子端端正正地放好,对沈莳说道,“在《百鬼山守则》里,是我错了。” 沈莳很庆幸自己现在戴着暹罗猫的面具,让他不至于太过尴尬。 他实在不太擅长应付这种场面,尤其是这般丝毫不加修饰的,直白且坦然的道歉。 “不。” 沈莳想了想,摇头,“我们的破案线索本来就不对等,你会搞错真凶,实在不奇怪。” 在《百鬼山守则》里,沈莳的规则怪谈任务与真凶罗子希的重叠度很高,还是在林冕被杀前唯一去过旄头院的人,所以他得承认,自己比暮山紫幸运,获得了更多的关键线索,才能准确地推出真凶。 他说:“如果我们的身份对调一下,或许我也会弄错。” “但你不会在简小瑜的戒指上动手脚。” 暮山紫似乎仍对自己在剧本杀里犯的错误耿耿于怀。 沈莳笑了笑,没在这件事上继续纠结下去,转而换了个话题,“我后来又想了想,才想通为什么《百鬼山守则》需要两个侦探。” “哦?” 暮山紫果然对这件事很感兴趣,他追问:“为什么?” “因为在罗子希的计划里,他给每个人都安排了‘角色’,而我们扮演的角色身份,应该是相同的。” 沈莳掰着手指,一个一个数道: “白三更、林冕是受害人,庄麒麟是共犯和第三个受害人,简小瑜是背锅侠,崔婉是他用来稳住庄麒麟的,至于我们……” 他在两人之间画了个圈,“则都是‘一目五先生’的备用目标,是你或者是我都无所谓,只需要有这么一个人在第四晚死掉就行了。” 暮山紫低头细思,明白了沈莳的意思,“所以在抽签时,你或者我都有可能抽到一号签,全看庄麒麟的临场发挥,对吧?” “正是如此。” 沈莳打了个响指,笑道: “因此系统安排了两个侦探角色,那么不管我们之中的谁抽到了一号签,都能保证起码有一个人可以看到那些最关键的线索。” 暮山紫低低地“嗯”了一声,“为了让剧情公平吗?” “没错。” 沈莳煞有介事地回答;“所以我不过是运气好,抽到了一号签罢了。” 两人都在面具后笑了起来,在剧本杀里落下的心结这便算完全解开了。 “说起这个,你应该也触发支线问答了吧?” 暮山紫问沈莳。 沈莳点头:“触发了,我全答对了。” 暮山紫说道:“我就知道你肯定能全对的。” 沈莳是何等聪明之人,听暮山紫的语气,再一想支线问答的形式,便知道对方也定然在这次的投凶和支线问答里拿了满分,“这么说,你也激活了【造梦设计师】APP咯?” 暮山紫坦然点头。 “不过目前而言,那APP对我的用处不大。” 暮山紫招手叫来酒保,又要了一杯酒,“不过想想如果以后能经常跟你玩一个副本倒也不错。” 他打趣道:“就指望能被你带飞了。” “哈哈哈。” 沈莳也笑了起来,“谁带飞谁还说不定呢!” 然后他说出了自己的安排,“不过也就最近这两三天吧,我或许就要进下一个副本了。” “这么着急吗?” 暮山紫略感意外,“你不打算多休息两天?” “嗯,我想早点赚到足够的积分。” 沈莳没把真正的原因说出来,只选择了一个很大众化的理由。 “是这样。” 暮山紫摊了摊手,“说实在的,《百鬼山守则》对我的打击挺大的,我想缓上一段时间,趁这个机会看看书充充电。” 换而言之,就是他在短时间内不打算进行下一个剧本杀游戏了。 沈莳也不勉强。 能跟能力强、脑子好的伙伴一起约局当然是件好事,但这毕竟和现实里在线或线下组局不同,一是用【造梦设计师】约局极耗费积分,分分钟可能入不敷出,二是也要考虑到真人剧本杀对身心的巨大消耗,人家刚刚才差点儿因推理错误误杀好人,心有余悸之下,一时半会儿不想那么快就进下一个游戏也是人之常情。 “那么,等你从下个副本回来,我们再联系。” 沈莳几口喝干果汁,起身和暮山紫道别: “我们俩都加油吧!”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就要抽新副本啦! 第153章 4.2.愚者之都-04 新的副本 愚者之都, 7月13日,早上九点二十五分。 沈莳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点开了辅助系统的剧本杀抽选界面。 这是他第四次进行剧本抽选了, 但沈莳还是难免感到有些紧张。 “我的要求不高……”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要别又是灵异类副本就行。” 根据游戏的规则, 玩家必须最少连续三次突破某一个难度, 才能选择更高一级的难度,因此沈莳这次能选择的难度最高只能到“困难”。 沈莳当然是不会考虑其他难度的。 他在【造梦设计师】里投入了六千三百分,若不选择系数高的“困难”级副本,别说攒够兑换“现世入场券”的十万分了, 他搞不好还要亏掉不少分数。 确定好难度之后,他便按下了“开始抽选”按钮。 熟悉的黑洞再度浮现。 不知是否是沈莳的心理作用, 他感到那黑洞似乎比从前显得更大,离他愈发近了。 那无垠黑暗中的点点流光摄魂夺魄,似下一秒就要将他吞噬。 沈莳失神了一瞬。 但很快的, 黑洞便猝然一敛, 一行醒目的标题弹出: ——《诡影唐花》。 标题下方照例是一张封面图。 画面中有六个人, 清一色是男性, 皆作古风装扮,有戴冠的有束发的有盘髻的,手中皆持长短兵器,看起来像是江湖中人。 沈莳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 画面中的他穿了一套淡蓝色的箭袖长袍, 一头长发只用一根发带松松束在脑后, 手持一把长剑,活脱脱一个清俊剑客的模样。 除了他之外, 画面中的五名男性中。 当中一个年纪看着起码得有五六十岁,霜鬓长髯, 坐一辆式样讲究的轮椅,仿佛是个中老年发福发腮版的无情。 另外四人中的三人约莫也是二十啷当的年纪,风姿仪容各异,但总体而言都能称一声帅哥。 至于站在最右边的一人,则很诡异地戴了一个白布缝制的头套,只在眼睛处挖出两个洞,完全看不出年纪,只能从服装和身形上判断是个男人,像一个穿长袍佩长剑的银行抢劫犯。 “唔,看这封面,肯定不是古风武侠,就是玄幻修真了。” 沈莳念出了剧本杀简介。 “旧年恩怨,今日重现。沉寂多年的杀人魔卷土重来,杀人剖肝,吊颈毁尸。但谁又能猜到‘吊死鬼’究竟藏身何处?” 沈莳摸了摸下巴,“看来是经典的武侠本开场嘛。” 说着,他滑动虚拟屏幕,拉过封面,仔细研究下面的简介。 【二十五年前,唐门家主率唐门一干好手,随武林盟前往鬼王宗总坛剿灭魔门。鬼王及麾下三十五大鬼皆被诛杀,唯有〖吊死鬼〗一人逃脱,自此踪影全无。 二十五年后,吊死鬼重出江湖。 他潜入唐门,杀死青壮男子,剖腹取肝,生啖脏器;吊死美貌女子,凌虐玩乐,毁坏尸首。 每一桩命案旁,都留下了吊死鬼的独门印记。 一时间,江湖人心惶惶,皆道吊死鬼此番定为寻仇而来,唐门上下危矣。 究竟食人肝、吊人颈的是人是鬼?失踪二十五年的魔门余孽究竟藏身何处?唐门之中又隐藏了多少秘密? 真凶,就在我们之中。】 沈莳:“好的,继超能力之后,我又要体验武功的快乐了。” 鉴于他在抽签前就把自己的期待值降到“只要不是灵异本就行”的程度,所以他对这次的抽签结果还挺满意的,甚至还畅享了一下自己神功绝世飞檐走壁的英姿。 不过想象归想象,要让一个立定跳远只能蹦过两米五的普通宅男脑补不吊威亚就能高来高去的武功,实在有些强人所难。沈莳思来想去,也只能想到自己玩某个古风网游时使用轻功飞到半空中的场景而已。 “古风武侠嘛,怎么都比超能力好。” 沈莳又看了两遍简介,直到把内容熟记于心以后,才关上抽选界面。 小兰看沈莳表情轻松,笑问:【为什么武侠比超能力好?】 “因为武侠能参考的小说和电视剧多啊!我一个学编剧的,要是没看过‘金古梁温黄’的经典作品,能出门见人吗?” 沈莳笑答: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嘛,江湖恩怨看多了,无非也就是那几个套路!” 小兰似乎觉得沈莳这话挺有趣的,很配合地勾了勾唇角。 “而且,武侠本还有一个优势——” 沈莳说道: “那就是我很容易就能想到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哦?】 小兰问:【您要做什么准备?】 “当然是保命的东西!” 沈莳说着,已经打开了系统商城,用“武侠”这个关键词搜索起了适合的APP。 “疗伤的药和解毒的药是一定要带的,最好还要换件刀枪不入的软猬甲什么的……” 他的手指点在一个APP上: “这个好像就挺不错的。” 小兰看到,沈莳选中的APP叫【书剑恩仇】,号称“囊括武侠世界的衣食住行,道具功法应有尽有”。 APP的用户评分也挺好,4.2分,超过了百分之七十的商城APP。 沈莳花了500积分,下载了【书剑恩仇】。 ——— 接下来,沈莳没急着买【书剑恩仇】里的道具,而是切回到辅助系统桌面,划拉开了【知天命】。 【知天命】陪他过了三个世界,每一次都给了沈莳相当关键的提示,沈莳对它已经很有感情了。 这一回,沈莳仍然选了需要花费300积分的“高级占卜”。 屏幕上的八卦缓缓旋转,四个单词相继跳出: ——【affection】; ——【difference】; ——【imitation】; ——【secret book】。 “唔,‘affection’……” 沈莳已经很习惯【知天命】占卜不说人话的风格,研究起关键词来已是驾轻就熟,“‘钟情’、‘感情’、‘爱情’吗?很好,痴男怨女,这很武侠本。” 至于第二个词“差异”和第三个词“仿制品”,在没有更多的线索之前,沈莳还不太清楚这俩指的到底是什么,又对案情有多大的影响。 不过第四个词“secret book”就很好猜了。 在武侠本里还有什么能称为“secret book”的?——当然是能练就盖世神功的功法秘籍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开新副本,有人终于要脱马甲啦! 【剧本五】诡影唐花 第154章 5.诡影唐花-01 贴身侍卫 愚者之都, 7月14日,早上九点正。 沈莳进入了第五个剧本杀世界,《诡影唐花》。 …… 穿越的失重感和眩晕感相继袭来, 沈莳眼前一片黑蒙。 睁开眼时,他已身处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 ——好的, 这就开始了。 沈莳闭上眼, 将心神放空两秒,又缓缓地睁开眼。 他在整理刚刚被系统强制植入大脑的前置剧情。 在《诡影唐花》里,沈莳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沈时云”的青年剑客。 沈时云是当年名震天下的“白衣剑仙”沈凌云唯一的弟弟,一身武功堪与其兄比肩, 只可惜身有顽疾,隔三差五就要咳个血什么的。 沈莳:“……” 他这回拿的是小李○刀的剧本吗? 沈时云哥哥的妻子, 也就是他的兄嫂,名叫劳意晗,曾经也是江湖上有数的大美人。 劳意晗有个胞姐, 名叫劳雪晴, 嫁给了唐门现今的当家人唐雄, 并为他诞下了嫡长子。 然而在武侠世界里, 红颜薄命才是常规操作。 二十五年前,唐门当家唐雄带领门下一干好手,随武林盟围剿魔教鬼王宗。 当年鬼王宗有宗主鬼王,其麾下有六六三十六名大鬼, 盘踞东海一个甲子, 势力极大,恶行罄竹难书。 正道与魔宗大战三天三夜, 终于诛杀了鬼王及麾下三十五大鬼,剿灭了邪宗。 然而大鬼中有一人号“吊死鬼”, 却在乱战中携带鬼王宗秘籍出逃。 吊死鬼名头极响亮,据说修习《阎罗索命大法》,武功仅次于鬼王,为人喜怒无常、嗜血嗜杀,手中人命多不胜数。 果然,吊死鬼即便战败出逃,也不改魔头本性。 适逢唐夫人劳氏带着刚满月的儿子和待字闺中的亲妹妹从庄上返回唐家堡,不知从何走漏了消息,出逃的吊死鬼便趁机找上车队,截杀了唐夫人,又掳走了年轻貌美的劳家二小姐劳意晗。 襁褓中的唐家大公子则运气不错,他被母亲点了睡穴,藏在了马车的箱笼中,侥幸逃过了一劫。 至于被吊死鬼掳走的劳意晗——她在吊死鬼手中受尽折辱,在一心只求一死的时候,“白衣剑仙”沈凌云及时赶到,一套“清风流云剑”重伤了吊死鬼,也救出了绝望的劳家二小姐。 其后便是郎才女貌,英雄美人的佳话。 劳意晗嫁给了沈凌云,并为他诞下一个女儿,闺名沈玉。 沈玉继承了她妈妈的美貌,又是唐家大公子的表妹,正是亲上加亲,世人眼中天造地设的配置。 唐门家主唐雄也乐意与白衣剑仙结成亲家,于是便替长子做主,与沈家订了姻亲。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白衣剑仙”沈凌云三年前竟急病身亡了。 好在沈凌云还有沈时云这么一个武功高强的弟弟。 唐雄没有悔婚,反而还将劳意晗和沈玉这一对寡母孤女接到唐家堡,说是等姑娘三年孝满,便与大公子完婚。 当然,条件是沈时云也要以“送亲”和“治病”的名义留在这里…… “这关系,可真够绕的……” 趁现在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说话不怕OOC,沈莳忍不住低声吐槽: “所以,在这个剧本杀里,我是唐门老大的原配夫人的亲妹妹的老公的弟弟。” 这定语,但凡肺活量差点儿的一口气都念不完。 既然是八竿子外的远房亲戚,唐家为什么要把“沈时云”当贵客招待,还一住三年呢? 沈莳想,自然是因为他是“清风流云剑法”的唯一传人了。 沈少侠虽武功绝世,但素来不喜女色,二十九岁了还连个近身伺候的侍女都没有,又兼身患夙疾,日后必然子嗣艰难。 那么他的一身功夫日后能传给谁呢? 唐门家主唐雄打得一手如意算盘——现在就把人留在堡中,等日后长子与沈小姐完婚,再生个一儿半女的,还怕做叔叔的不将剑法绝学教给他们唐家人吗? 恰好有位欧阳神医,医术号称独步天下,因得罪了权贵,这些年都躲在唐家堡避祸。 唐雄正可以此为由,留沈时云在唐门治病。 ——— 今天是农历九月初五,沈玉三年丧期届满。 唐雄白天里还将沈时云请到书房,跟他聊了聊两个小辈的婚事——哪怕唐大公子其实只比沈莳小了四岁而已。 按照唐雄的意思,他儿子和你侄女已经订婚四载,便该尽早完婚。 沈时云知道自家侄女确实喜欢唐大公子,自然没有异议。 于是唐雄给二人敲定了婚期,就在明年三月初七…… …… 沈莳正消化着脑中多出来的这段“记忆”,房门处传来了两下轻而规律的敲门声,然后有人打开了房门。 “主人。” 那人开口说道。 沈莳愣在了当场。 进屋的人是穿着一身灰色劲装、做侍从打扮的吴景澜。 是的,沈莳非常肯定,那不是小兰,而是吴景澜。 那双漆黑如墨而又温柔似水的眸子,独属于吴景澜,绝无仅有。 那一瞬间,沈莳脑中一片空白。 他忘了自己正身处剧本杀的世界,也根本没想起自己还有剧情要跑、有任务要做,他只是站起身,直愣愣就要去抓吴景澜的袖子。 但吴景澜却比沈莳先一步扶住了他的手。 “主人,我打听清楚了。” 吴景澜赶在沈莳说出什么OOC的话语前抢先开口:“是唐二公子又发病了。” 说完,还用力在沈莳的小臂上捏了一下。 沈莳猝然回神。 “是、是吗。” 他仿佛游魂一样干巴巴地回了一句,同时从“前置剧情”里揪出了吴景澜目前的身份。 吴景澜扮演的NPC名叫吴澜,是沈时云的仆从兼侍卫,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名为主仆,情同兄弟——甚至该说不止是兄弟,还有些同吃同住、日夜相伴的暧昧。 吴侍卫的武功比不上沈时云,不过在江湖中也是个高手,且对自家少爷忠心不二,简直就是武侠小说里经典的某某少侠的随身挂件人设。 在搞清楚吴景澜的身份的瞬间,沈莳简直惊喜到差点要掉下眼泪。 虽然他每天都在骂那杀千刀的剧本杀系统,但唯独这一次,他由衷感谢系统将吴景澜这个“己方NPC”设定成了自己的贴身护卫。 沈莳回握住吴景澜的手,用力到指关节泛白。 “我知道了。” 他强忍住满腔激荡的情绪,用尽可能不那么颤抖的声音说道:“仔细跟我说说情况吧。” “好的。” 吴景澜没有挣开沈莳的手,而是牵着他,将人拉到桌子旁坐下。 “唐二公子今日到山下喝酒,一刻钟前才从外头回来,走到前院时突然发病,倒地不起,把几个仆从惊到了,嚷嚷开来,才引来了刚才那阵骚动。” 沈莳点了点头。 唐门家主唐雄共有四子一女。 长子唐伯真,今年二十五岁,就是沈时云嫂子的亲姐姐所生的儿子,平常见面还得管他叫一声“表叔”。 次子唐仲安和三子唐叔扬是一对双胞胎,今年二十三岁,是唐雄在元妻死后再娶的续弦之子。可惜那位继室也是个薄命女,十年前也因病去世了。 四子唐季庭,今年十九岁。其母叫珍珠夫人,是唐雄续弦带来的陪嫁丫鬟,被家主纳了妾室,故唐四是个庶子。 珍珠夫人还给唐雄生了个小女儿,名叫唐稚宁,今年十六岁,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 沈莳垂下视线,在脑中飞快地梳理了一遍唐家人的家庭关系。 唐四和唐小妹虽然是妾室生的庶子庶女,但比起他们的三个嫡兄,显然更得唐门家主的欢心。 原因很简单,因为前三个兄弟都有很致命的问题。 唐大唐伯真,少年时曾不幸从马上摔下,摔断了一条腿,后来虽然把腿接上了,却落得个跛脚的毛病,虽日常行走尚算正常,但绝了修炼高深功法的可能,此生与“顶尖高手”四字无缘了。 本来嘛,唐伯真生在唐门,练不得深奥武功,还能学习各种机关或是毒药秘术。 然而唐大在这两方面也天份平平,这二十多年下来,也没见学出什么成绩,就更不讨他爹喜欢了。 唐二唐仲安,小时候曾经一度表现出很出色的武学天赋,轻松吊打各大世家的同龄小伙伴。 但某一日练武时,唐二忽然在校场上抽起了羊癫疯——双眼翻白、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后脑撞在沙地上,砰砰砰响得惊心动魄。 从那以后,唐仲安便经常来个癫痫发作,十日一小抽,一月一大抽,无论请了多少名医,用了多少好药,扎了多少银针都无济于事。 因这个怪病,唐二从练武奇才变成了抽风病秧子,天堂到地狱的落差让他从此堕落,日日斗鸡走狗、眠花宿柳,变成了一个标准意义上的纨绔子弟。 唐三唐叔扬,则更苦逼了。 唐三的天赋不输给他的双胞胎哥哥,也没有羊癫疯的毛病,顺利成长为了一个武功了得的翩翩佳公子。 可惜在两年前,唐叔扬与两位好友一同游历江湖,路过淮安时遭一群江洋大盗劫杀,两名好友皆死于恶人之手,唐叔扬反杀数名贼人,自己也身受重伤,被剩余凶徒逼入荒山一间废庙之中。 唐三与贼人隔屋对峙,贼人慑于他的战斗力不敢入内,居然放火烧屋。 唐叔扬勉强冲出火海,脸部、右手却皆被大火烧伤,连声带也烧坏了。 他在忠心护卫的护持下返回唐门,经神医一番诊治,却被告知不止容貌尽毁,一身内功也因为筋脉受损而无法再施展了。 简而言之,从唐大到唐三,唐雄的三个嫡子都废掉了。 好在他还剩一个唐四唐季庭。 -------------------- 作者有话要说: 减少大家记名字的难度,唐门四个兄弟是按照“伯仲叔季”排下来哒,平常也会叫唐大、唐二、唐三和唐四。 另外剧透一下,本案的凶手是且只是男人! 第155章 5.诡影唐花-02 是“吊死鬼”杀了我们家阿玉 其实唐四唐季庭就资质而言只能算是中等偏上, 不管是练武、机关还是用毒的水平都只比门中弟子稍强上那么一点,远称不上拔尖。 不过他是四兄弟中长得最像他老爸的一个,浓眉大眼、面容方正、天庭饱满, 是很符合江湖人审美的英俊。 父亲对长得像自己的儿子总是不免有些偏爱的。 尤其是在前三个儿子一个跛了一个病了一个毁容了的情况下,唐门家主唐雄自然对小儿子格外偏宠。 唐家小妹唐稚宁, 则是唐雄宠爱之极的掌上明珠。 唐稚宁有一副遗传自她妈妈珍珠夫人的好皮囊, 丹凤眼、柳叶眉,小小年纪便生得花容月貌,兼且在老父亲面前总是一副天真娇憨的可爱模样,深得邀宠之道, 当然没有不受疼爱的道理。 而且唐小妹虽然不通武义,一双手却极灵巧, 自十一岁开始接触唐门的机关术,至今不过才五年,已能造出可以独力行走的铁傀儡, 让教导她的老师都感叹若小姐能潜心钻研此道, 日后定然成就非凡。 唐门家主唐雄很快就要过六十一岁的寿辰了。 两年前, 唐雄中风偏瘫, 双脚无法站立,右手也变得没有了力气。 门中上下都在风传,唐雄要不了两年就要在家主之位上退下,将偌大唐门交给他的接班人了。 至于这个接班人是谁, 众人其实心里都已有谱——八成是唐四唐季庭无疑了。 本来嘛, 适逢门派权力交替前夕,必然人心浮动, 流言纷纷。 偏偏在这节骨眼上,又添了新变数。 半月前, 峨眉山的大小姐刁湘竹以给唐雄贺寿之名来到唐门,还带来了自家掌门的亲笔信。 信中,峨眉掌门委婉表达有意与唐门结秦晋之好。 对峨眉掌门的提议,唐雄自然高兴得紧。 毕竟唐门和峨眉皆是江湖上排得上前十的大门派,若是结了亲家,便是强强联合、如虎添翼了。 如此一来,刁湘竹便不止是来贺寿,更是来相亲的了。 唐雄四个儿子都没成亲,但前三个儿子是伤、残、病者,唐大还与沈玉有了婚约,那么峨眉大小姐实际上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唐四唐季庭了。 好在唐四虽然武功机关都算不得顶尖,但确实仪表堂堂,模样很能加分。 他在父亲的撮合下与刁湘竹见了几次面,两人对对方都算满意。虽未曾明说,但实际上已是相定了这门亲,只等双方家长做主,三媒六聘成就姻缘了。 ——— 今天是9月5日,距离唐雄的六十一岁寿辰还有十天。 沈莳进入剧本杀世界,一睁眼就来到了这个时间点,脑中浮现出的,便是唐家恩怨纠葛的“前情”。 “唐二公子这次的发作,很严重吗?” 沈莳拉住小兰的手,努力让自己投入到“沈时云”这个角色里不要OOC,又实在舍不得松开久别重逢的竹马的手,只能没话找话,问了个显得有些傻气的问题:“欧阳神医不是说他这段时间的病情已略有好转了吗?” “本来确实好些了。” 吴景澜笑了笑,回握住沈莳的手: “不过可能今日他在山下多饮了几杯,回来又晚了些,路上被山风一吹,秋寒就激了病气。听说唐二公子进门时脸色便已不太好了,一路走到前院,突然倒在廊下,额头撞到了石阶,流了不少血,这才把侍从们吓坏了。” 沈莳眨了眨眼,心想吴哥你这个NPC可比我的AI好用多了,又追问:“后来呢?” “后来动静闹得太大,连我们这偏僻院子都听见了啊。” 吴景澜笑道:“不过我出去看时,欧阳神医已经赶到了。他当场就给唐二公子施了针,已经止了抽搐,让人抬回雅正院去了。” 唐门四兄弟在前山唐家大宅都有自己的院子,“雅正院”是唐二唐仲安的住处。 “那就好。” 沈莳点了点头,同时飞快地从“前置剧情”里检索出符合自己剧中人物的应对,“你明天替我送份礼到雅正院吧。” 吴景澜微笑颔首,语气谦恭:“遵命。” 沈莳:“……” 两人说话时离得极近,两手还牢牢地交握在一起,近到一抬头一低头就能呼吸相闻。 要换成是其他的主仆,这忒么不得OOC到天上去。 好在这次的剧本算是很对得起沈莳了,给“沈时云”和“吴澜”安排了个同吃同住、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所以两人现在的这番情态倒也没到触发系统OOC警告的地步。 不过两人牵了那么久的手,若是话题不再继续,这深情对视的状态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 沈莳绞尽脑汁想要再找个话题。 但久违的再见让沈莳满脑子都只有他家吴景澜的身影,平日灵光的灰色细胞这会儿像变成了一锅浆糊,张了张嘴,竟然什么也说不出来。 就在这气氛微妙的当口,忽然院中喧嚣又起。 “不好了!不好了!” 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拍开屋门,一头撞进来,冲着堪堪松开吴景澜手的沈莳大喊道: “沈公子,大事不妙了!您、您快到后山落英院去看看吧!” 沈莳“腾”一下站了起来。 “落英院”是他兄嫂劳意晗和他侄女沈玉的住处,在唐门后山的别院中。 他厉声喝问:“落英院发生了何事?” “我、我也不知道!” 那小厮吓得双脚发软,几乎要站不住了,“听、听说是沈小姐出事了!” ——— 唐门家大业大,占据了好大一片山林,并在两座主峰上修建了唐家堡和唐家别院。 唐家堡建在前峰。 唐家堡外侧大片院子划给了门中师傅、教头和弟子,让他们用以居住、练武、制药和制造机关;内里则是唐家大宅,是唐雄和唐家四个少爷的住处。 沈莳住的清心院是客院。在唐家大宅正后方,偏是偏了点,但胜在依山傍水,景色颇佳,院内一应物什也收拾得十分精致,也能显出唐家人对他这“清风流云剑”传人的重视。 唐家别院则建在后山,是一套相当大的宅院,专给女眷居住。 唐雄的妾室珍珠夫人、唐小妹唐稚宁,还有沈莳的兄嫂侄女,以及峨眉山来的大小姐刁湘竹,现下就住在后山的别院里。 前山与后山两峰独立,中间是万丈悬崖,饶是武功绝世的高手也无法越过这道天堑。 因此唐门在两峰间架起了一座悬空的廊桥,名唤“飞虹廊”。桥身镶嵌红色琉璃,廊柱涂以金漆,廊顶铺设青瓦,白日里在日光下红、黄、蓝三色层层堆叠,确实像极了一道横跨山崖的彩虹。 此时沈莳就走在这座飞虹廊上,却一点没有欣赏古代建筑艺术的闲心。 虽然不知沈玉到底出了什么事,但身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剧本杀玩家,沈莳对自己接下来会看见的东西已有了几分猜测。 辰时六刻,也就是八点半,沈莳赶到了别院的落英院。 这处原本僻静冷清的小院这会儿院门大开,烛火彤彤,院里挤满了各人带来的小厮和侍卫。 沈莳把吴景澜留在前院中,由唐门的老管家领进了内院。 “沈公子,您、您可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唉!” 老管家一边带路一边絮絮叨叨地念着:“太惨了!真是太惨了!” 沈莳正想追问,人已来到西厢房前。 沈玉的闺房门洞开着,唐家家主唐雄,他的儿子唐大和唐四携几个亲信挤在房内,皆面色铁青,表情说不出的难看。 沈莳现在是个武功高手,远远便听到屋内传来女子撕心裂肺的嚎哭声。 他暗暗握了握拳,快步迈过门槛,“发生了何事!?” “沈少侠,快请过来!” 唐雄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只得朝沈莳招手。 沈莳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他定睛一看,只见地板上直挺挺地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正是他的侄女沈玉! 在进入真人剧本杀系统以后,沈莳也算是没少见识各种千奇百怪的死法和不忍直视的尸体了。 饶是如此,就凶残程度而言,沈玉的遗体仍然让他心中猛一咯噔。 沈玉因守父丧稍稍耽误了几年,但今年也才十九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更兼遗传了母亲的美丽容颜,说一句“沉鱼落雁”都不算夸张。 但现在,那美丽的少女躺在地上,钗环凌乱,衣衫不整,两只袖子和裙摆都被割掉大半,雪白的手臂和大腿上布满深可见骨的伤口,那张绝色的容颜更是让利刃划拉得一塌糊涂,五官皆已移位,几乎看不出本来的相貌。 一条麻绳勒在女孩细细的颈子上,已深深陷进了皮肉里。 “是‘吊死鬼’!” 一个女声凄厉地哭叫道:“是‘吊死鬼’啊!时云!是‘吊死鬼’杀了我们家阿玉啊!” 沈莳闻声转头,便看到他的兄嫂劳意晗跪坐在墙角,哭得满脸是泪,似乎随时要晕倒,又强撑着一口气不肯闭眼。 劳意晗与沈莳目光相对,便颤悠悠地抬起手,朝前一指,“是‘吊死鬼’!是‘吊死鬼’的印记啊!” 沈莳顺着她的指点回头,赫然瞧见山水屏风上多了一个用鲜血画出的纹样——那是一只展翅飞翔的蝙蝠,颈间还拴了个绳套! 第156章 5.诡影唐花-03 沈玉的死亡时间 “沈小姐刚刚就吊在那根屋梁上。” 唐雄的脸色极难看, 仍要维持唐门家主的沉着与架势,“我觉得那样子实在太不堪,就吩咐人将她放下了。” 他长叹一声: “不过这里的情景, 我认为还是得让沈少侠亲眼看看才是。” 言下之意,就是客人死在唐家堡, 唐雄身为当家人, 当然不得不背锅,所以还得让姑娘的亲叔叔看一看现场,好替他做个见证。 沈莳点了点头。 他来到死去的少女身边,蹲下, 仔细地检查对方的尸体。 说实话,沈莳一个学编剧的文科生, 所有的法医学知识都是看侦探小说或是刑侦影视得来的,琐碎且不具体,在进入这个剧本杀世界前, 更是根本不可能有实操的机会。 所以他现在检查沈玉的尸体, 其实能看出的不多。 沈莳只知道沈玉身上的伤都是被刀剑一类的锐器割出来的, 伤口集中在面部、双手和双臂, 横七竖八、深浅不一,最深的几下几乎能看到骨头。 ——有点奇怪。 沈莳心想: ——伤口的出血量似乎比我想象中的要小多了。 不过沈莳不急着提出自己的意见。 反正现在唐门里有位欧阳神医,验尸的工作自然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他站起身,转而开始检查屋内的情况。 沈玉的闺房里杯盘倾倒、被褥凌乱, 到处都有利剑劈砍过的痕迹, 看起来像是进行过激烈的搏斗,又或者是杀人犯心理变态, 杀人毁尸后仍不满足,还要拿这些死物宣泄一番。 沈莳蹙起眉, 沉声问道:“房间里乱成这样,没有人听到动静吗?” “唉!” 唐雄又是一声叹息: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沈少侠,我先让欧阳神医替沈小姐验过伤口,再遣人收敛了遗体,咱们换个地方再叙。” ——— 9月5日,巳时二刻,即晚上九点三十分。 唐门家主唐雄把沈莳请到别院的书房。 书房中的气氛很沉重。 唐雄坐在自己的轮椅上,沈莳坐在他的下首,长子唐伯真和四子唐季庭则陪在两侧。除此之外,老管家和几个得力管事伺立在旁,随时等待主人的吩咐。 唐二和唐三没有出现。 唐二唐仲安不久前才癫痫大发作了一次,现在还躺在自己房里动弹不得。 唐三唐叔扬则自从脸烧伤了以后就深居简出,几乎从来不在人前露面。这回也一样,哪怕宅子里发生了凶杀案,他也照样不吱半声,仿佛唐家根本没有这个三少爷一样。 这时,欧阳神医做完尸检,被管事领进了书房。 “我就捡重点的说了。” 欧阳神医大约四十出头的年纪,身形清癯、目光矍铄,穿一身深灰色道袍,留一撇精心修剪过的山羊胡,倒是很符合沈莳对“神医”二字的刻板印象。 他刚刚净过手,正用布巾细细擦干水渍,“沈小姐是先被人用绳索吊死,再以利刃划伤面孔和四肢的。” 房间里传来了复数的抽气声。 沈莳倒是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 沈玉身上不少伤口极深,一定会伤到动脉,但出血量却意外的少,显然是死后毁尸,如果再加上伤口皮肉处是否收缩等生前死后伤的鉴别特征,沈莳认为欧阳神医的这个结论应该是可靠的。 “那么,玉儿她真的是吊死吗?” 沈莳问道。 “是。” 欧阳神医肯定的一点头,“沈少侠,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定然错不了。” 随后,神医仔细描述了他在沈玉颈子上看到的伤痕——绳子横过颈前,绕行至两侧耳后,在后脑处形成一个明显的提拉,确实是吊颈的痕迹无疑。 沈莳点了点头,垂下视线,沉默不语。 这时,门口传来了一阵骚动。 唐雄忙遣老管家出去看看。 片刻后,老管家回转,同时带回了死者的母亲劳意晗。 劳意晗刚刚遭受丧女的打击,眼泪几要哭干,脚步摇摇晃晃,迈过门槛时一个趔趄,幸好身边嬷嬷扶得及时,才没摔倒。 “沈夫人,您快请坐!” 唐雄连忙吩咐管事给劳意晗准备椅子,同时狠狠瞪了管家一眼,似是埋怨对方都到这种时候了,怎么还让劳意晗乱跑。 “唐老爷,您不要怪他们,是我自己坚持要来的。” 劳意晗轻声解释,声音显得极其疲惫,“我不能让玉儿白死……这件事,我一定要弄个明白!” 唐雄闻言,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沈夫人,你放心。” 他偏头看了沈莳一眼,又转而对劳意晗道:“既然沈小姐是在我们唐门出的事,于情于理,我们都要手刃凶手,给你们沈家一个交代!” 劳意晗一听这话,眼圈又红了。 但她毕竟是经历过许多风浪的江湖儿女,性格隐忍坚强,仍强忍眼泪,低低地“嗯”了一声。 沈莳朝嫂嫂点了点头,又转向欧阳神医。 “欧阳大夫,请教一个问题。” 沈莳问:“你能确定玉儿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吗?” 欧阳神医严肃地一点头,“沈小姐的身体还是暖的,血液也未完全凝固,左右不会超过两个时辰。” 沈莳蹙起眉,“也就是说,也就是晚饭后发生的事。” 他转头问嫂子,“嫂嫂,玉儿的侍女呢?为何未陪在她身边?” 劳意晗咬住嘴唇,形容悲戚,“这都是天意啊!” 她告诉众人,沈玉的晚饭是跟她一起在正房吃的。 饭后沈玉陪母亲聊了一会儿天,大约卯时半才回了自己的房间,而劳意晗则领着嬷嬷去了隔壁院子,与唐门几个执事的家眷喝茶聊天去了。 “玉儿回房不久,前院便传来喧闹声,说是南疆五毒教送来不少珍禽异兽,说是给唐老爷的寿礼,现下暂且养在别院的锦绣园,峨眉山的刁小姐领了一众侍女护卫说要去看个新鲜……” 劳意晗说着,眼泪又落了下来,“玉儿看她那小丫鬟好奇得紧,就准了她悄悄跟在众人后面……谁知道,竟然就……” “唉!” 唐雄闻言扼腕,“要是那丫头没离开沈小姐——” 劳意晗却哭着摇头,“那也不过是平白多伤一条人命罢了。” 唐门众人都噤了声。 确实,凶手是穷凶极恶的魔教余孽,杀人如麻的绝世魔头,在护卫和仆佣都忙着去看热闹,不在附近的情况下,吊死鬼顺手多杀一个十二三岁的不会武功的小丫鬟,简直就跟随手捏死一只蚂蚁没有差别。 “我辰时从隔壁院子回来,还特意到后院看了看,见西厢房的门关着,灯火也吹了,以为玉儿已经睡下了……” 劳意晗继续说道: “没想到,两刻钟后,那小丫鬟便尖叫着来敲我们房门,说是小姐被杀了……” 回忆到女儿死时的情景,劳意晗终于说不下去了,呜呜哭出声来。 沈莳在脑中飞快地撸着今晚的时间线。 六点,沈家母女一起吃过晚饭,沈玉回了自己房间,劳意晗则去了隔壁院子。 其后小丫鬟在小姐的批准下,到相当于后花园的锦绣园去看珍禽异兽,把沈玉一个人留在了屋里。 七点,劳意晗返回落英院,看到女儿的房间关着门窗,灯火也熄灭了。 七点半,小丫鬟发现小姐被杀,连忙去通知了劳意晗。 大约八点左右,沈莳就得到了消息。 八点半,他赶到落英院,看到了侄女惨死的遗体。 再结合欧阳神医的验尸结果,沈玉被害的时间就很清楚了。 大约也就是晚上六点到七点半这一个半小时之内,有人潜入了沈玉的西厢房,将她吊死在屋梁上,又用利刃损毁她的容颜与肢体,还将房间搞了个七零八落。 ——问题是凶手的身份…… “沈夫人。” 这时,唐雄开口问道: “你如何便道杀人的是当年鬼王宗那走脱的‘吊死鬼’呢?” ——Goodjob! 沈莳心想,唐老大很上道,恰好问出了他心里的疑惑。 “因为那杀人的手法……” 劳意晗犹在啜泣,说起话来断断续续,“他如何杀人……还有他那蝙蝠印记……我这、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劳意晗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沈莳和唐门众人终于听当事人亲口说了她当年遭遇的痛苦经历。 吊死鬼的原名早已不可考证,不过按他发迹的时间推测,若是他活到现在,也应该是个六十出头的老者了。 吊死鬼修炼鬼王宗的《阎罗索命大法》,武功高强仅次于鬼王。 因邪功倒转经脉,要压制逆行的血气,吊死鬼需得常常生啖青壮年男人的肝脏,故在江湖流窜之时,每到一处,必发生杀人剖腹取肝的恶性事件,令人闻风丧胆。 除此之外,吊死鬼还极其好色。 他经常掳掠良家妇女,一番肆虐之后,用绳索将其吊死,再以刀剑劈砍死者遗体。往往在家属寻得受害人的尸体时,皆因容貌被毁坏得太过严重而难以辨认。 江湖传说,吊死鬼之所以有这毁尸的癖好,是他被邪功反噬,致使颜面溃烂,长相丑不堪言的关系。 故而吊死鬼常年戴一个白无常的鬼面,不让任何人看到他烂得看不出眼耳口鼻的真面目。 第157章 5.诡影唐花-04 药园外的血迹 “吊死鬼……每杀害一名女子, 都会在尸体附近留下印记。” 劳意晗说道: “就是那只蝙蝠……” 沈莳蹙起眉,沉声追问:“嫂嫂,你确定你刚才看到的印记, 确实是吊死鬼的吗?” “我确定!” 劳意晗语气无比坚决。 “当年我为他所掳,曾见他三日内接连残杀四名少女, 每一次都留下了那颈上套了绳圈的蝙蝠纹!吊死鬼曾说过, 那叫‘索命血蝠’,每每出现,皆要索人性命!” 她双手无意识地收紧,死死抓住裙摆, 咬牙切齿道: “我到死也不会忘记那血蝠的模样!” 唐雄也在旁点头。 “老夫二十五年前也曾见过那‘索命血蝠’,确实跟沈小姐房内的分毫不差!” 老管家当年也跟随唐雄往鬼王宗杀“鬼”, 同样亲眼见过血蝠纹,此时也在旁边不断点头。 “老爷。” 管家凑到唐雄身边,与他耳语了几句。 “什么!?” 唐雄闻言, 大声喝道:“你为何不早说!?” 老管家被家主一喝, 脸上现出了几分惶恐, 连忙分辩道:“这、这, 我以为只是江湖传闻,所以、所以——” “好了!” 唐雄不耐烦地打断他,“你现在就把事情一五一十讲给大家听!” 老管家连连称是。 “事情是这样的。” 管家抹了抹额头的冷汗,环视屋中众人, 说道:“上月有外出办事的弟子回山, 禀报说近来有江湖传言,本已覆灭的魔教鬼王宗隐隐又似有活动迹象……” 唐四唐季庭看管家说话吞吐, 忍不住追问:“怎么个活动迹象!?忠叔,你倒是快说啊!” “说是齐鲁一带出了些案子, 死者都是青壮男子,皆被生生剖开肚子,取了内脏……” 他说到这里,撩起眼皮悄悄瞅了瞅唐雄,“像极了鬼王宗的手笔!” 众人闻言,纷纷倒抽了一口凉气。 沈莳暗自琢磨,齐鲁就是山东,离四川唐门直线距离就差不多有两千公里,在这个没有飞机高铁高速公路,出行相当不便的年代,算是相当远的了。 难怪管家不将传言放在心上,怕是认为即便魔教余孽重出江湖,远在山东的吊死鬼也威胁不到蜀地的唐门吧。 可惜那吊死鬼的行动似乎相当迅速,在管家还不当一回事的时候,竟已横穿半个华夏,潜入唐门了。 “如此看来,杀害玉儿的凶手,定然便是二十五年前走脱的吊死鬼无疑了!” 未婚妻惨死,唐大唐伯真自然应该是除了劳意晗和沈莳之外最伤心的人。 沈莳听唐大抢话,便转头看向他。 唐大双眼发红,面容扭曲,显出了几分与俊俏长相不符的狰狞凶狠,“父亲,我料想那吊死鬼八成还在附近,绝不能让他跑了啊!” “嗯。” 唐雄点了点头,“伯真说得对,沈小姐遇害不过两个时辰,即便是吊死鬼,也跑不出多远!” 他目光在两个儿子身上扫过,略一沉吟,对长子说道: “伯真,你既与沈小姐定有婚约,就由你负责沈小姐丧葬的一干事宜,务必办得妥妥帖帖。” 随后他无视长子那不甘的表情,又转向四子: “季庭,你带人安排护卫,加强两处宅院的戒备,再将前山、后山彻底搜索一番,务必找出潜入唐门的吊死鬼!” 唐四闻言,大喜,立刻高声应下了差使。 【请注意,您有新的任务提示。】 沈莳正观察唐家两位公子的表情,冷不丁听到小兰的声音在他脑中响起,连忙唤出辅助系统,查看【当前任务】一栏。 果然,当前任务已刷新: 【要求加入搜山队,并在前山进行搜索。】 沈莳立刻照办。 “唐掌门!” 他站起身,“在下恳请加入搜山队!” 唐雄目光一闪。 沈莳扮演的沈时云是个武功独步天下的剑侠,要不是身体不好,名头怕是比他哥当年还要响亮。 多了这么一个高手助力,唐雄本来应当没有不应允的道理,只是…… 沈莳看出了唐雄眼神中的犹疑,冲他一抱拳:“愿略尽绵薄之力!” 唐雄:“……” 沈莳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唐门家主无法,只得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那便有劳沈少侠了……” ——— 9月6日,丑时半,即凌晨两点。 沈莳正手持火把,走在唐门前山曲折的山道上。 唐家堡的地板很大,饶是唐门发动门中上下一同搜山,每支队伍也不过分配了十来人而已。 沈莳这支队伍负责的是唐家大宅东侧的山林,同行的除了吴景澜扮演的护卫之外,还有唐门的一个执事以及几名弟子。 他们已在这片区域仔仔细细地搜索了一轮,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痕迹。 “往前就是药园了。” 执事朝前方一个独立的院子一指,“这便回转吧?” 所谓的“药园”,其实是唐门制药、试药的地方。 唐家堡虽是名门正派,但比起武功,在江湖上更出名的是他们的机关和奇毒。 既然要用毒,就需得有制药的地方,以及试药之人。 于是唐门便在前山偏僻处特地辟出一个院子,养了一群药人。 当然,为了维持正派的颜面,唐门对外都宣称药人皆是江湖上作奸犯科的宵小之徒,至于是不是当真如此,便只有掌管这处药园的人才知晓了。 沈莳一个穿进来的剧本杀玩家,除非剧情需要令他不得不查,不然他对人家这些乱七八糟的门派秘辛毫无兴趣。 见执事不想让他们靠近药园,便只是点了点头,便要回转了。 “等等!” 这时,吴景澜忽然拉住了沈莳的胳膊。 “主人,你看那边!” 若是换成其他主仆,哪个侍卫敢对主子做出这般逾越举动,那定然是要重重受一番责罚的。 但吴景澜做得极熟稔,沈莳也没有表现出半分抗拒或是不悦,就仿佛这才是两人最自然不过的相处模式。 沈莳随着吴景澜的目光看去,随后蹙起了眉。 虽然不太明显,但药园西侧角落处,有一片杂草似乎比其他地方来得要稀疏一些——若不是吴景澜提醒,他或许就不一定能注意到这点儿不起眼的小细节了。 在看到那片杂草时,沈莳脑中骤然想起“兽径”二字——山林间,因野兽经常以特定的路径行走,便会将草地踩踏出一条若有若无的小道。 沈莳虽然是个不怎么热衷于野外运动的宅男,但也看过不少自然纪录片,对此有一些粗浅的了解。 唐门虽然建在山里,但此处是唐家堡的地盘,药园平日里的守卫更是十分严密,别说体型大些的野兽,就是兔子黄鼬也不会专挑在药园边上蹦跶。 那么,能时常碾压这一小片草皮,将它压得比别处稀疏的,又会是什么东西呢? 想到此处,沈莳心下一咯噔。 “走,我们去看看!” 说着,他便当先朝那片稀疏的草丛走去。 “沈少侠!” 执事表情有些为难。 毕竟药园涉及门派隐秘,不方便让外人涉足,但这会儿沈时云是遵唐掌门的指示来搜山的,且又不是要进药园,他又实在找不到不让对方靠近的理由。 就在执事犹豫的这两秒功夫,沈莳已经带着吴景澜来到了院墙外。 等靠得近了,沈莳才发现了猫腻。 药园相当于半个监狱,在内层的青砖高墙外面还有一堵一人高的篱笆墙,篱笆上缠了一圈圈的铁丝,据说是用来防御药人从内侧翻墙出逃的。 然而在这不起眼的转角处,那篱笆墙开了个暗门,与此相对的青砖高墙也悄悄留了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小角门——换而言之,平常有人会从此处出入药园,才会把这里的杂草压得比别处稀疏。 “主人,你看。” 吴景澜抬手朝一片草叶一指,“这儿有血迹。” 沈莳蹲下,用手指轻轻捻了捻叶片上的血迹。 那血迹已在秋风中吹干,在夜色和火光中就像叶缘上一点儿不起眼的枯痕。 但沈莳的设定是个武林高手,而血液的铁锈味骗不过他。 “血迹的尾部朝着门内,这么看来,不久前有人曾经从这道门里出来,身上还流着血。” 沈莳低头细细打量满地的秋草,很快在两步外发现了第二滴血迹。 他抿了抿唇,回头对众人说道: “走,让我们看看他要去哪里。” ——— 血迹一直往山里去。 沈莳和吴景澜追踪了大约一里路,便来到了一处位置隐秘的山坳前。 那是一处乱葬岗。 ——原来如此。 沈莳心想:看来那些药人是唐门里的常规消耗品,死掉的药人便会从那处小角门抬出来,埋在这个乱葬岗中。 “啊这、这……” 执事有些慌,不知应不应该阻止沈莳进乱坟里查看。 不过沈莳根本不给他迟疑的时间,已追着血迹走进乱葬岗中。 “这里的土刚刚才被翻过。” 沈莳在最后一滴血迹前停下,弯腰捻了一撮泥土,在手中细细搓开,“土还很湿润,这坟肯定才挖了没到半日。” 他转身看向那唐门执事,微笑问道: “我要遣人挖开这里,没问题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私设如山,一切江湖门派设定只为剧情需要(主要是用大家耳熟的门派我就不用再想一堆名字了),不要较真哒~ 第158章 5.诡影唐花-05 顽疾发作 埋在这处乱葬岗的都是死了也就死了的药人, 连口薄棺都没有,埋得也很浅。 唐门几个弟子没费几下功夫就将沈莳指定的尸体给挖了出来。 尸体被裹在一张草席里,看不清面目, 只有一双赤脚从席下伸出,一看便知是个男人。 沈莳蹲下, 亲手掀开了席子。 在看清席下之人的瞬间, 好些人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具年轻男人的尸体,看面相,年纪绝对不超过三十岁,全身□□。 尸体新鲜得很, 虫蚁还没来得及在他的尸体上留下痕迹,显然是刚死没半日时间就被埋在这里了。 在死者的肚子上, 一道长长伤口横贯上腹,从一侧腋下划拉到另一侧腋下,简直像是要将人一刀两断一般。 “主人, 请让我来。” 见沈莳伸手就要去检查伤口, 吴景澜轻轻扶住他的手臂。 沈莳点了点头, 退开一些, 让吴景澜替自己干这骇人的活儿。 在这个剧本里,沈莳是个剑侠,刀光剑影犹不惧怕,当然也不应该怕一具开膛破肚的尸体。 然而事实上, “沈时云”的芯子是沈莳, 一个在和平年代法治社会成长起来的有为青年。 即便沈莳脑中有“前置剧情”的加持,又有系统给予的高强武艺, 但要装出一副淡定模样去检视一具惨死的尸体,也实在是一件相当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和演技的事情。 好在现在吴景澜主动接下了这个令人为难的活儿。 沈莳心中暗自庆幸, 再仔细观察吴景澜的动作,又觉得他似乎熟练得有些过头。 只见吴景澜先仔细检查了这具□□男尸的表面伤口,又细细摸索过死者的头颅和颈项,然后将手从肚腹的豁口处探入腹腔,检查内部的脏器,全程面不改色,仿佛正在摆弄的不是一具死尸,而不过是一个塑料模特一样。 “这人的致命伤在颈部,颈骨被人生生拗断了。” 片刻后,吴景澜站起身,接过一旁唐门弟子递过来的布巾,擦了擦右手上沾染的五颜六色,“还有,他肚子里的肝脏不见了。” 虽在看到尸体死相时便已有预感,但当他们听说死者丢了个肝脏的时候,还是莫名感到心头一阵恶寒。 “是吊死鬼……” 一个唐门弟子忍不住低声叫了起来,嗓音中隐约还带了惶然的呜咽。 “吊死鬼”三个字仿佛像是某种带毒的传染源,让所有人的神色看起来都不对劲了,骚动的涟漪荡漾开来,每个人都忍不住窃窃私语,和身边人交换心中的惶恐。 “肯定是吊死鬼!” 另一个唐门弟子忽然大声叫道,“那、那魔头果然潜入唐门了!他果然在这里!” “别慌!” 执事一声断喝,让那弟子住嘴,“当务之急是尽快通知掌门!断不能让那凶徒再伤人了!” ——— 9月6日。 自乱葬岗中那具缺了肝的男尸被起出,唐门便又是好一番鸡飞狗跳、不可开交。 沈莳随执事返回唐家大宅正堂,见了唐门家主唐雄,当面细细分说了如何在药园角落发现血迹,又如何追着血迹来到乱葬岗处,再如何从新坟里起出了缺肝男尸的经过。 唐雄闻言脸色大变,立刻又加派人手,满山大索吊死鬼不提。 反正沈莳知道,按照剧本杀的套路,不管唐雄再怎么遣人搜山,肯定也不会找到传说中的吊死鬼的。 这会儿已到卯时,也就是凌晨五点。 沈莳悄悄打开辅助系统看了一眼,见【当前任务】已经从一起搜山变成了“静待剧情发展”,也就是说,他已经不需要再折腾了。 反正他是病弱李○欢人设,于是沈莳以身体不适为由,带着吴景澜先一步回了自己院子。 然而有些话,放古代叫谶语,放现在叫flag。 沈莳才刚说了“身体不适”,人才走到院里,还没来得及进房间,胸口忽然一窒一闷,强烈的窒息感袭来的同时,喉头一甜,一大口血就呕了出来。 ——卧槽! 沈莳看着满袖斑斑点点的嫣红血迹,简直不知这密集的槽点该从何吐起。 ——是个病弱美人就要吐血,这到底是哪门子的武侠标准设定啊! ——还有别说吐血就吐血,倒是给点儿预兆啊!这不科学的症状究竟是肺结核还是支气管扩张还是食管静脉曲张还是胃溃疡啦! 然而满心的吐槽都只能在脑中开弹幕了。 因为此时的沈莳已经捂住胸口,单膝跪倒在地,窒息和剧痛让他甚至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用手死死摁住胸口,张大嘴,勉力试图呼吸。 ——杀千刀的系统,这合理吗!?就算是绿×江的全息网游文,起码也要设定给玩家开减痛啊!! “主人!” 吴景澜连忙扶住摇摇欲坠的沈莳,同时出手如电,飞快地在他前胸后背各处大穴点了几下。 这点穴功夫确有效果,沈莳感觉胸口的憋闷略略缓和了些许。 沈莳攀住吴景澜的胳膊,勉力想要站起来,但才刚一用力,胸口又是一窒,便又吐出一口血来。 就在这时,沈莳忽然觉得有一股力道将自己拦腰揽过,同时整个人一轻便腾空而起。 吴景澜一手圈住沈莳的肩背,一手托住他的膝弯,稳稳地横抱起来,抬腿踹开屋门,大步迈过门槛。 沈莳:“!!!” 即便是疼得两眼发黑,沈莳现在也只有一个想法——我被吴哥公主抱了! ——— 吴景澜将沈莳抱进房间,放到床上,动作很快,但却十分平稳。 然后他熟门熟路地找出一瓶药丸,倒出一枚,塞到沈莳嘴里,“来,主人,快咽下去。” 那药丸也不知放了几斤黄连,入口便化成一汪苦水,混着满嘴血腥味儿,简直恶心到了极点,让人几乎条件反射就想作呕。 但沈莳从来就不是娇气的性格。 他忍住反胃的冲动,硬着头皮把满嘴苦药给咽了下去。 “忍着点,缓过劲儿来就好了。” 吴景澜递来一杯温茶,用哄小孩的语气说道:“很快就不疼了。” 说着,他的手指点过沈莳背上几处穴位,助对方平心理气。 这时,沈莳的脑海中忽然传来了另一把“吴景澜”的声音,是他的人工智能小兰: 【即将进入调息模式,请保持打坐姿势直至调息完成为止。】 沈莳:“……” 他在《异能伊甸园》的时候就已经领教过辅助系统为了配合世界观设定而给他添加的奇奇怪怪的技能了。 非要形容的话,沈莳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玩一个仿真度极高的全息网游,在需要他们做出一些原本根本办不到的事情——比如控制水元素,又或者飞檐走壁、剑出如虹的时候——就得像玩网游一样,通过辅助系统选中相应的技能按钮。 只不过大约当一名绝世剑侠的要求比当一个水系异能者要复杂得多,此刻浮现在沈莳眼前的技能按钮,比在《异能伊甸园》的时候多出了起码一倍有余,乍看起来密密麻麻,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好在辅助系统没至于坑到天怒人怨的地步,该智能的时候还是很智能的。 比方说沈莳刚刚摆好打坐的姿势,“调息”按钮无需宿主操控便自动亮起,令他进入了所谓的调息状态。 很快的,沈莳便感到一股暖意从胸中生起,上至天灵,下至足底,四肢百骸仿佛有涓涓细流潺潺而过,冲刷开那令他难以呼吸的窒闷感,连带那仿佛挤破胸腔的疼痛也渐渐缓和了下来。 就在此时,有一双手从后方抵住沈莳的背心,绵绵暖流自肌肤相触处涌来,融入经脉中,与他自身的气息融为一体。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那股源源不断融汇进体内的热流令他感到了解脱般的舒适,只恨这感觉不能久些、再久些…… …… “呼……”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小兰提示调息状态结束的时候,沈莳睁开眼睛,发现竟然已经是卯时半了。 他按了按自己的胸口,虽还有点儿被石头压住似的憋闷感,但总归呼吸通畅,那撕心裂肺的剧痛也停止了。 “我好多了。” 沈莳回头,对一直在他背后帮忙行功的吴景澜一笑,“没事了。” “主人,您最近胸痛发作次数比从前多了。” 吴景澜将手从沈莳背上放下,仍没有下床,而是扣住他的手腕去探他的脉象,絮絮说道: “明天跟欧阳神医说说,是不是给你换个药方……” 沈莳:“……” 虽明知吴景澜的台词和行为都只是为了演好他的贴身侍卫吴澜而已,但对方神情间的担忧和心疼却是半点都不掺假的 。 沈莳心头重重一跳,眼神有瞬间的恍惚。 ——吴哥这表情,我以前就见过…… 沈莳一边想着,一边忍不住伸出手,扣住了对方的手腕。 “我——” 一些话到了嘴边,又被沈莳强咽了回去。 是的,他现在人在剧本杀里,必须万事小心,不露破绽。 他不能把自己或是吴景澜置身在危险之中。 所以,任何OOC的行为,还有OOC的话语,他半点也不能做、一句也不能说。 第159章 5.诡影唐花-06 梦中之梦 “……阿莳!” 迷迷糊糊的, 沈莳感到有人在拍他的肩膀。 那声音是沈莳极熟悉的,就算是在神智半梦半醒的状态,也知道那必定是吴景澜的声音。 他艰难地睁开了眼。 两双眼皮仿佛坠了个枰坨, 连这么简单的动作,沈莳都觉得花了很大的力气。 “吴……唔, 吴哥……” 沈莳嗫嚅着嘴唇, 发出了很轻微的声音。 吴景澜穿着一套淡灰色的棉质居家服,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的一截手腕因少见阳光而略有些苍白。 “你发烧了。” 他对表情有些迷糊的沈莳说道,“先把药吃了, 再继续睡吧。” 沈莳定定地盯着吴景澜,感觉颅骨下的不是大脑, 而是一锅煮得稀烂的浆糊。 他隐隐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劲。 就好像他们两人现在还有事情没有做完,所以不应该在这里一样。 “烧糊涂了?” 吴景澜看沈莳目光愣怔,取过耳温枪照沈莳的耳孔嘀了一下, 对上面显示的“38.2℃”挑了挑眉。 “这也烧得不算很厉害啊。” 说着, 似乎是因为对测温枪的读数感到怀疑, 他低下头凑过去, 很自然地用额头贴了贴沈莳的额头,亲自试了试温度,“还行,确实不算很烫。” 沈莳:“……” 他睁圆了眼睛, 直勾勾地盯着吴景澜, 眼神怔忪、茫然而又有几分不知所措。 那久违的亲昵让他感到一种心惊胆战的幸福。 “吴哥……” 沈莳伸出手,无意识地揪住了吴景澜挽起的袖子。 “怎么了?你今天有点奇奇怪怪的。” 吴景澜笑了起来, “是太久没生病了,发个烧人就短路了吗?” 他伸手揉了揉沈莳的头发, 柔声安抚:“没事的,医生不是说了吗,只是普通的感冒而已,好好吃药,再睡上一觉,醒来就退烧了。” “嗯……哦……” 沈莳悻悻地松开手。 他只觉大脑仍是一团混沌,鼻子堵得厉害,胸口又一阵阵的闷闷生疼,哪哪都不舒服。 但理智告诉他,既然生病了就不该任性,听话地吃药休息才是正理。 吴景澜离开房间,又很快回转,左手拿了一杯温水,右手掌心托了一把花花绿绿的药丸。 “这是退烧的,这是减轻卡他症状的,这是化痰的,还有维生素……这三颗是中成药,据说对咽痛很有效……” 他一颗颗跟沈莳细细解说了一遍,也不知道是怎么将那把拆了外封后看起来都差不多的药片胶囊准确无误地区分开来的。 沈莳糊里糊涂地听完,一个字也没听进耳朵里,只机械式地“嗯嗯”答应着。 “好了,吃吧,吃完再睡一会儿。” 吴景澜将水递了过去。 沈莳将七八粒药塞进嘴里,一把吞了,又连灌了大半杯水,将药丸顺下去。 “来,奖励。” 吴景澜笑着说道,手腕一翻,将手摊开。 一颗大白兔奶糖就躺在他的掌心。 沈莳的脸唰一下红透了。 他小时候最讨厌苦味,偏偏外婆又是个老中医,碰到小孩头疼脑热的时候,总喜欢亲自给外孙开几幅方剂。 可怜怕苦的沈小莳简直是闻中药色变,每次看到端到面前的药碗,能嚎得传出八条街去,爸妈联手都不一定能逮得住他。 每逢这个时候,就需要邻居家的吴哥哥出手了。 当时其实也不过才上小学的吴景澜会先将小孩儿拦截下来,再连哄带骗半催半灌将要给他整下去,最后在小孩被苦得吧嗒吧嗒掉眼泪的时候,往他嘴里塞一颗香甜浓郁的大白兔奶糖。 “……我现在已经不怕苦了。” 沈莳轻轻咬开软糯的奶糖,低声嘟哝:“而且刚才吃的都是药片和胶囊,不苦的……” 吴景澜笑道: “但你还是很喜欢吃大白兔,对吧?” 沈莳:“……” …… 一颗糖不久后便吃完了。 沈莳又喝了大半杯水,就要睡下了。 吴景澜正准备把空杯拿出去时,又被沈莳一把扯住了衣袖。 “等等。” 沈莳蜷缩在被子里,可怜兮兮地问:“你要去哪里?” “我只是去把杯子洗了,再把药盒收拾一下而已。” 吴景澜朝他一笑,安抚道:“很快回来。” 然而沈莳却把手指收得更紧了。 不知为什么,他总有种微妙的不知应该是称之为“预感”还是别的什么的感觉,他不想放吴景澜离开,哪怕只是到客厅洗个杯子。 因为好似只要一松手,这个人就会从他眼前消失一般。 “知道了、知道了。” 吴景澜一直就对沈莳这种不讲道理的撒娇很没辙。 他将杯子放到一边,然后在床边坐下,“你好好休息吧,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 ——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 沈莳睁开了眼睛。 “主人,你醒了?” 一只手轻轻抚上了他的额头,“感觉怎么样?” 沈莳:“……” 那种分不清今夕何夕、身处何处的感觉再度袭来,将他包裹在梦境、回忆与现实交错的漩涡中。 他定定地注视着眼前作侍卫打扮的吴景澜,从对方那对漆黑的眸子里看到了自己长发披散的身影。 ——是了。 沈莳闭上眼,又缓缓睁开。 这是一个古风武侠剧本杀。 他和吴景澜仍旧身处真人剧本杀世界。 这里并非他熟知的现实。 刚才他不过是做了一场梦中梦而已。 ——— “阿澜。” 沈莳问吴景澜,“我睡了多久?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已是未时了。” 吴景澜将沈莳扶坐起来,又怕他着凉,便替他披上一件外套。 “方才欧阳大夫来看过你,说您因小姐之事悲恸难抑,心绪浮动以至于引起夙疾发作,好在那口瘀血已全数呕出,反倒对病情有利。” 他絮絮地说道: “大夫替您施了针,又给改了改方子,加了几味平心静气的药,说是先吃些时日,看看效果。” “嗯。” 沈莳点了点头,“辛苦你了。” “这都是属下的分内之事。” 吴景澜说着剧中NPC应有的台词,目光却温柔似水,温情绵绵,“您应该饿了吧?我在小厨房里温了一锅粥,这就给您端过来吧?” 沈莳默默地点了点头。 从前他生了病,又非要作天作地赖在吴景澜家时,吴哥也是像现在这样,趁他睡着了的时候熬好一锅清香软糯的米粥,温在电热锅里,等他什么时候睡醒了,配几碟爽口的小菜,就是好吃又容易消化的一顿了…… 还没等沈莳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吴景澜已经端着小砂锅进来了。 因为是用灶火的余温温着的,粥的温度刚刚好。 吴景澜替他舀出一碗,又在碗面加了两勺酸菜炒肉沫,服侍沈莳坐到桌边,吃这顿迟来的朝食。 “唐门现在情况如何了?” 沈莳边喝粥边问:“嫂嫂那边又怎么样了?玉儿的葬仪有人料理吗?” 按照古代的时辰算,现在已是下午一点钟了。 沈莳这一觉一睡就是大半日,全然不知在他睡着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事,自然要趁着现在赶紧捋一捋剧情的发展。 吴景澜告诉他,昨日他们挖出缺了肝的男尸之后,唐门便进入了戒严状态,将山门上下都搜了一遍,可惜却没能找到吊死鬼一丝半点的踪迹。 没办法,唐门家主唐雄只得令唐四唐季庭重新安排唐家主宅和别馆的防务,同时严密监视周边情况,以防吊死鬼再度行凶。 “夫人刚刚来看过您,听说您还睡着,便嘱咐我好好服侍您。” 吴景澜说道: “她还让您好好休息,务必养好身体,不必为小姐的事烦心。” 沈莳点了点头。 心道劳意晗这位沈夫人也算是女中人杰,刚强果毅的典范了。 “至于小姐那边,是唐家大少爷在遣人打点,现下灵堂已经布置好了,就在落英院中。” 吴景澜抿了抿唇,似在斟酌措辞: “不过按照唐掌门和夫人的意思,若是把小姐灵柩送回淮阴,这一路山长水远,易生变故,不如停灵半月后便葬在唐门,也算全了两家的情谊了。” 沈莳:“……” 他一时沉默。 不是他对这个安排有什么不满,而是他正在“前置剧情”里翻找前因后果,好做出恰当的应对。 沈家祖籍淮阴,祖上也曾经阔过。 只是到了沈凌云和沈时云两兄弟这一代,家产早已败落,且人丁凋零,父母及叔伯辈的近亲也都不在人世了。 也正因如此,所以当沈凌云急病身亡,唐门张罗着要把孤儿寡母和他这个病弱小叔子接过来的时候,他们才没有拒绝。 现在沈玉未出嫁便夭折了,一个未嫁女儿,即便遗骸送回老家,也是入不得祖坟的。 而且川蜀与姑苏相隔甚远,杀人凶手又还没抓到,这就让他们沈家叔嫂扶灵还乡,他这个当侦探的能答应,系统也不能答应。 如此权衡起来,让沈玉就近葬在唐门地界,或许已是没办法的办法,相对比较好的选择了。 “唔,就按照嫂嫂的意思来办吧。” 沈莳点了点头,对吴景澜说道:“这事就请你帮我盯着点,有什么情况随时通知我。” 第160章 5.诡影唐花-07 您的怀疑很有道理 接下来的几天, 以沈莳的角度来看,过得堪称安稳。 他在床上又休养了一日,自觉胸闷心痛的症状已经完全缓解了以后, 就再也躺不住了。 沈莳除了每天去问候兄嫂,给侄女上香守灵之外, 其他时间都以休养为名关门闭户, 把自己反锁在院子里,同吴景澜切磋武艺。 其实所谓的切磋武艺,就是沈莳想让自己尽快掌握技能界面,待到真要动手时, 不至于因为不熟练而把自己坑死而已。 就他从前打网游的经验来看,这一点还是很重要的。 毕竟虽然他的设定是武功高手, 但芯子里是个压根儿没有武术功底的普通人,即便有辅助系统的金手指加成,若没有充足的练习, 猝然对敌, 对方不会给你思考时间, 那可能会出现多严重的后果, 可就说不清楚了。 好在虽然沈莳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空玩游戏了,但经验底子还在,很快便摸清了辅助系统的使用方法,再拉着吴景澜每日练习, 很快就熟练起来, 到了第三日,与人过招已是驾轻就熟, 辗转腾挪间剑势如虹,当真很有一代剑侠的风范了。 ——— 9月11日。 这是沈莳进入《诡影唐花》的第六天。 沈莳循例先去看望了嫂嫂劳意晗, 给侄女上香祭拜走了一遍流程,然后又被唐门家主唐雄请了去。 两人东拉西扯绕了几圈,从两家多年的交情聊到沈莳刚刚复发的呕血心痛之症,最后终于扯到沈玉冤死之仇未报,凶手仍逍遥法外的时候,沈莳总算听懂了对方的意思——正此多事之秋,唐雄希望沈莳能暂时留在唐门,至少待到吊死鬼被擒后再说。 沈莳当然也是不打算走的。 开玩笑,剧本杀的剧情才刚刚展开,现在他连一点儿凶手的头绪都没有呢。 于是沈莳与唐雄你来我往客气了几句,承诺会协助唐门抓捕魔教余孽之后,便以神医嘱咐他仍需静养为由,回了自己的小院子。 清心院很小,沈莳又素来不喜外人,于是连个伺候的小厮都没有,只有吴景澜一人陪在他身边。 两人关上院门,循例在院中练了一会儿剑。 沈莳现在用系统使用清风流云剑法已经非常熟练了,吴澜这个武功在江湖上称得上一流的好手,现在在沈莳手下走不了百招。 练了有一个时辰,吴景澜怕沈莳劳累,便嘱咐他是时候该休息了。 随后吴景澜像个全能管家一样,很快就给他端来了温水洗漱,又泡好了茶,还准备了三碟点心,两咸一甜,都是沈莳平常爱吃的。 沈莳:“……” 他一边喝茶,一边小口小口吃着米糕,心中默默感叹真不愧是他家吴哥,即便只是个NPC,也一定是最优秀的一个。 ——对了。 恍然中,沈莳忽然想到,自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把小兰给喊出来了。 果然是因为有吴哥陪在身边的关系吧。 吴景澜现在与他形影不离,如果在吴景澜面前叫出小兰,虽然对方在剧本杀里时看不到另一个玩家的人工智能实体,但却能听到他和AI说话的声音,也能瞧见对话时的表情变化,在另一人看来就跟自言自语的癔症一样,肯定会OOC的。 不过,沈莳其实心里明白,除了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吴景澜本人此时此刻就在他的身边,于是他也就不需要小兰这么一个替代品了。 ——唉,这么想来,还真是感觉自己有点渣渣的。 沈莳夹起一块米糕咬了一口,隐隐对自己有些嫌弃。 “说来,你对玉儿的死有何想法?” 吃完米糕,沈莳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冷不丁提问道。 他有把握这个问题不会触发系统OOC。 现在吴景澜作为一个剧情NPC,身份地位应当和他曾经玩过的克系副本《内外颠倒》里的高登律师相同。 而当初在《内外颠倒》时,高登律师也没少问过他与案情有关的推测,自己也会经常发表一些看法。 虽然事后证明NPC给出的意见对破案没有多大帮助,但对沈莳而言,在对话中梳理案情本身就是他的一种思考习惯——当这个聊天的对象换成是他家吴哥的时候,则更可称是惬意与享受了。 “嗯?” 吴景澜没料到沈莳会忽然提起这个问题,惊讶地挑了挑眉,“您是指哪方面的想法?” “什么都可以。” 沈莳笑道:“玉儿的死因啊,凶手的作案手段或是行凶时间啊,唐门上下对此事的反应啊……” 他微微眯了眯眼,“甚至你认为谁有可疑,也可以告诉我。” ——这相当于空手套推理了。套的还是他家吴哥这种脑子特别聪明的人的推理。 沈莳甚觉有趣,有点儿恶趣味的想:就不知以吴哥现在这个NPC身份,到底能说多少话了。 “……” 吴景澜了然地一点头,“主人,您是要我陪你梳理小姐的案子,对吗?” 沈莳笑了,“聪明!” ——— “那么,我们就从五号当晚的事开始说起好了。” 沈莳吃完茶点,示意吴景澜也不要站着。 于是吴景澜便搬来一把椅子,坐到了沈莳旁边。 “按照嫂嫂所言,酉时半玉儿才回了自己的房间,而戌时二刻侍女便发现玉儿已遭残杀……” 沈莳摸了摸下巴,说道: “那么凶手只可能在这段时间里下手。” 酉时半是晚上六点,而戌时二刻是七点半,若用现代时间来算是一个半小时。 考虑到沈玉是个不会武功的柔弱少女,对上杀人无算的吊死鬼,对方要制住她并将她吊起来,全程估计花不了三分钟,就算加上后来死后毁坏尸体和破坏房间的时间,耗时也不会太长。 “不止如此。” 吴景澜摇了摇头。 “夫人戌时曾到小姐房外看过,说里面灯火已灭,没有一点儿动静。” 他垂眸沉思: “我想小姐当时八成已经遇害了。” 沈莳点了点头。 劳意晗和沈玉所住的落英院虽比他住的这个小院子要大一点,但也大不了太多。 与自小体弱不能习武的沈玉不同,劳意晗也是江湖出身,武艺虽称不上高强,但遇敌时起码还能有走上百十来招,只要不是碰到吊死鬼这种BUG级别的对手,还真不一定会输。 如此一来,如果凶手在劳意晗回来以后才潜入沈玉房中作案,那么沈玉挣扎的声音且不说,起码劈砍房间的动静八成会惊动就睡在正房的劳意晗。 “那么,行凶时间可以缩短到酉时半到戌时了。” 他蹙起眉,沉吟片刻,缓缓抬头: “阿澜,如果——我是说如果——” 沈莳对吴景澜说道: “如果我认为,凶手不是从外头潜入的吊死鬼,而是唐门中人……你觉得可能吗?” 对沈莳这略显惊悚的想法,吴景澜并没有表现出多少诧异神色。 他只是略一挑眉,“您为什么会这般想?” ——啧,不答反问! 沈莳腹诽:这反应,简直跟小兰一模一样了! 他暗自摇头,好吧,看来即便吴景澜是己方NPC,想要白嫖推理也是不行的。 “因为我们那天晚上找到的血迹。” 沈莳回答:“血迹是从药园子里出来的。” 药园是唐门养药人的重地,连他这个颇得掌门倚重的贵客都没能允许进入参观。 偏偏这么一个外人不得擅入的地界,在吊死鬼行凶的当日,有人从药园的隐秘角门处拖出了一具缺了肝的尸体,还悄无声息地把尸体埋进了乱葬岗里。 毋庸置疑,只有极其熟悉唐门,且有资格出入药园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您的怀疑很有道理。” 吴景澜轻轻地点了点头,“如果真是吊死鬼想要杀人取肝,根本没必要潜入药园对药人下手。” 唐门山脚就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在周边还有好些村庄,青壮年的数量绝对不少。 即便吊死鬼是上了山才突然馋得想吃人肝了,那么还有许多武功稀松的外门弟子和压根儿不会武艺的杂役或小厮可以下手,又何必大费周章潜入有专人护卫的药园行凶呢? “说起这茬,我还听说了一件事。” 吴景澜对沈莳说道: “据说掌管药园的执事次日遣人清查了药园,案发当日在药园内外值守的护卫都说没有听到异动,更不曾发现有可疑人员潜入的痕迹。” 他顿了顿: “至于那具被挖了肝脏的尸体,经仆役辨认,说是药园里新收的一个药人,还没开始试药呢。但他何时被杀,又怎么会被偷偷埋进乱葬岗里,就没人说得清楚了。” “有意思……” 沈莳闻言,唇角勾起一抹冷笑,“这一问三不知的回答,恰好很能说明些问题啊。” 吴景澜没有接话,只含笑看着沈莳,等他继续说下去。 “新来的药人,还没开始试药,那正好说明从一开始收这个药人的功用就不是试药,而是当储备粮的。” 沈莳冷冷一哂: “毕竟是要吃下肚的,当然得挑选新鲜干净无污染的食材,对吧?” 第161章 5.诡影唐花-08 头七回魂夜 听完沈莳的分析, 吴景澜点点头: “所以您认为,那取肝的凶手不是所谓的‘吊死鬼’,而是唐门里的人?” 沈莳语气笃定:“嗯, 我认为应该是这样。” 吴景澜又问:“那么您认为谁最可疑呢?” “现在我还不能确定,不过总归是唐门里很有些地位的人。” 沈莳一耸肩, “毕竟那人可以往药园里塞储备粮, 在杀人剖肝以后,还能很容易就带着遗体从角门出去,再偷偷埋进乱葬岗里。” 他一顿:“这意味着,以那人的身份, 他干这些事的时候不会受到任何人质疑,又或者他根本就不用自己动手, 只需要差遣人替他办事就行了。” 吴景澜蹙起眉,“就像让帮厨帮他宰一只鸡杀一条鱼一样吗?” “嗯。” 沈莳一颔首,“对凶手而言, 储备粮可不就是可以随意宰杀的牲畜吗?” 吴景澜的眉心蹙得更紧了。 “对了, 说到这个,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沈莳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往椅背上一靠,姿态颇为散漫: “玉儿死的那天,唐二公子下过山,对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 回答: “唐二公子白天带着一群人下山到镇上游乐饮宴去了, 天快黑了才回山,刚到大宅前院就发病倒下了。” 他很准确地报出了时辰: “唐二公子病发时大约是戌时。” 沈莳心中暗暗把时间换算了一下。 戌时就是晚上七点, 正好差不多是劳意晗折返落英院,看到女儿房间灯火全灭的时间。 按照他先前的推测, 那会儿沈玉应该已经死了。 且不说药园内杀人剖肝的案子跟唐二有没有关系——毕竟若是养在药园里的储备粮,主使者完全不必自己动手,只需要派遣心腹之人去干就行了——但最起码,沈玉被人杀害的时候,唐二应该确实是不在场的。 在沈莳的“前置剧情”里有提到,因唐二有羊癫疯的毛病,唯恐突然发作时无人侍奉,他出门时总带上好几个侍卫和仆役。 人多就容易走漏消息,且行踪也容易被人注意,唐二很难悄无声息甩开那么多人潜回唐门,杀死沈玉,再回到人堆里,再假装癫痫发作。 ——在目前来看,至少唐二的不在场证明应该是可靠的。 沈莳心想。 “那么当天晚上,唐家其他人的行踪呢?” 沈莳用“唐家”而不是“唐门”,指的当然就是唐雄和他的四子一女了。 “唐老爷那日晚饭后便去了珍珠夫人住的绿翡院,因人在后山的别院里,所以小姐被害的消息传开时,唐老爷是第一个赶到落英院的。” 吴景澜显然早就料想沈莳会对这些问题感兴趣,一早便已打听清楚了。 “唐大公子从午后起就在外门的执事院里,似乎在忙寿宴的事;唐三公子与往常一样,一直闭门不出;唐四公子和唐小姐陪着唐老爷和珍珠夫人在绿翡院吃了晚饭,然后就各自回自己的院子了。” “原来如此。” 沈莳点了点头。 外门的执事院在前山,与沈玉所住的落英院直接隔了一个山头,想从前山去到后山,必须走连接两峰的飞虹廊。 而唐大唐伯真又是个走路无碍,但跑起来就腿脚不太利索的,想在短时间内来回两峰而不被人察觉,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这么看来,这大约也是一个可以采信的不在场证明了。 唐四唐季庭和唐小妹唐稚宁,两人是在后山别院里吃的晚饭,虽自称饭后回了自己院子,但其中是否有猫腻则还需再做调查。 至于唐三唐叔扬,在沈莳的“前情”里,确实是个深居简出的严重的社恐人士,他只在自己刚抵达唐门的洗尘宴上见过对方一次。 当时唐三戴着一个白布缝制的头套,把被烧伤的面容遮得严严实实,只看得见两个眼窟窿,见到客人,唐三也没有开口问候,只抱拳作了个揖就算了事了。 这样一个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家伙,其实是最好冒充的。 侦探小说里有个被写烂了的老梗,就是所有毁容、戴面具、戴头套或者以任何方式做伪装,总之是不以真面目示人的家伙,都有那么一二三个替身。 不管是要作案还是要不在场证明,甚至只是混淆视听,只需要有人穿戴上相应的行头,就能想在哪里出现,就在哪里出现了。 “不至于吧……” 沈莳低声嘟哝。 为避免OOC,他把“不至于那么老梗吧”的后半句给省略了。 “不管如何,目前的线索还是太少了。” 沈莳伸了个懒腰,站起身,“且等等看吧。” ——这可是一个困难级别的副本,凶手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就露出马脚的。 ——— 9月12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七天。 今天是沈玉的头七,沈莳一直陪着嫂嫂劳意晗,在落英院给侄女守灵。 落英院位于别院的东北角,位置相当偏僻,平日里除了暂住在此的沈家母女和两个小婢一个嬷嬷之外,几乎没有外人会来拜访。 不过今日毕竟是沈玉的头七,唐家有头有脸的人物都陆陆续续来给沈小姐上了香,连足不出院的唐三都派了个近身侍卫来送了奠仪。 戌时半,即晚上八点。 来上香的人走得差不多了,不算宽敞的灵堂再度显得空空荡荡的。 大敞的院门外是猎猎飞舞的招魂幡,瑟瑟阴风穿堂而过,把烛火吹得东摇西摆,偏又维持在将灭未灭的状态。 劳意晗守在女儿灵前。 独女身故,她哭了整整一日,眼泪已经哭干了。这会儿没有外人在场,她颓靡地跪坐在蒲团上,目光低垂,双唇紧抿,颓靡而又孤独,显得比平常任何时候都更为苍老。 沈莳陪在旁边,保持着一副丧家亲眷该有的悲戚模样。 除了他们二人外,唯一留在灵堂里的,竟然是唐大唐伯真。 唐伯真与沈玉订过亲,原本还有半年就该完婚了,加上又是唐雄指定的丧葬负责人,留到现在倒也算是情理之中。 灵堂里安静地落针可闻,没有人说话,只有秋风穿窗的呼呼声和枝叶摇曳的簌簌声。 这时,洞开的大门外飞进来一只灰扑扑的大蛾子,愣头愣脑扑在灵堂左侧的挽联上,撞出响亮的一声动静。 蛾子撞昏了头,顺着白布滑落下来,摔在地上,蹬了两下腿才翻身爬起,但一时间还飞不起来。 唐大起身想去捡拾那只飞蛾。 “等等!” 一直默然不语的劳意晗却忽然开口了。 “请不要伤它,那或许是玉儿回来了……” 在沈莳的“前情”中,劳意晗祖籍津门,曾跟他提起过她们当地的习俗——死者头七夜会从阴间回魂,附在一些小动物身上回家再看亲人一眼。 是以回魂夜进灵堂的活物,不管是蛇虫鼠蚁还是蚊蝇蛾蝶都绝对伤害不得。 劳意晗说着,站起身来到那只扑棱着想要飞起来的大蛾子前,两手小心地将它拢起,轻轻放到角落去,叹息道: “玉儿她一直都盼着能穿上凤冠霞帔,风光大嫁……谁想连死后还魂,也只能附在这般丑陋的蛾子上了。” 这句凄楚的感叹似乎戳到了唐大的痛处。 “沈夫人!” 他突兀地叫了劳意晗的名字。 劳意晗和沈莳一起看向他。 “我与玉儿乃是两情相悦,皆盼有一日能结为连理!您与我母亲又是同胞姐妹,即便我与玉儿终究是有缘无分,您也仍是我的亲姨母!” 唐大唐伯真言辞恳切,朝劳意晗深深地作了一个揖,“玉儿之仇若是不得报,我终归心有不甘!” 他说着,转向沈莳,“还请表叔助我,抓捕杀害玉儿的吊死鬼!我——我——” 唐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咬牙切齿道:“我一定要亲手杀了那魔头!” 沈莳仔细地观察着唐伯真的表情。 他一个学编剧的,好歹也被老师带着跟过几个剧组,亲眼看过拍摄现场。 就他的感觉,唐大朝他们表明心迹的模样倒是十分恳切的,不太像是单纯的演戏。 但剧本杀里演技好的凶手沈莳已经见过好多个了,他不敢轻下定论。 不过反正这个案子他本来就非得查个水落石出不可,这会儿顺着唐大的话头,答应与之联手倒也很合理。 于是沈莳朝唐大一拱手,回道:“理应如此。” ——— 达成了联手的协议以后,沈莳反倒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唐大询问情况了。 “有一事我一直很想问你。” 因为身处灵堂,沈莳把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药园平日里归谁管理?” 唐伯真倒是回答得干脆:“药园有专门的执事,不过各院都有自己的需求,常常往药园里塞些自己的药人,不计入名录之中,由各院单独遣人饲养,只由药园负责看管。” 沈莳抿了抿唇。 唐大说出“饲养”这个词时语气无比自然,好像那就是一群猫猫狗狗,压根儿没把药人当人看。 不过这可是万恶的封建背景,沈莳也不打算跟剧中人物讨论伦理道德问题。 他只当没觉出这个词有何不妥,继续问道: “所以那个被挖了肝的药人是谁养在药园里的,也不太好查咯?” 第162章 5.诡影唐花-09 机关阁 “唔, 这个嘛……” 唐大唐伯真被沈莳这么一问,面上现出了显而易见的纠结之色,“若是一定要查, 倒也并非查不出来……” 沈莳看他吞吞吐吐的模样,就知道定有后文。 他也不催促, 只默默地等着唐大把话说完。 “不过父亲说这事一旦细查起来, 可能会牵涉到许多门内秘辛,实在不易过于深入……所以……” 唐大有些尴尬地瞅了眼跪坐在灵位旁的劳意晗,看对方正专注地盯着趴在屋角的飞蛾,似乎没有注意两人在说些什么的样子, 于是凑到沈莳旁边,压低声音说道: “所以父亲对我们私下里下了命令, 不要再纠结药园的事……这几日,他还将一些原本在药园中当差的执事和弟子外派了差事,先下这些人应该已经不在山门里了。” 沈莳:“……” 他深深地看了唐大一眼。 就刚才唐伯真的发言, 放在真人剧本杀里, 便是明晃晃地在指证某人有可疑了。 不过沈莳并没有附和, 只点了点头, 换了个话题: “那么,那晚搜山,你还知道些什么?” “这倒是没有。” 唐大摇了摇头,“那天晚上父亲令我主持玉儿姑娘的一应葬仪, 故而直到天亮前, 我都一直留在这落英院中,没有参与搜山。” 他垂下视线, 仔细想了想,“不过我后来遣人问过当晚参加搜索的几个执事, 他们都说确实没发现什么……” 唐伯真转头看向沈莳,“表叔你找到的那具被挖了肝的尸体,大约便是当晚唯一一处疑点了。” 沈莳只低低“嗯”了一声,神情凝肃,似是正在思考些什么。 两人又再度陷入了沉默。 半晌后,像终于耐不住这令人窒息的沉寂,唐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突兀地说道: “表叔,我其实一直在想……这岂非更可怕吗?” 沈莳转头,“哦?” “那日搜山没能寻得吊死鬼的蛛丝马迹……找不到藏身之所倒也罢了,总归连翻墙时留下的足迹都没有一个……” 唐大目露不安,“这……难道不是恰恰说明,那所谓的吊死鬼……应、应该……” 沈莳竖起一根手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慎言。” 唐大连忙把后半句给咽了回去。 不过很显然,两人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毫无疑问的,唐大唐伯真也怀疑真凶并非二十五年前走脱的魔教余孽,而是唐家堡的某个人假借吊死鬼之名做下的命案。 这也是侦探小说里常见的老梗了。 凶手把自己伪装成侵入某个场所的外来者——不管那是怪人、怪物、猛兽、恶灵或是别的任何东西都行,并试图把罪名都推脱到那个莫须有的幻影上。 不过这么干的凶手常常会留下某些经典破绽,比如说忘了只要是活物就要吃喝拉撒,或者只要有实体出入就会留下足印之类的痕迹,以至于让这个“外来者”失去了真实性。 虽然《诡影唐花》的背景设定沈莳古风武侠,但即便是轻功卓绝的吊死鬼,翻越高墙时也需要有供其借力的落脚点。 那日唐门上下将两幢宅院连同前山后山都搜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一点踪迹——这件事本身就很可疑。 ——但,究竟是谁呢? 沈莳暗自揣度: ——还有,凶手为什么要潜入落英院,杀死一个仅仅只是客居于此的外姓少女呢? ——— 9月14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九天。 明日便是唐雄的六十一岁寿辰,是以今日唐门上下都比平时显得更忙乱一些。 今日沈莳大早就起来了。 他吃过早饭,又照例和吴景澜在院里练了一会儿剑。 辰时半,即早上八点。 沈莳便带着吴景澜出了门,打算在附近溜达一番。 唐家大宅的外院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显得很忙碌的样子,与优哉游哉的沈莳二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过沈莳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 他仗着自己是唐雄亲自开口请他留下的客人,没人敢支使他干活,四处晃悠看别人忙活,碰到面熟的执事,还会主动凑过去打听对方这是在干什么、 “表叔!” 这时,沈莳听到有人叫他。 整个唐门会这么称呼他的,也就唐大唐伯真了。 沈莳闻声回头,果然看到唐大站在稍远处,身边堆了好些箱子,还跟了两个执事和几个弟子。 沈莳施施然踱了过去,“你在忙些什么呢?” “我在清点各家送来的父亲的寿礼。” 唐大朝旁边那几些箱子抬了抬下巴,“清点无误后,就要搬到内院去了,明天寿宴上还要当众唱礼。” 沈莳“哦”了一声,表示原来如此。 他对金银珍玩没有什么兴趣,只在旁边看了一小会儿就觉得无聊了,道了声打扰,便带着吴景澜走开了。 ——— 唐门大宅外院左右皆有游廊,顺左侧游廊走到尽头,便是一条笔直的箭道,通往后山花园。 沈莳所住的清心院位于主宅东北角,与花园只一墙之隔。 近日来他练习运用轻功,翻上屋顶时,也能瞧见墙外那葱茏翠色。 不过那总归只能看到花园一隅,当然不如亲自入内逛得舒爽。 这方被高墙圈起的后花园相当大,拾掇得也很精心。虽不如沈莳从前参观过的苏州园林那般一步一景,但胜在占地广阔,可以使劲儿造作,连花草树木都长得比江南水乡来得霸气。 此时唐门上下都为了明日的寿宴忙碌,沈莳在院子里东绕西绕,除了两队巡逻的侍卫之外,连个闲人都没碰到。 当然,能入得内宅花园巡逻的都是唐门里有排行的弟子了,都认得“沈时云沈少侠”这位客人的长相,自然不会为难他,连截停问话都没有,看到他只远远站定,朝他拱手算作招呼。 后花园里的建筑物不少,从书斋到学童开蒙的讲堂都在其中。 不过沈莳这次想看的只有一个地方,那便是唐门的机关阁。 唐门的机关傀儡术独步江湖。 在沈莳看过的武侠背景作品里,唐门出品的有名有姓的精巧暗器简直可以写满一张A4纸。 那座机关阁便是唐门平时用以研发、制造精巧机械的地方,不仅守卫森严,非唐门嫡系和内门弟子不得入内,而且本身也处处是机关,即便暗中潜入,也很可能会不小心触动陷阱,落得个夜闯冲霄楼的下场,万箭穿身被扎成刺猬。 沈莳当然不会贸然进入机关阁。 只是他的“前置剧情”里有对这个地方的着重描述,令他“记忆深刻”,于是沈莳便决定趁现在时间充裕,亲眼来看看这个看起来颇为重要的建筑物究竟长什么样子。 机关阁位于庭院的东南角。 大约是为免有人觊觎唐门的机关傀儡秘术,机关阁附近连方便隐匿行踪的花草树木都很少,远远看去,一座四层高阁孤零零矗立在一片空地上。视野比庭院中的任何地方都来的开阔。 沈莳本来打算和小兰绕着机关阁逛一圈看看外部环境,但就在这时,令人意外的身影竟然从机关阁中走了出来。 那竟然是戴着白头套的唐三唐叔扬。 沈莳连忙和吴景澜闪到了一颗树后。 这是沈莳除了“前置剧情”之外第一次看到唐三唐叔扬。 男人身高体型与他的二哥相仿佛,高挑精瘦,穿一身孔雀蓝色的长袍,袖口不是武林人士爱穿的方便行动的箭袖,而是宽松的大袖,衣袖逶迤下来,正好遮住了他那被烈火烧得畸形了的左手——要不是那白惨惨阴森森的头套实在有碍观瞻的话,倒也称得上是个翩翩佳公子。 在唐叔扬的身后还跟了一个穿着唐家标准侍卫制服的年轻男人,看长相不到三十岁,模样只能算是普普通通的路人脸,与英俊帅气一类的形容词毫不搭边。 那侍卫身高体型与唐叔扬相仿,左侧眉骨到左耳上方有一块寸许长的深褐色疤痕,似是烧伤后留下的。 烈火把皮肤毛囊也烧坏了,以至于伤愈后也长不出头发,男子扎起发髻后鬓角平白秃了一块,连脸型都显得不那么对称了。 沈莳的“前情”里也有这个人的存在。 这侍卫姓张,是跟随唐三少爷多年的近卫。 当年唐三出门游历江湖,结果遇到匪徒截杀时,正是这张侍卫及时赶到,从火海里把主人捞了出来,再一路把人背回唐门复命。 本来按照唐门的规矩,侍卫保护不得力以至主人重伤或是死亡的,近卫应当自裁以谢罪。 不过唐叔扬有感于张侍卫的忠心,不顾自己烧伤未愈,浑身还包着布条就跪在地上替对方求情,因嗓子烧坏了不太能发出声音,只能砰砰地直磕头,终于感动了唐门家主也就是他老爹。 唐雄饶了张侍卫一命,只命掌刑的执事拖下去抽了三十鞭子,以后还留在唐三身边侍奉。 有了这段“前情”,张侍卫对唐三唐叔扬更是忠心耿耿。唐三也很是器重他,平日里有什么事都交给这个侍卫去办。 沈莳记得很清楚,前几日沈玉头七时,代表唐叔扬来拜祭的,正是这个张侍卫。 第163章 5.诡影唐花-10 保媒拉纤 唐三唐叔扬从机关阁出来, 没有多做停留,带着张侍卫便走了。 沈莳和吴景澜等到二人走远才从树后踱出来。 两人距离机关阁足够远,唐三又是个因伤导致经脉损毁内力全无的, 张侍卫虽然功夫不弱,但沈莳料想对方的实力无论如何不至于强过他们二人, 所以沈莳很有把握, 唐叔扬和张侍卫没有发现他俩。 “阿澜,你怎么看?” 沈莳问吴景澜。 吴景澜看向沈莳,眼神中带着明显的宠溺与无奈,很显然是在表达“你还真打算让我来推理啊”的意思。 “平日里深居简出的唐二公子, 会突然出现在此处,本就可疑。” 毕竟他扮演的只是个NPC, 如果越过“侦探”说得太多,大概就要被判OOC了,于是吴景澜只能选了个符合他身份的答案。 沈莳深深地看了吴景澜一眼, 唇角勾起一丝浅笑。 这是某种默契的心照不宣。 “是的, 这确实很可疑。” 沈莳说着, 像闲逛一样朝机关阁走去, “既然如此,我们去打听一下好了。” 机关阁大门日夜有唐门弟子守卫。 那两个守卫见到沈莳,皆拱手作揖,口称“沈少侠”。 沈莳信步踱到两人面前, 像闲聊一样东拉西扯了一会儿, 然后状似无心的提起了他最关心的事情。 “我刚才恰好碰到你们三少爷了。” 沈莳随口说道: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外头见到他呢。” “是啊。” 守卫中年纪略长些的那个发出一声叹息,“想当年, 三少爷也是少年英雄,可惜了……” 沈莳点了点头。 “不过……” 这时年纪较小的侍卫说话了: “我近来偶尔会看到三少爷到机关阁来转转, 听执事说说这里的近况。” “哦?” 沈莳一挑眉,“近来?” “嗯。” 那侍卫点头,“是真的,我看守机关阁也有两年了,也就这七八个月吧,少爷时不时会过来看看。” 沈莳想了想,说道: “贵派机关术独步江湖,现下三少爷虽运不得内功,但功夫底子还是在的,若是能找到趁手的兵器,一定对他颇有助益。” “原来如此!” 两个侍卫听得直点头。 唐三唐叔扬不仅容貌、声带被毁,筋脉受损,连惯用手也被烈焰烧伤,三根手指皮肉黏连在一起,从此再难抓握武器。 不过既然是在唐门,给唐三量身设计某种适应他身体情况的武器应该并不是难事,这或许便是他最近偶尔来机关阁拜访的原因了。 侍卫们都觉得沈莳这个推理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沈莳又跟两个侍卫聊了片刻,便说想看看这座机关阁的外观,然后很自然地绕着这座建筑物转了一圈。 机关阁楼高四层,以楼阁而言,规模已是相当恢弘了。 它的设计和普通建筑物很不一样。 机关阁似乎完全不考虑美观问题,而是用牢固的砖块水泥砌成了方方正正的模样,看起来有几分像座碉堡。 而各处窗户有大有小、高低不一,无一例外皆以铁栅栏封锁,看上去像是一块块狰狞的补丁。 沈莳谨守客人礼仪,只在外周绕了一圈,便告辞离开了。 ——— 巳时半,早上十点。 沈莳在花园里晃悠了一圈,又回到了唐家大宅。 “沈少侠!” 一个小厮守在院门边,一看到他就朝他直奔过来,“小的找您很久了!” 沈莳停下脚步,“何事?” 那小厮回答:“咱们老爷请您到书房一叙。” 一刻钟后,沈莳随小厮来到书房前。 小厮正要敲门通报客人来访,就听到半掩的门内传来一声咆哮: “我就晓得,现下父亲眼中就只有四弟和小妹,早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小厮被吓得一激灵,条件反射地去看沈莳,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 沈莳现在已经记得唐家几位少爷的声音了。 他一听就知道,那必定是唐二唐仲安无疑了。 “放肆!” 这时,沈莳听到唐雄一声断喝,“快滚,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 他在心中默默数了三个数,便见唐二撞开房门,气冲冲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唐二显然没想到门外有人。 他与沈莳对了个正脸,呆了呆,同时想到对方八成听到方才房中的争执,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唐二显然想说些什么,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嘴唇无声翕张了两下便扭头快步离开了。 等唐仲安的身影转过走廊,那小厮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叩了叩门板,向书房的主人通报访客到了。 “请、请进。” 听说是沈莳来了,唐雄努力平复了一下情绪,用听起来尽可能显得柔和的声音回答。 沈莳理了理衣摆,施施然步入书房。 唐雄坐在他特制的轮椅上,脖子、脸颊仍然因为刚刚动过气而泛红。 “沈少侠,请坐。” 唐雄朝沈莳露出一个有些僵硬的笑容,“实在惭愧,让你看到我那逆子不成器的样子。” 沈莳笑了笑,随口说了几句套话便略过了这茬。 他在唐雄对桌坐定,等此间主人开口。 果然,唐雄也是个直爽的性子,并不喜欢多绕弯子,开门见山便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原来是唐雄寿宴将近,除了关系好的江湖门派之外,唐门旁支也遣了不少人来,这其中便有唐雄的堂弟唐峰。 那唐峰不仅自己来了,还带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这次唐雄请沈莳来,便是要给他的堂侄女保媒拉纤的。 沈莳:“……” 都古风武侠本了,竟然还要面对这种烦人的相亲。 沈莳扮演的“沈时云”今年已经二十九了,以古代的标准那妥妥的大龄单身青年。 在沈莳的“前置剧情”里,沈时云至今未婚是因为他身患夙疾,不愿拖累好人家的姑娘,才拒绝娶亲的。 不过这只是对外的借口。 实际上沈时云和他的侍卫吴澜早就是相伴多年的情分,虽发乎情止乎礼,一层窗户纸到今天还没挑破,但这比主仆更深的情意,才是沈时云不娶的最大理由。 以前不是没有江湖朋友来替家族中女孩儿说清,光是他嫂嫂劳意晗就提过不止一次。 其实想想沈莳也可以理解,毕竟他是清风流云剑的唯一传人,沈家又已然败落,若是把家里女孩儿嫁给他,或是干脆让他入赘,那么二人诞下的孩子便是唯一的继承人了。 哪怕沈时云一个病秧子子嗣艰难,也可从族中过继子侄,总之不亏的。 沈莳虽然只是临时借了沈时云身份的玩家,但肯定得尊重人家的人设,特别是姻缘大事,更加不能替别人挖坑。 他直接搬出“前情”里沈时云的套路,驾轻就熟推了唐雄的说媒。 唐雄很是失望。 唐门的机关毒药天下闻名,但缺一门撑得住场面的功法,他一直希望清风流云剑能变成唐门的传承,才处心积虑让长子和沈玉成亲。 可惜沈玉已死,两家的姻亲纽带断了,他只得打起沈时云本人的主义,想从唐门嫡系中挑一个女孩儿,用来绑住沈时云。 “沈少侠,你不必急着回答。” 唐雄仍不肯死心,堆出一个亲切诚恳的笑容,对沈莳说道:“今日午后,后山花园有场小聚,来的都是我唐家亲眷,沈夫人和沈少侠不是外人,理应把二位一同邀来。” 这等于是说让沈莳亲眼看看那两个女孩儿合不合心意,再下决定不迟了。 ——看来,唐雄对那俩位姑娘很有信心嘛。 沈莳本想推辞,但转念一想这是调查唐家家庭关系的大好机会,实在不应错过,于是便笑着客气了几句,答应了唐雄的邀约。 ——— 沈莳从唐雄的书房里出来,已是午时正了。 作为一个套了古人壳子的现代人,沈莳还是不习惯唐门一天只吃两顿的规矩,所以每逢饭点将近,他都会回自己的小院里,让他家万能的吴景澜哥哥给他做点吃的。 沈莳和吴景澜从仪门出去,沿箭道往后院走。 二人的耳朵都很尖。 路过小花园时,他们同时听到了有刀剑破风的声音。 这几日的特训已让沈莳练出了条件反射,几乎在听到风声的瞬间就展开了辅助系统界面,进入应战状态。 然而那动静一点也没有要靠近的意思。 沈莳朝吴景澜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刻会意。 两人将脚步放到最轻,朝声源靠近。 转过两丛花木,他们便瞧清楚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唐二唐仲安一个人在竹林里唰唰地舞着刀,把一丛丛翠竹砍得七零八落——与其说是在练武,不如说是在发泄。 而唐二的四个侍卫则被主人勒令闪到一边去,不得靠近。 这会儿几人正盯着远处明显正在发癫的主子,一脸欲哭无泪的模样,显然是生怕他舞刀舞过了头,万一又突然抽起来,他们就不好交代了。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他未再刻意隐藏行踪,而是越过四名侍卫,径直朝竹林行去。 “林间舞刀,唐二公子好雅兴。” 沈莳朗声开口,大大方方地邀战: “如何,可有意与沈某过上两招?” 第164章 5.诡影唐花-11 我又不像你 唐二停止挥刀, 转头看向沈莳,目光阴沉,又透着隐约的疯狂。 ——嗯, 演技真不错。 沈莳心想:真不愧是苟到困难级别的剧本杀的玩家,这演技真是杠杠的! 要不是他有八成把握唐门的几个兄弟都是跟他一样的批皮玩家, 沈莳简直都要被这个入戏太深的眼神骗过去了。 “原来是沈少侠啊。” 唐二唐仲安唇角勾起一个明晃晃的挑衅弧度, “刚好我一个羊癫疯,配你这个痨病鬼,倒是谁也不占谁便宜。” 他说着,挥刀砍劈了旁边两根碗口粗的翠竹, “那便来一战吧!” 沈莳笑着一点头,解下腰间佩剑丢给吴景澜, 两手空空信步上前,站到了唐二面前,朝他一拱手, “请指教。” 既然是古风武侠本, 那就得装逼。 而最能装逼的莫过于强大的武力值了。 果然, 唐二唐仲安一皱眉, “沈少侠,你不用剑吗?” “切磋而已,莫要伤了和气。” 沈莳说着,弯腰拾起脚边一根手臂长的细竹子, 凌空挽了个剑花, “沈某用这竹枝足矣。” 说着,一股内力便顺着他的手凝注到了那根纤细柔韧的细竹枝上, 那软软下垂的竹竿一下便挺得笔直,犹如一柄长剑。 “请吧!” 话音刚落, 唐二便长刀一横,以千钧之势朝沈莳门面劈来。 根据沈莳的“前情”,唐二唐仲安得病前是江湖年轻一辈里的佼佼者,功夫十分了得,特别是一手刀法得其母娘家真传,刚猛凌厉,杀伤力颇为惊人。 可惜再漂亮的刀法也需得调度内力,但频繁使用内功又会让唐二的癫痫更容易复发,于是一身功夫只能就此搁置,自暴自弃当了一个纨绔子弟——也不知唐仲安与唐雄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争执,以至于唐二如此不满,拼着发病的危险也要在竹林中一番发泄。 这时刀已递到眼前。 沈莳只淡然一笑,抬手一挡,竹枝便迎上了唐二的唐刀。 唐家二公子使的刀,即便算不得绝世神兵,也是削铁如泥的。按照常理,区区一根手指粗的嫩竹枝,理应轻而易举就被唐二削成两截才对。 然而唐二的刀与沈莳的竹枝迎面撞上,只觉仿佛碰上了实心的铁柱,冲击力从刀刃传到他手上,只觉虎口一麻。 就在他惊诧的瞬间,沈莳已以一翻手腕,前一瞬还坚硬非常的枝条已变得柔韧,斜擦着刀刃而过,游蛇一般直取唐二前心。 “!!” 唐二大惊,顾不得虎口又疼又麻,条件反射抽刀回防。 然而沈莳手里枝条轻轻一荡,变招之余,再度灌注内力,竹枝斜斜一扬,削断对手一缕长发,堪堪点在了唐二颈侧。 “承让。” 沈莳点到即止,一撤手收了竹枝,退开几步,朝因要害被制而惊得愣在当场的唐雄拱了拱手。 唐二:“……” 交手不到十招就干脆落败,即便对早已放弃成为顶尖高手的唐仲安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受打击的事情。 他直愣愣地瞪着沈莳,半晌后才似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般。 “是我远不如你,我……” 唐二长叹一口气,“我输得心服口服。” 既然是要装逼,那就要拿捏好境界。 “不敢当。” 沈莳既不过分谦虚,也不趾高气扬,只丢掉手里那根竹枝,朝唐二淡然一笑: “我不过看唐二公子今日似心情烦闷,故而冒昧邀战,权当消遣罢了。” “呵呵。” 唐仲安闻言,笑了起来,“沈少侠,你果然听到我同父亲的争吵了。” 沈莳含笑微一颔首。 “你一定很好奇,我们为什么会吵起来吧?” 唐二说着,朝远处的几个侍卫瞥了一眼,然后挥了挥手,意思是让他们再退远一点。 侍卫们原本提心吊胆地紧盯竹林一隅,生怕两人比武比出什么差池,现下看他们已经停手,谁都没受伤,主人也没有要发病的样子,悬在喉间的一颗心才算落回了远处,忙不迭退得更远了些。 “我今日替父亲整理书房时,看到堂姑妈的信了。” 唐二唐仲安对沈莳说道: “直到那时,我才知道父亲在打什么主意……” 接着,唐仲安告诉沈莳,唐雄有个堂姐嫁给了“薛家庄”的庄主,薛家庄传人擅马术又擅□□,兼与边塞做骡马生意,在西北势力很大,江湖地位虽与十大门派没得比,但多少也有些头脸。 这次唐雄给自家堂姐写信,竟是希望堂姐甄选薛家出色子弟,让他们借贺寿之名来到唐门,再由唐门家主亲自相看,择其中一人作小女儿唐稚宁的夫婿,并入赘唐家。 “原来如此。” 沈莳点了点头。 ——也难怪唐二会说出“现下父亲眼中就只有四弟和小妹”这句话了。 这封信关系着门派的继承人之争。 唐雄一把年纪又中风偏瘫,确实差不多是时候从唐门家主之位退下了。 原本这下任家主之位只有四个选择——长子次子三子四子。 然而现在唐雄不打算把唐小妹唐稚宁外嫁,反而是要从另一个大家族里招婿——这一招棋便很值得深思了。 尽管唐稚宁日后的夫君是赘婿,但他背后有西北大帮派薛家庄的支持,再加上唐稚宁本身性格强势,又擅长唐门机关术,若再给父亲生下资质好的孙子,那日后唐门会落在谁手里,便不太好说了。 再加上即便唐稚宁自己不上位,她招婿以后必然会留在唐门,并在家中获得比现在更强大的话语权。 若一定要唐小妹在四个哥哥里选一个支持,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她必定会选与她一个妈生的四哥唐季庭。 所以唐雄此举摆明了就是要抬举他的庶子庶女,这对原本就地位尴尬的三个嫡子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可恨啊!” 就在沈莳琢磨着个中关窍的时候,忽然听到唐二一声嘟哝。 “本来这位置应该是我的……”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咬牙切齿,“……要不是我这病,四兄弟里,谁的天赋能越得过我去!” 沈莳:“……” 他决定冒险试探一下。 “唉,旦夕祸福,命不由人啊。” 沈莳作无奈叹息状,“其实沈某颇能明白唐二公子的不甘。” 他朝自己一指: “毕竟我这顽疾也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虽寻遍名医也难以根治,只能这么半死不活地拖着……” 沈莳将“病友”二字换了个说法: “咱俩一模一样,也是同病相怜啊!” “这怎能一样呢!” 不知沈莳的哪句话戳到了唐二的神经,他高声打断,脱口而出:“我又不像你——” 话说到一半,唐仲安似乎惊觉自己失言了,连忙打住,将后半句咽了回去。 “没什么,是我失言。” 他本能地移开视线,不敢看盯着自己的沈莳。 ——“我又不像你”。 沈莳细细琢磨着这句未竟之语。 ——到底,唐二唐仲安不像我哪一点呢? ——— 午后未时,也就是下午三点,沈莳准时来到了后花园东侧的水榭处。 水榭临池而建,沿池边自然的山势起伏分成上下两层,以九曲回廊相连,是整个后花园拾掇得最精致、景色也最美的地方。唐雄把这场“简单的家宴”——或者更应该称之为相亲宴摆在了此处。 本来唐雄也邀请了沈夫人,但劳意晗以爱女新丧为由回绝了,于是只有沈莳一个人赴宴。 江湖儿女没那么多男女大防的规矩,不需要连见一面都诸多顾忌。 沈莳发现,在场的女眷只要是稍稍上了年纪的,都很淡定的作常服打扮,只有几个未嫁人的姑娘意思意思戴了面纱,坐在挂了竹帘的辟给女眷的凉亭里。 既然是相亲宴,那自然还是要走一走流程的。 果然,唐雄看沈莳来了,就把他单独叫到一边,片刻后,便有一个中年妇人领着两个少女翩跹而至。 “这是我堂弟的两个女儿。” 唐雄对沈莳介绍了两个少女的闺名,又朝两个女孩说道: “这位便是名震江湖的‘清风流云剑’沈时云沈少侠,快给少侠见礼。” 两个女孩自然早就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 她们当然听说过沈时云这号人物,知道对方武功了得,但年纪比她们大了十岁不止,且身有顽疾,八成活不到正常寿终正寝的年纪,心里很是忐忑。 但此时二人亲见沈时云本尊,看他身材高挑、面容俊美,因服丧穿了一身白衣,头上只一根木簪,全身无多余配饰,却自有不染纤尘之感,似天外谪仙,翩翩临风,光是容貌举止就令人心生好感,先前那一点忐忑又变成了隐隐的希冀。 “见过沈少侠。” 两位姑娘撩起面纱,露出两张有三分相似,但各有千秋的美丽脸庞,朝沈莳盈盈一拜。 沈莳:“……” 他回给两位姑娘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一边还礼一边心想: 等他带着吴景澜回到现世,一定要找个合适的机会跟自家爸妈出柜,因为他实在不想让二老再给自己张罗任何相亲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没名没姓的人物就是过场NPC,走剧情用的,不用在意! 第165章 5.诡影唐花-12 游廊中的争执 这场小聚自然不会只有让沈莳见一见两位小姑娘这唯一一个目的。 很快的, 沈莳便见识了十分有趣的一幕。 这次唐雄外嫁到薛家庄的堂姐没来,却遣了得力的子弟来给唐雄贺寿,同来的还有一个中年美妇, 是薛庄主的亲妹妹,也是赘婿候选人之一的亲姑母。 唐雄让女儿唐稚宁和妾室珍珠夫人一同参加了这场家宴。 如此一来, 女眷一桌上就热闹极了。 唐小妹唐稚宁虽然是妾室生的庶女, 但确实是个厉害人物,不管真实性格如何,在必要的场合总是能以最恰当的形象示人。 在宴席上,唐稚宁对薛家庄来的夫人十分尊敬, 亲自斟茶布菜,笑容甜美中带着恰如其分的天真和娇憨, 遣词用句也极有章法,礼貌、可爱又伶俐,把客人哄得高高兴兴, 自然对这个未来侄媳万分满意。 沈莳耳朵尖, 坐的位置又刚好只与女眷那桌隔了一张竹帘, 里面传来的欢声笑语, 他听得一清二楚。 饮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薛家庄的那位夫人便挽着唐稚宁的手来给唐雄敬酒。 “唐老爷,你这闺女可真不得了!” 那中年美妇轻轻摸着唐小妹细白的小手,笑得一脸称心如意, “我听宁儿说, 她正在学习你们唐门的机关术?真是个机灵聪明的孩子!” “那是!” 侍立在旁的珍珠夫人忙不迭地回答: “连机关阁的师傅也称赞我家宁儿天赋绝伦,假以时日怕是连他也比不过了呢!” 唐雄抬头瞪了珍珠夫人一眼, 似是在责怪她话太多了,但从那略有些上挑的眉眼可以看出, 其实心里十分得意。 “我家洪俊也是个好儿郎。” 美妇显然已把唐小妹当成了自家人,笑得更灿烂了,“所谓郎才女貌,莫过如是了吧!” 听有人谈论起自己的婚事,唐稚宁恰如其分地垂下视线,作含羞带怯状。 两方家长很是高兴,已径自聊起了这门亲事的具体安排,其间夹杂着唐雄爽朗的大笑,两位夫人银铃般尖而高的笑声,以及唐小妹娇嗔的埋怨,真是好一番其乐融融。 沈莳:“……” 没想到他竟然亲眼看到了一桩相亲成功的现场。 与此同时,沈莳悄悄地注意着唐家四个兄弟的表情。 唐四唐季庭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毕竟那是他的同母胞妹,若能招来一个强有力的夫婿,对他而言无疑是一大助力。 唐大唐伯真全程垂头喝茶,一脸云淡风轻,似乎这事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但沈莳从他连眼光都不往那边瞟一下这点看出,这刻意的毫不关心反而说明他心里还是在意的, 而唐二唐仲安则冷笑连连,打量珍珠夫人和唐小妹的目光中隐含着藏也无处藏的讥诮和敌意,仿佛只恨不能天外飞来一块陨石把这对母女砸扁。 至于难得出现在人前的唐三唐叔扬,他头上戴着那只留了眼洞的白色头套,开席以后也未曾取下。 沈莳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得放弃揣测对方的心理了。 ——— 酉时,即下午五点。 家宴结束,客人各自散去。 与前几日的悠闲相比,沈莳感觉今日的剧情点格外密集。 不过他没有带着吴景澜立刻回自己的院子,而是借难得出来透气为由,在后花园里又绕了一会儿。 因为他的辅助系统刷新了【当前任务】。 ——【酉时三刻到后花园西南侧游廊附近,注意不要惊动任何人。】 既然是系统指示,沈莳当然得照做。 “唉,今天真是忙碌啊。” 沈莳装出一副闲逛的模样,往花园西南侧的游廊走,同时向身边的吴景澜感叹。 作为一个很有素养的“侦探”,沈莳的记忆力和方向感一向很好,白日时在园里粗略转了一圈,就已将这里的地形和路线全记下来了。 虽然他不知道系统让他到西南侧游廊干什么,但既然提醒他不要惊动任何人,沈莳便刻意挑了一条横穿花圃的小路,绕了个倒U字,从正南侧靠近游廊。 “嘘。” 吴景澜朝沈莳竖起一根手指,示意他不要说话,随后朝前方半掩在树荫后的游廊一指。 沈莳立刻闭了嘴,拉着吴景澜闪到了一旁。 游廊上可见两个身影,从身高和服饰判断,必然是一男一女。 然而沈、吴二人现在距离游廊实在有些太远了,饶是沈莳是绝代高手的人设,也看不清对方的长相,更听不清他们的对话。 “我们得靠近点。” 沈莳贴在吴景澜耳边,轻声说道。 不管是现世中的吴景澜,还是这个剧本里的吴澜,都对这般亲密到过分的举止没有半分抵触。 他轻轻地点了点头,左右四顾,然后朝高处一指。 沈莳顿时会意。 游廊里的那两位显然有话不想让人听到,所以支开了近侍和小厮丫头,正好方便了沈、吴二人行事。 两人飞身上了游廊。 未免踩落瓦片被人发觉,沈莳将系统加持的轻功发挥到了极致。 他沿着窄窄的屋脊向前跑,真正是轻若飞鸿、踏水无痕,一点儿声息都没有。 至于跟在他身后的吴景澜,轻功竟也毫不逊色,不仅跟上了主人的速度,更没弄出半分动静。 两人来到游廊的一个转角处,双双趴下,像两只大壁虎一样潜伏在了屋脊上。 从这个角度,沈莳已能清楚地看到游廊中那一男一女的相貌。 是唐四唐季庭,以及一个一身翠绿衣裙的年轻姑娘,姑娘肩头还趴了一只穿锦衣的小猴子。 沈莳:“……” 虽然他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姑娘,但只要一翻“前情”,沈莳便知道这带着猴子的女孩儿是谁了。 ——峨眉派来的大小姐刁湘竹,相貌美艳,性格刁钻,喜穿翠色衣裙,还有一只小猴子□□宠。 这简短的描述在沈莳那人物复杂得要命的“前情”里很不起眼,但真正见到刁湘竹的时候,沈莳仍是瞬间就将二者联系在了一起。 峨眉大小姐是唐四唐季庭的未婚妻,二人借家宴结束的机会在后花园见面,以解相思之情,本不足为奇。 不过沈莳知道系统绝对不会那么无聊,特地用【当前任务】把他叫来看少男少女谈情说爱,更何况,看二人的模样,唐四和刁小姐也不像正在调情的样子。 “所以说,你不懂!” 沈莳和吴景澜躲藏的地方是下风处,刁湘竹高而尖锐的嗓音随秋风飘入他们耳中,听得一清二楚: “你以为你妹妹若是招了薛家庄的子侄当夫婿是件好事吗!?你这心思怎么如此糊涂!” 沈莳:“……” 看来这位刁小姐还没过门,就已然看未来小姑子不顺眼了。 “湘竹,那是我亲妹妹!” 唐四唐季庭语气恳切:“我和宁儿从小感情就好,她跟我是一条心的!” “一条心?那只是你一厢情愿!” 刁小姐急了,用力踱了两下脚,惹得肩上小猴子跟着吱吱叫了两声。 “我今日跟她坐在一桌上,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丫头心大着呢,怎么可能只关心做你我附庸!她现在有薛家庄做靠山,在你爹那儿的地位升得可不是一点半点儿!” 翠衣的美貌小姐顿了顿,咬牙又道:“你爹可是连她的婚期都议好了,就在你我成亲两月后!” 唐四安慰她:“那不是还在我俩之后嘛!爹也没让宁儿越过我去了啊!” “那也不过差了两月而已!” 刁小姐似想到什么,羞红了一张俏脸,但仍一咬牙说道: “万、万一……她比我先、先诞下男孙,那你我岂非——” “哈哈哈哈!” 唐四闻言,放声大笑起来: “原来湘竹你是在担心这个!” 说着,他伸手揽过女孩纤细的腰肢,将她拉进怀里,“既然如此,那不如我们……” 此时不过下午六点不到,天还大亮着。 唐四这孟浪举动显然让名门正派出身的刁湘竹羞窘难当,连忙伸手推开自己的未婚夫,娇声怒斥一声登徒子,然后赤着一张脸,提溜着裙摆跑了,留下唐四一人独自笑得开怀。 沈莳和吴景澜都没有动。 二人潜伏在高高的屋脊上,认真地盯着游廊中那人的一举一动。 他们看到,唐四在刁湘竹跑远后,迅速收敛了笑容。 他以快到堪称变脸的速度,从调戏刁小姐时的浪荡轻浮,变得阴郁深沉,那冰冷冷的视线像淬了寒冰,压根儿不是看恋人的目光。 沈莳:“……” ——这就很有趣了。 他心想: 看来那位峨眉山来的大小姐已把唐小妹唐稚宁当成了竞争对手,而表面与唐稚宁关系很好的唐四唐季庭,似乎也不像他在人前表现出来的那样对妹妹招婿一事乐见其成。 ——还有那阴沉冰冷的目光,又是针对谁呢? 就在沈莳琢磨这些的时候,唐四深深吸了一口气,很快调整好自己的表情,恢复成平日那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他理了理拉扯中略有些凌乱的衣襟,信步走出游廊,唤过远处等候的小厮,往远处去了。 “好了,我们也回去吧。” 等到所有人都走远了以后,沈莳对旁边的吴景澜笑道: “今天我们可是看了好几场大戏啊!” 第166章 5.诡影唐花-13 杀死沈玉的理由 戌时半, 即晚上八点。 沈莳从浴室出来,一身水汽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古风剧本杀最不方便的一点,就是扮演的人物一头长发又没有电吹风, 湿漉漉地披散下来,没个把小时别想干透。 ——难怪古时候的人不爱洗头。 沈莳歪在床榻上, 默默享受吴景澜提供的擦头发兼按摩服务, 不由自主就眯起了眼。 他以前为了编剧真实性研究两晋史料,随手翻到一篇考究古人清洁的文章,说是多久多久不洗一次头,是以风流名士们的头发胡须里经常爬满虱子, 只在脑内想象了一下那画面,就觉得很有些恶心。 现在自己参与真人剧本杀, 被系统投递到这个古风世界,亲身感受过后,才深感古人洗澡洗头有多不方便。 洗浴条件就不提了, 光是这洗完头后要弄干就极花功夫。 万幸川蜀地区的农历九月还不算冷, 若是放在十月就鹅毛大雪的地区, 若是因洗澡洗头不慎感染风寒, 那可不止生一场病,一个搞不好还会有嗝屁风险。 偏偏他一个现代人习惯了每日洗澡,最起码也是隔天洗头,即便是冒着OOC的风险, 沈莳也没能改掉这个习惯。 好在系统对他们这些玩家不至于如此严苛——起码至今为止, 没因为这事给他发过OOC警告。 “主人,您在想什么?” 看沈莳露出这种猫咪被顺毛一样的表情, 吴景澜暗暗有些好笑,又忍不住觉得非常可爱, 若不是被系统限定的NPC身份所制,他真想像从前一样揉一揉他的头发。 “唔,我在想……” 沈莳睁眼,慢悠悠回答: “为什么死的是玉儿。” 吴景澜用梳子细细梳理着沈莳的头发,一边梳一边问:“您认为是为什么呢?” 沈莳轻轻笑了笑。 就这几日打探到的消息来看,即便只是江湖中区区一门一派,也能玩出九龙夺嫡的氛围。 唐家四兄弟连同一个庶女唐小妹,大家似乎都对这下一任唐门家主的位置有些想法。 “唐老爷似乎很喜欢用联姻巩固唐门势力。” 沈莳说道:“玉儿、峨眉派的刁大小姐,还有今日宴上那薛家庄的赘婿,乃至想强塞给我的那两位唐家小姐,都是一样的套路。” “有理。” 吴景澜在听到“两位唐家小姐”的时候,给沈莳梳发的手稍稍重了三分,又怕扯痛了他,连忙将那把发丝用手捋顺,“您认为,小姐的死也是因为这个吗?” 沈莳丝毫没有察觉吴景澜刚才那短暂的失态,只将脑袋往吴景澜肩上靠了靠,方便对方施展,“玉儿的情况,我认为没那么简单。” 吴景澜:“哦?” 沈莳不答反问:“我问你,如果玉儿死了,谁受害?谁得益?” “受害的当然是唐大少爷。” 吴景澜回答:“而得益的,如果以继承人的角度来看,或许……是唐家另外三位少爷,还有那位庶小姐了。” 沈莳点了点头。 这是最明显不过的事情。 唐大死了未婚妻,也就很可能失去了沈家这门亲戚的助力,获利的自然是他的弟妹们了。 “可是,若只是为了打压唐大少就要杀死玉儿,我认为不合理。” 沈莳却又继续说道: “因为唐大少爷是个跛脚,又不得他爹的喜欢。” 是的,唐大唐伯真本身就缺乏当继承人的资本。 就这些时日的观察所得,沈莳认为,除非唐四和唐小妹死了,他才有可能和老二老三争一争下一任家主的位置。 既然唐大威胁性不大,那么凶手又何必为了针对他杀害沈玉呢? “原来如此。” 吴景澜很配合地回了一句。 沈莳:“……” 他忍不住回头看了吴景澜一眼。 吴景澜像没觉得这一扭头有什么不对一般,只朝沈莳温柔一笑,继续帮他梳头。 ——真像啊! 沈莳心想。 方才那个瞬间,给了沈莳一种莫名的既视感,让他想起了从前对小兰说的你要学会捧哏,在自己分析案情的时候,得适时搭话的一幕。 但沈莳很快把这个想法按捺了下去。 因为这是在剧本杀里,而吴景澜的角色是个NPC,有些话他可以对人工智能说,但对NPC表露出来就是OOC了。 “既然这个推测有不恰当之处,那我们何防从别处想想。” 沈莳将心中翻涌的思绪压下,让自己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在案情上,“凶手杀害玉儿,会不会是为了杀人灭口呢?” 杀人灭口,也是侦探小说里一个极其常见的行凶理由了。 受害人意外知道了点什么,这让凶手感到备受威胁,于是将之杀死以令其不能开口。 但这推测仍让沈莳有所疑虑。 在沈莳的“前置剧情”里,沈时云的侄女沈玉是个温柔恬静、弱质纤纤的内向姑娘。 她在家时就极文静,来到唐门后,更是很有寄人篱下的自觉,日日宅在小小的落英院里,别说四处晃悠招灾惹祸,就连一墙之隔的花园都只在母亲的陪同下去过一两次而已。 这么一个笼中鸟一样的小丫头,又能知道些什么非要被人灭口不可的秘密呢? 吴景澜日日跟在沈莳身边,显然也对沈玉的性格和生活习惯有一定的了解,也提出了同样的疑问。 “好,我们再换个可能。” 既然还是想不通,沈莳干脆又把这个猜测再度搁置,提出了新的可能性: “会不会是凶手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吊死鬼’,所以连残杀少女都要模仿呢?” 吴景澜眨了眨眼:“您的意思是,小姐只是枉死的牺牲品?” “嗯。” 沈莳点了点头,“毕竟落英院在后山别院的东北角,位置偏僻又鲜有外人,若是凶手单纯只想找个猎物,会盯上玉儿也不奇怪。” 吊死鬼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魔头,即便鬼王宗覆没已有二十五载,现在提起这个名字,还有许多人能数得出他的斑斑劣迹。 如果犯人真如沈莳猜测的那样,是唐门中某个人的话,那么凶手冒用吊死鬼的身份,就必须做出足够骇人听闻的案子,才能让人迅速联想到那凶名赫赫的魔头。 如此一来,被杀的女孩儿必定不能是死了也无人在意的侍女、丫鬟一流,而得是在唐门内稍微有些重要性,又便于下手的人物。 沈玉恰好就很符合这两点。 “嗯,有些道理。” 吴景澜替沈莳梳好头发,摸了摸那已干了七成的发丝,总算满意了。 他放好木梳,才慢悠悠地说道: “只是有一点,凶手分明想隐藏行踪,又为什么要冒充吊死鬼犯案呢?” 沈莳:“……” 他转头看向吴景澜。 要不是两人身处的环境不对,沈莳差点儿要以为他们还像从前一样,周末闲着无事,约三五好友玩一盘剧本杀,正在一起盘案情了。 “唔……” 沈莳微微蹙起眉,仔细想了想,“确实……这跟我们现在知道的事实相背。” 事实上,从“吊死鬼”把掏了肝的药人埋进乱葬岗这点来看,那吃肝的魔头其实并不想让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沈玉身死在前,药人尸体暴露在后。 换而言之,如果凶手不用吊死鬼的手段杀害沈玉,还煞有介事地留下吊死鬼的专属记号的话,短时间内并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 所以说,如果凶手是故意彰显自己的存在感,那随便杀个小厮佣人,再把挖了肝的尸体扔在显眼处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做那么多麻烦的事情。 沈莳:“……” ——连这个推理也行不通吗? ——— 看沈莳的眉头越皱越深,吴景澜实在不忍心看他劳心伤神,于是伸手抚上他的眉心,“现下线索还太少了,您不必过于纠结。” 吴景澜用指腹轻轻揉平那小小的川字纹,又移到沈莳的两侧太阳穴处,替他推拿穴道。 太阳穴乃是人体要害,头骨最薄弱的地方,练武人士的关窍。 按照沈莳那绝世剑侠的设定,若非绝对信任之人,定然是不会让他碰触的。 沈莳在太阳穴被按上瞬间,身体僵硬了一下,生怕听到OOC的提示音。 好在并没有。 沈莳暗自松了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挨在了吴景澜肩头,任他替自己按摩头部的各大穴位。 久违的放松感袭来,沈莳眯起眼,像只打瞌睡的猫咪一样,全身都放软了。 “时间不早了。” 吴景澜双手按在沈莳后脑处,沿着脊柱推拿头皮,抬头看了看桌上的滴漏,“主人,您也早些休息吧。” 对古人而言,亥时已是就寝时间了。 沈莳在这个世界待了九天,多多少少已经习惯了古人的生物钟。 他想坐起身,收拾收拾就准备睡觉,又实在舍不得现在这般温柔又亲昵的肢体接触,左右为难间,干脆一咬牙一狠心,拉住对方的衣服,“阿澜,你陪我一起睡吧!” 吴景澜:“……” 虽然他当人工智能小兰时也经常陪在沈莳身边“侍寝”,但那时沈莳不知道他的身份,自然也不会觉得尴尬。 但现在,沈莳可是百分之一百知道他芯子里就是吴景澜本人的,还要自己和他躺在一张床上,就实在有些出格了。 ——笨蛋! 吴景澜心道: ——你难道就真不怕你吴哥一个克制不住,对你做点儿什么吗? 第167章 5.诡影唐花-14 寿宴开始 9月15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天。 今日是唐门家主唐雄的六十一岁寿辰。 沈莳今日也和平时一样早早就起床了,一番洗漱之后,先带着吴景澜往后山别院去。 辰时半, 早上八点,沈莳到达落英院。 沈玉要停灵半月, 现在还没下葬。 与外头的热闹截然不同, 小小一方落英院仍是一片缟素,犹如被四堵高墙隔绝出来的异世。 沈玉的棺木停在正堂中,虽然有冰镇着,但也难免有了异味。蛋白质腐败的气味与线香的浓香混合在一起, 是一种难以形容,但一定会让人感到不适的诡异味道。 沈莳迈过门槛时, 看到的便是嫂子劳意晗一身白衣,茕茕立于灵堂中的身影。 哪怕他知道这只是一场剧本杀,也难免在此时心有戚戚, 对这可怜的女子感到了十万分同情。 “嫂嫂。” 沈莳轻声叫到。 劳意晗回头, 朝沈莳温柔一笑, “时云, 你来了。” 沈莳上前,给侄女上香祭拜,一套流程驾轻就熟,已是这些天做得再习惯不过的了。 拜祭完沈玉后, 沈莳陪着劳意晗到偏厅稍坐了一会儿。 “今晚的寿宴, 我就不去了。” 劳意晗接过嬷嬷送来的茶,轻轻呷了一口, 对沈莳说道:“毕竟玉儿新丧,我这当母亲的……” 沈莳点了点头, 表示理解。 即便都是没那么多讲究的江湖人士,劳意晗的身份也实在尴尬,确实不方便出席寿宴。 “嫂嫂且宽心。” 沈莳安慰道:“想必唐老爷也定然不会见怪的。” “正是、正是!” 一旁的嬷嬷连忙帮腔,“夫人您啊,就是心思太重、哀思太过了!” 沈莳听嬷嬷开口,目光便挪到了那中年女人身上。 在沈莳的“前情”里,这位嬷嬷今年已年过五旬,从劳意晗还是闺阁少女时就随伺在身边,后来又陪嫁到沈家,已在沈家服侍了很多个年头,与主人感情极深,很能说得上话。 沈玉横死,劳意晗悲恸万分,每日以泪洗脸,十日来肉眼可见瘦了一大圈,哀愁憔悴之色,身边每个人都看在眼中。 嬷嬷眼看劳意晗这么伤心,自然担忧她哀毁过度坏了身子,总是见缝插针地劝解几句,但愿主人能早些走出丧女之痛。 “夫人,现下玉儿小姐虽然不在,但您也得保重自己。” 嬷嬷一边念叨着,一边端来一盘撒了细砂糖的米糕,“您今日早餐连半碗粥都没吃完,可让老奴我如何是好啊!” “……” 劳意晗摇了摇头,把糕点推给了沈莳,“白发人送黑发人啊!老爷走了,玉儿也去了,我一个人……要不是杀害玉儿凶手还没抓到,我简直、简直……” 说着,她眼眶一红,眼泪又滴滴垂落下来。 “夫人您又怎么是一个人呢!” 嬷嬷连忙一指沈莳,劝慰道: “二爷还在这里呢!还有——” 她眼珠子一转,又接着说道: “还有唐家大少爷,他可是您的外甥,也是您的至亲啊!” 沈莳适时帮腔,“是啊,嫂嫂,你莫要太过悲伤了,我和伯真都是你的亲人。” 他迎着嬷嬷感激的目光,向劳意晗保证: “我们一定会寻出杀害玉儿的凶手,以慰她在天之灵!” ——— 沈莳带着吴景澜从落英院出来,是巳时二刻,也就是九点半左右。 因别院住的多是唐门女眷,沈莳又是个没娶亲的单身男青年,是以一向都很规矩地从落英院外侧的箭道穿行,尽量不靠近别的院子,以免闹出不必要的瓜田李下。 但这一次,他的辅助系统却通过【当前任务】通知他,让他必须在九时三刻经过东侧碧霞院外的花园。 虽然沈莳从来没有进过碧霞院,不过倒是知道现在那处院子被分给了峨眉来的刁湘竹刁小姐。 ——好在只是让我们从碧霞院外的花园路过。 沈莳一边按照当前任务的指示往指定的位置走,一边在心中吐槽:不然我还得光天化日之下翻墙进人家姑娘的院子,万一被巡逻的侍卫看见,怕不得被当成吊死鬼了! 他按照指示,差不多在巳时三刻经过碧霞院外的花园时,就听到了有人争执的声音。 “真是反了你了!” 这一嗓子尖锐高亢,一听就是年轻女孩的声音。 沈莳和吴景澜很熟练地往旁边树丛一闪,悄无声息地腾挪到一个方便偷窥又不会被对方发现的角度。 争执的是两个姑娘。 其中一个沈莳昨日才见过。 那女孩身着一身碧绿衣裙,头上斜簪一支镶翠珠花,肩上蹲一只小猴,正是峨眉派的大小姐刁湘竹无疑。 至于另一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年纪,相貌普通,服饰比刁湘竹朴素得多,大约是个丫鬟。 “要死了你这臭丫头!真不知羞!” 刁湘竹一边骂着,一边用力拧那丫鬟的胳膊,“让你随便跟男人说话!让你随便跟男人说话!” 那小丫头显然被拧得疼了,又不敢躲,只能抱着手臂瑟缩不已,呜呜哭着求饶。 “还有,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人的身份,那可是你未来姑爷的竞争对手!你竟然还倒贴上去!?” 刁湘竹越说越气,伸手抽了那丫鬟两耳光: “看我打不死你这不要脸的小蹄子!” 沈莳:“……” ——好个封建余毒的霸凌现场! 沈莳听到这里,大概已能猜到是什么事了。 这丫鬟看着眼生,在“前情”里也没有能对得上号的人物,大概是刁小姐从峨眉派带来的。 结果这丫鬟竟然偷偷与某个男人搭了话,还不幸被主人撞到,才会落得个被打骂的下场。 虽然刁湘竹没有指名道姓,不过既然是“未来姑爷”——也就是刁小姐的未婚夫唐四——的竞争对手,又是男性,那目标就很窄了,左右不过是唐四的三个哥哥而已。 鉴于唐三唐叔扬被火烧伤,照侦探小说的常规套路,一张毁容脸没吓哭路人就不错了,自然不可能还有勾搭年轻异性的资本。 而唐大和唐二都是相貌堂堂的帅哥,光论相貌,都有让女子心动的资本。 不过沈莳觉得,与老成持重的唐大唐伯真相比,花名在外的浪荡公子唐二唐仲安的嫌疑要更大一点。 他默默把这个情报记在了心中。 ——— 酉时三刻,即傍晚五点四十五分。 沈莳离开他住的清心院,去赴唐门现任家主唐雄的六十一岁寿宴。 因并非整寿,又兼吊死鬼杀人的阴影未除,是以这寿宴规模并不奢豪,赴宴的人数也不算多,也就在院子里排了十张八仙桌而已。 沈莳的座位被安排得很好,就在主位下首一桌,算是给足了他这位青年剑侠面子。 主人还没到场,客人们都忙着互相寒暄,这里一个“久仰久仰”,那儿一个“失敬失敬”,实在套路又无趣得很。 沈莳身为清风流云剑的唯一传人,又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剑侠,当然躲不开这个环节。 待到他终于安安稳稳坐到自己席位上的时候,一路久仰失敬下来,只觉口干舌燥,脸都要笑僵了。 这时有机灵小厮捧着茶壶过来,给他倒了满满一杯香茶。 沈莳这才注意到,唐门给他们这些客人提供的,竟然是在古代已算很昂贵很精致的青瓷餐具。 他端起斟入茶水的杯子,细细端详,低声赞了一声“漂亮”。 “沈少侠好眼力!” 斟茶的小厮大约是领了任务的,看沈莳似是对餐具感兴趣,连忙凑上来替主家显摆: “这些青瓷是端王爷赏下来的,器形精巧、釉色纯正,且触手温润,可是难得的珍品!” 沈莳含笑点头。 桌上的青瓷杯盘通体呈一种翠竹般的碧绿色,在夕辉中盈盈生光,哪怕没有半丝花纹也显出了富贵气。用网络流行语来说,就是看起来就很高级。 尤其是此刻被沈莳端在手上的那只茶杯,透影透光的碧绿杯盏中盛着深绿色的茶汤,仿佛沉入了一块水头极好的美玉,实在赏心悦目得很。 沈莳将那只青瓷杯仔细把玩了一番,才将它放下,又转向那斟茶的小厮: “再请教小哥,那这些琉璃杯又是作何用的?” 就如沈莳所言,除了成套的青瓷餐具之外,每个座位前还放了一个红色的杯子。 那些杯子大小、形状都与青瓷杯相差仿佛,却是琉璃质地的,呈现出一种血玉般的淡红色,晶莹通透,很有点儿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 “不敢当您的请教。” 小厮连忙谦辞,随后伶俐地解释道: “今日寿宴上饮的都是西域送来的葡萄酒,色泽鲜红、浓艳非常,合该配这红琉璃的杯盏才是!” “原来如此。” 沈莳明白了。 唐门不愧是名门大派,确实讲究。 嘴里说着非常时期不便太张扬,实际上却连在这个时代中原无法自产,必须从茶马道千里迢迢运来的红葡萄酒都拿出来宴客了。 又因为既然是红葡萄酒,自然得用同色系的杯子来盛放才能显出酒色之靡丽,于是便有了这每人一只的淡红色琉璃杯,也算是很下血本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想必各位机智的读者都猜到了,不出事的寿宴能叫寿宴吗? 第168章 5.诡影唐花-15 可惜我娘去得早 酉时半, 即傍晚六点。 唐雄一家入席。 沈莳注意到,唐门家主唐雄进屋时,帮他推轮椅的是他的妾室珍珠夫人, 四儿一女跟在身后,颇有点父慈子孝、其乐融融的意思。 ——有趣。 沈莳随其他客人一同起身, 一面向寿星作揖, 一面兴致勃勃地观察唐家众人的模样。 唐雄穿了一身锦衣,头戴玉冠,红光满面,须髯修得整整齐齐, 人虽仍坐在轮椅里,但一派掌门的气势丝毫不减。 珍珠夫人身着一件宝蓝描金的长裙, 头上、颈间、手腕皆是珠光宝气,戴了许多名贵饰物,完全就是正牌夫人的排场, 若是不知情者根本不知她不过只是个妾室而已。 唐二唐仲安、唐四唐季庭, 还有唐小妹唐稚宁三人也穿得贵气, 装扮与寿宴很是匹配。 唯独唐大唐伯真的衣着却意外朴素, 只一件天青色长袍,身上也无太多饰物。 沈莳笑了笑,心想:看来,他这位表侄儿对他香消玉殒的未婚妻倒还当真有些情义嘛。 另外, 大约是宴会上必须吃饭喝酒, 不好戴遮掩全脸的头套,所以唐三唐叔扬今晚换了个镶金描银的半脸面具, 从额头一直遮到人中处,只露出一张嘴和一个下巴。 沈莳注意到, 唐三暴露在外的面部皮肤确实留有被烈火灼烧过的痕迹,上唇因疤痕硬化而出现了明显的萎缩,哪怕不说话时也会歪向左边,露出右侧的牙龈来,看起来十分狰狞。 当唐三从众人面前走过时,附近的客人都条件反射地将目光放在他扭曲的嘴唇上,又迅速意识到这很不礼貌,连忙突兀地移开了视线。 而接下来的发展,则更是让沈莳看得津津有味。 唐雄的轮椅是唐门的机关师们在他偏瘫以后精心特制的,比古时候那些普通的木制轮椅结实和舒适百倍不说,还有升高降低、调节角度、转向刹车等听着就很高大上的功能,和现代轮椅比起来也毫不逊色,那精心雕琢的外观更是一看就很精贵。 珍珠夫人一路将唐雄的轮椅推到了主人席八仙桌的主位。 接下来,若是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身为原配长子的唐大唐伯真,居嫡居长,自然应该坐到唐雄右手边的次席处。 然而珍珠夫人借帮唐雄调整轮椅高度的机会,用身体挡住了次席,愣是唐二、唐三都坐好了,也没让唐大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唐大唐伯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迫站在一旁,脸色已不大好看了。 又是一番折腾之后,珍珠夫人帮唐雄调好了轮椅高度。 这时她施施然站直腰,拉过唐四唐季庭,朝唐大嫣然一笑,“你爹方才说有话要跟季庭说呢。” 说着,珍珠夫人极其自然地将唐四摁在了唐雄右手边的次席上。 沈莳:“……” 在这个面子大过天的江湖里,当着一众宾客的面给唐大难堪,这位珍珠夫人是铁了心让所有人知道她儿子要上位了。 “我确实有些琐事要交代季庭。” 而本应该替长子主持公道的唐雄却只是用稍带了责备的目光瞥了珍珠夫人一眼,没让四子起来,反而对唐大抬了抬下巴,淡淡地说道:“伯真,你便委屈委屈,与你四弟换一换位置吧。” 不知从哪句话开始,偌大一个正堂安静得落针可闻。 宾客们不管之前在干什么,此时都把视线集中到了主人席上。 唐伯真被晾在上百道视线中,只觉自己一张脸皮好似被人剥下来当众踩在脚下,霎时间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青,双手握拳藏在衣袖中,指甲抠破了掌心也浑然觉不出疼痛来。 但偏偏他不能在此时发作。 唐大只能深吸一口气,回了一声“知道了,父亲”,然后绕过半张桌子,去坐本应是庶子的第五席。 就在唐大垂头走向第五席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低低的嗤笑。 “嘿。” 那声音虽然故意压低了,但音量控制得刚刚好,恰恰是唐大能听见,但又不能为此做些什么的程度。 他抬头朝笑声的方向看去。 只见唐小妹唐稚宁面纱半掩,乖巧而文静地立在一旁。白纱下露出了她的半张俏脸,菱唇微勾,挑出一个轻蔑的冷笑。 沈莳:“……” 他就坐在主桌下首一席,相当于在VIP席近距离观赏唐门这出临时插播的宅斗戏,当然也听到了唐小妹那声讥笑。 ——就看唐大能不能忍下这口气了。 沈莳觑着青年因羞愤而憋得发紫的一张俊脸,已经在想象他怒而掀桌的画面了。 然而唐大唐伯真到底没有发作,只僵硬的扭过头,假装未曾听见。 反倒是唐二唐仲安,这时端起自己面前的茶杯,装模作样啜了一口,然后懒洋洋地用扇子敲了敲自己的手心:“哎,这可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他转头瞥了珍珠夫人一眼,“谁曾想当年陪送的添头,今日也要坐地起价咯~” 珍珠夫人闻言,原本得意洋洋的一张脸唰一下就白了。 “放肆!” 唐雄被次子的无礼给惹毛了,还有力气的左手拍得桌子砰砰作响,作势要教训唐二这逆子。 “哎呀爹,今天您老人家寿辰,可别动气嘛!” 唐二眯起眼睛,长得和他爹有六七分相似,却年轻许多的英俊面孔直面唐雄,丝毫没有怯意。 “爹,您平日忙于门中事务,我少能受您教诲,说话不懂事了点,您别见怪。” 他朝唐雄笑了笑,语气随意,但话里的机锋却似针一样扎人,“唉,可惜我娘去得早!不然像这会儿我话说得不应景了,她便合该要指点我了。” 唐雄:“——!!” 他被次子噎了个倒仰,偏偏唐二搬出他已死的填房,他要是不想还没开席就先搅黄了自己的寿宴,就没法再追究。 于是唐雄只能板着脸训斥了几句,然后揭过这茬儿,打发妾室和小女儿回安排给女眷的里间,然后硬挤出一张笑脸,仿佛无事发生一般宣布宴席开始。 宾客们当然也要配合主家的表演。 众人纷纷举杯邀饮,仿佛集体失忆,彻底遗忘了方才那一番闹剧。 ——— 推杯换盏、觥筹交错间,很快便已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若是忽略掉开场时那一出好戏,沈莳觉得,这倒是一场气氛热烈的寿宴。 他一边吃,一边不动声色地注意着主位上那群人的一举一动。 唐二唐仲安闹过一场以后便没再作妖。 唐三唐叔扬则全程一言不发,只默默陪坐,喝酒吃菜,仿佛是个莫得感情的傀儡。 唐四唐季庭则坐在他爹旁边,几乎成了唐雄的代理人,又要忙着伺候他爹,又要忙着应付下首宾客,忙得不可开交。但偏偏越是忙碌越能显出他的地位,且他似乎也很擅长应付这样的场面,似鱼得水,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至于唐大唐伯真,则显得比唐三还要沉默。 沈莳觉得,他仿佛有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与他人争锋,也不知是当真对父亲心灰意冷放弃了那掌门之位,还是隐忍不发再图日后了。 正在沈莳思忖间,他忽然听到唐雄在叫自己的名字。 他连忙回神,发现原来是唐雄正让四个儿子向他敬酒,口中说着一些客气吉祥话,还有意无意提到以后两家或成姻亲那桩子事。 ——啧! 沈莳心想:真烦,他果然还没死心。 不过心里虽不耐,但该应付的场面还是得应付的,还要应付得体体面面。 沈莳端起酒杯,站起身,恭敬又客气地回应了几句,又说了些好听的祝寿话。 反正他是当编剧的,还有系统外挂的语言加持,不说出口成章、文采斐然,应付这些江湖武夫倒也绰绰有余。 场面话说完,就该喝酒了。 沈莳现在扮演的剑侠沈时云身患夙疾,一旦发起病来能把他折腾掉半条命——沈莳可不希望再体会一次那种传说中的会呼吸的疼。 来赴宴前,吴景澜就千叮万嘱,让他千万不要喝酒。 沈莳虽不知道自己发病的原理,不过人生病了戒烟戒酒是现代人的常识,沈莳也当然不会故意作死。 于是他总是趁旁人不留意时悄悄把琉璃杯里的红酒倒掉,再舀一勺汤碗里的红豆甜汤进去——反正古代的葡萄酒杂质多颜色浊,与红豆汤有六七分相似,再用有色杯子一盛,就更难分辨了。 沈莳的武功高强,连使这些小动作的速度都快如闪电,至今得手数次,旁人皆没瞧出破绽。 唐雄与四个儿子举杯,一口干了杯中红酒。 沈莳也优雅地饮尽了杯子里的红豆汤。 “爽快!” 唐雄大笑道:“合该与沈少侠再饮一杯!” 说着,便一边让侍酒的小厮给客人们满上,一边支使唐四给他添酒。 沈莳:“……” 他现在人是站着的,酒杯就拿在手里,身后的小厮已端起酒壶,伸着胳膊要帮他添酒了。 ——看来这一杯是逃不了了。 沈莳在心中苦笑: ——还好只是喝一杯而已,应该不要紧……吧? 第169章 5.诡影唐花-16 第二个死者 一听唐雄说还要再饮, 唐四唐季庭连忙起身去取酒壶,亲自给他爹斟酒。 唐四的动作着急了些,兼之今日服饰繁琐华丽, 侧身时长长的织锦衣袖往旁侧一扫一拖,正好带倒了与他隔了个转角的唐三唐叔扬的茶杯。 唐三放下酒杯, 条件反射想要去扶, 却来不及了。 青瓷杯倒下,里面小半茶汤洒出,迅速渗入厚厚的桌布之中。 立刻有两个伶俐的小厮上前。 一个人端走打翻的茶杯,连同唐三喝空的酒杯一起拿到后面;另一个人则手持抹布, 迅速擦净了桌上的水渍。 唐三想说些什么,但一旁的唐四还在为这失误絮絮地道歉, 态度之诚恳,实在让他难以招架。 这小小的乱子只持续了一分钟。 唐四还没絮叨完,小厮已端着一只托盘上来, 将续好的茶和葡萄酒重新放到了唐三面前。 “行了行了, 多大点儿事!” 唐雄一句作结, 朝沈莳举起酒杯, “来来来,沈少侠,我们再喝!” 他的四个儿子也端起了杯子。 沈莳:“……” 他看到,唐三朝唐四季庭瞥了一眼, 没有去端那只酒杯, 反而拿起了茶杯。 在一群喝酒的人里,唯独唐三唐叔扬竟大咧咧的手持茶杯, 实在突兀得难以形容。 不过唐三自从被火烧毁容了以后,据说性格就变得孤僻乖戾, 因此他不管干出什么事来,仿佛也不值得旁人吃惊。 而且这么一个注定只是个陪衬的废物公子,管他喝茶还是喝酒,其他人也懒得置喙,唐雄更是连视线也没往三子那儿多分一点。 沈莳仰头喝下了那杯葡萄酒。 ——真难喝! ——度数也好低! 这是沈莳对于这个剧本里的葡萄酒的两大感想。 他虽然不嗜酒,但多多少少也尝过现代红酒的滋味。与现代精酿的红酒相比,这古代的原生态葡萄酒的涩味很重,口感也很粗糙,相反酒味却很淡。 更准确的形容,像是兑了一点儿酒精的没加糖的酸葡萄汁。 ——难怪客人们放开了喝也不见醉意。 就这个尝起来十五度不能再多的酒精浓度,想要让这些习惯了烈酒的江湖人喝醉,怕是当真难度不小。 ——— 戌时,即晚上七点。 唐大唐伯真悄悄地离了席。 片刻后,唐伯真回转,同时一箱箱贺礼流水似地搬进了院中,这是要唱礼单了。 沈莳昨日就看唐伯真在清点寿礼,心想他这个表侄儿虽然今天当众受辱,又不得他爹的喜欢,不过该他做的事情还是做得滴水不漏,让人挑不出错来。 “华山派宁掌门,赠乾坤八卦图一幅,四驭化元丹一盒~” “龙门秦家庄秦庄主,赠金镶玉如意钩一对,锦缎十匹,绣品八幅~” “南海仙陵岛林老爷,赠明珠一斛,赤红珊瑚树一株,缠枝对鸟金项圈一只~” …… 箱子一只只抬到堂前,当众打开,炫过后又抬出去。 屋中登时一片珠光宝气,客人们也很配合的赞叹连连,给足了主家面子。 这礼单足足唱了一刻钟。 礼单唱完,唐大唐伯真便退出堂屋,与一个管事一起,指挥着一众小厮杂役将这些价值连城的礼品逐一清点入库去了。 亥时,即晚上九点。 满屋的灯盏已添过一次灯油,寿宴仍在继续。 沈莳作为一个被动社牛实际社恐的ISTJ,其实已经对宴会十分腻味,只希望快快结束,放他回去和吴景澜独处。 大约是上天、或者该说是系统剧本大神听到了他的心声,主桌那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 沈莳转头一看,只见唐二唐仲安此时正摊倒在太师椅上,双目上翻,口角歪斜,牙根紧咬,大片大片的唾沫随着他的抽出从唇边溢出,顺着脖子流到了他的衣领上。 ——唐二的羊癫疯发作了。 沈莳以前没机会接触癫痫患者,只在小说电影里看过相关的描述,现在亲眼看到唐二的羊癫疯大发作,才知道这病抽起来真的很吓人。 “快快快!把二少爷抬下来!” “神医呢!欧阳大夫再哪里!” “快,少爷要咬舌头了,巾帕拿过来!!” 很快一群人便将主桌围了个水泄不通,忙着抢救犯病的二少爷。 宴会自然进行不下去了。 唐雄只能草草宣布散席,让唐大和唐四分头安排宾客回自己的住处。 “沈时云”在唐门住了大半年,而沈莳这些天也没少在大宅里到处乱逛,即便不看“前情”,也不需要任何人引导,自己拿了一盏灯,遛着弯儿就摸回清心院去了。 ——— 亥时二刻,沈莳回到清风院。 吴景澜已经守在院门口等着他了。 “我回来了。” 沈莳朝吴景澜笑道。 “主人。” 吴景澜接过沈莳手里的提灯,虚虚搀住他的臂弯,“您累了吧?快回屋歇歇,我这就替你烧水。” 沈莳闻言,弯起双眼,低低地笑了起来。 虽然两人都穿着古装扎着发髻,但这个场面、这般对话,实在和他们俩从前一模一样。 以前沈莳被老师带着跟剧组的现场,好几天甚至大半个月不能回家,每次解放了以后,都不是先回自己家,而是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找吴景澜。 彼时吴景澜已自己在外买了一套小公寓。 每回沈莳快要到了,都会在临下车前给吴景澜发一条定位信息。 然后当他乘电梯上楼,电梯厢门一开,他便能看到吴景澜站在屋门前,正含笑等着他。 沈莳越想越高兴,心里甜丝丝的,又带了些隐隐的酸涩,忍不住就着吴景澜搀扶的些微助力靠在了对方身上。 “当真很累?” 吴景澜误会了沈莳这一靠的意思,低头仔细打量对方的脸色,似是生怕他的夙疾又有反复,“您觉得哪里不适吗?” 两人的距离很近,吴景澜这一低头便闻到了沈莳身上的酒气。 虽然很淡,但那确实是喝过酒的证据。 “主人,您喝酒了?” 他蹙起眉,语气中带出了隐隐的不悦与责备。 “就一杯而已!” 沈莳马上分辩:“真的,我一直偷偷把酒换成红豆汤来着!就那一杯被唐老爷盯着,我才不得不喝!” “唔。” 吴景澜含糊地应了一声,再度确认,“没喝醉?” 沈莳点头如捣蒜,“宽心,我清醒得很!” 吴景澜又问:“亦无不适?” 沈莳又答:“没有,真没有!” 说话间,两人已回到了屋中。 就在吴景澜准备帮沈莳换下繁琐的衣服时,两人忽然听到院外传来骚动声。 “怎么回事?” 沈莳立刻竖起耳朵,听声辨位,“是冲着我们这儿来的。” 一句话的功夫,脚步声已至清风院门前。 “沈少侠!” 有人咚咚咚地砸他的门板,隔门高喊: “出事了沈少侠!您快开开门啊!” 沈莳和吴景澜赶到院门前,打开了刚刚才关上的门板。 “沈、沈少侠,是大少爷叫我来请您的!” 来人作小厮打扮,因跑得太急而满脸大汗,气喘吁吁,“出、出事了!请、请跟我到机关阁去!” 沈莳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厮叫什么名字,不过凭借优秀的记忆力,确实对他的脸有那么一丝丝的印象,知道对方确实是唐大唐伯真的人。 他和吴景澜交换了一个对视,然后两人一起跟着这来领路的小厮,直奔位于后花园的机关阁。 一边跑,沈莳一边问那小厮: “究竟发生了何事?” “其、其实……小、小的我也不是很、很清楚……” 可怜这小厮平日只负责干些端茶倒水的活计,不通武艺,肺活量跟沈莳和吴景澜没得比。 他一路跑来,现在又得跑回去,已经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还要勉强回话,一句话只得说得断断续续,“只是、只是听有人来报,机关阁外发现了血迹,待、待守卫——” 他急喘了两口气,“待守卫去看时,竟发现‘双桅间’里,有、有人——” 沈莳连忙追问:“是谁!?” “是、是小姐!” 那小厮说道这里,话音已带出了哭腔:“小、小姐她——吊、吊在屋里,大约已经……” ——大约已经死了。 沈莳在心中默默补完了后半句。 小厮是唐大唐伯真的侍从,他口中不加姓氏的“小姐”,只可能是唐小妹唐稚宁。 沈莳一面跑,一面回忆着今晚寿宴的情形。 寿宴开始前,珍珠夫人推着唐雄入席,他的四子一女跟随在后。 那时候,唐小妹唐稚宁确确实实还活得好好的。 接着便闹出了唐四抢占唐大的次席,妾室和庶妹联手挤兑唐大,唐二借题发挥,反而给了珍珠夫人难堪的一幕。 随后唐雄觉得自己面上有些挂不住,便将珍珠夫人和唐小妹唐稚宁都打发了。 哪怕是不怎么讲究礼俗规矩的江湖儿女,男女分席的习惯还是有的。 是以唐门给女眷们准备的坐席安排在了正堂后面的内室,珍珠夫人和唐稚宁就是去了那儿。 接下来,她们就再没回过正堂。 直至唐二唐仲安发病,宴会匆匆结束为止,沈莳都没有再见过这一对母女,自然也就无从得知唐小妹是什么时候遇害的了。 第170章 5.诡影唐花-17 双重密室 亥时五刻, 即晚上十点十五分,沈莳带着吴景澜赶到位于唐家大宅后花园东南角的机关阁。 此时机关阁外已聚了不少人,数十名唐门弟子将机关阁里里外外围了三层, 闲杂人等轻易无法靠近。 好在沈莳不是闲杂人等。 唐大唐伯真与负责守卫的执事有过交代,看沈莳来了, 连忙亲自带他进入机关阁, 穿过一楼的走廊,到达案犯现场——或者更准确的描述,是犯罪现场的外围。 因为此时此刻,虽然每个人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唐小妹唐稚宁的尸体, 却没有一个人能靠近她。 那是一个实打实的密室。 ——太棒了。 沈莳在心里吐槽:在连续两个变格本之后,终于又来了一回传统意义上的密室谋杀案了。 他一边想, 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 唐门的执事和弟子都被打发到外围守着,不准进入机关阁内。故而现在呆在走廊里的,只有唐门家主唐雄和唐大唐伯真, 以及深受唐大信任的管家与两三执事而已。 唐小妹唐稚宁就死在机关阁一楼最内侧的房间中。 那房间名叫“双桅间”, 是机关阁中最大的一个房间。 根据唐大唐伯真的说明, 这个房间之所以得名“双桅”, 是因为它的门锁非常特别。 “这房间的门锁是唐门前代机关师的心血结晶,非常特别。” 唐大苦着脸向沈莳解释: “这门锁与普通的锁头不同,一左一右各有一根金属插销,一粗一细, 一旦锁上, 就像帆船支棱起一高一低的两支桅杆,故名‘双桅锁’。” 沈莳点了点头。 “这双桅锁固定在门板上, 只能从房间里面扣上,一旦扣上之后, 人从外面根本无法开门。” 说着,唐大拉着沈莳来到关得严严实实的门板前,示意他低头往里往一个硬币状的凹孔里看,“沈少侠,请看。” 沈莳眯眼一瞧,便看到那凹孔里有两条朝门板方向深入的隧道,左边一个约有黄豆大,右边一个只有绿豆大,里面像是塞了什么东西。 “这就是双桅锁扣上以后的样子。” 唐大解释道: “两根插销插进锁道里,这门就开不了了。” 沈莳蹙了蹙眉,“这么说来,这门是没法子从外面打开了?” “开门的方法还是有的。” 唐大叹了一口气,“不过得用专用的锁剪插入到这两个锁道里,将两根插销顶到某个特定的位置,再剪断绞索,使‘双桅’自动脱落——只是这么一来,这锁也就算废掉了。” 沈莳:“……” 虽然他没见到那□□的实物,不过听唐大这般描述,他已脑补出了消防员叔叔救人时用的液压剪了。 与现代只要有钥匙基本上内外都能开的门锁不同,古时候的锁头,通常只能从一侧上锁。 不过毕竟是以机关傀儡术闻名天下的唐门,连门锁都要搞得与众不同一些。 “那,锁剪在何处?!” 沈莳心道总不会到了这时候还舍不得一个机关锁吧,“速速取来打开这门啊!” “已经遣人去取了……” 唐大唐伯真额头沁出一层热汗,悄悄朝他爹的方向瞥了一眼。 “锁剪在我房中。” 唐雄毕竟是江湖中久负盛名的老前辈,即便中风偏瘫,感知依旧很是敏锐,自然发现了长子看向自己的目光,“这双桅锁究竟是我唐门精巧之作,故而锁剪也由我保管……” 他叹了一口气,表情显出了难以掩饰的颓唐,“万万没有想到,第一次动用,竟是在此等场合!” 沈莳点了点头,说了几句安慰的话,目光却在四周游走。 ——— 唐小妹唐稚宁陈尸的“双桅间”只有一个出入口,便是那反锁的房门。 门旁有一扇窗户,沈莳目测了一下,用现代计量单位来看,大约一米见方,足以容人从容通过。 只是这扇窗却装了一道铁栅栏,风格颇似古装片里的监狱窗户,每一根铁杆都有拇指粗,且间隔只有不到十厘米,成年人是绝对不可能钻过去的。 而通过这些铁栅栏的间隙,沈莳可以清楚地看到双桅间内的景象。 双桅间的日常用途大约是个制作机关傀儡的工作室,室内面积很大,沈莳目测足有个三十平米的样子。 房间的东、西两侧有两张既宽且长的工作台,以及用以存放零件、器械的柜子。而正中央是什么都没有的大片空间。 唐小妹唐稚宁纤细娇小的躯体就正正吊在房间正中的屋梁上,直直悬挂下来,脚下空荡荡的,足尖离地足有一米。 沈莳注意到,唐稚宁身上穿的是她出席唐雄寿宴时的那一身衣服。 她的裙子是桃粉色的,领口、衣摆、袖子上都有深粉与浅紫色的藤花纹,夹杂着丝丝缕缕的金线,式样很是华丽。 只是此时这套漂亮的裙子被利刃割了个七零八落,血迹将衣裙染得斑斑驳驳,右侧整幅衣袖几乎被完整切开,破碎的布料悬挂下来,被周遭火光一照,像吊挂的一条斑斓锦蛇。 而唐小妹唐稚宁悬空的脚下有一个巨大的印记,是一只脖子上挂着套索的蝙蝠——看起来像是用死者的血画出来的。 ——与沈玉死亡时的现场非常相似。 沈莳:“……” 他想,看来凶手是打算把这个杀人的锅再扣给二十五年前走脱的魔教余孽吊死鬼了。 “沈少侠……” 唐大唐伯真凑到沈莳旁边。 在有旁人在场的时候,他便不管沈莳叫表叔了,“这……应该是吊死鬼干的吧?” ——果然。 沈莳对唐大的想法毫不意外,“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那不是明摆着的吗?” 回答的不是唐大,而是轮椅上的唐门家主唐雄。 “门反锁着,唯一的出入口就只有这扇窗户了!” 唐雄抬起活动自如的左手,朝装了铁栅栏的窗户一指: “能穿过这般狭缝的,也就只有练了《阎罗索命大法》的吊死鬼了!” 在沈莳的“前置剧情”里,确实详细提及了《阎罗索命大法》这门□□功法的奇异之处。 据说练习这门功法的人,经脉运转与常人相反,内力和身法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巨大的提高。哪怕是筋脉尽断的废物,一旦练成了《阎罗索命大法》,也能成为绝世高手。 且修习《阎罗索命大法》者,周身筋骨会逐渐变得柔软,能随意拆卸组装,柔韧性异于常人,能通过狭窄的缝隙或孔洞。 当年的吊死鬼就是用这一招卸掉自己周身大关节,藏在门板与房梁的夹缝里,躲过了追兵的搜查,侥幸逃脱的。 “唔……唐老爷所言有理。” 沈莳点了点头,“但前提是,这屋子确实只剩这唯一的出入方法。” 语毕,他便快步上前,开始检查门窗。 ——— 早就有知名作者总结过密室类侦探小说的套路。 沈莳作为一个剧本杀小说玩家,此时就决定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按照这些套路一个个捋过去了。 首先,最容易想到的一个可能性,就是窗户的铁栅栏有什么猫腻。 沈莳一根一根仔细检查了铁栅栏的铁条,确认它们每一根都是由实心的坚固精铁所制,并牢牢固定在窗户上,无法拆卸组装,也没有利用视觉差一类的错觉,给其中某一条留出更宽的空间以后,才放过了那扇窗子。 再然后就是检查门了。 密室小说的老掉牙套路之一,便是一扇明明没锁的门,硬是假装它已经锁了。 这样的方法有很多。 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是凶手在叫门时大喊“门锁了!”,并同时自己拉住门把,在别人撞门时使劲儿往里拽,确保门无法一下子打开,给在场的其他人一种“门锁上了”的错觉。 为了不给凶手这个造假的机会,沈莳调出了辅助系统,又让其他人离门远些,然后运起内功,在内力的加持下,往门板上用力撞了撞。 厚重的木门被沈莳撞得晃动了两下,但没有被撞开。 这就说明了门板确实是锁上了的。 “……沈少侠……这约莫是行不通的。” 唐大唐伯真以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沈莳,似乎对他的异想天开表示震惊。 “您看看,这道门,其实有两道门锁。” 唐伯真往稍高处一指,“现在,两道门锁都锁上了。” 随后,他向沈莳解释,这“双桅间”除了从内侧上锁的精致机关锁“双桅锁”之外,在大约人头顶的高度,还镶有一个古时候最常见的传统插销锁。 与现代的弹簧式插销锁不同,古时候的插销锁非常简单粗暴,就是用个衬套固定住一根可以左右移动的木栓子,要锁门时,手动将木栓插到锁座里就行。 沈莳穿成沈时云以后,在唐门生活了十天,已经对这种古老又笨重的木插销锁很熟悉了。 他照唐伯真的指点,透过大约三毫米宽的门缝里看——果然,在大约他头顶的高度,横着一根木栓。 那木栓起码有两厘米宽,现在就那么抵在门后,明显是已经上锁了的样子。 沈莳:“……” ——这居然还忒么的是个双重密室! 第171章 5.诡影唐花-18 密室的诡异之处 既然双桅间的门上有两道锁, 那便意味着,即便用锁剪打开了双桅锁,门也还是开不了的。 沈莳将自己的疑虑跟唐雄和唐大唐伯真说了。 “哦, 这倒不妨事。” 唐大闻言,朝沈莳一笑, “门中有精巧器械, 能插入门缝,锯开这木栓,我已差人一同带来了。” 说话间,便有一个执事模样的中年男人匆匆跑进来, 恭敬地呈上了两样物件,“老爷, 锁剪和金丝锯我都拿来了!” 唐雄一个中风偏瘫,不止站不起来,连惯用手都没多少力气的残疾人, 自然是不可能亲自来开锁的。 而双桅锁又是唐门中绝不外传的精致机括, 知晓原理、会操作锁剪, 此时又有资格站在这里的, 唯有唐大唐伯真一人而已。 唐大倒也坦然,接过那把精致的锁剪,拿在手里咔咔两下,便变出了一粗一细两根杆子。 “沈少侠, 请看。” 说着, 唐大不知又扣动了什么机括,沈莳便看到两根杆子顶部竟然同时伸出两片螺旋形的刀片, 再一拨弄便搅缠在了一起,“这便是剪断锁中链条, 让‘双桅’脱落的剪子了。” 沈莳点了点头。 唐大来到门边,将两根杆子轻缓地推入到凹槽中的两条轨道里,等两根杆子完全插进轨道后,再拨动某个机括—— “开了!” 唐大唐伯真叫道。 第一道锁已开,接下来便是打开第二道锁了。 第二道锁是传统的木插销门。 随后,沈莳便见识到了唐门机关术究竟有多前卫。 那把精致的金丝锯长得很像现代的拉链线锯,但锯身非常纤薄,手柄处居然还有一个拉杆,反复拉动的时候链条会旋转起来,颇有几分现代电锯的效果了。 唐大仍是亲自动手。 他让执事替他搬来一个垫脚的绣墩,然后站上去,将锯身插进门缝里,拉动手杆,沈莳便听到了滋啦滋啦的声音,同时有细碎木屑飞溅掉落。 锯开木栓稍稍花了一点时间。 沈莳在心里默数了足有快两百秒,唐大才说了一句,“成了!” 随后,他跳下了绣墩,朝众人一颔首。 立刻有个机灵的执事上前去,撞开了双桅间的门板。 沈莳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 房间的墙壁上有壁灯状的烛台,四壁分别各点了两盏。 但双桅间的室内面积足有三十平米,八盏壁灯对这偌大的空间来说,仍是颇为昏暗的。 不过沈莳现在的身份是个顶尖剑客,五感比常人更为清明,这点照明已足以让他清楚地检查案发现场了。 他首先要看的当然是唐小妹唐稚宁的尸体。 唐稚宁被吊在高高的房梁上,悬吊她的“绳索”是一条杏色的刺绣丝带,原本应该是她的腰带。 女孩儿的双脚离地足有一米,脚下什么都没有,要变成悬空的状态,当然只可能是被人挂上去的。 除此之外,唐稚宁身上还有许多横七竖八的伤痕,显然是被刀剑一类的锐器给划拉出来的,手足,躯干,甚至一张俏脸都被割得乱七八糟,整个人都面目全非了。 除此之外,地上的蝙蝠血纹也与沈玉那次很相像——至少特征与沈莳记得的没有太大分别,只不过这次凶手把“索命蝠”画在了死者的脚下,且比前一次大了不止一倍。 “沈少侠,您快过来看看!” 这时,沈莳听到唐大急切地叫他的声音。 他回头,便看到唐大唐伯安站在门前,大声叫他:“这里,有血迹!” 沈莳连忙跑到门边。 这是他第一次从门的这一侧看那传说中的“双桅锁”。 那锁头从外观看有点像现代的旋转式门锁,只是它可旋转的部分是一个精巧的金属制的L字形扳手。 现在,那扳手上明显沾了血。 沈莳轻轻地用手指碰了碰那血迹,已经干透了,但颜色仍旧鲜艳,显然是刚刚沾上不久的。 他又试着掰了掰那扳手。 果然,转动扳手的时候,一粗一细两根“桅杆”便会从锁头深处探出。 只是因绞索已被剪断,它们现在只能稍稍探出个一公分左右,无法插入到凹槽里卡住内部的门档。 “这得稍微用些力呢。” 沈莳一边试着转动门把,一边朝窗户看去。 用钓鱼线穿过门把手,再从门外拉动把手将锁锁上,这可是侦探小说里用到烂了的梗。 沈莳第一时间怀疑的便是除了栅栏外几乎完全开放的窗户,比起“犹大之窗”这种小到爆炸的高难度操作,一米见方的窗户实在是非常厚道了。 只是那窗户离门的距离足有两米半,沈莳不知道所谓的“机关高手”到底能有多高明,只是这样的距离,想要用鱼线、铁丝、长杆之类的东西进行远程操作,恐怕也并非易事。 “我想,想要从窗户那儿操作门锁,恐怕……” 唐大唐伯真显然也是个玩家,顺着沈莳的视线,一眼就看穿了他这位侦探的想法。 “您看这里。” 他指了指门锁,“在设计双桅锁的时候,工匠便考虑到需得防止有人从外部撬锁,在此加装了挡板。” 说着,唐大将门合上,让沈莳更清楚地看到“挡板”的效果。 果然,在门关上的时候,双桅锁的扳手位置就会被一块“凹”字型的挡板完全挡住,找不到可以走线、走钢丝的空间。 沈莳:“……” ——果然不愧是困难本,绝对不会让我一眼就看穿它的诡计。 他在心中默默吐槽。 不过反正他已经把这双桅锁的外部结构、操作方法,以及命案现场的具体情况牢牢记在脑中了,等回去以后,再拉着他家吴哥慢慢研究不迟。 沈莳暂时放下了双桅锁的问题,接着去检查第二道木制的插销锁。 插销的木栓呈正方形,大约两厘米粗,结构与他那清风院里的完全一样。 现在栓子被切断的那节一半卡在锁挡里,另一半则维持在“前推”的状态。 在木栓的抓手位置,也沾上了血迹。 沈莳:“……” 他蹙眉想了想,转身朝尸体走过去。 这时唐稚宁的尸体已被唐雄命人放了下来,现在正直挺挺地躺在地上,等欧阳神医来给她进行最后的检查。而刚刚经历了丧女只痛的唐门家主唐雄此刻就陪在女儿的遗骸旁,沉默地坐在轮椅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沈莳照样说了几句安慰的场面话,然后蹲下来,翻过女孩的右手手掌。 女孩的右手没有被凶手划烂,但掌心和五指都沾了血。 “……这血……” 显然,唐大唐伯真也对唐稚宁手上的血迹颇感疑惑,“难道说,那门锁,是妹妹自己锁上的?” 沈莳的眉心蹙得更紧了。 他站起身,左右四顾。 很快的,他又发现了更多的血迹。 除了唐稚宁被吊死的位置正下方处有从伤口滴落的成片血泊之外,双桅间的地面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沈莳沿着它们反复走了几次,发现血迹从门口一直延伸到与门口几乎呈对角线的西侧操作台前。 “……” 沈莳抿紧了嘴唇,用一种困惑的,难以理解的表情反复打量这血迹的轨迹。 他的脑海里已经生成了一个很具体的想象,但想象的内容却让她感到难以理解。 他想到一个女孩儿遇到了袭击,在危急关头想到了可以躲进这能一旦反锁就固若金汤的双桅间里,于是捂住受伤的伤口,一路逃到此处,然后用沾血的手锁上了双桅锁,唯恐不够,又锁上了更高处的木质门栓。 接着,女孩儿看到凶手追来,条件反射地远离门窗,躲到了角落的操作台前。 ——这似乎是最符合现场情况的逻辑。 可如此一来,凶手如果没有进过双桅间,又怎么杀死女孩,切坏她的遗体,最后将尸体高高吊到房梁上,还留下了那索命蝠的血纹呢? ——— “……” 沈莳凝眉寻思片刻,问唐大唐伯真:“你们是如何发现唐小姐出事了的?” “机关阁的守卫每四个时辰换一次班。” 唐大回答: “今晚亥时,下一班守卫来换班,却没看到上一班守卫,便觉事情有异。于是细细一搜索,发现前一班守卫四人已死了……” 原来今日因为是唐门家主唐雄的寿宴,各处值班的唐门弟子虽不能擅离职守,但都被赏下了平常吃不到的精贵点心菜肴。 但不知为何,机关阁的四名守卫的餐食里被人放了剧毒,吃下后便即刻毒发身亡,连报个信儿的机会都没有,无一例外全死在了机关阁后面的小班房里。 守卫们的加餐是戌时,也就是晚上七点左右送到的,负责送餐的小厮已被扭住严刑审问过了,但他坚称自己只是接了管事的活计,在厨房里拿的餐盒,绝对没有干过下毒的事。 “现下我已差人将厨子全都圈禁起来了,稍晚些便让那小厮指认是谁给他的餐盒。” 唐大略一沉吟,神情颇显疑虑: “但今日寿宴本就忙乱,因客人太多,又需打点各处,门中平日里用熟了的厨子根本不够,只得到镇上另雇了不少帮厨与婆子……” 沈莳听懂了。 言下之意,厨房里生面孔很多,出出入入的人谁也不认得谁,正是投毒行凶的大好机会。 -------------------- 作者有话要说: 《犹大之窗》是约翰.迪克森.卡尔的经典庭辩式推理小说,同时也是密室的一种操作手法。 至于是指啥,没看过有感兴趣的小伙伴自己去看看吧~ 第172章 5.诡影唐花-19 这真是吊死鬼所为吗? 就在沈莳和唐大唐伯真说着话的时候, 欧阳神医终于姗姗来迟。 亥时那会儿唐二唐仲安突然发病,抽搐得厉害,让人送回了自己住的雅正院后, 欧阳神医便一直留在了唐二那处,替他扎针药灸, 还新开了一副安神定惊的方剂, 让药童煎了,盯着唐二喝下了才算完事。 是以当唐雄遣人去请他时,欧阳神医还在雅正院里没走,听闻了这桩惊变, 连忙嘱咐来传话的下人切勿声张,莫要惊动了才刚刚睡下的唐二, 然后收拾收拾,便匆匆赶来了。 唐雄让两个可靠的执事陪欧阳神医给唐小妹验尸,然后请沈莳同他一道移步到机关阁中的另一个房间。 沈莳耳朵尖, 他在四五步外跟着, 便听到唐雄正与管家窃窃私语。 “……什么?还没找到吗!” 即使刻意压低了音量, 但唐雄的嗓音中仍然不自觉的暴露出了他的焦急和烦躁, “这大晚上的他能去哪里!快把人找过来!” 管家唯唯诺诺地应了,一溜烟执行家主的吩咐去了。 虽唐雄的话里没有指名道姓,但沈莳是何等聪明之人,一下就猜到了“内情”。 上一回沈玉遇害, 他赶到现场时, 唐大和唐四两兄弟都在场。 这回唐小妹唐稚宁被杀,唐雄没理由只找来唐大, 却不叫唐四。 尤其唐稚宁与唐四唐季庭一母同胞,关系更加亲密, 更是没有不让他到场的道理。 如此一来,唯一的可能,便是唐雄已让人去寻过唐四了,只是没找着而已。 ——这就很有意思了。 现在已是子时,也就是深夜的十一点,寿宴又刚结束不久,唐四何以深更半夜不在自己屋里,偏偏躲到了连对他很熟悉的门中人都找不到的地方了呢? 如此一联想,沈莳又发现了更有趣的“巧合”。 他的“侄女”沈玉死的那天晚上,情况与今日出奇相近。 当日也是唐二唐仲安突然发病,不久后便发现了被害人的尸体,唐雄得信后匆匆赶去现场,并叫上了能派上用场的两个儿子。 只是今晚唐雄没找到他最宠爱的小儿子,所以现在怒上加怒,又不敢声张怕引起更多的非议,只能暗自憋屈得脖子都红了。 ——— 9月16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一天。 子时半,即半夜零点。 唐雄、唐大唐伯真和沈莳待在机关阁一楼南侧的一间像是小书房的房间里。 欧阳神医验尸完毕,回来向唐老爷复命了。 这一次死的是唐雄最宠爱的掌上明珠,欧阳神医的态度比上一回更为谨慎。 “唐小姐是被吊死的。” 欧阳神医一开口便直白地陈述了唐稚宁的直接死因。 一听爱女惨死的因由,唐雄脸色骤变,显得伤心且愤怒。 接着欧阳神医详细地叙述了他的发现。 把神医的尸检报告翻译成通俗直白的表述,唐小妹唐稚宁的最直接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被她自己的腰带挂住脖子,活活吊死在房梁上的。 换而言之,她那满身横七竖八的狰狞割痕,都是凶手在她断气以后才补上的。 神医没有在唐稚宁的身上发现多少挣扎的痕迹,所以他大胆推测,唐小妹被吊起来的时候可能已经失去了意识,或者凶手的武力值实在太强悍,双方战斗力对比过分悬殊,才无力反抗的。 “不过在下以为,前者的可能性要远胜于后者。” 神医继续说道: “因为我在唐小姐的身上发现了别的伤痕。” 欧阳神医告诉众人,除了满身的刀伤外,唐小妹唐稚宁身上还有两处可疑的伤痕。 第一处在她的右侧腰处,似是被匕首一类的短刃刺中后留下的,伤口不算太深,但出血量要明显大于死后再切割的那些创口,是以欧阳神医凭经验认为,那是在姑娘还活着的时候被刺出来的。 另外一处伤口在女孩儿的后背上,是吹箭一类的细且尖锐的小凶器留下的。 伤口附近的皮肉微微发黑,显然是淬了毒,或是沾了麻药。 欧阳神医推测,姑娘中了那一箭以后,八成就已失去行动能力,任由凶手摆布了。 沈莳:“……” 这倒是一个令他大感意外的新发现。 这就意味着,凶手不止带了一件武器,并且在谋杀一个不会武艺的少女时,用上了三种不同的武器。 “请问欧阳大夫。” 沈莳适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您认为唐小姐是何时遇害的?” 欧阳神医捋了捋须髯,沉吟片刻,然后才谨慎地回答,“小姐的遗体微微有些发凉,约莫已死了有一两个时辰了。” 沈莳迅速地在心里换算了一下时间。 欧阳神医是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开始验尸的,往前推一两个时辰,那死亡时间大约应该是晚上七点到九点这个区间。 这也与机关阁那四个倒霉的护卫被毒杀的时间段相吻合。 七点到九点这段时间,正是寿宴进行时,客人们吃酒吃得正欢,不应该没有人知道唐小妹唐稚宁的去向才对。 于是沈莳转向唐雄和唐大,“唐小姐是何时离开寿宴的?” 关于这个问题,唐雄当然是第一时间调查过了的。 根据唐稚宁的生母珍珠夫人所言,大约戌时,也就是晚上七点时,唐小妹在喝了一碗银鱼羹后就感到腹中隐隐有些不适,便带着侍女离了席。 当时珍珠夫人只以为小女儿今日喝多了酒,又用了不好克化的吃食,是以肠胃不适,闹了肚子。 加之珍珠夫人那时已把自己当成了唐门的正牌女主人,忙着游走在各门各派的女眷之中,左右应酬,便也分不出心思管女儿去哪里拉肚子了。 结果她这一忙碌便忙到了散席,女儿还未回返,珍珠夫人便想着等会儿绕到女儿住的晴空院看看唐稚宁的情况到底如何了。 没想到她还没来得及去找人,便等来了唐小妹惨遭杀害的噩耗。 ——又是戌时。 沈莳在心里琢磨: 看来,凶手把时间卡得很好,便是要让目标在晚上七点之后落单,方便他或者她动手杀人了。 “那跟唐小姐一同离开的侍女此时人又在何处?” 沈莳又问。 “那丫头也死了。” 唐雄回答。 随后,唐雄告诉沈莳,今晚跟唐稚宁一同行动的是她平日很亲近的一个贴身丫鬟,年纪约莫也就十三四岁,且不通拳脚功夫。 那小姑娘被人发现死在机关阁附近的一处蒿草丛中,死因是背上的一支剧毒的吹箭,至于具体是什么毒药,则还要交给药园里的制药师傅仔细检验一番。 “那么唐小姐吃的银鱼羹又检查过了吗?” 沈莳再提出了下一个问题。 唐雄和唐大闻言,对视一眼,皆露出了懊悔之色。 这古时候宴客可不像现代,大酒店里开筵席,饭菜还要留样以便食物中毒时能取个证什么的。古时候的菜吃过了便是吃过了,碗盘撤下以后便全泡进水盆里,由仆妇小厮负责清洗,早就分不出哪一碗是唐小妹碰过的了。 “不过倒也不是毫无线索……” 这时,唐大接了话: “因青瓷餐具数量有限,故而只有固定的几桌能用得上。在外间只有我们的主桌和沈少侠您坐的次席是青瓷餐盘,而在内间则只有妹妹那唯一一桌了。” 沈莳懂了。 原来这王爷赏赐的青瓷餐具一共只有三套,故而只有三桌用上了。 男人们的外间有两套,被安排在了唐家人坐的主桌,还有沈莳他们这些贵客坐的下首次席。 而女眷们的内间只分到了一套,就在珍珠夫人、唐小妹的那一桌上。 正因为青瓷餐具名贵,所以厨房里一见是青瓷的盘碗,便知道这是唐门自家人要用的食物,自然要和普通客人的那些区别对待了。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妹妹素来不喜葱姜味道,是以羹汤里从来不加这些大料……” 唐大转向他老爸,确认道:“父亲,是这样吧?” 唐雄铁青着脸点了点头。 因唐家上下都知道唐小妹的饮食习惯,所以厨房每次盛鱼羹一类的汤羹,都会特地留出一碗不放葱姜的给唐稚宁,佣人们在端汤羹时也会注意把没加料的端给她。 “原来如此。” 沈莳懂了。 “看来是有人往唐小姐的鱼羹里加了泻药,故意让她中途离席,因如厕而落单,好方便下手截杀。” 唐雄和唐大都点了点头,看来他们都同意沈莳的想法。 “这倒是有些蹊跷了……” 沈莳抿了抿唇,看向唐雄和唐大,眼神和语气都颇为锐利: “能熟知唐小姐的饮食习惯,又能混进厨房,在没加葱姜的鱼羹里下泻药……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吊死鬼一个外人所为啊。” 唐雄和唐大脸色顿时都隐隐有些发青。 “沈少侠说得不错。” 事到如今,唐雄也实在没法嘴硬,简单粗暴地把锅都推给二十五年前的吊死鬼了。 “老夫这便安排人手,将唐门上下里里外外搜查一番,定要找出那下毒害我门人,又残杀我女儿的凶徒来!” 第173章 5.诡影唐花-20 铁索与鬼面黑衣人 9月16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一天。 丑时,也就是深夜一点钟。 在这个关键时刻,因为唐门家主唐雄找不到他最心爱的小儿子唐四唐季庭, 因此只能将带人搜山的任务交由长子唐大唐伯真负责,同时自己则安排管家和一众可信管事搜查前后山的两座宅院。 与前一回一样, 沈莳的辅助系统也在【当前任务】处提醒他参与搜山, 并指定了“后山东北方”的范围。 沈莳当然得照做。 于是他以担心嫂嫂劳意晗的安危为由,加入了搜山队,还顺利被划拉到了辅助系统要求的东北方。 此时夜色已经很深了。 唐门上下却一片喧嚣,甚至比寿宴时还要更热闹三分。 一队队巡山的弟子手执火把, 沿崎岖山道往山里行去,仿佛一条条蜿蜒的火龙。 沈莳和吴景澜在一名执事的带领下, 走在一条狭窄的山路间。 此处位于唐门后山,在女眷们所住的别院的东北方。 众人沿山路走了大约有两刻钟,回头看时, 别馆高墙已全然隐没在茂密的林荫之中, 只能隐约看到远处有薄薄一层橘光, 是大宅各处点燃的火把。 “沈少侠, 前方不远处便是悬崖了。” 执事对沈莳说道。 沈莳点了点头,示意他们过去看看。 几人又往前走了约莫一刻钟,果然看到了一道高企陡峭的悬崖。 沈莳眯着眼分辨了一下方向,朝断崖前方的另一座山头一指, 问随行的执事:“那是唐门的前山吧?” “少侠好眼力。” 那执事点头, “其实这里才是前山与后山距离最近之处,只是此地悬崖过分陡峭, 土质又较为疏松,不合适架桥, 故而才把飞虹桥挪到了半里外的峡谷处。” 沈莳一颔首,“原来如此。” 飞虹桥就是连接前山与后山的廊桥,防卫严密,两端都有唐门弟子日夜看守。 “主人。” 这时,沈莳听到稍远处吴景澜在叫他:“请过来瞧瞧。” 沈莳简直想给自己这个无比靠谱的神队友点一百八十个赞。 他循声朝吴景澜走去,便看到对方伸手朝前一指: “您看,那儿。” 沈莳:“!” 他看到,在林荫的掩映间,竟有一条铁索横贯断崖,从后山这头一直延伸到前山那头。 “这铁索是怎么回事?” 沈莳问跟上来的执事。 “这铁索在此处已有些年头了。” 执事回答: “原本这是门内为防有人攻山,断了飞虹桥后留的后手。后来偶尔也会用它来运送一些货物,不过这几年用得越发少了。” 沈莳想了想,问: “人能从这上头过吗?” 身为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四有青年,沈莳可是将“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背得滚瓜烂熟的。 一看这横贯两山的铁索,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它能不能用来过人。 “唔……” 执事神色略显迟疑,“在下学艺不精,定然是过不了这铁索的。” 说着,他转向沈莳,“不过若是沈少侠您这般武功绝世的高手,应当不成问题。” 说着,执事像想起什么,笑了起来,“说来,当年沈少侠您的兄长,‘白衣剑仙’沈凌云来此做客时,就曾经以轻功横越铁索,脚步平稳如履平地,实在让我等大开眼界。” 沈莳:“……” 好么,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不上去试试简直对不起系统和剧情给他安排的双重铺垫。 沈莳无比庆幸他先前刻苦练习了很久的武功操作界面。 要知道这儿虽然是两座山头距离最近的地方,但铁索拉直了也有一百多米,而且铁索下方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毫无疑问绝对是粉身碎骨的下场,直接原地GG,也就不用管什么真凶不真凶的了。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但为了维持自己绝世高手的人设,沈莳还得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来。 “既然我大哥试过,那我也来试试好了。” 他说着,不着痕迹地朝吴景澜看了一眼。 吴景澜朝他轻轻地点了点头,非但没有阻止,还带了鼓励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看吴景澜的反应,沈莳顿时就安心多了。 ——绝对不会失败的! 他点选轻功技能,在蓄力条亮起的瞬间,飞身跃上了铁索。 真人全息游戏的实感和键盘网游真是截然不同。 在这一瞬间,沈莳当真体会到了武林高手的快乐。 他感觉自己身体轻若飞鸿,下盘又稳若磐石,双足在技能加持下快速移动,脚尖稳稳地踩在铁索上,几乎连摇晃都没有摇晃一下。 ——真是太爽了! 要不是不想人设OOC,沈莳一定会忍不住大声欢呼起来。 百米长的铁索很快便到了头。 沈莳切了个跳跃,落到了对面的山崖处。 虽然他暂时还不知道系统特地给他安排这么一段剧情有什么作用,不过他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个事实:只要轻功够好,这道铁索是完全可以过人的。 “好!好!太厉害了!” 执事看沈莳的身法如此漂亮,在山崖那边使劲鼓起掌来,几个随队的弟子也大声叫好。 沈莳微微一笑,再度跃上铁索,以同样优雅而平稳的姿势,很快回到了对面。 “厉害!沈少侠当真厉害!” 执事一点都不吝惜对沈莳的赞美,连连拍手,“您这身轻功,可半点都不逊于令兄当年啊!” 沈莳只是谦逊地微微一笑,装逼装得十分得体又有度。 然而下一秒,沈莳突然脸色一变,朝着树林某个方向大喝一声“什么人!”,便飞身跳起,掠进了树影之中。 ——— 沈莳本以为系统特意给他安排这段搜山剧情,便是要让他发现隐藏在这里的连接两座山头的铁索,外加让他在人前装装逼以巩固自己的高手形象的。 然而实际上,在等着他的居然是一场动作戏。 沈莳一边在心里疯狂吐槽这该死的系统忒么的就不能放过他这个纯种文科生,一边将轻功技能用到极致,追赶在前方逃窜的黑影。 唐门那几个执事和弟子他不知道,但沈莳有绝对的把握,吴景澜一定就跟在他身后。 只不过吴景澜毕竟只是他的侍卫,武功和他仍有些许差距,估计一时半刻还真不一定能跟得上他现在的速度。 沈莳知道现在他只能靠自己了。 前方那人穿了一身黑衣,身法虽比沈莳稍逊一筹,但似乎对周遭地形非常熟悉,每次沈莳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撵上对方了,那黑衣人便会身形一闪,藏到某处障碍物后,凭此又拉开一小段距离。 一般人被这般耍弄几次,八成就要火气上头了。 但沈莳在几次剧本杀里已磨出了沉稳性子,一点都没中对方的挑衅,只亦步亦趋跟在黑衣人身后,终于将人逼到了某处开阔地带,这才脚下一个冲刺,同时拔出长剑,朝黑衣人后心直刺而去。 这一杀招逼得黑衣人不得不回身防御。 今日是农历九月十六,正是秋高气爽、月如银盘之时。 满月高悬天穹,凭借这明亮的月色,沈莳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 那人看身形应当是个高大的男子,全身穿一套武侠剧里标准的夜行衣,从头黑到脚,连双手都大半隐在黑色的袖套里,唯有一张脸是白的,却不是正常人的白皙,而是因他戴着一张苍白而狰狞的鬼面。 ——吊死鬼! 沈莳脑海中立刻闪过了这三个字。 那鬼面似是用了某种死物的皮肤拼接缝合而成,呈现出一种过分突兀的毫无血色的苍白,黑色的缝合线歪歪扭扭地遍布全脸,像横七竖八的蜈蚣。 面具在“嘴”的位置豁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拖出一条半个巴掌长的“舌头”,便是最经典的吊死鬼的形象了。 那黑衣人没有带武器,听到剑风袭来,利落地一个回身,竟右手成掌,迎面拍向朝自己刺来的利剑。 沈莳的剑分明还没碰到那黑衣人的皮肉,却感到有一股气劲将他的剑锋推歪了一寸。而黑衣人已擦着那一寸的空档往侧边一闪,堪堪躲过了这一击。 ——是个高手! 只试了一招,沈莳已心里有数了。 不管这人是不是真凶,但至少对方在人设上的武力值定然不比“沈时云”要低,若不小心应付,分分钟要在这里翻车! 沈莳当下打点起精神,愈发小心谨慎。 黑衣人闪开沈莳的一击,便一个神龙摆尾,抬腿朝沈莳腰侧踢来。 沈莳眼见银光一闪,这才知道这人并不是没带武器,而是他的武器都藏在了阴险至极的地方——比如正朝他踢来的那鞋跟处,就镶了一寸长的利刃! ——还真是很有□□余孽的范儿! 沈莳一边躲过这一踢,一边反手就是一剑,去削黑衣人左肩空门。 两人斗在了一处,你来我往二三十回合,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时,身后又有风声靠近。 沈莳只听来人踩踏树枝的脚步声便知道,是他家吴哥赶到了! 第174章 5.诡影唐花-21 唐四的下落 果然, 几秒后,吴景澜就赶到了。 他抽出长剑,站在沈莳旁边, 与他一同对敌。 那戴着鬼面的黑衣人一看援兵到了,当下也不恋战, 手腕一甩便丢出一物。 ——开玩笑, 这儿可是以机关暗器闻名江湖的唐门! 沈莳和吴景澜当下身形疾退,躲到了一颗大树后面。 暗器落地,“砰”一下炸裂开来,冒出一股白烟。 ——竟然是烟雾弹! 滚滚浓烟中, 吴景澜将沈莳护在怀里,示意他屏住呼吸。 十多秒后, 烟雾散去,鬼面黑衣人已然不见了身影。 ——— 9月16日。 寅时,即深夜三点。 沈莳和吴景澜回到前山的唐家大宅, 在花厅里见到了家主唐雄。 唐雄毕竟上了年纪, 又是个脑梗的病人, 还刚刚遭遇爱女惨死, 强撑着悲恸折腾到这个点儿,整个人肉眼可见地萎靡得要命,连鬓角都似比先前白了几分。 沈莳向唐雄说了刚才在后山追击鬼面黑衣人的经过。 唐雄脸色愈发难看,左手紧握成拳, 用力地在轮椅上锤了几下, 恨声说道: “吊死鬼,老夫与汝势不两立!!” 沈莳只敷衍地一点头, 不置可否。 他压根儿不信这剧本杀会坑爹到搞出一个从来没有在人前露面的凶手。 至于他刚刚对上的那鬼面黑衣人究竟是不是二十五年前逃跑的吊死鬼,等他把人逮住, 就自然能见分晓了。 就在这时,管家一路小跑进了花厅,贴在唐雄耳边,嘀嘀咕咕说了几句话。 “……找到了?” 唐雄眉毛一竖,左手一拍轮椅扶手:“让那逆子速速滚来见我!!” 管家连忙去传话了。 沈莳见唐雄没有让他走的意思,便也安坐不动,等着吃瓜。 片刻后,唐四唐季庭匆匆进来了。 “逆子!” 看到唐四赶来,唐雄勃然大怒,抄起桌案上的一只杯子就朝幺子扔了过去。 杯子砸在唐四脚边,当啷碎成八瓣,茶水溅湿了他一条裤腿,唐四却躲也不躲,生生挨了这一下。 “父亲!” 唐四“咚”一下利落地跪倒,膝盖重重磕在了地板上,“是孩儿不孝!是孩儿该死!请父亲责罚!” 唐雄厉声喝问:“今夜出了那么大的事,你到底去了哪里!?” 唐四唐季庭悄悄瞥了一旁的沈莳一眼,垂下头作低眉顺眼状,却仍是不肯吱声。 唐雄转头看了沈莳一眼,面上显出了明显的纠结之色。 大约是考虑到如果此时把沈莳请走,或许会流出更难听的闲话,唐雄略一犹豫,仍然一咬牙,对唐四说道:“大丈夫事无不可对人言!况且沈少侠也不是外人,你今晚到底去干了什么,现在就在这里说出来吧!” 唐四不敢忤逆他爹,只得将头低低埋下。 “回父亲的话……今晚寿宴散席以后,我、我偷偷去了湘竹的院子,然、然后……” 唐四支吾许久,终于一咬牙,接着说道: “我与她……度了春宵!” “你、你!” 唐雄差点被唐四气得二次中风,嘴唇哆嗦了两下,才把后半句说完:“你这逆子,怎敢在定亲前便与刁小姐私相授受!!这让我如何同峨眉掌门交代!” “父亲,我与湘竹是两情相悦!我非她不娶,她亦非我不嫁!” 唐四唐季庭一头磕在地上,态度极其诚恳: “此次我俩乃是情到浓时难自已,虽不合礼法,但实乃真心相照!恳请爹爹成全!” 唐雄气得直拍胸口,管家连忙上来替他顺气,一时间没顾得上理会唐四。 不过沈莳倒是觉得,唐雄这气得半死的样子是故意做给他看的。 毕竟这位唐家家主一直热衷于以联姻拉拢峨眉,现在他最宠爱的小儿子与刁小姐刁湘竹生米煮成熟饭,唐雄表面生气,心里指不定有多爽哩! “四公子。” 沈莳趁着唐雄还在演他的气急败坏,抢过话头,问了一个很刁钻的问题: “既然你一直在刁小姐院中,那理应听到外头动静,何以不立刻现身?” 唐小妹唐稚宁惨死,唐雄下令搜山搜宅,整个唐门不管前山后山都在这命令中沸腾了起来。 即便护卫不会随便闯入贵客住的院子,但到处燃起的火光和喧嚣的人声是绝对无法忽略的。 唐四哪怕是放纵过后睡死了过去,但他身为一个练武之人,听到这动静怎么着也该知道出事了,又为什么会失踪了足足两三个小时,一直拖到现在才出现呢? 果然,一听沈莳的问题,唐雄就收了刚才那略有些浮夸的恼怒,一双虎目炯炯盯着他的四子,等着对方的回答。 “……” 唐四唐季庭悄悄抬起眼皮,瞅了瞅自家老爹的神色,又看了看一旁的沈莳。 “那、那是因为……” 他讷讷回答: “其实那时我不知出了何事,本想出门一问,可湘竹瞧见院外都是护院与弟子,便说若是我现在现身,众人看我深夜从她院里出去,定然会传出许多不堪的流言,她的名声就毁了……” 唐四把头埋得更低了,“我、我是怜惜她,才、才拖到搜检宅子的护卫都走了……” 沈莳注意到,听唐四如此回答,唐雄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过随即他又板起脸,端起一副大派掌门人的架势,狠狠地把唐四唐季庭训了一番,待到做足了表面功夫,才打发幺子回自己院子闭门思过。 ——— 寅时半,即凌晨四点,沈莳和吴景澜回到他们住的清心院。 从早上开始沈莳就在梳理密集的剧情点,一直忙到这个点儿,实在让他难以避免地感到了疲惫。 但累归累,他的精神仍很兴奋。 他就像以前和吴景澜熬夜看了一场精彩的电影,等不到第二日,立刻就想跟他的发小分享自己的观后感了。 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了,若是现在纵容他拉着自己复盘,这家伙搞不好能一直巴拉巴拉到天光大亮。 “主人。” 吴景澜将沈莳摁到椅子里,“我去给你烧水,洗漱过后就该休息了。” 他语气虽然温和,却不容置疑:“您身体不好,可万万熬不得夜。” 沈莳:“……” 好吧,毕竟他现在是个身患夙疾的病秧子,万一太过作死又胸闷心悸吐血不止,自己难受不说,还要让吴景澜操心,就显得很傻逼很造作了。 沈莳偃旗息鼓,吴景澜自然将他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给沈莳烧了水,趁着对方洗漱的功夫,又蒸了一碗蛋羹,让沈莳垫了垫肚子,便打发他上床睡觉了。 可惜理智归理智,但若是精神状态能完全受本人掌控,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被失眠困扰的可怜人了。 沈莳躺在四柱床上,翻来覆去滚了三圈,愣是死活睡不着。 最后终于惊动了守在外间矮塌上的吴景澜。 “主人。” 吴景澜撩开床帐,探头问道: “您有何需要?” “我睡不着。” 沈莳抱着被子,委屈吧啦地回答:“不是我不想睡,可我努力过了,真睡不着。” 吴景澜闻言,叹了一口气,然后竟翻身上了床。 沈莳:“!!” 他死死揪住被角,又紧张又兴奋,同时还难免有些担心。 好在他竖起耳朵等了一会儿,并没有听到系统的OOC提示音。 沈莳暗暗松了一口气。 如此看来,“前置剧情”里所述的主仆两人关系亲密,不仅朝夕相对,还同床共枕是真有其事,连系统也默认“吴澜”的陪床是符合他人设的正常举动。 “主人,您快休息吧。” 吴景澜侧身半靠在床头,尽量给沈莳留出更大的空间,然后伸手搂住他的肩膀,替他掖好被角,又在他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亮了,多少睡一会儿。” 那温柔的嗓音和柔软的话语听得沈莳浑身发酥,半藏在被子下的脸从额头一直红到了脖子。 要不是场合不对,时机也不对,他真的很想把心一横干脆替“沈时云”出了这个透明柜,将“吴澜”压倒,先亲个够本再说。 然而这冲动的幻想究竟只能是幻想。 沈莳敢做的只是扯了扯吴景澜的袖子,示意对方睡好,再拉起被角,分了一半的被褥给对方。 “那我睡了。” 沈莳对上吴景澜黑如深渊的一对眸子,对视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恋恋不舍地闭上了眼睛…… ——— 或许是因为有熟悉的气息和熟悉的体温陪在自己身边,安抚了他因案情而过分亢奋的情绪,沈莳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 这一觉沈莳睡得很香。 等他再睁眼时,已是日上三竿了。 今日是9月16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一天,也是他第一次睡到这个点儿。 “是我故意没叫醒您的。” 吴景澜一边伺候沈莳洗漱,一边替他开脱。 午时,即中午十一点。 吴景澜给沈莳端来了午食。 在吃饭的时候,沈莳问吴景澜:“今日情况如何了?” “是有件重要的事。” 吴景澜拆开一条蒸鱼,将鱼腹的嫩肉夹到沈莳碗中,“刚才我听外门弟子议论,说昨日山下的镇子上出了一桩杀人剖腹的命案。” 第175章 5.诡影唐花-22 太平镇与“万事通” “当真?” 沈莳吓了一跳, “快把详细情况告诉我!” “消息是今早才传回山门的。” 吴景澜回答: “死者据说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儿,清晨让人发现死在巷子里,肚子被剖开了……” 沈莳追问:“少了一个肝脏吗?” 吴景澜一耸肩, “关于这点,还不能确定。发现尸体的只是镇上一个早起的挑夫, 根本没敢去碰那死人, 也就无法从他口中打听到具体的情况了。” 沈莳又问:“那死者尸体哪儿去了?” 吴景澜回答:“让镇上的差役抬回官衙去了。” 沈莳点了点头。 他慢慢地吃完了这顿午饭。 “阿澜。” 吃饱以后,沈莳放下筷子,对吴景澜说道: “我们干脆下山一趟,到镇上打听打听消息吧!” ——— 9月16日, 申时,即下午三点。 沈莳和吴景澜来到唐门山脚下的太平镇。 这是沈莳进入这个剧本杀以后第一次离开唐门的地界, 感觉倒是十分新鲜,若不是还有破案的任务压在肩上,简直就像在跟他家吴哥穿越旅游了。 从唐门出发, 以沈莳和吴景澜的脚程, 步行下山的话, 来到镇上大约需要两个半小时左右。 沈莳边走边琢磨:若是走得急一点, 单程两个小时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太平镇位于商道上,是个热闹的大镇,即便是不赶集的日子,路上依然人声鼎沸, 人来人往, 很是喧嚣。 路人们也对来来往往的江湖人习以为常。 除了几个小媳妇大姑娘因沈莳和吴景澜的俊俏相貌多瞅了几眼,旁人一点儿也没有对两人佩剑的打扮给予多余的关注。 两人在镇上晃悠了一圈, 路过一间茶馆时,刚好听到里面有个说书先生正在和茶客们白呼昨夜镇上的命案, 沈莳便和吴景澜走进那间茶馆,要了一壶茶和几碟点心,一面吃一面听他们说。 “要说这桩命案啊,可当真不得了!” 说书先生往窗边的条凳上一坐,就开始滔滔不绝,“我邻居的堂兄便是在衙里做书吏的,听他说啊,凶手不仅将王二嘠开了膛破了肚,还连他的肝儿也挖走了哩!” 沈莳和吴景澜闻言,默契地对视了一眼。 在茶客们的起哄声中,说书先生告诉众人,死者是镇南甜水巷子里卖卤味的王二嘎。 今日天蒙蒙亮时,一个挑夫在暗巷深处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的肚子被利器一剖两半,尸体让仵作一检查,发现居然丢了个肝脏。 毕竟鬼门宗的覆灭和吊死鬼的逃脱都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旧事了,在这个信息传递明显滞后的年代,即便是离唐门很近的太平镇,也没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将吊死鬼与剖尸取肝的命案联系在一起。 是以听众们现在还没感到恐惧和不安,只是对这充满了猎奇色彩的杀人命案啧啧称奇,表示困惑和难以理解而已。 “哎,你说王二嘎一个卖卤味的,平日里也算本分,怎么就惹上了这天大的栽秧,落得个死无全尸呢!” 一个茶客叹息道。 旁人纷纷表示赞同。 这时,说书先生又插嘴道:“我猜下手的是那些走江湖的!” 众人连忙问他为什么。 说书先生回答:“你们想啊,王二嘎一大老爷们,长得也壮实,却被人弄断了颈骨,连吱都没吱一声就死了!这般手段,定然是武功高强的江湖客啊!” 沈莳:“……” 他记得很清楚,沈玉死的那日,他从唐门乱葬岗里起出来的那具被挖了肝的药人男尸,也是被人干脆利落地折断了颈骨。 ——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想到这里,沈莳招呼小二给那说书人添了两碟小菜,然后问他: “请教先生,那王二嘎是何时遇害的?” 说书先生来摆龙门阵前已把案子探听地很清楚了,这会儿回答得倒也干脆。 “王二嘎昨晚收摊后去和朋友喝了两壶,到亥时半方才说要归家。只是家人等了一晚上都没等到他回来,以为是喝高了宿在了朋友家里,没想到……”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这可真是作孽啊!” ——— 从茶馆出来以后,沈莳和吴景澜又在太平镇上转了一圈。 他们已经打听清楚了那名叫王二嘎的受害人的情况。 王二嘎是镇上一个卖卤味的普通人,三十岁出头的年纪,不通武艺,但长得挺壮实。 昨晚他到镇子的另一头和朋友喝酒,一直喝到亥时半,也就是晚上十点左右才回家,结果就这么死在了离家不足百米的一条陋巷深处。 王二嘎的直接死因是颈骨骨折,在他死后,凶手剖开了尸体的肚子,割走了他的肝脏。 “唔,这就很有趣了。” 沈莳一边在街上闲逛,一边跟吴景澜聊天一般说起了案情。 “王二嘎肯定是在离开朋友家以后才遇害的。而王二嘎家在城南,他的朋友家住城北,入夜加上醉酒,他从城的那头走到这头,估摸着也要半个时辰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换而言之,王二嘎被杀的时间应该是在子时以后了。” “昨日的寿宴,约莫是在亥时散席的。” 沈莳记得很清楚,亥时,也就是晚上九点左右,唐二唐仲安忽然癫痫发作,抽起筋来,唐雄只能草草散了宴席。 他低声嘟哝:“从唐门到太平镇,如果走得急一点,正好差不多要一个时辰……” 吴景澜目光一闪,“主人,您怀疑……凶手是昨日参加了寿宴的某个人?” “嗯。” 沈莳顿了顿,“不仅如此,还有一点。” 他抬头看向吴景澜,“我昨日遇到那戴鬼面的黑衣人,是在丑时半左右……若是凶手杀死王二嘎,再取了他的肝脏,然后返回唐门^估摸着也差不多是在这个点儿了,对吧?” 在沈莳推理的时间线里,鬼面黑衣人的行动应该是这样的: 晚上九点,宴会散席,鬼面黑衣人离开唐门。 十一点,鬼面黑衣人到达太平镇,刚好碰上了落单的倒霉蛋王二嘎。 王二嘎是个年轻、强壮的男子,完全符合鬼面黑衣人的肝脏供体标准,于是丢了性命。 十一点到十二点,鬼面黑衣人杀人,剖开死者的肚子,挖出肝脏,并且生吃了那份人肝刺身。 干完这些以后,他就要赶回唐门了。 深夜两点,鬼面黑衣人赶回唐门。 因为某个原因,他要到后山去。但他若是走飞虹桥,必定会被桥两旁的守卫注意到,所以他选择了从铁索过去。 沈莳是和鬼面黑衣人交过手的,自然知道对方功夫不比自己差,要穿过铁索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结果鬼面黑衣人就恰好被在附近搜山的沈莳发现了,两人才会有那一番较量。 “至于说为什么那鬼面黑衣人要到镇上‘觅食’……” 沈莳微微一努嘴,说道: “其实很简单,因为上一次他把‘食物’藏在药园里的事败露了,短时间他不敢再往药园里塞人,但他又必须吃东西,只得自己冒险下山了。” ——— 沈莳和吴景澜两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便走到了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上。 此处有好几家酒楼和客栈,五湖四海的客商和跑江湖的侠客们大都聚集在此处,既是情报的集散地,又能看到许多新鲜玩意儿。 在沈莳的“前置剧情”里,有提到这条街上设有“万事通”的一处据点。 “万事通”是这个剧本杀里专门贩卖情报的组织,只要钱给得够多,他们能替你查出武林盟主昨天晚上跟哪个小妾一夜风流。 于是沈莳按照“前情”的指引很快找到了“万事通”伪装成字画店的门面,并报出暗号,顺利见到了掌柜的。 沈莳要找他们打听的是近来江湖上关于“鬼王宗”和“吊死鬼”的传闻。 “万事通”在太平镇这处分号的掌柜是个六十出头的清癯老先生,姓董,穿一身灰色道袍,颇有点道骨仙风的世外高人风范。 董掌柜很客气地接待了沈莳,听了他的疑问之后,伸出三根手指,朝沈莳比划了一个价位。 吴景澜立刻替主人付了酬金。 收了情报费,董掌柜当然是知无不言。 他告诉沈莳,其实有关鬼王宗的传闻,这二十多年从来未曾完全断绝过。 隔三差五的,“万事通”就会收到某某地有鬼王宗余孽出没的消息。 只是若详加追查,绝大部分都是子虚乌有的谣传,极少数确有其事的,也都是鬼王宗当年那些排不上名号的小喽啰,侥幸在围剿时不在宗门内,便成了漏网之鱼。 “我听说‘吊死鬼’前些日子曾在鲁地出没,还犯下好几桩案子。” 沈莳问董掌柜:“是否真有其事?” “不。” 董掌柜很直接地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 “那桩案子现已查明,只是有人假借‘吊死鬼’知名犯下的凶案罢了。” 原来齐鲁有个小门派与当地某富户结了怨,那门派的继承人打杀了富户家的管事,怕事情张扬开去,官府要让他杀人偿命,便伪造了命案现场,试图将锅扣到那早不知是死是活的“吊死鬼”头上。 -------------------- 作者有话要说: 既然是情报贩子,那当然要姓董! 第176章 5.诡影唐花-23 被怀疑的首要人选 沈莳听完“万事通”董掌柜的讲述, 心里大约已是有谱了。 “对了,说到‘鬼王宗’,老朽这儿还有个情报, 算是赠给沈少侠的添头吧。” 董掌柜看沈莳那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笑着捋了捋长须, “不知沈少侠是否知道, 鬼王宗的秘籍《阎罗索命大法》,已失踪多年了?” 沈莳还当真不知道这件事,系统给他的“前置剧情”里也没有提到,于是他连忙追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董掌柜告诉他, 当初武林盟举全江湖正道之力攻打鬼王宗时,各派宗门便约定了要将《阎罗索命大法》这邪功找出来当众销毁。 然而当武林盟众人攻下鬼王宗, 杀死当时的“鬼王”,却没能从藏宝库里搜出那本功法,严刑逼问被俘的几个“大鬼”, 也没能他们口中撬出魔功的下落。 “后来, 江湖中便有了一个传闻。” 董掌柜说道:“说《阎罗索命大法》是被出逃的‘吊死鬼’带走了。” 沈莳:“可这么多年来, ‘吊死鬼’也没有再现身, 对吗?” “正是。” 董掌柜点头,“而那《阎罗索命大法》也和‘吊死鬼’一道,从未再出现过。” 沈莳微微蹙起了眉。 他心中生出了一个隐约的猜测。 但这个猜测就像一片缺了许多块的拼图,虽依稀有了个模糊的轮廓, 却仍然无法准确拼凑出它的全貌。 “请教董掌柜, ”沈莳想了想,道: “传说那《阎罗索命大法》能令人逆转筋脉, 短时间内练就常人数十年才能积累的内力,是否是真的?” 说话间, 沈莳朝吴景澜使了个眼色。 吴景澜知机,又给董掌柜送上了一封银票。 “确实如此。” 董掌柜接过情报费,放进袖子里,施施然回答: “当年鬼王宗能在二三十年间迅速壮大,便是因其功法极其邪门。它不挑修习者的天资筋骨,且能让人在短时间内习得高强功力,自然引得许多资质平平或急功近利之人趋之若鹜。只是……” 他顿了顿,“只是,天下哪有这不劳而获的便宜!邪功之所以不为正道所容,便是因为它伤天和、坏人伦,过分阴毒了!” 随后,董掌柜告诉沈莳,根据他们“万事通”搜集到的情报,《阎罗索命大法》的门槛虽然很低,但练功的成本却很高。 据说这门功法因要在修习时以悖逆常理的方式倒错筋脉,一个不小心便会走火入魔,轻则因内伤出现各种千奇百怪的病症,重则精神错乱、嗜血嗜杀,癫狂难以自已。 而且这功法修炼到一定的程度,练功者身体便会极其渴求活人血肉,尤其是心肝脾肺这些血液含量丰富的内脏。 以一定的周期为限,若是不能及时食用新鲜的人类脏器,则练功者的皮肤便会长出红黑色的斑点,随后干燥、皲裂、皱缩,伤口血流不止,浑身疼痛难忍。 沈莳微微蹙眉,“这听起来跟近日在唐门发生的命案很像啊。” “沈少侠说得有理。” 董掌柜在唐门山脚的太平镇做情报生意,自然知晓唐门这些时日的变故。 “昨日发生在镇上的命案,确实很像是‘吊死鬼’……” 他想了想,改口道:“或许更准确的说,确实很像修习了《阎罗索命大法》之人的所为。” ——— 酉时,即下午五点。 沈莳和吴景澜从董掌柜那儿出来,正是晚饭的点儿。 两人找了家干净的酒楼,要了个僻静的雅间。 菜是吴景澜负责点的,酱鸭、凉拌豆芽、雪里蕻炒肉末,还有一个豆腐青菜汤,主食则是一盘烧饼。 小二很快就将餐点送来了,出去时还替他们掩上了雅间的门。 二人总算可以放心说话了。 “若是‘万事通’的情报可靠的话,前头那二十五年里,‘吊死鬼’其实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么杀死玉儿和唐小姐的凶手,必定另有其人。” 沈莳将一块烧饼从中撕开,舀了一勺雪里蕻炒肉末夹进缝里,咬了一口。 受时代所限,调料远不如现代那般丰富,但胜在材料新鲜,倒是蛮好吃的。 吴景澜拆开酱鸭,将肉最嫩的鸭腿夹到沈莳碗里,“主人您认为,凶手是假托‘吊死鬼’之名?”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其实,这恰好解释了我在两次凶案里发现的疑点。” “哦?” 吴景澜有些好奇,“此话怎讲?” “玉儿死的那日,我们在乱葬岗里发现了被挖了肝的药人尸体,对吧?” 沈莳说道: “若那日没有发生玉儿的命案,那药人本来是不会被任何人注意到的——换而言之,杀死药人的凶手,根本不愿让人发现他杀人取肝的行径。” 吴景澜明白了沈莳的意思。 他略一沉吟,“莫非,您怀疑杀害两位小姐的凶手,与剖肝的不是同一个人?” 沈莳重重地一颔首。 在沈玉死时,沈莳就曾经奇怪过,凶手为什么要故意将“吊死鬼”搬出来引人瞩目之余,还要费心隐藏他杀人剖肝的案子。 而到了唐小妹唐稚宁的案子,那违和感便更加明显了。 机关阁每四个时辰换一次班,既然凶手选择将唐稚宁的尸体以那么显眼的方式留在机关阁中,那便肯定有了很快就会惊动众人的心理准备。 但与此同时,鬼面黑衣人又在唐稚宁的尸体差不多要被人发现的时候,离开唐门,下山到太平镇“觅食”。 这行为就很割裂了。 若鬼面黑衣人当真是唐门中的某人,选择在这个时机下山,无异于将自己推到了一个非常可疑的境地——如果那人不是极其狂妄,那么最大的可能便是,他在下山之前,根本不知道唐小妹遇害这件事。 “看来,您已经有了怀疑的目标了。” 吴景澜想了想,随即说出了一个答案:“四少爷唐季庭?” “嗯,你也看出来了。” 沈莳笑道:“我怀疑鬼面黑衣人就是唐四。” 昨晚出了那么大的事,唐雄寿宴当日唐家的小女儿惨死,且唐稚宁还是唐四唐季庭的同胞亲妹妹,唐四竟然还能玩失踪,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虽然后来唐四说他是在峨眉的大小姐刁湘竹那儿过夜,又因为顾忌姑娘的名声,才迟迟不敢现身,但沈莳一个对剧本杀套路无比熟悉的玩家,可不会被这种烂爆了的借口说服。 唐四在寿宴散席后行踪不明,一直到寅时,也就是凌晨三点才出现,正符合沈莳对鬼面黑衣人昨夜行动轨迹的推测。 “而且,这也恰好说明了,为什么鬼面黑衣人会在后山的铁索附近现身。” 沈莳说道: “因为他要去找刁小姐,让刁小姐替他作伪证。” 唐四唐季庭不知妹妹唐稚宁已死,他下山觅食结束,返回唐门时,发现山上到处灯火通明,肯定是又出了什么大事,他爹下令举派搜山了。 这时候,唐四的心情一定很慌张。 他首先想到的是要如何解释自己失踪了接近三个时辰的问题。 唐四只能想到假装和刁湘竹睡觉这个借口。 但光他一个人这么说还不够,他得找刁小姐串好口供。 而刁小姐刁湘竹住在后山别院的碧霞院,唐四要去找她,就必须想办法从前山进入后山。 有人看守的飞虹桥是绝对不能走的。 即便唐季庭的武功很可能高到能轻松干死所有守卫,但这样也会暴露他闯入后山的踪迹。 所以唐四别无选择,只能从铁索那儿过去,才会被沈莳刚好碰上。 “另外,我还有一个猜测。” 沈莳吃了一块酱鸭,又尝了尝凉拌豆芽,味道不错,他心情愉悦地又多吃了两筷子,“那本失踪的《阎罗索命大法》,现下恐怕就在唐门中。” 唐雄二十五年前确实带了唐门一干好手参与了剿灭鬼王宗的行动,还攻入了邪宗的总坛所在。 沈莳不敢确定当时到底发生了何事,但唐雄的确有机会拿到《阎罗索命大法》是不争的事实。 沈莳猜测,八成是唐四唐季庭机缘巧合下得到了唐门里的《阎罗索命大法》,便偷偷练了起来。 当唐四的功法练到需要吃人内脏的程度的时候,就将一些药人藏在药园中,方便自己能随时取食。 只是唐四没想到,有人会假借“吊死鬼”之名在唐门杀人,以至于他在药园的布置被曝光,才引来了后续这一系列的麻烦。 “只是……” 沈莳又拿了一张饼子,“这个推论还有一处疑问,我至今无法想通……” 吴景澜其实大概已经猜到了沈莳想说什么,不过仍然很捧场的问道:“哦?” “就是那索命血蝠的标记。” 沈莳用手指沾了茶水,在桌上画了一只脖子上套了绳圈的蝙蝠的图案,“感觉应该差不多是这样,对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嗯,画得很像。” “这就很奇怪了。” 沈莳低声嘟哝: “凶手……我是说,杀死玉儿和唐小姐的真凶,又是从哪儿知道这只索命血蝠到底长什么样子的呢?” 第177章 5.诡影唐花-24 鬼面黑衣人再度现身 在这个没有照相机没有电视电脑网络的年代, 信息要传播出去可是很费劲儿的。 若非沈莳在两个命案现场看过这只“索命血蝠”的模样,只凭语言描述,他也很难脑补出跟这个一模一样的具体图案。 当日这血蝠纹最早在沈玉的死亡现场现身时, 沈莳就已经从劳意晗、唐雄和管家三人口中证实,这蝠纹确实与二十五年前“吊死鬼”本尊画出来的无异。 那么, 凶手又是怎么知道这蝠纹的呢? “其实我现在最怀疑的是唐雄唐老爷。” 沈莳说道: “因为如果凶手是他的话, 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 他拿过布巾擦了擦手上的油渍,开始掰指头: “首先,《阎罗索命大法》很可能是被唐雄偷藏起来的,因此他或许知道唐四在练魔功。甚至猜得更大胆一些, 唐四之所以修习魔功,搞不好就是他爹授意的。” 毕竟唐门虽是名门大派, 但长处在机关傀儡和毒药毒物上,一直欠缺了一门厉害到足以压服群雄的武功。 唐雄费尽心思拉拢“沈时云”,为的也不过是想将沈家的清风流云剑纳为己有罢了。 想到此处, 沈莳眼睛一转, “其次, 这也就能解释唐雄为何下令不要继续追查药园里的猫腻了。” “确实。” 吴景澜点了点头, “唐老爷当年亲眼见过‘索命血蝠’的图案,若是由他亲手画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他顿了顿,“可是, 若真凶是唐老爷, 便存在一个很大的障碍——” 沈莳接过话头:“唐老爷他站不起来。” 吴景澜一颔首,道:“一个行动不便的病人, 想要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用如此戏剧化的手法杀死两位小姐, 绝非易事。” 他看向沈莳,“更何况,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女儿呢?” “为什么要杀死唐小姐这事我们暂时先放一边。” 这可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沈莳可不指望三两下功夫就能查清复杂的人物动机——反正如果凶手当真是唐雄,那对方必然有某个自己还不知道的理由,非得杀了沈玉和唐小妹不可。 “至于他要如何用那么复杂的方法杀人……” 沈莳的唇角浮出一抹冷笑,“那就得看唐老爷到底是不是当真半身不遂了。” 在侦探小说里有一个用烂了的套路,那就是坐轮椅的人十有八九并不真是个瘸子或是瘫子。 他们坐轮椅只是为了让旁人认为他们没有能力作案而已。 “其实想要证明唐老爷是不是真的不能走路也很容易。” 沈莳接过吴景澜盛给他的豆腐白菜汤,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边喝边说: “只要找机会让我摸一摸他的腿就行了。” 所谓“用进废退”,某一个器官或者部位经常使用就会变得发达,反之,那些用不上的部位则会退化。 不能走路的偏瘫病人因为双腿无法行动,腿部的肌肉便会逐渐萎缩,最后变得异乎寻常的细瘦。 如果唐雄的瘫痪不是演的,那他已坐轮椅坐了好几年了,两腿理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再也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了才对。 想到这里,沈莳暗暗扼腕。 可惜这是个古代背景的武侠剧本杀,人人都穿宽袍大袖,他无法从长袍的外观看出唐雄的腿到底是不是细成了两根麻杆,只能日后多多留心,看有没有机会下手检查一番了。 “啊,对了。” 沈莳喝完汤,用手帕优雅地一擦嘴,“说起来,昨晚宴会上,有件事好像还蛮有意思的。” 吴景澜只是个侍卫NPC,没资格参加唐雄的寿宴,关于宴会上的一切,他只能从沈莳嘴里听说,“寿宴上发生了什么吗?” “嗯,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 沈莳转动着手上的茶杯,喃喃道: “不过现在想来,或许有别的含义也说不定……” ——— 亥时二刻,即晚上九点半。 沈莳和吴景澜回到唐门。 两人一路行来,注意到一路上巡逻的门人和侍卫明显比从前多了不少。 他们还听说唐雄因为女儿惨死悲愤之极,今日已发下了集贤帖,召集与唐门交好的江湖门派与好友前来,共襄剿灭魔教余孽之大计。 这理由听着冠冕堂皇,就不知道唐雄是否真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大义凛然了。 二人穿过最后一个岗哨,往前再走两百米,便是唐门前山的大宅了。 就在这时,沈莳和吴景澜同时听到了锐器破空之声。 两人的反应都很迅速,根本不用花时间回头,直接就闪到了路边的一棵树后。 一支□□直直扎入了树干中,字面意义上的“入木三分”,仅留后半截尾羽犹自颤动不休。 沈莳不用猜都知道,此等威力的□□,肯定是唐门特供的改良品。 他不敢轻敌,唰一下拔出了长剑。 三十米外,一个黑衣人立在月色中,夜行衣、白鬼面——正是他今日凌晨在后山铁索处遇到的鬼面黑衣人! ——来得正好! 沈莳心道,你既然自动现身,还省得我特意花功夫去找了! “阿澜,去叫人!” 沈莳划拉开辅助系统,留下一句嘱咐,便朝着那黑衣人追了过去。 说实话,沈莳倒不是很担心这是个陷阱。 毕竟这里是唐门的地盘,四周都有哨卡,闹腾起来吃亏的肯定是鬼面黑衣人。 但即便如此,鬼面黑衣人依然要冒险在他面前现身,必定有某个非出现不可的理由。 沈莳的“轻功”已然使得驾轻就熟。 也不知是不是技能用得愈发熟练了,在追赶黑衣人的时候,他感到似乎比今日凌晨时要来得轻松了不少,兔起鹘落,几个闪身加速腾挪跳跃之后,已迅速和鬼面黑衣人拉近了距离。 然而这一回,鬼面黑衣人手里有了家伙。 他的臂上绑了一架弩机,模样有点像传说中的诸葛连弩,使用的箭矢也是唐门改良过的,轻巧、迅捷,且瞄准和发射的速度都很快,经常冷不丁回身一箭,就能给身后的追兵造成巨大的威胁。 沈莳可不想挨上一箭,因此不敢追得太过于贴近,只缀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外,想看看那人究竟想干什么。 就这么一个跑一个追,唐家大宅已近在咫尺。 这儿是宅院的东墙,前后四个院子,以一条笔直的箭道相连,分别是唐雄四个儿子的住处。 这时已有不少护卫注意到了这里的热闹,灯光与人声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不久就能形成包围圈了。 前方的鬼面黑衣人显然也注意到了四周的动静,脚下步伐明显急促了起来。 沈莳瞅准机会,忽然一个加速疾冲,同时剑出如虹,直直往鬼面黑衣人的后心刺去。 这一招与他今早和黑衣人交锋的第一式如出一辙。 然而这一回黑衣人的反应却不一样了。 他猛然回身,一个下拱桥狼狈地闪过这一击,跌下墙头,就地滚了三圈,闪进了一堵墙后。 沈莳也飞身跃下,朝鬼面黑衣人消失的地方追去。 只听“桄榔”一声巨响,似是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同时沈莳听到斜后方传来了破风之声。 说时迟,那时快。 身体比思维的反应更迅速,沈莳几乎是想也不想就按下了个右侧闪避,一个鹞子翻身便躲开了来自身后的突袭。 一支□□几乎是贴着沈莳的发髻擦了过去,钉在了他原本站的地方,只差一寸就能要了他的性命。 沈莳猝然回头,竟看见那鬼面黑衣人仿佛会分身术一般,不知何时竟闪到了他身后的墙角处,手里还举着那把唐门特制的机关弩,新的箭矢已然上了膛! ——卧槽! 沈莳心里咯噔一跳,心说难道刚才这人的慌乱是装的,实际上他的轻功已臻化境,移动速度快到跟瞬移一样了吗! 鬼面黑衣人见一击落空,毫不犹豫地举起□□,朝着沈莳又是一箭。 沈莳横剑一荡,“当啷”一下挑飞了那支短箭。 “那儿!” “快!他们在那儿!” 一队十多人的侍卫已追到了近前,领头的正是吴景澜。 鬼面黑衣人眼见情况不妙,也不恋战,身形一展便高高飞起,越过一堵高墙,跳到了旁边一个院子里。 “阿澜!” 沈莳朝吴景澜大喊:“那人往东侧的院子去了!” 说罢,他也施展轻功,往鬼面黑衣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 沈莳刚刚落定身形,便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嘈杂喧嚣之声。 十数秒后,几个唐门侍卫打扮的人便手持兵器,朝沈莳跑来。 “来者何人!?” 领头的侍卫高声喝问。 那人约莫不到三十岁的年纪,模样普通,左侧眉骨到左耳上方有一块寸许长的深褐色疤痕。 沈莳认得他,此人姓张,是唐三唐叔扬最亲近的侍卫。 于是沈莳也猜到了这里是哪儿了。 这院子,八成就是唐三唐叔扬住的灵慧院。 “张侍卫,是我,沈时云,深夜叨扰多有得罪!” 沈莳朝来人一拱手,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方才我在外面发现了一个戴鬼面的黑衣人,便一路追赶——” “是的,那黑衣人跳入了我们院中!” 他还没说完,那张侍卫已经指着自己左臂上的一条血口,又朝院墙的另一面一指: “他被我发现之后,便朝我射了一箭,然后往那个方向逃了!” 第178章 5.诡影唐花-25 属下一定替您将事情办妥 亥时半, 即晚上十点。 沈莳坐在灵慧院的花厅里,首次与唐三唐叔扬近距离接触。 唐三唐叔扬似是被方才那番喧闹惊动,才匆匆从屋里出来的。 他没有用平常那个能把整个脑袋全部遮住的头套, 只戴了个白面。 要不是唐三穿的是一套淡蓝色的常服而不是黑色的夜行衣,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吊死鬼”的范儿。 鬼面黑衣人闯入灵慧院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被惊动的护卫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 以掘地三尺的架势,试图找到那个身份未明的入侵者。 张侍卫带着一干人手处理乱子去了,只留下唐三这不善言辞的主人去面对沈莳这个不速之客。 沈莳端着茶,一边喝一边仔细地打量坐在对面的男人。 若不看那张戴着白面具的怪异的脸, 唐三有着唐家人的外貌优点——身材高挑、身形挺拔,似一根修竹, 想来没毁容前定然是个翩翩佳公子。 可惜唐三拿茶杯的右手也被火灼过,除拇指之外的四个手指因疤痕皱缩而呈现一种别扭的鸡爪样,无名指和小尾指更是黏连在一起, 根本无法分开。 这样的手当然是不能握剑的。 沈莳想:不止是剑, 其他的武器怕也很难拿住, 一身武功算是全废了。 “今晚……辛苦沈少侠了。” 唐三开口对沈莳说道。 他的声音嘶哑得很厉害, 仿佛砂纸与钝刀相互摩挲,难听到了极点。 这样的嗓音,若非声带受过伤,是绝对装不出来的。 “三少爷客气了。” 沈莳朝唐三一拱手。 他一动, 原本就松了的发髻便散落下来, 漆黑的长发铺了一肩。 “哎呦,我的发带在与那黑衣人打斗时松脱了。” 沈莳朝唐三笑了笑, “这披头散发的仪容着实不雅,能麻烦三少爷借我一根发簪吗?” 这么一个小小要求, 唐三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张侍卫不在他身边,于是唐叔扬叫了个奉茶的小厮,吩咐他到自己屋里给沈莳拿一根发簪过来。 小厮一路小跑着去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拿了一根碧玉发簪回来。 “这簪子可真漂亮。” 沈莳接过发簪,在手上略一把玩,随后盘到自己头上,笑道: “改日定当奉还。” 唐三还待客气几句,这时张侍卫回来了。 他朝沈莳见了一礼,又转向唐三,回禀道: “我们已将灵慧院里里外外搜过了,没有发现那黑衣人的踪影。” 张侍卫顿了顿,又补充道:“老爷给咱们加派了人手,就守在院外,说是以防万一。” 唐三唐叔扬点了点头,低低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既然三少爷院中无事,那我也放心了。” 沈莳站起身来,“夜已深了,我便不打搅了,这就回了。” 唐三自然不会再留沈莳久坐。 他派张侍卫将沈莳送出了灵慧院。 ——— 亥时六刻,即十点半。 沈莳和吴景澜回到他们住的清心院。 “主人。” 吴景澜服侍沈莳更衣,替他拔掉发簪,松开发髻的时候,问道:“您刚才为什么要问三少爷借这根发簪?” 沈莳从吴景澜手里接过簪子,捏在手里细细地把玩。 唐门家底颇厚,给少爷小姐的吃穿用度都是极好的。 沈莳在唐门住了许久,不管是从“前情”里得到的记忆,还是这十多天来亲眼观察的所见,他就没见过那四兄弟用过玉石之外的发饰,他先前的那种不值钱的发带更是从来不会出现在几个公子头上。 是以这回小厮给沈莳拿的,是一根碧玉发簪。 那簪子通体呈现一种略深的墨绿色,水头算不得极好,但也绝对不是便宜货了。 “嗯,我确实是故意的。” 沈莳将头部雕成祥云状的碧玉发簪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又举起来对着烛光细细观察它的成色。 “因为我有个猜测,但还没有确切的证据……” 他回头对着吴景澜微微一笑: “所以我打算冒险一点,做个实验。” 吴景澜:“什么实验?” “来来来,这事还得麻烦你帮帮忙……” 明明房里只有他们两人,沈莳还是故作神秘,拉住吴景澜的衣袖,将人拽到自己身边,然后贴着他的耳朵低声嘱咐了几句: “这样,你明早再到太平镇一趟,找个可靠的……” 吴景澜听完,一挑眉毛,“难道,你是怀疑——” “嘘!” 沈莳用一根手指抵住吴景澜的嘴唇,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这不还没证据嘛。” 吴景澜知道这家伙是有心在不显得OOC的情况下故意与自己亲密接触,既不拆穿,也不抗拒,只任由沈莳在近到过分的距离跟自己耳鬓厮磨般悄声低语。 “明白了,主人。” 吴景澜点了点头,让沈莳的指尖在自己唇角蹭了两下,“明日属下一定替您将事情办妥。” ——— 9月18日,这是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三天。 明日就是“沈时云”的侄女沈玉停灵满十四天,终于要入土为安的日子了。 是以沈莳今日起了个大早,到他嫂嫂劳意晗那儿帮忙做些琐碎准备。 沈莳在劳意晗的落英院里逗留到将近巳时半,也就是早上十点才告辞。 他是故意耽搁到这个点儿的。 因为沈莳辅助系统的【当前任务】里又刷出了新的指示,让他在十五分钟之后经过东侧碧霞院外的花园。 碧霞院是峨眉来的刁小姐刁湘竹的地盘。 上次沈莳打这里过的时候,就撞见了刁湘竹教训侍女的一幕,他很好奇这次自己又会看到什么。 沈莳卡着点儿,在巳时五刻时经过【当前任务】指定的小花园。 这一次他没有遇到刁湘竹刁小姐,倒是看到了上回被扇了耳光的小侍女。 那小姑娘正站在花园里,不知在摆弄什么东西。 既然只有侍女一人,沈莳便没有刻意躲藏,而是大大方方地假装自己正巧路过。 那侍女听到沈莳和吴景澜说话的声音,条件反射地回头,看到是两个青年男子,连忙低头躬身退到一旁,训练有素地摆出了一副十分恭敬的姿态。 但沈莳是何等眼尖之人,一眼便看到了小姑娘脸上的红肿与淤青。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但看那小侍女脸上的伤痕,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了教训她留下的。 敢如此“打脸”的,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只有一个人,那便是小侍女的主人,刁小姐刁湘竹了。 沈莳:“……” 他的目光迅速在女孩儿脸上扫过,又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仿佛没有注意到她那青紫斑驳的伤痕,而是指了指她手里拿的一袋子玉米花生,笑问: “你是刁小姐的侍女吧?在这里做什么?” 小侍女原本以为沈莳和吴景澜只是路过,万万没料到竟然会找她答话。 她吓了一跳,身体条件反射地哆嗦了一下,才有些磕巴地回答: “我、我在给小圣准备吃的……” 沈莳又问:“‘小圣’是谁?” 侍女回答:“是我家小姐养的小猴子。” 沈莳“哦”了一声。 他是见过刁湘竹带的那只小猕猴的。 既然是猴子,那便是“大圣”的徒子徒孙,取名叫“小圣”倒也很应景。 “哦?那小猴子平常是你负责喂养的?” 沈莳饶有兴趣地追问,“能让我看看吗?” 小侍女看沈莳一点没有要走的意思,只是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 “小圣跟我家小姐比较亲,不过饮食起居都是由我照顾的。” 女孩儿轻声说着,朝旁边一个一人多高的架子一指: “这就是小圣吃饭的地方。” 那架子固定在游廊旁边,长得很像现代的多层花架,由两条木杆支撑起高低三根横杆,每条横杆上都挂着一个大盘子,显然是用来放食物的。 小侍女取下最低处的一个食盘,将玉米放了进去。 接着她又取下第二层的食盘,放了一把花生,还有几只晒干的蟋蟀。 “这是小圣的午饭。” 说着,小侍女又去拿最高处的餐盘。 这姑娘年纪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纤瘦娇小,身高绝不超过一米六,那最上层的食盘对她来说实在有些太高了,需得踮起脚尖才能勉强够到。 沈莳很自然地一伸手,替她拿下了那只盘子。 “谢、谢过沈少侠。” 侍女不敢正眼看沈莳,只垂眸低头,轻声道谢,后颈红得似能滴出血来。 “这盘子比另外两个要深些,是给小圣喝水用的。” 为了缓解自己的羞赧尴尬,小姑娘一边解释,一边往盘里倒水,“这、这样就行了。” 沈莳点了点头,替她把水盘挂回到了最上层的杆子上。 然后侍女便从怀里掏出一枚哨子,衔在唇间,“咻咻”吹了两声。 “小圣,开饭了!” 女孩儿用清亮的嗓音招呼道。 很快,一只穿着一身粉红色锦衣的小猴子就从树影间蹿出,穿过回廊,蹭蹭爬到了木架子上。 那小猴子是被人养熟了的,即便见了生人也不害怕,盘腿坐在木架子第二层的横杆上,伸手掏了把花生,咔啪剥开,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 沈莳被这小猴子的娇憨劲儿逗乐了,忍不住称赞道: “真可爱。” 第179章 5.诡影唐花-26 劳意晗的泥人偶 9月19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四天。 今日是“沈时云”的侄女沈玉下葬的日子,沈莳按照“前情”里的记忆,陪在嫂嫂劳意晗身边, 像料理他哥当年的葬礼那般替她张罗。 因唐小妹唐稚宁还在停灵,又有“吊死鬼”这一层深重的阴影, 唐门上下都显得忙碌且压抑, 人人都像有忙不完的事,沈玉的丧礼也就办得格外简陋。 虽唐雄吩咐过沈玉的丧仪由唐大唐伯真负责,但唐大身为唐雄的嫡长子,如此重要关头, 能差遣得动的也只有一个执事和几个亲近侍卫而已。 劳意晗跟在送葬队伍后面,看两个侍卫一前一后抬着一口棺材从落英院的小门出去, 绕到后院的角门处,出了唐家大宅,在瑟瑟秋风中往崎岖的山路行去, 那等凄清寒酸的景象, 令她不禁悲从中来, 失声痛哭。 “这、这也太怠慢了!” 劳意晗那忠心的嬷嬷扶住女主人的胳膊, 一边陪劳意晗哭,一边恨恨地嘟哝: “要不是来了唐门,小姐根本不会死!可你看、你看他们——” 唐大唐伯真就站在旁边,沈莳只得咳嗽一声, 示意嬷嬷慎言。 然而嬷嬷显然没有理解沈莳这声轻咳的含义。 她顺着沈莳的目光看向唐大, 语气愈发愤懑:“如果日后唐门由大少爷继承,今日谁敢对我们如此轻忽!” 嬷嬷说着, 还拉了拉劳意晗的袖子,说道:“您说对吧?” 这话实在太扎心, 劳意晗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了。 旁边的唐大将嬷嬷的这番话听得一清二楚,也不知是难堪还是愤怒,这会儿双唇紧抿,脸色白中带青,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沈莳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了。 巳时半,即早上十点。 这是阴阳先生掐算出的最宜封土立碑的吉时。 沈玉的墓葬选在了唐门后山的一处小丘上,位置甚是偏僻,此时墓坑已挖好,待到安好棺木便可以封土了。 一想到自家可怜的闺女从此以后就要一个人孤零零地葬在荒山野岭之中,劳意晗双膝一软便扑在女儿坟头,哭得软了筋骨。 沈莳等人只得竭力安慰她莫要太过伤心,别误了下葬的时辰,好不容易才将人连拉带拽从坟前扶了起来。 唐大朝守在旁边的几个侍卫示意可以封土了。 “等等!” 这时劳意晗忽然开口叫道:“把这个也埋进坟里吧!” 说着她打开荷包,从里面掏出一个精致的泥人偶。 那泥人偶大约半个巴掌长,穿一件淡黄色的袍子,头上盘了发髻,显然是个成熟女性的形象。 “哎呀夫人,这可使不得啊!” 嬷嬷一看,顿时大惊。 “这——这是你的人偶!” 沈莳:?? 按照剧本的设定,他是魂穿来的,还有系统加持的“前置剧情”,理应跟这个剧本杀世界里的原生土著没有差别。 可不管是“前情”还是他对这个世界本身的认知,沈莳都没见过劳意晗的这只人偶,自然也搞不懂嬷嬷口中的“使不得”又到底犯了什么忌讳。 “没关系。” 这时劳意晗摇了摇头,不顾嬷嬷的劝阻,依然坚持将那小小的泥人偶抛进了墓坑里。 “放玉儿孤单一人,我实在不放心……” 劳意晗幽幽叹息,泪水顺着脸颊滑落,“现在将这人偶一同埋了,便当做是我这个做母亲的……陪着她吧……” ——— 午时六刻,即中午十二点半。 沈莳千辛万苦总算把悲痛欲绝的劳意晗哄得高兴了些,已然心力交瘁,觉得比练了两个时辰的剑还要累。 他带着吴景澜从落英院里出来,同行的还有唐大唐伯真。 唐伯真也是一脸悲伤又疲惫的模样。 大中午的,除了例行巡逻的侍卫之外,人人都躲在自己的院子里,花园中静悄悄的,只有沈莳和唐大低声说话的声音。 “对了,伯真,嫂嫂那泥人偶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沈莳只是随口一问,本没想过唐大能回答。 毕竟劳意晗嫁到沈家已有二十余年,“沈时云”与嫂嫂相处的时日也不算短了,连他的“前置剧情”里都没有提及的情报,沈莳不认为唐大这个从小在唐门长大的表外甥反而会知道。 然而唐大居然真的回答了他的疑问。 “那泥人偶大约是津沽一带的习俗。” 唐大唐伯真回答: “我母亲老家好像会给亲人求一个泥人偶,然后让对方当‘替身’随身携带,说是能消灾解厄、逢凶化吉。” 唐大顿了顿,“我想方才姨母拿出的是她本人的‘替身’……” 沈莳恍然,“原来如此。” 劳意晗葬了自己的泥人偶,便相当于让自己的“替身”陪着死去的女儿,当然是爱女深切的表现。 可惜此举在嬷嬷看来,这显然是很不吉利的事情,才会表现出那般强烈的反对。 “对了。” 沈莳转头看向唐大,“伯真,你从前到过津门吗?” 唐大摇头表示否定。 沈莳又问:“那你是怎么知道泥人偶的事情的?” “哦,这个嘛……” 唐大闻言,垂下视线,淡淡一笑,笑容分外苦涩,“那是因为我也有一个泥人偶。” 说着,他也从腰间荷包里掏出了一个小人偶,递给沈莳。 与劳意晗给女儿随葬的黄衣女偶不同,唐大的这枚人偶要小上一整圈,只有拇指长。 虽然画功简单粗暴得很,但沈莳仍然看出这娃娃梳着双丫辫,穿着红肚兜,短胳膊短腿儿,显然是个小宝宝的造型。 唐大说道:“这是我母亲的遗物。” 接着唐伯真告诉沈莳,当年他的生母,也就是劳意晗的姐姐劳雪晴,带着刚满月的儿子和待字闺中的亲妹妹从庄子上返回唐家堡的途中,遭遇吊死鬼的袭击。 吊死鬼不仅截杀了劳雪晴,还掳走了劳意晗。 而当时还是小婴儿的唐大唐伯真被他母亲藏在马车中的一只箱笼里,侥幸逃过一劫。 赶来增援的唐门弟子在尸堆里找到了还活着的唐家大少爷,又在劳雪晴的遗体处发现了这个小泥人,于是便将泥人偶当做劳氏留给儿子的遗物。 “我一直把这人偶带在身上。” 唐大从沈莳手中取回泥人偶,小心翼翼地放回荷包里,重新挂到腰间,“提醒自己我的性命是母亲拼死保住的。” 他略一停顿,又补充道: “还有,‘吊死鬼’杀母之仇,不共戴天!” ——— 《诡影唐花》是沈莳经历的第五个世界了。 沈莳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这真实剧本杀里的杀戮和血腥,但事实是,每次他近距离目睹被害人的死亡时,心情仍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 简而言之,他被沈玉的葬礼搞emo了。 “啊!!!” 沈莳回到做自己房中,十分不讲究地直接往吴景澜的塌上一倒,摊成个大字型,大声喊道:“想不通!我实在想不通啊!” 吴景澜替沈莳脱掉靴子,让他躺得舒服一点儿,“主人,您想不通什么呢?” “总之,我什么都想不通!” 沈莳觉得自己现在真是脑中一团乱码,“我想不通是谁杀了玉儿和唐小姐的,也想不通那人到底是如何办到的,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装成是‘吊死鬼’所为!” 他软趴趴地翻了个身,毫不客气地将脑袋枕到吴景澜的大腿上,“从玉儿的死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四天了,我还一点头绪都没有!” 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了,知道他为何心情不佳,也知道他在烦恼些什么。 于是吴景澜替沈莳松了发髻,双手十指插入他的乌发中,温柔但有力地替他按摩起头部的穴位。 “别着急。” 吴景澜柔声道:“我陪您慢慢地想。” 沈莳闭上眼,闷闷地“嗯”了一声。 一想到现在陪在自己身边的是吴景澜本尊,又得了对方的承诺,沈莳顿时觉得心情放松多了。 他问吴景澜,“那你觉得我应该从哪里开始琢磨?” “既然暂时还不清楚凶手为何要杀死两位小姐……” 吴景澜用拇指揉着他的睛明穴,“那不妨想想凶手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沈莳睁开眼,定定地看着吴景澜那对幽黑深邃的眼眸,“你是要我破解机关阁的密室,对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 沈玉是死在自己房间里的,凶手只要瞅准机会,要下手杀人并不困难。 但唐小妹唐稚宁的死亡现场,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双重密室”——她的尸体被两重门锁封闭在一个无法出入的房间里,严密到不能更加严密。 这几日沈莳忙着与鬼面黑衣人纠缠,还没时间仔细研究机关阁的密室问题,现在经吴景澜提醒,才惊觉那机关阁的密室或许才是这个剧本杀的核心谜题,是他绝对不能忽视的最关键的部分。 “既然是要解开密室之谜,就不能只呆在房间里瞎琢磨!” 沈莳一骨碌翻身坐起,蹬上靴子,拉住吴景澜的袖子就要往外跑,“走,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到机关阁的‘双桅间’看看!” 第180章 5.诡影唐花-27 机关阁四楼的手印 酉时, 即下午五点。 沈莳和看守的执事打过招呼,被允许进入机关阁。 “是咱们老爷吩咐的。” 看守的执事道: “只是上锁的几个房间是门内重地,就不方便让沈少侠您进去了。” 语毕, 管事还叫来一个年轻弟子,说是机关阁的学徒, 让他负责给沈莳带路。 小学徒本想直接把沈莳带去一楼的双桅间, 但沈莳却说要先在阁中四处看看,那孩子只得照办,领着沈莳和吴景澜在机关阁里逛了一圈。 机关阁一共四层楼,造型像一座方方正正的碉堡, 内部空间也分割成平整端正的大小房间。 一层到三层大部分房间的门都是大敞着的。 沈莳向小学徒求证过,对方告诉他, 这些房间的用途就类似于现代的工作室或是车间,是给机关师傅们设计、制作、护理和维修各类机器傀儡用的,平常都不上锁, 只是若有某个房间最近在做什么重要的东西, 机关师傅们出入就得经过护卫的一番搜检。 而当沈莳和吴景澜上到第四层的时候, 过道的环境就出现了变化。 “沈少侠, 在这里请不要随意触碰任何东西。” 小学徒谨慎地提醒道: “这一层楼存放着门内不少重要物品,也设置了许多防盗机关,若不慎触发陷阱就麻烦了。” 沈莳深深地看了小学徒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对天真少年人的怜悯。 要不是这是个剧本杀世界, 他真想摸摸这小孩的头, 跟他说,你这提醒就相当于告诉别人“唐门的秘密都藏在这里了, 快来偷一偷吧”。 不过沈莳的身份是剧本杀里的侦探,只对破案感兴趣, 既不想当怪盗也不想当神偷,自然也不打算没事找事去踩唐门的雷区。 他和吴景澜跟在小学徒身后,只在走廊上转了一圈。 大约是为了采光的需要,四楼的走廊尽头有一扇窗户,一米见方,用金属铁条封住以防有人从此处出入,尺寸和结构和双桅间的那扇窗几乎可以说一模一样。 沈莳站在窗前,很感兴趣地仔细观察起来。 “这些栏杆真的无法拆装吗?” 沈莳转头去问那小学徒。 “我学艺不精……” 学徒尴尬地挠了挠脸,“不过我想……大约是不能够的。” 沈莳虽然应了声“哦”,但还是凑上前,一根一根地检查那些栏杆,甚至很不讲究地将脑袋伸过去比划了一下,似乎想要确定栅栏的间距是不是当真无法出入。 学徒:“……” 在小学徒原本的认知里,沈时云年纪轻轻就练就一身绝世武艺,模样也是一等一的俊秀优雅,是谪仙般令人敬仰的存在。 然而此时这位天仙公子正将他那颗俊秀的大好头颅往栏杆的缝隙里挤,边挤还边左右转着脸,试图找到一个能让脑袋穿过去的角度。 这一瞬间,小学徒跨时空体会到了一把何为“偶像塌房”的崩溃感。 “啊呀!” 就在学徒不忍卒睹,下意识移开了视线的时候,他听到沈莳发出了一声惊呼。 小学徒吓的一激灵,“沈少侠,怎、怎么了?” 沈莳没有回答,而是半蹲半跪在地上,勾着脑袋仔细地查看窗户的边缘。 “阿澜,你来看看。” 他朝吴景澜招了招手,“这里,好像有个奇怪的手印。” 吴景澜闻言,快步走到沈莳身边,照他的指点去看那可疑的痕迹。 果然,在窗户右下缘的不显眼处,朦朦胧胧留了一个浅浅的手印。 那似乎是有人不经意间在落了浮尘的窗框处扶了扶所留下的。 在古代背景的剧本杀世界里当然不可能查指纹,“手印”仿佛是个毫无用处的线索。 然而沈莳发现的这枚手印的形状实在太特殊了,特殊到吴景澜只看了一眼,就晓得它是属于谁的。 因为那印子的无名指和尾指部分是连在一起的——原本应当是指缝的部位仿佛长了个鸭掌一般的蹼,变形的肉膜也将自己的存在痕迹印在了灰尘上。 “这是唐三少爷的手。” 吴景澜一秒断言。 是的,唐三唐叔扬曾经遭遇过火灾,右手的无名指和尾指因瘢痕黏连在了一起,才会留下如此特殊的手印。 “哎呦,是三少爷啊。” 小学徒听沈莳说是唐三的手印,反而松了一口气。 “三少爷这段时日确实偶尔会到机关阁来。” 他笑道:“我见过他两三次了。” 虽然唐三唐叔扬武功尽废,但好歹也是唐雄的嫡子,当然有资格去学唐门的机关傀儡术,是以小学徒一点都不觉得三少爷出入机关阁,继而在这扇窗台上不小心留了个手印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莳自然不会费心和他解释自己的想法,只是笑了笑,轻巧略过了这个话题。 ——— 酉时半,即下午六点。 沈莳第二次来到机关阁一楼的双桅间。 因沈莳曾叮嘱过唐雄要让双桅间维持凶案当日的情景,是以里面的痕迹至今未曾清理,到处都能看到令人胆寒的血迹。 “小心脚下,别踩到了。” 虽然血迹放了三天早就干透了,但沈莳还是特地提醒小学徒,让他当心不要踩上去。 小学徒一个学机关术的,武艺很是稀松,更不习惯见血。经沈莳提醒,他惊得打了个哆嗦,连忙蹭到墙边,贴着墙根走路。 “你看,当时唐小姐便吊在这里。” 沈莳径直进入双桅间,将正中那根高高的屋梁指给吴景澜看。 他蹙起了眉,“但这也太奇怪了,总觉得很不合理……” 吴景澜实在太熟悉沈莳的这个表情了。 每次他陷入谜团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会是这副迷茫而困惑的样子。 这些时日,吴景澜披着AI皮在沈莳身边当“小兰”的时候,不知多少次看过他这个模样了。 于是吴景澜试图不着痕迹地引导他家侦探打开被卡住的思路: “主人,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唐小姐的遗体上不止一种伤口,对吧?” 沈莳点头。 根据欧阳神医的验尸结果,唐小妹被吊起来的时候大约已经失去了意识,所以身上并没有太多挣扎留下的伤痕。 而且除了脖子上的索沟与死后被切割的刀伤之外,唐小妹唐稚宁身上还有两处十分可疑的伤痕。 第一处在她的右侧腰处,大约是被匕首一类的短刃刺中后留下的。那刺伤不太深,绝对不致命,但出血量要明显大于死后再切割的那些创口,欧阳神医认为是在姑娘还活着的时候被刺出来的。 另外一处伤口在女孩儿的后背上,是吹箭一类的细且尖锐的小凶器留下的。 因伤口附近的皮肉微微发黑,神医认为箭头上八成是淬了毒或是沾了麻药的,唐小妹中了那一箭以后,应该会很快便失去行动能力,任由凶手摆布了。 “我记得伯真曾经提出过一个很有趣的想法……” 沈莳一边向吴景澜说明唐小妹唐稚宁的尸检结果,一边带她去看双桅间地板上的斑驳血迹。 “唐小姐右侧腰上的伤口是在她还活着时被刺的,而且她的右手手心里沾满鲜血……还有这里,血迹一路从门口延续到离门最远的墙角,再加上门锁上沾的血……” 沈莳一指已经被破坏的双桅锁和木制插销锁,“所以,或许是凶手在外面用利器刺中唐小姐的右侧腰部,唐小姐捂住伤口逃进双桅间,然后自己锁上了这两道门锁?” 人在受到袭击时,第一个反应必定是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唐小妹唐稚宁是唐家人,且在机关傀儡术上很有天赋,经常到机关阁中学习。沈莳认为,她必然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熟悉。 如此一来,危急关头,唐稚宁很可能想到只能从内侧锁门的双桅间,于是急匆匆逃进这里,用沾满了鲜血的手锁上两道锁头,再躲到离门最远的角落处,便很合情合理了。 吴景澜照着沈莳的思路想了想,“主人,您认为这双重密室是唐小姐自己制造出来的?” 沈莳一点头,“只是有这个可能性罢了。” 吴景澜又问:“那凶手又是怎么在锁了门的情况下进入双桅间的呢?” “当、当然是因为他是吊死鬼!” 旁听的小学徒实在没忍住插了嘴: “我听说吊死鬼练的《阎罗索命大法》能倒错经脉,让身体变得异常柔软,全身各大关节都可以随便拆卸安装,就、就跟没骨头一样!” 他越说越兴奋,不由提高了音量,朝装了铁栅栏的窗户一指,“如若凶手是吊死鬼,想必一定能从这扇窗户的栅栏处轻松通过,进入密室杀害我们家小姐,对吧!” 沈莳:“……” 他没有立刻表示肯定或是否定,只朝小学徒微微一笑,反问道: “是谁告诉你练了《阎罗索命大法》就能任意穿过这扇窗户的?” “这……” 小学徒摸了摸鼻子,讪讪答道: “这消息早在门中传遍了,大家都这么说啊……” “哦?” 沈莳闻言,饶有兴趣地一挑眉,“所以现在大家都认为凶手是能穿越栅栏的吊死鬼了吗?” 第181章 5.诡影唐花-28 伪造密室的理由 “难道……还有别的可能吗?” 似乎是被沈莳的言外之音狠狠吓了一跳, 那小学徒露出了显而易见的惶惑,连说话都愈发磕巴了起来。 沈莳没有继续吓唬他,而是将注意力重新转回到密室现场, “阿澜,你怎么看?” 吴景澜却难得地没有同意沈莳的想法, “我觉得, ‘门是唐小姐锁上的’这个推论,似乎有些不合理。” 沈莳一挑眉:“哦?哪里不合理?” “首先,这个血迹看起来就不太对劲儿。” 吴景澜朝沈莳笑了笑,又转向那不知所措的小学徒, 对他说道: “能麻烦你帮我拿一些白纸和一小罐油来吗?” 白纸和机油都是机关阁里再常见不过的物品。小学徒动作很快,半盏茶的功夫就折返回来, 将东西交给了吴景澜。 “口说无凭,我们来做个实验好了。” 吴景澜将几张白纸铺到地上,然后用手指沾了沾机油, 悬在白纸上。 沈莳:“……” 他眼着这吴景澜指尖的油滴缓缓垂落, 在重力的作用下, 落在了白纸上。 沈莳在许多刑侦类的影视作品中见过类似的实验。 每次某个现场发生了凶杀案, 法医就会用各种方法模拟凶案现场留下的血痕,从而还原出死者和凶手的行动轨迹。 沈莳每次都看得津津有味,但通常都只是看个结论,并没有仔细地琢磨分析的过程。 毕竟当时他根本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倒霉催到被拉进这种现实剧本杀的世界里, 这些冷门知识竟然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不过现在看来, 吴景澜对这方面是很有一点儿了解的。 “其实如果有新鲜的鸡血或者鸭血会更好,不过现在用油也能凑合。” 吴景澜说着, 熟练地将机油从不同的高度滴落到铺在地上的白宣纸上,然后让沈莳来看。 “瞧出什么问题了吗?” 沈莳:“……” 他蹲下来, 仔细地研究地上的油滴印子。 这些油印基本上都呈现一种规则的正圆形,只是落地后液滴的大小并不一样,从较高处落下的印子较小,边缘星芒状的喷溅更明显,而从较低处落下的血痕则刚好相反。 沈莳:“哈、哈哈哈!” 他笑了起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观察白纸上留下的油滴印,沈莳很容易便发现了双桅间里血迹的猫腻。 他以为的“唐小妹逃跑时留下的血迹”,都是从某个高度,一滴一滴悬空且垂直滴到地板上的,而且血滴滴落的高度至少差不多在沈莳胸口的高度。 要知道唐小妹唐稚宁身高差不多也就一米六的样子。 若血液真是从姑娘受伤的腰腹处滴落的,那么液滴下坠的起始高度根本不可能与沈莳的胸口平齐。 “所以这些血迹是凶手故意留下来的。” 沈莳抱臂蹙眉,“理由当然是为了误导我们,对吧?” “没错。” 吴景澜一点头,“还有,您想想唐小姐的侍女是怎么死的。” 沈莳盯着吴景澜,先是困惑地眨了眨眼,随即“啊”地发出一声惊呼:“我怎么这么笨!” 在唐小妹唐稚宁遇害当晚,她的侍女也死了。 那可怜的女孩儿当时就死在机关阁附近的一蓬蒿草中,身中两支淬了剧毒的吹箭,据欧阳神医所言,可算是见血封喉,当场毙命了。 凶手的目标是唐稚宁,那侍女只是妨碍他的麻烦,随手便用毒箭杀了。 但既然侍女是中吹箭死的,那么说明凶手从一开始就使用了远程攻击的武器,根本不应该随后又特地靠近唐小妹,掏出短兵器来,在近距离扎上唐稚宁一刀。 “原来如此……” 沈莳喃喃低语: “难怪唐小姐身上有三种凶器留下的痕迹……” 其实他从一开始就觉得凶手杀人时带的家伙有点儿太多了。 毕竟唐稚宁是个不通武艺的弱女子,但凡有些身手的人,只要趁其不备,轻轻松松就能将她杀死,大可不必又捅刀子又用吹箭的如此折腾。 所以事实上,真正制服唐小妹的凶器,是淬了毒或是麻药的吹箭。 凶手在唐稚宁的鱼羹里下了药,瞅准她到茅房解手,身边仅有一个小侍女的机会,用吹箭在一定的距离外放倒了两人。 然后凶手就地杀掉侍女,将唐稚宁带到了机关阁中。 当时机关阁的守卫已被凶手全数毒杀,所以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不必担心被人发现。 接下来,凶手用刀刺伤唐稚宁的右侧腹,并将血滴在地板上,伪装了一个她自己逃进机关阁后锁上门的现场。 最后,凶手将唐稚宁活活吊死在房梁上,再用利器将她的尸体划了个七零八落,并画上“索命血蝠”的标记,将这口杀人的黑锅扣到“吊死鬼”这个失踪多年的魔教余孽头上。 “凶手之所以要把机关阁布置成密室,也是为了让‘吊死鬼杀人’的传闻变得更可靠……” 为了不想让旁边的小学徒听去太多信息,沈莳几乎整个人贴到吴景澜的身上,用耳语般的音量低声嘟哝: “毕竟只有修习过《阎罗索命大法》的人才能穿过那么狭窄的栅栏,对吧?” 吴景澜点点头,“您说得对。” 沈莳撇头看了看吴景澜,心说分明是你引导得好才对。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来了。” 沈莳吩咐小学徒帮他们收拾好满地的宣纸,自己则拉着吴景澜来到了双桅间的门锁前。 “这密室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 ——— 侦探小说里最常见也最经典的诡计形式有三种——密室、不在场证明和不可能犯罪。 沈莳虽不算骨灰推理小说爱好者,但看过的经典作品也有几十上百本了,自问对“密室”还是有那么一点儿粗浅研究的。 现在既然吴景澜已经用血迹的破绽证明了那两道门锁不是受害人唐稚宁锁的,那么上锁的就该是凶手了。 ——可凶手又是怎么办到的呢? 沈莳站在门板前,单手抵住下巴,蹙眉盯着那已经被剪坏了的“双桅锁”,只觉千头万绪,偏偏理不出一个突破点来。 系统总不至于赖皮到搞出“因为是唐门特制的机关,所以门锁其实可以从外部上锁”这种侮辱玩家智商的设定。 沈莳以一个资深推理爱好者的立场下了如此判断。 所以这个密室的成因,一定有一个很大众化的合理解释,而且不需要太过专业的机械知识,只要细心调查就能发现破绽。 如此琢磨着,沈莳便开始上手摆弄那坏掉的双桅锁。 “阿澜,你看。” 沈莳转动沾了血迹的把手,让吴景澜看那一粗一细两根“桅杆”。 “这锁还完好的时候,这两根杆子会插入到门板上的轨道里,门也就锁上了。” 吴景澜点点头。 他面上十分平静,其实内心很是纠结。 实际上,吴景澜在看到这个门锁时,就对密室的“成因”有了一个很具体的猜测。 这倒不是因为吴景澜比沈莳聪明,只是他恰巧是个优秀的程序员,一直对密码、解谜、拼图、机关这些玩意儿有一种直觉式的灵感和天赋而已。 但他现在是个NPC,不能代替侦探破案。 想要给沈莳什么提示,还得绞尽脑汁想出个别的辙儿来。 吴景澜一边思考,一边蹲下来,眯着眼睛朝门板处看。 “原来能透过两条轨道看穿门板嘛。” 他抬起头,像是在很平常地陈述自己的感想一般说道。 与吴景澜了解沈莳一样,沈莳也对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发小再清楚不过了。 几乎就在与吴景澜目光相触的瞬间,沈莳已经敏感地意识到了对方一定想要告诉他什么事情。 ——密室的秘密一定就在这两条锁道上! 沈莳心想。 他拼命地回忆着他在发现唐小妹唐稚宁的尸体时,这道“双桅锁”到底是处在什么状态下的。 “双桅间”的门板比普通的要厚实得多,两根“桅杆”脱落了以后,在门板上留下了一粗一细两条正圆形的狭长“隧道”。 非要形容的话,就像装在现代装在门上的“猫眼”被拆掉后留下的孔洞,只不过一个只有黄豆大,另一个则更小,差不多只有绿豆的尺寸,明显要比猫眼小得多了。 沈莳下意识地想到了密室机关里出镜率高居榜首且能甩下第二位一百八十个身位的“鱼线”,随即忍不住便开始琢磨:难道是用鱼线穿过这两个孔洞,再如此如此那般那般进行一番他不明白原理但或许可行的操作,从外侧把双桅间的门锁上的? ——不对! 沈莳摇了摇头,在心中否定了自己刚才那番猜测。 若真是什么复杂的机械操作原理,就算聪明机智如他家吴哥,也不可能一眼就看破陷阱真相的。 能让吴景澜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想出答案的,一定是远比他脑补的要简单得多的、几乎不需要太多技巧的操作。 更重要的是,沈莳记得很清楚,当初他在唐小妹唐稚宁的凶案现场第一次看到这个门锁时,两条锁道都被“桅杆”严密地封闭了起来,应该不存在可以走鱼线的空间才对。 ——所以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呢? 第182章 5.诡影唐花-29 双重密室的理由 吴景澜:“……” 他看着沈莳直接坐到了门板前, 眉头深蹙,目光锁在坏掉的双桅锁上,像是在思考某个难解的题目一般, 专注而又苦恼。 ——真可爱。 吴景澜有些不合时宜地想。 要不是OOC的后果很严重,他真想像以前那样伸手揉一揉沈莳的头发。 怎么才能在不违反系统限制而且不崩人设的情况下给他提示呢? 吴景澜再度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既然有两个门锁, 主人您又何必只盯着下面这一把呢?” 他思来想去, 决定曲线救国,从另一个方面提醒沈莳。 沈莳的目光从坏掉的双桅锁上移开,转到吴景澜脸上,困惑地眨了眨眼。 吴景澜朝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沈莳其实没能立刻理解对方的提示, 不过这不妨碍他开始调查高处的插销锁。 插销锁安得有点高,差不多与沈莳的头顶齐平。锁的时候只要将手抬高就能碰到, 但若是要仔细调查,可就得搬东西来垫脚了。 于是小学徒又一路小跑,替他们搬来了一张踏脚用的小板凳。 沈莳:“……唔, 有点奇怪啊。” 他凑到近前, 细细打量那插销锁。 在下面仰视时还不太能觉出来, 只有在靠得够近时, 沈莳才感觉这把插销锁确实十分简陋。 与精致的双桅锁形成鲜明的对比,插销所拢共就三个部件——锁叶、锁套和中间的木栓子。 现在木栓子从中一分为二——那是唐大唐伯真暴力破门时用金丝锯锯断的,左半嵌在锁套里,右半卡在锁叶里, 一副要掉不掉的样子。 ——要掉不掉?? 沈莳眯了眯眼睛。 他算是想明白刚才一眼看到这把插销锁时, 为什么会对它产生“简陋”这么一个观感了。 因为那木栓子明显比锁套要细上一整圈,卡在锁叶里时松松垮垮的, 不免给人一种很不牢靠的感觉。 若是放在平时,看到这么一把锁倒也没什么, 必要场合下还能赞一句“纯天然手工制作真真古色古香”,可在一个剧本杀的世界里,一个密室圈套里,就相当于贴上了“我很可疑”大红标签,提醒侦探一定要仔细调查了。 沈莳自然不会跟它客气,上手就将卡在锁叶里的半根木栓给拔了出来。 “哈!” 他拿在手里只看了几秒,便笑了,“还真是,一个简单粗暴得不行的小机关啊!” 说着,沈莳将那半截栓子递给了吴景澜。 吴景澜接过木栓一看,也轻声笑了起来,“原来如此。” “什么!什么!?” 旁观了许久的小学徒实在好奇得不行,这会儿也顾不得失礼不失礼了,忍不住凑过脸来,也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机关。 吴景澜干脆将那木栓递给了学徒。 小学徒一接过栓子,指腹便摸到了一种滑溜溜的奇怪触感。 他定睛一看,便发现木栓表面竟然刷上了一层透明无色的油脂,那质地,那感觉,小学徒有九分把握,定然是他们机关阁里给傀儡表面抛光时会用到的保养油。 “!!” 惊讶之下,小学徒又转动木栓,很快发现了更多的猫腻。 就像给木珠穿孔一样,在这半截木栓的正中间,被锥子一类的尖细锐物钻出了一条隧道,能让细线或是铁丝一类的细长物品毫无阻碍地穿过。 “难、难道——” 学徒失声叫了起来,下意识看向窗户处:“难道是从这缝里穿线,再从外面拉动……” 他身为唐门弟子,好歹也学了两三年的机关傀儡术,这点基础得不行的小伎俩还是很容易就能看穿的。 沈莳点了点头。 正如学徒所言,凶手将木栓子整个钻通了,再固定上一根细线或是铁丝,然后从门缝走线也好,从窗户拉绳也罢,总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角度从门外拉动引线,将栓子慢慢往前拉,最后嵌入锁叶里。 木栓之所以比锁套本身小了一整圈,还在栓子表面刷上润滑的保养油,为的当然是让栓子在拖拽中滑行得更顺畅罢了。 这个诡计简单、平凡且毫无创意,在万千密室机关里简直只能用粗糙简陋不入流来形容,唯一的优点就是操作性强,基本上不用担心实操时出意外状况。 “这、这么说,这门是有人从外面锁上的?” 小学徒亲眼目睹了“证据”,在对案情有了冲击性的理解的同时,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的谜思之中,说话都有些混乱了。 “可是,双桅锁又是怎么一回事?” 他用求助似的可怜眼神看向沈莳,“还有,难道真的不是吊死鬼,而是有人、有人杀了小姐……?” 小学徒结结巴巴地说: “那又是、又是为了什么啊!” 沈莳跳下踩脚的凳子,在小学徒的肩膀上拍了拍。 “双桅锁的问题,我们再慢慢查。” 他笑道: “不过,我认为凶手绝对不是吊死鬼。” 他顿了顿: “至少,不是你们认为的那个‘吊死鬼’。” ——— 原本沈莳以为在破解了插销锁的诡计以后,双桅锁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然而事实证明,他在这些技巧性的解谜问题上的天赋远远不及发小吴景澜,当他瞅着那枚坏掉的双桅锁时,只觉脑中一片空白,思路全无,愣是又陷入了先前那种毫无头绪的茫然之中。 要是以前玩密室逃脱或者是玩剧本杀,这会儿沈莳就该撒娇耍赖,缠着吴景澜让他直接告诉自己答案了。 然而现在吴景澜分明一副憋得内伤的样子,就是一个问不得,一个说不得,硬是要在这儿继续耗着。 “阿澜,你说这锁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莳挨在吴景澜旁边,试图从他家吴哥那儿获得一些解谜的灵感,“为什么就愣是瞧不出破绽呢?” 吴景澜:“……” 他只能想尽方法,给沈莳一些符合他身份的提示,“有件事,我觉得挺有趣的。” 沈莳睁大双眼,目光闪闪地盯着吴景澜,仿佛一只等着主人投喂的猫咪:“什么地方有趣了?” “双桅锁如此精细,但那插销锁却如此简陋。” 吴景澜笑了笑,回答: “而凶手竟然同时将两个风格截然不同的门锁用在这里,不是很有趣吗?” 既然沈莳在机关类的诡计上缺乏一些灵感,吴景澜决定改从他擅长的性格分析方面提醒他。 果然,沈莳目光一闪,心头掠过一个模糊的想法。 双桅锁作为唐门的精密杰作,在不清楚它的内部结构的情况下,沈莳根本无从推测如何才能从门外将它反锁。而且沈莳觉得,即便让他看了设计图,以他一个纯种文科生,对理工一窍不通的天生短板,短时间内也很难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那么,凶手呢? 现在沈莳几乎能百分百肯定,杀死唐小妹唐稚宁的凶手就在他接触过的唐门诸人之中,或者更直白的说,就是唐雄、唐伯真、唐仲安、唐叔扬或是唐季庭中的一人。 凶手既然被设定为唐门出身,那么系统就算是用硬塞的,也会让他从故事一开始就拥有与身份匹配的知识,倒腾那么一个两个机关类的诡计自然应当不在话下。 然而就如吴景澜所言,凶手在木插销锁上使用的诡计却极其粗糙,不仅老套,而且使用以后无法完美地毁尸灭迹,只要有人把木栓子拆下来一看就会穿帮。 这简直跟目前看来似乎无懈可击的双桅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阿澜,你说的对……” 沈莳眯着眼,目光在双桅锁和插销锁上反复梭巡,“再说了,这也没道理啊……” 他右手食指轻轻地叩击着自己左手的手背,“既然他能完美地锁上双桅锁,那干嘛还要去锁插销锁?” 毕竟虽然双重密室听起来很牛逼,但凶手在插销锁上留下了那么显眼的证据,反而会变成凶案的重要疑点,实在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除非……” 沈莳喃喃嘟囔,忽然一把抓住吴景澜的手臂,大声说道: “除非他非得这么做不可,对吧!!?” 吴景澜含笑点头。 他知道沈莳已经想通了其中的关窍了。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啊!” 在那一瞬间,沈莳只觉似有一股清风吹散了头脑中的那片迷雾。 “我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刚刚因解开诡计而浮现在脸上的笑容翛然一敛,表情重新变得严肃起来,“可我还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一旁的小学徒看沈莳和吴景澜仿佛打哑谜一样你来我往了几句,沈少侠就说自己“明白了”,简直满头问号,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明白了什么。 “请问,沈少侠……”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沈莳朝他摆了摆手。 “比起这个,现在更重要的是要找到证据。” 沈莳想了想,吩咐小学徒: “你现在就去帮我拿几个小球来。” 他将食指和拇指环成一个圈,“大约要这么大的,能滚得动的。” 第183章 5.诡影唐花-30 鬼面黑衣人第三次现身 9月19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四天。 戌时半,即晚上八点。 沈莳和吴景澜离开机关阁,准备返回他们住的清心小院。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实在忙乱, 还是杀千刀的剧本又给他安排了强制狗血桥段,从傍晚时开始, 沈莳就隐隐觉得胸口发闷, 似乎是他那该死的夙疾又要作怪了。 吴景澜一直关注着沈莳的情况,看他脸色苍白,频繁地用手往胸口上按,知道他肯定又觉得难受了, 连忙伺候自家主人服了随身携带的药丸,又催促沈莳快回去休息。 两人出了后花园, 沿游廊往清心院走,在经过中庭时,刚好碰上了下山游玩回来的唐二唐仲安。 唐仲安没料到会在这里碰到沈莳, 表情显得有些吃惊。 “沈少侠。” 唐二作了个揖, 又细细打量沈莳, “你气色看起来似乎不太好啊!” 沈莳正靠药丸压制着胸中郁气, 勉强维持一副云淡风轻的绝世高手模样,浅浅一笑,道:“让二公子见笑了,大约是今日太累了一些吧。” 唐二闻言, 先是一愣, 然后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哎呦, 今日是沈小姐下葬之日,是我失礼了。” 沈莳:“……” 他早看出来了, 唐二唐仲安在这个剧本杀里的人设就是个没心没肺的纨绔公子,整日里除了吃喝玩乐就不干正事,连庶妹刚刚横死没几日都能毫不在意地下山到镇上饮宴,就更别提会关心从人物关系来说跟他没半点儿纠葛的沈玉的葬礼了。 好在唐二还知道应该亡羊补牢,当着沈莳的面吩咐小厮往落英院送一份丰厚的丧仪,又承诺改天必定到沈玉坟前上香,最后対沈莳说道:“小弟的雅正院就在前面,沈少侠若不嫌弃,请到我院中稍事休息吧!” 若是按照沈莳现在的身体状况,他是恨不能马上回自己的房间躺平,再让吴景澜替自己推拿穴位、打坐运功的。 然而在剧本杀里,沈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与其他玩家单独交流的机会,尤其是在他也确实有情报需要找唐二打听的情况下。 于是沈莳点了头,与唐二一同回了他所住的雅正院。 ——— 沈莳是唐门请来的客人,平日里没多少到处乱逛的机会,至今为止只进过唐雄的书房还有唐大唐伯真的院子。 与唐伯真的住处相比,唐二唐仲安的雅正院的装潢风格明显要奢华得多。 沈莳被请到了书房外的花厅。 “来,沈少侠,试试这今春新采的碧螺春。” 唐二唐仲安対沈莳很是客气,连招待他的茶水都是贵得要命的碧螺春。 沈莳端起小厮奉上的茶盏,熟练地用杯盖撇去茶叶,浅浅啜了一口茶水,赞了一句“好茶”。 看沈莳対那碧螺春很是满意的样子,唐二便兴致勃勃地侃起茶来。 “这碧螺春不仅茶叶要求极高,炒制的手法也极其讲究,炒出的干茶条索紧结、白毫显露的方式上品!沈少侠,你看这茶叶色泽银绿,以滚水冲泡后似云层翻滚,香气清新而雅致,茶汤翠绿似早春嫩叶之色,入口香而不涩,回甘无穷,真真乃是色香味俱全啊!” 沈莳一边点头一边心说唐二不愧是纨绔人设,吃喝玩乐面面俱到,不像个江湖人,倒像个贵公子。 ——不过…… 沈莳注意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于是试图将话题引向自己想要了解的方向,“如此看来,二公子対饮茶很有研究咯?” “尚可尚可。” 唐二果然上钩,“怎么?沈少侠也対茶道有兴趣?” 沈莳点了点头,与唐二聊起了茶。 沈莳一个学编剧的,対中国传统文化有所涉猎是基本的职业素养。他记忆力很好,看过一遍的《茶经》还记得大半,再加上系统“前情”的加持,沈莳一点都不怯场,跟唐二你来我往,聊得甚是投契,就差直接引为知己了。 “这么说来,二公子似乎対碧螺春的茶汤颜色评价更高?” 终于,一番铺垫之后,沈莳很自然地提出了他真正想聊的话题: “我倒是觉得,冻顶乌龙的茶汤绿中带金,色泽似蜜,更要典雅一些。” “不不不,此言差矣!” 唐二连连摇头,“茶汤颜色需翠,愈是碧翠欲滴愈是宜人,尤以色绿、香郁、味淳者为佳!比如这西湖龙井……” 他又巴拉巴拉说了一通。 沈莳一边附和,一边分心思考自己心中的疑问。 现在他想要从唐二这里得到的情报已然了解了一半,是时候打听另一半了。 “说到品茶,叔扬其实比我更在行。” 就在沈莳琢磨着怎么把话题引到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唐二唐仲安竟然主动开口了。 这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沈莳心中暗喜之余,又不免怀疑这是不是扮演“唐二”的玩家收到了什么系统任务提示。 不管如何,既然唐二主动说到唐三,沈莳连忙把话题接了下来。 “如此看来,二公子与三公子的喜好还真像啊。” 沈莳笑道: “我听说你们二位是双胞胎,想必不止喜好,连长相也该是一般无二吧?” 唐二唐仲安点了点头,“那当然,叔扬没受伤之前,我俩简直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别说是旁人,有时候连母亲都分不清我俩谁是谁呢。” “哦?” 沈莳笑道:“那令堂是如何区分你们兄弟二人的?” “母亲会给我们准备不同颜色的衣服。” 唐二回答:“经常是我穿红的,叔扬穿绿的,如此一来,只需要看一看衣服的颜色,就能分清谁是谁了。” 沈莳道,“这倒是一个很便利的办法。” 他忽然笑容一敛,状似无意地说: “其实不止二公子和三公子,我发现你们四兄弟的身高、体格和身形都很相似,若是不看正脸,背影简直一模一样。” 他顿了顿,唇角微微勾起: “真不愧是亲兄弟,対吧?” 果然,沈莳话音刚落,唐二唐仲安的笑容就翛然一僵。 虽然他很快调整情绪,将脸上的惊愕掩饰过去,但那瞬间的表情变化仍然落到了沈莳眼中。 ——— 亥时半,即晚上十点。 沈莳和吴景澜离开唐二的雅正院。 唐门仍没放弃対吊死鬼的搜查,每日值夜的弟子门人比先前多了起码一倍有余。 一路行来,沈莳已远远地见到了两支巡逻队打着灯笼沿墙根走过。 因唐二过分热情,一直拉着沈莳叨叨个没完,沈莳在唐二的院里耽搁了将近两个小时。 虽然如愿得到了不少情报,但沈莳胸闷气短的不适愈发明显,现在一心只想要回到住处,好好运功调养一番。 然而系统显然不想就这么放过他。 就在毫无预兆的时刻,锐器的破风声袭来,目标竟是沈莳身旁的吴景澜。 两人都是功夫高手,又从来没有放松过警惕,在听到异响的瞬间,已身形疾转,朝旁边一颗树后闪去。 “当!” 一枚短箭直直射中吴景澜原本所站的地方,在青石砖上跳了跳——正是□□用的箭矢! 沈莳和吴景澜猛然抬头,便见一个戴着吊死鬼面具的黑衣人立在墙头,手持□□,箭尖朝向二人,正打算射出第二箭。 ——卧槽! 沈莳心中骇然。 这鬼面黑衣人竟然像是在他身上装了GPS一样,随时能准确锁定他的位置,瞅准他们落单时才出手,而且这次的攻击目标还不是他而是吴景澜! 来不及多想,沈莳拔出长剑,使出一个凌风步,飞身跃上墙头,挥剑朝鬼面黑衣人刺去。 鬼面黑衣人调转□□,向沈莳射出一箭。 沈莳剑锋一荡,振开箭矢,同时剑势不减,直刺鬼面黑衣人的面门。 这一招要是中了,挑飞対手面具,估计这剧本杀就得提前结束了。 然而鬼面黑衣人的功夫半点不比沈莳弱,他眼见两人距离已不足他射出第三箭,居然直接将那价值连城的精致□□卸下,在即将被刺中的前半秒侧身一闪,掌风一切,拍在了沈莳剑上。 又是第一次交手时那熟悉的深邃掌力。 沈莳的剑尖不可避免地被逼歪了半寸,只擦过夜行衣的兜帽,切开了一缕布料,却没能伤到対手。 掌来剑往,两人在狭窄的墙头一连対了几十招,一时间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沈莳心中暗暗着急。 无良剧本是存心不让他好过,本就夙疾复发胸口堵得难受,还非要安排他今晚和鬼面黑衣人交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简直不知该如何收场。 好在那鬼面黑衣人并不恋战。 他眼见偷袭不成,深知援兵很快就会赶到,接连虚晃几招,用掌风将沈莳逼退之后,便瞅着空子往旁边一蹿,跳下院墙,一头扎入了茂盛的树林中。 原本以沈莳的轻功,硬要追的话,是铁定不会被対方轻易甩脱的。 不过沈莳対自己的身体情况心里有数,当然不能追也不敢追。 他跃下高墙,向赶来的巡逻队交待了鬼面黑衣人的去向。 巡逻队闻言,纷纷拔出刀剑,高举火把,朝树林追去。 等众人都离开以后,沈莳忽然往吴景澜怀里一倒,“噗”一下喷出一口淤血。 他终于疼得站不住了。 第184章 5.诡影唐花-31 第三个死者 沈莳是被吴景澜一路抱回清心院的。 与上一次发病时的情况相同, 沈莳只觉得胸口像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重逾千斤,堵得他连呼吸都感到煎熬, 口中浓浓的血腥味儿熏得他几欲呕吐,可呕出来的只有一口接一口的殷红鲜血。 迷迷糊糊中, 他感到自己被人放到了床上, 服药喝水,输送内力。 待药效发散之后,沈莳稍稍缓过一口气来,连忙盘腿打坐, 运转心法,在吴景澜的协助下展开自救…… …… 如此又是几日过去了。 9月23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八天。 因这一回的病症发作得很厉害,沈莳被折磨得够呛,又担心那冒充吊死鬼的鬼面黑衣人会趁他病要他命, 伤到他自己或是吴景澜, 于是只得乖乖宅在清心院里养病, 三天以来什么都没有干。 巳时, 即早上九点。 “时云,今日你觉得如何了?” “沈时云”的嫂嫂劳意晗坐在小叔子的对面,打量着他苍白的脸,语气中甚是担心。 可能是女儿的死实在让她受了太大的打击, 害怕再失去任何一个亲人, 自从沈莳再次发病,劳意晗便担心不已, 每日总要来看一看才肯放心。 沈莳对劳意晗是很敬重的,当然不会违逆嫂嫂的好意。 虽然每天都是“你感觉如何了”和“今日已好多了”的重复对话, 沈莳依然耐心地应付着劳意晗的关心,向对方细细交代自己的病情。 “那便好,听你这样说我就放心多了……” 听沈莳说他情况好多了,劳意晗才略略松了一口气了。 “对了,时云。” 劳意晗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绣缎荷包,递给沈莳,“这个你收着,是我昨日特地在山下镇子里买来的。” 沈莳接过荷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的是一个泥娃娃。 只是这娃娃与沈莳先前看过的劳意晗和唐大唐伯真的人偶都不同,它的身体、四肢都捏得很精细,身上穿的对襟袄子甚至做出了衣服的皱褶,还用金笔细细描画了一圈花边。 然而如此细致的做工,偏偏留白了面孔——那泥偶没有五官,只有一张空白的脸,乍看起来颇为诡异。 “这是?” 沈莳不知道劳意晗的意思,只好问道。 “这是替身娃娃,能替你消灾挡劫的。” 劳意晗回答: “本来按照我们那儿的习俗,娃娃都是要从庙里‘拴’回来的,不过现在咱们住在唐门里,没有这样的条件……” 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好在太平镇上有津沽来的商户,店里也有卖娃娃的,我就替你买了一个,还请庙里的大师给开了光……” 劳意晗看向沈莳,目光中满满溢出慈爱与温柔,轻声叹息: “你带着,好歹算个慰藉,我也能稍稍安心些了。” 沈莳连连点头,郑重地收下了娃娃,将它连荷包一起挂到了自己的腰上。 ——— 9月24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九天。 今日沈莳醒得很早。 东面的地平线才蒙蒙现出了一丝鱼肚白,沈莳就睁开了眼睛。 “主人。” 沈莳一动,睡在他旁边的吴景澜就察觉到了。 他先开被子的一角坐起身,替沈莳撩开盖在脸上的一绺发丝,低声问道:“您感觉如何?有哪里不舒服吗?” 沈莳摇了摇头。 事实上,他今天一睁开眼就明显感觉自己的身体情况比先前好多了,一直压在胸中的那股郁气尽数消散,他又是精神抖擞武功盖世的剑侠一枚了。 然而就在沈莳琢磨着今天应该干点儿什么的时候,有人急冲冲来敲了他们的院门。 “沈少侠!沈少侠!不好了沈少侠!” 敲门的人心急如焚,一边敲一边嚷: “又出事了!” 沈莳和吴景澜对视一眼,迅速打点好身上的行头,几步穿过小院,打开了院门。 门外是一个小厮打扮的唐门弟子,跑了一头一脸的热汗,气喘吁吁,一看到沈莳便惊慌失措地大喊:“又、又出事了!沈少侠,请快跟我来吧!” 沈莳对这个小厮的脸还有模糊的印象,大约在唐门家主唐雄身边见过那么一两次。 “别慌!” 沈莳跟在少年身后,追问:“又出了什么事?” “是刁小姐!” 小厮两条腿倒腾得飞快,领着沈莳和吴景澜往唐家大宅旁的树林跑去,边跑边答:“就是那位,峨、峨眉来的刁小姐,她、她死、死了!” 沈莳:“!!” 虽然早就有了困难级副本不会只死两个人的心理准备,但如此突然地听到第三个死者的死讯,沈莳还是吃了一惊。 “刁小姐死了?!” 沈莳脱口就是一个凶案三连: “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在哪里死的?” 小厮被沈莳怼了个哑口无言,张嘴愣了半晌,才结结巴巴地回答了这三个问题。 原来是今天清晨卯时半,有巡逻队打前山唐家大宅后面的树林前路过时,偶尔发现了山道旁有一块翠绿色的衣物碎片,看织工和刺绣八成是属于女子的,上面还沾了血迹,很是显眼。 在连续死了沈玉和唐稚宁两个年轻姑娘之后,唐门上下本就神经紧绷,弟子们一看这衣服碎片便知大事不好,连忙摸进林中看个究竟。 很快他们就在树林身处找到了峨眉刁小姐刁湘竹的遗体。 和前两人一样,刁小姐也是被吊死的。 她的尸体挂在一颗歪脖子树上,全身被利刃划了几十道口子,身体已经发硬,死得不能再死了。 吓坏了的巡逻队连忙将刁小姐身死的噩耗禀报了唐雄,才有了小厮受命到清心院通知沈莳的一幕。 ——— 辰时,即早上七点。 沈莳和吴景澜赶到刁小姐刁湘竹的命案现场。 现场已聚集了不少人。 除了烧伤后一直深居简出的唐三唐叔扬之外,唐门家主唐雄、唐大唐伯真、唐二唐仲安和唐四唐季庭都到了。 刁小姐的遗体已经被人从树枝上放了下来,端端正正地摆在了一张竹席上。 她一身翠绿衣裙被利刃划得七零八落,露出内里雪白的肌肤和横七竖八的狰狞伤痕,不止四肢和躯体上满是刀伤,连一张俏丽脸庞也被割得几乎看不出原状,血迹凌乱地涂抹在白与绿的色块中间,仿佛一条被剥了皮的青蛇。 沈莳还注意到,吊死刁湘竹的那根树枝旁边,挂了另一具小小的尸体。 那是一只穿着桃粉色锦衣的小猴子——正是刁湘竹的爱宠“小圣”。 一根翠绿色的发带绕过猕猴的脖子,在它的后颈处打了一个死结,绳结深深勒进了小猴子的毛发皮肉里,简直像要将这只可怜的小动物的脑袋绞下来一般。 沈莳摸了摸猴子悬空的后脚,发现那爪子已经又冷又硬了。 即便他没有多少法医知识,也知道小猴子显然已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吊死鬼,我与你势不两立!” 看到未婚妻惨死的尸体,唐四唐季庭双眼通红,要不是被两名执事左右拦住,他就要扑到刁小姐身上了。 “为什么!?” 他嘶声吼道:“湘竹她为什么会到树林里来!?” 虽然唐四的演技很浮夸,不过这正巧也是沈莳十分好奇的问题。 刁湘竹是唐门的贵客,一直住在后山的别院里。 她一个未嫁人的大姑娘,没理由大半夜的不睡觉,连个侍女都不带,只带了只猴子便独自一人跑到前山的树林子里来。 “……这……” 这时,站在旁边的管家颤巍巍地开口了: “刚、刚才,我们将刁小姐放下来的时候,在她身上找到了这个……” 说着,他将手伸进怀里,摸出了一张染血的信笺。 唐雄用活动自如的左手劈手将信纸抢了过来,一眼扫过上面的内容,随即勃然大怒,将信纸揉成一团,朝唐四唐季庭脚边扔了过去,“孽障!看你做的好事!” 唐四被唐雄吼得一蒙,楞楞地捡起信纸,展开一看。 “不!我不是!我没有!这、这不是我写的!” 唐四唐季庭脸色骤变,大声叫了起来: “这是嫁祸!有人在陷害我!!” 他一边大喊,一边左右四顾,试图找出一个两个支持他的人。 然而没有人理会他。 沈莳很自然地从唐四手里拿过了那封被揉皱的信,唐大和唐二也凑了过来。 只见信上写着: 【今夜戌时,弦月盈空;幽昙绽蕊,暗香送情。佳期如梦,不我以归?与卿执手,共诉衷肠。】 落款只有一个字:【季】。 唐大喃喃道:“这……看起来确实似是四弟的字迹啊……” 唐伯真的声音不大,但足够让在场的每一个人听得清清楚楚。 唐四顿时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炸毛大喊:“不是我!我怎么可能给湘竹留这般轻浮的邀约!?” 沈莳转向唐大,问:“这‘幽昙’指的是什么?” 唐大回答: “后院东北角有座凉亭,亭旁栽了一株很大的昙花,算来这几日也该到花期了……” 他朝唐四看了一眼,“看来,四弟是约了刁小姐‘花前月下’啊。” 第185章 5.诡影唐花-32 碧霞院中的血案 唐四决不承认那信是他写的, 当场就和唐大争执了起来。 唐二乐见庶弟吃瘪,逮着机会当然不会放过,在一旁给长兄助攻, 插刀插得不亦乐乎。 这时,有个执事领着两个唐门弟子上前, 禀告唐雄, 说是昨晚在飞虹桥值夜的守卫带来了。 唐雄阴沉着脸问了他们昨晚值班时有没有见到刁小姐刁湘竹。 两个守卫虽早知出了事,但近距离看到刁湘竹那被毁得不成样子的尸体时,还是情不自禁挪开了视线。 守卫告诉唐雄,昨夜戌时, 也就是晚上七点左右,他们看到刁小姐带着她的猴子从后山那头通过飞虹桥, 往前山的方向去了,并没有任何仆役或是侍女跟随。 此后一直到天亮换班为止,二人都没见刁湘竹回来。 领头的守卫当然尽忠职守地询问了刁小姐过桥要去哪里, 刁湘竹只说自己与四少爷有约, 便径自过桥去了。 刁小姐是唐门的贵客, 平日里又是趾高气扬惯了的, 对谁都是这么个不拿正眼看人的态度。守卫们不敢多问,只得放了行。 “你们昨日看到刁小姐的时候,她穿的是这一身衣裙吗?” 沈莳在旁补了一个问题。 “是、是的。” 守卫被迫又往尸体的方向瞅了一眼,看姑娘衣衫不整、血迹斑斑的模样, 不禁打了个冷颤, 胡乱点了一下头。 其实沈莳知道,除非特意仔细观察过, 不然人们对旁人的服饰打扮通常只有衣服式样和颜色两种印象而已。 恰巧刁湘竹又是个喜欢穿绿衣的,只要颜色不变, 那么即便少女实际上换过衣裙,这两个守卫也绝对不可能分辨得出来。 “看来,刁小姐确实是受四弟之约,才会在入夜后来前山的嘛!” 有了守卫的证词,唐大诘问时底气更足了,直把唐四噎得直翻白眼,偏偏一时半会又想不出有力的解释,只能放大音量,让自己显得更委屈一些。 唐二也在旁边煽风点火,句句夹枪带棒,分明就是不打算放过唐四的架势。 沈莳没管这种压根儿吵不出结果的唇枪舌战。 他带着吴景澜,以刁湘竹被吊死的那棵歪脖子树为圆心,开始搜寻四周的痕迹。 “吊死鬼”标志性的索命血蝠纹被画在了歪脖子树旁的一块大石头上。 大约是受限于载体大小的限制,这只蝙蝠画得比先前那两只小了一半不止,不过头身翅膀双足俱全,颈部的绳套也清晰可见,确实是血蝠纹无误。 “阿澜,你看!” 很快地,沈莳注意到了草叶根茎上的痕迹,“这是血迹没错吧?” “是。” 吴景澜蹲下,用指尖在那暗红褐色的痕迹上捻了捻,搓下一些细细的粉末,“这是血迹没错。” 他判断道: “而且看起来是不久前才留下的。” 沈莳“嗯”了一声。 血迹不止草叶上的这一处,它好似特意留给众人发现的路标一般,一直延伸到树林深处。 沈莳回头,将这个发现告知了唐家父子,并说他打算看看这血迹一直通到哪儿去。 “我也去!” 唐大唐伯真闻言,也顾不上吵架了,连忙开口。 唐二、唐四也表示自己要跟去看看。 沈莳看向唐雄,以眼神征求对方的意见。 唐门家主脸色阴沉,眉心的川字深得能夹死苍蝇。 随后,他缓缓点了点头。 ——— 沈莳、吴景澜和唐家的三个兄弟一路追踪血迹,穿过一片不算大的小树林,最后停在了一道悬崖前。 “……” 站在悬崖旁的众人都沉默了。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横贯前山与后山的深渊,以及唯一连通两座峰头的,细长的铁索。 “那儿……” 唐大唐伯真伸手朝铁索一指,幽幽道: “铁索上有血迹。” 沈莳悄悄打开了辅助系统的控制面板,点开轻功,像一只鹞子一样轻巧地跃上了铁索。 有过上一回的经验,沈莳走得驾轻就熟、气定神闲。 他用如同散步一般的步伐穿越过整条铁索,到达后山彼端,回头朝前山的众人喊道:“这边也有血迹。” 唐家三兄弟闻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迟疑。 “两位弟弟都知道为兄的情况。” 唐大唐伯真率先开口道: “我脚上有旧伤,走不得这铁索。” 唐大当年摔下马时伤了腿,跑步尚且脚跛,就更别说穿越悬空的铁索了。 唐二唐仲安也一耸肩: “我懒怠练习,好久没用过轻功了。” 言下之意,就是他也没把握走这条铁索。 唐四唐季庭狠狠地一咬牙,冷哼一声,飞身跃上了铁索。 在唐四之后,吴景澜也从铁索过了山崖。 “请大公子和二公子稍等片刻,我们很快回来!” 沈莳隔着悬崖远远朝唐大和唐二喊道。 唐大和唐二原本想从飞虹桥去往后山,但这样一来得绕上老大一圈,实在很浪费时间。 于是二人只得答应在铁索那头等着。 ——— 9月24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九天。 辰时半,即早上八点。 沈莳、吴景澜和唐四唐季庭循着血迹,一路向前。 血迹半点弯儿都没绕,直直奔着后山的别院去了。 ——这就很有意思了。 沈莳一边追,一边琢磨这血迹的含义。 根据飞虹桥守卫们的证词,刁小姐刁湘竹是昨晚七点左右独自前往前山的,且其后再也没回过后山。 换而言之,刁小姐遇害的地点应该也是在前山。 那么这些血迹就很可能是凶手在杀人以后留下的。 ——只是,这血迹实在是太过刻意了。 就好像是为了清楚阐明自己的逃跑路径,方便众人追踪一般,这血以几乎等距离的间隔留在他们目所能及的地方,完全不像是意外,更似凶手刻意为之。 ——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正想着,别院高高的院墙已出现在了三人面前。 别院的墙壁是新粉刷过的,白腻子上清清楚楚地留下了一滴干涸的鲜血,顺着墙体滑落的轨迹仿佛一个长长的逗点。 沈莳毫不犹豫地翻上墙头。 吴景澜和唐四也照办。 墙的那面是别院的东北角,距离劳意晗住的落英院很近。 沈莳犹豫了两秒钟,要不要转去劳意晗的院子看一眼,好确定对方是否安全,然而转念一想,还是作了罢。 “血迹往那边去了。” 这时,唐四唐季庭抬手朝西南方一指: “那边分明是……” 他顿了顿,表情只能用“忧心忡忡”来形容。 沈莳知道唐四在想什么。 他的方向感极好,几乎是在看到血迹朝向的瞬间就意识到,前面就是刚刚遇害的刁小姐刁湘竹住的碧霞院了。 三人循着血迹往前,翻过两堵墙,便来到了碧霞院东墙外的花园中。 而血迹至此戛然而止。 沈莳:“……” 三人细细搜寻了许久,才确定那路标一样的血迹到此便忽然打住了,哪里都再找不到一点儿痕迹。 “看来这就是终点了。” 沈莳站在游廊前,眯眼瞧了瞧脚边的最后一滴血。 对吴景澜和唐四说道: “你们觉得,凶手到这里以后,又往哪儿去了呢?” 吴景澜没有说话,但目光却投向了十米外的一堵院墙——正是碧霞院的东墙。 唐四面色凝沉,似也有同感。 ——— 既然主人已死,众人也就不在乎院子是女眷的住处了。 唐四唤来附近一队巡逻的守卫,让他们围住碧霞院,不许任何人出入。 而沈莳、吴景澜和唐季庭则干脆翻过高墙,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闯入了院中。 院里一片死寂。 与两袖清风的“沈时云”不同,刁湘竹可是峨眉掌门的爱女,除了沈莳见过的那个贴身侍女之外,碧霞院里还住了两个粗使婆子和两个丫鬟。 然而此时他们又是喊巡逻队又是翻墙越瓦的,都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了,居然没有一人出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何事,这就很不正常了。 沈莳对吴景澜说道: “阿澜,你到后头倒座房看看。” 吴景澜点头,转身往后院去了。 他又转向唐四:“我们到刁小姐的屋里瞧瞧。” 唐四本就有此打算,听沈莳这么一说,便一马当先穿过院子,闯入主屋。 古代的木结构建筑采光大都很不怎么样。 在没有点灯的情况下,屋里即使是早上八点也暗得很难看得清东西。 先于视觉的刺激,沈莳一进入房间,首先便闻到了一股浓重到几乎让人窒息的血腥味。 随后,沈莳的眼睛逐渐适应了房间的昏暗。 他看到屋梁上悬挂着一具尸体。 那尸体身材矮小纤细,穿着一条素色的裙子,裙摆已被鲜血染成了深褐色。 沈莳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他缓缓走到尸体旁边,抬头一看。 死者正是刁湘竹的贴身侍女。 此时这女孩被一根麻绳挂在房梁上,双目紧闭,嘴唇青紫,双手双脚软软地垂下来,身上衣物被利器划了个稀巴烂,从伤口处流出的鲜血完全凝固,已经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而一只“索命血蝠”就静静地“趴”在她身后的墙壁上,犹如某种邪恶而又可怖的装饰品,昭示着又一场死亡的降临。 第186章 5.诡影唐花-33 刁小姐和侍女的差异 9月24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九天。 巳时,即早上九点。 刁小姐刁湘竹,以及她的贴身侍女, 还有小猴子“小圣”的尸体都被转移到了前山唐家大宅的一处偏院里。 欧阳神医第三次被唐雄请来验尸。 虽已有了心理准备,不过欧阳神医一进屋, 看到地上并排着的两具少女的遗体时, 一张清癯的帅大叔脸还是拉得老长,完全只能用“愁云惨淡”来形容。 刁小姐和她的侍女年龄相仿,体型也很相似,二人一个身穿翠绿绸缎锦衣, 一个穿着素色的简朴衣裙,不过在被利刃划了个七零八落之后, 看起来也是一般的狼狈。 换而言之,二人此时的状态完全符合阿○莎大神小说里最喜欢用的那种“女生不看脸其实很难区分”的梗的基本要求。 只不过沈莳倒不认为这是个李代桃僵的诡计。 因为虽然刁小姐刁湘竹的面孔被利刃划了个稀巴烂,但也没至于到完全辨认不出长相的程度。 至于她的贴身侍女, 不知凶手是时间太紧来不及了, 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理由, 只划伤了她的四肢和身体, 一张朴素无盐的平凡面孔得以保存下来,好歹算是给死者留下了最后一点尊严。 “……” 沈莳盯着两具尸体,心中闪过一个疑惑。 ——说起来,唐小妹唐稚宁的脸也被割烂了。 ——而沈玉的脸却是完好的。 他想: ——似乎跟刁小姐和她侍女的情况相同呢…… ——— 这时, 有个执事进来禀报, 说是刁湘竹住的碧霞院的佣人们都带到了。 比沈莳原本料想的要好上一点,碧霞院剩下的两名粗使婆子和小丫鬟都还活着, 只是因喝了掺了迷魂药的井水,在倒座房里睡了个人事不知而已。 被凉水泼醒之后, 四人都对碧霞院里发生的变故感到无比茫然。 她们纷纷表示自己在晚饭时就着井水烧的汤吃了几块饼子,随后便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因睡得太死,四人压根儿没有听到什么异响,至于刁小姐的贴身丫鬟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又有没有可疑人士进过院子,她们就更是连一丝半点有用的情报都提供不出来了。 “不、不过……” 在被审问的时候,一个婆子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哭哭啼啼地对唐雄等人说道: “有一件事,奴婢不知当不当讲……” 通常这台词的回应只有两个字。 果然,唐雄一声断喝:“快说!” 那婆子便絮絮说了起来。 她是刁小姐从峨眉派带来的婆子,在碧霞院里负责院中诸人的吃食茶水,那药倒了四人的米汤也是她煮的。 婆子指天发誓说,她午后还用井水给大家泡了茶。 当时院里所有人都喝了茶,没有任何异状,谁料想只不过隔了个把时辰,她再用井水烧汤时,众人就都被麻翻了。 那婆子取水的井就在碧霞院的院子里,根本不用出门,非常便利——她便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问题为什么会出在那口水井上。 “嬷嬷,你午后什么时辰泡的茶?” 沈莳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婆子:“晚饭又是何时吃的?” 婆子怯生生地看了沈莳一眼,回答道:“泡茶……大约是在申时吧……晚餐则是戌时吃的。” 沈莳点了点头。 申时即下午三点,戌时则是傍晚七点,中间间隔刚好两个时辰。 也就是说,若凶手要在水井里下迷药,必须是在这四个小时以内。 很显然,唐大唐伯真也想通了这个关键,“申时到戌时之间,有谁来过你们碧霞院吗?” 碧霞院幸存的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显出了明显的迟疑。 终于,一个丫鬟将头埋到双手中,用近乎蚊讷的音量回答: “就……就只有一个小厮来过……说是……四少爷的人,给、给小姐带了一封信……” 唐四:“!!!” 他猛然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了起来,在众人都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两步冲到了那丫鬟身前,抬脚就踹在了那女孩肩头,将人踹翻了过去。 “一派胡言!!我昨日根本没派人给你家小姐送信!!” 他厉声喝道: “说!是谁指使你污蔑于我的!!?” 那小丫头被踹得在地上滚了两个跟头,不敢喊疼,挣扎着爬起来,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砰砰地不停磕头。 “你就算打死她也没用。” 唐二唐仲安在旁发出一声嗤笑,“打死她,倒还显得四弟你心虚了。” 沈莳:“……” 他抬头去看唐四,视线不其然和唐雄、唐大、唐二碰到了一起。 而被所有人瞩目的唐四唐季庭则焦躁万分,只恨不能指天发个毒誓证明自己的无辜。 即便无法开口,但在场的几名玩家在这个瞬间已然确认了彼此的身份。 而同时一并被得到确认的,是众人对唐四的怀疑。 可以说,要是没有别的证据出现,保持这个状况到投凶时刻的话,唐四唐季庭至少会拿到六个玩家中的三票,几乎就是死定了。 不过沈莳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事实上,他心中已然有了凶手的人选。 只可惜现在他的证据还不充分,而且有太多解释不通的疑点,因此沈莳并不打算现在就揭发对方的身份。 “不管怎么样,先让欧阳大夫给刁小姐和侍女验尸吧。” 沈莳适时岔开了话题。 唐雄阴沉着脸点了点头, 因死者是未出阁的妙龄少女,众人验尸时不好在场,只能挪到旁边的花厅等待欧阳神医的尸检结果。 “对了,唐老爷。” 沈莳忽然像想起什么,提醒唐雄:“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最好把三少爷也请来,让他听听情况。” 唐雄的脸色显得更阴沉了。 不过他承认沈莳说得有理。 于是他吩咐手下一个执事到灵慧院去,将唐三唐叔扬也叫来。 临出门时,沈莳拉住欧阳神医,凑到他耳边,低声嘀咕了几句。 欧阳神医睁大眼,露出了一副“你忒么在逗我”的表情,“这、沈少侠……这似乎不太好吧?” “这非常重要。” 沈莳神情严肃,寸步不让,对欧阳神医强调道:“请务必帮我这个忙。” 欧阳神医沉默了许久,终于艰难地点了点头,勉强答应了沈莳的请求。 ——— 巳时半,即早上十点。 欧阳神医验尸完毕。 他走进隔壁花厅的时候,唐雄和他的四个儿子都在,连带沈莳和一众有头脸的管家执事,气氛凝肃得仿佛在开武林大会。 “长话短说吧,刁小姐和侍女的死因并不相同。” 欧阳神医直接说了结论。 这消息令所有人都震惊了。 “欧阳大夫,你这是何意!?” 唐二唐仲安“蹭”一下站了起来,“什么叫死因并不相同?” 欧阳神医秉承一个业务能力上佳的医务工作者的基本素养,表情沉静,语气淡然,解释起专业问题来清晰明了,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他告诉众人,刁小姐和她的侍女已死了有半日了。虽无法确定具体的死亡时间,但毫无疑问是昨晚遇害的。 而刁小姐的致命伤是在她后背上的吹箭伤,箭头上淬了剧毒,中箭后很快便断了气。 所以刁湘竹身上的刀伤是在死后才被划的,这点也与先前两次凶案的情况相同。 “这么说,刁小姐的死因和唐稚宁唐小姐一样咯?” 沈莳确认道。 “是的。” 欧阳神医点了点头,继续说了下去: “至于那小侍女,虽然也是中毒,但毒药的来源却很奇特。” 随后,欧阳神医告诉众人,他发现侍女的鼻腔里黏着着一些白色的粉末,应是某种剧毒的烟雾留下的痕迹——换而言之,小侍女是吸入毒烟致命的。 “去!” 唐雄闻言,左手用力一拍轮椅扶手,对管家说道:“派人将碧霞院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搜一遍,搞清楚那小丫头是怎么中毒的!” 管家领命去了。 沈莳又问:“也就是说,小侍女也是中毒死亡后才被吊起毁尸的咯?” 欧阳神医肯定地一点头。 “那么,那只小猴子呢?” 沈莳没有忘记这个案子的最后一个受害者。 “猴子?” 欧阳神医一耸肩:“那猴子倒是直接被勒死的。” 他做了个双手打结交叉的动作,“就那么一只小玩意儿,随随便便一勒就断气了,对吧?” “……” 沈莳点了点头,把对此事的疑问暂时压在心底,准备和他家吴景澜哥哥独处时再细细讨论。 欧阳神医的尸检结果到此为止。 他当年因为卷入江湖纠纷惹过很棘手的仇家,被迫投靠唐门,成了这里的门客。 现在眼见麻烦又起,他深知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的道理,只想明哲保身,压根儿不想掺和,在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之后,便很自觉地告辞了。 临走前,欧阳神医悄悄将一张字条塞给了沈莳。 里面有沈莳先前偷偷向他咨询过的某个很尴尬的问题的答案。 沈莳揣上纸条,在无人注意的时候偷偷瞅了瞅里面的内容。 答案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只见上面只有七个字: 【刁,在室;婢,孕三月。】 第187章 5.诡影唐花-34 凶手不是“吊死鬼” 欧阳神医离开以后, 唐雄屏退了一干执事,只留下他的四个儿子,还有沈莳这个不姓唐的外人。 事实上, 在场的所有人心里都门儿清。 ——他们六个,全是这场剧本杀里的玩家, 而真凶就隐藏在他们之中。 “沈少侠, 对昨晚发生的凶案,你有何看法?” 唐雄已默认了沈莳“侦探”的身份,于是直截了当地询问他的意见,“你不认为凶手是‘吊死鬼’, 对吗?” 沈莳点了点头。 “我不认为凶手是‘吊死鬼’的理由有三。” 他环视众人,缓慢而清晰地解释: “其一, 凶手对唐门内部情况过分熟悉。连索道那么隐秘的路径都一清二楚的家伙,我不认为他是外来者。” 他顿了顿,“其二, 凶手杀人的方法太‘唐门’了, 毒箭、毒药、□□、暗器。凶手甚至没有近距离对三位被害者动过手。” 说道这里, 沈莳看向唐雄, “我想,二十五年前的‘吊死鬼’,一定不会如此心慈手软,对吧?” 唐雄“嗯”了一声。 在唐雄, 或者更准确的说, 是“唐雄”的玩家接收到的“前置剧情”里,确实有二十五年前的那场正邪大战的记忆, 以及与真正的“吊死鬼”有关的情报。 他知道的吊死鬼,是一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疯子。用现在的话来说, 就是个愉悦犯。 吊死鬼杀人只为取乐,是以当年虐杀女性的时候,总是向猫抓耗子一般尽情玩弄够了,才用最残忍的方法将她们杀害后吊起来。 但发生在唐门中的几桩命案,女性死者死前都没有受太大的折磨,那些狰狞的伤口全都是死后才划上去的。 更何况不管是沈玉、唐稚宁还是刁湘竹,又或者是那两个倒霉的小侍女,都只是不会武艺的柔弱女子罢了,若遇到真正的“吊死鬼”,根本连三十秒都苟不住,对方没理由要谨慎到改用毒药才对。 只要对现代犯罪学有些粗浅的了解,基本上都会知道一个常识,那就是一个连环杀手很大概率会遵循某种规律作案。 这规律包括凶手对被害人的选择、行凶的手法、处理尸体的方式等等。 即便过了许多许多年,这些规律也不会轻易地改变——若是改变了,那么要么就是凶手遇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情况,要么根本就是出了冒牌货。 对此,唐雄无可辩驳。 “最后,还有其三。” 而沈莳仍在继续: “其三,就是至今在我们面前现身的吊死鬼,都显得太过刻意了。” “什么意思?” 唐四唐季庭深深地蹙起眉,“我记得沈少侠你确实与那鬼面黑衣人打过几次照面,对吧?” “嗯。” 沈莳点头: “正因如此,我才认为那鬼面黑衣人并非二十五年前逃脱的‘吊死鬼’。” 唐大唐伯真问:“此话怎讲?” 沈莳笑了笑,回答:“自玉儿死后至今,唐老爷已多次派遣人手,将唐门上下、前山后山搜了个遍,却从来未曾寻获吊死鬼的踪影,没错吧?” 唐四唐季庭立刻抢辩:“或许是因为吊死鬼武功高强,每次都能避开巡逻队呢?” “巡逻队逮不住人确实不奇怪,但连一点儿有外人生活过的痕迹都没有,那就很不正常了。” 沈莳回答: “只要是个活人,就必须吃喝拉撒。若真有吊死鬼隐藏在唐门地界之中,难道他还能每回都在巡逻队来搜检时卷着铺盖跑路吗?” “……” 唐四张了张嘴,似想反驳,又憋不出一个足够充分的说辞。 沈莳笑了笑,“再说了,真正的吊死鬼若是活到现在,也是个年过半旬的老者了,且我听闻他修炼邪功走火入魔,面容扭曲丑陋。这样一个面相怪异的老者,怕是很难混入门人之中,对吧?”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连唐四都要承认沈莳说得有理。 唐大唐伯真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猜测: “那定是有人冒充成二十五年前走脱的‘吊死鬼’行凶,企图将罪名推到他身上!” 沈莳一颔首,“嗯,我也是如此认为。” “可是那鬼面黑衣人又是怎么回事?” 唐二唐仲安说道: “沈少侠,你确实遇到鬼面黑衣人了,还不止一次,是吗?” 沈莳回答:“我一共遇到了他两次。” “那就奇怪了……” 唐二低声嘟哝,“既然凶手不是‘吊死鬼’,那鬼面黑衣人又是打哪儿来的?” 沈莳笑了笑,若无其事地丢出了一个惊雷: “在交手时,我发现鬼面黑衣人的武功很是高强,我与他对了数十招,始终分不出胜负。” 唐大唐伯真面露惊诧,“以沈少侠你的武功,竟然与那人难分伯仲吗?” 他的目光坦然地扫过自己的三个弟弟,意味深长地道: “那凶手只能是个高手咯!” 唐大自己是个瘸子,人尽皆知。因此他说出“高手”这两个字的时候,一点都不心虚。 唐二唐仲安一愣,随即立刻领悟了大哥的意思,连忙自辩:“我生病以后已疏于练武许久了!” 连唐三也不得不哑着喉咙,断断续续地说道: “我……烧伤后……经脉尽毁……” 至于唐门家主唐雄,论武功,这人比他的三个儿子还不堪,因为他中风后半身不遂,只能坐轮椅。 众人把目光集中到了唐四的身上。 “都看着我做什么!!?” 唐四唐季庭一张脸涨得通红,拍案而起,再顾不得维持那浮于表面的塑料兄弟情,“我功夫是比你们这几个窝囊废强那么一点,但若光论武功,咱们唐门的功法与清风流云剑相比,还是差了一截的吧!” 他伸手朝沈莳一指:“凭什么认为我能跟他打个平手 !?” 唐四越说越气,几乎要失去理智了,恶狠狠地盯着沈莳,“再说了,沈时云,你凭什么认为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 唐四的问题非常尖锐,态度也十分暴躁,沈莳却一点没被他的激动所感染。 “确实。” 沈莳微微一笑,环视花厅里的五人,“所以为了找出真凶,我认为还是将疑点与线索梳理一番为好。” “四弟,不要激动。” 唐大唐伯真名为帮腔,实则煽风点火,“毕竟若是清清白白,又何须畏惧呢?” 唐四唐季庭被噎了个倒仰,又实在想不出反驳之语。 这时唐雄也开口让他坐下,他没有办法,只得一屁股坐回自己的座位上,不再言语了。 唐大轻蔑地瞥了庶弟一眼,看对方那一副仿佛斗败公鸡般颓唐的模样觉得十分解恨,虽竭力控制,唇角仍微微翘了起来。 他掩饰似地咳嗽了一声,转向沈莳: “对了,沈少侠,你认为刁小姐确实是在前山遇害的吗?” 沈莳想了想,点头,“就目前的线索而言,应是如此。” 唐大眼珠一转,“至于刁小姐那个小侍女,是死在后山别院的碧霞院里的吧?” 他缓缓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难道凶手是先在前山杀了刁小姐,又到后山去杀了那小侍女的?” 唐二唐仲安忍不住杠了一句:“为什么不能是先杀小侍女,再杀刁小姐呢?” 唐大一耸肩,“二弟你说得对,的确有此可能,是为兄疏忽了。” 玩到困难级副本的都是经验丰富的高玩了,对如何盘案情驾轻就熟,很快就能抓到重点。 根据飞虹桥守卫的证词,刁小姐刁湘竹在昨天晚上七点左右经过飞虹桥,从后山前往前山。 而根据碧霞院的粗使婆子所言,她们也是在差不多七点的时候就着加了料的汤吃饼,然后睡了个人事不知的。 如此说来,起码在昨晚七点以前,这两个受害人还活着。 一旦想通这点,唐雄立刻再把飞虹桥的守卫给喊了进来,逼问他们昨晚都有谁从飞虹桥经过。 两个守卫苦思冥想,终于列出了一个详细的名单。 据二人所言,除了刁小姐之外,昨日经过飞虹桥的——无论是从前山往后山,还是自后山往前山的——都是唐门里的熟面孔,多是负责联络两边事宜的执事和婆子,还有送菜送肉的小厮什么的。 至于说在刁小姐刁湘竹之后,到今晨换班为止,再通过飞虹桥的,就只有在戌时半——也就是晚上八点左右——返回别院的两名执事夫人而已。 “……” 这下子,问题就很清楚了。 凶手没有走飞虹桥,走的便必定是横贯悬崖的铁索。 “现场留下的血迹也能说明这点吧?” 唐大唐伯真道:“血迹从刁小姐被吊死的地方一路延伸到前山铁索处,又出现在对面后山,最后消失在碧霞院外……” 他摸了摸下巴,“这会不会就是凶手的行动轨迹?” “如果这是凶手故布疑阵呢?” 唐二唐仲安谨慎地提出了异议:“若是凶手分别从两头反方向留下血迹,也能做到这个效果吧?” 沈莳却在这时摇了摇头,“不,这应该不可能。” 他向唐二解释道: “因为我在铁索上也发现了血迹。而且,从血滴落地的方向来看,留下血迹之人应当的确是从前山往后山移动的。” 第188章 5.诡影唐花-35 血迹与毒药 沈莳先前曾经因为机关阁双桅间里的血迹问题, 向吴景澜请教过有关血液流体学的知识。 虽然只是一些粗浅的入门级常识,不过在这种时候已经很有帮助了。 在刁小姐凶案现场留下的血滴,彼此距离基本相等, 且每一滴都拖着一条“尾巴”,像一颗朝着特定方向坠落的流星, “彗尾”的朝向便是血滴运动的轨迹。 沈莳仔细观察过, 那些血滴几乎都有同样的“尾巴”,且朝向一致,显示留下这些血迹的人应该是自前山往后山移动的。 这样的血滴运动特征是很难以别的方式准确模仿的。 更何况,铁索上也沾上了血污。 当然, 鉴于铁索形状特殊,血滴很难保持完整。但沈莳以步幅测量过, 铁索上各处血痕的间隔皆与陆地上的血滴间隔相同,感觉就像是一个受了伤但武功高强的刺客跳上铁索,几乎不用减速地跑过去一般。 铁索的长度目测足有百米, 沈莳绞尽脑汁也想不通除了亲自走上一遭之外, 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在铁索上印下如此具有辨识度的血迹。 若是换到现在, 有遥控飞机之类的高科技产品那还好办, 可这是古代武侠背景下的剧本杀啊!系统总不可能赖皮到设定出什么跨越时代的科技产品来为难他这个侦探吧? 不过为了谨慎起见,沈莳还是决定问上一问。 “唐老爷。” 沈莳转向唐雄,“敢问你们唐门有能自行通过狭窄铁索,并每隔一段距离就留下一处痕迹的器具吗?” 唐雄摇头表示他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为了消除沈莳的疑虑, 唐雄还喊来掌管机关阁的几个老师傅, 让他们当场接受沈莳的质询。 几个老师傅纷纷表示唐门虽然以机关傀儡闻名,但这样的器具他们先前还真没做过, 连类似的设计也从未有过。 沈莳是匆忙间想出这个疑问的,唐雄又是当场就把几个师傅叫来质询的, 没有机会跟师傅们事先通气,因此沈莳认为,众人的回答应当是可靠的。 在唐雄屏退几名师傅之后,沈莳摸了摸下巴,说道: “若血迹真是凶手留下的,那他身上应当受了伤……” 他目光扫过众人,“既然如此,何不请欧阳大夫替我们逐一检查一番,看是否有可疑的伤痕呢?” “!!” 唐四唐季庭“蹭”一下跳了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们脱光了让人查体吗!?” “只是为了以防万一罢了。” 沈莳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会一同接受检查的。” “哈哈哈,我倒是无所谓!” 唐二唐仲安在一旁笑了起来,“反正平常我犯病时欧阳大夫也常常替我施针。” 说着,他瞥了气急败坏的庶弟一眼,“反倒是四弟你,反应如此激烈,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疑虑呢?” “你——” 唐四这回是真语塞了。 他红着脖颈憋了许久,才终于憋出一句,“随便你们!” ——— 9月24日,午时,即中午十一点。 刚刚离开不久的欧阳神医又被请了回来。 他听说要自己给唐家父子和沈莳“验伤”的时候,显得十分诧异,并隐约猜到了这其中的深意。 但欧阳神医是个聪明人,深谙明哲保身的铁律,只干活不多问,默默地完成了这个乍听起来甚至算得上“冒犯”的任务。 “唐老爷,让我推您进屋吧。” 唐雄是第一个受检的。 沈莳主动要求帮他推轮椅。 “唐雄”只深深地看了这个剧本侦探一眼,随后冷着脸点了点头。 沈莳推着唐雄进了里屋,并故意多磨蹭了一会儿,终于如愿以偿地看到了唐门家主隐藏在他长袍下的两条腿。 唐雄的双腿明显要比正常男性的双腿纤细得多,裤管空落落的,裤腿下方露出的脚踝细得跟枯树枝一样——这确确实实是一个长时间不能行走的病人的腿。 沈莳:“……” 他对唐雄“假瘫痪”的怀疑完全落空了。 …… 两刻钟后,欧阳神医告知沈莳等人,他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发现可疑的伤口。 “各位身上都干净得很。” 欧阳神医说道:“莫说是会一路流血的创口了,连处小擦伤都没有。” 语毕,他便告辞了。 “这下你满意了吧!?” 既然已与众人撕破了脸,唐四唐季庭也不再维持表面上的谦恭,凶狠地剜了沈莳一眼,理了理凌乱的衣襟,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莳只抿了抿嘴唇,似乎很浅地笑了一下。 注意到沈莳的表情,唐大唐伯真凑到他身边,低声询问:“表叔……你认为,四弟他……?” 沈莳只是神秘一笑,一个字也没有说。 看唐四走了,因毁容而严重社恐的唐三唐叔扬也立刻就打算闪人了。 “三公子,请稍等!” 沈莳却忽然叫住他。 唐三回头。 沈莳从袖子里掏出一支发簪,递给唐三唐叔扬,“这是前些日子你借我的簪子,至今才物归原主,实在抱歉。” 唐三低头看了那发簪一眼,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收入了自己袖中,又朝沈莳抱了抱拳,转身便走了。 ——— 申时,即下午三点。 沈莳带着吴景澜前往后山,到嫂嫂劳意晗住的落英院去。 落英院依旧如同往日一样冷清,安静空寂得仿佛没有住人一般。 在沈莳的“前情”里,他这个嫂嫂早前还是很愿意与唐门的女眷交往的,时常与夫人们约一局骨牌,又或者喝茶聊天,游园观花什么的。 但自从独生女沈玉死后,劳意晗就深居简出,几乎一整天都呆在小小的落英院里,偶尔实在闷得慌了,最多也就只在碧霞院旁边的小花园里透透气,坐上半个时辰便又回去了。 “听说刁小姐那小侍女是中毒死的?” 劳意晗接过丫鬟递给她的茶杯,问道:“这可真是……太残忍了。” 给沈莳和劳意晗送茶的丫鬟便是沈玉的贴身侍女。 那小姑娘闻言,瑟缩了一下,眼眶也不由自主地泛起了水光。 沈莳注意到女孩儿的表情,倒也理解她为什么会显得如此害怕。 要不是沈玉遇害的时候,她刚好跑到后花园凑热闹看珍禽异兽去了,恐怕下场便已跟刁湘竹的侍女一般,竹席一裹,成为乱葬岗里的一缕孤魂了。 沈莳喝了一口茶,问:“嫂嫂,你是怎么知道的?” “是这丫头告诉我的。” 她朝小丫鬟抬了抬下巴,“她说这消息现在整个别院都传遍了。” 沈莳看向丫鬟,小姑娘连忙点头如捣蒜。 确实,就如劳意晗所言,刁湘竹那贴身侍女的死因已经查明了。 唐门药园的药师们从刁小姐的闺房里搜出了一只香炉,炉里有烧完的熏香,并在余烬里找到了一种名叫“登仙”的毒药。 这种毒药是唐门的秘方,成品呈乳白色,自带一种清冽优雅的淡香,混在香料里点燃,会挥发出有毒的烟雾,吸入到一定程度便能致命。 确认了毒药是“登仙”以后,药师们连忙返回药园,查验了存放贵重药物的库房,发现“登仙”的药粉果然少了两匙——显然是有人不知何时悄悄偷盗了去。 在沈莳玩过的古代背景剧本杀里,奇奇怪怪的毒药是标配,尤其这里还是唐门,不出现那么一种两种独门毒药才叫反常。 反正“登仙”的效果很好理解,沈莳觉得,直接把它解释成氰化氢气体中毒就行了。 “是啊。” 沈莳回答,“确实是吸入毒烟而死的。” “……” 劳意晗闻言,深深地蹙起眉,“真残忍啊,吊死鬼竟连一个小丫头都……” “嫂嫂。” 沈莳却在这时打断了劳意晗,“您觉得凶手确实是‘吊死鬼’吗?” 劳意晗一愣,“什么意思?” “嫂嫂,您当年可是被吊死鬼袭击过的,应该很清楚他的手段……” 沈莳看向劳意晗,“您觉得,现在的凶手,手段当真与‘吊死鬼’相同吗?” 劳意晗是个很聪明的女人,立刻就明白了沈莳的意思。 她脸色“唰”一下苍白如纸,“可……大家都说是‘吊死鬼’所为……” 劳意晗的嘴唇嗫嚅着,“还有那‘索命血蝠’的标志……确、确实和当年一样啊……” “可嫂嫂您应该也注意到了吧?” 沈莳看向劳意晗那虽然略有了些年纪,但依然美丽动人的脸庞,一字一顿道: “破绽太多了。” 劳意晗抿紧嘴唇,很轻地点了点头。 “可、可又是谁呢?” 她声音微微颤抖,似在强忍内心的激烈情绪,“是谁杀了我的玉儿?为什么要杀了玉儿?” 沈莳摇了摇头。 太多的疑点没有答案,他现在确实还没法回答。 “不过我认为,凶手就在唐门里。” 沈莳说道: “而且,从那人能不引人怀疑地弄到‘登仙’这点来看,凶手在唐门的身份定然不低。” “……是吗。” 劳意晗咬住嘴唇,用一种很难辨别情绪的声音低声呢喃: “原来凶手……就藏在唐门里吗?” 第189章 5.诡影唐花-36 猴子死亡之谜 9月24日, 戌时,即晚上九点。 唐家大宅的清心院中。 沈莳洗漱完毕,坐到榻上, 让吴景澜帮他擦干湿漉漉的长发。 自大早赶去查看刁小姐刁湘竹的尸体至今,沈莳已忙碌了一整天, 若是换成剧本杀的脚本, 沈莳觉得玩家光是要记那密密麻麻的时间线就要掀桌了。 他下意识往吴景澜身上靠了靠,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主人,您累了吗?” 吴景澜注意到沈莳的表情,双手移到他的太阳穴上, 用恰当的力道揉按着穴位,柔声说道:“既然如此, 今夜就早些歇息吧?” “唔,累倒不是很累。” 沈莳像一只被撸毛撸到舒服处的猫咪一样,眯起眼睛, 抬起下巴, “就是, 线索太多, 谜团也太多了,理不出头绪……我觉得有些心烦。” 沈莳本来就是个聪明且靠谱的人,自进入剧本杀以后,沈莳被迫以侦探的身份成为其他玩家的依靠, 自然愈发可靠, 这般有些孩子气的示弱,也只会在他家吴哥面前出现了。 “哦?” 吴景澜以人工智能“小兰”的身份跟在他身边那么久, 对方的改变他自然看在眼里,此时看到他撒娇似的抱怨, 心中只觉又酸又软,手下按揉的力道愈发轻柔了,“有什么事是我能帮忙的吗?” 沈莳笑答:“陪我聊聊案情就行了。” “好。” 吴景澜点了点头:“您想从哪里说起?” “唔……” 沈莳想了想,“就从我最弄不懂的地方开始好了。” 他顿了顿:“那铁索上的血迹。” 吴景澜今早陪沈莳上去看过铁索上的血迹,当然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吴景澜擅长一些设计精巧的诡计,比如先前那机关阁的双桅间密室,几乎是在看到门锁的同时就猜到了那“双重密室”的真相。 但铁索上的血迹却不一样。 他和沈莳一样设想过是不是唐门中有什么特殊的器械,能在铁索上自由行走,并每隔一段距离蹭上一点血迹。 但此猜测被机关阁的老师傅们否定了,而且现场也没有留下能支持这个假设的痕迹。 吴景澜无奈地一摊手,“关于这个,我也毫无头绪。” 他顿了顿,说道:“不过我认为,刁小姐的死亡现场留下的血迹实在过于刻意了,很可能是凶手布的迷阵。” “嗯。” 沈莳用力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说着,翻身从塌上坐了起来,光着脚两步蹦到茶几前,又自己拖来两把太师椅,自己坐一把,让吴景澜坐另一把。 “来,让我们看看。” 沈莳用手指沾了沾茶水,“唰唰”两笔在桌子上画出了唐门两座山峰的简图。 “刁小姐昨晚酉时(晚上七点)经过飞虹桥,从后山到前山;差不多也是这个时间,她院子里的丫鬟婆子喝了掺了迷药的汤,全部睡了过去。” 他说道,“刁小姐的死亡地点是在前山铁索附近的树林里,她的贴身侍女则死在了后山的碧霞院……” 沈莳又用茶水在两峰之间划了条直线,当做“铁索”。 “若照血迹显示的运动轨迹推测,那凶手应该是在前山杀死了刁小姐之后,走铁索去到后山,潜入碧霞院,再杀死她的侍女的。” 说道这里,他一顿,“但这就很奇怪了……” 吴景澜:“哦?” “那小侍女可是被熏香里的‘登仙’毒死的,而且院子里的水井还被人下了迷药。” 沈莳说道: “按照这个时间,凶手应该在酉时(晚上七点)前就潜入碧霞院了,对吧?” 吴景澜想了想,提出了一个可能性:“或许凶手利用铁索,在两峰间往返了两回?” “你是说他先在后山碧霞院下药,再回到前山杀死刁小姐,再走铁索回到后山,将已经毒发身亡的小丫头的尸体处理成被‘吊死鬼’袭击的样子吗?” 沈莳抿了抿嘴,“这想法……似乎很合理。” 说着,他抬起眼,看向吴景澜,“但这么一来,‘凶手’的人选就与双桅间的双重密室相矛盾了。” 吴景澜知道沈莳怀疑的“真凶”是谁。 但就如沈莳所言,如果凶手是“那个人”的话,那便无法解释铁索的疑问了。 再说了,若凶手确实是“那个人”,那么他连续杀死四个人的动机也很值得商榷。 “还有一个问题……” 沈莳盯着桌上的简图,低声嘟哝:“凶手杀人倒也罢了,为什么连一只猴子都不放过?” 那猴子是刁湘竹的爱宠,几乎去哪儿都带着,显然她遇袭时,那猴子定然也在她身边。 可就沈莳从《狂○星球》里学到的知识而言,猴子并没有护主的习性,看主人中了吹箭倒下,第一个反应当然应该是逃走,难道还会扑上去跟凶手拼命不成? 就算小圣被驯养得很好,见主人身死也没有逃跑,结果被凶手逮到顺手灭了,但就如欧阳神医所言,那么一个小玩意儿,随随便便就搞死了,为什么还要特地把它的尸体悬在刁小姐旁边呢? 当然,沈莳也假设过另外一个可能性。 小圣毕竟是聪明的灵长类动物,侦探题材的小说或是影视作品里,靠鹦鹉靠狗甚至靠马靠猪破的经典案子起码能凑够两三桌麻将。 或许凶手是小圣熟悉的人,那人担心留着猴子,日后接近它时,猴子会显露敌意,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将它一并除掉。 可这仍然解释不了为什么凶手要将小圣的尸体以那么浮夸的方式吊在刁小姐身边。 或许这只是凶手的恶趣味,但沈莳那被【调查员的直觉】提升了一倍的第六感在提醒他,小猴子的死并没有那么简单。 ——— 净是一些琢磨不透的谜团,沈莳越想越沮丧。 吴景澜很想帮他,但他自己也没想通这其中的关窍。 两人坐在桌边,一时间相顾无言。 “不过,今天也不算毫无收获啦。” 沈莳笑了笑,也不用吴景澜伺候,自己起身,将杯里凉透的茶水泼到窗外,“起码,现在我已经能肯定,四少爷唐季庭的确对我们撒了谎。” “哦?” 吴景澜接过沈莳手里的空杯子,替他重新泡了一杯热茶,“您是指他撒的谎中的哪一个?” “哈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 他从今日换下的外裳衣袖里摸出欧阳神医给他的小纸条,递给吴景澜看。 【刁,在室;婢,孕三月。】 “十五号唐老爷的寿宴以后,唐小姐唐稚宁被杀。” 沈莳笑道:“发现唐小姐的尸体以后,唐四迟迟没有现身,后来他解释说自己在刁小姐的碧霞院与刁小姐春宵一度,为了保全女方名声才不敢出现。” 他点了点吴景澜手上的纸条,“既然借口是假的,那么,那晚我碰到的鬼面黑衣人,定然是唐四无疑了。” “可这侍女有孕又是怎么一回事?” 吴景澜蹙起眉:“难道四少爷对未婚妻的侍女出手了?” 沈莳摇了摇头,“我倒不这么认为。” 其实在欧阳神医给刁小姐验尸以前,沈莳悄悄向他提了个在古人看来无比冒犯的要求,那就是检查死者是否在室。 当时他确实只是单纯为了检验唐四那个留宿碧霞院的借口是不是谎言而已,没想到欧阳神医竟然买一送一,给他提供了“小侍女怀孕”这么一个惊天大瓜。 刁湘竹自来唐门以后一直住在后山别院,而别院又是唐门女眷的住处,能正大光明入内的男性并不多,侍女可以接触到的异性就更少了。 而且沈莳先前在系统提示下撞到过刁小姐霸凌侍女的现场。 ——当时刁湘竹说了什么来着? 沈莳闭眼,飞快地回忆了一下。 【要死了你这臭丫头!真不知羞!】 【让你随便跟男人说话!】 【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人的身份,那可是你未来姑爷的竞争对手!你竟然还倒贴上去!?】 若刁小姐口中的“竞争对手”与侍女腹中胎儿的爹是同一个人的话,基本上就可以排除唐四唐季庭是奸夫的嫌疑了。 ——小侍女的死与她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关系呢? ——孩子他爹又究竟是谁呢? 沈莳心想: 不愧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谜团简直跟连环套一样,一环套一环,越解越多啊。 既然暂时没有头绪,那索性不再纠结。 沈莳又把话题转到了另一处。 “哦对了。” 沈莳说道: “唐三少爷‘那件事’,我刚才也顺便验证过了。” 吴景澜眼神一闪,“你是说那支发簪?” 事情是沈莳派他到镇上去办的,吴景澜当然知道沈莳要做什么“实验”。 “没错。这样一来,起码又解开了一个谜团。” 沈莳笑道: “我又要麻烦你帮我再做一件事了。” 吴景澜:“请主人吩咐。” “这样……” 他轻轻拉住吴景澜的衣袖,像说悄悄话一样凑到对方耳边,低声嘟哝了几句。 “明白了。” 吴景澜听完以后,微一颔首,“请主人放心,属下一定办妥。” 第190章 5.诡影唐花-37 小佛堂失火 9月25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天。 这日大早,吴景澜就下山办沈莳交代的事情去了。 这些日子习惯了吴景澜的陪伴,只剩一个人的时候, 沈莳竟然感觉有些寂寞。 清心院是一个只有三个狭小房间的小院子,院门一关只能用“逼仄”来形容。 沈莳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 十分无聊, 忍不住琢磨要不要出门找找线索,但不知怎么的又有些懈怠,左右犹豫间一耽搁便是一个时辰过去了,时间已临近中午。 实在没法子, 他只能把被自己撂在系统里不闻不问许久了的AI小兰给放了出来。 “小兰。” 沈莳叫了人工智能的名字。 【主人。】 话音落下,小兰的身影随即自虚空显现。 沈莳:“……” 対着许久未见的人工智能, 沈莳心情有些复杂。 小兰的脸和身体都是他自己捏的,除了眼睛虹膜的颜色之外,与吴景澜几乎一模一样, 要不是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 穿的也是一身休闲西装的话, 沈莳简直要觉得他家吴哥就站在自己面前了。 “咳……” 沈莳心想, 幸好在副本里时,人工智能的样子只有宿主本人才能见到,不然要让吴景澜看到自己捏出了个他的替身,不知得有多尴尬。 他心虚地清了清嗓子, 対小兰说道: “我有些饿了, 能麻烦你到厨房去给我弄点吃的吗?” 独处的时候差遣人工智能干活不算OOC,只要不被外人瞧见, 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凭空漂浮也不要紧。 小兰温柔地笑着点头,转身去了厨房。 沈莳:“……” 他单手托腮, 注视着小兰远去的背影,不知怎么的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太対劲。 也不知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吴景澜束发箭袖的侍卫打扮,再看到现代装束的小兰时,沈莳竟毫无理由的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陌生感。 他莫名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心理学案例。 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有个很喜欢的娃娃,经常抱在怀里,每晚跟它一起入睡。 某一日,女孩到幼儿园的时候,家人不小心弄坏了娃娃,怕女儿伤心,连忙出门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回家,趁女儿不知情时偷偷换掉了坏掉的娃娃。 然而女儿回家以后,刚刚将新的娃娃抱起,就哇哇大哭,大喊“这不是我的莎莎”,坚持要父母将原本那个娃娃还给她。 后来有一些心理学的学者研究过小女孩是如何发现娃娃被换掉的。 他们大多都认为旧的那个娃娃身上有某些不起眼的特征,小女孩能准确地辨认出这些特征的差异。 但也有少部分的学者认为,女孩儿年纪太小,无法准确地辨认出洋娃娃的细节差异。 她区别两个娃娃的方法是视触嗅听的综合结果,概括起来便是一种“感觉”,甚至很大程度上包含了“直觉”的成分。 当时沈莳只是把它当作一个有趣的案例,看过便了事了。但现在忽然联想起来,不知何故,他觉得自己在看小兰的感觉,就像小女孩在看那个被人偷偷调换了的娃娃。 ——卧槽! 沈莳抬手,在自己脑门敲了一下,“我在瞎想什么……” ——本来小兰就是我自己捏成这个样子的啊! ——那种奇怪的陌生感八成只是因为自己现在身处古代副本,现代装尤其显得突兀而已! 他努力这么说服自己。 …… 两刻钟后,小兰端着一只大盘子回来了。 盘子里放了三碟点心,一碗粥和一些配粥的小菜。 “中午吃点好消化的,饭后您还能歇息一下。” 小兰将餐食一一放到桌上,対沈莳笑道:“这都是您爱吃的。” 沈莳低头打量小兰端来的食物。 一碗肉粥,肉沫剁得碎碎的,米粒熬得软烂,还撒了一些葱花提鲜。 六只灌汤小包子,两根蜜炸蛋散,两块甜米糕,配菜则是雪里蕻炒鸡蛋和切碎的酸笋,确实都是沈莳喜欢而且经常吃的东西。 沈莳:“……” 他定定地看了半晌,才端起粥碗,默默地吃了起来。 ——— 酉时半,即傍晚六点。 吴景澜还没回来,沈莳就听到有人在敲清风院的院门。 “二爷!二爷!” 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如此叫道。 一听称呼,沈莳就知道来的肯定是劳意晗院里的丫鬟。 他挥挥手让小兰隐去身影,然后起身去开了门。 门外是沈玉的贴身侍女,自小姐死后就留在了劳意晗身边,替劳夫人干点儿斟茶倒水、跑腿打杂的活儿。 沈莳问:“什么事?” “回二爷的话。” 丫鬟笑盈盈地回答:“夫人下午时亲手包了糖饼,让我来请二爷您过去尝尝呢。” 沈莳点了点头。 根据系统提供的“前置剧情”,劳意晗是个秀外慧中的贤惠女子,嫁给沈凌云后练出了一手好厨艺,各色点心更是一绝。 既然是嫂嫂有请,沈莳自然是要去的。 他让丫鬟在院中稍等,自己回屋换了一身衣服便出门了。 ——— 戌时,即晚上七点。 沈莳与唐大唐伯真一道前往劳意晗住的落英院。 二人是在后山别院的正门处碰到的。 沈莳一问才知道,原来唐大也是收到了劳意晗的邀请,到她院中吃糖饼的。 “说起来,姨母这糖饼还是为我做的呢。” 唐大一边走边対沈莳笑道:“好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未进学呢,有一次姨母来唐门看望我,就给我做过一次糖饼,那滋味,真是……我能记一辈子。” 他轻轻咂了一下舌,又叹了一口气,“上月我提起想吃她做的糖饼,姨母就答应有空给我做一次,没料想……” 沈莳怜悯地看了唐大一眼。 想来唐大唐伯真提出想吃糖饼时,还跟未婚妻沈玉你侬我侬,姨母也快要变成丈母娘了。 谁知道后来竟然会发生那么多事。 沈玉死了,劳意晗自然也没心情做点心了,才会一直拖到现在。 “这么说来,我能吃到糖饼,还是托了伯真你的福。” 沈莳尽量不去戳他的伤疤,轻轻巧巧便揭过了这个话题。 说话间两人已到了落英院前。 小院的院门虚掩着,里面悄无声息。 沈莳心中顿时生出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 他顾不得许多,一把推开院门,大跨步迈过门槛,走进院中。 院里黑灯瞎火,没有一点儿烛光。 沈莳与唐大対视一眼,直奔主屋而去。 主屋的门也没有锁。 屋内是一个女人俯趴在地的尸体。 不过只看背影,沈莳便知道那定然不是他的嫂嫂劳意晗。 死者身材略胖,头发花白——正是劳意晗的陪嫁嬷嬷。 即便沈莳没有多少法医学知识,光看嬷嬷的死状就能判断,她是被人从背后一剑穿心,失血而亡的。 “嬷嬷!!” 唐大唐伯真发出一声惊叫,本能地扑过去,想将嬷嬷的尸体翻过来看対方的脸,被沈莳一把薅住胳膊拽了回来。 “去通知巡逻队!” 沈莳朝门外吓到脚软的小侍女叫道:“请他们去找夫人!” “対、対!先去找劳夫人!” 唐大显然被这个变故惊得不轻,说话都直打磕巴。 他想了想,又扭头対自己带来的小厮喊: “还有,去找我父亲,告诉他,落英院这里又、又出事了!” ——— 戌时二刻,即晚上七点半。 就在沈莳和唐大唐伯真焦急地寻找劳意晗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令人惊诧万分的消息。 “走水了!!” 远处传来了复数的惊呼声,“小佛堂走水了!!” 沈莳浑身一个激灵。 不管是线下还是线上,虚拟还是真实,他可以拿他玩过的每一局剧本杀发誓,在这种节骨眼上突发的意外,通常与案情有着极大的关系,而且绝壁不会是什么好事。 小佛堂是别院后花园西南角的一栋独立的一层小楼,里面供奉着一尊白玉如来,平日里给唐门的女眷烧香礼佛之用。 自沈玉死后,劳意晗就隔三差五到小佛堂去跪上一阵,磕磕头念念经,就像许多遭受重大打击的人一样,试图以一些宗教的方式寻求心灵安慰。 一听小佛堂失火,沈莳便已有了极不妙的心理准备。 他打开辅助系统,直接运起轻功,朝冒烟的方向飞去。 唐大唐伯真腿脚不便,压根儿不可能追上沈莳的速度,只能在后头放声大喊“我马上赶来”,一边踉跄着往前跑。 小佛堂离落英院很近,沈莳两息间便已赶到。 那独栋的小屋大门和窗户紧闭,浓烟从门窗缝隙中漏出,同时还能看到里面彤彤的火光,也不知究竟烧成什么样子了。 小佛堂外许多人跑来跑去,大呼小叫。 “发生了何事!?” 沈莳直接从墙头跃下,一把抓住一个唐门执事模样的中年人,厉声问道。 那执事吓了一跳,看清是沈莳以后,连忙回答:“小佛堂走水了!我们想救火,可里面门锁着,我们进不去!” “佛堂里有人吗?” 沈莳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有、有人……” 那执事吓了一跳,下意识朝前一指。 “后面有一扇窗户开着,我们看到里面……有、有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总于!本副本的最后一桩命案! 第191章 5.诡影唐花-38 佛堂中的焦尸 唐门执事的反应尚算迅速, 很快就有人拿来撞门的器械,破开了小佛堂的木门。 随后便是弟子们拎着水桶冲入火海,扑灭了里头的熊熊大火。 这时, 唐门家主唐雄也由管家推着轮椅,匆匆赶到了。 火场余温犹在, 水汽被热量一蒸腾, 整个小佛堂犹如刚出锅的蒸笼一般,闷热得令人窒息。 但沈莳已管不得许多了。 他迈过门槛,进入了小佛堂。 方才的火势十分猛烈,虽只烧了约莫一刻钟左右, 但佛堂四壁、天花已被火焰燎灼得焦黑,浓烈的焦臭中伴随着蛋白质被烤熟的诡异肉香, 加之过高的热度和湿度,环境令人感到极其不适。 饶是神经强悍如沈莳,在抬头看到屋梁上吊着的那具烧焦的人体的瞬间, 也忍不住心头一阵发堵。 “唔、呕!” 比他迟了两步进来的唐大唐伯真已克制不住, 直接扶住门框就吐了起来。 是的, 一具焦尸就挂在屋梁上。 尸体的衣物几乎完全烧了个干净, 展露出独属于女性的玲珑曲线,但皮肉已看不出原本的白皙细腻,因过度炙烤而呈现出一种红黑相间的狰狞颜色。 因这里是一间佛堂,所以屋脊呈倒“V”字形, 主梁架得比现在一般住人的屋子要高出一截, 尸体被高高悬在半空,脚尖离地有将近一米。 尸体的脚下有大捆的未烧尽的柴禾, 被水浇了个湿透,却仍在腾腾冒着烟气, 仿佛在给正上方的焦黑女尸加上了某种触目惊心的诡异特效。 虽然女尸的脸部被烈火和浓烟熏得看不出面目,但沈莳在看到那尸体的瞬间便下意识得知了对方的身份——她是“沈时云”的嫂嫂,劳意晗。 “……不、不会的……” 这时,沈莳听到唐大唐伯真颤抖且带着哭腔的声音: “不会的……那、那不会是……是……” 他甚至颤抖得无法叫出劳意晗的名字。 可即便唐大强烈地想要否认自己的猜测,但身体已经很诚实地往前扑,踉踉跄跄爬上还很热的柴堆,伸手去够那具焦尸,试图将她放下来。 然而这显然非常非常困难。 缠住尸体脖子的不是绳索,而是一条拇指粗的铁链。 唐大唐伯真的腿脚不灵便,在焦尸离地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他只能徒劳地摇晃尸首,急得眼泪都情不自禁滚滚落下。 “姨妈……姨妈……” 他一边哭一边左右四顾,整个人仿佛丢了魂一样六神无主,全然没有了平日的贵公子风度,冲着旁边不知所措的执事和弟子们大吼:“你们别光看着啊!来帮忙啊!!” 沈莳抬手止住了准备上前的众执事弟子。 然后他祭起轻功,纵身一跃,双□□叉环住屋梁,以猴子捞月的姿势倒挂下来,解开了缠在梁上的铁链。 焦尸失去支撑,翛然往下一坠。 唐大一个没抱稳,被那股力道带得向后一倒,几乎要连人带尸栽进柴堆里,执事和弟子们连忙一拥而上,将他架住。 至此,尸体总算被放了下来。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直在旁边看着这一切的唐雄简直气得要炸了。 他厉声断喝: “来人,去请欧阳大夫!还有,将二少爷、三少爷、四少爷统统都叫到这里来!今日我定要查清究竟发生了何事!” ——— 9月25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天。 戌时半,即晚上八点。 趁着欧阳神医给焦尸验尸的功夫,沈莳受唐雄的委托,与唐大唐伯真一起检查小佛堂的情况。 负责后花园西南角的巡逻队队长战战兢兢地跟在二人身后。 “你确定吗?” 沈莳又问了一遍:“戌时那会儿,这里还没有任何动静?” “回沈少侠的话,在下十分确定。” 队长连忙点头如捣蒜: “今夜戌时,我和几个兄弟就从前面那条步道上走过,当时还特地往小佛堂看了几眼呢。” 队长回答: “当时此处门窗紧闭,黑灯瞎火的,和平日没有任何不同,我们也就没有靠近了。” 毕竟这间小佛堂除了一尊重得要命的如来像还算值点儿钱之外,也就只有一些供桌香案、灯台蜡烛、尺牍经书之类的东西,实在没有任何防盗的必要。 若非事已成真,巡逻队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间不起眼的小建筑物,竟然也闹会出如此大事。 沈莳点了点头。 他没有责怪巡逻队的意思。 毕竟这是剧本安排好的情节,无论怎么小心,剧本也必定会让它发生。 刚才队长提到“小佛堂前的步道”,是花园里的一条铺着鹅卵石的岔路,从小佛堂正前方横穿而过,与佛堂正门只有十步左右的距离。 而戌时,也就是晚上七点,刚好就是沈莳和唐大抵达碧霞院,发现嬷嬷被刺身亡,劳意晗失踪的时候。 ——也就是说,火是七点以后才烧起来的。 沈莳默默记住了这个关键的时间点。 随后,沈莳在小佛堂里绕了许多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里面的情况。 小佛堂内侧的门锁是老式的木插销锁,现在已经被蛮力给撞坏了。 与机关阁双桅间的诡计不同,这个木插销没有被动过任何手脚,起火的时候,确确实实是被从内侧给反锁上的。 而小佛堂里一共有四扇窗户,分别位于四壁,其中三扇被窗栓牢牢地反锁起来,只有背对大门的那扇窗是朝外洞开着的。 然而,问题来了。 没有关的那扇窗非常小,它呈上下短左右宽的长方形,长边约二十五厘米,短边却只有不到十厘米,除非凶手是个学龄前小朋友,不然绝对无法从如此狭窄的窗户中钻出去。 ——够了,有完没完! ——又是一个完全密室! 悲伤外加心累,沈莳已经没力气吐槽这个该死的困难本了。 “表叔,你看这里。” 这时,他身旁的唐大唐伯真忽然提醒他去看窗台,“这,似乎是个脚印吧?” 沈莳将烛火凑近,弯腰低头细细查看。 这扇窗户离佛堂正中心的起火点较远,是以墙壁还未完全被浓烟熏黑。 在唐大的指点下,沈莳隐约能看到窗台处确实有一个扁长的污渍,像这个时代的江湖人常穿的千层底的鞋子留下的半截鞋印。 “难道凶手是从这里出去的吗?” 唐大唐伯真看向沈莳。 “可这窗那么小……” 他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 “能通过这么一个小窗户的,怕是就只有……” 仿佛担心被身后的巡逻队队长把对话听了去,唐大把声音压得很低,凑到沈莳耳边嘟哝道: “怕是就只有练过魔功的人了……” 沈莳闻言,抿了抿嘴唇。 他没有回答,只阴沉着脸,继续检查火灾现场。 ——— 下一个重要的线索,是在他们挪开了地上那些没烧尽的干柴后出现的。 在那些干柴的正下方,压着一块巴掌大的金属板子。 那金属板子很旧了,上头铁锈斑斑,被烈火烤得已有些变形,但板子上刻着的那只小小的“索命血蝠”依然清晰可见。。 巡逻队队长看过以后,告诉沈莳,那应该是唐门最普通的傀儡机械人的膝甲。 因为膝盖部分活动频繁,膝甲磨损得也快,所以必须经常更换,沈莳找到的这块,应该就是换下来的某片旧甲了。 沈莳问身旁的唐大唐伯真: “你认为,凶手为什么要把‘索命血蝠’刻在这块甲片上?” 唐伯真想了想,回答:“大概是生怕火势太大,如果图案画在其他物品上,容易被烧光了吧。” 沈莳又问:“那为什么凶手偏偏在这一回要放火呢?” 唐大一愣,缓缓地摇了摇头,表情茫然,“我不知道。” “是啊……为什么呢?” 沈莳像自言自语一般,把自己的问题又重复了一遍,“为什么非要放火不可呢?” 从现场的准备来看,凶手绝对不是临时起意的。 柴禾、膝甲都是必须事先准备的东西。 凶手甚至为了能让劳意晗的尸体在火海中仍保持“吊颈”的状态,将以前作案时用来垂吊受害人的绳索、丝绦、腰带换成了不会被火烧断的铁链。 ——等等! 沈莳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猜测。 不管凶手是谁,又为什么要用如此诡异的方式杀死劳意晗,既然他计划烧尸,那么巴掌大的傀儡膝甲尚且不论,干柴是必须提前准备好的。 不然要行凶时,他抱着那么一大捆柴往小佛堂走,万一撞上个什么人,辛苦策划的“密室杀人”就要因为如此低级的错误而曝光了。 至于柴禾会藏在哪里…… 沈莳站起身,几步走到白玉佛像前那张长条形的宽大供桌前。 供桌上放了香炉、黄铜尺牍等物,这些金属物品不容易被火烧坏。 沈莳随手拿起一只香炉,果然看到下方压了一片边缘已被烧焦的深红色绸布。 “这张桌子,本来上面是铺了绸布的,对吧?” 他回头问巡逻队队长。 队长连忙点头,“是的!” “桌布边缘一直拖到地板上?” 队长又点头:“对、对!” ——果然! 沈莳弯腰钻进供桌底下,片刻后又钻出来,手里擎着一根折断的干柴。 第192章 5.诡影唐花-39 更加难解的密室 “凶手事先把木柴藏在了供桌下面。” 沈莳举起手里的半截干柴, 对唐大唐伯真和他身后的队长说道: “能做到这点的,也只有平日出入后花园也不会引人怀疑的唐门中人了。” 唐大:“!!” 他嘴巴微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而队长则瞠目结舌, 半晌后才抬手指向那扇洞开的小窗,结结巴巴地说道: “可、可那窗、窗户, 难道不是、不是‘吊死鬼’吗?” 沈莳瞥了那面如金纸的可怜队长一眼, 一言不发地回到刚才他们移到角落去的柴堆前。 这时干柴的温度已然降到了徒手拨弄也不会感觉到烫的程度了。 沈莳也不嫌脏,伸手就在柴禾里徒手翻找起来。 这是他从上一个副本《百鬼山守则》里得到的经验。 火能掩饰很多东西,但燃烧不够充分的柴火,或许可以留存下某些线索。 果然, 片刻之后,他从柴堆里翻出了两样东西。 第一样, 是一小节麻绳。 那节麻绳只有一节指头那么长,被两根交叉的木柴夹住,侥幸存留了下来。 ——难道是捆柴禾用的? 沈莳一边在心里猜测着, 一边捏起那一小节麻绳, 在指尖碾了碾, 摸起来居然微微有些滑溜。 他把这一小节麻绳揣进了袖中。 第二样, 是只剩一个角的破布。 那布片摸上去很厚,且针脚绵密,缝得极其细致。 在看到这东西的瞬间,沈莳就意识到了它意味着什么。 这东西没烧起来之前, 应该是一张手工纳制的千层鞋底——想必就是凶手用来在窗台上留下脚印的。 沈莳:“!!!” 他盯着那鞋底的残边, 表情显得惊讶而又迷惑。 ——好像,有些奇怪…… 沈莳无意识地蹙起了眉, “……为什么呢?” 唐大唐伯真没听清沈莳在嘟哝什么,忍不住轻轻推了推他的胳膊, “表叔,你在说什么?” “……没事。” 沈莳摇了摇头。 随后他将那鞋底的残片揣进袖中,站起身来,“我猜欧阳大夫那儿应该差不多了,我们先去听听他怎么说。” 麻绳,鞋底。 这两样证据让沈莳感到极其混乱,一时半会还理不出头绪来。 为免陷进推理的死胡同中,沈莳决定暂时先将它们放一放,听完验尸报告再仔细思考。 ——— 亥时,即晚上九点。 沈莳和唐大唐伯真走进后山别院的锦秀阁。 锦秀阁是小佛堂旁边的一座小楼,一楼有个茶室和一个小花厅,二楼则是四面开放的游廊,平日是供后院女眷休憩赏花用的。 而现在,小楼四周被唐门弟子牢牢包围起来,茶室辟作验尸间,唐门家主唐雄则呆在花厅里,心烦气躁地等待尸检结果。 沈莳走进花厅,左右四顾,很吃惊地发现,居然没有在这里看到唐二、唐三和唐四中任何一人的身影。 这忒么就很离谱了。 按理说,既然是唐雄亲自派人去请的人,就算是社恐到了极点的唐三也没理由不到场才对。 即便这里是后山别院的后花园,从唐雄让喊人到现在已经过去半个时辰有余了,三人就算用散步的速度也该到了。 唐大唐伯真显然也注意到了弟弟们的缺席。 他凑到唐雄身边,低声询问:“父亲,三位弟弟呢?还没来吗?” 唐大的语气很自然,但分明有给他爹上眼药的意思。 果然,唐雄面色更难看了。 “来人!” 他凶狠地一拍扶手,“再去找找看!看那三个孽畜到底在哪里!” 管家和执事们灰溜溜地去了。 这时,第四回 验尸的欧阳神医回来了。 他的神情比前三回都更显颓唐。 很显然,即便是名震江湖的神医,仔细检查一具焦尸对他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精神考验。 “怎么样了!?”唐雄一看到他便问道。 “这次的情况甚是复杂。” 欧阳神医甚至没等唐雄请他落座,就一屁股坐到了一张空着的交椅上,“和前几次不大一样。” 随后,欧阳神医详述了对劳意晗和她的陪嫁嬷嬷的尸检结果。 就如沈莳和唐大当时所见,劳意晗的陪嫁嬷嬷是被人从背后用匕首一类的利器刺穿右肺,伤到大血管,失血过多而亡的。 这还不是最特别的地方,至多只能算是打破了凶手不近身杀人的规律而已。 最让欧阳神医意外的,是劳意晗的死法。 她是被铁链勒住脖子,活活吊死的。 而且劳意晗的身上有七八道刀伤,集中在双臂、双腿、前胸和腹部处——全都是生前就被刀子划伤的。 “最关键的一点,是火烧起来的时候,劳夫人她还活着。” 欧阳神医一边说,一边忍不住蹙起眉,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她一面忍受铁链勒颈的窒息感,一面眼睁睁地看着火烧到自己身上……” 他咽了口唾沫,有点说不下去了,“至于她是先被勒死还是先被烧死,我就说不准了。” “欧阳大夫,你确定吗?” 沈莳打断他,又追问了一遍:“起火的时候,嫂嫂真的还活着?” “我确定。” 欧阳神医秒答,语气认真且自信:“劳夫人的眼角处有未被烟火燎黑的皮肤,这说明了当起火的时候,她用力地闭上了眼睛。” ——能闭眼,那定然是活着的了。 沈莳是相信欧阳神医的职业素养的。 毕竟“正确提供尸体线索”是剧本杀里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也是剧本设计者和玩家公平竞争的关键。 不过沈莳仍然问道:“但既然嫂嫂还活着,为什么她没呼救呢?” “吊颈的人是几乎无法发声的。” 欧阳神医做了个“勒脖”的手势,然后从袖中取出了一块脏兮兮的布巾,放在了茶几上,“而且凶手还在她口中塞了这东西。” 沈莳懂了。 显然凶手为防劳意晗大声呼喊,将布巾塞到了她嘴里。 因此巡逻队晚上七点打小佛堂门前路过时,才没听到劳意晗的呼救声。 ——— 亥时二刻,即晚上九点半。 在等待不知去了哪里的唐二、唐三和唐四时,唐雄找到了最后目击到劳意晗的人。 那是在别院做杂活的一个小丫鬟。 根据那女孩所言,大约在今晚酉时半,也就是傍晚六点左右,她层远远地看到劳意晗独自一人经过后花园,只是她也说不准对方究竟要往何处去。 ——六点,正好是巡逻队经过小佛堂前的一个小时。 沈莳仔细琢磨着劳意晗死亡案的疑点。 姑且不论小佛堂密室的成因,光是“杀人模式”的改变这点,就很值得怀疑。 根据他从系统那儿得到的“前情”,劳意晗是劳家庄的次女。 昔年,劳家庄还未没落那会儿,也在江湖上有些名头。 身为江湖女子的劳意晗,年轻时很是练过一些刀剑拳脚功夫。 她光论身手,比沈玉、唐稚宁甚至刁湘竹都要好上不少,换而言之,她应该是凶手所有目标里最难对付的一个。 然而偏偏是在面对劳意晗时,凶手没有用毒针、毒箭之类的方式远程将她杀害,而是在她还活着时把人吊起来活活烧死。 ——这忒么就很不对劲了! 沈莳右手叠在左手上,食指无意识地敲着自己的右手手背。 他寻思着,难不成是凶手其实也使用了吹箭,但没用毒药而是用了麻药。然而因为布置现场拖的时间长了些,麻药的药效过了,劳意晗提前醒了过来? 加之受害人大部分皮肉都被大火烧坏了,欧阳神医检查不出一个小小的针眼也不奇怪。 ——不管如何,起码着火的时间是可以肯定的。 根据沈莳看刑侦相关题材得到的常识,脖子被吊起来的人,用不了多久就会陷入昏迷。 既然着火时劳意晗的意识是清醒的,那么凶手应该是刚刚把人吊起,就立刻点燃了她脚下的火堆。 晚上七点,巡逻队经过小佛堂,里面还没有异状。 也就是说,凶手是在巡逻队经过以后,才将还活着的劳意晗吊起来,燃着她下面的柴堆,并且迅速逃离着火的小佛堂的。 ——时间太紧迫了。 建筑物一着火,很快便会引来旁人的注意。 凶手要在旁人赶到之前短短的两三分钟内逃出小佛堂,再从外面布置好密室,想必很不容易。 若劳意晗是死后被焚的还好说,那证明凶手可能用了某种定时点火的装置,在布置好密室,逃离现场后再让装置点燃柴堆,引来旁人的关注。 可劳意晗却是活着时被烧死的。 哪怕劳意晗体态纤秾合度,体重起码也有个九十斤出头。 凶手难道还能搞出定时把一个大活人吊到屋梁上,再点燃脚下火堆的双重机关吗? 况且吊住劳意晗脖子的铁链还是沈莳亲自倒挂在屋梁上解开的。 他清楚地看到铁链一端在屋梁上绕了足足三圈,另一端则在劳意晗的脖子上绕了两圈。 在没有遥控装置或是自动化技术等高科技产品的古代,哪怕是在唐门中,沈莳也实在很难想象如何才能用“机关”达成这等严实的缠绕方式。 -------------------- 作者有话要说: 小沈:让我喊一句,最——恨——密——室!!! (这是所有侦探小说读者的心声,真的,笨蛋作者猜密室手法的正确率一直都低得令人怜悯) 第193章 5.诡影唐花-40 吊死鬼的藏身之处 ——难道凶手真是从那扇窗户出去的? 沈莳忍不住开始自我怀疑。 然后又迅速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若凶手确实是从小窗户逃走的, 那根本不必特地用一个鞋底在窗台上印个假脚印。 可若不是走窗户,凶手又是怎么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个火焰密室的呢? ——难道我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沈莳又换了一个自我怀疑的方向,并打算向唐雄提出回小佛堂重新调查一遍现场的要求。 然而就在他刚刚站起的时候, 他听到了有人惊叫的声音: “快看,是吊死鬼!!” “吊死鬼出现了!!” 沈莳闻声, 当即划拉开控制面板, 施展轻功一跃而起,朝着喧嚣声的方向追去。 在剧本没有给他安排夙疾debuff发作的情况下,沈莳自信就算打不赢那鬼面黑衣人,至起码也不会落于下风。 喧哗是从后花园的西北角传来的, 与起火的小佛堂直线距离大约两百米。 只是唐门别院的后花园里亭台楼阁、轩榭廊坊俱全,普通轻功不够彪悍的唐门弟子只能结伴在地面追赶, 边追还要边绕开景观布置形成的障碍,自然跑得十分辛苦。 沈莳这个功夫在江湖上排得上号的大侠就不一样了。 在系统的加持下,他像只夜鸢一样飞檐跃脊, 将众人的惊呼声踩在脚下, 几息间便已横穿过大半庭院, 朝着远处那身穿黑衣的可疑人物直追而去。 鬼面黑衣人很快便发现了沈莳。 与前两次碰面不同, 这一次,鬼面黑衣人根本没打算与沈莳交手,而是扭头便跳下院墙,朝山林中奔去。 沈莳犹豫了一秒。 他有点担心这是不是一个请君入瓮或者是调虎离山的诡计, 尤其是吴景澜此时不在自己身边, 更应该当心一些。 然而沈莳毕竟是个二十啷当的年轻人,性格里跳脱冒险的特性还未磨平。 眼见鬼面黑衣人就在眼前, 让他放弃追赶,他又实在很不甘心。 于是沈莳还是一咬牙, 尾随那鬼面黑衣人遁入了山林之间。 才追了几百米,沈莳便觉出了不太对劲的地方。 看那人脚下动作,显然是拼了命在逃的。 然而即便是如此,沈莳与对方的距离仍然在不断拉近,而且拉近的耗时比沈莳原本猜测的起码少了一半。 换而言之,对方的轻功要比沈莳弱上不少。 那人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鬼面黑衣人频繁回头,脚下愈发焦急。 下一秒,他竟然在枝头上一脚踩空,顺着枝叶间的缝隙掉落下来,“啪叽”一下滚到了泥地里。 沈莳自然不会放过这天赐良机。 他“刷”地拔出长剑,挽了个剑花,随后一记“散叶飞花”,剑尖就朝着鬼面黑衣人的面具挑了过去。 鬼面黑衣人显然没料到自己会在这种关键时刻摔一个跟头,本就吓了个够呛,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呢,一抬眼就看到一抹白芒朝着自己的门面扎来,吓得“啊!”了一声,就地来了个懒驴打滚,堪堪躲过了一击。 ——可惜。 沈莳心想。 唐家四兄弟不仅身材相似,而且声音也有六七分相像,那一声“啊”实在太过短促,他没能听出是谁的声音。 思索间,沈莳下一剑已经刺出。 鬼面黑衣人根本就没机会从地上爬起来。 他好似一个马球一样翻来滚去,狼狈又惊险地躲避着沈莳的剑锋。 十数招后,沈莳一剑“清风探月”扫过,鬼面黑衣人连忙双臂抱头,一个“□□翻身”,猛地朝旁边一颗大树后蹦去。 然而这一闪还是慢了半秒,沈莳的剑到底扫过了他的左臂。 鬼面黑衣人发出一声闷哼,右臂一振,甩出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球。 小球朝着沈莳的方向飞去。 这球沈莳曾经见过! 先前在机关阁调查双桅间的密室时,沈莳曾让学徒给他拿一些圆形的能滚动的小物件来。 当时学徒就拿来了几个这样的小球,告诉他这是“雷震子”的外壳——一种填装了火药的,落地就能产生小范围爆炸的暗器。 沈莳反应很快,长剑一扫,用剑气将那小球荡开,同时身形骤然一拔,向后飞出足有十米远。 小球砸在了一颗树上,“砰”一下炸成数瓣,一股白烟伴随着浓烈的硫磺味弥散开来,沈莳呛得不行,只能收剑抬手,用袖子掩住了口鼻。 浓烟散去,鬼面黑衣人已然消失无踪。 ——— 9月26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一天。 子时一刻,即深夜十一点十五分。 后山唐门别院的锦秀阁内。 距命案发生后将近五个小时,失踪了许久的唐二、唐三和唐四终于陆续出现了。 折腾了半日的唐门家主唐雄已经连大发雷霆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命令三个逆子排排跪下,逐一解释自己今晚的去向。 “我、我今日与友人约了局……” 唐二唐仲安显然喝了不少,往正中那么一跪,整个花厅都能闻到他身上的浓烈酒气。 他打了个酒嗝,大着舌头回答,“后,后来喝得有点多了,在花娘那儿睡了一觉……” “——你!!” 唐雄气得将手边的茶杯砸了过去,“酒色误事!你、你这不孝子!” 茶水泼湿了唐二的衣袍,他不闪不躲,反而直视着气急败坏的父亲,理直气壮道: “反正在父亲眼中我就是个有病的废物!又不用继承家业,喝花酒睡女人碍着谁了!?” 沈莳:“……” 唐雄被噎得没话了,气得直拍胸脯。 管家连忙上前,替唐雄抚背。 如此折腾了好一会儿,唐雄才把倒噎的那口气给顺了下去,深呼吸几次按下飙升的血压,转而去问唐三唐叔扬: “你又去了哪里?” “我今晚……去了、机关阁……” 唐三唐叔扬用他那被烟火熏坏了的嗓音,艰难地回答: “我、我在二楼……看书……不当心……就,睡着、了。” “呵!” 一旁的唐四唐季庭发出一声冷笑。 “动静闹得那么大,三哥你什么都没听到吗?再说了,不到戌时半(晚上八点)你就睡了?还睡得那么死?莫不是用了迷药吧!” 唐三猛然扭头,用白头套后的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这个当众拆他台的庶弟:“机关阁、的守卫……可以,作证!” “哈哈!” 唐四唐季庭已然与三兄弟撕破了脸,也就不再维持那表面上的兄友弟恭了,直接怼道: “就三哥您那身打扮,只要套上头套,谁都能假装成你吧!” 沈莳:“……” 确实,唐四说得很有道理。 唐三常年戴着头套,下意识会让旁人产生一种“只要是戴头套的人便是唐三少爷”这么一个固有印象。 如此一来,唐三唐叔扬只需让身材体型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戴上头套替他去机关阁,就能轻易取得不在场证明了。 “那、么,你呢!?” 唐三盯着唐四,目光怨毒,嗓音嘶哑而凶狠,“四弟、你……又到、哪里……去了!?” 唐四唐季庭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他大大方方站起身,还装模作样地拍了拍衣摆上的浮土,然后朝唐雄一拱手,“禀父亲,我发现了‘吊死鬼’的藏身之所!” 沈莳:“!!” 唐四的回答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随后,唐四唐季庭开始侃侃而谈。 他告诉众人,自己晚饭后前往刁小姐刁湘竹设在碧霞院的灵堂上香祭拜,出来时在附近散了一下步,结果在树林边缘发现了一些奇怪的脚印。 那鞋印的大小明显属于男子,但鞋底花纹并非唐门制式,且看方向又是往林深树茂的山间而去的,十分可疑。 于是唐四便带着心腹侍卫一路追踪脚印,在山里晃悠到深夜,终于在一处山壁处找到了一处避风的洞穴。 据唐四唐季庭所言,那洞穴位置很是隐秘,入口狭小,还被人特地用杂草和枯枝伪装过,轻易难以察觉。 他和侍卫艰难地爬入洞中,发现内里竟另有乾坤。 经过起初一小段后,洞穴便猝然开阔起来,内部空间足以容一人生活,里面有用枯叶、干草铺成的床,还有没吃喝完的食物饮水,以及还没来得及清理的排泄物,且痕迹很新,显然是最近留下的。 “我当即意识到这定然是‘吊死鬼’的藏身之处,已叫人看管好洞穴入口。” 唐四唐季庭以邀功的口吻大声说道: “而我则匆匆赶回,向父亲您禀告此事!” “竟、竟是如此吗?” 唐雄打了个磕巴,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了。 “既是如此……” 他略略思考了一番,目光扫过花厅里的四个儿子,还有站在旁边一言不发的沈莳,最后转向侍立在旁的管家: “你速遣可靠之人随季庭前往调查,务必查清那洞穴是否当真是吊死鬼的藏身之处。” 唐雄顿了顿,又补充道: “若肯定‘吊死鬼’的确藏匿在山中,则将此消息通传武林,恳请武林盟主于近期召开武林大会,与诸派商议如何剿灭那魔头!” 第194章 5.诡影唐花-41 鬼面黑衣人的真实身份 9月26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一天。 子时五刻,即深夜十二点十五分。 尽管唐雄放下豪言,说今日定要将事情弄个清楚, 但现在唐四声称自己发现了吊死鬼的藏身之处,那沈莳先前关于“吊死鬼并不存在”的推论就作不得数了。 唐雄忙着派人去唐四发现的山洞调查, 很自然地就把今晚的小佛堂起火案, 以及三个儿子的行踪放到了一边,仅叮嘱非常时期不准乱跑,老老实实在自己院里呆着,就打发众人回去了。 “二少爷, 请慢行一步。” 沈莳故意放慢脚步,笑盈盈地拖着唐二唐仲安落到了最后。 唐二一脸茫然, 打着酒嗝问他,“沈少侠,什、什么事?” 沈莳只说有事相询, 一路随唐二唐仲安回了他住的雅正院。 “沈少侠, 到底什么事?” 雅正院中, 唐二屏退仆从侍卫, 在书房接待了沈莳这个不速之客。 他喝了几口茶,酒意醒了一些,说话也清楚多了: “时候不早了,有话就不能明日再说吗?” 唐二的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不悦, 对沈莳嫌弃得要命。 “那可不行。” 沈莳笑着摇了摇头, “毕竟,等到明日, 证据可就不那么好找了。” 唐二唐仲安脸色骤变,“沈少侠, 你什么意思!?” 说着就要抬手喊人。 沈莳比他的动作更快。 只见他手腕一翻,长剑锵然出鞘,在极近的距离只虚虚往前一递,剑尖就抵在了唐二颌下。 “别动。” 沈莳笑眯眯地说道: “毕竟你有备而来尚且打不过我,何况我已得了先手。” 唐二唐仲安面如金纸,浑身都气得哆嗦了起来,“沈时云,这可是在唐门之中,你、你竟敢——竟敢——” “别生气嘛。” 沈莳笑眯眯地回答:“二少爷,你若是嚷嚷开来,让别人把我们接下来的对话听了去,倒霉的可一定不会是我。” 他唇角的笑容柔和,却莫名带着丝丝冷意,“不过若是二少爷你肯说真话,那么‘那件事’就只止于我们之中。” 唐二:“……” 他的五官微微抽搐,牙关因为咬得过紧而咯吱作响。 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进行非常激烈的挣扎,心中天平左□□斜,难以决断。 “二少爷,你今晚其实并没下山去喝花酒吧?” 沈莳右手持剑,剑尖顶住对方的咽喉,左手则持剑鞘,轻轻地撩高了唐二的左手衣袖,“你那身酒气,其实是为了掩盖‘雷震子’炸开后的硫磺味。” 唐二的左臂上,赫然缠了一圈白布,布条下隐隐还晕出了一点殷红血迹。 唐仲安嗔目结舌,一句抵赖也挤不出来。 “……厉害……” 半晌后,唐二终于认命了,“沈少侠,你……实在厉害……” 他缓缓地举起双手作投降状。 “把剑收了吧,我将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 ——— “沈少侠,你猜得没错,我以前确实修炼过《阎罗索命大法》。” 唐二唐仲安以这句话作为自白的开场白。 随后,他告诉沈莳,他爹唐雄当年在随武林盟攻打鬼王宗的时候,确实从邪宗的宝库里偷偷顺走了那本《阎罗索命大法》,并且一直藏在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地方。 多年以前,唐雄曾给了自己的二子,也就是唐二唐仲安半部抄录本,让他悄悄研习。 《大法》上半部是提息凝气的心法,下半部是运功转脉的功法。当时唐雄认为,若是只修心法而不练功法,应只有提振内力、增强修为的效果,而不会如三十六鬼众那般,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唐雄之所以挑中唐二,是因为唐二是他四个儿子里公认天赋最高、悟性最强的练武苗子,唐门家主认为,自己这个宝贝儿子若是能通过《大法》上半部凝聚内力,成为一等一的青年高手,一定能让唐门武功名声大振。 然而事实证明,唐雄在武学造诣上就是个草包。 唐二刚刚修习《大法》上半卷的时候,功力确实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提升,也让原本武功只能算是“尚可”的他在江湖中闯出了不小的名气。 然而好景不长。 在唐二修习《大法》上半卷的第三年,某一日,他运功时忽然倒地,如同羊癫疯一样剧烈地抽搐起来,口吐白沫,脑袋在地板上撞得砰砰作响。 门外的侍卫听到房间里动静不对,破门而入的时候,唐二已抽得晕了过去,双眼翻白,嘴里、鼻孔里全是带血的沫子,整个人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沈莳:“……” 听到这里,他都不由得有些同情这倒霉催的唐二少爷了。 只听过坑爹的,这却是坑崽啊! “自那日以后,我便经常癫痫发作,再也练不得武了。” 唐二唐仲安说道: “后来父亲请欧阳大夫替我诊治,他才告诉我,《阎罗索命大法》虽为上下卷,但因其对经脉运转方式的特殊要求,需心法与功法一同修炼,若只习其一,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他自嘲一笑:“我这还算是轻的呢!” 沈莳点了点头,“这么说来,欧阳大夫知道你练过魔功的事,只是一直替你隐瞒着。” 唐二唐仲安一摊手:“他也不过只是受我父亲之托而已。” 沈莳明白了。 顿了顿,他又问:“那你今晚又为何要假扮成鬼面黑衣人呢?” 唐二唐仲安秒答:“我是被逼的!” 说着,他走到书架旁,打开墙上一个暗格,从中取出了两封信,还有一套鬼面黑衣人的行头。 “这些东西,都是有人隔墙投入我院中的。” 唐二将信直接递给了沈莳。 沈莳接过信,拆开来看了看。 两封信是同一个人写的。 信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笔迹仿佛稚童一般,很是难看。 但信中的内容却一点也不幼稚。 写信人显然知道唐二修炼了魔功的事,并威胁他若是不想被人公开秘密,身败名裂的话,就必须按照他的指示行动。 第一封信,写信人要求唐二在十九号那晚穿上鬼面黑衣人的行头,故意在沈莳面前现身,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第二封信,则是要求他与前一次一样,在今晚出现在后山别院附近,尽可能地引发骚动。 “原来如此。” 沈莳明白了,“所以十九号那晚,你故意与我巧遇,还邀请我去你院中稍坐,一来是为了掌握我的行踪,二来也是为了拖延时间,等时间稍晚、人较少时再化妆成鬼面黑衣人现身,对吧?” 唐二点头。 “至于今晚……” 沈莳敲了敲手里的第二封信。 “写信的人指定你在后山别院现身,你只能假装成自己下山喝花酒,然后想办法从前山去往后山……不过飞虹桥现在十二个时辰都有人守卫,你一定不会走飞虹桥,以免留下证据……” 他顿了顿,“所以,唐二少爷,其实你的轻功是足以穿越铁索的,对吧?” “沈少侠,你猜得不错,只要不发病,我确实能走那铁索。” 唐二表情沉重地一颔首,“今夜我本想只在别院附近绕一圈了事,岂料别院竟然……” 比起第一回 直接与沈莳对上,唐二原以为今晚会很简单,谁知今晚刚好发生了第四起凶案,他还被本应不在别馆的沈莳追得仓皇逃窜,最后被伤了手臂,以至于此时被迫自白,实在也是倒霉得没谁了。 “二少爷。” 沈莳将那两封信反复看了两遍,转向唐二唐仲安,笑问: “你为什么要留着这些信呢?” “那还用问吗!” 唐二自嘲一笑,“当然是为了万一哪天被揭穿身份……” 他指了指沈莳: “就像现在这样,我能拿出证据来自证清白啊!” 回答间,两人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剧本杀的角色几乎人人有秘密。 通常情况下,每个玩家拿到的单独的剧本,都会要求玩家尽可能隐藏自身角色的秘密,并为了隐藏秘密想尽办法对其他人说谎。 而到了他们这个现实剧本杀世界,系统为了让玩家完全融入自身的角色之中,演好自己的身份,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 若是玩家没扛住被盘出了秘密,系统还会有相应的积分惩罚。 比如沈莳先前玩过的《异能伊甸园》,系统就要求他不要暴露自己曾经当过实验体,异能是被“苹果汁”诱发的。 而到了《诡影唐花》这个本,唐二就得守住自己练过魔功、扮过鬼面黑衣人的秘密。 然而现在他实在瞒不下去了,在向沈莳坦白“前情”,以及被指认作鬼面黑衣人,直接背锅两个选择之中,唐二的玩家当然只能选择扣点积分的前者,总好过被投成凶手当场GG。 而要使得自己的自白具有说服力,他就需要拿出一些证据。 “你当然可以认为信是我伪造的。” 唐二一摊手,“但事实上,我就是个被人利用的扯线傀儡而已。” 沈莳没有否定也没有同意,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这两封信,暂时交给我保管,行吗?” “拿去吧。” 唐二所幸破罐破摔,“现在我的把柄完全在你手里了,沈少侠,你可不要冤枉好人啊!” 沈莳笑着点了点头,“这是自然。” 然后他话锋一转,问,“二少爷,那你认为,这信,还有衣服和面具,是谁给你的呢?” “不知道,要是我知道早就告诉你了。” 唐二唐仲安很是无奈。 “只不过,那人左右就在唐门之中,绝对不会有错!” -------------------- 作者有话要说: 唐二:一个资深剧本杀玩家的自我修养——该自爆时就自爆! 第195章 5.诡影唐花-42 搜查落英院 9月26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一天。 丑时二刻,即深夜一点半,沈莳回到自己住的清心院。 吴景澜已经办好事情回来了, 还给沈莳烧好了热水,做好了宵夜。 沈莳:“阿澜, 我……” “嗯, 属下都听说了。” 吴景澜替沈莳脱掉外裳、散开发髻,“您今日辛苦了,什么都别想,先好好休息吧。” 沈莳“嗯”了一声。 今天他接收到的信息实在太多了, 多到有点大脑过载,偏偏又理不出个具体头绪, 越想只会越发烦躁。 他有心和吴景澜讨论案情,但不应该是在深夜一点这种大脑迟钝的时间。 于是他决定好好睡一觉,补足了精力条再说。 “阿澜, 我今天心情不大好。” 沈莳拉了拉吴景澜的袖子, 放软了嗓音, “你就别到外间塌上睡了, 陪陪我吧。” 吴景澜微笑点头,“谨遵吩咐。” …… 一夜无话。 辰时,即早上七点。 沈莳昨日睡得很晚,不过大约因为有吴景澜的陪伴, 他的睡眠质量竟然出奇的高, 一觉醒来,只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 系统一大早就给他发来了提示, 【当前任务】要他前往后山别院,整理落英院中他嫂嫂劳意晗的遗物。 这是很合理的要求, 不过若是换成剧本杀的术语,沈莳觉得,这就相当于一次“搜查”,通过调查死者的生活空间获取破案的线索了。 沈莳当然不能放过如此良机。 他立刻收拾了一下,带着吴景澜出门了。 ——— 辰时半,即早上八点。 沈莳和吴景澜到达落英院。 作为两次命案的现场,落英院冷清得活像鬼片里的荒宅。 院门紧闭,门外有两个唐门弟子看守。 二人看到沈莳,都恭敬地行了礼,随后开门放行,一点都没有要为难他们的意思。 “对了,这院里应该还有个小丫头,是我侄女的贴身丫鬟。” 沈莳忽然想到那可怜的女孩儿,于是问守门的弟子,“二位可知她现在在何处?” “哦,那丫头啊。” 守卫中的一个回答:“她应该在后面关着呢。” 守卫所说的“后面”,是指佣人们住的倒座房。 昨日事情发生得突然,别说别院,整个唐门都惊得鸡飞狗跳。 忙乱中,谁都顾不得一个小丫头。 但毕竟是案发地的唯一活口,又是客人带来的下仆,唐门的执事不敢随意处置,只吩咐将女孩儿看管起来。 “既是如此,能麻烦这位大哥帮忙将人带到这里来吗?” 沈莳说道: “我有些话想要问问她。” 守卫领命去了。 沈莳则和吴景澜走进劳意晗住的主屋,开始搜寻死者生前留下的蛛丝马迹。 …… 在沈莳的“前情”里,劳意晗一直是个温柔、文静又坚忍的好女人。 她的少女时代曾是劳家庄备受宠爱的二小姐,又有江湖第一美人的盛名,却早早经历了家族变故,劳家庄被仇家灭门,幸存的劳意晗不得已只能投奔已经嫁人的姐姐劳雪晴。 当时劳雪晴刚刚怀上唐大唐伯真。 因适逢魔教作祟的多事之秋,唐雄把妻子送到乡下庄子养胎,劳雪晴自然把感情很好的胞妹也一并带了过去。 谁料一年半后魔教被武林盟合力剿灭,逃出来的吊死鬼却截了劳家姐妹回唐门的车队,不仅杀害了姐姐劳雪晴,还掳走了妹妹劳意晗。 劳意晗一个弱女子落在大魔头手里,不用问也知道定然受尽了折磨。 好在她心性坚韧,挺过了地狱般的折辱,后为“白衣剑仙”沈凌云所救,不仅死里逃生,还成就了一段神仙眷侣的美好姻缘。 沈莳“记得”,劳意晗和他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婚后夫唱妇随,从来没有红脸争吵的时候。 二人成婚数年后,独生女沈玉出生了。 因沈玉天生筋骨孱弱,练不得武,于是夫妻俩便以大家闺秀的标准教养女儿,还专门请了镇上的女先生教女儿读书习字,弹琴绣花。 这些年来,二人感情愈笃,虽日子过得清贫一些,但那种恩爱幸福的劲儿,沈莳看在眼里,实在不是装出来的。 可惜前些年沈凌云突发急病离世了。 丈夫死后,劳意晗又表现出了身为人母的坚韧。 她没有消沉下去,反而很快振作起来,以寡妇的柔弱之躯张罗起了女儿和小叔子的生活。 然后就是三人寄身唐门,沈玉与表哥唐大唐伯真订婚,计划年后便要喜结连理这件事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沈莳实在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如果真凶是“那个人”,他到底有什么理由一定要对劳意晗和沈玉痛下杀手? ——还有刁湘竹的案子也是。 沈莳想:那血迹,凶手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 这时,沈玉的贴身丫鬟被带到了。 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在短时间内目睹了太多的死亡,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受惊过度的恍惚中,不敢抬头看人,反应也格外迟钝。 若不是非要查清案情不可,沈莳实在不想为难她。 “丁香。” 沈莳用尽可能温柔的语气叫了那小姑娘的名字,“你能告诉我,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吗?” 足足过了两秒,小姑娘才低低的“唔”了一声,缓缓地回答:“我……不知道……” 沈莳只得尽力引导。 “昨日是夫人命你来寻我的,对吗?” 侍女回答:“……是。” 沈莳又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又是许久的沉默。 他只能换个问法:“你离开落英院时,是什么时辰?” “大约……差不多是酉时一刻吧……” 小姑娘不太有把握地回答。 酉时一刻就是下午五点十五分左右。 沈莳在脑中飞快地过了一遍昨天的时间线。 昨日小侍女是傍晚六点刚过的时候来敲他清心院的院门的。 从后山到前山,若是走飞虹桥的话,以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儿的脚程,确实差不多需要四十五分钟。 然后他大约花了一刻钟左右收拾仪容,与这小姑娘一块儿回来,并在差不多七点时在后山别院的门口遇到唐大。 随后沈莳和唐大一同进了别院,走到落英院门前时,察觉院门没关,进屋后又发现嬷嬷背后中了一刀,惨死在这间房中。 沈莳又问小侍女: “你出发前,夫人是怎么对你说的?当时嬷嬷又在哪里?” 侍女的肩膀明显哆嗦了一下。 “下午的时候……夫人在做糖饼,我和嬷嬷都有帮忙。” 女孩低声回答:“饼做好蒸上了,夫人说,要请二爷您和大少爷来吃……” 她缓缓道: “然、然后夫人就叫了外头跑腿的一个小厮去校场请大少爷,又让我去清心院请您……” 沈莳打断她:“昨日大少爷在校场?” “嗯……” 小侍女怯怯答道:“我记得,当时夫人对那小厮说,大少爷今日要在校场当值,去那儿找他准没有错……” 沈莳:“……” 校场就是唐门弟子练武的地方,在前山,距离唐家大宅大约两公里左右。 从校场到后山,若是老老实实走飞虹桥的话,即便小厮脚程比小侍女利索,也要四十五分钟。 加上唐大唐伯真的腿受过伤,走得快就会跛脚,回程怎么着也要差不多一个小时。 换而言之,粗略换算一下: 小厮与侍女差不多同时在五点十五分出发,然后小厮六点左右找到校场上的唐大,二人折返后山别院,七点时正好与沈莳在别院的前门碰面。 ——那么,唐大的行踪有没有可能作假呢? 沈莳很快否定了自己的这个猜测。 校场上每日都有两三百号的执事和弟子,唐大的出现和消失不可能不被人注意到。 他是不是真去过校场,又是什么时候走的,只要稍稍打听一下就能一清二楚了。 身为一个不得宠又无甚权势的儿子,下面还有三个弟弟虎视眈眈,沈莳不认为唐大能买通现场那么多的人替他作伪证。 “至于说嬷嬷……” 小侍女想了想,“嬷嬷……我猜嬷嬷应该就在夫人身边……哪里都不会去吧?” 沈莳:“……” 听完小侍女的证词,他更迷惑了。 若是小姑娘给出的时间没出大的漏洞,那么六点左右还在前山校场的唐大就完全不存在犯案的可能了。 因为六点左右曾有人看到劳意晗活生生地出现在别院的后花园处,且七点时他自己就和唐大呆在一起,当时巡逻队从小佛堂前走过,那儿还好好的没起火呢! ——— 打发小侍女回去休息,沈莳和吴景澜开始搜查劳意晗的房间。 沈家本来就不算很有钱,沈时云又身患夙疾,从小到大药没断过,花销自然不小。 在沈凌云病逝后,沈家的家计就落在了沈时云这么个病秧子身上,不得已只能变卖了祖宅祖田,三人一同寄住在唐门之中。 从前劳意晗在家里时就过得很简朴,现在寄人篱下,更深谙朴素低调的生存之道,主屋里除了必要的家具之外,完全找不到一件奢物。 沈莳和吴景澜搜检了半天,只整理出几身衣服,两套还算看得过去的头面,以及其他一些女子细软,另有碎银铜钱加起来大约三十两而已。 最后,还是吴景澜从衣箱深处找出了一条手绢。 “主人,您看。” 他将手绢呈给沈莳,“这上面绣了一首诗。” 第196章 5.诡影唐花-43 二访太平镇 沈莳接过吴景澜递给他的手帕, 展开来。 手帕是丝绢质地,底色素白干净,上面用五彩丝线细细绣了鸳鸯并蒂莲的图案。 沈莳对刺绣没有什么了解, 但仅看那柔和的配色和细密的针法便知道,这一定是很花心思的绣品, 绣娘的水平也肯定不差。 在手帕的右下角, 有一首五言诗。 “这字……有点小啊。” 手帕上的字每一个都只有蚕豆大小,加之还是繁体,笔划更加细密,沈莳需要走到窗旁, 借着窗外的晨光仔细地看才能看得清楚。 【昔年有英杰,神女代宓牺; 藤萝抟黄土, 彩石生光华。 犹羡得鸳侣,造化通天地; 携手登庙堂,香火继万年。】 沈莳:“……” 在他的“前情”里, 可从来没见嫂嫂劳意晗用过像这样的手绢。 而且从布料的颜色和质地来看, 这手帕应该不是旧物, 但鸳鸯并蒂莲这般俏丽又缠绵的图案, 实在与一个寡妇不太相配。 他蹙起眉,心中越发迷惑。 虽然与起火密室相比,这张只是花色有点出格的手帕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沈莳就是下意识觉得这或许是一个很重要的突破点。 ——可到底哪里不对劲呢? 一旦深陷入思考之中, 沈莳就很容易进入一种奇怪的无我状态。 他就这样倚在窗前, 右手托着下颌,左手捏着手绢, 像个古风造型的沉思者一样,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许久。 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沈莳如梦方醒, 猛然抬头。 他看到唐大唐伯真迈过门槛,进了主屋。 “表叔,你在这儿实在太好了。” 唐大朝沈莳做了个揖,简单问候了一句,便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方便的话,我想与您商量一下应该如何安排姨母的后事……” 沈莳:“……” 他默默地盯着唐大,一言不发。 唐大:“???” 他满脸疑惑,“表叔?” 沈莳仍然只是看着他,什么都没说,仿佛一魂一魄游离在躯壳之外,根本没有听对方在说些什么。 唐大愈发困惑了,“表叔,有哪里不对吗?” 沈莳忽然浑身一激灵。 这一刻,仿佛一桶冰水兜头淋下,把他浇了个透心凉之余,忽然五感清明、窍穴全开,阻塞在脑中的迷雾也在一瞬间散了个干净。 ——原来如此! 沈莳心想: ——原来答案竟然是这样! 他忽然伸出手,一把薅住唐大唐伯真的肩膀,“嫂嫂的后事,就麻烦你费心了!” 唐大:“啊??” 沈莳:“我有要事,必须现在就下山一趟!” 说完,他不给唐大任何反应的机会,转身拉过侍立在旁的吴景澜,头也不回地冲出了门。 ——— 9月26日,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一天。 午时,即中午一点。 沈莳和吴景澜离开唐门,沿山路往山下的镇子走去。 一边走,沈莳一边将自己的猜测一一说给吴景澜听。 “……啊,这……” 吴景澜听完以后,半晌只想到一个回答:“真是个犀利的推论啊。” 沈莳一挑眉,“怎么?你觉得不合理吗?” “……不。” 吴景澜摇了摇头,“虽然出人意料,但又意外合理。” “对吧?” 沈莳笑了起来,一双眼弯成月牙,“这样就能完美解释昨日的小佛堂密室起火之谜了。” 看沈莳这副活像翘尾巴猫咪得意洋洋的模样,吴景澜就很手痒的想要摸摸他的头。 “但这只是您的推论而已。” 吴景澜把手背在身后,下意识搓了搓手指,“恐怕还缺了点证据吧?” “我这不就来找证据了嘛。” 沈莳不太高兴地撇撇嘴,“……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如料想中顺利了。” ——— 今日唐门山下的太平镇,气氛明显要比沈莳上一回来的时候凝肃多了。 路上行人行色匆匆,街上的闲汉也没有了到茶馆听书的兴致,连市集上的摊位也少了起码一半。 正是吃午食的点儿,沈莳和吴景澜找了个支在路边的小吃摊,要了两碗馄饨和几张杂菜面饼。 两人一边吃一边向摊主打听镇上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摊主是个年过六旬的老丈,虽然一把年纪了,但精神很是矍铄,手脚甚是利落。 他收了赏钱,又看沈、吴两人皆是相貌堂堂的好郎君,态度自然亲切又殷勤。 “两位客官有所不知……” 摊主左右看看,像唯恐惊吓到其他食客一般,凑近沈莳,低声回答:“咱这附近,昨日又出了一桩命案哩!” 沈莳:“哦?” “这已是第二回 了!” 老丈扼腕道: “死的还是个跑江湖的年轻侠客,功夫不错,还带着兵器咧!” 原来自上回出了杀人剖肝的案子,又至今抓不到凶手之后,太平镇夜间就开始了宵禁,太阳落山以后,城门就不再允许出入了。 有个住在镇上的青年侠客,昨日外出办事,回程时已然夜深,不想坏了宵禁的规矩,又仗着自己有些身手,便暂宿在了两里地外的城隍庙中。 没想到,今天早上便有人在城隍庙里发现了这侠客的尸体。 与前一次一样,侠客颈骨骨折,上腹被利刃横剖出一个近一尺长的巨大豁口,肠子顺着豁口流了一地,肝脏则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莳的记忆力非常好,对那城隍庙有点儿印象。 那所谓的城隍庙是一间小庙,就立在从唐门到太平镇的必经之路上。 “这吊死鬼实在太猖狂了!” 摊主长叹一声:“其实不止这两桩案子……几天前,我们镇上还丢了个男娃子,也是晚上出门就再没回家,到现在还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也不知是不是被扔到哪条山沟里去了!” 沈莳点了点头。 也难怪太平镇今日的气氛如此压抑。 接连出现杀人剖肝的恶性案件,连武功不弱的江湖游侠也被轻易折断颈骨、掏去肝脏,又怎能不人心惶惶呢? “对了。” 沈莳用勺子轻轻搅了搅汤里的馄饨,问: “老丈您还记得,那没能找到的男娃是哪天失踪的吗?” “……啊?” 摊主眨了眨眼,将一张满是沟壑的脸皱得跟一朵菊花一样,苦苦思索了好一会儿,才不太确定地回答: “大约是五、六天前吧……” ——— 未时,即中午一点。 沈莳和吴景澜在集市上绕了几圈,总算找到了他们想找的店铺。 店家是从津沽来的,贩卖的也是京津一地的特产。 沈莳和吴景澜一路逛到二楼,便看到了摆在柜台上的十好几只泥娃娃。 “打搅一下。” 沈莳叫来掌柜的,从怀里掏出嫂嫂劳意晗送给他的人偶,“这是贵店里的东西,对吧?” 掌柜只看了一眼,立刻便点头,“是的。” 他显然对劳意晗的美貌印象深刻,“大约十天前吧,是一位夫人在鄙店拴走的。” “这是我嫂嫂送我的东西,说是可以佑我平安。” 沈莳笑道:“请问这又是怎么一个说法呢?” “嫂夫人是津沽人吧?” 掌柜笑了起来,“确实,我们那儿相信这种泥娃娃可以替持有者挡掉灾劫,相当于‘替身’的作用。” “原来如此。” 沈莳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又接着问道: “可我这个娃娃怎么没有面目呢?” 他指了指柜台上的一溜娃娃,“难道说,不同的娃娃还有不同的说法?” 沈莳摸了摸下巴,朝掌柜微微一笑: “说起来,我的小侄儿下月就要出生了,我也想给他拴个娃娃呢!” “客官你猜对了。” 掌柜的不知沈莳在套话,只当他是要帮衬生意的,“其实咱们这儿的娃娃有很多种,每一种的寓意都不一样。” 他将无面人偶还给沈莳,“像消灾挡劫用的,就该是这般没有面孔的,这样一旦娃娃损坏,便相当于替您挡了一劫,届时只需将坏掉的娃娃埋在树下便算化解了。” 掌柜说着,转回到柜台后,取出一男一女两个人偶,放到沈莳面前,“如果要拴给小孩儿,便要选这种,男孩送男偶,女孩便送女偶。” 沈莳拿起一只人偶仔细观瞧。 那泥人偶戴了发冠,修眉长眼,看起来是个男子的模样。 “不错不错,做工甚是精巧。” 沈莳放下人偶,又朝柜上一指,“可我倒觉得,那两个童子人偶看起来甚是可爱,送给小娃娃岂非更加合适?” “哎呦!那可使不得!” 掌柜一听,脸色顿时变了。 他指了指柜上的男女人偶,“给小孩拴偶,是陪伴和护佑的意思,所以把娃娃捏成成年的模样,便是祝福他平安长大成人,做个君子淑女。” 掌柜往柜上的童子偶看了看,拉了拉沈莳的衣袖,让他凑近一些,然后压低声音道: “只有家里有不幸夭折的孩儿,才会拴童子偶。” 他顿了顿,“拴了童子偶的人家,便相当于从此多了个长姊长兄,即便以后再有娃娃,也只能是次女、次子了哩!” 掌柜苦着脸笑道: “所以客官您可千万别拴错咯!拴错了,那可是大大的不吉利啊!” -------------------- 作者有话要说: 立刻,马上,很快就能破案了! 第197章 5.诡影唐花-44 武林大会 未时半, 即下午两点。 沈莳和吴景澜从津沽商人开的店铺出来,没急着返回唐门,而是沿着镇上的长街慢慢地走着。 “这么一来, 就只剩下唯一一个疑问了。” 沈莳一边走一边对吴景澜说道: “如果无法破解那个不在场证明的话,凶手或许就能把罪名栽到‘那人’身上了。” 吴景澜知道沈莳的思路被卡在了哪里。 然而与第一个涉及到巧妙机关术的双桅间密室不同, 第二个血迹诡计实在不是他擅长的方向, 虽然吴景澜隐约有过几个模糊的猜测,但匆忙间实在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答。 好在系统还没提示开始投凶,两人还有琢磨真相的时间。 走着走着,沈莳和吴景澜经过一个煮锅子的摊位。 所谓的煮锅子, 就是今日火锅的原型。 农历九月下旬川渝已入秋,秋风一吹很有些萧索寒意, 就令人莫名的很想吃点儿热的东西。 沈莳不知不觉放慢了脚步,眼角余光频频往煮锅子的摊位上瞟。 明明才刚吃过午食,但沈莳听到了自己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咕”了一声。 吴景澜:“……” 这孩子, 哪怕在真实剧本杀的世界里磨砺了这么久, 表面上看性格确实沉稳了不少, 但在小节上还是很容易就暴露出自己馋嘴熊孩子的本性啊。 “主人。” 作为一个贴心的近侍, 吴景澜只得替他开口,“要不我们吃个锅子,休息休息再走吧?” 沈莳转头。 下一秒,他咧开嘴, 笑得像朵花一样, 然后径直拉住吴景澜的胳膊,将人拖进煮锅子的摊位。 此地煮锅子的点菜方式有点像现代的麻辣烫。 是由客人自己选好食材, 然后交给店家,店家再把材料放进沸腾的汤锅里, 煮好了趁热端给客人品尝。 在这个古风武侠剧本杀的背景时代,辣椒藤椒花椒孜然还没传入华夏内陆,煮锅子的辣味来源于茱萸,麻辣度和刺激感自然跟现代的红油火锅没得比。 但沈莳仍然吃得很香。 吴景澜深知沈莳喜欢吃什么,挑捡的食材都很合他的口味。 加上材料新鲜、风味纯粹,沈莳居然觉得味道一点都不比他去年在重庆旅游时吃到的网红火锅店逊色。 满满一锅食材很快就见了底,沈莳打了个饱嗝,不知怎么的竟然还有点儿意犹未尽。 就在沈莳还在恋恋不舍地看着空锅的时候,隔壁桌忽然传来了喧哗争执之声。 “我说老板,你这生意也做得太不地道了吧!!” 一个镇民打扮的汉子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大声对摊主说道: “以次充好,专坑街坊!” 沈莳:“??” 他抬手轻轻撞了撞吴景澜,“阿澜,去打听打听发生了何事。” 吴侍卫受命去了。 片刻后,邻桌的争执平息了,吴景澜也回来了。 “回禀主人,事情是这样的。” 吴景澜对沈莳说道: “邻桌的客人点了一份竹笋。笋子煮出来后,客人吃着觉得太老了,便觉得是店家在后厨偷偷换了他的青笋。” 他顿了顿,“后来,店家答应多送了他们两份菜,客人也就不再闹了。” 沈莳“哦”了一声。 ——— 这种纠纷实在常见到无趣。 以前沈莳还是个毫无戒心的青葱少年的时候,有一次到吴景澜家蹭饭,为了显示自己蹭饭的诚意,决定自带点好料上门去。 于是沈莳便到菜市场买了一斤自己最喜欢吃的大虾,提溜着往吴哥家去了。 结果吴景澜把虾倒进水槽里清洗的时候,从里面捡出了两只脑袋都快要掉了的死虾。 沈莳当时就“卧槽”了。 因为这些虾明明是他亲手一只只逮最鲜活的捉进框里的,怎么可能二十分钟就死得头都要掉了? 吴景澜当时用指节敲了他的脑门,告诉他你被老板坑了,死虾是原本就装在塑料袋里的,过称前把活虾倒进袋子里,再一起称。 后来沈莳又知道了更多的套路。 比如餐厅里挑好的活鱼活虾,进厨房就给你换了一条死的云云,简直防不胜防,无良商家总有办法让你当那吃了贵价死海鲜的冤大头。 沈莳:“……” 他原本只是觉得这段回忆很有意思,但不知怎么的,琢磨着琢磨着,忽然感到脑中似有灵光一闪,某种诡异但又意外合理的想法突兀地浮现了出来。 “……不会吧……” 沈莳低声嘟哝,“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 吴景澜:“……” 沈莳的这种状态,他实在太熟了。 每次这小孩开始自言自语,碎碎念个不停的时候,就是抓到了破案关键的重要时刻。 “不……不对,换个方向想,如果‘那句话’是这个意思的话……” “对啊!我怎么现在就没想到呢!” “毕竟‘那个时候’……‘那个人’也在后山啊……” …… 毫无预兆的,沈莳突然“噌”一下站了起来。 他的动作太大,直接带翻了身后的椅子。 但沈莳已经完全进入了万事不管的无我状态,内心除了案子之外根本注意不到别的。 “走!” 他一把抓住吴景澜的袖子,“我们去找最后的证据!” 说罢,沈莳揪住他家竹马就要往外冲。 吴景澜理智犹存。 为了不让沈少侠留下吃霸王餐的污名,他连忙从怀里摸出十来个铜板,丢到了桌子上。 ——— 10月1日,沈莳进入《诡影唐花》的第二十六天。 对唐门来说,今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自沈玉死后,唐门便以“吊死鬼重现江湖”为由,广发英雄帖,请武林正道诸门派主持公道。 今日,武林盟主亲临唐门,召开武林大会,足见武林盟对唐门、对邪宗余孽的重视。 而对沈莳等剧本杀玩家来说,今日仍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因为,沈莳今日大早刚刚醒来,便收到了系统的提示:【开始投凶】,后面还有个倒计时。 看到这个提示的时候,沈莳打了个激灵,同时心中产生了“果然如此”的想法。 他点开了系统控制面板,查看了一下投凶的最后时限。 【10月1日,午时正。】 沈莳:“……” 午时即中午十一点。 而武林大会预订巳时正,也就是九点开始。 如此看来,系统分明就是让他们这些玩家在武林盟主和诸门诸派面前撕逼,当场撕出个子丑寅卯来了。 ——真是恶趣味! 沈莳在吐槽系统之余,又暗自松了一口气。 还好他凭借自己丰富的编剧经验早预料到了可能会有此一出,提前做好了许多准备。 接下来,不管是怎么混乱怎么激烈的撕逼,他都有信心能够从容应对。 “阿澜,来帮我梳头。” 沈莳换好衣服,将梳子递给吴景澜,“我要戴最好的那顶头冠。” 他对着镜中的吴景澜微微一笑,自信而又从容: “毕竟,今天可是重要的一日啊。” ——— 辰时五刻,即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唐门前山的校场上排出了三十多个席位,每一席都代表了一个有名有姓的门派。 主座自然是武林盟主的。 唐门因是此次武林大会的号召者兼场地提供者,座次越过了青城、峨眉、武当、少林等赫赫威名的大派,坐到了次席。 今日的武林大会,唐雄不仅带来了他的四个儿子,还连管家以及信任的执事也都一并带来了,乌泱泱一片,看起来颇有气势。 沈莳身为苦主兼证人,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被安排在了一个很靠前的位置,与唐门众人只隔了不到几步远。 ——不错。 沈莳对这个安排甚是满意。 这样等会儿他闹腾起来,在场所有人都能听得清楚、看得明白了。 巳时正,即上午九点整。 各门派皆已就座,三声钟响之后,武林大会便正式开始了。 与世间绝大部分的会议套路相同,主持人开场、领导致辞、与会者热情捧场,一番慷慨激昂之后,才终于进入正题。 这时,率先站出来的是唐家四公子唐季庭。 唐四唐季庭今日看起来精神抖擞,颇为意气风发。 沈莳知道,这几日唐四十分活跃。 他亲自带人搜索了他找到的山中洞穴,从中搜出许多“吊死鬼”的证据,又在带人搜山时亲遇过一回鬼面黑衣人,与对方战了五六十个回合,虽没能亲手将人抓住,但也削下了对手一片衣角和几缕白发,坐实了“吊死鬼”的存在。 如此一来,杀害沈玉、唐稚宁、刁湘竹以及劳意晗的凶手,仿佛就只能是二十五年前逃逸的鬼王宗余孽无疑了。 沈莳不知道扮演唐四唐季庭的玩家是如何打算的。 但剧情进展到这个地步,那玩家除了将锅推到吊死鬼身上,似乎也没有更好的脱罪方法了。 果然,他便见唐四站起身走到会场正中,一身青衣倜傥俊逸,侃侃而谈。 他历数那魔头当年罪状,还有近日在唐门做下的恶事,以及唐门中人如何追查对方的行迹,又寻得了什么证物云云——当真叫一个条理清晰、渲染得当,很有说服力。 这套分析,沈莳已经听过不止一次了。 这几日,唐四就是这样反复给唐雄、唐大、唐二和唐三,以及他这个侦探洗脑的。 他迫切地想要用这个方式,让其他人相信自己不是凶手。 而沈莳一次也没反驳过唐季庭的这番言论。 侦探那貌似服软的态度似乎给了唐四不小的信心,让他觉得自己这一回定然能够逃凶成功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所有线索全都给出来啦,又进入了大家最喜欢的猜真凶环节! 下一更进入解密篇~(*??`*) 第198章 5.诡影唐花-45 杀人凶手另有其人! 就在这时, 一阵秋风吹来,沈莳忽然抽了抽鼻子。 他似乎闻到了一股很淡很淡的香味。 “!!” 沈莳顿时一惊。 按照武侠世界的套路,突如其来的古怪气味通常意味着危险, 尤其是这忒么的还在唐门里,更是不得不防。 沈莳立刻手腕一抖, 取出了一个白瓷瓶子。 这是他在进入剧本杀之前, 用整整二千积分兑换来的归元丹,哪怕是中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只要磕上一颗也能苟上七七四十九天。 其实不止沈莳,不少门派里的精英人物也注意到了风中的意味, 纷纷警戒起来,掏药的掏药, 捂鼻的捂鼻。 会场正中的唐四唐季庭停止了自己滔滔不绝的慷慨陈词。 下一秒,异变陡生。 只听唐门那席上传来“啊!”的一声惨叫,一个人忽然倒在了地上, 剧烈地抽搐起来。 “二少爷!” “仲安!” “快!欧阳神医呢!快叫欧阳神医!” “把人抬到旁边去!快呀!” 惊叫声起此彼伏, 沈莳知道, 怕是唐二唐仲安又发病了。 ——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 沈莳心中疑惑, 这也太巧合了吧。 唐门那儿忙着救治突发癫痫的唐仲安,其他门派也被这变故给惊了一下,纷纷窃窃私语,议论唐家二公子的病情, 一时间嗡嗡声四起, 会场仿若菜市场,闹哄哄一片。 风中的微香不知何时消失了。 唐四唐季庭站在会场中央, 一动不动,神情颇为古怪。 众人的注意力几乎全集中在了突然发病的唐二唐仲安身上, 没有人在意发言被打断的唐四唐季庭——除了沈莳。 他震惊地看到,那青衣佳公子的脸上,竟像被一支看不见的化妆刷涂上青色的颜料一般,出现了一块一块的可怖瘀斑。 沈莳:“!!” 这时他听到隔壁峨眉的坐席上传来了一个年轻女子的尖叫声:“啊呀,唐四公子!?” 显然,终于有人注意到了唐四的异状。 那女孩儿的嗓音尖利,极具穿透性,“四公子,你的脸!?” 峨眉女侠的这一声惊呼引来了更多人的目光。 唐四唐季庭如梦方醒,连忙抬手,试图以袖子掩面。 然而靠得前的几个门派都看见了唐四唐季庭脸上突然出现的青紫瘀斑。 “这——这——” 一个青城山的老道惊声叫道: “这莫非是——鬼王宗的饿鬼黥面!?” 沈莳:“……” 在他的“前情”里有提到过,但凡修炼《阎罗索命大法》到一定程度,肉身就会发生改变,先是身上出现大片大片的瘀斑,然后皮肤开裂、腐败,需得不断进食男子含血量丰富的内脏才能缓解症状。 而肉身变化的第一步,便是面上出现青紫斑纹,被江湖上称作“饿鬼黥面”。 “没错,这正是‘饿鬼黥面’。” 这时,一把年轻男子的声音郎朗响起。 声音的主人在开口时故意用上了一些内力,是以嗓音自带扩音效果,能让会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的四弟唐季庭,修炼了《阎罗索命大法》!” ——— 这一嗓子的效果犹如平地惊雷。 会场爆发出了震天的惊呼。 迎着众人惊诧的目光,唐大唐伯真缓缓地从唐门一席走出。 他手里擎着一只香炉。 “四弟,我不过是借用了你害人的招数罢了。” 众目睽睽之下,唐四举着袖子挡住满脸的瘀斑,只露出一对眼睛,仇恨地瞪视着唐大。 唐大朝众人举起手中的香炉。 “各位,这香炉中烧的是一种名为‘晴日’的香料,是我费了好些时日才从古籍里查到的方子。” 唐大唐伯真对众人说道: “‘晴日’对常人有益无害,但对修炼过《阎罗索命大法》的人来说,只要闻上数息,便会气血上涌,出现行功过度后的种种不适!” 他朝唐门所在的坐席一指,“就如我二弟唐仲安!” 又指向唐四,“或是如我四弟唐季庭!” 围观众人:“哇!!” 观众们都很配合地对这个劲爆的消息表示出了恰如其分的震惊。 接着,就像每一个大义灭亲的英雄一样,唐大唐伯真开始自爆家族秘辛。 他告诉众人,当年鬼王宗失踪的《阎罗索命大法》正是被他爹唐雄偷偷带走的,他的二弟唐仲安和四弟唐季庭都悄悄练过这本邪功上的功法。 只不过唐二早早就因修炼不当而得了羊癫疯,一行功便会倒地抽搐,反而很幸运地没法继续习练下去。 “至于四弟——” 唐大指着唐四说道: “就如诸位英雄所见,他已到了‘饿鬼黥面’的地步!为了掩藏瘀斑,需得定期采食新鲜人肝!”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声宣布: “最近那些‘吊死鬼’的命案,其实全都是我四弟唐季庭自导自演的!” 围观群众都惊呆了。 “阿弥陀佛!” 终于,少林有个大师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这么说来,根本没有什么‘吊死鬼’,杀人的是、是——?” “是的!” 唐大唐伯真抬头挺胸,极其笃定地宣布道: “杀害玉儿、小妹、刁小姐和我姨母的凶手,还有那几宗剖腹取肝的命案,都是我四弟唐季庭干的!” “住口!!” 唐四唐季庭简直要炸了。 他朝唐大唐伯真大声喝道:“胡说!你胡说!!” 说着,他本能地朝前一部,逼近唐伯真。 “不好!” 唐大唐伯真却好似受惊的兔子一般,拖着一条跛腿朝后踉跄了两步,同时口中高呼:“他要杀人灭口!!” 沈莳:“……” ——妙啊!这一嗓子真是叫得太妙了! 果然,唐大话音刚落,便从各大门派的席位上飞出几人,祭出各自兵器,朝着唐四唐季庭扑了过去。 这就是唐大明明早知二弟、四弟在练习魔功,还提前搞出了“晴日”这种可以让魔功现行的香料,却偏偏按兵不动,直等到武林大会才曝光一切的原因了。 因为,这时候可就由不得唐门私了了。 敢在这时出手的都是各门派里功夫了得的高手高手高高手。 唐四以一敌八,拳来脚往、刀光剑影,拂尘念珠判官笔漫天乱飞,打得眼花缭乱。 唐四唐季庭虽然因魔功而功力大涨,甚至能和沈莳在百招之内走个平手,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忒么的一上来就是四的平方! 只坚持了片刻,唐四便被少林的大师一脚踹在胸口,踹翻在地,旁边的青城道长下意识长剑一扫,便要刺下去。 ——那可不行!! 沈莳不能再看戏了。 “且慢!!” 他飞身跃出,没有拔剑,只是用剑鞘一扫,将青城道长的剑锋荡开,“现在还不能杀他!!” ——开玩笑,还没开始投凶呢,怎么能让唐四现在就死! 围观群众先是一惊,待看清来人是“白衣剑仙”的弟弟沈时云时,又茫然不解。 “沈少侠,你这是何意!?” 青城道长横剑在前,语带责难。 “其一,唐四公子是重要的人证,不能就这么杀了。” 沈莳没有回头,只手腕一抖,长剑锵然出鞘,再向后轻巧一点,剑尖便顶在了唐四唐季庭的咽喉上。 这一招使得甚是漂亮,装逼装得很是完美,一下子就获得了各位高手的认可和尊重。 会场霎时安静下来。 没有人窃窃私语,每一个人都等着沈莳的下文。 “其二,虽说唐四公子确实练过魔功,也确实杀过人、剖过肝。” 沈莳微微一笑,朗声说道: “但我侄女沈玉、我嫂嫂劳意晗,还有唐家小姐唐稚宁,以及峨眉派的刁小姐刁湘竹,这四人却不是唐四唐季庭杀害的!” 他没有刻意放大音量,但清越的嗓音却足以让在场的每一个人听得清清楚楚。 “杀人凶手另有其人!” ——— “哇!!” 众人压根儿没料到沈莳要说的是这个,被这神展开吓了一跳,当即一片哗然。 原本唐四被利剑抵住喉咙,一脸以为自己不是要被当场格杀,就是要被投凶而亡的悲怆绝望,乍然听到沈莳说他不是真凶,表情愣怔了一瞬,双眼骤然亮起,差点儿就要当场OOC。 好在他克制住了。 随后唐四唐季庭乖乖地跪坐在地上,任由青城和武当一左一右将他架住,一副老实合作绝不反抗的模样。 毕竟比起真唐四的死活,唐四的玩家更关心的是这个侦探是不是真有本事帮他脱罪,保他此局不死。 “凶手另、另有其人!?” 果然,这时唐雄捂着胸口,一副被气得马上就要二次脑梗的模样,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沈少侠,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莳知道,唐雄这副血压爆表的模样是按照人设演给系统看的,而唐门家主背后的玩家,真正感兴趣的只有谁才是这个副本的凶手。 “没错。” 沈莳的语气平静而笃定,视线绕场一周,扫过每一个席位,最后落在了“某个人”的身上。 “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你——” 他抬起手,朝目光锁定的那人一指,一字一顿道: “唐大公子,唐伯真!”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猜对了吗?(*????`*) 第199章 5.诡影唐花-46 唐大唐伯真一脸震惊。 “表叔……” 他左右看了一圈, 仿佛对沈莳的指控感到极其困惑,然后才惶惶然看向沈莳,不太确定地反问道: “你在说什么啊!” 唐大低头看了看自己那条不中用的跛腿, “我怎么可能是凶手?” “不,确实是你干的。” 沈莳语气十分笃定, 听不出一丝迟疑。 “我——!” 唐大唐伯真开口想要反驳。 “别急。” 沈莳朝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 “我会让你心服口服的。” 这句话仿佛一封战书,一旦说出口,便形如宣战了。 唐大唐伯真脸上的表情变了。 他的惶惑、不安、迷茫都好似蜕皮一般,层层自他那张英俊的脸孔上褪去, 最后只剩一层冷漠与淡然。 “好,那就说说看吧。” 他对沈莳说: “我等着你让我心服口服。” ——— 10月1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二十六天,也是最后一天。 巳时半,即上午十点, 距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一个小时。 “就像我先前所说的那样, 要搞清楚这个复杂的案子, 必须要将它拆分成三个部分。” 沈莳站到了会场中间, 开始履行他“侦探”的职责,向众人讲述他自己这几日的调查结果。 “首先,是各位已经知晓的一个事实。” 他指了指唐门所在的席位。 经欧阳神医的紧急施救,唐二唐仲安的抽搐已经停止了, 意识也已然清醒了过来。 此时唐二虽面无人色, 一副病歪歪惨兮兮随时都要嗝屁的虚弱样子,不过他仍坚持不肯走。 沈莳明白, 这是唐二背后的玩家的坚持。 忒么的一个剧本大抽了三回,以系统没有减痛的要命德行, 那倒霉玩家估计吃了老大苦头,心里不知怎么问候系统全家呢! 要是都这样了还不能留下来听个结尾,那岂非吃亏亏大了! 至于唐雄,这位唐家家主当然还维持着一副西子捧心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样子,但看向沈莳的目光却炯炯有神,显然玩家本人已快要等不及了。 沈莳自然不会卖关子。 “唐门中确实藏有《阎罗索命大法》,唐二公子和唐四公子也的确练过那魔功。” 他转向被两把剑交叉架住脖子的唐四唐季庭,“最近一段时间,唐门内部以及附近乡镇出现的杀人剖肝案,我相信都是出自唐四公子之手。” 沈莳顿了顿,问唐四:“四公子,你承认吗?” 唐四慑于脖子上架着利刃,没法子点头,只能低低地应了一声: “是。” “很好。” 沈莳又问道: “但你并没有杀死那几位女子,更没有在现场故意留下‘索命血蝠’的印记,对吧?” 唐四这次回答得更干脆了: “是。” “很好。” 沈莳满意地笑了。 他不再看角落里的唐四,转而面向会场的围观群众,“各位听到了,唐四公子承认自己练过魔功,也杀过人,吃过肝,但却没有杀害那几位女子。” “等等!” 主座上当了许久吉祥物的武林盟主坐不住了,他开口打断沈莳: “沈少侠,你怎么确定这不是唐四的狡辩呢!?” 这位武林盟主虽然除了在会议伊始来了个致辞之外,到现在为止也没怎么发挥过自己的组织领导作用,但他好歹也是公推出来的武林统帅,本身不管武功、资历、头脑还是人望都是相当靠谱的。 他当然不可能唐门说什么就信什么。 是以在今日开会前,武林盟主也是做足了功课,充分了解过四桩命案的详情,还亲自到四个现场检查过的。 在盟主看来,除去沈玉是死在自己房里的不论,剩下三个命案现场,都是实打实的“密室”。 在视察现场时,武林盟主还设身处地设想过,若是他自己,应当如何从三个“密室”里逃脱。 刁湘竹死的树林子还好说,毕竟以盟主的轻功水平,完全能够轻松越过横贯两山的铁索。 但机关阁的双桅间和小佛堂的火场,他就彻底没辙了。 除了从狭窄的窗户中挤出去之外,盟主实在想不通凶手还能怎么离开。 如此一来,若凶手不是二十五年前走脱的吊死鬼,那就只能是练过魔功的唐四了。 但现在说凶手是跛了一条腿的唐大——盟主觉得这分明是扯淡! 武林盟主的反应完全在沈莳的预料之中。 他淡定地一笑,远远地朝吴景澜点了点头。 吴景澜领命,转身去了。 ——— 为了让一脸懵逼的围观群众能够理解机关阁双桅间的密室是怎么一回事,沈莳在进行解密之前,先简单说明了一下那双重密室的情况。 “……当我们赶到双桅间的时候,门是从内侧反锁住的,室内只有唐小姐唐稚宁一个人的尸体。” 沈莳说道: “唯一能当成‘出口’的地方,是装了铁栅栏的窗户,但栅栏缝隙太窄了,普通人根本无法穿行。” “正是如此。” 武林盟主是亲自看过现场的,这时候忍不住强调道:“只有练过邪功的人,才有可能穿过如此狭窄的缝隙!” 沈莳笑着摇了摇头:“很遗憾,凶手根本不需要从缝隙中穿过,他是正大光明地从大门出来的。” “呵!” 有人在这时发出了一声冷笑:“这都是表叔你的癔想而已!” 说话的是被沈莳指认作凶手的唐大唐伯真,“你当时可是跟我一同在现场的,门锁没锁你不知道吗?” 他冷冷一勾唇角,“还是说,你认为有别的方法能在门外把门反锁上?” 沈莳就知道会这样。 “为了让各位英雄更好理解整件事情的始末,我特地到镇上订做了一件道具。” 沈莳说话间,吴景澜已扛着一块木板越过众人,走到场地中央,站在了沈莳旁边。 “因为我没法把机关阁双桅间的密室整个搬到会场中,只能用这东西简单代替一下了。” 沈莳拍了拍吴景澜手上的木板,“请诸位姑且把它想象成一扇门吧。” 他让吴景澜抱着木板转了一圈,向各个方向的与会者展示“门锁”的部分。 “可惜我没本事搞出一个‘双桅锁’来,所以只能简单复制了一下它的外形。” 围观群众纷纷伸长脖子,生怕漏看了任何细节。 沈莳做出来的“双桅锁”,只是一个四方木墩子上突起两条一粗一细的木杆,然后在木板上钻了两条隧道,假装是锁道而已,模样实在粗糙得紧。 不过见过双桅锁实物的人,比如武林盟主,都能看出这确实就是那锁的基本外形构造。 “总之,请大家理解为只要这两根‘桅杆’插入锁道里,这门便算锁上了。” 沈莳说着,拿起那四方木墩子,将两根“桅杆”插进了对应的锁道中。 “像这样。” 他将插好“门锁”的木板正反两面都亮给武林盟主看,“您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武林盟主矜持地点了点头。 “是。” “好的。” 沈莳说着,拔掉了那块四方木墩子,“现在呢?” 武林盟主蹙眉:“锁开了。” “对。” 沈莳对盟主的理解力和配合度感到十分欣慰,“这便是锁开了。” 然后,他悄悄将木板转了一个不明显的角度,让门的外侧正对盟主,同时手上很快地动了动,又问道:“此时又如何?” 盟主眉头蹙得更紧了,不知沈莳为什么一直重复这么无意义的问题。 但他仍然瞥了锁道的位置一眼,耐着性子回答道:“锁上了。” 沈莳似乎没听清一般,又问了一遍:“您说什么?” 盟主加大音量,又重复道:“锁上了。” 沈莳没有回答,只微笑地看着盟主。 而一些离得近的坐席上,已传出了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武林盟主:“??” 沈莳缓缓地举起了左手。 他的手上拿着的,正是那四四方方的木墩子。 武林盟主:“!!” 他大吃一惊,忍不住站起身,一步迈过坐席,跨到沈莳面前,劈手夺下了那块木板,“这是怎么回事!?” 盟主说着,定睛一看,竟然看到门锁的位置空空如也,根本没有插入任何木墩子。 他又将门板转到正面,那两条锁道分明是塞了东西的。 武林盟主:“!!” 他幡然顿悟,“原来如此——!!!” “没错。” 沈莳微笑点头,“就是这么简单。” “可是——” 武林盟主没有那么容易被说服:“你刚才不是说,当时你确认过,门确实是锁住的吗!” 他将那木板拍得砰砰作响,“虽然用你这个方法的确能给人一种门锁了的错觉,可只要用力一推,不就立刻露馅了吗!?” “您说得不错。” 沈莳仍然保持着那不疾不徐的温和笑容,“但唐大公子有另一层保险,所以有信心自己的诡计绝不会轻易暴露……” 沈莳和武林盟主自顾自地说着话,旁听的众人只觉一头雾水,又好奇又迷茫,抓心挠肝,实在等不下去了。 “阿弥陀佛!” 一位少林大师仗着自己德高望重,高声宣了一声佛号,打断了二人的对话: “沈施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能烦请你从头解释吗?” -------------------- 作者有话要说: 小沈:话说,做道具的钱武林盟给报销吗?(穷) 第200章 5.诡影唐花-47 巳时五刻, 即十点十五分。 距离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四十五分钟。 “要破解机关阁双桅间的密室之谜,关键就是门上的两把锁头。” 沈莳向在场的每一个人解释了两道门锁的基本构造,然后说道: “事实上, 在我们赶到双桅间的门口时,这两道锁中, 只有高处的木制插销锁是真正被锁上的。” 他举起手里四四方方的木墩子, “而双桅锁实际上早就被人从内侧破坏了,当时我们看到的‘上锁’状态,只是凶手在锁道里塞进了两颗大小正好的珠子而已。” 武林盟主倒抽了一口凉气。 围观群众不管听没听懂,都纷纷发出了“哦”或者“哇”的感叹声。 其实这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心理盲区。 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 两道门锁,只要任意锁上一道, 在外面试图开门时,门都是无法打开的。 高处的木插销锁被提前动作手脚,能够很容易地就用铁丝或者鱼线一类的细物进行操作, 将它从外侧反锁上。 沈莳当时没能将门撞开, 再由唐大从旁一番讲解, 就很自然而然地以为双桅锁是锁上了的——如此一来, 一个简单的插销锁陷阱,就会瞬间变成双重密室。 然而事实上,正如沈莳刚刚演示的那样,双桅锁其实早就被凶手破坏了, 塞在锁道里的并非“桅杆”, 仅仅只是同等尺寸的两颗珠子而已。 “接下来,凶手只需要等待机会。” 沈莳继续解释。 当时所有人——除了凶手之外——都以为双桅锁被锁上了, 那锁想要从外面打开,就只能用特制的□□将其剪断, 而开锁的剪子又被保存在唐雄的房间里。 果然,就如凶手料想的那样,唐雄命人取来了剪子。 这时凶手只需要很自然地接过剪子,再将剪子上的两根长杆插入到锁道里,将里面的珠子顶出去,再假装开锁就行了。 那么,能够完全不引人怀疑地做到这些操作的人又是谁呢? 自然只有当时唐雄唯一在场的儿子,唐大唐伯真了。 唐小妹唐稚宁的死亡日期是9月15日,唐雄的寿宴当晚。 唐大选择这一日动手是有理由的。 因为那日正是唐四需要吃人肝的日子。 沈莳是从唐二发病的时间推测出这一点的。 作为同样练过《阎罗索命大法》的难兄难弟,唐二的发作和唐四杀人剖肝的日期皆是有迹可循的。 沈莳经过这些时日的观察便已找出了规律,想必早早就得知了二人练过魔功一事的唐大,更应该提早摸清了这点才对。 寿宴当晚,唐二癫痫发作,唐四外出狩猎,唐三又是个严重社恐绝不轻易露面的。唐大选择在这一日动手,便能确保发现尸体的时候,唐雄的身边只有他这唯一一个亲儿子了。 唐雄是个站不起来的偏瘫,拿到开锁的剪子后,自然只能交给长子使用了。 “我没记错的话,那一日确实是唐大少爷给开的锁,对吧?” 沈莳回头,朝唐门坐席上的唐雄确认道。 唐雄状似憋屈地点了点头。 “在假装剪开了双桅锁之后,唐大少爷又用匕首切断高处的木插销锁,这个假的‘双重密室’陷阱就彻底完成了。毕竟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自己只开过一道锁而已。” 沈莳转向唐大唐伯真,笑问:“我说得对吗?” “这都是你的臆测罢了!” 唐大唐伯真高声反驳: “木插销上的猫腻只能说明有人在上面动过手脚,但表叔,你那套双桅锁的推论,根本没有任何凭证!” “确实。” 沈莳摊开手,朝唐大亮出了手心里的一颗白色的小珠子。 “这是我在双桅间里找到的,不过你当然可以否认这是你的东西。” 那一日,当沈莳在吴景澜的提示下察觉到双桅间的真相时,就试图在现场寻找能够支持他这个推理的证据。 当时他让学徒给他找来一些小球,然后把它们丢在门附近,让它们随意滚动,然后顺着小球聚集的地方细细寻找,终于在门边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颗小白珠子。 沈莳将珠子捡了起来,与门上的锁道一比照——大小、形状刚刚好,与双桅锁那根细桅杆的尺寸吻合得天衣无缝。 当时他就确定了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其一,所谓的双重密室,只是一个心理陷阱; 其二,杀害唐小妹唐稚宁的真凶,定是唐大唐伯真无疑。 ——只可惜这是古代背景的武侠剧本杀。 沈莳托着那颗小珠子,略有些遗憾地想: 没法查指纹,没法验DNA,这珠子上也没刻名字,凶手只要抵死不认,他也无法证明它的物主是谁。 唐大唐伯果然死不认账。 他的演技非常好,只冷冷地瞥了沈莳掌心上的白玉珠子一眼,便平淡地回答: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焉知是不是表叔你请人做的玩意儿!” 沈莳:“……” ——不愧是困难级别剧本杀的凶手,果然是不肯轻易就认栽的。 唐大的反应在他的意料之中,沈莳倒不觉得意外。 “再说了,我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 唐伯真看沈莳不吱声,连忙趁这个机会大声叫屈。 “我与稚宁妹妹关系虽不算和睦,但我又不是禽兽,何故对血亲痛下杀手!?” 他说着,环视众人,提高了音量: “且不说我与刁小姐刁湘竹无甚交集,玉儿和姨母又怎么说?” 唐大唐伯真举起右手,并指过头作对天起誓状: “我与玉儿情投意合,我非她不娶、她非我不嫁,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我又怎么可能杀了她!?还有,我跟姨母关系亲厚,唐门人尽皆知!更何况姨母出事时,我正与沈时云沈少侠在一起!!” 说罢,他换了一口气,又接着叫道: “表叔,难道你连这点都要否认吗!?” ——— 现场再度喧哗起来。 这些江湖门派,哪怕是不染尘俗的和尚道士,也不信什么手足情深的狗屁废话的。 唐门家主身体状况不佳已久,继承人之争已是摆到台面上的事情。 兄弟姐妹间谁对谁下手,甚至为此杀死弟弟的未婚妻什么的都完全可以理解。 只是沈玉是唐大的未来妻子,这桩姻缘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劳意晗更是他亲妈的胞妹,与他血缘极亲又关系奇佳的姨母。 若说杀死沈家母女的凶手是唐大唐伯真,无论是从利益上讲,还是从感情上说,确实都令人难以理解。 能坐在这个会场的都不是傻子。 唐门中那些上不得台面的纠纷,大家都多多少少知道一些,现在看唐大唐伯真在众目睽睽下爆出来,好奇唏嘘之余,又感到不可思议。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想听沈莳要如何解释了。 此时沈莳与唐大唐伯真面对面站着,距离不过数步,彼此都能清清楚楚看到对方的表情。 不知何故,唐大觉得沈莳在这一瞬间的眼神忽然变得悲哀而又怜悯,那种“我可怜你”的目光让他感到很不舒服,甚至隐隐觉得恼怒。 唐大蹙起了眉,默默组织台词想要再怼他两句。 然而沈莳却在此时移开了视线。 “好吧,接下来,我要说一说峨眉刁小姐刁湘竹的案子。” 沈莳转身面向武林盟主,继续自己的叙述。 武林盟主道了声:“请讲。” 因实际看过双桅间的情况,又亲见沈莳方才的一番演示,若论个人想法,其实他已对沈莳的推理信了八九分。 但他身为武林盟的当家人,需得讲究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在沈莳拿不出切切实实的证据,且唐大又抵死不肯认罪的情况下,他也不能公然偏袒某一方。 他能做的,就是听听沈莳还要说些什么。 “刁小姐刁湘竹的遗体是上月24日清晨在唐门前山的树林里发现的,欧阳大夫确认过她的死亡时间,应是在前一日,也就是23日的晚上。” 沈莳看了唐门坐席上的欧阳神医一眼,又回头继续说道: “连接唐门前山与后山的飞虹桥十二时辰有人值守,守卫证实刁小姐在23日戌时(晚上七点)从后山去往前山,后再未返回。” 他微笑问武林盟主,“您认为,刁小姐是在哪里遇害的呢?” 武林盟主:“当然是在前山某处了。” 沈莳又问:“那么凶手呢?” “凶手杀害刁小姐时,应是在前山。” 武林盟主想了想:“可我看过铁索处遗留的血迹。若我判断无误,凶手在杀死刁小姐后,应是跨过铁索,往后山去了。” 沈莳含笑一颔首。 “据我所知,唐大公子少时曾因坠马留下腿疾,右脚无法疾行,对吧?” 武林盟主也看向唐门坐席上的欧阳神医,以目光向他求证。 欧阳神医铁青着脸点了点头,回答:“正是如此。” 唐大的腿疾经过好些医者的诊治,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他应得半点不心虚。 “既是这样……” 武林盟主又转向沈莳:“唐大连快走都无法做到,又怎可能穿越铁索,从前山逃到后山去呢?” 第201章 5.诡影唐花-48 10月1日。 巳时六刻, 即早上十点半,距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半小时。 “没错。” 面对武林盟主的质疑,沈莳淡然点头:“唐大公子的脚是无法在铁索上通行的。” 他顿了顿, “所以,他由始至终都留在了前山。” “哇!!” 现场又是一片骚动。 “这不可能!” 武林盟主脱口而出:“我检查过现场遗留的血迹, 那的确是有人从上面穿行时留下的!” 他可是个老练的江湖客了, 武林盟主完全不认为自己会连这点痕迹都看错。 沈莳就等他这句话: “能从铁索上过的,可不一定是人。” 武林盟主:“!!” 围观群众:“???” 众人都被这句话搞懵圈了,“沈少侠,此话何意?” 沈莳淡淡一笑, 转向峨眉派的坐席,朝席上一拱手, “敢问峨眉派诸位女侠,贵派刁小姐刁湘竹是否随身带着一只小猕猴?” 毕竟自家死了个受宠的后辈,峨眉这次来的人很多。 一个头戴帷帽的女侠站了起来。 她是刁湘竹的师姐, 素日与师妹关系亲厚。 “刁师妹确实有一只爱宠小猴, 名唤‘小圣’。” 那帷帽女侠道:“那猴儿颇通人性, 师妹每每外出总喜带在身边。” “沈少侠, 你的意思是……那血迹是刁小姐那猴留下的?” 武林盟主深深蹙起眉,“可我听人说,那小猴儿分明就吊在刁小姐尸首旁啊!” “峨眉派这位女侠也说了,那猴儿只与刁小姐亲厚!” 唐大唐伯真趁机自辩: “我又不是耍猴的, 难道还能命令那小畜生跑过铁索, 一路跑到后山别院去,再乖乖跑回来让我把它吊死吗?” “哈哈哈哈哈!” 沈莳忽然笑了起来。 众人都被他笑得一脸莫名, 唐大却不知怎么的,心里一咯噔, 忽然冒出了某种不妙的预感。 ——不,不会的。 唐大的手悄悄在袖中握成了拳。 ——他不会知道的! ——更何况,他没有证据! “唐大少爷。” 沈莳敛起了笑容,“刚才你不小心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围观群众:“???” 唐大沉下脸,低声喝道:“你在胡说些什么!?” “‘耍猴的’。” 沈莳笑着重复道:“耍猴的,可不止一只猴啊。” 武林盟主:“!!” 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惊醒了在场的所有人。 是的,沈莳也是那日在镇上吃煮锅子时才偶尔想通这点的。 既然缺德店家敢用死鱼换掉活鱼,那么唐大又为何不能再搞一只猴子来当“小圣”的替身呢? 毕竟,绝大部分的人类看动物时,都是个脸盲。 这点沈莳自己的深有体会。 他是个滚滚爱好者,穿越前关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官微起码两年了。 然而直到现在,除了和花之外,其他熊猫在他眼里还是长得一模一样的,根本分不出哪只是哪只。 熊猫如此,猴子也一样。 吊死在刁小姐身边的并非小圣,只是唐大差人从杂耍班子那儿买来的大小、颜色差不多的猕猴而已。 只需给新猴穿上小圣的衣服,再把尸体吊在刁湘竹旁边,任谁看了也不会想到,这忒么的连猴子都能玩替身梗。 沈莳在看到刁小姐身旁吊着的小猴子的时候,就曾经疑惑过,凶手又不是真正脑子有毛病的杀人狂,有什么必要连一只猴子都不放过,还要如此高调地将猴尸挂在主人的尸体旁边呢? 现在想来,唐大是为了让所有人下意识产生“小圣已死”的观感,自然也就无从联想到真相了。 “……” 武林盟主蹙起眉,默默地思考了片刻,“可即便如此,这诡计仍有许多令人疑惑之处……” “莫急,请听我细细道来。” 沈莳笑了笑,继续自己的讲解: “我想,那天晚上,唐大应该是将小圣的衣服剥下来,让那只新猴穿上,然后在小圣身上绑上不断滴血的血袋,并给它喂食了大量的盐巴。” 他顿了顿: “后山别院碧霞院外的小花园处有一个小圣专属的食物架,小圣来到唐门以后,每日都在那儿饮水进食。被强喂了大量盐巴的小猴子理应十分口渴,被唐大放走之后,定然一路逃回后山别院,并在熟悉的地方喝水解渴。” 众人听得入神。 武林盟主下意识问了一句:“然后呢?” 沈莳:“然后,只需要在小圣的饮水中事先放入剧毒,它喝下之后就会死了。” “可——” 这时,峨眉那位帷帽女侠忍不住接口: “即便这样,那小圣的尸体怎么处理?” 她旁边的姑娘也叫了起来,“还有,我听说刁师妹的贴身侍女也被杀了,还是吊死的!” 姑娘道: “若凶手是唐大公子,案发当日他又一直留在前山,从未到过后山,那刁师妹的丫鬟又是怎么死的?” ——— 这问题十分尖锐,会场又霎时间鸦雀无声。 唐大冷冷地睨着沈莳,看他如何解释。 “抱歉,得纠正一下。” 沈莳微笑转向峨眉的坐席,对几位女侠说道:“刁小姐的侍女不是被吊死的,她是中毒死的。死后才遭人割毁尸体,再将尸体吊了起来。” 峨眉女侠张了张嘴。 沈莳知道她想说什么,及时阻止了她。 “要解释这点,我需得说明另一个情况。” 沈莳抬手,朝唐门的席位一指: “欧阳大夫曾经给刁小姐的贴身侍女验过尸,发现她在死时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了。” 欧阳神医:“……” 他其实很气沈莳竟然在这种时候把这事直接说出来。 不过气也没法子,欧阳神医只能点头,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 “唐大公子。” 沈莳转向自己的大侄子: “刁小姐那位小侍女腹中的孩儿,是你的吧?” 围观群众又哗然了。 唐大跳脚:“你血口喷人!” 沈莳正要说些什么,忽然有一个声音颤悠悠地叫了起来: “我、我有证据!” 那让人说道: “我有证据、沈少侠没有、说谎,大哥的、的确与那小侍女有染!” 说话的是唐二唐仲安。 唐二刚刚才发过癫痫,现在说话还大着舌头,仿佛嘴里含着东西。 但他仍然坚持指认唐大唐伯真。 “我曾、曾经见过大哥与那小侍女在碧霞院外的小花园深处幽、幽会,就在刁小姐死前一日!” 唐二喘了一口气,“且、且我还有人证!” 这对沈莳来说倒是个惊喜。 不过仔细想想,这也不足为奇。 毕竟剧本杀里的每个玩家都有自己的剧情线,能获知一些独门信息,再得到一些独属于本人的线索。 就比如他会在剧本安排下偷看到刁小姐掌掴贴身侍女的一幕,从二人的对话中推测小侍女或许可能与唐四之外的某人有染,那么唐二会正巧撞到唐大与侍女私会,显然也很正常。 只不过唐二先前不知道凶手是唐大,自然就没能想通二人私会这件事有何意义,也就没有对任何人提起了。 “当时不止、不止是我,还有我的一个侍卫,以及刚好路过的梁、梁执事也看到了!” 唐二用尽力气,大声说道: “我、我可以叫二人上来,与、与大哥当面对质!” 唐大:“……”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在他瞧不起的二弟那儿翻了车。 但既然有复数以上的目击证人,唐大只得承认自己确实与刁小姐的贴身侍女有私情。 “是,我是与那丫头私下见过面……” 唐大咬牙切齿地说道: “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 会场上的几百人都盯着沈莳,等着看他要如何解释。 而沈莳只是温温和和地笑了笑,不疾不徐地说道: “事实上,当晚发生的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唐大唐伯真与刁小姐刁湘竹的贴身侍女私通,女孩儿还怀了身孕。 或许唐大承诺过日后要纳她为妾,又或者许了其他好处,总之,侍女背叛了自己的主子,自愿成为了唐大唐伯真的帮手。 9月23日,刁小姐收到唐大以唐四名义送给她的信,前往前山赴约。 在刁湘竹离开后,侍女往碧霞院的井水里投了迷药。 入夜后,唐大在前山杀死了刁湘竹,把她的尸体和替身猴子一起挂在了树林子里,然后放走小圣,让它带着不断滴落的血迹返回别院。 小圣在院中吃喝了剧毒的食物,很快便死了。 这时候已经药倒了碧霞院所有人的小侍女便偷偷溜出来,处理了小圣的尸体。 接着,小侍女返回碧霞院,并按照唐大的嘱咐,点燃了熏香。 “当然,丫鬟并不知道那香是有毒的。” 至于说那小侍女为何会乖乖点香,沈莳认为,只要找好理由,应该并不难。 比方说,唐大可能告诉那小姑娘,香是在唐四院里拿的,点过以后,旁人只要一闻便知来历,更坐实了唐四给小姐送过东西,便能将罪名全扣到唐四身上了云云。 “……” 武林盟主缓缓点了点头,“到目前为止,确实能解释得通。” 但随即,他又问道: “然而小侍女的尸体又何故会被利刃划伤,还高高悬在了屋梁上?” 第202章 5.诡影唐花-49 巳时五刻, 即十点四十五分。 距离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十五分钟。 一个中毒身亡之人,自然不可能把自己挂起来。 干这事的必定还有另一个人。 但沈莳却没有急着说明这一点,反而是摆了摆手。 “在这里, 我想先请出几个人证。” 沈莳眼瞅着距离投凶的最后期限只剩一刻钟了,决定速战速决, 先锁定真凶。 他朝一旁的吴景澜使了个眼色。 吴景澜领命下去, 很快带来了两个男人。 那二人之中,年纪较大的五十出头,年纪较轻的二三十岁,皆作跑江湖的打扮。 二人自报家门, 说他们是最近在附近巡演的杂耍班子。 “十多日前,确实有人花了整五十两银子, 在我们这里买走了一只猴子。” 那五旬老者是杂耍班的班主,常年四处巡演,很是见过些世面, 哪怕在武林盟主和大群江湖豪杰面前说话, 也半点不怯场: “买猴的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 说要半大的猕猴, 姜黄的毛色,且要公猴子。” 沈莳朝唐大一指:“请问班主,买猴的是这位吗?” 班主摇头,“不是。” 唐大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心想自己早将帮忙买猴的心腹侍卫远远差遣了出去, 日后暂且不论, 反正在投凶前是肯定找不到人的了。 “呵,既是如此, 你凭什么指认我是凶手!” 唐大顿时理直气壮了起来: “再说了,这些人是不是玩杂耍的, 又卖没卖过猴还不好说呢!” 他盯着沈莳,“焉知他们是不是表叔你请来的托儿,就为了诬陷我杀了人!” 唐大要没说后面这句倒也罢了,他话一出口,沈莳还没怎么样呢,被他当成托儿的杂耍艺人先不高兴了。 只见那年轻的男人上前一步,一把撩开袖子,露出了肌肉结实的胳膊。 “班里的猴儿平日里都是我在照顾的,适龄的小猴儿就那么两只,那日有人来买猴,我本是不大愿意卖的。” 那青年说道: “但那人开口就是五十两银子,加之那俩小猴中有一只性格格外顽劣,那日刚好结结实实咬了我一口,我心气不顺,便也就把那皮猴儿给卖掉了!” 他指着自己的胳膊:“那牙印现在还清清楚楚留在我胳膊上呢!” 唐大:“……” 到这时,他还没意识到这人的证词有何意义。 沈莳却开口道:“我问了一下,那日吊死的猴尸与刁小姐贴身侍女的遗体一起,让唐门弟子埋到后山去了。于是……” 他微微一笑: “刚才我请唐门的几位执事帮忙,将那猴儿的尸体从新起了出来。” 沈莳说着,轻轻在杂耍艺人的胳膊上拍了拍: “猴儿或许是不太好认,但牙印却跟我们人的一样,每一只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要劳烦欧阳大夫将猴尸的牙齿跟这位大哥手臂上的伤口一比较,就知道是不是同一只了。” 唐大:“!!!” 他的脑中一片空白。 这一刻,唐大唐伯真意识到自己栽了,结结实实地栽了。 只要欧阳神医将猴尸的牙齿与杂耍艺人胳膊上的伤口一对比,就能立刻知道刁湘竹身边的死猴并非她的爱宠小圣。 如此一来便能坐实凶手并未走过铁索,绝非练魔功的唐四。 加上他和刁湘竹的贴身侍女有染的证据,在场的江湖侠客怎么想另说,反正以剧本杀玩家的标准,妥妥儿已经能把他锁定为真凶了。 唐大唐伯真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以近似哀鸣的音调,试图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那……那侍女被吊起来……又、又怎么说……?” ——— “若非要解释‘为什么’……”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就需得说一说唐大少爷的身世了。” 围观群众:“哇!!” 这开场白,一听就是有大八卦的。 案情到了如此地步,如果唐大唐伯真愿意认罪的话,沈莳其实不太想把真相全都说出来的。 可惜唐大偏要勉强。 不过沈莳其实能理解。 因为这件事对凶手本人来说,也是一个未解之谜。 果然,沈莳便看到唐大猛然抬头,双眼直愣愣地瞪着沈莳,目光恐惧、脆弱、惶惑,堪比白日见鬼。 “你……” 唐大声音颤抖,“……什、什么意思?” 沈莳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其实,你的生母,应该是我的嫂嫂劳意晗。” 唐大先是一愣,随后睁圆了双眼,失声惊叫: “这怎么可能!?” 不仅围观的群众大惊失色,连正坐在轮椅上的唐雄都惊呆了。 唐雄的玩家内心在疯狂的EXM。 他搜遍了系统“前情”,也没找到自己年轻时曾经睡过小姨子的记忆,那位侦探又是凭什么说出如此推论的? 然后,唐雄便听到了一个更加让他EXM的推测。 沈莳告诉众人,当年唐雄的第一任妻子劳雪晴怀孕的时候,她的妹妹劳意晗也在差不多的时间有了身孕。 至于那孩子的父亲是谁,因知情者已悉数丧命,沈莳已无从考证。 总而言之,反正劳夫人当时决心替未婚嫁的妹妹隐瞒,便趁着到庄上养胎待产的机会将劳意晗一并带走了。 后来姐妹俩差不多时间诞下了孩子。 然而劳雪晴的亲生孩子在出生后不久便死了,于是便偷偷把妹妹的儿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那就是后来的唐大唐伯真。 听到这里,唐雄很配合地捂住胸口,翻白眼作不能呼吸状。 他一边演一边心想:还好我忒么的是魂穿来的,若换成是唐雄本尊,乍然听到自己替别人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还不得气得再中风一次! “……你、你……” 唐大唐伯真盯着沈莳,嘴唇哆嗦,想对他吼上一句“你胡说”,偏偏这三个字卡在了嗓子里,怎么也无法出口。 “唐大公子,我已求证过了,你身上带的泥人偶,在津沽地区,是拴来代替未成年便夭折的孩童的。” 沈莳指了指唐大挂在腰间的锦囊,“那应当是劳夫人替她的亲生孩子求的。” 现场鸦雀无声。 半晌,武林盟主才用发涩的嗓音问了一句:“即便唐大并非唐老爷的亲子……可这跟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沈莳:“……” 他转头,怜悯的看了唐大一眼,幽幽吐出一句话:“这样,我侄女沈玉便不能和他结婚了。” 众人:“哇!!” ——对啊! 既然唐大唐伯真实际上是劳意晗的儿子,那便是沈玉同母异父的亲哥哥,当然就不能结婚了! 武林盟主倒抽了一口气:“难道因为这个,唐大便把沈小姐给杀了??” “不,我猜唐大并不晓得自己的身世。” 沈莳摇摇头,“所以,玉儿她是得知了自己无法与亲哥成亲之后,伤心绝望之下,才选择了悬梁自尽的。” 唐大唐伯真嗔目结舌。 沈莳怜悯地看着他。 其实沈莳也是在劳意晗死后,从她卧室里搜出那条压箱底的手帕时,才忽然明白了事情的真相的。 【昔年有英杰,神女代宓牺; 藤萝抟黄土,彩石生光华。 犹羡得鸳侣,造化通天地; 携手登庙堂,香火继万年。】 那“代宓牺”的神女名叫女娲,以藤萝抛甩黄泥造人,又炼五色彩石补天。 至于这首诗的后半段,女娲的丈夫,那与她携手庙堂,承继万年香火的圣人,名叫伏羲。 而伏羲,同时也是女娲的亲哥。 一开始沈莳以为那手帕是劳意晗的东西,但细细一瞧,又觉得不管是丝绢本身,还是上面刺绣的锦线都实在太新了,应当是刚完成不久的物什。 且上面的鸳鸯并蒂莲纹路,更是有了爱侣的年轻男女才会用的式样。 那时沈莳就忽然意识到,那不是劳意晗的东西,而应该是沈玉的遗物。 鸳鸯并蒂莲的绣品原本是沈玉给自己准备的嫁妆,却在欢欢喜喜完成了那充满了幸福和希冀的图案之后,骤然从母亲那儿得知唐大唐伯真不是她的表哥,而是亲哥。 当时沈玉会怎么想呢? 怨恨?伤心?痛苦?无助? 不管如何,那女孩儿选择了一条绝路。 她在手绢一角绣下了一首形如遗言的绝命诗,然后遣开贴身侍女,悬梁自尽了。 在想通了这一切之后,之前让沈莳困扰不已的疑点顿时就变得明晰了起来。 第一个发现沈玉遗体的是劳意晗。 当看到女儿已经自尽之后,那个绝望的母亲想到的,是要保护什么都不知道的唐大唐伯真——自己的另一个孩子。 其时正值唐门暗潮汹涌,唐雄的四子一女为了继承人之位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 劳意晗不能让人知道沈玉是自杀的,更不能让人知道她自杀的理由。 恰好当时山下传来流言,说是齐鲁之地出现了“吊死鬼杀人”的案子。 劳意晗或许就是从这个流言里得到灵感,又或许是因为年轻时遭吊死鬼虐待折辱的记忆过于刻骨铭心,竟然想出了借“吊死鬼”的名头,将女儿的自杀伪装成他杀的计划。 沈莳先前便疑惑过,真凶是怎么准确画出吊死鬼的“索命血蝠”纹的。 现在想来,沈玉的“被害”现场是劳意晗布置的,而劳意晗当年必定亲眼见过“索命血蝠”纹。 劳意晗一开始伪装女儿的自杀现场,只是单纯为了保护唐大唐伯真而已。 她压根儿未曾料想,唐大竟然会借“吊死鬼”的名头,接连杀害了唐小妹唐稚宁和峨眉刁小姐刁湘竹。 在劳意晗意识到凶手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时候,她只能用尽所有方法,试图保护对方。 ——包括帮他收拾碧霞院里的残局。 ——也包括替他制造百分之百无可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而劳意晗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是与她女儿一样的,自杀。 “……原来竟是这样……” 唐大唐伯真仿佛梦呓一般,喃喃重复着同一句话: “……原来竟是这样……” 这时,午时的钟声响起。 投凶的最后时限,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投凶! 剩下的琐碎谜团都会在投凶问答里解释哒! 第203章 5.1.结算-01 倒计时结束, 一片漆黑笼罩了沈莳的整个视野,继而转瞬消退。 沈莳睁开双眼,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小黑屋中。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小兰用吴景澜的嗓音说道。 同时辅助系统便自动展开, 漂浮在了沈莳的视线正前方。 沈莳收敛思绪,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即将到来的重要时刻上。 “投凶”正式开始。 【第1问:你在剧本杀里遇到的〖吊死鬼〗的真实身份是谁?(不定项选择)】 下面带了七个选项, 分别是所有玩家的名字, 以及一个无名之人: 【A、唐雄; B、唐伯真; C、唐仲安; D、唐叔扬; E、唐季庭; F、沈时云; G、二十五年前逃脱的魔教余孽。】 虽然一上来就是个不定项选择,不过这道题对沈莳来说完全就是个送分题。 沈莳在剧本里逮了唐二唐仲安的现行,逼迫他承认了自己假扮过鬼面黑衣人。 所以答案中必然有唐二唐仲安。 然而沈莳在剧本杀里三次与鬼面黑衣人交手的过程中,能很清楚地感觉到对方实力的变化。 他第一次在铁索附近遇到鬼面黑衣人时, 对方实力相当不俗,轻功也就比沈莳稍逊那么一丁点儿, 百招之内两人能战个不相上下。 但其后那两回,沈莳能明显感到鬼面黑衣人不管是实力,或是习惯性使用的招式都与第一次有了不同。 根据唐二唐仲安的自爆和威胁信上的时间, 沈莳能百分百肯定, 后面那两回他与之交过手的鬼面黑衣人, 应当便是唐二了。 而他初回遇到的鬼面黑衣人, 大概是当日下山觅食后返回,恰巧与他在铁索附近碰上的唐四唐季庭。 当时唐四应当是没料到自己的运气会那么寸,竟会被沈莳碰个正着的。 但事已至此,唐四不想任何人将最近一系列的死亡案联想到他身上, 便只好自己捏出一个“吊死鬼”来。 为了让“吊死鬼”的存在显得更逼真, 唐四需要一个“影分身”。 这个分身要在恰当的时机伪装成吊死鬼,让所有人——特别是沈莳这个侦探看到, 同时还要给他制造不在场证明。 于是唐四想到了利用同样修炼过魔功的二哥唐二唐仲安。 他给唐二写了匿名信,以曝光他练过《阎罗索命大法》为要挟, 如同操控扯线傀儡一般令唐二听命于他,在指定的时间换上鬼面黑衣人的行头,出现在唐四认为需要对方出现的地点。 ——是个好方法,可惜破绽有点多。 沈莳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然后在屏幕上点选了【C、唐仲安】和【E、唐季庭】两个选项。 ——— 屏幕跳转,新的问题出现了。 【第2问:本案中有一个帮助凶手处理现场的人,暂且称之为〖帮凶甲〗。请问这个〖帮凶甲〗的真正身份是谁?】 下面的选项有六个,几乎包含了剧本里所有与众玩家关系亲密的NPC: 【A、唐雄的管家; B、唐伯真的姨母; C、唐仲安的近卫; D、唐叔扬的近卫; E、峨眉派刁湘竹; F、沈时云的近卫。】 沈莳轻轻地“哦”了一声。 若选项【E】不是刁小姐刁湘竹,而是她的贴身侍女的话,沈莳还要仔细琢磨这题是不是应该多选,既然现在只有劳意晗一个选择,那么他就无需犹豫了。 沈莳按下了【B、唐伯真的姨母】这个选项。 下一问接踵而至。 【第3问:接上一问,〖帮凶甲〗是何时得知真凶身份的?】 下面有四个选项,分别是: 【A、沈玉遇害时; B、唐稚宁遇害时; C、刁湘竹遇害时; D、劳意晗遇害时。】 ——好的。 沈莳心想:难度题终于来了。 这个问题,沈莳在剧本杀时就曾经很认真地琢磨过。 其实在他看到最后一个起火小佛堂的密室现场时,就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他最大的疑惑,便是在火堆里找到的那块没烧完的鞋底残片。 那鞋底是凶手为了在窗台上留下痕迹,假装有人曾经出入过而特意带到现场去的。 当沈莳意识到那玩意儿是干嘛用的时候,就对密室的成因产生了怀疑。 这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换位思考而已。 沈莳假设自己是凶手,若他想要嫁祸吊死鬼,或者说伪装成“吊死鬼”的某个人身上,而要在窗台上留下一个脚印,以显示凶手曾经从窗户逃出小佛堂的话,那么他只需要抬起自己的脚,在窗沿上轻轻踩上一下就可以了。 毕竟那可是一个古代背景的武侠本。 古代人穿的百纳底的靴子,可不像现代人那样能留下清晰的鞋底花纹,更何况脚印的载体还是窗台这种狭窄而凹凸不平的地方。 换而言之,不管是A鞋还是B鞋,只要是差不多的男用靴子,在窗台上踩一脚的话,落下的痕迹都是很相似的,犯人压根儿不必担心调查鞋底的花纹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就算退一步说,犯人的靴子是特制的,会留下非常特殊的鞋印,或是犯人谨慎过头,本着小心无大错的原则,还另外准备了一个鞋底—— 那么他只需要怎么带进来的就再怎么带出去,在逃离现场的时候,顺便把那片薄薄的鞋底一并带走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把它留在犯罪现场,增加被人发现真相的风险。 这个矛盾让沈莳意识到,杀死劳意晗的人之所以要另外带一张百纳底,是因为他的鞋底很可能无法在现场留下符合他需求的鞋印——比方说,“他”其实是个女性,脚下蹬的是女用的小巧的绣花鞋。 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沈莳整个人都打了个哆嗦。 因为他同时想通了另一个矛盾点——凶手为什么不把薄薄一张鞋底带走,而要把它留在犯罪现场? ——那是因为,“他”出不去了。 在意识到凶手和受害人其实很可能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整个案子所有的矛盾点都得到了解释。 四次命案,五个被吊起来的女子,看似相似却又透着本质差别之处,其实一直都有迹可循。 初次让沈莳注意到现场出自不同人之手的,是那几具被吊起来的尸体的损毁程度的差别。 虽沈玉、唐稚宁、刁湘竹,以及刁湘竹的贴身侍女皆是死后遭人用利刃划伤尸体的,但沈玉和侍女身上的伤痕大部分在四肢上,还有几下意思意思划拉在身上,面部基本毫无损伤。 而唐稚宁和刁湘竹则不然。 唐小妹与刁小姐的尸体的伤痕多且深,连颜面都被割毁。 即便沈莳没有学过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知识,也能想通其中的差异有多明显。 劳意晗在用刀划伤亲生女儿的遗体时,必然是无比心疼的,这让她下意识无法下重手,且不愿伤到女儿的面容。 而轮到处理小侍女的尸体时也是同理。 劳意晗本就不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又出于对同性的微妙的怜惜之心,她也同样对侍女的遗容下不去手。 但唐大则不然了。 唐大唐伯真为了追求“吊死鬼杀人”的逼真与视觉刺激效果,对唐小妹和刁小姐的尸体毫不留情,一刀一刀划拉得又深又多,连面容五官都不放过。 唐大殊不知道,正是他这份毫无怜悯的狠毒劲儿,令沈莳注意到了破绽。 回到“‘帮凶甲’是何时得知真凶身份的?”这一个问题。 沈莳认为,劳意晗其实早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吊死鬼”。 沈玉的“遇害”现场是她布置的,“索命血蝠”也是她第一个画下的,劳意晗必定清楚,其后的命案只是有人假借“吊死鬼”的名头来达成自己的目的罢了。 ——那么,唐小妹唐稚宁被杀,对谁最有利呢? 想必劳意晗也意识到,唐稚宁的死八成与唐门继承者之争有关,她的儿子唐大唐伯真是最大的嫌疑人。 劳意晗一定会对此感到怀疑,但鉴于唐小妹唐稚宁的密室之谜,她八成会认为凶手是练习过《阎罗索命大法》的人。 ——直到她偶尔撞见某件事为止。 自从沈玉死后,劳意晗改了从前主动与唐门女眷交往的性子,深居简出,甚少离开她住的落英院。 唯独在实在闷得慌的时候,才会偶尔到落英院外的花园走走。 当时沈莳一路追踪小猴子留下的血迹,从铁索跟到小圣平日觅食的花园时,就注意到,血迹从东北角进入别院,刚好经过落英院外的小花园。 沈莳猜测,劳意晗八成是在落英院外散步时,偶然发现了地上的血迹,并顺着血迹一路跟踪到碧霞院,然后她看到了令她震惊的一幕——刁小姐的小侍女带走了猴子的尸体,还悄悄将它处理掉了。 其后,心怀疑惑的劳意晗大约会一路尾随在小侍女身后,看她到底要做些什么。 然后她看到小侍女故意打开了碧霞院的院门门锁,回屋点燃了熏香。 不久之后,那小侍女便因为熏香中毒,倒在刁小姐的屋里,气绝身亡了。 第204章 5.1.结算-02 是的, 这本来才该是碧霞院中应有的情景。 但劳意晗却因为心中的疑虑进入了刁小姐的屋子,并且检查了小侍女的遗体。 她或许在小侍女的身上找到了什么本该属于唐大的贴身物件,在确认了唐大与侍女有染的同时, 也锁定了凶手的真实身份。 那么她会怎么做呢? 血迹与猴尸是最大的提示,聪明如劳意晗, 应该很快意识到这是唐大故意制造出来的不在场证明。 而后, 这个母亲选择了再一次掩护自己的儿子。 她像处理女儿沈玉的尸体一样,用刀划伤小侍女的尸体,并将她吊了起来,还在现场留下了吊死鬼的索命血蝠印记。 而这一切, 连唐大唐伯真本人都并不知晓。 正是因为连唐大都想不通小侍女的尸体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所以在被沈莳逼到了绝路时, 他才会病急乱投医,条件反射想以此反驳沈莳的凶手指控。 所以,第三个问题, 【〖帮凶甲〗是何时得知真凶身份的?】, 答案应该是【C、刁湘竹遇害时】。 沈莳按了他认为正确的选项。 ——— 下一个问题随即出现了。 【第4问:凶手行凶的理由是?】 同时, 小兰提醒沈莳:【请注意, 此题为多选题。】 沈莳点了点头,仔细看题目下方的选项。 【A、争夺继承人之位; B、防止其他江湖门派介入; C、感情纠葛; D、灭口; E、嫁祸。】 沈莳:“……” 他蹙眉思考了一下。 这问题不算很难,但若想要保住自己的全对记录,还是需要认真揣度揣度的。 首先, 唐大杀死自己的妹妹唐稚宁, 毋庸置疑是因为唐小妹要招婿的事情。 唐大早知道唐二和唐四在练魔功,并且打定主意要在某个合适的场合当众揭穿他们的身份, 让二人身败名裂,失去唐门下一任家主的继承权。 如此一来, 唐雄的儿子便只剩下唐大和唐三了。 而唐三唐叔扬又是个被烈火烧伤毁容的废人,唐雄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家主之位交给他。 ——唐大本应是如此算计的。 然而谁想唐雄突发奇想,决定给小女儿招婿,找的还是与唐门有姻亲关系的薛家庄的子弟。 只要招婿成功,唐小妹虽是女眷,也完全有可能成为唐门的下一任家主。 所以唐稚宁必须死。 那么刁湘竹呢? 按照一般的逻辑,只要唐四练魔功的事被及时揭穿,刁湘竹堂堂峨眉大小姐,自然不可能嫁给一个魔头,婚约肯定是不作数的。 然而坏就坏在唐四曾经为了掩饰自己下山觅食一事,对外宣称已与刁小姐有肌肤之亲。 唐大自己就把刁湘竹的小侍女给睡怀孕了。 他必定会以己度人,担心若是刁湘竹怀了唐四的骨肉,事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刁湘竹若是因此生下唐家的第三代,那么他那个不做人的爹分分钟可能跳过四个儿子,直接把孙子定做继承人。 更何况唐四和刁小姐已有夫妻之实的事已然闹得人尽皆知,退婚的难度会变得极大。 那么即便日后他在公众场合揭穿唐四练过魔功的事实,唐门和峨眉派也可能会考虑到退婚造成的巨大影响,试图将这件事掩饰过去。 毕竟现代法庭上当庭翻供的例子还少见吗? 更何况是信息不便的古代社会了! 唐门和峨眉都是江湖上赫赫威名的大派,在利益捆绑的情况下,只需要串通好口供,再伪造些人证物证,分分钟能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洗成白的——什么魔功什么大法,统统是有心人栽赃陷害,作不得数的! 到那时,该被诛除的就是他这个设计嫁祸弟弟,欺师灭祖、残害手足的长子了。 因此刁湘竹同样不得不死。 这时,唐大留在刁湘竹身边的眼线小侍女便派上了用场。 虽然猴子是刁小姐养的,然而平日喂食照料的实际上却是刁湘竹的贴身侍女。 或者是小侍女给唐大说过小圣的习性,又或许那诡计是两人一同商讨出来的,总之,唐大拟定了利用猴子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计划,与小侍女里应外合,杀死了刁湘竹。 但这还不是结束。 唐大与小侍女苟且只是利用对方而已,根本不想真正对她负责,更不想还没娶妻就要一个母家出身低微的庶子女。 更何况他还指望着姨母和表叔的助力呢,怎么能让别人知道他一面对沈玉情深不寿,一面却与刁湘竹的贴身侍女有染呢? 只是感情纠葛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掰扯断的,尤其是在女方还知道他做过些什么的时候。 唐大想要彻底了结麻烦,就必须杀掉小侍女灭口。 所以他给小侍女送了有毒的熏香,并要求对方在处理掉猴尸之后点香…… …… 逻辑这么一捋,答案就很清楚了。 沈莳手指在虚空屏上轻点,全选了所有答案。 ——— 屏幕跳转,最后一个常规问题出现了。 【第5问:本案的真凶是?】 按照惯例,和前几次的剧本杀一样,为免玩家选错对象,系统在各个选项旁边都贴出了每一个人的大头照。 选项一共五个: 【A、唐雄; B、唐伯真; C、唐仲安; D、唐叔扬; E、唐季庭。】 沈莳将真凶票投给了【B、唐伯真】。 ——— 【请稍等,正在结算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成绩。】 小兰的声音响起,屏幕有了短暂的空白。 这种情况沈莳已经遇到过一次了,表情显得非常淡定。 果然两秒后,小兰的声音继续: 【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问答正确率超过80%,且正确投出真凶,触发支线〖各人的秘密〗,即将进入支线问答,是否同意?】 与此同时,辅助系统面板便弹出了【是】和【否】两个选项。 ——这还用说吗!? 沈莳想也不想地按下了【是】。 屏幕暗了下去。 这时,小兰的声音再度响起: 【本轮支线一共有五条,分别为〖唐雄的前尘〗、〖唐伯真的真心〗、〖唐仲安的遭遇〗、〖唐叔扬的隐私〗和 〖唐季庭的秘密〗,问答采用问题递进形式,每一条支线都有四个问题。】 他顿了顿: 【前一问回答正确,才能进入下一个问题。如在某一问回答错误,则支线问答即刻停止。】 又是一秒的停顿,小兰接着补充道: 【每条支线因难度不同而积分系数不同,编号0477玩家仅能选择其中一条支线,请谨慎考虑。】 人工智能给了沈莳两秒钟的理解时间,才接着问道: 【您明白了吗?】 沈莳点了点头,清楚地回答:“明白。” 屏幕重新亮了起来,显示出了五条支线问答及其后的积分系数。 【唐雄的前尘 1.2; 唐伯真的真心 1.0; 唐仲安的遭遇 0.8; 唐叔扬的隐私 1.5; 唐季庭的秘密 1.0。】 沈莳:“……” ——卧槽,看来我还漏了不少支线情节啊! 沈莳隐隐有些心虚。 不过反正支线问答做失败了也不扣分,既然每一条线他都可能有遗漏,那倒还不如赌上一赌,选个积分系数最高的。 况且,他也确实在破案的中途抽空试探过唐三唐叔扬的情况,万一就让他赌对了呢! 于是沈莳抬起手指,点选了【唐叔扬的隐私】这一条支线。 小兰的声音响起: 【好的,唐叔扬支线问答开始。】 ——— 画面转跳,支线问答的第一个问题出现: 【唐叔扬支线.第1问:你遇到的唐叔扬是否真正的唐叔扬本人?】 答案只有两个选择:【是】和【否】。 沈莳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这答案他清楚,一秒都没有犹豫地选择了【否】这个选项。 随后,第二问出现。 【唐叔扬支线.第2问:能证明你遇到的唐叔扬是冒牌货的证据是什么?】 选择有七个项目,分别是: 【A、毁容脸; B、并指; C、声带毁坏; D、纹身; E、胎记; F、眼疾; G、动作习惯; H、饮食习惯。】 沈莳:“哈!” 要是吴景澜现在在他面前,他一定会忍不住扑过去在对方脸上啾一口。 简直感天动地,这么难到有病的一道题,他居然机缘巧合之下知道答案。 是的,一切要从唐门家主唐雄的寿宴当晚说起。 那晚唐雄的妾室珍珠夫人为了给自己亲儿子争牌面,让唐四抢了唐大的座位,坐在了唐雄下手的次席上。 姑且不论这妾室的嚣张跋扈有没有刺激到本就对庶弟庶妹心怀怨恨的唐大,总之,这间接导致了沈莳对唐三的真实身份产生了怀疑。 那时正是酒过三巡之时,唐雄支使几个儿子给沈莳敬酒。 唐四因着急想要在父亲面前表现自己,倒酒的时候动作太快又太大,一个不小心碰翻了旁边唐三的茶杯,茶水撒了一桌。 这点小失误,唐四当然是毫不在意的。 更何况唐门的小厮十分机灵,立刻就将这场面处理得亭亭当当——他们一个擦好了桌子,一个将唐三的酒杯茶杯撤下,倒好了再重新端上来。 然而在敬酒时,唐三唐叔扬却不肯喝酒,反而端起了茶杯。 ——这是为什么呢? 第205章 5.1.结算-03 当时所有的人都没有在意唐三唐叔扬为何喝茶而不喝酒。 然而沈莳却总对这一幕耿耿于怀。 若说唐三只是单纯地因为烧伤而不想饮酒, 可他在席间坐了那么久,已经喝了不少了,好像也不差这一杯了。 那么为什么偏偏是那一杯, 他要喝茶呢? 这个疑问,一直到沈莳往自己的杯子里偷偷续红豆汤的时候, 才忽然灵光一闪, 想通了关窍。 唐三唐叔扬不是不想喝酒,而是他在二选一的时候不幸拿错了杯子。 ——那是因为,对正常人来说截然不同的葡萄酒和茶,在唐三唐叔扬眼中, 是极其相似到无法区分的。 那一晚的寿宴,唐门为了显示自家有钱有底蕴, 主桌和次席的餐具选得很高级。 沈莳当时就观察过,他们的杯盘碗碟都是淡绿色的青瓷器,而喝葡萄酒用的杯子则是浅红色的玛瑙杯。 红和绿, 在普通人看来当然是截然不同的颜色, 但对于红绿色障人士来说, 可就很尴尬了。 而唐三唐叔扬很可能就是个红绿色障。 沈莳猜测, 唐三先前一直将茶杯和酒杯放在不同的位置,以此正确区分二者。然而唐四一个不小心扫倒了他的茶杯,两只杯子被一同撤下再一同端上来,他就无法分清哪只是茶杯, 哪只是酒杯了。 沈莳是个谨慎的人, 一贯奉行“大胆猜测、小心求证”的行动准则。 所以他稍稍花了些功夫来验证唐三的身份。 首先,他找了唐三唐叔扬的孪生哥哥唐二唐仲安, 以聊茶为借口,验证了他对绿色的敏感度。 感谢现代医学给他的遗传学知识——同卵双生子基因相同, 而红绿色盲是遗传病的一种,一方有则另一方不可能没有,反之亦然。 而唐二唐仲安证明了他能分辨出茶色的细微差异,还在言谈中提及双生子小时候因为长得太像,连亲妈都得用红绿服侍区分二者这么一个趣闻。 其后,沈莳又趁着追击鬼面黑衣人时发带松脱的机会,向唐三借了一支碧玉发簪。 接着他差遣吴景澜到山下的太平镇去,找了一个首饰工匠,用深浅相仿佛的红玉雕了一根一模一样的发簪。 果然,十余日后,当沈莳将红玉发簪还给唐三的时候,唐三唐叔扬根本没有察觉发簪已从碧玉变成了红玉,而是很自然地将它收回了袖子里。 火烧能一夕间改变一个人的面容和嗓音,却不会令一个色觉正常的人变成一个色障。 由此沈莳已经百分百肯定,出现在众人面前的这个唐三唐叔扬,是个冒牌货。 因此,支线二的答案,只有亲自调查过的沈莳才能选得出来。 是“眼疾”。 是一种因为视网膜的视锥细胞缺少特定的光敏色素,而无法正确区分红色和绿色的疾病。 沈莳抬手,按下了【F、眼疾】这个选项。 ——— 沈莳对自己的答案很有信心。 果然,屏幕转跳,下一题出现了。 【唐叔扬支线.第3问:除你之外,还有谁知道唐三的真实身份?】 选项一共有七个,分别是: 【A、唐雄; B、唐伯真; C、唐仲安; D、唐季庭; E、张侍卫; F、珍珠夫人; G、欧阳神医。】 沈莳:“……” 关于这道题,沈莳倒是立刻想起了“前置剧情”里一个不起眼的细节。 “前情”里说,当年唐三游历江湖的时候,不幸遇匪徒截杀,两个朋友身死,他也被困在一座小庙里,遭逮人放火烧伤。 这时他的贴身侍卫张某及时赶到,将主人从火海中捞了出来,又一路把重伤的唐三背回唐门。 然而实际上,“唐三”并不是唐三,别人不知道也就罢了,火海里救人的张侍卫难道也会不知道吗? 沈莳当时就琢磨过这其中的逻辑。 现在一想,顿时了然了。 唐门规矩森严,主人若是重伤或者死亡的,侍卫也会因为保护主人不力而遭到连坐,需自裁谢罪。 且唐门中能当上近卫的都是家生子,一家老小皆捏在家主手里,哪怕出事了想要叛逃,都得顾及亲眷的生死。 那么“忠心耿耿”的张侍卫会怎么做呢? 或许他赶到火灾现场的时候,真正的唐三唐叔扬已经死了,他不想自裁,也无法背叛,他只能带回一个颜面、声音都被烈火毁坏的冒牌货,并竭力让所有人相信那人便是唐三唐叔扬。 而冒牌货也需要有一个熟悉唐门内部情况的人呆在自己的身边,才会有那幕唐三替张侍卫求情的“主仆情深”的画面,才会有后来那数年间的重用。 说到底,这只是一场生死攸关的利益捆绑而已。 至于其他人,不管有没有人曾经怀疑过浴火归来的“唐三”是不是唐三,至起码还没掌握实证,否则早就该揭开这个冒牌货的身份了。 当然,这也只是沈莳的猜测而已。 这题他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只能赌一赌了。 于是他按下了【E、张侍卫】的选项。 ——— 屏幕黑了下去。 沈莳屏息以待,内心其实十分忐忑。 他很怕会听到“选择错误,支线问答结束”的提示音。 好在屏幕随即跳转,下一问出现了。 沈莳长出了一口气。 【唐叔扬支线.第4问:假唐叔扬的真实身份是?】 这时,小兰说话了: 【请注意,此题为不定项选择题。】 沈莳点了点头,仔细看选项。 系统给出的选项一共有四个: 【A、截杀唐叔扬的江湖大盗; B、唐叔扬的仇家; C、唐叔扬的朋友; D、鬼王宗的余孽。】 沈莳:“……啧!” 他心说只怪自己太君子,当时就该激进一点,在剧本里想办法逮住唐三那个张侍卫拷问一番,审出唐三的真实身份的。 然而事到如今,沈莳只能靠推理来得出这最后一问的答案了。 他闭上眼,仔细思考起来。 要装成另一个人,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呢? 年纪、身形要相仿,最好还要对对方的出身、性格、习惯、生活环境等有足够的了解。 毕竟那人要冒充的可是唐门的三少爷唐叔扬。 回到唐门以后,身受重伤的唐三定然是全家的重点关注对象,被医师药童仆从侍女团团包围不说,连父亲兄弟、亲戚朋友都会对他表现出远超从前的关心。 这时候,若是“唐三”连谁是谁都认不出来,甚至连上个茅房都走错方向的话,可就十分引人怀疑了。 所以沈莳认为,冒充成唐三的那人一定与唐三本人有过亲密的交往,甚至可能受邀在唐门住过一段不短的时间才对。 他不可能是半路偶遇的江湖大盗,也不可能是跟唐三不对付的仇家。 “对了……” 沈莳脑中飞速思考,喃喃低语:“当时唐三是跟两个朋友一起出门游历的……” “前情”里有提到,唐三和朋友出门游历,遇袭后两人皆不幸身亡,唯独唐三活了下来。 既然冒牌唐三是张侍卫从火海里捞出来的,那么必然是遇袭时在场的人——沈莳认为,极可能便是那两个友人中的其中一个。 沈莳的手悬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正要按下选择时,他的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细节。 当时,他和吴景澜在机关阁三楼发现了唐三留下的手印。 根据守卫的证词,唐三最近一段时间时常会在机关阁盘桓,且三楼是唐门保存重要物件的地方,有许多防盗性质的机关和陷阱。 那么,唐三为什么要到机关阁去,而且似乎对三楼特别感兴趣呢? 唐叔扬是唐门的三少爷,无论是机关傀儡术还是药物毒物知识,想要研究借阅本门的秘籍,应当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开口便行了。 所以他在机关阁三楼寻找的东西,必定不是他能名正言顺开口讨要的。 再者冒牌唐三的伤是真的,他遭烈火焚身,伤势很重,不仅容貌被毁,连经脉都断了,完全就是废人一个,普通的功法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无用之物。 若是冒牌货只想在唐门蹭吃蹭喝,以假身份苟过余生,那么他也没必要觊觎机关阁三楼的秘密了。 ——唯一的解释,是冒牌货要找的,正是能让废人变成绝世高手的,鬼门宗的《阎罗索命大法》。 那么,一个外人又是怎么知道邪宗功法在唐门里,还对此表示出巨大兴趣的呢? 沈莳觉得,他或许可以赌一赌那个选项【D】。 “好吧,试试吧!” 沈莳一咬牙,在此题点下了【C、唐叔扬的朋友】和【D、鬼王宗的余孽。】这两个选择。 ——— 投凶环节到这里便全部结束了。 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响起: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两秒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200/200】。 一秒钟的停顿后,又有新的对话框弹出: 【支线问答成绩:160/160】。 小兰说道: 【恭喜您,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您的投凶成绩与支线问答成绩都是满分。】 沈莳:“!!” 这时,小兰又说道: 【本轮剧本杀,您触发特殊成就〖支线探索者.高级〗,永久激活〖幸运转盘〗APP,并获得一次转盘机会,具体细节请在相应APP中查询。】 -------------------- 作者有话要说: 投凶完毕,下一更回城~ 第206章 5.2.愚者之都-01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 抬头看了看桌上的电子日历,上面显示9月15日,早上九点正。 与前几回不同, 沈莳这一次精神出乎意料的好。 他心里一直在琢磨着一件事,并迫不及待地想要做一个重要的实验。 不过经过了五个世界的剧本杀磨砺之后, 沈莳的性格到底是沉稳了许多, 不会再轻易将情绪暴露在外了。 他仍然跟从前一样,仿佛很疲惫似地晃悠进浴室,洗漱、换衣,把自己打理得清清爽爽的出来, 才往沙发上一摊,唤出人工智能小兰。 “小兰。” 沈莳对AI说道: “帮我弄点儿吃的。” 【好的, 主人。】 小兰欠了欠身,转身便要下去。 “等等,不用准备太多, 我就随便吃一点。” 沈莳又叫住他。 说这句话的时候, 沈莳感到自己的心脏不受控制地连蹦了两下, 但他仍然装出一脸随意的模样, 吩咐道: “嗯,就来一碗粥和几碟点心吧。” 【好的。】 小兰微笑着点头,回答道: 【请您稍等。】 ——— 十分钟后,小兰端来了一个大托盘, 里面放着一个小砂锅和三个小碟子。 小砂锅里是半锅熬得米粒软烂的山药排骨粥, 碟子里的点心是蒸饺、牛舌酥和红豆糕。 沈莳:“……” 他盯着那几盘点心,半晌不说话也不动筷子。 【怎么了?】 小兰疑惑地问: 【有什么不对吗?】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没有不对。” 他拿起筷子, 夹了一个蒸饺,放在嘴边咬了一口。 “没有不对……太对了……” 他咽下嘴里的食物, 声音中无法控制地带出了一丝哽咽。 小兰注意到了他语气中的不对劲儿,低头去看他的表情。 沈莳忽然丢下筷子,一把拉住小兰的胳膊,硬将自己的人工智能拽到了沙发上。 小兰:【主人?】 沈莳却不由分说地抱了上去。 小兰这次是当真懵了。 沈莳用两条胳膊死死地圈住他的脖子,脸埋在对方颈间,与他肌肤相贴,隐隐似乎还有潮意晕染开来。 【……主人?】 小兰小心翼翼地扶住沈莳的肩膀,想让他抬起头来。 但他一动,沈莳就搂得更紧了,简直像担心他会跟小美人鱼一样,直接在他怀里化成一捧泡沫。 小兰没辙了。 他不敢动了。 沈莳维持着挂在小兰身上的姿势足足有五分钟。 他不动也不说话,但呼吸的声音比平常要重得多,仿佛在竭力忍耐着某种激烈而又汹涌的情绪。 “……吴哥……” 忽然之间,沈莳毫无预兆地叫了这个名字。 小兰僵硬了一下。 但人工智能很快恢复了平静,伸手在沈莳的箭头轻轻地拍了拍,假装自己压根儿没有听清: 【主人,您说什么?】 沈莳仍埋着脑袋,摇了摇头,一头蓬松的头发反复蹭着小兰颈间那一片皮肤。 “……没什么。” 终于,沈莳缓缓地抬起头,与小兰四目相对。 他的眼圈微微泛红,眼眶蓄着朦胧的水汽,显然刚刚确实掉了眼泪。 “刚从剧本杀里出来,我情绪还没调整好,不知怎么的就想找个人抱一抱。” 沈莳朝小兰笑了笑,重新拿起筷子,开始慢慢地、慢慢地吃他没吃完的食物。 就凭这一碗粥,三碟点心,沈莳便已经确定小兰是谁了。 他面前的小兰,不是什么AI,确确实实、千真万确是他失踪的发小,他的吴景澜哥哥。 粥和点心,是沈莳很喜欢的搭配。 每次他不算太饿又犯馋想吃加餐,或者不合适吃得太饱太油腻的时候,吴景澜都会给他准备一碗粥加三样小点心。 然而,只有吴景澜才知道,沈莳还有一个从来没说出口的习惯,他吃点心总喜欢两咸一甜。 进入这个真实剧本杀世界以后,连上这一回,沈莳一共吃过四次粥配点心。 第一次,是他上一次回到“愚者之都”的时候。 那会儿他刚刚在《百鬼山守则》里被泥魃喷得一身污泥,又困又累,连吃东西的力气都没有了。 当时小兰也像这次一样,给他端来了一个小砂锅,三样小点心,两咸一甜的搭配,全是他爱吃的品类。 然后就是在《诡影唐花》时,吴景澜扮演的NPC吴澜给沈莳准备的点心,也是两碟咸点配一碟甜点。 接着是第三回 。 那一次,沈莳刚好让吴景澜下山帮他到镇上办事,他肚子饿了便把冷落许久的人工智能小兰给叫出来,让小兰给他准备食物。 只是这一回,小兰准备的点心虽然都是他爱吃的,却是两道甜点加一道咸点。 沈莳当时就对此深感疑惑。 只是由此引出的猜测实在太惊人,沈莳难以置信之余,也需要更多的证据。 好容易,他终于打穿了《诡影唐花》,回到“愚者之都”。 现在,他第四次要小兰给他准备粥和点心,好验证心中的猜测。 果然这一回,又是两咸一甜的配置。 由此沈莳已能确定一个事实——他的人工智能小兰,芯子里就是他的吴哥吴景澜。 从一开始,他打心底感觉熟悉、亲近的“小兰”,并不如他先前推测的那样,是执行吴景澜性格模式的人工智能,反倒是当吴景澜以NPC的身份陪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小兰”才是一个真正的AI,只会模仿吴景澜的性格行动。 这就是为什么吴景澜离开了以后,小兰会端错点心。 作为一个纯种文科生,沈莳对人工智能和编程的了解非常有限。 但他根据逻辑推测,小兰单纯是一个名叫“小兰”的人工智能的时候,他是通过分析宿主的数据库来得到下一步的行动的。 比如他告诉人工智能他想吃东西,AI分析他的饥饿状态和饮食习惯,得到应该准备粥和点心这个结论。 随后,在粥品和点心的选择上,AI会根据目前的食材条件,筛选出其中沈莳最常吃的几样,然后端给宿主。 按照常理来说,这样做当然不会出错,也不容易露出破绽。 然而AI却不知道,沈莳其实喜欢两咸一甜的搭配。 或许单独统计每一种点心出现的次数的话,沈莳确实更常吃蛋散和米糕,但实际上,这并非因为沈莳有多偏好这两种甜点,而是因为咸口的点心选择更多,而甜口的他喜欢吃的品种就仅限于那么几样罢了。 人工智能的确很聪明,但它毕竟只是一个数据库,永远不可能代替活生生的人性。 也永远不可能代替真正的吴景澜。 …… 总而言之,虽然沈莳闹不清这么离谱的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不过既然他一个大活人都能进入剧本杀的世界了,他家吴哥从玩家变成了人工智能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震惊的事情。 很显然,他家吴哥被困在一个AI里面,而且受制于某种规则,不能将真相说出来。 沈莳推测,大概就跟玩家在剧情杀里时不能OOC一样,吴景澜在他身边当“小兰”的时候,就得扮演好一个AI的角色,不可以让自己察觉出端倪吧。 沈莳知道急不来,自己只能忍耐。 要不然他一个冲动之下掀了他家吴哥的马甲,系统指不定会干出点什么来,万一直接将小兰芯子里的吴景澜抽走了,那他可就连哭的地儿都找不着了。 至于如何查清真相,以及如何想办法将吴景澜也一起捞出去,还需得徐徐图之。 ——— 打定主意,沈莳收敛心神,将心底的思念、疑问、揣测等等诸多复杂思绪全都按捺下来,一边慢慢地吃饭,一边平复激荡的情绪。 一小锅排骨山药粥不多久就见了底,三碟点心也吃完了。 小兰又适时给他端来了一杯清肝养胃的菊花红枣枸杞茶。 “对了小兰。” 沈莳慢慢地啜饮着杯子里的茶水,抬头对小兰说道: “趁现在有空,帮我结算上一个副本的积分吧。” 【好的。】 人工智能小兰微笑点头,随后站定在沈莳面前,进入了系统结算状态。。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诡影唐花》的积分。】 小兰说道: 【《诡影唐花》难度判定为〖困难〗,系数1.5。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69%,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在〖支线问答〗环节获得160分,〖支线问答〗在原难度系数基础上额外增加积分系数1.5,触发特殊成就〖支线探索者.高级〗,额外奖励积分3500分,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11180分。】 ——很好! 沈莳对这个分数很满意。 这一回的一万一千多分,再加上前四个副本累计的分数,他现在已经有37495分了。 虽然离他的目标依然有很长一段距离,再加上现在还有吴景澜这么一个“人质”被系统扣住,他暂时是不考虑回到现世的。不过分数多了,他使用【造梦设计师】时就不必瞻前顾后,可以当挥霍时就挥霍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吴哥终于掉马啦! 第207章 5.2.愚者之都-02 虽然沈莳还有不少事情想干, 比如看一看《诡影唐花》的结局,或是研究研究刚刚解锁的新APP什么的,不过副本世界里折腾了二十一天的疲惫化成迟到的困意袭来, 加之吃饱喝足后血液从大脑转移到了消化道,沈莳决定还是什么都先别管, 好好睡一觉再说。 他从沙发上爬起来, 几步晃到床边,扑进了被褥中。 “小兰,过来。” 沈莳拍了拍空着的半张床铺,“来给我当个抱枕。” 小兰:【……】 吴景澜心想你这小子真是蹬鼻子上脸, 愈发嚣张了。 然而他现在的身份是个人工智能,只要不触犯AI行为准则, 就得事事顺着宿主,于是小兰也只能乖乖走过去,爬上床, 躺在了沈莳身边。 沈莳张开手臂扑了过去, 半压半抱, 大喇喇缠在了小兰身上。 “我睡几个小时, 下午两点左右叫醒我。” 他在小兰怀里拱了拱,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脑袋枕在对方的肩窝里,一面吩咐, 一面闭上了眼睛。 【好的, 主人。】 人形抱枕小兰还能怎么办呢?只能乖乖应声,同时拉高被子, 轻轻盖在了两人身上。 ——— “愚者之都”时间7月15日,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沈莳睡饱了爬起来, 只觉神清气爽,又是精神抖擞、思维敏捷的小侦探一枚了。 他拉着小兰在沙发上坐好,还特别黏糊地非得让对方贴着自己。 “小兰,你觉得我是应该先看看《诡影唐花》的结局呢?还是先研究研究那个叫‘幸运转盘’的APP是干嘛用的呢?” 小兰瞥了自家宿主一眼,很想吐槽你什么时候连这种事都要征询我的意见了? 不过他现在还在系统的严格管制之下,不能放飞自我,于是只得假装自己是个毫无感情的人工程序,礼貌而公式化地笑了笑,万金油式回答:【都好。】 这回换沈莳瞥他了。 “行吧。” 沈莳本也不过只想要逗一逗吴景澜而已。 “那就趁热打铁,先把《诡影唐花》的结局看完好了。” 小兰点了点头,准备播放结局A。 “等等!” 沈莳忽然叫了暂停,“往前倒一点,我想从……嗯,就从劳意晗如何在小佛堂自杀开始播起吧。”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虽然我能推测出她是自杀的,但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我还不太能想通……” 沈莳嘟哝道:“毕竟要把自己吊到那么高的屋梁上,应该不太容易吧?” 【好的。】 小兰遵循主人的要求,将播放进度往前拉了一段。 全息屏幕亮起,沈时云的嫂嫂劳意晗出现在了画面中,真实得如在眼前一般。 那美丽娴静的夫人正将一个个糖饼码进蒸屉里。 “丁香。” 劳意晗回身,叫了小侍女的名字。 正在灶台前帮忙烧水的丫鬟抬头,“夫人,什么事?” 劳意晗说道:“麻烦你去一趟前山大宅,到清心院把二爷请来。” 小姑娘压根儿没察觉到异常,笑着答应了,脚步轻快地出了门。 而在沈莳的角度,他能很清楚地看到劳意晗的表情。 她正默默地注视着少女的背影,目光显得那么温柔又那么伤感,还伴着难以言喻的决绝与哀恸。 沈莳忽然意识到,劳意晗是故意放走丁香的,就像当初沈玉自杀时远远地支开她一样,母女二人做了相似的选择。 其后,劳意晗又派了个小厮去前山校场找唐大唐伯真,整个落英小院便只剩她和陪嫁嬷嬷两个人了。 当没有旁人的时候,嬷嬷便会变得聒噪起来。 她絮絮地说着最近听来的传闻,又苦着脸数落唐雄的不是,说他愧对已死的劳夫人劳雪晴,又担心唐大的继承问题。 “我看呐,唐老爷分明是想把家主之位传给他那个庶子哩!” 嬷嬷一边往灶里加柴禾,一边碎碎念着,“唉,听说那珍珠夫人在寿宴上嚣张得紧呢!现在她儿子还没继承家业尚且如此,以后还哪有我们大哥儿的位置!?” 在嬷嬷看不见的角度,劳意晗蹙起了眉,目光凝沉而阴郁。 沈莳知道,这意味着劳意晗终于在这一刻下定了杀心。 她这陪嫁嬷嬷跟了她许多年,必定知道很多事情,或许是除了她之外,全天下唯一清楚唐大的真正身世的人。 然而嬷嬷偏偏不是个谨慎性子。 这意味着在她死后,嬷嬷很可能禁不住旁人的盘查审问,暴露她和唐大的秘密…… “嬷嬷。” 劳意晗打断她的絮叨: “我屋里有几块垫巾还在水里泡着,你去帮我拿过来吧。” 嬷嬷不疑有他,起身往主屋里去了。 劳意晗悄悄跟在了她的身后。 毕竟是劳家庄的二小姐,劳意晗的武功这些年来并未荒废,要从背后刺死一个毫无防备的老妇人,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解决了唯一的知情者之后,劳意晗仔细收拾了自己动手的痕迹,将沾了血的衣服烧掉,换了一身素净衣裙,再揣上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篮子,往后花园的小佛堂去了。 ——— 接下来,沈莳终于得以用旁观者的角度,看了一遍小佛堂密室的制造过程。 劳意晗进入小佛堂后,先反锁好房门,关紧所有的窗户,只留下背侧一扇小窗,然后用百纳底垫子在唯一敞着的窗台上印下了一个属于男子的脚印。 做完这一切之后,劳意晗将早就藏在供桌下面的柴禾搬到主梁的正下方,垒成了柴堆,又将刻了“索命血蝠”纹的旧甲片压在了柴堆下面。 接着,她左臂挎上篮子,施展轻功,先跳上供桌,翻上侧梁,再以侧梁借力,像个灵巧的体操选手一般,翻上了主梁。 劳意晗就趴在主梁上,在她准备“上吊”的位置缠上一根铁索,并将另一头垂了下去。 接下来的一幕就让沈莳很吃惊了。 只见劳意晗从腰间抽出了一条长长的麻绳。 那麻绳一端系在她自己的纤腰上,另一端被她绕过屋梁,又重新固定在了腰间。 然后劳意晗便顺着那绳子滑下来,让麻绳将自己吊在了主梁上。 ——安全绳。 沈莳立刻意识到了这条麻绳的作用。 这就跟演员吊的威亚一样,通过腰部的固定装置,将人悬在半空之中。 “……可她身上伤口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就在沈莳嘟哝着这句话的时候,便看到劳意晗像变魔术一样,从颈间的项圈里卸下了一片薄如蝉翼又万分锋利的小刀。 沈莳:“卧槽!!” 他当真完全没发现劳意晗的项圈里还有这猫腻。 随后劳意晗强忍疼痛,用这把小刀在自己的手脚、大腿、前胸、腹部划拉出了七八道又深又长的创口。 为了避免自己痛叫出声,劳意晗甚至往自己嘴里塞了手帕,其心智之坚韧,绝对远超常人,简直令人感到可怕之余,又忍不住心生敬意。 ——难怪劳意晗的伤口位置会和其他几个受害人不一样。 在亲眼看到她是怎么做的以后,沈莳算是彻底明白了。 除去唐稚宁和刁湘竹是被唐大杀害的不说,沈玉和小侍女的“遇害”现场都是由劳意晗布置的。 劳意晗虽然没损伤两人的面孔,却在二人的后背、小腿肚等地方都划拉出了伤口。 只是轮到她本人的时候,因为是吊在半空的姿势,加上凶器只有一把又短又薄的小刀,能够到的地方就很有限了,故而伤口皆集中在固定几个部位。 ——其实不管是项圈中的小刀,还是伤口的位置,这些都应该在尸检时就注意到的。 沈莳很遗憾地想: 可惜因为劳意晗的焦尸实在太过骇人,沈莳自己都没勇气仔细看,直接就留给欧阳神医检查了。 光依赖剧情NPC的尸检,遗漏了重要线索只能说是活该。 如果他能早点儿发现这些疑点,或许就能更快地解开小佛堂密室的真相了。 “难怪我这次的剧本完成度只有69%……” 沈莳不太满意地摇了摇头。 这时,3D屏幕中,劳意晗凌迟般的自我折磨终于结束。 她将小刀嵌回项圈之中,然后扯过铁链,将垂下的那头缠绕到自己的脖子上。 做完这些以后,劳意晗便咬住手帕,一动不动地静静等着。 戌时,即晚上七点,小佛堂的窗户映照出灯笼的火光,还有人远远经过的动静。 巡逻队按时从小佛堂前的步道经过,又很快走远了。 劳意晗从随身的竹篮里掏出最后两样东西——一竹筒的灯油,还有一把火折子。 她将灯油倒在了脚下的柴堆处,又将剩下的一点儿抹在了作为安全固定索的麻绳上。 至此,一切准备皆已就绪。 她把竹篮、竹筒、鞋底全都扔进柴禾堆里,然后从火折子中取出明火,深吸一口气,将火种丢进了干柴禾里。 火瞬间燃了起来,烈烈赤焰混着滚滚浓烟腾空而起。 劳意晗在火焰炙烤的剧痛中,解开了腰间麻绳的绳结。 失去了支撑的身躯骤然往下一沉,铁索拉紧,勒住了女人纤细的颈项。 抹了油的麻绳垂落到火堆中,像蜡烛的引线一般,将火焰引到了劳意晗身上。 自此,一个完美的火焰密室宣告完成。 第208章 5.2.愚者之都-03 沈莳默默地看着熊熊燃烧的小佛堂, 许久没有吱声。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如同沈莳预料的那样,唐大唐伯真根本不知他姨母、或者应该说是他亲妈的真正死因,只是单纯地因为亲人的被害而感到万分悲痛。 以唐大的角度, 他觉得这个案子的凶手有两个人:一个是杀死唐稚宁、刁湘竹和小侍女的凶手,也就是他本人;另一个则更穷凶极恶, 不仅剖腹取肝, 还杀了自己心爱的沈玉表妹和对自己很好的姨母。 所以他指证唐四唐季庭是凶手的时候,是当真情真意切,一点都不心虚的。 只可惜真相与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结局A》仍在继续。 在沈时云将案情真相公之于众之后,整个武林大会的会场一片死寂。 唐大表情漠然, 那并非淡定,而是精神被刺激到了极点之后的, 仿佛魂魄出窍般的神游状态。 现场气氛一度宛若凝固,谁不知道这个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现在凶手已经认罪, 就该把人抓起来, 再商讨商讨应如何处置。 但案子实在太复杂了, 苦主、凶手的关系如此纠葛, 一时间真不知该从何论起。 就在所有人都按兵不动,等着其他人先挑头的时候,沈时云又爆出了更让人震惊的秘密。 他告诉众人,其实现在的唐三并不是真正的唐门三少爷唐叔扬, 至于他的真实身份到底是谁, 他的贴身侍卫张某一定知道,只需要把人控制起来, 好好审一审便行了。 沈时云话音刚落,唐门的席位上便忽然蹿起一条人影——竟是那姓张的侍卫见秘密暴露, 惊慌失措间竟想就此逃跑。 然而吴澜得过沈时云的吩咐,早有警惕。 张侍卫身形方动,他已如同一条影子般飞速揉身上前,拦住对方去路,与他战在了一处。 吴澜功夫比张侍卫厉害,转眼十数招之后,便将对手撩翻在地,抬脚踩住他的背脊,出手如电,在对方试图咬破齿间毒囊的前一秒卸下了他的下颌关节。 这一系列的变故发生得太快,就在大多数人都还没回过神来之时,唐门那席忽而骚动又起。 众人循声看去,竟然是唐门家主唐雄忽然倒下了,双眼翻白,一副进气少出气多的快要嗝屁的模样。 欧阳神医连忙上前诊治,得出的结论是唐雄又中风了。 唐门家主突然病倒,会议只得草草暂停。 唐雄这一病就病得起不来床。 关键时刻,家主重病,其他人无力主持大局,唐门的秘密一个一个被人们挖了出来。 唐雄私匿《阎罗索命大法》。 唐大唐伯真为抢夺继承权杀害了唐小妹和刁小姐。 唐二唐仲安曾经在父亲的授意下练过魔功。 唐四唐季庭正是最近一系列杀人剖肝命案的真凶。 至于唐三唐叔扬—— 真正的唐三早就死了,现在那个面容被烧坏了的冒牌货是当年走脱的“吊死鬼”的亲孙子,数年前为《大法》刻意接近唐三,成了他的挚友之后,又借着与他同游江湖的机会,招来一群江洋大盗将他截杀在半途,然后取代唐三的身份,潜入了唐门。 这结果,忒么的就很尴尬了。 哪怕每门每派都难免有些不足以为外人道的龌龊事儿,但也不能到如此全员恶人的地步啊! 唐雄卧病在床,私藏魔功的旧账尚还没法子追究呢,四个继承人还竟然一下子全灭了。 唐门偌大的家产、偌大的门派,究竟如何处理,一下子变成了全江湖最关心的话题。 武林大会开了一场又一场,各大门派各怀鬼胎,诸方势力暗潮汹涌,每个人都试图从这件事里分一杯羹。 纷纷扰扰中,唯独沈时云不打算也不愿意继续掺和了。 在安葬了嫂嫂劳意晗之后,沈时云将侍女丁香送到太平镇,替她寻了一户殷实人家,然后带着侍卫吴澜悄悄离开了。 结局的最后,官道上,一白一黑两匹马朝西慢慢走着。 他们的背后是唐门如镜影相照的双峰,以及若影若现的飞虹桥。 吴澜问沈时云:“主人,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不知道。” 沈时云摇了摇头: “反正我现下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哪里去不得呢?” “孑然一身?” 吴澜反问,刻意在这四个字上加了重音。 沈时云笑了。 “那我改一改。” 他想了想,说道: “反正我有知己相伴,哪里去不得呢?” 沈莳伸手一捞,抓住吴澜那匹马的缰绳,让两匹马儿并辔而行。 “天涯海角,你都得陪着我。” ——— 沈莳:“……” ——啧,我好羡慕啊! 看着屏幕中顶着他自己和吴景澜的脸的两人相携走远,背影渐渐融入夕照中,沈莳羡慕得只想挠墙。 《结局A》播完,屏幕黑了下去。 小兰见沈莳半天没动,试探着问了一声: 【主人?】 沈莳这才回神。 “没事。” 他深吸了一口气,将心中翻涌的思绪压抑了下去,“把《结局B》也播了吧。” 【好的。】 小兰假装没注意到沈莳那过分投入的情绪,平静地回答: 【接下来播放《结局B》。】 …… 投凶失败的《结局B》就简短多了。 唐大唐伯真在武林大会上公然揭发唐四唐季庭就是“吊死鬼”,成了大义灭亲的英雄。 而没有人知道他才是杀了唐稚宁和刁湘竹的真正凶手。 唐门私藏《阎罗索命大法》的丑闻曝光,唐雄气得二度中风,不得不在武林大会后退位让贤,将家主之位传给了自己最不喜欢的长子唐伯真。 唐大夙愿得偿。 然而每日午夜梦回,他总会梦到表妹和姨母的脸。 原本美丽动人的少女面容死白,周身血迹斑斑;而那曾经温柔娴静的嫂嫂浑身焦黑,绽开的伤口深处还依稀能看到红黄交错的狰狞血肉。 “到底是谁杀了你们?” 唐大听到自己在梦里一边痛哭一边追问,仿佛一个无助的稚儿。 然而那两人只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言不语,定定地看着他,目光幽怨、痛楚、悲伤皆有之。 唐大唐伯真恍然意识到,他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了。 这个疑问,会如同他杀人的秘密一般,如影随形,伴他终生…… ——— 看完《诡影唐花》的两个结局,沈莳不知怎么的有种煲了一部费神又烧脑的悬疑电影的感觉,竟然觉得有些心累。 他让小兰关闭3D投影,自己则在沙发上来了个标准的葛○瘫,缓了好一会儿。 十分钟后,沈莳动了动。 但他没有爬起身,而是顺着沙发滑了下去,直接坐到了地毯上,动作流畅得像一只液化的猫咪。 “好了,我们来研究一下那个新的APP吧。” 沈莳将脑袋枕在沙发的坐垫上,拉了拉小兰的裤脚,示意他也坐下来。 吴景澜心说这小子越来越没个正形了,却不知道系统的人工智障已经在他离开的时候替他掉了马。 不过他还是乖乖地坐到了沈莳旁边,充当人形大靠枕。 沈莳调出控制面板,开始查看新得到的APP。 与【造梦设计师】一样,这次系统奖励给他的【幸运转盘】也是一个限定APP。 这种APP无法从商城下载,只能通过某些特定副本的特定成就激活。 点开简介,沈莳便看到了一句很浮夸的宣传语:“幸运转盘,让你体验疯狂心跳的刺激。” “有这么夸张嘛?” 沈莳的运气一直不咋地。虽然算不得非酋,但也跟欧洲人从来不沾边。 反正根据他的经验,逢年过节时买过几次体彩,奖金从来没超过十块钱,偶尔打打手游抽个十连,想要的UR出货率总是差强人意。 所以一看是拼人品的转盘APP,沈莳就已失了大半的兴致。 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沈莳并不认为他能抽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好物来。 接着他点进了抽奖界面。 界面设计得非常朴素,就一个九宫格,格子以红黄蓝白四色区分。 白色的格子占了两个,写着“miss”,意思就是无奖;蓝色的则有四个,上书“三等”;黄色的两个,是“二等”,正中央唯一的红色格上则写着“一等”。 九宫格的下方有一个雕刻得很浮夸的抽奖按钮,按钮上显示沈莳有一次抽奖机会。 “唔,现在这样,只能看到奖励等级,看不出奖品是什么嘛。” 沈莳说着,抬手就想去按抽奖按钮。 【稍等!】 小兰连忙按住他的爪子,【主人您看,这旁边还有说明呢。】 沈莳这才注意到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感叹号标志。 沈莳点开感叹号,果然看到了详细的抽奖说明。 简单来说,就是抽奖机会为系统奖励,不可兑换也不可购买,玩家只能通过达成剧本杀里的一些特定条件获得。 幸运转盘里的奖品非常丰富,能抽出积分、道具和限定APP等等。 只不过奖品的等级会对应玩家目前能够达到的最大难度,比如说一个中等难度的玩家,是不会抽出困难级副本的积分加成道具的。 另外,抽奖说明处还有一个字体小一号的附加说明。 【玩家可将未使用的道具作为消耗品投入奖池,被消耗的道具会化成相应的〖概率券〗,增加您抽取大奖的概率。】 第209章 5.2.愚者之都-04 沈莳:“还有这等规矩!” 他心说你们系统真是很抠门啊, 让玩家用积分兑换道具,又将用不上的道具回收成“概率券”,简直就是无本生意嘛! ——难不成转盘里的奖品都是回收的玩家道具吗? 不过吐槽归吐槽, 沈莳还是摸出了在《诡影唐花》里没用上的归元丹。 这东西花了他两千积分,没进副本之前叫有备无患, 现在已经出来了, 除非再进一次古风武侠本,不然这玩意儿也就只能丢在系统仓库里积灰而已。 虽然不知能换多少概率券,但沈莳还是决定把它投入到奖池里。 归元丹“嗖”一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闪闪发光的虚拟金箔, 上面印着一个黑体的【8%】。 ——卧槽,系统真是好黑! 沈莳进入这个现实剧本杀世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系统商城里的APP和道具物价他都看熟了。 两千积分一瓶的归元丹绝对不是便宜货,居然只能转化成百分之八的概率,实在也是够抠门的。 “好吧, 四舍五入也勉强算一成了。” 沈莳一边自我安慰着, 一边消耗掉这张概率券, 然后按下了抽奖的按钮。 欢快的音乐响起, 九宫格开始无规律地闪烁起来,光标四处游走,速度快得让人眼花缭乱,仿佛一只逃窜的小耗子。 三十秒后, 光标翛然停了下来。 沈莳:“!!!” 当他看清了最后亮起的格子时, 他简直难以置信。 “哇啊!!!” 沈莳一声欢呼,扑过去抱住了小兰的脖子, “是一等奖啊!我居然抽到了一等奖啊!” 小兰拍了拍沈莳的肩膀,试图将这只兴奋的树袋熊从自己身上薅下来。 未果。 【一等奖呢, 先看奖品是什么吧。】 小兰只能拍拍他的肩膀,【看完再兴奋不迟。】 沈莳这才松开一条胳膊,腾出一只手去点击虚拟屏幕。 一等奖的奖品是一个系统道具,名叫【真人秀邀请函】,一共有三份。 沈莳:“??” 这倒是很出乎他的意料了。 他收起头一回中大奖的兴奋之情,仔细查看这份让人搞不清状况的奖品。 所谓的【真人秀邀请函】,竟然当真如同字面意义一般,是邀请玩家参加一个真人秀的请柬。 这个真人秀名叫《杀人不难》,是一档由ACB有线电视台组织的悬疑推理节目。 根据介绍,若干玩家会扮演“侦探”的角色,聚在一起,一边合作一边竞争,力求找出一桩桩谋杀案的真凶。 而节目组会根据玩家在节目里的表现,逐步淘汰最不称职的侦探,直至决出最出色的一名侦探。 最终的胜利者会获得三十万美元的奖励。 规则写到这里,在旁边用红字标注:【奖金会以三比一的比例兑换成积分】。 沈莳:“啊!!!!” 他忍不住失声尖叫起来:“十万积分!!!” 十万积分,那可是整整十万积分! 他心心念念想要的【现世入场券】,也不过就是十万积分而已。 这果然不愧是大奖,属于天降横财的级别了。 【主人……】 看沈莳这般仿佛十万已入囊中的模样,小兰不得不给他泼了一盆凉水,【只有第一名才能得到十万积分呢。】 沈莳抬头看他,眼神仍带着难掩的兴奋,闪亮亮的一眨不眨,“我拿不到吗?” 小兰:【……】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让沈莳面对现实:【我觉得我们最好看看往期的节目,先研究研究这档真人秀具体是怎么玩的再说。】 ——— 这一研究,就花了沈莳整整一天的时间。 《杀人不难》已经播过一季,第一季收视率很高,立刻飞升为ACB有线电视台的黄金综艺,续签了第二季的制作合同。 沈莳拿到的这三张邀请券,就是参加第二季拍摄的敲门砖。 对沈莳这些玩家而言,这相当于一个剧本杀副本,然而又和以前经历过的剧本杀不一样。 因为他们即将面对的杀人案全都是节目组设计好的,只会有人被淘汰,而没有人会真正遭遇死亡。 根据邀请函的使用规则,以奖励的获得时间开始计算,玩家需要在九十六小时,也就是四天内决定是否参加《杀人不难》的真人秀拍摄。 如果决定参加,只需要在邀请函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和玩家编号,并在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就会在签名完成的三日内被自动进入拍摄现场并获得相应人物的“前置剧情”。 若是超过九十六小时没有签名的,即视为玩家自动放弃奖励,邀请函作废。 当然,作为一个纯粹的抽奖奖品,参加《杀人不难》真人秀的玩家只需要遵守最基本的玩家规则——即不在进入该世界后暴露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除此之外,他们不会再被系统强制要求遵守剧情进程或是剧本人设,而是可以如同一个真正的真人秀玩家一样,尽显本性也好,放飞自我也好,即便因为搞砸了拍摄被真人秀导演当场开除也无所谓——只要你舍得那十万积分的奖励,系统是不会干涉的。 ——这也太好了吧! 沈莳看到这条细则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世上竟有此等美差!?” 若是没有那十万积分的胡萝卜在前面吊着,沈莳简直都感觉像是准备要去度假了。 除此之外,使用邀请函参加《杀人不难》不占用副本次数。 也就是说,不管玩家是中途被淘汰,还是一路杀到最后拿了冠军,都不计入他的剧本杀成绩里,当然也就没有额外的扣分或是积分奖励了。 沈莳是一定要去的。 不管如何,他都对这十万分志在必得。 不过让沈莳有些不解的是,邀请函有三张,也就意味着除了他本人之外,他还能邀请另外两个玩家进入《杀人不难》。 这就有些奇怪了。 毕竟冠军只有一个,十万积分也不能拆成三份,每一个玩家都是竞争对手。 在如此前提下,难道系统觉得会有人愿意把这十万积分的机会匀给其他人吗? 抱着如此疑问,沈莳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看完了《杀人不难》的第一季。 然后他就懂了。 这天杀的节目组,到底有多么恶趣味才会搞出这么考验人性的节目来! 《杀人不难》的具体规则是这样的: 一群玩家扮演侦探,被关在一个大庄园里,每一天都会“死”一个人。 侦探们需要调查这个死者的死亡经过,并指出凶手是谁。 同时,节目组会给出三个不同的区域:分别是死者死亡的现场,死者最后停留的地方,以及停放死者遗体的停尸间。 每一个玩家只能选择调查其中一个区域,找出该区域的线索。 然后? 然后他们只能互相交换情报,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其他区域的具体情况,并想办法拼凑出一个死亡的真相。 这忒么就很蛋疼了。 首先你要找到愿意与你分享情报的同伴,并且要确保对方不会坑你,肯对你说真话。 换而言之,除了查出凶手,你还要经历许多次尔虞我诈的心理交锋,尽力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别人的谎言或是无能的牺牲品。 ——难怪要给我三张请柬! 沈莳一边看真人秀里的菜鸟侦探们互扯后腿,一边暗自心惊。 你一个人再厉害也没用,架不住可能遭遇猪队友,又或者因为太过出挑而被其他玩家联手杯葛。 现在系统很大方的奖励他三张邀请函,就是要让他提早在“愚者之都”里联系值得信任的伙伴,组队进游戏大杀四方了。 至于如何说服对方配合你,那十万积分又该给谁,这就得看各人的缘法了。 邀请函背面还附带了四条邀请规则: 一、获得该邀请函的玩家仅能邀请【愚者之都】内的玩家。 二、该玩家的通关难度等级不能低于【困难】级别。 三、该邀请函可面交,也可使用系统控制面板的【邮寄服务】,将它投递到你想邀请的玩家手中。 四、被邀请的玩家需在得到邀请函的七十二小时内使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使用方法详见邀请函说明。 沈莳:“……” 他的目光在五条细则上来回了三遍,直到几乎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为止。 沈莳的脑中浮现了某个人的身影。 然后,他打开控制面板,点开【邮寄服务】,在搜索栏里输入了某个名字…… ——— “愚者之都”,7月16日,晚上九点二十五分。 酒吧“Gemini”中。 戴着“瘦男”能面的暮山紫坐在沈莳对面,有些惊讶地确认道: “这么说,你想邀请我一起参加这个真人秀?”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 “我需要能力优秀的队友,而你是我认识的最出色的侦探之一。” 暮山紫:“……” 他感动于沈莳的坦率称赞,但无法立刻同意。 “可那十万积分……” 暮山紫指了指自己:“毕竟,进入真人秀以后,我们就是竞争对手了。” “那也得我们都能苟到最后才行呀。” 沈莳笑道:“而且到了那时,大家各凭本事,谁能破最后一个案子,谁就拿那十万积分好了。” 暮山紫抱着胳膊,仔细思考了一会儿。 “好。” 片刻后,他才慎重地回答:“我会参加的。” 沈莳很高兴,将其中一张邀请函给了暮山紫。 “那么还有一个人怎么办?” 暮山紫问:“在‘愚者之都’里,你还认识别的靠谱的侦探吗?” “有。” 沈莳用力点了点他的暹罗猫猫头,回答: “第三个人选,我已经找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进新副本! 没错,下一个副本是真秀人的剧本杀哒~ 话说这个真人秀参考的是ABC电视台的《谁是真凶》,部分赛制和破案流程与《谁是真凶》相同。 不过因为那个“凶手在你们当中”的设定太奇怪了,而且那个槽点无数的结局实在太emmmm了,我决定魔改一下,尽可能让赛制变得公平和合理一点。 然后下一个副本《杀人不难》的名字来自于阿加莎的《Murder Is Easy》,我个人感觉跟这个真人秀实在太般配了! 以上~ 【剧本六】杀人不难 第210章 6.杀人不难-01 “愚者之都”, 7月19日,早上十点整。 这个出发时间不是沈莳选定的,而是他在《杀人不难》的邀请函上签好名后, 系统通知他的。 总之,到了这一日这一个点儿, 沈莳闭眼再睁眼, 神智恢复清明之后,已身在一个十分热闹的拍摄现场了。 “沈,你等会儿进去,要表现得热情一点, 主动跟其他人说话,知道吗?” 一个长得有点像红发版卓别林的矮个子中年男人用大嗓子朝他叮嘱道, 而他身后的跟拍摄影师已经做好准备了。 这位红发卓别林是本场真人秀的副导演。 沈莳此时正身处《杀人不难》第二季的拍摄现场,准备拍摄参赛者们初见的第一幕。 这一次,沈莳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沈”的二代华裔, 今年二十七岁。 他的家世背景很是了得, 母亲是电影明星, 父亲则是独立电影的制作人兼导演, 在各种电影节上很有存在感。 沈莳大学学的是导演和编剧专业,毕业后创作出一部悬疑电影的剧本,又由他亲爹执导,票房和口碑意外的好, 让资方赚得笑开了花之余, 还拿下了不少奖项,也让沈莳这个靠祖荫上位的星二代一炮而红, 成为了小有名气的新晋编剧。 这一次,沈莳以当红编剧的身份被邀请来参加《杀人不难》, 便是托了电影票房和口碑的福。 沈莳飞快地整理了脑中的“前置剧情”,朝副导演点了点头。 “Ready?” 副导演比了个准备的手势,“Go!” 沈莳抬头挺胸,迈步朝大宅走去。 ——— 《杀人不难》第二季的取景地定在了一座名叫“兰斯洛特”的城堡庄园中。 这里曾经是中世纪某贵族的城堡,后来几经易手,被当地一个有钱富商收购,改建成了五星级旅馆,且和许多影视机构有合作协议,经常被用做电影和电视剧的取景地。 沈莳以前在好几部电影里看过兰斯洛特庄园,不过亲临现场却还是第一次。 接下来,他们要在这里住上整整十六天,完成整个真人秀的拍摄。 他一边想着,一边跟随工作人员的指引走进了宴会厅。 客厅里已经聚集了好些人,有男有女,都穿着节目组提供的华丽礼服,仿佛身处一个高级沙龙之中。 “哎呦,是个小帅哥呢!” 看又有新人进来,一个穿着低胸高叉长裙的褐发大美女便热情地迎上来,“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沈莳笑着向対方打了招呼,报了自己的名字,“你好,我叫沈。” 他一边说着,目光一边四处梭巡。 很快,沈莳便看到了宴会厅角落里的暮山紫。 暮山紫也正看着沈莳这边。 两人目光相触,暮山紫举了举手中的香槟杯子,遥遥朝他示意。 沈莳轻轻颔首,二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対视。 随后沈莳便很自然地移开视线,与围上来的众人寒暄去了。 这时,包括沈莳在内,宴会厅里已有九名参赛者了。 一开始与沈莳打招呼的大美女是一个占卜师,名叫“福灵”。 福灵据说是吉普赛人,一头深褐色的长卷发,有着吉普赛女郎的妖冶和野性之美,五官深刻,身材很棒,艳丽的妆容与性感的礼服非常相配。 这位占卜师据说灵感很强,尤擅寻人寻物,曾用占卜术帮警方找到过一个失踪女孩遇害的尸体,并因此名声大噪。 现在她年纪轻轻已是七家占卜用品与魔法材料连锁商店的老板娘,油管上的占卜专栏粉丝百万。 除了占卜师福灵之外,现场还有三位女性参赛者,皆是长相不俗的美人。 其中外貌最炫目的是一个身穿深红色短款礼服的金发大美女。 那姑娘名叫雪丽,年纪很轻,约莫只有二十岁出头。 她是名演员,同时还兼职模特工作。 雪丽最近在热播的某部都市情感撕逼剧里演了个女三号的角色。 虽不是主角,演技也很不怎么样,但她年轻貌美,又频频刷脸,多少赚到了一些流量。 另一个金发美女的头发颜色很浅,近似于铂金色,而且剪成了短而利落的bobo头。 她名叫芙萝拉,人如其名,曾经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州警。 后来警花小姐辞职,以自己的工作经验写了几本刑侦悬疑小说,每一本都卖得不错,俨然已是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了。 最后一个女士,外表与前三人相比,就显得朴素多了,年龄也要大上一些。 她是个混血非裔,一身巧克力色的皮肤,戴着金丝边的眼镜,打扮很是知性。 她叫黛丝,是一个病理学摄影师,曾受雇于某大学的人类学研究所,给各种病理标本和木乃伊拍照。 几位女士自我介绍完毕,就轮到男士们了。 一个四十出头褐发的中年男子,长得慈眉善目,除了发际线稍有些捉急,而且还有啤酒肚之外,算得上是个中等程度的帅大叔,叫安东尼。 安东尼是个刑事律师,是个经常上脱口秀的名人。 另有一个一看就长得很强壮的黑人,名叫泰森。人如其名,竟然当真就是个玩拳击的。 据说泰森当年战绩辉煌,曾经在国际大赛上拿过好几条金腰带。可惜年纪大了伤病缠身,不得不在前年退役,现在是某俱乐部的拳击教练。 男士们中最年轻的男孩是一个名叫保罗的大学生。 他的相貌只能说是普普通通的五官端正,但性格很阳光,是个见了人就滔滔不绝的话痨,语速快、嗓门大,人群里能刷存在感。 保罗也是个富二代网红,现在在某常青藤大学修犯罪心理学的硕士学位,同时经营着自己的油管频道,内容五花八门,炫富的打游戏的电影推荐的悬案分析的,反正弄得挺热闹,粉丝也相当多。 最后一个,便是沈莳邀请来的暮山紫了。 暮山紫这次的人设是一个二分之一中东血统的混血记者。 不知是不是系统为了符合人设给他的外形做了微调,暮山紫的五官比沈莳在《百鬼山守则》里见过的显得更深邃也更有棱角。 不过这种差异差不多就只是美图秀秀的一键修图和无PS证件照的区别而已,沈莳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暮山紫来。 这次暮山紫在《杀人不难》里的名字叫“Chan”,直译过来就是“程”,跟他在《百鬼山守则》里的角色名有着相同的姓氏。 暮山紫是某知名新闻社的记者,曾报道过一些社会热点,还经常在自己的推上发一些辛辣的社评,以刁钻毒舌的形象在社交媒体上很有些知名度。 总而言之,与第一季相比,《杀人不难》的第二季似乎更重视年轻的网络收视群体,参赛者更青春也更网红,外形也大都很出色。 沈莳一边与众人寒暄,一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 现在是9月14日,星期一,早上十点四十分。 距离午餐宴会还有二十分钟。 若是还有别的参赛者,这会儿也该到了。 沈莳将目光转向宴会厅的大门处,默默地等待着。 果然,五分钟后,门口又传来了骚动。 一个身穿黑色燕尾服的高大男子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了宴会厅。 “哇哦!” 端着酒杯的占卜师福灵发出了一声小小的惊呼,“又是个大帅哥。” 说着,她的裙摆轻盈一荡,纤腰一扭,就要朝那新来的参赛者款款而去。 然而有人比福灵更快。 沈莳拨开人群,一个箭步冲到了燕尾服帅哥面前,朝他伸出手,笑得一脸灿烂: “你好,我叫沈,很高兴能认识你!” 刚走进宴会厅的帅哥先是一愣,随即绽开一抹浅笑。 他很自然地回握住沈莳的手,嗓音低沉,语调温柔,“你好,请叫我Lan。” ——— 9月14日,星期一,早上十一点整。 十个参赛者全员到齐。 在正式开始拍摄宴会场面之前,导演叫了个暂停,让所有参赛者围成一圈,听他做最后的布置。 根据沈莳拿到的台本,或者该说是拍摄流程表,接下来的宴会便是第一场“凶杀案”的序幕。 他们在吃喝玩乐交际应酬抢镜头之余,还得随时打起精神,准备应対他们的第一个挑战。 “各位,等会儿你们散开来,多在宴会厅里走动一下,不要挤在一起。” 导演対十名参赛者交代道: “尽量多和其他选手交流,聊一些有趣的话题。” 他笑着指了指布置在宴会厅各处的摄影机: “这样我们才能够拍到足够精彩的画面。” 参赛者们几乎都是很有镜头经验的网红,社牛属性满点,自然很配合地起哄,表示一定满足导演的要求。 导演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宣布宴会场景正式开拍。 宴会从开香槟开始。 律师安东尼熟练地起开香槟瓶,十个人围成一圈,举杯欢呼,庆祝相遇,再一饮而尽,场面热烈而欢乐。 然后众人散开,在宴会厅里游来荡去,吃东西的喝酒的聊天的,好像当真在参加什么社交聚会一般。 唯独沈莳哪里也不去。 他就跟在吴景澜身后,仿佛一条甩不脱的尾巴。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小沈用大召唤术召唤了自己的发(老)小(攻)XD~ 不用特地花时间记其他参赛者的名字,反正一集死一个,很快就会减员的! 第211章 6.杀人不难-02 吴景澜在这个副本里的身份, 是一个天才人工智能设计师,年纪轻轻就当了大老板,资产对绝大部分的人来说是个惊人的天文数字。 这样一个身家丰厚的青年实业家来参加游戏, 为的自然不是那区区三十万奖金。 事实上吴景澜的公司也是节目的赞助商之一,他与ACB电视台有合作, 这次既是金主爸爸, 又是参赛者,亲身出镜给自己的公司打广告拉宣传,也算是很拼了。 能挤进热门真人秀的参赛者多多少少都有些娱乐圈的关系,各自有相熟的“内线”, 早听说了第二季里有吴老板这么一号人物——年轻、英俊、头脑超群,身家丰厚, 更重要的是,未婚且单身。 如此优秀的人物简直是钻石王老五中的顶点,若是能趁着真人秀的机会与对方发展点儿什么, 岂不是比那三十万美元的奖金要丰厚百倍? 因着这层考虑, 吴景澜一出现便立刻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特别是貌美如花的占卜师福灵和演员雪丽, 只恨自己今天的打扮不能更艳丽一点,好让吴老板一眼倾心。 然而比两位美女做得更明显的,是沈莳。 他从吴景澜出现之后就寸步不离地跟在对方身边,简直比牛皮糖还要牛皮糖。 很快的,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沈莳的举动。 摄影师拍的每一个镜头, 吴景澜身边都跟着个沈莳。 连其他人上前与吴老板寒暄,沈编剧都要像个代理人一样, 礼貌又很不识时务地插入到他们的对话之中。 导演实在看不下去了,蹲在角落里不停朝吴景澜和沈莳打手势, 示意二人分开活动,沈莳愣是假装看不懂,反而拉着吴景澜走开,到冷餐区二人世界去了。 “……” 几次想上前搭讪都被搅黄了的福灵小姐实在忍不住了。 她理了理自己漂亮的褐色卷发,给自己做了点心理准备,然后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款款朝二人走去。 这是她第四次试图让吴景澜注意到自己。 “这个,你喜欢吃吧?” 福灵才刚走到冷餐区,便看到沈莳夹起一只烤大虾,放进吴景澜的餐盘中,同时凑到对方耳边,低声说道:“等会儿‘那什么’之后,还不知要折腾到什么时候呢,多少先吃点儿垫垫肚子。” 沈莳与吴景澜咬耳朵的声音很轻,福灵当然听不见,只觉得两人那初次见面就丝毫没有社交距离的亲密情状莫名有些刺眼。 她用力捏了一下拳头,紧走两步,同时绽出一个自认为最美的笑容,“你们怎么躲在这里?一起到那边喝酒吧!” 沈莳回头,朝福灵一笑,“我们有些饿了,先吃点东西,一会儿就过去。” 说罢,他又夹起一直烤大虾,放进了自己的餐盘里。 福灵:“……” 她心说这都要开始拍节目了,谁忒么的还会在这时吃东西! 但她占卜女神的完美形象让她不能在摄影机前破防,只能保持微笑,用眼神询问吴景澜的意思。 沈莳见状,立刻揪住吴景澜的袖子,追问道:“你也饿了,是吗?” 吴景澜偏头,看着沈莳那无懈可击的营业用假笑,心想这表情可真是太眼熟了。 曾几何时,但凡两人约好了要去哪儿或者要干些什么,却有旁人临时想要加塞或者凑一份的时候,沈莳就会摆出这样的表情,毫无商量余地地替他拒绝别人的掺和。 “嗯。” 吴景澜忍住快要溢到唇边的笑意,点了点头。 然后仿佛是为了加强自己这声应答的说服力,他接过沈莳手里的餐夹,给两人的盘子都添了一块火腿蜜瓜。 福灵小姐第四次铩羽而归。 ——— 沈莳和吴景澜抓紧时间吃了点东西,垫过肚子之后,宴会厅忽然传来了音乐声,同时工作人员打起巨大的提示板,示意众人应该开始跳舞了。 音乐是抒情的华尔兹舞曲。 沈莳本身不会华尔兹,但他的人设是会跳交际舞的,人物技能会随着“前情”一并进入他的大脑,到舞池里转几个圈圈是难不倒他的。 但对沈莳而言,此时要紧的不是他会不会跳舞,而是要跟谁跳舞。 本来按照节目组的配置,男女比例是六比四,女士们又长得漂亮,无论谁跟谁搭配都能拍到赏心悦目的画面,更重要的是为之后的勾心斗角作铺垫,提前剪出个暗潮汹涌来。 果然,几位女士都下意识朝吴景澜和沈莳的方向看过来,目光隐约透着期盼,似乎都在等吴老板开口邀请自己。 然而沈莳一点都不想他家吴哥和别的人跳舞。 所谓的独占欲,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玩意儿。 若是在原本的世界里,他们两人都有自己的交际圈。平日跟哪个同事或朋友有接触都是很正常的,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只要是正常的社交尺度,彼此都不会干涉。 可他们现在在一个真人秀副本里。一切都只是系统赋予的人设罢了,一旦脱离了这个世界就什么也不是。 既然没有顾虑,又为何不能尽情表达本心? 沈莳就是不愿意吴景澜与别人共舞,是男是女都不可以, 沈莳就是想要任性地独占他家吴哥。 心随意动,沈莳忽然拉住了吴景澜的手。 “May I?” 他朝吴景澜一弯腰,行了一个标准的邀舞礼。 ——WTF?! 在场的所有人,不管是参赛者还是工作人员都用表情诠释了这个感叹句。 如此戏剧性的一幕,让节目组又惊又喜,仿佛看到话题和流量朝他们扑来,立刻纷纷将镜头怼过去,捕捉沈莳的表情和吴景澜的反应。 吴景澜万万没想到沈莳一旦没了束缚,就跟脱缰的野马似的放飞自我。 但无所顾忌的沈莳实在太可爱了。 “Sure.” 吴景澜回握沈莳的手,两人一同走向舞池。 “先说了,我只会跳男步。” 滑入舞池的时候,借两人相贴的姿势,沈莳在吴景澜耳边低语。 他知道他家吴哥一定会配合他的任性。 果然,吴景澜踩着节拍往后撤了一步,同时将手搭在了沈莳肩上。 沈莳顺势揽住吴景澜的腰,占据了主导权。 沈莳的身高有一米八出头,吴景澜比他还要高出小半个头。 两名高挑又俊美的男子用亲密的姿势相拥而舞,画面暧昧而又旖旎。 “会不会浮夸了点?” 吴景澜一边跳着女步,一边用旁人听不到,收音麦克风也收不到的音量在沈莳耳边问道。 “怕什么?” 沈莳朝导演的方向轻轻抬了抬下巴,“你看,节目组高兴得很呢!” 现在欧美的影视节目要是沾不上点ZZZQ,简直都不好意思播出来见人。 而真人秀又是最喜欢选手擦出火花,闹点儿桃色绯闻的。 现在既是同性又是绯闻,简直是双重buff,活脱脱就是现成的流量啊。 反正看节目组的表情,虽对这俩不按套路出牌的CP表示震惊,却仍然拍得很高兴。 几台摄影机全怼过来不说,场编还在导演的授意下刷刷写稿,要不是马上就要“案发”,怕不是得当场拉他们到一边独家专访。 ——— 有了沈莳和吴景澜这领舞的“出头鸟”,剩下八个人很快就男女均分,两两配对,结伴跳起了舞。 优雅的华尔兹结束,宴会厅忽然毫无预兆地暗了下去。 下一秒,舞池上的灯球开启,炫光闪烁,绚丽缤纷。 音乐再起,却切换成了激情的迪斯科。 在激昂的节奏和迷幻的灯光中,绅士淑女们开始了火辣辣的贴身舞,气氛一时间high到了顶点。 一旦跳起热舞来,沈莳就无法挡开其他人的靠近了。 好在参赛者都是有眼力见儿的。 大家看沈莳和吴景澜方才跳华尔兹时的亲昵劲儿,就下意识感觉二人气场暧昧,或许真能发生点儿什么,也就不再凑上去自讨没趣了。 一曲迪斯科跳完,音乐停了下来。 然后所有人都听到了远处传来玻璃器皿破碎的声音,以及什么重物砸落在地的响声。 ——来了! 沈莳的心脏砰砰跳了两下,借黑暗的掩护抓住吴景澜的手,用力地握了握。 下一秒,他感到手心传来了一股力量,是吴景澜回应了他。 两人在飘忽的七彩炫光中交换了一个短暂但意味悠长的对视。 “什么声音!?” “快开灯!快开灯啊!” 四周传来参赛者们有些刻意的惊呼和催促声。 灯光师打开了宴会厅的顶灯。 “欢迎,欢迎各位,欢迎各位侦探来到兰斯洛特庄园。” 这时,一把装腔作势的男低音响起。 众人循声回头,便看到一个身穿三件套制服的白发老先生从侧门处徐徐走出。 参赛者们都是看过第一季的,自然知道这是节目组安排的“管家”。 扮演管家的老先生以前可能是个话剧演员,搞不好还练过美声,说话时腔调抑扬顿挫、中气十足,胸腹腔共鸣技巧用得极纯熟,明明没有带麦,台词仍然能让所有人听得一清二楚。 “可你们难道会天真的以为,兰斯洛特庄园是什么好客的地方,会毫无代价地招待你们吗?” 第212章 6.杀人不难-03 众人都盯着管家, 等这位老先生把剧情走完。 “各位侦探,尊贵的客人们,你们会在这里享受美味的食物, 住舒适的房间,作为交换, 你们要时刻面对死亡的威胁。” 管家优雅地从袖中抽出一个纸卷, 展开来。 “接下来,我代表我的主人,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挑战你们。” 他说道: “你们会一个一个地被我杀死。若不想成为我的猎物, 唯一的方法就是查出死者是如何遇害的,并找出谁是我的行凶代理人。” 在这里, 管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沉声道: “现在,开始行动吧, 迎接你们的第一个挑战!” 管家表演完毕, 一旁的副导演已举起了提示板, 上书:看看你们之中少了谁。 众人照办。 果然, 原本十名参赛者已在不知不觉中只剩九人了。 美艳动人的演员兼模特儿雪丽不晓得什么时候不见了。 众人连忙装出着急寻找的样子,一边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离开宴会厅。 宴会厅的门外是一个圆形的门廊,两侧各有一道楼梯,分别通往二楼和三楼的走廊。 楼梯下方的空间被布置成休闲茶座, 有吧台、酒柜和舒服的沙发与精致的大理石餐桌, 若是在这里喝上一杯,一定是非常惬意的享受。 然而现在, 茶座区里躺着一具“尸体”。 节目组的特效化妆师极其牛逼,死亡妆画得特别逼真。 逼真到第一季播出时就有观众以为参赛者们真的死了, 还得“死者”本人在线澄清,证明这只是节目效果罢了,整个录制过程没有任何人或者动物受到伤害。 现在,沈莳亲眼见识到了本节目的特效化妆师到底有多牛逼。 美丽的雪丽以仰面朝天的姿势躺在地上,她的一只高跟鞋掉了,白皙修长的双腿以扭曲的姿势蜷曲在鲜红的礼服裙摆下方,金发散乱,似铺洒在身后的黄金毯子,蓝眼睛闭起,脸色苍白如纸,嘴唇已无血色。 “尸体”的正前方是一个酒柜,酒柜下面有一把倒塌的矮梯,而死者脚边有一瓶碎掉的红酒,酒液四溅,染湿了她的裸足。 要不是距离够近时能察觉雪丽胸膛在微微起伏,也能看到眼球在眼皮下轻轻转动的话,沈莳真要以为躺在那儿的是一具真正的尸体了。 众人按照台本的描述,环绕在雪丽美丽而诡异的“尸体”旁,作惊恐震撼状。 随后,导演喊了卡,示意清场。 倒地装死的雪丽从地上爬起来,蹬掉剩下的一只鞋子,换上厚底拖鞋,以免踩到满地碎玻璃。 然后她朝众人抛了个媚眼,跟着工作人员往停尸间去了。 剩下的九个玩家则被领到起居室,准备在那儿拍摄下一幕。 ——— 起居室里有四个沙发,一长三短,刚好能容纳九个人。 这里的所有参赛者都是看过第一季的,多少知道规则,在寒暄和宴会的时候就有意识地拉拢同盟,为的正是即将到来的分组。 沈莳注意到,占卜师福灵、摄影师黛丝、大学生保罗和律师安东尼似乎已然结成了同盟。 他们一进起居室就很自然地霸占了四人座的长沙发,还互相交换了几个眼色。 拳击手泰森独自坐到了角落的双人沙发上,表情凝重,目光在众人身上梭巡,似乎在寻找自己的未来盟友。 暮山紫则坐在靠近茶几的另一张双人沙发上。 为了不引起其他玩家的警惕,他和沈莳已然达成了默契,从碰面开始就假装根本不认识,全程没有自我介绍之外的交流。 前警花芙萝拉左右看了看,在暮山紫和泰森两个选择中犹豫了两秒,最后选了刚才跟自己一起跳过华尔兹的冷面酷哥记者暮山紫。 如此一来,起居室里就只剩下一张单人沙发,以及泰森旁边的空位了。 若是按照常规的社交礼仪,沈莳和吴景澜就该分开,一人一边坐到剩下的座位上。 然而沈莳根本不打算按常理出牌。 他拉着吴景澜到了剩下的那唯一的单人沙发前,按着他坐下,然后靠坐在了沙发的扶手上。 众人:“……” 导演指挥摄影师给他们二人来了个意味深长的长镜头,然后才朝管家点了点头。 管家上前一步。 “为了查清雪丽的死亡原因,你们需要进行现场调查。” 他对众人说道: “这里有三个区域,分别是已知的雪丽最后停留过的地方,她陈尸的地点,还有停尸间里的她的尸体,都能为你们提供破案的线索。但你们每个人都只能选择前往其中一个。” 管家刻意顿了顿,“现在,你们有五分钟的时间,决定自己要前往哪一个区域。” ——果然。 这是《杀人不难》的标志性套路,也是第一季争议最多,但也最受欢迎的特色,节目组肯定是要搬到第二季继续用的。 这时,沈莳假装不在意地往暮山紫那边瞥了一眼。 他听到警花芙萝拉低声问暮山紫,“你打算去哪呢?” 暮山紫淡淡地朝沈莳扫了一眼,又平静地移开,像在回答芙萝拉的问题,“去停尸房吧。” ——机智! 沈莳对这个搭档很满意。 他转向吴景澜,俯身在他耳边低声问道:“Lan,陈尸地和最后停留的地点,你想去哪里?” 吴景澜作为人工智能小兰的时候,当然是在《百鬼山守则》里见过暮山紫的长相的。 沈莳知道平常小兰的芯子里是他家吴哥,二人一同看的《杀人不难》第一季,他去酒吧找帮手的时候,还特地把小兰叫出来在旁边看着。 所以沈莳当然清楚吴景澜知道那个叫“Chan”的混血律师就是他们小联盟里的第三人。 然而吴景澜还不晓得自己掉了马,为了不OOC,他不能让自己看起来认得暮山紫,于是只谨慎地点了点头,认真思考了一下,反问:“只能二选一吗?” “嗯。” 沈莳笑着回答:“我认为最好是这样。” “行吧。” 吴景澜也不问为什么,想了想,回答: “那我选雪丽的最后停留地点好了。” 三人组就此隔空协商好了分工,效率高得令人吃惊。 五分钟很快过去了。 参赛者们决定好了各自的去向。 占卜师福灵、大学生保罗和吴景澜即将前往雪丽的最后停留地点;女警芙萝拉、律师安东尼和沈莳要去陈尸处;而摄影师黛丝、拳击手泰森和暮山紫则要去检查死者的尸体。 现场调查正式开始。 ——— 雪丽已知的最后停留过的地方,是她的房间,城堡二楼的203房。 占卜师福灵、大学生保罗和吴景澜在一个女仆打扮的工作人员引领下来到203室门前。 这个房间是扶手楼梯右侧的第一间,装修与其他参赛者的大致相同,是维多利亚式的复古风,有绸缎的床单和被套,精致的刺绣桌垫和厚天鹅绒质的窗帘,入镜显得很有格调。 三人走进203室,左右四顾。 福灵和保罗已然结盟。 不过两人显然都不太会应付这样的场面,新手上路第一回 ,很有些麻爪儿,竟然像商量好了一样缀在了吴景澜身后,等着看他要干嘛。 吴景澜倒是对此相当泰然。 他不在乎自己找到的线索会不会被另外两人偷觑了去,大大方方地开始检查房间。 房间内部很整齐,没有打斗过的痕迹。 床铺是铺好的,连床尾巾都没掀开,显然还没有人在上面睡过。 整个房间最显眼的地方,是凌乱的梳妆台。 吴景澜径直朝梳妆台走去。 梳妆台上有一个打开的大化妆包,许多瓶罐、管子和盒子被取了出来,大小五六把刷子摊在桌上,大多顶部都沾着粉末,显然是刚刚才被物主使用过的。 “哎呦!” 占卜师福灵敏锐地感知到了什么,低低地叫了一声。 吴景澜和保罗都回头看她。 福灵嘴唇张开,似乎想说些什么,但随即意识到不能把情报透露给对手知道,连忙住了嘴,只用力地朝保罗挤了挤眼睛,意思是出去再说。 吴景澜当然看到了两人的交流。 不过他什么都没问,淡淡地移开了目光。 除了凌乱的化妆品之外,桌子的角落里还有一瓶粉红色的香槟,旁边有一只杯子,酒杯底下压着一张卡片。 卡片用漂亮的花体字写了一句话: 【赠给最美丽的天使雪丽,请品尝这来自天堂的甘霖】。 若是按正常人的逻辑,在房间里发现一瓶莫名其妙的酒,还附带一封措辞诡异的信,不立刻报警都算客气了,怎么可能真打开来喝? 但这是一个娱乐性质的真人秀,雪丽又是剧组雇的演员,当然得按剧本来演。 所以酒瓶是开过封的,旁边有一只高脚玻璃杯,只剩杯底一小层残液,杯口还有个口红印子,雪丽死前应该曾经用这个酒杯喝过香槟。 吴景澜拿起酒杯,轻轻晃动里面残留的酒液。 借着台灯反射的光照,他看到杯底有一层半透明的结晶颗粒。 ——不用问,这肯定是一杯加了料的香槟。 第213章 6.杀人不难-04 检查完房间, 吴景澜又进了浴室。 占卜师福灵和大学生保罗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也急忙挤了进去。 分配给参赛者房间都配有一个独立的卫浴间,丽莎的203房自然不例外。 浴室的装修是与房间风格相符的复古和华丽, 洗漱台很大,镜子有一圈紫罗兰的浮雕。 浴室有被使用过的痕迹。 淋浴间的地板是湿的, 浴巾歪歪扭扭地挂在架子上, 摸上去有些微的湿润感。 吴景澜往脏衣篓里看了看,果然看到一套换下来的便服。 “……” 忽然,某样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吴景澜将手伸进脏衣篓里,从一件女式西服外套下方抽出了一条灰色的毛巾。 福灵和保罗机灵极了, 立刻一左一右扑过来,伸着脑袋去看。 “这条毛巾怎么了?” 福灵还故作天真地眨了眨眼睛, “有什么不对吗?” 吴景澜笑了笑,淡淡回答:“毛巾是用过的。” 保罗伸手摸了摸,“确实, 它是湿的。” 福灵左右看了一圈, 结合周遭的环境做出了自己的判断:“雪丽出席宴会前洗过澡吧。” 她认为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信息, 所以随口说了出来。 “大概吧。” 吴景澜说着, 将湿毛巾丢回了脏衣篓里。 他检查毛巾时的动作很巧妙,当福灵和保罗挤过来时,他用手掌挡住了毛巾角落的一抹明亮的橘红色。 那是口红蹭在上面留下的痕迹。 当然,这个发现就没必要告诉那两人了。 其后的五分钟里, 三人没有在房间里找到更多的线索了。 这时工作人员提示搜查时间到了, 示意他们从房里出来。 吴景澜转身走出203房。 他的脚上穿着皮鞋,还是手工定制的款式, 鞋跟踩在地砖上会传出响亮而好听的脚步声。 不过雪丽的房间里铺了很厚的地毯,吴景澜在屋里走动的时候, 几乎没有一点儿动静。 然而当他踏出房门的瞬间,脚落在了走廊的木地板上,便是一声清脆的“哒”。 吴景澜的脚步顿了一下。 他抬头四顾,随即发现了刚才没注意到的疑点。 若是吴景澜的记忆没有出现偏差的话,他分明记得自己先前上楼放行李的时候,整层走廊都是铺着红色的薄短绒地毯的。 然而现在,从201房到203房,足有十米的距离,二楼这段走廊上的地毯不知何时被撤走了,反倒是稍远处,另一条楼梯对应的204到206房,走廊上的红毯还好好地铺着,与他记忆中的情形相吻合。 吴景澜微微蹙起了眉。 “Lan,快点儿。” 工作人员在旁低声催促。 吴景澜点了点头,不再耽搁,顺着铺了红地毯的楼梯往下走。 ——— 在吴景澜调查203房的时候,沈莳也在调查雪丽陈尸的休闲茶座区。 和沈莳一同调查这一区域的是前女警芙萝拉和律师安东尼。 与不知不觉成为主导的吴景澜不同,一进节目组就忙着勾搭帅哥的沈莳看起来简直就是个来凑人数的废物点心。 芙萝拉和安东尼仿佛约好了一般,很自然的就无视了他的存在,二人走在前面,一边调查一边交谈。 “通常而言,死亡现场能给我们最多的线索。” 芙萝拉左右检视着犯罪现场,目光锐利,颇有昔日办案的风采,“好了,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雪丽的“尸体”已经自己长脚走了,现场就剩下一个用□□笔勾画出来的人形轮廓,显示死者遇害时的姿势。 休闲茶座区是供客人休息、聊天用的,其作用相当于酒店大堂必备的咖啡厅。 只是这里除了可以泡茶泡咖啡的水吧之外,还能提供各种贵得要命的好酒。 雪丽的“尸体”刚才就倒在高高的酒柜前,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斜躺在柜子和大理石餐桌的夹角处。 在酒柜下方有一瓶摔碎的红酒,还有一把木制的三级小梯子,就是图书馆里面经常能够看到的那种供人拿取高处的书本的木梯。 然而现在那把木梯仿佛被什么重物狠狠压过一般,一条腿儿从中一折两半,让整把梯子倒下之余,呈现出诡异的“Z”字折角。 因为这是整个现场最显眼的证物,芙萝拉、安东尼和沈莳三人都直奔它去了。 “看,这里。” 芙萝拉将梯子翻过来,似乎不打算向另外两人隐瞒自己的发现。 “椅子腿被人锯断了。” 就如警花所言,椅子腿显然被动过手脚,它被人用锯子从中斜四十五度锯成两截,只要有重物压上去,就必定会垮塌。 沈莳:“……” 看现场情况,很难不让人觉得雪丽是爬到梯子上取高处的红酒,然后梯子塌了,她便摔了下来…… 他站起身,朝稍远处的大理石餐桌走去。 芙萝拉比他更快。 女警紧走两步,抢在他的前面凑到餐桌前。 果然,在凸起的桌角处有一块凝固的血迹。 暗红色的血液粘附在白色的石头上,红白的色彩显眼而又分明。 一时间,三人都不说话了。 他们表情肃穆,似乎都在思考这块血迹的意义。 这时,律师安东尼注意到大理石餐桌上还放了一张金色的卡片,便伸手拿了起来。 卡片的设计非常精致,其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写了一句话: 【亲爱的天使雪丽,你已经品尝过了天堂的滋味,何不试试地狱的诱惑?】 安东尼用抑扬顿挫的音调,将这一句话一字不差地念了出来。 毕竟这可是真人秀,胜利固然重要,画面好看也很关键,像这种瞒不住人的线索,藏着掖着毫无意义,还不如主动争取些台词和镜头,表现得越抢眼,就越有可能得到节目组的爱,多苟些时间。 “天堂……地狱……?” 芙萝拉左右看了看,“难道是指那个?” 她的手指朝地板一指。 在勾勒出“尸体”轮廓的白边框旁就是那只摔碎的红酒瓶,红酒瓶上贴着标签,上书“Temptation of Hell”。 “我——明白了!” 安东尼眼前一亮,右手握拳,在左掌中猛地敲了一下。 沈莳和芙萝拉朝他看去,安东尼连忙笑着摆了摆手,“不能说,不能说,要保持神秘感。” 警花小姐不满得睨了律师先生一眼,挑衅道:“你这样可一点儿都不绅士啊!” 安东尼只是呵呵地笑着,恭维道你可是专业的,肯定比我更清楚案情云云。 两人一边拌嘴一边去检查水吧了。 沈莳趁着二人没有注意他的机会,来到碎掉的酒瓶前,拿起贴着“Temptation of Hell”标签的那半只破瓶子。 那标签极其华丽,与桌上的卡片一样描画着一圈精致的铂金色花边。 沈莳的指节捏住标签翘起的一角,轻轻一揭。 自粘胶便被他掀开了,露出了底下另一张标签——那是一张简单的炭笔素描,画了一匹奔跑的骏马。 沈莳:“……” 他抬头朝酒柜看了一眼,心里便有数了。 酒柜的第二格放了一排起码三十瓶酒,大大小小,高低错落,乍看让人只觉眼花缭乱。 而在最靠内侧的角落里,静静地竖着一瓶红酒,它标签的式样,跟它手里那只瓶子上被藏起来的那张奔马图一模一样。 ——原来如此。 他想: 原来只是这么简单的圈套吗? ——— 同一时间,城堡西侧的地下室中。 这里被节目组临时改造成了停尸房,除了没有如同真正的停尸房那样冷得像冰窖一样之外,视觉效果还是很仿真很能唬人的。 雪丽就躺在一张平板车床上,双目紧闭,假装自己是一具尸体。 选择检查“死者”遗体的是摄影师黛丝、拳击手泰森和暮山紫。 “尸体”仍然穿着舞会时的那条鲜艳又性感的红裙,掉了一只高跟鞋的脚上,肉色的丝袜被碎玻璃划破了,露出比丝袜还要白皙的皮肤。 除此之外,死者的两只脚上都沾了红酒的酒液,星星点点散落似淡粉色花瓣。 “你们看,致命伤在这里。” 摄影师黛丝在人类学研究所里工作过好些年头,别的不说,起码架势是很能唬人的。 她小心翼翼地将雪丽侧过去,露出了后脑处的“伤口”。 不用问,那伤口是节目组特效化妆师们的杰作。 他们调的血浆颜色很准,质地也半干不稠的,黏糊糊结在雪丽柔软的金色卷发上,看起来真是像极了真正的血块。 当然,特效化妆师再牛逼也不可能搞出颅骨骨折的特殊手感来,只能由工作人员在旁举牌子提示:【枕骨骨折】。 黛丝瞥了眼提词板,假装一边触摸伤口一边说道:“枕骨骨折了。” 接下来,众人又检查了“尸体”的其他部位。 他们在雪丽的唇边发现一条很细的浅色织物的纤维,又在她的指甲里找到眼影的闪粉,裙摆处还有不知道何时蹭上的一块灰尘。 大约是为了给参赛者一个适应游戏节奏的机会,第一个案子的尸体情况比暮山紫想象的简单。 三人很顺利地在十分钟限时之内检查完了尸体,自觉没有什么遗漏了。 一个侍女站在停尸房的门边等着他们。 见他们出来,微微一欠身,表情平淡地说道: “接下来,请三位跟我一同回到起居室,其他几位侦探正在那儿等着你们。” --------------------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三个现场的线索已经提供给大家啦,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试着还原真相,应该比前面那些一整个的剧本杀容易很多! 第214章 6.杀人不难-05 9月14日, 星期一,下午两点二十分。 距离正式开机已经超过四个小时了,不管是节目组的工作人员, 还是一直在镜头前的九名参赛者都难免感到了疲倦。 导演宣布休息半个小时,并给众人端出了不知算是午饭还是下午茶的一顿, 只是吩咐休息期间禁止交流与调查有关的情报。 玩家们都又累又饿, 既然用不着顾忌摄影机前的形象,都有点放飞自我,很没仪态地瘫坐在各个角落里,默默地吃喝起来。 沈莳拿着两份三明治坐到吴景澜身旁, 将其中一份递给他。 吴景澜不用拆开包装纸就知道,那肯定是自己喜欢的馅料。 “谢谢。” 他微笑着朝沈莳道了谢, 还给他一瓶罐装咖啡当谢礼。 两人就挤在角落的小桌旁,亲昵地吃着东西。 “现在镜头没在拍你呢,放松点吧!” 旁观了许久的占卜师福灵实在有点看不下去了。 她身为一个靠出镜红起来的网红占卜师, 参加真人秀或是综艺节目的经验比这里的所有人都丰富, 自然深知各种流量套路。 通常情况下, 上综艺时趁机谈对象玩暧昧的艺人很多, 毕竟没有比组CP更能快速聚拢人气的方法了。 尤其是一些实力不咋样,但胜在颜值够亮眼的选手,都会想办法攀一个实力派,这样节目组会看在话题度的份上, 故意放水或是春秋笔法一下, 把原本应该早早淘汰的炮灰多留几集。 至于说节目里的CP有几对能成的,福灵就表示呵呵了。 反正大家都是逢场作戏, 演给观众们看的而已。 福灵觉得沈莳肯定又是一个打算靠傍大佬组CP上位的小碧池,只不过比其他选手更迫不及待罢了。 现在眼看着休息时间这小子还这么拼, 时时不忘往吴老板身边凑,忍不住开口嘲讽道:“省点儿力气,等会儿开机了再演。” “谁说我在演了?” 沈莳一点也不觉得生气,一边拆开三明治的包装纸,一边笑眯眯地回答:“我是真喜欢Lan啊。” 他笑着抬头,一双眼弯的像月牙一样,用半是调侃半是认真的语气对吴景澜强调了一遍,“我喜欢你,一见钟情。” 吴景澜:“……” 他心说小骗子,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屁孩呢。 但或许是沈莳那闪闪发光的笑靥实在太可爱了,又或许是如此直白的“喜欢”二字带着直击人心的魔力,吴景澜心中一片柔软,甜得不像话,又隐隐透出得偿所愿的酸楚。 他低低地“嗯”了一声,唇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伸手揽过沈莳的肩膀,低头在他的鬓角处贴了一下。 那是一个只碰触到发丝的亲吻。 沈莳却愣住了。 “哦艹,你们竟然是玩儿真的!” 占卜师福灵翻了个白眼,站起身走开了。 沈莳:“!!” 他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把揪住吴景澜的衣袖。 “喂!” 沈莳急切地问:“你也喜欢我,对吗?” 吴景澜没想到沈莳在剧本杀世界里折腾了几个副本以后,就把从前两人相处时的矜持傲娇统统丢到了爪哇国,一重逢竟然会如此的迫不及待,连半天的时间都忍不了,仓促地就要确定关系了。 “喂……” 吴景澜左右看了看,凑到沈莳耳边,压低声音,一股双关地提醒他:“你太着急了吧?” 沈莳抓住吴景澜的袖子,仍然不肯松手,“那等晚上?今晚呢?” 吴景澜简直要哭笑不得了。 附近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都好奇二人悄摸摸在干些什么,纷纷将探寻的目光往他们身上瞟。 “再说吧。” 吴景澜像从前一样,伸手揉了揉沈莳的头发,然后指了指手中的三明治,将先前宴会时沈莳的提醒还给了对方。 “现在,抓紧时间先吃点东西。” ——— 下午三点整,真人秀继续开拍。 接下来要拍的是众人互相交换情报,讨论案情的一幕。 换而言之,节目组要拍参赛者初次结盟的经过。 这一轮一共九个玩家,三个现场,每一个现场都有三名玩家检查过。 若在理想情况下,九个人应该分成三组,自此结成三个同盟。 不过福灵、安东尼、黛丝和保罗在宴会上就提前做了PY交易,剩下五个人若是再分成两组,就必然有人要落单了。 按照前警花芙萝拉先前的构想,自己应该与曾和她跳过舞的暮山紫结盟,再拉上不太擅长交际的拳击手泰森,三人联盟就齐活了。 至于剩下那俩一开场就忙着组CP炒绯闻的狗男男——管他们去死!让他们缺现场少线索,早早被淘汰出局才好咧! 但事情并不如芙萝拉料想的那般如意。 最麻烦的地方在于,暮山紫和泰森居然毫无默契地选择了同一个现场,一起去看尸体了! 如此一来,即便芙萝拉出手拉拢了暮山紫和泰森,他们仍然少了一个陈尸地。 去看陈尸地的只有吴景澜、福灵和保罗,芙萝拉感到万分纠结。 如果可以,这三人她当然是想要吴景澜的,再不济保罗也凑合。 但如果律师安东尼的四人联盟关系牢固,她争取不来保罗,吴景澜又被沈莳绑定了的话,便也只能捏着鼻子和沈莳这个小碧池组队了…… 芙萝拉越想越憋屈,但又没别的办法,只得把心一横,站起身,打算去和沈莳聊聊。 可惜沈莳根本不给她行动的机会。 因为他已经拉着吴景澜,直奔暮山紫去了。 同为来自“愚者之都”的剧本杀玩家,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的演技都是经过好多次剧本磨砺的,不说炉火纯青,应付个真人秀肯定绰绰有余。 沈莳假装他们先前毫无关系,在节目组镜头的监视下,与暮山紫摆事实,讲道理,说你看我们这儿刚好三缺一,你又是去看过尸体现场的,咱们凑一凑就再合适不过了,怎么样,接受我们的邀请吧? 暮山紫当然是要顺水推舟答应的。 然而一旁的芙萝拉不干了。 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挡在了暮山紫面前。 “等等,Shan,你可别抢我队友!” “队友?” 沈莳转向暮山紫,“真的吗?” 暮山紫一摊手,诚实地回答:“没有,她没邀请过我,我也没和她做过任何约定。” 芙萝拉的脸一下子就拉长了。 沈莳估计今晚单人采访时,警花小姐肯定要对他们大肆吐槽,说他们没风度或是见风使舵云云了。 但他们又为什么要在乎其他人怎么想呢? 沈莳笑着搭住暮山紫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你看,我们三人,三个现场都有了,可不就是刚刚好了嘛!” 芙萝拉被狠狠地噎了一下。 她飞快地意识到自己原本想取得的领导者地位彻底泡汤了,但若是不向这个小白脸妥协的话,她甚至可能连三个现场的情报都凑不齐,第一关就要面临淘汰的风险。 警花小姐能屈能伸,立刻克制住自己想翻白眼的冲动,诚恳地请求道: “那也算我一个吧?我查案子很有经验的!” “对不起,还是算了吧。” 沈莳仍然笑得灿烂,说出来的话却很欠打: “毕竟我们都是竞争对手,还是保持最少的人数比较好,没必要再增加队友了。” 芙萝拉:“……” 这话实在槽点太多,芙萝拉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吐起。 要不是为了维持自己睿智聪明的才女形象,她真想一手薅住沈莳的衬衣领子将人拉过来,质问你这小子哪来的自信,现场调查有你就够了? 然而芙萝拉随即意识到沈莳的自信从何而来了。 沈莳一进真人秀就很强势也很主动地抢先绑定了吴老板,这样当他需要分组的时候,只需要多拉一个人就可以了。 如此一来,别的玩家想要跟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组队,要么就加入他们,要么就只能同时接受两个人,而且还得他们同意才行,实在很难从这狡猾的小子身上占得一丁点儿便宜。 芙萝拉的额头流下了冷汗。 她转头去看拳击手泰森,却见那高大的黑人帅哥已经与律师安东尼他们小组聊作了一堆。 沈莳在一旁好心地提醒道: “再不过去可就太迟了哦。” ——是啊,再不过去就要落单了! 芙萝拉一咬牙一跺脚,不再与沈莳等人纠缠,转身直冲着那扎堆的五人去了。 ——— “芙萝拉,你不觉得我们这里人太多了吗?” 听完警花想要加入的要求,律师安东尼苦恼地蹙起了眉,仿佛非常为难的样子。 “不,我不认为。” 芙萝拉已经想好了说辞。 “你看,现在情势很明朗了。” 她朝正往起居室出口走的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一指,“他们三个已经组队了,而且看Shan的意思,是不会再让别人加入了。” 芙萝拉道,“这样一来,只要我们第一关同心协力,将他们之中的随便一个人刷掉,那么剩下的人就无法调查全部的现场,肯定很快就会遭到淘汰!” 安东尼眯了眯眼,“你的意思是,我们先联手刷掉他们?” 第215章 6.杀人不难-06 “对, 我们六个先合力淘汰Shan他们三人!” 芙萝拉一点头,“这样一来,起码有三天夜晚, 我们是安全的。” “可到了第四场呢?” 一旁的大学生保罗忍不住问道:“难道我们还要起内讧吗?” 占卜师福灵小姐抬手就给了保罗一个肘击,示意他闭嘴。 确实, 就算一切顺利, 要把沈莳三人都挤出局也得是三回合以后了,到时候各人能力如何,谁是王者谁是青铜大家也该心里有数了,要如何合纵连横, 到那时再论也不迟。 打定主意,众人不再浪费时间, 迅速结成了六人联盟,交换目前所得的情报。 他们决定从验尸情况说起。 “尸体的致命伤在后脑处。” 摄影师黛丝首先说道。 她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后脑枕部,“大约在这个位置, 头骨骨折了。” “嗯, 那就跟我们的现场对得上了。” 律师安东尼回答, “我们发现梯子被人动过手脚, 一条腿被锯子锯断了。她倒地的地方有一张大理石的餐桌,餐桌的桌角上有血迹。” 他转头去看芙萝拉,“对吧?” 芙萝拉点了点头。 “我记得我们发现雪丽的尸体时,她是平躺在地上的吧?” 拳击手泰森仰面朝沙发上一倒, “如果是这个姿势, 应该会正正好磕到后脑。” 律师安东尼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这么说,雪丽应该是爬到梯子上取红酒的时候, 梯子塌了下来,她摔倒时刚好在桌上撞到后脑, 才会不幸身亡的?” 他说着微微蹙起眉,“可这是不是巧合了一点?” “不会。” 警花芙萝拉摇了摇头,“不要忘了那瓶‘地狱的诱惑’。” 虽然从前当过州警,但现在的芙萝拉是个流行小说家。 比起现实生活中严谨写实且绝大部分不存在阴谋诡计的案子,她觉得自己更了解这种悬疑推理节目的套路。 说什么从高处摔下来万一死不了怎么办? 悬疑小说家会告诉你们,凶手计算过芙萝拉的身高,让她在特定的地方取特定的酒瓶子,再把边缘坚硬且锐利的大理石桌子摆放在适当的位置,这样当梯子塌陷,受害人摔下来时,就会准准地撞到脑袋,并因此伤重身亡。 ——万一失败了会怎么样? 别问,问就是这不是成功了吗! 反正剧情是这么编的,扮演尸体的雪丽也不可能跳起来抗议。 “‘地狱的诱惑’?” 占卜师福灵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特别关注的领域,“我们在她的房间里发现了‘天堂的甘霖’呢!” 说罢,她忙不迭将自己在203房里看到的香槟酒的事说了出来。 “她的梳妆台上有好些化妆品。” 接着,福灵又补上了自己关于雪丽行踪的一番推测: “我猜她可能是在舞会途中回房间补妆,结果看到了桌子上的香槟,才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行动的。” “原来如此。” 芙萝拉明白了,“凶手先在203房里放了一瓶很棒的香槟,让雪丽喝下之后,又引导她到休闲茶座区去,拿酒柜高处的‘地狱的诱惑’。但雪丽不知道梯子是被动过手脚的,她一踩上去梯子就塌陷了,结果摔下来,不幸在大理石餐桌上撞到了头……” 她一摊手,“就这样死了。” 众人连连点头。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 泰森一拍脑门,“当时音乐一停,我听到有重物的落地声,还有玻璃打破的声音……” 他想了想,“重物落地应该是雪丽从梯子上掉下来吧?那玻璃碎裂的声音就是打破酒瓶了!” 众人纷纷表示同意,感觉这个推理合情合理,符合逻辑。。 “可是……” 这时,保罗忍不住提出了一个疑点: “我和芙萝拉发现雪丽的香槟酒杯里有一点残留的结晶体……那又该怎么解释?” 他说完,转向占卜师小姐,“对吧?芙萝拉,你也看到了吧?” 芙萝拉这才想起自己几乎忘了这件事。 “唔,你说得对。” 她看向几个伙伴,“雪丽的香槟杯子里确实好像是有那么一些结晶。” “……” 众人都沉默了。 他们压根儿不知还有这一茬。 若是按照刚才那一套推理,香槟酒杯里根本没有加料的必要。 就在律师打算仔细询问那所谓结晶的具体情况时,一位女仆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他们的桌子旁边。 “各位贵客,时间到了,请跟我来。” 讨论到此为止。 ——— 虽说节目组对外宣传是一天一个案件,然而事实上,一天一个案件根本是不可能拍完的。 别的不说,若真按照一日一案的进度来拍,光是布置场景就能累死道具师了。 事实上,沈莳拿到的拍摄进度表,一个案件的时间预算是三天。 所以当第一场讨论结束,第一天的集体拍摄部分也就完了。 晚餐是自由活动时间。 除了不允许讨论案情相关问题,其余随便各人自由发挥,但会有定点摄影机以及移动摄影师随机跟拍,拍到的内容可能会被剪进正片里,也可能会被用作花絮。 虽然仍摆脱不了镜头的追踪,但参赛者们都纷纷松了一口气。 距离晚餐时间还有四十分钟,大家都打算回房,洗漱换衣,把穿了一天的礼服换成舒适轻便的便装。 节目组给参赛者们安排的房间按男女分开楼层。 女士们的房间在二楼,男士们的房间在三楼。 沈莳的房号是301,与303的吴景澜隔了一个302的泰森。 这让他稍有些遗憾。 因为这就意味着在没有手机的现在,他不能靠敲墙与对方私联了。 是的,他们没有手机。 根据真人秀的国际惯例,拍摄期间参赛者禁止携带手机。 这一是为了让玩家们保持专注和投入;二是为了不让玩家以各种傻逼方式对外剧透;三也是为了公平公正,以免遇到困难你直接谷歌百度,甚至来个场外求助什么的。 尤其当这个节目一群网红扎堆的时候,节目组更是不得不防。 吸收第一季有人偷渡手机进场的经验,《杀人不难》在第二季时提高了安检强度,不止用X光机和金属探测器搜检过参赛者们的私人物品,还在庄园各处安装了信号屏蔽装置,确保玩家们全程保持与世隔绝的状态。 ——唉,这还不如在剧本杀里呢! 沈莳一边在心中吐槽,一边脱下折腾了一日衣摆已经皱皱巴巴的衬衣,伸手去试了试水温。 从进入这个世界开始他就发现了。 大约因为这是一个奖励关卡,不算真正的副本的关系,他既不能打开系统控制面板,也不能唤出小兰,除了脑中多了份“前置剧情”之外,他的状态与正常人毫无差别。 不过也多亏是在奖励关卡中,他才能与吴景澜见面。 沈莳不知道在他家吴哥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根据这段时间观察的结果来看,非要形容的话,有点像是网游里的特殊账号,比如说测试或是比赛用的那些。 它们被封停了某些功能,但号又确确实实还存在于系统中。若是想拉他进副本是不能了,但像这种奖励性质的关卡,却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原本沈莳邀请吴景澜的时候,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思,在邮件APP里搜了他家吴哥的名字,结果系统竟然真给他搜出来了,而且邀请函还显示可寄送状态。 那还说什么呢,沈莳当然二话不说就将邀请函发给了吴景澜。 然后他还很坏心眼地让小兰呆在自己旁边,观察对方的反应。 其后他的人工智能表现得十分平静,不管是和他说话也好,打发他忙这忙那也好,都和平常一模一样,没有露出丝毫破绽。 四十分钟之后,沈莳收到了系统邮件的自动回复,告诉他,对方已收到并查阅了你的邮件。 沈莳故意在披着小兰皮的吴景澜面前拆阅了邮件,然后很担心地对自己的人工智能说,也不知吴哥会不会参加《杀人不难》,万一不参加的话,那自己就要重新研究比赛策略了,唉,如果吴哥能给他一个确切答复就好了,比如回一封邮件什么的。 当时小兰只是很平静地点头附和,仿佛他真的只是一个顺着主人意思来的人工智能。 又过了二十分钟,吴景澜的“回信”便到了。 信的内容很简短也很明晰。 【玩家编号0323已接受您的邀请。】 虽然是很标准的系统措辞,沈莳依然能脑补出他家吴哥又不想让他担心,又得小心不要掉马,只能用如此疏离又公事公办的口吻给他发邮件的样子。 “啊!!” 沈莳倒在床上,大叫了一声。 尽管到现在他还弄不懂吴景澜究竟出了什么事,但现在二人能同处同一个奖励关卡,不仅可以见面、说话,还能碰触到彼此,那就比什么都重要了。 ——无论如何,一定要抓紧机会! 沈莳用力地一握拳。 机会难得,这是他盼了许久许久才等来的重逢。 不管是那十万积分,还是他家吴哥,他都势在必得,一样也不会错过! 第216章 6.杀人不难-07 9月14日, 星期一,晚上十点。 第一天的拍摄任务很紧张。 今晚虽然没有集体戏份,但要进行各种采访, 补录心理活动,拍摄实景宣传影像等等。 为了提高效率, 导演和两个副导演带着几个摄影师全员出动, 分头录制,饶是如此,九个参赛者连同扮演第一个案子受害人的演员雪丽从晚饭后折腾到将近十点钟,才算全员录制完毕。 沈莳跟着负责他的工作人员满屋子跑来跑去, 换衣服、补妆、摆造型,应对各种问题, 忙得不可开交。 反正一直到拍摄结束,导演把他放走为止,沈莳都没能好好地跟吴景澜说上一句话, 就更别指望有时间调情了。 好不容易, 第一日的录影任务全部结束, 他可以回房休息了。 然而三楼的走廊里也架着摄像机, 几个工作人员正在调试灯光。 沈莳本来想去敲吴景澜的303室,看他回来了没有。 但工作人员们已经注意到他了。 “Shan,今晚就先回你自己的房间去吧!” 其中一个漂亮姐姐调侃道: “你们要是进展太快了,我们也会很为难的, 接下来都不知道还能剪出什么噱头啦!” 饶是沈莳决定要在这个世界里放飞自我为所欲为, 脸皮的厚度也仍是有限的。 沈.童子鸡.连初吻都还在.莳灰溜溜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连给吴景澜留一张字条的机会都没有。 他在《杀人不难》里的第一日就这样过去了。 ——— 9月15日, 星期二,早上七点半。 早在一个小时前, 参赛者们房间里的叫早电话就响了,这对习惯了晚起的国家居民来说简直是地狱一般的折磨。 不过沈莳在各个世界里倒时差倒得很习惯了,一接到电话就精神抖擞地爬起来,把自己打理清爽,换了一身漂亮的服装,来到了一楼的餐厅。 有工作人员塞给他一份早餐,让他赶紧填饱肚子,并且在他吃东西的时候在旁边絮絮叨叨地交代着今天他要干些什么,如何与昨日的剧情衔接云云。 如此一个小时之后,所有参赛者就位,准备开始今日的拍摄了。 白天要拍摄的是一场“挑战游戏”。 九名参赛者集中在起居室里。 与昨日大家随便落坐不同,今日九人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组。 以律师安东尼为首的六人组占据了四人座的长沙发,而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则聚在另一边的双人座处,形成一种无形的对峙状态。 导演对此感到十分满意。 他让摄影师从各个角度多拍了几个镜头,还抓了一下众人的表情特写,这才朝扮演管家的老先生点了点头。 管家如同昨日一样从门那儿走进来,朝他们鞠了一躬。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命我转告各位贵客。” 管家念过开场白,从袖管里掏出一卷文书,展开来,用他纯熟的话剧腔念道: “侦探们,你们是否为昨日的凶案感到困扰?你们是否千头万绪,感觉知道了全部,却又不能确定其中到底有多少真实,多少虚假?” 他顿了顿: “现在,我,残酷又慈悲的Evil伯爵,决定给你们一个提示——它会引领你们扫清迷雾,走向真相!” 管家念完了文书,将它展开给众人看了看,放回到自己的袖管里,接着从侍立在旁的女佣手中的托盘上拿起九张雪白的卡片。 “各位侦探,提示的线索就在这张卡片上。” 他将卡片分发给众人,又慢悠悠地补充道: “但请记住,最终只有一个人能得到伯爵留下的提示。现在,去吧!跑吧!成为那个唯一的赢家吧!” 管家话音方落,立刻就有人动了。 大学生保罗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芙萝拉紧随其后,很快跑得没了影儿。 众人的卡片上写着一行字: 【眼见未必为真,何况不可见者?】 ——— 律师安东尼组的人已经全部离开了起居室。 沈莳却没有动。 他还在琢磨这卡片上的谜语。 若是按照字面上的意思,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眼睛”或是“盲人”之类的词。 而城堡中、庭院中,乃至整个庄园中,与这两个关键词有关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了。 很显然,隔壁组的参赛者们各自有了想法,都急着查看自己想到的物件或是地方去了。 “我去东侧的书房看看。” 这时,暮山紫也站起身,对沈莳和吴景澜说道:“那房间里有‘三不猴’的雕像,我去看看那个‘不看’。” 所谓的“三不猴”,是东瀛的一种工艺品。 三只猴子为一组,取自华夏格言“非礼勿听、非礼勿看、非礼勿言”,一只捂眼睛,一只捂耳朵,一只捂嘴巴。其中捂眼睛的那只猴子正好与“何况不可见者”相对应。 然而吴景澜却叫住了他,“等等。” 暮山紫刹住脚步。 沈莳抬起头,目光闪闪的盯着自家发小。 吴景澜破解谜题的本事,沈莳从来都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特别是带技巧性的机关陷阱,更是他家吴哥的专长。 果然,吴景澜这一次也没让他失望。 他左右四顾,确定另外一组的人没有在附近偷听之后,将沈莳和暮山紫拉到一边。 然后他从起居室的抽屉里翻出一盒火柴,划着其中一支,在卡纸下方燎了几下。 “喏,这才是‘不可见者’。” 吴景澜将燎过的卡纸给两人看。 只见原本雪白的纸面上多了一个圆形的图案,是一朵百合花与一对鹿角组成的纹章。 ——艹! 沈莳立刻懂了。 他将卡纸凑到鼻尖,细细闻了闻,果然闻到了淡淡的柠檬果香。 这忒么简直是侮辱玩家的智商啊! 而这种密室逃脱里用烂了的套路,自己刚才居然没想起来,也是笨得没法说了! 暮山紫显然也没料到答案竟然如此简单,脸微微有些发红。 “我见过这个纹章。” 他似乎想要弥补自己刚才差点犯的傻,立刻展现出强大的观察力和记忆力,“一共有两处,一处在四楼东侧的走廊尽头,窗户旁边,一处在餐厅的橱柜上。” 三人决定兵分两路,各自去查看一处,然后在门厅那儿汇合。 若按照沈莳自己的心思,他当然想和吴景澜呆在一块儿。 但这里最会解谜的是吴景澜,他不需要帮手。 为求效率,沈莳还是和暮山紫一起去四楼的走廊。 ——— 沈莳和暮山紫上楼时,远远瞥见警花芙萝拉和占卜师福灵正猫在一张矮桌前倒腾一个“真理之眼”造型的工艺品。 两位女士听到动静,还警惕地朝他们看了看。 沈莳和暮山紫并不理会她们,径直上了楼。 四楼很安静,除了跟拍的摄影师之外,没有别人和他们一起上来。 沈莳和暮山紫直奔走廊尽头,果然看到窗户旁挂了一个仿古做旧的盾牌装饰,上面的花纹跟卡纸上烧出来的隐形文字一模一样。 两人将盾牌摘了下来。 那盾牌看上去锈迹斑斑,仿佛一件上百年的古董。 两人把盾牌摆在做成烛台形状的壁灯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两个人四只眼,仔细研究了许久,愣是看不出秘密藏在何处。 沈莳低声嘟哝:“咱们这个该不会是幌子,真正的提示在Lan那儿吧?” “不,等等!” 暮山紫被坑了一次,这会儿警惕多了。 他重复了一遍卡片上的文字,“‘眼见未必为真,何况不可见者’……线索,会不会是不能用眼睛看出来的?” 沈莳抬头,“比如呢?” 两人四目相对,忽然异口同声地说道:“盲文!” ——对啊,既然不可见,那就只能用摸的了! 沈莳将手伸进盾牌底部,细细地摸索起来。 很快地,他就在盾牌的凹缝里摸到了一圈纤细的凸起,竟是一行数字。 “3、5、2……8。” …… 十分钟后,沈莳、暮山紫与吴景澜在门厅碰头了。 沈莳问:“找到了?” 吴景澜笑着点了点头。 他凑到沈莳耳边,低声说道:“花园的红色电话亭。” “明白了。” 沈莳说着,转身朝花园跑去。 ——— 沈莳经过花园前面的喷水池时,拳击手泰森正猫在池子里,不知在扒拉些什么。 他看到沈莳匆匆从自己面前跑过,先是一愣,随即迅速意识到,对方八成发现了什么线索。 看过第一季的人都知道,蹭线索的事,又怎么能算偷呢? 不管是偷听也好跟踪也好,拿到那就是我的东西! 于是泰森跨出水池,仗着自己身强体健,追着沈莳去了。 随后,他就看见沈莳直奔电话亭,拿起了话筒。 当泰森把脸贴到玻璃上试图偷窥的时候,沈莳已经拨完了号码,还笑眯眯地朝他招了招手。 “Oh shit!” 泰森沮丧地一跺脚,蹲在了电话亭旁。 他当然听不见电话筒里传来的那个由变声器加工过后的,嘶哑干瘪的电子音: 【我在香槟里放了安眠药,一整瓶。】 -------------------- 作者有话要说: 小沈:太久没玩过密室逃脱,发挥失常了= =(挽尊) 第217章 6.杀人不难-08 9月15日, 星期二,早上九点十五分。 原本解谜游戏的部分,节目组是安排了一个早上进行拍摄的。 然而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的组合实在大大出乎了关卡设计者的预料。三人在四十分钟内就结束了战斗——其中还有一半的时间花在了上楼下楼上面。 转场的布景还没弄好, 导演只能宣布参赛者们在起居室里暂时休息半小时再接着拍。 律师安东尼组的人都有些沮丧。 他们没料想到隔壁组解谜的速度如此之快,根本没给他们施展的空间, 挑战就宣布结束了。 “所以刚才那谜题到底是怎么解的?” 终于, 大学生保罗忍不住凑到沈莳三人面前,“快告诉我答案吧!” 刚才他是第一个冲出房间的,原本信心满满地觉得那所谓的“不可见”一定是挂在三楼走廊的勃鲁盖尔的《盲人引路》,还担心被其他人抢先了去, 才跑得那么急。 可他没在那幅画上找到任何线索,还在冥思苦想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的时候, 就听到了游戏结束的钟声。 这只知谜面不知谜底的感觉实在让人抓心挠肝,保罗急切地想知道沈莳他们到底是怎么找到答案的。 其他人其实也很好奇,只是刚才不好意思开口。 现在看保罗问了, 也都凑过来, 等着听解谜。 沈莳笑了笑, 朝保罗摊开手, “那张卡片还在吗?” 保罗从外套口袋里取出卡片,递给沈莳。 沈莳又问:“有打火机吗?” 安东尼掏出火机,递了过来。 沈莳便当着所有人的面,用火焰在卡片底部燎了几下, 然后还给保罗。 “Oh shit!” 保罗一看卡片上新出现的标志, 脱口叫道:“竟然是这样!” 这时旁边的拳击手泰森又问:“可你最后是去了电话亭啊!” “对。” 沈莳点了点头,又解释了一下接下来他们在两个地方找到了什么线索, 又如何拼凑出到花园的红色电话亭拨打某个号码的经过。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众人听得连连点头。 “卡片上的隐藏图案是谁发现的?” 一旁的占卜师福灵冷不丁开口。 沈莳笑着指了指吴景澜,“是Lan发现的。” 福灵:“那是谁找到那两个图案的?” 沈莳又老实地指了指暮山紫, “是他。” 安东尼组的六人互相对视,眼神中都透着“果然是这样”的表情。 发现隐藏信息的是吴景澜,找到标记的是暮山紫,然而最出彩、最抢镜的打电话,两个同伴却让给了嘛都没干的沈莳。 这忒么简直就是明晃晃的捧人上位啊! 众人的目光回到沈莳身上,那鄙夷和嫌弃□□裸的不加掩饰,仿佛在看一个靠抱对了大腿上位的小碧池。 ——看来不想办法弄走这人不行了! 众所周知,某个参赛者在节目里担任的角色越重要,镜头就越多,观众就会对他印象深刻——不管这形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节目组都会尽可能将他留下来,哪怕真的表现不好了,在二选一的时候,他也是不被淘汰的那个。 现在沈莳第一局就抢足了镜头,要是不能尽快将他搞走的话,那只会越来越难办。 一瞬间,安东尼组的人都在沉默的对视中达成了共识——他们不止要淘汰对面的三人,而且要优先挤掉Shan这个抢镜天赋满点的小子。 ——— 这时,工作人员进来通知他们,下一幕可以开拍了。 早上十点整。 参赛者们有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第二次讨论,研究出案情的真相。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将起居室让给了安东尼组,自己跑到花园的茶桌去了。 而留在起居室里的六人面面相觑,不知从何开始讨论。 “不,这不公平!” 终于,占卜师福灵叫了起来,“我们这里一点儿提示都没有,怎么推理!” “是的,一点线索都没有。” 泰森一摊手,“连提示是哪个方面的都不知道。” 众人深深地蹙起了眉。 本来六对三,他们的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应该稳操胜券才对。 然而对面显然有高手,轻而易举地就抢先拿到了提示。 看过第一季的玩家心里都门儿清,有提示和没提示那简直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世界,一个关键的线索,就可能将案情推理导向完全不同的方向。 “最起码,我们得知道那提示是关于什么的……” 泰森说这句话时,下意识压低了声音。 “要不……” 这时,不知谁嘟哝道: “谁想个办法探听一下?” 十分钟后,占卜师福灵和大学生保罗鬼鬼祟祟地躲在花丛后,探头探脑地朝外张望。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正坐在花园的露天茶座处,正凑在一起,低声商量着案情。 福灵和保罗藏身的花丛离茶座有点远,哪怕伸长了耳朵都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没办法,二人只能从花丛后走出来,朝茶座走去。 沈莳他们其实早发现了那两人,毕竟现场还杵着摄影机,只需要看到摄影师偏转镜头,就知道肯定是那个方向出状况了。 眼见福灵和保罗靠近,三人打住了话头。 “嘿~” 占卜师小姐露出一个自认为最美的笑容,“你们在聊些什么呢?” 沈莳笑而不语,吴景澜和暮山紫则干脆连笑都懒得笑一下。 “也让我们听听吧。” 福灵竟厚着脸皮坐到了小桌旁。 保罗眼看福灵坐下了,也连忙挤了过来。 沈莳笑问:“你们要坐这里?” 福灵连忙点头如捣蒜,“对,我们也想坐这里!” 沈莳又问了一遍:“你确定?” 福灵继续点头。 “那行吧。” 沈莳起身,“既然你这么喜欢,那这张小桌子让给你们好了。” 语毕,便要跟吴景澜与暮山紫一起挪到别的地方去。 “等等!” 保罗连忙大喊:“Shan,你在电话里听到的线索,也跟我们说说呗!” “No.” 沈莳微笑摇头,“我们是对手呢!” 接着他又朝占卜师小姐嫣然一笑,“这里让给你们,再跟来可就不礼貌了。” 语毕,他伸手勾住吴景澜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暮山紫的胳膊。 三人转身走开,很快从福灵和保罗的视线范围内消失了。 ——— 五分钟后,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走进二楼的一个书房。 为了谨慎起见,沈莳还顺手把房门给反锁上了。 “好了,继续刚才的讨论吧。” 三人坐定,沈莳说道: “我认为,雪丽的死因不是头部摔伤。” 他看向暮山紫,“你认为呢?” 暮山紫负责的是尸检,当然是最清楚死因的一个人。 “若是从尸体的表面情况来看,雪丽身上最明显的伤痕就是她后脑的钝器伤。” 暮山紫说道:“而且她确实出现了颅骨骨折。只是……还有一点让我很介意。” 沈莳和吴景澜都等他继续说下去。 暮山紫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她的嘴唇上,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牙缝里,粘了一根很细的纤维。” 他微微蹙起眉,“我不太肯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她或许曾经被人用某种织物捂住了口鼻。” 暮山紫在真人剧本杀的世界里混了那么久,可不是白白浪费时间的。 他在“愚者之都”的闲暇时间里看了很多法医和刑侦类的专门书籍,虽缺乏实操经验,但理论知识可说是相当丰富了。 所以在游戏开始时,暮山紫才会选择去调查尸体,因为这也是他检验自己的相关知识能否派上用场的宝贵机会。 而吴景澜肯定了他的猜测。 “我在雪丽的房间里找到一条湿毛巾,上面沾有口红印子。” “那就没错了。” 沈莳一拍巴掌,“那从梯子上摔下来的现场果然是伪造的。” 对于这点,沈莳在发现酒瓶子“Temptation of Hell”底下的标签时,就已经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酒柜的第二层有同样的酒瓶子,而相同的酒没理由不放在一起。 问题是,区区第二层而已,哪怕雪丽是位女士,连上高跟鞋也有一米七五出头的身高,根本没必要爬梯子去拿第二层的酒。 换而言之,酒瓶是凶手在布置现场的时候,随手从酒柜的第二层拿出来的,贴上了假标签之后,再砸碎在雪丽的“尸体”旁边。 这个解释虽然很合理,但为了谨慎起见,暮山紫还是多问了一句: “那会不会是凶手从酒柜第二层随手拿了一瓶酒,贴上标签以后,再把它放到最高那层去呢?” “不会。” 沈莳自信地摇头。 “那酒柜的高度是经过设计的,越往下的层数,隔板的间隔越高。”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仔细观察过了,第二层放的都是细长的瓶子,那种瓶子的高度,最上面一层根本搁不下。” “明白了。” 暮山紫在《百鬼山守则》里就领教过沈莳的细心和观察力,对他的判断非常信任,“这么说来,雪丽确实不可能是摔死的。” 他想了想,道: “剩下的问题就在于,凶手为什么要在雪丽的香槟里放安眠药了。” 第218章 6.杀人不难-09 按照沈莳他们三人先前的推理, 发生在楼梯旁的休闲茶座的命案现场是伪装的。 雪丽并未从梯子上摔下来,而是凶手在房间里用毛巾将她捂晕过去,再将昏迷不醒的雪丽的脑袋撞到桌角上, 把她给撞死了。 然而这么一来,又出现了令他们困惑的矛盾。 凶手在电话里告诉沈莳, 自己在雪丽的香槟里加了整整一瓶子的安眠药, 换而言之,雪丽在房间里喝了酒以后,无论如何也会睡着。 如此一来,再用毛巾捂嘴就显得很多余了。 “等等……” 沈莳转念一想, 想到了另一个可能。 他转向暮山紫,“就你在尸体上看到的情况来看, 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 沈莳将自己的猜想对暮山紫说了一遍。 暮山紫闻言,凝眉细思。 “理论上来说,只看尸体表面的情况的话, 二者确实不太好区分。” 他仔细回忆着自己从各种法医著作中看到的内容, “不过我想, 如果不想留下太大的破绽, 那么凶手的动作得很快才行。” 沈莳问:“你是指那方面?” 暮山紫说:“那‘什么’之后,他必须迅速将雪丽移动到休闲茶座,然后把她的脑袋磕到桌角上。” 暮山紫一边回答,一边暗自惋惜, 这里没有真正死过人, 所有的“尸体情况”都是特效化妆的结果,化妆再逼真, 也与真正的现场不一样,在一些判断上, 他们也只能用猜的了。 “关于这个,我倒是有些发现。” 一旁的吴景澜说道: “本来应该铺在201到203房间前面的走廊上的地毯失踪了。” 他顿了顿,换了个说法。 “不,更准确的说,是地毯被移动了。” 沈莳和暮山紫都好奇地看着他。 “那张地毯被从走廊移动到了楼梯上。” 吴景澜解释道: “我认为,那是凶手用来搬运雪丽的。” 沈莳和暮山紫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沈莳以前曾经看过一部特工电影: 男主伪装成服务生,从某间酒店里绑架了当时还处于敌对关系的女主,用地毯将人卷了,再放到小推车上,横穿过一整层楼,来到楼梯处。 然后男主将地毯顺着楼梯往下一滚——地毯便一级一级地铺展开来,而包裹在其中的女主则安然无恙地一路滚到楼下,被等在下面的另一个特工接了个正着,把人拉上车带走了。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利落得很。 雪丽的203室就在楼梯口,凶手如果用这一招的话,甚至不需要带着一卷地毯横穿走廊,直接将人裹进去,再滚下楼就行了。 而他们发现雪丽“尸体”的休闲茶座区,不正正恰好在楼梯旁边吗? “明白了。” 沈莳点了点头,“所以事情应该是这样……” 三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商量了一会儿,很快还原了他们认为最合理的作案过程。 ——— 9月15日,星期二,中午一点钟。 今日的拍摄日程非常紧张,导演没空让玩家午休,连午餐都只是一人发一袋麦×劳,让他们随便填饱肚子了事。 “坚持一下。” 导演看众人苦着脸啃汉堡的样子,笑着鼓励道: “今晚有吃大餐的场面,我给你们准备了T骨牛扒和龙虾奶油浓汤,并且我保证一定给你们时间把牛扒和龙虾汤吃完!” “然后就要淘汰人了是吧?” 大学生保罗抬头,苦哈哈地说道。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大笑了起来。 汉堡吃完,参赛者们飞快的补了一下妆,就又要准备接下来的拍摄了。 导演让他们回到起居室。 管家已经在那儿等着他们了。 “想必诸位侦探已经对案情有了充分的想法了,对吧?” 管家背着双手,对九名参赛者说道: “那么,我给你们叫来了本次凶案的三名嫌疑人。” 三名青年人鱼贯而入,两男一女,皆作侍者打扮。 “现在,你们有五分钟的时间,独自思考,决定他们之中谁是真凶。” 管家一边说,一边翻转了桌上的一只沙漏。 金色的细沙缓缓落下,显示计时已经开始。 “当沙漏流尽的时候,你们将逐一进入‘解密室’,将你们对案情的推想,以及真凶的人选说出来。” 管家说道: “而我的主人,邪恶而又仁慈的Evil伯爵,能看得到你们、听得到你们,并判断你们之中,谁是最不称职的那一个。” 他顿了顿,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诡异笑容,“那失职之人,可就得当心了。” 其实说是五分钟,管家这一长串台词就已经耗费了起码两分钟的时间。 参赛者们只有三分钟来观察三名嫌疑人,并判断谁才是真凶。 沈莳迅速收敛心神。 从打扮来看,三个嫌疑人的身份都是庄园里的侍应生,胸口都别着一个显眼的号码牌,从1到3,是投票时的编号。 大约是为了不让侦探从最简单的“有没有体力杀人”去判断凶手,这三个嫌疑人,哪怕是女性,都很高大健硕,反正肯定是能卷得了地毯,拖得动尸体的。 所以,一定有别的破绽! 沈莳仔细观察。 1号服务生是三人中最高壮的,脸上用特效化妆粘了一条逼真的旧疤痕,看上去十分凶悍。 2号服务生面相倒是憨厚,但看着有些邋遢。 3号服务生是个漂亮、高壮的姑娘,像个健身教练,围裙上有一块显眼的补丁。 沈莳:“……” 当他注意到某个细节的时候,脑中电光火石般浮现出了雪丽的“死亡”现场,随即有了答案。 ——— 五分钟的沙漏走完,三名嫌疑人一点儿都不耽搁,转身离开了起居室。 接下来的部分,对节目组来说,是最麻烦、最耗时也是最繁琐的。 导演在起居室旁边辟出一间书房当作“解密室”,玩家们要一个个单独进入房间,对着一个鱼眼镜头陈述自己的推理,并指认三个嫌疑人中的某一个是真凶。 这环节跟单独采访有点像,但比采访更耗时。 因为“解密室”只有一间,且导演组要在录制的同时像判卷子一样,评判每个玩家在这回合的表现,所以只能一个一个来。 这样轮上一整圈,不管是参赛者还是节目组都会感觉身心俱疲,非常耗时又耗力。 而且为了游戏公平,在录制推理环节的整个过程中,所有选手必须分开隔离,不让他们有机会交流。 沈莳的推理陈述被安排在了最后一个。 在这之前,他要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等着。 沈莳从一点半一直枯坐到三点二十分,将自己想说的话颠来倒去打了三遍腹稿,直接都能背出来了,实在没事可做,干脆靠在沙发里小小地打了个盹,才等到工作人员来敲门。 终于轮到他了。 “解密室”里空无一人。 这是节目组故意设计出来的效果,让参赛者们有一种“独白”的错觉,实际上整个导演组都在镜头后盯着他们,一边看还要一边给他们的表现打分。 沈莳潇洒地走到镜头前,开始陈述自己的推理。 “我认为,雪丽是被闷死的。” 他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昨天,雪丽在舞会进行到一半时,回自己住的203房补妆,发现了放在桌上的香槟。她看了桌上的卡片,然后毫无防备地喝下掺了大量安眠药的香槟,很快就昏睡了过去。” 沈莳说道: “等她睡着了以后,凶手溜进203房,用一条湿毛巾捂住了雪丽的口鼻。雪丽当时已经因安眠药陷入沉眠,所以直到她被毛巾闷死为止,她都没有任何挣扎。” 他顿了顿: “然后凶手用门外走廊上的地毯将雪丽的尸体卷起来,再从楼梯那儿滚下去,快速地完成了从203房到一楼休闲茶座区的移尸过程。” “接下来,凶手将雪丽的后脑磕在石桌角上,又从某处将早就弄坏了的踏脚梯子放到合适的位置,伪装成她是摔死的。” “随后凶手从酒柜的第二层取了一瓶酒,贴上‘Temptation of Hell’的假标签。” “在摆弄尸体的时候,我们还在舞池那边蹦迪,巨大的音乐声会掩盖尸体从楼梯处滚下来的动静,凶手不必担心我们会提前注意到他的行动。”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凶手只需要等到音乐停止的时候,制造出重物落地的声音,砸破酒瓶,再迅速逃离现场就行了。” 一口气说完凶手的犯案经过,沈莳来了一个较长的停顿。 “至于说三个嫌疑人之中,谁是凶手……” 沈莳抬起手,对着镜头比了个“2”。 “我认为,是2号侍应生。因为2号侍应生左脚的皮鞋鞋带松了,且两只袜子的颜色不一样,左脚是浅灰色的,右脚是白色的。” 他说道: “我猜这是因为凶手在砸破红酒瓶的时候,酒液溅湿了他左脚的鞋袜。皮鞋上的酒滴还可以擦掉,但袜子上的红酒就没办法了,凶手只能匆匆换了一只袜子,可惜颜色跟左脚的有点不太一样,以至于露出了破绽。” 沈莳对着镜头微微一笑: “以上,就是我的推理。” 第219章 6.杀人不难-10 9月15日, 星期二,下午六点整。 这个点儿对欧美国家来说吃晚饭实在有些太早了。 不过这顿不止是单纯的晚餐,还是重要的拍摄任务, 参赛者们自然没什么可抱怨的,早早地就按照排练时安排好的位置落座, 等着场记板子一落, 正式开拍。 三天的拍摄内容将被剪成一天。 在观众们看来,参赛者在大宅里会受到很棒的招待,吃得香住得好,简直是贵宾级的待遇。 然而事实上, 参赛者和节目组一样,平常都是快餐简餐的凑合果腹, 也就只有拍结算的一顿能吃得上好菜而已。 就如导演午餐时预言的那样,他们晚餐的主菜是T骨牛排配龙虾奶油浓汤,以及千层面、烤虾、香肠、肉酱土豆、蔬菜沙拉和一小杯淋了果酱的鸡蛋布丁, 每一样都摆盘精美, 但实际上味道也只能算是凑合。 参赛者们折腾了一天, 其实都很饿了, 但因为立刻就要面对第一轮的结算,心中压着事儿,都有点食不知味的。 沈莳倒是一点都不担心。 他们这些在真正会死人的剧本杀世界里摸爬滚打过来的玩家,心理承受能力与普通的游戏者天差地别。 若连这点压力都受不了的话, 那还不如趁早熄了挑战困难级副本的心思, 洗洗睡算了。 沈莳将送上来的餐点吃了个干干净净,还很不见外地从旁边吴景澜的餐盘里叉走了一只烤虾。 吃饱喝足之后, 侍应生撤走餐盘,给众人换上了茶和咖啡。 然后一身黑西装三件套的管家缓缓走进餐厅。 “各位侦探, 晚上好。” 管家又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卷信纸,展开来。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命我转告各位贵客,他已经看到了你们今日的表现。” 他顿了顿,又接着念道: “你们之中,有人敏锐而机智,精准地捕捉到案件的真相,推理出的案情几乎与我的布置没有丝毫差别;而有些人却被表象所蒙蔽,仿佛在笼中团团乱转的可怜耗子,完全落入了我的圈套之中。” 管家抬起头,环视餐桌旁的众人,“在你们九人之中,有一个人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 ——来了! 参赛者们皆精神一振。 这个“很好,××,你引起了我的注意”,其实就是节目组安排的点评环节。 管家会借所谓的“Evil伯爵”之口,对在第一回 合里表现最好、推理最准确的玩家提出表扬,同时也相当于给那人发了一张免死金牌,以示他此轮绝不会遭遇淘汰。 这可是件极其长脸的事情。 真人秀播出之后,被单独拎出来表扬的玩家必然会被观众们重点关注。 而且节目组也会考虑玩家们的既往历史成绩。 拿过“第一名”的参赛者,会给人一种“优秀”的印象,哪怕之后有那么几次表现欠佳,在还有其他可选淘汰者的情况下,节目组也会尽量将他留下来。 餐桌旁的好些人情不自禁地屏住呼吸,等着听管家念点评。 “我特别关注的人是你,Shan。” 管家公布出了本回合的第一名,沈莳。 吴景澜和暮山紫皆是一脸的“果然如此”,但律师安东尼组的六人脸色都变了。 一旁的摄影机精准地捕捉到了他们僵硬的表情,还有人的嘴唇蠕动了一下,看嘴型,大约是嘟哝了一个不太礼貌的单词。 管家可不管参赛者们怎么想。 他继续念道: “Shan,你是个非常优秀的侦探,不仅擅长观察,而且分析能力惊人。” 管家才念了第一句评语,就有人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什么擅长观察,是擅长抱大腿吧! 安东尼等人纷纷这样想。 “你冷静、沉着、果断,躲过了我布下的所有迷阵,抽丝剥茧,找出了真正的凶手代理人。我认为,你是侦探的典范,是值得被我尊重的对手。” ——F*ck! 要不是还得顾忌镜头前的形象,这会儿肯定已经有人忍不住把白眼翻到天上去了。 在安东尼等人看来,沈莳这个一出场就急着抱大腿的小碧池,跟冷静、沉着、果断这些形容词完全不沾边。 若非队友们太过给力,解开了谜题,让他得到提示的话,这第一名绝对不会轮到他。 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第一回 合淘汰沈莳是别想了,接下来要保证自己别被淘汰才是关键。 安东尼组的人越想越憋屈,表情一个赛一个阴沉,皆在心里祈祷自己不是推理得最差的那个,起码先苟住第一轮再说。 “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们,雪丽到底是如何被死亡捕获的。” ——— 接下来,管家读出了节目组设计的整个犯案过程。 当然,在实际播放的节目里,背景是会配上凶手行凶的短片,让观众们像看电影一样直观理解凶手的犯罪手法。 然而现在他们没有这个条件,只能用耳朵纯听了。 事实上,雪丽的被害经过与沈莳推理的几乎毫无差异。 凶手提前在受害人住的203房里放了加了安眠药的香槟,雪丽饮酒后很快睡着,凶手则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用湿毛巾将雪丽闷死。 然后凶手用地毯裹住雪丽,将人从楼梯处滚了下去。 为了掩饰203房门前的地毯失踪的可疑之处,凶手还将201和202房门口的地毯也一并卷起,摆在了走廊尽头不显眼的地方。 接着凶手将雪丽的尸体拖到大理石矮桌前,用力将她的脑袋往桌角最尖利处撞了一下,伪装成致命伤。 然后他再摆好塌掉的矮梯,贴好红酒瓶子的标签,一切准备工作就完成了。 两分钟后,激烈的迪斯科乐曲停了下来。 凶手抬起单人沙发,又重重放下,弄出了“咚”的一声闷响,再将红酒瓶砸在雪丽脚边,制造出玻璃碎裂的声音,随后迅速离开了现场。 “只可惜,酒瓶破碎的时候,酒液四溅,弄湿了凶手的左脚。” 管家说道: “他只好匆匆换了袜子,又擦掉鞋上的酒液。” 这时,2号嫌疑人——那个着装有些邋遢的男侍应生从门口进来,站到了管家身边。 “仆人们的更衣室灯光昏暗,他没注意到自己的两只袜子颜色不同,因此留下了致命的破绽。” 管家说完,朝众人狡黠一笑: “侦探们,你们猜对了吗?” ——— 席间一片沉默。 安东尼组的人神色各异,但大体来说都不太好,显然正确率堪忧。 倒是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表情都很淡定,甚至还有闲情逸致仔细品尝侍女们端来的红茶。 不过这也正常。 想也知道,既然沈莳能拿到头名,那跟他同一组的两人肯定也得出了很接近真相的推理,当然一点都不担心。 这时,有侍女举着个托盘上前,在每个玩家面前放了一个写着各人名字的信封。 “Evil伯爵对诸位的评价就在你们面前的信封里。” 管家说道: “今晚对于各位来说,是一个‘安全’的夜晚呢,还是应该感到‘害怕’呢?” 坐在桌旁的参赛者都是看过第一季的,自然知道这节目的套路。 每一回合,节目组都会进行一次结算,结算的结果会像现在这样,放在一个信封里,由玩家亲手拆开。 每一个信封里都放着一张卡片,分别写着“SAFE”和“SCARED”。 拿到安全卡,也就是“SAFE”的玩家,代表平安过关,不必遭到淘汰。 而拿到恐惧卡,即“SCARED”的,则代表有概率会被淘汰。 当然,为了使游戏保持足够的悬念,每一轮至少会有两个玩家拿到恐惧卡,直面淘汰的风险——至于最终被淘汰的是谁,则要到下一个案件开始时才会让参赛者们知道。 拆卡片的过程本身就很像一场“神经衰弱”。 自觉表现出色的玩家倒还好说,反之,那些推理错得一塌糊涂的,这时候就会心情紧张又沉重,像等老师发试卷的考生,只求能考个及格——或者,至起码还有人垫底。 这时,管家朝沈莳一抬手,示意他拆开信封。 拿第一名的沈莳从信封里抽出卡片,微微一笑,然后亮给其他人看,一个漂亮的花体字,“SAFE”。 安东尼组的六人实在看不惯沈莳这志得意满的模样,偏偏又干不掉他,只得气得直咬牙。 其后,吴景澜和暮山紫也理所当然拿到了安全卡。 终于轮到安东尼组了。 “保罗。” 管家点了大学生的名。 保罗战战兢兢地拆开信封,抽出了一张印着金色“SAFE”的卡片。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才惊觉冷汗已沁透了脊背。 “芙萝拉。” 管家又道。 前警花的表现比保罗镇定多了,起码没让摄影机拍到自己微微颤抖的手指。 又是一张“SAFE”。 “泰森。” 管家点了拳击手的名字。 泰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搓了搓手,拆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一张卡片。 “哈!” 随后,所有人都听到了他情不自禁的笑声。 原本自知猜错了凶手的泰森以为自己这一轮铁定要垫底,没想到竟然也拿到了“SAFE”。 第220章 6.杀人不难-11 餐桌上的气氛一时间变得诡异又凝重。 九个参赛者, 已经有六人开出了“安全”,那么剩下的三人中,起码得有两个是“恐惧”。 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了律师安东尼、占卜师福灵和摄影师黛丝身上。 这时, 管家朝摄影师抬了抬手,“黛丝。” 黛丝脸色苍白, 伸手拆开信封。 接着她便从信封里抽出了一张黑底卡片, 上面印着斑斑点点的暗红血迹,映衬得一个偌大的“SCARED”更是鲜红得刺眼。 黛丝倒抽了一口凉气,脸色愈发看不到血色。 只剩安东尼和福灵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到了“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希冀。 “福灵。” 管家叫了占卜师的名字。 福灵拆开了信封。 竟是一张“SAFE”。 结果不用问了, 剩下一张“SCARED”当然是在安东尼手里。 “好了,拿到安全卡的玩家, 你们将度过平安、舒适且惬意的一夜,可以放心地睡一个好觉,好梦。” 管家转向拿到恐惧卡的两人。 “至于你们, 安东尼和黛丝, 请务必当心了。” 他诡秘一笑, 刻意压低声音, “因为,就连我也不知道,死神的化身,Evil伯爵的代理人, 会在何时何地突然出现, 带走你们之中的任意一人……” 管家故意顿了顿,“又或者, 是两个人?” 安东尼和黛丝闻言,皆情不自禁露出了惊恐又惶然的神情。 导演组很满意地拍下了二人的特写。 “结算”部分就此结束。 ——— 9月15日, 星期二,晚上九点。 虽然玩家们其实都很累了,但今晚的拍摄任务还没结束。 导演组决定趁热打铁,把众人的结算感言一并拍了。 于是与两个副导演商量了一下,兵分三路,一人占一个房间,对参赛者们进行采访。 沈莳这个抱大腿的第一名自然遭到了安东尼六人组的一致吐槽。 欧美真人秀一贯标榜“坦诚”和“真实”,有话直说,对某人的喜好或是厌恶也要不加掩饰才是真本色。 于是在安东尼等口中,沈莳成了一个为了胜利不择手段的心机婊。他对吴景澜表现得那么热情,说什么“一见钟情”,不过是因为想要利用对方罢了。 反倒是吴景澜,被那小妖精缠了一整天了,也不知看没看出沈莳的本性,真担心他就此被迷惑,等没了利用价值之后,再被一脚踢开云云。 当然,安东尼等人其实并不担心吴景澜。 他们只是想吐槽沈莳,外加不甘心这么一根金大腿被一个小碧池占尽便宜而已。 至于成为众矢之的的沈莳,此时压根儿半点都不在意这些路人甲乙丙丁的想法。 他正在纠结的,是今晚的采访又要录到很晚,且工作人员来来往往,他实在没法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找到与他家吴哥独处的机会。 《杀人不难》的第二天,就这样过去了。 ——— 9月15日,星期三,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第三日要补拍大量的剧情镜头,比如凶手如何杀死雪丽,玩家们在各个阶段的心理活动与独白等等。 当然,这一日,节目组还要悄悄给下一个案件的“受害者”讲戏。告诉她或者他将要应对的场面,化妆、布景,再拍她或者他“遇害”的镜头,如此折腾下来,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不过今天的忙碌是对节目组而言的。 除了即将被淘汰的“某人”之外,其他玩家在采访和补拍之后,就没什么拍摄安排,可以自由活动了。 当然,为了不让他们提前偷窥到下一个现场,甚至连“受害人”的身份都要保密,所以参赛者们能随意出入的区域非常有限,基本上也就是起居室、房间和餐厅三点一线了。 这正好合了沈莳的意。 一结束自己的拍摄,沈莳便迫不及待地去找吴景澜了。 吴景澜的采访比沈莳开始得略晚一些,沈莳去起居室打听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可能还需要一点儿时间。 此时起居室里除了沈莳之外,还有福灵、保罗和芙萝拉。 三人见沈莳进来,只冷淡地说了声“hi”,然后便自顾自聊起天来,假装不记得这里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 沈莳当然不在乎他们这幼稚得堪比小学鸡的孤立。 他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端着热腾腾的杯子窝在角落的单人沙发座上,一边看书一边等他家吴哥。 起居室常设有两个定点摄影机位,以及一个跟拍的摄影师,以此捕捉玩家们的日常,拍到的素材可以见缝插针剪进正片或花絮里,让观众们感受这群参赛者的生活。 此时摄影师见话题人物来了,立刻打起精神,给两边拉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特写镜头。 二十分钟后,吴景澜也出现在起居室门口。 “Lan!” 沈莳像个弹簧一样跳起来,朝吴景澜扑了过去。 这场面,吴景澜以前不知见过多少次了。 他熟练地一伸手,刚好接住了冲到他眼前的发小。 “采访怎么样,顺利吗?” 沈莳抓住吴景澜的胳膊,几乎将整个人都挂在了对方身上。 “嗯,很顺利。” 他回握住沈莳的手臂,轻轻捏了一下,示意他进去再说话。 两人便很有默契地一同松了手,相携走进起居室。 身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吴景澜自然且熟练地与屋里的另外三人打了招呼。 福灵、保罗和芙萝拉也僵硬地回了句早上好。 然后沈莳便拉着吴景澜回到刚才的角落,两人挤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开始嘀嘀咕咕地说起话来。 这场面,实在亲密得有些辣眼睛。 占卜师福灵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开口讽刺道: “演的吧?你们也不用这么拼嘛!” 她的声音不大,但奈何音调颇高,在密闭的房间里穿透力出人意料的强,连屋顶的收音麦克风都录得清清楚楚,就更不提沈莳和吴景澜了。 沈莳想到网上那段“演的吧”专用怼人长段子,憋不住笑出了声音。 然后他轻轻侧头,拽了拽吴景澜的袖子,“喂,她说我们是演的呢。” 吴景澜低头,正对上沈莳笑意盈盈的双眼。 “演的又怎么样?” 他几乎立刻就领悟到了沈莳为何发笑,唇边勾起一个宠溺的弧度,压低声音,在他耳边回答:“反正我是不会退网的。” “哈哈哈!” 沈莳笑倒在了吴景澜怀里。 等笑够了之后,沈莳就着半挨半靠的姿势,仰头盯着吴景澜。 “喂,我说真的。”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去摸吴景澜的脸。 “我喜欢你,半点儿没有掺假。” 沈莳这句话说得情真意切,又没有故意压低音量,远处三人听得一清二楚,皆忍不住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还有人捂胸做了个呕吐的动作,以示自己被那不要脸的小碧池给恶心到了。 沈莳:“……” 虽说他当真一点儿也不在乎一个陌生世界里路人甲乙丙丁的想法吧,不过不知为什么,偶尔演一演这种遭人嫉恨的反派角色,居然还挺爽的。 对面三人越是表现得看他不顺眼,沈莳就越想作妖。 他干脆直接跪坐到吴景澜腿上,圈住他的肩膀,“怎么样,配合我的演出?” 吴景澜一歪头,“要我怎么配合呢?” 沈莳想了想,把心一横,低下头在吴景澜的唇角飞快地啄了一下,发出一声响亮的“啵”。 “比如这样?” 他回答。尾音有些微的颤抖。 实际上,沈莳当真不是一个大胆的人,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有些怂。 他与吴景澜暧昧了好些年,其实能隐约感觉到对方的心意,却始终瞻前顾后,鼓不起勇气戳破那层窗户纸,只敢以“好兄弟”的身份呆在他家吴哥身边。 要不是这是个奖励副本里的世界,他已下定决心遵循本心、放飞自我的话,沈莳估计连在吴景澜唇角啄那么一下下的勇气都没有。 然而吴景澜却对这“演出”不甚满意。 “假了点。” 他认真地评价道:“亲得太缺乏诚意了。” 沈莳一挑眉,“那你想怎么样?” “比如这样?” 吴景澜说着,一只手搂上沈莳的背脊,另一只手按住他的后脑,将跪坐在他身上的人猛然往下一按,倾身压了上去…… ——— 五分钟以后,吴景澜松了手。 沈莳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感觉自己的嘴唇肯定肿了,舌头也被吮得发麻。 对一个童子鸡而言,如此激烈的亲吻实在太超纲了。沈莳面红耳赤,气息急促,全身微微颤抖,几乎快要喘不上气来。 “你……这也……” 沈莳本想说这也演得太过了,但随即感觉到吴景澜身上比平常要高的体温,以及同样急促的气息,顿时意识到,他不是“演”的。 很明显,吴景澜跟他一样激动,一样有感觉。 “……”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你的部分拍完了吧?” 他凑到吴景澜耳边,低声说出了一个让他感到羞耻又兴奋的邀请: “我们……回房间去……” 第221章 6.杀人不难-12 当然, 在那一吻后,沈莳和吴景澜没有机会回房间做些什么。 因为在这之后不久,导演就让工作人员把除了律师安东尼和摄影师黛丝之外的玩家聚集起来, 给他们每一个人分了一张明天的拍摄进度表,再就着进度表讲了两个小时的剧本与注意事项。 这么一番下来, 沈莳和吴景澜也就别指望能再干些什么了。 于是二人拉上听得一脸无聊的暮山紫, 一起回到起居室,一边玩益智桌游,一边漫无目的地聊着闲天。 入夜后,节目组反而更忙了。 众人在别墅里进进出出, 到处能听到道具师搭建临时布景的丁零桄榔声。 确定不会被淘汰的七名玩家被更严格的限制出入,以防不小心看到什么重要线索, 而可能会被淘汰的安东尼和黛丝则不知道被拍摄组带到哪里去了。 大家只得乖乖地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打打单机游戏,看看书或者电影。 九点时, 参赛者们收到了节目组配送到房的宵夜。 工作人员在送餐的同时, 还跟他们又确定了一遍明早的安排, 并叮嘱他们早些休息——因为每个案件第一日的拍摄任务总是最繁重的。 《杀人不难》的第三日, 就这样无波无澜地过去了。 ——— 9月17日,星期四,早上八点。 沈莳等人一个小时前就起床了。 他们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化好妆, 按照昨日导演叮嘱过的那样到一楼餐厅集合。 众人四周已经架好了摄影机, 导演板子一打,今日的第一幕就开始了。 原本能坐十个人的大餐桌上, 已经空了三个位置。 除了第一个案件的“牺牲者”雪丽之外,律师安东尼和摄影师黛丝也不在场。 众人假装才刚刚发现到这一点, 开始交头接耳,对安东尼和黛丝的行踪表示担心。 等气氛渲染得差不多了,一旁的工作人员举起了提示板。。 按照剧本安排的那样,大学生保罗提议要不要去二人的房间看看,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热烈响应。 占卜师福灵和前警花芙萝拉要去二楼找黛丝,而保罗和沈莳——是的,剧本就是这么安排的,则说要去三楼安东尼的房间看看。 结果众人刚刚商定,餐厅的门就被人推开了。 律师安东尼西装笔挺地走进来,笑着朝众人打了声招呼:“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 “Oh,安东尼!” 保罗大叫一声扑了过去,给了伙伴一个热烈的拥抱。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大家心里都门儿清,被淘汰的大约是黛丝了。 不过戏还要演下去。 安东尼露面后,大家就更担心黛丝了。 福灵和芙萝拉坚持说要不还是去她的房间看看吧,然后便一同出了门。 不久之后,外面传来了一声尖叫,是福灵的声音。 众人在导演的手势指挥下,一边大叫着福灵和芙萝拉的名字,一边冲出了餐厅。 餐厅外是一个很大的门厅,工作人员已经在镜头拍不到的地方贴好了路标,指示他们应该如何走位。 几位男士迅速跑向尖叫声传来的方向,便看到福灵和芙萝拉站在一楼浴室的门前,正一脸惊恐地指着房间里面。 “黛丝!黛丝在里面!” 这一群人都不是专业的演员,演技自然颇为浮夸。 不过无所谓,反正真人秀嘛,画面热闹就行,观众们都不会对其他要求得太苛刻。 沈莳和其他人一起挤到门前,但谨记节目组的提醒,没有越过房门。 他看到,浴室的浴缸里放了满满一缸水,一个女人——实际上是一个等身人偶——正背朝上泡在浴缸里显然已经“死”了。 “哦,我们可怜的黛丝!” 这时,神出鬼没的管家先生穿过门厅,出现在了镜头里。 “看来我的主人Evil伯爵再次展现出了他冷酷的一面,并没有宽恕犯了错误的黛丝。” 他环视众人,诡秘一笑,“现在,侦探们,做好准备了吗?你们的第二个挑战已经来了!” ——— “OK,CUT!” 导演满意地喊了停,并宣布清场,整理布景和道具。 而参赛者们则回到起居室,稍作休息之后,就要开始拍摄接下来的关键剧情——分组调查。 早上九点。 八名玩家坐在起居室里,仍然壁垒分明地分成了两拨人,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在一边,律师安东尼组在另一边。 或者更准确的说,现在应该称为芙萝拉组了。 由于第一回 合律师安东尼不幸垫底,差一点就成了被淘汰的人,自觉有些抬不起头之余,在伙伴们中的威信也明显下降了一大截。 现在他的领导地位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前警花芙萝拉夺了去,不仅发言明显减少了,也不再能差使得动其他人了。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命我转告各位侦探。” 管家带着一卷书信走进起居室,念了起来: “黛丝曾经当过病理学摄影师,却没有注意到雪丽嘴边黏着的那条纤维的重要意义,不仅误导了自己,也令同伴的推理偏向了错误的方向,这是侦探的失职,也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这番话,无疑是导演组在告诉观众,为什么第一轮遭淘汰的是摄影师黛丝了。 “所以,我的代理人受我之命,用一个很巧妙的手法处决了她。” 管家顿了顿,微微一笑: “现在,你们需要查清黛丝的死因,找出谁是我的代理人——那个杀害黛丝的凶手。” 随后,管家告诉他们,这一次的调查和前一回一样,一共有三个现场,参赛者们要兵分三路,各自调查一个区域,再统合整理所得的情报。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的分组,众人都熟练多了。 因芙萝拉组被淘汰了一人,在只有五个人的情况下,肯定无法在每一个现场都留两人。 于是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让经验最丰富,观察力也最敏锐的前警花芙萝拉单独一人去调查死者最后呆过的地方,而福灵、泰森去调查死亡现场,安东尼和保罗则去停尸间检查尸体。 至于沈莳他们,暮山紫仍然负责验尸,而吴景澜打算前往死者最后呆过的区域,沈莳则要去查看泡着黛丝“遗体”的浴室。 ——— 早上十点。 吴景澜和女警芙萝拉进入了导演组安排的,已知的黛丝最后出现过的地方。 那是与一楼洗手间比邻的一个房间。 房间的门开着,里面没有开灯,空间不算大,布置也并不复杂。 房间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刺绣地毯,正中一张横向摆放的长沙发,沙发前面有一张很漂亮的玻璃茶几,沙发后方是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放满了书籍,窗户的窗帘拉了起来,窗旁有一个餐柜和一个立式水吧,泡茶泡咖啡的器具一应俱全。 吴景澜伸手打开了房间的灯,随即二人的目光迅速被沙发正前方的电视机吸引。 那是一台与城堡的维多利亚风格格格不入的超薄数码彩电,型号很新,还配有立体声环绕音响以及蓝光影碟播放器——这里显然是个小影音室。 而现在,那台彩电开着,画面被调到了影碟播放状态,却显示“信号丢失”。 芙萝拉凑到电视前,低头看了看下方的影碟播放机——碟仓大敞,里面空空如也。 “奇怪……” 警花小姐低声嘟哝,但没把“奇怪”的后半句说出来。 随后,吴景澜和芙萝拉开始检查房间的其他地方。 作为竞争对手,两人没有刻意进行交流,但也没有故意给对手使绊子。 很快地,他们便注意到了门的异状。 那是一扇很厚实的拉门,底部有一个给宠物进出的小门。 在门边的角落处落了一个厚玻璃瓶子,看大小大约是五十毫升左右的容量,吴景澜将它捡了起来,看到上面贴着一个标签: 【氢氧化钾碱胶】。 标签下方有一个黄底三角感叹号,以及一个骷髅标志,旁边一行鲜红的警告标语:【危险物质、有毒物质、强腐蚀性】。 而现在,这个装着危险物品的厚底玻璃瓶已经空了,只剩瓶底还残留着一点儿粉红色凝胶状物。 “给我看看!” 芙萝拉看吴景澜率先拾起了瓶子,生怕对方擦去什么重要的线索,连忙劈手抢过瓶子,将它翻来覆去研究了许久,又细细地将标签读了两遍。 吴景澜笑了笑,似乎一点都不介意警花急切到有些失礼的举动。 这时,他注意到门把手处的异样。 在室内的那侧的把手上,粘附了一些粉红色的胶体。 道具师还很认真地在金属把手上做出了斑斑驳驳、黄白黑交错的锈蚀痕迹。 这时,旁边的工作人员举起了提示板:【危险物品,不要碰!】 吴景澜和芙萝拉会意,假装很谨慎地退开来,一边隔了一段距离观察门把上的粉色的胶状物,一边讨论这会不会就是瓶子里的氢氧化钾碱胶。 随后,他们二人又找到了一本书。 书是摊开的,被倒扣在沙发上,封皮上写着书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理化性质》。 芙萝拉小心翼翼地将书翻了过来。 倒扣的那一页正好是氢氧化钾的性状介绍。 警花没有一目十行的速读技能,也不能阻止吴景澜凑过来一起看。 只能很憋屈地与对手分享了这个重要的情报。 第222章 6.杀人不难-13 另一边, 去往陈尸现场的沈莳、占卜师福灵和拳击手泰森,正在努力地寻找线索。 这一回合的“死者”摄影师黛丝,她的尸体出现在了一楼的浴室之中。 城堡每一个客房里都有独立的卫浴, 不过客房卫浴的宽敞程度无法与一楼的这间大浴室相比。 这个浴室大约有十五平米大,左边是淋浴区, 右边是带浴缸的泡澡区, 只是淋浴间的门被锁上了,只有右侧的泡澡区可以进入。 刚才参赛者们看到黛丝背朝上泡在浴缸里,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没气了。 现在黛丝的“尸体”被节目组移走了, 只给他们留下满满一池子的水。 三人走进浴室。 古老建筑物的采光一向都是比较捉急的,这间浴室也一样。 虽然浴缸的旁边就是一扇窗户, 且百叶窗帘是拉开的,但从外头透进来的天光对于这个空间来说还是显得过暗了。 沈莳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按墙上的电灯开关。 “啪。” 开关按下去了,灯却没亮。 沈莳又上下按了两次, 灯依然毫无反应。 这时福灵注意到角落里放了一盏应急灯, 便过去扭亮了开关。 这盏应急灯的瓦数很大, 浴室一下子就亮堂多了。 沈莳、福灵和泰森三人在浴缸旁站成一排, 盯着那缸水,试图从中找出线索来。 然而水里既没有泡着什么细小的物件,浴缸的边边角角也没有任何一点可疑的血迹。 福灵和泰森交换了一个对视,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茫然。 “我四处找找看。” 泰森凑到福灵耳边, 朝沈莳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压低声音说道:“你盯住他,看他在干什么。” 福灵用力地点了点头。 在上一回合, 吴景澜当着她和保罗的面捡起了那条作为凶器的湿毛巾,愣是没让他们看到毛巾上面的口红印子。 这一次, 福灵已经下定决心,寸步不离地盯着沈莳,不管对方摆弄过什么东西,她都要原样再折腾一次,以免再上当受骗。 果然,沈莳开始在浴室里晃来晃去、东摸西摸起来。 他先捞起一捧池水,凑到鼻端闻了闻,然后检查浴缸旁边的瓶瓶罐罐,看了每一个标签,还拧开瓶罐查看里面的液体。 随后他开始翻箱倒柜,打开每一扇柜门,拉出每一个抽屉,翻检里面的物品,还检查了挂衣物毛巾的架子。 最后,他来到洗漱台前。 这是一个很宽敞的洗漱台,全黑的大理石台面配上有着精致雕花的陶瓷台上盘,水龙头竟然还做成了豹口的式样,控制杆是从豹口后方竖起的一条尾巴。 沈莳握住豹子的尾巴,打开了水龙头。 一滴水都没有流出来。 “哎呦!” 福灵也注意到了这个异常,挤过来抓住水龙头的握柄,左右上下拨动了几下,依然没有水流出来。 “奇怪了……” 她嘟哝着,警惕地回头看了沈莳一眼,又凑到了泰森身边,两人嘀嘀咕咕说了两句话。 然后沈莳便看到泰森故意用他高大的身体挡住了浴缸,伸手不知在摆弄什么。 其实沈莳不用凑过去看也知道,泰森一定是在检查浴缸上方的水龙头。 他没有听到水流落入浴缸的声音,怕是那边也同样没有水。 趁着两人正忙的时候,沈莳飞快地转头,往洗漱台的豹子水龙头看了一眼。 其实刚才他就注意到了,那水龙头延伸到墙壁处的管道接口处,不知为何糊了一小圈白色的石膏泥浆,与淡黄色的墙纸形成了一个不算太突兀,但依旧鲜明的对比。 这浴室装修得如此豪华,为什么会在洗漱台的水龙头接口处出现一圈石膏呢? 沈莳飞快地伸手,摸了摸那圈石膏——微微还有些湿润,明显是刚糊上去不久的。 他收回手,抱臂思考了一下。 对于案情,其实他已经有些想法了,但仍在犹豫要不要当着福灵和保罗的面执行自己的猜测。 若是换成在剧本杀世界里,看到这么明显的破绽,他早就高高兴兴地上手去拆解了。 但在真人秀里,身边都是对手的情况下,在找出线索的同时,也相当于给二人提供了关键的提示,搞不好会得不偿失,反而让自己的队伍陷入劣势。 ——算了。 纠结了一分钟,沈莳决定放弃,假装自己没有发现这圈石膏。 他淡定地转过身,晃悠着检查别的地方去了。 ——— 另一边,停尸间处。 说是停尸间,不过暮山紫、律师安东尼和大学生保罗一走进去,就感到室内的温度比外面还要高。 当他们看到躺在金属床上的“尸体”时,就理解为什么节目组要给这个房间开暖气了。 为了效果逼真,黛丝的“尸体”是湿的,仿佛刚刚从水里捞上来一般。 问题是黛丝是个大活人,根本没死呢,如果不把室内温度调高一些的话,姑娘就会觉得冷了。 当然三人得假装根本没注意到室内温度的异常,而是开始抓紧时间检查尸体。 黛丝身上穿着一套漂亮的蓝色丝绸睡衣,因为湿了水而贴在她的皮肤上,无形中显出了她玲珑有致的丰满曲线。 她的一头长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脑后,为了显出尸体的苍白,“死者”脸上糊了一层厚厚的防水特效化妆粉底,头顶的无影灯照上去,微微地泛着蓝,十分骇人。 三人走到“尸体”旁,开始摆弄她。 有了前一回合的深刻教训,安东尼和保罗都打起十二分精神,一定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做尸检,力求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从正面看,黛丝的身上没有任何一个明显的伤口。 脖子、胸口等要害处干干净净,没有一点儿血迹或是淤青。 两人又将黛丝翻了过去,还撩起她散乱的湿发,检查她的脖子。 背后也没有伤口。 安东尼和保罗交换了一个疑惑的对视。 先前他们看到黛丝的“尸体”时,她是俯卧在浴缸里的。 如果黛丝是溺水而死的话,体表确实可能找不到致命伤。 但两人不愿轻易下任何结论。 他们再接再厉,终于在黛丝身上找到了一个明显的伤口——她的右手手掌上有一整块很大的烧伤。 特效化妆师用黏胶、血浆和喷漆搞出了一大片狰狞的创伤。 整个掌心,连同五指皆皮肉翻卷,胶体制造出的组织内部焦黑溃烂,是一个典型的烧伤妆。 安东尼和保罗对视了一眼,脸上的表情一个赛一个困惑。 但二人不愿在暮山紫面前露怯,把想说的话都憋了回去,没有当场展开讨论。 而这时,暮山紫在黛丝的左手处也发现了伤痕。 那伤痕呈条索状,大约一指宽,横过她的手掌,在她的四根手指上也印下了痕迹。 那条索状伤口左右两侧微微发焦,内部呈暗红色,中心痕迹最深处还有一个水泡,看上去就像她曾经用这只手握住了什么发烫的棍状物似的。 暮山紫:“……” 其实这一回,连经验丰富的暮山紫都感到相当疑惑。 尸体被发现时是泡在水里的,但他找到的伤口看起来却全都跟火有关。 这水火难以相容的矛盾,实在令人费解。 接下来,三人又围着尸体转了一圈,实在没能找到更多的线索了。 十分钟的时间快要到了。 安东尼和保罗仍在研究尸体手上的两处烧伤。 而暮山紫则注意到放在旁边的黛丝的鞋子。 那是一对毛绒拖鞋,同样被水浸透了。 暮山紫伸手取过鞋子,将它翻了过去,然后惊讶地发现,左脚的鞋跟处,竟然扎了一根钉子。 那钉子显然被刻意处理过,去掉了钉尖的部分,暮山紫用手指试着摸了摸,硬,但不扎手。 他先是一愣,然后大吃一惊,连忙放下拖鞋回到尸体旁,假装不经意地低头看了看黛丝的左脚。 这一回,他终于看到,在黛丝左脚跟靠近脚踝的地方,有一个很不显眼的伤口。 那伤呈正圆形,外圈焦红,中心发黑,仿佛是被细细的线香烫出来的一般。 “时间到了。” 这时,女佣推门而入,冷漠地催促道。 ——— 拍完分组调查,早上的拍摄任务就结束了。 节目组提醒各位参赛者禁止关于案情的一切讨论,然后放他们去吃午饭。 吃过潜艇三明治,又休了个短暂的午休之后,导演组宣布,下午的拍摄开始了。 9月17日,星期四,下午一点四十五分。 首先是两个小时的自由讨论时间。 与前一回一样,玩家们可以交换自己的调查所得,并对案情的基本轮廓有一个大概的分析。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又将起居室留给了隔壁五人组,自己则去了二楼的小书房。 起居室里,警花芙萝拉、律师安东尼、占卜师福灵、拳击手泰森和大学生保罗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应该从何说起。 他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得到的线索很重要,但又搞不清那些线索与黛丝之死的联系,千头万绪,不知如何梳理,于是也就不愿首先开口了。 “咳。” 片刻的沉默之后,芙萝拉轻轻咳嗽一声,“既然如此,那我就先说说我看到的情况吧。” 第223章 6.杀人不难-14 前警花芙萝拉单独一个人调查了黛丝最后呆过的地方, 除了她之外,没有人能补充现场的情况。 一想到这点,她就难免有些紧张。 上一回合, 曾经在人类学研究所工作过一段时间的黛丝,因为搞错了雪丽的致命伤而惨遭淘汰, 如果这一次, 她一个前州警由于遗漏了现场的重要线索而导致推凶错误的话,结果一定不会比黛丝好到哪里去。 “黛丝最后呆过的地方,是浴室旁边的一个房间,被布置成影音室的样子。” 芙萝拉一边回忆, 一边缓缓说道: “房间里的电视开着,调到播放影碟的状态, 但屏幕显示‘信号丢失’,且碟仓是打开的,里面没有碟片。” “唔……” 大学生保罗快言快语, “难道黛丝那时正在看电影?” 占卜师福灵抬肘怼了他一下, 示意他别急着吱声。 “门边的角落里有一只瓶子, 瓶子已经空了, 标签上印有‘氢氧化钾碱胶’的字样,还有‘危险物质、有毒物质、强腐蚀性’的警告语。另外,门把上粘满了同样的胶体。” 律师安东尼问:“你确定门把上的是氢氧化钾碱胶吗?” 芙萝拉点了点头。 因为这是剧组给她竖的提词板,所以是不会有错的。 “那就对上了!” 安东尼将他们的发现告诉大家, “我和保罗看到黛丝手上有大片烧伤的痕迹, 会不会是她开门的时候摸到碱胶了?” 众人都觉得此言甚是合理。 “对了,我还在房间里找到一本书。” 芙萝拉说道: “书名是《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理化性质》, 刚好翻开到氢氧化钾那一页,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提示吧。” 警花顿了顿, “书上说,如果不小心接触到氢氧化钾,需要用大量的水冲洗,所以黛丝才会匆匆跑进浴室。” “没错!” 保罗点头如捣蒜,“这样一切的行动就都连起来了!合理,很合理!” “好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在浴室里发生了什么。” 芙萝拉转头去看负责调查浴室的占卜师福灵和拳击手泰森。 福灵和泰森互相看了一眼,皆面露踌躇。 说真的,他们实在毫无头绪,只能硬着头皮把自己看到的东西说出来,让其他人进行推理。 “唔……我想我们在浴室的发现其实不太多。” 福灵想了想:“浴缸里的水没有任何东西,浴缸边缘和底部也没有发现血迹、脚印或是别的什么痕迹。” 泰森点头,补充道:“还有,浴室的灯坏掉了,水龙头里也没有水。” “等等!” 芙萝拉做了个暂停的手势,“你是说,水龙头里没水?” 她追问:“哪个水龙头?” “每个水龙头。” 泰森回答:“浴缸上的和洗漱台上的都没有水。” 芙萝拉柳眉轻折,疑惑地问:“那么浴缸里满满的一池子水又是怎么来的?” 福灵和泰森又对看了一眼,一同茫然摇头。 芙萝拉:“……” 她觉得自己时运不济。 为什么Shan那个小碧池一勾搭就能勾搭到两个厉害人物,她这儿的队员就只能一问三不知,一点儿有用的线索都提供不了呢! “行吧,关于浴室的事,我们先暂且搁置。” 芙萝拉转向安东尼和保罗,“你们呢?在黛丝的遗体上发现了什么?” 比起迷茫的浴室组,尸检组的收获还是强一点的。 安东尼和保罗告诉队友们,他们不仅在死者的右手发现了强碱烧伤的痕迹,还在她的左手心找到了一个条索状的烧伤,仿佛黛丝曾经将什么烫手的棒子握在手里。 “……” 众人又沉默了。 “很烫的棒子?” 福灵身为一个女性,听到这个名词,首先想到的就是她们用来做卷发的棒子,“难道说是烫发棒?” 然而安东尼和保罗都是没见过烫发棒的直男。 二人异口同声道:“你能形容一下烫发棒的样子吗?” 于是福灵比划了一下。 “大概这么长的一根棒子,通电就能加热。加热后卷在头发上一会儿,松开以后就会有一个卷曲的弧度了。” 说着她伸手拨拉了一下自己的黑色长卷发,“喏,就像我的头发那样。” 保罗脑补了一下福灵的形容,觉得很像,“嗯,这么说来,确实可能是烫发棒留下的痕迹呢。” 然而安东尼仍有些疑虑。 他以一个经常上脱口秀的刑事律师的敏感度感觉到,“黛丝左手的烫伤是烫发棒留下的”推论似乎哪里有点儿不太对。 非要他说哪儿不对劲的话,可能是这个设定实在有些偏门,即便这里一溜都是网红,也不是人人都见过或是留意过那玩意儿的,如果只是单纯因为烫过卷发而猜不出凶器,那岂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然而他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更好的推理,只能点了点头,姑且将心中的疑惑压了下去。 “可一根烫发棒又怎么杀人呢?” 这时,泰森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而且她左手的烫伤也不可能是致命伤吧?” 众人又沉默了。 这确实是个好问题。 不管烫伤黛丝的东西是什么,反正那点儿伤口肯定死不了人。 “等等!” 这时,这时,安东尼忽然灵光一闪,感到自己捕捉到了一个关键线索。 他蹭一下站起来,对占卜师说道: “福灵,你刚刚是怎么说的来着?烫发棒插上电就会发热?!” “对。” 福灵点头,眨了眨她漂亮的褐眼,似乎不明白安东尼在激动什么,“得先插上电源,等一会儿……啊呀!” 她也叫了起来,“你是说,通电,对吧!?” 安东尼猛力点头。 “黛丝身上没有致命伤,是因为她是被电死的!” 芙萝拉也反应过来了: “她的手被强碱烧伤,立刻跑到隔壁浴室去冲洗,但水龙头里没有水,于是她将手泡到浴缸中!” “是的,是的!” 安东尼迫切地补充:“这时候凶手进来了!他将插了电的电热棒伸进浴缸,可怜的黛丝就触电了!” “这么说,她左手上的烫伤,是因为搏斗咯?” 泰森在旁边做了个夸张的抵抗和抓握的动作,“凶手持烫发棒靠近,她伸手抓住棒子,结果被烫伤了!” 众人觉得这推理非常合理。 “在电死了黛丝以后,凶手再将她整个丢进浴缸里,伪装成溺死的样子。” 芙萝拉总结道: “真是一个完美的杀人计划啊!” ——— 因自觉已将案情捋清,芙萝拉等人在吃晚餐的时候显得十分放松,连看沈莳都没觉得那么不顺眼了。 而沈莳仍然跟吴景澜黏黏糊糊,两人仿佛热恋中的情侣,一刻也不愿分开。 不过情侣秀恩爱这种事,看多了也就那样。 玩家们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完全可以淡定地无视那边那两个狗男男。 说实话,比起关注小碧池和他的金大腿如何谈恋爱,芙萝拉他们更在意的是明天的线索游戏。 这一回合的开局对他们极有利,若是明日能拿到节目组提供的破案关键,那么这局就十拿九稳,铁定能赢了。 ——问题是如何才能打败Shan的金手指,抢先得到线索! 不过芙萝拉他们相信好运不会一直眷顾对面三人。 或许明天的谜题就是由他们之中的谁亲手解开的呢? 9月17日,星期四,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晚饭后,节目组要拍今日的单独采访。 如同昨日一样,导演与副导演们兵分三路,对八个参赛者进行采访。 今日芙萝拉组有许多话想说。 他们在镜头前滔滔不绝。 每个人都想尽量展示自己对破案的贡献,让节目组觉得自己非常重要,多剪几个镜头之余,最好还能把第一名判给自己。 在处于劣势时,芙萝拉组的五人格外同心协力。 但现在自觉优势来到了他们这边,五人就忍不住觉得自己对案情贡献最大,嫌弃其他组员不给力了。 直到深夜十一点,采访才全部结束。 沈莳是最后一个,回到城堡三楼的住处时,已经是十一点十五分了。 晚饭那会儿,他和吴景澜约好了会去对方的房间,结果没想到今天会弄得这么晚。 沈莳一边纠结,一边踏上楼梯。 “Hey,Shan!” 他听到有人在招呼他。 沈莳一抬头,便看到拳击手泰森正和一个工作人员站在走廊尽头的窗户前抽烟。 泰森朝沈莳挥了挥手里燃着的香烟: “要来一根吗?” 说实话,泰森觉得自己其实对沈莳没有太大的恶感。 毕竟在真人秀里谈恋爱是博出位的惯用手段,沈莳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做得最出格的那一个。 而且他看沈莳和吴景澜似乎真看对了眼儿,彼此都挺投入的,不像是纯做戏。 以泰森的恋爱观来看,既然遇上了符合自己审美的心动对象,那便今朝有酒今朝醉,好好享受一番激情艳遇也无不可。 至于说这十六天过完以后,他们是要分手还是要继续,又关他屁事哦! “不了,谢谢。” 沈莳微笑摇头,“我不抽烟。” 第224章 6.杀人不难-15 “哦, 那好吧。” 泰森无所谓的一摊手,又靠回窗台继续吞云吐雾了。 被泰森和一个工作人员盯着,沈莳还是稍稍有些犹豫, 到底要不要当着两人的面去敲吴景澜的房间。 但他又很快想到管他的呢,反正这就是个剧本杀的奖励关卡世界, 等十六天过去, 其他人怎么想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于是他大大方方地走到吴景澜的303房门前,咚咚敲了两下。 门迅速地就开了。 吴景澜似乎一直在等着他。 “Hey,Lan,Shan!” 工作人员隔空朝两人笑道:“你们可别弄得太晚, 明天还要早起呢!” 泰森也说:“也别趁机商量案情啊!” 他顿了顿,“还有, 房间隔音也就那样,悠着点别折腾得太响啊!” 沈莳的耳朵“唰”一下就红了。 好在他在这个世界的发型是文艺界流行的那种蓬松不羁的半长发,加上城堡走廊的灯光算不得明亮, 起哄的泰森和工作人员都没注意到他的窘迫。 吴景澜伸手揽过沈莳的肩膀, 一边将他往房间里带, 一边笑着回答: “好的, 没问题。” 说着,关上了房门,将两人的打趣隔绝在了门外。 ——— 没有旁人之后,房间一下子就显得格外安静了起来。 沈莳一条胳膊被吴景澜松松地握在手里, 不知怎么的, 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快要爆炸了。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是真正意义上的竹马, 单独共处一室的次数恐怕得以千为单位计算,却从来没有哪一次能让沈莳感觉如此紧张, 紧张到简直要不知所措了。 “……” 他张了张口,“吴哥”的习惯性称呼差点儿脱口而出,又及时打住,嘴唇嗫嚅一下,叫了一声,“Lan。” 声音出口,才惊觉自己刚才那声低语有多暗哑多干涩。 “嗯。” 吴景澜只应了他一个单音节。 沈莳不敢抬头。 他只庆幸吴景澜关掉了房间里的大灯,仅留了两盏昏黄的壁灯,才不至于让他的窘迫和羞怯无遮无掩。 忽然,一只手轻轻地抚上了他的鬓角,然后顺着他滚烫的耳廓滑下,按在了他通红的后颈上。 “我想亲你……可以吗?” 吴景澜火热的吐息吹在了沈莳的耳边。 沈莳只觉浑身的血液全涌上了头顶,耳中全是血流冲击鼓膜的隆隆声,大脑如同一锅煮沸的浆糊,早已无法思考。 混乱中,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点了头的。 因为吴景澜的嘴唇压了上来,与他紧密贴合在了一起…… …… 长长的一吻毕后,沈莳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熟了。 他被吴景澜拉到床边,按倒在被褥中。 就在沈莳以为两人真要发生点什么的时候,吴景澜却只是摸了摸他的头发。 “时间不早了,休息吧。” 吴景澜拉开被子,替两人盖好。 沈莳:“……” 他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好不容易才理解了发小的意思,“你……” 沈莳本想说你不干点什么吗? 但这个问题实在太耻了,他说不出口。 “行了,你就别撩我了。” 吴景澜抱住沈莳的脑袋,往自己的怀里揉了揉,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几乎只剩模糊的气音: “你没有经验,那什么……会疼的……明天会很辛苦。” 沈莳:“!!” 此时此刻,他羞得只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他将脑袋死死埋进吴景澜的肩窝里,假装自己是条咸鱼,一动也不动了。 ——— 9月18日,星期五。 原本沈莳以为自己昨晚与吴景澜同床共枕,肯定要失眠很久,怎么都睡不着的,可或许是因为早就习惯了他家发小的体温,又或许是折腾了一天实在累了,竟然在装死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就睡了过去,还一夜无梦,安稳极了。 今早六点半,节目组的叫早电话准时打到了吴景澜的房间。 打电话的是昨天跟沈莳偶遇的那位抽烟小哥,还笑着说301没人,Shan在你这里吧,记得催他快到餐厅集合。 吴景澜很淡定地挂断了电话,拎了还迷糊着的沈莳起床,让他回了自己的房间。 参赛者们的早餐仍旧是简单的果酱三明治加培根煎蛋,若还觉得没饱腹的,牛奶麦片管够。 一顿早餐匆匆吃完,化妆师给众人简单做了点造型,又化过妆之后,道具组也将今日的游戏场地折腾好了。 早上八点四十五分,八名参赛者在一楼起居室集中。 场记打过板后,拍摄便正式开始了。 满头银丝的管家穿着标志性的西装三件套走进房间,朝众人鞠了一躬。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仍会将他的宽容和慈悲施舍给各位。” 管家从袖管里掏出一卷文书: “侦探们,你们认为自己当真已经找出案情的真相了吗?对事件的前因后果知道多少呢?当凶手站在你们面前的时候,又有谁能指出他或者她的身份?” 他顿了顿: “这一次,我仍然要给你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是的,我会提供给你们必要的线索!” 管家环视起居室中的八名参赛者,诡秘一笑: “听好了,这提示,我只会念一遍。” 众人顿时精神一震,一眨不眨地盯着银发黑衣的老先生。 毕竟与前一回一人一张卡片,可以慢慢看、反复看不同,这次的提示是口述,而且还只会念一遍,要是没听清的话,可就完球了,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 “灰兔子爱上了白兔子和黑兔子,蹦蹦跳跳,爱丽丝梦游仙境。” 管家将提示念了出来。 一句话说完,谁都没有动。 沉默了足有十秒钟,见管家不再开口,性格颇为莽撞的大学生保罗直愣愣地问了一句: “就这样吗?” “是的,就这样。” 管家微笑点头,又补充道: “而现在,你们的游戏已经开始了。” ——— 虽然管家已说了“游戏开始”,但八个参赛者竟然没有一个动弹的。 一旁的导演不耐烦了,朝他们拼命打手势,意思是让他们散开来快去找线索。 不得已,前警花芙萝拉只能朝队员们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他们到一边说话。 “怎么样,你们有什么想法?” 芙萝拉问其他四人。 一边说眼睛还一边往沈莳他们的方向瞟。 “这,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话,应该有很多相关物品吧?” 保罗回答:“比如图书馆的书什么的……” “好。” 芙萝拉点头,“我们分头去找自己认为有可能的东西。” 说着,她顿了顿,转而对拳击手泰森说道:“你跟着Shan他们,知道吗?” 泰森明白了。 这一回他的任务就是当个窥伺别人解密的间谍,“要是有什么发现,我会站在楼梯口叫你们的!” 芙萝拉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觉安排妥当,万无一失之后,这才和律师安东尼等人离开宴会厅,各自找线索去了。 另一边,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也正聚在一起,低声讨论线索。 沈莳问吴景澜和暮山紫,“怎么样?你们有什么想法?”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全世界都知道的著名童话,沈莳一个学编剧出身的,对这部衍生无数的作品有很深刻的印象。 若只从谜题的字面意义上来看,玩家的第一直觉就是去寻找跟这个童话元素有关的物品。 可《爱丽丝》的原作里只有一只穿着燕尾服戴着怀表的白兔而已,黑兔子和灰兔子指的又是什么呢? 沈莳得承认,在解谜方面,自己实在没什么天赋。 以前玩剧本杀或者玩密室逃脱的时候,碰到数字、拆字一类的谜题那倒也罢了,若是碰到联想系的谜题,他往往要寻思许久,或是看到实物才能想出答案。 ——反正论解谜速度,他是从来没赢过吴景澜的。 而暮山紫在这个方面好像也没比他厉害多少。 于是沈莳和暮山紫都很自然地将目光转向了吴景澜,仿佛都在等着他开口。 “……” 吴景澜的眉心拧出了一个微妙的弧度。 “你啊!” 他屈指在沈莳的脑门上轻轻敲了一下,“又想偷懒了。” 吴景澜这个“又”字用得实在微妙,连暮山紫都忍不住多看了两人一眼。 “这么说,你知道了?” 沈莳在他家吴哥面前撒娇耍滑、偷懒取巧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他压低声音催促:“快,告诉我嘛!” 至于说这么问会不会给节目组提供恶剪的素材——Who cares! “行吧。” 吴景澜对沈莳宠溺惯了,在没有系统限制的情况下,其实很乐意能让心上人占点儿便宜。 不过他瞥了瞥故意站在几步开外,磨磨蹭蹭不肯走开的泰森,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猜测。 “Chan。” 吴景澜转向暮山紫,在他手心写了五个字母,问:“你会吗?” 暮山紫先是一愣,随即恍然。 他点了点头,肯定地回答:“会。” “那好,我们分头行动。” 他在摄像机能拍到,但泰森一定看不到的角度快速地对暮山紫比了个“三”的手势,然后拉过沈莳的胳膊,转身离开了起居室。 第225章 6.杀人不难-16 泰森没料到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三人会分开行动。 ——是啊, 为什么不分开呢? 泰森心里直骂自己是个傻逼。 在对谜题没有十足把握的时候,当然是分头寻找线索效率更高了。 而他身为监视者只有一人,要跟在谁后面就成了一个艰难的抉择。 然而容不得他犹豫, 因为吴景澜已经和沈莳一起出了起居室。 泰森想起上次他们询问沈莳,是谁解开谜题的时候, 沈莳回答是Lan。 ——这么看来, Lan应该是他们之中比较擅长解谜的一个了! 泰森打定主意,立刻迈开脚步,追在沈莳和吴景澜身后。 “果然跟来了。” 沈莳和吴景澜站在门厅的柜子前,那儿有一块巨大的穿衣镜, 还有三只转圈圈的兔子玩偶雕像,三只兔子举起的右手刚好托起一个精致的磁盘, 应该是用来放些钥匙或者别的什么零碎物品的。 而这三只兔子正正好是黑白灰三色的。 刚才二人来到这里时,芙萝拉和福灵刚刚从柜前走开,显然是已经调查过这三只兔子了, 且没有在上面找到任何线索。 现在沈莳和吴景澜站在柜子前面, 只要侧身往大穿衣镜处看上一眼, 就会看到泰森、芙萝拉和福灵三人正躲在门厅的转角, 嘀嘀咕咕地不知在说些什么,说话间还时不时朝他们的方向看上一眼。 “看来他们对你很执着啊。” 沈莳对吴景澜笑道,“我们这回怕是要遇到些妨碍了。” “不要紧。” 吴景澜微笑回答:“Chan没有问题的。” 沈莳一挑眉,“谜底到底是什么?” 这时门厅转角那三人已经商量完毕了, 芙萝拉似乎安排泰森仍然跟踪他们, 而自己则和福灵先走一步,也不知是不是去找不知哪里去了的暮山紫了。 吴景澜一挑眉:“你还没想出来吗?” 以他对沈莳的了解, 他要是真愿意动脑筋的话,这个难度的谜题沈莳也差不多该琢磨通了。 然而就因为有吴景澜在, 沈莳明显不想费这个心思,假装自己是个摆烂的学渣,直接等着抄优等生的答案了。 “既然你都想出来了,我还费什么劲儿呢?” 沈莳答得理直气壮。 “……” 吴景澜默然片刻,还是叹了口气,一脸真拿你没辙的表情,手指轻轻叩了叩柜子,然后凭空写了两个字。 不过这一次,他用的是中文。 沈莳:“!” 他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这么简单!” “对啊,就这么简单。” 吴景澜笑着数落道:“是你太懒了。” …… 仍躲在门厅转角处的泰森隔了几步远的距离,看沈莳和吴景澜站在柜子前不知在磨蹭什么,反正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心里忍不住开始犯嘀咕。 他想凑近一点偷听二人说话,又怕做得太过头了等节目播出时容易掉粉,一时间十分踌躇。 ——不知芙萝拉和福灵找到Chan没有。 泰森心想。 他虽然不知道“调虎离山”这个成语,但也隐约感觉自己或许被那两人骗了。 泰森只能祈祷是自己多心,或者芙萝拉和福灵赶到时,暮山紫还没解开谜题。 ——— 而此刻,被泰森惦记着的暮山紫,正身处三楼走廊最东侧的一个房间里。 那房间其实是由阁楼改建而成的,入口有点儿霍比特小屋的风格,是个圆形的门洞,与走廊有五级台阶的落差。 整个房间呈正圆形,铺着红色的长毛绒地毯,放了几张精致的餐桌和与之配套的刺绣沙发,做成了小型宴会厅的样子。 在小宴会厅的角落里,摆着一台钢琴。 这台钢琴看起来有一阵子没人用过了,上面罩了丝绒质地的浅灰色防尘罩,仔细看,防尘罩的边缘还用略深一号的灰色丝线刺绣了几个字母,R、A、B、B、I、T。 ——这就是“灰兔子”了。 暮山紫心想。 其实一楼的宴会厅里也有一台钢琴。 只是那一台钢琴没有铺灰色的防尘罩,也没有任何物品能让人联想到“灰兔子”而已。 他掀开保护着“白兔子”和“黑兔子”的防尘罩,又掀开了钢琴盖。 黑白两色的按键,蹦蹦跳跳的兔子。 但光是这样还不够。 找到钢琴,谜题不过只解决了一半而已。 接下来就是那句“爱丽丝梦游仙境”了。 不过其实这也很容易猜出答案。 分头行动之前,吴景澜曾经写下“piano”之后问他,“会吗?” 那当然是问暮山紫会不会弹钢琴了。 事实上,考虑到不是每个参赛者都具备钢琴技能,节目组为了公平起见,在钢琴后面的架子上摆了一溜琴谱,还在琴键上贴了123456789的数字。 这分明是让他们找到与提示有关的琴谱之后,对照相应的数字按密码。 但暮山紫本人是会弹钢琴的。 而且只要是学过钢琴的人,都不可能没练过那首脍炙人口的《致爱丽丝》。 于是他连去找琴谱的时间都省了,直接将手摆到琴键上,弹奏出了旋律。 前两个小节按完,只听“咔哒”一声,钢琴旁边的矮桌上摆放的一个惊吓盒的盖子便突然弹开,一个造型可爱的小丑猛地跳出来,手里捧着一个拇指长的圆筒。 节目组的道具师当然没牛逼到能整出联动钢琴的机关的程度。 所以其实是跟拍的摄影师手里都有个遥控器,若是哪个参赛者正确破解了谜题,弹出了两小节的《致爱丽丝》,摄影师就会悄悄按一下遥控器,让惊吓盒子里的小丑弹出来。 虽然原理简单到堪称粗糙,但拍摄效果很好,仿佛盒中的小丑当真是被琴声唤醒的一般。 暮山紫连忙站起身,从小丑手里拿过圆筒。 这时,门边传来了动静。 芙萝拉和福灵闯了进来。 两位女士刚才上楼时就听到了钢琴的声音,她们立刻意识到这正是谜题的答案,慌忙赶来了。 暮山紫后悔自己刚才没将门关牢,不然或许对手不会那么快注意到这里的音乐声。 芙萝拉和福灵见暮山紫将什么东西揣进衣袋里,又不能直接上手去抢,只得眼睁睁看着暮山紫与她们擦身而过。 “快,快去看那台钢琴!” 芙萝拉与福灵扑到钢琴前。 根据节目组的尿性,如果是连环谜题的话,因为要考虑到首先得到线索的玩家解不开第二层谜题的可能,所以第一个谜题的线索往往不会只提供一次。 芙萝拉和福灵觉得,他们组还是有后来居上的可能性的。 芙萝拉问:“你会弹琴吗?《致爱丽丝》会吗?” 福灵摇头,“你呢,你会吗?” 警花“f*ck”了一声,显然她也不会。 但她很快注意到了墙上的琴谱,“我来搞定这个,你跟上Chan!” 福灵用力点头,然后转身奔出小宴会厅,去追率先得到谜题的暮山紫去了。 ——— 而这时暮山紫正在打开他刚刚得到的小圆筒。 那筒里放的是一张卷起的小纸条,上面用很小的字体印着一个新的谜题: 【冰冷的地下室,黑与白的厮杀,皇后砍下了骑士的头颅。】 这谜题比第一回 简单多了。 冰冷的地下室,指的当然是被节目组布置成了停尸房的房间。 黑与白的厮杀,再加上皇后和骑士这两个关键词,必定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国际象棋。 暮山紫连续两次都选了去停尸间“验尸”,对怎么去地下室是走熟了的。 他一路疾行,下了两道楼梯,又穿过一楼东侧的走廊,来到了略有些狭窄的地下室楼梯前。 这时占卜师福灵已经小跑追上来了。 暮山紫不再犹豫,迅速下了楼,进入了停尸间。 他的身后,侍女打扮的工作人员在福灵面前掩上了房门。 “Oh shit!” 福灵条件反射地去拧门把,发现拧不动,她又用力拍了两下门,生气地朝女佣大喊:“这门不能打开吗?” “现在不能。” 侍女冷淡地回答: “Chan先生正在里面接受挑战,必须先分出胜负。” 福灵先是一愣,随即意识到事情没有她想象的糟糕。 “也就是说,不管他在里面搞什么,只要失败了的话,就要换人,对吧?” 姑娘双眼发亮,大声问道:“然后我就能进去了?” 侍女依旧冷漠地点了点头,“是的,福灵小姐,你说得对。” 福灵更兴奋了,瞬间看到了德胜的希望。 她几步奔上楼梯,穿过空无一人的走廊,回到门厅处,对着楼梯大喊:“Hey,快来!在这里呢!线索在这里!” 福灵的想法是,不管暮山紫在里面干什么,若是失败了就要换下一个在门外等待的人。 他们组有五个人,怎么都比对面占优势。 只要其他人快点儿赶来,即便第二个进去的她也失败了,那么还有组员能参与挑战,此等良机,她是万万不能错过的。 果然,很快有人听到了她的声音,从二楼探出头来。 是大学生保罗和律师安东尼。 保罗高声询问:“福灵,你是说线索在下面?” “对!” 福灵回答: “在停尸间,快来!” 然后不等两人再问,便扭头跑回去了。 第226章 6.杀人不难-17 同一时间, 在地下室停尸房里的暮山紫当然听到了门外的动静,特别是福灵那声音高亢的大呼小叫。 他意识到这不是唯一一次的挑战。 若是失败了的话,接下来不管他们解谜有多不容易, 下一个进来的也只会是他们的竞争对手。 但这点压力对暮山紫来说不过只是小意思罢了。 他收敛心神,环视地下室。 节目组没有费心折腾这个好不容易布置出来的停尸房, 只在角落里多添了一张桌子两张椅子, 并在桌子上放了一盘下到一半的国际象棋。 其中一张椅上坐了一个银发苍苍的老先生,正是穿着西装三件套的管家。 “请坐。” 管家朝暮山紫比了个“邀请”的手势,“请你来陪我下完这局棋。” 暮山紫点了点头。 他坐了下来。 “Chan,你最多只能走三步。” 管家对他解释游戏规则: “若你成功了, 你能得到Evil伯爵的提示;若你失败了,就只能请你离开这里了。” 他没有解释“走三步”要达成什么效果, 但暮山紫却明白得很。 三步棋,不是让他将死对面的国王,而是要操纵皇后砍下对手骑士的头颅。 看来节目组还不至于丧尽天良。 未免有人跳过第一条线索, 直接闯入停尸间, 他们做了预防措施。 在暮山紫得到的“前置剧情”里, 在被选为参赛者时, 他曾经填过一份巨长巨繁琐的调查表,其中有“你会玩什么?”这么一题,题下列举了一大串游戏的名字,就包括了国际象棋。 而暮山紫扮演的这个叫“Chan”的混血帅哥便勾选了国际象棋这么一个项目。 如此看来, 九名参赛者恐怕都选了国际象棋, 所以节目组才会在这里设置这么一个关卡。 当然“会玩”的边界很宽松,知道规矩也叫“会玩”, 与非职业棋手对弈难逢敌手也叫“会玩”。 原本Chan的国际象棋水平只算平平,但好在暮山紫本人确实是会玩的。 他低头看向棋盘, 仔细琢磨片刻,拿起皇后,斜向上移动了两格。 管家移动小兵,试图挡住皇后的去路。 暮山紫吃掉了那个可怜的士兵。 管家的骑士被逼到角落,岌岌可危。 他蹙起眉,认真思考了一下,试图往旁边逃。 然而这只是徒劳。 第三步,皇后砍下了骑士的脑袋。 “恭喜你!” 管家站起身,像在演舞台剧一样热烈地鼓掌,感情充沛地说道: “你破解了Evil伯爵的谜题,还战胜了他的代理人!” 说着,管家像变戏法一样,从椅子下方的箱子里摸出了一盘光碟,以及一个手持式播放器。 虽然管家没有对暮山紫说明这影碟是什么,但暮山紫当然知道,这就是从小影音室的影碟机里失踪了的碟片,也是黛丝“生前”在看的那一张。 碟片放入播放器,屏幕随即亮起。 那是一个风格很六十年代的黑白恐怖片,为了不浪费时间,节目组将剧情做了剪切和快进。 反正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疯狂科学家创造了一个浑身粘液的怪物,这怪物的粘液有剧毒,若不幸沾到粘液,受害人的皮肤会如同烈火灼烧般疼痛难忍,并迅速溃烂,最后化为一滩恶心吧唧的脓水。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血浆CULT片。 暮山紫知道所谓的提示定然不止如此。 果然,就在粘液怪物将女主角逼到无路可退的角落,情节最紧张的时候,画面忽然一黑,然后跳出了一行血红色的字体: 【跑,黛丝,快跑!离开这里!】 随后,血字变成了: 【要不然,我会杀了你!】 碟片到此结束。 ——原来如此。 暮山紫明白了。 ——— 9月18日,星期五,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短暂的午休过后,八名参赛者聚在起居室中,准备拍第二次的分组讨论。 芙萝拉组仍旧占据了四人沙发,只是每个人的脸色看起来都很凝重。 原本他们盼着暮山紫解不出谜题的话,福灵、保罗和安东尼就会是第二、第三和第四个挑战者。 然而暮山紫太给力了。 他们只在门外等了不到五分钟,代表挑战结束的铃声就响了。 有人得到了这一回合的线索,但很显然,拿到线索的并不是他们组中的任何一人。 本来在推理阶段,芙萝拉等人是很有信心的。 若是能得到提示,那完美破案简直就是十拿九稳了。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芙萝拉他们没法埋怨任何人。 他们只希望节目组给对面的提示不要太过直白,至少不要提到烫发棒之类的关键词,好让他们保持住优势。 “哦,那三人出去了。” 大学生保罗对四名同伴说道:“我们要不要试着打听打听?” “省省吧。” 前警花叹了一口气,“他们不会回答我们任何问题的。” 保罗沮丧地点了点头,不再吱声了。 “不用担心,情况没那么糟糕。” 芙萝拉鼓励大家: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案情,推理也很完整,只要再把细节问题捋清,一定能得到比Shan他们更接近真相的答案。” 警花的鼓励很有效果。 众人纷纷振作精神,开始认真地复盘黛丝之死…… ——— 与前一回一样,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仍旧选定了二楼的小书房作为他们的讨论场所。 暮山紫首先将他看到的影片内容详细地描述了一遍。 “原来如此。” 听完以后,沈莳点了点头,“难怪黛丝会匆忙跑出小影音室了。” 先前他们也讨论过,受害人只有在极慌乱的情况下才会采取这种近似“逃跑”的举动,也才会没有注意到门把上的氢氧化钾碱胶,伸手直接抓了上去。 “现在看来,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沈莳试着还原当时的现场: “黛丝正在小影音室里看电影,突然屏幕上弹出了血字警告——如果不立刻离开就会死,于是她大受惊吓,匆忙去开门,结果不幸碰到门把上的强碱,手被烧伤,才会跑去浴室想用水冲洗伤处……” 他说着,停了下来,“不对,我能理解看电影要把灯关掉,所以影音室的照明很暗……” 沈莳转向吴景澜,“Lan,你进影音室的时候开了灯,对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 沈莳仍不能释然:“可难道黛丝刚进房间的时候没发现门把手上的碱胶吗?而且就算灯光太暗了她确实没注意到,那关门那会儿就该碰到了。” “没错。” 暮山紫表示同意,“所以这只能说明,黛丝刚进影音室的时候,门把手上还没黏上强碱。” 这时负责检查小影音室的吴景澜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想那碱胶应该是凶手趁着黛丝专注于电影的时候涂上去的。” 他说道: “影音室的门上有一个留给宠物出入的小门,那小门虽然无法让凶手出入,但利用那门做一些手脚还是绰绰有余的。” 沈莳和暮山紫都明白了。 在黛丝沉浸在恐怖电影的惊悚剧情中,且灯光昏暗之时,凶手将手从宠物用的小门处探入房中,将氢氧化钾碱胶涂在了门把上,空瓶子则随手丢弃在了房间角落里。 随后屏幕突然跳出血字,黛丝大受惊吓,试图逃出影音室,却在开门的瞬间摸到了门把上的强碱,将手烧伤了。 至于沙发上那本摊开到“氢氧化钾”那一页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则是节目组生怕他们联想不到强碱烧伤得用大量的流动水冲洗伤口而留下的堪称露骨的提示了。 “黛丝跑进浴室,第一个反应当然是去开洗漱台上的水龙头。” 沈莳举起右手:“她是个右撇子,惯用手在开门时被强碱烧伤,所以很自然的便会用左手去握水龙头的开关……” 她顿了顿,“然后,黛丝便触电了。” 事实上,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推理出的黛丝的死因,与芙萝拉等人相同。 最大的差别却是根本没有什么烫发棒,也根本用不着浴缸,洗漱台上方的豹形水龙头本身就被动过手脚。 沈莳认为,如果当时自己把龙头从墙上掰下来,他应该能看到水管里藏着裸露的电线。 其实沈莳很早就联想到了“触电”这一个可能。 非要说是什么给了他灵感的话,沈莳认为应该是那盏无法打开的电灯。 沈莳进门时觉得浴室太暗了,便伸手去开顶灯。 可他连续按了三次,电灯都毫无反应。 那时占卜师福灵扭亮了角落的应急灯。 ——那是一盏没有连接电源的,充满电的应急灯。 福灵和泰森只是简单地认为是浴室的电灯坏掉了。 然而沈莳却相信,凶手找来那么一台满电状态的应急灯,必定另有深意。 而这个猜测在他看到水龙头水管上的那一小圈白石膏的时候,顿时明了了。 ——理由非常简单,因为电线就暴露在水龙头里,若不将浴室的电闸拉掉,侦探调查现场东摸西碰的时候,“理应”也会触电才对。 如果不想产生如此明显的逻辑bug,节目组就只能设计凶手断了浴室的电,再搞来一盏应急灯作照明替代品了。 第227章 6.杀人不难-18 当然沈莳的猜测只是猜测, 算不得实证。 支持他这个推论的是暮山紫的尸检结果。 暮山紫在黛丝身上一共找到了三处创伤。 除去右手的强碱烧伤不论,黛丝的左手和左脚各有一个伤口。 她左手的伤口状似握住一根滚烫的棒子留下的灼烧——隔壁芙萝拉他们组就是这么推测的。 但若结合她左脚脚跟处那一个线香烫出来一样的红点,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黛丝的拖鞋鞋底是塑料的, 胶底鞋足够厚实的时候,有可能无法导电。 节目组为了让诡计链足够完美, 便在鞋跟处插入了一根细细的钉子, 还细心地去掉了尖端。 如此一来,黛丝的左手接触带电的水龙头开关的时候,电流便会从她的手心进入,穿过她的身体, 再从左脚与铁钉接触的皮肤处流出,形成一条完整的通路。 黛丝左手的芙萝拉等人认为是烫发棒的“烫伤”, 实际上是电流的入口,也就是所谓的“电灼伤”,多见于电阻较大的皮肤, 且与电流接触时长较长的时候。 而保罗和安东尼遗漏的左脚跟处不显眼的伤口, 则是电流的出口——深, 且小。 如此一来, 逻辑链便整个儿连起来了。 黛丝握住“豹子”尾巴的一瞬间,电流通过她的身体,使她的心脏停止跳动。 确定她的确已经死亡之后,凶手关闭浴室的电闸, 然后将已经死亡的黛丝搬进事先蓄好水的浴缸里, 伪装成溺水身亡的样子,一个死亡现场就布置好了。 ——— 9月18日, 星期五,晚上七点二十分。 八名参赛者匆匆吃完晚餐后, 导演就将他们全赶到起居室,准备要录今晚的推凶剧情了。 这一回,节目组仍然给他们准备了三个嫌疑犯,推凶的思考时间也仍旧是十分钟。 1号嫌疑人是个戴着厨师帽的胖子,左眼像挨了一拳,眼眶一片淤青。 2号嫌疑人是身材异常高大的壮男,作清洁工打扮,挽起的右臂上有指甲抓出来的几道伤口。 3号嫌疑人则是个面貌普通的中年人,穿着一身园丁的衣服,围裙上蹭了泥巴和白石膏腻子。 沈莳:“……” 他心想,这几身打扮的设计意图要不要这么明显,节目组这误导和放水也做得贼不走心了吧! 在审视凶手的同时,沈莳还稍稍留意了一下隔壁组的表情。 芙萝拉等人正在用目光交换猜测,又在察觉沈莳的注视时迅速撤回视线,仿佛生怕被他占了便宜一般。 十分钟的计时沙漏一到底,三名嫌疑人一分钟也不耽搁,转身便离开了起居室。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八名参赛者要分组进入“解密室”,陈述自己对案情的推理,再判断三名嫌疑人之中谁是杀害黛丝的真凶。 不知节目组是故意的还是怎么的,沈莳又是被安排在最后的那一个。 晚上十一点零五分,工作人员终于来敲他的房间门,通知他可以进解密室了。 沈莳来到解密室门前时,大学生保罗刚好从里面出来,满脸笑容,眉飞色舞,仿佛对自己的陈述非常满意,与沈莳擦身而过的时候,还罕见的朝他比了个拇指。 沈莳回了保罗一个友善的微笑,推门进了屋。 房间的布置与前一次一样,像一间私密的书房,连时时尾随在后的跟拍摄影师也没有进来。 沈莳信步行到鱼眼镜头前。 他先将自己关于案情的推测对监视屏后的导演组说了一遍,陈述清晰且流畅,尽量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 随后便是推凶了。 “我认为本案的凶手是3号嫌疑人。” 沈莳对镜头比了个数字“3”。 “前面说过,我在检查浴室的时候,发现漱洗台的水龙头水管与墙壁的接口处有一圈未干的白石膏。” 他说道: “而我在3号嫌疑人的围裙上看到了同样的石膏,所以我认为他是杀死黛丝的真凶。” 至于说眼睛上仿佛被打了一拳的1号和手臂被抓伤的2号,沈莳则认为那应该是节目组故意布下的烟雾弹。 事实上,无论是在门把上涂氢氧化钾碱胶,还是制造让黛丝触电的机关,凶手由始至终都没和受害人正面接触过,又怎么会在身上留下反抗伤呢? …… 沈莳从解密室出来的时候已快到午夜了。 工作人员已经跟他混熟了,说话不甚忌讳,直接跟他说今天够折腾的了,你晚上就别浪了,回自己房间洗洗睡吧。 沈莳心说我也没浪啊,跟吴哥一个被窝也是纯睡觉而已! 但这相当于承认自己和吴锦澜起码有一个不行,打死他也不能说出口。 于是沈莳只得当个听话的乖孩子,灰溜溜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杀人不难》的第五天就这么过去了。 ——— 9月19日,星期六,中午十一点四十五分。 今日是第二个案子的最终拍摄日,而节目组还没拍最关键的晚餐结算场景。 好在导演也是会变通的。 他们将“晚餐”挪成了午餐,反正窗帘放下来,餐厅的灯全开上,再大剪刀剪上一剪,观众们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拍的。 丰盛的一顿陆续摆放在了八名参赛者面前。 不知是不是因为对自己的推理比较自信的关系,芙萝拉五人组吃得比上一次香多了。 不过沈莳一个只喜欢中餐的华国人,觉得这种除了摆盘精致之外,几乎都是半成品再加热的西餐实在只能算是凑合。 他一边切小羊排一边怏怏的想,味道还不如吴哥以前宵夜经常煮的鸡蛋面呢! 伪装成晚宴的午餐吃完,侍女撤掉碗盘,换上了茶和咖啡之后,管家便捧着决定参赛者去留的信封进来了。 “各位侦探,晚上好。” 管家从袖子里掏出了新的信纸,朗声念诵道: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命我转告各位贵客,你们的表现明显比上一次有了进步。” 芙萝拉等人交换了一个得意的对视,都觉得节目组在表扬他们。 “你们避开了我精心设下的陷阱,没有人被表象迷惑,全都正确地查明了黛丝的死因。恭喜你们,各位侦探!你们让我惊讶、让我感叹,同时也让我深感佩服!” 管家在这里适当地来了个长长的停顿,环视餐桌旁的众人,才慢悠悠地接着说道: “在你们九人之中,有一个人表现得格外优秀,从而吸引了我的特别关注。” 参赛者们将目光集中在了老管家身上。 尤其是芙萝拉组的五人,全都挺直了腰杆、屏住呼吸,期待着从管家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我特别关注的人是你,Chan。” 管家的目光定在了暮山紫身上。 芙萝拉组的几人一下子泄了气。 他们自认为自己的推理无懈可击,但偏偏节目组将这个宝贵的第一名给了暮山紫。 ——难道解谜就那么重要吗! 芙萝拉等人在沮丧之余,皆面露不忿之色。 ——若是解开附加谜题就能拿第一的话,这忒么还算什么犯罪现场推理真人秀!? ——怎么不干脆改成脑筋急转弯大赛得了! 而管家还在继续念节目组交给他的点评: “Chan,你的观察力非常惊人,不止认真且细心,而且擅长从小细节处找到正确的切入点。” 芙萝拉等人皆皱眉或是撇嘴。 他们不觉得暮山紫有节目组形容的那么出色。 他们始终觉得暮山紫会被选作第一名,只是因为他恰好解开了那两道谜题罢了。 不过褒扬暮山紫总比称赞沈莳听起来顺耳那么一点点,起码人家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解谜成功的,赢得堂堂正正。 然而管家接下来说的话,却令他们瞬间变了脸色。 “在这一回合里,你在检查黛丝的遗体时表现出了极优秀的洞察力,发现了一个被其他人遗漏的关键线索,并凭此协助同伴们推理出了几乎与真实一般无二的真相。” 管家笑了笑,像咏唱一样叹息道: “恭喜你,Chan,你凭借自己出色的表现,成为了本轮当之无愧的最佳侦探!” 沈莳和吴景澜对这个结果毫不意外。 但芙萝拉等人就不同了。 五人僵坐在华丽的长餐桌旁,脸上的表情带着难以掩饰的微妙扭曲。 芙萝拉、泰森和福灵都将目光投向负责尸检的保罗和安东尼,视线锐利似无形的钢针,无声地质问他们究竟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而保罗和安东尼则简直到了坐立难安的地步。 他们完全无法想象自己到底遗漏了什么。 但管家方才那番发言,分明是在说暮山紫是因为找到了某样他们未曾发现的关键细节,才拿下了这一回合的头名的! “Well,那个……hey,我说……” 保罗实在是个憋不住话的,忍不住开口说道:“管家先生,黛丝到底是怎么死的?” “既然你这么问了,保罗……” 管家朝明显慌了神的保罗诡秘一笑,道: “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可怜的黛丝究竟是如何落入凶手精心策划的死亡陷阱中的吧!” 第228章 6.杀人不难-19 9月19日, 星期六,下午一点半。 管家开始讲述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 事实上,案情与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推断出来的基本没有差别。 就如沈莳预料的一般, 如果当时他动手去掰浴室梳洗台上的水龙头,能够很轻易地将它从墙上拔下来, 然后就能看到藏在水龙头内部的裸露的电线。 当然, 节目组把这个当成了检查浴室的三人的“失误”,在陈述案情时狠狠地训斥了他们的疏忽。 占卜师福灵和拳击手泰森听得一脸菜色,沈莳却一点都不在意。 比起让对手掌握关键线索,那这点小小的斥责简直就是灯草打老牛, 不疼又不痒了。 另外,与沈莳猜测的凶手故意拉下电闸不同, 关于浴室停电这点,节目组给出的解释是黛丝触电后漏电保护开关生效,使得浴室的电源跳了闸——只要调查浴室门外的电箱就能发现端倪, 只是没有人注意到被门板挡住的电箱罢了。 接下来, 节目组在案情陈述里仔细地描述了黛丝的触电过程和生理变化, 包括电流如何流入, 再如何导出,在她身上造成了何等致命的影响,又留下了哪些伤痕。 当听到黛丝的左脚脚跟处有电流流出的小创口,还有她鞋跟处扎的铁钉时, 律师安东尼和大学生保罗犹如霜打的茄子, 整个人蔫了吧唧的,拍脑袋的拍脑袋, 仰天长叹的仰天长叹,都在懊悔自己为何会遗漏如此重要的细节。 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但这还没完, 因为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叙述完行凶经过之后,管家将三名嫌疑人重新叫了出来,让他们在餐桌前排成一排。 “诚如各位侦探所见,这三位嫌疑人之中,有一个人很不小心地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决定性的证据。” 管家环视众人,诡秘一笑。 “是的,正是石膏。” 3号嫌疑人上前一步,站到了管家身边。 管家拉起他脏兮兮的围裙,向八名参赛者展示服装师精心蹭上去的那一抹白灰泥印子。 “凶手将墙里的电线剪断,断端直接连接到水管里,再用白石膏将水管固定回原位。可惜他是一个园丁。” 管家笑道: “像所有的园丁一样,他习惯在干完活儿以后用围裙擦手。但这一次,他忘记了这不是普通的农事,而是杀人的活计,于是这一抹不起眼的石膏浆子便成了行凶的证据。” 听到这里芙萝拉组的五人皆沉默了。 事实证明,虽然芙萝拉组猜对了黛丝的死因,却根本不知道电线是装在水龙头里的,忒么提示还是糊墙的石膏! 在投凶时,芙萝拉、安东尼、泰森和福灵都投给了手臂有抓伤的2号嫌疑人,而保罗则觉得1号脸上的淤青是黛丝反抗的证据。 他们谁也没注意3号的围裙。 ——完蛋了。 此时此刻,五人都有了同样的想法。 特别是已经拿过一次“恐惧”的律师安东尼,他觉得自己这回肯定要二连败然后惨遭淘汰了。 ——— 不管参赛者们怎么想,管家还是吩咐侍女将决定他们去留的信封分发了下去。 “SAFE or SCARED”又开始了。 与前一回一样,拿了头名的暮山紫首先打开信封,从中取出了一张金光闪闪的“SAFE”。 随后是吴景澜和沈莳,同样“SAFE”。 芙萝拉五人组的表情愈发难看了。 “芙萝拉。” 管家点了前警花的名字。 芙萝拉臭着脸拆开信封,即便拿到了“SAFE”的卡片也丝毫看不出喜色。 “保罗。” 管家接着叫了大学生的名字。 保罗浑身一激灵,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原本二分之一的机会,他觉得自己的危险性应该很高。 不过现在管家这么早就叫了他的名字,那么等待自己的定然是“SAFE”才对。 他如此想着,然后打开了信封。 一张鲜红的血字,“SCARED”。 保罗的脸“唰”一下苍白如纸,嘴唇哆嗦了一下,想要说些什么,但一个字也挤不出来。 “哎呀,坏运气,真是太糟糕了。” 管家云淡风轻地评价了一句,便又转向剩下的三人。 “接下来到你了,泰森。” 拳击手汗出如浆,深黑的皮肤被汗水映得闪闪发光,仿佛上了层油一样。 他觉得自己当年争金腰带的时候都没这么紧张过。 泰森十指交握做了个祈祷的手势,再打开信封,取出了卡片。 白底金字的“SAFE”。 泰森大叫一声感谢上帝,摊在了椅子上。 现在压力完全集中在了律师安东尼和占卜师福灵的身上。 尽管两人都想尽量保持镇定,哪怕只是在镜头前显得从容一点,但那实在很难。 福灵眼眶通红,一眨眼泪水就不自觉地往下掉,而安东尼则拼命地做吞咽动作,手指无意识地□□着茶杯下方的垫巾。 “哦,这真是一个不愉快的经历,不是吗?” 管家一点都不体谅两人恐慌的情绪,用他那戏剧腔感叹道: “但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你们的卡片吧,安东尼、福灵,你们谁先打开?” 安东尼和福灵抬头对视。 其实安东尼是恨不得现在就拆开信封,来个早死早超生的。 不过看姑娘哭得那么惨,律师先生还是很绅士地“lady first”了。 福灵颤悠悠地拆出卡片,随后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抽气声。 那是一张触目惊心的“SCARED”。 “好吧……该是我的……” 福灵低声嘟哝,然后将自己的结果亮给众人看,大滴大滴的眼泪断线珠子一般落下来,真是哭得又动人又可怜。 安东尼趁着镜头转开去拍福灵的机会,大大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安全了。 果然,律师先生收到的是一张“SAFE”。 至此,第二回 合便算尘埃落定了。 第二位淘汰者将会是大学生保罗或是占卜师福灵。 如果节目组更狠一点,还可能两人一起出局。 ——— 由于结算拖延到午后才拍完,接下来节目组的拍摄进度会变得很紧张。 他们要在剩下的时间里进行参赛者们的单独采访,还要躲着玩家布置第三回 合的场景,给即将成为“尸体”的淘汰者讲戏排戏等等等等。 节目组里的每个人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今晚不说开大夜拍通宵吧,折腾到凌晨一两点那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而即将加班到吐血的工作人员对各位参赛者的唯一要求就是:请你们乖乖呆在限制区域内,不要乱跑,不要给我们本就繁重的工作再增加任何麻烦。 活动区域受限对沈莳来说压根儿不是问题。 他甚至还挺高兴的。 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在拍摄间隙尽情与吴景澜独处了。 只可惜今日的琐碎事情实在太多,虽然每个人的拍摄任务都不算繁重吧,但林林总总分割得十分细碎。 即便与吴景澜呆在房间里,电话也总是响个不停,一会儿说该你去拍采访了,一会儿说快集合导演要跟你们说明天的拍摄安排了。 加之每次出镜都得整理仪容,若要补拍镜头的话,甚至还得换上昨日的衣服以免穿帮,他们简直连坐下来喝完一杯茶或者咖啡的时间都没有,就更别论谈情说爱、尽诉衷肠了。 如此折腾到半夜,沈莳已经佛了。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我不睡他了还不行吗? 凌晨一点十五分。 沈莳拖着几乎散架的疲倦身体敲响了303的房门,打定主意他只和吴景澜盖被子纯睡觉,闭眼躺平那种。 门只叩了两下便从内侧打开了,吴景澜果然还在等他。 “好晚。” 吴景澜抱怨道: “快进来,你只能睡不到五个小时了。” “你这反应真像老妈子。” 沈莳也很佩服自己居然还有精力跟他家吴哥瞎白乎,“一般来说,看到心上人夜访,不是应该想些那什么的事情吗?” “还贫嘴!” 吴景澜将人拉进房间,直接往浴室推,“快洗澡,把脸上的妆卸了,我给你拿换洗的衣服。” ——青梅竹马就是这点不好! 沈莳无奈地撇撇嘴。 他心说两人真是太熟了,相处多年,日常对话重复了无数次,都习惯成自然,毫无激情可言了! “快进去啊。” 看沈莳还站在门口不知磨蹭什么,吴景澜催促道。 “哦对了,这个。” 他说着,转身从角落的梳妆台处拿了一个透明的瓶子,塞进沈莳手里,“拿着,这是爽肤水。卸妆乳和洗面奶都在洗漱台上。” 沈莳:“……” 他觉得自己应该再稍稍努力一下。 “要不然……” 沈莳拉住吴景澜的袖子,努力摆出诱惑的样子,眨了眨眼,“我们一起洗?” 吴景澜:“……” 看着沈莳这个生疏的媚眼,他瞬间幻视了企鹅聊天里的那个猫咪wink表情。 “快去洗澡!” 吴景澜伸手弹了沈莳一个脑瓜崩,然后抓住他的肩膀,将人塞进了浴室,“再磨蹭一下,你连五小时都没有了!” 第229章 6.杀人不难-20 9月20日, 星期日。 今天是《杀人不难》的第七天。 两个案件进行完毕,参赛者已然完全熟悉了这个真人秀的拍摄流程,同时也习惯了大清早的叫起电话。 早上八点二十五分, 昨日“SAFE”了的六人聚集在餐厅里,节目组要拍他们的早餐场景。 在开餐前, 导演就已经给他们讲过戏了。 六人坐到餐桌旁, 对一直没出现的大学生保罗和占卜师福灵表示担心。 前警花芙萝拉说自己要上楼找一找福灵,而拳击手泰森则说那好吧我去敲一敲保罗的房门。 然后镜头便跟随芙萝拉一同上楼,拍她去敲福灵房门的一段。 警花小姐敲了许久,无人应答。 这时一个身穿侍女制服的工作人员像幽灵般冒了出来, 面无表情地盯着芙萝拉,用冷漠的声音告诫她, 庄园的主人不喜欢客人大早上随意走动,现在是早餐时间,您请尽快返回客厅吧。 芙萝拉没辙, 只能点点头, 遵照指示回到了一楼的餐厅。 留在桌旁的沈莳等人连忙起身, 状似着急地询问芙萝拉找到人了吗? 芙萝拉摇头, 表示自己敲过门了,但福灵没来应门。 几句话的功夫,泰森也回来了。 他的身旁也没有保罗。 这位高大健壮的黑人帅哥朝众人遗憾地一摊手,“我开门检查过了, 保罗不在房间里。” 众人面面相觑, 一时间搞不清楚节目组这又是闹哪出。 这忒么才第三个回合呢,难道节目组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一箭双雕, 来一个双死者的案件了吗? 正在纠结时,管家领着几位女仆给他们送吃的来了。 因为有镜头怼着, 他们这顿早餐吃得比平常精致多了。 十字形切成四份的插着小牙签的培根煎蛋三明治、虾仁番茄甘蓝菜沙拉、意式肉酱通心粉再配上一碗奶油蘑菇汤,以及作为甜点的可可马芬蛋糕。 Evil伯爵的招待看起来确实颇为精心。 参赛者们只得暂时忽略行踪不明的保罗和福灵,沉默地吃完了这一顿…… …… 差十分钟到九点的时候,导演眼瞅着大家吃得差不多了,便朝外面做了个手势。 随即传来一声年轻女子的悲鸣,“啊——!!来人啊!快来人啊!” 那音调拔高时格外尖细的嗓音,众人这几天都已经听得很习惯了。 是占卜师福灵的声音。 众人纷纷站起身。 福灵披散着一头漂亮的褐色长卷发,慌慌张张地冲进餐厅,扑到了芙萝拉怀里。 “哦,感谢上帝!” 芙萝拉连忙抱住福灵,“太好了,你还活着!福灵,你还活着!” 这句感叹听在其他人耳中,实际上无异于“那保罗肯定死了”。 果然,福灵从芙萝拉怀里抬起头,恐惧地喊道:“那边,好像出事了!有一台车子撞到护栏上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里面的人是不是还活着……” 她的台词是节目组提前给的,混乱的表述自然是为了显得她受惊不小。 不过众人已听出了端倪。 这一回等待他们的,恐怕是一桩“交通事故”了。 ——— 九点十分,众人跟随福灵抵达了她目睹的事故现场。 根据姑娘的说法,她清早醒来时发现自己还活着,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之余,又不由自主地担心起了保罗的安危。 于是她上到三楼,去敲了305的房门。 没有人应声,于是福灵试着扭了扭门把,门没锁,一扭就开了。 “他不在房间里。” 福灵继续背她的台词,“真的,床有人睡过的痕迹,他的行李也还在,但保罗本人却消失了。” 这时镜头外的工作人员举起了提词板: 【问她,你接下来干了什么?】 正对提词板的泰森连忙重复了一遍:“那你之后干了什么?” “我实在太担心了,就打算到处找一找。” 福灵接着说道,“城堡里找不到,我就从正门出去,往花园走……” 别问她突然从哪来的这般强烈到爆表的队友爱,问就是剧情需要,节目组写的白痴剧本。 结果乱逛的福灵来到位于城堡正东面的一处山坡上,顺着坡道往下一看,震惊地发现竟有一辆四轮电动车撞在了护栏上。 “凭我的直觉,我、我觉得那可能是保罗……” 福灵继续用她夸张的表演对众人说道,“所以我吓坏了,匆忙跑回来叫你们!” 说着,她朝前一指,“喏,就在那里!” 沈莳顺着福灵指出的方向往下一看。 果然,坡道下方——以直线论,距离他们现在所站的位置约有五十米——正斜斜地停着一辆四轮电动车。 简单来说,这种车子就类似于高尔夫球场的小车车,两侧没有车门,只有前挡风玻璃,最大限座四人,决不能上公路,只能作为庄园、庭院、草坪或是景区的游览车使用。 关键是,这种电动车的速度飚到极限了顶多也就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样子——在这种速度之下,怎么会正好怼到栏杆上呢? 从沈莳他们现在的角度,只能看到电动车的车屁股,看不清车里有没有人。 这时工作人员在旁打旗子,指示他们跟随脚下的荧光路标靠近车祸现场。 于是七名参赛者顺着阶梯下了坡道,来到了电动车旁。 他们便看到,车身是白色的,车头处漆了一个蓝色的数字,“2”。 保罗坐在驾驶座的位置上,身体前躬如一只虾米,脑袋顶住方向盘,生死不知——才怪。 毋庸置疑,保罗肯定“死”了。 神出鬼没的管家忽然冒了出来。 “哦,可怜的保罗,多好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我们。” 管家说道: “他已经为他昨日在停尸房的粗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Evil伯爵不会饶恕脑子不够聪明的侦探,即便他侥幸地猜出了黛丝死亡的原因也一样。” 这段台词就相当于告诉观众,保罗为什么会成为第二名淘汰者了。 显然节目组觉得,相比起没有找到藏在水管里的电线的福灵,遗漏了黛丝脚上的伤口的保罗犯的失误更大。 “现在,保罗被死亡陷阱夺去了生命,没有机会弥补他的错误了。接下来,你们要查清保罗的死因,还原案发经过并锁定嫌疑人。” 管家环视众人,诡异一笑: “如若不然,Evil伯爵的愤怒会降临到你们之中的某一个人身上,让你们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 九点四十五分,众人回到起居室。 管家依然给参赛者们五分钟的时间商量谁去调查哪个现场。 不过在镜头之外,导演让工作人员竖起了一个提词板,要求暮山紫不能连续去三次停尸间,这次必须换个地方。 换而言之,沈莳或是吴景澜必须有一个人去调查保罗的“尸体”。 “那我去停尸间好了。” 吴景澜主动接下了这个任务。 沈莳转向暮山紫,“你想去哪个?” 暮山紫一摊手,表示他无所谓。 沈莳想了想:“既然如此,那我去已知的最后出现地点吧。” 暮山紫点头表示没问题,“剩下的尸体发现地就归我了。” 在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三人迅速达成共识的同时,芙萝拉四人组则为了谁去哪里出现了分歧。 说实话,若是有得选择,芙萝拉是当真很想将这三个废材队友打包送给沈莳,哪怕只是交换吴景澜或是暮山紫中的其中一人。 不过现在她没有任何与对面三人沟通的资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与安东尼等人组队了。 现在他们只剩四个人,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有两个人独立调查某一个现场。 然而事实证明,除了芙萝拉本人之外,其他三个人的调查能力都有些捉急。 各自拿过一次“恐惧”的安东尼和福灵姑且不论,泰森也不是个值得托付的……芙萝拉看着面前三个蔫头耷脑的队友,只觉心累无比。 ——怎么办呢? 警花小姐越想越焦躁,柳眉蹙起,手指无意识地扯着刺绣垫子上的流苏。 “快,只剩两分钟了!” 见领队迟迟不下决定,福灵只得开口催促。 芙萝拉瞥了她一眼,揉揉眉心,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事到如今还能拆伙咋的?只能凑合过了。 她指了指自己,“这次我负责调查尸体。” 芙萝拉如此决定是经过充分考量的。 一是因为她的组员已经在尸检上头连栽两回了,她实在害怕会再栽第三次;二是因为节目组明确指出暮山紫这回不能去停尸间了,那么去的人就变成了沈莳或者吴景澜——警花小姐由衷希望是沈莳,这样她或许就可以反将对方一军,让他也尝尝尸检失误的苦处了。 “至于你嘛,泰森,就负责死亡现场好了……” 芙萝拉还没说完,泰森已经拼命摇头,“我不行的!我一个人肯定搞不定的!” 警花小姐只得又指了指她觉得更弱一些的福灵,“那你跟泰森一起去吧。” 如此一来,律师先生再不情愿,也只能一个人调查保罗的已知最后出现地点了。 第三回 的分组就这样定了下来。 第230章 6.杀人不难-21 9月20日, 星期日,早上十点二十五分。 分组调查开始。 沈莳、占卜师福灵、拳击手泰森被一个侍应生打扮的小哥领出起居室,穿过小半个庭院, 足足走了十分钟,才来到位于别墅正北面的一座建筑物前。 这是一座钢架结构的玻璃暖房, 不大, 从外面看,目测内部也就十多平米的样子。 沈莳是知道院子里有这么一座小暖房的。 但知道归知道,但以前这暖房的门是锁住的,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在院子里乱晃, 所以他只是乘车经过时远远地看过一眼,压根儿没有靠近过。 没想到节目组这次竟然会选择这里作为保罗已知的最后出现地点。 暖房外停了两辆四轮电动车, 与撞栏杆的那一辆外观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车头漆的数字——左手边的一辆是1,右手边的一辆是3。 沈莳决定等下要腾出一点时间来调查调查另外这两辆车, 不过现在侍应生小哥已经打开了玻璃暖房的门, 就等着他们进去了。 “老规矩, 十分钟。” 侍应生按下了手里的计时器:“Good luck.” 沈莳走进暖房, 先环视一圈整体环境。 暖房内部比他想象的还要小,呈长方形,从太阳的位置来看,长边正对南北, 短边则向东南。 因地面铺着一米见方的瓷砖, 所以很容易就能推测出花房的大小——长边四块砖,短边三块砖, 室内面积正好十二平米。 暖房沿玻璃墙面摆满了架子,架上高低错落放置了不少植物, 放眼看去绿意融融,间或点缀有鲜花的色彩,像某个老练的园丁精心经营的小温室。 然而这里看上去似乎曾经发生过什么。 北侧有一个架子翻倒了,几盆可怜的花草歪在地上,花盆摔了个粉碎,泥土和残花散落,还被人踩了几个凌乱的脚印。 就在架子倾倒处的正上方,一块玻璃碎裂了。 沈莳来到碎玻璃旁,仔细观察,发现玻璃是被人从内侧打碎的,碎片全都洒落在外面了。 于是他快步跑出玻璃暖房。 福灵和泰森看到他的举动,连忙跟上。 沈莳在破掉的玻璃下方找到了一枚钉子。 “什么什么,你发现了什么!?” 就在沈莳想要伸手捡起钉子时,福灵从旁撞了过来——也不知她是怎么做到的,轻而易举的就挤占了沈莳的位置。 沈莳耸耸肩,往旁边退了一步。 节目组规定参赛者不能破坏或是隐藏现场的线索,不管你捡起什么或是找到什么,都需要在看完以后放回原处。 有这个规定在,沈莳不太担心两人会动什么手脚。 “哦!” 福灵也发现了那枚钉子,小心地捡起来,交给泰森,“你瞧!” 泰森看了沈莳一眼,表情有些尴尬。 他仔细看了看,没发现什么之后,主动将它还给了沈莳,“好像就只是一枚普通的钉子而已。” 福灵不太满意地瞪了泰森一眼,一扭头走开了。 沈莳低头检查钉子。 这是一颗标准的38毫米长钉,很新很干净,没有锈渍也没有磨损,更没有沾上血迹或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液体。 就是一枚普普通通的钉子而已。 沈莳将钉子放回原处,又退后两步,研究它与破掉的玻璃的相对位置。 随即,他注意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在倒下的花架和碎掉的玻璃的正对面,是一个原木色的大组合柜子。 柜子用的是最近流行的设计,靠墙的一侧是洞洞板,靠外的一侧是带门的柜子——柜门是敞开的,一眼就能看到内部的情况。 沈莳:“……” 他返回温室,去检查那个柜子。 整个组合柜约一米半宽,半米深。 带门的柜子高度约两米,宽度约五十公分。 带门柜下层空间很大,但空空如也,连一只死蜘蛛也没有,反倒是高处的架子上放了几个盒子,看标识是农药或是肥料之类的玩意儿。 至于旁边的洞洞板,却挂满了千奇百怪的东西——耙子铲子镰刀剪子,园艺手套,起子钳子伸缩杆,各种规格的铁丝、螺丝和螺帽等等等等,角落里还搁着没法挂起来的水桶、拖把和长柄刷。 看起来,这是个配套齐全的工具柜。 “嘿,泰森,你瞧!” 福灵和泰森也在研究这个柜子。 “这是不是外面那种电动车的车钥匙?” 福灵指着洞洞板上挂着的两枚钥匙,问泰森。 泰森伸手试图将钥匙拿下来仔细研究研究,却发现它们都被固定在了底座上,只可近观,不能取下。 不过看钥匙的形状和上面贴的数字“1”和“3”,三人觉得它们是电动车车钥匙的可能性极高。 “我们去看看外面那两辆车吧!” 福灵急不可耐地想求证自己的想法,拉住泰森的衣袖往外冲。 泰森更尴尬了。 他回头问沈莳:“一起吗?” 沈莳笑着摇了摇头,“我再看看。” 福灵巴不得沈莳没时间检查门外的电动车,径直拖着泰森跑了。 而沈莳则站在温室里,认真四顾。 ——洞洞板的右上角空了一块,显然有人从中取走了什么东西。 ——角落里有无法悬挂在板上的水桶、拖把和长柄刷,为何不把它们放到空的柜子里? 沈莳眯了眯眼睛。 洞开的柜门旁边也有一个花架,上面放了大小若干盆植物,乍看没有异样——除了最外侧那丛开了五朵花的香水百合。 其中一朵百合的花茎处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折了,盛放的花朵可怜兮兮地耷拉下来,一副垂头丧气奄奄一息的模样。 沈莳:“……” 他仔细研究满地的泥脚印。 终于,在快到门边时,他发现了半枚特殊的脚印——它覆盖在那些沾满泥土的凌乱脚印上,虽然只有小半枚,但花纹明显与其他的脚印不一样。 距离现场搜查限时还剩两分钟。 沈莳迅速跑出暖房,去查看外头停着的两辆四轮电动车。 这时福灵和强森已经检查得差不多了。 看沈莳匆匆跑来的样子,福灵不高兴地撇了撇嘴。 沈莳先试着拉了拉1号车和2号车驾驶座那边的护栏,无法拉开,看样子是上锁了。 两辆车中间有一个空着的车位,地面有一些凌乱的脚印。 沈莳想要仔细研究这些脚印的时候,侍应生打扮的小哥来到他身边,冷淡地告诉他,时间到了。 ——— 与此同时,暮山紫和律师安东尼正在检查山坡下的车祸现场。 保罗的“尸体”已经移走了,现在只剩下一辆空荡荡的四轮电动车。 暮山紫和安东尼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先检查车子。 电动车撞到的护栏位于坡道的转角。 说是护栏,基部却是手腕粗的石头桩子,若是现实生活中当真结结实实撞上去,车里的人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暮山紫蹲下来,看了看车头与栏杆碰撞的部分——车头直接怼在栏杆处,凹进去拳头那么大一块。 驾驶席那侧的栏杆是敞开的,方向盘包裹了一圈防滑皮套,是鳄鱼皮的纹路。 方向盘的最上缘有一片血迹,看着像是在碰撞的瞬间,驾驶员的身体随惯性前倾,脑袋磕到方向盘后留下的。 “能上车看看吗?” 暮山紫询问旁边做侍应生打扮的工作人员。 侍应生点了点头。 暮山紫拉开车门,坐到驾驶席上。 车上插着钥匙,钥匙牌上吊着个号码牌,与车头的编号一致,都是“2”。 另外他还注意到,车里铺着一层浅灰色的地毯,副驾驶席那边的地毯干干净净,驾驶席这边的地毯却蹭上了不少深褐色的污泥。 暮山紫伸脚踩了踩刹车。 踏板的压感太轻了。 暮山紫干脆钻到座位下,将手指伸到踏板处,细细摸索一番。 ——刹车线被剪断了。 暮山紫没有向安东尼说明自己的发现,沉默地下了车。 安东尼连忙钻进车里,再重复了一遍刚才他看到的竞争对手的动作。 而这时,暮山紫注意到地面上零星的血迹。 血迹在驾驶席那侧,距离车门大约两步远,只有两滴,呈近乎圆形的椭圆,朝向车子的方向有一条短短的尾巴。 暮山紫沿着“彗尾”的反方向抬头一看——立刻便看到十米外有一座红顶的电话亭。 暮山紫:“……” 他沿着血迹的指引往前又走了三步,便发现了第二处血迹。 这次只有一滴血,大小和形状与前一次基本相同,也同样引导他朝电话亭走。 暮山紫继续往前走。 其后他又发现了两次同样的血迹,直到他距离电话亭只有不到三米为止。 在这里,地上的血迹忽然发生了变化。 它不再呈现规整的椭圆形,而是被明显拉长,且“尾巴”的方向往右侧偏转了差不多一百二十度,仿佛一个不显眼却关键的转折点。 暮山紫:“……” 他快走几步,来到电话亭前。 安东尼也追了上来。 律师先生大约也注意到了地上的血迹,同样对这座电话亭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暮山紫先绕着电话亭转了一圈,没在外围找到什么可疑的痕迹。 然后他试着拉了拉门把。 门没锁,一拉就开了。 暮山紫挤进电话亭,仔细检查内部情况。 一开始他一无所获。 听筒好好地扣在话机上,握把、话筒和按键上都没有血迹,仿佛它就只是一个单纯的、普普通通再正常不过的电话亭而已。 但他转身时,却冷不丁瞅见地板的角落处竟有小半个手印。 那手印的位置很隐秘,像是有人用手撑着地板时,无意中蹭掉了那儿的落灰。 暮山紫没有声张,只伸手隔空比了比。 手印很大,足足比他的手大上一整圈。 ——或者更准确的形容,应该是留下这手印的人,戴着某种厚厚的手套。 第231章 6.杀人不难-22 地下室里, 吴景澜和前警花芙萝拉正在检查保罗的“遗体”。 与前两个案子的“死者”相比,保罗就显得不安分得多了。 他人虽然在铁床上躺着,听到动静总忍不住偷偷睁眼, 为此导演不得不喊了两次“卡”,并威胁他要是不肯乖乖闭眼, 就让化妆师上胶水了。 保罗“遗体”上最明显的一处伤痕在他的额头处。 那是一个略有些纺锤状的长条形伤口, 长约两厘米,两边尖、中间宽,破口最深的地方还能看到仿佛鳄鱼纹路一般的斑驳印花。 为了显示保罗这一下撞得不轻,化妆师还在他的伤口右侧画了一条血线, 顺着额角爬过耳鬓,再沿着颌骨边缘向下, 一直延伸到下巴处。 血线经过的右侧眉骨下方还有一道被抹开的血迹,仿佛曾被什么擦拭过,但额头的渗血源源不断, 又再度从截断的血道处流了下去。 除此之外, 保罗的两只手手心都很脏, 两侧牛仔裤的膝盖部分也有灰尘和泥土的污渍, 右手手背上有一抹干透的血污,但没有看到伤口。 芙萝拉看过保罗的正面,便想将人翻过去。 然而保罗是个身材一米八出头的大个子,体型也比较健壮, 仅凭她一个姑娘的力量, 还当真不太容易。 保罗看芙萝拉要给他翻身却翻不动,便很配合地想帮忙。 他只以为自己只是腰和屁股悄悄用了点力而已, 但在镜头后的导演和摄影师看来,实在跟诈尸没有区别。 “卡!!” 导演气极了, 喊了第三次卡,“保罗,你忒么的能不能别扭屁股了!躺着!躺着你听不懂吗!?记住自己现在是一具尸体!你已经死了!” 保罗顿时不敢动了。 这一幕重来。 这一次,在吴景澜的协助下,两人将僵硬挺尸的保罗翻了过来。 保罗穿的是一件领口很大的T恤,下身则是剪裁贴身的牛仔裤。 刚才从正面看,领口向后耷拉着的时候还不明显,现在他右侧身,领口也跟着往右侧滑落,便露出了他颈部与右肩相接的那一片皮肤。 保罗是个典型的高加索人,褐色的自然卷,浅棕色的眼睛,皮肤很白。 如此雪白的皮肤上,若是出现了一片青中泛紫的淤青,就会显得相当显眼了。 吴景澜和芙萝拉都立刻注意到了这点。 “Lan,请帮我扶住他的肩膀。” 芙萝拉知道反正瞒不住吴景澜,便也不勉强了。 她态度友好的拜托吴景澜帮他扶住“尸体”的双肩,让保罗保持在一个向右侧身的角度,然后揪住他的衣领,用力往下拉。 终于,两人都看清了。 保罗的右肩处有一片淤青,面积相当大,乍看起来很难看出是什么东西留下的。 再细细研究过后,吴景澜才终于确定,这像是被一只大且有力的手使劲儿按压出来的淤痕——因为在保罗的右肩前方,即靠近前胸的那一侧,能够模模糊糊地分辨出四只手指的形状,大块的淤青左侧还有一个直径约一厘米的椭圆状小淤斑,应该是拇指压出来的。 吴景澜:“……” 他默默地在心里想象了一下要如何留下这样的淤痕。 必须是有人从背后用力扣住保罗的肩膀,四根手指的指痕才会在前面。 若只是如此的话,保罗看起来应该就是死于额头处的撞击伤了。 但芙萝拉已经在尸检时吃过两次亏了,这次绝对不会掉以轻心。 要不是保罗并非真正的尸体,这里也不是真正的停尸间,这位警花小姐恨不得把保罗的衣服扒光了,仔细检查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最好还能把头发剃掉,连头皮上的一个粉刺都不要看漏…… ——等等! 芙萝拉正想着,手指忽然摸到了什么黏黏糊糊的东西。 她的心脏猛然一跳,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现在芙萝拉的左手按住保罗的后颈,右手拉住他的衬衣,正尽可能地暴露对方更多的肩颈皮肤。 而她按在保罗颈上的小尾指明显摸到了什么黏糊糊的东西——那是人造血浆的触感! “!!” 因为保罗有一头几乎快到肩膀的深褐色卷发,颜色与节目组调出的人造血浆的颜色十分相似,所以要是她的手指没碰巧摸到,或许当真有可能遗漏后脑的伤口。 ——怎么办!? ——怎么办!!? 几乎是在摸到黏在头发上的血浆的刹那,芙萝拉便意识到,那一定是保罗的致命伤! 若是她假装现在什么都没有发现,趁吴景澜不注意时再偷偷检查的话,那么这次被淘汰的一定就是隔壁组的三人了…… 然而没等芙萝拉天人交战战出个所以然来,吴景澜已经一手扶住保罗的肩膀,一手去拨保罗后脑的头发了。 芙萝拉:“!!!” 她连表情管理都忘了,抬头直愣愣地瞪着吴景澜,瞠目结舌。 吴景澜朝她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 其实吴景澜早就注意到了。 在保罗翻身以后,他原本枕着的地方有一缕暗红色的颜料。 虽然只有很小很小的一点儿,依然足够提示他去注意该注意的部位了。 在保罗的后脑处,大约是差一厘米到发根的位置,有一个特效化妆弄出来的“伤口”。 化妆师在头皮处涂上了少许血浆,又黏上了一小块“金属”——更准确的说,是涂成金属颜色的硬纸板,造型像极了一枚钉子的钉帽,涂装简直堪称以假乱真,即便高清近镜怼到跟前也毫无破绽。 芙萝拉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位置一颗钉子下去,八成能伤到脑子,若是钉进延髓,那就是立扑了。 毫无疑问,比起额头那个还可以用手去擦血的伤口,后脑处的这根钉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致命伤。 …… 检查完保罗的“尸体”之后,吴景澜和芙萝拉又检查了节目组特地放在一边的保罗的鞋子。 保罗的鞋子是一对阿迪的运动鞋,还是去年圣诞节的限量款,保养得很好,表面连一点划痕都找不到。 但将鞋子翻过去看鞋底时,就会发现底部比正面看起来脏多了。 凹凸的花纹间粘附了一些褐色的污物,用镊子刮下来一看,似乎是某种颜色深且松散的泥土。 ——— 9月20日,星期日,下午一点三十分。 短暂的午休之后,参赛者们就被导演赶鸭子似地赶回起居室,准备拍第一次案情讨论了。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照例将地方让给芙萝拉组,自己躲到二楼的小书房去了。 起居室里,芙萝拉、安东尼、福灵和泰森占领了整个沙发区,开始讨论案情。 讨论照例由芙萝拉主持。 “对今天的调查,大家有什么想法?” 她开门见山问道。 “……” 三人皆沉默,没有人主动开口。 芙萝拉只得先发言。 “今天我在验尸时得到一个很重要的线索……” 她沉声说道: “保罗不是撞车死的,而是被人用钉子伤到了延髓。” 安东尼是个刑事律师,泰森也因为是拳击手而学过一些必要的生理知识,但对于福灵这个占卜师来说,“延髓”这个生活中并不常用的词就实在有些陌生了。 “……什、什么伞?” 因为延髓的发音与伞有些像,她一时间听岔了。 “延——髓——” 芙萝拉拖长了声音又重复了一次,“不是伞,是延髓。” 她指了指自己盘起的发根,“大约在这个位置,用钉子钉进去,就会伤到延髓。那是一个很重要的生命维持中枢,一旦损伤了便会迅速危及性命。” 福灵眨了眨眼,“会立刻死亡吗?” “多半是的。” 芙萝拉点头,强调道:“迅速致死。” “啊!” 福灵低呼一声,似乎被这句话吓了一跳,“这么说来,难道是我们在窗户那儿发现的钉子!?” 芙萝拉闻言,顿时精神一振,“你们在哪里发现了钉子吗?” “是的!” 福灵点头如捣蒜,“就在城堡后面的温室那儿,一块破掉的玻璃旁边!” 接着,她将玻璃暖房的内部情况简单描述了一番,着重说那翻倒的架子,还有破掉的玻璃和掉在窗边的长钉,以及洞洞板上的车钥匙。 在福灵陈述时,泰森会在旁边补充。 两人合作,倒也把现场的环境说得活灵活现,很是具体。 “等一下!” 芙萝拉抬起手,止住了两人的叙述,“你们说,那颗钉子在室外?” 她确认到:“也就是说,玻璃是从里面被打破的?” 芙萝拉和泰森对视一眼,犹豫半晌,才谨慎地点了点头。 “我想是的。” 芙萝拉回答,手上比划了一个敲窗的动作: “因为玻璃的碎片都在屋外嘛……我想大概是从里面打破的吧。” “这么看来……” 芙萝拉蹙起眉,“凶手或许在玻璃暖房里袭击了保罗?” “可你刚才不是说过,若是钉子射中那、那个部位,人会立刻死亡吗?” 福灵一时间没能记住“延髓”这个单词的发音,卡了一下壳,只得用了个含糊的代称: “那车子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说把车开走的其实是凶手?” 第232章 6.杀人不难-23 “……” 芙萝拉一组的五人皆陷入了沉默。 这确实是一个有趣的推理。 暖房里一片狼藉, 代表凶手袭击了保罗。 玻璃是凶手打破的,地上的架子是两人在追逐时弄翻的。 最终倒霉的保罗没能逃出凶手的魔爪,被钉子钉入后脑要害, 立刻就去见了上帝。 然后凶手将死去的保罗搬上车,故意弄成车祸死亡的样子…… 但律师安东尼提出了反驳。 “我想, 若是凶手开车的话, 他根本没有理由剪断刹车线啊!” 安东尼说道: “我看过现场,车头都撞扁了,要是开车的是凶手,那他这一下撞得那么狠, 难道不怕自己受伤吗?” “没错,我同意安东尼的想法。” 芙萝拉点头, 随后一只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额头,“保罗的这里有一块撞伤,还挺严重的, 一直在流血。” 她好歹也是当过警察的, 分得清生前伤和死后伤的最关键区别。 “如果他坐上车时已经是一具尸体的话, 那么即便他的脑袋在方向盘上磕出伤口, 也不可能一直在流血。” “你确定他额头上的伤口就是方向盘磕出来的吗?” 拳击手泰森实在怕极了尸检失误,又求证了一次:“有没有可能是别的原因留下的呢?比如凶手用什么东西在保罗的脑门上来了一下?” “我想应该是方向盘吧。” 芙萝拉道:“那伤口能看到鳄鱼皮似的纹路……我很难想象还有别的什么东西能弄出那样的伤口。” 她说着,转向安东尼,“你有没有注意过方向盘的花纹?是不是那样的?” 安东尼:“……” 他压根儿没注意到方向盘的花纹。 “唔、嗯嗯。” 安东尼含糊地把这个问题混了过去, “方向盘上有血迹, 这一点我是能够肯定的!” 芙萝斜睨了安东尼一眼,用目光表示了自己的鄙夷。 “还有一个证据!” 安东尼试图将功补过, “在事故车外头,我还找到了一些血迹!” 他说道: “那些血迹从车子一直延伸向一座电话亭!” 众人都被这个线索震惊了。 泰森一下子就想到了上一个黛丝死亡的案件。 他说出了自己的推理: “凶手在玻璃暖房里设置了某种机关——对了, 一定是可以射出钉子的机关!保罗触发机关后,钉子射出,却被他闪过,只打破了一块玻璃……” “是的是的!” 占卜师福灵赞同地直点头,“玻璃破掉的地方正对着一个柜子!发射钉子的机关一定就装在柜子里!” 芙萝拉摸了摸下巴,接着这个推理说了下去,“但这一下已经足够让保罗备受惊吓,于是他急急忙忙地冲出门,上了唯一插着钥匙的2号电动车,试图逃离兰斯洛特庄园。” 福灵抢道:“但保罗不知道,车子的刹车线已经事先被凶手给剪断了!结果车子果然就失事了,撞上了栏杆!” “保罗的脑袋撞到了方向盘,伤得不轻,但没有失去意识。” 安东尼在脑中还原着自己看到的车祸现场情景,“因此他下了车,踉踉跄跄地往电话亭走……他想打电话向我们求救……” “然后他就在这个时候被凶手袭击了!” 福灵兴奋地一拍沙发扶手,“凶手杀了他以后,再把他的尸体搬到车上,伪装成车祸的样子!完美!” “等等!” 安东尼以一个律师的严谨,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可凶手又怎么能准确预估保罗会在哪里遭遇车祸呢?如果保罗实际的撞车地点距离他预测的太远的话,那岂不是会很麻烦?” 泰森和福灵瞥了安东尼一眼。 这一刻,他们俩其实都很想吐槽一句,这只是个剧本而已,编剧让你怎么着就怎么着,还能有猜不中的吗? 不过二人实在不敢将这种得罪人的话直接说出来。 毕竟编剧本人就跟组盯着呢,万一记仇的话,搞不好自己就要被提早淘汰了。 “不,车祸地点很好猜。” 好在这时芙萝拉给编剧说了句公道话:“保罗撞车的地方是坡道的最低点,也是坡度最大的一段,他没法刹车,可不就是直直地怼上去了?” “原来如此。” 安东尼被芙萝拉说服了。 “凶手在车上动了手脚,然后预测保罗会在坡道下撞车,而他藏身在附近等着看结果。” 律师顿了顿: “如果保罗直接撞车身亡,那他就只要去确认一下便行了,但如果保罗没死的话……” “稍等!” 这次打断他的是泰森,“可凶手藏在哪里呢?” “这……” 安东尼先是一愣,又顿时恍然:“一定是那座电话亭!” “对啊!” 泰森也明白了: “凶手料定了若是保罗还有意识,肯定会下车试图打电话求救!他只需要躲在电话亭里,等保罗自投罗网!” 众人都对这个推理表示信服。 这可比上一个案子的“烫发棒”靠谱多了。 整个逻辑清晰、明了,而且还合理地使用了他们找到的所有的证据。 唯一的问题就只剩下…… “那么,杀死保罗的凶器,到底是什么呢?” ——— 9月20日,星期日。 节目组下午拍完分组讨论,又趁着众人没有换衣服的时候,让他们补拍了一些必要的镜头。 然后晚上便是单独采访的环节,给参赛者各抒胸臆。 又是忙到深夜的一日。 不过沈莳今天的采访比吴景澜要早一些,所以换他在自己的房间里等他家吴哥拍完了来敲门。 他窝在正对房门的小沙发里,一边看书一边等,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二十分,才终于听到了有节奏的敲门声。 沈莳像一只兔子一样跳起来,一步蹿到门边,敏捷的开了门。 门外果然就是吴景澜。 “这个给你。” 吴景澜进门后随手关好房门,举起手里的一个大纸袋,“我拍完时碰到工作人员在分宵夜,刚好还有多的,我就拿了一份。” 沈莳拉着吴景澜坐到门厅隔断出的二人沙发上,将纸袋放到茶几上,打开来。 “中餐?” 他一挑眉,“这个点儿吃中餐?” 是的,大纸袋里是四个小纸盒,皆是米国本地很常见的中餐,左宗棠鸡、糖醋里脊和西蓝花,剩下的一个盒子是炒面。 在沈莳的“前置剧情”,或者说是他进入这个世界后得到的常识里,这些菜式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都这个点了,庄园的位置又偏僻,不吃中餐就只能选披萨了。” 吴景澜笑了笑:“我们分着吃吧。” 他省略了一句“知道你不太喜欢吃,凑合一下吧”。 毕竟他们现在的身份都是在本土长大的华裔,而且两人先前也没聊过关于中餐的口味问题,在这方面实在不好评述太多。 沈莳摸了摸肚子,确实有点饿了,就不挑剔了。 这中餐是一人份的,袋子里只有一套餐具。 好在一套餐具包括了叉子和筷子,两人可以一人用叉,一人用筷。 “对了,刚才采访的时候,节目组问了我们的进展呢!” 沈莳用叉子卷起一卷炒面,沾了沾糖醋里脊的酱汁,塞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 “好巧。” 吴景澜笑道:“他们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虽然节目组应该不至于没节操到在未曾告知的情况下在房间里安窃听器,但沈莳和吴景澜很有自觉,绝对不在非讨论时间谈论案情。 这几日两人没事闲聊的都是风花雪月,更多的时候还是珍惜独处的机会,哪怕只是依偎在一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干也无所谓。 沈莳闻言一挑眉,“哦?那你怎么回答的?” 吴景澜夹了一块鸡,反问:“那你呢?” “当然说你是我对象啊!” 沈莳答:“不然还能是什么?” “好巧。” 吴景澜笑道:“我回答你是我的男朋友。” 吴景澜说“男朋友”这个词时,实在太顺口太流利了,沈莳听着不知怎么的耳根有点儿发烫。 “嗯……” 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沈莳埋头塞了两口炒面。 “对了。” 咽下嘴里的食物后,他才继续说道,“他们还问我,节目结束以后,你们打算继续这段关系吗?” 吴景澜问,“那你怎么回答?” 实际上,这也是真人秀选手谈恋爱时百分百会被问到的常规问题了。 大家的标准回答通常是我跟某某感觉很来电,等节目录制结束后会保持联系,尝试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合适的话,会继续交往下去。 换而言之,要是不合适,那就分呗。 事实上,根据统计,九成以上的真人秀CP会在录制后即刻分手,剩下的那一点儿也基本没撑到节目播出时,能修成正果的便只能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了。 “我告诉他们,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沈莳朝吴景澜一抬下巴,像只洋洋得意的小公鸡,“当然不会分手。” “是吗?” 吴景澜笑道:“那我的回答跟你稍稍有点不一样。” 沈莳:“你说了什么?” 吴景澜看沈莳只吃肉不吃菜,夹起一朵西蓝花,直接塞进他嘴里。 “我说……” 吴景澜微微一笑,“我正计划着……在真人秀结束以后向你求婚呢。” 第233章 6.杀人不难-24 9月21日, 星期一,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今日是《杀人不难》真人秀拍摄的第八天。 今天早上要拍的是第三个案件的线索提示游戏。 七名参赛者准时于早餐后在城堡一楼的起居室集中。 摄影机就位,导演给了提示, 场记打板,摄影正式开始。 管家带着他的信进门。 “午安, 各位侦探。” 在剧情线里, 现在才是第三天的中午,管家故意如此强调道。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 命令我,带着他的慈悲、怜悯和谜题, 再度与诸位相会。” 管家笑了笑,念出节目组给他准备的台词: “你们之中已经出现了两名被害者,他们都死在了伯爵的代理人手里。不知道你们之中有谁会对此感到恐慌?午夜梦回时, 会不会看见自己倒在血泊之中, 成为死神镰刀下的亡魂?” 摄影师在这时配合地拉了两个近镜头, 将曾经拿过“恐惧”的律师安东尼以及占卜师福灵尴尬的表情记录下来。 “我想你们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所以我和先前一样,给你们准备了跟我公平竞争的机会!你们之中,不管是谁,只要解开我精心设置的谜题, 就会得到领先于竞争者的线索!” 没有人说话。 众人都将目光集中在管家身上, 等着他把流程走完。 “那么,让我们来猜谜吧!地狱的声音如此咏唱!” 管家环视每一个参赛者, 放慢语速提醒:“请留心听好了,我只说一遍。” 有几人严肃地颔首。 银发的老先生一字一顿: “世界上最长的单词是什么?” 管家的话音刚落, 便听到泰森“啊”地大叫了一声。 随后这位黑人帅哥根本不等组长芙萝拉做任何布置,转身就冲出了起居室。 芙萝拉等人吓了一跳,忍不住回头看了看沈莳。 但这时泰森却在外头大喊:“快来!你们几个,跟我来!” 三人无法,只得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决定信泰森一回,一咬牙追了出去。 —————— 起居室里只剩下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 沈莳看向他家特别擅长解谜的吴哥,“怎么样?你知道答案了吗?” 没想到这一回吴景澜却摇了头。 看吴景澜的反应,沈莳就懂了。 这是一道英文字谜游戏,原句是: 【What is the longest word in the world?】 这忒么就很讨厌了。 虽然他们从剧本杀系统那儿获得了这个身份的“前置剧情”,还自带英语精通技能,日常听说读写都跟母语一样流畅。 但他们身为穿越者,英语毕竟不是母语。 就像在华国生活了许多年,连方言都说得遛遛的外国人死活解不开中式字谜一样,中文思维模式下的穿越者,即便解谜技能点到满格的吴景澜,仓促之间也想不出这个英文字谜的答案。 至于说隔壁组,看泰森的反应,那位拳击手先生怕是从前就听过这个字谜,才会想也不想就跑出去,直奔他认为的“正确答案”,还自信地把所有的队员全叫走了。 暮山紫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 偏偏根据人物的身份设定,这里每一个参赛者都是土生土长的米国人,实在不能说节目组故意为难他们。 “没办法,只能认真想想了。” 沈莳一耸肩,“谜题不止一重,就算对面现在领先了,得出最终答案的也不一定是他们。” —————— 与此同时,泰森将三名同伴拉到门厅转角,正激动地对他们陈述自己“想到”的正确答案。 这是节目组要求的。 因为导演不能让泰森看起来像是提早知道谜底的,所以哪怕他曾经听过,忒么的装也要装成是刚刚想出来的样子。 “我猜答案应该是这样子!” 泰森强忍内心躁动,一边不停地瞥向起居室的方向,一边用极快的语速对芙萝拉等人说道: “你们试着将‘smiles’拆分一下,‘s-mile-s’,两个s之间隔了个‘mile’!足有一英里!” 他咧嘴做了个夸张的能看到十六颗大白牙的微笑,“这难道还不是全世界最长的单词吗!” 芙萝拉:“……” 这忒么的居然是脑经急转弯程度的谜题! 前警花小姐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调戏。 然而恐怕也就只有这种讨巧得要命的谜题才能难倒隔壁组的两个解谜高手了。 芙萝拉身为占了便宜的那方,把心底的吐槽咽了回去,正色点头,“明白了,答案是‘smiles’!” 她唯心地夸奖道:“泰森,你真聪明!” “对吧!你同意我的想法吧!” 泰森心想这是他曾经在机场候机时在某本小说里看到的拆字谜题,答案白纸黑字印在书上的,如果错了,那他就要去揍那个写书的了,“所以我认为,答案一定是与‘微笑’有关的东西!” “微笑!” 说到这个词,哪怕其实对神秘学之外的知识十分贫乏的占卜师福灵也能立刻联想到某件东西:“《蒙娜丽莎的微笑》!!” “嘘!!” 律师安东尼顾不得绅士风度,连忙去捂姑娘的嘴,“别声张,小心Shan他们听到了!” 确实,城堡里挂了很多画作,从新锐画家的先锋抽象画作,到至少六位数的名家珍品应有尽有。 但挂在二楼走廊尽头的日光室的《蒙娜丽莎》,就一定是不值钱的复制品。 而且现在想来,会在那么显眼的地方挂一张突兀得要命又假得不行的赝品,本身就是节目组刻意为之的。 “走!我们去看看!” 芙萝拉当机立断,转身便冲上了楼梯。 …… 四人组一路狂奔,跑进日光室,一眼便看到了仍然挂在墙上的《蒙娜丽莎》。 “等等!先关门!” 芙萝拉一把拉住就要往前冲的律师安东尼,想了想,“不对!你到外面守着,以防Shan他们过来!” 当然,按照节目组的规矩,除了不能破坏线索之外,也不得以物理手段阻挠其他参赛者的行动。 再说了,凭安东尼这个矮矮胖胖的身材,即便想以一敌三拦住沈莳等人根本是纯属做梦。 芙萝拉这么安排,也不过是多个心理安慰,必要时让安东尼来通个风报个信罢了。 安东尼已经拿过一次“恐惧”,因此这一回很想在镜头前好好表现一番,但芙萝拉如此布置,他也没法子,只得捏着鼻子认了,点头应下,并替他们关上了日光室的门。 就在两人这几句话的功夫,泰森和福灵已经摘下了《蒙娜丽莎的微笑》。 画框的背面粘了两张折起的纸条,工作人员在旁举起提示牌,示意他们只能取一张。 泰森和福灵那个气啊! 因为这就意味着,剩下的一张是节目组留给另一组人的。 泰森揭下其中一张纸,展开来。 纸条上印着第二个谜语: 【有一个地方,让你不管看向何处,总能找到自己的方向。】 泰森:“……” 这一次,他没能和上一回那样从某本他已经忘了名字的书里得到“天启”了。 他只得将纸条交给了芙萝拉和福灵,“你们能猜到答案吗?” 芙萝拉和福灵看完以后,面面相觑,表情是同样的迷茫。 “总之,先找跟‘路’有关的物品吧。” 虽然还没想出答案,不过芙萝拉认为,最后【you’ll always find your way】应该是这个谜题的关键。 “还有,把画挂回去。” 她对泰森说道:“小心一点,别让Shan他们看出有人动过这里。” —————— 早上九点三十五分。 距离管家走进起居室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十分钟。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终于通过拼凑跟长度有关的单词,得到了“smiles”这个答案。 之所以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三人中间试错了两次。 事实上,得到“微笑”这个答案时,他们也只是本着不要轻易放弃的尝试心态,决定让沈莳到二楼的日光室跑一趟而已。 好在这一回,他们终于对了。 沈莳从墙上取下《蒙娜丽莎》,翻转画框,看到纸条的瞬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太好了,总算不用玩单词拼写了! 折腾了这么久,现在他看到字母就两眼发昏,感觉脑浆都要结块了。 他打开纸条,看到了相同的谜题。 【有一个地方,让你不管看向何处,总能找到自己的方向。】 ——这忒么不会又是字谜吧! 若是要从拼度量单词换成拼方位或是地名单词,沈莳觉得,自己还不如直接放弃这个任务算了。 不过这丧气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秒。 等着他们的可是整整十万积分啊! 若是被区区一两个字谜拦住,也未免太孬种了。 沈莳将纸条揣进怀里,一边在脑中飞快地思考各种与方位有关的地名,一边快步往回走,打算将新的谜题交给吴景澜和暮山紫。 然而,就在他准备伸手去拉日光室的门时,沈莳的目光冷不丁瞥到了墙上的另一幅画。 ——我去! 沈莳猛然顿住了脚步。 ——节目组居然大大方方地将答案贴在了这里! 第234章 6.杀人不难-25 大约是节目组为了不让孤零零挂在墙上的《蒙娜丽莎的微笑》显得太过突兀, 日光室里还挂了另外两幅一看就是直接拷贝名画的赝品。 其中较大的一幅在门边的转角旁,知名度虽远远比不上《蒙娜丽莎的微笑》,但作者却是赫赫有名的米国本土画家, 画出了《南美风光》的弗雷德里克.埃德温.丘奇。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张画所画的是一座低矮的山峦, 峰峦后的天空漂浮着半圈般暗淡却多彩的流光, 如同幽灵女士甩动的裙摆。 ——那是极光。 这只是一道初中地理级别的脑筋急转弯题。 站在北极的极点看四周,四面八方都是正南方向,同理,站在南极的极点看四周, 四面八方都是正北方向,那自然是不管看向何处, 都能找到自己的方向(way)了。 这些题目换成中学生来,很容易就能想出答案。 但换成信息接收层面不同的成年人,往往就会被卡得不要不要的, 死活找不到思路。 恐怕节目组也是担心这群参赛者在这些题目上耽搁太长时间, 以至于白白耽搁了今日的拍摄进程, 才会将《北极光》这么明显的提示挂在出入这个房间必然会看到的地方, 就看进来拿提示的参赛者们能不能注意到了。 很显然,芙萝拉等人至今为止都还没发现答案。 要不然他早该听到挑战结束的提示铃了。 来不及返回一楼起居室找吴景澜和暮山紫了。 沈莳揣上纸条,跑出了房间。 节目组当然不可能让参赛者们真跑去南极或是北极。 但有一个办法能让人极快速地“找到”极点。 那就是放在二楼小书房的地球仪。 是的,就是他们每回商量案情都会躲进去的那间小书房。 就在书房的书架第二层, 搁着一只故意做旧了的地球仪, 泛黄的表面和褪色的墨迹让它看上去像是有好几十年历史的古董。 现在想来,那分明不止是装饰品, 还是节目组特意布置的道具。 —————— 在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奋力解谜的同时,芙萝拉四人组正分散在庄园各处, 奋力寻找线索。 因为他们觉得谜底跟“way”有关,所以特别关注所有与“路”有关的元素。 庄园很大,除了主干道之外,还有许多小径。 路牌、风向标、有路的挂画、手指指向某处的雕像等等,都是他们的目标。 然而大半个小时折腾下来,他们至今没有找到结果。 好在铃声一直没响,说明沈莳他们那边的进展也不顺利,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只是这样漫无目的的找寻始终是一件苦差,很容易令人产生倦怠感。 一开始四人还因为进度领先而洋洋自得、干劲十足,现在年纪稍大且体型偏胖的律师安东尼已经有点跑不动了,占卜师福灵则因为鞋子实在不好走而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摆烂,唯有拳击手泰森和前警花芙萝拉仍在坚持。 泰森刚刚检查了一座雕像的手,一无所获。 他跳下基座,拍了拍袖口黏上的蜘蛛网。 这时芙萝拉正在稍远处检查一个十字形的路标。 “怎么了,芙萝拉,有发现吗?” 泰森扯着嗓子喊。 “没有。” 芙萝拉努力踮脚,试图找到任何一丝可疑痕迹,“暂时还没有发现。” 泰森遗憾地一耸肩,朝路的另一头一指: “那我到那边再找找看。” 庄园里每隔一段路就会有一个路标,一般呈水平的丁字型或者十字形,给客人们指出前往重要的建筑物的位置,比如城堡、泳池、山茶园或是玫瑰凉亭等等。 刚才他们已经检查过四个这样的路标了,至今一无所获。 这是附近的最后一个路标。 泰森的个子比芙萝拉高,不用踮脚就能近距离看到路标的全貌。 他以前当拳击手时曾因眼眶挨了一直拳造成左侧视网膜脱落,后来经过手术,左眼的视力仍然只有0.2,所以他认真看东西时总习惯稍稍眯起眼睛,以此弥补两眼的视力差。 路标本身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然而与前几次不同,这一回,路标多了一个古怪的指示。 十字形的路标朝向四个方向,其中三处箭头分别是“城堡”、“停车场”和“温室”,唯有一个上面只写了一个方向“北(North)”。 事出反常必有妖。 泰森觉得自己或许找到了解开谜题的关键。 他伸手,试着去掰那写着“北”字的标牌,竟然很轻松地就拔了下来。 等拿到手里,泰森才看清,在那个“North”后面,还有颜色极浅的,且字体小到远观极难察觉的一个单词——“Pole”。 连在一起,就是“North Pole”——“北极点”。 —————— 当泰森狂奔上二楼楼梯的时候,刚好看到沈莳像一阵风一样从他面前掠过。 ——卧槽! 两人方向相同,目标肯定也是一样的了。 这时候,泰森这个前世界级运动员的体能和运动神经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胜利就在眼前,他肯定不能输在短跑速度上啊! 泰森一撑栏杆,直接飞过最后三级台阶。 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泰森觉得自己马上就能追上沈莳了。 可惜这一回,他仍是慢了一步。 沈莳冲进书房,一旁的工作人员当着泰森的面关闭了房门——只差了不到半米! 泰森:“!!” 这画面实在太眼熟了! 简直和第一局一模一样啊! 拳击手一拳打在门板上,“咚”一声闷响,“Oh f*ck!Shit!Shit!Shit!” 功亏一篑,节目组淡定地录下了他的沮丧又不服气的表情,并打算将这一幕剪成本集的名场面。 与此同时,沈莳正蹲在门后,撑着胸口直喘气。 自从大二体育课结束以后,他再也没跑得这么凶过。 好在小书房里的摄影师和工作人员还算有良心,没有催他快点站起来。 约莫一分钟后,沈莳终于喘匀了这口气。 但光是进了书房还不够。 铃声还没响,他得解开最后的谜题。 沈莳走到书架前,把地球仪从第二层取下,仔细观察。 果然,地球仪的“北极”是可以打开的,沈莳轻轻一揭便掀开了覆盖极点的黄铜搭扣,取出了里面的一把钥匙。 钥匙上面还挂着一个小小的木牌,上书“玫瑰”一词。 既然是钥匙,那肯定是开锁用的。 节目组还贴心地帮他把门给关了,那能被打开的锁一定就在这个房间里。 果然,一分钟后,沈莳便在书桌处找到了印有玫瑰图案的抽屉。 钥匙插入抽屉,轻轻一扭便开了。 抽屉里,放着一把打钉枪,还有一套长及脚踝的黑斗篷与一张面具万圣节面具。 —————— 9月21日,星期一,早上九点五十分。 游戏结束的铃声响起,分散在各处的参赛者纷纷冒头,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拿到了线索。 吴景澜和暮山紫在起居室里没等到沈莳折返的时候,就知道他肯定是发现什么了。 只是他们不太确定沈莳能不能追上隔壁组的进度,赶在对方之前赢得这一轮较量。 听到铃响,吴景澜便站起身往外走。 他在门厅处看到垂头丧气的泰森,就大约猜到结果了。 果然,吴景澜一抬头,便看到沈莳一路小跑着下了楼,像装了精准定位的炮弹般扎进他怀里,“搞定了!我搞定了!” “很好。” 吴景澜摸了摸沈莳的头发,看到摄影机正兴致勃勃地怼着他们,又低头在对方的发旋处吻了一下,“你做得真棒。” 旁观的工作人员纷纷露出一脸齁倒牙的表情,同时又隐隐感到欣慰,仿佛已经看到了节目出街后的讨论度。 十五分钟后,所有参赛者都回到了起居室。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他们可以进行第二次案情讨论,结合已知的所有线索进行推理,得出他们认为的正确答案。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照例将起居室留给芙萝拉等人,他们三人则回到沈莳刚刚才去过的小书房。 “……所以谜底就是‘北极点’了。” 因为时间非常充裕,他们并没有急着研究案情。 沈莳将刚才自己的解谜经过说了一遍,还指了指书柜里的地球仪,“喏,地球仪顶部的黄铜片其实是可以掀开的,里面藏了一把钥匙。” 暮山紫显然对这个很感兴趣。 他站起身走到书柜前,将地球仪取出,试着掀了掀北极点的黄铜搭扣,轻而易举就揭开了。 内部是一个可容一指插入的空间,果然能放得进一把小号的钥匙。 “原来如此,还真是个有趣的机关。” 暮山紫感叹道。 沈莳笑着点了点头,又指了指书桌:“钥匙是开左边那个抽屉的。” 暮山紫走到书桌前,拉开了抽屉。 游戏结束,抽屉里的提示已被节目组回收了,现在里面空荡荡的,连一张纸片都没有。 “所以提示线索到底是什么?” 暮山紫好奇地追问。 “是一把打钉枪,一件黑色的斗篷,还有一个恐怖面具。” 沈莳做了个射击的手势。 “那种用气压发射的,可以射出钉子的气动打钉枪。” 他顿了顿,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我想,那就是杀死保罗的武器。” 第235章 6.杀人不难-26 与看到子弹就能联想到枪不同, 致命伤是钉子造成的话,凶器是什么就需要仔细斟酌了。 现在节目组通过游戏的方式将线索透露给他们,也算是解除了沈莳等人心中的一大迷惑。 “那斗篷和面具, 应该是凶手掩藏自己身份的工具。我想,这个案子是这样的……” 沈莳略一沉吟, 说出了自己的推理: “凶手事先躲在柜子里, 等保罗进来……” 沈莳与芙萝拉组推理最大的不同,是犯人没有费心在玻璃暖房里设置任何机关,而是直接躲在那个带门的柜子里,守株待兔, 等待保罗进来时,突然破门而出, 用钉枪袭击了受害者。 实际上,在沈莳看到空得过分的柜子时,就感觉十分可疑了。 在洞洞板那侧的角落里, 有无法悬挂的水桶、长柄拖把等一些很占位置的杂物, 沈莳觉得, 它们原本应该是放在空无一物的带门柜里的。 凶手要用那个空间干点儿什么, 才会将它们全部挪出来。 那么,他要干什么呢? 沈莳在玻璃暖房的门旁边发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那是叠在死者保罗脚印上的另外半枚脚印。 负责验尸的吴景澜告诉他们,保罗穿的是一对阿迪的运动鞋。 阿迪的鞋底有一行斜形的花纹,上面印着它的商标, 让人很容易将它的鞋印和别的鞋子区分开来。 除此之外, 凶手在从柜里出来时,还不小心折断了柜旁一朵香水百合的花梗——这恐怕也是节目组给他们的提示之一。 总之, 案件应该是这样发生的: 凶手换上长袍和面具,手持打钉枪, 破门而出,扑向保罗,并朝他射出了一枚钉子。 保罗闪避及时,躲开了那一击。 落空的钉子打破了玻璃,掉到了室外。 与此同时,惊慌失措的保罗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花架,好几盆盆栽掉落在地,花盆摔碎,泥土撒得到处都是。 受到攻击的保罗当然想要逃出去。 他朝着暖房的门跑去,期间踩到了地上的花泥,留下了清晰的脚印。 凶手作势在其后追赶,目的不是要杀死保罗,而是想要让他保持生命受到威胁的强烈恐惧感,并为了尽快逃跑而去开那辆被事先动过手脚的四轮电动车。 只可惜凶手不小心在保罗的脚印上又踩了半脚,以至于留下了自己追击保罗的铁证。 另外,外头的三辆车也是有讲究的。 1号和3号的钥匙被拴死在洞洞板上,就是节目组给玩家的提示。 保罗冲出温室,看到门外的三辆车,其中一辆的栏杆敞开着,钥匙也插在车上——会开车的人的第一反应必定是跳上去,发动车子逃之夭夭。 这便是空了的2号车位处的脚印来源,以及暮山紫察觉到的驾驶席处的地毯为何会沾上泥巴的原因了。 保罗开着车子直奔山庄大门。 但那是一条下坡路,且坡度相当大。 保罗一定在下坡时试图控制车速,但刹车线被剪断,他的车子一路冲下山坡,撞到了尽头的栏杆。 ——这便是凶手的第一重陷阱。 “接下来,就是第二步了。” 暮山紫接过话头,继续说道: “凶手要保证保罗必死,就要亲自检查车祸现场——所以他在预设的车祸地点附近找了个藏身之处。” 要猜车祸会在哪里发生并不难,毕竟这里被设定成Evil伯爵的产业,节目组甚至可以说凶手特地为此做过好几次实验,以确保自己的推测万无一失。 反正,车祸按照凶手的预期发生了。 保罗的脑袋撞在方向盘上,把额头撞出一个大口子,却没能要了他的命。 受伤的保罗艰难地爬下车,看到十米外的电话亭,便想着要打一个求救电话。 但他没想到,对凶手而言,电话亭同样是一个很完美的伏击地点。 暮山紫在电话亭的角落里发现了半个手印,从大小和形状来看,应该属于一个戴着某种厚手套的人——那便是凶手曾经藏身其中的证据。 总而言之,当时凶手应该就躲在电话亭里,看受伤的保罗摇摇晃晃地下了车,额头处鲜血横流,蹒跚地朝自己的方向一步一步地靠近。 眼看差不多了,凶手破门而出,扑向可怜的保罗。 哪怕是头部受伤,保罗毕竟还是挣扎过的。 他条件反射地转身,往别的方向跑。 所以地上的血迹才会忽然改变方向,出现了一个大幅度的转折。 但保罗没跑出多远。 或许是头部的创伤限制了被害人的发挥,又或者是凶手体格强健力量惊人,总之,凶手制服了保罗,从背后压住他的肩膀,将致命的钉子打入了他的延髓。 接着,凶手将保罗的尸体搬回到电动车的驾驶席上,额头抵住方向盘,摆成了车祸死亡的样子,一场精心策划的双保险谋杀就完成了。 “很合理,但有一个问题。” 吴景澜提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疑问: “Shan调查的玻璃暖房位于城堡的正后方,也就是北面,而保罗撞车的坡道位于城堡的正东面,二者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凶手不可能在暖房袭击了保罗之后,又抢先一步转移到坡道下的电话亭处。” “是的。” 暮山紫严肃地颔首,问:“对于这一点,你们怎么想呢?” 沈莳和吴景澜互相对视,默契地笑了。 二人同时朝暮山紫比了个手势。 暮山紫也笑了起来。 “好的,这一次,我们全员意见相同。” —————— 9月21日,星期一,晚上七点二十五分。 七名参赛者草草吃过晚饭,便回到起居室,准备开拍侦探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一幕。 对节目组来说,参赛者们以组别为单位详细讨论过案情之后,同一组的玩家在陈述推理的时候,就会给出极其相似的答案,他们要评判谁表现得更优秀一些就会变得十分艰难。 所以节目组特地给玩家准备了一批嫌疑人,并不给他们讨论的机会,让每个玩家自行判断谁是真凶,还要给出相应的理由。 事实上,投凶是否准确,对节目组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标准,它能客观反应玩家对案情细节的掌握程度,以及临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 比如上一局,虽然同样推凶错误,但保罗推理说黛丝在凶手眼眶上打了一拳,导演组觉得他错得尤其离谱,于是他便成了二选一中被末位淘汰掉的那一个了。 当然,这些导演在开会时都一一强调过,参赛者们也清楚“投凶”这一环节的重要性,自然打起十二分精神,半丝不敢松懈。 管家已经在起居室里等着他们了。 “诸位侦探,你们觉得这次的案件如何?是不是已经成竹在胸,认为自己什么都明白了呢?” 他弯起双眼,诡秘一笑,“我敢打赌,或许你们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哦!” 七个参赛者都不搭腔,默默地等老头子过足、戏瘾。 “什么?你们不相信吗?觉得我在夸大其词?” 管家一挑眉,笑容愈发狡黠,“既然如此,我就让你们亲眼看一看吧!” 说着,他朝门外一招手,“各位,你们可以进来了。” 五个嫌疑人排成一排,一个接一个走进起居室。 众人:“!!” ——居然比先前多了两个! “现在,你们有五分钟的时间,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判断他们之中谁是真凶。” 众人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管家便再次翻转了那只金色的沙漏。 五分钟的计时开始了。 沈莳仔细地打量眼前的五个嫌疑人。 这次五人都是二十到四十岁年龄段的青壮年,全是男性,不拘种族,每一个都身材高大、体格健壮。 反正光从外表来看,确实是足以干掉受伤的保罗的。 这些人清一色做工装制服的打扮,夹克衫上印着“省心搬运”的字样,双手戴着厚实的劳工手套,脚下是耐磨的制式运动鞋。 他们看上去像是刚刚从附近某个搬家现场被拉来当临时演员的,制服又脏又旧,脸上、脖子上都是汗水和灰尘,特效化妆的效果特别逼真。 沈莳:“……” 若不仔细看,这些穿着打扮极其相似的人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复制黏贴般的雷同感,根本无从判断谁是所谓的凶手。 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沈莳已经能猜到节目组的套路了。 就像“找不同”的游戏一样,每处细节上的区别,恰恰好隐藏着凶手身份的提示。 1号凶手的手套比其他人的更脏,上面黏满了黑得发亮的油污。 2号凶手的两只裤脚都挽了起来,右手腕上戴着一只廉价的电子表。 3号凶手的左侧眉骨被某样锐器划破了,线形的伤口上贴了一块医用透明贴,同时制服的右手肘处被什么东西划破了一个洞。 4号凶手戴着一副眼镜,工装夹克左肩蹭了一些黄色的粉末。 5号凶手是唯一一个左手没戴手套的,他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了一圈素色的指环。 ——原来如此。 沈莳眯了眯眼,心中有了盘算。 第236章 6.杀人不难-27 五分钟的计时结束, 节目组就让参赛者们各自回房等着,再安排工作人员将他们一个一个单独带到“解密室”,陈述自己关于案情的推理。 这一段是整个拍摄过程中最花费时间的, 平均一个人要耗时半个小时左右,哪怕参赛者在一个个减少, 七人轮一圈下来也要折腾到临近午夜了。 好在这一回沈莳被安排在第一个, 很快就结束了战斗。 而吴景澜被排在了第四。 他录完解答,来敲沈莳的房门时是晚上十点过一刻。 “十点刚过就收工,真是早地都有点不习惯了。” 沈莳抓住吴景澜的手,将他拉进自己的房间, 反手关好门。 沈莳穿着睡衣,头发还湿着, 身上散发出沐浴露的淡香,一看就知是掐着点儿刚刚沐浴过的。 吴景澜伸手在他垂到脸颊的刘海上轻轻一捋,“怎么不吹干?” 沈莳:“……” 他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虽然沈莳是做足了心理准备才做“准备”的, 但临到那什么的时候, 被吴景澜轻轻巧巧这么一句, 他就面红耳热了。 吴景澜跟沈莳那是多少年的交情了, 一看他红透的鼻尖和耳垂就知道他脑袋瓜子里在琢磨些什么。 明明是大胆主动的诱惑,可当真做了以后,又会忍不住感到害羞…… 吴景澜的手指顺着沈莳的刘海滑落,轻轻擦过他滚烫的耳垂。 沈莳立刻像触电般打了个哆嗦。 “你、你不去洗澡吗?” 他尽可能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淡定一点, 但句末的颤音仍然出卖了他的真实情绪。 吴景澜应了一声:“嗯?” 或许吴景澜自己也没有意识到, 他的声音无意识地压低了,还带了一丝隐约的暗哑。 房间里的空气忽而变得粘稠。 沈莳又轻轻颤抖了一下。 这一次, 他不仅是紧张,更多的是因为兴奋。 “我的睡衣, 你、你穿可能小了点……” 沈莳强装镇定,但实在没有勇气抬头与吴景澜对视,只能将视线固定在两人交握的双手上:“就穿酒店的浴袍行、行吗?” 吴景澜回答:“我可以回房去拿……” “别!” 沈莳立刻收紧了手指,“就、就穿浴袍吧!” 他做了许久的心理建设才决定主动踏出这一步,要是吴景澜现在跑了——哪怕只是消失两分钟,到隔壁的隔壁拿一套换洗的睡衣——他那好不容易聚起的心气儿怕就要散了。 吴景澜没有立刻回答。 他的视线缓缓扫过沈莳通红的脸颊,顺着颈项落进他半敞的衣领,然后是紧握住自己的、因为过度紧张反而显得异常湿冷的手指…… “……好。” 吴景澜从嗓子里挤出一声低哑的回答。 下一秒,他反手抓住沈莳的胳膊,将刚刚洗好澡的房间主人拽进了浴室…… —————— 9月22日,星期二,午夜十二点零五分。 这是沈莳在《杀人不难》真人秀里的第九天。 就在刚刚结束的第八日里,沈莳和吴景澜到底没做到最后一步。 不过对从来没有尝过那什么滋味的沈.童子鸡.莳而言,即便只是“互相帮助”就已经足够甜美又足够刺激了。 他被迫洗了两次澡后,只剩躺平在床上的份儿,半天都不想动弹。 躯体的满足之后,是不可避免的倦怠感。 沈莳躺在软绵绵的被窝里,眯起眼,不知不觉就迷糊了过去。 但这一觉睡得很短。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沈莳就醒了。 他睁开眼睛,床头柜上的台历日期已跳转到了22日,而吴景澜还没睡,只开了一盏阅读灯,倚在床头看节目组提供的推理小说。 “唔,是这本啊。” 沈莳瞄了一眼封皮——阴森的荧光绿底色,血红的脚印和太阳穴冒血的金发美女,即便标题被吴景澜的手挡住了,他也知道是两个月前刚登上畅销榜前十名的《午夜安魂曲》。 为什么沈莳会知道呢?——因为前两日他呆在房间里无聊的时候刚好速读了一遍啊! “凶手是那个家庭教师,她跟小少爷有一腿。” 沈莳很恶劣地剧透了结局。 吴景澜:“……” 这是多么幼稚的恶作剧啊! 幼稚到他都无语了。 “你啊,到底有多无聊!” 吴景澜放下手里那本他瞬间失去了阅读兴趣的无辜小说,伸手在沈莳的脑门上敲了一下,“睡不着就起来,我给你煮牛奶,顺便聊聊天。” 沈莳果然从被窝里坐了起来,“聊什么?” 吴景澜则翻身下了床,从沙发旁边的小冰箱里拿了一罐牛奶和一小罐蜂蜜。 他将牛奶倒进便携式的电热杯中,插上电源,扭开加热开关。 等待牛奶变热的时间里,他回到床上,问沈莳:“你今天投凶投了哪两人?” 在分别陈述过案情之后,这个案子属于玩家可控的部分就全部结束了,两人再聊这些也不算违规。 沈莳笑道:“答案很明显,不是吗?” 是的,在他们讨论的结果中,凶手必定有两人。 也只有两个人,才能解释保罗为何会在城堡正北面的玻璃暖房受袭后,很快又在正东面的坡道下被人二次袭击致死。 诚然,在这里,节目组故意刁难了参赛者,没有明确指出本案存在共犯,有欺诈和不公的嫌疑。 但换个角度去想,所谓的“Evil伯爵的代理人”,一直就不止一个啊! 本来就是雇佣来的“代理”,那么在这个案子里Evil伯爵到底请了一个杀手或者请了两个杀手,还不是随他高兴吗? 其实说白了,就像读者和侦探小说作者的关系一样,参赛者和游戏设计者本身就不是绝对公平的。 节目组编撰剧本的时候,乐意把自己放在哪一层就放在哪一层,只要不存在刻意欺骗,那么适当的隐瞒或是陷阱都是可以理解的。 沈莳他们要做的,就是看穿节目组的故布疑阵,让每一个细节得到最合理的解释,从而得出最接近真相的推理。 不过这一次,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都对“共犯”的结论很有信心。 特别是当他们看到一次性进来五个嫌疑人的时候,更是笃定了自己的猜测。 或许在没推理出凶手有两人的参赛者们看来,节目组增加嫌疑人的数量只是为了给他们提高难度,但对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而言,这是很自然的做法。 单纯只是因为凶手的人数比先前多了,所以嫌疑人也就相应地增多了而已。 “在玻璃暖房里袭击保罗的,是4号嫌疑人,对吧?” 沈莳说道: “他的夹克左肩蹭上的黄色粉末,是香水百合的花粉。他从柜子里钻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折断了花茎,花粉就是那时候蹭上去的。” 吴景澜笑着点头,“那么在电话亭里等着保罗的又是谁?” 沈莳挑眉,反问:“不是该你回答了吗?” “好吧,我说就我说。” 这时候牛奶热好了,吴景澜起身将杯子端过来,放到床头柜上,再撕开蜂蜜罐口的塑封,倒了三分之二的量进牛奶里。 “最直接的证据,是我在保罗尸体上发现的指印。” 吴景澜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个“按压”的手势,“当时凶手是从保罗的背后压住他的右肩的,那么便只能是用左手拿打钉枪。” 他笑道:“所以凶手是个左撇子。” 说完,吴景澜将杯子递给沈莳,“甜度应该差不多了,很烫,你慢慢喝。” “哈哈哈,我就知道!” 沈莳接过杯子,端在手中,笑着把刚才的话题继续了下去: “凶手是2号对吧?他的手表戴在右腕上,极可能是个左撇子。” 当然世界上肯定有一定比例的右利手因为各种原因把手表戴在右腕上,但节目组既然安排了凶手左手持钉枪杀人的桥段,就得提示凶手中有个左撇子。 在五个嫌疑人里,只有右手戴表的2号能跟左撇子挂钩,当然就只能是他了。 —————— 9月22日,星期二,中午十一点正。 今天对节目组来说依然是忙到吐血的一日。 摄影师一整个白天都忙着抓人补拍镜头、录制内心独白,道具组则要躲着玩家偷偷准备下一个案件的相关布景,而导演组则在和参赛者说剧本、对台词,到处都是跑来跑去的忙碌的工作人员的身影。 临近中午,“晚宴”再度被提前,沈莳等人走进拉了窗帘亮了灯的餐厅,开始了一顿镜头拍起来很好看的豪华大餐。 今日的主菜是香煎鹅肝和法式起司派,再配上凯撒沙拉、燻鲑鱼卷、意式肉丸、蒜蓉面包、南瓜浓汤和一小球冰激凌,以沈莳的口味而言,味道比前两次要强一些。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昨日和他家吴哥终于有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身体感到愉悦之余,仿佛灵魂也体会到了不一般的快乐的关系。 总之,这一顿,沈莳吃得很香,还喝完了平常因为酒量太逊而只敢沾沾唇做做样子的半杯香槟。 当“晚餐”结束,女仆撤下杯盘,换上红茶和咖啡的时候,沈莳感觉自己已有些微醺了。 这时,管家信步走进了餐厅。 第237章 6.杀人不难-28 “各位侦探, 让你们久等了。” 银发的管家从袖子里取出一卷书信,展开来。 “终于,又是你们要面对Evil伯爵评判的时刻了。” 他环顾众人: “我的主人, 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 命我转告各位贵客, 你们确实是很优秀的侦探,推理的精彩程度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说到这里,管家刻意压低了声音,用仿佛玩笑又仿佛认真的语气补充: “作为对你们能力的尊重, 或许我得在后续的挑战里提高难度,让你们更艰难一些?” 摄影师将镜头对准餐桌前的众人。 很显然, 这个玩笑并不是很好笑,大部分人都表情僵硬或者干脆就没有表情,只有占卜师福灵勉强挤出了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不过!” 管家适时来了个大转折:“虽然你们之中有人准确地推理出了我的杀人计划, 但大多数人, 是的, 我是说大多数人——还是被我的小伎俩蒙骗住了, 犯了很致命的错误,致命到足以成为令我狠心淘汰你们中的某人的理由!” 果然,这句补充之后,餐桌旁的不少人皆面色大变, 目光开始不安地四处梭巡, 仿佛希望有谁告诉他们犯了大错的到底是谁。 这时,管家说道:“在你们七人之中, 有一个人本轮表现得特别优秀,得到了我倾心关注。” 众人皆屏气凝神, 等待管家说出某个人的名字。 管家仿佛有意卖关子,来了个长达五秒的停顿,才将目光转向坐在餐桌左手边的沈莳。 “我特别关注的人是你,Shan。” 管家公布了这个回合的头名——竟然又是沈莳! 芙萝拉组的人表情一个赛一个的精彩。 要不是摄影机还近距离地怼着脸,保不准四人中就有人要跳起来,高呼节目组评判不公了。 ——就很离谱,一而再再而三,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忒么真不是机智问答大赛吧?凭什么只要解开了附加谜题就能得第一啊! 仿佛是看出了芙萝拉等人心中所想,又或者是昨日有人在采访时吐槽过这个,在Evil伯爵的“来信”里,节目组还特地解释了一下。 “你们或许觉得,Shan是因为解开了我设置的谜题才会得到我的青睐的?不!那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发现了关键线索的人!” 管家将目光转向福灵和泰森,神秘一笑,又低头看向信纸,朗声念道: “隐藏在玻璃暖房门边的神秘脚印,是我的代理人不慎留下的最大破绽,若是遗漏了这点,便会令案件的推理走入歧途。” 福灵和泰森顿时面白如纸。 即便是到了现在,他们依然压根儿不知道所谓的“神秘脚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好吧,我已经看到你们之中某些人的困惑了,即便我不在现场,但邪恶而仁慈的Evil伯爵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 管家继续说道: “现在就让我来告诉你们整个案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凶手,对,我是说,凶手们,又究竟是谁!” 这个复数的人称指代让芙萝拉四人组皆心下一沉。 现在他们都明白了: 凶手不止一个,自己的推理肯定出了大差错。 —————— 就如沈莳三人猜想的那样,保罗被害一案的凶手有两个人。 凶手A便是嫌疑人4号,那个工装夹克左肩上蹭了黄色粉末的搬运工。 他提前得到Evil伯爵的安排,来到城堡正后方的玻璃暖房,先剪断了停在门外的2号电动车的刹车,插好钥匙,打开车门,然后套上黑斗篷,戴上面具,手持打钉机藏进了柜中。 对于保罗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候进入玻璃暖房,节目组给出的解释,是保罗非常担忧自己的处境,感觉自己随时会被杀掉。 就在这时,他正好“偷听”到两个侍女在闲聊,得知了佣人们出入兰斯洛特庄园的门禁卡平常就放在暖房的柜子里,代步用的电动车也停在暖房门口,车钥匙还在洞洞板上挂着,随时可以取用。 不用问也知道,女佣是伯爵安排的托儿,为的当然是引诱保罗去温室偷卡偷车,逃离这个会让他丧命的地方。 当然,这些信息超出了玩家已知的线索范围,属于前情提要,是节目组用来自圆其说拍给观众们看的,并不是参赛者的推理计分项目。 反正,打定主意偷门禁卡偷钥匙偷车的保罗果然去了玻璃暖房,然后在毫无防备的状态下遭遇到了袭击。 不过他侥幸避开了凶手A射出的钉子,冲出暖房,去开了那辆被动过手脚的2号车。 接下来便是保罗撞车、额头撞伤、下车求救、被躲在电话亭里的凶手B袭击,一钉子钉入要害直接狗带的过程。 细节几乎与沈莳等人的推理没有丝毫差别。 杀死保罗后,凶手将他拖回车里,原样放置到驾驶席上,伪装成车祸身亡的模样,一场两人参与、配合默契的谋杀便结束了。 “值得称道的是,这一回,在场的每一位侦探都正确判断出了保罗的死因,也大致还原了他从撞车到遇害的过程。” 管家说到这里,轻轻摇了摇头。 “然而遗憾的是,准确推理出凶手有两人,且从嫌疑人中指出他们身份的优秀侦探,始终还是少数!对此,我深表遗憾,同时也感到非常不满,甚至有些愤怒!让我愤怒没有好结果,贵客们,我是说真的,因为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些什么!” 他微微一笑,说出了颇具威胁意味的话语: “从现在开始,有些人或许要感到‘恐惧’了……” 管家朝身后端着托盘的女佣一挥手。 漂亮但面无表情的栗发美人便将七个信封分发了下去。 “SAFE or SCARED”即将开始。 —————— 其实到了此等地步,芙萝拉四人组已经知道结果了。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必定是推凶正确的“少数派”,而两个“恐惧”必定只会在他们四人中产生。 三场比赛,他们一场都没赢过。 三连败已让他们失了心气,这会儿连愤懑或是不甘的情绪都没有了,甚至产生了破罐破摔,爱淘汰谁就淘汰谁的自暴自弃的念头。 果然,管家先点了沈莳三人的名字,皆拆出了“SAFE”的结果。 “厉害!真厉害!” 管家啪啪地拍了两下手,“主人让我转告你们,Shan、Lan和Chan,三位的组合真是太强大了,简直无往不利!只是主人让我提醒你们,最后的赢家只能有一个……” 银发老者微微一笑,缓缓说道: “他很好奇,不知你们这个‘坚固’的联盟,最后会以何种方式结束?你们的爱情或是友谊,真的能够长久吗?” 即便芙萝拉等人现在心情很差,听到这种明显到不能再明显的挑拨,都忍不住一边默默吐槽节目组唯恐天下不乱的恶趣味,一边偷偷瞥向三人,观察他们的表情。 然而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都默契地保持沉默,神情淡定,仿佛压根儿没听到方才那段长篇大论。 管家和节目组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任何有趣的反应,皆颇感遗憾。 他们只得继续。 “好吧,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你的结果。” 管家转向占卜师,“福灵,打开你的信封吧。” 福灵以比前两次要镇定得多的姿态,从信封里抽出了一张黑底红字的“SCARED”。 这个结局完全在她的预料中,福灵甚至笃定拿了两次“恐惧”的自己,一定是下一轮的牺牲品了。 ——希望节目组给我设计一个好看些的死法。 福灵向众人展示了自己的卡片,双眼蓄满泪水,如此想到。 “接下来到你了,泰森。” 管家对拳击手说道。 泰森拆开了信封。 居然是一张白底烫金字的“SAFE”。 “Yes!” 泰森用力一握拳,低声叫道。 虽说确实做好了恐怕要被淘汰的心理准备,但真人秀这种东西,参赛者总是能苟则苟,多苟一轮是一轮的。 况且这种考验每一回合临场发挥的比赛模式,谁也说不准下一次自己会不会灵光乍现来个大爆发,又或者对手突然犯蠢出了大差错呢? ——能留下就有胜利的希望嘛! 在庆幸的同时,泰森觉得,自己的推理或许不比三个伙伴出色,之所以能得到安全牌,完全是由于他这一局积极参与解谜,还差一点点就拿到关键的提示。 毕竟节目组都是喜欢表现活跃的玩家的。 在大家水平差不多的时候,能抢到更多镜头的人自然更受偏爱。 果然,接下来得到一个“SCARED”的律师安东尼验证了泰森的猜测。 两张“恐惧”卡都已出现,还没打开信封的前警花芙萝拉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连输三局有些丢人,但芙萝拉坚持认为是对手三人组配合太好,而她这边猪队友不给力,至于她自己,水平起码应该和沈莳等人不相上下,怎么都不应该拿到“恐惧”才对。 然而现实却重重地打了她的脸。 芙萝拉打开信封,随即脸色骤变。 她看到,信封里放着一张黑底红字的卡片,血淋淋的“SCARED”。 这一回合的第三张“SCARED”。 第238章 6.杀人不难-29 只剩七个人, 却有三张“恐惧”,这倒有些出人意料了。 接下来的时间节目组都忙着做次日的准备,一位副导演来通知参赛者, 晚餐以后请各位务必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如果有任何需要可以打电话给工作人员, 但绝对不能擅自走出房间一步。 副导演如此一说, 大家也就心里有数了。 恐怕下一个案件的现场就是某个人的房间,节目组不想他们提前窥视到任何细节,才会叮嘱他们必须留在自己的房间里。 沈莳试着向相熟的工作人员提问自己今晚能不能睡在吴景澜房里,或者倒过来也可以。 美女姐姐笑着拍了拍小帅哥的肩膀, 回答:“别那么急不可待的,就忍耐一晚呗!听我们的, 乖乖在房间里等着,保不准什么时候会有人突然来敲门呢!”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莳还能怎么办呢?当然只得按指示整晚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为了以防万一, 工作人员还要来了临时门卡, 将七名参赛者反锁在房中, 这样即便他们因为能听到外头有人走动和对话的声音, 以及小推车经过的辘辘声感到好奇,也不能擅自开门一探究竟了。 沈莳过了一个颇为无聊的夜晚。 而201房里的前警花芙萝拉却只觉惴惴难安,度日如年。 拿到恐惧卡的体验实在太糟糕了。 虽然理智上觉得三选一轮不到自己,但总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去听门外的动静, 担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有工作人员用门卡解开她的门禁, 然后告诉她你被淘汰了,请跟我来, 我们现在要拍你“遇害”的一幕了。 她就这样心神不宁地熬到将近凌晨一点,才终于被困倦虏获, 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杀人不难》的第九日就这样过去了。 —————— 9月23日,星期三,早上六点三十分。 节目组的叫早电话准时打到了每个房间。 电话铃响起时,芙萝拉猛然惊醒,才惊觉天色已然亮起——她平安地渡过了她的恐惧之夜。 “Hello?” 芙萝拉一面庆幸自己没有被淘汰,一面伸手匆匆接起电话。 “芙萝拉,导演让我通知你,请你现在做好准备,在房门口待命,大约半小时后,楼上——哦,我是指三楼,三楼男选手那边会传来尖叫声。” 工作人员顿了顿: “听到尖叫以后,你要假装很担心很急切地狂奔上楼,高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芙萝拉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淘汰通知,只是普通的剧情安排而已。 “好的,我知道了。” 芙萝拉挂断电话,开始梳洗、更衣、化妆。 时间并不算充裕,她一边将自己的铂金色短发用发夹夹起,一边琢磨: 既然节目组让她听到尖叫声后上楼,那么凶案的现场便应该是在男士们住的三楼了。 “所以第四个案件的受害人是安东尼吧?” 芙萝拉自言自语: “这么说,这次我的搭档就只剩下福灵和泰森了。” 其实如果可能的话,芙萝拉希望被淘汰的是福灵。 而且他也想不通,为什么节目组会留下分明表现更逊色一些的福灵,而淘汰掉明明还算靠谱的安东尼呢? 芙萝拉开始熟练地抹遮瑕、上粉底。 看到镜中愈显容光焕发的自己,她又懂了。 在真人秀里,颜值某种程度而言确实是正义。 福灵有一张美艳动人的脸蛋,又自带大群沉迷神秘学的年轻粉丝,节目组考虑到观众的收看体验和明星效应,多留她一两个回合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如此一来,我的处境就会更艰难了。 芙萝拉拿出三管口红,秀眉轻蹙,似乎正在犹豫究竟该用哪个色号,其实心里在想的还是接下来应该如何游戏。 三连败给她的重大打击足以证明,泰森和福灵的实力都靠不住。 如果这次继续跟二人合作,她很可能就要迎来自己的第四场惨败了。 ——能不能想办法瓦解Shan、Lan和Chan的三人同盟呢? 芙萝拉选中奶茶色的那支,打开盖子,扭出膏体。 正是昨日管家的刻意挑拨给了她一些灵感。 三人联盟始终要散的,胜利者只能有一个。 在警花看来,沈莳和吴景澜是认真的,且不管日后如何,起码在真人秀拍摄期间,二人一点儿也没有要分手的意思。 那么……暮山紫呢? 他呆在两人身边,会不会感觉格格不入?又会不会担心自己终有一天要被鸟尽弓藏,成为被情侣组联手排除的那个? 芙萝拉想: 我得找个机会和Chan单独谈谈。 至于谈些什么? 当然是得提醒暮山紫他现在的处境,还有日后的隐患了。 芙萝拉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说得更坦率一点。 她要告诉暮山紫,众人实力如何,其实大家都心里有数了,Shan和Lan确实厉害,你也同样。 你们三连捷的关键是三人都很强。 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你们始终要分个胜负的,且越往后这胜负局对你越不利。 既然如此,你何不先下手为强,跟我们联手呢? 这样一来,缺了一个现场的Shan和Lan一定会起码被淘汰一个,另一个也会在下一个回合被淘汰。而你的对手则会从两个头脑极佳的顶尖高手变成我们这三个水平普普通通的混子,取胜的机会岂非大大增加了吗? ——对,就这么说! 芙萝拉觉得自己的这番说辞很具有煽动性与说服力。 以暮山紫的智商,一定能够很轻易想通这点。 她确信对方会做出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 芙萝拉思考的时间有点长,等她回过神来时,已经马上就要到七点了。 她连忙加快速度,匆匆化好妆,摘掉发夹,梳顺头发,戴上耳环。 来不及挑手链和胸针了,就这样吧! 芙萝拉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觉得还算过得去以后,就踢掉拖鞋,直奔门厅。 她刚刚穿好鞋子,便听到门外隐约传来了一声惊叫,是沈莳的声音。 芙萝拉连忙打开门。 摄影机已经就位。 芙萝拉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穿过半条走廊,跑上扶手梯,一边高声呼喊: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三楼的走廊里聚集了四位男士,正是沈莳、吴景澜、暮山紫和泰森。 她没有看到福灵的身影。 “快!这里!” 沈莳回头,朝芙萝拉招了招手,“走廊上有血!” 就如沈莳所言,三楼的走廊里有一行血迹。 大约是为了避免清理地毯的麻烦,外加深红的地毯上的血迹实在不怎么显眼,不好拍出对比感的关系,节目组特地移开了走廊的地毯,露出了深灰色的地板。 现在,在三楼走廊的中段,靠近西侧楼梯的一侧突兀地出现了一行血迹。 那血点点滴滴落在地上,形成一个个带着尾巴的椭圆形,一直延伸到走廊尽头的电梯处。 工作人员在旁举了个牌子,提示他们跟着血迹走。 五人照办。 芙萝拉走进电梯,站定了以后才想起不知道应该去哪层楼。 她正想抬头看看工作人员的提示,旁边的沈莳已经伸手按了负一层,那是停尸间的所在。 芙萝拉转头,诧异地盯着沈莳。 似乎看出了她内心的疑惑,沈莳微微一笑,解释道: “负一层的按钮上有血。” 芙萝拉凑过去仔细一看,才发现果然如此。 在“-1”的圆形金属按键底部,蹭上了一抹血迹,虽很不显眼,但足以提示他们应该要去哪里了。 就在两句话的功夫,电梯门开了。 五人走出电梯厢,跟随血迹来到停尸间的门口。 停尸间的大门洞开着。 他们能透过敞开的大门看到安东尼和福灵两人都在停尸间里。 占卜师小姐背靠着冷柜席地而坐,律师先生则仰面躺在她身边,仿佛两个在草地上野餐、在阳光中小憩的好友。 然而他们两人都“死”了。 ——卧槽! 五名参赛者内心都有了同样的想法。 真是没有一丝丝防备,这忒么竟然是一个双尸命案! —————— 看过了案发现场之后,五个参赛者回到起居室,准备接下来的分组环节。 “太遗憾了,这一次我们一口气失去了两名优秀的侦探,看来Evil伯爵的怒火不容小觑啊,破坏力实在太惊人了!” 管家照例进来说了台词。 “为了查清安东尼和福灵的死亡原因,你们需要进行现场调查。不过,这一次,和以前稍有不同。” 他缓缓解释道。 “这次有三个区域,分别是安东尼的房间,以及福灵的房间;至于陈尸地,因为正巧是停尸间,则与尸体情况合并,由验尸组调查。” 管家刻意顿了顿: “你们每个人都只能选择前往其中一个区域,现在,你们有五分钟的时间来做决定,快,抓紧时间商量吧!”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也在旁边竖起了牌子: 【不能选择已经去过两次以上的区域。】 换而言之,暮山紫这次仍然不能去停尸间检查尸体。 “好吧,那我们来分一分工。” 沈莳拉着吴景澜和暮山紫说道:“既然Chan不能去停尸间的话,那由我去好了。” 第239章 6.杀人不难-30 “好。” 暮山紫清楚沈莳的实力, 对此并无异议。 他想了想,“那我去检查福灵的房间。” 吴景澜指了指自己,“我负责安东尼的房间。” 简简单单的三言两语, 沈莳他们组就已商量好了安排。 与此同时,假装在旁边倒雪莉酒的泰森端着酒杯飞快地回到了芙萝拉身边。 “我听到了!” 泰森凑到芙萝拉耳边, 语气略显激动, 但还记得要压低声音: “Shan去看尸体,Lan去安东尼的房间,Chan则要去福灵那儿。” “很好!” 芙萝拉应道。 虽然劝说暮山紫转投他们阵营的计划未必会成功,但现在她以无路可退了。 在失去了安东尼和福灵两个队友之后, 仅凭她和泰森根本凑不齐三个现场,芙萝拉若不想再拿一次恐惧, 就只能将暮山紫抢到自己这边了。 但要做到这点,她必须保证她和泰森选择了跟暮山紫不一样的现场。 别无他法,芙萝拉只能再做一次小人。 她让泰森假装自己在倒酒, 其实是竖着耳朵去偷听对面三人如何分组。 好在泰森没有让她失望, 送回了她想要的答案。 “我想这一回我还是去尸检。” 芙萝拉飞快地说道: “而你则去安东尼的房间, OK?” 泰森用力一点头, “没问题。” “好好干!” 芙萝拉双手搭在泰森结实的上臂肌肉上,用力捏了一下,“看现场的时候仔细一点,千万别漏了细节!” 泰森心想你这可真是难为我了。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这位看似憨厚忠诚的拳击手早就另有想法, 但现在就不必对芙萝拉说了。 —————— 9月23日, 星期三,早上九点整。 已经分好组的五名参赛者吃过早餐之后, 便由工作人员带领,各自去往他们选定的区域。 《杀人不难》第四回 合的三个现场调查正式开拍。 第一组是去往城堡三楼, 也就是男士们的寝室所在的楼层的吴景澜和泰森。 他们要调查的是安东尼的304房,以及满是血迹的走廊。 这一回,因为考虑到需要调查的细节比较多,节目组给了他们二十分钟的时间。 安东尼所住的304虽然只与吴景澜的303差了一个房号,但事实上却位于走廊的两端,中间隔了一条通往别墅后半部分的横向连廊。 吴景澜进入304房,第一个感觉就是——凌乱,非常的凌乱。 节目组分配给玩家的房间都是改建过的酒店套间,大小、面积和布置基本上相差不大,即便有差别,也只是部分家具因梁柱位置而有所调整,或是装饰物因采买批次不同而有些差异罢了。 但现在,安东尼的房间像是被龙卷风肆虐过一般,到处一片狼藉。 翻倒的椅子、摔碎的台灯、打破的玻璃花瓶、被扯到地上的被子和枕头…… “F*ck!” 泰森骂了一句需要被后期消音的不雅粗话,“难怪多给了我们十分钟!” 说着他一个大跨步越过吴景澜,自顾自开始检查房间里面的情况。 吴景澜也不再耽搁时间。 对于一个如此凌乱的房间,要从到处横七竖八的杂物里找出真正的线索,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尤其是对泰森这种毫无经验的业余侦探来说,简直看哪哪都不对劲,但仔细琢磨又琢磨不出所以然来,只能以一个“乱”字概括一切。 但吴景澜不一样。 在身为《杀人不难》的参赛者之前,他首先还是真人剧本杀世界的资深玩家——有史以来最早凑齐十万积分,兑换到【现世入场券】,还以满分的成绩完成了一次地狱级难度世界的“通关者”。 在他见过的各色各样的现场里,这种程度的“乱”简直是小case,完全不值一提。 吴景澜首先在房间里绕了一圈,对屋里的情况心里有数之后,开始通过所见的种种细节还原“死者”生前到底做过些什么。 他看到,一只白色的马克杯横躺在安东尼的床头,里面的咖啡洒落在床单上,留下一片深褐色的水渍。同时一本书斜斜的压在被扯落的白被单上——正是他前日被沈莳剧透了凶手的《午夜安魂曲》。 从马克杯的位置判断,它很可能是从床头柜上滚落,翻倒在床单上的。 吴景澜心想: 咖啡渍不算多,咖啡应该已喝了大半。 他伸手捡起地上的书,随手翻开,便看到某一页的书页被折起了一个角。 ——原来如此。 吴景澜合上书,将它放回到原处。 “怎么?” 这时泰森注意到了他的动作,生怕自己又遗漏了线索,连忙一步蹿过来,“这书里有什么?” 吴景澜笑了笑,不回答。 “喂,别像个混蛋一样嘛!” 泰森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抱怨,匆匆翻开书,找到折起的那页,仔细看了起来,生怕其中隐藏了什么重要的信息。 吴景澜却已经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其实重点根本不是折起的那页隐匿了什么关键情报,而是书页为什么会被折起。 喝了大半的咖啡给了他提示。 吴景澜猜测,“案发”前,律师安东尼应该正坐在床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看这本小说。 这时什么事打断了他,于是他将书页折起,书本放到旁边——最可能的就是床上,自己则去干了那件事。 ——可到底是什么打断了安东尼呢? 吴景澜继续边走边观察。 事实上,看安东尼还有闲情逸致折书页就知道了,当时他一定觉得自己即将要做的事情一点也不危险,而且花不了他太多的时间。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房间像是经历了一场打斗,将这里弄得跟战场一样。 吴景澜试着寻找能够当成凶器的东西。 不久后,他在沙发底下找到了一个二十公分长的伦敦大本钟摆件,是铝合金制的,上面沾了血迹。 当然,这么明显的玩意儿肯定瞒不过泰森的眼睛,拳击手立刻就将它要了过去,仔细研究钟上的血污,还发出“哦哦”几声感叹。 除此之外,提示房间里发生过激烈争斗的线索很多,翻倒的家具、摔坏的小物件,连梳妆台正对的那面墙上的一张装饰画也歪了,像是被重物撞击过一般。 ——等等! 吴景澜忽然想到了一个很细节的问题。 他住的303房和沈莳住的301房,在梳妆台后方的墙上也挂了一张装饰画。 虽然两张画的内容不同,却都是写实派的油画风景,田园春光或是林中小溪什么的。 但挂在304室的这一张,却是跟自然景观毫不沾边的木刻版画。 版画用粗犷的刀法刻了几个手持枪棒的小人和一只牦牛,像在模仿非洲岩窟里的原始人壁画。 这画风,实在太突兀了。 毕竟此处是一座有些历史的城堡,家居装潢走的也是维多利亚式的复古风。 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房间里挂一张原始人狩猎图? 如果不是节目组的恶趣味,那么它就很可能是某个重要的线索了。 吴景澜装作若无其事地从挂画前经过,果然发现了猫腻。 版画的右下角处,有一个星芒状的凹痕,约莫图钉盖的大小——像有个奇怪的星芒纹路的图章在版画上重重敲了一下。 在改变角度时,吴景澜还看到,那个凹痕深处粘了一片芝麻大的金光闪闪的东西,仿佛是一小块金箔碎片。 检查完303房之后,吴景澜和泰森出了门,开始检查走廊的血迹。 实际上,走廊的地板上除了血迹之外,还有一些很浅的车轱辘印子。 那是某种相当窄的轮子留下的印痕。 痕迹一共两组。 从灰尘拖拽的方向来看,一组靠墙,从电梯一直延伸到303的房间门口,另一组则正好相反,是从303房门前往电梯移动的。 这两组车轱辘痕每组都有四排,两两重叠在一起,不仔细分辨的话,看起来就像是平行的两行了。 至于引起众人骚动的血迹,则是从第二组,也就是自303房往电梯方向移动的那一组的半途,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三分之一处开始的。 血迹的痕迹与车轱辘痕完全平行,看起来像极了车上装了什么会一直滴血的物件。 “嘶!” 泰森几乎是立刻就联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车上的该不会是安东尼的尸体吧?!” 对此推理,吴景澜不置可否。 反正等会儿沈莳会告诉他,律师先生到底是怎么死的。 现在,他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事实上,就在吴景澜几乎看到这两组车轱辘印子的时候,就意识到它是什么留下的了。 它一定呈长方形,共有四个轮子,前后各二,前轮经过以后,后轮会几乎重叠地在它上面再轧一遍,且左右两组轮子大约相距五十厘米。 这样的东西,吴景澜不久前才刚刚看过。 那是搁在停尸间的用来搬运尸体的车床。 所以不管车床上放的是不是安东尼的尸体,反正凶手肯定是用电梯把车床从地下室停尸间弄到三楼,再“满载而归”,推着车床进入电梯,送回到停尸房去的。 第240章 6.杀人不难-31 另一方面, 独自前往204室,也就是占卜师福灵的房间的暮山紫,心情格外放松。 没有了碍手碍脚的竞争对手, 他一个人完全可以放开手脚尽情调查,而不用担心被其他人窥探了去。 204室的结构和男士们的房间差不多, 只是床具用的是更柔和的米色系, 看起来十分整洁且温馨。 这干净程度,简直仿佛不久前才有客房服务人员收拾过似的。 房间里的杂物很少,于是暮山紫几乎一眼就看到了沙发区茶几上的大盒子。 那是一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 白底金色印花的包装纸已经拆开,露出里面约二十厘米见方的盒子, 旁边还放了一个白色的信封。 暮山紫先拿起信封,抽出了里面放着的卡片。 卡片白底烫金字, 是参赛者们结算时会收到的“安全”卡。 只是与普通的“SAFE”卡不同,SAFE的正下方还多了两行小字: 【恭喜你,亲爱的福灵, 现在你安全了。】 【为了安抚你今晚备受刺激的心灵, 特送上蛋糕一个。】 想当然了, 这是节目组, 或者说是Evil伯爵和他的代理人给福灵设置的陷阱。 至于说为什么会有智商正常的人类会中这种粗劣的诡计,只能说剧情需要。 当你被淘汰时,就从玩家变成了演员,而一个演员只能按照剧本行事——毕竟傀儡是没有智商可言的。 看完卡片, 暮山紫又去看桌上的礼品盒。 盒盖是敞开的, 盒子里却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暮山紫:“……” 这肯定是重要提示, 他想。 于是他凑过去,再次仔细地检查盒子内部。 这回他看到了。 在盒子深处粘了一片半透明的东西, 几乎与盒子融为一体,非常难以发现,只有在他改变角度时,才能从它反射的微光发现它的存在。 暮山紫用手指将它小心翼翼地拈了出来。 那是一片指甲盖大小的——鳞片。 暮山紫:“!!!” 他将空盒子放回到茶几上,对即将看到什么有了某种十分不妙的预感。 好在这只是个奖励关卡里的真人秀游戏,而不是真实剧本杀世界里的副本。 若是在剧本杀里,暮山紫怕是已经像只炸刺的刺猬,全身心投入警戒了。 而在这里,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不管节目组想出多恶劣的点子,起码绝对不会威胁到他们这些玩家的性命。 不过即便是做好了心理准备,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暮山紫还是显出了远超前三回合的小心谨慎。 接下来,他发现房间床头柜上的固定电话有被动过的痕迹,歪歪地斜在了一边。 为了配合房间的装修风格,此处的固定电话是九十年代那种听筒下方连着弹簧状的电话线的复古款式。 挂断时,需要放下听筒,用耳筒准确压住收线开关。 而现在,话筒的上端歪在一旁,显然是有人在使用过这个电话之后匆匆放下,太过匆忙或者漫不经心,以至于没注意到电话没有挂好。 暮山紫按了一下回拨。 来电显示【000】,是兰斯洛特山庄的总机号码。 电话机旁边,有一叠便签纸,旁边还有一支开了盖的签字笔,纸上有隐隐的压迹,只是写过字的那一页被人撕掉了。 这简直是粗浅到有些侮辱人智商的提示,看过几集柯南或者金田一的小学鸡都能搞定的那种。 暮山紫从书桌抽屉里找出一支铅笔,在纸上扫了一遍,就看出了上面的隐藏留言: 【11:00PM,敲】。 这里的“敲”是英文“knock on”。 至于要敲的到底是什么,节目组可能害怕直接写出来会让案件变得太过简单,很狡猾地隐去了下文。 暮山紫放下纸笔,继续搜索其它地方。 接下来的十分钟,他几乎将福灵的204房搜了个遍,可惜没有找到更多的线索。 然后暮山紫掀开了垂下来的床单,看了看床底。 下一秒,他大抽了一口凉气。 一条蛇,一条红黄黑相间的蛇,竟然就这样盘在了床下。 ——我×! 暮山紫用了最大的毅力才没有飚出这句话。 虽然刚才在礼盒里找到鳞片那会儿,他就有不祥的预感了,可当他亲眼看到一条蛇竟然就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时,实在还是感到了毛骨悚然。 其实暮山紫并没有爬宠恐惧症,如果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隔着玻璃观赏蜥蜴或者蛇类的话,他甚至还会觉得有趣。 同样可能有毒,比起没有脚的蛇,他其实更怕长着毛茸茸长脚的蜘蛛。 但不怕蛇不代表不会被一条突然出现的蛇吓个够呛。 他条件反射地往后跳了一大步,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前方的工作人员立刻举起了提示牌: “别怕!!那是假的!!!” 节目组当然不至于没分寸到在客房里丢一条大活蛇,不然鬼知道它会不会不受控制爬到什么犄角旮旯甚至管道里! 所以床底下的那团蛇其实是仿真度很高的塑胶制品。 至于说节目播出时它“动”起来的画面,完全可以交由后期CG处理。 看到提示,暮山紫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回到床边,拉起床单,装出一副小心谨慎、战战兢兢的模样,认真地观察床底下的假蛇模型,并将它的外貌细节尽可能地全部记了下来。 —————— 与此同时,地下室停尸间里。 和沈莳等人先前看到的不同,安东尼和福灵的“尸体”已经躺在了冷冰冰的铁床上,而他们原本所在的位置则被粉笔画上了人形的白圈。 这次,沈莳和芙萝拉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对这间房里的一切进行调查。 源于某种微妙的默契,沈莳和芙萝拉选择了分头行动。 沈莳先去检查了粉笔痕——也就是两名死者“尸体”的陈尸地。 凶手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将两人的尸体摆在了冷冻柜前。 虽然尸体已被挪走了,但白色粉笔留下的痕迹忠实地记录了安东尼和福灵当时的姿态。 占卜师福灵当时“坐”在柜子前,背靠柜门,双手平摊在身侧,双腿前伸,用的是橱窗里的洋娃娃的经典姿势。 律师安东尼则仰面朝天睡在她身旁,双手在腹部交叉,双腿伸直,仿佛在享受日光浴。 在两人的“尸体”被移走以后,安东尼躺过的地方干干净净,而在相当于福灵左手腕的位置有很小的一片血泊,大约一元钱硬币的大小,现在已经完全干透了。 在冷柜旁边,还突兀地横着一架不锈钢车床。 车床的右侧车把处有带血的指引——这让沈莳想到了电梯负一楼按键上的那一小抹血痕。 沈莳花了五分钟检查完这个线索极其简单的“陈尸处”,站起身走向两具“尸体”。 这时芙萝拉也正好检查完了福灵的“遗体”,让开了位置。 沈莳便顺势站到了福灵旁边。 福灵穿了一件白色的V字领雪纺上衣,剪裁贴身的黑色西裤,平时总喜欢披散下来的褐色长卷发用一个蝴蝶夹高高挽到头顶。 沈莳微微蹙起眉。 ——奇怪…… 他想:福灵的这身衣服当然是又漂亮又干练,但这一看就是要外出见人的行头,全然不像独自呆在房间里的打扮啊。 姑且放下心中这一疑问,沈莳开始检查福灵的情况。 他先查看了福灵的左手腕。 果然,福灵的左手腕处有一道很深很长的伤口。 特效化妆师为了表达这伤有多严重,用了好几层色彩,最中央甚至隐隐能看到腕骨的颜色,以精湛的画技诠释了何为“深可见骨”。 这样的伤确实是会让人流血至死的,但仅仅是目前的线索显然还并不足够。 沈莳回忆着自己在走廊上见到的血迹,以及冷柜前的那硬币大的一块血泊,觉得不太对劲。 除非暮山紫在204房的浴室里找到满满一浴缸的血水,不然光这点儿出血量,显然无法要一个成年女性的命。 而且更关键的是,福灵的衣物太干净了。 虽然沈莳没当真见识过割腕的场面,但他凭借自己这些日子渐渐攒起来的法医学知识,以及身为编剧的丰富的想象力,不难想到,如果是有人按着福灵硬是割开她的腕子,姑娘肯定会拼命挣扎,加上大血管破裂的汹涌的出血量,那不弄得周身到处都是血就显然不合理了。 ——除非是先将她弄晕过去再动的手。 沈莳一边琢磨,一边继续检查。 很快的,他便在福灵的另一只手上找到了新的伤口。 那是一处有些奇怪的痕迹。 它位于福灵右手手背靠近小鱼际肌的那一侧,呈两个左右对称的正圆形小洞。每一个圆的直径都只有三四毫米,伤口周边除了微微发红之外,没有别的特征。 沈莳愣了一下。 在他的人生经验里可没见过如此奇怪的伤口,第一反应竟然是上一回合的钉子是不是又用了一遍。 然而仿佛灵光一闪般,他忽然意识到这两个诡异的小洞究竟是什么东西留下来的。 ——是蛇! 他想,这一定是蛇的牙印。 第241章 6.杀人不难-32 检查完福灵的正面后, 沈莳将人翻了过去。 福灵的雪纺上衣是白色的,因此即便染上一丁点儿血色都会十分显眼。 所以沈莳一眼便看到了她左背上的血迹和伤口。 衣服的破口长而窄,呈线状, 一看便是由某种窄而锋利的锐器造成的,鲜血染红了她半件衣服。 因为不可能让“死者”当真在镜头前脱下衣服暴露出背部, 所以节目组适时朝沈莳举起了提示板: 【创伤深达心脏与左肺】。 有这个提示就够了。 沈莳推测凶器不是刀子就是匕首, 且伤得很深,足以致命。 除此之外,沈莳没有在福灵身上发现更多的伤口了。 他遂将福灵放平。 福灵的后脑夹了一个漂亮的发夹。 但凡有过类似经验的姑娘都知道,即便夹子夹得很高, 躺平的时候也难免让人硌得慌。 而且这毕竟是张解剖床,节目组不可能给“尸体”的脑袋下面垫个枕头。 所以福灵在后脑落回金属床板上的刹那, 被发夹给硌了一下,没忍住动了动脑袋,往一侧偏过头去。 好在这时镜头并没有在拍她。 考虑到确实委屈了姑娘, 导演虽然发现了, 但没有叫卡。 但沈莳却注意到了她这个小动作。 ——奇怪。 刚才沈莳就想过, 节目组安排福灵做这身打扮, 大约是为了突显她案发前可能打算出门。 可即便如此,她头顶上的发夹也很多余啊。 何况福灵的一头长卷发非常柔顺美丽,她颇为自傲,所以平日一直披散着头发。 反正这十多天以来, 沈莳就没见过她扎头发的样子。 那么为何偏偏是现在, 节目组硬是让她别个会妨碍她假装尸体的发夹呢? 沈莳:“……” 这种时候,沈莳身为编剧的优势便突显出来了。 在遇到不合理的变化时, 他能够完全代入剧本撰写者的角度去思考这是为什么。 福灵在被淘汰的瞬间,身份就从参赛者变成了节目组雇的演员了。 既然是演员, 就得配合剧本的表演。 她头上的发夹如果不是福灵心血来潮想在最后关头改变自己的形象,那就是本案的一个重要道具——某个对案情能造成影响的道具。 沈莳如此琢磨着,目光就集中在了福灵的发夹上。 福灵的发夹与她占卜师的身份很相称,树脂的透明夹身上用各种色彩描绘着魔法阵和星座符号,夹身上还镶嵌着立体的金色星星和银色小珠,一看便是订制品。 这发夹除了漂亮之外,没什么特殊的,反正至少不能当成凶器来使用。 只是这个发夹似乎曾被摔打磕碰过,顶部最大最显眼的那颗星星的其中一个角歪了,表面还脱落了一小片金箔。 沈莳:“……” 就在他琢磨着这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三步之外的芙萝拉忽然叫了他的名字: “Shan,来搭把手。” 沈莳回头。 原来是芙萝拉想将安东尼的“尸体”翻过去检查后背的情况,然而安东尼是个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且体型微胖的壮年男子,芙萝拉想单干实在有些吃力,只得喊沈莳来帮忙了。 沈莳朝芙萝拉笑了笑,礼貌地应了声好,便暂时搁下福灵,去帮芙萝拉给律师先生翻身。 与穿着得体的福灵不同,安东尼的打扮就显得居家多了。 成套的绸面深蓝色睡衣睡裤,一头深棕色的短发也没有像平常出镜时那样用发蜡往后梳得一丝不苟,乱糟糟地堆在头上活像个鸟窝,显出了它们原本的自然卷弧度。 只是安东尼的睡衣上有不少锐器划拉出来的伤口,化妆师还在他裸露在外的双手、手臂和脚踝上画了一些长长短短的小口子。 沈莳往旁边瞥了一眼。 检查床旁的置物架上放了一只弯盘,盘里有几块碎玻璃,从切面不规则的轮廓和其上的花纹来判断,大约是玻璃花瓶一类的装饰品的碎片。 除此之外,安东尼身上目测最严重的伤口有两处。 第一处在他的左侧额角。 那伤口呈倒三角形,从特效化妆的颜色看,中央处稍深,越往边缘越浅,且有明显的红肿和出血,只是出血量看起来并不致命。 沈莳推测,那或许是被什么硬物的尖角敲出来的钝器伤。 第二处则在他的脖子上。 那是一圈勒痕。 从大小和形状来看,毫无疑问是由一双男人的手造成的。 此人下手极重,指印都发紫了,特效化妆师甚至还很细心地在紫红色的淤痕上点了细细的紫黑色出血点,视觉效果格外触目惊心。 “好了,我看完了。” 这时芙萝拉已经检查完安东尼的后背了。 除了玻璃碎划拉出来的小伤口之外,她没找到更多的线索。 “我去看看那边。” 警花小姐朝冷柜的方向一指,“你自便。” 说完,她就转身走开了。 沈莳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 他们还能在这里再多停留五分钟。 沈莳将安东尼又翻了回去,抓紧时间开始研究他最感兴趣的颈部的伤痕。 安东尼脖子上的手印左右对称,拇指在前,另外四指在颈侧,显示凶手是从正前方掐住他的脖子的。 通常这种面对面的勒杀姿势必然会遭到受害人的激烈反抗。 沈莳一边想一边抓起安东尼的两只手仔细检查。 他的手上有一些细小的擦伤和划伤,但十指指甲干净——反正特效化妆师没有给它们镶进皮屑、血迹或是别的异物。 沈莳又将注意力放到了安东尼的脖子上。 沈莳用自己的手比划了一下,从勒痕的大小和形状来看,凶手定然是个体型相当高大的人,连手掌的尺寸都比他大了一圈。 ——或许凶手是在死者失去意识的时候才下的手? 沈莳默默琢磨着。 这时,他看到了一个令他有些在意的地方。 在死者的颈部右侧并排着四根青紫色的勒痕,正是四只手指的形状。 然而就在这四只指痕里,有一根貌似与别不同。 在相当于无名指的位置,有一小节印子似乎比其他位置更粗一些。 ——如果这不是化妆师上妆时不小心手抖了的话,那一定意味着什么…… —————— 9月23日,星期三。 参赛者们分组检查完现场之后,节目组给他们安排了一份简单的午餐和一个短暂的午休。 下午两点,所有人集中在起居室,准备开始案情讨论。 讨论时间一共两个小时。 管家刚宣布讨论开始,芙萝拉就跳起来,直奔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 “打搅一下,耽误你们五分钟!” 她突兀地开口要求道:“我想和Chan说两句话!” 沈莳和吴景澜一同看向暮山紫。 暮山紫蹙起眉,冷淡地问:“什么事?” “我们可以单独说吗?” 芙萝拉强调道:“找一个地方,只有我们俩。” 暮山紫转头看了看沈莳和吴景澜。 芙萝拉也盯着沈莳,目光里充满了挑战的意味。 其实沈莳完全可以想象芙萝拉现在的心情。 他们只有两个现场,若不拉拢暮山紫,这一关他们连最起码的基础情报都凑不齐。 然而剧组要求玩家不得在镜头外的时间私下讨论案情,芙萝拉若是想赢下这局,必须赶在暮山紫开口将情报透露给他们之前跟他达成共识,让暮山紫抛弃原本的联盟,转而与她和泰森结盟。 这做法听起来固然有些卑鄙。 但节目组设计出这种规则,自然就是希望看到玩家扪互相竞争、彼此坑害、勾心斗角的。 这是规则允许且希望的行为,就像剧本杀会鼓励玩家为了隐瞒某些对自己不利的线索而故意撒谎一样。 果然,一看芙萝拉打算搞事,几个摄影机全都怼了过来,众人目光灼灼,分明是盼着他们能撕起来,撕得越响越好。 沈莳才不想费心费力满足节目组的恶趣味咧。 “无所谓。” 沈莳微微一笑,“别让女士久等了。” “OK。” 暮山紫点了点头,“我去去就回。” 说罢,便随芙萝拉走出了起居室。 就在暮山紫和芙萝拉离开后,一直没说话也没动过的泰森忽然站起身,蹿到沈莳和吴景澜面前。 “嘿,Shan、Lan,我们做个交易?” 似乎是生怕芙萝拉随时会回来,他一边说一边看向起居室的入口,语速飞快: “这一局,我帮你们搞掉芙萝拉,这样对我们都有利,是吧!” 虽然泰森看着人憨憨厚厚的,但一个能在脑力游戏里苟到赛程后半段的玩家又怎么会是个笨蛋呢? 他早就计算过了。 按照真人秀的拍摄日期,他们应该已到了倒数第二回 合了。 换而言之,只要这一局他不被淘汰,接下来等着他的就是决赛了。 虽不知第二季的情况如何,但从前一季的经验来看,节目组一定会在决赛时搞点儿新花样,比如更多的挑战和小游戏什么的。 只要有变数,就意味着有获胜的希望。 泰森不像芙萝拉。 他从一开始就不认为他们这两个三连败的菜鸡能撬得动对面三个高手的黄金组合的墙角。 既然干不掉对手,那么换个思路,把队友干掉,不是照样可以进决赛吗? 第242章 6.杀人不难-33 果然, 沈莳似乎对泰森的提议很感兴趣。 “哦?” 他问: “你打算怎么做?” 泰森回答:“我打算对芙萝拉隐瞒一些现场线索。” 沈莳点点头。 这倒是个蛮不错的办法。以排除对手而言,是简单且实用的。 ……只不过…… 沈莳笑了笑,他心想:你怎么确定芙萝拉不会也这么对待你呢? 不过这句话, 沈莳可就不打算跟泰森说了。 “嘿,Shan……” 泰森摸了摸他剪得很短的头发, 犹豫着应该怎么措辞, “我是说,如果我能搞掉芙萝拉的话,你、嗯,你们, 能不能给我一些提示?” 他指了指自己:“要是你们能透露一些情报,我是说, 只有你们才知道的那些东西,我应该就更有把握了。” 泰森一摊手,故意露出一个傻兮兮的笑容: “你们看, 我怎么着都比芙萝拉更容易对付, 对吧?” 沈莳只笑而不语。 比起直接挖角, 泰森这拐弯抹角要组队的方式确实成功率更高一些。 可沈莳一点都不打算被套路。 有吴景澜和暮山紫两人做搭档的他, 根本不在乎下一轮的对手是芙萝拉还是泰森。 在绝对的自信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泰森从沈莳的态度里看出了端倪。 “真的,你们想想看,芙萝拉她毕竟以前是个警察, 认真起来肯定比我棘手多了……” 他还想挣扎一下。 这时, 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泰森立刻闭了嘴。 果然,芙萝拉和暮山紫一前一后回来了。 暮山紫的神情一如既往的冷淡。 芙萝拉则眉头深锁, 唇线紧抿,一脸看上去很不爽的样子。 而她的不爽在看到泰森跟沈莳和吴景澜站在一起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泰森。” 芙萝拉朝队友招了招手, “走吧,我们找个说话的地方。” 她瞥了沈莳等人一眼,轻哼一声,笑道: “我们现在是少数派了,是时候将这个大房间让给他们了。” —————— “好吧,既然他们那么客气,那这次我们就用这个房间好了。” 沈莳回头,朝吴景澜和暮山紫一摊手,“其实我比较喜欢上面的小书房。” 他甚至不用问暮山紫刚才和芙萝拉说了什么。 因为他猜得到姑娘会向他摆出什么筹码,而且也能猜到暮山紫会如何回答。 他们三人不止只是真人秀的参赛者,更是来自真人剧本杀世界的穿越者。 比起真人秀里那些娱乐观众的尔虞我诈,他们彼此的联系远远要紧密得多。 事实上,沈莳也琢磨过,如果暮山紫禁不住那十万积分的诱惑,在赛程的关键时刻给他们下绊子,试图将他们整出局的话,他们要如何应对。 但首先这不是他能控制的,如果对方真要背叛,那么他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没有用。 既然是他自己选择了暮山紫当队友,那么沈莳认为,自己起码应当给予对方基本的尊重和信任。 而且沈莳觉得,如果暮山紫真打算背弃约定,就不应该选择临近决赛的赛程最后时刻下手。 玩过三国杀的人都知道,内奸跳反是要讲究时机的。 除非节目组打算这一局里一次性淘汰两名玩家,否则哪怕暮山紫现在转投隔壁组,最理想的情况也只能淘汰掉他或者吴景澜中的一个,剩下哪一个对他来说都会是巨大的威胁。 何况凭他和吴景澜二人的实力,即便少了一个现场,沈莳也不认为他们会落到被淘汰的境地。 换而言之,暮山紫已经失去了最佳的背叛时机。 既然如此,那就用人不疑。 沈莳干脆连问都不问,仍似没有刚才那五分钟一样与暮山紫通力合作。 至于说暮山紫会不会像泰森那样打算对他们有所隐瞒…… 这一点,沈莳倒是不担心的。 连差一个现场沈莳都没怕过,更何况只是隐瞒部分线索? 而且以他和吴景澜的观察力,若对方故意说谎,他们很容易就能结合其他的细节发现破绽。 这样半桶水的跳反实在太傻也太没必要了,沈莳相信以暮山紫的智商不至于干出如此不明智的事情。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转移到起居室角落的小茶几旁。 然后沈莳给三人一人泡了一杯红茶。 “好了,现在开始吧。” —————— 芙萝拉和泰森离开起居室以后,没有像沈莳他们那样到二楼的小书房去,而是径直穿过走廊,从门厅来到花园。 花园里有做成连排拱门状的玫瑰花篱,旁边有供人休息的长椅。 芙萝拉和泰森在这里坐了下来。 出于某种奇妙的默契,芙萝拉和泰森并没有坐在同一张长椅上。 他们各自挑了一张椅子坐下,中间隔了足有两米远。 尴尬的沉默在两人中持续了两分钟。 “Chan怎么说?” 最后还是泰森先开口了。 “呵呵。” 芙萝拉回答:“他拒绝了,说没有意义。” 她笑了起来,重复道:“没有意义,Chan居然觉得跟我们合作没有意义!他认为就算他现在来我们这边,凭我们俩的实力也不可能让Shan和Lan受到影响!” 说实话,暮山紫的评价让一直自视甚高,感觉自己只是差了点运气的芙萝拉很受打击。 她感到了由衷的愤怒。 这种被人瞧不起的屈辱甚至远远超过了劝说被拒的不甘。 从暮山紫说出“没意义”这句话开始,他就成了芙萝拉在这个真人秀里最恨的人没有之一。 “哈哈,没事、没事。” 泰森尴尬地笑了两声,“我早猜到是这样了。” 他这句无心之语就仿佛一根钢针,正正扎在了芙萝拉心头。 如果是情绪外露些的人,这会儿就该跳起来和泰森大吵一架了。 但芙萝拉是个心思深沉的,哪怕实际火大得要炸了,面上的表情也只是略有些不太好看而已。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心头郁气生生给压了下去。 芙萝拉想报仇。 她想拿这个真人秀的冠军。 不是为了那三十万美元,而是为了给那几个看不起她的人好看。 但要报仇首先得苟到最后。 当务之急,她必须保证自己不会在这一局里被淘汰出去。 电光火石间,芙萝拉已打定了主意。 既然缺一个现场已成定局,除非奇迹发生,她不可能赢过对面三人,那么,她就只能牺牲泰森了。 ——反正,泰森肯定也打着相同的主意,他们谁也没对不起谁。 两人又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旁观的副导演和摄影师都要看不下去了。 虽然节目组留给你们的讨论时间很多,但也不能这么毫无意义地浪费啊! 于是副导演在镜头外给了他们一个手势,意思是让他们抓紧时间赶紧开始讨论。 “咳。” 泰森首先回应了副导演的指示,“好了,我们来聊聊案情吧。” 他试图缓解一下这个僵硬的气氛,“如果这次我们能拿到提示,保不准还能超过他们呢!” “呵,但愿吧。” 芙萝拉也笑了起来,“好了,告诉我,你在安东尼的房间里找到什么了?” 泰森愣了愣。 他觉得这个发言的顺序似乎有点不太对。 他分明记得,前三次讨论的时候都是由去停尸房的那队先发言,然后再顺着尸检的发现顺藤摸瓜,推理凶手谋杀的过程。 虽然以结果而论,他们组前三次的推理或多或少都与真相有些出入吧,但突然改变模式,让他这个看现场的人先发言,实在有些令他不太习惯。 不过既然芙萝拉问了,泰森也不打算把这个皮球踢回去。 “嗯,是这样……” 泰森想了想,回答: “安东尼的房间很整齐,是的,很干净、很整齐……” 他说的是他午休时就琢磨好了的一套词儿。 但因为这些形容词全都是谎言,泰森为了让说辞与脑内相悖的场景不至于出现矛盾,所以语速比平常要慢上一些,态度也显得比平常郑重: “但我们在房间的角落里找到一个带血的摆件,是铜器,英国的大本钟……” “等等!” 芙萝拉蹙起眉:“你说安东尼的房间很整齐?除了大本钟之外,没有别的异常了吗?” 泰森心中咯噔一跳,脸上强装笑容,反问:“异常?你指什么?” 芙萝拉深深地看了泰森一眼。 “安东尼身上有玻璃的碎片,还有一些伤口,像是被碎玻璃划伤的。” “哦、对!对!我想起来了!” 泰森连忙补充: “茶几上有一只玻璃花瓶摔碎了,我想应该就是那玩意儿!” 芙萝拉点了点头,“还有呢?” 泰森一愣,笑容僵在了脸上,“没有、没别的了。” “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线索吧?” 芙萝拉蹙起眉,语气明显尖锐了起来,“二十分钟的时间,总应该有别的收获吧?” 泰森的手悄悄在芙萝拉看不到的地方握成了拳头。 “哦,我们还调查了走廊的血迹呢!” 泰森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坦然一些。 “那血迹……” 他不太明显地顿了顿: “那血迹旁边有重物拖拽的痕迹。” 第243章 6.杀人不难-34 “重物拖拽的痕迹?” 芙萝拉重复了一遍, “你是指什么?” 泰森被追问得有点慌,匆忙间只想到一个形容: “这……我也说不准……差不多像是拖把在脏地板上拖过的痕迹吧……” 芙萝拉点了点头。 “这么说,会不会是尸体?” 泰森眨了眨眼:“你是说, 安东尼的尸体?” “或许吧。” 芙萝拉无棱两可地应了一句。 其实在回答时,她已经打定主意了。 就像泰森没有对她说实话一样, 芙萝拉也不会告诉他, 安东尼身上并没有会让他血流不止且留下一地血痕的伤口,真正被割开手腕的其实是住在二楼的占卜师福灵。 “那么你呢?” 泰森趁机反问,“你在停尸房找到了什么线索?” “哦,那还挺多的。” 芙萝拉凉凉地答道: “跟你比起来, 确实很多。” 泰森摸了摸鼻子,假装没听出芙萝拉语气中暗含的嘲讽。 “我先说说两人的死因吧。” 芙萝拉不愧是转业以后改行当畅销书作家的, 在很短的时间内已经结合泰森提供的情报编出了一套合乎逻辑的尸检结果: “安东尼应该是被硬物——也就是你找到的铜摆件给敲破了脑袋,然后划开手腕失血而亡的。” 泰森脑补了一下自己在304房看到的情景,觉得大致与芙萝拉说的情况吻合: 安东尼在自己的房间里遭遇了凶手的袭击, 两人经过一番搏斗, 把房间弄得像经历了龙卷风肆虐一般, 最后凶手占了上风, 用大本钟敲晕了安东尼,然后杀死了他…… 泰森知道芙萝拉肯定在隐瞒什么。 不过结合现场环境来看,芙萝拉多半是在死因上说了谎。 但这不要紧。 反正不管是割开安东尼的手腕也好,还是别的什么方式也罢, 总之凶手用锐器刺死了安东尼, 然后把他搬上某种带轮子的推车,让他一边滴着血一边前往寒冷的冰冻地狱…… 泰森知道自己在叙述安东尼的死因时八成会出差错。 但他认为自己可以说得含糊一些, 把这一茬儿给混过去。 反正芙萝拉一不知道安东尼曾经与凶手搏斗过,二不晓得尸体是怎么被运到停尸间的, 如此对比起来,他俩是半斤八两,谁也没占到便宜。 “那福灵呢?” 泰森又问。 “她的右手手背处有一个牙印。” 芙萝拉不想让泰森知道福灵是被刀子刺死的,以免他联想到三楼的血迹,于是选择性地说出了部分令人震惊的事实,“我想那是蛇咬的。” 泰森闻言,睁大了眼惊叫: “蛇咬伤?你是说她是被蛇毒毒死的?” 芙萝拉一摊手,“我恐怕是那样。” 果然,泰森很快就被蛇毒这件事完全夺去了注意力。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福灵是怎么被毒蛇咬的……” —————— 9月23日,晚上十点。 采访结束,沈莳又在工作人员的瞩目下去敲了吴景澜的房门。 “唉,真累啊。” 他一进门就直接扑倒在吴景澜的床上,很不讲究地摊成个大字型。 “明明选手已经减员一半了,怎么采访的耗时好像一点都没变短呢?” 吴景澜想了想,回答:“可能大家都有话想说吧。” 沈莳哈哈大笑起来。 确实,他能想象芙萝拉和泰森下午交流案情时互相扯后腿的对话会有多精彩。 为了向未来的观众们解释自己今日的种种所作所为,想必他们二人在镜头前一定有许多理由要陈述。 他们不仅要说,还要说得精彩,说得动人,说得诚恳。 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节目组尽可能多保留些自己的采访内容,不至于被观众们骂得太惨。 不过这些都跟他没有关系。 反正他们只会在这里待到真人秀拍摄结束为止,至于说之后会发生什么,沈莳和吴景澜既看不见,也无须关心。 和之前的拍摄日程相比,今天结束得比以前早。 沈莳和吴景澜有充足的时间好好相处。 两人先在床上腻歪了好一会儿。 过足了瘾之后,沈莳还没有多少睡意,于是起身给两人泡了杯红茶,然后端到床上,依偎在一起,一边喝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等回去以后,我们干嘛好呢?” 沈莳很有技巧地把重音压在了“回去”这两个字上。 虽然在这种剧情奖励关卡里,系统几乎不要求他们遵守人设不能OOC的原则,但若是暴露自己穿越者的身份,那还是不行的。 所以沈莳和吴景澜在聊到这些话题时,需得很小心的注意分寸,不要触发系统的警报。 “回去以后……” 吴景澜想了想,“跟你约会?” 沈莳心中一跳。 吴景澜虽然说得轻描淡写,像极了一个高帅富公子哥在和一见钟情的新男友讨论未来的计划,不管是语气还是态度都很自然。 但沈莳却听出了话中的弦外之音。 吴景澜重复了一遍“回去”。 在沈莳确定吴景澜就是从一开始跟在他身边的人工智能小兰时,他最担心的就是为什么他家吴哥会变成那种诡异的状态,还有他还能不能脱离真人剧本杀世界,和他一起回到原本的生活中。 现在他们终于得以用平等的身份处在同一个世界,虽然对方受限于穿越的基本规则没法透露出更多的信息,但一句“回去”就已是承诺了。 吴景澜应了他。 这相当于告诉他,不管吴景澜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还是能回去的,不管方法是什么。 “真的?” 沈莳抓住吴景澜的手臂,又问了一遍:“回去就约会?” 吴景澜点了点头:“嗯,等回去就和你约会。你想去哪里、呆多久都没问题。” 有了这句承诺,沈莳顿感心头大石落了地。 “好。” 他抿紧嘴唇,用力地点了点头,又凑过去,在吴景澜的唇上啄了一口,“就这么说定了!” 吴景澜何等了解沈莳。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为了安抚竹马波动的情绪,吴景澜捧起沈莳的脸,给了他一个绵长又甜蜜的深吻。 “回去以后,我想吃烤肉,最好就在你家吃。” 一吻毕后,沈莳靠在吴景澜肩头,“我还想去看电影,还想学打台球……” 他絮絮地说着。 那都是他们以前经常做的,或者沈莳曾经想和吴景澜一起做,却还没时间去做的事情。 吴景澜一一答应下来。 他们就这么一直聊到深夜十二点。吴景澜惦记着明天的拍摄,催着沈莳快点睡觉,两人才躺下了。 —————— 9月24日,星期四,早上八点半。 节目组要趁着早上光线最好、参赛者们精神最饱满的时候拍“挑战游戏”这一段。 五名参赛者集中在起居室里。 管家照例走进房间,朝他们鞠了一躬,用他那戏剧般的共鸣腔说完开场白后,抛出了今日的谜题: “殿堂的王者,勇士的冠冕,荣耀的光环,隐士的归处。” 众人:“……” 谜题说完后,一时间没有人行动。 沈莳悄悄地瞥了吴景澜一眼。 吴景澜接收到他的眼神,轻轻地摇了摇头。 “给你们一个提示,额外的。” 看到玩家们的反应,导演喊了“卡”,让摄影师暂停拍摄。 “你们应该到城堡的后塔去找线索。” ——原来如此。 沈莳懂了。 若从上往下俯瞰,兰斯洛特庄园的主体城堡大致上是个前后对称的“吕”字形,分为前塔和后塔,两座塔楼除了彼此独立的楼梯之外,还可以由每一层中间的横廊相互连接。 只不过自从玩家们住进这座庄园以后,不管是调查还是挑战游戏,活动区域基本都局限在前塔和庭院中,连一步都没有踏入过后塔。 沈莳曾经有一次因为好奇,拉着吴景澜穿过三楼的横廊,想到后塔看看。结果却发现走廊尽头有一扇铁闸门,还是上了锁的,显然是不让玩家们往那儿溜达的意思。 这让沈莳一度以为节目组只租了前塔和庭院的使用权,酒店管理方把后塔给锁上了。 现在看来,节目组只是单纯的不想开放这个空间而已。 现在节目组终于决定把后塔也利用上了。 而且未免他们白跑一早上解不出谜题,还很贴心地告诉他们,线索就在后塔。 ——真是狡猾的“放水”啊。 沈莳在心里一声暗讪。 看来节目组已经注意到了,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三人的记忆力和观察力显然比大部分人要强上不少。 只要是他们曾经待过的地方,大到家具,小到摆件,哪里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能记住七八成。 如此一来,作为他们的竞争对手可就很不好过了。 除了上一回合,因为泰森提前知道谜题答案,曾经一度领先之外,其他时候芙萝拉队几乎被三人组的智商和记忆力压制得死死的,连挣扎都没得挣扎。 于是节目组便想出了开放后塔的点子。 毕竟后塔一直被他们有意封闭起来,参赛者们谁都没去过,这样沈莳等人便不可能提前记下里面的环境了。 某种程度而言,节目组终于保证能让所有参赛者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了。 第244章 6.杀人不难-35 “好了, 现在你们已经得到提示了!” 导演做了个催促的手势,“现在,快点出发吧!” “走吧。” 沈莳抓住吴景澜的手, 又朝暮山紫笑了笑,“我们到后塔去。” 三人转身离开了起居室。 前三回合表现得很积极的芙萝拉和泰森这次却显得意兴阑珊, 一副要不是摄影机怼着就要摆烂罢工的样子。 两人互相对视, 眼中都透着戒备和不信任。 “好了,我们也去吧!” 泰森挤出一个故作刻意的开朗笑容,朝门的方向比了比,“搞不好这次我们抢先一步, 能补回一个现场的差距呢!” 芙萝拉勾了勾唇,可惜那弧度实在太微妙, 很难分辨究竟是微笑还是冷笑,“好啊,加油吧。” 说着她转身走出起居室, “我到三楼看看, 你负责一楼, 要是没有发现, 我们在二楼汇合吧。” —————— 与前塔的基本结构相同,城堡的后塔的主体一共三层,另外还有两座小塔楼和一个半月形的大阳台。。 作为酒店营业之后,城堡的首层是公共活动区域, 二楼和三楼是客房和休闲区, 两座小塔楼则是豪华总统套房。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正好一人一层。 “我负责一楼。” 吴景澜知道自己擅长解谜,自然要负责可能性最高的地方, “Shan,你去二楼, Chan,你负责三楼,可以吗?” 沈莳和暮山紫都对这个安排没有意见。 三人迅速分头行动。 沈莳上了二楼。 二楼的大部分区域是客房,沈莳试着扭了扭门把手,全反锁着。 这意思很明确了,就是不让玩家进去。 沈莳直接忽略掉它们,一直走到走廊的最南侧。 那儿有一扇门敞开着,门楣上挂了个金光闪闪的匾额,上书“PALACE”。 沈莳心里叫了声“卧槽”。 这运气也是没谁了,直奔主题啊! 谜题的第一句,“宫殿的王者”,明显就是让他走进“宫殿”了。 沈莳跑进前方那扇敞开着的大门。 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从布置来看,像是一间设备齐全的娱乐室。 沈莳昨天晚上才和吴景澜聊天说想学打台球,便在这里看到一张台球桌了。 除了台球桌之外,这里还有沈莳在“前情”里看到的各种美式娱乐设施,玩家需要在这个房间里找一位“王者”。 他的目光落到了一张□□的大桌子上。 说到游戏里的王,还有什么比扑克牌里的King更出名的呢。 正好德扑的桌子上就放着一副扑克牌,明明是全新的,偏偏连塑封和盒子都给你拆好了,若这样沈莳都注意不到,那就实在太对不起他的智商了。 沈莳拿过那叠扑克牌,直接翻出了四张King。 果然,在黑桃K的背面,有人用黑色的签字笔写了四个数字:7208。 沈莳将扑克牌收进口袋,然后在娱乐室里绕了一圈,没有发现与另外三句提示有关的物品,于是便转身离开了。 就在他盘算着下一步该去调查哪里的时候,吴景澜竟然上楼来了。 沈莳立刻快走几步迎了上去,“有发现吗?” 吴景澜点头,“我找到‘冠冕’了……” 他顿了顿,“但是,‘冠冕’上有个密码锁,我需要一组四个数字的密码。” 沈莳笑了。 “正好。” 他拍了拍自己的口袋,“我在‘国王’背后找到了四个数字。” —————— “勇士的冠冕”其实是一楼门厅处的一个大壁柜。 柜子上有一圈月桂枝条的花纹,正好与希腊神话里勇士的头冠相吻合。 只是这柜子拉环上挂了一个密码锁,必须用沈莳找到的密码才能打开。 柜子里放的是五支小手电筒,正好与现在的参赛者的人数相吻合。 沈莳不太开心地撇了撇嘴。 他们开锁的动静当然瞒不过就在附近的泰森。 从刚才开始,泰森就在两人后面探头探脑地盯着看,就等着来捡一个现成的便宜了。 偏偏节目组放在柜子里的线索是五支手电筒。 若是别的什么独一份的线索,沈莳还可以拿了就跑,但现在他们总不能把手电全扫走吧! “要不,我们拿了手电以后,把锁再锁上吧?” 沈莳提议道。 “好了,让他拿一把手电又能怎么样?” 吴景澜觉得沈莳偶尔冒出的幼稚有些好笑,“难道我们还会输吗?” 沈莳这才又高兴了。 他们从柜子里拿了自己的那一把手电筒。 这也是节目组规定的。 在“挑战游戏”里,玩家只能获得自己的一份道具。 即便沈莳、吴景澜跟暮山紫是合作关系,他们也不能替他多拿一把手电。同样的,泰森也不能给芙萝拉代劳。 “好了,接下来我们去找‘荣耀的光环’吧。” 沈莳一边摆弄手里的小手电,一边回头瞥了一眼。 果不其然,一等沈莳和吴景澜走开,泰森就飞快地跑到柜子前,拿了一把手电筒。 就在两人上楼的时候,暮山紫下楼来了,三人在二楼东侧的楼梯口碰了头。 “我想‘荣耀的光环’在三楼,但我仔细研究过了,没找到什么线索。” 暮山紫顿了顿: “还有,芙萝拉似乎也发现了它。” “提示应该在这里。” 沈莳摇了摇手里的小手电,“这次是必须一环一环解开的连环谜题。” 然而泰森的速度比他们更快。 这位退役拳击选手仿佛转职田径一样,以短跑冲刺的速度冲上了另一道楼梯,直奔三楼。 也许是新得的线索使他看到了获胜的希望,泰森跑上三楼,截住芙萝拉,举起自己的手电筒,一叠声催道:“快快快,用这个照照看!” 芙萝拉先是一愣,很快回过味来,顿时精神一震。 她劈手抢过小手电,穿过长长的走廊,冲进露天阳台。 露天阳台的门边挂着一幅油画,画的是一个身穿铠甲、手持弓箭的美女,背后有一圈璀璨的光环——这形象只要是看过漫威电影的都能分辩出来,正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女战士。 芙萝拉急不可耐地打开手电,朝那幅画照去。 刚才芙萝拉差不多和暮山紫同一时间找到这张画,并即刻意识到这就是“荣耀的光环”。 在这种同时发现线索的场合,暮山紫和芙萝拉只能一起调查。 两人围着这张画研究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名堂来,于是试图将它取下,翻到背面看看有没有线索。 但两人随即发现,那张画是被钉子牢牢固定在墙上的,除非用起钉器翘掉四角的钢钉,不然绝对弄不下来。 既然节目组没有提前给他们准备起钉器,那就只有两种可能:其一,画中的线索需要其他辅助才能看见,其二,去找把起钉器来。 现在既然泰森拿到了手电筒,那节目组安排的计划显然就是选项一了。 芙萝拉打开手电。 手电光束在画上寸寸移动,警花小姐看得很认真。 很快的,她发现,在电筒灯光斜向下照射画框的时候,画框边缘的凹凸花纹会组成一行浅浅的小字:【CUPBOARD】。 ——碗柜! “去厨房!” 芙萝拉压低声音,急切地对泰森说道。 而拳击手已经转身,一溜烟跑了。 二人在做这些的时候,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就在不远处看着。 虽然他们听不到芙萝拉和泰森的对话,但姑娘手持手电筒照画框的动作是瞒不住人的。 眼看二人像是找到了线索,狂奔下楼的时候,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竟然半点都不着急。 他们实在太淡定,令旁观的摄影师都好奇起来,忍不住将镜头拉近,细细去拍他们的脸,试图看出一丝焦急之情。 然而没有。 他们不仅一点都不急,沈莳甚至还笑了起来。 “终于走了。” 沈莳摇了摇手里的手电,“该我们了。” 在旁观了芙萝拉的操作之后,沈莳他们当然一点都不急。 因为他们知道,芙萝拉和泰森都没发现这个谜题的关键线索。 从一开始,他们的操作就是错的。 鉴于沈莳先前已经在第一回 合里丢过一次人了,所以这次他拿到手电筒的时候,立刻就提高了警惕。 在仔细研究过电筒的结构以后,他发现了猫腻。 电筒的灯头一共有两圈,推动握把上的开关,外圈的灯就会亮起来,从灯光的颜色来看,是普通的LED灯。 但内圈的灯却毫无反应。 沈莳反复开关了几次,又试着扭动反光杯,依然没法将内圈的灯弄亮。 沈莳朝吴景澜看了一眼。 吴景澜张嘴刚想说话,就被沈莳抬手制止了。 “我知道,我知道,你别说话,让我自己想想!” 沈莳决心要在这一回合里找回场子,不肯让吴景澜告诉他答案。 “这手电肯定有别的机关,让我找找……啊哈!” 说着,他将电筒的一个金属尾盖给扭了下来。 尾盖下,是一个紫色的圆形按钮。 沈莳按下按钮,内圈就亮了起来,发出蓝紫色的光。 “啧啧啧,太狡猾了。” 沈莳感叹道: “这要是粗心一点,还不得白忙活了!” 第245章 6.杀人不难-36 确定芙萝拉和泰森确实已经走远了, 沈莳扭亮手电,先用普通的光照了女武神的画框,找到了画框提示的“壁橱”字样。 然后他将手电转到紫光模式。 “来帮个忙。” 他回头对吴景澜说道:“帮我挡一挡光。” 吴景澜笑着摇了摇头, 脱下了外套。 但凡玩过密室逃脱的人都见识过密逃必备道具——紫外线手电筒。 要用这玩意儿发现隐藏的信息,必须有一个条件, 就是得在黑暗的环境里。 但这里是三面开放的露台, 节目组还很坏心眼地将画钉死在了墙上,他们只得用别的方法制造出黑暗环境。 吴景澜撑开外套,兜头将他和沈莳盖住。 两人被一件衣服包裹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明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却有种隐秘的亲密。 ——这就是公然秀恩爱的快乐吗? 沈莳心想。 吴景澜看沈莳拿着电筒不动,知道他肯定又溜神儿想些有的没的。 不过他两手撑着衣服不好动作, 只得偏头在沈莳耳边吹了一口气,“想啥呢?” 沈莳一扭头,飞快地在吴景澜的唇角偷了个吻, 笑得像只偷到了小鱼干的猫咪。 吴景澜是真的没脾气了。 沈莳这才满意了, 转头开始在画上寻找线索。 黑暗的小空间里, 油画的颜色显得灰蒙且暗淡。 当紫外光扫过女武神背后的光环时, 沈莳看到了两行发光的字母: 【ROOM 208】;【9332】。 ——原来如此! 沈莳顿时懂了。 确实是橱柜,但不是厨房里的橱柜,而是208房里的橱柜。 刚才沈莳在二楼寻找线索时曾经顺手扭过每一扇房门,他非常确定208房的门一定是紧锁着的。 现在看来, 必须找到这行密码, 才能打开房门进入房间。 —————— 与此同时,芙萝拉和泰森一路狂奔来到位于一楼楼梯间后方的厨房。 那是一处半开放式的小厨房, 兼有茶水间的作用,做好的餐点和调制的饮品可以从L字形的吧台直接传递出去。 芙萝拉和泰森直扑橱柜, 打开了柜门。 柜子里有一个信封。 芙萝拉和泰森急切地拆开了它。 信封里搁着一张黑底红字的卡片,上书:【你犯错了,遗漏了重要的信息】。 “Shit!” 泰森气得摔了卡片。 “走,我们回去看看到底漏了什么!” 他对芙萝拉说道。 “算了吧。” 芙萝拉却忽然泄了气。 “你看,那三个人没跟来,对不对?” 她朝泰森一摊手,“他们肯定已经找到正确的提示了……” ——————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来到208房门前。 其实为了区分前塔和后塔的房间,酒店是将它们分成A、B栋的。 不过节目组已经提前告诉参赛者,这次游戏的线索全集中在后塔,便在提示里省去了B这个编号。 208房的门果然是锁上的。 不过门锁上就有一个密码键盘,沈莳输入“9332”,很轻松地就开了门。 这是一个很大的套房,自带小厨房的那种。 暮山紫打开厨房的橱柜,取出了一个信封。 里面写了一句话: 【隐士就在这里,他藏身黑暗中,被银色牢笼所包围。】 “OK。” 沈莳明白了,“所以我们要在这里找一个银色的牢笼。” 知道最后一个谜题的答案被限定在这个房间里,实在比到处乱跑轻松多了。 三人开始满屋子翻箱倒柜。 五分钟后,吴景澜从书桌下方拎出了一个——废纸篓。 是的,确实是一个废纸篓。 它就是那种很普通很平常的、塑料做的废纸篓,只是被漆上了亮银色的涂层,让它看起来确实有几分像个银色的笼子。 废纸篓里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纸团。 吴景澜捡出纸团。 与此同时,三人都听到了宣告挑战结束的铃声响起。 他们又赢了。 吴景澜将纸团展开,尽可能地抚平上面的皱褶。 “哇哦!” 沈莳发出一声惊呼,然后转头去看暮山紫,“Chan,你看到的是‘这个’吗?” 暮山紫点了点头。 —————— 9月24日,星期四,中午四点四十五分。 刚才五名参赛者已经进行过第二次案情讨论,导演让他们回到起居室。 接下来就是调查嫌疑人的环节了。 “经过刚才的讨论,想必诸位侦探已经觉得自己查清了案情的真相,对吧?” 管家狡黠地眨了眨眼,“可别告诉我……哦,不,我是说,是Evil伯爵,你其实还云里雾里,什么都不知道呢!” 沈莳很配合地勾了勾唇。 但芙萝拉和泰森的表情却很不好看,显然刚才他们的讨论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推理。 摄影师也注意到了二人的表情,很不厚道地给他们拉了一个长长的特写。 “那么接下来,是时候让你们见一见这一回的嫌疑人了。” 话音落下,管家朝外招了招手。 三名青年人鱼贯而入,在管家身边排成一排。 “现在,你们有五分钟的时间,判断他们之中谁是真凶。” 管家摇了摇手指: “记住,你们不能进行讨论,只能独立分析。” 语毕,他翻转了桌上的金色沙漏。 沈莳:“……” 这次的嫌疑人是三名男性。 嫌疑人1号是个前台接待员,金发碧眼、相貌堂堂,穿上修身的制服以后身材前凸后翘,典型的美国甜心长相。 嫌疑人2号是个侍应生,是个长得很像某影星的黑人帅哥,围裙干干净净、笔笔挺挺,笑容也清爽大方。 嫌疑人3号是个厨师学徒,看长相约莫是个华裔,穿着一身整洁的白衣,浓眉大眼,正气凛然,比起厨子更像个功夫明星。 总而言之,节目组这次找来的三个嫌疑人都很英俊,浑身上下看不出一点破绽,怎么看也不像是杀人犯的样子。 沈莳的目光扫过三人的手,很快锁定了其中一人。 ——原来如此。 沈莳心想,这次的凶手看来只能是他了。 —————— 傍晚七点二十分。 工作人员将沈莳带到解密室。 沈莳独自走到镜头前,开始陈述自己的推理。 “我认为,这是一起连环谋杀案。” 他自信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沈莳当侦探的经验实在太丰富了。 他很习惯于陈述案情并说服其他玩家相信他的判断。 “案发当晚,凶手给福灵送了一份礼物——那只装了毒蛇的盒子。” 根据暮山紫在204房找到的线索,他们很轻易地就能推断出,凶手告诉福灵说你已经安全了,并给她一份“压惊”的礼物。 然而盒子里装的不是蛋糕,而是一条毒蛇。 “蛇咬伤了福灵。” 沈莳说道:“那是一条金黄珊瑚蛇,虽有剧毒,却不会立刻致死,只要及时注射血清,还是能保住性命的——凶手就是这么告诉她的。”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在后塔208房废纸篓里找到的,是一张被从《爬行动物图鉴》内撕下来的书页。 上面画着一条红黄黑相间的毒蛇,看配色,正是暮山紫在福灵的床底下发现的那条塑料蛇。 那页图鉴告诉他们,被金黄珊瑚蛇咬伤后,伤口只有轻微的痛感和灼热感,且一般要经过数小时至数天才会致命,只要及时注射血清就能脱离险境。 而凶手便是利用了黄金珊瑚蛇的特点,作为与福灵谈判的资本。 他给福灵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若想及时拿到血清,就得听他的命令行动。 “福灵房间那没挂好的电话,还有被撕掉的便条纸就是凶手给了她指示的最好证明。” 沈莳说道: “我想,凶手应该是吩咐福灵在晚上十一点时去敲安东尼的房门,而福灵照做了。所以她才会换上外出的衣服,打扮得很整齐地离开自己的房间。” 安东尼收到一张恐惧牌,心情一定很恐慌,生怕自己随时会被“谋杀”,轻易不敢开门。 但若敲门的是福灵,安东尼就不会感到害怕了。 “安东尼听到福灵的声音,放下自己看到一半的书,毫无警惕心地开了门。” 沈莳说道: “但门外不止有福灵,还有凶手。凶手闯进了安东尼的房间,企图杀死安东尼,而安东尼则激烈反抗,两人在房间里打了起来。” 所以吴景澜才会看到304室一片狼藉,而安东尼身上的划痕,还有沾在衣服上的碎玻璃,也是这么弄出来的。 “凶手因为无法在短时间内制服安东尼,所以他要求福灵帮忙。” 沈莳接着说道: “在打斗的过程中,福灵不小心撞到挂在墙上的版画,发夹上的装饰物在画上印下了凹痕。” 虽然福灵竭力隐藏了自己曾经进过304房的痕迹,但她在推搡间撞到墙壁,后脑重重地磕在了版画上。 她发夹上的特殊装饰物在柔软的木板上留下了星芒状的磕痕,还蹭掉了一小片金箔。 节目组辛辛苦苦设计这么一个线索,一定是希望有参赛者能注意到杀死安东尼的事情有福灵的一份。 “接下来,或许是福灵,或许是凶手,总之,有人拿起那个黄铜制的大本钟,用它打了安东尼的脑袋。” 沈莳笑了笑: “于是安东尼就倒下了。” 第246章 6.杀人不难-37 “安东尼被打倒以后, 凶手用双手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安东尼活活扼死了。” 沈莳略作停顿,“然后凶手将安东尼拖出房间, 放在了他早就准备好的车床上。” 他想了想,“我猜, 这个过程中, 福灵或许帮了一点儿忙。” 三楼的走廊上有来回两趟的车轮印子,证明凶手是早就备好了车床,只等将尸体运回停尸间的。 “只是凶手并没有履行承诺。” 沈莳说道: “他非但没有给福灵蛇毒血清,而且趁她帮忙推车、背对着自己的时候给了她一刀。那一刀刺穿了福灵的心肺, 是她的致命伤。” 沈莳在福灵的“尸体”背后发现了一处刀伤,节目组举牌告诉他伤口深达心肺。 这样的伤是绝对致命的, 福灵会立刻失去行动能力,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因伤重而亡。 “接着凶手将福灵也搬到了车床上,再割开了她的手腕, 让她的手腕不停地滴血, 在走廊上留下一行血迹。” 沈莳说道: “等凶手将福灵和安东尼送到停尸间的时候, 福灵已经死了。所以即便她手腕的伤口很深, 却没有在停尸间的地板上留下太多的血迹。” 因为福灵是用自己的脚走到三楼的,所以凶手只需要来回一趟,就能用一辆车床将两具尸体送到停尸房。 “最后,凶手将两具尸体摆在冷柜前, 便算完成了谋杀。” 沈莳说到这里, 对监控摄像头后的导演组露出一个迷人又自信的微笑。 “至于凶手的人选,我认为, 应该是1号嫌疑人。” 他强调道:“是的,就是那位英俊的前台招待小哥, 理由有二。” 沈莳朝摄像头竖起一根手指: “其一,暮山紫回拨福灵房间电话的时候,显示的000是前台总机的号码。” 再然后是第二根: “其二,嫌疑人1号的左手无名指处戴了一只戒指,而安东尼的颈部扼痕处也有戒指的印痕。” 他笑着说道: “以上,就是我的推理。” —————— 9月25日,星期五。 今天是《杀人不难》真人秀第二季拍摄的第十二天。 十一点半,“SAFE or SCARED”之前,照例伪装成晚宴的午餐开始。 与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的轻松相比,芙萝拉和泰森两人的脸色一个赛一个难看。 两人并排坐在一起,虽然是搭档关系,但彼此神色中都透着戒备。 这是最后一轮的淘汰赛了。 今天节目组已经给参赛者们透了底。 他们这一轮只会再淘汰一个参赛选手,剩下的四个人会进入决赛。 芙萝拉和泰森谁也不愿在这临门一脚的关头被淘汰,于是此时此刻,他们最具威胁性的竞争对手反而成为了对方。 但不管参赛者的心情怎么样,节目组的“大餐”还是要做得像那么个样子的。 沈莳这十多天来真是受够了外卖简餐,所以每三日有一次改善伙食的机会,他还是很愉快的。 吃饱喝足之后,侍应生撤走餐盘,给众人换上了茶和咖啡。 西装笔挺的管家走进餐厅。 “各位侦探,晚上好。” 管家再次掏出了他要给众人念的信,展开来: “我的主人,兰斯洛特庄园的所有者,来自地狱的Evil伯爵,命我转告各位贵客,你们今天的表现我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顿了顿,继续往下念道: “你们有些人一如既往的优秀,然而有些人却实在令我失望,因为你们在如此关键的时刻,连同心协力都无法做到。” 管家的这句评价只差指名道姓了。 芙萝拉和泰森的脸色愈发阴沉,他们因节目组的直白而感到羞恼,又觉得是队友在扯自己的后腿。 管家环视餐桌旁的众人,“在你们五人之中,有一个人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的目光落在沈莳身上: “我格外关注的人是你,Shan。” 管家公布出了本回合的第一名,沈莳。 沈莳转向摄影机,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 芙萝拉和泰森则连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一开始他们以为沈莳只是个擅长抱大腿的小碧池,要不是靠吴景澜和暮山紫,他早该被淘汰了。 然而四回合下来,只要眼睛不瞎的都能看得出,沈莳的实力一点不在二人之下,不管是观察力、记忆力还是分析力都是顶尖水平,拿第一那是实至名归的。 管家仍在继续: “Shan,事实证明,你身为侦探确实非常优秀。这一回,你和你的朋友们又一次突破了我设下的迷魂阵,不仅找到了我隐藏的线索,还完美地复原了我精心设计的犯罪过程。你值得我的敬意,Shan,你真是个了不起的侦探!” 沈莳点点头,用口型说了一句“谢谢”。 管家在这里来了一个较长的停顿,然后才说到: “接下来,就让我来告诉你们,我和我的代理人是如何一箭双雕,一次性干掉安东尼和福灵两个人的。” 凶手杀死安东尼和福灵的过程与沈莳还原出来的几乎完全一样,凶手正是那个有着漂亮金发和前凸后翘好身材的前台甜心小哥。 这就意味着,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这次又拿到了满分的成绩。 如此一来,这一轮的淘汰者必定会在芙萝拉和泰森两人之中二选一了。 在管家的示意下,侍女端来托盘,把写了各人名字的信封放在了他们面前。 “Evil伯爵对诸位的评价就在你们面前的信封里。” 管家说道: “又是一个令人激动又不安的日子,不是吗?” 芙萝拉和泰森都忍不住把手放在了信封上面。 虽对信封里的结果早有了心理准备,但等待第二只靴子落下的过程总是很痛苦的。 可惜节目组可不会特意在此照顾二人的情绪,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 拿到了本局第一的沈莳先拆了信封,里面果然是一张“SAFE”。 然后是吴景澜和暮山紫,同样是“SAFE”。 管家故意在这时来了一个很不厚道的停顿。 “只剩你们俩了,芙萝拉、泰森。” 他笑着问他们: “你觉得你们之中,谁会成为Evil伯爵的下一个目标呢?” 芙萝拉和泰森下意识对视一眼,随即飞快地移开目光,谁都没有开口回答这个问题。 沈莳:“……” 他看着芙萝拉和泰森脸上强装出的镇定,都有些同情这两位了。 果然真人秀的导演就是这么坏心眼,关键时刻就喜欢吊人胃口,丝毫不顾及那些被他们故意玩弄的玩家的心情。 摄影机拍够了芙萝拉和泰森的窘态,导演才向管家比了个手势。 管家狡黠一笑,接着说了下去: “你们两位可以拆开信封了。” 他对芙萝拉笑道:“女士优先。” 芙萝拉深吸了一口气,拿起信封拆开来。 里面是一张黑底红字的“SCARED”。 “我就知道。” 芙萝拉将卡片扔回到桌上,朝镜头一摊手,“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她试图让自己表现得从容和大方一些,但下意识重复了三遍的这句话其实暴露了她心里的愤懑和不甘。 管家又将目光移向泰森。 “不用拆我就已经知道了,是‘恐惧’。” 泰森一边大声地自嘲着,一边拆开了信封。 果然,信封里是一张“SCARED”。 “看来,二位今晚怕是睡不着了。” 管家笑得愈发吊诡。 “不过我劝你们最好整夜别睡,因为谁也不知道Evil伯爵的代理人会在什么时候下手。” —————— 晚上十点二十五分。 今天沈莳他们几个参赛者的拍摄任务比前几天结束得早,他在晚饭后就窝在吴景澜的房间里,享受难得的二人世界。 “你觉得芙萝拉和泰森谁会被淘汰?” 房间的中央空调温度正好,沈莳洗完澡出来,懒得好好穿睡衣,只套了一条内裤就大大咧咧地摊在他家吴哥的床上,连一条被子都没盖。 “是谁也无所谓吧。” 吴景澜生怕沈莳作死着凉,扯过一条薄毛毯替他盖上,“反正最后一个回合,你的对手就只有我和Chan而已。” 沈莳眯了眯眼睛。 确实,沈莳在意的根本不是芙萝拉和泰森。 有他们三个同时在这场真人秀里,无论如何也翻不了车去。 问题就在于,他们三人要如何分一个胜负。 在“愚者之都”的时候,沈莳邀请暮山紫参加这个奖励关卡,曾经就这个十万积分的问题做过约定。 当时沈莳对暮山紫说,那到时就各凭本事。 而暮山紫果然很守约。 他全力协助沈莳和吴景澜,帮助他们一直走到了最后一关。 然而现在,那“各凭本事”的时候到了。 沈莳当然对那十万积分是很有想法的。 毕竟有了这分数,他就能兑一张“现世入场券”——只需要再通过一个困难级副本和一个地狱级副本,他就能回到现世去了。 可是,比起他自己,沈莳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现在正是和吴景澜好好谈谈这个的时机。 “Lan,我有事要问你。” 沈莳抱着毯子从床上坐起来,严肃地注视他家吴哥,“你一定要老实回答我。” 第247章 6.杀人不难-38 私下相处的时候, 沈莳很少用这般郑重其事的态度跟吴景澜说话。 吴景澜放下玩到一半的字谜表,站起身,坐到床边, 正色回答: “什么事?” 沈莳定定地看了他好一会儿。 “Lan,那三十万奖金, 对你有用吗?” 他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 吴景澜回视沈莳的目光。 聪明如他, 自然明白沈莳到底想问什么。 半晌后,吴景澜垂下眼睫,“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以为自己瞒得很好吗?笨蛋。 沈莳撇了撇嘴。 “我猜出来的。” 他含糊地说道: “在参加真人秀前吧。” 吴景澜明白了:那就是上一个剧本杀里掉的马了。 “聪明。” 吴景澜伸手揉了揉沈莳的头发,“我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实出了点小问题, 参加真人秀对我来说是个机会……” 沈莳认真地听着。 吴景澜却在这时打住了。 沈莳又追问了一遍,“你需要那三十万奖金, 是吗?” 吴景澜抿了抿嘴唇,“比起钱,我更想帮你……” “先别管我, 你知道的, 我自己能搞定。” 沈莳立刻打断他, “重点在于你!” 他伸手抓住吴景澜的胳膊, 抓得很紧,“你需要那笔奖金吗?” 吴景澜又垂下了视线。 要不是沈莳很了解吴景澜,说不定就要错误解读他家吴哥的表情了。 然而事实是,每次吴景澜碰到麻烦却不想让沈莳担心的时候, 他就会回避竹马的目光, 并试图岔开话题。 这次沈莳可不会给他机会。 “Lan,我想过了这么久, 你应该了解我了。” 沈莳说道: “我能把事情做得很好,你不用顾虑我。” 沈莳不清楚在吴景澜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既然他会变成人工智能小兰呆在自己身边,那么肯定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吴景澜在担心他。 他回想起自己进入剧本杀世界后的经历,其实不难察觉出来,吴景澜一直以小兰的身份不着痕迹地在帮助他。 有部分帮助早超过了一个辅助系统应有的范畴,简直称得上是作弊了。 现在他要告诉吴景澜,即便没有“小兰”的守护,自己也能应付剧本杀世界里的种种险境。 沈莳最迫切需要的是让吴景澜摆脱这个奇怪的人工智能身份,回到一个能够与他正常交流和沟通的普通玩家状态。 “你只需要告诉我,那笔奖金对你有帮助吗?” 吴景澜又是一阵默然。 片刻后,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嗯。” 吴景澜回答: “很有帮助。” “那就行了。” 沈莳笑了起来,“这次,轮到我来协助你了。” —————— 9月26日,星期六,早上六点三十分。 节目组的叫起电话准时打到吴景澜的房中。 沈莳听到铃响,从被窝里钻出来,揉着乱成鸟窝的头发,迷迷糊糊地嘟哝,“好困,还想睡。” 他昨天缠着吴景澜闹到半夜,虽然两人没真做到最后一步,但折腾下来也是很耗精力的。 吴景澜将眼睛半睁的沈莳从床上薅起来,“好了,去洗把脸,你就清醒了。” 两人收拾整齐离开房间的时候,工作人员已经在走廊里等着了。 他们在起居室见到了暮山紫。 但房间里没有芙萝拉或者泰森的身影。 直至现在,他们还不知道最后剩下的对手到底是谁。 这时导演来了。 他让助手给三人一人一个三明治当早餐,让他们一边吃一边听他讲戏。 “……等会儿你们要假装在找芙萝拉和泰森,然后跟着我们事先贴好的荧光标记往前走。” 导演朝起居室的玻璃窗一指,“当你们走到标记尽头的时候,会看到芙萝拉或者泰森中的某一个人。”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边啃三明治边点头。 导演自觉很幽默地笑着补充,“对了,我的意思是说,活着的某一个。” 沈莳配合地笑了两声。 导演满意了。 “然后你们需要朝她或者他迎上去。” 导演继续解释道: “但是,请注意,这里有一个但是!” 导演强调道: “你们不能走出标记的范围!我的意思是,你们千万不能越过‘双横线’的边界,明白吗?” 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都点了头。 在沈莳进入这个世界后获得的“前置剧情”里,节目组进行的赛前培训确实有这方面的内容。 为引导真人秀参赛者正确走位,节目组会在镜头拍不到的角度——比如地面或是墙壁上贴荧光标签纸。 它们通常是一些小箭头,指示玩家往某个方向前进。 而当到达指定区域的时候,箭头会变成双横线,他们就需要停下来,在双横线内活动, “记住,为了你们的安全,一定要记住了,不要越过边界!” 导演又强调了一遍,以确保三个参赛者都听清楚了。 七点三十分,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三人准备就绪。 他们按照导演的指示,假装大早起来只剩他们三个,十分担心芙萝拉和泰森的安全。 一番虚假的真人秀友谊后,三人一边说话一边按照路标的指示穿过走廊,从城堡正门出去,然后绕着城堡的外墙往左走。 片刻后,他们来到了城堡的西侧。 这时,沈莳看到芙萝拉在二十米外的玫瑰花拱门后面,也不知是在散步还是在赏花。 “嘿,芙萝拉!” 沈莳假装惊喜地大叫对方的名字,实际内心毫无波动。 在看到芙萝拉的瞬间,三人已经知道,被淘汰的定然是拳击手泰森无疑了。 芙萝拉听到声音,抬起头来。 而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也朝她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 最前面的沈莳一直谨记导演的提示,绝对不踏出双横线的范围。 下一秒,“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形物体正正摔在了沈莳面前,距离他只有不到两米。 ——卧槽!! 沈莳吓得后跳了一大步,被吴景澜扶住了。 “别慌,是假的!” 吴景澜抱住沈莳的肩膀,在他耳边说道。 这时导演喊了一声“卡”,工作人员立刻冲了上来。 沈莳惊魂方定,这才看清,摔在他身前的只是一个穿了衣服的仿真人偶罢了。 “等等,你们几个,全都别动,站在原地!” 导演丝毫没有惊吓到参赛者的愧疚,朝他们连连打着手势,让沈莳三人,以及刚刚穿过玫瑰花拱门的芙萝拉都留在原地。 然后他们便眼睁睁地看着工作人员上来拖走地上的假人偶,化好摔伤妆的泰森不知从哪里冲了出来,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往刚才那假人偶落地的位置一躺。 化妆师和道具师则在旁边忙着帮他摆姿势、做重伤造型。 “好了!” 他们的动作很快,两分钟后,化妆师便朝导演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迅速撤下。 “你们知道怎么办了吧?” 导演拿起扩音器,大声对沈莳三人和稍远处的芙萝拉说道:“你们要表现得很震惊也很恐惧,围过去检查泰森的情况,然后对着镜头清楚地说一句‘他死了’,明白吗?” —————— 八点四十五分,沈莳、吴景澜、暮山紫和芙萝拉回到城堡一楼的起居室。 管家身着他的标志性黑西装三件套,信步走进房间。 “几位侦探,恭喜你们留到了最后。” 管家先朝他们鞠了一躬。 “这很不容易,不是吗?” 四人没有反应,只静静地等待下文。 “但你们看到了,可怜的泰森,他刚刚才从某处摔了下来,就落在了你们面前。” 管家遗憾地摇了摇头,“因为他试图算计别人,以为不让自己成为最后一名就能保命,殊不知正因为这样才惹恼了Evil伯爵,让他从高空落下,悲惨地死去。” 银发老人顿了顿,目光扫过四名参赛者,“记住,即使是地狱,魔鬼也不喜欢欺骗。” 沈莳等人没觉得怎么样,芙萝拉的脸却因为羞恼而涨红了。 作为同样通过让别人垫底而晋级到这一轮的人,芙萝拉差点直接在镜头前回怼一句“既然如此你们就别设置这种缺德的赛制啊”。 不过身为社会人的矜持和忍耐力让她忍下了这口气,但眼神里明显憋了一股劲儿——显然她很想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大干一场,挽回被节目组奚落丢掉的脸面。 “好了,不管怎么样,逝者已逝,泰森已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管家继续说道: “接下来,你们需要调查现场,查清泰森死亡的经过,并找出谁是Evil伯爵的代理人。” 他在这里来了一个长长的停顿。 “只是,这一回,赛制有了变化。” ——来了! 沈莳早料到节目组会在结尾时整点活儿,对此并不感到意外。 不过他希望节目组这一回能吸取第一季被众人骂惨了的教训,不要再玩一些单纯只需要玩家付出体力的游戏,而是来点儿与犯罪现场调查相匹配的,考验智商的东西。 “因为泰森已知的最后出现地点和死亡现场距离极近,所以两处合并,算上已经送到停尸间的泰森的尸体,你们这次的现场一共有两个。” 管家朝四名参赛者笑了笑,“这一次,你们将要分成两组,分别调查这两个现场。” 第248章 6.杀人不难-39 沈莳:“……” 不止是他, 吴景澜和暮山紫也沉默了。 而芙萝拉则猛然一回头,用一种介于幸灾乐祸和难掩兴奋的复杂表情盯着他们。 完美搭档了四个回合的三人组,终于在最后关头面临拆伙的困境了。 “呵呵。” 芙萝拉一想到当初沈莳拒绝她的一幕, 就感到一种由衷的愉悦。 “Shan,你当时是怎么说的来着?” 她朝沈莳挑衅地一笑: “竞争对手当然是越少越好, 对吧?” 沈莳没有说话。 他只侧头看了自己的两个同伴一眼, 又将视线转回到管家身上。 管家很乐意看玩家在镜头前针锋相对,特意在这里多拖延了一会儿,才说出下文: “为了公平起见,这次的分组调查采取抽签形式。” 管家从女仆手中接过四个绒球, 两个红色,两个黄色, “红色代表去最后现场,黄色代表去尸检……” 他将四个球丢进一个不透明的抽奖箱里,“让上帝……哦, 不对, 让魔鬼决定你们应该去往何处吧!” “女士先来。” 管家将抽奖盒递到芙萝拉面前。 芙萝拉抽出了一个红球。 说实话, 警花小姐现在紧张又激动。 他原本期待看到沈莳和吴景澜因为只有两个现场而和暮山紫当场撕毁组队联盟。 不过现在, 既然是抽签决定谁去哪个现场,那么或许沈莳和吴景澜被分到同一个地方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她想看看,在决赛时,这一对因为真人秀而临时凑做一对的“恩爱”情侣, 是不是能在这种场合维持住CP人设。 “接下来……” 管家将签盒递给沈莳, “Shan,到你了。” 沈莳伸手抽出了一个黄球。 管家的目光在吴景澜和暮山紫中间游移, 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 显然他也很期待这三人联盟会变成怎么样。 “好吧,你先来, Chan。” 管家将箱子递给了暮山紫。 暮山紫将手伸进箱中的时候,一旁的芙萝拉攒紧了手里的红球,屏住呼吸。 她由衷希望他也抽一颗红球。 然而结果却让警花小姐十分失望,因为他从箱子里掏出了一颗黄球。 ——啧! 芙萝拉毫不掩饰地用力咂了一下舌。 对她来说,现在情况又变回了她一开始的预期。 情侣CP抽到了不同的现场,两人只要凑在一起就能破案——除非他们之中有谁在关键的最后一局发挥失常。 那么她的唯一选择就是跟暮山紫组队——在对方对她说过“没有意义”这句话之后…… 芙萝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不要再回忆那让她血压飙升的一幕。 ——现在是他有求于我。 警花小姐想。 她看着吴景澜手里的红球想,这一回她一定要抓住机会,找回场子。 “现在魔鬼替各位侦探决定好了应该去哪里。” 管家让吴景澜和芙萝拉站到左边,沈莳和暮山紫在右边。 “记住,这是决赛。” 他笑眯眯地提醒道: “三十万奖金,只有一个冠军。” —————— 9月26日,星期六,早上十点三十分。 吴景澜和芙萝拉被带到城堡的侧塔楼。 这处侧塔楼位于城堡西侧,从外形看,几乎独立于主体部分的前塔与后塔,但实际上它的入口位于前塔一楼走廊西侧的最末端,是一个稍不留神就很容易错过的小拱门。 他们这些参赛者在这里住了十多天,这扇门一直都是锁着的,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它打开的样子。 塔楼一共四层,一道Z字形的楼梯是建筑物伊始便有的设计,旁边还加装了一台电梯。 女仆打扮的工作人员直接将他们领进电梯,带到了四楼。 电梯门一开,吴景澜便看到一个正圆形的廊厅,一张装饰性质的矮桌正对电梯门,桌上放着一瓶观叶植物和一个图腾装饰品。 矮桌左右各有一扇门,右侧大门洞开着。 “请这边走。” 女仆微微躬身,将吴景澜和芙萝拉让进了右侧的那扇门,“你们有二十分钟的时间调查这里。” 她顿了顿 进门之前,吴景澜注意到在电梯左侧放了一辆小推车。 那是侍应生提供酒店服务时常用的推车。 但现在没有侍应生,它却突兀地停在了这里。 不过这可以放在后面再调查。 吴景澜先进入了房间, 这是一间书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间藏书室。 从地砖的块数判断,这个房间大约八平米大小,东、西两面墙壁是直通到天花板的开放式书架,靠门的北墙则各有一个巨大的金属文件柜和一台影印机。 而南墙是两米宽的落地窗,一扇玻璃门通往外面的阳台。 除此之外,房间正中还有一张四人座的长桌以及配套的四张高背椅子,桌上原本放着供人抄写的纸笔等文具。 但现在,藏书室仿佛经历过一场大战。 书架上的书本和装饰品、桌上的东西许多都落到了地上,家具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吴景澜对这间藏书室的第一感觉,是这里很乱,但又不仅仅是乱。 ——似乎有什么不对劲。 他绕着房间转了一圈。 吴景澜在思考这房间的“乱”到底意味着什么。 书柜是固定在墙上的。 东墙书柜的最下面一层有一整排书被扒拉了下来,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地上。 这房间的门板是很厚实的黑胡桃木质地,不知出于缓冲、隔音还是别的什么考虑,门的边缘处安装了厚实的胶条。 门前的地毯上有一个折断的木雕装饰品,没坏掉之前应该是一只展翅的雄鹰。 而门的内侧,“L”字型的门把手有好几处明显的凹痕,吴景澜用手在握把上摸了摸,刮下了一片剥脱的油彩,与木雕上的彩色涂层一模一样。 吴景澜眯了眯眼。 他在门板上看到了五六个鞋印。 接着,吴景澜继续查看屋里的其他地方。 这间藏书室用的书桌是用某种实木制成的,极重,吴景澜试着搬了搬,根本抬不动。 他转而研究与书桌成套的四张椅子。 那四张高背椅子。 显然这些椅子的材料并不像桌子那般结实,其中一张椅子在通往阳台的落地窗前,被砸了个四分五裂,支离破碎;另外三张椅子现在看起来也不像在它们原来应该在的位置,一张翻倒了,两张斜斜地歪在旁边。 吴景澜跨过那堆碎木头,来到落地窗前。 落地窗的玻璃很厚实,外面看起来锃光瓦亮,内侧却沾了些灰尘和油印,大约在他腰部和大腿的高度还有几个明显的鞋印。 通往阳台的门是上了锁的,开门需要输入密码或者使用门禁卡。 “请问能帮我打开这扇门吗?” 吴景澜回头去问站在一旁的女佣。 女佣点了点头,上前用自己的门禁卡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狭窄的阳台,有弯曲的花苞造型的铁制栏杆。 这时芙萝拉也从屋里出来了,“怎么,有什么发现吗?” 她用调侃的语气问道。 吴景澜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用对我这么警惕嘛,反正这次的冠军不是你的就是你那小男朋友的。” 吴景澜知道这是芙萝拉的激将法,只当听不到,继续检查阳台。 “好吧,不说随你。” 芙萝拉无所谓地一摊手,像是十分大度的样子。 她扶住栏杆,伸头往下一看,便看到阳台下方有一片血迹,还有一个用粉笔勾勒出来的人形轮廓。 “嘿,Lan。” 芙萝拉朝吴景澜招了招手,“看来,泰森就是从阳台这里掉下去的。” 吴景澜也探身仔细看了看楼下血泊和人形的位置,同意了芙萝拉的这个推断。 同时,吴景澜还注意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地方。 在这个阳台左侧是另外一个阳台。 它的大小、形状和高度都和这里完全一样,二者距离大约只有一米半左右。 “隔壁是什么地方?” 吴景澜回头去问那扮作女佣的工作人员。 参赛者可以在调查现场的过程中向负责引导的工作人员提出一些他们认为有必要的问题——若节目组觉得不能回答,工作人员会说“很抱歉,我不知道”;若这个问题被设定在可询问范畴,对方则会告诉他们答案。 而显然吴景澜的这一个问题属于后者。 女佣很干脆地答道: “隔壁是一个空房间,什么也没有。” “我能进去看看吗?” 吴景澜又问。 女佣点了点头: “在调查时限内,您随时可以进入。” “好的,我知道了。” 吴景澜低头看了看表,二十分钟的调查时限才刚刚过去三分之一,他还有足够的时间。 ——只是,为什么泰森会从阳台掉下去呢? 吴景澜一边琢磨,一边蹲下来,仔细寻找阳台上是否残留着什么可疑的痕迹。 节目组故意将阳台的铁栏杆做成有些年头的复古效果,在表面贴上一层斑驳氧化的黄绿色铁锈。 吴景澜注意到,在其中两根栏杆的下端有那么两处地方,约莫两指宽的范围,这些人为制造的“铁锈”局部成片地剥落了下来,零零散散地粘附在木地板上。 显然,节目组想要告诉他们,有人曾经在这里做过些什么。 第249章 6.杀人不难-40 从阳台出来, 芙萝拉急切地想去调查楼下的血迹,但吴景澜却还想在这一层转转。 于是另一个女佣打扮的工作人员将芙萝拉领走了。 吴景澜一直觉得这个房间有一种奇妙的违和感。 所以他决定找出这种违和感的答案。 他先在房里又走了一圈,没有比刚才更多的发现。 然后吴景澜来到了藏书室的门口。 “请问。” 他转向侍女, “这扇门也需要用密码或者门禁卡才能打开吗?” 侍女的眼神有了微妙的变化。 虽然只是一闪而逝,但吴景澜何等敏锐, 自然不会错过姑娘那瞬间的表情变化。 侍女回答道:“是的, 必须用密码和门禁卡才能打开。” 吴景澜摸了摸下巴,“那么是谁帮泰森开的门?” 侍女抿了抿嘴唇,干巴巴地说:“很抱歉,我不知道。” 吴景澜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 他来到房门的门锁前, 细细研究电子控制面板。 电子锁上半部分是标准的密码键盘,下半部分则是门禁卡感应区, 乍看起来结构与阳台门一模一样——只除了一点——它的下方多了一个十厘米见方的黑色区域。 吴景澜用手指在那黑色区域上用力按压了一下,那神秘区域的外盖便弹开来,露出下面一个鲜红色的按钮。 按钮下方贴了一张提示: 【危险, 谨慎操作】。 吴景澜:“……” 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 在那红色按钮处按了一下。 随后从电子锁里传来了提示音: 【需输入密码】。 他又再按了一次。 【需输入密码】。 没锁给了他同样的回答。 吴景澜把红色按钮的外盖重新扣了回去。 “现在, 请带我看看隔壁房间。” 他对女佣说道。 女佣听命将吴景澜领到了廊厅左边的那扇门处。 吴景澜注意到, 藏书室隔壁的房间并没有上锁。 女佣只用手在门把上轻轻一压,便轻轻松松打开了房门。 果然就如女佣所言,这是一个空房间。 它的大小和结构几乎与旁边的藏书室一模一样,但除了铺上了地毯, 且屋顶装有一盏最普通不过的圆形吸顶灯之外, 房间里没有任何一件家具,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徒有四壁”。 即便如此, 吴景澜仍然不打算掉以轻心。 确定房中无甚可疑之后,他来到空房间的阳台。 与房门一样, 这里也没有装电子门锁。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在房间内还是在阳台上,只要扭动门把就能打开阳台的门。 吴景澜很快在这里找到这个房间最大的异常。 若说这只是个无关紧要的空房间的话,节目组大可不必特地劳动道具师,辛辛苦苦在阳台的栏杆上也贴上做旧的铁锈。 而且就如同隔壁藏书室一样,栏杆的其中两根底部有突兀的摩擦痕迹——“锈渍”从铁杆上剥落下来,散落在附近。 节目组不会那么无聊,只为了单纯的对称就在空房间的栏杆上花那么大的精力。 所以两处阳台的铁锈和同样的剥脱痕迹一定证明了什么。 调查时限只剩六分钟了。 吴景澜回到圆形的廊厅,脚步顿了顿。 原本这时候他应该抓紧时间乘电梯回到一楼,去查看泰森的坠楼点情况,但他实在对摆在电梯旁边的那台小推车十分在意。 以前好几次,吴景澜的直觉都帮了他。 所以这一次,他也决定要遵循自己的直觉,在下楼之前先好好检查一下这台车子。 “我可以看吗?” 吴景澜朝小推车一指,问女佣。 女佣眼中又闪过了那一丝异样情绪,赞叹与惊异皆有之。 “可以。” 她点了点头。 瞧她的神色,吴景澜就知道自己八成又抓住了某个重要的线索。 吴景澜打开了小推车的侧门。 小推车里只放了六条折叠好的床单,垒成整齐的一摞,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但吴景澜是个一点都不随便的人。 既然他要检查,就不会随随便便只看一眼,而是盘根究底,将每一条床单都抽出来,逐一检查。 前五条床单都是干干净净的,折叠得整整齐齐,看不出任何一丁点问题。 但当他把最底下两条床单从车里抽出时,就有一些细小的黄绿色碎片掉了下来。 吴景澜眯了眯眼。 他将这两张可疑的床单完全抖搂开。 折起时还不明显,一旦展开来,这两条床单就显得与另外五条格格不入了。 这两条床单虽然是干净的,却好似在一个疯狂旋转的干衣机里被狠狠地搅甩过,皱皱巴巴不成样子,还黏上了一些节目组特制的假铁锈碎屑。 除此之外,其中一条床单还被烧掉了一个角——大约半个巴掌大的织物消失了,边缘有被火燎过的焦黑痕迹。 吴景澜:“……” 他看着那缺角和焦痕陷入了沉思。 恰在这时,电梯门“叮”的一声响了。 芙萝拉从电梯厢里快步走出。 “哎呦!” 她眼尖地注意到吴景澜手中的床单,立刻一个箭步蹿了过来,劈手将它夺过:“这条床单被烧焦了?嗯?还沾了点什么东西?” 芙萝拉一边看一边瞥了吴景澜一眼,“时间快到了,你真的不下楼去看看吗?” 确实,只剩最后三分钟了。 吴景澜站起身,快步走进电梯,按了一楼的按钮。 当他抵达泰森的坠楼地点时,已开始六十秒倒数。 他迅速环视现场。 血迹比他想象中来得少,只在那白色粉笔勾勒出的人形轮廓的头部处有巴掌大的一片。 但血迹的多少并不一定与坠楼者的伤势呈正相关性,只要坠地时伤及要害,四楼的高度便足以要人性命。 “最后三十秒。” 旁边的女佣提醒道。 吴景澜头也不抬。 此时已临近中午,阳光正好。 光线照在地上,吴景澜看到了一片闪闪发亮的东西。 他走过去,用手指将它粘了起来。 “时间到!” 女佣朝他一抬手,躬身行了个礼,“Lan先生,现在请随我回起居室吧。” “好的。” 吴景澜微微一笑,轻捻指尖,将那一小片碎屑弹落。 ——那是一片小小的,黄绿色的“铁锈”。 —————— 沈莳和暮山紫来到停尸间。 泰森乖乖地仰躺在尸检床上,假装自己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沈莳和暮山紫一左一右站到床边,开始检查他的伤势。 泰森穿了一件宽松的圆领衬衣,领口开得很低,锁骨以上的皮肤清清楚楚暴露无遗。 沈莳和暮山紫一同注意到了他颈部的伤痕。 泰森是地地道道的尼格罗人种肤色,颜色过深的皮肤会让血迹和伤痕都变得很不明显。 毕竟这些参赛者没有一个是专业的医生或者法医,节目组为了不让他们因为死者黝黑的肤色遗漏细节,还特地将血浆里加入了少量反光颜料,好让它们在无影灯下更加显眼。 沈莳和暮山紫当然不会辜负化妆师的努力。 他们凑上前去,仔细观察泰森颈部的伤痕。 那是几道长短不一、横七竖八的血痕,不算深,只擦破了表皮,出血量也不太多。 “看起来像是指甲抓的。” 暮山紫一边说着,一边抓起泰森的左手,检查他十指指甲的情况。 沈莳略有些疑惑地一挑眉。 他原本以为暮山紫不会对他说什么。 因为以暮山紫的立场,他定然需要那十万积分,在决赛场合把他们视作竞争对手,一点都不奇怪。 但现在暮山紫却以如此自然的语气向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就仿佛他们仍然是合作无间的队友一般。 “你看。” 暮山紫将泰森的左手手背向上摊开,“他的指甲里嵌有皮屑和血迹。” 沈莳低头一看,确实如此。 “等等——” 这时暮山紫忽然低声叫了起来。 他抓住泰森的右手,然后从他的蜷起的五指间取出了一样东西。 “是一张纸……” 暮山紫说着,将那攒成一团的纸片摊平。 “看起来像是从书上撕下来的。” 沈莳接过那页废纸仔细查看,“好像没有什么特殊记号……” 他将纸片递给暮山紫,“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死前留言吗?” 暮山紫接过纸片,正反两面都看过以后,摇了摇头。 这是从《社会经济学》里撕下来的书页一角。之所以知道它是什么书,是因为这一角刚好带了书名。 虽然内容不全,但从剩余的部分来看,这是一本深奥、枯燥且对外行人来说十分难懂的专业著作。 沈莳和暮山紫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目光中看出了疑惑。 ——为什么泰森要在手里攒这么一张破纸片儿?而且还是从《社会经济学》里撕下来的? “他的右手指甲也有皮屑和血迹……” 暮山紫暂时放下那张令人疑惑的纸片,继续检查泰森的手部,“食指的指甲还劈裂了。” 他顿了顿,抬头看向沈莳,“他似乎很用力地抓挠过什么东西,你认为呢?” 沈莳点了点头。 他已经确定了。 看来暮山紫仍打算以队友的态度对待他。 而沈莳也在这一刻决定对他回以相同的态度。 第250章 6.杀人不难-41 接下来的十二分钟里, 沈莳和暮山紫的尸检进行得十分顺利。 和聪明人一起干活绝大部分时候是一件令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他们在剧本杀世界里时就已经很有交情,又在这个奖励关卡里通力合作了四个回合,这会儿一起进行尸检, 简直是如鱼得水、配合无间,很快便找到了更多的疑点。 泰森的后脑处有一个伤口, 节目组举牌告诉他们, 这个伤口很深,并且出现了颅骨骨折。 紧接着两人注意到泰森的双眼一直是睁着的。 若以入镜的角度考虑,这会让尸体显得格外狰狞。 但沈莳和暮山紫是何等的观察力。 他们几乎是立刻就察觉到,泰森之所以不闭上眼睛, 不是因为节目组想让尸体显得狰狞一些,而是因为他戴了一副尺寸很大的美瞳。 与一般的美瞳不同, 它们不是为了放大拳击手的眼瞳,而是为了在他的眼睛里增添三个斑点。 三个斑点皆呈暗红色,左眼两个, 右眼一个, 形状近似于椭圆形, 两大一小, 小的大约针眼大,大的则比绿豆稍小一些。 “这是……出血斑吗?” 沈莳多少也算是看过一些刑侦剧的,对“巩膜里的出血斑”这个概念多少有点印象。 “我觉得应该是的。” 暮山紫点了点头,“只是……” 他略一犹豫, “根据我的了解, 双眼斑点状出血斑一般常见于窒息……” 沈莳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 他知道暮山紫没有在忽悠他。 因为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自信——他在好些推理刑侦片里确实看过同样的说法。 再结合死者颈部那些长短不一的抓挠痕迹,以及他指甲缝里的血迹和皮屑, 沈莳觉得“窒息”这个推理确实极其靠谱。 问题是…… “窒息和坠楼,到底哪个才是泰森的真正死因?” 沈莳对暮山紫说道。 暮山紫再度摇头, 因为他也拿不准答案。 “好吧,我们继续。” 沈莳决定把这个问题留待后续再论,转而继续寻找遗体上的疑点。 二人将泰森翻过来倒过去检查了两遍,把躺在床上装死的拳击手都折腾得没脾气了,也没有发现更多的可疑伤痕。 然而,这时沈莳却注意到,泰森的皮带并没有扣在原本的位置上。 其实在现实之中,皮带扣松一格或者扣紧一格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比方搭配不同的穿衣风格时,高腰牛仔裤会扣得紧些,而低腰的则会松些;又或者天冷了内衬穿得厚了,皮带就会调松一点,反之,天热衫薄就扣得紧一点。 但沈莳身为一个编剧,自然很了解写剧本的人的心理。 在精心设计某个犯罪现场时,编剧会把一切做到“极致”——左撇子戴表一定是戴在右手,从来不戴项链的漂亮姑娘一定有勒颈恐惧症,□□中毒必然能闻到苦杏仁味等等。 所以当沈莳看到泰森的皮带扣没有压在另一个有压迹的扣眼上时,立刻就意识到这不是道具师或者服装师的不起眼的小失误,而是节目组提供的某个线索。 为了回报暮山紫刚才的坦然,沈莳没有隐瞒这个线索。 当然,他觉得就算自己想瞒也瞒不住。毕竟凭暮山紫的观察力,肯定很快也会注意到的。 “Chan,你看,这里。” 沈莳将皮带扣的奇怪之处指给暮山紫看,“有人动过泰森的皮带。” 两人一同看向角落处的导演和摄影师。 导演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摄影师停止了拍摄。 沈莳指了指躺在床上的泰森,问,“我们可以脱他的裤子吗?” “不不不,请不要这么做!” 导演连忙摇头兼摆手,“我们没有在他的□□里藏任何线索,你们大可以放心!” “好吧。” 沈莳耸了耸肩,“所以皮带本身就是一个线索,对吧?” 导演当然不可能回答他这个提问,只笑着说了句“你猜”,便示意拍摄继续。 沈莳将目光从泰森的皮带移回到他的脖子上。 ——难道说,泰森是被自己的皮带勒死的? 这是最容易让人将皮带和窒息联系起来的推测。 但沈莳随即否定了这个想法。 不管是怎样的绞杀,凶手都很难不在泰森的尸体上留下勒痕或是索沟。 而且泰森脖子上的抓挠痕迹虽然横七竖八很是凌乱,但只要仔细分辨就能看出,每一条伤痕都是连贯且不间断的。 换而言之,他在挠自己的脖子时,上面没有绳子、皮带或是别的什么阻碍。 ——有意思。 沈莳心想。 ——不愧是决赛,这个案子还挺难的嘛! —————— 9月26日,星期六,下午两点二十分。 简餐和午休过后,沈莳、吴景澜、暮山紫和芙萝拉再次集中在起居室里。 管家先生照例带着他那诡谲狡黠的笑容,彬彬有礼地出现在四个参赛者面前。 “各位侦探,辛苦你们了。” 管家说道:“接下来你们有两个小时,可以自由交谈,和想与之商量的人一同讨论案情。” 他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过,“当然,若是有哪一位侦探找不到可以说话的人,也可以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呆着,喝一杯玛格丽特或者马天尼,鄙人随时为您效劳。” 没有人搭理他。 管家遗憾地一耸肩。 “好吧,其实我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在你们开始讨论前告诉各位。” 说着,老管家从侍女手里接过四张卡片,像展示扑克一样扇形展开,对参赛者们说道: “我们拿到了西侧塔楼四楼藏书室的门禁记录……。” 他神秘一笑,“这可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线索,对吧?” 众人闻言皆神色一凛,郑重地接过了管家递给他们的卡片。 沈莳飞快地扫了一遍卡片上的内容。 上面有两行字: 【藏书室房门开启时间:7:00:05AM-7:00:08AM,7:15:16AM-7:25:12AM。】 【藏书室阳台门开启时间:7:16:42AM-7:24:21AM。】 沈莳不知道藏书室是个怎么样的情况,于是将疑问的目光投向看过现场的吴景澜。 吴景澜朝他点了点头,示意等会儿细说。 “好了,你们又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管家笑着眨了眨眼:“而且是免费的。” 他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现在,两小时计时开始,诸位侦探,请吧。” —————— 管家一说了请自便,芙萝拉便毫不犹豫地转身,对暮山紫说道: “Chan,这一回,你要跟我组队了,对吧?” 暮山紫没有回答,只是将目光转向沈莳和吴景澜。 沈莳发现,暮山紫的眼神十分平静,似乎一点都不为分组的事感到焦急,好像不管自己和吴景澜给出什么答案,他都不会意外也不会为此生气和怨恨。 ——就好像他早就打定了主意一样。 沈莳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谁说的?” 沈莳伸手搭住暮山紫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我们合作得那么愉快,为什么要拆伙?” 芙萝拉瞪着他,一脸难以置信。 “你是说,你们要合作?” 她几乎要笑起来,“在只有两个现场的时候?在决赛里?你们三个人还要合作?” 沈莳微笑地点了点头,“除非Chan拒绝我的邀请。” “Chan,你怎么想!?” 芙萝拉忍不住提高了音量,“难道你就不怕这俩小情侣合伙坑你!?你怎么肯定他们不会对你撒谎!?毕竟——” 她瞥了一眼旁边的摄像机,把后半句硬是给咽了回去——毕竟他俩经常独处,私下里会交换什么情报,谁也说不准不是吗? 暮山紫只是很淡地笑了笑,“就算两两合作,搭档也不一定会说真话啊。” 芙萝拉:“!!” 她又被暮山紫戳到了痛处。 上一局她和泰森就是两两合作,然后两人互相坑害,谁都没对谁坦诚,结果是一起垫了底。泰森比她错得稍多一些,于是成了躺在停尸间扮尸体的那个。 虽然暮山紫没有明说,但如此暗示已让心高气傲的警花小姐感觉颜面尽失。 她最后将矛头指向吴景澜。 “Lan,难道你也认为这样合理吗?” 芙萝拉高声质问道: “你就纵容你的小心肝儿随便胡来?你就不想赢吗?” 吴景澜的回答就更干脆了。 “我无所谓。” 他看向沈莳的目光完美地诠释了何为“温柔似水”,“只要Shan开心就好了。” 芙萝拉:“!!”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像个涨到了极点的气球,只需轻轻一戳就会破掉。 为了不在镜头前丢掉最后一点脸面,她一连深呼吸了好几次,努力让自己平复情绪。 “我想我还是到花园里去喝杯玛格丽特吧……” 警花小姐一跺脚一转身,高跟鞋踩得啪啪作响,“管家先生,麻烦你给我调一杯!” 管家在一旁围观得很是开心,闻言连忙鞠了一躬,喜滋滋地答道: “好的,很乐意为您效劳。” 第251章 6.杀人不难-42 起居室只剩下沈莳、吴景澜和暮山紫三人。 “好了, 我们来交换一下已知情报吧。” 沈莳端来红茶,“先从哪里说起好呢?” 他想了想,然后用指头叩击了一下桌上的卡片, “就从这开门的时间开始讨论吧。” “等等。” 暮山紫做了个暂停的手势。 他看了看沈莳和吴景澜,“这次的讨论, 你们真要带上我?” 沈莳笑着点了点头。 暮山紫却蹙起了眉。 摄影机就在旁边, 他们又是在类似于剧本杀世界的奖励关卡中,有些话无法说得太直白,但他相信沈莳和吴景澜一定懂他的意思,“你们不想要那三十万的奖金吗?” “想。” 沈莳坦然地点头, “不过我觉得,我们大可不必用互相欺骗的方法来分胜负。” 暮山紫的目光微微一闪, “公平竞争?” “嗯。” 沈莳含笑答道:“我们早说好的,公平竞争。” 他在“早”字上微微加了个重音。 暮山紫明白了。 “好,这很合理。” 于是他很干脆地略过了这个话题, 用极自然的态度对两个同伴说道: “那么, 我们开始讨论案情吧。” 沈莳和吴景澜相视一笑, 又迅速收敛情绪, 进入了正题。 “首先,要搞清楚这个门禁卡的意义,我就要先跟你们说说西侧塔四楼那间藏书室的构造。” 吴景澜简单清晰地向二人描述了藏书室的模样,着重说了那两层门的结构。 “原来如此。” 沈莳明白了。 他拿起桌上的卡片, “也就是说, 这个开门的时间意味着有人用门禁卡或者密码进出房间或阳台,对吧?” 沈莳目光一转, “但这就很奇怪了……” “确实。” 暮山紫接口道:“我们是亲眼看着泰森掉到我们眼前的,那时应该是早上八点过五分左右。” 这是节目组给出的时间, 毋庸怀疑。 “但藏书室最后一次开关门是在早上七点十五分到七点二十五分之间……” 暮山紫蹙起眉,“除非泰森坠楼时凶手仍把自己反锁在藏书室里,不然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 话虽如此,但三人都清楚节目组不可能编出如此白痴的剧情。 “是的,这不可能。” 吴景澜表示同意,“所以对于这个开门时间的疑问,我有两个猜测。” 沈莳和暮山紫都作洗耳恭听状。 “其一,凶手将泰森从藏书室阳台扔下去以后,迅速跳到隔壁空房间的阳台,从那个没有上锁的房间逃离了现场。” 吴景澜说道: “两个阳台高度一致,相距只有一米五左右,不管凶手是男是女,只要是成年人,应该能轻松跳过这个距离。” 沈莳和暮山紫都点了点头。 “其二,就是凶手做了某种定时装置,从而确保自己离开犯罪现场之后,泰森才从阳台坠落。” 沈莳和暮山紫都在此刻同时联想到了某样东西。 沈莳问:“Lan,你觉得是哪一种呢?” 吴景澜很快的回答: “目前来看,我认为是后者的可能性比较高。” 沈莳又追问:“为什么?” “因为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自己曾经布置过陷阱的证据。” 吴景澜笑了笑,“两处阳台的栏杆上都有铁锈剥脱的痕迹,且凶手还留下了两张床单。” 他取过一边的纸笔,迅速画了一张简图,“我想,应该是这么一个‘装置’……” 吴景澜不愧是精于机关陷阱的解谜高手,一张图解清晰明了,连一旁忙着取镜的摄影师都暗自佩服不已。 “明白了……” 沈莳说道: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到底是怎么杀死泰森的。” 三人就这个问题交换了意见。 沈莳和暮山紫详细描述了泰森颈部的抓痕和双眼里的出血斑,吴景澜则将门锁上的需要密码才能开启的神秘按钮仔细说了一遍。 “如果泰森是窒息死的话,那么是什么造成他窒息的呢?” 暮山紫一边说,一边细细回忆他在书上看到的相关内容: “除去机械性窒息,比如用绳索勒住脖子、用织物捂住口鼻一类容易在尸表留下痕迹的方法,还有不少药品、毒物都能造成类似窒息的死状……” 他顿了顿,“哦,还漏了一样——直接堵塞呼吸道。” 沈莳笑了笑,“也就是俗称的噎死,对吧?” 暮山紫点了点头。 这些窒息的成因在真正进行尸检的时候基本可以准确区分,但毕竟这只是一档模拟犯罪现场调查的真人秀节目,不可能给他们那么多的证据,也不会真将“死者”的气道剖开。 他们只能通过已知的线索抽丝剥茧,找出究竟是众多可能性中的哪一种。 “看来,关键就在那个需要密码才能开启的按钮上了。” —————— 9月26日,星期六,晚上九点四十五分。 沈莳录完今天的单人采访,回到吴景澜住的303房。 《杀人不难》真人秀第二季到最后一轮,参赛者淘汰了大半的现在,沈莳确实明显感觉到录制的进度变得比一开始快多了。 于是他也有了足够的时间与他家吴哥独处。 “依照节目组这段时间的套路,明天的‘线索’肯定就是那神秘按钮的密码了。” 沈莳躺在吴景澜的床上,“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决赛局搞什么稀奇古怪的花样。” 他一想到第一季的那个锥子破冰就觉得傻得够呛,“希望他们就算要作妖也来点儿脑力挂的……” 吴景澜瞥了沈莳一眼,“你这时候说这个,是不是有点儿犯规了?” “我又没在讨论案情。” 沈莳一撇嘴,“反正这是明摆着的,不用我说你也猜到了,不是吗?” “嗯,那倒是。” 吴景澜承认。 沈莳坐起来,朝吴景澜张开双臂。 吴景澜坐到床边,任由沈莳猴到他身上。 “明天……” 沈莳凑到吴景澜耳边,“你一定可以的。” “好。” 吴景澜低声承诺,“我答应你会尽力。” 沈莳低低地“嗯”了一声,“我们会一起回家的。” 他这句话说得含糊,因为可以作多种理解,系统不可能判他OOC。 沈莳当然不可能听不懂“回家”二字的另一层含义。 他将额头枕在吴景澜的肩膀上,将不知为何沁出眼眶的热意压了回去。 “今天是我们在《杀人不难》的第十三天了……” 沈莳的声音比平常要暗哑一些,“明天拍完游戏和投凶,说不准还能赶上晚宴……” 他顿了顿,“我们的真人秀之旅,再过两天就要结束了……” 吴景澜敏感地觉出了沈莳嗓音中隐含的异样情绪,侧身将他的脸抬起,仔细端详,“怎么了?” 沈莳没有掉眼泪,只是眼眶有些湿润,鼻头、耳垂和颈子漫上一层红潮,呼吸也比平常要急促。 “既然快回去了,我觉得我们总不能毫无进展,对吧。” 沈莳下意识垂下视线。 “毕、毕竟……” 他一咬牙,将憋了好几天的话一口气说了出来,“毕竟我、我们现在是情侣关系了,连睡都没睡过,这像话吗?” 吴景澜没料到沈莳会把话说得如此直白。 “你是认真的?” 他确认道。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开玩笑的吗?” 沈莳说着,一把掀了枕头,从床垫和床头的夹缝里摸出两样东西——小包分装的润滑油,以及没拆封的小雨衣。 吴景澜:“……” 他非常肯定在今早出门前他的床上并没有藏着这两样暧昧的小道具,所以沈莳是刚才才将它们夹带进屋,并趁他去洗漱的时候偷偷塞进夹缝里的。 吴景澜真是又好笑,又无奈。 难为他还一直心疼这人会不会因为某些激烈运动而遭罪,迟迟舍不得下手呢。 “……你真是……自找的。” 吴景澜伸手扣住沈莳的腰,将人拖进自己怀里,低头在他嘴唇上轻轻咬了一下。 “等会儿可别喊疼啊……” —————— 9月27日,星期日,早上六点三十分。 节目组的叫早电话准时打到了吴景澜的房间。 吴景澜起身接了电话,与那头的工作人员简单交接过后,放下听筒,将手伸进被窝去捞自己那睡得天昏地暗的恋人。 “Shan,起来了。” 他拍着沈莳的肩膀,“六点半了,节目组来催了。” 然而沈莳只是皱了皱眉,身体在被窝里挪动了一下,脑袋埋进枕头里,含含糊糊地说道:“十分钟……再让我睡……嗯,十分钟……” “不行。” 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的性格了。 每次当他赖床的时候,只要放任他再睡十分钟,那就还有下一个十分钟,下下一个十分钟,直到彻底迟到为止。 于是吴景澜干脆将沈莳翻过来,嘴唇贴上去,给了他一个绵长又热烈的长吻。 沈莳被唇舌纠缠得差点喘不过气来,只得勉力睁开眼睛,挣开吴景澜的怀抱。 “早。” 吴景澜笑道,“该起床了。” 沈莳:“……” 昨晚尽兴的时候尚且不觉得什么,这会儿一觉醒来才知道什么叫腰酸背痛,整个人跟散架了又拼回去似的,连翻身都十分艰难。 第252章 6.杀人不难-43 似乎看出了沈莳的窘迫, 吴景澜拉了他一把。 “嘶——!” 双脚落地的刹那,某个不可言说的隐秘之处传来了难言的酸胀感,沈莳倒抽了一口凉气。 想到昨夜的纵情, 吴景澜也有些羞窘。 “要帮忙吗?” 吴景澜朝他伸手。 沈莳很想回他两句调情的荤话,然而平时伶牙俐齿的他偏偏在这种时候什么也说不出来, 一张俊脸憋得通红, 只差一点就要头顶冒烟了。 “嗯,好。”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我想先冲个澡。” 于是两人一起进了浴室…… …… 四十分钟后,两人打理停当从房里出来, 跟随工作人员去了餐厅。 四名参赛者在那儿吃了一顿松饼和火腿煎蛋。 在参赛者们吃早餐的当口,导演来给他们讲了今日的拍摄安排。 “早餐之后是寻找线索的游戏, 然后会让你们见见这次的嫌疑人,接着进行案情陈述和凶手指认……” “等等!” 芙萝拉抬手打断了导演,“你的意思是没有第二次讨论时间了?” “是的。” 导演诡谲一笑, “因为是决赛嘛, 总要分出个胜负。” 他环视四人, “所以若是有心要拿冠军, 等会儿可就得多加油了。” 众人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很显然,因为在这一轮的真人秀里出了一对能力相仿又真情实感的CP,节目组生怕万一拿到线索提示的又是沈莳或是吴景澜, 二人在决赛时给出的答案太过正确又太过接近, 无法分出胜负,才强行省略第二轮案情讨论, 让他们没机会进行交流。 ——真是用心良苦啊! —————— 9月27日,星期日, 早上八点二十分。 五名参赛者集中在起居室里,“挑战游戏”即将开始。 管家进入房间,朝他们行完礼后,又照例来了一套所有人都听得能背出来了的“尊敬的Evil伯爵”的开场白,然后才进入今日的正题。 “这一次,你们的首个挑战分别来自四大文明古国……” 说着,管家朝门外招了招手。 四个女佣打扮的工作人员各端一个大托盘鱼贯而入,将它们放在了事先摆好的四张小桌上。 托盘上都盖着白底银绣的绸布,看不出里面究竟放了什么,只在每个托盘前放了一张卡片,分别标注了“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中国”四个古老文明。 “接下来,你们可以从中挑选一个挑战。” 管家环视众人,“不过这选择需得遵循某个原则……” 他笑了笑:“我认为,应该让被Evil伯爵重点关注过三次的Shan先选。” 节目组吸收了第一季被痛骂的经验,这一回是铁了心无论如何要让拿过第一的参赛者多少得到点优势。 于是安排了在最后一回合的挑战赛里让得过三个回合头名的沈莳先选择关卡。虽然在挑战物被绸布盖住的情况下,先选的那个实际上也不见得能占到什么便宜就是了。 布料覆盖下的东西看起来都不大,沈莳从轮廓推断,大约是什么与各个古国有渊源的益智小玩具。 沈莳想了想,站在到了放着“古埃及”牌子的桌后。 “好的,让我们来看看Shan选中了什么吧!” 管家掀开了沈莳面前的盖布。 盘里是几张卡片。 “哦,是圣书体数字!” 管家发出了一声装腔作势的惊叹,然后对沈莳,同时也是日后的观众解释道: “古埃及在距今五千多年前已出现了象形文字,作为世界上已知的最古老的文字,它们被称作‘圣书体’。经过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们的多年努力,已有部分圣书体文字得到了破译。” 他拿起托盘里的四张卡片: “现在,这里有一些用圣书体数字书写的算式,以及它们的部分破译答案。” 管家说着,看向沈莳: “Shan,你需要通过已知的破译推算出算式里的问号部分,补完算式,从而得到一组密码。” 说着,他朝镶着密码箱的壁橱一指: “然后用密码打开密码箱,拿到下一步的指示……” 管家顿了顿,微微一笑,“当然,算错了也不要紧,你可以重来。” 沈莳:“……” 他明白了,这其实就是经典的算式补完。 只是节目组用一般人认不出来的古埃及圣书体代替阿拉伯数字,给玩家增加了观感上的难度。 管家解释完毕,将四张卡片反面朝上扣回到托盘里,以防沈莳提早开始解谜。 然后他转回到剩下的三人面前。 “接下来到你了,Chan。” 管家点了暮山紫的名。 暮山紫在第二回 合里拿过一次头名,节目组将他排到第二位十分合理。 暮山紫的目光在剩下三个选择上梭巡了好一会儿。 看他迈步的方向,沈莳以为他想选“中国”那个关卡,但他在第一步以后忽然转了个弯,改成了“古印度”的那一张桌子。 管家揭开了暮山紫面前的盖布,露出了一个仿佛幼儿园玩具的小物件。 ——汉诺塔。 沈莳在心里叫出了那物件的名字。 所谓的“汉诺塔”,是一种发源于古印度的玩具,据说事关一个神灵计算地球寿命的数学题。 不过实际上它就是一个木板上竖着三根棍子,若干个圈圈从大到小依此叠放在最左边的一根棍子上,最大的在最底层,最小的在最上层。 而玩家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一摞圈圈从最左边移到中间的棍子上,且移动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每次只能移动一个圈,且小圈必须在比它大的圈上面。 这游戏听起来很简单,乍听仿佛幼儿园小朋友的手脚协调训练,实际上玩起来就知道,它的移动需要遵循一定的数学规律,最少完成步数跟棋子的数量有关。 暮山紫面前的这个是一个七层的汉诺塔,也就是说,他最少需要正确移动一百二十七次圈圈才能完成挑战。 ——不难,但繁琐。 沈莳在心里下了判断:至少两三分钟才能搞定。 果然,管家说明了游戏规则: “Chan,你需要完成这个汉诺塔,才能得到开启密码箱的密码,如果期间错误移动棋子——比如错把大圈放在了小圈上面,或者一次性移动了两个棋子,就要从头再来,你明白了吗?” 暮山紫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懂了。 “好,剩下两位……” 管家回到吴景澜和芙萝拉面前,“我很想说女士优先,但这一回,我们还是得把先手权交给Lan。” 他朝吴景澜一笑,“Lan,请吧。” 吴景澜毫不犹豫地走向了标注了“中国”的那张桌子。 盖布掀开,露出一个外表严丝合缝的立方体。 ——哈! 旁观的沈莳差点要笑出声来。 这竟然是一个鲁班锁原理制作的机关盒。 “中国古代有一个机关术大师,名叫鲁班,它发明了一种不用钉子也不用黏贴的构件连接方式,卯榫,并凭此创造出许多精巧的机括,比如你面前的这个盒子……” 吴景澜假装自己从来不晓得有“鲁班锁”这么个东西,作专心聆听状。 “Lan,你必须想办法打开这个盒子,拿到里面的密码,你能做到吗?” 吴景澜很配合地微笑点头,“我会尽力。” 最后剩下一个芙萝拉,当然只能选择“古巴比伦”了。 她拿到的任务物品是一个“巴比伦塔魔方”。 其实巴比伦塔魔方跟古巴比伦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为跟普通的立方体魔方不同,是个玉米状的塔型,所以被命名为巴比伦塔魔方。 它的原理和立方体魔方其实没什么区别,熟练工可以在三十秒内将它还原。 沈莳瞥了站在他旁边的芙萝拉一眼。 ——就不知道警花小姐是不是熟练工了。 —————— 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芙萝拉、沈莳、暮山紫、吴景澜四人一字排开,管家一声令下,拿起了面前的“挑战”。 沈莳将四张卡片拿起来看了一眼,立刻明白了节目组的安排。 这是同时考验计算能力和推理能力的综合题。 头三张卡片分上下两行,上面一行是用古埃及圣书体写成的算式。 包括数字和符号在内,全被陌生的象形文字所代替,下面则是翻译后的数字和符号,沈莳需要逆向运算后得出那个被省略的数字。 到了第四张,就更操蛋了。 因为它没有翻译,只有单纯的圣书体算式,沈莳得自己将前三张的字符代入进去,再算出结果——但凡前面要是有哪道式子算错的,到这一张就别想了,直接在翻译时就会出错,自然也得不到正确的密码数字。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平心静气,冷静思考。 虽然他不觉得那个机关盒能难住吴景澜,但他若是尽快解出谜题,总归是多个保险。 沈莳解题的速度很快。 他虽然是个学编剧的文科生,但怎么着也是实打实经历过高考□□,凭自己的成绩考上一流大学的天之骄子,解几道初中程度的代数题根本不在话下。 然而就在他刚刚解开第一张卡片,记下一个数字7的时候,就听到管家高呼一声: “干得漂亮!” 第253章 6.杀人不难-44 沈莳、暮山紫和芙萝拉都被管家这一嗓子惊动, 一同转头去看。 他们看到吴景澜竟然已经拆开了机关盒,揣着写了密码的小纸条直奔保险箱而去。 ——这才刚刚过了四十秒! 这速度,恐怕是连节目组都没有预料到的。 “很好, 现在Lan已经领先一步了!” 管家拍着手大声催促:“剩下三位侦探,加油!速度!速度!” 事实上, 在玩需要集中精神思考的游戏时, 越催反而越容易有反效果。 连沈莳这般集中力很强的玩家都觉得原本捋得一清二楚的思路瞬间被打乱,就更别提他旁边的芙萝拉了。 芙萝拉本来就连普通的立方体魔方都没怎么玩过,巴比伦塔魔方这种玉米状的她更是见都没见过,一拿在手里完全懵了圈, 到现在连“玉米粒”的移动方式都还没摸清楚呢。 她乍然听到有人已经解开了这一个关卡,惊讶和难以置信至于, 几乎就想直接原地放弃了。 沈莳只瞥了芙萝拉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理状态,不再把警花小姐当成是个威胁。 他又朝暮山紫的方向飞快地看了一眼。 暮山紫的汉诺塔玩得不错, 虽然速度不很快, 但每一步都稳扎稳打, 看进度约莫已经移动了三分之一, 估计两分钟左右就能完事儿了。 沈莳觉得自己可能要落后了,连忙收敛心神,集中思考手里的计算题。 很快的,沈莳就解开了第二张卡片。 就在他第三张卡片也快要算出来的时候, 忽然听到邻桌传来女佣冷冷淡淡的礼貌嗓音:“很遗憾, Chan先生,你犯规了, 请重新再来一遍。” 接着便是稀里哗啦整理圈圈的声音。 沈莳极快地瞅了一眼。 原本解汉诺塔解得很稳的暮山紫不知是不是一时算错了步数,竟然犯了规, 让旁观的女佣收了圈圈,一切从头开始。 ——机会! 沈莳一边在草稿纸上填上刚刚算出来的第三个数字,一边拿起第四张解谜卡,埋头继续解算式。 —————— 9月27日,星期日,早上九点三十分。 吴景澜连续突破了三个关卡,终于打开了位于二楼小书房的保险箱。 毫无疑问,他是速度最快的一个,且快得超乎节目组预期。 保险箱里放了一张纸片,上面有一行字: 【西侧塔四楼藏书室:2914】。 显然就是他现在无法打开的那个红色按钮的密码了。 吴景澜将密码纸条折好攒进口袋。 “请让我带你前往西侧塔四楼。” 打扮成女佣的工作人员又神出鬼没冒出来,对吴景澜说道:“Lan先生,请随我来。” 吴景澜点了点头,跟女佣离开了书房。 他刚刚下到一楼,便看到沈莳迎面走来。 沈莳是循着第二关的线索往二楼书房走的,他瞧见吴景澜,先是一愣,随后意识到什么一般猛然睁大双眼,“你已经全部解开了?” 吴景澜点了点头。 “厉害!” 沈莳惊喜地笑了起来,“是藏书室的密码吗?” 吴景澜回答:“是的。” 沈莳顿时更高兴了。 他催促道:“你快去吧!” 说着便侧过身去,好让自家发小通过。 吴景澜却在这时拉住了沈莳的胳膊,“等等。”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写着密码的纸,“密码在这里。” 吴景澜郑重地问:“你要吗?” 旁观的摄影组都露出了惊诧之色。 现场助理想要上前阻止吴景澜,告诉他这是不合规矩的,却被导演抬手制止了。 是的,按照他们先前设计的规则,在决赛环节,玩家只能独立解谜,速度最快的那个才能得到这一关的关键线索。 然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变故实在太戏剧性了。 这难道不正是极罕见的真人秀里出真爱的经典一幕吗? 要是把这一段剪进正片里,肯定能操一番话题度,到时候讨论也好、争议也好,全都算是他们这真人秀的流量,实在再精彩不过了。 更何况他们先前默认参赛者都知道这个规矩,确实没在挑战赛开始前清晰明了地向他们解释过这一条,所以严格来说,吴景澜现在的做法是够不上犯规的。 导演心里乐得开花,招呼摄影机把尽头怼过去,务必要拍到两人的面部特写,然后津津有味地等着沈莳的回应。 果然,沈莳蹙起了眉,“我不要。” 吴景澜抿了抿唇,不说话,但手还是握住沈莳的胳膊。 “我们说好了的,不是吗?” 沈莳似乎看出了他在纠结什么,“不要担心我。” 他说着旁人听不懂的隐秘暗示:“我只要你好好的。” 吴景澜:“……” 两人四目相对,目光交缠,是只有他们才能明白的纠结难解。 “好。” 最后还是吴景澜点了头。 他收回密码纸,唇角勾起一个淡而柔和的弧度,“那我去‘破案’了。” “好。” 沈莳抓住吴景澜的衣领,将人拉低一点,在他的唇角啄了一口,然后才放开手,目送他随女佣下了楼。 旁观的摄影组看得心潮澎湃,一颗八卦之心熊熊燃烧,只恨不得现在就是单人采访时间,好仔细询问两人此时此刻的心路历程,顺便再曝光一下他们到底是怎么谈成真爱的。 可惜拍摄流程仍要继续,尤其是接下来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关键剧情。 于是摄影组兵分两路,大多数的摄像机跟吴景澜去了,只留下一台摄影机和两个工作人员继续跟拍沈莳。 五分钟后,吴景澜第二次来到西侧塔四楼,站在了藏书室的房门前。 同时,城堡内响起了挑战赛结束的铃声。 吴景澜先试着在门口的密码锁上输入“2914”这四个数字,门锁传来提示音: 【开门密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吴景澜:“……” 他打开了门锁下方的黑色遮盖,露出了那个红色的按钮。 然后他在红色按钮旁的小键盘上重新输入了“2914”这四个数字,再度按下了红色按钮。 下一秒,一个尖利的提示音响起: 【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即将启动,请确认现场人员已撤离,请确认现场人员已撤离!】 ——原来如此。 最后一点疑问解开,吴景澜完全明白了。 —————— 早上十一点整,沈莳、吴景澜、暮山紫和芙萝拉集中在起居室。 他们要赶在午餐前将跟嫌疑人见面的一幕拍完。 这一次管家领进来的人一共有六个,两两一组,分别是三位男侍应生,以及站在他们旁边的一个举着托盘的美丽女佣。 “如诸位侦探所见,这一次我们有三名犯罪嫌疑人。” 管家在三名男侍应生前缓缓走过,向几位侦探解释道: “泰森坠楼的时候,我们在西塔楼中抓到了他们,并且行驶‘私刑’,当场搜了他们的身。” 他顿了顿: “托盘里放着的就是我们分别从他们身上搜出的随身物品……” 管家环视众人,“我想,它们应该对你们正确判断凶手有些帮助,对吗?” 解释完毕以后,十分钟的倒计时就开始了。 管家翻转金色沙漏,随即退开,将地方让给四位参赛者。 沈莳虽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让吴景澜夺冠,但身为真人剧本杀世界的侦探,遇到疑案不找出真凶就浑身不舒服——即便为了不妨碍吴景澜,他最后或许得看破不说破,但最起码得先看破不是? 于是他凑上前去,很认真地开始检视这三个嫌疑人。 这三个侍应生都长得很周正,穿着他们这几日看惯了的制服和围裙,即便被当成嫌疑人依然面带笑容,还是那种标准的露出八颗牙齿的营业用微笑。 1号嫌疑人是个英俊的印第安裔青年,只是不知为何有点邋遢,胸口蹭了一小块美乃滋。而且他的左侧额角似乎受了伤,贴了一块方形的纱布。 他旁边的侍女端着的托盘里放了三样物品:一条卷起的长长的晾衣绳,一盒抽了一半的香烟,以及一个便利店随处可见的便宜打火机。 2号嫌疑人正是上一回投凶见过的金发甜心,只是这次他的左臂被一块三角巾吊在脖子上,也不知是脱臼了还是怎么了,反正是受了伤的意思。 至于他的随身物品,则是一把锋利的万用折叠刀,一方折叠得很整齐的暗灰色方格子的手帕,以及两个红色盖子的药瓶。 沈莳拿起药瓶,仔细研究了一番。 这两瓶药,一瓶是抗焦虑的,一瓶是镇静安眠的,都是吃多了能让人昏迷甚至死亡的处方药,最明显也最危险的并发症是呼吸抑制,且规格皆是每瓶五十片,但现在两个瓶子都空了。 3号嫌疑人是个有着铂金色头发的高挑青年,只是他刚才进门时沈莳就注意到了,他是拖着右脚走路的。沈莳请他撩起右侧裤脚一看,果然脚踝处缠了一圈绷带。 他的物品同样是三样:薄荷味的口香糖、清口喷雾,还有一块配着梳子的小化妆镜,给人一种他很注重形象的感觉。 沈莳:“……” 不愧是决赛局,这推凶还是有点儿难度的,需要认真盘一盘案情的思路。 第254章 6.杀人不难-45 为了防止参赛者私下讨论, 节目组将他们带到不同的地方进过午餐,又送回各自的房间。 从下午两点开始,沈莳等人将逐个进入解密室, 陈述他们对此案的推理,并指出谁是真凶。 沈莳是第一个被请去解密室的。 他之后是芙萝拉, 接着是暮山紫, 最后轮到吴景澜。 四点二十分,吴景澜走进解密室。 房间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镶嵌在墙上的鱼眼镜头,以及在镜头后观察他们表现的节目组。 吴景澜来到镜头前。 “我认为, 泰森的死因是窒息。” 与沈莳一样,吴景澜也喜欢在陈述观点时先抛出结论。 “凶手以侍应生的身份将泰森带到藏书室, 打开门让他进去,然后关上了房门。” 吴景澜说道: “根据藏书室门禁的记录,第一次的开门是今天早上七点, 也是凶手将泰森骗进藏书室, 并将门锁上的时间。” 他顿了顿。 “泰森被独自关在藏书室之后, 凶手启动了藏书室的灭火装置, 大量的二氧化碳迅速喷出。泰森在低氧状态下很快感到了呼吸困难,于是用尽所有方法,试图踹开房门或是打破通往阳台的窗户。” 吴景澜在调查藏书室时所感受到的“不协调”,正是由此而来。 书房里虽然乱套了, 但碎裂的椅子、砸坏的雕像等物都集中在房门与窗户处, 几乎找不到人与人对抗的痕迹,反而更像是有人用尽所有办法试图闯出一条生路。 另外, 现在想来,门边的胶条作用也不是减震或者隔音, 反而是为了保证房间的气密性,让“窒息”这个死因看起来更靠谱。 “可惜泰森既没法破门而出,也打不破阳台的窗玻璃,于是一段时间后,他死于二氧化碳引起的窒息。” 密封空间里的氧气含量飞速降低,但又不至于立刻致人于死地,若是此案真实发生的话,想必泰森的死亡过程会极其痛苦。 他脖子上的抓痕、指甲里的皮屑和血迹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并不是他与凶手打斗时留下的反抗伤。 终于,漫长的呼吸困难之后,泰森倒下了。 他摔倒时撞到了靠墙的一排书架,并本能地试图抓住些什么,双手在胡乱划拉的时候碰倒了最下面两排的书籍,还撕下了一片书页,牢牢攒在手里。 所以沈莳和暮山紫在泰森手中找到的《社会经济学》残页并非什么死前留言,只是拳击手在濒死时无意识抓住的毫无意义的“稻草”而已。 “确定泰森已经死了以后,凶手打开房门,放出二氧化碳,然后进入藏书室,开始进行下一步处理。” 吴景澜接着说了下去: “他打开通往阳台的玻璃门,将泰森的尸体拖到阳台处,并用床单做了一个特殊的布置。” 吴景澜在房间外的小推车里发现了两条床单,皆是适用于双人床的两米半的大床单,两条床单拼接起来,足以轻松跨越间隔一米半的两处阳台。 事实上,凶手完全可以提前布置好这个机关。 他只需要在藏书室与隔壁的空房间的阳台用一圈床单连接好,然后再把泰森骗进房间,打开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将泰森活活闷死在房中,再将他的尸体拖到阳台,将床单形成的“圈套”穿过泰森的皮带,最后将尸体越过栏杆抛下去就完事了。 泰森会被自己的腰带 “挂”在床单上,像一截吊在绳子上的腊肠一样,高高地悬在西塔楼四楼藏书室的阳台外。 关于床单布置的坠楼陷阱,节目组其实给了他们足够的提示。 道具师特地在藏书室和空房间的阳台栏杆上黏上“铁锈”,又让吴景澜在床单与坠楼现场皆发现铁锈的存在,便是为了令他们推理出泰森坠楼的真相。 “在七点十五分到七点二十五分的这十分钟里,凶手处理好泰森的遗体,然后关好阳台门,然后离开了藏书室。” 他顿了顿,“接着他只需要呆在隔壁的空房间里,等我们经过时,设法解开床单,让泰森的遗体从高空坠落就行了。” 说道这里,吴景澜抿了抿唇,微微一笑: “可惜在这一步时,凶手遇到了一点麻烦。” 稍长一些的停顿后,吴景澜继续说了下去: “或许是凶手将床单系得太紧了,匆忙间,他无法解开绳结,手边又没有剪刀一类的利器,只能用打火机去烧——我在其中一条床单上发现的焦痕就是这么来的。” “最后,凶手迅速将两条床单折好,走出空房,把床单放进小推车里,谋杀计划就完成了。”、 节目组之所以把凶手设定成身材高大、长相周正的男服务生,想必是为了让案件设定更合理。 首先,足够高大强壮才能搬得动泰森的尸体,才有足够的力气将他的尸体越过围栏抛下去。 其次,既然是服务生,能够迅速折好两条床单,并准确归置到小推车里就显得很正常了。 不得不说,编剧在琢磨剧本时,还是颇费了点心思的。 “我认为,杀死泰森的凶手是3号嫌疑人。” 吴景澜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排除2号嫌疑人,因为他带了万用刀——解不开死结时可以直接割开床单,根本不需要用火烧的。” 他顿了顿。 “另外,虽然带了火机的1号嫌疑人与本案的特征完全吻合,但是……” 吴景澜在这里停了停,略组织了一下语言,才接着说道: “我试着从凶手的角度考虑,觉得凶手的犯罪手法未免过于迂回了。” 在吴景澜看来,藏书室与隔壁的空房间的阳台间隔只有一米半,且处在同一平面,一个成年男子应该很轻松就能跳过去。 如此一来,凶手完全可以把自己和泰森的尸体一起反锁在藏书室的阳台上,等到适当的时机直接丢下去,再一跃跳到对面空房间的阳台,再逃之夭夭。 这难道不比用床单把人挂在外头更简单更方便百倍,且更不容易留下痕迹吗? “凶手之所以不能采用更简单的方法,一定是有理由的。” 吴景澜说道: “理由就是他的脚受伤了,即便是一米半的距离,他也无法跳过去。” 吴景澜笑了笑, “另外,我之所以断定3号嫌疑人是凶手,不仅因为他的脚受伤了,而且还因为他实际上是个老烟枪。” 口香糖、清口喷雾都是抽烟的服务业人员为了掩饰口中异味的常备之物。 而且吴景澜还注意到,节目组的特效化妆师特地给3号嫌疑人的牙齿上了一层淡黄的颜料,并让他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二节 皮肤比其他地方黄了整整一个色号。 “我想3号嫌疑人在行凶后就将随身携带的香烟和打火机藏到了西塔楼的某处。” 吴景澜轻轻摇摇头,“可惜,他的牙齿和手指仍然出卖了他。” 至于说什么晾衣绳、安眠药、手帕等等能让人联想到窒息或是悬空陷阱的物件,不过全都是节目组布下的试图扰乱侦探推理的迷魂阵罢了。 到此,吴景澜的推理结束了。 —————— 9月27日,星期日,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沈莳、吴景澜、暮山紫和芙萝拉最后一次拍晚宴场景。 节目组是当然要整点儿活的。 今日他们将餐厅的灯全都关掉了,只点上几根蜡烛,还将已经“死”掉的参赛选手们一一请回,让他们也加入了晚宴。 只是与穿着正装的沈莳等人不同,雪丽、黛丝、保罗、安东尼、福灵和泰森此时都化了死亡妆,装成他们“遇害”时的模样,简直像是亡灵复活了一般。 这阴气森森的一顿谁也没吃好。 大家虽面色不显,实际心里都对谁是最终赢家感到万分好奇,只恨不能跳过这一顿,直接公布结果。 半个小时之后,晚餐结束,女佣们撤走餐盘,换上咖啡和红茶。 管家来到餐桌旁,一番公式化的开场白之后,才进入正题。 “看来这最后一案确实很有些难度,四名侦探之中,只有一人正确指出了真凶。” 他诡谲一笑,“而这个人,就是我们的胜利者,三十万奖金的所有人!” 管家满意地看到参赛者们都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才接着说道: “不过在公开他或者她的身份之前,我们还是先来看看案情的真相吧!” 随后,管家展开纸卷,用他那抑扬顿挫的歌剧腔一字一句朗读案情的真相。 沈莳支着脑袋听完了推理。 果然不出他所料,凶手果然是3号嫌疑人,且他除了不知道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的存在之外,推理过程大致还算对头。 不过为了确保吴景澜获胜,他故意在指认凶手时犯了错。 沈莳将目光转向暮山紫。 暮山紫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视线,正专心地盯着管家。 沈莳对自家吴哥可是很有信心的。 在拿到额外提示的情况下,就凭吴景澜的智商,根本不可能搞错凶手。 ——这么看来……暮山紫也选错了。 这时,管家终于念完了案情。 “现在,是时候宣布我们的最终赢家了!” 他提高声音,热情地挥舞胳膊。 “Lan!恭喜你!你赢得了这一场比赛!” 所有人——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全都站了起来,欢呼拍手,祝贺吴景澜获得了冠军。 热闹中,沈莳听到了脑海中传来的系统提示音。 【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即将在三十秒后返回〖愚者之都〗。】 他抬头看向吴景澜。 很显然,吴景澜大约也收到了类似的提示。 两人目光相触。 沈莳看到吴景澜的嘴唇动了动。 看嘴型,他似乎是在说: ——稍后见。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副本搞定!下一更回城啦~ 这次没有结算呢,还有大家想看的真人秀播出过的观众观影体因为放在正文里感觉有点奇怪,先欠着,番外补~ 第255章 6.1.愚者之都-01 愚者之都, 7月20日,上午十点整。 沈莳睁开眼睛,便回到了熟悉的房间里。 因为《杀人不难》并不是真正的剧本杀副本, 只是一个独立的奖励关卡,所以结果只有赢得比赛拿到积分和没获胜一无所获两种结果, 也就犯不上再花时间进行结算了。 但沈莳现在根本不在乎这个。 “小兰!” 他叫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 与吴景澜有着同样相貌, 只是瞳孔颜色很浅的人工智能小兰随即出现在自己的主人面前。 【请问有什么吩咐?】 他微微低头,躬身行了一礼,平淡而礼貌地说道。 沈莳不说话,只是盯着小兰看。 小兰回视他, 表情专注,姿态平和, 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 沈莳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心中又隐隐有些失落。。 小兰的反应完全就是一个人工智能应该有的模样,说明他家吴哥已经不在AI里面了。 那么拿到整整十万积分的吴景澜到底是重新变回一个普通的剧本杀玩家, 还是干脆已经用这个分数脱离了这个世界, 沈莳心里压根儿没有底。 于是他打开控制面板, 点开【造梦设计师】APP, 消耗三百积分搜索吴景澜的名字。 很快,搜索结果弹了出来。 然而,当他试图点开对方的基本资料时,屏幕只弹出了一行字: 【当前玩家处于特殊状态, 您无权查阅对方资料。】 沈莳:“……” ——这忒么不是跟之前一样, 什么变化都没有吗!? 他猛然回头,死死盯住小兰。 他的人工智能只是微微垂下视线, 恭敬而平静地站在旁边,似对沈莳的目光毫无所感。 沈莳伸手, 一把捏住小兰的下巴,让他抬起头,与自己四目相对。 他狠狠地、狠狠地瞪着自己的人工智能。 一人一AI就这样无声地对峙了许久。 终于,有那么一瞬间,沈莳看到小兰的眼神微微飘忽了一下。 沈莳:“!!” ——原来那句“稍后见”是这个意思!!! ——果然真是“稍后”啊!! ——这也太过“稍后”了吧!! 要不是不知吴景澜究竟发生了什么,冲动行事可能会给对方带来麻烦,沈莳是真的很想抓住小兰的衣领子用力摇晃大喊一句你这个骗子! 沈莳瞪着小兰,两指加力,使劲儿捏住他的下巴,咬牙切齿,“所以现在还不是时候,对吗?” 他故意把话说得含糊,这样小兰应对起来也比较容易。 【您说得对。】 果然,小兰再度垂下目光,乖乖巧巧地回答: 【若某玩家处于特殊状态,就无法立刻查阅对方的资料。】 这句纯属废话,但沈莳听懂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放开了捏住小兰下巴的手指。 “不过我猜吴哥会没事的,对吗?” 沈莳实在还是不放心,又向本人确认了一遍。 小兰礼貌而公式化地回答: 【我认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该玩家处于不利状态。】 沈莳悬着的心才再次落回了原处。 —————— 总之,虽然沈莳不知吴景澜为何在得到十万积分以后,仍要以小兰的身份留在这里,不过清楚知道恋人就呆在自己身边总是一件令人安心的事情。 沈莳暂且放下这件事,先洗漱干净,吃了一顿饱饭,又把小兰当抱枕搂着美美睡了一觉。 等他醒来时,已是7月19日的晚上八点半了。 【主人,在您休息时,玩家暮山紫给您发来了一条短信。】 沈莳点开短信一看,原来是暮山紫约他今天晚上十点在酒吧“Gemini”见上一面。 他自然没有不去的道理。 十点半,沈莳带着小兰准时到达Gemini。 暮山紫就坐在老位置上,听到门铃响便抬起头,朝他招了招手。 沈莳坐到了暮山紫对面,小兰则和从前一样站到了稍远处。 只是暮山紫这次却回头多看了小兰几眼。 “原来如此。” 他转头看向沈莳,“那位Lan,跟你是旧识,对吧?你们……是情人?” 说着,暮山紫朝小兰一指,“你的AI就是按照你那位的脸捏的?” “你猜对了。” 沈莳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哼笑,故意用不突兀,但足以让小兰也听到的音量回答: “谁让Lan那家伙现在不在我身边,不就只能捏个替身了。” 暮山紫不知沈莳和吴景澜之间的那微妙的纠结。 就在他愚者之都这些时日的观察看来,一些积分足够多的高阶玩家给AI捏脸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捏成自己的理想型,但也有一小部分会将之捏成亲近之人的模样,放在身边随时当个念想。 只不过沈莳的恋人居然也同在这个真人剧本杀世界里,这点倒是让暮山紫颇感意外,更别说Lan的实力看起来还强得很了。 “你那位……Lan。” 暮山紫组织了一下措辞,“他现在积分够了,是打算兑换‘现世入场券’,然后挑战地狱级难度的副本了?” “唔。” 沈莳含糊地应了一声,“应该是吧。” 他总不能说他家那位现在就站在旁边听他们说着话,并且连沈莳本人也不知道吴景澜是怎么计划的。 “可惜。” 暮山紫轻轻摇了摇头,“我记得你应该还不能挑战‘地狱’级难度吧?否则你就可以用【造梦设计师】跟他进同一个副本了。” 他那被系统修改过的苍老嗓音带了一丝丝笑意,“不然就你俩的默契程度,应该很有优势。” 沈莳点了点头。 “是啊,我的积分还差远了,困难级的连胜场数也不够。” 他一摊手,“而且我现在还没有挑战地狱级副本的信心。” “我也一样。” 暮山紫在瘦男的面具后笑了笑,“现在看来,我还是跟Lan那种顶尖玩家有些差距的。” 沈莳:“……” “其实,在《杀人不难》里那会儿,我确实很想要那十万积分。” 暮山紫倒是承认得十分坦然,“可惜我确实技不如人。” 沈莳:“……” 其实事后他回想最后那场挑战赛,暮山紫在汉诺塔犯错的一幕,他曾经怀疑过对方是不是故意放水好让吴景澜轻松取胜的。 可是仔细想想,暮山紫没有一丝半点儿如此为之的理由。 他们说好了公平竞争,而且事实上,三人在最后一局确实坦诚以待,没有丝毫欺诈。 实际上,在前期线索均等的情况下,能拉开距离的也就只有挑战赛而已——谁赢了,谁就最可能拿到真人秀的冠军。 沈莳认为暮山紫根本没有不去全力一争的道理。 暮山紫已经连续三次在困难级副本世界里投出真凶,达成了“现世入场券”的使用条件,只要他拿到十万积分,立刻就可以尝试挑战地狱级难度的副本了。 即便暮山紫觉得自己能力尚不足,不打算立刻兑换“现世入场券”,大笔积分留在手上总是非常有用的。 如此看来,暮山紫确实是当真因一时焦急才放错了圈圈,且在投凶时选错了真凶。 不过不管如何,《杀人不难》已经结束了,十万积分的归属已成定局,沈莳决定略过此事不提。 “对了,接下来你有什么安排?” 沈莳问暮山紫:“应该是继续挑战困难级的副本吧?” 暮山紫点了点头,“毕竟我还需要多攒点积分。” 沈莳笑了起来: “这么看来,我们都要加油,说不准以后还能合作呢。” “好说。” 暮山紫笑答,抬手跟沈莳击了一掌。 两人招来酒吧的适应生,暮山紫点了杯长岛冰茶,沈莳则很有自知之明的要了一杯不含任何酒精的鲜榨综合果汁。 饮品送到,沈莳和暮山紫碰了杯。 然后两人就像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一样聊起了自己在上一个剧本杀世界里的见闻,又就自己碰到的诡计套路展开了讨论。 他们一直聊到凌晨三点,才决定各自回住处休息。 —————— 沈莳和暮山紫虽然已是关系很好且互相信任的朋友了,但两人暂时都不打算使用【造梦设计师】一起下副本了。 首先,只要用想的就知道,能安排两个侦探的副本肯定是很稀少的。 其次,有太过能干的同伴陪伴在身边,其实并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水平。 沈莳并不想一直留在这个真人剧本杀世界里,他还指着回到现实之中,和他家吴哥好好地在一起呢。 他想,暮山紫大概也一样,有强烈的一定要回到现实去的理由。 所以在他们各自攒到足够的积分前,在不同的副本里磨砺推理能力,见识各种各样的阴谋诡计,才是最恰当的选择。 至于说若当真时机成熟——比如他们在差不多的时间攒齐积分,会不会再有合力破案的机会,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鉴于《杀人不难》只是奖励关卡,不计算在副本里,所以沈莳在愚者之都的停留日期还得从上一回算起。 沈莳完成上一个剧本杀《诡影唐花》,回到愚者之都的时间是7月15日的上午九点,这就意味着他最迟必须在7月29日早上九点前去往下一个副本。 第256章 6.1.愚者之都-02 虽然时间还很充裕, 但沈莳一向喜欢让自己更有余裕。 不管究竟什么时候前往下一个世界,提前抽选好副本总是必要的。这样就算他抽到了不熟悉的领域,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愚者之都, 7月20日,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沈莳点开了辅助系统的剧本杀抽选界面。 在抽先前, 沈莳有犹豫过要不要再使用一次【造梦设计师】, 将不知为何还要继续当个人工智能的吴景澜拉进他的下一个剧本杀世界。 但犹豫了一晚上之后,他还是放弃了。 首先,沈莳现在已经知道小兰就是他家吴哥了,那么吴景澜是以人工智能的形式陪在自己身边, 还是以NPC的样子参与剧本杀,对沈莳来说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某种意义上讲, 说不定前者还会更自由一点。 其次,使用【造梦设计师】把吴景澜拉进副本,可是很花钱的。整整6000积分呢, 他现在还是一个辛苦攒钱想换“现世入场券”的穷光蛋, 花钱不得不节省一点。 “来了, 我的第六次真人剧本杀。” 沈莳盯着抽选界面, 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了。 他转头对自家人工智能笑了笑:“我的要求仍然只有一个,千万别是灵异类副本就行。” 小兰瞅了他一眼,目光远比一个人工智能应有的灵动得多。 要不是他现在还是个AI,吴景澜是真的很想说你难道不知道别随便立flag吗?万一被你一语成谶了, 就等着再特训一周恐怖游戏吧。 沈莳先选定了下一个剧本杀世界的难度, 困难级。 这将是他的第三个困难级副本。 如果这次他也能正确投出真凶的话,便算是突破了这一难度, 同时也到达挑战地狱级副本的基本条件了。 “好了 。”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诸天神佛保佑, 我要抽了!” 说着,他按下了“开始抽选”按钮。 按下按钮的瞬间,4D立体黑洞便在他的眼前猝然展开。 吞噬一切光源的巨大黑暗仿佛要将沈莳连同这间起居室的一切全都包裹进去,无论看多少次都是如此摄人心魄,令人战栗,却又无法移开视线。 沈莳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随后,黑洞徐徐转动,像翻搅星辰的漩涡。 三十秒后,漆黑的螺旋徐徐收敛,新的副本弹了出来。 沈莳首先看到的是一个黑体加粗的四字标题: ——《狼人狩猎》。 他松了一口气。 不管如何,光看这个标题里的标志性名称——“狼人”,就肯定不是灵异本了。 虽然都是超自然生物,但在沈莳的认知里,无形的鬼怪和欧洲神话里有具体形状、可以被目击、可以被触摸的怪物是截然不同的体系。 何况这“狼人”还真不一定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狼人了,或许指不定是狼人杀一类的游戏呢! 沈莳一边想着,一边扫过标题下方的封面图。 黑夜中,一轮鲜红满月高挂苍穹。 红月下方站了九个人,六名男性,三名女性,皆穿得像要参加万圣节的COSPLAY专场,直接拉去《冰与○之歌》的片场都半点不觉违和。 沈莳目光一扫,便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 画面中的他有着和他现在一样的长相,只是头发留长了许多。 虽同是长发打扮,在《诡影唐花》时,他是潇洒的古风剑客,这次却多少带了些异域风情,一头弧度明显的大波浪卷从肩头一直披散到腰际,配合一身黑色的长袍,看起来像是个混血的巫师。 然而他猜错了。 因为人物介绍里告诉他,他的身份不是巫师,而是一个年轻有为的炼金术师。 至于剩下的几人,沈莳凭自己看奇幻剧的经验猜测,这些人的职业大约是战士、法师、巫师等等,还有些人一看长相和肤色就是某种特殊族裔,比如头上长犄角的半兽人族,和皮肤颜色过于冷白的尖耳朵美女等等。 【很显然,当传说变成现实,并非只有好事。怪物现身,而你毫无还手之力时,你又该当如何?】 “好吧,这肯定是西幻本没跑了。” 沈莳一边嘟哝着,一边划拉屏幕,仔细查看剧本杀的简介。 【某日,你和你的伙伴来到阶梯秘境,想要寻找隐藏在秘境深处的珍贵材料。 然而你们不知道的是,这个世外桃源一般充满神秘与未知的世界,恰恰隐藏了某种极其恐怖的怪物——狼人。 原本你们都以为,狼人只是传说。 可当你们一个接一个被利爪撕碎,像家畜般四分五裂,鲜血被饮、皮肉遭啖之后,你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 是的,某个你们难以抵御的怪物,正把你们视为猎物。 你们已从食物链的最顶端跌落,成为了牠的饵饲。 怪物到底是什么? 怪物到底藏在哪里? 哭泣吧、挣扎吧,用尽你们所有的气力。 或许,只有找出真相,才能抓住那一丝幸存的希望。】 沈莳:“……” 看完简介,沈莳是真的很想将这个本子摔到编剧脸上,大骂对方到底有多恨他们这些玩家! ——这忒么叫什么《狼人狩猎》,干脆叫《幸存的某某》得了! 本来沈莳还觉得只要不抽到灵异本就行,结果这个本子分明比灵异本糟糕多了。 光看简介沈莳就能想到,不管所谓的“狼人”到底是什么,至少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这个剧本杀里存在某种武力值远远凌驾于他们这些正常状态玩家的存在。 不管这武力值属于凶手,又或者是某种连凶手都不能自主驾驭的力量,总之,当这个力量想要杀死某人的时候,他们压根儿无法挣扎。 这忒么就很离谱了。 毕竟玩家在剧本杀世界里遇袭,可是当真会受伤甚至会死亡的。 而在剧本里死了就是真的死了,没有复活甲,也不会回泉水,你这个人的存在会被系统实实在在地抹杀掉。 沈莳简直可以想象抽到这个剧本杀的玩家心里会有多忐忑多惊恐。 比起找出真凶什么的,玩家肯定会以自保优先,甚至连沈莳这个侦探也要先考虑如何保住自己的小命。 偏偏这忒么还是个困难级别的副本! 要同时兼顾案情和保命,沈莳觉得这一定很不容易。 —————— “总之,先看看‘预言’怎么说吧。” 经历了五个世界之后,沈莳已经很习惯于从【知天命】APP里汲取应对下一个剧本杀的灵感了。 他切回桌面,点开【知天命】,然后花了300积分点选了一次“高级占卜”。 屏幕上,立体效果的八卦徐徐转动,结果相继跳出。 只是这一回,与其说是四个单词,不如说是四组词汇。 ——【massacre】; ——【potion】; ——【physical traits】; ——【cognitive errors】。 沈莳:“……” 他本来觉得自己的英文还算是挺不错的,但这次的占卜结果实在有点冷僻,他需要一点儿理解时间。 未免自己因为记不太清单词而出现理解偏差,沈莳还特地在应用商场里搜了搜,花了100积分下了个【我爱记单词】,逐一确定了每一个词组的所有意思。 “Massacre”,杀戮、屠杀。 这倒是很好理解的。 毕竟剧本简介里就很坦然很直接地告诉他,他们会遭遇到某种能轻松将他们撕碎的强大力量,被杀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而“potion”,沈莳眼熟这个单词是因为《哈利○特》。 毕竟教魔药学(Potions)的斯○普教授可是贯穿整整七本书的重要剧情人物。 只不过这个魔药是单数,沈莳觉得,它可能特指某种在剧本杀里有着重要地位的药水。 接下来是“physical traits”。 这个词组特指身体、体貌的特征,同时也是法医学和鉴证学术语。 在还没实际进入《狼人狩猎》前,沈莳凭字面意思猜测,也只能认为那所谓的“狼人”或许具有某种特殊的外貌特征了。 ——如果是肉眼能辨的特征就好了。 沈莳心想。 这样只要想办法让嫌疑人脱光衣服检查一下,就能知道谁是他们要找的狼人了。 当然,理想很丰满,但也只能想想而已。 沈莳是经历过两次困难级副本的人了,对其难度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完全不认为自己能只凭查体就找到凶手。 至于最后一个词组,“cognitive errors”,认知错误,看起来就更玄妙了。 它是指特定某个人的认知错误,还是指群体的认知错误,而这错误是针对一件事情,还是泛指好几件事情,在亲身经历剧情以前,沈莳暂时无从判断。 “唉,好难啊!” 沈莳看完【知天命】的占卜结果,往后一仰,后脑枕到了小兰的大腿上。 真人剧本杀世界的AI仿生度极高,小兰的大腿紧实又不失柔软,当膝枕高度正好,十分舒服。 【您打算怎么办呢?】 吴景澜替他梳理着耷拉到眼皮上的刘海。 “总之,不管如何,先做点安全保障总是没错的。” 沈莳回答: “‘怕了吗’APP里还有很多功能,这次搞不好得全都准备上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进新副本! 【剧本七】狼人狩猎 第257章 7.狼人狩猎-01 沈莳没有在愚者之都里逗留太久。 7月23日, 早上九点整,他准时前往下一个真人剧本杀世界,《狼人狩猎》。 再睁开眼时, 沈莳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且满脑子里都是刚刚被系统硬塞进去的“前置剧情”。 在这里, 沈莳是一个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来的炼金术师, 名叫“沈时”。 然而这个名字的标准发音在西幻世界里实在太为难本地土著了,且因为他使用炼金术时整出的动静很大,尤其擅长各种爆破装置,于是大家平常都更习惯于叫他的昵称, “耀光”。 五年前,从东方漂洋过海来到这片大陆的沈莳为了讨生活, 加入了本地一个刚刚建立的佣兵团,一干就干到了现在。 而现在,他正和他的佣兵团队友们一起, 站在魔法师协会的贤者之塔第三十七层的接待室里, 与一名穿着蓝色制服长裙的中年魔法师进行交涉。 “龙翼佣兵团的五名成员, 团长阿凯, 团员绿藤、犀角、小飞……” 蓝裙魔法师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块印有魔法纹章的小牌子分发给他叫到名字的成员。 “还有耀光……” 她将牌子递给沈莳,“好的,人都对上号了。” 蓝裙魔法师笑道: “现在, 请容许我再次阐述前往‘三相阶梯’的注意事项。” 随后, 魔法师便絮絮叨叨说了起来。 沈莳一边听,一边与他脑海中的“前情”结合理解。 就跟修真世界必有一大堆奇形怪状的秘境一样, 在这片剑与魔法的世界,也有一些特殊的小世界或是异空间。 而这个名叫“三相阶梯”的地方, 就是一个由贤者之塔发掘、开发并经营的异空间。 这个异空间不大,但构造非常特殊。 它由三个独立层级构成,每一个层级面积大约五百平方千米。 三个层级彼此平行,一道高耸入云的山峦直直穿过三个平行层级的正中央,像烤肉的签子一样将它们连接在一起。 因为连接三个世界的山峦四面都是峭壁,加上还有空间规则自带的一定高度以上的飞行魔法限制,除非你是属岩羊的,不然想靠攀岩从A层级移动到B层级,几乎是难以达成的任务。 所以进入“三相阶梯”的冒险者,只能通过一种方法进行层级间的移动: 每日凌晨的零点到三点,一条魔法阶梯会出现在那直通云霄的山峦之上,只要手持贤者之塔交给他们的铭牌,就能乘坐魔法阶梯,在三个层级间移动。 然而即便是在时限内使用魔法阶梯移动,冒险者们也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 因为每一个层级都有自己特有的瘴气,若不服用特定的解药,十分钟内就会窒息而亡。 贤者之塔研发出来的避瘴药属于独门秘方,极其珍贵,故而他们只会吝啬的提供给即将进入“三相阶梯”的冒险者每层一颗药丸,外加一颗万用药。 每一颗避瘴药的药效是二十四小时,而万用药则只能维持两个小时。 换而言之,冒险者们只能在每一层级停留不超过一天的时间,连带应急的万用药,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六小时而已。 “龙翼佣兵团的诸位,请一定要记住了。” 说到如何使用避瘴药的时候,蓝衣的魔法师还特地将药丸从锦袋里倒出来,放在手心,亮给沈莳等人看。 “你们瞧好了,这里是四种颜色的避瘴药,上层的是灰色药丸、中层的是绿色药丸、下层的是蓝色药丸,还有红色的则是万用药丸,千万别记岔了——要是吃错了,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魔法师口中的“后果严重”,倒不是指吃错了药就会中毒什么的,而是因为一旦进入了“三相阶梯”,除非时限到了,不然是无法离开的。 冒险者们必须在异空间里呆满三天,才能使用魔法阶梯传到位于空间最顶层的浮岛,再在浮岛上呆上两天,最后才能通过浮岛上的魔法阵传送回贤者之塔。 在这整整五天的时间里,他们不仅走不了,更无法和外界联系。 总之,因为冒险者无法自行从异空间中脱离,所以他们需要仔细规划吃药的时间。 若是有人记错了四种药的颜色,不小心吃错了,那么那倒霉蛋就必然会有某一时间段无药可用了。 不过好在,沈莳觉得认错药物颜色的可能性不高。 因为除了红色的万用药之外,其余三个颜色的药丸皆与其层级对应。 “三相阶梯”这个异空间之所以名曰“三相”,是因为每一个层级都有自己的独特属性。 上层是山地,对应灰色的避瘴药。 中层是森林,对应绿色药丸。 底层是湿地,对应蓝色药丸。 即便冒险者实在笨得可以,记不清每一层是什么地形,只要到达时放眼看看四周是什么环境,自然也就知晓这是哪里,该吃什么药了。 至于冒险者们为何要冒着中毒的危险进入这个异空间,自然是因为与风险相比,此地可能获得的收益实在很高。 “三相阶梯”是大陆上赫赫有名的冒险圣地。 因地形特殊、灵气浓郁,常常能孕生出许多外头极其难寻的动植物,且稀有矿物和魔晶储量丰富。 即便冒险者们能停留的时间不长,可若是运气好的话,在那儿呆上一天的收获,往往能抵得上在其他地方辛苦巡弋好几个月了。 更何况,在“三相阶梯”之上,还有一座浮空岛。 浮空岛是一个漂浮在异空间最顶端的小岛,面积不大,大约不到十平方公里。 别看地方不大,却能搜集到许多珍稀的法术材料,比如常温不融的万年寒冰、红月凝结的月华、放进水里也不会熄灭的阴火等等。 总而言之,虽然进了“三相阶梯”就是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状态,但在可能的收益大于风险的时候,总是有许多人愿意冒这个险的。 更何况,这里本来就是个西幻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职业冒险者了。 “三相空间”是魔法师协会的所有物,同时也是他们的珍稀药草培育区,魔兽的养护地和矿藏魔晶矿脉区。 考虑资源再生的问题,“三相空间”严格限制外来者人数。 协会只安排每一季度的第一周少量接待一些冒险者,让他们在“三相空间”里呆上五天——前三天分别在每个层级各呆一日,后两天则去往浮空岛。 在逗留在异空间的时限内,冒险者们可以狩猎、采集、挖矿,磨炼技艺,或者什么也不做单纯只是游玩也可以。 只有一点——生死自负。 无论出了什么差池,是狩猎魔兽却反而被魔兽吃了,还是采集植物在森林里迷了路导致中毒身亡,或者是挖掘魔晶时一脚踩空从山崖上滚下去,甚至同伴因各种原因起了内讧,全赖不到魔法师协会头上,生病、中毒、受伤乃至死亡都需得自己负责。 ——很好,完美的暴风雪山庄杀人事件。 沈莳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吐槽: 不过鉴于他们即将前往的异空间的特殊造型,沈莳觉得,称之为“魔法蛋糕杀人事件”似乎更恰当一点。 虽然魔法协会并不对进入异空间的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但鉴于“三相阶梯”的接待能力十分有限,且在冒险者中十分受欢迎,想要得到一个进入的机会,实在很不容易。 沈莳加入的龙翼佣兵团成员普遍年轻,人数也少,且成立时间不长,与业界闻名遐迩的大兵团自然不能相比。 不过他的团长是个天生的幸运EX,时不时就会在任务中有些奇遇。 大约半年前,他们在山林里迷路,误闯进某处魔兽的巢穴,不止得到了亚龙族的皮和骨头,还救出了一个被魔兽当成储备粮的奄奄一息的小少年。 后来他们才得知,可怜的储备粮是某个公爵家的继承人。 公爵感激他们救了自己的独生子,除了付给他们一大笔报酬之外,在闲聊中听说他们想去“三相阶梯”历练之后,便派领地供养的魔法师与贤者之塔交涉,满足了他们的心愿。 “哦,还有一点,请诸位务必记住。” 蓝裙魔法师继续说道: “现在我们的避瘴药配方还有一些瑕疵……主要是有些材料的药性会互相冲突……” 她顿了顿: “这其中的机制十分复杂,各位只需要简单理解成,一旦你吃下了另一种避瘴药,前面吃的那种便会失效。” 蓝裙魔法师盯着众人,强调了一遍:“你们能理解吗?” 沈莳顿时明白了。 虽然一颗避瘴药能管二十四小时,可一旦冒险者到达另一个层级,吃下另一种药,前面那药物就失效了。 这就意味着,某玩家从A层移动到B层以后,若折返回A层,则需要重新服用一颗A层的专属避瘴药,或者吃万用药。 不过鉴于每个冒险者都只有一颗某层的专属药,且万用药的药效只有两小时,因此蓝裙魔法师其实是在提醒他们,此等折返行为相当于自杀,千万别这么干。 --------------------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想象不出异空间的结构,脑补一根竹签串着三块烤肉就好了(。 另外感谢各位小天使的理解!太爱你们了呜呜呜 烧了三天,今天退烧了,嗓子疼不过没到影响进食的程度,努力码字能更就更,实在太难受我会再上来请假的_(:з」∠)_ 第258章 7.狼人狩猎-02 “好了, 我想规矩诸位都已经听懂了。” 蓝裙魔法师笑着又掏出了五块巴掌大的石板,给沈莳他们的佣兵团一人发了一块,“这是通讯石。它可以让你们在‘三相阶梯’里互相联系。” 她接着解释了这东西的使用方法。 所谓的通讯石, 就相当于西幻世界的手机,或者更准确的说, 像保全人员使用的短波通话机。 反正只要拿着这东西, 沈莳等人就能在特定的时间段里跟在异空间里拿着同款通讯石的所有人说话了。 “只要在说话时按住这个红色按钮,你们的声音就能被其他持有人听到。” 蓝裙魔法师说道: “当然,若只想和某人通话,只要先选择某个特定的编号, 再按住蓝色按钮就行了。” 像所有的短波通话机既可以选择群聊,也可以选择私聊一样, 每个通讯石上面都有一个编号,使用者只需要知道你想私聊的那人的号码,再将罗盘指针一样的魔纹拨选到对应的号码上, 最后按住代表私聊的蓝色按钮就可以了。 沈莳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通讯石, 顶部用这个大陆的文字标注了个数字“2”。 当然, 毕竟在剑与魔法的世界里, 支持异空间全境通讯的大型魔法阵得用魔晶供能,很贵很烧钱。 魔法师协会可不会大方到一天二十四小时让你们随时想说就说,所以每日使用通讯石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 每六个小时,通讯魔法阵会启动一次。 换而言之, 他们能在每日深夜的零点、清晨的六点、中午的十二点和晚上的六点进行通话, 每次最长三十分钟——这已是非常奢侈的待遇了。 确定龙翼佣兵团的五人都理解了通讯石的使用方法之后,蓝裙魔法师又拿出了第三样东西。 “这是‘三相阶梯’的地图。” 蓝裙魔法师说道: “冒险区域和可供休憩的地方, 以及一些简单的临时住处在地图上都有标记。” 她稍稍一顿: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魔法阶梯的黑色入口和白色入口的位置。” 沈莳一边听, 一边在脑中搜寻有关“魔法阶梯”的“前情”。 因为“三相阶梯”的特殊地貌,冒险者们只能通过每天零点到三点出现在悬崖上的魔法旋梯在层级间移动。 贤者之塔设置在异空间里的魔法阶梯一共有两座,像两道彼此不相通的升降梯,分别位于悬崖的正西和正东面,以黑白两色区分——正西的称为黑梯,正东的则是白梯。 冒险者们进入阶梯以后,无需自行行走,因为他们的铭牌会自动弹出魔法阵,他们只需要选择向上还是向下,然后只等着阶梯自己移动,到达相应的层级时再抬脚迈出去就行了。 “如果没有其他疑问的话,各位就可以准备前往‘三相阶梯’了。” 蓝裙魔法师的解释工作完成,就急着打发他们上路了。 “对不起,请稍等!” 佣兵团的团长阿凯连忙抬手示意他还有问题。 蓝裙魔法师露出职业性的微笑:“您请说。” “是这样……” 团长阿凯摸了摸鼻子,“我想知道,我们可以选择第一天进入哪个层级吗?” “很遗憾,因为阁下的佣兵团人数稍有些多,未免住处不够,我们只得对你们这次的行程提前做了些许安排。” 蓝裙魔法师解释,因为“三相阶梯”毕竟是个魔兽横行的异空间,可供人安全休憩的区域十分有限。 依照贤者之塔的规划,冒险者们进入“三相阶梯”以后,最好是每日都平均分部到各个层级去,以免出现住处紧缺引发争抢的窘境。 而一个层级五个人便是住宿区域的极限了,再多就得让冒险者们自行协调了。 沈莳他们的佣兵团刚好卡在了人数的极限上,所以若是不想一进去就分开,协会就只能单独给他们划拉了一个层级,并把其他冒险者分配到另外两个层级去。 “事实上,其余冒险者已经出发了。” 蓝裙魔法师说道: “因此你们也只能去现在还没人的层级,也就是中层的森林空间了。” “好的,我们明白了。” 魔法师协会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性格本就厚道的团长阿凯当然无话可说。 “哦,还有一个小问题!” 阿凯又想到一件事:“我能知道我们这批冒险者一共多少人吗?” “这次一共有九个人。” 这无需保密,蓝裙魔法师即刻便答道: “现下两人在上层,两人在下层。” —————— 4月1日,早上七点整。 沈莳和他的伙伴们一行五人到达了“三相阶梯”的中层。 他甫一站定,便被面前出现的壮观绿意给震撼了。 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死宅,现实中的沈莳只在纪录片里看过原始森林的风貌。 而作为炼金术师耀光,他的大脑里虽然充满了被系统强塞进来的“前情”,但脑中虚假的记忆终究与现实中的亲眼所见不同。 看着远处的茫茫群山与望不见边际的林海,以及近处动辄三四层楼高的参天大树,沈莳差点脱口叫了一声“哇哦”。 好在只是差点。 他的震惊只持续了一瞬,且掩饰得很好,并没整出OOC来。 “哎呀!” 这时,他的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沈莳回头,便看到一个身材娇小的漂亮姑娘揪着自己的马尾辫辫梢,大声喊道:“我的头发怎么变回红色了!?” 同行的皆是佣兵团里的成员,沈莳当然应该认识这个姑娘——团员们管她叫“小飞”。 若以奇幻世界的职业来划分,小飞应该是个盗贼。 她身材娇小,身手灵活,左右手皆使用自如,武器是一对短剑,不但功夫了得,必要时还能来个妙手空空、探囊取物,同时也兼任团队里的情报探子,经常混迹酒馆,用她女性的身份优势从那些喝高了的冒险者们的大嘴巴里套取消息。 小飞有着一头天生的火红色卷发,不过她天□□美,经常用变色药水将头发染成别的颜色。 这次她就为了配合她新买的灰色小斗篷,把红发变成了华丽丽的铂金色。 确实,沈莳记得清楚,在踏入传送阵前,小飞的头发还是铂金的,但现在却已然恢复了本色,连一丝丝的残留都不剩了。 “哈哈哈,小飞你还不知道吧?” 回答的是佣兵团的团长阿凯。 阿凯的职业是个战士。 与沈莳对西幻剧里“战士”的刻板印象不同,阿凯长得很高大,却不会给人一种斯瓦○格那般双开门冰箱的肌肉壮汉印象。 事实上,阿凯的肌肉紧实却不会过分粗壮,属于脱衣有肉,穿衣也不过分壮硕的匀称体型。 这会儿这位佣兵团团长理了一个利落的半寸头,一身皮肤晒成健康的深小麦色,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短上衣和一条黑色的皮裤,蹬一对长筒马靴,只有镶了铁圈的皮护腕,以及挂在腰间的镶嵌了魔晶的大剑能显示出他战士的身份。 “在这里……我是说,整个‘三相阶梯’,所有与变形有关的魔法和魔药都会失效。” 阿凯对小飞解释道: “就像你头发用的染色药水,也算是魔药的一种。这不,一进来立刻就没用了。” “竟还能这样!” 一旁,另一个年轻姑娘感叹道: “这是不是也算是‘三相阶梯’这里的空间法则啊?” 说话的女性足足比娇小的小飞高出半个头,目测身高得有个一米七五。 她有着一身深小麦色的油亮皮肤,一头黑发留到平齐耳垂的长度,脸型偏方,眉眼细长,嘴唇很薄,细腰大长腿,是个很有个人风格的凌厉美人。 这位褐肤美女名叫绿藤,是个格鲁伊,精通自然系术法,尤其是藤蔓植物的操控术。 绿藤入团的时间不久,至今才刚满一年。 虽年资尚浅,但绿藤为人大方开朗,兼之业务能力出众,尤其擅长野外生存与作战,很快便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俨然已是大家密不可分的战友了。 “应该算吧。” 阿凯点了点头,“反正,据我所知,这个异空间的特别之处还不止如此呢。” 小飞和绿藤都对此非常感兴趣,异口同声地追问: “还有呢?” “还有……这里的别称,你们听说过吗?” 阿凯故意拖长了嗓音,“就是‘血月阶梯’啊。” 团长告诉两位姑娘,只要天气好,在这里,一年四季,每一个晚上都能看见一轮暗红色的满月。 当然,因为这个异空间仿佛烤肉串般的特殊结构,除非是在最上层,不然下面两个层级,只有在月亮升起和落下的那段时间才能看见血月。 “说到血月……” 这时,佣兵团的最后一个人开口了,“我倒听说过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沈莳等人纷纷将目光转向说话的男子。 那是一个白人青年,身高比阿凯要稍矮些,但体格更敦实一点。 他的长相称不上英俊,五官也缺乏记忆点,但脑门上却有着一只巴掌长的弯角,昭示了他种族的特殊性——他是一个半兽人。 第259章 7.狼人狩猎-03 半兽人名叫犀角, 也是个战士。 犀角人如其名,是大陆上几乎已经找不到了的极其罕见的犀牛族半兽人。 然而族裔稀少,却不代表血脉高贵。 事实上, 因为半兽人天生缺乏学习魔法的才能,只能靠在武器或是防具上镶嵌魔晶进行附魔, 所以他们在冒险者这一行当里实在占不到什么优势。 不过犀角本人的武技十分了得, 加上皮糙肉厚、力量大、恢复力强悍的种族天赋,完全算得上是个优秀的佣兵。 犀角本人相貌平平,衣着上倒是十分有辨识度。 他几乎每天都穿的一种淡绿色的长袖套头衫,只有在出任务时才会在绿衣外再套一件轻甲。 若是不熟悉的人看了犀角的这一番打扮, 会以为他从来都不换衣服。 不过沈莳他们这些佣兵团里的伙伴倒是清楚,犀角穿的这种绿衣, 是由住在大陆西面的鹿族半兽人的姑娘制作的。 她们在纺织时会加入某种特殊的植物纤维,让布料更柔韧之余,还能具备一定的魔法抗性, 尤其适合半兽人的体质。 早年犀角在大陆西面历练, 试过鹿族姑娘们制作的绿衣以后, 就喜欢得不得了, 一口气买了好几身,日日穿年年穿,都穿成他的个人特色了。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狼人’?” 这时犀角冷不丁地说了一句。 “狼人”这个关键词就像是一个无形的开关,一瞬间令气氛变得微妙起来。 沈莳暂时还不知道这里有几个玩家, 几个土著NPC, 只是看所有人的表情,似乎都对“狼人”这两字格外敏感。 唯独猝然挑起话题的犀角仿佛对大家的关注十分满意, 兴致勃勃地犹自往下说: “‘狼人’这种怪物,现在大陆上应该已经很少了, 不过我听说,应该还是有几头狼人隐藏在人群里的……” 经犀角科普,沈莳才知道,原来在这片大陆上,“狼人”是个相当冷门的概念。 传说中狼人最早是由狼族的半兽人与被恶魔附身后的产物,后来某个邪恶的术士组织历经数代研究,终于发明了可以将正常人类转化为狼人的方法。 只是将人变成狼人的法术和辅助药水都属于禁术,连发明出这个术法的术士组织本身也没几个人掌握,故而狼人数量极其稀少,属于传说中的怪物,大陆上的人连听说过的都很少,就更别提亲身碰到一只活着的了。 这片大陆的土产狼人和沈莳熟知的西幻狼人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平常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类,只有月圆之夜才会长出饿狼的毛发,变身成凶猛的怪物,外出狩猎一番之后,天亮又会变回人类的样子。 传说中,狼人的战斗力非常彪悍,一只狼屠灭一整队冒险者不在话下。 尤其是天上的月亮变红时,它们会跟吃了兴奋剂似地力量暴涨,变得极其狂暴且极其嗜血,眨眼就能像撕开烤鸡一样将一个大活人撕成碎片。 “据说狼人最喜欢在红月下汲取力量了!” 犀角越说越兴奋,“这里正好每晚都是红月,如果现在真有狼人存在,我想牠一定很想来‘三相阶梯’这里吧!” —————— 其实如果可以,沈莳觉得,这里没有一个人想见识狼人的战斗力。 不过这毕竟是一个真人剧本杀世界,该来的无论如何跑不掉,他们这些魂穿来的玩家也只能认命。 “好了,先不说这些有的没的。” 团长阿凯打断了犀角关于狼人的想象,“现在都已经七点多了,我们快点安顿下来,抓紧时间到森林里找我们要的东西吧。” 好不容易得到进入“三相阶梯”的机会,龙翼佣兵团当然不是为了来观光的。 他们对三个层级的特产都有需求——森林和水泽里的奇花异草与珍稀魔兽,山地里的晶矿与元素,都是众人的目标。 尤其沈莳身为炼金术师,更是烧钱烧材料的大户,有些稀有材料又有价无市,想买都买不到,只能自己想办法寻找了。 反正这次龙翼佣兵团每个人都随身带了大容量的空间魔法容器,就是为了拿来装战利品的。 既然团长都发话了,众人便都掏出地图,确认自己目前的所在。 贤者之塔给冒险者们的地图当然也是魔法物品。 这些地图虽然是羊皮纸质的,却能像《哈利○特》里的活点地图一样,标示出持有人目前的具体位置。 只可惜他们的地图终究比不得活点地图,只能显示当前位置,不能显示其他人的所在。 沈莳觉得,这就跟手机里没开位置共享的GPRS导航效果相当。 “我们现在在中层的白梯附近。” 阿凯一边研究地图,一边对团员们说道: “围绕峭壁的这一圈基本都是安全区,白梯附近有三间小屋,可以住三个人……” 他的手指往左边移动了一点,“黑梯附近还有两间屋子。” 阿凯扫视四个伙伴,“既然如此,我们干脆兵分两路,三人住白梯这边,两人住黑梯那边……” 按照团长阿凯的想法,五人没必要一直一起行动。 今天刚进来那是魔法师协会提前安排好的,没别的办法,但从第二日开始,他们大可以分头走,一队往上,一队向下。 这样一则是效率比较高,二则若是发现某处资源丰富的地方,一日扫不完的,在地图上标注好具体位置,还能通知另一队人,让他们第三天接着干。 根据沈莳的“前情”,进入异空间之前,众人已经讨论过自己的需求。 团长阿凯需要某种表面有特殊纹路的鹅卵石,它们磨碎了可以当成防具的附魔材料。 盗贼小飞则想要采集一种水生植物的果实,它的汁液是制作长效变形药水的关键添加剂。 沈莳最近的炼金术实验正到了关键时刻,需要一大块水元素的魔晶。 这三种东西一般在湿地里较容易找到,所以他们三人都打算第二天前往下层层级。 而与水泽相比,特鲁伊绿藤和半兽人犀角原本更需要山地里的产出,是完全可以先去上层的。 然而遗憾的是,就在两个月前,犀角原本镶嵌在铜锤上作为附魔材料的水系魔晶在战斗中意外碎裂了。 纯粹的水元素魔晶在冒险者的市场上是很紧俏的稀罕物品,属于有钱也要撞运气才能买到的东西。 如此一来,犀角的需求一下子就跟沈莳重合了。 虽然团长觉得比起给半兽人的武器附魔,沈莳正在制造的可以在水下使用的爆破弹显然对团队的帮助更大一些,但阿凯是个厚道的好人,实在不想任何一个团员因材料配给问题与团队产生龃龉。 如此一来,他只能折中一下,订立了一个方案: 沈莳和犀角两人各找各的,谁找到水元素魔晶便是谁的战利品。 若是其他人得到了魔晶,那他们就得拿出对方想要的东西进行交换,如果两人都拿不出来,或者两人都拿得出来,那就公平抽签。 当然,亲兄弟明算账,魔晶与交换物的差价必须按照市场价补齐。 沈莳对这个方案没有异议。 犀角却对此颇有微词。 因为犀角是个半兽人,分配战利品时,魔法材料基本上不会落到他手里,自然也就很难拿出什么可以交换的东西了。 团长阿凯的这个提议虽然看似公平,其实是偏心了炼金术师的。 为此,犀角虽没有明明白白地表示不满,但这两个月来对沈莳的态度愈发冷漠,有时还透出了隐隐的敌意。 就比如现在,阿凯一说要分组行动,犀角就立刻抢话: “我们可是有四个人想去下层呐!” 语毕,他还用眼角斜了沈莳一眼,“分两组,可不就得落下一个人了?” “好吧……” 小飞眼见气氛有些紧张,连忙张嘴想要说话。 她本来想说,既然如此,那我和绿藤一组,明天先去上层,第三天再去下层也是一样的。 然而绿藤却抢先一步按住了她的手背。 “我可以一个人行动。” 这位漂亮的德鲁伊女祭司说道,“你们四个一起去下层不就行了!” 阿凯摇了摇头,表情严肃:“这会不会太危险了?” “哈哈!我的实力还需要你担心吗?” 绿藤笑了起来。 她将地图划拉到上层那页,指着右上角的一块说道: “而且我来之前就打听过了,我最想要的鎏金白砂就在砂柳林一带,十分安全,几乎不存在能伤人的魔兽,没什么好担心的。” 阿凯这才缓和脸色。 “好吧,那就这么定了!” 看绿藤主动圆场,犀角也丝毫不客气。 “那么我们四人到下层去,绿藤自己去上层,完美!” 阿凯蹙起眉,似乎觉得犀角这蹬鼻子上脸的态度过分了。小飞也不满地撇了撇嘴。 沈莳的表情倒是没什么变化。 通常在剧本杀里格外惹人讨厌的角色都是比较容易狗带的。 看犀角这人设,如果是个NPC,那八成没多久就要被杀了;如果是个玩家,那讨人厌不是他的本意,只是剧本强加给他的设定而已。 第260章 7.狼人狩猎-04 4月1日, 早上八点三十分。 沈莳走进一间小木屋,反手关上房门,将背包放到一旁。 “小兰。” 他叫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 【主人。】 顶着小兰皮囊的吴景澜随即出现在他的身侧。 “这住处……可真是够破烂的啊。” 沈莳抬眼扫过四周环境, 发出了一声感慨。 在看到实物前,沈莳対“临时住处”的预期差不多是他出门旅游时住过的民宿小木屋。 然而事实上, 所谓的临时住处根本就是薄木板钉成的一间小房子, 面积不过十平米左右,且明显建起有些年头了,不少木板都已变形开裂,又草草打上布丁, 是字面意义上的四面漏风。 沈莳毫不怀疑,这要是下起雨来, 肯定是屋外大雨,屋内小雨,连找个干燥的地方睡觉都相当艰难。 至于说屋里的家具, 更是只能用“简陋”来形容。 一张单人床、两把椅子, 两个大号五斗柜, 都是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的旧家具。 反倒是窗边有一张很宽大的L字型长桌, 是术士和炼金术师常用的款式,桌旁有一个几乎与人等高的置物架,放了些酒精灯、烧瓶、试管、大小量杯、漏斗等物,虽然看着都挺旧的, 但沈莳仔细检查过后发现每一件都是完好的, 清洗干净就能使用。 “这种木屋,住着也就图个心理安慰而已。” 沈莳敲了敲身后薄薄的门板, 又摸了摸到处是补丁的墙壁。 就这房子的质量,别说是狼人, 只要是力气大些的成年人,恐怕都不难将之破开。 沈莳不知道这次剧本杀的凶手是怎么个逻辑思维。 如果是目标明确那还好些,若是碰到像《百鬼山守则》的罗子希在“一目五先生”时那样,随便死哪个都无所谓的,那他们这些玩家可就丝毫没有安全感可言了。 其实吴景澜又何尝不怕沈莳出事? 但现在剧情还未展开,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吴景澜也给不出更好的建议,只能提醒沈莳记得在必要时打开【怕了吗】上的【危险预警】功能。 【危险预警】这个功能,其实跟先前在《异能伊甸园》里时付晴就曾经使用过的【危险标记】有些相似,或者更准确的说,前者是后者的低配版。 【危险标记】能在游戏地图上标记出可能会対宿主产生致命危险的可疑区域,使得玩家可以主动规避危险。 实践证明,这功能确实好用,但用起来也是真的很贵。 因为玩家每下一个标记就得花费五百积分,且标记持续时间仅有三十分钟而已。 就沈莳目前的情况而言,他一不知道所谓“危险”的性质,二不清楚“危险”何时降临,三不晓得整个剧本杀要玩到什么时候,贸然使用【危险标记】,那把他所有存款烧完都是不够的。 所以沈莳和吴景澜一番合计之后,决定解锁另一个功能——【危险预警】。 【危险预警】就像一个无形的盾牌。 按照积分花费的多少,它会以宿主为圆心,产生一个看不见的结界圈。 当可能威胁宿主生命的危险进入结界圈的范围时,【危险预警】就会在宿主脑海中以尖锐的蜂鸣发出警报,同时提示危险的来自何方。 这样就能给宿主争取反应的时间,适当应対威胁了。 当然,【危险预警】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每次开启只能维持六十分钟。 单次开启时,可以选择半径两米、十米、五十米、一百米的范围预警,所消耗的积分则分成三十分、一百分、两百分、五百分这四个档次。 沈莳决定选择半径五十米这个档位。 当然,一次两百积分,每次一小时的话,一天就是四千八百分。 这个消耗対打算攒钱的沈莳来说还是太贵了,不过如果只是做危险任务或者晚上过夜时作为警戒的话,他应该还是能耗得起的。 不过现在是大白天,沈莳又和其他人住得很近,也就没必要现在就打开【危险预警】了。 关于住处的分配,这里还有一番牵扯。 根据沈莳等人得到的地图来看,他们所处的中层,以层级正中的悬崖为中心,有直径大约三公里的一圈安全区。 所谓的安全区,是指周边没有高大的植物,一般也不会有大型兽类——不管是普通野兽还是魔兽出没的区域。 在这一圈范围里,一共有五间与沈莳现在住的破烂小木屋相似的落脚处,供进入此层级的冒险者们休憩。 其中三间小屋在白梯附近,两间则在黑梯附近——两处距离用走的大约需要耗时半小时左右。 这样的安排,是为了方便冒险者们转移到不同层级时,选择他们需要的魔法阶梯。 本来沈莳是要和团长阿凯以及盗贼小飞住在白梯附近,而另外两人住到黑梯那边的。 但鉴于半兽人犀角也要掺一脚,白梯这边的小木屋就变得不够用了。 不过犀角带了帐篷和睡袋,于是他很干脆的决定直接在团长阿凯的房子旁边扎个帐篷过夜,让其他人无话可说。 而德鲁伊绿藤是个胆大又独立的姑娘,完全都不觉得一个人住黑梯那边的小屋有什么问题,背着背囊就自己一个人走了,约好了中午十二点时再联系。 现在距离十二点还有好几个小时,团长阿凯吩咐他们安置好行李,然后分头到附近的树林里进行狩猎或是采集,中午十二点再回到这里集合。 沈莳対此自然是不反対的,而且系统的“当前任务”也提示他照安排行事。 “好了,我要准备出门了。” 他环视了一下这个破烂的小木屋,低声嘟哝: “不知道其余两个层级又有什么人呢?” —————— 早上十点整。 “三相阶梯”的最下层,是一个水泽的世界。 此层级七成以上的面积都是水域——沼泽、河流、湖泊和湿地,连横行于此处的魔兽也几乎全都是水属性的。 在这一层的白梯旁,同样有几间小木屋。 只是和沈莳他们住的森林木屋不同,此处的木屋因建在湖边,考虑到潮汐和丰水期的影响,所以建成了吊脚楼的形制,离地足有一米半,需得爬梯子才能上下。 一个银发的少女正一手提溜着裙摆,一手攀着扶梯,一级级爬下来。 “你好!” 这时,她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爽朗的男声。 银发少女吓了一跳,马上回头。 只见一叶小舟朝着湖岸缓缓划来,舟上一个穿白衬衣黑马裤的英俊青年,衣袖挽到肘部,一头金色长发披散在肩膀上,笑容比映在湖上的粼粼波光还要璀璨。 银发少女呼吸窒了一瞬。 “嘿,你头发颜色真漂亮。” 金发青年说着,将小舟撑到岸边,轻巧一跃,跳下了船,“看你的耳朵,难不成是亚精灵?” 银发少女点了点头,“我家是雪精灵一脉。” “那可真是太巧了!” 金发男子正在拴小舟,闻言回头,爽朗笑道:“我姓亚当斯,是白巫的血裔。” 银发少女更惊讶了:“你是亚当斯家的少爷?” “是的,我叫唐.亚当斯,不过我更喜欢大家叫我‘魔药’。” 自称“魔药”的青年笑问:“请问我能知道小姐您的闺名吗?” 银发少女红着脸点了点头,“我叫莉莉丝。” 因两人年龄相近,又都是特殊血裔,魔药和莉莉丝的关系迅速拉近,几句対话便从初识进展到了友善。 莉莉丝有着一头纯粹得没有一丝杂质的银白长发,耳廓尖长,但又比真正的精灵族稍稍圆润一些,且肤色较一般白种人明显更为白皙,给人一种全身色素极淡的印象。 她的家族是仅存的一支拥有雪精灵血统的亚精灵裔,而真正的雪精灵族,早在百余年前就乘船出海,去往了永无之地,在这片大陆上再也寻不到他们的踪影了。 至于说姓亚当斯的魔药先生,从姓氏看就知道,是亚当斯家族的一员。 因亚当斯家族的领地就在贤者之塔附近,所以他们在这一带的名声十分显赫。 而且他们家是传说中的“白巫”的后裔,光是这一点就很长身价了。 白巫是千年前某个很厉害的大巫师。 白巫不仅自己成就了得,而且他的后裔天生具有相当优秀的魔法亲和力,代代都能有那么一两个优秀子弟冒出头来,在皇家魔法团里担任要职。 简而言之,莉莉丝和魔药,都是家世相当不错的小姐少爷。 “我爸是亚当斯领主的堂弟,不过我上面有三个哥哥,所以他们都不怎么管我。” 魔药伸手捋了捋黏在脸颊上的一缕金发,笑着対莉莉丝说道: “跟几个哥哥和堂兄弟们比起来,我的魔法天赋也就那样吧,反正没什么了不起的。” 他说这话的语气很随意,一点也不勉强,“所以我干脆就去学我感兴趣的药剂学去了,还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魔药’。” 魔药指了指自己: “别看我这样子,调制药剂还是很厉害的!” 第261章 7.狼人狩猎-05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魔药学天分的确不低, 魔药将左手伸进上衣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个垂在细链上的精致玻璃瓶。 “来,这送给你。” 魔药笑得一脸灿烂: “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不过香味是我自己调的。” 莉莉斯接过了瓶子。 身为古老家族出身的大小姐,莉莉斯当然是见过这种玻璃瓶的。 女性们会用它们来装香药。 因为塞口的木塞是某种藤本植物的根茎, 自带疏松孔洞, 透味不漏液,比起喷在身上只能短暂留香的香水,用这种玻璃瓶装了药剂师调制的魔药,可以随身携带, 走到哪里都有一股若有似无的幽香。 莉莉丝将瓶子放到鼻端细细嗅了嗅。 那香味很特别,冷冷的水香中加入了十分雅致的花香, 像开在雨后的昙花,优雅又不失甜美,仿佛是为了她这个雪精灵族裔量身定制的香味, 莉莉丝一闻就极喜欢。 她很开心地收下了这一小瓶香药。 “対了, 魔药, 你住在哪里?” 莉莉丝边问边侧头看了看魔药撑来的小船。 小船上放了大小好几个箩筐, 都是一些很有用的水生药植,以及几块特殊的石头和矿物,不用问,魔药刚才一定是沿河采集药材去了。 “我吗?” 魔药指了指上游的方向, “那边有一栋小屋, 离你这里步行二十分钟吧。” 一说到专业问题,他顿时眉飞色舞, “那木屋门前就是一个小渡口,我刚才就是从渡口出发, 乘船在这附近绕了一圈!啊,还有,渡口前有一整片银星石沙滩,砂质很棒,非常适合做炼药的催化剂呢!” 莉莉丝听得心动,掏出地图仔细看了看,叹了一口气,“可惜,那沙滩上就一间小木屋啊……” 说实在的,莉莉丝其实有心住得离魔药更近一点。 一是因为她対这个刚刚初识的英俊青年颇有好感,二也是因为她一个人呆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空间里,多少还是有一点害怕的。 与沈莳他们这些対许多材料都很有需求的佣兵不同,莉莉丝作为一个雪精灵后裔,来“三相阶梯”要找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浮空岛出产的常温下不会融化的坚冰。 通常情况下,为了保证族中子弟的安全,但凡有年轻的雪精灵族対不融冰有需求时,族里都会派一个能力强大的法师带着他们一起进来。 可惜这次有一个佣兵团占了名额大头,实在匀不出名额给护卫,莉莉丝只能一个人来了。 不过这其实也不算什么问题。 毕竟不融冰产自浮空岛,那儿是绝対安全的区域,只要莉莉丝在上中下层级的这前三天不要作死往危险地带跑,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虽然莉莉丝没法住到魔药附近,也不好意思开口让魔药搬到她这边来,不过仔细想想,二十分钟的路程也不算远,走几步就到了。 正在少女思索间,魔药掏出一个怀表看了一眼时间,“哎呀,快到十点半了!” 他跳上船,“我还要顺河到下游绕一圈,看看能不能找到开花的水鼠茅。” 魔药解开缆绳,双手持桨,往河岸一撑,船便顺势滑出去了一截,“十二点时,我们用通讯石再联系吧!” 说着朝莉莉丝挥了挥手,道了声再见,便撑着船,顺流漂远了。 银发的亚精灵少女则站在岸边,依依不舍地目送小舟远去。 —————— 4月1日,早上十一点五十五分。 沈莳正沿着方才走过的林间小道往住处走。 他刚才按照系统的当前任务提示,在附近树林绕了一圈,如同一个称职的炼金术师一般采集了一些有用的材料,又顺手打了两只可食用的小型魔兽,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照地图的标示,靠近宿营地的几片林区都是相対安全的,没有什么能危及到沈莳这个等级的佣兵的魔物和魔植。 沈莳之所以不走远,也是为了给自己足够的时间熟悉现在的炼金术师身份,特别是身为炼金术师该如何战斗。 有过《异能伊甸园》和《诡影唐花》的经验,沈莳已得出了一个规律。 当系统给真人剧本杀玩家安排某个特殊身份的时候,一定会赋予相应的技能。 而他们这些玩家要做的,就是像刚刚进入新手村的网游玩家一样,尽快想办法熟悉这个游戏的操作系统。 所以沈莳选了一个相対安全的区域独自练手,很快就在“前情”的帮助下摸熟了自己包里那一大堆炼金术道具的使用方法,随身携带的附魔匕首也舞得熟练,让自己的战斗力达到了符合人设的水平。 不过他刚才特训得太high了一些,以至于花的时间超了预期,虽然回程时一直加快脚步,看样子还是赶不上约好的十二点了。 果然,还没走出林子,他口袋里的通讯石就传来了“嘀嘀”的提示音。 十二点到了,全境信号连通。 沈莳将通讯石掏了出来。 “喂喂,喂喂,大家能听得到吗?” 一个声音响起,沈莳一听就知道是他们佣兵团的团长阿凯。 团员们纷纷回应,十分捧场。 沈莳也回答了一句“听到了”。 阿凯听出了沈莳的声音,顺口问了一句:“喂,耀光,你还没回来吧?” 沈莳回道:“快了,我在附近了。” “哎呦,这么看来,你们都是一个佣兵团的?” 这时,另一个嗓音突兀地插入了他们的対话。 这是一个年轻男性的嗓音,略显高亢,语调活泼,语速也偏快,让人一听就觉得说话之人性格外向,八成是个社牛。 阿凯也笑着回答:“龙翼佣兵团,请多关照!” “好说好说,我姓亚当斯,就是你们知道的那个亚当斯家的。” 那活泼的嗓音答道:“不过我不怎么擅长魔法,目前是个药剂师,你们叫我‘魔药’好了。” 说话的正是现在身处在下层的唐.亚当斯,也就是自称“魔药”的亚当斯少爷。 ——魔药,potion。 沈莳心中咯噔一跳。 他在进入这个剧本杀世界前曾经用【知天命】APP占卜过关键词,其中就有一个“魔药”。 当时沈莳以为那大概指某种药剂,没想到这群人中竟然有一个人的名字就叫魔药。 魔药和阿凯就两人所处的层级目前的情况做了个简单的交流。 阿凯代为介绍了他们这层的所有人,而莉莉丝在魔药的引荐下,也开口向其他人问了好。 “我听说这次一共有九个冒险者,这才七个人吧?” 这时,魔药在通讯器的那头说道: “还有两位朋友呢?你们是在上层吗?” 通讯器短暂地沉默了两秒钟。 随后,一个男人开口了,“我叫乌灵,是个白袍法师,目前确实在上层。” “哦呦,原来是乌灵先生!” 阿凯团长立刻说道:“久仰久仰!没想到这么巧在这里碰到你!” —————— 沈莳扒拉了一下脑海中的“前情”,果然找出了“乌灵”这个名字。 乌灵在他们这些佣兵团里知名度不低,沈莳虽没见过本人,却知道他的存在。 若以沈莳熟知的人种而论,乌灵应该是个黑人。 他是法师塔出身的正统白袍法师,据说在学时成绩非常优秀。 毕业后,乌灵没有加入任何官方性质的法师组织,反而成了一名自由佣兵。 他没有固定的佣兵团,且接活儿很有自己的原则——但凡涉及两方势力纷争的工作绝対不接,且在任务时从不伤害老弱妇孺。 乌灵这坚持站在善良阵营的原则在佣兵队伍中虽显得特立独行,却反而因此信誉极好,很多雇主都愿意高价雇佣一个能力出众且诚信可靠的法师。 “你好,乌灵先生。” 从魔药的语气判断,他显然没听过乌灵的名号,但这不妨碍他表现得友好又亲切,“那么剩下的那一位呢?” 又是两秒的沉默。 另一个低沉沙哑的男声响起:“我叫暗影,是个黑袍巫师。” 沈莳:“!” 这人的名字也在他的“前情”里出现过。 在沈莳的“记忆”里,暗影是一个黑袍巫师,从前也是他们龙翼佣兵团里的一员,他们曾经一起共事了三年。 暗影虽沉默寡言、不喜交际,但以战友而言,却是很可靠的。 可惜两年前暗影因要到另一块大陆游历,退出了佣兵团,登船一去就再无音讯。沈莳他们这些前战友连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现在又在何处落脚,作何营生都完全不知道。 果然,暗影一报名字,小飞就惊声叫了起来:“暗影,是你吗?” 她一叠声地问道: “你从西大陆回来了!?怎么不跟我们联系?你现在在哪里?上层吗?” 暗影只选择性地回答了她的最后一个问题: “是,我在上层。” 沈莳:“……” 如此一来,这个剧本杀里的所有人物悉数登场。 沈莳起码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和身份,以及各人现在身处何方了。 上层,白法师乌灵,黑袍巫师暗影。 中层,龙翼佣兵团的五个人,团长阿凯,半兽人犀角,德鲁伊绿藤,盗贼小飞,以及沈莳扮演的炼金术师耀光。 下层,亚精灵莉莉丝,药剂师魔药。 -------------------- 作者有话要说: 又到了“名字难记但不用担心,很快会减员”的提醒时间~ 第262章 7.狼人狩猎-06 接下来, 沈莳他们就冒险者们的惯例,纷纷说了自己的需求,并约定如果有富余的材料, 可以按照市价进行交易云云,同时报出了自己通讯石的编号, 这样一旦有交易就可以私聊, 不用在公共频道上嚷得人尽皆知了。 十二点二十八分,通讯器响起信号即将切断的提示音。 第一次全体对话就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了,众人约定晚上六点再进行通讯。 “好了,我们吃点东西, 下午还要忙呢!” 团长阿凯热情的招呼团员们围拢到小屋前的空地上,架起篝火, 烤了点肉和蔬菜,配上随身口袋里的干面饼,吃了一顿算不得丰盛但足够饱腹的午饭。 吃饭的时候, 沈莳注意到坐在自己旁边的盗贼小飞似乎很有些闷闷不乐。 这个发色已恢复成火红的娇小姑娘沉默地坐在火堆旁, 低头有一口没一口地啃着干粮。 尽管沈莳对她的了解全是“前情”里来的, 但当一个人表现出来的情绪与她的人设相距很远的时候, 只能意味着两点:要么扮演小飞的玩家是个很容易OOC的菜鸟,要么就是她现在的样子完全是剧情需要。 沈莳觉得如果小飞真是玩家,好歹也是苟到困难级别的老油条了,不至于如此情绪外露, 那么或许后者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于是沈莳决定试探一下。 他扒拉了一下“前情”里的信息, 从篝火堆上取了一串姑娘爱吃的烤蘑菇,递给小飞, “来,吃吧。” 小飞显然在出神, 忽然一串蘑菇递到面前,着实吓了一跳。 “哦,谢谢!” 她连忙接过树枝,想也不想低头咬了一口,又被那滚烫的温度烫得直哈气。 “哈哈。” 沈莳一笑,然后很自然地问道:“你今天好像没怎么吃东西,在想什么呢?” 小飞闻言抬起头,牵起嘴角勉强笑了笑,“没事,只是没什么胃口而已。” 见小飞不愿深谈,沈莳也不勉强。 他只留心对方的情绪,时不时塞给她一些食物,把一个性格温柔体贴的炼金术师演得天衣无缝。 吃饭时,沈莳听其他人聊起了他们佣兵团的前团员暗影。 “真不知暗影那家伙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半兽人犀角大口嚼着面饼,大声叫道: “人回来了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实在太不够朋友了!” 德鲁伊绿藤是在暗影离开以后才加入龙翼佣兵团的,自然对这个前团员没有任何印象。 趁着话头,她好奇地问:“那位叫暗影的黑袍巫师是个怎么样的人?” 在这片大陆上,黑袍巫师与白法师不意味着邪恶与正义的区别,单纯只是魔法流派不同罢了。 白法师修习的多是光系、雷系和炎系魔法,而暗影他们这些黑袍巫师则更擅长暗系、土系和药剂学。 因此冒险者们并不排斥黑袍巫师。 相反,因为大部分黑袍巫师都擅长炼药,在团队里还能客串一下医生和药剂师,实在是能者多劳,十分好用。 “暗影那家伙就是个高傲的混蛋!” 半兽人狠狠地咬了一口烤魔雉的大腿肉,用玩笑似的语气对绿藤说道: “不过作为队友,他实力是没话说的,人也可靠。” 说着犀角甩了甩自己的左手臂,“以前我这条胳膊差点儿被魔兽整条咬下来,还是多亏了暗影帮我治好的!” “原来如此。” 绿藤点了点头,“感觉是个不错的家伙。” “就是太无情无义了一点!” 犀角发出一声嗤笑,转头看向一言不发的阿凯。 “以前他跟我们团长关系可好了,他要退团那会儿,团长还喝醉了,抱着酒坛子大喊‘暗影你别走’呢!” 众人:“……” 虽然除了绿藤之外,当日阿凯酒醉后的丑态他们都见过,但光天化日下把这等陈谷子烂芝麻的旧事掏出来说,还是挺让人尴尬的。 绿藤僵硬地笑了笑,不止该如何接话。 沈莳和小飞则干脆埋头吃饼,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好了。” 平日里脾气很好的阿凯用严厉的语气打断了犀角的滔滔不绝,“吃饱了就收拾收拾,下午我们分头行动。” 他掏出地图,严肃地指点着其上标注的区域: “耀光、小飞,你们到东边的林子里转转,地图上说那片能找到幽浮鸟和四叶紫花锦,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 沈莳和小飞点了点头。 “绿藤和犀角,你俩去南边,沿河流找一下有没有什么用得上的东西。” 绿藤和犀角表示没问题。 “我到西面去看看,猎两头值钱些的魔兽回来。” 阿凯最后说道。 绿藤问他一个人行吗? 阿凯则回答没问题,因为地图标注西面森林栖息的大型魔兽只有一种轻捷的中型猫科,这种程度的威胁对他来说只是小case,他一个人行动反而更方便。 众人一想也对。 反正他们的地图能看到自己现在的位置,团长即便一个人也不用担心迷路,自然是无所谓的。 “好了,出发吧。” 阿凯起身踩灭了篝火,又在灰烬上盖了一桶细沙,转头对众人说道: “今晚六点,我们再回到这里。” —————— 4月1日,下午四点。 沈莳和小飞在繁茂的树林间跋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两人被设定为经常在外执行任务的佣兵,早习惯了风餐露宿,但在没有开发过的原始森林里行走的难度是没有亲历过的人难以想象的,即便有系统加持的技能也无法改变这件事本身的主观难度。 沈莳不得不一手持砍刀,一手持木仗,一边砍倒前方的障碍,一边用木仗四处探路,以免被杂物绊倒,又或者踩到藏在草木间的蛇或者毒虫。 好不容易,两人终于来到了林间的一片开阔地。 “稍等,我到高处看看,确定一下方向。” 沈莳对小飞说道。 小飞点了点头。 沈莳从空间储物袋里取出一个外形奇特的小背包,背到背上,又按下了某个按钮,背包便喷出一股白烟,带着他徐徐升上了半空。 这是沈莳的炼金术道具之一,作用是能让他飞起来。 在他的“前情”里,这个飞行道具最高可以飞到一百米的高空,相当于三十多层楼的高度。 可因受此地异空间规则的限制,他现在最多只能飞起十几米,再高就会觉得自己仿佛陷入了某种粘稠的半凝固介质里,难以移动且感到窒息。 换而言之,在这里,冒险者们无法用飞的从低层级往高层级移动,沈莳亲自验证了这一点。 尽管无法飞到更高处,不过十几米已经可以让沈莳越过大多数遮挡视野的树冠,看得足够远了。 沈莳朝西面看了看。 今天的天气不大好,天色一直阴沉沉的,一副要下雨又还下不出的样子。 远处是连接三个层级的悬崖,笔直的岩壁像一根柱子般直插云霄,直至被云层笼罩的高空,仿佛传说中的通天梯。 不过在沈莳的“前情”里,他知道每个层级间的距离——也就是层级间峭壁的高度,是已经被贤者之塔测量得清清楚楚了的。 下层与中层的层级距离大约两千五百米,而中层级与上层级则相距两千七百米。 换而言之,如果不是今天天气不好,阴云密布的话,此刻他们应该抬头就能看到仿佛一个无边无际的圆盘般压在他们头顶的上层级的底部了。 沈莳眯眼瞅着远处的峭壁,心中忍不住开始琢磨。 虽说接近三千米的高度十分骇人,不过别说全世界,在国内比这个高度高得多的山其实不在少数。 在无法使用飞行工具的情况下,沈莳自问是没本事顺着这么陡峭的悬崖爬上去的。 但如果,假如只是如果,真有攀岩高手,或是借住什么道具,又或者根本不是人类的某种特别擅长攀爬的生物,有没有可能不依靠魔法阶梯,而是直接靠爬的跨越层级呢? 答案是:完全可能。 当初贤者之塔在发现了这个结构特殊且资源丰富的异空间以后,决定找一个便捷的方法完成层级间的跨越,最后选择了延悬崖修建两道魔法阶梯。 所谓的魔法阶梯,并非真的搭出两条有实体的楼梯,而是沿着山体在东、西两侧各挖了一条电梯井一样的通道,并在其中设立魔法阵,只需要启动魔法阵,就能在出入口处生成一块能承托人的纹章,将人往上或往下送到他们想要去往的层级。 那么,在魔法阵没启动的时候,“电梯井”就是空着的。 它就像一条贯穿层级“地板”的隧道,只要顺着它爬,就能从一个层级移动到另一个层级了。 ——如果真有人能做到攀岩如履平地,那倒是一个很方便的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 ——只不过,还有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沈莳一面琢磨这些,一面在大片的绿荫上空转了一圈,很快看准了方向,返回原处。 “往东走个几十米就有一条河,我们可以沿河滩走。” 沈莳对小飞说道。 盗贼姑娘干脆地应了声好。 第263章 7.狼人狩猎-07 两人朝沈莳看准的方向又跋涉了一段路, 走出树木繁茂的一片区域后,两人就听到了潺潺的水流声。 现下树木虽已然返青,但这一层级的雨季还没到来, 河流较丰水期足足窄了数米,露出了被水流冲刷得平坦且细腻的浅滩。 这里可比茂盛的树林子好走多了。 且不管是普通野兽还是魔兽都要到溪流边饮水, 根据沈莳他们这些佣兵的经验, 沿河梭巡常常会有意外的惊喜。 果然,两人沿河滩逆流而上,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就闻到了一股奇妙的腥膻气味。 “啊呀!” 小飞发出了低低的惊呼, “一定是幽浮鸟!”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幽浮鸟是一种长相奇特的鸟类魔兽。 它的嗉囊可以发酵食物, 产生一种特殊的气体,这种气体就像热气球里的氢气一样,能让它的嗉囊胀大到有它整个身体的两到三倍那么大。 如此一来, 幽浮鸟就不用像普通的鸟一样需扇动翅膀才能停留在半空。 大部分时候, 它们都可以将嗉囊充满气, 用翅膀把自己整个儿兜起来, 然后晃晃悠悠地漂浮在半空中,除了吃饭、喝水之外都无需落地,大大减少受到猎食者捕杀的概率。 幽浮鸟作为一种十分稀罕的魔兽,可谓全身都是宝, 尤其是其腺体和骨骼, 经处理后更是好些秘药里最珍贵的一味配方。 然而要猎杀或是捕捉一只幽浮鸟可不简单。 沈莳和小飞闻到的奇怪膻气,正是它嗉囊里的发酵气体的独有气味。 这个发酵气体是有剧毒的。 若只是这样远远闻一闻还好, 如果惊动了幽浮鸟,它会从口腔或是□□里大量排出体内的积气, 人要是被兜头盖脸喷个正着,就会像氰化氢气体中毒一样闪电式死亡,连救都不必救。 即便是吸入剂量没到即死的程度,中毒者也会手脚麻痹、浑身抽搐,若是救治不及时,依然还是会死。 而过了幽浮鸟喷毒的这一关也还不算完。 在飞快地喷出气体的同时,幽浮鸟会在喷气冲力的作用下高速射向远处,并同时展开平常只用来兜住屁股的似乎毫无作用的一对翅膀。 接下来冒险者们就会见识到它堪比穿云雨燕般的飞行速度,“嗖”一下就没了踪影。 而且更要命的是,幽浮鸟分泌的唾液对魔兽们来说是很好的滋补品,能使它们更加强大。 利用这种特性,幽浮鸟会给自己找个“靠山”。 也就是说,幽浮鸟会在栖息地里寻出一只强大的魔兽,定期给它提供唾液,并换取对方的庇护。 一旦幽浮鸟受惊喷出嗉囊里的积气,保护它的大佬就会闻风而至,朝试图伤害它营养师的不速之客展开无情的猛攻。 冒险者往往很难一边与大型魔兽干架,一边分心追捕逃走的幽浮鸟——最后的结果多半是被幽浮鸟逃了,或者更惨一点的,把自己整成了魔兽的加餐。 不过沈莳和小飞以前都有捕捉幽浮鸟的经验,这会儿甚至不用费心讨论战术,只用眼神作了个交流就默契地达成了共识。 沈莳先从储物空间里摸出两个防毒面具,给自己和小飞戴上,然后掏出了几个玻璃弹珠一样的小球,分了几个给小飞。 两人互相点了点头。 随后他们便兵分两路,从两个不同的方向朝腥膻味包抄过去。 —————— 只要闻到了幽浮鸟的气味,它就十分好找了。 沈莳伏下身,以河岸边的梭草为掩体,小心翼翼地爬行,很快便看到了在河边饮水的幽浮鸟。 它的身体并未落地,只是像一团雪白的圆球一样漂浮在河面上,伸出长长的鸟喙,慢慢地舔舐着河水。 有过捕捉幽浮鸟经验的佣兵都知道,这会儿是最好的下手时机。 此时幽浮鸟漂浮的高度远比平常要低,也就意味着它肚子里的气体是最少的,不止喷毒量少,而且借喷发之势飞出去的速度和远度也要小得多。 但沈莳仍然不急着行动。 他耐心地等了两分钟,便看到河对岸的梭草里缓缓探出了半个脑袋——小飞也就位了。 两人隔空点了点头。 沈莳放出了一个比银币要稍大一圈的小东西。 那玩意儿刚落地就长出八只脚,像一只小蜘蛛一样爬进了茂盛的草丛中,神不知鬼不觉地向幽浮鸟靠近。 这是沈莳的炼金术道具,作用相当于用魔晶驱动的迷你无人机,没什么杀伤力,但胜在控制精准。 指挥小蜘蛛爬到某个指定位置之后,沈莳在手上的控制环上按了一下。 小蜘蛛便忽然抬起两条前腿,朝着幽浮鸟的方向射出了一速红色的激光。 这激光无法伤人,也伤不到鸟,但足以把鸟惊吓得够呛。 它喷出了嗉囊里的气体。 这小蜘蛛发光的位置是有讲究的。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受惊时总是条件反射想要远离危险源。 沈莳和小飞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们一左一右预先选准了鸟可能逃逸的方向,一同抬手向那团疾射而来的白影扔出了手中的玻璃珠子。 玻璃珠子在半空中炸裂成一张张大网,朝着幽浮鸟兜头盖脸地罩了下去。 喷气状态下,幽浮鸟根本无法改变方向,一头撞入了其中一道网中。 下一秒,小飞从梭草丛里蹿出,灵巧地跳上河中一块大石,伸手一捞便抓住了散开的网兜,连网带鸟一同拽入怀中。 “抓住了!” 她隔着防毒面具高声欢呼道。 然而下一秒,惊天动地的咆哮响彻森林。 一头巨大的魔熊以炮弹出膛般的气势撞开河边的灌木林,朝着两个胆敢对幽浮鸟下手的人类扑了过来。 小飞一声惊叫,拽着网兜,连同里面不停扑腾挣扎的幽浮鸟一起,狼狈地滑下石头,淌水朝沈莳的方向跑去。 这只幽浮鸟的“大佬”相当厉害,魔熊是大部分的佣兵都不太愿意遭遇的魔兽。 沈莳怕小飞来不及上岸便在河中被熊撵上,急忙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号烧瓶,朝魔熊扔了过去。 “闭眼!” 他大声喊道。 ——碰! 瓶子砸在魔熊脑门上,直接碎成七八瓣。 强光骤起。 这是“耀光”的成名作,光照堪比军用□□的闪光烧瓶,炸一个足以致盲一群人,就更别说天生眼睛感光比人类强得多的魔兽了。 小飞与沈莳合作多年,看他扔瓶子的架势就知道他想干嘛,都不用他提醒就直接背对光源,弯腰护头,死死闭上了眼睛。 —————— 沈莳的闪光烧瓶的亮度足以刺瞎魔熊的眼睛,让它从此之后再也无法视物。 若是普通的魔兽,盲了眼以后那肯定是惊慌失措,瞬间丧失战斗力的。 然而魔熊本性凶悍且复仇心非常强,对胆敢伤它的人,若不将他们撕成碎片绝不肯罢休。 即便眼睛已瞎,魔熊的嗅觉依然非常灵敏。 它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痛苦嘶吼,不顾双目失明的剧痛,张开血盆大口,朝着小飞的气味扑了过去。 ——卧槽!! 沈莳大惊。 要是让小飞在他眼前被魔兽攻击,那么他这个侦探接下来就别想取得其他人信任了! 而且以沈莳自己的性格,他也实在无法坐视一个女孩遭遇危险! 这时候,先前那半日的特训就表现出了巨大的效果。 几乎不需思考,一支试管从沈莳的袖口飞出,朝着盲眼魔熊大张的嘴巴飞了过去。 试管在魔熊口中炸开,一团浓烟伴随着某种灰绿色的粘液四散开来,同时沈莳向前一扑,半身扎入河中,抓住小飞的胳膊,连捞带拖,将她从及胸深的河里给拽了出来。 沈莳扔出的那支试管里装着某种强腐蚀性的液体,且带着一股难闻至极的腥臭味。 即便魔熊全身皮糙肉厚,等闲兵器甚至无法在它身上留下伤口,但口腔黏膜仍然是很娇嫩很敏感的。 强酸腐蚀粘膜,魔熊就像活活吞下一团火焰,疼得它不住咆哮,拼命摇头,双掌在水中疯狂拍击,试图以此缓解口中的剧疼。 魔熊拍出的水柱高高溅起又落下,劈头盖脸打了沈莳和小飞满身。 二人一边要躲避魔熊疯狂扑腾的爪子,一边又得在湍急的河流中跋涉,四周是几乎要遮挡视野的汹涌水波,脚下是凹凸不平的湿滑石头,简直惊险万分而又艰难无比。 好容易,沈莳终于把小飞拖上了岸。 两人顾不得浑身湿透,生怕魔熊还要追来,连忙一头扎进灌木里,循着林木间的小路,深一脚浅一脚地逃起命来。 ——开玩笑,就凭他们两人现在的战斗力,杀熊是不可能杀熊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单杀的! 既然杀不掉,那就只能逃。 面对受伤且目不能视的野兽,只要逃得够远了,就算是安全了。 -------------------- 作者有话要说: 2023年元旦快乐! 读者小天使们大家都要身体健康啊! 第264章 7.狼人狩猎-08 “呼、呼……” 小飞双手撑住膝盖, 靠在一颗大树上大口喘着气。 魔熊追踪的能力很强,正常状态下,即便隔了十几公里也能缀上走脱的猎物。 不过沈莳刚才扔出的腐蚀液有很冲的异味, 直接在魔熊的口腔里爆开,足以让他有两三天的嗅觉失灵。 且此时魔熊眼睛已被物理闪瞎, 失去了远程追踪他们的能力, 沈莳和小飞只要与它拉开足够的距离,那便算是安全了。 沈莳和小飞也不担心它会冲出丛林,跑到他们的宿营区撒野。 双目失明且嗅觉失灵的魔物在林间基本上就只有个死字,哪怕是魔熊也不例外。 残酷的大自然会有各种方法令它很快消失。 两人一路狂奔了半小时, 直到彻底远离了遭遇魔熊的那一片林区才敢停下来。 “这、这里应该没、没问题了……” 小飞跑得嘴唇都白了,“呼、倒霉、真是太、倒霉了!” 确实, 沈莳和小飞两人在佣兵中的实力也不算弱了,只是魔熊这种皮粗肉糙攻高防高血还超厚的魔物,佣兵们若是要专门狩猎需得以小队为单位, 且还得事先策划, 布置陷阱或是投放诱饵什么的, 若是落单的冒险者与魔熊遭遇, 那还是赶紧落跑比较好。 “还好,幽浮鸟抓到了。” 小飞一路跑还不忘拎着那装鸟的网兜。 只是可怜幽浮鸟先在河里泡了水,又在姑娘逃命时被一路摔打,此时伸着腿儿直挺挺躺在网兜里, 早已断了气。 不过无所谓, 反正他们只是需要拿它当材料,鸟是死的还是活的他们压根儿不在乎。 小飞将死鸟塞进了随身储物空间里。 两人各自靠着一棵树席地而坐, 喝水、休息,拿出干毛巾擦掉满头满脸的汗水和河水。 “……” 小飞沉默了片刻, 忽然开口说道:“刚才,谢谢你,耀光。” 沈莳:“?” 他完全不觉得自己刚才做过什么值得道谢的事情。 小飞垂下视线,轻轻咬住嘴唇。 “谢谢你刚才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我……” 她顿了顿:“谢谢你没有丢下我……” 沈莳:“???”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别客气,我们可是战友啊!” 没想到这一句话却让小飞猝然红了眼眶。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有一件事,我先前没跟你们说。” 小飞低声道:“下层级那个姓亚当斯的少爷,自称‘魔药’的,我认识他。” 沈莳:“!!” 因他用【知天命】APP占卜出来的结果,沈莳对“potion”这个词格外敏感,自然也特别留心那名叫“魔药”的男人了。 “你们以前发生过什么吗?” 他柔声问道。 “我以前……是他的情人。” 然后小飞便对沈莳说了一个无甚新意的狗血故事。 姑娘在加入龙翼佣兵团前,曾经孤身在外游历过一段时间,并在那时结识化名“魔药”的唐.亚当斯少爷。 魔药身材高大挺拔,性格风趣开朗,兼之有一张很容易吸引异性的英俊面孔,自然轻而易举就得到了小飞姑娘的芳心,令她将身心全都毫无保留地交了出去。 但小飞很快便发现,在这场恋爱中,只有她一个人投入了真情。 其后便是魔药如何勾三搭四,如何左拥右抱,然而这都还不是真正让小飞心灰意冷的关键。 “有一次……情况跟今天差不多,我跟他在野外遭遇了一只成年的旗蜥蜴兽。” 小飞对沈莳说道: “当旗蜥蜴兽扑向我们的时候,你猜他怎么着?他竟然将我推向那只怪物,自己转身跑了!” 她用力抽了一口气,抬起头,不让自己眼眶里的泪水落下: “我到现在都觉得难以置信!那个人渣,他居然将情人往魔兽嘴里推,好争取时间自己逃跑!” 沈莳:“……” 那确实是够渣的。 以任何标准来说,那个叫魔药的家伙都是个贪生怕死的小人无疑了。 说到这里,小飞拉高上衣,露出了自己的小腹。 沈莳看到她的肚子上方有一条狰狞的伤疤。 那疤痕足有一掌长,从左到右横贯而过——不难想象,当初定然是将女孩儿来了个开膛破肚,搞不好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沈莳问:“那你是怎么脱险的?” “当时有一队佣兵团刚好在附近执行任务,被我的惨叫声惊动,赶来救了我。” 小飞咬牙切齿地说道: “我当时就在想,只要我这一回能侥幸不死,就一定要杀了唐.亚当斯那混蛋!” 沈莳:“……” 一般来说,剧本杀的玩家都很习惯隐藏自己的杀意,以免引起其他人的怀疑,像小飞这样直白地表露出对魔药的憎恨的,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沈莳忍不住在心里琢磨为什么会这样。 他认为可能性有二: 其一,小飞是个剧情土著NPC,她的话全都是真情实感,不存在任何演戏的成分。 其二,小飞是个玩家,而她认为自己和魔药的往事迟早会被扒出来,那还不如主动自爆,反而显得够坦然,更能减轻自己的嫌疑。 不管是哪一点,在还未出现任何死者之前,沈莳决定静观其变,先不要把这事张扬出去。 于是他笑了笑,顺着小飞的话头说道: “可你至今也没下手,对吧?” “嗯。” 小飞点了点头。 “我当时伤得很重,肚子里的内脏都流出来了,光是治伤就花了好几个月……” 她飞快地用袖子擦了擦眼角沁出的温热液体,“等伤好以后,想杀他报仇的心气也散得差不多了。” 其实沈莳也能理解。 从“前情”和小飞向他吐露的心声来看,这姑娘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热情又多情,还特别容易交付真心的天真女孩儿。 当她遭遇爱人背叛,被魔兽重伤命悬一线的时候,确实是想过要杀人复仇的。 然而那股强烈的恨意会随着时间与伤情好转而逐渐转淡,虽依旧难以释怀,但念及旧情,无法真对那渣男展开实质性的报复,最后往往只能自己远远地走开,从此天涯相隔,老死不相往来。 不过这毕竟是个真人剧本杀世界,沈莳也不敢大意。 如果之后被杀的当真是那位魔药先生的话,那么小飞就很有作案动机了。 沈莳决定先把这茬儿记下来,等回到宿营地有机会独处的时候,再把他家吴哥叫出来商讨一番。 —————— 沈莳和小飞又休息了片刻,等体力和精力都恢复得差不多了,便整理整理,再次动身了。 他们刚刚撩了一只魔熊,生怕撞上盛怒中的熊瞎子,二人自然是不敢从原路回返的。 于是沈莳只得又飞到空中新找了一条路,在地图的帮助下,从反方向绕过这一片树林往宿营区走。 这一走就又是整整两个小时。 天色越发暗了下来。 太阳西沉,红月即将升起。 —————— 沈莳和小飞才刚出了森林,距离住处还有差不多两公里时,傍晚的通讯时间就又到了。 听到通讯石响起嘀嘀声,沈莳和小飞就地找了个空旷开阔的地方停下,接通了通讯。 “怎么样,大家都还活着吧?” 那头传来了一个高亢欢快的男声,一听语调就是魔药的,小飞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 佣兵团的其他人不知小飞与魔药的纠葛,自然纷纷应声,语气十分友好。 沈莳看了看小飞的神色,知道她不愿意跟渣男说话,就连着她的份一起报了平安。 稍后,下层的亚精灵莉莉丝,上层的白法师乌灵以及黑袍巫师暗影也开了口。 ——至少现在,九个人一人不缺,全都活得好好的。 接下来,冒险者们就今天的收获进行了交流,互相提醒哪里有什么危险的魔兽,哪里的矿石很纯净可以直接使用什么的,还说了自己这里有什么富余的材料,如果有需求等会儿可以私聊云云,气氛其乐融融。 当然,沈莳不用猜也知道,冒险者们都是留了一手的。 特别是沈莳他们这些有同伴的,若真是在某地发现了某些很稀有的材料,即便一时半刻无法带走,也不会在公频里大大咧咧嚷出来,显然是要安排后手,嘱托值得信任的朋友代为采挖的。 不过这都是基于真正佣兵的逻辑,与沈莳他们这些魂穿来的玩家没太大关系。 沈莳看了看系统面板上的【当前任务】,没有特别的指示,于是也就略过了这一步。 “对了,大家今晚打算移动到哪个层级啊?” 魔药在通讯石里很不见外地吧啦吧啦就是一串: “说起来我今天没找到水生金边甘蓝,你们要是有谁明儿来我们这下层的话,帮我留意着点行吗?我两个银币收一颗!” “我们佣兵团大部分人都要去下层。” 团长阿凯很爽快地说道:“金边甘蓝是吧?没问题,我们替你留意着!” “哦?” 魔药似乎对龙翼佣兵团众人的动向很好奇,“大部分人?你们佣兵团要分开行动吗?” 阿凯回答:“我们的德鲁伊要先去上层。” “哦,这样!” 魔药的兴趣又转向了其他人:“那么上层级的两位呢?暗影先生?乌灵先生?” 频道里短暂的沉默了两秒。 就在沈莳觉得那两人八成不想回答的时候,一个沙哑低沉的男声说道:“我打算去下层。” 开口的是沈莳从前的战友,黑袍巫师暗影: “不过我这儿还有个提纯要做,会比较晚才出发。” 第265章 7.狼人狩猎-09 听暗影说他要晚出发, 魔药仿佛一个热心的话痨,殷殷叮嘱道:“那暗影先生可别忙到忘了时间啊,三点魔法阶梯就要消失了, 还得留够从上层移动到下层的耗时呢!” 暗影淡淡答道:“多谢提醒。” 魔药又问:“乌灵先生,你呢?” 乌灵被指名追问了第二次, 只得回答: “我要去中层, 一点左右出发吧。” 沈莳:“……” 魔法阶梯的出现时间是午夜零点到三点,而避瘴药的时效是二十四小时。 根据沈莳今日的观察所得,冒险者们应当都是在清晨到早上这段时间进入“三相阶梯”的。 即便是最早进来的冒险者,他吃下的第一颗避瘴药也要到清晨才会失效。 根据地图上的标示, 使用魔法阶梯从某层级移动到相邻层级需要十五分钟。 也就是说,沈莳现在身处中层, 要去下层或是上层都要花上十五分钟,而像暗影那样从上层直接到下层的话,则要整整半个小时。 这就意味着, 跨层移动时, 如果不想半途遭遇“电梯事故”, 最晚必须两点半之前乘上魔法阶梯。 正思量间, 沈莳听到阿凯竟然顺着几点出发这个话头说了下去:“一点早了点,我们一点半出发吧。” “哈哈哈!” 魔药大声笑了起来,“你们竟然还觉得一点钟太早了?我还打算十二点就出发了!” 他对众人说道: “我要去上层级,那儿有晚上会发光的星尘矿盐吧?我得趁夜搜集一些。” 阿凯在通讯器里很配合的“哦”了一声, “原来如此。不过你明晚或者后晚也得当心别超时了。” 团长口中的“超时”指的当然是层级的避瘴药失效。 不过魔药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放心,我会看好时间的。实在赶不上了, 大不了再补一颗万用药呗!” 这时,一个纤细的少女嗓音问道:“魔药, 我能跟你一块儿行动吗?” 说话的是亚精灵莉莉丝。 她不敢擅自离开安全的住宿区,在自己的住处附近转了一圈。 下午四点多时,莉莉丝到魔药住的木屋去了一趟,敲了敲门没人应答,渡口也没看到那艘白色的小船,姑娘就知道魔药定然是还在外面没回来了。 此时是傍晚六点十五分。 今日三个层级的天气都不大好,白天里阴云密布,待此时太阳西沉,云层才渐渐有了要散去的意思。 白天光照充足时还好,现在天色已暗,莉莉丝一个人呆在破破烂烂的吊脚楼里,不免心中惴惴不安。 虽然贤者之塔告诉她,搭建了房子的这一圈都是安全区域,大型魔兽和危险的动植物都不会在这一带出没,且莉莉丝这次自己一个人来“三相阶梯”,家族也给了她一些很高级的防身物件,只要她不自己作死,那基本上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 但理智归理智,人类对黑暗和安静的恐惧是与生俱来刻印在DNA里的,轻易难以克服。 虽说她住的小木屋离白梯就只有五分钟的步行路程,但独自在黑夜里走这五分钟,再一个人前往未知的陌生层级,实在是一件很令人恐惧的事情。 现在,莉莉丝只想找一个伴儿陪她一起行动,而如果那人是她隐约有好感的魔药就更好了。 “可以啊!那你跟我一起去上层级好了!” 通讯石里传来了魔药惊喜的笑声: “莉莉丝,你肯陪着我,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沈莳悄悄瞥了小飞一眼。 小飞反正已经在沈莳面前交了底,这会儿一点都不掩饰自己对魔药的厌恶,嘴唇无声地翕张两下,看唇形分明是“人渣”二字。 “那么我十一点来你的木屋找你。” 魔药还在说着: “提早的那一个小时嘛……就当是跟我约会了!” 莉莉丝的表情如何沈莳不晓得,但听了这话的小飞是气得咬牙切齿了。 她“啪”一下按断了通讯石,不再听那边在说什么,站起身,直接头也不回就往前走。 好在小飞没气到理智下线,她走的方向还是对的。 沈莳连忙跟上。 这时群聊该说的也说完了,众人互相道了再见,陆续断开了通讯。 沈莳低头,飞快地看了眼怀表。 傍晚六点二十分。 距离通讯信号中断还有十分钟,接下来应该就是众人心照不宣留出来的私聊时间了。 没有人联系他和小飞,他们也没有联系其他人的必要,于是两人没再掏出通讯石,就这样一路走回到住处。 —————— 4月1日,晚上六点三十五分。 沈莳和小飞回到住处的时候,木屋前的空地上已经支起了一个篝火堆。 团长阿凯一个人坐在篝火前,百无聊赖地翻着烤肉,远远看到二人,伸手招呼,“这里!这里!” 沈莳问:“犀角和绿藤呢?” “绿藤嫌麻烦,就不过来了,直接住黑梯那边了。” 身为团长,他对自家德鲁伊的实力很有信心,一点都不担心姑娘独处会不安全。 “犀角刚才说回去拿点儿东西,不知怎么的到现在还没回来。” 半兽人犀角的帐篷就在木屋旁边,走几步就到了,沈莳正寻思着要不要过去看一眼,就见犀角从帐篷里钻出来,朝他们这边走来。 “嘿,犀角!告诉你,我们今天抓到幽浮鸟了呢!” 在关系亲近的团员面前,小飞又恢复了那活泼开朗的模样,仿佛已经遗忘了下层那个渣男的存在。 反正接下来他们要去的层级不同,在前往浮空岛为止,小飞和魔药都不会有机会照面的。 “是吗,怎么抓到的?” 犀角坐到小飞身旁,和姑娘热络地聊起天来,刻意忽略了沈莳。 沈莳半点不介意犀角这明显的不友善态度。 他一边吃烤饼,一边转头和团长阿凯说起了今日的收获。 “三相阶梯”不愧是冒险者们人人向往的异空间,果然资源丰富。 除了抓到幽浮鸟的沈莳和小飞之外,龙翼佣兵团的其余几人也各有收获,好些还是其他地方很难寻获的宝贝。光是今日的所得,就已经称得上是不虚此行了。 吃饱喝足之后,阿凯就着篝火的亮光掏出地图,简短地开了个小会。 “今晚我们几个一点半左右出发,去往下层。” 阿凯将地图翻到下层那页,“下层的住处挺分散的,我们得想想怎么住……” “对了!” 小飞忽然一拍大腿: “刚才暗影也说要去下层吧?我们龙翼佣兵团的旧阵容又要重聚了!” 鉴于独自前往上层的绿藤是在暗影退出后才加入佣兵团的,所以小飞说得一点都没错。 只是不知为何,团长阿凯一听这话,表情就有些不太对劲了。 他显然不太想提起这一茬儿。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休息一下,把该处理的材料处理处理。” 阿凯突兀地改变了话题,“一点半前我们在这里集合。” 说着他收好地图,熄了篝火,拍了拍手: “好了,解散!” —————— 晚上七点,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一轮红月。 沈莳站在窗边,默默注视窗外的圆月。 他的身边是人工智能小兰,或者说是吴景澜。 “这月亮,看着真不吉利啊……” 自从规则怪谈开始在各类文娱作品中流行起来,“千万不要看月亮”就变成了一个梗。 沈莳觉得,就他看过的月亮而言,从来没有哪一轮能像现在挂在天边的一般,如此符合这个形容。 这个异空间的月轮特别大特别亮,且呈现出一种比夕阳更深邃的深红色,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了凝固的陈旧污血。 ——难怪许多神话都会把血月当邪恶的象征。 沈莳心想,盯着这样的月亮看久了,确实有种心神都要被吞噬的错觉。 “小兰。” 沈莳对吴景澜说:“真会有狼人出现吗?” 老实说,这个问题吴景澜也无法回答。 现在他身为沈莳的AI,只能靠跟随宿主得到信息,手头上的情报一点都不比沈莳多。 不过沈莳其实也并不打算真让吴景澜回答,他这样问,单纯只是想跟他家吴哥聊聊天充充电而已。 他关上窗户,来到房间的长桌前。 沈莳要负责把下午捕杀的幽浮鸟处理好。 毕竟四月的天气虽还很凉爽,但一只死鸟要是直接扔那儿放到离开这个异空间为止,也是要烂得臭不可闻的。 当然,作为一个到处充满魔法的不科学的世界,在沈莳的“前情”里,是知道有一些能够让死物长久保鲜的术法、容器或是药剂的。 然而这些玩意儿没有一样是便宜的,若还要把它们固定在方便携带的随身空间里,不管是造价还是每一次的使用成本都会高得惊人。 除了财大气粗的土豪之外,沈莳他们这些要靠接任务卖材料生活的佣兵平常绝不轻易使用。 沈莳从架子上取下一块案板,打湿抹布将上面的浮尘擦掉,又往上面滴了几滴具有杀菌和除霉效果的药剂,用手抹匀。 然后他将死鸟放在了案板上。 “呼——”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转头对吴景澜郑重说道:“我要动手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相信机智的读者们应该都想到了,之所以这么仔细地交代众人接下来的动向,是因为马上就要死人了! 好了,现在大家可以猜猜谁是第一个狗带的了~=w= 第266章 7.狼人狩猎-10 吴景澜给他递了一把小刀, 【加油。】 现实中的沈莳就是个厨艺废材,别说杀鸡宰鸭这等高LEVEL的操作,他连帮忙挑个虾线都能被划到手。 虽然系统已经将如何处理幽浮鸟与其他佣兵必备技能打包一股脑儿全塞进了他的大脑里, 但理论知识与实际从来都无法直接划上等号,沈莳还是瞪着那蹬腿躺尸的死鸟心中发憷。 吴景澜倒是有心帮他料理, 奈何这是系统面板提示的当前任务, 让沈莳演好炼金术师耀光,当个称职的佣兵,包括狩猎、采集和处理收获皆在其列。 沈莳用小刀划破死鸟的肚子,将它的皮毛和骨肉小心翼翼地分离开来…… 好在沈莳现在有系统加持的佣兵技能, 虚假的身体记忆会自动指挥他的双手应该如何行动,只要客服了心理不适感, 拆起鸟来倒也十分轻松。 沈莳一边处理鸟尸,一边与吴景澜聊着今日的所得。 “到目前为止,我只知道三个情报:其一, 小飞跟那个叫魔药的以前有过一段, 且小飞恨那个渣男;其二, 团长阿凯似乎跟暗影发生过什么事;其三, 我跟犀角现在想要同一种魔晶,他对我产生了不满……” 他说着,慢慢把幽浮鸟的皮毛整张翻转过来。 “可我觉着吧,这些矛盾似乎都构不成强烈的杀人动机……我也看不出来谁会是第一个受害者。” 【确实。】 吴景澜也有同感。 他俩都是真人剧本杀世界的资深玩家了, 自然见过许多套路。 通常而言, 每个剧本里都会有一两个特别招人嫉恨的角色,又或者像个八脚蜘蛛一样跟所有人都有些隐约联系的人物, 这样的角色通常也是最容易成为受害者的。 然而这个故事却没有类似的角色。 不仅如此,沈莳甚至至今还有差不多一半的剧情人物——不管他们到底是NPC还是玩家——连见都没见过。 “唉, 毫无头绪!” 沈莳苦恼地撇了撇嘴,“事到如今也只能静观其变了。” 他的手里正折腾着幽浮鸟,只能侧身低头,蹭了蹭吴景澜的肩膀,低声嘟哝: “只是不知道,第一名死者会在何时出现,又会是谁了……” —————— 4月1日,傍晚七点三十分,上层。 在血月的映照下,“三相阶梯”的夜晚比人们想象中的要亮一些。 白法师乌灵提着一盏萤石灯,从沿山坡自西往东走,注意到有一排脚印顺着缓坡往下行,似不久前才有人刚刚从这里经过。 乌灵站在坡上往下看了一眼。 这处小土丘的坡度很低,山坡与谷底的落差也不过两层楼左右,且因植被稀疏,视野十分开阔。 是以乌灵一眼便看到了下方那个身穿漆黑长袍,大中午的还要将兜帽拉到头顶的黑袍巫师。 乌灵没有刻意掩盖自己的脚步声,暗影注意到有人靠近,也警惕地抬起了头。 两人目光相触,皆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白法师乌灵是个身材偏矮且瘦削的黑人,因皮肤黝黑,若是在白日里,眼白和牙齿简直能白得晃眼。 他穿着一身标准的法师袍,只不过并非白色的,而是很耐脏的暗灰色。 按他在贤者之塔修学的时间推算,乌灵其实已经超过六十岁了,但面容看起来却要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得多,若非一头理得很短的头发灰白交杂,任谁看了也会觉得他最多也就四十岁出头。 而在乌灵看来,暗影是长得十分英俊的。 只是他全身都被一件黑色的长袍包裹住,帽檐拉到眉毛以下,一对眼睛几乎都要被阴影遮挡,加上一张脸全然缺乏表情,看起来简直就像是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假人一样。 乌灵和暗影虽身处同一层级,也从刚才十二点正的通讯中得知了双方的存在,但如果不是恰巧碰面,显然谁也没有主动和对方打交道的意思。 白法师和黑袍巫师已经有数十年没有发生过什么大规模的冲突了。 但毕竟二者属性相斥,只要呆在一起就会感到对方的气息令自己不悦,是以冒险者们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除非必要,某个团队里只要有了一个白法师或者黑袍巫师,就不会让另一方加入了。 即便大型佣兵团里同时有这两类人,团长也会将他们安排到不同的队伍里,很少一起出任务。 此次两人不期而遇,一时间气氛有些莫名的僵硬。 沉默地对视两秒后,还是山坡下的黑袍巫师暗影先点了点头。 乌灵也回了个淡淡的颔首礼。 乌灵和暗影都是性格冷淡的酷哥人设,加之又是初见,本就完全没有交情的陌生人,还天生属性不对付,实在很难强迫他们进行除了点头之外的有效交际。 两人这便算打过招呼,表明了彼此友好、和平的关系,也不多做寒暄,转身各自走开了。 —————— 4月1日,晚上十一点五十分。 下层级。 亚精灵莉莉丝和魔药唐.亚当斯两人从莉莉丝住的小木屋出来,往白梯的方向走去。 大约在一小时前,魔药敲响了莉莉丝的房门。 莉莉丝见到魔药准时来找自己,当然非常开心。 她将人迎进住处,给他泡了茶,又端出从家里带来的点心,殷勤地招待客人。 魔药不愧是泡妞高手,应付莉莉丝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自然是手到擒来。 他巧妙地引导话题,与莉莉丝聊得分外投机。 这一小时的“约会”很快就过去了。 临近午夜,魔药提醒莉莉丝该出发了。 莉莉丝带着一个容量很大的随身空间袋,东西倒是早收拾好了的,这会儿拎上就能出门。 魔药的行李则是一个大手提箱,看着应该也是某种加持了空间术法的储物容器。 两人出了门,魔药放出一团妖精火在前面照明,两人则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 “你这箱子看着还挺沉的。” 莉莉丝侧头,好奇地盯着魔药手里的箱子,“里面放了什么?” “哦,那可太多了。” 魔药拎起箱子,看动作倒是显得很是轻松: “我那一大堆瓶瓶罐罐,多到自己都差点儿记不清的药水,有些还是半成品……唉,我这人就是不够严谨,经常一种药还没调制好,就又有新想法了。” 他想了想,变魔术似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喷瓶,“比如这个,我刚才随手调的香药。” 莉莉丝身为一个年轻姑娘,当然不可能不喜欢香水。 “给我闻闻!” 她朝魔药伸出手。 “哈哈,不行,这是男用香,不太合适你。” 魔药笑着摆摆手,然后捏动喷瓶上的吸耳球,在自己的袖子和衣服上喷了好几下。 “咳咳咳咳咳!” 一旁的莉莉丝没有提防深吸了一口气,呛得连声咳嗽起来。 原本她以为魔药新调的香药应该和早上送她的那瓶冷昙香一样,是清冷干净的味道。 然而事实上,魔药喷在自己身上的香药里加了很多香料,味儿非常之冲。 亚精灵这种嗅觉灵敏的种族闻起来,与其说是人用的香水,倒不如说像只待烤的烧鸡。 “咳、咳咳,你、你怎么调出个这么奇、奇怪的味道!” 莉莉丝简直都要震惊了。 “哈哈哈,不好意思,好像辛胡椒和百里香加得多了一点,不过我觉得这味道驱虫效果不错呢!” 魔药一边道歉,一边用手帕帮莉莉丝擦拭咳出来的眼泪。 然而他的手帕上也沾了不少香药,往姑娘的小脸上一抹,更是蹭得她满鼻端都是那诡异的怪香。 莉莉丝觉得自己简直快要丧失嗅觉了。 “好了好了,别擦了。” 姑娘连忙推开魔药的手。 说话间,矗立在层级正中间的山崖已近在眼前,白梯马上就要到了。 距离十二点还有不到一分钟。 —————— 4月2日,午夜零点正。 下层级。 笔直的山崖隧道上准时出现了一道以白色的魔法文字组成的无形拱门——这便是位于山崖正东面的“白梯”的下层级入口了。 “这么看来,我们应该是来得最早的。” 魔药对莉莉丝咧嘴一笑: “走吧,我们上去。” 莉莉丝有些忐忑地点了点头。 她原以为魔药会率先使用魔法阶梯,但她站在原地与亚当斯少爷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却不见对方动作。 莉莉丝歪了歪头,以眼神示意自己的困惑。 “女士优先。” 魔药朝她弯了弯腰,做了个“请”的姿势。 莉莉丝怯怯地瞥了瞥魔法阶梯,轻声嘟哝:“我、我不太会用那个……” “没事,我们都没用过,一起研究就是了。” 魔药说着,很熟稔地牵起了亚精灵少女的手,将她拉到白梯前。 “先拿出你的纹章,然后正面朝向魔法门……” 魔药一边念说明,一边指挥莉莉丝照做。 姑娘就像个扯线木偶一样被牵着鼻子走,半分不差执行了魔药的指示。 在纹章举起的刹那,白门里出现了一块由交织的魔纹组成的浮板。 “接下来,踏上浮板。” 莉莉丝听话地站了上去。 “然后选择你要去往的层级。” 莉莉丝点选了上层。 “启动。” 魔药话音刚落,伴随着女孩儿一声轻呼,浮板动了起来,带着她往上升去。 “我马上就来。” 魔药朝莉莉丝挥了挥手,大声笑道: “咱们上层级见!” 第267章 7.狼人狩猎-11 魔法阶梯爬升一个层级需要大约十五分钟。 若光看耗时的话似乎很慢, 但考虑到每个层级之间的高度起码得有个两千五百米,换算一下,就是魔法阶梯差不多每秒要上升或下降三米, 基本相当于高层住宅电梯的速度了。 莉莉丝独自站在浮板上,背后是飞快闪过的嶙峋石壁, 身前是看起来只要踏前两步就会摔落的虚空, 看着就让人头晕目眩,不由心生怯意。 事实上,贤者之塔在设计白梯和黑梯两座魔法阶梯时,是颇费了一番心思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和舒适性的。 魔法阶梯四周都有魔纹保护, 人们不需要担心被石壁挂到,又或是一个不当心踏空跌落, 且如果同一道阶梯同时有人上升也有人下降的话,各自脚下的纹章还会很智能的互相错开,使用者们最多彼此打个一闪而过的照面, 绝对不会出现半空相撞的惨剧。 尽管理智上知道这里很安全, 但许多人对于孤独和高空的恐惧是出于本能的, 莉莉丝也不例外。 亚精灵少女把自己蜷缩了起来, 一动也不敢动。 过了许久,莉莉丝终于适应了乘坐魔法阶梯的感觉,才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 这时,她的眼前一黑, 外头被血月染成暗红血色的夜空猝然消失了。 莉莉丝吓了一跳, 恍惚数秒才反应过来,应该是中层级到了。 她低头看了看怀表。 零点十六分, 从他进电梯开始算,果然正好过了十五分钟。 魔法阶梯还在移动。 又是十五分钟过去了。 零点三十一分, 莉莉丝脚下的纹章终于在上层停下。 姑娘迈开脚踏出了魔法阶梯,双脚落在实处时,刚刚踏过的纹章便消失了。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莉莉丝刚呼吸了一口气便感觉到了一种古怪的窒息感。 虽然毒瘴不会立刻致命,但莉莉丝还是立刻就掏出上层的灰色避瘴药,迅速塞进了自己口中。 避瘴药化成一汪味道有些奇怪的苦水,莉莉丝将它咽了下去,胸口那种古怪的不适感立刻缓解了。 然后她便站在上层白梯的入口旁,等着魔药的到来。 莉莉丝足足等了五分钟。 零点三十六分,魔药终于现身。 “怎么回事?” 等魔药服下本层的避瘴药之后,莉莉丝才凑到他身边,担心地问: “你好像上来有点晚了,为什么?” “嗯,我刚刚在白梯入口那儿发现了点东西。” 魔药神秘地眨了眨眼,手腕一翻,手摊开时,掌心就多了一朵开得正好的浅粉色小花,“你看!” 莉莉丝没认出那是什么花,但漂亮的花朵总是令人高兴的。 “送给你。” 魔药笑着一抬手,将那朵花别在了女孩儿鬓角。 莉莉丝当场就连自己想说什么都忘了。 “好了,我们走吧。” 魔药轻轻牵起莉莉丝的手,“我已经看好地图了,那边有两栋相邻的小屋,离这儿不太远,我们走走就到了。” 这花花公子很自然地就安排了两人住在一处。 莉莉丝闻言眼前一亮,同时像是明白了什么一般,脸颊也愈发滚烫起来。 —————— 4月2日,午夜一点十五分。 中层级。 沈莳呆在自己的小木屋里,正在一边收拾行李,一边与吴景澜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 这时薄薄的木板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沈莳未免出现被其他人看到他在自言自语的低级OOC,立刻收住了话头。 几秒后,有人咚咚地敲了几下房门。 沈莳开了门。 出乎沈莳意料,门外竟然是跟他不对付的半兽人犀角。 犀角穿着他那身鹿族特产的兽族绿衣,背上还背上了行李,俨然已是整装待发的样子了。 沈莳问:“犀角,有什么事吗?” 犀角显然是个不太能隐藏情绪的人。 他撇了撇嘴,又伸头往沈莳的木屋里瞧了瞧,“你东西还没收拾好呢?” 其实沈莳基本已经收拾完了,只剩出门穿的外套还搁在桌子上——对着空荡荡的木屋还说这种话,犀角这话就像是故意来挑刺的。 沈莳淡淡地笑了笑,“快了。而且我们约的是一点半吧?” “哈,我就知道,你们这些人都磨蹭惯了,团长和小飞那儿也还没好呢!” 犀角低头看了看怀表,毫无道理地撂下这句,随即转过身,朝沈莳挥了挥手,“算了,反正我都准备好了,就不等你们了,先到下层去了!” 沈莳:“??” 或许是【调查员的直觉】给他提高的那一倍第六感起了效果,又或者是玩剧本杀已经玩出了经验,犀角这突然来的一出哪哪都让沈莳感觉十分违和。 “犀角!” 他忍不住开口叫了一声: “你不跟我们一块儿走吗?” “不了!” 犀角头也不回,“我困了,早点去下层,还能多睡一会儿!” 沈莳:“……” 他目送犀角走远,转头对吴景澜说道:“小兰,我觉得他不对劲。” 吴景澜点了点头。 以沈莳和吴景澜两人的水平,若是连这般明显的异常都看不出来,那才是真见鬼了。 明明只差了十五分钟,犀角硬是要提前出发。 而且半兽人分明和沈莳关系不佳,出发前还要特地来他这儿看上一眼,更是愈发可疑。 “还有,他刚才低头看了怀表。” 沈莳微微地眯了眯眼,“犀角他……是不是特别在意时间?” —————— 十五分钟后,一点半。 沈莳、阿凯和小飞在木屋前的空地集合,准备前往白梯。 三人的住处距离白梯也就不到五分钟的路程,抬腿走走就到了。 团长阿凯手里提着一盏萤石灯,当先一步在前面带路,边走边抱怨:“犀角那家伙也真是的,就十几分钟也不肯等!” “就是!” 小飞立刻接话:“这也太不够义气了,到底在急什么!”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数落了犀角几句,又说起到达下层以后的安排,白梯的入口便已近在眼前了。 小飞是第一个使用魔法阶梯的,然后是阿凯,最后是沈莳。 沈莳进阶梯时瞅了眼时间,正好是一点三十五分。 —————— 一点四十分。 上层级。 德鲁伊绿藤从黑梯里踏出,吃下上层的避瘴药之后,她掏出地图,再一次确认自己的位置,并琢磨着要在哪里落脚。 上层的黑梯出入口设置在一片嶙峋的石林中,站在此处放眼望去,到处是奇形怪状的石头,仿佛血月下佇立的死灵军团,看着颇为骇人。 不过绿藤倒是一点都不害怕。 常年的佣兵生涯锻炼了姑娘的胆量,且她对自己的实力十分自信,加之又是与大自然天然契合的德鲁伊祭师,身处荒原就像在自家里一样放松。 绿藤很快确定了方向,朝着早已看好的小木屋走去。 大约走了两三分钟,从前方一根石柱后忽然晃出一团淡青色光。 绿藤定睛一看,便看到一个黑影擎着一团青光朝她的方向行来。 普通人要是看到这场景,八成要被吓出个好歹,但绿藤何等见多识广,立刻就反应过来那是怎么一回事了。 来者身穿黑袍,手里提着一盏在冒险者们当中十分流行的萤石灯,正是黑袍巫师暗影。 绿藤是在暗影退出以后才加入龙翼佣兵团的,自然没见过这位“前辈”的长相。但这个异空间统共也就九个人,对方是谁实在是太好猜了。 “暗影?” 当黑袍巫师走到她跟前时,绿藤试着叫了对方的名字。 暗影点点头,又想了想,“你是绿藤。” 很显然,对方也是用排除法判断出了她的身份。 绿藤笑了起来,“久仰久仰!” 她朝暗影伸出手,“我叫绿藤,是个德鲁伊,大约两年前加入龙翼佣兵团。” 暗影与她礼貌地握了手。 两人简单寒暄了几句。 绿藤看出暗影不是个爱交际的性格,便主动提出自己要到前面的小屋去了。 暗影微一颔首,“嗯,我要去黑梯那边。” ——去黑梯干嘛?当然是移动到别的层级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我先前就住那边。” 这句话的言外之音,就是告诉绿藤,现在前屋主已经走了,你可以放心去住了。 绿藤也是个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了。 两人平淡而友好的互道了再见,就此分手。 —————— 一点五十分,沈莳脚下的魔法纹章准时准点停在了下层级的白梯出口。 这是他第一次搭乘魔法阶梯,感觉跟乘坐一台高过了头的观光电梯似的,视觉效果很惊人,但习惯了其实也挺无聊的。 沈莳踏出白梯,抬眼便看到阿凯手提萤石灯,和小飞一块儿在前面等着他了。 沈莳边朝二人走,边吃下了下层级的避瘴药。 住哪儿是他们早就商量好了的。 三人集合后,就一边看地图一边往事先看好的落脚地走去。 然而才走出没几步,最前面的阿凯就抬手做了个佣兵表示“停止不动”的手势。 “等等!” 他的语气短促而严厉,沈莳和小飞立刻停下了脚步。 “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 阿凯用力吸了吸鼻子,略略分辨了一下,没等沈莳和小飞回答,就笃定地说道: “绝对没错,是血腥味!” --------------------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第一具尸体要出现了!! 话说大家发现了吗?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人物的视角部分,都是有另一个(或多个)人可以当时间证人哒~(没写就是那时没证人) 第268章 7.狼人狩猎-12 “血腥味”这三个字, 不管是对于一个佣兵,还是对于一个剧本杀玩家来说都是极能触动神经的。 沈莳、阿凯和小飞即刻进入了高度警戒的状态。 他们往前走了几步,便发现了血腥味的来源。 三人不约而同倒抽了一口凉气。 地上, 是斑驳的血迹,以及四散的残缺尸块。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 他当佣兵时曾见过不少死亡, 其中就有被魔兽袭击的受害者。 但一般而言,即便是性情凶残的魔兽,也甚少有将尸体撕扯得那么稀碎的。 非要做个比较的话,沈莳觉得它们更像是自己在《百鬼山守则》时见过的林冕林公子被长鬼吃掉的残尸。 这些破碎的肉块看起来没有几片是完整的, 最大的一块是死者的左手,手部连同小臂被齐肘弯撕扯下来, 犹自保持着五指内钩似乎想要抓住什么的样子。 “呜!” 小飞忍不住捂住了嘴。 碎肉当然可怖,然而更让他们感到惊骇的是,那稀碎的肉块旁边, 竟赫然是一片浅绿的衣袖! 虽然那半片破袖子沾满了血污, 但他们毕竟是一个佣兵团里呆了老长时间的, 自然不可能认不出犀角几乎日日穿着的鹿族特产的绿衣! “不……不会的……这、这!” 小飞说话都哆嗦了, “这、难道是、是——” “别慌!” 阿凯捡起那条断臂,深吸一口气,本意是想让自己镇定下来,却被那浓烈的血腥味狠狠呛了一下, 脸色顿时更难看了, “现在还说不准,或许犀角只是受伤了!” 然而很快的, 阿凯关于犀角的或许只是受了袭击的侥幸心理,也被打了个稀碎。 因为顺着血迹再往前走不到二十步, 便是一个湖泊——湖边的稀泥里横躺着小半截尸体,虽只剩半拉肩膀和一个空荡荡的胸腔,但他身上穿着的,正是少了半截袖子的绿衣! 沈莳:“!!” 这场面,实在非常考验人的心理承受力,即便沈莳已经玩了六场真人剧本杀,冷不丁看到这个,还是不由双腿发软,只能凭意志力强撑才不至于OOC。 阿凯作为一个佣兵团的团长,在这种场合理所当然是第一个上前查看的。 沈莳略略稳定了一下心神,也凑了过去。 等靠得足够近了,他就看到了更多的线索。 这半拉被挖开胸腔的残躯上有许多明显的抓痕和牙印,是只有大型猛兽才能在皮肉上留下的印记。 至少三位经验丰富的佣兵都觉得,很难用人为的手段来达到如此逼真的撕扯和啃咬效果。 阿凯蹲下来,将半截手臂凑到残躯上,与断口对接了一下,皮肉骨骼的断面分毫不差。 “你们看……” 阿凯虽竭力保持镇定,但如此近距离地目睹战友惨死的骇人景象,情绪不波动那才叫可疑。 他的声音微微发着抖,“这是什么?” 阿凯说着,从稀烂的绿衣上摘下了一缕黑色的毛发,“看起来像是某种魔兽的毛……” 沈莳的嘴唇轻轻动了动,“狼人”二字已在他心里念出了声音。 这副本毕竟叫《狼人狩猎》,别管是真狼还是假狼,总之肯定和狼人这种超自然生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犀角剩下的部分在哪里?” 小飞不知如何忽然想到这一茬儿,声音颤抖地问道:“是都被魔兽吃了?还是……” 说着,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了旁边的湖。 沈莳和阿凯都看懂了她的眼神。 是的,这里只有犀角的部分残尸,如果杀人的东西没真把余下的部分吃光,又或者叼回巢穴里去的话,那么最可能的就是滚到湖里了。 对沈莳这个真人剧本杀玩家而言,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是侦探的基本规则;而以佣兵团的立场来说,战友尸体残缺不全,总要想办法尽量帮他寻回来。 他已经开始在脑海里思考有没有能下水的道具了。 但显然小飞比他更果决。 “让我来!” 她利落地脱掉了外套,“这里我水性最好,我下去看看!” 阿凯和沈莳当然觉得这似乎太冒险了。 但小飞的态度却意外坚决。 两人拗不过她,沈莳只得掏出一个能用于水下照明的炼金术道具交给姑娘,而阿凯则千叮万嘱不管找不找得到,务必以自保为先。 小飞戴好照明道具,郑重应承了团长的嘱咐。 —————— 两点零五分。 小飞从发现残躯的湖边下了水。 “三相阶梯”的下层是一个水泽的世界。 以自然水域而言,这片湖泊的水质还算是不错的,即便在深夜里,能见度尚算凑合。 小飞刚下水时有一小段浅水区,大约也就两米出头的深度,透过漂浮着杂质的湖水,小飞可以较为轻松地看到河底的情况。 她下潜又上浮了三次,从河沙与淤泥里捞出了一些属于人的残件,把它们交给了等在岸上的阿凯和沈莳。 小飞捞到了一只人的右脚,以及巴掌长的一段脊椎骨,最后还有一小块不知是来自于后背还是大腿的比较完整的皮肉。 沈莳真是越看越心惊。 因为这些碎部件上全都有明显的被利齿撕咬啃食过的牙印,特别是那段脊骨,两侧的筋肉都快被吃尽了,只剩几个椎体支支棱棱地勉强牵连着,好几个椎骨都被咬裂了。 一想到真有什么东西曾经拿着一条人骨,跟吃鸡骨架啃羊蝎子一样吮得津津有味,沈莳就汗毛倒竖,差点儿没把手里的残骨给扔出去。 这时水里的小飞又往前游出了一段。 湖底有一个很大且很陡峭的坡度,过了坡后,湖水一下子就变得起码有十几米深了。 这样的深度,饶是胆子不小的小飞都不敢贸然深潜,只得尽量睁大眼睛,试图分辨水底有些什么。 几十秒后,小飞浮出水面,游回岸边。 沈莳和阿凯连忙将她拉了出来。 “咳、咳咳!” 小飞一边用手抹掉脸上的水,一边勉力睁开眼,咳嗽着解释道: “对不起,下面太深太暗了,我不敢下去……” 沈莳和阿凯当然不可能因为这点责怪女孩儿。 现在是深更半夜,犀角又刚刚遭遇不明生物的袭击,死相如此骇人。 在照明极差外加杀人的东西不知潜藏在何处的时候,小飞若是真深入湖底才更叫人担心。 好在姑娘很有分寸,三人决定先找个地方落脚,无论如何先苟到天亮再说。 —————— 4月2日,凌晨两点四十五分。 沈莳、阿凯和小飞聚集在一间小吊脚楼里。 因为下层的水域实在太多了,并没有像在中层那般有离得很近的三间小木屋,所以沈莳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选了相对近些的住处。 他们挑中的三间屋子皆建在水域旁,俯瞰像个基本对称的等腰三角形,只是最近的两间距离都要走上足足五分钟。 而三人现在呆的这间屋子是小飞今日的临时住处,同时也是雪精灵莉莉丝昨日住过的那间。 层级里的小屋都很小,也没有任何可以隔出单独空间的房间或是帘帐,是以沈莳和阿凯只得在门外等了一小会儿,待小飞换好衣服以后再进屋去。 现在,在屋里的唯一一张桌子上,铺了一块白油布,上面放了他们找到的所有尸块。 一只左手,一只右脚,半拉左肩连同被掏空了的半边胸腔,一段脊椎骨,以及大小七八块碎肉。 除此之外,白布上还放了半件碎得七零八落的绿衣,以及在现场发现的几缕不知名的黑色毛发。 三人的脸色都很凝重。 他们沉默相对,一时无人开口。 仿若凝固般的死寂足足持续了一分钟。 终于,小飞说话了。 “这个……我是说,这些……” 她朝白布上的残尸瞥了一眼,又不适地挪开视线,“真的是……犀角吗?” 这也是沈莳现在最想知道的问题。 不管如何,第一个死者确实出现了。 从死者的手脚尺寸和被扒开的半拉胸膛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他是个白人男性。 再加上那扯破的绿衣,死的就只能是先前说自己要先一步往下层去的半兽人犀角了。 然而作为一个早在侦探小说里见识过各种奇形怪状分尸拼尸梗的资深读者,在没找到死者头颅之前,沈莳是绝对不会轻易断定死的人就是某某某的。 他转向小飞,“小飞,你确实没在湖里见到犀角的头吗?” 小飞摇了摇头。 “湖太深了,我不敢贸然往下潜……” 沈莳抿了抿唇,不说话了。 其实只要等到天亮,通讯信号连通,用通讯石吼一嗓子,看看犀角有没有应答就能知道对方是不是还活着了。 但沈莳觉得,谨慎起见,未免出现桃代李僵的错误,还是找到死者的脑袋,亲眼看看脸比较保险。 “这样吧。” 这时,阿凯开口了。 他的想法八成也跟沈莳相同。 “等天亮了以后我们再到那个湖边一趟,想想办法再下水一次,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别的线索!” 沈莳和小飞都没有表示反对。 第269章 7.狼人狩猎-13 4月2日, 凌晨四点整。 上层级。 在这个层级的安全区域里有一个浅浅的山坳,建有两座几乎相邻的小木屋,两屋中间只隔了两米。 亚精灵莉莉丝就住在两座小屋中靠山坳内侧的那一间。 她旁边的当然就是唐.亚当斯, 也就是魔药的住处了。 不过魔药现在并不在自己屋里,当然也没在莉莉丝这边。 他要去收集一种会在夜里发出淡青色幽光的星尘矿盐, 刚放下旅行箱就又要出门去了。 莉莉丝对自己心里有数, 知道自己哪怕白天也是个只会拖后腿的战五渣,就更别说深夜出门了,怕是连跟上魔药的行进速度都做不到。 她不想让自己喜欢的男人觉得她是个累赘,就没提出要跟着一起去, 只站在门边目送他提留着采集材料用的储物袋出了门,身影没入血色的月夜之中。 魔药这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 莉莉丝挨在小床上小憩了一会儿, 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发现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她将放在床边的萤石灯调亮了两个度,然后提溜着它来到窗边, 朝外一看: ——隔壁的小屋已经亮起了灯, 说明屋主已经回来了。 莉莉丝心中大喜。 她连忙重新梳好睡乱的发辫, 整理好衣裙, 再穿上外套,提着灯出了房间,朝隔壁的小屋走去。 然而只走了几步,迎面一阵风吹来, 她赫然打了个冷颤, 猛地站住了。 再如何不善战斗也缺乏游历经验,莉莉丝毕竟是个雪精灵的族裔, 有着亚精灵族应有的敏锐听觉和嗅觉。 晚风送来了沉闷的呜咽声,还有一股难以形容的, 由血腥味和动物臭味混合而成的,诡异而不祥的恶臭! 莉莉丝:“!!” 惊疑、惶然、恐惧攫住了少女的心神。 她双膝一软,手上一松,只听“噹”的一声,女孩儿手中的萤石灯便掉落在地。 金属框架与坚硬的岩石相触,玻璃碎裂,稀里哗啦,响声在寂静的旷野中传得格外远,也格外分明。 “莉——莉莉丝!” 屋内的人似乎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发出一声嘶哑凄厉之极的哀嚎: “快——快逃!!!” 莉莉丝:“!!” 亚精灵少女脑中一片空白。 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常常是无法思考的,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只是直愣愣地站在那儿, 她仿佛被冻住了一样,呆呆地听着从魔药的小木屋里传来的惨叫声、撕裂声、重物落地声、液体四溅声,足有数秒钟无法动弹。 紧接着,木屋薄薄的板墙被一股大力从内侧撞破,莉莉丝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 血月的红光中,亚精灵少女看到了一个唯有在最恐怖的噩梦里看会出现的身影—— 碎裂的木板内侧,是一匹黑色的巨狼,双腿像人一般直立,体型超过两米,全身长满漆黑的毛发,一双眼睛反射着血月的红光,血盆巨口足以轻松咬掉一个人的头颅! 而现在,牠的口中确实咬着一颗人头。 原本璀璨的及肩金发已被血污完全浸透,从巨狼的口中耷拉下来,像一把泡了水的枯草。 而狼人手里还提溜着一具残尸,米白色的罩袍被扯得七零八落,下半截身子极不自然地垂落到地上,只剩下一缕皮肉与腰部还连在一起。 巨狼脑袋一甩,将口中血淋淋的人头往墙角一吐,胳膊一抬,那破破烂烂的尸体就像一口破麻袋一样飞到了莉莉丝脚下。 莉莉丝顿时魂飞魄散。 她一边哭、一边没命地跑,只求能逃离这匹生撕活啖了魔药的怪物…… —————— 清晨六点整。 “三相阶梯”的通讯信号再度接通了。 沈莳呆在自己的小木屋里,一整晚没怎么睡。 今天凌晨三点左右,三人简单商议过白天的行动以后,沈莳和阿凯就离开了小飞的木屋,分别回了自己的住处。 就算是经验丰富的佣兵,也是会疲惫的,需要休息才能恢复精力。 可刚刚目睹了一具死相极其惨烈的尸体,沈莳又怎么可能放心睡着? 是以他开启了【怕了吗】的【危险预警】功能,又让吴景澜陪在自己身边,两人互相依偎着小憩了一会儿,在消耗了整整六百积分以后,苟到了天亮。 一夜平安无事的过去了,他终于等到红月西沉,朝阳升起,通讯恢复的时间。 在通讯石“嘀嘀”声响起的瞬间,沈莳就按下了接通键。 他原本想第一时间询问犀角的下落,然而频道里却传出了一个姑娘惊慌失措的求救声: “救命啊!” 她边哭边叫着: “谁来救救我!!” 沈莳:“!!” 这个异空间里一共就九人,六男三女,而小飞和绿藤都是他相熟的队友,声音比这个姑娘的声线成熟。 所以,遇险的必定是他没见过的亚精灵少女——那个叫莉莉丝的姑娘了! 果然,阿凯的声音响起:“是莉莉丝小姐吗?” “是我!” 女孩哭着叫道:“救命!请救救我!救救我!” 阿凯只得又费了两句话的功夫安慰姑娘,好歹让她冷静一点,才询问出了何事。 莉莉丝一边哭一边把她如何看到狼人杀死了魔药,又如何差点被巨狼抓住的事给说了一遍。 女孩儿受到的惊吓实在太大了,在情绪极端混乱的情况下,表述起来磕巴得要命,简直都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了。 众人花了整整十分钟的时间才捋清了事情的始末。 在这段时间里,沈莳顺带搞明白了另一个重点——半兽人犀角一直都没出现在通话中,连私聊对方也毫无反应。 如此一来,事情就变得很清楚了。 昨天一晚上“三相阶梯”就死了两个人——半兽人犀角,还有亚当斯家的大少爷魔药。 ——这死人的效率真是够高的! 沈莳心想:如果莉莉丝的描述可信的话,杀死魔药的确实是一匹“狼人”——至少是有着狼人的外貌特征的兽类生物。 只是…… 他皱了皱眉。 照莉莉丝的说法,那狼人力量极大,能轻易撞破木屋墙板,还能跟撕一只烧鸡似的将魔药撕成碎片,那么,一个几乎没什么战斗力的亚精灵少女,又是怎么从怪物口中逃生的呢? “莉莉丝小姐,你现在在哪里?” 果然,有这个疑问的不止沈莳一个人。 不怎么说话的白法师乌灵在此时开口了,“还有,你是怎么从那狼形怪物口中逃脱的?” “我不知道……我当时吓坏了,就一直跑,一直跑……” 莉莉丝哭了一会儿,此时渐渐镇定下来了,只是还在不住地哽咽着: “我没带地图,所以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 这也正常。 莉莉丝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无法思考,只能凭着求生的本能,没命的往前逃,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看背后,也根本不可能有余裕记住自己跑的方向和距离。 作为一个亚精灵族裔,莉莉丝虽然没有任何战斗技巧,倒也从血裔中继承了身手灵活和善于奔跑的天赋。 她当时脚下不停,一路狂奔了许久许久,其耐力和速度足以吊打绝大部分的同龄人类少女。 总而言之,等莉莉丝实在跑不动了,停下来的时候,狼人确实没有追来,但她也彻底迷路了。 “当时是五点钟左右吧……” 莉莉丝在通讯器里说道:“当时天还没亮,周围很暗……我、我不敢动,就找了个角落窝着,一直等到能跟你们说话为止……” 她似乎对自己的无能和怯懦感到了羞愧,声音渐渐低了下去。 “不能让莉莉丝小姐一个人呆着。” 说话的是黑袍巫师暗影,“我记得绿藤也在上层,对吧?” 被点名了的绿藤应声:“是的,我在上层。” 绿藤和暗影昨晚在上层的黑梯附近打过照面,当时绿藤刚刚上来,而暗影正准备下去,二人对此都有印象。 暗影说道:“绿藤,能麻烦你去找一找莉莉丝吗?她需要有人照应。” 众人都觉得暗影的提议很有道理,而绿藤也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绿藤让莉莉丝仔细描述了一下现在身处的环境,然后让姑娘在原地等着,说自己很快就会找过来。 这时通话时间已过去了二十分钟有余。 “好了,我们这儿还有一件事。” 阿凯终于等到了开口的机会: “昨天我们也发现了一具尸体。” 他对至今还不晓得情况的另外四人说道: “我想死者应该是我们的团员犀角。” “什么!!!?” 公共频道里传来了复数的惊呼声。 绿藤猝然听到战友已死的消息,大惊失色,其余三人也吃惊不小。 阿凯遂将他们发现尸体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然后说道: “我们等会儿打算再下到湖里,看看能不能捞出些什么。” 频道里有了短暂的死寂。 “我现在也在下层,我也一起去。” 这时,暗影开口道: “犀角是我从前的战友,我理应尽一分力。” 又是两秒的沉默。 “……好。” 不知为何,阿凯声音听起来有些干涩:“那么我们八点在白梯入口见。” 第270章 7.狼人狩猎-14 4月2日, 清晨六点五十五分。 下层级。 沈莳来到白梯的出入口时,团长阿凯和盗贼小飞已经先一步到了。 沈莳抬手朝两人打了招呼。 阿凯和小飞的精神看着都不太好,看来昨晚估计也没睡着。 五分钟后, 暗影也准时到了。 这是沈莳作为玩家第一次见黑袍巫师,不过在“前情”里, 他和对方做过三年战友, 彼此是很熟悉的。 “暗影!” 小飞一看到对方,便立刻主动迎了上去,不由分说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好久不见了!能再见到你真好!” 暗影露出一个很淡却切实的浅笑,轻轻在姑娘的肩膀上拍了拍。 然后他转向沈莳, 又笑了笑,“耀光, 你好。” 沈莳与暗影握了握手,又互相问了好。 接着就剩下阿凯了。 作为龙翼佣兵团的团长,阿凯理应对这次重逢表现出足够的欢喜和热情才对。 然而阿凯的表现却十分奇怪。 他微微垂下视线, 似乎不敢正视暗影的眼睛。 暗影的态度倒是自然多了。 他平静地叫了声“团长”, 又与阿凯握了手, 然后就立刻进入了正题:“你们在哪里发现的犀角的尸体?” 阿凯仿佛急于摆脱重逢的尴尬, 立刻顺着暗影的话回答:“这边,你跟我来。” 说着,便一马当先,领着三人往昨日发现残肢的地方走去。 —————— 很快, 四人就找到了满地的血迹。 这一层级到处是水, 湿度很高,好些血泊在地上晾了几个小时, 居然还没干透。 夜里时还不觉的,现在天亮了以后再看, 大块的血泊凝结成了一种十分诡异的暗褐色半凝固的状态,好似没调好浓度又不慎打翻的果冻液,比看不清时还要渗人。 阿凯朝脚边的血迹一指,“我们在这里发现的犀角的左手。” 暗影蹲下,用手指蘸了点半干的血,放在鼻端闻了闻。 阿凯问:“怎么样?” 暗影摇摇头,“确实是血,更多的看不出来。” 四人又顺着满地斑驳的血迹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了他们先前发现残尸的湖岸边。 湖岸是潮湿的泥土与砂石,还长了不少植物,一丛丛的蒿草足有人的膝盖高。 深夜光照不足的时候很多细节无法仔细搜索,此时天光大亮再让四个经验丰富的佣兵来看,很容易就找到了更多的细节。 草丛里有好些碎肉块和人的骨头渣子,都像是野兽啃过吃剩的。 泥地上有凌乱的脚印和拖拽的痕迹。 只是那些脚印非常奇怪。 它们如同人类的脚印一样,有向前的五个脚趾,但趾尖极其突出,有着倒钩状的利爪,往泥地上一踩就抓出五个深坑。 更要命的是,这些脚印足足比正常男性的脚大了起码一倍,可以想象它们的主人体型如何可怖。 沈莳:“……” 这看起来确实很像是狼人留下的脚印。 果然,他正如此想着,就听到小飞说道:“那个叫莉莉丝的小姑娘是不是说过她看到了一匹双脚直立行走的巨狼?” 她指着泥地上那带血的脚印,声音中不由带上了一丝颤音,“那……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狼人啊?” 暗影闻言,深深地蹙起了眉。 “可为什么狼人会出现在这里?” ——问得好! 沈莳在心里说道:我也想知道! 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狼人是真实存在的,却因为数量太过稀少而几乎从来没有人真正遇到过,渐渐就变成了冒险者们口耳相传的乡野怪谈。 然而当幻想照进现实,它真实出现在人们眼前,并且确实捕杀了人类时,事情就不那么有趣了。 传说中的狼人极其强大,尖牙利爪,力大无穷,极擅奔跑和攀爬,速度快得惊人,撕开一个活人就像撕开一条白面包一样轻松,且具有极高的魔法和物理攻击抗性,自愈能力超强,而且连银器都杀伤不了它! 狼人最大的弱点恐怕就是只能在月圆夜变身,且只要月亮落下变身就会随之解除这点了。 ——偏偏在这个“三相阶梯”里,忒么的天天晚上都是月圆! “如果这个异空间里有那么危险的怪物,贤者之塔没理由还让我们进来。” 暗影很冷静地说出了一个事实: “所以狼人……我是说,如果真是狼人的话,应该就潜伏在我们这批冒险者之中。” 小飞倒抽了一口凉气,沈莳和阿凯亦表情凝重。 身为真人剧本杀的玩家,沈莳必须承认这是最合理的推测。 ——所以现在他们之中有一个能变成狼人的杀手,昨晚杀死了犀角和魔药…… 四人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将湖岸这一片细细检查过一遍,把残碎的尸块全部收集起来。 依然没有找到犀角的头颅。 “看来还是得再下水一趟。” 小飞指了指那碧青色的湖水,朝沈莳他们一摊手,“还是让我下去吧!” 他们都是多年的老搭档了,知道小飞是众人中水性最好的,自然没有异议。 黑袍巫师暗影会使一个名叫“集气泡”的魔咒,能在某人的脑袋上套一个透明的大气泡,让对方可以在水下或是别的缺氧环境里呼吸三分钟。 这对小飞的水下搜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帮助。 小飞脱掉外套,戴上水下照明道具,稍稍活动了一下手脚,回头表示自己准备好了。 “等等,安全起见,你系上这个。” 暗影又从随身空间袋里掏出一捆长长的绳子,“万一遇到什么事,只要你用力一扯绳子,我们就把你拉上来。” 这安排很是妥帖,小飞当然照做。 她绑好绳子,又让暗影帮她套上集气泡,然后纵身一跳,一个猛子扎入湖中,身影一摆便潜入了水中。 沈莳、阿凯和暗影在湖边焦急地等待着。 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 快到三分钟的时候,阿凯手里牵着的绳子忽然剧烈的抖动了起来。 阿凯脸色大变,连忙拉着绳子猛力往回拽,沈莳和暗影也凑上来帮忙。 扯了足足有十多米的绳子,三人终于感觉到了绳端的重量——下一秒,小飞破水而出! “小飞!” 阿凯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小飞从水里拉了出来。 小飞趴在地上,脑袋上套的集气泡时间已到,消失得无影无踪。 姑娘一头红发被湖水浸成了一捧纠缠的水草,湿漉漉的黏在脸颊上,令她整个人看起来狼狈而又失魂落魄。 “他在里面!” 小飞忽然没头没尾地来了这么一句。 下一秒,一颗湿淋淋的头颅从她的怀里滚了出来。 沈莳:“!!!” 脑袋落到泥地里,一张脸正好朝向他的方向。 沈莳清楚地看见了那颗人头的长相。 白皮肤,平庸的无甚特色的五官,理得很短的暗褐色短发,头顶一只巴掌长的独角。 ——毋庸置疑,正是半兽人犀角! —————— 早上七点二十五分。 上层级。 就在沈莳、阿凯、小飞和暗影在下层的湖边捞尸的时候,他们团的德鲁伊绿藤终于找到了迷路的莉莉丝。 彼时莉莉丝正蜷缩在一块岩山的背风处,战战兢兢地等着人来救她。 她一看到绿藤,就像溺水之人终于攀到了浮木一般,扑上去死死抱住对方,泪水夺眶而出,“他死了!!” 莉莉丝喊道: “魔药死了!他被那怪物撕碎了!他死了!他死了啊!!” 绿藤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佣兵,能理解莉莉丝的恐惧与伤心。 她没有催促亚精灵少女,而是温柔地拍着她的肩膀和后背,低声安慰起来。 莉莉丝的伤心是真情实感、毫无掺假的。 “我喜欢他……” 好不容易,莉莉丝止住了嚎啕,却仍在掉眼泪,“我现在才知道,我真的喜欢上了他……” 绿藤知道她在说的是那个自称“魔药”的亚当斯家的少爷。 “可是他死了啊……” 莉莉丝抽噎着,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他是个好人……他对我很好、很温柔……被怪物袭击的时候,他还让我快跑……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救不了他,我……我吓跑了……我、我……” 绿藤耐心地听着女孩的哭诉。 足足十分钟后,莉莉丝才终于平静了下来。 绿藤仔细地询问了一些关于昨日他们遇袭的细节。 “大约四点钟的时候,你一觉醒来,看到旁边的木屋亮了灯,觉得是魔药回来了,是这样吗?” 绿藤对时间特别关注,每个时间点她都要反复确认:“你确定是四点钟吗?” 莉莉丝乖乖点头,“是的,我看过表,四点刚过一点点吧。” 绿藤:“一点点是多少?” 莉莉丝怯怯回答:“两、两三分钟吧。” “然后你就穿上衣服去找魔药了?” 绿藤问:“你为什么这么晚了还要过去找他?” 莉莉丝的脸一红,随即又露出了悲痛的神色。 “我想跟他说话……” 姑娘眼眶又红了:“我……我想见到他。” 绿藤点点头表示理解。 少女初怀春,即便是半夜也想要去敲心上人的门,确实不足为奇。 第271章 7.狼人狩猎-15 “那么, 你听到屋子里传来呜咽声,还闻到了古怪的气味?” 绿藤又接着问到,“你当时离魔药那间房子有多远?” “啊?” 莉莉丝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 直接就被问愣住了。 “我想……有个两三米吧。” 亚精灵细细想了想,才不太确定地说道, “因为我正好站在下风处, 所以……那气味真的很、很……” 似乎回忆那股气味令她觉得反胃,莉莉丝无意识地做了个捂嘴的动作,“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但血腥气很浓烈, 而且那股臭味……你只要闻过一次就会记得的!” 她无意识地提高了声音:“真的,我以前从来没闻过那样的味道!可不知怎么的, 我一闻就知道,那是野兽的臭味!” 莉莉丝的表述水平实在堪忧,绿藤只得举了几种常见的有着明显体味的兽类作为例子, 让亚精灵少女选择她闻到的气味更接近哪一种。 然而莉莉丝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林麝或是山猪又或是豺狼, 根本不知道它们的气味特征, 也就更无从判断自己昨夜闻到的那股臭味更接近哪一种了。 没办法, 绿藤只得放弃这个话题。 “你之后摔碎了提灯?” 绿藤接着问道:“然后你就听到了魔药的叫声,对吗?” 莉莉丝顿时点头如捣蒜。 “是的、是的!我当时太害怕了,一不小心摔了提灯!” 莉莉丝说道:“我想魔药应该猜到门外是我了,才大声提醒我快逃的……” 她的声音又带上了哽咽。 “他当时那么痛苦, 马上就要死了, 仍然让我赶紧逃跑……他、他……” 绿藤叹了一口气,“你确定那是魔药的声音吗?” “当然!” 莉莉丝大声叫起来:“我百分百肯定那就是魔药!不可能有错的!” 绿藤微微颔首。 确实, 案发时间是凌晨四点,那时两道魔法阶梯已经关闭了, 这就意味着人员移动已经结束。 除非莉莉丝和魔药联手撒谎,否则在那个时间点,下层级就只剩魔药、莉莉丝和绿藤她自己三个人了。 于是绿藤接着问道:“然后那怪物就撞破了墙壁,对吗?” “是的,那怪物很轻易就撞破了墙壁,正正的就面对着我!” 莉莉丝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画面实在太恐怖太骇人了,亚精灵觉得那会成为她毕生的梦魇,“我、我看到祂口里叼着魔药的头,手里还提着他的尸体!祂吃了他!你能相信吗,祂撕碎了他,像吃一只鸡一样在吃他!” 绿藤在佣兵生涯中早见识过了魔兽伤人,对此反应远比莉莉丝想象的要来得镇定。 这平静的态度不知怎么的刺激到了亚精灵少女,她像一只刺猬一样竖起了一身无形的尖刺,激动地说道: “你不相信我的话,对吗!你觉得是我没遇过事儿,看到一只魔兽就吓坏了!!” 莉莉丝的声音越来越高亢,简直就是尖叫了。 “可那不是普通的魔兽!绝对不是!祂是用双脚站着的!像个人一样站着的!” 因情绪激动,女孩的表述十分混乱: “祂那么高,长得像狼一样,却会站起来!怎么可能只是普通的魔兽?!” 绿藤生怕她又开始哭了,连忙暂时打住询问,又安抚了她一会儿。 等莉莉丝冷静下来,她才继续确认: “那怪物有没有攻击你?” 一波爆发过后,莉莉丝已经有点儿体力透支了,这时整个人都显得很萎靡。 她蔫蔫地靠在绿藤肩上,轻轻地摇了摇头。 “祂把魔药的尸体扔了过来 ,我吓坏了……” 莉莉丝低声说道:“那时我根本什么都没办法想……我只能转身就跑……” 女孩儿说自己完全吓掉了魂儿,什么都没法思考,只知道在黑暗的旷野中没命地奔逃,连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跑到这片岩山地带来的。 绿藤蹙起眉。 她总觉得莉莉丝刚才的叙述里,有什么地方听起来有点奇怪。 可具体问题在哪里,绿藤又一下子想不清楚。 绿藤从来就是个眼见为实的性格。 她转向莉莉丝,“我们回去看看吧?” 莉莉丝睁大眼睛,看绿藤的表情跟见鬼了似的。 “我不要!!” 莉莉丝尖叫:“要是那怪物还在那儿怎么办!!祂会杀了我们的!!” 绿藤觉得狼人还留在原处的可能性极小,而且不亲眼看过案发现场,这个胆大的德鲁伊祭祀觉得自己肯定不会甘心。 不过莉莉丝看起来是真的很害怕,于是绿藤建议对方暂时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先等着,她一个人去那两间木屋看看。 一听要独处,莉莉丝立刻不干了。 两人拉扯了好一会儿。 最后还是绿藤以“不能让魔药的尸首就这么放着”为理由,说服了胆怯的莉莉丝,决定两人一同折返木屋,看看能不能帮魔药收个尸。 —————— 4月2日,早上九点十五分。 沈莳呆在自己住的小木屋里,表情分外凝重。 因为出了犀角和魔药遇害两件大事,沈莳他们的龙翼佣兵团也没有了狩猎和采集材料的兴致,几人聚在一起商量了一会儿之后,阿凯便让沈莳和小飞先回到住处,等中午与绿藤联系过后在做打算。 至于说已经退团的黑袍巫师暗影,他说还有话要对阿凯说,是以刚才沈莳出门时,他还留在阿凯的小木屋里,也不知道要聊到何时。 独处时,沈莳就把关在AI里的吴景澜给放了出来。 “小兰,这件事真是太奇怪了。” 沈莳对吴景澜说道:“我实在想不通犀角到底是什么时候遇害的!” 吴景澜已经很习惯陪沈莳讨论案情了。 虽然受限于AI的规则,他经常无法向沈莳陈述自己的想法,但通过交谈的方式捋清思路本来就是沈莳的一个习惯,而且他还可以想些办法钻钻空子,不动声色地给自家男朋友提供一些思路嘛。 【您是指犀角的死亡时间吗?】 吴景澜问。 沈莳点了点头。 他从随身空间里掏出纸笔,开始列时间线。 “本来嘛,凶手把尸体弄得那么稀碎,我还以为这就是个分尸梗来着……” 沈莳用笔在纸上写了“分尸梗”三个字。 在推理小说里有个无视法医鉴证学的分尸套路,最经典的就是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凶手杀害六名女性,再从六名受害人身上各切去一部分,重新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 事实上,不用像岛田先生设计的拼尸案那么复杂,连几百年前的公案小说里也有许多用无头的甲尸冒充乙某的诡计,直到DNA技术的普及,才总算让这个犯罪手段在现代背景下变得难以成立。 不过沈莳他们现在身处的是一个西幻世界,虽然这个西幻有不少替代高科技的神奇魔法,但似乎还没有出现DNA检验技术,所以当沈莳昨晚看到那条断臂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终于,我遇到“分尸梗”了。 然而今天早上,当小飞从湖里将犀角的头捞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猜错了。 死的人确实就是犀角。 暂且先不管杀死犀角的到底是不是莉莉丝看到的所谓“狼人”,而那“狼人”又究竟是受人控制还是由某人变身而成的,摆在沈莳面前的第一道难题,就是犀角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 “今天凌晨差不多一点十五分左右,犀角来找过我。” 沈莳说着,在纸上画了一条长长的竖线作为时间坐标轴,又在竖线的顶部画了一条短杠,标注上“1:15AM”。 “他跟我简单讲了两句话就走了,说要提前去下层,那时候大概是一点十六分吧。” 吴景澜回答:【从您的小屋走到白梯那儿大概要五分钟。】 “没错,所以我给他凑个整,算他是一点二十分坐上白梯好了……” 沈莳一边说着,一边在坐标轴上写上时间并做好标记: “我亲自实践过,从中层到下层要十五分钟。也就是说,犀角应该在一点三十五分左右到达下层级。” 沈莳说着,无意识地蹙起了眉,“……那我就搞不懂了……” 吴景澜其实已经知道沈莳到底在疑惑什么,不过仍然很配合地问道:【你觉得这时间有问题吗?】 “那可太有问题了!” 沈莳的笔尖在纸上用力戳了两下。 “我和阿凯、小飞两人在一点三十分出发,五分钟后,小飞就搭上了白梯,十五分钟后,也就是一点五十分,她到达下层级。” 他继续分析道: “我和阿凯也就是前后脚的功夫,中间的时间差不会超过一分钟。” 沈莳在时间轴上做了一个重重的标记: “所以说,犀角的死亡时间只有两个可能。” 他朝吴景澜比了个“一”。 “首先,要么他是在跟我说再见,也就是一点十五分之后在中层遇害的,然后凶手带着他的尸体乘坐白梯到达下层,将尸块扔到附近。” 吴景澜补充道:【且必须赶在你们之前坐上白梯。】 “是的。” 沈莳说道:“不管凶手是谁,他最多只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干这些事,还得必须保证当时他就在中层。” 第272章 7.狼人狩猎-16 零点到三点, 相当于“电梯”的魔法阶梯已经开启了,阶梯所在的通道便处在了被魔法阵封闭的状态。 即使是极擅长攀爬的狼人,又或者是别的什么怪物, 在零点到三点的这个时间段,也无法从中央悬崖从一个层级移动到另一个层级, 所以凶手要杀害犀角, 只能与他身处同一个层级。 ——那么,当时谁还在中层呢? 一想到这个问题,沈莳就头皮发麻。 ——其他人不知道,最确切的三个人, 就是沈莳自己,还有阿凯和小飞。 可如果是阿凯和小飞, 两人又没有时间在他眼皮子底下完成抛尸。 毕竟就算是最早进入白梯的小飞,也只比他早到最多一分钟而已。 一分钟只能要把稀碎的尸块从白梯附近一路扔到湖边,还要留下那么多足以以假乱真的血迹和脚印, 实在是一件极困难的任务。 “第二个可能, 就是凶手在下层, 等犀角到了以后再下手杀了他。” 沈莳说道: “如果是这样, 那么犀角的死亡时间应该是他抵达下层以后,且我们到达下层之前,也就是一点三十五分到一点五十分之间的这十五分钟了。” 就发现犀角尸体的现场情况看来,沈莳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大。 “……” 沈莳盯着自己写的时间线, 低声嘟哝, “虽然不是不可能,但时间很紧张啊。” 他目光转向吴景澜, “凶手怎么确定犀角一定会准时呢?又为什么要卡在那个点儿动手?” 吴景澜笑了笑,【我倒是认为第一个问题挺好解释的。】 沈莳目光一转, 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他叫道: “难怪犀角去白梯前还要特地来找我!” 沈莳和犀角因为竞争同样的魔晶,最近关系紧张,犀角平常看他都一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样子,又怎么可能会突然队友爱爆棚,出门前还要特地跟他打个招呼呢? 最大的可能,就是犀角是想要确保自己出发前沈莳还留在中层级——这样就不会抢先他一步,与某个人进行魔晶交易了。 是的,凶手很可能用犀角最想要的水属性魔晶作为诱饵,提前十五分钟跟他约好在下层的白梯见面,然后杀了他,将他的尸体撕碎,一部分吃掉,一部分则遗弃在了白梯附近的湖边。 “看来必须搞清楚今天凌晨每一个人的动向。” 沈莳在自己的时间表上做了标注。 即便大家不一定都说实话,但有了基本的供词,再要推测凶手就会简单多了。 “今天中午时,在通讯里问问吧。” 沈莳想了想,又有些担心。 “不知绿藤和莉莉丝那儿怎么样了……” —————— 4月2日,早上九点二十五分。 上层级。 莉莉丝站在昨晚她和魔药住的两栋小木屋前,即便做足了心理准备,依然吓得两股颤颤,如果不扶着点什么东西就根本无法站稳,就更别说走进去了。 绿藤看她实在吓得不轻,也不好再勉强,只得让她在外面等着,自己进屋查看。 “不行!” 莉莉丝一副再逼她就要哭出来的样子,“万一、万一那怪物再回来怎么办!祂会杀了我的!祂一定会杀了我的!” “放心,狼人是不会在白天出没的。” 绿藤只得指了指天上的太阳,柔声安慰道:“现在天已经亮了,你很安全,我和你都很安全。” “狼人?” 莉莉丝显然对这个词很陌生,“你确定那是狼人吗?” 绿藤心说这我怎么能确定,我又没亲眼看过那怪物! 不过为了让亚精灵少女多少安心一些,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嗯,我想那就是传说中的狼人了。” 随后绿藤简单向莉莉丝介绍了一下狼人的基本特性,并着重强调狼人只会在满月升起时变身,且月亮落下以后就恢复的特点。 然而这并不能让莉莉丝感到安心。 “可是——” 她的声音里带了一丝哭腔: “这里每天晚上都是月圆啊!” ——是啊。 绿藤心想:难道你以为我就不怕吗? 但她仍然竭力安慰女孩儿: “至少在月亮升起前,我们都是绝对安全的。”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 “另外,我是个德鲁伊,今天晚上我们可以住在我的藤蔓树屋里。” 绿藤朝莉莉丝笑了笑,“这样我的藤蔓就可以保护我们了。” 尽管其实莉莉丝不知道绿藤到底有多本事,而所谓的藤蔓树屋又具体是个什么操作、能起到多大效果,不过有了对方的保证,亚精灵少女多少松了一口气,脸上的惶恐和不安也褪去了些许。 她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和绿藤一起进屋看看了。 根据莉莉丝的描述,昨日那狼人是先把面向外侧的木板墙打破,然后把魔药没了脑袋的残尸直接抛到了两三米外的姑娘身前的。 此时绿藤到了现场一看,果然看到木屋朝外的一堵墙破了个大洞。 那墙洞呈不太规则的椭圆形,尺寸足以容纳一匹身高超过两米的巨兽出入。 而距离门洞数步之外,地面确实有一滩血。 鲜血渗入沙土地,早已干透了,只剩暗红的一大片污渍,看起来颇为骇人。 绿藤蹲在那片血迹旁仔细检查了一下,捡起了一片被血迹黏住的破布片。 “啊!” 莉莉丝一看那布片就叫了起来,“是魔药穿的衣服!” 绿藤问莉莉丝是如何看出来的,莉莉丝答得干脆:“你看那布里不是织了一些银色的丝线吗?那是博蛾吐的蚕丝!” 绿藤明白了。 博蛾的丝是一种天然的附魔材料,织入衣服以后可以让衣服加持上各种魔法,属于非常有钱的人才穿得起的高级货,他们这些佣兵是不用想的,怕也就只有唐.亚当斯这种大少爷才会把这种衣服穿到“三相阶梯”里来了。 莉莉丝又补充道:“我昨天见他穿过这件衣服。” 绿藤将破布片揣进口袋,然后从破掉的门洞那儿走进魔药的小木屋,莉莉丝也战战兢兢地跟了进来。 随后两人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里用“人间炼狱”四字来形容都半点不夸张。 小小木屋里为数不多的家具几乎都被砸烂了,到处是血污,虽然没有大块的尸体,但血污里黏着不少碎肉和毛发,满地都是沾着血的巨大狼脚印,还有重物被反复拖拽摔打的斑驳血痕。 要不是绿藤眼疾手快,一把拉住莉莉丝,亚精灵少女怕就又要吓得脑中一片空白,尖叫着转身逃跑了。 可虽然她没跑,但也因为这过分恐怖的画面而PTSD了。 莉莉丝一边哭一边用力摇头,求绿藤赶紧离开这里,她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绿藤被她哭得没有办法,只得一边勉力安慰,一边从随身空间袋里掏出一支长得有点像手电筒的东西,将顶端朝外,对着整个木屋扫了一圈。 “快走吧!我们快走吧,我受不了了……求你了,让我走吧……绿藤姐,我求你了……” 一旁的莉莉丝还在凄声哀求着。 “快了快了,再一分钟,不,三十秒!” 绿藤一边敷衍着,一边操作手里的奇怪器具,尽可能仔细地扫视这间木屋的内部。 她手里的是一件炼金术道具,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摄录机。 它内部镶嵌了一块记录晶石,开启后可以拍下镜头正前方的区域,范围约与人眼视野相仿,其后只要用相应的道具导出晶石里的录像,就能反复播放和观看了。 因莉莉丝催得紧,绿藤很难专心调查现场,于是她决定把眼前的景象记录下来,这样起码可以少遗漏些信息,必要时也能让其他人看看这里的情况。 ——可惜佣兵团里就这么一台炼金术摄录机,现在在自己手里。 绿藤一边拍,一边颇为遗憾地想:要不然交换信息一定更方便。 这时,绿藤的视线与摄录机的镜头一起扫过屋角那张被砸坏的桌子。 绿藤:“!!!” 她扒拉开莉莉丝抓住自己胳膊的手,举着摄录机朝屋角走去。 在莉莉丝的陈述里,狼人将牠咬下的头颅吐到了一边,不过绿藤进屋看了一圈,也没找到魔药的断头,不过却在这时发现了被倒塌的桌子遮住了大半的一只手。 绿藤捡起那只断手,一边用摄录机仔细地拍着,一边观察它的情况。 毫无疑问,那是一只男人的左手。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大半只左手。 那手显然是被野兽从人身上硬撕下来的,只剩下四指部分,大拇指不翼而飞,断口处骨骼碎裂、皮肉参差,且能看到明显的尖锐的犬齿留下的牙印,真是要多狰狞有多狰狞。 一旁的莉莉丝看到这惨不忍睹的手掌,只觉眼前阵阵发黑,几乎要晕过去了。 “快走吧,求你了……绿藤姐……我受不了了……” 她想伸手扶墙,又被墙上的巨大血手印震慑,只得踉踉跄跄地抓住绿藤的衣袖,泪流满面地求她快走。 绿藤到底不忍心让这可怜的亚精灵少女真吓出毛病来,只得用布巾将那半只残掌包好,放进空间袋里,又扶着摇摇欲坠的莉莉丝,离开了魔药被狼人杀死的小木屋。 第273章 7.狼人狩猎-17 4月2日, 上午十点二十五分。 下层级。 沈莳在自己的小木屋里,给霸占了房间唯一一把椅子的小飞倒了一杯茶。 因为出了犀角和魔药被杀的事,整个异空间里的气氛都很紧张, 龙翼佣兵团亦不例外。 阿凯没再给组员安排今日的任务,只是让沈莳和小飞自由活动, 自己则陪着暗影往东面去了, 说是去挖些晶石,傍晚前一定会回来。 小飞来找沈莳的时候情绪看起来很低落。 一开始,小飞被接二连三的变故冲击得不轻,整个人处于一种信息过载的状态, 尚且还能被高度紧张的精神推动着行动,然而一旦回过味儿来, 才感到了迟来的痛苦。 “虽然我说我想杀了他,但我没想过他真会死……” 小飞颓然靠在墙上,表情怔忪, “现在魔药竟然真的死了……” 女孩儿像是说给沈莳听, 又像只是单纯的想求个告解。 “可我一点都不觉得开心……” 小飞垂下眼睛, “……我很难过。” 沈莳表示理解。 不管小飞是个NPC土著还是个苟到了困难级副本的玩家, 这表现都是再自然不过的。 如果小飞是NPC,那么她曾经爱过魔药,也恨过魔药,当死亡真正降临时, 曾经的爱意压倒了仇恨, 所以她会觉得怅惘、会觉得难过。 如果她是玩家那就更好理解了。毕竟她不久前还在另一个人面前吐露过想杀人的心声,转眼没几个小时对方就真死了, 若不想受到怀疑,那么真情实感的找补就很有必要了。 “还有, 犀角……” 小飞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你能想象吗?我竟然从水里捞出了犀角的头……” 姑娘的双手无意识地握成了拳头。 “我从来都不知道,替同伴收尸居然会是这么可怕的事情……”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佣兵是件刀口舔血的工作,时常会遇到人员伤亡,他们佣兵团也有同伴在任务里不幸牺牲的。 不过正常的战损和湖里捞出一颗断头的性质确实不一样。 沈莳觉得若捞头的换成自己,怕也得深受刺激,说不定回到“愚者之都”也还会梦到一颗脑袋从自己怀里滚出的一幕。 “对了,小飞。” 沈莳放柔声音,对女孩说道:“能说说你是怎么找到犀角的头的吗?” 小飞眨了眨眼,表情显得非常惊讶。 她似乎完全不理解沈莳为什么要追问这个。 “怎么找到的?” 她的嘴唇轻轻颤了颤,“就是,在湖里啊……他的头就沉在湖底,我看到了,就捞上来了。” 根据小飞所言,湖边大约有一米左右的浅水区,自那往下,水就猝然变深了。 “那一片的坡度很陡,差不多得有个六七十度吧。” 小飞用手比划了一个大致的角度。 “湖底有十多米深,我凌晨时不敢往下潜。刚才有了气泡和安全绳,我才试着下去了……” 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 “然后就看到他的头,沉在坡下……” 小飞指了指自己的额头,“我一看到那只角,就知道是他了。” 沈莳心里顿时了然了。 确实,犀角头上的独角很显眼,都不用靠近,只要远远看到那个尖尖的轮廓,就能轻易将它和湖底的大块石头区分开来。 “我想犀角的头可能是滚下去的。” 小飞继续说道: “毕竟脑袋是圆的,那湖底坡度又那么陡,对吧?” 沈莳也觉得这个推论很合理。 “我想湖底可能还有别的……呃,我是说,属于犀角的‘东西’。” 小飞叹了一口气,面露痛苦之色,“但我真的不想下去了……我、我有点受不了了……” —————— 小飞在沈莳的小木屋里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她说自己要在附近随便逛逛。 沈莳也没有呆坐在屋里,他决定要趁着大早上的狼人不会现身,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层级的地形。 按照地图所示,这个层级的安全区与他昨天呆的中层一样,是绕着中央的悬崖山转了一圈的。 沈莳只走过白梯,现在正好到黑梯那边看看。 为了壮胆,沈莳把顶着小兰壳子的吴景澜给叫了出来。 两人肩并肩走了两个来回。 第二次走完之后,沈莳看了看表,“正常步行的话,我的速度单程大约差不多要三十分钟。” 他转头看向吴景澜:“如果用跑的要多久?” 吴景澜回答:【十五分钟吧。】 吴景澜现在是AI,他的答案是基于本世界人物设定的系统数据的综合运算结果,沈莳对此十分信任。 “明白了。” 沈莳掏出地图,仔细对比过三个层级的路线,“那么我想在中层和上层的话,来往两道阶梯的时间应该也差不多。” 他站在黑梯的入口前,抬头看向高高的仿佛天柱般的悬崖峭壁。 现在不是魔法阶梯的开放时间,黑梯就像在崖壁上凿出的一条隧道,一直通向沈莳目所不能及的高空。 要不是这是个西幻世界,沈莳是真的很难想象真有狼人这种生物,不仅能轻轻松松手撕活人,还能顺着这些峭壁爬上爬下几千米。 【您认为狼人是通过这岩壁上下的吗?】 吴景澜问沈莳。 “只能说,有这个可能性。” 沈莳歪了歪头,“毕竟凶手一晚上就在两个不同的层级里杀了两个人呢。”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黑梯附近找了块平整的大石头,自己坐下后,又招呼吴景澜坐到旁边。 石头一个人坐足够,但两个人就实在有些太挤了,两人靠坐在一起时,半个身子都紧紧地贴到了一起。 “凶手在凌晨一点以后在我们这个下层杀了犀角,又在四点过后在上层杀了魔药。” 沈莳惬意地往后靠了靠,将自己半身的重量压在了吴景澜身上。 “这里我有两个猜测。” 沈莳说道: “第一,凶手在杀死犀角并处理了他的尸体以后,乘坐魔法阶梯去到上层,再杀了魔药。如果凶手没有除了魔法阶梯之外的手段离开某个层级的话,那么……” 吴景澜接话道:【凶手现在就还留在上层级。】 沈莳严肃地点头。 “那么凶手就只有两个选择——莉莉丝,或者绿藤……” 他想了想,又立刻补充道:“或者说乌灵在说谎,他现在人根本不在中层,而在上层。” 吴景澜认真地听着。 “第二种可能,就是凶手有手段不依靠魔法阶梯转移层级,可以在杀人以后到他本应在的层级去。” 沈莳朝黑梯的方向一指: “比如变身成狼人,从中央悬崖爬上爬下什么的。” 如果沈莳的推测成立,那么凶手名单就会扩大到在这个异空间里的所有人了。 【您的推测很有道理,但是……】 吴景澜在这时开口提醒道: 【凶手除了层级移动的障碍之外,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限制条件。】 “我知道,你说的是每一层的毒瘴,对吧?” 沈莳看向吴景澜,疑惑地眨了眨眼: “‘前情’里只说狼人抗魔法抗物理攻击,所以牠应该也会害怕毒瘴的吧?” 在这个“三相阶梯”的异空间里,每一层都存在特定的毒瘴,如果不能及时服下对应的避瘴药,就会在十分钟内中毒而亡。 而且更要紧的是,若是从一层移动到另外一层,在吃下新的避瘴药后,旧的那颗便会失效。 换而言之,凶手若是在不同的层级杀人,又为了掩饰行踪而移动层级的话,那么就得需要不停的服药来抵抗该层级的毒瘴了。 除非狼人有毒瘴豁免,不然牠就要面对一个很要命的问题——药从哪里来呢? 沈莳不认为凶手和贤者之塔有苟且,能从对方那儿得到超量的避瘴药——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这个剧本杀一定会被愤怒的玩家打一溜差评的! “最实际也最便捷的办法,就是从被牠杀死的受害人那儿得到配额外的避瘴药。”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这个西幻世界中类似于芥子空间一样的储物袋、储物箱或是别的什么容器,对于冒险者们来说是十分寻常的,几乎人人都备有那么一两件。 这些空间储物袋的运转也是要消耗魔晶的,所以容量一般而言都不会大得很夸张。 小的相当于是个钱包,只能装些银币金币或是贵重的饰品,大的边长两、三立方米就已经顶天了。再大一些的消耗魔晶很厉害,而且需要叠加更复杂的阵法,就不那么便携了。 沈莳自己的空间储物袋就是一个单间背包,内部空间是个约一立方米左右的立方体,对他这个炼金术师而言是略有些局促了,他正盘算着等赚到“三相阶梯”这笔材料费之后就去换一个更大的。 根据沈莳所知,这些储物袋一般都是不设“密码锁”的。不管是不是物主,打开就能将里面的东西全扒拉出来。 凶手大可以在杀死了目标以后再来个搜尸,将对方还没用掉的避瘴药据为己有。 沈莳头疼地揉了揉额头,“所以我不仅要计算凶手的不在场证明,还要考虑他避瘴药得怎么使用是吗?” ——真不愧是困难级副本,总是想方设法为难玩家! 第274章 7.狼人狩猎-18 4月2日, 中午十二点。 下层级。 通讯石准时发出嘀嘀的声音,今日的第二次通讯时间到了。 沈莳接通了公共频道。 阿凯又是第一个说话的。 他先让所有人逐一报了平安,并说出自己目前的所在。 沈莳留心地听着众人的动向。 下层有四个人。 团长阿凯和黑袍巫师暗影早先撑着船沿河而下, 现在正在距离宿营处五公里外的一处滩涂上休憩。 小飞一个人去了昨日发现犀角尸体的湖边。她虽然不打算再下水,但仍想要在附近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可疑的线索。 沈莳这会儿在黑梯附近, 自然没什么可隐瞒的。 中层只有乌灵一个人。 这个不怎么喜欢说话的白法师倒也不反感配合阿凯的询问。他说自己进了森林, 不过没有走得太深,距离安全区也就两三公里的样子。 上层级是莉莉丝和绿藤。 这两个姑娘自然是呆在一起的。绿藤说她们已经找好了安全的过夜地点,让大家不用担心。 七个人还活得好好的,暂时没有出现第三个受害者。 “我们今天从湖里捞到犀角的头了。” 阿凯将这件重要的事情告诉其他人, “这样我们就能肯定,被杀的确实就是他了。” 其实犀角到现在还没出现, 其他人对死者的身份都是心里有数的。 不过沈莳能想得到李代桃僵的替身梗,其他人当然也会有这方面的疑虑。现在听说死者的脑袋找到了,身份确凿以后, 心里都是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是吗, 果然, 遇害的人是犀角啊……” 绿藤在公共频道里发出了一声叹息。 随后她的语气翛然变得严肃了起来:“我和莉莉丝也回去现场看过了。” 她说的“现场”当然就是魔药遇害的那间小木屋了。 众人连忙追问她发现了什么。 绿藤将自己的所见简单说了一遍, “我没有找到魔药的遗体,不过发现了他的一只左手。” 沈莳:“!” 他追问了一句,“绿藤,你确定那是一只左手吗?” “是。” 绿藤回答得快且笃定。 “那是属于男性的左手, 毫无疑问。” 她顿了顿:“而且从现场看来, 木屋里确实像是发生过一桩血案。” 那大量的划痕和爪印,重物摔打的痕迹, 斑驳的血迹、被破坏的墙壁以及残余的皮肉碎屑,都不是轻易能够伪装出来的。 绿藤对自己的观察力还是挺有信心的。 沈莳:“……” 绿藤和莉莉丝是一同查看的现场, 两人配合说谎的可能性不大。 那么虽然还没有找到魔药的大部分遗体,但他已遇害这点,几乎已是毋庸置疑的了。 因为绿藤在小木屋里发现了一只左手,而沈莳他们凌晨时在白梯那儿捡到的也是一只左手。 一个人不可能长出两只左手,所以用一具尸体分成多份冒充两个死者的可能性也就被排除了。 沈莳暂且放下这个疑问,将话题转到他最想知道的移动时间上。 —————— “接下来我要问的事情或许有些冒犯,但我希望大家都能诚实回答。” 虽然身为侦探,但沈莳其实在之前的几场剧本杀里都很少主动当这个询问人。一个是因为低调一些不容易被凶手盯上,二来也是因为先前好几个剧本杀里都有很热衷于出头的玩家。 只是这次看着比较社牛的几个人物至今没有提到本案的关键证据点,他也就只能自己开口了。 “各位,你们昨晚是几点前往下一个层级的?乘坐的又是哪一道阶梯?” “为什么这么问?” 小飞似乎对这个问题颇感疑惑,好像毫无心机一般就答了: “我们三个昨晚不是一起坐的白梯吗?嗯……几点来着?哦我想起来了,我启动白梯的时候应该是一点三十五分对吧?” “是。” 沈莳笑着回答:“我、阿凯和小飞昨晚一点三十五分左右坐的白梯,从中层到下层,抵达时差不多是一点五十分。” 他是故意这么说的。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以此为模板,让其他人也说出同样详细的答案了。 “……” 公共频道里有了短暂的沉默。 沈莳心知,其实只要是玩家都知道,这是有人在调查众人的不在场证明了——他们现在八成都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把证词说得圆融而毫无破绽。 “我们……呃,我是说,我和魔药……” 下一个说话的是亚精灵少女莉莉丝。 她的声线是所有人中最纤细最柔软的,很容易辨认,“我们很早就到了白梯了。零点刚过我就上了白梯。” 沈莳:“你们是从下层到上层,对吧?” “是的。” 莉莉丝回答: “我到达上层时是零点三十一分……” 在这里,她忽然有了一个突兀的停顿。 两秒后,莉莉丝才低声补充:“不过不知为什么,魔药晚了五分钟。” 沈莳连忙确认道:“你是说,你等了魔药五分钟吗?” “嗯。” 莉莉丝说道:“我到了以后等了差不多五分钟,魔药才上来。” 绿藤在亚精灵少女旁边直接问道:“你有没有问他那五分钟干嘛去了?” 莉莉丝的音调中带上了一丝酸楚:“他给我摘了一朵花……” 众人:“……” 又是一阵的默然,频道里只剩亚精灵少女因情绪波动而显得急促的呼吸声。 “” 这时,绿藤开口打破了沉默。 “我在一点半左右由黑梯去的上层,到达时间差不多是一点四十五分。” 她语气笃定的说道:“我到达上层的时候刚好碰到暗影。” “是的。” 暗影也做了旁证:“我大约在一点四十五分在上层黑梯附近的石林遇到了绿藤。” 他顿了顿,“我和绿藤打了个照面之后就坐黑梯到了下层。到达下层的准确时间是两点十七分。”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白法师乌灵一人没交代昨晚的行踪了。 “我昨晚大约一点左右搭的黑梯。” 乌灵终于在这时说话了: “我从上层下到中层时,大约是一点十五分吧。” 他停顿了两秒,“不过我想你们可能大部分人还没把木屋腾出来,于是我就干脆到附近的灌木林里采集毒木蒛去了。” 毒木蒛是一种很常用但也很贵重的药用植物,用途很广泛,不管是制药还是施法都能用得到它。 而这种蒛树的特点是它的嫩芽在夜里会发出很淡的青色荧光,是以晚上进树林寻找它们倒也很说得过去。 只是这个理由虽合理,却意味着乌灵很倒霉的成了昨晚唯一一个全程没有在其他任何人面前现过身的冒险者,立场一下子就变得微妙了起来。 只是不知出于何种考量,没有一个人指出这一点,也没有一个人追着乌灵要他对自己的下落进行自证。 中午的通讯就这样结束了。 —————— 下午一点零五分。 下层级。 沈莳暂时还没有回他住的木屋的打算,从随身空间里随便拿了点吃的对付了一顿,然后一边散步一边研究这里的环境,同时与吴景澜交流刚才听到的不在场证明。 “如果大家昨晚说的行踪都是真的,那么事情就变得很有趣了。” 沈莳的脑子在思考的时候,语速就会比平常要慢一些。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两个人应该可以从嫌疑人名单里排除掉了。” 吴景澜:【哦?】 沈莳说道:“绿藤和暗影,除非他们两人一起说了谎,互相做了伪证,不然他们是绝对没有杀死犀角的时间的。” 吴景澜点了点头。 确实,这很好推理。 沈莳在昨晚一点十五分亲眼见过犀角,当时他在中层级活得好好的。 而绿藤和暗影在一点四十五左右在上层级的黑梯附近碰过面。 从中层级移动到上层级需要十五分钟,从中层移动到下层同样要十五分钟,黑梯和白梯之间即便是用跑的也得花上十五分钟。 凶手要杀死犀角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凶手在中层杀掉犀角,然后带着他的尸体一起到下层,分尸抛尸。 若使用这个办法,凶手在一点十五分以后杀掉犀角,再花十五分钟,带着尸体从白梯下到下层级。 即便不算上从沈莳的小木屋走到白梯、还有杀人和抛尸,并且将现场弄得那么狼藉的时间,要完成一切也该是一点三十分以后的事情了。 而这时在下层的凶手要抵达上层,就要花上整整半小时去坐魔法阶梯,还要算上从白梯跑到黑梯的十五分钟。 因此,他是决计不可能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就出现在黑梯附近的。 方案二,凶手把犀角诱骗到下层,直接在白梯附近将他杀了,然后原地弃尸。 如果用这个方案,犀角从沈莳的小木屋走到白梯时起码已是一点二十分了,然后花十五分钟抵达下层,即便立刻被杀、分尸、抛尸一条龙,那也得是一点三十五分以后的事情了。 与前一个方案一样,这时凶手仍身处下层,且在白梯附近,依然是不可能在十五分钟后就赶到上层的黑梯处的。 第275章 7.狼人狩猎-19 德鲁伊绿藤和黑袍巫师暗影做不到, 那么佣兵团的团长阿凯和盗贼小飞呢? 沈莳觉得他俩的嫌疑应当也是很小的。 就像沈莳先前推理的那样,如果阿凯和小飞中的其中一个是狼人的话,他或者她在十五分钟的空档杀死犀角倒是足够的, 但却很难挤出时间来碎尸和抛尸。 “……那就只剩下莉莉丝和乌灵了。” 沈莳想了想,又补充道: “或者杀死犀角的凶手也有可能是那个亚当斯家的少爷魔药。” 吴景澜问:【您的意思是, 魔药杀了犀角, 然后再被另一个凶手杀死?】 沈莳点了点头,“以时间来说,魔药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按照莉莉丝的说辞,昨日她在零点刚过就乘上了白梯, 半小时后,也就是十二点三十分左右到达上层, 五分钟后,魔药也到了。 然后魔药便以要出门寻找材料为由将姑娘打发了。 沈莳虽然没到过上层,不过从地图上来看, 魔药和莉莉丝住的那两间位于小山坳中的小木屋距离白梯的出入口也就是步行十分钟的样子。 假设杀害犀角的凶手当真是魔药的话, 那么他在十二点三十五分乘坐白梯到达上层, 步行前往早物色好的住处, 在那儿撇下莉莉丝,再迅速折返,那么他将在一点前赶到白梯。 接下来,他只需要花半小时乘坐白梯下到下层级, 就刚好能赶在犀角前面, 然后魔药只需要截住犀角,再杀人、分尸、弃尸就行了——整个流程天衣无缝, 时间卡得极准。 “另外,莉莉丝不是说魔药不知为什么耽搁了五分钟才出现吗?” 沈莳从刚才开始就很注意这个疑点。 若说魔药只是为了泡妞特地去摘花而耽误了的话, 未免太对不起剧本杀的难度了。 沈莳觉得魔药一定是利用那五分钟做了些什么…… “另外,如果凶手是魔药的话,避瘴药的使用也对得上了。” 之前沈莳就琢磨过避瘴药在这个剧本杀里的作用,估摸着应该是限制凶手随意转移的条件之一。 沈莳说到兴起,又习惯性地想掏纸笔做推演,然而现在他和吴景澜却在室外。 他左右四顾,找了块开阔些的地方,很不讲究的就拉着吴景澜蹲下来,捡了根树枝开始在泥沙地上涂写起来。 “如果杀死犀角的凶手是莉莉丝或者魔药,那么他们先到达上层,吃了一颗上层药,然后回到下层,再吃下一颗万用药——反正万用药能顶两个小时,足够杀人、分尸和抛尸了。” 沈莳一边说着,一边用圈和叉来区分不同层级的避瘴药。 “然后他或者她从犀角身上搜药:犀角昨天在中层,然后到达下层时,八成也立刻服了药,所以他身上应该剩下一颗万用药和一颗上层药——刚刚好能补上缺,对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 确实,就如同沈莳分析的那样,如果凶手是莉莉丝或者是魔药,那么他或者她就可以完美地从犀角那儿补齐缺少的避瘴药的配额了——杀人以后,凶手只需要回到上层级,再吃下从犀角那儿搜到的上层级的避瘴药就行了。 即便有人想到要通过剩下的药物来调查众人的行踪,他或者她也能拿出一颗中层药和一颗万用药,没有人能证明他们做过什么。 “可这么一来,又是谁杀的魔药呢?” 沈莳用树枝在地上戳了戳几下,“而且莉莉丝说她亲眼见到狼人,绿藤也说现场看起来像是真的……” 他转向吴景澜:“我们在岸边看到的那现场也很真,对吧?” 这点吴景澜倒是不否认的。 凶手确实将犀角撕成了碎片,而且骨肉上的咬痕、抓痕,地上的脚印、毛发和血迹都是真实的。 虽然吴景澜不认为完全没有办法仿造出如此惊悚的凶兽肆虐现场,但布置起来一定很花时间。 ——比如他们参加《杀人不难》时,一个凶案现场就需要好几个道具师和特效化妆师一起捣鼓许久。 而很显然,这个剧本杀里,犀角的死亡现场绝对没有如此充裕的造假时间。 “可假设杀死犀角的是狼人魔药,而他后来又被另一只狼人杀害的话……那这里岂非有两只狼人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沈莳倒抽了一口气,“这……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 一个剧本杀里九个人,两个凶手倒也罢了,他先前也不是没碰到过双凶手的案子,但两个凶手都是狼人的话,那他们这些普通人还能有活路吗? 吴景澜看沈莳表情凝重,似乎要职业病发作,钻进思考剧本合理性的牛角尖里了,开口提醒道: 【那么换个思路,如果凶手是同一个人呢?】 “如果凶手只有一个人,按照犀角遇害的时间推算,就只能是莉莉丝或者乌灵中的其中一个了。” 沈莳答得很干脆,显然是早就琢磨过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后得出的结论: “非要二选一的话,我更怀疑莉莉丝一些,因为她完全可以自导自演一出受狼人攻击的戏码!” 【主人,不要太过先入为主。】 吴景澜还是忍不住冒险多说了一句: 【毕竟这可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世界,或许内情要远比表面上看起来的更复杂也说不定。】 —————— 4月2日,下午五点五十分。 下层级。 沈莳、阿凯、小飞还有暗影按照先前的约定聚到了一起。 阿凯住的吊脚楼实在太小了,挤四个人十分局促,于是他们便在屋前的沙滩上找了处空地,生起一堆篝火,四人则围坐在篝火边,随便吃点儿干粮和烤物当做晚餐。 太阳西沉,红月将升,又是一个满月夜要来了。 六点整,通讯时间到了。 公共频道接通以后,七名冒险者先互相报了平安,确定每一个人都活得好好的,既没有减员,也没有遭遇什么危险之后,才进入了正题。 阿凯问:“今晚大家有什么打算?” 颇令人意外的是,平日里话很少的白法师乌灵竟然是第一个回答的: “我这一层就我一个人,我会尽量自保的。零点过后我就会转移到下层去。” 乌灵现在独自一个人呆在中层,只有转移到下层,他才能找到同伴。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凶手不明的情况下,有同伴也不一定代表安全就是了。 “放心,我会照顾好莉莉丝的。” 接下来说话的是德鲁伊绿藤,“不过我和莉莉丝要换的层级不同……” “对啊,绿藤姐要去的是下层,而我要去的是中层啊!” 莉莉丝似乎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那、那我一个人到了中层该怎么办?” 她的声音听着都要哭了:“我一个人不行的!我……我真的害怕!” 沈莳:“……” 至少光从对话听来,莉莉丝的恐惧情真意切,倒不像是演的。 不过演技出色的凶手他已经见识过不少了,沈莳可不敢因为莉莉丝给人柔弱又娇气的感觉就对她掉以轻心。 “莉莉丝,你昨天到达上层的时间是十二点半左右,对吧?” 这时,黑袍巫师暗影主动说道:“我明天的目的地也是中层,你可以跟我一起行动。” 说着,他似乎很随意地抬眼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阿凯,又很自然地错开了视线。 阿凯:“!!” 沈莳注意到他们的团长在听到“一起行动”这四个字时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又不知基于什么考量而抿住了嘴唇,别别扭扭地撇过头去。 “是吗!真的可以吗!那太好了!!” 通讯石那头的莉莉丝简直要喜极而泣了,“那、那我们约个时间见面吧?我、我十二点半左右进入魔法阶梯,到达中层应该是十二点四十五分吧?” 她的语速快且迫切,“请问,暗影先生,黑梯和白梯,我该选哪一边?” 暗影:“……” 他的目光在阿凯、沈莳和小飞身上转了一圈,似乎有些犹豫。 实际上暗影自己住的地方是比较靠近白梯的,但他们现在碰面的阿凯住的小屋又更靠近黑梯一些。 他思考了两秒,“那就十二点四十五分,我们在中层的黑梯出入口前碰面吧。” 沈莳:“……” 暗影的这个回答,即是说明他今晚打算跟阿凯、沈莳和小飞一起转移了。 “好的!好的!” 频道里的莉莉丝连声应道:“我知道了!谢谢!暗影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 阿凯对暗影的安排没有任何意见,反而表现得非常配合。 “那么我们四人今晚从黑梯出发。” 阿凯口中的“四人”,自然指的是他自己、沈莳、小飞和暗影了。 “为了保证暗影能和莉莉丝小姐顺利碰面,我们会在零点十五分前登上黑梯的。” 今晚的安排算是就此结束了。 这时,阿凯又说道: “绿藤,在转移前,你自己务必要当心。” 他的语气很郑重:“还有,照顾好莉莉丝小姐。” “放心吧。” 绿藤语气听起来笃定,话语中又透了含沙射影的深意:“我们会呆在只有我和莉莉丝才知道的地方。” 第276章 7.狼人狩猎-20 4月2日, 晚上七点整。 上层级。 暗红的圆月自东方升起,血色如同滴入清池的红墨水,自地平线开始, 渐渐晕染整个夜空。 就如德鲁伊绿藤所言,虽然她确实和亚精灵莉莉丝待在一起, 但却不打算向其他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行踪, 哪怕是看起来很可靠的佣兵团的战友也一样。 事实上,绿藤并没有选择去住上层级安全区里的那几间小木屋。 上层级虽然大部分地区都是岩山、石场和砂地,但也有零星的绿洲和树林点缀其间。 绿藤选定的落脚地便是黑梯附近的一片树林。 那树林形状狭长,像一条长长的飘带, 在安全区边缘绕了个U字形,面积当然和中层那连绵的林海没得比, 但加加减减也差不多有个半公顷了。 绿藤在林中找了一颗枝丫茂密的大树。 这里离黑梯大约不到两公里,因一路都是没什么障碍物的旷野,脚程快些的话二十分钟就能到, 今晚要转移时倒也很方便。 她将随身携带的藤蔓种子往地上一撒, 再使用德鲁伊的魔法将其催生。 于是莉莉丝便惊讶地看着数条藤蔓破土而出, 很快从筷子粗长到足有她的手腕粗, 又攀着大树爬到半空,最后互相交缠,在两根粗枝中间编织成了一个扁扁圆圆的“笼子”。 莉莉丝:“!!” “没错。” 绿藤回头,朝一脸震惊的亚精灵少女笑了笑, “我们今晚就住在这个‘笼子’里了。” 莉莉丝很震惊, “可、可我们怎么上去?” 绿藤一笑,伸手打了个响指, 就有一条藤蔓翛然松脱,从空中荡了下来, 柔软而温驯地垂到了两人身前。 莉莉丝还有点懵,下意识伸手抓住了那根藤蔓,“这……爬上去?” 话音未落,忽然就被绿藤一把环住了纤腰,然后一股力道翛然将她拽离地面,往半空中的藤笼飞去。 “呀啊!!” 莉莉丝发出了一声惊叫。 不过从离地到上升的过程很短,她还没来得及害怕,人已稳稳落到了树杈上,下方就是藤笼凹字形的入口了。 “下去吧。” 绿藤拍了拍莉莉丝的肩膀。 这回莉莉丝不用人带,自己就爬下树杈,顺着藤笼顶部的入口滑了进去。 绿藤也跟了下来。 待进到了藤笼之后,莉莉丝才发现这里的实际空间比她从树下看时要来得宽敞得多,藤编的四壁和底部也很坚韧且柔软。 虽然无法站起来,但她和绿藤两人面对面各占一边的话,是可以躺平休息的。 “局促了一点,不过反正只是个临时住处,坚持到今晚十二点就行。” 绿藤对莉莉丝笑道:“也就五个小时了,你委屈一下吧。” 莉莉丝虽然是千金小姐,但也不是娇弱任性的脾气,尤其不会在生死攸关的节骨眼上作死。 她很乖巧地点了点头,从随身空间袋里拿出毛毯,盖在膝盖上,“这里挺好的,谢谢你,绿藤姐。” 看女孩儿不挑剔,绿藤就满意了。 绿藤挑的这棵树枝叶很繁茂,藤笼所在的高度也没有超出树冠的遮阴范围,所以只要不是很大功率的照明器具,从藤蔓缝隙间漏出去的光线基本上会被周遭浓密的树荫完全遮挡住,即使有人从附近经过,也发现不了她们。 于是绿藤便没有熄灭萤石灯,而是将光线调到略显昏暗却又不影响看清东西的程度,并将这盏灯放到了两人中间。 然后她就不再管莉莉丝了。 她从自己的行李里摸出了一本书,有一页没一页地翻起来,慢慢地打发晚上的时间。 —————— 晚上九点三十分。 上层级。 莉莉丝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她昨夜只稍稍眯了一会儿,刚醒来就遭遇了狼人撕碎魔药的一幕,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今天又去看了命案现场,还担惊受怕了一整天,其实已经非常疲惫了。 原本莉莉丝只打算在藤笼里看看书,熬过这五个小时的。 或许是这安静的树林和牢笼般的藤屋给了她安全感,又或许是绿藤的陪伴让她觉得放松,总之,她就那么靠在笼壁上,抱着毯子睡了过去。 莉莉丝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爬起来,哑着嗓子问道:“现在几点了?” “九点三十分。” 绿藤转头看她,声音柔和,“你还能再睡一会儿。” “不 ,我不睡了。” 莉莉丝觉得让绿藤守着自己,而她在这里睡得跟头小猪似的实在不太好,连忙爬起来,“绿藤姐,换你休息一下吧?” “哈哈。” 绿藤笑了起来,“不行,你又守不了夜。” 莉莉丝脸红了,不服气地低声嘟哝道:“我还是有几样防身的东西的……” “没事,那些东西你留着保护自己吧。” 绿藤又笑了,“我们这些当佣兵的早习惯了,执行任务遇到凶险的环境,一两天不睡还是能坚持下来的。” 莉莉丝的脸更红了。 她本来以为自己受的惊吓已经够多了,整个人又悲痛又恐惧,铁定地失眠,结果却是倒头就睡,还睡得那么香甜。 ——与绿藤比,自己真是太没用了! 亚精灵少女不由开始自我嫌弃起来。 不过这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莉莉丝很快就振作了起来。 她看到绿藤手里正摆弄着一个精巧的小物件,忍不住心生好奇,“绿藤姐,你在看什么呢?” 说着她便很不见外地猫腰凑到了绿藤身边。 “我在看我的老婆。” 绿藤将手里的小物件递给莉莉丝。 莉莉丝被“wife”这个称呼给惊了一下,低头一看,便见手里捧着一枚比金币还要稍大些的吊坠,内侧是一个相框,里面放了一张照片——画面里赫然是两个笑靥如花的年轻女性! “哎呀!” 她低低惊呼了一声。 绿藤一挑眉,揶揄道:“怎么,很吃惊吗?” “是有一点。” 莉莉丝老实承认,“不过绿藤姐,你的夫人真漂亮。” 她的语气很由衷很诚恳,绿藤听在耳中只觉十分惬意。 “我老婆漂亮吧?” 绿藤自豪地点了点相片里那个金发褐眼,依偎在她肩头的漂亮姑娘,“她叫贝拉,我们从小就认识,已经结婚快十年了!” 绿藤看着也就是二十后半的年纪,往前推十年,那就是很年轻便已选定了伴侣,且听她谈起对方的语气,这么多年来应该是过得很恩爱的。 “真好。” 莉莉丝将吊坠还给绿藤,微微垂下视线,“我……” 她的嘴唇嗫嚅着:“我很羡慕……” 绿藤知道莉莉丝在伤心什么。 这姑娘才刚刚爱上魔药就失恋了,还亲眼目睹了心上人在自己面前被撕成碎片,实在是很惨很惨的。 她伸手揉了揉莉莉丝柔软的银发,低声安慰道:“别伤心,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男人的。” “可是……” 莉莉丝的眼泪又垂落了下来,“可是……再不会有人会半夜为我采一朵小花……” 亚精灵少女说着,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玻璃瓶:“也不会有人送我他自己调的香药了……” 绿藤对那小小的玻璃瓶十分好奇,“这是魔药送给你的吗?他自己调制的?” 正当她想要接过瓶子仔细看看的时候,忽然浑身一个激灵,仿佛触电了一般,瞳孔猝然放大,随后大喊一声:“有东西来了!速度很快!!” 绿藤话音方落,二人身处的这藤笼便猛然摇晃了起来,萤石灯随之翻倒,丁零桄榔滚到了角落。 莉莉丝猛然抬头,便看到藤笼顶部开口处,赫然出现了一张放大了的恶狼的脸! “啊!!” 她当真吓了个魂飞魄散,脑中一片空白,压根儿无法思考了。 下一秒,两人身处的藤笼忽然解体,莉莉丝惊叫着从半空中掉落,又被柔软的藤蔓兜住,一甩扔到了一旁。 绿藤则跳到了她身前,双手一展,魔力施展到极限,无数藤蔓疯狂舞动,试图缠住那从高空落下的黑影。 然而那生物实在太快了。 牠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在藤蔓抓住牠之前就从缝隙间射了过去,即便偶尔有几根拦了牠的路,那手腕粗的坚韧藤蔓也会被牠像揪断一颗大葱一样轻松扯断,根本阻牠不得。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狼人就已到了绿藤眼前。 这是绿藤第一次直面狼人,也是她第一次看清了这怪物的长相。 那确实是一匹双脚直立的黑色巨狼,或者更准确的说法,更像是一个全身长满黑毛的巨汉脖子上顶了一颗狰狞的狼头。 狼人的身高超过两米,高挑健美的绿藤在牠面前简直就跟个小姑娘玩的洋娃娃似的,被牠抬爪子一拍就直接飞了出去。 绿藤被这一下狠狠地拍到了两米外,又不可避免地滚了两圈,后背重重地撞在了一棵树的树根上,才终于停了下来。 她头晕脑胀,撞到树的后背和挨了一爪子的肩膀更是疼得几乎让她要失去意识。 黑暗中传来了莉莉丝恐惧到了极点的哭叫。 绿藤在剧痛中勉力睁大眼睛。 她看到,狼人一爪子抓住莉莉丝,将她提起,高高举到了半空中。 第277章 7.狼人狩猎-21 血月的红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散落到林间, 哪怕是天生夜视力很优秀的德鲁伊祭祀,也只能看到数米开外的狼人和牠手中高举着的,不断挣扎的亚精灵少女的轮廓而已。 这并不妨碍绿藤下一秒只觉肝胆俱裂。 因为她看到, 狼人双爪成钩,一手捏住女孩儿的脖子, 另一手抓住她的胳膊, 就那么左右一撕——莉莉丝便像一条面包一样一裂两半,整条左臂连着半拉肩膀生生与身体分离开来。 而她因为被捏住脖子,甚至连叫都叫不出声音,就这么一命呜呼了。 紧接着, 狼人手口并用,几秒内就将牺牲品撕了个四分五裂。 绿藤:“!!” 她很想爬起来, 但脊柱遭受剧烈撞击以后不止是疼,还会让人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绿藤几乎无法感知到自己的两条腿了。 她只能用双手撑地,艰难地撑起上半身, 用爬的试图逃离这个杀戮的血腥地狱。 然而狼人已经将头转向了她这边, 一对绯红的血眸在黑夜中幽幽地燃烧着, 仿佛来自地狱的死亡之火。 狼人迈开双爪, 朝绿藤走来。 ——我要死了。 死亡迫近,绿藤竟然出奇的冷静。 闭上眼睛时,她脑中只有一个问题: ——牠为什么要杀我? —————— 4月2日,晚上十一点十分。 下层级。 沈莳来到阿凯住的小木屋门前的时候, 小飞已经先一步到了。 小飞对他招了招手:“嘿, 耀光。” 沈莳问:“阿凯呢?” 小飞朝木屋的方向一指,“还在收拾呢, 说是马上就出来了。” 阿凯、沈莳、小飞和暗影约好了十一点半前在这片小屋的空地上碰头,十二点左右出发前往黑梯。 沈莳闲着没事, 晚上一个人呆在自己的小屋里也很可怕,于是就提早二十分钟来了,没想到小飞居然比他来得更早,怕也是心里有些不安的。 既然小飞说了团长阿凯很快就会出来,沈莳也就不去敲门了。 二人随便找了块干爽些的砂地,很不讲究地直接坐下来,等着屋主在屋里磨蹭。 五分钟后,暗影竟然也到了。 原本沈莳以为像暗影这样看起来胆大又镇定的cool guy,应当不会那么恐惧狼人才对。不过现在看来,他和自己一样,心里还是对那头战斗力远超人类的怪物有些发憷的,要不然也不会提前来跟他们扎堆了。 暗影朝两人点了点头,问了沈莳刚才问过的问题:“阿凯呢?” 小飞没把同样的答案再说一遍,而是仰头直起脖子,对着那小吊脚楼大喊:“喂!团长!连暗影都到了,你怎么还没收拾好!” 话音刚落,阿凯就拎着他的空间袋开了门,没有爬梯子,直接从二楼的高度跳到了沙滩上。 “来了来了,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 小飞转头看向沈莳,朝他做了个鬼脸,又朝暗影那边轻轻抬了抬下巴,用嘴型说了一句:“看吧。” 沈莳会意,微微一笑,回了女孩儿一个心照不宣的眨眼。 距离出发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反正去早了魔法阶梯没到开放时间也是没用的。 四人干脆像晚间那样在沙滩上围坐成一个圈,只是没点篝火,随意聊天打发剩下的时间。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小飞向来是个爽利直接的性子,憋不住话,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对了团长。” 这会儿他也不顾当事人就在旁边,直接就问了,“你跟暗影是怎么一回事?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点怕他?你们以前明明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嘛!” “噗——” 阿凯原本在喝水,一不小心呛了个结结实实,咳得惊天动地,半天缓不过气来。 而暗影只是淡淡地看了阿凯一眼,既不帮他开脱,也不做任何解释,仿佛小飞刚才那句提问里的另一个人不是自己一样,平静地移开了目光。 对这个问题,沈莳也很好奇。 他的前置剧情里,只有两年前阿凯和暗影一起去出了一个任务,两人回来后,暗影便说要出海到另一片大陆去游历,随即退团这么一段记忆,至于说两人在任务中发生了什么事,阿凯对暗影的态度又因何如此小心翼翼甚至有些过分讨好的嫌疑,他实在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鉴于上一回合《诡影唐花》的经验,沈莳觉得在破案之余,也很有必要探听一下其他重要人物的过往,指不定就是支线情节的分数来源呢! 可惜,阿凯似乎并不打算回答小飞。 “小飞,胡说什么呢你!” 阿凯说着,伸手在暗影的肩膀上飞快地拍了拍,做友好热情状,“我跟暗影的关系好着呢!” 阿凯一向是那种大大咧咧、为人热情的性格,与好友或是队员打闹起来,都是直接勾肩搭背的,这样轻轻一拍又立刻松开手,反而显得做作又虚假,压根儿没有说服力。 小飞撇了撇嘴,还想再说。 阿凯却果断岔开了话题:“对了,说起狼人,我倒是刚刚想起一件事。” “狼人”二字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兴趣。 小飞顾不得打听自家团长和暗影的八卦了,连声追问:“什么?什么?” “大概在两三个月前吧,我们还在拉苏尔城那会儿,你们记得吗?” 团长问沈莳和小飞。 两人皆点头。 当时他们意外救下了某公爵家的继承人,不仅得到了大笔赏金,公爵还给他们安排了一栋房子,招待他们在领地的城邦里暂住一段时间,几人着实好吃好喝养了半个月,全体都胖了三斤。 阿凯接着说道:“有一天我在拉苏尔城的冒险者公会闲逛的时候,有个男人来找我打听有没有伞耳狼毒草来着。” 沈莳身为炼金术师,对各种乱七八糟的草药还是有点认识的。 “伞耳狼毒草?” 沈莳眨了眨眼:“那玩意儿很少见吧,就算是佣兵也没什么人要收的!” 伞耳狼毒草作为一种剧毒植物,却是很没有牌面的。 首先它虽然毒性很强,但一般要吃下去才有效果,却又带着明显的苦味,连味道刺激的调味品都很难掩盖它的苦,所以连杀手都不考虑用它来做杀人的毒药。 且伞耳狼毒草必须新鲜入药,储存和保鲜都极不容易,偏偏只喜欢长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所以虽然很少见,且卖得不便宜,但实际上要收的买家却很少,冒险者们有时在野外恰巧碰见它们,都嫌麻烦不希得动手采一采的。 “在巫毒药剂里,伞耳狼毒草倒是用得不少。” 这时暗影开口了:“是巫毒术士要买它吗?” 身为黑袍巫师,暗影对此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若说伞耳狼毒草最常被用到的地方,就是作为巫毒法术中的药剂或是材料了。 只不过巫毒虽然跟巫术有一定的交叉,本身却是自成一派的,暗影虽也懂一些巫毒时术法,可这方面的涉猎究竟无法跟真正的巫毒术士相提并论。 “我一开始也认为是有人要收购伞耳狼毒草来做巫毒药剂。” 阿凯接着说道: “不过几天后,我在酒馆又碰到了那个来找我打听的男人,他当时喝得有点多了,说话也就不谨慎了,于是我请他喝了两杯酒,又问了问他为什么要买伞耳狼毒草……” 阿凯告诉他们,原来那个男人是这一带有名的药剂师,同时也兼职当卖材料的二道贩子,他也是帮人打听这药的,至于真正的买家,是个偶尔来此地落脚的法师,说是找到了某本古老的魔药典籍,想要购买材料调配其中一味药剂。 “他说,那种药叫‘魔狼之水’。” 阿凯顿了顿,一字一句道:“说是与狼人有关。” “什么?” 小飞立刻提高声音:“跟狼人有什么关系!?难道就是能将人类转化为狼人的邪术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 阿凯摇了摇头: “那男人毕竟只是个二道贩子,手里也没个配方什么的。而且他那时已经醉醺醺的,再喝两杯就倒了,什么也问不出来了。” 小飞失望极了,但也无可奈何。 “结果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她叹了一口气,撇了撇嘴,“我还以为团长你能耐到知道怎么变成狼人呢!” “胡说啥呢你!” 阿凯伸手在小飞头上敲了个爆栗。 “哎呦!” 小飞捂着脑袋叫了一声,眼睛一转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你们说,杀了犀角和魔药的,真的是狼人吗?” “为什么这么问?” 阿凯蹙起眉:“那个叫莉莉丝的亚精灵,不是说她亲眼见过狼人吗?” 小飞抿了抿唇,“我只是觉得太缺乏实感了……这种传说级别的怪物竟然真的出现了,光是想想就觉得很不可思议。” 她转向暗影,“暗影,你怎么看?你觉得真有狼人吗?” 暗影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很谨慎地凝眉细思片刻,才说道:“至少,犀角的死亡现场不太像是人为伪造的。” 沈莳在心中暗暗点了点头。 他也这么想。 就在此时,众人同时听到通讯石传来了嘀嘀的声音,是有人要求通话的信号。 原来不知不觉中,零点已到,新的一日来临了。 第278章 7.狼人狩猎-22 7月3日, 午夜零点整。 沈莳、阿凯、小飞和暗影皆掏出各自的通讯石,按下了通话键。 公共频道里传来了一把压抑着情绪的女声,“我是绿藤。” 众人:“!!” 他们一听绿藤的语气就知道定然是发生了什么很要紧的大事。 阿凯急不可耐地问道:“绿藤, 你怎么了!?” “各位,就在不久前, 我们遭到了狼人的袭击。” 绿藤用尽量简洁的语句交代了她的情况: “莉莉丝被狼人杀死了, 而我当时昏迷了过去,醒来时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 “真的?” 此时位于中层级的白法师乌灵也开口说话了,他的嗓音听起来比平常更加急切,“那你有没有受伤?现在又在哪里?!” “受了一点轻伤, 但不影响行动。” 绿藤回答:“只是我的随身空间袋丢了,没有地图, 所以无法判断自己到底在哪里。” 频道中传来绿藤深吸一口气的声音,然后听她说道: “另外,我现在应该身处在一个山洞里, 看起来像是狼人的巢穴……旁边还有魔药的部分遗骸。” 有人脱口而出叫了一声“什么”, “你是说, 你和魔药的尸体呆在一起!?” “准确的来说, 只有一部分。” 绿藤尽可能清楚地回答:“他的身体都被撕碎了,但头和躯干都在,我想应该就是魔药无误了。” 阿凯听了,顿时更着急了: “你现在还呆在那山洞里!?快别管魔药的尸体了!趁着狼人还没回来, 快逃啊!” 公共频道里传来了一声很轻的笑声, 带着些微自嘲的意味。 “山洞的入口被几块大石头堵住了。” 绿藤回答:“缝隙很窄,我出不去了。” 众人:“!!” 她的回答虽然平静, 但所有人都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且不说狼人会不会回返的问题,就算狼人就此忘了自己还逮了一个猎物回巢, 但绿藤的上层避瘴药最多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就要失效了。 即便说还有一颗万用药能多苟两小时,但若她被困在山洞里,无法在魔法阶梯关闭之前转移到下一个层级的话,她也仍然要死。 “别急,还有时间。” 这时,暗影冷静地说道:“你应该是要从上层转移到下层,对吧?这么说,你最迟必须在两点半之前登上黑梯或者白梯。” “暗影说得没错!我们还有整整两个小时呢!” 阿凯也听懂了:“绿藤,你尽可能地描述一下你现在身处的环境,我们尽快赶来找你,而你自己也努力争取一下,看看能不能脱身出来!” 话虽如此,但只要想想就知道这谈何容易! 毕竟这三个层级光是面积就足有五百平方千米,且上层级大部分地区都是嶙峋的岩区与山地,在没有地图也没有定位的情况下,要找到一个不知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的山洞,恐怕一整天都不一定能做到,就更别说现在是黑灯瞎火的半夜,且剩余时间不足两个小时了! 至于说指望绿藤自个儿脱困,那也是很强人所难的。 毕竟没有人是想死的,如果绿藤那么容易就能出来,早就想办法把石头弄开逃出来了。 “嗯……” 显然,频道里的绿藤也对这番鼓励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但她仍然尽量描述了一下山洞的大小、岩壁的质地,以及透过堵门的石头缝隙看出去能看到的景物特征。 “等等,还有一件事。” 绿藤没有催着其他人来找她,反而继续交代道: “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说。” 频道立刻安静下来,连呼吸声都听不见了。 “我这里有一台录影器,之前我用它拍下了魔药遇害的那间小屋的情况,现在也会拍下这里的情况。” 绿藤说道:“如果我能逃出来,我会想办法将录影石交给你们。如果我死了,你们只要找到我的尸体,就能找到我录下的线索,希望这些信息对你们会有帮助。” 她故意顿了顿:“不过如果你们找到我的尸体,却没在我身上发现录影器,那就证明凶手现在也在听我们说话。” 换而言之,便是凶手就在他们之中的意思了。 绿藤虽像是在交代遗言,但言辞却着实锋利,沈莳都不由得对这个姑娘的勇气感到万分佩服。 —————— 午夜零点十七分,众人结束通话。 “走吧,我们快点到黑梯去。” 通讯刚切断,暗影就站起身,提醒另外三人,“早些赶到上层级,或许就能早些找到绿藤了。” 沈莳、阿凯和小飞都是经验老道的佣兵,很擅长应付紧急情况,立刻背好行李,往黑梯的方向走去。 事实上,这里只有龙翼佣兵团的三人会去往绿藤所在的上层级,而暗影第一日就去过上层了,他只能选择去中层,哪怕想帮忙找绿藤也是无能为力了。 不过暗影对这件事似乎还挺在乎的,不仅提醒他们抓紧时间,还边走边看地图,试图结合自己在上层时的记忆,找出绿藤可能被困在哪里。 四人走得很急,零点三十分,他们就赶到了黑梯的出入口。 “我们六点钟再联系。” 暗影使用自己的魔法纹章启动黑梯,踏上浮板,对沈莳等人说道:“你们一定要顺利找到绿藤。” “放心。” 阿凯朝他点了点头,“一切交给我们。” 浮板升空,暗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阿凯随后登上了浮板。 等阿凯上去了以后,沈莳轻轻推了推小飞,提醒道:“到你了。” “耀光,等等!” 小飞反手拉住沈莳的胳膊,“我想留在这里!” 沈莳惊讶地看着面前的红发盗贼女孩,“为什么?” “我想,万一,我是说万一,绿藤有能力自己逃出来的话,那么我只要等在这里,就有一半的概率能等到她!” 小飞说话的语速很快,似乎不想耽搁时间: “我跟你们一起到上层去也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在这里等着绿藤,如果真能等到,起码也能早些知道她的情况!” 沈莳:“……” 他在脑中迅速地思考着小飞为什么要如此要求。 确实,小飞的理由算是十分充分的。 她一个盗贼,特长是近战、探听消息和妙手空空,并不擅长野外寻路、追踪一类的任务,即便去了上层,最多也只能跟沈莳或者阿凯一起行动,虽不至于拖后腿,但多她一个或是少她一个,关系似乎并不很大。 相反,她留在这里,倒还真有可能碰上从上层下来的绿藤。 只是除了合理的解释之外,沈莳身为侦探,还要考虑到万一小飞是凶手这个可能。 若她真是凶手,那么她借故留下就必然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了。 虽然就目前的推理来看,小飞不太有作案时间,但吴景澜都提醒他不要先入为主了,万一还有什么他遗漏的线索呢? 沈莳心中纠结,脸上便也露出了犹豫。 “好了,你别磨蹭了!” 小飞推了沈莳一下,意思是自己主意已决。 “那好吧。” 沈莳不再纠结这个话题,“等会儿我会跟阿凯解释的。” “好。” 小飞又催了一遍,“嗯,你快去吧!” 但沈莳并没有马上就走。 “小飞,你知道的吧,从我们这个下层到上层,需要三十分钟。” 他语气严肃地提醒道:“所以不管你有没有等到绿藤,最晚最晚两点三十分之前,一定要登上黑梯!” “知道了!” 小飞郑重地承诺道:“我一定会注意时间的!” “还有……” 沈莳仍不放心,“你的避瘴药一点五十五分左右就会过期了,到时候要是你还没等到绿藤……” “知道了知道了!” 小飞一副被沈莳唠叨得很不耐烦的样子,掰过沈莳的肩膀,推着他的后背就往黑梯里塞,“总之,我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会补上一颗万用药的,绝对不会蠢到被瘴气毒死的啦!” 沈莳这才总算没话说了。 —————— 因为和小飞多掰扯了几句,沈莳踏上黑梯,启动浮板的时候已经是零点三十三分。 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沈莳在一点零三分抵达上层。 从黑梯出来,沈莳便摸出上层的专属避瘴药,囫囵吞进了肚子里。 “怎么这么久?” 比他早了两分钟上来的阿凯在一旁等得焦急,“你和小飞在磨蹭什么?” “小飞说她先不上来了。” 沈莳迅速将二人在下层的对话向阿凯复述了一遍。 佣兵团长神色不变,只“哦”了一声,迅速接受了小飞的解释,“那行,留个人在下面等等也好,还是小飞想得周到。” 反正他们已提前商量好了在上层级的落脚处,等小飞上来以后只需要到约定好的地方找他们就行了。 因为惦记着要尽快找到被困的绿藤,阿凯不再耽搁,迅速掏出地图,对沈莳说道。 “我趁着刚才乘黑梯时仔细研究了一下,这几个地区的岩体跟绿藤描述的很像,应该是最可疑的……” 二人迅速分好工,就兵分两路,一个往西、一个往东,各自搜寻绿藤去了。 第279章 7.狼人狩猎-23 稍早之前, 上层级。 在遭遇狼人袭击时,绿藤以为她必死无疑,但狼人却只是提溜住她的脖子, 将她掐晕了过去。 绿藤不知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反正等她醒来时, 就发现自己被困在这处山洞中了。 绿藤是一名玩家。 她身为玩家的个人经历, 与她现在的佣兵身份有那么一丝丝相似。 绿藤在现实中是一个自然风景摄影师,因为经常满世界到处跑,还专门往人迹罕至的野外去,因此锻炼出了十分不错的身体素质和相当强韧的精神状态。 她有一个与自己性别相同的爱人, 虽然两人因工作的关系聚少离多,但多年来感情一直很稳定。 如果以她在“愚者之都”度过的时间来计算, 大约一年前,她独自登上某个太平洋孤岛拍摄海鸟,不幸遭遇飓风而葬身大海, 再睁眼时已成了一个需要在剧本杀里挣命的玩家。 系统像告诉所有玩家一样告诉绿藤, 如果她能攒够积分, 兑换到“现世入场券”, 在达到相应的条件后成功通关一个地狱级副本的任务,就能返回原本的世界,重新活过来。 绿藤还有等着她回去的爱人,别无选择, 只能努力通关。 她没有沈莳他们那般的推理天赋, 所以系统没有给她安排“侦探”的身份,只在剧本里充当普通的平民玩家。 不过绿藤性格沉稳, 又在工作中锻炼出了细致的观察力和坚韧的忍耐力,而且必要时演技和保命的水平都相当不差, 无论如何也算得上是平民玩家里的强者了。 一年来,她进过二十多个剧本杀世界,从入门级开始慢慢地一路苟过来,也攒下了八万多的积分,多少能看到一点兑换“现世入场券”的希望,且着实能称一句“资深玩家”了。 根据绿藤先前那二十多个世界的经验,她本以为自己这回的角色应该是比较安全的。 她的“前情”里没什么不可告人的秘辛,本身也不知道太多的内幕,身上还没带什么重要的物品,基本上就属于那种只能被剧情牵着跑的凑数角色——除非凶手是个滥杀无辜的真变态,不然实在没有非杀她不可的理由。 不过但凡看过剧本简介的都会预料到这可能是一个很危险的世界,绿藤如此资深的玩家就更不可能疏忽安全的必要性。 她的第一个选择和沈莳一样,是开启了【怕了吗】APP的【危险预警】功能,因此在狼人袭击藤笼时,她才会提前发现有危险在靠近。 然而狼人的速度和战力实在太bug了,哪怕有预警,绿藤终究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牠撕碎了莉莉丝,又袭击了自己。 好在狼人并没有立刻杀掉她,反而把她全须全尾带到了这么一个密封的山洞里。 绿藤醒来以后,首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她肩膀上有几道抓痕,是被狼爪子扇飞出去时落下的,虽然已经止了血,但一动还是疼得她额头直冒冷汗。 而且她背囊式的空间袋不见了——八成是落在了藤笼那儿。她失去了全部的衣物、食水、补给、工具和伤药,最要命的是还丢了地图。 不过好在绿藤身上不止一个背囊,还有一个腰包一样的小一些的空间袋,一直没有离身,狼人也没把它从她腰上给揪下来,多少算是给她留了点东西。 她的腰包里有一个头戴式的小萤石灯、一把藤蔓的种子、一把短剑,贤者之塔给她的魔法纹章和通讯石,还有她早上检查完魔药遇害的那间小木屋后顺手塞进去的录影器。 最要紧的是,她的避瘴药也在腰包里。 山洞里没有半点光源,绿藤刚醒来时完全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状态,她不敢乱动,只得先取出萤石头灯戴上,并打量了开关。 在视力恢复的刹那,绿藤倒抽了一口气,用了全身的力气才克制住了尖叫的冲动。 在灯光的正前方,是一个男人的脑袋,正面朝向她,双目圆睁,表情骇然,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冷不丁在近距离看到死人就已经够可怕的了,更可怕的是那死人还只剩一颗脑袋! 绿藤的大脑有好几秒的空白,那是过度惊吓之后的宕机状态。 好在她毕竟是胆大的,初始的震惊和恐惧缓过来之后,绿藤战战兢兢地左右环顾,便看到自己身边还有好些属于人类的破碎的残躯。 换而言之,绿藤刚才是躺在碎尸堆里了。 这忒么就很刺激了。 饶是心智坚韧如绿藤,此时也被惊得三魂出窍、七魄不存,足足好半天才缓过神来。 等恢复了思考能力之后,绿藤先是查看了时间——感天动地,她的怀表一向是随身带着的,现在还在自己身上。 这会儿是4月2日的深夜的十一点四十五分,距离魔法阶梯的开放时间只剩下十五分钟了。 绿藤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她现在被困在一个只有五六平方的小山洞里,除了碎尸就是石头,而唯一的出口被好几块大石头堵了个严实。 她出不去了。 魔法阶梯的开放时间是很有限的,如果她不能赶在三点前到达下一个层级,那么等避瘴药的时效过去,她就必死无疑了。 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绿藤实在不知还能如何从这里脱身。 绿藤觉得自己应当是极害怕的。 但在担心自身安危的同时,或许是摄影师的职业病使然,又或许是资深剧本杀玩家的本能驱使,绿藤仍然决定即便是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她要弄清面前这堆碎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绿藤掏出了摄录器,将头灯打到最亮,开始拍摄这里的情况。 离她最近的断头是一名年轻的白人男性,左脸颊到太阳穴处有一道深深的爪印,一只耳朵也被扯掉了,但从尚算干净的半张脸看来,他生前颇为英俊。 虽然那人的头发被血污和泥垢糊成了一团杂草,但仔细看看就知道,那是一头长及肩部的金发。 绿藤没有见过活着的魔药本人,但从这些特征已完全可以判断,这是魔药的头。 她忍着肩膀处的疼痛,慢慢地爬起身,用自己的眼睛和摄录器的镜头逐一研究身旁的残尸。 除了头颅之外,山洞里最大的一块部件是属于男子的上半身。 那残躯还穿着衣服,脖子上有明显被啃咬过的牙印,胸膛从正中一剖两半,两边的胸廓被蛮力掰开,腔子内的心肝脾肺几乎全被掏空了。 绿藤强忍住恶心感凑过去,捏起沾满血污的衣物的一角,细细地摩挲了两下。 织功精致、纹理清晰,纵横的脉络间还有丝丝缕缕的金线,和她早上在魔药遇害的小木屋里捡到的布料一模一样。 除此之外,各处还有一些属于肢体的部件,只是被撕得太碎了,实在很难拼凑起来。 绿藤将这些一一用镜头记录了下来。 —————— 做完这一切后,午夜十二点到了。 绿藤用通讯石与其他冒险者取得了联系,将自己遭遇的一切和目前的处境简单说了一遍。 虽然佣兵团的队友们答应会来找她,但绿藤对此实在没抱太大的希望。 挂断通讯后,她觉得还是得努力自救。 4月3日,午夜十二点四十五分。 绿藤的怀表上有个指南针,所以她能判断这个山洞的出口开在南边,可惜这对于她要如何脱困没有任何帮助,她试着用短剑和碎石做成杠杆去撬堵门的石头,然而那些大石却纹丝不动,根本撬不开。 如此徒劳地折腾了半小时,眼看死线越来越近,绿藤不得不考虑最后一个办法了。 ——用她德鲁伊的魔力催生她仅剩的一把藤蔓种子,让藤蔓挤开堵门的石块。 因她剩余的种子不多了,所以她只有一次机会,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好在绿藤在先前那二十多个世界也不是白混的。 在某个巫术背景的剧本杀世界里,绿藤完成了一个很重要的支线探索任务,在得到特殊成就和分数加成的同时,还激活了一个叫【巫妖附体】的被动技能。 这个技能与沈莳的【调查员的直觉】和【精神加持】直接给他增加第六感和精神力的属性不同,它平常是不激活的,只有进入了剧本杀的世界以后,才能由宿主主动发动。 在使用【巫妖附体】时,绿藤的各方面能力——包括体力、精神力或者是在某个剧本杀里独有的特殊能力都会有百分之两百的提升,持续时间约一分钟,使用后会有三十分钟的虚弱期,且两次使用的冷却时间长达二十四小时。 另外,【巫妖附体】也不是想用就能用的。 每使用一次,绿藤就要付出整整三千的积分,而且需要献出自己两百毫升的血液作为巫妖的粮食。 以使用成本而言,【巫妖附体】实在是非常不便宜的,所以绿藤在得到这个能力后,至今为止连一次都还没有使用过。 不过在生死面前,积分、鲜血和疼痛都是浮云。 时间飞逝,耽搁不得,绿藤狠狠一咬牙——干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剧情需要,只得直接告诉大家绿藤是个平民玩家了,凶手嫌疑人-1 第280章 7.狼人狩猎-24 绿藤洒下种子, 用短剑在手臂上割了六七道深深的伤口。 ——【巫妖附体】,发动! 鲜血汩汩涌出,还没来得及染红衣袖, 就被一张看不见的嘴吮进了异次元。 与此同时,绿藤也使用了她的德鲁伊魔法。 几颗种子以肉眼都难以捕捉的速度抽芽、拔节, 从纤细的小苗迅速长到足有手腕粗。 它们的嫩枝顶进堵门的大石的缝隙中, 又迅速增粗,互相盘缠,尽可能地增加着自己的体积。 粗粝刺耳的硬物摩擦声响起,门外的石块被藤蔓顶得咯吱乱响, 隐隐有松脱崩解的迹象。 更多的血液被巫妖吸走,绿藤仿佛全然不觉, 将自己的力量催动到极限,控制藤蔓专往那些开始松动的缝隙钻去。 巫妖附体的时间只剩最后十秒。 藤蔓仿佛发疯了一般搅成一团,将那些石块挤地嘎吱乱响。 九、八……三、二、一。 “轰隆!” 最顶部的一块大石被挤开, 绿藤也双脚一软, 直接趴到了地上。 那该死的虚弱状态比绿藤想象的更严重, 她只觉头晕眼花, 手脚都仿佛不是自己的,别说站起来,连挪动一根指头都十分吃力。 绿藤心里着急,但又无能为力。 现在已经是4月3日的深夜一点过五分了。 虽说绿藤觉得狼人定然在冒险者中, 在魔法阶梯开放的时候, 折返回来杀死自己的可能性很低,可她虽然弄开了堵门的石头, 但还没离开山洞,更不知自己到底在上层级的哪个位置! 毕竟这里足有五百平方千米, 如果离得远了,在没有地图的情况下,想要找到白梯或是黑梯,必定很费功夫。 她没有任何时间可以浪费了。 想到这里,绿藤狠狠地咬了自己的舌头一下,用疼痛令自己保持清醒,勉强扶住石壁站起身,手脚并用,当真是连滚带爬地从被藤蔓顶开的豁口翻出了山洞。 洞外是一片嶙峋的岩山。 绿藤还要忍受整整二十八分钟的虚弱状态,但她已经等不了了。 她艰难地站起身,用指南针确定了一下大致的方位,便拖着脚步,一步一步往前挪去…… —————— 4月3日,深夜两点二十三分。 下层级。 黑梯的出入口外,小飞低头看着怀表,心里十分着急。 四十分钟前,小飞已吃下了万用药。 她给自己定了心理底线,最多再过两分钟,如果还等不到绿藤的话,无论如何她也得乘上黑梯,往上层级去了。 就在这时,一直静悄悄的黑梯出入口处隐隐升起一点亮光,随后一块由符文组成的魔法浮板缓缓落下——乘在上面的正是绿藤! “绿藤!!” 小飞一声尖叫,朝着队友扑了过去。 绿藤一落地,先掏出本层级的避瘴药塞进嘴里。 “小飞!” 吃完药,绿藤终于腾得出空来惊讶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在等你!” 因为时间紧迫,小飞语速很快:“我怕你跟阿凯和耀光错过了,所以想着如果在这里等着的话,起码有一半的概率能遇到你啊!” 虽然不知小飞说的是真是假,绿藤毕竟才刚刚死里逃生,知道有人如此惦记自己,她心里还是颇为感动的。 “我确实没碰到阿凯和耀光。” 可惜绿藤压根儿没空与小飞执手相看泪眼,抓紧一切时间将重要的事情先交代了,“既然碰到你,那么这个给你!” 她从腰包里掏出摄录器,递给小飞,“把它带给阿凯和耀光,里面有我拍到的第一手资料!” “好!” 小飞将摄录器装进空间袋里,同时注意到绿藤身上好几处没有处理的伤口,而且两手空空,除了腰包之外什么都没有。 “你空间袋丢了是吧?也没有地图?” 她翻开自己的地图,“唰”一下撕下了下层级的那页,交给绿藤,“来,你先用我这张!” 同时她还忙着翻包,想要给绿藤一些补给品。 “快别浪费时间了!” 绿藤看着都替小飞着急,“你要赶不及了!” 她仗着身高优势,抓住娇小的红发盗贼就往黑梯里塞。 “至少拿着这个!” 小飞硬是将药箱塞进了绿藤的怀里。 魔法纹章亮起,黑梯启动,浮板带着小飞升空。 她大声叫道:“我们六点时再联系!!” —————— 凌晨三点三十五分。 沈莳没能在旷野里找到绿藤,只得灰溜溜返回他跟队友约定好的住处。 当沈莳到达他们团长选定的今日落脚的小木屋时,阿凯和小飞都已经到了。 “放心吧,绿藤没事,我等到她了!” 小飞看沈莳的表情就知道他想知道什么,抢先一步把好消息说了出来。 沈莳松了一口气。 “她把这个东西交给了我。” 小飞拿出了那台摄录器,将它放到屋中唯一的桌子上,并将两人见面时的情景仔细重复了一遍。 绿藤的摄录器是炼金术造物,沈莳自然对它十分熟悉。 他三两下打开后盖,取出了里面存储着影像的晶石,将它插进了一个圆盘形状的播放器里。 随即,晶石里的录像便投射到了小屋的木板墙上。 第一个画面就让三人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 沈莳没有特地调整进度,所以它便自动开始顺序播放。 绿藤好歹曾经是个搞摄影的,对镜头的控制十分纯熟,手也很稳。 于是三人便看到了一间到处是鲜血和碎肉的残破木屋,斑驳的抓痕和破碎的家具,以及自内而外被打破的墙壁。 然后镜头转动,忽然朝一张翻到的椅子推进,随后定格在了一只被咬碎了的人手上。 绿藤说得没错,那是一只左手。 即便那手掌被撕咬得残缺不全,只剩下四只手指,但确实是一只左手。 沈莳在《杀人不难》里见识过好几回由专业团队弄出来的罪案现场。 《杀人不难》请的特效化妆师和布景师是《犯罪现场○查》的御用团队,水平毋庸置疑,堪称业内标杆,几个现场都曾经逼真到让观众担心是不是真出了人命。 可即便如此,《杀人不难》里那些人为布置的现场,始终无法与眼前残破的小屋和横飞的血肉相比——至少留在皮肉上的深可见骨的抓痕与牙印,就实在很难靠特效化妆模拟出来。 晶石存储的录像仍在继续。 小木屋的一段播完,画面一暗,两秒后,又重新亮了起来。 只是这一段是在深夜的山洞里拍摄的,唯一的光源只有绿藤戴的萤石头灯。 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绿藤仍然尽力维持摄录器的平稳,将山洞里的重要线索尽可能地记录下来。 这时,沈莳伸手按了暂停键,镜头定格在了一颗断头的面部特写上。 “小飞。” 沈莳转头问身旁的红发盗贼姑娘,“他就是魔药吗?” 小飞的脸色苍白如纸。 “是。” 她点了点头,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就是唐.亚当斯。” 阿凯不知小飞跟亚当斯家的花花公子曾经有过一段,闻言挑起眉,“小飞,你认识他?” “嗯,我以前就认识他。” 小飞的表情虽然难看,但语气却格外笃定,“这张脸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就是魔药没错!” 阿凯深深地瞥了小飞一眼。 他没有追问姑娘到底是怎么认识魔药的,两人又有什么瓜葛,而是顺着她的回答说了下去,“这么看来,莉莉丝没有说谎,魔药确实是在昨晚被狼人杀死的。” 阿凯蹙起眉,表情严峻: “绿藤还说,一头狼人当着她的面,把莉莉丝给撕成了碎片……这么一来,我们九人之中,已经有三人遇害了。” —————— 清晨六点整,通讯器的提示音一响,所有人都很快接通了公共频道。 绿藤先报了平安。 剩下五人也逐一开口,表明自己昨夜并未遇到什么意外,全都安全转移到了自己第三天应该在的层级。 沈莳心想,好歹六人都还全须全尾地活到了天亮,至少有十来个小时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了。 “绿藤,你是怎么脱险的?” 频道里,此时位于中层的暗影问道。 绿藤将昨晚自己如何用藤蔓顶开大石,从山洞里爬出来的惊险经历简单说了一遍,只隐去了自己使用【巫妖附体】这一茬儿。 “因为我地图丢了,所以我不太能确定昨天的山洞到底在哪里。” 绿藤对此时位于上层的阿凯、沈莳和小飞说道,“不过我能说说它的大致位置……” 说着,她尽力回忆自己午夜时走过的路线,将她记得的细节巨细靡遗地描述了一遍。 这么一来,沈莳他们三人就可以趁着白天去找找那洞穴,看看能不能得到更多的线索了。 “还有,莉莉丝遇害的地点,我也想请你们去看看。” 绿藤继续说道。 与她顶着虚弱debuff摸黑赶路的洞穴相比,她自己选的过夜地点显然让她印象深刻。 就算没有地图,绿藤也能很清楚地描述出莉莉丝遇害的那片小树林的位置,以及周边的特征性景观。 “明白了。” 阿凯对绿藤承诺道:“我们一定会找到莉莉丝的遗体的。” 第281章 7.狼人狩猎-25 4月3日, 中午十二点三十五分。 虽说龙翼佣兵团里的都是惯于执行辛苦任务的冒险者,不过到底是血肉之躯,一直不眠不休也是会困会累的。 在能休息的时候尽量争取时间休息, 且在短暂的休息中迅速恢复精力也是他们这些佣兵的必备技能。 在与绿藤结束通讯之后,阿凯没有急着去找莉莉丝的遇害地点, 又或是绿藤昨夜被困的山洞, 而是吩咐沈莳和小飞趁着白日里狼人不大可能出现,赶紧稍稍睡上几个小时。 沈莳折腾了大半日,确实已经很累了。 哪怕他很想尽快看到几个凶案现场,也知道过分的自我压榨只会让自己体力和精神力双双下降, 思维也会不可避免地变得迟缓,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快些休息, 攒点力气应付之后还不知会如何发展的糟心剧情。 沈莳回到阿凯给他安排的住处,唤出人工智能小兰守着自己,连房间也懒得收拾, 直接卷着睡袋在简陋的床板上一躺, 几乎一闭眼就秒睡了过去。 他大约睡了四个小时, 吴景澜就叫醒了他。 原来是阿凯来敲门了。 沈莳迅速爬起来收拾好睡袋, 穿上外套,出了小屋,与阿凯和小飞碰头,三人简单吃了点午饭, 就准备动身去找莉莉丝的遗体了。 绿藤给出的定位十分详细, 在地图上能勾勒出很精确的一小片区域。 三人穿过一片页岩荒滩,很快便发现了如同细长飘带般环绕安全区边缘生长的树林。 这里林木虽说也繁茂, 但与中层级那无边林海相比,不管是树木的高度还是地面的低层植被都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地面的土壤也要干燥坚实得多,三人在林中穿梭起来十分轻松,根本用不着开路,只需当心脚下的坑洼就行。 在林子里转了大约半个小时,阿凯就找到了可疑的痕迹。 一些杂草和落叶被深深地踩进了泥里,赫然是他们这几天已经看熟了的狼人的爪印! 阿凯举拳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蹲下来仔细研究地上的脚印。 “看来,狼人在奔跑时,也是四爪落地的。” 在莉莉丝和绿藤对狼人的描述里,都提过她们看到的巨狼会像人一样站起来。 不过阿凯是野外探险的专家,能通过动物的脚印判断它们的身长、体型、步幅乃至行走或是奔跑的姿态。 他向沈莳和小飞断言,留下这些脚印的怪物体长起码得有个两米半,当时正用四爪急速狂奔,且一步跨越的长度就接近六米,用快如闪电来形容都丝毫不夸张。 若是普通的人类碰到这样的怪物,基本上连反应速度都没有可能就被扑倒了,即便是沈莳他们这些佣兵,最多也就只能做出一两个应对。 绿藤说她与狼人刚照面就牠轻而易举一巴掌扇飞,实在不是她能力太菜,而是对手的战力实在太过碾压。 沈莳:“……” 他一边听阿凯分心,一边微微蹙起了眉,心中思绪万千。 至今为止,沈莳还完全摸不透凶手挑选牺牲品的理由,自然也就搞不清对方的犯罪动机了。 在他看来,犀角、魔药、莉莉丝三人之间实在没有太多的共同点,彼此间也看不出联系。 而在沈莳自己这边,他的想法也跟绿藤一样。 他本身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秘过往,也和其他受害人没有紧密的联系,本身亦没掌握什么与狼人有关的秘密,若非他本人是侦探身份,人设可以说完全就是游离于主线之外的凑数群众,估计凶手应该不至于对他动手。 但这“估计”必须建立在凶手不是个真疯子,见人就杀的前提之下。 毕竟以狼人这压倒性的杀伤力,真发起疯来把牠之外的所有冒险者全杀了,恐怕也不会很有难度…… …… 正在沈莳思索着这些时候,阿凯已经循着脚印又往前走了百多米,然后停了下来,回头朝沈莳和小飞招了招手。 沈莳和小飞连忙跟上去。 他们看到了横躺在树下的莉莉丝的遗体。 —————— 沈莳、阿凯和小飞都是第一次看到莉莉丝的真容。 但有着雪精灵血统的少女长相实在太有特点了。 在这片大陆里,怕也只有一个家族里的女子有这样冷白如雪的皮肤,真正没有一丝杂色的光泽银发,以及亚精灵特有的形状细窄的尖耳廓了。 精灵族惯来爱出美人,亚精灵虽少了几分纯血精灵的空灵,但混血的优势让她们曲线玲珑且五官立体。 莉莉丝算不得倾国倾城,但绝对称得上是个娇俏可爱的美人胚子。 然而此时这个小美人就像一个被顽童扯碎的破娃娃一样,身体分成了好几块,脑袋连着半边肩膀,胳膊断成两截,穿着长裤和马靴的双腿直接被扔到了两米开外,像两根血淋淋的筷子一样斜插在一颗大树旁。 小飞喉头滚动,强忍住呕吐的欲望。 说实在的,先前小飞听莉莉丝说她和魔药相知,对方对她如何宠爱时,红发盗贼是对她有过一丝难以言明的复杂嫉妒的。 即便引起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已死,小飞也很难否认她对莉莉丝的复杂观感。 然而现在,当她亲眼目睹少女残破不堪的遗骸时,那些微妙的嫉妒全都散得一干二净,满心只剩恐惧、惊骇与怜悯。 “太惨了……” 小飞声音微微有些发颤,“凶手到底为什么……非要杀了她不可?” “对啊,为什么呢?” 阿凯也捏紧了拳头,“这么一个小姑娘到底能做些什么?为什么非要杀了她不可!?” 沈莳:“……” 他没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心中却念头飞转。 的确,凶手为什么非杀莉莉丝不可这点很值得细思,但此刻他却想到了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为什么绿藤没有死? 狼人要杀掉一个碍事的绿藤,完全只是抬抬爪子的事情,跟拍死一只苍蝇没什么差别。 而且牠在撕碎了莉莉丝以后,接着就对绿藤动手了。 但狼人却没有杀掉莉莉丝,反而将她全须全尾带到一个山洞里,跟魔药的残尸丢在一起。 沈莳可完全不相信什么“巢穴”的说法。 凶手只是变成了半狼半人的怪物,可没有连心智都变成野兽。 牠不需要把人变成储备粮,更不需要在这个层级里经营一个巢穴。 事实上,连狼人用如此残忍的方法杀人,沈莳也觉得这必定不是所谓的野兽的凶残,而是凶手为了达到某个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撒的烟雾弹而已。 总之,凶手留着绿藤,一定是有原因的。 只要想明白其中的关窍,说不定他就能判断谁是真凶了…… —————— 阿凯答应绿藤要给莉莉丝收敛尸体,当然要做到。 他在林间搜寻一圈,将能找到的大块部件全都搜集起来,勉强把女孩儿拼了个囫囵,再用一块布打包好。 阿凯的空间袋不算小,但里面塞了不少东西,要再塞一个莉莉丝实在有些勉强,且这样对待一个姑娘的遗骸似乎也不够尊重。 于是阿凯决定自己先带着莉莉丝的遗体回住处去,而沈莳和小飞则去找绿藤昨晚被困的山洞,不管他们能不能找到,总之晚上六点以前必须回来。 沈莳和小飞对此没有异议。 离开树林以后,沈莳和小飞照着今早绿藤给他们的指示往黑梯的东面走,在高低起伏的岩山上跋涉了整整两个小时。 其实绿藤被关的山洞离黑梯在本层级的出入口不算远,她带着虚弱debuff摸黑赶路,从山洞走到黑梯也不过用了大半个小时而已。 然而绿藤去往黑梯,可以以天柱般直插云霄的峭壁为标志物,只要朝着峭壁走就一定不会迷路。 但反过来,沈莳和小飞却只要一个大致的方向,要在茫茫的群山间找一个不知藏在哪个旮旯里的小山洞,实在是非常困难的。 且坚硬的岩山不比柔软的林间泥地,人走在上面不容易留下脚印,即便刚走过时有浅浅的印子,风一吹也就抹得差不多了。现在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再要去找,早就什么痕迹也不剩了。 沈莳和小飞两人在绿藤给他们指的区域到处转了许久,直到约定好的回返时间到了也没能找到那个山洞。 “没办法,我们回去吧。” 沈莳回头,对跟在自己身后的小飞说道:“要不太阳该下山了。” 小飞的表情有些奄奄的,不知是疲倦还是不甘心,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还好绿藤昨天把山洞里的情况都拍下来了。” 沈莳安慰小飞,“就算我们没办法亲眼看到,起码好歹算是有个影像资料。” 小飞闷闷地“嗯”了一声。 沈莳知道,小飞想找到那山洞,其实是想替魔药收敛遗体。 虽然小飞曾经对魔药有过怨恨,甚至想过要亲手杀死对方,但人死万事休,更何况还是如此凄惨的死相,再多的恨意也消弭完了,反而变成了一种近似于“最后尽一点仁义”的复杂心情。 不过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沈莳和小飞也没辙儿。 两人只能原地回头。 --------------------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到啦,大家新年快乐! 希望新的一年疫情退散,大家身体健康,平安幸福,小钱钱滚滚来呀! 第282章 7.狼人狩猎-26 2月3日。 太阳西沉, 东边的地平线上隐隐浮现了半轮红月的轮廓。 “三相阶梯”的第三个夜晚来临了。 六点时,所有人再度通了一次话。 白天果然相对安全,三个层级里的六名冒险者都活得好好的, 皆没有发生特殊情况。 所有人一致决定,今晚等魔法阶梯一开放, 他们就会立刻转移到最高处的浮空之岛去——那儿毕竟有坚固结实的石砌建筑物, 在遭遇狼人时总不至于连个藏身之所都没有。 傍晚六点四十五分,上层级。 沈莳和小飞回到住宿处,找到了木屋里的阿凯。 阿凯已经将莉莉丝的遗体安置在了木屋唯一的床铺上。 虽说莉莉丝的遗体被撕成了大小部件,真要想办法带走的话, 每人往空间袋里装一装也不是不行。 不过他们至少还要在这个异空间里停留两天半,还不知接下来会遇到什么, 让他们携带着一口袋的尸块到处走实在是一件很强人所难的事情。 就算是昨日找到的犀角的遗骸,他们也只是在检查过后用白布包起来,将它们留在了下层级的其中一间木屋的床上, 并在门外挂了一条黑布和写了字的木板, 提醒今天进入下层级的绿藤和乌灵屋子里有什么东西。 今天, 阿凯也打算这么安置莉莉丝的遗骸。 “那么我们就将她的遗体留在这里吧。” 阿凯对沈莳和小飞说道: “至于我们三人, 最好今晚别分开了,一起行动比较好。” 沈莳和小飞都深以为然。 反正他们这群佣兵,从前执行任务的时候,聚在一处守夜的事情再常见不过了, 没什么不好意思或者不方便的。 “好了, 我们换个地方吧。” 阿凯说着,就要用白布将莉莉丝的遗体给盖好。 沈莳却让他稍等一下, 拿出了绿藤交给小飞的那台摄录仪,用镜头记录下了莉莉丝的遗体情况。 然后三人收拾收拾, 转移到离白梯最近的一栋小木屋处,打算三人一块儿在那儿苟到十二点,等白梯开放,就可以移动到浮空之岛去了。 虽然就凭狼人的攻击力,三人呆在一起也不一定安全,但人在这种时候还是倾向于扎堆的,而且另外两人是能打能战的佣兵,怎么着也比一个人独处多一些安全感。 ——就只剩六个小时了。 三人都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 —————— 晚上十点零五分。 上层级。 小飞打开木屋那扇破破烂烂的窗户,往外看了一眼。 红月已经升到了接近中天的位置,再坚持两个小时,魔法阶梯就要开放了。 “……” 小飞蹙起眉,表情十分纠结。 她忍了很久,现在真的很想上厕所。 这样简陋的小木屋当然不可能备有洗手间,冒险者们要解决需求,要么得到营区里仅有的两三间茅厕去,要么就在野地里找个犄角旮旯就地解决。 本来小飞两个方案都不想选,打算无论如何忍到到达浮空之岛以后再说。 但人有三急,且越往后越难耐,急到了某个程度,就会度日如年,连十分钟都会格外难熬。 如此又磨蹭了片刻,小飞犹豫再三,还是走到沈莳身边,“耀光。” 小木屋里只有一把椅子,沈莳当然不可能占了它,所以他就直接坐在角落的地板上,翻出一本炼金术研究笔记,随便翻看着打发时间。 沈莳放下笔记,“小飞,怎么啦?” 小飞硬着头皮说了自己的需求,说想出门一趟到附近解决一下,希望沈莳能陪她一陪。 “行吧。” 这种合情合理的要求,沈莳当然是不可能拒绝的。 他将笔记本揣回到空间袋,站起身,转头对正坐在房间另一角的阿凯说道:“我们很快回来。” 阿凯点了点头,还很老妈子地叮嘱道: “你俩当心,快去快回。” 小飞先出了小屋,沈莳跟在她后面。 刚踏出屋子,趁着左右无人的机会,沈莳低声叫了一句:“小兰。” 披着AI皮的吴景澜随即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进入了剧本杀世界之后,玩家们的人工智能便只有自己才能看到。 只要沈莳能控制住自己不在人前与吴景澜说话或是有别的什么显而易见的互动,那么即便吴景澜就站在他身边,也不会触发系统的OOC警示。 沈莳把吴景澜叫出来,当然是为了壮胆的。 虽然他理智上知道就算有吴景澜陪在身边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总归是个心理慰藉。 吴景澜明白沈莳在想什么。 他朝沈莳微微一笑,很自然地握住了自家主人的手。 在旁人看来,沈莳只是垂着左手,五指虚虚地半蜷着,看不出任何异常。 而实际上,沈莳和吴景澜此刻五指交扣,落后小飞几步,安静地走在血色的黑暗之中。 沈莳他们现在住的木屋离最近的一间茅房要走上十多分钟,为安全考虑,小飞当然不可能去得那么远。 她只能在木屋附近寻了处灌木茂盛的地方,将就解决一下。 在小飞解手的时候,沈莳则背对她站在远处,耐心地等着。 小飞的速度很快,不多久就已经收拾好了。 “久等了。” 沈莳听到脚步声和小飞招呼他的声音,回头朝后看去。 就在这时,他的脑海中传来了尖利的警报声。 为了安全起见,沈莳今晚是开了【怕了吗】APP的【危险预警】的,这个功能光是这两天就已经烧了他一千六百积分。 只不过前两日的【危险预警】都没派上用场,因此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警报响起。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以快到难以想象的速度穿过没有多少植被的荒原,迅速朝他们冲过来。 那东西四脚落地,像野兽一样奔跑,因跑速太快,血月的照明又不够亮,沈莳看不清它的长相,只能看到它一双比鲜血还要鲜红的凛凛寒眸。 沈莳脸色骤变。 小飞也转头看到了袭来的黑色巨兽。 沈莳连忙从空间袋里掏出了最强力的炼金术道具,而小飞也从腰间拔出了双刀。 二人只来得及做这两个反应,那头黑毛巨狼便已扑到了近前。 沈莳抬手便朝着那狼人扔出了一颗□□。 狼人的反应很快,以简直可称之为违反力学原理的幅度来了个急速变向,几乎就要完全避开沈莳投掷的弹药了。 沈莳扮演的炼金术师耀光在专业上是个厉害角色。 他的□□仿佛算好了时间一样,恰好在此刻猛然炸开。 弹壳内部填充的金属遇到氧气便剧烈燃烧,变成一个刺眼的大火球,火焰撩着狼人的毛发,有一瞬间,仿佛要将那头巨兽也一并吞进火球中一般。 然而那只有短短的几秒而已。 那狼人利索地就地一滚,皮毛上的火焰便迅速压灭了。 接下来,沈莳和小飞便眼睁睁地看着狼人身上被烈焰燎出的狰狞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眨眼便再无痕迹。 沈莳:“!!” 他几乎想也不想就将另一件道具给扔了出去。 然而这次狼人的反应更快。 牠爪子一抬,便像拍飞一颗棒球一样,将沈莳的炼金术道具扇到了远处。 “轰隆——!!” 烧瓶落地,炸成了另一个巨大的火球,却没能伤到巨狼分毫。 而这已经是沈莳能做到的极限了。 狼人显然被蝼蚁的反抗激怒。 牠咧开嘴,朝沈莳和小飞露出了白森森的獠牙。 在巨狼扑过来的瞬间,沈莳看到吴景澜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挡在他身前,伸手将他揽入了怀里…… ——可这没用啊,吴哥…… 面对狼人穿透吴景澜的虚影朝他抓来的巨爪,沈莳在心疼与不甘中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毕竟,你现在只是个AI而已…… —————— “……耀光!耀光!” 意识朦胧中,沈莳感到有人在用不太客气的力道拍打他的脸颊,啪啪声不断,打得他的脸又热又疼。 沈莳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他看到了阿凯那张焦急的脸。 “你可算醒了,感谢上帝!” 见沈莳恢复了意识,阿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是哪里?” 沈莳翻身坐起,艰难地挤出了一句话,声音嘶哑得好像刚刚吞了一块砂纸。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他记得自己在丧失意识之前被狼人用爪子捏住了脖子,高高地举了起来,然后像一条被摔上岸的鱼一样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在落地的瞬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现在沈莳的脖子疼,肩膀疼,背疼,整个人像是散架了又重新拼凑起来一样,哪哪都难受得要命,连翻身坐起都颇为艰难。 好在虽然浑身疼痛,但沈莳知道自己没受什么会影响活动的伤,脑袋也很清醒,至少没有脑震荡。 他左右四顾,立刻便发现这里还是他和小飞遇袭时的地方,而吴景澜正站在旁边,忧心忡忡地注视着他。 “这是小木屋后面的荒地。” 果然,阿凯说道: “你和小飞刚才被狼人袭击了,你还记得吗?” 沈莳点了点头。 “我……咳,我、没事。” 他虽然是对着阿凯说的,视线却不动声色地转到了吴景澜脸上,意思是让他放心,“……小飞呢?” 第283章 7.狼人狩猎-27 阿凯闻言, 脸色顿时极其难看: “小飞她……死了。” 沈莳:“!!” 虽然看到阿凯的表情时他已料到会是这个答案,但猜测得到证实还是令他感到了呼吸一窒。 他扶住阿凯的胳膊,强忍背部和肩膀的疼痛站起来。 然后沈莳就看到了小飞的残尸。 刚才还活生生的, 能说能笑,开朗活泼的娇小红发少女, 已经变成了残缺不全的尸块。 在沈莳昏迷过去的那段时间里, 狼人撕碎了这个女孩。 “我刚才在木屋里听到你的□□爆炸的声音。” 阿凯面色凝重,“等我赶到时,你已经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了……” 他指了指小飞破碎的残尸, “而小飞,也成这样了。” 沈莳将手背到身后, 用力握住拳头,“你有没有看到狼人?” 阿凯摇了摇头,“没有, 牠似乎已经跑了。” 沈莳低头飞快地看了一下怀表。 现在是4月3日的晚上十点三十五分, 这样看来, 他大约失去了十多分钟不到二十分钟的意识。 不过他们这里就在小木屋的正后方, 离木屋的出入口只有二十米左右,阿凯听到动静,如果反应够迅速,大约十来秒就能赶到。 可阿凯却告诉他, 自己没有看到狼人——这要么是阿凯因为某个理由说了谎, 要么就是狼人放倒了沈莳,撕碎了小飞以后就立刻逃离了现场。 不过沈莳没把心中的质疑说出口, 只是蹲下来,开始检查小飞的遗骸。 小飞的头被狼人生生从颈子处扯了下来, 沾满血污的头颅被一丛滚草卡住,红发与枯草卷在一起,又被半凝固的血液黏住,仿佛从后脑处长出了一大簇吸血的枝丫。 她绿色的眼瞳直愣愣地圆睁着,是真正的死不瞑目。 除此之外,小飞的脑袋旁边还有半条左臂,手里还牢牢地捏着她其中一把刀。 随后沈莳和阿凯在附近走了几圈,没能找到更多的属于小飞的遗骸。 “狼人将小飞的尸体叼走了。” 阿凯说出了他觉得最合理的猜测,“绿藤昨天不是在我们这层发现了狼人的巢穴吗?或许狼人真的有储存‘粮食’的习惯吧……” 沈莳回头看了阿凯一眼,依旧什么也没说。 随后两人收敛了小飞的头颅和残臂,将它们带回了小木屋。 沈莳没有忘记掏出摄录仪,将小飞的遗骸情况仔仔细细地拍了下来。 这样,摄录仪里已经有了四段影像,分别拍下了魔药遇害的小木屋、绿藤看到的巢穴里的魔药、莉莉丝的遗骸,还有小飞的头颅和左手。 —————— 4月4日,午夜零点零五分。 沈莳和阿凯乘上了白梯,前往位于“三相阶梯”最高处的浮空之岛。 两人已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这个闹狼人的可怕层级了。 沈莳和阿凯身处上层,本来就是距离浮空之岛最近的,再加上二人几乎是在魔法阶梯一开放时就登上白梯,自然也是最快到达的。 十分钟后,沈莳出现在了一个魔法传送阵中。 【欢迎您,尊敬的冒险者。】 他听到了一把干涩僵硬的声音,仿佛锯子在一块木头上摩擦出来的噪音。 沈莳顺着声音看去,便看到一个等身高的木偶穿着一件很体面的长袍,恭恭敬敬地侍立在旁。 在沈莳的“前情”里是有这种木偶的存在的。 这是傀儡师的造物,原理类似于用魔晶驱动的人工智能机械人,不会独立思考,但能通过提前输入数据库的情报进行情景对话,并且完成一些诸如引导、烹饪、收拾房间、端茶倒水之类的仆人或是管家的工作。 沈莳朝木偶点了点头,退开一些,让出了魔法传送阵的位置。 一分钟后,魔法阵亮起了灰白色的光芒,下一秒,阿凯便出现在了阵中。 “谢天谢地!” 阿凯步出魔法阵,长舒了一口气,“总算安全到达浮空之岛了!” 沈莳这才终于有余裕打量这个地方。 浮空之岛的魔法阵设在一个突出的山岬上,沈莳往东面看,便能看到血月笼罩下的广阔山峦,以及两百米外一座中世纪风格的石砌城堡。 沈莳心想,那座城堡应该就是他们接下来两天的住处了。至少从外形和材质来看,确实比那些破破烂烂的小木屋更有安全感。 【两位先生,请让我带你们到城堡去。】 木偶在旁毕恭毕敬地说道。 阿凯点了点头,正要转身,却被沈莳叫住了。 “等等。” 沈莳转向二人刚才出来的魔法阵,“这传送阵是有什么讲究吗?” 木偶沉默了一会儿,似乎试图捕捉沈莳提问中的关键词,【请问得更直白些,谢谢。】 沈莳想了想,重新补充了一下自己的疑问:“我的意思是,魔法阵的颜色是不是有什么含义?” 在阿凯出现时,传送阵发出了灰白色的亮光,恰好与他们拿到的上层级的避瘴药的颜色相同——这让沈莳这样经验丰富的剧本杀侦探不得不联想到,是否传送阵的颜色也有什么特殊含意。 果然,木偶这次正确理解了沈莳的疑问。 【是的,先生。】 木偶用它那干涩的锯木音回答: 【冒险者们从不同层级来到我们这个浮空之岛,魔法传送阵就会呈现对应的颜色。】 它顿了顿,【上层级是灰白光,中层级是绿光,下层级则是蓝光。】 沈莳心中暗忖:果然与层级对应的避瘴药颜色相同。 “既然如此,我们在这里等等吧,绿藤还没来呢。” 沈莳对阿凯说道:“而且我也想看看他们从哪一层上来。” 阿凯先是一愣,似乎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沈莳的言外之意,忍不住睁大了双眼,“你、你是说——” 沈莳竖起一根手指,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阿凯硬生生将后半句给吞了回去。 他没再提要去城堡的事,而是站在沈莳旁边,等剩下的三个人从魔法阵里出来——当然,前提是他们还活着的话。 十二分钟后,魔法阵亮起了绿光,黑袍巫师暗影出现在魔法阵中。 暗影见到阿凯和沈莳,立刻便敏感地从二人的神情中看出了不寻常之处,深深地蹙起眉,“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阿凯表情凝重,“大概一个半小时前,小飞被狼人杀死了。” 暗影平日里总显得波澜不惊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显而易见的动容,“是吗?小飞竟然也……” 他垂下视线,默然片刻,“那么,你们这是在……?” “在等你们。” 沈莳牵了牵嘴角,朝那传送阵抬了抬下巴,“我们刚刚听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这个传送阵的颜色会随使用者来自层级而变化。” 他将木偶刚刚告诉他的颜色象征意义向暗影重复了一遍。 黑袍巫师显然比阿凯的反应要迅速一些,立刻就了解了沈莳守在这里的意义。 “好。” 暗影微微颔首,“我也一起等着。” 零点四十五分,魔法传送阵亮起了代表下层级的蓝光,绿藤出现了。 再五分钟后,蓝光再次亮起,乌灵也来了。 最后剩余的五名冒险者,全部来到了浮空之岛。 —————— 一点零五分,沈莳等人在木偶的带领下,到达了浮空之岛正中央的石头城堡。 他们被木偶领到了城堡一楼的会客厅。 比起沈莳在《杀人不难》节目组里住过的兰斯洛特庄园,这间石头城堡给人的感觉更老旧,也更像沈莳在欧洲旅游图鉴里看到过的有着两三百年历史的某某古堡的风格。 它的外墙几乎完全以大块的石头砌成,巨石与巨石之间的缝隙因经年累月的风吹雨打而显出了纵横交错的沟壑,但仍然无损它的坚固和艺术感。 走进古堡,沈莳才发现这种古老的建筑物都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窗户开得小而高,与室内面积完全不成正比,虽然现在是深夜看不出来,但即便是早上,想来屋内也必须点灯才能看得清东西。 【诸位先生、小姐,请稍等。】 木偶很礼貌地请五人落座,【圣女大人很快就到。】 沈莳:“??” 他的“前置剧情”里只有“三相阶梯”一些很基本的情报,里面只说了浮空之岛位于这个异空间的最上方,并且有贤者之塔留驻的建筑物,至于具体到底是什么,又有什么人,他是一概不清楚的。 沈莳轻轻拽了旁边的阿凯一下,压低声音问道:“‘圣女’是谁?” “啊,我好像确实没跟你说过……” 阿凯摸了摸自己理得很短的头发,略有些尴尬,“这座浮空之岛上有摩斯门教派驻的圣女,好像每日都要祷告什么的。” 沈莳了然了。 摩斯门教是贤者之塔的魔术师们普遍信仰的宗教,在浮空之岛上有这个教派的祭坛和圣女,一点都不必感到意外。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白法师乌灵忽然开口了。 他询问的对象是服侍在旁的木偶,“你们的圣女又去不融冰湖上点灯了吗?” 【是的。】 木偶礼貌而僵硬地回答:【现在圣女大人已经点灯完毕,很快就会返回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个新人物! 放心,绝对不会出现“故事后半截出现的新人物才是真凶”这种坑爹情节的! 第284章 7.狼人狩猎-28 沈莳:“……” 白法师乌灵的话语透露出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 那就是,他对这个浮空之岛的情况似乎相当熟悉。 沈莳转向乌灵,试探道:“乌灵先生, 你曾经来过这里吗?” “是。” 乌灵倒是一副十分坦然的样子,回答得很干脆, “大约一年前, 我就来过这个浮空之岛了。” 沈莳的视线固定在了这个有着灰白头发的黑人身上。 乌灵也回视他,目光不躲不闪。 虽然沈莳没有证据,但他认为,乌灵应该和他一样, 是来自真人剧本杀世界的资深玩家。 他这么认为的理由在于,乌灵“曾经来过这里”应该是一个对玩家本人来说十分关键的剧情点, 或许会跟他可能存在的犯罪动机,又或者是某条支线有关。 如果乌灵一直不将这个“前情”说出来,日后经由其他人之口透露, 他就会显得十分可疑, 如此还不如找个机会, 状似无意地将这件事说出来, 倒省得落下一个话柄。 这时,站在沈莳旁边的阿凯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 但沈莳刚好先一步开口了,“乌灵先生, 你说的‘去不融冰湖上点灯’是怎么一回事?” “哦, 你问这个啊。” 乌灵似乎默默地松了一口气,语气也显得比方才熟络了些, “在城堡北面有一个常年结冻的湖泊,表面的那一层就是传说中的‘不融冰’。” 他解释道:“不融冰湖上空有一间由不融冰制成的冰屋, 只在每日十二点时降落到冰湖上十分钟,而圣女的任务除了祈祷之外,就是每夜都要进入冰屋中,给神像续灯。” 乌灵说着,走到会客厅唯一的一扇窗户旁,伸着脑袋朝外望去,“哪,你来看。” 他招呼沈莳到自己身边来。 沈莳依言过去,顺着乌灵的指点往外看。 “这里虽然看不到不融冰湖,不过天上隐约有个光点不是吗?” 乌灵对沈莳说道:“那应该就是点着灯的冰屋了。” 沈莳眯着眼睛看了看,果然发现高空中有一点隐隐的光亮,像一只孤零零的萤火虫,忽闪忽闪地漂浮在被血月染红的夜空中。 “那间冰屋只有十二点时才降落吗?” 他问看起来似乎很懂行的乌灵,“这十二点是仅指午夜的十二点呢?还是中午的十二点也包括在内?” “这……我也不太确定。” 乌灵蹙起眉,做出为难的样子,也不知道是真不晓得,还是单纯只是演技。 他转向侍立在旁的木偶,“冰屋的落地时间是怎么样的?” 【回您的话。】 木偶说道:【冰屋会在每日中午十二点和深夜零点落地,每次落地十分钟。】 乌灵又看向沈莳,“喏,就是这样。” 沈莳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这时,一直没有抓到开口机会的阿凯又一次张了张嘴。 但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会客厅的门忽然打开了。 一个金发少女款款走入房中,拉起长袍的衣摆,朝众人行了个标准的屈膝礼,“欢迎各位冒险者。” 她抬头朝众人扫了一圈,忽然睁大了眼睛。 沈莳注意到,这个金发少女有着一双颜色非常奇特的,比琥珀色还要浅的接近金色的美丽眼眸。 “哎,其他冒险者已经去休息了吗?” 圣女眨着她那双金色的眼睛,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只有你们五个人?” —————— 4月4日,深夜一点十五分。 沈莳、阿凯、绿藤、暗影和乌灵坐在起居室的茶几前,喝着木偶给他们端来的茶水,将先前三日的遭遇仔仔细细地说给了金眸的圣女听。 “原来如此!” 圣女听完之后,表情分外凝重:“我们这个‘三相阶梯’竟然出现了狼人!” “圣女大人,您有办法和贤者之塔取得联系吗?” 绿藤急切地问道:“或许可以请他们派人进来,或者将我们带出去。” “很抱歉,即便是我,现在也无法与贤者之塔取得联系。” 圣女摇了摇头:“只能等你们离开这里之后,贤者之塔派人进来整理各层级时,才能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 绿藤闻言,眉心蹙得更深了。 她低低地嘟哝了一句这块大陆的方言,翻译过来就是“等到那时黄花菜都要凉了”。 “真对不起。” 圣女也很无奈,“毕竟谁也没法预料到这里会出现狼人啊!” 随后,圣女告诉沈莳等人,在浮空之岛上其实有不少防护作用的魔法阵和魔法道具,散布在各处的木偶傀儡也是很能打的,一般的威胁他们都能应付,只是谁能想到狼人这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怪物,竟然会当真在此处现身呢? “不过,我想狼人应该不会跟到浮空之岛来的。” 仿佛是为了让他们安心一般,圣女安慰道: “不管狼人是怎么混进‘三相阶梯’的,至少牠应该没法来到我们这个浮空之岛,所以剩下的两天,几位可以安心休息了。” 沈莳:“……” 他眸光一闪,一个问题几欲脱口而出。 绿藤则已经抢先说道:“圣女大人,您怎么确定我们都不是狼人呢?” “啊?” 这个问题把圣女问愣了。 很显然,她似乎压根儿没考虑过这个问题,“这……你们不可能是狼人吧?” 圣女眨着她那双金色的大眼睛,“乌灵先生、暗影先生和阿凯先生以前就来过我们这里,而耀光先生和绿藤小姐你,则是阿凯先生的佣兵团里的成员……” 她的视线在最后幸存的五人身上打转,“大家彼此都知根知底的,不可能是狼人吧?” 沈莳和绿藤:“!!” 两人一同看向阿凯,皆面露诧异。 “咳。” 阿凯清了清嗓子,“其实之前就想跟你们说了,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大约六年前吧,我和暗影确实来过一次。” 他尴尬地挠了挠下巴,转向暗影,“对吧?” 暗影点了点头。 在沈莳的“前情”里,他五年前才漂洋过海从东大陆来到这片陆地,然后加入龙翼佣兵团,自然不知道六年前阿凯和暗影的往事。 不过看阿凯此时这局促不安的神情,沈莳认为当年他们在这个异空间里的经历对剧情相当重要,而阿凯应该和乌灵一样,试图找个机会很自然地道出这段“前情”,只是一直卡点失败,以至于让圣女抢先说了出来,反而令他们显得可疑了。 “是吗?我先前都没听团长说过这事。” 沈莳笑了笑,给阿凯递了个台阶,“没想到我们之中竟有好几个人已经来过这里了。” “是啊。” 圣女仿佛完全没有察觉到刚才那股隐隐汹涌的暗潮一般,顺着沈莳的话说了下去,“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位不幸遇害的‘魔药’,也就是唐.亚当斯先生,从前也来过一次。” 她蹙眉努力回忆了一下,“大约也是一两年前吧,我应该见过他。” 听说圣女以前见过魔药,沈莳立刻从空间袋里拿出了摄录仪,“因为我们以前都没跟魔药碰过面,所以想请你看看,这位是不是唐.亚当斯先生。” 虽然小飞本人曾经很笃定地说绿藤在山洞里发现的死者就是魔药,但毕竟凶手和帮凶的套路太多太复杂了,虽然小飞目前看起来像个单纯受害者,但沈莳身为侦探,不得不更谨慎一些。 所以沈莳拿出了录像,想要再向看起来应该与先前几桩命案无涉的圣女再确认一次魔药的身份。 圣女很干脆地答应了沈莳的请求。 沈莳将录影调整到山洞里的那一节,然后按下了播放键。 这段录像是原身是摄影师的玩家绿藤拍的。 虽然照明很暗,但她的手很稳,镜头感也比普通的门外汉要强得多。 她清楚地记录下了自己在山洞里见到的情景,该特写的地方,该强调的重点,绿藤半点都没有遗漏。 沈莳和阿凯是早看过这段录像的,而绿藤身为拍摄者,自然很了解自己拍到了什么。 暗影和乌灵,以及圣女则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三人似乎都被眼前的残酷场面所震慑,皆神色骇然。 “这……” 片段播完,圣女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金发金眸的少女双手捂住嘴,身躯微微发颤,好半天才忍住恶心,点了点头,“我想……那确实是唐.亚当斯少爷不错。” 她说道: “我对魔药先生的长相很有印象,他们亚当斯家的少爷小姐们偶尔也会来我们这里。他们都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卷发,五官轮廓也有三分相似。” 亚当斯家是大陆上有名的巫人后裔,圣女守在浮空之境的这些年确实见过亚当斯家的年轻一代几次,所以她敢下这个定论——自己绝对没有认错人。 ——看来,小飞确实没有说谎,山洞里的死者确实就是唐.亚当斯了。 沈莳一边如此琢磨,一边向圣女道了谢,并收起了摄录仪。 “那么,圣女大人。” 他又抛出另一个问题,“关于‘魔狼之水’,您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第285章 7.狼人狩猎-29 “魔狼之水”这个名词, 是沈莳先前从阿凯口中听到的。 虽然看名字就知道那玩意儿应该跟本案关系重大,可惜阿凯也是听一个路人甲偶尔提起的,他实在说不出什么更具体的细节来。 没法子, 沈莳只能抓紧机会,向圣女这个有可能知道一些情报的新人物打听了。 果然, 沈莳这次问对了人。 “唔……‘魔狼之水’吗?” 圣女凝眉细思, “我好像确实在某本古书上看到过这个方剂。” “真的!?” 阿凯连忙追问:“圣女大人,您知道‘魔狼之水’吗?” 可惜圣女虽然对名字有印象,具体内容却实在记不清了、 “我想我应该是在阁楼的魔法书里看到的,不过细节内容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圣女有些抱歉地朝五个冒险者笑了笑, “放心,我明天白日里有空, 会到阁楼去翻一翻书的,一定能帮你们把这个药方给找出来。” 绿藤连忙追问:“请问,我们也能到阁楼去看看吗?” 就凭她参加真人剧本杀的丰富经验, 绿藤感觉这东西一定是破案的关键线索, 他们无论如何不能错过。 “很抱歉, 阁楼里的都是我们摩斯门教的珍贵典籍, 请恕我不能擅自开放给诸位翻阅。” 圣女诚恳地朝众人道了歉,“不过我保证会尽力帮你们找的。” 话已至此,沈莳他们也不好再坚持。 “好了,时候不早了。” 圣女对五名冒险者笑了笑, “你们这几日也辛苦了, 今晚就先放心休息吧。” “休息”对木偶傀儡来说是一个能触发特定应对的关键词,它立刻上前几步, 来到众人面前,恭恭敬敬地一弯腰:【请让我领你们到房间去。】 阿凯等人纷纷起身。 “稍等!” 沈莳却在这时忽然开口:“圣女大人,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要冒昧请教。” 圣女吃惊地睁大眼睛,其他人也将目光集中到了沈莳身上。 沈莳当了许多次侦探,早就习惯了被所有人瞩目的感觉,丁点儿都不怯场。 “我想问问,圣女大人,您的眼睛颜色似乎很特别。” 他大大方方地笑道:“您是不是也是特殊的族裔?” “哎呀,原来你要问的是这个啊。” 圣女捂嘴,嘻嘻笑了起来,“耀光先生,你猜对了。” 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的祖上有蛇女美杜莎的血统。” 说着,圣女故意朝壁灯的方向偏了偏头。 沈莳注意到,姑娘的瞳孔似乎在火光的映照中像蛇类的眼睛一样变成了笔直的竖瞳。 “不过,这都是千年前的旧事了。” 圣女笑着将脸转了回来,“到现在,蛇女祖先也只给我们留下了这一对特殊的眼睛而已。” —————— 4月4日,深夜一点四十五分。 木偶将五名冒险者带到了城堡的三楼,给他们逐一安排好住处。 沈莳的房间在走廊东侧数过来的第二个。 如同沈莳先前所观察到的那般,石砌的城堡即便外观再宏伟,里面的空间也是十分逼仄的。 房间只有五平米左右,放了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单门小衣柜,以及一张小书桌和一把椅子以后,就几乎没有多余的空间了。 不过这个房间四面都是石头墙壁,门板也相当厚实,倒是比小木屋有安全感多了。 沈莳扒着唯一的一扇小窗户看了一下。 这扇窗户并不朝向不融冰湖,沈莳只看到外头被血色与夜幕笼罩的山林,看不到那落单的萤火虫般的小小冰屋。 “小兰。” 沈莳将吴景澜给放了出来。 【主人。】 吴景澜出现在了沈莳身侧。 沈莳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牢牢抱住了吴景澜。 就在他受到狼人袭击,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他就想这么好好地抱一抱他家吴哥了。 吴景澜先是一愣,然后更用力地将沈莳揽入了怀里。 【好了好了,没事了。】 他抚摸着沈莳的后脑,嘴唇凑到对方耳边,低声安慰道,【没事了,放心,你现在是安全的。】 “嗯……” 沈莳将头埋在吴景澜的肩窝里,眼眶发热。 那是一种混合了强烈后怕的,不舍与庆幸。 在先前的几场剧本杀里,沈莳不是没有遇到过可能会丧命的巨大威胁,但唯有这一次,在遭遇狼人的时候,是那么的突然与猝不及防,且没有任何办法可想。 他差一点就死了。 而吴景澜虽然陪在他身边,虽然试图用身体保护他,却依然无能为力。 要不是狼人因为某个理由放过了他,他真的会死…… …… 沈莳和吴景澜就这样默默拥抱了许久,直到沈莳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吴景澜才放松了手臂。 吴景澜现在身为AI,是能看到沈莳的生理数据的。包括他的血压、脉搏、心率等等。 他牵着沈莳的手,让他坐到单人床上,又看向小桌上的茶壶,【您渴了吗?我给你倒杯茶吧?】 “不用!” 沈莳一把抓住吴景澜的衣袖,“你陪我坐一会儿,说说话吧。” 【好。】 吴景澜答应着,坐到了沈莳身边。 —————— 深夜两点零五分。 明明折腾了大半日应该已经很累了,但沈莳现在一点睡意也没有。 在死里逃生之后,他只觉头脑格外清明。 现在沈莳满脑子都是这几日堆积的谜团,迫切地想要将自己的想法说给吴景澜听。 “你觉得狼人为什么不杀我?” 沈莳想了想,又补充道:“不止我,还有绿藤,凶手也没杀掉她。” 【是啊。】 吴景澜斟酌了一下,觉得这不算是提示,应该不违反系统给AI制定的规则,于是说道:【会不会是你俩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呢?】 “嗯,我也这么想。” 沈莳赞同他家吴哥的意见,“其实,对此我有个想法……” 他顿了顿,吐出了两个字: “人证。” 吴景澜:【哦?】 沈莳:“在这次的连环杀人案里,我和绿藤都充当了目睹狼人现身且杀害某人的角色,也就是所谓的‘人证’。” 他注意到一个很有趣的事实,狼人杀人似乎喜欢按照某种套路来。 “除了第一个死者犀角之外,狼人每次动手的时候,都会找一个‘人证’。” 沈莳掰着指头,顺着狼人的犯案顺序一场一场捋下来。 “第二个死者魔药,旁观他死亡的人证是莉莉丝;然后莉莉丝遇害的时候,绿藤就在她的身边。” 他伸手指着自己,“接着是小飞,狼人让我亲眼看到牠袭击了我们。” 沈莳蹙起眉,“为什么……凶手一定要给每一场谋杀找个人证呢?” 吴景澜其实也有同样的疑问。 在他看来,凶手的杀人模式相当诡异,而且仿佛没有任何意义。 在吴景澜经历过的绝大部分剧本杀里,凶手行凶的时候都会尽量挑一个没有旁人的且不容易被人撞见的时机,以确保整个过程足够隐蔽。 这对凶手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这一是可以模糊杀人的时间,二也便于掩盖作案的手法,这样接下来不管是要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又或者要弄出一个不可能犯罪,没有真正的“目击者”都是很关键的先决条件。 莉莉丝和绿藤二人看到的狼人行凶姑且不论,在沈莳和小飞遇袭时,吴景澜身为沈莳的随身AI,可是亲眼看着狼人是如何出现,又如何对二人发起攻击的——直到沈莳被摔晕为止,他才因为宿主失去意识而被系统强制关了小黑屋。 虽然吴景澜没有看到狼人撕碎小飞的一幕,但真真切切出现在他眼前的怪物,还有牠那超乎常理的攻击力,已经足够让吴景澜知道“狼人”在这个剧本杀里是真实存在的,并且确实能在转瞬间致人于死地。 ——可凶手为什么一定要让莉莉丝、绿藤和沈莳当这个证人,亲眼看着牠动手呢? “‘人证’的事暂时先放一边。” 既然一时间没有头绪,沈莳也不在这个疑问上继续纠结下去,“说起来,我倒是发现了受害者们的一个共通点。” 吴景澜:【什么共通点?】 沈莳回答:“特殊血脉。” 其实,在沈莳注意到圣女的眼睛颜色时,就察觉到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进入“三相阶梯”以后,他已经遇到了好些特殊血脉的人。 半兽人的犀角,亚精灵族的莉莉丝,巫人后裔的魔药,还有有着金色蛇瞳的圣女。 而这四人中的其中三人,已经成为了狼人的猎物。 “问题是小飞……” 想到这里,沈莳就又疑惑了,“可小飞应该就只是个普通人吧,为什么也会被杀呢?” 在沈莳的“前情”里,这个世界的人族和他们那儿的人族应该是没有多大差别的。 而他们佣兵团里的盗贼小飞,从长相和身体素质来看,就是个最最普通不过的年轻人类女性,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若说凶手是冲着半兽人、亚精灵之类的特殊血脉去的,那狼人又为什么要特地当着他的面对小飞下手呢? “想不通啊……” 沈莳嘟哝,“太多的疑问,压根儿想不通啊!” 第286章 7.狼人狩猎-30 出现了四个死者, 按照沈莳先前的经验,剧情应该进行了大半,而通常这个时候, 他已经有了重点怀疑的目标了。 可这次,沈莳却还毫无头绪, 连个稍微具体些的破案思路都没有。 “要说可疑的话, 每个人看着都有可疑之处。” 沈莳靠在吴景澜身上,仿佛对方是个大型靠垫,“但若说决定性的证据,我还真没发现。” 圣女告诉他, 九个冒险者里,有四人曾经来过“三相阶梯”, 这是一条很重要的情报。 不管狼人是谁,沈莳认为,别的不论, 牠必定是熟悉这个异空间的。 这样一来, 死掉的魔药暂时除外, 团长阿凯、黑袍巫师暗影和白法师乌灵就显得很可疑了。 狼人可以在变身以后在各个层级移动, 不受魔法阶梯的时间限制,但除非牠离谱到自带抗毒满点属性,不然还是要被层级避瘴药所制约的。 先前沈莳盯着魔法传送阵的颜色,就是为了想要看看有没有谁从错误的层级出现, 如果有, 那么那人是狼人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然而阿凯、绿藤、暗影和乌灵的层级是对的,这让沈莳想讨巧找个捷径的算盘落空了。 也是, 这毕竟是个困难级副本,凶手又怎么会露出如此明显的破绽呢? “阿凯向我隐瞒了他和暗影曾经来过这个异空间的事实, 而且在我和小飞遭遇狼人时,他是最有作案时间和嫌疑的。” 沈莳开始分析每一个人的可疑之处,“而乌灵至今没有任何一桩命案的不在场证明,不过我暂时没发现他有什么犯罪动机。” 吴景澜:【那么绿藤和暗影呢?】 “绿藤的话,得提防她关于莉莉丝遇害的证词有没有水分。” 沈莳要当心绿藤在中层时的经历会不会是自导自演的。 “至于说暗影……他和阿凯以前一定有过点什么,必须想办法打听清楚才行!” —————— 沈莳跟吴景澜聊到凌晨将近三点,才终于遭不住困意,挨着他家吴哥迷糊了过去。 吴景澜将沈莳放平在单人床上,替他盖好被子,一直守着他入睡。 这一觉,沈莳睡得很香。 等他从好眠中醒来,已是4月4日的早上九点三十分了。 沈莳先到走廊尽头的盥洗室简单洗漱了一番,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再下楼来到城堡一楼的会客厅。 会客厅里没有旁人,只有守在那儿的木偶傀儡。 傀儡告诉沈莳,几名冒险者中有人已经早早起来了,有人则还在房间里休息,然后毕恭毕敬地询问他,需不需要给他准备早餐。 沈莳当然得吃点东西。 于是木偶给他端来了一份很有奇幻世界风格的食物——涂了甜得过了头的果酱的粗麦面包,风味十分原始的烤香肠,一碗口感有些发苦的莴苣沙拉,以及足足一品脱的黄油啤酒。 如果是沈莳原身,估计这份早餐他看着就饱了。 但身为炼金术师耀光,他的身体在系统的影响下,早就很适应这块大陆的餐饮口味了,居然还觉得味道不错。 吃完迟来的早餐,系统的【当前任务】提示他在浮空之岛到处走走,沈莳当然只能照做。 —————— 在离开城堡前,沈莳先去敲了阿凯和绿藤的门,两人都不在自己的房间里。 于是他只能叫出吴景澜,让他陪着自己出门溜达。 沈莳顺着从城堡延伸向四周的鹅卵石小径漫无目的地胡乱走了一会儿,来到一块突出的山崖前。 此时是早上十点零五分。 今日天气不错,和煦的日光透过薄薄的云层照在浮空之岛上,给人以春日晴好的感觉。 山崖前方大约百米之外,就是那传说中的不融冰湖。 “真壮观啊!” 沈莳对身旁的吴景澜说道。 沈莳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只在初二的寒假时曾和父母到东北旅游过一次,并在那儿见过结冻的湖水。 而现在,他居高临下看到的不融冰湖,完全没有北方冬日的冰冷肃杀之感,近乎圆形的湖泊在一片葱茏绿意的包围之下,像一面光洁无暇的镜子,清楚地倒映出蓝天白云、绿树青山,美得甚至有些失真。 若非这片山崖与不融冰湖有个七八层楼的高度差,且没有路能直接通到下面的话,他真想下到湖边看一看摸一摸,亲身感受一下把一块人的体温都不能融化的冰捏在手里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唔,那冰屋在哪里呢?” 沈莳抬头,试图找到漂浮在高处的小房子。 只是白日里阳光充足,那点着灯的冰屋反而不像在夜间那么显眼,沈莳眯着眼睛看得两眼酸涩,也没有找到它的踪影。 【在那儿呢。】 还是吴景澜先发现了云间那模糊的一点微光,指给了沈莳看。 “哦,对。” 经吴景澜提醒,沈莳也看到了。 他摸了摸下巴,“这高度,离地足有三四十层楼了吧?” 吴景澜以AI的身份给出了具体的数据,【离地九十七米。】 沈莳抿了抿唇,低声说道:“这高度,即便是狼人,在没有任何物体可以借力攀爬的情况下,也不可能直接上去吧?” 吴景澜转头看沈莳,刚想细问他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 【主人,有人来了。】 他提醒道。 沈莳回头,便看到一个黑发褐肤的高挑美女朝他走来——正是他们佣兵团里的德鲁伊祭祀绿藤。 “嘿,耀光。” 见沈莳转头,绿藤朝他招了招手。 “绿藤,好巧啊。” 沈莳笑着回应,同时朝吴景澜轻轻偏了偏头。 吴景澜会意,身影一闪,隐去了踪迹。 “我本来想在附近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材料的。” 绿藤来到沈莳身边,朝他一摊手,“但我满脑子都是狼人的事,根本没办法集中精神,晃悠了半天,几乎就没干一点正事!” 沈莳也耸了耸肩,“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唉!” 绿藤长叹了一口气。 她与沈莳肩并肩站在一起,一同眺望山崖下的不融冰湖,“我真想不通,为什么‘三相阶梯’竟然会闹狼人!” “是啊。” 沈莳苦笑道,“这也是我的疑问。” “对了,耀光。” 绿藤神色一敛,说道,“我听说你拍下了莉莉丝和小飞的死状,能让我看看吗?” 沈莳深深地看了绿藤一眼。 若是在普通的剧本杀里,其他玩家提出这个要求,就是要他共享搜证所得的证据了。 只是沈莳不敢确定,绿藤是作为一个平民玩家,对证据感到好奇,还是作为一个凶手,想看看对方手上有没有掌握什么不利于自己的线索。 现在沈莳还没找到一个系统的破案思路,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物都是他的怀疑对象——虽然绿藤在犀角的死亡时间段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但沈莳仍然不能对她掉以轻心。 不过绿藤的要求合情合理,沈莳当然不会拒绝。 加之鉴于本案的凶手是只非常凶残的狼人,沈莳不敢在嫌疑人面前表现得太过犀利,以免万一绿藤当真是犯人的话,会因此认为他是个威胁而决定提早干掉他。 于是沈莳只得折中一下,让自己表现得像个不太擅长推理的菜鸟侦探,积极地和绿藤共享情报,并且迫切地想要从对方那儿得到意见的样子。 沈莳和绿藤两人直接在山崖边上坐下,然后一同重看了一遍摄录仪拍下的四段记录。 绿藤看完录像以后直咂舌,“这狼人就是个神经病吧!杀人就杀人了,为什么每次杀人都非得要将人撕碎不可啊!” 沈莳:“……” 确实,他也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 虽然狼人是超自然生物,但若沈莳没有理解错的话,牠的芯子里应该是个理智、聪明且善于思考的杀人犯。 可偏偏牠每次杀人时的手段都凶残得过分,简直像是为了让他们感到恐慌和害怕一般,残忍得超出了必要的范畴。 犀角的残骸是从湖边一路滚到湖里的。 魔药的尸块则被狼人从木屋叼到了一个巢穴般的山洞里。 莉莉丝的遗体相对好些,虽然也被撕碎了,不过拼起来还是能拼成比较完整的人形的。 而小飞则更是惨绝人寰,他们只在现场找到一颗脑袋和一只手而已。 ——若狼人不是单纯的心理变态,难道是为了炫耀牠超绝的武力值吗? 这也是此案让沈莳感到困惑的一点。 “对了绿藤。” 录像播完后,沈莳关上摄录仪,对绿藤说道:“你保护莉莉丝的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不能请你仔细跟我说一说?” “好。” 绿藤点了点头,“不过你也得告诉我,小飞究竟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两个玩家互相约好了要交流搜证情报了——不管对方口中的情报是否百分百可靠。 绿藤将自己如何与莉莉丝碰面,两人又如何回到木屋,她又怎么决定要在树林里过夜的事情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 “……然后我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在山洞里了。” 绿藤说道:“山洞的入口被石头封了起来,我身边只有魔药散落的尸块。” 第287章 7.狼人狩猎-31 绿藤对沈莳细细描述了一番当日所见。 听完以后, 沈莳没有急着说明小飞死时的情况。 他与绿藤分享了另一个情报,“小飞和魔药是旧识。” 绿藤果然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哦?你怎么知道的?他俩是什么关系?” 于是沈莳将小飞跟他说过的渣男故事重复了一遍。 “啧, 真渣!” 绿藤听得直咋舌,“这么看来, 魔药那渣男真是到哪里都改不了泡妞的花心习性啊!” 她摇了摇头, “可怜莉莉丝那姑娘,被魔药一点小手段就钓上手了。要不是发生了后来的事,估计莉莉丝就已经沦陷了……” 说到这里,绿藤长出一口气, 半是叹息半是无奈,“现在, 最起码,莉莉丝至死也以为魔药是个纯粹的白马王子了。” 沈莳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追问道:“魔药对莉莉丝用了什么手段?” “就是送香水送花那一套呗。” 绿藤回答:“说什么香水是他自己调的, 为你采花才会迟到五分钟什么的。” 沈莳:“香水?采花?” “对, 莉莉丝告诉我, 魔药送了她一瓶自制的香水, 说那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味道;还有他们第一夜转移层级的时候,魔药在莉莉丝后面,晚到了五分钟,说是帮她去摘花了。” 绿藤说到这里, 顿了顿, 忽然一挑眉,“可是, 魔药已经死了啊!” 沈莳:“……” 绿藤这句话一出口,沈莳就知道了, 绿藤是个玩家。 很显然,绿藤,或是绿藤皮下的玩家也认为魔药的举动有可疑,但不管再如何可疑,他早早就已经死了,不可能犯下之后那几桩凶残的命案,所以也就不必再纠结他那些鸡毛蒜皮的疑点了——或许人家就真的只是冲着泡妞来的呢! 沈莳只笑了笑,没有反驳绿藤。 再小再琐碎的细节,沈莳都不愿错过。 毕竟这些不起眼的小疑点会不会成为破案的关键,这谁也说不准。 “不过,跟当年对小飞的态度比起来,魔药对莉莉丝多少算不错了。” 绿藤接着说道: “毕竟他被狼人袭击的时候,还记得提醒莉莉丝快跑呢!” 沈莳:“……” 确实,他记得很清楚,莉莉丝在通讯中曾说过,她站在小屋外面时,曾清楚地听到魔药叫她“快逃”。 与直接被丢下的小飞相比,莉莉丝的待遇确实好太多了。 —————— 接下来,沈莳将自己昨晚的经历仔仔细细地跟绿藤说了一遍。 “是吗,你们俩离开了小木屋没多久就被狼人袭击了吗?” 绿藤听完以后,凝眉沉思:“当时阿凯应该就在屋里对吧?他听到动静赶来时,狼人已经不见了,是吗?” 沈莳点了点头,“他是这么说的。” “……” 绿藤盯着沈莳的眼睛看了足有好几秒钟,才神色一敛,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那我就直说了吧。” 她一字一顿:“耀光,我怀疑乌灵是狼人。” 沈莳:“!!” 在剧本杀里,这就是很直接的指认了。 绿藤正在以一个玩家的立场,对另一个玩家指控某人是本案的嫌疑人。 沈莳端正了坐姿,用同样郑重的态度问,“绿藤,你为什么这么认为?” “首先,按照犀角的死亡时间来看,乌灵是目前还活着的人里唯一有作案时间的。” 身为一个苟到了困难级别的玩家,绿藤自然是仔细琢磨过案情疑点的。 “另外,如果你能相信我,耀光,我要给你看看这个……” 说着,绿藤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手帕,将它摊开来。 手帕里是两根黑色的毛发,每一根都有中指长,比人类的头发要粗上两圈,而且触感极硬。 沈莳当然见过这种黑毛,“是狼人的毛。” 他语气十分肯定。 “没错,虽然我去过狼人杀死魔药的小屋,又在森林里亲眼见过一次狼人,又被牠抓进洞穴里,差点连命都没有了……” 绿藤解释道: “但这两根毛发,是我在白梯附近的一间小木屋的门外发现的。” 她注视着沈莳,目光诚恳,语气笃定:“那是乌灵在第一日时住过的房子。” —————— 4月4日,中午十一点四十五分。 沈莳和绿藤回到城堡时,这里似乎就剩下他们两个了。 一只傀儡木偶来到二人面前,询问需不需要帮他们准备午饭。 沈莳刚刚吃完早餐不久,并不很饿,不过他还是请木偶给他准备了半份午饭,送到他的房间去;而绿藤则说自己要在餐厅吃。 于是两人就此分别。 沈莳上到城堡三楼,没有直接回房间,而是先去敲了敲阿凯、暗影和乌灵的房门。 三人都没有应答,不知是在房里假装听不到,还是当真出去了。 沈莳这才回到分配给自己的房间里。 “小兰。” 他叫出了自己的人工智能。 吴景澜随即现身。 【主人。】 “啊!” 沈莳往后一仰,直接倒在床上,“我现在觉得自己的脑子就是一团浆糊!” 【您在为绿藤的指控伤脑筋吗?】 吴景澜问。 “没错。” 沈莳揉了揉额角,仿佛十分头疼,“我觉得绿藤不像在故意构陷乌灵。” 虽然他在《百鬼山守则》里时,曾经有过暮山紫为了破案而自己制造了个“伪证”,差点害死一个无辜者的经历,但沈莳觉得,绿藤的情况应该跟暮山紫不一样。 沈莳觉得,如果换成自己,想要栽锅某个人的话,有一定会想出比每个凶案现场都随处可见的一撮狼毛看起来更“铁”的证据,而且也不会选这个时机拿出来。 “而如果绿藤没有说谎的话,那么她确实在乌灵的住处附近找到了几根狼毛。” 吴景澜点了点头,【可你仍然觉得这个证据不够充分,是吗?】 “是啊,那两根毛只能证明狼人曾经在乌灵的住处附近出没过而已……虽然可疑,但——” 沈莳长叹了一口气,“总之,或许算是直觉吧,我总觉得,这不是破案的关键。” 虽然吴景澜曾经提醒他玩真人剧本杀不能太过依赖直觉,不过先前的几次经验告诉沈莳,当他对某一情况有着强烈的第六感时,还是不要忽略它为好。 说到这里,沈莳又想起自己用【知天命】抽到的关键词。 他从床上坐起来,靠到吴景澜身边,掏出随身的纸笔,写下了四个关键词。 ——Massacre、potion、physical traits、cognitive errors。 现在,“杀戮”一词已经应验,而“魔药”则出现了疑似指代其绰号的唐.亚当斯少爷,还有不知是什么成分什么作用的“魔狼之水”。 “‘身体特征’的话……” 沈莳蹙起眉,“难道真的是指那些特殊血裔者的身体特征?” 吴景澜同意沈莳的想法,【就目前的线索来看,这个推测是最合理的。】 沈莳的神色却更凝重了,“这么说,有着美杜莎金瞳的圣女,岂不是很危险?” 本来沈莳觉得凶手不至于会在浮空之岛这么一个小小的区域内动手,但现在出现了一个疑似特殊血脉的圣女,系统又没有提示他们这些玩家可以进入投凶,也就是说剧情还没结束,如此一来,还有下一个牺牲者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也是,凶手是一只凶残的狼人,即便是摩斯门教的圣女和在浮空之岛各处活动的木偶傀儡,也很难对牠产生震慑,若牠当真想要再杀一两个人,甚至把他们这群人一个不漏全都干掉,以沈莳现在的实力,也想不出对策。 只能坐以待毙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沈莳难以忍受。 “看来还是要尽快锁定凶手才行!” 沈莳在“physical traits”这个词组下重重划了几笔,“只有知道谁是狼人,才能想出办法来。” 【您说得对。】 吴景澜很想伸手摸摸沈莳的头发,但他现在是个AI,若是做出太过亲密的举动,等剧本结束以后又该遭受系统质询了。 他只能稍稍调整了上半身的姿势,让沈莳靠得更舒服一点。 “现在只剩最后这个词了,‘cognitive errors’,认知错误。” 沈莳在第四个词组上点了点,“到底是什么认知出了错呢?” 关于这点的可能性实在太多了,大到他们对这个异空间的层级规则理解,小到玩家和NPC之间的关系,都可能产生错误。和案情一样,沈莳现在对此完全没有具体的头绪。 其实刚才他有一瞬间考虑过一个很冒险的方案——跟踪圣女,或许就能正好碰到凶手行凶了。 但这办法实在跟“找死”没有区别。 就凭狼人的战斗力,几个沈莳捏一起也是去送菜的,对方要灭了他不过只是顺手挥一挥爪子的事情。 而且即便当真看到了狼人杀人的场面,又有什么意义呢? 狼人这种设定本来就相当于自带皮套伪装,他九成只会看到一只凶残的饿狼,至于皮下到底是谁,他根本无法分辨。 再者,以狼人前几次杀人的习惯,说不定这回牠还会主动找个目击者,让对方亲眼看着牠如何行凶呢! 第288章 7.狼人狩猎-32 4月4日。 午休过后, 沈莳离开自己的房间,先去敲了敲绿藤的门,没人应门。 他又下楼来到会客室, 向木偶傀儡询问其他人的去向,木偶傀儡只是礼貌地回答不知道。 于是沈莳只能自己出门去了。 他在浮空之岛晃悠了一下午, 没碰到任何人, 也没琢磨出什么新思路,感觉自己完全就是在虚度光阴了。 他在日落前返回了城堡。 傍晚六点三十分,夕阳落下,红月升起。 浮空之岛是整个“三相阶梯”的最高点, 从这里看天空,月亮比沈莳曾经看过的任何一轮满月都要更加大更加圆, 暗红的血月半悬在东面的山巅,仿佛蛰伏于天际的不可名状的古神,是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可怖景象, 光是看着就令人神智动摇。 沈莳站在城堡一楼的走廊上, 透过窄而高的窗户眺望地平线上升起的月轮, 以只有自己能听到的音量喃喃低语: “果然……还没结束啊……” “耀光!” 这时, 有人开口叫了他的名字。 沈莳回头,便看到他们佣兵团的团长阿凯迈开大步,朝他走来。 他穿着外出执行任务时的轻便皮甲,身上脏兮兮汗津津的, 也不知一整个白天的时间去做了什么。 阿凯走到沈莳身边, 伸手搭住他的肩膀,熟络地将人转了个方向, 很不见外地就拉着他一起往会客室走去,“你刚才傻站在走廊上看什么呢?走走走, 去吃饭吧,我要饿坏了!” 沈莳顺着阿凯的话说道:“团长,你今天去了哪儿?干了什么?” “嗯……” 阿凯噎了一下,“这,我就在浮空之岛到处逛了逛,搜集了点材料呗。” 身为资深玩家,沈莳已经对其他人的微表情很敏感了。 刚才阿凯回答他的时候,眼神不自觉地往右下方飘了一下,显然是在说谎,或者说,是对他有所隐瞒。 “哦?” 但沈莳没有当场拆穿他,“有发现什么值钱的材料吗?” 身为同一个佣兵团的队友,关心团队财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阿凯的眼神又不由自主飘忽了,“啊,有是有一点,不过都是些普通玩意儿……” 沈莳:“……” 仿佛感受到沈莳表情中的质疑,阿凯又连忙打了个补丁: “哦对了,我下午去了一趟那个不融冰湖,采了不少冰块呢!” 沈莳笑道:“嗯,我也是。” 不融冰作为浮空之岛最特别也最易得的材料,是所有进入此地的冒险者都不容错过的收获,连系统的【当前任务】都提醒沈莳要记得去采。 为了不出现OOC,上午时,沈莳就趁着和绿藤聊天的机会,两人一起下到不融冰湖处,一人采了一口袋的冰。 阿凯似乎也反应过来自己说了蠢话,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打了个哈哈,结束了这个话题。 —————— 沈莳和阿凯两人进入会客厅时,暗影和乌灵也回来了。 不过他们一个黑袍巫师,一个白法师,天生处于对立阵营,本身就魔力相斥,虽然不至于同处一室便横眉冷对互相diss,但也实在很难和和美美友好相处。 于是两人很自然地分坐在会客室最远的两个角落,一人面前放了一份晚餐,都低头默默吃着晚饭。 “暗影。” 沈莳当然走向他从前的队友,而阿凯略一犹豫,也跟了上去。 两人在黑袍巫师的那张桌子旁坐下,木偶傀儡适时给他们送来了餐点。 说实话,对沈莳来说,这个奇幻世界,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片大陆的料理水平大约也就比中世纪的欧洲稍微强那么一点。 木偶给他们吃的面包用的面粉是筛过的,和现代精致柔软到如同棉花般的蓬松口感没得比,好歹不至于像黑面包那样发酸且硌牙,难以下咽。 而香肠、培根的风味也十分原始,且因没有现代的防腐技术,不可避免地因过度发酵带上了一股奇怪的霉味和脂肪分解后的酸味。 再配上味道又苦又甜的黄油啤酒和微微有些发涩的甘蓝菜沙拉,若非系统给他塞了“前情”,沈莳估计他还真不一定能吃得惯这些。 沈莳一边吃着自己的晚饭,一边注意观察旁边的阿凯和暗影。 两人的吃相都很自然,仿佛自小就天天吃类似的食物,完全无法从二人的进食模样中发现他们不是本地土著NPC的端倪。 沈莳心中略有些失望。 到目前为止,他能肯定对方是玩家的,就只有绿藤一个而已。 乌灵吃得比沈莳等人快,十分钟之后,他就丢下吃空了的餐盘,离开了会客室。 而绿藤这时才回来,很自然地加入了沈莳他们这一桌。 饭后,沈莳四人没有回房,而是呆在会客室,有一句没一句地消磨起了时间。 “说起来,你们今天有看见圣女吗?” 沈莳一直担心圣女的安全,趁着聊天的机会,状似无意地抛出了这个问题。 “怎么?” 阿凯答非所问,只顾着揶揄他:“我们平常不近女色的耀光也终于开窍了?你喜欢圣女那种类型的姑娘?” ——我去! 沈莳在心里吐槽:你可别瞎说,我男朋友就在旁边听着呢! 但若说不是吧,他忽然问起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年轻异性本来就显得突兀,加之圣女说不好会成为下一个牺牲者,而听到他问题的三人里,阿凯和暗影姑且不论,绿藤肯定是玩家,如此一来,他的提问就很可能会成为日后其他人质疑他身份的证据。 所以沈莳只略一犹豫,就决定发挥演技,垂下视线,做羞涩不语状,只留给众人一副“你猜”的模样。 “哈哈哈,我就说嘛!” 阿凯笑了起来,用手肘撞了撞沈莳,“真的动心了?” 沈莳仍是垂头不语。 “好了阿凯,你别逗耀光了。” 这时,黑袍巫师暗影开口了。 阿凯立刻收敛了神色,坐直身子,一副我刚才什么都没说的样子。 “我回来时看到圣女了。” 暗影想了想,又补充道:“还有,她说今晚九点请我们在这里集合一下,她有话要对我们说。” “九点吗?” 绿藤掏出怀表,“现在快八点了。” 她说着站起身,“我先去洗漱一下,咱们九点在这里见吧。” —————— 沈莳等人进入“三相阶梯”已经是第四天了,这还是他们第一次住坚固的石头房子,且有较便利的洗浴设施的时候。 所以不止是绿藤,其他人也同样有好好洗漱一番的需求。 于是四人回到三楼,轮流使用了给客人预备的浴室。 晚上九点。 沈莳、阿凯、绿藤、暗影四人准时回到会客室。 他们当然没打算瞒着乌灵,但四人去敲了乌灵的房门,一直没人应答,也不知那个神出鬼没的白法师究竟到哪里去了。 九点零五分,有着一对漂亮的金色眼眸的圣女走进会客室。 “不好意思,让诸位贵客久等了。” 圣女环视众人,发现少了一个,“咦,乌灵先生呢?” “他不在自己房间里。” 绿藤回答,“很抱歉,我们没有通知到他。” “原来如此。” 圣女点点头,又笑了笑,“没关系,你们稍后转告他也是一样的。” 她优雅地一抬手,朝众人比了个“请坐”的姿势,“我们坐下说话吧。” 沈莳等人依言落座。 “首先,我要向几位先道个歉。” 谈话伊始,圣女就如此说道。 “啊?” 阿凯惊讶地一挑眉,“为什么?” “我昨天答应帮你们去阁楼的藏书室找‘魔狼之水’的药方的。” 圣女回答:“可是很抱歉,我没找到。” 绿藤和阿凯异口同声叫道:“没找到??” “不、这个……” 圣女有些为难,似是不知该如何解释: “我今天确实去找过了,而且花了很长的时间,仔仔细细地把所有书都翻了一遍,但是不知怎么的,我找不到那个药方了。” 暗影问:“圣女大人,您确实记得自己看过那个药方吗?” “嗯。” 金眸的少女点了点头,“‘魔狼之水’这个药方的名字很特殊,我肯定自己确实在哪里看过。” 暗影又问:“你确定是在阁楼的藏书室里?” “这……我记得它是一个禁术方子。” 圣女面带为难,眼神也有些犹疑,“既然是禁术,那记载它的肯定是不能外借的禁书,只能是放在阁楼的藏书室里了……” 绿藤闻言,忍不住蹙起眉,“那么,圣女大人,会不会它是你在浮空之岛之外的地方看到的药方?所以书也不在阁楼里?” 圣女的表情显得更迟疑了。 “大概吧。” 她不确定地回答,“也只能是这样了。” “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沈莳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有人在圣女大人您去找书之前潜入了阁楼的藏书室,偷走了那本记录了‘魔狼之水’药方的禁书。” “啊!?” 圣女闻言,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那偷书的人是谁?总不可能是来我这里的冒险者吧!” 第289章 7.狼人狩猎-33 “为什么不可能呢?” 面对圣女的质疑, 沈莳平静地回答。 圣女默然了。 是啊,为什么不可能呢? 虽然城堡里有相当不错的安保措施,但也没到滴水不漏的地步。 再者位于阁楼的藏书室虽存放的都是些与摩斯门教的教义相悖的禁书, 但“禁书”的级别也是有差的。 实际上,这个开放给冒险者们自由出入的城堡也不可能收藏多么重要的书籍, 是以防范级别自然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只要有哪个能力卓然的冒险者存心要从阁楼里偷出些什么, 圣女得承认,还是能办到的。 “这……” 圣女为难地蹙起眉,金色眼眸中的瞳孔似乎也在此刻拉长成了杏仁形,“现在书是找不到了, 我也说不好是什么时候丢的……” 这姑娘显然是个心善之人,即便知道可能性很大, 也没有把禁书丢失的责任归给不知哪一批来这里的冒险者。 沈莳点了点头,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不过,各位不用担心。” 圣女朝众人笑了笑, “虽然我暂时没办法给你们答案, 不过我这里有的书, 就肯定能在贤者之塔的图书馆找到, 等你们明晚离开这里之后,可以向贤者之塔递交查询申请,应该能被受理的。” 沈莳闻言,抬头朝其他人看了一眼。 绿藤与他目光相触, 两人皆从对方的视线里看到了同一个意思——那也跟剧本杀无关了。 圣女陪着沈莳等人又聊了好一会儿。 晚上十点, 会客厅的座钟声敲响了十下。 待钟声响毕,圣女站起身, 朝四人微微行了个礼,“十点了, 我要去调配今晚点灯要用的灯油,请恕我失陪了。” “是不融冰湖上的冰屋吗?” 绿藤也站了起来,“圣女大人,我听说您每天晚上都要去点灯,对吧?” “是。” 圣女微笑点头。 她个头娇小,大约只到绿藤的耳朵处,需要微微抬头才能与绿藤对视,“这是我们摩斯门教的礼拜仪式,每晚都要由圣女或是圣子给女神手里的灯盏续灯,以确保神灯长明不灭。”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 “我在这里负责点灯已经有整整八年了。” 绿藤自然对此深表赞叹,真诚地夸奖了对方几句。 因圣女有正事在身,众人当然不好再叨扰。 于是聚会就此解散,圣女去了祈祷专用的密室,沈莳等人则各自回了房间。 —————— 4月4日,晚上十一点。 沈莳在房间里度过了无所事事的一个小时。 昨晚他睡了个好觉,到现在依然困意全无,精神奕奕。 而且他惦记着毫无进展的案情和不知何时会不会突然出现的狼人,也实在不太能睡得着。 没办法,他只能把人工智能叫出来陪着自己,一是为了壮胆,二也可以聊天打发时间。 如此又过了十五分钟。 十一点十五分,沈莳的房门处传来了敲门声。 “哪位?” 沈莳一边应着,一边起身准备去开门。 他倒不太担心门外的是狼人——毕竟一来狼人应该不会那么有礼貌,二来这里就是众人住的走廊,除非狼人打算惊动所有人,不然应该不会大大咧咧地选择在这里行凶。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的【危险预警】没有像小飞遇袭的那次一样发出警报。 “是我,阿凯。” 在沈莳开门前,对方已经自报了身份。 沈莳打开房门,果然看到他们的佣兵团团长站在门外,“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哎,打搅你休息了吗?” 阿凯伸着脑袋朝房间里看了一眼。 木偶在晚饭结束后来给客人们收拾过房间,此刻沈莳的被褥还整齐地叠着,显示这房间的主人还没有睡下。 “那倒没有。” 沈莳将阿凯让进来,让对方正坐在唯一的椅子上,自己则坐到了床铺上,“不过是有些意外而已。” “哈哈。” 阿凯干笑两声,尴尬地抓了抓脸颊,“这不是睡不着,来找你聊会儿天嘛!” 沈莳点了点头。 这答案一点都不令他意外。 “行啊,那你想聊什么?” 沈莳状似无意地往一旁侧了侧身,其实是在阿凯看不到的情况下,大大咧咧地挨在了吴景澜的身上,把对方当成了一个人形靠枕。 而吴景澜则一伸手,很熟练地揽住沈莳的腰,让他靠得更舒服一点。 “咳咳!” 阿凯十分刻意地清了清嗓子,“这个、啊,怎么说呢……” 他似乎确实有话想说,但却为应该如何开口而倍感挣扎。 “耀光,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最后,阿凯终于说道。 沈莳:“……” 要不是情况不对,气氛不对,而且很容易一个玩脱了OOC,他实在很想说一句“没爱过”,“行啊,你问吧。” “这个,我是说,那个……” 一番毫无意义的助词之后,阿凯深吸一口气,“我想重新招募暗影回我们佣兵团,你觉得怎么样?” ——原来是这件事! 沈莳心道好机会! 他一直就对阿凯和暗影之间的奇怪气氛很好奇,只是一直抓不到时机打听打听,难得当事人自己送上门来,此时不八卦更待何时! “团长。” 于是沈莳坐直身体,正色问道:“我觉得你和暗影之间一定发生过什么,对吧?” 他盯着阿凯,“这跟他的退团有关吗?” 阿凯的脸刷一下红了,然而这红只维持了一秒,他的表情又沮丧起来,神色灰败了下去。 房间猝然安静了下来。 沈莳和阿凯相对而坐,谁都没有说话。 “……那件事,是我的错。” 默然许久后,阿凯才终于说道,“是我辜负了他。” ——有戏! 看阿凯松了口,沈莳连忙趁热打铁: “团长,你如果不把事情告诉我,我又怎么能判断重新招募这事有没有可能呢?” “好吧,好吧!” 阿凯终于放弃了,“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说了吧……” —————— 接下来,沈莳听到了一个十分狗血的故事。 两年多以前,龙翼佣兵团收到了一个护卫官员到边境赴任的委托。 当时沈莳等人在忙其他的工作,唯二有空的就只有团长阿凯和暗影,于是这任务自然就落到了他们身上。 对冒险者而言,这种情况简直司空见惯。 毕竟委托有大有小,有时候一个小型佣兵团还不够,得需要与外人合作的 ,有时候则是不必一整团人全部出动,只需要挑拣那么两三个能力匹配又有空的去就行了。 所以在沈莳的“前情”里,他并不清楚那两人在那次护送任务中发生了什么,只知二人回来后不久,暗影就以要到其他大陆历练为由,退出了龙翼佣兵团。 那时是初夏,他们的目的地是大陆西面的边境。 那是一块被群山环绕的盆地,十分偏僻,但却因为出产一种罕见的特殊魔晶而成为了一处商贸繁华之地。 阿凯和暗影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护送税务官一家到达目的地,耗时虽然不短,但过程十分顺利。 本来二人打算再在边境小城里停留一周,等雇主安顿好,结算了酬金尾款之后就回去的,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城里接连发生了几桩谋杀案——好几个村民被杀死以后割走了身体的一部分。 市长的独生女是当时市里唯一的白法师,她调查了几具遇害者的尸体后,得出了这是黑袍巫师所为的结论。 鉴于第一桩命案恰好发生在阿凯和暗影到达边境小城的第一天晚上,而因为税务官的关系,暗影又和女法师打过照面,所以他理所当然成为了这一连串连环杀人案的第一嫌疑人。 暗影当然断然否认。 而阿凯身为佣兵团的团长,自然要护着自己的队员,加之同行的税务官一家都出面作证说一路上暗影作风正派,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市长也就姑且信了,只命他们尽快离开边境。 然而就在阿凯和暗影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小城的当晚深夜,市长的法师女儿竟成了下一个受害者。 她的死相极惨,胸口被某种黑巫术炸出了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舌头连带着舌骨被拔掉,一张脸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女法师的手里还攒着一小块黑色的破布片,经魔法商店的店主辨认,这块布料正是黑袍巫师最常穿的那种附魔的长袍! 如此一来,这块犹如临终遗言一般的破布,坐实了女法师先前的猜测,凶手必然是一个黑袍巫师。 痛失爱女的市长亲自指挥卫兵堵住了税务官的住处,要他们交出藏匿在宅中的凶手。 这时,阿凯做了一个在这两年多来一直令他感到无比后悔的选择。 “其实我也知道,暗影绝对不可能是凶手……” 阿凯说着,抬手在自己的头上狠狠敲了一拳,拳头撞上脑壳,发出了“咚”的一声。 “但我当时认为事已至此,我们的态度太过强硬的话,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很可能会跟卫兵发生冲突,还不如暂时让他们将暗影收押起来,等找到了真凶……再……” 第290章 7.狼人狩猎-34 沈莳:“……” 听到阿凯的自白, 沈莳已经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了。 换位思考一下,同样的情况,如果吴景澜在关键时刻不肯相信自己, 那么沈莳八成也会很受伤的。 在他的“前情”里,阿凯和暗影原本是关系极亲密的战友, 先不管他们之间有没有超越友情的私情, 但若当时阿凯对暗影表现出了不信任,事后证明暗影确实是无辜的话,那么两人之间多年的情谊就算是到头了。 “对于我的决定,暗影当时什么也没说, 乖乖地被卫兵带走了。” 阿凯接着说了下去: “两天后,领地派来的骑士团到了, 他们重新搜查了现场,顺着遇害的村民们尸体上残留的魔力痕迹找到了潜藏在城郊农舍里的黑袍巫师……” 沈莳忍不住问道:“他们抓住那巫师了?” “很遗憾,没有。” 阿凯摇了摇头, “那黑巫师见势不妙, 想要引爆布在农舍里的魔法阵, 被骑士团里的魔法师提前察觉, 几人合力轰倒了木屋,把藏在屋中的黑袍巫师直接给压死了。” 沈莳一挑眉毛,“那岂不是死无对证了?” “那倒不会。” 阿凯再一次摇头,“骑士团清理了现场, 发现了遇害者被割走的器官和残肢, 再加上那黑袍巫师留在农舍各处的法术波动,已经完全可以证明凶手就是他了。” “原来如此。” 沈莳明白了。 在这个西幻世界虽然没有现代社会的指纹、血型、DNA等刑侦技术, 但却有着魔力波动侦测之类的手段。 只要有人施展过法术或是使用过魔法道具,只要在一定时间内用特定的方式进行探查, 就能得到一个无论如何旁人也难以模仿的独一无二的术法波动。 接下来,只要比较两处的波动痕迹,就能像比对指纹一样,证明施法者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那么,找到真凶以后,市长释放了暗影,对吧?” 沈莳按照常理猜测。 “嗯。” 阿凯的神色愈发沉重,抬手又往自己的脑门上狠敲了两下。 “可市长先前认定了凶手就是暗影,又急着替女儿报仇,在羁押暗影的期间,对他动用了私刑……” 说到这里,阿凯狠狠咬紧牙关,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如果那时……我没让他带走暗影就好了……” 接下来的事,沈莳其实不用听阿凯说下去也能猜到。 无非是暗影因私刑受了苦头,阿凯为此深感愧疚,哪怕事后竭力弥补,两人之间的隔阂终究无法弥补,多年来的信任就此瓦解。 不久后,暗影就借故退了团,而阿凯则感觉自己亏欠了昔日战友,两年多来一直耿耿于怀。 ——难怪了。 沈莳在心中想: 阿凯对暗影的态度会这么奇怪,是因为问心有愧啊! 于是沈莳问阿凯:“那么团长,你现在是打算重新招募暗影,对吧?” “没错!” 阿凯点头如捣蒜,“这次我们损失了犀角和小飞,无论如何也是必须补充新成员的……” 他抓了抓下巴,“所以我想,与其物色和招募新人,还不如邀请暗影回来……” “我没任何意见。” 沈莳一摊手,“但问题是,暗影他答应吗? 此话一出,阿凯像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立刻就蔫了。 “这……我其实也不知道暗影有没有别的安排,还有……” 他吞吞吐吐,“还有,现在他原谅我了没有……” 沈莳一挑眉,“怎么,你白天跟他在一起那么长时间,还没弄清楚吗?” 总是独来独往的白法师乌灵姑且不论,沈莳有八分把握,阿凯和暗影今早一起不见了人影,很可能是一起行动了。 “咳、咳咳!” 阿凯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连咳了好一会儿,才憋红了脸,“这、我也没有整个白天都跟他在一起啦!” 他连忙解释,“早上我和他一起去搜集了不融冰,然后他就回了城堡,躲进配药室里去处理材料了。” 沈莳问:“那团长你呢?” 阿凯摸了摸鼻子,“我说出来,耀光你可别生气啊。” 在沈莳点头以后,阿凯才回答,“暗影昨天说漏了嘴,说他这次来‘三相阶梯’是想找几株月龄草……” 沈莳秒懂:“所以剩下的半日,你就到处去找月龄草了?” 阿凯丧兮兮地点了点头。 身为佣兵团的一团之长,不为团员谋福利,反而忙着向已退团者献殷勤,他仿佛对此感到十分羞愧——不过沈莳不敢肯定这是不是身为困难级玩家应有的精湛演技就是了。 沈莳问:“那么你找到了吗?” 阿凯这次换成了挠下巴,“没有。” 沈莳:“……” 虽然即便阿凯能从包里掏出几株月龄草,也不能作为他当真一整个白天都在搜集材料的证据。同理,把自己关在了配药室中的暗影也一样。 而在其他玩家眼中,想必除了绿藤知道他曾经与自己相处过一段时间之外,沈莳自己的行动轨迹也是没有证据的。 不过暂时还没有出现第五个牺牲者,最可能成为第五个牺牲者的圣女直至刚才十点为止还活得好好的。 沈莳在心中盘算。 如果狼人当真打算对圣女动手,那么牠应该会等到晚上,牠能自由变身以后再行动。 ——是的,假如我是凶手,我也会如此选择。 因为这样牠才能处于绝对的武力优势,即便有什么差池,牠也能及时补救——简而言之,灭口就行。 ——所以,今晚应该是关键吧。 一想到这里,沈莳心中就不免有些焦虑。 明天就是他们留在“三相阶梯”里的最后一天了,不管怎么想,剧本杀总不可能持续到他们离开这个异空间为止。 ——明天八成就是投凶的最后限期了,而我现在还毫无头绪…… “耀光?” 看沈莳忽然垂下视线,一语不发,阿凯叫道:“喂,耀光!” 沈莳回神:“嗯?” “这……” 阿凯一时语塞,“就是关于邀请暗影回到我们龙翼佣兵团的事啊,你觉得怎么样?有门吗?” 沈莳其实对这件事一点都不在意。 反正等他离开了这个副本以后,这个世界里的一切对他来说就又是其他人的故事了。 “我觉得这得看暗影本人的意见。” 不过为了维持人设,他还是很认真地回答:“我觉得,你最好还是诚恳地跟他聊一聊吧。” “果然,只能这样了吗?” 阿凯沮丧地点了点头。 —————— 4月4日,深夜十一点五十分。 好容易送走因纠结而进入话痨状态的阿凯,沈莳一屁股坐回床上,感觉十分心累。 “再过十分钟就十二点了。” 沈莳再度靠到吴景澜身上,一脸的身心俱疲。 “我不会在这个剧本杀里翻车吧?” 他对吴景澜说道:“可是,我实在没想明白,凶手做了那么多,究竟是为了什么?” 吴景澜也轻轻摇了摇头。 这倒不是他碍于AI的身份不能明说,而是他真的不知道。 毕竟以吴景澜的性格,若是已经想通了关窍的话,即便后续可能会被系统扣分,他也会跟在《百鬼山守则》里一样,想尽办法给沈莳一点提示的。 可是现在他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 一开始,在透过沈莳的眼睛看到四分五裂的犀角的尸体时,他也觉得这会是个经典分尸梗。 比如犀角的尸体分成数块后,一部分留在凶案现场,一部分带走,就能用到魔药的死亡现场去,魔药也就能假死脱身了。 然而这个推理很快就被绿藤拍到的影像给否决了。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长出两只左手。 在下层级犀角的死亡现场发现了第一只左手之后,那么留在上层级小木屋里的第二只左手,就不可能还是犀角的了。 更何况,第二日晚上,绿藤亲眼看到了魔药的尸体——这其中还包括了他的脑袋。 至于说魔药会不会不是魔药,而是另外的什么替身的可能性,也被小飞和圣女两人的认尸给否定了。 如果一个人的话还可能因某些理由认错了或是故意撒了谎,但两个人的话,证言应该是可靠的。 更何况,确实只有五名冒险者进入了这个“浮空之岛”。 作为一个曾经通关过“地狱”级难度剧本杀的玩家,吴景澜认为,这场剧本杀绝对不可能只是单纯的怪物杀人。 狼人做的这一切,状似疯狂且泯灭人性,但实际上一定有自己必须如此做的理由,只是他和沈莳现在都还没有头绪罢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吴景澜一边给沈莳按揉着额角,一边也在心中琢磨着案情。 碎尸、层级、毒瘴…… 还有那制约众人行动的避瘴药…… …… 正在沈莳和吴景澜都陷入了思考中,一时间无人说话的时候,沈莳的房门处竟然再度传来了敲门声。 两人都双双吃了一惊。 既然【危险预警】没有吱声,说明来者没有杀意,起码在此刻没有直接的危险性。 “是谁?” 沈莳坐直身体,大声问道。 “是我,暗影。” 男人用低沉的声音回答。 “今晚可真热闹啊。” 沈莳低声嘟哝着,起身开了门。 第291章 7.狼人狩猎-35 门外的果然是黑袍巫师暗影。 虽然知道对方并无敌意, 但沈莳还是很谨慎的没有直接把人放进房间来。 这时,楼下隐约传来了十二声钟响,午夜到了, 又是新的一天。 同时也是沈莳呆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 “暗影,有什么事吗?” 沈莳单手扶门, 礼貌地问。 “我看你房间还亮着灯, 所以想你应该还没睡。” 暗影先解释了一下深夜造访的因由,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蓝色的晶石,“没什么,只是想起这个东西还没给你。” 沈莳接过晶石, 立刻就在“前情”的辅助下知道了那是什么。 是他在第一次通讯时向众人打听过的水属性的魔晶,他,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耀光要用来炼制水下可用的爆破弹的必不可少的材料。 “啊呀!” 沈莳很吃惊,“你竟然真的找到了!” “是啊, 我在下层时找到的。” 暗影唇角微微勾起了一个弧度, “当时就想着可以卖给你, 结果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 我就把这茬儿给忘了。” 一个平常总是面无表情的人一旦笑起来,那一板一眼的气质便柔和多了。 沈莳笑道,“难为你居然还记得啊。” 既然暗影说的是“卖给你”,而沈莳先前也是以求购的语气提起水属性魔晶的, 当然就不可能拿了东西不给钱。 他接过水属性魔晶, 掂了掂重量,心里大概估出了市价, 然后转回房中,从空间袋里摸出钱包, 数出了六枚金币。 “谢谢。” 沈莳将六枚金币交给暗影,“这块魔晶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不客气,各取所需罢了。” 暗影的目光扫过手心的金币,然后翻转手腕,收起金币的同时,将其中一枚当空弹起。 金币飞向沈莳。 沈莳张手一捞,“?” “熟人价,打个八折。” 暗影用正儿八经的低沉语音回答。 沈莳扮演的耀光不是什么扭捏的性格,既然对方如此大方,他自然也就不客气了。“谢了啊,这次承你情了。” 暗影点了点头。 “时间不早了。” 说着,黑袍法师转身,朝沈莳摆了摆手,“没别的事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他顿了顿,又干巴巴地补了一声,“晚安。” 沈莳:“……” 或许是受了此前和阿凯那番交谈的影响,即便明知植入脑中的“前情”是不属于自己的虚假记忆,沈莳仍然在这一瞬间感到了一丝难以形容的触动。 “暗影。” 他突兀地开口叫了一声。 黑袍巫师回过头来,“还有事吗?” “……” 沈莳略一犹豫,还是决定把想说的说出来,“刚才,阿凯来找过我。” 暗影转身,微微蹙起眉,“他找你做什么?” 两人的身高差不多,沈莳只需平视就能看到暗影那对蓝中带绿的眼睛。 他坦然回答:“他说他想重新邀请你加入龙翼佣兵团,来问我的意见。” 沈莳看到暗影的双眼中转过一丝波动,只是对方的表情掩饰得很好,他看不透这丝流光代表的意义。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暗影反问他。 “我说我没意见,但必须得看你的想法。” 沈莳笑道:“所以,我建议他自己亲口对你提出邀请。” “是吗?” 暗影闻言,很轻地点了一下头。 仿佛是要结束这段对话般,黑袍巫师再度转身,走向走廊斜对面的自己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亲自来问我吧。” 沈莳听到暗影如此回答。 同时,在暗影转身的刹那,他似乎还看到对方的唇角轻轻勾了勾,似乎是一个比先前任何一次都更明显的微笑。 —————— 4月5日,深夜零点十二分。 互道晚安之后,沈莳目送暗影进了自己的房间,才重新关上房门。 【时候确实不早了。】 一旁的吴景澜催促道: 【您睡会儿,我会替你守夜的。】 “我觉得狼人应该不至于闯进来,不过以防万一,今晚就辛苦你了,小兰。” 沈莳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仿佛只是无意般感叹了一句,“唔,超过十二点十分了。” 吴景澜当然懂他说的是什么。 他抬手想摸一摸沈莳的后脑,又碍于AI的身份限制,只能去碰他的肩膀,【您很担心吗?】 “在外面肯定比在室内危险。” 沈莳回答:“不过就算我提前警告了圣女,她也不可能不出门给冰屋续灯的。” 【是。】 吴景澜也说道: 【而且主人,您得考虑到,这次的凶手太危险了。】 在吴景澜先前参加的许多场真人剧本杀中,不是没有玩家在摸准了凶手的行凶规律之后,成功预测到谁是下一个遇害者,然后设法阻止凶手再度行凶的。 然而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 不是凶手使用的杀人方式超乎了玩家的预期,就是玩家因为某种突发情况而被耽搁。 最离谱的一次,尝试者是吴景澜本人。 因为他的防范措施过于精心,让凶手无机可乘,系统干脆直接接管了吴景澜的行动,让他扮演的侦探角色强行降智,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后离队,以至于凶手逮到了下手的空隙,谋杀成功。 他那次的尝试后果极其严重。 由于系统接管后的争吵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因此认为吴景澜有对被害人下手的动机——而被害人果然在不久之后就死了,简直相当于在他额头上贴了一张“我是犯人”的字条。 要不是吴景澜及时找到了证明真凶是谁的证据,并以此说服了其他玩家的话,他百分百会被投凶投死。 经此一役,吴景澜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 那就是,剧情人物的死亡是剧本杀里的既定事实。 无论如何,系统都会想方设法保证这个既定事实的发生,若是强行试图阻止,系统甚至会不惜以接管玩家行动这样的赖皮方式来排除干扰。 一旦玩家的行动被系统接管,会产生什么后果就不好说了。 吴景澜可不希望沈莳犯他当年犯过的错误,尤其是这次的凶手还是一只极度凶残的狼人的情况下。 他已打定主意,若是沈莳想要做什么可能引致危险的行动,他哪怕要在事后遭遇审查被扣除积分,也得想办法劝阻他。 “嗯,我知道。” 好在沈莳没有坚持。 他坐回到床上,神色略显颓然,“不过想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干等着事态发展,我……有些不甘心。” 这种无能为力的挫败感吴景澜自己就经历过,实在太懂了。 只是他现在确实无计可施。 ——必须赶快解开谜团才行。 他们留在这个“三相阶梯”的时间,只剩最后的二十三小时四十六分钟了。 —————— 4月5日,清晨六点零五分。 沈莳是被吴景澜叫醒的。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时,看到一束阳光从接近正方形的小窗投进房中,正好照在他的脚上,知道现在已经天亮了。 “……吴……” 沈莳差点脱口而出叫了声“吴哥”,好在及时刹车,改成了,“小兰,什么事?” 【外面有动静。】 吴景澜回答:【似乎有人在大声喊叫。】 他现在是个人工智能,当然不需要吃不需要睡,只要情况允许,吴景澜可以二十四小时保持警戒。 就在刚才,吴景澜听到门外隐约传来了有人高声叫喊的声音。 因为距离太远,超过了系统允许的侦测范围,所以他不能肯定声源究竟在哪里,不过有人大清晨的就大喊大叫,即便【危险预警】没有发出警报,也定然是出了什么变故。 为安全起见,他决定立刻叫醒了沈莳。 沈莳在剧本杀里时,一向是很警惕的。 他迅速摆脱了被人从梦中叫醒的迷糊状态,一骨碌翻身坐起,动作麻利地穿上外套,蹬上短靴。 就在这时,走廊上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听声音,有人跑上楼梯,正飞快地接近他们住的房间。 这会儿已经天亮了,太阳完全取代了红月。 狼人受限于变身规则,是不会在大白天出没的,所以即便有人来了,沈莳也不大害怕。 他站起身,打开了房门。 脚步声是白法师乌灵发出的。 这会儿他正站在绿藤的房间门口,用砸门般的力道使劲儿敲着门,同时大声喊道:“快起来!绿藤小姐!你快起来!” 敲门的动静怎么可能瞒过这层楼里住的几个优秀的佣兵? 前后差不到两秒钟,绿藤、阿凯和暗影也纷纷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怎么了?” 阿凯沉下脸色,问乌灵:“发生了什么事?” “出事了!” 黑肤灰发的白法师平常给人一种沉稳可靠的印象,甚少表现得如此激动,简直都能用“慌乱”来形容了。 他用平常少有的音量大声回答:“你们快下楼看看,有一具傀儡木偶被人破坏了,已经整个儿碎了!” 乌灵深吸了一口气,“还有,我找不到圣女了!她不见了!” 沈莳:“!!” 即使他们来到浮空之岛,也已然没能摆脱狼人的阴影。 终于,圣女还是出事了。 第292章 7.狼人狩猎-36 4月5日, 清晨六点零八分。 沈莳、阿凯、绿藤和暗影跟在乌灵身后下了楼。 浮空之岛上的这座石砌城堡的内部空间因建筑方式而比它外表看起来的要狭窄得多,到处都紧巴巴的,几乎没有什么空余的空间。 从楼梯下来, 往左手边一转就是会客厅。 沈莳一眼就看到了倒在会客厅入口处的木偶傀儡。 就如乌灵所言,只要看一眼就知道, 它是被人为破坏的。 原本身高与真人相仿的木偶, 现在歪歪扭扭地倒在地板上,头被扭了下来,四肢像被折断的火柴棒一样断成几节,袍子从前胸处被撕开, 覆盖住位于胸腔的关键机括的前挡板不翼而飞,里面作为核心的魔晶落在墙角, 已经碎了。 众人蹲下来仔细检查了木偶的残骸,皆迅速确定了凶手——正是这几日一直阴魂不散的狼人! 证据很明显。 一楼的地板上有利爪留下的划痕,被破坏的木偶身上有好几道深深的爪印, 而它蜷曲的手指间抓了几根黑色的坚硬狼毛, 一切物证与沈莳等人在前几个凶案现场发现的那些一模一样。 “看来狼人知道木偶傀儡的要害是胸口的魔晶装置。” 阿凯指了指木偶洞开的胸腔, “牠一爪子抓出了它的魔晶, 木偶就立刻报销了。” “没错。” 绿藤也有同感。 她抓起木偶被掰断的右手看了一眼,“这种傀儡木偶的反应很迅速,但也只来得及揪下牠几根毛而已。” 在中层级时,绿藤是亲身与狼人对抗过的。 而她当时几乎能称得上是被秒杀。 虽说圣女曾经告诉他们, 木偶傀儡的战斗力相当不错, 但照现在的情况看来,它在狼人面前大约跟个玩具无甚差别, 让对方一爪子就报废了。 沈莳:“……” “干掉木偶的是狼人,这点毋庸置疑。” 沈莳大声说出了自己的疑问:“但是, 牠既然能轻松掀了木偶的胸甲,毁掉中枢装置,又有什么必要在它停止活动之后还拆得这么碎呢?” 没有人说话。 其他人仿佛刚刚意识到这点一般,皆用震惊的表情瞪着沈莳。 “对、对啊!” 沉默半晌之后,绿藤猛地一拍大腿,“对啊!这也太奇怪了!” 她指着木偶那颗断头,“如果嫌这木偶碍事,弄坏就行了!狼人干嘛还要在毁掉它的中枢以后把它的头拧下来,手脚折断呢?” 绿藤用力一咋舌: “再说了,这傀儡又不能吃,狼人总不可能连肉和木头都分不清,饿起来什么都想啃一口吧!” 众人面面相觑,似乎都觉得绿藤说得甚是在理。 又是一阵尴尬而诡异的沉默。 终于,阿凯呐呐开口,“毕竟狼人比魔兽还要凶残得多……那种怪物心里在想什么,谁知道呢?” 沈莳:“……” 他默默看了阿凯一眼,没有把心中的猜测说出来。 对于狼人为什么要拆了木偶,沈莳倒有一个猜测。 那是狼人特地留给他们的,能轻松且简单地辨别牠的身份的“证据”。 牠要清楚的让他们知道——是的,都是我干的。 不止如此…… 沈莳想:牠把七零八落的木偶留在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要让大家迅速发现昨夜狼人曾经出没过,引发众人的危机情绪,互相确认昨晚是否又有人出事,然后…… ——然后,发现圣女失踪了。 果然,这时乌灵说道: “好了,先别管这具木偶了!现在我们得赶紧找到圣女才行!” —————— 圣女不在城堡顶楼自己的房间里。 不止如此,沈莳他们还找到了另外两具傀儡木偶。 它们和起居室中的那具一样,被狼人掀掉了挡板、破坏了中枢之后,又断头折手,损毁得十分彻底。 其实众人这会儿都已心里有数,圣女八成已经凶多吉少了。 大半个小时后,也就是六点五十分左右,沈莳等人终于找到了失踪的圣女——更准确的说,是圣女的部分残躯。 五人是在不融冰湖上找到她的尸体的。 如同前面四次一样,遗体残缺不全,大部分都不见了,冻结的湖面上只有一颗头和大半截左臂,以及大量的血迹、爪痕与散落的黑毛而已。 即便这场面沈莳已见识过好几次了,还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又是狼人干的!” 阿凯愤恨地一咬牙,“牠还要杀多少人!” 说着,他就要上前查看。 “等等!” 沈莳一把拉住了阿凯的胳膊。 在其他人疑惑的目光中,沈莳从空间袋里掏出了摄录仪,交给了绿藤,“这个麻烦你了,可以吗?” 绿藤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没问题!” 她接过沈莳递来的摄录仪,稳稳持在手上,开始拍摄起来。 圣女的头颅距离湖岸约有两米,若要近距离观察尸体情况,非得走到冰上不可。 冰层很滑,众人在上面行走时需得格外当心。 沈莳他们小心翼翼地走到断头旁,阿凯伸出手,将那颗背面朝上的头颅翻了过来。 死者确实是圣女。 然而女孩儿原本秀美的脸庞此时已惨不忍睹。 她的眼窝里空空如也,两颗眼珠子被利器——沈莳觉得应该是狼人的爪子——给生生剜了出来,结冻的殷红鲜血如同泪痕一样染红了双颊,无比骇人。 “眼睛不见了……” 沈莳低声喃喃,“果然,狼人的目标是她的眼睛啊……” 举着摄录仪的绿藤听到了沈莳的低语,侧头瞥了他一眼,沈莳感觉到对方的视线,便轻轻地朝绿藤摇了摇头,用嘴型比了个“稍后再说”。 距离头部大约一米的更远处,是大半条左臂。 那胳膊像是生生从肩膀上撕下来的。 软组织的断口参差,上臂上三分之一处的肉少了一大块,撕裂处可见清晰的大型猛兽独有的“W”字形的咬合齿印,白森森的肱骨大结节露在外面,表面还挂着肌腱。 而断臂的末端自手掌中部被利齿咬断,五根指头少了大半,只剩大拇指根部还与断掌相连。 沈莳的喉结翻滚了一下,又凭意志力将反胃感给压了下去。 他强迫自己不要移开目光,仔细地观察这条手臂。 包裹在被撕坏的法师袍袖子里的手臂肤色白皙、形状修长,虽然遍布血污与伤痕,但不难看出,这是一条属于年轻女子的左臂。 “只有头和手臂吗?” 检查完残尸,暗影站起身,左右四顾,“她身体的其他部分呢?” “暗影你看,这里有带血的狼爪印呢!” 阿凯连忙将自己的发现告诉暗影。 其实不用阿凯说,他们都看到了冰面上的一行带血的兽类脚印和与之相伴的利爪划痕。 从爪印的形状与步幅来看,狼爪的五个钩子就像冰爪一样,能让牠每一步都深深嵌入冰中,即便在滑溜的冰面上也能撒腿狂奔。 “牠跑进树丛里了。” 阿凯一边说,一边朝暗影点了点头。 暗影随即会意,两人一同朝爪印消失的方向而去。 “卧槽!” 旁观的绿藤咂舌,“这两人也太默契了吧!” 沈莳笑了笑,答道:“他们以前是感情很好的搭档呢。” 此时沈莳刚好站在白法师乌灵的斜后方。 他瞥到乌灵的侧脸,注意到对方蹙起眉,目光紧盯两人消失的方向,神情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凝重和阴郁。 ——有趣。 沈莳心想: 一直维持着酷哥人设的乌灵竟然会在不经意间露出这样的眼神。 他在想些什么呢? 是担心两人在那里会发现什么? 还是怀疑那两人是凶手? 或者…… 沈莳趁着低头假装检查尸体的时候,唇角很轻地翘了翘。 或者,是担心那两人在投凶时结盟呢? —————— 三分钟后,留在冰湖上的沈莳等人听到了阿凯的叫声。 “找到了!圣女的身体在这里!” 沈莳、绿藤和乌灵三人连忙循声跑去。 他们穿过一片密集的草丛和凌乱的灌木,来到一片背阴的洼地。阿凯和暗影站在一颗山毛榉树下,脚边是一具无头的尸体,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大部分的身躯。 “看来是被狼人叼到这里的,内脏都被吃空了!” 阿凯的神色十分难看。 他陈述自己的观察结果时,虽然努力克制情绪,但仍能听得出恼火的意味,只不过不知是不是在演戏了。 沈莳盯着阿凯的脸,将对方的表情变化都记在了脑中。 ——可惜啊,还是拿不准他到底是玩家还是土著NPC。 沈莳在心中如此想到。 就如阿凯所言,一具残缺躯体以半靠半坐的诡异姿势斜挨在山毛榉树粗壮的树干处。 从身材、体型和肤色来看,这分明是一具年轻女性的躯体。 死者身材娇小,皮肤白皙,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女式法袍,只是现在雪白的布料被血迹、泥污染得一塌糊涂,几乎难以分辨本色了。 就像对付城堡中的木偶傀儡一样,圣女的法袍被狼人当胸一撕两半,胸膛、肚腹被利爪剖开。 她胸腹内的心肝脾肺全被掏空了,吃不完的肠子流了一地,活脱脱是B级恐怖片才会出现的骇人场景。 --------------------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要GG的都GG了,接下来开始找线索和破案! 第293章 7.狼人狩猎-37 这样的碎尸场面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极不愉快的, 只看一眼就会产生生理性的厌恶感。 但沈莳还是强迫自己认真地观察面前的遗骸。 圣女的遗骸缺少了头部和几乎整条左臂,这点与他们在冰湖上找到的“零件”相吻合。 除此之外,遗体的右臂自肘弯以下消失了, 断口处有明显的被撕咬过的痕迹。 就如同野兽吃猎物的习惯一般,狼人剖开了死者的胸腹, 吃掉或是摘取了脂肪和营养含量高的内脏。 除此之外, 圣女的躯体尚算完整,只是左脚自腓肠肌以下被撕得七零八落,左脚掌也不翼而飞了。 沈莳:“……” 虽然狼人对待猎物的手法确实像极了一匹饥饿且毫无人性的野兽,但沈莳总觉得, 这其中必然有什么原因。 “不能将遗体就这么扔在这里。” 阿凯沉着脸,表情不善, “我们替圣女收敛好遗体,带回城堡去吧。” —————— 4月5日,早上七点二十五分。 沈莳、阿凯、绿藤、暗影和乌灵回到城堡。 因为充当管家和佣人的木偶傀儡全都坏掉了, 自然不可能有人帮他们准备早餐。 当然, 已经死了五个人, 大家现在也没有吃饭的心情, 不过绿藤还是给他们一人泡了一杯茶。 绿藤端着茶盘出来时,阿凯和暗影还在安置圣女的遗体,而沈莳和乌灵则在会客室里等着。 “谢谢。” 沈莳接过绿藤递过来的茶杯,浅浅地啜饮了一口。 这片大陆的饮茶风格十分杂糅, 要先在红茶的茶叶里添加一些味道浓郁的香料, 捣碎了以后用热水浸泡,再过滤出茶水, 放入红糖和一小块黄油,最后成为一杯味道非常复杂的不知能不能当成奶茶的饮品。 要不是有“前情”打底, 沈莳还真说不准自己能不能喝得惯这样的茶水。 他转向乌灵,看到那位黑肤灰发的白法师正端着杯子,表情淡定地喝完了杯中味道古怪的液体。 这时,阿凯和暗影回来了。 就在刚才,两人将圣女的遗体用白布包裹好,搬到了顶层的死者的房间,放到了床上。 原本沈莳和绿藤都打算帮忙,不过因为圣女本就生得娇小玲珑,再加上尸体流了大量的血,还缺少了好些脏器和肢体,剩余的遗骸加起来不过六十斤出头,阿凯和暗影两人轻轻松松就能搬上楼,也就无需他人插手了。 “辛苦了。” 看两人回来,绿藤把泡好的茶端给他们。 阿凯和暗影皆将茶水一饮而尽。 “好了,我们来讨论讨论圣女被杀这件事吧!” 阿凯将空杯“咚”一下磕到门边的一张小茶几上,环视众人,目光猝然凌厉起来,“我认为,狼人很可能在我们之中!” 沈莳:“……” 虽然他也这么认为,但阿凯将话说得如此直接,还是大大出乎了沈莳的意料。 他仔细观察其他人的表情。 站在沈莳斜前方的暗影双手交抱,眉心蹙起,沉默地盯着阿凯;绿藤则将目光投向沈莳,似是下意识想要咨询他的意见;乌灵则竖起眉毛,硬邦邦地怼了阿凯一句,“你为什么这么说?” “就凭浮空之岛上就剩下我们五个活人了!” 阿凯提高了声音: “既然狼人能出现在这里,这就证明了牠昨天午夜跟我们一样,是通过魔法传送阵来到这里的,不是吗!” 确实,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 在下面三个层级的时候,还能推脱说狼人是用某种方法潜伏在“三相阶梯”里的,但到了浮空之岛,这锅可就不能再这样甩出去了。 因为浮空之岛就如它的名字一样,是整个儿悬在上层级的天空上的,且在所有飞行工具都不能飞到高空的情况下,即便是狼人,也无法用除了魔法传送阵之外的任何方式进入浮空之岛。 换而言之,牠必定就是前一日午夜进入此处的五个冒险者之中的一个。 能苟进“困难”级副本的玩家必定不是傻子,没必要在这么明显的结论上纠缠不休。 乌灵闭上了嘴,默默点了点头。 “既然要调查凶手,那么我认为,应该先搞清楚一个疑点。” 这时,沈莳略抬了抬手,示意自己要发言,“圣女是什么时候遇害的?” “没错。” 暗影松开抱起的胳膊,“圣女到底是什么时候被杀的,这点非常关键。” “我们昨晚和圣女聊天一直聊到十点……” 绿藤说着,目光在其他人脸上看了一圈,“有人承认自己在十点后见到过活着的圣女吗?” 众人皆摇头。 “那么就结了。” 绿藤微微一笑,“圣女的死亡时间至少是十点以后,也就是跟我们分开之后。” “等等!” 乌灵喊了暂停,“你所谓的‘我们’,到底是指谁!?” 绿藤似乎就等着白法师问这个问题。 她勾起唇角,冷冷一笑,“‘我们’当然是指‘我们’。” 褐肤的高挑美人手指微抬,逐一点过除去乌灵之外的其余四人,“我、阿凯、暗影和耀光。” 她顿了顿,“我们四个,彼此都是对方的证人!” 乌灵的目光阴沉了下去。 他已经听出来了,绿藤分明在怀疑他。 但乌灵绝对不会让绿藤坐实对自己的怀疑。 “你刚才也说了,圣女被害应该是在你们与她分别之后!” 乌灵双目紧盯绿藤,目光咄咄逼人,“那十点以后呢?难道你们四人一直呆在一起,直到今天早上天亮吗?绿藤,你能保证,从十点到今天早上六点,你们之中没有任何人曾经从别人的视野中消失过吗?” 绿藤:“!!” 她哑然了。 确实,昨晚与圣女分别后,他们就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实际上,包括绿藤本人在内,都没有所谓的完整的“不在场证明”。 现场气氛一时胶着。 “关于圣女的遇害时间,我倒是有个想法。” 这时,暗影说话了,“刚才我就注意到,冰湖上的血迹有点奇怪。” 他转向绿藤,“绿藤,你刚才用摄录仪拍下了我们发现圣女尸体的情况,对吧?” 看绿藤点头,暗影又接着说道: “那么,现在就在这儿再放一遍吧。” —————— 摄录仪的影像投射在会客厅刷了白灰的石墙上,在暗影的要求下,定格在了某个画面。 绿藤的拍摄技术相当过硬,持镜的手很稳,即便是仓促拍下的画面,依然遵循着天三地七的黄金标准,不仅圣女的遗骸,连背景的冰湖都拍得一清二楚。 “你们看,这里的血迹,是不是感觉很奇怪?” 暗影抬手朝墙上的投影一指,“感觉好像是被什么东西阻断了一样。” 沈莳:“……” 就如暗影所言,一抹嫣红的血迹从圣女那颗断头下呈一直线状延伸出去,足有一米远,但到了尽头却仿佛被什么物品给挡住了一样,血迹猝然截断,断得整整齐齐。 “难道说,那儿放了东西?” 绿藤摸着自己的下巴,“例如板子之类的?” “不,我觉得不是这样。” 暗影摇了摇头。 他站起身,从窗边的盆栽里捡出一颗小石子,又回到众人围坐的长桌旁,从沈莳没喝完的杯子里倒了几滴残茶,将石子在茶水里滚了滚,“假设这颗石头是圣女的断头。” 然后,他将绿藤端杯子时用的浅茶盘倒扣过来,把湿漉漉的石头放在茶盘边缘。 “然后,像这样……” 暗影的指尖在小石子上推了一下。 石头便咕噜噜地从茶盘底部滚落到了桌子上,“你们看,像吗?” 众人:“!!” “原来如此!” 绿藤看着桌上的小石子以及它下方拖曳出的水痕,惊叫起来,“圣女的脑袋原本应该放在什么东西上面,后来才滚到冰面上的!” 暗影点了点头。 可绿藤仍有不解,“可是,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冰屋吧。” 沈莳已经明白了暗影的意思,“圣女的头颅是从冰屋里滚出来的。” 暗影再度点头,“我猜应该是这样。” 沈莳:“……” 不融冰湖的上空有一座用不融冰所制的冰屋,像没有线的风筝一样飘荡在半空中。每天只有中午十二点和午夜十二点才会降落到冰湖上,每次落地仅十分钟。 如果暗影对于头颅和血痕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么冰屋落地的那十分钟里,凶手曾经与死者——至少是死者的头颅,一块儿呆在屋中。 凶手不一定要在那短暂的十分钟里杀死圣女,却必定要在那时才能进入冰屋。 这将是指认谁是狼人的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 “那也只是可能性之一而已!” 作为公开遭到怀疑的人,乌灵必然要努力给自己辩护,“首先,暗影关于血痕的推测不一定正确!再者,即便是正确的,凶手、我是说狼人,牠也完全可能在昨天中午十二点到十二点十分这段时间对冰屋内部进行伪装啊!” 绿藤追问:“如何伪装?” “那还不简单吗!” 乌灵想也不想,脱口而出:“牠只要在冰屋里弄上大片血迹,就能假装圣女在冰屋里遇害了!” 第294章 7.狼人狩猎-38 沈莳觉得乌灵的意见倒是很中肯的。 因为这实在是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诡计了。 首先, 凶手在中午十二点时进入冰屋,在里面布置好血迹,再留下些抓痕、毛发或者破碎的布料之类的痕迹证据, 然后再在晚上十点后杀死圣女,将圣女的遗体带到冰湖上, 想办法弄成他们今日所见的情景就行了。 如果凶手的误导成功, 狼人4月5日午夜十二点到十二点十分这段时间里的行踪,就会被锁定在不融冰湖上,再要制造不在场证明什么的,就会简单多了。 至于说圣女死亡时间鉴定之类的问题, 一来他们这儿又没有法医,几个小时的时间差, 就凭他们这群人的职业专精,根本无从判断;二来圣女的死亡时间不一定非要跟弃尸时间一致,只要不是偏差太大, 要糊弄过去大约不会很难。 “不管怎么样, 我认为今天中午得到冰屋看一看。” 暗影没有坚持自己的论点, 只是谨慎地提出了这个建议。 众人皆觉有道理。 “那么, 今天中午,我们就一起到冰屋好了。” 阿凯目光扫过众人,在白法师乌灵的脸上多停留了一秒,“大家没意见吧?” 反正冰屋不到十二点时不会落地, 只会高高地在冰湖上空飘着, 众人倒也不怕凶手在这段时间里动什么手脚。 沈莳和绿藤都认为这个提议很靠谱,乌灵虽然脸色不太好, 但也点了头。 至此,讨论便陷入了僵持。 没有任何人能拿出有利的证据, 指证他们之中的某人就是那只连杀了五个人的凶残狼人。 这时,绿藤举起了手,“我有个建议。” 阿凯转头看她:“你说。” 绿藤说道:“我认为,应该检查一下大家的房间和随身行李,当然,有必要的话,还要互相搜身。” 沈莳:“……” 每一个剧本杀玩家都对这个流程相当熟悉。 这就是所谓的“搜证”,通过检查房间、个人物品和搜身,发现疑点和线索,从而找出凶手。 然而在剧本杀里的必经流程,在沈莳经历过的真人剧本杀里却并不常出现。 凶手又不是白痴,不会按照剧本那样将可能暴露自己的物证和凶器放在身边的。 即便在系统的钳制下,他们无法主动丢弃一些对人设来说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物品,也会想方设法藏匿起来,即便搜证也不一定能轻松搜出。 就如同沈莳在《百鬼山守则》里经历过的一样,简小瑜就将她从未婚夫庄麒麟那儿得到的戒指给丢到了储藏室里去了。 不过,反正现在案情进入了胶着状态,沈莳也没有个像样的破案思路,搜一搜或许真会有什么进展也说不定。 “我没意见。” 于是沈莳率先表态。 暗影亦说道:“我也同意。” “很好,就这么办吧!” 阿凯说着,转向乌灵,语气颇为不善:“你呢?”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乌灵自然也不能反对,只得臭着一张脸点了点头。 —————— 4月5日,早上十一点十五分。 就在刚才,沈莳、阿凯、绿藤和暗影的房间和随身物品已经全部搜检了一轮,没找出什么可疑物品。 只剩下乌灵了。 他们事先说好了,搜检房间时,主人全程呆在门外,留一人看守,而其他三人则进屋中将所有东西都翻检一遍。 现在当然也是如此。 乌灵在绿藤的看守下,站在自己的房门口,而沈莳、阿凯和暗影则在里面翻箱倒柜。 这会儿,沈莳正站在唯一的单人床前,将乌灵空间袋里的物品全都倒了出来,一件一件仔细检查。 从他的角度,本应看不见此时站在门边的乌灵。 但沈莳却在手心里藏了一块小镜子。 身为未来的编剧,沈莳曾经为了更好地揣摩人物性格而看过不少心理学著作。 他在书上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知识点,那就是,人在自以为没人注意的时候,情绪是最放松、最懈怠,同时也是最容易露出破绽的。 比如一些犯罪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故意假装自己有精神病。他们在人前装疯卖傻,却往往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卸下伪装,神态、情绪和表现都与常人无异。 鉴定人员往往会监视并记录这些装病之人独处时的情况,等待他们自己露出破绽。 在这场真人剧本杀里,沈莳面对的是一个至今身份未明的谨慎凶手,他也只能用点儿非常手段,试试心理学里的这招靠不靠谱了。 可惜,他小镜子揣了一路,在搜检阿凯、绿藤和暗影三人的房间时,都没能发现门外之人有什么令他在意的特殊表现。 终于,现在轮到乌灵了。 在沈莳的镜子反射中,他看到那黑肤灰发的中年男子半依靠在自己的房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屋内众人的行动。 因为房间的门极窄,绿藤只能落后几步,站在他斜后方的位置。 换而言之,从绿藤的位置,定然是看不到乌灵的表情的。 监视者看不到自己的脸,其他人又忙着搜查房间,沈莳认为,这是偷偷监视乌灵的一个好机会。 大约是觉得乌灵最可疑的关系,阿凯和暗影搜检得格外认真,连床铺之类的大件家具都不放过,逐一拖出来检查缝隙和底部,甚至连地板都一块块敲过去,以防下面有夹层。 如此一来,他们检查乌灵房间所花的时间自然格外的长。 乌灵板着一张扑克脸,一言不发地倚门而站,让人看不出他的情绪。 ——看来,很谨慎嘛。 沈莳心想。 “耀光,来帮我一下。” 这时,沈莳听到阿凯叫他,便转过头去。 阿凯指着窗户旁的衣柜,对沈莳说道:“我们搬开它看看。” 沈莳点了点头。 但暗影已经先他一步走了过来,站到衣柜的另一边,“来吧。” 阿凯摸了摸鼻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没说什么,两人默契地合力搬开了一人高的衣柜。 就在衣柜被挪开的瞬间,沈莳从镜中捕捉到了乌灵神色中的第一次动摇。 在谁也没看到的角度,这位一贯罕有表情变化的非裔中年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瞟向了某个地方。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瞬,但沈莳仍然没有漏看这关键的破绽。 他假装不经意地转身,顺着乌灵的视线确定了那个可疑的位置。 ——原来如此。 沈莳心想;那“东西”,八成就藏在“那儿”。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现在,沈莳有两个选择,一是当场揭穿乌灵无意间暴露的秘密,让其他三人也看到那样“东西”;二是假装什么也没发现,把这个把柄捏到更合适的时机再说出来。 沈莳细细考量一番,随后默默地收起了掌心的小镜子,选择了后者。 —————— 距离中午十二点还有五分钟,沈莳等人齐聚在不融冰湖湖边。 虽然圣女的遗体已经移走了,但冰面上的血迹和爪痕仍清晰可见。 五人谁也没有说话,只默默得等待冰屋降落。 众人花了一早上的时间进行搜证,但并未搜出有用的线索,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杠起来互相质疑,也没有指证谁是真正狼人的决定性证据,只会浪费时间,一群苟到困难级的玩家自然是不屑为之的。 于是众人皆心照不宣,暂且按捺下来,只等看能不能在冰屋里找出什么了。 中午十二点整,冰屋准时降落。 冰屋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个半透明的立方体盒子。 它的每一面墙壁都是一块边长三米的正方形不融冰板子,彼此互相嵌合,地板上铺着某种橡胶质地的防滑地毯,正中央竖着一尊神像。 沈莳只在冰屋门口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冰屋里,到处都是血迹、爪痕以及凌乱的毛发。 门边十分显眼的地方横着一条被啃的七零八落的右手臂,从纤细修长的曲线来看,必定是属于女性的。 “只有十分钟,我们抓紧时间。” 阿凯一边说一边率先抬腿,进入冰屋。 沈莳等人也跟了进去。 冰屋里是一副被狼人恣意肆虐过的场面,血迹飞溅,除了被啃过的右臂之外,还有一些破碎的皮肉,以及被神像挡住的半只脚掌。 阿凯将这些残肢与碎肉全都一一收敛了起来,准备带回城堡,绿藤则手持摄录仪,尽可能地记录下冰屋里的各种痕迹。 “灯灭了。” 这时,站在神像前的暗影说道:“看来,昨夜圣女没来得及给神像添灯油就被狼人袭击了。” 乌灵闻言,蹙起眉,低声嘟哝:“这么说……难道她真是在续灯时遇袭的?” 沈莳:“……” 乌灵的声音不大,不过沈莳就在他旁边,倒也听得真切。 他心中也有同样的疑问。 众人先前发现的圣女的遗骸正好缺了半条右臂和一只左脚掌,而现在,他们在这间冰屋里找到了缺少的“零件”。 这点异常关键。 因为这意味着,狼人不可能在圣女还没被杀的昨天中午,就提前将这里布置成这个样子。 第295章 7.狼人狩猎-39 4月5日, 中午一点二十五分。 五人从不融冰湖回到城堡,将圣女的手脚安置到她的房间里之后,随便吃了点干粮算是午饭, 就各自散开了。 沈莳带着摄录仪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后, 将披着人工智能皮的吴景澜给放了出来。 【主人, 〖当前任务〗在五分钟前刷新了。】 吴景澜现身之后,首先提醒沈莳,【已经可以投凶了。】 “嗯,我看到了。” 沈莳坐到简朴的单人床上, 表情颇为烦恼: “也就是说,剧本杀提供的‘剧情’部分已经结束了, 可我现在还没能理出个头绪来……” 【哦?】 吴景澜用房间里的小炭炉给沈莳烧水准备泡茶,一边忙活一边问,【真的一点想法也没有吗?】 “唔……” 沈莳抬头看向发灰的天花板, “倒也发现了一些疑点……” 他凝眉作苦思状, “但我还暂时没法将疑点和案情联系起来。” 吴景澜生好炉子, 将它搁到房间的烟道口前, 又将注好水的炉子架上去。 【那么,我们来从头捋一捋吧?】 他转头,笑眯眯地对沈莳说道。 沈莳:“……” 他家吴哥的这表情,沈莳是从小看到大的。 以前不知道小兰芯子里就是吴景澜时, 他只会觉得怀念, 同时感叹人工智能真是太智能了,模仿得实在太好了。 现在, 沈莳一看吴景澜这眉眼微弯,眼瞳闪闪发光的模样, 就知道对方铁定已经发现了什么,正试图一步一步引导自己得出结论呢! ——啧。 沈莳在心中咂舌。 从前他在吴景澜家里备考复习,每次被理化生的难题卡住,冥思苦想没有思路时,他家吴哥就是这样凑过来,瞅瞅题目,然后抬头用这样的笑容瞧着自己,说一句“那么我们来看看这道题”…… 真是,既让人不服气,又令人怀念。 “唔,那好吧。” 沈莳被吴景澜挑起了斗志,决定重新梳理一遍滞涩的思路。 既然是吴景澜能率先察觉的,那么沈莳认为,凶手使用的应该是某种奇诡的,或者说偏向骗术的手法。 “首先,是‘人设’的不统一。” 沈莳说出了自己最先感到的违和之处。 吴景澜问:【你是指谁的人设?】 “当然是魔药的!” 沈莳回答得十分干脆,“从一开始我就觉得那人不太对劲儿!他的行动实在有太多可疑之处了!” 确实,要说从他进入这个副本开始,沈莳最怀疑的对象,那定然就是魔药了。 这不止是【知天命】给他的关于“potion”的提示,而且还是基于逻辑的判断。 “小飞跟我说过她和魔药……也就是唐.亚当斯的往事。” 沈莳说:“在她的回忆里,魔药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不止好色花心,还曾经在两人遭遇袭击的时候丢下她一个人跑了。” 吴景澜点了点头。 当时他以人工智能的视角,通过宿主的感官同样听了一遍,自然清楚得很。 “可是,这么一个薄情寡义的浪荡公子,在对待莉莉丝的时候,倒是厚道得很嘛!” 沈莳说道: “他在被狼人袭击的时候,竟然让莉莉丝快跑……仔细想想,是不是很奇怪?”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从来就贪生怕死的人,沈莳很难想象他忽然就支棱起来,在狼人这种超常识的怪物面前居然变得勇敢了。 【没错。】 吴景澜同意沈莳的看法,【魔药的性格矛盾确实很违和。】 “嗯,还不止这点呢。绿藤跟莉莉丝聊天时,在她那儿听到一些有趣的事情。” 沈莳又继续说了下去,“魔药曾经给莉莉丝送过香水,还有在第一天晚上登上白梯时,不知道怎么的耽搁了五分钟。” 他抿了抿唇,“姑且不论魔药迟到的五分钟是不是真的是因为要去摘花,但给莉莉丝送香水这件事,实在不能单纯地使用‘巧合’二字给解释过去。” 在沈莳的“前情”里,有特别提到过狼人的特点,就是嗅觉异常灵敏。 这个特点被夹杂在诸如力量极大、性格凶残、满月时才会变身等诸多信息之后,乍看似乎并不是多么显眼,然而仔细一想,不难发现这其实是个很重要的疑点。 “绿藤明明都带着莉莉丝躲进森林里去了,而且没有把藏身之地告诉我们之中的任何人,可即便如此,她俩还是被狼人找到了。” 沈莳摸了摸下巴,“如果狼人不是绿藤,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认为,魔药送给莉莉丝的香水,就像气味标识一样,方便狼人能够在广袤的中层级里找到她呢?” 吴景澜笑了笑,【就像狼循着气味寻找猎物一样?】 沈莳连连点头,“没错!” 他略加思索,又接着说了下去。 “而且,关于‘气味’的可疑之处还不止如此。” 沈莳回忆着自己在中层级调查时注意到的一个细节。 魔药被杀时所住的小屋在一个山坳处,位于下风口。从墙壁破洞的方向判断,当时站在墙壁外的亚精灵莉莉丝位于上风处,狼人可以清晰地闻到她的气味。 “这样一来,即便她转身逃跑,气味也会暴露她的位置,根本不可能逃过狼人的追踪。” 沈莳转头看向吴景澜,“所以,这更验证了我先前的一个猜测,那就是狼人是有意在当时放过莉莉丝,之后再伺机杀掉她的。” ——很好。 吴景澜心道:推理到这一步,就不难得出结论了。 【那么,为什么狼人要杀莉莉丝,却不在那时候就动手呢?】 “因为牠还需要莉莉丝多活一段时间。” 这答案是沈莳早就想好了的,“她是牠的证人,就像之后的绿藤和我一样。” 吴景澜唇角的笑容更明显了,【那么,为什么牠需要莉莉丝当证人呢?】 “因为狼人想让我们在几小时后的清晨通讯中就得知魔药的死讯……” 沈莳顿了顿,又补充道:“牠还要我们清楚地知道魔药是怎么被杀的,时间、地点,还有死亡时的细节,牠都希望能经莉莉丝之口传到我们耳中。” 他蹙起眉,“如果魔药没死的话,就凭他的满身疑点,大家一定会觉得他是凶手……可是……” 吴景澜把话接了下去:【可是他却死了。】 “是啊!” 沈莳苦恼极了,“我不认为这个案子跟‘百鬼山守则’时那样,同时存在两个凶手,或者说是共犯……” 根据这块西幻大陆的设定,“狼人”是非自然产生的极其罕见的魔物,几乎属于传说级别,他们能碰上一匹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是同时存在两匹,那他们这些普通冒险者还要不要活了? “可要不是共犯,那么狼人的行为实在有些解释不通……” 沈莳作冥思苦想状,“再说了,不管是他们中的哪一个,怎么想都没有犯案时间啊……” ——差不多了。 【哦?真的没有犯案时间吗?】 吴景澜最后再推了沈莳一把,【那么,如果假设凶手真的是你怀疑的魔药的话,他能作案吗?】 “啊?” 沈莳困惑地眨了眨眼,“如果凶手是魔药……首先他得使用某种诡计假死,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究竟怎么能做到这点姑且不论……” 他盯着吴景澜,似是想求得他的指点,又似只是单纯地在喃喃自语,“可他还是没机会杀死犀角啊……除非……” 一个猜想逐渐在沈莳脑海中成型。 “等等!” 说着,他跳了起来,扑到桌边打开了投影仪,“假如真像我猜的那样,那么这些现场记录里或许会留有线索!” 沈莳将摄录仪的进度调整到他想看的地方,然后按下了播放键。 画面中,是小飞被啃得七零八落的遗体。 吴景澜则将烧好的水倒进茶壶里,给沈莳泡了一杯没有加任何调料的清茶。 他很熟悉沈莳的性格。 一旦对方沉浸在推理之中,就是一副万事不觉神游天外的状态,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搅他,让他安静思考就行了。 “果然!” 沈莳似乎发现了什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继续拉进度条,让画面切换到另一个场景,“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因为发现了极其关键的线索,沈莳心跳加速,双眼因激动而闪闪发亮,“既然是这样,难道说……难道说,先前也是因为这个关系,才——!” 沈莳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就想去拿茶杯。 但吴景澜却按住了沈莳的手,【刚泡好的茶,太烫了,等会儿再喝。】 沈莳满脑子都是案子,其实根本没听清吴景澜刚才说了什么,只默默地缩回了手。 他重新掏出纸笔,趴在桌上开始画时间线。 “……如果这里是这样,对了……这样诡计就成立了!” 沈莳兴奋地一拍桌子,“难怪了!所以‘那东西’其实是个诱饵吗!” 说着,他唤出系统操作界面,查看【当前任务】处显示的投凶期限。 “最后的投凶时限是七点正,也就是太阳完全下山,红月升起的那会儿……” 沈莳腾地站了起来,“看来我必须要抓紧时间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好,下一章解谜!大家可以猜凶手了! 第296章 7.狼人狩猎-40 4月5日, 傍晚六点十五分。 太阳沉到了西边的地平线上,夕照将整个“三相阶梯”的天空都染成了血样的暗绯色。 距离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四十五分钟。 沈莳把所有人都叫到了会客室。 失去了木偶傀儡的城堡无人打理,自然不会如同昨日一般有人按时掌灯。 夕阳的余晖透过西侧高而窄的方形窗户照入厅中, 将半个房间染红,另一半则浸入幽深的阴影。 与其他人严肃中透着焦躁的神色不同, 沈莳倒显得很是放松。 他一边说着好暗啊, 一边起身,点燃了会客厅四角的壁灯,这个其实算不得大的空间顿时明亮了起来。 “耀光,你把我们都叫来, 到底想说什么?” 板着脸率先发问的是龙翼佣兵团的团长阿凯。 “不忙。” 沈莳笑了笑,“时间还来得及。” 阿凯一挑眉, 眼看着就要追问下去,不过这时绿藤恰好站起身,说了一句“既然如此, 我给你们泡杯茶好了”, 也就打断了阿凯原本要说出口的话。 “好吧!” 阿凯一屁股坐到一张空着的椅子上, “不管你想说什么, 耀光,我们都奉陪到底好了。” 沈莳朝阿凯神秘一笑,然后凑到暗影耳边,不知嘀咕了些什么。 暗影点了点头, 一言不发, 起身离开了起居室。 阿凯被这个意外发展给惊了一下,想跟过去, 却被沈莳按住了,“别急, 我请暗影帮我做一件事,他马上就回来。” 阿凯:“……” 他盯着沈莳,眼神充满了疑惑,一副“你小子到底在搞什么”的样子。 三分钟后,绿藤带着茶盘和上面的五杯茶回来了。 她环视会客厅,问:“暗影呢?” 沈莳朝绿藤笑了笑,“他去帮我一个小忙了。” 绿藤不以为意地一耸肩,将茶水分给众人之后,也自己找了个空位坐下了。 —————— 傍晚六点二十分。 暗影手里揣着一个布包,走进会客厅。 “辛苦了。” 沈莳将剩下的一杯茶递给暗影,同时接过他手里的布包,笑眯眯地问:“确实是在‘那儿’找到的?” 暗影端杯子浅浅啜了两口茶,然后才缓缓点了点头,“是的。” “你俩在打什么哑谜!” 阿凯实在坐不住了,“到底怎么回事?” 沈莳神秘一笑,一抬手将布包里的东西抖落了出来。 “啪”的一声,一本书落了地。 “啊呀!” 绿藤叫了起来,“《禁术药典》!”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正是圣女提到过的那本失窃了的记录了‘魔狼之水’药方的禁书。” 阿凯睁圆双眼,直愣愣地瞪着暗影,“你在哪里找到的!?” 暗影瞥了某人一眼,“在他的窗户外。” “某人”,也就是白法师乌灵,此刻表情已难看到了极点,豆大的汗珠顺着剪得很短的灰白鬓角流下来,要不是非裔特有的深棕色皮肤掩盖了脸色变化,八成已经紧张得发青发白了。 “是的,乌灵将这本书藏在了窗户外。” 沈莳笑道:“我们在搜查他的房间时,他的目光就曾经下意识往窗户的方向瞟,我当时就猜测,他是不是把什么重要的物件藏在了窗外。” 一般人想在房间里藏什么物品的时候,都会下意识产生要把东西藏在“室内”的误区,比如经典的马桶水箱里塞防水塑料袋,撬开地板挖夹层,或者插座里做手脚什么的。 在这种思维定势下,人们在搜索某人的房间时,哪怕在室内空间搜得再细致,连一条旮旯缝都不放过,但轮到窗户时,最多也就检查个窗框,再看看窗台,却不会想到有人可能会将东西黏在窗台下面,悬挂在室外。 乌灵在偷了禁书后,就料到可能会有人提议全员搜证,他留着书还有用,不能销毁,就只能想方设法利用众人的思维盲区,将书用布包好,然后再用某种粘性材料稳稳当当地黏在窗台下面。 若非乌灵被沈莳用镜子逮到那不经意的一瞥,或许还真能让他给忽悠过去。 乌灵双唇紧抿,双眼炯炯地瞪着沈莳,简直恨不得在他身上剜出一个窟窿来。 沈莳则不闪不躲,气定神闲地回视乌灵。 “失算啊!” 沉默地对峙了半晌后,乌灵仿佛自暴自弃了一般,一屁股坐到桌子旁,端起茶杯咕咚咕咚将一大杯茶全灌进了肚子里,“我以为我掩盖得够好的了,结果还是被你发现了!” 沈莳笑了笑,“只是恰好罢了。” 虽然沈莳应对得轻松,但一旁的阿凯已经紧张到将手按在剑柄上了。 “这么说——杀死犀角、小飞他们的人,是你!?” 他瞪着乌灵,目眦欲裂,“你是狼人!?” “不是!” 乌灵立刻高声叫了起来:“我只是单纯想研究研究那药方,才偷偷把书拿走了而已!” 阿凯仿佛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脸上一副被气到了极点反而笑了的表情,“这烂借口,你当我们是傻X吗!?” 阿凯气势汹汹,乌灵也以同样凶狠的眼神回瞪他,城堡不大的会客室中,气氛僵持,仿佛一口高温的油锅,只需要一滴水就能炸起来。 然而,就在这时,沈莳开口了。 “乌灵没有说谎。” 他站起身,环顾众人,一字一顿道: “杀害五人的真凶另有其人。” —————— 傍晚六点二十五分。 太阳完全沉到了地平线下,虽然天还没彻底黑下来,但东面的地平线已隐隐升起了血月的一抹暗红。 距离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三十五分钟。 ——真凶另有其人。 沈莳的一句话仿佛定身的术法,让会客厅里的其余四人都陷入了僵直状态。 他们面面相觑,皆从彼此的视线中看到了惶惑、怀疑和不安。 “耀光,你在说什么?” 阿凯觉得沈莳仿佛在讲他听不懂的语言,“不是乌灵,难道还会有别的人吗?” “没错。” 沈莳当侦探当出经验来了,这时很淡定地一点头。 “要说我是怎么发现真凶究竟是谁的,得从最开始的疑点说起。” 绿藤唰地站了起来,连声催促,“快说!” “魔药活着的时候,有一些引人怀疑的举动。” 沈莳将小飞当年曾经与魔药交往过的事重复了一遍,着重说了她遭遇魔兽时被魔药抛下,差点死掉的经历,然后问询众人:“你们不觉得,小飞口中的魔药,和我们知道的魔药不太一样吗?” 绿藤迷惑地眨了眨眼:“哪里不一样了?” “莉莉丝说过,她在木屋外听到魔药叫她‘快跑’。” 沈莳笑了笑,“相似的情景,魔药曾经放任小飞送死,却不顾生死提醒莉莉丝逃跑,大家不觉得不对劲吗?” “……” 阿凯撇了撇嘴,“虽然魔药确实很渣……不过,会不会因为他对莉莉丝动了真心啊?” “是吗?” 沈莳以一种阿凯看着感觉后脖子发凉的诡秘微笑盯着他,“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性,小飞知道的魔药,和莉莉丝认识的魔药其实压根儿不是一个人——团长,你觉得这个解释怎么样?” “这——” 阿凯几乎想也不想地下意识就否认了沈莳的这个推理: “这怎么可能!!” 说完以后,他才回过神来,开始找补:“绿藤不是拍下了山洞里魔药的遗骸了吗?小飞……哦,对了,还有圣女都确认过了,那就是唐.亚当斯无疑啊!” 像为了寻求认同一般,阿凯回头看向绿藤和暗影,“对吧?” 暗影抱着胳膊点了点头。 绿藤也谨慎地附和,“是啊,耀光,我也觉得小飞和圣女总不可能两人都认错了。” “你说得对。” 沈莳也同意,“小飞和圣女都没认错,认错的是莉莉丝。” 他一歪头,说出了石破天惊的话,“事实上,莉莉丝根本没见过真正的唐.亚当斯。她所认为的魔药,只是自称是魔药的狼人而已。” 众人:“!!!” 他们瞪着沈莳,瞠目结舌,连正在被沈莳解救的乌灵都一脸见鬼了的样子。 “不、这,这也太离谱了……” 阿凯觉得自己的大脑都混乱了,“可、这,那绿藤拍到的魔药的尸体又怎么说?” 他顿了顿,“还有,在小木屋里被狼人杀死的又是谁?” “哈哈哈。” 沈莳忽然开怀大笑起来,“团长,你总算摸到了问题的关键。” 他双眼弯成月牙状,为终于能触及本案的核心诡计而感到十分高兴。 “事实上,凶手……我是说狼人,牠用了一个十分巧妙的杀人手法,很好地掩盖了自己的身份。” 沈莳回答:“先从你们最关心的问题开始解答吧。莉莉丝目睹的小木屋里的残杀,被撕碎的人,其实是犀角。” “什么!!?” 阿凯脱口而出,“可犀角的尸体明明在下层啊!我们不是亲眼看到的吗!怎么可能跑到上层去!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那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诈骗技巧。” 沈莳摇了摇头,“或者说,是心理陷阱才对。” --------------------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机智的读者猜到了比较接近真相的答案呢~(*??`*) 第297章 7.狼人狩猎-41 4月5日, 傍晚六点三十五分。 东面的地平线上,红月已露出了一线,血色更浓了。 距离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二十五分钟。 “耀光, 我都要糊涂了。” 不止阿凯一脸茫然,连自问头脑不错的绿藤也感觉自己没有听懂: “你的意思是, 莉莉丝看到的被撕碎的‘魔药’其实是犀角, 也就是说,犀角2号凌晨四点时,人在上层级?” 绿藤身为一个苟到困难级副本的资深玩家,当然是在私下里仔细推敲过案情的, 这会儿说起分析来头头是道,时间线捋得清晰无比: “可是, 你们明明在一点五十分时在下层白梯附近发现了犀角的尸块啊!难道说凶手把犀角的部分残肢挪到上层去了?” 她说着,蹙起眉,用力摇头: “不对, 这不可能!我记得很清楚, 你们在下层找到的残肢有一只左手, 而我也在小屋里找到一只左手!犀角不可能有两只左手啊!” 沈莳微笑点头。 “是的, 所以这只能说明,我们在下层发现的犀角,并不是犀角。” 绿藤:“那会是谁?” 沈莳环顾众人,回答:“当然是魔药了。” 他顿了顿:“我是说, 真正的‘魔药’, 亚当斯家的唐.亚当斯。” 众人:“!!!” 这是他们从来未曾料想的答案,一时间竟然无人反驳。 足足三秒的沉默之后, 暗影开口了:“你不要忘了,我们在下层找到了犀角的头颅。” “没错!” 阿凯连忙帮腔, “而且犀角只比我们提早了十五分钟登上白梯,这还是耀光你告诉我们的呢!而我们是在一点五十分发现那具残尸的,他怎么可能身体出现在上层,脑袋又跑到下层去了!” “这就是凶手运用的心理陷阱了。” 沈莳微微一笑:“阿凯,我们并不是在一点五十分找到犀角的头颅的,而是在天亮了以后,第二次搜索现场时才从湖里把犀角的脑袋给捞上来的。” “啊!” 绿藤懂了:“你是说,狼人在上层的小木屋里撕碎了犀角的身体之后,再将他的脑袋拿到下层去,丢进了湖里!?” “没错。” 沈莳笑了。 “其实,我们在下层找到的犀角的碎尸,是真正的魔药;而犀角本人则在上层被当成了魔药,在小木屋里‘遇害’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狼人之所以放过木屋外头的莉莉丝,就是为了让她把‘魔药被杀了’这个信息尽快告诉我们所有人。” “如、如果是这样……” 绿藤的声音不自觉的微微颤抖,“狼人是在犀角还在中层时截下他并将他弄死,然后带着他的尸体登上‘魔法阶梯’的?” 因为若是活人的话,想要乘坐魔法阶梯,需得自己用纹章认证,所以绿藤认为,凶手必定是杀了犀角之后,将他当成“行李”塞进储物空间里,再带到上层去的。 绿藤越想越冒冷汗,目光不自觉地往旁边某个人的方向漂移。 “这么说……凶手是当时在中层级的……阿凯?” 绿藤认为,在4月2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到一点三十分这关键的十五分钟里,在中层级的只有三个人——沈莳扮演的炼金术师耀光,龙翼佣兵团的团长阿凯,以及已经身亡的盗贼小飞。 若沈莳不是贼喊捉贼,想要嫁祸于人的话,凶手就只可能是阿凯了。 “不。” 然而沈莳的回答却大大出乎了绿藤的预料: “犀角是活着的时候,自己搭乘‘魔法阶梯’去到上层的。”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水元素魔晶!” 阿凯看到沈莳手中的物件,脱口而出:“这不是你在找的水元素魔晶吗!” “在找水元素魔晶的可不止我一个人。” 沈莳微笑看向暗影:“对吧?” 暗影抿唇不语,只以沉默应对。 “等等!” 阿凯从沈莳和暗影的眼神交锋中领会到了关键问题: “耀光,难道你——怀疑暗影是凶手!?” “没错。” 沈莳回答得毫不含糊,“我认为狼人就是暗影。” 被点到名的真凶尚且情绪稳定,绿藤和乌灵却禁不住双双倒抽了一口凉气。 而阿凯则踩了电门似的跳了起来。 当年的经历让这个佣兵团团长对沈莳的指控直接PTSD了。 “怎么可能!!” 阿凯全然不顾形象地大吼道:“耀光,你、你到底在说什么!?这怎么可能!!” —————— 傍晚六点四十分。 距离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二十分钟。 “身为凶手的暗影,从一开始就利用了我们的心理盲区,也就是在‘三相阶梯’里一共有八名冒险者这个固有印象。” 沈莳沈莳脸上的笑容丝毫未变,解释道: “因此我们从来没考虑过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莉莉丝遇到的‘魔药’,其实是暗影分饰的假人物。” 他指了指将自己裹在漆黑长袍里的黑袍巫师,“因为‘三相阶梯’里所有外貌伪装都会失效的规则,能做到这一点的,从一开始就只有魔药而已。” “啊呀,确实!” 绿藤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呼,“阿凯一头红色的短毛,而且看体型和肤色就是个卖力气的战士,怎么都不像个贵族少爷!耀光是东方大陆的典型长相;乌灵就更别说了,是个黑人!” 她盯着暗影,“要说金发绿眸的高挑白种人……也就只有暗影了!” “没错。” 沈莳笑道:“其实人只要稍稍改变一下形象和说话方式,就很容易在不熟悉他的人面前冒充成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身份。” 暗影在他们这些旧识面前,一直将一头暗金色的头发扎得一丝不苟,发尾藏在黑色长袍的兜帽里,再表现出一副不苟言笑,寡言冷淡的样子,实在很难让人和那个见到漂亮女孩就要下手的花花公子联想到一块儿。 然而事实上,暗影只要脱掉长袍,换上贵气的衣服,散开头发,露出笑容,再刻意提高嗓音用明快的语调说话,在从来没见过魔药,也没见过暗影的半精灵莉莉丝面前,便是活脱脱的唐.亚当斯了。 “耀光,你给我等一下!” 阿凯根本不肯接受沈莳的这个推理,“我不管你怎么想到这么离谱的猜测的!关键是、关键是——他根本做不到吧!” “他做得到。” 沈莳打断了阿凯几近暴走的咆哮。 “首先,暗影在第一日进入‘三相阶梯’的时候,去的就是下层而不是他自称的上层。” 他冷静地分析道:“在下层,他率先找到了真正的魔药,也就是唐.亚当斯,用某种手段制住了他的行动,夺取了对方的身份……” —————— 在沈莳的推理中,法师塔里或许有暗影的熟人,暗影略施手段,就在4月1日那天操控了众人的初始层级去向,把他自己,还有被选作目标的魔药和莉莉丝安排在了同一个层级。 进入下层后,暗影抢先一步找到了魔药,不管是下药也好,暴力袭击也好,反正将人弄晕了以后控制住,找个稳妥的地方□□起来。 “啊?” 绿藤才刚听了个开头就忍不住提问了:“直接把人杀了不行吗?” “我猜应该不行。” 沈莳摇了摇头,却没有展开解释,而是接着说了下去: 在控制了魔药后,暗影拿走了魔药的魔法纹章和通讯石,改头换面,以一个和平日的自己完全不同的风流贵公子形象与莉莉丝接触,自称是唐.亚当斯。 莉莉丝从前没见过魔药,当然也没见过暗影,仅凭金发碧眼这种在这片大陆上十分常见的外貌特征,毫无警戒心的半精灵少女就轻易相信了对方。 接下来,他只要一人分饰两角,分别使用“魔药”和“暗影”的通讯石,以活泼高亢和低沉沙哑两种声线和语气说话就行了。 想要使用通讯石发言,必须按下相应的按键,而不是如同手机一样一旦接通了就会一直保持通话状态。因此暗影不必担心用A的通讯石说话时,B的通讯石里也会传出声音这种惊天大bug。 那么,用不同的声调说话,旁人会不会听出来呢? 学编剧的沈莳好歹也算影视圈里的未来人才,怎么着也是接触过配音圈,多多少少听过一些广播剧的。 只要控制得当,人在用不同的声调和语气说话时,听起来确实可以截然不同,别说只是扮演两人性格迥异的男性了,有些天赋型选手甚至可以装女人装得天衣无缝。 更何况,能同时听到“魔药”和“暗影”两把声音的场合,仅在众人用通讯石互相联系之时。 通讯石虽然是魔法世界的科技产物,但怎么着也是传声设备,声音经过它的处理,多多少少有点失真。只要暗影本人不要演着演着演混了角色,旁人——哪怕是他曾经的挚友阿凯,也是很难听出破绽的。 ……更何况…… 沈莳瞥了阿凯一眼,心想,就算这家伙觉得魔药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熟,以他的城府和对暗影近乎盲目的信任,也定然不会想到他们根本就是同一人的! 第298章 7.狼人狩猎-42 旁听的白法师乌灵恍然大悟, “这么说,我到‘三相阶梯’的第一天晚上,曾经在上层见过暗影……那也是他为了证明自己就在上层级, 找我做证人吧!” “等等,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阿凯觉得自己简直要疯了, “乌灵, 你第一天见过暗影的对吧!既然这样,他、他怎么可能出现在下层冒充魔药啊!” “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 乌灵的反应很坦然,“但我仔细一想,我碰到他的时候是晚上七点三十分左右……” 他看向窗外隐隐泛着暗红的夜空, “那已是狼人可以自由出没的时间了。”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狼人怎么在层级间移动的, 暗影就是怎么既在下层泡莉莉丝,又在上层与乌灵‘巧遇’的。” 接着,他继续解释了下去。 “暗影之所以要设计如此费事的一人分饰两角的诡计, 为的就是给自己制造一个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 沈莳、绿藤他们这些老资历的剧本杀玩家, 在这个副本里被设计为一群经验丰富的佣兵, 很容易就能通过“前情”里的信息和这几日的遭遇推测出狼人的行动规则。 首先, 因为这个异空间每天晚上都是圆月,所以狼人每晚都能变身。 其次,变身后的狼人能通过连接三个层级的峭壁来往于各层级之间。 最后,狼人爬峭壁需除外午夜十二点到三点魔法阶梯开放的时间。 换而言之, 狼人每日晚上七点到深夜十二点, 午夜三点到凌晨六点这段时间可以通过峭壁在各层级移动;而午夜十二点到三点这段,则必须和他们这些普通冒险者一样用魔法阶梯转移。 暗影要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就必须让他们觉得自己在这个规则下压根儿不可能有办法作案。 沈莳转向绿藤:“绿藤,4月2日, 也就是第二天午夜一点四十五分左右,你坐黑梯到达上层级,然后在那儿碰到过暗影,对吧?” 绿藤点头如捣蒜。 “因为绿藤的这段证词,我曾经将她和暗影两人都排除出了嫌疑人的范围。” 沈莳说道:“这就是暗影的狡猾之处——他不会大声宣称自己不是犯人,却很小心地用替身诡计给众人留下了‘我不可能犯案’的印象。” 确实,在沈莳发现“一人分饰二角”这个诡计前,他认为最不可能是凶手的,就是绿藤和暗影了。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俩在沈莳原本推定的犀角的死亡时间里,无论如何都绝对不可能出现在犀角遇害的现场。 “然而事实上,散落在下层白梯附近的‘犀角’的尸块其实是‘魔药’的,所以绿藤和暗影的不在场证明都不成立。” 在沈莳的推理中,真正的案发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暗影在下层以“魔药”的身份与莉莉丝交往,获取那个小姑娘的绝对信任之后,莉莉丝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证明“魔药”存在的证人。 他和莉莉丝约好了第二日午夜十二点一同出发前往上层级。 然后暗影抽空以狼人的形态爬悬崖去往上层级,在乌灵面前以“黑袍法师暗影”的模样露了个面,这是他的诡计能够瞒天过海的重要一环。 然后,临近午夜,暗影再次返回下层,并在与莉莉丝碰面之前让魔药换上犀角最喜欢穿的鹿族绿衣,然后杀死他,将他的尸体撕得七零八落,并尽可能自然地洒落在白梯到湖岸一带。 “他这样做的理由有二。” 沈莳摇了摇两根手指。 其一,这样尸块就会比较“新鲜”,再加上下层级是水的世界,湿度高到跟热带雨林有一拼,稀碎的尸块半浸泡在沼泽地的泥水里,哪怕中间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差,在发现者不具备专业法医知识的情况下,很难从尸块的温度和血液的凝固状态判断出死者真正的死亡时间。 其二,就是当时天晚路暗,沈莳他们又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想要一次性找齐四散的大小尸块简直是地狱级难度的任务,这样就方便了暗影其后再偷偷将犀角真正的头颅丢进湖里,打消众人对“死者”身份的怀疑了。 “啊……真是好周到啊。” 绿藤低声感叹。 “然后,暗影带着魔药——我是说,唐.亚当斯的头,以假‘魔药’的身份与莉莉丝汇合,正大光明的准备乘坐魔法阶梯前往上层级。” 沈莳一边说一边看向暗影,“我想,为了掩饰靠近白梯就能闻到的血腥味,暗影,你八成还使了什么小手段,对吧?” 暗影依然沉默不语,只用他那对绿得发灰的眼睛盯着沈莳看。 —————— “既然暗影你不打算反驳我,那么我就继续说了。” 沈莳瞥了墙上的挂钟一眼。 傍晚六点四十五分。 距离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十五分钟。 “这个时候,我就要说一说莉莉丝的证词了。” 他向绿藤确认:“莉莉丝说过,第一天晚上,暗影晚了五分钟才登上白梯,有这么一回事吧?” 绿藤肯定地回答:“没错,我可以保证,莉莉丝确实这么说过。” “那就对了。” 沈莳微微一笑,“暗影利用了那五分钟,用通讯石给当时身在中层级的犀角发去了一个私人通讯。” 他又从口袋里摸出了那块水元素魔晶,“这就是暗影放出的‘诱饵’。” 沈莳记得很清楚,犀角最近与他闹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都想找一块水元素魔晶,而佣兵团则觉得应该把这个资源优先安排给沈莳扮演的炼金术师耀光。 暗影一定是通过某种方法得知了犀角的需求,才以此作为诱饵的。 至于说具体怎么办,其实很简单。 比如暗影可以用魔药的身份提前联络犀角,随便说自己有某种半兽人较常用的材料,便可以此打听对方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了。 在得知了犀角迫切想要一块水元素魔晶之后,暗影就利用那五分钟,以他本人的身份联络犀角,告知他自己手上正好有一块这样的晶石。 当然,为了不引起犀角的警惕,沈莳认为,暗影一定会让通讯显得更自然一点。 暗影可以对犀角说,我今天挖到了耀光想要的水元素魔晶,不过我刚才用通讯石和他联络时,他没有接我的通讯,麻烦你转告他一下,让他晚些时候回复我之类的话。 那么,收到通讯的犀角会怎么做呢? 他一定会瞒着沈莳私下与暗影接触,想办法将魔晶搞到手。 于是犀角瞒着所有人改变了行程,原本要随阿凯他们一起去下层级的他,偷偷摸摸提前去了上层级。 当初沈莳怎么也想不通:犀角明明和自己关系不睦,为什么还要特地跑到自己面前秀存在感? 现在想来,犀角在临出发前特地来确认暗影没有再和沈莳联络过。 “暗影应该与犀角约定了一个见面时间和见面地点。” 沈莳顿了顿,清楚地补充道: “当然了,一定是在上层。” 绿藤和乌灵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阿凯则满脸写着“你TM在说什么”。沈莳觉得,他不是听不懂,而是打心底抗拒到不愿听懂。 至于被沈莳指为凶手的暗影,表情倒是一如既往的漠然,不大能看出他的情绪变化。 “这样一来,暗影用‘魔药’的身份来到上层,再伺机杀死与他有约的犀角……” 沈莳接着说了下去: “犀角是个半兽人,他头上有一只如同犀牛一般的独角,十分显眼,不管用什么办法都很难掩饰,所以暗影用他的尸体冒充“魔药”时,得把二人的脑袋换过来。” “原来如此!” 绿藤单手握拳,在身旁的矮几上敲了一下,“反正暗影随身带着真正的魔药的脑袋嘛!只要把那颗脑袋弄得血淋淋脏兮兮的往莉莉丝跟前一丢,那姑娘一定会觉得被杀的就是她认识的那个‘魔药’了!” “没错。” 沈莳点头,“当时莉莉丝应该处在极度的震惊和恐惧之中,加上又是凌晨,屋外光线很暗,断头又沾满鲜血,头发乱蓬蓬的,莉莉丝绝对无法辨认清楚那颗头的真实相貌。” 于是可怜的亚精灵少女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骗了,以为魔药当真“死”在了自己眼前。 “暗影故意放跑莉莉丝,将犀角的大部分身体和魔药的头颅藏到绿藤被困的山洞里,然后带着犀角的脑袋返回下层。” 沈莳说道: “当然,他为了不让我们发现他诡计的核心,很狡猾地在现场留下了犀角的一只左手。这样一来,即便有人怀疑他使用了‘分尸’诡计,也难以联想到这两桩案件的真正联系。” 绿藤催促:“然后呢?” “然后,暗影只要将犀角的断头扔进湖里,第二天再跟我们一起搜索现场,等着小飞把它捞出来就行了。” 沈莳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看着阿凯,但阿凯却死死抿住嘴唇,盯着沈莳的目光充满了一种近似恼羞成怒的情绪。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晚暗影用来掩盖血腥味的办法,就是自己身上喷了味道浓烈的香水,还在莉莉丝的身上喷了一下。 不过这个线索绿藤没从莉莉丝那儿盘出来,小沈也就没机会知道了XD~ 第299章 7.狼人狩猎-43 看阿凯的反应, 沈莳心里已经大概有数了。 他早知道绿藤必定是玩家,也因为“某件事”确定了乌灵的玩家身份,而暗影是他指认的真凶, 所以也是玩家无疑。 唯独剩下一个阿凯,沈莳一直拿不定主意。 毕竟这年头演技超群的高玩他也没少见识过, 若有哪个玩家因为不想OOC而演得特别投入, 应当算不得什么奇事。 不过见了阿凯现在的模样,沈莳基本上能肯定,他们的佣兵团团长是一个NPC。 因为若他是玩家的话,解谜直接关系到应该如何投凶、能得到多少积分, 哪怕是为了符合人设而不得不表现得拧巴一点,也不过是多提些质疑、抠一抠细节, 无论如何不应像阿凯这般抗拒解谜。 现在的阿凯,只是一个因为对暗影的私人感情而打心底里拒绝接受真相的,真情实感的普通人而已。 ——不过没关系, 三对一, 足够了。 沈莳淡然略过阿凯灼灼的瞪视, 继续说了下去: “接下来, 狼人的目标是莉莉丝。这次,他选定了绿藤作为他的‘证人’。” “这么说……” 绿藤摸了摸下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建议莉莉丝不要单独行动, 让我去陪着她的人——就是暗影!”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 “暗影在第二日入夜后杀死莉莉丝,然后将绿藤关进山洞里, 与被撕碎的犀角的身体,和真正的魔药的脑袋放在一起。” 暗影把绿藤关进山洞这个举动, 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绿藤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困,一定会用通讯石联系其他冒险者,这样就能把自己和莉莉丝何时被袭击,凶手是狼人,莉莉丝遇害等信息尽快传达给所有人知道。 至于绿藤的生死,对暗影而言其实不那么关键。 如果绿藤能自己想办法脱身,赶上魔法阶梯,那就让她以证人的身份活着;如果她不幸真被山洞困死了,那么阿凯、沈莳和小飞必定全力寻找她的遗骸,等找到了之后,自然能看到真正的魔药的头颅。 即便三人没能在茫茫荒原里找到山洞,那么等到第三天,暗影自己“恰好”发现山洞,再用摄录仪或者别的什么留影方式给魔药的断头拍个照,效果也是一样的。 “当然了,绿藤逃了出来,并且还录了像,清楚地让众人看到了魔药的长相——这样一来,他偷换了两个死者身份的诡计就更难拆穿了。” 这种A的身体拼上B的脑袋的碎尸梗,在侦探小说里并不罕见,然而事实上,实际操作起来却极容易露出破绽。 只要尸体足够新鲜,即便使用相同的工具分割尸体,也几乎不可能将每一个切口弄得一模一样。 就算是没有尸检经验的普通人,拿着A的头与B的颈子一比对,八成能凭肉眼看出断口对不上,从而察觉到头和身子不是原装货。 可这个剧本杀里,凶手是个狼人。 牠不必像其他凶手一样操着锯子嘎吱嘎吱干半天体力活才能将一具尸体切块,而且只要将断口咬得七零八落,假装成野兽啃食过的样子,其他人就无法通过对比切口横断面的方法来判断头与身体是否吻合了。 “暗影达成了目的以后,就将目标转移到了小飞身上。” 沈莳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胸口: “就像大家知道的那样,这次他选择了我作为证人。” 他顿了顿,“这个案子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也是让我察觉到案情真相的其中一个原因。” 一想到小飞的死状,沈莳眼神沉郁,“那就是,她的尸体是所有案件中缺得最厉害的。” 阿凯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一声惊呼几乎要冲口而出,又被强烈的抗拒情绪给压了回去。 “我们只在现场发现了小飞的头颅和左臂,其余的肢体都被狼人带走了。” 沈莳环顾众人:“我认为,狼人并不是真正吃肉吮血的怪物,没必要把尸体叼走充饥,牠这么干的唯一原因,当然是因为小飞剩下的那部分尸体对他有用……” 说到这里,沈莳突兀地截住话头,一秒后,修正自己的说法: “不,更准确的说,暗影杀害小飞的理由,就是为了她的部分肢体。” 绿藤和乌灵眉头深锁,看神色就知道没有理解沈莳的意思。 倒是阿凯,似乎联想到了一些什么,表情显出了几分动摇。 “他要用小飞的残肢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沈莳没管众人的反应,继续进行案情说明。 今天早上,大家在不融冰湖上找到了圣女的部分碎尸。 在推断圣女究竟是何时遇害的时候,暗影提出了血迹的疑点,将众人的思路引向了死者的头颅可能是从冰屋里滚出来的这个推论。 理所当然的,众人定然会趁着中午十二点冰屋降落时,调查冰屋的内部情况。 “结果,我们在冰屋里发现了圣女的右臂和左脚掌,于是大家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狼人和圣女都曾经在今日午夜十二点进入过不融冰湖。” 绿藤点了点头:“难道这个推理不对吗?” “这就是凶手希望我们得出的结论。” 沈莳冷冷地勾了勾唇角,说出了自己昨夜的经历:“4月4日深夜,也就是昨天晚上,暗影曾经以给我送水元素魔晶为由,在我的房中逗留到了零点过十分才离开。” 众人:“!!” 绿藤的眉头蹙得更紧了,“这么说来,暗影有昨晚的不在场证明……除非……” 她恍然大悟:“在冰屋里的断肢,是小飞的!!” “没错。” 沈莳点了点头,“这次,暗影用了小飞的部分残躯冒充成圣女的,以此制造不在场证明。” 因为小飞的断臂和断脚是被放置在完全由不融冰制成的冰屋里的,很快就会被冻成冰箱冷冻层里的冻肉。如此一来,暗影就无需考虑尸温之类容易暴露死亡时间的问题——反正肉眼是根本无法分辨它们究竟是冻了一整天,还是仅仅只冻了半日的。 “那只是你的猜测吧!” 阿凯觉得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了:“你有什么证据!” “我有证据。” —————— 4月5日,傍晚六点五十分。 距离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十分钟。 沈莳将早就藏在桌下的摄录仪搬了出来,对准刷了白灰的墙壁,按下了播放键: “这是今天下午我到圣女的房间拍的。” 画面中,沈莳掀了盖在床上的白被单,露出下方七零八落的女尸残块,然后沈莳将镜头锁定在死者左右两只脚上。 “大家仔细观察‘圣女’的脚,看看有没有什么疑点。” 不止绿藤和乌灵,连阿凯都下意识睁大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屏幕看。 “啊!!” 绿藤叫了起来:“我明白了!左脚的食趾比中趾长,右脚则刚好反过来,中趾比食趾长!” 沈莳满意一笑,“正是如此。” 在沈莳原本的时空里,各种脚型都有自己的名称,食趾比中趾长,称为“埃及脚”,而中趾比食趾长,则是希腊脚。 立志要成为一个出色编剧的沈莳从前的观影量极大,还很不挑食的什么都爱看,乱七八糟的知识自然接触了不少。 在某部悬疑片里,男主凭借地上的脚印判断出凶手可能是个亚洲人,顺便解释了一下脚型的分类,沈莳就凭着极好的记性记住了这个知识点。 ——真是,谁能想到呢! 沈莳在心中感叹:那时候随随便便看的一出电影,竟然能成为支持他破案的线索! “不,耀光,你不能这样!” 阿凯不干了。 他指着墙上定格的投影,强烈地提出反驳:“你这拍摄的角度不够正,所谓的脚型不同,搞不好根本只是视觉偏差而已!而且、而且——” 阿凯因为说得太急而磕巴了一下,“你能保证所有人两只脚的形状真的完全一模一样吗!或许就有人左脚食趾稍稍长一点,右脚食趾稍稍短一点呢!” 沈莳:“……” 他早料到了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质疑。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暗影这个被他指认的真凶还没开口呢,阿凯反倒比凶手还着急。 确实,沈莳不是人类学家,无法提供精确的数据证明双脚形状不同的人在人群里的比例如何稀少,也不会拓脚印,再以趾纹的弓、箕、斗纹的区别来科学分析这两只脚大概率分属两个不同的女性。 所以在面对阿凯的质疑时,他只能耸了耸肩,表示:“我确实不能保证。” 阿凯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大声喊道:“那么——” “但我不止这个证据!” 沈莳用比他更响亮的音调打断了他:“如果暗影不是狼人,那么他现在应该剩下一颗万用药,反之则没有!” 阿凯:“!!” 沈莳转向暗影,挑衅道: “暗影,如果你不承认自己是狼人,就请你把装避瘴药的袋子拿出来,当着我们的面打开,让我们看看里面是不是还剩下一颗万用药吧。” 第300章 7.狼人狩猎-44 沈莳的要求实在很奇怪, 连自觉脑子很灵光的绿藤都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然而沈莳的态度相当笃定。 “我们这里五个人,现在都应该剩下一颗万用药,对吧?” 沈莳说着, 从外套口袋里摸出进入“三相阶梯”时贤者之塔交给他的小袋子,当着所有人的面倒转过来。 一颗红色的药丸滚落在了他脚边。 “绿藤、乌灵, 你们的呢?” 沈莳盯着暗影, 却对其他两人说道。 绿藤和乌灵虽不明白沈莳想证明什么,但都到这份上了,也没什么好犹豫的,纷纷掏出袋子, 倒出了里面的避瘴药。 二人的袋中都各剩一粒红色的药丸,是他们都没用上的万用药。 “阿凯?” 沈莳又转向他们的佣兵团团长。 阿凯烦躁地将自己的药袋丢到了矮几上。 绿藤替他打开了药袋, 倒出了里面的药丸——同样是一颗红色的万用药。 时间已到了傍晚六点五十三分。 距离最后的投凶时限还有仅剩的七分钟。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 “那么就剩你了,暗影。” 沈莳又对暗影重复了一遍,语气咄咄逼人:“把你的药袋也拿出来给大家看看吧。” “好。” 一直默默地听着沈莳的指控的暗影拿出了自己的药袋。 “既然你想看, 那就让你看看好了。” 他打开袋子, 将一粒药丸倒在了茶几上。 那是一颗红色的药丸, 正是沈莳断言他一定拿不出来的万用药! 众人:“!!!” 所有人都惊呆了。 绿藤和乌灵满心以为沈莳的推理必然是对的, 结果现实的落差却让他们简直不知该作何反应。 而阿凯则在短暂的惊讶后一跃而起,一把薅住沈莳的衣领,仿佛一匹被惹怒了的狼王,恼火异常, “看吧!耀光!你看你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胡说八道了一通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结果呢!!结果呢!!?” “我不明白耀光为什么会认为我是凶手。” 这时,暗影也开口了, “但我这几天没做过他说的那些事情,也没有杀害犀角他们。” 他顿了顿, 瞥了一眼茶几上的万用药,“总之,不管耀光是怎么猜测的,反正我的万用药还好好的在这里。” 沈莳:“……” 绿藤万万没料到事情竟会变成这样,“那、那凶手到底是谁!?” 暗影没有回答,只朝绿藤身旁的乌灵抬了抬下巴。 绿藤失声尖叫起来,同时朝旁跳开一大步,“我就说嘛!我就说嘛!凶手是乌灵!我就该相信我的直觉的!” 乌灵大喊,“不!凶手不是我!” 这位黑肤灰发的男人猛然睁大眼,忽然转头,用见鬼了的眼神瞪着沈莳:“我知道了!是你!你才是凶手!!” 乌灵激动的转向其他人,指着被阿凯薅住衣领的沈莳喊道:“是他!一定是他!耀光假装要破案,实际上是在混淆视听!他才是凶手!” 距离投凶的最后时限只剩三分钟。 会客厅乱成一团,原本以为妥妥儿能解开的凶案因沈莳的推理错误而陷入了互相指责的胶着状态。 趁着这个机会,沈莳挣脱了阿凯的钳制。 “等一下!” 沈莳用自己最大的音量喊道。 会客厅翛然一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到了他的身上。 沈莳拿起自己喝空了的茶杯,走到茶几旁,也不去碰上面的红色药丸,只朝众人抬了抬下巴,“这药丸是暗影自己拿出来的,大家都看到了。” 然后,他不等其他人有所反应,就举起杯子,朝着茶几上的那颗红色药丸敲了下去。 ——咔嚓。 沈莳缓缓抬起茶杯。 茶几上的小药丸被杯子砸成了两半。 裂口处,一层薄薄的红色外皮如同蜘蛛网般裂开了,剥脱的外壳下,露出了碧绿的底色。 “啊,绿色的!” 绿藤恍然大悟,“这根本不是万用药,而是中层的避瘴药啊!!” “没错,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骗术。” 沈莳放下茶杯,“暗影给绿色的中层药裹了层红色的皮,把它伪装成了万用药。对于一个对制药很有研究的黑袍巫师来说,这根本不算难事,对吧?” 众人:“!!” 沈莳朝暗影一摊手,“现在,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 暗影动了动嘴唇。 他似乎想说点什么。 然而下一秒,暗影却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阿凯大吃一惊,下意识的就扑过去想扶住他,但暗影的身体仍然不受控地滑落下去。 “你——你们——” 暗影双手撑地,靠在阿凯的臂弯里,艰难地抬起头,目光扫过沈莳、绿藤和乌灵,“你们给我——” 他的话没能说完就倒了下去。 “暗影!!!” 阿凯失声惊叫,环住暗影的肩膀,整一个魂不附体六神无主,只凭着佣兵的机械本能去摸对方的脉搏。 “放心吧,他只是昏睡过去了而已。” 旁观的乌灵舒了一口气。 他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 距离投凶时限还剩最后一分五十二秒了。 “因为我们生怕他是狼人,会忽然暴起伤人,所以我们……” 乌灵的解释只刚起了个头,就被阿凯气急败坏地打断了: “你们!?你和谁!?” 他激动地瞪着沈莳和绿藤,“是耀光?还是绿藤?!你、你们——” 阿凯气得全身发抖,“你们早就认定了暗影是狼人吗?” 沈莳无所谓地一摊手,指了指那颗被砸开的包了红壳的绿药丸:“但事实上,他就是狼人啊。” “不!不会的——!” 阿凯根本不愿意接受这个结论:“那颗避瘴药到底能证明什么!?耀光,你仅凭一颗药丸,就断定暗影是狼人!?” “阿凯,你冷静点……” 乌灵心想反正立刻就到投凶最后时限了,只要稳住这一分半钟,管它后续洪水滔天呢! 他举起手,刚想说什么,却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说到半截的话堵在了嗓子眼里,乌灵“咚”一声栽倒在地。 “你……你们……” 他用仅剩的一点意识,含糊地嘟哝着: “难、难道……我也……” 下一秒,他脑袋一歪,跟暗影一样,也昏了过去。 阿凯:“!!” 可怜龙翼佣兵团的团长完全跟不上这个突如其来的剧情发展,只能保持着搂住暗影的姿势,木呆呆地抬头,茫然地看向沈莳和绿藤。 “唔,我承认,是我干的。” 绿藤举起手,一边回答,一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 最后半分钟。 “毕竟直到耀光砸开药丸为止,我还是觉得乌灵这家伙更可疑一点。” 她对阿凯耸了耸肩:“所以我跟耀光打了个商量,他同意了。” 阿凯更懵了,“什么商量?” “为了确保安全起见,我要他同意,让我在他怀疑的暗影,和我怀疑的乌灵的茶里都加了强效安眠药水。” 绿藤抓紧最后的时间对阿凯解释道: “乌灵一定不会想到,他提供的药方,居然会被用到他自己身上吧。” 听绿藤说完这一句,沈莳脑中的倒数刚好归零。 投凶时间已到。 沈莳、绿藤、乌灵、暗影,存活的四名玩家,被自动传送出《狼人狩猎》副本,回到了各自的系统空间。 -------------------- 作者有话要说: 这更有点短_(:з」∠)_ 下一更投凶!小天使们猜中凶手了吗? 第301章 7.1.结算-01 倒计时结束, 沈莳又回到了他已经非常熟悉了的小黑屋中。 ——果然,还是没来得及说明那颗避瘴药的问题。 沈莳略有些遗憾地想。 不过给嫌疑人下药,还有把案情说明拖到最后几分钟, 是他深思熟虑后才决定要这么做的。 理由很简单。 因为这次的凶犯是一只杀伤力吊打普通玩家的狼人。 沈莳没做过凶手,并不太能够完全确定系统对“凶手”这个身份的约束到底会到何种程度。 但以沈莳在《异能伊甸园》的经历看来, 一旦凶手在自己身处劣势, 眼看着有败露之危的时候,是很可能会选择极端的手段的。 比方说,牠可以干脆直接朝其他玩家下手,把玩家的人数减少到没法将牠投出局的程度。 虽然这次的凶手只有一个人, 沈莳仍然担心狼人会暴起伤人。 即便当时已可以投凶了,可除非到达最后时限, 否则想要进入投凶环节需得所有玩家——包括凶手——全体同意才行。 如此一来,暗影眼看情况不对,当然可以拒绝投凶, 然后赶在最后限期前将他们全都灭口。 虽然沈莳不知系统会否允许只有凶手存活这种极端情况出现, 但毕竟事关自己和其他玩家的生死, 沈莳可不敢赌系统到底有没有这种仁慈。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沈莳的分神只是一秒, 这时,小兰已经用吴景澜的嗓音说道。 辅助系统自动展开,沈莳连忙收敛心神,集中注意力, “我准备好了。” “投凶”正式开始。 【第1问:第一名死者是谁?】 下面带了五个选项, 分别是: 【A、犀角; B、魔药; C、莉莉丝; D、小飞; E、圣女。】 选项旁边还附带了照片,明显生怕他们这些玩家认错人。 这道题乍看是按照案件呈现出的死者的顺序排列的, 不过对于解开了暗影诡计的沈莳来说,妥妥儿是道送分题。 就如他先前分析的那样, 暗影取代了真正的魔药接近莉莉丝,令那个天真的小姑娘成为他的证人,然后来了一招李代桃僵外加调虎离山,用下层的魔药的尸体冒充成犀角,再杀掉上层的犀角,用犀角的尸体假装成魔药。 而暗影在这个过程中要做的,只是将两颗脑袋对调一下而已。 所以这一题的答案,毋庸置疑是【B、魔药】。 沈莳在屏幕上点了一下。 —————— 屏幕跳转,新的问题出现了。 【第2问:五名死者之中,谁被害的根本原因与其他四人都不一样?】 这一题的选项有五个,和上一题一样,是本案的五个受害人: 【A、犀角; B、魔药; C、莉莉丝; D、小飞; E、圣女。】 沈莳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这道题对他来说也是很简单的。 沈莳一开始考虑众人遇害的理由时,就注意到了遇害者之中大部分人都拥有某种特殊血统,所以这是针对特殊血统者的杀人案。 后来他从乌灵那儿找到了《禁术药典》这一本书后,更是百分百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凶手进入“三相阶梯”,为的就是搜集“魔狼之水”的药方里提到的一些稀有材料。 这些稀有材料稀有到何种程度呢? ——半兽人的尾椎骨、雪精灵的心脏、巫人的血液、美杜莎的金眸。 正是死者犀角、莉莉丝、魔药和圣女身上独一无二的“材料”。 那么,身为这块大陆上最普通的人类的,并不存在任何特殊血统的小飞,为什么也会死呢? 沈莳:“……” 一回想到这件事,沈莳还是忍不住感到愤怒。 虽然这对于沈莳他们这些玩家来说明明只是场剧本杀,死者也仅是个NPC,但他接受了属于“耀光”的完整的记忆,也与包括小飞在内的受害人相处过一段时日。 让沈莳完全把这些人当成是纸面人物,以事不关己的平常心冷漠以对,实在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暗影竟然因为这样一个“理由”就杀了小飞。杀了那个活泼开朗的可爱女孩。 沈莳在按下了【D、小飞】这个选项的同时,只觉心头仿佛有一把无名之火愈烧愈旺。 ——是的,一个极其荒谬的,令人齿冷的理由。 暗影需要圣女遇害时的不在场证明,所以他杀死了小飞。 在第一、第二场谋杀里,暗影将魔药和犀角的尸身互换,再利用绿藤给自己制造了一个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在下层级杀死犀角的不在场证明,差点儿完全逃过了沈莳这个侦探的怀疑。 而在杀害圣女时,因为包括玩家和NPC在内的所有活人都集中在了浮空之岛这么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嫌疑人数量越少,越容易遭到怀疑,于是暗影便想故技重施,给自己制造一个难以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这一次,他挑上了小飞。 至于为什么是小飞,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暗影要寻找一个肤色、身高和体态都与娇小的圣女很接近的女性,才能用她的残肢作为圣女的替身。 而除了小飞之外,对暗影而言,其余的两名女性都有关键性的缺陷。 莉莉丝是个雪精灵亚裔,肤色白得跟新雪一样,比同为白种人的圣女都要白上两个色号;至于绿藤,她的长相接近沈莳原本世界里的拉丁裔,肤色是透着红调的小麦色,而且足足比圣女和莉莉丝高出半个头,手脚也更加修长。 若暗影使用莉莉丝或是绿藤的肢体来混淆视听,都非常容易被其他人看出破绽来。 至于说沈莳曾经考虑过的,为什么暗影不自己带一点人类的肢体来当“道具”——比如说在进入“三相阶梯”前,就将可能用得上的手脚塞空间袋里什么的。 但这个猜测也很快就在和吴景澜的讨论中被否定了。 因为这对暗影来说太冒险了。 暗影杀死圣女的计划要在4月4日的深夜到4月5日的凌晨这段时间才能实行,那么他若是真自带“道具”,那些断手断脚就要在他的随身空间里存放至少四天三夜。 普通的随身空间是没有防腐功能的。 沈莳在捕杀幽浮鸟之后需得立刻炮制鸟尸,也是同样的原因。 当然暗影也可以选择花大价钱搞个叠加了冰系魔法阵的随身空间,相当于自己扛一个玄幻黑科技的冰箱进异空间。 但这样一来,万一有人提议全员搜证,一个“冰箱”实在是很难藏得稳稳妥妥、不露痕迹的。 一但“冰箱”不幸被人搜出,那暗影当场就得完蛋了。 他的诡计必定很容易就会被人识破,哪怕他巧舌如簧掰出一朵花儿来,恐怕也不会有阿凯之外的傻瓜相信他的解释。 所以暗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进入“三相阶梯”以后找个倒霉妹子,杀死她并取走她的部分肢体,用以充当圣女的替身。 暗影以前是龙翼佣兵团的团员,当然是认识小飞的。 而圣女也曾经提过,这次的冒险者里有不少人以前就来过“三相阶梯”,其中也包括暗影。 现在回想起来,想必暗影在策划这次“狩猎”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肤色和体型与圣女相似的小飞作为“替身”了。 换而言之,小飞是纯粹的枉死者。 —————— 就在沈莳的思绪仍在纠结小飞之死时,第三问已经出现在了屏幕上。 【第3问:偷走城堡阁楼禁书的人是?】 下面有五个选项,是所有存活到最后的人物: 【A、阿凯; B、耀光; C、绿藤; D、暗影; E、乌灵。】 这道题,沈莳也是有绝对的把握的。 在绿藤提议搜证时,他注意到了乌灵不自觉飘向窗户的视线,就猜到他八成把什么东西藏在了窗外。 只是当时沈莳还不能肯定他藏的是什么东西。 于是当他察觉到暗影才是真凶的时候,他决定趁着离投凶的最后时限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提前做一些“准备”,以防狼人暴起伤人。 沈莳第一时间悄悄去找了乌灵。 他当着乌灵的面搜查了窗户,从他怀疑的地点找到了被偷偷藏起来的《禁术药典》。 当沈莳擎着那本算不得多厚的《禁术药典》在乌灵面前摇晃的时候,那为在剧本里拿了沉稳内敛人设的黑人中年帅大叔差点儿当场破功OOC。 看对方的表情,沈莳觉得乌灵八成以为自己死定了。 《禁术药典》上面记录了一个名叫“魔狼之水”的配方。 按照药方的说明,狼人服用“魔狼之水”后,便不再受月相的制约,可以在任何时候——哪怕是白日里——变身成狼人状态。 这相当于一匹绝世凶兽除下了枷锁,从此可以为所欲为,随时享受顶尖战斗力的便利,而不必再忍受任何制约。 看完说明,任谁都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魔狼之水”必定是狼人梦寐以求的神药。 那么只要沈莳将从乌灵房中搜出《禁术药典》的事告诉其他人,不管是谁都会认为这就相当于决定性的罪证,白法师必是真凶无疑了。 第302章 7.1.结算-02 有那么一瞬间, 乌灵都想过要不要杀了沈莳“灭口”了。 不过好在扮演乌灵的玩家是个经验丰富的高玩。 在短暂的绝望后,他迅速意识到,若沈莳真觉得他是凶手, 不会一个人来搜查他的房间,而一定会带着所有人来, 让每个人都看到证据。 “你到底想干什么?” 乌灵冷声问道。 “我就直说了吧。” 沈莳回答:“我怀疑你隐藏了什么东西, 但不认为你是狼人。” 乌灵:“那我能问问你认为谁是凶手吗?” 沈莳没有卖关子:“我觉得狼人是暗影。” 乌灵:“……” ——谁是狼人? 乌灵当然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没有找到任何可以用作推理的有用线索,只能靠“直觉”给心目中的嫌疑人排序。 乌灵认为最可疑的是阿凯,其次是沈莳扮演的耀光,因为第一个死亡的犀角, 用排除法来看只有他俩最方便下手,而第四个遇害的小飞当时也在他俩身边。 乌灵甚至考虑过阿凯和沈莳是同谋, 两人合力蒙骗小飞,一起行凶。 至于绿藤和暗影,他则觉得两人在犀角遇害时的不在场证明应该能够成立, 而且是共犯的可能性很低, 所以乌灵把他们排到了嫌疑人名单的最末。 “能说说你的推理吗?” 乌灵让沈莳在房间唯一的椅子上坐下, 自己则坐到了单人床上, “为什么你认为暗影是狼人?” 于是沈莳把自己的推理大致说了一遍。 “唔……原来是这样……” 听完以后,乌灵抬手摸着自己长了一层灰白胡茬的下巴,仿佛自言自语一般嘟哝着,“死在下层级的不是犀角是魔药, 暗影还假扮成魔药与莉莉丝接触……” 他点了点头, “如果你的推理成立,那么凶手的外貌特征必须与魔药的相近, 确实只可能是暗影了。” 沈莳没有急着说话,而是等着对方的下文。 “但我觉得这仅仅只是你的猜测而已。” 身为一个在“困难”级难度副本里浮沉挣扎了许久的玩家, 乌灵吃过轻信他人的亏,因此对待沈莳的推理表现得十分谨慎,“耀光,你能拿出证据来吗?” 沈莳摊了摊手,“我有证据,但现在拿不出来。” 乌灵:“……” 他盯着沈莳的眼神带了一丝不信任。 “不过,我想我能在众人面前拿出证据。”沈莳又适时地补充道。 乌灵想了想,“你的意思是,证据在暗影身上?” 沈莳:“可以这么说吧。” 乌灵垂下视线,沉默了。 他在犹豫要不要相信沈莳。 沈莳也不催他,只施施然坐在那儿,等乌灵自己下决定。 终于,乌灵抬起头,“耀光,你来找我,是想跟我联手吗?” “没错。” 沈莳点点头,“毕竟我是亲眼见识过狼人的杀伤力的。我敢百分百肯定,就算我们所有人合力都打不过它,所以我们得想个办法在红月升起前制服他。” 乌灵一下子就听懂了。 投凶的最后时限是晚上七点,恰好是红月完全露出地平线之时。 不管狼人是谁,这时间差不多卡在了可以变身的当口。 乌灵当然也考虑过狼人万一暴露,会不会出手伤人的可能性——他可不想在副本结束前一分钟被狼人一爪子彻底拍死在这个剧本杀里。 若答应和沈莳联手,那么对乌灵而言,结果就有两个: 其一,暗影的确是凶手,他们的联手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其二,沈莳是编了套假推理的真犯人,他配合凶手坑死了无辜的暗影,但起码保证自己能活下来。 乌灵作为一个道德水平中等偏上,玩真人剧本杀的底线保持在不主动出手害人的平民玩家,他首先考虑的当然是确保自己能存活,再然后才是正确投凶。 沈莳能拿出一套逻辑严密的推理,更要命的是,还捏着他私藏《禁术药典》的证据,乌灵觉得自己别无选择,只能站队到炼金术师那边了。 “那么……我想有一个办法,应该可行。” 乌灵凝眉沉思片刻,说道: “我这里有一瓶安眠药水,是专门用来对付那些嗅觉和味觉都特别灵敏的大型魔兽的,无色无味,只要把药水掺进它们的食物或是饮水里,哪怕是魔化的剑齿兽也能轻松放倒。” 他举例了一种本土最凶残的魔兽,“只是它有个特点,大约需要二十到三十分钟才能起效……” “太好了。” 沈莳笑着说道:“我们就用这个吧!” 随后,两人凑在一起,商量合力演一出能让嫌疑人放松警惕的戏码。 他们将《禁术药典》从新藏回窗外,并打算稍后让暗影找出来,而安眠药水则被沈莳带走了,他说自己自然有办法让暗影不设防地把它喝下去。 那之后,沈莳带着药水去找了绿藤,将自己关于真凶的推理又说了一遍。 绿藤对沈莳的信任度比乌灵高,不觉得沈莳可能是狼人。 但在沈莳没法立刻向她展现决定性证据的情况下,她仍然觉得应该谨慎一点,把她认为最可疑的乌灵也纳入投药范围之内。 沈莳觉得绿藤的想法无可厚非,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于是才有了投凶前的那一幕: 沈莳故意请暗影帮忙,找到了乌灵藏在窗外的《禁术药典》,让暗影以为沈莳这个侦探铁定把乌灵当成了凶手,再由看起来像吃瓜群众的绿藤出马,给狼人端了一杯掺了安眠药水的茶。 至于因为无法消除怀疑而顺带被绿藤放倒的乌灵——反正扮演乌灵的玩家已经听过他的推理了,剧本里的人物被药倒了也不会影响玩家离开剧本以后的投凶,爱躺不躺,完全不是问题! —————— 屏幕再度转跳。 【第4问:凶手一共服过几次避瘴药?】 选项一共九个: 【A、3; B、4; C、5; D、6; E、7; F、8; G、9; H、10; I、11。】 沈莳立刻打起了精神。 ——来了! 他心想:真正与困难级副本相匹配的难题! 这样的题目,在他的剧本杀难度升到困难级以后经常会遇到。 它们难就难在即便你猜对了真凶,但如果对整个案情的细节了解得不够充分的话,基本上是百分百会翻车的。 不过了解凶手的详细“嗑”药过程本身就是揭发真凶的一个关键点,投凶问答出现这样的题目也不算剧本杀在故意为难他们。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沉下思绪,开始回忆自己的推理。 要了解凶手吃过几颗避瘴药,推理的大前提定然是即便是狼人也得受“三相阶梯”的制约,不吃药就会被毒瘴杀死。 若非如此,沈莳就无法通过避瘴药的剩余数量证明暗影是凶手,而且这道题也该有个选项是“0”才对。 第一日,4月1日白天,暗影要取代真正的魔药,定然进入了下层级,所以刚进去的时候,他就吃下了贤者之塔分配给他的一颗蓝色的下层药。 暗影按照计划绑架了唐.亚当斯少爷,并且从真正的魔药那儿得到了三颗避瘴药——分别是上层药和中层药,以及万用药。 以“魔药”的身份接近亚精灵少女莉莉丝,直到太阳下山、红月当空,他在变身成狼人,爬悬崖进入上层级。 这时,他吃下了第二颗避瘴药——上层级的灰色药丸。随后,以“暗影”的本来面目,在七点半左右出现在白法师乌灵面前。 接下来,暗影必须回到下层级。 虽然他从魔药那儿多得了三颗药,但却没有多余的下层药了,所以暗影只有一个选择:在上层逗留到午夜临近,再返回下层,吃下万用药。 万用药只能管两个小时,为了不露馅,他必须赶在药效失效之前进入下一个层级。 好在他和莉莉丝约的见面时间是深夜十一点,完全来得及。 随后他抓紧时间杀死魔药,将他的尸块布置在白梯附近,然后重新装扮成“魔药”的样子,和莉莉丝搭乘“魔法阶梯”来到上层级。 到达上层以后,暗影服下了原本属于魔药的灰色避瘴药。 4月2日的午夜到天明前,暗影非常忙碌。 他要在黑梯附近与绿藤偶遇,给自己确立不在场证明;接着杀掉与他有约的犀角,从犀角身上搜出药袋,再将犀角的尸体弄得尽可能像唐.亚当斯本尊,然后在莉莉丝面前演一出小木屋闹狼人的戏码。 莉莉丝受惊逃跑,肯定没有勇气回头。暗影有充足的时间将木屋收拾收拾,留下必要的“部件”,再将剩余的尸块藏到他预先相看好的山洞里。 忙碌完这一套已是凌晨四点以后了,暗影便带着犀角那颗特征明显的头颅回到下层。 暗影干掉犀角,能得到两颗避瘴药,分别是一颗下层级的灰色药丸,和一颗红色的万用药。 沈莳百分百肯定,暗影返回下层之后,吃的一定是他从犀角那儿弄来的下层药。 然后凶手只需将犀角的脑袋扔进湖里,等着第二天龙翼佣兵团的人将它从水里捞出来,坐实死者的身份就行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小沈:这么一推理,感觉凶手也是很拼的! 第303章 7.1.结算-03 4月2日的白天, 暗影要扮演好龙翼佣兵团前团员的身份,尽可能取得阿凯和其他人的信任。 等入夜后,他便展开了行动。 首先, 暗影在晚上大约九点半左右潜入上层级,利用香水的气味寻到被绿藤保护起来的莉莉丝, 杀死亚精灵少女。 杀害莉莉丝可以让他多得两颗避瘴药:一颗中层药和一颗万用药。 随后, 暗影将昏迷的绿藤囚禁到放了犀角的尸块与魔药的头颅的山洞里。 接着他匆匆回到下层级,赶在十一点前与沈莳等人碰面。 这一来一回,他每一趟都控制在两小时内,一共消耗了暗影两颗万用药。 时间进入4月3日, “魔法阶梯”开放,暗影和龙翼佣兵团的三人一起前往黑梯, 准备转移。 这时恰好是通讯开放的时间,大家收到了绿藤的求救“电话”。 绿藤将莉莉丝已遇害,而自己被困在山洞里脱身不得的消息告诉了所有人, 正合了暗影的心意。 然而这时出了一点対暗影而言十分棘手的小差错。 阿凯、沈莳和小飞因为担心绿藤的处境, 和她一直聊到通讯时间结束还没有要前往黑梯的意思, 暗影眼看着万用药快要失效了, 心里一定十分着急。 于是他一时沉不住气,开口催了其他人一次。 当沈莳回想起这个细节时,就认定暗影必定就是狼人了。 总之,暗影的运气不错, 大家没有耽搁更长的时间, 他赶在万用药失效前用“魔法阶梯”转移到了中层,并服下了一颗中层的绿色避瘴药。 3日的白天平安无事。 受限于手头上的药丸数量, 暗影一直耐着性子等到晚上十点,才再次以狼人的姿态进入上层级, 杀害了小飞。 然而这一次,出现了一个他没预料到的意外状态。 这成了他的致命失误。 ——暗影没能从小飞身上搜到本应剩下的那颗万用药。 虽然暗影看似算无遗策,但他没算到小飞是个格外讲义气的好姑娘。 正是由于小飞的义气,今日午夜,她选择了一个人留在下层的黑梯出入口前等待不知能不能脱险的绿藤,并为此吃掉了自己的那一颗万用药。 大约因阿凯及时赶到,没有找到药的狼人只能带着小飞的部分残躯匆匆逃离。 随后暗影截取了自己需要的“道具”,将剩下的没有用的躯体处理掉以后,就带着小飞的残肢返回中层,并吃下了一颗中层药。 暗影回中层是必须的。 以前就来过“三相阶梯”的他想必也注意到了浮空之岛魔法阵的颜色变化——冒险者从哪一层上来,魔法阵就会浮现出対应层级的颜色。 如果他不想在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穿帮,就不能偷这个懒。 从1号到3号,暗影一共在各层级间做了九次移动,吃了十次避瘴药。 当他进入“浮空之岛”时,他手里只剩了一颗绿色的中层药。 沈莳想,以暗影这种事事想得周全,能花好几年的时间布置犯罪计划的凶手而言,当时一定感到很不安。 他可能会这样想: 即便没有人能推理出如此细致的行凶过程,但说不准有谁会破罐破摔地觉得,狼人要犯案就得到处流窜,搞不好会将手头上的避瘴药都吃光了,大家把药袋子拿出来,看剩没剩药好了。 这种简单粗暴的推理虽不能说正确,但却能正正切中他的要害。 若是拿不出万用药,暗影要么只能说药袋丢了,要么就得解释自己是什么时候把万用药用掉的,他实在没法编出一个能说服别人的理由。 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去偷别人的药袋,但被偷的人可能直接把自己丢了万用药的事嚷嚷出来,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凶手可能少了一颗万用药”上,若是碰到个头脑好些的侦探,说不准事态会变得更糟糕。 思来想去,暗影只能选择一个最狡猾的方法——给绿色的中层药加了一个红色的外壳。 ——可惜。 沈莳按下【H、10】这个选项,心想,如果只是单纯的全员搜证,暗影说不定就真能蒙混过去了。 ——这样想来,小飞也算是自己给自己报了仇吧。 —————— 屏幕跳转,最后一个常规问题出现了。 【第5问:本案的真凶是?】 为避免玩家选错対象,这个问题照例在每个选项的旁边都贴出了対应的大头照。 选项一共五个,存活到最后的人物全员在列: 【A、阿凯; B、耀光; C、绿藤; D、暗影; E、乌灵。】 其中甚至还包含了沈莳认为是NPC的佣兵团团长阿凯。 沈莳将真凶票投给了【D、暗影】。 —————— 【请稍等,正在结算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成绩。】 吴景澜的声音响起,屏幕上的文字清空。 【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问答正确率超过80%,并正确投出真凶。根据您在剧本杀里与NPC的谈话内容,触发支线〖隐秘的真相〗,即将进入支线问答,是否同意?】 与此同时,辅助系统面板弹出了【是】和【否】两个选项。 沈莳果断按下了【是】。 屏幕再度暗了下去,小兰的声音响起: 【本轮支线问答一共三个问题,前一问回答正确,才能进入下一个问题。如在某一问回答错误,则支线问答即刻停止。】 这规矩沈莳已经很熟了,想都不用想就按下了确认。 屏幕转跳,支线问答正式开始。 【支线第1问:团长阿凯为什么対暗影格外关照?】 下面提供了四个选项,分别是: 【A、爱慕; B、愧疚; C、心虚; D、利用。】 这时,吴景澜的声音补充道:【注意,此题为单选题。】 沈莳心头顿时一松。 不出所料,支线问答果然是关于阿凯和暗影的。 要是没有吴景澜的提醒,他还得纠结有没有一点儿【A】的成分在里面。 现在好了,若只能选择一个,那就是纯纯的社会主义兄弟情,阿凯対暗影特别好是因为他対这个曾经被自己辜负过的前队友感到亏欠和内疚。 他按下了【B、愧疚】这个选择。 —————— 下一问随即出现。 【支线第2问:两年多前,发生在边境小城的连环杀人案的真凶是?(不定项选择)】 选择一共有六个,分别是: 【A、流窜到当地的黑袍巫师; B、市长亲卫队里的士兵; C、骑士团里的魔法师; D、市长的女儿; E、阿凯; F、暗影。】 ——哦,原来是问这个。 以沈莳的好奇心,在他从乌灵房间里搜出《禁术药典》后,不可能不翻开来看一看。 这一看之下,他就发现了许多有意思的细节。 “魔狼之水”的药方详细记载了三十多种材料、每一种材料所需的分量以及炼制药水的过程,其中不乏雪精灵的心脏、美杜莎的金眸这些估计全大陆都找不出多少个活人的超级稀少的素材。 其中有一样材料——陆行海妖的舌骨——引起了沈莳的注意。 仿佛灵光乍现一般,沈莳想起了阿凯不经意间提到的一个细节。 边境小城接连死人,身为黑袍巫师的暗影受到怀疑,好在有雇主担保,阿凯和暗影才得以被放行。 然而就在二人准备离开小城的当晚,市长的法师女儿竟然遇害了——她的胸口被炸出了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舌头连带着舌骨被拔掉了。 当时沈莳就意识到,前几桩命案且不论,但杀死法师女儿的凶手必定是暗影。 暗影大约是发现了这个边境小城里竟然有他心心念念的陆行海妖后裔,就找机会杀死了市长的女儿,并将她的死也一并归到了确实与他无关的前几桩案件里。 那个被轰塌的房子压死的黑袍巫师,可能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替暗影多背了一条人命。 沈莳抬手,按下了【A、流窜到当地的黑袍巫师】和【F、暗影】两个选项。 —————— 沈莳対自己的答案还挺有信心的。 果然,屏幕转跳,最后一题出现了。 【支线第3问:暗影退出龙翼佣兵团的理由是?(不定项选择)】 选项一共有五个,分别是: 【A、対阿凯感到失望; B、出海历练; C、寻找材料; D、隐藏身份; E、图谋后手。】 有了前一题的铺垫,这道题的答案就很好分析了。 暗影在边境小城黑袍巫师连环杀人案之后就退出了龙翼佣兵团。 从他杀了市长女儿的行为来看,暗影在退团前就是个狼人了,并且已经得知了“魔狼之水”的详细药方。 那么,他退团不可能是因为対阿凯失望,也不像他自己声称的那样为了到其他大陆历练,而是要隐藏自己狼人的身份,并且以自由之身单独行动,搜集药方里的各种稀有材料。 所以,【C】和【D】必定是正确选项。 至于说【E】…… 沈莳略犹豫了几秒,也点选了它。 【E、图谋后手】。 暗影退团前,犀角就已经在团内了,而且他也和阿凯一起去过“三相阶梯”,见过“浮空之岛”上有着美杜莎金眸的圣女。 但他没有贸然対两个“材料”下手,而是策划了一个一次性解决四样素材的复杂诡计,直到两年多后的今日,万事俱备才步步施行,不正是他“图谋后手”的证明吗? -------------------- 作者有话要说: 投凶搞定,下一更回城啦~! 第304章 7.2.愚者之都-01 投凶环节全部结束, 人工智能小兰的声音响起: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两秒后, 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200/200】。 一秒钟的停顿后,又有新的对话框弹出: 【支线问答成绩:120/120】。 小兰说道: 【恭喜您, 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 您的投凶成绩与支线问答成绩都是满分。】 沈莳一直是满分选手,这次的问答也是他比较有把握的,对这个结果并不感到特别意外,只微微翘了翘唇角, 很装逼地表现自己内心其实嘚瑟得很的喜悦之情。 “小兰,给我结算积分吧。” 他干脆一口气听完结算。 【好的。】 人工智能小兰回答。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狼人狩猎》的积分。】 吴景澜说: 【《狼人狩猎》难度判定为〖困难〗, 系数1.5。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92%,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在〖支线问答〗环节获得120分, 触发特殊成就〖狼口逃生〗, 额外奖励积分3500分, 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 接着说道: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9665分。】 9665分对沈莳来说不算单局最好成绩,不过也凑合吧。 这时,小兰继续说了下去: 【由于编号0744玩家连续三次〖投凶〗满分, 在曾经取得特殊系统成就〖百晓生.殚见洽闻〗的基础上, 晋级为〖百晓生.无所不知〗,奖励积分50000分, 同时获得辅助系统商城两次免费APP下载的机会。】 沈莳:“!!” 他因为过度震惊,一时间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只呆呆地瞪着小黑屋里看似无边无际的黑幕。 半晌后,沈莳才哆嗦着嘴唇,问出了一个他最应该关心的问题。 “我……现在总分多少?” 芯子里是吴景澜的小兰当然明白沈莳现在的失态究竟是因为什么。 因为,沈莳已经离他的目标,脱离剧本杀世界的道具【现世入场券】所需的十万积分很接近了。 【主人。】 结算完毕,吴景澜不再管沈莳叫【编号0744玩家】,而是改回了平日的称呼,【您现在的总积分是93460分。】 “啊!!!” 沈莳扼腕,“就差6540分!都怪我先前用积分用得太浪了!!” 离目标尚远的时候沈莳花“钱”还不太觉得肉疼,现在差距不到一万了,沈莳就感觉后悔了。 光是他在《狼人狩猎》里用【危险预警】的功能,就烧掉了整整两千两百分啊!现在想来那功能其实卵用都没有!当时怎么就不悠着点儿呢! 只是此时说什么都晚了。 按照先前的经验,他至少还得再苟一个困难级副本,才能真正攒到十万积分。 “好了,我们先回‘愚者之都’吧。” 沈莳决定暂且不想先前被他浪费掉的分数,先回城休息休息再说。 ——————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的时候,是当地时间7月23日的早上九点正。 他倒时差的经验已经很丰富了,也不管这是大白天,洗漱干净又填饱肚子以后,就一头扎进被窝里,抱着枕头睡了个人事不知。 而吴景澜也已很习惯照顾刚从副本里回来的沈莳了。 他替沈莳准备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在对方吃饱喝足上床躺平后帮他调暗室内的光线,又在对方睡着后不发出一点儿声音的整理好房间,这才安安生生地坐下,陪在沈莳床边,等待对方睡醒。 沈莳照例一觉睡了将近十个小时。 “唔,六点二十分……” 他固蚴着拱出被窝,瞥了眼床头的电子时钟读数,不太清醒地问吴景澜,“是哪天的六点二十分?” 【还是23号。】 吴景澜回答:【现在是傍晚了。】 “挺好,今天醒得挺早的。” 沈莳决定起床。 一想到自己还得至少挣扎一个副本才能兑换【现世入场券】,沈莳就觉得有些心梗。 不过好在另一个条件,“连续三次通关困难级剧本杀”,他已经在本轮达成了,只要攒够十万分,他随时都能去挑战地狱级难度的副本。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 沈莳看向侍立在旁的吴景澜,胸口愈发堵得慌了。 他家吴哥明明应该跟他一样是个玩家,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个NPC,而且上一次的真人秀副本,他明明说拿了十万积分对他有用,可到头来他还是以小兰的模样陪在自己身边。 这样一来,即便沈莳兑到了【现世入场券】,他也不敢用啊! 万一他通关了回到真实世界,那吴景澜要怎么办? 若是不能保证吴景澜也能跟他一块儿回去,那么沈莳一直以来的努力又有什么意义!? ——得想个办法…… 沈莳一边刷牙,一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他家吴哥暂时脱离AI身份,给自己传达更多的情报呢? …… 由于思考得过分投入,沈莳连手里的电动牙刷时间到了停了都没发现,就这么将一只不动的刷头怼在嘴里,半天没有下一步的反应。 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这个一旦想东西太过入神就会对周遭的一切全都不管不顾的性格了。 他轻轻地推了推沈莳的肩膀,【主人?】 沈莳迅速回神。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琢磨这事儿了,只不过一直没想到一个切实有效的办法而已。 沈莳用水杯接水,簌干净满口的牙膏沫子,又用毛巾擦了擦脸。 “没事。” 他转头朝吴景澜笑了笑,“趁现在有空,我想看一看《狼人狩猎》的两个结局。” —————— 对于上一个剧本杀的两种结局,沈莳其实还是挺好奇的。 鉴于他们遇到的凶手是一只一言不合就能手撕大活人的凶残狼人,所以哪怕沈莳身为脑洞很大很擅长猜故事的编剧,也不太拿得准接下来的剧情会如何发展。 沈莳先看了投凶失败的结局B。 在这个结局里,4月5日的傍晚时分,众人坐在一起,从头盘了一遍案情。 没有人注意到暗影一人分饰两角的诡计,细细梳理过时间线后,暗影、绿藤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沈莳扮演的耀光和佣兵团团长阿凯也互相作证不可能行凶,于是独行侠乌灵被指认为了凶手。 乌灵当然激烈否认。 混乱的对峙中,乌灵使出了一个具有烟雾弹效果的魔法,趁乱逃出了城堡的会客室,又从一扇因年久失修而塌了半拉的窗户跳了出去,逃进了暗红月色笼罩下的森林。 从沈莳这个观众的上帝视角能清楚地看到,乌灵并不是趁乱突破了封锁,而是守在会客室门边的真凶暗影有意放水,让他觑着空隙得以脱逃的。 沈莳心中顿时生出了十分不祥的预感。 午夜十二点,“三相阶梯”与外界连通的通道开放,沈莳、阿凯、绿藤和暗影离开异空间后,立刻与贤者之塔的值守人员取得了联系。 四名幸存的冒险者以乌灵是狼人的角度,向贤者之塔的魔法师们讲述了这几日的遭遇。 贤者之塔一听“三相阶梯”竟然闹狼人,当场卧槽了。 他们立刻封锁了所有出入口,然后以快到令人咋舌的速度组织起了一支精锐部队,全副武装进入“三相阶梯”,准备剿灭潜伏在浮空之岛的狼人乌灵。 然而魔法师们只找到了乌灵坠崖身亡的尸体。 没办法,魔法师们只得再度搜查城堡,最终在乌灵住过的房间的窗户外发现了那本失窃的《禁术药典》,坐实了乌灵的狼人身份。 最终,发生在“三相阶梯”的狼人连环杀人案,以凶手畏罪自杀告终。 —————— 沈莳:“……” 因顶着他脸的炼金术师耀光表现得过于愚蠢,这个BE结局看得他拳头都硬了。 他深呼吸了两次,平复了一下情绪,才接着看结局A。 投凶成功的结局A接着他们离开副本时的剧情发展下去: 安眠药水效力强劲,被放倒的暗影和乌灵一直睡到午夜还没醒来。 全须全尾的沈莳和绿藤带着案情的真相离开“三相阶梯”后,首先找到贤者之塔的魔法师们,将这几日发生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贤者之塔的法师们趁着狼人暗影昏睡不醒之际,将他逮捕了。 在狼人未死的前提下,魔法师公会有好几种办法验证牠的身份。 确定了暗影果真是一匹狼人之后,贤者之塔决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将之处以极刑。 暗影处刑日定在了一个月后。 牠会被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 然而,所有人都没料到的是,在火刑前一晚,龙翼佣兵团的团长阿凯不知用什么方法闯入了守卫森严的地牢,救走了狼人暗影…… …… 从此之后,西幻大陆上多了两个通缉犯。 他们一个是极危险的狼人,另一个是将灵魂卖给了邪灵的冒险者。 没有人再见过他们。 冒险者们也很多年没再听说有狼人袭击人类的消息。 暗影和阿凯好似人间蒸发一样,从此渺无音讯,不知是死是活了…… 第305章 7.2.愚者之都-02 沈莳:“……” 看完结局A, 沈莳久久未曾言语。 吴景澜可太了解沈莳了。 他什么也没说,只坐在沈莳旁边,伸手揽过他的肩膀, 让他靠在自己肩头。 “小兰……” 半晌,沈莳开口问吴景澜, “你觉得阿凯和暗影去了哪里?” 这实在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结局A里, 满大陆的各种冒险者机构——不管是官方的还是私人的——铆足了劲儿找了他们好些年,却始终没有找到一点儿真正有用的线索。 这说明了两人要么就是很快死了,要么就是改头换面隐姓埋名,将自己的身份隐藏得很好很谨慎, 或者干脆想办法出了海,远渡重洋往其他大陆去了。 这谁也说不准。 吴景澜没有回答, 只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捋着沈莳略长了些的发尾,仿佛在安抚一只心情不佳的小动物似的。 玩真人剧本杀确实很容易出现这种问题。 玩家有时候会入戏太深,即便剧情已结束, 他们还无法将身份和情绪从那个本不属于他们的世界里抽离出来, 就像一些敏感的演员容易出现身心障碍一样。 偏偏剧本杀的玩家和演员们的情况还不一样。 演员要是觉得自己的状态没调整好, 只要情况许可, 可以暂时不接新的工作,远游旅行也好避世隐居也好,总有一些办法让他们离开引发不良情绪的环境。 但剧本杀的玩家每在“愚者之都”休息一天就要花费一百积分,即便不在乎积分, 也受限于规定, 最多不能逗留超过十四天。 在限期内,他们必须前往下一个剧本杀世界, 脑子里被塞进另一个人的人生,被迫扮演对方的爱恨情仇, 不知自己要演多长的时间,也不知将会面对怎样的结局。 这种不停成为另一人的生活,反复的次数多了,对玩家的精神健康实在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从沈莳在前几次剧本杀的表现看来,吴景澜觉得自家这位无论如何也该归类到心志坚定、性格强韧的范畴中去。 他有着身为一个合格编剧的一些心理层面的优势:容易代入身份,但又善于抽离。 在剧本杀里时,沈莳能冷静、客观地“成为”另一个人,在当一个参与者的同时又保持着旁观者的立场。这让他可以用理智的角度介入案情,不会被多余的情绪干扰判断。 可偶尔,沈莳也会像现在这样,被一些很难准确用语言描述的情绪拌住心神,明明事情已经结束了,还是难以释怀。 吴景澜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因为连沈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纠结什么,只能等他自己慢慢地平复下来。 他能做的就是陪在他身边,让他知道自己还是“沈莳”,自己还有亲近的、可依靠的,不能割舍的羁绊。 “……” 沈莳闭上眼睛,默默地感受发梢被恋人爱抚的触感,有那么一瞬间恶向胆边生,想不管不顾地扑过去将人压在地毯上,啃个过瘾再说。 但他家吴哥现在的身体是仿生人工智能,不管摸出来多么像个人,本质还是不知道材料的高科技产品。 一想到这点,沈莳就萎了。 他不甘心地用头顶了顶吴景澜的肩窝,又埋进去不说话了。 “……小兰。” 又是半晌之后,沈莳终于慢慢地抬起头。 他盯着吴景澜被他调整成浅琥珀色的双瞳,说道:“这些剧本杀,都是假的,对吗?” 吴景澜:【……】 沈莳的目光轻轻颤了颤。 “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又问了一遍。 吴景澜仍旧没有说话,只轻轻地摇了摇头。 一般来说,仅仅只是摇头的话,对方很难判断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莳却看懂了。 他家吴哥是在表示,他不能回答。 但不能回答又何尝不是一种回答? 沈莳眨了几次眼睛,瞳孔深处的动摇,吴景澜看得分分明明。 他在手上加了些力道,捏住了沈莳的肩膀。 沈莳浑身一颤,猝然回神。 “……嗯,我知道了。” 他垂下眼睑,遮住自己的双眼,以一句含混的结语结束了这场没头没尾的对话。 “好了,我饿了!” 沈莳一边喊饿一边站起来,“小兰,我觉得这几天有点用脑过度,晚餐给我弄些高卡路里的食物吧!” —————— 沈莳在次日收到暮山紫的联系,说有事想约他出来聊聊。 但沈莳正处在一种消极怠工提不起劲儿来的状态,实在不想费心费力思考问题,又想着反正跟暮山紫交情不错,便也不跟他客气,直接问能不能过两天再说。 暮山紫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见面时间改到了两天后的晚上,阿普和白兔也会参加。 沈莳一下子多出了两天半的空余假期。 本来他知道自己只差六千五百四十分就能兑换【现世入场券】的时候,是一门心思想要尽快去往下一个剧本杀把剩下的分数搞到手的。 不过现在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先调整状态,也就决定放纵几天再说。 “愚者之都”从地图上看,整个城市的面积跟海口市差不多大,城市里该有的设施它都有,而负责给玩家们提供服务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工智能。 只是偌大一个城市只有一群剧本杀玩家,就像一张大煎饼上撒了一小撮芝麻,走在街上那是相当的冷清,各种游乐设施更是人迹罕至,进电影院基本上就是包场。 沈莳本质是个不喜欢热闹的I人,在“愚者之都”断断续续生活了一个多月,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认识的朋友至今也只有暮山紫、阿普和白兔三人。 他本来只打算在酒店套房里摊两天,靠躺平回血的。 但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的性格了。 他知道这人一贯心眼很多,就算躺着什么都不干,脑子也停不下来,容易胡思乱想,对抽离情绪不利。 于是他大早上的就将沈莳薅了起来,塞进浴室刷洗干净,换好衣服拎出门去了。 吴景澜把沈莳带到了城市边缘的一座大型游乐园。 因为不喜欢排队,沈莳已经有七八年没去过游乐园了。 而在“愚者之都”里,他们压根儿不用担心排队的问题。 游乐园里的客人只有零星几个,入目所见,能动的绝大多数都是身为AI的工作人员。 不过AI不存在个人情绪,他们不会因为游客稀少而表现出倦怠或者不耐烦的样子。不管是多大型的游乐设施,只要有客人想坐,值守的AI就一定会热情地上前接待,永远笑脸迎人,永远活力充沛。 沈莳没有急着去玩,而是和吴景澜在游乐园里到处晃悠了一阵。 他注意到,游客们的身份特别容易分辨。 戴着各色面具看不出真实长相的就是玩家,他们身边多半带着自己的专属AI,且大部分是人形。 会把人工智能带出来玩的玩家貌似都是不缺积分的高玩,AI个个都捏了很精致的壳子,真正的男帅女靓,美颜盛世、国色天香,沈莳甚至还看到一个穿着古典巴洛克长裙的褐肤银发的美人儿,一看就是兑换了特殊血统的暗夜精灵。 如此一来,沈莳身边的吴景澜就显得平平无奇,一点都不突兀了。 当然,沈莳没有亏待他的小兰。 吴景澜今天穿的是一套米色调的休闲装,是沈莳特地为了今天的游园给他兑的新衣服。 虽然沈莳刚回来时嗷嗷叫着早知如此当初就不乱花钱了,不过两百积分实在怎么着也不至于影响大局,花了也就花了,他一点都不心疼。 “啊呀这不是×速光轮吗?” 沈莳指着稍远处一个很高的蓝色过山车,“我第一次看到没人排队的×速光轮!” 吴景澜笑了笑。 他意外沈莳吃惊的不是在这里看到一个×速光轮,而是爆款热门项目居然不用排队。 【怎么样?您要坐吗?】 他问沈莳。 “当然!” 沈莳回答得极干脆。 说着,他一把拉住吴景澜的手,径直就往过山车的方向拖去。 —————— 要说在现世里,吴景澜有点中耳前庭的小毛病,玩大起大落的刺激项目下来后能半天走不了直线。 因此少年时代他陪沈莳去游乐园,发小在过山车上兴奋大喊,他就只能站在栏杆外拎包看着。 不过现在吴景澜是个人工智能,当然不可能再犯晕动症了。 是以这次他可以无所顾忌地坐在沈莳旁边。 两人霸占了空荡荡的车头位置,在盘旋的轨道上急速奔驰,感受着失重感和离心力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刺激。 “哇塞,真是太爽了!” 沈莳跳下×速光轮,原地蹦了两下,回头对吴景澜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们再坐一遍?” 这其实是吴景澜第一次真正体会过山车的乐趣,确实刺激又减压,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于是两人连坐了三遍×速光轮,然后将园区内能找到的所有刺激项目统统玩了个遍,一直玩到沈莳的亢奋劲儿彻底得到满足,才找了个小吃摊位坐下休息。 第306章 7.2.愚者之都-03 【一杯三球冰激凌, 要牛奶、香蕉和香草味的,加一份什锦水果和一份榛子碎。】 吴景澜按照沈莳的口味,熟练地对穿着蓬蓬裙制服的AI服务生点单。 AI热情地答应着, 很快就按照要求准备好了一杯冰激凌。 吴景澜接过冰激凌,将它端到沈莳的桌边。 时值七月, 白天的气温接近三十度。 沈莳玩得很疯, 一身的热汗,脸颊通红,坐下来呼哧呼哧直喘气。等冰激凌一放下了,他就迫不及待地抄起勺, 挖了三分之一个香草球送进嘴里。 “唔,爽!” 冰凉的甜品入口, 沈莳打了个激灵,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他又舀了满满一大勺子的牛奶球,递到吴景澜嘴边。 吴景澜摇了摇头。 沈莳努努嘴, 收回勺子, 自己一口闷了。 吴景澜含笑看沈莳一口一口吃着心爱的冰激凌。 “对了小兰。” 一杯冰激凌快吃完的时候, 沈莳开口了。 他的语气仿佛闲聊一般漫不经心, “最近呢,我在构思一个剧本,还蛮有趣的。” 披着小兰皮的吴景澜很人性化的眨了眨眼,【请问是什么剧本?】 “挺复杂的一个故事。” 沈莳用勺子轻轻敲了敲杯壁, “现在只能算是有些想法, 具体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我没有捋清楚。” 他抬头看向吴景澜,“不过我可以透露一下, 是关于一群人进入某个虚拟空间,却发现它其实是真实世界的倒映之类的……有些奇怪的科幻设定。” 吴景澜:【……】 他收起唇边温柔的浅笑, 下意识坐直了身体。 “当然,我还得再想想。” 沈莳将最后一口冰激凌舀进嘴里,又低头认真地刮着黏在杯壁上的汁水,“不过等我想好了,我得把这个构思说给你听。” 吴景澜张了张嘴。 他有些事情一直很想告诉沈莳,但碍于AI的限制无法说出口。 当初他选择放弃离开这个世界,将最终奖励兑换成化身人工智能并自由选择宿主,为的就是陪在沈莳身边,保护他、帮助他 ,好令他少经历些当初自己步步为营、寸寸摸索的艰难。 可到头来,就算变成AI二十四小时贴身跟在沈莳身边,他还是得受限于系统框定的辅助法则。有些问题他尚且能想办法擦边绕过限制,但关系到这个真人剧本杀世界的核心真相,他是一点儿也没法跟沈莳剧透的。 不过好在他的阿莳很聪明,非常聪明。 即便不依赖自己的帮助,他也在一点一点接近真相。 【好的,主人。】 吴景澜慢了半拍才回答。这本是一个人工智能不应发生的失误。 “没关系,小兰。” 看吴景澜这略有些奇怪的反应,沈莳反倒乐了,“到时候你听我说,帮我参谋参谋,只要告诉我你认为合理还是不合理就行了。” 他盯着吴景澜的眼睛,“这样可以吗?” 吴景澜又默然了两秒。 然后他抬起手,帮沈莳揩掉黏在嘴角的一点雪糕渍,用平静的语气,轻轻地、慢慢地回答了一句: 【好的,主人。】 —————— “愚者之都”时间7月26日。 沈莳和暮山紫、阿普、白兔约好了今晚十点在“Gemini”碰头。 沈莳比预定的时间提前了十分钟走进酒吧,在熟悉的角落看到了暮山紫戴着“瘦男”能面坐在那儿,面前放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 “嘿。” 他走到桌边坐下,问:“阿普和白兔呢?” 暮山紫用被系统处理过的苍老嗓音回答,“应该快到了,他俩一向都很准时。” 果然,两分钟后,阿普就到了。 又过了五分钟,换了一副新的兔子面具的白兔也来了。 四人没有急着进入正题。 反正只要不进副本,大家呆在“愚者之都”的时候闲得要命,随意唠嗑也算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法了。 四人都点了喜欢的饮料,除了沈莳因为酒量很不争气只能喝芒果汁兑苏打水之外,其余三人都人手一杯酒。 白兔还很豪迈地点了一大份五花肉烤串。 一只萌萌的兔子头就着×岛啤酒撸串的模样,实在让坐在他对面的沈莳感觉很有点黑色幽默的效果。 “对了,我前天终于打出三连胜了。” 白兔说着,撕开一个奶精球倒进啤酒里。 据说这是她从她一个闺蜜那儿学来的方法,会让啤酒的口感变得更顺滑。 “哦,我是说,中等难度的三连胜。” 她眨了眨自己粉红色的大眼睛,三瓣嘴俏皮地勾起来,“当然,这对暮山紫和小沈来说不算什么,对吧?” “没有的事。” 沈莳笑答,“恭喜你啊。” “唉,可接下来的事,我就发愁了。” 白兔一仰脖子,把加了奶精的啤酒一口干了,将杯子“咚”一下搁回桌上,又豪迈地朝充当服务生的AI一招手,“再来一杯!” 侍应生麻利地送来满满一杯啤酒,收走空杯。 “唉,接下来可就发愁了。” 白兔说着,又撕开一个奶球往啤酒里倒,“我下次想挑战困难级别的副本,但是吧……” 她撅起三瓣嘴,“但是我对自己的水平心里有数……副本翻车不要紧,最怕翻车还害死其他玩家,或者把自己给害死了!” 毕竟白兔的担心很实际,沈莳不敢草率说出劝人提升副本难度的话,于是换了个方式试探道:“这么说,你下一局还打算玩中等难度咯?” “嗯,我暂时决定这样。” 白兔点了点头,“反正连胜次数已经攒到了,想提难度随时可以提。那倒还不如多刷几次中等本,一是给自己攒攒经验,二是攒点积分,什么时候等我觉得经验够了,再往上升吧。” 沈莳心道这倒也不失为稳重之举。 “别说了,白兔你这还算好的。” 坐在沈莳旁边的阿普正在用小叉子叉煎香肠,有一块没一块的慢慢嚼着打发时间,“我上一局又投错凶了!唉,我都不指望能三连胜了都!” 说到激动处,阿普用力在桌上捶了一拳,“离谱啊!这就很离谱你们知道吗!” 他故意来了个大停顿,等白兔配合地问了句哪里离谱了,才接着说下去: “原本我都知道谁是凶手了我!虽然我说不出为什么吧,但我多机灵的一个人啊!直觉多准啊!我就认定了是那漂亮姐姐杀的人了我!” 阿普语速一快,方言音就出来了,沈莳觉得像东北的。 “但我们那剧本杀的侦探吧,人菜还瘾大,话儿忒多!他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啊!听着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白兔接话:“所以你就信了?” “嗨,我信了啊!” 阿普的声音听起来愈发苦恼,“结果一投凶,得了,我AI说我投凶错误了!真凶根本就不是侦探说的那人!” 他用叉子狠狠地从盘中戳起两块不同口味的香肠塞进嘴里,用力嚼了两下,“我现在想起这事儿还觉得心梗……” 阿普的声音不自觉地弱了下去,话语也变得吞吞吐吐了起来: “我们……投的那谁,这就没了。一想到他死了这件事,有我的一份,我就忍不住觉得难受……” 多亏他的机智和细心,沈莳至今没有投凶失败的经验。 不过就白兔伸手越过桌子,煞有介事地拍了拍阿普肩膀的举动来看,对绝大多数的剧本杀玩家来说,投凶错误导致无辜者死亡,是他们每个人都惯于背负的,也有心理准备有朝一日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的精神负担了。 毕竟没有人敢保证自己绝对不会犯错,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沈莳不知道其他人,尤其是其他扮演侦探角色的玩家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 他只能保证自己在每个剧本杀里都竭尽全力,尽可能的细心再细心、谨慎再谨慎而已。 阿普是个乐天派,没在自己的失败里郁闷多久,就又振作了起来。 他似乎终于想起他们今晚为什么会坐在这里了,于是开口问道:“对了暮山紫,你约我们见面是有什么事想说吗?” 阿普这么一问,众人就下意识地将目光集中到了暮山紫身上,等着他开口。 戴瘦男能面的青年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威士忌,才缓缓回答:“我近期有些新发现,想跟你们分享分享。” 白兔问:“什么发现?” 暮山紫不答反问:“我们先前有一次聊起阿普经历的一个案子,小沈说他知道详情。那件事,你们还有印象吗?” 三人皆点头。 有一次,阿普提到自己刚刚玩过的一个油桶藏尸的剧本杀,沈莳不止准确地知悉凶手杀人的数量,还指出了油桶的放置位置,让所有人都深感诧异。 后来沈莳解释,这个案子他以前曾经看过犯罪记录,是真实发生过的。 当时他们分析,大概是编撰这些剧本杀的“人”——不管是真人还是什么见鬼的系统——用了一些实际案例作为灵感或是素材的缘故。 “但你们仔细想想,不觉得这个‘素材’的猜测很有问题吗?” 暮山紫如此说道。 第307章 7.2.愚者之都-04 沈莳的脑筋很好, 几乎一下子就理解了暮山紫的意思。 “你说得对。” 他点了点头,“这确实不合乎逻辑。” 阿普和白兔对视一眼,神奇地透过面具看出了对方眼中的迷惑。 “你们俩在打什么哑谜呢?” 白兔不高兴地撅起三瓣嘴, “不要欺负我们这些智商平平的普通人啊!” “因为这不公平。” 沈莳没有卖关子,“如果‘编剧’真的参考了某个真实案件来写剧本杀的话, 那么他如何确保抽到该剧本杀的玩家里一定没有事先就知道那个案件的人呢?” 阿普和白兔:“!!” “对啊!” 阿普立刻就叫了起来, 同时用大拇指比了比坐在他旁边的沈莳,“假设抽到那个剧本杀的不是我而是小沈的话,那他岂不是刚进本时就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 他蹙起眉,“毕竟是死了十多个人的大案啊, 我想看过的人应该不少吧?难不成系统还能抽取我们的记忆,一个一个排查玩家知不知道某个案子吗?” “啧!” 白兔用力咂舌, 抱着自己的胳膊仿佛很冷似的打了个哆嗦,“真要那样的话也太变态了!不至于吧!” 沈莳单手支着下巴,“唔, 这个系统确实是超越我们理解范畴的科技, 究竟有没有先进到那个程度, 我说不准。但是……” 他顿了顿, “但是,我认为,或许有个更简便的办法,能避免这种‘不公平’的发生……” 说到这里, 沈莳闭上了嘴巴。 “喂!” 阿普抬肘碰了碰沈莳的胳膊, “你倒是继续说下去啊!什么办法?” 沈莳却轻轻摇了摇头,然后将目光转向暮山紫, “暮山紫,你想对我们说的事, 跟这个有关吗?” “是的。” 暮山紫拿起酒杯,晃悠着琥珀色的酒液,让冰块在杯中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脆响。 “四天前我刚结束了一场剧本杀,顺便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她告诉我,她在现实里有一个恋人……” —————— 暮山紫给了他在副本里碰到的那位新朋友一个“A”的代称,然后交代了一下她的经历。 A“生前”有一个恋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马上就要结婚的未婚夫。 当时他们正在紧张地筹备即将到来的婚礼。 出事那天,A拉着未婚夫去试穿婚纱和礼服,却在回程路上遇到了倾盆大雨,雨天路滑,不幸发生了连环车祸。 两人的小轿车被夹在两辆大型车之间,受损情况非常严重,坐在驾驶席上的未婚夫当场死亡,A侥幸没死,昏迷后被及时救出,送到了医院。 A醒来以后,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双腿自膝盖以下被截断了。 说到此处,暮山紫刻意强调了一句,“A告诉我,她睁开眼的一瞬间,就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已经死了。” 深爱的未婚夫死亡,外加余生只能当个残废的双重打击,让A彻底绝望了,她不想活了。 当天晚上,她用偷偷从护士的治疗车里拿到的注射器往自己的静脉留置针里打了一管空气。 “所以说,A应该算自杀身亡的,对吧?” 白兔听得津津有味,“这么说来,她的情况跟我们应该差不多,都是横死之后被丢到这个杀千刀的真人剧本杀世界里了?” “是。” 暮山紫说道:“当时我为了保险起见,多问了A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说自己一睁眼就知道未婚夫已经死了呢?’” 白兔一耸肩,“哎呦,还用问嘛!肯定是有人告诉她的嘛!大概亲戚朋友或者医生护士吧!” “不,这你就猜错了。” 暮山紫摇了摇头,“A回答我,她和未婚夫两人互相把对方登记为紧急联络人,一旦其中一人的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的波动,或者确定死亡的时候,终端就会直接把信息发到紧急联系人那儿。所以A恢复意识的同时,她的终端就向她报告了未婚夫的死讯。” “等等!” 白兔的兔子头困扰地往旁边一歪,“什么叫‘终端’?这是哪里的新服务吗?A是哪国人?” 沈莳:“……” 他在心中叹息:果然如此。 “我也是听到‘终端’这个名词时,才意识到问题在哪里的。” 暮山紫接着说了下去:“A死亡时的年份,和我们有比较明显的差距。” 阿普和白兔:“!!” 两人的眼睛一起睁得溜圆。 “A说,她和她的未婚夫‘死’在2038年。” 暮山紫指了指自己,“而我,是在2022年,中间有整整十六年的差距。” “啊呀,我那时才2005年啊!操!我怎么比你还晚那么多!” 因为过度震惊,阿普甚至忘记了要控制音量,好在这会儿酒吧里只有他们一桌客人,而AI服务生则对他们的对话毫无兴趣,站在吧台处擦着酒杯,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阿普还在追问,“小沈,白兔,你俩呢!?你俩死的时候是哪一年!?” 沈莳报了个2023,而白兔则说是2012。 阿普顿时感觉自己懂了,“所以说,这个见鬼的空间能将不同时间线上因为各种原因横死的人都集中起来,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这样也不对啊。” 白兔却仍感觉哪儿不太对劲,“就算我们‘死’的年代有差异吧,这也不能保证‘公平’啊!” 阿普闻言,先是一愣,立刻反应过来,“对啊,如果是发生在我死后的案子倒也罢了,但如果是在我死前发生的,那保不准我也听过呢!” 他转向沈莳:“你说那个油桶藏尸案是什么年代的来着?” 没等沈莳回答,阿普又径自说了下去,“我刷本的时候,背景正准备一战呢!那对我们所有人来说肯定得是好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的旧案了啊!跟咱们什么时候挂的没关系吧!” 白兔也有同感,“是啊,几十年也好,上百年也好,该听过的总会听过的!” 沈莳抿了抿唇,决定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但在此之前,他还要向阿普再确认一个细节,“那么阿普,你认为,跟你一同参加剧本杀的玩家,有没有任何人可能曾经听说过那桩油桶藏尸案呢?” 阿普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凝眉细细回忆了一番,才谨慎地说道: “凶手的情况我不知道,毕竟他就算真提前知道了也肯定不会吱声的。但那场投凶我们全军覆没了,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事先知道案件详情的平民玩家,就算为了积分考虑,也会想个辙儿将真相传达出去的吧?” 他肯定地一点头,“所以我想,所有人应该都不知道!” “那就对了。” 沈莳回答:“我想,为了‘公平’,系统一定用了某种逻辑,保证不会有人提前被剧透。” 阿普茫然道:“比如呢?” 沈莳沉声道:“比如,只要那个油桶藏尸案从来没有在阿普你的世界发生过就可以了。” 阿普完全呆住了。 连一旁的白兔也因为过度惊讶,连烤串掉了都没发现。 唯独暮山紫戴着一张木雕的瘦男能面,看不出表情变化。不过沈莳从他抱着胳膊放松脊背的姿势可以判断,他对沈莳的这个推测一点都不感到诧异。 “看来,小沈的想法跟我一样。” 这时,暮山紫说话了,“并不是所有玩家都来自同一个时间、空间的。” “你是说,平行世界!?” 阿普终于说出了一个看起来很专业的名词:“你们的意思是,我们根本就是不同的平行世界里的人!?” 暮山紫微微抬了抬下巴,“至少,阿普你的世界应该就和小沈的不一样。” 阿普和白兔嗔目结舌。 半晌后,白兔才勉强挤出一个“卧槽”,“这也……太科幻了……” “其实要证明这点并不难。” 暮山紫再度拿起自己的酒杯,浅浅呷了一口,“阿普,只要你跟沈莳对一对历史大事,大概就能确定了。” —————— 愚者之都,7月27日,星期二。 早上十一点二十五分。 昨晚跟暮山紫他们在酒吧里聊到深夜,回到住处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 反正第二天没别的事,沈莳干脆倒头就睡,一觉睡到自然醒。 再睁眼时,已经是这个点儿了。 虽然回到愚者之都以后,沈莳就进入了吃饱喝足、想睡就睡的仿佛养猪一样的死宅生活,但不知怎么的,他一点都没有养精蓄锐的感觉,反而从醒来以后就觉得浑身提不起劲儿,脑子也像锈住的罗盘一样,转都转不动了。 本来他以为自己昨天刚刚得悉了关于真人剧本杀世界的重大秘密,身心都应该极度兴奋才对。 然而实际上,当他确任了这个系统里的玩家们很可能来自不同的时空,或者说是平行世界的时候,竟然没有想象中的震惊。 或许,他先前就隐隐约约察觉到了这点,只是一直还没得到证实罢了。 但现在,沈莳几乎已经肯定了这个看似荒谬的推理。 多亏了暮山紫的细心,而他们四个又恰好是记性不错,心思也灵敏的人,才得以互相佐证,最终得出了足以令大家都信服的结论。 第308章 7.2.愚者之都-05 昨天他和暮山紫等人花了整整一小时的时间, 互相比对了那些确确实实记得的历史事件的时间和详情,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虽然历史轨迹大致相似,但在细节上却总有些微妙的出入。 比如阿普刚刚经历完的2004年的奥运会是在马赛举行的, 但沈莳则肯定,他知道的04年的奥运会在雅典。 总之, 四人一路排查下来, 基本上能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暮山紫和白兔应该来自同一个世界,而沈莳、阿普又分别来自另外两个平行世界。 如此一来,关于这个真人剧本杀世界里玩家的来源, 沈莳就基本确定了。 同时,关于他们所玩的剧本杀究竟从何而来, 沈莳也有了更明确更具体的想法。 他一直在“构思”的,想要说给吴景澜听的“剧本”,也已完善了六七成, 只等他认为自己有把握的时候, 向吴景澜求证了。 本来按照沈莳自己的计划, 今天他就该抽取下一个剧本杀世界了。 不过昨天暮山紫对沈莳说, 鉴于下一个世界是他冲击困难级副本三连胜的关键,他觉得自己需要找一个靠谱的队友,所以邀请沈莳跟他组队进入。 沈莳是知道暮山紫跟他一样,有【造梦设计师】这个限定APP的。 只要他答应了, 暮山紫就可以用【造梦设计师】将他拉入跟自己相同的副本。 上回玩《杀人不难》的时候, 暮山紫作为一个神队友,可是帮了大忙的。而且到最后他连一个积分的好处都没捞到, 纯粹就是在给他们做白工。 虽然暮山紫事后对此不以为意,但沈莳多少觉得自己欠了好友一个人情。 既然现在是暮山紫主动提出希望他能帮忙的, 那沈莳当然欣然应允。 “我明天抽好副本后给你发信息。” 聚会结束时,暮山紫跟他这么说。 “好了,既然这次不用我自己抽副本,那么我们今天就暂时没别的事了。” 沈莳决定暂时清空脑子,什么也不想。 “哦对了,我记得楼下就有家庭影院包厢吧?” 沈莳问吴景澜,“好像还可以自己选电影?” 沈莳现在住的这间大型酒店式公寓,从七楼开始到三十一层全是套间,而楼下六层则是相应的配套设施,超市、餐饮、健身房、网吧、游泳馆、会议室甚至家庭式影院应有尽有。 只是沈莳很宅,而且每次从剧本杀里回到“愚者之都”都处于身心俱疲的状态,光是倒时差和恢复元气已经够呛,除了备战新副本之外,他基本上就整天在屋里瘫着,哪怕只是坐电梯下个楼都懒得动弹,自然也就几乎没享受过这栋公寓大楼的其他设施了。 不过沈莳现在只差不到七千分,只要不出差池,这一局以后他就能兑换【现世入场券】,想办法离开这个剧本杀世界了。 许多一直困扰他的事情多多少少有了头绪,又跟吴景澜互白了心迹,沈莳也开始有了一些享受生活的悠闲,琢磨着要如何和他家吴哥一起消磨时间了。 身为一个编剧,沈莳的观影量自然是很大的。 以前吴景澜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时间充裕,经常陪沈莳一起看电影,后来变成了个习惯性996、间歇性007的高级码农以后,沈莳就不得不自己一个人刷剧了。 现在有了空闲又有了兴致,沈莳当然得拉着吴景澜一起。 更妙的是在“愚者之都”,玩家的一切消费都低廉到几近不要钱,一整个豪华家庭影院包厢只需要一个积分,想看什么电影只需要动动手指点选一下,当真又舒适又奢华。 于是沈莳和吴景澜在包厢呆了一下午,连看了两部沈莳从来没听过名字但评价意外很好的电影,直到晚饭过后,才接到暮山紫发来的消息,说新副本已经抽选好了。 “咱们回去吧。” 沈莳放下空了的果汁杯子,从软到像能把人整个包裹起来的真皮沙发里爬起来,伸了个懒腰,对吴景澜说道: “让我们看看暮山紫抽到了个什么本。” —————— 沈莳点开了辅助系统的剧本杀抽选界面。 这回不用沈莳亲自抽选,所以他只需要直接看【新副本】的选项就可以了。 标题弹出——《双重游戏》。 “看名字还挺正常的。” 沈莳乐观地评价道:“而且看名字就像是个双侦探的本子。” 标题下方的封面图就如同标题一样,从画面正中央横向一分为二,分成了上半张图和下半张图。 上半部分是血一样暗红的底色,下半部分则是乌压压的黑,虽然色调不同,但内容却十分相近,都是一群人围成一圈,双手前伸,指向其中某一个人。 沈莳:“……” 这场景,一看就像是在进行什么投票。 【披着人皮的狼就在你们中间,现在,将他指出来吧。】 “我去!” 沈莳只觉哭笑不得。 “我这是跟狼人杠上了不成!” 上一回合是真闹狼人的狼人杀人也就罢了,这一回合居然还是狼人杀人的狼人杀,这也太巧了,巧得沈莳都无语了。 【狼人游戏,一个你早就熟知套路的古早桌游。 可当有朝一日,你和你的同伴们被迫参与一场真正的狼人杀时,你还会这么认为吗?】 沈莳:“……” 作为一个桌游爱好者,沈莳确实没少玩过狼人杀,而且还经常跟吴景澜一起玩。 正因如此,他觉得自己其实不怎么擅长狼人杀——原因无他,他家吴哥经常在游戏里把他骗得团团转,只要两人抽到不同阵营,那么他被坑的几率起码在一半以上。 【你以为危险只隐藏在你的身边吗?太天真了! 要赢得胜利,红桃Q和黑桃K,皇后和国王需得通力合作,锁定隐藏在臣民中的饿狼。】 “唔,有意思。” 看完简介,沈莳抿住嘴唇,手指轻轻敲击着茶几。 “分成了两组……难怪是个双侦探的剧本杀。” 他将屏幕往上滑了滑,回到封面图。 “每一组都是七个人,以狼人游戏来说,人数真不算多……难道说为了加强难度,两组人的身份要联动吗?” 沈莳说着,皱起了眉。 “小兰,你看!” 他用手点了点上半部分到红底的那张图,“上面这些人,穿的是很有些厚度的冬装。” 指尖下移,转到黑底的下半部分,“但下面这组,全员穿着短袖,明显跟上头的不在一个季节里。” 沈莳深感疑惑,“难道说,这联动还有时间差?” —————— 看完介绍以后,沈莳给暮山紫发了通讯,就“双重游戏”中令人迷惑的“双重”的定义跟对方展开了讨论。 只是简介透露的信息太少了,尽管两人都有一些想法,但在进入游戏前,所有的猜测仍然只能停留在“猜测”的阶段。 虽然一切都还在未知之中,不过沈莳和暮山紫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想要正确解析案情,那就一定得需要整合红黑双方的情报。 “总之,这几日我先熟悉熟悉狼人杀的规则吧。” 暮山紫告诉沈莳,自己以前没什么机会玩这种多人桌游,对狼人杀的玩法也只知道个大概,许多套路他还不了解,所以需要花点儿时间做做功课。 “那么我们约在四天后,也就是这个月的31号进副本吧。” 沈莳对暮山紫的要求表示理解。 说实在的,自从吴景澜毕业当了社畜后,他一个人玩着没啥意思,也有足足两年没和小伙伴们约过局了,也很有必要趁着这几天拉着他家小兰一起捡回些经验值。 “没关系的,狼人杀的套路来来去去也就那么些,以你的头脑,看几局就懂了。” 沈莳对暮山紫还是很有信心的。 挂断通讯后,沈莳又照例打开了【知天命】APP。 虽然知天命每次给他的提示都很抽象,但抽象归抽象,多少能提供他一些破案的灵感。 这次,沈莳仍然选择了300积分的“高级占卜”。 八卦徐徐转动,停止后,四条结果相继显示。 ——【suspicion】; ——【alliance】; ——【swindler】; ——【scapegoat】。 与前一次相比,沈莳觉得这次占卜出来的结果倒是挺符合他对“狼人杀”这个游戏的预期的。 “Suspicion”,猜疑、怀疑。 互相猜忌正是每个狼人杀玩家的基本思维逻辑。 而“alliance”,同盟,又是玩家为了自保而不得不进行的一个关键环节。 不管是狼人方还是好人方,如果不想被其他玩家早早投出去,就得在怀疑任何人的前提下,找到自己认为可信的、值得结盟的对象,合力将其他人弄出去。 至于说“swindler”,欺诈犯,还有“scapegoat”,替罪羊,沈莳认为,应当是提示他游戏里有演技精湛、擅长使诈的“狼人”,他或者她会推出无辜者当替死鬼,让那些人代替他们遭受玩家的怀疑乃至被投出局。 以沈莳当初常常被他家吴哥骗到的经验来看,如果对手演技够好逻辑够溜,那确实是很难对付的。 “不愧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啊,这结果,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说嘛。” 沈莳盯着屏幕上的四个单词,头疼地揉了揉额角。 “小兰,趁这几天有空,你还是陪我多刷几场,看看能不能攒到什么有用的心得体会吧!” 第309章 8.双重游戏-01 沈莳恢复意识的瞬间, 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头疼和眩晕。 ——!! 他来不及整理才刚刚被系统灌注到脑中的前置剧情,就被不适感击倒, 头才刚抬起来一点,立刻“咚”一下直接躺了回去。 【主人。】 耳鸣中, 沈莳听到了吴景澜的声音, 【这是强效安眠类药物的副作用,请您暂时不要移动头颈,闭上眼睛安静休息一会儿,很快就能缓过来。】 ——离谱! 沈莳一边依言躺平, 一边在心里吐槽道:居然开场就被下药,这怎么想都不太妙啊! 趁着药效未过不能动弹的这段时间, 沈莳开始安静地整理脑中的“前情”。 在这个剧本杀里,他叫“沈时”,是一个二十四岁的新人编剧。 他去年刚刚从大学毕业, 因为在大四时写的某个原创剧本得了一个面向新人的最佳原创奖, 毕业后被相熟的老师破格推荐加入了一个话剧剧团, 成为了该剧团的专属编剧。 沈时所在的话剧剧团, 名叫“繁星”。 繁星剧团在业内也算小有名气,与不少电视台和影视网站都有商业合作,还曾经培养出拿过国际奖项的重量级实力派影帝,算是不少年轻且有实力的演员跻身主流娱乐圈的绝佳跳板, 内部竞争自然也相当激烈。 当然, 这跟目前还没能拿出什么像样的代表作的新人编剧的沈时来说,没有太大关系。 只是繁星剧团刚刚经历了个不大不小的风波——团内一个刚加入不久的年轻女演员因车祸去世了。 死去的女演员名叫左冬雪, 死的那天才刚刚届满二十四岁。 在“沈时”的记忆里,左冬雪是个很漂亮的女孩, 用绝色来形容都不为过。 她可能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天生的发光体,最合适站在镜头或是聚光灯下的明星。 她不仅外形绝佳,而且合适各种妆容各种扮相,不管是清纯小白花般的少女还是国色天香的倾国王妃都能驾驭,加之极有天赋的领悟力和与生俱来的镜头感,在新人甄选时就被投资人一眼相中,作为未来绝对要重点培养的希望之星招入了剧团。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被所有人看好的美女演员,却在四十多天前的自己的生日宴后出了车祸。 她纤细优雅的肢体被大卡车撞了个四分五裂,死无全尸、凄惨至极。 沈莳扮演的“沈时”也参加了左冬雪的生日宴。 宴会是剧团经纪人申易筹划的。 申经理说为了让刚进剧团的新人感受“繁星”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于是在左冬雪生日那晚在一家老字号的酒楼包了个包厢,几乎将整个剧团的主要成员都叫了去,热热闹闹地搓了一顿好的。 小编剧沈时和沈莳本人一样,是个两瓶啤酒就能放倒的弱鸡,是以八点刚过就被一杯黄汤放倒,早早让好友把他送回了家,根本没看到生日宴后半段到底发生了什么。 次日沈时宿醉醒来,强撑着爬回繁星剧团,才听说了左冬雪昨晚突遭横祸,已然香消玉殒的噩耗。 沈小编当然震惊极了,连忙打听详细情况。 只是剧团里留到生日宴最后的知情者们每每听他提到此事,都一副欲言又止或是极度不耐的表情,人人三缄其口,只统一口径说是意外,谁也不肯多谈一句。 这般欲盖弥彰的反应,没有猫腻那才叫活见鬼了。 果然,左冬雪死后不久,沈莳在与好友的闲聊中听说,原来姑娘的死不是单纯的意外,而是被人祸害的。 当晚参加生日宴的人里,有剧团投资人的公子,一个名叫屠文豪的富二代。 屠少爷对年轻美貌又楚楚动人的左冬雪一见倾心,当场就展开了近乎纠缠式的追求,还在宴会结束后强行拉走姑娘,说是要送她回家——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肯定没安好心。 左冬雪不肯屈就,两人一路拉拉扯扯,半厮打地纠缠到了路牙子旁,这时女孩铆足了力气挣脱了屠少爷的胳膊,拔腿就跑。 屠文豪自然不能让到嘴的熟鸭子飞了,撵着姑娘一路追赶,最终把人逼得横穿马路,让刚好经过的大货车撞飞了。 事后交警来调查事故,也不知屠文豪用了什么手段什么人脉,将自己纠缠追赶左冬雪的事儿抹得一干二净,最终以交通意外结案,而且突然闯到马路上的左冬雪还得负主要责任。 沈小编剧当时听得咬牙切齿,直骂屠文豪不是个东西。 然而骂归骂,他拿这事儿一点办法都没有,不仅不敢替枉死的左冬雪出头,连下回再见到屠少爷的时候摆个脸色做个姿态都办不到,还得挤出个谄媚的笑脸,毕恭毕敬地叫一声“屠大少”。 其实不止是他,繁星剧团里的所有人都对左冬雪的死因一清二楚。 可不管众人私下里如何评价,表面各个都装得跟没事人一样,假装从来没有发生过这般惨剧。 不消半月,大家甚至连“左冬雪”这三个字都不再提起了。 就仿佛繁星剧团里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人似的。 …… 而如今,距离左冬雪的死已过去了一个多月,屠文豪以“团建”的名义,自费请剧团的主要成员出国旅游,想借此邀买人心,抹平旧事。 旅游的目的地是东南亚的某个风景极漂亮的岛国。 然而众人抵达岛国的第二天晚上,乘上私人游轮刚刚驶进公海,就有服务生送来冷餐拼盘和鸡尾酒,大家毫无戒备地吃下了这些餐食,就一个接一个地倒地昏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就已经是这个时候了…… ————— 沈莳在脑中整理着这些“前情”,耳边嘤嘤嗡嗡的耳鸣渐渐小了下去,他也逐渐能听清周围的环境音了。 似乎有人在说话,而且不止一个人。 他们语速很快,语调惊慌,显然很是恐惧。 然后有人用力地推他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大声喊着,“小沈!小沈!你快醒醒啊小沈!” 沈莳只得强忍眩晕,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张放大的男性青年的脸。 那人长相平平,不帅也不丑,五官没有多少特色,属于丢进人堆里就捞不出来的类型,唯一称得上“特征”的,就是左鼻翼上有一颗比芝麻大些的蓝黑色痦子,十分显眼。 沈莳立刻从“前情”里揪出了对方的身份——正是他在繁星剧团里关系最好的朋友,道具师高洸。 “高洸……” 沈莳捂着脑袋,艰难地爬起身,“我们这是……在哪里?发生什么事了?” “艹,好问题!” 高洸脸色发青,看来也好受不到哪里去。 他用力揉了揉额头,又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我忒么还想找人问问呢!” 沈莳这才注意到,高洸的颈部挂了一个黑色的项圈。他再往自己的脖子上一摸,也摸到了同样一圈冷冰冰的金属。 “别看了,我们人人都有。” 二人身旁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沈莳回头,便看到一个圆脸的年轻女子,鼻梁上歪架一副眼镜,一脸的不耐烦,“我是醒得最早的,把所有人都检查了一遍,大家脖子上都挂了这鬼玩意儿!” 戴眼镜的圆脸姑娘名叫唐虹,今年三十岁,是剧团里的万年女配角役。 她演技很好,舞台爆发力强,人物可塑性高,穿上花衣裳能演插科打诨的憨傻村姑,化个老人妆又是惟妙惟肖的暮年老妪,是个十足的实力派。 然而,在这个干什么都得看脸的年代,相貌平平就是演员最大的硬伤,注定了唐虹即便是繁星目前资历最老的“前辈”,也只能数年如一日,始终当片不起眼的绿叶。 “唐虹姐。” 沈莳乖乖巧巧地叫了一声,同时左右四顾,观察自己现在身处的环境。 这里是一个长方形的房间。 沈莳数着地砖飞快地心算了一下,长约九米,宽约六米,面积跟一间小学课室差不多,不过天花板似乎比一般的房间要低一些,约莫只有两米半左右,像他这种个子比较高的男生,站直了就感觉稍有些压抑了。 这个房间十分空旷,两条短边分别有一扇铁门,只是此时门是关着的。 房间的其中一条长边的墙上镶嵌着一块大屏幕,目前屏幕一片漆黑,处于关闭状态,没有任何影像。 屏幕的正上方有一个圆形的挂钟,钟面显示时间七点五十分。 房间的正中央一张可以容纳十人用餐的圆形木桌,桌边放了七张椅子,正好跟此时的人数相同,桌上还放了一个保险箱。 是的,现在这个房间里有七个人,都是沈莳“前情”里有名有姓的熟人。 除了来叫醒他的好友高洸,和刚才跟他说话的戴眼镜的圆脸唐虹之外,一个红发的外国男子正歪在椅子上,一副难受得很的样子,另有两男一女围在一扇铁门前,看样子正在努力尝试能不能把门打开。 每个人的颈子上都挂着一个外形和用途皆诡异到令人心生不安的金属项圈。 -------------------- 作者有话要说: 项圈的话,大家参考《大逃杀》里学生们戴的那种就行了~ 第310章 8.双重游戏-02 “喂, 我说你们!” 这时,猫在门边的年轻女子转过头来,用演话剧练出来的大嗓门, 朝着沈莳他们叫道: “干站那儿干啥呢,你们倒是来帮帮忙啊!” 说着她又转向歪椅子上一副半死模样的红发外国人, “还有你, 安德鲁!你牛高马大一人怎么那么脆!就不能动一动吗!” 说话的女子叫林美仁,今年二十七岁,人如其名,高挑美艳, 是个如盛放的火红玫瑰般夺目的大美人儿。 因外貌条件出色,林美仁加入繁星剧团三年, 就当了三年的女主角。除非再出现左冬雪那种程度的对手,不然她这个剧团一姐的地位应该还能继续保持下去。 “不行啊,美仁……” 面有菜色的红发外国人虚弱地抬了抬手, “我头疼, 头疼得要死了……” 他的名字叫安德鲁, 今年二十八岁, 是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子。 安德鲁是意大利人,不过他在华国已经生活了接近十年,普通话虽仍有些口音,但称得上十分流利了。 安德鲁是繁星剧团里的男演员。 老实说, 以正常的审美标准来看, 大腮帮大鼻子的安德鲁最多只能算中人之姿,但有身高和国际脸的优势在那儿, 在剧团内的地位还是很稳固的。 安德鲁性格开朗,是个天生的派对动物, 什么热闹都要凑一凑,平常在剧团里一直是个麻烦制造份子。 看来他对催眠药物的反应很大,这会儿整个人跟要死了一样瘫在折叠椅上,两眼呆滞地盯着低矮的天花板,任凭林美仁直接对他开嘲讽也没能振作起来。 “走吧,林大小姐要生气了。” 这时沈莳的好友高洸拉了拉他的衣袖,指了指林美仁等人的方向。 沈莳会意。 两人一同走到门边,唐虹也跟了过来。 这个大房间一共有两道门,分别位于长方形空间的两条对边处。 沈莳靠近了一看,才发现铁门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门上的铝漆脱落,露出斑斑驳驳的底色,合页和钉子都明显锈蚀了,但即便如此,用手敲一敲就知道,门板很厚,非常结实。 “这锁是新装的。” 这时,有人指着铁门上的电子锁说道。 说话的男人名叫丁俊,是林美仁的男朋友,也是繁星剧团里的男二号役,也就是俗称的B角。 “这忒么只要眼不瞎就能看到,还用你说吗?” 回嘴的是剧团的男一号,A角,常年出演男主角的方诚实。 这两位男演员因为定位相似,资历相当,自入团后就一直是激烈的竞争关系,两人时常针尖对麦芒,丁点儿小事就能掐到差点没打起来的地步。 原本男主角方诚实在观众里的人气比较高,且因为得投资人眼缘,在团内的地位要比丁俊稳固。 但丁俊不知怎么的俘获了林大小姐的欢心,自从跟林美仁谈上了以后,大有乘上东风的架势,最近更传说他要加入某个大热选秀节目,或许即将以此为契机,进军影视圈了。 据沈莳听来的小道消息,原本这个选秀的名额是给方诚实的。 有了这层龃龉,方诚实自然看丁俊更不顺眼,不管对方说什么,哪怕只是排练时上台先迈左脚他都会忍不住怼一句“姿势不雅”。 就像现在这样,方诚实一挑衅,丁俊立刻跳脚,两人眼看就又要掐起来了。 “够了!” 一旁的林美仁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吼了一嗓子,“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能别吵了吗!倒是想想办法啊!” 她抬腿在结实的铁门上踢了一下,铁锈扑簌簌掉落。 “这里到底是哪里!我们又怎么在这种鬼地方!?” 可惜没有任何人能回答她的疑问。 ————— 趁着众人乱成一团的时候,沈莳开始研究他们身处的这个空间的细节。 墙壁是直接在水泥上抹的白腻子,因为时间长了,许多腻灰已经剥落了下来,掉在了没有铺瓷砖或是木板的水泥地上,连镶嵌在屋顶的都是旧式的卤素灯管,城市里基本已经完全淘汰的那种。 除此之外,靠近屋顶的地方有窄窄的长方形的通风口,宽度不足二十公分,正呼哧呼哧地冒着冷风。 ——冷风! 沈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 按照剧本杀的“前情”,沈莳他们这群人去旅游的时间是在二月初。 因为目的地是位于热带地区的南方岛国,即便是二月初,气温也有二十多度,所以他们登上游轮时,所有人穿的都是短袖,即便晚上活动,最多在外头套一件薄外套就可以了。 可现在,从通风口吹进来的,可是能吹得人脸皮生寒的,干燥的冷风! 再看自己和其他人现在的打扮——厚实的打底衫、毛衣和加绒外套,妥妥儿起码得是冬天的装备了! 沈莳立刻就联想到了简介里的那张图。 ——难道说,两个游戏场地不在一个地方? 就在沈莳如此琢磨的时候,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仿若上课铃声一般刺耳的钟声。 所有人都呆住了,僵立原处,完全不敢动弹。 铃声持续了足足二十秒。 铃声停下后,一直黑屏的屏幕忽然亮了起来。 画面里,是从俯视角度拍摄的,七人身处的这个空间的全貌。 众人发出了恐惧的惊叫。 沈莳看到屏幕中的自己,先是一愣,立刻朝着拍摄的角度转头,举目四顾,很快发现了角落里隐藏得很好的摄影机。 【现在准备开始进行〖双重狼人杀游戏〗的解说,请两组玩家保持冷静,振作精神,不可以太过激动哦!】 一个故作活泼的年轻女声从屏幕上方的扬声器里传来。 在所有人还来不及惊讶的时候,屏幕一闪,实时监控的画面消失,出现了另一个空间。 “哎呀!” 林美仁指着屏幕里的那些人高声尖叫起来。 “是经理他们!是经理他们!” ————— 诚如林美仁所言,与沈莳他们这个除了通风口完全封闭的密室空间不同,屏幕那边的房间看起来要敞亮和开放多了。 正对镜头处就是偌大的两扇窗户,采光极好,只是窗上镶着密集的粗铁条,看起来跟监狱似的。 对面同样有七个人,正是沈莳在“前情”里知道的,跟他们一起来旅游的繁星剧团的成员。 沈莳轻而易举就在其中找到了角落里的暮山紫。 在这场剧本杀里,暮山紫是剧团的策划。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逼死左冬雪的富二代屠文豪,屠文豪带来的据说同是有钱富二代的好友蓝风,还有剧团里的化妆师顾绘,服装师兼小道具师山田玲奈,万年男配角丛克己,以及一脸忧色的剧团经理申易。 对面那组人都穿得很清凉,短袖配休闲裤,一看就是在天气很热的地方。 ——看来,演员都到齐了。 沈莳心中如此想到。 “卧槽,这是怎么回事!?” 一看到对面七人,屠文豪屠少爷就扑到了屏幕前。 镜头将他的脸放大到几乎遮住了半个荧光屏,让沈莳清楚地看到他额头上有豆大的热汗,正顺着鬓角一滴滴淌下来。 “你们在哪呢?这忒么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啊!” 林美仁几乎都要哭了,“我、我都要吓死了!屠少爷,你快想想办法,把我们放出去啊!” 【请安静,安静!】 这时,那欢快的女声又响了起来: 【大家都不要说话,请安静地听我说!】 沈莳注意到,扩音器里传出了回声,看来这广播对两个游戏会场都是实时的,而他们彼此也可以听到、看到对面场地的实况。 两边都安静了下来。 【现在,请大家看看你们房间里的桌子,上面有个保险箱,对吗?好了,大家可以打开保险箱了,密码是〖3289〗。】 丁俊和林美仁两人闻言,当即扑到密码箱前,手忙脚乱地打开了箱子。 暮山紫他们那边也有人这么做了。 箱子里,是七部一模一样的手机。 不用别人再教,所有人都自发拿了一台。 沈莳的拇指刚刚放在屏幕下方,就刷开了机器。 壁纸显示的是一张扑克牌的经典红心Q。 随后,红心Q消失,屏幕翛然一变,出现了一个穿着朴素农衣的男人。 下方还有一行红字: 【您的身份是平民】。 ————— 【好了各位,现在大家都看清楚自己的身份了,对吗?】 女声语调欢快地威胁道: 【别吱声哦!不然我可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短短两句话的功夫,沈莳屏幕上的平民卡牌图像已经消失了,手机回到了正常的开始界面,上面什么也没有,没有4G信号、没有WiFi,没有任何APP,只显示了时间和日期,充其量只能当个随身时钟来用。 ——2月11日! 沈莳却被日期给狠狠震慑了一下。 他清楚的记得,“前情”告诉他,繁星剧团是在2月8日的晚上九点多上的游轮,而现在居然已经是2月11日的早上八点零五分了。 换而言之,他们昏迷了将近五十八个小时! 第311章 8.双重游戏-03 【既然咱们这叫〖双重狼人杀游戏〗, 那么大家想必也猜到了,你们将被分成两组。】 欢快的女声说着,沈莳他们房间的卤素灯管忽然闪了两下, 【这边是红心Q组。】 一顿,换屏幕对面忽然亮起一盏射灯, 【另一边就是黑桃K组了。】 “等一下!” 一把男声突兀地打断了解说, “什么红心Q黑桃K的,乱七八糟的搞什么鬼啊!” 大声叫嚣的是隔壁黑桃K组的其中一人,名叫丛克己,是繁星剧团里一名不太起眼的配角。 他的长相其实挺有喜剧人的气质, 但演技实在只能算是凑合,经常给人一种过度用力的浮夸感, 在舞台剧时还不大感觉得出来,一但到了摄影机前,就很容易自曝其短了。 丛克己从前曾经演过两三部电视剧, 但都没演出什么名堂来。后来他抱上了屠文豪屠少爷的大腿, 再加入繁星剧团, 现在已俨然是屠少爷在剧团里的眼线和狗腿子了。 “从刚才开始就吧啦吧啦净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你们到底想干嘛!?” 丛克己对着不知在何处的欢快女声叫嚣道:“你们别以为咱出国了就没王法了!再不放我们出去,告你们非法□□啊!” 沈莳:“……” 在他得到的“前情”里,丛克己是个善于钻营的投机分子,贪财好色、能言善道, 但并不像会这么大胆又冲动的。 【请安静!】 扩音器里的女声也提高了音量, 语气显得不愉快了起来,【人家正在做游戏说明, 玩家不要随便插嘴!】 “嘿你还来劲儿了!?” 丛克己依旧不依不饶,“你们到底躲在哪里?敢不敢出来!藏头露尾的你们真是龟孙啊!” 【我真的生气了!】 活泼女声忽然高声叫了起来:【既然你不闭嘴, 那么——】 下一秒,沈莳听到扩音器里传来了一声极响的——碰! 同时,他看到,站得离摄像头很近的丛克己的颈圈忽然炸开来,血雾碎肉随着硝烟四溅,殃及的范围足有两米远。 “啊啊啊啊啊!!!” 对面黑桃K组的人几乎都吓坏了,一边尖叫一边尽可能往远处躲,沈莳他们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人人惊慌失措,连瘫在椅子上的安德鲁都吓得直接翻到了水泥地板上。 紧接着,丛克己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他的颈子几乎被完全炸断了,只剩下一点后颈皮还将脑袋和躯干连在一起,倒下时摇摇欲坠的脑袋正好面向镜头,让所有人都清楚地看到了他被血污染得面部全非犹自死不瞑目的狰狞表情。 沈莳万万没有想到,主办方的耐心竟然如此之差,一言不合就杀人立威了。 【现在,你们愿意安安静静地听我解说了吧!】 女声趾高气扬地说道。 这死亡威胁一出来,谁还敢吱声呢? 两边的玩家都跟受惊的鹌鹑似地缩成一团,连一声都不敢吭了。 主办方的解说终于得以继续。 ————— 根据活泼女声的讲解,繁星剧团的十四个人,哦,现在只剩下十三个了,对半分成了红心Q组和黑桃K组,在不同的场地同时开始狼人杀游戏。 【请注意,每一组里分别有一个狼人,一个守卫,一个通灵师和四个平民。】 女声强调道: 【你们刚才已经在手机里看到自己的身份了,请谨记在心里,千万别搞错了哦!】 沈莳:“……” 他瞬间明白了游戏主办方为什么要给他们一人一台手机了。 毕竟按照传统的发牌方式,身份牌就会留在玩家身上,不管是搜证也好,搜尸也罢,甚至只是某个人粗心大意保管不善,他们各自的身份都可能因为这些物理因素暴露,这显然是主办方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手机里短暂显示出来,然后抹得一干二净,就没有任何证据了。 【守卫、通灵师和平民都属于好人阵营。好人阵营者可以在〖白天时段〗自由活动,具体时间是在早上七点到晚上十一点,一共十六个小时。】 【但在晚上十一点到早上七点的这八个小时内,好人阵营者必须单独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她嘻嘻笑了起来,【违反规定的人,颈圈会爆炸哦!】 仿佛给他们理解的时间一样,女声故意停顿了两秒,才继续说下去: 【晚上十一点到清晨六点,是狼人出没的时间。两组的狼人先生或是小姐,你们听好了,你们之中的某个人必须在这段时间至少杀死一个人。】 沈莳:“……” 他对这条规则产生了疑惑。 不过女声立刻就进一步解释道: 【所谓的〖至少杀一个人〗,是指红心Q组和黑桃K组里的狼人可以进行协商,至少在两组中选择一名玩家杀死。但每组最多只能杀死一个。】 【就是说,每晚每组最多可以各死一人,或者两组至少死一人。在一个狼人杀人成功以后,另一个狼人的手机会同时收到提示。】 众人:“……” 听到“杀人”和“死”这些名词,玩家们多多少少都露出了惊惧或是动摇的神色,也不知有几分是演技了。 【那么,如果有一天晚上没人被杀的话,会怎么样呢?】 活泼女声故意拖长了音调,【那么两名狼人就会在第二天的晨会期间被处死啦!】 沈莳张了张嘴,瞥见屏幕角落里那个脖子被炸断的尸体,又闭上了。 【别急,等会儿会跟各位解释什么叫〖晨会〗,现在先继续进行身份说明。】 像是感受到沈莳心中的疑问一般,女声笑道: 【好人阵营的守卫每天晚上可以守护除自己之外的一个人,被守护者,狼人无法进入他或者她的房间。每当出现一个死者,通灵师都可以通过召唤亡灵,询问死者他或者她是不是被某人杀死的。】 沈莳:“……” “守卫”是狼人杀里的常规职业了,在这场游戏里也与沈莳知道的没有差别。 倒是“通灵师”这个职业听起来很有趣。 祂不同于常规的预言者,需得在出现死者后再进行占卜,且占卜的方式是询问指定一个目标,查询他或者她昨晚有没有杀人。 沈莳抬眼瞄了瞄摄像头。 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实在很想提问。 这时,屏幕里的暮山紫已经举起了手,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哎呦,黑桃K组的程向晚先生,你有什么问题?】 活泼女声没有因被打断而生气,欢乐地问道。 扮演剧团策划的暮山紫说道: “请问,守卫的守护和通灵师的占卜都只能针对自己组的成员吗?” 【真是个好问题!】 对方开心地回答: 【事实上,不管是自己组也好,对面组也好,守卫和通灵师都可以行使技能!嘻嘻嘻,这才是〖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精髓嘛!所以守卫和通灵师先生小姐们,不管你想保护谁,或者怀疑谁,不用担心,大胆动起来吧!】 暮山紫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理解了。 【另外,还要强调一点。】 女声说道: 【每天清晨六点,我们会把昨夜的牺牲者情况发送到各位的手机里。在六点到七点这个时间里,通灵师可以进行占卜,一定要注意时间哦!】 ————— 接下来,主办方开始解释游戏流程。 就像刚才解释过的,游戏分为“白天阶段”和“夜晚阶段”,以及“晦暗时分”。 “白天阶段”指的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一点。 这段时间狼人伪装成普通人,混在好人堆里在场地内自由活动。 “晚上阶段”则是深夜十一点到次日清晨六点。 这个阶段,所有好人阵营的玩家必须单独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不能离开房门一步,否则就会被直接处死;而狼人则要互相联系,沟通并完成他们的杀戮计划。 而“晦暗时分”就是通灵师用来占卜的那一个小时了。 在这一个小时里,包括狼人在内,都必须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玩家在庆幸自己得以幸存之余,只能与手机收到的死亡信息为伍。 早上八点,红心Q和黑桃K所有活着的人都要聚集到他们此时身处的“会议厅”中,举行“晨会”。 晨会上,两组人可以透过监视器和显示屏,远程面对面交换自己的情报,商讨一切他们想要商讨的问题。 晨会结束后,玩家可以继续在场地内随意活动。 到了晚上六点,他们要再次聚集到“会议厅”这里,进行“晚会”。 第一天的晚会,双方玩家可以交换白天所得的各类信息。 而从第二天晚会开始,每一次晚会,玩家们都要少数服从多数,从红心Q组和黑桃K组中分别推举出一个他们认为的“嫌疑犯”角色。 被推举出来的两名“嫌疑犯”,整个“晚上阶段”都会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一步都不能离开。 沈莳:“……” 果然,这一部分的规矩和普通的狼人杀不一样。 一般的狼人杀,玩家会推出一只“狼人”然后将之“处死”,但在这个游戏里,则只是将“嫌疑犯”关禁闭,使他或者她整晚不能离开房间而已。 按照游戏规则,两只狼人每天晚上只需要杀死一人即可,就算A狼被关了起来,B狼仍可以行凶。 换而言之,想要干掉狼人,则必须在同一个晚上推中两只狼才行。 第312章 8.双重游戏-04 【现在, 请各位玩家拿出手机,让我简单给各位说明它的操作。】 活泼女声在扩音器里吩咐道。 沈莳等人纷纷拿出了手机,随即惊异地发现手机已经连上了一个wifi信号, 并不知何时自动下载了一个名叫【双重狼人杀】的APP。 【别想着要报警或者干点别的什么哦,小心项圈会爆炸!】 女声仿佛看穿了众人的想法, 欢快地笑道: 【这个wifi信号是内网, 不能与外界沟通,只能供给两个会场的玩家内部联系。】 丛克己的尸体还在屏幕里躺着呢,沈莳他们当然不敢妄动,只能按照指示点开APP。 APP的界面分成红底和黑底左右两半, 红底那半部分依次罗列着红心Q的成员头像,黑底的则是黑桃K的几人。 被颈圈炸死的丛克己的头像已经灰掉了, 名字下方多了【已死亡】三个字。 【在〖白天阶段〗,各位玩家可以使用手机和任何人通话;而夜晚阶段,好人阵营的玩家是无法打开APP的, 所以当然只有两位狼人先生或是小姐能互相沟通啦!】 这个规则很好理解, 大家都表示自己听懂了。 【好的, 那就剩下最后的说明了!】 活泼女声用刻意捏高的嗓音笑道: 【从今天2月11日开始, 〖双重狼人杀游戏〗一共持续五天四夜,到第五天的晚会结束后,游戏宣告终止。】 她顿了顿:【从你们的手机上能看到日期哦!】 沈莳低头一看,屏幕的左上角果然有一个时间显示区, 分别标注了“第一天(2月11日)、第二天(2月12日)、第三天(2月13日)、第四天(2月15日)及第五天(2月16日)”一共五天的日期。 现在光标正在“第一天”后规律闪烁着, 仿佛倒计时一般。 按照每晚最少死一个人的规则,如果狼人没有过分丧心病狂, 把每天的杀戮都控制在一个人的最低限度的话,那么他们十三个玩家在四天后将还有九人存活。 但如果狼人非常凶残, 每晚都杀两人,那么到了第五日,他们就只剩五个人了。 沈莳可一点都不想将自己的小命托付给狼人的良心。 但偏偏他随手拿一台手机抽到的是平民,作为狼人杀里最无力的职业,实在很难对局面起到什么关键性作用。 【请注意,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 女声继续说道: 【第五日,也就是2月16日傍晚六点的晚会时,所有存活玩家作最后投票,少数服从多数,选出你们认为是狼人的〖嫌疑人〗。被选出的〖嫌疑人〗会被处死。】 沈莳:“……” 只有最后一场投票的规矩和普通的狼人杀一样,被投出来的狼人会直接出局。 这倒是跟他们的真人剧本杀蛮像的。 【关于游戏的胜负,有三种情况。】 稍给了众人一点反应时间后,活泼女声继续解说道: 【其一,狼人在某一晚没能杀死任何人,次日晨会时被处死,则好人阵营获胜; 其二,第五天的晚会投票后,狼人全部死亡,则好人阵营获胜; 其三,第五天的晚会投票后,狼人存活,则狼人阵营获胜。】 她笑着问道: 【各位玩家,你们都听明白了吗?】 没有人回答,众人都面带惶惑,仿佛不知所措的样子。 活泼的女声就当他们默认了。 【最后,要说一说奖励的问题!怎么样,说到这个,大家应该很有兴趣吧?】 她用高亢的音量大声说道: 【第一,好人阵营胜利,存活者每人可获得200万美元奖金; 第二,狼人阵营胜利,则狼人每人可获得300万美元奖金,且狼人阵营每多杀一人,狼人每人可多获得50万美元奖金!】 沈莳:“!!” 不仅是他,所有人听到这个奖励规则的时候,都忍不住抬起头,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事实上,奖金多少,对于沈莳他们这些魂穿来的玩家没什么意义,毕竟再多的钱拿到手的也不是他们。 但“每多杀一人,狼人多拿50万美元”这规矩,对好人阵营来说就很要命了。 万一凶手是那种极端贪财的或是缺钱缺得要活不下去的,极可能因此冒险多造杀孽。 毕竟一条人命就值三百万啊! 【怎么样,很诱人吧!放心,我们绝对会兑现奖励的!所以大家都要加油,拼命活下去,努力获得比赛胜利吧!】 ————— 八点二十五分,主办方的游戏规则说明完毕,询问红心Q组和黑桃K组还有没有什么要交流的。 因丛克己的尸体还那么直挺挺地横在地上,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众人这会儿皆噤若寒蝉,没人敢随便吱声。 于是活泼女声便宣布第一天的晨会就此结束,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了。 屏幕一黑,两个游戏会场的实时通讯断开。 同时,会议厅那两扇紧锁的铁门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咔嚓”。 男主角役方诚实站得离屏幕左侧的铁门最近,他向前两步,试着掰了掰门锁,“锁开了!” 他一边大叫一边拉开了厚重的门扉。 门外,是一条昏暗的走廊。 沈莳去开了另一扇门,同样是一条昏暗的走廊。 明明门已经打开了,众人却面露踌蹴,仿佛对门外陌生的世界感到恐惧一般,竟然无人敢率先踏出一步。 沈莳:“……” 理论上说现在是安全时间,但莫名其妙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场所,要鼓起勇气探索未知,确实是需要一点勇气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默默给自己做了一点心理建设,然后朝好友高洸招了招手,“走吧,我们去看看。” 说着转身出了右侧的铁门。 门外是一条“L”字形的走廊,宽约一米二,不长,到转弯处大约只有十米左右,没有半扇窗户,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自然光照射进来了。 走廊的照明是由两端的壁灯提供的,很是昏暗,只堪堪够他们看清情况。 顶部的天花板上还镶嵌着窄条形状的通风口,沈莳能清楚地听到嗡嗡的送风声。 走廊左手边是一扇扇房门,仿佛监牢里的舱房一样。 “哎,你别一个人行动啊!” 这时,高洸在后面叫着“沈时”的名字,跟了上来,“卧槽,这儿看着怪阴森的!” 他掰了掰离他最近的一扇门,没能打开。 “我们到处看看。” 沈莳一边说一边往前走了两步,到了第二扇门前。 门上贴了一个门牌:【5号唐虹】。 “卧槽!” 高洸一边感叹,一边再次试了试门锁,“咔嚓”一声就打开了。 两人一同伸头朝里面看了看。 房间十分狭小,呈正方形,目测边长约莫也就两米左右,只够放一张一米宽的单人床、一张学生用的小书桌、一把椅子和一个单门的衣柜而已。 “唐虹姐,你的房间在这儿呢!” 高洸一边研究房间的内部情况,一边回头朝会议厅的方向叫道。 唐虹闻言,迅速跑了过来,后面还跟着剧团女主角林美仁和她的男朋友丁俊。 “我想其他人的房间应该在前面。” 沈莳说着,继续往前走。 果然,下一个房间贴着【6号安德鲁】,再下一个则是【7号方诚实】,最末一个房间没有贴任何名牌,当然也是打不开的。 包括一头一尾两个开不了门的房间在内,走廊的这条边上一共有五个房间,然后就到了转角。 转弯后的走廊要短得多,大约只有五六米左右。 这条走廊只在正中有一扇门,门上贴着“休息室”的名牌。 沈莳将门打开。 里面是个比会议厅还要大些的空间,有两张很旧的条状木板长桌,与座椅钉在一起,仿佛时代剧里才能看到的七八十年代的职工饭堂里的款式。 角落里有一把金属直梯,一直通向天花板。 沈莳:“!!!” 他快走几步冲到直梯下方,抬头直愣愣地瞪着屋顶。 屋顶处,竟然有一个圆形的舱门,式样像极了潜水艇的舱门。 “这——这时出口吗!?” 没等沈莳伸手,丁俊以及一个箭步冲上来,挤开了沈莳,一把抓住梯子,蹭蹭往上爬。 扶梯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表面的油漆斑驳褪色,丁俊一站上去就嘎吱嘎吱乱响。 丁俊毕竟是剧团里的男二号,身高优势放在那儿,只爬了三阶就够到了天花板处的旋转门。 他一手抓住扶梯,另一手紧握那圆盘状的把手,试图转动它,但不管他如何使劲儿,那厚实的门把仍然纹风不动。 “不行,打不开!” 他沮丧地大喊道:“这里有个密码锁,肯定是锁上了!” 就在这时,从另一扇门离开会议厅的方诚实和安德鲁也闻声赶到了。 两人一进门就看到其他人围在直梯下方,连忙凑过来。 “试试密码!” 林美仁立刻想到了刚才他们打开保险箱取手机的经历。 可惜一番折腾过后,她早就忘了那四个数字了。 “喂,你们谁还记得刚才开保险箱的密码是多少啊!” 她回头朝众人焦急地喊道。 “3289。” 沈莳冷静地报出了数字。 第313章 8.双重游戏-05 丁俊手忙脚乱地在密码锁上输入了“3289”, 按下了确定键。 随后大家都听到了密码错误的提示音。 “不行啊,密码不对!” 丁俊烦躁地猛力摇头。 “艹你不行就下来,让我试试!” 男主角役方诚实本就看抢了他选秀名额的丁俊极不爽, 现在见他这么个怂样顿时心头火起,上去就要把人拽下来。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好不容易两个冤家停下内讧, 众人不死心地轮番检查了门锁之后, 才确定他们现在无法打开这扇看似出口的门。 就在其他人忙着捣鼓那扇圆形舱门的时候,沈莳已经绕着休息室走了一圈,注意到了许多有意思的地方。 这里看起来像是某个军用设施,密封性很好, 虽很有些年头,但建材用料十分扎实且款式极重实用性。 休息室的中央放着两张木制长桌和配套的条椅, 两侧的墙边有几个金属置物架,只是上面的物品全都清空了。 两边的柜子尽头各有一扇门,里面是装修得极其简陋的男女洗手间兼洗漱室。 另外房间左上角还有一个小通道, 通往另一个只有不到五平米的储物间。 储物间里面堆着好几大箱方便食品和饮用水, 足够他们七个人吃半个月的。 除此之外, 休息室的墙上还留有一些残破的没有撕干净的陈旧海报和宣传标语。 沈莳自问英文水平不错, 但上面的一个词也看不懂,只能凭书写方式和字体构造判断,应该是斯拉夫语系的文字。 而海报上的图画看起来也很有时代特色,像极了七八十年代的苏联的宣传画。 沈莳:“……” 这就很离谱了。 明明两天多以前他还在东南亚的一个小岛上, 这会儿怎么就好像已经到了东欧的地盘上了? 这时, 沈莳注意到被置物架挡住的角落里有一个类似潜望镜的装置。 他试着推了推置物架。 虽然置物架上面的物品已经清空了,但全金属的制品很有分量, 沈莳一个人推不动。 “高洸,来帮个忙!” 沈莳只好向好友求助。 他的声音惊动了其他人, 呼啦一下,大家全都围了过来。 五个男青年连拉带拽挪开了挡住潜望镜的置物架。 方诚实一马当先扑到镜头前,眯着眼睛往里看。 “卧槽!!!” 他大声叫了起来:“我们忒么的在冰原下面!我们竟然在冰原下面!!” 除了因为看过海报和标语,对此稍有心理准备的沈莳之外,所有人都对这个答案大惊失色。 众人又是一番你推我挤,轮流用了一遍潜望镜。 沈莳是最后一个看的。 和这个空间的一切一样,这柄潜望镜看起来已经是老古董了。 它的转轴锈住了,只能在二十度左右的范围内转动,露在外面的镜头更是风吹雨打,脏得不成样子,映入眼中的映像仿佛加了一层灰土色滤镜,模糊得很。 但犹是如此,也足够了。 沈莳透过潜望镜看到的,是一片冰雪与冻土交织的荒原。 除了斑驳的冻土和冰雪,以及天空的丝丝流云之外,视野所及的范围内,连一棵树、一块大些的石头、一栋小房子或是一根电线杆都看不到。 真正的,字面意义上的不毛之地。 潜望镜里的所见给了众人极大的震撼。 “等等!等等!我忒么就闹不懂了!” 男主角役方诚实大声喊道: “我们先前明明在东南亚吧!怎么一下子就到了这么个会下雪的荒山来了!还忒么冻得要死,这到底是哪里!” 说着,他下意识紧了紧身上的厚绒外套。 这时,安德鲁弯腰从墙角捡起一个罐头。 这是刚才他们挪开置物架时,从架子的缝隙里滚下来的。 “你们看这个。” 红发的意大利人转着手里生锈的罐头,又凑到耳边摇晃了两下,“苏联1982年产的红鲱鱼罐头,这会儿都胀气了……” 闻言,唐虹睁圆双眼,无意识地托了托鼻梁上的眼镜,声音颤抖,“这、这里难道是俄罗斯吗?” 安德鲁摇了摇头,“不一定,也可能是东欧的某个国家呢。” 沈莳拿过安德鲁手中的罐头,拿在手里仔细端详,“安德鲁,你看得懂上面的文字吗?” “我是意大利人又不是俄罗斯人,罗马离莫斯科很远的!” 安德鲁一边吐槽一边摇头,“只是苏联和生产日期这么简单的东西,拼一拼猜一猜傻子都能懂啊!至于说为什么是红鲱鱼,罐头上印着图呀!” 沈莳点了点头。 “这么说,那个什么见鬼的主办方,特地将我们迷昏了,花了两天的时间,把我们从东南亚运到东欧来?” 林美仁难以置信地提高了音量,“这、这——他们真有这种能力吗!?” 一时间无人回答。 足足两秒的诡异沉默之后,高洸才哆嗦着嘴唇,缓缓地、缓缓地说道: “或、或许……他们真能做到呢?” ————— 2月11日,早上八点四十五分。 红心Q组的七人分别坐在休息室的两张长桌旁。 每个人都死死盯着高洸,目光炯炯,等着他开口。 “其实这事儿吧,我一直都以为只是个都市传说来着……” 高洸是个性格开朗跟谁都可以扯上两句的话痨,在剧团里人缘很不错,但此时此刻被众人像盯犯人一样直愣愣地盯着,只觉脊背发毛,说话的声音都不自觉放轻了,“就是……你们知道暗网吗?” “别废话了!” 林美仁很嫌弃高洸吞吞吐吐的语气,“管它什么光网暗网,赶紧直接说结论!” “行行行我知道了!” 高洸投降,“就是我先前逛论坛的时候,曾经听人提到暗网上有个‘狼人杀游戏’很受欢迎!” 他用力咽了口唾沫,“主办方会绑架一群熟人到某个偏僻的地方关起来,逼他们玩狼人杀,真动手杀人的那种!赢了的人会被放回去,还能得到大笔的奖金呢!” “你说真的假的!?” 男二号丁俊睁大双眼,简直难以置信,“这还有王法吗!?没人抓他们吗!?” “还真没有!据说主办方很有办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各国警察都找不到证据。” 高洸摇了摇头,“加上他们有很多‘赞助商’,好吧,说白了就是下注赌输赢的!不少都是大人物呢,会帮着他们打掩护,有的甚至还偷偷提供场地和资金呢!” “!!” 众人目瞪口呆。 安德鲁嘟哝了一句意大利语脏话,“不可能吧,这听着就跟小说似的……” 高洸一摊手,十足破罐破摔的模样,“可是,我们这不是碰到了吗?” 这话实在无法反驳,连平日里最杠精的林美仁都杠不下去了。 七人面面相觑,气氛诡异地凝重了起来。 “难、难道说……” 终于,许久的沉默后,唐虹怯怯地开口了:“我们……真的要玩这种‘狼人杀’吗?” 众人:“……” 谁也没开口回答她的问题,但有人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颈子上的金属项圈。 冷冰冰的触感提醒他们,不管多么不愿相信,他们现在确实被关在了这么一个见鬼的地下军事建筑物里,被迫参加一场要命的狼人杀。 ————— 九点正,沈莳借口还有些头疼想先休息一会儿,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在左手边的走廊上,可以直接从下方休息室出入口所在的走廊绕上去。 与右手边的走廊的构造呈镜面结构,右边也有五个房间。 最靠近会议厅的房间是空的,房门紧锁。 从第二间到最后一间则依次挂了名牌,分别是【1号林美仁】、【2号丁俊】、【3号高洸】和【4号沈时】。 所有的房间都是相同的大小,相同的布置。 沈莳回房以后,关上房门以后,仔细研究了一下门锁的结构。 他们的门锁是刚刚新安装上去的电子锁,螺丝和锁扣都很新,与陈旧脱漆的门板格格不入。而这种电子锁是由主办方统一控制的,玩家不管从内侧还是外侧都无法操作——换而言之,他们的门没法锁门。 “小兰。” 独处时,沈莳立刻把吴景澜给放了出来。 【主人。】 吴景澜显露身形,朝沈莳恭恭敬敬地微微欠身。 沈莳吩咐道:“小兰,你到走廊上去,然后我关上门,你听听能不能听到我房间里的动静。” 吴景澜知道沈莳这是要测试房间的隔音性,马上照办。 在剧本杀里,即便是其他玩家也看不到不属于自己的人工智能。 只要吴景澜不要手持什么物件表演个浮空术导致主人OOC,他就能大大方方地配合沈莳的要求。 等吴景澜出去以后,沈莳关好房门,然后搬起不锈钢的折叠椅,用力往水泥地上“咣咣”了两下,接着开门把吴景澜又给放了进来。 “怎么样?” 沈莳问,“能听到声音吗?” “听不见。” 吴景澜摇头,“房间的隔音性非常好。” “果然如此!” 沈莳蹙起眉,“主办方真是设想周到啊,这是一点空子都不让我们钻啊。” 第314章 8.双重游戏-06 与玩桌游时只要伸手轻轻一指就能“杀人”不同, 这种要真把人杀掉的狼人杀,凶手必定是得亲自行凶的。 在抽到好人阵营每个玩家都知道自己可能会成为受害者的情况下,只要脑子没坏掉, 那就不可能出现电影里明知自己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还睡得跟猪一样的情况,若有异动, 必然会立刻警醒, 大喊大叫。 更何况大家都是熟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凶手是谁,那肯定会直接喊出対方的名字啊。 如果隔音不好,即便其他人受规则限制必须呆在自己的房间里, 也很可能听到被害人的叫喊声,得知狼人到底是谁。 很显然, 真凶以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方式败露身份,是主办方不愿看到的,所以才会千里迢迢将他们送到这么一处冰原下的军事基地, 塞进隔音性很好的小房间里。 “不过只有隔音性好还不够……” 沈莳坐在单人床上, 一条胳膊支着桌子, 用手背抵住下巴, “毕竟谁也不甘心就这么被杀的,多少总要挣扎一下……” 吴景澜知道沈莳在想什么。 受害人被杀前一定会竭力抵抗,很可能在凶手身上留下反抗伤。 这多半就跟因被喊破名字而暴露一样,対主办方而言都属于很无趣的低级失误, 他们应当也会竭力避免这点才対。 偏偏这群玩家都是普通人, 不存在格斗技术或是杀人技巧特别高超的危险分子,大家又多是年龄相仿的年轻人, 体能和体格也不会有压倒性的优势,凶手想要在自己毫发无损的情况下杀死另一人, 怎么想都有些难度。 换位思考,吴景澜觉得,假设他是主办方,为了避免凶手因搏斗留下反抗伤,甚至更倒霉的被想要谋杀的対象反杀,一定得做点保险措施。 最有效的办法,肯定是给凶手足够致命的远程武器,比如一把枪什么的。 那么,这里就又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了——凶器藏在哪里? 想到此处,吴景澜抬头,正好対上沈莳的目光。 虽然什么也没说,但在目光相触的瞬间,两人都默契地意识到了対方正在思考着和自己同样的问题。 “……多半,在那儿吧。” 沈莳没头没尾地嘟哝道。 吴景澜竟然一听就懂,还点了点头。 既然凶器得藏起来,不能让除了狼人之外的其他玩家得到,那八成就是在那三间上锁了的空房间里了。 虽然军事设施是旧的,但这里的门装的都是新式的自动锁,完全由主办方控制,那么他们大可以把凶器放在那几间房里,等夜晚时段,所有好人阵营的人都被关在自己房间里的时候,再対狼人开放藏着武器的房间,让他或者她用完了再放回去。 沈莳:“……” 一想到能轻易杀死一个人的热武器很可能就藏在距离他那么近的地方,沈莳就感到毛骨悚然。 不过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现在就算再不安也没有一点用,沈莳决定不再纠结武器的问题。 “好了,趁现在有空,我们来检查检查房间吧!” ————— 沈莳的房间就那么四平米大,其实也没有多少可检查的。 但为了以防万一,沈莳还是很小心地将所有的地方都检查了一遍。 主办方给他们提供的是宽度只有九十公分的狭窄的简陋的合金单人床,四个床脚由合页镶死在水泥地上,没有起钉器根本不可能移动半分。 床上只有一张薄薄的海绵垫,躺平能清楚地感受到下方冷硬的床板,睡着非常不舒服。 可能考虑到这里是气温在零度线下的雪原,主办方提供给玩家的被子倒是满厚实的,里面充着软绵绵的蓬松鸭绒,盖在身上相当暖和。 行军床下搁着一个大号的塑料储物箱,里面放了折叠脸盆、牙刷、水杯之类的日用品;另外还有一只小号马桶,大约是备着让他们在不能外出的“夜晚时段”应付内急用的。 至于衣柜里则放了四天份的换洗衣物,以及洗脸用的毛巾和洗澡用的浴巾等物。 随后,沈莳拉开了小书桌的抽屉。 里面只有一个空白的全新笔记本和红蓝黑三色的圆珠笔,显然是给玩家分析众人身份时做笔记用的。 看来主办方不止借用了这里的地下军事设施,连提供给他们的生活物资都很有点军事化的感觉。 沈莳正在翻笔记本,仔细确认里面是否当真没有其他信息的时候,就听到房门被人叩响的声音。 随后,対方不等自己应答,就径自扭开了门把。 高洸的脑袋探了进来,“沈时,你感觉好一些了吗?”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他这个道具师好友常常热情过度,特别是熟悉了以后就不大有分寸感,确实是个明知道朋友在房间里休息还会自己开门进来的主儿。 沈莳只得将笔记本放回桌上,站起身,“嗯,好多了。” “那就好,那就好!” 高洸连连点头,“我们两天半没吃东西了!我现在饿得胃酸都要从喉咙里翻出来啦!” 他做了个用力吞咽的动作,“我刚才到休息室后面的储物室看了看,里面有好些自热食品和罐头,咱们去吃点儿吧!” 说着他不由分说就拉住沈莳的胳膊,将人往门外带。 “哎,真要命啊,我们这次可真是受老大的罪了,再饿下去得饿出人命来!” 沈莳刚醒的时候就注意到自己左手的肘弯处有一块乌青再加一个针眼。 以他贫乏的医学知识推测,可能是主办方既要让他们保持昏睡状态,又怕他们断水断食接近三天会虚脱而给打药补液留下的。 不过补液不能让肚子产生饱腹感,沈莳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胃部,确实饿得狠了。 ————— 九点二十五分,沈莳和高洸走进休息室。 此时休息室里只剩林美仁和丁俊这一対小情侣,两人坐在条桌的同一侧,挨得很近,正状似亲密地吃着速食意面和冲泡的奶油汤。 高洸抬手向两人打了招呼,和沈莳坐到另一张长桌旁。 “我看了看,储物室里的存货其实没什么好吃的,只能将就一下了。” 高洸问沈莳:“咖喱行吗?或者你想要牛肉饭?” 沈莳本就対在这里的餐食毫无期待,“我无所谓,就咖喱吧。” 于是高洸麻利地起身,去了储物间。 十分钟后,他一手端这一盘咖喱回来了,腋下还夹着两瓶果汁。 速食咖喱饭的味道实在很不怎么样,不过两人确实饿了,就着烤鹰嘴豆、牛肉和沙丁鱼罐头大口大口往嘴里炫。 两人吃得正香的时候,冷不丁听到対面林美仁忽然提高了音量:“说什么蠢话呢你!搞清楚了,现在可是你有求于我!” 沈莳和高洸一起停下筷子,诧异地看向那两人。 林美仁仿佛意识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太大了,立刻闭上了嘴巴,还凶巴巴地瞪了邻桌的两人一眼。 高洸咧嘴回了她一个赖唧唧的微笑,然后凑近沈莳,朝林美仁和丁俊那边抬抬下巴,眨了眨眼,“我说,沈时,你觉得他俩抽到了什么身份?里面有狼人吗?” 沈莳重新抄起筷子,“这我怎么知道。” “也是。” 高洸一耸肩,“这谁知道呢。” 两人又低头默默吃饭。 “沈时。” 这时,高洸又冷不丁开口了,“那你呢?你抽到了什么身份?是狼人吗?” 他的语气很平静,甚至有点漫不经心的感觉,但沈莳仍然抬起了头。 两人目光相対,气氛竟莫名有些诡谲难言。 默然半晌后,沈莳不答反问,“你又抽到了什么?” 既然主办方允许玩家自由活动,不同会场的成员还可以在白天阶段通过手机互相联系,那就相当于允许玩家私下做任何交流。 在无法直接亮牌的情况下,各种方式的试探与自白本就是游戏策略的一环,完全不用担心犯规。 至于别人说了以后你要不要相信,就是各人的选择了。 高洸的脸上明显露出了犹豫之色。 又是数秒的相対无言之后,高洸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压低声音说道:“……我是平民。” “是吗?” 沈莳目光一闪,“我也是平民。” 高洸仿佛想要确定沈莳说的是真是假一般,又问了一遍:“真的?” 沈莳点了点头,语气笃定,“真的。” 其实这样你来我往的口头试探意义不大。 因为即便是再好的朋友,若当真抽到了狼人身份,在事关生死的时候,也是不可能対另一人承认的。 不过高洸仍然好似対沈莳的回答感到安心了一般,伸手拍了拍胸口,低声嘟哝,“是平民就好,是平民就好。” 沈莳不确定这是不是対方精湛的演技,只是前几次剧本杀的经验告诉他,自己不能対这个主动找他抱团的好友放松警惕。 就在这时,休息室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沈莳回头,看到剧团的男主役方诚实,还有红发的意大利人安德鲁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第315章 8.双重游戏-07 所有人都知道方诚实和丁俊的关系很差, 两人差不多只要呆在一个地方,就多少总会发生点龃龉。 安德鲁原本在剧团里算是个八面玲珑的主儿,跟所有人都处得不错。 不过狼人杀开始之后, 大家都下意识地寻找盟友。 林美仁和丁俊因恋人关系凑在一起,沈莳本就和高洸最要好。剩下唐虹和方诚实, 安德鲁如果不和唐虹扎堆, 就只能选方诚实了。 一看来者是方诚实,丁俊的脸立刻拉了下来。 他仰头两口喝干了冲泡的奶油浓汤,拉了拉女友的衣袖,起身就要走开, 一副不愿意和对方在同一个空间里久留的模样。 这时,安德鲁凑到方诚实耳边, 低声说了两句什么,先朝小情侣的一桌抬了抬下巴,又转向沈莳他们这桌, 看表情大约是要坐到这边来。 然而安德鲁的提醒明显激怒了方诚实。 “喂, 我说你们两个!” 方诚实对已经离了桌的小情侣吼道:“吃完的盘子就扔在那儿不收拾, 等着谁来干啊!” 让吃完饭的人自己收拾餐桌, 这本是很正常也很合理的要求,但从方诚实的口中说出来,语气就莫名地充满了攻击性。 丁俊当场就火了。 或许是积怨已久终于爆发,又或者特殊的环境给人过大的压力, 总之平日里因为是演艺人士而十分注意形象的两人竟因为收不收餐盘这么一件小事扭打在了一起。 “呀!!” 林美仁尖声叫道:“别打了!你们别打了!” 安德鲁冲过去想要拉架, 然而两人正打得热闹,他一个人根本控制不住场面, “沈时!高洸!你俩快来帮帮忙啊!” 沈莳和高洸受够了这两只斗鸡,本不想搭理。 但真放任两人打出个好歹来也不行, 只得双双上前,协助安德鲁将他俩架开。 “呸,你就是狼人吧!” 即便被牛高马大的安德鲁从身后架住胳膊拉开了,方诚实仍赤红着双眼,怒气冲冲地瞪着丁俊。 他的嘴角被拳头打破了皮,龇牙咧嘴的表情看起来格外狰狞,“你们听着,如果我今晚被杀了,那这家伙就一定是狼人!” 方诚实想用手去指丁俊,但动弹不得,只能声嘶力竭地咆哮:“要是我死了,丁俊一定是狼人!你们听懂了吗!” “呸,你才是狼人吧!” 丁俊的鼻子挨了一拳,虽然鼻梁骨没事,但一侧的鼻孔呼哧呼哧地冒着血,林美仁则忙着帮他擦拭滴到嘴上下巴上的鼻血。 听到方诚实的指控,丁俊一边用餐巾纸堵鼻孔,一边恶狠狠地回击道: “你今晚别对我动手啊!只要我有什么三长两短,那你就是铁狼了!” 沈莳:“……” 这个开局真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就他玩狼人杀的经验来看,只要不是太菜的新手或者存心捣乱的搞事派,一般而言玩家们都是比较会装的,不会连第一夜都还没过呢,就将如此强烈的敌意明晃晃地摆出来,还公开指出如果自己被杀,那么对方就是凶手云云。 这固然有假如对方当真是狼人,可能投鼠忌器,碍于这句指控不敢对仇敌下手的可能。 但如若狼人是别的玩家,很可能就愉快地找他俩其中一个下手了——反正有另一个人顶锅,自己受怀疑的概率反而会减低许多。 不过两人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覆水难收,情况会发展成什么样,也只能静观其变了。 ————— 因丁俊和方诚实的矛盾,红心Q组的气氛格外凝重。 一通草率的午饭吃完之后,沈莳以还有些不舒服,想休息一会儿为由,拒绝了橡皮糖一样粘人的好友高洸,躲回房间去了。 沈莳其实也没说谎。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对麻醉药比较敏感的类型,即便催眠的效果已经过去了,还是一阵一阵的犯恶心,脑袋也没平常灵光了。 身为沈莳的人工智能,吴景澜当然清楚地知道沈莳的身体情况。 回房后,他不许沈莳继续琢磨到底谁是狼人的问题,直接就将人摁进床里,【趁着现在还有时间休息,您先睡一会儿。】 吴景澜替沈莳掖好被子,温柔地劝道: 【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不要太过费神。】 沈莳觉得吴景澜所言甚有道理,但他一想到房间没法锁门,其他人可以随意进入就感觉很没安全感,连“睡觉”这么简单的行为都变得艰难了起来。 虽明知狼人不会在白天时段动手杀人,但对死亡的恐惧是不管进过多少个副本都难以消除的。 ——好在还有吴哥陪在我身边。 沈莳从被窝里探出胳膊,拉住吴景澜的手,“我睡两小时,两小时后叫醒我,好吗?” 吴景澜点了点头,【好的,您放心休息吧。】 沈莳收紧五指,“还有,我睡着的时间里,小兰,你不要松手。” 【明白了。】 吴景澜回握住沈莳的手,【我一直就在这里,一步也不走开,放心。】 沈莳这才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沈莳这一觉睡得不算安稳,过麻药的后遗症让他在梦中也一阵一阵的胸口犯堵。 不过好在两个小时后,吴景澜将他唤醒时,身体的不适感总算过去了,他又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根据手机显示的时间 ,此时是2月11日的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沈莳爬起来,接过吴景澜递给他的水杯,咕咚咕咚灌了几口。 水是未开封的瓶装水,沈莳回房前到储物室拿的。鉴于不知道狼人会选择什么手段行凶,他很难不对吃喝谨慎一点。 这时,沈莳放在枕头边的手机响了。 他拿起来一看,上面明晃晃的跳动着一个头像,下方还带着姓名:程向晚。 ————— 暮山紫在这个剧本杀里的名字跟他在《百鬼山守则》时一样,加上两人是约好了用【造梦设计师】进同一个副本的,又熟悉彼此的长相,连留暗号的功夫都省了,看脸就能相认。 系统为了减少场外因素对玩家的影响,不止让所有人在“愚者之都”的时候戴上面具、改变声线,还设置了随机抽选副本、剧本中他人AI不可见等措施。 不过既然【造梦设计师】这个特殊APP允许携带其他玩家同下一个副本,就算沈莳和暮山紫将场外的交情带到剧本杀里,系统当然会认为这是合乎规则的,不会加以干涉。 暮山紫扮演的“程向晚”,是繁星剧团的策划,日常事务通常是协助经纪人敲定演出剧目、安排排练行程、公演时间,参加各种商演等等。 在沈莳得到的“前情”里,程策划入职繁星剧团将近三年,做事靠谱、待人疏离,平日里话不多,主动开口时通常谈的都是公事,从来不怎么提起自己的情况,和剧团里的每个人都只能算同事而已。 不过这样不合群的性格,现在看来倒是个优点。 因为沈莳的“前情”里说得清清楚楚,导致左冬雪死亡的那场生日宴会,程向晚虽然受到了邀请,却以“我晚上还有点别的事”为由,压根儿没有参加。 既然与左冬雪的枉死无关,那么他被凶手盯上,成为狼人杀里的牺牲品的概率就大大降低了。 说实在的,沈莳对暮山紫的人设其实还满羡慕的。 “程策划。” 沈莳接通了电话。 暮山紫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音调回答:【沈编剧。】 沈莳注意到一个问题。 在使用专用APP和其他玩家用手机通话的时候,界面并没有免提模式,而且扬声器音量不可调节。 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将手机贴在耳边才能听清对方在说什么。 ——原来如此。 沈莳心想: 这是避免玩家之间的对话被第三者听到,从而得到“证人”啊。 毕竟这可是一场狼人杀,只要没有第三、第四或者更多的人证,玩家们不管说过什么,都可以抵死不认,不能算做证据了。 【我想如果要找出狼人,两组人有必要联手。】 电话那头的暮山紫说道:【沈编剧,跟我合作吧?】 沈莳的唇角不太明显地翘了翘。 虽然两人的“合作”是在进入剧本杀前就敲定好的,但为了不OOC,必要的流程还得走一下。 于是沈莳反问,“为什么找我呢?” 暮山紫停顿了几秒,给了一个十分不客气的答案,【大概你是隔壁组看着最靠谱的吧。】 沈莳终于笑出了声音,“可你不知道谁是狼人吧?就这么找队友是不是有点唐突了?” 暮山紫平静地回答: 【每组只有一个狼人,你是狼人的概率只有七分之一,我觉得可以赌一赌。】 “好吧,你说得对。” 沈莳回答,“同理,你是狼人的概率也是七分之一,这危险性还是比较低的。” 其实两人都清楚,对方的身份是侦探,把场外因素带入真人狼人杀这种随机性很大的剧本杀里,对其他玩家乃至凶手来说都是不太公平的。 不过能赢才是关键,沈莳才不想在这种当真会出人命的世界里讲什么武德。 他顿了顿,接着问暮山紫: “那你打算怎么合作呢?” 第316章 8.双重游戏-08 【首先, 我们交换情报吧,说说各自的场地情况。】 暮山紫在意的事情,同样也是沈莳好奇的。 沈莳首先将自己这边的情况详细地向暮山紫描述了一番。 【看来, 你们像是在东欧啊,俄罗斯或者附近的哪个国家。】 暮山紫听完以后, 得出了跟沈莳他们相同的结论。 但他对此仍有疑问, 【两天半的时间,你们是怎么跑那么远去的?】 沈莳其实也在琢磨这个问题,“主办方既然敢在世界各处办这些狼人杀,用非法途径将我们从东南亚岛国送到东欧, 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 若是私人飞机的话,连运送带准备, 从他们失去意识到醒来的这五十多个小时里,时间绰绰有余了。 沈莳将自己从高洸那儿听来的“都市传说”向暮山紫复述了一次。 暮山紫好像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耸人听闻的暗网秘辛,足足沉默了两秒才叹了一口气, 【那我们可真是太倒霉了!】 沈莳问:“你那边的情况如何?” 【我们被关在一栋烂尾楼的一楼。】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回答: 接着他详细描述了会场的内部情况。 根据暮山紫所言, 黑桃K组所在的一层建是建完了, 不过除去主办方改建的部分, 本身只有一个毛坯到不能再毛坯的水泥壳子,窗户连玻璃都没装。 只是这不意味玩家们就能想办法逃出去。 因为所有的窗户都安装了密集且结实的铁条,唯一貌似通往外界的门也被铁闸封住,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 他们根本无法从这个牢笼里逃脱。 因为是新建的现代建筑, 黑桃K组的房间比沈莳他们的房间要大上不少,但陈设一样简单, 并没有因为空间充裕而有任何物质享受的提升。 除此之外,两组的生活区域划分也大致相同, 饮食待遇也完全一样。 【我们这里挺热的。】 暮山紫说道: 【因为没办法关窗,晚上还会有蚊子飞进来。】 虽然是二月,但身在东南亚的暮山紫他们已经感觉到了何为四季如夏。 他们那边临近中午时气温能接近三十度,连晚上也有二十度出头,若是在五星级酒店度假,就该一天到晚开着空调了,但在连窗玻璃都没有的烂尾楼里,只能忍受午间的暑热和晚间的蚊虫骚扰。 这么看来,反而是住雪原下面的军事设施的沈莳他们可能还好过一些。 毕竟冷了就穿衣总比热了还没法脱要好过一点。 【我们从窗户往外看,可以看到一块很旧的招贴广告,是马来西亚文写的。】 暮山紫继续说道: 【可惜我们没有一个人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 沈莳:“那你们肯定没看到建筑物附近有行人或者车辆经过咯?” 【是的。】 暮山紫回答: 【这栋烂尾楼的周边看起来很荒凉,而且远处还有一圈围墙……】 他顿了顿,【我们也想过用灯光求救,但一来找不到控制电灯的开关,二来恐怕就算我们试图用关灯开灯传递消息,也会被围墙挡住,不会有人能看到的。】 沈莳心道这是肯定的。 毕竟又不是侦探小说,哪哪随便抓一个路人都能对摩斯密码倒背如流,还能看到灯光闪烁就联想到有人求助,耐心解读完信号再给报警的。 而且他们脖子上还戴着能炸死人的项圈呢,不管玩家想做什么,都得首先掂量掂量会不会惹毛主办方,以至于像丛克己那样被炸断脖子。 “……我在想,主办方为什么要这么麻烦,把两组人弄得分隔得那么远。” 沈莳一边在脑海中构想暮山紫提供给他的黑桃K组的场地信息,一边在琢磨这个从他醒来时起就感到困惑不已的问题。 事实上,以主办方的能耐,要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城市找两处场地,应该根本不成问题。 以沈莳目前的猜测,他只能认为,狼人即将用到的行凶手段,或许跟气温、天气一类的条件有关。 【或许……跟温度有关吧。】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提出了一个含糊的答案,但听起来应该跟沈莳的猜测很接近。 【对了。】 暮山紫显然不想在这个暂时还没有更多的线索的问题上纠结下去,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 【我想,我们可以分别将自己场地的地图画出来,晚会时在镜头前互相展示。】 ————— 作为苟到了困难级别的出色侦探,两人的记忆力都非常好,只要看过对方画出来的地图就能记住。 如此一来,接下来不管哪边发生凶案,另一边都可以在脑内建立一个足够直观的图景,讨论起来不需要再先行解释半天某某死在哪里,周边地形又是什么情况,会方便省力且有效率得多。 沈莳觉得这个提议实在很妙。 【只是有一点,沈编剧……】 暮山紫语气中难得的带了一丝犹豫,【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想办法将这个想法转达出去,由别人来执行。】 沈莳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确实,当你是个毫无抵抗之力的平民时,在狼人杀里当控场角色,实在是很危险的。 指点江山的人总是很容易被大家注意到,然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遭到怀疑,尤其是在凶手藏得很深的时候,特别跳的玩家基本上最快被投死的那一批。 虽然这场双重狼人杀的规则稍有不同,即便遭受怀疑也不会立刻就被投死,但引人注目终究是很危险的,因为还要担心保不准凶手会觉得你碍事而早早将你干掉。 沈莳:“……” 他略一犹豫,还是回答:“嗯,我会考虑的。” 【那就好。】 暮山紫似乎放心了,语气中也带了一丝笑意,【刚找到的搭档,可别第一晚就被盯上了。】 “彼此彼此。” 沈莳也笑了,“你呢?你也打算让其他人来当这个出头椽子吗?” 【我的话,不会。】 暮山紫却给了沈莳一个预料之外的回答:【我会尽量争取成为黑桃K组的核心人物。】 沈莳蹙起眉,“为什么?” 暮山紫淡淡答道:【因为我抽到了通灵师。】 沈莳闻言,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虽说身为神职人员的守卫、通灵师和狼人一样,每一组只有一个,单独抽到的概率只有七分之一,但这三种情况加在一起,则每个参加游戏的玩家都有接近一半的概率不是个平民。 如果暮山紫没有在逗他的话,那么身为侦探的他就拿到了黑桃K组最危险、同时也是最有用的一个身份,接下来的应对方式自然就跟沈莳这个平民完全不一样了。 只要稍稍对狼人杀有一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狼人开局必定优先搞死神职人员,特别是预言者。 在这场双重狼人杀里没有预言者,通灵师的职能虽稍有不同,但大体上只要使用的方式得当,是完全可以平替预言者来用的。 而且因为通灵师和守卫的技能范围不只限于本组玩家,还能用在隔壁组的玩家身上,所以抽到了通灵师的侦探,很可能就是他们的制胜关键了。 沈莳:“……” 他默然半晌,才反问暮山紫,“你用这么轻松的语气把这种情报告诉我,就不怕我当真是那七分之一概率的狼人吗?” 【当然。】 暮山紫回答的声音依然淡淡的,听不出半点波澜,【如果我今晚被杀了,那么就一定是你把我的身份透露给黑桃K组的狼人。】 他顿了顿,【鉴于这局狼人杀里没有狐狸、半狼、情侣一类的角色,所以对狼人同伴透露我通灵师身份的你,沈时,一定是红心Q组的狼。】 沈莳:“然后呢?” 暮山紫继续说道:【然后在我死之后,黑桃K组的成员会在某个适当的地方找到我的〖遗言〗,从而从我刚才那段分析中知道你的身份。】 “你还留了‘遗言’?” 沈莳觉得暮山紫倒是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谨慎和周到,“但万一你的‘遗言’被我的‘同伴’提前找到,那岂不是白死了?” 暮山紫的回答听起来很自信:【那也得他或者她能找得到才行。】 确实,既然暮山紫已经考虑到留“遗言”的问题,那么当然也会顺便想想要将它藏在哪里了。 毕竟以前就合作过,且还不止一次了,沈莳不怀疑暮山紫的能力——他是真做得出来的。 “好吧,我懂了。” 沈莳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而是迅速转入正题,“既然你抽到了通灵者,那么有一件事很关键……” 他压低声音,郑重地问:“程策划,你打算跳身份吗?” “跳身份”是狼人杀里一个很基础的专业术语,即玩家主动向其他人表明自己的角色身份信息。 在这场狼人杀里,暮山紫的“通灵者”公用大致等同于“预言家”。 而按照狼人杀的国际惯例,预言家因为是好人阵营玩家的信息主要来源,基本上拿到它就必须首轮跳身份。所以沈莳猜测,暮山紫被迫上来就跳身份的可能性极大。 第317章 8.双重游戏-09 【我有得选择吗?】 对于沈莳的问题, 暮山紫回答的语气带了一丝自嘲。 确实,就如他所言,如果狼人悍跳通灵师, 而暮山紫为了自己的安全而不敢吱声的话,那么即便之后再表明身份, 也很难取得其他人的信任了。 “可跳身份的话, 你会很危险。” 【这倒不一定。】 暮山紫的反应倒是比沈莳想象中的还要平静。 很显然,在抽到了通灵师的时候,他就在盘算应该如何应对这个重要又致命的身份了。 【这次的狼人杀有个特别之处,就是通灵师和守卫都可以跨组使用技能, 而每组的狼人又只有一个……】 暮山紫顿了顿:【这么一来,狼人就得好好掂量一下要不要悍跳通灵师了。】 沈莳在电话这边轻轻地点了点头。 确实, 以目前的规则而言,这局狼人杀的生存条件对狼人来说是十分艰难的。 虽然看上去是两个狼人对四个神职人员,但由于红心Q组和黑桃K组处在地缘隔绝状态, 每一组的狼人只能对自己组的好人阵营玩家下手。 在这种情况下, 不管哪边死人, 通灵者都只需要在该组幸存的玩家中排查凶手即可, 狼人暴露的风险是很高的。 如果狼人这种情况下再悍跳通灵者,无异于将自己推到了众人的注意中,肯定会成为隔壁组的通灵者优先排查的对象,暴露的风险就很高了。 即便狼人悍跳通灵师, 再准确地在第一晚将真正的通灵师全部干掉, 可这样也无异于向其他人昭示自己很可疑,不被关小黑屋才见鬼了! “可就算如此, 程策划,你还是很危险的。” 沈莳还是要提醒他:“虽然狼人大概率不敢悍跳通灵师, 可你跳身份以后还是极有可能被盯上的,特别是今晚。” 暮山紫默认两秒,【我知道,可是……】 “你是指望守卫会保护你,对吗?” 沈莳立刻反驳:“但这必须建立在守卫会玩,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的情况下啊。” 暮山紫不说话了。 “还有,别忘了这可不是平常聚会团建玩的桌游!是真会死人的狼人杀!” 沈莳稍稍提高了音量:“谁也不能保证抽到守卫的人会不会有什么私心,为了某种很个人的理由不考虑神职人员的死活,而去保护他或者她认为更值得保护的人啊!” 毕竟是很有些交情的好友,他不能只单纯站在剧本杀玩家的立场思考如何做才最有利,还得替暮山紫的小命考虑考虑。 况且相当于“眼睛”的通灵者早早遇害对好人阵营而言绝对是最大的损失,沈莳是说什么都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出现的。 【……】 这回暮山紫沉默的时间更长了。 【我明白了。】 半晌后,他才回答:【这样吧,如果我们组没有人跳通灵师的话,那么我也会按兵不动。】 想了想,暮山紫又补充道:【起码拖延到明天晨会时。】 鉴于今晚会出现至少一个死者,那么暮山紫在明天凌晨就会进行第一次“通灵”。不管他能不能占中狼人,他也必须在晨会时将自己的通灵结果告知其他人。 到那时,就算跳身份会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暮山紫也不得不跳了。 “嗯,我明白。” 沈莳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就按你说的办吧。” ————— 挂断电话后,沈莳只觉忧心忡忡,心里很没底儿。 因为他在这局狼人杀里只抽到了个对大局起不到多少作用的平民,不会因为身份问题被狼人优先盯上,也很难得到守卫的垂怜,所以他决定采纳暮山紫的建议,尽量低调一点,苟着不要出头。 不过反正闲着也是没事干,他还是从笔记本里撕下了一页纸,以相当精准的比例尺画下了整个地下军事设施的平面图。 “就是不知道凶手会用什么办法杀人。” 沈莳一边画一边对吴景澜说道: “其实看规则,行凶时间简直充裕得不能再充裕了,反正我们这些好人阵营的人晚上就被困在这么小的一个房间里,根本跑不掉……” 【您是说,狼人根本不用搞什么花样,直接进去把人杀了就行了,对吗?】 吴景澜接着说了下去。 “没错。” 沈莳点了点自己刚画好的地图,“但凡用得上地图的诡计,它首先得有成为‘诡计’的意义,对吧?” 吴景澜微微颔首。 作为真人剧本杀的资深玩家,吴景澜见识过各种各样的诡计,其中不乏利用建筑物或是地形特点制造不在场证明或是不可能犯罪的类型。 通常这种情况下,沈莳现在在画的这种平面图就显得很重要了,缺了它,有时甚至根本无从下手破案。 可在这场狼人杀里,其实仔细想想就能知道,这座地下军事设施什么结构、大家住哪里其实根本无关紧要。 反正狼人行凶的“夜晚时间”大家都单独呆在房间里,谁也没有不在场证明,只要凶手不犯搞错目标住处的原则性错误,到底是1号房还是7号房,对于凶案本身而言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同理,不止是建筑物构造…… 吴景澜在心中想:还有一件事也是,实在蹊跷得很…… ————— 2月11日,下午五点二十分。 距离晚会还有四十分钟的时候,高洸又来找沈莳了。 和前一次一样,他敲了两下门之后,没等沈莳应门,就自己开门进来了。 “哎你睡一下午了,好些了吗?” 高洸很不见外地挤进了沈莳的房间。 一个只有四平左右的小空间呆了两个身高一米八的青年男人,实在逼仄得紧。 “嗯,好多了。” 沈莳其实早醒了,不过没打算跟高洸细说,干脆顺着他的话假装自己刚醒,“怎么,有事吗?” “嘿瞧你说的!” 高洸对沈莳的回答颇为不满,“我这不是看你半天没动静,怕你提早被狼人嘎了嘛!” 他用半抱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道,“还有,再过一会儿就晚会了,你不用先吃点东西垫垫吗?” “嗯,那就去吃点吧。” 沈莳一面答应着,一面站起来,故意让开一个身位,让好友看到桌上的平面图。 高洸果然将那张纸拿了起来,“哎呦,你画这个干嘛?” “哦,我有点好奇黑桃K那边的环境,所以就想让他们画个平面图给我们看看。” 沈莳故意在“我们”二字上咬了个重音,“然后我想对面大概也会好奇我们的情况吧,就顺手画了。” “原来是这样。” 高洸好似觉得沈莳说的颇有道理,顺手将纸对折好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那等会儿就展示给他们看看好了!” 说罢他抓住沈莳的胳膊,“走走走,吃饭去,吃饭去。” 沈莳:“……” 让其他人替他出头的计划顺利到出乎意料,高洸实在过于配合,沈莳反而心生不安,怀疑他是不是故意在演一个缺乏心机的傻白甜了。 ————— 休息室里意外的人齐。 除了丁俊和林美仁那对小情侣之外,另外三人正坐在桌边吃着晚饭。 “小沈、高洸。” 女配角役唐虹礼貌地招呼他们坐到自己旁边,高洸以位置还够婉拒了,拉着沈莳坐到了另一张空桌子旁。 这次沈莳主动去端晚餐。 速食食品的味道实在只能用难吃来形容,沈莳尝了一口牛肉盖浇饭就想撂筷子,同时心中愈发想念吴景澜在“愚者之都”时给他准备的味道和搭配都极好的一日三餐。 但考虑到接下来还有漫漫长夜要熬过去,他硬是逼着自己一口一口把碗里的饭菜吃了个干净。 “对了,小沈。” 吃到一半的时候,高洸忽然用勺子柄轻轻敲了敲沈莳的盘子,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毫无预兆地突然问到:“你觉得等会儿会有人跳身份吗?” 沈莳抬头,唇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似笑非笑,“怎么,你打算跳身份?” “你说什么呢!” 高洸不知是真没听懂沈莳的言外之音,还是故意装傻: “我一个平民跳什么身份啊!要跳也该是通灵师或者狼人跳吧!虽然我狼人杀玩得不多吧,但这样的常识还是有的!” “是吗?” 沈莳唇边的笑容明显了一点,“那我也不跳。” “这样啊。” 高洸好像已经忘了自己刚才在问的是什么,很轻易地就被沈莳给绕了过去,“也是,你也是平民嘛,不跳身份很正常。” 说完这句话,他又埋头吃了几口。 “哎,小沈。” 几口后,E人高洸又憋不住了,“话说,你觉得今晚谁会被杀啊?” 没等沈莳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了起来,“如果非要有人被杀的话,那八成会是跳身份的通灵师吧?” 说罢,他抬头盯着沈莳:“小沈,你说是吧?” 沈莳一摊手,“这谁说得准呢?” “也对……” 高洸叹了一口,“不过说真的,如果真要死人的话,我希望咱们这边的狼人讲点规矩,按照套路来……” 他的声音越压越低,沈莳竖起耳朵才听到他在嘟哝: “最起码,别把目标放在我们这里……” 第318章 8.双重游戏-10 2月11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一天。 距离傍晚六点还有五分钟时,不知藏在何处的扩音器传来提醒,说晚会即将开始, 请红心Q组所有人到会议厅集合。 事关小命,众人当然不敢不从。 六点正, 晚会正式开始。 屏幕亮起, 沈莳等人在屏幕中看到了对面黑桃K组七人的脸。 因为男一号方诚实和男二号丁俊两人动不动就掐起来,沈莳以为他们红心Q组的关系就够紧张了,但现在看对面的情况,怕是比他们还要命。 投资人的公子屠文豪屠少爷似乎刚刚跟人干过一架狠的, 左侧眼眶黑了一圈,嘴角也破了皮, 看起来相当狼狈。 他一个人呆在距离摄像头最远的角落,一脸愤懑地瞪着其他人。 而本应跟屠少爷关系亲密的蓝风,则吊儿郎当地坐在房间正中, 手里端着一罐啤酒, 毫无顾忌地喝得正欢。他的脚边东倒西歪搁了三个空罐子, 显然已经喝了好一会儿了。 至于其他四人——剧团经理申易和服装师山田玲奈并排靠墙坐着, 不停地左右四顾,仿佛目光不知该落在何处;而暮山紫扮演的策划程向晚则和化妆师顾绘站在稍稍靠近摄像头的地方,表情严肃。 沈莳发现顾绘站立时身体微微朝向暮山紫的方向。 以他贫瘠的心理学知识推断,如果顾绘不是在演戏给其他人看的话, 便是应该下意识地信任和依赖暮山紫了。 除此之外, 沈莳还注意到,丛克己的尸体已经被移走了, 只是血迹都渗进了水泥地里,根本无法打扫干净, 看起来仍然很是触目惊心。 【看来大家都很准时嘛!】 活泼欢快的女声从扬声器中传出: 【那么我们事不宜迟,现在就开始晚会吧!】 女声停止,屏幕内外无人说话,气氛仿佛凝固了一般。 【喂喂,说什么都可以呀!一天时间过去了,你们就没有什么要讨论的吗?】 女声等得不耐烦了,催促道。 终于,黑桃K那边有人动了。 暮山紫朝摄影机镜头的方向抬了抬手,【我们两组分处不同的场馆,只能在每日的晨会和晚会相互交流。所以我认为,我们两边有必要互相交换场地的平面图,这样一来……】 他后半句没有说下去,但只要不是个傻子就听得出他的言外之意。 “哎呀,英雄所见略同!” 高洸闻言,立刻跳起来,从口袋里掏出沈莳画的平面图,“唰”一下在身前展开,“这样,你们那边能看得清楚吗?” 沈莳注意到,角落的摄像头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转动了一下,仿佛是镜头在自动变焦。 “看得清楚。” 对面好几个人都在点头。 接着暮山紫也拿出了提前画好的平面图,对着摄像头展开。 果然,红心Q组的众人看到镜头迅速推近,将平面图放大到几乎占满整个屏幕为止,连线条相交处的墨水印子都显示得一清二楚。 就如暮山紫在电话里向他描述的那般,沈莳看到,黑桃K组那边的场馆比他们这边要大上不少。 黑桃K组的会议厅位于整个场馆的正中央,会议厅的正下方是休息室、公用洗漱间和储物间,玩家们的房间则仿佛展开的蝶翼般位于会议厅的两侧,左右相当对称。 因为结构很简单,沈莳只看了一眼就记住了。 ————— 交换过场馆平面图之后,两组又陷入了气氛诡异的沉默。 这时,不知是谁小声说了一句: “差不多……该讨论大家的身份了吧?” 即便说话的声音不大,可两处会议厅都十分安静,收音设备也意外的先进,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个问题可太有杀伤力了。 话音落下的瞬间,沈莳觉得整个会议厅的空气骤然凝重了起来,每个人都下意识放轻了呼吸,觑视其他人的目光皆充满了惶恐、警惕、敌意与不安。 “那……” 沈莳听到站在自己旁边的好友高洸呐呐地开口,“按、按照狼人杀的规矩,先、先讨论一下谁是通灵师?” 十数道视线集中到高洸身上。 高洸瑟缩了一下,声音放得更轻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怎么,高洸,你是通灵师?】 屏幕那头的富二代蓝风一边晃悠着啤酒罐,一边饶有兴致地问。 “不不不!” 高洸连忙摇头,“我不是!我不是!我只是区区一介平民!” 【真的吗?】 蓝风一挑眉,【那你这么积极干嘛?】 “我——” 高洸被隔空怼得无话可说。 这时蓝风却回过头去,向着黑桃K组的众人叫道: 【那你们呢?你们有要跳身份的吗?谁是通灵师?或者狼人能自爆就更好了!】 蓝风的语气很微妙,强势但随意,让人很难分清他到底是开玩笑的还是认真的。 沈莳:“……” 在他的前情里,蓝风身为将来光是遗产就能继承十好几亿的富二代,跟屠文豪屠公子可谓是臭味相投的酒肉朋友,曾经被屠文豪领着出入过繁星剧团好几次,在团员和工作人员面前基本上都混了个眼熟。 不过“沈时”确实跟蓝风一点都不熟。 只从旁观的角度来看,他感觉对方是个很符合“富二代”刻板印象的家伙——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花钱如流水,而且行事与其说是放荡不羁,还不如说是有点疯癫。 有一次,蓝风在逛后台时看到一个穿着华丽欧式宫廷长裙的道具假人,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人偶抱进怀里,来了个贴脸热吻,那深情又激情的场面简直要多诡异有多诡异,看得人很想报警。 从此之后,繁星剧团的团员们私下里提起蓝风,都不再管他叫“蓝少”或者“蓝风”,而是改称“疯子”了。 沈莳不知对面那位“蓝风”的芯子里究竟是土著NPC还是玩家,不过看他的言行举止,倒是颇符合他“疯子”的定位。 黑桃K组的其余五人都沉默不语,没有人要跳出来回应蓝风的质询,屠文豪屠公子更是用力撇过头去,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神情愈发不爽。 沈莳的目光集中在屏幕右上角的暮山紫身上。 暮山紫说过,只要没有别的人跳通灵师,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也会苟到明天第一次使用技能之后再跳。 蓝风还在屏幕那边叫嚣:【真不跳吗?太没劲了!到底会不会玩狼人杀啊!】 然而没有任何人吃他的激将。 僵持了足有好几分钟,最终黑桃K组没有任何人跳身份。 ————— 本来沈莳以为有了黑桃K组的先例,他们红心Q组也会像现在这样,维持着岌岌可危的虚假职场客套,直到出现第一个死者为止。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在蓝风询问红心Q组有没有人要跳身份时,有人举起了手。 是有着一头红发的意大利人安德鲁。 一时间,所有人都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举手的安德鲁。 “我是通灵师。” 安德鲁用带着口音,但吐字半点不含糊的中文重复了一遍:“我是说,我抽到了‘通灵师’的牌。” 沈莳:“!!” 他真没想到,安德鲁自爆得如此干脆,连一秒都不带犹豫的。 “我知道我这么说会显得很可疑。” 安德鲁显然也是玩过几次狼人杀,知道点套路的,“可能有人会怀疑我是狼人悍跳,不过我想这次的情况有点特殊,跳身份应该还是比较安全的。” 他顿了顿,抬头看向屏幕,“假如今晚我们红心Q组果真出现了遇害者的话,我希望黑桃K组的通灵师能占卜我的身份。” 说罢,安德鲁的目光在沈莳等人身上逐一扫过,“当然了,我也不想白白牺牲,所以请守卫今晚一定要保护我!看在通灵师很有用的份上,至少让我多活两天吧!” 沈莳:“……” 这次的双重狼人杀里没有守卫不能连续两天守护同一个人的规矩。 只要守卫本身没被杀死,那么理论上来说,他或者她确实可以一直给某个人套盾套到游戏结束为止。 【唔,这要求听着挺合理嘛!】 屏幕里的蓝风摸了摸自己长出了一圈胡茬的下巴,前一秒还在赞同安德鲁的说法,后一秒又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用饱含讥诮的语气诘问道: 【那么,如果今晚狼人没在红心Q组杀人呢?你明晚、后晚还要套盾吗?我简直要怀疑你是在骗免死了!】 “这……也没办法啊……” 安德鲁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毕竟也只有这个方法了不是吗?如果……” “等等!!” 红发意大利人的话只说到一半,就被一个尖锐的女声突兀地打断了。 说话的是唐虹。 这个万年女配角平日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八面玲珑,行事十分得体的。 然而此时因为激动之下突然站起来,她的眼镜歪了,圆圆的脸颊透出愠怒的红。 她用比平常高了起码两个八度的声音尖叫道: “安德鲁在说谎,我才是通灵师!” 第319章 8.双重游戏-11 唐虹话音甫落, 全场一片哗然。 虽然狼人杀局开场经常会出现好几个人跳身份的情况,但这次可是实打实会死人的真人狼人杀,不管是凶手还是沈莳他们这些魂穿来的剧本杀玩家, 都应该清楚跳身份可能引发的后果。 沈莳:“……” 他的目光在安德鲁和唐虹脸上来回梭巡,试图从二人的表情中看出破绽。 可惜, 不知是不是因为二人都是专业舞台剧演员出身, 基本功格外扎实,安德鲁和唐虹看起来都很真情实感,半点没有表演的痕迹。 唐虹气得脸颊通红,被厚镜片放大的眼睛泪汪汪的, 要多委屈有多委屈;而安德鲁则仿佛被狠狠吓了一跳,表情愣怔, 直勾勾地瞪着指控他说谎的唐虹,满脸茫然无措。 两人就这么在众人的围观中对峙了足有十秒。 半晌后,安德鲁才讷讷道:“可是, 我真是通灵师啊……” “不是!你不是!!” 唐虹激烈反对:“我才是通灵师!” 她顿了顿, 忽然睁大眼睛, 一脸惊恐地瞪着安德鲁, “我知道了!你是狼人,你一定是狼人!你这是狼人悍跳!” 唐虹用仿佛见鬼一样的眼神瞪着安德鲁,表情极其恐惧,“完蛋了……你今晚一定会杀了我的!我、我死定了……” 她惶然环视红心Q组的众人, 又将目光求助似地投向屏幕那边的黑桃K组, 用带着哭腔的语调祈求道: “不、不管谁都好……不管谁是守卫,今晚请守护我!明天!明天我一定会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通灵师的!” 众人:“……” 没有人说话。 只要不是脑子拎不清的傻蛋, 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游戏里,不管什么样的私交都不足以成为站队的依据。 如果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人的保证和眼泪。 “等等!” 听唐虹这么一说,安德鲁也急了。 “我才是通灵师啊!我、我也能证明的!不对!你这个假的根本不能通灵吧!唐,你不要胡说!” 因为中文毕竟不是他的母语,一着急起来,安德鲁就没法使用长句子,表述顿时显得支离破碎。 唐虹当然不甘示弱,立刻跳了起来。 “你这只狼人!” 她越说越激动,下意识扑到安德鲁身前,伸手就要去薅他的衣服。安德鲁毕竟是个身高一米九的大个子,自然不可能当真被一个女生伤到。 他避过唐虹的手,连退数步,闪到男一号役方诚实的后面,边躲还边喊:“你才是狼人!你想坑害我!你在说谎!” 眼看着两人就要陷入“你是假的!”“胡说,我是真的,你才是假的!”的真假美猴王式争吵中,有人看不下去了、 【够了。】 暮山紫的声音透过扬声器传到了红心Q组这边。 沈莳知道暮山紫会尽量争取黑桃K组的主导权。 看来他虽然没有跳身份,但已经开始在干这件事了。 【你们这样吵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谁是通灵师,谁是狼人,等明天晨会时就能见分晓了。】 他并没有刻意放大音量,但语速和节奏都很得当,说出来的话莫名的就很有说服力。 众人都听得直点头。 然而这仍不足以说服唐虹和安德鲁。 两人互相指着对方,几乎异口同声地叫道:“可要是今晚狼人杀了我怎么办!?” 【不会。】 暮山紫回答得十分笃定:【如果狼人真在你们之中,而其中一个杀了另一个的话,剩下的那个一定会遭到怀疑的。】 安德鲁闻言,眨了眨眼,抬手指着身前的唐虹,“也就是说,她为了不引人怀疑,反而不会杀我?” “你什么意思!?” 唐虹立刻像踩了电门一样跳起来,“我说你别装了安德鲁,明明你才是狼人呀!” “不,你胡说!我不是!” “你不是狼人那你跳通灵师干嘛!?” “这、这才是我想说的!你这个假通灵师!” 沈莳:“……” 眼看着就要进入死循环了,红心Q组的众人实在没法子,只得联手将两只斗鸡分开,一面说着“你们这样是吵不出结果的”,一面将他们一人一边驾到会议厅的对角线上。 第一天的晚会就此混乱且草率地结束了。 ————— 2月11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一天。 晚上九点二十五分。 简单洗漱过后,沈莳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后,立刻把他家吴哥给放了出来。 夜里的温度似乎更低了,体感已到了零度线下,从各处通风口吹进来的冷风干燥而凛冽,刮得脸皮生疼,沈莳不得不在外套底下多套一件毛衣,才觉得暖和了一些。 【主人,你在想什么?】 吴景澜看沈莳一直抬头盯着房门上方的通风口,忍不住开口询问。 沈莳摇了摇头,“没什么,我在想,这个通风口连通到哪里……” 沈莳大四实习的时候曾经跟导师进过一个民国剧的剧组。 足足有两周的时间,他跟头骡子一样忙得团团转,吃住都在影视基地里,每天睡不够六个小时,跟吴景澜打电话时连声音都是飘的。 当时他隔壁剧组正在拍一部抗战背景的谍战片,两组人经常你一三五我二四六,共用一个大场景,今日你纸醉金迷衣香鬓影,明天我刀枪拳腿你死我活,真难为了道具师和布景师。 当时沈莳就看着隔壁剧组的道具师大牛如何徒手改场景,硬生生将一个酒窖糊成了防空洞。 他因着好奇凑上去询问的时候,被道具师普及了一些有关于地下军事和人防设施的通风问题的知识。 道具师告诉他,这类建筑物为了保证地下部分的通气性能,出口必须设置在露天处,同时为了防止地上的有毒气体、核放射性尘土等倒灌进设施中,还需要专业的过滤和净化设备。 总之,沈莳听到最后,得出了一个简化版的结论——通风口与地面连通。 “……这么小的口子……” 虽然沈莳只说了半句,但吴景澜已经听懂了。 很显然,沈莳在思考通风口有没有可能过人。 吴景澜抬手,替沈莳理了理没翻好的打底衫领子,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他脖子上的颈圈。 这是在隐晦地提醒沈莳,不要忘了还有个随时会爆炸的玩意儿——在有绝对的把握前,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嗯,放心。” 沈莳握住吴景澜滑到他颈边的手指,用力捏了一下,“我不会乱来的。” 吴景澜理了理沈莳因静电而翘起的鬓角,指尖安抚似地擦过他的耳廓…… …… 两人黏在一起,以系统能允许的程度稍稍腻歪了一会儿。 眼看十点将到,再过一个小时就要进入“夜晚阶段”了,沈莳拿起手机,打开APP,给暮山紫打了个电话。 已是第三次合作的伙伴了,沈莳掠过无意义的寒暄,直奔主题:“程策划,问一下,你们那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争执?” 【是的。】 暮山紫的回答也很干脆,【屠文豪和蓝风吵了一架,接着大打出手了。】 沈莳:“……” 其实刚才他看到屏幕里的两人时,就隐约有了猜测,觉得大约是这两人之间发生了龃龉。 不过屠文豪和蓝风同为纨绔公子,曾经那叫一个臭味相投,关系好得跟铁哥儿们一样,没想到进狼人杀一天还没过完呢,居然就闹崩到打起来的程度了。 “他俩为什么打架?” 沈莳追问。 【他们吵架的时候,我在旁边听了一下。】 暮山紫回答: 【原来这次的行程是蓝风提议的,联系游轮和船上餐饮表演的也是他。】 沈莳:“哇哦!” 他立刻想起了初次与暮山紫合作的剧本杀《百鬼山守则》。 当初他在副本里忘了打听是谁组织的把他们往鬼山里送的旅游,事后他看结局时,才惊觉原来是作为帮凶的庄麒麟提议的行程——若是当初他早点注意到这个,或许就能更快察觉到案情的真相了。 据暮山紫所言,晚会开始前,黑桃K组的六人聚在休息室吃完饭。 吃着吃着,不知是不是恐惧过度,山田玲奈忽然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抱怨到底是谁组织的旅游,怎么把他们送到这种鬼地方来了。 一开始,暮山紫等人很自然地以为是剧团经理申易安排的行程。 结果申易害怕火烧到自己身上,一下就把屠文豪屠公子给卖了,说自己只是按照屠少爷的指示执行而已。 屠文豪立刻跳了起来,指着蓝风说是他给弄的行程,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而蓝风居然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确实是我联系的,那又怎样? 听到这里,沈莳简直都要无语了。 不管是以前和朋友们玩的,还是进入这个系统后抽签进入的,总之,沈莳打的剧本杀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有好几十场了,极少碰到有蓝风这般认得如此干脆的! 若放在从前,如果有人连挣扎都不挣扎一下就直接认了指控的话,八成会被其他小伙伴认为是在摆烂了。 可这是个真人剧本杀世界! 若蓝风是NPC倒也罢了,若是魂穿来的玩家的话,摆烂,很可能会把自己摆死! 第320章 8.双重游戏-12 2月11日, 晚上十点五十分。 红心Q所在的地下设施响起了广播通知: 【全体玩家请注意,全体玩家请注意,距离〖夜晚阶段〗还有十分钟, 请所有人在十一点整前回到自己的房间,如有违反者, 将不论任何理由当即处决。】 女声顿了顿, 又补充道: 【室内照明将在五分钟后熄灭,请所有玩家注意时间。】 这会儿沈莳其实已经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了,不过听到广播,他还是打开门往外张望了一下。 “违反者当即处决”的威胁实在太有震慑力, 大家都不敢作死。 沈莳住的4号房位于西侧走廊的尽头,开门朝左侧一看, 前面四个房间门口的动静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他看到林美仁和丁俊这对小情侣相携而来,在门口腻歪了一分钟后才各自进了自己的房间,而他的好友高洸的房门则由始至终没开过, 八成人已经在里头猫着了。 十点五十五分, 广播再度响起: 【现在熄灯, 现在熄灯。请注意, 距离〖夜晚阶段〗还剩最后五分钟。】 话音方落,走廊上原本亮着的壁灯骤然熄灭,沈莳的眼睛还来不及适应明暗的变化,他房间里的顶灯也熄了。 整个世界顿时漆黑一片。 沈莳呼吸一窒。 即便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但这仿佛要将人吞噬的黑暗还是让他不可避免的感到了恐惧。 就在这时, 一双臂膀从他的身后探出,温柔但有力地环住了他的肩膀。 【别怕, 我在呢。】 吴景澜凑到他耳边,用沉稳的声线说道: 【主人, 请把门关上,进来吧。】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地点了点头,“好。” 随后他感到有人扶住了他的身体,引导他关好房门,再穿过狭窄逼仄的小房间,摸到床边,稳稳地坐好。 沈莳摸出手机,仔细的查看屏幕。 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十点五十七分,电量还剩78%。 他仔细翻了翻,设置里手电筒的功能被删掉了,屏幕也无法调节亮度。 如此一来,即便玩家想用手机照明,也只有屏幕亮起时那点朦胧的微光而已。 “……” 沈莳放下手机,抬头盯着黑到几乎算得上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陷入了沉思。 “……奇怪。” 他嘟哝了一句。 吴景澜将手搭在他的膝盖上,轻声问:【什么地方奇怪?】 沈莳张嘴正想回答,广播却在这时第三次响了起来: 【十一点到了,〖夜晚阶段〗来临。从现在开始,直到〖白天阶段〗到来为止,所有好人阵营的玩家的房门门锁由我们接管,所有好人阵营的玩家不论基于何种理由,禁止踏出自己的房门一步,违者当即处死。】 沈莳:“……” 双重狼人杀的第一夜,终于到了。 ————— 对好人阵营的玩家而言,狼人杀的每一个晚上都是极其难熬的。 主办方给他们安排的房间极小,和看守所的单人牢房几乎没有区别,漫漫长夜,整整七个小时,除了一张床之外根本无处可去。 沈莳蜷在床上,整个人完全被黑暗和静寂包围,什么都不能做,深深地体会到了何为度秒如年。 好在他家吴哥还在身边,一直握着他的手。 沈莳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黑夜里熬了多久。 就他自己的感觉来看,他好不容易坚持到下半夜,才朦朦胧胧有了睡意,浅浅地眯了一会儿又惊醒,听着吴景澜安抚的声音,才放松下来,片刻后又迷糊了过去。 终于,他平安无事地熬到了天亮。 2月12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二天。 清晨六点整,广播再度响起。 当时沈莳还在半睡半醒的状态,被那一声“叮咚”吓得一个激灵,差点没从狭窄的单人床上翻下去。 他抱着被子坐起身,直勾勾地盯着身前的吴景澜,过了一秒钟才意识到,他能清楚地看到他家吴哥的脸,意味着房间的顶灯重新亮了起来。 【六点啦,〖夜晚阶段〗过去,现在是〖晦暗时分〗!】 提示音后,广播里再度传出沈莳已经听熟了的活泼女声: 【恭喜各位,能听到这个广播,意味着你们平安度过了〖双重狼人杀〗的第一晚。】 沈莳握紧吴景澜的手,由衷地松了一口气。 不管如何,第一夜他总算是平安苟住了。 【现在我们会把昨日的牺牲情况发送到各位的手机中,请注意查收~】 女声故意用俏皮的语调说着残酷的话,【请通灵师按照手机的提示,准备进行第一日的通灵。以上,祝你们好运~!】 果然,广播结束,沈莳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掏出来一看,游戏APP的右上角多了一个鲜红的“1”字,提示有新的未读信息。 沈莳略有些紧张地点开了它。 信息非常简短,只有一句话: 【2月11日第一晚牺牲情况:红心Q组一人死亡。】 沈莳:“啧!” 显而易见,主办方并不想让好人阵营占到太多便宜。 这则死亡通告虽然告知了玩家死的人在哪一组,却没有告知死者的名字。 换而言之,通灵师只能盲摸。 在真人狼人杀确实会死人的前提下,实在不大可能出现狼人自刀的情况,若通灵师询问的对象恰好是当日的死者,那他或者她今日份的通灵机会就算是废掉了。 “啊,我真羡慕程策划啊。” 沈莳放下手机,熟门熟路地往后一仰头,像靠椅垫一样靠在了吴景澜的身上。 “现在这样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再干等一小时,真是太憋屈了!” ————— 七点整,广播再度响起。 活泼女声告诉玩家【晦暗阶段】已经结束,现在进入【白天阶段】,所有人都可以自由活动了。 沈莳试着拉了拉房门,果然和昨日一样,一压下门把手,门就开了。 他走出了房间。 几乎就在沈莳的双脚刚刚迈出4号房的同时,他隔壁的3号房也开了门。 高洸的脑袋从3号房探出,一看到沈莳的脸,立刻长舒了一口气,“太好了,小沈,你还活着!” 他拍了拍胸脯,“天知道我听说我们组死了一个人的时候有多担心你!” 在刚刚过去的无事可干的一小时里,沈莳当然猜测过受害人究竟是谁,也想过会不会是高洸。 只是凭良心说,他对这个剧本塞给他的好友有多真情实感,那是万万没有的。 于是沈莳只得发挥演技,回了一个万金油式的答案 :“还好我俩都活下来了。” 两人正说话间,2号房的门也打开了。 男二号役丁俊一边扒拉着乱蓬蓬的头发一边快步出了门。 他看起来居然睡得不错,因为右侧的脸颊上还有枕头压出来的印子。 沈莳:“……” ——能在这种地方睡得这么死,他是不把被杀的威胁放在心上呢?还是心大到某种离谱的程度?或者……是他有恃无恐,知道自己一定不会成为狼人的目标呢? 正寻思间,丁俊已抬眼瞪着他们,“哎呦,你俩还活着嘛!” 那语气实在大大咧咧到了能得罪人的程度。 然而下一秒,丁俊脸上轻松的神色猝然一敛,大呼道:“美仁呢!?” 说着已经转过身去,奔向了他旁边的1号房。 沈莳和高洸对视一眼,立刻跟了上去。 白天时所有人的房间都是无法上锁的,丁俊慌慌张张地推开了1号房的门。 “啊——!!” 下一秒,撕心裂肺的惨叫响彻了整条走廊。 虽然沈莳亲测过房间里的隔音很好,但“凹”字型的走廊有放大声音的作用,丁俊的这一嗓子吼得惊天动地,显然惊动了东侧三个房间的玩家。 就在沈莳几步奔到林美仁所住的1号房门口时,唐虹、安德鲁和方诚实也出现了。 死者的身份已经很明显了。 第一晚被杀的人,是繁星剧团的女主角役林美仁。 ————— 七点零五分,沈莳看到了林美仁的遗体。 这个风华正茂的大美人此刻正以极扭曲的姿势躺在逼仄的水泥地板上,手脚和身体几乎缠在一起,艳丽的面孔肿胀变形,呈现出难看的紫红色,双眼半睁半闭,乌黑淤青的嘴唇张开,纤细的脖子上缠了一条麻绳,粗糙的绳子深深勒进了她白皙的皮肤里——很显然是被勒死的。 “美仁!美仁啊!” 丁俊发出杀猪般凄厉的惨叫,扑到了林美仁身边,抱住她的身体用力摇晃,仿佛这样她就能醒过来一般。 然而任谁都能看出,林美仁已经死了有好一段时间了,根本没救了。 沈莳借围观的机会触了触死者露在袖子外的手——冷得像冰一样,连蜷曲的指节都硬了。 以他先前为了应付《杀人不难》恶补的法医学知识来看,起码得死了有六个小时。 这么看来,凶手大概是刚进入“夜晚阶段”不久,就动手杀死了林美仁。 沈莳很确定自己当时肯定还没睡着,而且清醒得很。 但他确实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证明各个房间的隔音确实很好,不能指望受害人遇袭时爆出凶手的身份。 第321章 8.双重游戏-13 在沈莳的“前情”里, 他一直觉得丁俊和林美仁的恋人关系挺塑料的,看不出有多真爱。 但现在看丁俊一副伤心欲绝,一直摇晃林美仁的遗体不肯撒手的样子, 倒像很是真情实感。 只是总不能放任他一直扒拉尸体。 “丁俊哥,别伤心了, 人死不能复生。” 沈莳试图安慰丁俊, 好歹让他停止嚎啕,让出位置方便大家检查林美仁的遗体,“总之,我们先调查一下, 看看有没有线索……” 然而这一句话反倒起了反效果。 丁俊像个被点燃的炮仗一样,毫无预兆地将沈莳推倒在地, 然后跳起来,扑向落在人群最后的方诚实。 “是你!一定是你!是你杀了美仁!” 对于这般严重的指控,方诚实当然是不肯认的。 “你在胡说什么!” 他奋力抵挡丁俊撕扯他的手, 大声反驳道:“我不是狼人!你别冤枉好人!再说了我跟林美仁又没仇, 干嘛要杀她!?” “你是为了报复我!” 丁俊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一定是知道——” 他的话还没说完, 方诚实正巧因挣扎而一拳头甩到他的侧脸上, 让他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两人再度厮打在了一起。 没办法,沈莳、高洸和安德鲁只能再度硬着头皮上前,努力尝试将他们分开。 一间狭窄的卧室挤了六个人和一具尸体,简直要多混乱有多混乱。 沈莳感觉自己莫名其妙挨了好几下, 特别是方诚实反抗时胡乱踹到他腰眼的那一脚, 让他怀疑自己的肋骨都要裂了。 “够了,别打了!” 这时, 唐虹用她常年表演舞台剧练出来的音量大喊:“美仁手里有东西!” 这话果然有效,扭打的两人一瞬间住了手, 全都扑到了林美仁的尸体旁。 果然,就如唐虹所言,林美仁的右手握成了拳头,指缝里显然有一个亮晶晶的小物件。 众人大哗。 沈莳玩过那么多场真人剧本杀,像这样死者手中握着类似“死前留言”的小物件的,还是第一次碰到。即使淡定如他,也难免感到了心跳加速。 林美仁死了有好几个小时了,尸僵已蔓延到了全身,包括指关节。 唐虹很费劲地折腾了许久,才好不容易稍稍将她的手指掰开了一些,从缝隙里取出了那个小物件——是一颗一厘米左右的帽形金属纽扣。 众人:“!!” 大家几乎瞬间认出了这是什么。 他们在这间地下军事设施醒来时就发现,原本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已然一样不剩了。 现在他们身上穿的衣物全是主办方准备的,不论男女,都是最普通最平常的款式,大家都一模一样,唯独只有怕冷的人多穿,不怕冷的少穿的差别而已。 所以,林美仁握在手里的金属纽扣,实际上是主办方提供给他们的外套上的扣子。 “美仁姐她身上没穿外套!” 沈莳赶在其他人说话前,抬手朝床尾一指,“她的外套搭在床栏上呢。” 唐虹立刻抄过搭在床边的外套,飞快地检查起来,“她衣服上的纽扣都在,一颗没少!” 沈莳提醒道:“看看码数。” 唐虹会意,低头查看领子上的号码,“女号的M码,应该就是美仁的!” 狭小的1号房如同按下了暂停键,一时间没人说话也没人动弹。 半晌后,安德鲁才呐呐说道: “这么说……掉了这颗纽扣的,就是狼人?” 这一句话仿佛一滴冷水落入油锅里,一下子炸了锅。 众人纷纷低头检查自己的纽扣,又用警惕和怀疑地眼神打量身旁的人。 虽然沈莳确定自己确实是个平民,而且昨晚百分百没有离开过房间,根本不可能和林美仁有接触,但在检查自己的衣服时,还是感到了心跳加速。 好在他外套上的扣子都稳稳地缝在原处,一颗没少。 这时,这里仅剩的女性发出了一声短促但清晰的尖叫。 “哎呀!” 沈莳转头,便看到唐虹一脸惊恐地瞪着男一号役方诚实抬起的左手,用尖利到甚至有些刺耳的声调诘问道:“老方,你袖口的扣子呢!?” 就如唐虹所言,方诚实的左手袖口翻折处赫然缺了一颗纽扣,断掉的棕褐色线头耷拉下来,晃晃悠悠地昭示了林美仁致死握在手中的扣子的真正归属。 “果然是你!!” 丁俊一看人证物证俱在,顿时疯了。 他用要跟方诚实拼命的架势扑过去,将人撞翻在地,双手掐在对方的脖子上,以真要置人于死地的力道用力地收紧。 沈莳等人还没反应过来,广播已然响起。 【检测到有玩家正在威胁另一名玩家的生命!】 紧接着,丁俊忽然抽搐起来,倒在地上,两眼翻白,口吐白沫。 不仅是丁俊,连带着被他掐了脖子的方诚实,以及刚好把手放在丁俊肩头,试图制止他的安德鲁也同时抽动起来,倒地后半天起不了身。 “是电击!” 沈莳眼看高洸想靠近,连忙一把薅住好友的胳膊,以防他受到牵连。 还好主办方只是警告,并没有真想电死他们。 见三人不抽抽了,沈莳、高洸和唐虹才敢上前。 安德鲁只是摸到丁俊的时候被电流弹了一下,情况最轻,很快清醒过来,起身以后就能自己走路了。 而丁俊和方诚实则双双晕了过去,软趴趴瘫在地上,与死去多时的林美仁的尸体为伴。 因都是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高壮体型,沈莳他们只能将两人连拉带拽拖出房间,暂时安置在走廊上。 趁着方诚实昏迷过去的当口,沈莳和唐虹凑上前去,仔细比对了扣子和袖口的痕迹——扯断的线头颜色和断口都能对上,没有任何狡辩的余地,纽扣确实是从方诚实的袖子上掉下来的。 四人面面相觑。 半晌后,高洸才呐呐说道: “……这,美仁姐的手指都僵了,肯定不会是唐虹姐趁着骚动时塞进去的。” 唐虹一听,双眼圆睁:“那当然了!你该不会在怀疑我吧!” 高洸连忙摇头摆手,表示不是不是,唐虹姐你想多了。 沈莳:“……” 他几乎可以肯定,高洸是个从真人剧本杀世界魂穿进来的玩家了。 因为只有玩家才会那么熟悉剧本杀、或者说是各种侦探小说的套路。 比如某人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或者嫁祸他人,在发现尸体的当口,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将假物证丢在房间角落里,或是塞进死者手中等等。 但林美仁已经死了超过六小时,连指关节都尸僵了。唐虹当着所有人的面费劲吧啦折腾了老半天才将纽扣从死者手里抠出来,这半点做不了假。 所以这颗扣子只可能是林美仁遇害那会儿就攒在手里的。 “如果这是狼人勒死美仁时,不小心被她抓下来的……” 安德鲁的目光锁定在昏迷不醒的方诚实身上,声音透着犹豫和恐惧: “这么说,老方他……是狼人?” ————— 2月12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二天。 快到早上八点的时候,红心Q组的所有人集合在会议厅里,准备开始今天的晨会。 被电晕过去的丁俊和方诚实在半小时前就醒了,只是不知是不是强电流的后遗症,两人看起来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表情淡漠,反应迟钝,仿佛没了魂儿一样任由其他人推到会议厅里,坐下就不动弹了。 时钟走到八点整的位置,屏幕准时亮起,沈莳又看到了黑桃K组的六人。 在林美仁已死的现在,两组的人数持平了。 【哎呀!】 屏幕接通的瞬间,对面组的服装师山田玲奈捂住了嘴,惊叫起来,【难道——是美仁姐死了!?】 唐虹表情沉痛地点了点头,“是的,今早我们发现美仁被杀了。” 这时,黑桃K组的顾绘说话了。 身为繁星剧团的化妆师,顾绘是个身材高挑、纤瘦的漂亮女孩。 她比身高只有一米五六的山田玲奈足足高出了半个头,容貌虽不及死去的林美仁艳丽,也不如曾经的希望之星左冬雪那般清丽,却自带一种精神奕奕又平易近人的气场,是一个耐看且讨人喜欢的姑娘。 沈莳注意到,几次开会,顾绘都站在暮山紫旁边。 ——看来顾绘很信任暮山紫嘛。 他如此想到。 【你们红心Q组昨天有两人跳通灵师吧?】 透过屏幕,顾绘提出了众人都很想知道的问题:【安德鲁、唐虹姐,你们今天的通灵结果是什么?】 按照一般狼人杀的逻辑,两个通灵师中多半有一个是假的,一个是真的,而真的那个肯定要确认另一个通灵师的身份。 鉴于红心Q组昨晚死了一个人,而且组里有且只有一匹狼,那么真的通灵师应该能得出“昨晚对方杀过人”的结果,能立刻锁定对方的身份。 在这个情况下,狼人想要脱身,只能指认对方是狼,杀人的是他或她,并说服其他人相信他的结论。 而这时候,隔壁黑桃K组的通灵师就成为了最关键的存在。 第322章 8.双重游戏-14 鉴于黑桃K组的通灵师是暮山紫, 沈莳觉得他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 若是一切真按照沈莳设想的最理想状态展开,那么暮山紫只要二选一,在他们组两个跳通灵师的人中排查一个, 基本上就能锁定狼人的身份了。 ——可狼人们真会如此愚蠢吗? 沈莳并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今日无论如何, 対面黑桃K组那匹藏得很好的“狼”绝対会有所行动的。 “我今天早上确实通灵了。” 听到顾绘提出的疑问, 安德鲁干脆地点了点头。 然后他在所有人的瞩目中,伸手朝自己斜前方的唐虹一指,“我查的是唐虹。” 大家都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但安德鲁说出的答案却大大出乎众人的预料。 他说: “唐虹昨晚没有杀人。” 众人顿时哗然。 沈莳也惊诧地睁大了眼睛。 很显然,屏幕那一端的黑桃K组也没想到安德鲁会这么说。 顾绘以不可置信的语气重复了一遍, 【安德鲁,你刚才说, 唐虹没杀人?】 “嗯。” 安德鲁点了点头,用他那略显贫瘠的中文词汇回答:“我也觉得很奇怪,想不通, 但结果就是这样, 美仁不是唐虹杀的。” 【那唐虹姐呢!?】 身材娇小、长相稚气的服装师山田玲奈忍不住了, 从椅子上站起身, 【唐虹姐,你又得出了什么结果?】 她觉得,若唐虹指出安德鲁是狼的话,那么尚能理解成狼惧怕另一名通灵师的存在, 不敢演得太过, 推理逻辑就尚算通顺了。 然而唐虹却用一种复杂难言的诡异眼神盯着安德鲁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慢慢地摇了摇头, “我通灵的対象确实是安德鲁没错……但,他是好人。” 众人:“!!” 这就很离谱了。 【难道说, 狼人不是安德鲁,也不是唐虹!?】 山田玲奈当场就混乱了,【那到底是谁杀的美仁姐!?】 “啊……关于这件事……” 唐虹一边说着,手一边伸进外套口袋里,就要摸出那枚从林美仁手里抠出来的纽扣。 沈莳却眼疾手快地按住了她。 “等等。” 他轻声対唐虹说:“先听听対面的通灵结果。” 唐虹这才仿佛恍然大悟一般连连颔首,抬头対摄像头说道:“那你们呢?你们那边的通灵师又得出了什么结果?” 沈莳悄悄将视线转到了暮山紫身上。 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跳身份的时机了。 屏幕中,暮山紫的脚动了动,似乎就要站起来。 但有人却比他更快。 【我、我、我!】 跳起身的竟然是蓝风,【我通灵了!】 沈莳:“!!” 他跟暮山紫通过电话,対方清楚地告知他自己是通灵师。 而他跟暮山紫是从“愚者之都”就约好的合作关系,同为侦探,対方当然没理由骗他。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蓝风是在跳假身份,且正正好卡在了这个最容易取得他人信任的机会。 ——他到底想干什么? 沈莳蹙起了眉。 在他的“前置剧情”里,蓝风就是个疯疯癫癫的疯子,经常干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难不成到了真人狼人杀里,他还打算继续发疯? 可他这样做到底有什么好处? 是狼人悍跳,还是单纯的只是疯劲儿上头打算搞些事呢? 【等等。】 暮山紫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蓝风在他面前跳假身份,连忙站起身,用沉稳但清晰的音量宣布道:【我才是这组的通灵师。】 “哦太棒了~” 沈莳身边的高洸朝天翻了个白眼,刻意模仿舞台剧的腔调,低声吐槽:“多么令人激动,现在我们有了四个通灵师啦!” 屏幕里的蓝风也笑嘻嘻地说着差不多的话:【好巧啊,你也是通灵师啊?那通灵师岂不是有四个了?】 暮山紫根本不受他的挑衅。 【我今早通灵的対象是红心Q组的安德鲁。】 他面向镜头说道:【通灵的结果,安德鲁昨晚没有杀人。】 沈莳:“……” ——这就很有意思了。 沈莳心想: 暮山紫的证词应该是可靠的,那么林美仁肯定不是安德鲁杀的。 换而言之,唐虹也没撒谎。 可这么一来,至少不是狼人的安德鲁就没有任何理由包庇唐虹了。 在每一组有且只有一个通灵师的情况下,他们三人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竟然是互相矛盾的…… …… 就在沈莳琢磨着这其中的逻辑矛盾时,扩音器里传来蓝风放肆的大笑。 【哈哈哈哈,你们的结果都太没趣了!一点都不劲爆!】 那疯子哈哈笑着,抬起手指,仿佛在玩点兵点将的游戏一般,逐一数过黑桃K剩下的五个人。 然后他笑嘻嘻地收回手指,朝屏幕一指,【那我指认你,唐虹!我今早的通灵结果告诉我,你是狼人!】 唐虹:“!!!” 她刚刚被安德鲁发了好人牌,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莫名其妙跳出一个蓝疯子,指着她就喊狼人。 ——这让唐虹如何能忍! “胡说!你根本就是胡说!” 情急之下,唐虹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金属纽扣,如同举起免死金牌一样将它高举过头顶: “我和安德鲁都是好人!狼人是方诚实!” ————— 晨会的最后十分钟是在激烈的争吵中度过的。 大致上来说,就是纽扣一出,一直萎靡得好似被电傻了的男二号役丁俊突然爆发,当众控诉男主角役方诚实杀了他的女朋友。 而方诚实则在语无伦次地竭力分辩,说不清楚就干脆放声嘶吼,叫得其他人都无法正常交谈。 而唐虹则为了撇清嫌疑,毫不犹豫地站在了丁俊那边,在如此混乱的场面中竭力向黑桃K组讲述自己是如何在林美仁手里发现这颗纽扣的,话里话外只有一个意思——认定杀人的就是方诚实。 沈莳不知道対面黑桃K组的人作何想法,因为没等众人达成一致,晨会的时间就到了。 屏幕关闭,活泼女声告知他们接下来是自由活动的时间。 2月12日,早上九点零五分。 沈莳被好友高洸拉到了休息室吃早餐。 他其实没什么胃口,而且方便食品也很难引起食欲。但为了保持体力,沈莳还是决定勉强自己多少吃一点儿。 两人各自泡了一碗泡面。 今日的休息室比昨天安静多了。 晨会刚一结束,丁俊就像耗尽了电量的玩具机器人一样直接坐到地上,站都站不起来,得由安德鲁和高洸一左一右把他架回房间。 而方诚实的情绪则激动到了极点。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管是谁,只要一开门就会听到他在歇斯底里地大吼“滚出去”。 唐虹也回了房,说是要自己冷静冷静。 剩下安德鲁不知所措地到处晃悠了一阵,也以“昨晚没敢睡觉,现在想要补眠”为由,躲回房间去了。 于是沈莳和高洸反而成了现在唯二在使用公共休息室的人。 “喂,小沈。” 高洸一边用叉子卷着红烧牛肉面,一边冷不丁丢出一个问题:“你觉得到底是谁杀了林美仁?” 沈莳照例不答反问:“你认为呢?” “这……” 高洸犹豫了一下,“我想,应该还是方诚实吧。” 沈莳:“为什么?” 高洸回答:“安德鲁和唐虹都互相说対方是好人,我想他们没理由说谎。” 在只有他跟沈莳两人的时候,高洸対剧团里的前辈就不再使用敬称,而是直呼其名了。 他顿了顿,“还有,林美仁的手里确实攒着方诚实的纽扣……” 高洸用没有拿叉子的左手在空中比了个抓握的姿势,“她被勒住脖子的时候肯定会反抗吧?就像这样把纽扣给抓下来了!” “唔。” 沈莳应了一声,语气不置可否,“那么,隔壁黑桃K组的两个‘通灵师’,你认为哪个是真的?” 高洸这次倒是答得很干脆:“其实我觉得吧,蓝疯子这次八成又是在发疯!反正怎么想都觉得他在胡说八道!” 沈莳终于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认为。” “太好了!” 高洸像是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有你的这句话,我就放心多了。” 语毕,他不再继续讨论晨会的情况,而是埋首面碗,专心致志地吃起早餐来。 ————— 十分钟后,两人都吃完了泡面。 清理好餐桌,高洸问沈莳:“接下来,你打算干什么?” 沈莳其实很想回房把他家吴哥放出来,和対方好好讨论一番,或者给暮山紫打个电话,交换晨会时因为众人太过吵闹而无法交换的情报。 不过略一迟疑,沈莳还是改变了主意。 “我们去看看其他人怎么样了吧。” 他在储物室里拿了几个没开封的速食面包,连包装袋一起放进微波炉热了一下,又拿了几瓶矿泉水,“他们总不能一早上都不吃东西嘛。” “哦。” 高洸不大情愿地接过热好的面包,嘟哝道:“小沈,你还真是个好人。” 沈莳笑了笑,心道我哪里是好人,我只是想找个借口去看看他们四人现在的情况而已。 第323章 8.双重游戏-15 沈莳和高洸先去了东侧的走廊。 5号房的唐虹听到敲门声, 很快开了门,看到是沈莳和高洸,明显松了一口气, 爽快地收下了面包和水,又向他们道了谢。 6号房的安德鲁仿佛是真累了, 没有来应门, 两人开门进去时发现他睡得正香,于是没有叫醒他,只将面包和水放在桌上就走了。 7号房的方诚实仍在发疯,根本不打算跟两人进行任何沟通, 不管他们说什么,对方都只有一句话——“我没杀人!”, 直接把他们给吼了出去。 随后沈莳和高洸穿过“凹”字形走廊的横边,来到了东侧,越过两人住的4号房和3号房, 站到了丁俊住的2号房门前。 二人敲了敲门, 没有动静。 他们只地自己打开门。 丁俊倒是没有像方诚实那样大喊着让他们滚出去。 相反的, 他安静得过分。 高大的青年蜷缩在狭小的单人床上, 用厚实的被子将自己从头到脚蒙起来,只留下一双眼睛,战战兢兢地盯着缓缓打开的房门。 即便沈莳知道对方是个经验丰富的舞台剧演员,看到丁俊这副模样, 也很难不相信他是真的在害怕。 “Hi, 丁哥。” 高洸试探着抬腿往房间里走了一步。 丁俊立刻拉紧被子,将自己裹得更紧了。 “别怕、你别怕啊!” 高洸连忙用力摆手, “我们给你拿了点吃的,你好歹填填肚子嘛!” 丁俊用棉被蒙住自己, 含混地嘟哝:“你们走开!我不吃!” “放心,我们肯定不是狼人!” 高洸仍在竭力解释,“而且你自己也试过的,主办方不允许在‘白天’伤人,对吧!你就放心吃吧!” 丁俊在被窝里固呦了一下,半晌才慢慢地将被子拉开一角。 “我不吃……” 他的声音有气无力,仿佛绝望到了极点,每一个字都透着生无可恋,“反正,我会死……” 高洸一挑眉:“为什么?” 但丁俊又缩回被中,不说话了。 接下来,不管高洸如何努力,丁俊都像条茧里的眠蚕,既不说话,也不动弹。 没办法,沈莳和高洸只得放下食物和水,离开了2号房。 ————— 2月12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二天。 九点三十五分,沈莳终于摆脱了E过头到几乎要到社交恐怖分子程度的高洸,回了自己的房间。 “小兰。” 他将吴景澜给放了出来,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 “真累啊。” 沈莳枕着硬邦邦的床板,手臂蜷在眼前,挡住顶灯的光,“明明只是开了个晨会而已,为什么会觉得好累。” 【您大概是不太喜欢一群人吵吵嚷嚷的状况吧。】 吴景澜替沈莳盖好被子,【而且您昨晚没休息好,会累也是正常的。】 “嗯……大概吧。” 沈莳觉得吴景澜说得很有道理。 根据从前剧本杀的经验,他能很好地应付在一群人面前的推理,但那是在他胸有成竹,有绝对的把握真凶是谁的时候。 像今天的晨会那样,所有人吵成一团,又喊又叫,情绪失控的场合,不擅长大声说话的沈莳基本一句话都插不进去,连旁观都觉得心累。 “小兰……” 沈莳想和平常一样跟吴景澜讨论案情,但只开了个头,就被两根手指轻轻压住了嘴唇。 【不忙。】 吴景澜朝沈莳温柔一笑,【反正〖白天〗的时间还很充裕,您还是先睡一觉,养足精神吧。】 沈莳撇了撇嘴。 “好吧。” 他听话地闭上眼睛,“过两小时叫醒我,行吗?” 吴景澜微笑颔首,【没问题。】 “……” 沈莳缩进被窝里,十秒后又探出脑袋,“如果手机响了我没听到的话,也要叫我。” 他怕自己一个不当心错过了暮山紫的联络——毕竟若非吴景澜让他先小睡一会儿的话,他可是有很多问题想向暮山紫求证的。 【好的,请放心。】 吴景澜点点头,借替沈莳拉被子的机会,用手背蹭了蹭恋人的鬓角,【好好休息吧。】 他现在已经很会钻系统的空子了,一般程度的亲密举动他都能准确把握时机,在副本结束以后已然不必再被关小黑屋进行审查了。 沈莳这才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 两小时后,沈莳被吴景澜卡着点儿叫醒。 他不想再费心应付高洸,以有点头疼为由,从储藏室拿了点食物和饮水,仍旧躲在自己房里。 下午两点半,沈莳的电话响了。 来电的果然是暮山紫。 “怎么样,你们那边气氛如何?” 接通电话,沈莳省去寒暄,直奔主题。 暮山紫的回答也很直白:【我们这边今天没死人,气氛应该比你们那边稍好一些吧。】 回想晨会的争吵,沈莳觉得甚有道理。 “那么大家相信你是通灵师了吗?” 沈莳又问。 【我想有几个人应该是相信的。】 暮山紫回答:【剩下的人大约也会觉得我比蓝风靠谱吧。】 沈莳心道那暮山紫通灵师的身份应该站稳了。 他接着问:“那么,你们对林美仁的死怎么看?认为凶手是谁?” 【这我不能保证。】 暮山紫回答:【现在我还没摸清我这边的玩家的身份,不能随便跟他们交流想法。】 沈莳点了点头。 经过昨日的跳身份和杀戮,红心Q组这边的人物身份多少有了能进行推理的眉目,但黑桃K组那边,除了沈莳知道暮山紫是通灵师外,其他五人的身份依然成谜,连怀疑都不知该怀疑谁。 在这种情况下,暮山紫总不能一个一个去探口风,确实很难明确得知其他人的想法。 沈莳换了个问题:“那么,你怎么想呢?” 【我觉得,林美仁手里的纽扣还有些疑点。】 暮山紫仍是有话直说,回答得毫不含糊:【指向性如此鲜明的〖死前留言〗,必须要当心造假的可能。】 他在“造假”两字上稍稍加了重音。 沈莳和暮山紫第一次同进一个副本时,两人就因为“证据”问题发生了争执。 当时暮山紫为了锤死他认定的真凶,在简小瑜的戒指上缠上了一根她的头发以增加说服力。 沈莳不知暮山紫是不是从那颗纽扣联想到了当初那件黑历史,反正对方的态度看着十分坦然,一点没有避讳的意思。 “不过,照昨天的情况来看,林美仁确实有可能抓到纽扣。” 沈莳觉得不能因为证据过于充分反而否定那真是“死前留言”的可能,“昨晚十一点前不是关灯了吗?如果灯一直关着,凶手摸黑进房间去勒林美仁的脖子的话,的确可能一个不小心被她扯掉袖口的纽扣。” 【嗯。】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应道: 【所以我猜测,大部分人都相信昨晚杀死林美仁的是方诚实。】 沈莳觉得这也无可厚非。 “这么说来,今晚方诚实应该会被关进‘监狱’咯?” 【大概吧。】 暮山紫说道:【不过反正被关也不会死,如果方诚实是无辜的,后面你们组的狼人再动手时,他就能洗脱嫌疑了。】 沈莳叹了一口气,“但这也意味着我们会再死人。” 【是。】 暮山紫应道:【所以我想抓紧机会,争取今晚能锁定我们黑桃K组的狼。】 沈莳:“你不是觉得方诚实是无辜的吗?那你怎么肯定今晚狼人要杀的是你们组的人?” 【首先,我并非认为方诚实无辜,我只是觉得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性而已。】 暮山紫回答:【另外,基于〖公平〗的原则,今晚应该轮到我们这边的狼人动手杀人了。】 沈莳:“……” 不得不承认,他认为暮山紫的推测很有道理。 从前他看侦探小说时,曾经看过一个俩凶手交换杀人的故事。 凶手A在行凶时错杀了无辜的路人,导致凶手B作案时特地多杀了一个过路的巡警,为的便是平衡死者的人数,逼迫凶手A再度犯案,杀死她真正想杀的人。 虽然沈莳觉得这种逻辑有够神经病的,但某种意义上也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杀人”这种行为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巨大的心理负担。 当你不得不和另一个人联手犯罪的时候,如果只有自己手染鲜血,便会生出“不公平”之感,非得逼着对方背负同等的罪恶不可。 “明白了。” 沈莳点头,“所以呢?” 【所以,我要首先取得其他人的信任。】 暮山紫回答:【然后我会尽量抓住今晚的机会,找出谁是藏在我们黑桃K组中的狼。】 沈莳稍加思考,很快明白了暮山紫想干什么。 “你真是不要命了你!” 沈莳虽然知道暮山紫的计划应该是目前可行性最高的办法,但这也得要他有命活到参加明天的晨会才行! “我敢保证,只要你这么做,程策划,今晚你们组的狼人无论如何也肯定要杀了你的!” 电话那头的暮山紫闻言,居然少见地放声笑了起来。 【这你大可放心,沈编剧。】 暮山紫用平日难得听到的调侃语气笑道: 【我已经给自己找好了〖保镖〗,至少今晚肯定死不了。】 第324章 8.双重游戏-16 2月12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二天。 下午两点四十五分。 挂断通话后,沈莳将手机随手搁到桌上,忽然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 主人?】 吴景澜注意到了沈莳看起来似乎还有疑虑的样子,【您有什么发现吗?】 “唔……” 沈莳的手指在床上轻轻敲了几下, “我总觉得……有点奇怪。” 吴景澜:【哦?】 “就是……关灯了。” 因为在一边思考一边说话, 他的语速比平常要慢得多:“关灯以后,狼人杀人固然不容易被受害人发现,可摸黑进受害人的房间,狼人又是怎么看清路的?” 沈莳想了想, “……凶手怎么保证受害人不会在他进门时给他制造点麻烦?” 好人阵营的玩家在明知自己可能受到狼人袭击的情况下,肯定是很惶恐很害怕的。 人在单独呆在一个小空间里, 遭受随时可能遇袭的威胁时,第一个反应肯定是想办法堵门。 沈莳很早就检查过,这个房间的大件家具比如床和书桌都是被嵌死在地板上挪动不了的, 但较轻的椅子是能动的, 还有一些杂物也能搬出来。 虽然折叠椅、脸盆、痰盂之类的轻巧东西无法真正堵住房门避免狼人入侵, 但凶手进来时碰翻个瓶瓶罐罐什么的, 那动静至少会惊动受害人。 当然,沈莳昨晚没拿东西堵门是因为他有他家吴哥这个人工智能替他守夜,万一有人入侵,能比任何报警装置都更快叫醒他。 不止是沈莳, 只要是打真人剧本杀系统里魂穿来的玩家都有人工智能, 都可以命令它们当警卫,但如果被害人不是玩家而是NPC土著, 则完全可能采用他设想的障碍物警报法。 如此一来,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了——受害者若发现狼人来杀自己, 绝不可能坐以待毙。 在一片漆黑中,就算凶手拿着凶器,尚且不一定能占到多少便宜,更别说假如狼人是女性,那天然力量上就比他们这些年轻小伙子要弱,打起来到底谁杀谁还不好说呢! 就算昨晚死的林美仁是女的,狼人力量上不会处于劣势好了,但凶手采取的杀人手法是绞杀啊! 要摸黑绞死一个人,先得把绳子准确套到死者脖颈上,这过程中,林美仁要是拼死反抗,当真只会仅仅揪下狼人的一颗袖扣吗? “不对劲!” 沈莳说着,蹭一下站了起来,“我要再去看看1号房的现场,特别是要再检查一下林美仁的尸体!” ————— 下午两点五十五分。 沈莳打开房门,探头左右瞧了瞧。 走廊里没有人,大家要么在自己房间里,要么可能去了休息室。 他趁着没人的机会,悄悄进入了林美仁住的1号房。 今天清晨的情况太过混乱,林美仁的尸体根本没有收敛,至今还以扭曲的姿势躺在地上,已经冷得摸不出半丝温度了。 感天动地,这是个东欧雪原下的地下军事设施,气温一直维持在零度以下,尸体就算放在室内也不容易腐烂。 相反的,黑桃K的场地在东南亚,白天起码得有二十七八度,昨天晨会死掉的丛克己放到现在一天半了,肯定已经有味儿了。 不管暮山紫他们把尸体安置在哪里,除非那边有能放得进尸体的冷冻柜,不然估计实在够呛。 更可怕的是除非他们找出狼人结束战斗,否则两组人还得在各自的场地呆上整整四天,到那时丛克己的尸体得烂成什么样子了? 而且,最要命的一点,是两组的死者还会不断增加,直到游戏结束为止。 虽然已是真人剧本杀的资深老手了,但检查尸体的时候,沈莳还是有种汗毛倒竖的不适感。 与清晨时相比,林美仁的死相好像显得更狰狞了。 肿胀的面目呈现一种骇人的青紫,麻绳在她的脖子上绕了两圈,每一圈都深深勒进颈部的皮肉里,绳结是一个双重死结,打得很紧,徒手很难解开。 沈莳本也没打算去解那条绳子。 他抓起死者的双手,仔细检查。 林美仁是舞台剧的女一号,外貌就是演艺生命。 不仅容貌,她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保养得很精心,十指纤细修长,指甲也留出了方便穿戴甲片的长度。 虽然她已死了很久,且因是被勒毙的,循环受阻而令十指和脸部一样呈现出一种淤紫的可怖颜色,但沈莳仍能发现她的指甲形状完整,指缝里没有明显的血污或是皮屑,看起来不像曾经在死前激烈挣扎过的样子。 “看吧,果然不对劲。” 沈莳将林美仁的十指亮给吴景澜看,“她没怎么挣扎就死了,怎么恰好就抓下了方诚实的纽扣?” 【没错。】 吴景澜微微点了点头,【而且,她为什么不挣扎呢?】 “是的,我们要找到原因。” 沈莳只得更认真地检查林美仁的遗体。 “这大概能算是真得不能再真的实景搜证了吧?” 他一边撸起死者的袖子查看她的双臂,一边苦中作乐道:“反正玩剧本杀不就是不停地搜证来搜证去嘛……” 吴景澜很想帮忙,但受限于AI身份的系统限制,不能直接参与宿主的案件调查,只能干看着沈莳折腾来折腾去,一直没发现疑点。 “没办法,只能解开这条绳子了。” 沈莳指了指系在死者脖子上的那两圈麻绳说道。 到目前为止,沈莳都没在这幢地下军事设施里发现任何能称得上是“锐器”的东西,能找到的最尖的物品就是他们的签字笔了。 没有剪刀也没有小刀,他只能硬着头皮徒手去解绳结,足足折腾了五分钟,弄劈了拇指指甲才终于把那个死结解开。 下一秒,沈莳倒抽了一口凉气。 “在这里!” 他指着林美仁的侧颈说道。 托先前参加《杀人不难》那场真人秀副本的福,沈莳见识了不少仿真度相当高的尸表伤痕,也积累了一些基本的法医学知识。 所以他才能发现,藏在那两圈勒痕之下的,还有两个区别于擦挫伤的红色圆形淤点,以及周边浅浅的树枝状的放射性花纹——那是电流流经体表时留下的特殊纹路。 “狼人是先用电击器电晕林美仁,再将她勒死的!” ————— 差十分钟到傍晚六点时,沈莳来到会议厅。 其他人也很自觉地陆续到了。 离会议开始还有两分钟时,连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方诚实也来了。 他没有说话,甚至不和任何人目光接触,仿佛自闭一样把自己蜷到了会议厅最角落处。 大家也都很默契地假装没看到他。 六点整,今日的晚会开始。 屏幕亮起,沈莳又透过摄像机看到了万里之外的黑桃K组的人。 从众人呆的位置来看,沈莳觉得暮山紫他们那边的人际关系似乎又有了些许变化。 原本应该是好友的剧团投资人公子屠文豪和富二代蓝风的关系显然还没修复——蓝风一个人大马金刀坐在会议室正中,屠文豪则一个人坐在角落里。 暮山紫仍然和晨会一样倚在靠墙的地方,左手边是身材高挑纤瘦的化妆师顾绘,不过经理人申易和服装师山田玲奈站到了暮山紫的右手边,显然已把他当成了主心骨。 ——看来暮山紫要当黑桃K组“核心”的计划还挺顺利的嘛。 沈莳心想。 只是如此一来,暮山紫这个通灵师就成了狼人肯定要最优先要干掉的对象了,但愿他找的“守卫”真的靠谱才好。 【今天的晚会,大家要决定关谁禁闭。】 活泼女声在扬声器中说道: 【现在请两组分别提名,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决定最终人选,明白了吗?】 没有人回答。 活泼女声等了两秒,又笑嘻嘻地说道:【那我就当你们明白咯~】 两组人隔着屏幕面面相觑。 尴尬了沉默后,坐在沈莳斜对面的唐虹首先举起了手。 “红心Q组这边,我提名方诚实。” 她大声说道。 大家都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连被提名的方诚实也仿佛认命了一般,既不愤怒,也不争辩,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 “大家,还有别的提名吗?” 唐虹站起身,又大声问了一遍。 好几个人都在摇头。 “那么可以表决了吧?” 唐虹干脆继续把流程走完,“我数三声,认为今晚红心Q组应该关方诚实的人请举手,一、二、三!” 语毕,她率先举起了手。 除了方诚实本人之外,红心Q组的五人,连沈莳在内,全都举了手。 沈莳虽然知道事情或许有猫腻,但除了林美仁脖子上的两个小红斑之外,他没有更有力的证据,也没有其他怀疑对象。 就算他现在不随大流把票投给方诚实,也根本不能改变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而且很可能会引起狼人的注意,把自己置于不必要的危险之中。 反正就算被投了也只是关禁闭而已,不会立刻死亡,就算明知很可能投错票,沈莳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心理压力。 相反,现在把方诚实关起来,对他而言反而可能是一种保护。 毕竟狼人用纽扣嫁祸方诚实的理由无非是想让他背锅,那可不就得多让他活两天嘛! 第325章 8.双重游戏-17 2月12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二天。 晚上六点十二分。 晚会继续。 在红心Q组决定了今晚要关谁禁闭之后,就该轮到黑桃K组了。 “各位,我有个提议。” 暮山紫朝着镜头的方向举了举手。 人们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暮山紫说道:“为了证明我是真的通灵师, 从今晚开始我自愿被关禁闭,直到我们组出现死者为止。” 众人:“!!” 除了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的沈莳之外, 两个组的玩家都被他的这个建议给狠狠震惊了。 仔细想想, 这确实是目前最有效的自证清白的方法,对好人阵营也最为有利。 每一组的狼人只有一个,且除了狼人之外,其他好人阵营的玩家在“夜晚阶段”绝对不能外出, 否则就会被直接处死。 如此一来,只有两种可能: 假设暮山紫是狼人悍跳通灵师, 他在关禁闭的时候就不能出门杀人。 鉴于两组的狼人每天至少得干掉一个人,否则就会被处决,那么在黑桃K组的狼动弹不得的时候, 红心Q组的狼则必须行动, 暴露的可能性就会大增。 相反, 如果暮山紫是通灵师, 在黑桃K组的狼憋不住了采取行动以后,好人阵营几乎就能百分百确定他的身份,那么由他来排查谁是真狼就很可靠了。 【但是……】 娇小纤细的服装师山田玲奈说出了所有人的担忧:【程策划……你今晚会很危险吧?】 玩家被关禁闭只是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绝对不能外出而已,狼人还是想进就能进的。 暮山紫做到这种程度, 简直相当于把自己送到狼人面前, 让对方赶紧趁着他什么都没来得及说之前干掉自己。 【不用担心。】 暮山紫的表情依旧平静,【我相信守卫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沈莳:“……” 经历的真人剧本杀场次多了, 他已经养成了不动声色地观察其他人的反应的习惯。 他注意到,就在刚才, 丁俊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 其实这位男二号役从早上发现林美仁的尸体开始就很不对劲儿了。 开始沈莳觉得他对林美仁是真爱,真情实感地在为女朋友的死而悲痛欲绝。不过一整天观察下来,沈莳认为,比起伤心,丁俊更多的分明是在恐惧。 丁俊是在怕自己会死。 ————— 最终,两组玩家决定好了今晚要关禁闭的人选。 红心Q组是剧团男主角役方诚实,黑桃K组则是自愿被关的策划程向晚,也就是暮山紫。 会议结束后,众人全都没有聊天的兴致,皆默契地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连社交恐怖分子高洸也没去打搅沈莳。 晚上十点十五分,距离“夜晚阶段”还有四十五分钟。 沈莳离开4号房,去上了一趟洗手间。 明明只是一处不大的地下军事设施,包括他本人在内还住了六个人,但沈莳穿过东侧走廊时,根本没觉得这里还有别的活人的生息。四周安静得吓人,除了换气系统呼呼的风声之外,就只有他自己的脚步声了。 这感觉实在有些骇人,沈莳很怂地将他家吴哥放了出来,陪在自己身边。 从洗手间出来,沈莳站在空荡荡的休息室里,莫名就产生了一种心里没底的感觉。 事实上,从今早发现林美仁遇害后开始,就有一种诡异的违和感一直纠缠在他心中。 ——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他转头看向吴景澜,张了张嘴。 吴景澜却竖起一根手指,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抬头朝休息室的屋角看了一眼。 沈莳顿时了然。 那儿装了一个藏得很隐秘的摄像头,主办方能清楚地看到,大概率还能听到玩家们在休息室里的一切言行。 如果沈莳现在对吴景澜说话,就主办方看来就像个精神病一样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会令角色OOC的。 他不再试图和吴景澜交谈,无所事事地休息室里晃悠了一圈,先在潜水舱模样的“出口”下方站了一会儿,然后晃悠到了休息室角落的潜望镜前。 沈莳凑到目镜处,眯起一只眼睛往里面瞧。 镜头里一片漆黑。 外面是荒芜的雪原,只要主办方有心隐藏,怕是方圆十数公里连一盏路灯都没有,自然不可能让沈莳在黑夜中看到外面的景象。 但沈莳还是不死心地转了转镜头的角度。 锈得厉害的镜筒发出了难听的嘎吱声,偏转了十来度。 如果暴露在野外的物镜镜片不是沾满了灰尘和泥垢的话,沈莳或许还有可能看到星空或是月亮,但现在他的目之所及仍是只有黑暗。 ——可惜。 沈莳心想。 虽然他的天文学知识相当贫瘠,连半桶水都算不上,不过凭借出色的记忆力,他还是知道一些粗浅的常识,也能分辨出部分标志性星体的。 比如沈莳能认出北极星,知道北半球看到的北极星高度约等于当地的纬度;也知道赫赫有名的南十字星座只能在北回归线以南看见,而暮山紫他们被困的地方很热且有马来文的广告语,理应是能看到南十字星的地方。 当然,这些也只是沈莳一厢情愿的脑补而已。 事实上,他对自己的水平很有数。 就凭他那晃荡得不行的天文学知识和从前极其有限的实践经验,能通过如此狭小的视野找到自己能认出来的星星,还能从它们的方位判断地理位置本身就很玄幻。 沈莳只是不死心地想看一眼而已。 现在看过了,也就彻底死心了。 这时,他感到有人用手轻轻地搭住了他的肩膀。 沈莳太熟悉吴景澜触摸他的力道和感觉了,在压力落到身上时,就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他不动声色地回头。 吴景澜朝沈莳偏了偏下巴,意思是建议他回房去。 再过十分钟,就该“熄灯”了。 “双重狼人杀”的第二夜,很快就要到了。 ————— 与昨晚相比,沈莳感觉今晚的时间更加难熬。 他的大脑停不下来,总是忍不住反复思考现在的情势。 现在沈莳已经能确定一部分人的身份了。 对面黑桃K组的暮山紫是通灵师,那么今早被他验过的意大利小哥安德鲁最起码是个好人——不管他是真正的通灵师,还是为了骗守卫很不要命地跳了假神职,反正不是狼就对了。 而沈莳清楚自己是平民。 那么狼人只可能在唐虹、丁俊、方诚实和高洸四人之中。 在这四人里,丁俊那害怕得要命的样子八成也不是演的,沈莳觉得他的嫌疑比较小。 方诚实因林美仁的“死前留言”被关了禁闭。 如果方诚实当真是狼人,凶杀案只可能在黑桃K组发生,对好人玩家来说无论如何都是好事,沈莳他们也就安全了;相反,如果红心Q组继续死人,那就证明方诚实是被冤枉的,很容易就能排除他的嫌疑。 至于跳了通灵师的唐虹,确实是有可疑之处的。 但她被安德鲁发了好人卡,而且沈莳敢保证,假如红心Q组再死一个人的话,暮山紫绝对要先验她。 若唐虹真是狼人,她只要敢动手,暴露的概率就是百分百——除非她的同伙赶在暮山紫验人前先把他杀了。 如此一来,就剩下高洸了…… 沈莳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一边靠抓住吴景澜的手获得些微安全感,一边在脑内一遍一遍地做着排除法。 觉得不管如何想,他觉得,只要红心Q组的狼人再杀人,几乎就等于自爆了。 ……那么,对面黑桃K组的情况又怎么样呢? 琢磨到下半夜,沈莳终于被睡意捕获,不知何时迷糊了过去。 2月13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三天。 清晨六点正。 沈莳再次被突然响起的广播吓醒。 【六点啦,起床啦!〖夜晚阶段〗过去,现在是〖晦暗时分〗啰!】 活泼女声用兴高采烈得刻意的语气大声叫道: 【怎么样,大家是不是很开心呢?能听到这个广播,就说明你们平安度过了〖双重狼人杀〗的第二个晚上,现在又是新的一天啦!】 她嘻嘻笑道: 【最起码,你们知道自己安全了~】 沈莳并不想听这些废话。 他唯一关心的是昨晚死的是哪一组的人。 好在女声没再废话,就告知他们昨晚玩家的遇害情况会发到他们的手机上,同时通灵师可以准备通灵了。 沈莳在手机震动后立刻刷开了屏幕。 【2月12日第二晚牺牲情况:黑桃K组一人死亡。】 虽然沈莳在昨晚睡着前就已做好心理准备,猜想昨晚动手杀人的八成是黑桃K组的狼人,但看到最终结果时,他还是感到心脏剧烈地收缩了一下。 “千万不要是暮山紫才好……” 沈莳把他的担忧说了出来:“但愿他找的‘守卫’真的靠谱吧。” 吴景澜安慰地摸了摸沈莳的头发,【放心吧,我想他应该心里有数。】 按照狼人杀的规矩,狼人决定要杀谁以后,就是落子无悔,不能临时改变了。 为了确定是否真的如此,暮山紫在昨晚的晚会时还特地向主办方求证过。 第326章 8.双重游戏-18 根据主办方的补充说明, 守卫可以在熄灯后至“夜晚阶段”来临前的五分钟里决定自己要守护的玩家。 当然,狼人如果错误的选择了被守护者作为自己的目标,那么他或她就会在开门的时候发现无法打开被守护者的房门。 这时候, 就是暮山紫向主办方求证过的关键的规则问题了——狼人在发现自己无法杀死玩家A的时候,还能不能改变对象, 换玩家B下手呢? 主办方给出的回答是:不能。 如果狼人杀人失败, 那么他或者她就只能指望对面那组的狼人足够给力了。否则若是两个狼人谁都没有杀人的话,那么第二天他们就会在晨会上被双双处死了。 沈莳觉得,暮山紫特地当着众人的面向主办方提这个问题,大概也是为了震慑他们组的狼人, 让对方别打他的主意。 毕竟红心Q组的情势已甚为分明,只要再死一个人, 狼人便分分钟可能暴露,黑桃K组的狼人自然不得不担起这杀戮的责任,且要考虑如何行动才不至于暴露自己。 狼人自然会优先想干掉暮山紫这个通灵师, 但在下手之前, 他或者她得考虑暮山紫会不会已经被守卫保护了。 狼人没有试错的机会, 未必敢冒这个险。 暮山紫相当于给自己多上了一道保险, 就算守卫没保护他,也可以赌狼人未必有胆量动他。 ————— 2月13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三天。 清晨七点整,“白天阶段”到了。 沈莳打开房门, 走出了4号房。 隔壁3号房的门几乎同时开启, 他的好友高洸也来到了走廊上。 “太好了!” 高洸一见面就不由分说给了沈莳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我知道自己的反应很夸张哈哈哈!不过一想到我们今天都活着,就觉得实在太好了, 真的!” 松手之后,高洸又好像有点不太好意思,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他的神色随即暗了下来,“不过隔壁组有人死了……希望不要是程策划才好。” 沈莳:“……” 他一边听一边注意观察着高洸的表情,想看出他是真心不希望通灵师被杀,还是只是单纯的演技。 但高洸的神态十分自然,沈莳实在看不出端倪。 尽管知道这场该死的狼人杀游戏肯定没法在今天晨会时结束,但毕竟不用再面对一具新鲜尸体,两人还是打心底松了一口气。 “走吧,我们去找点吃的。” 高洸搭住沈莳的肩膀,推着他往休息室的方向走去,“昨晚提心吊胆的,什么都吃不下,现在感觉肚子都饿扁了。” 二人先简单洗漱了一番,然后分头行动,高洸去拿食物和饮料,沈莳则用一把电热水壶烧开水。 不知是不是错觉,看着热水壶的壶口滋滋滋冒出蒸汽的时候,他觉得今天的气温似乎比昨天更冷了。 他下意识将发冷的双手靠近水壶,隔空汲取一些热量。 这时,门口传来了脚步声。 沈莳回头,看到安德鲁和唐虹一前一后走进休息室,表情看起来都很轻松。 昨天安德鲁和唐虹还因为一同跳了通灵师而关系紧张,现在倒像是讲和了一样,互相都不把对方当做威胁了。 “嘿,沈。” 安德鲁一看到冒出蒸汽的热水壶,顿时双眼放光,“太好了,你烧了热水!” 他将手拢到嘴前哈了一口气,“倒霉,把我们弄来这种地方,太冷了!” 两句话的功夫,他已经快步走到沈莳身边,拿了一只陶瓷杯等着水开了。 “我听说你们欧洲人都不爱喝热水?” 沈莳笑着打趣了一句。 “嘿,那是天暖和的时候!” 安德鲁回答:“再说了,我都在华国住多久了,早习惯了‘趁热吃’啦!” 这时水开了,加热键自动跳停,高洸也抱着泡面和红茶茶包回来了。 一壶水当然是不能满足四个人的早餐需求的。 不过安德鲁和唐虹今天的心情看起来当真不错,一点都没有要争这壶热水的意思,等沈莳和高洸取够了之后,才自己重新烧水,等水开的当口,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沈莳注意到,仿佛像是刻意回避一般,安德鲁和唐虹谁也没提昨晚通没通灵的事。 这时,又有人走进休息室。 是昨晚被他们关了禁闭的男一号役方诚实。 方诚实的脸色黑得像笼了一层阴云。 他快步从四人面前经过,没有看任何人一眼,径直冲进储物室。 半分钟后,他抱着好些面包、三明治和瓶装饮料出来了——看他拿走的量,怕是今天都不打算再出现在休息室里了。 “喂——” 从前跟方诚实关系最好的安德鲁忍不住开口招呼了一声,“老方……” 他的话没能说完。 “我没杀人!” 方诚实猛地回头,朝他们高声喊道:“我没杀林美仁!我不是狼人!” 语毕,他不等任何人给他反应,扭头就走。 四人面面相觑。 “这……” 安德鲁尴尬地咧了咧嘴,“我就是看他一个人挺惨的……” “好了好了,别管他了。” 唐虹是昨晚提出要关方诚实的人,这会儿实在有点抹不开脸。 她像要赶走堵在胸间的情绪般挥了挥手,岔开话题: “对了,你们今天有谁见过丁俊吗?” 剩下的三人都摇了摇头。 照理说沈莳的房间跟丁俊的在同一侧走廊,出入都有碰面的机会,但从昨天晚会结束到现在,沈莳就没看到他的1号房开过门。 唐虹面露迟疑:“这……要不要去看看他?” “再过十五分钟就到晨会了,他总会出现的。” 安德鲁耸了耸肩,“也不急着这一会儿。” 反正昨晚红心Q组没死人,丁俊肯定还活着,安德鲁觉得没必要过分担心他。 ————— 八点整,第三日的晨会开始。 沈莳终于知道黑桃K组死的是谁了。 万幸,暮山紫还活得好好的。 屏幕里只剩五个人,暮山紫扮演的策划程向晚、化妆师顾绘、经理申易、服装师山田玲奈,还有神经质得要命的富二代蓝风。 唯独不见了屠文豪屠公子。 【昨晚屠文豪被杀了。】 虽然其实每个人都看到了,但暮山紫还是以这句话作为开场白。 沈莳张了张嘴。 他下意识就想问屠文豪是怎么死的。 但沈莳现在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平民玩家,实在不合适在这种场合出头。 好在暮山紫已经接着说了下去,【屠文豪是先被□□射中,再被刀刺死的。】 唐虹捂住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 沈莳:“……” 这倒和林美仁的死有点异曲同工的感觉。 他心想:两边的狼人都是先用没什么风险的方法让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再以十分残忍的方式将之杀害。 仿佛为了将可怕的想象从脑中赶走一般,唐虹用力地摇了摇头,“好了,别讨论那个可怕的话题了!” 她刻意提高了声音: “我刚刚通灵了!” 所有人都盯着唐虹。 唐虹咽了一口唾沫,声音不知为何有些干涩: “我通灵的目标是蓝风。” 沈莳心道:毕竟蓝风是黑桃K组除了暮山紫之外唯二跳了通灵师的,唐虹选他倒也合理。 唐虹说出了自己的通灵结果:“蓝风是好人。” 【我通灵的对象也是蓝风。】 屏幕里的暮山紫指了指大大咧咧坐在会议厅正中的富二代,【结果和唐虹一样,他昨晚没杀人。】 沈莳:“……” 若只有唐虹这么说他还要怀疑一下,但如果暮山紫也如此保证的话,那么看来“蓝疯子”并不是狼人悍跳,而单纯的只是乐子人损人不利己,存心跳通灵师搞事的了。 ——也罢。 沈莳心想:虽然暮山紫没能直接确认谁是黑桃K组的狼人有点可惜,但好歹给他们排了一个坑。 【安德鲁。】 暮山紫在这时点了意大利红发小哥的名,【你呢?你的通灵结果是什么?】 “啊,嗯……” 安德鲁用食指搔了搔脸,眼神游移,看起来尴尬得就要脚趾抠地了,“你们别生气……我、我其实……” 他吞吞吐吐地说道: “我通灵的就是屠。……他,这个,他不是狼人……” 众人:“……” 安德鲁抬头,露出一个干涩的尬笑,“不过我想不用我说你们都知道了……因为他死了嘛……” 大家都不说话了。 因为在清晨的短信通知是不带死者名字的,大家只能知道死的是哪一组的人,所以通灵师的通灵目标确实有可能恰好就是死者。只是真发生了这种事情的时候,大家还是有种“我忒么日了狗”的无语感。 “安德鲁,你为什么要去查屠文豪?” 唐虹直勾勾地瞪着安德鲁,刚才一起吃早餐时那种和谐友好的气氛消失殆尽,语气咄咄逼人: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不是应该优先排查跳神职的人吗?程策划就罢了,你为什么不查蓝风?” 她顿了顿,语气愈发严厉: “难道是因为你知道死的人是屠文豪,才故意这么说的?” 第327章 8.双重游戏-19 “冤枉啊!我根本不知道屠出事了啊!” 安德鲁大声喊冤, “我、我会验他是有原因的!” 大家都盯着安德鲁,等着他解释。 “……因为之前那件事嘛。” 安德鲁被大家看得发慌,“我是说, 左小姐死掉那次……” 众人:“……” 左冬雪这个名字在剧团里是个禁忌,在沈莳的“前情”里, 大家在那可怜的姑娘死后似乎都有意无意地尽量避免提起她的名字, 就仿佛剧团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人似的。 现在安德鲁居然在这种场合突然说到左冬雪,众人一时间都不知作何反应,连隔壁组一直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的蓝风都似乎很感兴趣地挺了挺腰杆。 “怎么回事?” 唐虹没意识到自己竟然放软了声音。 “我……唉,这件事, 该怎么说呢……” 安德鲁一紧张就下意识想换母语,急得抓耳挠腮, “左小姐死后没多久,我偷听到美仁和屠在吵架……” 一番略有些混乱的表述后,安德鲁终于说出了他知道的“前情”。 在左冬雪死后, 警察曾经来剧团找他们了解过情况。 就在警察走后不久, 安德鲁经过女演员休息室的时候, 听到里面传来男人和女人争吵的声音。 出于好奇, 这位意大利小哥扒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恰好听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其实那晚在左冬雪被屠文豪和丛克己纠缠,不知所措的时候,曾经碰到开着车刚刚离开酒店车库的林美仁和她的男朋友丁俊。 左冬雪当时慌张极了, 扑过去敲打他们的车窗向他们求救, 希望这两人能把自己送回家。 然而林美仁把左冬雪视为竞争对手,根本不愿施以援手, 而丁俊完全就听他女朋友的。不管女孩如何哀求,两人还是径直摇上车窗, 扬长而去了。 不管从哪个意义上来说,林美仁和丁俊都能算害死左冬雪的帮凶。 但林美仁似乎并不认为自己该对左冬雪的死负责任。 她反而威胁屠文豪,如果不想她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警察,就要给自己一些好处。 “……我猜丁的那个选秀节目资源就是屠给他们的‘好处’。” 安德鲁一边说,一边偷偷地打量男二号役丁俊的表情。 丁俊的脸色煞白如纸,全身像疟疾发作似的打着摆子,仿佛随时要昏过去。 “还有……美仁最近不是在跟电影圈的制片人接触嘛,听说也是屠给……给的那什么桥。” 他实在想不起“牵线搭桥”这个成语,只得含糊过去,反正大家都听得懂。 这时,屏幕里的暮山紫开口问道: 【丁俊,是真的吗?】 丁俊只发出了一声呜咽似的悲鸣。 但他的这个反应已相当于默认了。 “所以昨天我看到美仁被杀了的时候,忽然就想到了这茬儿。” 安德鲁接着说了下去,“或许狼人不是随便选一个人就杀的,而是有计划的……” “等一等,安德鲁!” 沈莳身旁的高洸插嘴: “你是想说如果屠抽到了狼人,可能会想杀谁都是杀,干脆先除掉一个碍眼的人,对吧?毕竟林美仁掌握着对他不利的证据,还用这个威胁过他——这点我能理解。” 高洸顿了顿,“可是,屠文豪人在隔壁黑桃K组啊!他怎么杀我们这边的林美仁?” 安德鲁急得挠头,“不,是那个!啊,中文怎么说来着!” “……交换杀人。” 沈莳说道。 “没错!就是这个!交换杀人!” 安德鲁一兴奋,伸手在沈莳肩膀上用力拍了一下,“我想,说不定两组的狼人会互相帮忙,我杀了你想杀的人,下一次换你杀我想杀的人嘛!” “原来如此。” 高洸似乎被说服了,“所以你觉得今天该到屠文豪动手了,才把通灵目标定在他身上。” 【可是……】 这时,屏幕里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女声: 【可今天,死的是屠文豪啊……】 ————— 说这句话的是黑桃K组的服装师山田玲奈。 这个娇小的姑娘长了一张平凡无奇的娃娃脸,性格也安静低调,在一群帅哥美女中像片不起眼的绿叶。 不过她的服装设计审美很好,修改服饰和小道具的手艺也很棒,是剧团里不能或缺的重要角色。 山田玲奈是在华国出生长大的日裔,中文水平比安德鲁溜多了,完全听不出口音,遣词造句也很流畅: 【既然屠文豪被杀了,那就说明安德鲁的推论是错的,这不是交换杀人吧?】 安德鲁朝着摄影机耸了耸肩,老实承认:“对不起,是我猜错了,还浪费了一次通灵的机会。” 一旁的唐虹正想说什么,山田玲奈却又开口了: 【……或许有另一个可能?】 高洸忍不住催她:“玲奈,你想说什么就快说吧!” 【其实我也是听了安德鲁的话才突然想到的……】 山田玲奈朝暮山紫的方向移了两步,将自己娇小的身躯藏到这位可靠的通灵师身后,【狼人会不会是在给左小姐报仇?】 众人顿时哗然。 是的,屠文豪逼得左冬雪冲出马路,林美仁故意见死不救,都是导致左冬雪在生日当天惨死的凶手。 如果狼人想替左冬雪报仇,那么他或者她选择这两个人下手倒也合情合理。 高洸在理解了这个逻辑以后,不由得顺着这个思路提出了新的疑问:“可谁会想替左冬雪报仇啊?” 【确实有一个人可能会。】 这时,黑桃K组那个高挑纤瘦的化妆师顾绘开口了: 【我以前跟冬雪关系不错,她曾经偷偷告诉我,她有恋人了。】 众人:“!!!” 这又是一个爆炸性消息。 在沈莳的“前情”里确实有左冬雪和顾绘常常相约一起去吃中午饭的画面,两人“关系好”大约不是说谎。 “她的恋人是谁!?” 好几个人一起追问。 【不知道,她不肯说。】 顾绘的表情很平静,表达也很清晰,【但我曾经试探地问她,是剧团里的人吗?她没有否认。】 ——很好,果然是剧本杀的常规套路! 沈莳心想:这相当于把嫌疑人的名单限定在这群人中了。 既然是左冬雪的对象,那么最可疑的当然是剧团里的年轻男士们。 但鉴于顾绘在提到这茬儿时,使用的词是“恋人”而不是“男朋友”,沈莳觉得也不能排除左冬雪的对象其实是个女性这种侦探小说老梗到不能再老梗的诡述套路。 “这不是说了等于没说嘛!” 高洸蹙眉撇嘴,咕哝着抱怨道:“除了丁俊之外,我们每个人都有嫌疑啊!” 虽然被高洸给排除了出去,但丁俊非但没露出松一口气的表情,反而浑身颤抖得更厉害了、 【其实还有一件事……】 这时,黑桃K组的山田玲奈再度用她那怯生生的语气开始爆料:【我有点怀疑……】 她缩到暮山紫后面,朝另一边的剧团经理申易一指,【申经理就是左小姐的男朋友。】 【瞎说!!!】 申易立刻像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山田,你闭嘴!!】 这反应看着就很可疑。 暮山紫将山田玲奈护到身后,语调平静,却带着压倒性的凛然气势,【申经理,先听听山田小姐是怎么说的。】 沈莳:“……” 他们的剧团经理申易今年三十有七了,外貌条件跟高大英俊或是貌美如花的男女演员没得比,年纪也比左冬雪大了一轮。 但事实上,毕竟是演艺圈从业人员,申易平常也是很注重自己的外形的。 他人拾掇得干净清爽,衣着打扮时髦,发际线尚算□□,身材也保持得还行,加之无论如何也算是事业有成、前程可期,在外头还是很受异性欢迎的。 如果申易当真是左冬雪的隐藏男友,虽然大家会有些吃惊,但也不至于感觉不可思议。 【之前申经理曾经找我打听过年轻的姑娘喜欢什么东西,我给他推荐了一个很小众的首饰品牌。】 山田玲奈说道: 【后来我看到那牌子的包装盒出现在了左小姐的休息室里。当时我就猜测,两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 会议厅的收音设备很好,女孩儿的声音不大,大家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暮山紫问申易,【申经理,山田小姐说的是真的吗?】 【不是——这个——】 申易急得满头大汗,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对,我、我确实给左冬雪送过项链,但、但那只是普通的生日礼物而已!是以、以剧团名义送的……】 【才不是!】 貌似因为有暮山紫撑腰,山田玲奈也就不再表现出刚才那副小心翼翼、诚惶诚恐的模样了。 她迅速反驳:【那个牌子的首饰造型都是爱心来着,盒子上还印着〖独一无二的真心〗,谁会给普通同事送这种引人误会的生日礼物啊!】 所谓解释就是掩饰,众人觉得申易愈发可疑了。 【这……好吧!】 申易粗暴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我、我确实跟左冬雪表白过,但她拒绝了我啊!真的!我不是她的男朋友!】 第328章 8.双重游戏-20 尽管申易竭力解释, 坚称自己表白失败,跟左冬雪并非男女朋友的关系,但众人看他的表情已经明显不一样了、 这时晨会已临近尾声。 【喂, 你们不打算听听我的通灵结果吗?】 这时,像因为会议厅太热了, 蓝风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脱掉了自己的T恤, 高高举起,朝摄像头挥了两下,【别假装忘了我啊,我说了我可是通灵师啊!】 众人:“……” 确实, 要是蓝风自己不提,大部分人都打算忽略掉这个神经病的存在了。 “……行吧。” 唐虹叹了一口气, “你姑且说说看吧,蓝风,你的通灵结果是什么?” 【什么叫〖姑且〗啊!】 蓝风大声抗议, 【我可是通灵出了一个非常厉害的结果啊!】 众人都等着他的下文。 【我今早通灵的对象——是他!】 他的手指在黑桃K组剩余四人面前逐一点过, 最后笔直地指向了暮山紫, 【程向晚是狼人!】 众人:“……” 被点到名的暮山紫连眼皮都懒得动, 抱着胳膊像看小丑一样看蓝风。 【我昨晚被关了禁闭。】 他提醒对方。 【啊!好吧我忘了!】 蓝风好像才想起这茬儿似的,做作地一拍脑门,然后嘿嘿笑了两声: 【那就当你是穿墙出来的好了,反正人是你杀的。】 众人完全不想浪费时间讨论这种毫无逻辑纯熟胡搅蛮缠的可能性。 第三日的晨会就此结束。 ————— 2月13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三天。 早上九点十五分。 沈莳原本想找个理由回自己房间联络暮山紫的, 但高洸却一直黏在他身边,以“有话想说”为由, 把他拉到了休息室。 两人走进休息室时,竟然看到繁星剧团的男主角役方诚实居然在里面。 自从昨日方诚实因林美仁手里的纽扣被指认为狼人之后, 他就显得很焦躁,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拒绝与任何人沟通。 但现在,方诚实竟然在休息室里,用电热水壶烧水给自己泡红茶,还拿出了盒装的牛奶和方糖,一副要大动干戈好好折腾一番的模样。 “老方……” 高洸下意识叫了方诚实一声。 “哦,是你们啊。” 方诚实抬眼瞥了沈莳和高洸一眼,“要喝茶自己泡去。” 沈莳:“……” 方诚实的态度坦然得出奇,简直像是忽然想通了什么似的。 看出了两人脸上的诧异,方诚实刻意用略有些浮夸的演技朝两人挑了挑眉,“怎么,你们那是什么表情?” 高洸僵硬的笑了笑,沈莳则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反正就算我说一百遍人不是我杀的,你们也不会信的对吧?” 方诚实缓缓地转动茶壶,让茶叶和茶水在壶中徐徐打着转儿,动作熟练优雅,看起来又有了八分舞台剧明星的范儿,“反正仔细想想,这样也挺好的,呵呵。” 沈莳微微眯了眯眼,“哦?为什么?” 作为新来的作家,沈莳还没拿出过什么高评价高热度的剧本,在剧团里就是个小透明,跟男一号役的地位是有“格差”的,平常看到方诚实都得毕恭毕敬叫一声方哥,若不是处在如此诡异的狼人杀里,他不可能用这种态度和方诚实说话。 方诚实倒不介意沈莳的无礼。 “反正我被关着,谁死都跟我没关系,这样一直关到游戏结束也挺好的。” 他嘿嘿笑了起来,“而且,既然被杀的林美仁和屠文豪都跟左冬雪的死有关,那么下一个要死的人八成也不会是我,我还怕什么呢!” “哦。” 沈莳点了点头,“确实,‘那天’你不在。” 在沈莳的“前情”里,的确没有方诚实参加过左冬雪的生日宴的印象。 只是这个剧本设定的原身的记忆力跟沈莳本人没法比,他已经“不记得”对方是因为什么理由没参加宴会的了。 “没错。” 好在方诚实自己就把原因说出来了: “我那几天在外地参加商演活动,根本没去左冬雪的生日宴,平常也跟她不熟!不管凶手是想替她报仇也好,还是有什么把柄被人抓住了想要铲除威胁也罢,反正都不关我事!” 方诚实将茶壶里的红茶倒进马克杯里,又加了两颗方糖和半盒牛奶,再仰头将剩下的牛奶一口喝完。 “好了,我就不在这里碍你们眼了。对了,今晚的禁闭,你俩记得继续投我。” 他将空盒扔进垃圾篓里,拿起马克杯转身就走。 “对了。” 人快走到休息室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住脚步,“按照狼人的杀人逻辑,接下来该死的就是丁俊了吧?” 沈莳:“……” 语毕,方诚实发出意味不明的两声诡笑,径自出了门。 沈莳和高洸相顾无言,神色皆莫名凝重。 半晌后,高洸才有些恍惚地开口,问出来的话却让沈莳感到意外。 “小沈……” 他说道: “你觉得……狼人真的是在替左冬雪报仇吗?” ————— 早上九点二十五分。 沈莳去泡了一壶茶,高洸拿了两包饼干过来,便算是一顿茶点了。 其实沈莳看得出来,高洸并不是真饿了或者想跟他聊天,只是因为某个理由不想一个人呆着。 沈莳也不催他,只坐在高洸对面,小口小口慢慢啜饮着红茶,同时在脑中整理今天在晨会上得知的新信息。 要不是有个电灯泡在旁边碍事,沈莳真想把他家吴哥放出来,陪自己好好梳理一番。 “喂,小沈,刚才你还没回答我。” 终于,在沈莳悠然地品完一杯茶的时候,高洸先耐不住了,“你也觉得狼人是在替左冬雪报仇吗?” “不知道。” 沈莳给自己续了杯,“目前的线索还太少了,我觉得还是不要急着下结论,再观望一下比较好。” “怎么观望?” 高洸的嘴角明显抽搐了一下,“等出现第三个死者吗?” “老高。” 沈莳放下茶杯,正色道:“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点心虚?” 高洸抿住嘴唇,不说话了。 “照理说,左小姐出事那天,我没到八点就喝醉了,是你把我送回家的,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我和你都不知道,自然也不能算是帮凶。就算狼人真要给左小姐报仇,你也不该这么忐忑才对。” 沈莳盯着高洸,一字一顿,“还是说,你还干了点别的什么?” 他首先想到的是化妆师顾绘提到过的左冬雪的恋人。 如果那位“恋人”不是剧团经理申易,而是他眼前这位道具师高洸的话,似乎也很合理。 不过高洸却给出了另一个答案。 “其实玲奈提到的那个心形项链,我也见过……” 高洸用力咽了一口唾沫,“不、不止见过……我还……呃,好吧……我还偷走了……” 沈莳:“?” “唉,我最近……呃,在追一个女孩……就我们剧团附近那所音乐学院你知道吧?一个学长笛的美女,超有气质!” 高洸开始唠唠叨叨的解释: “刚好那姑娘生日也快到了,我这两年手头又紧张……钱都套基金里了,拿不出来啊!所、所以那时看到项链就放在她的化妆台上,我一时动了贪念……” 沈莳一挑眉:“真看不出你会干出这种事!” “唉!你不知道我有多后悔!第二天我听说左冬雪死了,我肠子都要悔青了我!” 高洸一拳捶在了餐桌上,又无意识地使劲抓了几下头发,“我、我真是,太不像话了!” 沈莳点了点头,“所以你觉得狼人会因为你偷了项链而报复你?” 高洸还在烦躁地揪着头发,“如果那条项链对左冬雪意义重大呢?我相当于偷了她重要的遗物啊!” 沈莳摊了摊手,“如果真是那样,那确实有可能。” 高洸可怜兮兮地瞥了沈莳一眼,似乎在埋怨他怎么不说点儿安慰自己的话。 沈莳只回了他一个微笑,不再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 —————— 摆脱了高洸之后,沈莳回了自己的4号房。 沈莳原本打算直接给暮山紫打电话的,但吴景澜觉得他应该先补个觉,于是便作罢了,乖乖躺平睡了一个安稳的好觉。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一点半了。 他先去了一趟休息室,在那儿碰到了唐虹。 沈莳趁机向她打听了一下众人今日的动向。 唐虹告诉沈莳,中午的饭点儿她遇见高洸了,也跟安德鲁打过照面,两人的情绪看起来都还算稳定。 沈莳心想,连带晨会后来泡奶茶的男主角役方诚实,除了丁俊之外,所有人都露过面了。 “那唐虹姐,你见过丁俊哥了吗?” 沈莳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问道。 “没有。” 唐虹摇头,“我估计他这两天估计得够呛!先是女朋友被杀了,今早又爆出那些事,他怕不得吓死了!” 沈莳趁机追问:“唐虹姐,你也觉得丁俊哥可能会成为狼人的下一个目标吗?” 唐虹耸了耸肩,回答得颇为直率且不留情面: “如果他不是狼人的话,那我猜他今晚就该被杀了。” 第329章 8.双重游戏-21 2月13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三天。 下午两点零五分。 沈莳拿了一些食物和饮料,敲响了丁俊住的2号室的房门。 他想瞧瞧丁俊的情况,顺便看看能不能趁机打听到一些有用的情报。 可惜丁俊并没有来应门。 沈莳只得自己打开房门, 探头往里一瞧。 丁俊高大健壮的身体蜷缩在狭窄的单人床上,用厚实的被子将自己裹了起来, 只有一张脸露在外面, 战战兢兢地盯着开门进来的沈莳。 “丁俊哥。” 沈莳客气地打了声招呼。 昨天他和高洸进来探查情况的时候,丁俊也用几乎一模一样的姿势蜷在床上,看来只有被子能让他获得些许的安全感了。 看到进门的人是沈莳,丁俊的眼睛眨巴了几下, 悄悄地舒了一口气。 看来沈莳大约在他认为“安全”的人员名单里。 “是你啊……” 丁俊将被子往下拉了拉,“……有事吗?” 这位男二号役胡子拉碴, 眼神涣散,目光游离且呆滞,语速也比平常要慢得多, 已经丝毫看不出剧团明星的风采了。 沈莳知道这是人在饱受惊吓, 又困又累偏偏不敢睡觉, 精神透支以后特有的虚弱状态, 人在这种时候脑子几乎都转不动了,整个人的反应会很迟钝,但也是心理防线崩溃,最容易套话的时候。 “我想你应该饿了。” 沈莳将他带来的三明治和面包放到桌上, 柔声说道:“丁俊哥, 你好歹吃点儿东西吧,不然要熬不住的。” 他瞥见桌上放着一本摊开的笔记本, 正是主办方给他们每个人都配了一本的那种。 第一页上面胡乱写上了众人的名字,后面标注的身份应该是丁俊对他们的猜测。 沈莳一眼扫过, 发现自己的名字后面被标注了个“平民”;已经死掉的林美仁那行则被划掉了,她的注释是“守卫”。 而男一号役方诚实的名字后则写了一个“狼”字,字体比其他文字大了起码两倍,后面还跟了三个感叹号——看来,丁俊是认定了方诚实就是凶手了。 不过到底谁才是通灵师,丁俊则没有做出明确的判断。他在唐虹和安德鲁的名字后面都打上了问号。 听到沈莳的说话声,丁俊的眼睫颤了一下,视线缓缓转到沈莳脸上,似乎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来,是热好的。” 沈莳干脆热心地将三明治塞进丁俊手里。 明明才从被窝里钻出来,但沈莳触到的丁俊的手湿冷得像一块半溶的冰。 丁俊被手里的温度吓了一跳,浑身一哆嗦,才像忽然醒过神来一般,目光有了焦点。 “多少吃一点。” 沈莳鼓励他,“这才第三天呢,你可要撑住啊。” 丁俊的眼眶霎时红了一圈。 他丢开三明治,用被子包住自己,嗷嗷嚎哭起来。 他的情绪终于崩溃了。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被窝里传来断断续续又极其混乱的哭喊声,虽然含混,却很有信息量。 沈莳连忙竖起耳朵认真地听。 “凭什么是我的错!凭什么都赖我!!为什么要杀我!!” “明明、我明明——只是听了美仁的话而已!我只是没让她上车啊!!” 沈莳心想:看来安德鲁偷听到的争吵是真的,林美仁和丁俊这对情侣是害死左冬雪的帮凶。 “而、而且,又不止是我一个人的错!” 丁俊仍然在哭: “安德鲁那家伙还不是一直在灌她酒!还有、还有——顾绘和山田那两丫头也、也不是什么都没说,一直在旁边看着嘛!” —————— 下午两点二十五分,沈莳回到自己房间后不久,就接到了暮山紫打过来的电话。 “来得正好。” 沈莳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我正想打给你呢。” 【哦?】 暮山紫反问:【你有问题要问我?】 “是。” 沈莳开门见山道: “我想知道屠文豪的死亡现场的详细情况。” 他相信,以暮山紫的谨慎,肯定不会不仔细调查的。 而且暮山紫的现场调查能力他在《杀人不难》里已经见识过好几次了,对此感到十分放心。 【好。】 暮山紫略过一切废话,直接用简洁明晰的语句向沈莳描述黑桃K组的凶案现场情况: 【我们今天找到屠文豪的尸体时,看到他以背部朝上的姿势倒在床边,左手搭在床沿上,右侧颈部靠近肩甲处插着一支麻醉针,背上有八处刀伤,好几刀看位置深达心肺,是致命伤。】 沈莳脑补了一下那个场面,默默打了个寒颤。 八刀,那人肯定成血葫芦了。 暮山紫顿了顿,又补充道:【从地上的血迹来看,屠文豪被刀刺中时应该连一下都没有挣扎过。】 沈莳明白了,“这么说,他是先被麻醉针射中,昏迷过去,再被刀刺死的?” 【嗯,我觉得八成是这样。】 暮山紫说道: 【可能是狼人趁夜摸进屠文豪的房间,先用麻醉针射中他,屠文豪感觉到颈部的疼痛,翻身滚下了床。这时麻醉针起效,他失去了意识,狼人才用刀子刺死他。】 沈莳点了点头,“推定死亡时间有多久了?” 【我们这边晚上也有二十四、五度左右,倒是挺符合法医学课本的标准情况的。】 暮山紫难得说了句多余的玩笑话,【虽然没有温度计只能靠估计的,不过我想五六个小时总还是有的。】 “嗯,那和林美仁的情况差不多。” 沈莳笑道:“看来两边的狼人都选择了早下手早完事儿。” 他想了想,又问道:“对了,你们那边有没有进行过搜证?” 虽然屠文豪是先被麻醉针麻翻后才遭刀刺的,但黑桃K组的狼估计没什么杀人的经验,不知刀子怎么扎才能一击致命,害怕自己失手才一连刺了八刀。 死者本人没有挣扎是没错,可刀子在刺进去抽出来的过程中,肯定会把血迹带得到处都是。凶手不管多么小心,身上总不可能一点血迹都沾不到,那么如果他没把血衣处理好,一搜证就要完蛋了。 【搜了。】 暮山紫果然明白沈莳在问什么,【可是什么也没找到。】 沈莳仍不死心:“连一件衣服、一对鞋子都没少吗?” 暮山紫叹了一口气,【是的,什么也没少。】 沈莳:“……” 就沈莳自己的经历来看,他们在这个地下军事设施醒来的时候,发现除了贴身衣物之外,随身行李包括衣服鞋子全被主办方给收走了,另外分发了足够他们这几日使用的个人物品。 然而这些配给都是有定额的。外套、打底、内衫、毛衣、鞋子的数量人人都一样。 虽然黑桃K组跟红心Q组隔了十万八千里,两地气温差了二十多度,但想必主办方不会厚此薄彼,配给的原则应该是相同的。 如果黑桃K组的狼人穿着自己的衣服行凶,那么即便他或者她在杀人后把沾了血的衣服鞋子藏起来,只要大家在搜证时点一点数,少了一套衣服的狼人就会当场暴露。 “所以……” 沈莳喃喃低语:“看来主办方给狼人准备了额外的‘装备’嘛。” 【我也这么想。】 暮山紫说: 【我们两边的会场都有上了锁的空房间,我觉得凶器和替换的衣物多半就藏在里面,只有狼人才能拿得到。】 沈莳:“嗯,这就很合理了。” —————— 接下来,沈莳和暮山紫又就晨会时的通灵结果展开了讨论。 暮山紫说,通过今早的通灵,他已经可以确定蓝风就是个人如其名的“疯子”,跳神职纯属好玩,没事找事扰乱视听而已。 沈莳对此深有同感。 其实这种类型的家伙平常在剧本杀、狼人杀之类的游戏里并不少见,沈莳和朋友们组局的时候隔三差五就会遇到一个。 这些人是天生的戏精,不管在哪里都想博取关注,成为游戏的核心,所以哪怕抽到普通人物,也得想方设法把自己整成嫌疑犯,让所有人都来关注自己。 只是在这种赌命的真人狼人杀游戏里居然还能碰到如此人物,沈莳倒是挺意外的。 【另外,唐虹也有点意思。】 电话那头的暮山紫继续说道: 【连同昨天的通灵结果,她两次都跟我得出了一样的结论。】 沈莳:“是,我也这么想。” 若只有昨天那次倒也罢了,毕竟是暮山紫先开的口,唐虹可能只是跟风说出相同的结论;可今早的晨会上,沈莳记得很清楚,先给蓝风发金水的可是唐虹。 “你认为唐虹才是真正的通灵师吗?” 他问暮山紫。 【我不能肯定。】 暮山紫回答:【目前我能确定的只有安德鲁不是狼人这一点。那么安德鲁要么是通灵师,要么是平民跳通灵师骗守卫的,这两种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沈莳点了点头,“确实。” 顿了顿,暮山紫又接着说道:【至于说唐虹,假设她是狼人,那么她肯定知道我们黑桃K组的狼人是谁,因此她知道蓝风不是狼,能给出正确的通灵结果一点都不奇怪。】 沈莳微微眯起眼,说:“按照一般的游戏逻辑,神职人员验狼的时候肯定得从跳神职的玩家下手,她可能只是照着一般剧本演的,对吧?” 【可若是这样,那么我觉得她未免太傻了点。】 暮山紫不大认同这个推测,【毕竟第一晚你们红心Q组有人死亡的时候,我一定会二选一,验唐虹或者安德鲁中的一个。若唐虹果真是狼,她有一半的概率第一晚就暴露。】 沈莳补充道:“而且真正的通灵师——我是说,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是安德鲁——也会验出她是狼人。” 第330章 8.双重游戏-22 2月13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三天。 下午三点十五分。 挂断电话后,沈莳将手机扔回桌上,一仰头倒回床里。 “小兰。” 沈莳侧过身, 背贴到墙上,硬是把只有九十公分宽的床留出半铺来, 然后拍了拍身侧的空位, “上来陪我躺一会儿,行吗?” 他把声音放得很软,带了一点撒娇的意味。 吴景澜当然不可能拒绝他的要求。 两人面对面侧躺在狭小的单人床上,沈莳必须将自己的半个身体压进他家吴哥怀里, 才不至于将对方挤下床去。 这个紧密相贴的姿势虽然别扭,也实在算不上舒服, 但却令沈莳感到无比安心。 他闭上眼睛,枕在吴景澜肩头,一动不动, 默默体会着与恋人依偎的静谧, 感觉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频率也在这相依中渐渐慢了下来。 见沈莳许久没有声息, 吴景澜以为他睡着了, 试探着伸手摸了摸他的发梢。 “小兰……” 沈莳干脆手臂一展,圈住吴景澜的背,将自己整个人埋进对方怀里。 仿佛是因为位置不够一般,吴景澜很自然地回抱住了他, 【主人, 您是有什么心事吗?】 “也不算吧。” 沈莳借调整姿势的机会,故意用嘴唇在吴景澜的脖子上蹭了蹭, “我只是有种直觉……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 吴景澜:【……】 ——这小子,多少看看场合! 他真庆幸自己用的是一个AI的躯壳, 不管内心如何波涛汹涌,身体都不会起反应,不然在这种时候被撩起兴致,可就真是太尴尬了。 吴景澜两指在沈莳的后颈处捏了捏,算是提醒他别太放肆,同时若无其事地接着刚才的话题问:【哪里不对劲?】 “总觉得,这次的剧本杀,对凶手太不友好了。” 沈莳得寸进尺,一点没有要收敛的意思,手顺着吴景澜的背滑到了腰上。 “本来狼人杀玩的就是人多,只有六七个人的局,狼人的生存条件太恶劣了,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神职人员锁定……” 他低声嘟哝:“但这偏偏又是个困难级副本……” 就沈莳前三局的经验来看,困难级副本虽不至于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但至少会给凶手留下获胜的余地。 可这次的狼人杀,虽说狼人不会立刻被投死,可游戏一共要持续五天四夜,狼人若不想死,就得每晚都动手杀人。 在不断减员的情况下,他或者她迟早会暴露,不是被神职人员验明正身,就是用排除法推出身份。 换而言之,就算沈莳这个侦探什么都不做,只要保证自己活到最后一天,基本上就能躺平获胜。 这简直完全不符合他对“困难”级别副本的认知。 “……这一局,我总不会只要抱大腿就行了吧?” 沈莳觉得系统没理由对他这么好,给他安排一个如此轻松的刷分本。 【倒也不一定。】 吴景澜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沈莳一下,【我想狼人一定会想办法赶在通灵师验出自己的身份之前,对〖他〗下手的。】 吴景澜在“他”字上加了个重音。 沈莳知道吴景澜的这个“他”指的肯定不是他们红心Q组目前还难以确定的通灵师,而是隔壁黑桃K组的暮山紫。 “那除非狼人把守卫都干掉了……” 沈莳的语速越来越慢,“或者守卫有别的原因不愿守护通灵师……” 他在吴景澜怀里不安地扭动了一下。 “说到这个……如果丁俊的情报可靠,那么我们这边的守卫已经死掉了。” 早些时候沈莳给丁俊送餐时,曾经瞄到屋主摊在桌上的笔记本,上面记录了丁俊对众人身份的一些猜测。 别的参考价值不大,但在林美仁一栏上,丁俊清清楚楚地标注了“守卫”二字。 如果笔记属于其他人,沈莳还要考虑对方会不会在故布疑阵,试图将他的思路带歪。 不过当时丁俊都慌成那样了,如果还说是演技,那未免过于逼真。而且考虑到林美仁和丁俊的情侣关系,林美仁确实有可能将自己“守卫”的身份透露给对方。 现在想来,或许正是因为林美仁不小心泄露了自己是神职人员,才会在第一天就招来杀身之祸。 反正不管林美仁是因为左冬雪的事被杀的,还是因为她自爆是守卫才遇害的,反正,如果林美仁真的是守卫的话,那么他们红心Q组这边的好人阵营相当于全员果奔,狼人每天晚上都可以肆无忌惮,想杀谁就杀谁了。 “小兰,你说得对。” 沈莳越琢磨越觉得是自己想得太乐观了,“两边的狼人每天晚上最多可以各杀一人,万一发生最糟糕的情况……” 虽然暮山紫说他已经找好了“守卫”,但守卫只能保护别人,自己则只要被袭击就会死。 最糟糕的情况,那就是暮山紫因为某个原因无人“守卫”,今晚就遇害,而他们这边的通灵师也同日被杀,那么好人阵营就会立刻陷入一片混乱只能盲推的窘境。 而现在两名守卫中,他们红心Q组的大概率已经遇害了,沈莳只希望黑桃K组的那位千万要苟住才好。 —————— 下午三点四十五分。 沈莳本想和吴景澜多腻歪一会儿,但高洸很不识趣地跑来敲他的门,沈莳只得爬起来去应门。 “哎呦,你还在午睡啊!” 高洸看起来精神恢复得差不多了,又是从前那副精力充沛的模样,仿佛白天晨会后的忐忑不安从来不曾存在过一般。 他很不见外地进了沈莳的4号房,往唯一一把椅子上一坐,随手就去翻沈莳的笔记本,“你什么都没写嘛!” 沈莳微微眯了眯眼,随后好似什么都没听出来一样,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纯良微笑,“要写什么?” “一般来说不是都会写写自己的想法嘛,比如谁是狼人,谁是通灵师什么的。” 高洸将少了一页的空白笔记本放回到桌上,“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嘛!” “哦?” 沈莳笑着反问,“你写了吗?” “写了啊!” 高洸答得理所当然:“你知道我的,没事就喜欢涂涂画画,这手贱啊,闲不下来!” 他朝隔壁3号房的方向抬了抬下巴,“你又不过来串门,不然你自己翻翻看呗!” 沈莳心道我倒是想到各人的房间来一番搜证。 但一来他只是个平民,一旦冒尖过头很可能给自己招来狼人的注意,所以不敢像暮山紫那样掌握团队主动权,也无法要求大家这样做。 二来,即便是白天阶段,各人的房间都是没锁的,只要瞅准空隙,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沈莳可不敢随便把自己知道的情报写在本子上,不然被谁看了去,不定会有什么后果。 现在想来,林美仁“守卫”的身份,搞不好就是因为她男朋友随便写在笔记本上才给泄露出去的。 沈莳笑了笑,没继续在这个话题上纠结下去。 “老高,你来找我就是为了唠嗑的?” 他笑着问道。 “嗯,差不多吧,我不太想一个人呆着。” 高洸一耸肩,“还有,我刚刚确定了一件事。” 沈莳:“哦?什么事?” “还是关于左冬雪的那件传闻。” 提起左冬雪的名字,高洸又显出了三分尴尬。 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下巴,“我和你那天早退了,没看到之后发生了什么……后来听人说起,才知道屠文豪和丛克己那俩不是东西的玩意儿,竟然把人家好好一个姑娘逼得冲出马路……” 高洸抬眼瞅了瞅沈莳,“小沈,你是听谁说的你还记得吗?” “记得啊。” 沈莳弯起眼,“我是听你说的啊。” 他的“前情”里确实有高洸拉着他说八卦的一幕,沈莳记得分分明明。 “咳、咳,好吧,好像确实是这样。” 高洸从挠下巴换成了挠鼻尖,“不过我是听顾绘说的。” 沈莳:“哦?” 高洸又瞄了沈莳一眼,怯怯地补充道: “我刚才找唐虹问了问,她说她那晚其实也没留到散席就借故溜了,也是后来听顾绘偶尔提起,才知道当时屠文豪竟然带着丛克己干了什么。” 高挑纤瘦的化妆师顾绘在隔壁黑桃K组,沈莳进入副本后,对她最深的印象就是她一直跟在暮山紫旁边,似乎对他很信任的样子。 在沈莳的“前情”里,化妆师顾绘在繁星剧团里工作了三年多,资历比他老,他见面得称一声“姐”。 平常那姑娘性格开朗大方,和大家关系处得不错,不像是个爱传人闲话的,现在听高洸说顾绘是传言的开端,倒让沈莳颇感意外。 沈莳问高洸:“顾绘为什么要这么做?” “哎,我猜,可能是负罪感吧,我倒是有点明白她的想法。” 高洸把自己的鼻子都摸红了。 “顾绘跟左冬雪关系还挺好的,对吧?结果那天晚上她到底没敢替左冬雪出头,虽然不能把责任归到她头上,可换做是我,也多多少少会感到愧疚吧……” 他叹了一口气: “或许出于补偿心理,顾绘才会把自己看到的事情说出去,至少让其他人都知道左冬雪是被屠文豪害死的。” 第331章 8.双重游戏-23 2月13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三天。 晚上六点整。 今日的晚会准时开始。 因昨晚出现了死者,黑桃K组今日的气氛比沈莳他们的红心Q凝重多了。 原本服装师山田玲奈和剧团经理人申易的关系不错,但经过今日的指证, 两人明显闹翻了。 现在山田玲奈跟在暮山紫身边,申易则一个人站在角落里, 表情忐忑, 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往同组其他人身上瞟。 暮山紫仍和平常一样,让人无法从他波澜不惊的脸上看出他的想法。 而化妆师顾绘则和平常一样站在暮山紫身边,手里端着个杯子,一边喝, 一边跟暮山紫说话。 因为不久前才听好友高洸提过顾绘的八卦,沈莳就下意识多看了那高挑纤瘦的女孩几眼。 顾绘手里端的是一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有大半杯暗黄中带着乳白色的诡异液体,看着像茶底没选好的奶茶,让人很怀疑它的味道。 和战战兢兢的山田玲奈相比, 顾绘的样子看起来挺放松的, 看来是个大心脏的玩家。 至于蓝风, 他则一如既往, 旁若无人般直接坐在黑桃K组的会议厅正中央,手边散落着一包薯片包装袋,嘴里咔嚓咔嚓吧唧吧唧个没停。 晚会时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决定今晚两组人分别关谁的禁闭。 与昨晚完全不同, 今晚红心Q组的方诚实竟然第一个举起了手, “我提议你们关我。” 他缓缓扫视同组的其他人,手指朝自己一指, “反正就算我说我不是狼人,你们也不会信的。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别浪费口舌, 干脆点,把我关起来得了!” 对于此等独特的“自荐”,众人反而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了。 虽然谁都看得出这位男主角役是在破罐子破摔,可当他真摆出这态度的时候,反而有人就犹豫了。 “喂,小沈……” 高洸凑到沈莳身旁,压低声音:“这,我们今晚真要选他吗?” 说着,下巴朝举起手的方诚实抬了抬。 沈莳没有回答。 他在盯着其他几人的反应。 与众人的犹豫不同,跟方诚实有私怨的男二号役丁俊已然认定了对方就是狼人。 “我投方诚实一票!今晚还要关他!” 他跳起身,因为过于着急,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我不想死,今晚关他!必须关他!不关他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呵。” 方诚实用看蠢材的眼神瞥了激动的丁俊一眼,回了他一个不屑的冷哼。 “……” 安德鲁和唐虹这两个通灵师默默的彼此对视,仿佛都指望着对方先行表态。 二人目光交着对峙了足有十秒钟,安德鲁败下阵来,长叹一口气,用不大情愿的语气说道:“好吧,那、那我也投票给方诚实……好了……” 唐虹立马就坡下驴,“那我也投票给方诚实!” 说完,她转向沈莳和高洸,“你们两呢?” 其实包括本人在内,现在红心Q组还活着的六人中已有四人投给了方诚实,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没有沈莳和高洸的两票都无所谓了。 但这种场合之下,总会有人觉得必须要求全员表态,这样日后才好分锅。 “行吧,那就选方诚实吧。” 沈莳确实提不出别的人选,也只得这么回答。 先前还犹豫着的高洸也随大流点了头。 —————— 黑桃K组的投票也很迅速。 因为剧团经理人申易可能是左冬雪的男朋友,所以被关了禁闭。 他虽然竭力反驳了一下,但在没有别的更可疑的玩家的前提下,暮山紫、顾绘和山田玲奈都将自己今晚的一票投给了他。 倒是蓝风骂骂咧咧的嚷着他们联手欺负人,居然这就结盟起来了,然后仿佛偏要捣乱一般,随便抬手一指。就把自己的一票投给了暮山紫。 不过他这一票当然被忽略掉了。 第三晚的禁闭人选就此决定,晚会也结束了。 晚上八点三十分,沈莳回到自己的4号房。 “我总觉得遗漏了什么很重要的线索。” 房间只有那么一点儿地方,沈莳腾挪不出活动空间,只得又躺回到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这样他家吴哥就能坐到床沿边上跟自己说话了。 沈莳刻意用了强调的语气:“不管怎么想,我都觉得这个剧本杀哪里不太对劲!” 吴景澜:【您是指对狼人太不利了,对吗?】 “没错!” 沈莳侧身面向吴景澜,“且先不说我们红心Q这边的情况吧,黑桃K那边的情势,其实也渐渐明朗了。” 吴景澜:【确实。】 这是稍稍想一想就能明白的事情,吴景澜即便说出结论,也不必担心构成“提示”,【照现在的情况来看,黑桃K组的狼人必定在顾绘、山田玲奈或是申易三人之中。】 昨晚黑桃K组的屠文屠公子被杀,暮山紫今早验了蓝风的身份,确定那个疯子不是狼人,那么狼人便在剩余的三人之中,三分之一的概率,在狼人杀来说,暴露的风险是很高的。 沈莳接着说道:“而且,我相信暮山紫应该以某种方式,确定了他们三人之中有一个是守卫了。” 毕竟暮山紫的被杀优先级吊打他们全部其他玩家,如果没有个比较靠谱的保障,沈莳不认为对方敢浪到现在这等地步。 吴景澜微微颔首,【那么狼人就是二选一了。】 沈莳蹙起眉,“换而言之,不管是我们这边,还是暮山紫那边,只要暮山紫还活着,那么任何一只狼人只要敢动手杀人,基本上都会暴露……” 【可狼人有两只。】 吴景澜提醒道:【两组的狼人可以分别作案,即便其中一只狼暴露了,另一只狼也能继续行凶。】 因为这个“双重狼人杀”的规则和一般狼人杀稍有不同,被怀疑者不会立刻出局,只会被关禁闭。 暮山紫每天仅可做一次通灵,最多只能揪出一只狼人,另一只狼还是大概率能苟住的。 “可是,今天才第三夜,还有第四夜呢。” 沈莳的眉心蹙得更紧了,“……再说了,这还牵扯到谁先暴露的问题……对吧?” 即便狼人不会立刻被投凶投死,但根据胜利条件,他们必须完成四晚的杀戮,并在第五天逃脱投凶才能获胜。 这就意味着,两组的狼人首先要先PK出一个牺牲者,今晚杀死一个人,被通灵师直接验出来或是被排除法排出来,然后被关禁闭,眼巴巴地等着明晚另一只狼动手,替两人再续一阵子的命。 可即便好不容易续命成功,在第五日的晚会上,他还是会被众人投出局,当场颈圈爆炸身亡。 这简直就是个几乎无可解的死循环。 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真的会允许玩家,特别是他这个侦探躺平等别人来解谜吗? 想到这里,沈莳一骨碌翻身爬了起来。 “我想到外面看看。” 他实在不喜欢这种什么都不做,只能干等着剧情发展的感觉。 “虽然我现在一点想法都没有,不过第六感告诉我,我一定漏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等等!】 吴景澜心里一急,下意识就一把拉住了沈莳的手臂。 沈莳一愣,愕然回头。 吴景澜瞬间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很可能违反了人工智能规则,回去又得被审查了。 但他不能撒手。 【快到〖晚上〗了,主人,请务必低调。】 吴景澜还是忍不住提醒沈莳。 若这是他自己的剧本杀,吴景澜知道自己肯定会积极主动寻找线索,或许冒进一点的话,就要去争一争这个组内leader的地位了。 可现在换成沈莳,吴景澜却忍不住担心对方会因为太过冒头而引起狼人的注意。 他知道自己双标,可又实在没法子不提醒沈莳千万当心。 听了吴景澜的吩咐,沈莳秒懂。 “嗯,我知道的。” 沈莳弯起双眼,笑了起来,“我一定会很小心,不会让其他人看出我在调查案子的。” 吴景澜:【……】 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陪在沈莳身边,每次进入剧本杀都能见识到对方的演技。 客观的来说,沈同学编剧专业出身,从前见识过片场实况,又经历了若干个以命相搏的副本,演技磨炼得还是挺不错的,忽悠一般人那是妥妥儿够用了。 可这次他们面对的是一群专业的舞台剧演员,吴景澜实在忍不住担心沈莳的演技在这些人面前会不会太稚嫩了。 “放心吧。” 看吴景澜扣住他手腕的力道并未放松,沈莳又补充道: “毕竟现在玩家人数已经够少了,我觉得,只要我不让狼人感觉到严重的威胁性,他或者她大概率不会把我当目标的。” 作为没被通灵师验过身份的玩家,沈莳是狼人仅剩不多的烟雾弹了,如果把他干掉,相当于直接替其他人排了个坑——但凡狼人脑子没坏掉,就不可能做这么愚蠢的选择。 吴景澜浅浅一抿唇,眼波微转,显得过分人性化,一点都不AI了。 【嗯。】 他点了点头,却没松开沈莳的腕子,【我陪您一起去。】 第332章 8.双重游戏-24 因为不敢做得太过张扬, 沈莳只能假装自己在小房间里待得闷了,到处晃悠散心。 他到底没能在【夜晚阶段】来临前找到什么能指明狼人身份的有用线索,而他心中那股强烈的违和感也始终未能消弭。 终于, 沈莳只能一无所获,和吴景澜回到自己的房间。 又是一个难熬的夜晚。 2月14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凌晨一点二十分, 【夜晚阶段】仅过去了两个小时零二十分钟。 红心Q组的会场,3号房中,丁俊用羽绒被将自己团团裹住,缩在床脚, 盯住眼前无边的黑暗,默默地不发一语。 连续多日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又兼长时间被恐惧所折磨,丁俊已然濒临极限,精神趋于木然, 快要害怕不动了。 熄灯后, 房间里没有任何光源, 丁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仿佛空无一物的黑暗, 与死寂为伴。 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感知时间的流逝,这简直是极致的精神折磨。 丁俊很想点开手机,看看现在到底几点了。 但熄灯后似乎连房间的电都断掉了, 手机无法充电, 他的手机现在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的电量,若是经常点开, 搞不好就熬不到白天了。 丁俊无法想象要是连手机都没法用了要怎么办,所以非得到实在熬不住了, 尽量控制自己不要用手机看时间。 如此不知坚持了多久,不知不觉中,丁俊竟然合上眼睛,迷糊了过去。 他不知自己睡了多久,朦胧中,他隐约听到了一声很轻的“咔嚓”。 丁俊猝然惊醒。 一秒钟的愣神之后,他赫然意识到这是房门把手被人扭开的声音。 “啊!!!” 丁俊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条件反射去摸床头的手机。 下一秒,他听到了脚步声,一种致命的压力逼近了自己。 “啊啊啊!!” 丁俊左手抓住手机,脑子一片空白,右手本能地朝前一推,手掌结结实实地搡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他吓疯了,根本无法理智思考,只踉跄着扑下床去,碰倒桌旁的椅子,撞出了巨大的动静。 然而他根本感觉不到手臂的疼痛。 丁俊像一只盲眼的困兽,嚎哭着,嘶喊着,一边叫救命,一边叫饶了我,在狭小的房间里胡乱扑腾,躲避不知在哪里的袭击者。 这时有人抓住了他的左臂。 “啊啊啊别杀我!!!别杀我!!!求你放过我!!!” 丁俊用尽全身的力气使劲甩胳膊,竟然真的甩脱了那只手。 下一秒,他随手一抓,将抓在手里的第一样东西朝前甩去。 “咚——” “桄榔榔榔——” 东西似乎打在了什么实物上,又掉落在地,发出一连串的响动。 丁俊根本没有心力去分辨自己扔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下意识抬起手机,手指划亮了屏幕。 手机屏幕的光很暗很暗,但对于习惯了黑暗的人来说,已经是很明显的光源了。 “啊——!!!” 丁俊看清了袭击者的容貌。 “是、是你——!!?” 因为过于惊骇,丁俊连声音都劈了。 然而袭击者没有给机会让他喊出自己的名字。 下一秒,丁俊只觉一股强烈的疼痛伴随着麻痹感从他的手背传至四肢百骸。 他浑身抽搐,两眼翻白,牙关不受控制地死死咬合在一起。 等疼痛消失后,丁俊像个断了线的扯线人偶,浑身一软倒在了地上…… —————— 2月14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早上六点整。 广播“叮咚”一声响起,沈莳就翛然睁开双眼,从狭小的单人床上弹了起来。 【六点啦,〖夜晚阶段〗过去,现在是〖晦暗时分〗咯!】 那把活泼的女声在广播中响起: 【能听到这个广播,就说明各位又活过了一晚,今天已经是〖双重狼人杀〗的第四天啦,真是可喜可贺呢!】 沈莳抿紧嘴唇,沉默地听着。 他一点没有松一口气的喜悦。 【昨日的牺牲情况,我们会马上发送到各位的手机中,请注意查收哦!】 女声顿了顿,又提醒道,【请通灵师按照手机的提示,准备进行第三日的通灵。祝大家好运~】 语毕,沈莳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新的未读信息到了。 【2月13日第三晚牺牲情况:红心Q组一人死亡。】 沈莳:“……” 他放下手机,目光转向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吴景澜,“我猜,死的应该是丁俊或者方诚实。” —————— 七点整,【晦暗阶段】结束,【白天阶段】到了,禁止离开房间的禁令解除,玩家们又可以自由活动了。 沈莳二话不说跳起来,伸手去拉房间的门把手。 在他开门的同时,隔壁3号房的门也开了。 他的好友,繁星剧团的道具师高洸同样面色焦灼,转头朝沈莳看来。 “太好了,小沈,你还活着!” 高洸和前两日一样露出了松了一口气的表情,看起来十分真情实感。 沈莳也朝他露出了一个微笑,随即又敛起笑容。 “我们得找找是谁出事了。” 他对高洸说道。 高洸立刻垮下脸来。 他下意识将目光移向走廊左侧。 “……丁俊……没开门。” 两分钟后,红心Q组幸存的五人聚集在了2号房的房门前。 沈莳、高洸、安德鲁、唐虹和方诚实皆盯着房中那具已然死得邦邦硬的尸体,每个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真看到丁俊遇害了的时候,沈莳心中还是升腾出了一种被凶手戏耍愚弄的愤怒之感。 “……我们去看看尸体吧?” 这时,唐虹提议道。 其余四人自然没有异议。 因为2号房和沈莳、高洸所在的房间在走廊的同一侧,所以两人当然是最快赶到的。 第一个打开房间的是沈莳,当时高洸就在他旁边,开门以后,两人仿佛很有默契般皆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大声招呼剩下的三人过来,为的就是不令人产生自己急急忙忙进房间是为了破坏现场的嫌疑,同时也好监视其他人的行动。 狭小的单人房一下子挤进来五个人,还要留心不要破坏现场,那是非常困难的。 而且与林美仁的死亡现场相比,丁俊这儿的情况明显复杂多了。 原本高大英俊的男二号役此时正仰面躺在地板上,一条麻绳绕过他的脖子,死死嵌入皮肉中,血流受阻致使他一张脸肿胀变形得堪称面目全非,眼球突出,唇角溢出的泡沫在下巴上干成了片,实在是又恶心又恐怖,那种直击人心的惊悚和逼真,是任何特效化妆都难以还原的。 连一贯与丁俊不和的男主角役方诚实看到对方的死相,都忍不住别开脸去,面露不忍。 ——当然,如果这不是他的演技的话。 很显然,丁俊没有束手待毙,死前经过了一番挣扎。 他厚实的鹅绒被落到地上,椅子因为空间不够没有直接倒下,而是斜斜挨在了床边。一瓶罐装咖啡滚落在地,咖啡撒得到处都是,业已干透了。 沈莳他们红心Q组所在的这处地下军事设施位于东欧,虽然没有准确的温度计,但气温应该接近零度线,且晚上的温度会比白天还要稍低一些。瓶装的纯净水拿到房间里,半夜扭开,瓶口可能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碴儿,反倒是咖啡和茶不容易结冰,打开就能喝。 而且丁俊这几天寝食难安,担惊受怕得厉害,因为生怕自己被杀,晚上恐怕根本不敢闭眼。 然而只要是个人就会疲倦就会精力不支,丁俊本身也不是什么意志坚定的人,困到极点的时候,只能靠一罐又一罐的咖啡提神,床底下已扔了十多个空易拉罐,清一色全是咖啡。 “看来,昨天丁俊发现狼人时,有反抗过嘛。” 安德鲁指着地上的咖啡渍对众人说道:“可惜啊,还是被勒死了。” “嗯,看起来是这样没错。” 身为女性的唐虹略矮些,需得伸着脑袋才能看清丁俊的死相,“不过这么看来,狼人是男人吧!” 感受到众人投瞩在她身上的视线,唐虹挺了挺胸,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理直气壮一些。 “看我做什么?丁俊可是个一米八出头的大高个子,身材也强壮,我一个妹子怎么可能勒死他!”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 “而且你们看这房间乱得,他死前肯定挣扎了吧!如果凶手是我,就算我打得过他,也不可能毫发无伤吧?” 唐虹指了指自己,又当众撸起袖子让他们看自己的手和小臂,“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找找看,找到伤口算我输!” “……” 几个男人面面相觑,都被她的一番抢白怼得说不出话来。 “不对。” 沈莳却在这时开口了:“丁俊被勒颈的时候,他没有任何反抗。” 沈莳当着众人的面,在尸体身前蹲跪下来,抓起死者的两只手,亮给其他人看:“他的指甲干干净净,连一点抓挠的痕迹都没有。” 唐虹张了张嘴,正想反驳。 沈莳又接着说了下去,“还有,大家看他的左手手背,上面有□□留下的伤痕。” -------------------- 作者有话要说: 立了二十几更flag的丁俊终于便当啦~ 第333章 8.双重游戏-25 “什么意思?” 安德鲁的表情很懵圈:“沈, 你是说丁是被电死的?” “不对吧!” 一旁的方诚实听不下去了,“小沈的意思是,狼人是先把丁俊先电晕了, 再用绳子勒死他的!” 他说着,瞥了唐虹一眼, “受害人如果失去反抗的话, 就算体格和力量差距很大,凶手也有办法勒死人吧!” 言外之意,就是唐虹以女性的身份给自己排除嫌疑这个论点并不成立。 沈莳脸色凝沉,点了点头:“就是这样。” 唐虹一张圆圆的苹果脸顿时涨得通红, 抿紧嘴唇不说话了。 “还有一件事,我很在意……” 沈莳放下丁俊冰冷的双手, 站起身,左右四顾,很快锁定了水泥地板上的两枚不太完整的脚印, “你们看这个!” 那是咖啡刚刚洒在地板上时就被人踩上后留下的印迹。 沈莳他们来到这里之后, 穿的就是游戏主办方提供的统一的室内鞋, 造型类似雪地靴, 内侧有保暖的毛绒层,鞋底的花纹也是统一的。 现在留在地上的脚印正是属于他们的室内鞋的。 这种鞋子的尺码比较宽松,例如三十六和三十七的脚能穿同一个尺寸的,所以除了身为女性的唐虹之外, 几位男士脚上蹬的都是相同款式、相同尺码的鞋子。 被沈莳点出问题关键之后, 众人立刻明白了这两枚脚印的意义,立刻一窝蜂凑上前来, 去检查丁俊的鞋子。 丁俊的鞋面和鞋底干干净净,没有沾上一点咖啡渍。 换而言之, 这脚印只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可惜这座地下军事设施的地面没有铺木地板或是瓷砖,水泥的吸水性又太强,咖啡渍干得太快,就算踩到了也只能留下两三个脚印,没法凭此追踪凶手的行迹。 “快!你们几个,把鞋子都脱下来让我看看!” 一看那两枚脚印的大小,唐虹又精神了。 她的脚码比四位男士小上一整圈,只凭这个就能排除嫌疑,“谁鞋子上有咖啡渍的,谁就是狼人!” “啧,我说唐虹,你够了啊!” 方诚实都要被她气笑了。 前日唐虹就是凭着林美仁手里的一颗纽扣,指认他是狼人,把他连关了两晚禁闭的。结果今日又故技重施,说谁鞋子上有咖啡印子,谁就是凶手。 唐虹双手叉腰,理直气壮:“如果你不是狼人,那你怕什么?怎么不敢让我检查鞋子!?” “你——” 方诚实语结,“好好好!给你给你,爱看就看个够吧!” 他蹬掉自己脚上的室内鞋,丢到唐虹面前,“你忘了我昨晚被你们关了禁闭吗?怎么可能是狼人!!” “明明是你自己让我们关你的……” 唐虹嘟哝着反驳,弯腰捡起方诚实的鞋,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两遍。 男一号役方诚实的鞋子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可疑的污渍。 看方诚实脱了鞋子,沈莳、高洸和安德鲁也配合地脱掉自己脚上的室内鞋,让唐虹逐一检查了一遍。 每个人的鞋底都没沾上咖啡渍,也没有刻意擦洗过的痕迹。 方诚实瞪视唐虹,目光咄咄逼人:“这下你没话可说了吧!” “反正狼人穿的是男鞋……” 唐虹讪讪地撇开头,嘴上仍是不服输:“凶手一定在你们四个人之中!” 沈莳:“……” 他盯着地上的咖啡渍,仿佛若有所思。 在侦探小说或是剧本杀里有个很老梗的桥段:凶手为了洗脱嫌疑或嫁祸他人,会刻意穿码数过大的鞋子,并在现场留下脚印。 这种情况下,大家通常能找出一双与现场脚印相吻合的鞋,然后指认某某某是真凶。 但如果细细再调查一下,就能发现鞋子里塞了填充物,或者步幅与被嫁祸者不相符等等的破绽。 所以即便唐虹是唯一一个穿小尺码鞋的女性,也不能排除她可能是狼人的嫌疑。 ——问题是…… “怎么了?” 注意到沈莳表情不太对劲儿,高洸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你在看什么?” “我认为有必要调查一下大家的房间。” 虽然吴景澜提醒他需得谨慎一些,以防引起凶手的注意,但案情都发展到这份上了,让沈莳什么都不干,那是万万做不到的,“或许能找到沾了咖啡渍的鞋子和衣物。” 其他人一下子都不说话了。 沈莳估摸着这里的大部分人应该都是从真人剧本杀系统里魂穿来的玩家,自然是听得懂他方才那句话的潜台词的。 他这是要进行搜证。 这个要求在剧本杀里再合理不过了,沈莳认为众人没有理由拒绝。 “那……行吧。” 果然,安德鲁首先点了头,“我也觉得大家还是互相检查一下会比较好。” —————— 2月14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早上七点二十五分。 距离晨会还有半小时有余,足够他们把七人所住的房间统统搜一轮了。 既然大家都同意搜证,那就要赶在晨会开始前进行。 这样众人可以一起行动,互相监督,以免狼人趁机开溜,将不利于自己的线索提前隐匿或是销毁掉。 沈莳在第二天时已检查过林美仁所住的1号房了。 但根据侦探小说的又一个惯常套路:凶手经常利用普通人害怕尸体的心理,将东西与死尸藏在一起,或者更狠一点的,先是伪装已死,再用别人的尸体李代桃僵,来个死而复生的也不在少数。 沈莳百分百肯定,林美仁确实是死了,不可能玩什么“死者”就是凶手的假死套路,但狼人仍旧有可能将东西藏在她房间里。所以他提出按照房间的编号一间不落搜过去,包括林美仁所住的1号房。 听说要重新检查一具死了整整两天的尸体,众人都露出了厌恶和恐惧的表情,不过倒是没人不识趣地提出异议,皆不情不愿地点了头。 红心Q组的五人挤在1号房门口,难得谦让了一番,然后先把提出搜证的沈莳给推了进去,才陆陆续续蹭了进来。 这座地下军事设施的气温常年接近零度,林美仁的遗体放置在房中,虽达不到冰箱冷冻层的效果,不过好歹没有出现过于明显的腐败特征。 沈莳将林美仁脖子上的电击伤指给其他四人看,“她也是先被□□放倒,再勒颈致死的。” “知道了知道了!” 唐虹只用眼角余光瞟了一眼,就忙不迭点头表示自己看到了,也不知是她真那么害怕尸体,还是用精湛的演技表演出来的惶恐。 大家躲着林美仁的遗体,将她的房间搜了一番。 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姑娘的鞋子、裤子、衣服也都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一件沾了可疑的污渍。 2号房是丁俊的,众人刚刚从里面出来,自然没必要再进去一遍。 于是他们去了高洸住的3号房。 在这个房间,几人终于有了收获。 “这是什么!?” 唐虹扬起手里的东西,仿佛炫耀战利品一般,朝屋主挥了挥。 “这……” 高洸的脸色唰一下煞白如纸,“我只是拿来防身的而已!” “防身?” 唐虹不信任地挑起眉,“这东西,看着可不像防身啊!” 唐虹从高洸的书桌抽屉深处搜出来的,是一把自制的小刀。 高洸不愧是繁星剧团的优秀道具师,动手能力相当了得,竟然将一块罐头拉盖从中一折两半,把边缘磨利,夹在两根竹筷子中间,再用不知从哪里拆出来的一截电线缠紧固定,就变成了一把十分锋利的刀子了。 为了试验它的杀伤力,唐虹还用它在木桌上划了一下,一道刻痕清晰可见——能不能杀人还不好说,至少割伤人的皮肤是完全没问题的。 “嘿我说唐虹姐,你这也有点太不讲道理了!” 高洸急得想跳脚,“我要是狼人我还用搞一把小刀防身吗?再说了,美仁姐和丁哥都是被勒死的啊,关我这刀什么事!?” 唐虹:“……” 看来高洸的辩驳似乎很有说服力,唐虹警惕的眼神稍稍放软了一些,似乎接受了他的解释。 她点了点头,将小刀放回了原处。 其他人也没有提出反对。 反正凭高洸的手艺,就算他们觉得小刀危险,把这把收缴销毁了,他也分分钟能找到材料再做一把的,除了招来一番争执之外,实在没有多大意义。 接下来,众人去了4号房,也就是沈莳住的房间。 沈莳的房间十分干净整洁,除了床上的被子略有些凌乱之外,简直就整齐得像没住过人似的。 这是因为沈莳一向比较爱干净,而且还有一个总是不声不响主动替他收拾整理的优秀AI的关系。 然而这个好习惯在其他人看来,就显得刻意得甚是可疑了。 沈莳站在屋外,由高洸负责监视,唐虹、安德鲁和方诚实则在他屋里翻了个底朝天儿,连床底的痰盂都打开来看过。 然而三人什么都没搜出来。 最后,唐虹只得指着唯一的疑点质问沈莳: “你的笔记本撕了一页对吧?撕掉的是什么?” 第334章 8.双重游戏-26 “嗯。” 沈莳坦然地点了点头, 回答唐虹的问题:“我之前撕了一页纸下来,画了我们这个场地的平面图。” “Oh!” 安德鲁一拍手,了然道:“原来那张地图是你画的, 画得很好嘛!” 这位红发意大利人说的自然是第一天晚会上两组互相展示的平面图。 当时红心Q组拿出图来的是高洸,大家理所当然地以为图是他画的, 现在听沈莳一说, 才知道画图的原来是他。 高洸也从旁补充:“嗯,确实是我从小沈这儿拿的图。” 唐虹将撕掉一页的空白笔记本放回到桌上,视线在沈莳那张清俊温和,一看就人畜无害的脸上停留了足有两秒, 目光中带着某种微妙难言的情绪,随后才不动声色地挪开了。 “好吧, 那就这样吧。” 唐虹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听不出褒贬的回答。 沈莳:“……” 如果他的感觉没错的话,唐虹应该是在怀疑他,或者是想引导其他人将怀疑转移到他的身上了。 —————— 2月14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早上七点四十分。 红心Q组的五人来到东侧走廊最下方的7号房门外。 7号房是繁星剧团男主角役方诚实的住处。 只要不跟丁俊针尖对麦芒的话, 方诚实本身性格还是不错的, 行事大大咧咧, 虽有点儿大男人主义,不过不难相处,平时也不会以一哥的身份压人,在剧团里其实人缘不错。 和他平日给人不拘小节的印象相同, 只住了三个晚上, 7号房已经能用一个“乱”字来形容了。 吃过的食物包装和喝完的饮料瓶罐用垃圾袋一装就堆在墙角,换下来的衣服搭在椅子上, 干湿毛巾混着放,洗漱用的木盆占了大半张书桌, 洗澡时穿的拖鞋也没摆整齐,一只东一只西横在门边。 “随便看!” 方诚实朝他们一摊手:“反正我被连关了两个晚上,绝对没可能出去杀人。” 想了想,他还略带恶意补充了一句,“还得谢谢你们替我排除嫌疑咧!” 作为第一个提议关方诚实的人,唐虹一时间有点下不来台,脸颊和脖子憋得通红,又想不出反驳之语,只得低头蹿进方诚实的房中,开始翻找里面的物件。 按照先前的规矩,房主本人要留在走廊外,由一人监视,其他三人进去搜证,若是搜出什么,再直接向房主质询。 与沈莳的空白笔记本不同,方诚实的笔记本已经用了将近二十页。 里面什么东西都有。 沈莳的阅读速度很快,记忆力也很好,虽算不得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但只要迅速浏览过一遍就能记住□□成的内容。 方诚实似乎把笔记本当成了打发时间的东西,什么都往上面写。 除了表达自己被栽赃被关的愤怒语句之外,他居然还以此为蓝本写了个狼人杀的剧本大纲,大有以后不做演员的话就改行去当作家的意思。 当然,从人设上来看,狼人杀的主角是方大男主自己,而狼人则是他最恨的丁俊。 沈莳:“……” 你们这二位冤家可真是心有灵犀,给自己和对方的设定完全就是角色对调。 不过除去这个纯属YY的大纲,方诚实还有几次认真地分析了众人的身份——不止是红心Q组的,还有隔壁黑桃K组的。 方诚实在推理其他人身份的时候,好几次化掉又重写。 目前的最后一个版本,方诚实认为他本人是平民,安德鲁和暮山紫是通灵师,林美仁是“好人”,丁俊的狼人身份后面被他打了个问号——这个推理大概会在之后被划掉,而唐虹则是平民或是守卫,沈莳和高洸则改了两回,目前是两个问号。 沈莳:“……” 果然,随着人数的减少,自己受到的怀疑会越来越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 接下来,众人去了安德鲁的6号房。 6号房没7号房那么凌乱,不过算不得十分整洁。 在安德鲁的房间里没有翻出什么引人怀疑的东西,不过笔记上倒是写了一些凌乱的内容,而且无一例外的都是用意大利文写的,这里没有一个人能看得懂。 “你们知道的,我中文不好。” 安德鲁一耸肩,“没什么很重要的东西,都是我的一些想法罢了,你们想知道我可以翻译给你们听。” 他环视众人,表情无辜,“或许你们也可以找黑桃K组那边的顾绘问问,我记得她好像是学拉丁文的,也许也会点意大利语吧。” 以成年后才来华国的外国人而言,安德鲁的中文其实算很好了。 他日常对话没问题,看剧本背台词也过关,偶尔有看不懂的地方或发音不准的词句,找人问问再让导演纠正一两次也就记住了。 不过毕竟不是母语,一旦有要写中文的场合,安德鲁就很够呛了,不仅字迹跟小学生没两样,错别字多到令人发指。 在沈莳的“前情”里,他看过安德鲁在开会时用pad做记录,也是像现在这样写的意大利文。 但沈莳以前只见过安德鲁写的成句的意大利文,却没见过他只胡乱涂了些单词的。 不过沈莳推测,或许因为安德鲁很可能是通灵师,怕自己如果写得太完整,被其他人看到可能会引来麻烦,才用了这种语焉不详的记录方式吧。 —————— 距离晨会还剩十分钟,他们抓紧时间去了唐虹所住的5号房。 他们在唐虹的房间里搜出了一封遗书。 遗书不是写在笔记本上的,而是将盒装饼干的内衬纸撕下来,裁成巴掌大小,再用比平常小得多的字迹,细细书写而成的。 里面详细说明了他们这群人的身份,以及如何遭到绑架,被迫玩这个见鬼的剧本杀游戏的前因后果,最后说如果有人发现了这封遗书,请替我们报警云云。 唐虹的文笔不错,条理清晰、用词准确,事情交代得明明白白。若是日后真有人看到这封遗书,会不会报警不好说,但起码一定会被字里行间描述的奇事所吸引,忍不住感叹世上竟有如此离谱的事情。 可惜唐虹的文笔不错,但藏遗书的水平却很烂。 她将信纸卷成了一支烟的形状,用三明治封口处的胶带粘在了书桌下方,轻而易举就被搜了出来。 “啧,唐虹姐,你把东西藏这里,有什么用啊!” 高洸捏着那小纸卷儿,不断摇头,“到时候主办方来清场,一下子就找到了!” 他顿了顿,又很嘴贱地补充道:“搞不好你本来不用死的,主办方一看这纸片,好啊,你竟然敢举报我们,就把你咔嚓了!” 唐虹圆圆的苹果脸青一阵白一阵,嘴角微微抽搐,不知是气恼还是后怕。 她劈手夺过自己写的遗书,三两下撕成碎片,团进装了水的马克杯里,“行了行了,你们就当我没写过这东西吧!反正也不重要不是吗?” 看几位男士盯着自己瞧,唐虹又补充道:“这样不正好说明了我不是狼人吗!是狼人的话,可不敢举报主办方吧!” 众人:“……” 其实唐虹这话说得没逻辑。 他们都是被意外牵扯进这个“双重狼人杀”游戏里的普通人,就算是狼人也不会站在主办方那一边。 而且逆向思维一下,假设唐虹是狼人,或许她就是利用了狼人杀人后不敢声张的心理,写了这封遗书,又故意藏得如此随便,让人一搜就搜出来,借此取得其他人的信任。 除此之外,大家翻开唐虹的笔记本,发现上面也写了不少关于众人身份的分析。 她写分析的格式和其他人不一样,不是名字后面跟着身份推测,而是先写了身份,再往下面填上玩家们的名字。 在“狼人”一栏下,唐虹先是接连划掉了“安德鲁”和“蓝风”两个名字,皆是她自称自己曾经“通灵”过的玩家,接下来是“方诚实”,后面标了个“禁闭”,而最让沈莳意外的是,方诚实的名字下面居然还有个“丁俊”,也被她用笔划掉了。 沈莳翻阅笔记本时,方诚实就站在他旁边伸着脑袋一起看,这时他一把夺过笔记本,朝站在门口的房主唐虹摇了摇,呵呵冷笑道: “怎么样?唐虹,可以把我的名字也划掉了吧?” 唐虹抿紧嘴唇,没有搭话,但从表情看来,却是憋得很难受的。 笔记本在方诚实手里,沈莳没法继续翻看,感觉十分郁闷。 但他注意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 “唐虹姐,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沈莳对唐虹说道。 唐虹巴不得有人替她岔开话题,化解尴尬,“你问吧。” 沈莳问:“你今天通灵的对象,是丁哥吗?” 唐虹的表情一僵,条件反射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把丁哥的名字写在了方哥的下面,也就是说,你是先怀疑方哥,在他被关了禁闭但我们组却还出现死者之后,转而怀疑丁哥的。” 沈莳回答: “我猜你是在收到了今早的短信之后,才把丁哥列为嫌疑人,再用‘通灵师’的能力验证他的身份,我说得对吗?” -------------------- 作者有话要说: 一些GM(作者)的场外小提示:这次的搜证很重要呢~ 第335章 8.双重游戏-27 2月14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早上八点整,晨会时间。 红心Q和黑桃K组的玩家准时来到各自的会议厅,两方开始今日的交流。 沈莳先将今早他们找到丁俊的尸体, 以及现场的大致情况跟黑桃K组的人说了一遍。 听完沈莳的陈述后,黑桃K组的化妆师顾绘很快做出了反应。 她摸了摸下巴, 【这么看来, 你们那边的狼人的武器是□□和绳子,我们这边的就是麻醉针和刀子了。】 众人皆同意她的猜测。 由前三个案子看来,两组的凶手都是先将目标人物放倒了,在对方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 再用凶器将之杀害的。 沈莳:“……” 他心中又闪过某个纠结了许久的疑惑,不过此时不宜当众说出, 所以他把内心的疑问按捺回去,继续专心参加晨会。 【只是……】 一旁的服装师山田玲奈轻声咕哝:【就算知道了凶手的行凶手法,也没办法知道谁是狼人啊。】 “没错。” 方诚实抱着胳膊, 面向镜头大声说道:“比起纠结犯罪方法, 尽快找出狼人才是正理!” 这位心高气傲的男主角役被人关了两天, 好不容易今天红心Q组死人了, 他终于可以自证清白,前两日的抑郁愤懑一扫而空,大有吐气扬眉之感,“我们这里不是有‘三位’通灵师嘛, 来来来, 说说你们的结果呗!” 方诚实虽口中说着“三位”,视线却直直看向唐虹。 刚才沈莳说唐虹今日的通灵对象应该是丁俊, 她也承认了。 可惜唐虹来不及解释她为什么要选丁俊,广播就响了, 通知他们晨会将至,立刻到会议厅集合。 现在方诚实终于等到了机会,就只盯着唐虹,想听听她怎么说。 唐虹脸色阵阵青白,很不好看。 但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接下方诚实的挑衅。 “总……总之,我今天通灵的对象是丁俊。” 唐虹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尽量显得平静一点,“他的身份,是好人。” 众人:“……” 所有人的眼神都十分复杂。 “干什么!!” 唐虹被大家盯得如芒在背,几乎都要恼羞成怒了,“难道丁俊不可疑吗!?我验他的身份有什么错!?” “哈哈哈哈!说得好!!” 方诚实忽然大声笑了起来,“我也觉得那家伙不像个好人,你怀疑他很正常!” 下一秒,他神色一敛,变脸之快,堪称演技教科书,“不过你要是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可就要怀疑你了!” 唐虹被逼得没法子,只得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因为我觉得丁俊那家伙,其实并没有多爱林美仁,看他这两天那副伤心得要死要活的样子,我觉得他是装的……” 沈莳:“……” 确实,在他的“前情”里,林美仁和丁俊虽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平日给人的感觉更像一对荧幕情侣,连恋情都像在演给别人看的样子。 所以看到林美仁死后丁俊那副寝食难安的应激模样,唐虹会觉得对方在“演戏”,好似也不足为奇。 “还有……” 仿佛害怕其他人真会怀疑她一般,林美仁又急急补充道: “先前有一次,我偷听到丁俊在打电话,是打给左冬雪的!” 众人一听到左冬雪的名字,立刻来劲儿了,连连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其实只听到一点儿。” 唐虹回答: “他约左冬雪去港湾大酒店吃晚餐。” 屏幕那头的顾绘追问:【冬雪同意了吗?】 唐虹摊了摊手,“那我就不知道了。” 八卦戛然而止,大家都十分失望。 沈莳在意的却不是这个八卦本身,而是八卦的真假。 玩剧本杀的高手境界,是如何在已知条件下,顺着不利于自己的线索编故事,以假故事掩藏自己的嫌疑。 沈莳跟不同的朋友约过局,最难缠的对手除了他家什么都懂的吴哥之外,就是他的大学同学或是同系的学长学姐们了。 一群未来编剧凑在一起,基本上就是谎话乱飞,现掰的故事一套一套,情报真真假假,能盘得人头秃。 就沈莳曾经见识过的骚操作,有杀掉情妇的凶手为了掩藏动机装基佬的,有路人自称是私生子硬生生给自己认了个爹的,有替换了别人身体的犯人因为不知前情往事干脆从开局就装失忆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总之,高端玩家为了逃凶,什么谎都撒得出来,还能说得脸不红心不跳,逼真得能把自己都给骗过去。 假设唐虹是狼人,那么顺着别人的证词,编一个“丁俊可能是左冬雪的隐藏男友”的假故事,简直再简单不过了。 ——可这样有意义吗? 沈莳抬头,看向屏幕对面的暮山紫。 暮山紫也恰好在这个时候朝摄像头的方向看了一眼,两人仿佛来了个隔空对视。 沈莳:“……” 这么基础的套路,既然他自己能想到,那么暮山紫也肯定能想到,不会那么容易就被唐虹一句轻飘飘的“孤证”给忽悠过去的。 以暮山紫的谨慎,沈莳认为,他八成要亲自验过对方的身份,才会下结论。 —————— 果然,这时暮山紫朝镜头抬了抬手,示意自己要发言。 大家瞬时安静了。 【既然如此,那我也来说说我今早的通灵结果吧。】 暮山紫说道: 【我通灵的对象是唐虹。】 所有人都下意识屏住了呼吸,唐虹更是紧张得一张脸都失去了血色。 暮山紫说出了答案:【通灵的结果是,唐虹不是狼人。】 唐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双腿一软,要不是伸手扶了扶墙,怕是就要直接跪下了。 “哎呦,我都说了她不是狼了啦。” 安德鲁站得不远,所以沈莳能听到那个红发意大利小哥低声嘟哝了这么一句。 沈莳:“……” 这就很有意思了。 现在跳了“通灵师”的三人已经互相给对方排过坑了,没有验出一只狼。 可通灵师每组只有一个,多出来的那个必定得是其他身份。 ——难道说,真的是好人跳通灵师想骗守卫,而后骑虎难下,只能一直撑下去? ——又或者,是唐虹和安德鲁私下里达成了某种协议,两人互相打掩护,好让狼人不知道该对谁下手? …… 沈莳蹙起眉,脑中一时间思绪万千。 “好了,该到我说了,对吧!” 此时,他旁边的安德鲁举起手,在半空中用力地晃了几下。 大家全都将注意力转到了安德鲁身上。 “我今早通灵的对象是沈。” 安德鲁朝沈莳一指,随后干脆利落地说了结论: “沈是好人,他不是狼。” 沈莳被点到名字的时候,虽然明知自己是好人,一颗心还是不自觉地提到了嗓子眼,现在他被发了好人卡,实在让他打心底里松了一口气。 ——不过…… 沈莳的目光移到了好友高洸的身上。 高洸脸色很难看。 他咬住嘴唇,垂在身侧的左手无意识地搓揉着外套的衣角,仿佛强迫症发作了一般。 感受到沈莳的注视,高洸抬头,与他目光相对,仅仅不到一秒,又飞快地移开,突兀地转到了别的方向。 沈莳:“……” ——现在所有的坑都排完了,唯一可能是狼的人,也就剩高洸了。 —————— 接下来,虽然大家都没把蓝风那个神经病当一回事,不过既然他跳了通灵师,那么按照游戏流程,凑合也该听听他的通灵结果。 屏幕中,蓝风坐在黑桃K组会议厅的正中央,姿态悠闲得仿佛影院包场。 【唔,我想想……】 他仿佛这会儿才打算现想一个答案,目光先在自己组的几人身上扫过,又移向屏幕,手指戳戳点点,口中念念有词,【……点到谁人做大兵!】 蓝风的指头径直朝前一戳,【就你了,沈时!我昨天……哦,不对,今早通灵的对象是你,你是狼人!】 沈莳:“……” 终于,他体会到了昨日晨会时暮山紫那种“我多余要跟个傻逼说话”的无奈。 现在他百分之两百肯定,蓝风确实就是来纯添乱的乐子人,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打算认真地参与游戏,也不知是笃定了自己不会死,还是当真一点都不怕死。 沈莳不想搭理蓝风的指控,只沉默以对。 但有人却憋不住开口了。 “不可能!” 说话的是安德鲁,“我确定过沈的身份,他是好人!” 安德鲁的语气极认真也极笃定,完全是一副摆开架势要跟屏幕那头的蓝风好好争辩一番的模样。 可惜蓝风赖皮惯了,并不按常理接招。 他露出贱兮兮的痞笑,朝镜头做了一个很不雅的手势,【搞不好你俩是一伙的!】 “喂蓝风,你可别胡说!” 安德鲁实在受不了这兜头一盆脏水,顿时炸毛了。 他一急起来,中文就说得磕巴,“我跟沈没关系!有什么理由要替他打、打……掩护!” 蓝风没有回答,却笑得一脸猥琐。 眼看两人就要陷入无意义的扯皮中,方诚实按住好友的肩膀,将他压了下去。 第四日的晨会就此结束。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一群作者聚在一起打剧本杀就会各种现编故事是真的,每次都盘到头秃也是真的。 有一次打线下本,GM都被我们的张口就来惊呆了,完本以后感叹你们太能编了。 第336章 8.双重游戏-28 2月14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早上九点二十五分,沈莳到休息室去拿水的时候,半路被高洸截住了。 “小沈, 我们找个地方聊一聊?” 高洸脸色凝郁,与平日开朗活泼的神情判若两人。 “好 。” 沈莳点了点头, “去哪里?” 这座地下军事设施的空间很有限, 想要找个清净地方并不容易。 不知怎么的,高洸没有建议他们去任何一个人的房间,沈莳自然也不会提。 好在休息室暂时没有别人,两人可以随意交谈, 只要说话的声音压低一点,也不担心被其他人听了去。 “乌龙茶, 凑合喝吧。” 高洸拿来两瓶饮料,一瓶递给沈莳,另一瓶放到桌上, 在长桌旁坐下。 沈莳坐到了他的对面。 虽是高洸主动约的沈莳, 他却仿佛没想好该怎么开口。 “咳。” 沉默许久之后, 他清了清嗓子, 抬手朝休息室的某个方向一指,“小沈,那应该是出口吧?” 高洸指的是屋顶那道带直梯的潜艇舱门状的圆形铁门。 作为整座建筑物唯一看起来像出入口的地方,这些天来这个门自然没少受到大家的注意。 只是门上有密码锁, 众人尝试了好几次都无法打开, 渐渐地也就死心了。 “嗯,应该是吧。” 沈莳回头看了那圆形舱门一眼, “也只可能是这里了。” “小沈……今天是第四天了。” 高洸抿抿唇,“主办方说过, 我们只需要在这里活着度过四个晚上,明天傍晚八点,开完晚会后,就能离开这里了,对吧?” “是这样没错。” 沈莳回答:“前提是没在晚会上被大家认定是狼人。” 高洸的脸色愈发苍白,手指无意识的抠着饮料瓶上的塑料标签,再度沉默下来。 “……今晚,该到黑桃K组了吧?” 足足默然了半分钟后,高洸忽然这般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沈莳却一下子就听懂了。 现在沈莳他们这边的红心Q组死了两人,而黑桃K组则死了一人,按照“公平”原则,今晚应该轮到黑桃K组的狼人动手杀人了。 沈莳:“……” 他等着高洸的下文。 “……小沈。” “刺啦”一声,高洸抠破了饮料瓶的标签,“我老实跟你说吧……真的,我一点都不想要那些奖金,也不在乎凶手到底是谁……” 他用力咽了一口唾沫,声音带着明显的颤音: “我、我只想活着离开这里……我就想回家而已……” 高洸抬头,看向沈莳的目光可怜极了,简直像是在祈求: “我只想活下去……” —————— 早上十点十五分。 回到自己的房间以后,沈莳打开【双重狼人杀】的APP,给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暮山紫打了个电话。 “今晚是最后一晚了。” 省去不必要的寒暄,沈莳问电话那头的暮山紫:“你的‘守卫’还活着吗?” 暮山紫回了他一个带着笑意的,【嗯哼。】 沈莳懂了,“那太好了。” 【现在你们那边的形势已经明白了。】 暮山紫对沈莳说道: 【红心Q的狼人是高洸,对吧。】 沈莳“嗯”了一声,“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应该是那样没错……” 不过不知为什么,他的声音带了一点迟疑。 【怎么?】 暮山紫约莫是听出了沈莳话中的疑虑,【你认为还有什么疑点吗?】 鉴于两人头一次一块儿下副本的经历,暮山紫似乎很重视沈莳的意见,下结论的时候,总要征询对方的想法。 “……” 沈莳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反问道:“你们那边呢?” 【这个嘛……】 暮山紫的语气听起来很轻松,看样子是当真胸有成竹了。【就目前的嫌疑人范围来看,如果今晚我们组再有人出事,我肯定可以锁定凶手。】 “哦?” 沈莳顿时来兴趣了,“这么说来,你已经心里有数了?” 暮山紫在电话那边发出一声轻笑。 他平日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严肃内敛,喜怒不形于色的,也只有在信任的朋友面前会如此坦诚地表露情绪。 【你其实也能猜到吧?】 “确实。” 沈莳倒不否认。 根据前三晚的死亡情况和通灵结果来看,黑桃K组的嫌疑人目前只剩三个,分别是化妆师顾绘、服装师山田玲奈,以及剧团经理人申易。 在这三人之中,暮山紫似乎已经用某个方式确定了其中一人是守卫,狼人就变成了二选一。 这么一来,只要黑桃K组再死一人,凶手就必定会暴露。 只是…… 沈莳问:“那如果今晚你们组没人被杀呢?” 暮山紫回答:【那就说明,狼人八成是申易。】 这个逻辑也很好理解。 现在大家都怀疑剧团经理人申易是左冬雪的男朋友,今晚大概也会继续关他禁闭。 如果申易是狼人,那么他被关了以后定然无法行凶,红心Q组的狼人就不得不动手,然后暴露自己;如果狼人是剩下的两位女士中的一位,那么她大概率不得不动手杀人,然后被暮山紫验出身份。 总之,两边的狼人都不可能跑掉就是了。 【好了,先别管我这边的情况。】 电话那头的暮山紫把话题又转回了沈莳身上,【小沈,倒是你,现在应该有很多人怀疑你吧?】 “嗯。” 沈莳笑道:“托您这几天排坑的福,现在我们组唯二有可能是狼人的就是我和高洸了。” 毕竟他们红心Q组的玩家死的死、关的关,两个跳了通灵师的也被暮山紫逐一排了坑,可不就只剩他和高洸两人了嘛。 暮山紫知道他是侦探,但其他人不知道。 而且场外关系不能作为证据带到剧本杀里公开陈述,否则会被判定为严重的OOC。 现在沈莳要做的,就是说服众人相信他不是狼人,不然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今天安德鲁不是给你发过好人卡了吗?】 暮山紫安慰他:【我想在其他人眼中,高洸应该比你更可疑。】 沈莳闷闷地应了一声,“但愿如此吧。” 【别担心。】 暮山紫听出了沈莳声音里的情绪。 他安慰道: 【明晚的投票是两组一起进行的,我有信心说服我们组的大部分人不要将票投给你。】 换而言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了暮山紫在黑桃K组的影响力,就算沈莳没有被暮山紫明确排过坑,和高洸PK起来,他的赢面还是比较大的。 可沈莳仍旧不能释怀。 —————— 上午十一点整。 挂断与暮山紫的通讯后,沈莳将他家吴哥给放了出来。 “小兰,我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太对。” 沈莳坐到单人床上,单手支住餐桌,作托腮沉思状。 其实吴景澜也很担心沈莳的处境。 随着人数的减少,沈莳一定会被列入嫌疑人名单之中。 【……这次的狼人杀,确实很奇怪。】 吴景澜擦着AI守则的边,试图陈述自己的想法,【毕竟,都已经过去三晚了。】 沈莳抬头,定定地盯着吴景澜的脸。 他听懂了对方的意思。 除去一看就是在胡搅蛮缠的蓝风,两组跳通灵师的人一共有三个。三个人验了三个晚上,居然没验出任何一只狼,这效率实在低得令人发指。 唐虹和安德鲁这两人身份还不明确倒也罢了,暮山紫他是信得过的,对方总不至于说谎。 如果不是如此凑巧,没有一个人验出狼的话,这个双重狼人杀游戏里的凶手早该暴露了,绝对不可能拖到第四晚。 “不行……我得在捋一下思路。” 沈莳一边说,一边翻开空白笔记本,开始在上面写分析。 【红心Q组:沈莳、唐虹、林美仁、丁俊、方诚实、高洸、安德鲁。】 【黑桃K组:程向晚、顾绘、屠文豪、蓝风、山田玲奈、申易、丛克己。】 “因为丛克己自己作死,游戏刚开始就嗝屁了,所以开局红心Q组有七人,而黑桃K组则有六人。” 沈莳一边说着,一边用笔划掉丛克己的名字,“并且根据后续情况来看,丛克己应该是个平民,对吧?” 吴景澜点点头,表示同意。 “第一晚,死的是我们组的林美仁。” 沈莳接着在林美仁的名字后标了个“D-1”,同时标注了她的身份,“林美仁大概率是守卫。” 【是。】 吴景澜单手撑住书桌,从他侧面倾身弯腰,点了点笔记本: 【第一晚的通灵结果,暮山紫说安德鲁没杀人,安德鲁则说唐虹,唐虹则说安德鲁。】 他笑了笑,又补充道: 【蓝风却说唐虹是凶手。】 沈莳:“……” 他侧头,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吴景澜,半天没动静。 吴景澜等了几秒,迷惑道:【怎么了?】 “……没事。” 沈莳摇了摇头。 就在刚才,他脑中似有灵光一闪,隐约觉得吴景澜的话似乎触及到了他心中的某个疑问,但细细思来,又实在抓不准那究竟是什么。 “继续吧。” 沈莳在安德鲁的名字后面打了个叉,并标注了个“S-1”,“第一晚,首先排除安德鲁的嫌疑。”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困难级副本呢,怎么可能轻松解决~ 第337章 8.双重游戏-29 “好了, 接下来是第二晚。” 沈莳将笔记本翻过一页,继续边写边跟吴景澜分析道: “这日被关的是红心Q组的方诚实和黑桃K组的暮山紫……” 他在两人的名字后面做了标注,“而今天被杀的是黑桃K的屠文豪。” 第二晚的通灵结果如下: 暮山紫给蓝风、安德鲁给屠文豪、唐虹给蓝风发了好人卡。 而一直在捣乱的蓝风则说暮山紫是凶手。 沈莳用笔尖在红发意大利小哥的名字下点了几下, “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安德鲁没有去查蓝风, 反而去查了死者屠文豪。” 按照一般剧本杀的套路, 为防狼人悍跳,当出现复数的圣职者的时候,互验身份是最基本的常规操作。 虽然安德鲁最后给了解释,说是屠文豪跟林美仁有私怨, 还将众人的一部分注意力引到了左冬雪的死亡案上,但这仍然无法说服沈莳完全不去怀疑他这么做的理由。 虽然安德鲁以屠文豪作为通灵对象令人感觉很是奇怪, 不过目前暂时还没有更进一步锁定他有嫌疑的证据。 现在看来,第二日的结果至少能排除黑桃K组两个跳通灵师的人——暮山紫和蓝风的嫌疑。 “然后是第三天,也就是昨天晚上, 我们这边被关的是方诚实, 黑桃K那边则是申易。” 沈莳在笔记本上划了一条分割线, 写上新的日期, “而死者则是我们红心Q组的丁俊。” 他在丁俊的名字后面标了个“D-3”。 “今早的通灵结果,对于我们来说,除了暮山紫说唐虹是好人之外,其余两个……不对, 三个, 都是无效情报呢。” 第三晚的通灵结果,暮山紫说唐虹是好人, 安德鲁给沈莳发了好人卡,而唐虹则是浪费了一次机会, 去验了死者丁俊的身份。 不用安德鲁说,沈莳当然知道自己是好人,所以他能做的只是给唐虹标注上“好人”的身份而已。 吴景澜靠在沈莳身旁,面露沉思: 【其实到这里为止,红心Q组的情势已经很明白了……】 虽然受限于AI规则,吴景澜没把下文说下去,但沈莳何等熟悉他家吴哥的言行,一听就能听出,吴景澜这根本不是“很明白了”的语气。 相反的,基于某个原因,吴景澜也和他一样,感觉其中仍有蹊跷。 现在红心Q组剩五人——沈莳、唐虹、方诚实、高洸和安德鲁。 方诚实因被关了禁闭而自证清白,唐虹和安德鲁则是被暮山紫验过身份的,沈莳自知自己是平民,狼人当然也就只可能是高洸了。 至于说黑桃K组,现在同样还剩五人——暮山紫、顾绘、蓝风、山田玲奈和申易。 蓝风是暮山紫验过的好人,而剩下三名嫌疑人中,两个姑娘中有一个是暮山紫认定的守卫,剩下的两人则可以用今晚黑桃K组有没有人出人命来判断谁是狼人。 如此看来,案情应当是非常清楚了的才对。 剩下的唯一的,也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沈莳如何让其他人也相信他是个平民,狼人是高洸了。 可沈莳和吴景澜两人四目相对,皆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出了疑虑。 二人都是经验丰富的剧本杀玩家,本身头脑也非常好。 玩的次数多了,一种近乎于游戏直觉的玄妙第六感告诉他们,自己一定遗漏了什么关键线索。 —————— 2月14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中午十一点二十分。 沈莳心里有事,在房间里待不住,决定出门到处走走,再仔细找找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 反正在副本里玩家本人的人工智能只有自己可见,沈莳也就没让吴景澜隐藏身形,而是一直跟在自己身边,只是不能再像在房间里那样随意说话了。 走廊里能听到呼呼的风声,是换气系统运转的动静。 一阵冷风吹过沈莳的脖子,他打了个冷颤。 他身为一个南方人,很少体验这种寒带地区的春季,好在这里湿度很低,干冷总比湿冷强些,不然怕是有人光是在这里住几天都得冻出病来。 ——如果狼人冻感冒了的话,在行凶时打喷嚏或者咳嗽,会不会惊动被害人呢? 沈莳一边琢磨着这些没多大营养的联想,一边踱进空无一人的会议厅。 会议厅就一间空空荡荡的水泥房间,连张椅子都没有,除了晨会和晚会之外,大家没事都不会到这里待着。 沈莳进去的时候,会议厅果然空无一人。 现在并非开会时间,嵌在墙上的大屏幕是黑着的,屏幕正上方的时钟指向了十一点零五分,与沈莳的手机时间相同,天花板角落的广角摄像头指示灯一闪一闪,昭示着主办方一直在关注着玩家们的动向。 沈莳假装不经意地朝指示灯瞥了一眼,然后很自然地挪开了视线,假装闲逛一般,绕着无人的会议厅走了一圈。 这座地下建筑物显然有些年头了,墙壁的白腻子呈现出一种不均匀的灰黄色,看起来脏兮兮的,十分陈旧。 沈莳:“……” 他停下脚步,很自然的站在斜对镜头的地方,低头整理了一下外套。 其实他是趁着这个机会,将外套的拉链头给拽了下来,塞进了衣服口袋里。 然后她晃晃悠悠地穿过会议厅,从右手边的门出去,,来到东侧的走廊上。 东侧这边是唐虹、安德鲁和方诚实的房间。 沈莳一拐弯就看到唐虹站在方诚实的房门前,正要抬手敲门。 他听到沈莳的脚步声,猝然回头,脸色霎时变得难看极了。 “……小沈啊。” 不愧是专业演员,唐虹很快调整好了表情,对沈莳露出一个微笑,“好巧,你也出来散步吗?” “嗯,出来走走。” 沈莳回答得很自然,“唐虹姐,你有事要找方哥?” 因为先前唐虹在要关谁禁闭的时候提名了方诚实,两人的关系立刻便从原本的“友善”变成了“敌对”,特别是方诚实,从那以后就没给过唐虹一个好脸色。 现在唐虹居然主动去敲方诚实的门,实在令沈莳颇感意外。 “唔……嗯、嗯。” 唐虹含糊地应了两声,“我找老方有点事。” 沈莳:“哦。” 他朝走廊前方一指,“我去休息室。” 说罢,他也没耽搁,在唐虹的注视下径直穿过走廊,没有回头去看对方的眼神。 —————— 十一点三十五分。 休息室里没有其他人。 事实上这很好理解。 不算两具尸体,整个地下建筑物也就五个人,沈莳刚才碰到了唐虹,而她正准备去敲方诚实的房门,剩下高洸和安德鲁两人,如果没来休息室,那么八成就在自己房里了。 沈莳先去烧了壶热水。 在等水开的过程中,他去储物间拿了一碗泡面、一盒罐头和一瓶绿茶,算是提早一点吃顿午餐了。 面泡好了,沈莳端着面,在靠内侧的长桌角落坐下。 他这个角度刚好背对摄像头,即便随时在主办方监视下,毕竟也还有死角,而且还能看到左右两侧的门,如果有人进来,他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反正没别人,沈莳朝吴景澜微微抬了抬下巴,对方立刻会意,坐到了他对面。 虽然没法儿交谈,不过俗话说秀色可餐,尤其是当坐在你对面的是你又帅又温柔的心上人的时候。 吴景澜与沈莳相知相识二十多年,许多默契已不必言语。 沈莳每次抬头,都能对上恋人落在自己的脸上的柔和缱绻的目光,和微微翘起的带着笑意的唇角,实在很是下饭。 一碗泡面和一盒小黄鱼罐头很快就见了底。 沈莳舒了一口气,伸手去拿绿茶瓶子。 然而这次抬头,他没看到吴景澜的笑容。 他家吴哥压根儿就没在看他。 吴景澜的目光顺着他的肩膀投向了他的身后,唇线抿起,眉心颦出一个浅浅的川字——以沈莳对他的了解,这分明是沉思的模样。 ——可吴哥究竟在看什么? 沈莳记得很清楚,他身后只有一面墙而已。 他很想回头看看身后是什么,但要是突然扭头去看墙壁,在监控下会显得很突兀,而且一个搞不好可能会给他家还在装AI的吴哥带来麻烦。 于是沈莳按捺下回头的冲动,先拿起绿茶,扭开瓶盖,浅浅啜饮了两口,才摆出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伸了个懒腰,然后慢慢地,施施然地侧过身,往自己身后看了一眼。 他身后果然是只刷了白腻子的水泥墙,只是上面贴了大半张破旧的海报。 海报的左半边已经被撕掉了,剩下右半边,连被透明胶带贴着的部分都已氧化发黄,上面印的人物和背景更是褪色成了暗黄棕色,斯拉夫语系的宣传标语他连一个单词都看不懂。 类似的海报在地下设施里有好几处,沈莳先前试图研究上面的内容,以此判断自己究竟身在何方,可惜他实在不通斯拉夫语系的任何一种语言,光看图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沈莳:“……” 吴景澜不会毫无理由地盯着一张残破海报看的,所以他一定是试图告诉自己一些什么事情。 沈莳端起吃完的泡面碗,手故意一歪,将一些面汤撒落到了桌上,借收拾桌子的机会,抓紧时间研究那张破海报。 ——引起吴哥注意的,到底是什么!? 第338章 8.双重游戏-30 见沈莳看不出问题在哪里, 吴景澜心下琢磨应该如何给他更明显的提示。 就在这时,沈莳忽然发出了一声轻而短促的,“啊!” 他的声音很低, 摄像头处的收音麦克风都不一定能收录到,只有旁边的吴景澜能听得清楚。 吴景澜心头一松。 他知道沈莳已经懂了。 果然, 沈莳没再磨蹭下去, 利落地收拾好一片狼藉的桌子,将垃圾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拿起还没喝完的红茶,仿佛闲得无事寻消遣一般, 一边喝茶一边在休息室四处晃悠。 此时已是十一点四十分。 门边响起脚步声。 沈莳回头,看到进来的人是他的好友高洸。 两人目光对了个正着, 高洸一愣,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难看得跟要哭出来似的。 “小沈, 你也来吃午饭啊。” 高洸分明是为了不让气氛过分僵硬, 尽量没话找话。 沈莳微笑回答:“我已经吃完了。” “啊、哦!” 高洸明显松了一口气。 然而沈莳并没有如他的愿, 吃完了就回自己房间去, 而是继续在休息室慢悠悠地喝着茶,顺带这里摸摸那里晃晃,就是不走人。 看高洸的表情,感觉快要疯了。 他被沈莳盯地食不下咽, 憋了又憋、忍了又忍, 到底还是开口问道:“小沈,你、你是在这里消磨时间吗?” “嗯, 反正回房间也很无聊。” 沈莳一边回答,一边踱到角落的潜望镜前, 顺便抬眼看了看时间。 十一点四十五分,马上就到中午了。 “啊、啊,这样啊……” 高洸其实很想说一句求你快走,你在这里我连泡面都咽不下去,但又基于某种极其复杂的情绪,不敢将这话说出来,只得眼睁睁看着沈莳在玩那个潜望镜,趴在镜头前不知在看什么。 “……那个有什么好看的?” 高洸低声嘟哝,“不就是一片雪原,连根电线杆子都没有。” “是啊,没什么好看的。” 沈莳的目光没有从镜头前挪开,用闲聊似的语气回答道:“我只是无聊而已。” 高洸:“……” 他没辙了,只能低头默默嗦面。 沈莳盯着镜头又看了两分钟,确定自己的身体和墙壁之间的夹缝正好是死角之后,从口袋里摸出先前拔下来的拉链头,在摄像头所在的墙壁处用力划拉了几下。 墙壁上的灰腻子成片剥落,露出了下方斑斑驳驳的水泥。 沈莳:“……” “那个,小沈……” 高洸冷不丁开口叫了沈莳一声。 沈莳手一抖,差点没把拉链头掉地上。 他假装镇定得回头,笑问:“什么事?” 高洸摸了摸鼻子。 这是他尴尬和不知所措时的一个习惯性动作,“那个,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今天是2月14号了……情人节。” “哦,对哦。” 沈莳恍然大悟,点了点头,“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事了。” “小沈,我问你……” 高洸用力咽了口唾沫,“你、你是不是左冬雪的男朋友?” “不是。” 沈莳盯着高洸的脸,秒答。 略停了一秒后,他反问:“高洸,你呢?你是不是左冬雪的男朋友?” “当然不是!!” 高洸连面也不吃了,仿佛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大声喊道: “你明明长得比我帅多了,冬雪要挑也该挑你吧!” 沈莳一笑,“我们剧团就没有不帅的男人吧?而且要是以颜值而论,肯定有比你我更可疑的人吧!” 高洸的嘴角抽了抽,用不大不小,刚好能让沈莳听清的音量嘟哝: “……就知道你不会承认的。” 他的嘴唇翕动,“可除了你,还会有谁……” 在双方皆无凭无据的情况下,沈莳没打算继续跟高洸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随便找了个理由,转身回了自己房间。 比起谁是左冬雪男朋友这种事情,他有了一个更重要的猜测,或许关系到这个剧本杀的真相。 —————— 2月14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傍晚六点,晚会时间。 红心Q组和黑桃K组的玩家即将迎来狼人杀游戏的最后一个“晚上”,如果主办方说话算话,只要平安活过今夜,明天又不被投成狼人的话,生还者就能平安结束游戏,离开这个见鬼的关了他们五天四夜的地方了。 然而正因为如此,今晚的晚会气氛莫名凝重。 沈莳光是站在会议厅里,都能感受到众人落在自己身上的,充满审视、怀疑和算计的目光,与凝滞的空气混合成如有实质的压力,沉沉地压在他的肩头。 今晚投票关谁,能看出众人选择狼人的风向——明晚谁会被投凶投出去,或许就看这一遭了。 沈莳朝高洸的方向瞥了一眼。 两人平常关系很好,晨会晚会一直站在一起,但今日的高洸简直像躲瘟神一样避着沈莳,两人的直线距离几乎要成对角线了。 很显然,作为唯二可能被指认成狼人的嫌犯之一,高洸现在紧张极了。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做着小动作,扯衣袖,抠掌心、揉鼻子,视线飘忽不定,一双眼睛四处梭巡,偶尔不小心掠过沈莳这边,又会像做贼似的飞快挪开。 黑桃K组的气氛也好不到哪里去。 暮山紫冷着脸,表情比平常还要严肃;白兔手里端着一杯颜色古怪的乳黄色饮料,却没有喝,只一直在手上转着;而山田玲奈则站在暮山紫的另一边,仿佛很是害怕,把自己的半个身子都缩到了旁边那位高大男士的阴影里。 申易则好像被所有人孤立了一般,一个人站到了最远处,肩头佝偻下来,看起来平白老了足有十岁。 蓝风倒是一如既往的特立独行,他大大咧咧地席地坐在场地正中,双脚对着镜头岔开,一副旁若无人、优哉游哉的样子,半分看不出紧迫感。 活泼女声完全无视两个场地的诡异气氛,在扩音器里吧啦吧啦了一番开场白,然后催促他们尽快投票选出今晚要被关禁闭的人。 【那个……】 屏幕里传来了山田玲奈怯生生的嗓音。 那个身材娇小玲珑的服装师一边说,一边将自己藏到暮山紫身后,【既然昨晚我们这边没、没死人……那我建议,今晚就继续关申经理吧。】 【山田,你什么意思!!?】 申易本来已是一脸颓然认命的模样,但山田玲奈这话实在戳中了他的痛处,当场就爆炸了,【你难道以为关我关对了!?】 山田玲奈不敢跟愤怒的申易硬刚,只瘪了瘪嘴,不吱声了。 然而山田玲奈只是表面服软,并没有当真退让。 在女孩儿的坚持下,暮山紫和顾绘都投了申易的票,申易则把自己的一票投给了山田玲奈,而蓝风则一如既往随意摆烂,伸手指了暮山紫。 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黑桃Q组今晚被关禁闭的仍然是申易。 —————— 在黑桃Q组投票结束之后,就该轮到红心Q组了。 仿佛约定好了一般,众人都转向了沈莳和高洸两人。 这实在太好推测了。 只要逻辑能力正常的人都能想通——现在有可能是狼人的,就只剩他俩了。 问题是,关沈莳,还是关高洸。 “我提议,今晚关沈时!” 首先开口的是唐虹。 沈莳轻轻点了点头,表情平静,“我能问一句为什么选我吗?” “就是因为你这副样子!” 唐虹忍不住提高了音量,“为什么你这么镇定?!难道就不害怕吗?!真的很可疑啊!” “我也选沈时!” 不容沈莳分辩,高洸立刻抢话:“我也认为沈莳最可疑!!” 对好友的这个反应,沈莳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他将视线转向了没有表态的安德鲁和方诚实。 安德鲁的目光在沈莳和高洸两人身上来回打转,看起来有点儿拿不定主意。 犹豫了半分钟后,他才说道:“我选高洸。” 高洸:“为什么!?明明沈时比我更可疑啊!” 他脱口而出以后,才明白自己说了傻话。 果然,安德鲁别开视线,口中不忘解释:“我今早验过沈啊,他是好人,所以……” 他的潜台词是——所以,狼人只可能是你,高洸。 高洸脸都绿了,像一条离了水的鱼似的,嘴巴张了又闭,好容易挤出一句话,“那、那方、方哥呢?你选谁?” 方诚实双手抱臂,表情凝肃,开口却是另一件事:“其实,今天早上,唐虹来找过我。” 唐虹闻言,脸顿时红了。 “她想说服我相信沈莳是狼人,今晚投票关他。” 方诚实接着说了下去:“不过我后来仔细想了想,还是决定相信安德鲁的判断。” 他伸手在好友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因为他是通灵师啊。” 赤色从唐虹的脸一直爬到了脖子根,羞愤得简直都要头顶冒烟了。 这下子,就只剩沈莳一个人的意见了。 只要他将票投给高洸,那就是三对二,被关的人就会变成高洸。 “那么,我投我自己。” 沈莳却说出了一个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答案。 “确实,与其被大家怀疑,那还不如被关起来。” 沈莳笑了笑,“说不定这样还能洗脱我的嫌疑呢。” 第339章 8.双重游戏-31 2月14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四天。 晚上十点三十五分。 距离关灯时限还有二十分钟。 晚会后,沈莳就顶着众人审度和怀疑的目光回了自己的房间,除了去洗手间之外, 一直没再出去过。 独处的场合,倒是方便了吴景澜陪在他身边。 “唉, 虽然是我自己把自己关的禁闭, 不过事到临头,还是有点害怕啊。” 沈莳坐在床上,盯着刚刚挂断的手机,対吴景澜抱怨道。 吴景澜伸手摸了摸沈莳的头发。 要不是自己现在是个系统AI, 他更想抱住沈莳,搁自己怀里拍一拍, 好好安抚安抚。 【没关系,您不是都已经仔细想好了,才决定今晚要关自己禁闭的吗?】 吴景澜安慰道。 “嗯……确实是这样。如果我的推理没错的话, 那么只有被关起来, 我才能安全……” 沈莳顿了顿, 说道: “毕竟凶手已经选了高洸当背锅侠, 如果今晚被关的是高洸的话,那么我反而就危险了。” 在沈莳的推测中,狼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大概率两组都会死人。 红桃Q组的狼需要一个背锅侠, 沈莳和高洸只能二选一。 如果沈莳不想被当成狼人的话, 那么他必须,也只能选择被关。 “往好处想, 至少狼人今晚八成不会杀我,不是吗?” 沈莳还很苦中作乐地调侃了一句。 吴景澜却在沈莳看不到的角度蹙起了眉。 他实在是乐观不起来。 两人虽然已対这个剧本杀的真相有了猜测, 可他们一无证据,二也难以锁定真凶。 更要命的是…… 【主人,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吴景澜问道: 【为什么你刚才不対暮山紫先生说实话?】 沈莳抬起头,眼睛明亮,瞬也不瞬地盯着吴景澜。 就在半小时前,沈莳接到了暮山紫打来的电话。 対方也是询问他为什么要自愿被关禁闭的。 然而沈莳并未将自己的思量和盘托出,而是用另一个猜测给糊弄了过去。 暮山紫当然毫不留情地指出了他猜测的逻辑漏洞,还评价说小沈你这是在做无用功。 沈莳没再解释,只说反正事已至此,你不也说关我或是关高洸没什么差别吗,那就关我得了。 【其实,如果您把自己的猜测说给暮山紫先生听的话,您的计划或许会更容易,対吧?】 “那我搞不好今晚就要挂掉了。” 沈莳知道他家吴哥是在试探自己有没有想到这一层,于是也不绕弯子: “毕竟我现在严重怀疑暮山紫是……” 【嗯,确实有这个可能。】 吴景澜眉心的褶皱松开,轻轻点了点头,【那么,如果真是这样,您想好要怎么办了吗?】 “啊!!” 沈莳大叫一声。 终于,吴景澜还是提起了他最不愿意面対的情况。 毕竟世界上没有比信任的合作伙伴在快到终局才突然跳反更坑爹的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沈莳很可能要面対自己第一次剧本杀投凶错误,害死无辜者的失败了。 这是沈莳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无法容忍的。 可他又绝対不能在今晚之前让自己的怀疑対象看出任何端倪。 否则万一他的糟糕猜测成真,他绝対没法听到明天清晨的铃声。 “总之,只要熬过今晚……” 沈莳无意识地放轻了声音: “就能验证我的想法了……” —————— 2月15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今天是“双重狼人杀游戏”的最后一天了。 早上六点整。 前三个晚上,沈莳多多少少还眯了一会儿,可昨晚因为事关生死,他是当真一分钟也睡不着,只靠在床上睁眼等天亮,全靠和吴景澜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打发时间。 终于,他熬到了铃声响起。 【六点啦,〖夜晚阶段〗过去,现在是〖晦暗时分〗咯!】 活泼的女声在广播中响起: 【能听到这个广播的各位,恭喜你们,今天是〖双重狼人杀〗的第五天啦,等晚会结束后,你们就自由咯!】 女声顿了顿,又很欠扁地补充道: 【当然,前提是你们没被推成狼人,嘿嘿嘿~】 沈莳默然地听着。 他没有大难不死的喜悦。 因为他更关心的事情还在后头。 【昨日的牺牲情况,我们会马上发送到各位的手机中,请注意查收哦!】 果然,女声接着说道,【请通灵师按照手机的提示,准备进行第三日的通灵。祝大家好运~】 沈莳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新的未读信息到了。 他快速划拉开屏幕,点进未读信息里。 【2月14日第四晚牺牲情况:红心Q组一人死亡,黑桃K组一人死亡。】 沈莳:“啊!!” 虽然他昨晚就猜会这样,但看到确实死了两个人,沈莳还是忍不住大叫出声。 吴景澜替沈莳顺了顺后脑凌乱的头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剧本杀预设的死者,哪怕他们有可能阻止,也必定会被系统强制阻挠,更何况根据狼人杀游戏的规则,他们这些平民玩家确实是什么都做不了的。 沈莳将后脑的那只手抓下来,捏在手里用力握了握以示回应。 “现在就看死的人是谁了……” —————— 早上七点整。 【晦暗时分】结束,【白天阶段】到来。 沈莳“唰”一下打开了房门。 与此同时,隔壁3号房的门也开了,高洸探出脑袋,与沈莳対了个正脸。 他没有和前几次一样扑过来与沈莳来个喜相逢,反而脸色煞白,一开口就是;“不是我!杀人的不是我!” 沈莳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抿紧了嘴唇,一言不发。 対方的反应令高洸更慌了。 他迫切地想要再解释两句的时候,走廊里忽然传来了女性的尖叫声。 自林美仁死后,这里唯一活着的女性就只有唐虹了。 沈莳二话不说往右方一转,跑过横廊,来到了右侧的走廊上。 他瞬间就知道死的人是谁了。 唐虹和方诚实正站在6号房门外,表情骇然。 沈莳两步冲到6号房门前,便看到高大的红发意大利人仰面躺在被窝里,显然已是死了。 “竟然是安德鲁……” 沈莳听到唐虹声音颤抖地嘟哝,“被杀的……竟然是安德鲁……” 下一秒,只听“咚”的一声,方诚实将刚刚凑过来的高洸抵到了墙上,胳膊横过対方的脖子,用几乎要将他卡闭气的力道狠狠顶住,嘶声吼道:“是你吧,高洸!人是你杀的吧!你就是狼吧!” 高洸呼吸困难,本能地双手乱抓,拼命挣扎,竭力想要分辩,却因为喉结上方的压力而语不成调,看样子痛苦极了。 “够了!” 沈莳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种无意义的争执上。 他竭力去拽方诚实的胳膊,试图将两人分开,“现在说这些话有什么用!先调查清楚安德鲁的情况再说吧!” “呵!” 方诚实恶狠狠地把高洸搡开,“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调查的?!狼人就是高洸,这不是摆明了的事吗!” 沈莳指了指4号房洞开的房门,表情平静,语气淡然,“那方哥你是不打算进去咯?” 方诚实被沈莳噎了一下,不吱声了。 这位男主角役看起来很生气,倒不至于气到失去理智的程度,没再去纠缠高洸,而是紧跟在沈莳身后,进入了安德鲁住的4号房。 安德鲁的房间和先前他们搜过时差不多,算不得很乱,但也没有多整齐。 只是和昨日他们看到的丁俊明显挣扎过的痕迹相比,安德鲁的死相看起来就平静多了。 他面向外侧侧身躺在厚实的羽绒被里,双目闭合,面容安详,看表情会以为他只是睡着了。只是他的左侧太阳穴处多了一个血窟窿,血迹已然结块,但还没完全干透,黏在他过分苍白的皮肤上,形成了一种近似暗红色果冻凝胶的诡异质感。 众人纷纷倒抽了一口气。 作为日常摸不到枪的华国人,这是他们第一次亲眼看到中枪致死的尸体,这实在太有冲击性了,实在很难不让人心生畏怯。 “这……” 仿佛是无意识一般,高洸用近乎自语的声音喃喃道: “这么说……狼人竟然还有枪!” “你说什么呢!?” 高洸的声音虽然很轻,但四人现在一股脑儿挤在狭窄的单人床前,大家都靠得很近,沈莳能听到高洸的嘟哝,方诚实当然也听到了。 他像被激怒了一般,用力推了高洸一把,“人明明就是你杀的,装什么大尾巴狼!!” 高洸猝不及防被推了个趔趄,往后直退两步,撞到了床旁的书桌。 “哗啦啦!” 书桌上的东西被高洸的胳膊扫到,笔记本、签字笔、开封了的巧克力和还剩一半的可乐瓶全都滚到了地上。 “够了!” 这次连唐虹都要抓狂了,“你们要打出去打!在死者面前打架,还有没有点尊重了!” “没错。” 沈莳也转头看向两人,冷静地说道:“事情还没结束呢。” “今晚投死他就结束了!” 愤怒的方诚实朝半条胳膊都撞麻了的高洸一指,“等着吧,我绝対不会放过他的!” 高洸霎时间面如死灰。 -------------------- 作者有话要说: 别急,快要到揭秘了! 第340章 8.双重游戏-32 2月15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早上八点整。 作为最后一次早会,红桃Q和黑桃K组皆因出现了死者而显得格外沉重。 黑桃K组现在跟沈莳他们的红心Q一样,只剩四个人了。 蓝风一如既往吊儿郎当地横在房间正中, 一副活得很好很滋润的样子。 而暮山紫和顾绘在摄像头正对的那面墙前,反倒是山田玲奈, 不知怎么的站得离那两人明显远了一大截。 与昨日相比, 黑桃K组少了繁星剧团的经理人申易。 也就是说,昨晚被杀的人就是被关了两天的申易无疑了。 沈莳注意了一下暮山紫的神色。 屏幕中,那个高大冷峻的男人眉眼低敛,眉心颦起一个川字纹, 表情比平常还要沉郁。 自从暮山紫跳了通灵师以后,不管是晨会还是晚会, 他总是能掌控住主导权,虽然话不多,但发言极有分量, 自带说服加成, 仿佛团队里的定海神针。 然而这一次, 他却没有主动开口。 从屏幕亮起, 两个会场信号接通开始,沈莳就见他一直微垂着头,似乎正在琢磨着些什么。 因为暮山紫不说话,大家竟然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始。 最后还是方诚实先回过神来, “咳!” 男主角役清了清嗓子, “我们这边,被杀的是安德鲁。” 他简单说明了一下安德鲁遇害的大致情况。 当黑桃K组的众人听到安德鲁是被枪杀的之后, 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么,你们那边呢?” 说完之后, 方诚实又接着问道:“申易是怎么死的?” 屏幕里,顾绘用手肘撞了撞暮山紫。 暮山紫仿佛才回过神来,回答方诚实的问题: 【和屠文豪那回一样,申易申经理是被刀子刺死的。】 “哦,这样。” 方诚实好像只要得到这个程度的答案就足够了。他立刻对申易的死状失去了兴趣,转而询问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那么,‘三位’通灵师,你们昨晚的通灵结果呢?” 他故意在“三位”二字上咬了个舞台剧式的重音,同时瞥向从刚才起就沉默得过分的唐虹,连带戏谑。 唐虹被方诚实那明显意有所指的目光盯得发窘,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 “我、我确实通灵了……” 姑娘目光飘忽,不敢看任何人的脸,目光不自觉地移动到屏幕上,看到黑桃K组的众人,又移开了。 “嗯,通灵的人是……是高洸。” 唐虹的语速比平常要慢,很显然,她正抓紧这点时间在思考。 “你挤牙膏呢!” 方诚实不耐烦了,“快点儿啊!” 唐虹用力咽了一口唾沫,说出了自己的通灵结果: “高洸,他,是、是狼人。” 众人:“!!” 终于,到了第四天,死了五个人,才总算有一个自称通灵师的人说自己找到了一匹狼! 而高洸顿时疯了。 “不是,不是,我不是狼人!” 他嘴里疯狂大喊着:“不是我!我没杀人!我不是狼人!我真不是狼人啊!唐虹,你说谎!你说谎!” 一边喊,高洸一边张开双手扑向唐虹,也不知是要去抓姑娘的肩膀还是脖子。 唐虹吓得尖叫起来,慌不择路之下,根本顾不得与方诚实的矛盾,试图往他身后躲。 【白天阶段,玩家禁止互相伤害!】 那活泼女声从扩音器里传出,语气听起来很不高兴。 下一秒,追在唐虹身后的高洸忽然扑倒在地,全身抽搐了十多秒后,就四肢一摊,仿佛一团烂泥般一动不动了。 这一招沈莳早在第二日早上就见识过了。 众人颈上戴的项圈有放电功能,若是玩家做出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行为,就会被电击放倒。 “晕了。” 方诚实之前也被电过,对此很有经验。 他抬脚踢了踢五体投地的高洸,对众人说道:“没个一两小时醒不来了。” 众人:“……” 虽然高洸晕在那儿,但晨会还没结束。 比起红心Q组这边简直称得上铁板钉钉的结果,众人更关心的是黑桃K组的通灵情况。 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到了靠谱的通灵师暮山紫身上。 暮山紫:【……】 他逐一扫视黑桃K组中的三人,最后看向山田玲奈。 娇小的服装师山田被他的目光所慑,打了个哆嗦。 山田玲奈颤抖着问,【怎、怎么了?】 暮山紫收回视线,转向摄像头。 【我昨天通灵的对象是山田玲奈。】 他缓缓地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山田玲奈不是狼人。】 众人哗然。 沈莳:“!!” 暮山紫身旁的顾绘面露惶然,双眼圆睁,仿佛见鬼了一样瞪着她依靠了好几天的男人。 所有人都在这时得出了一个结论: ——如果山田玲奈不是狼人的话,那么狼人就只可能是顾绘了。 —————— 早上九点零五分。 晨会结束之后,唐虹立刻离开了会议厅,而方诚实也压根儿不想管高洸,冷哼一声就走了。 只剩沈莳一个人,没办法,只得连拉带拖,将还没醒过来的高洸弄回了他所在的3号房。 沈莳自问不算瘦弱,身高也堪堪达到一米八,可高洸毕竟是个体格不逊于他的大男人,哪怕只是短短十多米的距离,沈莳硬是累出了一身大汗。 因为人实在太重,沈莳拖着高洸进门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他的脑袋磕在了水泥地上。 “咚”的一声,高洸发出一声痛苦的□□,醒了过来。 “……小沈。” 他坐起身,捂着撞疼的脑门,还有点搞不清状况,“我、我怎么回来了?” 沈莳抱着胳膊,没有回答。 高洸猛地打了个激灵,猝然回神。 “等等!小沈!” 他一把抓住沈莳的衣袖:“人真不是我杀的!我不是狼!信我!你一定要信我!” 沈莳扔不吱声。 高洸更急了。 “你听我说,小沈,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他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双手在身前大幅度但无意义地挥动着,“唐虹她一定是狼!她说谎了!她是狼跳通灵师!你一定要相信我的话啊!” 沈莳“唔”了一声,不置可否。 “你想想,唐虹为什么要算计我!?一定是因为她是狼啊!” 高洸几乎要指天誓日了,“安德鲁才是通灵师!昨晚唐虹杀了他,然、然后陷害我!因为她知道真的通灵师已经死了,所以才敢肆无忌惮!你说对吧,对吧!?” “可程向晚和安德鲁都验过唐虹了。” 沈莳歪了歪头,“关于这点,你怎么解释呢?” “我——” 高洸顿时语结。 他的嘴巴张合了几下,像一条缺氧的金鱼,脸色忽青忽白,比调色盘还精彩。 “一、一定是他们都说谎了——!” 好不容易,高洸才挤出一个牵强之极的理由,“或许是唐虹私下贿赂他们了!比如说如果他们肯说谎的话,就给他们一大笔钱!” 沈莳摇了摇头。 “可今天,安德鲁被杀了啊。” 他说道:“假设两人都被唐虹收买,在看到安德鲁惨死之后,程向晚还会沉默吗?” “这谁知道呢!” 高洸仍然在嘴硬,“毕竟多死一个人,狼人就能多得一笔钱,如果唐虹答应多分程向晚一点的话,说不定他肯配合她说谎!” 沈莳:“……” 看来高洸——不管他是NPC还是剧本杀玩家——的脑子还是很不错的。 难为他在被所有人认为是狼的绝境里还能那么快想到一连串解释,逻辑竟还颇为通顺,并且懂得各个击破,试图私下里单独说服其他人相信他的论调。 “还有,唐虹在我们剧团里不是很吃得开吗!” 高洸看沈莳的神色似有松动,连忙趁热打铁,嘴里吧啦吧啦个没完,“或许她手里握了老程或是安德鲁的什么把柄,要挟他们配合自己……” 沈莳抬了抬手,打断了高洸的滔滔不绝。 “我会查清楚的。” 沈莳说道: “如果你确实是冤枉的,我会找出证据。” —————— 早上九点三十分。 沈莳从高洸的房间出来,回了自己的2号房。 他拿出手机,给暮山紫拨去了电话。 电话只响了两声就被接通了。 【沈编剧。】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说道:【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沈莳悄悄捏紧了手机,但声音听起来仍然很平静:“嗯,我有事要问你。” 暮山紫:【你问吧。】 “你今天真的通过灵吗?” 沈莳果然问了: “通灵的结果,山田玲奈当真不是狼人?” 暮山紫:【……】 沈莳话语中的质问之意如此明显,只要智商没问题的都听得出弦外之音,更别说暮山紫这种程度的聪明人了。 【你在怀疑我。】 他用的是陈述句: 【你认为我是狼人。】 沈莳没有接他的话,而是执着地又问了一遍,“你今天通灵的结果,山田玲奈当真是无辜的吗?” 【……】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足有十秒,要不是能听到对方轻微的呼吸声,沈莳都要以为手机信号断了。 【是,山田玲奈不是狼。】 终于,暮山紫回答。 沈莳咄咄逼人:“那么,你的意思是,顾绘是狼咯?” 第341章 8.双重游戏-33 沈莳的问题其实是很尖锐的。 他等着看暮山紫如何应对。 暮山紫没有立刻作答。 他不知是在考虑如何回答才对自己有利, 还是在思考沈莳诘问他的理由。 就在沈莳准备催促他的时候,暮山紫终于开口了: 【我认为顾绘也不是狼人。】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那你们组就没有狼了。” 【是,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我坚持我的观点。】 暮山紫重申了一遍: 【顾绘不是狼人。】 沈莳发出了一声意义不明的哼笑,“你猜我现在在想什么?” 暮山紫听得蹙起了眉, 【在想什么?】 沈莳:“我在想, 你为什么会这么信任顾绘。” 【因为顾绘是守卫。】 暮山紫说道:【从第一晚开始,她就在保护我。】 沈莳:“可你说山田玲奈不是狼人,又说相信顾绘是守卫,而申易已经死了, 蓝风又是被你自己排过坑的。” 他顿了顿,语气翛然变得锋利: “那么我可以认为, 你在说谎吗?” 暮山紫:【……】 他默然良久,最后回了一句很不符合他风格的,听起来甚至有些缺乏逻辑的反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但事实就是如此。】 “……” 数秒的静默后, 沈莳忽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 “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他边笑边感叹:“太好了, 真是太好了!” 自从认识对方以来,暮山紫所见的沈莳都是冷静自持、聪慧敏锐的,这种失控狂笑的场面他还真没见识过,简直不知该怎么应对才好。 他只得干等着, 等沈莳笑够了, 才问:【你在笑什么?】 “我在笑幸亏你果然是好人。” 心头大石落地,沈莳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开朗了起来: “老实说吧程策划, 根据我目前的推理,你是狼人的可能性极高。” 暮山紫:【嗯, 然后呢?】 沈莳:“不过我现在能肯定,你是好人,而且确实是通灵师。” 暮山紫:【我能问一句为什么吗?】 “因为如果你是狼人悍跳通灵师的话,就该指出山田玲奈是狼人。” 沈莳说道: “即便你因为某些顾忌不敢指认山田玲奈是狼,也不会如此坚决地告诉我顾绘是你信任的守卫的。”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点了点头,【因为这样我们组就没有狼了,你一定会怀疑我说了谎。】 “不,不止如此。” 沈莳的语气十分轻快:“最重要的是,我的怀疑很可能会令真狼的诡计穿帮,如果你是狼人的话,一定会竭力避免发生这种情况。” 【!!】 暮山紫睁大双眼,【这么说,小沈,你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嗯,我想我知道了大概,现在只差证实了,这点我已经做了准备。” 恢复了对暮山紫的信任之后,沈莳倒也不隐瞒: “可惜,虽然知道狼人用了什么诡计,但我仍然没法锁定谁是狼人。” 沈莳将手机拿远一点,看了看上面的时间——早上九点四十分。 他对暮山紫说道: “距离晚会还有八小时二十分钟,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了。” 【明白了。】 暮山紫在电话那头问道: 【你需要我怎么做?】 “首先,关于昨晚两名死者的死相,我有点介意。” 沈莳回答: “我要再去调查一次安德鲁的尸体情况。程策划,申易申经理那边就拜托你了。” —————— 2月15日,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早上十点零五分。 沈莳和暮山紫分头行动,去检查申易和安德鲁的死亡现场。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决定一直保持通话状态,方便互相交换情报。 好在白天手机可以随时充电,续航能力也足够他们再聊上两三个小时。 【申易是被匕首或是军刀一类的利刃刺死的。】 电话里 ,暮山紫对沈莳如此说道。 与屠文豪的死相似,凶手是先用□□将人放倒,然后再用刀把人刺死的。 凶手的杀人手法很外行,约莫是不太知道人体的要害部位在哪里,怕捅少了死不了,所以一共在申易身上捅了七刀。刀子在血肉之躯中出出入入,血迹弄得到处都是,整个房间一片狼藉,十分可怖。 【对了,我在他的书桌侧边发现了半个手印。】 晨会前暮山紫虽然也看过现场,但当时时间比较紧迫,他也没注意到那么细节的地方。 现在仔细看,才发现书桌侧面有小半个血手印,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指印。 它只有左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看位置和角度,似乎是凶手在往受害人身上扎刀子时用力过猛,下盘不稳,才无意识地扶了扶书桌借力的。 “是吗!” 沈莳一听就来劲儿了,“能检查指纹吗?” 虽说这是狼人杀,可主办方又没规定说只能靠纯推理破案,如果是狼人自己不当心留了破绽,那么他们加以利用就完全是合理的,不算作弊也不算犯规。 【很遗憾,不能,凶手戴了手套。】 徒手的指印和戴了手套的指印差别是很明显的,凭肉眼就能轻易区分。 【不过,看手指的大小,应该是个男人。】 暮山紫说着,还将自己的手伸过去,比划了一下。 存活至今的唐虹、顾绘和山田玲奈,三人都是普通的女性骨架,手部尺寸都比男性小,特别是只有一米五六的山田玲奈,是决计不可能留下这么大的指印的。 “明白了。” 沈莳在电话那头点了点头,“那么其中一只狼应该就是男人无疑了。” —————— 早上十点二十五分。 沈莳举着电话,走进安德鲁所在的6号房。 “果然,再看一次,我还是觉得很诡异。” 沈莳来到死者的床边,盯着那具太阳穴开了个血窟窿的尸体,对暮山紫说道。 暮山紫问:【哪里诡异了?】 沈莳回答:“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安德鲁是死在被窝里的,在熟睡时被枪杀。” 【……】 暮山紫沉默半晌,评价道:【确实,这不对劲。】 沈莳:“对吧!” 他说着,伸手拉开盖住尸体的厚实的羽绒被,仔细检查了死者的颈部、手臂和腿部,又拉高衣服看了看胸腹。 沈莳:“没有电击器留下的伤痕,我猜凶手应该是看安德鲁睡得很香,所以没用上电击器,直接就一枪把人崩了。” 【可安德鲁为什么能睡得着?还能睡得这么香?】 暮山紫说道:【毕竟,我不认为昨晚有人真能睡个安稳觉。】 ——没错。 沈莳结合自己的感受,在心中表示附议。 昨晚是狼人杀游戏的最后一天,只要平安度过,今晚的投凶先不论,至少就不用担心夜里被狼人杀死了。。 沈莳自己一晚上没睡,连迷糊过去都不敢,全靠和他家吴哥聊天,才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度秒如年的无眠之夜。 其他人是不是同样通宵不眠,沈莳不敢百分百担保,但以人之常情,即便是熬不住了小憩或是打盹一会儿,也绝不应该像安德鲁这样,把自己舒舒服服地团在被窝里,睡得一脸香甜,连凶手把枪头抵在他脑门儿上也毫无所觉才对。 “关于这点,我只能想到两个可能性。” 沈莳说道: “其一,安德鲁被人下了安眠药;其二,他认为狼人不会杀自己。” 暮山紫:【可他却死了。】 “是的。” 沈莳低声呢喃:“这才是我最想不通的地方……” 说话间,他的目光偏移,转向了6号房的地面。 那儿散落着好几样零碎物件,是先前方诚实推搡高洸时,高洸不小心扫到地上的,其中包括了安德鲁的笔记本。 笔记本落地时呈现自然的翻开状态,沈莳冷不丁瞥到上面写的半页意大利文。 他蹲下来,仔细翻阅上面的文字。 先前安德鲁解释说,这些都是他随手写的一些推理,因为中文不好,所以用了母语。 沈莳实在对意大利语一窍不通,且之前还要忙着搜其他人的房间,因此压根儿没有仔细看,只草草翻了一遍就放下了。 可现在,他认真一琢磨,才发现这所谓的“推理”,实在有点奇怪。 【Vittoria→tang? ③ Impssibile Domani ??? ② Camera ×× Verita importante】 沈莳:“……” 他不知不觉就看入了神。 电话那边的暮山紫许久没听到他吱声,忍不住开口叫他:“小沈,发生什么事了?” 沈莳猝然回神。 “程策划!” 他忽然提高了音量:“我听说顾绘可能会意大利语,是真的吗?!” 暮山紫没想到他忽然有此一问,吃了一惊:【……这,我不肯定。但我可以问问她。】 “太好了,请你现在就去找她!” 沈莳立刻说道:“我很需要她的帮忙!” 暮山紫却反而犹豫了。 【小沈,你相信我的判断?】 他问:【你也认为顾绘是可信的?】 “呵!” 沈莳简直要被他气笑了。 ——难道暮山紫还以为我没发现吗! 要不是受限于玩家不能在剧本杀里暴露自己的魂穿身份,即便碰见熟人,装也要装成不认识的,沈莳真的很想直接怼他一句: ——顾绘不就是白兔吗!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知道小沈是怎么发现的吗? 第342章 8.双重游戏-34 其实顾绘的身份很好猜。 沈莳在“愚者之都”的时候曾经和白兔一起喝过酒, 当时他看到白兔往啤酒里加奶精球,调和出颜色十分一言难尽的饮料。 虽然白兔说这样喝啤酒味道不错,但沈莳十动然拒, 表示自己敬谢不敏。 结果这几日下来,沈莳有两次见到顾绘拿着个玻璃杯, 里面装的正是黄中泛着乳白的诡异液体。 沈莳立刻就联想到了白兔在聚会时提起的近况。 她说自己好不容易刚刚升上困难级难度, 担心水平不够,感到颇为焦虑。 暮山紫和沈莳一样,是有【造梦设计师】的。 既然暮山紫能用【造梦设计师】将他拉进这个剧本杀里,那么多拉一个人便不足为奇了。 想通了这层之后, 沈莳就知道暮山紫为什么会相信白兔了。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可以选择阵营,将白兔的身份设置成跟自己同阵营的玩家, 那么只要他是好人阵营,白兔也必然同样。 如此一来,白兔说自己是守卫, 那便确实应该是守卫无疑了。 这属于场外因素影响, 在剧本杀或是桌游里其实并不少见, 比如秀恩爱的情侣中的一方为了让另一方获胜, 偷偷给恋人透情报放水之类的,沈莳从前也碰到过那么几次。 既然剧本杀系统给玩家【造梦设计师】的奖励,就是允许他们在消耗相应积分的情况下操纵场外因素,不算犯规, 他们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 既然顾绘是白兔, 而暮山紫也能担保她身份可信,那么沈莳就当然得找她帮忙了。 ———— 2月15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早上九点三十五分。 暮山紫在顾绘的房间里找到了白兔。 白兔自从晨会结束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里,虽竭力想要表现出一副镇定从容的样子, 然而实际上却极其焦躁。 暮山紫当众给山田玲奈发了好人卡,在其他人眼中,顾绘——也就是白兔就成了唯一的嫌疑人,狼人非她莫属了。 白兔实在想不通暮山紫为何要这么坑她,只觉万分荒谬,压根儿无法接受。 直到回房细细思量,将这几天发生的事从头到尾捋一遍,她才开始怀疑暮山紫的身份。 毕竟在白兔看来,暮山紫的所作所为实在太可疑了。 早在第一日时,暮山紫就对她说自己是通灵师。 出于对他的信任,白兔也毫不犹豫地坦白了自己的守卫身份,且决定一直守护他直到通关为止。 然而现在想来,白兔才惊觉自己压根儿不知道一早死了的丛克己的身份。 如果他才是真正的通灵师的话,那么暮山紫就只可能是狼人悍跳了。 想到这里,白兔的额头已浮现了一层冷汗——也只有这才能解释暮山紫的通灵怎会那么奇怪,和他为什么要故意陷害自己! ——可他在第二天晚上关的禁闭,又该如何解释? 白兔坐在桌前,执笔在笔记本上涂涂画画,写了又改,改了又写,却无论如何也理不出个头绪来。 时间分秒流逝。 还有不到七小时,就该开晚会了。 如果她还不能想通其中的关窍,找出一套足以令其他人信服的逻辑,那么被投死的人必定是她了! ——可是……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死亡逼近的重压下,白兔内心混乱且不安,脑子简直跟锈住了一样,越是着急,越是什么都想不出来。 烦躁间,白兔一把将笔扔了出去,摔在了门边上。 暮山紫就是在这时敲响了白兔的房门。 白兔开门,看到是暮山紫,先是愣了一下,脸上随即浮现出愤怒和怨怼之色。 谁看到眼看就要把自己坑死的仇人都很难有好脸色,没当场开撕,白兔觉得自己的涵养已经非常好了。 然而没想到暮山紫一开口就问了她一个大出意料的问题:“顾绘,你会意大利语吗?” 白兔:“???” 她愣了一下,脸上的愤懑也随着错愕消退了不少,“会……是会一点……” 白兔狐疑地上下打量暮山紫,“可你问这个是要做什么?” “不是我要问你,是沈时。” 暮山紫淡淡答道:“他找到了重要的线索,需要你帮忙。” 白兔:“……” 她现在已认定暮山紫是狼人,觉得对方所说的一切都是在给她挖坑。 “沈时或许已经发现真相了。” 顿了顿,暮山紫又补充道:“那个‘真相’能解释我通灵结果的矛盾。” 白兔:“!!!” ———— 早上九点四十分。 白兔给沈莳打去了电话:“听说你要找我问有关意大利文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沈莳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案:【是的,非常重要,没有你我可搞不定!】 白兔没有立刻答应,而是亲口向他求证:“你真的已经找到破案的关键了吗?” 【是。】 沈莳回答得很笃定:【八九不离十了。】 白兔暗暗舒了一口气。 想了想,她还是不放心:“那你能证明我不是狼人吗?” 沈莳:【我会尽力。】 白兔有点失望。 但她也知道即便抱怨或是催促都无济于事,她要是想找条活路,必得尽力帮忙才行。 白兔按捺下心中的不安,故意用轻松的语调说道:“行吧,你问吧,只要是我记得的,我一定知无不言。” 【是这样,我在安德鲁的笔记本上找到一些单词,想问问你这些词的意思。】 沈莳对着电话把笔记本里的内容复述了一次,白兔则在这边将它们逐一记录下来,暮山紫也凑过来,在旁边看着她写。 十分钟之后,白兔将记好的笔记拿到面前,仔仔细细确认了两遍。 【Vittoria→tang? ③ Impssibile Domani ??? ② Camera ×× Verita importante】 “老实说,我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 白兔对着笔记本逐一将单词翻译出来: “第一行是‘胜利’,后面那个大概是‘唐’的名字……然后是‘不可能’,打了三个问号的是‘明天’,再之后是‘房间’……最后一行直译过来就是‘重要的真理’……完全看不懂想表达什么!” 她最后总结道:“这就是安德鲁随手写的吧!” 白兔旁边的暮山紫却发现了疑点。 “你看,这个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他指了指那两个打了圆圈的序号,“3在2前面,如果他是随手写的编号,应该会反过来才对吧?” 白兔将暮山紫的疑问通过电话转达给了沈莳。 【没错。】 电话那头的沈莳也说道: 【安德鲁在写这段诡异的记录的时候,落笔是在页面正中的,上下左右都有不少空白处,如果他是先写了3,再临时又想补个2的话,一般来说,应该直接补在上面才对。】 白兔“哦”了一声。 她盯着自己记录下来的内容,低声嘟哝,“难道说,这东西还有别的含义?……可,又能是什么呢?” 【因为我看不懂,所以才得拜托你啊。】 沈莳在电话那头苦笑道。 白兔简直要疯了。 她自问脑筋不错,智商起码也是中上的水平,进入剧本杀世界这么久,虽有波折,好歹也苟上了困难级别的难度,起码超过了“愚者之都”里百分之八十的玩家了。 只是唯独有一点,那就是她实在不太会做解谜题。 尤其是这次还得用她从“前情”自带来的那半桶水的意大利文做解谜,简直是要她命啊! ——可要是解不出来,那就是真没命了! 想到这里,白兔冷汗涔涔,心中惶恐焦急,连手里的笔都要握不住了。 ——怎么办!? 无措之下,白兔抬头去看暮山紫,试图从他那儿得到一些提示。 但暮山紫不懂意大利语,除了提出数字的疑点之外,仓促间也没有任何灵感。 “好吧!” 白兔伸手,在自己的脑袋上重重敲了两下,“不想死,就只能靠我自己了!” ———— 早上十点整。 就在白兔和暮山紫还在跟安德鲁那不知有什么意义,或者单纯只是胡乱涂鸦的留言较劲儿的时候,沈莳则暂时放下手里的活计,准备前往休息室。 他要去求证自己心中的疑问。 结果刚出房间,就见到高洸在走廊的另一头,迎面与他对了个正脸。 高洸一看到沈莳,双眼顿时一亮,面露希冀,一边叫着他的名字,一边快步朝他迎上来。 “小沈!” 一开口,高洸就显得迫不及待,“你听我说,你一定要听我说!我、我刚才想了想,觉得不止是唐虹,连程向晚都……” “老高,你要说可以,但得先等会儿。” 沈莳打断了高洸,“我现在要去休息室!” 看沈莳还肯叫他“老高”,高洸立刻觉得有门儿,连忙一把抓住沈莳的胳膊,“不,你一定要听我说……” 为了今晚不被投凶投死,高洸也是很拼的。 刚才他试图去说服方诚实相信唐虹才是真狼,但那位脾气很大的男主角役压根儿不想听他的自白,冷笑着将他赶出了房间。 现在,沈莳成了高洸在红心Q组唯一的指望了。 然而沈莳却毫不留情地甩开了他的手。 “如果你不想死,就让开!” 沈莳看起来真的很着急,一把推开高洸,一路小跑,朝着休息室的方向冲去。 高洸被沈莳吼得愣住了,足有三秒后,才猝然回神,连忙追了过去。 等他奔进休息室,竟然发现沈莳凑在那柄锈住的潜望镜前,眯着一只眼,不知在看些什么。 时间,不偏不倚,正好是十点零五分。 --------------------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所有剧情铺垫搞定,下一更揭秘! PS:为什么擅长解谜的吴哥没有悄悄给小沈提示?因为吴哥也不会意大利语|?ω?`) 第343章 8.双重游戏-35 2月15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傍晚五点五十五分。 红心Q组和黑桃K组所有还活着的人都集中到了各自的会议厅。 在等待屏幕亮起,晚会开始前,沈莳注意观察了一下其他三人的神情。 繁星剧团的男主角役方诚实的表情尚算放松, 只是不停地抬头去看时钟,一副迫不及待, 连这五分钟都等不得的样子。 高洸看起来十分颓唐, 肩膀下塌,垂头耷脑,从表情到肢体语言都完美诠释了何为心如死灰。 而唐虹的样子显然并不比高洸来得轻松。 这个自称是通灵师的姑娘站在角落里,虽竭力想令自己显得镇定一点, 可双手仍然无意识的搓揉衣角,目光在众人身上梭巡, 更多的时候停在高洸身上,可一但与别人目光相触,又下意识地移开。 沈莳心想:唐虹在心虚。 五分钟很快过去, 六点整, 晚会开始。 屏幕亮起的同时, 沈莳听到了脑海中传来他家吴哥的声音: 【请注意, 〖投凶〗环节开始,距〖投凶〗最后时限还有六十分钟。】 六十分钟刚好是晚会的时长,也就是说,他们最迟要在双重狼人杀游戏出结果前进入投凶。 很显然, 在场其余三人都收到了同样的信息, 因为在这一刻,他们的眼神都变了。 就在这时, 扬声器里传来了那把活泼的女声。 【各位,晚上好~!马上就是最后一次晚会啦, 只要晚会顺利结束,大家就能活着离开这里咯!是不是很兴奋呢?】 她嘻嘻笑道:【当然,在此之前,你们要先选出谁是狼人才行~】 没人捧场,皆等着她把话说完。 活泼女声的语气显得正经了起来: 【再次提醒各位玩家,你们需从红心Q和黑桃K组中各选出一名狼人,选择方式为玩家提名,再由两组现存玩家共同投票,综合两组票数,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高票者当选狼人。】 她顿了顿: 【如果产生平票,则在平票者中再次投票,直到决出最高票者为止。】 说到这里,活泼女声的调子翛然拔高: 【不过大家可要当心咯!因为被选作狼人的人,颈圈会当场爆炸!〖Boom〗的一下!可是会死的哦!】 她的笑声变得尖利且充满恶意,【所以,请各位务必努力,别让别人投你的票哦!】 沈莳:“……” 主办方真是够会恶心人的,为了让他们来一场精彩的撕逼,在最后关头都不忘挑拨离间。 【好了,现在,各位亲爱的玩家,你们可以开始投票了。】 女声开心地说道,语气中的兴奋根本掩饰不住。 ———— 傍晚六点零二分。 活泼女声闭麦之后,一时间无人说话,两个组八个人隔着屏幕面面相觑,皆不知如何开口。 就连蓝风那样肆无忌惮的神经病,也在这种凝重的气氛里保持了沉默。 【喂喂!】 活泼女声不耐烦了,又重新开了麦:【你们倒是说话呀,别这么傻站着啊!】 她没说的是,现在可有好几百号VIP会员,捏着一大堆电子投注券盯着看直播,总价直逼十位数美元,就等着看你们能撕出个怎么样的结果呢!即便是为了客户的观看体验,主办方也不能容许他们冷场太久。 “好吧,反正我们其实都已经知道狼人是谁了,就别浪费时间了。” 方诚实清了清嗓子,打破沉默,目光转向面如土色的高洸,“那我提名——” “等等!” 沈莳忽然提高音量,打断了方诚实的发言。 众人皆看向他,面露诧异。 他朝镜头高高举起了手:“在发言前,我有一个问题想询问主办方,可以吗?” 【可以~】 扬声器里很快传来了活泼女声的回答:【请说。】 “我们只需要在晚会限时内完成投票就可以了,是吗?” 沈莳问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暂时离开会议室吗?” 【啊呀……】 活泼女声估计从来没碰过这种问题,一时有些懵了,【稍、稍等。】 她只说了这么一个词,就没了声息。 方诚实、唐虹和高洸皆瞪着沈莳,目光犹如见了鬼,都搞不懂他冷不丁提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要求,究竟是要闹哪样。 约莫十秒后,扬声器里传来了回音:【沈先生,请问你为什么要暂时离场?】 沈莳注视摄像头,目光沉静,语气平稳,“为了向所有人证明谁才是真正的狼人。” 女声又沉默了,大约是去请示能做主的人去了。 又过了十秒,她才给出了答案: 【可以,但请注意时间限制,一定要在晚会结束前回到会议厅,投票选出狼人。】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 【如果超时的话,可是要全员直接处死的哦!】 “明白了。” 沈莳瞥了眼屏幕上的挂钟,微笑点头,“还剩五十五分钟,足够了。” 语毕,他朝方诚实、唐虹和高洸招了招手,“三位,请跟我来。” 被他招呼到的三个人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该不该照做,只呆呆的看着沈莳又转向屏幕,对黑桃K组的四个人说了一句:“回头见。” 众人:“???” 他们完全被沈莳弄懵了,唯独暮山紫朝他点了点头,淡淡回了一句,【好的,回头见。】 “走吧,你们不是想知道谁是真正的狼人吗?” 沈莳又去催同组的三人,“既然如此,就跟我走一趟吧。” 三人终于被他说动,都同意跟沈莳走一趟。 ———— 傍晚六点零二分。 沈莳领着三人离开了会议厅,穿过走廊,径直朝休息室走去。 方诚实实在有点憋不住了,“小沈,你到底想干嘛?” 沈莳没有回答,从外套里摸出一个笔记本,再潇洒一甩手,精准地将它抛进了方诚实怀里。 方诚实一头雾水地翻开笔记本,“哎,这不是安德鲁的那本吗?” “是。” 沈莳头也不回,率先迈进休息室,“你看看我折了角的那页。” 方诚实照做,一旁的唐虹和高洸也耐不住好奇,一左一右凑过来,一同看了起来。 上面记录着几个意大利语单词,还有凌乱的符号标注,三人皆对此一窍不通,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待三人发问,沈莳就主动解惑: “这一页上面记录了狼人的真实身份。” 三人:“!!!” 他们先是一惊,又条件反射低头,眼睛几乎贴在了纸页上,试图看出所谓的真相。 “啊呀!” 方诚实率先发现了问题:“这里!有个‘Tang’!难道是指‘唐虹’的‘唐’!?” “等等!” 唐虹见火这就烧到了自己身上,立刻跳起来,“你在胡说什么?这、这关我什么事!!” 她一急起来声音就发劈,“再说了,沈时,你凭什么说这、这页上面写的东西就是真的!?” 然而没等沈莳解释,一旁的高洸已经激动得面红耳赤,“我就说她是狼人!我就说她才是狼人!!” 他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肯定要吃抗推被投成狼人,在副本世界里被炸死,身为玩家的意识则在小黑屋里被抹杀。 没想到峰回路转,沈莳忽然说安德鲁的笔记本记录了谁是真狼,而上面写的又恰恰好是唐虹的名字,若是能以此为契机,说服其他人也相信唐虹才是真狼的话,或许他就不用死了! “看吧,安德鲁才是真正的通灵师!他肯定是验出了唐虹是真狼,只是基于某种理由不敢当众说出来,才把真相写在笔记本上的!” 虽然这只是高洸在情急下匆忙掰扯出的理由,但越说越觉得自己说得有理。 他瞪着唐虹,咄咄逼人: “是这样吧!你威胁安德鲁了!?用什么理由!!” 唐虹被高洸的气势逼得后退了一步,但随即反应过来,连忙摇头否认:“你在胡说什么啊!我怎么可能逼迫安德鲁给假证言!再说了,程向晚也验过我的身份啊,我、我总不可能让两个人都说谎吧!” 高洸还要争辩,连一旁的方诚实也想插一句嘴,沈莳却大喝一声:“够了!别浪费时间!” 三人同时刹住声线。 “好了,关于这页笔记的问题暂且放放,我等会儿会做说明。” 沈莳转向唐虹,“现在,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唐虹。” 沈莳气势全开的时候有种莫名的震慑力,唐虹打了个哆嗦,声音都不自觉地发起颤来,“你、你想问什么?” 沈莳问:“今早的通灵结果,你说谎了,对吗?” “你、你说什、什么?” 这一刻,唐虹的心脏在胸腔里咚咚鼓噪,视线乱飘,在沈莳的逼视下根本不知该看哪里。 她一直觉得自己演技很好,然而真正心虚到了极点的时候,其实根本没法控制内心的恐慌,“我、我没有说谎啊……真、真的!我真是通灵师!” 然而沈莳并不打算就此放过她。 他又问了一遍: “唐虹,你今天的通灵结果其实应该是:高洸没有杀人,我说得对吗?” 第344章 8.双重游戏-36 唐虹站在休息室的入口处, 嗔目结舌,一张圆脸憋得通红。 她竭力想否认,但一个“不”憋在嗓子眼里, 硬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恍惚中,唐虹好似魂游天外, 意识到自己点了头。 “是……” 她用细如蚊呐的声音回答:“我……我说谎了……高洸不是狼人……” “我就说嘛!我就说这女人肯定说谎了!!” 高洸一看自己沉冤得雪, 愤怒与委屈之下,就想扑过去撕唐虹,却被沈莳伸手挡住了,“唐虹, 你是因为怕说实话的话,会陷入逻辑矛盾, 才说了假话的吗?” 唐虹垂着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一旁的方诚实忍不住了。 “等等,我没搞明白!” 他已经完全看不懂事情的发展了: “小沈, 你的意思是, 唐虹真是通灵师?而她今早通灵出来的结果, 是高洸其实是好人, 只是她怕逻辑圆不上,所以才谎称高洸是狼的?” 沈莳微笑颔首:“没错,就是这样。” “可、可这也不对啊!” 方诚实的手指逐一点过众人,“唐虹是通灵师, 我被验过是好人, 小沈昨晚又被关着……高洸也是无辜的话,那、那狼在哪里?” 唐虹和高洸也瞪着沈莳, 迫切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沈莳伸手,从方诚实那儿取回已经被他捏得皱巴巴的笔记本, 拿在手里,朝三人扬了扬。 “就在这里。” 他敛起笑容,郑重其事道: “安德鲁,就是红心Q组的狼。” 众人:“!!!” 一瞬间,三人的脑中只有一个想法——你忒么在胡扯什么?! “……你在说什么?” 方诚实扶额,“狼人自刀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游戏里,根本不可能在现实中出现好吗?” 沈莳笑了笑:“别急,安德鲁是不是狼人,我们现在马上证实一下。” 三人异口同声:“怎么证实?” 沈莳笑着看了看手上翻开的笔记本,“这一页是安德鲁写的密码,我请会意大利语的顾绘帮忙解出来了。因为解码的过程比较复杂,我现在就暂时不浪费时间解释了。如果你们好奇密码该怎么解开的话,等会儿可以让顾绘亲自解释给你们听。” “啊?” 方诚实一愣:“什么密码?” 沈莳抬手朝某处一指:“‘那里’的密码。” 三人一同扭头,看到的证实那个带着直梯的圆形舱门。 高洸目光怔忡,“你是说……这扇门可以打开?” 沈莳微微一笑,“能不能,试试不就知道了。” 语毕,他在三人直愣愣的注视中,径直走到舱门下。 “事先声明,我还没试过,但我觉得我的推理应该没有错。” 沈莳指了指那仅能容一人攀爬的狭窄直梯,对另外三人说道:“为免你们怀疑我耍诈,有谁要来开开看吗?” “等等!” 方诚实脸都白了,恐惧地左右四顾,“就、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我、我们这样做……” 他指了指自己的项圈:“这里,真的不会爆炸吗?” 沈莳抬头看向屋顶角落的摄像头,大声而清晰地问:“请问主办方,我们可以打开这扇门吗?” 【可以。】 大约五秒后,扬声器传来了回答: 【但请务必在限期内回到会议厅,并完成投票,选出狼人。】 “艹!” 听到这个回答,方诚实几步冲上前,扒拉开沈莳,“既然能出去,那我们干嘛不出去看看!” 扮演方诚实的玩家本身就是个胆大包天的。 他自知自己平日行事确实莽了点,但因为行动力超群,以前碰到探索、逃脱或是突发紧急事态的场合,没少care过场面,也靠这个赚了不少积分。 现在既然主办方都说开门不犯规了,他倒要看看,门外究竟是什么地方。 方诚实手脚麻利地爬上直梯,低头问沈莳:“密码多少?” 沈莳答:“8726。” 方诚实在键盘上输入这四个数字,接着按下了代表确认的“#”。 “嘀——” 门锁发出了正确的提示音,亮起了绿灯,同时咔哒一声打开了。 方诚实:“!!!” 他左手扶住直梯,右手抓住那方向盘一样的圆形门把,按照门上的箭头指示顺时针转动。 这种圆形的门把很有些重量,单手转动有点吃力,但也不到力气小些就打不开的程度。 方诚实将门把转了一百八十度,感觉到阻力消失的同时,将门朝外一推。 这困了他们整整五天四夜的舱门,竟然当真打开了。 方诚实一马当先,直接就钻了出去。 沈莳回头朝目瞪口呆的唐虹和高洸笑了笑,随即攀上直梯,从洞开的舱门出去了。 唐虹和高洸对视一眼。 “走、走吧……” 事已至此,高洸也顾不得对唐虹的怨恨了,“我们也上去。” 唐虹点了点头,随后第三个钻了出去。 高洸连忙跟上。 然而,他的脑袋才刚探出舱门,就感到一股热浪迎面扑来,随即一抬眼,便见方诚实、沈莳和唐虹全都站在舱门口,齐齐看向同一个方向。 下一秒,高洸也呆住了。 ———— 外面不是高洸以为的雪原,而是一条只亮着应急灯的昏暗走廊,正对他们的墙壁上镶嵌着一块裸眼3D的LED屏,正播放着雪原夜景。 高洸:“!!!” 他双眼圆瞪,惊讶得根本说不出话来。 其他人的反应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半晌后,唐虹才发出一声感叹,“所以,这里根本不是东欧……” “没错。” 沈莳在旁边开口道:“我们和黑桃K组根本就在同一个地方,主办方只是用了空调、潜望镜,再加上一些装修和布置的陷阱,让我们误以为两地远隔万里罢了。” 三人一听,顿时明白了。 毕竟他们扮演的角色是剧团演艺人员,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多少知道一些的。 很显然,主办方将地下室装修布置成冷战时期的东欧地下军事设施的样子,再将装上空调,将温度调到接近零度,最后再装一柄潜望镜,让他们透过镜头看到由LED映出的雪原荒野景象,就能让众人产生一种完全错误的方位认知,误以为自己身处东欧冰原了。 至于说裸眼3D其实近看蛮假的,怎么能骗到他们的问题,也很好解释。 主办方只要将潜望镜做旧,表面弄得锈蚀斑驳,再在外侧镜片上刷上灰尘和泥浆,最后卡死镜头的旋转角度,让它只在很有限的视野范围内转动,仅能看到屏幕局部,就不用担心穿帮了。 ——不过,沈时又是怎么发现破绽的? 唐虹正想开口询问,一转头就看到沈莳正在忙着脱衣服,套头毛衣扒拉到一半,露出了精瘦修长的腰线。 唐虹顿时忘了自己刚才想问什么。 这条走廊起码有二十三四度,外套和毛衣是穿不住的,只穿打底的单衣都嫌热,不过沈莳也顾不得这些了。 甩掉负累之后,她朝还没从冲击中回过神来的三人招了招手,“好了,我们去找程策划他们吧。” 方诚实也忙着脱衣服,他问沈莳:“你知道他们在哪里吗?” 沈莳朝墙壁抬了抬下巴,“喏,那儿不是贴着荧光标记贴嘛,跟着它走准没错。” 这种在黑暗里会反光的荧光标记贴,剧团成员也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了。 平时它经常会被用在舞台上,提示演员该如何走位,或是道具该摆放在什么位置。只不过在这里看到荧光标记贴,非但不能让人感到亲切,反而有点毛骨悚然的危险感。 方诚实又发挥了一马当先的精神,就着应急灯那点儿暗淡的照明,顺着荧光标记贴向前走。 走廊不长,往前十多米就是一个转弯。 转角处有一扇门,门上挂着标牌,上书“PROPS ROOM”。 别的词或许还有人不会读,但这牌子对剧团工作人员来说简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道具室。 方诚实的动作比脑子快,他伸手往门把上压了压,门没锁。 “等等!” 沈莳在他推门前按住了他的手,“这里可能有很重要的证据,现在先不要动,等人齐了再说。” 方诚实虽然行事略冲动,但绝非无脑。 他一听沈莳的话便明白了,立刻松开了手。 “好,我们先去找黑桃K那四个人。” ———— 一转弯,沈莳等人就看到前方有一扇铁砸门,门的那边同样站着四个人,正是黑桃K组的暮山紫、白兔、山田玲奈和蓝风。 “嘿,这就‘回见’了。” 沈莳朝那边的四人招了招手。 “是啊。” 暮山紫点点头,“你的猜想果然是对的。” 山田玲奈从沈莳等人出现的那一秒开始,就震惊得无以复加。 她什么都不知道,只被暮山紫领到这里,说他们只要在门边等着就行。 “这、这是怎么回事!!?” 山田玲奈无意识地去抓铁闸门,摇晃了两下,失声尖叫起来:“为什么你们会出现在这里?你们不是在红心Q的场地吗?不是说在哪个北方的冰原底下吗?” “不。” 暮山紫回答了山田玲奈的问题:“我们两组人从一开始就在同一栋建筑物里,只是被主办方刻意误导,才以为离得很远罢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机智的读者们猜对了呢! 第345章 8.双重游戏-37 “没错, 就是这样。” 沈莳来到铁闸门前,朝身后指了指,“那儿, 有个房间。” 暮山紫了然,于是朝身旁的顾绘, 也就是白兔示意, “把门打开吧。” 白兔上前几步,站到铁闸门的电子锁前,伸手去按的同时,不忘解释一句:“这个密码是沈编剧在安德鲁的笔记本上发现之后, 我给解出来的 。” 她输入“8726”,然后按下了“#”键。 嘀—— 锁开了。 山田玲奈的反应很快:“是什么密码?” 白兔一边开门一边回答:“是罗马数字。” 山田玲奈:“??” 她连一眼都没看过安德鲁的笔记本, 脑里没有任何概念,根本听不懂。 然而现在不是她纠结密码的时候。 红心Q组已经领着他们去看刚刚发现的道具室了。 “其实,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 站在道具室门前, 沈莳并没有急着打开, 而是对众人稍稍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在‘熄灯’以后, 凶手是如何摸黑行动的呢?他们的凶器、沾了血的衣服鞋子, 还有行凶时戴的手套又要如何处理呢?” 他顿了顿,“两名狼人一定有一个彼此都能很方便出入的秘密场所来放置杀人所需的工具。我猜,这个地方八成就在连接两个场地的通道里。” 暮山紫抬手曲指,在门板上敲了敲, “就是这里了, 狼人们的‘道具室’。” 众人:“……” 到这份上,其实每个人都已想明白了狼人是如何逃过通灵师的检验, 把自己伪装成好人的了。 事实上,主办方将繁星剧团的十四人绑架到大马某个荒僻的郊区烂尾楼里, 将黑桃K组安置在封闭的一楼走廊,而红心Q组则关在了改造成了东欧冷战期军事设施的地下室。 主办方故意只用铁栏杆一楼走廊的窗户,让黑桃K组的玩家可以透过窗户观察外面的景色。 暮山紫他们本来就是在东南亚的公海被绑走的,再看到马来文写的广告,再结合气温、绿植、蚊虫等线索,自然能推理出较为准确的地理位置。 另一边,沈莳他们一醒来,发现日期距离众人被绑架已过了三天,再感觉到逼近零度的气温,加上极有辨识度的冷战风格的军事设施装潢,以及误导人的旧标语和旧海报,最后还有对准了3D屏幕的潜望镜,就以为自己被神通广大的主办方搬到了万里之外的雪原之下。 这时,主办方再安排两组玩家通过大屏幕和摄像头“见面”,彼此看到对方身处的环境与身上的衣着,再交换了各自的情报之后,便会从心理层面形成一种既定印象——红心Q和黑桃K两组人离得很远。 沈莳在发现了真相之后,跟他家吴哥复过盘,在感叹自己怎么就这么容易上当之余,不得不承认,主办方确实利用了他们的心理盲区。 常年在城市生活的人,对“温度调控”已经形成了一个固有印象——冬天能用暖气,夏天可以开冷气。但民用的暖气和冷气都有一个安全范围,冷气制冷最低不会低过十八度,暖气制暖最高也不会超过二十二度。 但事实上,在一些特殊的场地里,比如工厂的低温车间、研究所的低温实验室等地方,制冷设备轻轻松松就能把温度控制在零度线左右,如有必要,更低的也不是没有。 沈莳他们所在的地下室其实并不大,也几乎是完全封闭的,主办方通过中央制冷设备将整体温度控制在会令他们误会的范围内,完全不存在技术难度。 事实上,从第三天开始,沈莳就通过通灵结果与概率学完全不符的问题,隐约察觉到他们或许陷入了某种心理陷阱之中,这个陷阱或许与他们所在的场地有关。 可当时的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想法,还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能支撑他的怀疑。 所以沈莳几次去看了潜望镜,又拔下拉链的金属头,准备在地下室各处划拉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出线索。 最后,是吴景澜在休息室里一直盯着的那张海报给了沈莳一个决定性的启发。 主办方在布置场地时,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 为了让红心Q组的玩家尽快联想到东欧,他们在休息室里留了个过期罐头,还贴了撕坏的海报和标语。 然而主办方找不来货真价实的旧海报,只能用做旧的海报来代替。 虽然主办方的布景师很谨慎的连海报的背面、胶纸的颜色,甚至撕毁的边缘都在进行了做旧处理,但他们却忽略了被透明胶黏在墙上的部分。 ——真正的旧海报,被胶纸覆盖住的地方,变色程度会跟没有被覆盖的地方不一样。 这是吴景澜某一次在评价一个实景剧本杀的布景时,偶尔向他提起过的冷知识。 有了这个提示,沈莳立刻明白——这里并不是真正的东欧冰原下的军事设施。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沈莳做了两个实验。 首先,他刮开了墙脚的白腻子。腻子比他想象中的要薄得多,一刮开便露出了其下长着暗灰色霉斑的,光秃秃的水泥墙。 接着,他在与昨天相同的时间再去看了潜望镜,结果看到了跟昨日一般无二的景象。 沈莳瞬间意识到了这意味着什么。 主办方用3D屏幕播放的是一段录像,用固定机位录下了雪原一整天的景色变化,这样就能保证玩家任何时候去看都看不出破绽了。 然而这段录像是有长度限制的。 沈莳猜测,他们只录了二十四小时,第二天再循环播放。 当然,这其实称不上破绽,毕竟什么都没有的荒野雪原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一般人只要看上一两眼就会彻底失去兴趣。 但沈莳却观察得格外仔细。 他记住了天上流云的形状,地上积雪与冻土的纹理,甚至风吹过灌木枯枝时摇摆的幅度。 第二天的同一时间,当他看到昨日所见的景象在眼前分毫不差地再次重现之后,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 ——难怪通灵师无论如何也逮不住凶手!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场交换杀人! ———— “不好意思……” 山田玲奈举起手,示意自己有问题要问。 “我、我先确认一下……” 她看看沈莳,又看看暮山紫,“既然安德鲁的笔记本上记了开门密码……那么,红心Q组的狼人就是安德鲁咯?” “对。” 沈莳点了点头。 山田玲奈倒抽了一口凉气。 “啊!原来如此!” 这个娇小的姑娘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 一旁的白兔说道: “第一晚杀林美仁的是我们黑桃K的狼,然后第二晚再换安德鲁去杀屠文豪,第三晚则是我们这边的狼杀了丁俊,最后是昨晚……” 山田玲奈追问:“那昨晚是怎么回事?” “我猜,昨晚动手杀人的是黑桃K的狼。” 沈莳代替白兔说了下去: “在申易死后,安德鲁一定是很安心的。他认为他的狼人同伴肯定会替他杀了真正的通灵师,然后第二天他只需要谎称高洸是狼,那么他不仅能把自己摘干净,还完美的找了个背锅的。” 红心Q组的通灵师唐虹,还有原定的背锅侠高洸都脸色惨白,一副死里逃生的后怕模样。 沈莳朝两人看了一眼,笑了笑,又接着说了下去: “可惜,安德鲁不知道,另一匹狼的目标是他。” 山田玲奈眨了眨眼,忍不住提出了新的疑问:“……可是,为什么狼人在杀了我们组的申经理后,还要再去你们组多杀一个人呢?反正规定只要一天最少杀一人就行了,不是吗?” “因为这样才不会产生矛盾。” 回答她的人换成了暮山紫。 “当红心Q组死了一个人以后,通灵师必定要验高洸的身份。如果我验了高洸,就会知道他昨晚没有动手杀人,那么红心Q组就会没有凶手了。” 暮山紫解释道: “反之也一样,如果只有黑桃K死了人,那么三个通灵师分别验两个人,无论如何都至少有两个通灵师会验到同一个人,狼人无法保证结果一定不会出现矛盾。” “原来是这样!” 山田玲奈点头如捣蒜:“所以必须两边各杀一个,红心Q组的还最好是通灵师中的一个,才能令两组的通灵师各自占卜不同的对象,以免出现矛盾或是发现其中没有真凶!” 说到这里,山田玲奈忍不住朝唐虹的方向看了一眼,“可既然唐虹姐是真的通灵师,今天早上为什么会说高洸是狼?” 唐虹的脸白一阵青一阵,简直都有点无地自容了。 她现在非常后悔晨会时一念之差,为了自保给出了假证言。 “我、我说谎了……” 唐虹只能老实坦白,尽力弥补,“其实我验出来高洸是好人。但我当时太混乱了,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又发现死的是安德鲁,怕大家怀疑我是狼人灭口通灵师,才……” 她转向高洸,诚恳地道歉:“高洸,对不起!” 高洸没说什么,只哼了一声,然后别开脸,故意不搭理唐虹。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个副本的灵感,是我到一个材料厂做检查的时候,去看了他们的低温车间,我的同事一进门就感叹:好像一步穿越到北极!(夸张表达) 第346章 8.双重游戏-38 2月15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晚上六点二十分,晚会正在进行中。 距离投凶最后时限还有四十分钟。 “好吧,现在我已经知道了, 两边的狼是怎么利用这条密道去到另一方的场地,进行交换杀人的了。” 山田玲奈将自己方才所知的信息简单归纳了一下, “还有, 红心Q组的狼是安德鲁,他昨晚被另一匹狼杀了……” 她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打转,语气迟疑:“……那,我们黑桃K组的狼是……?” 在得知了两个场地其实近在咫尺, 只要经过一条走廊就能通行之后,严格来说, 在活着的这些人里,就只有昨夜被关禁闭的沈莳能百分百确认是好人。 若非红心Q组的狼人安德鲁是个傻×,竟然在笔记本里留下能证明自己是凶手的密码的话, 红心Q组除了沈莳之外, 谁是狼人还得撕个天昏地暗。 而黑桃K组正是陷入了这样的困局中。 所有人, 包括沈莳信任的暮山紫在内, 严格来说都无法自证清白。 山田玲奈一想到这点,心里就慌得不行。 既然程策划不能证明自己是狼人,那么昨日被他发了好人卡的自己也无法以此作为依据,接下来的时间, 难道真要走狼人杀的常规套路, 靠口才和撕逼说服其他人相信自己是无辜的吗? 沈莳也觉得这是个好问题。 毕竟这才是此时此刻每一名玩家最关心的重点。 “我想,这里或许会有线索吧。” 沈莳转向那扇贴着“道具室”标牌的门, “所以才把大家都叫到这里。” 言下之意,里面什么情况沈莳自己也没看过, 现在众人一起进去,相当于剧本杀里发现的新密室,准备进行第三轮搜证了。 山田玲奈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暮山紫打开了道具室的门。 走廊只有应急灯的照明,本来就暗得要命,门打开以后,众人只能隐约看见里面是一个黑洞洞的空间,有多深、多大,放了什么,却是一点都看不见的。 暮山紫伸手在门边左右摸了摸,很快寻到了电灯开关,“啪”一下按了下去。 一盏吸顶灯亮起,照亮了门内的一方天地。 与外面走廊只有应急灯的昏暗光照相比,这个道具室的灯光算是相当明亮了。 在看清了室内的场景后,所有人下意识倒抽了一口气。 准确来说,这里是一个“道具室”加“更衣室”。 房间是个长方形的水泥封闭空间,没有窗户,从地砖的尺寸目测,大约有个十平米的样子。 进门后往左边看,是一排置物架,上面放了各种凶器,笨重的诸如砍刀、镰刀、棒球棍,小巧的有短匕、冰锥、三角刺,以及辅助用的□□、电击器和吸入式麻醉剂等。 所有的凶器和辅助物品每一样都至少有两套,很显然是为了让凶手们一起行动准备的。 在显眼的位置,还有一整盒独立包装的已开封的一次性橡胶手套,以及两台头戴式的夜视仪。 ——原来如此。 橡胶手套的用途很好猜,夜视仪则解释了沈莳一直以来的迷惑——狼人是怎么在关灯后的一片黑暗中动手杀人,还不会惊动受害者的。 房间的另一头则是一排挂衣架,上面挂了好几个型号的连体工作服,就是工厂里常穿的那种,不仅可以将整个人套进去,颈部还连着带松紧带的兜帽,只要把兜帽拉高,就可以将头发也一并包进去,不会因为在杀人现场掉了头发而留下罪证了。 当然,这些连体工衣同样每一个尺寸都有两件。 除此之外,衣架旁边是一个敞开式的多层鞋架,从娇小女士穿的三十四码到大高个男人穿的四十六码,双份叠放了好几排的橡胶工作靴。 这些胶靴的底部厚实且柔软,侧边带着拉链,靴筒能裹住三分之一截小腿,既能防止血污沾染袜子,又能保证走路时安静无声。 正对道具室门的那面墙上镶嵌了一块很大的全身镜,镜旁还有一个洗脸台,洗脸台旁放了一摞叠放得整整齐齐的毛巾,甚至还有口杯和梳子。 镜子和洗脸台的用途再清楚不过,特意把它们安排在光线最好的地方,就是让狼人们每次在这里整装完毕——不管是准备去杀人,还是杀完人后回来收拾自己——都好好照一照看一看,以免一时疏忽落下什么破绽。 “卧槽,这道具室,真是安排得明明白白啊!” 沈莳听到高洸在他旁边低声嘟哝:“那些人……到底是搞过几回这样的狼人杀了……” 确实,看这些杀人道具就可知道,主办方想必经验丰富,才能考虑得如此周到。 ———— 晚上六点三十分。 就红心Q和黑桃K组这几日发现的凶案现场来看,两匹狼人使用过的凶器分别是麻醉针配刀子,电击器配绳子,以及狼人B杀死安德鲁时用过的枪。 众人凑到置物架前,果然发现了一把染血的军刀,上面的血迹早已干涸,粘结在血槽和把手上,看着特别渗人。 另外勒死人的绞索凶手直接丢在了杀人现场,所以贴着“绳子”的那一格空空如也。 方诚实摸了摸下巴,转向暮山紫,问:“难道说,你们组的狼是绳子用完了,才用枪把安德鲁给毙了的?” 他对暮山紫还是很信任的。 虽然对方现在同样有嫌疑,但方诚实觉得,如果B狼真的是程向晚程策划,那么沈莳不可能在这种时候还跟他配合得如此默契。 暮山紫只看了方诚实一眼,不置可否。 “找到了!” 另一边,检查服装区的沈莳忽然开口叫了一声。 声音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只见沈莳从衣架上取下两件连体工衣,将它们一左一右扔在了地上,“这两件衣服,有人穿过的痕迹。” 方诚实快步凑上前。 他意识到,这两身衣服应该能证明谁才是隐藏在黑桃K组的狼。 “这里,还有鞋子呢!” 与此同时,唐虹也从鞋柜上取下两双鞋子,丢到了被沈莳捡出来的衣服旁边。 看大家都围了过来,沈莳提醒:“看看就行了,请大家不要动手摸。” 要从衣架和鞋架上将这两套衣服靴子挑出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其中一套连体工衣和鞋子上到处都是凝固的血点子,另一套则在裤腿和鞋面上沾了咖啡渍。 两套连体工衣的尺寸都很大,从领口的标码看,是男性的XL码,至少应该是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的人穿的。 同样,鞋子的尺寸也很大,一双是42码,一双是43码。 唐虹:“这样就能排除顾绘和玲奈了吧?” “等一下!” 不知是不是还在记唐虹差点坑死他的仇,高洸几乎是下意识就开口反驳:“你没看过推理剧吗?多的是女人故意穿男人的衣服和鞋子掩饰身份的了!” 衣服长点无所谓,鞋子里也可以垫纸巾团或者小毛巾,总之对于熟读侦探小说的剧本杀老手来讲,只凭衣服的尺寸实在很难说服他相信黑桃K组两个姑娘是无辜的。 “……” 唐虹张了张嘴,又默默闭上了。 “不可能!怎么可能是我!” 山田玲奈立刻反驳:“这身衣服我怎么可能穿得进去!” 她忘了沈莳提醒过她别碰证物,直接就拎起来在自己身上比划给众人看。 确实,男款XL码对身高只有一米五出头的山田玲奈来说,实在大得离谱了。 如果她真穿上这套衣服,裆部估计快要掉到膝盖去,方不方便走路姑且不论,裤腿无论如何都得卷好多折才行,“你们看,这件,还有那件,裤腿上都没折痕吧!这难道还不能证明我没穿过吗!?” 众人被山田玲奈说服了。 “那么顾绘呢?” 高洸将目光转向站在暮山紫旁边的白兔。 白兔在女性里算是纤瘦高挑的身材,比娇小的山田玲奈高出半个头,根据他们这些剧团人员的工作经验,如果把多余的裤脚塞进靴子里,倒也不是穿不进这身衣服和鞋子的。 “我觉得不可能是顾绘吧?” 方诚实一摊手,“如果真是顾绘,她干嘛还要辛苦解开安德鲁笔记本上的密码?假装解不出来的话,谁也奈何不了她吧?” 唐虹直点头,表示此言有理。 “不止这样,请大家看这里。” 服装师山田玲奈因为职务的关系,注意到一个细节。 她捏起两根绳子,比划给众人看。 那是连体工衣的腰部系带,收紧之后打个结,可以把腰身固定住,以免掉档影响活动。 山田玲奈说道:“你们看顾姐的身材,她很瘦对吧?腰部也很细……唔,我猜腰围大概也就六十多一点?” 顾绘回答:“六十二。” “对啊!” 山田玲奈连连点头,“你们看这个绑绳的印子,怎么看也不是顾姐的腰围吧!她要是系成这样,腰身都要滑到胯上去了!” “嗯,这确实也算是证据吧!” 唐虹点头,“虽然不能百分百保证没有猫腻,但加上顾绘帮忙解密码的份,我觉得排除她的嫌疑没问题。” 众人皆没有表示异议。 如此一来,黑桃K组就只剩下两位男士——暮山紫和蓝风了。 第347章 8.双重游戏-39 2月15日, 双重狼人杀游戏的第五天。 晚上六点三十六分,距离投凶最后时限还有二十四分钟。 终于,黑桃K的狼人候选只剩两人了。 “怎么, 你们都看着我干嘛?” 身为嫌疑人,蓝风却表现得出奇的冷静, “不是还有程向晚嘛!” 沈莳一直注意观察每一个人, 当然包括蓝风。 从游戏第一天开始,蓝风一直都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即便此时成为众矢之的,他嘴角那贱兮兮的笑弧都没变过, 仿佛压根儿没有恐惧的情绪。 沈莳想:如果蓝风不是当真视死如归的话,那他的心理素质一定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强大得多。 “狼人是你吧, 蓝风!不管怎么想,你都是最可疑的那个,不是吗!?” 山田玲奈还指望暮山紫坐实通灵师的身份, 这样他给自己发的金水才会有说服力, 当然不能让蓝风把狼人的锅推到暮山紫头上。 她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硬, 语气咄咄逼人, 也不再使用敬语了: “第一天杀林美仁的应该是你!所以程策划验安德鲁身份的时候,才会显示他‘没杀人’!等到第二天,我们这边的屠文豪被杀的时候,就是安德鲁动的手了, 于是也就没人能验出你是狼了!” 说到这里, 山田玲奈忽然想起了一个小细节: “我记得,第三天早上, 你们几个跳通灵师的陈述自己的通灵结果时,程策划和唐虹姐的通灵対象都是你, 唯独安德鲁说他验的是当夜被杀的屠文豪!当时他解释说是因为他知道屠文豪和林美仁有矛盾,所以才验的他——” 女孩儿顿了顿,一股脑儿把自己的想法给说了出来:“现在想来,根本不是这样!分明是安德鲁知道你才是那个狼人,下意识回避了你的身份,対吧!” 扮演山田玲奈的玩家,没被拉入剧本杀世界前也是经常团建狼人杀的活泼社牛。 她以前确实碰到过一类玩家,当他们抽到狼人身份的时候,会下意识避免跟狼人同伴的任何交集,发言时尽量不要提起対方的名字,插科打诨时也不要有互动,离谱一点的,甚至连対视都尽量避免。 山田玲奈觉得,安德鲁很可能就是这种类型的玩家,才会在两个真通灵师双双验了蓝风之后,还不随大流假装也验蓝风,反而要提一个被杀的人。 “呵呵呵……” 听完山田玲奈的指控,蓝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起来。 等笑够了之后,他才拖长了调子开口: “如果是这样的话,程向晚难道不是比我更可疑吗?” 众人都盯着他,等着他的发言。 “你们可别忘了,第二天晚上,程向晚说为了证明自己是‘通灵师’,他把自己关了禁闭。” 蓝风笑道:“难道不是狼人提前得知了这个‘密道’的诡计,专门设计了一个自证清白的‘阴谋’,来博取你们的信任,好掌控整个游戏的话语权吗?” 沈莳:“……” 是的,正是因为他想到了暮山紫在第二日时主动要关禁闭,才一度怀疑対方正是那匹隐藏在黑桃K组的真狼的。 因为那天所发生的一切,都太“巧合”了。 沈莳清楚地记得,第一天中午,丁俊和方诚实曾经发生了一场冲突,理由是丁俊吃完饭没有收桌子,安德鲁从旁怂恿,方诚实一时看不过去,就和対方打了起来。 当时在场的几名男性,沈莳、高洸和安德鲁都过去拉架,场面一度相当混乱。 结果第二天早上,他们就在林美仁的遗体手中发现了方诚实方大男主的纽扣,才导致他被疑作凶手,被关了整整两个晚上。 现在想来,安德鲁八成是在拉架时趁乱拽了方诚实一颗纽扣,然后在夜里将他交给了通过密道来到红心Q组的B狼,让対方把“证据”塞进死者手里,好让方诚实来背这个凶手的嫌疑。 为什么一定要陷害方诚实呢? 因为安德鲁必须百分百保证自己第二夜不会被关,才能替黑桃Q组的狼去杀屠文豪。 如此逆向推理,要求被关的暮山紫,在沈莳看来就非常可疑了——因为这样,他能轻松获取到其他人的信任。 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计划周详的“不可能犯罪”,是只有聪明人才能想出来的妙招。 现在,蓝风也是抓住这一点,将暮山紫的嫌疑拉到起码跟自己等同的地步。 但沈莳是相信暮山紫的。 就凭他最后一日证了山田玲奈的清白,但又坚持顾绘不是狼人这点,沈莳就认为暮山紫不可能是狼。 时间不多了,沈莳觉得不能继续拖下去,得赶紧掰扯清楚,然后回去投票。 毕竟蓝风杀了安德鲁,实在是昏招中的昏招——不然两边各剩一匹狼,相当于手持两票,只要再拉拢两个人,局势最后会变成怎么样还说不准呢! 沈莳觉得,自己是时候开口了: “我认为——” 然而他只说了三个字,就被暮山紫抬手拦住了。 “小沈,等等。” 虽然狼人杀本来就是要逞口舌的,但暮山紫觉得这样太浪费时间了。 “我想,或许有比争论更直观的证据。” 语毕,他将目光转向了镶嵌在灯光最明亮处的洗脸台。 ———— 洗脸台下方的角落里,放了一只垃圾桶。 他走到洗脸台旁,弯腰将它拿起,又回到了众人中间。 垃圾桶里有一些垃圾,包括用过的纸巾、手套、洗脸巾等等,大约是狼人在行凶前后整理仪容时留下的。 暮山紫将垃圾桶翻转,里面的东西全倒到了地上。 “这里,有一样物品,一定是黑桃K组的狼人用过的。” 暮山紫反拿梳子,用手柄将其中一只橡胶手套扒拉了出来——这是主办方为了让凶手犯案时不用担心血迹或是别的物证留在指缝里,或是不小心沾染到袖子而准备的。 被暮山紫找出来的橡胶手套显然是用过的,它的内部翻了出来,手腕的位置沾了少许褐色的污渍,颜色比血迹要浅得多,但它凝在乳黄色的胶皮上,在白炽灯的光照中格外显眼。 “这是……咖啡渍!” 唐虹立刻就懂了,“是丁俊死的那一日,他房间里的咖啡!” “是的。” 暮山紫点头,“我想,既然两匹狼为确保不被通灵师验出身份采用了交换杀人的方式,那么动手杀死丁俊的,应该就是黑桃K组的狼人了。” 他用梳柄尖端轻轻戳了戳手套的拇指指尖,“这只手套的内侧,一定留有凶手的指纹,対吧?” 大家都觉得是这个理儿。 但问题的关键是,即便手套里留了指纹,也得有办法检查啊! “程策划,你、你难道说要现场检查指纹?” 山田玲奈简直难以置信,“这个普通人也能检查吗?要、要怎么做啊!” 暮山紫在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了掏。 他掏出了一支万能胶、一个小瓷碟、一根蜡烛和一个打火机,“用这些东西就能查出手套里的指纹。” 这些东西都是他在黑桃K组的储物室里找到的。 早在他和沈莳分析出密道里极可能有道具室的时候,就为了以防万一,把它们都翻出来了。 暮山紫看了看手机时间。 晚上六点四十二分,距离投凶最后时限还有十八分钟。 “一个一个人检查过去的时间肯定是不够的,但如果只対比我和蓝风的指纹的话,完全来得及。” 众人:“!!” 谁都不知道,程向晚一个剧团策划居然忒么的还有这种技能! 沈莳倒是心里门儿清。 在暮山紫在陪他和吴景澜参加《杀人不难》时,他就发现他的这位朋友法医学知识很丰富,后来闲聊时问过他,才知道这是他为了应付真人秀特地去学的——想必这个检查指纹的方法,也是他当时“顺便”学会的技能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终于,蓝风笑了起来,“厉害啊,你真厉害!好吧,我认输了!” 他一摊手,表情坦然,眼神明亮,非但没有恐惧,反而还多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兴奋和解脱: “好吧,既然都到了这份上了,就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没错,我就是狼人。” 众人:“!!” 因为蓝风承认得太过干脆,大家反而不知道应该做何反应了。 暮山紫则默默地将刚掏出来的零碎放回口袋里。 他虽然知道有这么个检查指纹的办法,步骤也记得很清楚,但从来没实践过,真要他临急抱佛脚,当场在这里操作给其他人看,暮山紫其实也很心虚。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投凶了?” 眼看时间所剩无多,山田玲奈有些着急了。 同时,在她开口时,沈莳听到了吴景澜在他脑中提示道: 【有玩家发起〖投凶〗,请问是否同意?】 在沈莳的视野右侧随即凭空弹出两个选项,左边的是“Yes”,右边的则是“No”。 ——急什么! 沈莳愤怒地选了“No”。 【您选择了〖拒绝〗,〖投凶〗环节取消。】 吴景澜又提醒道: 【请注意,距〖投凶〗最后时限还有十六分钟。】 “蓝风,我问你一件事。” 沈莳抓紧时间,“你是左冬雪小姐的男朋友吗?” 蓝风第一次变了脸色。 “是。” 他收起了那玩世不恭的笑容,“我跟她交往了两个多月了,一直瞒着所有人,可惜啊……” 蓝风叹道:“如果不是我欠了一大笔钱,真想……和她结婚。” 众人:“!!” “什么!?” 高洸和方诚实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追问,两把声音重叠在一起,简直要听不清了,“你不是富二代吗?很有钱吧!怎、怎么会欠了一大笔钱!?” “我其实早就知道这个‘狼人杀’游戏了。” 这会儿蓝风倒是回答得坦然,颇有种破罐破摔,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感觉了。 “因为……我正是买错了赌注,欠了主办方很大一笔钱,才会……成为这次游戏的玩家。” 现场响起了复数地倒抽气声。 而蓝风却忽然笑了起来: “不容易啊!终于……都结束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下一更投凶+问答!(*??`*) 第348章 8.1.结算-01 再睁眼时, 沈莳已经回到了他的小黑屋中。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吴景澜的嗓音在他脑中想起,同时辅助系统自动展开。 “投凶”正式开始。 【第1问:红心Q组的通灵师是谁?】 下面带了七个选项,分别是: 【A、沈时; B、唐虹; C、林美仁; D、丁俊; E、方诚实; F、高洸。 G、安德鲁。】 和从前一样, 选项旁边还附带了照片。 这题对沈莳来说太简单了,他毫不犹豫地按下了【B、唐虹】这个选项。 【第2问:黑桃Q组的守卫是谁?】 下面的七个选项变成了: 【A、程向晚; B、屠文豪; C、顾绘; D、蓝风; E、山田玲奈; F、申易。 G、丛克己。】 连一进副本就把自己作死掉了的丛克己都囊括其中。 这道也是送分题, 沈莳知道顾绘是白兔, 而且是暮山紫亲自确认过可靠可信的守卫,于是按下了【C、顾绘】的选项。 ———— 屏幕跳转,新的问题出现了。 【第3问:五名死者中,哪些人在遇害前反抗过?(不定项选择)】 选项有五个: 【A、林美仁; B、屠文豪; C、丁俊; D、申易; E、安德鲁。】 ——终于, 轮到稍稍有些难度的题目了。 如果没有捋清狼人的杀人手段,很容易在这个题目里栽坑。 光看凶案现场, 林美仁死相扭曲,手里还攥着一枚纽扣,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她死前经过了一番挣扎, 很可能与狼人进行了搏斗。 但细细检查过现场的沈莳却知道, 林美仁的手指指甲夹缝很干净, 并没有留下任何污渍或是抓挠的痕迹。相反的, 林美仁的脖子上有电击器的伤痕。 加上沈莳他们在道具室里发现的夜视仪和软底胶靴,狼人在杀人时完全可以摸黑行动,悄无声息地接近目标。 这些迹象表明,姑娘很可能还来不及反抗, 或者压根儿没发现凶手已经来到身边, 就被狠狠电了脖子,失去了反抗能力, 随后被勒死了。 至于说倒在床边的夸张的扭曲姿势,以及手里攥的扣子, 都是凶手为了嫁祸方诚实,好让他晚上被关禁闭而特意布置的。 沈莳觉得自己可以直接排除【A、林美仁】这个选项。 接下来是屠文豪,根据暮山紫详细描述给他听的死亡现场可知,屠公子和剧团经理申易一样,都是先被□□放倒,然后身上被次了七八刀致死的。 沈莳认为,从手法和计划合理性来看,杀死屠文豪和申易的,应该是他们红心Q组的安德鲁。 安德鲁得知自己抽到了“狼人”身份卡,必须杀人之后,内心大概是非常恐慌的。 就算表面装得再平静,心理素质再强韧,安德鲁毕竟是个在和平社会长大的普通人,别说要他杀人,就算突然让他去帮忙宰只鸡估计都会手忙脚乱。 于是表现在屠文豪和申易的死亡现场,就是两名受害人身上被刺了远超过必要致死数量的刀数,把整个房间搞得血糊啦擦的,非常恶心,甚至还不小心在书桌侧面留下了指印,暴露了自己是个高大的成年男性的特征。 不过正是因为安德鲁是个杀人新手,所以才格外谨慎。 他选择了能在一定距离外使用的□□,可以不用靠近被害人就将人放倒,然后再在目标身上补刀。 即便屠、申两人死相凄惨恐怖,沈莳也不觉得他俩在死前曾经反抗过。 至于说安德鲁,更是所有人里死得最安详的一个了。 他在杀死了申易之后,八成以为大功已成,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只等明日推出高洸和楼上两个妹子中的其中一人顶锅,他就可以离开游戏,带着大笔奖金远走高飞了。 可惜,他不知道蓝风的目标根本不是早就说好了的真通灵师唐虹,而是他本人。 结果就是他在熟睡中被狼人同伴一枪爆头,可能至死都没睁过眼。 现在就只剩下【C、丁俊】这个选项了。 那位男二号役在女朋友林美仁死后一直处于惊弓之鸟般害怕到了极点的状态,沈莳进去看过他两次,发现他都用被子将自己裹起来缩在床头。 “白天阶段”丁俊尚且如此忐忑,到了“夜晚阶段”,他肯定只会更害怕,八成会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以此寻求一丝安全感。 为了把红心Q组的地下室伪装成东欧地下军事设施,主办方把整个场地的气温维持在了零度线附近,在此等低温下,他们平常穿得就厚实,再加上丁俊罩了一层厚厚的羽绒被,手持电击器的蓝风估计就算想将人电晕,也很难找到下手的地方。 如此一来,丁俊被闯入房间的狼人惊动,两人一定发生了争执,结果打翻了咖啡杯,成为了后续锁定狼人身份的重要线索。 所以,这道题的答案是,【C、丁俊】。 ———— 下一问,总算进入了真正的【投凶】。 【第4问:红心Q组的狼人是谁?】 七个选项分别是: 【A、沈时; B、唐虹; C、林美仁; D、丁俊; E、方诚实; F、高洸。 G、安德鲁。】 沈莳按下了【G、安德鲁】的选择。 屏幕跳转,最后一问出现了: 【第5问:黑桃Q组的狼人是谁?】 同样是七个选项: 【A、程向晚; B、屠文豪; C、顾绘; D、蓝风; E、山田玲奈; F、申易。 G、丛克己。】 沈莳选择了【D、蓝风】。 ———— 【请稍等,正在结算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成绩。】 吴景澜的声音响起,屏幕上的文字清空。 【编号0744玩家本轮〖投凶〗问答正确率超过80%,并正确投出真凶。因您在剧本杀副本里发现了秘密通道的存在,触发支线〖敲响密室之门〗,即将进入支线问答,是否同意?】 与此同时,辅助系统面板弹出了【是】和【否】两个选项。 每次支线问答都意味着大量的积分进账,岂有拒绝的道理! 沈莳抬手就点下了【是】。 下一秒,小兰的声音响起: 【本轮支线问答一共四个问题,前一问回答正确,才能进入下一个问题。如在某一问回答错误,则支线问答即刻停止。】 老规矩了,沈莳答了一声“知道了”,然后按下了确认键。 屏幕转跳,支线问答正式开始。 【支线第1问:红心Q组和黑桃K组两处场地的地理关系是?】 下面提供了四个选项,分别是: 【A、相隔万里; B、相隔五十米; C、相邻; D、上下。】 这道题,其实原本还是有些难度的。 毕竟玩家就算能推理出两处场地可能离得很近,只要没有亲身进过密道,最多只能排除掉第一个可能性,后面三个选项得靠蒙的,蒙对的概率只有三成左右。 不过对于沈莳来说,这个问题可太容易了。 他根本不用犹豫,直接就选择了【D、上下】。 下一问出现。 【支线第2问:秘密通道的开门密码是?】 其下有可供选择的数字八组: 【A、8672; B、3829; C、8267; D、3289; E、8762; F、3982; G、8726; H、3298。】 沈莳:“……” ——果然,狗系统可不会让玩家轻易靠蹭的来刷分的! 只要百分之八十的正确率加上知道密道的存在就能进入这条支线问答的话,那么除了已被投死的凶手蓝风之外,他们这回剩下的七个玩家应该都能做到。 可一旦问到开门的密码,如果没认真参与过解密的,估计就算在开门时听过一耳朵,也压根就没记住那四个数字到底是什么,除非运气确实很好,不然估计就要栽这儿了。 好在开门密码沈莳他记得很牢,轻易就从一堆迷惑项中挑出了正确答案:【G、8726】。 题目跳转,仍是密码问题的扩展: 【支线第3问:安德鲁是用什么方法在笔记本上记下密码的?】 选择一共有五个,分别是: 【A、摩斯电码; B、四方密码; C、罗马数字; D、希尔加密; E、拉丁文字符。】 关于这道题的答案,其实真正的解谜者白兔曾经在打开黑桃K组的密室时,随口提了一嘴。 即便是不知道怎么解密码的玩家,只要能记住开门密码的四个数字,或者运气爆棚蒙对了,这一问还是能轻松解开的。 沈莳选择了【C、罗马数字】。 不过话又说回来,毕竟是困难级别的副本,以剧本杀系统的恶趣味属性,是不会让玩家轻松占到便宜的。 比如这次,明明是双侦探的副本,但系统没有把会意大利语的技能点交给沈莳或是暮山紫中的任何一人,而是给了白兔这个头脑不错,但本身不太擅长解谜游戏的平民玩家。 要不是生存压力摆在面前,加之沈莳、暮山紫从旁协助,甚至隐藏在沈莳背后的解谜高手吴景澜也在偷偷给他们出点子找思路的话,能不能在晚会前把密码折腾出来,还真不好说呢!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支线名《敲响密室之门》是真有其书哒,目前出了两本。 作者是青崎有吾,轻小说风格的本格系推理短篇合集,双侦探模式,有些脑洞还有趣的!推荐~! 第349章 8.1.结算-02 接下来, 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了。 【支线第3问:安德鲁的笔记本上,哪几行字符代表百位数字?】 选择一共有五个,分别是: 【A、Vittoria→tang? ③ Impssibile; B、③ Impssibile C、Domani ??? ② Camera; D、③ Impssibile Domani ???; E、×× Verita Importante。】 ——终于, 最难的题目来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陪着白兔研究密码的时候认真学习过罗马数字的书写方法, 沈莳百分百要在这道题目上歇菜。 曾经, 罗马数字也是辉煌过的,只是现在使用的范围已经很窄了,华国人对它的认识大部分仅限于从1到10的表达,最多看时钟看多了就掌握了11和12而已。 事实上, 作为数字进行书写时,罗马字母一共有七个、1是Ⅰ、10是Ⅹ、100是C、1000是M、5是V、50是L、500则是D。 而它的记数方法则是以加减法表达的。 在相同的数字连续写在一起的时候, 表示把这些数字加起来得总和,比如2是两个Ⅰ,写作“Ⅱ”, 3则是三个Ⅰ, 写作“Ⅲ”。 如果小的数字写大的数字的右边, 同样是把数字相加的意思, 比如7写作“Ⅶ”、11则写作“Ⅺ”。 相反的,把小的数字写在大的数字的左边,就表示要用大数减去小数,比如4写作“Ⅳ”、9写作“Ⅸ”。 在白兔向他们讲明了罗马数字的基本书写规律后, 沈莳他们回头再去看安德鲁的笔记本, 很快就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Vittoria→tang? ③ Impssibile Domani ??? ② Camera ×× Verita Importante】 这五行形如乱码的留言,每行的第一个单词都有一个大写字母, 有的行里还有两个,而且还恰好还都符合七个罗马字符的字母。 如果说这只是安德鲁习惯了书写规范, 每行首字母都大写的话,那么作为人名的“tang”,反而没有用大写的T,就显得很可疑了。 他们试着把大写字母挑出来,就变成了“VI”、“DC”、“VI”,也就是6、600和6,因为罗马数字会在代表千位的字符上加一横,所以第一个数字6可以理解为6000,连在一起就变成了“6606”。 一开始,白兔、沈莳和暮山紫都觉得这应该就是开门密码了。 不过对解谜游戏很有心得的吴景澜在旁瞅着,总觉得他们遗漏了什么很重要的线索。 于是他故技重施,趁着给沈莳送茶时故意洒出几滴茶水,再借着擦拭的机会,用指尖扫过那两个数字,最后不经意间在那仿佛是随手涂抹的两个“×”上点了点。 沈莳:“!!” ——对啊! 那两个突兀的数字,还有×,如果也有意义呢?毕竟那个看着像“×”的玩意儿,也可以是代表10的“Ⅹ”啊! 如果把他们也加进去,密码就必须解读成:“V3I”、“D2C”、“××Ⅵ” 再整理一下,就会变成“Ⅷ”、“DCC”、“ⅩⅩⅥ”,数字立刻就会是“8”、“700”和“26”。 ——8726,这正是沈莳他们最终打开秘密通道的正确密码。 知道怎么解密之后,再看这道题的答案,就很简单了。 组成百位7的是第三行的首字母D和第四行的序号2外加大写字母C,因此这道题的答案是【C】。 ———— 投凶环节全部结束,吴景澜照例开始给他结算积分: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两秒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200/200】。 一秒钟的停顿后,又有新的对话框弹出: 【支线问答成绩:160/160】。 吴景澜用假装成人工智能时特有的机械式语调说道: 【恭喜您,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您的投凶成绩与支线问答成绩都是满分。】 因为每个选项他都很有把握,对于这个满分成绩,沈莳倒是毫不意外,情绪也很稳定。 这一次,他铁定攒够积分,可以兑换【现世入场券】了。 不过积分自然是多多益善的。 如果分数剩余得多了,还能多兑些道具或是APP,保不准就能在地狱难度的副本里救命了。 “小兰,给我结算积分吧。” 【好的,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双重游戏》的积分。】 吴景澜回答: 【《双重游戏》难度判定为〖困难〗,系数1.5。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96%,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在〖支线问答〗环节获得160分,触发特殊成就〖密室开启者〗,额外奖励积分3500分,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10325分。】 10325分在沈莳的预计范围之内,与他从前剩余的九万多分相加,已经超过十万了。 不过虽然分数够是够了,但兑换完【现世入场券】之后也就不剩多少了,沈莳估摸着也就盈余个不到三千分,交完“愚者之都”的住宿费,必定已是囊中羞涩了。 他眼巴巴地等着他家吴哥还能不能再多给他一些分。 小兰继续说了下去: 【由于编号0744玩家已成功探索五条支线,特殊成就〖支线探索者.高级〗进阶为〖支线探索者.大师级〗,奖励积分5000分。】 沈莳:“!!” 要是吴景澜现在显出实体,而非直接和他的脑波对话的话,沈莳肯定已经激动到扑过去将人压地上了。 “小兰,我现在总分多少了?” 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点。 吴景澜收起干巴巴的机械调子,换成了平日温柔的带笑语气,答道:【加上剩余的92155分,您现在一共有107480分了。】 听到具体的数字,沈莳终觉心头大石落地。 有七千多分转圜,那么他在最终副本前的准备就能做得比较充分了。 但在挑战地狱级难度的最终副本前,沈莳还要确定一件最最重要的事——那就是怎么把他家吴哥也一并带回现实中! 不过这都不必放在小黑屋里折腾,等歇过劲儿来再慢慢考虑也不迟。 于是沈莳抬起头,对虚空中看不见人影的吴景澜说道: “好了,我们先回‘愚者之都’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我学拉丁语的基友教我怎么看罗马数字_(:3」∠)_ 这章比较短,因为投凶环节已经没啥谜团要补充啦~下一章回城 然后笨蛋作者不幸又重感冒了,引发扁桃体炎+中耳炎,明天请假一天,下一更在16号,对不起!QAQ 第350章 8.2.愚者之都-01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 是7月31日的早上十点钟。 他在《双重游戏》里一晚没合眼,第二天又忙着搜证、分析和解密,现在副本结束, 回到安全的地方,精神放松下来, 脑子顿时就转不动了。 于是沈莳洗漱过后, 简单吃了点东西,二话不说往床上一倒,一睡就睡到了次日凌晨两点。 醒来后,沈莳觉得自己精神头又回来了, 是时候该好好跟吴景澜聊一聊了。 他往厚实蓬松的沙发上一躺,请吴景澜给他准备一杯饮料。 这套公寓他住了有一个多月了。 其实他们这些玩家可以随时换住处, 只要相中的新家无主就行。但沈莳是个怕麻烦的,加之此处的设计很合他心意,不管是床还是沙发都十分舒服, 各种设施用着也顺手, 自然就懒得挪窝了。 几分钟后, 吴景澜端了一杯自制水果茶过来, 送到了沈莳面前。 沈莳接过茶杯,又顺势拉住吴景澜的手,让他坐到自己旁边。 不过沈莳没有急着进入正题,而是说要先看看《双重游戏》的结局。 毕竟作为一个剧本杀玩家, 即便游戏通关, 不知道结局就好像小说就剩个尾巴没看一样,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吴景澜看沈莳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是有话想说, 但还需要一些时间整理思路,于是笑了笑, 按自家小男朋友的吩咐,开始播放《双重游戏》的两个结局。 ———— 沈莳先看的是投凶成功的结局A。 不过因为他对蓝风的动机颇为好奇,于是没有直接看投凶部分,反而让吴景澜从开头开始播起。 作为一个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蓝风的前二十五年可谓平顺得离谱。 他是有钱人家的第三子,上头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没有继承家业的压力,父母又忙于工作根本不管教他,只给了在同龄人看来多到夸张的零用钱,放任他野蛮生长,终于长成了一个典型纨绔。 不可否认,蓝风是个头脑很好的聪明人,但越是聪明的人,浪起来越是没个谱儿。 他交了好些跟他半斤八两的酒肉朋友,整日里花天酒地,行事放浪不羁,女伴男伴荤素不忌,但个个都是季抛,根本不在乎自己在旁人眼中到底是什么荒唐形象。 但这么一个浪荡公子也有遇到真爱的一天。 某日,蓝风受他的狐朋狗友之一的屠文豪之约,到对方老爸投资的繁星剧团参观,一眼就相中了彼时刚入团没多久的左冬雪,悄悄对她展开了激烈的追求。 与看上了眼就用强的屠文豪不同,蓝风自问泡妞手段了得,不屑于霸王硬上弓,对左冬雪的求爱方式是浪漫怀柔挂的。 而左冬雪也确实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不仅外貌清纯美丽,一颗真心也赤诚热烈。 在相处之中,蓝风渐渐被左冬雪打动,收起了那放荡的游戏心态,认真且恳切地对女孩儿展开了正式的追求,最后终于将人追到了手。 蓝风和左冬雪交往了一段时间后,认定女孩便是此生真爱,已考虑如何向她求婚的问题时,有一个朋友给他打了个电话,约他到自己家里,说有好东西要给他看。 这个朋友家里也很有钱,从前跟蓝风走得很近,两人关系不错,只是最近很少跟他联系了。 有一次,蓝风从屠文豪那儿听说,对方似乎因为投资失败还是什么其他原因陷入了经济危机,正到处找好友筹钱。 反正蓝风手头宽裕得很,觉得就算朋友是想找他借钱,接济一点也没什么,就欣然赴约了。 没想到那朋友并没跟他提钱的事,反而拉他坐到了自己的电脑前,一番操作之后,登录了一个暗网里的隐密网站,给他看了一场狼人杀的直播。 那一局狼人杀的规矩与沈莳他们经历的这一场不一样,没有分成两个场地,而是二十个人被关在一个三层楼的小学里。 玩家每天晚会上要推出两匹狼人候选,再将两匹狼送进体育馆关起来,留他们在里面互相厮杀,胜利者将失败者杀死后方能出来,并得到明天投票的豁免权。 游戏血腥且刺激,非常精彩,蓝风看得血脉贲张,连左冬雪给他打的电话都没接到。 他从下午一直看到凌晨,才发现这游戏居然没完。 朋友神秘兮兮地告诉他,想看结局得等明天晚上,到时候他可以再来他家,两人一同观看结局。 第二天,蓝风果然又来了。 他不仅来了,还替朋友做参谋,一通分析之后预测了结局,并亲眼看着他朋友下了二十万的赌注。 那一次,他朋友赌赢了,奖金翻倍,一下子就有四十万入账。 蓝风很动心。 他动心的并不是大笔钱财说来就来,而是那种仿佛能够掌控他人生死的刺激感,以及对自己脑力和智商的自信。 三日之后,蓝风在朋友的保荐下成为了那个暗网地下网站的注册会员,开始以观众的身份参与到游戏里。 他一百万、两百万乃至上千万地下注,一场比一场沉迷,直到某一次一个大爆冷输了九位数后,才终于知道自己惹祸上身了。 偏偏,蓝风输了一个亿的那晚,就是左冬雪被屠文豪逼出马路,车祸身亡的日子。 事情发生之后,蓝风悔不当初。 可后悔没有用,左冬雪已经死了,他又欠了暗网一大笔钱,且债主讨起债来的凶残程度,完全不是他能招架的。 在一次他的宝马车头被忽然倒下的广告牌砸了个稀烂之后,蓝风终于明白了——如果不把钱还上,下一次,和车子一起被砸烂的一定还有他的脑袋。 而这时,主办方通过暗网联系他,说如果实在还不上欠账,还能以玩家的身份加入游戏,只要获得胜利,就能赚取大笔奖金了。 蓝风妥协了。 一般来说,像他这种欠债人,是默认当狼人的。 这点蓝风没异议,毕竟当狼人只需要杀人,而当平民却有可能被杀。 但蓝风向主办方要求由自己来安排游戏,主办方只需要告诉他将人带到哪里就行。 主办方同意了,甚至还喜闻乐见,以此作为本场游戏的宣传点。 ———— 沈莳:“……” 果然,他一开始的怀疑是对的。 繁星剧团一行人并非随机中奖的倒霉蛋,相反的,他们是早被人相中,才会落入陷阱之中,被主办方绑架到了游戏里。 而主动负责安排行程的蓝风,就是那一切的始作俑者。 剧情仍在继续。 事先从主办方那儿得到内幕情报的蓝风,早就安排好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他不仅要在这场游戏里赚到巨额奖金,还要将害死左冬雪的仇人一一杀死。 屏幕里,蓝风正在自己独居的公寓里策划狼人杀计划的详情。 他坐在灯下,默默地列出仇人的名单。 此时的蓝风唇线紧抿、表情冷峻,看起来一点都不疯了。 在此之前,蓝风已经从罪魁屠文豪那儿,将左冬雪的死亡真相打听了个一清二楚。 屠公子把蓝风当朋友,又压根儿不知他和左冬雪的关系,什么事都不瞒他,一张嘴巴拉巴拉,就把生日宴上发生的事情都说了。 他连自己是怎么一边追左冬雪一边去撕她裙子,把姑娘吓得慌不择路,冲出马路后被路过的卡车撞飞出去,在半空中飞了多远,落地时又是怎么个肢体离断、血肉模糊都形容得真真切切。 ——屠文豪。逼死左冬雪的头号犯人,必须杀掉。 ——丛克己。屠的跟班,追人的事儿有他一份。 ——林美仁和丁俊。这对狗男女见死不救,该死! ——申易。追求不成因爱生恨,不仅组织了生日宴,还撺掇屠文豪对左冬雪下手。 ——安德鲁。提前得到屠文豪的指示,生日宴当晚给左冬雪灌了很多酒。 除此之外,还有明明是左冬雪的好友,旁观了一切却不敢吱声的顾绘和山田玲奈,以及虽然参加了宴会却早早借故溜走的沈时和高洸,虽罪不至死,但也不能轻饶…… “一、二、三……” 列完名单之后,蓝风一个一个点了一遍。 必须杀的六个人,需要教训的四个人,即便是狼人杀,要弄死那么多人而不被发现,也是很不容易的。 蓝风在桌前枯坐了一晚,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 既然独自下手有风险,那就多找一匹狼分担嫌疑。而且只要把自己想杀的人安排成狼,最后再杀掉的话,不仅能多算一个“业绩”,还能独吞狼人的奖金,简直一举两得,再划算不过了。 敲定好一切之后,蓝风通过暗网联系了主办方,将自己的计划仔仔细细跟他们说了。 主办方很高兴,认为他设计的双重狼人杀游戏是一个很棒很新颖的点子,再加上好友相残、报仇雪恨等元素,一定能将收视率和投注率拉到一个新高度。 于是他们负责安排场地和策划绑架,蓝风则只需要负责将人集中到指定地点,然后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和其他人一样吃下掺了强效安眠药的餐饮就行了。 第351章 8.2.愚者之都-02 蓝风一觉醒来, 果然已经到了黑桃K组的现场。 虽然主办方告诉玩家,,众人的身份是随机分配的, 但实际上,他们的身份早就被提前安排好了。 沈莳:“倒是我疏忽了……” 毕竟他们是打开手机查看身份的, 又不是真的玩抽签。 在这个连三○球六×彩都可以作弊的年代, 手机程序给特定的对象发放特定的身份,不就是编个程的事儿! 众人刚醒来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人人都慌得不行。 趁着所有人都忙着查看环境的时候, 蓝风偷偷拉住丛克己,给他塞了一张让主办方提前放在自己身上的小纸条。 纸条很短, 上书这是某某电视台在拍真人秀,为了拍到众人的真实反应,所以没有事先通知他们。请丛克己务必保密, 并且等会儿配合节目组制造气氛, 闹着说“真的吗, 我不信”、“一定要走”之类的话。 待丛克己看完, 蓝风趁无人注意之时,拿回纸条,并凑到对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只要你配合得好, 会有额外的奖金。” 丛克己是个极贪财又极趋炎附势的, 平日就上赶着巴结屠文豪和蓝风两个富二代,一听对方让他办事还有奖金, 自然没有不照办的道理。 沈莳:“……” 他可算懂了。 当初他刚进游戏的时候,就觉得丛克己的反应很奇怪。 毕竟根据“前情”来看, 丛克己并不是个易冲动、爱出头的性格,怎么会在那等情况不明的时候突然跳出来怒怼主办方呢?感情他是以为自己在演戏,根本没想到会因此招致杀身之祸。 而蓝风之所以选择用这个方法杀死丛克己,是因为他的“目标”太多了,如果在游戏正式开始之前,不先用场外因素除掉一人的话,就无法达到他计划的“完美复仇”——不放过任何一个仇人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如沈莳推理的那般进行着。 蓝风给自己捏了一个装疯卖傻、假痴不癫的人设。 这样即便他早早跳了通灵师,真正的通灵师又验出他是个好人,大家也只会认为他是疯气上来了,为搏眼球才故意捣乱罢了。 而红心Q组被他选作狼的安德鲁,为了活命,也只能按照蓝风的计划,与他互打掩护,交换杀人。 安德鲁乍然得知自己抽到了狼人之后,其实慌得一匹。 不过他演技确实不错,加之本身是外国人,即便表情浮夸一点、语气变化大些都不那么容易被旁人感知,穿帮的风险也就相对小了许多。 可惜蓝风千算万算,没算到安德鲁那个白痴,居然会因为害怕忘记密码,而用罗马数字的方式将开门的密码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 蓝风的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 他想要杀的六个人一个不剩死了个精光,且按照他的布局,红心Q组的沈时和高洸,以及黑桃K组的顾绘和山田玲奈,总有两人要替他背这个狼人的身份——反正四人都亏欠了他的冬雪,谁死都不可惜! 根据主办方公布的游戏规则,狼人胜利,两只狼各得300万美元的奖金,一共就是600万。在安德鲁已死的情况下,对方的300万也会归他所有。 其后,狼人每多杀一人,每人就能多得20万美元奖金。 包括安德鲁在内,狼人一共杀死了五个人,20万的五倍就是100万。 同样,因为同伴已死,安德鲁的份也会被蓝风接收,那就是一共200万。 如此一来,如果投凶失败、狼人获胜,蓝风这场游戏一共能获得900万美元,也就是6100多万华国币的巨款。 这笔钱虽还不足以让他完全还清债务,但起码已还了大半,再加上他本身的资产和家里的帮助,说不定就能摆脱受人摆布的困局,回归正常生活了。 可惜,这一次,他遇到的对手是沈莳、暮山紫这种程度的侦探。 最后一日的晚会上,蓝风承认了自己就是狼人,被所有人一致投出了局。 “太好了,终于解脱了……” 笑着说完这句遗言,他的颈圈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爆炸了。 或许是爆炸的冲击力特别大,或是刚好炸对了地方,蓝风直接被炸了个身首分离,脑袋随着冲击弹起足有一米高,拖着血雾咕噜噜滚到众人脚下,脸上犹自带着令人难以理解的诡笑…… …… 众人还未曾从蓝风惨死的冲击中回过神来,房间就喷出了团团白烟,将他们再度迷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们又回到了当初乘坐的那艘游轮上,只是游轮已飘到了公海深处,且完全失去了动力。 好在不久之后,就有路过的渔船发现这艘“遇难”的游轮,替他们联络了附近的海警,将他们救回了陆上。 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出于对主办方的畏惧和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大家都没有对警方提起被绑架后的详情,只说那晚吃了食物就昏迷了过去,期间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根本不知道。 其后陆续几日,死去那七人的残缺不全的遗体陆续被冲上了岸。 不知当地警方是否与主办方有所勾结,总之,不久之后,这案子就以公海上遭遇海盗,绑架勒索不成,海盗怒而撕票结案了——反正那地方从来就是恶名昭著的“海盗狩猎场”,游客自己找死闯进去,死了也是白死。 回国后,众人都收到了两百万美元折合成华国币的两千零六十多万的不明巨额汇款。 主办方倒是言而有信,一分钱都没少了他们。 然而谁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每个人都觉得,事情恐怕不会就此结束。 果然,半年之后,他们的邮箱都收到了一封神秘的邀请函,上面是一个自动链接的暗网通道,指向某个神秘网站…… ———— “……啊这,果然是经典的悬疑恐怖片结尾嘛!” 看完结局A以后,沈莳如此感叹道。 反正所有这种类型的电影都是同样的套路——主角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通关,以为能回到正常的生活之中,却发现自己其实时刻在神通广大的主办方的监控之下,若干时日之后,又会被拉进下一场游戏。 接下来,沈莳开始看结局B。 在这个结局里,沈莳他们没有发现密道和密室的存在,自然也就解不开凶手交换杀人之谜,于是倒霉的高洸和顾绘便成了被投出局的“狼人”,炸了个身首分离。 沈莳:“……” 天啊,不知道白兔看到这一幕是什么心情,但亲眼见着屏幕里“自己”的脑袋原地起飞,肯定不会是什么愉快的体验吧。 “处刑”结束后,沈莳他们就被迷晕了。 等他们醒过来,已经回到了那艘飘进了公海深处的游轮上。 之后发生的事情和HE的结局一样,他们被路过的渔船发现,又被海警带回了陆地。 只是主办方并没有告诉他们,他们杀掉的究竟是不是狼人,在不知自己是否害死了好人的心理压力下,他们比前一个结局更加担惊受怕,连面对彼此都充满了恐惧。 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之后,众人自然没法子继续在繁星剧团干下去了。 他们回国之后,就陆续退了团,各谋生路,有些人甚至去了另一个城市。 可是,某一日,沈莳、或者说是沈时和平常一样下班,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公寓之后,忽然被人从背后突袭,敲了个人事不省。 等他恢复意识,惶恐地发现自己在一座废墟里,倒在他身旁的还有另外十二个人…… 新的游戏,又开始了。 ———— “……” 沈莳:“这个剧本杀,有点致郁啊。” 说着,他抬起头,转向吴景澜,“还好这只是场剧本杀,对吗?” 吴景澜的眼神闪烁了一下。 沈莳紧盯着他。 两人目光交汇,近到能从对方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还好这只是场剧本杀……” 沈莳又问了一遍:“……对吗?” 吴景澜垂下眼睫,含糊地应了一声,【唔。】 沈莳还有什么看不懂的呢? “……对了小兰。”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将自己往沙发深处一丢,“我之前说过,我想了一个新剧本,有空就说给你听。现在我已经想得差不多了,你要听吗?” 吴景澜点了点头,【好的,主人。】 “我想的剧本是这样的。” 沈莳看向吴景澜,语气听起来像是闲聊,但眼神却分外认真。 “一群什么都不知道的玩家去参加一场剧本杀,他们都以为那只是一场游戏。但实际上,凶手是真正的凶手,受害人也是真正的受害人,玩家能不能找出真凶,或许会影响到那场谋杀案的结局……” 沈莳记得,在他玩《内外颠倒》那个剧本的时候,作为凶手的海蒂在罪行曝光后,一个激动过头,曾经失言说出了“明明上一回”这种话,结果话没说完就被系统截断,并且强制接管了她的行动。 沈莳一直在思考这个“上一回”指的是什么。 会让系统认为是严重OOC到需要强制暂停剧本并接管行动的,应该是可能令故事情节发生崩塌的级别。 第352章 8.2.愚者之都-03 那么, 假如,凶手和他们这些玩家一样,并不是第一次玩剧本杀, 也不是第一次当凶手呢? 所以海蒂的后面那未能出口的半句,会不会是, “明明上一回, 我成功了,没被任何人发现”呢? 可这么一来,如果沈莳的假设合理的话,就有一群专门的玩家, 在每一个副本里都要担任凶手的角色,就像他和暮山紫是专职侦探, 白兔和阿普每次都抽到平民一样。 先前沈莳跟暮山紫、白兔和阿普他们聊天时,就讨论过一个话题: 住在“愚者之都”的玩家,全都自称是平民或是侦探。 照理说, 反正愚者之都里人人都戴着面具, 连声音都会自动变音, 谁都不知道你碰到的其他玩家究竟长什么样子。 如果其中真存在专职凶手, 但凡有那么一两个爱嘚瑟的,或许就会忍不住在其他人面前炫耀一番,来个自爆了。 另外,玩家们进入副本之后, 用的都是自己的脸, 这点沈莳深有体会。 虽然概率很小,但万一真就那么巧, 有职业凶手和普通玩家两次抽中同一个本,那么只要普通玩家曾经看过投凶结局, 就一定能认出对方的长相,被坑过一次的该玩家,没理由会不对此表示警惕。 当然,系统可以控制抽选结果,以免出现场外因素影响凶手发挥的情况。 不过无论如何,虽然可能性不大,但若是凶手的真实长相具有某种辨识度,就有可能经由玩家之口扩散开来。只要有复数以上的玩家在不同的副本里面见过某个很有特点的凶手,或许就会成为某种江湖传说,让聪明人看出端倪。 而且,沈莳一直都觉得,他在副本里碰到的凶手,都或多或少表现得……太真情实感了。 比如《异能伊甸园》里的赵凌空,他虽然杀了李依笙,但在投凶倒计时的最后几分钟里,他居然选择了再去看那个被他害死的女孩儿一眼。 如果只是专职扮演凶手的玩家,有必要敬业到如此地步吗? 关于这个疑问,沈莳一直琢磨了很久。 直到后来他们发现,他们经历的案子,很可能是在某个时空中确实发生过的真实案件,而且他们这些玩家,来处也各不相同。 他们像从各个世界聚集来的棋子,被系统这只看不见的手安排好各自的位置,再度投入到棋局里,将一盘已经下过的棋重新再下一次,试图纠正某些错误,又或者说改写某个既定的结局。 这或许就是“上一回”和“这一回”的真实含义。 他们取代了某个时空中真实存在的人,和真正的凶手和真正的受害人再一次相遇——这一次,如果成功了,那就是结局A,真凶伏法,皆大欢喜;如果失败了,那就是结局B,和“上一回”一样,尘埃落定,什么也没有改变。 鉴于从来没有玩家抽到重复的副本,沈莳认为,这重来一遍的机会,极大可能仅有一次…… …… 沈莳像讲述一个原创剧本一样,慢慢的将自己这些日子以来积累的推测跟吴景澜说了,然后问道: “小兰,你觉得呢?” 【嗯。】 吴景澜轻轻点了点头:【听起来很有意思。】 “那么,合理吗?” 沈莳想知道自己猜中了多少。 因为吴景澜现在是一个人工智能,不能向宿主透露与此有关的情报,沈莳只能用这种方法,让吴景澜来“评价”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了。 吴景澜点了点头,幅度缓慢而郑重。 【我认为,很合理。】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有了吴景澜的这句肯定,他只觉一直压在心头的谜团终于落了地,可以安心了。 那么,接下来就剩下最后一件事了。 ——怎么带着他家吴哥,一起回到现实世界去。 ———— “愚者之都”,8月1日,早上十点。 沈莳和吴景澜乘上自动驾驶的出租车,到达了位于城市边缘的一处小型度假村。 度假村虽不大,但设施却很完善,沈莳和吴景澜准备在这里呆上整三天。 这当然是吴景澜提议的。 今天早上,沈莳问吴景澜,如果他想回家了,但又不想一个人回去,应该怎么办的时候,吴景澜回答,何不先休息三天再说的时候,沈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吴景澜手里有他们现在从《杀人不难》里赢来的十万积分,而他也说过,那十万积分对他非常有用。 虽然上两个副本吴景澜还以AI的身份跟在他身边,但沈莳认为,他家吴哥应该是有办法让那十万积分派上用场的。 既然现在吴景澜说要“休息三天”,那么想必三天以后,吴景澜一定会给他某种“回答”。 于是沈莳干脆什么都不想,找个舒服的地方躺上三天。 于是两人找出愚者之都的地图,仔细合计合计,便敲定了位于城市东面边缘的小型度假村。 车子在空旷的道路上一路飞驰,沈莳扒着车窗看了好一会儿,沿路没看到几辆车。在同等规模的大城市里可能要因为堵车和过红绿灯耽搁上两三个小时的车程,在这里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 度假村的门面很雅致,服务生是几个长相精致漂亮的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热情地将二人迎进了门,安排好房间,并告知他们可以随意使用度假村里的任何设施。 自从学了编剧之后,沈莳就难得有机会去度假,就算出远门也多半是跟剧组。作为一个行业底层的菜鸟,他每回跟组都被一众“老师”、“前辈”支使得跟陀螺一样,不累成狗就算不错了,现在难得有这样彻底放松的机会,沈莳当然要好好享受一番。 这座度假村建在半山上,从沈莳的房间往外看,能看到山脚嶙峋的岩石和延绵直至天际的大海,海浪拍打岩礁,颇有卷起千堆雪的壮阔气势。 可惜只要离开这座山,就算出了愚者之都的范围,所以他们只能远眺大海,却不能用乘船或是别的方法进入海中。 不过即便不出海,度假村里也有足够沈莳和吴景澜悠闲地打发三天时间的设施。 快要到中午了,沈莳在房间安顿好后,决定先吃个午饭。 此地的人工智能可以提供各种颇具海滨风情的特色套餐,沈莳叫了个海鲜小火锅,二十多种海鲜,配上一碗碧绿莹润、晶莹剔透的槐叶冷淘,光是看着就叫人很有食欲。 沈莳吃着小火锅的时候,吴景澜就坐在他对面,帮他将各种贝壳放进小锅里,又借由身为AI的便利,在烫熟又不至于过熟而让口感变硬的时候将它们捞起,放到沈莳的碗里。 只不过沈莳仍然觉得甚是遗憾。 毕竟美味虽好,只能一个人吃的话,始终还是差了点什么。 不过吴景澜说让他等三天,沈莳自然也就不会去催,而是一边享受假期,一边耐心地等待。 ———— 休息了一下午后,沈莳傍晚去泡了温泉。 不知是系统设定还是果真是天然引来的池水,度假村里的温泉有着明显的硫磺气味,温度非常舒适。 偌大一个梅花形温泉池,只有沈莳一个客人,他一泡进池子,就觉得浑身的毛孔都翛然舒张开来,这些时日在副本里积累的疲惫,也被荡漾在身周的暖流洗涤得一干二净了。 “啊……” 他忍不住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真舒服啊……” 【主人,请您注意时间。】 吴景澜弯腰,将一杯冰镇鲜橙汁递给沈莳,【最多二十分钟,您一定要起来休息一下。】 “嗯。” 沈莳单手接过杯子,另一只手却还拉住吴景澜的手,不肯松开。 没法子,吴景澜只得侧身坐在温泉池边上,以伸着一条胳膊的别扭姿势陪着从决定了出门度假开始就变得格外黏糊的沈莳。 基于AI不得与宿主发生过度肢体接触的基本准则,玩家虽然花费积分能给AI捏脸、捏身体、改名字,把它们按照自己的喜好弄成任何想要的模样,却不能与它们有敏感部位的接触,或者出现过分的视觉刺激。 比如说,玩家想让自己的AI脱光,那么它们脱掉衣服之后,身上还会自带一层蓝色紧身衣一般的光膜,永远不可能是裸体。 至于说想和自己的人工智能一起亲密共浴或是泡温泉什么的,可以倒是可以,玩家如果这样吩咐了,人工智能也会照做,只是它们接触到水的部位会在瞬间变得透明,等到所有肢体都消失以后,就只剩一颗脑袋漂在水上了。 温泉池子里只剩一颗人头的画面不仅一点都不浪漫,还十分恐怖,沈莳完全不想见识。 不过好在吴景澜不下水,坐在岸边也能陪着沈莳。 况且,吴景澜觉得,从自己现在的角度,在如此近的距离俯瞰恋人被温泉水渐渐泡得发红的纤长肢体,和像喝醉了一般熏熏然的陶醉神情,也不失为一种独属于他的乐趣。 ——毕竟,三天后,自己就无法像现在这样,时时刻刻守在沈莳身边了。 第353章 8.2.愚者之都-04 接下来的两天, 沈莳和吴景澜两人在度假村里过得那叫一个惬意。 期间暮山紫、白兔和阿普三位好友都分别给他发过去酒吧喝酒的邀约,都被沈莳以“在外头玩呢”为由婉拒了,说好了过两天等他回城后再约。 这里虽然没什么客人, 但负责运营的本就是莫得感情的人工智能,不会因游客稀少而消极怠工, 服务也一直维持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准上。 沈莳体验了水浴和桑拿、室内恒温造浪池、5D电影等设施, 还跟专职陪玩的人工智能来了几圈桥牌和德扑,玩累了就到餐厅去吃自助,或者点想吃的餐饮到房间去。 如此悠闲地到了最后一日。 愚者之都的8月3日,晚上八点二十五分。 作为给自己的假期的最后一天, 今天的沈莳显得格外懒散。 饭后,他坐没坐相地摊在沙发里, 翻看着虚空里的度假村目录,看自己还有什么感兴趣却还没玩过的项目。 “这个,泰式精油推拿。” 沈莳的手指轻轻在屏幕上一点, “听师姐们说, 按得好的话会很舒服, 不过以前一直挺怕痒又怕疼的, 也不大好意思让技师来按,没什么机会试试正宗的泰式推拿是怎么样的……” 他想了想,“如果是AI的话,应该很专业吧?” 决定好晚间的消遣后, 沈莳懒洋洋地爬起身, 换了一套宽松的按摩服,然后带着吴景澜穿过小半个庭院, 来到别馆二楼东侧的按摩理疗中心。 值守的AI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沈莳说了自己想做的项目之后,便被领进了一个雅致的隔间, 一个穿着技师服的年轻小哥——其实是个AI,已经带着露出八颗牙齿的灿烂笑容在等着他们了。 沈莳按照吩咐平躺到按摩床上,AI小哥拿出一排整整十二瓶精油,让他挑选自己喜欢的味道,沈莳一边嗅着味道,一边用眼角余光去瞟吴景澜,总觉得哪里有点怪怪的。 终于,他挑了一款很普通很大众的橙花香味的精油,然后眼见着AI小哥笑容可掬地将精油倒在自己手上,就要去掀他衣服了。 “等等!!” 沈莳翻身坐起,大叫起来,“等等!等等!我想这样还是不行!” AI小哥严格遵照客人的指示停了下来,举着占满精油的双手,完美保持着营业用微笑,疑惑道:【客人,请问您还有什么疑问吗?】 沈莳怎么好意思说自己觉得别扭,尤其是在吴景澜面前,即便对方只是个AI。 他正寻思着该如何收场的时候,目光一转,落到了吴景澜身上,“我想让我们家小兰来帮我按!” 沈莳朝站在门边的吴景澜一指,“反正都是AI,你或是他,应该没差别吧!” 这要求有点超过技师小哥的AI职能范围了,它那职业性的微笑头一次变成了困惑的假笑,同时茫然地转向吴景澜。 【没问题,让我来吧。】 吴景澜笑着答应了下来。 对身为AI的他来说,不过是花几秒钟下载个泰式按摩模版的事情,实在简单得很。 于是吴景澜将AI小哥打发出去,关好门,脱掉外套,将衬衣袖子挽到肘弯处,【那么,接下来,请让我为您服务,主人。】 “嗯……好。” 沈莳这才乖乖地躺了回去。 【请趴过去,背朝上。】 吴景澜柔声吩咐。 虽然明知道只是按摩而已,沈莳的脸还是“刷”一下涨了个通红。 他连忙翻了个身,把脸埋进中间挖了个洞的圆枕里。 随后,他感到背上的衣物被轻轻撩开,一双温热的、沾满了滑腻精油的手落在了他的双肩上,顺着斜方肌的轮廓往脊柱两侧聚拢,有力却温柔地松解着紧绷的肌肉。 沈莳舒服得哼了一声。 【力道还合适吗?】 吴景澜听到声音,立刻表示出了反馈,【会不会太重了?】 “唔,不会。” 沈莳的声音闷在枕头里,含含糊糊地说道:“很舒服……” 在沈莳看不到的角度,吴景澜轻轻笑了笑,更用心地替自家恋人服务起来…… …… 大约是吴景澜的按摩实在太舒服了,又或许是橙花的香味兼具放松与助眠的效果,沈莳像被抽了骨头似的,全身软趴趴地任由吴景澜翻过来倒过去地摆弄,不知何时竟然没了声息。 注意到沈莳心跳、呼吸都趋于平稳之后,吴景澜停下了动作。 沈莳保持着趴在按摩床上,斜枕着圆枕的姿势,睡得打起了小呼噜。 吴景澜心中又好笑,又无奈。 他拿过一旁的毛巾,擦干净手上滑溜溜的精油,然后一手托住沈莳的后脑,一手托住他的膝弯,将人打横抱了起来。 隔间的门在这时悄无声息地滑开了。 AI小哥替吴景澜撑住门板,似乎在用眼神与同是AI的吴景澜交流,问他需不需要帮忙。 吴景澜摇了摇头。 今天是他身为AI的最后一天,能那么轻松地将沈莳抱起来,也就只剩最后这几个小时的时间了。 他抱着沈莳,穿过繁花与绿树掩映的夜间庭院,回到了二人所住的房间。 沈莳睡得很熟,这一路上被搬来搬去的,竟然连一次都没睁开过眼睛。 吴景澜将沈莳安置到床上,替他拉好凌乱的按摩服,又盖好被子,然后默默地坐到床边,和从前一样守在沈莳身边。 现在是十点零五分。 距离午夜还有一小时五十五分钟。 ———— 愚者之都,8月4日,零点整。 吴景澜睁开了眼睛。 意识回笼的瞬间,他已不再坐在沈莳身边,而是来到了每个玩家都非常熟悉的小黑屋中。 【现在开始对剧本杀玩家编号0323吴景澜进行身份转换前的最终确认质询,请问是否同意?】 一个听不出性别的机械音对吴景澜说道。 吴景澜点了点头,清楚地回答道:“同意。” 【剧本杀玩家编号0323吴景澜,于〖愚者之都〗时间6月18日申请冻结玩家身份,将最终通关奖励兑换成对应积分,并使用限定APP〖伪装者〗的〖职业转换〗功能,成为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沈莳的专属AI。】 机械音向吴景澜确认道: 【请问你确定要结束〖职业转换〗功能,重新恢复成玩家身份吗?】 吴景澜再度点头,肯定地回答:“是的,我确定。” 其实在沈莳发现吴景澜神秘失踪,满世界寻找对方下落的那段时间里,他家吴哥正在这个真人剧本杀系统里拼命。 如果不是沈莳恰巧在那个时间打开了移动硬盘里的神秘程序,吴景澜或许已经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重新回到了现实之中,然后编出一个能说服任何人的天衣无缝的理由,把自己的失踪给完美搪塞过去了。 可惜,不知是系统刻意引导,还是当真那么见鬼的巧合,在吴景澜刚刚通关了地狱级难度副本的瞬间,沈莳打开了他设置的硬盘密码,被强行拉进了这个真人剧本杀系统里。 吴景澜当然不可能丢下沈莳不管,放任他一个人在这么一个危机重重的系统里摸爬滚打。 他当即决定放弃返回现世的奖励,将地狱难度的副本兑换成相应的积分,然后想办法“留”在了沈莳的身边。 当时吴景澜最好的选择,就是他手头上一个名叫【伪装者】的APP。 只要花费相应的积分,吴景澜就能转换成某些特殊身份,比如某个副本里的NPC等等。 这种名字里带“限定”二字的APP都不是商城里能下载的,而是通过完成特定支线,或是解锁特殊成就得到的。 【伪装者】对吴景澜来说一直都是个鸡肋APP,自打获得那日起就被他移到了控制面板的角落里,除了看说明的时候点开过那唯一的一次之外,就再也没碰过了。 结果吴景澜万万没想到,在他马上就要离开愚者之都、离开这个见鬼的真人剧本杀系统的时候,他终于花了整整三万积分,用【伪装者】把自己变成了一个AI。 现在,终于到了他结束“伪装”,重新回到玩家身份的时候了。 【那么,现在开始结算剧本杀玩家编号0323吴景澜在6月18日至8月4日这段时间内的积分消耗与获取情况。】 机械音继续说道。 【玩家使用〖伪装者〗的〖职业转换〗功能,成为特定玩家的辅助AI,花费积分30000分;六次使用〖非定向剧透〗功能,每次花费3000积分,共18000积分;一些轻度违规与涉嫌违规行为共三次,共计扣除2300积分。】 ——还行。 吴景澜心想:他违规的次数多到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只被系统抓住三回,已经够可以的了。 至于说【非定向剧透】,那也是他自己拥有的一个特殊APP。 这个功能能够提供给玩家一些随机的、不可选择的、不能控制的、没有特定针对性的剧透。 吴景澜自己用【非定向剧透】的时候,单词、短语、古诗词、一幅画、一张照片什么的全都曾经出现过,而当他当了沈莳的AI以后,就将这个功能绑定在了沈莳的占卜APP【知天命】上,倒是再没看见除了单词之外的别的形式的“剧透”了。 而这也是为什么其他玩家用着从来都不靠谱的【知天命】,在沈莳这儿却屡屡派上了大用场的真正原因。 事实上,给沈莳提供提示的根本不是【知天命】,而是吴景澜的限定APP【非定向剧透】,且每测一回,都要烧掉吴景澜整整三千的积分。 【玩家在真人秀剧本杀《杀人不难》中获得优胜,按照游戏规则,奖金以3:1的比例兑换为积分,共获得100000积分。】 顿了顿,机械音补充: 【您目前一共有132440积分,请问是否转换为玩家身份?】 “是。” 吴景澜再度点头,沉稳地开口:“现在就转换为玩家身份。” 第354章 8.2.愚者之都-05 愚者之都, 8月4日,早上六点三十五分。 仿佛像是打开了某个开关一样,沈莳翛然睁开眼睛, 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睡眠到清醒状态的切换。 他坐起身, 转头去看床边。 他的人工智能正和平时一样端端正正地守在他身边, 寸步不离。 “小兰。” 沈莳叫了一声。 坐在床边的人工智能恭恭敬敬地起身,半弯下腰,【请问有何吩咐,主人?】 沈莳默默地与小兰对视。 而人工智能沉默地回视着自己的主人, 目光无悲无喜,没有丝毫的情绪。 沈莳足足看了三分钟。 终于, 他放弃了,主动移开了目光。 “小兰,我有些饿了。” 沈莳对他的人工智能吩咐道:“替我准备三样点心和一碗粥, 谢谢。” 小兰领命去了。 十分钟后, 他端着一个精致的木托盘回来, 里面放着一个小碗和三只小碟子, 粥是红豆薏仁粥,点心则是桂花糕、糯米糍和纸皮烧麦。 沈莳:“……” 他细细检查过点心的咸甜配置,什么都没说,只将托盘放到桌上, 起身进浴室洗漱完毕, 又像没事人一样默默吃完了自己下单的早餐,并在小兰收拾好餐盘之后, 忽然说道:“小兰,我们回去吧。” 【好的, 主人。】 小兰垂下视线,用温和、恭敬而又刻板的语调回答,【请问是现在就出发吗?】 “嗯,现在就走吧。” 沈莳点了点头。 但他刚起身,就又坐了回去。 “等等,在此之前,还是先给你换个样子。” 沈莳说着,唤出了控制系统面板…… ———— 早上九点十五分,沈莳从无人驾驶的出租车上下来,回到自己住的酒店式公寓楼下。 这次下车的只有沈莳自己一个“人”。 他的人工智能小兰并没有隐去身形,只不过体型缩减了许多,变得比成人巴掌大不了多少,正盘成一团,乖乖地呆在自家主人的肩膀上。 沈莳将自己的人工智能捏成了一只雪貂。 不仅外形换了,沈莳也将小兰的声线从吴景澜低沉温柔的声音,换成了很符合它现在的长相的尖细的娃娃音。 当然,换外形和换声线花了沈莳整整五百积分,但如果说沈莳以前是因为想念吴景澜才将自己的人工智能捏成那个样子,现在他知道吴景澜已不在小兰的躯壳里了,那么留着那副令他思念的模样只会让沈莳更觉难受。 ——可是,吴景澜究竟去了哪里? 吴景澜承诺过三天以后会见分晓,果然,今天醒来时,小兰芯子里的吴景澜就消失了。 沈莳不知道对方去了哪里,也没法和他取得联系,没办法,只能先回住处,耐心地等待对方的消息。 他对他家吴哥很有信心。 既然吴景澜承诺了会给他回答,那就一定会兑现…… 沈莳如此想着,一边走进公寓大楼的大堂,乘上电梯。 电梯门关上,楼层指示灯自动亮起,电梯平稳上升。 四十秒后,电梯停在了顶楼,电梯门打开,门外是一条铺着深灰色长绒地毯的明亮走廊。 沈莳托了托肩膀上的雪貂,快步穿过走廊,来到了自己住的公寓门前。 他甚至不用费心去开锁,手往门把上一按,房门就自己开了。 然而,就在此时,沈莳听到身后也传来了门锁被压下时特有的“咔嚓”声。 沈莳惊讶地回头。 要知道愚者之都可是很大的,而沈莳虽然不清楚他们这些玩家有多少个,但哪怕成千上万,散落在偌大一个城市里,也好似将一小把沙子扬进足球场,用“渺无痕迹”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因为城里可供玩家使用的住处实在太多了,玩家们一人占一栋楼都绰绰有余,除非有特殊的社交需求,否则很少有玩家会选择住在同一栋公寓的同一层楼里,更加没必要特地住到别人隔壁。 开门的是一个青年男子。 对方长得很高,肩宽腰细大长腿,光看体型就是个上好的衣架子。 他的脸上戴着一个白色的面具,是最简单最朴素的基础款式,商城里只需要三十积分就能兑换到的那种。 但沈莳却看呆了。 他保持着单手按住门把,侧身面对隔壁房门的姿势,浑身僵硬,一动不动,仿佛一具凝固的石雕。 “Hi.” 戴白面具的青年朝沈莳抬了抬手算是打招呼。 对方的声音被系统进行了自动处理,听起来有种机械式的低沉,但语气却是带着笑意的。 下一秒,沈莳松开门把,猛然朝着对方扑了过去。 雪貂小兰因为物理体重太轻,被他突如其来的大动作直接给甩飞了出去,在半空中划了个华丽丽地抛物线,无声地落到了长毛地毯上。 “是你!是你对吧!” 沈莳用两条胳膊死死圈住白面具男的肩膀,把自己整个人挂在了对方身上,平日里分析起案情来伶牙俐齿滔滔不绝的才思这会儿连一丝都不剩了,只翻来覆去问着这个听起来颇为愚蠢的问题。 “嗯,是我、是我……” 吴景澜回抱住沈莳,单手托住他的后颈,另一只手揽在他的腰上,低头在他耳边不断重复着相同的回应…… ———— 沈莳和吴景澜两人就这么在走廊上腻歪了整整十分钟。 可惜同为玩家,在愚者之都里都是要戴着面具的,除了拥抱之外,两人也干不了什么。 终于,沈莳和吴景澜续够了相思之情,总算想起就这么站在门口仿佛也不是个事儿了。 吴景澜邀请沈莳:“到我的房间里慢慢说吧?” 沈莳连忙点头。 他很想看看吴景澜的住处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于是两人转移到了沈莳对门的房间。 一进门,沈莳就察觉自己刚才的好奇分明是兴奋过头脑袋短路了。 毕竟这可是酒店式公寓,这一层楼所有的套间除了朝向的差别外,从结构到装潢都是有统一模子的。 而且吴景澜到昨晚为止都还是他的AI,不管对方在他睡着的时候做了什么,他住进这间套间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十个小时,又能对室内装潢进行多大改造? 所以,吴景澜的房间和沈莳住的那间完全就像复制黏贴一般,要不是落地窗外的景色有差别,沈莳简直都看不出来这不是他自己的房间。 吴景澜请沈莳在沙发上落座,然后唤出自己的人工智能,请它给他们准备茶水点心。 吴景澜的人工智能叫“Q”,虽然有人形,但却是很科幻电影风格的机械人模样,全身金属框架,摄像头式的“眼睛”,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双脚”,取而代之的是能够适应各种崎岖地形的履带式的双排轮子。 沈莳心道,还是这样的人工智能果然才符合他家吴哥的性格,同时又有点后悔,觉得把他家小兰捏成雪貂是不是太冲动了点——毕竟这样它就不能替自己端茶倒水、打扫房间了。 注意到沈莳盯着机械人看的视线,吴景澜在面具下微微勾起唇角,“你的人工智能很可爱。” 他指了指沈莳肩膀上蹲着的雪貂,笑着评价,“看起来手感很好的样子。” 沈莳顺手在小兰背上捋了一把,“以前我就好奇雪貂的毛毛到底是什么感觉,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他说着,将雪貂从自己肩头摘下来,递给吴景澜,“你要摸摸看吗?” 吴景澜笑了笑,伸手接过雪貂,搁在手心,仔仔细细地盘了起来。 虽不管是外形还是大小已截然不同,但这毕竟是他曾经用了不短一段时间的人工智能壳子,吴景澜觉得,他对“小兰”还是很有些感情的。 “哥。” 沈莳看着吴景澜盘了一会儿雪貂,忽然开口:“你以后一直就这样了吗?” 吴景澜听懂了沈莳的意思。 “是。” 他微笑颔首,回答:“一直就这样了。” 沈莳总算松了一口气,感觉心头大石终于落了地。 不管如何,吴景澜能像现在这样回到一个普通玩家的样子,不会再变成别的什么他不明所以的身份,也不会再突然消失,就足够了。 “那你现在的进度到哪了?” 沈莳立刻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他的目标是和吴景澜一起回到现世中。 在提问的瞬间,沈莳其实已经打定主意,如果吴景澜的进度和积分都能满足使用【现世入场券】的基本条件倒也罢了,如果不够的话,他哪怕倒贴积分和进度,也要陪着对方把两个条件刷够了再说。 好在吴景澜给了沈莳一个很靠谱的答案。 “我现在有十三万两千四百四十分,积分很充裕。” 吴景澜说道:“至于连胜率,我也是够的。” 在通关地狱级难度的剧本杀前,吴景澜已经刷到了困难级别的六连胜。按照系统规定,这胜率不会因为他曾经当过一段时间AI就清零 ,是可以继续沿用的,完全不成问题。 “很好。” 沈莳郑重的点头,手无意识地抓紧了沙发坐垫。 “这么说来,我们可以一起兑换‘现世入场券’,再一起进入地狱级难度的副本了,不是吗?” 第355章 8.2.愚者之都-06 愚者之都, 8月5日,晚上十点整。 沈莳如约出现在了酒吧“Gemini”。 不过这一次,沈莳不是一个人去的。他还带上了已经恢复成了玩家身份的吴景澜。 因为这次的聚会多了一个人, 所以沈莳他们从常坐的角落的四人桌挪去了靠近吧台的更宽敞的大桌子。 “哎呀,我都不知道小沈你还有这么厉害的朋友!” 惊闻沈莳带来的白面具青年竟然是个打出了困难级别六连胜的超级大佬之后, 阿普吓得差点没把手里的酒杯直接给扔出去。 吴景澜只是谦逊地笑了笑, 表示这不算什么,他们家沈莳同学还刷出过至今为止投凶成绩全满分的惊人记录呢。 “嗨,不管是你还是小沈,都强得离谱!” 阿普想到自己那一塌糊涂的战绩, 再对比面前这几位高手的水平,就觉得人比人是真得死, “换成是我,恐怕再刷三十个本也攒不到十万积分吧!” 这可不是阿普的自谦。 愚者之都七成以上的玩家都还在中等及以下的难度苟着,能比较自信地挑战困难级别副本的玩家不足三成。这三成玩家的投凶正确率也只不过两成左右——一大半副本他们都投错了真凶。 虽然困难级别的副本积分很丰厚, 但这也得投凶正确才行。 倒不是说投凶错误就一点分数都拿不到了, 但在积分大头被扣除的情况下, 实际获得的收益其实远远不及中等甚至简单难度的副本。 再加上困难级别的副本风险大, 危险度高,还要面对投错凶手后产生的心理负担,在断断续续栽过几回之后,阿普简直都想就此摆烂, 以后都不再碰困难级别的副本, 一直在中、低难度得过且过算了。 然而不行。 不刷困难级剧本杀就刷不出连胜率,刷不到三连胜他们连兑换【现世入场券】的资格都没有。 除了沈莳、吴景澜这种不管在什么本里都能刷到分数的能人之外, 其他资深玩家都是为了连胜率去刷困难级副本,被案情狠狠打击一番, 自信心受创,退回容易些的难度,重获自信后又重复此前的尝试。 而他们的积分也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中此消彼长,虽不至于倒贴,但也总不见有太大的增幅,以至于十万积分宛如横在两个世界中间的天堑,归家之日遥遥无期。 “你们俩要准备挑战地狱级难度了,是吗?” 这时,坐在沈莳和吴景澜对面的暮山紫开口问道。 “是。” 沈莳点了点头,“我们打算一起挑战地狱级难度。” 暮山紫立刻就懂了:“用‘造梦设计师’?” 沈莳再度点头。 “哇哦!” 一旁的白兔端着加了奶油的啤酒杯感叹道:“那可得花上很大一笔积分吧!” 她是被暮山紫带着玩过一局的人。 白兔虽没有【造梦设计师】,却知道要把别的玩家拉进同一个副本中,需得花费大量相应的积分,且还要受对方的游戏进度、阵营等条件限制,条件越苛刻,要耗费的分数也就越多。 “你们已经抽好副本了?” 白兔忍不住好奇地追问:“抽到了什么?” 毕竟地狱级难度的副本白兔还真没见识过,并且以她的进度,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恐怕也无缘见识,说不好奇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那倒还没有。” 沈莳摇了摇头,“我们打算晚些时候再抽。” 白兔“哦”了一声。 桌旁的五人仿佛忽然按下了暂停键,大家都不说话了。 地狱级难度的副本,意味着只要沈莳和吴景澜通关了,他们就能离开这个见鬼的真人剧本杀系统,回到大家心心念念的现实之中。 他们先前合计过,众人虽然来处相似,实则各自的世界仿佛一颗树上结出的不同的果实,彼此并不相同。一旦有谁脱离了“愚者之都”,恐怕便再无相见之日了。 换而言之,今晚或许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聚会了。 “……如果有什么方法,能知道朋友是不是通关成功了就好了。” 阿普忽然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不过我认为,如果是小沈和澜的话,一定会成功的。” 回答他的却是暮山紫。 他发出一声经过系统处理的苍老的低笑,“尤其是他们俩合作的时候。” 沈莳和吴景澜默契地对视了一眼,皆从彼此戴着面具的目光后看出了同样的笑意。 他们曾经和暮山紫一同参加过《杀人不难》的真人秀,所以暮山紫不仅了解他们的实力,更看到了他们无人能及的默契,才会在此时发出如此感叹。 “说起来,‘那次’的事,谢谢你。” 吴景澜对暮山紫说道。 暮山紫愣了一下,不懂他指的是什么。 吴景澜提醒道:“在《杀人不难》最后一个游戏里,你故意把鲁班锁让给了我。” “你是说那个……” 暮山紫失笑。 “两个误会。” 他朝吴景澜一摊手,“首先,我其实并不怎么擅长机关盒、鲁班锁那一类的玩意儿,就算我抢了那个项目,除了折腾半天打不开,让你们看笑话之外,没有任何意义,也压根儿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 暮山紫回答得坦然: “而且,我有自知之明。我目前的水平,跟你或是小沈比起来,确实还差了点。别说那十万分我本来就不应该拿到,就算拿到了,也不敢这就去挑战地狱级难度的副本。” 暮山紫并不是不在乎积分。 但他认识沈莳后的经历告诉他,积分这种东西,只要有能力,是切切实实可以从每一场剧本杀里赚到的。 相反,若是能力不够,就算侥幸得到了大笔积分,贸然挑战地狱级难度的副本,除了可能浪费到好不容易攒下的分数之外,还可能在副本中遭遇危险。 所以他很佩服,也很羡慕沈莳和吴景澜。 因为他们不仅本身能力很强,且彼此信任、互相扶持。 暮山紫觉得,如果真有玩家能够脱离这个见鬼的真人剧本杀系统,那一定是沈莳和吴景澜无疑。 ——若是连他们都做不到的话,谁又能做到呢? 暮山紫端起酒杯,分别跟沈莳和吴景澜碰了碰杯。 “祝你们马到功成。” ———— 愚者之都,8月6日,早上八点二十五分。 吃了早餐之后,沈莳就去敲了隔壁吴景澜的房间门。 今天是他们回到“愚者之都”的第六天,两人约好把他们即将面对的地狱级难度副本给抽出来。 为了进入同一个副本,沈莳必须先用【造梦设计师】跟吴景澜绑定在一起。 两人在沙发上坐定,沈莳点开了【造梦设计师】。 如同沈莳曾经研究过的那样,APP分成【我的美梦】和【他人之梦】两部分。 沈莳要使用的是【他人之梦】的功能。 所谓【他人之梦】,是指他可以花费积分去控制别人的下一个副本。 他先花了三百积分,在搜索框里输入了吴景澜的玩家编号。 这一次,他很顺利地搜出了吴景澜的信息,且APP显示对方处于可交互及操控状态。 “选择控制你跟我进入同一个副本,要花费五千积分!” 沈莳一边按下确定,一边心疼地嘟哝,“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俩都是侦探,怎么着也不可能在不同阵营,要不然还得多花两千积分,我分数还就真要不够了!” 他看着那灰掉的【相同阵营】的选项,心有戚戚焉。 “不过就算是这样,你分数也剩得不多了吧?” 吴景澜毕竟是当过他家男朋友的人工智能的,对沈莳有多少家底门儿清。 沈莳原本剩下107480分,预留出十万分兑换【现世入场券】之后,就只有七千多分了。 剩余的七千分大头用在了【造梦设计师】上,再加上这段时间的房费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花销,实在就所剩无几了。 好在吴景澜接下来会跟沈莳进入同一个副本,除了【造梦设计师】他没有,因此不能替沈莳分担这笔积分开销之外,其他进入副本前的准备工作所要花费的分数都可以由他来承担,总算应当不至于让沈莳过分拮据。 “好了,这样应该就行了。” 沈莳按下确认键,看积分花出去了以后,悄悄松了一口气,“这样我俩便算是绑定好了,对吗?” 吴景澜伸手摸了摸沈莳乱蓬蓬翘起的发尾,“放心吧,我们下一次一定在一个副本里。” “好的。”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么接下来就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了!” 他切出【造梦设计师】,回到了已经用得很熟悉的剧本杀抽选界面,再三确认自己选择的是【地狱级】的难度之后,手指悬在浮空屏上,微微发抖:“那、那我抽了啊……” 吴景澜沉声鼓励道:“放心抽吧。” 沈莳:“……” 然而保持着这个将按未按的姿势足足半分钟有余后,他终究还是没法鼓起勇气。 “不行,我、我手抖……” 沈莳关掉控制面板,丧气地转向吴景澜:“吴哥,还是你来抽吧……” 第356章 8.2.愚者之都-07 吴景澜:“……” 虽然绝大部分时候沈莳都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但怂起来也是能很怂的——比如现在这个时候。 不过吴景澜更在意的一点,是他们即将抽出的地狱级难度的副本,居然还能是个双人本。 就吴景澜自己上一回通关地狱级难度的经验来看, 这实在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能玩到地狱级难度的玩家,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都只嫌不够的, 至于复数以上的玩家, 在相近的时间段内同时决定抽选副本的概率,更是少到了趋近于零的程度。 吴景澜本以为,所有的地狱级难度副本都应该是单人本——就像他上回通关的监狱谋杀案一样。 “快嘛,你抽一个!” 看吴景澜没动作, 沈莳又推了推他的胳膊,催他。 吴景澜:“真的让我抽?” 沈莳点头如捣蒜。 吴景澜:“抽到了什么都没关系?” 沈莳:“嗯嗯嗯!” 吴景澜唤出了自己的系统控制面板, 让抽选界面在虚空中展开,“那我真的抽了啊?” 沈莳紧张地抓住了恋人的衣摆,“抽吧!” 于是吴景澜果真没有再跟沈莳客气。他确定好了“地狱级”的副本难度之后, 便按下了“开始抽选”的按钮。 这是沈莳第一次看别人抽副本。 熟悉的黑洞再度浮现时, 他确定, 原来所有人的抽选过程都是一样的。 黑洞膨胀、旋转, 繁星般的流光在漩涡中心乍隐乍现,视觉距离展开到了极致之后,几乎似要将依偎在一起的两人吞噬。 时间仿若就此停滞。 下一秒,巨大的黑洞猝然一敛, 一行醒目的标题弹出, 赫然只有三个字: ——《冤鬼宅》。 沈莳:“啊啊啊啊啊啊!!!” 在看到标题的瞬间,甚至都不用瞧下方的封面图, 沈莳就觉得自己要疯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系统是存心要整他是吧! 自问胆大如斗除非见鬼的沈莳, 真是看一眼标题都觉得眼前发黑。 看沈莳一副想要以头抢地,撞晕过去假装无事发生的崩溃模样,吴景澜只得安慰他:“你以前玩灵异本不也玩得挺好吗?” 吴景澜不能当着系统的面暴露他曾经当过沈莳的人工智能的事实。 不过好在两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即便在现实里也一块儿玩过不少本子,其中不缺灵异本,这安慰可谓一语双关,怎么解释都行,听着并不违和。 “谢谢,我玩‘那啥’的时候其实也吓得要死。” 沈莳抬头看向吴景澜,满脸写着“生无可恋”。 “抽都抽了,我们先看看介绍吧。” 吴景澜只得勉力安慰他。 沈莳还能怎么办?只得含泪点头。 标题下方照例是一张封面图。 画面中没有人物,只有一栋殖民地风格的欧式大宅,看起来像是民国剧里才会出现的那种老宅子,破败、荒芜、阴森,若是再飞出一群蝙蝠,说是吸血鬼栖息之地都不违和。 “……好么,这看着就像是会闹鬼的地方……” 沈莳嘟嘟哝哝,目光飘过画面中的恐怖大宅,唐突地打了个冷颤。 吴景澜的手指在控制面板上轻轻滑动,封面图被他划拉了过去,露出了紧跟在下方的剧本杀简介。 【进入宅子的人,必定会遭遇一个问题——〖是谁杀了我?〗】 沈莳:“卧槽!” 根据他玩剧本杀的经验,开场就死人的灵异副本,必定是非常难缠的变格本,基本上是完全不能用常理来形容的那种。 而下面还有更令他毛骨悚然的介绍: 【山坳里的荒村,村中唯一一间大宅,有进无出的地方,只要跨过那门槛,就无人能活着离开。 当你走进大宅,便会遇到一个死去的小女孩。她会问你一个问题:〖是谁杀了我?〗 你有一晚的时间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而你可以问询的対象,没有一个是活人。 ——请小心,鬼也是会说谎的。 它们都是一些无法渡过冥河的怨鬼,永生被禁锢于此的亡魂。 请遵守规则,谨慎行事。 稍有行差踏错,你便是下一个被困在此处的可怜人。】 沈莳:“……” ——太棒了,这一看就是随时都可能狗带的规则怪谈类变格本! ———— 如果说抽到灵异类副本有什么好处,那么沈莳认为,那就是他先前已经玩过一次《百鬼山守则》,系统里的【茅山天师】还没有删掉,这会儿不需要再花积分就能继续用。 另外,他还有三次在系统商城里免费下载APP的机会,沈莳决定不要浪费,和吴景澜合计一番之后,全都选了他认为可能派得上用场的玄学和灵异相关类的APP。 当然,吴景澜也觉得备好这些玄学物品很有必要,所以也用自己的积分换了许多。 虽然他们这种半路出家的普通人就算立刻开始头悬梁锥刺股地挑灯夜读,也不可能当真在两三天内变成一个真正的道术高手、降魔天师,但有备无患,万一真碰上个厉鬼怨灵什么的,即便不会用,当暗器扔出去也是好的。 “好了,我积分快要清空了。” 沈莳看着自己仅剩三百多的分数余额,心疼极了,“这下子,连‘知天命’都没法用了!” 吴景澜:“‘知天命’那种东西,不用就不用吧,本来也不准。” 沈莳:“??” 他抬头,定定地盯着吴景澜看了好一会儿,忽然睁大双眼,低声嘟哝:“……不会吧?” 聪明如他,自然不难猜到,评分低到令人发指的APP到了他手里,却往往能发挥奇效,八成是当时还身为AI的吴景澜在背后悄悄做了什么的缘故。 现在,既然吴景澜说【知天命】不准了,那就定然已经没用了。 “可是……不占卜一下,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仪式没做完似的。” 沈莳还是不能死心。 吴景澜用一种“我就知道”的眼神看向沈莳,“我这儿还有一个别的占卜APP,可以试试看。” 沈莳:“什么!你竟然还有那种东西!?” 吴景澜意味深长地一笑,“我也是经历过很多副本的人啊。” 说着,他打开了自己的系统控制面板,点击【非定向剧透】。 比起商城里的坑爹赔钱货,吴景澜的【非定向剧透】虽然不能控制剧透的方向,却能保证“预言”的准确性。 当然,它的基础占卜一次就要一千五百积分。如果像吴景澜先前那样,把【非定向剧透】绑定在沈莳的【知天命】上,还要附上一堆其他分数损耗。 吴景澜积分充裕,倒不是很介意这点儿“小钱”。 他在【非定向剧透】的界面里输入了下一个剧本杀的名字——冤鬼宅,然后按下了确定键。 屏幕转跳,弹出了三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三个漂亮的姑娘并排坐在一起,皆身穿精致的旗袍,表情严肃,姿势僵硬,看起来面対镜头令她们感到十分紧张。 这三个姑娘面相有些相似,从年龄来看,仿佛应该是有血缘关系的姐妹。她们年纪较大的看起来约莫年近二十,年少些的大约十二三岁,最小的那个最多只有六七岁。 第二张照片,是一株参天的银杏树,秋风瑟瑟,满树金黄,落叶纷纷扬扬,几乎占满了整张照片的全部视野。 最后一张照片,则很令人困惑了。 画面正中有一个普普通通再常见不过的泥巴地上的积水潭子,一双穿着淡粉色绣着小碎花的布鞋的小脚正站在水潭边上,并不怎么清澈的潭水倒映出了这双脚的影子。 ——这就是【非定向剧透】提供给沈莳和吴景澜的,所有的线索。 -------------------- 作者有话要说: 小沈:“啊啊啊啊啊啊救命!” 吴哥:“是读者们投票选的灵异本。” 好,下一更开新副本,正文的最后一个本啦~(*??`*) 【最终本】冤鬼宅 第357章 9.冤鬼宅-01 愚者之都, 8月8日,早上十点整。 沈莳和吴景澜约好,一同进入《冤鬼宅》的世界。 沈莳已经很习惯进出副本的感觉了, 一闭眼一睁眼,他已经离开了熟悉的公寓套间, 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 睁眼的刹那, 沈莳发现自己并非如同他预测的那般身处那所闹鬼的大宅,或是在大宅附近,更没和吴景澜呆在一起。 沈莳正独自一人坐在一间破旧的小公寓的书桌前,面对着半打摊开的书和资料在发呆。 他迅速整理了一番脑中的“前情”。 在这个剧本杀里, 沈莳名叫沈时,是T市某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 研究民俗学。 如果只是如此,所有跟“见鬼”有关的灵异事件本应都与他无关。 但沈莳有个关系很好的青梅竹马,对方是个私家侦探。 而这个青梅竹马的私家侦探, 正是吴景澜扮演的另一个重要角色——吴澜。 然而在这个剧本杀的开头, 沈莳除了在前情里知道吴景澜的存在之外, 对整个故事完全一无所知, 甚至连对方现在在哪里、又是如何卷入了灵异事件中都毫无头绪。 没办法,沈莳只得摸出手机,试着拨通吴景澜的电话号码。 电话提示音却无情地告诉他,对方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内, 请稍后再拨。 没法联系上吴景澜, 也不知对方去了哪里,目前是否平安——这情况实在跟曾经发生在现实里的事情太像了, 沈莳瞬间PTSD,简直都要焦虑起来了。 就在沈莳甚至考虑在剧本杀里报警有没有用的时候, 他听到了门铃响起的叮咚声。 沈莳立刻跳起来,打开了公寓的房门。 门外,是一个胡渣子拉杂的颓废小哥,细看五官约莫最多也就二十七八岁,却因为外形过于不修边幅而显得比实际年纪老了起码十岁有余。 沈莳迅速从“前情”里扒拉出了对方的身份。 胡茬小哥名叫冯陆,是吴景澜的助手兼司机,在吴景澜的侦探事务所里工作了差不多有三年了。 沈莳和冯陆不算很熟悉,但怎么着也算是混了个脸熟的,眼见对方出现在这里,立刻一叠声地追问:“阿澜呢?他没跟你在一起吗?他现在人在哪里?” 冯陆被问得愣了,嗔目结舌半晌,才扬了扬手里的一个大纸包,回了沈莳一句,“这……说来话长。” ———— 接下来,冯陆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一五一十地说给了沈莳听。 大约一周前,吴景澜接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委托。 委托人是T市的一位姓丁的富商,请吴景澜帮忙寻找自己失踪的独生女。 丁小姐今年二十四岁,在音乐学院学长笛,毕业后没有找到心仪的工作,就和几个朋友合作搞了个直播工作室,当起了网红。 大部分年轻姑娘当网红,大都喜欢唱唱跳跳,再不济也是穿得美美的到各景点采风摆拍,或是打打游戏、玩玩语C什么的。 丁小姐和她的团队却不走平常路,仗着家里有钱又宠她宠得没边儿,钱多随便挥霍,丁小姐竟然开始出入T市的旧货市场,做起了风险奇高的文玩倒卖行当。 然而文玩这一行水极深,连浸淫多年的行家都不敢说自己不会打眼儿,更别说丁小姐这种几乎没有一点儿相关知识的半路出家的外行人了。 直播做了半年,丁小姐光是买的赝品就亏了得有一两百万,且当网红的回报跟她亏的本钱相比,更是少得不值一提。 但丁小姐做得开心,且一点没有要改行的意思,仍然天天带着直播团队往旧货市场、文玩古街跑,在大小商贩间充当散财童子的同时,试图淘到真正的好物。 于是,丁小姐锲而不舍的冤大头精神,终于给自己惹来了天大的麻烦。 大约十天前,丁小姐在文玩街一家专营旧书、旧报纸和旧信的老书店里淘到了一本笔记本。 根据老板的说法,笔记本是民国时代的旧物,后在七十年代末被一位考古学教授接手,在老教授死后,又由他的家人辗转卖到了店家手里。 “就是这本东西。” 冯陆说着,打开油纸包,从里面摸出了一本黑色皮面的笔记本。因其表面沾满污垢,皮面也磨损得厉害,倒是一看就是很有些年头的旧物了。 丁小姐好不容易才淘到真正的看起来稍稍有些调查研究价值的古董,织染兴奋得不能自已,于是一行人找了家咖啡馆,仔细研究了大半天,终于搞清了这本笔记本的性质。 它居然是一本“规则怪谈”。 笔记本上有属于好几个人的笔迹,它们共同组成了许多奇怪的规矩,记录着进入一座荒村中的大宅后要注意的事项。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那间大宅位于距离T市两百多公里的H县附近的山林间,以大宅为中心,形成了一条稍有些规模的村子,最鼎盛的时候,村中有百多户人家。 然而不知什么原因,村子早在解放前就仿佛一夜蒸发般,在外人毫无所觉的情况下忽然神秘消失了,当附近的村民想要寻找失踪的荒村时,只能在山林里一个劲儿的打转,鬼打墙一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它原本的所在。 但或许是某些机缘巧合,或许是某些特定条件,总有那么一些人,在山林间迷路的时候,会不期然地与那座荒村偶遇,然后总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进入大宅之中。 比如这本笔记本的第一任主人——民国时某位将军手下的一位师爷,就是在日暮时误入荒村,和几个大头兵一起住进了荒废的大宅,随后惊觉宅子竟然在闹鬼! “那师爷在笔记里写,他们刚进入大宅,就出现了一个小女孩的鬼魂,请求他们找出自己的死因。” 冯陆说道: “如果做不到的话,他们就会被小女孩的鬼魂杀死。” ——果然! 沈莳听到这里,心想,就目前的情报而言,和他看到的剧本杀预告完全吻合。 “那么,他们找出那小鬼的死因了吗?” 沈莳问冯陆。 “哪能啊!” 冯陆摇头,“都说了是只有进没有出的大凶宅,师爷和那几个大头兵进去以后就再没人见过他们了。” 胡子拉碴的助手指了指放在桌上的笔记本,“唯有这本笔记,不知被何人从大宅的窗户里扔了出来,后被来第二天到荒村来找师爷他们的士兵寻获,带了出去。” “原来如此。” 沈莳明白了:“所以说,后来又有其他人带着这个笔记本进入那个荒宅,并在笔记本上补上新的记录,是这样吗?” “没错。” 冯陆对沈莳的理解能力感到十分满意,“可是,每一回,都只有这本笔记本从大宅里出来,而进入宅子的人,都不知是死是活,再也没有出现过!” ———— 话说那一日,丁小姐等人研究过笔记本后,兴奋异常。 作为一个透明网红,似乎没有比荒村废屋探险更容易吸引人气的噱头了。 丁小姐也是个钱多行动力强、说干就干的性格,当即拍板,掏出上万活动经费,和她的三个好友一起开了辆越野SUV,按照笔记本上记录的地形外加百×地图的引导,进入H县附近的山林,寻找传说中的忽然消失的荒村去了。 “那么,他们找到了吗?” 沈莳问冯陆。 “找到了。” 冯陆点头:“不知是不是只要带着这本笔记本,就像带了个路标或是入场券什么的,反正,丁小姐他们找到那荒村和大宅了。” 沈莳追问:“那么接下来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冯陆一耸肩,道:“丁小姐他们是四个人一起去的,进了村后,有个女孩因为太过害怕不肯下车,于是留在了SUV里负责看守行李和设备,等他们回来。” 但和所有的鬼故事开头一样,留守的女孩儿在车里等了一天一夜,丁小姐和她的两个朋友仍然没能从大宅里出来, 姑娘吓坏了,壮着胆子下了车,但没敢进到荒宅里,只绕着屋子走了一圈,试图找到众人曾经出入过的蛛丝马迹。 “但她只找回了这个。” 冯陆用手指在黑色笔记本的封皮上敲了敲,然后将它翻开。 笔记本里夹了一张干枯的银杏叶子,仿佛一枚书签。 银杏叶子所在的那一页上,有人用手指蘸着某种暗红发黑的液体,在上面写了两个字外加三个感叹号——“救命!!!” 那字迹歪倒,笔迹幼稚,且是横向书写的现代人习惯,墨迹与纸页边缘分明,看起来是新写不久的留言。 “丁老板亲自辨认过,这是他女儿的字。” 冯陆说道:“看到这页留言,丁老板坚持认为自己的女儿遇到了危险,不仅报了警,还请那姑娘带着他的保镖团队进山寻找,试图找回失踪的女儿。” 沈莳:“但没有找到,对吗?” “是的。” 冯陆表情凝重: “别说失踪的丁小姐了,他们连那条荒村都进不去!不管是警察也好,保镖们也罢,所有人在H县附近的山林里绕了好几天,愣是没见着那所谓的民国时期就消失的村庄!” --------------------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次的剧本杀跟以前都不太一样哒,属于单人解谜类的本子,敬请期待! 第358章 9.冤鬼宅-02 丁老板找的救援不可谓不尽心。 然而不管他们如何努力, 都无法再山中寻到那座荒村,就更别说村子深处的大宅了。 没办法,丁老板只能求助于民间的“高人”。 吴景澜扮演的侦探吴澜, 在业界也算多多少少有些名气。 因吴景澜不仅是一个调查外遇、寻找走失猫狗的私家侦探,他还时常会帮雇主解决一些玄学相关的、很难以常理解释的事情, 于是在熟客间有了“灵探”的诨号, 但凡有谁遇到这方面的困扰,都会倾向于委托他帮忙解决。 现在,丁老板觉得正是需要吴景澜这种“专业人士”出手相助的时候了。 于是他将笔记本和女儿失踪前留下的一些调查记录,以及直播影像全都交给了吴景澜, 请对方帮忙找回陷落与荒村废宅中的丁小姐。 听到这里,沈莳问冯陆:“这么说, 你和吴哥找到那条村子了?” “嗯,我们找到了。” 冯陆抓了抓他鸟窝一样的乱发,神情颓靡, “我们在三天前出发前往H县, 本来我们也没想到真能找到那条村子的……但不知怎么的, 就是找到了!” 那日, 吴景澜和冯陆开着车在山林间转了几圈,天色暗下来后不久,就莫名拐进了一条地图上根本没有标记出来的岔道上,当他们发现自己走错了路, 不知身在何方的时候, 就看到山路前方出现了隐隐绰绰的火光。 “火光?” 沈莳听到了一个令他颇感意外的词。 “准确的来说,是灯笼的光。” 冯陆伸手比划了两下, “我们当时就觉得不对了!都什么年头啦,谁还会在深山里点灯笼啊!一看就知道是要闹鬼的呀!” 当时开车的人是冯陆。 他战战兢兢地朝有光的方向开了约莫十分钟, 就看到路旁挂了一串白灯笼,而白灯笼的后方,正是一条破败得几乎看不出建筑物原样的荒村。 “就古装戏的那种白灯笼,你一个学民俗的肯定知道吧?” 冯陆竭力想要形容自己遭遇的恐惧,“南瓜那么大的灯笼,整个都是白色的,点着白蜡烛,上面还用黑色墨水写了个‘奠’字!是只有丧礼才会用的灯笼啊!” 沈莳慎重的点了点头。 “那村口挂了整整一溜!” 冯陆继续说道:“而且不止在村口,我们停车以后一路往村子里走,道旁、树上都挂了这些白灯笼!可以说,那荒村里的照明,全靠这些灯笼了!” 吴景澜和冯陆进了村子,在白灯笼的引导下,很快找到了矗立在一片断瓦颓垣中的西洋风格的大宅子。 根据冯陆的描述,那宅子外头围了一圈雕花铁栅栏。栅栏很高,目测起码足有两层楼的高度,除非是技术老道的梁上君子,一般人想要翻越这么高的铁栅栏,不仅困难,而且十分危险,一不小心可能会摔断脖子。 不过大宅院子的正门是敞开的,只要访客愿意,完全可以直接从正门正大光明地进入宅院。 “老吴让我留在外面等他。” 说到这里,冯陆似乎有些尴尬,伸手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眼神飘忽: “我、我觉着吧,那大宅看起来真的很诡异,如果我俩一起进去,要是出了什么事,全陷里面的话,可就连个求救的人都没有了……” 沈莳眼神一沉:“所以你就留在了宅子外等他?” 冯陆含糊地点了点头。 “老吴说让我在外面等他一晚上,如果天亮了还不见他出来,就……就让我来找你。” 他愈说脑袋就垂得越低,仿佛没有勇气正眼直视沈莳。 沈莳眯起了眼睛,语气愈发凝肃,“你到天亮也没等到吴哥,是吗?” “嗯。” 冯陆小声嘟哝:“我、我一直在院子外头守到早上七点多将近八点,眼见着老吴还没出来,就绕着那大宅转了一圈……结果,在院子西侧找到了这个东西。” 他指了指桌上的油纸包。 沈莳将包裹完全摊开,发现里面除了一开始就被他们取出的黑色封皮的旧笔记本之外,还有一块256G的内存卡。 他迅速地从“前情”里搜到了这玩意儿的来历。 吴景澜出门执行委托时,为了避免纠纷或是记录下重要的线索,会在前襟或是背包带子上挂上针孔式记录仪,拍下他认为重要的部分。 很显然,这块内存卡就是吴景澜从他的摄录仪里拔出来,再连同笔记本一起丢出大宅的。 ——卡里必然记录了什么要紧的线索! “我知道了。” 沈莳虽急着想看内存卡里的内容,但有些话还是要跟冯陆交代清楚的,“这样,冯哥,给我一点时间,我把卡里的记录看完,明天早上你再来找我,你带我去那座荒村。” 冯陆是个讲义气的人,对丢下吴景澜一个人先逃回来一事本就心存愧疚,连连点头。 他唯一担心的只有一点:“不过,我不敢肯定,下次还能不能找到那村子……毕竟其实我也认不得路,上次是误打误撞不小心迷路了才开进去的!” “没关系,我们一定能找到的。” 沈莳对此十分笃定。 因为,他可是这次剧本杀的侦探,如果连副本都进不了,又如何解开谜团呢? ———— 送走冯陆之后,沈莳打开了手提电脑,将内存卡插进了读卡器中。 读卡器里一共有九个文件。 沈莳按照时间把它们给排了排序。 最早一个视频录制的时间是9月1日,也就是三天前的晚上的八点二十五分,持续五十九分钟五十九秒,到九点二十五分结束。 沈莳是知道吴景澜戴的摄录仪的拍摄设置的。 在使用者没有自行停止录像的情况下,摄录仪会持续进行拍摄。 拍下的文件以小时为单位,满一个小时后,自动将前面的记录保存成FAT32格式的视频文件,并生成新的文件,继续记录接下来的内容。 沈莳扫了一遍九个文件的时间。 前面八个文件都是完整的一个小时,从9月1日晚上的八点二十五分开始,持续到次日,也就是9月2日凌晨的四点二十五分。 而最后一个文件只有三十二分钟,在四点五十七分的时候戛然而止,想必是因为吴景澜自行停止了录像,或者干脆直接拔掉了内存卡的关系。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没有料到系统竟然会如此赖皮,即便允许他和吴景澜使用【造梦设计师】进入同一个副本,还能用这种招数,强迫他们分开。 现在,沈莳迫切地想知道吴景澜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点开了第一个文件,同时翻开了那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 ———— 9月1日,晚上八点二十五分。 “就在这里停车吧。” 吴景澜对开车的助手冯陆说道。 村子荒废了近百个年头,当年铺的碎石子路早就风化得看不出原本的形状了。 道路几乎被杂草覆盖,到处坑坑洼洼,在只有路边那些个高低错落的白灯笼作为照明的情况下,吴景澜他们的车子简直像在海浪间颠簸的小破船,一个不小心没扶稳,脑袋就能在车顶上撞出个包来。 这破车实在没法开了,吴景澜让冯陆在路边停车,两人手持电筒,一同朝着白灯笼最密集的方向走去。 十分钟后,一桩大宅便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与村中各处残破得只能用“废墟”来形容的低矮颓败的平房不同,这栋宅子虽已荒废多年,却依然保持着相当宏伟的外观,光是那将近十米的围墙就气势斐然。 “……卧槽!” 冯陆重重地咽了口唾沫,“居然真、真有这么一栋宅子!” 他转向吴景澜,神色惊恐:“这么说来,闹、闹鬼的事也是真的咯?” 吴景澜点了点头,“我猜应该是这样没错。” “那……我们真要进去?” 虽然当了吴景澜将近三年的助手,但冯陆自问自己只是个敬鬼神而远之的普通人,平日偶尔遇到那些听着就很有些“问题”的委托时,跑跑腿儿打打下手倒也罢了,真让他亲身涉险,这位大兄弟还是打心眼里瘆得慌。 好在吴景澜并没有要求他跟自己一同进入那座大宅。 正如冯陆先前自己说的那样,吴景澜让他呆在大宅外面,一直等他到天亮,如果天亮时自己没能从宅子里出来,千万别进去找他,而是什么都别管,直接驾车离开荒村,到T市去找沈莳,并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 冯陆点头如捣蒜,表示自己听明白了。 交代好一切之后,吴景澜调整了一下别在胸口的摄录仪的角度,从洞开的正门走进了荒废多日的大宅。 宅子里同样挂了许多白灯笼。 不仅是写了“奠”字的灯笼,庭院中的好多地方,比如早已枯死的景观树与断裂的雕像身上都缠了破破烂烂的白布条,地上还散落着许多天圆地方的白纸钱。 ——看样子,不管这间大宅出了什么事,在覆灭之前,它正在举行丧礼。 吴景澜穿过前院长而笔直的廊道,朝大宅的正门走去。 经过一颗柏树时,挂在树枝上的一盏白灯笼忽然闪烁了两下,烛焰毫无预兆地剧烈摇晃了起来,仿佛差点儿就要被风吹灭一般。 同时,吴景澜只觉一阵阴森森的冷风掠过鬓发,激得他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寒颤。 下一秒,一个矮小的身影毫无预兆地挡在了他的前面。 -------------------- 作者有话要说: 是哒,小沈要看视频才知道吴哥发生了什么事~ 第359章 9.冤鬼宅-03 哪怕神经强悍如吴景澜, 这会儿也被忽然冒出来的身影狠狠吓了个激灵。 拦路的是一个穿着月白色旗袍的小女孩儿。 看那孩子的身形和年纪,最多也就五六岁的样子,头发细软发黄, 左右各梳一个小小的牛角辫,左侧发辫上海簪了一小簇淡黄色的桂花, 模样看起来既乖巧又无害——若不是她全身呈现出一种雾化的半透明感, 完全就跟一个普通的小孩儿毫无差异。 然而这孩子开口说出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大哥哥,我知道,我死了。】 小女孩儿声音稚嫩, 带着那年纪的孩子特有的尖细。 【我被人杀死了,身体被切成一块块的。】 她说着, 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的头,不见了。】 吴景澜沉默地听着。 【大哥哥,请帮我找出凶手, 请帮我找到我的头。】 小姑娘规规矩矩地站在吴景澜面前, 一双杏眼睁得圆溜溜的, 可瞳孔却散大失焦, 根本没有活人应有的神采。 吴景澜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不要下意识去回避女孩儿的双眼。 “我知道了。” 作为一个看过“攻略”的玩家,面对鬼魂的要求,既然拒绝无效, 吴景澜甚至懒得浪费时间去跟小女孩儿掰扯。 根据吴景澜从笔记本里看到的记载, 这个小姑娘是这间大宅主人家的三小姐,她在家中主母出殡的当晚被人杀害, 尸体出现在灵堂里,被切成了十几段, 且找不到她的头颅。 自大宅因不明原因覆灭后,这个小女孩就一直在宅中徘徊,拦住每一个误入的路人,要求他们帮自己找出凶手,并且寻回遗体那枚丢失的头颅。 这种时候,被委托者就像接到网游里的强制系统任务一样,不能拒绝,必须答应。 黑色封皮笔记本的第一任主人,当年那个地方军阀的师爷记录了他手下一个大头兵鲁莽抗拒委托,并试图用枪恐吓对方的后果。 ——女孩儿当场大哭起来,随着她的哭声,那大头兵七窍流血,胸腔腹腔中的内脏都和女孩的眼泪一起化成了液体,从他的眼耳口鼻中汩汩涌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软成了一滩黏糊糊的血肉。 不答应,就只有死路一条。 吴景澜很冷静地问:“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你,大哥哥!】 小女鬼咧开嘴,露出了一个缺了一颗门牙的天真笑容,【我在我的房间里等你。】 她回身朝大宅西侧一指,【三楼走廊尽头的最后一个房间。】 吴景澜抬头,朝女孩儿指点的方向看去。 朦胧而苍白的烛光中,他能模糊地看到三十多米外大宅的整体轮廓。 这栋大宅带着明显的维多利亚式殖民地风格,中间是四层的主体建筑,东西两侧如同展开的两翼,呈左右对称状,各有三层。 小女鬼指出的房间在西侧翼,那儿有一间有着天蓝色玻璃的扇形窗户的小阁楼,仿佛翅膀尖端镶嵌着的一颗小小的蓝宝石。 【天亮前,大哥哥,你要带着真相来找我。】 女孩儿收起笑容,微微抿住嘴唇,立刻就变成了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你一定要来……不然……】 她没有把话说完。 但吴景澜知道那句“不然”后面是什么。 笔记本上写着:如果不能完成委托,便会被女鬼杀死…… ———— 看到这里,沈莳心中猛地一沉。 小女鬼给吴景澜的委托是持续到天亮为止。 可根据冯陆的说法,他在宅子外等到早上将近八点,也没看到吴景澜从里面出来……如果按照游戏规则,那么吴景澜应该出事了,人恐怕已经没了! ——不,不会的! 沈莳两手无意识地握紧,指甲嵌入了掌心之中也没觉出疼痛来。 他相信吴景澜。 他家吴哥一定会有通关的办法的! 沈莳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继续看下去…… …… 小女鬼发完任务后就消失了。 镜头随着吴景澜的移动,往大宅的方向去了。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除了“在三楼阁楼等着”被委托人去交任务的小女鬼之外,这座巨大的宅院里还有另外九个鬼。 吴景澜需要逐一找到他们,向他们问询有关三小姐——也就是小姑娘死亡当天发生过的事情,从而抽丝剥茧,解开当日的谜题。 除此之外,吴景澜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去调查一下女孩儿的陈尸现场,看看那儿有没有与凶案相关的提示。 吴景澜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走,不多久便来到了大宅的正门前。 大宅的门口挂了一溜四个白灯笼,灯笼中火光摇曳,虽看起来将明将灭,随时可能被风吹熄的样子,光照倒是比其他地方都来得充足。 趁着照明充裕,吴景澜掏出笔记本,飞快地翻看了一遍。 此时是9月1日的晚上八点五十五分。 他要抓紧时间,迅速决定自己应该先去哪个地方。 根据笔记本上破碎、凌乱的记录,以及后人陆续添加的没头没尾的补充来看,徘徊在宅子里的每一只鬼都很不简单。 他们或多或少都与这间大宅有关,同时也应该是杀死三小姐的嫌疑人,需得小心应付,否则一个不当心,就可能真相没查出来,自己就先交代在某只鬼手里了。 在来寻人之前,吴景澜——或者说吴景澜扮演的角色,私家侦探吴澜,早以将那黑色封皮的笔记本来回看了好几遍,直到把每一行字牢记心中为止。 吴景澜只需要翻一翻脑海中的“前情”,就能简简单单地把它们全都翻出来。 但谨慎起见,在正式开始行动前,吴景澜还是决定再看一眼笔记本里的内容。 沈莳也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翻开了手边的笔记本。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从最简单的那个入手。 他如此想到。 屏幕里的吴景澜花了大约五分钟,迅速重看了一遍笔记本。 然后,他做了和沈莳相同的决定——从九个鬼之中最简单的,最好说话的那个入手。 吴景澜没有进入大宅,而是沿着大宅的外延,朝左侧一拐,往侧门的方向走去。 ———— 9月1日,晚上九点零五分。 吴景澜在一座拱形的侧门旁找到了他的第一个目标。 笔记本上没有关于宅子的地形记录,但根据吴景澜的初步观察,这座宅子虽然外观是典型的西式风格,但在结构上还或多或少维持了一些中式特征——比如开在暗处的,不那么明显的侧门,还有由围墙分割出来的外院和内院等等。 吴景澜要找的第一个人……或者说是第一个鬼魂,此时就坐在大宅西侧翼的一个转角处,身后是一扇不大显眼的拱门,门扉半掩,露出门后那一线黑洞洞、幽森森的阴影。 那鬼屁股下垫着一张条形板凳,佝偻着腰身,低头不知在捣鼓着些什么。 一盏白灯笼悬在西式的拱门门楣处,白纸黑字的“奠”字晃晃悠悠,在夜风中忽明忽暗,不中不洋,阴森诡异。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头发斑白,稀疏但整齐地盘在脑后,一身灰色与白色调的老式对襟长绔裙,裙摆自然地提起约莫十厘米,刚好露出了她脚上蹬着的一双白袜和黑色的尖头绣花布鞋。 吴景澜小心翼翼地靠近。 老太太仍然低头忙碌着,连眼皮都没撩一下。 走得足够近了,借着白灯笼的光,吴景澜看清了这位老人手上的动作。 她正在编织着什么。 吴景澜觉得,她手里的线原本应当是红色的。 只是时间太长,红线早已霉烂腐朽,变成了一种发黑的深褐色,根本受不住一点力量——哪怕只是一个老人的鬼魂编织时的牵拉,轻轻一拽就断成一节一节的,以至于从她指间垂落下来的成品既像一条条扭曲的蚯蚓,又似挣扎的将死的蜈蚣,根本看不出她究竟在编什么东西。 吴景澜来到老太太的鬼魂身边,低低叫了一声,“秦嬷嬷。” 被称作“秦嬷嬷”的老人转了转脖子,迟钝地、慢慢地抬起了头。 灯光下,她的脸比吴景澜预料地要年轻——她虽然头发花白,身形佝偻,但看面相最多不过五六十岁的年纪,还远远算不得很老。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这位姓秦的老太太是为这栋大宅的主人服务了二十多年的老佣人,同时也是三个小姐的保姆,应是最了解这家人的情况的人。 另外,从前人留下的记载来看,作为一个枉死后不得往生的地缚灵,不知是否因为死亡的地点本就是她供职多年的老宅的关系,秦嬷嬷并没有和其他鬼魂一样表现得歇斯底里或是惊恐畏怯,反而出奇平静地接受了自己被永远困在这里的事实,即便访客一个不当心产生了言语上的冒犯,也不至于跳起来就要杀人,算是最好不过的问话对象了。 【……嗯?】 秦嬷嬷并未对吴景澜的身份表示出任何好奇来。 她只是哑着嗓子,仿佛一架锈住的老机器再次艰难地转动起来,用干瘪而机械性的语调说道: 【你……找我吗?】 第360章 9.冤鬼宅-04 吴景澜蹲下来, 与身穿灰白褂子的老太太保持目光平视。 “秦嬷嬷,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 他说道。 老人目光浑浊,徐徐点头, 【嗯……】 吴景澜问:“您在这个家呆了多久了?” 【多久……】 似乎是因为久未说话,秦嬷嬷已对发音十分陌生, 吐字缓慢且吞音明显, 含糊得像在舌下含了半块核桃,需要竖起耳朵认真地听才能分辨出个大概。 【有……二十年?三十年?记不清了……】 秦嬷嬷告诉吴景澜,她是“家生子”,替这栋大宅的主人——一户姓郦的地主服务了得有二三十年了。 她年轻时在郦宅当丫鬟, 待到上了点年纪,且三位小姐陆续出生以后, 就成了专职照顾年轻女眷的保姆。 郦员外有一子三女,长子二十有五,长女正值桃李年华, 次女年方十六, 而最小的一个闺女是郦员外一把年纪才得的老来子, 不过才六岁。 从秦嬷嬷含糊的表述中, 吴景澜推测,事情发生的时候约莫是民国初年,世道混乱,但又还没乱到民不聊生的程度, 这座位于山坳、又与城镇相隔不远的村庄尚算繁华安稳。 郦家是村中大族, 村子自然也就跟了他们的姓,叫“郦家村”。 村中的土地和产业当年几乎全归郦家所有, 十数代经营下来,已根深叶茂。 那会儿当家的郦员外也是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趁着乱世将起, 新旧交替的机会,他攀附上城中某个有钱有势的军阀,替对方经营私产、走私军火,也从中捞了不少好处。 靠着那地方军阀的势力和走私得来的大笔钱财,郦员外可谓一时风头无两,衣锦还乡后,便花了三年时间,在村中心建了这座大宅。 【现在回想起来……这座宅子……不祥……不祥啊……】 秦嬷嬷沉浸在百年前的旧事中,喃喃絮语:【如果……没建这座宅子……就好了……】 崭新的郦府建成,郦员外携妻眷儿女,连同数十家仆搬进了新居。 然而,从某一日开始,毫无预兆的,这座平和的村子发生了许多怪事。 【最初只是村头的一个小寡妇……某天夜里忽然暴毙家中……】 老人说道:【她是从外地嫁过来的,在村里风评一向不如何,丈夫病死后,就和杀猪的屠大搅合在了一起……人死就死了,本来也无人在意……可、可是……】 秦嬷嬷说着,编织的动作不知不觉停了下来,腐朽的红线从她之间垂落,乱糟糟搅缠成一团,仿佛揉烂的蛛网。 【可她的死相……实在太……太吓人了……】 即便时隔多年,连她自己都已成了鬼,老人回忆起初见那小寡妇尸体的模样,浑浊的双眼中仍带着浓郁得化不开的恐惧。 小寡妇死在自己床上,全身白得发青,干瘪得不像样子,特别是两条胳膊两条腿,仿佛硬接在躯干上的四根干柴,轻轻一碰就能咔嚓折断。 【她身上的血……都没了。】 根据秦嬷嬷的描述,那小寡妇的脖子几乎要被锐器切成两截,喉咙处豁开一个黑洞洞的大伤口,但尸体和床边却都没沾上多少鲜血,周身那好几升的血液仿佛被一张看不见的大嘴喝干饮尽了一般。 村民们全都吓坏了。 一开始他们以为是屠大杀了自己的姘头,还残忍地把女人的血放干,然而在小寡妇遇害当晚,杀猪佬在邻村的友人家喝酒耍钱,闹了个通宵,有五六个人可以替他作证,他压根儿就没回过郦家村。 在找不到其他嫌疑人的情况下,小寡妇的死只得归咎为路过的强盗杀人,不了了之了。 可怪事并未就此停止。 小寡妇头七那晚,屠大跳河自杀了。 他的家里人作证,投水前,屠大忽然说自己听到了小寡妇在窗外叫他的声音,不顾家人的阻止,硬是开窗看了一眼。 那一眼之后,屠大就疯了。 他口中吐着白沫,大喊小寡妇的名字,说阿娟回来了,回来找他了,像被鬼勾了魂儿一样,不管不顾地冲出了自己的家……不久后,就传来了屠大掉入河中,溺死当场的噩耗。 而最恐怖的一点,是当时正值少雨的旱季,那条河的水位充其量只到成年人的腰部,水流也十分平静,就算是淌也能轻松淌过去,怎么想都不可能溺死个身材高壮的大活人。 可屠大偏偏就死那儿了。在小寡妇的头七之夜,好似被鬼掩了双眼,压住脑袋,生生溺死在河里。 然而这两桩诡异的命案,才不过是郦家村噩梦的开始…… ———— 自打小寡妇离奇身亡之后,每隔两三个月,郦家村就会有一名女子被杀。 被害人年纪都不大,多是将要出阁的少女,偶尔也有二十多的少妇。 她们的死相皆与头个遇害的小寡妇相似,咽喉被锐器割开,本应从伤口处涌出的血液却一滴不剩,消失得无影无踪。 每次有女子被害,与她们亲近的家人必会在不久后出事,不是跳河里溺死,就是把自己挂在某棵歪脖子树上吊死,或是摔下山崖跌了个粉粉碎。 每一桩案件都发生得突然,而且找不到凶手。 不管村民们如何组织起来每日巡夜,甚至严查路过的行商的身份,也没能找出杀人取血的犯人。 如此过了将近两年,噩梦终于降临到了村里最大的人家——地主郦员外的大宅中…… …… 秦嬷嬷的话说到这里,第一个五十九分钟五十九秒的文件刚好放完,屏幕一黑,播放器停止了。 沈莳连忙点开了第二个文件。 第二个文件从9月1日晚上的九点二十五分开始。 “……秦嬷嬷,郦家是有人去世了吗?” 视频伊始,沈莳就听到吴景澜放柔了声音,向老太太询问道。 【是,郦夫人过世了……】 秦嬷嬷迟钝地点了点头,表情漠然,看不出悲喜。 画面里的吴景澜,还有屏幕外的沈莳都愣了一下。 按照凶手只杀年轻姑娘的套路,他们以为遇害的应该是较为年长的两个小姐,却没料到从老人口中说出的,竟然是已年过半百的郦夫人的名字。 郦夫人是郦员外明媒正娶的正房太太,本身也是县城里大户人家的女儿。两人结婚多年,虽算不得多恩爱,倒也相处和睦,相敬如宾——从家中四个孩子都是郦夫人的嫡出就能看出,虽然郦员外抬过几房姨太太,应也不成气候,家中后宅大权多年来一直牢牢掌握在郦夫人手中。 可就是这么一个在村里可说能横着走的权势富贵人家的夫人,却在六月末的某个晚上,悄无声息地死在了大宅二楼最大最豪华的主卧大床上,喉咙被割开,浑身血液消失无踪。 没有人能说清夫人是怎么死的。 在大宅里伺候的佣人们异口同声地保证,夫人吃完晚餐后说有些累了,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守在门口和楼梯的女佣都没看到夫人下过楼。加之主卧的门窗都关得好好的,没有外人闯入的痕迹,只能推断——杀死郦夫人的凶手,就在这栋大宅内部。 老妻遇害之后,郦员外悲愤至极,从城里调来了好几队警察,请他们调查凶案的真相。 然而那群平日里牛逼轰轰的警察在大宅里出出入入,几乎里外翻了个遍,仍然无法解释夫人究竟是如何遇害的,就更别说找出凶手是谁了。 如此一拖就拖到了郦夫人的头七。 【……我其实已有预感,那日……必定要出事的。】 秦嬷嬷抬手抹了抹自己早已干枯的眼睛,缠在手上的线垂到眼前,她才仿佛终于察觉到自己刚才在干什么,开始一边说,一边将指头上缠着的红线一根一根慢慢地摘下来。 【但我没想过……竟然、竟然会是那样……】 老太太揪着那些霉烂的线头,喃喃低语: 【为什么呢……为什么会那样呢……?】 因为有了村中好几桩前例,郦员外生怕夫人头七那晚会出什么事情,提前就做好布置。 他找地方军阀借了几十个士兵,把大宅围了个严实,确保当日没有闲杂人等能出入宅院;又对家里人严加管束,命令他们老实呆在自己该呆的地方,不得随意走动;最后,他还请来了当地很有名气的一位道爷来家中坐镇,以免鬼魅作祟,再出什么幺蛾子。 【可是……即便老爷做到那份上……三小姐……还有大小姐,还是出事了……】 ——来了! 吴景澜听了许久,终于听到了重点剧情,下意识挺直了身板,追问道:“三小姐出事了?” 秦嬷嬷木着一张脸,白多黑少的浑浊眼球直勾勾地盯着吴景澜,缓缓地点了点头,【我明明……下午才见过三小姐的……她和平常一样来找我……问我为什么不能出门玩……】 老太太的表述十分混乱,吴景澜已然习惯了要自己从她破碎凌乱的表达中找出问题的关键。 他向秦嬷嬷确认: “您是说,郦夫人头七那天下午,三小姐来找过您?” 第361章 9.冤鬼宅-05 【嗯……】 秦嬷嬷慢吞吞地吐出了一个单音节。 对她来说, 那已是很久远的回忆了。 【三小姐小时候,很安静……不爱说话……如果着急了,还会大声尖叫……】 提起郦家那个年幼的幺女, 秦嬷嬷那张苍老而冷漠的脸上久违地闪过一丝温柔。 【后来她长大了,渐渐就好起来了……变得活泼爱笑了, 经常说要出门去玩……】 吴景澜:“……” 不知为何, 听老人的这段描述,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儿。 吴景澜想了想,“所以三小姐平常经常一个人出门吗?” 秦嬷嬷摇了摇头,缓缓地解释说, 三小姐变得开朗了以后,时常会离开这幢大宅, 到村里玩耍。不过因为她是郦家的小姐,村里无人不识,且每次出门都会有老人或是别的女佣跟着, 倒也不至于担心会遇到什么危险。 只是出事那天正值郦夫人的头七, 宅中上下本就人心惶惶, 员外又特地约束过家人, 让所有人乖乖呆在家里,非必要决不能外出。 于是秦嬷嬷委婉地拒绝了三小姐的要求,并叮嘱她今天不能离开大宅。 【我……还给她戴上了红绳。】 老人垂下视线,目光落到脚边那些霉烂的线头上, 低声说道:【道长明明说过……这些红绳能够保佑她们……】 吴景澜目光一闪。 他知道郦家为了应付夫人的头七, 请了一个在当地很有名气、据说法力不俗的道士来家中坐镇。 可惜,或许是那位道长的修为不如他的名声响亮, 又或许是在此地作祟的玩意儿级别太高,反正最后道爷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而那位道长最后也变成了滞留于此的地缚灵——他也是吴景澜接下来要去找的问话对象之一。 “您还记得, 那天您是什么时候见到三小姐的吗?” 吴景澜追问。 他拿到的笔记本上有几句凌乱的记录,说是三小姐在夫人头七的次日被人发现死在了夫人的灵堂里,小小的身躯被肢解成一段一段的,脑袋消失无踪——最重要的一点,灵堂的门窗皆无法出入,不管是凶手还是被分尸的小女孩,都不应该出现在那儿。 换而言之,三小姐的死亡现场,是个密室。 作为打到了地狱级别难度的玩家,吴景澜对此很有经验。 调查密室杀人案,首先就得搞清现场如何会成为一个密室,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又是什么。 毕竟这次的委托人是一个小女鬼,若是不小心谨慎一点,不用等到投凶,身为怪谈玩家的他就可能在半途挂掉。 【……】 秦嬷嬷垂下视线,神情迷茫。 似乎是因为很少有人问她这个问题,在这百年之间,她也甚少回忆此事,于是反应比其他问题更加迟钝。 最后,她转了转眼睛,目光落在了散落在地的线头上。 【三小姐平常都是午后来寻我的……那天应该也是……大约……差不多是申时半吧……】 作为一个死了近百年的老年幽魂,秦嬷嬷更习惯用老式的十二时辰来计时。 吴景澜在心里快速换算了一下,那就是大约下午四点钟了。 【我告诉她今天不能出去,还给她在脚上绑了红绳……我以为这能保佑她……】 吴景澜技巧性地引导她,“您还记得更确切的时间吗?比如当时还有没有发生别的事情?” 【……】 秦嬷嬷慢慢抬起头,目光仿佛透过吴景澜英俊温和的容颜,投向了百年前的虚空。 【对了……我想起来了……】 她慢吞吞地回答:【我给三小姐系红绳的时候,院子里人来人往的……管家正指挥佣人将一众祭奠用的物什搬去灵堂……】 吴景澜点了点头,表示这个情报对他很有帮助。 【三小姐她……是个可怜孩子……】 秦嬷嬷仍然看着夜空中的荒芜庭院,仿佛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说给吴景澜这个陌生的访客听。 【她出生时,老爷和夫人年纪都不小了,是我……将她亲手带大的……但她小时候脾气不好,不爱和人说话……连两位小姐都跟她不亲……】 老人絮絮说道: 【可是……她明明是一个很好的孩子……她喜欢摘花来戴……就插在我帮她梳的辫子上……】 吴景澜想起自己用【非定向剧透】抽出的三位小姐的合照,还有刚才看到的小女鬼的模样。 确实,那小丫头的头发上都别了一小簇随处可见的小花。 “您刚才说过,三小姐后来变得开朗了?” 看秦嬷嬷又不说话了,他轻声提醒老人。 【是……】 秦嬷嬷抽了抽嘴角,想要微笑,却没笑出来,【她……后来变好了……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会对我笑……会跟我说话……会让我带她出门……可是……】 ——可是,她却死了。 连带着一整座大宅、一整条村庄,也都成了牺牲品。 ———— 沈莳:“……” 屏幕外的沈莳看到这里,忍不住蹙起了眉。 和吴景澜一样,他也察觉到了这段对话有哪里不自然了。 虽然他不是学医的,但作为一个编剧,为了更好地揣摩角色,也看过一些专业书籍,有基本的心理学常识。 听秦嬷嬷的描述,幼儿时期的郦家三小姐,不爱理人、不愿说话,脾气不好,易激惹,受惊时会尖叫。再结合她是郦家的老来子这条线索,沈莳推测,三小姐极大概率有自闭症。 但接下来,秦嬷嬷又说,小姑娘后来脾气变好了,会说会笑,还爱出门了。 可如果真是自闭症,有可能在短短数年内就自然痊愈吗? 【——请小心,鬼也是会说谎的。】 毫无预兆地,沈莳想起了自己在抽选预告里看到的这一句话。 ——难道说,秦嬷嬷在三小姐的病情上隐瞒了什么? ——因为什么原因,她说了谎? ———— 9月1日,晚上十点零五分。 吴景澜告别了秦嬷嬷,起身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果然,就像笔记本里记载的那样,作为一个死了许多年的鬼,秦嬷嬷的性格意外的温和,毫无攻击性,且问什么答什么,被吴景澜一个陌生人纠缠了许久,半分没有不耐烦的模样。 在吴景澜把想问的事情都问完了,向她告辞的时候,老人抬起头,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他,许久之后,竟然举起手,朝他挥了挥,嘟哝似地说了一句:【……万事当心。】 秦嬷嬷吐字含糊,声音低得几乎要被夜风吹散。 但吴景澜,还有镜头外的沈莳却都听到了。 吴景澜回头,朝老人点了点头,回答:“放心。” …… 离开大宅西侧翼的偏门,吴景澜绕回大宅的正门处,真正踏进了这间闹鬼的大屋。 他打起手电,朝大宅深处照去。 大宅里倒是没挂白灯笼了,换成了零星散落在各处的白蜡烛,被不知从何处灌进来的阴风吹得摇摇曳曳,看起来比外面还阴森。 吴景澜深吸了一口气,振作精神,用电筒左右照了一圈,观察一楼的内部结构。 大宅的门厅很宽敞,呈当年最流行的正圆形,门厅处铺的地毯此时早已腐朽,破出了一个个大洞,在昏暗的照明里,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和花纹了。 穿过门厅,左右各有一道阶梯,分别通往东西两翼。 吴景澜小心翼翼地踏上了左手边的那条楼梯——他的目标多半在西侧翼楼里。 想当年,大宅初建成时,这楼梯的设计一定是亮点。 可当初再怎么精致华丽的楼梯,毕竟也是木头做的,经过了近百年无人保养的岁月,木板已悉数开裂变形,踩上去嘎吱作响,那触感、那承重,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断裂一般。 吴景澜生怕一个不小心真把楼梯给踩坏了,走得格外小心。 一边走,他一边用电筒去照脚下的路。 他注意到,地板的积灰上有许多凌乱的脚印,似乎是不久前才留下的,从大小和形状来看,男女皆有——应当就是失踪的丁小姐和她的两个同伴了。 看来,丁小姐一行人没能完成三小姐的委托,果真陷在这座大宅里了。 毕竟吴景澜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接了雇主生意的私家侦探,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是想找到失踪的丁小姐,给丁老板一个交代的。 所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就算人已经没了,也得有个确定的答案。 但寻人的前提,是他自己不要步前面那些误闯者们的后尘,先好好活着从这里出去…… 边走边琢磨间,吴景澜已经上了二楼。 前方是一条长长的,笔直的走廊,目测长度得有二十米,宽度则有一米半左右。 走廊的左手边是悬空的木制栏杆。 吴景澜不用去试,也知道那些护栏肯定早就腐朽得不成样子了。若是不小心靠上去,八成吃不住他的体重直接断裂掉,然后他就会像倒栽葱一样摔到一楼去。 事实上,那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上也确实记录了类似的事件: 有个大头兵没当心退到了护栏边上,结果栏杆断了,他从栏杆处翻了下去——虽只有两层楼的高度,却很倒霉的后脑先着地,扭断了脖子。 第362章 9.冤鬼宅-06 有了倒霉士兵的前车之鉴, 吴景澜穿过走廊时,很当心地贴着内侧走。 走廊内侧是墙壁,每隔两米就有一盏挂壁的烛台, 烛台上点了一支白蜡烛,看长度仿佛刚刚点上没多长时间, 而蜡烛下方却已结了层层灯花, 干结的烛蜡垂了足有手指长,仿佛这些蜡烛一直就那么烧着似的。 几步以后,吴景澜经过西侧翼走廊的第一扇房门。 他伸手握住门把,试着扭了一下。 门把锈住了, 根本压不下去。 但或者是房门本身就没有关严,又或者是锁头早让某个访客破坏掉了, 随着吴景澜推门的动作,合页发出了刺耳的“吱嘎”声,朝内侧开了一条缝。 仿佛异空间被惊扰了一般, 冷风扬起灰尘, 从门缝里倒灌而出, 扑了吴景澜一脸。 饶是胆大如吴景澜, 也被这一下狠狠吓了个激灵,强忍住恐惧咬紧牙关,才把那声惊呼给硬咽了回去。 ——还好,来探路的人是我。 吴景澜在心中苦中作乐地自嘲道。 换成他家怕鬼怕得要命的那位, 此时八成抵不过本能, 整个人都吓得僵直了吧。 他定了定神,小心翼翼地将门再推开些许, 用手电朝门缝里照了照。 那是一个约莫十来平的房间,不算很大, 内部凌乱不堪,但家具俱全,算不得豪华,看起来像间客房或是备用的起居室。 房间里空无一人。 除了从内部吹来的夹杂着刺鼻霉味的穿堂风之外,里面没有出现任何异常。 这就真的只是一间普通得不能更普通的,废墟大宅的空房间而已。 吴景澜长舒了一口气,回头。 然而悬着的一颗心还没落下来,下一秒,他仿佛中了定身咒,浑身僵硬,一股寒意从脚心直蹿天灵盖,要不是心理素质着实过硬,这会儿怕是已经双腿一软坐下去了。 因为,就在他开门去看房间内部情况的几秒钟里,一条人影——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条鬼影,已然悄无声息地笔直站在了他身后,等他一回头,就跟他来了个近距离的脸怼脸。 吴景澜:“……” 他很想开口说话,但这次他实在被吓得够呛,猝然间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了。 与他站得极近的那个鬼反而却先开口了: 【你……在这里做什么?】 走廊光线暗淡,吴景澜也没有勇气提起手电去照那近在咫尺的鬼的脸。 从他的角度,那鬼的受光面在肩膀两侧,脸正好被阴影完全笼住,看不清长相。 但从她纤瘦的身形,还有略显娇小的体态,以及虽低却柔的声音可以轻易得知,她是个女人,而且肯定比秦嬷嬷年轻,约莫是三十后半的年纪。 但吴景澜并没有一丝丝庆幸。 烛光映照下,女鬼瘦削的肩膀一高一低,尤其不对称。 但这种扭曲的不对称却不是因为身有残疾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是她的右肩明显向下歪斜,连带手肘也朝外扭成了一个尤其诡异的角度,仿佛是一根被生生扭断的枯枝。 吴景澜知道自己遇到谁了。 那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里有记载,西翼二、三楼的走廊上游荡了一个女鬼。 那女鬼是郦家大宅里稍有些身份的女佣,自称“王姨”,死因是摔死——至于其他的细节,因为笔记写得过于凌乱,还有好些后来人添加的互相矛盾的补充,以至于吴景澜只能靠自己临场发挥来应付了。 “王姨,我是新来的帮工。” 吴景澜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静一点、自然一些,“这个房间的沙发好像有点问题,是管家叫我来修一修的。” 毕竟笔记上写了,这位“王姨”很容易被刺激到,若是回答不当,让她起了疑心的话,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 好在女鬼虽然脾气不太好,但脑子也不怎么样,完全没对吴景澜这摆明了就是瞎扯的身份表示出怀疑。 【……哦。】 被称作“王姨”的女佣缓缓地点了点头。 她的反应比秦嬷嬷还要迟钝,折断的肩膀和手臂随着她点头的动作畸形地耸起,断骨从薄薄的夏裳下支棱起来,畸形得愈发骇人。 “那么,王姨您呢?” 吴景澜背在身后的手死死握紧手电,用力得指节发白,“您在这里做什么?” 根据笔记本的记录,这是一个很冒险的问题,很有可能会惹来女佣的发疯。 但他不得不提。 王姨逆光而站,吴景澜看不清她的双眼,但感觉对方应该正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哦……三小姐的新衣服裁好了,我要给她送去……】 王姨没有表现出异常,答案也显得很清醒。 吴景澜朝她没有骨折的那条胳膊看了一眼,她的肘弯里确实搭着一件小小的洋装,原本应该是很合适小姑娘的鲜亮的桃红色或是深粉色,还缀着一层一层繁复的蕾丝花边,但这会儿早被虫咬蚁蛀的,破烂得不成样子了。 “是吗?” 吴景澜故作镇定,抬手朝上指了指,“小的记得,三小姐的房间应该在三楼吧?” ———— 【是啊,是在三楼……】 王姨回答的语气很呆板。 顿了顿,她忽又显得十分迷茫,【奇怪……我……我为什么会来二楼……?】 吴景澜的心脏突突连蹦两下,不敢打断她。 【对了……我……我刚刚去过三小姐的房间了……】 王姨好像终于想起了什么,喃喃自语,语速也明显变得快了:、 【可是……我没找到三小姐……她、她不在自己的房间……不是……不是……】 ——果然! 吴景澜记得,笔记本上写,在二、三楼走廊游荡的这个女鬼,一旦有人向她询问三小姐的事情,她就会陷入混乱的回忆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疯。 根据最原始的那军阀师爷的记录,女佣的话颠三倒四,难以理解,便认为她是疯子,所言不足以取信。 在这段简短的笔记旁边,又有一行现代简体钢笔字,内容极简略,只有六个字加一行标点符号——【别问她!不能问!】 鉴于此行字迹旁有褪色发污的红褐污渍,仿佛干枯的血渍,看着就很触目惊心,所以吴景澜不得不对这个警告有所警惕。 可是,在这页纸的边角,又有一个人补充的一行字:【三小姐在衣柜里?】 吴景澜当初翻到这页时,凭着他丰富的剧本杀通关经验,直觉这句备注或许隐藏着非常重要的信息。 如此一来,虽然有人警告他不能向女佣询问有关于三小姐的情报,吴景澜也不得不冒险为之了:“三小姐不在房里吗?” 【不、不对……】 听吴景澜这么一问,女佣更混乱了。 【她、她在的……对,对,我……我看到她了!可是——】 女佣的语速不自觉地快了起来,表述也愈发混乱,【我想,我就把衣服放下吧……可是打开衣柜,三小姐她、她竟然在柜子里!】 吴景澜:“!!” ——原来笔记上的备注是这个意思! 如果女佣不是真的已经疯到神志不清,连语义都闹不清楚的话,那么她的意思应该是,她给三小姐送新做好的洋装,开门没看到女孩,于是想着直接将裙子挂进衣柜里,没想到打开柜门,却发现姑娘竟然在柜子里。 ——会让女佣如此惊骇的,想必不可能是因为小姑娘爱胡闹,躲猫猫躲进柜中了。 果然,女佣接着说了下去: 【三小姐她就那么坐在衣柜里,睁着眼一动不动!好像、好像一个娃娃!她、她不会动啊!】 看到这里,盯着播放器的沈莳浑身一激灵,差点没把鼠标给扔出去。 吴景澜的监控摄像头虽然带着夜视功能,但毕竟视野有限,在如此昏暗的环境里,沈莳只能看到女佣一个大致的轮廓,所受的冲击远远没有近距离与女鬼脸怼脸的吴景澜来得大。 可现在女佣一形容,沈莳便以他身为未来编剧的丰富的想象力和镜头感,脑补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画面——一个穿着小褂子的可爱女孩儿坐在衣柜里,一双杏眼睁得圆溜溜的,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僵硬得宛如一尊被人精心摆弄过的人偶。 沈莳被自己的想象激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时,他听到吴景澜问女佣:“……您的意思是,三小姐死了?” 这实在是个非常冒险的问题,沈莳都替他家吴哥捏了一把汗。 万一不小心刺激到这个看着情绪就不怎么稳定的女鬼,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不、不、不!】 女佣用力地摇着头,折断的骨头互相摩擦,发出嘎吱嘎吱的令人牙酸的声音,照理说应该是很疼的,但大概是因为她已经死了,所以一点都感受不到疼痛,【没有,三小姐没死!她只是就那么坐在衣柜里!不动了!!你能明白吗!她不动了!】 “小的明白!小的明白!” 吴景澜生怕她还没把话说完就开始发疯,连声安抚,接着又问道: “您还记得,您进三小姐房间的时候,大约是什么时间吗?” 第363章 9.冤鬼宅-07 吴景澜的提问令女佣很是踌躇。 她停下话头, 保持着肩膀歪斜的古怪姿势,逆光的面孔微微朝下,虽看不清表情, 但吴景澜觉得她可能正盯着他的脚尖。 王姨沉默的时间很长,足有十多秒。 就在吴景澜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 女佣忽然开口了: 【……我想起来了……进三小姐的房间前, 我听到一楼的座钟敲了四下,应该是……下午四点吧?】 女佣王姨比保姆秦嬷嬷年轻不少,还是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特别是有了会自动报时的座钟以后, 更是习惯了西式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法,这倒是免去了吴景澜在心里换算时间的麻烦。 他正想接着问下一个问题, 女佣却已经自顾自继续说了下去。 【对,是下午四点……我没有记错……小姐坐在衣柜里,我、我吓坏了!】 她的语速越来越快, 语句也更显破碎, 【我想把她从衣柜里抱出来的, 可、可她那样子太吓人了!我……我……我不敢!我真的不敢……】 吴景澜:“……” 女佣的状态不对, 可是贸然打断也不是个办法。 而且,很显然,令女佣受到巨大惊吓的事情,还远不止“三小姐在衣柜里”这一点。 吴景澜咽了口唾沫, 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 “然后呢?” 【然后……我就吓得跑出去了……】 女佣摔折的肩膀支棱着,不规则地耸动了几下, 【我想找人来帮忙来着!我、我不是逃跑!对,我只是想找人帮忙来着!】 吴景澜低低地“嗯”了一声。 【可是——】 王姨的声音骤然提高了, 在寂静的废屋中简直堪称尖利,【在楼梯那儿,有人推了我一把!对!没错!我被人推了下去!】 吴景澜:“!!” ——原来如此! 笔记本上只记录了她是摔死的,原来这才是女佣为何会摔下楼的真相! “……推你的人,是谁?” 吴景澜问了一个极冒险的问题。 王姨翛然抬头。 烛火随着阴风闪烁,火光摇曳,有那么一瞬间映亮了女佣抬起的脸。 吴景澜看到了一对绿森森的、仿佛野兽般闪着幽光的眼睛。 【……滚下楼梯的时候,我看到了……】 女佣幽幽答道:【推我的——是三小姐!!】 吴景澜,和屏幕外的沈莳都被这个答案惊了个激灵。 他们都没想到,女佣竟然指控那个只有六岁的小女孩儿才是杀害她的凶手,并且在那之前,她还说过,三小姐像个无生命的傀儡娃娃一样坐在衣柜里,一动也不动。 这前后证词的矛盾性,令吴景澜和沈莳都相当困惑。 然而,女佣的状态已经没时间让吴景澜仔细盘问细节了。 似乎终于想起了自己摔下楼的一幕,王姨忽然抱住脑袋,蹲了下来。 【啊啊!啊啊啊!!】 她嘶声叫道:【我摔下去了!我摔下去了!!我、我的肩膀磕在了栏杆上,好疼!好疼啊!】 吴景澜:“……” 女佣已失去了正常对话的可能,吴景澜向后撤了一步。 他想在女佣彻底发疯前跑路,但女佣身形虽娇小,却堵在房门口,吴景澜除非用跨栏的姿势从她头顶跳过去,不然实在很难走得脱。 就在吴景澜大脑高速运转,试图找到脱身之法的时候,女佣尖叫着松开了捂住脑袋的手。 吴景澜倒抽了一口凉气。 因为先前两人都是正面对话的,吴景澜只能看到她逆光而立的轮廓,且因被她摔折的肩膀和手臂吸引了注意力,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女佣的致命伤,其实在头部。 而此时,他才看到,女人后脑的头发黏成一团,头皮撕裂了一条口子,伤口深可见骨。 【……我的头……也好疼……】 女佣抬起头,绿森森的眼珠子愈发阴郁,像燃着两簇鬼火,【你看,我的头……】 她转过身,将后脑露给吴景澜看。 【我的头……是不是裂开了?】 —————— 屏幕前的沈莳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因为太过担心他家吴哥,沈莳连怕鬼的毛病都不药而愈了。 此时他真恨不得拉个快进,立刻就确认吴景澜有没有顺利脱险。、 只要是经常看鬼片灵异片的资深电影爱好者都知道,一旦鬼问你这种问题,极大的概率,下一秒就该剧情杀了。 此时,镜头轻轻摇晃了一下。 沈莳听到吴景澜用温柔又平静的声音回答道:“放心吧,您没受伤。” 他的语气实在太淡定,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眼看着就要发飙的恶鬼,而是一个熟稔的朋友,而且态度恳切,完美诠释了何为“睁眼说瞎话”。 女鬼维持着下蹲的姿势,抬头时刚好正正对着吴景澜别在衣襟上的摄像头。 于是在夜视镜头的光线增益下,沈莳终于看清了对方的脸。 王姨确实只有四十来岁的样子,虽眉梢眼角不免烙上了岁月的痕迹,但面容端正、鼻梁挺直、下巴微尖,想必年轻时也是个标志的清秀佳人。 然而即便看着不狰狞,那也是个女鬼, 尤其是女鬼的脸还猝然放大,透过屏幕与你四目相对的时候,那惊悚感实在不是一般恐怖片能媲美的。 看她的表情,王姨似乎被吴景澜的回答弄懵了,一时间连发疯都忘了,只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吴景澜。 【小的没看错。】 吴景澜弯下腰,平静地继续说道:【您看,王姨,您的头其实一点也不疼,不是吗?】 其实吴景澜早就注意到一点,这个女鬼,似乎是没有痛觉的。 如果她真的会因为摔伤而痛楚,那么她那歪斜的肩膀和断骨支离的胳膊,应该疼得她走不动道了。 可在回忆起自己摔下楼的经历前,女佣一次也没在意过身上的伤口。 那么,如果有办法让她相信自己其实没有受伤的话,或许能让她不会发疯。 吴景澜在赌自己能不能忽悠住面前这只地缚灵。 这可真是实实在在的一场豪赌。 沈莳都替他捏了把冷汗。 播放器画面里的王姨不动了,那茫然的表情,就仿佛吴景澜忽然换了一种她听不懂的外语在跟她说话。 【……】 一人一鬼就这么对视——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对峙——了许久。 【……真、的……】 半晌,王姨的嘴唇终于动了。 【是……不疼……胳膊不疼……手臂不疼……脑袋也……不疼……】 她缓缓地、缓缓地站了起来。 【我……没有受伤……我没有受伤……】 吴景澜的手心已被冷汗浸透,差点儿一个手滑把电筒摔了。 但他面上却镇定如常,语调听不出一丝颤抖,“对了,王姨,管家刚才吩咐我,如果看到您就跟您说一声,秦嬷嬷那儿有事需要您搭把手。” 吴景澜胡诌起来面不改色,居然敢对一只厉鬼使用调虎离山之计。 而王姨竟然真信了。 【……】 她双眼中那两团绿森森的幽光熄灭了,又恢复成了那副迟钝而茫然的模样,【秦嬷嬷……找我?】 吴景澜点了点头,“是的,她有事请您帮忙。” 【好……我这就去……】 女佣转过身,背对吴景澜,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烛光中,从伤口处流出的污血几乎浸透了她的发髻。 【好忙啊……今天好忙啊……】 她轻声嘟哝着,身影渐渐模糊,几步之后,便如同一缕青烟,融入了荒宅的黑夜中。 吴景澜,还有盯着屏幕的沈莳都一同舒了一口气。 ——这实在太刺激了。 忽悠一只仅凭执念存在于世的地缚灵,但凡换个心脏承受力稍差点的,都演不出这效果。 想来从前在笔记本里留下【别问她!不能问!】这句话的前辈,怕是没能抗住女佣想起自己死因后的那波爆发,在这里吃了个深刻的教训。 —————— 吴景澜扶着门框,默默地平复自己备受惊吓的心脏。 刚好沈莳的播放器里,第二个视频的进度条也走到了底。 沈莳在点开第三个视频时,才感到自己的手指都僵硬了——那是因为他看得太过紧张,全程没松开过鼠标的关系。 他已在电脑前坐了两个小时,同时意味着,吴景澜也进本整整两小时了。 第三个视频的起始时间,是9月1日的晚上十点二十五分。 吴景澜在西侧翼二楼的第一个房门前站了五分钟,终于感到心率慢慢平稳下来,因肾上腺素分泌过度而发麻的手指也恢复了知觉之后,才抬手擦了擦额头和下巴上的冷汗,开始给自己做前往下个目的地的心理准备。 好在在这个过程里,被吴景澜一个谎话支走的王姨并未折返来找他的麻烦。 也不知女佣是真的跑去寻秦嬷嬷了,还是跟个网游NPC一样脑子里只能留存一个执念,离开了任务触发点就把先前发生过的事情全都自动刷新掉了。 吴景澜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很近,近道只要顺着这条走廊往前走几步就到了。 准确的来说,他要去大宅西侧翼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那是属于一个女人的地盘。 房间的主人长得很美,却也极度危险。 第364章 9.冤鬼宅-08 西侧翼二楼的最后一个房间里, 住着郦员外新纳的一房姨娘,因是员外的第四房妾室,所以被大宅里的人称为四太太。 人人皆有爱美之心, 在吴景澜拿到的那本黑皮笔记本里,对于这位四姨娘的记录, 竟然是九个鬼里最详细的, 且旁边还添加了不少补充。 笔记里写,那位四姨娘长相极艳丽,即使成了鬼后也无损她的美貌,属于只要看一眼, 就会令大多数男人移不开眼睛。 然而这样的美人,却有个“风雅”到了诡异的爱好。 四姨娘喜欢“蜡艺”。 这个词, 还是吴景澜从笔记本上看到了,才知道用蜡来做手工制品的工艺,叫做“蜡艺”。 如果只是普通的喜欢摆弄蜡油倒也罢了, 想必以郦家的土豪程度, 这点小爱好的花销连“零头”都算不上。 然而不知是她生前就有什么异处, 还是变成怨灵后获得的能力, 根据笔记本里的记录,她会将冒犯到自己的访客全变成蜡人。 笔记本上横七竖八的补充几乎都是对后来者的提醒和警告。 其中有一人——从笔迹新旧和书写习惯判断,应该是近十来年才进入大宅的倒霉蛋——他就亲眼目睹了恋人被四姨娘从一个大活人变成蜡像的恐怖场面,好不容易一个人逃出房间, 接连在笔记本上留下了五句话: ——【不要激怒她!千万不要激怒她!】 ——【只要被她抓住, 就会变成蜡像!】 ——【她抓住小月了!】 ——【小月在喊救命,她变成了蜡像, 还在喊救命!】 ——【可是我能怎么办?!】 这五句话,都是用圆珠笔写的, 字迹潦草,且吴景澜翻遍整本笔记,也没有在上面在找到同样的字迹,也不知那位前辈是在逃出这个房间之后不久就遇害了,还是被女友之死打击得太深,什么也不想写了。 总而言之,毫无疑问的,四姨娘是个危险人物,够得上“凶灵”级别的残忍女鬼。 —————— 9月1日,晚上十点三十分。 吴景澜站在废宅西侧翼二楼的最后一个房间门前,抬手在门板上轻轻敲了三下。 “叩、叩、叩。” 门内传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进来。” 吴景澜深吸了一口气,手放在门把上,往下一压。 咔嚓一声,门开了。 吴景澜小心翼翼地推开了房门。 门一开,他就吃了一惊。 与遇见女佣王姨的那个房间不同,四姨娘住的房间非但半点都不破败,还十分精致奢华。 雕刻着桃花与喜鹊的红木五斗柜、簇新的刺绣幔帐,维多利亚风的沙发和屏风后露出一角的四柱雕花大床,让人有种一步穿越回民国初年,或是误入了某个时代剧片场的错觉。 吴景澜只分心了一秒,立刻收敛心神。 他没有更多的时间浪费在震惊房间的装潢上了。 因为这时房间的主人已经从梳妆台前转过身,朝他看来。 梳妆台前的女子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穿一身明艳的鹅黄旗袍,秀发挽成一个高髻,鬓边别着一支镶嵌翡翠的金钗。 【你是谁?】 女人站起身,打量着这个忽然来敲她门的冒昧男子。 她身上的旗袍乍看起来款式保守,高领和长袖将天鹅颈和两条玉臂包得严严实实。但实际上,那旗袍的裙摆开得很高,随着她屈膝再站起的动作,白生生的大腿在布料的掩盖下若隐若现,比直白的性感更撩人。 而四姨娘的那张脸,果然如同笔记里记录的那样,妖冶、艳丽,且眉梢眼角皆带着旧时代特有的不可复制的风情,仿佛一朵开到荼蘼的芙蓉花,实在是漂亮到了即便在明知她是个女鬼,且还是厉鬼的情况下,人们也会忍不住被其美貌吸引的程度。 当然,这并不包括吴景澜。 作为一个理智到了极点的剧本杀玩家,还是个有对象的,吴景澜看四姨娘就跟看任务NPC没两样,更不用说那还是个随时能要了自己命的剧情NPC了。 “四太太您好,小的是宅子里新来的佣人,管家吩咐我来给你送个东西。” 吴景澜在敲门前已经想好了借口。 说着,他从容地从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来,恭恭敬敬地朝前一递。 这也是吴景澜从笔记本的“规则”上得到的提示。 据说这位姨娘对访客很冷淡,如果没有个合适的理由随便来打搅她的话,多半会被她轰出去,稍有不慎还可能惹恼对方,被美女捏成蜡人。 不过想要和她套近乎的办法也不是没有。 除了捏蜡人之外,四姨太还有另一个喜好——漂亮的珠宝首饰。 进门时给她一些精致的饰品,或是别的什么贵重的礼物,往往能讨得她的欢心——如果送她礼物的人是个英俊青年的话,效果还会更好。 吴景澜在这个剧本里的设定是个优秀的私家侦探,在事先得到了笔记本,并接了来大宅寻人的委托之后,不可能不仔细研究笔记本上的重要线索。 为此,他在出发前将可能用得上的东西全都装进了自己的挎包里——除了他用积分从系统里兑换来的物品之外,还有像现在这种准备送给四姨娘的珠宝之类的玩意儿。 因时间仓促,且考虑到百年前的审美差异,吴景澜带来的这件饰品是丁老板给他的一只金镯子,不仅掐了一圈精致的金丝花纹,还点缀镶嵌了几颗翡翠和玛瑙,那成色、那做工,一看就很是贵重。 【哎呀!】 果然,四姨娘发出了一声娇俏的惊呼,劈手夺过锦盒,然后从盒中取出金镯,拿在手上反复摆弄,一副喜欢得不行的模样。 【真好看,这镯子,漂亮得很!】 四姨娘对着吴景澜笑了起来,一张俏脸愈显明艳,除了肤色过分苍白之外,真的一点都不像个死了近百年的女鬼,【你觉得呢?】 “是很漂亮。” 吴景澜镇定地点头,用很自然的语气补充道:“和四太太您的发簪很相配。” 四姨娘显然没料到吴景澜会这么回答,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仿佛这才注意到对方出色的长相一般,笑得更灿烂了。 【你说得对!】 她笑着将金镯子套到了自己的手腕上,前后转了几下,又快步回到梳妆台前,仔细打量镜中的发簪与腕上的金镯是否相称。 吴景澜,还有盯着播放器屏幕的沈莳,就这么看她在镜子前比划了足足十分钟。 —————— 吴景澜不敢催她,只耐心等待着。 终于,四姨娘欣赏够了新得的镯子,站起身,却没朝站在门边的吴景澜走过去,而是转向了房间右侧。 房间右侧有一扇窗户,窗帘拉开,但玻璃窗却关得严丝合缝,透过玻璃只能看到一片漆黑的夜空。 而窗户旁边,本应是放家具的地方,却不知为何挂了一张精致的天鹅绒刺绣帘子,挂帘一直垂到地上,从吴景澜的角度,完全没法看到帘后搁了什么。 不过两秒后,他的疑问就有了答案。 因为四姨娘一把拉开了帘子,露出了帘后放着的东西。 吴景澜和盯着屏幕的沈莳同时打了个激灵。 挂帘后,是一大团奇形怪状、很难简单用语言来描述的蜡制品。 勉强来说,那些个白蜡组成的东西确实有个大致的人形,仔细看的话,能看出一些属于人类的头部、四肢和躯干,可它们的造型又实在过于扭曲,仿佛盘缠虬结的根雕,以一种重神不重形的抽象方式堆叠在了一起。 坐在电脑前的沈莳真是看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强忍着恶心将播放器的画面调到最亮,强迫自己仔细观察那一大团扭曲的蜡像。 从没有融进蜡团里的貌似是“头部”的数量来看,那团蜡制品一共有六个人。 靠近中心的三个已经融合得难分彼此,连头脸都黏在一块儿了。 靠外的那三个则轮廓比较清晰。 蜡团左手边的两人的腰像准备进油锅的麻花一样彼此扭出了一个结,但从胸部以上的轮廓来看,那应该是一男一女,此时一个前倾,一个后仰,好似到这份上了还在竭力挣扎一般。 而最右边的女性人形保持得最分明——那应该是个年轻女性,卷发齐肩,虽一张脸像捏坏了的石膏般看不清长相,但应该是嘴巴的地方张成了一个拳头大的黑洞,分明是个恐惧到了极点的表情。 ——看来,这六人一定就是之前被四姨娘变成蜡像的倒霉蛋了。 沈莳心想。 这时,只见四姨娘走到那看起来最完整的女性蜡像面前,右手捏住那可怜女孩的下巴,戴着金镯子的左手举起,在那颗蜡制的脑袋前挥了挥,道:【怎么样?好看吗?】 沈莳真是不知作何感想才好了。 可怜那四姨娘都已经是只厉鬼了,还惦记着去折腾另一个不小心闯入的倒霉鬼,又是何苦啊! 他以前一直觉得无解恐怖片最讨厌的地方,就是明明厉鬼自己就是含冤而死的,为什么不去找仇人报仇,反而非得为难路过的路人甲乙丙丁?这不是很离谱吗! 第365章 9.冤鬼宅-09 在这个剧本杀里, 沈莳得到的“前情”比较简单,自然认不出那被四姨娘捏住下巴的可怜蜡人的身份。 但吴景澜却是知道的。 ——那正是他要找的丁小姐。 虽然蜡人的脸像是受热融化了一般,眼耳口鼻糊成一团, 很难分辨出五官长相,但从那姑娘的身形, 还有辨识度还算高的及肩卷发来看, 确实很像吴景澜在照片和直播回放里看到的丁小姐。 更何况,还有四姨娘头上的发簪为证。 在接受丁老板的寻人委托时,吴景澜跟对方说了自己的需求,其中就包括了准备拿来讨好四姨娘的饰品。 仓促间, 丁老板正感为难,他的助理提醒他, 丁小姐不久前刚好在拍卖行里拍下了一套古董金饰,或许可以让吴先生带一件过去。 丁老板一心只惦记女儿的安危,当然不会吝啬一件两件金饰的花费, 立刻就叫助理将首饰盒拿出来, 当着吴景澜的面打开, 取了一只镯子递给他。 镯子成色上佳, 做工精致,吴景澜觉得应该没问题。 在丁老板打开盒子时,吴景澜注意到衬垫左侧有个空位,似乎少了一支发钗或是簪子, 于是顺便问了问是怎么一回事。 助理回答他, 簪子小姐看得喜欢,就自己带走了, 说是准备在直播时拿来配衣服。 吴景澜的记忆力并不比沈莳差,在注意到四姨娘簪头的形状, 还有上面镶嵌的与手镯同样配色的翡翠时,就已经肯定,面前这位女鬼戴着的,一定是丁小姐的发簪。 这时,令吴景澜,还有在电脑前的沈莳都倒抽了一口寒气的一幕出现了。 原本他们都以为那堆蜡人就只是单纯的蜡人,却没想到,蜡人那团融化的五官居然动了起来,同时从喉咙深处传出了低哑的悲鸣: 【救我……】 她大张的嘴歪曲着,大约是眉毛的部位痛苦地堆叠起来,【救我……救……救命啊……】 吴景澜:“……” 他咽下了一口唾沫,即便竭力掩饰,嗓音依然难掩干涩,“她会说话?” 【当然啦~】 四姨娘掩嘴咯咯笑了起来,模样娇憨迷人,说出来的话却极吓人,【他们会一直这样陪着我。】 说着,她像抚摸心爱的玩偶一般,从最右侧的丁小姐开始,用她那白如削葱的玉指逐一拂过每一个蜡人,笑着说道: 【他们可都是我珍贵的收藏品啊!】 令吴景澜毛骨悚然的是,这些被四姨娘捕获的可怜人都这个样子了,竟然还有知觉。 蜡人们会在四姨娘的指下发出含混而绝望的低吟,仿佛濒死之人那最后一口吐息堵在嗓子眼里,这一堵就不知堵了多少个年头。 “原来如此。” 吴景澜抿唇,浅浅一笑,语气平淡得仿佛四姨娘只是给他展示了几个漂亮的玻璃灯台而已。 他的反应意外地取悦了四姨娘。 【嘿嘿,你很有趣。】 四姨娘朱唇翘起一个愉悦的弧度,似乎一点都不嫌弃吴景澜“男仆”的身份,伸手朝门边的一张单人沙发一指,和蔼地吩咐道:【坐吧,陪我说会儿话。】 吴景澜松了一口气。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若四姨娘肯和你好好说话,那么只要注意不要再言语上冒犯到她的话,应该就能在谈话后顺利脱身了。 —————— “大太太过世有些天了……” 吴景澜选择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开场方式,试探四姨娘的反应,“最近宅子里还真是不太平啊……” 四姨娘果然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我知道村子里的人是怎么议论我的。】 她嘻嘻笑着,一双上挑的凤眼艳光流转,灵动得不像个死人,【他们一定在说,死的人为什么不是我,对吧?】 就凭四姨太的这句话,吴景澜心里就大致有数了。 虽然他面前的这位漂亮厉鬼与秦嬷嬷和王姨的情况不同,不管是房间的内部装潢,还是她本人的活泼程度,都没有被时光遗弃了近百个年头的萧瑟感。 但就四太太本人的认知来看,她似乎觉得自己仍活在民国初年,而吴景澜想调查的事情,对她而言才刚发生没多久而已。 “不,怎么会呢?” 吴景澜笑了笑,语气十分真诚。 【你就别哄我开心了。】 四姨娘笑得不以为然,【我们这栋宅子,如果不算那些服侍人的小丫鬟,年纪合适的女人也就三个。】 她指了指自己,又抬手朝楼上一比划,【我,还有大小姐和二小姐。】 吴景澜抿了抿唇,继续听着。 四姨娘妩媚一笑,【村里人一直说我是狐狸精,比那第一个死的小寡妇还风骚,怎么到现在还活着,对吧?这些我晓得的。】 吴景澜:“……” 其实你也没活到现在——不过这句话吴景澜就不打算告诉她了。 不过确实就如四姨娘所言,这座村庄当年陆续发生诡异的杀人取血案,受害者都是年轻貌美的少女或是少妇,如果郦家大宅真有人要出事的话,最符合被害者侧写的对象,自然应该是宅里的几个年轻姑娘——四姨娘、大小姐还有二小姐。 但结果,被杀死在自己房里,全身血液消失无踪的,却是年近半百的正房郦太太,实在不得不说是个疑点——而那三位最接近侧写却没有成为受害人的姑娘们,在吴景澜他们这些玩惯了剧本杀的熟练工来看,就显得有些可疑了。 “我听管家说,大太太遇害那晚,没出过自己的房间……” 吴景澜故意假装没听出四姨娘话中的玄机,憨直道:“是真的吗?这也太离奇了!” 【唔,大约是真的吧。】 四姨娘似乎对大房是怎么死的这个话题不太敢兴趣,低头摆弄着新到手的金镯子,好似在研究自己的指甲油颜色跟镯子上的宝石配色搭不搭一样。 【哦,不过说起来,夫人被害的那天晚上,我刚好在一楼客厅陪老爷的几位贵客玩了一晚桥牌,中途出来透气时……你猜我看到什么了?】 她朝吴景澜眨了眨眼,故作神秘。 吴景澜当然不可能知道,只得一边苦笑一边摇头。 【我看到兰婶……哦,你是刚来的,可能不晓得兰婶是谁,她是太太的陪嫁丫鬟,据说跟了她三十多年,是她最信赖的心腹。】 看吴景澜的反应十分无趣,四姨娘也就不再继续卖关子了,【那天晚上,兰婶居然捂着脸,一边哭一边跑下楼,看样子,分明是挨了巴掌哩!】 吴景澜顿时了然。 那位兰婶身为郦家正房太太的心腹,在宅子里必定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估计没几个人敢给她脸色,就更别说动手扇她耳光了。 所以排除了在客厅招待客人的郦员外,也就只剩回了二楼主卧的大太太本人了。 【哎,你说——】 四姨娘好似终于被挑起了谈话的兴致,连声音都变高了,【该不会是兰婶挨了那一下子心生不忿,晚上偷偷潜入她主人的房间,把人给……了吧?】 说着,她抬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个“割喉”的动作。 吴景澜摇了摇头,“可即便如此,兰婶又是怎么取走大太太的血的呢?” 【……也是。】 四姨娘似乎被他问住了,描得细细的柳叶眉微微蹙起,【就凭老□□那点儿手段,定然是做不来的……】 从她的用词来看,四姨娘对大太太的心腹女佣并无好感,更谈不上尊敬。 吴景澜问:“那兰婶后来到哪里去了?” 【被城里来的警察带走了。】 四姨娘一耸肩,答得漫不经心,【后来听说她遭不住那些折腾人的手段,发疯了,在拘留所里一头碰死了。】 ——原来是这样。 吴景澜心想:看来这个“兰婶”不是凶手,但或许在她身上有些什么跟郦家太太被害案有关的线索。 于是他继续问道:“大太太遇害的那天晚上,除了兰婶挨了耳光的事之外,您还有注意到别的异常了吗?” 【没有。】 四姨娘俏皮地一噘嘴,理直气壮道:【我那晚忙着打牌呢,哪有空去注意楼上的情况!】 这话很有道理的,吴景澜没有再纠缠下去。 他巧妙地将话题引导到了更要紧的地方:“其实小的很好奇,大太太头七那日,您会觉得害怕吗?” 果然,吴景澜的这句话引起了四姨娘的兴趣。 她往沙发上一靠,高叉旗袍下的玉腿交叠,朝吴景澜妩媚一笑:【此话和解?】 “我听村里人说,受害者会在头七那晚回魂,带走身边亲近之人……一想到这个,我就……” 吴景澜演“害怕”的样子演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浮夸也不过分收敛,看起来十分真诚。 【嘻嘻~】 四姨娘仿佛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一样,笑得露出了八颗贝齿,【你刚才也说了,大太太要带走的是她的亲近之人,关我这个姨娘什么事?我又为何要害怕她!】 她挥了挥戴着金镯子的手,【倒是我没想到,她这一带,就是两个女儿,可真是够狠心的!】 第366章 9.冤鬼宅-10 吴景澜就想打听郦家正房太太头七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四姨娘竟然就主动提起,简直是正中下怀。 于是他诚恳的发问:“我一直很好奇,头七那晚两位小姐到底遇到了何事?” 【我不知道。】 四姨娘在沙发上靠了靠, 顺势翘起二郎腿,【头七那天老爷给整座宅子的人放了话, 谁都不许乱跑。反正大太太平日里跟我没交情, 我也从来不主动去招她,就算她真要在抓人去陪她,也肯定不会是我……】 她伸手拿过茶盏,捻着盖子做了个拨开茶叶的姿势, 再将盏沿凑到唇边,浅浅啜饮了一口。 吴景澜注意到, 四姨娘手里的茶盏是空的,但她喝茶的姿势却无比自然,仿佛里面真有刚泡好的茶水似的。 【所以头七那天, 我一整天呆在我这房间里, 连午饭和晚饭都是管家派人给我送来的。】 四姨娘的回答把自己摘得很干净, 仿佛她当真与郦家三人的死全然无关一般。 ——可真是如此吗? 吴景澜想了想, 笑道:“您在房间里闷了一天,一定很无聊吧?”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四姨娘放下空茶盏,指尖在白瓷上叩了叩,“叮叮”两声脆响, 【不管在村里作祟的究竟是什么鬼玩意儿, 道行定然不低,我可不想被祂盯上, 平白给自己招惹麻烦咧!】 吴景澜:“……” 四姨娘的用词可太不一般了,就凭她方才那句无心之言, 他就可以断定,这位能把人生生捏成蜡人的大美女绝不可能是一朵乱世中依附权贵的菟丝花,定然有着很不简单的来历。 他心念一动,联想到自己在笔记本里看到的一条线索。 “我听说大小姐已经定亲了,想必头七那日也该留在自己房里吧?” 曾经有人在笔记本上写了一条备注,说是郦家的大小姐刚刚定下亲事,再过两月便要嫁给军阀的长子,当対方的二姨娘了。 女子出嫁前遇白事本就不祥,加上又有头七之夜死者要回魂带走亲属的惊悚传言,郦家大小姐肯定是被重点约束不能乱跑的那个,只要姑娘不是叛逆到了极点,应该不至于违逆她爹才対。 吴景澜看过郦家三个姑娘的照片,画面中的大小姐秀丽柔弱、端庄矜持,一点都不像敢于反抗封建大家长的性格。 【怎么?你也喜欢大小姐?】 四姨娘上下打量着吴景澜,目光中充满促狭,【可惜啊,你猜错了。】 吴景澜吃惊:“此话当真?” 【対啊,大小姐她啊,那天可是溜出来了。】 说着,她朝窗口的方向看了一眼,【喏,我可是亲眼看到她一个人匆匆穿过西侧院的,也不知干什么去了!】 吴景澜:“……” 他还没机会摸清整个大宅的内部结构,只从笔记本里看到一些不太全面的记录,看来除了去查看三小姐的死亡密室之外,晚些时候还得在整个废宅里转一圈才行。 吴景澜故意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大小姐出门了?晚上吗?” 【那倒不是。】 四姨娘嘻嘻笑了起来,【我想那丫头还没那个胆量,在亲娘的头七夜溜出去会情郎!】 她抿了抿红唇,【我记得……那会儿是我午睡刚醒的时候,我开窗想晒晒太阳来着……应该是,下午两点过后吧。】 吴景澜朝四姨娘房间的窗户看了一眼。 他的方向感很好,空间架构能力也很强,很快便在脑内还原了这个窗户朝向与大宅的位置关系。 四姨娘的房间是废宅的西侧翼的最末一间,所以窗户开在了进门左手边的西墙上,从窗户看出去,自然也该看到大宅西边的院子的情况。 如果四姨娘没有故意说谎或是记错时间,那么头七当晚因不明原因上吊的大小姐,曾经在那日午后独自溜出门,悄悄跑到西面的偏院里,不知干了些什么…… —————— 第三个视频播完,沈莳点开了第四个文件。 9月1日,深夜十一点二十五分。 刚好,镜头里,吴景澜和四姨娘的谈话已到了尾声。 该问的问完了,吴景澜没能从対方口中探听到更多的有用线索。 “耽误您许久,真是不好意思。” 吴景澜站起身,朝四姨娘欠了欠身,“我也该回去干活了。” 盯着电脑屏幕的沈莳忍不住替吴景澜捏了一把汗。 但凡看过鬼片的人都知道,要和一只厉鬼打交道,最难的是如何开场,其次就是怎么脱身了。 好在四姨娘并没有拦阻的意思,很顺当地放他走了,临了还笑着补充了一句,“欢迎你随时再来。” 吴景澜是当然不打算再来的,不过他仍然很礼貌地道了别,离开了四姨娘的房间,顺手还替対方带上了房门。 华丽整洁的装潢瞬间被陈旧的门板掩盖在了时空之外,他面前又是破破烂烂的点着白蜡烛的荒宅走廊了。 吴景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前往下一站,而是重新掏出手电,照向走廊靠栏杆的那一边。 事实上,霉烂发脆到能摔死人的栏杆并没有一直延伸到西侧走廊的尽头——它在离末端还有三米的距离时就提前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堵贴着陈旧壁纸的墙壁,以及一扇连门板都已不知哪儿去了的维多利亚式的拱门。 吴景澜先前就已经决定要了解清楚这间大宅的构造,対于忽然出现在这里的一扇门,自然是得看上一眼的。 他凑到拱门边,用电筒朝门内照了照。 不想他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房间,而是一道悬空的连廊。 连廊并不长,约莫只有十米左右,四十五度斜向西南方,仿佛主宅翅膀般展开的西侧翼顶端长出的一根特别长的翎羽。 这条连廊的两端都各安着一盏烛台,烛台上各燃着一只白蜡烛。 影影绰绰的火光中,吴景澜能看到,它的尽头是另一栋建筑物的二楼。 吴景澜飞快地捋了捋脑中的“前情”,就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了。 那栋只有两层却修筑得很精致的建筑,是这栋废宅的“别馆”,专供郦家老爷“办公”之用,吴景澜要寻找的九只鬼中最危险也最难缠的那个,此时就独自呆在那幢别馆的二楼的北书房里。 只是吴景澜早在笔记本上看过别馆的位置,却不知道它的二楼居然还有一条连廊与大宅西侧翼的二楼相连。 不过没人在笔记本上记录这事并不奇怪。 因为这条连廊显然没有遭住近百年的风吹日晒雨淋的考验,中间的木地板已然塌陷了一个大洞,目测断裂处起码有两米多远,除非用助跑跳的蹦过去,不然没法过人。 吴景澜也不打算走这条连廊,而且更不想现在就去挑战最危险最难缠的厉鬼。 所以他直接往回走,去往早就计划好的下一个地方。 —————— 深夜十一点三十二分。 吴景澜先去看了看位于大宅主楼二楼的,属于郦家正房大太太的主卧。 这里没有不得超生的地缚灵,只是一间很普通的,曾经很豪华,但现在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的旧房间而已。 吴景澜打开房门,一步踏进房门,脚步扬起尘埃,扑了他一头一脸。 这证明许久没有人进过这个房间了——至少在一周前误闯大宅的丁小姐和她的同伴肯定没进来过。 虽然这里没有可以问话的鬼魂,但郦家的正房太太毕竟是重要的剧情人物,吴景澜认为自己很有必要调查一下她住的房间,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毕竟实景剧本杀主打的就是一个还原现场,搜证是很必要的环节。 正房大太太头七已过,凶案现场早在近百年前就被当时的警察过筛子似的检查了不知道多少遍,后来又被佣人们仔细收拾好,此时早就看不出任何曾经死过人的痕迹了。 不过很明显,连家主郦员外也没勇气再回到这间死过人的主卧睡觉了。 因无人使用,房里的大件家具原本都用白布盖了起来,但后来可能被误闯者胡乱扯掉了,此时横七竖八地堆在地上,被电筒乍然一照,简直跟乱葬岗的效果有一拼。 吴景澜不敢耽搁,开始飞快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 这里到处都有被人翻找过的痕迹。 显然觉得主卧可能有线索的聪明人,百年间不可能只有吴景澜一个——当然,有些人搜查房间的理由可能不一定想破案,更可能只是单纯地眼馋女主人的贵重财物就是了。 好在吴景澜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些线索。 一张镶嵌在镜框里的照片被卡在了五斗柜与墙壁的夹缝里。 从墙面残留的痕迹来看,那张照片原本应该是挂在墙上的,后来不知是被人不小心碰掉了,还是自然脱落的,反正因为它藏得隐蔽,一直都没被人翻出来,意外地竟保存得很完整。 吴景澜小心翼翼地将它取出,扯了一块白布,细细擦掉镜框表面的灰尘,用电筒仔细研究照片上的内容。 那是一张很有年头的黑白照——郦员外一家的全家福。 吴景澜第一次看到了郦家所有人的长相。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我就不由得想起,小沈和吴哥每次搜证一翻一个准,笨蛋作者和小伙伴们每次搜证不是漏着这就漏着那,差距巨大。= = 第367章 9.冤鬼宅-11 房间里没有白灯笼或是白蜡烛, 全靠吴景澜的手电筒照明,而他的摄像器材终归只是个别在衣襟上的便携式的针孔摄像机,镜头会随着呼吸上下起伏, 在沈莳看来,播放器里的照片就跟开了模糊滤镜似的, 总是对不上焦点。 没办法, 沈莳只能按了个暂停,再把监控屏幕调到最亮,截了个相对清晰的图之后,再用图片处理软件进行锐化, 才总算看清了照片里的人脸。 照片里一共有六个人,自然是郦员外和他的正房太太, 以及他们的四名子女。 拍摄的季节大约是秋冬,画面中,男主人穿深色的西装配毛领大衣, 女主人则穿着带披肩的浅色洋装, 烫卷的披肩发上斜戴一顶巴掌大的蕾丝小帽, 两人端端正正地坐在正中央, 从扶手和靠背上繁复的雕花来看,椅子也相当华丽。 夫妻两人多年养尊处优,皆有些发福。 可能是因为老照片自带失真磨皮效果的关系,郦员外看起来慈眉善目, 颇符合和气生财的商人气质;而郦夫人虽然已有些年纪, 但从她风韵犹存的面容来看,年轻时必然也是个出了名的美女。 郦员外的旁边站着他的长子。 那男人看着二十多岁, 长得挺高,相貌也端正, 穿着黑色的中山装配大氅,倒也有几分民国剧男主角的气场。 至于郦夫人那边——她的长女和次女的长相,沈莳已经在吴景澜的【非定向剧透】里看过了,果然和APP显示的照片相同,同样是标志的旗袍美人,同样在镜头前显得十分拘谨。 倒是三小姐,因为幼儿差两三岁身形差距就很明显,连沈莳这种毫无育儿经验的小年轻都能看出来,那小孩估计也就三岁出头的样子,比她遇害时的六岁还要小,证明这张照片并不是案发近期拍的。 相片中,那个小姑娘并没有乖乖地配合镜头,而是蹲在大姐旁边,右手抓了根不知从哪儿摸来的小树枝,自顾自地在地上涂鸦,一副周遭发生的事情全都与她无关的样子。 因三小姐低着头,沈莳努力盯了屏幕许久也没看清她的脸。 不过她四十五度侧身,刚好露出的右侧鬓角上别了朵与“贵气”或“华丽”完全不沾边的小野菊,倒是很像保姆秦嬷嬷形容的,当初那个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孩子。 研究完照片,沈莳重新点了播放,又稍稍拉了一下进度条。 画面里的吴景澜把照片翻过来,看了看镜框。 这种老式的黄铜镜框是镶嵌式的,照片固定在铜板内侧,四角用螺丝嵌得死紧。想要把照片取出来,要么砸碎玻璃从前面下手,要么只能辛辛苦苦想办法卸掉已经锈死的螺丝。 镜框的尺寸不小,吴景澜的挎包又被各种道具塞满了,再装一个有着繁复花纹的铜镜框,实在十分艰难。 而且像这样的大大小小的证据,以后可能还会遇到不少,全都带走不太现实,吴景澜认为,这实在没什么必要。 于是吴景澜掏出手机,飞快地对着照片拍了一张照,算是留存证据之后,就将它放到了五斗柜一个显眼的地方。 沈莳的条件和时间比吴景澜充裕,于是他用鼠标飞快的点了几下,连上蓝牙打印机,将他刚才暂停后的视频截图打印了出来,这样他就可以在路上抽空仔细研究照片的细节了。 —————— 9月1日,深夜十一点五十六分。 距离天亮还有七小时零四分钟。 吴景澜除了郦家正房大太太的主卧房门,直接往左手边一拐,向东侧翼走去。 大宅二楼东侧翼的最末一个房间,有吴景澜要找的第四只地缚灵。 她就是吴景澜刚刚在照片上见过的人——郦家的二小姐。 郦员外一共有四个孩子,长女和幺女都在夫人头七那晚死于非命,而长子和次女则在那之后不知遭遇了什么变故,双双成为了地缚灵,被长久束缚在了这栋荒废颓败的大宅里。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住在大宅东侧翼二楼最末一个房间的二小姐,是个内向且胆小的鬼,对陌生人比较警惕,不太爱说话,不敢与人目光相对。 用现在的标准看来,就是个典型的I人。 不过,二小姐性格很I,跟她是个危险的厉鬼并不冲突。 笔记本上关于这位二小姐的备注虽没有四姨娘的密集,但也林林总总有十好几条。 吴景澜试着归纳了一下,发现它们都可以归纳成三条规则: 首先,据说要让这位二小姐开口,首先得引出她感兴趣的话题,从前挑战破案的前辈们尝试过,提起她大姐的婚讯似乎是个不错的切入点。 其次,就是二小姐似乎很害怕她年幼的妹妹,在说到她妹妹时,千万不要过度刺激她,万一引起她抓狂,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最后,就是二小姐对家里的变故非常恐惧,且对自己金丝雀般的身份已无比厌倦,她迫切地希望如她姐姐一样,尽快找个人家嫁掉——哪怕这意味着她只是从一个笼子进到了另一个笼子里。 因此,每个误闯的男性,尤其是年轻的、长相端正的男性,都可能会引起二小姐不必要的期待,一个搞不好被缠上了,就再也无法脱身了。 有人在笔记本上记录了相当长一段补充,大意是说他们的同伴被二小姐盯上,几人眼见着她抓住那人的手,将他拉进了被屏风和幔帐隔开的内室,众人大惊失色,连忙追上去,一掀帘子却发现里面根本就是一间破破烂烂的废屋,无论是他们要找的人,还是把人拖进去的鬼,都没有一点踪迹。 他们的同伴,就这么消失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非常不幸的一点,是吴景澜恰好年轻、高大、英俊,光从外貌上来看,完全满足小姑娘对适婚异性的幻想,确实有很大概率被二小姐盯上。 —————— 9月2日,零点整。 吴景澜站在西侧翼二楼的最末一个房间前,给自己十秒的心理建设时间,然后伸手,在门上轻轻地敲了三下。 安静了两秒后,吴景澜听到了一个怯生生的年轻姑娘的声音:【是谁?进、进来吧。】 吴景澜握住门把,轻轻一压,门就开了。 二小姐房间的情况与四姨娘那边十分相似。 不管门外多么破败,一扇门之隔的房间内部依然维持着原本的模样。 只是二小姐的房间显然远不及四姨娘的那般奢华精致。 从吴景澜所站的位置,他能看到右手边的窗户,深红色的天鹅绒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窗户前方放了一张中式高脚茶桌外加两张靠背太师椅,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此时就坐在内侧的太师椅上,背部挺得笔直,身体前倾,仿佛随时准备起身。 【你是谁?】 看敲门的是她没见过的陌生男子,二小姐更惊慌了。 吴景澜连忙安抚她:“二小姐您好,小的是新来的佣人,管家让我把这个给您。” 他没急着进房间,而是在门外一躬身,恭恭敬敬地递上了一个锦盒。 上来就先送礼物,这招是吴景澜从四姨娘的“规则”里得到的灵感。 虽然三小姐不是非要用礼物来讨好的厉鬼,但年轻姑娘想必没有不喜欢好看的首饰的,而且以管家的名义送来,二小姐就不会生疑,更容易让这位敏感怯懦的少女放松警惕,从而打开谈话的局面。 果然,二小姐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吴景澜手里的首饰盒吸引,略一犹豫之后,还是站起身,迈着小碎步来到吴景澜面前。 吴景澜的腰弯得更低了,配合少女的身高,将锦盒递到了二小姐手里。 【啊呀!】 二小姐发出了一声透着欣喜的低呼。 盒子里放着一串珍珠项链,当然,这也是丁老板让助理帮吴景澜准备的。 在民国初年那个没见识过人工培植的珍珠的年代,这绝对算得上很贵重、很稀罕的礼物了。 趁着二小姐被珍珠项链吸引的时候,吴景澜很自然地走进了房间。 数分钟后,二小姐终于从获得新珠宝的喜悦中回过神来,转向吴景澜,眼神中已不再带着警惕和不安了。 【对了,你……】 二小姐显然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这个新佣人,只能省略掉称呼,【管家为什么会忽然让你送这个过来?】 “回二小姐的话,管家方才正在清点物什。这本是给大小姐备下的,但……” 吴景澜礼貌地回答:“……所以,现在让小的给您送过来。” 他故意把话说出了欲言又止的效果,又足够二小姐领会他的意思。 果然,二小姐听懂了。 【是吗?这原本应该是姐姐的东西……】 她将项链小心翼翼的从锦盒中取出,看着那一颗颗指甲盖大的、圆润又光泽的雪白珍珠,眼睫下垂,眉心轻蹙,神色复杂得完全不像她那个年纪的少女所应该有的模样。 【我、我很羡慕她……真的……】 二小姐一开口,说出的话却令吴景澜甚感意外。 【我本来以为,大姐她……能逃出这座大宅呢……】 第368章 9.冤鬼宅-12 吴景澜看出了二小姐分明有话想说, 于是没有催促,只等着女孩儿继续。 【原本再过两月,姐姐就该嫁人了……】 果然, 二小姐珍惜地抚摸着那串项链,脸上惆怅、感伤皆有, 【我不明白, 娘亲她,为什么要带走姐姐……为什么偏偏是姐姐……】 吴景澜:“您认为,大小姐是被大太太带走的?” 【啊?难道不是吗?】 二小姐抬头,脸上不施粉黛, 论容貌绝对比不上妖艳的四姨娘,却有着这个年龄的少女特有的清纯与无暇。 【我听女佣说, 村里已经出过好几次事了……死者会在头七之夜回魂,带走一个跟她关系很亲密的人……难道不是这样吗?】 吴景澜不置可否。 【娘亲以前很疼爱大姐的,说她长得最漂亮, 以后一定能结一门好亲事, 还让我多向大姐学学, 过几年, 或许也能找到一个好人家……】 二小姐仿佛捻佛珠一样一颗一颗捻着那些圆润的珍珠,【我以为……娘亲会选〖她〗……至起码也该是我……】 吴景澜:“……” 二小姐虽只说了短短的两句话,可信息量却十分巨大。 在民国初年那个乱世,大宅里的深闺少女们没有机会出门见识世界, 连本该最亲密的妈妈, 关心的也只是如何给女儿们找一个“好人家”而已。 而且大小姐本是要嫁进军阀世家里做别人姨娘的,吴景澜可不认为这能算得上是什么好姻缘。 尽管二小姐说郦家正房大太太最喜欢的是大姐, 可这所谓的“喜欢”里,有多少是基于卖女儿能获得的利益的考量, 可就说不准了。 二小姐还说,她认为郦太太应该带走“她”,或者是自己。 从语境上推测,吴景澜认为,那个“她”指的是三小姐。 且不说为什么二小姐管自己亲妹妹叫“她”,就凭二小姐本人关于谁会被带走的判断,就说明了她下意识觉得自己的母亲是个现实主义者,连头七还魂抓交替,也该抓个她觉得没用的女儿,而不是即将出嫁的长女。 确实,若就死法而言,选择郦夫人的头七之夜在自己房间上吊的大小姐,像极了从前村子里那些被亡者“带走”的可怜人。 但事实果真是如此吗? 如果大小姐当真是被郦夫人带走的,那么遭遇密室分尸的三小姐,又是谁杀的?为什么要杀呢? “听您的意思,二小姐,您好像不太喜欢这里。” 吴景澜巧妙地继续套话:“我刚来不久,不知是为何?” 他扮演的是一个初来乍到摸不清情况的新佣人,这么问,一点都不突兀,二小姐也不会感到奇怪。 面前的少女垂下眼睫,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二小姐抬头看向吴景澜,难得与他目光相触,又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飞快地移开。 【……好吧,反正〖她〗已经不在了,现在告诉你……应该没关系了。】 女孩儿垂下眼睫,声音越来越低,【可……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 “没关系,您随便说说,不管是多琐碎的事情都可以。” 吴景澜安慰她。 【……这个,你来得晚,可能不知道,以前,我们三姐妹都住在那边……】 二小姐的手指朝斜上方一指,【就是西侧翼的三楼。】 吴景澜明白了:“那您为什么要搬到这个房间?是从前的房间住得不舒服吗?” 【不是、不是!】 二小姐连连摇头,【那个房间是我从小就住着的,怎么会住得不舒服!】 她犹豫了一下:【因为……我是说……我搬走是因为,我不想住在、呃,〖她〗隔壁……】 —————— 二小姐第三次用“她”这个代称了,吴景澜不能再继续假装毫无所觉。 他问:“您是指三小姐吗?” 二小姐一听人提到妹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抱着胳膊用力点了点头。 已死之人的魂魄自然是不会感到寒冷的,如果不是她演技超绝,那么姑娘对幺妹的恐惧显然是发自内心的。 【你、你别误会,我、我不是个无情的人!】 二小姐看吴景澜没有吱声,以为他觉得自己不顾念亲情,连忙解释道:【其实〖她〗小时候,我也会去陪她玩的,但她……好像跟一般的小孩不一样,就算我和她说话,她也从来不理我,有时候还会忽然尖叫起来,很、很可怕……】 吴景澜点点头,“您是因此才和三小姐疏远的吗?” 他没接触过自闭症儿童,但也知道自闭症的小孩儿非常难以接近,不容易与旁人建立信任。如果看护者不是非常有耐心、有爱心的话,就算是亲人也会觉得不耐烦,甚至会因为小孩儿异常且不可控的反应而感到恐惧。 不过二小姐还是摇头。 【不是的……】 她低着头,轻轻地搓揉着手里的珍珠,【你可能不知道……其实〖她〗,后来好多了……她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每天都笑嘻嘻的,也会抱着我的胳膊喊我〖二姐〗……】 说到此处,二小姐飞快地瞥了吴景澜一眼,又迅速低头,【可是……我觉得她,很、很可怕……】 “哦?” 为了不刺激到女孩,吴景澜放软了声音,“您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这一次,二小姐连连颔首。 【这件事,我以前没跟别人说过……因为就算我说了,其他人也不会相信的……】 吴景澜:“……” 他不知二小姐这句话是只要在类似场景下就会触发的“台词”,还是这位可怜的少女鬼魂从前确实没碰到能让她放下戒备吐露心声的来访者,反正,接下来,她确实说了一些笔记本上从来没有人记录过的,令吴景澜颇感意外的线索。 二小姐说,自己的幺妹自打出生时起就和一般小孩儿不一样,性格古怪,难以相处,除了照顾她们的保姆秦嬷嬷之外,没有任何人受得住她。 关于这点,二小姐的证词跟秦嬷嬷与王姨完全相同。 因三小姐的怪异脾性,连她亲妈都非常嫌弃这个本该如珠如宝的老来子,只当自己没生过这么个女儿,四岁以后就把小女孩儿一个人丢到了西侧翼三楼的小阁楼里,只让秦嬷嬷照顾她便罢了。 二小姐说,三个同胞姊妹虽然住在同一层,但实际上,她和大姐都很少跟这个独自关在小阁楼里的妹妹接触。 然而,在所有人忽略的角落里,那个孤僻的、古怪的、不讨人喜欢的小姑娘,却悄悄地变了。 她变得活泼,爱笑,能言善道,不再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在二小姐的形容里,她的幺妹每天下午都会乐呵呵地要秦嬷嬷带自己出门,晚上也会在餐厅里和大家一起吃晚饭,别人跟她说话的时候,她笑容甜美、对答如流,仿佛当年那个又蠢又犟的女孩儿已经脱胎换骨了一样。 —————— 对于妹妹的改变,二小姐一开始也是甚感欣喜的——毕竟谁不喜欢一个俏丽可爱的小女孩儿甜甜地笑着,用清稚的童音喊你二姐呢? 可二小姐却很快注意到了妹妹的异常。 【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她坐在我旁边。】 似乎是为了还原当时的情景,二小姐将自己的右手轻轻放到了茶几上,【她忽然抓住我的手,说……】 二小姐很不像个鬼魂地用力咽了口唾沫,【她、她说我的手很、很漂亮,如果能换到她身上,就好了……】 吴景澜:“……” 这发言一听就很不正常,放在剧本杀里,如果不是什么巫术邪术,就该出现个像《沉○的羔羊》里的剥皮水牛那样的连环杀人狂了。 【你一定觉得,这不过是童言无忌罢了,对吧?】 二小姐咬住下唇,【我把这件事告诉娘亲的时候,她就是这么说的……】 “不会。” 吴景澜回答了自己的真实感受:“这确实不像小孩子会说的话。” 二小姐抬头,这次她的目光在吴景澜的脸上多停留了两秒钟。 别开视线后,她尴尬又羞窘地搓了搓珍珠项链,【如果只是那一次倒还不算什么,可后来……】 吴景澜:“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你一定会觉得我疯了……可是……】 二小姐吞吞吐吐,犹豫许久,才向下定了决心一般,【有一次……因为什么事找她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我去了她的房间,当时她不在房里,我本想直接退出去的……可是……】 她越说越怕,攒紧了手里的珠链。 【可是,我不小心瞥到了她放在桌上的镜子……】 民国初年,西洋式的玻璃镜在有钱人家里已经不稀罕了。 根据二小姐的描述,二小姐的房间就有这么一块,镜面大约一张A4纸的大小,就放在正对衣柜的梳妆台上。 那天二小姐进门时,发现镜子不知怎么的转了个方向,镜背朝外,镜面朝墙。 人看到没摆正的东西,通常都有一点无意识的强迫症,于是二小姐就随手把那放反了的镜子给正了过来。 然而就是这么一下子,二小姐差点儿吓破了胆。 第369章 9.冤鬼宅-13 吴景澜:“您看到了什么?” 像是回忆起了令她感到恐惧的东西, 二小姐打了个哆嗦,【我,我看到了……镜子……刚好照到了, 她的妆盒……】 吴景澜:“……”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听到什么可怕的回答,比如一般恐怖片的常见桥段, 二小姐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身后站了个人什么的。 然而事实上, 她只是把镜子转动到某个角度的时候,让镜面不小心照到了放在梳妆台上的妆盒而已。 二小姐抬眼瞥了吴景澜一眼,又飞快地移开,怯生生地补充道: 【……镜子里, 那妆盒……是满的……】 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儿,但三小姐年纪尚幼, 又因为小时候的古怪脾性很不受宠,因而她房间的梳妆台上虽和两个姐姐一样有一个妆盒,但连几件充门面的首饰都没有。 或许是年龄不到还不开窍, 三小姐本人也表现出一副对金银珠宝毫无兴趣的样子, 从来没向父母姊姊讨要过头面, 唯有秦嬷嬷替小丫头整理房间时, 会从她的妆盒里捡出几朵已经干瘪得不成样子的小花来。 可据二小姐的回忆,那日她确确实实看到镜子里映出的妆盒,里面装满了首饰。 【我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二小姐说,为了确认刚才转动镜子时看到的景象是不是她的错觉, 当时她小心翼翼地把镜子又往回转了一点。 当镜子刚好回到能照出妆盒的角度时, 她忽然听到幺妹在她身后的声音。那女孩问:二姐,你在我房间里做什么? 【我、我当时吓坏了, 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时候的感觉……】 饶是隔了将近百年,二小姐回忆起当初的经历时, 依然感到了发自内心的恐惧。 她不知道妹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对方有没有看到她刚才做了什么。但二小姐不是个笨人,几乎是无意识地,她立刻用身体挡住镜子,将镜面又转回了一开始背面朝外的样子,然后假装无事发生一般,随口敷衍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二小姐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在幺妹面前装傻,但潜意识告诉她,这或许是最安全的应对。 “那么,妆盒确实是满的?” 吴景澜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二小姐使劲儿点了好几下头。 【是满的!绝对是满的!】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两秒钟,但她非常肯定自己没有看错。 镜子中,那本该空空如也的妆盒里放满了各色珠宝首饰,玉镯、项链、耳环、戒指、发带……从尺寸到款式,明显都不是一个五六岁的幼女该用的东西。 【不,还不止这样……】 二小姐抱住自己的胳膊,紧张得瑟瑟发抖,【更可怕的是,我看到里面有一件我很眼熟的首饰……】 村里有户郦家的远房亲戚,姓张,也算有田有产的殷实人家,两家平日里走动频繁,关系不错。 大约在二小姐发现镜中妆盒异常的三、四个月前,张家死了个闺名叫小雪的女儿。 姑娘死亡的原因,自然如同前几个遇害者一样,是被人半夜割断喉咙,取走浑身血液,次日才被家人发现惨死在自己床上的。 死去的姑娘年纪与二小姐相仿,两人是手帕交。 因此,二小姐很确定,妆盒里的一枚点翠胸针,是她好友的心爱之物。过年来家里做客时,小雪还特地把胸针别在衣领上,问她好不好看。 吴景澜摸了摸下巴:“这件事,您有跟其他人提起过吗?” 二小姐摇了摇头,【我没敢告诉其他人……】 她本就是胆小怕事的性格,又深知即便说出来,怕也无人会信,于是干脆选择守口如瓶。 —————— 吴景澜想了想:“二小姐,我能问问,您是什么时候发现镜子里的妆盒有异常的吗?” 二小姐倒是没觉得这个问题有什么奇怪的。 【就是前不久的事情。】 她回答得相当干脆: 【大约是在两个多月前。】 幺妹房间里的镜子诡异地照出了刚死不久的好友的遗物,二小姐越想越害怕,简直到了寝食难安的地步,干脆就找了个机会,故意把自己房间的地板撬坏了,从西侧翼三楼搬到了相对离妹妹远一些的东侧翼二楼。 【我、我知道我不应该说这样的话……可这个家,真的死了太多人了……】 二小姐咬住嘴唇,轻声喃喃。 吴景澜对此深有同感。 尽管他暂时还不知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反正这大宅里有一个算一个,估计最后都没跑掉。且遭殃的不止是郦家大宅的人,整条郦家村也在变故中荒废,最后成了一条闹鬼的死村。 只是这些“下情”,二小姐这个时间观念一直停留在“生前”的地缚灵,就不必知道了。 【王姨、娘亲、大姐……连〖她〗也……】 二小姐一边说,一边用手遮住脸,瑟瑟发抖,【我害怕……我、我想离开这座大宅……我想到别的地方去……如、如果有人能带我走就好了……】 吴景澜:“……” 话题开始滑向了触犯“规则”的方向,他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但姑娘刚才那句话里,有个信息他非常在意,在溜走前,他认为很有必要向女孩儿确认一下。 【二小姐。】 吴景澜硬着头皮打断了女孩儿哀怨的呢喃,【我想问,王姨……是什么时候摔下楼的?】 和女佣王姨对话的时候,吴景澜注意到,那位地缚灵自我认知中的“时间”,仿佛和其他人都不太一样。 至少,就吴景澜目前交谈过的几个鬼魂而言,保姆秦嬷嬷、四姨娘和二小姐,她们都认为现在是郦夫人的头七之夜刚结束后不久,大小姐吊死,三小姐被分尸。 但自称被三小姐推下楼摔死的女佣王姨,谈话中判断,她认知中的郦宅还风平浪静,让她去给三小姐送洋装的郦家正房太太还活得好好的。 方才二小姐数人头的时候,把女佣放到了第一位,八成记得点什么,吴景澜认为,很有必要冒险确定一下这几桩死亡的前后关系。 二小姐没料到吴景澜会突然提起一个女佣,愣了一下。 但她想了想,还是回答道:【王姨……死了有一年了吧。大家都说她是不小心踩空了从楼梯滚下去的。】 ——果然。 吴景澜所料不差,女佣早在“案情”开始前就已死了。 —————— 眼见着“规则”有被触发的苗头,该问的也问得差不多了,吴景澜当即不再耽搁,果断打算撤了。 但就在他起身告辞的时候,二小姐却冷不丁地一伸手,扯住了他的衣袖。 【等等!】 明明外貌只是个纤细柔弱的少女,二小姐的力道竟然大得离谱,【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右手五指隔着袖子的布料牢牢嵌在吴景澜的皮肉里,【我、我愿意嫁给你!你带我走吧!好不好?】 吴景澜只觉得胳膊上像夹了一把老虎钳,顿时疼得冷汗都下来了。 【你是不是娶妻了?】 看吴景澜没回答,二小姐慌忙补充:【不要紧,我愿意当妾室!真的!只要你肯娶我就行!】 双眼紧盯屏幕的沈莳:“!!” 眼看剧情就要滑向触犯禁忌的BE线了,他家吴哥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挽回? 按照一般套路,玩家会说我配不起小姐你,苦劝她放过自己、另觅佳偶,又或者干脆在疼痛和恐惧下失了理智,试图挣开束缚,逃出房间。 然而沈莳敢用任何东西发誓,不管是前一种方法还是后一种方法,百分百都是死路一条。 他再一次替吴景澜担心了起来。 这感觉,实在太不好受了,沈莳恨不得是自己在剧本杀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坐在电脑前,干看着恋人冒险。 这时,他听到了吴景澜的回答。 “对不起,我不能答应您的要求。” 这看着像是路线A的选择。 果然,二小姐害怕与人四目相对的I人性格在这时丝毫不起作用了。她双眼圆睁,一瞬不瞬地盯着吴景澜,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吴景澜却抢先一步开口了。 “因为,我有心上人了。” 吴景澜的嗓音低沉、平静、温柔,但语气坚定而真诚,一点都不像是在敷衍。 “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们两情相悦。除了他之外,我不会跟任何人结婚。” 沈莳听到吴景澜如此说道: “这一辈子,我只要他一个人。” 中文的第三人称听不出性别,但原本正准备发飙的二小姐,显然被吴景澜这段突如其来的表白镇住了。 她呆愣愣地盯着眼前高大俊美的青年,目光落在他微微翘起的唇角和满含柔情的双眸中,困惑地眨了眨眼。 ——这微笑,这情意,如此真切,却都不属于她。 【她、她……真的吗?你、你……没骗我?】 二小姐结结巴巴地问:【可是、可我……】 “很抱歉,二小姐,即便是您也不行。” 吴景澜仍是摇头,答案温柔而笃定: “只能是他,没有别人了。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第370章 9.冤鬼宅-14 因沈莳太过紧张, 以至于屏幕翛然一黑时才赫然发现,第四个视频已经播完了。 他一甩鼠标,手忙脚乱地切到了下一个视频。 视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 是9月2日的午夜零点二十五分。 视频刚切换后有短时间的模糊,似乎是设备在自动对焦和适应明暗变化。 沈莳一瞬不瞬地盯着屏幕, 生怕错过任何一秒钟的画面, 指甲深深嵌入掌心,掐破了皮都毫无知觉。 终于,镜头重新清晰了起来。 沈莳在极近的距离看到了二小姐的脸。 姑娘睁着一双杏眼,显得那么无措又茫然, 仿佛不知该作何反应。 吴景澜和二小姐就这样沉默地对峙了足足半分钟。 【……既然如此……】 终于,二小姐呐呐开口了, 【既、既然你已经有心上人了……】 她缓缓地、缓缓地松开了五指。 【……那我也不好强人所难……】 屏幕前的沈莳和剧情里的吴景澜都松了一口气。 只是沈莳可以把那憋在胸口的浊气吐出来,而吴景澜却不可以。 他面上还得保持镇定,礼貌地后退了两步, 朝二小姐欠了欠身, 很自然地跟小女鬼道了别。 这一次, 二小姐没有再阻拦他。 —————— “呼……” 沈莳往椅子靠背一靠, 只觉浑身都要虚脱了。 张开手,他看到了自己掌心浅浅的四个月牙形的血印子。 如果可以,他只希望自己和吴景澜的角色能调个个儿,至起码, 他现在不必傻坐在屏幕前, 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干看着事态的发展。 不过倘若两人当真调换了身份, 沈莳不认为自己能比他家吴哥表现得更好。 至起码,吴景澜那等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纯熟演技, 和临危不惧的强大的心理素质,就不是寻常人能拥有的。 其实,吴景澜也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 他出了二小姐的房间,还替她带上房门,紧接着毫无预兆地,镜头翛然一矮,他靠墙蹲了下来,单手捂住胸口,长长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刚才那一下,吴景澜觉得自己的心率都要跳到突破一百五了。 脱险之后,吴景澜才感觉出左胳膊隐隐生疼,撸起袖子用电筒一照,赫然瞧见自己的小臂上纵向排列着四道淤青——分明是刚才二小姐抓他时抓出来的。 ——真是,好险! 如果二小姐还不肯放手,吴景澜扪心自问,大约也想不出更好的理由了。 好在二小姐虽然是个死了近百年的地缚灵,抓狂起来也很恐怖,不过到底还没到完全不讲道理的厉鬼地步,好说歹说总算是放了手。 他蹲靠在墙上,花了五分钟时间平复心率。 接下来,他该去下一个地点了。 吴景澜没有急着行动。 他在脑海中又整理了一遍“前情”。 九个地缚灵,他已去了四处,进度差不多到一半了。 就目前得到的线索来看,谜团主要有两条线: 其一,村子里不停有女性被杀,凶手是谁?又是怎么做到的? 其二,三小姐性格大变之谜与她的密室分尸案有什么联系? 现在看来,两个谜团绝非彼此无关。特别是在二小姐给出证词,说妹妹房间的镜子映出了村中被杀的女孩子的饰品的时候。 看来想要破案,就必须捋清二者的关系。 吴景澜定了定神,站起身,朝楼梯的方向走去。 接下来,他决定冒一冒险。 吴景澜的第五个目标,是住在大宅西侧翼三楼第一个房间的地缚灵。 据二小姐所言,西侧翼三楼原本住着她们郦家姐妹三人,除去搬走的她本人,就是大小姐和三小姐了。 吴景澜要去的确实是郦家大小姐的闺房,但要找的却不是在郦夫人头七当晚上吊自杀的大小姐。 事实上,不知是何缘故,二小姐的魂魄和荒村废宅一同留存,成为了长久不得离去的冤魂,但同样死得蹊跷的大小姐却没有留下来。 留在她房中的,是大小姐的贴身丫鬟。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相貌平平、乖巧怯懦,属于丢人堆里就扒拉不出来的泯然众人的类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大小姐的闺房是个安全的地方。 恰恰相反,无论是笔记本上的原始记录,还是后来人的补充备注,信息里都只有一个重点: ——西侧翼三楼的第一个房间,危险,非常危险! 因为实在过于恐怖,好些人一开门就被吓了个半死,根本没敢跟丫鬟多说几句话,就逃也似地离开了那儿。 于是,有关这个房间的“规则”很少,简直少到了让人看着就不安的程度。 可如果不去与丫鬟沟通,就得不到她知道的信息了——因害怕就退缩,这不符合吴景澜的性格。 —————— 9月2日,午夜十二点四十五分。 吴景澜站在了大宅西侧翼三楼第一个房间的门前,伸手敲了敲门。 这次,他没有听到有人应门,房门却直接“吱呀”一声打开了。 门内站着一个少女。 吴景澜知道,这就是他本轮的任务目标——大小姐的贴身丫鬟了。 与四姨娘的艳压和二小姐的清秀相比,这个丫鬟身材纤瘦,脸颊略圆、细眉细眼,相貌平庸,上身一件米黄色碎花对襟小褂,配同色裙裤,头发在脑后梳成一条麻花辫,不管是衣着还是发型都相当朴素,比民国剧里的侍女还要不显眼。 【你、你是谁?】 看到陌生人,丫鬟警惕地问。 吴景澜继续用他用惯了的身份,只是省略了敬语:“我是宅里新来的佣人,管家让我来问问你,需不需要帮忙。” 丫鬟很单纯,表情立刻松弛了下来。 接下来,她竟然一把抓住吴景澜的胳膊。 姑娘这一抓刚好抓到他的淤青,吴景澜吃疼,皱了皱眉。 丫鬟压根儿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以不容拒绝的力道,将吴景澜一把拖进了大小姐的房间,【你来得正好,快!快帮我看看!】 吴景澜:“!!!” 一进屋,他就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直接被吓跑了,因为屋里的景象,当真相当考验人类的心理承受能力。 说实话,大小姐的闺房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旧时富贵人家的小姐住的房间,从家具的款式到摆放都很正常,吴景澜在民国剧里看过许多类似的布置。 然而,这房间明明大不到哪里去,且一左一右两侧的壁灯都点了三支蜡烛,却不知为何比四姨娘和二小姐的房间都要昏暗。 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房门正对的、贴着淡青色木槿花纹壁纸的那面墙上,赫然映照出了一个上吊的人影! 看到那影子,吴景澜感觉自己后颈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屋顶的横梁。 横梁上当然没有挂着任何一个人。 可是,墙上的影子却是那样的清楚——那分明是一个穿着长及脚踝的洋装长裙的女人! 她的脖子挂在一根绳圈上,脑袋低垂,微微带卷的长发从肩膀处披散下来,双手下垂,脚尖悬空,手指和脚趾无力地垂下,整个人像一个钟摆一样不停地、不停地摇晃着。 ——唰啦、唰啦、唰啦…… 吴景澜分明听到,房间某处传来一阵一阵规律的摩擦声。 那动静乍听起来像是有人用扫把在扫地,但配合着影子摇动的幅度,吴景澜立刻意识到,那分明是从上吊的女人裙摆处松脱的丝带耷拉到了地上,正随着她每一次的摇晃在木地板上来回拖曳。 光凭一个投影,自然不可能看出长相。 但吴景澜却知道,那是吊死在自己房里的,大小姐的倒影。 她虽然没有成为这个房子里的地缚灵,却用另一种方式,将自己临终的一幕长长久久地刻印在了这里。 【小哥,快帮帮我!】 丫鬟把吴景澜一路拉到茶桌前,指着桌上的一盏油灯,对他说道:【这盏灯,我点不着了!】 看样子,丫鬟是想让吴景澜帮她点灯。 “别急,我帮你看看。” 吴景澜一边柔声安慰,一边低头检查桌上的油灯。 趁着弯腰的机会,他朝房门的方向瞥了一眼。 万幸,丫鬟匆匆把他拉进门时,压根儿没想到“关门”这档子事。 此时房门大敞,以吴景澜的身高腿长以及反应速度,真要发生什么变故,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在两秒内冲出去。 笔记本上说,只要离开房间,“危险”便不会追出来。 这多多少少让吴景澜有了一丝安全感。 “是灯芯结块了,油上不来。” 吴景澜很快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将灯芯拔出来,剪掉下面干结变色的一段,又调整了一下长度,重新塞了回去。 丫鬟殷勤地递上火柴盒。 吴景澜打开盒子一看,里面只剩最后一根火柴了。 ——卧槽! 他在心里吐槽:这居然还是个限定道具! 就像玩网游接到的一次性任务,一旦失败了就没机会重来一样,这盒子里只有一根火柴,就意味着吴景澜只能试一次,若是没能把灯点着,也不知丫鬟会不会当场抓狂。 第371章 9.冤鬼宅-15 吴景澜很小心地拿起火柴, 在盒子边缘擦了一下。 在此之前,他一直很担心出什么状况——比方说火柴受潮了根本擦不着什么的,那可就呜呼哀哉了。 万幸, 剧情不至于如此坑爹,让玩家在这种莫名其妙的地方翻车。 火柴顺利点燃, 吴景澜用手护着它, 凑近灯芯。 这一回,吸饱了油脂的柔软灯芯沾火即燃,火苗猝然窜起一指高,把吴景澜的手燎了一下。 吴景澜吃疼, 但不敢表现出异样,假装淡定地缩回了手。 一人一鬼所在之处因油灯光而明亮了些许。 不知是不是吴景澜的错觉, 他仿佛觉得,在点燃油灯的瞬间,墙上摇晃不休的人影似乎也在那簇微光的映照中往旁边缩了缩。 见灯亮了, 丫鬟顿时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好暗啊……】 她抬起头, 朝自己早就出入惯了的大房间环视一眼, 神色怯怯, 【不知怎么的,我明明已经把灯都点起来了,可还是总觉得很暗……我、我有些害怕……】 吴景澜注意到,女孩儿的视线很自然地扫过那面映着可怖人影的墙壁, 似乎完全没注意到那儿多了什么。 【……我、我想离开这里, 可是管家交代我在这里守着,哪儿也不准去……】 油灯的火苗在短暂的窜高后又恢复到了平常的大小, 仿佛随着吊死的大小姐影子,忽忽悠悠地摇曳着。 丫鬟仿佛怕这一点光源熄灭了一般, 连忙拿过灯罩,小心翼翼地将它罩了起来。 吴景澜已经知道自己应该以什么作为谈话的切入点了。 “你很害怕吗?” 他朝姑娘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我陪你说说话吧。” 丫鬟连连点头。 她没有二小姐那种随便拉个郎就嫁人的心思,主要是她们这些身契捏在主人手里的家仆,婚嫁根本就不由她作主,故而从来就没这个意识,即便死了也没有。 丫鬟单纯只是害怕。 她虽然看不见墙上那恐怖的吊死鬼的倒影,却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偏偏在她的“认知”里,自己不能离开,只能守着这个令她充满惧意的空间,试图点燃房间里的所有照明工具,让光亮给她一些安全感。 现在,吴景澜说要陪她说说话,丫鬟当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身为丫鬟,自然是不能坐在茶桌旁边那两张精工细琢的太师椅上的。 姑娘指了指角落的两个蒲团,示意他们可以在那儿说话。 吴景澜只觉正中下怀。 丫鬟指的正好是房门所在的那面墙的角落,此刻房门大敞,吴景澜最多只要三步就能跨出去。 于是他靠墙坐下,还特意调整了一下姿势,方便自己随时跑路。 吴景澜在笔记本上翻到的,关于这个丫鬟少量的备注上有一条,说她“有问必答”,于是吴景澜决定相信这条“规则”,不浪费时间做无用的迂回。 “关于小姐的事,你知道点什么?” 他单刀直入。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当真什么都不知道啊!】 没想到丫鬟激动地来了个否认三连。 【我、我觉得小姐她不太对劲,可是、可是——】 “别急,你慢慢地说。” 丫鬟一激动,表述就变得无比混乱,吴景澜只得开口安抚,并试图引导话题:“你觉得大小姐这段时间不对劲?为什么?” 【这个……】 丫鬟坐在蒲团上,双手环住自己的双腿,把身体蜷缩起来,半张脸埋在了膝盖里。 【其实小姐她一惊一乍的……已经有些日子了……】 接下来,丫鬟告诉吴景澜,最近一段时间——具体是多长,她也说不清了,总有两三个月吧——她的主人,也就是大小姐,总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大小姐平日里是个沉默寡言之人,有话总是憋在心里,甚少对他人吐露。 但丫鬟跟了大小姐也有两年了,多少熟悉主人的脾性,看她经常无缘无故分心发呆,还常常被噩梦惊扰,醒时浑身冷汗精神恍惚,多多少少知道她不对劲。 只不过丫鬟一开始只以为,大小姐是亲事议定,因快要嫁人而感到紧张,起初并不以为意,只劝慰了几句,又嘱咐厨房多给送些滋补安神的汤水便也罢了。 但后来,有一次,大小姐忽然抓住丫鬟的手,没头没脑地问了她一句——婉儿,你说,一个人会忽然变成另一个人吗? 这问题实在突兀,丫鬟根本没听懂大小姐的意思。 她只以为大小姐是话本看多了跟她开玩笑,笑着回她:除非是黄大仙撞客,不然人怎么可能忽然性格大变。 结果没想到大小姐却幽幽地回了她一句:“那你觉得幺妹是撞客了吗?” 【我当时真要吓死了……】 丫鬟环住自己的膝盖,将脸转向吴景澜:【那之后,我、我就很在意三小姐,可、可我注意观察了她几次……她、她只是个可爱的小姑娘而已……】 丫鬟是两年前管家从镇上牙行采购来的,没见过自闭时期的三小姐。 在她看来,那小女孩儿长得可爱甜美,连对她们这些佣人都笑脸相迎,完全就是个甜心小天使,实在不像大小姐口中闹了撞客的样子。 —————— 看从丫鬟那儿套不出更多的有关三小姐的线索,吴景澜转了个话题: “大太太头七那日,大小姐又做了些什么?” 但这一次,丫鬟却没有立刻回答。 她抬起头,细长的双眼睁到最大,左右四顾,面露犹疑:【你……觉不觉得,房间……好像变暗了?】 吴景澜:“……” 他当然注意到了。 与其说房间是变暗了,还不如说,是更多的影子填充了这里,所以房间才会显得愈发昏暗。 ——在两人说话的当口,墙上那上吊的人影也在变化。 影子原本长及肩膀的头发,已在不知不觉中“生长”到了腰部,随着摇晃的频率大幅度地飞散起来,仿佛一个展开的扇面,几乎遮住了大半的墙面。 ——唰啦、唰啦、唰啦…… 看不见的丝带在木地板上拖曳。 墙壁上,纠缠的长发四散飘扬,越荡越高…… 这要是心志稍微薄弱些的,注意到影子的变化,怕是已经迫不及待起身就跑了。 但吴景澜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他觉得自己必须再坚持一下。 “放心,灯亮着呢。” 吴景澜不好直接催促丫鬟,只得安慰她。 丫鬟朝桌上的油灯看了一眼,这才慢慢地松了一口气,接着与吴景澜“聊”了起来。 【那天……老爷交代下来,让我们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连三餐都是厨房送过来的。】 丫鬟自然不知道吴景澜心中的着急,回忆“往事”时,吐字依然断断续续,仿佛很艰难才能想出一个合适的表达。 【可是,午饭后不久,我们就听到走廊上有人跑动的声音……我开门一看,原来是三小姐又跑出去了……】 作为不受宠的幺女,三小姐没有自己的贴身侍女,平常都是保姆秦嬷嬷在照顾的。 但郦夫人头七那日,秦嬷嬷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忙,自然不可能一直陪在小女孩身边,于是就让三小姐逮到了空子,吃完午饭后就跑出去了。 吴景澜问:“那之后呢?” 【大小姐说不能让三小姐乱跑,让我跟去瞧瞧……】 丫鬟回答:【可三小姐跑得很快,我追了一段,一直追到一楼都没追上,就、就只能……又回来了……】 吴景澜点了点头。 他强迫自己暂时忽略掉墙上那诡异的人影,将注意力集中在案情上。 【不过,我回来时,发现小姐竟然也出去了……】 丫鬟说着,绞紧了十指,【我心说那可怎么得了,被老爷知道了可是要挨训的!我连忙出去找她——】 吴景澜:“然后呢?” 丫鬟回答:【然后,我看到她从三小姐的阁楼里出来……她、她看起来很不好……】 吴景澜追问:“怎么个不好?” 【她的脸白得跟纸一样……】 丫鬟回答:【像是很害怕的样子。】 接下来,丫鬟告诉吴景澜,她看到大小姐那副受惊不小的模样,自然又惊又怕,连忙追问她发生了何事。 但大小姐的嘴巴比不张口的河蚌闭得还紧,连一个字都没向她透露。 【后来,小姐就打发我去后厨了。】 丫鬟叹了一口气:【她说今天大宅里事情很多,这里又用不上我,让我去帮秦嬷嬷的忙……】 吴景澜:“你还记得那是几点钟的事吗?” 丫鬟凝眉细思,不太确定地回答:【大概是下午一点钟左右吧……】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回来的时间我很肯定,是下午三点刚过。】 丫鬟说,那日她被大小姐遣去后厨帮忙做了整整两个小时的白事点心,回来时经过一楼,刚好听到座钟响了三声,所以很肯定是下午三点。 吴景澜点点头,心里飞快的摞了摞时间线。 大小姐和丫鬟在午饭后听到走廊传来动静,开门一看是三小姐溜出房间了——从“午饭后”这个信息点来看,可以推测大约是中午十二点过后。 随即丫鬟追了出去,没追上三小姐,回头却发现大小姐从三小姐的房间里出来,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接着,丫鬟便被打发去后厨帮忙了——大约一点钟到三点的这段时间,她没有陪在主人身边。 第372章 9.冤鬼宅-16 就在吴景澜引着丫鬟说出她知道的事情时, 房间愈发昏暗。 在沈莳的播放器屏幕里,摄像机已自动检测到周边光线过暗,切换到了夜视模式。 他看了看屏幕右下角的时间: 9月2日, 午夜一点零五分。 受限于摄像头的角度,沈莳看不到墙上影子的变化, 自然无从得知, 吴景澜那头已是个什么情景。 墙上映出的人影仍在规律地、一左一右地摇晃着,仿佛一个永不停歇的钟摆。 然而她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脚踝的长度,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开来,如同张开的蛛网, 布满了整面墙壁。 此时此刻,墙纸的淡青色木槿花纹早已看不清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被头发影子占满的,灰蒙蒙的暗色——女人的影子仿佛一个黑洞,悄无声息地将屋里的光线一点一点吞噬掉, 每一分每一秒, 房间还在持续变暗。 问:如果在鬼片里见到类似的场面, 应该怎么做? 只要是智商没有问题的人都会回答:立刻就跑啊傻×! 吴景澜其实也很想跑。 但这时, 丫鬟却忽然说道:【我从厨房回来的时候,发现小姐坐在榻上,神色很奇怪……她对我说了一句话……】 吴景澜按捺住心中的恐惧,迅速调整情绪, 追问:“她说了什么?” 【小姐说, 〖幺妹她在衣柜里〗……】 丫鬟木木地抬头,眼神呆滞, 声音因困惑和迷茫显得飘忽:【接着,她又说, 〖不过,现在不在了〗……】 她茫然地问,【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吴景澜:“!!” 这是他第二次听到有人提到“三小姐在衣柜”里了。 凭他丰富的剧本杀经验,这一定是什么重要的线索! 然而吴景澜暂时没有时间仔细思考了,他必须分秒必争,尽可能多收集一些线索,“大小姐那日之后还有别的异常吗?” 丫鬟慢慢地点了点头。 【那一整天,小姐都很奇怪……天黑以后,她跟我说,〖她在外面哭〗……还说,〖她回来了〗、〖她来找我了〗……】 小姑娘困惑地眨了眨眼睛。 【我本以为她说的是大太太回来了……可是……可是……不知怎么的,我觉得她又像是在说三小姐……】 吴景澜:“为什么你会觉得大小姐说的‘她’不是指大太太?” 丫鬟回答:【因为小姐她平常最重礼仪教养……不会……直接管大太太叫〖她〗的……】 吴景澜一边点头,一边瞅了瞅墙上的影子。 盘缠的发丝愈发密集,仿佛密密麻麻的巨网,向天花板、地板以及旁边两面墙蔓延,吴景澜已经无法判断它到底有多长了。 ——唰啦、唰啦、唰啦…… 随着丝带拖曳的声音,那些发丝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仿佛植物的根须般向房间的各个角落延展。 【后来我看小姐样子不对,一步都不敢离开,一直陪着她……】 丫鬟却似对房间的变化一无所觉一般,仍深陷在百年前的回忆中,【可是……晚上我要去厨房拿蒸好的白事点心……就、就出去了不到半小时……回来时,小姐就没了!】 吴景澜:“大小姐她自缢了吗?” 丫鬟把脸埋进膝盖里,用力地点了点头。 吴景澜追问:“那是几点钟的事情?” 丫鬟稍稍抬起头,目光呆滞,反应依旧迟钝,【大约是十点过后吧……我、我就出去了一会儿……真的,就一会儿……】 她又垂下了视线,【好暗啊……明明点了灯,怎么还那么暗呢?】 ——不能耽搁了! 诚如丫鬟所言,除了靠门的这面墙壁外,其余三面墙壁连同天花板和地板都几乎被黑色的影子占满了,再不走,他怕是就走不了了! 吴景澜果断起身,准备跑路。 然而,就在这时,丫鬟又开口了:【……其实我看到小姐换了衣服的时候,就该警觉的……】 吴景澜转头,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她换了衣服?!” 【嗯……】 丫鬟抬起右手,细瘦的食指朝某个方向一指,【旧衣服,还搁在那儿呢……】 吴景澜朝她的指点一看,果然看到左手边的墙壁前有一张矮榻,榻上一套黑色的衣服,显然是被人脱下来后还没整理过,就直接搭那儿了。 吴景澜:“!!” 矮榻所在的那面墙差不多都已爬满了头发,吴景澜知道,自己若是过去,无疑是自投罗网。 ——可是,那件衣服,或许是很重要的物证! 吴景澜深吸了一口气,右手伸进包里,握紧了某样东西。 下一秒,他如同离弦的箭一般冲出,朝着矮榻扑了过去。 在他踏入发丝覆盖的墙壁的范围的同时,铺天盖地的影子也动了。 它们伸出无数的触丝,如同一张黑色的巨网,兜头盖脸朝着猎物罩来。 吴景澜仿佛瓮中之鳖,入目所及皆是黑暗,下一秒就要被阴影吞噬。 “啪!” 一样东西砸到了地上,刺目的白光亮起。 无数发丝仿佛被白光烫伤一般,猝然后缩,下一秒,又不管不顾地扑上来,吞没了光源。 然而,有这一秒就够了。 吴景澜一手扯住衣服,觑着发丝退走的瞬间,冲出包围,向着敞开的房门扑了过去。 他不敢回头,自然也没看到,那些影子仿佛一张吞噬万物的巨口,自四面八方猝然收拢,擦着他的后脚跟,只差半寸,就要抓住他了…… —————— 因为冲得太猛,走廊又太窄,吴景澜收势不及,眼看着要撞到脆弱的栏杆,重蹈某个倒霉“前辈”的覆辙,没被影子吞掉,却要摔下楼了。 好在关键时刻,他大学时练过田径的反射神经救了他。 吴景澜顺势来了个前扑,摔倒的同时双手抱头,上半身虽不可避免撞碎了栏杆,但保证胸口以下留在了走廊上。 碎裂的栏杆划破了吴景澜的衬衣,伤了他的胳膊,好在脑袋和脖子没事,手臂的伤口也都不深,除了有些疼痛之外,不影响他的行动。 而刚才那变故只有短短三秒钟,仅凭针孔摄像头那极有限的视野,沈莳压根儿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他只看到镜头疯狂摇摆,视野瞬明瞬暗,再稳定下来时,他家吴哥已经趴在走廊地板上,将镜头压在了身下,屏幕直接一片漆黑了。 沈莳又慌又急,怕的不行,摸向鼠标的手指都哆嗦起来。 好不容易,他拖动进度条,往前快进了半分钟。 画面里,吴景澜爬起身,摸出手电筒,打亮了,先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胳膊,确定都是些浅表的皮肉伤之后,才靠在大小姐房间的门边,长长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吴景澜真心觉得,这种要命的剧本杀,真是不死也要折寿。 其实刚才那一场豪赌,连吴景澜自己也说不上多有信心。 只是他注意到,那些影子虽然蛮横得不讲道理,却还是怕光的。比如它们会在油灯点燃的瞬间瑟缩一下,或者是壁灯所在的区域,发丝就比别处稀疏,蔓延得也更慢一些。 吴景澜的积分充裕,进副本前就兑换了不少东西。 但凡是看过几本灵异小说或者几部鬼片的都知道,灵异事件基本上都发生在黑夜里,摸黑打本又怎么能缺少照明工具? 吴景澜刚才扔出去的,就是一支高亮度的冷光灯——高效、便携、安全,实乃居家外出、杀人放火必备之物。 当然,本来凭它矿井作业都能使用的强度,妥妥儿能把大小姐的整个闺房照得亮如白昼。 但那儿毕竟是属于灵异怪谈“规则”的空间,冷光灯只给他争取了一秒钟,不过已经足够了。 吴景澜席地而坐,抖开了他拼死拿到的衣服,开始仔细检查起来。 那是一套黑色的棉麻质地的套裙,款式有点类似于修女服,只是裙摆和袖子都收窄了,看起来应该是为了郦家正房太太的头七准备的丧服。 很显然丫鬟逗留的房间,与荒废的大宅本身并不处于同一个时空,那黑裙子在房里时一直维持着百年前的状态,但一被吴景澜拿出来,静止的时间便以百倍速开始流转,布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朽。 发现了这要命的一点之后,吴景澜立刻抓紧时间检查裙子。 毕竟这可是他好不容易才带出来的物证,如果不能在朽坏得什么也看不出来之前找到点什么有用的线索,可不就亏大了! 最终,他发现了两样或许有些意义的东西: 其一,是裙摆处沾上的一些干掉的淤泥和发黑的青苔;其二,是不小心掖进了腰封里的一小片干枯的树叶。 那叶子的形状很有辨识度。 它是一片银杏叶。 而吴景澜恰好在进入副本前,曾经用【非定向剧透】占卜出了同样的东西。 “剧透”用一张照片告诉他,“银杏”在这个案件里有着某种重要的意义——虽然他目前还没想通就是了。 “……好歹,算是没白费劲儿吧……” 吴景澜对着已经烂成了一团破布的丧服,自嘲地笑了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吴哥:为什么作者总要逼我们演动作片?!(来自技术宅的深刻疑惑) 第373章 9.冤鬼宅-17 沈莳点开了第六个视频。 9月2日, 午夜一点二十五分。 吴景澜从废弃大宅的正门出去,往左一转,自大宅东侧绕到了后院。 那儿有他的两个目标鬼魂, 还有他一直很想去看一看的三小姐身亡的密室。 虽然郦员外给自家建了幢在当时看来很时髦很洋气的维多利亚风格的大宅,但他骨子里还是个传统观念很强的老派商人, 尤其讲究诸如宗族传承、祖先护佑之类的信仰。 因此他在建房伊始便请了高人来相勘风水, 在后院的东北角建了一幢小楼,做祠堂之用。 吴景澜想象过那祠堂究竟长什么样子,可当他看到实物时,还是被这中西合璧的风格给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这幢小楼与荒废的宅院一起经历了近百年的风吹雨打, 乏人修葺打理,但保存得依然很完整。 它占地面积不大, 只有一层,斜度偏大的三角屋顶比一般的中式建筑物要高,原本的白墙早已斑驳, 若从外观看, 它更容易让人联想到西式的教堂, 可它偏偏装了中式门窗, 朝南的宅门前甚至搁了一方三足铜鼎。 ——这便是当年郦夫人的停灵处,也是三小姐遭人分尸后的遗骸出现的所在地。 祠堂的正门是开着的,但吴景澜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先绕着这座建筑物转了一圈, 边走边计算步伐。 这座建筑物四边等长, 换而言之,它是个正方形的建筑, 每条边的长度约莫六米左右。 它的正门开在南面,是中式的对开门, 左右门板上各有一个锁槽,拴上铜锁就能牢牢将门锁住。 吴景澜试着推了推。 没有地缚灵的怨念加持,此处已随着大宅荒废,合页锈死了,门板也很重,吴景澜根本推不动。 而祠堂的东西两面墙上各有一扇窗。 窗户的尺寸倒是蛮大的,足以容一个成年人钻过去。 但或许是为了安全起见,两扇窗户都密密地镶嵌了一排铁栏杆,栏杆的间隔不足巴掌宽,在窗扉已腐朽脱落的情况下,看起来有点像是监狱窗户的护栏。 祠堂东侧大约十步之外,有另一幢小楼。 它像是祠堂的配室,建筑风格明显粗糙许多,屋顶也矮。 此时它几乎被百年来无人清理的杂草和枯木吞噬,从吴景澜现在的角度,只能看到它的一个屋角,下面还吊着一盏摇摇曳曳的白灯笼。 ——那儿有吴景澜要找的一个鬼魂。 他决定在检查过密室之后就去那边看看。 查看完祠堂的外部结构,他从南侧的正门进入了这幢小楼。 祠堂的内部一片漆黑,连一路上经常碰到的、不知是谁点燃的白蜡烛都没有一根。 光用手电筒不够,吴景澜拿出他准备好的冷光灯,按亮之后,放到了建筑物的正中央。 固定光源立刻将屋子整个儿都照得亮堂了起来。 祠堂的内部结构与外形相符,是一个大约三十平方米出头的正方形房间,除了正门之外,只有两扇相对的窗户,窗户上还镶嵌了结实的铁栏杆,吴景澜一根一根地检查过,嵌得很牢固,也没有被切断了再续上的痕迹。 大约是出了三小姐被分尸的意外,祠堂原本的布置都撤下了,此时整个屋子几乎空空如也,唯有东北角处放了一口小小的棺材。 吴景澜掏出手电,慢慢地走到棺材前。 棺材曾经被人撬开过,几颗钉子掉在旁边,早就生锈了。 吴景澜试着推了推棺材盖子。 棺盖很薄,吴景澜又是个身强力健的成年男人,很轻易地就推开了。 棺材内,有一具小小的干尸。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一具由零散肢体拼成的,小孩的革化的干尸,唯独缺了个脑袋。 吴景澜默默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知道,这一定就是郦家三小姐的遗骸了。 —————— 不知是因为此地气候相对干燥,还是三小姐的尸体入殓时做了某些特殊的脱水防腐处理,总之,这些残破的遗骸并没有在近百年的岁月里烂成一把枯骨,反而保存得尚算完整。 这倒多少方便了吴景澜调查三小姐的死因。 他给自己稍稍做了一点儿心理建设,就伸出手,拿起了女孩儿的右臂。 因软组织已经干枯萎缩,化成一层菲薄而坚韧的灰黑色皮革状组织,将骨头包裹起来,这条胳膊已经细得要命,看着比吴景澜的大拇指粗不了多少。 这只手尚算完整,切口大约跟腕部平齐,断面利落平整,显然是某种很有分量的利器切断的。 考虑到三小姐遇害的年代,轻便的电锯应该还没在本地普及,所以吴景澜觉得,分尸工具是斧子、砍刀或是锯子的可能性比较大。 吴景澜还注意到,这只手断手的手腕上还缠了一条霉烂的红绳。 这种红绳,他之前就见过。 ——是保姆秦嬷嬷编的。 “……奇怪……” 吴景澜捏着那节断臂,低声自语。 坐在电脑前的沈莳听到了他家吴哥的这声低语。 聪明如沈莳,当然知道吴景澜在“奇怪”些什么。 不久前,秦嬷嬷告诉吴景澜,在郦夫人头七那日的下午,大约四点左右,三小姐曾经找过自己,当时她亲手帮女孩儿系上了她刚刚编的红绳。 ——她说她把绳子系在了三小姐的脚腕上。 然而现在,红绳却分明出现在了死者的右手腕上。 那意味着,凶手因为某个暂不可知的原因,将三小姐本来戴在脚上的红绳,转移到了她的手上。 吴景澜检查完右臂,将它放回了棺材里。 尸块切割得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碎。 除了消失的头部之外,死者的四肢被切成了小段小段的,特别是两条腿,大腿部分更是像切牛排一样,整齐地切成了一块一块——其细致程度简直超过了“分尸”的必要性,有点儿病态了。 与四肢切得过碎相比,三小姐的躯干部分倒是意外的完整。 她小小的身躯仅被截成了三段,胸口一块、腹部一块、盆部一块——凶手简直跟强迫症似的,每一块的大小居然都差不多。 吴景澜,还有屏幕前的沈莳都忍不住蹙起了眉。 作为剧本杀的高玩,即便没搞过刑侦没接触过真实的凶案,两人都觉得这分尸手法实在有些微妙的违和感。 一般来说,正常人杀人以后搞分尸的目的,多半是为了便于搬运,或者方便隐匿、处理、掩埋等等。 而部分反社会人格的凶手杀人分尸,除了上述理性的目的之外,还可能只是单纯地享受“处理”的过程,从而获得某种病态的乐趣。 不管三小姐身上有多少蹊跷,但就外表而言,她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目测身高不超过一百一十公分,体重大约也就不到二十公斤。 这么一个小女孩的遗骸,即便是完整的时候,不管是搬运还是处理,本身就比成年人要容易许多,即便要分尸,也没必要弄得那么稀碎。 而且就算是因为凶手有病,就是特别享受分尸的过程,也没理由只专注于切割四肢,反而不怎么去动她的躯干啊! 还有,她的头,又去了哪里? 凶手为何要在分尸之后,仅仅只取走她的脑袋? —————— 检查完小棺木里的干尸,吴景澜又在祠堂里仔细查看了一番。 然而时间隔了太久,祠堂在案发后就被里里外外仔细打扫过了,还可能在百年间被好些“前辈”进来搜证过,能剩给吴景澜的线索实在不多了。 一番努力却毫无收拾之后,他也只能放弃。 午夜一点四十五分,吴景澜离开祠堂,准备去找东侧配房的地缚灵。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住在东侧配房里的,是郦员外重金雇来的一名道长,姓金。 那位金道长据说师从当时的茅山派掌门真人,在当地声名赫赫,很有两把刷子。 可遗憾的是,连如此厉害的道长都没有搞定郦家村闹鬼事件的能耐,反而把自己搭了进去,身死道消不要紧,还成了个永世不得解脱的地缚灵。 不过与几个发起疯来能要命的怨灵相比,道长毕竟是道长,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但有一点:不要让金道长察觉到自己已死的事实。 当然了,如果不幸让他发现了,那事情也未至于太过严重。 恍然惊觉自己已死的道长会震惊、崩溃、嚎啕,但这个过程里,他只是自顾自地发泄,不会对来访者怎么样,只要及时退走,就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这般看来,那位金道长可以说是除了保姆秦嬷嬷之外,最安全最易沟通的地缚灵了,正合适吴景澜多打听些情报。 如此想着,吴景澜伸手,敲了敲配房的房门。 果然,门内很快传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是谁?】 “小的是家里新来的帮佣。” 吴景澜继续沿用这个他已经用惯了的身份,回答:“管家命小的来找道长。” 毫无警惕心的道长显然信了他的说辞,【进来吧。】 吴景澜闻言,手压住门把,轻轻推开了房门。 和前几次一样,门内又是另一个世界。 第374章 9.冤鬼宅-18 作为本地土豪, 郦员外对受邀来坐镇的高人自然不可能吝啬。 这间配房是个一居室,没有过分豪奢,但收拾得很精致, 处处透着不招摇的讲究。 房内站着一个道士打扮的中年男子,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 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 面容也无甚特色,若说最具辨识度的,便要算他那深深的法令纹和因常年眉心紧锁而结出的褶皱,面容自带苦相, 显得很不好亲近。 吴景澜朝道士拱手,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金道长,是管家吩咐小的来找您的。” 道长点了点头,示意吴景澜进来。 他虽长了一副不好说话的模样, 但对来访者的态度倒是和蔼, 问话的语气也十分柔和, 【什么事?】 “回道长的话。” 吴景澜道:“管家想问问您, 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是好?” 金道长是被郦家家主雇来保家镇宅的,既然现在没保住出了岔子,当然有义务帮主人家收拾残局。 吴景澜这么问,道长自然不会拒绝与他交流, 他也能趁机多打听些情报了。 果然, 听到吴景澜的问题,金道长眉心蹙得更紧了。 【……此事实在棘手……】 沉吟片刻, 道长才回答:【原本我以为只要盯紧了四姨娘,昨夜便不会出事……万万没有想到……】 吴景澜心想, 原来金道长怀疑的是四姨娘。 他故作惊讶:“此话怎讲?” 【唉,你们怕是都没察觉吧?】 金道长长叹了一口气,【你们老爷新纳的那房姨娘,可是个妖孽啊!】 吴景澜是亲眼见过四姨娘的蜡人藏品的,知道那位美貌的地缚灵必定有蹊跷。 但鉴于没法直接向四姨娘本人打听她的来历,当然得借机向金道长问个清楚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金道长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唉,现在说或许已迟了,但我当初答应你家老爷来此处坐镇,多少也是为了追踪〖她〗的行迹……】 —————— 接下来,道长给吴景澜讲述了他所知道的,四姨娘的来历。 据金道长所言,郦员外以为自己新收的美人小妾是个戏班子里唱曲儿的歌女,实际上,却是收了个祸害。 原来那戏班子本是降术世家,专唱阴戏。 班主及手下几个小子丫头,个个身怀异术,平日里除了白事上那点收入,便是靠着不外传的邪术帮“雇主”解决些不能为外人道的“麻烦”。 而四姨娘最擅长的一门降术,是将活人活生生变成蜡像,待到人形完全溶解,再取这些人蜡制成蜡烛,点燃之后,其烟气能沟通阴阳。 说白了,那人蜡就是效率极高的通灵材料。 有一段时间,四姨娘所在的戏班子在本省活动,顺道接了几桩“生意”,因手段过于诡谲凶残,不免惊动了在本地很有些名声的金道长。 金道长师承茅山派,本就与降教不共戴天,又有苦主亲求上门请他找出害亲友惨死的凶手,他当然要尽力追查一番。 这一查,就查到了那戏班子身上。 戏班班主当然知道自家的那点儿邪门歪道的本事不能曝光,看金道长以及其背后的正道势力马上就要查到自己身上了,便决定断尾求生,暂时解散戏班。 他将几个有些本事的小子闺女四散送出,自己则遁入山村,逃得无影无踪了。 长相美艳的四姨娘便是因此被郦员外看中,纳为妾室,带回了郦家村。 【那戏班子从前在唱阴戏时烧的蜡烛便都是人蜡制的,全出自四姨娘那妖妇之手!】 像是担心吴景澜以为他在信口雌黄,金道长的声音略略提高了一些,语速也急促了起来。 【我曾在那戏班子的行头里截下一口衣箱,箱子上层是戏服,底下藏了一个还没完全化尽的蜡人!】 道长说道: 【那蜡人已只剩个脑袋了,却还是活的!被灯光照到,还会张口哀鸣!】 他摇了摇头,【蜡人降的恐怖之处就在于,只要人未化尽便不会死!除非用秘法将他还原,不然他便要一直忍受身体融化之苦,直到完全失去人形为止!】 吴景澜:“道长,您对这蜡人降还了解得还真清楚。” 【嗨,我茅山弟子与降教余孽对抗数百年,又怎能对他们的手段一无所知?】 金道长冷嗤道:【还好我发现得早,及时用秘法将那衣箱里的蜡人恢复原状……若是再晚个三五天,便又是一条人命啊!】 接着,他告诉吴景澜,衣箱里的蜡人复原之后,自陈乃是戏班在某个小县城雇佣的一名驿站杂工。 原本他以为自己只是来帮忙搬搬行李赶赶驴车的,没想到戏班一行人行至荒郊野岭,众人停下休息的时候,便有美貌少妇凑到他身边……随后,他就成了一个蜡人,在衣箱里过了整整两个月生不如死的日子,好在命硬,在最后关头被金道长所救,才侥幸得活。 因有那杂工的证词,金道长得以锁定四姨娘的身形长相,一路追查,终于查出她成了郦员外的小妾,现在住在大宅里。 “原来如此。” 沈莳点了点头,“所以您认为,郦家村里发生的那些异事,都是四姨娘所为?” 【我想她一个人应该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道长摇了摇头,【可如果她还有别的同伙,那事情可就不好说了……】 金道长的怀疑不是毫无道理的。 大约两年前,大宅建好,郦员外就将四姨娘抬进了房。其后不久,郦家村便开始发生诡异的命案。两者时间相隔太近,实在很难不让人把它们联系在一起。 —————— 金道长坚信郦家村的异状是降教余孽做的好事,于是在郦夫人头七当天做好了应对。 他悄悄在宅内各个要紧的地方埋了符咒,只要有人使用降术,就会触发禁制,立刻被他察觉。 同时,金道长还授意郦家厨房加紧制作特殊的白事点心。 这些点心加了避降避蛊的方剂,就算不吃,只放在那儿都能让寻常降术师有所忌讳。 除此之外,他还请郦员外派人暗中盯着四姨娘,只要她有异动,立刻扣住。 但金道长没料到,他分明已计划得如此周详,头七当晚到底还是出事了——且还是两条人命。 他怀疑的四姨娘那日一步没出过自己房间,而且他布置在各处的咒符亦毫无动静。 事情到了这等地步,金道长不得不承认,事情或许并非如他先前所料想般简单。 吴景澜趁机打听头七当日道长的行动轨迹。 金道长果然有问必答,坦坦荡荡的态度让人觉得他没有半点儿要隐瞒的意思。 上午,金道长一直在大宅各处巡视,检查佣人和士兵中有没有混进降教的余孽。 中午,他说自己回到这间配房,吃了小厮送来的一顿午饭,顺便还去看了看郦家正房太太的灵堂——当时祠堂还好好的,夫人的棺木停在房间中央,布置得妥妥帖帖,看不出异常。 【申时三刻,管家指挥众人将夫人次日下葬时要用的奠仪搬进灵堂,我眼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去了后厨。】 道长不习惯西式的计时方式,吴景澜在心里迅速换算了一下,申时三刻就是下午三点四十五分左右,“您去后厨做什么?” 【给白事点心画上避降的咒符。】 道长回答。 他告诉吴景澜,为了保证宅内众人不受降术或是巫蛊的侵害,他亲手在每一个刚蒸好的白事点心上画了咒符。 这咒符当然没有一整张完整的符文那么复杂,一笔就可挥就。 但白事点心要满足整个大宅的需求,几百个画下来,金道长从下午四点一直画到了晚上七点,才终于全部完成。 随后,道长说自己草草吃过晚饭,就让管家下令,将这些白事点心分派到大宅各房各处,上到诸位少爷小姐,下至洒扫洗衣的帮佣,一个房间也不能漏掉。 这一折腾就又是两个小时。 当道长以为自己准备已十分充分,今晚不会再出差错的时候,忽然就传来了大小姐上吊自杀的噩耗。 【那时分明还不到子夜啊!】 金道长扼腕长叹,【郦家大小姐竟然已在自己房中自缢身亡了!】 吴景澜心想:他的证词倒是和丫鬟的挺一致的。 丫鬟说,郦夫人头七当晚,她大约十点左右到后厨拿白事点心,前后不过半小时,回到房间时,大小姐已经吊死了。 同样的,金道长也说自己在十一点前就收到了大小姐自杀的消息,赶去看时,人已经没了。 其后一片兵荒马乱。 直到凌晨两点多,他才回到这间配房。 【唉,现在想来,是我疏忽了!】 道长深深叹息。 为防死者还魂作祟,再生波折,金道长本应彻夜开坛,保持警戒,直到次日天明为止。 但他不过一时大意,喝了一杯桌上茶壶里的茶水,就被浓烈的睡意侵袭,不受控制的睡死了过去。 也是道长以前从来没领教过洋人传进来的安眠药的厉害,才会毫无所觉地着了道。 第375章 9.冤鬼宅-19 因中了安眠药的套路,郦夫人头七的深夜,金道长睡得很死。 第二日——或者说,是身为地缚灵的道长以为的“今天”,天亮不久,他才被佣人匆匆唤醒,连拖带拉领到祠堂 去,并目睹了三小姐被分尸的命案现场。 大好机会,吴景澜当然要好好多打听打听密室的细节。 “我听说三小姐死得蹊跷……” 他留意着道长的表情,“到底是怎么个蹊跷法,您能给我说说吗?” 金道长闻言,眉心蹙起,面容愈显苦相。 【若说蹊跷,那确实蹊跷……但……】 他抬手按了按太阳穴,似乎正苦恼着应当如何解释。 想了想,金道长朝吴景澜招招手,示意他跟自己过来。 吴景澜随他来到了房间西南角的一条长几前。 长几上放了一个沙盘,是道长平日卜卦扶乩时用的,黑檀木制的大托盘里均匀地铺着一层细细的白沙,正合适当个画板。 金道长在沙盘上画了个正方形,代表了祠堂的平面图。 【大太太的棺木摆在此处,这边是门和窗……】 他给吴景澜描述了一下“昨天”的情况。 作为正房太太的灵堂,郦夫人棺材当然不可能像三小姐的小棺材那般寒酸,也不可能只放在角落里。 它堂而皇之占据了房间的正中央,背后是安置牌位、香炉、烛台的供桌,以及挽联、长明灯等物。 因为本地本来就有“回煞”的说法和“避煞”的风俗,加之村中发生过的诸多诡异事件,头七之夜灵堂不留人守夜,点了长明灯和足以燃烧一整夜的烛台之后,就要从外面锁好灵堂的门,其他人纷纷回避,在自己的房中闭门不出了。 而就住在祠堂旁边的配房里的金道长,本应彻夜燃香念经,以免灵堂再生异动,却不料被安眠药放倒,根本不知道下半夜发生了何事。 “这么说来,‘昨天’晚上,灵堂的门是上了锁的?” 吴景澜确认了一下关键问题,“您知道门是什么时辰上的锁吗?”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是谁锁的门?” 【门锁是管家准备的。】 金道长回答:【我想,钥匙应该也在他手上。】 今日他被人匆匆唤醒,因安眠药的药效还没完全过去,头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让人硬搀到祠堂时,门已是敞开的状态了,待到现在细细回忆,他才惊觉,自己其实并没看到是谁开的门。 不过金道长是个玄术派选手,跟吴景澜这种逻辑型的玩家不是一个路数的。 他见多了诡谲莫测的邪术,碰到难以理解的问题,很自然地便会归咎于超自然因素,当然一点都不认为密室的成因有什么值得纠结的。 但既然吴景澜问了,他也就照实回答: 【方才我已然说过,管家差遣佣人把次日要用的奠仪搬进灵堂时,我去了后厨给白事点心画咒,他们折腾到何时,我并不知晓。】 他想了想,【不过,大抵是在那之后,便该把门锁上了吧。】 —————— 话问到这里,不止吴景澜,坐在电脑前看监控录像的沈莳也明白了。 他已大致拼凑出了与三小姐的死亡密室相关的时间线。 郦家正房大太太头七之日,中午,午饭后,大约十二点半左右,三小姐从自己的房间溜出去。 在经过大姐门前时,她被大姐注意到,于是大小姐命令自己的丫鬟追出去,一路追到一楼,可惜并没有追上。 之后三小姐的行踪有一段空白。 直到下午四点钟左右,她出现在了保姆秦嬷嬷面前,要求对方带她出门玩耍,但秦嬷嬷拒绝了,然后在女孩的脚腕上亲手帮她系上了自己编的红绳。 在秦嬷嬷替三小姐绑红绳的同时,管家正领着一帮佣人往祠堂里送奠仪,而金道长则去了后厨,给白事点心画符咒。 如果保姆没有给她们假证词的话,在下午四点钟这个时间点,三小姐分明还是活着的。 搬完葬仪后,管家就把祠堂的门给锁了,此时祠堂就成了一个密室。 当夜十点半左右,郦家大小姐在自己的房中自缢身亡,丫鬟发现后,整个大宅自然好一番鸡飞狗跳,道长也被请到了现场,直到凌晨将近两点才回到配房。 金道长自陈,回配房前,他还绕到祠堂处,从窗户往里看了一眼。 当时祠堂内长明灯和蜡烛都好好地燃着,他没发现半点异状。 如果金道长的证词可靠的话,密室应该是在后半夜才出现的。 ——那么,三小姐到底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呢? 正在沈莳寻思着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听到吴景澜问金道长: “管家差人搬进灵堂的奠仪都有些什么?” 【大抵都是些下葬时要用到的祭品。】 道长回答: 【金银纸钱、香烛元宝、纸人纸马、楼阁亭台,还有封在箱子里的衣服鞋袜……原本都是预备着要在今日下葬 时,在大太太灵前烧的。】 “原本?” 吴景澜敏感地抓到了关键词,“这么说,后来这些东西都不能用了?” 【嗨,你是新来的,怕是没听说吧!】 金道长叹了一口气,【也是,那场面,说出来怕是要吓到你!】 吴景澜连忙追问详情。 金道长这才告诉他,今日众人所见密室,其惨烈程度,简直惨不忍睹。 根据金道长的描述,祠堂里到处都是鲜血,纸钱散落各处,又被血污浸透,糊结成团,各种纸扎品乱七八糟,破损的破损、毁坏的毁坏,即便角落里尚算完好的,也多多少少沾到了血迹,简直一片狼藉。 不仅如此,郦夫人的棺木也难以避免地沾到了血,好在棺材是上好的楠木,又盖了棺盖,上了棺钉,血污没有渗到内部,被移到了别处,只待日后下葬。 而众人就是在这一片狼藉的灵堂中,从污血、纸钱与纸扎品组成的垃圾堆里,翻出了三小姐那七零八落的遗骸。 【所有人都吓坏了!】 金道长当时就在现场,能将情况描述得相当清楚: 【我亲眼看着管家命人仔细搜索,才从祠堂各处将那女孩儿破碎的身躯一点点拼凑起来……】 那场面惨绝人寰,他显然也并非是毫无触动的,【到底是何方妖物,竟残忍如斯!】 吴景澜:“哪里都找不到三小姐的头颅,是吗?” 金道长点了点头,【后来,管家命人将祠堂里的东西一件不剩全清理出来了,确实没发现三小姐的脑袋。】 —————— “……原来如此。” 沈莳在电脑前喃喃低语,“这么看来,那所谓密室,其实也蛮粗糙的。” 作为一个苟到了地狱级难度的剧本杀资深玩家,沈莳对各种“密室”套路已经多少有点儿数了。 与一些侦探小说里某些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的天衣无缝的密室相比,郦家祠堂显然有许多可以突破的漏洞。 果然,他听到吴景澜问金道长: “祠堂的钥匙只有管家才有吗?” 毕竟不是当事人,道长回答得很谨慎:【管家是这么说的。他发誓说他下午锁好门之后,就再也没开过锁,也没把钥匙交给其他人。】 “那么衣箱呢?” 吴景澜接着问金道长:“那些装了大太太衣物的衣箱,有没有被人动过?” 【这个……我没注意。】 金道长眨了眨眼,仿佛明白了吴景澜的意思,【你怀疑有人将三小姐的身体切碎了,藏在衣箱里?】 他似乎不太赞同的摇了摇头。 【我还是觉得,这是降教的邪术……只是我还没抓到他们的尾巴而已。】 两人的思路显然不在一个维度,金道长根本不想用科学和逻辑来解释三小姐被分尸的诡异命案。 吴景澜只能换了个问法:“道长,今天早上您在祠堂时,有没有注意到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金道长眯起眼,用一言难尽的表情打量吴景澜,那眼神,仿佛在反质疑他“你倒是说说哪一点是寻常的”。沉吟许久,道长才摸了摸下巴,【若是定要说的话,或许……是祠堂里的血,也太多了些吧……】 这情报,吴景澜倒是头一次听说。 金道长仔细给他描述了详情。 当时道长看到密室里到处是血,连供桌和棺木都泼洒了血污。 一般人看到这场景,又从中找出三小姐支离破碎的残肢后,都会下意识觉得那是从女孩儿身上流出的血,并认为三小姐是在祠堂里被杀害并分尸的。 然而金道长毕竟是见过世面的,看到祠堂里一片狼藉,下意识就觉得血量实在太多了些,一个六七岁的小丫头,即便放光她身上的血,怕也不至于能把满地纸钱泡成一坨一坨的。 吴景澜听懂了。 确实,案发当时没有DNA检验技术,当然不可能知道祠堂里的血是什么血。 恰好郦家又在办正房大太太的头七,白事要摆流水席,诸如鸡鸭鹅猪牛羊等家禽家畜一定杀了不少,只要凶手趁夜溜进厨房,要弄到足够把灵堂弄得一塌糊涂的鲜血,应该不是难事。 第376章 9.冤鬼宅-20 看吴景澜神色凝重,金道长开口安慰他: 【降教余孽素来手段诡谲,行事凶残,但也并非无法可防,不必太过忧心。】 吴景澜闻言,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心里想的却是:可惜您没防住,这村子、大宅连同您老人家,最后都没能逃过覆灭的命运。 【不过……】 道长没看出吴景澜心中所想,仍自顾自说着话: 【有一件事,我一直疑惑不解……】 吴景澜:“是什么事?” 【今早我们从祠堂里收拾出三小姐的遗骸时,我发现她手里正捏着一枚白事点心。】 道长回答: 【照理说白事点心有避降避蛊之用,那降教余孽到底是如何接近她的?……】 “等等!” 吴景澜像是忽然听到了什么要紧线索,急促地打断了道长的自语,“您说什么?三小姐的遗骸手里握着一只白事点心!?” 【……没错。】 道长点了点头,目光谨慎,【确实是一枚白事点心。】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那点心已被她捏坏了,馅料漏出来,干在了手掌里。入殓尸首时,我亲自将它从三小姐手中取出,看得真真切切,确实是我亲手画了符咒的白事点心。】 吴景澜,还有在屏幕前看视频的沈莳,在这时心有灵犀般一同蹙了蹙眉。 白事点心由金道长一只一只画上符咒,从下午四点左右一直折腾到傍晚七点。 若三小姐的手里捏着一枚白事点心,说明她起码得在七点之后,由管家开始差人分发点心时,才能拿到它。 当然,密室小说里还有一招混淆时间的经典手段——那就是凶手自己带了某个能证明时间的东西——比如附近便利店的购物小票什么的——在密室开启后趁乱丢在现场,让人误以为它早就在那儿,从而误导密室形成的正确时间。 但吴景澜再三与道长确认过,三小姐手里捏着的那只点心是破的,馅料从裂口处流出,已经干在了她的手心和手腕上——这就基本排除了有人趁乱行事,趁着早上搜寻尸块的机会,将白事点心塞进尸骸手里的可能性。 “这么说,三小姐的遇害时间应该在晚上七点之后……” 沈莳坐在电脑前,右手握住鼠标,左手食指在桌面上轻轻叩击着,“……就目前的证词来看,七点之后,所有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每个人都可能是凶手……” 但同时也意味着,因人人都有作案机会,反而无法锁定特定的对象。 ——真不愧是地狱难度的副本,除了凶险之外,线索也杂乱且零碎,要拼凑出真相,实在是件极困难的事。 俗话说鬼神不可欺。 在没有绝对的把握的时候,若是随便猜一个答案就给三小姐复命,估计三小姐会让你当场体验一下什么叫骗鬼的报应。 而且三小姐要的不止是“谁杀了我”的回答,更要找出她丢失的头颅。 关于这点,不管是吴景澜还是沈莳,他们目前仍然毫无头绪。 —————— 见再套不出更多的线索,吴景澜随便寻了个借口,便说自己要回去和管家复命,这就告辞了。 金道长果然是个通情达理的地缚灵,并没有要拦阻的意思。 他亲自将吴景澜送到配房门口,扒着门框请对方代为转告管家,说自己这边还有事情要处理,待事情处理完毕便会亲自到主宅去,协助他料理三位夫人小姐的后事。 说到这里,金道长忽然停住了。 他茫然地盯着吴景澜,神情有些恍惚,【对了……我还要处理什么来着?】 金道长像是在询问吴景澜,又像是喃喃低语。 吴景澜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 金道长是个地缚灵,只能停留在某个固定的区域——这间配房里,一步不能离开。 为了不出现逻辑BUG,金道长潜意识里给了自己一个心理暗示,他还有事要处理,必须得呆在这里。 可一旦他开始寻思自己要做的到底是什么事的时候,这个心理暗示就会被打破,让他发现其中的违和之处,从而很可能察觉自己已死的事实。 尤其是金道长本来就是个业务水平精湛的玄学工作者,只要脑子没被漫长的岁月搅迷糊,肯定比其他地缚灵更容易发现端倪。 吴景澜谨记着不能让道长因觉察到自己是个鬼而发疯的“规则”,兼之他确实对这位道长印象不错,不想在最后关头刺激到他,于是脑子飞快地一转,替他想出了一个停留在这里的理由。 “对了,有一件事,小的刚才忘了跟您讲了。” 他微笑着说道: “管家说,您答应了会给众人分派些新的辟降符。晚些时候,他会再派人过来取。” 金道长迷惑地眨了眨眼。 他的记忆里根本没这一茬儿,但吴景澜淡定的笑容和真诚的表情又仿佛确有其事,令他不自觉的就觉得是自己事儿太多,一下子给忘了。 【哦……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半晌,金道长拍了拍脑袋,好似真想起了什么似的,【行,我这就去写。等会儿也不劳烦管家差人来取了,贫道亲自给他送去。】 说完,便不再与吴景澜多说,当真转身回到书案前,执笔认真画起了符箓。 吴景澜趁机闪人。 —————— 9月2日,午夜两点四十五分。 吴景澜从祠堂东侧的配房出来,稍稍歇了一口气,顺带琢磨接下来该去哪里。 大宅里的九个鬼魂,他已拜访了六个,剩下最危险最麻烦的一个当然是要留到最后的,那么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成了二选一。 按道理,假托“管家”之名装了那么久新来的帮佣,吴景澜理应先去拜访一下他这位雇主。 不过管家出没的地点跟他现在的位置几乎呈对角线,横跨半个宅子,且离他的最后一个目标太近了,吴景澜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去近一点的目的地。 大宅的北面是一个颇大的花园,靠近北侧围墙处是一溜儿的小平房,放在从前叫“倒座房”,在西式庄园里则是“佣人房”,是粗使杂役和仆妇的住处。 吴景澜要找的人,就是在佣人房边上干活的一个帮佣小厮。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有“前辈”玩家曾经打听出来,那帮佣小厮名叫陈狗儿,平日里负责宅里一些粗重活计,还兼半个园丁,搬货卸货、劈柴烧水、淘井通渠、浇花除草等等,脏活累活什么都要干。 像这样的帮佣小厮,郦家大宅还有三五人,陈狗儿是里面最老实最不会偷奸耍滑的一个,倒是因此得了管家的青眼,隐隐有要提拔他当个小管事的意思。 或许就是因为心中那一点儿“升官”的执念,才让一个小小帮佣在变故后没能离开,成为了郦家大宅的一名地缚灵。 陈狗儿长得普通,为人也老实木讷,不善言辞,从前的玩家们来调查时,都对描述这么个不起眼的小厮的相貌言行没多少兴趣。 然而,属于陈狗儿的那几页记录上,却补充了不少备注。 那时因为,每当玩家找到陈狗儿的时候,他都在后院西侧围墙边上劈柴,手里不仅持着看起来就能杀人的凶器,且劈的“柴禾”极其可怖——那全是人类的干尸! 即便没瞧见实景,光从备注上看,吴景澜就能想象那是一个多么恐怖的场面。 一部分玩家看到他手起刀落,将干瘪的尸首当柴砍就已吓得转身就跑,根本不敢上前与之攀谈了,剩下一些胆子比较大、神经比较坚韧的,凑过去问了几句,便在笔记本上留下了诸如“表述混乱”、“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全是废话”等评价。 除此之外,陈狗儿虽然看着呆板木讷,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厉鬼。 即便是与他搭讪闲聊,陈狗儿也不会停下手里的活计,而是一直一直在劈砍柴禾。 但柴禾的数量是有限的,当陈狗儿发现柴劈完了的时候,他就会认为自己的任务还没完成,而变得很焦躁,并开始想方设法寻找新的“柴禾”。 这时,他身边的玩家便不再是刚刚跟他聊天的活人,而是一根备用的柴火棒了。 笔记本上有这么几行备注,由不一样的墨水和字迹写成,显然出自不同人的手笔,但表达的意思都很统一。 【在他的柴劈完前,快逃!】 【逃得慢了,他会追上来!!】 【他会一直追你,直到你跑出百米之外!】 【如果他追你,你得跑得比他快!】 【别被抓到!千万、千万别被他抓到!】 【如果被抓了,你会变成他的干柴!】 除此之外,还有人用战战兢兢的潦草笔迹,简短地记录了一个故事: 他和他的好友一起被小厮陈狗儿追赶,他的好友跑得慢了,被陈狗儿抓住了胳膊。 然后,玩家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友人的惨叫声。 他跑出百米外,才敢回头,便眼见好友像进了烤箱的一块培根,浑身冒着热气,皮肤迅速干瘪、皱缩、发黑、变焦,直至变成了一根人形的枯柴,再没了生机。 陈狗儿捡起新得的人形干柴,仿佛无事发生一般,转身回到了他的柴禾堆前,徒留下已经吓尿了的玩家,和这段惊心动魄的笔记。 第377章 9.冤鬼宅-21... 9月2日,午夜三点零五分。 考虑到一个搞不好很可能会发生的追逐战,吴景澜没有直接去找小厮陈狗儿,而是手持电筒,在后院绕了一圈,了解附近的地形。 毕竟逃命也是要讲技巧的。一旦慌不择路钻进死胡同,就无异于自寻死路了。 身为经验丰富的真人剧本杀玩家,吴景澜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大宅的后院占地面积不小,即便历经百年,也仍能看出曾经精心修葺过的痕迹。 只是当年郁郁葱葱的景观树木和重洋舶来的大理石雕像全都枯的枯、倒的倒,在白灯笼摇摇曳曳的烛光映照下,格外鬼气森森。 即便只是跟随吴景澜的镜头视角,沈莳也不可避免地感觉毛骨悚然,不由搓了搓手臂,搓出一层鸡皮疙瘩。 ——我真恨透了灵异本! 他在心中咬牙切齿。 这时,吴景澜已经走到了佣人住的一排平房前。 那些房子没有大宅那么坚固,主体大部分是木头,除了设计外观略带些西洋风之外,估计质量就跟村里的民居差不多。 经历近百年间的日晒雨淋、风吹沙蚀,全都损毁到了不能住人的地步。 吴景澜很爱惜性命,自然不会冒险进入这些危房。 他只站在建筑物的窗户外,打着手电往里头照,自己则探头观察内部的情况。 房间里都是大通铺,连像样的家具都不多。吴景澜一路扫过去,没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 经过佣人房,吴景澜看到了前方有一堵围墙,以及一颗光秃秃的大树。 与大宅四周围绕的铁栏杆不同,前面的围墙是砖头混着碎石砌成的,约莫两米半的高度,这会儿已有许多处自然坍塌了,露出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豁口,正方便吴景澜扒着破口往对面看。 砖墙的另一面,是另一个小院。 那小院里的树木与花草的遗迹比这边更密集,还有干枯的鱼池和假山,以及已盘结成了荆棘丛的干萎的月季枝条,想必当年是个仍保留着中式风审美的独立庭院。 ——原来如此。 吴景澜明白了。 他在脑中飞快地构建了大宅的地图,很快就明白了,这就是四姨娘曾经不经意间提起的西侧院。 郦夫人头七当天下午,四姨娘正是从自己的窗户往外看,看到郦家大小姐独自穿过这个西侧院,不知干什么去了。 围墙的墙根处有一棵大树,树干足有一人合抱粗,主枝差不多有三层楼高,若不是在这么个闹鬼的荒村里,而是好好地长在某个古镇中,得是颇具历史价值的活化石,早被游人们挂满许愿签了。 可惜,此时老树是枯死的,光秃秃只余几根主枝,叶子也在百年间零落成了淤泥,一点看不出形状了。 吴景澜虽然记忆力惊人、知识面广博,但毕竟不是学生物的,实在没本事只凭枯萎的树干就准确辨认出它的品种。 从枯树下经过,前方有一小方空地,烛光比荒废的庭院明显更亮一些。 风中传来一声接一声有节奏的,“笃、咔嚓——笃、咔嚓”。 吴景澜知道,他要找的小厮陈狗儿就在前方那片烛光里。 他关掉电筒,又整了整衣衫,走向声音的来处。 —————— 午夜三点二十分。 小厮陈狗儿果然如同笔记本中所记的那样,不管是相貌身材,还是着装打扮,都不起眼到了极点。 陈狗儿不高不矮,体型偏瘦,大概因常年做体力活儿的关系,人虽瘦削,但汗衫包裹下胳膊精壮紧实,柴刀轮圆了砍在干柴上,又快又准,力道分明。 若说陈狗儿长相上的最大特点,就是左侧鼻翼处有一颗绿豆大的黑痦子,在他那张其貌不扬的平凡脸上格外显眼。 “陈狗儿。” 吴景澜叫了小厮的名字。 那小厮抬起头,朝吴景澜看了一眼,目光呆滞,也不知到底有没有在来访者的脸上聚焦。 一秒后,他复又转头,继续劈他的柴。 好在陈狗儿倒没有完全无视吴景澜的存在,到底慢吞吞地问了一句:【你是谁?】 这次吴景澜没再自称是新来的帮佣,他换了个倨傲的语气,淡淡回答:“我是你家老爷请来的,城里的治安队警官。” 反正对这幢大宅里的地缚灵而言,这时仍是民国初年,吴景澜假冒警察毫无心理压力,在演技加持之下,那叫一个趾高气昂,理直气壮。 果然,即便迟钝如陈狗儿,也被吴景澜这警官头衔震慑住了,终于停下了挥舞柴刀的动作,转而看向吴景澜。 【警官……】 他似乎有点儿大舌头的毛病,加之说话带着乡音,吐字嘟嘟哝哝,十分含糊,【您……您……找我有、什么事?】 吴景澜抱着胳膊,冷淡地回答:“我来找你问话。” 【哦。】 小厮陈狗儿呆愣愣地点了点头,【您……问吧。】 说着,他把砧木上劈好的柴禾拨拉下去,又从旁边拿了一截,放到了砧木上。 吴景澜默默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因院中照明不佳,他刚才走近时,砧木上的“柴禾”又已被劈开,所以一下子没看出来。待到陈狗儿重新放好新的“柴禾”的现在,他才赫然分辨出,那赫然一个人类的上半身! 作为一个苟到了地狱级难度的真人剧本杀玩家,吴景澜也是为此做过许多准备的。 在“愚者之都”的时候,他房间里的常备枕边读物就是法医学相关的书籍。 吴景澜没有医学背景,也没有实际的验尸经验,作为一个赶鸭子上架半道出家的门外汉,他不敢说自己到底掌握了几分专业知识,但图鉴图谱上的图他总能认出不少。 而此时此刻,他眼前的这半具干尸,像极了吴景澜曾经在图鉴上看到过的,被烈火彻底焚烧过后的焦尸。 它的身体呈现出一种无光泽的灰黑色,脊背蜷缩成一团,双手前屈,仿佛炸透了的鸡爪子一般抱在胸前,枯槁脆弱的颈子几乎无法承受头颅的重量,黑黢黢的球状物直接耷拉到了胸口,若不仔细分辨,当真像极了一截形状不那么规整的枯木墩子。 只见陈狗儿将那半截焦黑人躯横着摆好,双臂高举柴刀,手起刀落。 又是一声“笃、咔嚓”之后,那不知名死者的半身便从肩部一分为二,仿佛开花一般,断臂与残躯交叠着散落在了砧木上,截断的脑袋更是滴溜溜滚落下来,砸到地上,又一路滚到了吴景澜脚边。 吴景澜:“……” 难怪那么多“前辈”被吓得当场跑路。 只要看过这变成干尸后还要挨那刀砍斧劈,死无全尸的下场,但凡心理承受力稍差些的,怕不是要直接吓到腿软。 而更骇人的,还不止如此。 砧木旁还堆了一小堆的“柴禾”,横七竖八堆叠在一起时还不太明显,可只要仔细一看,那全都是一具具蜷屈焦黑的人类尸骸! 吴景澜简直都想问一句,陈狗儿你哪里搞来的这些“柴禾”?怕不是失踪的村民都成了你的刀下鬼了吧! 但这话他打死也不敢说。 陈狗儿看似木讷,可只要看一眼那堆叠成小山状的干尸,没人会不知他是个厉鬼,除非不要命了才会没事找事去招惹他。 更要紧的是,“柴禾”的数量肉眼可见的有限,若不抓紧时间把该问的问了,等会儿怕不是还得来一场夺命狂奔! —————— “大太太头七那日,你做了什么?” 吴景澜先问了关键的问题。 【昨天……吗?】 陈狗儿是个勤快人,手上的动作仍没有停下,将砧木上散碎的肢体拨拉到一边,又举刀在最大块的胸腔上补了一下。 【四点钟,起床……干活,把柴禾送到后厨……搬菜、烧灶台……还、还挑水、灌满了水缸……】 小厮一边絮叨,一边将劈好的“柴禾”归拢到一处,拾掇整齐,用稻草扎好,再包上防潮的油纸,【中午……吃饭……然后又、回到这里,砍柴……】 吴景澜:“……” 如果陈狗儿的证词可信的话,那么他一早上的时间差不多都花在劈柴上了。 对小厮陈狗儿来说,和其他大部分地缚灵一样,“昨天”同样是郦家正房夫人的头七。 吴景澜猜测,因这日不仅要准备郦家大宅头七的饭菜,还要额外赶制几百个白事点心,所以厨房一直很忙碌,需要的柴禾数量也很大,怕是直到大宅覆灭为止,陈狗儿的活计都还没能干完,才会致使他对“劈柴”这个工作如此执着,即便死了近百年仍在重复着这个早已毫无意义的劳动。 【然后,管家叫我去……帮忙……】 陈狗儿抱着用油纸包好的柴捆站起身,头巾上沾的一片叶子掉到了他脚边,他浑然未察,大脚直接从叶片上碾了过去。 柴捆被他抱到旁边,和先前已经打包好的摞在一起。 “管家叫你去干什么?” 吴景澜尽量让自己无视掉从柴捆里支棱出来的一只黑黢黢的枯手,镇定地问。 第378章 9.冤鬼宅-22 【是让我去……把大太太的、东西……搬到祠堂里……】 陈狗儿一句话说得囫囵,吴景澜要努力听才能听清。 “哦?” 这么看来,陈狗儿就在管家指挥的搬运奠仪的人里面,吴景澜追问:“你都搬了些什么?又是几点钟的事情?” 【一些箱子和篮子……香烛纸钱……呃,还有纸人纸马……】 陈狗儿回到砧木前,这回换了根完整的大腿,又是手起刀落,一刀两断,干脆利落。 【几点……我不记得了……】 这个小厮的人设果然如同笔记本上记录的那样,寡言少语,木讷迟钝,即便答了话,吴景澜也没能听出多少有用的线索。 “那么,你往祠堂搬奠仪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地方?” 吴景澜试图引导他说得更深入一些,“比如当时祠堂里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你搬的奠仪有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陈狗儿停下劈柴的动作,朝吴景澜的方向看了一眼,又缓缓地转回头去,继续他永远也做不完的活计。 【衣箱很重……大太太的东西很多……管家一直在骂我们……说我们手脚粗笨,当心别弄坏了东西……那几个纸人纸马……是昨天早上才送来的,原本搁在厨房里……是、是我……搬进去的……】 也不知是没能理解吴景澜的问题,还是陈狗儿的思维一贯跳跃,他开始絮絮叨叨,用他那难以分辨的大舌头音嘟哝起来。 【对了,那两箩筐的金元宝……是大小姐亲手折的……她哭得好伤心……她原本快要出嫁了,应该……应该开心才对……可她一直在哭……】 吴景澜有些诧异。 他没想到陈狗儿话题一转,突兀地就转到了郦家大小姐的身上。 于是吴景澜追问道:“你跟大小姐很熟吗?” 其实他的这个问题可谓失礼到了极点。 一个是已经定亲即将出嫁的大户人家小姐,一个是身份低微的粗使小厮,这么问,简直就仿佛是在暗示两人有了私情一般。 果然,陈狗儿举着柴刀的手悬在半空,足足停留了好几秒钟,才慢悠悠地摇了摇头,【……不熟……】 语毕,他又继续工作。 吴景澜仍不肯放过他,“那么,你怎么知道那两筐金元宝是大小姐折的?” 【我……看到的……】 陈狗儿顿了顿,又重复了一遍:【……是我看到的……】 吴景澜:“在哪里看到的?” 小厮再度停下动作,锋利的带着弧度的刀尖抵住半截黢黑的焦尸,呆滞的目光凝固在自己的双手上,半晌后,才幽幽答道: 【就是……看到了……】 陈狗儿只是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吴景澜没辙儿,只能又试着问了小厮几个问题,但对方就像人工智障设定了一个自说自话的模式,即便在与他对话,可每一句都问非所答,根本就无法作有效沟通。 此时,陈狗儿身旁那未劈的尸堆眼见着越来越少,已所剩无几,而用油纸打包好的柴禾则整整摞起了七八捆。 吴景澜:“……” 他知道,自己剩下的时间不会太多了。 【其实……不用担心……】 在“柴禾”彻底批完之前,陈狗儿依旧只是个说起话来支离破碎的地缚灵。 他撂下柴刀,蹲下,一面收拾满地的残肢断臂,一面说到:【……三小姐,已经……不会回来了……】 吴景澜敏锐地从他混乱的语句中捕捉到了关键词,蹙起眉:“什么不用担心?三小姐不会回来了又是什么意思?” 陈狗儿仿若未闻。 “陈狗儿,你从实招来!!” 吴景澜提高了音量,摆出警官的架势,“为什么说三小姐不会回来了!?” 陈狗儿保持着捡拾柴禾的蹲姿,呆愣愣地抬头。 默然许久,他才回答: 【她死了……不是吗?】 吴景澜无话可说。 确实,陈狗儿的回答没有毛病。 毕竟在这个小厮地缚灵所认知的时间线里,众人已发现了祠堂里三小姐被肢解得乱七八糟的遗骸,明显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 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沈莳也注意到了越来越少的柴堆。 如果换成是他自己,或许还会再多逗留一会儿,但换成涉险的是他家吴哥,沈莳恨不得对方现在就跑。 “……差不多了吧?” 沈莳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把话说了出来,“你怎么还不走?” 这时,陈狗儿已经抱起了最后两段尸骸,将它们并排放到了砧木上。 这两截残肢体积较小,陈狗儿显然是打算一次性将它们都劈完。 沈莳无意识地捏紧了鼠标,忍不住想去拉进度条。 吴景澜却在这时忽然开口了、 “陈狗儿。” 他的语气不算严厉,却很明显带着命令的语气: “厨房说柴禾不够了没法烧灶,你现在立刻给他们送过去。” 身为一个粗使小厮,吴景澜的命令显然触发了他的条件反射。 陈狗儿停了手。 “快去!” 吴景澜催促:“厨房那边催得紧呢,要来不及了!” 陈狗儿迟钝而僵硬地眨了眨眼,仿佛一个发条不足的机械人偶,费力地消化吴景澜话中的意思。 【好的。】 足足沉默了半分钟,他才点了点头,【知道了……我这就去。】 语毕,他竟然当真放下了仿佛要做到天荒地老、魂飞魄散才肯罢休的砍柴的活计,转身走向已经打包好的柴捆堆,一口气抱起整整四摞,迈动双腿,神色木然地走进了漆黑的夜色深处…… …… 屏幕前的沈莳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他实在很佩服自家吴哥的胆量。 换成弱点就是怕鬼的自己,还真不一定敢两次三番忽悠这些一旦发飙妥妥儿能要人命的厉鬼呢! 这时,屏幕晃动,是吴景澜朝前走了几步。 下一秒,镜头朝下方一晃,照到了黑得看不清任何细节的地面。 沈莳一愣,然后才意识到,这是吴景澜弯了腰。 接着,吴景澜的胳膊在屏幕里晃了晃,又收了回去,不知究竟做了些什么。 而实际上,吴景澜本是想伸手从地上捡起一片叶子的,可惜失败了。 那是从陈狗儿头上掉下来的落叶。 因地缚灵的特殊性质,它和陈狗儿的衣服鞋袜、柴刀砧木等物一起停留在了近百年前,仍然保持着原本的样子。 可一旦这片叶子离开了陈狗儿,它就如同吴景澜从大小姐房中抢出来的丧服一般——时间重新回到它身上,迅速朽败,吴景澜的手指只轻轻在它表面一触,便顷刻碎成了齑粉。 不过吴景澜已经看清了。 ——那是一片银杏叶子。 —————— 9月2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 吴景澜离开了后院。 此时距离三小姐定下的“七点”这个最后限期只剩三小时零十五分钟了,而吴景澜还差两个地缚灵没有见到。 鉴于其中一个地缚灵危险性爆表,吴景澜其实根本没有选择。 接下来,他要去位于荒宅西南侧的别馆,找据说会在馆中游荡,随机刷新的管家。 作为郦家这等乡绅土豪的大管事,管家在村子权势极大,自然也眼高于顶。 因为这个人设,吴景澜绝对不能再像先前几次那样,自称是个新来的帮佣了。 根据笔记本上记录的前几批玩家的摸索,一般人到了管家面前,若不能报出个让他满意的身份,管家会把来者视为入侵者,当场发飙,随即从一个端端正正、斯斯文文的老绅士变成一个极度凶残的暴君,像被入侵了领地的熊一般,一路撵着玩家,玩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战。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管家好歹是个年逾六旬的老人。 就目前为止,笔记本上还没有因没能跑赢他而遭遇不测的记录——当然也可能是被抓住的人已经被管家嘎了,也就没法留下提醒后来者跑快一点儿的规则了。 但吴景澜要找管家,可不是为了跟他玩什么“我逃你追”的惊悚游戏的。 作为这一系列事件的最重要的证人,吴景澜必须让对方开口。 于是他没有急着立刻就去别院找管家,而是寻了个偏僻又安静的角落,打开挎包,从里面掏出了一套样式板正的民国警察制服。 感谢现代影视行业的发达和民国戏的泛滥,他只要请雇主丁老板派人开车到三十公里外的影视基地,就能找到好多出售出租戏服的商店,并买到他需要的服装。 吴景澜麻利地换上衣服,穿戴好后,还不忘将针孔摄像头重新别回到领子上。 所谓人靠衣装。 吴景澜本来就又高又帅,穿上掐腰修身的制服后,气势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当然,至于说戏服与真货其实差得挺远的——这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以当时军阀割据的混乱程度,管家即便接触过真正的警察,也不可能清楚记住警察制服的细节。加上大宅里照明昏暗,还有吴景澜很能唬得住人的演技和随机应变的机敏,他觉得穿帮的可能性应当不大。 准备好后,吴景澜给自己略略做了下心理建设,转身朝大宅西南角的两层小楼走去。 第379章 9.冤鬼宅-23 9月2日,凌晨三点五十五分。 吴景澜来到位于大宅西南角的别馆。 从外观上看,这是一座两层小楼,占地面积大约是现代一幢常规别墅的大小。 别馆的外观呈长方形,长宽比约莫是二比一,正门开在了东面,风格与大宅相似,是有着华丽雕花与立柱的维多利亚式拱顶。 吴景澜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先绕着小楼走了一圈,查看周边情况。 或许是因为里面还有地缚灵的关系,以一幢无人修葺的荒宅而言,别馆的保存状态可算是出人意料的完好了。 从外面看,小楼的外观相当完整,除了墙体表面有部分砖瓦脱落以及破了几块窗户玻璃之外,连二楼外飘的阳台都还好好的。 不过他注意到,因别馆建在了整个荒宅的最东南角,故而西侧的墙壁几乎与大宅的围墙相贴,二者距离只有两米半左右。 刚好这一段的围墙外长了一颗叫不出名字的树,经年累月,树根顶松了铁制的围墙,又与栏杆纠缠在了一起,后来树木枯死或是被强风刮倒,连带着足足两米的围墙也一并带歪了一大截,形成了一个豁口。 如果吴景澜想逃走,现在就可以从这个豁口处翻过去。 但笔记本上记录了逃跑的后果: 从前曾有玩家实在受不住夜探大宅,不停与各种神经病地缚灵打交道的压力,试图趁着最后限期未到,逃出大宅的。 但不管是走正门也好,花式翻墙也罢,只要出了大宅的范围,幽蓝的鬼火就会毫无预兆地突然包裹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在惨叫中化为焦尸,又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妖风吹散。 总之,试图逃跑那纯属找死,是万万不能尝试的。 别馆占地不大,吴景澜很快就走完一圈,只找到正门一个入口。 这么看来,出入别馆的方法只有两个:其一,从正门进去,其二,通过二楼走廊北侧尽头的连廊,去往主宅西侧翼的二楼。 吴景澜迈过门框,从正门进入了别馆。 和主宅一样,别馆里同样稀稀拉拉地燃着白色的蜡烛,属于能看得到路,但想看清就颇考验人眼神的程度。 为了安全起见,吴景澜还是打开了手电。 他先在一楼来回走了一圈。 走廊铺了木地板,经年累月已开裂破损得厉害,吴景澜的鞋子踏在上面吱呀作响,声声分明。 这脚步声,若是管家的地缚灵在这里,怎么都该听到动静了。 于是吴景澜寻到入口旁边的“Z”字形扶手楼梯,往二楼走去。 他楼梯刚走到拐角,抬头一看,就见楼梯顶端有一团白惨惨的烛光悬在半空,明明暗暗、飘飘摇摇,其后是一个模糊的人影。 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沈莳被这突然冒出来的黑影狠狠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往椅背处一倾身。 吴景澜却比他淡定得多。 他手持电筒,不疾不徐地朝人影走去。 “管家。” 在对方开口前,吴景澜先说话了: “来得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他的语气平淡、稳健,隐隐透着居高临下的倨傲,仿佛对方配合他才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 果然,正想开口发难的管家愣住了。 他举起油灯,看清吴景澜身上穿的制服之后,紧绷的表情立刻变成了小心翼翼。 【……请问您是?】 管家竟对一个明显比他小了三轮的年轻人用起了敬语。 “我是市局刑警一处的行动队队长。” 吴景澜淡定地回答了他提前准备好的民国警衔,态度那叫一个坦坦荡荡、游刃有余,“郦老爷说,在这儿能找到你。” 聪明人不用把前因后果交代得太过详细,因为对方会在脑内替他补完。 【是、是……】 管家侧身让到楼梯旁,微微躬腰等吴景澜上来。 吴景澜上了楼,站到管家面前,淡淡问:“这里有说话的地方吗?” 【有!当然有!】 管家连连点头,恭敬地在前面引路。 吴景澜在心里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伪装的身份果然起了作用。 接下来,只要小心别穿帮,应当就不会诱发剧情杀了。 —————— 管家将这位城里来的队长请到了二楼最南侧的一个小房间里。 这个房间不大,约莫只有十平米左右,里面的陈设仍然维持着百年前的模样,从布置来看像个供客人短暂休憩用的茶室。 管家请吴景澜坐下,转身就要亲手去帮他沏茶。 “不用了。” 吴景澜冷声制止,“我还有很多事要忙,长话短说吧。” 他其实倒不是着急这泡茶的十分钟,只不过是担心地缚灵端出来的茶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喝下去就再也走不了之类的,但如果茶上桌了不喝又会显得奇怪,于是干脆把管家叫住,不让他走开。 管家不敢违命,恭谨地站在了他的面前。 “说说吧。” 吴景澜问管家,语气淡淡的,但措辞却很尖锐,“这宅子里的事,你知道多少?” 管家显然被这个问题震住了,面露惊慌,【什、什么意思?长官,我不明白……】 看外貌,管家约莫六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高高瘦瘦,头发几乎全白了,唇上留着两撇精心修剪过的小胡子,尚能看出几分年轻时的英俊风采。 管家当了郦家将近三十年的大管事,虽没怎么离开过村子,但人老成精,是极善逢迎之辈,早习惯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他原本预备了好几套溜须拍马的开场白,结果吴景澜根本没有给他机会,上来就是一记令他不知如何回答的直球。 “别的且不论,郦家祠堂的钥匙在你手上,对吧?” 吴景澜眯了眯眼,唇角微勾,似笑非笑,“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身为一个地缚灵,管家的皮肤当然苍白到毫无血色。但吴景澜的“威胁”一出,他煞白的脸竟然在刹那间白到了透明。 【长官,真不是我!】 吴景澜也没想到他竟然这么不经吓,双膝一软,“扑通”一下就跪了。 【请长官明鉴,小人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当真什么都不知道啊!】 管家仿佛生怕吴景澜真把他当凶手,匍匐在他脚下,连声申辩,就差给他磕头以证清白了。 眼见气氛渲染得差不多了,吴景澜这才开始问话: “那你便先说说祠堂的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他先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这个……】 可怜管家紧张得声音都在发颤,【其实,那、那锁是老爷交代我去买的……】 管家告诉吴景澜,本地有头七“躲煞”的风俗。 所谓“躲煞”,是指死者头七之夜回魂,因留恋人世而身带煞气,若与活人碰面便要互相冲撞,对双方都颇为不利。 横死之人煞气尤其浓郁,若是冲撞了,轻则折损福运,重则引发血光之灾。 郦家正房太太是被人割断喉咙,放干血液而死的,自然是实打实的“横死”。 村里先前那些个受害人的遗体都停在了村中的宗族祠堂里,停满七日后下葬。头七当晚祠堂明灯点烛,但不留人守夜,而死者家属则躲在自己家里,关门闭户,以此“躲煞”。 郦家大宅有自己的祠堂,自然不必将正房太太的棺木停到村里的宗祠中。 但郦老爷害怕啊。 他生怕那头七之夜必死亲眷的传闻应验在自己身上,于是不仅请了盛名在外的金道长来家中坐镇,又借来城中士兵站岗护卫,还千叮咛万嘱咐,让管家去购把厚重结实的新锁,头七之夜将祠堂牢牢锁住,钥匙由管家本人亲自保管。 谁料预防措施都做到这个地步了,郦夫人的头七之夜还是接连出事——先是大小姐在自己房中自缢身亡,再是三小姐遭人肢解,陈尸祠堂。 一晚上连丧二女,还是这么个骇人听闻的可怖死法,“今天”早上,郦员外看到三小姐遗骸那狼藉惨状时,当场就吓得犯了心疾,哼哼唧唧卧病在床,起不来身了。 听完管家的陈述,吴景澜追问:“这么说,昨日祠堂的门确实是你锁的,而且你从来没把钥匙交给任何人咯?” 管家的头垂得更低了。 【这……确实……】 他嘴唇嗫嚅,声音微微颤抖,似乎想要否认,又不敢在吴景澜这个“警官”面前撒谎。 【那、那锁是三天前……我找镇上最好的锁匠订制的……指定了要最结实的款式……前天晚上才取回来的……】 管家平日的飞扬跋扈这会儿早散得没影儿了,连话都说不利索,【锁匠一共给了我两把钥匙,说、说是钥匙花纹繁复,再也没有多的……可、可是……】 吴景澜知道他在“可是”什么,打断他,“那两把钥匙都在你手上吗?” 管家神色纠结,支吾着不肯作答。 “是还是不是!?” 吴景澜不耐烦和他纠缠,厉声质问。 管家浑身一激灵,【是、是……确实都在小毛儿手里……但、但或许那锁匠另有备份……】 第380章 9.冤鬼宅-24... “老爷交代你给祠堂配把新锁的事,你曾和别人说过吗?” 吴景澜想了想,又问。 【啊?这……】 管家撩起眼皮,怯怯地偷觑了一下吴景澜的神色,看他眼神严峻,立刻又垂下头去,【没、没有……】他低声嘟哝,【小老儿,怎敢……到处胡说……连对那锁匠,我也只交代了需要的样式和尺寸而已。】 吴景澜:“……” 虽没有当场反驳,但对于管家的辩解,吴景澜其实并不赞同。 即便锁匠真因某个原因偷偷配了备用钥匙,但郦夫人头七那日,郦家大宅有不少士兵驻守,区区一个锁匠又怎可能有能力和胆量闯入? 假如锁匠不是自己进来的,而是把备用钥匙交给了别人,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但这般猜测有一个关键性的逻辑漏洞——既然管家说老爷交代他订制新锁的事他从没向他人提起,那么别人也就无法提前策划如何制造密室,纵然拿到备用钥匙也没有用处。 “那钥匙,现下在你手中吗?” 吴景澜朝管家摊开手,“拿来我看看。” 管家不敢怠慢,忙不迭从褂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件物什,恭恭敬敬地交给了吴景澜。 不知吴景澜是不是想留存记录,他将钥匙捏在手里查看时,像是故意展示般放在了针孔摄像头前。于是在电脑屏幕前的沈莳也得以看得清楚分明。 那是两支铜钥匙,齿纹是很少见的十字交错凹凸纹,不止一面,而是四面都有齿纹,以当时的工艺而言,确实很难在没有原始模具的情况下仿制出一把假钥匙来。 两把钥匙顶部有一个三叶草形的环扣,一根麻花状的铜丝从环扣顶部穿过,末端互相交缠,一连扭了十多圈,将它们牢牢系在了一起。 吴景澜用手试着扭了扭铜丝互相缠起的末端,发现它们很硬,又缠得死紧,他实在扭不开。 他抬头问管家:“这铜丝是你缠的?” 【不不不,拿回来时就是这样了。】 管家连连摇头,【长官您有所不知,我们这儿但凡配了新锁,锁匠都会把钥匙这么缠起来,以示一把不少。等物主回家以后再自行用钢丝钳剪断,或者用小起子扭开。】 他解释道: 【我昨天才把钥匙拿回来,老爷也叮嘱我好好保管,不能交给其他任何人,所以……】 吴景澜明白了。 这根绳子就类似于现代扣在衣服上的防盗锁,只要没被拆开,就说明两把钥匙没分开过。 这么看来,以目前所知的线索来看,“密室”的门锁确实只有管家一个人能关闭或是打开了。 吴景澜将钥匙还给管家。 “接下来,说说吧。” 他依旧维持着那种看似漫不经心的冷淡语气:“这两天,你都做了些什么?” —————— 在吴景澜的逼问下,管家几乎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半分不敢隐瞒。 他说自己这几日都在安排郦家大太太的诸项丧葬事宜,忙得不可开交。 “昨天”便是夫人的头七,白日里,他安排好家里诸般细务,又叮嘱厨房里几个得力厨娘加紧赶制白事点心,便带着两个小管事出了门,先去看了大夫人的墓地是否准备妥当,又与明日送葬队的领头人确认了细节,还给他们额外开发了两个大洋的赏钱。 一番折腾下来,管家再回到大宅时已过了晌午。 他匆匆吃了午饭,又处理了些琐事,恍然听到落地钟响了三声,才惊觉居然已是下午三点了。 【原本今日祭拜过后,太太该直接从灵堂发丧,再把棺木抬到墓地安葬的。】 管家掏出丝帕,擦了擦根本没有汗水的额头,【那会儿要跟夫人一起下葬的奠仪还没搬进去,纸扎品还在后院堆着,还有元宝香烛也……唉!我心里叫一个着急啊,连忙差人去把东西都搬过来……】 吴景澜抬了抬手,示意他停下。 “听你的意思,你们放进祠堂的东西,是从好几个地方搬过去的?” 管家连声应道:【是、是。】 吴景澜追问:“具体都有些什么?” 【这……】 管家略一沉吟,答: 【十几个箱笼,都是太太的遗物,多半是衣服鞋袜,还有一些首饰与器皿,大部分是要在坟前烧掉的,少许贵重的要随葬。另外还有纸花纸钱、元宝香烛等一干葬仪必需品,以及好些大件的纸扎品……约莫就是这些了。】 他顿了顿,,又谨慎地补充道: 【当然,还有祭拜时的菜肉米饭、瓜果点心和酒水一类,都要赶个新鲜,厨房会在今天凌晨准备……可惜,用不上了……】 吴景澜点了点头,决定一件件排查可疑物品。 首先要查的当然是最可能被动手脚的箱笼。 管家回答,箱笼是由郦家正房太太生前最信任的女佣和几个贴身丫鬟一起收拾的。因里面贵重物品很多,装箱时管家本人还在旁边盯着,以防她们趁乱偷盗。 箱笼装好后,要严严密密地贴上封条,然后锁在大太太的衣帽间里。 管家说,昨天的箱笼搬到祠堂以后,他还逐一检查过每口箱子的封条,都没有发现撕裂或是重贴过的痕迹。吴景澜:“你确定?” 管家攒紧手里的帕子,【是、是!小老儿确实都检查过了,封条没有问题!】 接下来,他又告诉吴景澜,纸花纸钱、元宝金锭这些祭品,都是从丧葬用品店里买回来之后,再交由家里的丫鬟女佣们加工而成的。 而大件的纸扎品,例如差不多与实物等大的纸人纸马等物,则是从镇上的纸扎店里订购的,头七前一日才送到,临时堆放在了柴房里,昨日再搬入灵堂的。 —————— 确定了搬进祠堂里的都有些什么以后,吴景澜又换了个询问的方向: “昨日下午,帮你搬东西的有几个人,你还记得是谁吗?” 【请容小老儿想想……】 管家凝眉细思,仿佛不太敢确定的样子,【我记得有四个……不,五个人!】 他数了五个名字,都是郦家大宅里干了好几年的小厮,不过吴景澜当然不可能知道除了陈狗儿之外的其他四人究竟是谁了。 “很好。” 吴景澜又问,“你们是几点开始搬的东西?又搬到什么时候结束?” 管家回答,他三点过不久便随手抓了那五个用惯用熟的壮丁,亲自盯着他们去搬奠仪。 因为东西分散在各处,众人前后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搬完并把东西都规整好。 管家虽然年逾六旬了,倒是很能接受新鲜事物,特别郦员外赏了他一只手表后,已能很流畅地使用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方法,倒省去了吴景澜费心换算时辰的麻烦。 “这么说,你是在四点过后锁的门咯?” 吴景澜确认道。 【回长官的话,还要再晚些。】 管家条件反射地看了看自己腕上那只实际上已循环了近百年的手表,不敢有所隐瞒: 【锁门时,我看了表,都四点过半了。】 他顿了顿,【准确时间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 吴景澜就喜欢这种时间线明确的回答。 “知道了。” 他的语气仍然冷淡,“是你亲自锁的门吗?” 管家点头如捣蒜,连番保证: 【是我锁的门!绝对没错!】 管家说自己随身带着新配好的锁和钥匙,确定所有的奠仪都归置停当之后,当着众人的面锁上了灵堂——也就是祠堂的大门,钥匙揣进口袋里,直到次日清晨,有佣人发现了房中异状,急匆匆跑来找他,他又亲手重新将门打开为止,两把钥匙都没离过身。 【请长官明鉴,三小姐的案子,当真与我无关啊!】 他生怕因为自己是唯一拿着钥匙的人,吴景澜会把杀人的锅扣在他头上,以近乎哭丧的调子高声喊冤,试图让自己显得更诚恳更无辜。 但吴景澜不想在这种无意义的扯皮上浪费时间,严厉地打断了他。 “那之后,你又做了些什么?” 管家只得止住嚎哭,接着交代: 【此次大太太的头七,老爷请了一位道长来家中坐镇,那位道长交代了好些事情,实在给小老儿我添了不少麻烦……】 他告诉吴景澜,为了应付在村里兴风作浪的“妖人”,金道长着实布置了好些任务。 除了让女佣用泡过符水的红绳编织手绳,分发给家中所有女眷戴上之外,还要求厨房按他的方子蒸白事点心,并在午夜前分发给所有人,一房一室都不能漏掉。 因郦员外怕死,连结发娘子的丧葬事宜都不敢多加过问,全权交托、或者说是全部甩锅到了可怜的管家身上。 他本就琐事缠身忙得脚打后脑勺,结果金道长一来就又给他添了一堆工作,这老头子其实是很不耐烦的。 然而没办法,管家到底还是怕鬼的,担心如果不照做可能会出事,所以半点不敢怠慢,全都吩咐下去不算,还在锁好祠堂的门后亲自到厨房巡视了一番。 【我问过管事的厨娘,她说白事点心全都蒸妥了。】 管家对吴景澜说道:【当时金道长在厨房里给点心画符,叮嘱说在他完事儿以前,谁都不许进去……】 他偷觑着吴景澜的神色,仿佛担心这位冷面警官会发怒: 【所以我也不敢打搅,只站在厨房门外看了看,就走了……】 第381章 9.冤鬼宅-25 听完管家对郦家大太太头七当日所见所知的陈述,吴景澜敛眉沉思起来。 眼见警官似有所动,管家自觉抓到了机会,试图插进一些自己的想法。 【长官、这个……那个……】 他似乎有一紧张双手就闲不下来的毛病,无意识的搓揉着丝帕,巧舌也打起了磕巴,【其、其实,小老儿我觉得……这、这村里发生的邪乎事……】 管家见吴景澜盯着他,心一横,把话说了下去: 【那些事,都是四姨娘干的!】 吴景澜冷冷淡淡地问:“为什么?” 管家连忙回答,自从老爷一年多前纳了四姨娘进门,村里就开始发生奇怪的事情,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一位妙龄女子惨死,死状惨烈诡异不说,还会在头七之夜回魂,带走家里一个亲人。 “这些事我都知道。” 吴景澜问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直说吧,你为何认为是四姨娘干的?” 管家便开始竹筒倒豆子,将自己心中的怀疑全都一股脑儿给“倒”了出来。 他告诉吴景澜,这四姨娘是郦员外在城里做买卖时自己撞上来的。 她自陈乃落魄歌女,无父无母,从小被剧团老板收养,学了一点唱曲儿的本事,勉强混了口饱饭。 后因剧团经营不善,迫于无奈只得解散,老板便打发她自谋生路去了。 四姨娘长得极美艳,歌也唱得好听,郦员外被哄得晕头转向,便“怜惜”其身世可怜,恰好他的两房姨娘又在前几年陆续染病过世,后宅空虚,于是脑袋一热,几乎是当场就拍板决定将她带回家中,纳做四姨娘。 好在郦家正房太太本来就不是个善妒的,也不太管丈夫纳妾的事情,事儿也就这么毫无阻碍地敲定了。 四姨娘是个落魄歌女,身无长物,一顶小轿抬入府时,甚至连一件像样的嫁妆都没有。 但四姨娘却不是空手进府的。 管家说,四姨娘在轿子里藏了一口小箱子,有好奇的侍女趁她不留神时偷偷打开箱子看了看,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些瞧不出名堂的瓶瓶罐罐,还有一大块石蜡,隐隐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腥臭味,仿佛什么东西烂掉了一样。 侍女吓得够呛,偷偷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管家。 管家自然不敢隐瞒,又去禀告了郦员外。 彼时郦员外正被新得的美人迷得七荤八素,听完管家打的小报告,完全不觉得年轻姑娘爱好摆弄蜡艺有什么问题,不仅没有怀疑,还大手一挥,批了一个月十个大洋的份例,说是给四姨娘购置石蜡和香水香料的,让她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但管家却无法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姨太太放心。 【那侍女说,四姨娘的那些个瓶子里,竟然还、还有……】 管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还有一个刚成型的胎儿!哪有好人家的女儿敢碰这脏污玩意儿的!】 他一激动,声音都提高了:【四姨娘分明是个妖女啊!】 吴景澜没有表示否定或是肯定,只淡淡地问: “还有吗?” 管家一愣,半晌才反应过来,吴景澜是问他,四姨娘还有没有别的可疑之处,连忙点头如捣蒜:【有!有!】 他又接连说了几件事,大约都是有人看到四姨娘半夜偷偷在自己房间里点蜡烛,口中还念念有词;她制的蜡烛烧尽之后残留一股奇怪的味道,一闻就让人直犯恶心等等。 最后,生怕吴景澜不相信,管家又抬出了金道长的专业意见。 【金道长告诉我,四姨娘是降教中人,会用降术害人!为此,金道长还命厨房按照他的方子做了白事点心,说派发下去,四姨娘降术招引来的邪祟就不敢入室了!】 管家越说越激动,【可那妖女道行太深,就算有白事点心也防不住啊!】 吴景澜:“哦?” 管家用手帕擦了擦根本没有眼泪的眼角,【您看,三小姐手里拿着白事点心呢,还不是没逃过一劫,被那妖女祸害了!】 —————— 吴景澜点了点头。 “很好,我正想问你。” 他抱臂盯着管家,“我听闻你们寻到三小姐的遗体时,她手里捏着一个白事点心,真有这么一回事吗?”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管家用力点了好几下头。 随即,他告诉吴景澜,因昨晚大小姐在自己的闺房里上吊自杀,家里好一番鸡飞狗跳,乱得不成样子。 郦员外那叫一个又惊又怕,惊的是村中“枉死者头七之夜必带走一个亲人”的传闻竟当真应验了,怕的是万一事情没完,老婆找上自己拿可就完蛋了。 身为家主的郦员外六神无主,以“躲煞”之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什么都不管,管家自然不得不收拾烂摊子,一番折腾下来已是午夜将近两点了,自然没空关心祠堂那边的情况,也没人说得清三小姐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后半夜,小老儿一直呆在老爷房里。】 管家说道:【直到天亮时,有人匆匆跑来禀告,说……说祠堂里到处都是血!】 吴景澜:“……” 这管家恐怕是目前为止,第一个提出比较明确的不在场证明的地缚灵了。 因郦员外实在很怕死,在长女惨死之后更是慌得没了章法,不敢一个人呆在房里,就硬是拉了管家作伴,命令他一晚上不得离开。 如果管家没有说谎的话,凌晨两点到天亮的这五个小时里,管家是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的。 不过现在没有任何线索能确定三小姐准确的死亡时间,即便管家有下半夜的不在场证明,也不能排除他是真凶的嫌疑。 而管家的讲述仍在继续。 大约六点半左右,有负责庭院洒扫的仆妇注意到祠堂的窗台上沾了红色的液体,便上前查看。 透过栅栏状的护栏,仆妇一眼就看到了泼洒得到处都是的鲜血,还有铺满地板的被血迹晕染得一塌糊涂的纸钱。 仆妇吓坏了,惨叫声冲破云霄,立刻就惊动了在附近活动的其他佣人。 他们纷纷围过来,又引发了更大的骚动。 一个小管事知道管家昨晚呆在郦员外房里,立刻连滚带爬地跑去通知了他…… —————— 听到这里,吴景澜抬手,示意他暂停: “这么说,你们当时只是看到满地的纸钱和血迹,并没有注意到三小姐的遗骸咯?” 管家点头。 他解释说,祠堂里到处洒满纸钱,三小姐本身又只是个娇小玲珑的小孩儿,被肢解后的“零件”体积也就更小,很轻易地就被纸钱和杂物给埋住了,再加上血迹的渲染,当时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吴景澜想了想,接着问: “那些纸钱又是哪里来的?” 管家回答:【回长官的话,那都是昨日下午我们搬进灵堂的。】 吴景澜又问:“除了纸钱之外,还有什么杂物?” 于是管家仔细地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景。 为了方便拿取,纸钱、金箔、元宝这些纸制品都是用箩筐装好了放在祠堂两侧的墙边的,结果不知是谁干的,又是怎么做到的——当他们进入祠堂时,发现原本装好的纸制品散落得到处都是,将不大的祠堂的地板全铺满了。 除了箩筐里的纸制品之外,放在窗边的纸人纸马等纸扎品也遭了殃,几乎全沾了污渍,好几个甚至连竹编的支架都碎了,四分五裂七歪八扭,完全不成形状。 吴景澜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管家说,自己得知祠堂的变故后,连忙带着钥匙奔到现场,打开了门锁。 彼时祠堂外已围了好些人。但管家是个细心谨慎的,没有让其他人进去看热闹,只点了几个可靠的佣人留下,把围观的闲杂人等都轰散了,“清场”之后,才战战兢兢地进入祠堂。 吴景澜问他,留在现场的都有谁? 管家掰着手指说了几个人名,吴景澜一个也没听过——如果不是剧本剧情故意要坑他的话,那大约就是无关紧要的路人NPC了。 原本管家以为是有人故意捣乱而已。 毕竟很快就到郦家正房夫人出殡的时辰了,他只准备将这烂摊子收拾一番,并尽量想办法弥补。至于是谁干的,日后再慢慢追查也不迟。 结果这一收拾,就从满地纸钱下搜出了三小姐的残骸。 原本暴跳如雷的郦员外当即吓得胸疼,而管家则自陈几乎要背过气去。 “你们清理了现场吧?” 吴景澜问: “你确定没有遗漏三小姐的任何一截肢体吗?” 管家连连点头,保证确实如此。 他命令留在现场的几名佣人将屋里包括夫人的棺木在内的所有东西,一件不少全都搬出来,染血的纸钱也要逐一验看,以免夹带了断肢。 等到清理完了,他们也拼出了三小姐的遗骸,连一根小手指也没缺——只除了脑袋之外。 听完管家的叙述,吴景澜立刻想到了侦探小说里再常见不过的经典藏尸梗。 “那些陪葬的箱笼,你们检查过了吗?” 他顿了顿,又问了一个很是亵渎的问题: “还有大太太的棺材,里面会不会藏了‘东西’?” 第382章 9.冤鬼宅-26 【不!不!那绝不可能!】 管家倒是个聪明的,一听便懂了。 【那些箱笼因为沾了血,已是不能用了,我差人逐一打开过,里头的东西皆无异状。】 他连连摇头,【至于棺材……大太太早在七天前就入殓了,棺盖上了钉,我们细细检查过,没有被撬动的痕迹,绝对不可能被人开启过!】 吴景澜微微颔首。 当然,若是按照经典推理小说不走寻常路的诡计套路,开棺不一定得从盖子下手,还能直接卸了底板或是在隐秘的位置搞个“天窗”什么的——可惜这些细节,如果不亲自查验是不能知道的。 于是吴景澜问了问大太太棺木的下落,管家回答说已匆匆葬下了,墓地在二里外的后山上。 吴景澜:“……” 他现在根本没法出郦家大宅,自然更不可能夤夜上山挖坟开棺,如果剧本不是存心想坑死玩家的话,总不至于给出“三小姐的脑袋在她娘亲的棺材里”这么离谱的解答。 看来这个怀疑可以姑且放一放了。 不过这倒提醒他关注另一个他先前一直忽略了的问题。 吴景澜问: “你家大太太出事前,有什么和从前不一样的地方吗?” 管家一下子没领会吴景澜的意思,很是疑惑。 【这……】 他想了想,【要说异常,那便是新来的四姨娘……】 吴景澜打断他,“我想听些和三小姐有关的。” 管家万万没想到吴景澜想问的竟是这个。 他一个总管整座大宅的管家,平日里忙得很,其实并不是那么在意后宅琐事。 特别是三小姐那么个幼时脑子有些毛病的不受宠的小姑娘,管家几乎从不直接和她打交道,最多也就远远瞧见她领着保姆或是别的佣人跑出大宅,不知到哪儿疯去了,又或者晚饭时间坐在餐桌旁,乖乖巧巧地吃她的晚饭罢了。 不过既然警官问了,管家也不敢敷衍,只得绞尽脑汁努力回想,终于从犄角旮旯里扒拉出一些细节来。 【对了!】 他忽然一拍脑袋,【确实有一件小事,或许您会感兴趣!】 吴景澜淡淡道:“说。” 【大太太有个心腹女佣,是她的陪嫁丫鬟,在她面前很能说得上话的,我们管她叫〖兰婶〗。】 管家不知吴景澜已从四姨娘那儿听过“兰婶”这么一号人物,还是先给做了一番介绍。 【平常大太太对她这个心腹女佣很和气,小老儿在这家里伺候了几十年,少见大太太对兰婶发脾气的。但那一日……】 管家告诉吴景澜,就在大太太丧命的前一天晚上,他看到兰婶哭着跑下楼来,一头扎进盥洗室,一边脸颊通红肿胀,竟似挨了巴掌。 他顿时心生好奇,悄悄跟在她身后,想知道究竟是谁有胆量给这么个有身份的仆人一记耳光。 结果管家在门外偷听到了兰婶的抱怨,竟隐约和三小姐有关。 吴景澜:“她说了什么?” 【这……其实我也听得不甚明白……】 管家犹豫着,好似不知该从何说起。 吴景澜:“你直接将兰婶说的话重复一遍。” 管家连声应是,随后道: 【我听到她说,〖分明是你自己生了个怪物,又为何要怨我?〗……还有,呃,〖让我偷偷送走三姐儿,我又能送到哪儿去?〗……哦,对了,最后一句,〖大姐儿快要成亲了,这节骨眼上出了岔子,倒霉的还不是你!〗】他再度悄悄地偷瞄吴景澜,像是生怕对方没能听懂,【我猜,兰婶口中的〖她〗,指的应该是大太太……】要知道,他们这些做仆佣的,管主人家“你你你”地叫,实乃大不敬,别说挨耳光,被打断腿丢出门都是活该。这么看来,身为大太太的心腹女佣,那“兰婶”也没有她平日里表现出来的那么恭谨。 吴景澜并不关心佣人对主家的态度,但他对女佣兰婶挨耳光后透露出来的信息很感兴趣。 ——兰婶说郦夫人生了个“怪物”。 ——郦夫人让心腹女佣偷偷送走三小姐。 ——次日,郦夫人就死了。 —————— 吴景澜和管家的对话持续了不短的一段时间。 等他打发了管家,从茶室出来的时候,沈莳的播放器显示,第九个文件已只剩最后七分钟了。 9月2日,凌晨五点十八分。 吴景澜现在还差一个地缚灵没见过。 只是这个地缚灵实在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他是郦家的长子,也是郦员外四个孩子里唯一的男丁。 郦少爷在书房里,具体位置是别馆二楼靠北侧的一个房间。 从照片上来看,郦少爷长得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兼之家里非常有钱,搁外头高低得是个适婚少女抢破头的男神。 可惜这位帅哥富二代似乎有点精神问题,平日里看着挺正常挺斯文的一个人,情绪波动却大得要命,用现代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易激惹”。 郦少爷跟其他人说话时,极容易感到被冒犯,情况严重到哪怕是他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都会被他视为找茬儿,毫无道理就突然发飙。 更要命的是,郦少爷一旦发起脾气来,是当真六亲不认,连他亲爹都敢上手打的。若是不让他发泄够了,他甚至会做出以头抢地、捶打胸口之类自我伤害的举动。 郦员外平日忙着生意,郦夫人又把这个儿子宠到了心尖尖上。 对郦少爷那病态的爆脾气,夫妻俩一个没空管、一个管不好,于是便放任他愈发骄纵,已到了服侍他的小厮佣人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不得已半月一换的程度。 以上这些,都是从前进入荒宅的玩家们从其他地缚灵口中打听出来,再零零散散记录在笔记本上的。 吴景澜将它们拼凑起来,就成了一个完整的间歇性躁狂症的精神病患者的侧写。 问题是,这个百年前就被养废了的富二代,变成了地缚灵之后,可就不止用拳脚祸害旁人,而是真真切切地具备了杀人的能力。 笔记本上,几乎每一条“规则”都在警示着后来者——这郦少爷是个厉鬼,贞子或是伽椰子级别的,沾了就会死的厉鬼! 由于没有人跟他打交道之后还能活着出来,所以笔记本上根本没有与他接触的具体记录。那些还可以在笔记本上写“规则”的,无一不是不敢进去的“胆小鬼”。 也正因如此,没有人提到应该如何应付这个厉鬼,也不知与他见面之后会发生什么,对方又会透露哪方面的情报。 现有的两篇比较详细的描述,都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写的。 前面的一篇,从字迹和语气来看,笔者是个姑娘。 她和男友一同进入大宅。姑娘看了笔记本上的警告,害怕得不行,死活不愿意上楼,于是她的男友便决定自己上去探看,让她在一楼楼梯口等他。 结果男友进去没两分钟,姑娘就听到了他的惨叫声。 女孩扒在楼梯口一看,便看到她的男友跌跌撞撞地朝楼梯跑来,边跑还边喊救命。而他身后,是一大团涌动的浓郁黑雾。 姑娘大喊着让男友快跑,却眼见小伙儿不知绊到了什么,摔了个五体投地。 下一秒,黑雾追至,姑娘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男友的身影被浓雾吞没殆尽。 数秒后,浓雾缓缓回缩——男友原本所在的地方,只剩一团黑褐色的稀烂肉泥。 另一篇短记的内容也差不多。 不过这一次,冒险者在大少爷的房间里足足呆了二十分钟,才惨叫着跑出来。 他的朋友,也就是写记录的人站得比较近,于是能清楚地看到,从房门处涌出大团的黑雾,几乎填满了整条走廊。 他吓了个肝胆俱裂,顾不得身后友人的呼救声,转身拔腿就跑。 这次他们跑路的速度都不慢,一前一后冲下楼梯,跑过一楼的走廊,直奔别馆大门。 记录人跑在前面,率先奔出了别馆,埋头狂奔了足有五十米,却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凄厉惨叫。 他下意识回头,就看到好友竟然在距离他不到十米处被浓雾追上、吞噬,然后雾气退去,给他留下了一滩融化的烂肉。 ——这忒么就很离谱了! 任谁看到这样的记录,都会忍不住想骂娘。 既然是地缚灵,那就该讲讲道理,只在自己的地盘上撒野就好。 可这郦家大少爷生前歇斯底里,死了也不讲武德!招惹他的人都从二楼一路逃出别馆,离门几十米了,还不依不饶地非要追上来,直到把人吞吃了才算完事。 因为没有成功逃脱的先例,吴景澜根本无从判断玩家究竟要跑出多远才算脱战,且也没有把握自己能在不激怒躁狂症患者的情况下打听到他想知道的情报。 ——真不愧是系统安排的地狱级难度剧本杀! 吴景澜在心中冷笑。 如果不去会一会疯批少爷,线索不全,就很可能推不出真凶,然后被三小姐的鬼魂弄死。 但如果去会了疯批少爷,分分钟不必劳烦三小姐出手,直接就让黑雾给吞了。 简直就像无解恐怖片似的,存心不给玩家留活路啊! 第383章 9.冤鬼宅-27 如果沈莳本人在场,定然是不会让吴景澜去冒这个险的。 毕竟少了一人份的线索,或许确实会对找出真凶有影响,可也不一定就解不开真相了。但如果明知某个厉鬼是“无解”级别的仍然冒险挑战,那又跟“送死”有何区别? 吴景澜当然也是会怕的。 他之所以把郦家大少爷放到最后,便是存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想要看看仅凭前面八个地缚灵的证词能不能推出事情的真相。 只是很可惜,吴景澜虽然已经掌握了很多线索,但就像拼图缺了关键的碎片,他仍没能拼凑出案情的全貌。 作为整个真人剧本杀系统至今为止唯一一个第二次挑战地狱级难度的玩家,他实在不能更了解这个见鬼的系统到底有多么恶劣。 上一回,他挑战的是一个人格随机转换风格的科幻剧本。 他在层层里世界里不停变换身份、记忆与人格,几乎差点儿就要迷失在“我是谁”的世界里。要不是还是“沈莳”这么一个不能割舍的执念,吴景澜很怀疑自己能不能坚持到最后。 而这一次,同样是赌命,他必须想办法从一个随时要发疯的凶灵口中探听到所需的情报,还要找出逃生的办法。 9月2日,凌晨五点二十五分。 第九个视频播完,沈莳点开了最后一个文件。 吴景澜没有急着去找郦家大少爷,而是先仔细把别馆的内部结构研究了个透彻。 虽不知郦少爷发起飙来到底干了什么,但从两篇短记看来,大约是放出化骨水一般的黑雾,直到将冒犯他的人吞噬为止方肯罢休。 两个被吞噬的人都是跑步速度不慢的成年男性,面对黑雾,一个跑到了楼梯口,另一个甚至跑出了别馆。 这么看来,只要不摔倒不撞墙不卡门,逃出一段距离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关键是,怎么利用这“一段距离”来脱险。 吴景澜一边琢磨着,一边认真观察地形。 别馆通往二楼的楼梯就在一楼正门旁边,换而言之,只要冲下楼梯,差不多就可以直接冲出门去了。 想来在笔记本上留下第二篇短记的“前辈”,他和他那位被黑雾吞噬的朋友,就选择了这个逃命方案。 可惜受害人都跑出数十米了,还是没能逃脱黑雾的追击。 ——看来光跑是不行的。 吴景澜想。 别馆二楼的楼梯在最南面,从南自北一共有三个房间。 第一个房间就在楼梯旁边,面积最小,就是刚才他和管家说话时用过的茶室。 茶室的隔壁是一个大些的房间,目测差不多有十五平米。 吴景澜用手电往里照了照,瞧见里面有一张欧式圆桌以及配套的几张椅子,估摸着是个小型会议厅。虽家具都已腐朽蒙尘,但从样式来看应是相当讲究的高级货。 而第三个房间就是别馆的书房。现下书房的房门紧闭,但吴景澜知道,只要敲响它,就要面对整座大宅最凶煞的一个厉鬼了。 经过书房的房门之后,走廊还往北延伸了大约一米左右才到尽头。 走廊北侧尽头是一扇门,门扉已然不知所踪。 吴景澜凑过去看了看。 门梁上挂着一盏白灯笼,忽忽悠悠地照亮了吴景澜脚下的一小片区域。 这扇门外便是一条悬空的连廊,连通着主宅二楼的西侧翼。 而门的左手边有一扇向外突出的弧形飘窗,窗玻璃早就碎了。 吴景澜用手电往窗外照了照,发现窗户刚好对着那段被树根带塌了的围墙。 吴景澜:“……” 在看到这扇窗户的刹那,他心中没有来地突突跳了两下,随即忽然萌生了一个很疯狂的想法…… —————— 9月2日,凌晨五点三十分。 吴景澜敲响了别馆二楼北侧书房的房间门。 【谁?】 里面传来一个年轻的男中音的应答,听语气倒是挺正常的,一点都不疯。 对于一个眼高于顶的纨绔公子,吴景澜决定继续延续他警官的身份。 果然,当他自称是城里来的刑警队队长,想请他协助调查时,郦家大少爷竟然亲自来给他开了门。 【请进!】 郦少爷热情地招呼,【长官,请进来说话!】 吴景澜先前就看过郦家的全家福,从照片里得知了这位疯批少爷的长相。 老实说,如果没有事先得到笔记本上的警告,任谁看到郦少爷不发疯时的样子,都会认为他是个温文尔雅、教养良好的贵公子。 此时他身穿一套裁剪得宜的黑色对襟中山装,领口浆得笔挺,袖子挽到小臂处,露出半截白皙修长的手腕,看起来非常体面。 【您是来调查家母和我两个妹妹的案子的?】 郦少爷将吴景澜让进屋里,语气中带着一种讨好的热络。 “是。” 吴景澜还给他一个矜持的微笑。 他没急着问话,目光扫过一圈,不动声色地观察书房的情况。 吴景澜想知道郦少爷在做什么,同时也是为了看好地形,方便必要时可以迅速跑路。 因这里存在地缚灵的关系,别馆二楼北侧的这间书房仍旧维持着近百年前的模样,装潢豪华,一切都是新的、干净的,与外头的破败颓唐仿若隔着时空的天堑。 书房和隔壁会议室差不多大,只是由书柜和木格子隔断巧妙地分成了内室和外室两个空间。内室是办公区域,横放着长度惊人的豪华大书桌并一张看着就很贵的扶手靠背椅;外室则是一套两短一长一共可坐四人的真皮沙发,中间配一张大理石的茶几。 吴景澜的观察力非常好,一眼就瞥见了茶几上放着一只空了的咖啡杯,以及一本摊开的相册。 他顿时猜到郦少爷“刚才”在做些什么了。 反正面对病理性的间歇性躁狂症患者,你再谨慎对方也可能会不知被哪个点戳中而突然爆发,吴景澜干脆也不刻意端着架子和他绕圈子,而是换了个平易随和的态度。 “大少爷,你刚才在看照片?” 他指了指茶几上摊开的相册,笑问。 郦少爷点了点头,同样答得随意,【是啊,闲来无事,就翻翻相册呗。】 他招呼吴景澜到沙发旁坐下,邀请他一起看。 吴景澜很自然地选了那张离门最近的单人沙发。 —————— 郦家不愧是在本地能呼风唤雨的乡绅,在当年那个“照相”还是很时髦且不太便宜的事情的年代,他们一家人居然攒够了一本相册的家庭照。 说是家庭照也不尽然。 因为除了家里人的相片之外,还有不少是郦员外外出参加活动,比如某某商铺的开业典礼,又或者村老主持祭祀时请他去撑场面拍的纪念照等等。 吴景澜坐下时,相册已翻了一多半,未免刺激到病人,他也不好叫郦少爷从头再看一遍,只得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一边陪他欣赏,一边听他解说。 显然郦家整理这些照片时,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这后面几页的照片都是最近一段时间照的,保存度和清晰度都吊打吴景澜先前从郦家正房太太主卧里翻到的那张。 【长官你看,我的妹妹们,长得都很漂亮,对吧?】 郦少爷伸手指了指镶嵌在相册正中的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吴景澜见过——正是他在进入剧本杀前,用【非定向剧透】“占卜”出来的那一张! 郦家三姐妹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并排坐在一起,皆身穿绣工精致的旗袍,三张清秀端丽的脸蛋都崩得紧紧的,姿势端正到显得有些僵硬。 “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吴景澜状似无意地问郦家大少爷。 郦家大少爷将照片取出,翻到背面看了看,又放回了相册里,【是今年端午节时拍的,差不多三个月前吧。】 吴景澜笑道:“原来如此。” 照片上的几个姑娘确实很漂亮。 虽然黑白照看不出颜色,但三人都穿着颜色偏浅的簇新旗袍,身体的线条掐得恰到好处,仿佛三朵绽放程度不一样的鲜花。 大小姐是白芙蓉开得最好的年纪,二小姐是花瓣微舒,将绽未绽的时候,而三小姐则是一朵含苞的花蕾,虽青稚,却是个日后定能惊艳众生的美人坯子。 吴景澜注意到,虽同样穿着旗袍,但大小姐的打扮明显是最华丽的:她的耳上戴了耳环,脖子上围了一圈短珍珠项链,左手腕上还套了只玉镯子。 二小姐没有姐姐那么珠光宝气,只在衣领上别了一只水晶胸针,并把长长的麻花辫拨到胸前,辫梢处用蕾丝发带系了个蝴蝶结。 而三小姐则什么饰品都没有,只如同保姆秦嬷嬷说的那样,在左侧鬓角别了两朵路边随处可见的小野菊。 见吴景澜看照片看得认真,郦家大少爷竟不觉得他的举动冒犯,反而好似很自豪般笑了起来。 【拍这张照片时,我的大妹妹刚刚定亲。】 郦少爷伸出手指,在照片上的大小姐身上点了点,【她那身行头,还是父亲为了带她去见司令公子特地请人订做的!】 他哈哈笑了起来,【结果啊,司令公子一看,果然,直夸她美若天仙啊!】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可以猜猜吴哥打算怎么逃命了XD 第384章 9.冤鬼宅-28 吴景澜:“……” 若仅从郦少爷方才那几句发言来看,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是个妹控。 然而若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妹妹,就不应该喜滋滋地谈论把长妹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送去给别人做妾的事儿了。 果然,郦少爷很快接着说了下去。 【长官,您知道吗?司令公子看我大妹妹看入了迷,当场就对司令说,想纳她当姨太太呢!】 说着,郦少爷翻过一页,让吴景澜看下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双人合照,一男一女并肩站着,男人搂着女人的肩膀,姿势颇为亲昵。 女子吴景澜认得,正是貌美如花的郦家大小姐。而男子则是三十出头的年纪,虽年龄不大却大腹便便、满脸横肉,一身国军军装绷在他身上,非但没显出挺拔帅气,反而更像个欺男霸女鱼肉乡里的土匪头子了。 不用打听,吴景澜就猜到了,这一脸匪气的胖军官,定然就是要纳大小姐为妾的“司令公子”了。 吴景澜违心地称赞道:“果然是郎才女貌。” 【可不是嘛!】 郦少爷笑得开怀,【司令给了我们家三千块大洋的聘礼,还答应让我到司令部做事……】他的笑容戛然而止。 【……可娘亲,为什么偏偏要带走大妹妹啊!】 看郦家大少爷的表情,他似乎想起自己引以为傲的长妹已然上吊自杀这一茬儿,才会忽然变了脸色。 吴景澜心道不妙,这还没来得及探听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呢,大少爷莫不是就要发飙了。 吴景澜心里一边向二小姐的鬼魂道歉,一边试图挽救郦少爷的情绪,微笑道: “可大少爷,你又不止一个妹妹啊。” 猝不及防听到这话,郦少爷面颊的抽搐止住了。 【是……长官说得是……】 郦少爷恍然低头,伸出手摸到相册,往后翻了几页。 【二妹妹今年也有十七岁了……平日看来虽朴素了些,打扮起来也是顶顶漂亮的……】 说着,他指向相册上的一张照片,【您看是吧?】 见郦少爷没有开始发疯,吴景澜暗暗松了一口气,低头作认真欣赏照片状。 这又是一张郦家三位小姐的合照。 说是合照也不尽然。 准确的来说,这更像是一张抓拍。 照片上的场景看起来像是一间颇大颇华丽的化妆间,镜头从侧面照过去,二小姐坐在梳妆台前,大小姐则站在妹妹身后。 两姐妹姿势亲昵,似乎正在低声交谈。 大小姐弯腰俯身,而二小姐则侧身仰头,刚好露出了一张浓妆艳抹后虽美艳,但因妆容过分成熟,与年龄不相符反而莫名显得妖异的脸。 而在画面的角落,三小姐仿佛被两个姐姐遗忘了一般,独自躲在梳妆台旁,右手拿着一盒口脂,左手食指抵唇,好像正在偷偷尝试给自己化妆。 吴景澜:“!!” 电脑屏幕前的沈莳也吓了一跳。 这照片乍看很正常,只是三个漂亮女孩儿的抓拍,但细细一琢磨,简直就是能上港台深夜灵异节目级别的惊悚。 虽是抓拍,但摄影师显然是对构图做过精心设计的。 若是做个分割线,两个姑娘与梳妆台一左一右,呈等腰梯形,视觉“重量”十分均衡。 如此一来,梳妆台的镜面便与镜头呈四十五度夹角,在照片上留下了它反射出的景象。 让吴景澜,还有沈莳都感到震惊的是:三小姐分明就靠在镜子旁边,就算这个角度看不到她的全身,至少也该能看到小半个肩膀。但镜子的反射却“穿过”了她,直接照出了被她挡住的窗户的一角。 ——再没有比这个更明显的提示了。 很显然,作为被谋杀和被肢解的受害者的三小姐,才是这个灵异变格本里最大的诡秘之源。 —————— 【我那几个妹妹里,若说长得最好的,其实还要数三妹妹!】 郦家大少爷看吴景澜盯着照片看,以为他也被自己妹妹们的美貌迷住了,笑得愈发得意。 【虽她现在年纪还小,可只要再过个七八年,等她长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定然又是我家一大助力……】 尽管说法委婉,郦大少爷这位好哥哥,实际上不过是把妹妹们当成商品,待价而沽,时时寻摸如何卖个好价钱罢了。 然而大笑之后,郦少爷的表情一僵,五官像凝固了一般,以一个扭曲的角度定格在了脸上。 他忽然想到,不止大小姐,他的三妹妹也死在了他母亲的头七夜里,再没有七八年后的所谓“助力”了。 【啊啊啊,娘亲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郦家大少爷的音量忽然拔高,眉毛倒竖、双眼圆睁,满脸怒容。 【我本就不赞成把三妹妹送走的!可娘亲偏说她是妖怪!怎么能这样做!你说,她怎么能这样做啊!!?】 吴景澜:“……” 他不动声色地站起身,往后撤了一步。 【就算三妹妹已不是三妹妹了,那又怎么样呢!?一个乖巧懂事的小美人不比疯丫头讨人喜欢吗?反正以后也是要嫁到别人家去的,祸害不祸害的,又与我家有什么关系!?】 郦家大少爷的声音愈拔愈高,眼球瞪得几乎要从眼眶里脱出来。 而真正从他眼中脱出的,是团团黑雾。 吴景澜转身就跑。 【为什么非要带三妹妹走!明明再过几年就能送出去了!娘亲啊,你怎么生前糊涂,连死后也不安生呢!莫不是失心疯了才要带走她啊!!】 他听到身后传来郦少爷的咆哮。 伴随着歇斯底里的叫喊,黑雾如同雨林里能噬人的吸血飞虫,从他的眼耳口鼻处疯狂涌出,朝吴景澜扑了过去。 即便没有接触到黑雾,吴景澜也能隔空感受到一股难以形容的阴寒之气,仿佛无形的牛毫细针,隔空扎得皮肤刺疼。 【就算不是一个人又怎么样!?只要她出嫁时是〖她〗不就行了!?】 吴景澜以极快的速度冲出书房,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吓了个肝胆惧寒。 就在这最多不过三秒的功夫里,书房已经充满了黑雾,仿佛一张择人而噬的巨口,并随着郦家大少爷的咆哮涌出房门,直奔他而来。 吴景澜不敢有瞬间的犹豫。 他猛然来了个左转,奔到走廊北侧的尽头。 电脑前的沈莳忍不住“腾”地站了起来,碰倒了椅子:“为什么!?” 下一秒,播放器的屏幕猝然一黑。 时间定格在9月2日的凌晨五点五十七分。 视频戛然而止。 —————— 沈莳:“……” 他呆呆地站在电脑前,只觉心乱如麻。 “怎么会这样……?” 沈莳握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吴哥他……到底想干什么?” 冷静了两秒后,他一把抓过手机,给吴景澜的助手冯陆打了个电话。 他和冯陆原本约好了明早一早出发,这样两人就能在与前一次差不多的时间抵达那座山中荒村了。 只是在出发之前,沈莳必须搞清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电话只响了一下就接通了,看来对方也一直守在手机旁边。 “冯陆,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沈莳省去一切寒暄,开门见山:“你是在哪里找到笔记本和内存卡的?” 冯陆一下子没理解沈莳究竟想问什么。 “就在那座荒废了的大宅外面啊。” 他回答:“我之前就告诉你了……” 沈莳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我问你,你找到它们的地方,是不是有一棵倒下的枯树,围墙也塌了一段?” 这回轮到冯陆震惊了:“你怎么知道的!?” ——果然如此!! 沈莳浑身一松,两腿发软,伸手扶住书桌才不至于站不稳。 “怎么了?” 冯陆看沈莳半晌没说话,连声追问:“内存卡里是不是有什么线索?吴哥他、他还……呃……还活着吗?” “……放心。” 沈莳缓缓地回答,“吴哥他还活着。” “真的!!?” 冯陆音调拔高,透着惊喜,“那我们、我们明天就去找他吧!一定要把他救出来!” “嗯……” 沈莳的回答却显得平静多了,“明天八点,我们准时出发。” 冯陆连声答应。 —————— 挂断电话后,沈莳坐回到自己的电脑前。 刚才因为太过担心吴景澜而一时间乱了分寸,现在心绪稍定,仔细想来,沈莳才终于想通了他家吴哥究竟干了什么。 线索就在于,吴景澜跑到了别馆二楼最北侧的窗户前,在那儿拔掉了针孔摄影机的内存卡,并将它和笔记本一起从围墙的豁口处扔了出去。 吴景澜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沈莳——我还活着,请来找我。 可去归去,在此之前,沈莳还要做一些重要的准备。 他点开了最后一个视频,将进度条拉到了郦家大少爷给吴景澜展示相册的那段,一张一张截图,然后倒进PS里,将它们修正到最好的角度,再尽可能调整到最清晰的程度,最后用打印机列印下来。 如此一来,他就无需仅凭记忆回忆细节,而是可以直接揣着这些照片的复制品,不仅在路上想看多久就看多久,还能在需要时掏出来随时重温了。 ——剩下的,就要等他明天亲自前往郦家大宅,再见机行事了。 第385章 9.冤鬼宅-29 9月6日,清晨七点五十分。 沈莳背了一个挎包,提前十分钟出现在与冯陆约好的路口。 结果冯陆比他来得更早,黑色SUV已经等在了路旁。 沈莳坐上了副驾驶席,冯陆随即打开车载导航,按照前一次的路线,开向H县的深山。 “小沈,你觉得我们还能找到那条荒村吗?” 冯陆可是陪着吴景澜一起去接的委托的,自然从苦主兼雇主那儿听说了那神秘荒村的奇异之处。 当时丁老板雇了好几个保镖团队去荒村寻人,结果全部铩羽而归,没有一队人能找到那传说中飘忽不定的荒村,就更别提进入废宅了。 冯陆觉得他和吴景澜上回是侥幸找到了,可等他回来之后再翻查卫星导航里的行车记录,想要拷贝一份交给丁老板时,却震惊地发现那见鬼的记录竟然在进山以后毫无理由地中断了,整整三个半小时显示的都是“定位丢失”,根本没有一点儿参考价值。 现在冯陆也只能把导航定位在了数据丢失前的最后位置,至于开到那儿之后要怎么办,他根本没有一点儿把握。 “没事,你只要开过去就行了。” 沈莳回答得很笃定:“我们一定能找到的。” 冯陆在等红灯转绿的间隙瞥了沈莳一眼,不知道这位小兄弟的自信从何而来,但事到如今,他也只能相信沈 莳,陪他去走这一遭了。 冯陆不知道的是,他们现在正身处一场剧本杀中,且沈莳与吴景澜一样,是剧本杀里的“玩家”,换而言之,就是有点子“天命”在身的。 不管如何,沈莳都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那条荒村,以及那间闹鬼的大宅。 —————— SUV在路上开了大半日,下午四点五十分,冯陆终于开到了导航定位丢失前的最后一个地点。 “就是这里了。” 冯陆踩下刹车,车子停在了一条山道的岔路口。 两条山道,一条朝东、一条朝南,窄到只能容一辆车通行,且杂草灌木丛生,一副荒废了有些年头的样子。 “卧槽,这地方我来过吗?” 冯陆茫然四顾,边看边挠头,“如果导航没晃点我,那照理说一来一回,这路我应该走过两趟了,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不死心,开门下了车,蹲下来仔细寻找哪条路上是不是还留着车胎印子又或是草木倒伏的痕迹,但他左右两条路都找过了,压根儿什么也没发现。 冯陆服气了。 他转头问跟着他一同下了车的沈莳:“接下来该怎么办?” 沈莳:“……” 他在《内外颠倒》里曾经得到了【调查员的直觉】的奖励,能使他的第六感提升一倍,此时不用更待何时?沈莳闭了闭眼,然后抬手一指,凭直觉做出了决断:“走南边。” 冯陆本就打算全程听从沈莳的安排,当然没有异议。 两人回到SUV上,很快再度出发了…… …… 同样的情况重复了整整七次。 终于,天完全黑透了的三个小时之后,两人又再度看到了山林间升起一片幽幽乎乎的白光。 “就是这个!” 只瞅了一眼那诡异的白光,冯陆便立刻大叫起来:“我们那晚看到的就是这光!” 一边喊,他一边踩下油门,朝着光源驶去。 又开了约莫一公里,那苍白的幽光便愈发清晰了。 沈莳终于亲眼见到了他在记录里见过的白灯笼。 那灯笼挂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仿佛是个路标,但更像张勾魂摄魄的招魂幡。 经过第一盏白灯笼以后,二人一车很快便进了荒村的地界。 一进村,冯陆就认得路了。 他将车子停在村口,然后带着沈莳穿过年久失修的破烂小道,来到村中央的大宅前。 “就是这间宅子了。” 冯陆指给沈莳看。 和一路上的断瓦颓垣相比,郦家大宅的外观确实保存得相当完整。因光照不足,从围墙外看,只能看到大宅的轮廓,仿佛矗立在惨淡夜色中的巨大鬼魅,而大敞的院门则像鬼魅张开的巨口,即将吞噬每一个胆敢闯入的生人。 “我进去接吴哥出来。” 沈莳回头,对冯陆笑了笑,“你在这里等着我们。” 冯陆却很难像沈莳那么乐观。 “这……” 他目光迟疑,欲言又止,“你……呃、我是说,你们……真的会出来吗?” “嗯。” 沈莳语气笃定,一点都没有立flag的顾虑: “放心,天亮前,我们一定会平安出来。” —————— 9月6日,晚上九点十五分,沈莳打亮手电,踏入了郦家大宅的院门。 他沿着挂着白灯笼的主干道一路朝着废弃的大宅走去,没走多远,就和吴景澜一样,碰到了三小姐来发“任务”的亡灵。 三小姐六岁上下的年纪,穿着月白色的旗袍,细软发黄的头发梳成不大整齐的牛角辫,左边发辫上簪了一小簇桂花,简直是一副人畜无害的天真模样。 然而沈莳看过吴景澜拍下的视频记录,早从各位地缚灵的证词中得知,这位乖乖巧巧、柔柔弱弱的小姑娘才是最令人恐惧的存在。 【大哥哥,我知道,我死了。】 三小姐的开场白和上一回几乎一模一样。 【我是被人杀害的,身体还被切成了碎块。】 她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还有,我的头,不见了。】 沈莳微微颔首,表示自己在听。 【大哥哥,请帮我找出凶手,请帮我找到我的头。】 三小姐说出了自己的委托。 沈莳再度点头,语气很镇定:“我知道了,我会帮你的。” 【谢谢你,大哥哥!】 三小姐笑了起来,模样要多天真无邪就有多天真无邪,仿佛当真只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孩儿,向路过的好心人提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请求一般。 【我在我的房间等你。】 她回过头,朝大宅西侧的方向遥遥一指,【就是三楼走廊尽头的最后一个房间。】 沈莳回答:“好的。” 【明早辰时前,大哥哥,你要带着真相来找我。】 看沈莳如此轻易地就点了头,三小姐抿了抿唇,提出了最后的补充,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威胁:【你一定要来……不然……】 ——不然,我会杀了你。 —————— 打发了三小姐之后,沈莳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奔向了他早就想好了要去的目的地。 他要找的,是后院东北角的配房里的金道长。 因为有了吴景澜的录像打底,沈莳对大宅的内部结构心里有底,根本不必担心走了弯路,直奔目的地。 很快,他便在后院找到了那间不中不洋的祠堂。 作为一个剧本杀玩家,沈莳本该对作为本案最大谜团的密室现场非常感兴趣才是。 但沈莳连一眼都没往密室的方向瞟。 因为他要先去做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他要把他家吴哥给救出来。 配房离祠堂不过数米远,但周边被枯树、杂草和灌木遮挡,沈莳还是稍稍花了点时间才找到被乱草挡了一半的门。 沈莳上前,抬手敲了敲门。 门内传来了金道长的回应:【是谁?】 沈莳隔着一扇门板,朗声回答:“道长,我是来向您求助的,请务必帮帮我!” 似乎听出了沈莳语气中的恳切,宅心仁厚、济世救人的金道长开了门。 【进来吧。】 道长把沈莳让进了配房,【我正忙着应付郦员外家的变故,不管你想求我做什么,都需得等到我处理完这边的事情再说。】 沈莳当然等不得那么久。更何况,可怜的金道长还不知自己已经死了,变成了地缚灵的他,永远也不可能离开这间配房去往其他任何地方了。 “对不起,打搅您了。” 沈莳诚恳地向道长道歉:“只是我的兄长被降术师以邪术变成了蜡人,我想向您求个解救他的方法!” 金道长神色一凝。 因沈莳说得含糊,金道长很自然地以常理替对方补完了剧情:剧团解散后,降术师四处流窜,作恶多端,其中一个受害者就是这位青年的兄长,青年辗转打听到他人在郦府,才会在主人家热丧期间还求上门来,只为了问一个解开降头术的办法。 金道长有感于沈莳对“兄长”的一片赤诚,却面露为难。 【若令兄中的果真是蜡人降,贫道确实有法可解。只是……】 他顿了顿,面现为难,【……罢了,等此间事了,我亲自跟你走一趟……】 金道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莳打断了。 “不行,我哥哥他等不得了!” 看道长还想开口,沈莳连忙继续说道:“我知道蜡人降不会让受害者立刻就死,可我哥中降有些时日了,现在已经全身化成了蜡块,只剩脸还勉强有个形状!再耽搁下去,我怕他、他——” 说到这里,沈莳的声音带上了哽咽。 这倒不是演技,而是他当真担心吴景澜担心得厉害。 听说沈莳的兄长已经融得只剩张脸了,金道长也不由眉头深锁,原本就苦相的面容更显凝重。 他想了想,叹了一口气,解释道: 【施主,不是贫道不想帮忙……】 第386章 9.冤鬼宅-30 【要解蜡人降,就得调配出相应的解药。】 金道长摇了摇头,叹息一声:【只是配药的材料,此刻我还缺了两味……】 沈莳却问道:“您还缺什么?” 金道长瞅了瞅沈莳,倒也不卖关子:【晒干的青葙子,还有炸蟟皮的粉末。】 沈莳:“……” 他卸下背包,从中取出一个足有两本辞海叠一块儿大小的木匣子,打开来。 金道长吓了一跳。 只见盒子分了上下两层,密密麻麻放了足有百十来个瓶子、罐子和袋子,不知有多少的材料,都是佛道两家施法时用的素材,从常见的鸡血到贵重的舍利骨应有尽有,连金道长这么个出身大门派的高人都被这个丰富到奢侈的材料盒震撼了一下。 【这——】 他睁大眼睛瞪着沈莳:【你从何处得来的这些!?】 沈莳的这盒材料当然是从系统里用积分兑的。 反正这已经是地狱级难度的副本了,对沈莳来说就是最后一关,不成功便成仁,所以他也没有吝惜积分,几乎都拿去兑了应付中式鬼怪的道具,其中就包括这个材料盒。 现在他真是无比庆幸自己当初的“大方”,要不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才能把他家吴哥给救出来了。 “我们镇上有个大夫,略通道法,跟我家有些亲戚关系,这一盒材料就是他的收藏。” 沈莳拿出了自己编剧专业睁眼说瞎话编故事如喝水的本领,张口就来。 “这次我哥出事以后,我去求他帮忙,但大夫说他学艺不精,解不开那蜡人降,但他知道金道长您本事很大……” 他抬头看向金道长,一脸诚恳,“所以就让我带上这盒子,到郦家村找您来了!” 金道长被沈莳说服了。 他看着盒子里那大小形状规则到能满足任何强迫症的塑料药瓶和陶瓷小罐,以及用自封密封袋封得严严实实的块状物,忍不住感叹道:【想必那位大夫也是个高人啊!】 沈莳笑了笑,没有继续浪费时间编造那位子虚乌有的大夫的生平。 “青葙子就是鸡冠花吧?” 他从箱盖夹层处取出目录,按照拼音首字母搜“鸡冠花”的编号,找出了被密封袋封好的二十克干燥花序,“请问这样够了吗?” 【够了,够了。】 金道长看着处理得极漂亮的青葙子,连连点头。 至于炸蟟皮,就是蝉蜕在当地的方言。 沈莳很快就在箱子里找到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放着几只完整的蝉蜕。 他将盒子恭恭敬敬的递给了金道长。 金道长点了点头,【行,既然如此,那么我就替你制药吧。】 金道长本想从自己的药箱里拿剩下的几味材料,但沈莳想到曾经在录像里看到的大小姐的丧服,担心地缚灵手里的过期药会在出门后就迅速腐败,失去效用,于是以“既然是我求的道长您,自然不好让你破费,还是用我的药材”为由,硬是把剩下的丹砂雄黄鸡喉坟头土紫金砂白矾糯米粉也都备齐了。 金道长将这些东西全都放到桌案上,当场就动手替沈莳制备解药。 同时,道长还拿出一篇经文,让沈莳背诵,说是有挡煞静心的功用。 沈莳的记忆力很好,虽不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看一次记住七八成还是不成问题的。 即便经文拗口,沈莳多看了几遍,就已能背下来了。 反正时间充裕,在金道长制药的时间里,他一边旁观,一边默默背诵,一遍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熟练到倒背如流为止。 —————— 两个小时后,金道长终于做好了解药。 那药在小锅里呈现出一种白中透粉的颜色,带着一点儿金属的光泽,金道长用小勺把熬好的药膏舀进一个浅瓷盅里,仿佛一盒手工制的古方腮红。 【这个。】 金道长将还有些烫手的瓷盅交给沈莳,【只需将足量药膏抹在令兄额头,他身上的蜡油便会慢慢脱落,恢复成原样了。】 沈莳最怕诸如“适量”、“足量”这种笼统的定语,很讨人嫌地追问,“……足量即是多少?” 金道长用一种“这小孩莫非是个傻子”的眼神怜悯地看着他,【抹到见效为止。】 沈莳心中有苦说不出。 金道长又怎么会知道,沈莳到时候很可能压根儿没机会慢慢替吴景澜抹药,就更别说看效果如何再酌情添加了。 “谢谢。” 沈莳接过瓷盅,旋好盖子,将它珍而重之地揣进了贴身的口袋里,便准备向金道长告辞了。 但就在他打算开口的时候,沈莳一转头,冷不丁瞅见百宝架角落里被一本线装书压着的一叠黄符。 其实那叠黄符从沈莳进门开始就一直放在那儿,只是先前他满心都是如何求金道长教自己解降的办法,在解药做出来前,他都无心关注别的,加上等待的时间还要忙着背经文,自然没精力和心思注意别的。 现在目标达成大半,沈莳稍稍放下心来,猝然瞅见搁在架子角落里的那叠黄符,才想起前一回——就是吴景澜来找这位道长的时候,镜头扫过百宝架,那儿分明还没有这一叠符咒。 沈莳:“……” 这就很有趣了。 在他看来,《冤鬼宅》这个剧本杀就类似于网游里的副本,而地缚灵们则像副本里的游戏NPC或是小BOSS,每当玩家单独或者组团进入的时候,都会按照固定程序触发一定的剧情。 可如果真是如此,那么除了某些不会被刷新的特定情况,比如被四姨娘以“蜡人”方式留下来的玩家之外,他和吴景澜在不同的日期进入这个故事,触发的应该就是不同场次的副本,理应在道长的“领域”看到相同的场景,怎么会没缘由地多了一叠符纸呢? 沈莳想了想,还是决定问一句: “请问道长,您放在那边的那叠符纸,是做什么用的?” 金道长顺着沈莳的手指回头去看,然后仿佛这才注意到百宝架上的东西,面露吃惊:【嗯?那儿怎么会有一叠 符?】 他快走几步来到架子前,从线装书下抽出符纸,愈发震惊:【这字迹,竟是我自己写的?我什么时候写过这么多避降符了?!】 沈莳:“!!!” 在金道长说出“避降符”三个字的时候,他忽然明白了这叠黄符的来历。 这是上一回吴景澜为了不让这位善心的金道长察觉到自己已死的事实,特意分散他的注意力才帮他找的事情。 很显然,在吴景澜离开以后,金道长矜矜业业地写完了这一叠护符,把它们放在了百宝架的角落处,然后“副本”刷新,他很自然地把这事情给忘了,但不知为何,咒符却留了下来。 沈莳:“……” 他心中微微一动,产生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金道长,听这符的名字,它们应该对降术有效?” 【是。】 金道长显然对自己的专业水平很自信。 他点了点头,答道: “我画的避降符不止能令人免受大部分降术的侵害,还会让降术师也有所忌惮,不敢轻易近身。” 沈莳听懂了。 这就类似于蚊怕水之于蚊虫的效用,虽然对已经被叮出来的蚊子包无效,但起码能让蚊子轻易不敢再靠近,也就不会再叮出新包了。 ——那么,既然这些符没被这个副本世界的规则给刷新掉,是不是意味着它们有可能在这个配房之外的地方继续存在,甚至被使用呢? 反正试试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沈莳当机立断决定开口。 “道长,我能冒昧向您求几张避降符吗?” 他眼巴巴的瞅着金道长,恳求道。 【……可以。】 金道长略有犹豫,但最后还是点了头,【这些,你都拿去吧。】 他将整整一叠目测有四五十张的黄符全都递给了沈莳。 沈莳欢喜地接过了符纸,连声道谢。 “避降符你可以随身携带,或者贴在门楣和窗户上,还可烧成灰,洒在屋门前。” 金道长还很贴心地对沈莳交代了这些符咒的用法: “既然令兄已遭了毒手,那你家极可能被降术师盯上了,记得给亲朋好友都分一张。” 沈莳连声道谢,态度愈发恳切。 从各种角度来看,金道长都是个极善良的地缚灵,即便已化成厉鬼,仍然没忘记自己惩恶扬善、匡扶正气的使命,着实令人敬佩。 现在沈莳已经知道所谓的“副本”极大可能是在某个时空中真实发生过的事情,除了被玩家暂时取代的人物之外,其他的人和事,不管是凶手还是NPC,以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 所以,如果可以,他也很希望自己能替这位好心的道长做点什么——比如顺利破解凶案,解开发生在这间大宅里的时空回环,结束他持续了近百年的不得超脱的痛苦。 “谢谢!” 沈莳再次向金道长道了谢,揣着一叠符纸,还有他怀里那珍贵的救命药,朝配房的门走去。 然而,就在他的手刚刚按在门把上时,身后的金道长忽然说话了。 【不知何故,贫道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忘了很多事情。】 沈莳心里一咯噔。 金道长的面相长得很苦,即便面无表情,眉毛和嘴角也是耷拉着的。 “施主,你走吧。” 他朝沈莳摆了摆手,“去做你该做的事情。” 沈莳点了点头,打开房门,最后回头看了金道长一眼。 虽然笔记里的“规则”说,不要让金道长发现自己已死的事实。 可沈莳总觉得,那位善心的道长,其实什么都知道。 第387章 9.冤鬼宅-31 9月6日,深夜十一点五十五分。 沈莳进入废弃大宅,直奔西侧翼二楼的最后一个房间。 他一边走还一边祈祷自己别碰到在西侧翼随机刷新的女佣王姨,毕竟他现在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与地缚灵纠缠。 好在沈莳的运气不错。 直到他站到四姨娘的房间门前,王姨也没出现。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手叩了叩门。 门内传来了四姨娘的应答声,【是谁?】 沈莳直接抄袭了一下吴景澜的答案:“四太太,小的是新来的帮佣,管家吩咐我来给您送点东西。” 果然,听说是来送东西的,四姨娘很快便回答:【进来吧。】 沈莳遂开门进了房间。 四姨娘本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本鬼,比他在电脑播放器里看到的更加美艳,简直漂亮到了妖异的程度,难怪能够轻松俘获郦员外的心。 沈莳人生得清俊,气质也柔和,天然就很容易讨得异性的眼缘。 坐在太师椅上的四姨太原本只是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在看清了他的长相后,明显对他多了点兴趣。 四姨娘站起身,懒洋洋地问:【管家让你送什么来了?】 沈莳恭敬地递上一只锦盒。 仓促间,沈莳当然不能像吴景澜那样问丁老板讨要值钱首饰来给四姨娘“上供”。 好在谢天谢地,沈莳在这个剧本杀里的人设是个研究民俗的学者,跟着他老板田野调研的时候,多多少少也收了点好东西,连夜在家里扒拉一番,终于找出了一对汝窑的天青釉莲花盏。 茶盏当然不及金手镯称四姨娘的心意,不过这位降术师行走江湖多年,也是有些眼力,识得珍玩好坏的。 一看这对莲花盏的成色,四姨娘低低地哼了一声,从唇角的那微小的弧度来看,她应当对这礼物还算满意。 【那老匹夫怎么忽然想起给我送这东西了?】 四姨娘矜持地合上锦盒的盖子,将它放到了一边。 沈莳笑了笑,“听说您喜欢收藏些精巧稀奇的物件。” 他答得巧妙,一是没有明说那对莲花盏的来历,也没有交代到底是谁、又为什么让他送过来的,二是借此引出他真正想“聊”的话题。 果然,四姨娘上了套。 没有哪个收藏家不想向旁人炫耀自己的藏品,特别是当观众是沈莳这么个俊俏小帅哥的时候。 【你说你是新来的?】 四姨娘用她那风情万种的凤眼??了沈莳一眼,似笑非笑,【这么看来,倒是个消息灵通的。】 “不不不!” 沈莳连连摇头,“小的只知道您兴趣风雅,还不晓得您喜欢收藏哪方面的宝贝呢!” —————— 【呵呵。】 四姨娘捂嘴,嘻嘻笑了起来,【怎么,他们没告诉你,我喜欢蜡艺吗?】 沈莳假做无知,歪了歪头,“蜡艺是什么?” 四姨娘眼波流转,朝沈莳抛了个媚眼,【也罢,那就让你开开眼吧。】 说完,她转身走到窗户旁边挂着的那张精致的天鹅绒刺绣帘子前,纤纤玉手一把拉开了帘子,露出了帘后放着的那团奇形怪状的蜡制品。 与沈莳在监控记录里看过的蜡团相比,他面前的这团玩意儿形状显然较先前的更大也更扭曲了。 沈莳心中狂跳,他强忍住恶心感,飞快地数了下——一共有七颗脑袋,比上次多了一颗! ——果然! 他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 生死关头,吴景澜选择了最危险也是最疯狂的一个方法来摆脱黑雾的追击,同时将获救的希望全压在了沈莳身上。 如果沈莳没有领会到吴景澜的意思,或者即便领会了也没办法救他的话,那么吴景澜只不过是从速死变成了慢性自杀,且这种无休无止的折磨还不知要持续多长时间。 对于这等生死相托的信任,沈莳绝对不能辜负。 “哎呀,好别致的造型!” 沈莳手心掐着冷汗,表面上仍然装出一副好奇又震惊的模样,“这、这是怎么做出来的?” 【呵呵,这蜡人可不止造型别致。】 四姨娘在自己的得以藏品前踱了一圈,停在了最左侧的一具蜡人前。 那具蜡人的形状最为完整,与其他“人”扭曲狰狞的姿势不同,“他”在遭遇一切时显然没有过多的挣扎,姿态端正,一颗脑袋微微垂着,双眼闭合,倒当真有几分平静安详的雕塑气质。 沈莳攥紧了拳头。 ——毫无疑问,那正是他家吴哥! 【你看,这是我新得的藏品,漂亮不?】 四姨娘捏住吴景澜的下巴,强迫他抬头。 于是那蜡像终于露出了正脸。 说实话,要不是早知道蜡人的身份,沈莳实在很难把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跟吴景澜联系起来。 【怎么不说话呀?】 四姨娘捏住蜡人的下巴,左右摇摆了两下。 【就你话少,无趣!】 语气中似还颇为不满。 沈莳强忍住内心的波澜,不让四姨娘看出任何端倪,“这些蜡人还会说话吗?” 他眨了眨眼睛,仿佛个不知“害怕”为何物的天真土包子,向四姨娘祈求道:“我能靠近些看看吗?” 听闻沈莳的要求,四姨娘不由愣住了。 很显然,不管是生前还是死后,身为降术师的四姨娘每回向旁人“炫耀”自己的展品时,得到的回应都不会像沈莳这般。 这情况她以前还真没见过,够她感到新鲜的了。 【呵呵,你很有意思。】 四姨娘笑了起来,弯起的凤眼中闪过恶意的光,【既然你想看,那就过来看看吧。】 她生前三观不正,死后更是成为了一个为所欲为的任性地缚灵,自然有自己一套当鬼的逻辑。 既然有趣,那就该留下来。 四姨娘已打定主意,等会儿就将这漂亮青年炮制成自己的新藏品。 —————— 沈莳假装自己没有看出四姨娘眼中闪烁的诡异光芒,几步上前,也学着主人的样子站到了吴景澜的蜡人前,同时右手滑进上衣口袋里,撕开了一个纸包的封口贴。 就在那一刹那,四姨娘仿佛感受到了什么令她极其厌恶的气息一般,脸色骤变: 【你身上带了什么!!?】 下一秒,沈莳的手已从袋中抽出,五指一张一甩,一把粉末状的东西就那么朝着四姨娘兜头盖脸扬了过去! 那是金道长的避降符烧出来的符灰。沈莳还生怕光是符灰对已死的降术师效果不佳,还根据材料盒里的使用说明书添加了诸如朱砂雄黄黑狗骨粉雷击木碎屑等物。 果然,四姨娘一时没留神,被他撒了一身的符灰,立刻像沾到了盐水的蛞蝓一般,全身冒出青烟,惨叫着连连后退。 ——机会!! 沈莳立刻从贴身内袋里掏出那盒救命的解药,甩掉盖子,左手端着瓷盅,右手食中二指挖了一大坨黏黏糊糊的膏体,直接就怼到了吴景澜那张融化的蜡人脸上。 药膏接触到吴景澜的额头,就像在冰块上放了个热源。 以膏体为中心,蜡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溶解、剥落,窸窸窣窣往下掉。 【啊啊啊!可恶!!】 不远处传来了四姨娘愤怒的咆哮声。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她尖声叫道: 【那可是我珍贵的藏品!!】 说着,四姨娘就要扑过来拯救自己的蜡人,同时给胆敢觊觎她藏品的狂妄小子一个刻骨铭心、天长地久的教训,直至他完全溶解成蜡块为止。 沈莳当机立断又抛出了一大把符灰,阻住了四姨娘。 他已经瞥到对方指尖那缕若隐若现的青气——虽然沈莳不知它是什么,但百分百能够肯定,那绝对能要自己的小命! 好在四姨娘还是畏惧金道长的避降符灰的。 吃过上一次被符灰沾身的亏,这回她在沈莳抬手的同时就机敏地退开了十数步,一口银牙咬得咯吱作响,就是不敢贸然靠近。 沈莳连忙回头去看吴景澜。 只见他脸上、脖子上的蜡油都剥落得差不多了,重新露出了原本那张英俊帅气的脸。看沈莳回头,吴景澜眨了眨眼,唇角勾起,露出了一个还有些僵硬的微笑。 “艹,这药效,也太慢了吧!” 沈莳气哭。 他顾不得许多,又从瓷盅里挖了一大坨药膏,糊到了吴景澜的额头、肩膀甚至胸口处。 瓷盅本就只有一个面霜盒的大小,被他一番霍霍,很快就见了底。 “吴哥,你可快点吧!” 沈莳把空了的瓷盅往旁边一扔,转而专心对付四姨娘…… …… 万幸金道长给了沈莳一大叠足足四五十张咒符,才足够他撑到吴景澜身上的蜡烛剥落到足以活动的程度。 就在沈莳已经在寻思着等符灰扔完了他还能扔点什么的时候,一只手忽然从后方捞过他的手臂,用力一拽,带着他朝房门冲去。 “吴哥!” 沈莳真要喜极而泣了。 他一边跑,一边抛出最后一把符灰,逼退了不甘心想要追过来的四姨娘。 两人前后脚冲出走廊,又因为害怕撞出栏杆而紧急刹车,结果就是像扭麻花一样抱在一起,一块儿摔倒在了脏兮兮的走廊上,“咔嚓”一声,压断了身下那块本已腐朽的地板。 第388章 9.冤鬼宅-32 摔倒的瞬间,沈莳被吴景澜护在了怀里。 有人给他当了肉垫,沈莳除了手肘被断裂后翘起的地板磕了一下之外,连块油皮都没有蹭破。 他懵了一秒,连忙爬起来。 “吴哥,你怎么样了!?” 他试图检查吴景澜有没有受伤,但仓促间竟然找不到手电筒了。 “别慌。” 吴景澜伸手扶住沈莳的胳膊。 他一动就觉得左侧肋那一片抽着疼,估计是摔倒时结结实实地撞在了栏杆上。 吴景澜以前曾经在其他剧本杀里不幸肋骨骨折过,知道那是什么感受。跟那时对比起来,至少现在他的骨头虽疼,好歹没疼到会影响行动的程度,万幸应该不会妨碍之后的通关。 吴景澜一手捂住侧肋,另一只手扶住沈莳的胳膊,慢慢地爬起身来。 两人皆心有余悸,一同朝四姨娘房间的方向看了看。 他们冲出房间时自然是没余裕顺手关门的。 可在这间鬼屋的某种无形规则之下,房间门好像加装了某种先进的自动系统一样,只要他们一出房间门就会自动关上,将处于两个不同空间的地缚灵和人类隔绝开来,不让彼此互相干扰。 “果然,跟郦家大少爷不一样……” 吴景澜按揉着刺疼的肋骨,喃喃低语,“四姨娘的‘领域’仅限于她的房间,是不会追出来的……” 沈莳:“……” 他转向吴景澜,神情十分复杂。 照理说,他俩既是久别重逢,又是死里逃生,怎么着都应该来个热情如火的拥吻,再缠缠绵绵互诉衷肠才是正理。 可惜这里时间不对、地点不对,气氛更不对,外加还有个随时可能忽然刷新的厉鬼女佣王姨,沈莳在心中纠结了两秒,还是决定先拉着人撤退到安全地点再说。 而吴景澜也有同感。 他们迅速撤退,一边疾步走向楼梯,一边左右四顾,以防王姨从某个地方突然冒出来。 —————— 好在直到他们下了楼,回到大宅一层的玄关时,女佣的亡灵也未曾出现。 “呼!” 沈莳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里应该不会有地缚灵出没了吧?” 他确认道。 吴景澜一本正经地回答:“嗯,没有的,放心。” “很好。” 沈莳回头看向吴景澜,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声音也比平常拖长了半个拍子,“那么,该说说你的事情了。” 两人当了二十多年的青梅竹马,吴景澜可太了解沈莳了。 每次沈莳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都证明他其实很生气,生气得要命。 吴景澜一秒领会到沈莳发火的点,在对方开口找他算账前果断抢先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 沈莳眯起眼,笑问:“你错哪儿了?” 那语气明明平静又温柔,却愣是让吴景澜感受到了大事不妙的气氛。 “对不起,我不该冒险的!” 吴景澜立刻开始自我反省,“我知道我这次实在是太莽撞了……不过……” 他抿了抿唇,微微耷拉的眉眼显出了一丝丝委屈,“可那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嘛……” “你差点就真死了你知不知道!” 沈莳气得想去揪吴景澜的衣领子,又因为这动作实在跟他的性格相悖甚远而下不去手,只能抓住他的胳膊用力晃悠了两下: “要是我没领悟你的意思,你打算怎么办!?还有,就算我明白了,解开蜡人降的方法是一般人做不到的,比如要抓个童男童女献祭什么的,你又打算怎么办!?” 他飞快地换了一口气,接着质问: “就算大少爷那儿或许真有什么很关键的证据,也不值得你拿命来换吧?啊!?你打底在想什么啊!!” 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了,当然也很懂应该怎么给自家炸毛的暹罗猫猫顺毛。 他没有迎着沈莳的气头辩解,只是微微蹙了蹙眉,抬手不着痕迹地按住了左侧肋。 虽然吴景澜的动作很自然,但沈莳此时可是抓着他胳膊的,人家手都抬起来了,他当然不可能无所察觉。 果然,沈莳马上松了手,“你、你那儿怎么了?是哪里疼吗?受伤了吗?” 说着他就直接上手去撩吴景澜的衣服,想检查那儿有没有淤伤。 作为编剧专业的未来大手,沈莳可是经常看刑侦政法类影视作品的人,虽然说不出“脾破裂”这么专业的名词,但也知道左侧肋那一带的撞伤严重起来可是会死人的。 玩家在剧本杀里不豁免身体伤害,不管是被杀还是意外,死了就是死了,没有出了副本就原地复活的机会。 “没事、没事。” 吴景澜握住沈莳慌慌张张拉扯他上衣的手,然后自己撩起警官外套和里层的衬衣,还很贴心地帮他打了手电。 “你看,只是稍微撞到了而已,没有骨折,也没有伤到内脏。” 沈莳:“……”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伤处看了一阵,确实只看到半个巴掌大的浅浅一片淤青,不像太严重的样子。 可沈莳毕竟是个文科生,根本没有足够的医学知识让他判断伤情的严重程度,到底还是不放心,忍不住伸手在淤伤处又轻轻按了几下。 吴景澜:“……” 沈莳下手很轻,所以他不觉得疼,只有点痒,而且被摸过的皮肤在感受到心爱之人的体温之后,好似也微微发起烫来。 “好了,真的没事。” 吴景澜温柔地抓住沈莳摸来摸去的手,诚恳地再次道歉:“对不起,这次是我错了,我不该明知道是找死还要去冒险的。” 沈莳刚刚一担心,直接连生气都给忘了,现在那股劲儿一松,就再也生不出兴师问罪的劲儿了。 “……算了。” 沈莳摇了摇头,轻轻回握住吴景澜的手,“真是……算你命大,这样都没死成!” 吴景澜低声笑了起来:“说真的,我敢这么浪,还不是因为我知道我家小沈有多厉害。” 他低头,凑到沈莳鬓边,浅浅啄了一口。 “谢谢。” 沈莳:“……” 他耳朵不受控制地升起了一层红晕。 ——好吧,这一下子,他还能怎么办? ——也就只能彻底消气了呀。 —————— 接下来,吴景澜向沈莳简单交代了一下在他拔掉内存卡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鉴于笔记本上前辈们“无人生还”的血泪教训,吴景澜大胆推测,和郦大少爷放出的黑雾赛跑是跑不赢的,即便逃出别馆,黑雾也迟早会撵上来。 于是他想到了“以毒攻毒”这么个听着当真像极了故意找死的法子。 郦家大少爷虽然强大,但也只是对胆敢闯入的冒险者而言的。 既然都是地缚灵,既然都有各自的“领域”,那么在规则上来说,应该没有谁高谁低,谁压制谁的说法。 特别是在捕获猎物的时候,理应是谁抓到就归谁的。 根据笔记本上的记录,九名地缚灵里,保姆秦嬷嬷是最无害的,金道长则即便发疯也不会伤人。 剩下七个,郦大少对玩家而言是无解凶灵,而其余众鬼也并非省油的灯。 那六个地缚灵一旦失控,各有各的手段,但总归一句:若是被抓住,基本都只有死路一条——只除了四姨娘。 四姨娘尽管手段极端凶残,但好歹能留下玩家一条小命,让他以蜡人的身份存活一段时间,实在是走投无路之时苟命的最佳选择。 更何况,郦少爷的书房在别馆二楼,四姨娘的房间则在大宅西侧翼的尽头,二者有连廊相互沟通,可以作为他跑路时的捷径。 至于说连廊中央那两米多宽的大洞,对于吴景澜一个运动神经尚算优秀的成年男性来说,根本不是问题,跳一跳就过去了。 “其实我当时挺怕的,担心那条连廊吃不住我的体重塌了,那就完了。” 吴景澜一边说明,一边自我吐槽:“好在我运气还算凑合。” 沈莳:“你还骄傲上了!” “不敢不敢!” 吴景澜连忙道歉。 在逃出别馆书房之后,吴景澜拔掉针孔摄像头的内存卡,连同记载了所有“规则”的笔记本一起,从别馆二楼走廊尽头的那扇窗户扔了出去。 其实整栋废宅的围墙足有三层楼高,正常情况下,除非吴景澜是NBA季后赛级别的三分神射手,不然极大概率会把笔记本扔到栏杆上。 但那扇窗户恰好离院墙围栏很近,而那一段围栏被枯树带倒了,豁口正好可以让他把笔记本扔过去。 这便是吴景澜留给沈莳的“提示”。 他相信,自家那聪明的恋人,一定能猜出他的意图,并且想办法把自己救出来。 他对沈莳托付了百分之百的信任,毫不怀疑地坚信对方一定能做到。 接着,吴景澜从别馆二楼走廊北侧尽头的门穿出去,在黑雾的追逐下狂奔过连廊,到达主宅西侧翼后,直奔四姨娘的房间,开门就来了句唐突的冒犯:“你这个降教魔头!” “然后,我就被她变成蜡像了。” 吴景澜忽略掉可能会让沈莳觉得恶心反胃的蜡化过程,直接说了结果。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大抵就是如此了。 第389章 9.冤鬼宅-33 9月7日,午夜十二点三十五分。 沈莳和吴景澜决定找个安全的地方,将目前已有的线索仔细研究一遍。 两人从大宅东侧绕过去,在后院一个塌掉的藤花架下找到一张尚算完整的雕花靠背长椅,两人肩并肩坐下,在椅子两边一边扔了一支冷光棒,霎时间就将这一片小小的区域照得亮如白昼。 “吴哥,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沈莳问吴景澜。 “如果只是密室的话,我倒是有个猜测……” 吴景澜说着,微微蹙起眉,“只是,如果我猜得没错,就无法解释几个鬼提供的证词之间的矛盾了……” 沈莳知道他家吴哥的特长,或许应该说是天赋,就是对机关陷阱、解谜猜谜之类的诡计有着比一般人敏锐得多的洞察力,往往在旁人还毫无头绪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正确答案了。 可现在吴景澜却说,他能解开密室之谜,却无法解释几个证人证词间的矛盾。 这就很令人迷惑了。 沈莳歪了歪头,“能不能先给我说明一下那个密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吴景澜笑了起来,“比起口述,我们不如亲自去看一看现场吧。” 沈莳:“好呀!” 他虽然已在视频里看过祠堂的样子和内部结构了,但针孔摄像头的视野范围很有限,镜头别在吴景澜胸口,也不可能将每一个细节全都清晰明白地拍下来,所以沈莳还是很想亲自去看一看的。 说干就干,两人现在的位置离祠堂不远,抬脚走一段就能到。 废弃的院子阴气森森,零星悬挂在树上的白灯笼发出惨惨寒光,烛焰被夜风吹得左摇右晃,却一直将灭未灭, 像濒死者吊着的最后一口气,总也不肯咽下去。 如果只有一个人进这幢鬼蜮般的废宅,沈莳估计自己就算不至于吓得走不动道,内心一定也是惶恐得要命的。 可他刚进来时一心只想着要怎么把吴景澜给救出来,思绪被焦急与担忧充满,很自然地就忘了害怕,而现在他身边有吴景澜陪着,虽还难免心中怯怯,但已不会再感到恐惧了。 独自面对怨灵恶鬼,和最信任最依赖的人就陪伴在自己身边,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受。 即便不依赖他被【调查员的直觉】提高了一倍的第六感,沈莳也敢笃定,只要两人在一起,多么无解的谜题也能找到答案。 —————— 绕过一丛不知名的枯死灌木,沈莳便看到了郦家祠堂那个不中不洋的黑色尖顶。 吴景澜熟门熟路地将沈莳领到了房门前。 “你看,这门锁的结构。” 吴景澜抬手点了点门栓部分,同时将手里的电筒光柱照上去,示意沈莳仔细观察,“相当结实,对吧?” 沈莳也是在《诡影唐花》副本里摸爬滚打过的人,对中式门栓的设计也算多少有些了解。 这门栓的结构说起来简单,就是一根实心的铜棒子作为可移动的插销,以左右两扇门板的各两个环扣为滑轨,插销可以左右滑动。 要上锁时,只需要将栓子推到位以后,再将插销上的铜搭扣翻下来,卡进锁扣里,最后用锁头扣住锁扣的圆环就行了。 这种门锁的结构非常原始,但优点是够厚重够笨拙也够结实,反而很难用一些小巧的诡计将其弄开。 “嗯,就算想卸螺丝什么的,估计也不太行……” 沈莳仔细观察门锁上的各个固定点,发现它们镶嵌得很紧,老式的铜钉是当真牢牢敲进木头里就弄不出来的,不是当代那种用个螺丝起子就能旋开的构造。 “还有,物理切割法大概也不行吧?” 他又点了点作为插销的铜棒子。 那铜插销的长度足有三十公分长,直径约莫有三公分,有一根实心的擀面杖,光是要使它在轨道里滑动就要使很大的劲儿。沈莳试了一下,发现经历百年风雨后,插销表层已与滑轨锈死在一块儿了,他掰来掰去,努力了半天还是纹丝不动。 而搭扣和铜棒是浇筑在一起的,一体成型,根部虽已布满锈渍,但很明显没有被切割后再粘合的痕迹,换而言之,是原装货。 “这么粗的棒子,要切得多费劲儿……闹出的动静怕也不小吧?” 沈莳嘀咕,“而且,就算用什么方法切开了,也不可能修补得天衣无缝……” 他蹙了蹙眉,“另外,想要在短时间内不着痕迹地换一根新的,应该也不容易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确实如此。” 在侦探小说的密室诡计里,有好些常规套路。 简单版的,当一个门锁打不开的时候,卸掉门锁本身的螺丝,将锁整个儿拆下来,完事儿了再装回去。 进阶版的,整个锁卸不下来,就卸掉局部,比如握把或是搭扣什么的,搞定以后再换上新的配件,只要设计得当,也能达到开门或者密室状态下杀人的目的。 最终版的,就是干脆直接把门的螺丝拆了,然后把门板卸掉,杀完人立刻装回去。 这个终极版本又可以衍生出许多个变种:比如在被害人住A房,凶手住B房的情况下,凶手提前将A门与B门交换,这样凶手就可以用自己手上的B门钥匙正大光明地打开A房间,杀完人后再将自己的B门钥匙与死者手里的A门钥匙交换,就是个天衣无缝的完美密室了。 现在沈莳已经检查过,觉得基本可以否定这三个方案了。 首先这门锁不管是锁身还是插销都用料扎实,老式的铜钉更是无法轻易卸除的,即便使用蛮力勉强卸下来,也绝对不可能不留下明显的痕迹,更别说重新装回去了。 至于说卸下门锁的局部给门板开个“天窗”,先不说锁上没有类似的切割痕迹,光只论这个方法本身,在这个案子里完全没有意义。 毕竟这现场虽是密室,却不是那种一只蚂蚁都爬不进去的“罐头屋”。祠堂本身就有两扇窗户,窗户的栅栏虽窄,但宽度怎么着也该吊打凶手辛辛苦苦开的“天窗”了。 至于说最后的“卸门”,沈莳只要看看祠堂那两扇大门的结构,就觉得实在不太可能。 一是这两扇门的合页固定点都在门框内,只要把门关上,门板就会严严实实地挡住合页,实在是很难对它们下手。 再者这门用料那叫一个扎实,门板那叫一个厚重,而且单扇门板的大小起码比普通居家用的门大了一半有余,沈莳估计重量得有百斤——除非凶手团伙作案,不然光凭一个人要抬起这么一块板子就够费劲的了,还要摸黑在深夜里又装又卸的,即便有一把子扛鼎怪力怕也很是为难。 “这么说来,是锁头的问题咯?” 沈莳抬手摸了摸下巴,“可这里没有门锁,我们就没办法检查了吧?” 他转向吴景澜,“吴哥,你不是看过管家手里的钥匙吗?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虽然吴景澜当时不知是有心还是凑巧,将钥匙怼到了针孔摄像头的镜头前,让沈莳也看了个特写。 但从屏幕里观看跟把实物拿在手里是不一样的感觉。 观察实物能看到更多的细节,自然也就更可能察觉到问题在哪里了——更何况吴景澜本来就很擅长研究机关陷阱,沈莳觉得他家吴哥说不准就是从钥匙里看出了解谜的关键线索——就像他们从前在《诡影唐花》里破解的唐门密室一样。 “嗯,那两把钥匙我是看过。” 吴景澜笑着朝沈莳一摊手,“不过要我说,它们就是两把很普通的钥匙,除了做工精致、难以复制之外,没有太过特别的地方。” 沈莳一挑眉,脸上透出了显而易见的讶异之色。 既然钥匙没问题,那么这个密室杀人案就只有两个可能性: 其一,密室的成因在那把失踪了的新锁头上,沈莳和吴景澜无法检查,自然也就发现不了端倪。 其二,所谓的密室,根本就是管家一个人干的。他因为某个原因,利用自己手掌门锁和钥匙的便利,故意制造了一个密室。 在这一瞬间,沈莳的脑筋飞速旋转,试图找出二者之中更合理的那一个。 但只要细细思索,就觉得这两个推理都在某些方面存在逻辑漏洞。 首先,虽说这些案件都是曾经在某个时空某个次元里发生过的真实案件吧,但它现在毕竟已经变成了“剧本杀”的模式,那么设计者——且不管设计出这个见鬼的游戏世界的到底是何种超自然力量——和玩家之间应该有最起码的公平,那便是设计者不能刻意对玩家隐藏关键性的证据。 换句话说,假如作为案件最大谜团的祠堂密室的成因果真在那把铜锁上,它就应该好好地挂在门上,让玩家们随时随地尽情检查,这才符合剧本杀最基础的“公平”原则。 ——难道说,那锁是需要搜证的证物,只是我们还没找到? 沈莳立刻想到了如此坑爹的可能性,眉心扭出了一个“川”字。 “不会吧……” 他脸色凝肃,忍不住朝吴景澜看了一眼,“难道说那锁头还在这大宅的某个角落里?……这不应该啊……如果不在祠堂,那会在管家手上吗?” 沈莳的脑子转得飞快,而且思维十分跳跃,一句话中不仅重点转了三回,并且已经在思考要不要借吴景澜的警察制服穿一穿,亲自去寻管家问问那把新铜锁的下落了。 “先不忙去找管家。” 吴景澜的回应却很淡定。 他只是笑了笑,示意沈莳暂时不用理会那把不知去向的铜锁,继续想想其他的可能。 沈莳:“……” 他盯着吴景澜微笑的表情足有两秒,才将目光转回到那铜插销上。 既然极善破解机关密室的吴景澜让他暂时不要去管那铜锁,证明解谜的关键九成九不在那把锁上。 ——那么,是第二个可能性吗? 沈莳开始认真地思考另一个假设;密室,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祠堂的“密室状态”,是管家基于某种理由故意弄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二阳好多了,就是咳嗽咳得比较厉害_(:з」∠)_ 第390章 9.冤鬼宅-34 9月7日,午夜十二点五十分。 “可是,管家有什么必要捏造一个密室呢?” 沈莳实在想不通这点。 假如管家确实利用自己掌握的新锁和钥匙制造出一个虚假的“密室”,并且坚持那是一个密室的话,那么他就毋庸置疑会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沈莳看过吴景澜审问管家的经过,看得出来,管家“生前”是个很在乎身份和地位的人,也很惜命。 既然是一个怕死的人,管家应当知道,若按照现实的发展,假设到最后密室无法破解,也找不出真凶的话,手中唯一捏着要是的人极大可能就要背锅。 在那个年代,落到民国警察的手里,极大概率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哪怕管家不是真凶,屈打成招也不过是几顿拳脚的事情。 除非管家有什么天大的理由,例如沈莳曾经在《诡影唐花》里经历过的,劳意晗为了保护独生子唐大,暗中替他善后,还为此不惜自杀这种程度的羁绊。 可到目前为止,沈莳还没在管家身上发现哪怕一点儿与郦家大宅里的任何人存在深刻羁绊的端倪。 ——那么,如果管家确实是凶手,那情况又会如何呢? 想到这里,沈莳摇了摇头。 如果管家真是凶手,那么“密室”就是他走得最失败的一招棋了。 事实上,作为郦家大宅实际上的二把手,在郦员外卧病在床、甩手不干了的时候,他可以利用大量的资源,差遣任何人去他想让对方去的地方,有一千一万种更妥当的方法处置三小姐的遗体,而不必使用“祠堂密室”这么个让自己成为第一嫌疑人的愚蠢方案。 “没错,所以这密室不是管家干的。” 吴景澜微笑着同意道。 沈莳再度挑眉。 ——吴景澜让他不必在意失踪的锁头,又不像是管家监守自盗搞出来的假密室…… 他歪了歪头,“这么说,破解‘密室’的关键,不在这道门上啰?” “嗯。” 吴景澜也没刻意卖关子,“进去看看,你或许就明白了。” —————— 祠堂里没有光源,沈莳从背包里摸出两支冷光棒,一支扔在了门口,一支扔在了棺木旁边。 这个空间呈正方形,单面墙的长度约为六米,两支冷光棒已足够照亮整个空间。 设置好照明之后,沈莳才开始检查这间“密室”的内部情况。 在出事以后,管家就命人迅速清理了祠堂,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郦家大太太的棺木,还有各种葬仪用品,甚至包括灵堂里的一切布置全都撤掉了,最后只剩三小姐支离破碎的残躯,以及一口临时赶制的薄棺材。 沈莳先去检查两扇窗户。 两扇窗户位于祠堂的东西两面墙的正中央,呈正方形,边长约六十厘米左右。窗户没有镶嵌玻璃,也没贴上油纸,只密密地安装了长条形的铁栅栏,像极了牢房里的护栏,栅栏间的间隙目测大约只有七或八厘米,即便是身材纤细的小姑娘——比如三小姐,也钻不过如此狭窄的缝隙。 沈莳打着手电筒,逐一检查每一根铁栅栏,特别是上下两处接口,看看有没有被人卸掉又重新镶嵌回去的痕迹。 毕竟利用窗户出入密室也是侦探小说的常规操作了。 简单的入门诡计比如:利用栅栏的特殊花纹,切断栅栏后再很有技巧地重新焊接回去;或是直接将整个窗框拆下来,行凶后再装回去等等。 到了后来,又在这些基础手段上衍生出了高难度的花样。 比如窗户栅栏本身是内外两层结构,其中某一层可以旋转,当它转到特定角度时,图案就会形成可以容纳一个人进出的空隙;或者栅栏本身是某种记忆合金,可以在A温度下变形,在B温度下恢复原状;再或者它由某种熔点很低的金属制成,用电热刀就能轻松切开,等杀完人之后,再稍稍加热并“黏”回去就行了等等…… 但就沈莳目前的检查结果来看,上述那些经典的物理手段似乎都没有在这两扇窗户上实施过。 虽然经历了百年时光,但那每一根栅栏仍旧十分结实,没有拆卸或是焊接的痕迹,更不像是使用某种性状特殊的金属制成的。 沈莳左右徘徊了好几圈,终于得承认,密室的突破点也不在这两扇窗户上。 他只得转而寻找其他线索。 —————— 根据管家讲述的现场情况,这个房间曾经被人洒满纸钱后又泼满鲜血。 杂物可以搬走,但墙壁和地板处沾染的血迹却很难轻易清除。 沈莳遂在屋中仔细找了找,希望能找到当年残留的血迹。 但他注定要失望了。 毕竟他们探查的这幢大宅是货真价实的废屋,案发时间距离现在已有近百年,长时间无人料理的祠堂自然逃不过岁月的摧残,此时墙壁上、地板上到处是难以名状的污渍——成片成片黄紫灰黑的斑驳霉斑、雨水混合灰尘干透后的污痕,甚至还有草籽在缝隙里生根发芽,硬生生把地板撑得翘起开裂的部位。 就凭沈莳对痕迹学那半桶水的了解,他实在分不清楚哪片污渍是当年案发后留下的血迹,哪片又仅仅只是时间在此地刻下的烙印而已。 沈莳:“……” 看来从血迹分析疑点的方法也是行不通的。 他将目光转向房间里唯一的一样东西——那具装了三小姐遗骸的棺材。 “……好吧,我最讨厌的环节来了。” 沈莳深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做了充分的心理建设。 从第一场真人剧本杀开始,他就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凶案和尸体,生生把他从高中生物课上连青蛙都不太忍心下刀的文艺青年逼成了敢给最惨烈的尸体搜身的粗神经。 但即便这样,这回沈莳要去检查的是一具死了好几十年的木乃伊,还是很挑战心理承受力的。 他拉着吴景澜来到了三小姐的棺木前。 正如沈莳在监控影像里看到的那样,女孩儿幼小的躯体被分割成十多块,放在了一具小小的棺木里。 其实原本以郦家的财力,不可能给嫡幺女用这么一口一看就做工十分粗糙,木材也绝对说不上好的薄棺的。只因三小姐去世得突然,死相又如此骇人,管家八成是觉得不能就这么任由尸体散落着,才差人临时买来一口棺材,将她的遗骸安置在其中。 既然是匆忙找来的成品棺木,自然就无法要求质量了,只能凑合着用。 沈莳低头,忍住不可控的生理性的恶心感,强迫自己仔细观察三小姐的尸体。 棺材里的尸体纤细而枯瘦。 或许是凶手嫌死者的衣物碍事,在分尸时就脱掉了女孩儿的衣服,放在棺木里的尸块没有衣服,像医学院解剖中心的教具般,一块块拼接成了一个人形,部件相当完整,唯独缺了颗脑袋。 三小姐的尸体已经革化,软组织干枯萎缩,在骨头表面形成一层柔韧的灰黑色薄膜——虽没有烂成一具枯骨架子,却能清晰地看到每一块骨头的形状。 另外,沈莳注意到一个很有趣的情况。 想必当初管家指挥几个仆佣从祠堂各处收集三小姐的遗骸并将其收敛入棺时,应当是像拼图一样,一块一块地放进去,拼成一个人的形状。 可在百年间,三小姐的尸骸慢慢脱水,软组织严重萎缩,使得尸块与尸块间的缝隙大得明显有些不自然,反倒令人愈发容易注意到骨头的切口。 沈莳学着吴景澜先前的样子,拿起三小姐枯瘦干瘪的右腕。 这是沈莳第一次摸到革化的尸体。 那触感,实在是特别到他此生都不大想感受第二次。 三小姐的右腕很轻,摸上去干燥、粗糙而又带着点微妙的韧性,细细的桡骨和尺骨断端支棱起来,从皮肤未曾包裹的伤处刺出,呈现出一种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灰褐色。 沈莳仔细地观察切口的情况。 软组织萎缩了看不清楚,但骨头的断面平整且利落,应该是用某种很有些重量的宽刃锐器给切开的。 “吴哥,你觉得分尸的工具是什么?” 沈莳抬头问吴景澜。 吴景澜回答:“我猜应该是斧子、砍刀或锯子吧。” 沈莳摇了摇头,“骨头断面没有锯子特有的‘W’状纹理,我觉得不是锯子。” “嗯,有道理。” 吴景澜笑道:“那就是斧子或是砍刀一类有些分量的刀具吧。” 沈莳:“……” 他倒是见过九个地缚灵中的某“鬼”手里拿着类似的刀具,可那不能作为指认谁是凶手的证据。 毕竟若是有心,搞一把斧头或是砍刀根本不是难事,要解开三小姐的死亡真相,首先还是得先找出密室的成因。 “对了,这条绳子。” 沈莳轻轻拨弄了一下挂在断腕上的那条霉烂的红绳,“这应该是保姆秦嬷嬷编的那条吧?” 吴景澜点头。 “可她明明说过,她当时把绳子系在了三小姐的脚上……” 沈莳抿了抿唇,“难道说,是凶手将它从三小姐的脚上摘了下来,再戴到了她的手上?” 吴景澜:“嗯,确实有这个可能。” “可是为什么呢?” 沈莳歪了歪头,甚感迷惑: “这么细一条绳子,不管是在脚上还是在手上,都不会影响凶手杀人分尸吧,为什么非要移动它不可?就凭尸块手上一条红绳,也不可能搞出什么密室操作呀!” 对于沈莳的疑问,吴景澜只笑了笑,并没有吱声。 于是沈莳只得继续自己琢磨。 棺木里的尸块分解得很碎。 她的四肢被切成了小块状,从骨头的长度来看,每一块的大小都不超过成年人一个巴掌的宽度。 两条大腿更是整齐地砍成了一截一截,每一段的长度都十分均匀。沈莳脑补了一下它们“新鲜”时的状态,估计就跟超市冷柜里卖的成品肉排差不多。 而三小姐的身躯被截成了三段,胸口一块、腹部一块、盆部一块。 即便软组织已革尸化,被皮肉包裹住的胸、腹、盆腔仍然有相当的体积,每一块长宽都超过了十厘米——反正大到绝对不可能在不被挤坏的情况下,从窗户缝隙里塞进来就是了。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块体积较大的尸块的存在,这间“祠堂密室”才能成立。 沈莳:“……” 他的脑中忽然闪过某种猜测。 ——难道说,是因为这样!? 第391章 9.冤鬼宅-35 “……或许,密室的关键……” 沈莳将那只干枯的小手放回到棺材里,目光落到胸、腹、盆腔三块大“零件”上,“……就是这个分尸手法?” 吴景澜点了点头,笑道:“看来,我们这次又想到一块儿了。” 可沈莳并没有因为找到了悬案的突破口而表现出松一口气的模样。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只可能是‘那个人’干的……” 沈莳凝眉作沉思状,“可这解释不通啊……‘那人’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没错。” 吴景澜的推理也正是被卡在了这里。 其实就“密室”的难度而言,这间祠堂密室利用的是人们的思维惯性和心理盲区,最多只能算是中等难度。 沈莳觉得自己想出的密室破解方案能完美解释每一个细节,包括为什么要用如此多此一举的方式进行“分尸”,还有为什么要把祠堂现场布置成那种触目惊心的血淋淋的样子,可谓是基于目前所知线索下的最优解答。 可问题是,这个解答有个非常要命的问题——唯一可能是凶手的人,却根本不存在杀人和布置密室的时间。 如果不能解释这其中的矛盾,沈莳和吴景澜都无法指认“那个人”就是本案的真凶,也找不到三小姐丢失的头颅。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沈莳蹙起眉,“难道说,是保姆秦嬷嬷撒谎了?” 吴景澜:“可她撒谎的理由又是什么?” 沈莳“唔”了一声,“而且,这个谎言也太不高明了。” 假设秦嬷嬷确实因为某个理由而对他们撒了个弥天大谎,从而试图误导他们,那么她的谎言里未免多了一些毫无意义且与凶手的行为相矛盾的冗言,实在很没必要。 “……我们到底漏了什么线索?” 沈莳转向吴景澜:“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再找秦嬷嬷聊一聊。” —————— 虽说要再去找保姆秦嬷嬷问话,但毕竟若只是单纯地逼问老人家有没有说谎实在意义不大。 人家都已经是地缚灵了,若存心说谎,沈莳和吴景澜也没法子拿她如何。 何况虽说秦嬷嬷性格温和,毕竟好歹是百年道行的厉鬼,万一真把人惹急了,一旦爆发起来,谁知会不会又是一个王姨或是二小姐呢? 两人决定趁着还有时间,先将案情重新梳理一遍再作分说。 9月7日,午夜一点二十五分。 长时间与棺木和干尸共处一室对心理承受力的考验着实不小,二人决定换个稍微安静清爽些的更利于思考的环境。 于是沈莳和吴景澜回到后院藤架的长椅处。 两人肩并肩坐在一起。 “郦员外怕家里人出事,严命所有人无事不得随意出入,还从城里搬了兵马来将宅院围住,从广义上来说,这座荒宅在案发当日也能被视为一间密室了。” 沈莳从背包里掏出笔和笔记本,开始梳理郦家大太太头七当日的时间线。 “根据大小姐的丫鬟婉儿的证词,郦家的三位小姐被要求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准乱跑。可当天中午大约十二点半左右,大小姐和婉儿听到三小姐的脚步声从她们房门前经过……” 沈莳说着,在纸上拉出一条贯穿整页纸的长直线,并在线上大约三分之一的位置划了一条短横线,在旁边标注上“午后(约12:30pm)”的时间点。 “大小姐命婉儿出去看看,丫鬟出门果然看到三小姐跑远的背影,于是追了上去。” 沈莳一边说,一边在中午十二点半的时间上补充上了“三小姐离开房间,丫鬟追出”这么一行小字。 原本三位小姐都住在主宅西侧翼的三楼,后来二小姐觉得害怕,就主动要求搬到东侧翼的二楼去了。 而三小姐住在西侧翼最边上的阁楼里,所以她要下楼,必定会经过她长姐的房间,这点倒是可以和丫鬟的证词对上。 “丫鬟追到楼下,没有追上,于是折返回大小姐的房间。” 沈莳一边标注时间线,一边继续说道: “从这里开始,暂时没有人……唔,起码是那几个地缚灵吧,没人知道三小姐去了哪里。” 吴景澜:“不过既然她出不了门,那就应该还在大宅里。” 沈莳同意。 “下午四点,三小姐去找保姆秦嬷嬷,想让她带自己出门,但秦嬷嬷没有同意,只在她的脚上系了根红绳。” 沈莳在竖线约三分之二的位置上多加了一条横线,标注上“4:00PM”这个时间点,“与此同时,管家正指挥几个佣人将葬仪物品都搬进祠堂里,然后用新买的锁头锁了门……” 他的笔尖在笔记本上连续点了两下,“可问题就在这里,对吧?” 吴景澜从沈莳手上接过纸笔,低头在笔记本上补充道: “如果凶手真是我们怀疑的‘那个人’,那么最可能的作案时间应该是……” 他的话说到一半,忽然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从他头上掉了下来,落到了纸页上。 那是一片薄薄的蜡油,干透后弯成了个半月形,仿佛鱼的鳞片。 沈莳这才注意到,吴景澜头上还沾着大大小小的烛蜡碎片,都是刚才从蜡像恢复成人形时没剥干净的,此刻被冷光棒一照,简直像撒了满头的碎霜。 “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很少见吴哥你这么狼狈的样子。” 说着便抬起右手,很自然地替他去剥黏在额头和眉毛上那些比较明显的蜡油。 然而他的手刚刚触到吴景澜的额头,捏起第一片蜡油,就忽然在半空中停住了。 “……不会吧……” 沈莳定定地盯着吴景澜,明明视线落在了恋人脸上,目光却像是魂游天外般愣愣地发直。 吴景澜实在太了解沈莳的这个状态了。 他轻轻捉住沈莳的手指,将它们从自己脸上摘下来,攒在掌心里,“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沈莳摇了摇头,低声嘟哝:“可……这也太离谱了……” “不要紧,多离谱的想法你都可以说出来。” 吴景澜鼓励他,“反正我们都亲眼看见这里真会闹鬼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要不是因为玩家不能随便在剧本杀里OOC,他们扮演的人物又是私家侦探吴澜和他的挚友学者沈时的话,吴景澜其实更想说,都是变格本了,在什么千奇百怪的世界观都有可能存在的情况下,多匪夷所思的答案都不值得大惊 小怪。 “等等!” 沈莳忽然一把反握住吴景澜的手,大声叫了起来,“那些照片!那些照片就是证据!” 语毕,他一把丢开吴景澜的手,转身去扒拉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摞打印的照片。 —————— 这些都是他从吴景澜拍到的视频里截图,再用PS调整和修复过的,虽比不上实物的清晰度,但凑合着看完全够了。 于是两人凑在一起,一同研究起来。 沈莳打印的照片一共有四张,他还细心地在相纸背后标注了编号和吴景澜发现它们的地方。 沈莳是按照拍照的时间来排序的。 第一张是吴景澜在郦家正房太太的卧室里找到的郦家一家六口的合照。画面里的三小姐约莫只有三四岁的样子,拍摄时间自然也应该是在两三年之前。 接下来的三张照片,则是吴景澜冒险与郦大少爷接触后,从他的相册里看到的。 第一张,是沈莳和吴景澜曾经在【非定向剧透】里见过的三姐妹排排坐的照片。这时三小姐已长到了六七岁的年纪,模样和两人接受“委托”时看到的鬼魂没有差别了。郦大少爷曾说过,这张照片里大小姐所穿的漂亮衣服是为相亲准备的。 第二张,是大小姐和她的未来丈夫的双人合照。这时军阀家的公子已看上了大小姐,是以拍照时间应在前一张照片之后。 最后一张则是三姐妹的化妆间照,二小姐坐在梳妆台前,大小姐站在妹妹身后,唯独三小姐独自躲在梳妆台旁,偷偷给自己上口脂。 这张照片看不出明显的时间,但从年龄变化最分明的三小姐来判断,应当是案发前不久拍的,时间间距至多不超过半年。 当四张照片排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都看出了问题。 “……原来是这样。” 吴景澜的手指在第一张照片的某处轻轻一点,随后移到最后一张上,“看这里……果然。” “嗯!” 沈莳默默松了一口气,“这么看来,‘非定向剧透’给我们的‘那个’提示,也能解释得通了。” 当时【非定向剧透】给出了一张很奇怪的照片,画面只拍到了一个水坑,和站在水坑旁边的,小女孩穿着绣花鞋的双脚。 当时两人看这个“提示”时都只觉云里雾里,压根儿不明所以,可如今找到了线索,画面中隐藏的含义就仿佛变得明晰了起来。 “对了,女佣王姨的证词!” 沈莳抬手一拍脑门,“她是什么时候摔下楼的来着?” 女佣王姨就是那个在西侧翼二三楼游荡的后脑勺摔裂了条大缝的地缚灵,她说自己在衣柜里发现了一动不动的三小姐,又指认三小姐是将她推下楼的凶手。 “一年前。” 吴景澜回答得干脆且笃定。 沈莳右手握拳,在掌心敲了一下,“那时间就对得上了!” “那么现在大胆假设有了,就只差小心求证了。” 吴景澜将四张照片叠好,夹进沈莳的笔记本里,然后去拉自家恋人的手。 “走吧,找一个最清楚‘细节’的人间一间,好证实我们的猜测。” 作者有话要说:密室的线索都给出来啦,这次的密室不太难(大概),大家看出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第392章 9.冤鬼宅-36 9月7日,午夜两点零五分。 沈莳和吴景澜在大宅西侧翼的转角处找到了保姆秦嬷嬷。 老太太还和先前一样,坐在拱门前的小板凳上,低头默默地编一堆烂糟糟的红绳。 “秦嬷嬷。” 沈莳和吴景澜凑到秦嬷嬷跟前,柔声和她打招呼。 秦嬷嬷抬起头。 她明明在几天前见过吴景澜,但对于一个时间认知永远徘徊在同一日的地缚灵来说,在循环的“过往”中发生过的任何事都像在退潮的沙滩上写的字,海潮一来就会冲刷得一干二净,现在当然也认不出他来了。 【你们是谁?】 秦嬷嬷目光凝滞,问了和前一次同样的问题。 吴景澜和沈莳沿用了前一回的套路,自称是新来的帮佣,正在帮管家跑腿。 秦嬷嬷轻易地接受了这个借口。 “秦嬷嬷,我们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您。” 沈莳蹲下身,目光与老太太平视,语气诚恳,“可以吗?” 【嗯。】 或许是这位保姆天生就是个好说话的性子,又或者是沈莳面相讨喜很得中老年妇女的眼缘,秦嬷嬷很爽快地点了头,【你问吧。】 沈莳和吴景澜交换了一个眼神。 然后沈莳开口:“秦嬷嬷,我想请教您,大太太头七那日,您确实见过三小姐吗?” 本来沈莳不过是一个“新来的佣人”,问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僭越的。 但老太太对此丝毫不以为意,也没反问他打听这个做什么,很干脆地就回答了他的问题,“嗯,我见过她。” 秦嬷嬷缓缓地点了点头,“是的,我确实见过她。” 沈莳接着问:“那是几点的事?” 【大约……差不多是申时半吧。】 秦嬷嬷给出了和上次相同的答案,【那时候管家正指挥那群小子往太太的灵堂里搬东西,进进出出的,院子里热闹得很。】 申时半就是下午四点,这与管家交代的时间对得上,且同样能从金道长的证词里得到映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沈莳点了点头,“您能说说三小姐跟您说了什么,您又做了些什么吗?” 【说了什么……】 秦嬷嬷盯着自己手里的红线,目光空茫,【对了,三小姐她想出门玩,但门口有人把守不让她出去,所以来找我,想让我带她到村子里逛逛……】 她缓缓地摇了摇头,轻声叹息: 【可那是太太的头七啊,老爷三令五申,绝对不能随意出门……所以我跟她说对不起,今天不行。唉……没想到啊!那竟然就是……我见她的最后一面了……】 沈莳指了指秦嬷嬷手里霉烂的红线,提醒她:“您给三小姐戴上了红绳,是吗?” 【嗯……】 秦嬷嬷抬手比划了一下编到一半的红线,回答:【因为道长吩咐下来,必须给家里所有女眷绑上这个……】 她捋了捋手里霉烂的绳子,【当时是我亲手帮她系上的……】 沈莳继续追问,“您把绳子系在了哪里?手上还是脚上?” 【三小姐她长大一些之后,就变得不喜欢在手上戴东西了,后来连大小姐送给她的金镯子都摘掉了。】 秦嬷嬷说出了一个先前吴景澜没能打听出来的新情报,【毕竟小孩子嘛……可能是觉得手上戴了东西很累赘吧。】 她顿了顿,【所以我把红绳系在了她的脚腕上。】 沈莳:“……” 如此看来,他们的推测是正确的,“祠堂密室”的诡计果然就是那么一回事。 “金镯子?” 沈莳没有继续纠结红绳的位置,反而提了另一个问题,“三小姐手上原本戴着金镯子吗?她又是什么时候摘掉的?” 秦嬷嬷告诉他们,当地有给小孩子戴系着铃铛的金镯子的规矩,意为保佑小孩不被邪祟侵扰,无病无灾。 三小姐原本戴的金镯是她大姐姐小时候戴过的。后来镯子口径小了,郦家大小姐就将它转赠给了这个最小的幺妹。 小姑娘幼时性情孤僻,倒是对金镯子没啥反感的,不,或者更准确的说,她腕上的饰品对她而言,根本就像是不存在的一般,被她直接无视掉了。 随着女孩儿渐渐长大,小时候的“坏脾气”扭转过来,变成了讨人喜欢的开朗小孩之后,反而在意起了手上的金镯。 【她说镯子总是叮叮当当的,响得她心烦。】 秦嬷嬷说道:【所以叫我帮她摘掉……】 说到这里,秦嬷嬷突兀地停住了话头。 【……奇怪。】 她低声嘟哝,【对了,摘镯子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些奇怪……】 沈莳:“什么地方奇怪?” 秦嬷嬷的手指无意识地拨弄着霉烂的红绳,眉心轻蹙,似乎正在冥思苦想。 然而她本就年纪不小,又死了将近百年,从前的事情对她来说更是久远,她凝眉苦思许久,只能记起自己当时那种“奇怪”的感受,却实在记不清到底奇怪在哪里了。 但早有怀疑的沈莳却知道秦嬷嬷在“奇怪”些什么。 “是‘方向’变了吗?” 他提醒年迈的保姆。 闻言,秦嬷嬷浑身一激灵,今日第一次睁大了浑浊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沈莳。 哑然半晌,她才惊讶反问:【——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 问过金镯子的情况后,沈莳又转向下一个问题。 “秦嬷嬷,你编的这些红绳,后来是怎么处理的?” 【后来……分给大家了。】 秦嬷嬷回答。 她告诉沈莳和吴景澜,傍晚时,她亲自将编好的几十条红绳分发给家中的女眷。 保姆在郦家服务了许多年,对宅中情况十分熟悉,确实是最能胜任这个工作的人选。 【我先到小姐们的房间……】 沈莳技巧性地打断她,“那是几点钟的事情?” 【约莫是在戌时半吧……】 保姆回答。 戌时就是晚上八点左右。 秦嬷嬷说,她亲手将红绳交给了大小姐和二小姐,还顺路去三小姐的房间看了一眼,但那时候小姑娘并没有呆在自己的闺房里。 然后她去下人住的倒座房,发红绳时,碰到有丫鬟婆子正在忙碌找不到人的,还会在门旁矮柜处留下对方的份,交代同屋的人叮嘱她们记得戴上。 【对了……我记得,那时候还有不懂事的小丫头嬉笑说戴红绳有什么用……】 秦嬷嬷仿佛自言自语,低声道: 【我还吓唬她们,敢不听道长的话,出事了你们自己兜着,连三位小姐都要戴的东西,那可是福分啊……】 说道这里,秦嬷嬷抬起袖子,揩了揩早就哭不出眼泪的眼眶,苍老嘶哑的嗓音带上了哽咽,【可、可明明都这么小心了……她们……大小姐,还有三小姐……她们还是死了……】 沈莳又和吴景澜交换了一个对视。 ——这么一来,一切细节都能解释得通了。 现在,只需要将如同散珠般零碎的线索串起来,就能解开三小姐的头颅消失之谜了。 —————— 沈莳和吴景澜耐心等了一会儿,给老人家平复情绪的时间。 等秦嬷嬷停止抽噎之后,沈莳才继续发问: “对了,秦嬷嬷,我听说,这次大太太出殡时用到的葬仪,家中女眷也有帮忙准备,是这样吗?” 保姆根本不知他为什么要问这个,但还是老实回答了,【没错。】 沈莳开门见山:“两位小姐也有帮忙吗?” 秦嬷嬷茫然地点了点头,【大小姐和二小姐都折了许多元宝……】 沈莳:“她们是在哪里折的元宝?” 【在西侧院……】 保姆回答:【两位小姐年纪不小了,不方便见外男,平常多在西侧院活动……】 ——最后一张拼图,也拼起来了。 “秦嬷嬷,这里还要麻烦你一件事。” 沈莳对保姆说道: “能请您形容一下三小姐的房间是什么样子的吗?” —————— 9月7日,午夜两点二十五分。 沈莳和吴景澜告别秦嬷嬷,手里多了张三小姐闺房的平面图。 这是沈莳按照秦嬷嬷的口述画出来的,虽然肯定没有亲眼看过的准确,但也凑合够用了。 ——真不愧是地狱级难度的剧本杀! 沈莳一边端详自己画的平面图,一边在心中吐槽道:抠门到连张地图都不给,这种本子要是上线的话肯定是要被玩家吐槽到死的! 按照秦嬷嬷的形容,三小姐住的阁楼不大,用现在的标准来计算,估计只有六平米左右。 因是不受宠的幺女,阁楼里的家具自然不可能奢华,只有一张单人尺寸的拔步床、一张充当梳妆台的桌子、一个五斗柜,以及整个房间最大的家具——当初差点儿把女佣王姨吓掉了魂儿的衣柜。 “吴哥,你看这个。” 沈莳凑到吴景澜身边,一手拿平面图,一手打手电筒,好让对方能看清纸上的线条。 “果然,‘方向’有问题,对吧?” 三小姐的闺房在大宅西侧翼的最末端,呈长方形,东西墙长,南北墙短,长宽比例约莫为二比一。 她的房间门开在正对走廊的北面,窗户则开在南面。 窗户旁边就是拔步床。因床帐完全挡住了窗户,所以三小姐的房间很少开窗,几乎一年四季都关得紧紧的,盛夏时甚至会令秦嬷嬷感到过分闷热。 而她的大衣柜贴着西墙放,正对衣柜的东墙则并排摆放了梳妆台和五斗柜。 “确实。” 吴景澜抬手在平面图的某处点了点,“看来,我们的怀疑应该是正确的。” 他转向沈莳,微微一笑,“现在,就剩下去找三小姐失踪的脑袋了。” 第393章 9.冤鬼宅-37 9月7日,凌晨三点五十五分。 沈莳和吴景澜站在了大宅西侧翼三楼的阁楼门前。 二人即将敲响三小姐的房门,迎接最后的挑战。 如果成功了,他们可以携手回到原本的世界,如果失败了,好些的结果就是被迫退回“愚者之都”从头开始,最糟糕的下场,就是他们等不到系统开投凶便被三小姐弄死了。 “那,我就敲门啦?” 沈莳右手虚握成拳,做出准备叩门的样子,转头看吴景澜。 “好。” 吴景澜含笑点头,同时轻轻握住沈莳的另一只手,与他十指交扣,“放心吧,我陪着你呢。” 沈莳在三小姐的房门上敲了三下。 这一回,他们没有听到应门声,门却忽然在他们面前无声无息地自动开启了。 沈莳冷不丁吓了个哆嗦,却感到手上传来了另一个人的握力——那是属于吴景澜的无声的鼓励。 两人相视一笑,抬脚迈过门槛,走进了属于三小姐的小阁楼。 就如保姆秦嬷嬷方才向他们描述的那样,三小姐的闺房的面积别说和大太太的主卧比,连四姨娘的房间都不能相提并论,且因为是阁楼的关系,层高也比大宅的其他房间要低得多。 沈莳和吴景澜这般的高个子走进房间,手举起来就能摸到天花板,光从视觉上就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压抑。 这间阁楼仍然维持着百年前的模样,不似外面那般颓败,但家具的款式以郦家的财力而言实在太过普通了,看起来不像是个小姐的闺房,倒像是稍有些身份的女管家或是女佣住的地方。 房间里的家具十分简单。 就像保姆秦嬷嬷描述的那样,正对大门的是一扇紧闭的窗户,镶嵌着西洋风格的蓝色彩绘玻璃。窗前方横放了一张拔步床。二人面朝床时,右手边是一个大衣柜,左手边则是梳妆台和五斗柜。除此之外,房中再无大件的家具。 沈莳和吴景澜假装观察室内的构造,不经意地朝梳妆台的方向瞟了一眼。 果然,就如同二小姐所说的那样,桌上的铜镜是背朝外、面朝墙,反着放的。 此时房里的光照很暗,只在充作梳妆台的桌上点了一盏油灯,灯光仅够两人在室内视物而已。 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瘦小的身影坐在梳妆台前,此刻正面朝他们,双膝并拢,双手按在膝盖上,坐姿显得十分端正而又有教养。 ——那便是三小姐无疑了。 【大哥哥们。】 三小姐开口了。 女孩儿的面容因逆光而笼在阴影之中,唯独一双眼眸亮得惊人,简直像两簇幽幽燃烧的鬼火。 她问:【你们已经找到答案了吗?】 沈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即便不算福利本《杀人不难》那一回,他也已经玩过八场真人剧本杀了,对担任侦探并陈述谜底的工作已是驾轻就熟,一点都不该怯场才是。 只是这次的情况稍有些不同。 他面对的是一个地缚灵,或者是厉鬼,又或者根本就是超乎他知识范畴的妖孽,要说不怕那实在有点儿强人所难。 更何况,他们还有另一个计划,本身就非常冒险。 沈莳的手不自觉地沁出了冷汗。 但他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得很好,心里的紧张和惶恐一点儿都没表现出来。 他微微一笑,超三小姐点了点头,“是的,我们已经找到答案了。” 【很好。】 三小姐似乎笑了。 青雉脆嫩的童音里透着欢喜,【那就请大哥哥们告诉我,〖是谁杀了我?〗】 —————— “要解释这个问题,我首先要说一句很冒犯您的话。” 沈莳语气一变,忽然对一个模样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儿用起了敬语,“三小姐,您一定不会生气的,对吧?” 【哦?】 三小姐似乎没想到沈莳忽然会说这话,歪了歪头,虽仍看不清表情,但沈莳从她忽然提高的音调中听出了兴味盎然的意味。 【大哥哥,你要说什么?】 沈莳:“您先答应我,不生气,行吗?” 他顿了顿:“接下来,不管我的答案您是否认可,都请一定听完,可以吗?” 【嘻嘻嘻,行吧!大哥哥,你真好玩。】 三小姐终于笑了起来,【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我答应你,一定让你把想说的话都说完。】 虽然女孩儿的嗓音仍然清脆,但不管是措辞还是话中暗藏的威胁意味,听着都一点不像个稚童了。 “那我可就要说了。” 沈莳面上笑容不变,背在身后的手却无意识地扣紧了吴景澜的五指,“三小姐,您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三小姐,对不对?” 【哦?】 三小姐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反问道:【大哥哥,你为何如此认为?】 “我的理由有三。” 沈莳抬起空着的那只手,比出三根手指。 “其一,三小姐……我是说,真正的三小姐,幼儿时期是个乖戾孤僻,不喜言语的孩子,但从某个时间点开始,她的性格就忽然变得活泼讨喜了起来,也就是说,‘她’变成了‘你’。” 【唔。】 三小姐换了个姿势。 她不再刻意维持双手按膝的乖巧姿势,而是很自然且熟练地翘了个二郎腿,上半身一歪靠到梳妆台旁,单手托腮。 此时,虽然她仍是小女童的外形,但语气和举止都已经完全是成年人的模样了,【还有呢?】 沈莳道:“其二,村里发生诡异凶案的时间,发生在三小姐您性格大变之后,且二者相隔不远。” 这是二小姐的证词。 她说幺妹的变化大约出现在将近两年前。 而不止一个人曾经说过,村中的第一桩诡异惨案——小寡妇在自家床上被割喉取血的案子,则发生在约莫一年半前。 从时间上来说,二者呈因果递进关系。 当然,沈莳还有其他的证据,只是不太方便现在就当着三小姐本鬼的面透露出来。 【唔。】 三小姐听完,仍然只回了一个听不出是肯定还是否定意味的单音节。 她朝灯光的方向偏了偏头,露出了半张含笑的俏脸,【那第三个理由呢?】 “其三,真正的三小姐,也就是被杀和被分尸的那个——案发时,应该正呆在衣柜里。” 沈莳说道:“您想问的,其实是衣柜里的‘三小姐’的死因,对吧?” 他握紧吴景澜的手,双眼直视梳妆台旁的小女孩儿。 “正因为您不是真正被杀的那个‘三小姐’,所以才不知谁是凶手,也不知她在死前到底经历了什么,更找不全她散失的遗骸,才需要我们替您找出答案,我说得对吗?” —————— 如果这不是个真能闹鬼的变格本,沈莳还真不敢下这般胡来的推理。 可他和吴景澜两人结合多方证词,思来想去,最后只能认为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 女佣王姨在半年前偶然进入三小姐的房间,眼见姑娘不在,就擅自开了她的衣柜门。结果她在柜子里看到了一个木偶般的三小姐,直接吓了个魂飞魄散,慌慌张张跑出去想叫人,却被人从背后一推,滚下楼梯摔了个脑浆迸裂。 而王姨说,把她推下楼的,正是三小姐。 虽然女佣因摔伤而显得浑浑噩噩,脑子不太清醒的样子,但沈莳和吴景澜反而认为,越是这样的“人”,才更有可能在凭直觉和本能对答时对他们说出实话。 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沈莳便不由感到奇怪,为什么木偶一样无心无魂的三小姐,会突然出现在王姨身后,将她推下楼去呢? 若说三小姐是像贞子爬出电视机一样从衣柜里爬出来,再一路追着女佣下毒手的倒也罢了,可根据王姨的描述,她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挨了一下子的。 这很难不让人怀疑衣柜里的木偶人与推人下楼的小孩儿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这种在常识上让人总觉得很难接受的怀疑,直到沈莳想通了密室诡计之后,才彻底得到了肯定。 是的,这个案子里就是有两个“三小姐”,一个是被不知名的邪祟取而代之的本尊,在另一方活动时只能一动不动地呆在衣柜里,一个是顶着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常常在村中游荡,伺机寻觅合适的狩猎目标。 毕竟即便村里诡异凶案闹得再凶,也没有人会怀疑凶手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稚气小女孩不是? 只可惜,即便是能顶替别人身份的妖物,也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 比如,在她装作天真无邪的模样四处溜达,她的“本体”却遭人杀害的时候,她就全然毫无所觉,以至于连凶手是谁都找不到,更不说解开祠堂密室的真相了。 虽然两人对玄学一窍不通,但就目前的线索来推测,沈莳和吴景澜都猜,这位“三小姐”其实在意的根本不是小姑娘是怎么死的,而应该是本体丢失的头颅究竟去了哪里。 毕竟他们实在看不出这位杀人如麻的妖孽对本体有任何特殊感情,以至于必须找出凶手替她报仇不可。 反倒是她不惜将整个村子连带郦家大宅都弄成了死地,将所有关系者变成地缚灵,囚禁在时间与空间的回环里,还不断地抓误闯废宅的路人当“侦探”,归根究底,最终目的不过是找到“三小姐”丢失的脑袋罢了。 沈莳只能认为,对这个妖孽而言,本体的头颅有某种特殊意义,特殊到她非得找回来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进入解谜环节,这个副本终于到尾声啦! 第394章 9.冤鬼宅-38 9月7日,凌晨四点十五分。 三小姐的闺房内。 【嘿嘿嘿,有趣,真有趣。】 小姑娘抬手捂嘴,嘻嘻笑了几声,然后双手一摊,做出了一个俏皮的耸肩姿势,【接着说吧,我很想听听你是怎么想的。】 沈莳和吴景澜相互对视。 吴景澜朝沈莳微微点头,示意他继续。 于是沈莳也就不客气地说了下去。 “郦家正房夫人的头七当天中午,具体时间应该是在午餐后,您和平常一样变成三小姐的样子出了门,而真正的三小姐则自己一个人静悄悄地待在了衣柜里。” 沈莳说道: “您在经过郦家大小姐的房门前时,脚步声惊动了她,于是她吩咐随身丫鬟追出去瞧瞧,其实也是相当于变相支开了婉儿。” 【哦?】 逆光而坐的小女孩终于发出了一声意义不明的单音节,不知怎么的,听起来居然有几分危险的意味。 “觑着丫鬟去追‘你’的机会,大小姐去了‘你’的房间,她要确定一件事。” 既然二小姐和大太太都察觉出了三小姐有问题,那么与三小姐住得最近的大小姐,应该也多多少少察觉出了蹊跷,差别只是程度到底有多深而已。 大约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趁着丫鬟去追“三小姐”的功夫,大小姐潜入阁楼,在那儿找到了衣柜里一动不动的幺妹,终于清楚地知道了一个事实——她的妹妹早就不是她的妹妹了。 沈莳不太敢肯定大小姐到底是怎么想的。 但可以确定一点,在看见衣柜里的幺妹的那刻,大小姐就把村中发生的诡异命案、自家娘亲的死,以及近年发生的所有怪事全都联系到了一起,终于明白,她那看似乖巧可爱的妹妹,才是一切悲剧的元凶…… 丫鬟婉儿没追上三小姐,折返回去时,正好看到大小姐从阁楼里出来的一幕。 当时她告诉吴景澜,那之后,大小姐一副心神不宁、失魂落魄的模样,想必正是因为亲眼目睹了幺妹的躯体,冲击过大,身心在遭受巨大的刺激之下,难以掩盖情绪之故。 那之后,婉儿一直和她的主人呆在一起,直到大小姐借故将她差遣去厨房为止。 “真正的犯案时间就在丫鬟婉儿离开大小姐的那三个小时里……不,其实可以再缩短一些,应该是中午一点到两点这一个小时。” 沈莳继续说道。 是的,杀害三小姐的真凶,正是她的长姐。 其实若是能想通被害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她当时身处的实际位置,就很容易推理出谁是凶手。 沈莳推测,大小姐会狠心对妹妹下毒手,其实是出于想要结束这一切的念头,或许也可能是为了保护剩余的家人们。 ——她不能让一个害死了村里十多口人,甚至包括自己母亲的怪物顶着妹妹的皮囊,在郦家继续生活下去。 虽然大小姐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千金弱女子,但被害人只是六七岁的幼童,而且形如木偶,不哭不叫、一动不动,哪怕是个娇弱的年轻女子,要将人置于死地也是丝毫不成问题的…… 【原来如此。】 听沈莳说到这里,灯前的小女孩竟然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如此看来……倒是我小看〖她〗了。】 —————— “这么说,您也同意我的猜想咯?” 沈莳心里紧张,但面上仍笑嘻嘻的,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反问那不知究竟是什么东西的妖孽。 但“三小姐”千年的妖怪,自然不可能被他轻易套出话来。 她只是笑了笑,语气一敛,命令道:【继续。】 “好。” 沈莳也不含糊,接着说道: “杀死了亲妹妹之后,大小姐当然不可能把尸体留在阁楼里。” 大小姐之所以要杀掉幺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不想让那不知是什么玩意儿的妖怪继续冒用她妹妹的身份在家里生活下去,所以她不会将尸体藏起来。 可若果直接将遗体留在阁楼里,那么不仅可能会与婉儿早上追人的经历相冲突,而且唯一与幺妹同处一个楼层的大小姐也会显得过于可疑。 于是大小姐便决定将尸体弄到别处去——那必须是一个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发现,又不会让人立刻联想到她的地方。 保姆秦嬷嬷告诉沈莳和吴景澜,因两位小姐年纪都不小了,不方便与外男碰面,所以平日里哪怕是离开房间散心,也只是去专门划给家里女眷的相当于“内院”的西侧院而已。 对于一个因已定亲而要顾及名声,平日很少到处走动的千金小姐来说,在杀了人后极度恐惧和惊栗的混乱情绪下,通常只能想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作为弃尸地点。 既要在那个点儿人少、安静,不容易被旁人撞见,又不能距离太远,还要保证遗体在一定时间后被人寻到,在不能离开郦家大宅的情况下,大小姐能想到的估计也就只有自己偶尔会去散心的西侧院了。 同时,宅子一楼西侧翼走廊有通向西侧院的偏门,大小姐即便不走大宅的正门,也可以带着幺妹的遗体悄悄进入西侧院。 三小姐年纪尚小,身形也是偏向矮小纤细类的,体重绝对不超过二十公斤,年轻姑娘不管用抱的还是用背的,总能带着她的遗体走上一段路的。 “当然,关于这部分的推理,可能有另一种情况。” 沈莳顿了顿,补充道: “因为当时的三小姐已是一具无知无觉的空躯壳了,活着还是死了其实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大小姐也有可能是直接带着还活着的幺妹去到西侧院,到了地方以后再动手的。” 根据四姨娘的证词,她说自己在午后两点左右曾倚窗往外看,正好看到大小姐一个人匆匆穿过西侧院,不知干什么去了。 因为四姨娘看到的只有大小姐一个人,所以可以肯定,那时大小姐九成已将幺妹的尸体遗弃在了偏院的某个角落里了。 再结合丫鬟被大小姐支开的时间来看,可以得出结论,大小姐杀害亲妹妹并弃尸的时间,约莫应该在下午一点到两点这一个小时之内。 听完沈莳的陈述,梳妆台前的小女孩缓缓地点了点头。 但随即她又反问道:【嗯,就算真是如此,但她有必要杀了人以后再干那些事吗?】 “确实没必要。” 沈莳煞有介事地回答:“所以,杀人的虽是她,但分尸的却并不是。” —————— 大小姐将三小姐——不管小姑娘当时是死的还是活的——带到西侧院之后,就寻了一处隐秘的角落,然后将人丢在了那里。 但这时,有人看到了她的所作所为。 【是谁?】 听到这里,桌前的小女孩儿忍不住追问道。 她的身体微微前倾,语气中带上了毫不掩饰的急迫。 沈莳也没有故意要吊人胃口的意思,直接给出了答案: “那人就是经常在后院劈柴的帮佣小厮陈狗儿。” 【陈狗儿?】 小姑娘微微提高了音调,语气中充满了怀疑,【他一个粗使帮佣,怎么敢随便到女眷活动的西侧院去?】 虽然郦家大宅使用的是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格,但因主家仍是封建地主那套思维方式,顾忌着所谓的男女大防,所以被单独分割出来的西侧院本身不与后院相连。 若在后院活动的小厮们想进西侧院,就得进大宅的正门,再从一楼西侧翼的偏门处进入,离开时也要走同样的路线。 对于陈狗儿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粗使小厮来说,这般来去是十分显眼的,保不准路上就会被谁注意到。 一旦被旁人发现他竟然擅闯主宅,甚至大胆到敢潜入女眷们活动的西侧院,朝管家告上一状,那后果会十分严重,当场打折腿赶出村都算是主家仁义了。 批了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在这幢大宅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自然不可能不清楚这点。 她不赞成地摇了摇头,【陈狗儿平常尚且没胆量闯入西侧院,又怎会如此凑巧,偏偏就在那节骨眼上进去了 呢?】 “不,您误会了,陈狗儿当时还没进院子。” 沈莳顿了顿,又稍微纠正了一下自己的说法:“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不是在西侧院里看到大小姐做了些什么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听得迷糊了,语气甚是不悦,【难道他还能开了天眼隔墙窥物吗?】 “确实可以这么说。” 没想到沈莳却点了点头: “某种意义上,陈狗儿的确是隔着墙看到那一切的。” 赶在女孩儿更加不爽之前,沈莳又立刻补充: “我知道,西侧院与后院之间隔了一道围墙,那围墙是砖石码成的,虽然现在塌了一段,但当年肯定还是很结实的,应该不至于有大到能让外男随意窥视的缝隙才对。” 看小姑娘没有打断,沈莳才接着说道: “但围墙边上种了一棵很高大的银杏树,对吗?” 女孩儿立刻明白了,【你是说,陈狗儿他爬到了树上——!?】 “对,那不是他第一次那么做了。” 沈莳颔首,“陈狗儿爱慕大小姐,经常偷偷爬到银杏树上,从树上偷看他心爱的姑娘。” 从吴景澜于陈狗儿的交谈中不难看出,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青年,打心眼里倾慕于大小姐。 可他自知身份低微,相貌平庸,不敢有非分之想,只常常爬到西侧院围墙旁的银杏树上,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悄悄地窥视自己心中爱慕的少女。 这点从他连哪一筐金元宝是大小姐亲手折的都知道就能看出来——毕竟保姆秦嬷嬷说过,二位小姐不见外男,连葬仪用品都是躲在西侧院里折的。 在查问各位地缚灵时,吴景澜在大小姐的房间里抢出了她白天时穿过的丧服,发现衣摆上有干掉的泥巴和苔藓,还沾了一片银杏叶子,证明姑娘曾经去过能沾到泥巴和青苔的地方,且就在银杏树附近。 而吴景澜还捡到了从小厮陈狗儿头上掉下来的一片银杏叶。 同样的物证,代表两人曾经出现在同一个地点,而围墙旁那个枯萎的大树,其实就是【非定向剧透】里展示给他们看的郁郁葱葱的银杏树,也正是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间最大的联系。 很显然,那一日小厮陈狗儿也像平常那样,觑着四下无人之时悄悄上了树,朝西侧院张望,期盼着能瞅一眼自己心爱的姑娘。 而他确实看到了。 但他看到的不止是大小姐,还有大小姐企图藏起来的,三小姐的尸体。 “我想陈狗儿那时一定非常吃惊吧,毕竟他仰慕的姑娘竟然杀死了自己的亲妹妹。” 沈莳说道: “我不知陈狗儿当时是直接在大小姐跟前现身,还是一直很怂地躲在树上,直到大小姐离开了之后才跳下树去检查三小姐的遗体……” 他顿了顿: “反正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的——他认为三小姐的尸体不能就那么留在西侧院里,并决定帮大小姐料理好杀人后的手尾。” 【为什么?】 听到这里,桌前的小姑娘再度开口打断了沈莳的叙述。 【把尸体留在西侧院里有什么问题吗?陈狗儿为何非得将尸体弄走,还要搞成那个样子不可?】 她一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措辞其实已经相当于无意间承认了她和她口中的“尸体”根本不是同一个“人”的事实。 第395章 9.冤鬼宅-39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证据已经湮灭了,我只能用猜的。” 沈莳回答: “我想,或许是三小姐的尸体上,留下了某个能指证大小姐就是凶手的线索。” 梳妆台前的小女孩儿眯了眯眼睛,【什么意思?】 “我只是指出其中一种可能性。” 沈莳伸出了双手:“比如,三小姐是被掐死的。” 根据沈莳从各种刑侦剧政法剧里学到的知识,当凶手对受害人有绝对的体格压制,或是对方丧失反抗能力的时候,若凶手手里没有武器,那么他或者她最常采用的杀人手法便是扼颈。 大小姐和三小姐这对姐妹就完美符合上述情况。 三小姐毕竟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且处于一动不动的活死人状态,大小姐又是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杀人不大可能采用刀刺石砸这种会见血的方法,所以沈莳认为,她八成是掐住了幺妹的脖子,将人给掐死了。 “扼颈就会在死者的脖子上留下扼痕。” 沈莳亮出自己的左手,“从扼痕里能看出凶手的手是大是小,手指有多长等等细节。当凶手限定在这个家里的时候,有了这条重要的线索,凶手很容易被锁定。” 小女孩儿低低地“啊”了一声。 她好似这才明白了什么。 大小姐打小娇养,一双柔荑想必是纤细秀气的,光是指印的大小一下子就能筛掉郦家大宅里一多半的人,剩下的“嫌犯”即便逐一盘问也不会多费劲儿。 尽管那年头的警察不太靠谱,但毕竟郦员外大动干戈从城里请了警官和兵士过来,但凡里面有一两个确实有点儿真材实料的,就能从扼痕的尺寸锁定凶手的范围。 何况,看大小姐杀人后的反应就知道她的心理素质绝对不是经得起盘查的,只要被人怀疑上,分分钟自己就先崩溃了。 “另外,我还有个猜测……” 沈莳顿了顿,又强调道:“当然,这仅仅只是猜测而已,我没有证据。” 【说。】 青稚的童音用一种“本宫恕你无罪”的语气命令道。 “大小姐那会儿不是刚刚订婚吗?虽然只是嫁入军阀家当姨太太……但按照当时‘赶时髦’的风气,我想,大小姐会不会戴了订婚戒指?” 若大小姐果真戴了戒指,那么三小姐颈部的扼痕就不光会有手印,还会有戒指的压迹。 如此板上钉钉的证据,有心人只要稍作调查,大小姐根本不可能逃凶。 【居然是这样……】 小女孩微微垂下头,似是在回忆当年的细节,【你说得没错,她那时戴了一只戒指……就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沈莳和吴景澜相互对视,轻轻点了点头。 看来,他们猜对了。 “这样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沈莳继续说道: “小厮陈狗儿想要保护心爱的女子,就必须想方设法帮她脱罪,于是他选择了用‘分尸’的手法消除三小姐脖子上的掐痕,这是其一。” 【嗯,有理。】 小女孩儿微微颔首。 在那个尸检手段还远称不上先进的年代,把颈部砍断,头颈分离,再加上头部丢失,扼痕也就不完整甚至全毁掉了。 【那么,其二呢?】 她追问道。 沈莳回答:“其二,是陈狗儿想令案子看起来与大小姐完全无关,于是他要误导凶案发生的时间,给大小姐制造不在场证明,并弄出一个极诡异且难以解释的密室,将三小姐的死推到一些超自然因素……嗯,或者应该说,是‘鬼魅作祟’上面去。” 【嘿嘿、呵呵呵……】 梳妆台前的小姑娘像是听到了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一样,忽然单手捂嘴,笑个不停。 【哈哈、哈哈哈哈!!】 她越笑越大声,很快就不再维持她那本就摇摇欲坠的淑女形象,最后干脆前仰后合,差点儿没从椅子上翻下来。 沈莳不知自己的话哪一句戳到了她的笑点,但也不敢催她,只得默默地等着。 半晌,小女孩儿才终于停了下来。 【没想到,我居然也有替别人背黑锅的一天。】 她如此评价道。 沈莳和吴景澜立刻就懂了。 这位不知名的妖孽等于承认了先前村里那些案子确实是她做的,只除了三小姐的那一桩。 但即便只有一桩,这位顶着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却不情愿了。 ——呵,果真很有剧本杀的味道。 沈莳在心中吐槽。 毕竟剧本杀里有一个套路,连环杀手恶事做尽、杀人如麻,但偏偏不是本案的真凶,于是他就成了无辜的背锅者,合该侦探还他一个清白。 【好了,说说吧,陈狗儿是怎么做的。】 小姑娘接着问道。 —————— “关于密室的提示,就在陈狗儿的分尸手法上。” 沈莳说道。 小姑娘没听懂:【什么意思?】 “就是为什么要把三小姐的遗体分割成那个样子。” 沈莳笑了笑:“她的手脚被很细致地砍成了一块一块的,每一块都很小,但躯干只被切成了三大块,这是不是很奇怪?” 【确实奇怪。】 小姑娘沉声反问:【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这其实就是凶手布置的心理陷阱。” 沈莳继续解释: “一般人在某个地方发现散落着的尸块的时候,都会下意识认为它们是同一时间出现在那里的。但事实上,‘祠堂密室’却是分成两次才做出来的。” 女孩儿眼中幽幽的蓝焰猝然亮了起来——那是她因吃惊而瞪圆了双眼的缘故。 “在陈狗儿决定帮大小姐善后的时候,他就想到了要把祠堂弄成一个密室。” 沈莳说道: “他利用的,正是下午就要搬进祠堂的纸人纸马等纸扎品。” 接下来,沈莳详细地解释了陈狗儿布置密室的手法。 首先,陈狗儿将三小姐的遗体搬到某个隐秘的地方,用柴刀卸掉尸体的头部和手脚,再将躯干分割成了三大块。 接下来,陈狗儿冲洗了一下尸体上的血水,又用干布尽可能擦干,然后用防水的油纸将那三块尸块包裹了起来。 小孩子的血量比成人少,冲洗起来更容易,且吴景澜在与陈狗儿交谈时,曾亲眼目睹他熟练地用油纸包打包柴禾的样子,想必换成尺寸更小的幼儿的尸块,应该更简单才是。 正是因为要冲洗血液和尽可能擦干尸体上的水迹,所以陈狗儿才必须脱掉死者的衣服,以至于尸块被发现的时候是□□的裸身状态。 然后,打包好的躯干部位,被陈狗儿分别塞进了三个较大的纸扎品里,再由他亲手搬进祠堂。 这其实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陈狗儿是管家信任的帮佣小厮,且当时他一定就守在那些纸扎品旁边,被管家点中帮忙根本就是理所当然的。 至于说被做过手脚的纸扎品会不会因被其他人碰到而发现异常,那就更好解决了。陈狗儿只需说一句“这些我来搬就行”,管家八成就会放心地将任务全都交给他。 大小姐行凶和弃尸是在下午两点前,而管家命令众人将葬仪用品搬进祠堂的时间是在三点半以后。中间的一个半小时,足够陈狗儿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了。 接下来,成狗儿只需要把装了尸块的纸扎品安置在靠近窗户的地方,然后静待管家锁门,将祠堂变成一个密室就行了。 —————— 本来陈狗儿以为他可以用祠堂密室替大小姐完美掩饰罪案,可惜大小姐的心理承受能力实在不足以让她成为一个合格的杀人犯,当天晚上就因为杀害幺妹的愧疚或是恐惧而选择了自我了断。 或许是身份低微进不得主宅的陈狗儿不知心上人已死的事实,又或者是事情做到一半已没有了退路,又或许只是单纯的想保护大小姐生前死后的名声——总之,陈狗儿选择了将祠堂密室的计划继续进行下去。 于是,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回到祠堂处,将已切成小块的三小姐的手脚从窗户栅栏的缝隙里扔了进去。 当然,为了将尸块弄得更分散些,沈莳猜他可能使用了修葺房屋时常用到的长柄夹子之类的工具。 毕竟祠堂的四面墙壁不过只有六米长,而位于东西两面墙正中的窗户宽六十厘米,用简单的三角函数一算,理论上,只要夹子长度超过六米六,就能将手脚的尸块放到密室的任何一个位置。 在这里,陈狗儿还很细心地使用了一个绝妙的诡计来误导三小姐的遇害时间。 他在三小姐的一只断手上系上了红绳,又在另一只手里塞了一个白事馒头。 沈莳想,陈狗儿听秦嬷嬷说“那是连三位小姐都要戴的”,于是偷偷从下人房里顺了一条红绳;至于白事点 心,则是晚饭后才由厨房分派到各屋去的,只要塞进三小姐手里,任谁都会认为她是在点心蒸好以后才遇害的。 可惜他不知道秦嬷嬷把绳子系在了“三小姐”的脚上,才令看似完美无缺的“密室”露出了破绽。 最后,陈狗儿将长夹子修剪树木纸条用的长柄剪刀,剪碎藏着三块躯干的纸扎品,再隔着窗户拆掉包裹尸块的油纸包,将尸块扔到地上就行了。 “最后,陈狗儿之所以要将密室弄成后来那副样子,就是为了掩盖几个纸扎品曾经藏过尸块的事实。” 沈莳说道。 如果祠堂里只坏了三个纸人纸马,那么大家就很容易将它和三小姐的碎尸联系在一起。 但如果所有葬仪用品全都七零八落,屋里还洒满纸钱,又泼了许多鲜血,就没有人能想到凶手其实真正想掩盖的究竟是什么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把叶子藏在森林里”。 作者有话要说:好,下一更解答最后一个问题:三小姐的头到底在哪里? 第396章 9.冤鬼宅-40 9月7日,午夜两点五十五分。 沈莳的案情陈述已进入了最要紧的关头。 “那么,还有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陈狗儿将三小姐的头藏到了什么地方呢?” 他这句话一出口,坐在桌前的小女孩儿立刻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杆。 沈莳和吴景澜对视了一眼。 他们先前就猜测,三小姐在意的根本不是凶案的真相,而是小女孩儿那颗丢失了近百年的头颅。 【在哪里?】 见沈莳半晌不回答,三小姐忍不住提高了嗓音。 “其实,关于这点,只需要仔细琢磨陈狗儿的证词就能发现破绽。” 沈莳像是完全没听出小姑娘语气中的迫切一般,故意维持着方才那有条不紊的语速继续说了下去。 “根据管家的说法,那些纸人纸马等纸扎品被搬过来以后,都临时放在了柴房里,但当我们去询问陈狗儿时,陈狗儿却说纸扎品在厨房。” 沈莳和吴景澜都认为,两人证词间的那点儿矛盾,或许就是陈狗儿匿藏的头颅的线索。 至于说陈狗儿为什么要把三小姐的头藏起来,理由其实也很简单。 第一,少了一颗头,三小姐脖子上的掐痕就会不完整,很难拼凑出指印锁定真凶;其二,在村里本就闹妖的前提下,密室里的尸体少了一颗头,非但不会令人怀疑这是凶手刻意为之的,反而还会增加案件的诡异程度,让人理所当然地将之与超自然因素联系在一起,归咎于恶鬼作祟之上。 而那颗小小的头颅,陈狗儿八成是想先暂时藏起来,等风声过后,再想办法带进山林里掩埋掉的。 只可惜他还没等到这个机会,冒充成三小姐的妖孽就因为本体惨死、尸体残缺而发了飚,将整幢大宅乃至于整座村子都灭掉了。而他身为案件的相关者,也成为了被时空长久囚困住的地缚灵。 “我想,那些纸人纸马原本应该确实是放在柴房里的,但陈狗儿往它们里面塞了尸块之后,就将它们全都移到厨房去了。” 沈莳笑了笑: “这是因为,他要腾出地方来藏三小姐的头颅。” 【你是说,她的头在柴房里!?】 坐在桌前的妖孽连装都懒得装了,直接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一副现在就要去找的样子。 “是的。” 沈莳笑道:“陈狗儿确实是把三小姐的头藏在了柴房的柴堆深处,所以为了不让人有理由靠近柴房,就将纸人纸马全都搬去了厨房,这是凶手们很常见的犯案后的心理。” 他想,陈狗儿变成地缚灵以后仍然执着于不停地劈柴,或许就是想用更多的柴捆来掩盖头颅。 ——想必他临死前最大的执念,就是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柴堆深处的秘密吧。 就在沈莳说完这句话的下一秒,他的脑海中传来一声响亮的提示音。 沈莳浑身一机灵,在识海中打开辅助系统的面板,发现【当前任务】一栏变了,竟已是可以投凶的状态。 沈莳心中大喜,转而去看吴景澜。 很显然,吴景澜那边也得到了同样的提示,回给了他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太好了! 沈莳心中大喜,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 ——这样一来,就可以放手一搏了! —————— “其实,三小姐的头,我们已经找到了。” 一直没有开口的吴景澜在此时接过了话头。 他说着,卸下了肩上的单肩包。 同时,沈莳迅速在系统里点选了【发起投凶】。 沈莳和吴景澜都在脑海中听到了各自的人工智能的提示音:【有玩家发起〖投凶〗,请问是否同意?】 紧跟在提示后的,是六十秒的倒计时。 吴景澜一边打开包,一边向“三小姐”解释: “我们在柴房的枯柴堆里找到了她的头颅,就直接给您带过来了……” 说着,他掏出了一个圆滚滚的纸包,作势要交给小姑娘。 女孩儿立刻疾步上前,伸手就要去接。 然而不知是紧张还是手抖的关系,吴景澜捧在手里的纸包咕噜噜滚落到了地上。 要知道里面包裹着的可是个死了几十近百年的幼儿的头颅,按照正常的腐烂程度,这会儿骨头都该脱脂了,变得又轻又脆,一个不小心分分钟摔个粉粉碎。 女孩儿发出“啊”的一声大叫,朝着滚出去的纸包扑过去,慌慌张张抄在怀里,揭开包裹在外的麻纸,想要检查那颗小小的头颅有没有被摔坏。 下一秒,纸包里一股白末扬起,兜头盖脸扑了“三小姐”一身,女孩儿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惨叫,将纸包给扔了出去。 吴景澜跳起来,从自己的挎包里抽出一把通体黑得发亮的木槌,冲到了梳妆台前。 【你们——!!!】 “三小姐”惨叫着,捂住脸抬起了头。 昏暗的灯光中,她的半张脸像被什么给烧烂了一般,血肉模糊,早已没有了先前的俏丽。 【你们怎么敢!?你们怎么敢——!?】 滚落在旁的纸包散开来,露出了一颗已经摔碎了的孩童的颅骨,上面涂满了黄白色的粉末,纸包的内侧还隐隐露出了一张张龙飞凤舞的黄符。 作为通关过一次地狱级难度副本的经验者,吴景澜自然不会轻视这一回合的难度。 在进入副本前,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将绝大部分积分都换成了可能会在这个副本世界里用得上的APP或者道具。 其中就包括了沈莳在《百鬼山守则》里用过的【茅山天师】。 有了【茅山天师】之后,就算他对玄学一窍不通,也可以在APP的加持下使用高阶咒符了。 连同他们提前兑换来的大量材料和道具,两人都觉得可以搏上一搏。 就算这些东西挡不住“三小姐”,又或者他俩推测的“完美通关”手段是错误的,只要保持着【发起投凶】的状态,两人还能随时逃入剧本杀里,至少保命是没问题的。 这时投凶倒计时已到了最后数秒,沈莳一边取消发起,一边跑到吴景澜身边。 紧接着,他重新发起投凶,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玻璃瓶,拔掉瓶塞,在吴景澜拿起梳妆台上的镜子的瞬间,将瓶中的液体全泼了上去。 【啊!!!】 女孩儿叫得更凄厉了。 她仿佛被硫酸泼中了一般,浑身滋滋冒着白烟。 “快砸!” 沈莳对吴景澜大喊,同时从兜里掏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开始往“三小姐”身上招呼。 这计划,他们在来敲门前就已经商讨过许多次,但真正实施起来,沈莳还是紧张得一颗心几乎要蹦出嗓子眼了。 吴景澜将镜子扔到地上,抡起手里的锤子就往镜面上使劲敲。 那不是普通的槌子,是千年的雷击木锻造的木槌,槌身上还密密地刻了辟邪祛煞的咒文,不管对何种妖孽而言都是极具震慑力的。 果然,木槌砸到铜镜镜面上,“咔嚓”一声,镜面竟然裂开了一条豁口。 【住手!你们俩住手!!】 这时的女孩儿已经根本看不出“三小姐”的模样了。 她那身漂亮的旗袍已化成了一团狰狞的黑气,包裹着她扭曲的身躯,只堪堪维持着人形。 饶是如此狼狈的模样,她仍挣扎着朝沈莳和吴景澜扑过去,试图抢救她的镜子。 “快点!” 沈莳看着面前那团扭曲的黑影,近距离与鬼怪邪祟脸贴脸的恐惧感真是让他汗毛倒竖,紧张得连嘴唇都是麻的。 但这时他不能退,他要挡住“三小姐”,替吴景澜争取时间。 而沈莳的背后,吴景澜咣咣咣狠砸几下,那面铜镜镜面便已裂出一片蜘蛛网,中间深深凹陷下去,整个镜面扭曲成了一个不规则的S形。 【啊啊啊啊——!!!】 “三小姐”嘶声惨叫,彻底丧失了人类的形体,变成了一团没有具体形状的黑雾。 沈莳将最后一把香灰和雄黄粉扔了过去,将那团雾气逼退了两步。 “咚——!” 随着吴景澜用尽全力的一下重击,镜子终于从中一分为二,彻底断成了两半。 “三小姐”甚至没来得及发出最后一声惨叫,身形就赫然拉长,变形,如同被强风吹散的齑粉,霎时间散得一干二净。 投凶倒计时恰好在这时归零,对话框自动消失。 沈莳浑身一松,脚下一软,几乎就要脱力。 吴景澜连忙伸手从后面一把捞住沈莳的腰,好让他不至于滑倒在地。 “” …… 两人四目相对,都从彼此的眼瞳中看出了死里逃生的余悸。 “这……算是结束了吗?” 半晌,沈莳才找回了自己的嗓音。 “嗯。” 吴景澜伸手环住沈莳,“都结束了。” 沈莳转身,回抱住他家吴哥。 在吴景澜的臂弯里,他瞥了瞥那面被砸烂的铜镜。 原本簇新而光洁的镜子从最窄的中心部位精准地断成两截,蜘蛛网般的裂纹爬满整个镜面,与此同时,大量的铜锈在裂纹中透出一种诡异的深绿色,脏得像是土夫子们刚从土里起出来的明器。 “……好了,我们‘走’吧。” 沈莳用力抱了抱吴景澜,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道。 随后,他点下了【发起投凶】的选项。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投凶啦!(*??`*) 第397章 9.1.结算-01 再睁开眼时,沈莳又回到了他再熟悉不过的小黑屋中。 如无意外,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进入这个空间了。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他听到小兰如此说道。 与此同时,辅助系统自动展开,漂浮在了沈莳的视线正前方。 沈莳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但小兰接着又补充了一条规则: 【本轮投凶一共有三个问题,因玩家编号0744使用了道具〖现世入场券〗,需三个问题全部答对,方视作通关,如任何一问回答错误,本轮成绩则仅以积分结算。】 他顿了顿,【请问玩家编号0744,你明白了吗?】 沈莳:“……” 在通常情况下,剧本杀只要正确投中凶手就算获胜,其他与剧情有关的问答只影响最终得分和玩家评级而已。 但真人剧本杀系统显然不愿让他们轻易回到现实,把“终场”的标准定得极高,需得把所有问题答对才算他获胜。 只要答错了任何一问,这局剧本杀就只会以普通方式结算,他不仅会浪费掉一张【现世入场券】,还要回到愚者之都,一切从新开始,相当于先前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这该死的系统是真的很不做人啊! 沈莳一边在心里问候这个不知从何处而来的鬼系统,一边回答:“好的,我明白了。” “投凶”终于正式开始。 —————— 【第1问:郦家村中妇女连环被害案的凶手是谁?】 下面带了十二个选项,分别是在剧本杀里出现过的所有有名有姓的人物: 【A、保姆秦嬷嬷; B、女佣王姨; C、四姨娘; D、郦家大少爷; E、郦家大小姐; F、郦家二小姐; G、郦家三小姐; H、郦家三小姐; I、丫鬟婉儿; J、小厮陈狗儿; K、管家; L、金道长。】 为免玩家不小心选错人,每个选项后面都附带了一张照片。 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玩家都能凑齐一帮子朋友组上一局,又或者性格很I的人本身很难体验与一大群人共同游戏的乐趣,于是就有了单人或是双人剧本杀的模式。 在这些剧本杀里,玩家扮演特定角色,仅需要与剧情NPC或是另一个玩家互动,从中获得线索,并以此还原出整个案件的真相。 非要形容的话,这就类似单机版的角色扮演类的推理游戏,只是载体和形式稍有区别罢了。 这道题里有两个“郦家三小姐”的选项,若是没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玩家乍然见了,八成会以为是题库出了BUG。 但沈莳只要仔细一看G和H两个选项附带的照片,就能区分出哪个是孤僻自闭的真正的三小姐,而哪个又是镜妖化形而成的“三小姐”了。 照片里的两人皆是六七岁的年纪,长相完全相同,皆穿着精致漂亮的旗袍,鬓边别着小花,除了一个脸偏向左边,一个脸偏向右边之外,怎么看都像是同一个人。 但沈莳还是一眼就区分出了哪一个才是她要找的“三小姐”。 证据就在于两人别在鬓边的那簇小花。 G选项的小姑娘,野花别在了左边鬓角,而H选项的则在右边。 沈莳和吴景澜就是通过这个破绽,才锁定了“三小姐”与真正的三小姐并非同一个人的事实。 若按拍摄顺序来排序,最早的一张全家福里,三小姐只有三四岁的模样,独自蹲在地上,右手拿着一根树枝涂鸦,完全不肯配合镜头。 那时,她鬓角的小花还是戴在右边的,与她持树枝涂鸦的手的方向相同。 但接下来的几张照片,女孩儿长大了,小花也从右边换到了左边。 特别是在最后一张照片里,小姑娘躲在镜子旁边悄悄给自己化妆,右手拿着一盒口脂,左手尾指沾唇,正在给自己的嘴唇上色。 这令沈莳联想到了自己在吴景澜的蜡像上涂膏药的一幕。 而他是个右利手,所以当时下意识就用了更灵活的那只手替吴景澜抹药,正好与“三小姐”的动作完全相反。 ——这就很有趣了。 沈莳曾经听说过部分幼儿小时候因右脑与左脑发育程度相当,所以更偏向使用左手,但长大以后渐渐就因为左脑优势而重新变回了右利手的情况,但小时候是个右利手,长大些却渐渐变成左利手的,除非是有意训练,不然实在是太过太过罕见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于是在这个变格本里,果然就闹妖了。 在发现了三小姐的惯用手可能变化了的破绽之后,沈莳和吴景澜决定对此进行实验。 因两人都是从来不戴头饰的男性,经验不足,所以在院子里捡了一堆枯草败叶,往自己头上试验。 最后他们终于确定,若不是刻意把饰品戴到对侧的话,一般人都更偏向于用优势手去拿头饰,然后顺势别到与优势手同一边的鬓角处。 也就是说,真正的三小姐是个右利手,会把小花别在右边鬓角;而冒牌的“三小姐”则是个左利手,花也戴在了左边。 那么,什么东西才会在“化形”之后左右颠倒呢? 沈莳和吴景澜立刻就想到了,二小姐提过的,她在幺妹房间里看到的那面背朝外放的,能映出村中被害者们的遗物的古怪镜子。 ——难怪【非定向剧透】会给他们一张看似与剧情毫无关系的水潭子的照片作为“提示”。 ——能照出人影的水潭子,本身就是一面“镜子”啊! 当然,光凭几张照片上的细节,沈莳和吴景澜还不敢完全肯定“三小姐”就是镜妖的推论——万一猜错了,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但不久后,他们就从保姆秦嬷嬷那儿得到了一个更有力的证据。 秦嬷嬷说三小姐小时候戴了一只带铃铛的金手镯,“长大”以后她嫌镯子丁零当啷吵得慌,于是就让保姆帮她把金镯摘掉了。 这点其实很好解释。 毕竟“三小姐”是每隔两三个月就要在村里杀人取血的怪物,手上戴着会响的镯子那多不方便作案?让保姆替自己摘掉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不过在回忆这段过往时,秦嬷嬷很困惑地嘀咕了一句“奇怪”,却想不通究竟奇怪在哪里。 这时沈莳开口提醒她:“是不是‘方向’错了?” 秦嬷嬷才赫然想起,三小姐的镯子明明从小戴在左手处,但那天自己却是从她的右手摘镯子的。 如果说三小姐自己就能把镯子摘下来,所以把镯子换了边,那根本不需向她求助;可如果她自己摘不掉,那么左手上的金镯又是怎么跑到右边去的呢? 秦嬷嬷越想越困惑,但沈莳和吴景澜却知道,“左右倒转”正是镜像的关键。 …… 沈莳抬起手,在选项上按了【G】——那个把小野花别在了左边鬓角上的“三小姐”,便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 屏幕转跳,下一问出现。 【第2问:杀死三小姐的凶手是谁?】 十二个选项和前一次一模一样,连照片也没有变: 【A、保姆秦嬷嬷; B、女佣王姨; C、四姨娘; D、郦家大少爷; E、郦家大小姐; F、郦家二小姐; G、郦家三小姐; H、郦家三小姐; I、丫鬟婉儿; J、小厮陈狗儿; K、管家; L、金道长。】 对于破解了密室之谜的沈莳来说,这就是道送分题。 他毫不犹豫地点了选项【E】,郦家大小姐。 接下来就是第三问,也是最后一问了。 【第3问:制造祠堂密室的犯人是?】 同样的十二个选项,同样的十二名嫌疑犯: 【A、保姆秦嬷嬷; B、女佣王姨; C、四姨娘; D、郦家大少爷; E、郦家大小姐; F、郦家二小姐; G、郦家三小姐; H、郦家三小姐; I、丫鬟婉儿; J、小厮陈狗儿; K、管家; L、金道长。】 这一次,沈莳点选了【J、小厮陈狗儿】,他很确定,这就是正确答案。 —————— 【投凶环节,到此结束。】 在沈莳按下了第三题的确定键之后,人工智能小兰宣布道。 【请稍等,正为您结算投凶成绩,同时为您结算本轮剧本杀的总得分。】 沈莳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心率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飚到了每分钟一百五十次。 虽然他对自己的回答很有信心,但此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很紧张,紧张得心脏都快要炸开了。 好在系统结算的速度很快,两秒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对话框: 【投凶成绩:300/300】。 小兰用他与吴景澜几乎一模一样的声音说道: 【恭喜您,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您的投凶成绩是满分。】 沈莳长长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双膝一软,直接就坐下了。 他真的从来没有这么紧张也没有这么庆幸过。 终于,他的真人剧本杀之旅就要结束了。 而小兰的声音仍在继续: 【因玩家编号0744在本轮使用了特殊道具〖现世入场券〗,且投凶成绩符合该道具触发条件,现即将将玩家传送至〖终焉之地〗。请问是否立刻传送?】 沈莳不知道所谓的“终焉之地”是个什么地方,但听名字就像极了一段旅程的终点。 而吴景澜,肯定就在那儿等着他。 “嗯。” 他疲倦地点了点头,低声回答: “小兰,现在就送我过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解释这个系统的设定,然后就可以回家啦~(呜呜呜正文终于要完结了!) 第398章 9.1.结算-02 短暂的黑蒙与眩晕过后,沈莳睁眼,只持续了半秒,立刻又闭上了。 他感受到了极黑到极白的缺少过度的巨大色差,一下子受不了,感觉眼睛都要被眼前那片纯白给蛰瞎了。 等瞳孔隔着眼皮适应了这个空间的亮度,沈莳才缓缓睁眼。 眼前是一个长方形的空间,沈莳不知该用走廊还是该用房间来形容它。 它比一般的走廊宽,但又比常见的房间长,且长得多,入目皆是一片无暇的白,雪白的屋顶、雪白的地板、雪白的墙壁。 沈莳没找到灯,但整个空间都均匀地笼罩在柔和的白光里。 他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四周,影子浅到几乎不可见,整个人如同悬空一般,像极了手术室里无影灯的效果。 这里没有半件家具,但两侧的墙壁上都浮着数量多到难以数清的光屏——每一块光屏都在追踪着某个人的一举一动,仿佛一部部未经剪辑的电影。 沈莳只看了几眼就明白了,这些画面里的“主角”,都是真人剧本杀玩家——不管是正在副本里打拼的,还是留在愚者之都休憩的,每一分每一秒都逃不出系统的监视。 沈莳顺着白色空间的长长走廊往前走。 雪白和黑暗一样会让人丧失正确的距离感。 沈莳感觉自己似乎走了得有好几百米,终于看到了这个空间的“尽头”。 他家吴哥正站在一块屏幕前,听到脚步声,转过头来,笑着朝他伸出手。 沈莳立刻扑了过去,一头扎进了对方怀里。 两人深深地拥抱了许久。 好半晌,沈莳才在吴景澜的后背轻拍两下,示意他松开。 “这是哪里?” 他问。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不知道是正常的。” 吴景澜回答:“他们管这儿叫‘终焉之地’,相当于现实和系统空间的连接点。” 沈莳:“‘他们’是谁?” 吴景澜蹙起眉,难得露出了一个有些为难的表情。 “怎么说呢……” 他试图找出一个恰当的措辞,“或者该形容成是某种意志的集合体?” 沈莳:“??” “别急,等一会儿会详细解释的。” 吴景澜拍了拍沈莳的胳膊,“趁着还有时间,我们先看看《冤鬼宅》的结局吧。” 说着,他抬手指向墙上的一块光屏。 沈莳这才想起,虽然这一局他们不用结算积分了,但惯例的副本结局也还没看呢。 —————— 在第三视角的结局里,沈莳和吴景澜终于看到了《冤鬼宅》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郦家三小姐打降生起就有自闭的毛病,对郦员外来说,这个漂亮的幺女失去成为家族助力的价值,实在是一桩很亏本的买卖。 大约两年前,有一回,郦员外出门谈生意,席间喝高了,和同桌的富商抱怨糟心的幺女,对方忽然告诉他,自己有一个法子,或许能治好三小姐的心盲病。 几日后,那富商便差人送来了一面西洋雕花的玻璃镜子,说只要将镜子放在三小姐房间里,天长日久,就能令她病情逐渐缓解,乃至康复。 郦员外只当对方是开玩笑的。 反正那镜子一看就是舶来的古董,保养极好,价值不菲,对于崇洋媚外的郦员外来说,就算只是普通礼物也很能讨他喜欢。 于是他收下了镜子,将它放到了三小姐的阁楼里,随后很自然地忘了这个微不足道的插曲。 但不久之后,三小姐的自闭症果然一点一点地好起来了。 小姑娘开始变得活泼爱笑,嘴甜讨喜,与正常小孩没有两样,甚至还要更可爱七分。 只是郦员外不知道,那彩衣娱亲的甜心小闺女,根本不是他的女儿。 他真正的骨肉,每当“三小姐”现身时,都会像一樽木偶一般静静地坐在阁楼的衣柜深处,无知无觉,完全就是一个活死人。 因为这个剧本杀里没给安排一位高人替他们解释“三小姐”究竟是什么东西,所以沈莳和吴景澜即便用第三视角来旁观整个前因后果,也没办法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反正那“东西”栖息在镜子里,以特定的目标作为对象,会以镜像的形式化成那人的模样,渐渐取代对方的存在,直至完全实体化为止。 而被她取代的目标,在她现身的时候会变成一樽没有心也不会动的木偶,或者用现代一点的词更精准的描述,就是个植物人。 这一回,被镜中之物盯上的是郦家三小姐。 她变成了小姑娘的模样,将植物人状态的女孩儿藏在了大衣柜里,同时将镜子翻转过去,以防有人进来时,镜面长时间映照出另一个人的面容,让她的化形出现混乱。 ——这就是为什么三小姐的房间镜子一直朝墙摆放的理由了。 只是毕竟是镜中的魔物,她不能一直保持化形,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回到镜中休息一段时间,直到宿主回到镜前,她才能再度取而代之。 不仅如此,她还需要定期进食人类的血液,所以每隔两三个月就要半夜出门,在村里狩猎早前物色好的猎物。 至于说为什么每次被害的都是年轻冒昧的女性,只能说这大概是古今中外魔物们的劣根性,但凡吃人吸血的,十个有九个都爱挑漂亮女性下手。 除了被杀的姑娘们,“三小姐”还会挑死者的头七之夜,挟枉死的魂魄勾引他们的家人,骗到某个偏僻的地方令其自尽,死后的魂魄亦会为其所噬——简直就像吃完正餐再顺便配个甜品似的。 随着杀戮的进行,“三小姐”不必呆在镜子里的时间越来越长,到后来,除了每日快天亮时她需要回到镜子里大约一两个时辰之外,其余时间众人所见的“三小姐”,便已全都是她了。 就这样,郦家村吊诡的凶杀案持续了一年半,直到正房太太遇害为止。 原本“三小姐”的目标不是正房太太,以她一贯的口味,郦夫人的年纪也确实太大了些。 只不过那日她出门溜达时,偷听到郦夫人和贴身女佣兰婶的争吵,得知对方计划着要尽快将自己送到别的地方。 这可大事不妙。 “三小姐”不知郦家人会将她送去哪里,若是去了一个不方便自由行动的地方,那么她的日常狩猎就会很受掣肘。 而且更要命的是,如此一来,镜子必定不可能再留在三小姐的身边。 不能和镜子分开的她,只能选择回到镜子中,等待下一个倒霉蛋被她化形。不仅先前一年半的努力统统白费了,而且新“主人”未必是个花容月貌、娇俏可人的小美人儿,万一长相无盐,那可就亏大了! 于是当天深夜,她潜进郦夫人的房间,割喉吸血,让对方没法子将她送走。 “……原来如此。” 看到这里,沈莳点了点头,“原来这才是一切的起因。” —————— 接下来,就如同沈莳和吴景澜推理的那般,郦夫人头七那天,大小姐发现了藏在衣柜里的真正的幺妹,惊骇痛心到了极致,在崩溃边缘,做出了杀死妹妹的决定。 她虽然不知那魔物的真身其实是一块镜子,但这不妨碍她猜出先前村中的凶案,以及生母的死都是“三小姐”干的。 大小姐将幺妹的身体背到了西侧院,在被银杏树遮挡的隐蔽角落里亲手掐死了她。 而这一切被藏在树上的小厮陈狗儿看得清清楚楚。 陈狗儿当然不知道天仙一样的大小姐为什么要掐死她的小妹妹,但因着对憧憬之人无条件的爱慕之情,他决心帮大小姐掩饰罪证。 于是他在大小姐离开后,偷偷把小女孩的尸体搬到了柴房里,将其身躯切成了三大块,用油纸包好,藏进大件的纸扎品中,再用胶带固定住,而手脚和头颅则藏起来,留待晚些时候再处理。 做完这一切后,陈狗儿将所有纸扎品都搬去了隔壁的厨房存放干菜米面的储物间里,顺便偷走了几罐准备做成血豆腐的鸡鸭血。 然后他就守在纸扎品旁边等着,直到管家找过来,命令他把这些东西全都搬到祠堂里去…… …… 接下来,沈莳和吴景澜看到,大小姐因杀害幺妹的愧疚和恐惧上吊,而陈狗儿则趁着给金道长送晚饭的机会,偷偷在他的茶壶里加了一颗先前替管家跑腿时在城里药店买的安眠药,然后趁着道长半夜睡得人事不知的时候,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将密室的后半段也布置完毕。 这么一来,一个连镜中的妖怪也解不开的密室之谜就此诞生了。 …… 深夜回到房间,发现三小姐的身体不见了的“三小姐”,当时就气炸了。 现在的她要维持化形,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回镜子里一趟,如果一直不回去,她最多只能坚持两日,肉身就会崩解消散。 但问题是,要回到镜中,她就必须让化形的对象去照镜子,至少,得有一张脸。 看到这里,因通关而精神放松得很的沈莳甚至还吐了个槽:“这是什么民国颜面识别系统吗?” 吴景澜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示意他认真看,别打岔。 沈莳乖乖地接着看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一更写不完,下一更继续_(:з」∠)_ 第399章 9.1.结算-03(正文完) 丢失了肉身的“三小姐”急坏了,偏又无法大张旗鼓满屋子寻找。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她却得知了一个对她而言宛如天打雷劈的事实:真正的三小姐已惨被分尸,尸块散落在祠堂里,偏偏缺了最要紧的脑袋! 找不到凶手,找不到头颅,镜中的妖怪终于发飙了。 因宿主意外死亡且尸体残缺不全,她现在回不了镜子,保不住肉身,甚至无法寻找下一个替身,若不想毁灭,她只能选择将剩余的法力释放出来,将整幢宅子,连同郦家村一起拉进她的空间里,使其成为一个死域,并将所有可能与案情有关的人化成了地缚灵,让他们永远困在特定的时间点上。 在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三小姐”不断命令误入大宅的可怜路人替她寻找失踪的三小姐的头颅,便是想要凑全本体的全尸,让自己能够回到镜中休养生息…… ……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沈莳和吴景澜的经历了。 他们从九个地缚灵的只言片语中还原出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真正的三小姐被枯柴堆掩埋住的头颅,不仅如此,还摆了镜中的邪祟一道,砸烂镜子,令镜中的邪祟和她的凭依物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镜子被毁,大宅中被束缚的地缚灵得以解放,以废宅为中心的荒村鬼蜮也随之消失了。 守在门外等沈莳出来的冯陆,冷不丁看到整个村子的白灯笼忽然全部无火自燃,很快烧了个一干二净之后,差点没吓得厥过去。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干脆就这样开车逃命的时候,沈莳和吴景澜竟然双双从郦家大宅正门处走出来,身后还跟着个一瘸一拐的年轻姑娘——赫然正是他们要找的丁老板的女儿丁小姐! 作为他们那批探险者里运气最好的一个,丁小姐栽在了四姨娘手里。 虽然四姨娘是个嗜好捏真人蜡像的变态,但起码被她变成蜡像的人不至于速死,能苟上不短一段时间。 于是丁小姐便侥幸挨到了沈莳和吴景澜解开冤鬼宅的诅咒,在所有地缚灵全都被解放以后,四姨娘的咒术失效,她也就从蜡像重新恢复成了人形。 当然,除了丁小姐之外,其他五具蜡人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他们蜡化的时间实在太长了,即便重新变回人身也已多半不成人形,很快就因为身体严重畸变而衰弱死亡了。 而丁小姐也不是全无代价的。 她的一只脚不知为何短了一截,从此之后只能瘸腿走路,即便进行手术怕也无法完全恢复如初了。 但经过这些日子生不如死的折磨,丁小姐心智已然成熟了许多,能从恶鬼手中捡回一条命已是不幸中的万幸,她已不敢奢求更多。 四人一同上了车,驱车返回T市。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能找到山林里的荒村。 “冤鬼宅”的传说,就此落幕了。 看完了HE的结局之后,沈莳和吴景澜又跳着剧情迅速过了一遍BE。 在BE的结局里,二人没能解开密室之谜,自然也无法锁定真凶,找不到三小姐的头颅,于是和前面不知多少波“前辈”一样,被镜中的邪祟永远留在了那座荒宅中。 只有吴景澜手里的笔记本被“三小姐”重新送了出去,又被留守的冯陆捡到,带回了T市…… 想必不久后,又会有新的一批探险者,携带记录了前辈们以生命为代价摸索出来的“规则”的笔记本,闯入这间囚困着一众地缚灵的荒村废宅吧? —————— “好啦,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所谓的‘系统’,还有这个莫名其妙的真人剧本杀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吧?” 看完结局之后,沈莳就拉住吴景澜,迫切地想要寻求一个答案。 “其实你不是都猜到了吗?” 吴景澜笑了笑,“事实就像你编的‘剧本’一样啊。” 沈莳震惊地睁大了眼。 “不是吧!” 虽然是自己基于所知线索下进行的推理,但听吴景澜亲口承认,沈莳还是不免感到了惊诧:“这些剧本杀里的案子确实都是在现实里发生过的?” 吴景澜点了点头。 “非要形容的话,这个真人剧本杀系统大概可以说是某种‘意志’……嗯,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执念’的集合体。” 他仔细地斟酌着用词,试图解释得更清楚明白一些。 这个系统诞生于人们对悬案的“执念”。 死者的痛苦、亲友的悲痛、警方的不甘、民众的好奇与质疑等等,这些强烈的情绪甚至可以延续百年、千年,以各种媒介传播开来,聚沙成塔、积小成多,直至能量强大到生出一个超脱次元的意志,就是沈莳他们被卷入的真人剧本杀系统。 系统会将一些枉死之人拉进来,让他们以玩家的身份重新参与一次悬案,算是给他们一个改写结局,让悬案不再悬而未决的机会。 而那些在自己的世界里本已经死亡的玩家也可以通过不断的游戏来积攒积分,只要能达到回现世的条件,就能将时间线扭转回自己死亡以前,保住一条小命。 某种意义上,也算是系统做了好事,将“破案”后多余的能量(积分)分给玩家,让他们用以自救了。“原来如此!” 沈莳很快就理解了,“所以说,我们遇到的真凶确实是案件的真凶,被害者也确实就是被害者本人咯?” 难怪每个案子里的凶手都对剧情表现得那般熟悉,也真情实感到一点不像是单纯的演技。 毕竟对凶手而言,一切根本就不是演的,只是将他们曾经做过的事情再做一遍罢了。 他想了想,又问:“那如果投凶失败了会怎么样?成功了又会怎么样?” “如果投凶失败,那么在凶手的世界线里,一切就会维持‘悬案’的状态,案件很可能永远都无法侦破了。” 吴景澜回答: “而如果投凶失败,凶手在系统内被处死,真实世界线的他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死亡。” 沈莳低低地“啊”了一声。 他以前翻悬案资料的时候倒是看过好些重案要案的疑犯在被警察逮捕前或是定罪前离奇身亡,有些死法还特别诡异的。 当时他只觉得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报应”。 不过现在想来,或许有那么一部分该算是他们这些玩家的“功劳”。 但沈莳还是有一点想不明白。 “吴哥,你跟暮山紫、阿普、白兔他们不一样,没经历过什么要命的意外吧?” 他蹙起眉,狐疑地打量吴景澜,“你可别告诉我你是熬夜熬到猝死的!可就算是那样,尸……呃,身体也该留在屋里吧?” 沈莳顿了顿,又说道:“更何况,我那时候只是在自己家里点开了你移动硬盘里的文件,就被拉进这个空间了。总不可能我是触电电死的吧?鼠标漏电怎么也电不死人啊!” “咳……” 吴景澜心道果然还是被注意到了,有些不太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我的情况有点特殊。” 沈莳逼问:“有多特殊?” 吴景澜只得坦白:“其实我是不小心截取到了这个系统的源代码,才被卷进来的。” 随后他告诉沈莳,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公司正和国家某个机构合作,开发一个全国范围内的未侦破悬案检索系统,而吴景澜正是开发团队中的编程主力。 然而就在他给系统建立基础板块的时候,察觉到机构提供的模板里,几乎全都带了一段意义不明的源代码。 这段代码不长,且分散藏匿得很隐秘,乍看会以为只是一段无用的小BUG,绝大部分编程者都会直接将它删除了事。 吴景澜当然也删过,可过了几天他偶尔再去翻代码时,竟然发现它像蠕虫病毒一样悄悄缀在了其他字节里,甚至还蔓延感染了一些原本“干净”的档案资料…… 听到这里,沈莳懂了:“于是你就调查了它们?” “嗯。” 吴景澜不好意思地轻轻一点头,“之后的事情,你就都知道了。” 进过吴景澜究根追底的调查,那些不明所以的源代码不仅在机构发给他们的文档里有,还隐藏在互联网几乎所有的报道悬案的网页里,而它们最终指向网上某个可运行的程序,吴景澜将它拦截了下来,并存进了自己的移动硬盘里。 结果就是,他只是试着运行了一下那个程序,就被拉进了真人剧本杀世界。 不久后,沈莳也重蹈了他的覆辙。 沈莳:“……” ——真是人要作死谁都拦不住! ——更好笑的是,他们俩自诩聪明的人,竟栽在了同一个坑里! ——————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回去了,对吧?” 沈莳生怕还会有什么变故,又向吴景澜确认了一次、 这次回答他的不是吴景澜,而是已经变成了雪貂的小兰。 他未经召唤便凭空出现,在半空中翻了个身,优雅地落到了沈莳的脚边。 【是的,剧本杀玩家编号0744沈莳先生,您和玩家编号0323吴景澜先生随时可以返回现实。】沈莳大喜,正想说“那还不赶快的”时,小兰又补充道: 【请问您剩余的积分想如何处理?】 沈莳:“我还剩多少分?” 小兰回答:【您剩余的积分一共是430分。】 对于一个曾经有过十万分的玩家来说,这点分数实在少得令人同情。沈莳撇了撇嘴,“我能怎么处理?” 【您有两个选择。】 小兰继续说道:【一、直接销毁积分;二、将其转赠给其他玩家。】 “什么?” 沈莳惊讶:“原来还可以送人吗?” 他立刻转向吴景澜,“那么吴哥你的积分也可以给别人咯?” 吴景澜笑着点了点头,“嗯,是这样没错。” 上次他通关时,系统也建议过可以将剩余的积分转赠给沈莳,这样一来,沈莳一进本就有几万分打底,起步会比普通玩家容易许多。 只是吴景澜实在不放心他家宝贝,于是选择了放弃回归现世的机会,转而令自己成为对方的AI,好随时守在对方身边。 “那好!” 沈莳立刻打开自己的面板,调出暮山紫的玩家信息,“我要将剩余的积分全都转给他。” 这是沈莳给暮山紫的“谢礼”。 分数的多少不重要,他是想用这个方法告诉暮山紫,我和吴景澜已经通关了。 对还留在真人剧本杀系统里的玩家来说,只要有确实能够通关的例子,便有了继续努力下去的希望。 更何况沈莳相信,以暮山紫的实力,迟早也能返回属于他的现世。 吴景澜当然明白沈莳的想法。 于是他也对自己的AI说道:“我也一样,剩下的2240分转赠给玩家暮山紫。” 【好的。】 两个AI一同回答:【已执行您的指令。】 确定积分清零之后,沈莳关闭了系统面板,然后伸手拉住了吴景澜的手。 “这下子,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 吴景澜回握住恋人的手,十指紧扣。 “好。” 他笑着回答:“我们这就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这里就完结啦! 接下来还有很多番外,暂定要交代小沈和吴哥回去后的事,两人成为情侣后的甜蜜生活,还有将正文里放不下的尾巴比如《杀人不难》的观影体,还有吴哥单挑的地狱级副本到底是怎么样的,以及现实里他们会经历的真正的案件等等等等,到时候都会在标题上标明,大家可以挑感兴趣的看~ 大家有什么想看的番外也可以留言~=3= 因为要考试和端午出门,所以番外会在25或者26号开始更新哒~ 感谢大家陪伴小沈和吴哥这么长长一段旅程,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