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努力吧!太后童养媳 作者:小青花呀 【人物介绍文案】 年轻寡妇太后,一觉醒来居然……穿越了? 凤冠霞帔+锦衣玉食没了就不说了 还居然成了寄人篱下任人揉搓的童养媳? 他+曾是一届文豪+被最亲密的人背叛, 经历悲惨一世后幸运重生 他发毒誓,这辈子绝对饶不了那个狠毒的女人… 等等,怎么感觉这要报仇的对象跟上辈子不是同一个人? 【剧情文案】 刚刚嫁进皇宫+皇帝死了 沈婉+成了最年轻的寡妇 好不容易权力在手+金钱在怀+衣来张手+饭来张口。 她居然一夜回到解放前? 穿越成了一个黄毛丫头+居然还是名花有主的哪一种? 她的小夫君虎视眈眈地盯着她,还给她制定了n个不准。 不准对其他男人笑+不准穿大红色+不准…… 这是一个重生前想要把她生吞活剥+重生后想要把她宠上天的小丈夫的故事! 谁知?堂堂太后+居然有一天会被按在墙上强吻? 【文艺文案】 曾经的爱将季风囚禁在恨的囚笼里, 时光辗转,又回到了当初的青葱无知, 历史重头来过。 可是他未曾想到, 透过这让人厌恶的皮囊,自己却爱上了她? 但问题来了,报复对象好像被沙雕霸道女掉包了怎么办? 【职业文案】 前任太后凭借着自己对官场多年的经验, 硬生生从拖油瓶小童养媳变成了自己相公的左膀右臂, 顺利登上人生巅峰。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美食 市井生活 科举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晚;季风 ┃ 配角: ┃ 其它:美食;吃货;升官;宠; ================== ☆、第一章 夜色如墨,风吹得飒飒得响,连这辉煌的皇城都笼罩在黑暗之中。 只见好几个小宫女匆匆地在慈宁宫里来来回回地跑动着,为首的那一个身形略宽,穿着绿色的绸缎子,一边吆喝着后面的小宫女加紧着动作,只见她们身着绿色的衫子,袖子半挽着,手上端着冒着热气的盆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但是一步也没有停息,直直地往最里面的那间屋子里跑去。 灯红通明的宫殿里,坐着闻声而来的几个嫔妃,都是眉头紧锁的样子,有的甚至掩面小声啜泣着,就算是穿着龙袍的皇帝也是急的团团转。 而屋子的最深处是一个房间,布置得像是少女的闺房一样。 只见,粉色的被褥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少女,她的床边上围着若干个跪着的太医,纷纷摇着头。 “太后娘娘怎么突然就晕倒了?”在床边上的一个年轻的太医小声道,“不会是要……” “江太医,快不要说了……”他旁边年纪稍大的太医有些害怕地颤抖着:“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还是不要说了,皇上还在外面呢。” 江太医连忙把头埋得更低。 只见皇上匆匆地推门而入,门外风雪的寒气就在开门的瞬间被带进来了,他奔向床边,直直地跪着,一句话也没有说,紧紧地握住床上那人的手,什么话也说不出,大粒的眼泪把被褥将粉色染成了红色。 周遭的人把头埋得更低了,连向内探着头的守门丫鬟见到这个场景也赶紧站端正。 不一会就传来了皇上的大哭声,随后是从屋里走出一个阉人,夹着嗓子,尖锐的声音好似是有穿透力一般,将太后驾崩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皇城。 瞬时间,所有人都齐齐地跪下,掩面大声哭着。 今晚,灯火通明的皇城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连冷宫的黑猫都在黑暗里凄厉地哭喊着,就好像是婴儿的哭声。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就像是一缕青烟一样从太后的身上剥离出来,因为长时间躺在床上,她疲惫极了,就这样没有意识的在紫禁城的上空飘着。 待她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知道飘到哪一个小村落里去了。 她是当今的沈太后,今年才刚刚满18岁,才当上太后两个月,加上当皇后的一天,她就职两个月零一天然后就这样死掉了? 她是右丞相的女儿,谁人不知右丞相权倾朝野,连皇上都要忌惮几分。 而她是父亲唯一的女儿,他的掌上明珠。 她还记得父亲对她说的:“进了宫,万事小心,有什么事就告诉父亲,我们沈家就算是拼了老命都会帮你的。” 她有三个宠爱她的哥哥和溺爱她的母亲,从小就是家里的宝贝,放在手心里怕弄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而这皇帝虽然年近六十,后位因为前皇后早年去世了一直空悬着,世人都说皇帝痴情啊,却未曾想到皇帝是想等候时机吃掉沈家这个宝贝啊,从而拿捏住整个沈家的命脉。 因为沈家一直都是皇帝的心头隐患。 沈家代代出将才,从沈父到三个哥哥都是绝顶聪明的将军,从没输过一场战役,对百姓也是极好,每逢灾情来临前都要在城门口主动施粥,民间名声极佳。 正因为太过于优秀了,甚至在才华上压了皇子一头,多疑的皇帝总是对他们家放心不下。 沈父曾经提起过辞官归隐,可是却被皇上硬生生拒绝。 直到皇帝六十大寿的一个契机,皇帝在寿宴上明确地向沈父提出想要一个礼物,那个人就是沈晚,有把柄在自己手里总是放心的,而沈晚就是他们家最宝贵的东西了,也是最好的人质,就这样沈晚被当做一个礼物送了出去。 不像是其他的名门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沈晚出身于将家更喜欢男孩子的骑马,射箭,而她曾经最大的梦想是像父亲和哥哥一样带兵打仗为国争光,而这样的梦想因为她进宫而破碎掉了。 不过,到底是应该说她不幸运呢还是幸运呢? 从十四岁开始,京城里想求娶她的人踏破了她们家的门槛,可能是为了她的绝世美颜,但更多的是看中了沈家这块大肥肉。 可是全家人都舍不得啊,说是要留到十八岁才能嫁出去,可是谁也没想到这倒是便宜了老皇帝。 但是其实皇帝皇帝也没有占到便宜,说到底只是占了一个京城里绝世美人相公的称号。 因为他在册封沈晚的当晚就暴毙了,连美人都享受过就离开了。 而礼部根据皇帝之前的圣旨,将嫔妃们根据入宫的资历、皇帝的宠幸程度划分了不同的批次去皇家的寺庙为皇帝祈福,为天下百姓祈福。 生生三千个人把寺庙都塞得满满当当的了,最晚入宫的沈晚肯定是轮不到了。 于是她就和几个不得宠的小太妃留守在了宫里。 奈何刚刚登基的小皇帝可是个孝子,虽然这继母比自己的年龄还要小,但是该有的礼数还是周到得很。 凡是进贡的精品,天下搜罗到的好宝贝都给我往慈宁宫送。 这两个月来,沈晚就没穿过重复的衣服,吃过重样的菜。 而她早就把自己想要当将军的梦甩到脑后去了。 怎么奢靡怎么来。 虽说从小被宠大,但是她老爹可是个清官,还是个廉官,从小就教导他们要节俭。 什么“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更是沈父的口头禅。 你以为有钱人真的快乐吗?是的,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不到----沈晚如是说 可是好景不长。 一个月前,刚刚入秋,南边的小国快马加鞭地送了一些体肥爪壮的八条腿硬壳动物,他们称为大闸蟹。 说是蒸煮过后再将壳扒掉,吃里面鲜嫩的肉和蟹黄,再拿一些醋配着驱寒的姜蘸着更美味。 蒸煮过后红通通的螃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把周身的壳撬开。 大腿肉”,肉质丝短纤细,味同干贝;“小腿肉”,丝长细嫩,美如银鱼;“蟹身肉”,洁白晶莹,胜似白鱼;“蟹黄”,一个鲜字足以表达。 肥而不腻,口感绝佳。 于是,吃了大闸蟹后,其他的食物在沈晚眼里都黯然失色。 虽说她深知什么食物都不能过量地食用,可是耐不住自己的馋瘾,硬是第一次动用了懿旨,让南边小国定期送来大闸蟹。 可是说来也奇怪,自从她开始吃大闸蟹,身上就开始起红点,刚开始没在意,后来却爬满了全身,让太医来看却找不出任何原因,只是拿了一些擦皮肤病的膏药,但是却丝毫没有任何效果。 她开始腹泻,心跳加快,两眼昏花,可是还是放不下手里的大闸蟹,就跟上瘾了一样,几乎餐餐都会食用。 直到前一天晚上,刚刚用了晚膳的她,觉得疲惫得很,呼吸急促,以为是没有休息好,于是就早早上床了。 谁知道半夜来巡查的小丫鬟却发现她全身冰凉连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 就这样,她在太医们的诊治无效中身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身边真的有人吃大闸蟹过敏啦!好严重滴!大家注意注意! 吃螃蟹引起的过敏反应表现为多种症状,包括皮肤、消化道、呼吸道及心血管系统等不适。轻者可能只是皮肤瘙痒,重者将出现红斑、风疹块,甚至引起过敏性休克,出现急性哮喘、喉头水肿等危及生命的现象。 因此,有过敏史的人要慎吃螃蟹,出现过敏反应后必须及时就医。范再英提醒,如果是头一回吃螃蟹,可以试着吃少许,不发生过敏反应再适当吃2-3只。但螃蟹属于高胆固醇食物,一定根据自己的消化能力进食,最好每次不超过3只。同时,螃蟹属于性寒的食物,即使不过敏,吃多了也会对脾胃有影响,容易消化不良, ☆、第二章 升起寥寥炊烟的小村庄坐落在大山深处,厚厚的积雪铺满了整个地面,还在暮色中的整个村落寂静无声,只听得到远方寺庙里幽幽的钟声 直到天边鱼肚白泛起,天蒙蒙地,有了些许亮光。松散的雪地上逐渐有了一路路一深一浅的脚印,这一天才算是正式开始。 一间茅草屋,简陋的小院子里堆放着被积雪覆盖的柴火堆,而屋子的大门因为风雨的长期侵蚀而显得破败不堪,小院落里所有的植被像是猛兽冬眠一般失去了生气,光秃秃的树干和冰冻起来的土壤沉淀的是寂静的生命。 只有院子里那只打鸣的公鸡显得有一点生机。 被别家嘹亮的“喔喔喔……”激励了斗志的公鸡正准备踏出鸡窝高吼一声,似乎是风雪太大,它被冻住了,赶紧甩开翅膀掉头跑回鸡窝蜷缩着。 茅草屋里若隐若现的烛火,跟外面雾蒙蒙的天比起来倒是显得温馨了许多。 屋子里和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世界,温暖,安静。只听得到柴火在火中噼里啪啦的声音。 只见一个随意挽着头发的年轻妇人在火盆旁扇着手中的扇子。就算身着粗布麻衣,也掩饰不了她姣好的面容,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倒是给她增添了女人的风韵,但是此刻她却是愁容满布,时不时地望着那边的床。 “水水……”只听到床那边传来了小声的催喊声,虚弱而又略带沙哑的声音让妇人脸上出现了些许慌乱,她赶忙起身去将刚刚凉下的水端到床边。 只见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女眉头紧锁,闭紧的唇瓣更显是病态不堪。 她将少女从背后扶了起来,一口一口小心喂着水,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将她嘴角擦拭干净,顺了顺她的背,才将她放下去继续躺着。 不一会门外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她连忙应道:“马上来啦~”随即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将两只被炭火熏黑的手往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就赶忙去开门。 进门的是一个大夫,但是更像是一个书生,白净的脸上透露着些许疲惫。 正把着脉,一丝诧异划过他的脸上。他立马拿起少女的另一只手来把脉,似乎是被震惊到了,脸上满了惊讶。 “蒋大夫,我们家晚晚不会有事吧?”妇人焦急地眼泪花都出来了。 他赶紧回头对妇人宽慰道:“您别担心。昨日,她脉象混乱不堪,本来一点希望也无,可是今日却正常得很,我看病这么多年从未见识过这样的事情,真是奇了怪了,可能这也是老天爷赐给姑娘的福气吧。” 然后蒋大夫提笔在随身携带的草纸上写了一个药方:“你就按这个方子去抓药吧,她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了,过不了多久就会醒的。” 随后他便起身告辞,妇人连忙将手中的铜板塞到大夫手中,他推辞了一番还是收下了。 其实,沈晚醒过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从喝水的时候她就觉得有一点不对劲了,全身乏力,眼皮沉重地像是千斤重的铅块。衣服和被褥的手感也与平素不同。习惯了云缎的她,只了解光滑而柔软的触感,这样的粗糙感却是她从未体会过的。 直到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声,她才像是从混沌中被拉出来一般。 为什么这一女一男的声音从未听过?感觉很陌生 她挣扎着爬起来,强撑着眼皮,发现周遭的一切都与自己印象中的屋子不同。 家徒四壁,火盆里呛人的浓烟就像是让人窒息的大手扼住了她的脖子。 猛然间,她发现自己左手上的胎记居然不见了。诶?手也变小了,翻来覆去地看,身上的每一处都像是变小了一个尺码。 她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身体。 这肯定是梦,我要赶紧醒过来! 她狠狠掐着自己的脸蛋,但是强烈的痛感却在不停地提醒她---这是事实。 只见一个妇人两眼含着泪向她奔过来,随即搂住她轻声道:“晚晚,身体舒服一点了吗?可把娘亲担心死了,还好没出事!不然季风回来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他交代!” “晚晚”、“季风”……突然间她的脑海里出现了许多不属于她的画面。 养病这几天,她算是把这个身体摸清了,身体的主人跟她同名,也叫沈晚。 这个焦急的妇人就是她的娘亲,陈岐。具体的说来应该是她未来夫君的娘亲,而她则是他们家的童养媳 她顺着身体主人的记忆渐渐摸清了以前的故事。 原来,她是隔壁沈家的女儿,由于沈家以前和季家有交情,她和季风刚生下来的时候就订了亲。 在一场意外的火灾过后,沈家所有人都在大火中丧生了,只剩下了这姑娘一个人。所有人都说她命中带有天煞孤星,克人。 可陈岐偏偏不信,稀罕她得很,把她领回家一直养到了现在,也不管外头人的闲言碎语。 而她之所以能够进入到这个身体,完全是个巧合! 前几天这个身体的主人在寒冬腊月被人推到了池子里,这冰天雪地的,池水冷得刺骨,一般的人怎么受得了这折腾。被捞起来的姑娘浑身上下都被冰水冻伤了,然后进入了昏迷状态,人事不省。而原主人的魂魄本身就很脆弱,由于这一打击随即就支离破碎了,只剩下了记忆。而沈晚的魂魄当晚刚好飘荡在此,于是就趁人危机了。 原主昏迷过后,陈岐请了好多个村里资深的大夫,全都是叹息着摇头,说是无力回天,也唯有这年轻的小大夫说试试。 谁知道人是醒来过后,病是好了,但是谁也不知道,这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姑娘了。 而沈晚自己过往的岁月就像是午后春梦一样,消散去了,好似从不存在。 …… “晚晚,吃饭了。”这几天陈岐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的,看着她脸色逐渐红润起来也大大松了一口气。 这不,今晚是沈晚的最后一道药。为了庆祝她痊愈,陈岐做了几个家常小菜。 虽说是农家菜,但是陈岐却做得特别讲究,荤素搭配,一荤一素一汤。 清炖老母鸡、蒜蓉小白菜、和蔬菜汤,再配上红苕饭。 看起来简单可是味道却不一般。就拿这个清炖老母鸡来说,她做得格外仔细。先将老母鸡去油,再在加上滋补吸汁的冬瓜一起炖一个时辰左右,最后撒上一点点调味的料,简直是鲜美至极。 喝了几天稀饭的沈晚早就受不了了,抛下前几个月在宫里养成的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习惯,赶忙拿起筷子大块朵硕起来。 那一刻,她觉得这几道普通的菜是她这辈子最美味的食物了,比大闸蟹还好吃,比宫里的御菜还好吃。 陈岐看到沈晚胃口逐渐好起来了,两颊吃的鼓鼓的,不可谓不高兴,嘴上说着“你别吃得这么急,慢慢吃,没人跟你抢。”手上却拿着筷子帮她夹着菜。只见被菜堆得尖尖的食物就这样被这低点高的小女孩消灭掉了。 不过也不怪沈晚贪吃,陈岐的好厨艺可是得到了全村人认可的。在村子里,逢年过节,喜事丧事,必定要拜托陈岐拟菜单,教吃食的做法,这样才算是有场面能够把大家招待好。 因而陈岐还在村子里开了一个厨艺班,来得最多的就是村里的女性了,从还未及笄的少女到年迈的老嬷嬷都来找她学厨艺呀!有句话不是说得好“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心满意足吃完晚饭的两个人在房间里烤着炭火,聊着天。 不一会去,门外响起了扣扣的敲门声,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外面道:“晚晚!我来晚了!” 还没等里面的人答应,只见一个穿着大红色衣服的胖姑娘喜庆地很,一摇一摆地踩着雪进来了。 沈晚拼命地搜索着原主的记忆,依旧是对不上眼前的少女,只能尴尬地打了一声招呼:“嗯!” 只见胖姑娘撇了撇嘴,一脸委屈像,然后一跃抱住了沈晚瘦弱的小身板,把她压得进出气困难。 她推也推不动,只能不停地向陈岐递着“救命”的眼神。 只见陈岐在旁边看得咯咯笑,赶紧过去把这两人拉开,然后笑着对小姑娘说:“冉冉快进去坐!外面这么冷!” 只剩下沈晚在寒风中凌乱。 冉冉?确定没搞错?怎么记忆中的冉冉跟现实中的差别这么大,一个瘦成竹竿,一个胖成福娃? 果然还是要熟悉记忆才能准确认出每个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很想吃酸萝卜老鸭汤,但是想到女主被冻到了应该是感冒,,,所以就换成了鸡汤.... 酸萝卜老鸭汤是一道传统名肴,属渝菜中的经典炖品。主要食材是鸭子和酸萝卜,主要烹饪工艺是炖。成品鲜美可口,汤色澄亮,还可以去秋燥。 在川渝地区,酸萝卜老鸭汤已经发展成为了火锅的一种。在很多地方都有卖的。 食物相克 1.不宜与鳖肉同食,同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 2.鸭肉忌与鸡蛋同食,否则会大伤人体中的元气。 3.鸭肉与栗子——同食产生中毒。 忌食人群 对于素体虚寒,受凉引起的不思饮食,胃部冷痛.腹泻清稀,腰痛及寒性痛经以及肥胖、动脉硬化、慢性肠炎应少食;感冒患者不宜食用。 [1] ☆、第三章 在记忆里,冉冉是原主最好的朋友,一个快活的小瘦矮子,成天跟在沈晚的屁股后面转,一张小嘴巴喋喋不休的,从她买了新衣服到她家小狗下了仔都要跟沈晚分享。 她就住在沈晚隔壁,那个青砖绿瓦的大房子就是她家了。她爹是村长,所以还算的上是本村有头有脸的人物,至少整个村子里倒是没人敢惹她。 前一段时间冉冉跟娘亲一起回娘家探亲了。 刚刚到家,就听说了小姐妹生病的事情,这衣服都没换呢就赶紧往沈晚家里跑。 冉冉一边拉着小姐妹的手,一边小嘴巴噼里啪啦讲个不停,这不是她第一次来沈晚家,于是她拉着沈晚熟门熟路地坐在了火盆旁,拿起旁边的小橘子挨个放在了盆沿上,然后再舒舒服服地把冻得通红的两双小手拿出来放在火盆的上方,烤暖和了又翻个面继续烤。 冉冉娘亲的老家是坐落在京城旁边的一个小村庄,京城里的一举一动那个小村庄总是最先察觉,包括外来的情报也要通过小村庄再进入京城。可以说它就是整个大晋朝连接上层和平民百姓的消息的枢纽。 但是,奈何它距离他们现在居住的水井村遥远,如果要去一趟,路途上耽误的时间绝对不少,这也难怪,冉冉这趟远门耗费了几个月。 按理说路途劳累又奔波,或者是异地他乡水土不服,人应该更消瘦才是,可是这冉冉却完全颠覆了世人“出门在外吃不好睡不好”的观念。 因为娘亲那边走访亲戚全是老人家,看到这姑娘又瘦又小的,心疼的要命,整天都把她喂得饱饱的,还要进行加餐。 你说,这不长胖才是怪事 于是她整个人从一个风都能吹走的小豆芽变成了一个敦实圆润的西红柿。再加上这一身火红的大棉袄,沈晚在心里比对着,那真是像啊。 她心思单纯,藏不住话,每逢了解到什么消息必须要找一个人分享。 这不,看她又她咪起小眼睛,一脸贼贼的笑意,感觉又有什么话想说了。 “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一起分享呀!”沈晚开口道,声音里带有一些好奇的小情绪。 作为前任太后,除了吃喝享乐,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天下的八卦,上到皇帝今天又跟那个嫔妃闹了矛盾,下到哪个大臣又去酒楼里找了哪一位艺伎她都了解得清清楚楚。 为此,她还专门集结了天下的能人志士组成了她的智囊团为她出谋划策如何收世人八卦。 虽然她只在位短短两个月,但是她收集的八卦却足足记录了六十本册子。 所以说这两个人算是臭味相投了。 谁知,冉冉对她挑眉一笑:“我就不告诉你!” 她顺手拿起了盆边上的橘子。 流失水分的橘皮是脆的,将橘子麻溜地剥开,暖和的橘果肉在寒冷的冬季散发着温暖的橘子清香,说着就扔了一小瓣橘子进嘴里,橘子的经络不似往常那样儒软而是脆酥可口,而颗颗饱满的橘子果肉也更加酸甜可口,直引得人食欲大开。 一会功夫,冉冉就解决掉了一个了,正准备把手上的橘皮扔掉,谁知一句“等等”吓得她全身颤了一颤,只见陈岐走到冉冉面前,轻言细语地让冉冉把橘皮给她。 冉冉瞬间化身好奇宝宝:“陈姨,这橘子皮都烤焦了,拿来干嘛呀?” “这个叫作陈皮,有润肺止咳的作用,是一味很好的中药。”陈岐细心地跟她解释道。 但是这沈晚可等不了了,嚷嚷着叫冉冉快讲故事。 加之冉冉本身就打算吊吊胃口罢了,在沈晚的催促下她又拿起了一个橘子,也不卖关子了。 “我在回来的路上听到各个地方的人都在传着当今太后驾崩的消息。”冉冉神神秘秘的,压低了声音说道,好像带有一种微妙的情绪。 沈晚却不以为然,一点也没有犹豫地说:“太后肯定年龄大了嘛,七老八十了,也不算是什么惊天大秘密呀!” 只见冉冉张大了嘴巴,赶紧把小胖手伸到沈晚的额头上去摸了摸,然后又摸摸自己的,这姑娘没发烧啊。 “晚晚,太后是十八,不是八十。”冉冉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猛然反应过来,自己也曾是....一个十八岁的太后,然而她现在却披着别人的皮过活,那真正的自己呢? 突然间,她紧紧抓住冉冉的双肩,“太后是不是也叫沈晚?皇帝是不是叫燕安?这里是不是大晋?” 语气强烈的询问与一个十岁少女的形象完全不符合,冉冉感到了一股寒气从脚底传来,她不由得把手中剩下的橘子赶紧塞进嘴里,然后睁大眼睛看着眼前人,火光中,女孩的杏眼瞪得尤为大,想要迫切知道答案的心情写满了脸上,有点狰狞的扭曲让冉冉觉得眼前的人很陌生。 沈晚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你没回答我,那应该就是了吧!” 隐隐的她看到沈晚的眼睛里包着快要喷涌而出的泪水,但是沈晚埋着头,她看不清她的表情,只长长的睫毛在闭合的瞬间沾满了晶莹的泪珠,竟让人觉得有一些动容。 冉冉一怔,在那么一瞬间她甚至觉得沈晚就是那个太后,但是后来想想自己的逻辑丝毫说不通啊,于是将火盆旁的最后一个橘子剥开,将一瓣瓣橘子塞进她的嘴里。 沈晚也没有拒绝,她慢慢地在整理着自己的心情。 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特别能够适应环境的人,小的时候去军营,大一点了入宫,她相信进入这个身体生活她同样能够适应好。 但是她唯一担心的其实是从小到大把她放在手心里的家人,自己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们多年的宝贝就这样消失了,自己真是不孝! 冉冉有一点摸不到头脑,甚至还觉得有一点莫名其妙,难道这姑娘是觉得太后娘娘一个人走了比较孤单寂寞,于是又补了一句:“你别担心太后娘娘一个人很寂寞,这不是还有太上皇陪着她嘛?” 好了,说完这句话,沈晚简直哭出了声音。 心里幽怨道:“谁要他陪啊?如果不是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冉冉也不劝了,只是将陈岐刚刚端来的梅花茶往嘴边送,小小地啄了一口,没想到这力度把控地不好,这滚烫的茶水咬得她舌头都麻木了。 “哐当”,一声,杯子掉到了地上摔得粉碎,沈晚也被吓了一大跳,泪水都吓得收回去了,只见冉冉的双手被茶水烫得红透了,碰一下就火辣辣地疼。 沈晚连忙出门用小布袋装了一捧雪,拿回来给冉冉的伤口降降温。 冉冉什么都没说,就是眼睛红红的,小声对沈晚说道:“你真好。” 发了好人卡的沈晚觉得压抑的小空间里好像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好像心里还暖暖的。 沈晚熟练地给她上药、包扎,然后送她回家,沈晚陪着她一深一浅地踏过厚厚的雪地,一路上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只看得到沈晚轻轻地挽着冉冉的胳膊,那么地自然而亲切,仿佛是做了无数次一样。 送到冉冉家门口的时候,沈晚看着她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地走进家门,突然觉得这姑娘其实还蛮可爱的。 然后秀气地打了一个哈欠转身往家的方向走。 作者有话要说:烤橘子当然是用火来烤的,橘子洗净晾干,放铁架上离火芯约10cm,并不停的翻动,橘皮变干微焦即可。 橘皮通过火烤,燥烈之性消除而药性仍存,也就是鲜橘皮在火的作用下短时间变成了陈皮;由于鲜橘子水分较大,火烤橘子就等于单味陈皮水煎,陈皮煎剂对支气管有扩张作用,能治疗咳嗽气喘;橘子的果肉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陈皮煎剂与维生素C并用,能增强抗炎作用,能抵抗支气管的炎性反应;橘皮内的橘络,则能通络﹑化痰﹑理气﹑消滞。对痰滞经络引起的咳嗽,有止咳化痰的作用。这种吃法可以说是药物与食物结合的“神来之笔”。 以及:加上朱古力的烤香蕉其实还蛮好吃的,烤菠萝,烤苹果……冬天都可以尝试一下! ☆、第四章 新年的脚步逐渐临近,人人都穿上了新衣服,沈晚也不例外。 陈岐给她做了一件红色的大袄子,上面绣着细细的暗纹,都是她一针一线做的,足以看出绣者的精心,虽说比不上宫中绣娘的手艺,但是不得不说这件衣服的绣艺也绝对不俗,整齐精致的针脚一点也没有出错。 房门半开着,陈岐在一旁生着火,拿着一把破旧的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将屋子里因为受潮的柴火而生起的呛人烟味扇出去。 阴绵了几日的天空也在今天放晴了,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房间都亮堂了起来,屋子里也有了些许暖意。 只见沈晚一手拿着红袄子,一手对着镜子一边比划着。 镜中的少女眉眼带水,一颦一笑间都带着少女独有的娇羞,皮肤嫩的跟白豆腐一样,让人不自觉地想咬一口,秀气的鼻子,巴掌大的脸真是我见犹怜。这么多天来,这是沈晚第一次这样细细地看如今的自己,霎时间她的脸变得通红,好像是害羞了? “这个皮囊深得哀家心意”,她不自觉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点了点头。 随后甜甜地对陈岐笑道:“谢谢母亲,我很喜欢!” 陈岐对她回笑道,没有说话。她坐在门边的小凳子上,手上的扇子不知何时停下了,阳光打在她的头顶上,眼神迷离,正看着沈晚在想些什么。 眼前的少女已经十岁了,再过几年就是成亲的年纪了,但是好像把她照顾得不好,她总是生病,还比同龄人发育得晚些,以往总是不爱说话,跟自己生疏得很,可这几天却跟变了个人一样,感觉活泼了很多,心里总归是有一些异样的感觉,但是这样好像也挺好的。 “母亲?母亲?”陈岐回过神来,只见沈晚不停地在她面前上下挥动着小手,不禁被逗笑了,说道,“快出去玩吧!今天不是跟冉冉约好了一起出去买年货吗?钱我给你放在桌子上了,等会记得把她带到家里来吃饭!” 突然想起自己还有约的沈晚,赶紧回屋收拾好自己的背包,拿好桌子上的钱急匆匆地准备出门了。 看着她冒冒失失的样子,陈岐哭笑不得。 不管怎么改变,沈晚都是她的媳妇。而沈晚现在变得开朗了,不像是以往那样总阴郁着,或许是一件好事情。正发着神,外面传来了开门的声音,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缓缓地走了进来,踩得昨晚刚下的新雪“嘎吱、嘎吱”得响。 “娘亲,我回来了。”少年郎对陈岐说道。 只见陈岐赶忙扔下手中的扇子,向他小跑过去。围着他细细地打量着,一会捏一捏手臂,一会又捏一捏他的脸。 “我的儿怎么这么瘦?是不是银子不够?读书太辛苦了?跟你说了不要那么拼命,身体才是第一位。”陈岐回应道,两眼里满是担忧,随后拉着他走到沈晚跟前,把沈晚的手放到他的手心里,“晚晚要出去,我不是特别放心,你陪她吧。”只见少年直勾勾地盯着她。 沈晚被看得全身发麻,为什么记忆又出错了? 记忆里,这少年个子高高的,让人温暖得很。他就是季风,是她的竹马,又是她未来的郎君,从小到大总是宠着她,没有说过一句重话。她听得最多的就是“我好想快点把晚晚娶回家”。 可是眼前的少年却不是如此,只见他两眼充满了恨意,像是要把她生吞活剥一般,但只有那么短短几秒,他又收住了自己的神色,只剩下一片没有任何情绪的平静。 他轻声答应了陈岐,然后下意识地将沈晚的手甩开,兀自跨进了家门,将身上的行李放下,然后拉着沈晚的手臂走了出去。 一路上沈晚都提心吊胆的,虽然搞不清楚为何季风会有这种举动,但是一切还是小心为妙,于是就任由季风拉着她的胳膊。直至看到远处向她打招呼的冉冉,才挣脱了疾风的手,赶紧向小姐妹跑去。季风没有阻拦,但是眉头紧锁,一言不发。 大街上热闹非凡,车水马龙,年货的摊子摆成了一条长龙,村子里的小孩都穿着崭新的衣服出来凑热闹了,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提着红灯,不一会又被“倒糖人儿”吸引住了。 只见在路边上为了一个圈,好像还有人的喝彩声,好不热闹。 沈晚不管是在闺中待嫁还是后来进了宫中,都从未来过这些个全是人的地方,所以现在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因为两个人个子太矮了,站在外围完全看不到里面是什么情景,于是拉着手边的冉冉一个劲地往人群中央挤。 好不容易见缝插针地钻进去了,只人群中央坐着一个长胡子大叔,略带仙气,他摆着一个小摊位,只有一个大理石板和一个画着各种事物的转盘,有兔子,有虎,更是有龙凤…… 他左手拿着 一个小圆勺,熟练地舀起铜桶中的糖稀,以腕力带动勺子运行,最后再随意挥洒在光洁的大理石板上,或提、或顿、或放、或收,速度飞快,一气呵成。 随着糖液缕缕洒下,不到几秒,一条栩栩如生的凤就呈现在了人们面前,简直让人拍案叫绝。 然后他递给了板前的一个迫切等待的姑娘,她小心地接过这糖凤,小口小口舔着,舍不得吃的样子。 沈晚来了兴趣,非要试试,于是拉着冉冉排在了人群的最末端,谁知,不一会他们后面也排满了人,只听到大家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肯定会转到龙凤的,沈晚也在心里暗示着自己一定可以转到糖凤!倒不是因为凤是个好兆头,而是因为它的糖最多。 不过轮到冉冉的时候,她一连转了两次都是一只兔子,刚刚做好,她一口气就吃完了。沈晚有一点紧张,在转的时候,两只手都在打着颤,不停地对自己说:“一定可以转到糖最多的。” 后面的人等得不耐烦了,语气不满地推着沈晚的肩膀说道:“你快点啊,没看到后面这么多人吗?” 沈晚本就心烦意乱,拳头渐渐握紧了,正准备回头跟那个人理论。 谁知道季风一把将那个人的手拿开,不客气地说道:“大家都是图个开心,别伤了和气。” 他好像是猜中了沈晚的心思一般,直接伸手帮沈晚转了转盘,而指针刚好停在了凤凰的位置。 沈晚抬起头吃惊地看着他,愣了几秒,然后对老板说:”老板,我就要这个了!” 谁知老板连忙摆摆手,“不行啊,这不是你转的!” 沈晚理直气壮地指着季风说道:“但这是我未来夫君啊!” 季风的脸突然一下子变得通红,看着沈晚的眼神好像带有一些复杂的情愫。 老板左瞧瞧,右看看,怎么看都不像。但是实在是磨不过她,于是就给她做了一个凤凰。 这可让冉冉羡慕惨了,沈晚严肃地对冉冉说:“这是我夫君转的,等我先给我的夫君吃了,才有你的份!” 说着就把糖人拿到了季风的嘴边,两只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扑闪扑闪的,嘴角微微翘起,好像是在邀约他一般。 他鬼使神差地咬了一口,甜得腻人,然后将她的手推回。 冉冉见状,直接对沈晚撒起泼来了,:“你们两个欺负我没有夫君!” 作者有话要说:糖画是一种中国民俗艺术。12岁以下的人买糖画是因为好吃,12~25岁的人是因为好看,其他人是因为好奇,又或者是糖画唤起了他们童年的回忆。 关于糖画艺术: 据考,它起源于明代的“糖丞相”,褚人获《坚瓠补集》载,明俗每新祀神,艺人又将中国皮影、民间剪纸等姊妹艺术的造型手法融于一体,不用印铸模具,而改为直接操小铜勺,舀糖液绘出皮影图案,逐渐演变发展成为今日的糖画艺术 每年过年回家都要去转糖人呀!其实我还挺喜欢螃蟹的。我们那里有螃蟹啊。或者是叫做搅搅糖! ☆、第五章 刚刚说完,冉冉就气冲冲地跑掉了,不过她也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从小跟他们一起长大,早就看惯了他俩蜜里调油的情景,只是觉得自己在这两人中有一点碍眼。所以,干脆有的时候,就有点眼力见,回避一下,给他俩留下二人世界,自己也乐得自在。 以往,调节气氛的冉冉走了过后,性格沉闷的沈晚一句话都不会跟季风说,他曾经以为是因为她羞涩,所以他总是迁就着她,怕她无聊,自己一个人说个不停。直到后来才知道,她只是不愿意跟自己讲。她可以与其他人言笑晏晏,却对自己冷漠无情,归根结底是她恨他。 可是这一次却与以往恰恰相反。 只见,沈晚自然而然地抱着季风的胳膊,不过季风倒是一点都不配合的样子,默默地将自己的手从沈晚的怀里抽出来,谁知,这一举动让沈晚搂得越紧了。 但他还是没有停止自己抽手的举动,因为心里上巨大的厌恶让他没来由地心烦。 直到最后,沈晚实在不耐烦了,她大吼了一声:“季风!你可不可以不要动!” 随即街道上无数的人回头看着他们俩,像是被吓到了一样。 沈晚拿眼神警告着他,示意他再动她就不客气了。 季风这才老实了,看着身旁的少女气鼓鼓的模样心头居然没有了排斥,随着少女身上淡淡的香味渐入鼻息,他的心也微微颤动着,紧接着越跳越快,“砰”“砰”地撞击着他的身体。 就在那么一瞬间他脑袋里一片空白。 突然间,他的手好像获得了自由,而身边的少女一溜烟地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而他的心也紧紧一收,空落落的失落感袭来,厌恶又逐渐爬上心头。 他环顾四周,在他的后方恰好看见两个熟悉的少女,一个弓着腰左右来回地横着走不知道做些什么,另一个倒是在旁边使劲地加油呐喊着。 沈晚这么活泼好动的一面,是季风从未见过的面孔。从前,每次他突发奇想,带着沈晚去试试一些有趣的玩意,却总是被她泼冷水,如今想来她真的与以往不同了。今天的她,充满了少女的朝气,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没有了那种客气的疏离感,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季风就站在远处,也不走近,仔细地打量着远处的少女。 这才是一个少女的模样啊,略带稚气而懵懂的神情倒是比以往冷艳的成熟更加吸引人。 他渐渐朝着沈晚那里走过去,眼看着她正在套圈。几十个圈下去了,钱也出了,一个都没套到,但越是这样,她就越斗志昂扬,整个人就跟被打了鸡血一样。 她还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天没套到绝对不回家。 这不,刚刚把手里的又一轮的二十个圈子套完了,又稀罕地拿出自己身上的几文钱,不舍地递到老板的手上。 老板倒是乐呵呵的,一个劲地跟她说:“小姑娘,你看你这次都快套中了,再努把力下次肯定会中的!” 冉冉倒是察觉到了不对,但是一直想着这是最后一把,如果没套到肯定拉着沈晚走了。不过,她倒是纳闷的很,以往都是她一个人套得过瘾,沈晚从来不会参加,但是现在沈晚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般。 “中了,中了!”沈晚兴高采烈的声音打断了还在纳闷中的冉冉,她迅速把自己刚才的疑惑抛到了脑后,转而拉着沈晚的手,兴奋地跳了起来。 谁知,沈晚却转过头对季风说:“你真的太厉害啦!好喜欢你!” 这时候的她,笑眼迷人,眉眼里都是喜悦,红晕点染了脸颊,梨涡甜甜引人沉迷。 季风连忙把自己的头转了过去,克制住自己的视线,因为他怕再看两眼自己就心软了。可是这样的欲盖弥彰好像起不了什么作用,他拼命在脑海里搜寻者那些糟糕的记忆,好像又是空白,连心痛的感觉也感受不到丝毫。 这个女孩到底有什么魔力? 不,千万不能被她的假象所骗了,眼神一凛,冷漠掩盖了内心的慌乱。 寒风一吹,心又冷静下来了,他淡漠地拿着套圈的环,将刚才沈晚没有套到的全部套了个遍。 沈晚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将季风套到的瓷娃娃,玩偶……全部捡了起来,整个人就跟捡了宝一样得意极了。 做太后的时候,什么稀奇宝贝没有见过,只是得到的太容易,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的了,那些华贵的礼物就像是装饰品一样安置在仓库里,生了灰也没有人去看,可能有那么一两个手脚不干净的小太监偶尔顺走一两件吧。它们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个礼品单上的字,远没有自己现在捧着的这些来得实在。 她笑嘻嘻地对老板挥着手:“老板,我还会再来的!” 只见老板老泪纵横,赶紧从地上挑了个礼物塞到沈晚怀里,“姑娘!你别来了,我这都倾家荡产了,实在是承担不了了。还怎么养家糊口呢?” 季风伸手把沈晚手里的东西抱在了自己怀里,她没有拒绝,但脸上的笑意好像更深了,只听得到冉冉在旁边“啧啧啧”。 于是,她轻轻拍了一下小姑娘的头,压低声音说道:“不知道你的小脑瓜子每天想些什么呢!” 三个人走着,不一会便走到了村子里的美食街上来了。 美食街,无论何时,总是村子里最热闹的地方,而恰逢过年前,活早就停歇下来了,人们赚到了钱也空闲了起来,所以这美食街更加热闹了。 货郎们几乎占领了整条街,他们推着小车子驻扎在街道的某一处,然后大声吆喝着,人群中有糊口的老人家,也有脆生生的姑娘…… 而售卖的东西也是不尽相同,从裹着糖粉的果脯到现做现卖的小零嘴都是有的。 只见远处一个姑娘手上拿着一大把串着各式各样的小菜竹签,一口一个往嘴里送着,那些个莴笋、萝卜、五花肉、脆骨……上面淋着红色的辣子,就算是在冬日里,这姑娘也是吃得满头大汗,直喘粗气,好不痛快。 直看得沈晚和迟暮暮心痒痒,这不,赶紧顺着姑娘来的方向一路找寻着。 这一路上美食应有尽有,就像是各种口味的烧饼,拿畅销的芝麻馅来说,外酥里嫩的烧饼,只需咬一口。包浆的芝麻酱,还是滚烫的,便迅速侵占了你的整个味蕾。 沈晚不得不说,这民间的美食比宫里的真差不了多少,比如炸土豆就是宫里没有的美味。 只见老妇人的小推车上好似搭起了整个炤台,柴火烧得热烈,上面架着一个油桶,她麻利地把土豆切成整齐的方形,然后迅速地扔下,不一会捞起,拌料。 基本的调味料再加上她特制的香料,一举拌上,最后洒葱,呈上,冬天里冒着热气,让人忙不迭地往嘴里送一口,直夸一声好吃。 沈晚和冉冉看得眼花缭乱,眼越来越馋,肚子越来越饿,实在是等不到美味的串串了,赶紧买了一碗炸土豆垫垫肚子。 和她们同样馋嘴的人并不少,但是有的人能够出得起钱,而有的人却不行。 而越热闹的地方越是鱼龙混杂,繁华的背后寄居的是不可避免的贫穷。 这不,就有一桩事情在她们眼前发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炸土豆是四川的美食,一般来说都是油桶先炸再拌料,里面还会加上一些小菜,强烈推荐! 烧饼,很多学校外面都有吧,空心的,壁炉的四周是烫得。因为我最喜欢吃芝麻馅和黄糖馅。 然后串串的话,下一章会讲,成都的串串可是有多种味道啊…… 因为是架空文我就没有考虑历史的因素,包括土豆传进来的朝代,包括上一次的烤橘子,我都是没有针对性的历史或者坐标滴! 就当他们都是存在的就好啦!大家一起分享食物吧! ☆、第六章 刚刚吃完零嘴,正准备继续往前走,便看到前面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好大一圈人,以为又是什么好吃的,谁知里头争吵得好大声,不知道在嚷嚷着什么。 总爱凑热闹的两个人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只见沈晚和冉冉两个人停住了脚步,正准备去探个究竟。 季风向来不爱多管闲事,正准备撇下她们两个往前走,但是又记起母亲让他照看好沈晚的叮嘱,便也随之停了下来。 沈晚和冉冉身材本就矮小,便见缝插针,灵活地挤到了人群的中间。 刚刚走到人群中央,便将里面的情形看了个清清楚楚,只见好几个衣着华丽的小少爷,一边嬉笑着,一边用力地踢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叫你挡我的道了,活该吧你!”正说着,那个小少爷踢得更用劲了。 小乞丐没有叫喊,但是头上冒起的青筋和嘴角流出的血液足以见小少爷下手不轻。 冉冉轻轻拍了旁边的人的肩膀,小声说了几句,便转头对沈晚说:“这个小乞丐饿得在地上起不来了,躺了好久了,周遭的人都绕路走,偏生是遇到了这个脾气不好的小少爷,你看,就是那个” ,说着用小手悄悄指了指笑得最大声的男孩,“那个人可跋扈了,是隔壁村的小霸王,也不知今天怎么了,居然来我们村里挑事了!” 只见这被打的乞丐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他两腿蜷缩着,双手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衣角,牙齿紧咬嘴唇,似是在强忍痛意。 反观这些少爷们,肆无忌惮,张狂至极,毫无畏惧的样子让人心中为之一震,他们一边嬉笑着一边大声说:“你个臭乞丐,真的是碍眼极了,本少爷今天心情不好,你快给我求个饶,那我就原谅你了。” 可谁知这乞丐却倔强不堪,紧咬着唇瓣也不肯发出任何声音,闭着眼睛好似是把泪水逼回去一般。 有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开口对小乞丐说道:“小伙子,你就服个软吧。” 可是这小乞丐丝毫不领情,好似是没听到的样子,依旧默不作声。 “别人家大业大,在村里又是有权有势,你惹不起的”又有人小声劝道,“你就道个歉,没事的。” 周围人立刻附和道:“就是的,怎么惹得起啊?” “哎呦,真造孽。” “这年纪轻轻的,怕不是要被打得残疾啊” “道个歉哪有这么难啊?” 周围的人纷纷劝说着叫小乞丐道个歉,但是,与此同时却没有一个人帮他一把,好像人们都忘了正在踢他的那位才是罪魁祸首一般,只认为这一切都是小乞丐不道歉的咎由自取。 这施暴者下手倒是更重了,几个十多岁的小孩子做事情根本把握不了分寸,说到底也只不过想要一个道歉罢了,可是这朝着死里踢却是让在座的各位看官胆战心惊。 虽说在村里,没人敢惹冉冉,那也不过是看在她爹的面子上。要是真遇到这种事情,她倒是胆小得很。这不,她急的眼泪花都要下来了,赶紧别过头,把眼睛闭上、耳朵蒙起来。 而沈晚把她搂住,轻轻安抚着。 看到了这一幕的沈晚,内心同样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她从小就活得很单纯,一路上,早就有人为她扫清了障碍,她就像是生活在一层保护膜里。在她的世界里,人人都是善良的。这样毫不掩饰的粗鄙是她从未见过的丑恶。 季风不知何时走到了她的身边,也是一言不发的样子,看着那个被打的少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他是重活了一世的人,对于过去的事情记得也不大清楚了,可唯独这个男孩却让他记忆犹新。 这男孩的眉眼之间好似是上辈子在朝堂上和他对峙的那个人。 那时候的他,意气风发,不似现在这样狼狈,沉稳得像是一头捕捉猎物的狼,可是为人却太过于刚硬,不圆滑,在朝中树敌颇多,而那时的他也像是那时的自己,年轻气盛,从不肯低头,在他走后,他还在世,不知道是不是殊途同归。 “为什么没做错还要道歉?”沈晚叹息道,手中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 都说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总是爱惹祸。 果不其然,沈晚挣脱了人群直奔向事发的中心处,只见她连忙拉起地上狼狈的少年,正准备转身就走,谁知道这些个小少爷可不乐意了。 “站住!我叫你走了?”说着便拉住沈晚的肩膀,女孩子的力气始终比不过男孩子。 只见沈晚被拉得在地上转了个圈,头晕目眩的,好不容易站稳了,还没反应过来,却又被狠狠地推了一把,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小爷不打女人,今天就饶了你!但是这个小乞丐你可带不走,碍了爷的事就必须得给爷付出代价。”小少爷居高临下地对沈晚说道,但是她也是丝毫不畏惧,强撑着站起来,正准备拉着小乞丐往外走。 可谁知,这小乞丐却轻轻掰开了她的手,两只眼睛仿佛在说着,不要管我,可嘴上却讲着:“我不需要任何人帮我。” 瞬时间人群就像是炸开了锅一般,小乞丐成了众矢之的,人们纷纷用手指着小乞丐,责骂他没有良心,不知好歹。 可事实呢? 谁人都清楚,小乞丐是弱者,沈晚也是一个弱者,两个弱者是没有办法抵挡住强者的欺压的。他不服软,是因为他没有错。他口是心非,他心高气傲,是因为他不想让一个女孩来救他,他不想把沈晚拖下水。 季风轻轻在旁边开口道:“几位少爷不用动怒,不过是一个小乞丐罢了,打他还脏了少爷的手,还麻烦少爷们高抬贵手别跟他们计较,气坏了身体,岂不是得不偿失。” 本来就是争一口气,这不,得了脸面的几个少爷顺着季风的话找了台阶下,对着小乞丐冷哼道:“本少爷今天就饶了你,下回别让我们再见到你了,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在场的人都噤声不敢言,连忙给小少爷让出一条路,谁也不想跟这小霸王扯上关系。 而这边,小乞丐正准备去把沈晚扶起来,谁知季风一个箭步走过去,先他一步,把沈晚从地上拉了起来。 沈晚转身看着季风,小声责备道:“你可不可以轻一点,没看到我摔了吗?” “明知道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还这样硬碰硬,简直是不自量力!”季风又继续侧了侧身把小乞丐看着沈晚的视线隔绝在他的背后。 沈晚还准备说些什么,谁知冉冉带着哭腔跑了过来,对她左瞧瞧又看看的。 “晚晚,你真是吓死我了!明知道这个小霸王蛮横,你还去!” 冉冉其实也是心有力而力不足,就算她想要让自己的爹好好惩治一下这个小霸王,她爹也是万万不敢的。因为这小霸王的亲戚在京城里当着官,而官总是压民一头,那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自己村的村民受了委屈,也只能要碎银牙往肚子里咽。 而这边,小乞丐看到沈晚没什么大碍,正准备走,季风却转身拉住他,说道,“乔睿,我请你吃点东西吧。” 他诧异地看着他,眼里有一些别样的情愫,有感激,但更多的是震惊,随即他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弱者躺在路中间,大家都说弱者的不是,其实也是无奈,大家不要怪作者三观不正啊啊啊啊啊....但真的是作者真实遇到滴事情。但是社会还是很美好的,遇到这些事情,还是会有很多会挺身而出的小伙伴!但是遇到这种事情还是要量力而行!不能硬碰硬! 而关于看官的心态,大家都是抱着好奇,同时也是想自保,他们也是为了小乞丐好,所以总的来说,他们叫小乞丐道歉其实是非常好的状态,总比硬碰硬好, 而沈晚作为温室的花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还是能理解,但是方式不对。这篇文,女主不是全能性的,会有缺点,但是她在不断成长,而且她的能力可能要进入朝堂上才能体现出来,三观很正! 收藏!评论!希望各位可爱滴读者给作者一点小谷粒! ☆、第七章 本来还带有一份怀疑,但是看到他诧异的神情,季风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他就是那个乔睿。 于是,三人行变成了四人行,但是行进的速度却变慢了。 两个女孩在前面走着,后面跟着乔睿和季风,仔细一看乔睿和季风靠得极近,再仔细一点,只见季风搀扶着乔睿。 乔睿本就因为太过于饥饿而疲倦不堪,再加上被欺凌过后,身体更加疲软,整个人站都站不稳,季风一把将他扶住,谁知他却突然躲开。但是季风好像是猜中了他的心思一般,附耳轻声道:“没关系的。” 作为上一世的竞争对手,季风对他甚至是比自己还要了解。 从认识他开始,他就是个孤儿了,为人敏感而尖锐。与此同时,他最怕欠人情,但要是有人对他好,那么他会加倍地还给你,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上辈子他如此效忠于他背后的那个人的原因了吧。 只见乔睿脸上还挂着血珠子,身上的伤掩盖在衣服下一点都看不到,只看得到衣服被染成了深色,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突然间,他身形一软,整个人无法支撑的样子,直直地倒在了季风的身上。无论季风如何叫他,他都没有任何反应,而是低吟着,眉头紧锁,神志不清的样子。 季风一见情况不对,赶紧准备把乔睿背起来,但是他好像忘了自己现在还是个十岁小孩的身体,压根就承受不了这样的重量,于是被压得站都站不起来。 沈晚见状,正准备过来帮忙,可是她还没走到,却听到季风高声叫着冉冉的名字,于是讪讪地将自己的手收了回去。 其实让沈晚来帮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季风一想到她要触碰到其他男人,心里就莫名地窝火,整个人失去了理智,浓浓的恨意不断涌上心头,连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是沈晚对季风这举动却丝毫都不在意,倒是在去医馆的路上,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忍不住了轻轻戳了戳季风,然后问道:“你怎么认识他呀?可是别人好像不认识你似的。” 季风累得气喘吁吁地,自然是没空回沈晚,倒是旁边的冉冉插了句嘴:“季风性子活泼,倒是认识了不少人,有的时候也可能是听到别人提过吧,所以认识乔睿也不算奇怪嘛。” “这个也说得过去,不过我怎么没见他多活泼啊?整天阴着个脸。”沈晚对着旁边的冉冉摇着头,确实,记忆里的那个少年和如今这个不怎么一样,或许是受到什么刺激了?又或者是,他学业压力太大了,也没心情多去想其他的了? “闭上你的嘴”季风转头恨恨地说道,“好好走路,别摔跤了。” “哦!”沈晚不情愿地说道,然后一路小跑跟上他们的步伐。 好不容易走到医馆,远远地,蒋大夫还在门外看着热闹,就见到他们一路小跑向他这边过来,赶紧去把他们迎进来。 一进医馆,刚刚入目的便是它一排排整齐的抽屉式柜子,标记着种类,而阵阵药草的味道飘入鼻间。虽说,这医馆不是很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从看病台到手术的针灸房都是有的,可是病人却一个也没有。 都说这大夫要越老越值钱,蒋医生看着不过二十出头,年轻得很,白生生的脸上还残留着书生的气息。 一看这么年轻,有点经验的老嬷嬷都不会拉着孩子往这边走,还是要去一些有点资历的老大夫那里。 再加上蒋大夫是半年前突然从外地来的,这小村庄闭塞不堪,人人都排外,而初来乍到的蒋大夫对于他们来说都是陌生人,陌生人是不值得信任的,所以他医馆的生意不好是自然的。 今日他们也是误打误撞,一路问人才找到这么一个最近的医馆,不然可跑别家去了。 蒋大夫一路领着他们走到里头的诊疗室去,只见这诊疗室却和别家的不一样,比外面的看病台宽敞多了,以跨进去,一股暖流便扑面而来,温暖得很。 季风根据蒋大夫的指示把蒋睿放到了床上。 随后蒋大夫示意他们出去等候。 在外面的三个人除了季风一个人淡定得很,沈晚和冉冉都担心得要命,只不过沈晚是写在脸上,而冉冉去表现在行动上,只见她在医馆的走廊上来回走动着,嘴里还念念有词的样子。 季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冉冉,你可不可以安静点?” 冉冉听闻此话,立马回道:“你说这小乞丐不会有事吧?他全身上下都在流血啊!” 季风头也没抬,毫不犹豫地回道:“吉人自有天相,他肯定会没事的!”是啊,如果这么早他就死了,他就不是乔睿了,他的命硬着呢! “你又不是神仙!你怎么能未卜先知呢你怎么知道他一定没事?”谁知这姑娘在危机的时候,口齿都变伶俐了许多。 随后,季风看了她一眼,一句话都没说,但是却把她看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赶紧往沈晚的怀里缩着,再也不敢跟他对视。 不一会,诊疗室的门便打开了,里面的蒋大夫刚刚走出来就被三个人围住了,齐声道: “大夫,他没事吧?” 蒋大夫长舒了一口气,安抚道,“没事,都是些皮外伤,只是小腿骨有一点损伤,但是也没什么大碍,还好没伤到内脏。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还需要好好养几个月。” “谢谢大夫,这一共多少钱啊?我们这就给你。”冉冉抢在了这两人前面说道。 谁知,蒋大夫却摆摆手,连声说不需要了。 连冉冉硬塞给他的银子也推手辞让: “你们再给我银子,我就不治了!” 冉冉这才作罢,不过三个人却在想这小乞丐接下来该怎么安顿呢,谁也不知道他从何而来又要到哪里去。 然而,却蒋大夫却开口道:“你们要是放心的话,就让他在我这里吧,刚好我照顾起来也方便,你们看我这里也没什么病人,我也清闲的很,也当是给我做个伴了。” “那就麻烦蒋大夫了”季风连忙对蒋大夫做了个拱手,“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回晚了母亲会担心,那我们就先走了,明日再来。” “好,那你们一路小心。”蒋大夫叮咛道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早,这才没过多久呢,夜幕便悄悄降临了,街边上也点上了一盏盏灯笼,但是街上依旧是车水马龙,一些人们之间的小摩擦也逐消失在这繁华的喧嚣声中,最后再变得寂静无声。 天空上没有星星,只有一轮半弦月,却足以照亮归家人的路途。 蒋大夫轻轻地关上了医馆的大门,又回身去屋里看了看那个躺在床上的少年,只见他好似在轻轻哼着什么,因为疼痛,他面部肌肉紧绷着,睡得极其不安稳。 一摸额头,简直滚烫至极。 没法,只能回身准备去拿酒精,准备给他擦拭着身体,来缓解这高热带给他的痛苦。 正准备走,手却被轻轻拉住,只听到身后小声的哭泣声 “哥哥,别丢下我。” 作者有话要说:蒋医生是个有故事的人;乔睿这个人很复杂!但是两人肯定不会是...cp... 希望大家收藏收藏啊啊啊.评论评论呀...说写串串,我都还没来得及,但是肯定会写的呀 ☆、第八章 待到顺利地回到了家,大老远地就看到陈岐在门外等着了。 夜晚霜重、雪大,只见她唇瓣被冻得发白,两只手不断地来回搓着,见到了沈晚他们三个,立马冲过来:“你们真是让我担心死了,怎么买个年货怎么这么久?我们家晚晚还生着病呢” 不过一看这三人两手空空,季风身上还带着血迹,瞬间觉得事情可能不是很简单,随即伸手提起季风身上的血污,严肃道:“季风,你跟娘亲好好说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又调皮了?怎么?都已经读书了这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 “娘!”沈晚赶紧去挽着陈岐的胳膊,回道:“没有啦!是我们路上遇到了一点事情!季风还做了好事情呢!不要担心呀!” 听了沈晚的话,陈岐的脸色才稍微好一点,不过看着这三个孩子嘴都冻乌了,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随即道:“这外面这么冷,赶紧地!我们回屋里再说吧!”然后把三个孩子迎到了屋子里面。 “你们先坐着,我去把饭先端过来,这逛了一下午了,肯定都饿了。有什么事情边吃边说。”首先还是考虑到孩子们饿的事情,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都可以摆在后面。说完话,陈岐转身往厨房的方向走去。 沈晚人还没坐下,听了陈岐的话,赶紧起身:“母亲,我帮你去!”于是跟着陈岐离开了屋子,只剩下屋子里还没有回过神的冉冉和不知道在沉思着什么的季风。 待两人走后,季风压低声音对冉冉问道:“你有没有觉得沈晚有一点不寻常?” “你不觉得你有一点奇怪吗?她又没招惹你,你今天还总是对她甩脸色!”听到季风的询问后,冉冉语气颇为不善。 季风也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干脆不说话好了,侧了侧身子,看着窗外的风雪。 而沈晚,这是她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进厨房,而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厨房的印象,想必是从来没有进过厨房吧。 只见这厨房宽敞亮堂,方方正正的,各式的餐具在柜子上码得整整齐齐的,地上也是干净得很。灶台上的蒸笼里正在冒着阵阵蒸汽,玉米馍馍淡淡的香味窜进了沈晚的鼻腔,不禁再猛吸几口,而门口处堆放着的柴火整整齐齐的,没有因为风雪太大而受潮。虽说是冬天,但这时令的蔬菜倒是齐全新鲜得很,门外面还挂着刚刚腌制好的香肠腊肉。跟他们所居住的小茅屋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陈岐拍了拍沈晚的肩膀,笑道:“怎么了?在想些什么?” “没,没有……”和居住的小茅屋比起来,沈晚完全被震惊到了,“母亲,这里实在是太棒了!” “喜欢就好,”陈岐揉了揉沈晚的头,随后说道:“委屈你们了” 看着沈晚,其实她内心是愧疚的,因为她爱好厨艺,这些年赚到一点钱就往这里砸,倒是委屈了这两个孩子跟着她一起受苦。不过还好,这俩孩子很懂事,想到这一点,她还是欣慰得很。 “母亲,不知道你说的什么话啊,我们是一家人啊。”沈晚拉着陈岐的手撒娇道,“一家人哪有什么委屈不委屈的” 听到这句话陈岐内心不可谓不触动,她觉得沈晚真的变了,以往她虽说不爱说话,但总是用拒绝进厨房这些无声的抗议来告诉她,她很不喜欢自己这样不务正业,但是如今,却大变了,难道生了一场病,连人的性格都变了吗? 沈晚看到陈岐眼眶红红的,伸手抱住她。 陈岐回过神,快速擦了擦自己落在脸颊的眼泪,看向沈晚的目光柔柔的。 “好啦,不说这些了!来,我看下还有什么需要做的。”陈岐对沈晚道。 只见另一边灶台在屋子的中央,四周铺着圆形的小垫子,下面柴火烧得正好,一股白烟急促地从锅盖处冒出,凑近一闻,扑鼻而来的是一股子烧肉的味道,只叫沈晚吞口水。 陈岐一手拿起锅盖,一手拿起一双筷子夹了夹锅里的肉,应该是熟了。随即,她吩咐沈晚将蒸笼里的玉米馍馍夹出来,冷却一番,然后将它们统统都切成两半。 不过从小就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太后娘娘看着这玉米馍馍倒是有一点心有力而力不足啊,手下的玉米馍馍不听话地乱蹦乱跳,过了好一会也才切好一个不怎么规整的。 陈岐见状,细心地拉着沈晚的手,让她左手扶着玉米馍馍,右手拿着刀慢慢切。 原来这么简单……沈晚心里默默想到。 陈岐把切好的馍馍摆了烧肉的锅子一圈,然后摆好四副碗筷准备着等另外两位来了就开始吃饭了。 只见锅里一个鸡头昂首挺立,下面铺满了肉,浸润了辣椒的底料顺着烧柴的火还在“咕噜咕噜”冒着热气,斜切的莴笋好像是熟透了的样子,装点着整个锅面,再加上几根青翠欲滴的大葱点缀,整锅菜就算是完成了。 陈岐也懒得走过去叫那两人了,直接在屋子里大声吼着:“吃饭啦!” 只见冉冉飞奔而来,后面是走得慢悠悠的季风。 “母亲,今天又吃柴火鸡?”季风一看这熟悉的场面,脱口而出。 “诶?这是我第一次做啊,这哪里来的又?”陈岐有点疑惑。 季风突然记起这不过是母亲上一世冬季最爱弄得菜罢了,这一世这才是第一次,于是改口道:“可能是我和哪位同门友一起去吃过吧,忘记了。” “这傻孩子,衣服怎么还没换?”前半句话还正常,后半句陈岐又把注意力转移到季风今天发生的事情上了。 季风抬头看着母亲,回道“刚才在里屋看书,忘记了,我这就去换。”于是向房间走去。 而这边,案板上还摆着一些洗净了的土豆、莲藕、山药。不过都还是一整块,还没有切。 陈岐吆喝着俩姑娘先入座,然后去切菜,这俩姑娘也是懂事得很,乖乖坐着等陈岐和季风。 陈岐刚刚把最后切好的一点山药放到盘子里,季风就换好衣服进来了,于是四人入座,开席。 只见刚才的柴火已经烧尽了不少,沈晚见状正准备去添加一些,谁知陈岐却将她拦住,说: “小火带旺,现在恰好,一会再添。” 外面天寒地冻的,可屋里却因为这一锅柴火鸡而暖和极了,冉冉实在是饿得不行了,赶紧夹起一块鸡肉送入口中,这肉嫩味香,油而不腻的直叫人大声叫好,然后再拿起锅边正烤着的玉米馍馍,酥脆酥脆的,咬一口,简直是浓香四溢,美味至极。 她一边吃着,沈晚一边帮她顺着背:“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不过陈岐倒是一边吃着,一边又询问起他们今天发生的事情了。陈岐性子好,人又漂亮,还能站在他们角度考虑问题,从小,季风就特别喜欢遇到什么事情都跟她分享,。她也是不管跟小孩还是大人关系都处的好得很。 “季风,今天你们出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身上还会有血迹?” 陈岐也是直接问道。 季风也不打算隐瞒,回道:“还不是隔壁村那个小霸王又来惹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土灶柴火鸡是西南地区的佳肴啊!火锅种类的一种,关于柴火鸡,真的是超级想,冬天吃非常暖和。 然后玉米馍馍,因为其他人都做的事锅边馍馍,很薄那种,但是因为我外婆比较喜欢玉米馍馍,然后切成一块一块的圆形的,所以,这是各家的习惯吧! 放在锅边上也超级好吃! 本文没有一些很精致的小菜,但是作为一个成都人,可能四川的吃的会讲个遍! 以及欢迎大家到四川来玩呀! ball ball 大家收藏评论啦!爱你们呀! ☆、第九章 陈岐很认真地听季风讲完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一言不发,倒是听到他讲蒋大夫的举动时稍稍叹了一口气。虽说只是一个很小的动作,但季风却细心地察觉到了,突然间他有一点好奇,这蒋大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而那种异样的好奇心在就像是一颗种子,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随后陈岐便恢复了常态,好似这件事情跟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像平常一样淡定地给三个孩子们夹着菜。 只见另外两个人倒是一点都没有反应,埋头吃着饭,以冉冉为首的,简直是狼吞虎咽,生害怕别人就给她抢光了,而沈晚这边也是不甘落后,一反平常的淑女形象,跟晚晚拼着吃,她的眸光也不像是以往那样死气沉沉的了,虽说仍旧是那双眼,但是眼里却放着光,眼尾都带着笑意,有如冬阳,温暖至极。 季风不禁看得发了神。 锅里的水也逐渐烧干了,陈岐见状,赶紧把早已准备好的高汤倒进去,随即导入了还未煮的蔬菜,味道淡了些,但是也不赖。 几个人都快要吃完了,只听到外面好像有人在叫着陈岐的名字,闻言,陈岐赶紧走出去,只见不远处两个穿得跟粽子一样的人从雪地里走过来,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的妇人,因为上了年纪而丰腴的身躯裹在一个紧身的袄子里,整个人看起来倒是有一点滑稽。 待走进了一看,她的脸上倒是没有因为岁月的风霜而有了痕迹,虽已中年,但是眼睛里还是清澈的。她看到陈岐的身影后,赶紧挥了挥手,嘴角、眉眼间都带着笑意,声音也是好听得很:“陈岐!我在这里!” 陈岐遂回头对冉冉笑道:“你娘亲来啦!” 冉冉平静得很,小嘴巴还是一刻也没有停息,抽空的时候回道:“又来蹭吃蹭喝了啊。” 她刚说完,门外便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冉冉,你看娘亲来了都不来接一下,”还没等话音落下,她便跨进了门,只见她全身上下都带着新雪,一股冷气也顺着她被带了进来,直让冉冉浑身打了个颤。 冉冉放下筷子,瞬间不满道:“娘亲,随手关门呀!”但是娘亲身子却未曾动,只是把门轻轻掩住了,随后便开始脱下外头厚厚的外套,摘下帽子,道:“急什么,你小表哥还在后面呢!” 正说着话,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孩便跟着走了进来,他比季风显得更壮硕,虽说才在雪地里走了一遭,但是脸上还是红润得很,麦色的皮肤显得健康的样子。但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那怪怪的声音了,音调低沉而粗,略带着嘶哑,说是公鸭的声音估计也没人怀疑:“冉冉!这么久没见你,想表哥了吗?” 冉冉闻声迅速抬头,动作浮夸而做作,就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一般,把旁边专心吃饭的沈晚都惊动了。随即敷衍道:“啊,有吗?不是去年才见过吗?” “对呀,都过了整整一年了,你看你”这男孩这么说着,遂上下戏谑地打量着冉冉,“都长大了。” 本就因为长胖有一点忧伤的她这下被人戳中了痛处,心里不爽得很,语气不满道,:“是啊,听表哥的声音,倒也是长大的声音” “诶诶,好了好了。”冉冉她娘亲看到这个情况赶紧站到他俩中间去他们的视线隔开,以免矛盾激化。打小,这两人就是谁也见不惯谁,每次见面总是要呛对方两句,两个人又都是得理不饶人的哪一种,互相都是看不顺眼。 “兰芳,你们也别站着了,赶紧坐着吧”陈岐说着就从它处又拿出了两个垫子让俩人也一起入席,不过饭倒是吃完了,只是这里暖和的很,大家都不想离开罢了。 陈岐见状,赶紧将桌面收拾个干净:“你们先坐一会,我烤了一些红薯,这不,还烤在炉子里的呢,不一会就好了”,兰芳也是赶紧起身跟着她去看那边的红薯。 虽说是吃完了,但沈晚和冉冉倒像是意犹未尽的样子,一听说还有红薯,两只眼睛也是贼亮。 而这边季风倒是眯起眼睛打量着这小表哥,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小表哥应该是冉冉姑母家的儿子,虽说没怎么打过交道,但是上辈子在朝堂上还是见过几次,听人说是个武将,不过成就倒是没什么,似乎是默默无闻的样子。 不过看着这小表哥虽然人看起来正正直直的,但是两只眼睛却一直往沈晚身上瞟,季风身上别提有多难受了,浑身上下都不得劲,于是他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徐虎” 季风随之一愣,这名字?太熟悉了。 上辈子,好像就是某个春节过后。从他上学开始 ,母亲每月都会写信给他,信中难免会提到一个叫做徐虎的人,他有的时候给沈晚送花,有的时候是一封信,反正都是少男少女那些个心思,娘亲写信的目的他倒是心知肚明,但是上辈子自己因为太过于功利化,倒是对这些小事情都不以为然,虽说最后的结局和这个徐虎没什么关系但是他所起到的推波助澜也是不可忽略的。 没想到啊,这辈子却是狭路相逢啊,那个曾经只知道名字的人如今就在自己的眼前,上辈子可没有这个徐虎来串门的事情,这辈子事情都没有按照原来的方向走了,似乎也变得有趣了起来。 徐虎看到这坐着的三个人因为他的到来气氛瞬间变得沉默了不少,他挠挠耳朵开口道:“怎么?大家都不说话。” 谁知,冉冉看了他两眼,别着手冷哼了两声转过去,而沈晚也觉得有一些尴尬,正准备开口,这还没说话呢,季风便说:“没有,吃饱了歇一歇,沈晚你也别说话了,省省力气一会吃红薯。” 沈晚转念一想,好像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但是自己也是憋得慌,于是赶紧去灶台前看看红薯到底还有多久才好。 只见那边的灶台前,兰芳和陈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时不时地看看炉子里的烤红薯好了没,灶台下炉火烧得正旺盛,但是隔着大老远就闻到了快要熟的红薯味。 烟火虽缭绕但是给两个朴实的农妇增添了一些生活的韵味,她们的一颦一笑间没有贵人们的高雅,但是那种让人心安的实在感却很踏实。 沈晚淡淡一笑,便转身走了,给她们一点偷闲的时候吧,她们也需要一点自己的空间。 而这边依旧是沉默……没有人说话,她也不想去打破这一平静。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不一会,兰芳用大碗端着几个红薯过来了,看着他们面面相觑却又不搭话的样子,似是有点好奇,“好了都别愣着了,这不红薯来了?” 只见冉冉和徐虎两个人谁也不让谁,瞄准了碗里面最大的那个红薯。 徐虎刚刚拿到红薯,这还没拿稳呢,就被截胡了,只见冉冉得意地对他扬了扬眉,两个小胖手把红薯抱得紧紧的,生怕就怕被抢了。 可是这徐虎可不干了,他深知找冉冉是没用的,于是发起了曲线救国战略,找上了兰芳:“姑母,冉冉把我的红薯抢走了。” 冉冉立刻回道:“这是我先看到的!谁抢到这就是谁的。”边说着话呢,一边两只手来回地切换着拿红薯的姿势,谁叫这刚刚出炉的红薯滚烫不已,烫得她手都红了。 兰芳赶紧拿了一个差不多大的红薯放到徐虎手心里,宽慰他道:“好啦,没事没事,一个红薯而已。” 不是兰芳不想好好教训一下冉冉,而是她深刻地清楚自家女儿的犟脾气,就是喜欢跟人反着干,你越是叫她干什么她越是不会做,为了这件事情她可没少跟别人道歉。 但是这冉冉唯独到了沈晚家却听话得很,这季家又是隔壁,她干脆就把女儿长期托管在这边了,自己也省心省力,这陈岐性格又好厨艺也棒,一来二去的,她跟陈岐倒也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 作者有话要说:冬天在街头上,总是有一些老人家推着烤红薯卖,每次看到了都要买一份,觉得特别温暖,我这还没开始写红薯呢....下一章会写哈哈哈....还有烤板栗,这几天到处都是烤板栗的,每周五都要去买一份边走边吃,觉得超级棒! 给大家讲一讲红薯的好处吧:抗癌,减肥,补虚乏,益气力,健脾胃,强肾阴,还能促进大肠蠕动(你懂得) 为什么沈晚家是季家,当然是因为她是风风的童养媳啦 ☆、第十章 只见这烤红薯还流着蜜油,酥脆的皮烤得翘了起来,熟透了的红薯肉热气腾腾,香味肆起,迅速攻占了每一个人的鼻端,直叫人蠢蠢欲动。两手一掰,分成两半,中间还带着溏心,勾得人馋虫都起来了,这刚刚才吃完饭,闻此味,看此景,却又感到了饿觉。 冉冉轻手轻脚的将红薯皮剥开,小心吹了吹,然后小小地咬了一口,儒软可口的红薯水分充足,不像以往的干口感,只觉得整个味蕾里全是红薯的香甜,于是迫不及待地咬了剩下的红薯,也不管这滚烫。 剩下的人见状,纷纷拿起碗中剩下的红薯,也不再去计较这个头大小了,只想快些解解馋。 以徐虎为例,正值长身体的儿郎,加之又还没有吃晚饭,第一个就把烤红薯吃了个干净,看着旁边小个子的冉冉还吃得慢悠悠的,剩了不少,又馋了起来。 虎视眈眈地盯着她手中还没吃完的烤红薯,喉结不停地上下动着。 而冉冉倒是丝毫不顾这徐虎的感受,咋吧咋吧着嘴吃得更香了,还时不时地偷瞄他两眼,那样子别提有多得意了。 徐虎实在是忍不了了,恭维地对冉冉问道:“你吃饱了吗?吃好了的话给我剩一点好么?” 冉冉横了他一眼,看着他还是可怜巴巴的样子,她瞬间心软了,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感觉挺饱的,自己不过是嘴馋得慌,算了给他吧,于是把手上剩下的烤红薯递给了徐虎。 徐虎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赶紧吃了起来。连声夸赞好吃极了。 不一会陈歧收拾好了东西过来,冉冉赶紧去抱住她的大腿撒着娇,两只眼睛闪着光,简直让人心都软了,只听她问到:陈姨,这个烤红薯真是太好吃了,以前吃的烤红薯,总是干得涩口,而这个却软的像水一样,吃起来简直舒服极了! 陈歧也不隐瞒,徐徐回道:“平常人家做的,都是直接把红薯丢到燃着的火堆里,待柴火快烧尽时,再取出,这样做当然是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却殊不知这火烤的红薯却失去了水分,故而口感不佳。而我曾看过一位大厨做烤猪蹄,用锡纸包裹,那出来的肉啊简直是水嫩得很,这才知这锡纸可以耐高温,保水分,这才尝试用锡纸包裹着来烤红薯。” 冉冉听完,连连点点头,然后对她娘亲使了个颜色,道:娘亲!你也学一下呗,这家里都是奶奶来做饭,你可曾下过厨? 兰芳瞬间羞红了脸,赶紧捂住冉冉的嘴说道:你这孩子也不知道说的什么话?娘亲这不是跟着你陈姨还在学厨艺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得慢慢来。 兰芳厨艺不佳倒是真的,她家虽说是在京城附近的小村落,但胜在是交通枢纽,繁华至极,再加上家里又做一点小生意,家境也还过得去,再加上兰芳又是家里的独女,什么都是独一份,从小到大父母也约束得少,本来是想招赘的,谁知遇到了冉冉她爹,死活要嫁,她爹娘也没办法,只好同意了。可谁知这成亲还没多久呢,冉冉她爹就接到了调任的消息,这才来了这个小村落。这兰芳虽说做饭不好吃,但是这么多年了将家里事事也安排的井井有条,在村里头名声也是好,再加上她婆婆和她性格都很好,这家里也是融洽。 “晚晚,你少吃一点,吃不了的给季风。”陈岐看着沈晚一个人已经干掉了一大半了,不禁赶紧制止道。 沈晚随即放下自己手中的红薯,疑惑地歪着头问道:“娘亲,这个这么好吃,难不成还不能多吃吗?” 陈岐顺手拿走了沈晚手里剩下的红薯塞到了季风手里,然后在她一脸错愕中回道:“虽说红薯有补中、和血、暖胃、肥五脏的功效,但是凡是都是多吃无益,晚晚你从小肠胃都不好,尽量少吃,否则伤胃。” 待吃了红薯,大家身体都暖和了起来,也算是酒足饭吧。可唯独这徐虎却还是嚷嚷着饿,这不,肚子还是在咕噜噜响。 冉冉指着徐虎的肚子说:“我刚才还在说,听到了什么声音,原来是这个在响!吃了这么多还没饱?徐虎你最近是在长肉吗?”说完便不客气地大笑了起来。 瞬间冉冉就被第二次捂住嘴巴了,倒是让人有一点哭笑不得啊,这姑娘在熟人面前还真是口无遮拦,兰芳倒是一直擦着汗,真拿这女儿没办法,因为她的那张嘴啊,她都去赔礼道歉了数次了。 季风看到徐虎出丑的样子,紧绷的脸也微微动了一下,果真这上辈子的情敌出丑的样子倒是有一点狼狈啊,还是在沈晚面前。 他第一次在心里给冉冉啪手叫好,他偷偷看着沈晚的表情,倒也是一副乐的开心得样子,好像没有丝毫在意的样子,心里瞬间松了一口气。 随即,他又反应过来,她在不在意关自己什么事?他可是要在她身上报仇的,这么在意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岐倒是其中最淡定得一个了,她宽慰道徐虎:“这正长身体的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那么在意,而且加之这是冬天,外面寒冷,人人都有一种想增加自己热量的本能,而食物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了,所以冬天多吃一点自己长一点肉还可以预防寒冷,何乐而不为呢?我这还有一点前几天包的饺子,藕馅的,不知道你吃不吃得习惯?” 徐虎一听这有吃的,加之刚刚吃了陈姨做的红薯心里都是美滋滋的,于是顺应道:“好的!那就麻烦陈姨了!” 虽说穷苦人家没有冰窖,但是胜在天气寒冷,外头也不过是零下几度,早就可以到了把东西冻住的温度,随之听见陈岐吩咐着:“季风,去把门外我前几天冷藏的饺子取进来一下。” 所有的饺子为了避免被雪弄脏,都存在一个方盒子里头,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把这柔软的饺子皮包裹在里头不被污浊之物所侵蚀了。 只见陈岐待柴火烧得旺盛后,一边把水烧着,一边把刚取出来的饺子都用水洗干净。季风看自己母亲手冻得通红,肿得像是萝卜似的,抢过正在洗的饺子,果真是冷得透心凉,这心里头又给这徐虎记了一帐。 待洗净,水开,把饺子下了进去,沉沉浮浮的饺子铺满整个锅面,别提有多热闹了。陈岐在这边打着饺子的蘸水,暖胃的姜、蒜、调味料一样也不少。再打开她盛放辣椒油的小罐子,别提有多香了,虽说略微有些呛鼻,但是光是闻就让人鼻腔有些受不了了,简直是太香了。 待到饺子们饱满起来,陈岐遂打捞起来一举倒入这铺满底料的碗中,再掺一勺饺子汤,色香俱全。 “陈姨,简直是太好吃了!平常的饺子都能做得如此美味,简直是手艺了得。”徐虎一边大块朵硕,一边竖起了大拇指。 饺子皮不薄不厚,恰到好处,里面的馅有些许猪肉儒软可口,但是加上脆爽的藕丁,这饺子倒是蛮特别的,但是吃饺子,最重要的是她的调料上,而陈岐这饺子蘸水可谓是一绝,就算只是仅仅一闻,也叫人垂涎欲滴。 作者有话要说:确实是有锡纸红薯,但是是在烤箱啊.....我娘亲给我做过,她第一次没用锡纸真的是超级干,然后用了过后真滴超好吃。 真滴超好吃,瞬间觉得锡纸也是个好东西! 然后就是藕丁饺,我外婆最喜欢做的,就是藕丁饺,香菇饺,然后我吃过最奇葩的就是我小姨妈的吃食(我小姨妈两岁)就是西红柿碎木耳还有小蘑菇丁的饺子馅,但是味道真不错。 然后在四川,其实饺子不是做重要的,蘸水才是关键。特别是那个辣椒啊....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以后必须跟大家以后讲一讲我们四川晒干海椒的过程! ☆、第十一章 天早就黑了个透,月亮早已被云挡住,外头早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眼看着雪越下越大,风也呼啦啦地吹,冉冉心里有一点不安。 她望着窗外,透过着这毛玻璃,看到那纷纷飘下的雪花片成片地砸下,只叫人瘆得慌。 这不,她刚刚看到这徐虎把碗撂下,就急急地催促道:“徐虎!快擦擦嘴,把这碗给陈姨洗了,我们回家了,娘亲的身体可要受不了。” 话音刚落,徐虎便用两袖擦擦嘴起了身,应和着冉冉的要求,正准备将碗拿去洗,只见这碗里的东西倒是被吃了个精光,简直是比洗了还干净,他看了看碗,又看了看陈岐,脸羞得通红。 陈岐随手拿过他手上的碗,笑道:“好孩子,快陪着你舅母和小表妹回家了吧。” 徐虎虽说看起来莽撞,但是毕竟还是好人家教出来的孩子,这礼数还是很周到的,只见他对陈岐行了个礼,然后站在门口等着姑母和妹妹。 兰芳也随之起身,带着两个孩子进入了雪中,连声给陈歧道着谢:“好姐妹,今天实在是感谢你的款待了,我这又拖儿带女的来吃白食,太不好意思了。” 陈岐打趣道:“你在我这吃白食还少啊,好姐妹,哪里说这些,太见外了。” 兰芳随后拦了拦陈岐,道:“阿歧,今天就送到这里吧,你也别跟我客气了,下次我还要再来蹭饭,我那边还灌了一点香肠,好吃得很,改天给你带过来。” 陈岐也是了解兰芳的脾气,没有跟她别扭,只是叮嘱着她注意安全,随后站在门口目送着他们三人,直到看不见背影才又微微叹了口气,走进了门。 兰芳身体不好她最清楚,虽说不知道曾经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却记得她特别怕黑,身体畏寒得很,平常总是天还没黑就睡了,今天倒也是担心冉冉才过来,耽误久了。这几年生了孩子要好一点,但是再次受孕特别困难,不然她怎么会只有冉冉一个女儿?虽然她嘴上说有冉冉一个就够了,但是她心里怎么想的自己还不知道么?外面的人闲言碎语的,说得可难听了,也亏得他们一家不管不顾,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这才没被流言碎语所影响。 果真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 # 快到年关了,外面的小铺子也陆陆续续关上了门,大家都回家团聚了,也顺势放松个几天,毕竟一年就休息这么几天。 还剩下为数不多几家开着的小馆子,吃食的价格比以往贵了一倍,但是生意却比以往好得多,尤其以羊肉铺生意最盛。 这些个好吃的羊肉铺都开在小街小巷,虽说看着不扎眼但是那味道可是比一些看着高档的酒家好吃多了。 陈岐今晚就正准备给孩子们做这羊肉火锅。 季风想到,倒是几天没去看小乞丐了,不知道他恢复得怎么样了,再加上他对蒋大夫的身世隐隐有一些好奇的心思,于是求证地对母亲问道:“这蒋大夫看着孤零零的,再加上上次救了沈晚的命,也没有好生感谢他,这次要不把蒋大夫请到家里来一起吃个羊肉火锅?” 他故意没有提小乞丐的名字,他就是想试探试探母亲。她平常对这无关紧要的人总是记不住,但若是母亲对那人上了心,结果可就不同了。 果不其然,母亲虽忙着整理手中的羊肉,连抬头看他的时间也没有,但是却看似随口地说道,:“把那天你说的那个小乞丐也一起叫上吧,这小孩子也多可怜的。” 季风应道,然后套上厚外套出了门去。 陈岐这才抬头,她没有看向季风,只见远方的炊烟就在她眼前缓缓升起,院子里静悄悄的,空气里带着雪的清香味,日光澄净,院子里还铺着昨晚下的雪。还是那只小公鸡越过了栅栏在院子里昂首踱步,一不小心脚又踩滑了又陷进雪里,又挣扎着跑进栅栏里窝着。 她不是不清楚自己儿子的心思,他从小疑心就重,心思细腻,这一点倒是跟她有一点像。 她之所以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是因为这本就是她心头所想,她正准备给自己儿子说,他的心思就和自己撞在了一起,正好,那就请来吧。 想到蒋大夫,她叹了一口气,虽说只见过几面,但是他真的像那个人,不知道他孤身一人在这个村子里还在等着什么? 这边,沈晚睡了个舒服的下午觉。 天冷,人就想窝在被子里,动也不想动,但是想到母亲在做羊肉火锅,一个人忙活着,辛苦得很。还是硬从床上爬了起来,想去帮帮忙。 虽然她不是真的沈晚,但是陈岐对她的好她看得清清楚楚,比以往收到的那些价值连城的礼物要实在多了。她也是有情有义之人,谁人对她好她分得清清楚楚,心里也暗暗发誓自己一定也要对陈岐好。 她一边舒展着身子,一边往外走,远远地就看到陈岐坐在凳子上一动也不动,眼神深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下是还在打理的生羊肉。 虽说曾是个太后,但是孩童时的心性依旧没变。 她调皮了一下,小心走过去准备去吓吓她,谁知她还没走进,陈岐就突然回过神来了,看到她偷偷摸摸地样子心里倒是有一些好笑。 呀!不小心被发现了啊 沈晚有一点不好意思地向陈岐吐了吐舌头,脸颊绯红,不知道是刚睡醒的缘故还是被突然戳破小秘密的害羞,她小声道:“娘亲,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让我帮帮你吧。” 陈岐也不客气,想到她手上的事还多着呢于是爽快地答应了,但是这处理羊肉可是个不简单的活,于是陈岐向沈晚细细交代道:“这做羊肉第一步最重要的就是去除腥味了,刚刚我已经将这羊肉剔骨,洗了个干净,虽说还有些许血迹倒比刚才好了许多,接下来的步骤就是冷水锅淖水去腥,将冷水掺着再将肉放进去,生着火,待到煮的这表层变了颜色,水沸腾起来,再将羊肉捞上来,就行了。” 陈岐刚刚说完,沈晚就加紧干了起来。 而这边,陈岐倒也是没有停下。记得季风最爱吃羊下水,前段日子才买了些,现在取出正待处理。她昨晚就将这羊下水拿出来解了冻,现在处理刚刚好。 只见她将羊肚,羊心肺分别放入冷水中,再加入些许食盐,白醋,浸泡一刻钟左右。再用手反复揉搓着这些个羊下水的表面,去除粘液。 就拿这羊肚来说,她将其撑开,翻开里面,同样是用手反复揉搓,直至失去了滑溜感。再将水倒掉,往其上裹上一层玉米粉,反复揉搓,再用流水冲洗干净,这羊下水就算是处理干净了。 而反观沈晚,虽说还是蹑手蹑脚的,但也还算是处理得比较成功。 于是,陈岐右手执刀,左手掌肉,只见她逆着这肉的纹路细细慢慢地切了起来,羊肉规整轻薄可见其刀工不一般。 沈晚看到这肉纹和刀纹交织形成了一个井字,内心不禁有一些好奇,问道:“娘亲?为何不顺着这肉的纹路切?这样不是更省力?” 陈岐徐徐道:“俗话说,这横切牛羊,竖切猪肉。牛羊肉肌肉多,若是顺着纹理切容易咬不动,所以将刀和纹理呈九十度摆放,肉片呈井字,这就是横切。而猪肉,则松散,若是不顺着纹路切那炒出来的肉可能会散成细碎的肉,肉切成川字,所以说这切肉还是有一定的门道的。” 沈晚受教了,也不管这水冰,赶紧洗了个干净。房间里把陈岐的话一字不差地写了下来。她现在倒是打定主意了,人还是要掌握一门本领,虽说自己做饭没有陈岐那么有天分,但是总是可以学习的,现在虽然短时间看不到效用,以后总是会有用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陈岐:淖水都不知道?你们做啥饭啊? 一种是开水锅焯水;另一种是冷水锅焯水。一般的原则是菜类用开水,肉类用冷水。 羊下水---就是羊杂 总结:做饭不简单! ☆、第十二章 陈岐看着她这么认真的样子,心里面也是欣慰得很,果真是自己当年眼光没有错,选了这么个好媳妇。 就算沈晚不是最好的学生,但是陈岐绝对是最好的老师,她相信只要沈晚肯学,那她肯定倾尽毕生所用,并且给予最大的耐心。 沈晚刚记好笔记正准备往厨房走。隔着大老远,一股子诱人的香味就直往她鼻腔里窜,虽说香味浓稠,但是却还带着些许鲜味,当真是只闻味道就让人心痒难耐了。于是加快了脚步,想要去探个究竟,这娘亲可真是个宝藏啊,到底还有什么秘料? 只见锅里,乳白色的汤汁下躺着好几根大骨头,因为长期的熬制颜色倒也与这汤汁几乎是融为了一体,她想不到居然几根骨头就能让这汤汁像是活了起来一样,不禁有一些好奇,遂问道:“娘亲,这到底是什么啊?为何如此香?” 陈岐一边用勺子轻舀起这汤汁看是否已经到了她心中所期许的浓稠状,一边回道:“这个叫作高汤,是今晚做羊肉汤最重要的底料”,然后见状还不够,遂又将锅盖盖上,“熬这种汤汁,可是十分讲究的,因为关系到今晚羊肉味道是否入味。它的做法也是有讲究的,首选的材料则是容易让汤色泛白的原料,于是我就选了猪大骨,先用滚水烫过,将上面残留的血渍泡去除个干净,捞出用冷水冲个干净,这是第一步。然后再放入冷水用旺火煮开,去沫,这是第二步。第三步,放入葱、姜、酒提味,最后再大火慢滚至汤稠最后呈乳白色即大功告成。眼下这汤还未完全浓稠,所以再熬个一刻钟就可以了。” 沈晚受教了,边听着,头还似懂非懂地点着,摇摇晃晃的,别提有多可爱了。 · 而季风刚走到街上,远远地,就见到蒋医生旁边是一个拄着拐杖的小男孩,白生生的脸上眼皮耷拉着好像颇为不满的样子,走着走着又歇一会。但蒋医生倒是丝毫也没有厌烦的样子,脾气好的很,慢慢悠悠地等着他。 待季风走近后,这才听到两人让人哭笑不得的对话,说什么岁月静好只有你等我都是扯淡。 “蒋仲,你可以走慢一点吗?大冷天的就是因为你要吃个什么破羊肉,拖着我这个病人走在大街上你也没有丝毫的愧疚之心?”只听到小乞丐不满地抱怨道,随后狠狠地抓了一把蒋大夫的后衣襟,额头上是大滴的汗珠,只喘着粗气,“你可不可以等等我,我这还是个病人呢,走起路来难受得很啊。” 蒋大夫被这么一抓,差点摔了个踉跄,没想到这小兔崽子,人只有一点点大,但是力气倒是不小,于是便放慢了自己的脚步,一边等着他,一边苦口婆心地劝道:“你不是要吃羊肉吗?我们这就去找找啊。” 只见小乞丐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腿脚不方便啊,明明刚开始你答应帮我顺便带一碗回来,怎么突然反悔了?”然后越想越气,一甩拐杖不干了,一屁股坐到地上。 蒋大夫跟他相处的这几天,也是摸透了他的脾气,这个人只能来软的不能来硬的。 虽说这半大点孩子,力气虽然大,但是始终还是抵不过大人。虽然可以一拉二拽就拉起走了,但是他还是蹲下,轻声对他将着道理:“你看你,虽说是要静养,但是这整天坐在床上算是怎么回事?还是要锻炼的,不然这小腿以后记不到你走路的方式了,你可就真的成了一个小瘸子了。” 小乞丐脸上微微闪过一丝惊恐,随后抬起头就发现季风站在离他们很近的地方,蒋大夫也注意到了。 季风脸上似乎还带着笑意。 被同龄人探知自己糗事总是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最尴尬的事情,乔睿也不例外。被季风窥探到自己任性的一面,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低头默默捡起了不远处的拐杖,在蒋大夫的搀扶下慢慢站起来。 季风刚见到了蒋大夫,便行了个礼,虽说礼不下庶人,但是遇到长辈季风还是礼数周全。然后顺手理了理乔睿因为刚刚耍泼而乱了的衣襟,乔睿赶紧把他的手打开,脸上略带着尴尬,季风脸上的笑意依旧没变,遂说道:“蒋大夫,娘亲今晚做了羊肉火锅,一直想感谢您上次对晚晚的诊治,前段时间一直忙,还没有时间。这晚晚身体已经大好了,才想来感谢一番,还请不要拒绝。” 乔睿不满地插嘴道:“我也要去。”说完过后两眼瞪着蒋大夫,被忽略的不满全都写在了脸上。 蒋大夫给了他一个眼神示意他安心,“举手之劳罢了,不值得感谢,我想令母宽宏应该不介意我带一个小孩一起去吧。他食量小,吃不了多少,只是把他放在店里我有些不安心。” 季风笑道:“怎么会?我这话还没说完呢。娘亲邀请的是你们两位一同前往。请随我一起来吧。” 乔睿对蒋大夫做了一个得意地表情,然后轻声道:“终于不用去吃碗碗羊肉了!” “有吃的就行了,你还挑剔的很呢?”蒋大夫瞟了一眼乔睿,虽说话是这么说,但是满脸也带着喜悦。 这几天一直陪着这个病号,吃的也清淡。肉店早早就关门了,只能煮一点稀饭,烙点饼子填填肚子,连出门的时间也没有。每次想去偷吃一顿都被这小子看得死死的,心里瞬时那个后悔啊。自己那张管不好的嘴总爱给自己找些麻烦,想当初就不该多嘴说找个人陪伴什么的,这钱没赚到,肉也吃不了,还多了个小麻烦,当真是倒霉。 季风见状,哑然失笑,觉得这乔睿还是小时候可爱多了。 他走路本就偏快,不一会两个人的声音就越来越远,回头一看,这两人妥妥地在后方龟速前进,于是向两人走了过去,一看这两人这才没过几分钟便争论地面红耳赤的。 只听乔睿说:“蒋仲,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你说这爆香过后的炖羊肉比火锅好吃,那我可是万万不可苟同。炖羊肉就是街边随处可卖的碗碗羊肉,虽说方便快捷但是只能一次一次反复做,从做法上来说这就已经多了几道复杂的工序。其次,羊肉火锅乃是火锅的一个分支,吃的时候肉汤和一,食物还是热气腾腾,鲜嫩无比,又不油腻,只吃的人酣畅淋漓,又能解郁除湿,实乃冬季佳品。旧时不是有话说道:“羊肉锅子,为岁寒时候最普通之美味”。不像是炖羊肉,若是不快些解决完便会凝成一坨,倒废了人吃食的兴趣。” 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直说得蒋仲哑口无言,他本就觉得这小子虽然衣衫褴褛,可是心性谈吐却不同寻常,今日一听才让他更加惊艳。 季风倒是一点意外都没有表露出来,因为他印象中的乔睿就是这样,语言虽然平实可是却句句戳中要害,直叫人无力反驳,不过朝堂上的他可更比现在锋芒显露。 “乔兄说的没错,冬天吃的就是一个暖字,这‘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不正是描绘的我们将要吃火锅的情景?”季风应和道。 这蒋仲也是不甘落后,遂说道:“我们中医上可是有句话‘羊肉是一剂助元阳、补精血、疗肺虚、益劳损、暖中胃之温补佳品’,不过我只吃过这碗碗羊肉,姝不知这火锅羊肉是什么味道,说话确实有失偏颇。”正说这话,又横了乔睿一眼,“看今晚你吃得了多少,能不能塞住你的嘴,真是人小鬼大,要求多。” 作者有话要说:季风:白居易的《问刘十九》了解一下 《风味人间》好看! ☆、第十三章 村子本来就不算大,三人不一会就走到了季风他们家门口,虽是站在门口,但是不知是什么的香味却缕缕飘入鼻尖,只叫人吞口水。 只见院子里空无一人,倒是留下了几个浅浅的鸡爪印子。不远处,堂屋的门也轻轻掩着,好似刚刚才有人从里面溜出来的样子。 在外面走了一遭,季风身子都冻僵了,想必这病人乔睿身体更是受不了。于是,他赶紧把他们二人迎进屋里。 屋子里依旧没有人,但是刚刚烧完的炭火却留有余温,暖和得很。 想必这睡午觉的小懒猫肯定起来了,定是去帮母亲了。 蒋大夫进了屋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脑袋立刻掉头往外走,对乔睿道:“你在这里好好等着,我去去就来。”遂将食指竖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别乱说话”。 乔睿拉着他的衣角,抬头看着他的眼睛,问道:“你要去干嘛?不要丢我一个人在这里。”两只眼睛睁得多大,可怜巴巴的样子。 想到那一晚他的梦话,蒋仲心里有一些动容,转身揉了揉他的发,语气柔和了不少:“我这没带礼物就登门拜访,实在是失了礼数,我这去备点礼物,马上就回来了。” “蒋大夫,只是寻常人家吃饭,哪里管什么礼数不礼数,我们家也是随意得很,还是免了这些虚礼,不然倒是生分了。”季风道。 蒋大夫看到这乔睿这么脆弱的样子不知为何心里挺难受的,本来心里就有一些摇摆不定,听到季风这么一说便又坐回了座位,满脸都是歉意,道:“实在是不好意思。” 然后他回顾四周,发现依旧没看到有他人在,不禁有些好奇,随问道:“不知令尊、令母在吗?我这到了这么久了却未见其身影。” “家母还在厨房忙活着,一会就来,我这先去看看快要准备好了没有,你们就在这里稍等片刻,我稍后再过来。”季风又回道,“家中只有家母” 蒋仲听闻,心里一惊,真是想抽自己巴掌的心思都有了,赶紧说道:“实在不好意思,这我确实不知,多有冒犯。”然后站了起来,理了理衣服,道:“我对做饭好奇得很,也在村里听闻令母厨艺了得,不知可否去学习一番?” “自然是可以的,请随我来。”季风轻轻把门打开,尽量不让冷气窜进屋里。 “你们是不是把我忘了啊?有没有待客之道啊?怎么茶果都不上?”乔睿有一些不满,嘟囔着嘴,“要么也把我带上一起去看看这羊肉火锅怎么做的?我也是只吃过羊肉却也没见过怎么做的人啊!” “那一起吧!”季风道。 · 三人遂到了厨房内,正赶上这两人准备蘸水。 只见陈岐一边准备着蘸料,一边对沈晚温柔地说道:“做蘸水可是可以随着个人的心意来做了,虽说常言道这‘辛、辣、卤、糟、鲜’三部分构成了蘸水的精华,可我倒不是这么觉得。还是要按着自己的意思来。” 蒋仲走到门口,看到陈岐的侧颜,脑子里一些零星的碎片突然灌入,然后转瞬即逝脑子里又是一片空白。像是肌肉记忆一般,情不自禁一句“师姐”喊出了声。 陈岐听到其声倒是没有任何异样,抬了抬头看到了他们三人,随即招呼:“到了就坐下吧,站着干什么?待把蘸水做好就开饭了。”她自然地忽略了这一声师姐,然后转头对乔睿一笑,“乖孩子,腿好些了吗?” “多谢伯母关心,已经好多了。”乔睿拍了拍还在发神的蒋仲,回道。 蒋仲瞬间清醒了,对陈岐说道:“多谢夫人今天盛情款待,我这也是走得匆忙没有带礼物,下次一定补上,还请夫人见谅。” “这些都不重要,人来了就行了,这最怕的不就是请客不到吗?”陈岐打趣道,遂回头对沈晚道“晚晚,麻烦你去把碗筷摆好,我们这就准备吃饭了。” 然后,只见陈岐将五六个碗一次摆上了桌上,里面分别盛放着圈状的青辣椒,剁碎的水辣椒,还有些许香菜,当真是和别家不一样。 “小碗装蘸料,大碗盛汤。”蒋仲对乔睿说道。 乔睿倒是一脸不耐烦地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就你话多。” 四人坐定,待汤滚熟将这汤汁浇上便可开吃。蘸料带汤,再另盛汤一碗待冷却后喝掉当暖身,这时候盛上的汤味道最佳,没有被这后上的菜坏了味,就算是不加任何蘸料那味道也是顶顶地好。 只见这桌上满满当当地摆满了一桌子的菜,随处可见的山药块、土豆片、藕片、还有白萝卜.....但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轻如薄片的羊肉盘重重叠叠摞起了好高的一层。 看到此景,乔睿倒是来了兴致,还未等众人开动,便率先烫入了一片羊肉,不出几秒这肉便熟了透,但口感却不老,肉多筋少,再加上这辛辣口感,只一口,整个胃火辣辣的,连带着全身都暖了起来。 再来一口汤,虽粘稠却不油腻,加上这大骨的鲜美口感,说是鲜得人舌头都掉了也一点也不为过,一暖身,二口感极佳。 随着吃饭热闹了,在座的各位都把厚外套脱下了,也是一点都不冷。 “蒋大夫,我这就以汤代酒,谢谢你这么妙手回春救了我们家晚晚。”陈岐遂端起碗正准备敬蒋仲,不过她虽面上带着笑意,眼底却是一片冰凉。 蒋仲也拿起了碗,连声道:“哪里哪里,救死扶伤本就是我职责所在,这也不过时分内的事情,不值得一提。”他一抬眼,就看到那冰冷的双眼,甚是吓人,然后赶紧将羊肉汤一碗干掉。 而陈岐却依旧是不依不饶,还继续说着话:“我记得蒋大夫来村子里不过半年久,身边也没有亲眷,孤身一人,也不知道所为何事?”一边说着一边还给沈晚夹着菜,但是语气却极为不善。 “实不相瞒,我也不知自己为何来到此地,好像是冥冥之中有人指引着我来到这里。我甚至只知道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自己家在何处。”蒋仲也没有心思吃饭了,每每有人问起他从哪里来,在这里干什么,他都是一无所知。他脑子里乱成了一团,却又一点都想不起,心烦意乱久久不能平静。 他拉了一把乔睿,对陈岐说道:“今日谢谢款待,但我实在是身体有些不适,就先行告辞了。” 陈岐一把抓住蒋仲,两眼带着狠劲,连胜逼问道:“蒋大夫?蒋仲是吗?” “是的,夫人”蒋仲倒是回答地不卑不亢,然后也不急着走了,两眼直勾勾看着陈岐,“不知你曾经是否认识我?我看夫人你倒是觉得很亲切。” 陈岐一听,全身就像是被抽光了力气一般,光坐在地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沈晚和乔睿两个人倒是傻愣在了旁边,丝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倒是季风一看情况不对,赶紧对蒋仲说道:“蒋大夫,家母今天状态不好,您也身体不舒服,我看不妨下次再聚。 作者有话要说:蒋仲:我是个小孤儿,什么都不知道啊啊啊啊。 ☆、第十四章 沈晚早早就扶着陈岐回了房间,然后轻轻把门带上就出去了。 这么多天以来,这是她第一次看到陈岐这么失魂落魄的样子,好像在记忆里也从未见过陈岐有这样的模样,对什么事情总是看得很淡然,也从未有过情绪上的激动,总是一副平和的模样。 虽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直觉告诉她,这不是她该去知道了,有的时候多一事反而还不如少一事,而现在,她唯一能做的莫过于给陈岐一点自己的空间,不打扰就很好。 “你收拾好了吗?需要我帮忙吗?”不知不觉间,沈晚就走到了厨房门口,看到这羊肉锅子还热气腾腾的,但是蘸料却凝成了一坨,本来刚刚还未吃饱,但是现在却瞬间失去了胃口。 季风帮沈晚理了理她的衣襟,直勾勾地看着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把她一步一步往外推着。 沈晚可不乐意了,拉着季风的衣袖,立定在地,一点也推不动的样子,只听她道:“我不管你们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但是既然娘亲都这么难受了,肯定不是小事,你这么一直把我往外推,还把我当外人?” 季风不是很明白沈晚的意思,换做从前遇到这么个事情她总会冷哼两声然后自己回房去,那股子傲气简直是谁也瞧不起,可如今? 季风眯着眼看着她,仿佛是想看得更仔细些。虽说他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可是依旧看不透女人的心思-----女人都是白眼狼,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除了自己的母亲值不得信任。 “季风,你说话啊?不说话我就进来了。”刚才还两眼红红的,这下就像兔子一样一溜烟钻进了屋子里,开始收拾起了厨房。 算了,随她吧。 · 季风晚上睡得特别不安稳,隐隐的,他听到隔壁屋子有一点点哭声,似乎是断断续续的,又夹杂着些许的怨骂声。 这声音尤为熟悉,无疑是母亲的了。 季风这一回可没有做一个正人君子,听到了当不知道。而是去母亲房门口听了墙角跟,套上了厚外套轻声轻脚地躲在了门后。 上辈子可没有这么个劳什子蒋仲出现,至少自己在世的时候母亲还是活得安安稳稳,一直都是心平气和,从未见过她变了脸。但是他一直都知道母亲的一切过往都是个谜团,连他也未曾知晓。而就是这个谜成为了那个女人最后压死了自己的一根稻草。 上一世,什么都被人操控在手掌心里,自己也是蠢,说着便打了一巴掌。 “谁?”里头的哭声突然停止了,随之传来了陈岐警觉的质问声。 “娘,是我”季风缓缓推开了门,露出半个脑袋。 陈岐这才松了一口气,见季风被冻得满脸苍白,嘴唇发乌,忍不住唬了一跳,赶忙从床边上坐起来将他迎进屋子。 季风怕吓着母亲了,赶紧揉了揉眼睛,说道:“娘,我这起来如厕呢,啥也没听到。” 这陈岐又不是傻子,看着儿子这样子,分明就是什么都听到的样子,还站在外面听墙角,这故意的撒谎不就是想隐瞒吗? “那好吧,既然这样,那就赶紧回去休息了吧,明儿不是还有事情吗?”陈岐倒也是顺着季风的话说。 这季风可不干了,还是压抑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这件事情是他这辈子必须要搞清楚的,他实在是不想再重蹈覆辙,但是自己又不好开口,不然倒显得八婆了不少,不是女人都是有一点小秘密的么。 不过他实在是忍不了了,临走到门的时候,若无其事地转了个身,问道:“娘,你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突然,“擦”的一声。在黑暗中,陈岐点上了一根蜡烛,微弱的烛光倒是让这屋子里亮堂了不少,她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季风倒是一点也不客气,径直走进了屋子里。 直到季风看见陈岐从床底下拉出一个珍藏的大箱子,他瞬间目瞪口呆。自家娘亲这些年藏得够深啊,在心里给她竖了一个大拇指。 只见这箱子早已生了灰,里面横七竖八摆着一些时代久远的画。前世,季风入官后见过不少价值不菲的老物件,尤其是对画情有独钟,而现在,单看这个画轴就觉得价值不菲。稍微泛黄的画页上色彩浓艳明快、造型简练生动、意境淳厚朴实,虽说只是简单的虫兽却显得妙趣横生。与那些浩大的山水画截然不同..... “娘,这是?”季风捧着画卷的双手还在颤抖,因为他立马就认出来如此有辨识度的作品乃是镇国大将军陈毅的画作,绝对是千金难求啊。单说这陈毅的身份就是不菲再加上他绘画的水平更是无人能敌,这画作绝非一般人能拿到的。 陈岐头未抬一下,木讷地坐在旁边,轻声道:“你从小不是一直问我,为什么你没有外祖父外祖母吗?为什么母亲总是孤身一人吗?因为年少时候的任性,我离开了他们,虽然后悔莫及,可却无法挽回,你的外祖父是将军陈毅,而这些都是他给我画的,我一直收着呢。” 季风捧着这些画作,缓缓打开,上面的画作就像是在记录者母亲过往的岁月童真,渐渐地,他发现自己的眼眶湿润了。 “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陈岐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神情,但是看他呆住的样子势必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惊,这些过往的岁月和她珍藏的记忆就这样被撕扯在自己儿子面前,心情不可不复杂:“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吧,这些就让它们过去吧。” 季风带着浓重的鼻音,脸上还有泪痕,道:“娘,这么多年,你辛苦了。” 季风看着那些画,虽无从得知自己母亲为何最后孤苦伶仃离家而去,但是这一切肯定都是有难言的苦衷,而他知道这些就足够了,短板所在,以后便无人能攻破,他使劲点了点头道:“好!”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母亲很辛苦,家里都靠她一个人支撑着。父亲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登徒子,只知道向母亲拿钱,却从未自己伸手赚过钱,花天酒地不着边际,自己实在是不理解自己的娘亲这么个温柔贤淑的人到底是怎么看上他的。 而小时候一直住在祖母家,那些个人都是个势利眼处处欺凌自己母亲,只因为她没有一个强大的娘家,连带着对他也有些许偏见,好像“野孩子”三个字就是从那个时候出来的。 母亲没有办法只得与父亲和离带着他走。记忆里,父亲好像从未对他笑过一面,然后自此更是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所以,在这个时候,当他得知自己母亲原来是有娘家的,而有家却不能回的苦衷却折磨着母亲时,他怎么可能会平静。 他随问道:“那,蒋仲是怎么回事?” 陈岐看着他这样,心里也难受,顿了顿说:“我就知道你会提到他,他是我学医时候的师弟,后来是你父亲麾下的一位随军之医和知己,他曾发誓生死相随你的父亲,若有一天他出现了意外,那你的父亲恐怕也是凶多吉少。我刚开始一直不确定他的身份,但是昨晚我完全的确定了,他就是那个蒋仲,而你的父亲是沈丞相家的二公子,沈呈。” 今天接连受到两个惊吓,把季风都整傻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是自己真的成了一个野孩子?还是那个废渣不是自己的父亲? 谁人不知沈丞相和陈将军八字不合,而皇上也是耍了个小心机,非得让这两个人成为他的左膀右臂从而相互制衡。上一世,季风在朝时,这两人就斗得不可开交,想不到还有这一层缘故在。 陈岐接着说,“你可知,你外祖和你祖父从来都不和气,因为上辈子的恩怨,两家几乎是世仇。而我,却偷偷恋上了你父亲,并且很快有了你,恰逢他要出征,而我怀着你的消息也快瞒不住了,我很害怕你外祖会知道,于是我准备偷摸着去找他。谁知?还没有走到,却听到了他快要大婚的消息,我也没脸回去,于是就留在这里,把你生了下来,准备就这样隐姓埋名一辈子。” “那季耀祖呢?”季耀祖是季风名义上的父亲。 陈岐叹了一口气,微微说道:“他是个好人,这么些年你也别怪他,为了让我免于闲言碎语把我娶了,我也曾想过就这么将就一生好了。可他心性却定不下来,这才决定和离。” 这样的话,所有的事情全都解释清楚了,季风心里豁然开朗。 然后想到这画可是无价之宝,可千万别被旁人看见,然后赶紧伸手盖住这个箱盖,悄声对娘亲耳语道:“娘亲,这些个画可莫被旁人看到了,沈晚都不可以,万一在这小村落里引起不必要的猜忌就不好了。” 陈岐横了他一眼,说道:“你娘又不是傻的,倒是你别张着大嘴巴到处说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齐白石先生的画犹如此。。。。。 ☆、第十五章 “耀祖家的婆娘也不知道死哪去了这院子里都好像一个人都没有的样子” “就是啊,这老三家抛头露面的样子哟,也怪不得我们家老三要将她休掉。” 只见两个微胖的妇人,一高一矮,身着喜庆的大花衣裳在季风家门口探头探脑的,油光满面的脸上,两只眼睛咕溜溜转着,一副精明而傲气的样子。 “哎呦呦,这只死鸡,简直跟他们家人一样,没有教养。”恰逢今天天气倒是好,小公鸡这还在院子里慢悠悠散着步就看见这两个鬼鬼祟祟的妇人在门口小声嘀咕着什么,瞬间觉得很可疑,对着其中一个脚上狠狠一啄。 看她们俩还没有走,立刻从不远处冲刺着飞跃起来对着她手又是一啄。 “这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是有什么样的畜生,简直是张狂至极,看我今天不把它逮来杀了。” 这被啄的那位妇人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打开院门进去,满院追着这小公鸡。 每次快要抓住了,一扑一跳的小公鸡每次总是能灵活地逃脱过她的魔爪,好不得意地在她前方抖动着羽毛,显得好骄傲的样子。而这妇人倒也是不甘落后,也亏得这地上铺满了昨晚的厚雪,还是蓬松的,不然这头朝地也不知道会摔成什么样子哦。 她简直是气急败坏,这追不到难道还不能放狠话嗦,两眼猩红,恶狠狠地对着前方的小公鸡说道:“你给我站住,看我今天不把你抽筋剥皮,我下辈子就做只鸡。”随即又一溜烟爬起来,瞄准前方还得意地小公鸡,继续开始捉它。 “这老二家的,你在那里愣着干嘛?简直是个木呆子,赶紧过来捉啊。”旁边看戏的妇人被点到了名,然后木讷地点了点头,也加入了这场捉鸡混战。 而这一家三口刚回来就见到这院子里混乱不堪,只见自家小公鸡惊慌失措逃命,后面还跟着两个穷追不舍的妇人。 只见这两个人将小公鸡逼到墙角,一下子抓住喉咙捉起,高的那一个妇人随即朝天狂笑,道:“我就说你这个小东西逃不过我的手掌心吧,看我现在就送你上西天。” 陈岐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家里可就只有这么一只小公鸡呢,剩下的只有几只小母鸡了,最近产量也不错,也孵了几只小鸡仔。这小公鸡可是第一次当爹啊,这儿女都还没看几眼就走了,那可不得行啊。于是赶紧说道:“大嫂,二嫂啊,你们怎么没打声招呼就来了,我这也是没什么准备。外头冷,赶紧进屋暖和暖和。” 这趾高气昂的高妇人可不就是以前季老大家的么,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再加上老太太又不怎么管事,季家老爷子早早去世了,季家老大又是个软蛋,她可是掌管着整个家里的大小事务,也可以说达到了说一不二的地步。 另一个显得有些尖嘴猴腮地矮小妇人,佝偻着个背,随声附和着季老大家的无疑就是老二家媳妇了。这人可就没那么嚣张跋扈了。 话说,这季老二生下来可就是个残疾,这村里村外到处都娶不到媳妇啊,这老太太看着这儿子一直成不了亲也还是着急,于是花了点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了这么个媳妇。可说是买,其实也是这老二家自愿的,也不知道她是哪个穷乡僻壤来的,这些个钱全都拿来补贴家用了,这么多年也没看她回去过。 这老大家的一转身,注意力转移,两手一松,这一边扑腾着的小公鸡就赶忙挣脱然后飞奔到沈晚脚下,全身羽毛瑟瑟发抖,两眼充满了惊恐。 只见沈晚轻轻把它抱起,安抚道:“没事的,小傲娇,我会保护你的。” 在这里这几天,沈晚跟这只小公鸡倒也是混了个熟,时常见它出来昂首阔步,就像是巡视一般,那小眼神凌厉得可好玩了。 有的时候一人一鸡对视一番,然后再分别昂首离去互相不理,有的时候两人却又像是知己一般,惺惺相惜,因而沈晚就给它赐名---小傲娇。 这老大家见状,气势冲冲往这边走,两手一摊:“你们家这只鸡,可是蛮横的很啊,快给我,帮你教训教训。” “大嫂,何必跟一只畜生计较,反倒失了脸面。”说着,陈岐把老大家的手轻轻压下,然后说道:“有什么事,进屋说吧,大嫂二嫂,请进。” 大嫂嘴角一抽,眼皮耷拉着,整个人就跟吃了苍蝇似的。在场的另外三人却毫无反应,反倒是老二家的轻声说着:“大嫂,走吧。” “要你管,我自己有脚。”她有气发不了,这谁叫这老二家的非要撞在枪口上,她语气颇不善。毕竟这陈岐油盐不进的,严格地说来,也不是他们家的了,自己也是要保持点颜面。反观这老二家的,唯唯诺诺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好拿捏得,谅她也不敢还口。 沈晚将茶水上好,正准备退到一旁,谁知陈岐说:“晚晚,留下,到娘亲身边来。” “哟,老三家的,这还养着这么个不祥的东西啊,也不怕给自己招来灾祸?”说着便嫌恶地看着沈晚,就好似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 陈岐眉头紧了紧,沈晚脸色也是不好看。 “大嫂,您可说错了,我现在可不是你们老三家的媳妇了,而且这么多年,有了晚晚,我们家也是蒸蒸日上。这季风上了学,明年就要科考了,这晚晚也帮衬着家里,我也乐得自在,哪有什么不祥。”陈岐端起茶水,轻轻吹了一口气,抿了一口然后继续道:“反倒是有些人家的孩子,整天游手好闲的,二十有余了还是大字不识一个,就知道沾花惹草,连娶来的媳妇也给活活打死了。” 这老大家听着话,脸色都变了,这后半句不就是说她大儿子么?说到这件事情她就来气,故而谁人都不敢在她面前提起,就只有这么个胆大包天的老三从来都是口无遮拦。 算了,今天还有要紧事情,先忍忍,于是压着自己的怒火,面上都要堆出花来了,遂对陈岐说道:“今天我来也不是跟你吵架的实在是有事相求,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也好。” 陈岐也是不客气地问道:“什么事情?”就说这无事不登三宝殿,这老大家的跟她多年不联系,这一联系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 老大家的脸上的笑容依旧不变,道:“这不是要过年了嘛,老太太这不好久没见风儿了,这几天倒是想念得紧,非要嚷嚷着见他,你看,这可不可以让他回去见一面。” 她可是算准了,这陈岐对自己的儿子可是紧张得很,要是季风一走,陈岐必然跟上,也不管这是不是个大坑。 果不其然,陈岐道:“你叫老夫人备好房间,我过几日就带着他俩回来。”这季风明面上也还是季家的孙子,这哪有老祖宗相见自己孙子,母亲还捂着的,陈岐不怕被别人说闲话,可谁要是敢说她儿子,她肯定饶不了。 老大家喜形于色,道:“我这赶紧回去准备着,这也快年关了,归家的人多,你们也快些回来。” 说完便跟进往外走,一边走着一边头也不回,道:“老二家的,你磨磨唧唧干嘛呢?还不走?真是个没出息的,赶紧回去做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要吃年夜饭啦......! ☆、第十六章 这寒冬腊月的,就算是大白天那也是冷的很啊。 赶路倒是不现实的。于是,季风请了个马夫把他们一家三口载到隔壁村的外祖家去。 外面风大,沈晚和陈岐都坐在马车里,但是季风心里还是不怎么放心,生怕这马夫走了远路误了时间,于是便也顶着寒风,裹裹大衣,坐在了前面。 这两个村在明面上虽说是临村,可是却都在这深山老林的边境上,划分的范围比寻常村落大了许多。再加上这建国后,除了驻守的将士又或者是走私的小贩会走这路,没人会走。 这条路蜿蜒曲折,路面陡峭,寻常人家都走那大路,但是却要走个十多天,而这小路却显得荒凉了不少。 而当初陈岐答应那大嫂要回去看老祖宗,可不仅仅是为了季风的名声,更重要的是她心软,想到这大嫂虽过往对她不好,但是时间也过去这么远了。如今,赶了这么远的路来邀约她,她也没办法拒绝。 都说这赶路是最无趣的事情了,对常年赶路的马夫来说倒也是这么个道理,所以啊,在路上总是要找些个乐趣,不然自己睡着了也不知道。 这不,看着季风也是昏昏欲睡的样子,小马夫,随即也开开嗓子准备跟他聊一聊,解解闷。 这马夫看起来倒是年纪轻轻地,一边驾着车,一边问道“小兄弟,你们这去的可是这金牛村季家巷?” 季风还没反应过来,打了个激灵这才清醒了过来,冲小马夫回道:“正是的,这是我祖母家,这不,正准备回去过年呢。”然后舒展了下腰肢道,“也是几年没回去了,可不知道老人家身体如何了?” 小马夫咧嘴笑道,“这你可不需要担心了,你家可真是有福气哦,你这祖母家这些年可过得好哦,听说这季老三去深山里做了个什么生意,发了笔财,连带着整个家都发达咯。” 季风一身又裹了裹灰色的大衣,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一直缩着,活脱脱就像是一只冻僵的小仓鼠。 小马夫看了看他这么冻得样子,不禁笑道:“你个年纪轻轻的样子,可没想到这么怕冷啊?小老鼠?”然后又悄声问道,“也不知道你可是这季老几家的?怎么看起来面生的很。” “我是季老三家的。”季风倒是回答地很干脆。 小马夫倒是一点也不信的模样,道:“你可别唬我了,这季老三可是还年纪轻轻地还没结婚呢,村头可是人人都称这是个金龟婿呢,他也是一年也见不到几回人。” 季风也不回答了,眯着眼睛一脸倦容。 小马夫看他这样到理不理的倒是也失了问话的兴致,随即也是讪讪地闭了口,架着马车。 · 大老远地,季风就看到季家人在门口昂首等待着了,这次倒是除了季老三,全家都在这呢。 这其中,倒是这老大家的最是心乱如麻,这几天一直是担惊害怕着,生怕这陈岐就反悔了。这看到季风稳稳当当地坐在马车上呢,才松一口气。 “老大家的,你急什么啊?以往瞧你见不惯这陈岐的样子,怎么这下倒是态度来了个大转弯?”只见老太太一脸不屑地看着这老大家的媳妇,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可以呛呛着老大,她可是一点都不会放过。 要是外头人跟着季母聊到自家媳妇,这三个媳妇里她最不满的就是这大媳妇了。但是同样的,她最不敢招惹的也是这老大家的。 这老大家的简直是个母夜叉,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河东一狮吼,村里就要抖一抖”说的就是这么个道理。简直是蛮横不讲理,其他两个媳妇都是好拿捏得,偏生这老大家的可就是个不好惹的,单说她爹那可是个乡绅,在村里可都是有威望的。再说了自己也是理亏,当初非要给老大娶一个家境好的,硬生生拆散了他和隔壁家阿花。这么多年肠子都悔青了,回头想想还是阿花好,虽说家境不咋地,但是胜在性格温柔温驯。 老大可是一点都没注意到这季母心里的小九九,一门心思可是放在这陈岐一家身上了,哪还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哦。 “风儿,快把你娘亲和晚晚接下来,你看这大伯娘也在这里等你们这么久了,终于把你们盼来了。”这老大家的一看到季风正准备下车,赶紧迎上去,脸上堆满了笑容。 陈岐听她这语气就知道她绝对心里头打着小算盘呢,这次叫他们来这绝对是有猫腻,遂道:“哟,这什么风把大嫂吹过来迎接我们了,这可是我们的福气呢?哎,大嫂,你赶紧回去休息着,你这么对我们一家好,我们可是要折寿的啊。” 老大家的听到陈岐这句话脸色都变了,这暗讽的味道谁听不出来?感情这是自己热脸贴到别人冷屁股上啊? 周遭的人都捂着嘴笑,但老大家的毕竟还是分得清孰轻孰重,想到自己还有事情相求,于是硬撑着笑容,道:“三弟妹,你这句话可就说得不对了,大家毕竟都是一家人,说这些见外的话,伤了和气嘛。” “大伯娘,你可忘了?我娘亲可早已不是你们季家的了?”一道少女的奶音响起,可是却听得人只打哆嗦。 “曾经是一家人嘛,只是这老三可没有福气哦。”老大家的叹息道。 一个臃肿的身体在谁也没有注意的时候,快速地挤了过来,赶紧把季风搂住,“哎呀,风儿,这么久没见,想祖母没有?” “祖母,最近身体可好,当然是想你啦!”说老实话,虽说祖母对母亲不好,但是在这个家里也就只有这祖母从小都对他掏心掏肺的,当初离开的时候最舍不得的就是她了。 “傻愣着干嘛啊,赶紧下来啊?到自己家了,都还不进来。这耽误别个小马夫时间不说,还引得邻里间笑话。”季母眉头紧了紧。 沈晚从帘子里探出头来,对季风道:“把小凳摆好呀!把我扶下来哦?” “你以为你是太后?自己下来!”季风一看到她就不爽,把母亲扶了下来就匆匆走进了屋子。 沈晚对着他的背影倒是做了个鬼脸----我本来就是太后好吧? 季风走到一半,脚跟半旋,回头看到她机灵古怪的样子,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道:“我看你当真是“太后”啊?脸皮太厚?” 作者有话要说:陈岐:对老人家我们不发脾气,婆媳关系重要。但是平辈,要是敢招惹我?那你完了。。。 ☆、第十七章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宝宝,今天立冬啦! 立冬的时候,有需进补以严冬的食俗哦!今天就敞开肚子好好吃! 原本季老大家那位的意思就是安排三个房间,一人睡一间,还都是宽敞明亮的那一种,但是因为房间比较分散,季风本身就对这家人不怎么放心,于是就拒绝了。 最后,也就是,沈晚和陈岐睡一间,季风自己睡一间,但是好在两间房间也是挨在一起的,倒也是让人放心。 进了房间,沈晚倒是有一些疑惑,这房间里的陈设也太好了吧。她也是个见过世面的识货人,看到这些老器物件随意地摆在架子上,虽说一点也不起眼,但是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还有这云缎的被褥,就连京城的贵族人家也没几个敢随意用。 她用手摸了摸,真的是柔滑轻薄又暖和,不禁咂咂嘴,想不到这老季家还是有些家底。看来这人还是不能看表象啊,就是这小小的村妇之家也是别有玄机,你不进来看看根本不知道啊。 不过她倒是奇怪,自始至终都还没看到这季风他爹的出现?难道这真的就是个便宜爹? 而那边,陈岐看着墙壁上的一幅画,一动也不动,眼神深邃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晚也凑近一看,这幅画还真有点熟悉啊,这流畅的勾勒以及意境化的描绘,光是一个背景就让人想入非非了,这......倒有点像自家二哥的画作,非常有辨识度。 不对不对,第一,这小村庄怎么会有自己二哥的作品,再说了他也不是随便给谁都画画的人,这小村落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肯定是有人模仿的,这不,章都没有印。 第二,这老男人单身三十年,看到女人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以前,好不容易给他安排了个安侯王家的嫡长女----曲筱,这姑娘身子苗条,脸蛋精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堪称是京城的才女和美女,虽说沈晚背后吐槽她有一点矫情,但是也不能不承认别人确实是女中拔尖的事实,结果他居然还不乐意。 后来不知怎么的,因为这件事情,他还消极了一段时间。不过无奈于她当时也只有几岁,实在是记不清了,只知道这曲筱后来入了宫,当了她便宜儿子的贵妃,对她倒是巴结了两个月哦,那嘴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然后好像就因为这件事情,京城里就传出他二哥好男色的传闻。本来自家二哥在京城贵女眼里还是多吃香的,后来简直是门可罗雀。她母亲一登门提到自家二儿子还未娶亲时,那些个家里还有未成亲姑娘家的妇人知道了,第二天火速给自家姑娘订了亲,生怕被这“龙阳之好”看中了。 而他好像也是心灰意冷的样子,这么多年也一直驻守在边疆,除了两个月前她结婚的时候,他回来给她送了亲,哭得稀里哗啦的,也不知道为了啥,然后又匆匆走了。 只见陈岐叹了一口气,然后又回去继续整理行李,把床给沈晚慢慢铺好。 欸,如果二哥也有这么个美娇娘在身边照顾他就好了。 沈晚想到,随后又赶紧摇了摇头,不对啊,这可是她未来的婆婆,温柔又贤惠,她那个糙汉子二哥才不会疼人呢。 ····· 过了许久,院子里都静悄悄的,季家的人也没有来打扰,倒是有一两个小工时不时地进来掺了下水然后又退了出去。 沈晚倒是第一回来这,对外面的一切也是新奇地很,之前在马车上进村的时候就看到外面热闹非凡。 虽说明儿就是除夕了,外面非但没有关门闭户的,倒是多了一些奇装异服的人,粗壮的汉子长着个络腮胡骑着匹双峰马?那玩意儿像马,又不像马,自己也是从未见过,在这集市上走着倒也显得洋气得很。不过周遭的百姓都像是司空见惯一般,没有表现得特别惊讶,看来这里倒是与别处不同啊。 ☆、年夜饭 “娘亲,沈晚,要不要一起出去逛一逛。” “不了,我今天赶了一天的路了,身子也乏了,想好好歇一下。你就带着晚晚一起去吧。”陈岐对着门外的季风道。 “我....”沈晚本来都准备拉着陈岐出门了,一看到陈岐都躺下了,这出门也不是,不出门也不是。她可不怎么想跟季风一起出去逛,虽说只出去过这么一两次,都让她有了个不好的印象,黑着个脸,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不过陈岐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她也不好推辞,然后轻轻推门而出了。 “现在都快要傍晚了,我们也快些逛了回来哦!不然赶不上吃晚饭呀!”沈晚偷偷地看着季风的表情,谁知他倒是面不改色,也没有搭理她,就一个人走了。 “你好歹也等等我啊!” “每次都这么啰嗦,你不是说要早些回来吗?还在那里磨蹭什么?” 被堵得一口气也不敢说的沈晚只得赶紧一路闷着头小跑追上季风。 “砰!”的一声,谁知道前面快步走着的那个人突然停下了,正直站着,丝毫也没有因为她所带来的巨大冲力而有一丝动摇。 沈晚揉了揉被装得直冒金星的小脑瓜子,拍了拍前头的人:“你怎么不看路啊,挡在路中间也不知道让一下。” 然而,前面的那个熟悉的身影依旧是纹丝不动,立定站着,好似是受到了巨大惊吓一般,全身都是僵直的。 “哎呦,沈将军来了,有失远迎啊。我们家小子也是不懂事,小小年纪的,还希望沈将军别介意啊”,季老大家的赶紧把季风拉到一旁,小声道,“这看到沈将军来了,还不行礼?这么多书都是白读了?” 季风眉头紧皱,一句话也没有说。 倒是沈二笑着开口道:“我有这么恐怖吗?将这小子都吓傻了?”然后又仔细端详着季风,点了点头,道:“你倒是长得与我的一位故人有几分挂像啊。” “二哥?”沈晚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不自觉地抬头,就看到自家二哥那张玩世不恭的脸上还带着痞笑,这熟悉的表情分明就是以往二哥看见隔壁二狗子时候的神情了。 话说京城里,谁人不知沈二最喜欢狗,但是自己却不喜欢养狗,偏生就是喜欢别家的狗子。每次一出门,一揉,一笑,也不管那小狗儿之前再凶猛,马上臣服在沈二的迷笑中,摇尾巴、哈舌头的殷勤样啊,就跟看到另一半一样,因此沈二还有一个称呼就叫做,京城狗哥---调戏小狗有一手。 然而,现在,他调戏的对象居然还是自家夫君? 虽说,沈晚害怕季风,但是从她知道季风是她夫君那天开始,这人在她心里就被打上了属于她的烙印,再加上这还是个鲜嫩的小帅哥,肯定不能被自家二哥叼走了。 沈二倒是一下就回过了神,一转眼就看到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倒是让他有点好笑。 这小样子就好像是自家小妹每次吃饭的时候一样。每逢他夹走了她的糖醋排骨,这样怨恨又带有威胁的小表情就会马上挂在脸上,随即,一甩筷子,然后再把他的筷子甩了。不过,自家可爱的包子小妹好像早就不在了,一想到这里他的鼻头就莫名其妙酸了起来。 “儿歌!夫君,你不是要给我唱儿歌啊!”沈晚也是反应极快,一想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沈晚了,这声二哥始终是不妥当的,平常人家怎么能叫高官子弟二哥呢? 想想就不对。 ☆、年夜饭 “哟,这么小的乖乖就有夫君了啊。”沈二笑道,转头问道季大嫂说“大嫂,我怎么不记得,你们家还有这两个小孩子啊,以往倒是没见过” 季老大家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拉着季风的手丝毫也没有松,道:“这是老三家的,但是自小跟着他母亲长大,这好久没回来过了,你没见过那也是自然。这老祖宗身体越发不好了,只嚷着要见这小子,这才把他叫了回来。”顿了顿,然后继续道,“这小姑娘是这小季三的童养媳,打小一起长大,也跟着在他母亲那边。” 沈二就是跟这季耀祖熟悉,这才跟季家扯上了关系。 在边境这些年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就连过年也不曾回去,可恰逢认识了这季耀祖,俩人倒是一拍即合,这生活也有了变化。季老三时常邀请他到家里来坐坐,吃顿家常便饭,他知道他也是好心,所以每次邀约倒也是会来,但是心里头却不舒服得很,一想到自己有家却不能回就憋屈得慌。但是只有跟季奶奶唠唠嗑这种思家的情绪才有一点缓解,这老娘子虽说年纪大了但是却与旁人不同,依旧是精神得很,见解也与他人不同,因而他来季家看她倒不是为了做做样子反而是觉得她有趣。 这一来二去的,沈二与季家也熟悉了起来,自然也知道季耀祖的事情,所以这下看到这小孩的存在也不怎么奇怪。但是这熟悉的脸,心里头倒是惊了一下,简直同那人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虽说和那人多年未见,但是那张脸却深深地印在了脑子里,每逢午夜梦回想起那熟悉的面庞,泪流满面是不可避免的,有的时候只能抱头大哭才能纾解心中的痛苦。 但是沈二知道,她已经不在了,再多的相像可能也只是偶然罢了。但是自己与这季家的缘分倒是真的挺深的。 “沈将军?你看这外头还冷着呢,老太太还在屋里等着你呢,要不进去说?”季大嫂看到沈二愣神的样子,不禁开口问道。 “好好,这好久没见老太太了,心里还是挂念啊。”沈二回过神来,拍了拍脑袋,“看我这破精神,都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哪存在?快去吧,就在堂屋里,老太太在那里烤着火呢。”季大嫂忙摆摆手,朝着里头的屋子喊道,“娘,沈将军来看你了!” 只见一个欣喜若狂的老人家精神倍儿好地跑了出来,身上的衣服都还只穿了一半,鞋子也穿反了,虽说滑稽但是还有那么点可爱,“沈小二!哎呦呦这怎么又瘦了,眼底下还乌青的,是不是又熬夜了?这边境太平得很,你也别那么拼命啊!” 沈二赶紧迎上去,把老太太往屋里扶着,“没有!只是这几天太挂念你了!阿珍最近身体怎么样?” ...... 沈晚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这两人往屋里走,突然觉得这样的场面好温馨,自己已经十多年都没见到自己二哥回过家了,就算偶尔回朝汇报事情,也是过家门而不入,让母亲气了好多回。从前,一直以为这边境之处荒凉无比,可是如今看到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原来在这里,也有真心对他之人让他还可以挂念,这样的季家感觉还是挺有温情的。 “走不走?”季风在旁边幽幽道:“看得那么仔细?你能看朵花出来?” 沈晚头也不回地往门口走,不急不缓地回道:“因为帅啊!” 还没等她回头看季风是不是跟上了,就感受到脖子被掐住了,头顶上幽幽地传来:“我帅还是他帅?” 她第一反应当然是赶紧用双手去掰开这让她快要窒息的东西,谁知这手却越来越紧,她赶紧回道:“你你你!” “你心里面最帅的是谁?” “绝对是你!” 说完这句话,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终于轻松了。 看了看旁边的季风,整个人倒是跟没事人一样,就好像刚才发疯的人不是他一样。脸不红心不跳的,真是厚脸皮,但是仔细一看,这季风倒也真的蛮帅的。五官八分像陈岐,精致细腻,额,也可以说是漂亮,但是却没有一丝女气,反倒是一股清朗的气质迎面而来。 这样的男孩子要是生在京城里,不知道多少豪门贵女要为他着迷啊。 沈晚上下打量着季风,一边还不自觉地点点头,那副沉醉的样子让季风颇为不爽。就好像自己是待卖的商品一样。 他真是越看沈晚越不顺眼,一边觉得她这样古灵精怪的样子可爱的很,一边又觉得这姑娘真的太扯了。实在忍不住了,直接伸手弹了弹她的脑门---真想让她清醒一点。 “你可不可以轻一点?不知道对女孩子要温柔吗?”沈晚当然不满了,赶紧回手,想要以牙还牙。 季风却顺势把她拉到跟前。 沈晚的举动倒是一反从前,丝毫也没有拒绝。一不留神就把脸贴到了季风的胸口处,然后赶紧抱住他。 季风倒是被打了个措不及防,低头看到怀里像糯米丸子一样的姑娘,心里的不满早就没了,可不知怎么,心倒是扑通扑通跳的飞快。 “欸?你的心,跳得好快!”沈晚把耳朵贴在季风的左胸,双手抱得更紧了。 “松手!” “你告诉我为什么跳得这么快我就松!” “松手!” “不!” 沈晚死命地抱住季风的腰部,虽说还是个十多岁的儿郎,但是这身材却紧致有型,看来以后肯定是个好苗子。她抬头看了看季风的耳朵都红了,虽然表情全无,但是看得出害羞了,她也不想逗他了,遂赶紧松了手。 季风清风云淡一句,“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有一点礼义廉耻。”然后像往常一样斜瞟着沈晚。 沈晚现在才知道这人不过就是个纸老虎罢了,一点都不虚,然后甜甜对他笑道:“夫君~可我抱的是你啊!又不是别人?这哪有什么礼义廉耻的。” 这句话把季风堵得哑口无言。但是不知为何,心里头美滋滋的。他皱了皱眉:“以后不准说别的男人帅。” 沈晚目瞪口呆,居然不知道这小屁孩刚刚居然吃醋了?这小小年纪的,难道是.... 虽说他是她未来夫君,情义想通那当然是最好,但是如果没有那也无所谓,至少以后看在婆婆的面子上他还是得做个样子。 看他以往那态度啊,简直是恶劣至极,每次看她多吃一片肉就跟要吃了她一样,一上街,只要她多看旁人两眼,他整个人就满脸不爽,跟吃了屎一样。真弄得她心里不安得很,生怕有一天他趁婆婆不在就把她丢出去了。 直到今天,她才觉得,其实这小男孩还是挺单纯的嘛,就是有点羞涩,可能还有那么一丢丢对她心动哟。 好像还有点不禁撩? 那可就要狠狠撩。 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这虏获君心的计划是不是该开启了? ☆、年夜饭 昏黄笼罩,天边的太阳也渐失光芒,只慢慢向下沉着,路上的行人却数量不减,反而比刚才多了一些。或是三两成群,或是一个人独享这喧嚣气氛,总归是热闹得很。 季风死死地拉着沈晚的手腕,心里紧张得很,生怕他一不注意这人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前几次跟这小崽子一起出去可是让他头疼的很。本来人又矮,还喜欢凑热闹,每次都是一不留神人就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 以往碍于男女脸面不好意思拉她的手,现在可顾及不到这么多了。 沈晚倒是和平常一样东张西望地,对周遭的一切都抱着好奇。夕阳打在她姣好的面容上,明艳的眸子闪着光,脸庞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有一种让人想掐一下的感觉,真是太可爱了。 季风不禁看得有一点出神,只觉得这小童养媳其实也蛮好看的。 生气的时候,瞪圆杏眼,就像是一只张狂的小猫,张牙舞爪却又柔弱无骨;高兴的时候,嘴角总是悄悄上扬,连眼睛也是带着笑意,那种感染人心的美好真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现在,连他自己也有些分不清对她是什么感情了。 又爱又恨? 沈晚走在前面,后面季风真的是死命拉着她,甩都甩不开,她倒也作罢。但是突然感觉自己的后脑勺冷嗖嗖的是什么情况。赶紧缩了缩脖子,小声感叹一句,这什么破天气,真冷!一身灰皮衣裳,让这打着冷颤的沈晚活像一只小灰兔。 季风想起那天在马车上小马夫说的小灰鼠,不禁觉得这沈晚也跟着小灰鼠小灰兔差不了多少,轻声说道:“小崽子。” “你说什么?哪里有小崽子?”沈晚虽说眼观四路,但是耳朵却灵光。 季风笑道,“不就在这吗?” 沈晚环顾四周,全是重重叠叠的人,橘红的夕阳光照亮了整条街道,连人的发丝都染成了金黄。但是周遭却连一个崽子都没有看到。 季风看到她迷糊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但是也不想跟她解释过多,遂拉着向前走,“你不是要吃冰糖葫芦吗?我记得前面有家,要不要去买?” 一听到冰糖葫芦,沈晚注意力马上就被转移了。崽子什么的哪有这些好吃的重要,立马就被沈晚抛到了脑后。 她赶紧嗅了嗅,空气里都飘着丝丝甜味,好像这冰糖葫芦就在不远处一般,“我闻到香味了!夫君!快快带我去!” “不就在那么?” 只见前方排满了长龙。这家冰糖葫芦虽说是在推车上卖,但是却未听到吆喝声,倒是这排队的人就让老板忙活不过来了。 虽说这队伍排成了小长龙,但是这行进的速度却尤其快,不一会,沈晚就排到了。 这倒是她第一次看到这冰糖葫芦的制作方式,当真是新鲜。 只见,这车上摆着一口大锅,真新奇。而这大锅热气腾腾,冒着大泡,飘起丝丝甜味。不一会,锅里的糖稀变得鲜黄透亮,还时不时冒着透明的泡泡。甜味愈渐兴起,一股焦糖的香味,勾得排队的人不住吞口水。 小车后面有两个人,一女一男好像是夫妻的模样。看起来年龄都不算小了,虽说穿着粗厚的麻衣,显得笨重不堪,可是手下却十分麻利。 只见这大娘将洗净晾干的山楂用小刀横着划了一圈,再麻利地用手转了个圈轻捏挤出了山楂仁。 然后用小刀子小心地将山楂底部黑色的部分挖去,取出小棍子,将山楂顶部用棍子穿过。 遂拿掉山楂的顶,将其轻轻向下拉,把它固定在上面。再将另一半的山楂也同样穿在筷子上。将其两边切口对齐,合拢即可。 按照同样的方法穿上另外五个山楂,放到一旁。 而一旁的大叔却时刻关注着这糖霜的火候。 当锅面全部沸腾,大泡铺满,他将下面的柴火取出几块,丢在了旁边的火盆里。 于是,这大火变成了小火。密集的小泡泡显得平静了不少,颜色也愈加黄透,变得粘稠,还起了丝。 遂撒上一把芝麻,将一旁刚刚串好的冰糖葫芦放在里面裹上一层,再轻拍放到事先铺好的防粘油纸上晾一会。 最后递给一旁等待的人。 沈晚拿到这冰糖葫芦忍不了了,赶紧往嘴边送。这样子活脱脱就跟几天没吃饭的流浪汉一样,两眼见到吃的就泛着饥渴的光芒。 “你等等再吃!”季风一手抽走了沈晚手上还热乎着的冰糖葫芦,高高举起,“要糖霜凝固了再吃,味道更好。” “你就是想吃一口嘛,明明早就凝固了!那你先咬一口吧,我不介意的。”沈晚直勾勾地看着季风手中的冰糖葫芦,还时不时地舔舔嘴唇。 谁知这季风听完丝毫也没有客气,直接咬上一口,然后接着又一口。 眼见着手中的冰糖葫芦越来越少,沈晚耐不住性子了,直接跳了起来抢走了季风手里的葫芦串。 但是好不容易拿到这糖葫芦了,却又舍不得吃了。 她用舌头舔着上面的糖稀,直到舔得差不多了才开始吃山楂。 这大冬天的,冷的很,这糖稀冻得脆,一咬便嘎嘣响;而山楂却不同,咬到嘴里,酸酸甜甜的,激牙得很。 虽说沈晚捂着腮帮子,直跺脚,但手里还是不肯放下这糖葫芦,直到一口一口吃到肚子里,才心满意足。 季风看着她这馋样,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轻轻用手帮她顺着背,:“你慢慢吃,又没有人跟你抢。这么着急做什么?吃完了去买就是了。” 沈晚翻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赶紧把最后一个糖葫芦吞进去,道:“不知道刚才谁吃了我三个冰糖葫芦呢!你还好意思说没人跟我抢?有的人真的是厚脸皮!” 季风倒也不生气,“不过这么甜得东西可不能多吃了,对牙不好。” 沈晚根本懒得理他,只送了他一个傲娇的背影,整个人拽得很。 季风抽了一口气,这姑娘还真是有气死人的本领啊。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冰糖葫芦,安排一下! ☆、年夜饭 季风隐隐约约听到背后有人叫他,只道是自己听错了也没管。 沈晚戳了戳他:“夫君,那边有个卖栗子的大娘好像在叫你?你怎么也不搭理一下?” 季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农妇模样的大娘正向他摆着手,十分激动的样子。他也是好奇,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居然还有人记得他?遂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快步走去。 只听那人道:“小表弟?你怎么都不认识我了?这才多久没见,就忘了我们这些穷亲戚?”那人从头到脚都看起来脏兮兮的,也不知是不是炒栗子的碳太容易染色,竟然整个脸都是黑的,更不用说手了,粗糙无比还有着无数裂痕。风霜刻在了脸上,也在眼睛里,挡也挡不住。 “大表姐?”季风诧异道,“你何时在这里卖起了栗子?” 那女人笑嘻嘻,道:“都卖了好几年了,你这么久未回来,当然不知道了。” 季风打了个哈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心里的疑惑更深了一层。 谁不知道这大表姐可是季老大家的的掌上明珠,骄纵蛮横,不可一世。季大娘老来得女,稀罕得很,更是把她宠上了天,季风小的时候可没少被她欺负。 她比他大个十来岁。他尤记得这大表姐在他还未离开季家时就订了亲,对方还是个好人家,难道对方破产了?还是失势了?怎么现在却沦落到了街边卖栗子? 季风脚跟半旋,正准备走,背后却平白多出了一道人影。 只见这人也是普通农夫的样子,憨厚老实得很,衣着朴素,可是不知怎的却给人一种不凡的气质。季风对他有印象,可是不知怎么却始终想不起来。 “小兄弟,请留步。”那人咧嘴笑着,露出一颗虎牙,“我是季烟的丈夫,刘力,初次见面,怎么能不尝下我家的栗子?” 季风回头:“原来是表姐夫?”这名字当真是陌生,一丁点也没有听过,可能真的是认错了吧。 ,遂道“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晚倒是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季风的起伏异常的情感变化,一门心思放在了这个糖炒栗子上。 不知为何,自从变了身子,她的鼻子就比以往灵敏了不少,能清晰地分辨每种食物的味道。刚刚大老远地就闻到这糖炒栗子的香味了,是一种给人温暖的味道。 刘力面前支起一口大锅,里面盛满了大如玉米豆的粗砂和还未炒熟的生栗子。他熟练地操着铲,一边往锅里倒着糖水,一边翻滚着。不一会,“砰”地一声,蹦出一颗张了口的栗子,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直到这全部栗子都熟了透,刘力才舀起一勺放在纸袋子里,递给沈晚。 沈晚赶紧抓起一个,粘的不行,烫得不行,直在手里来回倒。她连连吹气,再剥壳入口,果真是糖汁沁透,香甜无比。 “夫君!好吃死了!你也尝一个!”沈晚赶紧剥了一颗放在季风嘴里。 季风瞥了眼沈晚,然后又默默吞下去。这么多年了,他果真还是吃不惯栗子的味道。 谁知沈晚却不依不饶,自己吃一个,又给他一个,直到把整袋栗子解决完才罢休。他倒是不好开口拒绝,只能硬生生吃了进去。 刘力和季烟笑呵呵地看着他俩,觉得这俩小孩子倒是真有趣。 “小表弟,我可是记得你以往最讨厌吃栗子了,说是胀肚子得很。就算是板栗烧鸡也绝对不会动那鸡一下,怎么?现在倒是改了喜好”季烟戏谑地看着季风。 季风叹了口气,顺手把沈晚手上的栗子壳拿到了自己手上,道:“可能是小时候表姐非要强迫我吃那生栗子,涩口得很,产生了心理阴影吧。” 季烟笑道,“原来还有这桩事情?想不到表弟这么多年不吃栗子还生生怪到我身上?好,我的锅,我的锅。” 沈晚眯着眼睛瞟着季风,想不到这人嘴这么零碎,一点都不肯吃亏。什么男孩子都要有风度,在季风这里完全就是扯淡,丝毫就不会给女生面子。 季风回过神来,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微微扯动,低头一看,才发现那小崽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正拿着自己的衣服擦着手? “你倒是讲卫生?”季风森森露出白牙,对沈晚道,“这小手往哪里放呢?” “我....”沈晚这才注意到,这手黏糊糊的不舒服,居然不自觉地在季风的衣服上擦着这剩余的糖汁。 “我这有水!怎么不早说?快过来洗洗。”季烟看到这两人的日常,觉得这半大的孩子真是可爱。遂把台子后面的水结了一盆给他俩端了过去。 不过,沈晚就把手放在盆里,沾一下水就赶紧拿了起来。不是沈晚不想洗,主要是这水简直是太冷了,还没靠近呢,就把手都冻僵了。 季风愕然,这姑娘怎么把手洗的干净? 然后把沈晚的手拉过来,放在水里,轻轻地帮她搓着,直至手上的滑腻感消失。这其中当然请忽略掉沈晚猪叫一般的嘶吼 “季风,你给我住手!” “你是要把我冷死吗?” “你个负心汉?非要把我冻死?去找新欢!” ..... 季烟戏谑道:“哎呦,夫君,你看现在这小孩子都要秀恩爱了?人家也要你给我洗手!” 刘力这五大三粗的汉子,听到自家娘子这句话,脸羞得通红。但还是心疼地把自家娘子搂在怀里,道:“好!我回家就帮你!” 季风看到季烟和她相公这相亲相爱的样子,也不好意思问她这几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才让她变成了这样。但是现在幸福的季烟虽说沧桑,可是真的很美。 “风儿,时候不早了,你也带着你的小娘子快些回去吧!”天色已晚,季烟觉着季家也快是吃晚饭的时候了,遂催促道。 “那表姐,你和姐夫呢?不一起回去吗?”季风看着这两人,还摆着摊,也没个帮手,不禁问道。 季烟微微笑道,“你可别担心了,我们俩等会换着去吃饭,这边还摆着摊子呢!吃饭的生意,丢不得!”顿了顿,继续道,“这嫁出去的女儿哪有住回家的道理?不过就是逢年过节回家罢了,明晚除夕倒是会回家,到时候吃年夜饭你可得喝一杯酒。” 季风没开口,沈晚倒是插了句嘴,“那可是一言为定!” “什么一言为定啊?”只听到背后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大侄女这在跟谁寒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栗子的做法---参考,汪曾祺先生的《四方食事》 ☆、年夜饭 “爹?”季风试探性地叫到。 只见那人大腹便便,肚子挺着,整张脸上堆满了肉,笑起来就像是弥勒佛一样,完全就没有原来风流倜傥的公子样。 除了那双眼睛,媚眼带水,勾人心摄,跟以往一模一样,还有点辨识度。 但是这就让人难受了。 以往,那眼睛长在那俏公子身上,多了些妩媚,少了些阳刚,讨姑娘欢心是真的。 如今,却长在这个圆润的胖大叔脸上。 只见那肉啊,生生把这双眼挤成了两条缝。 · “风儿?”他对季风笑道“这么多年了,还是不是我季家男儿?也不说回来看看?真是没良心!” 这回换季风诧异了,他使劲揉搓着自己的眼睛,想要将眼前这人看得更清楚一点,确实没错,就是本人了,但这娇滴滴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爹,这天色也不晚了,赶紧些回去吧。”季风的嗓音带着一丝沉闷,似乎是不想多说的样子,但是这不满的语气却把沈晚的心挫了一下---他好像不高兴的样子? “好”季耀祖顺手提起自己刚刚放下的篮子,上面盖上了一层布,也不知里头放了些什么。然后不紧不慢对季烟说道,“大侄女,明天可要早点来啊!别每天忙着生意,还是回来帮帮忙呗,大嫂一个人管那么大个家还是辛苦。” 季烟垂眸,看不清她的神色,唯听到一声死气无力的“好。” 季耀祖遂背上这背篼篮子,左右手分别牵着那两个半大的孩子,一摇一摆地往家里头的方向走。 · “你就是沈晚吧?”季耀祖笑呵呵地对她道,他以往接到过陈岐的信,说是结了个亲家,想必眼前这小姑娘就是那个小童养媳了。 沈晚觉得这大叔的手好生温暖,瞬间对他好感直线上升,“对呀!”然后偷瞄了一下季风的表情,发现他毫无动静,“爹!你的手好温暖啊!” 季耀祖大笑,震得整个地都抖了抖。 “因为爹胖,所以身上就暖和,晚晚看起来这么瘦,可要多吃点。”季耀祖看到沈晚就跟个切刀片一样,薄薄一层,有点心疼。 以往他还没胖起来的时候,也觉得这姑娘家瘦一点好看,穿衣服得体,那种风一吹就倒的柔弱感简直让人心中一酥。 如果再加上前凸后翘的,那这姑娘就更加分了。 但是现在,他可不这么觉得。 自从他胖了起来,看那瘦得跟个豆芽菜一样的娇小姐简直是没感觉,一点料都没有,还娇气得很,轻轻一碰就直喊你好粗鲁。真的是让人扫兴。 他还嫌她们全身骨头硌得他疼呢。 还是这胖的有手感,还细皮嫩肉的。 不过这姑娘也太瘦了吧,那手就跟个鸡爪子一样,绵软不堪。 不用多说,陈岐肯定是没啥心结子的,肯定是季风欺负人家了,就知道这半大小子不省心。 刚才大老远地就看到季风脸色不好,这姑娘还怯生生的,哎呦,这不知道平时受了多少委屈。 他痛心疾首,虽说这季风不是他亲生的,但是跟他还是待了好几年,这怎么一点怜香惜玉的本事都没学到,简直是个榆木脑袋,不开窍。 于是,这敲打敲打肯定在所难免。 · 第一步,试探交流,打通任督二脉,才能进行心灵感化。 “风儿,是不是你平时吃得有点多?” 季风诧异地看着他,面前这人可比自己大了堪堪几倍,然后上下打量了几个来回,道“爹,我肯定是没有你吃得多啊?” 居然还被反弹回去? 没有正面回答问题,看来这小季风还是有点水平,竟还能抵挡住他这个老江湖。 ☆、年夜饭 那没关系,紧接着进行第二步,换位思考了解一下。 “风儿,你还记不记得爹以前瘦的时候?” “记得啊!” 季耀祖心头大喜,这小季风终于上了钩,“那你可能不知道瘦子在冬天最怕冷了!”遂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所以我现在才长胖,才不那么畏寒。” “哎,爹,那你可没说对了,你这白花花的脂肪厚厚的几层虽说保暖,但是你这本身就穿着毛皮大衣,这再怕冷那就说不过去了。” 沈晚伸手摸了摸季耀祖身上的毛皮大衣。这毛色顺滑,绒绒的,一点都不扎手,果真是一把手放进去就暖和了不少。 旁边的季风顿了顿,道:“爹,不信你脱脱衣服试试?”然后期待地看着他。 季耀祖赶紧缩了缩脖子,整个人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的。别人不知道,季耀祖自己可是清楚得很,自己常年怕冷,平时好吃好喝养这那脂肪就是为了冬天御寒,谁知道这些个白眼狼,一到天冷全都认了怂,还是他自己穿得厚这才没有冷。 这怎么没把季风引上钩,倒把自己拖下水了,这小伙子有点可以。 季风看他那样就知道是心虚,也不再紧紧逼迫。但是这季耀祖却是变了好多,上辈子的些许映像都留在了竹竿季的身上,直到后来母亲和他和离他也没有再见他一面。 虽说整个人还是那么皮,油嘴滑舌的讨人欢心,但是那股子蠢笨劲却没有了,反而是多了些精明感,那种圆滑世故的风尘气让季风觉得他必定是一商人。 · 到了家门口,却是一个人都没有在门口迎接。季耀祖倒有些纳闷了,明明跟自家老娘说的是今天回来,这人影都不见,搞得哪一出啊? “娘,我回来了!”他刚刚跨进门就大声对着屋子喊道。 他娘亲的屋子还是紧闭着,倒是陈岐出来了。 “回来啦?”只见她自然地接下季耀祖身上的背篼,然后取出自己的手帕给他擦了擦汗,“好久不见。” 季耀祖倒是坐怀不乱,但是沈晚明显感觉到这人的手心里只冒汗---这绝对是紧张的征兆! “你怎么来了?”季耀祖把两个孩子的手放开,分别拍了拍他们的背,示意他们自己去玩。 沈晚最识相了,倒是季风好像对他娘亲欲言又止的模样。沈晚只倒是这人就喜欢看热闹,于是不管不顾地死命将他拖走了,其间还受到了季风的反抗,不过无效! 季风默然,半晌才说话:“你别多管闲事!” 沈晚嘟囔着嘴,有些不满:“我这哪里多管闲事了,是你一点都没有眼力见好吧!” “你不懂!”季风瞟了一眼她,遂不再说话,径直向房间里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怎么觉得有一点惆怅,刚才看他那神情怎么还有点捉奸在床的既视感。现在的小男孩真是搞不懂,可能她真的是跟他有代沟。果然就像是小橙子以前宽慰她的,这男人啊就要找比你大的,不然跟你差不多的,心理年龄还比你小,你还要等他长大,这该是一件多么烦恼的事情! 结果吧,她名义上的相公,第二天就驾崩了。说了等于没说。 忘了说,这小橙子是她在宫里的大管家,可是个小机灵鬼,人小鬼大的一心想做总管大太监,还给她细数了做总管大太监的五百个好处。 虽说只陪伴了两个月,但是这情分真的不算少,这么久没见了,还怪想他的。 ☆、年夜饭 沈晚一个人在房间里等啊等,天黑了透都没见到有人来通知去吃饭的,陈岐也是不见踪影,于是一个人提着小灯笼,偷偷摸着准备去季家厨房。 厨房位置就在她直线距离五十步左右,外表装修华丽,里头亮亮堂堂,非常好!昨儿,她一进门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不过,这季家还真是奇怪,表面上光鲜亮丽的,看到那厨房,她还以为这家人绝对也是挑嘴的。 结果,她还是来做客的,这怎么连饭都不给吃?还要人偷偷摸摸去看有没有吃的? ····· 谁知,刚刚走到厨房,就听到里面有窸窸窣窣地声音,把沈晚吓了个趔趄。这什么玩意,难道是家生的大耗子? 她随即提着灯笼往厨房一照,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蒸笼前静静候着,只见那烟屡屡环绕就像是棉花糖一样稠软诱人?啊,这什么形容词,难道人饿了,看到烟都觉得可能可以吃?但是这眼睛做的了假,她的鼻子可不能了,那淡甜味飘进鼻腔里,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这绝对是大白馒头。 季风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道:“他们今天都有事情出去吃饭了,我看你在睡觉就没好叫醒你。大伯娘蒸了些馒头,马上就好了,你我就凑合凑合。” 沈晚可诧异了,她好久睡觉了,充其量就是躺在床上发呆而已,那叫闭目养神。不过自己对于季风进来看过她的事情倒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肚子早就咕噜噜打着鼓了,沈晚急不可耐地去揭开那蒸笼盖子。强忍着这小水滴蒸汽烧灼的痛感,赶紧用筷子夹了一个起来尝尝鲜。 果真是人饿了吃什么都是香的,这普通的大白馒头,平时总是加点夹心才能勉强吞下去,而现在却是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两个。 季风看着她这个怂样,简直是哭笑不得:“你慢点吃,这还有,没人跟你抢。好歹也是姑娘家吧,这吃要有一个吃像,你这简直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快!再给我来十个!”还没等季风唠叨完,沈晚就立马打断。这男孩子还真是个小唠叨!每天都在她耳边嗡嗡嗡,这样不满那样不顺。 只想送他一个字----烦! 季风敛声。空气也变得沉默了,外面也静悄悄的,细细听可能还可以听到沈晚吃食物的声音。 他一边给她夹着馒头,一边自己一手拿着一个慢慢嚼着。 刚才来人的时候,也没见到沈将军的踪影,母亲的脸色也没有任何变化,可能是两个人还没遇到吧。 一点都没有跟娘单独相处的机会,不然就可以稍微提醒一下她了。 算了还是一会回来说吧。 沈晚吃的酒足饭饱,看到季风只吃了一半的馒头还捏在手上,一个人静静地发着呆,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别浪费了呗。 于是,沈晚瞄准季风手里的馒头,一个不留神抢了过来,塞进嘴里,然后一吞即下。 季风微微眯眼看着她,也不说一句话。过了半晌,才幽幽道: “吃饱了就回去休息吧。” ☆、年夜饭 雪后初晴,空气清新。正是大年三十,家家户户门口都贴着寓意颇好的对联,挂着油墨重彩的年华,鬼话桃福,人称祛除邪气。昨天还冷冷清清的季家大院子里,今天就变得热闹了起来。 沈晚一出门就注意到了屋檐下两只胖头灯笼,可爱极了,墙外面飘起的白烟和热闹的嬉闹声意味着这不是刚刚才放完鞭炮的节奏? 她昨晚坐在桌子旁等着陈岐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也没等到她回来,今早一起来也是不见人影,好似昨晚她没回来一般。 前方一个连路都走不稳的小姑娘一摇一摆地向她走过来,穿着大红衣裳,扎着哪吒丸子,脸颊肉嘟嘟的,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看起来精神得很。 沈晚一见她快倒了,赶紧前去把她扶起来,只见她小嘴瘪瘪的,别提有多委屈了。 还没来得及哄这要哭的小姑娘,身后便出现了一道声音:“团团,你可让我找你好久啊!” 小姑娘憋不住了,哇的一声大哭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沈晚欺负了她呢! 背后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只见他一伸手,就把沈晚怀里的小姑娘熟练地抱了起来,然后轻声哄道:“没事呢!哥哥在这!” 小姑娘伸着小胖手擦了擦眼泪然后委屈巴巴地把哥哥的脖子搂住。 沈晚在那里蹲着也不是,站着也不是,别提有多尴尬了。 “晚晚姐?是吗?”那男孩子一边轻轻拍着姑娘的背,一边小声问道。 沈晚诧异,道:“是!” “那就对了,季风哥在那边哦!”男孩子咧嘴笑道,随即给她指了个厨房的方向。 沈晚回:“谢谢啦!”随即头也不回地往厨房走去。 早就饿了,睡个觉真的消耗体力,前胸贴后背的是什么情况!就算不找那个季小凤,这也是要去厨房找点吃的! · 还未走到厨房,就听到言笑晏晏,陈岐熟悉的声音也在里面。也对,这大年三十的一天,恰逢一年最隆重的一天,不说辞旧迎新了,这家人团圆也是必须要重视的,所以从一大早开始准备饭菜倒也是不奇怪。 想到从前在家过年的时候,虽说家里有厨子,但是恰逢边境戍守的几位哥哥都要归家,母亲还是更喜欢亲力亲为。从选菜到做菜都必须要她亲自把关。 “晚晚?还没吃饭吧?”陈岐看着沈晚推门而入,遂问道。 “嗯!”沈晚回笑道:“起来的比较晚,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你个懒猫?你这是比较晚吗?你这是很晚好不好!”正在墙角处劈柴的季风神情愤愤,“你自己看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 “啊?”现在不是还是早上吗?“早上啊....” 季风鄙夷地看了她两眼:“朋友,现在已经下午了。恭喜你,成功错过了早饭和午饭。我看你是诚心不想起来,想把这肚子留到吃晚饭。”顿了顿,继续道:“看来你还是有点眼力见,知道今晚吃得丰盛!” 沈晚听了这番话彻底傻眼了,这什么情况啊,一觉睡到了下午.....难不成这人还是真的会冬眠?怪不得刚刚起来的时候肚子那么饿,原来自己已经这么久没有进食了。 其实季风三番五次想要去把这崽儿叫醒,但是无奈陈岐说,这是今年最后一天让她再多睡会吧,这季风才作罢。不过他现在倒是有点后悔,这姑娘饿狼一样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就像是要把他吃掉一般。 他问道:“你这什么眼神?我不过就说了你两句,怎么?还不能说了?” 沈晚真想给自己辩白,明明自己就是饿了,哪里是因为他那些什么眼神?这个人真的讨厌!对外人儒雅至极,对自己! 呸!态度极差!简直就跟自己欠了他五百两黄金一样。 不过她还是语气颇好,谁叫这是未来相公呢?她道:“我哪敢啊?就想问问这哪里有吃的?”随后对季风抛了个自认为妩媚的媚眼。 季风小脸一红,脾气也没了,语气软了下来:“不一会就要吃年夜饭了,现在先少吃一点垫垫肚子就行了。娘亲刚刚做了点大米牛奶蒸糕,你要不要尝尝?” “牛奶?”沈晚都震惊了,什么玩意儿这是? “牛的奶”季风淡定地说道,“可以吃的。” 长这么大,什么稀奇玩意儿没见过没吃过,作为太后的那两个月也把这天下珍馐吃个遍,唯独这牛奶却是没喝过。 陈岐看到她这惊恐的小模样,遂解释道:“这可以吃的,季风他爹千里迢迢从北边带过来的,昨天才挤的,新鲜的很。”伸手摸了摸沈晚的脸蛋,“而且女孩子吃了还可以美容养颜,但就是时人不知道罢了。” 听了陈岐解释,这才把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感情这昨天那季大叔背篼里的重东西原来都是这个玩意儿? “表姐?”沈晚好不容易把吃的事情搞定了,这才注意到灶台那边还有一个人,不就是昨天熟悉的大表姐吗? “晚晚!你好啊!”大表姐笑道,她手里还端着像白面团子一样的东西,上面还点着芝麻,软绵绵的,热气腾腾的,别提有多诱人了!那浓郁的甜香侵占了沈晚的鼻端。 “诺!这就是季风刚刚说的大米牛奶蒸糕了。”大表姐将盘子放在沈晚面前,然后转头对陈岐说道“三伯娘,自从你走了过后,我们这些人可没有口福喽!” “平素里想吃就来找我便是,还可以在我家住上几天!”陈岐伸手拿起一块米糕就送到季烟嘴里,两人看起来关系颇好的模样。 也是,陈岐、季烟年龄差别本就不大,一两岁罢了,不过就是这农家子里,生孩子生的早,辈分差得比较大罢了。 沈晚见状赶紧拿起一个放到嘴里,果真是香味浓厚,甜味得当,软软的触感,真是让人心都甜了! “娘!你这什么神仙食物啊!简直是太美味了!”沈晚都要感动得哭出声音来了,为什么陈岐每次都能做得这么好吃!自己有这么一个婆婆真的太幸运了! 不过她可没忘了自己要学做菜本领的梦想,赶紧冲回房见拿起了自己的小本本开始了陈岐厨艺小课堂的记录。 一支笔,一个本子,外加上嘴巴还不停,真的是认真得让人好笑。 陈岐也是心领神会,就知道她要问,于是也是一点都没有隐瞒,徐徐道:“这大米牛奶蒸糕做法简单。首先就是把大米打碎这样的话吃起来的米糕糕才没有粗块,然后再将牛奶加热到,加入白糖和老面,静置一会。看起来还算蓬松过后,将其倒入到大米粉中,再均匀搅拌。这是第一步。” 这边大表姐也是认真听着,跟沈晚借了一支笔一张纸,也是细细地写着步骤。陈岐看到她俩这样很欣慰啊! “娘亲,第二步呢?”沈晚看到陈岐停了,看着她俩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急匆匆地问道。 大表姐赶紧出声;“晚晚!别着急!我这不是还没写完嘛?”顿了顿,然后对陈岐道:“三伯娘,不着急,你先喝口水。” 陈岐也是像模像样地端了一杯水起来,抿了一口,看到两人都差不多了,然后继续开口说道:“这第二步,还是像刚才那样,静置一会,就像那面粉团团一样,等它蓬松了,再撒上芝麻,不然到时候做出来的糕糕不软!最后一步最简单,直接放到蒸笼里蒸个两刻钟即可。” 这边写边吃者谁最佳,肯定是沈晚.....陈岐说完,这人就已经吃完了。 “你还真能吃?”季风看着盘子里的糕糕不知不觉就被这小崽儿消灭光了,心里头还是一惊。这食量....还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吃得过? 说好的报复呢?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都没有了?居然还没有一个女人能吃?简直是奇耻大辱! “这还不够呢....”饥渴的小眼神也不知道为啥还是盯着那盘子,就像是要看出一朵花出来一样。 “季风,去跟你爹说一声,开饭了。叫他过来帮帮忙。” “好,我这就去。” 其实,沈晚看到陈岐这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有些好奇。这陈岐早就不是这季家人了,凭什么还要给这季家做饭,真是不明白? “晚晚,把锅里的排骨汤盛两碗。” 陈岐看到沈晚两嘴嘟嘟的,好像还有点生气,遂道:“家里要来客人了,帮帮忙也是应该的嘛!你也要帮我分担一下,不是吗?” 沈晚神色稍有缓和,陈岐继续解释道:“好了,晚晚乖!别怄气了!” · “娘,不知你说的那位贵人多久到?老三也不见踪影?”陈岐走进屋子里,发现还是熟悉的人,并没有看到那位季大嫂说的贵人。 “别急,他们马上就回来了!说是去给孩子们买爆竹去了!”季老太太伸手把今早沈晚看到的那个乖乖搂在怀里,逗弄着,轻声哄着“哎呦!烟儿家的乖乖都这么大了!这人老了就是这样,一晃,孩子们都长大了。” ☆、年夜饭 菜已上齐,但人还未到。 寻常人家就算是年夜饭没有什么精细大菜,但却胜在有新意,又省钱,也省事。香肠腊肉少不了,卤肉拌菜也是必备,鱼羊鸡鸭其上桌,倒是有一点办喜宴的正式感。 “大老远就闻到汽锅鸡的味道了,想不到阿珍家居然有这么熟悉的味道啊。”人还未到,声音就传来了,清朗有力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入目的是一个身姿挺拔的身影,脸上还带着笑意。 陈岐眯着眼,逆着光向那边望了望。果不其然,正如季风所说的,是那个熟悉的人。就算是这么久没有见了,但是一听到声音,她就立马认了出来。而这身姿却是与以往没有丝毫的变化,不禁让她想到一句话来着“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 “诶?”只见那个将军的视线被陈岐所吸引,然后随之一震,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般,但是只有那么一下,随之又恢复了平静,“阿珍家又来了客人?” “沈二,这是我过往那个媳妇,跟你讲过的。”季老三站在沈二的背面,没有看到他的神情,但是听到他这么问,遂回道。 沈二这才意味深长地看了一下季风。 沈晚注意到自家这二哥看自家相公这眼神怎么有一点忧伤,虽然嘴角挂着笑意,但是为什么有一点悲凉?喔,真是搞不懂….难道这自家老哥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 阿珍,我们开饭吧?你看大家都等了这么久了肯定都饿了。”沈二收放自如,把自己的神情隐没地恰到好处,没有一点拖泥带。 季大嫂看到沈二的神情随即喜形于色,这是第一次沈二早就跟他们说要来家里吃饭,于是她一拍板,说是必须要弄得好一点。 这才千里迢迢将陈岐从水井村请过来。一来是,陈岐的口味和做的菜本就带一点京城那边的味道,而这恰恰与沈二的口味相契合;二则,这陈岐的手艺可谓高超,她的名号在村子里都是响当当的,乃至是许多外村的办酒席都要把陈岐叫过去掌厨,也算是长了面子。 所以,就算以往跟陈岐闹得再僵,面对这件事情,她也是必须舔下脸面过去请的。现在看到沈二满意的神情,觉得真值,看向陈岐的眼神也多了一些柔和。 “沈将军,好吃可要多吃点,你不知道这可是我们三弟妹做的,她手艺绝佳,再加上又是从你们京城来的,这口味肯定也跟您也差不多。”沈二一抬头就看到季大嫂把汽锅鸡往他跟前挪。 怎么会不一样?这人都是那一个,这口味怎么会不相同?他自问:平时是一个自制力非常强的人,但是唯独面对陈岐他总是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 “三弟妹!你也是京城人,肯定也听说过沈将军的名声吧?” “那是自然,沈将军年少有成,舍命为我们保家卫国,这样的好名声怎么会没有听说过?”陈岐神色未变,只是未曾看到的手紧紧地揪着衣角。 沈二听到陈岐这么说实在是忍不住了,一个箭步冲过去拉着陈岐就往门外走。 在座的诸位皆是吓傻了一般,只有刘力就像是没清楚状况一样,拿起了酒杯说是庆祝这一信念即将到来。 季风也缓过神来,遂端起酒杯学着刘力的样子说着新年好。、 …..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不回京城?阿歧,你可让我好找啊?” 沈晚看着自家二哥那个癫狂的模样明白事情绝对不像是想象中那么简单,遂借着如厕的名义出了门想要去看个究竟。不过这两人也真会选地方真的就在这厕所外面谈事情----真香! 但是这诡异的沉默是怎么回事,等到花儿都谢了,沈晚都要睡着了,才听到一句女声“我母亲最近还好吧?” “还好吧。”沈二只用了三个字,看起来还算是不错,实则呢?陈岐知道,其实自己都明白的答案---母亲这些年其实过得并不好,只是沈二说不出口。 “我就想问你一个问题。”沈二顿了顿,看着陈岐的眼睛,让她无路可逃“风儿是我的儿子吧?” 卧槽?这是什么劲爆消息,沈晚站在这小树林边上,一双小眼睛目不转睛看着里面,但是现在她却要被雷炸了。季风是她二哥的儿子?那岂不是,他就是自己的侄儿?这….□□的关系啊,她真的对这二哥顶顶佩服。 “既然你都算到了,那我还有什么可辩解的。”陈岐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是的。” 沈二喜形于色,这样的神情是沈晚从未见过的冲动。他高兴地搂住陈岐,轻轻顺着她的头发“我们居然有孩子了?阿歧,我们居然有孩子了!” 陈岐硬生生地把沈二推开,语气里没有一丝温暖“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你有你自己的孩子。” “阿歧,你在说什么?只有你的孩子才是我的,我怎么会有其他孩子?”沈二看到陈岐突然理智的模样觉得有些懵,“你不知道这些年我等你等得多辛苦吗?” 陈岐不自觉地往后面退了两步,轻轻地把沈二的手放了下去,“你有妻子儿女,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 沈二又不是傻子,一下就回过神来了。陈岐当初的不告而别就是在自己出征的时候,外加上自己那时候和她又有了矛盾,家里也是反对的声音多余了支持的声音,她肯定是听了什么才会狠下心离开。但是现在好了,他找了她那么多年,所有人都跟他说她死了,但是没想到居然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蹦跶着呢,他今天是铁了心要把陈岐带回去。 “阿歧你这是吃醋了?”沈二现在知道这肯定是个误会过后,看到陈岐这正经的模样,不禁调戏道。 沈晚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自家二哥这调侃风骚的语气是怎么回事?一听就知道是在撩妹,不对,撩她婆婆,算了算了。自家婆婆又是个面对情感有些笨拙的人,怕是有点不禁撩哦!赶紧撤了。 ….. 当天晚上,剩下的人强忍着巨大的好奇心吃完了年夜饭,而那两人一夜未归。 但是听说村外有对璧人因为在荒郊野外拥抱在一起,恰逢又是在空旷的农家地上,遂被人以为是偷小山羊的,于是被狂追着打,但是最后好像还是没有被抓到。不过这件事情倒是引起了广大村民朋友的热切关注,大家都在猜测这两位不敢露面的朋友到底是谁,不过沈晚有一种直觉,这绝对是自家二哥和她那平时不吭声结果背景忒强大的婆婆。 沈晚一晚上都没有入眠,一直等着陈岐回来问个究竟。她本来想去问季风来着,谁知这人一句“小孩子别管那么多”就把自己堵回去了。他大,他成熟,不过就是比自己大几个月嘛!还不就是半生不熟的小男生,真以为自己成熟了,长大了…..哼! 然而,还未到中午,沈晚就收到了季风叫她赶紧收拾东西的通知,说是家里有点急事,马上就要走。看吧,这人还没有回来解释呢,这沈二哥就要把人拐起走了,昨晚发生的小山羊闹剧肯定也是自家二哥的本事。 当事的两个人没有见到身影,听说昨晚连夜就回了京,说是沈二接到了什么消息,加班加点地回了京城,而她那个见色忘孩的婆婆也跟着一起回去了,就留下这两个小东西一悠一悠地独自回京城。 ….. “小夫君,你说这婆婆是不是和沈将军谈恋爱了啊?都说谈恋爱的女人最容易失去理智,我看倒真的是!”沈晚略带忧伤的小眼睛不动声色地看着季风的脸色。 “你可不可以每天少八卦点别人,自己好好管管你自己!”季风看着她的样子就有些来气,这姑娘虽然看起来痴痴呆呆的,但是还真的挺痴呆的。都说大智若愚,放在她身上就有点蠢笨的既视感,这种感觉跟上一世的那位给他的精明感完全不一样。 沈晚觉得季风说得有道理,遂重重地点了头“夫君说得没错”然后小脸一垮,快速地缩进了季风的小身板里“夫君,好冷!我要睡觉啦。” 季风还没有来得及推开这个软绵绵的小姑娘,就见她双眼紧闭呼吸变得匀称了起来,果真是一闭眼就能睡得着,真的是小猪儿。 这一世还真有趣?他竟然成为了沈府的嫡孙,而母亲的身份也更是显贵。这是他上辈子摸爬滚打从未想过的。 · “小少爷?到了!”隐隐约约地,季风感觉到了有人轻轻推了推他,睁眼一看,是那个马车师傅正拉开了帘子向里头喊道。而一旁的沈晚也还在熟睡,丝毫也没有醒的意思。 经过了这么多天赶车的征途,他们终于到了京城,他早就想快点到了,所以每每叮嘱车夫在晚上多赶些路,白天慢一点都不存在。不是因为别的,全是因为那个小崽儿,沈晚从来没有坐过马车,每天坐几个小时,整个人都磨皮擦痒的,每天直嚷嚷着要站起来做运动,吃好吃的,看陈岐…. ☆、回家 “小少爷,小小姐,少爷吩咐我给你们安排的房间就在那边了,我这就带你们过去。” 一位身着素净棉衣的老嬷嬷笑着把沈晚从马车上拉下来。 沈晚睁着惺忪的睡眼,仔细看着这熟悉的院门,果然是家的感觉。兜兜转转几个月,她终于回家了,但是所有人肯定都把自己认不出来吧,毕竟此沈晚非彼沈晚。 “嬷嬷?也不知道府中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大家都行色匆匆的?”一进院门,一股子药味就扑面而来,各位府中的丫头小厮也都像打仗一般,形色肃穆,一点平素里打闹的氛围都没有,沈晚不禁有些好奇,这还是那个熟悉的家吗? “小小姐,我们夫人近些年身体不好。”嬷嬷轻声解释道,“所以这才想赶紧见见小小姐和小少爷,请跟我来。” 什么?母亲居然生病了?为什么生病?谁人不知母亲身体一向很好,又是出身武将世家性子野爱运动不说,为人也开朗,怎么会生病? “怎么会呢?嬷嬷?母...夫人她没什么大碍吧?”沈晚一听到母亲生病的消息着急的不行,眼泪花子包在眼眶里直打转,模糊的视线里什么也看不清,只能抓住嬷嬷的手。 嬷嬷看到小姑娘这样,叹了一口气“姑娘,你去看看就知道了。自从我们家小姐走了过后,夫人的身体一下子就垮了,这个冬天啊,也真是难熬。” 虽说赶路几个月,按理说春天也是快来了,但是不知为何,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都说下雪不冷融雪最冷,这句话果然不错,果真是冷得刺骨,干燥寒冷的北风飒飒地刮在行人的脸上,真是如刀割一般。 沈晚心里清楚,这冬天对于任何一个病人来说都是最难熬的,她现在别无他想,就像赶紧看到自己的母亲,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飞快地挣脱了季风握住她的手,直冲冲地向母亲的房间跑去。 这早已烙刻在记忆里的路线在脑海里清晰异常,那种思念之情在这一刻也愈发深沉。 “哎!姑娘,你不能进去啊?” “哎呦!这夫人在里面,你不能进去!” .... 刚刚跑到门口,外面的小丫鬟就伸手拦着她,但是沈晚可管不了那么多,凭借着身高优势,一个弯腰钻就窜进了门里头。 还是熟悉的布局,熟悉的味道,但是与之不同的是,门内昏暗的缀泣声和药草味让人难受至极。 “我的晚儿来了吗?”一阵虚弱的声音在窗帘内响起。 “娘,妹妹....” “我的晚儿来了。”都说母女连心,床上刚刚还虚弱的人随着沈晚的开门一下子就坐了起来。 一旁的沈二腔都不敢开,母亲这明显就是认错了,这沈晚确实非彼沈晚。 沈晚小心翼翼地穿过正看着她的人群,跑到她母亲的床边。 “你来了。” “嗯嗯,娘,我回来了。” “那就太好了。我的宝贝女儿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娘有多想你。” “娘,对不起。” “娘才应该跟你说对不起。我竟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过得如此辛苦,早知道会有今天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让你进宫,但是,晚儿,请原谅娘亲不能再陪你了。娘希望你这辈子随心所欲,过得幸福。” 沈晚还未听完整句话,便一阵眩晕,两眼昏黑。 · “小姐?” “小姐终于醒啦!” 沈晚抬头一看,这是她的闺房,而此时的她母亲在她身旁酣睡着,还是年轻靓丽的模样。她知道她这次不再是太后,也不再是童养媳。 既然有一次重来的机会,人生的一切都不再会有痛苦和遗憾,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