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大佬不让抱 作者 幺蛾子 文案 沈封在抢夺国家卧底资料后,被人埋伏暗杀,心中的不甘引来系统三三三交易。 “你帮我完成随机任务,修复崩坏世界面,我帮你复活,平等交易,别无目的。” 他自幼生活坎坷,受国家保障,死时却不能保护好自己战友的资料,如今有机会复活,那为何不全力以赴?最坏结果也不过是死的彻底些。 于是来到崩坏世界,帮助黑化值爆表的谢云霄登上皇位,辅佐谢云霄成为一代明君。 而过程中...... 这特么的真不怪他! 谁让这个反派长的那么好看?国色天香、我见犹怜、病西施都不足以形容那股柔美劲!是个男人能忍住不压? 可到了某天,沈封却傻了眼:“小美人,你表里不一啊。” 谢云霄咬着嘴唇,泫然欲泣:“阿封不喜欢我这样吗?”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好说:“喜,喜欢,要不轻一点?” 小黑兔子虽然是兔子,但它也是黑啊…… 第1章 任务 ================= 在城市的繁华大道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酒吧里更是莺歌燕舞,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伴随着群魔乱舞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射在舞池,男男女女,身体摩擦,扭动着细柳腰肢,优美曲线与身后人紧密贴合,脸上出现兴奋享受等神色。 沈封一身休闲装扮,流里流气的穿过舞池,不少女人投怀送抱,却都被一一拒绝:“哥哥今天有事,乖,明天再来玩。” 女人一头酒红色头发,美甲又长又尖,双手不安分的在沈封紧实的胸膛上摸索,嗲声嗲气道:“疯爷就会糊弄人,上次趁人家洗澡居然跑了。” 瞧见沈封脸上出现不耐烦,女人神色有些畏惧,只好退而求其次,附在沈封肩上说:“那明天人家再给疯爷惊喜吧,您可一定要来哟。” 说到“惊喜”两个字时,手法极度具有挑逗气息,说完之后,还在沈封耳边吹了一口气才不舍离去。 沈封在那女人转身之际,就大步流星离开,伸手狠狠的抹去耳畔那不适感,把占有香水的外套直接脱下,扔到服务员身上。 进入电梯,直接去顶层,看着电梯门上清晰的面孔,沈封撩了一缕头发,啧舌道:“小爷这等国色天香,花容月貌,也不知道将来花落谁家。” 正自恋着,电梯门就无声打开,一众小弟在电梯门口两列排开,手上握着手枪严阵以待。 两列之间形成一条道路,正通向一扇敞开的大门,门里一个光头坐在茶几后,抽着大烟,身侧站着两个手拿枪械的保镖。 “这不过交易点东西,郑总真是好大的架势。”沈封嘴角挂着笑,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小袋子挂在指尖,漫不经心缓缓转着。 郑总吐了一口烟,胳膊撑在大腿上:“跟疯爷交易,总得小心点不是?” “我这次可是带着诚心来的,搜吧,随便搜。”沈封把黑色小袋子捏在手里,双手举过头顶,任由门口的两个人在他身上搜查,还说道:“哎哎哎,手规矩点,疯爷我可是男女通吃,点着火了可得负责。” 那两个人检查的很仔细,托盘里不一会儿就出现了三把匕首,五根钢针,三盒子弹,还有一盒......小鞭炮? 检查的手又回到了沈封的腰间,触摸道腰间的绳子时,沈封又戏虐道:“哟,小哥,这腰带也是危险品呢?你是想让我光着屁股交易?还是说郑总有点特殊癖好?我是上面那个,郑总可别撞号了。” 说着,还望向郑总,挑了挑眉,只见郑总满眼只有那个小黑袋子,看也检查不出别个,就挥手让人放行:“疯爷真是爱说笑,我还想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呢。” 沈封仿若两旁拿着枪的人都是摆设,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吊儿郎当的走进房间,身后的门就“碰”的一声,瞬间关上,隐约还听见了上锁的声音。 也不见外,自己就一屁股坐在了郑总对面,把小黑袋子往茶几上一扔,就在郑总伸手想要检查货物时,沈封双脚瞬间上茶几,鞋底压着袋子的细绳,也挡住了郑总的动作。 坐在靠椅上,伏腰拿起茶几上拿起一根烟,放在鼻前闻了闻:“郑总,您这可不是交易的架势啊,我要的东西呢?” 保镖在郑总的默许下给沈封把烟点燃,郑总伸手,保镖把一个文件袋交到郑总手上。 郑总拿着文件袋说道:“一共有三十二个特种兵卧底,遍布在各个领域,疯爷可先行查验。” 沈封嘴里叼着烟,收回了腿,笑着接过文件袋,一边打开一边笑说:“要我说还是郑总神通广大,卧底信息都能搞到,也不知道我是第几个知道的。” “呵。”郑总嘲讽一笑,拿起小黑袋子就打开检查:“疯爷放心,你是除我以外第一个打开它的人,只是我有一点不明白,疯爷怎么知道我手上有这东西的?还能拿新果子跟我交易?” 沈封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一张张资料眸色越来越邪魅,嘴角一勾:“混道上的,总要有点实力,可关键嘛,还要看实力大小,如今看来,还是郑总更胜一筹。” 说着,就把资料又放回文件袋,指尖在文件袋上缓缓划动,一手取下嘴里的烟,从嘴里吐出一口浓烟,烟雾从眼前飘过,虚虚实实,看不清目光,缓缓说道:“可是我这个人特别爱吃独食,郑总怎么能先享用呢?” 声音轻缓,可落在郑总耳朵里,却一个字比一个字沉重,仿佛是一把把夺人性命的利刃。 郑总面上不漏一份怯意,反倒胸有成竹:“疯爷,你最好看清局势,我虽然不想和你上家撕破脸,但我也不能看你在我面前掀风起浪。” “哦?上家?”沈封站起身,把文件袋又扔回到了郑总的怀里:“我可没有什么上家。” 无辜的耸肩,随手就把手上的烟也扔到郑总的怀里,却被文件袋挡住,滚落到地上,没有碰到郑总的一片衣角。 这侮辱人的举动着实让人上火,郑总身边的两个保镖已经架起枪,枪口直对着沈封。 郑总黑着脸,说道:“沈封!你玩炸弹确实厉害,也捣毁吞了不少地盘,我们这才尊称你为疯爷,但你现在好像没什么嚣张的资本吧。” 沈封叉着腰,歪着头,邪笑道:“郑总您好像说反了,碰过这文件袋的人,我可是不会留活口的。” “什么?你是什么意思!”听见这话,郑总算是彻底慌了神。 疯子!沈封就是个疯子,二十岁时,一个人单枪匹马炸了无数个帮派,还能安然无恙的回来。 曾经在边境交火时,外国和军队打得火热,就因为侵犯到了自己地盘,这个疯子居然能把外国总部给炸了,逼迫外国军队撤离。 这侵入敌国,也是通过层层安检,光明正大的进去,就和此时一样! 他认为沈封身上已经没有炸弹了! “开枪!开枪!快开抢!” 郑总见状就想跑,可沈封也只是站在那里而已,笑着看郑总落荒而逃动作。 就在两个保镖得令的那一刻,沈封腰间的手瞬间抽出一根长绳,原本是腰带装饰,此刻却变成了一根绳镖。 一绳抽中两个保镖的手,绳镖上暗藏倒钩,下去便是鲜血淋漓,在惨叫声中,房门被打开,一时间枪声四起。 沈封的身影飞速在房间里穿行,抓住了想要逃跑的郑总,挡在身前,拿郑总当作盾牌。 一群人架着枪,也不敢再动,郑总已经被吓得大汗淋漓,连连说道:“不要开枪!把枪放下!” 又战战兢兢的说:“疯,疯爷,我错了,饶了我吧。” “郑总啊,你听说过好奇心害死猫吗?”沈封脸上呈现在温和的笑容,手中绳镖一挥,紧紧的把郑总和文件袋绑在一起,附头在郑总耳畔轻轻说道:“这卧底名单您可要抱稳了。” 说完后,再用力把人连袋子甩向那群手下,绳镖在文件袋上一圈圈划过,居然带出一些火星,紧接着就滋滋作响。 郑总瞪大了眼,忽然回想起沈封的手摩擦过文件袋!!! 突然得出一个不敢想象的结论:“沈封!你也是卧底!” 背部撞击到手下,身上的绳镖也没了,就见靠近窗户的那个人,微笑着,把食指放在嘴前:“嘘,低调。” 一脚踢碎玻璃,纵身一跃,回头就看郑总扔下文件袋,不要命似的奔向窗户。 可惜,动作太慢,文件袋冒起火花,一声巨响,那群手下瞬间被炸的四分五裂,之前被收走的那盒“小鞭炮”无形之中增加了成为的威力。 最后一眼,就看见郑总葬生火海。 沈封手中绳镖又是一甩,直接穿透一扇玻璃,在大楼剧烈震动中,紧抓绳镖,直至绳镖长度阻止自由落体。 脚撑着玻璃,直接破窗而入,再用力一拉,绳镖也回到了手里。 两声尖叫震耳欲聋,沈封皱着眉头,揉了揉耳朵,道:“没事,你们继续,当我不存在。” 两具白花花的肉身,紧紧结合在一起,女子立刻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就见沈封镇定自若的开门走出房间。 突然又推门进来,吓得两人连忙说:“我什么也没看见!” “不是。”沈封扫了一眼桌上的药瓶,笑说:“我回来就是想说一声,阿威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男子:“......”只能连连点头。 保密局出了奸细,一份针对边境城市地下帮派卧底的资料全部泄漏,根据蛛丝马迹查询,接头人正是郑狗蛋。 奸细已被捕获,可郑狗蛋已经逃回老巢,这份资料绝对不可以对外泄露,否则,不论是地下帮派,还是敌国,都会有所动作。 但如果国家出动势力,那势必会打破这短暂平衡,于是这份差事便落到了疯爷沈封头上,卧底四年,以黑吃黑的方式立功无数,一手炸弹玩的炉火纯青。 沈封悠哉悠哉下楼,绕了两条街,才停下脚步,伸了个懒腰,又揉揉脖子,看了看四周,拐进了一个胡同里。 嘟囔道:“什么嘛,真是费力不讨好,办完事,都不派人来接一下,弄的一身脏兮兮的,还不能直接回家睡觉。” “你说,做一个卧底惨不惨?”沈封回头,看向暗处:“跟了我一路,跟个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何不出来见见?请我喝杯咖啡也是好的。” 一个脚步声果然缓缓靠近,带着变声器:“沈封,二十四岁,国家一级保密人员,隶属无尘特队,五岁时,母亲做妓至死,七岁时,父亲酗酒中毒,此后进入孤儿院,然而不到一年又出逃,且利用汽车,炸死院长及工作成员共五人。” 沈封微微眯着眼,手握着腰间的绳镖步步后退,可那人却步步紧逼:“经查证,院长买卖人及器官,于是你被无尘特队看中,成为特种兵,十八岁时成为卧底,至今,立功无数。” 沈封见这人对自己的信息了如指掌,皱着眉头,沉思一瞬,忽然问:“兄弟,你是做人口调查的吗?知道的这么详细,莫不是暗恋我?” 他的身份来历只有队长一人知晓,就算那些资料泄漏,也是无从可查,特种兵沈封和道上沈封根本就不会让人联想成一个人。 毕竟一个经历是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另一个却是从淤泥里爬出来,混身上下散发着臭味进入地下帮派。 可是,这个人却知道的一清二楚...... 对方仿佛被气笑了,步伐也停了下来,昏暗的光线隐约看见那人的下颚轮廓,只可惜那人脸上带着面具,看不清脸。 只见对方身型一动,沈封立刻挥动绳镖,岂料后背一疼,消音枪!!! 紧接着,嘴里吐出一口鲜血,浑身无力的瘫倒在地上,目光涣散:“背后偷袭,没种!” 一双皮鞋印入眼帘,鞋子的主人也蹲下身,只可惜沈封只感觉自己失血过多,浑身无力,就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眼皮越来越沉,一滴泪滞留在眼窝。 这人既然能知道他的信息,那其他卧底的信息肯定也是知晓的,可恶,杀了个郑狗蛋,又蹦出个程咬金。 信息终究没有保护好,那三十二个人怎么办...... 他不但没有死在报国的路上,还死的如此憋屈...... 真的好不甘心...... 第2章 系统小三 ===================== 他叫沈封,在五岁那年,父亲酗酒吃果子,为了能有钱享乐,就把母亲对外售卖,门口木板上写的十分清楚“五百一晚”。 那时他刚刚学会识字,却也不懂里面的意思,只知道,每天晚上母亲就把他关进小阁楼,第二天天亮他才能出来。 每天早上都能透过窗户缝看见不同的男人走出他家,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父亲才会拿着几张钱兴高采烈的回家。 母亲整日以泪洗面,他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听邻居将“娼妇”“下妓”“不要脸”等字眼扣在母亲头上。 渐渐的他懂得了,他想反抗,想说妈妈不用疼,我们可以靠自己赚钱,但每每刚说一半,都会被父亲的拳打脚踢制止。 有时甚至会牵连到母亲身上,而母亲只会默不作声,直至有一天,如往常一样,“客人”天亮之际走了,可屋里却没有一丝响声。 他走到床边,看着母亲蜷缩在角落,身上遍布伤痕,终于说:“为什么当初你要来到这个世上?为什么你要从我的身体里出来?” 原来,他的降临就是母亲的厄运...... 母亲是被卖给父亲的,一直想要逃跑,可是逃跑的途中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动了胎气,晕倒在路边,又被父亲捉回来了。 期间无数次想要打掉他,可他却像是在胎盘里扎了根,据说母亲喝农药他都没掉。 那一年,他才五岁,却已经明白他的妈妈厌恶自己,自己是她的耻辱,他的妈妈无数次都要杀了他。 妈妈在当天晚上死了,死在男人的身下,父亲得到了一笔赔偿金。 母亲死后,家里没有了收入,父亲就教他偷,教他抢,他成了一个小混混,对小孩子就以大欺小,抢人家零花钱,对大人就是偷,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不用挨打,他才能活下去。 那时候,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活,也没有人教他怎么正确的活着,本能驱使着他不能饿肚子,饿肚子就是死。 在七岁那年,父亲死了,他被送进孤儿院。 里面的孩子死气沉沉,被强迫着笑,他一开始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当他八岁的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临床的小女孩生病了。 刚开始耳朵听不见,然后眼睛也看不见,头上被缠着一圈又一圈的纱布,在一次出门治病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这种生病在这所孤儿院里很常见,直到有一天,他明明很健康,可是院长却说他生病了,强行把他带走。 他被关在了手术室,一个医生和两个护士想要那绳子按住他,他察觉到了不对劲,乞求放过他。 可是却没有用,他被逼无奈,拿起手术刀先捅了医生腹部一刀,又推倒了两个护士。 跑出医院,躲进了后面的树林,路过一个臭气熏天的水沟时,顿时被吓得手脚冰凉,那个生病的小女孩儿现在就躺在那个臭水沟里,身上已经开始腐烂,最可怕的是她心脏的位置空空如也。 他看着看着忽然也不害怕了,或许他的基因里就含有嗜血因子,他跑进了警察局报案,可是院长却突然出现,拿出了一堆东西,他就被判定成了精神病。 不管说什么,警察都不再相信,安抚他说:“孩子,没关系的,国家会保障你的一生。” 他知道,他现在只要跟着院长走,他就绝对活不过明天,于是他又在警察的眼前跑了,但是他却跑回了孤儿院,躲在了垃圾箱里。 掏出了从小卖部里偷出来的打火机和小鞭炮,看着院长准备上车,就偷偷摸摸藏在了视线盲区,关上车门的那一刻,他点燃鞭炮,扔进了油箱。 一脚油门,炸的四分五裂,尸骨无存......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除恶是对,杀人是错。 他是去自首的,以结果告诉他们经过,孤儿院被从新整理,那所黑心医院也被查抄,他本以为他会被关一辈子。 但是他却被放出来了,一个人问他有什么理想,他想了一会儿,回答:“我想活着,我想杀光不法勾当。” 可那个人还说:“无尘特队的成员不会有过往,今后也只能活在伪装里,就算在任务中死了,英雄碑上也不可能会出现你的名字,你愿意加入无尘特队吗?” “为国捐躯,是我的毕生荣耀。” 那样,就再也不会有人被买卖,也不会再有像他这样陷入淤泥而挣脱不开的孩子...... 在他十八岁那年。 坚定纯洁,让国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 无尘特队十九号沈封,执行地下帮派卧底任务,任务期间,生死不论,归期不定。 可是,不甘心啊...... 国家还需要我,我的队友还需要我去报信,我明明已经记下那三十二个人了,他们是可以活着回到军营的。 我的任务还没结束!我的责任还没完成! 不甘心! 我不甘心!! “恭喜宿主沈封绑定复活系统,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复活机会。” 一个机械般的声音瞬间出现在脑海里,眼前一片虚无,什么也看不见。 沈封不过片刻就冷静下来了,问:“你是谁?” “我是三三三,穿梭在三千世界的复活系统。”带着电流的声音不知从何处飘进脑海。 沈封沉默,片刻后又问:“为什么是我,有什么目的?” 三三三回答:“是您死前的怨恨不甘太过浓烈将我吸引进你的灵魂,你帮我完成随机任务,修复崩坏世界面,我帮你复活,平等交易,别无目的。” 听到是交易,沈封这才将信将疑,笑道:“你这说话方式还挺符合我的。” “当然。”三三三机械的声音有点骄傲:“我刚刚分析过你的一生,为了我们合作愉快,我应该配合你的语言风格。” 沈封思索了一下,道:“小三啊,那你所说的任务又是什么?为什么是复活机会?而不是直接复活?还有啊,小爷我可是无神论者,你特么唬谁呢?谁在装神弄鬼,滚出来!” 只听一阵电流在脑海里“滋滋滋”响动,随后他便能感知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无限下坠! 靠,这是拆穿把戏,想要毁尸灭迹吧,奶奶个腿的,死都死不清净,眼睛都闭上了,还要被糊弄一顿。 伸手在下坠空间中盲目摸索,想要寻得一线生机,可惜周围除了风,就只有虚无,眼前什么也看不见,就连令人感到窒息的黑色都没有,就如同一个盲人一样,没有任何感知色彩的能力。 突然,“碰”! 后背撞击地面,沈封疼的猛然睁开眼,如鱼得水般的呼吸,昏暗的光线透过层层树叶照射入眼帘。 沈封撑起身体,垂着头,猛咳一口鲜血,紧接着只能大口喘息缓和刚刚那种不适的窒息感。 等平复的差不多,才发现自己身处森林,身穿破碎盔甲,泥土混合着血迹粘在衣角布料上,盔甲遍布利刃划痕,却也没伤及身体,只是头上闷的涨疼。 “什么情况!” 无论是这环境还是身上的衣物,都已经超过了沈封的死亡幻想。 忽的,脑海里闪现出零星画面,渐渐的平凑成了一个故事。 谢云霄,东盛国太子,本该顺风顺水,继承大统,可是却中了贼人奸计,夺性命不成,就毁去双腿,堂堂一国太子,岂能是双腿被废的残废? 一时间跌落神坛,紧接着西荒大败东盛,便将谢云霄送往西荒作为质子,这一呆就是整整十年。 双腿被废,又是废太子,在西荒饱受欺凌羞辱,终于西荒大旱,有求东盛,将谢云霄完璧归赵,却没想到这却是一个圈套。 谢云霄归国那日,西荒突袭东盛边境,一连夺下三座城池,东盛皇帝震怒,让谢云霄领率出兵。 要么收回城池,要么死在边境。 敌强我弱,残废率兵,没有精锐部队,也没有粮草补给。 就是摆明的想要弃车保帅,想要以皇子之命和三座城池保全国家。 东盛皇帝此番行为也是无奈之举,西荒大旱,东盛大涝,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富裕粮草早就被分发殆尽,民生怨道,人心惶惶,士兵勉强能吃得饱,又如何能打仗? 谢云霄率军在这样的局势下依旧坚持了半个月,但城中粮草匮乏,已经饿死了不少人,便想孤注一掷,分出队伍夜袭敌军粮草。 而这个人是个新兵蛋子,放完火居然自己迷路了,惊动敌军,逃至深山,滚下斜坡居然摔死了。 中间经过并不清楚,但在画面的最后,谢云霄坐着轮椅登上皇位,可匍匐在谢云霄眼前的却是尸山血海,一人毁四国,这个世界也就此崩塌...... 沈封靠坐在树干上,正在恍惚中,就听见那熟悉的电流声出现在脑海中:“现在你相信了吗?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你熟知的世界,你只要完成任务,将会获得复活机会。” 好一个先斩后奏,用事实说话。 沈封沉着眸,他虽然是无神论者,但现在这个局面显然已经超出正常发展,摆在他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如这个小三所说完成任务,要么就放弃这次机会。 问:“如果任务失败呢?” 三三三平淡回答:“随机任务失败将会有随机惩罚,系统也无妨干涉,修复任务失败,那您将面临真正的死亡,我也会寻找新的宿主完成修补任务。” 沈封瞳孔一震:“新的?这也意味着我并不是第一个接受任务的人?” “负责任的讲,是的。”三三三接着说:“请问宿主可否接受任务?若如不接受,请自己抹脖子,系统抽取灵魂会很疼。” 沈封捡了根细长的木棍在指尖旋转着,现在这个局面已经容不得他反抗,毕竟他现在完全相信这个小三系统能轻而易举的让他真正的死亡。 但机会就在眼前,他还不能死啊! 三十二名战友,这件事情一旦浮于水面,那整个地下帮派将会迎来血洗,甚至会和国家冲突,到时候敌国进军,不知道会有多少孩子会流离失所。 肯定比他小时候更加艰苦...... “好,我接受!”沈封扶着树干站起身:“我的任务是什么?” 这个回答仿佛是在三三三预料之中,就听三三三说道:“系统已经成功绑定,目标,帮助谢云霄一统天下,辅佐谢云霄成为一代明君,随机任务已诞生,拯救梧桐城。” 停顿一下,接着说:“特别提醒,谢云霄黑化值为一百,注意自己人生安全,任务过程中系统不会提供实质性帮助,机会只有一次,宿主一旦死亡,将会立刻脱离任务世界,回到原本世界死亡。” 第3章 围城 ================= 在三三三系统的讲解下,沈封也大概清楚了目前这个世界的处境和真实的任务,那些随机任务完不完成都无伤大雅,只是会有些不可知的惩罚。 可修复任务却有些棘手,先他而来的那些宿主,要么就是因为谢云霄的疑心病而死,要么就是谢云霄称帝之后滥杀无辜导致任务失败。 他的任务用最简单的理解方式就是降低谢云霄的黑化值,至于如何降低,这还有待试验。 目前最要紧的是去救谢云霄!顺便再救梧桐城。 原主被敌军发现之后,敌军将领立刻就制定战略,偷袭小队不可能从大道回城,势必要绕好些山路,现在城中兵力减弱,想要一举拿下梧桐城,也不过轻而易举。 沈封虽然觉得这个系统有些鸡肋,但不得不说,对于做任务来讲,像介子地图和事实定位这两样东西就非常给力。 脑海中地图各个角落都显示的非常清晰,身影仿佛无障碍般,在森林中飞速奔跑着,累赘破旧的盔甲早就被扔在山坡之下,黑色的里衣与夜色很好的融为了一体。 三三三意识停留在地图上许久,又注意着沈封的跑向,又是沉默了一会儿,像是确定了什么,才说:“宿主,您不觉得您距离目标人物位置越来越远吗?” 地图上有两个尤为明显的亮点,蓝色的亮点随着沈封移动而移动,红色的亮点却始终不曾动过。 “你疯爷做事自有风格。”沈封嘴角勾出一抹邪笑,又说:“小三啊,你有没有看过穿书系统一类的小说?” 虽然不知道沈封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三三三还是如实回答:“略有所闻,从申一遍,系统名叫三三三,宿主无权更改编号。” “三三三是编号,那小三是姓名呗,称呼而已,何必拘于小节?”沈封笑说:“嘿嘿,既然你知道,那你不觉得你很逊吗?别人都有商城小道具之类的,你就只有地图,你老实说,你是不是私吞了?” “让我拼死拼活的给你做任务,回头你就把那些道具拿去兑换积分什么的,然后发家致富,抱得美女系统,走上统生巅峰,那我岂不是亏大了?” “......”三三三忽然懂了:“就算你把自己说脱水,我除了地图也没有别的道具。” 沈封叹了口气:“唉,好吧好吧,谁让我的小命还掌握在你的手上?对了,有惩罚就应该有奖励吧,随机任务的奖励是什么?” 三三三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没有任何奖励,且系统有权拒绝回答任何无关任务的问题,请宿主认真执行任务。” 沈封的嘴还在喋喋不休:“别这么冷漠嘛,我将一切整理清楚,这样有利于做任务呀。” “......”三三三机械般的说道:“系统将要进入睡眠,有事呼喊系统编号即可。” 沈封完全没有要放过三三三的意思:“啊,小三,你别睡啊,我现在就有事。” 三三三好像发出了一声不耐烦,说道:“请问宿主有什么事?你说了我也帮不了你。” “帮的了,帮的了,现在荒郊野岭的,我又孤零零一个人,会无聊死的。”沈封试图在商量:“你和我聊天吧。” 三三三冷冷的说道:“据我了解,全天下都无聊死,宿主也会活蹦乱跳的,你的生命力很顽强。” 此后,三三三就再也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如果不是脑海中的地图还在显现,沈封都还以为是自己在做梦。 往西跑了十公里左右,终于看见西荒的驻扎营地,粮草被偷袭小队运走一小部分,剩下的原本是都要烧了,只可惜原主手脚太笨,点的火引太少,轻而易举的就被浇灭。 “呵,遇见疯爷,算你们倒霉。” 沈封眸中闪过冷光,嘴角邪魅一勾,通过暗处潜入敌营,寻摸一番,找了些自己用的上的东西,又确定了药帐的位置。 帐帘被打开,里面零星躺着几个伤者,此时都在呼呼大睡,有一两个被惊醒,却又转头继续睡。 任凭沈封在药材堆里随意翻,或许是悉悉索索的声音有些密集,有一人醒了,问:“兄弟是哪里不舒服吗?我给你找药丸吧。” 沈封手一顿,想了想,把收集好的草药放进捣药盅内,坐在临近的空床上慢慢捣着:“哎哟,那就谢谢兄弟了,给我找些治烧伤的药吧,刚刚灭火的时候受了些伤,我还得给其他兄弟带些去呢。” 药丸?你们要完才对。 不怪那个伤者没有任何怀疑,只怪沈封的里衣正好和他们穿的相近,进入帐篷又是坦坦荡荡,从从容容,这个人根本就不会想到敌人会堂而皇之的进来。 而且帐篷里没有烛火,只能凭借外面的月光穿过帐篷缝隙视物,更不可能看清对方的真实面容。 那个人在一旁药架上翻来翻去,找了许多药来,全部都摆在沈封面前:“那可得小心对待,这几瓶是治刀伤,这几瓶是烧伤,这几瓶是止血的,这两天正是关键时候,可不能出错啊。” 等那人给沈封讲完再打包好,沈封要准备的东西也差不多了,找了几个空瓶子分别装好放进怀里,把留有残渣的捣药盅留在了床上。 掂量掂量这份量不少的包裹,拍拍那人的肩:“嘿嘿,谢谢兄弟了。” 拎着包裹刚掀开帐帘,又回头问:“兄弟,身上有火折子吗?给我两个呗。” 那人一听,立刻又回头找,凑了三个就交给了沈封,借着皎洁的月光,那人才看清沈封的真实面貌。 皱着眉头,有些疑惑:“兄弟,你是哪个帐篷里的?怎么看着有些面生?” “哦?面生?”沈封打开一个火折子,鼓起腮帮子,慢慢的把火折子吹燃,缓缓说道:“当然面生,因为我是东盛军营的啊。” 话音一落,眸中一冷,嘴角勾勒出一抹邪笑,便将这人从门口一脚踹进屋,惊动的其他人也想还击,可是沈封却淡定的把火折子扔进刚刚捣药盅里。 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身就跑,只听身后“轰”的一声,帐篷被炸成一摊废布,被炸开的帐篷顶带着火星又点燃了临近的几个帐篷。 一时间,西荒营地留守的士兵乱作一团,灭火的灭火,救人的救人,知道沈封存在的人已经死在了爆炸中。 于是沈封悠悠闲闲的找了一匹马,拴上板车,运上些大米红薯。 有人路过询问,沈封就淡定的说:“梧桐城里没有吃的,将军总不能打完胜仗再饿着回来吧。” 那人一听,竟然觉得还有道理,向沈封投来赞许的眼神。 沈封看这小板车装的差不多,就牵着马慢悠悠的走出营地,又吹燃一个火折子,头也不回的,反手直接扔进营地中心的篝火当中。 爆炸声顿时再起,柴火木星被炸的四处都是,一不小心沾上沈封撒在地上的粉末,又是一顿爆炸声。 营地中求救声,爆炸声,马匹受惊声此起彼伏,而沈封则翻身上马,大道上,在旭日中朝着梧桐城而去。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一人灭一营,无一活口...... *** 梧桐城中,东盛士兵乱作一团,要么成了刀下鬼,要么成了逃兵,苦的更是那些黎民百姓,被西荒士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在城主府门前,西荒大将军薛青坐在大门前,擦拭着自己的大刀,丝毫不顾及台下饱受烈日暴晒的俘虏中还有嗷嗷待哺的婴儿。 俘虏当中,一人黑衣绣着金丝竹,马尾冠立,跌坐在地上些许狼狈,却也镇静自若,面对上方那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没有一丝胆怯。 薛青把手中沾有血迹的抹布扔向台下人,正中脸上,瞬间引得哄堂大笑:“哈哈哈哈,小娘炮,我们又见面啦,一别月余,可有想我?真是没想到,你那个父王居然如此脓包。” 台下这个瘫倒在地,没有任何压制也无法站起身的人,就是昔日太子谢云霄。 谢云霄抿着嘴唇不曾说一字半言,双手撑在地上掌握身体平衡,目光阴翳一闪而过,脸上显露出几分柔弱无力。 仿佛跌入深渊,柔柔弱弱,没有任何想要反抗的心思,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能用五千人马死守梧桐城整整半个月。 他没有败给任何人,而是输在了粮食上,若再给些时间,估计还真能掀出浪花,只可惜,上天并不眷顾这个凄惨的人。 对士兵们的嘲笑声恍若未闻,只听谢云霄缓缓说:“能饶了这一城百姓吗?他们无辜。” 柔弱的声音有些委屈干哑,听得薛青有些心痒,不由下台,走上前捏住谢云霄的下巴,仔细观摩那张精美的脸庞。 谢云霄的母亲是四国第一美人,所生之子自然也不会差,有着几分男生女相,柔和中带着刚毅,若不是这双腿断了,那身姿定然是飒爽。 “听闻男风滋味甚为美妙,不如......有劳皇子幸苦一夜?”随即补充:“若真是那般,你也不过是吹吹枕边风的事,如何?” 坏笑声在西荒士兵当中散播开来,参杂着污言秽语,在一道道目光中,谢云霄仿佛没穿衣服一般。 谢云霄似乎是因遭到羞辱而无能为力低下头,一双深沉乌亮的眼眸暗光流转,衬着深邃的眉目,修长的不翘不卷的睫,刚毅英挺,与方才那抬头柔弱模样天差地别。 眸中闪过阴狠,甚至是略带嘲讽,等再次被强迫着抬头的那一刻,又恢复成了受辱模样,眼帘泛红微微颤抖。 嘴唇没有血色,哽咽道:“真的......真的可以放过他们吗?” 此话一出,身后的一众百姓瞬间有些骚动,只是很快被士兵镇压下来。 而薛青无意识吞咽,看的眼神有些发直,正想说什么,城门方向发出异响。 马蹄声从远处“踢踏”而来,一路上士兵阻拦无果,只能尾随至城主府门口,勒马停下的瞬间就被团团围住。 沈封从马鞍上一跃而起,直接落至谢云霄面前,一脚踹开满脸猥琐的大汉。 半蹲着,扫视了一眼那双腿,从脑海中确定了位置,也同时确定了眼前这人就是谢云霄。 嘴角一勾,笑说:“今后我做你的利刃,你给我荣华富贵,平等交易,如何?” 【作者有话说:沈封:妈真好,我家媳妇柔弱不能自理(%23^.^%23)。 三三三:......(作者别打我,我一直强调这是个黑化反派,他不信) 谢云霄:哪里跳出来的中二少年? 作·夭蛾子·者:我不认识他(-_-)。 (提一句,现实中亲亲们别被表象迷惑)】 第4章 退兵 ================= 少年脸上带着放荡不羁的笑容,鲜艳的红色劲装异常夺目,正午艳阳天,鲜衣怒马少年郎,蓦然回首惊芳华。 而他此刻正半跪在狼狈不堪的残废皇子面前,尽可能的平视,场面一度安静,而那人也仿佛在等待着回应,并未有多余的动作,有的只是满眼真诚。 沈封感觉笑的脸都快僵了,你个小受脸倒是快说话啊,怎么?被疯爷英俊潇洒的外表迷的神魂颠倒了? 三三三突然冷不丁的冒出声:“宿主,请注意仪容仪表,这个世界并不流行乞丐风,另外您的身体各项指标都帮你还原到您自身水平,祝您任务愉快。” 经过系统提醒,沈封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呃......是有些凌乱,又看看身前这个人,虽然有些狼狈,但衣着整齐干净。 如此一对比,他好像的确有点不正常...... 妈了个腿子的,就穿成身上这样他都折腾半天了,又赶时间,哪能穿的板板整整? 薛青直接被踢出一仗远,在地上滚了几圈,稳住身后,双手扶着头,在旁人的搀扶下起来,晃晃头,明显是被踢的晕眩。 对于这个突然跳出来的人,薛青心中有几分忌惮,但看谢云霄一脸茫然,也不顾其他,立即吩咐:“拿下!” “是!”士兵得令,瞬间一拥而上。 沈封看谢云霄皮肤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没忍住上手揩油,笑道:“小美人,下面的画面可能有些血腥,你可以闭上眼睛哦。” 说完,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脸上的笑容顿时变得邪魅,双手从靴子里取出两把匕首,直接迎面而上。 身如鬼魅般穿梭在人群,手法狠辣,招招致命,在普通人眼中就只能看见一道残影划过,之后便是血弧从脖子出喷出,士兵的身体脱力倒地,一击致命。 不过几个呼吸间,冲上来的士兵全数解决完,而周围的士兵却还在前仆后继,只想拿下少年,立下军功。 沈封自然不会傻到来一个杀一个,这城里城外将近三万人马,他就算杀到手抽筋都杀不完。 兵法有云,擒贼擒王! 他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那个满脸大胡子的年轻将军,错影,闪躲,抬手,摸脖子,一些列动作行云流水,身上不沾一丝血水尘土。 须臾间,沈封已经杀到薛青面前,而薛青也从那脑中震荡里回复过来,见此情景,非但不慌乱,反而有些兴奋。 立刻夺来大刀,对上那道鬼魅红影,正劈沈封面门,而沈封嘴角一勾,侧身躲过,匕首从大刀下侧横刺,直逼薛青心脏。 速度之快,让薛青顿时全身冷汗,全力闪躲,可对方攻势滴水不漏,才躲过致命一击,右手腕又猛的刺痛,手中狼牙大刀瞬间落地。 “啊!” 手腕经脉直接被挑断! 一道寒光刺痛眼球,紧接着脖子上就是阵阵寒意。 “少侠且慢!”谢云霄急忙出声。 与此同时,沈封也大喝一声:“全部退下!” 西荒士兵早已有了畏惧之心,堂堂西荒大将军竟然在他的手下没走过两招,就被断了右手经脉,威胁性命,这人仿佛就是地狱来的鬼魅! 沈封可没心情管这些龙套的心理,歪着头,一脸人畜无害看向谢云霄,明朗一笑:“小美人别怕,如今人给你捉到了,你想怎么办?我听美人的。” 我去,这真的是反派吗?真的黑化了? 明明是只小黑兔子嘛,看看这身段,看看这俏脸蛋儿,我见犹怜啊...... 靠! 不看了,不看了,什么国色天香没见过?老子的定力呢?光天化日的,别硬啊,不好泄火! 富强,文明,和谐,自由...... 忽的,呼喊脑海中的系统:“小三,我有很严肃的事情问你!” 这次三三三回复的还挺快的:“宿主请说。” 沈封心直口快:“我能压他吗?” “......”三三三的电流声都停止了。 就听沈封接着自己给自己分析:“跟他妖精打架应该和我的任务没有任何冲突吧。” 三三三又回答了公式:“系统无权干涉您的行为,但还是要提醒您,谢云霄并不简单,请小心。” 沈封眉毛一挑,呵,所以说,只要结果理想,过程并不重要,好家伙,我喜欢。 薛青因伤口疼的脸色略白,或许是因为脖子上的匕首太过冰冷,声音也不由得有些颤抖:“你是何人?” “管你爷爷是谁?”对着薛青没好气,转眼又痞笑着望向谢云霄,又问一遍:“美人想如何?” 谢云霄扫了眼薛青的伤势,对那个已经不知不觉中满脸得意的人说道:“让他们出城吧。” 沈封一听,脑海也从美色中清醒,嘴角一勾,手上微微用力,怀中人的脖子上瞬间流出小道血迹,道:“听见了?我家美人想饶你一条狗命,你该如何选择,心中应该有数吧。” 薛青看了眼正在揉捏胳膊的谢云霄,沉声道:“退出梧桐城!” 将军有令,不得不从。 将近三万人陆陆续续退出城门,沈封挟持着薛青跟在后面,而谢云霄则是被人搀扶着坐回轮椅,紧随沈封身侧。 士兵全部退出梧桐城,却徘徊着城门外仰望着城墙之上的那一抹红色身影。 薛青被压在城墙上,扭头像是不服气似的瞪了眼沈封,也知道这当中是谁说了算,满眼怒火说道:“已经照你所说的做了,还不放了我?” “咳咳咳。”谢云霄本就体弱,半月心神劳累,今日又遭受羞辱,早已经是疲惫不堪,病态脆弱的脸色十分苍白,缓缓道:“我今日放你离去,只是因为东盛无意挑起战乱,还请将军回去告之西荒炎王,本王还活着。” 看着这么一副病西施模样,沈封心中很不是滋味,虽然可能是装的,但是哪个男人能不动心?病娇娇,软软糯糯,只恨不得抱在怀里安抚,再给亲上两口才好。 “啧。”又看怀里压制着的大胡子,怎么看都觉得碍眼,转头问:“小美人,这大胡子今日羞辱你,要不我给你出出气?” 薛青顿时瞪大了眼:“你到底是谁!” “吼什么吼!来来去去就那两句话,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沈封并不否认自己是外貌协会当中的一员,面对满脸大胡子的人,是真的没多少温柔可言:“床上也没见你声音这么大。” 长期执行卧底任务,为了能得到某些人的信任,有时候不得不全面伪装。 抽烟喝酒,打架耍混,嫖赌杀人,几乎是样样都沾过,伪装已经于自己原本的性格融为一体,只能在每一个孤寂的夜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勿失本心,忠心报国。 在地下帮派中,每天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要想活下去完成任务,就只能铲除绊脚石,因此也造成了他雷厉风行和嗜杀成性的作风。 薛青被气的面红耳赤,却又动弹不得,言语上也不敢太刺激红衣少年,毕竟这个人杀伐果断,手下无情,完全就是个不定性因素。 只能将目光投向谢云霄,谢云霄好似也被沈封那如此孟浪的话惊吓到了,双眼瞪的像是小兔子,也很快整理好自己的仪态。 缓缓道:“不,不必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见自家美人都这么说了,沈封也不拖拉,收回匕首,忽然嘴角一勾,一脚把人从城墙上踹下去,好在下面士兵早有准备,一群人去当了肉垫。 沈封趴在城墙上笑看这一幕,挥挥手:“大将军好走,路上别饿死了。” 薛青面色铁青,狠瞪了一眼那满脸璀璨笑容的人,随意包扎了伤口,就翻身上马,长阳而去。 对此,沈封没有意外,西荒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西荒炎王进攻东盛也就只是为了抢夺粮食,顺便试探东盛皇帝的底线。 虽然东盛现在民不聊生,但西荒也没好到哪去,双方若真是全力交战,恐怕也只会落得两败俱伤,白白让南北两国捡了便宜。 双方皇帝早就达成共识,东盛让出三座城池,西荒短期不来骚扰,否则就这区区三万兵马能在东盛长驱直入? 脑海中:“叮——,随机任务完成。” 沈封嘴角一扬,就这?随机任务这么简单,看来修复任务是难比登天了。 不过你疯爷,可不缺这点自信心,越难越有挑战性,不是吗? 谢云霄望着少年的背影,问:“他们粮草充裕,为何说别饿死了?” “我来投奔你总要有些诚意嘛。”沈封倚靠在城墙上,痞笑着说道:“我将他们驻守营地士兵杀干抹尽,带不走的粮草也是烧的一粒不剩,这样就算大胡子想杀个回马枪,也是有心无力。” 谢云霄很是吃惊,混身一震,可沈封却看见了那眼底隐晦一闪而过的寒光。 沈封也只当是没看见,这意味着谢云霄已经相信他的实力,却不相信他的意图,这小黑兔子可是黑化值爆表的大反派,也没指望谢云霄能信任他。 就听谢云霄语气中有些难以置信:“投,投奔我?公子可是在取笑我?” 落寞的垂下眼帘,双手放在腿上,像是要把布料捏碎,好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悲哀。 沈封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谢云霄演戏,虽说是演的,但美人欲泣,总是赏心悦目,沈封眼中闪过笑意。 蹲在轮椅前,双手覆盖在冰冷的手背上,突然发现谢云霄左手无名指指甲盖里有一条乌红的线,也没多想,又抬起一只手扶摸上那光滑的脸庞,迫使谢云霄与他对视。 “我知道你受过很多苦,但今后不会了,我会站在你身边,把本该属于你的东西给你抢回来。”沈封双目神采奕奕,自信又张狂。 脸上的手在缓缓摩擦,仿佛在为他拭去这么多年的委屈,谢云霄抿着的嘴唇微微颤抖,语气中有些哽咽:“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沈封脸上微笑着,心理早就翻天了。 靠,小黑兔子比我还能装,要放在娱乐圈,就凭这颜值和演技,奥斯卡小金人恐怕早就拿的手软了。 和你疯爷装是吧,看谁玩的过谁! 第5章 飙演技 =================== 脸上的笑容愈发温柔,像是陷入了美好的回忆:“可还记得十三年前?当时你在大街上游玩,一个小乞丐突然饿晕在你脚下,你不但没有嫌弃他又脏又臭,还给他食物和水,你仿佛沐浴在圣光中,让我忍不住想要靠近。” 又像是自嘲一笑:“可我只是一个小乞丐,或许是上苍怜我,临死之际被师父收养,一入深山就是十三年整,师父仙逝,我自当下山找你报恩。” 手慢慢游走在了谢云霄的下颚,接着说:“几经波折才知道,原来那个温柔恩人竟是皇子,听闻你在梧桐城,我便日夜兼程的赶来,一路上也听闻了你的过往......” 说到此处,停顿了片刻,手随着眼神落下,覆盖在谢云霄那修长笔直的腿上。 “对不起,我来晚了,还好,还好......” 像是说到了害怕之处,覆盖在谢云霄手背上的那只手,微微用力,腿上的那只手也握成了拳,仿佛在对什么事情心有余悸,后怕不已。 “还好你没事,今后我定寸步不离,誓死追随。” 最后得寸进尺,直接环抱住谢云霄的劲腰,头也埋在谢云霄的怀里,吸食着那淡淡的冷香。 哎哟喂! 极品啊! 这腰紧实有肉,这腿隔着衣料都能感觉到光滑细腻,更不要说这手了,芊细滑嫩,虽然指肚有些薄茧,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嘴上诉说着“深情”,手上却占尽了便宜,可演技在线,愣是没让周围人觉得半分不妥,反倒觉得这人有情有义,不远千里来投奔。 唯有谢云霄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却也说不上来。 十三年前?小乞丐? 从记忆深处中寻找一番,才记起来其实有这么一回事,当时他还活在母妃的庇佑之下,总想着以仁德利益百姓。 便想着出宫体察民情,小乞丐倒在他的脚边,他不能坐视不理,便亲自喂了水,给了些食物,只记得那个小乞丐满眼坚定的说:“我会报答你的。” 只是他并没有当一回事,可也是从那日起,他的人生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 夜晚,谢云霄坐在书案旁前,提笔写字,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笔酣墨饱,在宣纸上笔走龙蛇。 收势,双眸阴沉的凝视着宣纸上呈现的“沈封”二字,冷哼一声,似是不屑。 晚风透过半开的窗户吹进房间,烛火摇曳跳动,一阵凉风习习,险些泯灭,房间一瞬暗淡,紧而又恢复原状。 只是房间里唯独多了一个人,黑衣马尾,恶鬼面具,抱拳垂首,跪拜在地,对着书案前的人俯首称臣,姿态毕恭毕敬。 “主子,西荒驻扎营中人和马匹都烧成了灰烬,推测发生时间大概在丑时三刻。” 黑衣人又从怀中取出一包东西,起身,双手奉上书案,又后退两步,接着禀告:“这是在一家布庄中找出,应该是那个人先前穿的衣物。” 谢云霄打开包裹,取出里衣,指尖揉搓面料,目光一冷:“梧桐城守城士兵的里衣?” 昨夜派出的那一支小队绕过山路,黄昏时刻才回城,一共死了三人,有一人不知所踪...... 黑衣人犹豫着,小心说道:“主子,沈封身无内力,实力却深不可测,又是凭空出现,不得不防。” 上位人沉默片刻,冷声道:“西荒这边退却,将那三座城池凡是叛变归降的人都杀了吧,另外,再派人去彻查沈封来历。” “是。” 黑衣人抱拳领命,立即消失在原地。 而谢云霄依旧冷然坐在轮椅上,白纸黑字在左,里衣包裹在右,眸中绽放着冷光,一手拿起包裹,只见宣纸受风吹动,那团包裹就已化成灰烬,随晚风飘散。 “火势虽灭,可余温尚存,若是再起北风......”谢云霄靠在轮椅上,凤眸微微上挑,眼如两颗纯净的黑曜石此时却异常阴鸷,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张樱花般的薄唇,唇角勾起一抹笑,带着阴狠也蕴含着危险:“好戏该上场了。” *** 晨曦初露,在城主府的鱼池旁,沈封已经架起了火堆,一条鱼被开膛破肚,烤的滋滋冒着香味,火堆里还扔了几个红薯。 脑海里呼喊着:“小三,快出来。” 三三三机械般的声音在脑海中出现:“宿主,请问您有什么事?” “这个世界是不是可以修炼内力之类的心法?”回想着昨日和薛青交手的过程,当时他就察觉不对劲,当头正劈时动作虽快,却也透露着几分迟钝。 可当他接下那一招,很明显的感觉到薛青躲避动作格外的快,不过一个呼吸,一个人的速度就可能提升一倍不止吗? 不可能! 唯一的解释就是,薛青第一招并未用全力! 而且他割了薛青的手腕,流的血量连正常情况下一般都不到。 三三三如实道:“是的。” “靠!”沈封气道:“那你怎么不告诉我?!万一那大胡子实力在我之上呢?” 谁知三三三轻描淡写的回答道:“你也没问呐,而且依数据显示薛青并不是你的对手,你赢他是必然。” 沈封黑着脸,抽了抽嘴角,呵,我信你个大头鬼!马后炮! 忽然,沈封又问:“谢云霄呢?他的实力与我相比如何?” 我可不信能在敌国屈辱下生活十年的人会手无缚鸡之力,而且手背细腻光滑,就指肚和掌心略带薄茧,没有点东西才有鬼。 只是所给信息中就那么寥寥几句写过前尘经历,他是真的啥也不知道,这个破系统有跟没有一样。 你不问它,它能把屎憋一辈子都不拉。 问他之后的事态发展吧,回你的只有“系统无权告知”六个大字。 脑海中响过一阵“滋滋”电流,就听三三三回答道:“目标人物综合实力在你之下,但光论内力你就是个渣渣。” 沈封点点头,心中已有定夺,谢云霄自十一岁双腿被废,就再也没有习过武功,可是内功心法可不关腿的什么事。 可见,这谢云霄的内力恐怕已经修炼到了可怖的境界。 沈封没好气道:“你才是个渣渣,连人形都没有的渣渣,继续摸鱼去吧你。” 脑中没了三三三的声音,就用木棍给火堆中的红薯翻了个身,目光忽的柔和了下来。 昨天编来骗谢云霄的那套说辞也是有据可查的。 十三年前的谢云霄确实救了一个小乞丐,只是转头,那个小乞丐就因受了风寒,无药可医,直接病死在荒郊野岭,尸体任豺狼虎豹吞食。 那时的谢云霄,父皇器重,母妃宠爱,生活在蜜罐里,性子也随了他的母妃,温柔、善良,身为太子却没有以傲视人,反倒待人以诚,对人和善。 可是,命运却给谢云霄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双腿被废,母妃惨死,受尽冷眼,三年后又被送往西荒作为质子,更是受尽虐待,这一待便是十年。 善良被一丝丝磨灭殆尽,温柔也渐渐变成了伪装,归来之时,笑容里有光的男孩已经变成了夺人性命的罗刹。 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谢云霄肯定是一个受百姓爱戴的千古仁帝,只可惜,被世界抛弃的谢云霄只想毁了这个世界。 沈封打开地图,扫了一眼谢云霄此时的位置,就把已经烤熟的红薯用衣摆包裹,右手举着烤鱼,把柴火往水里一踢,转身就跑开了。 谢云霄早已经坐在院子里,正喝着淡粥,缓缓享用早餐。 侧耳静听,一道急促的脚步声就冲着他的院子而来,不时,那人红衣张扬,衣衫不整,怀里不知道捧着什么,手里举着不知道从哪来的烤鱼,一脸笑容的就冲到他面前。 像是很惊讶:“美人怎么起的这么早?哎,来来来,吃烤红薯,吃烤鱼。” 把怀里还散发着热气的红薯就摆在了桌子上,见烤鱼没有地方放,就这么傻乎乎的举在手里。 谢云霄看沈封这脏兮兮的样,也是哭笑不得,招手让人靠近。 沈封也不客气,直接拉着凳子就坐在谢云霄身边,讨好似的把烤鱼放在谢云霄嘴边,说道:“嘻嘻,烤鱼要趁热吃才好吃。” 两人的距离很近,沈封身上带着带着一股淡淡的晨雾气息,谢云霄似是羞涩,但也不好回绝,就张嘴咬了一小口,浅笑道:“你这是哪里捉的鱼?” 城中粮食匮乏,虽说从西荒军队那里抢了些来,但也不会有鱼类,看沈封的裤腿上待着水迹,估计是在哪条河里摸的。 看沈封衣领半开,暗扣当作摆设,谢云霄便伸手帮助把衣服穿戴整齐,微凉的手指触碰到火热的皮肤,沈封心中一颤。 脸上是病态的白皙,娇嫩细腻,好像吹弹可破的瓷娃娃,眼眸中是藏不住的温柔,五官精致绝美,微薄的嘴唇微抿,病西施的柔弱温柔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比女子俊朗,也比女子柔和。 我勒个去,温柔又贤惠,妈的,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稳住,不要慌!早晚都能压,不急于一时! 咽了咽口水,不着痕迹的稍稍往后移动一点距离,磕磕巴巴回答道:“鱼,鱼啊,我实在后花园鱼池里捉的,我看长得肥美,就想着捉来给你补补身体。” 谁知,听到这条鱼的来历,谢云霄脸上的伪装居然有一丝龟裂,随即难为情的微笑着说道:“我清晨不能吃大油之物,对不起,辜负了你的一片心意。” 后花园鱼池...... 里面已经不知道扔了多少具尸体了...... “啊?”沈封错愕,然后也反应过来了,说道:“也是,没事没事,那你吃红薯,这是我从西荒那边抢来的。” 【作者有话说:要对谢云霄的真面目要有心理准备啊……他是真黑化的彻底,不要被表象欺骗,他是真的坏。 但这也是一个救赎的故事,后期会好的。 (又是囤不住稿的一天(ToT)%2F~~~)】 第6章 袒护 ================= 在查清这人真实来历之前,谢云霄并不想打草惊蛇,若真是如这人所说那般前来报恩,那他自然是如虎添翼,若是哪方奸细,说不定也可以反之利用。 所以在拒绝烤鱼之后,为了降低这人戒心,便伸手想要去拿那滚烫的红薯。 可指尖还未碰到红薯皮,就被人握在手心,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还捏了捏...... 沈封一本正经的把谢云霄的手握在手心,笑道:“美人的手可不是用来干这些的。” 哇!这手凉凉的,滑滑的,舒服! 说罢,就自己拿去红薯,一边吹着一边剥皮,再把瓤心拿起,放在嘴边吹了吹,感觉温度适宜之后,才喂向谢云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谢云霄眉头微锁,脸上有一丝难为情,双手攀扶着沈封伸过来的手,为难道:“这点事我可以自己来的,不用劳烦沈公子。” “哪里劳烦了?我心中甘之如饴呢。”沈封故作伤感:“我之所以能在山上安心待十三年,是我以外你家境优渥,总不能受了人欺负,可是却没想到,我安心练功时,你却饱受磨难。” “在我心里,你本该是被人捧在手心的宝贝,本就该被人服侍。” 苦笑道:“就让我宠宠你吧,也让我心里好过些。” 看着沈封的“真情流露”,谢云霄不由得垂眸,回忆自己这些年的经历,竟然觉得有些嘲讽。 在你坠入深渊,陷入泥潭,生命里暗无天日,了无希望时,本做好了将一切都报复回去的准备,可这时,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人,突然出现,想要救你,想要让你重新走回光明,还说......让我宠宠你吧。 呵,真是可笑。 垂头,缓缓道:“沈公子,我如今并不是什么金枝玉叶,哪需要被捧着手心?被人服侍?” 眼神中充斥着落寞,指尖微凉,便从沈封手中取走了那温热的红薯心,小口小口的吃进嘴里,细嚼慢咽,心不在焉。 身上充斥着脆弱,流淌着悲伤,笑得十分苦涩:“我这些年不都过来了吗?” 沈封明知道谢云霄这幅面孔是在伪装,可心里却告诉他,谢云霄这一刻说的话是真实的。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好像也有一个人问他什么,记不太清楚了,但他回答的也是“这些年不都过来了吗?”。 嘴上说着没什么,可心里的苦涩委屈,却没法给任何人说,渐渐的,也就觉得还好,最起码他还活着不是吗? 如果当年没有那句“国家会保障你的一生”,他估计就是另一个“谢云霄”,心里充满仇恨,只想摧毁一切,生命里没有阳光,对未来除了报复就没有任何期望,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他有幸出生于一个和平有爱的世界,总会有人引领着他往正确的方向前行。 可谢云霄没有,谢云霄的生活就像是他小时候,又像是在地下帮派里挣扎的样子,不能相信任何人,走错一步满盘皆输,自己也会落得个死无全尸,就只能如履薄冰,一步一个血脚印。 谢云霄吃完之后,就见沈封盯着自己发呆,不由抬起手,在沈封面前晃一晃,微笑道:“怎么了?我哪里说错了吗?” 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沈封居然抱他了! 就听沈封在他耳畔说:“不会了,以后有我陪着你,你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谁欺负你,你就欺负回去,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会给你炸出一条生路。” 像是哽咽:“对不起,我来晚了。” 沈封回想自己的一生,总是苦多甜少,总是不能随心所欲,而谢云霄就像是另一个自己...... 感知着自己被一个温暖的怀抱所包围,谢云霄浑身僵硬,掌心已经聚集内力,本该毫不留情的打在这人身上,却被最后一句话恍惚。 谢云霄手中的内力消散,嘴唇微抿,双眸深沉的可怕,不知心中计谋了什么,薄唇冷冷上扬了一小丝弧度,在沈封从他身上离开时,那一抹冷笑又瞬间转化为温柔。 声音磁性悦耳:“没有什么对不起,只是如果你真的想跟着我讨口饭吃,可能会很艰苦。” “我如今只有废物皇子的身份,没有什么荣华富贵可言,甚至处处受人限制,给不了你想要的。”说着,像是有些落寞的又垂下了头。 沈封心里翻了个白眼,老子的掏心掏肺竟然演不过你的楚楚可怜,真是造了孽了。 明朗一笑:“嘻嘻,那这样,在你辉煌腾达之前呢,你有一口饭就给我半口,等你坐拥万千时,再给我金银美人,如何?” 谢云霄微微蹙眉,笑的好像很为难:“嗯,依你。” 沈封一拍脑门:“哎呀,光和你说话了,快快快,吃红薯,这红薯又大又甜,你这身体可得好好补补。” 手上不停的剥着红薯皮,一边还嬉皮笑脸的去逗弄谢云霄。 呵,你要跟疯爷玩温柔,那你可就找错人了,既然你搭台子,就别怪疯爷爬上台子给你唱大戏,看你能绷到几时。 “来,张嘴,小心别烫着。” “是不是太甜了?快,喝口粥。” “别动!说好我宠你的,乖,我喂你。” “晨雾有些凉,你这腿可别着凉了,来来来,盖好了。” 谢云霄:“......” 一个人专心致志的伺候着,一个人勉强微笑乖乖坐着。 小小的院子里充斥着“温馨”。 急匆匆前来找人的小厮看着院子里的这一幕,有些呆愣,温和柔美与乐观俊朗碰撞在一起,简直就是赏心悦目,料谁看见这一幕,估计都不忍打破。 但此时也不得不打破,上前去,道:“二皇子不好了!” 沈封见这人是城主府的小厮,没阻止靠近,只是嘴上不饶人,小声嘟囔:“不好你个大头鬼,二皇子好着呢,吃嘛嘛香,哼。” 谢云霄浅笑着拍拍沈封的手,转头对小厮说:“是出什么事了吗?” 小厮焦急道:“城门外出现了上千具尸体!” *** 城门大开,官兵镇守,禁止百姓观望,城主跟在一黑一红身后,说道:“夜间守城士兵也并未发现什么不妥,可天一亮,就发现城门外摆满了尸体,计数共有三千五百二十一具。” 虽说谢云霄现在是位废皇子,皇上派他坐镇主场也不过是想让他送死,但是这半个多月梧桐城之所以能坚守下来,全靠这个人支撑。 阵前的临危不乱,战后的温柔安抚,甚至破城之后,居然想要答应那种无理的要求来保全百姓,这种种事情,无一不在阐述谢云霄应该是位明君的。 这可惜啊...... 但也不妨碍城中百姓对这位二皇子的爱戴。 至于这位红衣男子,更是在百姓心中树立了不可思议的高大形象,一夜之间,什么战神降临,什么以一己之力逼退千军万马,传的神乎其神。 沈封推着谢云霄站在了前面,又给撑好了伞,像是怕给晒到。 谢云霄大概扫视了一下数量,明显的大为吃惊,双手都捏成了圈,脸色又开始发白,道:“这些是那三座城池中的百姓!!” 城主及周围士兵虽然心中已有答案,但是这突然被说出来,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沈封对这些倒不是很关心,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确实,有些布衣百姓,有些身穿战甲的士兵,但都和梧桐城服饰差不多。 用余光扫了眼谢云霄,就见他脆弱的脸上全是不忍和愤怒,微风吹拂发丝,就差落泪了。 呵,好像知道凶手是谁了,接下来就应该上演贼喊捉贼了吧? 那我是不是应该配合一下? 立刻弯下身去轻抚谢云霄的后背,安抚道:“别哭,一夜之间,西荒部队也走不了多远,只要你想,我现在就去把他们一锅端了给你解气。” 原本只想假装伤心的谢云霄,在一声“别哭”中,硬是要掉两滴眼泪才能像话。 眼泪被人温柔的擦拭干净,谢云霄眼眶微红,摇摇头:“不必,西荒军队并未屠城,这些人应该是叛国了。” 沈封眨眨眼,心中瞬间了然,大声配合道:“这西荒真不是个玩意!攻城时加官晋爵作为利诱,落荒而逃时就把人视做累赘!居然还杀干抹尽!” 叛国若是成,或许能得些奖励,若是败,那在敌营就是人人喊打,而且也不可能再回家,不然也是死路一条。 小黑兔子不就想营造出西荒蛮狠的形象吗?行,我帮你。 只是...... “小三,薛青是谢云霄的人对不对。”虽是询问,但语气笃定。 脑海中一阵电流,就听三三三回应:“系统无权告知。” 沈封挑眉,呵,又是这句话,心中翻了个白眼:“这都不能说,要你有什么用!回去睡你的大觉吧。” 昨日就感觉这两人之间有什么不对劲,是了,谢云霄在混乱中居然一丝伤口都没有,只是略显狼狈。 而且,薛青在他的挟持下没有任何反应,反倒是谢云霄说出城就立刻出城,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实在是不符合那野蛮大胡子的张狂人设。 西荒士兵断然没有能把数以千计的尸体,神不知鬼不觉放在这里的本事,那就只能是第三方人动的手。 而能在西荒军营里杀三千多个人,还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要说薛青没点问题,真是说不过去。 心中不禁一沉。 估计西荒袭击东盛也是小黑兔子推波助澜的,看来,小黑兔子的计划已经开始了。 【作者有话说:沈封:“哇唔~我家媳妇哭起来真可爱。” 谢云霄:(谁是你媳妇?)“还不是你逼我掉眼泪的?” 夭蛾子搜索中%23儿子不知道自己是受怎么破%23 沈封看见了后....大吼:“什么玩意儿?!疯爷是受???我媳妇能攻过我吗?” 】 第7章 焚尸 ================= 虽然叛国而死是罪有应得,但西荒的做法也未免太不人道,其中还有老幼妇孺,简直是残忍至极。 谢云霄抿着嘴,侧头,像是不忍与自责,声音颤抖:“如今西荒退兵,父皇也无意挑起战争,这件事就,就这样吧。” 城主在一侧见谢云霄本就虚弱的脸庞染上伤心,于心不忍道:“二皇子,这些人也算是罪有应得,您就不要再过多伤心了。” 只见谢云霄小弧度的点头,手握成拳放在嘴边轻咳两声,眺望远方,悲悯道:“只是苦了那三座城池的百姓,若是这几日有人逃出来,还劳烦城主收留。” 谢云霄所考虑的城主也瞬间了解,可有些面露难色:“二皇子,我梧桐城也就这么大点地方,如何能容纳下三座城池的难民?” 西荒主要目的是过来掠夺物资,占领城池后根本不会管那些百姓死活,只会抢夺金银珠宝,粮食马匹,但也占着城池不松手。 战领之后便是封城,可如今薛青回了西荒,那三城也只是挂在了西荒国名上,城中百姓民不聊生,又得不到安抚,连生存都是问题,到时肯定会往外涌出。 三千五百二十一人投降者被杀,而谢云霄死守梧桐城,仁德和善早已传开,到时涌出的难民会投靠谁,还不是显而易见? 沈封忽然觉得谢云霄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恐怖,谢云霄是有心树立西荒凶残的形象,但谢云霄最终的目的竟然是民心! 得民心者,得天下! 民心所向,胜之所往,大道可成! 一环扣一环,环环幻象生,暗中布局,稳操胜券! 沈封不禁回头,望向身后城门内远远张望的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无一不在悲悯这世道遭遇,小孩子甚至都已经吓哭了。 手指一颤,稳声说道:“那就在城外搭起难民营,让老幼妇孺进城。” 谢云霄对沈封的隐晦见解有几分赞赏,脸上也露出几分笑容:“那就把难民营搭建在城南门外,而这些尸体过多,统一墓葬可能会造成尸瘟,不如火葬吧,再将他们的骨灰入土为安。” “二皇子安排确实妥当。”可城主眼珠子一转,表现的还是有些为难:“但城中食物稀缺,城中人也只能勉强度过难关啊。” 被不停的找短处,谢云霄也像是有些无措。 但也仅是垂首思绪一瞬,便说道:“距离西荒开城门肯定还有几日,如今春雨刚过,南山上肯定有些野菜,不如这几日让妇女少子上山摘菜,再派些有身手的打猎,一半士兵守城搭营,一半士兵去地方官要些粮草,回来的路上,再买些种子。” 沈封心中默默赞许,安排的十分到位,堵不如疏,难民过来肯定很是慌乱,但若是提前把东西准备好,有住有吃,必然不会引起暴乱。 只要把难民情绪安抚下来,又有种子,到时开垦荒地,造磊良田,艰难度过半年时间,不就安居乐业。 而且把难民留在梧桐城,一来可以壮大梧桐城,二来谢云霄仁德的名声也会广为流传,会为后面的路省去不少阻力。 沈封抱着胳膊,把伞更偏向谢云霄,一脸“老子不好惹”的模样,说:“城主还愣着做什么?是觉得美人所说还有纰漏?” 有人唱红脸,就得有人唱黑脸,不然将会毫无威慑力,至于演戏,他疯爷也不逊色小黑兔子的好吗? 城主果然被吓到了,立刻说道:“没有没有,二皇子安排的十分妥当,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沈封沉着脸:“难道还需要我家美人亲自动手搬?” 谢云霄柔柔蹙眉带笑,细长的手指扯了扯沈封的衣边:“城主所忧,我已知晓,推我去城门口吧,我去和百姓说。” “嗯,好。”瞬间变脸,把伞一收,笑眯眯的推着谢云霄走到城门前的阴凉地,还体贴道:“喝点水,看你嘴唇都干了。” 把水壶送到谢云霄手里,谢云霄隐隐一笑:“谢谢。” 沈封整理了一下谢云霄的发尾,道:“跟我永远不用说谢谢。” 说罢,狗爪子轻轻扫过谢云霄的下颚,也只是一擦而过,却带起一片酥痒,使的谢云霄脸颊浮现出一丝血色。 城主想起这人对自己的黑脸,瞬间:“......” 谢云霄轻咳两声掩饰自己此时的窘迫,再面向百姓,道:“诸位,东盛蒙难,内忧外患,如今外患已除,却留有败笔,不出几日,三座城池必定涌出难民,方才我的话想必大家也听见了,本是同根生,于心何忍......” 说此,便不忍的低下头。 沈封被这精湛绝伦的演技再次征服,心中不停的鼓掌:漂亮,真是漂亮啊,这话说的简直完美,我差点都信你这么善良了。 那些百姓一听,心中都有所犹豫,直至一妇人站出来说话:“有二皇子和沈公子在,我不怕,我愿意上山摘野菜。” “如果不是二皇子死守城门,我们又何尝不是难民?”一个壮汉大步向前,劝说着百姓:“二皇子已经把路都铺垫好了,害怕什么?我去搭难民营!” 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服从拥护的声音越来越高,沈封知道,谢云霄这一步棋的目的达到了,民心已经聚向他这边了。 百姓们同意了,城主自然再无二话,殷勤的组织着百姓们分工干活,士兵也分批进行任务,整个工程进行的有条不紊。 事情解决,谢云霄坐在轮椅上也明显的轻松些,任由沈封推着在大街上散步。 忽然,谢云霄脸上带着点点笑意:“你是故意的,对吧。” “嗯?”沈封表示疑惑:“什么故意的?” 谢云霄扭头仰望着沈封那张俊脸,缓缓道:“此处就你我二人,还需要装吗?” 沈封蹲在谢云霄的腿前,双手安放在那双没有知觉的腿上,与其双目对视,撅嘴道:“美人说说我装了什么?” 我的演技热情又丰满,火眼金睛都难辨真伪,难不成这小黑兔子是在炸我? 嗯!这腿的手感真不错! 谢云霄看这人双眼真挚,委屈中又带有几分痞气,软着声线说:“方才你差点将城主吓得说不出话,就连我都有几分怯意,不是在为我撑腰吗?” 沈封脸上笑嘻嘻,心里mmp,老子刚刚可没看见你哪里害怕了,只看见某只小黑兔子满眼算计,坐在那里运筹帷幄。 “切,那糟老头子只是个欺软怕硬的,你现在风头正劲,你温柔自然顺着你,但过两日指定爬你头上。”沈封抱着胳膊,一脸不耐烦。 继续说道:“你刚刚没看见他那眼睛转的跟个陀螺一样,再不给他当头棒喝,软硬兼施,还真以为你身边没人,任人欺负不成?” 谢云霄明显一愣,抿着嘴,笑得有些牵强,缓缓道:“习惯了。” 沈封身形一顿,是啊,十三年前的谢云霄还是只小白兔,可不就是任人欺负,随意羞辱吗?谁会把一个无权无势无宠爱的皇子放在眼里? 在东盛都是如此,更别提在西荒那群蛮子身边,更是寄人篱下,收紧屈辱,双腿被废,身边没有一个能只是他的,衣食住行都是问题,哪还会有余力去保护自己? 一个人在轮椅上独自生活十三年,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啊...... “不会了。”沈封尽量温柔的抚摸着谢云霄的头发:“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但你也要学会反击,说不过就骂,骂不过就喊我,总是柔柔弱弱的,岂不任人拿捏?” 接触下来,那个城主确实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人物,居然让堂堂皇子亲自去请求百姓配合,自己反倒站在后面看戏。 虽说这其中不乏小黑兔子利用了城主营造出这幅局面,但那城主属实像是墙头草。 哎,这小黑兔子拿捏了心机城府确实厉害,在这种人面前演戏简直就是上刀山,稍有不慎就会摔成肉泥,唯有假亦真时真亦假,一半演戏一半真情啊。 谢云霄眸中泛着泪花:“沈公子,谢谢你说的这番话,我会记住的。” “光是记住可不行,还得会做。”沈封又恢复到了吊儿郎当的样子,勾起谢云霄的下颚,笑说:“美人先唤声,阿封帮帮我,让我听听你会还是不会。” 来啊,造作啊,让我看看你温柔伪装的底线在哪里啊,有本事你就一直温柔下去,看我怎么玩儿你。 谢云霄水汪汪的眼睛透露着无辜,双眸轻颤,抿着嘴,像是也不知道这句话该不该说出口,嘴唇蠕动,犹豫不决。 见此情形,沈封的脸缓缓靠近:“美人怎么了?果然仅仅是记住了而已吗?看来以后我得十二个时辰都得贴身保护啊,万一一个不小心,美人被别人欺负了去,连喊救命都不会呢。” 距离越来越近,谢云霄连忙双手抵在沈封的胸膛前,白皙的脸庞上出现了淡淡的粉色,像是冬日枝头上被白雪包裹着的红梅,娇艳欲滴,鲜嫩可口。 仿佛很难启齿,嘴唇张开又闭合,羞涩的低下了头,终是说道:“阿,阿封,阿封帮帮我。” 声音软软糯糯,仿佛是一团带有冷香的棉花,听的沈封耳朵都酥了。 咽下口水,立即起身,慌乱背过身去。 靠!这只兔子成精了吧!玩球了,玩球了,玩过头了,老子的定力呢?这时候干嘛离家出走! 引火自、焚了...... 沈封正在天人交战,辱骂定力遁走出家,浑然不知身后轮椅上的人此时露出了得逞的微笑,满眼冷光。 【作者有话说:沈封狂叫入门:“妈!!!我要吃肉!!!我憋不住了!!!” 夭蛾子扫视暗处,装傻充愣,心虚道:“红、红烧肉可以吗?” 三三三心中摇头叹息:妈不靠谱,儿子也不是很聪明,没救了。 谢云霄躲在暗处:媳妇想吃肉???】 第8章 目的 ================= 就如谢云霄所预想的一样,在第九天的清晨,一大批难民陆陆续续来到梧桐城外,又哭又喊,其中不乏老人,几十里的路程把鞋都磨破了,颤颤巍巍的跟着人群。 一些小孩子更是可怜,长途跋涉,缺水少粮,有些还跟家人走散,无依无靠,走到此地已经是浑身是伤,瘦骨嶙峋,摇摇欲坠。 也是在第一时间,守城士兵立刻就禀报城主,在谢云霄允应之后大开城门,发粥放水,那些难民一时间全部涌上。 在好一顿整治安抚下才慢慢安静下来,得了吃的就老老实实找了个阴凉地食用,小口小口的如获袖珍,有一些甚至吃着吃着都哭了起来。 城主妇女们穿梭在难民中,讲述着对他们的安排,难民营已经搭建好,虽然简陋,却也避风遮雨,等安顿下来之后,再分发农具种子,此后就可以居住在梧桐城。 当然,若是想离开,那也自然是可以的,走之前会给一些干粮和水,步行个三四天是不成问题。 难民们感激涕零,西荒士兵在城中排除异己,烧杀抢掠,他们只能假意顺服,等开城门那一刻,几乎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出城,在士兵的拦截下又死了不少人。 走到这里时,他们早已经做好了被驱赶的准备,想着,既然要他们死,倒不如最后反抗一下,冲进城里,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却没想到啊,这里已经做好了安顿他们的准备,甚至今后如何生存都已经想好了,有吃有住,受人庇护,他们又可以安居乐业,不必受那颠沛流离之苦。 对于难民们的感谢,妇女们都是脸上带着崇拜自豪,笑说:“这都是二皇子安排的,二皇子菩萨心肠,是他亲口告诉百姓这种安排,你们的到来也是得到了全城百姓的许可。” 像是怕难民误会什么,又立刻说道:“本来二皇子想要来看你们的,但是旧疾在身,今日脸色又尤其的白,我们又把他送回去了。” 难民疑惑:“二皇子?” 妇女点头:“是啊,就是二皇子,他说本是同根生,于心何忍,一时间我们心里也不好受,就想着,有二皇子在,他肯定会保护我们的。” 难民犹犹豫豫道:“可不是说二皇子的腿......” 妇女笑容更大:“二皇子的苦难结束了,他终于迎来了专属于自己的保护神啊。” 指引着难民望向城墙上的那一抹红色身影,丰神俊朗,身姿挺拔自信,看着,又将那日一人擒拿薛青的事情讲述一遍,说的越发神乎其神。 什么在二皇子为救百姓决定牺牲自己时,一袭红衣骑着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冲进敌军威猛无比,却甘愿跪在二皇子身前,虔诚的许下诺言,又一举挟持敌军将领,救下一城人。 再加上沈封为自己编造的身世,与谢云霄的前尘经历,更是出现了一个感人肺腑,至情至性的故事。 也无形之中让所有人对二皇子更是信服,十三年前贵为太子,也能亲自照顾小乞丐,而十三年后,受尽屈辱归来,还能不忘本性,待人以诚取信。 这是何等的温柔善良啊...... *** 晚风微凉,烛火摇曳,小小的院子里不复从前那样安静,一些笑语从房间中传出,显得那么温馨又舒适。 沈封呈大字躺在谢云霄的床上,在那耍赖抱怨道:“哎呀,美人,我为什么要去城墙上啊,喝了一天的西北风,脚都站麻了,城墙砖都快被我给扣完了。” 一早听说难民来了,沈封本想着到时候人声嘈杂,走路磕磕碰碰的,万一把小黑兔子伤着了就不好了,倒不如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睡懒觉。 谁知,这小黑兔子竟然亲自把他揪起来,让他去城墙上去看着,说什么怕出现暴乱,有他在也可以威慑一下。 都这样说了,他肯定得去,而且城墙风大,局势不稳,一切又已经安排妥当,小黑兔子自称受了风寒,在坚持要去的过程中被百姓强制送回了院子。 于是乎,就他一个人跟个花瓶一样站在城墙上当了一天的摆设,才知道原来当一个花瓶也挺累的。 “幸苦了。”谢云霄在书案前不知道在写什么,看着霸占自己床铺的某人,无奈笑说:“好了,都已经累了一天了,回自己院子歇息吧。” 他居住的这个院子小,本来沈封是想和他住一个院子,但实在是没什么地方睡觉,而城主和百姓把沈封奉为上宾,自然也不能委屈了他。 就给他单独住一个院子,其实也不远,两个院子就隔了一个花园,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沈封每晚都要在他这里赖上一会儿。 沈封抱着枕头,满脸委屈:“我今天都累了一天,你也不知道哄哄我,就知道赶我走,我只想和你多待一会儿,不说话光看着你都行,只要陪着你身边而已,美人真是好狠的心。” 想赶我走啊,可没这么容易,灯火美人,窗外寂静,实乃良宵,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只小黑兔子能在我面前露出爪子。 到时候,据理力争,大打出手,最终被我制服,嘿嘿嘿,再以爱感化,岂不妙哉? 所以,刷脸,刷好感度,这是必不可少的。 谢云霄扶额道:“好好好,阿封辛苦了,想在我这里待多久就待多久。” “嘻嘻,就知道美人最好了。”得到许可,也不必再装模作样的躺在床上装可怜,直接跳下床,走向谢云霄,好奇道:“美人在写什么?我可以看吗?” 谢云霄也没想到沈封会先问他能不能看,笑道:“没什么不能看的,只是闲的无聊,练练字而已。” 其实通过几天相处下来,沈封虽然有事吊儿郎当的总想调戏人,但遇见事情却很严肃,而且对他,也是格外的尊重和保护。 虽然白天十分粘他,可也知道分寸,到了晚上,也总会把他伺候到床上躺下,才蹑手蹑脚的离开房间去休息。 “哦?练字?”沈封有着一丝兴趣:“我看看。” 据他了解,谢云霄在被送往西荒国后,虽然与那些皇子一同上学听讲,但是不是被捉弄就是被罚去晒太阳,能学到的东西少之又少。 雪里温柔,水边明秀,不借春工力。骨清香嫩,迥然天与奇绝。 挑眉,这不是辛弃疾的《念奴娇·梅》吗?这是什么情况?! “小三!快给老子解释解释,这是什么剧情!玩我呢?这家伙也是个穿越的?!” 三三三的电流波动幅度十分巨大,等平静后才说:“你应该也意识到这个世界与你印象中古代十分相似,是创世主特地融合了部分文化,所以不必大惊小怪。” 沈封道:“还能这么玩?呵,你那创世主也真是没文化了。” 三三三停顿了一秒,辩驳道:“宿主请注意言辞,不然你会后悔的。” 沈封憋嘴,要不是现在小命攥在你手里,看我不怼死你!你个小戳戳,居然还敢威胁你疯爷,别让我抓住你的小辫子,不然玩死你。 瞧沈封一会儿挑眉,一会儿憋嘴的,谢云霄蹙眉微笑,弱弱道:“写的很难看吗?” “啊?没有,写的很好看,比我的好看千百倍。”沈封被唤回了神,连连否认,转而笑说:“这句词很好,很温柔,和你这个人一样,鲜艳夺目,冷香四溢,一枝独秀。” 谢云霄像是被说的不好意思似的错开目光,道:“我其实没有你所说的那么好。” 你说的那个人,早已经死在了十三年前,如今活着的,不过是一个只想复仇的罗刹罢了。 沈封靠在书桌上,双手托着腮,眼睛笑眯眯的说道:“不,我看人很准的,你骨子里很温柔,也很坚韧,而且在我眼里,不管你做过什么,经历过什么,你都是最好的,反正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嗯......这应该不算说谎,他来到这个世界用的本就是死人的身体,那他完成任务之后离开,这具身体也应该会成为尸体。 而且他本就是因为谢云霄而来,现在肯定是必须要跟着谢云霄的,不然任务可怎么办? 谢云霄目光微沉,可脸上依旧是温柔,放下手中的毛笔,揉了揉手腕:“我想知道你到我身边的真实目的。” 沈封一时愣住,他没想到谢云霄会问的这么直白,脸上的笑容僵住,看着谢云霄那张泛着柔光的脸,嘴唇蠕动,却好像说不出口。 哇唔,小黑兔子准备跳起来咬人了?这是玩的哪一招?怎么话语转变的如此快? 沈封不回答,谢云霄也不逼迫,月色朦胧,竹影婆娑,夜色笼罩着房间,安静的仿佛空气都已经凝固,无声的压抑气氛在房间中渐渐蔓延。 在烛火跳动中,沈封像是认输般的低下头,双手一撑,直接坐上书桌,盯着谢云霄,认真道:“城墙上我跟你说的都是真的,我确实是来报恩的,但是我也没想到我的任务对象会和我的恩人是同一个人。” 呵,到我表演了...... 第9章 罗刹谢云霄 ======================= 月色透过敞开的窗户照射进房间,映在沈封的半张脸,谢云霄为自己斟满茶,浅尝一口,并不打算插话,就静静的听着。 沈封接着说道:“其实你当年救我之后,我没过几天又染上了肺痨,本就是一个小乞丐,无人顾及死活,就想找一处荒郊野岭死了算了,而你的恩情,我下辈子当牛做马来偿还,却没想到遇见了师父。” “师父在世人眼中只是一个骗钱的算命先生,可是他却精通占卜奇术,他算出有一人将要毁四国,却有一人能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于是师父对我逆天改命,强行救活了我。” 深呼吸,平复着语气中的哽咽:“师父临终前让我前往梧桐城,说天命就在此处,保护天命,助他登帝。” “我一路走来,一边寻找当年的恩公,一边探听梧桐城去了哪位大佛,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恩公就是师父让我找的天命。” 犹豫着,有些心虚道:“其实我师父还说了一句话,但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不过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说着,还眼眶泛红,抬头望着屋顶,可眼中还是泛着泪光,也干脆直接用袖子擦拭,之后冲谢云霄咧嘴一笑:“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我对你是绝对偏心的。” 悲伤感有一瞬间全面笼罩着沈封,可也在一瞬间又被隐藏起来,脸上依旧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可唯独那双微红的眼睛作不得假。 心中怒喊:“小三,你看见你疯爷的演技了没?逼真不?是不是影帝级别的?” “......”三三三沉默一瞬,道:“这就是你让我查有没有被雷劈死的隐居人的原因?” 沈封心中骄傲:“不然让你查是为了八卦?本来这个剧本是想留着以后以防万一,没想到我的未雨绸缪此时还能拉近距离,反正都确实是发生过的,也不怕谢云霄背地里查,哈哈哈哈哈,疯爷我可真是个天才。” 三三三由衷的说道:“你是我接触的所有宿主当中最能编的,而且编的还有理有据。” “嘿嘿。”沈封得意:“什么叫编?这明明叫靠嘴输出,所谓假亦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谁又分得清呢?” 那个小乞丐确实是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死,但和编出剧本的不同是,小乞丐真的死了,尸体被豺狼分食,连骨头都不剩。 而半年前也确实是有一个算命的被雷劈死,只不过嘛,是因为贪心不足蛇吞象,骗人钱财,遭人追杀,被逼无奈爬上大树,又是下雨天,好死不死的一道雷从天而降,直接劈在那棵大树上,瞬间毙命。 就这!死无对证! 用嘴做任务,不比打打杀杀来的好? 嘿嘿,反正话已经放在这里了,模模糊糊全靠小黑兔子自己琢磨,有时候嘛,不要显得自己太精明反而有助自己的任务。 果然,谢云霄怔了怔,脸上带着浅笑,微眯着眼,道:“那你如何确定我就是你师父口中的天命?” 原不信鬼神,可现在却有几个意思,虽不知真假,但那个“一人毁四国”肯定说的就是他,至于什么“天命”,呵,自然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而这个沈封,也不知他是真是假,若真如他所说,那他估计是找错人了,但是...... 这人身法奇特,一人独挑军营,就连薛青也在他手下走不过两招,定是有过人之处,既然他错认了人,倒不如留在身边,稍加利用。 沈封笑着挠挠头:“因为缘分呐,十三年前你救过我,我心中发誓要报恩,如今两者相遇,还能找错不成?” 嘿嘿,上钩了,上钩了,没错,就这么继续误会我找错了人,继续误以为有“天命”这个玩意。 相对于让小黑兔子完全相信,倒不如让他产生错误的认知,毕竟这谢云霄天性多疑,如果真的笃定自己是来帮他的,反倒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要想慢慢靠近谢云霄,就要让谢云霄误以为可以利用他,在这些城府极深的人心里,绝对没有朋友一说,有的只是利用,也只有让自己有利用价值,才能靠近谢云霄这只小黑兔子。 谢云霄瞧着沈封这满脸的得意样,仿佛在说“快点夸我聪明”,心中不由觉得好笑,道:“好了,天色已晚,你累了一天,也早些休息吧。” “好。”沈封跳下桌,就去推谢云霄,嘴上还故作轻松道:“哎,这件事总算说出嘴了,一直憋着,都快憋出毛病了。” 谢云霄没有阻拦沈封的动作,他虽然不喜欢别人触碰他的身体,但沈封好似对这件事特别执拗,一说回绝的话,就开始装可怜诉苦。 想想也就罢了,十多年没让人伺候过了,有人想要伺候,那就随他去吧。 笑说:“说实话,若是你一见我就说这些话,我是断然不会相信的,只会觉得遇见了江湖骗子。” 沈封手上为谢云霄宽衣解带,嘴上说着:“别说是你了,我当初都半信半疑,不过几日相处下来,我倒是很庆幸听了师父的话,不然怎么能再遇见美人呢?” 呵,跟疯爷玩心机,那疯爷就给你玩洗脑! 这些话说的我自己都快信了,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坚持几天,反正现在我不管说什么你都是半信半疑,加点料也无妨。 不得不说沈封的学习能力很不错,短短几日更衣伺候是做的越发熟练,谢云霄竟也觉得这种感觉还不错,笑说:“不要在给我更衣的时候说这种话。” “什么什么?我没听清。”沈封凑近,干脆把谢云霄控制在自己和床中间,上身贴的极近:“美人再说一遍。” 谢云霄也大致了解了沈封这个人,总喜欢逗他,却是个只敢动嘴不敢出手的小怂包,每次捉弄他,受“苦”的只会是他自己。 因为...... 谢云霄抿着嘴,别开脸,双手微微推搡着身上人,脸色含羞,略带些欲迎还拒的意思,弱弱道:“阿封,别欺负我了,我嘴上说不过你的。” 沈封一时间看痴了,只觉得鼻头微泛着痒意,像是收到了什么惊吓,立刻捂着鼻子转身就跑,背影十分狼狈,还不忘说道:“美人早些休息,我还有事!” “碰”!房门被猛的关上。 谢云霄戏谑的望着门口,难得在伪装下冷清的脸上出现一丝轻松。 下一秒房门又被打开,一道红色身影急匆匆跑进来,把房间的烛火全部熄灭后,又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跑出房间。 只是这一次关房门的声音轻了些,但院子中传来的脚步却十分匆忙。 等院子周围再也没有动静之后,房间里,谢云霄却又睁开了眼,坐起身,眸中绽放着恐怖的杀意,整个人就如同从地狱归来的罗刹,浑身上下都是可怖寒气。 “真是找死。” 翻身下床,站在窗前,冷冷的看了眼放在一旁的轮椅,穿好衣物,走出了房间。 *** 在一片密林中,两波黑衣人打的不可开交,其中一方人数较少,逐渐被另一方压制。 而此时,一个面带恶鬼面具的黑衣人从阴暗中走出,冷声道:“一个残废,竟也能让人不远隔千山万水来夺取性命。” 处于劣势的那一方黑衣人见此人出现立刻上前,跪拜在地:“拜见主子。” 谁知另一方看见这一幕竟然有些退却之意,其中一人上前说道:“想必阁下便是罗刹主,这件事属实是误会,我等任务并非是阁主,而是另有其人,还请阁主网开一面。” 那人身侧的人也说道:“我等不过是途径这片树林,阁主手下便突然出现阻挠,我们出手,也是无奈之举。” 罗刹主面具下露出的嘴唇不屑一勾,缓缓说道:“做个杀手竟然比沈封的废话还多。” 林中阴风一扫而过,血腥味瞬间开始漫延,只见一个杀手的心口突然空出一个洞,而杀手身后却突然出现罗刹主的身影。 左手内力包裹,内力之上还有一颗在跳动的心脏,只听冷笑一声,心脏落地,那具尸体也随之倒地,而罗刹主身上滴血未沾,就连左手也未见有一丝血腥味,依旧风姿绰约。 “罗刹恶鬼,冷手掏心......” 其他的杀手见此情形心中警铃震响,以最快的速度想要逃离,却没想到下一秒,林中阴风阵阵,明明是夏初,可空中嫩绿的树叶却随风而动。 只听几声惨叫,二十多具尸体就从空中坠落,而一些鲜红的心脏被风刃与树叶碾成肉泥,落在地上,仿佛就是一摊烂泥。 而那道身影还笔直的站在原地,仰头望着那一轮明月,好似这位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想欣赏风花雪月,空前美景。 罗刹主收了内力,周围风声也渐渐平息,而那些树叶却因作内力载体成为了粉末。 “就这几个废物也险些能要了你们的命,留你们有何用呢?” 罗刹主用内力隔空取来一片树叶在手中观摩,一旁的手下气氛十分压抑,就连呼吸都是十分谨慎,唯恐惹怒了眼前这个人。 “属下无能。”黑衣人们头垂的更低。 罗刹主也没想过多为难,只问:“调查的如何了?” 其中一人抱拳说道:“主人当年所救的那个小乞丐据说没有过多久就染上的肺痨,有人看见他跑进了深山,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的身影。” 罗刹主眸中的寒意渐少了几分,又问:“调查过程中可曾听闻有人被雷劈死?” 一人很快回答上来:“回主人,有的,一个月前益州久旱逢甘霖,却没想到半夜天雷降至,直直劈死了一个算命先生,据百姓说这位算命先生平日里坑蒙拐骗,被雷劈死,也是活该。” 益州?多是深山老林,山脉连绵,据说有不少隐士高人居住...... 罗刹主沉默许久之后,又慢步离去,一缕寒风飘过,其中一位黑衣人瞬间倒地,心口被树叶刺穿,而树叶穿心而过后竟还能如利刃一样插%2F%2F入土壤,直至树叶上的内力消散,在如先前那些化为乌有。 罗刹主背对着所有人,道:“这件事先查到此处,派些人进京,安插在各个大臣府中,不要被皇宫那群人发现了。” “是!”黑衣人们闪身离开。 这时,罗刹主摘下面具,扭头看着那具手下的尸首,眸中绽放着冷光:“废物不配留在我的身边,沈封,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谢云霄脸上毫无波澜,与白日里的伪装完全就是判若两人,恐怕沈封看见这幅冷傲面孔,也多多少少会有些吃惊。 【作者有话说:沈封的身份是卧底,编故事是生活本能,两个人开始确实是互相欺骗互相隐瞒,到后面会好的(不剧透)。 明天男三出场哦(′▽`)。 】 第10章 朝中来人 ====================== 二皇子死守梧桐城,震退三万西荒士兵,这件事传回朝野,一时间上下轰动,皆为震惊。 在此之前,任谁也不会想到残废带着残兵真的能守下梧桐城,谁人心中想的不是,二皇子也夺不了嫡,就算死在边境,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在西荒退兵一个月后,皇帝下令,命镇国将军前去镇守边境,携粮草物资安抚百姓,其子护送二皇子归朝听封。 这一日,风和日丽,城门大开,十万士兵踏步而来,为首一人双鬓斑白却威风凛凛,另一人少年风范笑意盈盈,二人五官相似,神韵接近。 谢云霄坐在轮椅上,一人当先,沈封与城主站立身侧,身后百姓夹道欢迎,只是也没有想象中那般热烈。 毕竟在他们最危难的时候只有二皇子与他们共患难,而那位皇上却高枕无忧,朝中大臣也充耳不闻,如今一切平息,又痴痴缠上来镇守边疆。 沈封望着渐渐靠近为首的那两道身影,附身小声说道:“美人啊,你还有我,别伤心。” 敌军来犯,对外称军中匮乏,无力交战,就派谢云霄和不到一万的士兵过来送死,这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居然就能派出十万官兵镇守边疆。 如果这是真的,还得说这皇帝是个治国之才啊,区区两个月,就能打造十万精锐部队,那再过几个月岂不是一统四国都不是问题了? 哎,讽刺啊讽刺,不过这不是给我表现的机会吗?哈哈哈哈。 谢云霄抿嘴轻笑,道:“我没那么脆弱。” 呵,如果我真是伪装的这般弱柳扶风,估计在十三年前就被那群人啃的一干二净,怎能活到今日? 目光转头向领兵的父子二人。 再如何效忠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被派往边境,说的好听点是顾念将军劳累,将儿子留在京中放入皇家学习,说难听点,就是怕这镇国将军与皇子谋合造反,把儿子扣押在京城。 而远来的父子俩相视一眼,少年白衣骑马争先,手握长枪,飞驰而来,在临近城门时,突然飞身下马,长枪直逼张扬红衣。 沈封一怔,冲他来的? 像是怕伤及谢云霄,直接冲上去数步,匕首从腰间拔出,迎上长枪,相擦之下火花四溅,转身手臂袭击向白衣少年的脖子。 可恶!少带一把匕首!谁能想到接个人还要交手的? 白衣少年也是被这一举动惊起一身冷汗,顺势而倒,掌心聚集内力袭击地面,冲力上天,飞身躲避紧接着的回旋踢。 在方才那袭击脖子的一招中,沈封衣袖上那两条碎绳直接将白衣少年的脖子抽红。 像是打来了兴趣,站定抬手,手中长枪落地,揉着手腕,对着沈封挑眉,沈封也瞬间明了,把匕首扔到一旁,勾勾手掌:“请吧。” “请指教!” 两人向着对方冲刺,近身肉搏,拳拳使出全力,又拳拳都能躲过,白衣少年眸中闪过赞许,说道:“在一般年纪当中,除本公子外,你还是第一个。” 沈封痞笑道:“你也不错嘛,兵器打不过,就换肉搏,看来你的基本功很扎实啊。” 不得不说,这个疯小子的身法确实不错,下盘稳健,出手又快又狠,比玩兵器的反应速度快了两倍不止。 “那也得对方是个君子才行。”白衣少年头一歪,躲过一拳,打趣道:“一路听闻天降战神的威名,还以为同我爹一般大,没想到却是个俊朗公子哥。” 沈封也不打算跟这疯小子耗下去,便在出掌之后瞬间出脚,白衣少年躲过了拳头,却忽略了腰间,一击即中,白衣少年顿时滚地三圈,捂着腹部,颇为吃力站起身。 沈封捡起匕首放回腰间,抱着胳膊,道:“怎么?你看疯爷长得好看就不忍心出手了?可千万别迷恋哥,哥只是传说。” 其实只要是学过武功的都能看得出来,白衣少年之所以能在沈封手下走招式,是摆明的想要试探,论实力来讲,沈封远胜白衣少年。 旁人能感觉到的,白衣少年自然也感觉到了,但也没生气,反倒坦荡捡起长枪,弯腰之际,腹部疼痛,直接倒吸一口冷气。 “嘶,你!休要胡言乱语!我乃镇国将军之子,名叫风星泽,你还不报上名来......” 虽然输的服气,但也有些狼狈,尤其还是在自己爹面前被人两三下打趴,脸上多少有些不自然。 沈封双手叉腰:“喂喂喂,什么我奶你奶的?你可是我的手下败将,傲娇什么?切,我也傲娇着呢,就不告诉你,气死你。” 呵,小屁孩儿,爹宝男。 风星泽瞪大眼睛,不死心道:“你这人怎么这般小气?不说就不说,本公子还不稀罕呢。” 沈封掏掏耳朵,懒洋洋道:“疯爷求之不得。” 看来疯爷的名声已经让有些人开始忌惮了啊,居然派出个小屁孩儿来试探,也不知道该说天真还是傻,还真以为我能使出全力? 谢云霄也深看了一眼风星泽,十八岁在军营中就少有敌手,与沈封年龄相差不大,派他出来试探不容易得罪人,也能试探出一些东西,想来是京中的某些人已经注意到了沈封。 只不过......这风将军是站在哪一头的呢? 风星泽紧握着龙吟长枪,一脸气愤,像是炸了毛的猫似的,一步一跺脚的走向风将军,怒气冲冲道:“还疯爷?分明是个疯子。” 不服气的冲着那道红色背影,怒喊:“疯子!” “嘿哟!还敢骂你疯爷!”沈封撸%2F%2F起袖子,作势就要去揍人:“看疯爷不打的你满地找牙!” 谢云霄蹙眉轻笑:“好了,不要故意气风公子了,风将军与风公子远道而来,也是疲乏,不要闹了,好吗?” “好好好,听你的,不闹就不闹。”沈封撅着嘴,一屁股坐在轮椅的扶手上,一胳膊撑着靠背,嘟囔道:“就知道向着外人,明明是他先动的手,也不知道心疼我。” 谢云霄拍拍沈封的手,柔声说道:“谁让阿封这般厉害呢?” 得到了赞扬,沈封明显高兴了,脸上忍不住的笑意,若是身后有尾巴,估计都快摇断了。 安抚好身旁人,谢云霄这才对着风将军拱手一礼:“风将军车马劳顿,城中已布好饭菜为风将军接风洗尘。” 风将军翻身下马,抱拳跪拜:“风驰拜见二殿下。” 嗯??? 沈封有些傻眼,并不是自称封号,而是自称姓名,和想象中针锋相对的场景差远了啊,打了一晚上的怼人草稿,就这么派不上用场了? 目光注视在风驰身上,好像抓住了什么线索,立刻在脑海中问:“小三,这风驰和谢云霄有什么关系?风驰喜欢谢云霄?不会吧,儿子都这么大了,还想老牛吃嫩草?” 电流响起,就听三三三回应:“请宿主收回脑洞,谢云霄的母亲是第一美人,而风驰当年威名显赫,英雄爱美人罢了。” “哦,原来如此。”想了想又觉得不对:“既然他能做到爱屋及乌,那为何当年不帮谢云霄?还让他去了西荒?” 三三三像是叹了一口气:“风家历代孝忠帝王,再者,他当时也已经有了妻儿,已经无权过问别人家事,不过他确实暗中出手帮过,谢云霄去往西荒的路上,应该有一次暗杀的,风驰凭借一人之力暗中护送,他并不欠着对母子什么。” 沈封心想,是啊,风驰并没有做错,既然当年谢云霄的母亲选择了帝王,那风驰自然只能放弃,另寻相知之人,两人本就应该再无瓜葛的,保护谢云霄去西荒也算是回了年轻时的念想。 风星泽见沈封盯着自己父亲走神,抱着胳膊就挡住沈封的视线:“喂,看什么......啊!” 还不等说完,就被风驰拉着衣服跪下,沉声说道:“二殿下面前,还敢放肆?!” “哟哟哟,活该,跳起来咬我呀。”像是在防备似的,直接躲进在了谢云霄轮椅后,对着风星泽做了个鬼脸。 风星泽双手握拳,像是要被气的快炸了,对着沈封咬牙切齿,但在风驰面前又得守规矩,只能干瞪眼:“拜见二殿下。” “风将军不必如此多礼,快些起来。”谢云霄轻声说道:“风公子还请见谅,阿封自由惯了,不善与人交道。” 风星泽气愤道:“我就不见谅!他这是不善交道吗?他分明是故意气我!他还跟我做鬼脸呢!” “泽儿,不得放肆。”风驰起身后,把还在愤怒中的风星泽也拉起来,对于自己儿子这一点就炸的毛脾气,风驰也无可奈何,因为这和他年轻时几乎一摸一样...... “不碍事的,风将军请。”谢云霄脸上带着柔柔的笑意,领着风驰进城。 沈封像是一只获得胜利的大狗,高傲的扬起下巴,双手推着轮椅,一副耀武扬威的模样,仿佛在说“来呀,有二皇子在这里,有本事你过来打我呀”。 风星泽气的面红耳赤,却还要憋着,只能用眼神威胁:你给我等着! 沈封在谢云霄和风驰身上转动一圈,挑眉:等着就等着,你敢打我,我就告状! 忽然,脑海中“叮——”一声,三三三那机械般的声音,毫无感情的出现:“随机任务触发,收服风星泽为己用。” 沈封脸色一僵:“小三!你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三三三无辜状:“随机任务随机触发,系统无权干涉,是宿主自己故意去招惹的,三三三不背锅!” 第11章 我喜欢你 ====================== 饭桌上,风驰对着谢云霄局促隐晦的问着一些过往,眼中有着几分伤感,而谢云霄却每一句都微笑着轻描淡写的回复。 风星泽默默扒着饭,眼睛不停的往沈封身上瞟,咬牙切齿,仿佛嘴里的饭就是沈封血肉,一咬一个狠劲。 沈封倒是觉得没什么,只不过还在心中怒骂系统玩他,另一面还在想对策,先不说惩罚了,要想帮谢云霄成为一代明君,那他的身边势必不可能少了贤才。 这风星泽虽然是个炸脾气,但胜在磊落坦荡,心里没有太多勾心斗角,估计这也是受风驰的熏陶,只是现在还有些年轻,没有受过什么历练,眼睛里干干净净。 但他有种预感,风星泽会蜕变的,人不风流枉少年嘛,少年时期不随心所欲,那多没趣,风驰当年邂逅谢云霄的母亲不就因为风流少年吗?如今不也成了一国将军。 想着,心中便有了注意。 或许是被盯的不耐烦,沈封筷子插在碗里,摇着头白了一眼某只炸了毛的小白猫。 这一举动更是把人给激怒了,扒饭的手顿住,下一秒瞪着眼竟直接将筷子撅折了,一时间引得饭桌上其余四人侧目。 一直在降低自己存在感的城主殷勤的再奉上一双干净的筷子:“小公子轻些,我们这是竹筷,经不起您的力气。” 风驰面露歉意,严肃道:“好好吃饭,瞪什么眼?” 风星泽抿着嘴不说话,脾气虽然一点就炸,但在风驰面前却还不敢翻什么风浪,不然就不只是被暴打一顿了。 沈封轻笑一声,为了掩饰,就为谢云霄布菜:“美人多吃点素菜,肉也要多吃点,饭也要多吃点,来来来,喝点汤。” 谢云霄看碗里堆成小山的菜,无奈道:“阿封,我吃不了的。” “怎么吃不了?看你那小兔子胃,不多吃点,身体怎么会好呢?”说着,就直接夹起菜喂向谢云霄。 坐在对面的风驰阴沉着脸,道:“公子未免有些逾越!二殿下岂能用你的筷子?” 不愧是老将,杀人无数,这黑着脸浑身煞气,一旁的风星泽吓得也忘记瞪他了,只知道埋着头,就连扒饭的声音都小了许些。 更别提那个一直就害怕风将军的城主,更是连呼吸都不敢大声,生怕迁怒他一个小小城主。 反观沈封,脸上带着可怜巴巴的神色:“美人,这糟老头子吓唬我,你看他多恐怖啊,和我前两天给你捉的老猫一模一样,都炸毛了。” 抱着谢云霄的胳膊,装作瑟瑟发抖的模样,可脸上哪有一分害怕的感觉? 风星泽悄咪咪抬眸瞅了一眼沈封,那矫揉造作的模样直接把他吓得呛着:“噗咳咳咳咳!” 这人装模作样的样子太过分了!明明是条汉子,能一脚把我踹地上半天缓不过的人,装什么柔弱。 可随之,眸中有绽放出一些亮光:这玩意儿居然不怕我爹生气?! 风驰碍于谢云霄的存在,并不能怎么动沈封,只能干说道:“殿下,这样一个人,如何能安心放在身边?不如我另寻些武功高强的......” “喂!”察觉风驰想要将他和谢云霄分开,心中一喜,又到疯爷表演了,沈封目光骤变,嘴角邪魅上扬:“风老头子,美人是我寻觅了十三年的人,是你想分开就能分开的吗?你拿任何事说话都可以,但唯独这件事,小心祸从口出。” 脸上的邪魅带着嗜血,就连风驰这样驰骋疆场多年的人都有些怯意,但也仅仅是一瞬也恢复正常,紧接着,气场全开,全面压制。 沈封自然不会让步,饭桌瞬间变成了修罗场,城主在一旁战战兢兢,浑身抖的不行,恨不得钻进桌子里。 三三三突然在脑海中出现警报:“警报,警报,风驰内力深厚,您的身体完全承%2F%2F受%2F%2F不住,一旦对上,必定死亡。” “切,谁怕谁!他敢使用内力,我就炸死他!” 虽然和三三三是如此交流,但心中还是忐忑,这可是他唯一一次复活的机会,结果他可能赌不起。 就在这时,谢云霄突然蹙眉柔柔一笑:“风将军别动怒,我觉得阿封这样挺好的,带在身边我心情也会轻松些,比起侍卫那些,我更喜欢阿封这种性格。” 这个沈封今天是怎么了?明明身无内力,却还要故意去挑衅这对父子,那个小的好对付,这个老的,可不是薛青和风星泽能比的。 沈封身上的气息瞬间收敛,眨着眼睛往向谢云霄,满脸惊喜,一时间乖巧的不得了。 风驰没好气的哼了一声,只是说道:“二殿下就是太温柔了,才让一个侍卫无法无天!” 既然归顺于二殿下,那就主仆有别,看看现在像个什么样!一个侍卫没大没小,还用自己的筷子给二皇子喂饭! 目中无人,见到一国将军不行礼问好也就罢了,还明里暗里故意挑火激怒他,而且对自己主子还总喜欢动手动脚,成何体统! 沈封无畏道:“啧,我无法无天那也是美人惯的,与你何干?美人尊敬你,我可不认识你,我们如何相处,与你一个外人有何关系?” 可以说,一顿饭在沈封的故意操作%2F%2F下,吃的是十分难受,当然,难受的也只有风驰,还有两个人担惊受怕。 *** 夜间,沈封打来水为谢云霄净面,将拧干的毛巾轻轻的在谢云霄脸上擦拭,又放水里投一遍,再去擦拭手掌。 谢云霄静静地被伺候着,忽然说道:“阿封,你虽不羁,却也深知尺寸,今日这......你可以和我说说吗?” 沈封手上的动作顿停,抬头对视,道:“我想帮你,但以我的能力,从老的嘴里肯定是撬不出什么,那就只能从小的入手。” 按照那一星半点的剧情来说,此时的皇帝已经明白朝中内忧外患,肯定会留有后手准备,而风家世代孝忠帝王,是值得信任的,再者,那个皇帝还把风星泽要压制在京城,不就是为了牵制风驰吗? 这也意味着,风驰此行除了镇守边境以外,肯定还有其他目的,而这个目的极有可能与皇位有关。 而且照风驰对谢云霄的尊敬,绝不可能默许风星泽初次见面就贸然试探他的实力,极有可能是有人在害怕什么。 至于是谁,到底是不是皇帝这个就不确定了,毕竟对外来讲他只是谢云霄身边的一个小侍卫,谁都可以让风驰这样做,可奇怪在风驰居然做了。 那么这个人,如果不是皇帝,那就是皇帝有意向的太子人选。 说到底,谢云霄和沈封是同一类人,有时候并不需要说的太多,都能明白对方的想法。 谢云霄舒展眉心,面带柔和,缓缓道:“是个不错的主意,但风驰的儿子绝不会是脓包,你有多少把握?” “嗯......原本只有五成把握。”沈封咧嘴一笑:“但在风驰的帮助下,我现在已经有九成把握了,风星泽在某些方面可比想象中的细心,我不相信他一点都没察觉什么。” 遭沈封提醒,谢云霄脸色不禁有些严肃:“你还敢提在用膳时的事,你可知你当时再和风驰对持下去,他绝对会动杀意,你又没有内力傍身,定是必死无疑。” 再怎么说,风驰常年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将军,平白无故遭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侍卫挑衅,定然是会震怒。 当时他再晚说一秒,估计沈封就要遭受毒手了,沈封目前对他还有用,可不能如此轻易的破坏棋局啊...... “这不是有美人在吗?”沈封知道自己理亏,便殷勤的给谢云霄擦手,忽然,眸中绽放着光芒:“美人当时的话我可是会记一辈子的。” 谢云霄怔住:“什么话?” “嘿嘿。”沈封隔着毛巾双手紧握谢云霄的两只手,颇为动容,道:“你说,你喜欢我。” 难得的,谢云霄被这句话说的哭笑不得:“我说得分明是喜欢你的性格,怎么会是喜欢你呢?” 谁知沈封又开始耍赖,一头扎进谢云霄的怀里,双手抱着腰:“我不管,你反正说了,你就得对我负责,今后你可不准抛弃我,不然我会伤心的。” 谢云霄只是微笑抚摸着沈封的头发,缓缓道:“你就真的这般在乎我吗?” 怀里的人抱的越发的紧,沈封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你就是我的命。” 靠,废话,疯爷还要靠你复活呢!战友不等人,回不去可就真的玩球了。 而谢云霄听见这话,眸中却没有任何波澜,只是淡淡的一句:“我知道了。”就再也没有其他任何话语。 *** 第二日,军马整顿,整个梧桐城热闹非凡,又是士兵又是难民营,一时间梧桐城的人多的不可思议。 沈封在大街上闲逛,扔了一颗糖豆进嘴,微扭头侧目,就看见一道白色的身影尾随在身后十步远的地方。 嘴角一勾,就慢慢往人少的地方走,一处浣衣小巷中,小河潺潺,梧桐花开,零星花瓣飘落在河面上,别有一丝韵味。 在一个拐角处闪身消失,紧随身后的风星泽也尾随进了小巷,却发现里面是个死胡同,而那个红衣身影却不见了。 心中大骇! 想要立刻拔腿就跑,只可惜,一转身就有一把冰凉的匕首抵在脖子上,咽了咽口水,有些略怂。 【作者有话说:今天双更哦(′▽`)】 第12章 试探 ================== 试探着后退一步,脖子上那冰凉的匕首也紧随而动,风星泽讪笑,装作不经意间望见了天空,心虚道:“沈兄,你也来散步了啊,那个今天天不错哈。” 沈封挑眉,眼中带着好笑,顺从道:“哟,原来是我们风小将军,我还以为是西荒派来的杀手呢。”这才把匕首收回腰间,又笑说:“怎么?风小将军是来找场子的?” 风星泽后怕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想起昨天那一战,现在腹部还隐隐作疼呢,昨晚自家老头子再三叮嘱千万不要与这个人私下动手,否则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想他也是个少年英雄,如今一个相识两面的人就能被老爷子这么评价,可见是对这个人有几分敬佩之心。 而且听说沈封一人独挑西荒阵营,断其后路,他虽然心中不舒服,但也不得不承认,沈封是条汉子。 “切,哪敢啊,昨儿个晚上肚子还疼了一宿呢。”小声说罢,风星泽高傲的仰起头,道:“听说你要去难民营,瞧你却往城北走,本少爷就是跟来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而已。” 瞧着风星泽故意撑起来的少爷做派,沈封眼中闪过一道精光,上前就勾肩搭臂,笑说:“哎,风小将军,和你商量个事呗。” 风星泽拍开肩上的那只手,叫喊道:“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沈封拍了拍被打的手,并不在意,说道:“嘿嘿,风小将军我带你一起去,你别把这件事告诉二殿下呗。” 被这番提点,风星泽瞬间明白了“前因”,瞪大了眼,指着沈封吃惊道:“你竟然敢违背二殿下的命令!唔!!!” 刚说完,就被沈封压在墙上封住了嘴,可是眼中却有了笑意,颇为自信的抱着胳膊。 好啊,这么快就被我揪住把柄了。 沈封见风星泽不再说话,这才松开了手,无所谓的解释道:“是啊,二殿下让我去帮难民,可是那活又脏又累,还不如吃酒去。” “这样,风小将军别打小报告,作为交换,今天酒钱我请,如何?”看似是在商量,可架在风星泽脖子上的匕首却冒着寒光。 再看笑意盈盈的沈封,风星泽抱着的胳膊改成了抱着自己,眨眨眼,咽了咽口水:爹,我被土匪绑架了!!! *** 流连芳里,美人成群,莺歌燕舞,沈封慵懒的躺在软塌上,颇为悠闲地望着被女子团团围住灌酒的风星泽。 嘴边送来一杯甜酒,也不推辞,顺势便饮口下肚,芊芊玉指捻着手绢擦去嘴角点点酒渍,又拿起一颗葡萄喂进了沈封的嘴里。 看人没有一丝反抗,女子以为自己的机会来了,上身缓慢靠近,丰%2F%2F满摩擦着沈封撑着头的胳膊,娇娇道:“沈公子~” 这人来过流连芳两趟,出手阔绰,又是城中人人知晓的英雄,一众姐妹都是芳心暗许,可每每进屋,都是让她们自娱自乐,赏钱照样给,而他却一人独仰榻上。 喂个酒或是调笑两句对方倒是很乐意,可只要近身就会被推开,再打趣几句也就不了了之。 沈封笑的温柔,笑意却不达眼底,指尖划过莺儿白里透粉的脸颊,胳膊不知不觉中离开了那抹柔软,柔情道:“莺儿若是想要了,就去找风小将军吧,我不拦着你。” 指尖转到莺儿的眉间,看的有几分出神,莺儿虽沦落风尘,可眉间却又一丝傲然清冷的气息,和家里的小黑兔子十分相似。 哎,也不知道小黑兔子在干嘛,是在作画?还是在睡觉? 莺儿咬着嘴唇,察觉出了沈封的意思,便掐灭了心中的小九九,失落道:“莺儿只想陪着沈公子。” 见美人欲泣,沈封只是笑了笑,目光转投向正在被疯狂灌酒的风星泽。 “风公子~尝尝连儿的酒嘛。” 风星泽脸上已经有了晕红,显然已经有了醉意,痴痴点头张嘴:“好好好,喝连儿的。” 右边的女子与连儿对视一眼,立刻又举起手中的酒杯送到风星泽的嘴巴,撅着小嘴,气呼呼道:“风公子怎的就偏爱连儿姐姐?那您的心儿呢?” 风星泽嘴里的酒刚下肚,看右边的美人儿为自己捻酸吃醋,赶紧道:“心儿的也吃,心儿的酒也好吃。” 接连数杯酒下肚,整个人已经晕晕乎乎,见桌上不知何时少了一个人,便撑着身体四处寻觅:“沈,沈封呢?!” 看见人躲在软塌上,就起身去拉人:“你个好小子,说是陪我吃酒,竟然躲起来,你不许骗人,起来给我喝!” 沈封打量着风星泽,见对方眼神迷离中覆着一层水雾,脸上全是醉意,平时矫健的步伐也变得漂浮无力,走两步路都是摇摇晃晃。 挑眉,看来真是醉了。 嘴角勾起一抹得逞的微笑,便挥手让所有人都出去,风尘女子多是八面玲珑心,自从沈封让她们给风星泽灌酒便知,今夜她们注定是没有机会。 便也听话,七八个人鱼贯而出。 “哎?美人,美人怎么都走了?”风星泽迷迷糊糊的想要去抓,可房门还是关闭了。 沈封看了眼自己左手,嗤笑一声,不着痕迹的在软褥上擦拭干净,随后就去扶风星泽,故意说道:“哎呀,风小将军,你的酒量怎的如此差啊。” “你!你才差!本少爷可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万斤不倒,你这躲起来,肯定是觉得喝不过本少爷,嘿嘿嘿,你怂了。”傻笑的看着沈封。 突然双手控制住沈封的肩,晃晃头又眨眨眼,十分天真的问:“怎么,怎么有三、四、五个沈封?完了完了,一个我都打不过。” 这个世界的酒精度数跟啤酒差不多,沈封喝起来跟喝水似的,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讲却不是,酒量不好的人稍喝几杯就会醉。 看风星泽虽醉成了烂泥,但还有几分意识清醒,这种程度刚好就是沈封所希望的。 沈封把人扔到椅子上,也坐在了旁边,取了一个干净的杯子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一饮而尽,可举手投足之间全是算计,随之硬是挤出两滴眼泪:“我从小就是个孤儿,处处行乞,遭人白眼,受尽屈辱,后来好不容易有个师父,结果还被雷劈死了。” “碰”!一拳砸在桌子上,哽咽道:“如今找到了恩公,想着这也是唯一的亲人了,却又是主仆关系,总之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再能打又如何?还不是个孤家寡人?” 心中狂喊:小三!你看见了没!看见了没!疯爷的演技如何?看见眼泪了没,是不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三三三带着电流的声音出现:“鳄鱼落泪。” “切,不懂的欣赏。”沈封没好气道:“消失消失,别影响你疯爷的演出。” 风星泽听的泪眼模糊,哇地一声就哭出了声:“呜呜呜,原来你这么惨,不多说了,来,敬你一杯,话都在酒里!” 两人碰杯,壮烈的饮下,沈封用衣袖擦拭眼泪,实则偷偷观察风星泽的状态,见如自己预料般的发展。 就立刻悲伤道:“本以为跟了二殿下就能飞黄腾达,结果你爹还在饭桌上处处针对我,饭后二殿下对我好一通教训,我还不能还手,人活着好像也没什么意义了。” 说着,更是悲伤逆流,一杯一杯的给自己灌酒,在风星泽看不见的暗处,把酒水弄到了脸上,在别人看来像是被眼泪糊了脸。 风星泽踉跄的站起身,勾着沈封的肩,一手举起酒杯,道:“沈封!不管别人如何看待你,我,风星泽!从心底里敬佩你!” 说完之后把酒杯里的酒喝的一滴不剩,嘟嘟囔囔道:“从小我爹就打我,动不动就对我用家法,无论是我还是朝廷又或者是军营里,你是第一个敢对我爹拱火还不腿软的人,冲这一点,以后你就是我兄弟了!我认定你了!” 说到激动处,义愤填膺的踩着凳子上了桌:“皇天在上,今后沈封就是我的异性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我绝对不会再让沈封受欺负!” “......”沈封抿着嘴,手指研磨这杯壁,忽的抬眸,也跟着风星泽一同疯,上了桌子:“好,以后就有劳风小将军照顾了。” 哎呀我去,我干啥了?怎么上演桃园结义了?这小子喝醉了这么傻吗? 两人攀着肩,互相依靠着,风星泽拍拍沈封的脸,吼道:“叫什么风小将军?你比我虚长些,就叫我乳名阿星,以后我就叫你沈大哥!” 沈封勾了勾嘴角:“阿星。” “沈大哥!”风星泽泪眼婆娑的抱着沈封,手缓缓拍着沈封的后背,喃喃道:“以后我罩着你,不怕了,不怕了。” “哎。”沈封搀扶着风星泽:“这京都我从未去过,今后也不知何去何从,万一得罪了贵人,我这脖子都不够砍的。” 三三三刚冒头就听见这句话:“恭喜宿主,随即任务完成。”你不砍别人脖子都是万幸。 沈封一愣,问三三三道:“他现在已经醉成一滩泥了,说的话能当真?” 三三三回应:“系统自动检测目标人物内心真实值,风星泽此时所说的话是真心的。” 沈封侧眸看着靠在自己肩上昏昏欲睡的人,他一直以为风星泽是个爹宝男,大公子作派,没想到心里这么柔软。 正要问什么,三三三立即说道:“此项功能只针对任务,宿主无权使用。” “......”沈封嘴里的话被憋回了肚子里,知他者,系统也:“不用就不用。” 【作者有话说:二更奉上(*^o^*)。要票票ing…… 沈封扶着摇摇欲坠的人:“靠!别喝了!” 风星泽嘟着嘴:“不嘛,沈大哥,陪我喝嘛。” 此时房门被踹开,吓得两人抱在一起齐齐往门口看去。 只见谢云霄黑着脸站在门口,盯着沈封,冷冷道:“为了和这个傻子喝酒,连家都不回了?你以后就跟他过吧!” 沈封一惊:“哎哎哎,媳妇!老攻,误会,误会!等等我啊!” 被扔到地上的风星泽抱紧可怜的自己呼呼大睡。】 第13章 启程 ================== 风星泽听见沈封的话,眼看着都睡着了,瞬间弹起来,举着胳膊,雄赳赳气昂昂道:“谁敢动你,本少爷就揍死他!” 沈封沉眸,终于问出铺垫已久的问题:“那若是皇权贵族呢?” “皇族?”风星泽歪着脑袋想了想:“那我也干他,就算是五皇子我也干。” “五皇子?”沈封对突然出现的人物有了一丝好奇。 风星泽毫无保留道:“我悄悄告诉你,你不许告诉别人哦,五皇子总想拉拢我爹,可我爹只效忠皇上,所以五皇子就想与我交好。” 沈封沉声问:“那你出京,五皇子送你了?” 见风星泽吧唧吧唧嘴,好似很苦恼的样子,沈封嘴角微扬,用脚勾起酒壶往空中一扔,伸手稳稳接住,晃了晃,差不多还有半壶。 无良的又往风星泽嘴里灌,还说:“好了好了,不想说咱们就喝!今天不醉不归!” 看来还是醉的不到位啊,还得再灌点。 风星泽醉的迷糊,但也没想睡过去,只是身上无力,全凭沈封支撑着他站在桌上不摔倒,察觉酒液顺着嘴唇灌入嘴里,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拿,想要大口饮酒。 可正当要得逞时,沈封又把酒壶拿走了,风星泽的少爷脾气上来了,一个右勾拳直奔沈封的左脸。 沈封轻而易举地躲过,稍加用力就将风星泽制服,风星泽虽意识模糊,但身体本能还在,胳膊被控制,就干脆把身体重量全压在沈封身上。 左腿再去袭击沈封的下三路,沈封只当这厮是个酒疯子,下盘完全没有防备,一招“命中”,顿时疼的煞白了脸。 身体没了重心,两人双双从桌上滚到了地面,“碰咚”一声,凳子被两人的重量砸了个稀巴烂,桌上的酒水也洒的满屋都是。 “靠!”沈封咬着后牙槽,一字一字道:“小三,疯爷后半生的幸福还在不在?” 三三三听话的赶快检查了沈封身体,回道:“宿主放心,还在。” “那就好,那就好。”松了一口气,可那条腿还在一寸之处,身体僵硬在地上不敢动,手中的酒壶也被怀里的酒疯子夺去。 也不知喝了多少,下一秒就趴在沈封的身上没有动静,只有酒壶在地上“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 稍微推了一下风星泽,就只感觉风星泽哼唧一声,脸在沈封脖子里蹭了又蹭,像是想要寻找一抹温暖,毫无防备,全然熟睡的样子。 沈封冷笑一声,便一脚把风星泽踹开。 “哎哟,我的老腰。”摸了摸撞击地面的后背,又感受了一下裆部,像是解气般的又踹了一下风星泽的腹部:“敢毁疯爷幸福,换作以前,我肯定给你剁了。” 三三三出来说风凉话:“宿主别气,不是还没坏吗?” 沈封磨牙道:“你这话什么意思?!痛的人不是你,你就站着说话不淡疼了?” 三三三颇有幸灾乐祸的架势:“很抱歉,系统无法感知疼痛。” “呵呵。”这边正斗着嘴,另一边的人有动静了。 昏睡中的人被腹部的痛意唤醒了几分,痛嘤一声后又吧唧吧唧嘴,身上的衣服被酒水沁湿,与地面接触一股股寒意涌入身体。 迷迷糊糊爬起来,惊的沈封连忙收回脚,可风星泽却闭着眼,本能的超温暖爬去,于是又赖在了沈封的怀里。 察觉怀里的人不安分,沈封黑着脸,道:“不是吧,又来!?” 可这次风星泽只是靠着沈封的肩膀不安分的动了动,喃喃道:“是丞相奉旨送我爹出京的......沈大哥,以后阿星保护你......” 正想像对风星泽某处下毒手的沈封突然顿住,侧眸看着睡相憨厚的风星泽,久久没有动作。 最后在房间里扔下几张银票,无言的把风星泽横抱着走出流连芳。 我不需要任何人保护...... *** 一支不过千人军队缓缓行走在溪水边,青山绿水,侧边树林中微风吹动树叶飒飒作响,溪边芦苇也随风摇曳。 队伍前面马车车檐下的风铃也在“叮叮”轻响,声音清脆悦耳,引领者后面军队行进。 马车内,谢云霄的膝盖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不知拿的什么书在看,反正沈封是没有兴趣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快死了!!! 皇帝着急让风驰镇守边境,却不着急让谢云霄回去,一路上也没有催促诏书,反倒是风驰吩咐路上照顾好二殿下,一切以二殿下为主。 于是,一路上走走停停,走了七八天连边境线都没出去! 还全是山间小路,马车摇摇晃晃以龟速前进,沈封为了“保护”谢云霄也就跟着坐马车,主要是骑马一颠一颠的胯疼,那走路姿势可以说是很尴尬了。 于是权衡利弊之下,骨头散架就散架吧。 “啊~”沈封躺在铺着兽皮的软垫上不知道叫唤了多少次了:“什么时候才能到京城啊,再这样下去我要死在路上了。” 也许是沈封叫了太多次,谢云霄明显不想理会了,倒是沈封看谢云霄在马车里一连几天都是端端正正的坐着,丝毫没有不适感,反而来了稀奇。 笑嘻嘻凑上去:“嘿嘿,美人啊,别看书了嘛,你和我聊聊天呗,你不无聊吗?” 谢云霄轻笑道:“这才刚启程,你就遭不住了?到京城可还得要三四个月呢。” 沈封瞬间没有聊天的欲望了,跟头丧家犬似的趴在窗口,望着碧蓝的天空,心中不由感叹,还是现代好,要是能给他一个手机或者一台电脑,被说三四个月了,一年他都能忍。 主要是不无聊啊! 看看他现在,没有玩的,没有任务,还没人跟他聊天,是个人都会被憋死。 “小三,你吱一声呗。”看谢云霄真的不想和他聊天,沈封也不想自讨没趣,又想着霍霍系统,叫唤道:“这一路上会不会有暗杀啊,有的吧,应该有的吧。” 三三三无奈道:“宿主您别祈祷刺杀了,明明知道不会有,倒不如欣赏欣赏风景。” 沈封叹道:“不就是树啊、花啊、草啊什么的吗?我又不是文人墨客,有什么可看的?” 暗杀是肯定不会有的,毕竟谢云霄是个残疾,阻碍不到那些想要皇位的人,而且就算想杀,也不会在回去的路上,毕竟还有风星泽那个小少爷,万一伤到了,风驰可不好惹。 三三三淡淡道:“系统即将进入睡眠状态,宿主有事自己解决,再见。” “哎哎哎!”沈封努努嘴,心道:这系统屁用没有,连陪聊都当不好,没人说话好无聊啊。 系统也没有了声音,沈封在马车里唉声叹气,突然发现谢云霄的书页许久都不曾翻动,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书面上的某处,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思索什么。 沈封心道:啧啧啧,这小黑兔子该不会又想搞事情吧。 忽然之间沈封觉得自己真相了。 京城里的人没把谢云霄放在眼里,懒得动手,可不代表谢云霄自己不能作妖。 突然走上前,笑说:“美人在想什么?可否跟我说说,就当是可怜可怜我吧,和我聊聊天嘛,美人,二哥哥,云霄哥哥,我快无聊死了。” 抱着谢云霄的胳膊就不肯撒手,死皮赖脸的纠缠着,撒娇卖萌,把缠人的功夫发挥的淋漓尽致。 哇塞,这胳膊结实可靠,果然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典范,咳咳,当然,比起疯爷还是要差一丢丢。 沈封心中乱想着,手上可没少吃豆腐。 谢云霄眼中闪过不耐,但也很快的隐藏起来,脸上还是那一如既往的温柔浅笑,拍拍靠在自己胳膊上的脑袋。 道:“我在想这次进京肯定不止一方人马想要收买你吧。” 沈封眸中暗光一闪而过,呵,这是在试探疯爷? “收买疯爷?”沈封坐起身,抱着胳膊,看起来自傲极了:“切,那些人可没有资格,我可认定了美人,只要美人不卖,就没人能收买走。” 骤然又趴在谢云霄腿上,笑问:“那美人觉得是五皇子先出手还是三皇子先出手?” 丞相是三皇子的人,当初是丞相送的风驰,那也是最后一个接触风驰的朝中大臣,极有可能是三皇子听闻他的战绩,想要把他收入囊中。 特意让风驰先测测他的实力,所以表面上看起来是风星泽有意与他切磋,实则暗地里是朝廷上那些人想要收养势力。 有一个人知道,那其他人不也知道了? 如今最有可能登上皇位的就只有三皇子和五皇子,所以到京之后谁先出手还不一定。 因为称王之学,得不到就要毁掉,不能为自己所用的,那终有一天会成为敌人,所以说,他目前的处境还是比较危险的。 谢云霄合上书,道:“既然收买不走,那留在我身边就是。” 沈封眼中放光,就着这个姿势,双手抱住了谢云霄的劲腰,蹭了蹭,欣喜道:“嗯嗯,美人最好了,嘿嘿,美人放心,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杀得了敌人,暖得了被窝,养我绝对不会吃亏的。” 胳膊不小心触碰到某物,沈封嘴角偷偷邪魅一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倒是谢云霄耳尖透着绯红,声音颤道:“阿封,你快些起来,不,不舒服。” 沈封装傻,但也听话的起了身,故意说道:“美人哪里不舒服?我给你看看,诶???美人的耳朵怎么红了?” 谢云霄心知肚明对方是故意的,但也不得不装作腼腆,眼里泛着羞涩雾气,一副受了“欺负”的模样,看的沈封下身一紧,不由自主的吞咽唾沫。 靠! 这小黑兔子绝对是故意的!是想玩黑吃黑? 哼哼,那就别怪你疯爷辣手摧花了...... 伸出狼爪,就袭向谢云霄的耳朵,像是确定了般的,说道:“哇,美人的耳朵果然很烫啊,像是块暖玉似的,冰凉中又透着热气。” 然后又故意道:“美人的脸怎么也红了?来来来,我摸摸是不是发烧了?” 第14章 被猪咬 ==================== 马车颠簸,指尖温热,手之触及皆是光滑细腻,谢云霄的脸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光滑有光泽,再加上几分病态,就像是快白玉,只要摸过就不会忘记那种触感。 谢云霄身子往后退了一下,想要躲避沈封的动作,可那只手的主人很明显就不想让他得逞,紧跟着又到了脸上。 正当沈封迷失在美色无法自拔的时候,马车不知怎么的突然停住,沈封眸中闪过笑意,像是不受控制般的直接扑到了谢云霄身上。 冷香扑鼻,又掺杂着一些药香,沈封忍不住埋在谢云霄的脖子里深吸一口,一手环腰,一手摸腿,可以说是吃了不少豆腐。 谢云霄别开脸,脸颊隐隐有丝红晕,嗡嗡道:“阿封快起来,我没有不舒服。” 沈封抬头便看见了这秀色可餐的一幕,身体瞬间就僵硬了,连忙起身,一边喊着:“怎么驾车的?!” 一边快速背过身,就要往马车外面走:“我去看看。” 妈耶,忍字头上一把刀,自作孽不可活啊!这小黑兔子也太会装了! 正巧外面也有人掀开帘子进来,风星泽探了个脑袋进来,说道:“二殿下,今日天色不早了,前面有一处山涧,不如今晚就在这里歇脚吧。” “嗯。”谢云霄微微低着头,让风星泽看不清脸。 话说完,风星泽就见沈封抿着嘴一言不发的从帘子的另一侧下了马车,风星泽也没多想,听谢云霄同意后就下了马车着手去安排。 可就在帘子彻底放下的那一刻,谢云霄掏出一条手帕擦拭了自己的耳朵和脖子,再不着痕迹的将手帕用内力震碎成了灰烬。 眼中哪里还有在沈封面前的羞涩?就连对风星泽的和蔼也消失的一干二净,看着帘子的目光里有的只是一片阴鸷冰冷。 行军整顿,山涧清泉从水瀑之上坠下,颇有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架势。 沈封在泉水边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就坐下,心中默念:自由、民主...... 清凉的晚风带着湿气打在身上,过了许久,身上那股莫名火中才慢慢消下,看着水中的倒影,沈封沉默了许久,从远处看着竟有那么几分凄凉。 三三三察觉自家宿主这安静的时间太长了,觉得有些不对劲,便问:“宿主,您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和三三三商量。” 沈封还是不说话,只是眉头越皱越紧,一时间严肃悲凉的让三三三也感觉到了几分害怕。 又问:“宿主是在想任务吗?” 还是不回答。 自家宿主它还是了解的,无论是在现代还是穿越之后,适应速度都极强,看起来总是吊儿郎当不着调,仿佛什么也进不去心。 想起自家宿主的从小到大的遭遇,这突然变得沉默寡言,莫不是刚刚“火”气上了头?抑郁了? 正当三三三在胡思乱想时,沈封突然连连发问:“小三,你说我长得好看吗?” “应该算是好看的吧,可为什么谢云霄对我没有反应?” “还是说......谢云霄三条腿都没了?” “难怪世界崩塌了他身边都没女人,看来我是猜对了。” “不过也没关系,我在床上对他温柔些就行了,嘿嘿,疯爷也是很柔情的。” “......”三三三感觉自己的系统运作停顿了,它还在搜索“突然抑郁了怎么破”,呵呵,它就不该担心这个没良心的玩意儿。 沈封在脑海里自言自语,察觉系统没反应,便问:“小三,你说小黑兔子现在被我这个大帅哥撩还没反应,他是不是很伤心啊,系统能修复我的身体,能不能帮小黑兔子也修复一下功能啊,不然少了好多乐趣呀。” 三三三以前也只觉得自己是个没有感情的系统,可现在它不这么认为了,它懂为何法治社会还会有暴力事件了...... “宿主请求无效。”三三三冷漠道:“另外提醒一句,系统显示,谢云霄是个直男,请宿主不要耽误任务。” 沈封笑说:“直男没了第三条腿,那不也弯了吗?放心,疯爷还是能分清主次的,我心中有数,不过试试也不吃亏嘛。” 三三三“滋滋”电流闪过,便没了声音。 倒是身后又传来一阵脚步声,沈封回头一看,就见风星泽手里拿着两条烤鱼过来,见他回头,也不知会一声,其中一条烤鱼在空中呈现出一条完美的抛物线。 沈封抬手接过,嗅了嗅,笑说:“谢了。” 一口下去满嘴的油,色香味俱全,对此倒是有些惊喜,想想也明白了,野生的鱼肉质肥美应该是应当的。 风星泽随意找了一块石头坐下,高傲道:“本少爷不过是多烤了一条,吃不完扔了怪可惜的。” “哟哟哟。”沈封调侃道:“没想到我们风小将军还烤的一手好鱼,是我今天的口福了。” “哼,知道就好。”风星泽偷咪咪看了眼满脸笑意的沈封,撅了撅嘴,不好意思中带着几分傲气:“就当是谢谢你替我免罚的谢礼了。” 那日喝的酩酊大醉,据说还是被沈封扛回城主府的,前脚进府,后脚就被爹知道了,既然差人把他扔进了狗窝。 待第二日清晨酒醒,还以为是沈封在捉弄他,本想去找沈封算帐,可刚出狗窝就被自家爹一杆长枪差点打断腿,让他跪在院子里抄家法。 本来还少不了一通打的,可沈封却出来求情,也不知道和自家爹窃窃私语说了些什么,反正他的罚是免了。 提到那晚,沈封眼中含笑的打量了风星泽一眼,说道:“那我就收下了,只求风小将军以后吃醉了酒别犯傻就行。” “胡说!”风星泽跟炸了毛的小猫似的瞪大了眼:“本少爷酒品向来很好的。” 沈封点头,像是附和般的笑说:“是啊,很好,抱着美女就要酒喝,还拉着我要结拜,说什么以后叫你乳名,你叫我大哥,掀了人家的桌子,砸了人家的凳子,可都是我赔的钱。” 看风星泽满眼难以置信,沈封便说的更加起劲。 “重的跟头猪似的,扛的我腰酸背痛,偏生还不老实,一会儿说自己是条鱼在水里游,一会儿又说自己是只鸟在天上飞。” 还摇头叹息道:“非得去爬人家的猪圈,说是要寻宝,平日里见你身手不怎么样,没想到耍起酒疯来却是一等一的。” 这些话沈封倒是没说假话,但...... 风星泽在他肩上闹腾的厉害时,就被他扔在了地上拖着走,到了城主府门口才有扛回了肩。 至于去猪圈,就如他描述的那般,他没有阻拦,倒是看了不小的热闹,他也是第一次知道猪是可以咬人屁股的,也见证了历史性地人猪大战。 风星泽气红了脸,怎么都不肯信,跺脚道:“污蔑!你这是污蔑!那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沈封好似思索般的扫了眼风星泽屁股,说:“你真以为你的屁股是被狗咬的?” 风星泽愣住,那日早上他醒来就感觉屁股疼,看自己在狗窝里,本能地认为自己是被狗咬了。 可现在却好像不是那么确定了...... 磕巴问:“不,不然呢?” “啧。”沈封故意调侃:“别人都是被猪拱,你可倒好,被猪咬屁股,你还气不过,非要咬回去,我可是废了好大一顿功夫才拦下你。” 风星泽听闻后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想起给自己上药时,小厮好像还说了一句:“这狗的牙齿可真大,还好没出血。” 现在忽然好想明白了为何没出血...... 风星泽怒了:“那,那你怎么不拉着我?” 沈封摇摇头,无奈道:“那我也要拉得住啊。” 风星泽气呼呼的盯着沈封,说道:“你要是把这件事告诉第三个人,我就告诉二殿下你阳奉阴违!” “哦?”沈封无所谓道:“你觉得二殿下是会相信我还是相信一个酒疯子看见的?” “你!”风星泽被气的眼睛仿佛都在喷火,磨牙吮血,恨不得把眼前人生吞活剥:“你想怎么样?” “放心,这件事我本来也没想对别人说。”说着,一边吃鱼,一边揉着自己的脖子,叫道:“哎呀呀,这坐了几天马车,身上都快散架了,要是有个人能给我捏捏就好了。” 这小傻子被养的也有些太单纯了,看来还得练练啊。 “......”三三三:他遇见你就是劫难...... 风星泽胸口被气的剧烈起伏,最后咬着牙道:“好!我给你捏肩!” 过来送吃的,却没想到是送过来给人当丫鬟的,堂堂风家大少爷,除了在自己老爹面前吃过亏,还没在别人面前丢过脸呢! 可是现在平白无故在一个外人面前丢尽了脸,自己居然还不敢撒气,怎么想怎么憋屈。 “轻点!你和面呢?”沈封指挥着:“右边,右边一点,嗯,对了对了,就这样。” 而在远处马车旁,一双眼睛正紧紧的盯着山泉这边的画面。 谢云霄坐在轮椅上,手里捧着一颗烤红薯,对比山泉那边倒是清净了不少,只是在士兵面前温柔的笑容下也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算计。 【作者有话说:第十三章 被锁了,uu们不要着急,已经在审核了,尽快习惯一下,我感觉后面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