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契子 我的名字叫林四月,出生的那天屋檐下滴着雨,雨燕栖在窗外的电线杆上,院子里开着不知名的春花天地沉浸在一片烟雨色中,那是一年里的好时节:人间四月天。江南长大的姨给了我那个美丽而浪漫的名字:四月。我的出生见证甜蜜的爱情。我最初的姓氏是利,利四月。久远若干的记忆里依稀有那么个温文尔雅的男子用热情的声线不停的在我耳边呢喃,呵!那是我的爸爸!彼时他曾那般的盼着我成长。幼年的我应该是辛福的吧!虽然那时无法得知辛福的滋味但从彼时的照片我看见自己笑得蜜般的甜,大大的笑容充满了整张小小的脸。 后来,后来有一天,母亲狠狠的对我说:“从今以后你叫林四月”小小的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看见母亲满脸的泪水,它们如透明般的珍珠纷纷的坠落。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明白那时母亲的泪水,那天她爱的男人牵了别人的手,他们的美满的模样被刻在报纸上,郎才女貌。而英俊的新郎正是我亲爱的父亲。最终母亲没成为他的妻。他们的爱情始于美好终于背弃,他们本不该相遇。但命运有时像顽童。 可我还是喜欢我的名字,因为那个人喜欢,因为那个人总爱那般唤着;“四月”。“四月”。缠绵的,甜蜜的,万般欢喜的。我从不知自己的名字能那般的深情的被呼唤着,我也从不知有一天也会像母亲那样爱上一个人。 那天落日染红了整个黄铺江,我许久不见了我的母亲,我以为只要我往下一跳,就可以见到久违的母亲的笑颜。 他说我就像仙境里的爱丽丝,一点一点的忘了世界。他用温暖的手把我从世界的边缘拉了下来,像一名天外来客,告之了我关于外面的世界,于是,爱上他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 他叫乔安迪,用一种近乎大无畏的精神把我拉进了他的世界里,哪个世界有阳光满满。 如果,如果没有后来那该有多好。。。。。 。 后来,后来的后来我叫爱丽丝,叫乔安迪的人没有了,于是爱丽丝还是原来的那个爱丽丝。 阿而卑斯山下,精灵般的少年,一场邂逅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我的外公说大多世间的男子,心中总会藏有那么个念想,在不知名的远方,有一女子,盈盈如梦,在水一方”那时,有滟滟的湖光照在他的脸上,映着他绝世的容颜“我的爱丽丝姐姐,日后你又会成为谁的女郎 命运是魔术师,一些人,一些事,一些相遇,我们总是后知后觉。 少年的名字叫蓝桢烈,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字,成为了我后来的许多后来。 ☆、最初的爱和最后的爱 (一) 自记忆以来,母亲是不快乐的,弯弯的眉下总有掩不住的哀愁笑着的时候总是不象在笑着,看着让我心里直感到难受。像所有成长孩子一样,我偶尔也小小的任性一下,蛮横一下,七岁那年,当邻居家的张阿姨拖着他们鼻青脸肿的小美香找上门来时,母亲看着同样鼻青脸肿却带着胜利微笑的我一脸铁青,“道歉”她拿着扫把训我“快道歉”我倔强的闭着嘴,有些事情我不想道歉。“活该”我狠狠的盯了小美香一眼,明明只是孩子却能说出那般的话语;“林四月,你是没人要的孩子,和你妈一样”“林四月是野东西。”是的,从小我听过太多诸如此类的话。张阿姨气恼的指着母亲说;“林湘君,你教出来的好女儿。也对,没爹的孩子教养能好到那里去。”很小的时候我便懂得语言有时候是毒箭。 母亲此时脸色苍白,她把手上的扫把换成了藤条往我身上抽;“不道歉,叫你不道歉。”原谅我那时什么也不懂,疼痛加上委屈让我哇哇大叫;“都怪你,谁让你叫我成为没爸爸的孩子,早知道会被笑还不如不要把我生出来好了。”母亲呆住了,用雪一般的脸望着我,死死的咬着嘴唇,然后,细小的血珠子从嘴唇上渗了出来。我害怕了,冲了上去死死的抱着母亲;“妈妈,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打架了。他们怎么说也没关系,我再也不去理会了。”母亲抚摸着我的头发,喃喃自语着;“为什么,为什么上帝总是看不到呢?还不够吗?我做的还不够吗?”母亲的身体在颤抖着,“四月,我的四月,是妈妈不好!对不起。。。。”当时我用自己小小的手轻轻的抚摸着母亲的背。我似乎觉得有那么一瞬间轻触到属于成长的那根细细的玄。很久很久的以后,我终于读懂了那时母亲的心情。努力,努力,不管再怎么努力也得不到。 起初,我的母亲也曾是爱编梦的轻灵少女。在青葱的岁月里想象着远方如黛的青山,银色月光下一望无际的海洋,盛开在天涯上的花田,也梦着骑着白马的王子,脉脉情深的恋人,也梦着在某个晴好的秋日牵着一双儿女的手走过落叶埔满的漫漫长街。可是,林湘君遇到了利永华,在花样的年华里,在那片滴着水的屋檐下,他白衣胜雪,穿过层层雨帘,就这样迎面而来。于是,在这个诺大的星球里,他们一见钟情。 不管在那个时代里都会有门当户对的观念在盛行,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林湘君又怎能与出生在富足之家,受过良好教育的利永华匹配呢!这段情缘终就注定会成为镜中水月。 可那时对于他们来说恋爱大过天,他们在当时做了一件浪漫又愚蠢的事,私奔。 林湘君之可以原谅利永华的背弃是因为当时是她先牵了他的手离开的,并不是他牵她的手离开的。后来,母亲在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总笑着,泪流着。 他们来到了杭州,投奔了从小就对她很好的表姐;高小然。母亲不敢离上海太远,怕心上人心里难受。彼时的母亲勇敢得一塌糊涂。 姨,也就是高小燃,是个多情浪漫的人,很喜欢才子佳人那些桥段,她觉的那时的他们就像西厢记里的张生与崔莺莺。在姨的帮助下,他们有了自己的家。 一年后,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看到了什么?我不知道,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听到什么?我不知道。后来,我那个名曰父亲的人以何种的心情离开我们,我亦不知道。只是会在偶尔的梦里梦见过一张旧旧的轮廓和模糊不清的声线,哪个人只是一抹住在我心底的人影,若干掘强的心思存在着那么个念头,他不要我我也不要他。只是若干的语言啊!它总是会在不经意中跑进了你的耳朵里,只言片语中我知道了哪个人在我三岁时离开了我和母亲,说好听是离开,说不好听是抛弃。爱情果然经不起材米油盐。“他有他的远大的抱负。”母亲对于她男人的出走这样说。那段曾是美仑美奂的爱情最终落了个劳燕纷飞。我知道一切一切并不像母亲说的那样的轻描淡写。我看到她一次一次的泪流满面,在沉沉的夜里。 在离开我们三年后,利永华娶了留洋归来的美丽女子。哪天我从利四月变成了林四月。那天我的母亲昏倒在工厂里。那天把我心爱的玩具丢进垃圾桶里。 七岁时,我舍弃了那些好玩的事物。不再总想往外跑,不再缠着母亲带我上公园,不再去迷恋那些漂亮的衣服。我开始认真学习,渐渐的,我成了得到老师表扬最多的那个孩子,我会背很多的诗歌,我每次不是考第一就是考第二,我写的字漂亮又公整,我让每次前来参加家长会的妈妈得到很多的羡慕眼光,“这个孩子真聪明。”聪明?也许吧。岁月流失中,一些的事情自然而燃的也就懂得了:如母亲的苦楚,如旁人异样的目光,孩子们肆无忌惮的嘲笑,还有,极少数的人流露出来的同情目光。岁月流失中,我不知不觉中学会隐藏自己的心思,在人前作一个单纯快乐的孩子,可我从不经过麦当劳门前的那条路,在麦当劳明净的玻璃窗里总会映着那样的画面:父亲,母亲,孩子,他们其乐融融。我总会被类似那样的画面所刺痛。 某天,经过了一家商店,商店里头长得很神气的父亲给可爱的女儿买漂亮的洋娃娃,小小的女孩儿手里抱着一个,眼里瞄着另一个,假装生气的父亲笑着责备贪心的女儿。我本想掉头就走,但那画面太美太好令我移不开脚。那天我知道了,那样的画面也许永远不会属于玻璃窗外哪个神情落寞的小女孩。在我转过头时我在街那头神情落寞的母亲。 哪天夜里,母亲又对着沉沉的夜发呆。 “我的四月,因为妈妈失去很多吧!”母亲来到我床前,抚摩着我的脸,泪水掉落在我的脸颊上:“喜欢那个洋娃娃吗?喜欢的话妈妈明天给你买”“不是的,妈妈。”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我要那种东西做什么,它又不能帮我考第一。还有,我已经十一岁了,早就不喜欢洋娃娃了” “那四月羡慕她吗?羡慕她有。。。。。。”母亲有些迟疑的看着我。 “羡慕她干什么?她和我同班,她书念的没我好,人又没我漂亮,我羡慕她做什么!” “谁说你长得漂亮了。”“很多人都说我长的像你,那当然是漂亮的啦!”母亲终于露出了笑颜,在橘红色的灯光下很是美丽。“林四月,你很是臭美。”“哪有,妈妈,你说,长大后我会像你那般美吗?” 母亲黯然:“美又有什么用。。。。。”。。。。。。。 十一岁,说它大它不大,说它小它也不小。但我的十一岁注定要懂得比别人多。如果,如果说。我美丽的母亲注定得不到丈夫的疼爱,那么,就由我来疼爱她。 ☆、最初的爱和最后的爱(二) 十八岁时,母亲和利永华相识相恋。十九岁时母亲怀上了我。我十一岁时母亲三十一岁,依然年轻依然貌美。依然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比如找一个男人重新开始。但真正面对这种情况时,我。。。。。。。 那一天,姨往家里带了个男人,差不多四十岁的摸样,仪表堂堂,据说家里条件不错。他姓易,姨把我拉到面前叫我称他为‘易叔叔’那时,我心里模糊明白。日后,我也许会和他成为一家人。“易先生”明明想叫他“易叔叔”来着却最后变成了“易先生”。那人也不恼,只是好脾气的看着我。母亲立在一边,微笑的看着我们。我有些惶恐,我觉得我将要失去她了。 晚饭的时候,我跑到游乐场去。呆呆的看着一游乐场的人。看着他们快乐幸福的摸样。这时母亲找了上来,她拉着我的手在一处长椅上座了下来。“傻孩子,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不想你姨伤心。”母亲的脸有淡淡的愁容,类似寂寞。我拉起了她的手把它贴在我的脸颊上,“妈妈,我想让易叔叔当我的爸爸。想让他带我们一起来游乐场,像他们一样。”我指着不远处的一家三口说。 环顾着一游乐场的人,大多快乐幸福。没理由我的妈妈不幸福。我要她像他们一样。母亲比谁都要有资格得到幸福。姨说易先生是个好人,那么,他就一定是个好人。 如姨所讲的,那人的确很好,他对我们很好,那种好是淡淡的,不张扬,却温暖人心。渐渐的,我也真心的喜欢他,接受他,也盼着母亲和他有个圆满结局。 我们所居住的院子里栽了几棵老桂树,不久前,易先生在那树下装上了秋千,那夜,我坐在秋千上听到母亲对送她回来的易先生说:“对不起,我想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可你值得更好的。”“在我的心里你就是最好的”这是易先生的声音。“心里藏着别人的女人,却还要和你过一辈子,这样对你不公平。所以,去找真正爱你的人,易先生还年轻。”一大段的沉默后,脚步声远去了。 母亲在秋千下蹲了下来,握着我的手:“四月,生气了?他是个好人,所以妈妈不能。”我沉默的盯着自己的脚。母亲叹了口气:“以后你长大了就会明白了。”她从地上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四月,你觉得这个院子怎么样?”我不语。“四月,我的好四月。”我的母亲又在和我撒娇了:“你就发表一下意见吧。你喜欢这里吗?”我点了点头。“好!”她一副豪情万丈的样子:“那么,从今以后妈妈要努力赚钱把这个房子买下来让林四月当户主”她双手握着我的肩:“四月,你相信妈妈说的话吗?”我用力的点了点了头,是的,我喜欢这里,在这片小小的方寸之地里。我们相依为命。没有爸爸,那没什么。 从那天开始,母亲留在工产加班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那夜,姨带着蛋糕来到家里,母亲还没回来,我在做作业。姨招呼我去吃蛋糕,我把蛋糕小心的包了起来。想留到和母亲回来一起吃。姨走了过来抱住了我,语气哽咽:“四月,怎么像个小大人似的。”是啊,我怎么会像个小大人似的呢,别的孩子一点一点的长大,我却仿佛在一天长大,那天,母亲流着泪说:“为什么?为什么上帝还看不见?”那天,小美香的妈妈说:“没爸的孩子的教养能好到那里去”那天,小美香穿着他爸爸给她买的雨靴躲在她妈妈背后朝我拌鬼脸。那天,我发誓:我一定要成为能让林湘君感到骄傲的女儿。 十三岁岁末,我们家终于真正的成为我们家了。母亲终于把房子买了下来。 十四岁时,母亲把我带到了上海,然后把我带到一处大宅子前,那是一处十分美丽的地方,大而豪华的铁门,铁门旁罗列着修剪的整齐的树木。有围墙,围墙里白色的屋顶藏在一片苍萃中。母亲说:“这是你爸爸的家,你的爸爸就住在里面”是的,他就住在里面,不过是和别的女人。我拉起母亲的手:“走吧,有什么好看的,又不能吃。”母亲边走边痴痴的回望:“记住了,四月,这是你爸爸的家。”在街的拐角,我的眼泪就这样落了下来,真傻,我的傻妈妈,真好笑,竟然带我来参观那个男人和别的女人的爱巢。 原谅我没有预知未来的本事,如果知道后来那时母亲的心情,当天,我会陪着她一起等。等她见到她见到他的脸。 回家后,母亲就开始生病,时好时坏。每次我问她时她总是说是感冒,接着,还把我送到姨的家,说我会妨碍她的休息。 十四岁岁末,当我明白一切时,我亲爱的母亲已到了弥留之际。世界就那样灰了,绝望海水般没了上来。 母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一张脸瘦得不成样子,林四月,你不是很聪明吗?怎么会看不出来,怎么会猜不出来。“妈妈,你怎么能这样,怎么能不告诉我呢?现在我该怎么办?现在我该怎么办?你告诉我。。。。妈妈?”这是我七岁后第一次在她面前这样的哭,一脸的泪水,一脸的鼻涕。“难道你不知我心里会难受吗,难道你不知我会伤心吗”“知道,妈妈都知道,现在妈妈向四月请求原谅,对不起了,四月。”她平静躺在那里,就像在家里休息的摸样。“妈妈,你告诉我,你会好起来的,对吧?”我紧紧的抓住母亲的手,慌乱而无助。 “会的,会好起来的。”妈妈回握了我的手。可我的妈妈是个谎话精,她并没有一天一天好起来,反而一天一天脸色变得苍白,而我,束手无策。 ☆、最初的爱和最后的爱(三) 我把我所有的零用钱换了上海的车票。 我守在利永华家的门前,苦苦的哀求门卫让我见这家男主人一面。 似乎有一世纪那么久,他终于来了,手里牵着个小男孩,十多来岁,粉妆玉啄的模样。 因为是逆着光,我微眯着眼望着眼前的人,比照片长还要英俊。他正用询问的目光瞧着我。 我走了过去,我想让他看清我的脸。这张和我母亲少女时代十分相似的脸,那时心中有个执念,如果,如果他爱她,如果,利永华曾爱过林湘君。那么,他就会认得这张脸。多傻气。 “那个。。。。,那个,利先生,你觉得我脸熟吗?”我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手。 那人看了我几眼,微邹了邹眉,摇了摇头。 “利先生,你再看清楚一点,请你,再看清楚,是否见过我?”如果,他认出了我,我便原谅他,然后,求他去见妈妈一面,也许是最后一面。 “你这孩子到底想干什么?我再一次告诉你,我并没有见过你。”已经是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你找我想干什么?需要帮助吗?” “。。。。。。”到底还是认不出来,是我长的和妈妈不像,还是他早就把母亲的脸忘了连同那些山盟海誓还有他的孩子。 “告诉我,你需要我为你作些什么?” “我妈妈生病了,你能去看看她吗?”那句林湘君几乎就要说出口了,可我悲哀的发现我竟不敢。我怕那个人连妈妈的名字也想不起来,我怕母亲如此恋恋不忘的爱情落的如此可笑的田地。 “那么,孩子,你弄错了,我不是医生,也帮不了你什么。”他转身想走。 “我知道你不是医生,我知道的。”我拉住了他的衣服,这时,有辆车子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先前的那个孩子顿着脚“爸爸,电影要开始了。” 利永华再次皱眉:“你到底要干什么?”是啊?我在干什么?我松开了手。他拉着小男孩的手上了车,车子很快就绝尘而去,那个人始终没再看我一眼,这组镜头成了日后漫长岁月里的一道伤痕,这短短的几分钟足以毁掉我一整个世界。 被那个人牵着手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多年前,那个人牵着彼时小小的我也是这般眉笑目笑吗?可为什么要放开我的手呢?知道我偷偷的干了多少的蠢事:在无人的空巷子里一次又一次的唤着“爸爸,爸爸”这个陌生的名词,假装你就躲在转角处偷偷的看着我,呵着气在玻璃窗上一次一次的写着你的名字,狠狠的擦掉再写,我也想像别的孩子一样坐在爸爸的肩上看世界,总想像着那时看到的世界一定极美。 白色的布盖上了母亲的头,我坐在地上,一点的力气也没有,一点点的力气也没有,所以,我无法站起来,所以,我无法去抓住你的手,所以,我无法去阻止他们,让他们别带走你,林四月真没用,林湘君养了十四年的林四月真没用。 一切一切就像梦一般。只是我在那块小小的方寸之地里在也等不回我的母亲。 母亲的葬礼过后,利家终于来了人,那是一位长者,据说是利家的管家。他给了我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以利家友人孤女的身份寄居在利家,第二个选择是和姨住在一起,我的生活一切开销由利家负责。 晚风,新坟,墓碑,碑文,还有长眠于此的年轻生命构成了世界上最为悲伤的乐曲。诉说着关于离别,关于死亡,十四岁的我在细细的听。 我用手轻轻的抚摩着墓碑上母亲的相片,母亲靠在桂树下浅浅的笑着,那是她三十岁生日照的。嘴上是浅浅的笑,眉上却挂着淡淡的愁。因为还在爱着他吧,因为还在牵挂着他吧,因为还对那段往事无法释怀吧。现在好了,可以忘了,可以不爱了。 那个人自始自终都没出现过,母亲临终前姨去了上海,可还是没把他带来。 姨说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人一生可以有很多次爱,一种人一生只能爱一次,我的母亲属于第二类人。我的妈妈真不走运,偏偏遇见了他,林湘君最初的爱和最后的爱都属于利永华。可他,连她的葬礼也没来参加。 我哀哀的哭着,这更像是一场梦。似乎一觉醒来就可以看见她,穿着粹花的连衣裙站在院子的篱笆墙外喊着我:“四月,回家了,四月,快回家吃饭了。”“四月,别躲了,妈妈看见你了。”小小的我吓了一跳,把自己小小的身体拼命的往篱笆墙里挤,然后,露馅了。然后,篱笆墙里传来了我咯咯的笑声。而从今以后,这落大的世界里,再也没有人能把我从那片篱笆墙里找出来了。 母亲临终前对我说什么来着,说叫我不要恨他,我的妈妈一定以为她的女儿是个天使,其实不是的,她一点也不天使,她只是很会装,是个装蒜高手。她天天都在心里百次千次的咒骂那些她讨厌的人,她把她不喜欢的人的作业本偷偷的丢掉,她向老师打小报告。。。 不恨吗? 我的母亲死于肺结核,那种病本不该致死,可那种病是富贵病,可那个傻女人有远大的理想,是的,她把它称之为理想,她想让她和她的女儿拥有属于她们的一间房,她说先买房再治病。可谁知,这么大的一个尘世竟容不下那么一个小小的女子。 而那位我要称他为父亲的人据说每年都会拿出部分的资金作慈善,多可笑。 不恨吗?要不恨吗? 可是,母亲,你又知不知道。有些的东西会在心里一下子长开的。比如恨! ☆、你不是农夫(一) 一个简单的布包,来到利家的时候天空里有满天彩霞。利家的女主人带着她的一双儿女在花钢石砌成的台阶上,含笑看我。小男孩差不多十岁摸样,小女孩五,六岁左右。男主人不在。 “那位是利太太,你以后就叫她为阿姨。 那位是连城少爷,那位是连玉小姐。”带我来的老管家频频教导,太太,小姐少爷,真像粤语长片。 连城,连玉,多好的名字,想必,如他们的名字一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吧。又是城的又是玉的。 晚饭过后,我被叫进了一间类似书房的房间里,一会儿,门被推开了,利家男主人终于粉墨登场了。见到我的脸后,他一呆。是的,不久前,我还问他觉的我脸熟吗? “那天。。。。。,对不起,那天我没认出你”回他的话?太伤脑子。微笑?那太假。我垂下头,内疚吧?越内疚越好。 “以后,好好的呆着,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他的手在半空中,似是想摸我的头,又似是想拍我的肩,迟疑了一下,落下了。 “好的,利叔叔。”老管家还告诉我,以后要管利家的男主人叫利叔叔。 一大片一大片的沉默,他背着我靠窗站着。他的头发又黑又密,他的背影又高又挺,而他的心一定又坚又硬吧。 利太太把我带到大厅,利太太说四月,以后就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真是很有默契的夫妻,我点了点头。家?是的,这里豪华又漂亮,讲究的家具,纤尘不染的地板,琉璃般的灯光,价值不菲的装饰。可,它永远不会成为我的家。 小小的女童走了过来,拉着我的手:“姐姐,我带你去看你的房间。”小小的手软软的,无邪而天真。这个可爱的女孩是我同父舁母的妹妹,若干的年后,我们的命运又会有怎样的交集? 我躺在房间的床上,我的房间很漂亮,粉色的墙,白色的沙窗,梦一般的珠廉,圆顶的公主床,精致的梳妆台,毛娃娃,就像是所有少女所热望的梦幻空间一样。我泪流满面,思念风一样的滋长着,我想念着座落在杭州城郊外的我和我母亲的那个家,虽然不大,却温暖,小小的院子里有花有果,有菜有葱。 姨一定还在生气吧。她一定以为她们的四月向往着大都市的繁华热闹吧。她一定猜不到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会藏着那样的心思吧。仇恨,它有时候能帮助人获得成长。 我要用我这张和我母亲长得十分相似的脸在利永华面前生活着,和他近在咫尺,提醒着他他曾那般辜负过那样的一位女子,他肩负着情债。 一切按步就般,找学校,念书,我让自己像老鼠一样小心生活着,不多话,安分守己。 接下来,我知道了一件让我很难受的事:当时,在利永华和利太太举行婚礼时,他们已有了一个两岁的孩子,那就是利连城。也就是说,利永华在离开我妈妈后转瞬和别的女子定了终身。这就是我母亲致死还念着,盼着的人。。。 时光流逝中,我念完了高中,我上了大学,我度过了二十岁生日。时光流逝中,一颗烦燥的心被我掩盖在我轻描淡写的眉目中,它无处安放。那人事业蒸蒸日上,那人春风得意。心里有一把火在熊熊燃烧着,怎么能,怎么能如此心安理得的幸福着? 利家喜欢在大花园里种松柏,园艺师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来给它们修剪。我喜欢靠近大门的那棵松树,我喜欢爬到上面去,我喜欢呆在那里看书。有一天,我在那里发现有趣的事,长得很可爱的少女问眉目秀的少年:“利连城,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少年目无表情:“。。。。”少女的脸像红番茄:“连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利连城,我,我喜欢你很久了。”少女有些着急了。 “你们女孩子整天就喜欢这些肉麻的事。”少年有些不耐烦了:“喜欢我很久?真是个早熟的孩子。我最讨厌早熟的孩子了,还有,我警告你,以后,不要再来我家找我了。” “利连城,你怎们可以这样对我。” “这是你自找的。”真有乃父风范,甩起人来眼都不眨一下。 “利连诚,我。。。,我诅咒你,诅咒你被女孩子甩,”少女狠狠的说:“甩一百次。” “别说傻话,这天下,只有我甩人,不可能被人甩。”真是狂妄的小子。 就在那时有什么拨动了我的心玄,它很疯狂,但却让我热血沸腾。 我把故意书丢在地上,等着哪个少年经过它身旁。 “嘿,连城弟弟,帮我把书捡起来给我”我对经过树下的少年说。 “我为什么要帮你。”这个总是一脸神气的少年平常并不怎么待见我 。 “来嘛,帮我捡一下嘛,举手之劳而已。” 少年弯下了腰捡起了书,递给了我。 “你为什么总喜欢呆在那里呢?”少年昂起头问我。 “你要不要上来?如果你上来了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喜欢呆在这里。”我对树下的少年伸出了手,他迟疑了一下,把手递给了我。于是,他来到了我身边。 “因为,”我指着与我们有一街之隔的那栋楼:“我喜欢他们家的玫瑰花园。在这里,可以清楚看见它们,一朵一朵盛开的样子”其实,我并不喜欢。那些都是鬼话。 “砌,无聊”少年有些失望。 “是有些无聊,”我让少年的脸迎着风:“把眼睛闭上,深呼吸。” 少年闭上了眼,初夏的微风里有邻居家玫瑰花园余余的芳香,落日的余辉交织在这片树上,流动着万丈光华。这是个多情的初夏傍晚,带着那么一点点的浪漫色彩。勾动着有些人的情怀。 少年睁开了眼,我对他浅浅的笑,他一呆,学校里的男孩子说,林四月笑起来很迷人,特别是浅浅笑的样子,像画里的女郎,悠远而醉人。而女孩子则说,林四月笑起来就像是狐狸精,慑魂似的,装摸作样。 日光在树上闪烁着,迷离而摇曳,在这窄窄的空间里,利连诚和我靠的很近,我些许的头发落在他的肩上,我没有拨开它,我转过头轻问他。 “连城弟弟,你有没有闻到玫瑰花香。”他点了点头。 “那么,你也会喜欢这里吗?”虽然幼稚,但谁叫他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呢。 少年再次点了点头,脸微红。 谢谢你,我亲爱的小孩,谢谢你喜欢这里。多年后,我回头看这一幕,似乎,一切都在一念之间,佛曰:一念成魔,一念成佛。俗世中的我们却总是后知后觉,一次又一次。 ☆、你不是农夫(二) “连城弟弟,教我下棋吧”男孩虽然一副老大不愿意的样子,但还是教了。 “连城弟弟,你可不可以到那家花园里偷偷的摘几朵玫瑰花给我”也摘了。 “连城弟弟,阿姨给我买的衣服漂亮吗?”三百六十度转一圈 ,裙字在空中划着美丽的弧线。“漂亮,”傻孩子,正因为漂亮才要穿给|你看。 “喂,林四月,你能不能不叫我连城弟弟,” “为什么?不叫你连城弟弟那要叫你什么?” “叫我连城,也别叫我弟弟,别忘,我长的比你高”男孩有些恼怒中有些许的得意。 就这样我和利连城一点一点的热络了起来,利连城是利家的小王子,最重要的是,利永华很喜欢他,对他寄以厚望,把他当做继承人来培养。 利太太坐在沙发的客厅上:“四月,过来,”她的一双儿女坐在他身旁看电视,我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对于眼前的这个女人,我心怀复杂,我觉得我应该要恨她,可并不。她是个真诚的人,在我妈妈葬礼的那天我见到她了,一身黑色的衣服,而黑色代表着对逝者的哀思与悼念,相处的这六年时光,对我她如和蔼的师长,频频教导。 “四月,你不知道吧,和你一样我也是念医学系的,可是,不能学以致用,”她低眉,有淡淡的惆怅萦绕:“你的导师告诉我,你在各方面都很出色,你有没有考虑到国外去深造,” 我一惊,抬眼看了她,是不是她发现了什么。 “我曾在非洲待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是我的一段难忘记忆,”利太太幽幽的叹息:“如果有一天去到那里,你一定会迷恋那片土地,到了那里你才会明白,也只有这样的泥土才会养育出那样的人们,单纯,自足自乐。” “四月,外面的世界它无限大,它总能让你惊喜,”到这个时刻,我知道利太太她是真心的希望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四月,如果你想。。。。” “妈,你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做什么,外面有什么好的,语言又不通,你叫人家出去鸡同鸭讲。”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恼怒打断我们的讲话,还不忘踢掉妹妹玩着的布娃娃。 “看,连城舍不得你了,不过,他说的也对,你自己想一想再回答我。”我点了点头。 利连城堵在我的房门口:“你不要去,”我没理他,“你想去吗”我抬头看他,这个少年有着和他父亲极为相似的轮廓:“如果说我想去呢,”但,偏偏那是我所憎恨的。 “那。。。。。那再等几年好吗?”少年抓住我的手,有些着急。 “为什么?” “等我再长的大一些,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去,那时,我就可以照顾你了” 我眨了眨眼,我觉得如果不眨眼的话眼泪它就会掉下来,我不知道将来的有一天,这个少年将以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我是他姐姐的这个事实,要放手吗?要吗? 不是不感动。 他有时候会在周末到学校接我回家,很是自然的帮我提书袋,走人行道时总让我走里面,他走外面,走斑马线时会拉我的手,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往我钱包里塞钱。。。。。 十五岁的少年,眉目清透,总不懂人性的复杂,以为盛世清平。 要就此放手吗? 总跳着舞的小红鞋在旋转时也许很快乐,但也会害怕,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去看少年清澈的目光了。 是的,就此放手吧。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八月,杭州的我和妈妈的房子,开发商想在那里建立商品房。对于那些不肯卖个户主,他们无所不用期及,眼看,我就要保不住它了。 我求利勇华,求他帮我,求他看在和妈妈昔日的情分上帮我保住那间房子,可他回答我:无能为力。 终于,在一个夜里,一把火让那里变成了一片灰烬,而我,连可以拿来怀念的地方也失去了。曾经,我的母亲用无限喜悦的语气指着小小的院落,我要在这里种上玫瑰,我要在这里种上菊花,我要在这里种上百合,我要让这里一年四季花开不断。 我昂望着坐落在上海黄金地段的这座大厦,这里从一至七楼都是利家的办公楼,我的爸爸是这里的最高领导人,听说,还有很出色的律师在为他们服务。只要他一句话,只需要他向他的律师交代一声,我妈妈的房子便可以保住,但他不愿意。 我坐在大厅等他,大厅的玻璃门映着我的脸,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像我于这个世界的身份一样。 利永华看到我有些讶异,然后,他向身边的人交代了几句。 我走在他后面,他的背影于我很熟悉,我曾一次又一次的望着他的背影发呆。这个人,原本我与他应该有着世上最为亲密的关系,父与女。可我们一个月说不上两句话,打个照面也形同陌路。 他把我带到了办公室,然后,反锁了门。 “什么事?”他邹眉。 “房子没了,我和我妈的房子没了,”我看着他,然后,在空中比了个手势:“噴,一声,被人一把火烧光了。” “那很遗憾,不过,也别伤心,只是一间房子,”他竟然无动于衷,只是一间房子? 我走了过去,细细的瞧着他的脸,他有些不自然的看着我,我朝他摇了摇头。 “我妈真是瞎了眼,竟会对你这样的人念念不忘。”我成功的看到他的脸色发白:“除了这张脸长的有点看头外,利永华,你一无是处,还浑身充满了劣根,只是一间房?可你又知不知道,那一间房对我来说,它抵得过一整个世界。我以为能让我妈如此深爱着的人应该会有那么一点的可取之处,可到头来,我才发现我妈真可怜,爱上你这只冷血动物。” “你疯了,你知道你和谁在说话吗” “闭嘴,这话你连问都不配”那人终于不再邹眉了:“利叔叔,要不要我来替你解释你为什么不想帮我,好吧!你们是体面人,我也体面一点来说,因为是高处不胜寒,因为地位越高就会害怕一点的风吹草动,害怕年少时的那点风花雪月会成为上流社会茶饭后,然后演变为丑闻,可是,我妈妈却因此却背负各种的骂名,那些女人害怕她们的男人被林湘君勾走了,在她的身上安了各种各样的骂名:没人要的□,狐媚女人,狐狸精,残花败柳。。。应有尽有,在你拒绝帮我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那个曾为你生儿育女的女人,而那个傻女人在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后,带着她的女儿躲在你的家门前只为那么偷偷的看你一眼。”往事刀一般。 “。。。。。。。”那人满脸复杂,半响,才从口中吐出那么几个字:“我,我有给你们寄钱去,” 妈妈,你到底爱上什么样的男人?我开始笑,笑得泪水都溢出来了,那人的身影在泪光中浮动着:“利先生,我妈是个傻女人,你永远都猜不到她到底有多傻,那样的傻女人有怎么会去收你的钱呢?” ☆、你不是农夫(三) 华灯初上的上海,车如流水马如龙,我走在这个大都市里,如一缕魂灵。 书吧里的灯光太温暖,我不由自主的走了上去,里面的人不多,我从书架里抽出了一本书,很快的,我就被里面的插画所吸引,接着是文字,简单,充满了童趣。那是一本童话书,我极羡慕书里叫爱丽丝的女孩,有那样的一个世界可以让她逃遁,而林四月就没有。 抬起头时,在书被抽走后空下来的空间里,有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看着我,那样的眼睛长在那样的脸上就像秋日里的一股清泉,他透过书架的那小小的窗,静静的愀着我。 拿着书我走向柜台,后面有脚步声紧跟着我:“嘿,你喜欢那本书吗?我也喜欢。”这人的中文讲得有些蹩脚,我站住了脚,回头:“那就给你吧。”我把书递给他。 :“NO。。NO...”跟上了的人忙摆了摆:“我没这个意思,” 我把书放在他的手上,头也不回的走了,我知道这样做可以为我挡去很多不必要的牵扯,我不喜欢玩那些男女游戏。 回到利家,夜已经深沉,今天是利连城小王子十六岁的生日,家里为他举行集会,而他们家的每次宴会于我来说都是一个杆尬的存在,怕引起一些好事者的注意,所以,我总是有多远就躲多远。 推开后门后,我看到利连城,他一脸阴郁的站着。 “去了哪里”我没理他,他身形一移,挡住了我的去路。 “今天是我的生日。”他在不是很明亮的灯光下邹眉,和他的爸爸一样他也很喜欢邹眉,可我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 “那你是不是想让我送你生日礼物。”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这时我的脸离他很近,我想,我此时的脸一定极为妩媚,不太明亮的灯光下我依然看到他脸红的样子。利永华,今天我怎么说来着,我说有一天我也会让你的心狠狠的痛一次,撕心裂肺的痛一次。 “把眼睛闭上,我给你生日礼物,”少年把眼睛闭上了,这时,天上的星光也在叹息着吧!对不起了,利连城。 我闭上了眼,把脸贴了上去。 妈妈,在我死去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去找你了,因为,从下一秒起,我已经失去了前往天堂的资格,在失去了我们的房子后,在这个世界,我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除了我。 吻,轻如羽翼,蜻蜓点水般的落在少年的脸上。 而这一秒,它让我在多年后,站在好望角上,对着茫茫的海平面泪流满面大声喊着,利连城,我错了,利连城,我后悔了。。。。。 “利连城,我的生日礼物你喜欢吗?”“。。。。。。。。” “那可真遗憾,别人都很喜欢。”我看着一脸燥红的少年。 “你把它当做送给人家的生日礼物了,也包挂男孩子?”利连城一把抓住我的手。 “不,它仅限于女孩子,” “那,那还好,”他松开我的手:“你去了哪里?我留了蛋糕给你,我去拿给你,好吗?” 我垂下头,往前走,我觉得以后一定会有报应落在我身上的,他跟在我后面。 “林四月,我,我喜欢你的生日礼物。” 初秋的风从我脸上凉凉的刮过,林四月,她害怕了。 又一个周末,远远的,我看到利连城站在校园门口,白色的衬衫,驼色的裤子,清俊如陌上少年。和以前一样,他接过我手上的东西,默默的在我身边走着,在一处红绿灯前,他站住了,然后,在我面前摊开了他的掌心,有暗红色的玉坠躺在他掌心里,小小的,形状像是一颗小小的红豆。 “这是我的护身符,我把它送给你。”他的眼神虔诚,不由分说的把它放到我的手里:“它可以保佑你。” 于是,小小的红豆从他的手心落入到我的手心里,夕阳下,我们的身影落在大地上,差不多的身高,我们移动它们也在移动,像一出默剧。我藏着心思,带着面具。 那一夜,我梦见了许多的面孔,那些面孔带着各种表情,陌生的,熟悉的,最后,它们变成利连城的模样,哀伤的望着我,没有说话。从梦里醒来时是半夜,我的头发全湿了。那是汗水,我一把抓起那颗小小的红豆,狠狠的往窗外一仍,让愧疚见鬼去吧。 秋末,风声如歌。 “林四月,电话,”利连城有些不高兴的拿着电话,我走了过去,对于这个电话我也莫名其妙,一向,打电话找我的人极少,我亦没什么朋友。 “林四月吗?”电话那头是男孩的声音,我应了一声,那头继续讲:“我叫乔,乔安迪,请问?我可以请你看电影吗”乔安迪是谁?我并不清楚。 “看电影啊,”我瞄了瞄一旁很不高兴的利连城,透过客厅的窗,我看到利永华在花园的身影,这个男人是个工作狂,很少呆在家里:“我想一想,到时再告诉你”挂断电话我往门外走,这里有通往花园的路。 “那人是谁?”他果然追出来了:“你不要和他去看电影,你要看,我陪你去看” 我继续走,在一处空地上停了下来,在这里可以确保利永华很快的就会被我们吸引过来。转头,面朝少年:“你说,我为什么要和你去看电影。”利连城一呆。 “你。。你不是想看吗?以后,只要你想,我可以为你做的,我都会为你做”彼时,我的母亲也是这般孤勇吧,想为他做任何事,哪怕摘下星辰。 “你为什么要为我做哪些事呢?” “你。。那时你不是吻我了吗” “那时,我不是告诉你,那是生日礼物,在西方国家,亲吻只是代表一种礼仪,那天,我没有生日礼物给你,只好用它来代替了。”我转身欲走,他拉住我。 “你要去哪里,”我,不敢去看少年的脸了:“别走。” “为什么?”我故意拉高嗓子,就让这一切就到今天为止吧,演着演着我也把自己演累了。 “因为,因为我喜欢你”利连城握着我的手,满脸希翼,晚秋的天光落在他青春的脸上,单纯无害,如初生婴儿般。这一幕,许多年后,我总不敢触及。 时光在这一刻似乎是静止不前的。许久。。。。。。 “你们在干什么”这声音,很明显在发抖。我转过头去,那是一张因为恐惧而有些扭曲的脸,我亲爱的爸爸,知道这一刻我等了多久吗?它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利叔叔,怎么办?连城说他喜欢我”我迎着他走了上去,此时,在我的心中有万人在大合奏,贝多芬的欢乐颂响彻着我的心房: “该怎么办呢?可你是知道的,我不能够喜欢他的,利叔叔,是你来解释,还是我来解释?” “你说什么,你的话是什么意思?”利永华一脸震惊的看着我。 “连城,也就是你的儿子他说喜欢我,喜欢,爱慕,LOVE”我在他的耳边低低的说,终于害怕了,终于也害怕了。一个巴掌就这样在我脸上落了下来,我的泪水就这样掉了下来,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在依稀间,我看到小小的我,就那样躲在角落里,看着气坏了的父亲一个巴掌落在女儿的脸上,那时,小小的我在想,如若,如若有爸爸,挨巴掌也是好的,而这个人永远不会想到,巴掌与爸爸,也曾是我的梦想。 利连城跑了过来,抱住了利永华:“爸爸,不关她的事,是我,是我先喜欢她的” 利永华一脸惊骇的看着我:“我,我真是养虎为患,这种事你也干得出来,你,你就像农夫怀里的那条小蛇,这般的恶毒,” “看来,利叔叔把自己比做那位农夫了,别在自己的脸上贴金了。利永华,你怎么可能是农夫,别忘了,我是因为谁来到这个世界的,如果你非要往里面凑的话,你无非也是抛弃那条小蛇的人”狠狠的擦去脸上的泪水,我逼视着他。 “瞧瞧,林湘君养的好女儿”利永华指着我的手在发抖。 “你终于想起我妈的名字了,可你,不配提她”我狠狠的挡开的的手。 “你们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是吗?”一边的利连城颤抖着声音问。 “利连城,我来告诉你,”我在利连城的面前停了下来,用手抚摸着他的脸颊,利永华就站在他的身边呆呆的看着我:“连城,很抱歉,我不能喜欢你,因为,因为我是你姐姐,亲姐姐,至于我为什么会成为你的姐姐,你还是去问你的爸爸吧。” 人的一生会在自己的心上留下些许的伤痕,有的会随着时光风化,有的会留着但不会疼痛,但有的会变成一根细细的线在漫长的时光里割弄着你的心灵,而这一天这个少年的那种绝望而哀伤的眼神变成了我心底里那根细细的线,我知道,它将伴随着我至我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住月球上的男子(一) 走出利家时,晚霞染红了天边,如柔和而美丽的绸带,我再会望那扇门,从此,不会再来了吧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那扇门里,映着两个人紧紧相拥的人影,父亲紧紧的抱着儿子,利永华,这是难忘的一天吧。 坐上了公车,在这个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公车了,行驶着的车辆,明净的玻璃窗外映着另一个世界,风景,建筑,车流,人潮,那,但那个世界却似乎离我很远,比起那个世界,我更喜欢公车里的这个世界,它并不大,却温暖,安全。 跟在一位年轻的妈妈后面,和她一起下了车,听她对着怀里的孩子低声呢喃,着魔似的,想去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最后,伸出了手抓住了她的衣襟,声音这么像母亲,那么脸会不会也像她。 不像,一点也不像,我呆站在那里,心里极累,似乎经历过了一场战役,然后,听见了有个声音说:“臭小子,还不给我回家,”“知道了,妈妈。”挺瘦的小男孩奔奔跳跳的跑了过来,拉住了他妈妈的手。 那时,我母亲也是这样叫着我:“四月,回家了。”可我的家却被一把火给烧掉了,现在,它也许成为一片废墟,最终,我没有能力去保护它。 站在高高的货轮上,落日下的黄浦江可真美,黄黄的日光泻在江面上,像云絮,棉花糖似的,一圈一圈的延开。 我闭上了眼睛,风从我耳边吹过,带着远方的召唤。妈妈,我太想念你了,妈妈,对不起,不是不想勇敢,而是,孤独是比想象中更可怕的东西,一个人走路,一个人看着天空发呆,一个人和一个人说话。。。。。。 我抬起了脚,从这里下去,会有一瞬间的飞翔时刻吧。。。。。 “林四月,站住”是幻听吧。 “林四月,你给我站住,”我回过头。 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青年男子站在我身后,他有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爱丽丝小姐,你站在那里很危险,”青年男子向我靠近了点,我想起来了,这个人,不久前我在书吧见过他。 “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你要干什么?”指着他,我有些恼怒的问,我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来,我白干了一大推的蠢事。”他耸了耸肩:“(亲爱的,为了你,我才从月球移民到地球来,所以,爱我吧。)这是我写的。” “是写给我的吗?”这句话我还有些映像,它被写在一条横幅上挂在宿舍门前的树上,很醒目,因为当时觉得它写得很有趣,我还问同宿舍的女孩子谁是那个幸运儿结果惹来了一阵白眼。 “如果,你再专心一点,你会发现那里还写着,乔安迪给林四月的情书。你还会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常常会听到一个男孩不停的在你面前说,好巧,太巧了,而在不久前我还打电话约你看电影。”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虽然长的不是很帅,但你也不用这样打击我吧。” “乔安迪,你是乔安迪”这个名字我在几个小时前听过。它出现在电话里。 “我是乔安迪,大家都叫我乔,美国来的交换生,和你一样是念医学系的,高你一极。”他朝我身出了手。 “那又怎么样”真可笑,竟在这里完成自我介绍。 “这证明我们的校友关系了。所以,你何以信任我,所以,你可以下来了,那里很危险,不要学露丝了,那并不好玩。”他朝我伸出了手。 “我知道啊,”我学着他的样子耸了耸肩:“可我想试看看,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像爱丽丝一样找到那个梦幻仙境。”这样有着明亮眼神的男孩一定有个美满幸福的家,拥有着很多的爱,而我讨厌那类的人。 “你疯了?林四月,我以为你只是不合群而已,没想你还这么任性” “可你被这个疯子迷住了,因为她的脸蛋吗?”我嘲讽他,一边往后退,他正在朝我靠近。我把身体往后倾斜,任性吗?我也想找个人好好的任性一回,可好像没有那样的人。 没有预期的听到呼呼风声,我的手被紧紧抓住了,然后,落进了一个有薄荷香味的怀抱里 。 “永远不要拿生命来开玩笑,生命是用来尊重的,我们的妈妈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的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小心翼翼的,满怀喜悦的盼着我们成长,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惜它,让它生生不息。”他紧紧的抱住我,用不是很地道的中文在我耳边呢喃,这个叫乔安迪的人于我来讲,明明很陌生,但此时,在他怀里,却生生的长出了依恋。 “可是,我的妈妈不在了,”泪水就这样掉了下来,我就像一个委屈的孩子。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世界,每个人都会离开,他只是先我们离开而已” “可我,并不是好女孩,刚刚我勾引了我的弟弟,” “这个不好,以后不要了,把一切都忘了吧。”他用极其简单的语言淡化着我心中的苦楚,柔和的嗓音犹如催眠曲,安抚着我累极了的心灵。 就这样这个自称从月球来的男子已一种极期独特的方式来到我身边,把我带出了死亡边缘。 夜幕渐临,他拉着我的手走过上海的老街区,看旧旧茶馆里安和的人们,看路边摆摊的小贩用着扩音器不住叫卖他们的商品:“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看公园的少年挥着汗,打着篮球,看情窦初开的花样男女在路边玩着花火。。。。。。 大都市的灯光流光溢彩,从母亲走后,第一次,在这个大而复杂的世界里,我感到不孤独,因为,他牵着我的手,因为,他的手大而温暖,我悄悄的抬眼去看他,他的侧脸令我有些着迷。 乔安迪说:“林四月,你得陪我去看电影,你知道单身男女看电影是什么意思吗?”我没等他把下面的话说完,就拉着他进了电影院。 午夜的电影院里,影片里啰嗦的唐僧用可爱的表情唱着无厘头的歌曲,当他的脸缓慢的转向镜头时,暴躁的悟空一掌把他拍昏。我终于忍不住的笑了出来,我身边的那么开心的说:“哦,终于笑了,”忽明忽暗的灯光映着他溢满笑意的脸,这个人因为我笑而他也在笑着。 走出电影院,天空呈鱼肚白,我和乔安迪走在回学校的路上,一整个城市仿佛只剩下稀疏的灯光和我们,那条路很长很长,仿佛延伸至天际,让我总以为我们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会走到了天荒地老。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静寂的光阴如这晚秋里沾着少许露水的晨风在我们身边流淌着。这一天于我太过于漫长,似乎生命中的喜怒哀乐在这一天我全尝尽了。 我所住的宿舍楼下,种着很多的芒果树,在以后的记忆里它成为了我心中一种美好的植物,它见证了我的第一次情动。 风吹在动着芒果树叶,发出细碎的声响。他在树下握着我的肩膀,嗓音低沉:“林四月,爱丽丝的世界很孤独的,自始自终都是她一个人,但林四月不一样,只要她愿意,会有许多人想进来的,我保证,我发誓!”晨露漆在他的眉间,眉下的眼眸带着点微蓝,宛如静默的海水,就那么一刹那淌进了我的心灵。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的人至死的那天都没遇见过爱情,而有一些的人会用一个瞬间的光阴爱上一个人,有些的爱也许真的与天时地利有关,有那么一个人恰巧在那么一个时间里出现了,说不清为什么,就爱上了。 ☆、住月球上的男子(二) 乔安迪在奶奶的描述中怀着向往来到了这片遥远的东方古国,他的祖辈曾从这片领土出发远涉重洋,从小,他就把头靠在奶奶听着奶奶讲中国文化,从小,他就会俩种语言,中文和英文。来这里之前他做过很多猜想,遇见很多有趣的人和很多有趣的事,他甚至还想过如果运气够好的话,他还会认识某位武林高手并且成为他的弟子,可他从没想过会遇到林四月,好吧,艳遇他不是没想过,可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深陷爱情里。 林四月他早就知道,学院里有些男孩很迷她,说多漂亮也不是,但总是一副很凉淡的样子,男孩们说他就像《挪威的森林》里的绿子,活在村上春树的笔中。而女孩们说她太骄傲,目中无人,。 乔见过林四月几次,他觉得她像男孩们说的有些凉淡,眉宇间很像那些书中清灵的江南女子。乔对林四月的印象大致如此,如果没有书店的偶遇,乔安迪和林四月大多是尘世两个擦肩而过的男女。 在书架那小小的窗口,一英尺的距离,他看她低垂的眉目,看她扇子般的睫毛,她的鼻子小巧鼻尖翘翘的,书店里的灯光让她看起来柔和得不可思议,许久,她抬起了眼,那般如湖水般沉静的眼眸,接着,他说了一句连事后他都觉得弱智的话:“你喜欢那本书吗?我也很喜欢。”不,不,他喜欢的是《金银岛》《蝙蝠侠》 乔安迪不大迷信爱情,他觉得爱情无非是某一刻的心动,为对方漂亮的脸蛋,为对方性感的身材,偶尔为对方脸上出现的可爱表情,他觉得爱情大约如此。 乔安迪爱林四月,当林四月想往水中一跃,他就知道了,他向她扑了上去,心中只有那么一个念头,想去接住她,就算一起掉下去也要接住她。那时,他甚至忘了自己不会游泳。 那天,在绿色的草坪上,乔在对我述说着他的爱,我坐在他的身边。我说:“乔,我们只做朋友。”是的,乔,我们只做朋友。林四月,她从小就见证了爱情的破碎,她害怕的事情有很多,害怕分离,害怕付出,害怕背叛,害怕伤害,害怕对一个人生出了依恋,更害怕像她母亲一样痴恋一个人。 日子淡淡的划着,我周末不敢回到利家,乔太太打电话来时我对她说我周末找了份工,所以,没办法回去。她也没说些什么,只叮嘱我好好干,把它当做一种历练。 说周末有工作并没有骗她,乔是个很有人缘的人,在这个学校里大多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也许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和我说话的人突然多了起来,逐渐的,我也交了一些的朋友,后来,有人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打工,我就答应了。那份工作我很喜欢,在超市的书店里卖书。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我们只是朋友后,乔还是笑嘻嘻的整天在我身边瞎转,周末会来接我等我下班,然后一起吃饭,他总是自说自答,说一些发生在他周围的一些有趣的事。 “四月?嘿,林四月?”乔拿手在我的脸上晃动:“爱丽丝小姐,你又跑到仙境去了?” 我呆望这眼前的这张脸,我的脑子还在想着刚才听到的话,刚刚,和我住同一个宿舍的女孩问我是不是要和乔一起回美国,她告诉我这个学期结束后,乔就会回到美国去。 乔的脸朝我慢慢的靠近了过来,我心里一惊,把头歪了过去,他的手在我的头上落了下来,原来,我的头上沾了纸屑,在这同时,我还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的难堪与失望,那是我从未曾在他的脸上见到过的,我总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常常偷偷的凝望着他的脸,临摹着他的脸部表情,在深深的夜里一遍一遍的温习着,想在他离开后久久的记住他,也知道有一天他会离开,但想的与听到的原来真的不一样。 “乔,你会离开吗?”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嗯,这个学期结束我就离开。” 拿起草地上的书,我掉头就走,怎么可以用这般平静的语气说离开呢?一点留恋也没有,一点不舍也没有,不是说喜欢我吗?不是说爱我吗?为什么一听他说离开我的心里会这 么难受,为什么会想,要是他走了我该怎么办? “四月,你生气了。”乔挡在我面前,一边看着我,一边倒着走:“因为我说要走,所以生气了。” 我没理他,继续往前走,我可真自私,一边高唱友谊万万岁,一边贪恋他对我的好,贪恋他的明朗乐观“嘿,嘿。。。”乔停住了脚步,张开双手,挡住了我的去路。 “四月,你听我说,我的签证到期了,我得回美国重新办理,办理后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回来。” “你为什么要会来,回来做什么。”心中一片的五味陈杂:“你的家不是在美国吗?你回到这里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做困惑状:“你不是在这里吗。” 这个人,总是用极其简单个话语让我的心变的又酸又软。 “我知道,你又要讲那句我们只做朋友的话了,反正我还年轻,我迟早会等到你喜欢我的那一天的,你看,你开始舍不得我离开了,这证明你已经对我产生感情了” “自恋狂,”我白了他一眼,伸出手把他像鸟窝似的头弄得更乱:“你这洋鬼子,傻傻的,”傻瓜,其实,早就喜欢上了,只是,把它藏着而已。 初冬开始被染上了浓浓的离别之情。 又开始做噩梦了,又开始不厌其烦的梦着那天的情景了,梦见利永华指着我说:“做出这样的事,你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那天他说这话我并不怕,可我现在害怕了。因为对生活有了向往。 乔用衣袖拭去我额头上的汗水,此时我才想起我们现在正在公车上,我刚才打瞌睡了。乔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肩上。 “四月,如果这里让你不开心的话,那么,跟我回美国吧。在那里。你可以从新开始。”他的身上有令我着迷的薄荷香气。 “听我说,四月,有些事,我们不要太过执着,有一些的事,我们可以用另一种心情去想,小时候,我很喜欢我的爷爷,他去世后我很难过,后来我奶奶告诉我,死亡只是一种自然规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经历它,爷爷,只是比我们先离开而已。于是,我就把爷爷的离开当做他的一次远行,渐渐的,我就不难过了,十六岁时,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时,我做在家里的台阶上,看着妈妈带着她的行李开车走的时候,我难过得哭了。那时,我觉得自己也许从此后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可第二天,当我的伙伴拿着球来敲我的窗时,我发觉我还像以前一样和他们一起去了球场。一场球打完,我发现我好像不那么难过了,就这样,我在一场一场的球赛中找回我的快乐。” “乔,为什么我不早点认识你呢?”为什么我就不懂得这些呢:“我怎么就不懂得这些呢?” “渐渐的,你就会懂的,当你敞开胸怀了”乔咪着眼睛,凝视着窗外:“我很喜欢‘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这句话,每次我一读起它就会很感动,有时候,人生,就这么简单,因为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阳光,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看,林四月,生活也可以这么简单的。所以,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过简单的生活。” 我怦然心动。细细的想着那几个字:“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 有冬日的阳光落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的流动,在光的引领下,一圈一圈的跳跃着,带着如彩虹般炫丽的光芒,那时,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生长着,类似希望。 ☆、住月球上的男子(三) 乔安迪在奶奶的描述中怀着向往来到了这片遥远的东方古国,他的祖辈曾从这片领土出发远涉重洋,从小,他就把头靠在奶奶听着奶奶讲中国文化,从小,他就会俩种语言,中文和英文。来这里之前他做过很多猜想,遇见很多有趣的人和很多有趣的事,他甚至还想过如果运气够好的话,他还会认识某位武林高手并且成为他的弟子,可他从没想过会遇到林四月,好吧,艳遇他不是没想过,可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深陷爱情里。 林四月他早就知道,学院里有些男孩很迷她,说多漂亮也不是,但总是一副很凉淡的样子,男孩们说他就像《挪威的森林》里的绿子,活在村上春树的笔中。而女孩们说她太骄傲,目中无人,。 乔见过林四月几次,他觉得她像男孩们说的有些凉淡,眉宇间很像那些书中清灵的江南女子。乔对林四月的印象大致如此,如果没有书店的偶遇,乔安迪和林四月大多是尘世两个擦肩而过的男女。 在书架那小小的窗口,一英尺的距离,他看她低垂的眉目,看她扇子般的睫毛,她的鼻子小巧鼻尖翘翘的,书店里的灯光让她看起来柔和得不可思议,许久,她抬起了眼,那般如湖水般沉静的眼眸,接着,他说了一句连事后他都觉得弱智的话:“你喜欢那本书吗?我也很喜欢。”不,不,他喜欢的是《金银岛》《蝙蝠侠》 乔安迪不大迷信爱情,他觉得爱情无非是某一刻的心动,为对方漂亮的脸蛋,为对方性感的身材,偶尔为对方脸上出现的可爱表情,他觉得爱情大约如此。 乔安迪爱林四月,当林四月想往水中一跃,他就知道了,他向她扑了上去,心中只有那么一个念头,想去接住她,就算一起掉下去也要接住她。那时,他甚至忘了自己不会游泳。 那天,在绿色的草坪上,乔在对我述说着他的爱,我坐在他的身边。我说:“乔,我们只做朋友。”是的,乔,我们只做朋友。林四月,她从小就见证了爱情的破碎,她害怕的事情有很多,害怕分离,害怕付出,害怕背叛,害怕伤害,害怕对一个人生出了依恋,更害怕像她母亲一样痴恋一个人。 日子淡淡的划着,我周末不敢回到利家,乔太太打电话来时我对她说我周末找了份工,所以,没办法回去。她也没说些什么,只叮嘱我好好干,把它当做一种历练。 说周末有工作并没有骗她,乔是个很有人缘的人,在这个学校里大多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也许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和我说话的人突然多了起来,逐渐的,我也交了一些的朋友,后来,有人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打工,我就答应了。那份工作我很喜欢,在超市的书店里卖书。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我们只是朋友后,乔还是笑嘻嘻的整天在我身边瞎转,周末会来接我等我下班,然后一起吃饭,他总是自说自答,说一些发生在他周围的一些有趣的事。 “四月?嘿,林四月?”乔拿手在我的脸上晃动:“爱丽丝小姐,你又跑到仙境去了?” 我呆望这眼前的这张脸,我的脑子还在想着刚才听到的话,刚刚,和我住同一个宿舍的女孩问我是不是要和乔一起回美国,她告诉我这个学期结束后,乔就会回到美国去。 乔的脸朝我慢慢的靠近了过来,我心里一惊,把头歪了过去,他的手在我的头上落了下来,原来,我的头上沾了纸屑,在这同时,我还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的难堪与失望,那是我从未曾在他的脸上见到过的,我总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常常偷偷的凝望着他的脸,临摹着他的脸部表情,在深深的夜里一遍一遍的温习着,想在他离开后久久的记住他,也知道有一天他会离开,但想的与听到的原来真的不一样。 “乔,你会离开吗?”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嗯,这个学期结束我就离开。” 拿起草地上的书,我掉头就走,怎么可以用这般平静的语气说离开呢?一点留恋也没有,一点不舍也没有,不是说喜欢我吗?不是说爱我吗?为什么一听他说离开我的心里会这 么难受,为什么会想,要是他走了我该怎么办? “四月,你生气了。”乔挡在我面前,一边看着我,一边倒着走:“因为我说要走,所以生气了。” 我没理他,继续往前走,我可真自私,一边高唱友谊万万岁,一边贪恋他对我的好,贪恋他的明朗乐观“嘿,嘿。。。”乔停住了脚步,张开双手,挡住了我的去路。 “四月,你听我说,我的签证到期了,我得回美国重新办理,办理后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回来。” “你为什么要会来,回来做什么。”心中一片的五味陈杂:“你的家不是在美国吗?你回到这里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做困惑状:“你不是在这里吗。” 这个人,总是用极其简单个话语让我的心变的又酸又软。 “我知道,你又要讲那句我们只做朋友的话了,反正我还年轻,我迟早会等到你喜欢我的那一天的,你看,你开始舍不得我离开了,这证明你已经对我产生感情了” “自恋狂,”我白了他一眼,伸出手把他像鸟窝似的头弄得更乱:“你这洋鬼子,傻傻的,”傻瓜,其实,早就喜欢上了,只是,把它藏着而已。 初冬开始被染上了浓浓的离别之情。 又开始做噩梦了,又开始不厌其烦的梦着那天的情景了,梦见利永华指着我说:“做出这样的事,你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那天他说这话我并不怕,可我现在害怕了。因为对生活有了向往。 乔用衣袖拭去我额头上的汗水,此时我才想起我们现在正在公车上,我刚才打瞌睡了。乔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肩上。 “四月,如果这里让你不开心的话,那么,跟我回美国吧。在那里。你可以从新开始。”他的身上有令我着迷的薄荷香气。 “听我说,四月,有些事,我们不要太过执着,有一些的事,我们可以用另一种心情去想,小时候,我很喜欢我的爷爷,他去世后我很难过,后来我奶奶告诉我,死亡只是一种自然规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经历它,爷爷,只是比我们先离开而已。于是,我就把爷爷的离开当做他的一次远行,渐渐的,我就不难过了,十六岁时,我妈妈和我爸爸离婚时,我做在家里的台阶上,看着妈妈带着她的行李开车走的时候,我难过得哭了。那时,我觉得自己也许从此后再也快乐不起来了,可第二天,当我的伙伴拿着球来敲我的窗时,我发觉我还像以前一样和他们一起去了球场。一场球打完,我发现我好像不那么难过了,就这样,我在一场一场的球赛中找回我的快乐。” “乔,为什么我不早点认识你呢?”为什么我就不懂得这些呢:“我怎么就不懂得这些呢?” “渐渐的,你就会懂的,当你敞开胸怀了”乔咪着眼睛,凝视着窗外:“我很喜欢‘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这句话,每次我一读起它就会很感动,有时候,人生,就这么简单,因为阳光,所以我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阳光,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看,林四月,生活也可以这么简单的。所以,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过简单的生活。” 我怦然心动。细细的想着那几个字:“因为阳光,我来到这个世界。” 有冬日的阳光落在玻璃窗上,随着车子的流动,在光的引领下,一圈一圈的跳跃着,带着如彩虹般炫丽的光芒,那时,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生长着,类似希望。 ☆、幸福征程(一) 在新年的漫天烟火中,我和乔离开了上海。 虽然是夜班机,但来送机的人来了不少,其中,有利太太和连玉,利太太把一张瑞士银行卡和一些美金塞给了我,我收下了美金,把银行卡换给了她。 连玉,这个从小就喊着“四月姐姐,四月姐姐”爱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转的小小女孩也已到了邻家有女初成长的年华,纯良娇俏,拥有着很多的爱,让我,打心眼里嫉妒她,羡慕她。“四月姐姐,你书念完了会回来吗?” “回的,总会回来的。”虽然不知什么时候,但我知道自己有一天终将会到这里的。 “那,一定要回来啊!”纯净的脸上充满了不舍,我伸出了手,拥抱了她。 血缘真是一种神奇的缘分,拥抱了就不孤独。我把手放在她的头上,这种突如其来的情感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我似乎忘却了,叫利连玉的女孩和我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会的,一定会回来的。” 离开时,整个上海城的人们沉浸在一片欢乐中,用盛大的烟花汇演来庆祝新年,乔就那样指着漫天的花火对我说,四月,现在,我们要开始我们的幸福征程了。 幸福征程,说这句话时,我二十岁,乔二十一岁,年轻的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初到美国时,我有些手忙脚乱,满街的车辆,各色的人种,成窜成窜的异国语言,不同的生活习性长让我烦恼不已,所幸 ,我所到的城市是旧金山,这里有着最具盛名的唐人街,甚至于,在某些方面比国内还要传统。我住在一个华人家庭里,所幸,乔的爸爸和他性格很相似,是一个阳光幽默的老男孩,还有,所幸,有方浩,一个来至中国香港的留学生,加州大学的毕业生。目前,他是乔爸爸的助手寄住在他家里。我是个慢热的人,但却和方浩一见如故,这一切源于他从小就在杭州长大,奇异的是我们都曾在某年夏天光临过西湖河畔的那家叫梨花的冰店,被那家的狗追赶过。我和方浩合拍得让乔都嫉妒。 乔的家庭结构很简单,乔爸爸和他的一位朋友合开了一家小型的投资公司,离婚了的妈妈是个地道的美国人,她是个很出色的翻译官,现阶段服务于美国政府,我之所以能这么顺利的拿到护照和找到学校都是她的功劳。乔爸爸是个爱清静的人,我们所住的地方离市区有些远。乔爸爸他们每天都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去上班。一百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我,乔,乔爸爸,方浩和一只叫做汤米的斑点狗。不大的后花园里架着篮球框,也种了一些花草。 初到旧金山正值浓冬时节,但乔还是整天拉着我穿行在旧金山的大街小巷里,带着毛帽,穿着大衣,吃着可口的食物。 在我到过的地方里,我尤为喜欢金门大桥,也惊叹于设计师的想象力,金色和朱红都是很华丽的颜色,可我从不知这两种颜色凑在一起竟会让人有这般美妙的感觉,落日下的海面,金色的大桥让我忍不住低叹,这,真像一个梦。 在一个很温暖的午后,乔带着我拜访了他的奶奶,乔的奶奶一直住在唐人街。 那是一个和蔼的老太太,和我想象中的一样,优雅而慈爱,见了我很高兴,不住的说:“这是我家乔的四月啊。”听说,乔每次打电话回来总是,我的四月今天和我说了几句话了。我的四月今天让他牵了她的手了,我的四月。。。。。。。 老太太是个健谈的人,拉着我们不住的说着她的往事,说着家乡的山,说着家乡的水,说着在花样年华里邂逅了远方来的英俊男子,然后,站在桥上,目送着他坐在船上自桥下远去,满怀的少女心事来不及托付。 我想,她是想家了,老太太是江浙人氏,在有名的水乡里成长,二十多岁举家至美国的金山,自此,未曾回到过自己的家乡。 那一夜,我们在奶奶那里住下了,乔拉着我拉着我的手走在唐人街的街道上,我们躲在中国餐馆雕花的屏风里接吻,直至忘形的把那面屏风推倒。在众目睽睽一边向大家道歉,一边脱下他的外衣蒙在我的头上,他一直都知道他的四月一向是害羞的,我躲在他的衣服下,忍俊不住。 那夜,我梦见了妈妈,梦见了在旧日的时光里,她说的话,四月,有一天也会遇见你爱的人的。在梦里,我拉着她的手,是的,妈妈,我也遇见了我爱的人了。 差不多半个月后,我见到了乔的妈妈,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见到她后,我才知道原来乔白皙的皮肤,洁白整洁的牙齿是继承了她的妈妈。那位女士,笑起来别有风情。 “嘿,乔,你的中国女孩可真漂亮。”一进门,就给了我一个美式的拥抱,然后,朝乔眨了眨眼:“是我喜欢的类型。” 源于她翻译官的身份,一口中文讲的很地道:“嘿,你叫四月吧 ,我很喜欢你的名字。” “噢,你的头发真美,又黑又亮,像丝绸似的。”说着,一张脸朝我贴了过来。原来是在亲吻我的脸颊。 乔朝我很无奈的笑了笑:“妈妈,你又来了。四月,看来,你的美色成功征服了我的妈妈。” 乔的妈妈我曾从电视上见过,站在长官后面。一脸严谨,表情官方,我以为是个难相处的人。没想到私底下如此热情洋溢。 “您好,乔妈妈,很高兴见到你。”这句开场白我想了很久。 “乔妈妈。”一边的乔爸爸大笑了起来:“乔妈妈,四月,你以后一定要这样叫她,这个女士和她的儿子有个协议,在公共场合不能叫她妈妈。” “为什么?”我有些不明白。 “因为,这话说起来就长了。”乔走过了揽住了我的肩:“有一次,我在机场碰见了她和她的男伴在拥吻,我看了一下发现她的男伴竟是我同学,我一生气就喊了一句妈妈。后来,就有了那个协议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可马上收住了,这,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我看了乔的妈妈,她若无其事:“四月,你一定没去过阁楼吧,那里,可是我们乔的秘密基地。乔,他在那里藏了很多有趣的东西。” “噢,妈妈,还是别去了,那里乱七八糟的,你瞧,你今天穿的这般美丽,不适合去那里的。”乔一下子冲出了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很久后的一天,我终于来到了那小小的阁楼里,在那阁楼里,我又哭又笑。那小小的阁楼里,记载着一个男孩的成长,自作的超人战衣,坏掉的篮球,五肢不全的单车,铁皮箱里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有几本性感女星的写真集和花花公子杂志。 ☆、幸福征程(二) 我和乔所就读的学校在洛杉矶,二月初,我们从旧金山来到了洛杉矶。语言不通令我吃了不少的苦头,那阵子,我啃英语啃得几近走火入魔,辛好,我还有点英文底子,在加上乔在国内就开始为我恶补英文,一个学期念完,我已不再为我的英文烦恼。 第二个学期,我还为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一名小时工。 渐渐的我发现美国是一个很有趣的国家,我常在美国街头这样的情况,刚刚在大街上大打出手的俩个人不一会儿就勾肩搭背的一起走进啤酒屋,方浩说,美利坚的人喜欢吃一些半生不熟的东西,所以荷尔蒙较为发达,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我还发现,美国人对于爱的表达从不吝啬,他们常吧“我爱你”挂在嘴边,来表达对亲人,朋友,恋人的爱,这样豪不掩饰的爱让人总是忍不住想靠近,渐渐的,我也交到不少的朋友。 万圣节期间,我和乔打扮城堡里的小妖,参加了洛杉矶街头的狂欢。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第六大道开始出发。当来到第五大道时,我们遭遇到了开膛手杰克,当然,那也是扮演的,乔拉着我的手喊了一句“逃”。结果,我们在夜风中没命的奔跑着。许多的人也不明为何跟着我们一起跑了起来。 窄窄的楼道里,乔拉着我挤了进去。几步之遥的小旅店里,正播着老鹰乐队的“加州旅店”小小的楼道里,有什么不一样了,是彼此的呼吸吗?乔慢慢的拿掉我的脸谱,细细的抚摸我的脸,我勾住了他的脖子,我知道他又想吻我了。 在这小小的楼道里,我们遗忘了外面的世界。他的手隔着我的衣服抚摸着我的身体。在我的耳边轻轻的呢喃,可以吗,四月。为什么不可以呢。因为爱他,所以想给他的有很多,想把自己最为美好的都给他。 我们就这样戴着小妖的面具走进了旅店里。 当时我记得旅店里的伙计穿的是一件牛仔外衣,记得他操着一口南部口音对乔说,祝你度过一个火热的夜晚,记得那时的乔脸色微红,记得旅店房间贴着米色的墙纸,床单是深海般的蓝,记得乔是用颤抖的手解开我衣服的第一颗扣子的,记得他落在我身上的吻是极温柔的。 橘黄色的灯光很是幽柔,映在我们的身影上,原始得如混沌初开。 睁开眼时,见到乔用亮晶晶眼眸注视着我,窗外有南加州大片大片的阳光。 “我们结婚吧,四月。”他如是说。 “结婚?为什么?”不是没想过,只是有些早。 “我想和你住在一起,每天第一眼就能见到你”他一边说着一边玩着我的头发。 “那就住在一起吧。至于结婚的话,还是等毕业以后吧。” “可我想和你名正言顺的和你在一起,想让那些对你感兴趣的男孩们不再对你有非分之想,想把我的戒指套在你的手指上赶走那些追求者。” “你在说些什么呀”我把被子蒙上了脸,在被子下偷笑,真是个可爱的小子。 “结婚吧,四月,我会把你当成我的女王的。乔安迪将终身为你服务。”他把身体整个覆盖了过来,在我耳边低低的说。 “这样啊。。。。”我在被子里低低的应:“那订婚吧,结婚等毕业后。” 乔一直是个急性子。很快的,订婚的日子被安排在下个星期的周末。 我把行李装进了包里,乔在附近租了一间学生公寓,我们打算住在一起了,从前我和他一直都是分开住的。 我的舍友,一个台湾女孩走了过来,拥抱了我:“林,祝你幸福。”她的声音很好听,带着那种台湾女孩特有的软软的口腔。我回抱了她,没有比现在更幸福的了。 临订婚前的一晚,我独自久久的站在路边的公用电话边,不久前,有一个留学生模样的中国女孩在里面呆了很久,看来,是在打电话给家里人。又哭有笑的。 我走了进去,投币,拨号码,一气呵成。 铃声没响多久就被接起来了,连后悔的机会也不给,离家以后,我只给利家打过一次电话,是报平安的。 “喂,”这个声音我恐怕至死都不会忘:“喂,喂,是谁?喂 ,说话。”利永华隔着电坡传来的声音令我有些紧张。 “是我,林四月。”我听见自己干干的声音说:“我,我要订婚了。” “。。。。。。。。。。。” “我明天要订婚了。” “其实,你不用告诉我,你应该明白你不会从我这里得到祝福的。”那边的声音可真冷。 “能告诉我,连城他好吗”我,终于问了。 “你还是问了,或许,你希望我回答你说他很好,然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找寻属于你的幸福,可惜,人在做,天在看,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幸福多久。” 我手一抖,电话从我手中掉了下来,它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又一声凄厉的声响。最近的我常常害怕,害怕幸福是个易碎的玻璃球,一不小心它就会在我手中碎掉。 把头靠在地铁站的墙上,我闭上了眼睛。想起二十一岁许下的生日愿望,一向,我都不相信那些的,可,我却许下了那样的愿望,想幸福得久一些,再久一些。。。只因为,对幸福有了贪恋。 吉普赛人在不远处轻声弹唱,乐声明快,唱着我听不懂得歌曲。我走了过去,那是一位老人,脸上刻有着大半个世纪里岁月带给他的沧桑,他抬起褐色的眼眸温和的看着我。 我把是十美元放在他的琴盒里,他朝我点头示意。接着他脱下手中的一窜项链戴在我的手上,亲吻了我的手,用生疏的英文说,愿幸运女神眷顾你! 走出地铁站时,我深信自己会幸福的,在不远处的那幢白色的房子里,我爱的人就在那里等着我。 订婚礼是在旧金山房子的那块花园的草地上举行的,那日,风和日丽。 我化着淡妆,穿着白色的露肩纱裙,及肩的头发垂着,就像乔妈妈所说的,又黑又亮,像丝绸似的,我的鬓角插着乔妈妈从花园采摘来的白色玫瑰花,她说:“四月,你戴上这朵花一定很美。” 我站在镜子前,等待着我所熟悉的脚步,等待他来看我此时的美丽模样,等待他最终为我戴上指环。 九月,秋风拂面,在南加州的艳阳下,我和乔互定终身。 那天,穿着白色礼服的乔很英俊。站在绿色的草坪上,一如清新的晨风。 那天,乔说:“四月,我真想把你藏起来,只给自己看。” 那天,奶奶说:“瞧!这两个傻孩子笑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是笑得有些傻,那些傻傻的笑容在照片里一一呈现出来了。乔把那张最傻的照片拿走了,再见到它时,已是很多年后,在另一个男孩的手中。 ☆、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一) 第一次和乔看的电影叫《大话西游》,当时在电影院里,我和乔看着至尊宝拿着月光宝盒一遍又一遍的穿梭在时光中去拯救他的爱人。月光宝盒,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人人拥有它吧。用它来挽救那些已经发生的让我们痛不欲生的事。可生活永远不是电影,生活中永远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 在我二十二岁这年,林四月和乔安迪的幸福征程戛然而止。 他们在那片山谷中找出乔,他们把乔的身体称之为尸体,我冲了上去,狠狠的把那名在做记录的警察给揍了一顿,我用中文大骂那人胡说八道,我用手抓他的脸,乔怎么会变成尸体?就在几日前,我们是何其的豪气万千的走出瑞士机场,我左手挽着乔右手挽着方浩,冲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阿尔卑斯山高喊,我们即将征服你。那时,很多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们,尤其是女孩子,因为,我身边的两个小伙子都不错,那时,机场落地玻璃里映着我的笑脸,灿烂得不可方物。 乔怎么会变成尸体呢?我想他们是疯了,我大骂那些人,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你们神经病,你们他妈的才是尸体,你们一家人才是尸体。。。。”有人过来按住了我。在我身上打了针,无尽的黑暗开始笼罩住了我,像一张网。 当地媒体用一段极其简单的字体概括了一个年轻生命的消失:日前,一名登山爱好者在阿尔卑斯山遭遇意外身亡,该死者确认为男性,其身份为华裔。 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我不去看那本杂志,如果我不被里面的阿尔卑斯山的风光所迷惑,如果我不惊叹如果身临其境又会怎样的一种光景,那么,就不会有阿尔卑斯山之行了。那么,我就不会失去乔了,果然,我真是不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容不得我半点的任性。 我躺在阿尔卑斯山脚下那家叫“老伙计”的旅馆里,任凭时光流逝,任凭他们在我耳边又喊又叫,白天睡觉,晚上关着灯对着大片大片的黑夜发呆,我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可我发觉我睡的挺香的,我还经常做着同样的梦,梦见自己成为至尊宝,拿着月光宝盒穿梭在时光隧道里。 一直到有一天,乔的妈妈在我耳边说:“林四月,我对乔很失望。那个笨蛋,用了两年的时间还教不会让你懂得自爱。” 回到旧金山已是一个月后。奶奶来机场接我,我趴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孩子般的哭泣着,我把我们的乔弄丢了,永远的弄丢了。 回忆像是刻在心里的影像,一遍一遍的在脑海中回放着,带着锥心的痛。我的二十岁到二十二岁如夏夜划过天际的流星,短暂的如一场梦。 我住在奶奶的家里,常常,我会脱口而出:“乔,快来帮我。”“乔,有你爱看的节目。”“乔,费城今天赢球了,”“乔,你走慢一点。等等我”。。。。。 一天,奶奶把我带到心理服务中心,我开始接受心里辅导。 可我仍做着那个梦,梦见自己是拥有着月光宝盒的至尊宝。我在梦里没命的奔跑着。 这一年夏末,周星驰先生来到了洛杉矶参加电影节,当地主办方放映了他的代表作《大 话西游》我在小小的放映厅里,看得泪流满面。身边一位穿着周星驰大头照的金发女孩问我:“你为什么哭呢?”我告诉她说因为太好笑了,笑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是的,唐僧还是可爱,悟空还是那么坏脾气。 我把车子停在棕榈树下,我和乔的第一次吵架就发生在这里,那时,初到洛杉矶,我正在为我的英文烦躁不已。可我却在电影院门口看到他和别的女孩谈笑风生。我骂他:“乔,你这个骗子,说什么只对我好。”他说:“林四月,你这个瞎子,你没看到我在工作吗”是啊,那时,我都忘了他刚接到了一份推销员的工作。当时的我们就像两个傻孩子,吵架也像是在过家家似的。 可乔仍是个骗子,开了一张很大的空头支票给我。说什么一辈子为林四月服务。 我打开了车窗,夜风窜了进来,我拿出了酒,这酒是从日本人开的酒肆里买来的,一点一点的喝着,它的味道有些辣,喝起来有点像中国的米酒。车外洛杉矶的夜色正浓。 思念有些疼痛,它一下一下的揪着心灵,我把手里的酒瓶狠狠的摔破,拾起其中的一片碎片往手里一划,血就在我眼前蔓延开来。 我靠在车椅上,透过车的天窗看夜空。我的手中紧紧的缠着布条,我知道我不能那样做,那个叫乔安迪的男孩子从第一天开始就教我:不要悲观,不要失望,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一点一点的把我从阴暗角落带到阳光地带。我不要乔成为失败的老师。 我守在周星驰所住的酒店外,第二天我终于见到了他,我得到了他的签名,我朝他深深的鞠躬,谢谢他曾为一个男孩带来不少的快乐时光。 乔很喜欢周星驰,喜欢他的电影,说他的电影看似热闹,但却在嬉笑怒骂间用一种极其简单直白的方式把俗世中的悲凉与无奈表达了出来。 在一个晴好的天气里,我带着花来到乔的坟墓前,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看他,之前,我不敢去看他死去后的样子,不敢参加他的火化仪式,不敢参加他的葬礼,甚至于,我回到旧金山后也不敢来到这片他长眠于此的土地。 我把周星驰的签名埋在他身边的泥土下,在时光流逝中它会溶进泥土里,然后和乔相遇,然后,在很久很久的以后,我见到乔时我会说:“嘿,乔。知道吗,我为了它蹲了三十几个小时。”以前,乔总是说:“只要给我一次与他擦肩而过的机会,我一定会像个狗皮膏一样贴着他,向他索要签名。” 再次踏进学校时,满地黄色的叶子铺满了整个校园,我和乔的公寓里还保持原来的样子,只是,一切已被蒙上了薄薄的尘埃。 在我的手腕上有一条淡淡的疤,我把乔留下来的手表戴在手腕上,那道疤痕隐藏在手表里。从此后,它们将陪着我度过余生,成为我生命里一种很独特的存在。 二十四岁这年我从刘易斯私立学院毕业,是这届毕业生得到最高积分的三名学生之一,在加州刘易斯医疗中心实习三个月后,我成为当地医学界名宿琼斯医生的门生,这年里她唯一的学生。 博士帽满天飞舞,我昂望着天空,眼角微湿,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几乎要忘却了天空的颜色,学习它占据了我的所有时光。 我爱的人全都来了,奶奶,方浩,乔爸爸,乔妈妈,我抱着他们一一说谢谢,谢谢他们对我的包容与善待。我的校友们过来和我拥抱:“爱丽丝,祝贺你,一路顺风。”在这里,他们喜欢叫我爱丽丝,林四月这个名字鲜有人知。 琼斯医生过来和我握手,就在今天我成为了一名红十字会的志愿者,半个月后就要到总部去报到。为期四年。那曾是我和乔共同的志愿,我们曾经约好一毕业后就当两年的志愿者。我们还把目的地选在非洲。 临行前,方浩给我一张前往瑞士的机票,他对我说:“去看看吧,不要觉得害怕,也不要逃避,只当去重温乔最后一眼看的世界。” 我不知道就是那张小小的机票却为我拉开了一场相遇的序幕。 ☆、没有时光倒流那回事(二) “老伙计”依然别来无恙。白的墙红的瓦坐落在一片旅馆群里并不显突出。但那门口挂着的大红灯笼却让我倍感亲切,那是旅馆主人罗杰先生从中国带来的,当初,我们也是因为这盏红灯笼才住进“老伙计”的。 罗杰太太见到我很高兴,着我胖胖的老太太过来拥抱我:“爱丽丝,很高兴能再见到你,谢谢你再次光临老伙计”她是英国人,所以和她沟通起来很容易。 我还住在从前的那个房间,三楼靠西的最末一间房。我望着窗外如画的阿尔卑斯山风光,被掩藏起来的疼痛开始发酵。 第二天我起一大早,向罗杰先生要了地图,把一切该用的东西放进大帆布里,开始出发。我想在去看看,如方浩所说的乔最后一眼的那个世界。 爬上那处山坡时天一微暗,兜了很多的圈,走错了很多的路,我终于站在那里了,我深呼了口气,风从我耳边窜过,思念如这四面八方的风翻涌而至。 从帆布包里那出了酒,把它洒下天空,它们会一点一点的渗入泥土当中,我亲爱的乔,我在用中国最为古老的方式来祭奠你了。 微暗的天色滋长了想念,坐在地上,我把剩下的酒一点一点往肚子里填,我在风里大唱“回家的路”。真好,那种辣辣的味道,真好,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人听到我歌不成歌。没有人知道我是个酒鬼,林四月很会喝酒的。 似乎,有种单调的声音从底下一下一下的传来,我邹了邹眉,它打扰到了我,我踩着微乱的脚步,冲着天空大声喊:“给,给我停下来。。”下面的声音更响了。我不满意的往前再走,踩空了,我的身体在草地上翻滚,最后的一缕思绪是,乔,是不是你接我来了。 红红的火光,巨大的树木,这是我睁开眼时看到的样子,我甩了甩头,它沉重的像一颗大石块,让我思想有些不集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的关系,我觉得眼前的景物有些如梦似幻。我发现我正靠在巨大的树木上,我的身边有另一道微微的呼吸声。 就那样转过头去,所有的呼吸就那样静止了,世界只剩下那个靠在树上的身影,格子衬衫,低垂着头,微卷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是否,上帝倾听到了我的声音,是否,时光在这刻真的倒流了。我成为了那个背负着使命乘坐着时光穿梭机来拯救我的爱人的神奇女子,是否,现在,时光正停留在两年前。 我的脚踩在落叶上,发着细碎的声响,如神殿里美妙的音乐。 我伸出了手,轻轻的拨开那些挡在他脸庞上的头发,发丝柔软。 在我发呆的望着那张脸的同时,那张脸的主人也同时张开了眼睛。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他?”我喃喃自语,可我的眼睛却无法从那张脸上移开,不,是移不开。那张脸美好得像是天堂里来的孩子,雕刻师倾尽全力把世间最美好的都给了他,倾国倾城,大约如此。 “精灵?人类?”这样的森林,这样的火焰,这样的少年,让我只能想到关于阿尔卑斯山古老的传说,罗杰太太曾与我说过,在满月之时,精灵在她的窗外经过,绝世的脸映在窗的玻璃上。 他搁开了我的手,眨了眨眼,睫毛如黑亮的蝶翅,红红的火光映在他的眸底,像一帘深幽的梦,他站了起来,身材修长,十七,八岁模样。他在火堆前坐了下来,此时,我才看清楚他的眼珠是黑色的,是那种漆一般的黑。 巨大的失落再次席卷而来,原来我没有坐上时光穿梭机。我的包随我滚落了下来,我再从包里摸出了酒,这个时刻我不想去思考。也没有能力去思考,在巨大的失望和巨大的希望让我筋疲力尽,不再去管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不再去管那个少年长的有多好看,也不再去管他是不是精灵。 我也在火堆前坐了下来,把酒倒进被子里:“精灵先生,你会不会喝酒呢?”我自说自答:“哦,对了,你应该听不懂我的话。但没关系,你不需要回答,你用感应的就行了。” 我喝着酒,呆望着他,他长得可真好看,绵长的眉目就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英俊少年,一缕红色的头发夹藏在众多黑发里,乱乱的垂在额头上,和红红的火焰相互辉映着,我再看他的穿着,格子衬衫,看不出款式的裤子,邋遢的样子就像离开妈妈的小孩。 “喂,精灵。”我吃吃笑:“你是不是对家族不满意了。所以乔装打扮成人类离家出走了。”奇迹似得,他点了点头。 “太好了。”我有些大喜过望:“你感应到了。” “那么,精灵你认识上帝吗?”酒精催生了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话:“如果你认识它的话,请你告诉它,它弄错了,乔是个好人,真正坏心眼的人是我,做了坏事的人是我,对不起利连城的人是我,所以,它错了。”我总记得那个人的话“你会受到报应的” “你有法力吗?嗯?如果有的话能不能帮我?去帮我找两个人,一个是我妈妈,一个是乔。”我向他靠近了过去,用手把脸上的头发疏到耳后:“你看清楚了,我妈妈长得像我,而乔,而乔,他走的时候是二十三岁,那时,他是穿着黑色外套走的,身高和你差不多,比你强壮一点。那个人和喜欢笑,笑起来左边有酒窝,浅的时候没有,深的时候才有。还有,还有。。。。还有些什么呢?” 我扯着自己的头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站了起来,一站起来天旋地转的,最后重重的摔在地上,我摸索着,似乎我抓住了他的衣服。我闭上里眼睛,泪水淌了下来:“要告诉他们,我爱他们,告诉乔,他是个他骗子,告诉他,我想他,告诉他,如果他寂寞了可以把我带走。。。。。。。” “喂,精灵,你会不会飞翔,梭,的一声从这边飞到那边,我呢,很小的时候就特别渴望自己长出翅膀,想小鸟一样的飞翔。。。。” “你会隐身吗?像电影里的一样。。。。。。” 也许,那时,我说了很多的话,说一些连我也不记得的话,我觉得自己就像《美梦成真》里的男主角突然掉进自己所憧憬的梦境里。 最后,我是在医院了醒来的,高烧加上宿醉令我昏迷三十几个小时。 来做笔录的警员告诉我,是一个东方少年用我的手机报的警,在二十几个小时前发现了我,同时,还有一个自称迷路的少年。 迷路的少年?我自嘲的笑了笑,其实,那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太想倾诉了,太渴望被了解了,而有些话太隐晦了,所以一厢情愿的把他当做通灵的精灵。 警员把我的包给我,要我看看有没有丢失的东西。我把帆布包接过来,里面的食物全没有了,一件黑色的大衣也不见了,钱包里的几百块欧元全被抽走了,在钱包里还留下一张用中文写的纸条:“亲爱的,我要帮你向上帝去纠正它的错误去了,钱我拿来当旅费。” 我狠狠的再次嘲笑自己,林四月也会做这么傻的事,真是个大傻冒,更可笑的是看样子,我说的话那个人都听的懂。 那位警员说那个少年十几个小时前就走了,他说他根本就不认识我,问我有没有丢失财物,我摇了摇头。 回旅馆时我还存有侥幸的念头,还好,他只是个陌生人,我也许再也不会再遇见他,就当时偶尔犯得一次傻。 可我不知道我的侥幸会在两天后全盘破灭。 ☆、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字(一) 二月一日,布里吉特女神的初春节。这是属于凯尔特人的节日,每年的这天他们都会穿着代表他们民族的绿色服饰,带着三叶草走出家门来庆祝大地春暖花开的这一天。我在罗杰先生的邀请下和他一起到他的凯尔特人朋友家做客。临走前,一位老者把一条绿色的披肩送给了我,而他的夫人则把一顶绿色的毛帽子带在我的头上,我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幸好,我是女的,不然,倒成了名副其实的戴绿帽,如果这位女士知道在中国戴绿帽的含义,不知会不会把他两个儿子头上的绿帽摘下来。 我靠在车上等罗杰先生,他进商场买东西去了,不断有穿绿色衣服的人从我跟前走过,因为我带着绿色披肩的关系有些人还停下来和我打招呼,我朝他们友好的挥手,凯尔特文化我并不陌生,在美国居住着不少的凯尔特人,他们给我的感觉友好,团结,崇尚自然,虽然,他们在历史的尘烟中成了没落的民族,族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并没有丢失自己的文化,依然执着的坚守着自己的信仰,每个凯尔特人都把那句格言“我们凯尔特人身上留着的血也是绿色的”溶进了他们的血液里,对于他们我存有尊重。 “帮我。”有人来到我的身边,在我耳边说,要知道,在这个地方要听到中文很不容易,我侧过脸去看。这是一张任何人看了都不容易忘却的脸。 “我为什么要帮你呢?精灵先生,不,应该是小偷先生。”我一把推开他。 “因为我也是中国人,所以,你要帮我。” “你是中国人?”我一愣,在仔细瞧他,确实,黑头发,黑眼睛。 “如假包换,可现在你的同胞在期待你伸出友谊之手。”他不住的往我身后看。 “帮了你之后,会把钱还我吗?” “当然。” “可我要怎么帮你”确实,我不知该如何帮助眼前的这位少年。 “很简单”他一把我塞进车子里,自己也跟着进来,但很快:“见鬼,车钥匙呢?” “这车子不是我的,车钥匙被车主人带走了。”车钥匙也许被罗杰先生带走了。 “真倒霉。”他再次透过车窗看了一眼,脸上微变,接着,从我的头上拿走了我的帽子还有披肩往身上一股脑的套,很快,他就变成和街上大多穿绿色衣服的人一样。 有几个穿着黑色衣服身材强壮的汉子在不远处的街上东张西望,接着,其中有一个人朝我这边指了一下,我身边的人一侧身抱住了我。 我没有说话,任凭他这样抱着我。那几个人朝车子走了过来,其中,有一张脸映在窗玻璃外,我朝那张脸做了个“go”的口型,那个人痒痒的离开了。 “抱够了没有?那些人已经走了。”我朝贴在我身上的人冷冷的说。 “谢谢。”他朝我敬了个军礼。伸手就想拉车门,我一把抓住了他。 “钱还我,不然,我真的送你去见上帝。”这个人身上穿的是那天我丢失的登山服,那天晚上我拨开血淋淋的心灵,就这样的摊在他的面前。这样面对他,我有些难受。 “可我现在没钱,要不你把你的银行账号给我我给你寄钱?”少年一缕纯良的模样,在加上那张无以伦比的脸蛋,足以与天使媲美。 “你是不是想在你小偷的名号上在加上骗子的称号。”对我来说再俊美的皮相也只是一张脸谱。 “真的,要不,你可以搜我的身”他张开了双手。 “把你的手表给我。”我打量了他一下,他手上的手表大约可以值点钱。 “这个不能给你,他是我爸留给我的,虽然我无所谓,但我可不要背负不孝的骂名,连老爸的遗物也保不住。”少年脸上的表情我有些熟悉,像多年前的自己,看似满不在乎,看似吊儿郎当。 念高三的时候,利永华买一只很漂亮的钢笔给我,没人的时候我把他狠狠的丢到窗外去,我朝着那个窗外大喊:“鬼才在乎。”可一个小时后,我在操场上不停的逢人就问:“你有没有拾到我蓝色的钢笔。” “好了,你不需要还钱了。你可以走了,也把那晚的事情忘了,就当是一个酒鬼的胡话。”我没有去看他,不远处的广场上,有一中年男子蹲着身子在给一位六,七岁模样的女孩系鞋带,女孩在满足的舔着甜筒。这是一组很普通平凡的画面,但,就是这样的画面却在有些人的一生里遍寻不遇。 “喂,喂,灵魂出窍了?”修长的手在我眼前晃动着。 “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想好了,我跟你走。” “呃?。。。。。”我的脑子有些秀逗,第一个反应就是像姨爱看的戏剧里,有钱人家的小姐对穷书生讲的台词:“你干嘛要跟我走?” “我想好了,反正我也没地方去,不如,你雇用我,包吃包住。”少年一副理所当时的样子:“我会的有很多,比如,我可以当你的翻译,我会讲法语,德语我也会一点,我可以在你登山,滑雪时般你背背包,我还可以当你的向导。” “不用了,第一,我没有多余的钱来管你的吃住,第二,我不是来登山,滑雪的,第三,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语言上的障碍,因为,我不需要和谁沟通。至于,当向导,你别忘了,我是在你迷路时遇见你的。”第六感告诉我,这个少年是个大麻烦。 “那次,那次是意外,可其实那次应该算是我救了你,如果不是我升起火,那天,你肯定会被冻死” 我有些黯然,是啊,如果那时那些人再早发现乔一点,也许,他就不会离开我了。 车门被打开了,罗杰先生一见到少年就惊呼:“爱丽丝,这位漂亮男孩是谁?” 还没等我回答,少年就用一口流利的法语回答了,至于他们说些什么,我听不得。罗杰先生是瑞士人,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讲法语,因为罗杰太太是英国人,他的英语也不错,我们平常都是用英语交谈。 “嘿,爱丽丝,你真幸运,有这么个漂亮的弟弟。”罗杰边说边用手去抚摸少年的脸:“噢,MG,他的睫毛可真长,他的皮肤就像牛奶,你们东洋的孩子长得都这么可爱?” 少年一脸黑线。 “弟弟?。。。。”弟弟?在这个世界上,我是有一个弟弟,我想起利连城眉目清透的脸,不知是不是移情作用,我竟鬼使神差的问:“罗杰先生,你们旅馆需不需要雇工?” “雇工?你弟弟需要一份工作吗?”我点了点头。 “你把他带到肖恩家去,他好像需要一名服务员。” “喂。刚刚那些人追你干什么?你不会是什么危险人物吧?”我用中文询问少年,刚刚的那些事,罗杰先生还是少知为妙。肖恩我认识,那是个好人,我可不能为他添麻烦。 “危险人物?你以为是西部片啊?刚才那些人是酒庄的人,我刚刚在他们的酒窖里偷尝了他们最为名贵的葡萄酒。” 我朝少年的身上靠了靠,用鼻子嗅了一下,果然,少年的身上有一股淳淳的酒香。 “你发誓,不会给我惹麻烦。” “我发誓,”少年举起了手:“而且,我保证我工作的酬劳归你。” “那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蓝桢烈,中国籍男子,今年十七岁,从小在英国长大,半个月前刚刚离家出走” 蓝桢烈,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字。 ☆、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字(二) 肖恩在离“老伙计”不远处的地方开了个休闲俱乐部,风格类似于美国的乡村俱乐部。蓝桢烈在罗杰先生的帮助下很轻易的获得那份服务生的工作。 隔日,当我走出旅馆房间时,我还发现蓝桢烈竟然也住进“老伙计”,而他的房间与我只有一墙之隔。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我问正在和我一样关旅馆房门的蓝桢烈。 “你问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难道,旅馆不是用来住人的。” “你不是应该住在俱乐部吗?”每次和这个少年讲话我总是很费劲,他很敏捷,有很高的洞察力。 “那里有些吵,我住不习惯。” “那是不是说明你有了钱?” “很遗憾,我还是没有钱,住旅馆的钱是肖恩帮我付的。”他关好了门,在一边看着我:“现在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肖恩要帮我付旅馆费,其实,很简单,我昨晚帮了他一个大忙,他说要谢谢我,我告诉他如果想谢谢我就给我找个比较安静的地方让我住,于是,他就把我带到这里了。” “可你为什么会住在我的隔壁。”这个少年老是让我想起那天晚上。那种感觉有些糟。 “是这旅馆的男主人让我带我住在这里的,他说我们是姐弟,住近一点更为方便。再说,作为债权人,你应该会很喜欢看到我。” 噢。姐弟?我关好门,不想再理他。拿着我的包往楼道走。 “爱丽丝,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样帮到肖恩?”他几步就追上了我。 “我不想知道,还有,你以后少叫我的名字。至于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喜欢”这个人,总是一副和我很熟的样子,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在离阿尔卑斯山不远的小镇的一家书店呆了一个下午,买了一些二手书,走出书店时,看到蓝桢烈背靠在有些老旧的红墙上,手放在裤袋里,微昂着头看着天边的日光。那天天空刚刚晴朗,一束一束的阳光就那样穿透厚厚的云层狂泻而下,我呆呆的看着他,看着这平凡的街景一下子被靠在墙角的少年和斑驳的日光一并带进了画中。这样的画面依稀我曾梦过,也许,在我的少女时代里,也许,更远,远到无法去追溯年份,远到像是在前生。。。 许多年后,我依然记得那天蓝桢烈穿着的是天蓝色的上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春日的阳光落在他的发梢上,每当风一吹,那些黏在他发末上的日光就像是精灵们在舞蹈。 在我来不及躲避的时候,他侧过头来,见到我是裂开了嘴:“爱丽丝。” 我不悦的问他:“你在这里干什么,你跟踪我?” “我没有跟踪你,我只是跟在你后面走而已。” “那好,你跟在我后面走是为了什么?” “想让你请我吃饭,在这个地方我只认识你。”他耸耸肩。 “真可笑,我想不起什么原因要让我请你吃饭。”更可笑的是,我们还真一起吃了饭,而蓝桢烈还是个挑食的孩子,那一顿饭乱七八糟的竟发去我九十八欧元。 回旅馆的途中,我脸上铁青,而他不敢说半句话紧跟在我身后。 在旅馆门口,我停住了,用很认真的语气说:“蓝桢烈,一切到此为止,到目前为止,我并不想和你变得很熟,别忘了,我们是陌生人。我们彼此不了解,我更没有义务为你负责,所以,停止你的那些无聊的举动。” “爱丽丝,谁说我们不了解,那晚,你可是把一切都告诉我了,我对你很了解,比如在费城。”他挡住了我。表情有些挪揄。 “费城?”那一晚,我都说了些什么我并没有印象,只是好像说了很多。 “在费城的酒店,乔让你出糗了。。。。。。” “闭嘴,不许你说出来。”我大噪,第一个反映就是想去堵住他的嘴,但好像很难,他人比我高出了许多,而且很灵活。 “没套可以向服务台要,干嘛要去敲朋友的门,还碰到报警系统弄得人尽皆知。”蓝桢烈一边说一边躲:“姐姐,你们可真有意思。” “蓝桢烈,你最好别让我抓住你。。。”我有些发狂。 于是,在那个午后,有不少的人看到两个东方面孔的男女在那家“老伙计”的门前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 于是,那个叫蓝桢烈宛如精灵般的少年就这样闯入了我的生活里,他总是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的周围,我也想不清楚我为什么会容忍他如此的行为,在心底的若干意识里,在他叫我姐姐时,总想起了远方那个眉目清透的少年,不知他有否在时光的流逝中忘却了那段隐晦的往事。 “爱丽丝,今晚来看我的表演吧。”蓝桢烈又不厌其烦的在我耳边催眠。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知道我在这里,这个小阳台很少人会上来,除了罗杰太太偶尔会拿一些东西过来晒外。 我没有理他,继续闭上眼睛晒着日光。 “那些人都很喜欢我的表演,我一上台他们就尖叫。”他拉了把一张椅子在我身旁坐下。 恐怕是喜欢你的脸蛋把,我在心里冷哼,他已经多次告诉我,在他工作的第一个晚上正好俱乐部的钢琴师手烫伤了,他毛遂自荐。于是,他从服务生升级为钢琴师。 蓝桢烈拿走盖在我脸上的书,我气恼了,他有时就像一只呱噪的麻雀:“蓝桢烈,你干嘛非得缠着我,要知道,你常另我感到不愉快,甚至于,有时候我觉得你就像一个偷窥狂。” “偷窥狂?噢,姐姐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没有那种癖好,而且,你觉得我需要那样做吗?” “你比正常的偷窥狂更为恶劣,你偷窥的是别人的心灵,那样很好玩么?还是,玩着玩着开始欲罢不能,你还想知道一些什么?”我坐直了身体,用冒火的眼睛盯着他,对于眼前的这位少年为什么会频频出现在我的面前说实在的,我并不想知道,可他干扰到了我。 “对不起,”蓝桢烈垂下了眼:“我对那晚的事很抱歉,当你问我‘精灵?人类?’时我觉得很有趣,所以。。。。。” “所以,就把自己的快乐建造在别人的痛苦上了?”想起那晚的自己,我的鼻子有些发酸,想念让我发狂,总想着,总梦着那些只能发生在电影,小说里的事情,清醒时不敢想,只有醉了,我才敢以为自己坐上时光穿梭机。 蓝桢烈把书还给了我,微眯着眼睛望着远方:“我是独生子女,从小,父母总是很忙,我常常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对着房间发呆,我也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可也许是那晚的篝火太暖和了,又也许你一整晚都在说着话显得很热闹,离开后,我竟觉得寂寞了。第二次遇见你时,我直觉告诉我你会帮我,于是,我就走向了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但我的心中总有那样的一个念头,要是你是我姐姐就好了,你虽然有些冷淡,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呆在你身边,也许,在我的心里,我已把你当成我的姐姐了。” 透过少年的脸,我似乎看到属于林四月整个少年时代,以为不惧怕孤独,以为不需要温暖,其实不是的,也需要温暖,也害怕孤独,常常把自己伪装成大人,假装自己拥有一颗坚强的心,装着装着就忘了自己还是个羽翼未丰的孩子。 “爱丽丝,我并没有嘲笑你,反而,我羡慕你在心底里住着那样的一个人。”蓝桢烈站了起来:“如果你不喜欢,我以后再也不那样做了。” 蓝桢烈的背影有些寂寥,看得让我的心有些酸楚。十七岁的少年不应该是朝气蓬勃的吗? “蓝桢烈,”我叫住了他:“今晚,我会去的。” ☆、美丽的人和美丽的名(三) 第一次听《天空之城》是由一个叫蓝桢烈的少年的手像水一般的流淌而出的,相信那时段的人们都会忆起那个东方少年所带给他们的好时光:温暖的壁火,俊美的少年和他所弹奏的《天空之城》。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素不相识的面孔。 好吧,我得承认,有些人不是仅为了蓝桢烈的脸蛋而来的。 “爱丽丝,你的弟弟真棒。”肖恩眉开眼笑,给了我一杯苏打水:“我打赌这里的一半姑娘都是为他而来。”我看了看周围,果然,在座的女性居多。 “你别乱说,他还只是个孩子。”我有些不以为然。 肖恩哈哈大笑伸出了手朝刚刚走下台的蓝桢烈挥了挥手,我仔细看他,黑色的毛衣开衫套着白色衬衫,依然是洗涤的发白的牛仔裤,身影修长再加上如天使般的脸孔,确实,能迷倒一大票的姑娘。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你们在说些什么?”肖恩直接附在蓝桢烈的耳畔窃窃私语。 “姐姐,你觉得我还是个孩子吗?”蓝桢烈把我喝剩下的苏打水直接倒进自己的口中,让一旁的肖恩咋舌,他一定在猜测中国一定很是物质匮乏,前天,竟有个瑞典人问我中国会不会自己制造玻璃瓶。 有两个女孩子走了过来,用法语和蓝桢烈交谈,最后,蓝桢烈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女孩才一脸怅然的离开。 “还觉得我是个孩子吗?爱丽丝姐姐。”他朝我挑挑眉。 我没再理他,此时台上有人在垂萨克斯。不知是那人长相平庸,还是他的萨克斯吹得确实不怎么样,并没有人去关注他。 接着,我发现蓝桢烈简直是个生活白痴,至今为止,他一直都认为蘑菇是在冰箱里培育出来的,面粉是从数据库按比例调制出来的。我有些遗憾他的服务生生涯没有延续多久,不然,我感肯定他会是被扫地出门的。 我从没问起蓝桢烈一切与他有关的事,他于我只是一场萍水相逢,倒是他偶尔会和我说起十一岁的时候,曾在北京呆过一段时间,我想,那段时间他是极为怀念的,那个少年谈起北京时是满怀愉悦。 蓝桢烈很得女性的欢心,连罗杰太太也拜倒于他的裙下,总为他弄一些可口的点心,有一天我忍不住叹气:“蓝桢烈,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的女孩会为你碎掉芳心。”那天,他刚刚睡醒,微卷的头发软软的垂在额头上,眸光艳涟,流光溢彩。 “那些我才不稀罕。”他一脸的无所谓,接着他凑近到我跟前:“可是,爱丽丝,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因为我的这张脸才帮我的,是不是也像那些女孩子一样喜欢我的这张脸。” 他的问题另我觉得有些好笑,它让我想起一些与“美男计”有关的字眼。 “姐姐,你不会也像她们一样吧?”见我没有回头,他很是不甘心的样子。 “嗯,”我做思考状:“我也喜欢你,但和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喜欢你就像喜欢我家乡的人的那种喜欢。” “家乡人”蓝桢烈邹着眉,模样纯真:“我们并不是的。” “你现在也许还不太明白,”他难得露出这样的表情,很是可爱,让我忍不住的用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一个人在国外呆久了,就会有种游子情结,一旦见到那些有着同样肤色,讲着同样的语言的人就会倍感亲切,仿佛邂逅了来自家乡的人,所以,你对我来说,就像是那个来自家乡的人。” 那孩子有些失望:“只是家乡的人啊!” 在他这样的年纪里,我无法告知他其实那种喜欢是一种情感,具有很深沉的眷恋。 以前,奶奶总是用一种惆怅的语气和我说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家乡的的人,初初离家的我不明白她眉宇间流露出来的淡淡惆怅是从何而来,许久的现在我懂了,原来,那就叫做乡愁。远远的,淡淡的盘踞在心头。 在离“老伙计”不远处有片小小的湖泊,踩着春日我来到那里,在那湖底下,还躺着那个忘了叫什么夫的俄国人的老烟斗,那时,那个俄国人一个劲儿的对中国政府进行了人身攻击,把我和方浩惹恼了,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偷了俄国人的宝贝烟斗把他丢在湖里,彼时的方浩和我有贼心没贼胆,既害怕被抓到又害怕那个烟斗搞不好会是个价值连城的宝贝,听说有些烟斗还是文物,结果,两个人一紧张竟摔成一团,形成了一种很暧昧的姿势,当我们从地上爬起来时,有被一个黑影吓了一跳,用手电筒一照,见到一脸铁青的乔。 我凝望着湖面,回忆可真讨厌,又远有近,它可以远到你穷尽一生的力气也追不回,它又可以近到仿佛仅在只手之间,那人的面孔只要伸手就可以触摸得到。 “蓝桢烈,出来吧。”这孩子真有耐心,跟了我大半天。我以为他无聊了自己会走开。我真的想不出来一人一湖有什么好看的。 半响,他才来到我的跟前。拉着我一起坐在草地上。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湖面。 “爱丽丝你刚刚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时光过的真慢,什么时候我才会老去,这世间有没有那种一觉醒来就变得白发苍苍的药。”时间过的太慢了,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就这么等不及想去见他。” “就是这么等不及的像去见他。”很奇怪,在这个少年面前我并不想去隐藏自己的心情,也许因为他不是乔爸爸,不是乔妈妈,不是方浩,不是奶奶,那些人可是对我充满期待。 “为什么要这么消极,知道么?刚才就这么远远的看着你时,我想起了我外公说的话,这世间大多的男子都会心怀着那样的一个念想,在不知名的远方,有一女子,盈盈如梦,在水一方,如若遇上了,这人生便圆满了。而你,一定会成为很多男孩子心中的女郎。”初春的草色,艳潋的湖光,映在这名叫蓝桢烈的少年青春勃发的脸上,让他宛如栖息在林中深处美丽的妖。这样的话由经这样的人说出,如梦如幻,我觉得在心灵的某一处的角落里,有什么在悸动着。 我躺在草地上,为了躲避这莫名让我慌张的情愫,躲避那孩子那张过于美好的脸。 “我的爱丽丝姐姐,日后,你又会成为那个男子的女郎。”他在我身旁躺下,轻轻的说。 我望着不远处覆盖在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光,久久不曾回答,我无法告诉他,这般的年少有怎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想成为那人心中的女郎,可他已经不在了,我也在也没有力气去成为谁心目中的女郎了。 “他长的英俊吗?” “他长的好看,但不英俊。”我微微勾起了嘴:“牙齿太过于洁白,看起来有点假,笑容太过于灿烂,让人总觉得有些没心没肺的,眼神不够深沉,像个孩子似的,他的身材有点高,和他走在一起总显得我特别矮似得让我很不喜欢。头发也经常不疏像是顶着个鸟窝似的,可很奇怪在一大群的人当中,我却只看得见他。” “看来,你很爱他,也许还会爱很久很久。”他慢慢的说着,声音有点悠远:“不知以后,我会不会遇见像你这样的人,爱我就像你爱他那般爱着我” 对着天空我浅浅笑,以后的事情谁又能预知呢? “蓝桢烈,你心中又是藏着什么样的女郎。。。。。。呢?”我转过头去,我们的脸近在咫尺,那个孩子的眼睛如漆亮的夜,胶住了时光。以至于我忘了他当时的回答。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想起了,那时他说:“我不知道,也许遇见了便知道了,也也许,会一辈子遇不到。” 命运是魔术师,让我们总是后知后觉。 ☆、致爱丽丝(一) 和罗杰太太打了招呼,我坐上了前往法国的火车,想在走之前去那个南部小镇再看看。 车刚刚启动,我就看到蓝桢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他拿出了一块口香糖递给了坐在我身边的老太太,用很迷人的笑容用法语和老太太攀谈了起来,不一会儿,老太太起身站了起来,蓝桢烈在我身旁坐了下来,看来,他用一块口香糖就把那个老太太收买了。 “蓝桢烈,你来干什么?”我冷冷的盯着他。 “我来还你钱。”说着,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卷钱,递给我。 “着些钱聪哪里弄来的。”我没有去接。 “我把那些女孩子送给我的礼物转手卖掉了,还好,那些都是值钱的小玩意” “你就不怕那些女孩子知道她们拿来取悦你的东西直接让你换成欧元了。”他那种总是理所当然的面部表情偶尔会让我抓狂。 “她们知道的,我告诉他们我不会陪她们约会,也不会陪她们吃饭,也许还会把她们送给我的礼物送进当铺里,她们说没关系,只要我需要。” “你不怕她们伤心吗?”我呼了口气。 “她们伤心事她们的事。”他习惯性的耸耸肩,把钱一股脑的塞进我的手中:“再说,我收下她们的礼物说不定已经让她们很高兴。” 真是个狂人,不过,他的确有那样的条件,他的面孔长得要比那些英俊的明星还要悦人。我从那卷钱里抽出了几张百块欧元,把其余的还给了他。可他并没有接。 “那些就放在你那儿,我们到了法国不是还要用吗?”他如是说。 “蓝桢烈,你该不会想和我一起去法国吧?”这孩子总是会很轻易的把我的心情弄的很糟。 “姐姐,有好玩的就一起玩吧。”他用肩碰了碰我,表情很是天真很是无邪,像个纯良的孩子,可我知道并不是的,我见过他使用格斗术把一个美个人打到在地,那表情又狠又冷,我还见过他对那名叫翠西的小姐说:“你是我喜欢的类型。”几分钟后,那位叫翠西的女孩立马和他的男友分手。而其男友在不久前把咖啡不小心弄脏了蓝桢烈的白衬衣而拒绝道歉。 我侧过脸去看这位坐在我身边的少年,他闭着眼睛,像是在打盹,可我不知道在这张宛如天使面孔下藏着这样的内心世界。 我也闭上了眼睛,思考太费劲。 这座带着地中海气候的小镇,一种沉睡在我的记忆中,气候,温度。老旧的房屋,在自家门口晒着阳光的老人,摆在阳台上的太阳花,还有,还有这小小的旧教堂。一切都没有变。和两年前一样。 那时,乔就坐在我此时坐着的长椅上信誓旦旦:“四月,以后,我们到这座教堂来结婚吧。我喜欢这里。”言犹在耳。 那时,我们在法国导游皮埃的建议下,跟着他来到了他的家乡,一座仿佛与这个时代脱轨的小小村落,不知名的灌木开着奇异的花朵,花香四溢。整座小镇静悄悄的,老人们坐在自家的椅子上晒着日光,打着瞌睡,阳台上的太阳花开得很是灿烂。我们四个人就走在老老的小巷上。时光在这里也仿佛变的静悄悄的。 再也没有婚礼了,再也没有了,我卷曲着身体。这教堂见证了我的甜蜜与绝望。什么时候自己才会唉唉老去,什么时候才会抹去心中那种刻骨的痛。 脚步声由远至近,我抬起头,少年蓝桢烈怀抱着大束的黄花站在艳阳下。 “蓝桢烈,你把眼睛闭上,转过身去。”他顺从的闭上眼睛,顺从的转过身去。 我把乔和我的订婚戒埋在十字架下花坛的泥土下。就当乔安迪和林四月在这里举行了婚礼,就当乔安迪和林四月在这里正式成为夫妻。 从蓝桢烈的手中我接过那些花:“这些花事送给我的吗?”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怔怔的盯着我看。 “蓝桢烈,你刚刚并没有把眼睛闭上对不对?”他从来都不是个听话的孩子。 在回程的车上,我们都没有说话,任凭车窗外的风景一一擦肩而过,我的头开始变的沉重,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偶尔睁开眼睛时,看到自己的头靠在蓝桢烈的肩上,他的外套我的身上,车窗外是沉沉的夜色,心底里有一种很柔软的情感开始蔓延开来,似乎,在这个世界仅剩下这节车厢,而我和这个少年在这个小小的车厢里相依为命着,任凭外面世事变迁,任凭沧海桑田。 回到旅馆已经很晚了,我和蓝桢烈在打开彼此的门。我侧过头去看他,他垂着头,昏暗的灯光下,他额头前那缕红色的头发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受蛊惑似的,我朝他走了过去, “蓝桢烈,明天我要走了。”原来,自己还是舍不得,舍不得和他不辞而别。 他迅速抬起头来,灯光有些昏暗,不看不清他的表情,是不舍?留恋?还是平静? “蓝桢烈,很高兴认识你。”我朝他伸出了手:“虽然一直没给你好脸色看,但认识你,还是让我很高兴。” 他并没有回应,我叹了口气,走了过去抱住了他:“再见了,蓝桢烈。” 在我打开房门时,他低低的说:“明天我去送你,还有,还有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可隔天我还是走不成,每年的春季,我都会患上一,俩场感冒,没想到会在这时赶上了。而且,每每感冒都会引发高烧。这一次感冒让我昏睡了两天,已至于错过了前往开普敦的班机。 这一次的感冒尤为严重,我在昏睡中做着各种光怪陆离的梦,一突然,我惊醒了过来,满身的汗水。然后,我看到蓝桢烈靠在我床前的椅子睡着,阳光透过纱帘落在他的脸上让他的睡容宛如坠落凡间的天使。 我赶紧把头移开,这张脸就在我不久前的梦境刚刚出现过,在一片蓝天白云下,笑得犹如初开个樱花。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仅仅认识十余天的少年为什么会闯入我的梦境中让我有了莫名的恐慌。 我拿起了房间的电话,拨了方浩的号码。 “方浩,是我。”我在电坡里沉寂了许久:“知道么?方浩,在皮埃的家乡的教堂里,我把自己嫁给了乔。” “那么,祝你新婚快乐,但是,四月,答应我,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为乔做的傻事。”电话那头我听到他无奈的叹气。 “好,我答应你这是最后为他干的傻事。”那真的是最后我仅能做的事。 “喂,林四月,仔细想想,乔安迪纳家伙并不怎么样。你瞧他一大堆的缺点,睡相不好,一件衣服要穿好几天才肯换,又没有金钱概念,有爱打肿脸充胖子。球技又差,棋品又不好。而且,还说话不算话。。。。。” “而且,长得也不怎么样,还有,长手长脚的看起来就像是大猩猩,还有,总是说话不算话。”乔安迪说的最大的谎是说要和林四月白头偕老,我低叹:“方浩,你说,那家伙要是听到我们联合起来说他的坏话,会不会气的直跳脚。” “可他,再也没有发言权了” 是啊!好可惜,他再也没有发言权了。 ☆、致爱丽丝(二) 挂掉电话,我呆呆的望着窗外。 “方浩是谁?”我转过头去,蓝桢烈在一边支着脸问我。这个孩子从来不会掩饰他的好奇心。 “方浩是方浩。”是的,方浩是方浩,在我心中很是独一无二的方浩,静如远山,动如流云,在我那些几近绝望的日子里,他对我说:“林四月,你会好起来的,你只是需要时间。 “他一定是爱丽丝很亲近的人,你说起他时的语气很温柔。” “是啊!他是我很亲近的人。”我和他投缘的连乔都嫉妒。 “好了,不说他了。”我环顾了一下房间的周围,再看看蓝桢烈的样子:“蓝桢烈,我生病的时候是你在照顾我吗?” “嗯,那个,那个照顾病人也不是什么难事。”他耸耸肩,眼神有些不安的瞄了瞄房间里的垃圾桶,那里,躺着许多玻璃杯子的碎片。 “累了吧?”我用手帮他整理凌乱的头发。第一次,想和这个孩子亲近一点,在这异国度里:“回去睡觉吧,我现在好很多了。” 他走了过来,用所触摸了我的额头,然后,点了点头:“那我回去睡觉了,我可困死了。” 他走后不久,罗杰太太也来了,她给我带来了可口的食物,我也真饿了,一顿狼吞虎咽后才想起问她一个问题,我身上的衣服是谁帮我换的。 “呵呵。。”那位女士笑的像的孩子似的:“爱丽丝,你的弟弟真有趣,那时你的衣服全被汗水弄湿了,我的家庭医生说要给你换上干衣服,因为我的家庭医生是男性。蓝就是不肯让他换,最后,把我叫来了,所以,你的衣服是我给你换的。” 我在心里暗自庆幸,还好,是罗杰太太给我换的。 我用红笔在台历上个二月十七日圈上了记号,这一天,我会到慕尼黑去和另一名因红十字会会员会和,然后一起前往开普敦。我还是忍不住把目光放在二月十七日前的另一个日期上,二月十四日。狠狠的,我用笔在那个日期上一笔一笔的划着,直至,我再也看不清楚它的面目。 晴好的天气,我和蓝桢烈临时当了一回罗杰太太的洗衣工,用一个上午的时间洗了一些毛巾,床单。最后我们把它们搬上了阳台。累极了的我脱掉已经湿了的鞋子和外套,靠在阳台上的栏杆上看着洁白的床单在阳光下像风筝一样伸展着,深呼了一口气我闭上了眼睛,迎面而来的阳光落在我的脸上,温暖而庸懒。这是难得的好时光。 蓝桢烈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他也脱掉了鞋子,学我的样子把脚趾头伸向阳光地带。蓝桢烈有一双好看的脚,脚型秀丽,脚趾头修长,这时,我又不得不抱怨上帝对于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的偏爱。 我呆呆的看着我们彼此的脚袒露在阳光底下,我连我在想些什么我也不大清楚,就这样,我伸出了脚去触碰了蓝桢烈的脚,我觉得他的脚太过于好看了,也许我是嫉妒了,闭着眼睛的他张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也学我的样子吧他的脚伸向了我,就这样我们你一下,我一下的玩起脚趾头游戏,我听到我们的笑声溢满了整个阳台。 到最后不知是谁先摔倒在地,当意识情况有些不对时,蓝桢烈正趴在我的身上,他的眼眸底映着我的样子,乌黑的头发云一般的散开着,笑容明媚,趴在我身上的少年怔怔的看着我,笑容也还挂在嘴边,透过他的肩,天空无限堪蓝。 所以的意识就那样启动了,就像刺猬嗅到了危险,一下子张开了所有的刺,林四月,你在干什么,刚刚你和那个孩子在干什么?类似情人般的调情? 我一把推开了蓝桢烈,收起了全部的笑容,转身往楼梯口走。 “怎么啦?刚才我们不是玩的好好的吗?是不是摔疼了?”蓝桢烈追了过来,拉住了我的手。 “蓝桢烈,我身体有点不舒服,我想会房间休息了。”我觉得自己很害怕这个少年,害怕某一些事情到了最后连自己再也控制不了。 二月十四日,罗杰太太敲开了我的门,嚷嚷着这样的日子像我这样迷人的姑娘不应该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头,而她的侄女,英国姑娘丽安娜更是不由分说的把我拉上她的车。 丽安娜是个热心的女孩,拉着我来到在当地很很有名气的酒吧里。 我们在吧台坐了下来,我看了一下周围,来这里的大多是一些年轻的情侣,也许是因为情人节的关系,酒吧明显是经过精心装扮过,气氛很是温馨甜蜜,在酒吧中央摆着丘比特的雕像,金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像是浪漫的诗章。 调酒师过来和我们打招呼,看样子他认识丽安娜。我要了一杯鸡尾酒。 很快的,有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嘿!”我转过头,那是个年轻男孩。 “中国人还是日本人?”他用英语问我,我也没有理他,继续喝酒,这时,丽安娜拉着我的手走向了舞池:“爱丽丝,我们去跳舞。”在喧闹的音乐声中,她在我耳边喊。 喧闹的音乐,迷离的灯光,随处可见的人影,这个世界热闹如斯,可我站在舞池上,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我跟着他们旋转,在一圈圈的旋转中,我似乎看到金门大桥,看到大桥上的灯光,看到自己坐在车上向车窗外大喊:“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那时,乔在我身边微笑瞧着我,那天,也是二月十四日。 “嘿,你是中国人?”有人扶住了我摇摇欲坠的身体,是刚才在吧台和我搭讪大男孩,灯光照着他褐色的头发,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是的,我是中国人,我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我朝他大喊。 “我喜欢中国人。”他露出了笑容,牙齿洁白整齐。我的心一痛,这样的笑容似曾相识。 在我离开美国时,我的心里辅导师跟我讲了很多暗示性的语言,我还知道为什么方浩让我来到这里,我都知道,是的,我知道我还未曾从那场阴影中走出来。是的,我偶尔还在做着那个关于时光倒流的梦,我还带着印度人给我的手镯,那种手镯据说可以召唤亡灵。 “嘿,漂亮男孩,你的女朋友不要你吗?”我的语气轻佻。对着眼前的男孩说。 “是的,因为我没有昂贵的钻石给她,所以,她不要我了。”男孩做出一副沮丧的样子。 我垂下头,盯着自己手腕上的手镯,它在若暗若明的光线下闪动着诡异的光芒。我抬起头来:“你要不要请我喝酒?” 于是,我们重新回到吧台。酒精让我们一下子亲密无间起来,他的手甚至搭在我的肩上。我不住的朝他笑,乔不喜欢我喝酒,他说我喝酒就会乱笑,而那种笑总会让男人觉得心痒痒的,那年,在渔人码头,乔的朋友在一片酒意中亲吻了我。一向不爱打架的他一掌打掉了他朋友的门牙。他朝我生气的喊:“林四月,你是木头吗,怎么能让别的男人那样吻你。”在微醺我朝他笑:“我也不知道他会吻我。”我话未说完,他的头就附了下来,吻住了我。他说:“记住了,以后,不要再喝酒了。”林四月有个习惯一喝酒就会傻笑,而乔安迪不喜欢林四月对别的男人笑。 男孩说话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看我的时间越来越长了。那眼光很是火辣。我觉得自己好像醉了,可我觉得我的脑子异常清醒。我甚至知道是自己主动勾住男孩的脖子。男孩吻住我时,我心跳的特别快,我祈祷着我心里的愿望快点实现,乔不喜欢我喝酒,乔更不喜欢别的男孩吻我,乔会把那个吻我的人的门牙打掉。 我像个任性固执孩子,我任凭那个陌生的男孩疯狂的吻我,任凭他的手不安分的在我身上游走,我固执的觉得戴在手中的手镯就是那根最后的稻草。 泪水开始溢满了眼眶,我紧闭着眼睛,不让它蔓延开来。他不在乎了吗,连别的男人吻我也不在乎了吗? 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有一双手隔开了我们,用的力量很大带着愤怒的气息。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变得轻盈了起来,像踩在云端。他终于穿过时空看我来了。 ☆、致爱丽丝(三) 在一片泪雾中,我看着漂浮在我一片泪眼朦胧中的那个人影,穿着格子衬衫,是的,我的乔很喜欢穿格子衬衫。 我朝他扑了过去,勾住了他的脖子,把自己的脚架在他的腰上,我觉得现在的我一定想极了八爪鱼,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重要的是我抓住了他。 “你终于来了,乔。”我把脸埋在他的肩膀上,喜极而泣。我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那张令我朝思暮想的脸。 我想我是疯了,我诅咒这世界竟连我这微小的愿望也给不了,我诅咒这莫名其妙的缘分,我用手狠狠的捶打着这个人,我哭的很放肆:“蓝桢烈,为什么又是你。为什么你要穿格子衬衫。”是啊,又为什么如此轻易的打碎了我的梦。 “爱丽丝,你喝酒了,我带你回去。”蓝桢烈抱住了我,我拼命的挣扎,也不知在挣扎些什么,我甚至想在蓝桢烈漂亮的脸上留下我的指甲痕,只觉得在这一刻我很讨厌他,讨厌他总是瞧见了我最为狼狈的时刻。 “回去?”我对着他咯咯的大笑:“我不会去,我才不回去。蓝桢烈,你一定在心里嘲笑我吧,你一定觉得我就像个疯女人吧?”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嘲笑你的,我怎么会去嘲笑你呢。”他轻轻的平拍打着我的肩膀,分明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但在这一刻却让我相信了,就算是全世界在嘲笑我又痴有狂,但他永远不会。我趴在他的肩上像个孩子一样哭泣着,这一刻,这个少年就像我最为亲近的人,如父母,如兄弟,如姐妹。。。。。 蓝桢烈背着我走出了酒吧,这个少年的背有些单薄但却温暖,他的发末有着柠檬清香,我在他的背上,我说:“蓝桢烈,给我唱回家的路吧。”少年真的唱了,嗓音轻柔,和着这长街的风,像一段久远的梦。 “姐姐,把他忘了吧,就那么一点一点的忘了他,我想,他一定不喜欢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少年轻轻的说。 是的,是该把他忘了,就那样一点一点的把他忘了,所以的泪水都为他流干了。所以的傻事都为他做了。我凝望着天际,乔,听到了吗?这次,我是真的想要把你忘了。思念太辛苦,我怕自己再这样下去会变成疯子。 在蓝桢烈的背上,我梦见了一望无际的银色海洋,我站在海岸上泪流满面目送着乔扬帆而去,想起了许久以前他说的话。我的乔许久以前就懂得了死亡的意义,他只是去远行,去追寻他爷爷的脚步。只是比我先离开而已。 醒来时我看到的是这样的一个光景,长手长脚的少年缩在短小的沙发上,身上盖着他自己的外套,我记得昨晚他背着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最后,我们停在酒店门口。我就那样蹲了下来,细细的看着他的模样。第一次,我知道男孩子的睫毛原来也可以长成这样,我伸出手一碰,长长的睫毛抖了一下,如蝴蝶在微微抖动着羽翼。我再想去触碰时,他醒了。我有些谄然,感觉自己就像偷擦了妈妈口红的孩子:“呃,蓝桢烈,你醒了。” 走出酒店后,蓝桢烈一直没理我,平常他一直走在我的身旁,而现在他走在我的前面,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蓝桢烈,你昨晚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蓝桢烈,还好你最后来了。” “蓝桢烈,你给我站住。你是生气了吗,可你为什么生气,是不是我太重了,让你背起来很吃力?”我在后面追着他,就像以前他在后面追着我一样,一边追着一边说话逗着我。 “蓝桢烈,你等等我,我穿着高跟鞋,走不快,而且。。。。”而且丽安娜这个热心的小姐昨天把我折腾了一番,让我穿上她的高跟鞋,换上她觉得很性感的衣服,还戴上了她的耳环,所以,在这个寒气未散的初春,衣着清凉的我惹来不少的回头率。 我的话音还未落下,就传来了口哨声。蓝桢烈终于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朝我走了过来,先是扯下了我的耳环,接着,他脱下他的外套披在了我的身上:“丑死了,你们女孩子真奇怪,衣服的布料越少越喜欢。” “但不包括我,我可不喜欢布料少的衣服,穿着冷死了。”我冲他笑。 “说说看,如果昨天我没有出现,你会跟那个人走么?”蓝桢烈扶着我的肩,一本正经的问我。 “你最后不是来了么。”我避开他的眼睛,其实,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答案:“蓝桢烈,其实,我也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幸好,最后你来了。” “爱丽丝,以后别这样了,我很喜欢你,你在我心里就像我的姐姐一样,看到你昨晚的样子我心里很难受,再怎么想念,在怎么恋恋不忘也不能用那样的方式。” “知道了。”我垂下眼睛低低的应,我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对。 “那好,”他拉住了我的手:“请我吃饭吧,昨晚背了你走了那么长的路应当会值一顿饭吧。” “当然。”我随之呼应:“蓝桢烈,你怎么会知道我在那里?” “我向罗杰太太打听来的。” 登山车,骑着登山车的骑士和夹带着周遭人们的尖叫声在我和蓝桢烈的说话间向我们迎面冲来,一切来的太快,以至于我们都忘了躲避。紧随着,一双手把我扯了过来,那双手不是把我推开,而是把我当做那种类似于盾的道具去挡住那辆失控的山地车。而那双手的主人在几分钟前还说在他的心里一直把我当姐姐般喜欢。 在我摔倒在地时,心里不是不失望,因为是蓝桢烈才失望。因为对那位如天使般的少年倾注了感情了,才会有此时心底里的失望。 还好,那只是一辆山地车,还好,车子只是轻微的擦伤了我。那位车主走过了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向周围的人借了手机,看样子,是想报警。我阻止了他。用英语跟他说没事,他似乎很过意不去,我一再向他保证,告诉他我从事医疗工作,所以很清楚那只是一些皮外伤。只需要擦点消毒水就行了。 车主是一位中年男人,他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些药品和一张名片递给了我。确认我只是轻微的擦伤后才和我告别。 我坐在路旁的长椅上,用消毒水清理了手上擦伤的部位,然后,涂上了消炎药,自始自终,蓝桢烈都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说过一句话,我微眯着眼看他,也许,此时他在自责。也许,此时他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选择那样做,可,我知道,那是一种本能,永远先于我们的动作,先于我们的思想,永远忠于自我,而那种本能,许久以前我便知晓了,所以,我也不想怪他。甚至于我也在怀疑,他只是先做了我会做的事。 “蓝桢烈,你过来吧。来帮我卷袖子。” 他帮我把袖口挽了起来,让它不去碰到伤口。 “蓝桢烈,你也不需要自责,换做我,我也许也会那样做,所以,你也不要责怪自己,”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许久才说:“现在,你后悔认识我吗?” “傻瓜,你想到那里去了。”我拉了拉他的衣服:“走吧,不是要去吃饭吗。” 我们还像以前那样的走着,他走在我的身旁,但似乎感觉有些不一样了,人类是一种敏感的动物,装满了各种七情六欲。尽管嘴上说着不在乎,但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我们总无法让它视而不见。跟何况是我,一个并不善良的人。 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蓝桢烈自始自终都没来敲我的门,而我,也没有主动去找他。 ☆、致爱丽丝(四) 我听过许多人弹奏过《献给爱丽丝》乔弹过,方浩弹过,音乐老师弹过,我还在礼堂里见识过声乐家倾情演绎过。可只有蓝桢烈的《献给爱丽丝》真正的弹进了我的心里头去。 当丽安娜带着我走进了肖恩的俱乐部时,我看到了这样的情景。蓝桢烈在蓝色的舞台上弹奏着《献给爱丽丝》他微侧着头,轻快的音乐就这样在他的指尖流淌了出来,像田园里的风。这是我妈妈最爱听的乐曲。我熟知它的每一个旋律,它们曾在我和母亲暗淡的时光里如春风般的跳跃过。 我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分明,周围有人在窃窃私语着,分明,周围有人在轻轻的碰杯着。我闭上了眼睛。于是,世界上只剩下了钢琴声,透过钢琴声,我似乎看到贝多芬和那名叫特雷泽的女学生在老旧的学堂里脉脉私语,秋日懒洋洋的洒在他们的身上,透过钢琴声,我还看到我依然年轻的母亲坐在日光铺满的台阶上听着音乐,小小的我趴在她的身上打着瞌睡。 曲终,蓝桢烈站在小小的舞台上,他微微的鞠了个躬,说:“致,爱丽丝。” 台下的人们把掌声毫不吝啬的给了这个有着高超琴艺的东方少年。那位少年在一片掌声中缓缓的走了下来,这个人是天生的发光体。我身边的丽安娜已经开始语无伦次:“噢,他,他真像个天使,噢,他,他真是太完美了。。。” 当蓝桢烈离我越来越近时,我站了起来,转身朝门口走了出去,其实,那应该说是在逃。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也许,是在害怕,害怕在我以后漫长的人生里,这个少年会占据着我的一部分思绪,害怕自己也会像贝多芬一样一直牵挂着那名叫特雷泽的女学生。 蓝桢烈追了出来拉住了我的手,我狠狠的甩开了,我朝他大喊:“蓝桢烈,你以为你是谁,谁叫你弹《献给爱丽丝》。”是啊,蓝桢烈,你为什么要弹《献给爱丽丝》,你可知道,那样熟悉的,带有关于母亲的回忆的旋律总是轻易能让我变得脆弱。 “《献给爱丽丝》是专属于你的吗?你以为真是爱丽丝?你以为我是弹给你听的吗?真可笑。还是,你对那天的事耿耿于怀?”蓝桢烈在灯光行下冷冷的瞧着我。 “就当是那样吧?”我回以同样冰凉的语言,就让一切到此为止吧。原本,我们只是一场萍水般的相逢,原本,我们都是骨子里都有那种天生的薄凉,又何必,在临别之际来一出煽情的戏码。 天刚亮的时候,我就收拾好行李向罗杰夫妇打了招呼。他们把我送到了门口,我们在晨曦中道别,我在回望了“老伙计”一眼,那个大红灯笼依然高高的挂着。 到了慕尼黑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我找了酒店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晨,我打开房门时,随着我房门的打开,蓝桢烈就这样摔了下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大背包,一脸的睡眼朦胧,刚刚他应该在我房门外睡着了。 “姐姐,你可真是太迟钝了,我一路从日内瓦跟着你到慕尼黑你竟毫不知觉。”他从地上爬了起来,用手疏了疏头发,再拍了拍自己的脸。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到这里,”我冷冷的看着他:“你应该明白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那天的事对不起。”他垂下里眼睛:“但,请相信我,那不是我的本意,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爸爸就离开了我,他临走的时候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孩子,以后,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是要学习保护好自己。’于是,不知不觉的,我就变成了这样了。” “爱丽丝,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所以,你不想再看到我,所以,才没有和我说一声就走了。”蓝着烈重新抬起了眼睛,眼里流露着某种不安的情绪。 “不是的,蓝桢烈。我呢,是个害怕面对离别的人,所以,我才选择不辞而别的。”半个多月的相处已经让我做不到去无视他的不安与愧疚了:“至于那天的事,你不必放在心上,我不是没事吗。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 片刻的沉默后,那孩子终于笑了。 我们在街头的一家餐厅吃早餐。在这个早晨,我们喝着当地最具盛名的慕尼黑啤酒,透过明净的玻璃窗看街上形形色色的人们或匆忙或悠闲的行走着。 “我们以后还会在见面的,对吧?”蓝桢烈突然说。 以后?以后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命题,可我知道,和眼前的这位少年将在这里结束,林四月的世界不想来得太复杂。四年后,找一份较有意义工作,然后随遇而安,也许,会结婚。也许不会。 “姐姐,我们还会遇见吧?”他又再问了一遍。 “蓝桢烈,过了今天,就回家奇吧。”我没有回答他:“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离家出走是一件很酷的事,但我从来没有离家出走过,不是不敢也不是不想,而是我舍不得。舍不得让妈妈难过,让妈妈担心,因为,我听说,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纤细敏感的动物,所以,回家去吧,你的妈妈现在一定很当心你。” 蓝桢烈没有回答,而是出神的望着桌上的杯子。 二月末的慕尼黑依然寒气未散,我望着垂直的阳光,意识到再过几个小时,我和身边的这个少年就要分开了,不由自主的我拉了蓝桢烈的手:“蓝桢烈,我们,去玩吧。” 我想,蓝桢烈对于慕尼黑这座城市并不陌生,他轻易的带着我找到了那些热闹好玩的街区,还带着我逛了地下跳蚤市场。也知道在那里可以吃到免费的啤酒和面包,我笑他是一张流动的地图,他说那是他一次一次的离家出走换来的。 最后,我们来到一处广场上,广场的中央有雕塑,有喷泉,周围是哥特式的建筑群,古老的让人平添惆怅。 “爱丽丝,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吧。”蓝桢烈拉了拉我的衣服。 “手机号,手机号啊?我的手机早就丢了。”那些话在我的第一反应中脱口而出,其实,我的手机没有丢,它只是坏掉了。在我的内心里,模糊的对这个美丽的少年有了某种连我也说不清楚的害怕,害怕他会改变我往后生活轨道。 “这样啊。。。。”蓝桢烈顿了一下:“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一定,一定要等着我,嗯?”他的样子逗乐了我,此时的蓝桢烈,就像是害怕被大人遗岂的孩子。 在得到我的保证后,他走了。 在广场的角落处,有画像师在为白发苍苍的夫妇画着画像,他们面目苍老但却笑得甜蜜幸福,妻子不时伸手拍一下自己丈夫的肩膀,像是在安抚一个没有多大耐心的孩子,我想,她的先生一定是个急性子的人,呵,我的乔正好也是个急性子,不知不觉的。我的眼底浮起了泪雾,这思念忽然而至。 “怎么啦?”有人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我多愁善感的爱丽丝姐姐。” “蓝桢烈,”我指着那对正在画像的夫妇:“我觉得我永远不会获得如他们那般的幸福。” “谁说不能。”蓝桢烈拉着我来到另一个画像师面前,用英文对他说:“把我们画得看起来有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十七岁的少年也许还不明白,幸福又怎能是一只画笔就能呈现出来的,但他还是用如此霸道的方式驱走了我些许的哀思。 画纸上的我和蓝桢烈看不出有多幸福,但却一样的眉目清冷。一样用淡淡的眼神看着世界,画像师一个劲儿的说着:“sorry,sorry。” 我把画像留给了蓝桢烈,我说留作纪念吧,蓝桢烈。我说,我们就在这里告别吧,蓝桢烈。 他从他的包里掏出了新的手机把它放在我的手中,他说:“可我还想再见到你。爱丽丝。” 爱丽丝,至今他还以为我的名字叫□丽丝,有一次他曾问我有没有中文名字,我随口就说没有,看看,我总是谎话连篇,我垂下了脸,接着,我看到蓝桢烈一直戴着的手表不见了。他曾说那是他爸爸留给他的遗物。 “蓝桢烈,你是不是把手表拿去换手机了。” “那个,你放心,我会把它赎回来的。” “蓝桢烈,”这古老的建筑,这正逐渐变得暗沉的天色让我生出了依依不舍之情,这一刻,有些话就这么的冲口而出:“以后,好好的生活,别再离家出走了。我会祝福你的,蓝桢烈。” 就这样,我们在慕尼黑的广场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在临登机前,我把蓝桢烈给我的手机送到了失物招领处。 在一片暮色苍茫中,我离开了慕尼黑。 ☆、你好,上海(一) 四年后。 我站住洛杉矶机场上,透过大片的落地玻璃看着加州的万丈阳光。加州,似乎永远阳光灿烂。在国际红十字会的这四年与我来说就像是一场洗礼,它丰富了我的情感世界。让我清楚了形形色色的各类关于那些落后国家,贫困地区人们的生活状态报导不过是冰山一角。 看了我脚下的行李,在我离开时只是一个大帆布包,而现在除了原来的那个帆布包外,还多了三个麻袋。那里都是一些小玩意儿,有肯尼亚人用来祈祷平安的手链,有巴西孩子们自编的贝壳项链,有卢旺达主妇们自家的果干,还有酋长们送的草药。。。。。最后,竟然用来三个大麻袋才把它们装起来。看着它们,我想起利太太对我说的话:“那里的人们和那里的土地一样淳朴可爱。”在这四年里。我给利太太寄去了两张照片,一张是非洲日落时的景色,一张是我和红十字会成员的合照。还有一张到达开普敦我在机场寄出的明信片。 “爱丽丝,在想什么呢?让我来猜猜,美食?情人?”和我一起从红十字会回来的丽达向我走来。丽达是我在红十字会的搭档。比我大五岁,但却是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而我是她的助手,我们一起合作了两年。 “不,不,你猜错了,”我用手拍拍我的脸:“我在想我那张柔软的床,想在上面狠狠的,不吃不喝的睡上几天几夜。”长时间的飞行让我有些疲惫不堪。 就在这时,机场的出口处响起了一些吵闹声,丽达拉我走了过去。 一位中年贵妇正在很不耐烦的对着手机讲话,在她的身边有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看样子,老太太应该是中年贵妇碰倒的。老太太旅行包的东西散了一地。可中年贵妇丝毫没有去帮她捡起来的意识。 丽达走了过去,拿走了中年贵妇手中的手机,我把老太太扶了起来。丽达生气的指着那名中年贵妇:“女士,请你向这位老太太道歉。” “你弄错了吧,该道歉的人是你,别忘了,你刚刚公然抢了我的手机。”中年贵妇毫不在意,冷漠的看着丽达。这个女人身上穿着名贵的皮草,手指上戴着昂贵的钻戒,一脸精致的妆容,和我们乘坐同一班飞机,在机舱里,先是喋喋不休的埋怨和她同行的人没有买到头等舱,接着,又大骂踩到她名贵高跟鞋的另一名乘客是蠢猪。 “那么,我欢迎你随时报警,可是,你必须道歉。”丽达不卑不亢,抱着胳膊。 此时,周围已是嘘声一片,机场的保安也向这里走来。那位中年贵妇才痒痒然的向那位老太太道歉,然后,从丽达手中拿走了手机,临走时狠狠的说:“等着收我的律师信吧。”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和丽达有些无奈相视苦笑。这个世界光怪陆离,有人痴迷钻石,皮草,名表,名车,富豪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养一大推名贵的车子,他们雇佣专职人员来照顾自己的宠物,让营养师打理自己一日三餐,他们飞到世界各地去购买奢侈品。他们常常随着自己心情的喜好一掷千金。可有一些的人却每天没完没了的和饥饿,疾病,贫穷做斗争,没有食物保障,没有饮用水保障,甚至于没有生命保障。 初到海地时,我常从当地的人口中听到“太阳饼”这个词汇。有一天,我把自己的面包给了一个帮我提水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用生疏的英语告诉我她要把面包留给自己的弟弟,因为她刚刚吃了“太阳饼”当小姑娘告诉我什么是太阳饼时,我的泪水就这样掉了下来,那里的人们用水把面粉和上干净的泥土制造成饼一般的型状,然后把它放在太阳底下晒,于是,就有了可以抵抗饥饿的“太阳饼”。 不能再想了,在想下去以我此时仇富的心理我会忍不住跑过去把那位嚣张的女人的头发抓成个鸡窝。 留下彼此的联系地址后,我和丽达在机场告别 。 到了旧金山时,我几乎要累趴了。 一见到乔的奶奶时,我忍不住的抱了那位慈爱的老太太,在时光流逝中,她俨然成为我最为亲近的人,在这四年里我常常会在电话中把自己的烦躁,压力,不如意全倒给了她。 “奶奶,我回来了。”我抱着她,像远行归来的孩子。 “好,好,菩萨保佑,我们家的四月终于平安回来了。”时光流逝中,四月成了奶奶的“我们家的四月。” 休息了两天,我来到了乔的墓地。 “乔,我回来了。”我细细的抚摸着他那张年轻的面孔,那张面孔的主人永远停留在二十三岁,永远年轻,永远笑容灿烂。我摸了自己的脸颊,我亲爱的乔,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 看了我手腕中的手表,它现在已经很旧了,而且磨损严重,有时候还会停止转动。我记得又一次我迷失在非洲的丛林中,在那片丛林中我不知道走了多久,只觉得那已经是极限了,我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力气走出那片丛林了,我坐在地上等着死亡和我靠近,那时,我就看着手上的手表想着乔会怎么做,然后,我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出那片丛林。 我把国际红十字会颁给我的优秀志愿者勋章放在乔的墓碑前,在我的心里,它应该属于乔的,是他指引我去推开世界的另一扇窗。 奶奶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告诉她想回杭州去拜祭我的母亲。会在那里呆几个月,然后再回到美国加入我旧日的导师琼斯医生的医疗小组。 “四月,你能不能先会上海一趟。”说这话时奶奶的表情很沉重,然后,她告诉我在半个多月前,在附近的超市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持枪的歹徒用枪射死了一名刚好在超市购物的华人妇女,而她六岁的儿子亲眼目睹了子弹射向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孩子大受刺激,从那天起没再说过一句话。而且现在情绪及不稳定。更棘手的是那名华人妇女刚刚移民到美国,还是个单亲妈妈。也没有人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而唯一的外婆现在人在上海,因为签证问题所以无法来美国接他。 奶奶带我来到那个孩子住的儿童疗养院。我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静坐在窗前,双目无神。 “小虎。”奶奶唤了一声。那孩子依然纹丝不动。 我在那个孩子面前停了下来,那孩子先是没有聚焦的看着我,接着死死的盯着我的衣服看。我心里一动,在他面前蹲了下来,用自己的手握着他的手,然后,用手指头去轻轻的触碰他的掌心,我曾听过红十字会的心理医生说过这样的动作能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 “小虎。”我轻轻的唤。那孩子看来我许久,就那样“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抱住我的脖子喊着“妈妈,妈妈。” 后来,我从知道为什么那个孩子会紧盯着我的衣服看,为什么会叫我妈妈。因为,我那天去看他时,正好穿了一件和他妈妈在超市遇害时一模一样的衣服。 那天,我和奶奶把小虎接回来和我们一起住。接着的几天里,那个孩子依然沉默着,但眼神里一不再空洞,我还发现他偶尔会偷偷的用眼睛来观察我,也不抗拒我与他接近。于是,有一天,我问那个孩子:“小虎,你记得你的外婆吗?”那个孩子没有回头,只是很认真的看着我。“小虎,外婆,也就是小虎妈妈的妈妈,你记得她吗?”小虎点了点头。“小虎的外婆现在很想念小虎,我带你去找她好吗?”他想了想,最后,点了点头。 在收拾行李时,从我的旅行袋里掉下了一个纽扣,蓝色的纽扣,那是属于蓝桢烈的,我记得那时他要我把它放好,回去的时候再帮他逢起来,可到最后,我们都把它给忘了。 我把它重新放在旅行包里。当是一个纪念品。偶尔,我会想起那个蓝桢烈,记忆里的他就像蓝色的爱琴海,美好,但却与我隔着万水千山。 三月末。我带着小虎登上前往上海的班机。走的时候加州万里晴空,阳光灿烂,乔的妈妈来机场送我,她说,四月,人生的路还很久很长。有时候不需要太过于执着,有时候要听从自己的内心。 ☆、你好,上海(二) 上海,这座古老的城市在记忆中很特别,也许它承载了我众多的喜怒哀乐,有年少时的轻狂,有寄人篱下的悲哀,有初恋时的甜蜜,还有姗姗来迟的情窦初开。 带着小虎我走出了机场通道,远远的,我便看到了方浩,两年前,方浩来到了上海来,现在已然是当前最为炙手可热的南方金融的金牌经理。 我走上前去轻轻的抱了抱他。 “辛苦了,林四月。”他在我耳畔说,我的心里涌起了莫名的感动,在我的心里,这个年长我两岁的男子是朋友,是知己,是长兄,在流逝的光阴中,我们在不同的人生轨道中一起从初出茅庐到如今的羽翼渐丰。在我们分别得四年里他,他常常会给我写信,永远是洁白的信盏,天蓝色的钢笔字。这个男子,虽然长在当代,自小就接受先进的教育,但在骨子里却挥不去对传统文化的深深眷恋,就是那种眷恋让他温文尔雅,如江南的山水。我记得又一次我和方浩在下棋,奶奶似是有感而发,她说,着方浩就像是江南的山,这四月就像江南的水,而这两个人和起来就像是一副风景。奶奶说的文绉绉的,乔想了半天,才跳起来拉着我就跑。从那天起,我和方浩再也没下过一盘棋。因为,乔不许。 方浩先是从头到脚的把我看了一篇,才点了点头:“除了瘦一点外,其他的还行,美貌恢复了起七,八成。”我听后不由莞尔,间接想起了两年前在刚果金,同事说外面有人找我,我跑出了棚子,就看到了方浩。他看到我时就开始邹眉,当时他说,林四月,让你来非洲不是让你来变成非洲人的,他说我当时又黑又瘦,笑起来只剩下一排牙齿。那时,他用手圈了我的手腕。叹气:“乔在的话,肯定会心疼得要命。”那时,我知道方浩也心疼了,隔天,他就带来了很多好吃的,有零食,有水果,有营养品。 “小虎。”循着声音望去,我看到一位六十左右的妇人正眼含泪光的望着小虎。 那位妇人给了我身份证,还有一些小虎儿时与她的合照。 “小虎,这是你的外婆,现在,小虎的外婆要接小虎回家了。”我一把抱起了小虎,指着那名妇人说。 此时,小虎的奶奶已是泣不成声了。 还好,小虎的奶奶所居住的小区很幽静,氛围也很适合孩子的成长,离小区不远处还有公园。安顿好一切后,我把小虎带到小区的秋千上。 “小虎,外婆小时候抱过你你还记的吗?”我指着小虎的奶奶对小虎说,那个孩子点了点头。“那么,从现在起小虎和奶奶住在一起,由小虎来代替妈妈照顾奶奶好吗?”他再点了点头,抚摸着小虎的头发,才这么一丁点大,就要面对失去妈妈这个事实,幸好,小虎的奶奶身体还算健硕。 和小虎说再见时他拉住了我的衣服,小家伙舍不得了,我捧着小虎的脸在他的脸颊上“叭”的亲了一口:“小虎,是不是舍不得我走?”他点了点头。 在我的一再保证下,那个孩子才依依不舍的放开我的衣服,小虎的奶奶千恩万谢的把我们送出小区,透过车镜,远远的我看到一老一小的身影还立在那里。 方浩把我带到他的公寓。一厅两房,干净利索,却很格调,如他其人。他摊开手,指着靠西的房间说:“房间为你准备好了。” 这次来上海,我还接受当地的一家医院为期半年的合同。其主要原因是不放心小虎,总希望亲眼看到他好起来。 看一下我的房间。简洁明了,是我钟情的风格。 周末的时候。方浩陪我回到了杭州,姨一见到我就哭得像个泪人似得。阔别的这八年,岁月的风霜已然爬上她的脸庞,我知道这些年来她的生活状况并不好,阿姨的爱人迷上了炒股把他们这些年存的积蓄全赔上了,而她的独生女儿刚离婚,现在正吵着要出国。 拜祭完母亲后我和方浩来到西湖,西湖别来无恙,但有些面目全非,多了一些的商业气息,那些旧旧的,老老的事物已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里烟消云散了,如那家我们忘了名字的冰店连同那只老黄狗。 “四月,你说这西湖会不会有一天变成不是西湖呢?”期间,方浩问了我一个看似荒谬却存在一定哲理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也回答不了。这会与不会,只能留给后人来评论了。 离开杭州时,姨把我拉到了一边:“四月,这位方先生,你要不要考虑看看。”我一笑置之,这天下所有的长辈都一样喜欢把终身大事挂在嘴边。可我知道和方浩可以成为知己,成为兄妹,甚至于成为夫妻,但却不会成为恋人的。 回到上海后我开始走马上任,我所工作的医院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大医院。这里医院的院长夫人我认识,她是中国红十字会成员,每年都会护送运送物资。我现在的工作还是她推荐的,我被分配到九楼,主要负责那些经历过长时间昏迷的患者帮他们进行肌肉康复。我也没有住进医院的宿舍楼,我还和方浩住在一起,就像在美国时的相处模式,各住各的,我干我的事,他干他的事。有时候,我们还会结伴去吃饭,结伴去看小虎。 一个礼拜下来,我逐渐适应了我的工作。我和我的同事相处还算愉快,但要真正融入他们却很难,特别是女孩们的午餐时间,所谓午餐时间也可以叫做八卦时间。我发觉她们讲的人我大多不知道,期间,一个叫做Eric的名字出现的频率最多。有一天,我忍不住问她们:“Eric是谁。”她们面面相顾。 “不知道吗?Eric是十七楼的患者。半个多月来赶走了差不多一个连的护理,让院长倍感头疼,让医生手无措。” “Eric这号人物你竟然不知道,据说他是赛车手,从日本直接空运下来的,身份大有来头,据说那天和他一起空运过来的还有保镖,” “Eric啊!听说,个性难缠,嚣张古怪,赶走那些护理的理由更是千奇百怪,最离奇的还算是李护理,就因为她的娃娃音被赶走的。” 在她们七嘴八舌中我又她们:“既然是这么难缠,为什么你们还要一个一个往十七楼冲。”据我所知,那些女孩子一个一个的毛遂自荐,希望当那位Eric的护理。 又在一片七嘴八舌中,我知道那位Eric是个帅小伙。是个偶像级别的人物,凡见过他本人的女孩都对他朝思暮想。 “第一眼见到他时,我就呆住了,我没有想到竟有男孩子长成那样,他第一眼给我的感觉让我联想到倾国倾城这个成语。”说这话的是叫周晓的女孩,她是院长的千金。 倾国倾城,许久以前我也曾用这样的字眼形容过一个男孩。 我二十九岁生日时,我和方浩把小虎接到了游乐场,我们把生日蛋糕带到了游乐场。 我二十九岁生日时,我还得到一份叫做“惊喜”的礼物,小虎,那个几乎不说话的孩子学着方浩对我说:“四月,生日快乐。” 二十九岁,我怅怅的望着夜空,时间过得真慢啊。人生三份之一的年华。可在这三分之一的年华里却几乎费去了我所有的精力。 五月初,院长吧我叫到了办公室。 “四月,你到十七楼去吧。我的夫人一直对你盛赞有加,你去试试看吧,如果连你都不行,那只好从国外请人来照顾他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那位叫Eric的坏脾气患者,据说,最近他还在刷新着赶走的护理记录。 “其实,院长,我们可以要求他转院。”我提出了我的疑问。 “那孩子是我一位已故前辈的外孙,我想尽自己的一份力,所以,林护理,你就帮帮我吧,如果你觉得真不行了再告诉我。” 想了想,我应承了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十七楼是VIP区,所以只要我在十七楼站稳了脚,我就可以获得更为丰厚的薪金,我可以用它来帮助到姨。 ☆、有些相遇(一) 站在202的房门前,我整理了我的工作服,深吸了口气。我看了一下病历,Eric,中国籍男子,现年二十二岁,伤的并不重,大多是一些外伤但由于和医生不合作,导致伤口感染。 站在房门前,我对自己耸了耸肩,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病人,只是那位病人有点坏脾气而已,于是,推开了门。 推开门的第一眼就看到站在窗前的人影,背对我站着,微昂着头,似乎在望着天空,这应该是一个很迷人的背影,身材挺拔,玉树临风,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病房太大的原因,站在窗前的背影让人看着有些孤独。 我敲了敲房门,让它发出了声音来打破沉默:“你好,先生,我是你新来的护理。” 窗前的人顿了一下,但没有转过头来的意思,这个人不仅背影迷人,连后脑勺也迷人。 “先生,我叫林四月,是你新来的护理。”我再次发出了声音。 窗前的人终于转过头来了,随着那个人装过头来,一些画面如老电影,阿尔卑斯山脚下,精灵般的少年,凯尔特初春节,二月十四日延途长街的灯光,慕尼黑古老的广场,一幕一幕的让我的心逐渐往下沉。 蓝桢烈,久违了。 十七岁的蓝桢烈是如樱花般美丽清透的少年,而二十二岁的蓝桢烈光阴的雕刻下变得迷人深邃宛如梦中情人,我心中在低叹,所以那些女孩们个个如飞蛾扑火。也只有这样的轮廓才会令那些姑娘们日思夜想。 “久违了,蓝桢烈。”我向他走了过去,我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半响,朝我一步一步的走过来,停在我的面前,一把捞起了我的工作牌,他挑了挑眉,这个习惯没变:“是你啊。嗯。。。。。让我想想,我是该叫你爱丽丝呢,还是叫你林四月,嗯?姐姐?” “随你,”我淡淡的回答,走了过去把窗关上。然后,面对他。心中再次感叹上帝总爱和我反其道而行,我以为在慕尼黑是一个终止号。也希望慕尼黑是一个终止号。但,偏偏事与愿违。 “骗子,”他冷冷的看着我,从前眼里若有若无的淡漠已被戾气所取代:“我可不希望由一个骗子来当我的护理。” 骗子?的确,我在分开前说什么来着:我说,我下飞机我就会打电话给他。我说我会和他常常联系,我还保证不会把手机弄丢。 “对不起了,蓝桢烈。”我想起刚刚院长对我说的话,他说,那个孩子有轻微的躁狂症。一种情感性精神障碍。一旦把蓝桢烈和躁狂症联系在一起我的心里就开始难受。 蓝桢烈拿起身边的玻璃杯狠狠打摔在地上:“不走么?” “是的,不走。”我直直的站立在他的面前。 “你搞错了吧,走不走由不得你。”蓝桢烈用他的食指狠狠的戳着我的额头:“你这个女人真是让我倒胃口。看来你还真把我当成小孩子来哄,怎么?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满足你们女人的母性情结,所以,要来拯救我了。真可笑。” “蓝桢烈,不过是我不小心把你给的手机丢掉了,犯不着这样吧?”我又对他撒谎了,蓝桢烈还真有点说对了,此时的蓝桢烈让我不想就此放手。 “你还在说谎。那天我打你的手机,才知道我给你的手机现在正躺在失物招领处里。当我赶到机场时。机场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不久前有个东方女孩把它送交到了失物招领处,他们说那个女孩和你手中画像的女孩长得有些相像。我真蠢,傻乎乎的把我老爸的遗物拿来换一别人一早准备就不想要的手机,想想,还真可笑。” 我下意识的去看蓝桢烈的手腕,还好,他爸爸给他的手表还在,想必,他后来把它赎回来了。 “蓝桢烈,对你说谎的事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我有些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可是,一码事归一码事,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想认真的对待它,就当给我一个机会吧?好吗?” 他看着我,然后扯开了个颠倒丛生的笑:“OK,这有什么不好的,竟然你喜欢这份伺候人的工作,那就随你,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我早已不是那个整天跟在你的屁股转叫你姐姐的孩子了。” 于是,我成为了蓝桢烈的第十八任护理。 当我拆开蓝桢烈身上的纱布时,倒吸了一口气,他的主治医师更是大邹其眉,由于他的不配合,背部那较为深的伤口有些地方裂开了,肿得很严重,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会直接导致感染间接还会破坏肌肉组织。令肌肉坏死。 在为蓝桢烈清理伤口时,蓝桢烈会时不时的冒出一两句法语,我知道那都是一些骂人的话,我观察了一下蓝桢烈的伤口,背部有大面积的擦伤但所幸并不严重。除了肩膀上那处伤口以外。 在医生清理完伤口后,我为蓝桢烈缠上了绷带。 “姐姐,你的头发碰到我了。要不要我帮你剪掉。” “姐姐,你说这是你的第一份工作,那么。这么说来,你是一个菜鸟了,不,不,应该是一个老菜鸟,让我来数数看,你现在应该有二十八,二十九了,嗯,是够老了。” “姐姐,叫你姐姐好像不对,我还是叫你林护理好了。噢,对了,你叫林四月,这个名字取得可真随便,是不是你的父母懒得为你取名字,又恰巧你在四月出生的,就顺便把你叫做四月。” 绷带处理完后,我把药放在他的面前:“吃药吧,吃完药后再说,随你怎么说都行。” 一动也不动。蓝桢烈只是静静的看着我。然后,把桌子上的杂志看也不看就往窗外丢。 “你疯了,要是砸到人怎么办?”我赶紧跑到窗前去看,还好下面没有人。 “很简单,用钱摆平就行了。”他走到我跟前,和我并排站着:“哦,对了。我还没告诉你,我们家很有钱吧,我们家里的钱多得你想都想不到。很讽刺吧,有那么多的钱的人竟会在见到你的第一次就扒走你钱包里的钱。” “吃药吧,蓝桢烈。”我把药再次放在他的面前。 “去捡。你去捡我就吃药。”蓝桢烈指窗外,他的意思很明显,要我下到十七楼下把他刚刚丢下的杂志捡回来。 于是,在那个上午,我往返在一至十七楼之间捡了一次又一次的杂志。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 中午的时候,我累极,直接拉了把椅子到休息室外的小阳台靠着,这个时候,我不想受到打扰,这里较为安静,平常,很少有人来到这里。 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我听到了一男一女这样的对话。因为其中有Eric这个名字导致我睡意全无。 “爸,十七楼的Eric是不是以前容阿姨曾经带到我们家里来的孩子。” “是那个孩子没错。” “那可真是太可怜了,那么小就遭遇了那样的事,怪不得现在他的脾气那么坏。”接着,是一身属于女孩子的叹息声。 “晓晓,记住,这些都是秘密,你所知道的千万不要说出去。” “知道了,爸,我又不是小孩子。” “那你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下。” 房门被带上来,我从露台走了出来。 周院长看到我脸上明显有些慌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不起,院长,我无意的。”我恳切的看着他:“但是,请求你把所知道的关于蓝桢烈的一切告诉我吧。” “蓝桢烈?你是怎么知道他叫做蓝桢烈的。据我所知Eric的中文名字极少人知道的。” “其实,我和蓝桢烈早就认识了,所以,我想看看我能不能帮到他,他似乎变了很多。”以前的蓝桢烈自我,偶尔也会流露出若有若无的疏离感,但没有如现在这般的充满了戾气。 周院长指了指沙发,要我坐下来,自己也在一边坐了下来,接着点了根烟。 ☆、有些相遇(二) “桢烈的外公是我爸爸的长官,对我爸爸又知遇之恩。我和桢烈的妈妈又是同学,从小,我们两家人都走得很近。后来,桢烈的妈妈嫁到了澳门去了,一直极少回来,后来,有一年,她带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出现在我们面前,哭着对她的爸爸说她没有办法了,于是,那个孩子就留在了北京,由老长官带着。逐渐的我也了解了一些情况,原来,桢烈的妈妈嫁给了澳门一个很有名的家族,嫁过去一年后就有了桢烈,那个孩子从小就被送到了英国,那年他回到了澳门来过圣诞,谁知道,却在和他爸爸一起在游乐园遭遇了绑架。也不知道怎么的惊动了警方,那些绑匪一气之下撕票了,结果,警方在一处废弃的工厂里找到了桢烈爸爸的尸体和藏在一个大木桶的年满十岁的蓝桢烈。那天后,那个孩子半年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后来,他妈妈就把他送到北京来了,老长官是个很和蔼的人,他每天都笑嘻嘻的,很有耐心的,不厌其烦的和那孩子说话,带他一遍又一遍的去逛庙会,兜胡同,接触那些有趣事物,渐渐的,那个孩子开始说话了,后来在心里医生的疏导下康复了,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被送回了英国,在他被送回英国时。那孩子泪水涟涟的,抓住老长官的手不放,老长官当时告诉他,他在这里等他,等他学成归来,可是,当他兴冲冲的回来后,等到的是他外公已经不再的消息,老长官留下了很多录音来应付自己外孙的那些越洋电话,在得知自己外公在他十八岁就已经不再的事实后,那个孩子一把火就把那些从英国带来的东西一把火烧了,他说,人都没有了,要这些还来给谁看,那些被火烧掉的全是他赢回来的各种奖项,后来,他就迷上了非法赛车,这次,也是因为赛车出的车祸从日本被送回来的。”在烟雾缭绕中,在微微的叹息中,周院长断断续续的叙述着。 所以,蓝桢烈在讲起北京是总是充满了眷恋,所以,他特别宝贝他爸爸留给他的手表,所以,那个孩子若有若无的与这个世界保持着淡淡的疏离感。我心里钝痛,十岁的孩子本应是天真无邪的,可蓝桢烈便已知了苦难。 走进电梯时的心情是沉重的,一直都以为是天之骄子的蓝桢烈在背后竟藏着这么一段往事,这听起来有点像电影才会发生的事。 “十七楼的骨头好啃吗?林护理。”电梯里的人都在看我,我才意识到站在我身旁的人在跟我讲话,那是之前和我同一个组的李护士。 “嗯,当然,如果你说他是骨头的话,那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一块骨头。”我用轻松的语气回答了她。 “这么说来。林护理也被那块骨头的美色所征服了。” “是的,可是在我看来,李护士你连被征服的机会也没有。”我朝她笑,对于她把蓝桢烈比做骨头的事我很反感。 推开门,正在沙发上看杂志的蓝桢烈咧了咧嘴:“护理姐姐,我刚刚在想,下午我们要玩点什么。” 我在他身旁坐了下来,把他病服的带子寄好,对着他的眼睛,我缓缓的说:“蓝桢烈,你有没有看过,《大话西游》。” “那么,我们来玩打赌吧。”彼时,我曾因为《大话西游》而输给了一个叫乔安迪的男子十顿饭:“我们来赌你在看《大话西游》时你会不会笑出来。如果你笑出来就算你输,如果你没笑就算我输,如何?” “那赌约是什么?”蓝桢烈挑了挑眉。 “如果我输了,我就卷铺盖走人,外加我在每一层楼大喊一次我是个骗子,如果我赢了,就换了我们和平相处一个礼拜,期间,你要高度配合医生。一个礼拜后,你如果还觉得我不行的话,到时你可以换掉我。” “嗯?每一层楼喊一次的话,那你就要喊十八次了。好,成交。” 我拿来了《大话西游》的CD开始看了起来。 从影片开始放映时,蓝桢烈一直目无表情。当影片来到最为经典的桥段,唐僧对着悟空大唱ONLYYOU时,我屏住了呼吸。还不笑吗?但是,很遗憾。他还是保持刚才的表情。 随着影片一点一点的临近尾声,我开始绝望了起来,我甚至开始想象着在每一层楼喊着我是骗子的情景。 在唐僧说:“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它妈生的”时,蓝桢烈终于笑了,可爱的唐僧,救我于危难的唐僧。 第二天,我在给蓝桢烈换药时他倒是很配合,除了那张嘴有些不安静。 “爱丽丝姐姐,听说你是靠后台才会来到这里的。你的后台是谁?” “我真没想到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不是很骄傲吗?” “嗯,让我来猜猜,你的后台会是谁,应该很强大吧?不然,就凭你这样的菜鸟怎会一下子挤进十七楼?” “好了,”给他换完了药,我一边收拾一边对他说:“不用猜了,我的确是靠后台进来的,你满意了吗。” 我知道在这个医院里,的确是流传着这个我是靠关系进来的的这个说法。 话音刚落,门就被推开了,几个穿着新潮时尚的男女走了进来。其中一个见到我时勾了勾嘴:“噢,Eric,你又换新的了。” 蓝桢烈看了他们一眼,没有理他。其中一个女孩子走了过去从包里拿出了几本杂志递给了蓝桢烈:“这些都是新的,在国内还没有发行。” “小白兔没有来吗?”蓝桢烈看也没看一眼,转过头去看刚刚和他说话的年轻男子。 “哦,她有课不能来。”那个男子把脸向蓝桢烈靠近了点:“不会真是对那只小白兔上心了吧?” “也许吧。”蓝桢烈拿了女孩给他的杂志翻了翻。接着,几个男子开始尖叫。而刚刚给蓝桢烈杂志的女孩子则是面如死灰。 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男子走了过来,主动的帮我收拾搁在一边的仪器。看着他穿的衬衫,我心中模糊的想。乔也有一件和他一样的衬衫,格子是天空般的蓝。我朝他笑了笑,不知道这位男子笑起来会不会和乔一样有着一口洁白的牙齿。 “Eric,我喜欢你的护理。”格子青年用法语对蓝桢烈讲:“她很对我的胃口。” 这几年里我和不少讲法语的红十字成员共过事,虽然不会讲,但我能听得懂一部分。 “可怎么办?”蓝桢烈往我这里看了看,用法语回头了他:“据我所知,她是个同性恋。” 收拾完一切后,我退出了房间。同性恋,我什么时候成了同性恋了。 蓝桢烈还真是个难啃的骨头,挑食,个性暴躁,有洁癖,外加毒舌,总之,一天下来总让我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我累得趴在沙发上动都不想动,和平相处,那简直是胡扯,这个小子今天心血来潮说要吃台湾小笼包,于是,我跑遍了大半个上海。 方浩在我身旁坐了下来,忽发奇想的说了一句:“要不,用你的美色去征服他。” “美色?那小子长得比谁都还要美。”蓝桢烈还真是个万人迷,每天来看他的女孩子让人眼花缭乱,个个光鲜亮丽。从来都是那样的。在阿尔卑斯山脚下是那样,在上海也是那样。那个孩子自始自终都是一个发光体。 ☆、有些相遇(三) 蓝桢烈住在顶级的VIP病房里,里面应有尽有,其豪华程度并不亚于酒店的五星套房,可他还是呆不住。在临下班时,我看到了穿着休闲服,戴着棒球帽,大墨镜的蓝桢烈跟在两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后面一起从VIP电梯里走了出来。 “蓝桢烈,你站住。”我跑到他的面前,挡住了他:“你穿成这样要去哪里?”这已是我在四天里发现他第二次穿成这样,上次因为是在白天,我就当没看见。可现在已是夜幕渐临。 “噢,穿成这样还被你认出来,真扫兴。”他把自己的帽子在压低了一点,对身边的那两个男人说:“这样有没有好一点。” “蓝桢烈,你还没告诉我你要去哪里?”心里有一股怒火在隐隐的蔓延着,十七岁的蓝桢烈也乖张,但不会有现在的吊儿郎当。 “护理姐姐。。。你知道这些要干什么?”他抱着胳膊。 “你不是一直叫我姐姐吗,那好,现在就当是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关心。” “竟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很简单,今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他摊了摊手。 “女朋友?你什么时候有了女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这些话没有经过脑袋就冒了出来,说出后我有些慌张。 “你还真把你自己当成是我的姐姐?我交女朋友你为什么要知道?还有,你真是有些奇怪,听你的口气好像把我想成同志似的,我可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当然会被女孩子所吸引。” 看着的身影,我再次追了过去叫住了他。 “又,又怎么啦”他很是不耐烦。 “蓝桢烈,”对着他,我说:“你给我听好,现在你可以走,但我会在你房间里等你回来的。我要你在今晚十点之前回来,我要你不能喝酒,不要被人碰到伤口,如果,如果你没有遵守以上的规定,到时,不用你赶我走,我会自己走的。” “求之不得,知道么?我早就被你给烦透了。”他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扬长而去。 我靠在电梯的墙上,心底里满是茫然,什么时候对那个孩子如此上心了,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呢?那是同情吗?应该是同情吧。因为他像小虎?因为他也像我一样缺乏父爱? 我站在蓝桢烈平常喜欢站在的窗前,俯瞰着上海滩,这座城市与我离开时已不大相像,楼更高了,街灯更为明亮了,人们更为衣着得体了,到处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可我在这座城市了却在也找不回我的当初,和乔初遇时的书店没有了,乔爱吃的早餐店没有了,一起看《大话西游》的老电影院也没有了,当初我所就读的大小还在,但已换了名字。 站在窗前朝西看,那里有我呆了六年的地方,在回来的一个多月里,我始终没有勇气去敲开那所宅子的大门,我甚至于回避去想,隐隐还有不甘心,林四月,并没有衣锦还乡,也没有得到幸福生活。看了看钟表,时间停在九点。我在沙发坐了下来,放了轻音乐。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过去了,当我醒过来时,一灯如豆,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了。看来蓝桢烈害没有回来,心里有淡淡的失落,原来在那个孩子的心里我真的什么也不是。 那掉了盖在我身上的毯子。我向房门走了过去,在手放在门把上时,心中有些奇怪,那条盖在我身上毯子是从哪里来的。 “我十点以前就回来了,那时你在睡觉我没有叫醒你。”我的背后响起了蓝桢烈的声音。 伸手,我打开了房间的大灯,见到蓝桢烈正穿着睡衣斜靠在床上。 “我没有喝酒,也没有让人碰到伤口。”见我没有说话,他再说。 “知道了。”心里有暖暖的情愫流动着,我走了过去,在他面前站着:“蓝桢烈,今晚玩得开心吗?你的女朋友漂亮吗?” “都还行,除了干巴巴的看着别人喝酒外。”他的脸上有些不高兴。 “我这样做都是为你好。你爸爸不是叫你要保护好自己吗,而珍惜自己的身体也是保护自己的一部分,酒呢,等伤好可以再喝。” 他抬起眼睛看着我,琉璃色的灯光落入了他的眼中,辗转着万般光华,成年后的蓝桢烈就像一片深海,看着看着就让人有了向往。 我赶忙垂下了眼帘,那眼神太迷人,此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如此高兴它此时响了起来。 “喂,你这个女人三更半夜还不回来。”电话响起了方浩的声音。 “你叫的这么大声做什么,就回去了,我又不是个孩子。”我压低声音说。 “在哪?我去接你吧?” “在医院里,”现在时间是有点晚:“那好吧,你来接我,我在门口等你。” 挂断了电话,我和蓝桢烈的了招呼就走了。 车子划过了阑珊的夜色。我坐在方浩的车里,深呼了口气。 “刚刚有大尾巴狼在追你吗?”方浩笑着调侃。是啊,连我也说不清楚刚才自己是怎么啦,那般的慌张,好像一停下来就会发生什么似的。 “方浩,我们去游车河吧。”“游车河”这个名词我们已经许久不讲了,那是属于三个人的回忆,来自香港的方浩很喜欢老香港的游车河文化,所以我们常常坐在方浩的“老婆”也就是他倾尽家财购买的一辆二手迷你悍马车。我们就坐在车里,听着撕心裂肺的摇滚招摇过市,有一次竟然开进了墨西哥境内。 想起了那一次,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一次,我记得当时乔的黑人朋友还对那个白人警察竖起了中指,结果,才发现那些警察原来是来追我们的。 “真好,四月,我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从你的口中听到‘游车河’着三个字了。”我看着夜色,是啊,连我也不相信在与乔有关的回忆里自己还能笑出来。 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那是一个陌生号码。 “到家了吗?”那头,沉默了许久,我才听到蓝桢烈的声音。对于他的来电,我有些讶异。 “没有。”迟迟的,我说:“我在路上呢。”电话接着就被挂上了。我看着自己的电话发呆。冷不防,方浩的脸凑了过来;“怎么啦,亲爱的。” 方浩有着很动听的声线,低沉,富有感情,尤为他在讲“亲爱的”这三个字,让我每每会想起电影《闻香识女人》那位博学多情的盲人军官。 “方浩,有时候,我觉得你很像《闻香识女人》里多情的那位男主角。”看着他的侧面,我有些有感而发。 “很荣幸,你把我比做他,但我不多情,要知道,那些数据就像怪物似的盘踞在我的脑海中,弄得我每次一和淑女们约会就直接会在评估她们投资价值。” 我笑了起来,和方浩相处总是让我特别放松。 隔日,看到蓝桢烈时我有些不自然,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部一样了,所以,在给他缠纱布时我没有去看他的眼睛。 “你手上的伤是怎么一回事。”蓝桢烈突然抓住了我的手。 “哦,那是一名狂躁症病患弄伤的。”我看了一下自己手背上的伤口,淡淡的说。 “狂躁症?”蓝桢烈重复了一遍,接着,脸色开始变了。 “对不起,”来不及去细想,这句话就冲口而出,说完后,我就后悔了。 “对不起?”他顿了一下,接着就开始笑了,笑得很冷冽:“林四月,现在我猜到你的后台是谁了,是周院长对不对,他拜托你来照顾我的同时,是不是还告诉你我有狂躁症,可是,你大可不必,你跟我说对不起干什么?我的狂躁症又不是你造成的。” 他狠狠的推开我:“你滚。我不想再看到你,这些天来你忍气吞声的在我的身边时因为同情?还是丰厚的薪金?不管哪种理由都让我感到恶心。你走吧。”说完,他指了指门口。 “不是的,蓝桢烈,你就只想的到那种理由吗?”我直直的站在那里。 他一挥手,仪器,玻璃杯全掉在地上:“还不走吗?你应该知道狂躁症者会在瞬间做出很疯狂的事的?你不怕么?” “我不会走的,蓝桢烈。”我平静的看着他。 “那好。”尾音刚落,一把手机就朝我飞了过来,砸在我的脑门上。 时间有一点点的停滞,我看到他朝我冲了过来,气急败坏的朝我喊:“你傻呀,为什么不躲呢。让我看看有没有伤着。”接着,伸手来摸我的脑门。 “蓝桢烈,我们讲和吧。”我抓住了他的手:“让我们回到慕尼黑广场。” “好,让我们一起回到慕尼黑广场。”他轻轻的呼唤:“姐姐。” 这是阔别许久的呼唤,那般的真诚,那般的亲密无间,我是想朝他笑的,可在对他笑的同时,泪水就这样的掉了下来,滴在他的手上。 那天,二十二岁的蓝桢烈对二十九岁的林四月说,好奇怪啊,姐姐,这么一点像雨点的小东西竟让人生出了疼痛。 是在那一刻吧,在日后的我常常回忆着那个时刻,是从那一刻吧?所以的一切都在那一刻开始萌动吧? ☆、关于缘分(一) 差不多十天后。我在洗手间里听到了这样的话。 “你有见过她吗?听说那女人长得还不错。” “不错是不错,但年纪有点大,我远远的看过她,拽的跟什么似的,走路都不看人。” “可人家就有那种本事。来不到一个月,就挤进了十七楼。” “那还不是靠后台,听说她还是个海归,和院长家走的特别近。” “这年头海归有什么稀奇,只是不知道这个女人用了什么手段把202的那个病人治得服服帖帖。” “会不会是使用什么非常手段。”说完后是一阵很是暧昧的笑声。 搞了半天原来是在说我,我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挤进了那两个女孩子的中间。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头发。然后,看了她们一眼:“看看你们都学了一些什么,年纪轻轻的尽学那些没营养的东西。” “这关你什么事。”那两个女孩面面相顾,接着恼怒的冲我讲。 “当然关我的事了,因为你们刚刚讨论的主角恰恰是我。”我朝她们做了一个很无奈的手势:“还有,有些事你们还是带回家去讲,以免破坏医院的形象。” 走出了洗手间,我进了电梯,然后,又听到刚刚进来的男孩子对他的同伴说:“看来,那只小白兔真的把Eric降服了。” “我看像那么一回事。瞧他在小白兔面前那副变扭的样子,分明是上心了。” 我走出了电梯,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尖,推开门,我有一瞬间的恍神,窗前仁立着两个交缠的身影,白色的窗纱映在了两个贴在一起的头颅的剪影,在五月的阳光下像是一幅映像画。 “Sorry。Sorry.。。。。。”直接就冒出来了,在那两个人没有回过头来时,我赶紧把们关上。逃似的往电梯冲。 靠在电梯的墙上,我有些累,刚才明明是想下楼的怎么变成上楼了,怎么变成去敲蓝桢烈的门了,而且现在是属于蓝桢烈的会客时间,平常我都不会去打扰他的。 我坐在医院花园花架下的藤椅上,微眯这眼看着散落在花架上稀稀疏疏的日光。拂面的微风让人生出了困意,我似乎睡了一场长长的午觉,长的我以为自己将不再醒来。 把手放在制服的口袋里,我走进了了大厅,一边打量着挂在大厅两旁那些医学界的名宿们的画像。 “四月姐姐,四月姐姐。”这个声音穿透人潮来到了我的耳边,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这般叫过我。我顿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生出了一股想逃离的欲望。可那个人朝我迎面而来,亭亭玉立,面若桃花。 小玉,他们总是这样叫着她,满是溺爱。所有的人都爱她,那种爱是发自内心的,因为那个小小的女童集合关于天使们的一切优点,真,善,美。当我满怀妒意的把白色的漆滴在她美丽的脑袋上时,她说,没关系的,四月姐姐,洗几次就干净了。从那天起,我就知道有些人的善是以生俱来的。 “四月姐姐,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利连玉拉着我的手,脸上有着惊喜。 “是的,是我,连玉。”我细细的看着她,眉目如画,清新如出水芙蓉。 “可是,你为什么没有和我们联系,为什么一直没有的电话给我,你回来了多久了。”弯弯的眉下有几许的失落。 “我刚刚才回来,所以来不及告诉你们。原本想安排好一切在和你们联系的,可就碰上你了。”可事实是,在我的心里我巴不得一辈子不和他们碰面。 “那样啊。”她露出了一丝的欣慰,还是从前的样子,人家说什么她都信:“四月姐姐,你在这里工作吗?” “嗯,那,连玉你呢。” “我是来看朋友的。”她低下了头,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红昏。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是十七楼打来的,留下了我的手机好,我和连玉匆匆的告别。 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我的脑子晕成一片。 “去了哪里,怎么那么久。”蓝桢烈在发着牢骚,看来他的医生刚刚让他吃了不少苦:“以后,别让别人来给我换药了,那个人粗鲁的要命。” “好了,吃药吧。”我倒了杯水放在他的面前。 吃完药后,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我,说:“你,你看到了?” “哦,你是想问我看没到你和女孩子亲热的事啊?”我抱着胳膊:“如果你想,我可以当做没有看到。” “不用,那也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改天,有机会的话我把她介绍给你认识。”蓝桢烈的嘴角微微勾起:“姐姐,我很喜欢她,知道么?第一次我吻她时她就像一块木头似的,那样子就像一只慌张的小兔子,很可爱。和她在一起让我很舒服。” 小兔子,我已经几次听到这只小兔子了,想必,这只小兔子已牵动蓝了桢烈心灵。 我应了一句,低下头去收拾蓝桢烈吃完药留下了的杯子。 晚上,我和方浩去看话剧,话剧的名字就叫做朱丽叶的阳台,浓妆艳抹的朱丽叶整晚都站在她的阳台上与罗密欧打情骂俏,看着看着我就睡了。醒来后,剧场里已经是空无一人。 回家的路上,方浩突然问我:“蓝桢烈是谁?你刚才在睡觉的时候喊着这个人的名字了。” “哦?是吗?”我抓了抓自己的头:“看我,把工作都带到了梦里了。”是的,我抚摸了手腕上的手表。蓝桢烈是工作。 坐在空无一人的病房里,我紧盯着墙上的钟,一秒,两秒。。。。。。 时钟指在九点时,门终于被打开了。和蓝桢烈进来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一见到我们时他们显得手足无措。几个人都是身上挂着彩,样子狼狈。 蓝桢烈显得好一些,除了嘴上那处伤痕外,他的衣服完好无损,可在衬衫的领口上布满了口红印。我走了过去,他的身上的酒气还未散去。 “蓝桢烈,把衣服脱下来。”我冷冷的对他说。 “呃。。。。。。”那几个人面面相觑。 “要我帮你脱,还是你自己来。”我把声音提高了。 “我自己来。”他好像赌了口气,脱掉的衣服狠狠的被他丢在地上。 我看着他的背部,有种很是无力的挫败感,果然,白色的纱布印上了斑斑的血迹,不用看,里面的伤口一定裂开了。 我再打量了另外的几个人,他们虽然也狼狈但依然在眉宇间流露着凌人之色,一看就是非富则贵,通常,这些人的夜生活都过得十分精彩, “美酒,女人,斗殴,”我有些心灰意冷:“在明知自己有伤的情况下你还去做这些事。蓝桢烈,你不但是令人失望的病人,还是任性,恶劣长不大的孩子。” “其实,我可以来解释这一切。。。。。”一直站在蓝桢烈身旁的男孩子举起手说。 “解释什么,有什么好解释的,不就是打架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蓝桢烈一伸手拦住了他的朋友:“你为什么要向他解释。真可笑,别忘了,她只是一个护理。” 我深深的看了蓝桢烈一眼,他把头撇向了窗外。 拨了医务处的号码,我说:“把202的主治医师叫上来,还有,在给202房配上一个新的护理。”挂断电话后,我径自朝门外走了过去。 在我的手触到门把时,我背后响起了冷冷的声音:“林四月,你还是个骗子,说什么不走,全是胡扯。” 蓝桢烈,你还是不懂,因为你是蓝桢烈,所以才有我此时的意冷心灰,因为对你寄以了希望,才有这时刻的失望。 打开门,我头也不回的走出病房,十七楼,我想,我再也不想来了,那个孩子令我太费劲了。 回到我熟悉的岗位,我深深的松了口气。仿佛从高空的钢丝回到了地面,是的,能让林四月感到安心的地方。 ☆、关于缘分(二) 三天来,我执意让自己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可,好像很难。这三天来,医院里的女孩子在自己的穿衣打扮上费尽了心思,只因为蓝桢烈,这三天来那个白马中的白马史无前例的出现在午间的食堂里。于是,这个小小护理部食堂开始充满了人气。 彼时,我曾经调侃蓝桢烈,可以凭着那张脸蛋到演艺圈吃香喝辣。当时,那个十七岁的小小少年回答我,他不稀罕当那种动物园里的猴子,而现在,我觉得他有点像是动物园里的猴子,听听女孩们是怎么说他的。比那个谁谁要帅上几百倍,比那个谁谁要有型上几百倍,比那个谁谁要酷上好几百倍,更重要的,他还是院长尊贵的客人,院长尊贵的客人一定有着家财万贯。所以符合了所以女孩们对于白马王子这种在童话里头才有的全部想象。 我刚进食堂时就听到周晓,也就是蓝桢烈现任护理在苦口婆心的对他说,那些刺激性的食物不能碰,蓝桢烈理也没理她,抬起眼瞄了瞄我,就把一些红艳艳的东西往嘴里塞。 我嘴张了张,最后,还是沉默了,突然,觉得什么胃口全没了。于是,转身,走出了食堂,算了吧,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我对自己苦笑,林四月,你是怎么了?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而且,你也过了那种年纪了,现在,你是在干什么? 站在公车站,我看着密密麻麻的公交路线图,心里涌起了一股烦闷,觉得千头万绪就像这错综复杂的路线图,无从想起。 “护理姐姐,护理姐姐。”我的面前停着一辆跑车,跑车上的人正对我大摇其手,那是蓝桢烈的朋友:“我送你吧?” “快点,这里不能停车。”接着他说。 “你还真像Eric所说的那样,动不动就遁入仙境之中。我刚才叫了你老半天了。”他透过车镜看着我:“其实,一直想找个机会向你解释的,那天,Eric是被我们骗过去的,我们骗他他的女朋友在酒吧里被人下了药,他才赶过来的。结果,有够倒霉的,竟然碰到了两批人在打架殃及我们这帮池鱼,那晚,全进了拘留所。还有,那天Eric的衣服被那班家伙给用酒泼到了,所以,那件有口红映的衣服是他向朋友借的。所以,你错怪他了。” “其实,你不必向解释,那天,你也听到了,我只是一个护理。”林四月,你现在又在干什么,就像一个赌气的孩子。 “你怎么会只是一个护理呢?如果,你只是个护理,那天,Eric也不会指我们说,我快被你们害死了,还气急败坏的把我们拉到医院里要我们向你解释。” 车子停在公寓的门口时,那个男孩子问我:“会再回去么?” 我没有回答他。方浩曾说我是一只变色龙,身上穿满了各种保护色,想想,他还真说的很对,其实。离开蓝桢烈时,我觉得自己再心里头下意识的松了口气。 次日早上,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访客。容如春女士,在她的身旁还有一个我并不陌生的老者,我会在蓝桢烈的病房里见到他,他负责蓝桢烈的衣食。 “林四月小姐吗?你好,我是桢烈的妈妈。”得体的笑容一如当初。 我微鄂,我没想到她会是蓝桢烈的母亲。容如春,我并不陌生,那是个名女人,麻省理工大学的高材生,经济学博士,盛名的企业家,方浩六大偶像之一。在华人圈子里更是鼎鼎有名,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设立奖学金,资助有困难的留学生,更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她的基金里还设有法律咨询,雇用法学人员免费的为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留学生维权诉讼。 在我打量她的同时她也在打量我,接着,微敛起了眉:“林小姐,我们是不是在那里见过?” “是的,您曾经为我颁发过奖学金,我是刘易斯学院的医学系学生。”我对她礼貌的微笑,对于他,我心存感激,正在她的奖学金才让我可以心无旁骛的学习。 “那么说来,我们很有缘份。”她笑开了,摊开的面部表情有了一丝蓝桢烈的味道,老实说,她和蓝桢烈长的不像,她是很出色,但远不及蓝桢烈。 “桢烈像他的爸爸。更要命的是还像她的奶奶,她的奶奶是个英国美人,所以,我们桢烈刚出生时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女孩子。”她像是看出我的想法。 “那蓝桢烈的爸爸一定是个美男子了。”我看她一谈起蓝桢烈喜逐颜开,和从那些杂志上,平面媒体上呈现出来形象都不一样。 “所以,我到现在还对他恋恋不忘。”她想我靠近了些:“林小姐,我们言归正转,我希望你能在回到蓝桢烈身边,不能再这样由他去了,那孩子胃不好,还偏偏去吃那些刺激性的东西,再这样下去,他的伤什么时候才好。我听我的管家说你在的情况好些。” “我对于那个孩子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对他心存愧疚,所以,我有些怕他,你看我平常一副无所不能的样子,可那都是被硬生生的逼出来的。”她把手支在额头上:“着些年来,对于桢烈。是一个失败的母亲。” 送走了蓝桢烈的妈妈,我悄悄的来到十七楼,在202的门口站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更害怕去打开这个门了。于是,我悄悄的退了下来。 我没在去食堂用餐,我告诉自己那些有钱人的办法多的是。我还告诉自己那个孩子的伤并不严重。我算算时间,来这里差不多两个月了,还有四个月我就要离开了,我想以平静的心情离开这里。可,在那天,我确听到这样一个消息,202病房的病人因为伤口感染导致昏迷不醒,我头一轰,就往十七楼冲。 我推开202的门,蓝桢烈好好的坐在那里。他看到我时一呆,我也一呆。 走了过去,我说,你好些了吗? “嗯。”他应了一句。 “那就好。”我走向门口。 “你要去哪里?”蓝桢烈急急的窜了过来,挡住了门:“那个。。。那天的事我可以解释。” “不用了,你的朋友早向我说过了,那天那样说你我很抱歉。”迟疑了一下,我抬起了头,触到他急切的眼眸。 “那就别走,留在我的身边。”他把手放在我的脸颊上,似是情人般的呢喃:“爱丽丝,这几天你不在,我觉得什么都不对。” 美丽的语言就像蜜般甜,先从你的舌尖上再淌进了你的心尖上,我们把它称之为魅惑。一种让自己也身不由己的思想。我也想不清自己怎么就答应了他。林四月一直是薄凉的,林四月一直是冷静的,林四月身上还穿着厚厚的保护色。 他的手还放在我的脸颊上,我还在抬着眼眸愀着他。我是怎么了,我们这是怎么了。我扭过身,避开了他的手,我的声音有些破碎:“可是,蓝桢烈,你以后可不可以统一对我的称呼,一下子姐姐,一下子爱丽丝,有一下子林四月,把我搞得有点时空错乱。” “那你喜欢我叫你什么?” “就叫姐姐吧,你不是说一直把我当成姐姐吗,那就叫姐姐吧。”姐姐,这是一个十分安全的名称,它可以提醒着我一些什么。 四个月,我看着日历,这是一段极短的时间。 晚上,方浩在上网,我想起了我还没把见到他偶像的事告诉他。 “方浩,你猜猜,前天我见到了谁。” “不猜。”头也不回,继续网上冲浪。 “容如春,排在甲壳虫之后李白之前的那个。”说也奇怪,方浩的六大偶像除了容如春之外,其余的全是死人。 “容如春。”他终于停了下来:“那个容如春?” “是那个容如春没错。” “远看还是近观。” “进观,还是那种有交流的进观。” “噢,林四月,你是踩到了哪门好彩头,竟能见到我的大POSS。”方浩来劲了。 “大POSS?此话怎讲?” “林四月,你太不关心我了吧?竟然连我在南方金融也不知道。” “我知道啊。”我真是有些无辜。 “你这个奶娃,对这个时代一窍不通,”竟然大摇其头:“你还不知道把,你现在所住的地方也是属于南方集团的。而南方金融只是南方集团的一部分,而南方集团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容如春,也就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 “那你告诉我这些又什么用,我又没为她工作。”对于方浩此时气呼呼的样子我感到好笑。 “我跟你说这些无非是想告诉你你何其的荣幸能和她近距离的接触,要知道,我进公司两年了也才见过她两次。还是那种远观,在公司周年纪念日时,她站在台上,哇,气势如虹。与生俱来。说看看,她为什么见你。” “哦,那个,是因为他的儿子。”看他难得八卦一回,我不忍扫他的兴。 “儿子。”两眼开始放光了,看来,偶像的影响力很大:“她的家庭背景很神秘,是听说她有个儿子,可从没在媒体曝光过,大家都猜是不是从小被送到国外生活了,还听说从小就是个神童。林四月,给透露一下吗,他的儿子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 “好了,就此打住,在这样下去就会破坏我的职业操守了。”我把方浩的头摆到电脑前。把他的手放在鼠标上,然后,回房间。 ☆、关于缘分(三) 当我看到那个坐在蓝桢烈身边在销苹果的女孩子时,突然想起了美国一个脱口秀主持人人讲的一句话,“生活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肥皂剧。”我不知道,亲爱的的上帝是爱我呢,还是恨我呢,所以给我安排了一场又一场让我总是措手不及的缘分。 “四月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她看着我,天真无邪,真像一只可爱的兔子。原来,利连玉就是蓝桢烈的小白兔。 “你们认识?”蓝桢烈有些讶异。 “是啊,真是太巧了,她是我四月姐姐,在我家住过很长一段时间。”电影般的桥段让小女孩欣喜不已。 “哦,姐姐你在上海住过么,我怎么不知道?”蓝桢烈转过头来问我。 上海?我开始害怕这座城市,不知道在座城市我还要面临一些什么。 “连玉,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原来那天你说的朋友是蓝桢烈。”我如是说。 “蓝桢烈?你是说Eric吗?原来,Eric的中文名早就叫做蓝桢烈,真好听。那么,他说的姐姐就是四月姐姐你了。哇,有点像电影。” 我也这样觉得。一场令人有些尴尬的相逢,我的心里装了太多的事,所以我无法如她那么的坦然。所以连笑也疏离。 在她要离开时,我对蓝桢烈说:“我去送送她。” 我把连玉带到我常去的花园里。我们聊了一些彼此的情况。知道了她大三的学生。 “连玉,家里的人身体还好吗?”我说的很是口气自然。 “都还好。还是你走前的样子,只是爸爸因为哥哥变得身体有些不好。”连玉微微的叹了口气。 “你哥哥怎么了?”我的心抖了一抖。 “也不是什么大事了,只是我哥哥瞒着我的爸爸修了心理学。也就是说,爸爸的公司再也指望不上哥哥了。”她有些无奈的说。 “那你的哥哥还好吗?”我咽了咽口水。 “他呀,好的不得了,年前,我和妈妈去英国看他,看他那状态。简直是风生水起,他还说如果我和妈妈不支持他,他索性在那里娶个外国女人,老死在英国算了。” 我面向阳光,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觉得自己的身体此刻无比轻盈,似乎,那块长久以来压在心里的大石块被搬走了,我垫起了脚尖,让秋千呈45°角,然后,我自己送进了风中,所以隐晦的心情在风里,阳光里云淡风轻。 “姐姐,有什么好事吗?”叉着腰,蓝桢烈在秋千下望着我。 我没有理他,继续荡着秋千,可蓝桢烈却挤到我的秋千架上,一下子,小小的秋千变得拥挤不堪,我没好气的瞪他,想要下来,被他拦住了。 “蓝桢烈,连玉来了。”我突然在他耳边说。 “在那?”在他说这话的同时,我被他从秋千上推了下来。手擦在水泥地上。这是种感觉有些不好受,我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从地上爬了起来,我想,我的手是擦伤了,手底火辣辣的。 “蓝桢烈,你不用当心,连玉就是看到了也不会误会些什么的?她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姑娘。”我把手放在背后,嘲讽的对他说。 “我,我无心的。”他脸上发涨,可我在这一刻觉得有点索然无味。十七岁的蓝桢烈也曾如是说。 “我知道,你回房间去吧。”我把手放进制服的口袋里。在我走了几步后。听到后面“碰”的一声。 “姐姐,我也把自己从秋千上推了下来。”蓝桢烈哑声说。 “你疯了,别忘了,你身上还有伤。”我向他跑过去,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可这样做了,我的心里就不那么难受了。”他直直的愀着我说。多自私的人啊。所谓人性大约如此,如我。常常向上帝祈祷,祈祷上帝帮帮利连城,明知没有那回事,而祈祷无非也是想让自己心里好受点。所以,我又有什么资格来嘲讽那个孩子呢? 连玉和蓝桢烈那群爱闹的朋友比起来安静多了,她常常坐在蓝桢烈身边,温柔又乖巧。任凭他们怎么讲,也就是轻轻的笑了笑,多情又安宁。我想,那应该是男孩子所热望的吧。蓝桢烈对于连玉是温柔而与从不同的吧。他吃她为他所做的食物,他会很及时的阻止他朋友们对于她的调侃,他会发时间听她说一些她们学校的事情。 不知那些人说了些什么,室内一起一阵哄堂,我看过去,连玉脸红红的,看来他们又在取笑她了。而蓝桢烈则看着连玉,眸光温润。 “他们很配吧,小白兔与美洲豹,利连玉是温顺的兔子,Eric是优雅犀利的美洲豹。他们是这样形容他们的。”和我说这话的是蓝桢烈的朋友,那个初次见面穿着格子衫的青年。 我自顾自的把东西收好。没去理他。 “让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楚威廉。很有诚意的想当你的朋友。”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做害羞状:“就知道你会这样,我妈姓戴,是戴妃迷,一直以戴妃的本家自居,还给我取了这么一个丢脸的名字。” “还好,你没叫安娜。”我淡淡的回应他。 “安娜这个名字我妈说要留给我妹妹,不过幸好,我的妹妹一直没有面世。”说完话后,他自己笑了起来,没有洁白整齐的牙齿,但有南加州阳光的味道,明亮得让人打从心底里亮堂起来。 “姐姐。”蓝桢烈拉大的嗓音把我的思绪拉回来,我才意识到随着他的叫唤大家都在看我。 “你干嘛在哪里笑得傻傻的,威廉说了什么有趣的话吗?”蓝桢烈就靠在那里,似笑非笑:“说来听听。” “是说了有趣的事。”我朝楚威廉笑了笑,示意我要走了:“可我并没有打算说给你听。” 见到利太太是在傍晚时分。 我给她泡杯咖啡,她就坐在我面前,安静的看我泡咖啡,那摸样和连玉很像。 “四月,前些天听连玉说见到你了,一直很想来看你,可这些天来比较忙所以拖到现在才来看你。你这些年还好么?” 时光荏苒,对坐在我面前女人我多了一些了解,人们习惯于冠着夫家的姓氏来称呼她,可在她的内心里还在深深的眷恋着属于那个叫做慕梅的时代吧,利太太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慕梅,李慕梅。 我跟她谈起这些年来的所见所闻,她在一旁安静的听着,偶尔露出了一些羡慕的眼神,这是我们相处的这些年来第一次长时间的交谈,也许是因为了解而促进沟通吧。 最后,她说叫做乔的那个孩子可惜了,她还告诉我乔给他们寄来了我们订婚时的照片了。 那天,我在自己的休息室呆到暮色沉沉。 六月中旬,蓝桢烈的伤逐渐好转,开始尝试一些轻微的背部运动。 六月中旬,小虎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说,谢谢你。那天我拿着手机对着一车子的人说:“你们听到了吗?小虎说谢谢我,那个孩子说谢谢我。” 六月中旬,蓝桢烈开始准备出院了。 窗外,天空挤满了黑压压的云层,天地有一种山雨欲来的窒息感。蓝桢烈站在窗前缓缓的说:“在西方,有一种灵魂伴侣的说法,无关年龄,无关性别,但遇见了就会知道,遇见了灵魂就不孤单。我觉得,也许姐姐就是我的灵魂伴侣,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纠缠于你。当我在慕尼黑机场找不到你时,你知道我有多慌张吗?这么大的一个星球里,叫我如何去遇见你,还好,在这么大的一个星球里我们还是遇见了。多奇妙的缘分,姐姐,我觉得在这一生里,我们会谁也无法轻易的离开谁。”后来,我们都没有想到竟会一语成谶。 临了,蓝桢烈说:“姐姐,来当我的特护吧,好吗?我不喜欢老往医院跑,我保证,我会是你最听话的病人。” 后来,再回想那一段,我不由的哀叹,这个孩子很适合谈判专家这个职业。 ☆、走钢丝(一) 于是,我成了蓝桢烈的特护和他一起出院。 那日,医院的姑娘们愁眉紧锁,唉声叹气。 那日,蓝桢烈牵着连玉的手走在前头,我和他的一帮朋友走在后头,几辆拉风的跑车从上海繁华的街头呼啸而过。 蓝桢烈住在一处高档的住宅区处,风格类似别墅,每家都是独门独户的,住宅区中央有人工湖,假山,流水,一派江南景象,美轮美奂,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但这里却给我的感觉是戒备森严,如临大敌的门卫,印着美利坚文字的电子门,还有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甚至于蓝桢烈的朋友的车子也被勒令不能开进里面。 我看着给蓝桢烈开车的司机还有那个坐在副驾驶身旁的汉子,感觉他们很像保镖这个名词。 “蓝桢烈,我怎么觉得坐在我们前面的两个人有点像保镖。”我压低嗓音说。 “他们是保镖没错,不过,你也不必大惊小怪的,这年头有钱人都是这样的,说好听一点是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全,说不好听一点是为了耍威风。你不要太在意。”蓝着烈无可置否的样子。 下了车后。蓝桢烈把他的两个保镖介绍给我,年轻些的叫小光,年长些的叫刘。 蓝桢烈的房子给人的感觉宽敞,豪华,色彩偏冷。落大的客厅摆着巨型的电视屏幕,灰色的沙发,白色的地毯,精致的橱窗里摆着水晶模型。整个空间里用了大量的灰,白色。 “你一个人住吗?”我环顾周围,没半点烟火气息。 “嗯,我和我妈没住在一起。她在老宅子住,其实住在一起一年也碰不上几次面。我去年才回国,呆在上海的时间也不是很多,所以,这里我也来得很少。” 这时,从楼上下来了个中年女人,她走到蓝桢烈跟前:“少爷,我把房间准备好了。” “我们去看看你的房间吧。”说完后就来拉我的手。 “等等,蓝桢烈,我好像没有说要住在这里。”我顿住。 “你为什么不住在这里,这里房间有的是,你为什么不住在这里。”他紧敛眉头。 “我有自己住的地方,所以,我不用住在这里。”在我的心里,我不想住在这里,也不能住在这里。 “住在这里不是方便多了么。你不用每天来回跑不是么?” “反正,我不会住在这里的。”我避开他咄咄逼人的眼神。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为什么原因不住这里的。”他紧跟在我后面。 门被推开了。蓝桢烈的朋友们陆续进来了,我松了口气。 “四月,你穿制服很漂亮,没穿制服更漂亮。兄弟们,你们说对不对呢?”楚威廉站在客厅里,拉高嗓子说,大家一边呼应一边大笑,接着我想起了他们为什么笑,狠狠的盯了他们一眼,这是一帮让人头痛的公子哥,自命不凡。 “啪”的一声,蓝桢烈把放在橱窗里的一件水晶模型狠狠的摔在地上,然后:“你们这些人,给我听清楚,以后谁也不许拿她开玩笑,如果想让自己好过一点的话。还有,戴威廉,麻烦你以后叫不要叫她四月,在我看来你们还没有熟到那种程度。” 大家都被一脸戾气的蓝桢烈镇住了,还是连玉反应快。她一把拉住蓝桢烈,献上甜蜜的笑容:“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他们闹着玩的。” “闹着玩也不行,我不许。因为他是我姐姐。”蓝桢烈的声音落地有声。可我分明在连玉的脸上看到微微的抖了一下,可那一下却让我似乎从梦里惊醒了过来,明明是避着避着,最后,怎么会避到他家里来呢,一时之间,我竟然有种走钢丝的感觉。 “好了,我并不介意他们偶尔开我的玩笑。”我走到他们中间:“但是,我是一个脸皮比较薄的人,以后,大家就放过我吧。” 气氛一时之间有点僵,一个较为年长的男孩过来打哈哈:“好了,我们听到了。今天是Eric出院的好日子,我们要不要庆祝一下呢?” “是,是,是该庆祝。。。”一群人随之呼应。 硝烟散去,我和连玉坐在客厅里,看着那群人打牌的打牌,到楼上玩游戏的玩游戏。 “四月姐姐,你一定觉得我喜欢Eric是因为他的外表吧。”连玉望着蓝桢烈的目光是极温柔的,情意流动:“其实不是的,最初他在我的眼里就像那些放在橱柜里漂亮的水晶工艺品,偶尔会以惊艳的心情去欣赏它,但对我毫无意义,直至在他生日那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他把所有的人都赶了出去,把能摔的东西都摔坏了,就这样一个人静静的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心就那样的难受了起来,那个男孩子看似拥有着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一切东西,当在自己过生日时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于是我想留下了陪陪他,起码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孤独,接着,我看到满地的玻璃,我又想我得把它们收拾好,不然,要是他踩到了受伤了怎么办,我就是这样的一点一点的陷进去的。” 我把手放在连玉的手上,眼里微润,这是我的妹妹,单纯无害。有一颗极其柔软的心。 “四月姐姐,别把我想成那种好女孩,知道么?他原本是我最好朋友的心上人,可我管不住自己的心,一次又一次的跟着她出席他们的聚会,明知道这样会很危险,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想,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便行了,可是,有一天,当他问我要不要做他的女朋友,我考虑都没有考虑就这样傻傻的点了点头,那时我甚至想都没想到我的朋友会不会受到伤害,所以我此刻的快乐是建造在我朋友的痛苦上的。”连玉低垂着头:“我的朋友认识他在先,可我。。。。。” “傻瓜,爱情还分什么先来后到,你是个好姑娘所以蓝桢烈才会喜欢你的。”我摸了摸她的头发。她抬起头朝我笑,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四月姐姐,蓝桢烈也一定很喜欢你,我很少见他这么认真过。”笑是挂在嘴角,可却没进入到眉梢。爱情会让人生出许多敏感的触觉,连利连玉亦是如此的吧。 “嗯,怎么说呢?”我看了看那边的蓝桢烈一眼:“我觉得蓝桢烈很可爱。”看我,又在撒谎了。 “可爱?”看来,连玉也觉得我用这个词形容蓝桢烈有些不可思议,眼睛睁得圆圆的。 “连玉,你还不知道吧?我和蓝桢烈很早就认识了。”我用手比例了一个高度,那高度大约是一米五左右:“我认识蓝桢烈他大约这么大,小小的一个小男孩,那时,我们在瑞士,他离家出走的,因为没有钱,所以就跟在我后面,骗吃骗喝的,那时,我因为他是个中国人,所以我小小的照顾了他一下,现在,他对我好,大概是因为感激吧。” “是这样子啊。”这回是人笑合一了:“你们还真有趣。” 我是极讨厌这种费心费力的解释的,但眼前的这位女孩是我的妹妹。她深爱着蓝桢烈,我愿意撒点无伤大雅的小谎。 待连玉离开后。我深呼了口气,看来,撒谎的功力丝毫未减。我又在心里自嘲自己了。待我收拾好心情,回过头去,看见戴威廉在一边带着观察的眼神看着我,分明。刚才我们的话他听到了。我站了起来。他挡住了我:“谈谈吧?” “我和你有什么可谈的。”我可不觉得和他有什么可谈的。 “林四月,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很想和你成为朋友。” 聪明的女人?不,只是个清醒的女人,清醒的认识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可以做而已。 我呆呆的看着电脑里的邮件出神,那些红十字会同事最近照的图像。 “怎么了?”方浩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真想念他们。”我指了电脑,接着,我惆怅了起来:“这上海的高楼把我压得有点喘不过气来。” “看来,你最近是遇到烦心的事了,工作的事情不顺利吗?。”方浩如透视镜的眸子把我看的一阵心慌意乱。 “不是的,我只是觉得有点无趣而已。”我把眼睛从新投向电脑屏幕:“方浩,我们周末带小虎去看电影吧。” ☆、走钢丝(二) 敲了敲门,扮演起了老妈子的角色:“蓝桢烈,不起床吗?蓝桢烈,快起床。蓝桢烈,起床了,我要给你换药了。” 门被推开了,一脸睡眼惺忪的漂亮男孩把不高兴写在脸上:“姐姐,你真有点像老妈子。” “同感。”我走了进去,把黑压压盖在落地窗的帘子收了起来,阳光呼啸而来,蓝桢烈站在那片阳光,带着宛如太阳神般的光芒。月白色的棉质罩衫,驼色的休闲长裤,极好看。 “好了,我到外面等你,你好了再下来。”我低着头,放弃了在这个房间里再待下去的想法。连玉有一句话说的很对,蓝桢烈是一件摆着橱柜里精致漂亮的水晶饰品,偶尔会让人惊艳一下,刚刚,我只是很不小心的惊艳了一些而已。 “蓝桢烈,你洗澡为什么不小心一点。”看着他的伤口,我叹气,因为蓝桢烈的洁癖,他的伤口愈合的很慢。 “我也没有办法,每次洗澡的时候我已经很小心了。要不,姐姐你来帮我洗如何。”他微张着眉。 “这种事怎么轮也轮不到我,不是有连玉吗?如果你想,我可以给她暗示一下。” “求之不得。等等。。。。” 想收来不及了,手被蓝桢烈一把紧紧的抓住,他一把拉开我手腕的手表,我难堪的看着他,从他的眼里流露出了悲伤。类似怜惜。 灰色的情绪染上心上:“蓝桢烈,我只是那时太难过了,如果不做点事我想自己会疯掉的,从我妈离开我之后,我一直过得很消极,那时,世界对我来说大而复杂,我不知道自己该去面对它,书念再好又怎样?没人欣赏。我讨厌那些人际关系,我总是处理不好,生活千遍一律,可,乔出现了,带着满身的阳光,无处不在。他就像一个十足耐心的老师一点一点的教导我,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关于友情,关于阳光和花朵,关于外面的世界。一点一点的小心翼翼的把我带到了他的世界。所以。乔的离开,于我而言,不仅仅是失去爱情。” “那时,我非常痛苦。桢烈,你不会懂的,那种穷尽一生力量却永远也无法去触及。可你却还要留在这世上,还要面对着这漫长的人生。”我低下头,细细的抚摸着自己手上的手表,它,已经很旧很旧了,旧得爬不动了。那是一只四十五美元的电子表。 “那手表是他的吧。有时候我真羡慕他,死了还有一个人这么痴痴的恋着,”他把我的手表拉了下来,盖在那道伤伤疤上:“我从没有想到林四月也会做出这样的事。” 不知为什么,蓝桢烈此时对着我的笑容有些苦涩。我同样也笑得苦涩。连玉来到的时候看到的情况是我和蓝桢烈相对无言。 “四月姐姐,你怎么哭了。”连玉弯下腰。细细的瞧着我。 我伸出手往脸上一抹,还真的流泪了,最近,我好像特别爱流泪:“是啊,我怎么哭了。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一个让我很讨厌的人。” 连玉伸出了手抱住了我:“我四月姐姐想起那个人了吧?” “是有点想他。”很久没有为那个人掉眼泪了,林四月很久没有为乔安迪掉眼泪了。 对于我的特护身份我还不大习惯,主要因为太闲了,除了一天给蓝桢烈换一次药外,在陪他做一些肌肉放松运动外,我有大部分时间里可以发呆, 我开始把方浩的宝贝一本一本的往蓝桢烈家里般,那些都是方浩从世界各地淘来的绝版书。 我躲在楼上的休闲室里看书。我很喜欢这里,这里除了摆着斯洛克外,还设一个小小的休息处,休息处用一些蔓藤植物形成一道天然屏障。里面摆着一张贵妃椅,此时正值盛夏,那些蔓藤植物显得绿意盎然,我躺在贵妃椅上把书盖在脸上,有着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 听到门声时,我还呈精神恍惚状。 “桢烈。”连玉轻柔的声音像起来了。 “连玉,”迟疑了一下:“你还是叫我Eric吧。” “怎么,你不喜欢吗?可我真的喜欢桢烈这个名字。” “我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我的中文名字,这个以后我会向你解释的。” “可四月姐姐不是一直这样叫你吗?” “要她改她可能会不习惯的,连玉,我没告诉你我和她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吧。” “我知道,四月姐姐告诉我了,她说认识你的时候你才一丁点,很可爱的样子,跟在她后面骗吃骗喝,还。。。。。Eric。。。。唔。。。。” 想必,蓝桢烈把他女友喋喋不休的嘴堵住了。我再次闭上了眼睛。任凭岁月静好。 “呃,四月姐姐。”连玉惊呼了一下。 真倒霉,吻接完走多好,干嘛要过来。我继续把脸藏在书的下面,假装睡觉。还弄出了轻微的打呼声。 “我们走吧,不要把四月姐姐弄醒了。”我想,她是童话里的小白兔,而我是那只狼外婆。 两个人终于走了。 我觉得我好像是睡着了,有人再次走了进来,拿走了我脸上的书。 “好了,姐姐你可以醒来了。”有人在我耳畔轻轻的说,声线如这夏日的微风。 “还是被你看穿了,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连玉相信就行了。”我坐正了身体。 “可我有所谓。”蓝桢烈按住了我想起身的身体。 “你不会把我当做偷窥狂吧,你应该知道你们进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了,难道要我在紧急的关头告诉你们这里还有道煞人的风景。那样,会让你的小兔子很不好意思的。” “谁说我们认识的时候我才一丁点,那么一丁点能背着宿醉的你满大街去找酒店吗?可爱,我可爱,林四月我没有想到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亲和力了。请问,你到底出于何种目的这样说的。”蓝桢烈的眼里冒着火。 “目的?这样看来,我是把我们说的太过于亲密了?那好,我可以向连玉解释我们只是泛泛之交。”目的?我从来没有想到费尽心思竟非换来着两个字。 “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的,你明知道的,我只是讨厌你那样说我,小?可爱?这些字眼让我感到不开心。” “那么,是蓝少爷你觉得我在你的心上人面前破坏你的形象了,你放心吧,连玉不会因为我这样说而少爱你一点的。” “你这个女人真会让人抓狂。”蓝桢烈冷冷的说。 是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尖锐了。 “对不起,我有些激动了。”我用手在脸上狠狠的抹了一把:“蓝桢烈,我之这样说是为了不让连玉误会,你也知道恋爱的人很爱胡思乱想的,如若是别人我也懒的去管,可她是利连玉,像她这样的女孩,值得我们为她发心思,这样的结果不是很好吗?” “随你了。”他丢下这样的三个字走了,走时那扇门被狠狠的摔上。 今天的晚饭吃得有些辛苦,蓝桢烈顶着一张黑压压的脸,让几个留下了蹭饭的朋友食不敢言,当我的手机响起了时,大家纷纷往我身上看,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是背着定时炸弹。 我赶紧移到客厅去接电话,是小虎打来的。 “四月,”小虎软软的童音响起来了:“我外婆今天送我到幼稚园去了。” “是吗?那太好了,那小虎喜欢上幼稚园吗,那里好玩么。” “还行,”十足的大男人语气。 “小虎,你喜欢看什么电影,我带你去看。” “就看哈利。波特吧。还有,要带上方浩。” “喂喂,喂喂。。。。”我拉长音警告。 “你不是说我可以叫你四月,也可以叫方浩为方浩的吗,反悔了?”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以后继续。”看来,这个孩子有点反传统。 挂断电话,赫然看到蓝桢烈。 “小虎,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偷听的人倒是理直气壮。 “私人问题一概不回应。”我看都没看他,学他的样子,扬长而去。 回到家时,方浩看着我有些神神鬼鬼的:“林四月,你是不是瞒着我什么了。” “什么?”没有来由的,我的心里泛起了不安,像是有人打开心上的那扇窗。 “我没想到,林四月也会成为某个人的特别护理。如果不是今天我到医院找你,你是不是还想瞒着我。” “那个,那个只是暂时的,方浩,目前,我需要钱,我的阿姨情况不是很好。所以。。。。”我低着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傻瓜,需要钱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你,如果你不喜欢可以不做的。”方浩用手抹了抹我的头发,像个对妹妹充满怜爱的长兄。我心里一阵难受,看我,都说了些什么了。 “方浩,我的服务对象叫蓝桢烈,是容如春的儿子,她曾经拜托我。”真相就当是那样好了。 “蓝桢烈?”方浩敛起了眉头思考着。 “是那个以前我说的有点难缠的病人。” ☆、走钢丝(三) 从电影院出来。我和方浩拉着小虎的手,在灯火阑珊的闹市慢悠悠的走着,现在的我们,任谁看了都会以为是一家三口吧。 我把头向后倾一点,向方浩发出信号,他马上感应到,也把身体向后倾斜了些许。我用眼神示意方浩要他看看小虎,此时,笑家伙正抿着嘴,分明是想笑,可由于自尊心的原因忍住了。刚刚看电影的时候,很巧,碰到一个三口之家,还很年轻的父母,长得像洋娃娃的小女生。小女生笑嘻嘻的和小虎打招呼,她的父母和我们寒暄:“你们也带孩子来看电影啊。”临了,那位妈妈还说,一家三口都漂亮,像是一幅广告画。 那时,小虎抓着我的手变紧了。我心里一酸。 “是的,因为小虎喜欢看哈利。波特。所以今天正好我们都有空就带他来了。”孩子的世界很单纯,就算是假象也万分喜欢。 方浩也很配合,一把小虎弄到肩上去,嘴里嚷嚷着。接着,小虎就和小女生眉目传情了起来。 “方浩,要不,我来当小虎的干妈,你来当小虎干爸好了。”我觉得这会是个好主意。 “当然好。”许多的时候,这位叫方浩的男子都会对林四月说当然好,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这个问题令他想了老半天,后来他说,最初,是想逗逗乔那家伙,还因为我的容貌有点我见犹怜的摸样,渐渐的,就好像习惯了,后来,乔离开了,他就更想对我好了。于是,就有了当然好了着句口头禅了。 “方浩,你的女朋友会吃醋的。”我摇了摇头。 “女朋友可有可无,但林四月不行。”他一幅豪气万千的样子。 “要不,你来教我那首你很喜欢的情意无价好了,哪天,我套个假牙到你公司去,当着大家的面来一曲如何。” “现在就教吧,我保管你明天就可以到我公司来。” “吵死了,两个人只顾打情骂俏,把我当什么了。”小小的小虎就这样冒出了这样让我觉得有点可怕的话。 “四月,你说这个孩子会不会是个奇怪的人。”方浩和我面面相顾。接着都笑开了。 紧急的刹车声在我们身边停下了,那两辆炫目的豪华跑车让我心里有点下沉,从车上下来的人个个光鲜亮丽,蓝桢烈处在那群人中,深蓝色的衬衫,米色的裤子,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眉宇间的冷冽让他俨然如王者。 “噢,护理姐姐,我还以为我们看错了。”说这话的人是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曾佑。上海有名的高官之子。 “哦,这就是你们口中Eric的姐姐啊?”一个女孩在一边冷冷的哼着。 “他们是谁,不会林护理你也学那些明星们把丈夫孩子藏起来吧?”这种时候当然不会少了戴威廉。 我打赌,他们此时的心情一定是相当愉悦的,这些人天天唯恐天下不乱。 我看了蓝桢烈一眼,正碰上他在看我。 “好吧,我来介绍一下,方浩,我朋友。蓝桢烈。我的雇主。”我两手一摊。 方浩先向蓝桢烈伸出了手:“你好。” 手留在半空中,蓝桢烈没有去会有,用一脸倨傲的眼神瞄了瞄方浩。 我觉得我愤怒了,看着方浩有些尴尬的收回他的手,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在抱起小虎往另一个方向走。 自始自终,蓝桢烈没有说半句话。 “该死,这群二世祖,方浩,你看到了吧。他们就是这么骄傲的。见鬼,你伸出手干什么,他根本是自以为是。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我抱着小虎,狠狠的,语无伦次的说一些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 “好了,林四月,我都不生气你又在生气些什么?”方浩云淡风轻,把小虎接到他的怀里。 是啊,我又在生气些什么?这段时间我好像很容易生气。也不知道在气些什么。 入夜,蓝桢烈给我打来了电话。幽幽的,像这夏的夜风。 “对不起,让你丢脸了,方浩是那时那个方浩是方浩的方浩吧。”犹记当初,他问我方浩是谁,我说方浩是方浩。我几乎要忘却了,可那孩子还记得,可因为这记得让我生出了惶恐。我不可能忘记在几天前那位容如春女士对我说,林小姐,那个孩子很喜欢你,他是把你当成了自己的亲姐姐了。林小姐是个聪明人,后面的就不用我来说了吧。她说的轻飘飘的,可我又怎么会不明白呢。有钱人的世界太过于复杂,充满了各种猜忌。那个世界的法则我早早就懂得,可我怎么一下子就忘了呢? “方浩对你很重要吧。所以,他是朋友,我是雇主。”那边悠长的叹息让我平添了难以言晦的伤感,明媚的年纪里,怎么会发出这种垂垂老矣的叹息声呢。 “桢烈,你知道的在我的心中你一直不是雇主的。有些话我以为不必我说你会懂的。” “是那样么?” “是那样的,桢烈。”暮色里,我的心和它一样沉重,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沉重。 “蓝桢烈。起床了”千篇一律。 午后,依然来到休闲室里,听着老老的音乐,那音乐还是方浩的珍藏,很奇怪几乎方浩喜欢的我都会喜欢,所以,那时,乔才会急得直跳脚吧。 蓝桢烈走了过来,直接在我脚边坐了下来。 “在看什么书?”他直接把我手中的书拿走:“天文学,噢,没想到你还有这种爱好?” “比起那些文字,我更喜欢那些插画,特别是那副银河系,它美得就像一个梦。”在我这里望去,可以看见半方的蓝色天空。白天与黑夜是分割线,一黑一白,隐藏着各自的心情。 “这本书是方浩的?”蓝桢烈抓着书问我。 方浩其人,老爱在他的珍藏上烙上他的大名,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 “不仅那书,连这音乐也是他的。” “你们认识的时间有多久?” “我二十岁的时候就认识他了,那时,他住在乔的家里,我们是三人行。不过,我总是被他们丢下的那一个。” “那两个人的腿都长,常常走着走着我就被摔在后面,知道黑色星期五我们是怎么干的吗。乔背着我,方浩背着包,门一打开。我们就那样冲进商店里。”我闭上眼睛,似乎,我看到了黑压压的人潮,五花八门的商品。还有我在乔的背上那张扬的快乐。 张开眼睛是我触到蓝桢烈闪烁的眼,还有一丝来不及藏起的慌张。与之同时还有急促的脚步身,在我还没有回过神来,蓝桢烈手上的书已然盖在我的胸口上,那群人也出现在小小的休息区里。 “你们到这里来干什么?”蓝桢烈粗声粗气的对他的朋友们说。 “我们想来一盘斯洛克。可惜。Eric你是打不了了,要不,你来当裁判?”他们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你们整天呆在我家里不烦闷吗,走,走,谁让你们打斯洛克了。”蓝桢烈不耐烦的向他那群朋友摆了摆手,拉着那群人离开了。 等那些人走后,我再拿起书时,心里一愣,再想极刚才蓝桢烈的表情,一种难以言及的情绪开始蔓延。由于不喜欢,我关了空调,我今天穿了两件套,为了贪图凉快,我还脱掉了外衫。所以,现在的我穿着一件小背心,小背心的领口开得有点低,露出的尺寸应该是男人们非常喜欢的,若隐若现。 ☆、走钢丝(四) 星期四,蓝桢烈自医院回来后脸色紧绷。我走了过去朝他很是友好的笑了笑,是的,我现在有巴结他的嫌疑,这个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几天里情绪有些不稳定。 “怎么啦?伤口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啊。还是医生警告你什么了。” “。。。。。。。。。。。” “桢烈,还是,连玉这几天冷落你了,”这几天我一直没有看到连玉。 “哼。”他发出了一声冷哼:“你们女人就只会想到这些。” “OK。你想说就说,不说也无所谓。”我也是一个耐心有限的人。 “那个,我今天在医院里听到一个奇怪的传闻,他们说你现在和男人住在一起。”在我走了几步后他闷闷的说。 “那个男人是方浩,我现在住在方浩家里。”哦,医院里是有流传着林四月和男人同居这个说法,而且,医院的女人们好像很喜欢讨论这种话题,他们管第三者叫做小三,管一对一竞争叫PK,还有一些我至今弄不懂得玩意儿。一说起那些他们总是两眼放光。 “你真的和男人住在一起,怪不得你怎么也不肯住在这里,原来如此。”背后的蓝很烈一定又在挑眉了,在说轻蔑的话是他总是习惯挑一挑眉。 “蓝桢烈,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解释这一些。”我转过头来:“我说我只是借住在方浩家里,而且,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我们只是延续着在美国的相处方式,各干各的事,偶尔一起玩,就这样而已。” “一起玩?怎样的玩法?”蓝桢烈一点一点的向我逼近,下意识的我往后退,是的,他们形容得很对,蓝桢烈像极了美洲豹,现在的他逢身散发着的自然而然的咄咄逼人之势。 “玩,呃,玩,玩法?”我脑子呈缺氧状:“就是那种一起吃饭,一起看个电影什么的,蓝,蓝桢烈,我和方浩只是好朋友。” 见鬼,我现在有点像在向自己的情人解释自己和另一个人的绯闻。 “只是好朋友,那好,我相信你。”美洲豹优雅的笑了:“林四月,你最好不要骗我。” 这都成什么了,真是见鬼,别想,什么也别去想。这只是一场偶发的状况。毫无意义。 “走了,陪我去吃饭吧,我快要饿死了。”蓝桢烈的脸变的比什么都快,扯着我就走。 我给在餐厅用餐的各位衣着得体的女士们先生们若有若无抛过来的眼光看得有点发毛,没错,这里是高级场所,我的白衬衫,七分裤,好像不合时宜,但,我也没想到蓝桢烈会把我带到这里来,起初,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可现在,在那些人的眼光下,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犯了错的孩子。 “喂,吃快点。”我低低的对蓝桢烈说,可他依然故我,慢条斯理的品尝美食,一边享受着女士们的爱慕眼光。 “你不吃吗?”他终于看到我了。 “在那些女孩子火辣辣的眼光下,我哪有心思。”那些姑娘们的目光自始自终都在说,那个不修边幅的女人算是哪根葱。 蓝桢烈懒洋洋的环顾了周遭,结完帐后拉着我准备走人。 至餐厅门口时我们遇到了连玉,她和另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迎面而来,看到我们时从惊喜,到停滞,最后,把目光停在我的手上,意识到我的手正被蓝桢烈牵着,我赶紧甩开了。可好像是越描越黑。这一甩,明明没什么倒像是有什么了。 “连玉,你也来这里吃饭。”我干巴巴的问了一句废话。 连玉没有回答,倒是他身旁长得白净的女孩子抢着说:“Eric,你最近怎么没来找我们?” 这尴尬的相遇。 我坐在电脑前发呆,本来是来回邮件的,可最后变成了发呆了。有些烦。想起连玉。那样防备的眼神让我感到不舒服。 “四月,发什么呆,有人找。”方浩走了进来。 “蓝桢烈,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蓝桢烈站在那里,与小小的客厅显的格格不入。 “那是你房间?”蓝桢烈指了指,刚刚我从那里出来。 “不是,那是方浩住的。”我赶紧接着说:“我刚刚他房间里在上网,我没有电脑,他不喜欢用笔记本。” “茶还是咖啡?”方浩在一边探出了个脑袋。 “咖啡好了。”害怕这位高贵的少爷会选择不回答,我赶紧说。刚说完就被一股力量拉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对于蓝桢烈把我拉到房外,我有些莫名其妙。 “你就穿这样三更半夜在一个男人面前瞎逛。”我看了自己一下。大T恤,热裤,没什么不好的啊。 “你没有长裤么?”他有些恶狠狠。 “有,但那些都是为外出准备的,在家里穿着不舒服,我不喜欢。”话刚说完,他又拉住我往楼梯处走。 “蓝桢烈,你怎么了,到底要把我带到哪里?我还没向方浩说一声呢。。。。。” 就这样,他把我拉上车。对小光说:“到商场。” 车子停在商场的门口,蓝桢烈指着我说:“林四月,你给我好好的呆在车里”他自己带着小光进入了商场。 十二点,我坐在自己的房间对着一堆东西发呆,那都是蓝桢烈硬塞给我的。有笔记本电脑,有一些轻便的衣服,那些衣服摸着很舒适,但无一例外都是长衫长裤。 把自己的身体往床上一摔,被单蒙上了脸。别想,别去想,林四月,别去想那个孩子的这种有些反常的举动,别去想那个孩子在做这些事情的背后是何样的心思。就当是弟弟送姐姐的礼物,那孩子不是说我是他姐姐吗。就当那样吧。 “桢烈,你的伤口好的差不多了,我看你可以换那种轻级别的护理了。”我在给蓝桢烈换药时小心翼翼的说。 “怎么?嫌弃我这个狂躁症了。”怎么,是蓝桢烈的口头禅。我极讨厌,它到蓝桢烈的口中总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 “算了。不说了。”来这里有两个星期了。可我一天比一天更为不安了,近几天里连玉也来了,蓝桢烈的朋友们也不来了,我和他相处的时间多了起来,一起吃饭,一起听音乐,一起看碟,蓝桢烈好像变得不一样了,如现在,他会选个靠墙的地方让我给他换药,由于靠墙所以空间很小,他的伤又是在背部,所以每缠一次纱都会形成一种很暧昧的姿势,如我主动的去抱他,这如果发生在以前,也许我会告诉他,可现在我发现我不敢了。 他的气息在我耳边游荡着,让我有些心慌意乱,可这时他又用极温柔的声音唤我。 “四月。”“嗯。”我侧过头。纯美的爱情电影最为浪漫的桥段出现了,唇无意中贴在一起了,可我早已过了豆蔻年华。亦没有那种小鹿乱撞的情怀了。头一抬:“干什么?” “什么,什么干什么?”蓝桢烈倒是很慌张:“刚才,刚才是不小心碰到的。” “我当然知道是不小心碰到的。”我收拾好了一切:“我是问你刚刚叫我时做什么。” “刚才?我忘了。” 我不知该如何形此时的蓝桢烈,眼神太过于复杂,像是惊讶,像是狼狈,像是慌张,还有点像是不可置信,总之,我读不透。 那天以后,一切好像回到了原来的样子,连玉开始频频展现她的如花笑容,蓝桢烈的朋友们也开始装满了这所原本是清冷的宅子。我也开始可以有很清静的看我的书,听老老的音乐。 ☆、大洋彼岸的洋葱(一) 周末的时候,蓝桢烈的家犹为热闹,接触多了我才知道在那群人中有不少是大学生。客厅里非常的热闹,他们都在讨论那部被给予无限荣誉欧洲电影。内容讲的是一个天才男学生爱上了自己老师的妻子,其中,他们隔着十几年的年龄的鸿沟。 “这样的爱情,这世间有么。”一个女孩子很激动的站立了起来:“男孩子们。你们敢这样爱吗?” 接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了起来。 “这有点荒谬,想当你还是一个胚胎的时候,那个人已经会走路讲话,甚至于上了学堂,当你上了学堂时,她也许已经走进了社会,当你刚刚弄懂男女关系时,她也许嫁为人妇,甚至于为人母,再然后,当你们一起老去时在公园里散步时,会有人问她是你的那位长辈,想想都有些恐怖。”曾佑同学雄论滔滔 “Eric,你也会这样认为么?”一个细细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从来没有这般的讨厌这个声音,因为那个声音来自于连玉,蓝桢烈,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让一个本是温润个女孩子染上名曰猜忌的毒。 “也许吧!”蓝桢烈坐在那里,慢悠悠的说,姿势优美。 有细小的疼痛从心里划过,也许,那就叫做伤痕,我看了自己的手,我的脸映在手中的玻璃杯上,笑得得有些惨淡。 “林四月,林四月护理。”那头,有声音在唤我。是戴威廉:“你来了多久了。” “来了一会儿了,楼上没有水。”我看着那些人,淡淡的说 “林四月,那么你一定听了了我们刚刚听的话了。”戴威廉向我走了过来。 我点了点头。 “那你怎么看我们刚才所说的话。” “在我看来,那只是一部电影而已,大家没必要那么认真。” “假若。”戴威廉一本正经:“假如是你那位老师的妻子,你会选择那位学生么?” “不会,选择了那位学生就意味着选择一条艰难的路,不仅要面对世俗的拷问,还有年龄的差距摆在那里,而我,没有力气去面对那么难走的路。”我平静的说。说给自己听。 我把目光落在连玉的脸上,我亲爱的妹妹,现在,你应该放心了吧? “那如果那位学生是我呢?”戴威廉笑嘻嘻的。 “你?那我更不会考虑了。” “这话怎么说。” “你们的世界于我而言太过于复杂,比起艰难的路,我更为讨厌复杂的路。”你们。是的,不是你而是你们。林四月还有个坏习惯,每次受到伤害是就会张开那些长在身上的壳,进行了滴水不漏的防守。 到了楼上时,我在心里嘲弄自己,怎么会觉得受伤呢?那孩子只是轻轻的三个字就会让你感到受伤,你这又是受了哪门子的伤? 连玉跟了过来,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在我声旁坐了下来。 “对不起,四月姐姐。”她怔怔的看着我,幽幽的说。 “连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和我说这样的话” “你明白的,姐姐。” 姐姐?这个称呼让我激动了,不仅激动还让我眼眶发热:“连玉,你知道你身上最为羡慕的东西是什么吗?不是你永远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是有着那么多疼爱你的人,不是你有那么多美丽的衣服,而是你那种与生俱来的善良,我常在想,要是我有你一半的善良就好了,善良就代表着宽容,如果我能宽容一点,那么,我现在就不会背着这么多的包袱了。连玉,你听我说,不要让有些东西蒙蔽了你的心性,也不要去改变一些什么,那没用,是你的终究是你的,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好了,最起码,到最后,你不会去后悔。”拉着她的手我真挚的说,我希望她能保有原有的单纯,奶奶说过,一个善良的人会用漫长的时间去追悼自己偶尔在无意中犯下的错。那怕是极小的错误。 “姐姐。我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好”连玉眼里有泪光闪动:“还有,四月姐姐在我的心里也是一个善良的人。不仅善良还美丽聪明自信,你也许不知道吧?我的傻哥哥以前喜欢过你,那时候我还小,弄不懂一向棋艺高超的哥哥怎么每次和你下棋的时候都会输给你,那么骄傲好强的人输了也不恼,于是,我有一天发现,你们每次下棋的时候,你的眼睛直盯着棋,而我的哥哥的眼睛就只盯着你,长大后我就明白了,原来那时我的哥哥看你的眼神就叫□慕。” 在听着段话时我心里沉甸甸的,还有害怕,害怕连玉知道了一切。 吃晚饭的时候我没有看到蓝桢烈,离开的时候也没见到他。 “方浩,我们去喝几杯。”我向方浩发出邀请。 “不,这个世界上最令我束手无策的是面对喝醉酒的林四月。”他拼命的摇头;“酒鬼一个。” “这是最后一次了,好不好,方浩,我最近很烦,我觉得我如果喝完酒后,我就会变得不烦了,真的,我有预感。”我扯了扯他的衣服。这是撒娇的动作。通常,我做这个动作会让他起鸡皮疙瘩。 “好了,好了,就喝几杯。”果然,他一拉起我的手就往门外冲。 我们进了一家酒吧,这家酒吧应该是属很受哪种中产阶级欢迎的休闲场所,安静,有格调,但不乏靡靡之音。 方浩和调酒师打了个招呼。然后再我耳边说:“你最好不要给我丢脸。” 我比了个OK的手势,就在吧台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 “这酒怎么有点像白开水。”第一杯酒下肚,我朝方浩抱怨。三杯喝完,我有小小的晕眩,我才想起自己是个易醉的酒鬼。 “如果不行了就告诉我。”方浩要来第四杯酒,方浩每次陪我喝酒总是浅饮,我问他怎么只喝一丁点,他说两个酒鬼怎么回家。 伸出手,我触了方浩的脸颊:“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该怎么办了。”是啊,这个世界要是没有方浩这个人林四月要怎么办? “好了,好了。”他倾了过来:“是你说的,你喝完酒后就会没事的,我相信你。” 第四杯酒后,手机响了起来,蓝桢烈三个字在蓝色屏光上跳跃着,我怔怔的看着那三个字,它们就像一场寂寞的独舞。 第五杯酒时,人影摇曳。摇曳的人影中,蓝色的蓝桢烈在手机屏幕不厌其烦的跳跃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生出一股气,认识这个小子一点好处都没有,好像欠了他很多似的,除了在慕尼黑放他鸽子外,我也没欠他什么,要追究起来,那小子才是没心没肺的,第一次就扒走我的钱,第二次把我当救命稻草,一次把我当盾牌,一次把我从秋千上推下来,还用手机砸伤我的脑门。 一伸手,我把手机直接丢在做在我身边的一位先生的啤酒杯里,它终于不响了,我觉得此时自己脸上的笑容一定是极得意的:“呵呵,方浩它终于不响了。” 而我的方浩现在正在向声旁的先生赔礼道歉,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对不起,这位先生,能不能看在我这为朋友喝多了不和她计较。” “喝醉酒了不起啊?酒倒是没什么,你看看我的这件衬衫,全被啤酒弄湿了。” “要不,你把手机号告诉我,我等她清醒了叫他给你赔礼道歉。就看在她是个美人的份上,你把手机号告诉我吧。” “那行。” 方浩其人还有点阴险,见风使舵,据后来方浩说,那个人长得人高马大的,方浩在衡量自己的实力后,觉得打架一定会吃亏。 ☆、大洋彼岸的洋葱(二) 想每次酒醉后到模式一样,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努力的摔了摔眼帘。 “醒了,”方浩冷冷的声音:“林四月,你倒是越来越会折腾了。 “。。。。。。” “起来,把解酒汤喝了,我没有多少时间和你磨。” “好。”用极快的速度从床上爬了起来,一口气喝完。 方浩在我的床边坐了下来:“现在,客厅外还有一个麻烦要解决。” “麻烦,什么麻烦?”我心里发毛,丢完手机后发生了些什么我没什么印象了,也不知道在后面惹来什么麻烦:“不会是你把那个男人带回家,要我和他面对面的表达歉意吧。” “你还敢说。不是那个麻烦,而是你那个叫蓝桢烈的麻烦,林四月,那孩子该不会被你迷住了吧?” “你胡扯些什么?”我从床上跳了起来。 “胡扯你昨晚喝醉了,所以不知道,你都不知道那个孩子在看到我背着你的时候,那眼神恨不得狠狠把我吞掉似的,一把扯着我说,谁让你让她喝酒了,你让她喝这么多酒安的是什么心思。还有,他整晚都没有回去,现在,正在外面水睡着。” “这样就说被我迷住了方浩,你以后别再这么说了,我不喜欢。那个孩子只是把我当做姐姐了。他又不了解我们的关系,难免会那样认为的。”我的手藏在被子里,它们紧紧的相缠着。 方浩去上班后,我对着天花板出神,直到蓝桢烈进来。 “酒鬼。”那手在我的额头上一弹,蓝桢烈在我的跟前座了下来,低声细语:“以后要喝酒就叫我,我来送你回家。你知道吗,你昨晚就像一只八爪鱼一样趴在一个男人的背上,知不知道那样很危险。” “四月,到我那儿住吧,这里的地方太小了,你住我那儿,要喝酒我陪你,我也可以像他那样陪你玩,你要看什么书,听什么音乐我都给你买,嗯?” “蓝桢烈,你还是叫我姐姐好了,以后不要叫我四月了,怪不习惯的。”我闷闷的说。 “可是怎么办,林四月,我突然不喜欢叫你姐姐了。”那孩子的脸色一变,带着难堪。 “桢烈,你还不知道吧,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可我做了一件对不起的他的事,严重到这一生也许都弥补不了,当时当你说你是我弟弟时,我就直接想到了他,所以,那时偶尔对你的好大部分都是因为他。”这些话在呆望着天花板时在我的脑里演练过。 “哼,没有想到我蓝桢烈也有当替身的机会。”他勾起了一抹笑颜:“我的朋友们听了一定会觉得好玩。” “蓝桢烈,你听我说下去,后来,我是真心的想对你好,想为你做很多的事,那种心情没带任何附加情感,桢烈,请你相信我,到了后来我是真喜欢上你了。” “你是说,你喜欢我?”蓝桢烈就这样张大着他好看的眼眸愀着我。 “是的。”我朝他微笑,我和方浩说了,和自己说了,一喝完酒就会好起来:“一直都是你单方面发表宣言,现在,轮到我了,蓝桢烈,如果你喜欢,如果你愿意,如果你想,我会当你一辈子的姐姐的。” 我如此厌恶自己。 “姐姐?好,很好,如果你喜欢就这样吧。”就这样,他站在那里笑着,荡开的笑容荡开的花火。 在他转身的时候,我的泪水就这样掉了下来,那个孩子也许不会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 喝完酒就要好起来,不去想会让心情变得复杂的事情,不去想那个孩子做这些事背后藏着何种的心情。 蓝桢烈是个变扭的孩子,变扭得让我毫无办法。 “今晚你会在家么。”这是几天来蓝桢烈第一次开口主动和我说话,表情虽然有点酷,但在那时我觉得自己竟会生出一种感恩戴德的心情,看来,他真是我的克星。 “哦,今晚啊?今晚我会陪方浩去看演唱会。”我忙凑近过去:“方浩的公司给了他两张演唱会门票。” “那小子存的是什么心,竟然在今晚约你出去,他没有女朋友吗,干嘛在这种日子和你一起。”蓝桢烈拿着手机一边玩着。 “这种日子,什么意思?” “不会吧?护理姐姐,今天是情人。七夕情人节。”一边的曾佑有点大惊小怪了。 “七夕什么时候变成情人节了?”我做无奈状。 “你们要去看谁的演唱会?”蓝桢烈再次开了金口。 “我也不知道,方浩说是那位开演唱会的女歌手叫安娜,歌唱得还行,正好是他们公司董事的女儿,可是蓝桢烈我觉得那位安娜长得和来你们家的一位女孩子很像。”昨晚,方浩在给我演唱会门票的时候,那个贴在门票的面孔让我觉得她很面熟,和偶尔会来蓝桢烈的一个爱戴大耳环的女孩子很像。 “金宝如?没想到你们要看竟是金宝如的演唱会。”戴威廉先是笑了起来:“林四月,我来告诉你,这个安娜你认识没错,那丫头的艺名就叫安娜,是我们的朋友。” 他们就在那里自说自话的调侃起我来,无非是笑我孤陋寡闻,不知道七夕情人节,也不知道金宝如是安娜,据说安娜因歌唱的好,人长的漂亮,家里又有钱。在上海红透半边天。 夜幕渐临的街上,华灯初上,人们行色匆匆,而我,心乱如麻。想起了蓝桢烈,想起了刚刚他说的话:“如果,我说,我不喜欢你和他一起去演唱会,你还会不会去?”背对着他,我说,桢烈,方浩是我很重要的朋友,这一生中,我最为感激的人就是他,只要他想,我能做到的我都想为他做。 轻轻的,那个孩子在背后说,林四月真伟大。语气带着一贯的嘲讽。 “怎么啦?”开着车的方浩腾出一边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林四月,你最近一直心事重重,那个孩子令你很困扰吗?” “没有。”我看着自己手中的手机,它是今天蓝桢烈硬塞给我的,和他现在用的是同一款,对于这款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机我觉得连拒绝的勇气也没有,怕他难堪:“方浩,你说这人的思想要是像这手中的机器一样,能开就开,能关就关就好了。” “看来那个孩子的魔力不小,让林四月也说起傻话来了。” “你说些什么?”我恼怒的瞪了方浩一眼,见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目光洞悉。 林四月最近的世界很是热闹,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被意味。 当我和方浩进入演唱会会场找到我们的座位时,我有些傻眼,赫然看到蓝桢烈和连玉,他们的座位很巧的和我们相连,他们看到我们时不约而同的伸出手说,好巧。 我不知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的左边是方浩右边是蓝桢烈我坐在他们中间总觉得不自在,可我还得向向我挤眉弄眼的连玉介绍起方浩来,所以,我总讨厌这种复杂人际关系,我记得曾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的妙言,说中国的人际关系就像裹脚巾,又长又臭。 终于,演唱会开始了。那个在舞台上穿着炫目的服装浅唱低吟,嗓音清灵的女子让我怎么也和那个仅有几面之缘的女孩联想不起来。 “喂,蓝桢烈,她很不错。”我对一边的蓝桢烈说。 “你说什么?”也许是音乐声盖过了我的声音,蓝桢烈朝我靠近了过来,一下子,我们靠得很近很近,近得好像他一眨眼,那如扇子般的睫毛就会打在我的脸上,我也一瞬间的闪神,直至,台下的观众山呼般欢叫了起来。我把目光木然的投到舞台上。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依然记得那位叫安娜的歌者在一大片用灯光营造出来想像极了银色月光下的舞台上,用悲伤的声音唱着。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我怎么会遇见了你,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我怎么会爱上了你,台上的人痴痴的唱,台下的人痴痴的和,很直白的歌词,却道出了尘世中相爱男女的各自心情,这么大一个的世界,我怎么会遇见了你,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我怎么会爱上你。 那首歌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有些相遇。 ☆、大洋彼岸的洋葱(三) 演唱会的尾声,发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插曲,台上穿着一袭红色裙装的安娜突然拿着麦克风说:“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知道。”台下山呼。 “那么,在这样的节日里我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为天下有情人我们来玩一个爱的游戏好不好。” “好。”台下声音统一。 安娜在台上比了一个肃静的手势,全场开始安静了起来,接着,安娜大喊一声:“灯光师。”台上的大灯全熄灭了,一束光从天而降。它在观众席上转来转去,像一只调皮的小猫,可令我想不到的是,他们最后竟落在我和方浩的身上。 “大家想不想看他们接吻。”台上的人大声说。 “接吻,接吻,接吻。。。。”他们的声音一波接一波。还夹带着尖叫声。 该死,都是这情侣座惹得祸。 “怎么办?”在那些人的咄咄逼人逼人下,我问方浩。 “我无所谓,就看你的了。”方浩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你待会不要把舌头伸出来,听到没有。”我恶狠狠的警告他。现在骑呼难下。 我伸出了手,在半空中比了个OK的手势。闭上了眼睛。把自己的脸向方浩靠了过去。 我想,那场演唱会的真正的□应该出现在最尾段,我想,这个小插曲会被以后的人津津所乐道,关于两个男子接吻事件,那情景很诡异,当情侣座的男女在大家万众瞩目下正要打KISS的时候,不料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那个程咬金不仅是个男的,还拥有倾国倾城貌,他一把那个女的压倒在椅子下,用自己的嘴去堵住那个男子的嘴,两个男人的吻,是一个很劲爆的话题,可,那时,大家先是集体的呆了一下,接着,竟是雷鸣般的掌声,尖叫声,口哨声。而我,被蓝桢烈的手紧紧的压在椅子上,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当我再次抬起头时,看见脸玉煞白的脸,还有台上呆若木鸡的金宝如小姐。 “我不是故意的,有人在我后面推了一把。”对于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状况,蓝桢烈如是说。 一行四人走出了演唱会会场。我抬头看了看夜空,城市的霓虹挡住了我们头顶上的星光,有些人也只能借助儿时的记忆去想象此时的牛郎星和织女星是否隔着一整个银河系遥遥相望。 “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蓝桢烈建议。 “那不行,我要带四月去试衣服,我和人约好了。”方浩摆了摆手。 “试衣服?试什么衣服?”蓝桢烈把头转过来问我。 “是这样的,我答应方浩在周末陪他去参加他们公司董事的三十年结婚纪念日,他定了礼服。”我垂下来脸,那种无力感又来了。尤其在面对连玉苍白的脸色,我觉得自己被拖进了一张无形的网中。 “那一起去。”蓝桢烈一把拉着连玉先行进了方浩的车。 我们来到了上海有名的名牌街,顾名思义,这里集合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名牌,奢侈品。我们进入了一家装饰很欧化的店里。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钱人,她一见到方浩就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方浩拥着她介绍:“美宝,苏美宝,我香港的朋友。”女人有张的嘴,一笑起来给人一种很爽朗的感觉。 一直以来,我很排斥黑色,我觉得那是一种让人很容易感到绝望的颜色。在看到苏美宝手中的黑色礼服时,我犹豫了。 “我保证,你会喜欢它的。”那个大嘴女人咧开嘴,笑得很有信服力。 穿上了黑色的礼服后。呈现在镜子里的是一个不一样的林四月,礼服很美,抹胸,收腰,裙摆刚及膝,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唯一的装饰就是在从腰间垂下的黑色薄纱,只有身体略一转动,它好像就会飞起来,看着它时,总觉得心情也会跟着它飞起来。是的,我喜欢它。 “你看起来就像黑天鹅。”苏美宝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我,而我则静静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天鹅?它让我想到了,离群,孤独,悲伤,神秘,还有邪恶。 “林,黑色让你看起来有些忧郁。”苏美宝敛起了眉头,接着,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了一只口红,给我的嘴唇上了色。那口红的颜色是那种极大胆的鲜红。 “亲爱的,现在的你让人心跳加速。”她带着很得意的笑容瞧着我。 当我走出试衣间时,我觉得我应该看方浩的。可,我的眼睛却落到到蓝桢烈的身上。我想起了那时他说的话,他说,爱丽丝姐姐,第一眼的你是个很邋遢的女人,我这个人比较懒,第一眼印象什么样就什么样,所以,很遗憾在我的心里你不是个美丽的女人。 方浩走了过来抱住了我:“林四月,我为我邀请到你成为我的女伴儿无比荣幸。” 透过方浩的肩,我朝蓝桢烈笑了笑,我发现我舍不得那孩子难过了,那孩子的脸隐蔽在一片灯光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我觉得他难过了。 “我们谈谈吧。”方浩叫住了想要下车回公寓的我。 我重新坐了下来。沉默着,方浩熄掉车里的火,外面幽黄的路灯淡淡的落在我们的脸上。 “那个叫蓝桢烈的孩子喜欢你。”低沉的男音在小小的车厢里回荡着,带着一种不容回避的信息。 “我知道,可是,我相信那种喜欢更像一种依恋以及依赖。”在这个静寂的午夜里,我把和蓝桢烈的过往一一的说给了方浩听。 “四月,我一直希望你能从乔离开你的那场阴影中走出来,希望这世界上有一个人能再次走进你的心里,希望你快乐,幸福,像别的女人一样,但那孩子恐怕不行,他会令你吃苦头的。你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那个孩子的家世,样貌,性格注定会是不平凡的人,而四月你和他不适合。” “傻瓜。”我抱了抱我这位亲厚如长兄的朋友:“再过几个月我就要走了。” 我拿着蓝桢烈喜欢吃的食物刚进门时,就发现蓝桢烈早早的做在客厅里,表情严肃,在他的面前有一个女孩居高临下的站着,那个女孩我还有印象,是那天在餐厅碰到和连玉一起的女孩,我本来想悄悄避开的,可在听到了连玉的名字后我停住了。 “连玉,你打算怎么办?”那女孩子的口气带着质问。 “。。。。。。。” “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她是个好女孩,你不该对她呼之则来,挥之则气,Eric.。别忘了,是你先去招惹她的,你知道么,她现在天天靠安眠药才能勉强睡着,我问她是不是你们出了什么问题了,你猜那个胆小鬼怎么说。她说,我不能问,现在Eric很烦,我不能让他更烦,请问。蓝桢烈大人,是什么原因会让你这样的人烦恼,以致于让你的女朋友如此委曲求全,是钱?权?还是女人?那个女人是不是她?出来吧。躲在哪里钻墙不累吗?要听就光明正大的听吧。” 我拿着手上的东西就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确实,我刚刚的行为就叫做偷听。 “我们走。”蓝桢烈过来拉我的手。 “看来,蓝桢烈,你真的变心了。”那个女孩子冷笑连连:“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围着你身边转的那些女孩子比她漂亮的女孩,比她年轻的女孩子多得是,为什么是她,是不是你有什么特殊的爱好,比如恋母狂什么的” 我手中的袋子被拿走了,它由经蓝桢烈的手箭一般的朝着那个女孩子的脸射过去,伴随着蓝桢烈的呼声:“小光,把这个疯女人给我拉出去,以后,别让我看到他。” 我看着小光连拉带拖的把那个女孩子带出去,那张看不到的网又在伸展它如蔓藤般的细丝。 “蓝桢烈,那个女孩子说得不会是真的吧?”我笑,笑得有些轻佻:“你该不会一时鬼迷心窍的被我这个老女人给迷住了吧?” “好了,别那样笑了”蓝桢烈垂下里眼眸:“我保证,她说的不是真的。” “还有,你不是老女人,被你迷住也不是鬼迷心窍。”他低低的说。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掩耳盗铃了。 ☆、大洋彼岸的洋葱(四) 车子经过高架桥时,大半个上海的夜景落入了眼中,绵长的十里长街灯火,高挂在半空的半月,我舒服的叹了口气,毫无疑问,此时的心情不坏,华服,怡人的香,迷离的夜,让人放松。方浩在一旁和我说一些属于他们圈子里的趣事,比如属于他们那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斗法,上至斗车,斗房,斗学历,斗格调,下至斗女友,斗女友的娇,斗女友的俏。 我们的车停在一幢白色的建筑物下,在月光下它看起来就像一座城堡。所谓豪宅,大约如此,令我讶异的是门口外停着的车龙,它们排列整齐,在灯光下闪烁着一种叫做奢华的光芒,也标榜着其主人非富则贵。 “方浩,我们到底要见的是什么人?”我有些好奇。 “上海滩里有名的官商世家,他们家的女儿你知道,就在几天前你还去看她的演唱会。” 金宝如,一个很会唱歌的歌者。可我没想到她的背后竟有着这样显赫的家世。 方浩伸出手,我挽住了它。 落大的会场里,乐队正在演奏者很老的乐曲,天长地久,声线缠绵,我挽着方浩的手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兜转着,带着得体的笑向那些人点头致意。那些人男的个个衣冠楚楚,女的珠光宝气。 我微眯着眼看着整个会场,华丽的灯光,精美的餐具,名贵的鲜花,无处不在的酒香,衣着光鲜的男女构成了一个叫做上流社会的世界,那个世界有无数的人憧憬着,向往着成为其中之一。 “方浩,我们好像没有看到男女主人。”转了一圈,我看到的尽是一些年轻的面孔。 “在那里。”方浩指了指楼上:“我们都是一些小角色,跑龙套的,真正的贵宾在楼上。” 我往方浩指的那个地方看了一下,模模糊糊的有些人影印在落地玻璃上。 “怎么样,今晚我的表现如何,有没有让你加分?”我碰了碰他的手。 “好女仔。”方浩先是秀了一句广东话,接着说:“哇,林四月,没想到你也是个假面高手,把那些挑刺的主唬的一愣一愣的。你现在在那些人眼里美貌与知性并存。” 假面?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便已经懂的,在面对利家的那些有钱有势的朋友们时,我该做的事,该说的话。我知道那些上流社会无非看重的是素质两个字,那好。我就把自己装成一个有素质的人,这样的世界,我并不陌生,尽管我很讨厌。一想到往昔,我有些黯然。 “跳舞吧,林四月,是你喜欢的华尔兹。”方浩微躬着身体,朝我伸出了手。 华尔兹,它是一个令我感到心痛的名词,我记得我曾那般喜欢它,我还记得第一次跳华尔兹是在乔家的花园里,那是一个秋天,我们光着脚,听着收录机一边学,一边跳,从走步到旋转,最后,我们累极,我们躺在花园的草地上看着头顶上的满天星光,我说,乔,我觉得我们刚刚就像在云端漫步。那时,他说,如果你喜欢,我们还有一辈子漫步云端的时间。一辈子,彼时,我们都以为一辈子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把手放在方浩的手上,跟随着音乐有一种老电影重温的悲凉,一切都没有改变,变的是时间。滑步,旋转,我看着自己的黑色裙摆在空中旋转,像展开的蝶,一直黑色的蝶。黑色,一种于我而言叫做悲伤的颜色,它总让我想起葬礼上身着黑衣神情肃穆的人们。 “还记得那年感恩节的百人舞会吗?”不知什么时候,方浩的眼里也泛起了忧伤:“我还记的你那时穿着一件艳丽的西班牙跳舞裙,一转圈就像一朵盛开的太阳花,把那些洋小伙热辣辣的目光都聚集在你的身上了。” “那年的感恩节可把乔气坏了。”我记得姗姗来迟的乔一看到我和方浩正在翩翩起舞,就开始臭着一张脸,一回到家里就向和方浩斗棋,在他们以往的交锋中,方浩保持着不败的记录,那晚当然不例外,输了重来,在重来。我记得他们当时说好了,输一局的人要切一个洋葱。 “不知道那家伙那天切了多少个洋葱。” “九个。”我把头趴在方浩的肩膀上,那九个洋葱把乔弄得泪流满面,很是可爱,可爱的让我忍不住伸出舌头起舔他脸上不时泪水的泪水,在方浩进来时,我们正躲在切洋葱的桌子下接吻,我还记得当时的吻带着浓浓的洋葱味。 泪水滴落了下来,掉在方浩的肩上,我看着在名贵的布料下了无声息,这个人的肩膀不知道烘干多少属于林四月的泪水。 “傻妞,大洋彼岸的洋葱味还会令你泪流满面吗?”他伸出了手放在我的头上,带着爱怜,我们都知道属于大洋彼岸的洋葱味就叫作怀念,在这个看起来美轮美奂的夜晚,我们在怀念着共同一个人,我的挚爱,他的挚友。 这时,会场有了小小的骚乱,音乐变小了,所有人停了下来,驻足观望,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士挽着自己徐娘半老的爱人走进了会场,可大家的目光还是被走在他们后面的金童玉女所牵引,他们手挽着手,就像一场真正的童话,属于王子和公主的美丽童话。金宝如和蓝桢烈。 “那会是谁,看来和金小姐的关系匪浅。” “他们在一起真是养眼。” “看来,又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主。 大堂里开始了窃窃私语,他们用细细的声音讨论着台上被主人家的千金紧紧挽着手的英俊青年,用了天之骄子,上帝的宠儿诸如此类的语言来形容他。 是的,今晚的蓝桢烈是极英俊的,白色修身的礼服,整齐的头发,再加上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冷冽如殿堂里的阿修罗。我垂下眼,不想去看他,太陌生。 男主人在司仪的牵引下款款的伸出手拉着结发三十年的妻来到台上。音乐停止了,礼堂静下来了,男主人声音洪亮:“能与她牵手三十年。我,幸之。”一旁的女主人早已热泪满眶。 我静静的注视着那对早已不在年轻的夫妻,世间最为美好的关系,大约如此,我想,那位男主人一定懂的关于爱的含义,所以,才会因为爱而衍生了感激。所以,幸之。 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蓝桢烈,和在座的女士一样偷偷的看着他,看着他和他声旁的美丽佳人十指紧扣,我和他,也许只有十几步的距离。可那十几步的距离于我而言太过于遥远,如万水千山。 拉了拉方浩的手,我们来到同样美丽的阳台,我靠在阳台的白色栏杆上,望着天边的那轮半月,心有戚戚然,三十年后的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在看着同一个月亮时,是否独自一人。 “怎么了。”方浩背靠着阳台的栏杆上,愀着我:“我没想到金董事竟是这般深情的人,我一直以为这种家庭一定没有多少真正的爱。” 我沉默良久。 “要不,方浩,我们结婚吧,”凝望着遥远天际的半月,我幽幽的说:“然后,我们在三十年后办一场像他们一样的结婚记念日。” 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在另一个阳台里,有玻璃杯落地的声音,清脆而响亮。 循着那声音望过去,空无一人的阳台上,好像只有那声清脆的玻璃声在回想着。重新再回到大厅里,我就没有再见到蓝桢烈。 ☆、乱(一) 回去的路上,我和方浩同时都很沉默。 “方浩,不要把刚才的话当真,我只是那时候有些寂寞了。”我低声叹息。 “我又怎么不会知道呢?”方浩找了一个地方吧车子停了下来,然后,看着我:“我记得乔对我说,四月是个需要很多很多爱的人,而我给不了你那么多的爱,我的爱太过于分散,若干的给了我的初恋,虽然现在我连那个女孩的脸也想不起来,若干的给了我的理想,若干的给了工作,若干的给了我的家人,若干的给了那些我到不了的远方,若干的给了杂志上的性感女郎,最后,连我也弄不清楚我有多少份的爱。” “真糟糕,没想到我的第一次求婚竟会吃到了闭门羹。” “如果我这样的我你还要的话,我会开着直升飞机来娶你的。” 蓝桢烈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出现在他的家里了,手机关机,问了小光,他说,我们少爷没事的。 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小光带着我来到了游乐场,他说,少爷在里面等你。 空无一人的游乐场里,蓝桢烈在旋转木马下,背对我站着,我走了过去,停在了他的身边,木马在蓝色灯光的点缀下旋转着,一圈又一圈。 “知道吗?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摆脱游乐园带给我的梦魇。就在这里我从此失去了我的爸爸。”说这些话时,蓝桢烈的身体一动也不动,我轻触他的手,一片冰凉。 “蓝桢烈,如果觉得痛苦,就不要说。”我轻声的说,其实,我的内心也在害怕着,害怕去分担他悲伤的往事。 “不,我想对你说,我想让你和我更靠近一些,想让你认识真正的蓝桢烈,真正的蓝桢烈其实是个胆小鬼,一个丢下自己爸爸逃生的胆小鬼。极小的时候,我就被带到英国,爸爸于我而言只是每年圣诞来看我的一个陌生的人而已,他远不及圣诞老人来的亲切。十岁那年的圣诞,我永生难忘,那年,爸爸带我到游乐场,一游乐场的人,小小的我被他牵着手,我还记的他那时的摸样,和所有深爱自己孩子的父亲一样,用充满着欢喜的眼睛看着我,那时,我心想原来我的爸爸是爱我的。认清了这个事实后,小小的我欢天喜地,可是,我们被一群陌生的人带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群陌生的人中有爸爸很要好的朋友。” “原本,爸爸是可以逃走的,他已经摆脱了他们,如果不是我跑的满,爸爸就不会背我,是我拖住了他的脚步,后来他们追过来了,那时,爸爸做了一个决定,他把我塞在一个大木桶里,亲吻着我的脸颊说,桢烈,对不起,也许,爸爸再也保护不了你了,以后,一定要学习如何保护好自己,他叮嘱我就呆在那里,不管听到什么也不要出来,不久后,我听到了枪声。”说到这里时蓝桢烈的声音开始颤抖。 “那些人问我,我选择沉默,因为,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是个胆小鬼,可我就是个胆小鬼,那时,我应该阻止他的,可我一句话也没说,一句话也没有,哪怕叫一声爸爸也没有,就这样静静的躲在大木桶里听着他的脚步声远去。”空荡荡的游乐园里,只剩下了蓝桢烈的声音,从颤抖到撕心裂肺。 我一把抱住了他:“桢烈,你听我说,这不是你的错,那时,你才只有十岁,十岁的孩子会怕很多的事,十岁的孩子会怕黑,会怕冷,会怕饿,怕痛,十岁的孩子会因为极小的事哭,会因为路难走而退却,会因为年纪小而放弃,而不勇敢,所有的十岁的孩子都那样的,这是自然规律。” 有泪水滴在我的手上,我知道那孩子流泪了,一时之间,我心中大痛,蓝桢烈在流眼泪。 “桢烈,”我抱着他,把脸埋在他的怀里:“你比我还要幸运,起码,你的爸爸在你的心里留下了那么美好鲜明的形象,可我,从小到大只能凭想象去幻想我爸爸的形象,极小的时候是个无所不能的超人,再大一点是医生,穿着白大褂,救死扶伤,再大一点是老师,在明亮的教师里用好听的声音读着李白的诗的中文老师,再大一点点时是个飞行员,带着我遨游蓝天,那些幻想随着每个时间阶段改变着,一直到我十四岁,所有关于他的幻想全破灭了,他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打碎了我全部的热望。十四岁后,我开始恨他,可在内心深处又会忍不住的去期盼他。” 蓝桢烈伸出手,细细的抚摸着我的头发。 “桢烈,”所以深藏在内心深处的情感就这样被打开了,像流淌的水:“你起码可以光明正大的叫你的爸爸,可我,只能叫他叔叔。” 流淌的水经过了心上,溢出了眼眶,滴落在那个孩子的怀里。 他捧着我对脸,轻柔的试去我脸上的泪,最后,附下头,吻了我,极温柔,极缠绵,带着只属于蓝桢烈的气息,我想,也许是被那种气息迷惑了我,我就这样伸出手,勾住了他的脖子。 那个吻,久到似乎要令我窒息,我的舌头满满带着他的余味。 回到家里,我用一整夜的时间去思考那个本不能让它发生的吻,我看着自己的手,在回来的路上它一直被蓝桢烈紧紧的握住,小心翼翼的,像稀世的宝,到底,我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顶着一张睡眠不足的脸,我停在蓝桢烈的门外,手还在半空中,我不知道在敲响这扇门后,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一切。 门被从里面打开了,蓝桢烈的脸,容光焕发,笑得极灿烂。 “你让我在里面等了老半天了。”一伸手,把我从门外拉到了门内,床单被叠得整整齐齐的,没有乱七八糟的杂志。蓝桢烈如是说:“因为今天心情好,我动手收拾了一下。” 可是,我害怕他的心情好,如此害怕。 “来吧,我们开始吧。”他伸手开始解衣。 “干,干嘛呃,蓝,蓝桢烈你要干嘛?”我紧张不已,说话打结。 “傻瓜,你在想些什么?”他伸出了手弹了弹我的额头:“不换药吗?” 见鬼。。。。。。 换完药后,我在收拾一切时,蓝桢烈从后面抱住了我,用低低的声音说:“从昨晚起,我就开始想了,想像现在这样抱着你。” 我的身体一僵,一切如此的突如其来。 “蓝桢烈,你现在的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不着痕迹的挣脱了他。 “不习惯吗?慢慢的就会习惯的。”他手一捞,我的手又落入他的掌中。 “蓝桢烈,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是好的差不多没错,可是只要我说没有好就没有好,所以,你不要动离开的心思。”他手一扯,我绑在头上的发带松了,头发云一般的散开了,而他,一点一点的把我垂在我脸上的发丝轻轻的别在我的耳后,然后,把他的脸颊埋在我的头发上。 “你的味道令人着迷。”声线宛如叹息。 我的心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的开始往下沉。 门被急促的推开了,在推开的同时蓝桢烈也被我推开了。 “Eric,什么时候和金宝如好上了,真是不可思议。”进来的是戴威廉,他拿着报纸,一脸的兴奋。后面跟着几个起哄的人。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戴威廉,我警告你话可不要乱说。”蓝桢烈冲到了带威廉的身前,抓住他的领口恶狠狠的说, “没有嘛?可今天的报纸都是这样写的。”戴威廉晃了晃手中的报纸。 蓝桢烈看了一下,就把报纸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见鬼,那些人尽爱扯淡。” 我捡起报纸一看,在报纸的头版赫然看到一个相互依偎的男女在夜色中走进了一处私人公寓,标题写着;神秘男子夜宿安娜香闺。而那男子的背影一看就是蓝桢烈。 “你看那种垃圾做什么,那根本不是真的。”蓝桢烈一把夺走我手中的报纸,对着他那群爱看热闹的朋友说:“你们,别给我瞎起哄。去给我查查是哪家的报社。” “还有,现在除了林四月以外剩下的人全给我出去。”蓝桢烈指着门。 ☆、乱(二) “四月,我可以解释。”蓝桢烈看着我:“我保证,那些都不是真的,那晚。。。。。” “不,桢烈,你弄错对象了,你该解释的人是连玉。”我回望着他平静的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蓝桢烈恼怒的抓住我的手:“林四月,你忘了,昨晚。。。。” 我打断了他的话:“昨晚那是一场意外,只是两个伤心的人相互安慰而已。”我咬了咬牙。 “意外,林四月,你可真独特,难道,你每次安慰人都是用舌吻的吗?”蓝桢烈开始笑了起来,笑得让我难受。 “桢烈,我们把昨晚的是忘了吧?嗯?你忘了,你不是有连玉吗?那只小白兔,你很喜欢她的,连玉,她可是个好女孩,你瞧。她比我年轻,比我漂亮,比我纯真,比我简单,蓝桢烈,我也不知道昨晚自己是怎么啦,可是,就请你忘了,好吗?”我抓着他的手,几近哀求。 “可是,林四月,你叫我怎么忘,昨晚我就像疯了似的整晚睡不着,想着吻着你时的那种甜蜜,想着你在我怀里时的满足,然后,我就盼着时间快点过去这样我好快一点见到你,四月,我也害怕这种情感,它强烈得像是要刺穿我的胸膛。我也不知道一切怎么会变成这样的,起初,明明只想把你当成自己的姐姐的,可当知道你和另外的一个男人住在一起时我就生气,看到你醉醺醺的趴在那个男人身上时,我恨不得把他的皮趴下了,那种情绪很陌生,他们告诉我那种情绪就叫做嫉妒,而嫉妒是爱情的特征,当时,我笑他们,我说,你们尽胡说八道。可是,当我听到那时你对方浩说要嫁给他时,我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要裂开了,那时,我终于知道,我是爱上你了,不只爱,是很爱很爱。林四月,你可知道,你是我的初恋,第一次,我真正爱上的人。” 原来,那晚在另一个阳台上摔坏酒杯的人是他。 蓝桢烈的手落在我的脸颊上,眼里有化不开的浓情。 不感动吗,怎么会不感动,那些语言令我有就算是此刻死去也没关系,就算是谎言也没关系。可我记得我的心和我的年纪一样已经不年轻了,所以没有力气也没有勇气。 “那么,蓝桢烈,连玉她算什么?如果,我是你的初恋,那么连玉她算什么?” “连玉?是的,连玉,连玉就像是小时候的我在森林无意捡到的那只小动物,我是很喜欢它,但那不是爱。” 我把蓝桢烈的手从我的脸上拿开,冷冷的看着他。 “别忘了,就在不久前,你还为你的小白兔把我从秋千上推下来,所以,蓝桢烈,不要被一时的心情所迷惑。过一段时间你就会明白了。” “林四月,你把我好不容易鼓足勇气说出来的话变得一文不值。”蓝桢烈木木的说。 我无言以对,而此时,我的手机很应景的响起了。是方浩的手机号。 “干什么。”我迅速的接起。 “你现在马上去机场接我的爸妈,我看我是来不及,你先把他们接到酒店去,然后,我在和你们会合。”方浩在那里压着嗓子低声说,看来现在真的是走不开。 “知道了。”方浩的父母我见过,他们曾经到美国探望过方浩。 挂断电话,我看了看一边紧拎着眉头的蓝桢烈。 “桢烈,我现在必须要到机场去接人。”我小声说。 他没有回答,在他的沉默不语中,我走出了房间。心里就像是压着一座大山,可之余,还有一丝丝难以言晦的甜蜜,是的,甜蜜。 方浩的父母一见到我,脸上露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一副原来是这样的摸样,方妈更是细细的打量了我一番:“原来林小姐也在这边,这个死小子,保密的功夫一流。” “不是的,伯母,不是你想的那样子的。”我慌忙摆了摆手。 “诶,林小姐,你也别不好意思了,都住在一起了还说不是那样,哦?老头子。”方妈用手顶了顶自家的丈夫。 “是,是,林小姐,也别害羞了。放心吧,我们都不是老古董。”方爸随之用一口广东腔的国语呼应。 “好吧,方浩是怎么说的。”这一定是方浩高的鬼。 “我的儿子说,让和他住在一起的人来接我们。开始,我还在担心他给我们弄个不三不四的人,现在,一看到林小姐我们就放心了,原来,我们家方浩早就心有所属了,白害我们担心了。”方妈拉着我的手,眉开眼笑的。 我们前脚刚到酒店,方浩后脚就到,我一见到他,就把他拉到角落里:“怎么一回事,你的父母都把我当成他们的儿媳妇了。” “就是要他们产生这种错觉。”方浩坏坏的笑了起来:“我可不希望我妈妈天天来电话讨论那些终身大事的废话。” “喂,别忘了,是你自己拒绝我的求婚的。”我拿手拧他。 “我哪里拒绝过你,要不,我们现在去登记。”方浩抬高了声音。 “登记,不,怎么行。”方妈大叫,这位老太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那要选一个黄道吉日。” 我狠狠的盯了方浩一眼,此君和他们那群斗族斗着斗着都斗成精了。 吃了一顿还算愉快的晚饭后,我向那对很是健谈的夫妇起身告别,方妈一把拉住我的手,然后,发生了一件令我哭笑不得的事,她先是摘下自己手中的玉手镯,再以极快的速度套在了我的手上。 “孩子。”这位老太太看来对我很满意:“我们不会委屈你的,我们方浩就拜托你了。” 在一旁的方浩早已忍俊不禁,而那位方爸则在一旁点火:“傻小子,不用笑得那么明目张胆吧,典型的有了媳妇忘了妈。” 噢!今天我真是被方浩摆了一道。 回到公寓里,我洗完了澡,开始发起了呆来,手机响了起来,我看了看迟疑了一下接了起来。 “在哪?”蓝桢烈的声音隔着电波,余余传来。 “家里。” “那你就呆在那里,我来找你。”随之,电话马上被挂断了。 我继续发呆。。。。。 不一会,门铃响了,绵长的固执的响着,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开了门。 “我明天就要到澳门去了,所以,所以,来看看你。”这是蓝桢烈进门对我讲的第一句话,一句令我有些措手不及的话,这句话隐藏着一个讯息,蓝桢烈要走了。蓝桢烈要离开我了,我明明应该松了一口气才对的,我刚才明明在苦恼着要用什么方式去面对蓝桢烈的,可是。。。。。。。。 “我这样突然来见你让你生气了,对不起,四月,我只是。。。。。”一直都很骄傲的蓝着烈紧张了,垂着眼眸,低着眉头,就这样站在那里,没有上前一步,像个无意中走错房间忐忑不安的孩子。 “进来吧。”我拿了方浩的拖鞋给他。 “只有你一个人。”他环顾了一下。 “今天,他的父母从香港过来,他今晚会留在酒店里陪他们。”我拿起杯子给他泡咖啡。 “你说到机场接的人是他们吗?你为什么要去接他们?他们为什么要来?来干什么?”蓝桢烈抛下一连串有急有促的问题。 “桢烈,他们没要来干什么,他们。。。。” “这是什么?”蓝桢烈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那还带着方妈给的刻着方氏的玉手镯的手:“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那孩子现在的脸上满是惶恐。 ☆、乱(三) 林四月,你是不是要和方浩结婚了?所以,他的父母是不是来筹备你们的婚礼了?这个手镯是不是他们给你的见面礼?嗯?”蓝桢烈把我戴着手镯的手抓到生疼。 “桢烈,我没有要和方浩结婚,事实是我的确向他求婚,可他拒绝了。”我淡淡的说。 “林四月。”一下子,我被他抱进了怀里,紧紧的:“你吓死我了。” “好了,蓝桢烈,我现在告诉你,我结婚不结婚和你都没有关系,还有,你最好放开我。”我被他这样紧紧抱着,快要喘不过气了。 “好,好,马上放,马上放。”他松开了手,重新坐在沙发上。 “可是,你不把它拿下了么?”指着我的手,他又说:“你这样戴着它。不怕被人误会吗?” “。。。。。。。。。” “我帮你脱下来,戴着丑死了。”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一个人自说自话着把方妈给我的玉手镯硬生生从我的手中摘下来。今天,我有些迟钝。 “蓝桢烈。”我叫住了正在低头找碟的他,我害怕在这小小的空间,因为小而溢满的全是他的气息,那种气息带着危险,但却让人生出了迷恋。 “四月,我能不能看完这个再走。”蓝桢烈拿着手中的碟片问我,那是一部老西部片,它是我的台湾室友琼送我的,她执着的喜欢布拉德.皮特,执着的喜欢着《秋日传奇》,甚至于执着的希望我也喜欢他,于是,她送了我《秋日传奇》一部讲述关于战争,关于爱情的影片。后来,我也喜欢上了《秋日传奇》,也喜欢了《秋日传奇》里的皮特,那个奇特的男子,拥有着深邃眼神,拥有着纯真笑容的农场家的儿子。 看完《秋日传奇》后,蓝桢烈意犹未尽,他用艳涟的眼眸愀着我,我被他看的脸红耳赤。 “还不走吗?”我推了推他。 走至门外时,我小声的问他:“你要去多久。”我也想不清楚为什么会问他,可那个问题一整晚在我脑海中徘徊着,它赶走了我所有的理智,占据了我所有的思维。 “几天就回来。”回过过头来,在走廊的幽柔的灯光下,他笑的如夜空下荡开的花火。 “这几天你就好好的休息,如果想出去你可以叫小光送你,我会给你打电话的。”频频叮嘱,像是即将远行的丈夫在叮嘱着自己的妻子。 当蓝桢烈的身影消失在走廊的那一头时。我看了一眼头顶上橘红色的灯光,是这灯光蛊惑了我吗? 回到房间里,我靠在门上,伸手把手机关了。 早晨,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在梳洗完毕后我才想起,今天我不用到蓝桢烈那里去,于是,我开始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我发现最近的自己好像把大部分空余的时间都发在发呆上。 接着,我拿起了公寓的电话给连玉打了电话。 我坐在带着浓浓的爱尔兰风情的咖啡馆里,连玉坐在我对面,脸色不再如初见时那般红润,眼里凭添了几许的惆怅。 “最近,怎么没看见你来见桢烈。”带着心虚,我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 “他没叫我去见他。”连玉想了许久,小声的说。 “傻瓜,他没有叫你,你可以主动的找他,别忘了,你是他的女朋友。” “四月姐姐。”连玉抬起了眼睛,嘴边带着涩涩的笑容:“你还不知道吧,当那个人的女朋友的第一个守则是,绝不可以主动的去找他。” “傻瓜,为什么要去爱这样的一个人呢?”我抓住了她附在杯子上的手,我们的手都一片冰凉。 “是啊,怎么会这样的傻,尽做一些亏本的买卖。”涩涩的笑容并没有散去,添加的是几分的无奈,爱情似乎从来是一条不公平的法则,爱得多一点无奈就多一点。 最后,连玉把一张邀请函给了我,她说希望我能去参加利太太的五十岁生日宴会,她说:“四月姐姐,你来吧,我和妈妈都希望你能来。还有,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这个人我已经许久不曾想起来,我,几乎要忘了他的摸样了。 回到家里,我选择闷头大睡,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一直到孜孜不倦的门铃声响了起来,我打开了门,小光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一支手机,说:“少爷让我来看看林护理是不是把手机弄丢了,如果弄丢了的话,就用这款手机,他还说,如果一拿到手机就马上给他打电话。” 把小光打发走后,我开了手机,调出了蓝桢烈的号码,狠狠的摁下去。一通,马上就被接起来了。 “够了。蓝桢烈。”没等他讲话,我就开始说:“蓝桢烈,我的手机没有丢,我只是把我的手机关了,关手机是因为我不想接你的电话,你应该明白那代表什么意思。” “四月,你是怎么了?我们那天不是好好的吗?”那边,是蓝桢烈恼怒的声音。 “蓝桢烈,你还不明白吗?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因为,我只喜欢你但我不爱你。”狠狠的挂掉手机,我就坐在沙发上喘气,怪不得方浩老是说,感情是一个力气活,伤神又费神。 手机的短信提示音一遍又一遍的响着。除了,一条是方浩的,其余全是蓝桢烈的,蓝桢烈是个很懒的人,所以他总是警告他的朋友,被给我发那玩意,我懒得看,我也懒得回。 “四月,为什么关机,如果开机了就给我打电话。” “为什么还不开机。” “怎么还不开机。” “是不是吧手机弄丢了?” “开机后马上给我打电话。” “有些不耐烦了。” “四月,我很想你,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我们明明分开没有多久,行了,这条就当座我没有发过。” “四月,我发现你的名字越念越有味道,甜甜的。” “求你了,开机吧。。。” 。。。。。。。。。。。。。。。 我瘫坐在地上,一条一条的往下翻,到最后,我关上了那部机器,泪水滴落在我的手上时,我想,蓝桢烈,要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多好,最好,不要那么年轻,最后,不要那么英俊。我想,蓝桢烈要是没有认识连玉多好,我想,蓝桢烈要是没有认识我多好,我还想,要是林四月没有那么多的棱角多好,可是,一切已经是这样子了。林四月,已经没有那个资格了,一个连城已经够了。 台湾女孩琼最喜欢的是对着镜子为自己大声加油,这天早晨,我换上了白色的T恤,牛仔短裤,戴上了棒球帽,学着琼对着镜子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的,一切总会好起来的,乔也常常这么说。 我,小虎外婆,还有小虎来到了游乐场,开朗了很多的小虎在各种各样有趣的游乐场设施来回穿行着,一会儿旋转木马,一会儿时海盗船,一会而碰碰车,不亦乐乎。 当我们来到小虎的小区时,小虎已经趴在我的背上呼呼大睡了,我把他放在他的床上,看着他天真无邪的睡容,心里极羡慕,这般的年纪里,再深的伤痕也会被时间轻易的带走,那晚,我睡着小虎的身边,梦见了在一个空旷而有安静的游乐场里,小小的一个男孩用一张很是漂亮的脸望着我,久久的满是悲伤的脸望着我。 躺在我的抽屉里的是那天连玉的邀请函,我看着它,想着连玉那天说的话,她说,我和妈妈都希望你能来,还有,我的爸爸。我的爸爸,那个人。 我换上那件黑色的礼服,搽了极淡的口红,镜子里的那个人沉静温婉,可在这皮相下藏着连我自己也看不透的灵魂。 ☆、乱(四) 在通透的灯光下我注视着这幢别来无恙的住宅,它在我的眼里从来都是一幢住宅,而不是一个家,它还偶尔穿越大洋彼岸来到我的梦境中,带着满满的悲伤。 朝着洞开的大门,走在我青葱岁月里无数走过的小径,我,有种近乡情更怯的情感,那个人,见我时会如何?喜?怒?恨?还是有一点点的期盼? 花园,台阶,夏夜里花的芬芳,草木的青涩滋味,都没有改变。 笑语哗然,衣香鬓影,高朋满座,这一切并不陌生,利家曾是江南一带的望族,到了这个时代虽说有些大不如前,但排场还在。 利太太穿着一件酒红色的旗袍,正在和宾客们寒暄,看到我时把我拉到了她的身边。这个和善的女人对于我的到来表现了极大的热情。 “你利叔叔刚到楼上接电话了,一会就下来。”她在我的耳边小声的说。 “连玉呢?”我看了一下四周,并没有看到连玉。 “她去接她的朋友了。”利太太一边和客人点头示意,一边对我说。 我想,我是紧张了,我来到了洗手间,调整了一下,再走出去的时候,在楼道下,就这样的见到了那张久违的脸,灯光明亮,照着那张已不再年轻的脸上,我心里悲喜莫名,这个人终于不年轻了,原来,岁月还是公平的。 明亮的灯光下,我们就这样对望着,风霜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厚重的色彩。那些色彩让我的黯然。 “你还来这里干什么?还觉得不解气吗?”这个人,说话真不客气。 “利叔叔,是连玉邀请我来参加利阿姨的生日会的。”我平静的说。 “连玉?”利永华一下子紧紧的按住我的肩:“你和连玉什么时候见面的,为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要她瞒着我的。” “利叔叔,我没想到我会有那么大的威力,让你一下子草木皆兵了。”我狠狠的甩开他的手,心里开始漫上一种叫做失望的情绪,刚刚的答案出来了,是怒,不仅是怒,还有厌。 “你为什么要回来,你还回来干什么,你已经毁了我的一个孩子了,还不够吗?”他怒目相对。 我没有想到九年后的再次相见会是狭路相逢,林四月,你还在期待些什么。 “说看看,你今天来的这里有什么目的?”利永华拉住欲离开的我, “目的?”我转过身,对他笑,笑得有多灿烂就有多灿烂:“目的。我已经达到了,其实,说起来也不复杂,无非是想看看你被折磨成什么样了,对了。利叔叔,听说连城现在在英国,英国那个地方我是经常去的。” 利永华的脸上煞白。 “真有趣,几句话就把你吓成哲样子,看来,你是真老了。”我咯咯的笑起来。 “林四月,在做出那样的事还不悔改,所以,招报应了。那个叫乔的孩子就是你的报应。我劝你还是好自为之。” 这个人一直称我为林四月,可我,曾经多么盼望他能亲切的唤我一声,四月。 楼道里不知从哪里刮来的风,冷飕飕的窜进了我的心里,我蹲在地上,心里的伤口开始血流不止,那些藏在心里隐晦的话终于有人说出来了。而这个人是我的父亲,母亲那般珍惜的人,如果,母亲没有那般的珍惜他,我想我不会如此恨他。如若,他有一点点记挂母亲的好,那么,他一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我也同是母亲珍爱的人。 我一直执着的相信,乔如果没有遇见我,乔还是那个活蹦乱跳的乔。 我在楼道蹲了许久,许久。。。。。 再次走到宴会现场,宴会的灯光太过于刺眼,以至于我眯起烈眼睛。 我怔怔的看着那个被众星捧月的人。利家夫妇以一种看女婿的喜欢目光看着他,利连玉脸上甜蜜幸福,他们家的亲戚更是把那个小王子团团围住,而难得的是一向冷冽的蓝桢烈竟挤出了一抹笑容,看来,也是乐在其中。 原来。利连玉去接的朋友是他。 我冷冷的看着他们,一直都是这样的,远远的看着他们,幸福美满的模样。 小王子终于看到了冷冷的盯着他们的我。嘴角扯出了深深的笑纹,朝我招手:“四月,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个人,怎么一下子忘了我前天对他的话,我只喜欢他,但不爱他。 所以的人都以为小王子的发言把目光落向了我,终于,有人想起来了:“她不是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小姑娘吗。”“是她没错” 那些人老忘了我的名字,忘了我的姓氏,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附依在利家身世可怜的小孤女,常常以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我以表他们慈悲的胸怀,可他们总想不起我的名字,总是那个谁谁的叫,很好,那么,今天我会你们印象深刻的。 我拿起了声旁一杯薄荷酒,在众人的目光下,浅浅的饮。 “蓝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薄荷酒润了我的喉咙。让我的声音很是清脆悦耳。 我的手伸向他的方向,带着撩人的笑。 毫无意外的,利永华的笑停僵在嘴角,那抹讨好的笑因为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来不及散去,就这样吧!反正。我的内心此时也在滴血,要痛就一起痛。 蓝桢烈向我走来。我看见苍白着脸色的连玉拉了一下蓝桢烈的衣服,蓝桢烈在她的耳边说了一句,看口型应该是对不起,若干的人在一边以看热闹的脸观望着,我想,现在他们心里已有了各版本的剧本了。但,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蓝桢烈的手拉住了我的手,我们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离开,那情景有点像金庸小说里赵敏拉着张无忌一起离开红艳艳的喜堂。可是,我们不会轻功,无法像流星般速度的翩然而去。我们仅仅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一阵骚动,接着是连玉的哭声,“爸爸,爸爸”她是这样边哭着边喊着,蓝桢烈停下了脚步。 “我去看一下。”他放开了我的手:“你在这里等我。” “你可以去,”我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这刻,我不想他放开我的手:“但我不会等你。” “四月,对不起。”蓝桢烈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的手停在空中,很寂寞的样子,那个孩子刚刚和她说对不起,转眼之间又来和我说对不起,这个世界真小啊,兜兜转转着都碰到一起了。 林四月,你应该走了,你这里从来都是这里的看客,在我转身的时候撞上了一个人。 我呆呆的看着他,时光恍然若梦,眉目清透的少年在蓝天底下说,林四月,我喜欢你。 在仍然的时光里,少年利连城变成了青年利连城,眉目不见往日的清透,已然蒙上了阴霾,阴郁的眼神在冷冷的注视着我,于是,我想起了。我的罪。 “我想,你的心中一定住着一个恶魔吧?”他捏住我的下巴,声音如利刃:“我一个人还不够,现在把手伸向了连玉了,林四月,你再次让我承担了不孝的罪名了,我爸爸所期盼的一切在你手中破局了,利家的百年基业看来要毁在你的手里,你以后可以插着红花去见你的妈妈了,你的妈妈肯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泪水就这样流了下来,它们布满了我的脸,挡住了我的眼,这没有来由的泪水,上海,在我的心里是一座轻易让人泪流不止的城市。林四月的大部分眼泪都献给了这座城市。 “收起你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它对我毫无用处。”狠狠的,利连城甩开了我的脸,走了。 我对计程车司机说,把我带到上海最热闹的地方去。 我坐在车里看着自己的脸映在前车镜上,惨白如鬼,我从包里拿出了苏美宝送给我的口红,描了起来。 ☆、乱(五) 指着那家芳名为“零”的酒吧,我问计程车司机:“这里,就是上海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么?” “姑娘们都喜欢这里,她们说这里的小伙子极帅。”计程车师傅笑呵呵的说:“不知道你满不满意。” “满意,”我把钱给了他,笑嘻嘻的对他说:“太满意了。” 走进了酒吧里我径自坐在调酒师的对面。林四月有个坏习惯,当心情糟的不能再糟的时候就只喜欢喝酒,所以,林四月一直是一个酒鬼。 我一进来就喜欢这里。起码,今晚。没有什么地方更适合今晚的我了,因为这里够颓废,颓废之中带着极致的奢华,如周围暗色调和这朱红色的吧台的搭配。 靡靡之音,不限制的美酒,纸醉金迷的男女,这就是夜生活。它承载了各式各样的心情,快乐的,失落的。悲伤的,郁闷的。。。。。 刚喝完第一杯酒,就有和我年纪和我相仿的男子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我看他长得还不错,就向他吃吃笑,心里住着的小恶魔又在蠢蠢欲动。 “第一次来,是生面孔。”轻佻暧昧的语气一看就是个猎艳高手。 “何以见得?” “因为小姐有令人过目不忘的气质。”他和我在靠近了一些。 “这句话我喜欢。”我拿起杯子和他碰了碰:“为这种过目不忘的气质干杯。” “我叫柯达,职业是一名律师。美丽的小姐你叫什么?” “柯达,”我觉得我又开始笑了:“律师先生,你有一个有趣的名字。” 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我想这个人和戴威廉一定很合拍,起码,可以同病相怜一下。 柯达是一个玩家,这一晚,他教我很多喝酒的花样,我跟着他一杯又一杯,不亦乐乎,然后,他问了我一句,要不要一起过夜。 “过夜,好,一起过夜。”林四月,今晚,就和这个男人一起过夜,这没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还是去我家。”那个男人顺势揽住了我的腰,手已经在我的身上游离了,因为是高手,我并不怎么讨厌。 “当然是去你家。”我用满是酒气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呢喃,那个男人开始迫不及待的把嘴凑了过来,我一把勾住了他的脖子,原来,我的心底里不仅住着一个恶魔,我还是一个很随便的人,在他吻着我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全是游乐场里蓝色的旋转的木马。 “喷”的一声。我来个大回转,接着,是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然后是蓝桢烈像是要吃人的声音:“林四月,你疯了吗?”它夹在一片音乐声中,似远又近。 酒精在发酵,脑子里一片混乱,我抓了一个人来支撑我的身体。那个人的脸似曾相识:“戴,戴威廉,你怎么在这里?” “如果没有我在这里,你早已经被人家吃掉了。” 在我还想往他身上靠的时候,我被一股力量拉开了,我来到一个温暖的怀抱,蓝桢烈的脸映在我的眼前,一张气急败坏的脸。 “你干什么?”我狠狠的甩开他的手,所以的记忆开始离我远去,只剩下自己停留在空中的手,他就这样放开了我的手,像我的妈妈,像我的乔,把我留在了那里。 我的脚步凌乱,此时,我想起了叫那位柯达的那个男人,可挡在我面前的人太多,于是,我开始喊:“律师先生,我们不是说好了一起过夜吗。” 可马上我的身体腾空被抱起,我听见那个抱着我的人说:“给我打,狠狠的打。” 后来,在某一次偶遇中,那个倒霉的律师先生一见到我就苦笑,据说,那晚他被打的很惨。 我抓住那个抱着我的人的衣服:“蓝桢烈,你是混蛋。” “是的,我是混蛋。”声音温柔,像棉絮。 “蓝桢烈,那个人说我心里著着一只恶魔,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觉得现在它好像要窜出来了,桢烈,我很害怕。”我把手紧紧的吊在他的脖子上,头埋在他的怀里:“桢烈,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害怕?” “如果,害怕了可以躲在我的背后,不是有我吗。” 不是有我吗?我的心以为这简单的几个字一下子变得柔软了起来。我把脸藏在他的怀里。他把我抱进了车里,车子驾驶进了沉沉的夜色里。 后来。。。。。。。。。 后来我们来到了蓝桢烈的家里。 后来蓝桢烈依稀说,林四月,以后,我不许你喝酒,不许你和别的男人接吻,更不许你说和被单男人过夜,以后,只许你吻我,只许你和我过夜。 后来,我好像说了一些令他生气的话。 后来,他就吻了我,那吻铺天盖地的。 后来,我们吻着问着就来到他的房间里。 后来。。。。。。。。。 在清晨的风里,我穿着蓝桢烈的衣服,来到了那个小小的休息区里,把身体卷在那张贵妃椅上,颤抖着手点上了烟,这是我第三次抽烟,尼古丁舒缓了我的情绪,我把头放着膝上,摸着手中的手表,细细的抚摸着,像丢失了心里最为珍贵的东西。 一切,终于走到了着一步了,林四月,让心里的贪恋付之行动了。 我闭上了眼睛,想起刚刚躺在我身边的蓝桢烈,想起那件被撕烂的落在地上的黑色礼服,我依稀记得在听到那声清脆的声响时,我还咯咯笑个不停,我依稀还记得我的手放在他浓密的头发时的情动。 是因为酒吗?我在心里嘲笑自己。 有人走了进来,拿走我手中的烟,用他的手环住了我。 “如果生气了可以骂我,可以打我,但不要让我如此的心慌。四月,我不后悔。” 在这个寂静的清晨里,蓝桢烈就这样抱着我低低的述说着。 “四月,知道吗?蓝桢烈最害怕的事情是找不到林四月,在这几天里,我找不到你时,我寝食难安,觉得你又要不见了,又要像上次一样消失了,我开始烦躁不已,匆匆忙忙的从澳门赶回来,我直接去找方浩,当他告诉我你还在这座城市时,我觉得自己的思绪,思想开始归位,你看,林四月,你就是这么影响着我的。” “蓝桢烈,昨晚,你应该知道我喝醉了,所以把一切忘了吧。”老土的对白,可现在我没什么精力去思考。一点的自虐心态在加上一些的酒精让这个早晨乱糟糟的。 “可我没有喝醉。”那个人固执的说。 “那你要我怎么办?我都不敢你计较了,你还要我怎么办,难不成你还要我负责,说看看,是要身体赔偿金,还是精神损失费?”一股无名火在我心里突然冒起,脑子一片混乱。 “我只要你,林四月。”他在我耳边呵气。 “你凭什么。” “你不知道吧,昨晚是我的第一次。”蓝桢烈在我的背后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见鬼。”我怒极发笑转身面对着他:“蓝桢烈你骗鬼去吧,你以为我是无知少女吗?” “你这个女人,你以为我喜欢说出这样没面子的事。”蓝桢烈一脸的噪红,我心里一沉,蓝桢烈,应该没有说谎。 “你,你是不是个男人。”我开始语无伦次了。 “昨晚,你不是证实过了吗,还是,想现在再证实一遍。”他的手就这样揽住里我的腰。 “见鬼,见鬼,”我狠狠的推开他:“我是说你为什么第一次要留到现在。” “在那方面,我有洁癖,从小在国外长大,我极讨厌那种把□当游戏的作风。我不想像他们一样。”手又再次伸了过来。 “你不会有冲动吗?”我冷冷的拍开他的手。 “我也觉得很奇怪,我好像没有那方面的烦恼,唯一的一次也发生在你的身上,还记得那次我们在阳台上吗?那时,你就在我的身下,那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怪怪的,好像,那就叫青春期的冲动。” 我把手插进了我的头发里,纷乱,困扰,无奈,千头万绪。 最后,我说:“蓝桢烈,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一步。 “林四月,最终,我们都会走到这一步的,因为,我的心对你已经不单纯了,总是想碰你,想吻你,想抱你,想和你做那些男女之间最亲密的事,所以,最终,我们会在一起的。” 那个孩子沉默许久,说。 ☆、爱情不是方程式(一) 恋爱中的人很喜欢永远这个词,总许,我将永远爱你,永远忠于你,可,着这世间又有几个人真正做的到呢?我以为我的心将永远属于乔,我是这么以为着,可当我那天早晨看到躺在我身边的蓝桢烈时,我开始慌张了,如果,那个人不是蓝桢烈,我想,我不至于这么慌张。 离那天已经过去两天了,那天我这么对那个孩子说,你必须冷静一下,我希望在我想清楚前你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他说,那你要想多久。于是我们以三天为期。 我脑海里一片空白,有种卷铺盖走人的冲动。 方浩对我大摇其头,夜晚的时候我们来到外滩。 “林四月,你对那个孩子动心了。”方浩注视着黄浦江,静静的说。 我沉默不语。 “刚刚出来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到那停在我们小区路口的车。” “我没有去注意。”我有点不解。 “知道么?那个叫蓝桢烈的孩子就在那车里。”方浩看着我,不容我逃避:“不止在今晚,昨晚我也看到他,我跟他搭讪了老半天,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她好不好,我告诉他你看起来很烦恼,他听完以后一句话也没说,但我听到了他的叹气声,很晚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车子还停在那里。” 我低下了头,许久,我问,方浩,我该怎么办? “现在,你面临两条路,要么接受他要么放开他。”方浩用手拍了拍我的肩,微叹一口气:“林四月,但是你要明白,感情的事最忌讳的是拖泥带水,那个孩子看来对你用情至深,如果你能接受他那最好,如果不能那就要快刀斩乱麻,免得他越陷越深。” “其实,你猜到了对吗?”我垂着眼睛看着我到脚。 “是啊!我猜到了。” 方浩一向都知道,林四月在想些什么,方浩一直知道,林四月其实是个胆小鬼。 我和方浩回去时,在方浩所说的所在,我看到了那辆停在角落里的车,黑色的车身,溶在一片夜色中。 第三天傍晚,我开始洗澡洗头,细细的打理我的头发,让它直直的垂在肩上,我知道,蓝桢烈喜欢,然后,我换上了白色的背心裙,那件衣服我极钟爱,我记得当乔的妈妈把它送给我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很简单的款式,只是在领口口处加了细小的流苏,流苏是月白色的,灯光一照,就像银色的月光。 对着镜子,我微笑。但我不知道它能保持多久。 我给蓝桢烈打了电话,我说,蓝桢烈,我们一起去玩吧。 五分钟后,也许还没到五分钟,蓝桢烈出现在门口,深蓝色的衬衫,白色的英伦西裤,英俊如斯。看到我时,略微一呆,很是可爱,就像那种初次与自己心仪的女孩约会时见到她为自己精心打扮的女友欣喜若狂却又拼命藏住情绪,不让傻傻的笑溢出嘴角。 “漂亮吗?”我提着手袋转了一圈。 “嗯!”蓝桢烈的手伸进了裤袋里。我知道他有点紧张了,蓝桢烈一不自在的时候有个小习惯,喜欢把手放在裤袋里。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我喜欢这个时刻,城市的霓虹,沉重的天色,逐渐拉上的夜幕,就像经过精心布置的舞台布景,有着一种梦幻般的美,让人忍不住流连。 我们进了一家布置的很温馨的餐厅,在看菜单时,蓝桢烈小心翼翼的问我:“要不,我们来一份情侣套餐,它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于是,我们一起吃着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情侣套餐,其实,它一点都不好吃。 “你喜欢吗?”最后,他有些担心的问着我,那担心的眼神让我觉得心碎。 “嗯,喜欢,还不错。”我看着他,眼里满上了湿意。 走出了餐厅。我们走在慢慢灯火的长街,在蓝桢了用他的手来握住我的手时,我没有拒绝,电影院里,在蓝桢烈把他的手环住我时,我没有拒绝,我还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我在他的肩上看着那个孩子微扬的嘴角,如天使般迷人。 “怎么办。林四月,我想吻你。”蓝桢烈在我的耳边轻声说。 我伸出手拉下了他的衣领,闭上了眼睛,蓝桢烈的吻就像最酒,吻着吻着就醉人。 那天,我们看的电影叫做《钢琴课》那故事讲述着一个痴迷钢琴的寡妇漂洋过海来到一个海岛谋生的故事,电影的后半部在演什么内容我并不清楚,我只记得蓝桢烈在吻着我时我听到了美妙的钢琴声,也许,在很多很多的年后,我会忘记很多的人很多的事,但我不会忘记这个小小的电影院,不会忘记这部叫做《钢琴课》的电影,还有,这个男子的吻。 出了电影院,夜正逐渐深沉。蓝桢烈问我:“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 “到那天的那个游乐场去吧。”我觉得在说着句话时好像很费力气,我不敢去看他,我不敢去看他此时的眼底承载着的是多少的快乐,承载的越多我心里的难过就越多。 “那个游乐场?”耳边是蓝桢烈暧昧的低沉嗓音,像最为动人的那根玄。 “那天,你吻我的那个游乐场。”我挽着他的手,温柔的说。 “四月,这般的你就像是一个梦,我心中最为期盼的梦。”在这个人潮涌动的闹市里。蓝桢烈抱着我,蓝桢烈有一个很温暖的怀抱。 “四月,这个梦太美,美的让我害怕。”我亲爱的桢烈,你也感觉到吗,怎么,我也觉得她像一场梦。 那个叫梦幻岛的游乐园依然别来无恙,蓝色的旋转木马依然一圈一圈的转着。我站在那里久久的看着蓝桢烈,然后,我说。 “蓝桢烈,我们从这里开始,就在这里结束吧。”我就这样看着他,看着他那近在咫尺的脸一点一点的泛白。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抓住了我的肩,抓的我生疼。 “桢烈,十月我就要走了,离开这里,林四月,你就把她当做你生命中的小插曲吧。”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着:“还有,从这一刻起,我不再是你的特别护理。” “林四月,你可真洒脱,说走就走。那么,今晚,又算什么?施舍?”他用手理了理我的头发:“可是,你并不是慈善家。你让我觉得上一秒和下一秒如同隔着天堂和地狱,你,怎么能这样?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你就像那个拿着蛋糕诱惑着从未曾尝过蛋糕滋味的孩子的始作俑者,可你为什么不继续下去,你知不知道那个孩子因为那个蛋糕太美太好,他已经离不开它了。” “对不起,桢烈。对不起。。。。”我喃喃的说着。蓝桢烈,对不起,因为我的一时贪念,想拥有一个属于蓝桢烈和林四月的回忆,可,却让你受伤了。 “如果觉得对不起就留在我身边,好吗?四月?嗯?”抱着我,犹如耳语:“只喜欢而不爱也没关系。” “如果,今天我所做的一切让你感到受伤的话,那么,桢烈,我向你道歉。”我推开了他。蓝桢烈,偏偏你遇到的人我,一个是个长满棱角的人,她,有着太多的顾虑。 “林四月,你太理智,理智的让我绝望。”蓝桢烈的眼神犹如困兽。 “不,桢烈,我并不理智,乔曾经这样说,林四月的心里住着一个小小的彼得潘,我觉得他说的话很对,在我的内心里,一直害怕长大,人一旦长大了,就要面对成人世界的复杂多变,而我只喜欢简单单纯的世界,你说我固步自封也好,逃避现实也好,但我不想改变现状。”我摇着头,一步一步往后退:“而桢烈你的世界与我而言太过于复杂。” “我的世界那里复杂了?你告诉我,只要你告诉我,我可以改。四月,只要你肯告诉我。”蓝桢烈就这样站在那里,低低的说。 泪水布满了我的脸,这场离别远比想象中的来到艰难,来到不舍。甚至于,我想就那样的朝他走过去,敲响了那个大团圆的结局,可是,林四月存在于这个世间的二十九年里,一直都知道着,生活里并没有大团圆的结局。 ☆、爱情不是方程式(二) 不远处有花样男女在燃放烟花,小小的花火那在手中,火光映在他们的脸上,快乐而单纯,不知人间忧愁的模样。 “蓝桢烈,”我定定的站在那里,没有向前一步,没有后退一步:“你要怎么改,你改得了你是容如春的儿子这个事实吗?改得了利连玉曾是你的女朋友这个事实吗?改得了我们之间隔着七年的距离这个事实吗?所以,忘了我吧!那样对谁都好。” 隔着几步的距离。蓝桢烈就那样朝我笑着,笑声如离开树枝的落叶般破碎。 “林四月,你以为爱情可以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吗?怎么可以说忘就能忘。如果那样容易的话,那还叫□情吗?” “可是,桢烈,爱情也不是方程式,不是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不是说你爱我也要跟着爱你的。”瞧瞧。我又在掩耳盗铃了,搬出了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骗别人也骗自己。 “好,好,林四月,你把蓝桢烈的骄傲全踩在脚底下了,说了一百种的理由无非是先告诉我叫我不要去肖想你,因为你根本不爱我,那好,我不爱你便是了,不爱了,不爱了。。。。”他喃喃的说着。 那晚,我看着他的身影一点一点的远去,一点一点的没入人潮,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回家后,方浩问我,难受吗?一点点,我轻描淡写,那晚,我睁着眼睛看着天亮。 回医院上班的第一天,我没想到我会遇到利永华,我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看着他坐在黄昏下,憔悴而苍老,就这样我的心扭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叫血缘的东西在作怪。 晚上,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于利氏即将倒闭的消息满天飞。我想起了利连城那天说的话,我才知道原来那天我都干了些什么。我想起那天利永华对蓝桢烈讨好的笑容。 经知情人士证实,利家千金和南方集团的继承人的情事纯属一场乌龙,各家银行纷纷掉头,利永华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百年基业面临破产倒计时。我怔怔的盯着那行字,那百年基业刺痛了我的眼睛。 方浩回来的时候,我问他怎么看待这则新闻,方浩指着它抛出了四个字,的确如此。 “那有没有补救的方式?”我假装很随意的问他。 “难,这种百年基业听起来名号很响亮,可在这个时代要生存很困难,要么让它消失,要么来个大换血,可大换血需要资金人脉,这个时候,谁愿意去做这种风险投资。” 在方浩产生好奇之前,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我向利永华的主治医师询问了他的情况,他说很糟,病人有很大的心里压力。 半夜醒来时,我身上被汗湿透。 再打蓝桢烈手机时,已是离开他的第五天,可是他的手机呈关机状态,打给小光时,他告诉我少爷正在“零”的酒吧里。 “零”是上海城里有名的声乐场所,在周末的时候只招待会员,当我赶到那里时,被拒之门外,因为我不是会员。 我打了小光的手机,小光进来接我。他把我带到一个豪华的包厢里,那个大包厢里除了几个熟面孔外,还有几个貌美如花的女郎,尤其是坐在蓝桢烈身边的那位,她性感而妖娆。 所以的人都在看着我这个不速之客,我看了一下自己,白色的衬衫,牛仔裤,与这里如此的格格不入,我祈求的看着蓝桢烈。 金属音乐在响着,他在一边喝着酒,看也没有看我一眼。 我叹了一口气,来到他的身边,座在他另一边的戴威廉让出了自己的位置,我坐了下来。 “桢烈,你什么时候回家?”我问他。 “如此着急找我,是不是想我了。”他把手放在我的头发上,语气轻佻:“还是,神仙姐姐善心大发想要来拯救我这只迷途的小羔羊。” “桢烈,我有话对你说。”蓝桢烈看来喝了不少的酒。 “哦?有话对我说,林四月,你不是说我的世界太复杂吗?既然不要了,还跑来做什么?还跑来和我有什么话好说的。” “我真的有话对你说,可如果你觉得不尽兴的话,我可以在这里等你,等你愿意听我说为止。”不理会大家竖起耳朵,我拉高声音。 “随你。”蓝桢烈丢下了这句话后,没再理我。期间和身边的女郎玩起了吃饼干的游戏,我看着那根筷子型的饼干在女郎空中一节节的变小,最后,变成了嘴对嘴的啃咬,当他们唇贴唇的时候,我低下了头,心里有一只叫做嫉妒的虫子在叫嚣着。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看了一下,是方浩,于是。我拿着手机想到外面接,这里有点吵,我刚起身时就被一双手拉住了。 “你想去哪里?”蓝桢烈拉着我。 “我到外面去接电话。”我扬了扬手机。 “在这里接。”拉着我的手并没有放开。 “干什么?”拿起手机我问方浩。 “在哪里” “我也说不清,我和朋友在一起。”顿了顿:“方浩。今晚。我可能不会去了。”看来,今晚,我要跟蓝桢烈回家一趟,这里不是谈话的好场所。 “什么?说大声一点,你哪里太吵了。” “我说,今晚,我,不回去了。”我拉大了嗓音,此时,音乐戛然而止,包厢里回荡着我的声音,很响很亮,话音落下时,一阵很是暧昧的声音响起。 “你跟他说今晚不会回去吗?”蓝桢烈在我耳边低低的说。 “嗯。”接着,我好像发现有些不对,恼怒的对着那群看热闹的人:“你们,玩你们的。” 我重新坐了下来,音乐也重新响了起来,我闷闷的看着自己的手机。 “我没有吻她。”蓝桢烈说。 我呆看我前面的酒杯良久,那晶莹的液体在微泛着光,我的手伸了过去,第一口酒辣的我眼泪都出来了,我狠狠的闭着眼睛在继续第二口,为这冥冥之中剪不断理还乱的上帝之手。 “你疯了。”蓝桢烈一把抢走我的酒杯:“知道这是什么酒吗,伏特加,伏特加,女士。” “那又怎么样?”我歪着头,挑了挑眉,蓝桢烈很喜欢做这个动作的。 他一把拉着,紧紧的圈在他的怀中:“你这女人,我不喜欢你喝酒。一喝酒就招蜂引蝶。” “我招谁了?”我从蓝桢烈的怀里挣扎了出来。 “招我了。”戴威廉拿着我刚刚喝酒的酒杯对我笑:“你刚刚用了我的酒杯,他们管这个叫做什么来着,叫做间接接吻,呵呵。。” “真幼稚,那。。。”话还没有说完,我的嘴就被堵住了,在我要喊的时候,舌头也伸了进来,我的耳旁是大家的起哄声,男声女声。 蓝桢烈气喘吁吁的,在吻完我以后,挑衅的朝着戴威廉说:“你那叫做间接接吻,而我这就叫做直接接吻。” 他们开始暧昧的叫了起来,那种神情好像就像看了一场意犹未尽的秀,这就是蓝桢烈他们的世界,我站了起来,我如此迫不及待的想离开这里。 “你要去哪里?”蓝桢烈一把挡住了我。 “回家。”我冷冷的推开他:“秀表演完了,我也没有必要再呆在这里了。” “你刚才不是有话对我说吗?”他紧抓住我的手。 “现在没有了。” “我不管,反正,我不会放你走。”蓝桢烈双臂紧紧的圈着我,嘴里呼着浓浓的酒气,蛮横在我耳边轻呼,这个时候的他好像回到了那年在阿尔卑斯山脚下那个与我相依为命的少年,我的心又开始变得柔软了起来。 ☆、如果,着就是爱(一) 我们把他交给你了。”戴威廉看着我,意味深长:“这几天,你可把他折磨的够呛,昨天他喝得烂醉,还不让我们送他回家,说林四月这个女人不喜欢他喝酒。” 包厢里只剩下了我和蓝桢烈,他还在继续着那个姿势。 “桢烈,桢烈。”我拍了拍他的脸,才几分钟,就已经睡了。 我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包厢里的隔音非常好,在这里完全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周遭寂静而安宁,此情此景,让我不由的想起彼时和蓝桢烈在午夜里一起座火车的时光,用手轻触蓝桢烈的头发,发丝又柔又软。 在这个幽闭的空间里,某些的情愫开始开始发酵,蔓延。。。。。 我痴痴的看着他,任凭时光飞逝。 凌晨的时候,蓝桢烈坐在车上,酒气还未散去,微醺。揽着我的肩。 “在我二十二岁的以前生命里,从没想过我也会为一个人牵肠挂肚。”他的声音嘶哑,望着车窗外的脸很是落寞。 “桢烈。。。。。”我困难的咽了口气。 “嘘。。。”蓝把食指放在唇上,示意我不要说话。接着,把手放在我的嘴唇上,细细的,轻柔的描绘着,眼里一片流光溢彩。 “它这么令我着迷,可为什么总是轻易的就吐出令我难受的话。”他说。 我的心里一痛,把头偏在车窗玻璃上,看窗外的漫漫灯火。 我住在蓝桢烈隔壁的房间,度过了一个无眠之夜。 早晨的时候,蓝桢烈让佣人把我叫到了他的书房里。 “说吧,要和我说是什么样的话。”窗外的散光落在他的发上,细碎而晶亮,模糊了他的表情。 “连玉的家里好像出事了。”我不敢去看他,是啊,林四月是一个多么谨慎的人,不轻易背上人情债,所以,把连玉先搬了出来。 “那又如何。”蓝桢烈的声音很冷:“我好像记得你不大待见连玉的爸爸。” “连玉是你的女朋友,不是么?他们家遇到困难,你不是应该帮她吗?”我小声说。 “早就不是了,那天,在她妈妈生日那天我和她已经说清楚了。”蓝桢烈声音平静,平静的令我生气,那口气,冷漠得好像在讲着别人的事:“所以,现在她的事与我无关。” “不是说很喜欢她吗?不是曾满怀深情的吻过她吗?怎么能一下子撇的干干净净的。”那种无力感又席卷而来,包含了各种各样的情绪,心虚的,愤怒的,悲伤的,难以言喻的。 “那你要我怎么样,心里装的是一个人,手里挽着的是另外一个人。”一个箭步过来,蓝桢烈抓住了我,咬牙切齿。 “蓝桢烈,你帮帮她,你已经对不起她了,所以就帮帮她,好吗?”我拉着他的衣袖。恳求着他,我记得那天在医院,她在利永华的病房前,偷偷的哭泣着。那时,那些眼泪都是因为无能为力吧。 “我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的。”蓝桢烈的眼里满是绝决,看的我内心一片冰凉。放开了他的手,转过身,我一步一步的远离他,蓝桢烈,偶尔像天使,偶尔像魔鬼。 “如果,换成是你,我愿意帮。”他开口了。 “条件呢?”我斜靠在门边,嘲讽的看着他。 他垂下了头:“只要你呆在我身边就好,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我好像想不出什么办法让你留在我身边。” 我们。我们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了这样,我在心里苦笑,好吧!上帝,我向你投降了。 “好,但时间期限只维持到十月,那之前我不会离开你的。” “好,但你要从方浩那里搬出来。” 这一切看起来有点像买卖,甚至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那天书房里的蓝桢烈和我都目无表情。 仅仅两天的时间里,一切峰回路转,利永华出院了,坊间流传各种各样对利氏的利好消息,比如,有知情人士透露利家千金好事将近,准新郎是前段时间和她走的很近的南方集团的继承人,比如,南方集团因为这层关系正考虑对利氏进行投资,比如,某位知名的财经专家对利氏进行了乐观的评估,比如,某银行的行长亲自与利氏高层频频会晤。。。。。。 短短的两天里,利氏成了大热门,而这些就像打在利永华身上的一根强心针。 两天后,我提着小小的行李箱搬到了蓝桢烈的家里,方浩对于我的离开没有说些什么,只是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很土但却让我热泪满眶的话,方浩的家就是林四月的家。 搬到蓝桢烈的家。可我却不知道如何面对他了,吻也接过了,床也上过了,似乎,所以亲密的事我们都经历过了,正因为如此我开始觉得尴尬了起来。而蓝桢烈对我也冷着一张脸。 我和蓝桢烈同在一片屋檐下,开始了怪异的相处,我的房间就在蓝桢烈的隔壁,大部分时间里我会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上网,随着伤口的痊愈蓝桢烈好像忙了起来,有时候在书房一呆就半天,我经常会看着一些外国人出入在他的书房,戴威廉告诉我,那都是一些有名的专家,负责指导蓝桢烈熟知关于金融的各种门路体系。 和蓝桢烈避之不过时,我也只能装着埋头做自己的事,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变扭的孩子,也不知道在气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些什么?偶尔,会接触到蓝桢烈投在我的身上来不及收回的目光,那时,我们都会慌张的各自避开,就像两个初识情滋味的懵懂少年。 尽管如此,我还是知道蓝桢烈常常徘徊在我的房间外,虽然脚步极轻,但我知道是他,我还知道我房间里的一切,都是他亲自布置的,我还知道每顿饭总有几样我爱吃的菜,我很想对他说谢谢的,可我害怕,害怕和那个孩子重新变的热络,还害怕这一次连拒绝的勇气也没有,还害怕自己对他那日益深沉的情感,于是,我们就这样僵着,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我发恶梦,梦见了血肉模糊的蓝桢烈,半夜醒来,我的心剧跳着,跑到蓝桢烈的房间时,看见床上空空如也,幽幽的灯光下闪着诡异的光芒,一种不祥的预感充满了我的心灵,我想起了今天无意中听到的话,隐约中好像是在策划着要到澳门去赛车。 我开始拨打蓝桢烈的手机,手机不再服务区,我在拨打小光的电话,一遍又一遍通通接到留言区了,想着刚才梦里的情景,我拨打电话的手开始发抖。林四月着一生里,最恐惧的是死神,它总是轻而易举的带走我生命中最为珍爱的人,是的,蓝桢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成了蓝桢烈最为珍爱的人了。 我关了手机在这死一般静寂的夜里,我害怕它会突然响起来,给我带来了噩耗,刚才的梦太真太切,我害怕了,我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眼睛直直的盯着那个出口。 当蓝桢烈出现在那片清晨的雾气中时,我揉了揉眼睛,那个人还在,我走了过去,拿起手,用尽力气摧他,一下,两下。。。。 “混蛋,谁让你去赛车的,你不要命了,谁让你去的。。。” “没去,”蓝桢烈静静的站在那里,任凭我拳脚相加:“去不成,我想到如果去赛车一定会把你气坏的,就从机场折回来,只是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 “车祸,那里,在那里,桢烈,你有没有伤到,给我看看,”一听到车祸我脑子里“哄”的一声,在蓝桢烈身上下其手,乱摸一通。 “没事,是我朋友出车祸的,我,毫发未伤。”蓝桢烈笑嘻嘻的看着我:“林四月,这几天来装的很辛苦吧?” 我点了点头。不想再否认了。 “我也是。”他站在那里,眼神清亮。 ☆、如果,这就是爱(二) 蓝桢烈似乎一下子回到了那个阿尔卑斯山脚下的十七岁少年,死缠烂打,装疯卖傻,在相处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在提及最近发生的事。只是,蓝桢烈开始若有若无的玩一些小暧昧,比如,揽住我的肩,比如吧脸往我身上靠,比如,在我看电视的时候拿着水果往我嘴上塞,比如,他的那些朋友们一见到我会避开,等我意识到时,我的身边只剩下蓝桢烈,我知道在这些背后藏着的是什么样的心思,我选择忽视一切,在我的内心里,极珍惜现在的融洽时光,可是我还是感到了不安,不安来自于现在,现在的这个午夜时分,这一夜我睡得极浅,轻轻的脚步声惊醒了我,然后是极力收起的呼吸声,有温热的气息向我靠近,有柔软的唇落在我的脸上,眼睛,脸颊,最后是,嘴唇。 我张开眼睛看着蓝桢烈轻手轻脚的带上门,对这里,他熟悉得像在自己的房间里,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终于明白自己每次醒来脸上为什么会有黏糊糊的感觉。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偷偷来到连玉的学校里,坐在他们学校对面的咖啡厅里,望着学校的门口。用菜单挡住脸,看着连玉走出学校门口,由于离的太远的关系,我无法看清她的表情,她在学校的门口站了许久,几个人向她打招呼她也没理,最后,来了一个女孩子把她拉走了,那个女孩子是上次来找蓝桢烈质问的女孩子。 我坐在咖啡厅里,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一个小偷,为了找寻自己的一点心安理得而偷偷的窥视了她的生活,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偷走了她的爱情。 手机响了起来,不用看,我知道是蓝桢烈,这应该是他的第五通电话了,我狠狠的接起了起来。 “在哪?”那边是他焦急的声音,前四通电话我没有接。 “徐家汇,我迷路了,你来找我。”说完就关机了,该死的蓝桢烈。 我在街上游荡了许久,最后,来到了方浩的公寓门前,按下了门铃,方浩一看见我大大的松了口气,然后,推着我往外送:“快回去,否则,你就要变成了一个馒头引发一场血案里的那个馒头了。” 刚进门时,我被屋子里每个人的凝重表情给搞闷了,他们一个个的盯着我,像是要把我生吃了。 “你到底去了哪里?知道Eric找你找得快疯了吗?” “为什么关手机,我们这么多人在大热天里在徐家汇个个像无头苍蝇似得。” “是不是想证明自己在Eric心中的地位才出这种戏码,真可笑。” “真夸张,Eric竟说她被绑架了,谁会绑架她,没钱没势的。” “。。。。。。。。。” 他们七嘴八舌。冷嘲热讽。我没有想到自己随口的恶作剧会演变成这样的结果,一时呆住。 “你们给我闭嘴!”蓝桢烈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他指着那些人大喊:“你们统统给我闭嘴。” 他向我走过了过来,衣服,头发被盛夏的汗水倾透。 “没事就好,回来就好。”他停在我的身前,用手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脸:“吓呆了。林四月,你没有想到你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吧,知道现在的徐家汇因为你乱得像一窝粥吗?” 蓝桢烈的爱在此时强大的让你无法抗拒,我彷徨失措。 “对不起,桢烈,我只是因为心情不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撒那样的谎。”我紧握着手,指甲刺进了手心里。 “因为心情不好?你可真会折腾,但是以后不要玩失踪游戏,你知道吗?在那方面我有心理阴影。”蓝桢烈就像是在儿时隔着橱窗里看到的那个父亲形象,温柔多情:“那现在心情好点了吗?” 我深深的望着他,祈求着时间在这里凝固。他漆亮的眸低里映着我痴痴的模样,这一刻是甜蜜的,甜蜜中有悲伤,悲伤中有煎熬,煎熬中有苦楚。 深深的看着蓝桢烈,看着从他眼里透出了期盼,我知道他在期盼着什么。可我迈不出那一步,他是如此的年轻,不仅年轻还优秀,我没有自信我们的爱情能贯穿我们的余生,我还自私的想让爱情停留在最为浓烈的一刻,我执着的相信只要没有得到就一定最珍贵的,相信只要不去贪心的想去拥有,就不会失去。就像乔于我。林四月,有多不幸运,我一直都知道。蓝桢烈这么好,怎么会属于林四月呢,这,只是上帝给我的诱惑。 向后退一步,我向那些期盼爱情迎来大团圆结局的脸微微的鞠了一个躬:“Sorry,让大家当心了。” 我听到我背后的脚步声离开了,对不起了。蓝桢烈。 中秋。一年里最为美好的季节,在明媚的月光下我才想起原来我已有多年没有过中秋节了,从妈妈离开后,我很害怕过中秋节,记忆里每年的中秋节妈妈总会带着我到热闹的集市里卖包装的很好看的月饼。 十点的时候蓝桢烈还没有回来,今天他回他妈妈那里去了,整间房子空旷而静寂。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可是,还驱不走那种突如其来的寂寥。 十点半,电话急促的响了起来。 十一点多,小光把我带到位于黄浦江附近的悦茂大酒店三十三层的露天酒吧里。 刻意被营造的浪漫气氛下,一张张我并不陌生的脸就那样在注视着我,蓝桢烈就站在他们中央,一身正装,黑色的礼服,宝蓝色的领结,整齐的头发,在华丽的灯光下,如错落在这个时代的王子。 他就站在那里,愀着我说。 “林四月,你只要站在那里听我说,这样做虽然有些幼稚,但他们告诉我女孩子们就喜欢这样,所以,我就做了,从我出生到现在,他们教我很多,语言,知识,音乐,社交,等等,可是他们没有教我怎样才算爱一个人,爱情,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以为那些小说家们杜撰出来的,当我好不容易弄懂对你的情感就叫□情的时候,我已然错过了很多的机会,如果,时间在倒流一次的话,我不会再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因为一时的贪玩儿骗你,更不会偷走你的钱,我会好好的守着你,那样,你也许会对我印象好一点,可是,我好像一直都在做一些不能挽回的事。把你拉去当盾牌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一想到你也许会对我失望,我就恨不得砍下自己的手,我还后悔为什么在你的面前表示对另外的女孩有好感,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认清自己的心。可我知道。在这个时候谈后悔已经没有用,但是,今天,我还想当这么多人的面说,林四月,我爱上你了,在某个我所不知道的时刻里,就那样,爱上了。” 所有的人都没有出声。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这个叫做蓝桢烈的青年的声音,在缓缓的述说,关于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 “林四月,如果你有一点点爱我的话,你就站在那里不要后退。我只给你五秒钟的时间。” 我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着他们倒数着时间,蓝桢烈又把他的手放在裤兜里了。 五秒过去了,有人开启了香槟。蓝桢烈过来抱住了我,就那样静静的抱住了我。 三十三层的高空上,一切就像漂浮在半空中。我和蓝桢烈的拥抱也像浮在高空里的海市蜃楼,我在他的肩上看着脚下的那个花花世界,那里变幻莫测,风起云涌。那里充满着形形色色的流言蜚语,那里还有我们永远也无法预测的未来和各种各样的变数,还有,令人琢磨不透的情感纠结,缘起缘灭。 ☆、如果,这就是爱(三) 所有的人都散去了,蓝桢烈捧起了我的脸,我垂着眼睛,在他的头附下来时,我头一偏,吻落在我的颈上。 “怎么啦?”蓝桢烈从新摆正我的脸声音甜蜜,如情人般的呢喃:“害羞了。” “桢烈,我不是害羞,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害羞的年纪了。”我把他的手从我的脸上拿了下来:“现在,轮到你听我说,刚刚没有后退是不想你感到尴尬。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还是错。蓝桢烈,我们回到以前那样子不行么?你还是那个一心一意把我当姐姐的孩子。” “姐姐?林四月,你没有心,你倒说得轻巧,可再也回不去了,哪有人会跟自己的姐姐接吻,上床。”蓝桢烈指着我,如受伤的兽:“为什么刚才不拒绝我,为什么如此轻易的让我从天堂一下子跌倒了地狱。” 我想,我又干了一件愚蠢的事了,对着他,我艰难的开了口:“桢烈,那件事其实你不用放在心上,其实,在这个时代里,一夜情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我也不抗拒,我并不是一个冰清玉洁的人,那天,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第一次,乔是我的第一个男人,而你并非是第二个,第二个是一个意大利人,我们在西班牙的奔牛节认识的,第三个我不知道他是哪国人,我在知道他的职业是一个市场分析师,第四。。。。” “闭嘴,林四月,你给我闭嘴,我不想听,不想。。。。”就这样,蓝桢烈掩着耳朵发狂般的逃走了。 我蹲在地上苦笑,丽达的罗曼史倒是帮到我了,一切,真的结束了吧?蓝桢烈是多么骄傲的孩子,怎么容许我一次又一次的践踏他的自尊,蓝桢烈还是一个在感情上有洁癖的人,眼里容不得一颗沙,所以,该结束了吧。 我发现我竟然没有力气从地上站起来。心里空荡荡的。 许久,有脚步声由远至近。 “四月,如果说我不计较那些,我们有没有可能?”蓝桢烈在我的面前蹲了下来,轻声的,小心翼翼的说。 他的声音轻得让我感到是自己的幻听,我睁大眼睛愀他。 “还是不行吗,原来真的是不行。”他站了起来,声音透着浓浓的绝望。 我伸手一拉,拉住了他的手。 “桢烈,我,我愿意想一想,你愿意给我时间吗,我保证我会认真的去想。” 那个瞬间,我觉得蓝桢烈的脸就像刹那间盛开的花火,灿烂无比。我的心涌起软软的情潮。类似感动,这个人,因为我正在幸福着。 回来坐在车上。 蓝桢烈变的刮燥了起来。 “林四月,你刚刚不会反悔吧?不会有事骗我的吧?不是在哄我开心的吧?”他一遍一遍的询问我,这人,还真像他自己所说的爱情菜鸟。 “好了。我发誓,我没有骗你。”我举起了手,附在他的耳边说:“还有,刚才那些一夜情什么的都是我自己在胡扯。” “以后,不许再胡扯了,第一次的胡扯把我快吓死,第二次的胡扯让我嫉妒的要死。”男孩无奈的叹气着。 凝望自己投射在车窗里的脸,模糊的轮廓随着一盏盏的街灯时明时暗,我的手放在手腕上大手表上,怎么办,乔,这个叫做蓝桢烈的青年我好像很难吧他放下,很难把他从我的心底里赶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住进了我的心里了,所以,开始舍不得他难过了。 蓝桢烈对于我恢复到医院上班表现得老大不情愿。可接连下来的一连串举动更令我哭笑不得,先是往医院里送花,每天都送,是红玫瑰。还给医院里头以男友的身份打来类似慰问的电话,然后,我发现在我的手袋里发现一些奇怪的玩意,名牌手链,名牌项链,名牌耳环,还有金卡。 拿着金卡我终于忍不住了:“蓝桢烈,你搞什么鬼?” 半响,他涨红着脸,说:“不喜欢吗?他们告诉我女孩子都喜欢那些东西的。” 我有点欲哭无泪,再说下去就显矫情了。如他们这一群中最为年长的戴威廉所说,那小子在感情方面是个新手,比白纸还要白。林四月,你走了狗屎运了,还在那里装模作样。 周末晚上的时候,方浩来了电话说在新天地有惊喜等我,当我穿着妥当的时候走出房门的时候,蓝桢烈站在楼梯等我。 “要去哪里?”我看着一身范思哲行头的蓝桢烈。 “和你一起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惊喜。”他不由分说的拉着我的手。 “蓝桢烈,你该不会再我的手机里装了窃听器吧?” “没有,但我是无意中听到的。”他一幅很无辜的样子。 无意?见鬼。。。。。。。 夜色阑珊还是挡不住蓝桢烈的光芒,那种浑然天成的气质,在加上跟在蓝桢烈身边的刘和小光,竟形成了一种气场,有些的人纷纷自行让道,在一旁行注目礼,我生生的感到自己好像有点像在走星光大道。 “谁让你穿的这么惹眼的。”我很气恼,感觉自己就像动物园里的猴子。 “我当然要惹眼点,不然怎么给那位方家老兄来点威慑力。”他伸手一捞,那点我故意留下了的距离一下子没了。 “。。。。。。。。。。。” 来到一家很洋气的酒吧里,就看到方浩在一个很显眼的位置和我们招手。我朝蓝桢烈狠狠的瞪了一眼,那只放在我肩上的手才痒痒然的放下了,虽然在我的内心里已经不排斥蓝桢烈偶尔有些暧昧的亲密,但我还是有些不习惯在方浩的面前表现出来。 坐了下来,方浩对于蓝桢烈的出现表现出了了然,他们相互打了个招呼,蓝桢烈选在我的身旁坐了下来,气氛有些的尴尬。 “把我叫来有什么惊喜?”我很好奇方浩会给我什么样的惊喜。 “惊喜去洗手间了。” 在方浩的身边放着一瓶芝华士,一个精致的打火机,还有一个空酒杯。我看着那个空位子,在脑子里搜索着我和方浩共同认识的人。 有阴影落在我的面前,抬起头,一瞬间所以的血液冲上了我的脑中,这样的惊喜让我措手不及,一下子,我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人。 有些时光,我们总在追悔莫及。 “连城,是你啊?”我木木的说。 “是我,林四月!我们有些年没见了吧?”他朝我伸出了手,手指洁白修长,一如当年。 “你就是利连城。”横着伸出了一只手,握住了那停在半空中的手:“我是蓝桢烈。” “哦,是你啊,我家的连玉常提起你。”多年后,出现在我面前的利连城如连玉所描述的从容得体,卓尔不群,看着他我的心里有丝丝的庆幸,所幸,那段年少时隐晦的往事并没有对他造成伤害。 “你和四月是什么关系?”蓝桢烈开门见山。 “四月?你们的关系匪浅啊?可我怎么听说你身份是我们家连玉的男朋友。”利连城玩着手中的杯子。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蓝桢烈一身手按住了那个在桌子上跳着舞的杯子。 有些的人,会让你在面对时永远抬不起头来。利连城于我,是如此。 ☆、如果,这就是爱(四) 轻柔的音乐在四周流淌着,我浑身无力的坐在椅子上,时光在这一刻显得凝重。 “喂。喂。你们是怎么回事?”方浩出来打圆场:“今天我可是东道主,喂。利连城,你就说嘛,你和我们家的四月是什么关系,好歹,你也告诉我这个邻居家的哥哥。” “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和她啊。。”利连城看了看我一眼,从他的眼中透露着来者不善的信息:“以前,她就住在我家,可以说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你说呢?四月。” “对不起,我失陪一下。”我逃命似地离开了。 在窄小大楼道里,此刻这里于我,就像一个安全的港湾,我告诫自己,林四月,你要冷静下来,现在,除了冷静,你什么事也做不了。可是,容不得我冷静,因为,我看到了利连城了,墨绿色的衬衫把他的脸衬的阴翳危险。 “连城,”我的心里一痛,我一直都知道,在这个人面前,我是罪人,叫出了他的名字,可我却不知道该说一些什么,道歉吗?一句简单的对不起又怎能抹去一切。 “林四月,好手段,那个孩子被你吃的死死的,你,真是死性不改。”他狠狠的掐住我的脖子。 我闭上了眼睛,呼吸变得困难了起来。不会反抗的,林四月对于利连城没有反抗的资格,我永远都记得在磅礴的雨天里,少年把他的伞一个劲的往我身上倾,感冒的时候,他说,那不关你的事,我是故意让自己感冒来换取父母的关心,那时,他是这样对我说的。 手松开了。 “为什么不反抗。”他狠狠的说。 “我也不知道。”我不敢去看他。 在楼道的尽头,传来了蓝桢烈叫我的声音,利连城把我压在墙上,在我的耳边说:“林四月,你得配合我,因为,这是你欠我的。” 我静静的站着,任凭他摆出一个在别人看起来都觉得暧昧的姿势。 “你们在干什么?”蓝桢烈站在那里,喃喃的说。 “干什么,小朋友,你猜猜?”利连城放开了我,然后,在我的耳边轻轻的说:“林四月,刚才只是利息。” 把我拉到酒吧的后门,蓝桢烈满脸的恼火:“刚刚你们都干了些什么?” “我们没干什么。刚才只是他的恶作剧。” “你把我当成三岁小孩吗?林四月,我受够你了,你的情史真多,一会是死去的恋人,一会是同居的朋友,一会律师先生,现在冒出了个青梅竹马。你告诉我还有吗?如果有的话,就一次性告诉我,不要把我当成是傻瓜。” “蓝桢烈,你不相信我么?”我直直的看着他。 “你们一定有过什么,连城,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在模糊中除了叫出乔的这个名字还有另一个名字,你是这样叫着,连城,连城。” “桢烈,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那么,现在告诉我,你们是不是有过些什么?”蓝桢烈拉着我的手。语气恳切。 那天,我说出了一句令我事后后悔了很久的话,我说,蓝桢烈,如果,你非要知道一些什么的话,那么,那天的那句我会想想的话当我没说。 那晚,我害怕了,害怕让他知道我不干净的灵魂,害怕他看不起有着一段不堪往事的我,还害怕,被抛弃。毕竟,传统道德一直以来都是人类世界的永恒主题。 在说出了那句话后,我和蓝桢烈连续了两天的冷战,我缩在自己的壳里,对周遭的一切假装视而不见。 出了医院。阴沉的天空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沉沉的天际和这无处不在的高楼让我平添了一丝的厌烦。 在医院门口我揽了计程车,让计程车司机把我带到了小虎住的那个小区。可不巧的很,小虎家的大门紧闭,等了一会还不见他们回来。 出了小区,磅礴大雨倾盆而下带着电闪雷鸣。 我躲进了小区的公园的凉亭里,天色正逐渐暗去。 小的时候我极害怕打雷,因为那些孩子们说雷神专门会找那些坏心眼的人,我自认不是好孩子,所以对打雷心存恐惧,怕有一天它会找上我,怕有一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坏心眼的孩子。随着一点一点的成长,也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并不是他们所讲的那样,可对于打雷的阴影还在。 在这空无一人的公园里,闪电带着劈开山河之势,巨大的雷声里,我大喊:“蓝桢烈。” “我在呢?”我目瞪口呆瞪着这突然而至的人。 “桢烈,你怎么会在这里。”蓝桢烈站在我的面前,浑身湿透。 “你还不知道吧,我在你的身上装了电子追踪器。” “在哪?装在哪里,我怎么不知道。”我把自己浑身找了个遍。 “林四月,你还真单纯,其实,在你下班后就跟在你后面了,刚刚就躲在那里。”他指着凉亭的一侧,这个傻瓜,怪不得浑身湿漉漉的。 我拭去他脸上的雨水,细细的看着他,我的桢烈,长得可真英俊。 雨一直下个不停,整个世界沉浸在一片风声雨声之中,宛如世界末日。 “桢烈,如果,现在是世界末日,你最想做些什么?” “如果,现在是世界末日,我最想做的事是抱你,吻你,然后和你一起化为灰烬,和你一起沉入海底。” “傻瓜,我有什么好的,自私,骄傲,薄情,自以为是。。。。。” “是啊,林四月,你有什么好的,可偏偏,在这个住着六十多亿人的星球里我只对你有感觉。” 在下一道闪电划过天际时,我吻住蓝桢烈,倾尽所有的热情,缠着他,紧紧的贴着他。 吻,越来越迫切了,也,好像不够了。蓝桢烈把我的身体抵在凉亭的圆柱上,吻一点一点的落下,我身上的第一颗纽扣被他挑开了,在他想挑开第二次纽扣时,我挡住了他。 “桢烈,不,不要再这里。”我气喘吁吁。 “那,那到车上去。。。”他同样气喘吁吁。 “离这里不远,有酒店。。。”我脸红耳燥小声的说。 一关上酒店的房门,蓝桢烈就把我压到房门上,吻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身上湿漉漉的衣服一件件的离我而去。。。。。。。 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清晨里的第一缕阳光透过密集的窗帘射了进来,金灿灿的,今天应该是个艳阳天。 身后伸出了一双手,圈住了我。 “后悔了吗?”是那种不确定的声音,很小心。 “我昨晚又没有喝酒,你忘了,是我主动的。”我转过身去,面对着他,手轻触他的眉目。 “你刚刚把我吓得半死。”蓝桢烈一翻身,压住了我,目光灼灼,身上散发着危险的气息。我挣扎着。 “想去哪里?”蓝桢烈按住我。 “洗澡,然后上班。”我小声的说,把眼睛放在别处,不敢看他的样子,现在的蓝桢烈一副要吃人的摸样。 “今天,我们不上班,今天我们只休息。”嘴上说的好听,手已经不安分了起来。 休息?见鬼。。。。。。。。 ☆、好时光(一) 忘了在哪里听过这样的话,好时光不在于你穿着华丽的衣服,想着在银行里属于自己的巨额财产品着世上最为昂贵名酒,听着高雅的音乐。好时光取决于当天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那个人让你让你心情愉悦,那个人让周遭的一切因为他(她)的存在而闪闪发亮。蓝桢烈这个男子让林四月在有生之年获得了第二段好时光,尽管我不知道它能延续多久,但我心怀感激,那天,我对蓝桢烈说,桢烈,假如有一天你不爱我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不要让我自己去发现,也不要假装还爱着我。爱情是世界上最直白的东西,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那天,蓝桢烈说林四月又在说傻话了。 二十二岁的年纪里,也许还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最善变的是人心。 我永远记得台湾女孩琼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那个背影,绝决而凄然,那年的春天,她相恋五年的男友变心爱上了一个韩国女孩。那年春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悲伤的对着他的男友说,山,我要用我年轻的生命去换取那个套在你身上永生的枷锁。就那样,带着凄凉的笑跃入了车潮中。第二年春天。我在仁川机场遇见了那个叫做山的男孩,拥着他的韩国女友言笑晏晏。 而我,只想记住这刻的好时光。 “林四月,我想和你一起住。” “我们现在不是已经一起住吗?” “我是想每天一睁开眼就能看见你。” “怎么,每晚赖在我床上不走的人又是谁?” “你真是个迟钝的女人,我说的一起住是指想和你共用一个衣橱,共用一个浴室,牙刷插着一起,可以昭告天下的那种。” 于是,我小小的行李箱被搬到了蓝桢烈的房间里,蓝桢烈的房间里有了女性梳妆台,有了书柜。那里放的全是林四月爱看的书,一向讨厌别人进他房间的蓝桢烈那天破天荒的叫他的朋友们去参观他的房间,当我下班时站在门外,听到他对他的朋友们说,你们看着就好,四月她不喜欢别人乱碰他的东西。蓝桢烈,真幼稚,我在心里偷偷的想,可我那时的笑却是极甜。 “林四月,你想不想像别的女孩一样和她的男友穿同一款的衣服逛街。” “想,当然想,可是我不知道从哪里可以买到那种衣服。”(其实。我心里有点抗拒。) “我已经买了。” 于是我们戴着同一款的帽子,穿着同一款印有披头士头像的T恤招摇过市,那里热闹就往哪里挤,在茫茫人海里,看着身边的这个人,心里极欢喜,因为,在茫茫的人海里,我们。遇见了,相爱了。 “林四月,记住了,你不是我姐姐,你是我的女朋友,所以以后排队这种事情留给我这个男朋友去做。” “知道了,我亲爱的男友。” 于是,我倾国倾城的男友顶着半张芙蓉脸接收了各路女性同胞们送来的秋天的菠菜,排完队嘴里念念有词,他自己解释是他最近学的饶舌,饶舌?怎么我听的全是一些全是骂人的法语。 “林四月,你知道我最近最喜欢的是什么?” “什么?”(其实,我并不好奇) “我们家的那张大床。” “。。。。。。。。。” 于是,鉴于他对大床狂热的爱,夜猫子的蓝桢烈天一黑就喊困。是的,他应该是极喜欢他的大床吧,因为,他在那里可以做他喜欢做的事。 这天晚上。我在沙发上看书。蓝桢烈头靠在我的腿上看电视,电视真正现场直播一级方程式。 当我放下书时,看到蓝桢烈正在怔怔的看着我。 “怎么啦?”盖上了书,我问他。 “小虎是谁?”拉门桢烈闷闷的说:“为什么你手机上存的一号是他?” “小虎啊!嗯!”我拉长着声音:“小虎嘛,是我的宝贝,可以说我是因为他才选择留在这个城市的。” “而且,”看着蓝桢烈,我再说:“而且他是个美男。一个七岁的美男。” “幼稚。”蓝桢烈把头埋在我的脖子上,又开始啃咬了起来。 “喂。。喂。。。蓝桢烈,你是小狗吗?一级方程式还没有播完呢!” “是的,我是小狗,而且是一只饿极了的小狗,主人。你就给我吧?” “蓝桢烈,明天,我们带小虎出去玩好吗?”我突然想起了我已有些天没有看到小虎了。 “喂,你这个女人,就不能专心一点吗?” 我以为小虎和蓝桢烈一定会很合拍,而事实相反,两个人一见面就像宿敌似的。 “四月,他是谁?今天方浩没有空吗?怎么来了一个长得像替补的。”小的说。 “有没有搞错,他真的只有七岁吗?”大的说。 “四月,你怎么好久都没有来找我了,是不是那个人不让你来?” “这个孩子怎么没大没小的,四月,我不喜欢他那样叫你,感觉就想在叫自己的情人似的。” “没大没小?你才没大没小的。你们全家才没大没小,开名车了不起啊?有司机了不起啊? “小朋友,我来告诉你,他们不是我的司机,他们是我的保镖,保镖应该懂吧?” “砌,保镖?钱太多了吧?雇来耍威风的吧?” 。。。。。。。。。。。 那天的情景很喜剧,我坐在车上,左边坐着小虎,右边坐在蓝桢烈,感觉自己有点像幼稚园的老师,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学生在相互谩骂。最后,我说,蓝桢烈,你可以再幼稚一点,这位平常总是很酷的少爷才觉得着了小虎的道了,我又一次领教了小虎异于常人的思维。 来到水族馆的门前,蓝桢烈拉住了我,从车子的后车厢里拿出了帽子给我戴上,蓝桢烈有个习惯就是在公众场所出现时,一定少不了帽子和挡住大半个脸的黑框眼镜,至于为什么这样做,他没说我也没问。 一走进隧道,小虎就乐呆了,把脸贴到玻璃上,用手隔着玻璃触摸着那些海洋生物,还不住的朝我招手。 当蓝桢烈拿着冰淇淋出现时,我正抱着小虎,那个孩子一看到蓝桢烈就把我抱得更紧了,还拿脸不住的往我耳朵蹭。 “叫小虎的小朋友,请问一下你到底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蓝桢烈一把他接过来,然后,插着腰,无奈的问。 “没有,我对你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但我要告诉你,四月是方浩的,现在他不在,我有权保护她。”小虎同样插着腰。 “很好,很好。”蓝桢烈有点气急败坏,方浩一向是他的大忌:“那么,今天你就睁大眼睛看清楚,到底林四月是属于谁的。” 说完以后,就一把抱住我,吻,狠狠的落了下来。 “孩子,看到了吧。我可以对他做这种事,可你的那位方浩不行,明白吗?看清楚了吗?如果在唧唧歪歪,我就把你丢进去喂鲨鱼。” 小虎一下子哇的哭了起来。 那天。蓝桢烈也很狼狈,跟在我们后面垂头丧气的,因为,谁也没有理他。 ☆、好时光(二) 在小虎家的小区门口时,小虎拉着我的手问我:“四月,你喜欢他吗?” “是的,我喜欢他。”大凡孩子都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情感,因为先看到方浩了,所以理所当然的就认定方浩了。 “比方浩还要喜欢吗?” “不,不是的,我对他们的喜欢是两种不一样的喜欢。等小虎长大了,也就会明白了。” “那好,四月,如果那个人欺负你,就来告诉我,我会为你出头的。” “好好,我记得了。”真是个可爱的小孩,拍了拍他的脸,看着他奔奔跳跳的跑向了他的外婆,那个孩子把从餐厅留下来的糕点递给了他的外婆,那情景让我眼睛微润,依稀忆起了儿时的自己。 回到了车里。蓝桢烈已经是一副老大不耐烦的样子。 “蓝桢烈。”指着停靠在不远处的公车:“我们去坐公车好。” 蓝桢烈朝小光示意了一下,我们坐上公车,而小光和刘的车就跟在后面,看着那辆黑色的沃尔沃,我的心里突然感到了烦躁,把头靠在玻璃,不再说话。 “还在不高兴,对不起,那个孩子一提到方浩就让我心里堵得很,那个人,比我早和你认识,甚至于我不得不承认他比我还要熟知你,你们一定一起经历了许多,一想到这些我心里很不舒服,现在,连那个孩子也只认得他。”他低眉垂目。 蓝桢烈从来都是不可一世,我看着女孩们为他疯狂的摸样,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这个怀抱虽然没有薄荷香水味道,但同样令我流连不已。这个人,虽然没有细腻的心思,偶尔会表现很孩子气的一面,偶尔还有点莽撞。但会很耐心的陪我逛书店,在超市时会因为服务员无意中的一句你们姐弟的感情很好而闷闷不乐老半天,以为我喜欢歌剧而假装自己也喜欢歌剧,会因为我不喜欢出去而整晚陪我窝在家里听音乐看电视。所以,我想,我应该知足了。 夕阳的余光里,周遭被度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整个车厢中只有我们两个人,如上帝的刻意安排。 “我最亲爱的,就算我闭上眼睛,蒙住耳朵,我也会在亿万人中找到你,因为我爱你。”我轻轻的念,这是我在地中海看到的一段墓志铭,初次见到它时,我的心里满满的装满悲伤与感动。那天,年事已高的老者给我们讲述了那个墓志铭后的故事。 在这静寂的车厢里,我给蓝桢烈讲述了从老者那里听来的故事,一个与诺言有关的故事,男孩和女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当他们一起变成男人和女人时,他们结成了伴侣,宣誓着一起白头偕老。可天有不测风云,男人在一次意外中葬身大海,尸体一直没有找到,女人在男人离去的岸上立下了墓志铭,写着:我亲爱的,就算我闭上眼睛,蒙住耳朵,我也会在亿万人中找到你,因为我爱你。那时的女人依然年轻,依然貌美。可她终身未嫁,死去的那天有人听到她喃喃自语着,亲爱的,我找你来了。 说完这个故事后,我和蓝桢烈默默无语。 “那个墓志铭还在吗?”许久,蓝桢烈问。 “它一直都在,它甚至成了那里的一个标志物。”我望着遥远的天际,在这个时代里,人们需要这样的故事来温暖自己,来坚定自己。 “以后,你带我一起去。”蓝桢烈的眼里闪动着光芒,一种属于向往的光芒。 “以后,我们一起去。”以后?是的,以后。我是真心的想和这个人去到那个地方,那个叫做西西里的美丽地方,那里阳光总是金灿灿的,海潮永不停歇。有古老的石板路,有和蔼的老人,有缓慢得近乎静止的生活节奏。站在那里,我曾经想,当我老去的那一天,我就带着我的退休金在那里买一间小小的房子,度过余生。 九月中旬,月满西楼。 斜靠在的贵妃椅上,轻柔的音乐流淌着,平常,蓝桢烈很喜欢和我挤在这张贵妃椅上,那时,我偶尔会因为他的毛手毛脚而气恼,因为空间拥挤而气恼,可现在他不再这里,反而,觉得这里很是空荡,习惯,真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不,不仅仅是习惯,还有想念。 在这里,蓝桢烈说过让我感动而又甜蜜又傻气的话。 他说,你知道吗那天。看着你穿那件黑色礼服时,我恨不得把你藏起来。不想让别人看到你那般妩媚的样子。 他说,你身上的药水味和医院的药水味不一样。 他说,还记得我们一起画的画像吗我把从英国带回来的东西全烧掉了,可独独把他留下来了,也许,在那一刻,我便对你的心思已不单纯了。 他说,记住了,我不喜欢你和别人跳舞。 想见他,想见他,换完衣服后我对镜子苦笑,分明,已经过了为爱痴狂的年纪了,可还是被心中的那个意愿给弄得热血沸腾。 齐齐一堂,我知道他们今晚在这里宴请远道而来的朋友,我也知道蓝桢烈很希望我陪他来,可是,他没说,我也没问。在我的潜意识里,对于他的朋友圈我很抗拒。 在那些人中我并没有找到蓝桢烈,我问平常和我较为熟悉的戴威廉:“桢烈呢?” “林大小姐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还没有等戴威廉回答,那个平常总显得有点痞气的好像是姓肖的男孩站了起来:“古墓派的小龙女姐姐,你好像并不怎么待见我们,是不是嫌弃我们这些人一个个的花名在外。” “好了,肖同学,这里没有你的事。”戴威廉走了过来:“他在楼上呢,你上去找他。” “等等,林四月吧,你回过头来看一看,你看看我们,这里那个没有带自己的女伴。可只有Eric总是一个人,你难道不是他女朋友吗?”那位姓肖的语气不善。 走到了楼上,我一眼就看到了蓝桢烈靠在门前的背影。还有,他在抽烟,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在抽烟,在他的后面的有身材高挑的女子的背影,似是在偷偷的凝望,当听到我的脚步声时,那个身影马上隐进了另一个房间里,可我还是看到了她的模样。那是很会唱歌的金宝如。 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从后面一把抱住了蓝桢烈:“坏小子,竟然给我抽烟,我要罚你。” “你怎么来了?”一转身,反被动为主动。 “不行吗?如果我今天没有来,我还不知道你原来还会抽烟。”我狠狠的说。 “我又不是什么圣人,抽烟又有什么奇怪的,好吧,要罚什么你说。” “罚你吻我。”我主动勾住了他的脖子,我在心里低叹,林四月,开始变幼稚了,这样做无非是要做给那个房间里的人看。 热辣辣的吻过后,我们气喘吁吁的,我把脸埋在他的怀里,听着他胸腔里急促的心跳声,一想到它属于我,我就忍不住的笑了。 “林四月,你一笑我又想吻你了。”他的手又习惯性的探进我的后背,习惯性的停在我胸衣的扣链上。 “我们下去吧。”推开他,我可不想做出擦枪走火的事。 “蓝桢烈,以后,如果你要我陪你来,你可以跟我说,只要我有空我可以的。”那个姓肖的话说虽是有点不客气,但合情合理。 “拜托,你还真的把自己当成姐姐了,我不喜欢你为了照顾我而把自己弄得不自在。” “可他们都是成双成对的。” “傻瓜,那些东西都是表面的。你以为我真的在乎啊?” “可你刚才抽烟了。”蓝桢烈背对着我抽烟的样子让我心酸。 回望了在夜色中的那扇门,我没有想到那会成为以后回忆中最常出现的场景,在那里,我第一次听到那个男孩的心跳声。像世间最为动人的乐章。 ☆、旋转木马(一) 我的梦想,加入琼斯的医疗团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那意味迈进了属于人生的另外一个阶梯。 纷扰的九月末,我迎来了一个意料之中的人,我知道他迟九月下旬,医院向我提出了续约,留下?还是离开?这里有着我的恋人,而在大洋彼岸里有早会有一天来找我的。 晚秋时节,午后阳光带着干燥的味道。 在这个城市的一家叫做“角落”的咖啡厅里。利永华坐在我的对面,不再意气风发,脸上布满了愁绪。 许久以前,我曾偷偷的期盼过这样的情景发生在某一天里,小小的虚荣心里总渴望向世界证明,林四月在某个午后和她的爸爸一起喝了咖啡,像电视里美丽温馨的画面,穿着很体面的衣服,言笑晏晏。 “找我有什么事。”我冷冷的问。我不会天真的以为他是来修补父女之情的。 “你和那个孩子是认真的吗?” “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连玉现在状况很不好,我希望你高抬贵手。”日光透过明净的玻璃斜斜的落在他的脸上,在说连玉时。他的表情很温情。 “利叔叔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一放手,蓝桢烈就会回到连玉的身边去。”我嗤嗤的笑。 “我相信那个孩子对连玉还是有感情的,在你没有出现时,他们不是好好的吗?”关心则乱,我没有想到它会出现在利永华身上,他可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可我出现了,虽然感情的事没有先来后到的说法,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在蓝桢烈十七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了,所以,如果你没有理由指责我介入他们。”我挑着眉愀他。 “你知道你现在在拿一段感情在玩火,我要告诉你,那个孩子不是你惹的起的。”利永华狠狠的拍了拍桌子, “利叔叔,你现在是表示你的关切吗?”我咯咯的笑:“可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很不巧,我对那个孩子认真了,所以,我不会放弃他的。” “别说我没有警告过你,你以为那孩子能喜欢你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半年?你也不小了,有些事不用我说你应该会明白。我劝你还是好之为之。” “利叔叔,你对男人还是挺了解的,我要你睁的眼睛看着,蓝桢烈不会成为另一个利永华。而我也不是林湘君。”我站了起来:“还有,别在出现在我面前了,你的那样子让我恶心。” 回到医院时,我心神不宁,心里老想着利永华说的话,连玉现在状态很不好,可我没有勇气拨通那串号码,座在公车上,打盹的时候,我梦见了连玉惨白的脸,那张脸上布满了泪水。 意识到自己正停在方浩的公寓门前时,我觉得自己可恶极了,彷徨的时候高唱友谊万万岁,得意的时候连想都没想起。掉转过头,这里不是你的避难场所。 初上的花灯下,我站在一家叫做“艾米丽”的时装店外,看着橱窗里模特身上穿着的洋装,依稀记得母亲也有一件类似的衣裙,依稀记得母亲穿着它拉着我的手走过了闹市区,它的裙摆在微风下摇曳着。 “蓝桢烈,给我买衣服吧。”我在门前给蓝桢烈打了电话。 许久的以后,蓝桢烈告诉我,那天的我站在城市最为繁华的灯火下微侧着头看着天际,像一只离群的雁。 模特身上的衣服穿在了我的身上,黑底暗红色的花纹,小小的花朵一簇一簇的,华丽而不艳丽,上身微紧,收腰,太阳裙摆,穿起来有点类似老欧洲的风格。 抚摸着镜子里的自己,眼里微润,妈妈我终于有点像你了。 蓝桢烈从后面抱住了我,把脸搁在我的头上:“盈盈如梦,在水一方。记得吗?” 阿尔卑斯山的湖水,精灵般少年的呓语,一切恍然如梦。 我们一起牵手走出了时装店。 上海的夜市,人山人海,琳琅满目的商品,小贩们各式各样的叫卖,我们在一对来自巴西的中年夫妇的摊子前停了下来,那对夫妇为了吸引人潮开始了即兴表演,丈夫在敲打着鼓,妻子跳着桑巴舞,他们的舞蹈倒是把不少的人吸引了过来,可他们的商品却无人问津,可那对夫妇好像也不在意,犹自沉浸在自己的舞蹈之中。 巴西人,喜欢用他们的舞蹈来表达他们对于生活的态度,桑巴舞,它象征着热情,自由,我曾在南非的大草原里,看过巴西来的淘金少年面向他祖国的方向跳着他们的传统舞蹈,少年跳了一夜,我坐在火堆前看了一夜,往后的很多时候,我常会想念那个不知名的巴西少年,想起了那个时刻。 我向那对巴西夫妇买了两张脸谱,一张带着蓝桢烈的脸上,一张戴在自己的脸上,在他的耳边呵气:“如果跳的好的话,我今晚会奖励你的。” “是那种奖励?”蓝桢烈心领神会。 “就是那种奖励。”说完,就把蓝桢烈推了过去。 我猜喜欢小罗的蓝桢烈也许会点桑巴舞。可是没有想到他的桑巴舞会跳的这么好,带着土著人脸谱的蓝桢烈让人惊艳,不仅娴熟,节奏感一流,让一直坐在拍鼓的巴西男人忍不住站了起来,一边打鼓一边也跟着跳了起来,气氛一下子热络了起来,有几个打扮新潮的少年向女主人买了脸谱也跟着动了起来,然后,蓝桢烈也把我拉了进去,对桑巴舞一窍不通的我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的热情,被蓝桢烈带着也跟着动了起来,最后,我听见自己的笑声,它仿佛要穿透整个夜色。 当蓝桢烈把脸谱摘下来的时候,全场一阵尖叫,那脸谱于蓝桢烈如佐罗的面具,所以的人都看见了面具后的男子英俊如斯,而我,也被面具后的那张脸迷惑了,我呆呆的看那张脸,心,开始悸动着,它直接放映在我接下来的动作中,我一把抢过他手中的脸谱重新给他戴上了,于是,我听见了姑娘们的唉声叹气声,我拉着他的手在她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撒腿就跑。也不知道在害怕一些什么,只是在那一刻如一个小而任性的孩子,执着的认为这个人是我的,我不喜欢别人发现他的好,不喜欢别人见到他的好。 在儿时的记忆里,曾经有一场电影的场景令我念念不忘,忘了那电影的名字,忘了电影在讲一些什么,我只记得那时英俊的男主角牵着心爱的女孩奔跑在黑漆漆的小巷中,他们的背后带着宛如天堂里传来光芒。偶而,我做过那样的梦,梦见在寂静无人的深巷里,我的心上人拉着我的手在夜风里奔跑着。 我和蓝桢烈带着面具在夜市中奔跑是我记忆以来最为美丽的梦,它像某个电影场景,重温了我某一份少女时代的情怀。林四月的少女时代都被仇恨所贯穿,所以,一直很少去做梦。 我们停在一处大厦的阴影处,摘掉蓝桢烈的脸谱,我细细的抚摸了那张脸,那张令人总是百看不厌的脸。 “桢烈,我不喜欢你拿这张脸去摆显,你记住了,这张脸只属于我的。” “以后,要是有姑娘向你示爱,你一定要狠狠的拒绝,知道吗?” “桢烈,我现在这样子一定很可笑吧?你笑我吧,可你只要在心里笑就行了。”人总会在情动时讲一些傻气的话,我说完后后悔不已。 “傻瓜,高兴还来不及呢。”蓝桢烈拿走了我脸上的脸谱。用手拍了拍我的脸,口气满满的溺爱。 “我记住了,蓝桢烈的这张脸永远属于林四月,如果以后有女孩向蓝桢烈示爱一定要好不留情的拒绝,林四月偶尔说一些肉麻的话一定不能笑,在心里笑就好了。还有吗?” 在大厦的阴影下,他的眼眸如夏夜挂在天际的星辰,灿亮无比。 ☆、旋转木马(二) 二十岁的曾佑,为了庆祝自己二十岁的到来。在新天地的露天广场摆下了流水席,我和蓝桢烈应邀而来。 二十岁的曾佑是一个魔术爱好者,当晚更是花重金请来一流的魔术师,我们欣赏到了高水平的魔术表演,一众的人如痴如醉,看着魔术师的手像一个万花筒,这一晚来的人很多,也包挂了金宝如。 洗手间从来都是流言蜚语的集中地。 “Eric又换了新女伴了,你猜,现在这个会持续多久?” “谁知道呢不过听他们说这个好像和以前的都不一样。以前都是女孩子们主动。听曾佑说这次是Eric自己主动的,据说为了追她还吃了不少的苦头。” “切,他们都是那个样,新鲜劲一过还不是一样,还记得那个小白兔女孩吗,那时他们不也是说这次会不一样,结果呢,三个月不到就被踢开了。” “我还是比较喜欢那只小白兔,多温柔,多可爱,让人讨厌不起来,可现在这一个太冷了,听说年纪也比Eric大的多。” “所以,他们都下了赌注了,赌现在的这个不会超过三个月。” 接着,是她们吃吃笑的声音。一看到我就像见鬼似的。 “喂,你口红擦到下巴去了。”我指着其中一个女孩:“你们在乱咬舌头我就不客气了,你们应该也知道我现在可是很得宠。” 看着那两个女孩逃生似的离开,我有些好笑,看来,利永华说得没错,蓝桢烈也许真是不好惹的。 “你很得意。”最后者,黄雀也。金宝如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当那只黄雀。 我在镜子里看着她,她也在看着我,我学桢烈那般挑了挑眉,可惜,这次学不像。 “诚如他们所讲,我倒要看看你的水晶鞋能穿多久?”金宝如抱着胳膊。语气轻蔑。 “金宝如吧,我听过你的演唱会,说实在的,感觉还不懒,我以为能唱出那样动情的歌,应该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可现在看来,好像不是,为什么你非得把一些事情规定在某一个框框中,你觉得我我现在就像是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么?可怎么办?我极不喜欢你这样说我,在我看来,那是一个很没有自信的姑娘,非要穿着水晶鞋才敢去见他的王子,而我比她自信多了,只要我喜欢,我就是穿着拖鞋我也敢和蓝桢烈去参加盛大的舞会。还有,蓝桢烈在我的心里也不是王子,他只是一个可以和我分享喜怒哀乐的我钟情的人。”镜子里的金宝如目无表情。 金宝如同样注视着镜子里的我。冷冷的说:“也许,你也看出来了我爱那个人,爱得很无奈,因为,他的眼里从来没有过我的存在,对于我,你可以以胜利者的姿态发表演讲,可对于利连玉呢?我听过利连玉四月姐姐这样叫过你,我想,你们一定有很深厚的渊缘,不知道你在她的面前也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吗?利连玉毕竟是Eric第一个亲口承认过的女朋友,你于他们而言是一个第三者,你还不知道吧几天前,听说她在学校昏倒了。” “她,她还好吗?”我停下了手中的理头发的动作,艰难的问。 “你猜?”金宝如丢下了者两个字,走了。 我的身体无力的靠在墙上,所以,那天,利永华来找我了。 新天地的露天广场下,被灯光烘托的金灿灿的旋转木马一圈一圈的转动着,像一个梦。一个你只能看不能触摸的梦,因为太美太过于珍惜所以害怕只要轻轻一碰,它就像烟一般的化开了,我的眼睛没有聚焦,跟着旋转木马一圈一圈的转动着,不想去思考。 有温暖的手从背后圈住了我,蓝桢烈极喜欢这样抱着我,他说,这样抱着我总觉得心底里暖洋洋的。 “我的爱丽丝姐姐在想些什么呢?” 爱丽丝姐姐,他好久已经不这么叫我了。 “在想着世界上最残酷的追逐。”我指着旋转木马幽幽的说:“知道旋转木马的寓意吗?它寓意着最为残酷的追逐,仅仅只有只手之间的距离,却永远也追不到。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也会像它们一样。” “是不是有人对你说些什么?嗯?告诉我?”蓝桢烈把我转过去,面对着他。眼里满是焦虑。 “没有,没那回事。”这样的蓝桢烈能属于我多久,我想起了那些人打的赌,林四月,从来不是个缺乏自信的人,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不自信了起来,上帝很爱关照我,我一直都知道。 “林四月,你不对劲,一定有人和你说一些什么,你告诉我是谁,你不告诉我,我也会把他揪出来。”蓝桢烈一脸的戾气。 连玉在学校昏倒了,这个消息令我心烦意乱。 “蓝桢烈,你的一时之好也许会毁了一个纯真女孩对于爱情的全部幻想,连玉她在学校里昏倒了。”我木木的说着。 一阵的沉默。 “那么,”蓝桢烈垂着头:“四月,你要我怎么办?一切再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如果知道后来会遇见你,会爱上你,说什么我也不会去招惹她。” 不去招惹她,可已经招惹了,我还记得那两个在白窗纱下的身影,像是甜蜜的爱情公仔,可几个月的时间里,却宛如沧海桑田,是不是我现在的一切也会在几个月后成为另一场的沧海桑田。 “蓝桢烈,不要跟着我。”对跟着我一起走出新天地的蓝桢烈说,我的嘴角挂着冷冷的笑意,真可笑,连他的两个保镖也跟了过来。 “四月,你听我说,在这个时代,有谁没有那么一两段过去,”蓝桢烈挡在了我的面前。 “可为什么是连玉呢?”是啊,为什么是连玉呢?蓝桢烈,你让我再一次成为罪人,我。我无奈的,低低的说。 “林四月,你让我很怀疑,你说这话的意思,为什么是连玉?我不知道让你这么难过的是因为连玉,还是那个叫连城的人,还是你和他有过什么。林四月,你怕他,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怕他” “蓝桢烈,你要我说什么?”那是我心里一道丑陋个疤痕,我一直很努力的掩藏着,假装视而不见:“说出来你会失望的,有一天你知道了会很失望的,也许,还不止是失望” 不止失望,还会唾弃,恶心。 “蓝桢烈,我们算了吧。”我没有去看他,眼睛落在不远处,魔术还在表演着,不过这次换人了,那是一个意大利人,有很高的知名度,可他为了他的荷包不远万里来到这里。 曾佑今晚收了很多生日礼物,那些礼物甚至令我觉得匪夷所思,有房子钥匙,有车钥匙,有千金难买的物品。曾佑就指着那堆物品说,Eric,看看里面有没有你喜欢的,他的语气带着不着痕迹的讨好。那时蓝桢烈看都没有看一眼。在那群人中,蓝桢烈是最为低调的一个,不张扬,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可我知道那些人忌他。这样的蓝桢烈注定不平凡,如方浩所讲。那样一个随性的男子,也曾对我说,四月,你们不合适。合适?是啊,就像鞋,不管你多喜爱,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林四月,你再说一遍?”蓝桢烈抓住我的肩膀,狠狠的,冒着火。 “蓝桢烈,我们算了吧。”我木然的说,我不敢担保蓝桢烈会像乔一样来包容我所犯的错。如他所讲在感情上他有洁癖。 ☆、旋转木马(三) 蓝桢烈的背影在记忆中一直与忧伤有关,在旋转木马炫丽的灯光下,我看着他远去。在他转过身去时,我便后悔了,我的嘴张了张,可最终没有喊住他。转过身,背对着他朝另一个方向走,就像那年在慕尼黑。 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停在我的后面。 “林四月,你收回刚才那句话。”蓝桢烈在我的背后喊:“这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说散就能散。” “好,我收回那句话。”爱情不是儿戏,在这个落大的世界里,能真心相爱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乔的奶奶曾这般对我说过,我眼里含着泪,我转过身对着他,大声的喊。 “那么,我原谅你了。”蓝桢烈站在那里,静静的说:“以后,再那样说的话,记住了,我不会轻易原谅你的。” 走了过去,在他的跟前停了下来,踮起了脚尖,用自己的额头亲昵的顶住了他的下巴,以前我一惹乔生气就喜欢用这招。通常,他会拿我没辙。 “知道了,好人。”看着他的喉结我浅浅笑,声音柔软,果然,我听到他的咽口水声。 “坏女人,在使用美人计。”蓝桢烈手一收,我的身体便和他紧紧的贴在一起。 “四月,我们回去吧。”他的声音开始变得暗哑。 “不要,我还要看变魔术。”我拉长了声音。 “现在有比变魔术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拉着我快步的朝停车场走。真是一位急性子的先生。 好几天来,打连玉的手机都呈关机状态,我不敢往利家打,心里一直有惶惶不安的情绪围绕着,说不清为了些什么。 这日,连玉来医院找我,这有些突然的见面让我措手不及,这应该是我们在利太太的生日后的第一次正规的会面,我不敢去看她,我还记得那天,她用一种近乎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如看着一个你一直都信任的人忽然之间捅了你一刀时的那种惊讶与绝望。 深吸了一口气,第一眼的连玉给人很不好的感觉,脸色太苍白,眼神太过于忧伤,偏偏,还在假装着坚强,那样的她让人心疼。 “连玉,对不起,最终变成了这样。”迎着她,我说。 她吸了吸鼻子,冲我笑,可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微笑,在她笑的同时泪水也掉了下来。 “四月姐姐,你爱他吗?”连玉在记忆中一直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小女孩,可一场爱恋却让她心上蒙上了尘埃。 我没有回答她,要回答她很难,要我在她的面前说,是的,我爱他,那很难,起码,在她面前我做不到,诚如金宝如所讲。 “四月姐姐,如果你爱他就请好好的珍惜他。”连玉的眼睛落在远方:“我会尽我的全力去忘记他的,只是,目前,比较困难,Eric,是我第一个动心的男孩。知道吗?他的一个眼神,一句话总会令我回味老半天的。有时候,一天下来,导师在讲些什么,同学在讲些什么你全都记不住,就千次万次的傻傻的想今天他短短的几句话。” “对不起,我怎么扯到这里来的,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说,如果是因为我四月姐姐大可不必,因为之前他就对我说了,他说,连玉,目前,我对你有好感,可我不知道它能延续多久,如果你觉得可以接受,那么,你的女朋友就是你了。Eric,他很酷吧!” “四月姐姐,昨天,他来学校找我了,他来自找我道歉了,他说,对不起,一起都是我的错,不关她的事,是我死缠烂打,是我无所不用其极,所以,才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你要怪就怪我吧。这个人真不体贴,怎么可以在前女友的面前说这种话呢” “爸爸的事,谢谢你了,四月姐姐。他虽然没有说,但我知道是你帮我们的,本来,我是对你心存怨恨的,可是,后来想了想,这种事又怎么能说是谁对谁错呢,我早就该看出来了,Eric,很早以前就喜欢你了,只是那个傻小子不明白而已。” 坐在那里,连玉一字一句的说着,缓慢,带着苦涩。 “连玉,听说。”半响,我找回自己的声音:“听说,你在课堂昏倒了。” “不是的,那时只是贫血性休克。”她朝我笑了笑。 好好爱他吧,那个人因为你变快乐了,这比什么都重要。利连玉在离开时说。 从蓝桢烈的书房里出来的是一个叫做阿仆杜拉的中东人。现在是蓝桢烈的阿拉伯语老师,在他离开后,我进了蓝桢烈的书房。 蓝桢烈正在聚精会神的对着电脑,看见我的第一个动作是合上他的笔记本电脑,动作慌张。 “今天这么早就下班。”他把我拉了过去,直接抱住怀里。 “桢烈,据我所知,你懂得已经够多了,可为什么每天还会被各种各样的课程排满。”看了一眼他躺在书桌上的电脑,我忍不住问。 “我多才多艺不好吗?”蓝桢烈把头放在我的脖子上。像一只小狗。 “包挂请来大卫。金先生给你上课”大卫。金有名的职业赌徒,曾出过书,最经典的语录是,永远不要低估你口袋里的最后一分钱。 “你想知道一些什么”蓝桢烈的身体明显变得僵硬起来。 “我也不知道,桢烈,”我回抱住了他:“我只是有些不安,你有保镖,你会格斗,你学那么多东西,你每次出门都会带帽子,这些都让我不安。” 南方集团的继承人一直在世人的眼中是神秘的,从未在公众面前露脸过媒体对于他的描述是一个长期居住在海外的二十二岁的男孩,偶尔捕捉到的画面少得可怜,而且难露庐山真面目。 “这些,等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再告诉你好吗?我和我的爷爷订过协议。”蓝桢烈一脸的恳求。 “好吧。”二十五岁,蓝桢烈的二十五岁对我来说太过于遥远。我甚至于向都不敢去想。也容不得我多想。 礼拜天,我来到斯塔基心里医疗诊所。远远的,我看到了从诊所里出来个人,那个人我并不陌生。 侧身躲在角落里。看着利连城上了自己的车。 斯塔基是丽达的前夫,两个人虽然离婚了但关系一直很好,斯塔基也曾在国际红十字会呆过,我初到红十字会都是他在关照着我,他的私人诊所在上海已经成立两年半了。 见到我斯塔基很高兴,先是来了个美式大拥抱。 “嘿,爱丽丝,越来越迷人了。”现在的斯塔基讲的中文已经很地道了。他把我带到了他的会客室。 “丽达要我问候你。”在他的下一个拥抱前,我忙说,这个美国人有点热情过度了。 我们聊了一会,在我的感觉中,斯塔基不像个心理医生,倒像个知识渊博的大学教授。 “斯塔基,你认识利连城吗?”终于,我忍不住了。 “你问这个干什么?”斯塔基一本正经。 “他是我认识的人。”从斯塔基的神色中我觉得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的简单:“你告诉我吧,这对我很重要。” “他是我的病人。除此之外,我不能再告诉你一些什么了,爱丽丝。”迟疑了许久,斯塔基缓缓的说。 “病人?”我没有想过竟会得到这样的一个答案,怎么会是病人呢?一个专攻心里学的人竟会是一个心理疾病病患。我的心一沉。 “斯塔基,求你,告诉我他是怎么样一种状况。我请求你。”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苦苦的哀求着他。 ☆、旋转木马(四) 给方浩打了一个电话,我就卷缩在那张沙发上,任凭越来越沉的暮色席卷了整个房间。 自厌,斯塔基给出的短短两个字就像挂在天空上厚厚的阴霾。 方浩回来了,居高临下的愀着我:“怎么啦?这般失意为那般?” “方浩,你觉得利连城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直直的望着他。 “利连城,”方浩沉思良久:“其实,我和他也不是很熟,在没出国以前当过一阶段的邻居,记忆里是一个沉默聪明的孩子。” “你们一直有联系吗?” “没有,我们是在最近才碰到的。也没有很熟,只是有一天他无意中在我的手机里看到你的照片,他跟我说,你曾经在他家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 “在你的感觉里。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他是一个藏得很深的人。让人难以捉摸。” 方浩还想说些什么,门铃响了起来。一打开门,方浩在门孔里瞄了瞄。朝我恶作剧的笑了笑,伸出手把自己的头发弄的很乱,解开了自己衬衫上的两颗扣子,把门打开。 蓝桢烈风一样的卷了进来,直接往房间里冲。 “蓝桢烈。”我叫住了他:“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吗?” “受诱导了。”蓝桢烈无奈的看了方浩一眼。 和蓝桢烈吃完饭后,我们把车子停在一处空地处,这里可以看到浦东机场,可以听到飞机从头顶上划过的声线。 真想把你变小,然后藏在口袋里,那样,谁也看不到你,谁也抢不走你,蓝桢烈如是说。 我有什么好的,这是我第二次对他说。 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听着他在我耳畔说着。 “我记得有位设计师说过这样的话,在这个世界上,最动人心弦的不是美丽的女人,不是性感的女人,而是迷人的女人,美丽的女人会满足你的视觉效果,性感的女人会满足你的生理效果,而迷人的女人会让你浑身充满了魔力,让你长时间受她的吸引。在我的心里你就是那个迷人的女人。” 这是我听过最为动听的情话,许久以后我依然记得那时天空的颜色,记得当时他说着话的表情,记得那时车厢里的温度。 十月初,命运又和我来了个大回转,把我从云端深处狠狠的拽了下来。那是很很多歌早晨一样,我下了公车,在医院的门口,我看到了利连城,脸上带着疾风暴雨般的气息。把我塞进了他的车子里。 我们的车停在一家私立医院前,利连城把我从车上拽了下来,我们上了电梯,来到了一间病房前,推开门。 连玉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如鬼,手上挂着点滴。 “十二个小时前,她才从加护病房转出来,因为服用了过多的安眠药,我的爸妈现在在香港,目前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知道那个傻丫头醒过来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她说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知道那个任何人也包括你。” “林四月,你现在满意了吧!连玉自从和那个姓蓝的小子分手后每晚都要靠安眠药才能睡得着。” 走了过去我轻轻的抚摸了连玉的脸。怪不得脸色总是不好。我不是个多情的人,对于连玉因为是利永华所珍惜的,所以我一直抗拒着,不想和她变的亲近,初到利家时,是她第一个牵我的手,依稀记得那个女童的手小小的,又柔又软。 泪水滴了下来,落在床沿上。抚摸着她的脸,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晚上再来,。”匆匆的抛下这句话后,我逃似的离开病房。 艳阳下,年轻的情侣站在我的身旁等着公车,手上挂着购物袋,女孩念叨着男友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而男孩则是埋怨着女友刚刚让他在朋友的面前让他下不了台,公车停在他们的面前时,男孩把女孩护在自己的身前一起上了车。 车子逐渐远去,心尖上似乎有什么涌动着,我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简单单纯的小幸福。 拦下了一辆计程车,我直奔蓝桢烈的住所。 蓝桢烈正在跑步机上,见到我很是欣喜,从跑步机走了下来:“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紧紧的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我不知道那种从心底深处冒出来惶惶不安来自于哪里。 “怎么了?”他的手盖在我的手背上。 “桢烈,我们一起去逛街。”脑海中浮起公车站那对情侣的脸:“不带司机,不带保镖,不把脸遮起来。” 秋末,我们走在这座繁华的城市,像所有的人一样。我想,我是快乐的,虽然那种快乐类似于生命里头最后的狂欢。我看着姑娘们朝我投来的羡慕眼光,看着我的心上人紧握着手朝气蓬勃的摸样,看着他在商场上和人家砍价,看着他帮我提着大包小包的。 我们一起吃了便宜的午餐,一起在超市里抽奖,一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一起和摆摊的小贩讨价还价。 电梯里。空荡荡的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蓝桢烈突然倾过身来,把他的唇覆盖在我的唇上,缠绵而温柔,我闭上眼睛,回应着他,从九楼至一楼,在商场的透明电梯里。走出电梯时,我们的脸上潮红。像偷吃了供品的孩童。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我想,它会是完美的一天。 带着棒球帽,穿着滑轮的少年朝我们冲过来时,我直直站在原地,那时脑海里闪过的念头是,蓝桢烈会不会在一次把我当成人肉盾牌,那时,真的很想知道,可是,上帝没有给我这个机会,瞬间,有人冲了过来,一窜眼花缭乱之后,少年脸贴地面被狠狠的按着。那个箭一般冲过来的人是小光,而刘已经护在蓝桢烈面前,神情严峻。 就在刚才,我欣赏了一场足以与电影娉美的动作场面,周围的人目瞪口呆,有人竟还忽发奇想的想找出隐藏的摄影机。我觉的自己有些想笑。 短短的几分钟毁掉了一天建立起来的愉快轻松。 蓝桢烈第一时间冲到我面前,表情复杂:“对不起,四月。” “你其实知道他们一直在跟着我们,对不对?”我冷冷的问。 “开始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的。” “回去吧!”我捡起了地上的购物袋。 一回到家,关上门后,蓝桢烈就从后面抱住了我,笑嘻嘻的:“生气了?今天出门前我真的有警告他们不许跟着。” “好吧,我保证下次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蓝桢烈。”我回头:“看来你真是如他们所说的一样是个王子啊。” “别这样!四月,你就理解我理解我一下嘛。”蓝桢烈的眉宇间已有了隐忍的迹象,他并不是一个耐心的人:“其实,那也没什么的,他们不会来干涉我们的。” “可被四只眼睛盯着,我没那种习惯,而且,我还很不喜欢。” “那我叫他们以后不要盯着你。”蓝桢烈提高了声音。 “蓝桢烈,你知道我在指的是什么的。”所以的压抑似乎在这一刻找到了突口:“对着你,我觉得累,原本,我的生活一早就规划好了的,可你硬生生的闯了进来打乱了一切,我常在想,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就好了,可你偏偏不是。我要的其实很简单,像普通人一样恋爱生活,可今天看来好像很难” 我说,蓝桢烈,好像,我们一直在掩耳盗铃。 ☆、我与幸福之间的距离(一) 挂在他手腕上的袋子纷纷落了下来。放在袋子里的物品散落了一地。 “所以。我们算了吧这样的话你如此轻易的说出口。” “所以,你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因为,你随时都准备喊停。” “林四月,你以为只有你累吗?我也会累,怕你生气,我尽可能的不去做一些你讨厌的事,比如赛车,比如和朋友彻夜狂欢,尽管有时候你做的有些事让我很不高兴,有些话我我很想问你,但怕你不高兴我让它烂在肚子里。比如我不喜欢你见方浩,有时候夹在你们中间我觉得自己像那个多次来白痴,比如我很好奇你和利连城的关系,它就像一根刺一样的卡在我的喉咙里,这些,让我感到厌倦。” 蓝桢烈寒着一张脸。 “厌倦?”精致的水晶工艺品映着我苦涩的笑容:“这么短的时间里你就厌倦了,好了,桢烈,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走向了门口。我觉得自己在这里再也呆不下去了。厌倦?原来丽达说对了,当朋友比当情侣来得好,所以,在她和斯塔基选择了和平分手。 在门关闭的那一刻,我听到了来自屋里的巨大声响,那些声响中伴随着玻璃的破碎声。 连玉还是没有醒过来,她紧闭着眼睛孤独的躺在病床上,像童话中沉睡的公主,利连玉,在记忆里很像那些童话中善良美丽的公主,甚至于我觉得她是属于城堡的,她和她的王子最终会在城堡里快乐幸福的生活着。 如果没有我,蓝桢烈会和她在一起的吧。我坐在她床前的椅子上,模糊的想着,尽管蓝桢烈对利连玉最初仅仅是喜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还是会爱上的吧!连玉是多可爱的女孩。 “怎么办呢”我喃喃自语。 “离开他。”利连城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轻轻的一声宛如平地的一声惊雷。 秋末夜凉如水,我和利连城来到了医院的顶楼上。 “我要你离开他。”里连城凝视着夜空,城市的灯光把他照得形同鬼魅,危险而阴翳。 “连城,”我艰难的吐出这个名字:“对于蓝桢烈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和他在一起并不是为了报复。” “这些我不管,我不想听你们是因为何种原因在一起的,我要的是你离开他。” “我不会离开他的,你应该知道你并没有这个资格,所以。。。。。” “没有所以。林四月,现在你只需要静静的听,然后,你就会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资格了。”利连城的眼里隐藏着风暴。 “知道吗。林四月,你知道我是以何种心情离开的,十六岁,人生里最为明媚的季节,有向往,有梦想,有憧憬。可你只为了你所谓的仇恨生生的把它毁了,毁了我对于爱情的全部想象,毁了一个少年对于父亲的美好形象,我多希望你能长着一双能看透心灵的眼睛,那样你就会知道我有多么的痛苦了。” “多傻,在你做出那样的事情后,我竟然不怪你,我竟然怨恨我的爸爸对你和你的妈妈做出了那种始乱终弃的事,我竟觉得一切是我应该受到的,那天,我竟还担心我爸爸的那一巴掌是否会大疼你,我还在担心你会不会整天处在一种自责之中。” “于是,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跑去学校看你,结果发现你在另一个男孩的怀里,笑得不知道有多灿烂,我才知道利利连城有多傻,你怎么会自责呢,你应该比很高兴才对,我就是以这样的心情离开上海的。离开的时候我把那颗树给毁了,我以为把他给毁了一切就会消失了。” “十八岁的时候,我交了一个女朋友,我们愉快相处了两年,可是有一天她哭着对我说。连城,我发现我再也当不了替身了,再下去我会疯掉的,我知道你一直在我的身上寻找别人的影子,可我现在没有办法了,连城,你说,我要是不看到那张照片就好了,那样,我还可以自欺欺人一下,可我偏偏看到了。” “那张照片是你和那个男人订婚的照片,我像一个小偷一样把它从家里偷了出来,放在我从来不读的书本上。我觉得谁也发现不了那个秘密。可谁知道最终它还是被发现了。” “连城,求你,求你,不。。。。不要再说了。”我蹲在地上,泪流满面,如置身最为冰冷的黑漆漆的海水。 “不说,我也希望到死的那天吧这些藏在心底,枯死,烂死,可是你逼我说出来的。可,林四月,你必须给我仔细听,因为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二十岁的时候,我从香港逃遁到英国,因为我发现比起恨你,我更恨你是我有血缘的姐姐这个事实,知道这个发现另我有多害怕吗。于是,我该修了心里学,我想用自己学的一切来帮助我自己。我还接受了心理治疗。” “在连玉告诉我你回国的时候,我回来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可以以一种健康的心里状态淡然的出现在你的面前,谁知道一个照面就把一切否定了,看着你美丽妩媚的摸样拉着别的男人的手时,我觉得自己所有的血液都在沸腾着。你知道我那晚有多绝望吗?林四月,我但愿你知道。” “多不可思议。迷恋自己的姐姐,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丑闻吧,不知道那些卫道士会做何感想,可在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嘲笑我,唾弃我,可唯独林四月你不行,因为,是你先开始的。” 所有的力气离我而去,就这样我瘫坐在地上,看着丽连城一张一合的嘴,可脑海里却异常的清楚,清楚的记载着他说的每一个字。 “林四月,你说。我有没有这个资格。”利连城在我的面前蹲了下来。 “连。。。连城,你是,你是。。。。。在骗我的吧?”我结结巴巴的说:“你是因为,因为讨厌,才。。。。才开的玩笑吧?是。。。。是恶作剧吧。。” “恶作剧?呵呵。。。。。”利连城站了起来,扯开了个好看的笑容。朝顶楼的栏杆走了过去。 “姐姐,要不要我从这里跳下去来证明我说的一切都属实?”他站在栏杆上,风扬起了他的衣角,像一只即将离去的鹤。 我连爬带滚来到他的面前,抱住他的脚。 “连城,连城。。。,不要,我相信,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 “连城,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其实,我早就想对你说对不起了。。。。”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我知道自己受报应了,所以上帝为了让我痛苦,把乔带走了。” “连城,你要我做什么都行,但离开那个孩子不行,我好不容易让自己接受他。我喜欢他,我不想让他对我失望,所以,连城,我没有办法。” 空荡荡的顶楼里,回响着我的哭泣声。如许久以前听过的哀怨的胡琴声。 “林四月,我们还真是一个父亲所生的,在听说这些后你还能这样,行,够自私,好了,竟然你不想离开他,我也没有办法。你走吧。我想一个人在这里静一静。” 我松开了手,他说的没错,林四月是自私的,从来都如此。 ☆、我与幸福之间的距离(一) 血缘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可以让你产生一种类似心灵的感应,我们把它称之为第六感。 在松开手转过身的那一刹,我反身扑了过去,一切仅在毫厘之间,还好,我抓住了他。 “利连城,你为什么要这样逼我?”抱住他,我呜呜的哭了起来,像个委屈的孩子。 “林四月,我来告诉你,如果你和他在一起,我想我会疯掉的,我也知道自己这样是一种病态,可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你得离开他。” 此时,我的手机响起了,蓝桢烈的名字在手机的屏幕上跳动着。 把手机拿给了利连城:“你来接,就说我和你在一起。” 利连城接起了手机。 在手机再次响起的时候,狠狠的我把手机往天空上丢了过去,对着天空我大喊:“上帝,你现在满意了,我要离开他了,林四月要离开蓝桢烈了。” “利连城,我现在不欠你什么了。”夜风里,我对着利连城说,那个记忆里清俊透明的少年。 在公用电话亭里,我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打到美国,一个打给了周院长。 巨幅的电影海报里印着憨豆先生夸张的表情,我买了票进了电影院。 这是一场最后的午夜电影,记得有人告诉我,选择在午夜看电影的人大多是为了逃避寂寞,尽管憨豆先生在尽力着用自己的肢体语言表演着,但似乎一整个电影院只有我一个人在笑着。我咯咯的笑个不停。 “有那么好笑吗?”身边的人问我。 “当然。”我用手往脸上一抹。瞧我,笑得眼泪都流下了来了。 出了电影院,我沿着记忆里的路来到了从前学校路口的那家早晨店,我靠在树上看着那家早餐店里透出了黄黄的灯光,那家的女主人所做的早点乔很喜欢。他喜欢靠墙的那个位置,他常透过玻璃向我招手。 天蒙蒙亮时,粘着这晚秋的露水,我站在门外,久久的站着,我的心上人就在屋里面,只要我推开那扇门,所以的一切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推开门时,一屋子的烟雾缭绕,蓝桢烈就坐在那里,眼里布满了红色的血丝,这个夜晚,我们都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蓝桢烈走过来紧紧的抱着我:“去了哪里?你再不出现我几乎要挖地三尺了。” 闭上了眼睛,我深深的回抱了他,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 “桢烈,你在这里等我,待会我有话和你说,我先会房间梳洗一下。”推开他,我往楼梯走。 蓝桢烈一把抓住了我:“你要说些什么。”眼里有不安,也许,他早已感知了一切。 我亲吻了他,温柔的,缠绵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径自走开了。 把护照放进行李袋里。我环顾了整个房间,咖啡色的落地拉帘在我住进来后换成蓝色的,因为我较为喜欢蓝色,不大的书柜里的那些书都是我喜欢的,有的已经绝版了,不知道蓝桢烈是从哪里弄到的,因为迷恋那些古香古色的灯具,蓝桢烈让他的朋友从日本给我弄来几样,据说年代久远,在咖啡色的床上我和他亲密无间,白色的地毯上我和他在那里听音乐,嬉戏,接吻。。。。。。 “你在干什么?”不知什么时候蓝桢烈站在我面前,脸色灰白,眼里燃烧着怒火。 告别仪式终于来到了,我放下了行李,靠在墙上。 “桢烈,我的合约结束了,所以我要走了。”我垂着眼睛看自己的脚,我承认我没有勇气看他,我怕自己会心碎。 “林四月,你给我讲清楚,什么叫我要走了。”他狠狠的把手支在墙上,我处在他的臂弯中,无处可逃:“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抬起眼睛看他,我的桢烈一夜未眠但依然好看得紧,头发凌乱,眼神阴郁,看起来有点像《秋日传奇》里的皮特。不过比他还要迷人。 “蓝桢烈,我试过了,但好像不行。我们不合适。”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小小的,清晰的,平静的:“我早就说过了。你的世界对我而言太过于复杂了,我是很喜欢你,但还没有达到那种为了你放弃自己的原则的程度,所以,我们好聚好散。” “你是说分手?” “是的,我们不适合。”我闭着眼睛,冷冷的说。 “林四月,不要讲那种官方语言,我不信你的胡扯,说吧,昨晚,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我知道,利连玉她进医院了,如果你是因为这个理由,那你就太过儿戏了。” “你不是说厌倦吗?蓝桢烈,才多久,你就感到厌倦。所以,分手吧。这样对大家都好。”我麻木的说。 “四月,”蓝桢烈紧紧的搂住我,声音里透着深深的无奈:“四月,你怎么能不明白,那都是因为太在乎,太喜欢了,像疯了一样的喜欢,喜欢到令我自己也感到害怕,我不会分手的,不,是没办法分手,如果,你不喜欢呆在这里。那么,我们就不要呆在这里,如果,你想到美国去,那么,我们就一起到美国去。只要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只是我不许你说分手来吓我。 我的桢烈,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可我,一直在挑战他的极限。 狠狠的推开他,我弯下腰去想拿行李,我觉得自己在待下去也许再也走不成。 蓝桢烈一把夺走我的行李袋,从里面找出了我的护照,恶狠狠的盯着我:“林四月,我不会让你走的,我也不会和你分手的,你别做梦了,你信吗?我会有一百种方法让你留在我的身边的。” 心里涌上一阵又一阵的黑色浪潮,原来,林四月想当一次好孩子都不行:“桢烈,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和利连城的关系吗?那好,我现在告诉你,我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关系,他负了我的母亲,他让我的母亲承受了世人的偏见和藐视。所以,我恨他,恨和他有关的一切,当然也包括了你的小白兔。因为恨,我把对你的喜欢变成了爱,也就是说,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想让连玉那个小公主品尝了痛苦的滋味,要知道,连玉可是她爸爸的心肝宝贝。” “林四月,你这个骗子,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胡说八道吗?这次临摹的是那出《哈姆雷特》?《基督山伯爵》?” “别忘了,你还求我帮助他。”蓝桢烈苍白着脸,声音凌厉。 “毁掉他的事业有什么好的,让他知道我在帮他才好。好吧,你也许还会怀疑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些,我来告诉你因为现在我害怕了,看着连玉趟在病床上,我突然害怕了,我害怕自己在无面目去见我的妈妈,见乔。” “蓝桢烈,对不起。”我直直的望着脸色煞白的蓝桢烈,蓝桢烈,对不起。 “不,不,我不相信,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如此荒唐的说辞,四月,别玩了。嗯?”蓝桢烈把我拉进了他的怀里,不住亲吻着我的头发。 “不是玩啊!桢烈,我早告诉你我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了,还不信吗?那么,我来告诉你,你不是说我怕连城么?是的,我的确怕他,因为,我勾引了他,那时,我二十岁,他十五岁。” 蓝桢烈推开了我,狠狠的推开了,因为力气用的太猛,我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现在是不是有点像《雷雨》”从地上爬起来,我朝他很轻佻的笑了笑:“知道我是怎么勾引他的吗?就像对你的一样,欲拒还迎。。。。。。” 一个巴掌甩了过来,力量之大让我感到了短暂的黑暗。在那短暂的黑暗中我似乎看到自己可怜兮兮的灵魂。 许久以前。母亲对易先生讲,你值的更好的,这刻,我终于懂了。蓝桢烈,他值更好的女子。 ☆、三个月(一) 飞机在午后的日光下冲上了云霄。再一次,我狼狈的从这个城市逃走了,上海,是属于我的一座伤城。在这座城市里,我得到过,失去过。 在离开地表时,所以的情绪开始宣泄开来。我躲在卫生间里。哭得像个孩子。我,再一次丢失了我的蛋糕,那块名曰幸福的蛋糕。 会恨我吧?蓝桢烈,会恨我吧? 他说,林四月,为什么不一直骗下去呢?为什么在这一刻要良心发现呢? 他说。林四月,我后悔了,如若知道知道你会让我如此痛苦,我那时不会走向你。不会向你请求帮助。 他说,林四月,你在给我快乐的同时给我更多的是绝望,一种对于爱情的绝望,信仰,也许在以后长长的岁月里,我依然无法从那种绝望中解脱过来。 最后,他说,林四月,我发誓,有一天,我会让你跪着亲吻我的脚趾头求我爱你,有一天,我会毁了你,就像你今天毁了我一样。 飞机穿行云端中,我坐直各种各样的梦,梦见了儿时的自己在橱窗外,偷偷的看着别的孩子幸福美满的摸样,梦见了母亲依然年轻美丽,在家里的院子里晒着被单,日光柔和温暖,像令人发困的棉絮,梦见了十五岁的利连城偷偷的爬进了邻居家的玫瑰花园,握着还沾着仲夏夜里的露珠的玫瑰向我走来,梦见了乔背着我走在圣诞节时期的街头,街头的灯光美得像个梦,我在他的背上和他唱着回家的路。梦见了和十七岁的蓝桢烈躲在罗杰家的厨房里烤着玉米,梦见了二十二岁的蓝桢烈背对着我站在窗前,背影悲伤,像常常让我流泪不止的电影,我独座在那里,久久不愿离去。 “小姐,小姐。”有人在我身边轻轻的唤着我。 睁开眼睛时,我看见了长相甜美的空中小姐拿着纸巾微笑看着我。 伸手一摸,发现自己的脸上布满了泪水。 机舱外的世界夜正深沉,我在睡梦中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心灵旅程,碰见了各色的人,经历了各色的事,最终,只剩下我一个人。怀着破碎的心独自坐在这高空上。 经过了十几个小时的飞行,飞机落在肯尼迪机场,清晨的曙光四面八方迎面而来。 丽达站在接机的人群中,向我挥手。 一个礼拜后,我和丽达来到了底特律,在这个礼拜里,我和奶奶一直都呆在一起,我们结伴去看了乔,结伴一起去了加拿大拜访了她的朋友,一起参加了纽约露天音乐会节。 我还拒绝了琼斯的邀请,只身和丽达来到了底特律的一家公立医院。成为丽达的助手一起进了急诊室。 底特律是一个犯罪率居高不下汽车业发达的工业城市,斗殴,暴力,车祸,让急诊室应接不暇,我们每天忙得像个陀螺似得。 有时候确实太累了,就和丽达挤在值班室那张小小的床上合衣而睡,丽达是个睡相不好的家伙,常常手脚并用往我身上压,那时,我就会狠狠的拍掉那放在我身上的手脚:“桢烈,给我安份点。”然后,我会被自己说出来的那个名字惊醒,就那样,呆呆的看着空气。 有一天,丽达问我:“蓝桢烈是你的情人吧?你在睡梦中叫这个名字时就像在和自己的情人在撒娇。” 我没有回答她,心里充斥难以言明的苦涩。 幸好,底特律的生活节奏紧促,幸好,我的工作十分繁忙,让我没有时间来思考,只是,有一天,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苍白着脸,像是一个失去灵魂的人偶。 在一场鹅毛般的大雪里迎来了圣诞节,和生生挤出来的圣诞假期。 现在是平安夜,丽达回到自己的家里和家人过圣诞了。我住在她纽约的房子里。从曼哈顿望下去,底下的人犹如蝼蚁。 苹果城的夜景璀璨美妙。 斜靠在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门铃响起了。我迎来了意外的客人。他就站在门口,披着雪花,风尘仆仆。像世间最为温暖的画面,让我喜极而泣。 “方浩。”我的声音哽咽。 “你这个狠心的女人。”方浩目无表情:“竟然给我玩不辞而别。” 是不辞而别,所以方浩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里,都拒绝接我的电话。 方浩和我来到了酒吧。 酒吧因为是圣诞期间,大家纷纷聚集在酒吧里庆祝圣诞的即将来临,男女服务生穿着特制的圣诞制服忙碌穿梭着。 喜欢热闹的客人迫不及待的涌进了舞池中央,跟着音乐载歌载舞。拉着方浩我们也进入到了舞池里,摆动自己的手脚。 在音乐声中,我大声的喊: “方浩,谢谢你来看我,你不知道今天能见到你让我多高兴,所以,不要再怪我了。” “知道吗?方浩,林四月是个倒霉的人,从前,是个倒霉的孩子,现在是个倒霉的女人,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的,有一天,当我去见上帝时,我会好好的问他的。” “方浩,你可不可以不要问我,现在我没有办法回答你。” 在那些的大喊声中,泪水纷纷的落了下来。在这个如长兄般的人的面前,我从不掩饰自己的眼泪。 平安夜的钟声响起时,酒吧里的人纷纷进行了拥抱。 方浩拥抱了我,在我耳边说: “四月,圣诞快乐,在我的眼里,林四月是一个比谁都幸运的女人,你瞧,你让我心甘情愿的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来和你过圣诞,你让两个优秀的男孩为你着迷,乔那个傻小子为你倾心,叫蓝桢烈的孩子为你疯狂。这是多少的女孩想要都要不到的。” 离开酒吧后,雪停了。 指着超市的啤酒广告,方浩说,四月,我们要不要来个一醉方休。 在房间里。我燃起了壁火,我们坐在地毯上,喝着广告中号称着有阿拉斯加风情的啤酒,听着甲壳虫的老歌。 “四月,我不喜欢你一次又一次的逃避。”迎着我对眼睛,方浩毫不忌讳。 把头搁在沙发的扶手上,我盯着熊熊的壁火,突明突暗。 “他好么?” 在这两个月里,它像长在我心头上的刺,他好么? 饮着啤酒,方浩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半靠着:“在我看来,他好像过得不错。” “有点失落吧?我猜,一定是你自作主张离开他的,我猜,你现在的心情一定有些糟。” 我没有回答,依旧看着壁火,甲壳虫正在唱着我最为喜欢的歌曲,嘿!朱迪。 “林四月,你真是个贪心的女人,是你先行喊停的,难不成还要让他用颓废,自我放逐来祭奠你们的一切。”方浩摇了摇头。 我想,方浩还真猜对了,在我的心里,我希望听到他过得很好这个消息,可,真听到他过得还好时,有忍不住失落,如人们所说的,女人,是世界最为复杂的情感动物。 ☆、三个月(二) “俩个月前,蓝桢烈成为我的同事,在公司里,他不叫蓝桢烈,他是Eric,一个有留学经历的年轻人,刚刚迈进职场的菜鸟。大家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职务很低,知道吗,在他刚进公司时因为他那张偶像级的脸还引起一阵骚乱,许多女孩子很迷她,那时,我们的主管还开玩笑说,那个年轻人来的最大好处是,姑娘们的仪容好多了。” “在公司里,他对谁都彬彬有礼的,那小子真是天生的贵族,尽管他表现的很谦虚,可骨子里的那种高贵还是让人有距离感,知道女孩子们叫他什么吗?落在平民区里的王子,可那为王子对谁都和气,唯独对我冷冰冰的,我想,一定是你连累了我。搞得他看见我就像见了仇人似的。” 方浩一边说一边以哀怨的眼神玩味的看着我。 “他的工作做得好吗?” “那个小子还真不是个花瓶,也没有那种公子哥那种浮躁与傲慢,短短的两个月里,就把他的客户的荷包填的满满的,现在,他拥有了独立的办公室,公司还给他配备了助手。起初,我还以为他会是一个绣花枕头,没想到小小的年纪投资的眼光有狠又准。” 这世界从来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蓝桢烈亦然。 方浩陆陆续续的给我讲了一些关于蓝桢烈的事,如他的女客户对他的痴缠,如公司里那个最为漂亮的女职员对他频频的暗送秋波。。。。。。 微醉时,当听到蓝桢烈在大庭广众中对某位女客户喊出“女色狼”时,我笑了起来。 “四月,你如果还喜欢他,就回到他的身边去,那个人虽然对所有喜欢他的女孩子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也有例外,那个女孩子叫赵仙蒂,他们同一天进入到公司,据我的感觉,他们的关系并不简单,他们很有默契,我还无意中知道,他们住在一起,而且,那位叫赵仙蒂的女孩子在我看来很有魅力。” 赵仙蒂,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她的名字列在蓝桢烈手机序号的第四位,而容如春列在第五位,有一天,我问蓝桢烈,赵仙蒂的是谁,蓝桢烈微笑着说,仙蒂啊,她的外公和我的外公是很好的朋友,比我小一岁,我们在英国的时候一直住在一起。蓝桢烈这么说,仙蒂从小就是我的玩伴,我们很合得来,她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我看过赵仙蒂的照片,那时,在一片爬满常青藤墙下,她和蓝桢烈靠在一起,十七,八岁的模样,明眸皓齿,笑得很灿烂,那张照片一直放在蓝桢烈的房间里,后来我住进去后就不见了,蓝桢烈没有说,我也没有问。 我还见过蓝桢烈在和她视频聊天,当时蓝桢烈笑得很愉快。 赵仙蒂和蓝桢烈是青梅竹马。很特别的青梅竹马。 我喝光了杯子中的酒,把手支在下巴上,带着撒娇的口气:“赵仙蒂,她比我更有魅力吗?” “你喝醉了。”方浩拿走我手中的杯子。 “哪有?”我的手盖在方浩的手上:“方浩,我还要喝,你不是说我们今晚要一醉方休吗?”我把头不住的往他身上蹭,然后,我听到他叹了一口气。 “林四月,你别忘了,我是个男人,你不怕我做了酒后乱性的事吗?” “如果真乱了,方浩,那我就嫁你。”对着他,我吃吃笑。 后来,我们真的一醉方休。 在一片温暖的日光中醒来,如火的夕阳落在这高楼的窗外,这是个没有雪花的圣诞节。这个圣诞阳光充沛。 脑子里有点乱,最后的记忆停留在方浩附向我放大的脸还有我说的话。 “如果真乱了,方浩,我就嫁你。” 猛的拉开被单,我松了口气,还好,衣服还是昨晚的样子,一切正常。 “方浩,方浩,”我叫了几声。不见回答,我走出了房间,在桌子上放着方浩的留言。 “亲爱的,我赶飞机去了,我老实对你讲好了,你比那个赵仙蒂有魅力,知道吗,昨晚,我差点吻你了,如果,你再说一次想嫁我,那么,我就娶你好了,虽然,我给不了你那么多的爱,但我会给你轻松快乐的生活的。如果,你下一秒想嫁,我下一秒就娶。” 我想,方浩是说对了,林四月还真个幸运的人,起码,在我以为全世界都遗忘我的时候,还有那个叫做方浩的人。 对着镜子,我狠狠的拍了拍自己的脸,事以至此,你还要求些什么呢。如果,那个叫赵仙蒂的女孩能带给桢烈快乐,就那样吧。 二月初,整个美国还处在一片浓冬之中,这是个难得的空闲时间,我趴在电脑前正在看方浩前天给我传过来的一段小虎的视频。 “爱丽丝,有人找。”丽达很暧昧眨了眨眼:“帅哥,基努,李维斯类型的。” 再次见到利连城,我的心情平静多了。 在底特律的晴空下,一切开朗明媚,我朝他微微的笑了笑。 “连城,我请你吃饭吧。” 我们来到底特律一家很有名的餐厅,点了Coney Island。那是是底特律的美食之一。 用完餐后,我们在一个公园坐了下来,不用处有几个少年在打着篮球。 “我没有想到你会来看我。”我把目光放在远方,对着他,我还是会不自在。 “过得好吗?”利连城声音平静。 “嗯。有点累,但还行。” 时间交错着,难以言晦。半响,利连城幽幽的说: “回去吧,回到他的身边去吧!这次我不逼你,这次我是以一个无能的儿子的身份来求你,我无法因为自己一时的任性看到我的父亲去坐牢。所以,我认输了。” “他所作的这一切我想,都是因为你。” 在利连城的讲述中,我才知道在一个月前,利氏正遭遇巨大的危机,资金不到位,投资商纷纷撤资,借贷无门,利氏在短短的几天里从天堂跌倒了地狱,更要命的是,还涉嫌逃税风波,利永华现在面临着牢狱之灾。而这一切的幕后主使人就是蓝桢烈。 “我帮不了他,在这样紧要的关头我竟然帮不了他,我他一次又一次的吃的了闭门羹。那天,我和连玉一起去见蓝桢烈,他看都不看一眼,连玉哀求他他也无动于衷,最后,我问他要怎样才肯放手,他说,你知道的。” “那天,他对我说,我们都是可怜虫,被林四月那个女人当猴子一样耍。” 我不知道应该说是戏如人生,还是人生如戏,我只知道我现在的人生就像是一出悲喜剧,夹杂了爱恨情仇。 “我不会去的,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善良的人,我讨厌周而复始,纠缠不清,你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力气才离开他吗?我不会再让自己陷进难堪之中的。” “家财散尽倒是无所谓,可你忍心看着他去坐牢吗” “你怎么会觉得我会不忍心呢?”脸上挂着一个夸张的表情,我侧过头来看坐在自己身边的人。 利连城回视着我:“我打赌你会不忍心的。” 我想笑,大声的笑,看来,他是把我想成一个善良的人了。 在下一秒间。利连城朝我扑了过来,一个篮球狠狠的砸在他的头上,又凶又猛。 利连城对我咧了咧嘴,软软的倒在我的脚下。 在那个瞬间,他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那个飞向我的篮球,彼时还年少,在马路上,他骑着单车载着我,从我们身边经过的货车上的杂物掉下来砸到了我,那时,看着我的伤口,他很是懊悔的说,林四月,要是被砸到的人是我就好了。 所以年少的情怀都会是闪闪发亮的梦。可我让少年利连城的梦添上了阴霾。 ☆、悲伤的爱(一) 在医院的病房门口。我拿着电话沉思良久,最终,拨了那一窜滚瓜烂熟的数字。在上海,现在应该是一个凌晨。 电话马上就被接起来了,电话彼端,传来蓝桢烈阔别三个多月的声音。我们在电波中经历了长时间的沉默。 “说吧,林四月,我知道是你。”蓝桢烈的声音冷静。 “蓝桢烈,你让我受宠若惊了,为了这样的我值得吗”我淡淡的说。 “值不值得不用你来考虑,我不是说过么,我有一百种理由可以让你留在我的身边,如果你觉得那个筹码还不够,那么,在加上乔国龙资产管理如何。” 靠在墙上的身体不住的往下跌,我蹲在地上,只能蹲在地上。 “林四月,明天日落之前,我要见到你,不然,你就等着看他坐牢吧,不管你多么的恨他,可我相信你是不会看着他去坐牢的。” 说完这句话,电话就被切断了,我在拨过去以呈关机状态。 呆看着手中的手机,我向站在一边计程车司机模样的人要了一根烟,颤抖着深吸了一口,辛辣的滋味呛的我泪水直流。 有双手从我的口中拿走了那根烟。 “你,还是不要去了。”利连城在我的身边蹲了下来。 “蓝桢烈说,明天日落之前如果没有看到我,他会把那个人送到牢里去。”我木木的说。 利连城把从我手中拿走的烟放在口中,狠狠的吸了一口,和我一样被呛的脸色通红。我们就那样蹲在墙角下,看着那些从我们跟前走过一双双的脚。 让丽达定了前往上海最快的机票,我和急诊室的同事们一一拥抱告别,丽达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爱丽丝,祝福你。 利连城开着丽达的车,我坐在副驾驶上,我们正在前往机场的路上。 “还回英国么?”迟疑了很久,我小声的问。 “嗯,读完剩余的课程后,我会去旅行,也许旅程会很长,我一直想到世界各地去转一转。” 利连城的侧面如丽达所讲有点基努。李维斯的味道。额头饱满,目光深邃。我黯然的垂下眼眸,是我让这样一个俊秀的青年在他的花样年华里背负了难以言晦的心路历程。 狭小的空间里,我们相对无言。 在机场里,利连城给我买了热气腾腾的咖啡,座在空旷的候客厅里,听着播音员甜美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响起,终于,轮到前往上海的班次了。 我们一起站了起来,差不多一米八个子的利连城让我心酸,原来,他有这么高了,从前的林四月和利连城是两个长得差不多高的孩子。 “我该走了。”利连城迟迟的说,目光闪烁。 “嗯!”心中有万千的话,想说对不起,想说连城我错了,想说连城我后悔了,想说如果时间能倒流回来,我一定不会选择那么做。 “那我走了。”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中我们深深的明白那也许是一场诀别。 在他转过身去时,我拉住了他的衣角,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连城,对不起,还有,祝福你。” 他顿住了,我看着他的背影。 在播音员的声音再次响起时,利连城回过身来拥抱住了我,狠狠的,压抑的,像是倾尽所有,那个怀抱充满了类似绝望的气息。 我的手放在半空中。 “再见了,林四月。”他在我的耳边说。 那日,天气极好,天空里有落日的余晖,那些余晖把天空让的像一只鲜艳的橙子,机场的玻璃映着它们的颜色,把机场的人们衬垫的十分柔和,我目送着利连城的背影。 莫名的,我看着那个背影,泪流满面。 在很久的以后,底特律成了我记忆里一座盛满哀伤的城市,记载属于林四月和利连城关于离别的故事。很久的以后。。。。。 上海,漫天的雨。 小光带着我走出了机场,机场外,蓝桢烈站在那里,黑色的大衣,蓝色牛仔裤,撑着黑色的雨伞。雨伞下的人身影修长。惹得国过往的人频频回首。 上海的冬天可真冷,冷得我不住的打颤,我拒绝了蓝桢烈的大衣,越过他我径自和小光坐上车子的前座,寒冷在加上时差让我没有精力来思考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他,把头靠在玻璃窗上,我闭上了眼睛,听着车窗外雨声,车流声构造而成的喧闹世界。 房子还是原来的那个房子,房间还是原来的那个房间,甚至于衣帽间里还挂着蓝桢烈先前送我的我没有带走的衣服,一切还保持着原来的摸样,就像我从未离开过一样,可一切还能像这个房间里的一切似是从未曾改变过么? “房间里有我新买的一些书,去看看吧,你会喜欢的。你还需要些什么可以跟我说。”刚才在楼下,蓝桢烈轻描淡写的对我说。 “林小姐,少爷叫你下去吃饭。”一直负责房间打扫的王阿姨站在门口。 我径自走向浴室:“不了,我现在不想吃。” 从浴室走出来,见到蓝桢烈在弄我的行李。他把我行李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和他的衣服挂在一起,我垂下了眼,泪水掉在了地上。为了掩饰自己这一刻的脆弱,我拿起毛巾擦着我刚洗完的头发。 “天气冷,用这个比较好。” 蓝桢烈拿着吹风机,把我拉到沙发上。拿着吹风机径自帮我吹起了头发。 “累吗?”他一边弄着我的头发一边说。 “嗯!”更累的是心灵,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女人,在飞机上设想过各种的可能,而眼前的这种可能是我想都没有想过的。直至这一刻,我还在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暴风雨前的宁静。 蓝桢烈把我差不多干的头发细心的拢在肩后,用手轻轻的抚摸我的脸颊:“瘦了。” 这样的蓝桢烈让我害怕,还令我愧疚。 “吃一些东西吧,”蓝桢烈把放在一边的粥堆到我面前:“吃完后再休息。” 吃光了碗里的粥,我垂着头坐在他的面前。 蓝桢烈站了起来,有极小的叹息声从他的口中溢出:“那你就睡一会吧,我走了。” 走?去哪里这句话几乎就要冲口而出了,可它被硬生生的咽下了。 一碰到柔软的毛被,所有的细胞马上呈冬眠状态,我把头藏在被单下,深呼了一口气,我发现我十分想念这个味道,有蓝桢烈和林四月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我没有想到这一觉会睡到第二天傍晚,醒来时身边空荡荡的,我想,蓝桢烈昨天并没有在这里睡,蓝桢烈睡相并不好,不是吧枕头弄掉了,就是把被□得一塌糊涂。 迟疑了一下,我叫住了王阿姨:“阿姨,他昨晚没有在这里么?” “你是说少爷,对啊,昨晚少爷不住在这里,他临走的时候交代我不要去叫醒你,让我在你醒来时弄些开胃菜给你吃。” 那些开胃菜倒是让我胃口大开,我让一边的王阿姨和我一起吃了晚餐。王阿姨是蓝家管家的远房亲戚,平常有些沉默寡言的样子。在我第一天来到这里就她就住在这里了。 “阿姨,蓝桢烈这些时日都住在这里吗?”吃饭之余,我还是忍不住的问了。 “没有,少爷有时候会来到这里,常常坐坐就走了。”那位沉默寡言的中年妇女难得的抬起头注视着我:“我们家少爷来的时候,最常讲的话是,不要弄乱房间里的一切,林小姐,以后,你还要走吗?” 其实,这个答案我也没有办法回答,以后,是一个充满变数的词汇,它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我希望林小姐以后不要走了。”她继续说:“林小姐不在的时候,我们家少爷变得不像时下的年轻人,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悲伤的爱(二) 是夜,我躺在床上,十点多了,蓝桢烈还是没有回来。也没有一通电话,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我不由的把他和叫赵仙蒂的女孩联系在一起,或许此时他们呆在一起了,如若呆在一起他们又在干些什么?那股莫名的情愫搅的我翻来覆去。 拿着杯子我顿在楼梯上,静寂的大客厅里我似乎挺到了一下声响,待我分辨出那是开门声时,客厅里的大灯“拍”的响起了了。客厅里一下子光亮十足。 我站在楼梯上和刚进来的几个人面面相窥,那些男孩子们朝我咧了咧嘴,蓝桢烈站在他们中间,接着,我听到蓝桢烈气急败坏的声音大声的响起。 “你们,都给我闭上眼睛,林四月,你马上会房间去。” 紧接着,大灯被熄灭了,客厅里恢复成刚才朦朦胧胧的样子。有人忍俊不住,有人在细碎的窃笑着,而我,搞不清现在的状况,还保持着刚才的样子。 “该死,林四月,你还站在那里做什么。”蓝桢烈再次拉高嗓门。 回到房间里,对着镜子我的脸上一阵燥红,我终于明白蓝桢烈的气急败坏,白色的低领睡衣在灯光的烘托下若隐若现,要命的是我平常睡觉时没有穿内衣的习惯。所以说。。。。 躲回被子里,我的脸火辣辣的,但还是有小小的甜蜜萦绕在心上,我猜,蓝桢烈现在的脸色一定很不好,我的心里还有小小的调侃,谁让你买这种睡衣呢。蓝桢烈不喜欢有纽扣的睡衣,他说,那解起来太碍事了,他可是一个急性子。 门被打开了,很快的我身边的位置陷了进去,蓝桢烈拿着他的身体贴住了我的后背,在贴近的气息里我闻到了葡萄酒的酒香。我往外一缩,他紧跟着过来。 他的嘴咬着我睡衣的吊带,就像一只小狗,一只生着闷气的小狗,想着刚才他的模样,我的心变得极柔软。那个人,我以为自己再也没有资格出现在他的面前,可他,用了这样的一种方式让我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刻,我如此欣喜,我回到他的身边了,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 “你喝酒了。”我的声音在夜里轻柔的响着。 “你关心吗?”蓝桢烈的头埋在我的头发里,声音像个委屈的孩子。 我转过身,把头埋进了他的怀里,闷闷的说:“当然。” “那你不生气了。”他的手紧紧的圈住了我的腰。 房间里流动着一种浓烈而暧昧的气息,在柔和的灯光里有什么在蠢蠢欲动着,在彼此 眉目间。 我的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这个时候我只想去触摸他,感觉他,通过亲密的接触来暂时忘记一切。在下一秒间,蓝桢烈的身体便覆盖了上来,吻,铺天盖地,带着宛如世界末日般的揑夺。。。。。。。。 半夜,我被一阵窒息感弄醒了,睁开眼睛见到睡梦中的蓝桢烈用他的手紧紧的抱着我,那样子,就像害怕遗失生命里头最为珍爱的。 我刚刚想把他拉开一点,他马上醒了,呆看了我一会儿,又紧紧的拥抱住了我,在我的耳畔低低的说:“还好,四月你还在。” 接着,他把手放在我的脸颊上,细细的抚摸着:“那天,我一定把你打得很疼,四月,对不起,我以为这一辈子我最不会打的人是你,可我却打了你。” 林四月从来不是个会轻易掉泪的人,可这个人却一次一次的让我的眼泪不受控制。 “怎么了,嗯?”蓝桢烈手忙脚乱了起来,他手一伸,房间里的灯就亮了起来,明黄色的灯光下,我和蓝桢烈的衣服落在地上带着暧昧的色彩。我那件带子被弄断美丽的睡衣可怜兮兮躺在地板上。蓝桢烈循着我的眼光落在地板上的衣服上,很是开心的笑了起来。 “不许笑。”我伸出手去捂住他的嘴,蓝桢烈一边亲吻着我的手一边毫不掩饰可看着我,目光热辣。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被单正一点点从我的肩上的滑落了下去。 “不行,我累了。”我捂紧被单,摇了摇头。 “可我不累。”蓝桢烈朝我扑了过来。 “好吧,那,那,桢烈你把灯关了,我不习惯。”我躲进被子里,小声的说。 。。。。。。。。。。。。。 早晨的光把室内的一切早点亮堂而清晰,在那些耀眼的光线中我细细的抚摸着蓝桢烈的轮廓,这是上帝的宠儿,雕刻家们的挚爱,他们把一切美好的都给了他。他缓缓的睁开眼睛,静静的愀着我,眼里晦暗不明。 犹如着清晨里的光,一切藏都藏不住,黑夜和白天带着两种迥然不同的风格。黑夜让人迷失,白天让人清醒。 “桢烈,那时我对你说过的话,”我困难的开口:“你。。。。。” 他伸手一捞,把我捞到了他的怀抱中:“傻人,你觉得我是那么笨的人么你说的话那些是真,那些事假我怎么会分辨不出来呢” “利,利连城的事实真的。”我再次艰难的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那些长在角落里不见天日的菌,长时间被阴暗所笼罩着。自私自利,内心阴暗。” “可你却是我喜欢的女人,在这世上独一无二仅有的一个,我能拿你怎么办?四月,我们把一切都忘了吧!我外公说过做人要向前看。” “那你介意么?” “是的,我介意,不,更确切的说是嫉妒。我嫉妒他见证了你从一名少女变成一个女孩的阶段,我讨厌他和你一起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我还讨厌他大言不惭的说和你是青梅竹马的关系。” “桢烈,你要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与连城无关。”我低声说。我想起了利连城在机场的那个背影。 “连城?非得叫到那么亲热么?”蓝桢烈又不高兴了。 我把头往他的怀里更深的位置蹭了蹭:“好了,我听你的吧一切都忘了。” 抬起头来,我吻了他。 “谢谢你,桢烈,谢谢你只是妒忌而不是介意。” 还没有容我从他的身边离开,蓝桢烈又扑了过来,手又开始不安分了起来,在我的身上游走。 “不行,蓝桢烈,你不去上班么?” “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了。” 。。。。。。。。。。。 结果,我和蓝桢烈到了中午才起床。我们挤在沙发上看碟,外面依然还在下着雨。 “蓝桢烈,听说,那个对你来说很特别的赵仙蒂回来了,而且,和你还在一起工作。”想起方浩对我说过的话,我酸溜溜的说。 “嗯,她是回来了,我们是在一起工作了,怎么了”蓝桢烈眼睛紧盯着巨大的液晶屏幕,擎天柱又在变形了。 “你们相处还好吗?” “当然,仙蒂那个丫头的能力真让我吃惊。”还在盯着电视。 我不再出声。 “吃醋了?林四月?”他那张英俊的脸朝我凑了过来。 “是吃醋了,方浩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们都住在一起。” 蓝桢烈把头搁在我的腿上躺了下来:“我们住在一起没错,她说回来就回来,在这里她人生地不熟的,我妈让她住在闽园了,这些日子我也住在闽园了,所以,我们就成了住在一起了,林小姐,你现在可以放心了。” 闽园,那是他们家族留下了的遗产,蓝桢烈真正的家,赵仙蒂就住在那里。 赵仙蒂,在隐隐约约中,她就像蔓藤一样缠绕在我的心上,透过斑驳依稀的时光我似乎看到了在大不列颠帝国爬满常青藤的旧墙下,明朗的少女,沉默的少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悲伤的爱(三) 见到赵仙蒂是在几日后的儿童慈善画展上。我们站在会场的的两端,我和小虎在这一端,蓝桢烈和赵仙蒂站在那一端,带着同一款帽子,明丽的女子正弯着腰为挺拔修长的青年戴上胸花。和我和小虎一样的胸花。 那种胸花是孩子们手工做的一些小玩意,一个二十块人民币。 我拉着小虎的手静静的站在那里,终于,她给他别好了胸花,他帽子外的半张脸露出了很是不满意的表情,我猜,蓝桢烈一定嫌弃那个胸花太过于可爱了。他拉着她的手转过身,看见我时一僵,随之,放开了她的手。 他的表情让我觉得自己也许看起来有些傻,像是一个亲眼看到自己男友脚踏两条船的可怜女子。 是的,我的心里是难受的,不久前,他是怎么说来着,四月,我回家一趟。可是,不是说回家么?怎么变成来画展了? 拉着小虎的手我平静的从他们身边走过,没有和他们又任何的眼神交流,就像陌生的人擦肩而过。 急促的脚步声追了过来。 “四月,四月你听我说。”蓝桢烈很着急的拉住了我。 指着墙上写着肃静的牌子,我示意蓝桢烈安静一点。 “等会再说。”我小声的说,林四月,你现在不能因为蓝桢烈拉了别的女孩的手就表现的像一个妒妇。 蓝桢烈一把把我扯出会场外,我们来到外面的一处空地,蓝桢烈指着追出来的小虎:“小孩,一边呆着去。”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就把小虎拉到身边。 “四月,你听我说,我回家一趟就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了。我是被仙蒂硬拉过来的。”蓝桢烈的眼神急切。 “好了,我知道了。”沉思了一下,我也就释怀了,重要的是蓝桢烈没有骗我,我也相信他是无意中被拉过来的。 蓝桢烈过来拉我的手,下意识里我甩开了他,在情感方面我和蓝桢烈一样有洁癖,我的脑海中海残留着刚才他的手和赵仙蒂的手紧紧的握住一起的画面。 “你不相信我?”蓝桢烈的脸色不好。我刚想解释,就有一个清脆的声音插了进来。 “他真的是被我硬拉过来的。” 看着眼前的这位年轻女子,我想起了方浩说的,那个女孩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是的,眼前的女子,不是很漂亮,但浑身上下透露着自信,那种自信直达到眉梢,让她充满了别样的风采,明亮,通透,像热带植物,带着溢满阳光的痕迹。 “嘿,桢烈,她就是林四月吧?”她把手搭在蓝桢烈的肩上,动作自然,用另一只手拍拍自己的胸膛:“我听蓝桢烈提起过你,我是赵仙蒂。” 蓝桢烈没有理他,依然直直的用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这一切好像成了我的错了,我苦笑了一下:“是的,我是林四月,我也听说过你。” 奶声奶气的声音插了进来:“好了,四月。我们该进去了。” 小虎,从来都是不甘寂寞的孩子。 看了蓝桢烈一眼,我扯了扯烂桢烈的手:“桢烈,看完画展后你请我们吃饭吧。我和小虎可是饿坏了。” “你中午没有吃么?”蓝桢烈瓮声瓮气的。我点了点头,中午的时候怕小虎等,我连饭也来不及吃,像是应景似的,我的肚子叫了一下。 “那还看什么见鬼的画展。”蓝桢烈拉着我就走,我回过头看了一眼赵仙蒂,她还保持原来的姿势站着,身影映在斑驳的墙上,看起来有些落寞 。 来到上海后,雨一直持续的下着,空气里带着霜的味道,蓝桢烈在他假期的最后一天里把我带到了一家以药汤为主的火锅城。 我把他说很补的东西全塞进了我的肚子里,他说要把我养胖一点,那样手感会比较好,乔说我是一个需要很多爱的人,这个叫做蓝桢烈的孩子正在用属于他的方式一点点填满我常常觉得孤单的心灵,让我的世界一点点的亮堂起来。 “桢烈,我真的吃不下了。”我呆呆的看着放在碟子里满满的食物。 蓝桢烈饶了饶头发,想了想说:“吃不下啊?那明天晚上我们再过来。” 明天晚上?见鬼。 在蓝桢烈请假的这一个礼拜里,利氏已经全面走出了危机,税务局的人也出来澄清这一切纯属误会,公司也从新开始了运转,利永华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模样憔悴。 偶尔,我会悄悄的注视着我身边的恋人,在这么年轻的一张脸庞下藏着怎样的一份城府,是否深不可测蓝桢烈从来都是一个敏感的人,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把我圈在他的怀里,不要把我想得太过于冷酷,那些心思都是用来对付别人的,不会用在你的身上的,他说。他说这些话是信誓旦旦,可他好像忘了,我是因为什么原因从底特律来到上海的。 蓝桢烈上班的第一天,他早早的把我弄醒了,像个孩子一样的要我帮他弄领带,弄完领带后又要我站在门口送他,他说,这样感觉起来就像是夫妻生活。他喜欢这样的状态。 人类是情感动物,因为害怕孤独,所以选择集群而据,想靠近一点在靠近一点来填补心中的空缺,我想,我亦如此,看着蓝桢烈的车子远去时,我心里被他刚才孩子气的行为弄的心里暖暖的,我还忍不住去奢望,这样的日子能延续下去,到我们白发苍苍,到我们儿孙满堂。 可想试一回事,而事实却是另外一回事。 下午的时候,我见到了连玉,她就这样站在客厅上,脸色煞白,眼神涣散,直直的盯着我,看了许久许久。 “我们出去谈吧。”她目无表情的说。 我们在一家台湾餐厅坐了下来。 “四月姐姐,你是我的亲姐姐吗?” 我以为那会是一个秘密,我希望那是一个秘密,我还希望连玉的世界单纯明亮,可千百年来,似乎,纸总是包不住火。 “是的,”我不敢看她:“连玉。” 她站了起来:“林四月,抬起头来。” 在我抬起头来的那样刻,一个巴掌狠狠的落了下来,那个巴掌似乎是用尽余生的力量,它让我的耳朵发出嗡嗡的鸣叫声。我如此的害怕,害怕连玉接下来还会对我说些什么? 连玉浑身颤抖着,像是一片脆弱的剪影。然后发出一阵比哭还有难听的笑声。甜美的连玉终于不再甜美的模样了。 泪水爬满了她的脸,指着我,她说, “林四月,你是个疯子,你的疯狂把我的哥哥给毁了,你的疯狂让我的哥哥变成了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你永远想不到我的哥哥有多可怜,你知道他在电话上怎么对我的爸爸说的吗?他说,爸爸,我没有办法。他说,爸爸,你不要去责怪她,这一切都是我在自讨苦吃,是我不够坚强,还沉迷在她编给我的那段年少时光里,他说,爸爸,为什么你要把她变成我的姐姐呢。” ☆、悲伤的爱(四) 我想,痛的极致会麻木吧,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记不起,什么也记不起来,只想让自己变轻一点在轻一点然后像一缕青烟般从这尘世中消失。 我们两张麻木打脸印在餐厅的玻璃上,服务生悄悄的探出了头,也许他们现在一定在偷偷猜测这两个女人间会有什么样的情感纠葛。 利连玉继续木木的说着:“我的爸爸在几个小时前就那样抱着电话哭了,那是他第一次哭,没有眼泪,就蹲在地上。” 她说:“无论你有多怨,多恨,我想我和我的哥哥并没有对不起你呀?林四月,我的妈妈一向对你很好的,是那种真心的好,你感觉不出来吗?你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你的心被狗吃掉了么?” 最后,她说,我诅咒你,林四月。 我不知道在公园里坐了多久,直至雨再次下了起来,直至夜幕渐临。 很遗憾,不管我多么的热望,我还是无法变成一缕青烟。 走出公园时,想起早上我的那个和蓝桢烈白头偕老的梦,此时它离我已是万般的遥远,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我一直是知道的。我也知道我不配拥有那样的梦。可我,现在只想见到他,林四月,开始变得脆弱了。 我想拿手机来着,发现原来我没有手机。 我向过往的人借了手机,电话打通的时候,在这个人来人往的街头,二十九岁的女人哭的像个孩子,她特别希望回到童年时代,能像个心无城府的孩子在大马路上毫无顾忌大哭一场。二十九岁的女人从没有想过会因为自己的一次任性而为要去承受这么多。二十九岁的女人很委屈,上帝不声不响的带走她的母亲,带走她的初恋情人。可她什么也做不了,现在,这个二十九岁的女人她有点累了,想靠在自己的心上人的怀里休息一下,不知道上帝这个愿望愿不愿意许。 在所有感官沉睡前,我看到了蓝桢烈的脸,还好,桢烈他来了。那一个时刻,我以为自己即将死去,因为,我似乎看到了母亲的脸,很生气的脸,她在责怪我没有听她的话,我善良的妈妈殷殷叮嘱我,不要去恨,彼时,我以为她是为了维护那个男人,这一刻,我终于懂得了,她其实一直都知道,仇恨是一种太过于沉重的东西。 我是在医院中醒来的,醒来时一灯如豆,暮色正一点点的包围着整个空间,我亲爱的桢烈正握着我的手,头靠在我的床沿上,闭着眼睛,我打量了他一下,衣服还行,只是有些邹了,头发微乱,虽然没有变成电影中那种因为恋人生病了而把自己变得很邋遢的深情男子,但我看着还是满心欢喜,因为他在这里,让我睁开眼第一眼就看见,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知道自己一定睡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也许一天,也许两天,也许三天,我一直好像在做着一个很长的梦,在我做梦时我听到蓝桢烈的声音,有时候喃喃自语,有时候很是不耐烦,有时候充满了急切。 伸出没有打点滴的手,我轻轻的抚摸了蓝桢烈的脸,我的桢烈一定没有刮胡子了。下巴有点扎手,我的动作把蓝桢烈弄醒了。 “林四月,以后不要再生病了。你把我累死了。”分明是充满爱怜的眼神,却说出了这样不解风情的话,蓝桢烈真是个闷骚的人。 我笑了笑:“可是,这么办?每年的这个时段我都会生上几场病,好像年年如此。” “那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你就和我呆在一起,我来想办法让你不会生病。” “你要用什么办法?”我再笑了笑。 “嗯。。。那就把你藏在温暖的空调房里,然后再房间里再喷上消毒药水。”说这些话时蓝桢烈的表情认真。 这是多傻的话,我还记得已经死去的台湾女孩琼说过,相爱时的恋人们往往都会身不由己的干一些傻事说一些傻话,爱的越深时就越傻,这是她的哲理。现在想想还真有些道理。我和蓝桢烈现在都有些傻。 “这是一个好办法,那好吧,我以后每年的这个时间里都会呆在你的身边的。” 蓝桢烈呆了一呆。 我碰了碰他:“怎么啦?” “四月。”他盯着我,目光复杂:“你是说你以后会一直和我在一起。” “当然,我以后会一直和你在一起的,除非你要我走。” 他吻住了我的唇。吻的又急又促。 “不要,桢烈,我现在感冒还没有好。”我推开了他。他更凶的吻落了下来,渐渐的,我把手勾住了他的脖子。 世间所有的一切好像离我们远去,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咳,咳,。。。”有咳嗽响起,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开了,那里站着几个人,有戴威廉,曾佑,金宝如,还有赵仙蒂。 我大噪,因为蓝桢烈正在慌张的为我扣上病服的上面的扣子,我不知道它那是什么时候被他解开的。 见鬼,好像越急越会出错,最后,蓝桢烈恼怒的把我塞进了被单下,朝那些人狠狠的盯了一眼:“你们看够了没,你们在这个时候来这里干什么?” 戴威廉哈哈的大笑了起来:“我想来看看会不会出现什么奇观,比如会不会有某些的人衣不解带。消得人憔悴。” “林四月,你可把我们的Eric折腾的够呛。”他来到我的面前,叹着气说。 病房里没有来由的一阵沉默。女人的心天生是敏感的。我看到了金宝如黯然的眼神,那种眼神我也从一边的赵仙蒂眼里看到了,只不过她比金宝如更善于隐藏。 赵仙蒂手里拿着一个袋子,她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动作自然的给蓝桢烈理理不对称的衣领。 “阿姨昨天打电话回来了,说她这个月恐怕赶不回来了。”她一边帮蓝桢烈真冷衣服一边说。 蓝桢烈微侧过身,避过了她的手。拿眼睛来瞄我,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气氛开始诡异了起来。 男女之间的情愫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纹路,从来都是无迹可寻。 后来蓝桢烈告诉我我昏迷了两天,高烧在加上疲劳又是有些营养不良,导致我长时间的昏睡。 “见鬼,林四月,你竟然给我营养不良。”蓝桢烈咬牙切齿的说。 夜里,蓝桢烈问我那时为什么哭得那么悲伤。 我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小声说,桢烈,你能不能不要问。 他微叹了口气,说,好吧不问就不问。 出院后当天,我多了一部手机还有一个女司机,对着女司机我哭笑不得。 “桢烈,不是有手机吗?司机就不用了。” “。。。。。。。。。。” “蓝桢烈,你也知道我不习惯整天有人跟着我的。” “。。。。。。。。。。” “蓝桢烈,”我在他的耳边耳语一番。用来很多暗示性的暧昧语言。 “呃。。。”他的耳根有点红:“好吧,那这一次我就听你的。” 我的桢烈,偶尔很单纯。 ☆、我亲爱的,你怎么不懂(一) 三月初,上海连绵不绝的阴雨天终于停歇了,雨后的都市里露出了些许明媚的春光。 姨的女儿素菊带着姨来到了上海,今天是姨的六十生辰,我赶到车站去接她们,却发现她们的脸上阴云密布。 素菊悄悄的告诉我,因为无力偿还贷款,半个月后,姨的房子就会被银行拍卖,来上海前。姨和她的丈夫刚刚大吵一顿。 我的心里很惭愧,这段日子里我光顾着自己的感情纠葛,把这件事几乎给忘了,姨是我成长岁月里最为可亲的人,姨的一生里并没有多少幸福时光,丈夫是个小商人,常年在外,后来迷上了股票,因为股票现在他们就要失去他们的房子。 姨见了我还是高兴了起来,她说四月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要去哪里我觉得在那一个时刻,我竟然想不出我该带她们去哪里?我还觉得自己潜意识里抗拒把她们带到桢烈那里去,我觉得自己还无法告诉她,我现在和一个男孩同居,而且那个男孩比我小七岁。 姨是爱我的,有时候我觉得她爱我更甚于自己的女儿,七岁,在一个母亲的眼里,它就像一座鸿沟,代表着她所心心念念的人会走一段很艰难的路程。 我也没有办法把她们带到方浩那里去,方浩去了印尼了。我更不想让她们住酒店。最后我把她们带到了小虎的外婆家里去。 小虎的外婆热情的接待了她们,我把她们安顿在那里,接着来到了银行。可我无力的发现自己的财产只有十多万块,这些还是乔以前给我存的。 十多万它远远不够。 回到家,我把自己的行李袋从里到外都翻了一遍,我发现原来我是一个穷光蛋,我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可以变卖。 再想了想,我把眼睛落在那个抽屉上,我记得以前桢烈送我的一些好像很值钱的首饰还有卡我把它们放在那里了。 还好,它们还在那里。 我一直知道那些小玩意很值钱,可我没有想到它们会是那么值钱,一条手链还有一条脚链竟然给我换了一张一百一十万人民币的支票,而我的手袋里还放在几样,那几样,有耳环,有项链。 拿着那张支票,我五味陈杂。记得当时蓝桢烈把它们偷偷的放在我的包里我问他时,他轻描淡写说那些小玩意喜欢就戴上,不喜欢就把它们拿去换票子。现在,我没有想到我真把他们换成票子了。 姨接到那张支票有些发愣:“四月,你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 她无论如何也不收下那张支票,最后我告诉她那些钱是方浩帮我投资所得的,她才收了下来。 差不多六点钟时,我把姨她们还有小虎,小虎的外婆请到了上海当地一家很有名以专门办寿辰为主的酒店餐厅用餐。 六十岁,于每个人来讲是特别的,六十岁,在中国传统里它象征着一甲子,一个轮回,一个转折点。我希望这一天的姨幸福快乐。 我们要来了一个中等的包厢,解决了那些麻烦事后,姨轻松了很多,服务生送来了很多稀奇古怪的食物,姨看着它们眉开眼笑,直夸他们周到,素菊告诉我那些东西都是一些六十生辰必备的东西,很有象征意义。 期间,姨和小虎外婆相谈甚欢,小虎则只顾着研究餐桌那些奇怪的食物,素菊问我一些关于国外的生活。倒也其乐融融。 晚些时间,门被堆开了,服务生送来了一个包装得很喜庆的礼物,说是他们经理以个人名义祝寿星公岁岁今朝。 我问了他们经理是谁,服务生笑而不语。 等那位服务生走后,我们拆开礼物来看,还真大吃一惊,里面竟然装了一只不小的金龟,而还是纯金的,拿起来沉甸甸的,看着它,我们面面相觑。 还没有让我们搞清楚状况时,门再次被推开了。进来的几个人之中我赫然看到了蓝桢烈。米色的衬衫,宝蓝色的V型毛衣,衬衫里打着同色的领带,咖啡色的西裤再加上那张轮廓分明,比例完美的脸一下子把在座的女性同胞看傻了。 他朝我们走了过来,脸上挂着要命的笑容:“四月,亲戚来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说完后他在姨的身边停了下来。微微弯了下腰:“阿姨,你好。我是蓝桢烈。” 我讪然的站了起来:“桢烈,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和蓝桢烈一起进来的年轻人也来到我们跟前:“是我告诉Eric的,我是这里的经理,这酒店是我们家的产业。” 他叫许远,是蓝桢烈朋友之一,平常显的沉默寡言。 “是经理啊,来得正好,你送来的礼物我们心领了,可它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姨把那金龟重新放进礼品盒里,推到了许远的面前。 蓝桢烈用手把它挡住了:“阿姨,你就不要客气了,就当是生日里抽到的幸运礼物,把它当做好彩头好了。” 这个时刻的蓝桢烈像个熟知人情世故的好青年,举指得体,彬彬有礼。 许远在一边频频点头附和。 “四月,”姨指着蓝桢烈:“这位是? 气氛变得有点尴尬,还有短暂的沉默。蓝桢烈在一边愀着我,而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喔,婆婆,他是四月的患者。”一直很沉默的小虎冒出了很彪悍的言语:“四月现在住在他家在,他和我一样是四月的弟弟。” 说完后,小虎还很得意的向我眨眨眼。 “四月,是小虎说得那样吗”姨再次问我。 “嗯。”发出了比蚊子还小的回答,我干巴巴的笑了起来:“菜上来了,大家快点,菜凉了就可惜了。” 姨重新落座,她招呼了一旁的蓝桢烈和许远:“两位年轻人,你们也一起。今天我老婆子六十岁生日,你们是我们四月的朋友,那么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来,来,不要客气。” “四月。”偏偏一边的素菊也来凑热闹:“有这样的病号,你大饱眼福了。” 余光中,我看到蓝桢烈铁青着脸,我拉了拉他,他才不耐烦的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脸上已经和刚来时已经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姨絮絮叨叨的讲了一些我小时候的事,也好声好气的拜托蓝桢烈不要和我太计较,最后她突然问我怎么不见小方先生,也就是方浩。姨每次打电话都殷殷叮嘱我要好好把握的方浩。 我的心里暗暗叫苦。座在我身边的蓝桢烈突然站了起来,转身就走,走前用胳膊狠狠的碰了碰我。我无奈的站了起来,说了一声失陪一下,认命的跟在他后面一起走出两位包厢。 我们包厢的通道里,蓝桢烈把我压在墙上,语气恼火:“林四月,我就这么让你拿不出手,这么见不得人。” 我低头不语,不,不是的,桢烈,正因为你太见得了人了,所以,我心虚了,自卑了。 “你说说看,我哪里不好了,哪里让你见不得人了。嗯?”恼火的语气变的愤怒:“当许远说你带着看起来和你很亲厚的长辈来他们的酒店庆生时,我撇下了一切,把客户应酬全推给了仙蒂,我还问了我的管家长辈们都对什么样的印象的男的有好感,言谈要注意一些什么,我还换了看起来比较稳重的衣着,匆匆赶到了这里,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你可以把那个姓方的带到他们的面前,而我就不可以?还是,你只是存心的只想和我玩玩而已?嗯?林四月。” 最后的林四月三个字蓝桢烈叫到咬牙切齿。 “对不起,桢烈。”这次是我的错,我知道,都是该死的自卑感,我把声音放得异常的柔软,用手拉了拉他的衣服:“桢烈,原谅我吧,是我的错,你就不要计较了,嗯?” 他放开了我,后退了几步,冷冷的说:“那么,我要你吻我。” “呃。。。”咽了一下口水,我小声的说:“吻你你就不会和我生气了。” 他点了点头。 “那么,亲爱的,你把眼睛闭上吧。” ☆、我亲爱的,你怎么不懂(二) 向前走了几步,我踮起了脚尖,狠狠的勾住了蓝桢烈的脖子,狠狠的吻了他,我的舌头和他的舌头彼此纠缠着,像热情的鱼嬉戏着,丽达告诉我男人们偶尔喜欢自己的女友热情如火。 在我们彼此都气喘吁吁依然不舍得放开时,我听到了一声细小的声音。 “又来了,你们就那么喜欢那种口水游戏吗。” 循着那个声音望去,离我们不远处赫然有四大一小,大的脸色尴尬,小的不以为然。 从蓝桢烈此刻得意的神色和许远心领神会的表情中我意识到这是蓝桢烈的陷阱,可为什么此刻我的心里会喜滋滋的,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自己的心上人为自己花心思,不光明磊落又这么样呢? 挽着蓝桢烈的手我来到姨的面前:“高姨,这是蓝桢烈,我的男友。” 我身边的蓝桢烈喜逐颜开。眉目里有幸福的味道,那幸福就像这姗姗来迟的春风,温暖着我,令我欢欣雀跃,我身边的人正在因为我而幸福着呢,而我,因为他的幸福而幸福着呢。我想,着就是相爱吧。 当晚,许远吧姨和素菊安排在他们的酒店住下,我也和他们一起住了下来,我知道姨一定有很多的话问我。 “四月,姐真是羡慕你,你的爱情就像爱情电影。你的爱人就像耀眼的星星。”素菊躺在酒店豪华的床上,喃喃的说。 我看了看坐在我身边的姨,她同样在看着我,神色复杂。 “四月,那个男孩是做什么的,一看就是家世良好,他的父母对你印象如何?听小虎说的话,那个男孩子岁数也比你小,他比你小多少?你现在住在他家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用了极长的时间和她讲了和桢烈的一些事,包挂他的家世,包括他的岁数,也包挂目前我和他住在一起这件事。 听完了那些后,姨深深的叹了口气,抚摸着我的头发:“你这孩子情路太坎坷了。” 接着,她欣慰的笑了起来:“高姨也羡慕你,看的出来,那个孩子很在意你,只是,年纪小了点。” “天啊。林四月,完全是童话完全是童话。”不知到什么时候跑下床的素菊沉寂了半天,好像才缓过神来,又开始喃喃自语。 童话?我也希望它是童话,童话里不是都有好的结局吗? 十一点多时,我接到了蓝桢烈的第三通电话。 “四月,我来接你好吗?”蓝桢烈又开始孜孜不倦,三通电话里他都讲同样的话。 “我不是说,我今晚会住在这里吗?”我压低着声音。 “我不管,反正,我的人和车已经在酒店门口了。”那边抬高了声音。 “我也不管,反正我今晚就要住在这里。”我忍不住把声音飙高。然后,我看到姨和素菊暧昧的眼神。 姨一把拿走了我的手机,对着手机和颜悦色的说:“她就回去了。” 素菊在一边不住的调侃:“羡慕啊羡慕啊。” 姨把我送到了电梯门口。 “四月,这次一定要好好把握住自己的幸福,记住了,要信任自己,你值得世间最优秀的男子与你匹配。”姨用充满着爱怜的眼神看着我定定的说。 我点了点头。这个赋予我名字,从我呱呱落地起,见证了我的成长,见证了我的绝望的女人她明白我,明白我此刻所受的煎熬与苦楚。 蓝桢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也成为林四月的蛋糕了。另我痴迷不已,留恋万分,也令我患得患失。 三月中旬时,我向上海的一些公立医院投去了简历。也进行了陆陆续续的面试。蓝桢烈在这个阶段也忙碌了起来,常常回来得很晚,有时候也把工作带回家,偶尔赵仙蒂也来找他。他们会在蓝桢烈的工作室忙上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曾观察他们的相处方式,蓝桢烈告诉我,赵仙蒂于他更像是兄弟,一个让他没有负担的兄弟。 蓝桢烈在面对着赵仙蒂的时候表现的很轻松,他们之间相处默契,我知道那种默契的背后它代表着什么,是时间。漫长的时间过程。 这是一个周末的夜晚,蓝桢烈比平常来的早一些。他把头枕在我打腿上,面有倦色。 “很累么?”我揉了揉他的太阳穴。 “嗯。我想在我生日时放几天假。”他伸出手搂住了腰,把头放在我的肚子上。 后天就是蓝桢烈生日了。 手梳理他的头发,轻缓的音乐流淌着,气氛浪漫温馨。 “桢烈,你想要我送你什么礼物” 他的手放在我的手腕上:“是不是到时无论我要什么你都会给” “只要我力所能极,你要什么我都会给。”只怕你什么都不缺。 蓝桢烈的手缓缓的移动着,最后落在了那道伤痕上,细细的抚摸着。 “如果,我说用我现在戴的手表取代你现在戴着的手表,你愿意么?” 空气变得僵硬了起来,有什么在空气中流动着。 我的手顿住了,我说:“你傻呀,你那可是名牌手表。”说完后我还干干的笑了几声,我承认我做了一句很糟糕的回答。糟糕而又愚蠢。 “桢烈,我不能。”我说。是的,我不能,蓝桢烈,随着岁月的流逝,乔已经变成了我人生中的一段轨迹,延伸至记忆深处,也许已经与爱无关,但我想念他,很深的夜里我总想念他,想念在南加州艳阳下他的笑脸,因为太灿烂所以总想念着,如一个年迈的人用一种美丽的心情在念想着他的青春。 我手腕上的伤痕和那块遮在伤痕上乔戴过的表是属于林四月的青春纪念册。 蓝桢烈坐了起来,脸上挂着一个平静的微笑:“我也知道你不能。” 望着我他一字一句:“林四月,很好笑吧我也没有想到我有一天竟会和一个死去的人这般计较。” 半夜醒来时,在透着光亮的书房里。蓝桢烈正吞云吐雾。 我走了过去,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手环住了他的腰,静寂的午夜,世界依稀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四月,我们要不要结婚。”他的手盖在我的手上,喃喃说着。 每当我把脸贴在蓝桢烈的背上时,总感觉自己无法思考,吃吃笑了起来:“为什么要结婚,我们现在这样不是很好么?” “那以后呢?”蓝桢烈抓着我的手开始收紧。 “以后?我也不知道。” 我把脸往他的背上一阵乱蹭,想找个更舒服的位置,接着,我的身体腾空而起,蓝桢烈抱桢我回到了房间。 这一夜,蓝桢烈很疯狂,细细的汗掉落在我的身体上,在我万般迷离之际,他在我的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一口,痛得我忍不住的叫了起来,还没有等我叫出口,他便堵住了我,嘴里带着血的腥腻。 依稀,他在我的耳边说, “林四月。虽然,我不是你第一个爱上的男人,也不是第一个拥有你的男人。但我要你记住,我是第一个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的男人。” 这一夜,我们就像两个从文明世界回归到原始的孩子,在彼此的身上索取着一场宛如末日般的狂欢。 ☆、我亲爱的,你怎么不懂(三) 邹着眉看着手机,这个人,在失踪了一天一夜后丢过来一句。你准备一下,我让小光来接你后就把手机挂断了。 于是,四点多钟。我就开始忙碌了起来,忙洗头发,忙吹头发,忙选衣服,忙打扮。口红不能太显眼,衣服不能太暴露,口红太显眼了会犯桃花,衣服太暴露了会让人想入非非,这些都是蓝桢烈的口头禅。 这是和蓝桢烈一起度过的属于他的第一个生日,我希望自己在这一天里是美丽的,我选了一件湖水色的长裙,腰间配置手工的草编的驼色宽腰带,这件衣服是乔的妈妈从土耳其淘来的,带有浓郁的阿拉伯风情,乔妈妈极喜欢我这般打扮,我记得自己第一次穿着它时,她兴奋的说,不枉费她带着它漂洋过海。 带了一双枣红色流苏型的耳环,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妩媚而多情,我发现自己此刻恨不得出现在蓝桢烈面前。 一天一夜没见他,我有点想他了,不,也许不止一点。 六点多钟里。我等来的却是戴威廉。 还没有等我坐稳,车子就飞了出去。 “戴威廉,桢烈怎么没有来。”现在的戴威廉脸色凝重,令我有莫名的慌张。 他把车速放满了一点:“林四月小姐,我希望你此刻记住,我姓楚,叫楚威廉,不是戴威廉。” “Soryy”是啊!长时间以来,我似乎总记不住这个笑起来有点像乔的男孩的姓氏:“以后,我会记住的。” “楚威廉,是桢烈叫你来接我的吗?” “桢烈现在在哪里?” 在车上我问了几个问题楚威廉都没有回答,车子下了高架桥。我的手机响起了,那是蓝桢烈打来的,刚想接起就被初威廉一手拍了下了。 他把车子停在一处空地上,表情严肃。 “林四月,你听着,不要去。从你这次走向下飞机起,Eric玩的游戏便开始了,我们规定在他二十三岁生日时便是游戏的终点,所以,不要去,这是一场注定会让你伤心的游戏。” 我的笑容虚无了起来,我觉得自己是在笑的,那笑容却有万般沉重。 “你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你让一个从来对什么事的人对你上心了,你还让他为你那般痛苦,我记得你刚走的那一会,他日日买醉,醉了就拉着我们的手一个个的说,你们去把她找回来好不好,你去跟她说我不介意,你去叫她回到我身边好不好,你竟然让那么不可一世的人说出那样的话,所以,林四月,我也很想看你狠狠的伤心一回。” “那你不要告诉我多好,让我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也狠狠的伤心一回。”泪水掉下来时,我嘲笑了自己一回,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做鳄鱼的眼泪。 楚威廉拿了纸巾给我:“我就是怕你变成现在的这样子,林四月,你不知道吧?我见过你偷偷掉眼泪的样子,楚楚可怜的样子但又他妈的令人移不开眼,我想,那小子的魂一定是被你的眼泪勾走的。” 我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这次是小光,蓝桢烈说会接我到他的宴会现场的小光。 我让楚威廉把我放在一家商场的门口,我要他保持沉默。最后,我说,楚威廉,谢谢你。 “你不会去吧”他摇下了车窗,把头探了出来,我朝他点了点头。 直至楚威廉的车子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拿起了手机,我给小光打了电话。站在商场外,在这都市的茫茫夜色中,我感觉自己就像一缕尘烟。 车子在一次私人场所处停了下来,这里是上海规划的顶级住宅区,也就是富人区,上来社会的人热衷于在这里开他们的私人派对。 豪华气派的大建筑刻有专属于主人的姓氏,我站在那个刻着蓝宅的牌匾下站了许久,心有戚戚然,不知道下面迎接我的会是怎样的一场游戏。 出乎意料的,我看到在布置的精致奢侈的大厅里,只有桢烈一个人站在巨型的蛋糕下,浅浅笑着,穿着白色的礼服,在摇曳的烛光下像世间最为动人心魄的美景。 走了过去,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桢烈,我来了。” 表情轻松的看了一下:“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只有我一个人不好吗?”他打眼睛落在我的胸口上,邹了邹眉,我的桢烈终于发现我的衣服领口开得有点低了。 没有来由的,我的心情好了起来:“不,我喜欢只有你一个人。”可我知道不会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因为,我看见了隐蔽的摄像头,我想。蓝桢烈的朋友们也许此时正通过摄像头在注视着我们期待着最后的游戏。 “怎么办桢烈,我没有带来礼物,你说吧?你想要什么?”其实,我的礼物就放在我的手袋里,那是一支钢笔,一支刻有爱丽丝这个名字我一直舍不得用的钢笔,那是在红十字会我所获得的第一份纪念品,我十分珍惜它。 蓝桢烈的手触了触我的耳环,挑了挑眉。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在哄一个孩子似的,像是在说,来,孩子你喜欢什么,我来给你买,林四月,你爱我么?” “是的,我爱你,桢烈。”我很害怕说出那三个子的,爱于我而言太过于珍贵,太过于神圣,太过于容易破碎,但还是想说出一次。 “有多爱?”晦暗不明的神色,像是被风一吹就散的呢喃,蓝桢烈的脸现在就像在一片迷雾中。 “多爱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可以为你而死,而且无怨无悔。”漫长的时光里,我习惯穿着各种各样的壳来藏住自己的爱,害怕像自己的母亲一样毫无保留的爱一个人之后换来无尽的背叛,可今天,我想告诉眼前的这个青年,我有多爱他。 他轻笑,像个不以为然的孩子:“那我真是太荣幸了。” “桢烈,你一定不会知道,很早以前我就开始对你动心了,远在你对我动心之前,于是,我从慕尼黑逃走了,可命运兜转了一圈后我们在上海遇见了,林四月怎么可以对乔以外的男孩动心呢,逃不了的时候我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告诫自己,但没有用,于是,我又对自己说还好你只把我当成姐姐,可有一天你对我说你也喜欢上我了,蓝桢烈,我是个胆小鬼,自私又自我,我总害怕去走那些艰难的路,我还知道桢烈你会是那条艰难的路,所以当你说爱我时我并无欢喜,因为我知道在你说爱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再也不能自己了。” 心情像是不能阻挡的河流,那般拼命的想冲向大海,而蓝桢烈就是我所向往的那片海。抬起了眼眸,我注视着我的心上人。 可惜,好可惜。他定定的看了我几秒后,云淡风轻的笑了起来,眼里一片波澜不惊。 他的手落在我的脸颊上:“谢谢你,四月,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可怎么办,我觉得你此时好像在编故事,会让孩子们听了很开心的故事,但是,不管是故事也好不是故事也好,今晚恐怕会令你失望。” “听着,林四月。”蓝桢烈的手落在我的下巴上:“我来告诉你,在我犯傻的时候,想过和你天长地久,可现在不了,因为我对你不感兴趣了,我现在宣布,我,不要你了。” “记得么,我说过,有一天我会让你求我爱你的,如果,现在你求我的话我也许会爱你的,说实在的你的身材我很满意。” 明明知道这也许是一些因为恨而讲出的违心之言,还是会伤心,因为伤心眼泪不停打往下跌,因为讲这些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蓝桢烈。 “出来吧。孩子们。”蓝桢烈站在大厅中央,拍了拍手。于是,四面八方涌出了许多人,他们表情兴奋。 ☆、我亲爱的,你怎么不懂(四) 在那些人之中,我看着金宝如含着笑,楚威廉大有恨铁不成钢,赵仙蒂眼里有怜悯,就是那种怜悯的眼神让我的心开始变得糟糕起来。 “Eric,真有你的。”穿着红色紧身短裙的女郎吃吃笑的碰了碰蓝桢烈。 “这是个有趣的庆生会,又刺激又好玩。” “今晚真是一场高水平的真人秀啊。呵呵。。。” “灰姑娘姐姐要想下课了。” 大厅里充斥着各种嘲讽的言语。 我想,我还是高估了我的勇气,我想,这儿,我呆不下去了,再呆下去,我会失去自己的理智。 木然的转过身,我再也不敢去看蓝桢烈的表情,开心也好得意也好小内疚也好,我现在不想看到这张脸了。 我的脚步移至门口时,我听到了蓝桢烈的声音。 “爱丽丝姐姐,当不成我的妻子当我的情人如何。” “不是说愿意为我去死吗?当我的情人比去死好很多吧?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爱人的语言有时候是蜜,有时候是毒,我回过头去看他,不远处的他眉目轻佻,我发觉自己好像搞错了。 他,还是那个会把我当成人肉盾牌的少年,诚如楚威廉所讲从我再次回到他的身边,一切只是一场游戏的开始,所有的柔情密语全是假的。 “蓝桢烈,你伤害到我了,所以,现在我们真的要结束了。”我挺立在那里,一字一句的说。 我看见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白得像他身上的礼服。 逃生般的走在夜间的路上,我泪流满面,最后我终于拦下了一辆私家车,开车的女士一脸怜悯的看着我,她一定觉得我现在可怜极了。也对,一个单身在夜间行走流泪满面的女人一定和情变有关。 匆匆的收拾了我的行李,刚走出房间门口就被一股狠狠的力量往里面拽,我整个人被压制在墙上。 “林四月。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连威廉的心也向着你,为什么都知道了还要来。”蓝桢烈愤怒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喊着。 “我不会回答的,不然你以为我又是在哄你了。”我冷冷的说。 蓝桢烈紧紧的把我圈住怀里,喘着气:“该死,我为什么要说那些鬼话呢四月,我求你,忘了它。” “怎么办,我觉得我忘不了了,蓝桢烈。”闭上了眼睛,想起那些嘲笑的脸和他决绝的话:“你也许还不知道吧,爱情,它禁不起裂痕。” “不会的,不会的,四月,我保证我们之间不会再有裂痕了,我保证。”蓝桢烈把我的头按在他的胸膛上:“我不要结束,不要,永远不要。” 从他的怀中挣扎了出来,我重新拿起我的行李。 “桢烈,你还是不懂。”我,好不容易想要勇敢一次,却换来了眼泪:“我不是没有感知的机器,做不到收放自如。” 蓝桢烈一把抢走我的行李,把它往门外狠狠的丢了出去,在把房间的门关上。 “四月,我不要你走,我再也不要你离开我,那三个月我受够了,我不懂,你可以教我,我会学到懂为止的。” “我想过要放弃的,可当听你说不会和我结婚时我就像疯了似的,所以,原谅我。” 我把身体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觉得自己好像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战争。 蓝桢烈慢慢的靠近了过来,用唇轻触我的唇,我不动,是没有力气动,渐渐的那个吻加深了,吻慢慢的一直往下移,像只温纯的猫,然后,试探性的挑开我的衣服,我刚想推开他,就被他抱到床上。 在他的极尽挑逗下和刻意的讨好下,我浑身无力,最后当我把手插在他的头发时,我听到他轻呼了一口气。 原来不仅男人会迷恋女人的身体,女人有时候也会对男人的身体产生迷恋。如此刻我对于蓝桢烈的迷恋,迷恋他的气息,迷恋他的表情,迷恋彼此之间的亲密接触。 明明刚才他让我难过的要死。 下半夜里,雨又下了起来,在这初春时节的雨季里,我发现此刻自己最为想念的是那位住在旧金山的老太太,温暖而聪慧,像熟知这世间所有的情感。 熟睡中的蓝桢烈像个单纯无害的孩子,可我知道在那张脸后面藏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的心思,我还知道方浩是他支配人把他派到印尼去的。 一想到从我再次回到他身边时,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他的算计之下,我就觉得自己好像在也无法平静的面对他。 在天刚蒙蒙亮时,我提着我的行李来到了机场。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是笑还是应该哭的坐在机场的候客厅里,刚才,机场的工作人员竟然告诉我我的护照是假的,所以,现在,我除了中国以外哪里也去不了。 果然,我刚坐下不久,蓝桢烈就急匆匆的赶来了带着他的保镖。 向坐在我身边的人借了帽子。冷眼看着他,我觉得自己心里带着一丝的快感,蓝桢烈也有这么个失态时刻,身上还穿着昨天的白色礼服,没有戴帽子,脚上还穿着拖鞋,头发够乱,正在大声责骂他的保镖。 他在落大的候车厅里像个无头苍蝇逢人就问,看到林四月没有,你们看到林四月没有。心中满上一种又伤又楚的情愫,我把帽子还给我身边的人。 他转过身来,目光直直的落在我的身上,向我冲了过来,如溺水般的人一样紧紧的抱着我,喃喃的说着:“还好,你没有走,还好。。。” “你把我的护照换了叫我怎么走。”我推开了他。 “护照,什么护照?” “蓝桢烈,你还装,我不止知道我的护照是你换的,我还知道是你把方浩弄到印尼去的。”一想到方浩,我怒不可歇:“蓝桢烈,你是不是要我跪在你的脚下亲吻着你的脚趾头你才肯停手。你,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 提着我的行李,我用尽气力甩开他,还没有等我移动脚步,他就一把抱起我。 把我塞进了车子里,他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举起手发誓:“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我马上打电话,我让方浩马上回来。”他急急的说。 “护照呢?” “护照不能给你,四月,我怕一给你,你就会离开我了。”蓝桢烈低眉顺目。 “四月,别走好不好你不是说除了我让你走否则你都不会离开我吗。” “蓝桢烈,你玩游戏玩上瘾了?可我不想再配合你了。”想起那些嘲讽的眼神,心里还是会难过的。 车子里顿时沉默了下来。 “告诉我,你怎么样才肯原谅我,要不,我把他们全请过来,你当他们的面狠狠的甩我一次,嗯?” “四月,你就忘了。好不好,你就骂我吧?骂我混球,神经病,大变态,不得好。。。” 我用手捂着了他的嘴,我害怕,害怕从他的嘴里吐出那个字,因为,我不能失去他。因为,我无法承受失去他。 ☆、因爱之名(一) 在我捂住他的嘴时,我知道他又赢了,这个人,他懂得如何把握我的心情,懂得如何让我的心变得柔软起来。 我无法去计较,不,是计较不起来,因为,这一切都是因爱之名。 指着上海城里最为豪华的酒店我说:“蓝桢烈,我现在要住进这个酒店里,你去订房间,然后,你给我自动消失,在我气还没有消之前不许出现在我的面前。” 一碰到柔软的床倦意席卷而来,那一觉睡至暮色沉沉,还是因为肚子饿醒的,洗了澡,换了一身衣服,精神好多了。对着镜子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先把肚子填饱了在说。 打开门,赫然看到蓝桢烈靠在墙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还穿着早上的那身衣服,时光好像回到慕尼黑的那个老旧的酒店门口,我在房间里,他在房间外,就那么门一开,就看见他了。 蓝桢烈拉了拉自己的衣服,脸上挂着一个无害的表情。 “气消了没有?” 心里低低的叹了口气,诚如他所讲,他有一百种方法把我留在他的身边,同样,他也有一百种方法让我妥协。 “进来吧。”我让出了身,他揽住了我,我们一起进入了房间。 “四月,你一定饿了吧。”他拿起电话报了一串我爱吃的食物。 饱餐一顿后,我对他说:“好了。蓝桢烈,你可以走了。” 他抬起手看了一下自己的表:“现在还早呢,我陪你看一会电视吧。” 大大咧咧的坐在了酒店沙发上,他拿起了电视遥控。 “过来,四月,你不是喜欢皮特的电影么。”他如是说。 电视里正播着皮特早年的电影。蓝桢烈坐在我的旁边,最初还是安安静静的坐在,渐渐的开始动手动脚了起来,我狠狠的拍掉他的手。 “给我安静点。”拿起个靠垫狠狠的在他的头上拍了一下,竟然要我当他的情人。 过了一会。 “四月,你今天穿的是黑色的啊。”那句啊拉得很长,带着一点小暧昧。 看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分明是白色的,在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移,我看见自己黑色蕾丝内衣露出了些许。 拿着垫子在打:“色狼,整天都想那些事。。” 再过一会。 “四月,我今晚不要回去好不好?我保证我会睡沙发,我保证不会打扰到你。”他又堆起了一副单纯无害的表情。 不会打扰到我,才怪。 “蓝桢烈,你不是说睡沙发么?” “沙发太小了,我睡着不舒服,你的床这么大,就分一半给我吧,我保证,我会安分守己的。” 。。。。。。。。。 “你不是说安分守己的么?” 。。。。。。。。。。。。。 “林四月,现在我要给你来一段斯巴达式的,看你以后敢不敢动不动就给我说要走。” “蓝桢烈,你这个变态。” 。。。。。。。。。。。。。。 眼睛没有盯了一会天花板。金色的花纹一圈一圈的沿开着,精致而又华丽,带着浓郁的东南亚风情。 好像,我总是对那个孩子抗拒不了,明明在几十个小时前他还让我心灰意冷,伤心欲绝的。把头移到他的枕头去,这里还残留这他的气味,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气味,让我深深的着迷。 外面有轻微的声响,我随手拿起了蓝桢烈的衬衫套在身上,走出了房间。 小光正把装着衣服的袋子递给蓝桢烈,蓝桢烈穿着酒店的浴袍,两个人同时转过头来看我,在他们的眼光中我才觉得自己的唐突,宽大的衬衫下是白花花的大腿,很是儿童不宜。 回到了房间里,我听到了外面这么一段有趣的话。 “小光,你刚才看到了没有?” “。。。。。。。。。。” “不回答,那就是有了,我要你把所看到的马上忘掉,也不许你偷偷的胡思乱想。” “。。。。。。。。。。。” “小光,忘了没有?”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是大声的关门声,我可以想象小光此刻的表情,一定是欲哭无泪,他们的少爷现在就像是一个不讲理的孩子。 我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方浩说过,林四月我觉得你会喜欢那个孩子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是啊,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也许,最初只是动心,可在他一次次的带给我悸动后就真的爱上了,在情场上,也许他还不够成熟,也许他有时候表现的有些幼稚,但,却总是让我的心里觉得甜滋滋的。 在酒店住了几天后,我半推半就的跟了蓝桢烈回家了。 随之,我接受了一家规模不是很大的公立医院的邀请,成为该院急诊室中的一员,负责现场伤口处理。 在底特律我就喜欢上了急诊室的工作,喜欢那种忘我的感觉,世间万物如消失般,眼前只有和时间在赛跑的生命,在整个过程里,你参与在其中,尽所有的努力。 蓝桢烈对于我在急诊室工作颇有微词,他说更喜欢把我圈养起来,当你的情人么?我白了他一眼,他马上闭嘴,我知道这是他的死穴,他很害怕我拿他生日那天来说事。 方浩回来了,脸被东南亚的阳光晒成了最近很流行的小麦色,我假装惊艳了一番,惹得一边被我强拉过来的蓝桢烈臭着一张脸。 这是个周末的夜晚,我们三个人在“零”喝着他们金牌调酒师调的招牌鸡尾酒,名字就叫做“梵高的心情。” 那是一种极辛辣的滋味,酸多,苦多,辣多,而甜只有一点点,也许,那位郁郁不得志的天才画家心情想必如此,那一点点的甜也只有他在画画中才寻的到的把。 今晚的蓝桢烈很闷骚,一声不吭,在我和方浩回忆起以前一件有趣的事情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时,索性走开了。 方浩看着他离开的方向,碰了碰我的肩:“去哄哄你的小朋友吧,他好像真的生气了。” “小朋友?”挑了挑眉,最近我喜欢这个表情,属于蓝桢烈的表情:“方浩,下次,我让他把你派到爪哇国去。” 说完,向蓝桢烈走的方向追了过去。一个转角,我便看见了他,刚想叫住他,他停在一个包厢门口,包厢里走出一个窈窕的身影。 身一退,退到了阴影处。 “桢烈,不是说不来么?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赵仙蒂的声音透着惊喜:“我的生日会你怎么可能不来。” 一小会的沉默后,我听到蓝桢烈说:“仙蒂,事实上我不知道你在这里举行生日会,我是陪四月来的。” 赵仙蒂笑了起来,笑声里透露着自嘲:“真是的,现在连骗骗我都不乐意了,你真奇怪,以前,不论你在哪里每年都会飞过来陪我过生日的,现在离的这么近,你倒不愿意了。” 叹了一口气,赵仙蒂又说:“算了。去把她叫过来一起吧。我希望我吹蜡烛的时候你在。” 蓝桢烈还在沉默着。 “怎么,怕我们把她吃了。”赵仙蒂声音变大了:“蓝桢烈,你到底把我当什么。” “仙蒂,对不起,我知道大人们的打算,没有遇到她之前,我是无所谓,反正,我不讨厌你,和你在一起我也自在,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想,我是被她吃的死死的,这一辈子,我知道自己在也离不开她了,所以,仙蒂,你不要再爱我了。” 赵仙蒂咯咯的笑了起来,笑声凄凉,像海鸥的悲鸣。 我把头靠在墙上,心情同样沉重。那笑声中有绝望的气息,如什么正在死去。 ☆、因爱之名(二) “蓝桢烈,你终于敢承认我爱你这个事实了。不是兄弟,不是妹妹,而是爱慕你的女子,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说的,蓝桢烈,你知道我装的有多么的辛苦吗?像兄弟一样和你两无猜忌,像妹妹一样和你亲密无间,总想着,会不会有一天你会爱上我,总想着,即使不爱也没关系,只要呆在你的身边也是好的,只要你给一个位置就呆着就好了,可你今天为什么要说出来,你叫我今后要以什么名义呆在你的身边?”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在说这些话时语气平缓,就像在讲着故事,一段属于别人的故事。 “蓝桢烈,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一个这样自私的你,明明一直都知道我的心情的,可你就是不说,现在,你怕我会妨碍到你的爱情了,所以,想和我撇干净了。” “仙蒂,对不起。我就是这么个自私的人,把我忘了吧。”蓝桢烈低低的说:“对于她,我毫无把握,说什么报复说什么不允许她来践踏我的自尊,可当她说我们真的要结束了的时候,我觉得自己那一刻好像无法呼吸了,像是有人在掐住自己的喉咙,我发现。原来我有多害怕从她口中听到那句话。那个女人就像是烟,她一次次的从我身边逃走,我一次次的把她追回来,也不知道怎么了,见不到她时,总想见到他,见到她时又好像还不够,想碰她,想抱她,想触摸着她来感觉她真的在我的身边。仙蒂,我就是这么的爱着她的,所以,把我忘了吧。” “我也想,可我听人家说要忘记自己深爱的人需要三倍的时间,让我来数数看,我从九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你了,也许大家会说九岁的孩子怎么会懂的什么是爱,可我偏偏懂,从那天你拿着手帕帮我拭去脸上的泪水时,我对你的爱便开始生长。从九岁到现在刚好是十三年,那么,我就需要花上三十九年的时间才能忘了你,三十九年后我六十一岁,桢烈,到那时我已经没有力气再重新爱上另一个人了。” “桢烈,你太残忍了,给了我这样的一份生日礼物。” 赵仙蒂走了。蓝桢烈独自站在那里。凝望着她离去的方向。 我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唤着:“桢烈。” “你都听到了?”在一片阴影中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他的声音中透露着悲伤。 “嗯。”点了点头。把脸靠在他的肩膀上。 “那你以后更不能离开我了,为了你,我刚刚做了一件很残忍的事。”他伸出手轻抚我的头发,我在他的肩上点了点头。 “不会的,不会再动离开你的念头的。” “四月,你看。我就是一个这么自私的人,把这个也拿来当筹码。所以,林四月,你不要让我恨你,到那时我会娶仙蒂,然后让你痛苦一辈子。” 幽柔的光落入了他的眼底,眼底里一片绝决。那时,我真的相信,当有一天他真正的恨我了,他会娶那个女孩子,然后,让我痛苦一生。 那一夜。蓝桢烈和我讲起了和赵仙蒂的往事。蓝桢烈和赵仙蒂在同一天失去他们的爸爸,两个年幼的孩子在火化场里,年长一岁的蓝桢烈在拿起自己的手帕帮正在一边哭泣的赵仙蒂拭去脸庞上的泪水,他们的缘分便开始了。 “我总觉得在仙蒂的身上好像看到了自己。于是,总想对她好,甚至于陪她一辈子也无所谓,可你出现了,所以,我再也没有余力对她好了。” 那一夜,我们偷偷的甩掉方浩和蓝桢烈的保镖,我们在“零”的后门情不自禁的拥吻起来,我们在彼此的眼底看见彼此泽泽发亮的模样,我们一边笑着一边堵住彼此的嘴唇,像两个贪心的孩子。 那一夜,我们的爱情迎来了全盛时期。 在急诊室里,纯朴的中年妇女一个劲儿的拉着我的手向我千恩万谢,因为我们刚刚把他的丈夫从鬼门关硬生生的拉回来,他的丈夫是一名建筑工人从四楼摔了下来,我们赶到时他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奄奄一息了,到了医院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在主导医生几乎要宣布死亡时间时,我拉住他的手。 “在给他一次机会。”一边伤心欲绝的妻子令我忍不住拉住医生的手。 几个小时后,那位建筑工人奇迹般的从死亡边缘挣扎了过来。 看着那条生命线,我傻傻的笑了起来,春日的光投射在玻璃上,反射出一道道彩虹,极美丽,突然间,我很想桢烈了,想要见到他。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蓝桢烈的公司,这家公司规模之大还是令我有些咂舌,它一点也不输给曼哈顿那些金融巨头的大本营,怪不得方浩要不远千里。 柜台小姐一听到我要找蓝桢烈,脸马上一刷,尖起嗓子就问:“有预约吗?” “没有。” “没有,那对不起,Eric交代只有预约才可以见他。”两位柜台小姐白眼一翻。 我打蓝桢烈电话,可电话已呈关机状态。于是,我又打给方浩,方浩叫我在这里等他,他一会就下来。 “又来了一只飞蛾。”在我打电话期间,我听到其中一个柜台小姐说。 “来找Eric的女孩很多吗?”我忍不住问一直给我脸色柜台小姐。 “你是第十七个,你说多不多。”圆脸的冷冷的回答我。 “她们都找他干什么?” “明为资询,暗的我们就不知道了。”圆脸的柜台小姐气鼓鼓的,像是一个醋坛子。很是有趣。我想,又是一个蓝桢烈的爱慕者:“这位小姐,你也是来资询的。” “我嘛。”挑了挑眉:“其实,我是他的姐姐。” 两个柜台小姐马上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又是倒茶又是让座。 “姐姐,你马上给你接Eric办公室的电话,你稍等一下。”圆脸的一把推开她的同事,拿起了电话。 我把手盖在她的手上:“不用了,我的朋友下来接我了。” 话音刚落。我就看见方浩了。 方浩把我带到蓝桢烈的办公室,蓝桢烈不再,方浩问了秘书室,秘书室里的人告诉我们蓝桢烈刚刚送客户去了。 蓝桢烈的办公室不是很大,不大的空间里被一张办公桌和几台电脑填满了。 方浩递给了我一杯水,门此时被推开了,蓝桢烈走在前面,赵仙蒂走在后面,蓝桢烈一见到我脸马上舒展了,在见到方浩时有垮了下来。我一直跟他说我和方浩没什么,可他一直介意我曾向方浩求婚这个事实。 方浩交代了等一会一起吃饭后就走了,赵仙蒂看了我一眼后也走了。办公室只剩下我们两个人,蓝桢烈一把我压在他的办公椅上:“说,是来找他的还是来找我的。” 我把手勾在他的脖子上:“是来找你的。” “这还差不多。”说完后,就堵住我的嘴。 在即将擦枪走火之际。我推开了他:“你疯了,这是你的办公室。” “你也说这是我的办公室了。”坏笑着,手一把扯开我的发带,我的头发就松开了,他的眼里已经是一片迷离了。 我狠狠的踢了他的脚:“想都别想。”蓝桢烈米白色的西裤多了一个鞋印,那时我的鞋底里印着工地带来戴妃泥土。 他笑嘻嘻的把脸凑了过来:“好吧,一时半会也喂不饱我,我们晚上在一起想。” “晚上,我们在床上一起想。”好像觉得不过瘾,他再说了一片。 “。。。。。。。。。。。”我的脸一阵青,一阵白。 后来,在一个有微风的午后,赵仙蒂说,那天,那个傻小子傻笑的对公司里的人说,是我媳妇踢的,样子蠢极了,那个一直平静自信的女孩在说起这些话时眼里有泪迹。 爱情就像最最甜蜜的蜜。我们往往总是欲罢不能,沉醉其中,也往往我们会忘却那些被因为我们的爱情正苦苦煎熬的人。 ☆、因爱之名(三) 电梯里只有我们四个人。一例并排,我和蓝桢烈站在中间,方浩站在我的身边,赵仙蒂站在蓝桢烈身边,电梯里印着我们是个人的样子,模样奇怪。 电梯顿了一下,进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看到方浩就咧开了嘴:“方经理,下班了。” 方浩也和他打了招呼。 “呵呵,俊男靓女。”中年男人乐呵呵的说,瞄了我一眼,一口港式的国语腔:“你的女朋友?” 方浩微笑不语,我偷偷的瞄了蓝桢烈一眼,一张扑克脸已经快保持不住了。那个中年意犹未尽:“哟,还穿情侣装,秀恩爱啊。” 我哭笑不得,真是一位八卦的老兄。我和方浩今天都穿了灰色的衬衫,在这位老兄的眼里竟变成了情侣装。 电梯在此刻停滞了一下,又轻微的摇晃了一下,蓝桢烈一把我护在怀里。 几秒的时间里,一切恢复了正常,倒是那位搞不清状况的老兄正张着一张嘴:“年轻人,你怎么抱错了,那是方经理的女朋友。” “大叔,我看你有超级近视,你听好了,我抱的这个女人是我的女朋友,以后,把眼睛擦亮一点,不要乱点鸳鸯谱。” 拉着我,他狠狠的盯了那位中年男子一眼,走出了电梯,还不忘大发牢骚:“你这个女人像个木头,一声不哼。” 我忍俊不禁。偏偏,走出大堂那两位柜台小姐跑出来大献殷勤:“姐姐,你要走了。” 那位圆脸的女孩还红着一张脸跑到蓝桢烈面前:“您下班了,您的姐姐真漂亮。” 这位小姑娘把您都使出来了。 蓝桢烈把我塞进了车子里,我们来到了商场,他怒气冲冲的对服务员说:“把你们穿起来最像情侣的情侣装给我通通拿出来。” 很久以后,在深沉的夜里,我会拿起那天买的衣服在灯光下仔细的瞧着,灰色的T恤映着一大一小的电吉他的图案。 四月里我和蓝桢烈在杭州度过了我三十岁的生日,我惆怅的对比我年轻的恋人说,怎么办,桢烈我一定先你老去。傻瓜,他揉揉我的头发,说,这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你只是比我早来到这个世界而已。 也许,有时候有些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只是比他早来到这个世界而已。 在我以前读过的旧学校里,我们燃放了烟花,璀璨的花火把那一方天空照得如同白昼。 在淡淡的四月天里,我把桢烈带到我没的坟墓前,那天,蓝桢烈穿着一件黑色的真丝衬衫,在一片初夏的天色中极英俊,他向母亲深深的鞠了三个躬。 从杭州回来后,容如春约见了我,在他们已有百年历史的老宅里,那是她夫家给她留下来的。 闽园,顾名思义,带着满满的闽园风情,据说。蓝桢烈的曾祖父是闽南人死,早年还是望族,后来举家迁移去了澳门,蓝桢烈的曾祖父娶了上海的大家闺秀,于是,有了坐落在上海滩的闽园。 闽园,不华丽,但在一草一木一石中都在述说着主人对于故乡深切的思念,因为有了那种思念让这处老宅透露着一种厚重感。 我们在庭院一角的白色凉亭坐了下来,凉亭坐落在人工湖的中央,凉亭里满池的荷花,它们在初夏的微风里自由的伸展着,让人看了忍不住惬意了起来。 年老但依旧健硕的管家给我们送来了普洱茶,茶香浓郁。 “在我的心里,你和我们的桢烈不合适。”容如春开门见山,这个女人一直活着世人的膜拜之中,电视里,杂志里都给人一种内敛而锐利的感觉。 很老的戏码,但这个世界从来如此。我看着眼前的这位女人,不,应该说是女性,因为,在我的内心里我是尊敬她的,我在美国曾去听她的演讲,幽默而风趣但不乏犀利,半个小时里和台下的学生打成一片。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彼时,我满怀感激的从她的手中接过奖学金的时候大约没有想到会形成现在这种局面。 “不是因为你的身份,不是因为你的地位。而是因为在我看了林小姐太过于自我,我们桢烈需要的是一位大度,关键时刻有大局观的女人,而林小姐你远远不是,其实,在桢烈把你带回家时,我就开始关注你的一切。所以,你和桢烈发生些什么我都知道。” “有这个必要吗?”我微微一笑,一直以来,我以为她是与众不同的女人:“我们只是两个相爱的男女而已。” “有这个必要,因为桢烈背负的不止是南方集团这面旗帜。荣鑫博彩林小姐听过没有。”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这个名字,记忆里,它是世人眼中的王国,富有,神秘,资产无数,在澳门,拉斯维加斯都拥有自己的俱乐部,酒店,无不例外的设有顶级的赌场,常常有知名媒体用隐射的方式暗指其有黑社会背景,更是长期与意大利黑手党有密切来往,前段时间又因为黑客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当时我在底特律,因为事关到底特律当地的名流所以我略知一二,也是在那时我才知道了荣鑫博彩,据坊间流传荣鑫雇用了黑客入侵了自己死对头的网站,窃取了大量的机密文件,抢走了大量的客户。而那位底特律的名流正是冤大头之一。 “荣鑫博彩的掌舵人叫蓝念祖,他是桢烈的爷爷。” 我苦笑,怪不得,怪不得每次出门要有保镖追随,怪不得在公众场合总把自己弄的好像见不得光似得。怪不得他要隐藏他的名字。 “那又怎么样,难道我就因为这个要放弃他,不,我答应过他除非他要我走,否则我不会离开他的。” 我们在空气中对视着。 “今天,我把你约到这里不是叫你离开桢烈,相反,我十分高兴你在他的身边,作为一个母亲我希望我的孩子快乐,我把这些告诉你是希望你有心理准备,林小姐,我有预感,你和桢烈不会有结果的。所以,我希望你不要让我的儿子陷太深,那个孩子,我不希望他受苦。还有,桢烈的爷爷和我不一样,老爷子一早就定了仙蒂,因为仙蒂的继父是美国国会议员,所以。仙蒂。老爷子势在必得。而且,那两个孩子一早就有婚姻,他们也知道那个婚约的存在,当桢烈二十五岁时就会履行那个婚约,所以,林小姐,你好自为之。” 最后的那个消息山一般的压在我的心上。原来,我的心上人是别人的未婚夫,那么,我现在算什么,怪不得,那天赵仙蒂会自信满满的对我说,你信吗,最后站在桢烈身边的人会是我。 蓝桢烈回来时我正在对着窗外发呆。 “阿姨说你没有吃晚饭,没有胃口,还是医院太忙了让你累着了?嗯?”他从后面抱住了我。我极喜欢蓝桢烈说“嗯”这个字,轻轻的,有点像在呢喃,又像是世上最动听的音符。 “桢烈,你和赵仙蒂有婚约是真的吗?”我缓缓的说。 蓝桢烈在我的背后笑了起来:“小孩子时的胡说八道又怎么算数。”他极力让自己的语气变得轻松。 我转过身去,静静的愀着他,在我的注视下他垂下了眼睛:“我的外公很喜欢仙蒂,于是。就有了那个婚约了,我承认,在没有爱上你以前,她一直是我理想中的妻子。” 想起容如春所说的预感,我一阵无力的靠在墙上,其实,连我也不相信我和蓝桢烈会有圆满的结局。 “四月,不要生气,我不会娶她的,我一心一意只想让你当我的妻子,想的快疯了。”他紧紧的拥抱着我,像是要把我溶进他的骨血里:“你一定要相信我。” 在那一刻,我虽然不相信我们的未来,可我相信他是真的一心一意想让我当他的妻子,想的快疯了。 ☆、多事之秋(一) 十月,国庆节,我和蓝桢烈有三天的假期,他把我拉到了香港,说是要去看望他外公的一位至交。 一路上他在我的耳边喋喋不休,主要是要我放弃那份工作,两天前,蓝桢烈史无前例的来医院找我,当时,我刚从车祸现场赶来,他一见到我先是一呆,接着发疯般的扯我的白大褂,一边扯着一边不住的说着,四月,我们不要这份工作了,我不要看到你现在这样子,当时,我白色的制服上还残留着从车祸现场带来的血迹。 蓝桢烈把我带到一家医院里,我才知道蓝桢烈外公的朋友因为身体不好长期住在医院里头,那位老人一看到蓝桢烈就裂开了嘴,露出牙齿全部脱落的牙床,一笑起来就像个孩子。 “小烈,这是你的女朋友吗?”那位老先生因为没有牙齿的关系说起话来有点漏风。 蓝桢烈揽着我:“是的,老爷子,漂亮吧。” 老先生把我仔细的瞧了一遍,朝蓝桢烈竖起了大拇指,陆续中老先生向蓝桢烈询问了一些他的状况,期间,我知道了这位老先生的儿子是驻港军人。来这里已有经年了。蓝桢烈有时候会来看他。 “上个月,仙蒂那丫头来看我了,小烈,今年你们怎么没有一起来,往年你们都是一起来的。”末了,老先生突然发问。 蓝桢烈迅速看了我一眼。 从医院离开,气氛有些微妙,和许多时候一样小光在开着车,刘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和蓝桢烈坐在后面,还是黑色极低调的沃尔沃,我出神的看着刘,我无意中知道这个男人自小在美国长大,是个华裔,从美国海军部退役之后便进了一家很有名的保全公司,那家公司因为卷入伊拉克战争而声名大噪。 “四月,林四月。。。”蓝桢烈突然大叫我的名字,我回过头来看他,他一脸的紧张。 “四月,你是不是还在介意我带仙蒂一起来这件事,仙蒂的爷爷和老爷子是老朋友,所以,我们会一起来的。” 我介意吗?我也不知道,蓝桢烈对于他的身份总是闪烁其词,我也假装不知道,可我的内心里还是常常感到不安,也不知道自己好像在不安些什么,就是好像有什么事情在下一秒间会发生。 我对他笑了笑:“不是的,只是我觉得有些累。” 接下来。我和蓝桢烈都显得心不在焉,早早就回到了酒店。 次日早晨,蓝桢烈早早的叫醒我,把睡眼朦胧的我推进了浴室,出了酒店,我们已经是全副武装,休闲衣服,双肩包,在加上同款的印有纽约扬基队的棒球帽,现在的我们和很多的普通情侣一样。 我们先是去了一家很有老港风味的的茶餐厅吃了早点,接着是海洋公园,赛马场,杜莎夫人蜡像馆。最后来到了时代广场,我们跟着人流一路走马观花,在一家珠宝店,蓝桢烈把我拉了进去。 “干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戴这些东西的。”我扯住了他:“你上次不是有送我吗?” “这次不一样,这次是我用自己的工资买给你的。”蓝桢烈不由分说的把我带到柜台。 柜台小姐带着职业性的笑容,为我们介绍了各色的商品,一连串的听的我头昏脑胀。 “要不,四月,我给你买戒指吧?”蓝桢烈状似无意的说,可我看见他的手放进了裤袋里,蓝桢烈一紧张就会有把手放进裤袋里的习惯。 “我的钱刚好可以买那个。”蓝桢烈指着一边的对戒,很简单的样式,只是中间有小小的蓝钻石,那种蓝极漂亮,湛蓝清透,有着爱琴海的明媚。 柜台小姐见缝插针:“先生好眼光,这是刚从欧洲来的,是“爱神”系列中设计师本人最为喜欢的。” “看到了没有。”柜台小姐拿起对戒,指着对戒里细小的文字:“这里还有刻着‘祝福’的希腊文。” 那对戒还附有卡片,精美的卡片上印有几种文字,中文写着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蓝桢烈在给我戴上戒指时,在我耳边轻声说着:“记住这一刻,林四月,从此,我们属于彼此。” 我的心里张徨失措,脑海里浮现起另一张脸。也是在这个季节,旧金山的秋日下,有个男孩也说过同样的话,可是,后来,他消失了。 一双带有同样戒指的手握在一起,蓝色钻石的光华在灯光底下流光溢彩。我们牵手走出商场,时代广场人来人往,蓝桢烈棒球帽下的脸是盛开的,他说。 “记住了,我要你每天都带着。” “林四月,你已经被我贴上了标签了。” 这时,小光突然出现了,他在蓝桢烈的耳边耳语,蓝桢烈脸色大变,一把我的脸藏在他的怀里,急匆匆的走向停车处。 我们一上车,车子马上开走了,小光想说些什么。蓝桢烈朝他打了一个眼神,小光就在也没有说什么了,车子行驶了一段后,蓝桢烈的手机响了。 蓝桢烈接完了电话后脸色才变好,我们在酒店餐厅用完了晚餐后就回到了房间。 “桢烈。。。”我刚想问他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蓝桢烈就堵住我的嘴,这一夜的蓝桢烈热情似火。 很早的时候我就醒了过来,曙光从窗帘的缝隙中射了进来,身边的蓝桢烈正在甜睡着,睡觉时的蓝桢烈永远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拾起那些散落在地上的衣服,蓝桢烈真不是个耐心的人,一情动那些衣服就遭殃。 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在清晨的曙光中我走出了酒店房间,出了酒店,突然出现的小光拦住了我。我讶异的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 “林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只想出去走走。”我不高兴的回答,带着烦躁,小光和蓝桢烈的年纪相防,有一张极孩子气的脸的脸,但那张脸总是很严肃。 “那我送你去吧。”他看了看自己的表。 “小光,别忘了,我们之间没有存在那种协议,所以,你无须负责我的安全。” “不要跟着我,别让我说第二次。”回过头来,我狠狠的对小光说。 我所住的酒店就在维多利亚港旁边,一小段的路程后我来到了维多利亚港,清晨的维多利亚一片安和宁静,我靠在灯柱上,想起了那年,我们本来的行程是和方浩一起来香港的,后来,我鬼使神差的看了那本旅游杂志,于是就有了阿尔卑斯山之行。如果,那时,来到香港多好。 “你也在看海么?”稚嫩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思,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身边多了一个小男孩,他学我的样子靠在另一处灯柱上,正睁着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瞧着我。 孩子纯真的眼神一下子撞进了我心灵深处,突然间,想倾诉了。 “不,我是在思念着一个人。” “那个人,是你的朋友么阿姨?” “不,他是我的爱人。”我的手贴在我的手表上。 “那么他现在在哪里,我什么不在你的身边?”孩子睁大着懵懂的眼睛。 “他现在在一个很安静的地方,可我没有办法去找他。” “为什么没有办法,你可以使用交通工具去找他,搭火车,乘坐飞机,或是坐油轮。” 我心里一阵黯然,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通往天国的交通工具,我蹲在地上,把头藏在胳膊里。在这个墨色的清晨里,哀伤像没有缘由的风,漫上了心田。 ☆、多事之秋(二) 许久,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如果,如果那时我们来香港,他就不会离开我了。” “可那时,我就不会遇见你了。”冷冷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蓝桢烈不知道什么时候取代了那个孩子。 我站起来怔怔的看着他,他的眼里一片薄凉,像毫无情感的雕像,让我觉得冷飕飕的。 “也许,现在我应该安慰你,可我做不到,一想到如果那个人还活着,你们现在一定幸福美满,如果那个人还活着,大约,你看都不会看我一眼,甚至于我们这一生都无法遇见,都会错过,我便做不到。” “可用一个鲜活的生命来成全我们的遇见,蓝桢烈你这个说法太残忍了。”我的声音变得破碎支离。夹带着愤怒, “残忍?是因为那个人你才觉得残忍吧?难道,你对我就不残忍,你一边和我谈着恋爱,一边又在偷偷的怀念着你死去的恋人,这样,对我就不残忍么?林四月,你还要抱着过去多久别忘了,你昨天刚刚戴上我的戒指?” “戒指?”下意识的我看来一下自己的手,下意识的我说:“那不过是情侣戒指。” 我想,我疯了,明明懂得他的心情,明明看透昨天他的神色,明明,知道那绝不是可以用情侣戒指来形容的。 “情侣戒指?你怎么敢撇的如此干干净净,你知道我为了那戒指发费了多少的心思?原来,它在你的眼中不过是街头寻常的情侣戒指,呵呵。。。。。” 蓝桢烈的笑容在清晨的薄雾中一片凄凉。 “桢烈,不是这样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懊恼的去拉他的手,他一把狠狠的甩开了。 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在原地看着他,看着他的身影一点点的远去。 一刻钟后,我见到了昨天卖给我戒指那家店的老板,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女子。 “Eric,我们以前在英国就认识了,我没有想到他也会做这种事。”她淡淡的笑着打量我:“其实,我很想看看你来着。” 原来,我手上所带的戒指在这世间独一无二,它出自意大利大师JONG之手,本来是属于一位阿拉伯王室成员,那位王室成员打算用它来向心上人求爱的,后来,蓝桢烈每天写信请求他把戒指让给他。 至于为什么非得要那个戒指,在看了杂志后我才想起某一天我心血来潮是指着那本杂志说那戒指很漂亮,这件事我早就忘了,可蓝桢烈记住了。 栏了车,我离开了时代广场,我很是迫不及待的想见他。 到了酒店的,我没有见到蓝桢烈,倒是见到了在酒店大堂等着我的刘,他告诉我蓝桢烈会澳门一趟,交代我在房间等他,晚上他会回来的。 晚上他并没有回来,打了电话全转到了留言区,我的手机只进来他的一条短信,说是要我和刘先回上海,再打电话时已再也打不通。 次日,我和刘一起乘坐飞机离开了香港,在飞机上我看到了自己和桢烈的照片赫然出现在杂志封面上,那是一本在东南亚一带发行量很高的杂志。 以时代广场为背景,我和蓝桢烈手牵着手,相视一笑,我们的手上戴着同款的戒指,还好,我们当时都带着帽子,背面照,照片只捕捉到我们的侧脸,但戒指的部分却被拍得很清楚,我们手上的戒指还特意被圈上红圈。 杂志的标题写着:南方集团的继承人与利家千金的情事纯属烟雾弹,真命天女另有其人。下面还用一行小字体写了一些关于私定终身的字眼。 令我感到惊心的是另一个标题:南方集团的继承人长时间来一直与神秘面孔示人,据传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双重身份。然后是用了大量含糊性的语言来隐射这一个标题。 抖了抖手中的杂志,我问坐在一边的刘:“他是因为这个到澳门去么?” 刘低着头:“是的,这件事好像传到蓝先生的爷爷那里去了,一个电话就把蓝先生叫去了。都怪我们。没有好好跟住他,才让那些狗仔有机可趁。明知道他的身份是个大忌。还好,是狗仔,要是。。。。”剩下的话他没有说下去,但已是不言而喻。 瞧我,都干了些什么,那天,我一脸不高兴的告诉桢烈,我们现在是在进行着四人约会吗?于是,蓝桢烈就拉着我甩开了他们。 现在想起蓝桢烈的妈妈说的很对,我和蓝桢烈真是不合适,我太过于自我了,深呼了一口气,想起蓝桢烈那个清晨带有凄然的脸。 回到上海两天了,蓝桢烈还是没有回来,电话也打不通,倒是那家曾经刊登过我和蓝桢烈照片的杂志用了很大的版面来澄清关于对于南方集团继承人的报道纯属一场误会,还表达了深切的歉意。 向刘要了蓝桢烈的回程班机表,穿着蓝桢烈喜欢的衣服,我来到了机场,像那些等待心上人回家的姑娘一样带着甜蜜的笑容。 中午的时间,蓝桢烈如期而至,依然是压得很低的帽沿,格子衬衫,旅行包,在人群中像个普通的大学生。 我站在一侧,蓝桢烈看起来行色匆匆,目不斜视。 刚想叫住他,可看到他身边的赵仙蒂时,我顿住了,他们没有交流,但脚步显得很默契,我想,现在的这种时刻,他们一定有过许多。 他们走到我的身边时,蓝桢烈撞倒了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孩子,那个孩子哭了起来,可蓝桢烈理都没有理,也没有伸出手去拉他一把,神色漠然的从他的身边走过,倒是跟在他后面的小光把那个孩子拉了起来。小光的身边还有几个身材壮硕的汉子,他们一行人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向机场出口处。 我心里极闷,刚刚的蓝桢烈看起来就像个陌生人。 回到医院的几个小时后,我见到了赵仙蒂。 我们来到了离医院附近的茶餐厅里,赵仙蒂看着我的目光带着谴责,她把我在飞机看到的杂志摔在我的面前。 “你给桢烈惹来了不小的麻烦,他一直对他的爷爷坚持是由于自己图一时的刺激才和他的保镖玩起捉迷藏的,但我知道他一定为了讨你欢心,林小姐,我希望你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之好而弃桢烈的人身安危不顾,我不要桢烈步他的爸爸的后路。” 我垂着头,心里一片自责,明明知道他的身份,但却总是只顾着自己的心情。 “我不知道你知道对于蓝桢烈你了解多少,但如果你只是想谈一段普通的恋爱,那么,我劝你还是离开桢烈。” “林小姐,我很讨厌你,不是因为你抢走桢烈的心,而是你太过于主观,你还习惯躲在子己的躯壳里自怜自艾。” “对不起。”那时,我觉得有人剥开我□裸的内里,无处遁逃,所有的刺好像张开了,我觉得十分难堪,我觉得自己好像应该反击,可我只吐出来那三个字。 “不用说对不起,因为到最后我不知道会是谁对不起谁,你以为男女之间的相处仅仅靠两情相悦就行了么?生命是一段很漫长的旅程,最后谁会陪着谁走还不一定,桢烈,我会等他的。” 她毫不掩饰她的挑衅目光,微光落入她的眼底,一片坦荡,一时之间我觉得自己极羡慕她,因为她比我勇敢,比我爱得坚定。 那边杂志静静的躺在我的面前,静止的画面上我和蓝桢烈在一片人潮之中,安逸,带着几许的不谙世事,可彼时的我永远也想不到因为这组照片会在日后带来了永远弥补不了的遗憾。 ☆、多事之秋(三) “外面有一男的找你。”快下班的时候,同事对我眨了眨眼。 我的心里没有缘由的一跳,会是桢烈么?我已经有四天没有见到他了,是想他了。 来找我的不是蓝桢烈,而是方浩。脸上表情凝重,让我的心里一慌。 “怎么了?方浩?”我的声音有点抖,我记得在阿尔卑斯他也是用这种表情说着乔的噩耗。 “奶奶恐怕要不行了。”方浩说。 和方浩赶到机场时,我崩溃的想起原来我的护照还在蓝桢烈那里,拼命的拨打电话却总是呈关机状态。 筋疲力尽的回到家里,看见蓝桢烈老神在在的坐在沙发上玩游戏。我拿起皮包在他的头上一阵猛拍:“为什么要关机,为什么要把手机关上呢” 十点,我和方浩乘坐着飞机离开上海,在检票处我回头看了一眼蓝桢烈,他直直的挺立在那里,眼巴巴的愀着我。 因为没有护照我们错过了直抵旧金山的班机。从华盛顿在转机一路辗转至旧金山时已是暮色苍茫。 最终,我和方浩还是没有见到奶奶最后一面,三个小时前。奶奶与世长辞,享年七十九岁。奶奶有个很浪漫的名字,沈若如,来自于纳兰性德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奶奶的祖父是个文人,尤为钟情于纳兰的文风,于是,把奶奶取名为若如,若如,包含着万千种可能,但没有一种的可能能逃得了生老病死。 多残酷的自然规律,我细细的看着奶奶的脸,她平静的好像只是在睡午觉,就像以往的每个午后,我坐在她房间的躺椅上温书,她在一边静静的休息,我甚至觉得她还会像以前一样,在我不小心睡着后,会拿起毯子盖住我的身上,然后静静的等我醒来。 乔的妈妈走过来拥住了我:“别伤心,她走得很安详。她好像预知了一切,这些天来,她去看望了她的朋友们。” 这位很会说谎的老太太,前天晚上还在电话和我说什么来着,说有一天还用她的那把老骨头去征服长城,说还可以在我的婚礼上挽着我的手把我送给新郎官。 十月的天空无限蓝,来参加奶奶的葬礼的人有很多,他们不远千里,奶奶的同乡会会员更是一个也没有少,他们身着黑色礼服,白发苍苍,神情肃穆,带着看透世情的苍凉,泪水就这样落了下来,我想,奶奶一定也曾这般神情哀伤的参加过自己老友的葬礼,在这片美利坚的领土上送走了一个个离乡背井的朋友。 在一片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了蓝桢烈,远远的站在,穿着黑色的西服, 牧师致完词后,我们真正的送走了奶奶,在这个十月,如树木不得不因为季节的来临而送走了叶子。 走过蓝桢烈身边时,我看了他一眼,他也在看着我,把自己的眼神迅速的撇开,我想起了机场里不停打着电话的自己,在那几个小时里我错过了见奶奶的最后一面的机会。 独自来到离奶奶的家不远处的公园,坐在她平常喜欢坐的椅子上,我的手戴着她在弥留之际嘱托一定要交付给我的玉切成的戒指,那是她自故乡带来的,一个她觉得和她很有缘分的戒指,她说在戴上戒指的那一天,是她情动的那一天,看着英俊的旅人乘坐着小舟自桥下而过,虽然,现在早已遗忘了他的脸,爱慕的心情亦无从说起,但那时的心动美好的春天间花朵的盛开。 阳光透过树的缝隙落在我身上,我微眯起眼,恍然间我似乎看见那位老太太眉笑目笑的模样。 “四月啊,在怎么看还是数我们的五星红旗最好看,红艳艳的,让人总是激动。” “四月啊,我昨晚又做梦了,梦见了我还在以前的老房子里,大家在天井里吃着桂花。糕,那味道让我在梦里都流口水。” “四月啊,我怎么总是老想起以前的事情。” 她总是这样唤着我,在四月的后面加上一个啊,那个啊总是被她拉到很长,就像一个祖母在唤着自己的孙女,带着满满的溺爱。 意识到我从此以后在也听不到她四月啊,四月啊这般叫我时。意识到,在这刻起我将失去了她,从此在世间再也没有属于她的音容笑貌,我潸然泪下。 “嘿,你是中国人么?”一个拿着橄榄球的黑人小男孩停在我的面前,用英语询问我。 我没有理他。 “你要不要看我跳舞呢?”他继续问。 “为什么我要看你跳舞?”真是个热情的孩子。 “因为你是个美人,我只为美人表演。”小男孩还学李小龙撇了撇鼻子,很是神似。 他没有等我的回答就自己口中念念有词,一边跟着他口中的节奏动起来,跳得很卖力,一边跳一边拿眼睛愀我。 我无动于衷的看着他,那孩子跳得再好,我现在也没有心情欣赏。 小男孩跳起了迈克的太空舞步,可不巧公园的草地太滑,那孩子摔倒了,摔得很滑稽,没有站起来他就哭了,和刚才的反差很大,我想起他刚才说的只为美人表演,不由的笑起来,那个孩子一看到我笑起来也不哭了,睁大着他的一双眼睛看着我,从地上爬起来拾回他的橄榄球就跑走了。 那个有些莫名其妙的孩子的出现倒是冲走了我些许的忧伤。 后来,在巴塞罗那广场,方浩给我讲起他那天在公园一角看到的一幕,蓝桢烈当时在不远处看着我,当我用手擦拭眼泪时,蓝桢烈叫住了一边拿着橄榄球的孩子,拿着一张一百美元的诱惑那个孩子,他说,嘿,孩子,只要你能让坐着椅子上的那个美人笑,这一百块就是你的了。 于是,就有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孩子。 方浩说,你笑的时候,那个小子也笑了起来,笑得挺傻得。傻得让他当时的心酸溜溜的。 那时,听了他的话后,我笑了起来,笑出了大滴大滴的眼泪,我的笑声惊走了一广场 的白鸽。 我的手机响了,蓝桢烈的名字在屏幕上跳动着。我看了许久,接起。 “你在哪?” “在。。。。。”那边迟疑了一下:“我在机场。我要回去了。” “四月,你怪我吗因为我你见不到她最后一面。对不起,四月。” 我没有应答,在心里我是有点怪他的。 “不要太伤心了,四月。” “蓝桢烈,其实,你不用来的,我没有要怪你,我只是有点生气而已。” “不是因为那样的,我是诚心的想来送那位一程,因为她是你尊敬的人。” 挂上电话,心情也一点点的平复,其实,我也知道,这一切都是阴差阳错。 跳着太空舞步说只为美人表演的黑人小男孩抱着爆米花从我的面前再次走过,他朝着我咧嘴一笑,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发亮。 我也朝他微笑。 葬礼过后,方浩做了紧急手术,切除了折磨他多时的盲肠,手术过后我打了电话给蓝桢烈,告诉他我恐怕要在这里呆一些时日,因为现在刚做完手术的方浩不适合长途飞行。 彼端,他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语气里带着浓浓的情绪。 ☆、多事之秋(四) 回到上海已经是十多天后来。 我坐在小光的车上,此时,我们正在离开机场的路上,蓝桢烈现在桢在美国,赵仙蒂在美国遭遇了车祸,因为撞倒脑部,手术后还处于昏迷之中。 这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多事之秋。 回到了房间,我拨了蓝桢烈的号码。电话许久才被接起。 “到家了吗?”蓝桢烈的声音透着疲惫。 “嗯?她还好吗?” “医生说快着三天,慢着半个月才会醒来。”蓝桢烈微叹了口气:“都怪我,明明要到伦敦的,为什么偏偏要到美国转机呢,如果直接飞伦敦仙蒂就不会出车祸了。” “好好的照顾她。”那种自责,懊恼我并不陌生,沉默了一会,我说,我知道蓝桢烈为什么会想在美国在转机。原来,那就是他要给的惊喜。 五天后,我接到蓝桢烈的电话,他说,赵仙蒂已经醒来了。可是因为神智有些不清楚,他还有在美国呆一阵子。 接着,我极少接到蓝桢烈的电话,有时候我打过去,不是关机就是打不通,我问小光蓝桢烈有没有提前赵仙蒂的的情况,他说他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 蓝桢烈离开后的第十三天,电话终于接通了。是他打过来的。 “四月,对不起,医生说在病房里不能开手机。”这是他的第一句话。也就是说蓝桢烈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呆在医院了。 “她恢复的怎么样。”我嫉妒了,一想到他们一直呆在一起,我极难受,可我无法像蓝桢烈一样把他的不满表现在我的言语之中,因为,我已经到了明辨是非的年纪了。 “还行,现在可以吃些东西了。”电话那头传来了赵仙蒂的声音,有些沙哑,但还是听得很清楚,她说,桢烈,你过来帮我一下。 蓝桢烈就这样匆匆的挂了断电话。 我看着电话发呆,,接着拿起了手袋出了门。 华灯初上的上海街头,十月末的秋风已有了凉意,我才惊觉此时已是晚秋季节,我记得那时和蓝桢烈去香港时还觉得天气极热,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我和他,在众多时间里好像总在错过,抬起头看天色,我的心,有点不安。 闲逛的时候我碰见了楚威廉,他拉着我来到了酒吧里,我们来到的时间比较早,“零”的客人不是很多,老板过来和我们打了招呼,还把他们出色的调酒师叫到我们面前。 调酒师调酒的动作极好看,像是一场行为艺术,调酒师本人长得也好,这两者结合起来让我只盯着他瞧,倒忘了喝酒了。 “还好,Eric不再这里,不然,那个调酒师就遭遇了。”楚威廉拿手在我的面前摇了摇。 “砌,我看谁要他管。”想起这个时候的蓝桢烈一定在赵仙蒂的病床前,我又开始不舒服了起来。 我拿起摆着我前面的鸡尾酒饮了一口:“楚威廉,你告诉我,蓝桢烈和赵仙蒂以前是什么样子的。”我听说过以前,这几个人曾经都一起在英国留过学。 “他们啊。。”楚威廉眯起了眼:“有时候呢,我觉得他们好像是情侣,有时候呢,又像是家人,而有时候呢,还像是默契十足的搭档,总之,让人有点雾里看花,那时,我们把他们凑成对时,他们也不承认,也不否认。” “林四月,仙蒂有一样东西是你所没有的,那就是时间。”楚威廉最后说。 我的杯子空了,向帅气的调酒师在要来一杯,我一小口一小口的饮着,他说对了,时间,时间它可以持之以恒,可以相溶以沫,可以滴水穿石,时间,是很可怕的东西。 人陆续多了起来,有人过来和我们打招呼,他们中有几个熟面孔。 我在要酒时,楚威廉阻止了我,他把我杯子里的酒换成了饮料:“别,别,你不要害我,上次和你告密已经被Eric严重警告过了,我可不想在惹祸上身。” 话音刚落,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 “林四月,你再给我喝一杯看看。”蓝桢烈的语气十分的气恼。 我眯起眼朝四周看了一看,果然,我看到了蓝桢烈的小跟班曾格:“桢烈,我怎么就不能喝酒呢。”刚说完,电话就被切断了,紧接着,楚威廉的手机就响起来了。 “他叫我和你保持距离。”他听完电话,带着一点痞气的笑了起来:“我说你现在正给英俊的调酒师完全迷住了,那小子现在肯定气坏了。” 他一时得意,又把酒推到了我的面前,我也不客气了,那位英俊的调酒师确实很有实力。 过了不久,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金宝如,她气冲冲的拉着我往外走,把我用力的塞进她的车里,在她一连串的举动下,酒精让我的脑子有点不好使,一时愣愣的。 “你,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她的样子好像是要把我吃掉。 “林大小姐,我现在是要把你带回家,因为你的情人刚刚在大洋彼岸打来越洋电话,要我马上把你从那个对你不怀好意的家伙的身边带走,所以,我就来了。”她怒气冲冲的朝我吼:“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小子,竟然叫暗恋他多年的人来做这种事。” 我笑了起来,我的桢烈真有趣。 “不许笑,有什么好笑的。”她瞪了我一眼,目光在我的胸口瞄了一瞄:“胸部也不是很大嘛,脸蛋也不是很漂亮嘛。” 真是人身攻击,借着一点的酒气,我把胸挺了挺:“谁说不大了,我们桢烈说尺寸正好,不大不小。” 见鬼,一沾酒什么话都讲出来了。那个开着车的女孩子笑了起来,金宝如也笑了起来,而我,耳朵红透了。 刚回到房间。蓝桢烈的电话就进来了。 “回到家了?谁让你喝酒的?还和威廉那个狼子野心的家伙。。。。。。” “蓝桢烈,我不喜欢你照顾别的女孩子。”我打他断连株炮式的话。 “呃,”那边沉寂了一阵:“你前天不也是在照顾别的男人么?” “反正,我不管,”我觉得自己恼羞成怒了起来:“如果你还要继续照顾他,我就和楚威廉天天去喝酒,不但要喝酒,还要和他打情骂俏,还要,蓝桢烈,那个调酒师我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调的酒,他的脸蛋也让我很满意。” 第二天晚上,我被拉去充当临时演员,医院里编排的一场为白血病儿童的演出因为一个表演者临时缺阵,我顶替她成了灰姑娘爱慕虚荣的姐姐,穿着艳丽的服装。 表演完好,我接到了蓝桢烈的电话,也顾不得换衣服就跑来出去,因为他说,出来,我在外面等你,我开始不由自主的微笑着。 车子里只有他一个人,板着一张脸,风尘仆仆的模样,想起昨天我彪悍的言语,我一声不吭的坐在他的身边。 车子停在红绿灯路口,他一把扯住我的头,狠狠的吻了我,我回应着他,讨好着他,车子重新行驶时,蓝桢烈瓮声瓮气的说:“那个调酒师比我还帅么?” “我早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了。”我实话实说:“桢烈,我是因为想你了,因为嫉妒了,才故意那样说的。” 我亲爱的恋人喜逐颜开,接着,有邹起了眉头:“林四月,你怎么穿那种鬼衣服?” 听完我的解释后,他又邹起了眉:“这么说来,你是在大庭广众穿成这样子招摇咯?” “只是表演给孩子看的。”真是爱吃醋的家伙。 “你们医院有够变态的,竟然给孩子们看这些。”他还是不满意的样子。 ☆、殇(一) 蓝桢烈一边开车一边告诉我他一听完我的电话就定了机票了,下飞机马上就来堵我了,他发着牢骚,我坐在他的身边,微笑的听着他的喋喋不休。 “怎么了?”我问他,因为他把车停在一次较为偏僻的地方。 他的眼睛落在我的胸口上,声音低沉暗哑:“林四月,你影响到我的开车了。” 说完,身体便附了过来,我推开了他:“桢烈,你想干嘛?” “干嘛?林四月,你可真会装。”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按在他的胸口上,然后一直往下移:“你知道我想干嘛的。上次你也不是挺喜欢的吗?” “混蛋,你还真上瘾了。”一提起上次,我脸大噪。 “嗯,上瘾了。” “你疯了,要在有人过来怎么办?” “不会的,不会有人注意的。”他的手已经伸进我的裙子里了:“四月,我有好久没有爱过你了,嗯?小别胜新婚嘛。” 他手一拉。车椅已经变成躺式的了,手也波不急待的在寻找我内衣的暗扣,嘴也没有闲着。 意乱情迷间,干柴烈火就要烧起来了,有人敲响了车窗。 “年轻人,这里不远处有宾馆,你们在这里挡道别人的路了,这里不适合你们这么极限的表演。” 见鬼,蓝桢烈竟把车子停在小区门口。 “要不,四月,我们在找别的地方。”蓝桢烈延着一张脸,坏笑着,伸手狠狠的给他一个爆粒。 一关上门,蓝桢烈就扑了过来,把我抵在门上,手已经伸进我的衣服里。 “咳,咳,咳。。。。”突然响起的声音宛如平地里的一声雷,蓝桢烈一把我藏在他的背后,嘴里已经丢下了一连串法语。 在明暗不明的灯光下,站立着一晚老人,他背着灯光站着,看不清容貌,第一眼的感觉给人存在感十足,像挺立在山间的松柏。 蓝桢烈装过身来,把我的衣服拉好,低下头,他在我的耳边说:“先回房间等我。” 至我上楼梯时,觉得我的背后始终有一道的眼光紧紧的锁住我,如芒刺在背。 洗完澡,我呆坐着,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我想,那个老者应该是蓝桢烈的爷爷,我记得在底特律曾经听过不少关于他的报导,一位曾经对他做过访谈的资深媒体人对他的评价,他引用了中国的一句成语来形容他,运筹帷幄。他说蓝念祖,那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 忐忑不安中,蓝桢烈进来了,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容,凑过来先是在我的脸上亲了一口,瞄了瞄我的睡衣,说,真乖。接着,又说,没事,是我爷爷想提前来看他的孙媳妇,只是,时间有点不巧,改天我在介绍你们认识。 傻瓜,是谁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来看人的。 房间里响着我们彼此的喘息声。 “桢烈,套,你,你没带套。”我拉住了他,轻轻的,我听他叹了一口气。 原来,他也在不安着,因为不安所以想要用一个孩子把彼此紧紧的缠在一起。可是,桢烈,你也许还不明白让一个生命来到降临到这个世界将代表一些什么。 一个星期下来,倒也风平浪静,只是我上下班时蓝桢烈都负责接受,有时候他赶不来,也会由小光代替,我知道他在担心些什么,可那位蓝老先生并没有找上我。倒是蓝桢烈眉宇间常常透露着不安,连睡觉时总是把我抱得紧紧的。 终于,有一天。 富丽堂皇的茶座里。 “林小姐,我是桢烈的爷爷,今天我来是想看看我孙子迷恋的人。”他坐在那里,一副云淡风轻,与他棱角分明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说,迷恋,一个带有时间限制的名词。 说不紧张是假的,这位老人,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斗士。 我微笑的看着他:“那感觉如何?” 他饮了一口茶:“尚可,很符合一个少年家对于女性的幻想,成熟,梦幻,我们桢烈从小就一个人生活,难免,对于成熟女性会比较向往。” 我再笑了起来:“蓝先生,桢烈是你的孙子,他有没有那种倾向你应该更为清楚。” “有没有那种倾向我无所谓,但林小姐,我要告诉你,我和桢烈有个协议,在他年满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会干预他的生活,包挂他和谁在一起,可是,我要提醒你,你还是给我安份一点,不要再闹出类似香港那样的事情。” 我叹了口气,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跑来指责我。 “听蓝先生的话好像在蓝桢烈二十五岁之后我就得离开他了。” “是的,”他的手放在他手指上价值不菲的戒指上:“那时,他将继承我的事业,娶与他身份匹配,对他有帮助的妻子。” 老掉牙的剧情,真不明白它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在我的现实世界上演。 “老生生,我想,你现在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为什么还要执着的追求那些,也许,荣耀,财富,权利对于你来说很重要,可你为什么不问问桢烈,那些他需要吗?他想要吗?” 我掉进了老掉牙的剧情里了,竟说起了那些老掉牙的台词了,可在说它们时,我带着愤怒,我还想说,老先生,难道,那要把那些带到阴曹地府去么? 蓝念祖一脸平静,淡淡的看了我一眼,说。 “年轻人,你的话对我来说只是一串高口号而已,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格,我也希望自己能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平凡快乐的过完一生,但,问题是我没得选,当我的父亲用血汗拼来的产业把它交到我的手中时,我便有了义务来守住它,作为蓝家的子孙,我们桢烈也和我一样。” 我默然,许久。这位老人的脸上有着沧桑的印记,想必,那一定是一段峥嵘岁月。 “蓝先生,蓝桢烈是个有能力的人,我相信他可以不用借助他人之力也能做的很好的。”我咽了咽口水:“蓝先生,我很爱桢烈,虽然,我没有显赫的身世,但我爱他,爱得愿意为他改变自己,所以,我会一点点的学习,学习做一个可以帮到他的妻子,这样,行么?” “可我不允许桢烈去娶一个性格上有缺陷的人,爱丽丝小姐,在你二十二岁至二十四岁期间曾经接受过心理治疗。” 苦楚的笑容漫上了我的脸庞,这世界果然没有不透风的墙。 “先生,窥视别人的隐私,这可是一个很恶劣的习惯,我不觉得接受心理治疗师一种性格缺陷,反而,我觉得那是一种积极的心态,起码,它代表着向上,想要走出来,想要尝试新的开始。” “好。林小姐,我也承认自己这样做有失君子之分,但我不得不这样做。我可不要到时我的对手用这些来做文章,如你所说,在这个时代了,这也不算什么,但只要你成为蓝家继承人的妻子,这种事情还是会一次一次的上演,最初也许只是一个心理病患者,接着是某人的私生女,再接着是不伦的丑闻,那时,你要置桢烈于何地。蓝家无论如何是允许不了这样的丑闻的。” 他在说这些话时脸上极平静,像是在讲着某段电影的剧情。 而我,我想,我现在的脸色一定苍白如鬼,就这样睁大着眼睛看桢他,我甚至思考不了他说这些话的意思。 “利连城,我手中有他的病历,也有他催眠时的记录,我想,林小姐你大概不会再想伤害那个孩子吧,必经,他是你的弟弟。” 蓝念祖最后这样对我说,没有嘲讽,没有唾弃,只是冷冷的说着,像是冰凉的机器。 ☆、殇(二) 走在上海的街头时,我觉得好像一日之间人们都知道我的秘密,所以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无处遁逃。 在方浩的公寓里,我看着自己的手机一遍遍的不厌其烦的响着,蓝桢烈这个好看的名字一次次的跳动着。 “要嘛接起来,要么就关机。”方浩给了我一杯茶。又是茶,几个小时前,我在上海城最为有名气的茶馆里经历了让我筋疲力尽的心理历程。 手机再次响起来了,我接了起来,目光停留在我面前的那杯茶上面,利连城,这个名字让我心疼,疼得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心疼,我的心生怨恨,怎么能这样呢怎么可以这样?把别人的伤痕拿来当筹码。 “四月。。。”从蓝桢烈的声音有焦虑:“我听说,我爷爷找过你了。” “嗯,还给我狠狠的上了一课。”我目无表情的说:“蓝桢烈,你们有钱人的兴趣真奇怪,就这么喜欢窥视别人的内心世界吗。不管不顾,只顾自己的喜好。” “四月。。。。。” “不要叫我,现在我还不想见到你。” 挂断了手机,然后关机,看着黑色的手机频,我没有来由的涌起了一阵快感。 方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吃火锅的料理,在这个有凉风的秋末夜晚,我们吃起了火锅来,而且津津有味,我们的鼻头冒出了细细的汗,方浩是一个很会找生活乐子的人,他信奉的原则是,如果心情不爽了,就吃火锅,最好调料越辣越好,让所有的感官只被那一种味道左右。 “这个办法还行得通吧?”方浩带着一点小得意的样子愀着我。 饱足的我靠在沙发上,不住的呼气,只觉的我的舌头也被辣的发麻,我瞪了他一眼,挑了挑眉头:“下棋如何?” 输了棋的方浩就这样涂着红艳艳的口红在小区招摇了一番,回来时他对我说:“林四月,所有人看到我的人都在笑,只有我们门口的那个小子没有笑。” “再来。”我推了推他,可接下来我输得一败涂地,我狠狠的拍了拍沙发靠垫。 “好了,想怎么惩罚就开出来吧。”我一副视死如归。 方浩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记在账上吧。” 接下来我就再也没有赢过了。 十二点钟的时候,方浩收起了棋盘,把手放在我的肩上,眼神诚恳。 “回去吧,那小子一定还在外面等你,林四月,我羡慕你,因为,你遇到了一个也许在电影才能遇见的深情男主角,所以,你要好好的珍惜他。” 我抱住了他,这个再我的生活中扮演着如长兄般的人物,用了七个小时的时间来驱走我的烦闷。 看到靠在墙上双目无焦的蓝桢烈,我拿起我的手袋朝他一阵猛拍。明明知道这是他的伎俩。但还是忍不住心疼,为他刚刚茫然的眼神。 “坏小子,每次都来这一招。。。。。。”在说话间,已有泪珠滑落。 蓝桢烈此刻仿佛从迷梦中醒来一样,一声不吭的盯着我,然后一边抱起了我。 我们来到了他的车上,蓝桢烈示意小光避开。 在透着微光的车里,他把头埋在我的脖子上:“四月,我保证,以后,我再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了,不会了。” “四月,如果生气了,受委屈了,你就把气撒在我的身上好了。”蓝桢烈抓着我的手在他的身上一阵猛捶,用的力道很大。 秋末夜凉如水,我的手触摸到他的鼻尖,已是一片冰凉。方浩说蓝桢烈其人是个阴谋家,玩起花样总是一套一套的。 “四月,其实,我早就想把一切告诉你了,可我又害怕,我好不容易把你留在了我的身边,但还是觉得你就像我手里的风筝,只要我稍微一松手,你就会飞走了。” 蓝桢烈低眉敛眸:“现在,我把一切说出来,我是要你相信我,也不要轻易退缩。” 蓝家发迹在澳门的那个赌博业欣欣向荣的年代,人脉在加上财富很快的成为一方的豪杰,但在家业飞快扩展的同时也应了树大招风的那句老话,蓝家无奈的把自己的家属都秘密的送到了国外,所以,一直鲜有人知道知道蓝家和容家结亲,连蓝桢烈出色也是无声无息的,蓝桢烈爷爷的初衷是等蓝桢烈年满十八岁在把他接回澳门,可后来发生了蓝桢烈爸爸的事,更有人放话要出天价让蓝家断子绝孙,蓝念祖在痛定思定后拿出部分资产让一直在攻读经济学的儿媳妇自立门户,然后与其切断了联系,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南方集团,蓝桢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的。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蓝桢烈的声音布满了惆怅,少年时代的蓝桢烈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有属于自己的叛逆期,他用一次一次的离家出走换来了和爷爷的协议,在自己年满二十五岁之前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一切,二十五岁之后在会澳门继承蓝家的一切。 蓝桢烈用极简单的话来描述自己的生活状态,但我知道一切远不及他所说的那么简单。 “桢烈这个名字是我爸爸帮我取的,我很喜欢它的发音,可我不能用它,我只能叫Eric。那时,你问我加什么名字,那时候。我想也不想就告诉你蓝桢烈这个名字,也许,那时,你在我的心里就不一样了。” 我想起初春时满街穿着绿色衣服的人,想起了蓝桢烈戴着我的绿色帽子,戴在我的绿色围巾,像是绿色的精灵。 他说,四月,你会不会因为我的身世嫌弃我。 那你有嫌弃我么?我问他,他摇了头。 那你还担心什么?在车子微微透着的光亮里,我朝他温柔的微笑,我的眼前之看到他,在我的只手之间,我手一伸就可以触摸到他,目前,我只能紧紧的去攥着他,就像他攥着我一样。 礼拜天,我和桢烈去逛超市,他推着购物车,我走在他的身边。 “其实,我也可以擦着口红在小区走一圈的,”蓝桢烈在我的耳边开始秋后算账:“你知道那天我在外面听到你和那个姓方的打情骂俏有多呕么?” 我把蓝桢烈拉到没有人的一区:“真的吗?你也会擦着口红旁若无人吗?” 他点了点头。 于是,我踮起了脚,把我刚刚抹上的口红的唇印在他的唇上。 “这点怎么能够。”蓝桢烈在我放开他的时候再次揽住了我,加深了这个吻。 有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蓝桢烈才痒痒然的放开了我,我往那个声音看过去,随之,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连玉挽着利太太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方看着我,黑色的衣服把她的脸衬得更为苍白,利太太只是静静的注视着我,少了平常的热络。 我垂下头,纳纳的说:“阿姨,你们。。。。。。” 阿姨,你们也来逛超市啊,这句话明明不难说。 “伯母,连玉,你们也来逛超市啊!”一边的蓝桢烈倒是替我说了,他一手推着购物车,一手紧握住我的手,走了几步,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 连玉死死的盯着我,然后,她抬起眸子看了蓝桢烈一眼,把目光落在了蓝桢烈手中的购物车里,她怔怔的,出神的盯着购物车。 我循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然后,我在心里苦笑,我知道她在看什么。蓝桢烈,为什么要把那种东西放在那么显眼的地方呢? “四月,”利太太脸上出现了笑容,虽然有些牵强:“你也来买东西。” 僵持了一会,最后,利太太说,四月,我们再联系。而连玉至始至终没有在看我和蓝桢烈一眼。 我靠在购物车上,胃一阵绞痛,但奇怪,那样的痛却让我很痛快。蓝桢烈紧紧的抱住了我,把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头发上。 ☆、殇(三) 十一月十四日,这一天。 这一天,风和日丽,街道上的人们有人已经穿起了冬衣。 这一天,我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路口等车,阳光落在我的衬衫上,呈现一种透亮的白,一种类似梦一般的色彩。我等着这一趟公车把我送到我上班的地方。 这一天,我和小虎约好了去看他的表演。 这一天,我在蓝桢烈的亲吻中醒来。 这一天,利永华等在医院门口,在人来人往的医院门口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他说,要是连城出事了,我会亲手毁了你。 那个巴掌打的我太疼了,以至于我想不起他到底说了些什么,我说,你为什么打我。 他把手中的东西狠狠的摔在我的面前,我颤抖着手把他捡起来,那是一本不久前我曾见过的杂志,我和蓝桢烈在时代广场,戴着同一款戒指向世界昭告我们的爱情。 “连城不见了,他的朋友在他入住的酒店中找到了这个。确切一点来说是失踪了。” “我要你,把一个活生生的连城带到我的面前。” 这一天,我站在医院的门口,麻木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朝我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这一天,我希望我无所不能,那样,把一个活生生的连城还给那个人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这一天,我甚至愿意把林四月的灵魂卖给上帝,来换取一个活生生的利连城。 我颤抖着手拨了蓝桢烈的手机,我说。 “桢烈,我求你,我求你帮帮我,我求你把连城带到我的面前,我想告诉他,我错了,我后悔了,我要请求他原谅我,只要他肯来到我的面前,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我还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我的脑海里想着那个人告诉我的事。连城失踪了,他一结束学业就和朋友去了非洲,然后,有人看见他在深夜里出现在好望角,至此,早没有人看见过他。 我还在对着电话说一些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直至,我昏倒在医院门口。 十一月十五日,我在医院醒来。 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桢烈,他笑了笑,说,我一定把他活生生的带到你的面前,让他接受你的道歉,四月,你要相信我。 十一月十五日,蓝桢烈的手机一直在响。蓝桢烈总是在接完电话后用温润的眼神安抚着我。 十一月十六日。蓝桢烈登上了前往开普敦的班机,临走前,他温柔的对我说,四月,你等着,我一会就把他带到你的面前来,你等着。 蓝桢烈走后,他的朋友们塞满了我的病房,他们在我的病间里打趣,谩骂,笑成一片。 而我,在时间里头煎熬着,恐惧占据了我的全部思维。 十一月二十一日,我穿着整齐的出现在浦东机场里,我将在这里迎接利连城,我的弟弟魂归故里。 最后一次我眼中的连城是橘红色的,他的身影印着底特律的斜阳,他对我说,他要去旅行了,他要去看看世界,我想,好望角的风景一定极美,所以,美得他不想离开。 连城的尸体是被好望角当地的船只所发现的。 我穿着白色的连衫裙,彼时,那个少年总用浓浓的,充满着情意的眼睛看这我穿着白色连衫裙的模样。 那个少年喜欢连名带姓叫着我,把牛奶偷偷的放在我的房门口。 那个少年每次来学校接我用的借口总是千奇百怪。 那个少年总是在他的房间一遍又一遍的模仿着甲壳虫的唱腔唱着,唱着。嘿,朱迪。声音惟妙惟肖。 那个少年本应在有着他的花样年华。 那个少年。。。。。。。。。。。 机场里的玻璃窗映着我惨淡的脸,轮廓模糊。 最先映入我眼帘里的是利太太木然的脸,如若遗失了世界般,连玉把她抱在怀里,她们的身边有着医护人员。蓝桢烈夹杂在那些医护人员之中,最后,我的目光落在利永华身上,他怀抱着连城的骨灰盒,它黑色的布盖着。 恍然觉得,机场外大片的阳光在这一刻起失去了它的意义。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一点点的向往靠近,我张了张口,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连玉,曾经拉着我的手叫着我四月姐姐,恨不得把她最好玩的玩具拿来与我分享的连玉用怨毒的目光看着我。 “你一定要记住这一刻,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给我看清楚,看我是如何黑发人送白发人的。”那天,利永华在我的身边轻轻的说。 会记住的,死也会记住的。 蓝桢烈拥着我,那是意外,四月,你听好了,那是意外。他在我的耳畔轻声说。 从那天起,蓝桢烈帮我向医院请了长假,自己也休了假。方浩史无前例的出现在蓝桢烈的住所里。 我反复的翻着那天利永华摔在我面前的杂志,这本杂志它遗留在连城的酒店房间里,封面上我微侧着脸在朝蓝桢烈咧开嘴笑,露出来的牙齿被人用黑色的笔上了色,像是缺了门牙,有点滑稽,我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连城,真是个调皮的孩子,这一笔添上去让我看起来像个老太太。” 蓝桢烈此时紧紧的抱住了我。 “四月,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才会让你不再难过。” 我的桢烈,也在受着煎熬。 “知道么?蓝桢烈在认识林四月以后,开始有了很多害怕的事,害怕她有一天会离我而去,害怕她会因为我过于复杂的生活处着处着就失去了耐心,害怕她向往普通的平常人家的生活,害怕她不快乐,害怕她掉眼泪,害怕她伤心,蓝桢烈一直是一个爱情菜鸟,他没有逗女孩子开心的经验,所以,四月,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蓝桢烈,他现在束手无策。” 泪水瑟瑟的落了下来。 蓝桢烈捧起了我的脸,一点一点的吻去我脸颊上的泪水,像一个慈爱的母亲。 夹杂着突如其来的喧哗声,连玉就这样闯了进来,用一脸不可思议的神色看着我们。 “怎么能?这个时候你们还能若无其事的做这种事,你们怎么能如此心安理得,林四月,在这个世界上我在也找不到比你更铁石心肠的女人了。” 我呆望着她,在这段时间里,我怀疑自己好像快要失去了语言能力。 蓝桢烈把我推到他的后面去,挡住了我的视线。 “连玉,如果你是要来说这些的,那么,这里不欢迎你。” “蓝桢烈,你和她一样残忍,一样自私。蓝桢烈,要不要我来告诉你一件有趣的事呢告诉你你身后的女人到底有着怎样阴暗的内心,不知道到时你听了以后还会不会高唱爱情万岁。”连玉的声音就像尖锐的玻璃在划着墙壁,直穿我的耳膜。 “不用了,你要说的事我早知道了,我也明白的告诉你我不在乎。你可以离开了。” “我会离开的,四月姐姐,不。姐姐,你的情人一定告诉你一切只是一场意外吧!” “小光,把她带走吧,别让她在这里胡言乱语。”蓝桢烈大声的喊了起来。 “胡言乱语?蓝桢烈,到底是不是胡言乱语你心里清楚的很。”连玉尖锐的声音还在客厅回想着夹杂着蓝桢烈的呼喊声。 世界开始变得喧哗了起来。 ☆、上帝之手(四) “你们不要再争了,连玉,你想告诉我什么,说吧。”我从桢烈的身后走了出来。 “你信吗?林四月,你信那是一场意外吗?”连玉嘴边挂着一个凄然的笑容:“我也希望那真是个意外,那样,我的哥哥才不会显得那么的悲惨。我哥哥最后一眼的世界时长什么样子的,最后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相信永远不会再有人知道了,可我知道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的始作俑者是林四月你,你为什么要去招惹他,就因为他是我爸爸的儿子么?如若不是因为你,我哥哥的人生一定是意气风发的,携手自己的如花美眷,圆满的过完一生。可你把他的人生全都毁了。” “利连玉,你好像忘了,你哥哥是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应该有自己思维和处事方式,你这样说对四月不公平。” 蓝桢烈冷冷的说。 “呵呵,那你的意思是我的哥哥自己咎由自取了。”连玉的手指着我:“林四月,你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好了,连玉,那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告诉我?我已经愿意拿自己的灵魂和上帝去交换他了,可上帝不答应,我能怎么办?也许你会说,不就是灵魂么?可我除了灵魂以外,我再也想不到我还能拿什么去和上帝交换了。林四月的灵魂远在她的生命之上,可上帝不要我能怎么办?” 是啊,上帝你为什么不要呢。难道说我的灵魂太廉价了么?我苦苦的笑着,直至蓝桢烈捂住我的嘴。 “别这样,四月,不要这样子笑。”他说。 “连玉,我求你,一切到此为止了,我求你了。”他说。 那天,我看见蓝桢烈的眼里泛着水光,最后变成物体坠落在我的手上,他说,四月,会过去的,不管多么的悲伤都都会过去的。我们现在所能做到的只有等待,等待时间把它们带走。 会过去吗?几日后,方浩给我一个邮包,一个盖着非洲国家印章的邮包,小小的玻璃瓶里躺着一颗小小的红色玉石,形状类似红豆,多年前,少年利连城曾那般郑重的把它交付到我的手上,而我,轻易的丢弃了它,在一个漆漆的夜里。 玻璃瓶里,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精致的字体。 请不要再轻易丢弃它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这颗小小的红豆里藏着的是一段怎样的少年情怀。 看完了纸条上的话,我再也忍不住的哭了起来,趴在方浩的肩上,我嚎啕大哭:“方浩,怎么办,我到底要怎么办?。。。。” 静瑟的夜里,我关掉所有的灯,在那个小小的空间,我平静的向方浩述说着与利连城那段往事。 方浩打开了门,说,四月,你走吧,我现在需要时间来消化你所说的事。 看,连我最执着的朋友也在告诉我我所犯的罪。我做了一件多么残忍的事。 蓝桢烈在方浩的楼下,静静的,像挺立在海边的灯塔。 向他走了过去,用那只握着玻璃瓶的手捶他:“骗子,不是说会把他活生生的带回来吗?不是要我相信你吗” “是啊,我是一个骗子,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没能力,是我没本事。”蓝桢烈紧紧的拥抱着我:“都是我不好。” 在几天后,我踏进了斯塔基的心里诊所。 十二月十四号,我向医院递交了辞呈,那天,急诊室里来了一个从黄浦江里捞出来的少年,他的父母哀哀的哭着,孩子,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傻事呢?你真狠心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觉得自己好像要疯了,我冲进了急诊室里,他们刚刚把白色的布蒙上了少年的脸。 “你们搞错了,你们一定搞错了,他行的,你们给他一个机会,我求你了。”我用尽气力抱住那个少年:“你们等着,我会把他弄醒的,我求你们,给我一点时间。” 那天,我用手术刀伤了那几个来拉住我的医生,最后,蓝桢烈的手紧紧的握住我手里的手术刀,直至,红色的液体从他的手中滴落了下来。 他还朝我微笑,笑得没心没肺。 斯塔基对我说,爱丽丝,丽达要去南美,你要不要跟他去呢。 摇了摇头,我说,不行,我答应了一个人,除非他让我走,否则,我是不会离开他的。 周末的晚上,蓝桢烈拉着我要我陪他看电影,看完了电影后,蓝桢烈去拿车,我在花店的门口停住了,我怔怔的望着花店里头的玫瑰发呆,想起了在仲夏夜之时,连城从邻居家花园里一次一次的偷走了他们园子里最为娇艳的玫瑰花,我向花店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里面的玫瑰花是否有连城采摘来的玫瑰好看。 “四月。林。。四。。月。”在巨大的响声中,我听到了蓝桢烈的声音,它甚至盖过了汽车和地面发出摩擦的声音。 “小姐,要是想不开自己去找个安静的地方解决,不要在这里害人。”停在我身边的汽车司机一副要把我吞掉的样子。 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现在正站在马路中央,而蓝桢烈站在我的对面,像是中了定身术。脸色惨白。带着巨大的恐慌。 那个晚上,蓝桢烈至始至终都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再次和我开口时的第一句话是。 “林四月,你走吧。我不要你了。” 我一呆,随之,我向他靠近了过去,我温柔的亲吻他的嘴唇,亲吻他的耳朵,亲吻他的鼻子,我在他的耳边呵气,声音柔媚。 “别玩了,桢烈,嗯?嗯?”我一边说着一边去解他衣服的扣子,我觉得自己害怕极了,好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黑洞里头。 他推开了我,冷冷的说着:“林四月,我受够了,我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般爱你,因为没有想象中那样爱你,所以,我不想再整天面对你那张哭丧的脸,我是想在你的身边获得快乐的,可你却是一个麻烦精,我想,我对你的耐心到了这一刻已经用尽了。” 我过去贴着他,我的手紧紧的缠着他:“我不管,我不想离开你。。。” “用你那张哭丧的脸留在我的身边吗?我不稀罕,所以,你可以走了,去你想去的地方。”蓝桢烈再次狠狠的推开了我。用的力气很大,我一下子就摔在了地上。 “我想去的地方一直是在你的身边啊,桢烈。”坐在地上,我低低的说。 “可我不稀罕,我们,不要再等到两看生厌了。乘现在我还没有对你厌倦前你走吧。”蓝桢烈在丢下这句话后,朝门口走了过去。 “桢烈,你希望我走么?就算我再也不回来,你还希望我走么?” “嗯。”蓝桢烈在门口停了下来。大声的说。 “那好,我知道了。” 在蓝桢烈走后,我拨打了丽达的电话。 从那天起,蓝桢烈再也没有回来,圣诞节前夕我接到了丽达的电话,我们将在新年的第一天会合。 圣诞节那天,我带着小虎到游乐园玩,我在游乐园里打了电话给蓝桢烈。 “圣诞快乐,蓝桢烈。”我的嗓音有点发酸。 “你也是。”那边,他低低的应了一句,蓝桢烈有好听的嗓音,特别是当他放低声线时,就像世上最动人的旋律。 “我过几天就要走了。”我看着眼前旋转的旋转木马,林四月的幸福好像总是差那么一 步,好不容易想用尽力气去追了,却还是差那么一步,就像这旋转木马一样。 “嗯,”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沉默后:“那一路顺风,我就不去送你了,我那时应该在美国,我想去看看仙蒂。” 又是一阵沉默。 “桢烈,你知道吗,昨夜,我仔细想了一下,我好像在你弹献给爱丽丝的时候就被你迷住了,在怎么想好像是那一刻,我还记的那时你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毛外衣,当你向我走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还有,桢烈,谢谢你。” 挂断电话后,我长时间的看着旋转木马。 我选在清晨的班机离开的,在机场里,那一大一小的人一下子就让我热泪满眶。 “你还会回来吗?”小虎扑到了我的身上,我一把抱起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方浩,你知道我有多高兴你今天来送我吗。”放下小虎,我拥抱了方浩,我的朋友,我的兄长。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保重,林四月,我要你健健康康的回来。” “会的,一定会的。”我举起了三个手指头。 当蓝桢烈出现在机场时,隔着人潮,我就这样痴痴的望着他,终于明白了那句话,还没有开始离别,便开始了想念。在痴痴的凝望中,他一步一步的向我走来,没有戴帽子,没有戴眼镜,些许的头发落在他的额头上,轮廓深刻,英俊得不可方物。 我的男孩,终于蜕变成了海洋。 他温柔的把我落在脸颊上的发丝别在我的耳后,款款深情。我温柔的向他微笑。 “林四月,在你离开我的这段时间里,你不许像现在一样对别的男人笑,不许对会弹献给爱丽丝的男人动心,不许随便去帮助那些翘家的男孩子。” “林四月,你听好了,我会等你的,你一定要记住,我会在这里等你的,不管你走多远,不管你走多久。你要记住。” “不,不要等我,蓝桢烈。”是的,不要等我,桢烈。林四月最后的勇气已经用光了。 “但是,林四月,我不许你在去招惹别的男人。”蓝桢烈抓住我的手,手指触到我戴在他送的戒指后,眉舒展了:“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多自私的人,如果,你要是招惹别的男人,我会报复的。” “要怎么报复。”我的桢烈大约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以为,我真是人见人爱的神仙姐姐了。 “我会去娶别的女孩,我一定对她极好,她要星星,我便给他星星,她要月亮我便给她月亮,然后,我和你一起痛苦一辈子。” 蓝桢烈紧紧的盯着我,眼底一片绝决。 “那你娶仙蒂好了,如果你娶仙蒂,我一定会嫉妒一辈子的,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开始嫉妒了。” 我笑着泪流着对他说。 ☆、利连城之-瓶中信 我深信着,海洋有着一个宽广的胸怀,容纳世间一切好的,坏的,甜的,苦的,美好的,丑陋的,可以被允许的,不被允许的。 我把我的心情做成了瓶中信,把它放到海洋里,让它随波逐流。 我有一个秘密,一个不可轻易言及的秘密,我只能把它告知了海,从此,它变成了一段故事。 长时间以来,林四月这个人和这个名字在我的印象中是面目模糊的,偶尔,在听到她彬彬有礼的回答大人们的问题时,我的心里还会涌起对她的厌恶,分明,她的回答有多虚伪。 妈妈告诉我,不要随便看不起她。我嘴里应承着。 林四月于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直至有一天。那天,我知道是她二十岁的生日,妈妈把一款随身听给了她。 那天,我看见她靠在树上微侧着头看着天空,有些寂寞的样子,白色的裙子在风中伸展着,像是一片云朵,紧紧的缠住我的眼线。 那一个瞬间好像幻化成了一个永远,许多年后我依然无法忘却。 林四月的身影开始变得清晰了起来。 她总是在没有人的地方听着妈妈给她的随身听,一遍一遍的哼唱着,声音柔美,那是甲壳虫的老歌,名字叫做,嘿,朱迪。 她还喜欢爬到树上去,有时候是看书,有时候是听音乐,有时候是睡懒觉。 我也弄不清楚我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她来了,有一天,我的同学来找我,我们擦肩而过时,我同学帮她捡起书时,她接过他手中的书对着他微微一笑,那个傻小子也跟着她笑了起来。 那两个人的笑容让我的心情变得糟糕了起来,我发现我竟然恨不得那本书是我帮他捡起来的,我恨不得那个笑容是属于我的。 “那是谁,我好像被她电到了。”在我的同学说完了这句话后,他的顿时变得面目可憎了起来。 在初夏里的有一天,她在树上对着树下的我说:“嘿,连城弟弟,帮我把书捡起来。” 终于,轮到我了,我的心里有莫名的喜悦。就像盼来了我所朝思暮想的。 狭小的树上,她对我说了些什么,我好像不大记得了,我只看见她浅笑的模样,像水中的莲花,她的头发落在我的肩上,芬芳怡人。 好像在那一刻开始我便知道,林四月有着世间最为迷人的笑还有这世间最为醉人的香。 我像守着自己最为珍贵的宝物一样小心翼翼的守着她,我还有点小变态的,执着的认为这个世界除了我之外,任何接近她的人都不安好心,我常常徘徊在她的学校门口,我觉得自己得好好的保护我的宝物。 我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于是,我把自己最为喜欢的,一颗与爱情有关的小小红豆给了她。红豆,代表着思念,爱慕,我多希望她能明白。 偶尔,林四月看我的眼神会带着厌恶,我觉得一定是我看错了,后来,我才知道我并没有看错,她是在透过我这张脸看另一张脸。 我喜欢林四月坐在我的单车后面的时光,我总把车子开得飞快,因为,那时,她会紧抓着我的腰,那时,我就觉得特别的快乐,好像在云端行走着。 十六岁生日时,她吻我了,在剪剪的秋风里,不曾喝过酒的我似乎品尝了醉的滋味,我觉得醉的滋味大约如此吧。说不清道不明但想疯狂的尖叫来表达自己的愉悦。 如果故事结束在那一个时段那该多好。 在她用世间最温柔的声音告诉我她是我姐姐的时候,我多希望这只是一场偶发的荒唐的梦,醒来后时光还停在我十六岁生日的夜晚,她吻着我,唇瓣温软。 在她没有回家的日子里,我想念她,总想念着她,我总安慰自己,放在心里偷偷想就好,等她回来了,如果她回来希望我叫她姐姐我也是愿意的,因为,那证明我们还是有所关联的。 直到我在她的学校看到她被别的男孩拖住手时,我才知道我有多害怕,害怕看见这样的场景,而我发现最终我只能看着这样的场景,因为,我早已失去了牵她的手的权力。 我逃到了香港,我不住的安慰自己,我只是还没有长大而已,等我真正长大的时候我就会把她忘了。 再次见到她时我二十五岁,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稳重,大多数的人总是这样说我,渐渐的我也觉得自己如他们所说的。 再次见到她时,她穿着黑色的裙,像是一帘旖旎的梦,我躲在暗处,偷偷的,贪恋的看她,看她对我父亲尊贵的客人说,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 那个美丽的年轻男孩过来牵着她的手,他痴痴的看着她,依稀透过他的脸我似乎看到多年前的自己。 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搅动着,林四月,依然还是利连城心中最为美丽的女子,原来,自己的心还停留在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原来自己一直不曾长大。 在幽暗狭小的楼道里,我嘴里对她说我恨她,我看见她抬起眼眸看着我,像只惊慌的迷鹿,那时,我有个冲动,我想告诉她,其实,我不恨她,我只是生气了,气这个该死的,让我无可奈何的命运。 男孩向我们走了过来,他恶狠狠的盯着我,像是要把我吃掉似的,他有着一张让人迷恋的脸,从他的眼睛里我读懂了,这个迷人的男孩一门心思只想迷住这个叫做林四月的女人。 在医院的楼顶上,我突然涌起了一抹极端的念想,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她一定永远再也摆脱不了我,我想,我一定疯了。 她离开他了,实现了她对我的承诺。 新年的时候,我偷偷的躲在人潮中,看着她和她的朋友在纽约的时代广场一起倒计时,她戴着红色的毛帽子,戴着手套,脸被冻的红红的,她身边的一个洋鬼子随着人浪不住往她身上蹭,蠢女人,被人吃了豆腐还不知道,我刚想走过去把那个洋鬼子拉走,已有人先在我之前。 叫蓝桢烈的男孩一个手刀下去,那个洋鬼子刚想叫出来,就被和他一起来的汉子捂住了嘴拉走。 那个男孩取代了洋鬼子的位置,帽子下的眼睛紧紧的锁住她,好像,这个世界他的眼里只看得到她。 没有缘由的,我的心里涌上了一阵心酸。 我和那个男孩搭乘同一班飞机,他狠狠的警告我,不要再出现在她周围,你已经没有这个资格。原来,他知道一切。 那个男孩一一种极端方法在表达他的爱,他让爸爸的事业全部触礁,连玉说要去求她,她说自己毕竟是他曾经喜欢过的人。连玉在说这些话是一脸的痴迷,像一只扑向火堆里的娥。 可事实是他对于她的哀求表现的很漠然,他只是冷冷的回答我,你知道我要什么的。 那天,我看到他的书房里有一些我熟悉的东西,有老唱片,有老的雕着花的灯具,有一些年代久远的书籍,有杭州的特产零食,那些都是林四月喜欢的。 我拉着连玉的手回家。 在底特律的机场里,她拉着我的衣角,泫然欲滴,像个做错事请求原谅的孩子。 我用尽力气来拥抱这个最后的拥抱。这个拥抱我我想念了太久。 至此,再见了。林四月。 我目送着飞机伸上天空,从我的头顶捏过,我是真心的希望那两个人能在一起,好像,那个男孩代表着我,实现这我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梦。 我羡慕那个男孩可以如此张扬他的爱情。 我沿着南半球开始行走,在瓦尔德斯半岛的海滩上,我把心情写成了信放进海里。我不知道海水终将把它带到哪里去,可我想告诉这浩瀚的海洋关于一个属于利连城的秘密。 我有一个藏在心底的秘密,只能向海述说的秘密。 林四月这个女人是利连城的宝物,是诗,是梦。是,执迷不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节把我自己都写哭了 ☆、我的桢烈(一) 望角,美好希望的海角,可我此刻却茫茫的海平面,一遍一遍的喊着。 “利连城,我对不起你。” “利连城,我错了。” “利连城,我后悔了。” 耳边,有风声,海浪声,还有我的呼喊声。我的手里还拿着我的照片,那是我和乔的订婚照片,有一个挑行李的工人给我的,他说那是他的一个客人丢失的。 那是一个年轻的黑人男孩,看到我时直呼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转机来到这里的,是不是想看看连城最后看到的那一眼风景,还是来和他做最后的告别。 但我觉得更多的是觉得只要我来了,连城就会原谅我,连城其实是一个多容易心软的孩子,我一直都知道的。 瞧我,一直都是自私的。 我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从我的旅行袋里掏出了烟,这是方浩送给我的第一支烟,那天,在机场,他说,这三支烟是我剩下的,就给你吧,我知道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很难熬的,最难熬的时候就抽一支吧,你信吗,这三只烟被我施展了魔法了,三支眼抽完以后,林四月的烦恼就会没有了。 方浩这个骗子,大话精,一直把我当孩子来哄。那支烟把我的泪水都咳出来了。 在一万米的高空里。我突然想起了王维的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那时,我依稀记得在银色的月光下,有人会念着它,声音缠绵,那时,我觉得那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可在这多年后的今天,那二十个汉字却勾起了我无限的悲伤,悲伤得让我想泪流。 我也有一颗红豆,属于一个人最后的红豆,他把它送给了我,可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珍藏它。 此时的我就像一个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孩子,捂着我要不起的礼物,因为太珍贵了,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很奇怪,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一离开地面,就会做着一些旧梦,梦着那些旧旧的面孔,梦里,我恍惚见到十六岁的连城,某天,在我的窗前捡到了我那颗我丢弃的红豆,一脸的惆怅。 接着,在梦里那颗红豆不知道被谁埋进了泥土了,春来秋去,叶子茂密,在春日中滋长着,利连城站在春风里,那些叶子映衬着他的笑脸,一如往昔。 连城,我可不可以当你是快乐的,醒来时,我低低的说,机舱外,有万丈骄阳它们落在云层之中。 我和丽达是在巴西分手,她去了玻利维亚,我留在巴西,我跟随者红十字会里的两名成员留下来照顾那些白血病儿童。 那些孩子们看到我显得很好奇,对于我所在的东方古国进行了地毯式的提问,因为,他们用的物品有一半的都来自于中国。 他们用肢体语言提问,我用肢体语言回答,倒是趣味横生,有一天,一个孩子用不大流利的英语问我,爱丽丝,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完也不等我回答,就指着一边的一个男子说,是他叫我来问你的。 那个男子是来教他们英语的志愿者,是当地的一名外语老师。 我点了点头,一颗心又开始变得沉甸甸了起来。 一月末,我递交了加入无疆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表。 采薇,是一个香港女孩,不久前我们刚认识,她跟随者香港红十字会来到这里,她的工作室进入了巴西的那些平民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宣传,有时候,我会和她一起发传单。 采薇是一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国语,一天天南地北的,总有说不完的话,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美男照片,她的笔记本电脑里存的那些照片可以聘美世界先生大选。 巴西有着世间最美的星空,我和采薇喜欢坐在我们宿舍的露台上遥望星空。看着银河系里忽明忽暗的星星。 “林,你来看这个意大利男人。”采薇把把她的笔记本电脑推到了我的面前:“帅吧?性感吧?” 我看来一眼:“我的桢烈比他好看的多。” 这一句话脱口而出,然后,我呆住了,我一直极力的逃避着这个名字的。 “我的桢烈?他是你的男友么?说来听听,有多好看?”采薇一下子来了兴趣了。 我不由自主的微笑了起来,心里的一角变得柔和了起来,我用手在空气中描绘了起来。 “我的桢烈眼睛不是特别大,但很长,总会轻易的抓住你的眼神,鼻子又直有挺,像雕刻师手中最完美的作品,嘴唇正好,额头明亮,他不喜欢笑,但笑起来就像个孩子,一生气总是闷不吭声的。” 我的手在半空中描绘着他生气的样子,高兴的样子,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他的一些小习性。 采薇静静的听着,最后,她说,林,你一定很爱他,竟然这么爱他,为什么不呆在他的身边。 我也想,但不能,我记得那天连玉问我,我真的可以这么心安理得的和他在一起吗,我知道自己不能,我的幸福会让我充满了负罪感,起码,我说服不了自己。 而我的桢烈将来注定一定是个大人物,现在,我想想,那位蓝老先生好像说的对,我不要让别人知道桢烈有一个人格上有缺陷的妻子,毕竟,我们来自于那个传统古国,而豪门之间的那些游戏规则我早就一清二楚了。 还有,我潜意识里害怕卷进那些豪门间的是非之中,所以,在蓝桢烈说,你走吧,我觉得自己好像松了一口气是的。 林四月,就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女人。 二月初,我如愿加入了无疆界医生组织,我向组织请愿进入了最前线,丽达要我考虑清楚,我知道她在担心一下什么,进入最前线就意味着一切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包挂意外,甚至于人身安全。 我被派往科特迪瓦,初到科特迪瓦我才发现一切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现在的科特迪瓦时局混乱,常常会有民众对政府进行了游行抗议,还要武装份子时不时的制造恐怖袭击,抢劫,斗殴,每天都在上演,这里枪支泛滥。物品匮乏。我们还在夜里经常听到零星的枪声,偶尔还有坦克碾过的声响。 我们住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每天一睁开眼,就可以看见当地的民众排成长龙。 来这里三天后我们就碰到了前来抢劫药品的兄弟俩,最后,他们押着我和另一名红十字会前往他们的家,去为他们的母亲治疗,因为他们的妈妈患的是流行传染病,在他们的村子里没有人愿意为她医治,甚至有人害怕被传染还建议对他们的妈妈进行尸体焚烧。 发生这件事后,我们的组里来了几个维和官兵,他们轮流在我们的棚子外站岗。 忙碌令我暂时忘却,可在很深的夜里,思念总是满溢,想念他的眉,想念他的目,想念他的温声软语,想念他的气息和拥抱和亲吻。。。。。 现在我用的是红十字会发给我的手机,我的手机总是静悄悄的,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号码,甚至于方浩也不知道,我打会国的电话都是在公共电话厅打的。 看着这异国他乡的各色面孔,听着陌生的语言,总是会扬起灰尘的红土路,上海,那座城市好像一下子离我很远,包挂那里的人与事。 ☆、我的桢烈(二) 月中旬,组里来了一个女记者,带着他的保镖,说是要来写一篇关于无疆界医生的报道,那个女记者叫做安,是一个泰国人,她的保镖叫做鲍比,国籍不详。他们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的脑海了不由的想起另一个远在上海也有着自己保镖的人。 安的到来绝对是个惊喜,起码对我来说,她竟然会中文,她讲着我的母语和我打着招呼,嘿,我知道你是中国人,我会一点中文,我们可以交个朋友,我叫做安,住在你的邻国,我是泰国人。 那天,我真诚的伸出我的手。 安似乎特别喜欢我,几乎和我形影不离,精通中国文化,说话风趣幽默,我很喜欢她。我还发现她的一些习性和我有些相似,她的行李包里总会放着我喜欢的一些物件,比如唱片,比如我爱看的书,有一天,我还看见几样杭州的特产小吃。 物离乡贵,看到那些时我控制不住哇哇的大叫。 相处一个月下来时,我发现安似乎是个无所不能的人,我亲眼看到她把两个想要对我们进行抢劫的强壮男人搁倒在地,动作干净利索,,把他们放倒之后,她俏皮的对我眨眨眼,她说自己是拳击教练的女儿。 “那你还请保镖干什么?”我问他。 “是杂志社配给我的。”她无奈的耸了耸肩。 那天,我和安一起到集市去,那颗流弹在我耳边的几公分处与我擦肩而过,鲍比在下一秒间用他的身体盖住里我,枪声再次从我的头顶飞过。 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个人,一时之间觉得一切诡异极了,因为鲍比是安的保镖,他第一时间保护的应该是安,不是么? 还有,如果不是安推倒我,我想耳边的那颗子弹一定穿透我的脑袋。 短短的几分钟里,我似乎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一时之间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个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安看起来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指着她的保镖说:“该死的鲍比,你是不是在暗恋林。” 暗恋我?看着鲍比老实巴交的脸,我哭笑不得。 “一定是的,我看到这个家伙每次总是偷偷的瞧着你。”安过来扶起了我。转身狠狠的对鲍比说:“见色忘义的家伙。” 接着,她好像想起了自己这样说好像有点伤感情,朝我抱歉的笑了笑:“Soryy” 在她的一阵抢白后,我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我应该感谢他们的,要不是他们我想,我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鲍比暗恋我?见鬼。 “安,我觉得你有点邦女郎的味道。”我推了推气鼓鼓的安。 来科特迪瓦三个月后,我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休息日,我的组长特意给了我半天的休闲时间。 热情的珍玛大娘邀请我到她家做客。 我们一起坐上当地很有特色的大巴车,大巴车人满为患,想一起凑热闹的安和鲍比之后向当地人借了摩托车,他们跟在我们的屁股后面。 一声巨响后,有人狂喊了起来,我们乘坐的大巴车瞬间着火了,不住的有人尖叫着,我闻到了浓浓的汽油味。 有人把我推到在地,我的脚被夹在车座了,在汽油味中,在尖叫声中,在火焰中,我有一阵的眩晕,我恍惚中觉得,林四月的人生好像到此为止了,我觉得我好像可以解脱出来了,我觉得自己的心倦了,因为,它总是在想念着一个人,想着想着就累了。 我不再使力让自己的脚从中挣脱出来,我甚至还想象着冲天的火光染红了这片非洲大陆的天空,色彩艳丽,我还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赎罪机会,那些人不会再因为连城埋怨我了。 我透过那些火光看外面,还想看看着最后一眼的天空。 珍玛大妈拼命的朝我挥手,嘴一张一合的。 我的手突然触碰到自己手腕上的手表,乔的手表,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也许,这个愚蠢的决定会让我的桢烈悲伤,痛苦,就像我多年前卫乔那样痛苦着。 终于,我的脚解脱了出来。我拼命的朝前挪揄,可好像我的力气用光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走不动了,我知道自己现在正处于严重的缺氧状态。 在我觉得绝望的时候,有人用被水倾透的毛毯盖住了我,我听见安在我耳边说:“没事的,林。” 我落入一个宽广的背上,我知道,那个叫做鲍比的男人又一次救了我,那一刻,我深信,安和鲍比这两个人真是我的守护天使。 我安心的闭上眼睛。 最后的意识里,我听到了巨大的声响。 醒来时我躺在我所熟悉的大棚里,我的左脚的的脚板缠着厚厚的绷带,床头挂在点滴,我的组长在一边忙碌着。 我活动了一下我的脚,还好,有痛的感觉。在看了一下自己,除了脚以为,手又烧伤的痕迹,但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 组长一看到我,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爱丽丝,你已经昏迷两天半了。”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耳边好像还残留着那声巨大的声响,然后,我想起了冲进大巴车里救我的那两个人:“安和鲍比呢?” 组长的脸色变得凝重了起来。 我的手紧紧的抓住被单:“告诉我,他们到底怎么了?” “鲍比没事,但安因为出来的比较晚,她的情况比较糟糕。不过已经脱离了危险,只是背部的烧伤面积十分严重。” “脸呢?”我坐了起来,心被揪到了最高点。 “根据目测应该属中度烧伤。” 我黯然的垂下头,林四月,真是个瘟神,走到哪里灾难就带到哪里,我挣扎着想起来,组长按住了我。 “我想去看看安。” “她被送走了。我们把她送到市里的中心医院去了,那里可以提供更好的治疗。” 我明明可以逃出来的,明明就可以的,每次都是这样,一种自厌的情绪满上了心田。木木的望着棚顶。 “嘿,不要伤心了,你的男友一会一定会再来看你的。”躺在另一张床上的女孩说,那是几天前刚刚被送过来的马戏团的表演者,从高空摔下了的。 “那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觉得她一定以为鲍比是我的男朋友,他有喜欢围着我转。 “那太可惜了,我还没看到比他更好看的男孩子呢?”女孩很遗憾的样子。 鲍比?帅?我摇了摇头,紧接着,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他是不是有和我一样的皮肤颜色?”我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她点了点头。 我第一个反应竟是一把抢过拿起马戏团女孩手中的镜子来看看我现在的模样。样子有没有变丑,脸色有没有很糟糕,随之,我有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林四月,你现在在干什么,嗯?在干什么 那么,你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干什么? 当你离开上海的时候,一切已经被圈上了句号了,蓝桢烈,是你那个深藏在心底里一个美丽的梦,如,那个水中的月亮,只能看已经不能触碰了。 ☆、我的桢烈(三) 一辆越野车停在一处不显眼的空地上,我拄着拐杖停在隐蔽的角落里,倾听着那个熟悉的,令我朝思暮想的声音。 “你这个饭桶,不是叫你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边吗?专业?狗屎。”蓝桢烈从小就在英国长大,他的英语总是带着浓浓的牛津腔,他的声音凌厉。带着责问。 紧接着,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鲍比,这里不再需要你了,我会安排别人接替你。”巴掌声后,蓝桢烈冷冷的说:“你,连安也比不上。” 鲍比?安?怪不得那两个人总是跟在我的屁股后面转,怪不得安的旅行袋里总是带着 我喜欢的东西,原来,一切并不是巧合。 我的脚开始疼痛了起来,它蔓延到我的心上,一点点的抽搐着我的神经。 我朝前再移一点,再一点,原来我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的,听听就好,哪怕一次就好,可,现在好像不够。 终于,我看到他了,他背对我在越野车旁站着,穿着当地人经常穿着的肥大短裤,上身套着辨不清颜色的背心,头发很乱,给了我一个十分狼狈的背影。 我多想他能转过身来,多想。。。。。 在这片广漠的天空下,在这一刻,林四月只有一个愿望,想让他转过头,想偷偷看他一眼,一眼就好。 那辆越野车布满了红色的泥灰,在有几个身体强壮的陌生男子站在他的周围,小光靠在越野车上,看起来风尘仆仆,鲍比低垂着头。 蓝桢烈一直在咆哮着。 “我知道你们选择这种职业,绝不是为了刺激,保护好那个女人,我保证会让你们过上富足的生活。” “但,前提是我要她一根头发也不能少。” “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保证,你们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我想,蓝桢烈现在一定是摆着一张扑克脸。他通常一生气时就会摆着一张扑克脸。 他的肩膀微微的抖动着,那些人垂着头,我想,蓝桢烈现在一定是一脸的戾气,那种戾气常常会让人望而却步。我一直都知道蓝桢烈并不是一个和气的人。相反,他自然而然所流露出来的疏离感让他看起来总是显得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在我的面前把自己装扮成一个邻家男孩的模样,亲切,温和,带着一点点的孩子习性,偶尔,发点少爷脾气,我记得方浩说,你会爱上他我一点也不奇怪。那个孩子比谁都懂得如何去获得你的爱。是啊,蓝桢烈是个阴谋家,一点点的驻进我的生活,一点点的打开我的心窗,再一点点的让我迷惑。 我记得在我跟随着医院下乡义诊的第二天,他就拿着我的枕头眼巴巴的追了过来,当着大家的面一脸无害的说,四月,我怕你睡别的枕头不习惯,所以,我把你的枕头给你带来了,那根本是他无中生有。于是,医院里的人都知道我有男朋友了,包挂一,两个毫不掩饰对我有好感的男同事。 我记得他对楚威廉说,你,不要肖想她了,一点心思也不许有,她,以后会是我孩子的妈。 我记得某次他拿着我的手机用十分暧昧对方浩说,四月,她在睡觉呢!昨晚,她太累了。 蓝桢烈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玩着那样的小伎俩。 所以,方浩那天在机场对我说,林四月,你知道你放弃的是什么吗?我想,在这个世界不会有一个人比他更爱你了。 我放任自己的泪水在脸颊上恣意的流淌,在一片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他摆了摆手,那些人开着越野车走了,他终于回过头来了,可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我看到他脸朝着一处地方怔怔的瞧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可他的打火机怎么也打不着火,他狠狠的把打火机朝天空扔,最后,他蹲在了地上,把他的双手插在了他的头发中。 那是一幅好像定格住的影像,浑浊的天空颜色,满目的红色土地,光秃秃的树木,落寞的青年,高温所烘托出来的气流让一切好像海市蜃楼。 我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的声音,我怕自己会忍不住的去唤出他的名字,用世界上最温柔的声音。 躺在床上,我给小光打了电话。 不久,小光来到我的面前,长时间的旅程让他脸上布满了浓浓的疲惫。他毫不掩饰他的不善,用一种责怪的眼神逼视着我。 我的喉咙干干的,现在我的发音有点困难:“小光。。。” 明明有着千言万语,可到最后,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小光。 半响,小光幽幽的说:“不要再折磨他了。” “在你昏迷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我来告诉你他是怎么度过的。接到鲍比的电话是在晚上的八点左右,可那时并没有任何一般通往非洲的班机,于是,我们就买了最快启程的前往巴黎的机票,再从巴黎转机至开罗。到达开罗的时候他还嫌不够快。于是直接在当地租用直升机。可司机只肯飞至加纳,在加纳我们再租车来到这里。本来我们租了两辆,可中途的一辆陷进了泥坑里,而剩下的一辆开了不久也遭遇的同样的情况。我们雇用了当地的村民来帮忙,可是那时我们身上的现金不够,他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给了他们,包挂衣服鞋子。在着几十个小时里,他没有合过一次眼。明明鲍比告诉他你并没事,可他却说,只有他亲眼看到你没有事才算。” 我呆呆的听着,听着,想起他穿在脚下的人字拖。 “你在巴西的时候,他常常会对着巴西的地图发呆,也会关注巴西的天气情况。除此之外一切还算好,可一听到你到了科特迪瓦后,他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就有了鲍比和安,安是他亲手挑选的,要懂中文,要有亲和力,还要身手敏捷,要有具备有异于常人的洞察力。他用了很长的时间叮嘱安,你喜欢些什么,不喜欢些什么。” 蓝桢烈,蓝桢烈,我在心中默默唤着这个名字,叫一次心疼一次,疼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林小姐,如果,你也爱他的话,就不要再折磨他了。”小光临走时这么对我说。 蓝桢烈再次出现在我的病房里是在半小时以后,我把那个马戏团的女孩叫走了,我依然闭着眼睛,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一副好眠的样子。 他静静的站在我的床前,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受伤的脚,他的手如轻柔的羽毛,然后,他轻触我的脸,眉,眼,鼻子,然后是嘴唇,然后,用嘴唇代替了手。 他的唇干干的,带着一点点的龟裂。我想,我此时也亦然。 我们屏住呼吸,唇贴着唇,没有舌与舍之间嬉戏挑逗。在这窄小的空间里,我仿佛回到了属于我的最为纯真的年代里,而这个叫做蓝桢烈的男孩总是让我心动不已。 他在我的唇上辗转着。。。。。。。 我的手有一刹那间想勾住他的脖子,像从前一样,可最终,它无力的垂下了,我知道只要我伸出了手,我就再也舍不得放开了。 我站在窗前目送着蓝桢烈离开,目送着他的车子消失在茫茫的灰尘之中。 一个星期后,我的脚恢复到了不用驻拐杖的程度了。我以脚伤为由向红十字会提出了离职申请。 半个月后,我跟随着采薇来到了西班牙。临走时我去看了安,安用清澈的眼睛看着我,和从前一样。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拉着她的手,说,谢谢你,安。 她张了张嘴,朝我笑,笑容真诚。像湄公河清澈的河水。安,成长与湄公河河畔,她总说,她的妈妈教育她做人一定要像湄公河的河水一样坦荡。 ☆、我的桢烈(四) 来到西班牙纯属意外,采薇离开红十字会后成了一家西班牙旅行社的中文导游。我在她的邀请下来到了西班牙。遇到了从前的一位退休了的导师,他现在正在一家丙级球队担任队医,他正好缺一名助理,在他的游说下,我成为了他的助理。 留在西班牙还有一个原因,这是一个让人感觉到心情愉悦的国度,地中海特有的气候让这里常年阳光充沛。斗牛文化和足球让这个古老的国家充满活力。西班牙人热情好客。身临其境时,你总会被那种热情感染。在这里生活,蓝桢烈应该是乐以见到的。 我所效力的球队叫做亚蒂兰蒂斯队,老板汉斯是矿产业主,在当地很有名望,是柏拉图迷,他把他的球队命名为亚蒂兰蒂斯,我所在的球队的小镇离巴塞罗那不远,小镇有码头,有渔港,一到周末,游人络绎不绝。 我和采薇合租了一个很小的公寓,空闲的时间里我们会一起结伴游玩,去感受西班牙文化,比起斗牛和足球,我更喜欢西班牙的舞蹈,我喜欢呆在广场里,看着一群素不相识的人穿着他们的传统服装载歌载舞,在西班牙的艳阳下,听着欢快的舞蹈,一些隐晦的,我害怕触及的往事开始幻化成烟。 小汉斯说我有时候看起来就像一个遗失心爱之物的孩子,眼里总是满怀惆怅。小汉斯是汉斯的儿子,一毕业就接手了父亲的球队,像多数的西班牙小伙子一样,热情幽默,大家总是亲切的叫他小汉斯。其实,我和他并不是很熟悉,真正熟悉起来时有一次我们球队在客场赢了一场很关键的比赛,这场比赛关乎到球队的升级,赢下了那场比赛时,小汉斯就从看台冲下来拥抱了我,我也被那种气氛所感染,很用力的回抱了他,于是,那天我们莫名奇妙的变熟了起来,再加上他曾在美国留过学,所以,我们好像一下子变成多年的老友。 我的生活很有规律,大多的时间里我都呆在球队的俱乐部,跟着队医马克为他做队员笔记,也负责队员身体体检,跟随着球队打客场,下班的时候我偶尔会和小汉斯学一些较为简单的西班牙语言,小汉斯是巴塞罗那的铁杆球迷,他有时候会叫上我和他一起到罗坎普球场去看球。躺在我公寓的床上时,我常常透过窗户看西班牙的夜空,听着西班牙语的广播,上海那座城市和那个叫蓝桢烈的男子好像生存在另一个遥远的星球里,来到西班牙后我只给方浩打过一个电话报平安,而后,斩断了和那里的所有一切联系。 五月,亚特兰蒂斯队成功的从丙级球队升至乙级球队,球队的教练把队员送给他的鲜花送给了我,说我是这支球队的幸运女神,他还顺便问我,要不要和他结婚,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那天,是我离开蓝桢烈以后第一次打从心底里真正笑了出来。我以为自己好像可以,可以遗忘,遗忘一切,有关于利连城的,有关于蓝桢烈的。 西班牙每年八月的最后一个周末都会举行一个别开生面的狂欢,人们把它称之为西红柿节,每年的这个时候,西班牙人会从各地运来了成千上万的西红柿,大家把西红柿当成手里的武器,可以任意的往谁的身上扔,到最后,几乎所有的人身上都会披上一一件西红柿汁一活动总是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他们塞满了西班牙的大街小巷采薇起了一个大早,把我拉上了她的二手车,载着我兴冲冲的来到广场,此时,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大家围着装满了西红柿的大卡车摩拳擦掌。终于,随着一声发令声响,人们涌向了大卡车,采薇扯了扯我,把几个西红柿放在我的手里,我拿着那几个西红柿呆呆的站在那里,知道有西红柿打在我的身上,我看到红色的西红柿汁把我白色的衬衫染成了淡红色,离我几步远的距离来,有几个少年男女朝我得意的笑着,刚刚是他们朝我扔的西红柿。“中国人?”我身边一个黄皮肤的老先生用英语对我大声喊。我点了点头。“我也是。小姐,我来替你报仇。”老先生扯着喉咙大喝一声,把手上的西红柿丢向了那群少年男女,顿时,其中的一位挂了彩,更多的西红柿向我们这个方向扔了过来,我也把自己手上的西红柿朝他们丢了过去。西红柿汁好像一下子要把西班牙的天空都染红了。我听到了人们肆无忌惮的笑声,那些笑声也许包挂我,一些人在尖叫着,我和那位老先生被那群少年男女追得满街跑,我在人群中尖叫着,明明不是因为惧怕,可就是想大声的叫着,一种属于内心深处的情绪在我的一声声尖叫中像长着翅膀的风,肆意的张扬着。回到我的公寓已经是午后,我穿着挂满西红柿汁湿漉漉的衬衫,头发黏黏的贴在我的脸颊上,我拼命的拉着我的衬衫,让它不要贴在我的皮肤上,就那么一抬头,他就站在那里,午后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那天的蓝桢烈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在西班牙的阳光底下白的发亮,像一个美妙的梦。我呆望着他,不敢眨眼,不敢呼吸,生怕一个眨眼他就不见了,生怕一个呼吸梦就醒了,像许多次的午夜梦醒,只剩下风。 他微笑的看着我,从阳光底下向我走来,微风吹起他额头的发,细碎的阳光在他发顶开了。我闭上了眼睛,来平复着突如其来的重逢。 “瞧你现在这副鬼样子,丑死了。”蓝桢烈从他的旅行袋里掏出了纸巾,细细的擦去我脸上的西红柿汁,他的嗓音暗哑,带着微微的颤抖。“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我也好不到那里去,我的嗓音同样沙哑,同样带着微微的颤抖。 ☆、我的桢烈(五)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我也好不到那里去,我的嗓音同样沙哑,同样带着微微的颤抖。 “我来接你回去的。”蓝桢烈在说着话的时候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可他放在口袋的手却泄露了他此时的不安。 “蓝桢烈,不要忘了当初是你自己要我走的。”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很愤怒,也不知道自己在愤怒一些什么? “好了,不要生气了,那时是我鬼迷心窍了。”蓝桢烈好脾气的揽住了我:“你现在要做的事把你的衣服换下来,你现在这样子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他一边推着我一边从我的手中接过来钥匙,径自来到了我的公寓的门前,在他把钥匙插进了门锁时,我隐隐约约中好像觉得好像不对,在他的门打开时,我的脑子里“轰”的一声,我一把拉住蓝桢烈。 “不要进去,桢烈。”我无力的说了一声。 但,好像晚了,门被打开了,蓝桢烈正对着门口放置的男式皮鞋发怔,接着,他的眼光落在沙发上凌乱的男装上,此情此景,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任凭蓝桢烈风一样的卷进我的房间里,我知道上帝又开始了它的恶作剧了。 蓝桢烈从我的房间出来时,一脸狠厉,他一把揑住我的下巴,他的的声音带着隐忍:“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他会躺在你的房间里,林四月,你给我好好的说清楚。” 我张了张嘴,想告诉他不要误会,那个男人只是昨晚喝醉了酒,把他放在我的床上实属无奈之举,可我说出来的却是。 “对不起。”我知道这短短的三个字他代表着什么,在一个月前,蓝桢烈的妈妈来找过我,她轻描淡写的告诉我,林小姐,说实在的我个人对你的印象很好,但你和我们的桢烈不合适,你做不到为他舍弃一切,所以在以后漫长的相处过程中,你们注定会不快乐。那样的结果你想要吗。 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我和蓝桢烈已经不可能了,就像连玉所讲的我做不到让自己心安理得的幸福。 “好,很好,太好了。。。”蓝桢烈笑了起来,决裂般的笑容扭曲了他好看的脸:“这就是你给我的解释。林四月,现在轮到我来对你说,我们完了,从此,我发誓,我会把你忘了,忘得干干净净。” 在沙发上,我静静的坐了下来,我觉得自己好像变得有些恍惚了起来,只想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一觉,一定是昨晚睡不好了,都怪小汉斯那个西班牙人,为什么要喝那么多的酒呢?不过是失恋而已,为什么非得喝那么多的酒呢,害得我和采薇被他折腾到半夜。 意识随着门关上的声响苏醒了过来,我冲了出去,我紧紧的抱着了蓝桢烈,把脸贴在他的背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好像不这样做,自己的心随时会被撕裂一般似得。 “对不起,桢烈,对不起,对不起。。。。”我在他的背上如小兽般发出低鸣,我好像一直在对所有的人说着对不起。我的泪水掉落了下来。 蓝桢烈僵硬着身体。 “知道吗?林四月,躺在你床上的那个男人我很早就知道了,我的爷爷给我看了一大推你们在一起的照片,那时,我狠狠的嘲笑了他一番,我觉得他这样做愚蠢极了,用了这样的戏码,可在一星期前,我在转播西甲的电视画面上,我看到了你和那个男人坐在看台上一起看球,你微笑的默许了他拥抱你,在全世界的面前,那时,你们看起来像是一对蜜恋中的情侣,我用了很多理由来说服自己不要想太多,可这一个星期里,那个画面一直纠缠着我,于是,我就来了,可,你让我看到的却是这样的场景,林四月,没有我,你依然过得很滋润。” 顿了顿,他继续说。 “从我懂事以后,这个世界于我可以说是无趣的,我的人生轨迹早早的就被规划好了,可我遇到了你,开始有了渴求,有了期盼,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林四月,我用了很多的时间来说服放你走,可在你登上飞机后,我便开始后悔了,后悔的要死,可怎么办呢?你的那位心里医生告诉我,你需要时间,那好,我就给你时间,他们告诉我远距离的爱情最终会被时间吞噬的干干净净,以前我不相信,现在,由不得我不相信。林四月,现在我最后问你一次,你要不要回到我的身边来?” 蓝桢烈回过头来,温柔的托起了我的脸,用手拭去我脸上的泪水,他的唇落了下来,起初只是浅浅的,渐渐的像是狂风暴雨,带着卷走一切的气息。我热烈的回应着他,也许,这是一场末日的盛宴。 “跟我回去,好吗?四月?嗯”蓝桢烈的唇落在我的耳垂上,细细的啃咬着,充满了诱惑。 我摇着头,我拼命的摇着头,更多的泪水落了下来。然后,我的嘴唇一麻,有铁锈般腥味在我的口腔蔓延开来。 蓝桢烈在西班牙的天空下,用一种绝决的眼光看着我,他的嘴唇殷红像盛夏最为艳丽的红玫瑰。 “桢烈,你真不走运,为什么偏偏遇到我这么一个充满劣根的女人,自私,绝情,当那次你要我走的时候,我就打算从此后与你不再有交集,甚至于和你在一起时,我从没有和你有长相厮守的念头,因为,我觉得自己最终会受不了而逃走,和你在一起时我总觉得累,总是有人来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总是有有人来告诉我我配不上你,这一切让我烦透了,所以,我觉得离开你是迟早的事。桢烈,你看到的那个躺在我床上的男人,我也和他暧昧不清着,我和他约会,让他带着我去见他朋友,和他在一起我很舒心,我觉得他可以帮我更快的忘记你,从我离开上海的那一天起,我就打算把你忘了,忘的干干净净。” 我一步一步的往后退,最后,我把自己的身体靠在灯柱上,让它来支撑着我。 “蓝桢烈,你瞧,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我也想改,但没办法就是改不了。所以,把我忘了吧。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去爱值得你去爱的女人。” 我平静的看着他。看着他的嘴角上堆起了嘲讽的笑意。看着他的眼里聚集了浓浓的戾气。 “林四月,你是一个没血没泪的女人,我想,你还没有心,我蓝桢烈瞎了眼才会爱上你,你一次次的把我的骄傲踩在你的脚下。以后,我不会再给你这样的机会了,以后,不会再纠缠你了,以后,我一定会找到一个可以值得我爱的人。而林四月你根本就不配。” 蓝桢烈拭去了他嘴角的血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眼波深幽,有决裂般的光芒。 那天,我靠在灯柱上,僵硬着身体,我看着蓝桢烈的背影一点点的变远,变小,一点点的消失在斑驳的日光下,像一片被风带走的剪影。林四月所有的热情也随着那片剪影开始落幕。我所有的思想一点点的抽离我的身体,唯一清楚的是在我的余生里,我再也找不到像他那样爱我的人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靠了多久,直到采薇把我带回到公寓里。我让她牵着我的手,我听着她在我的耳边唠叨着。 “那个来找你男孩是你的桢烈吧?”采薇在我耳边说,我点了点头。 “你的桢烈符合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热爱童话的女孩子们对于白马王子幻想。”采薇犹自在我的耳畔叹息:“林,我真羡慕你,能和那样的人相爱着。” 我的心一阵大痛。宛如有万千的箭插在我的心上。我颤抖着手从冰箱里掏出了烟,点燃后,我迫不及待的把它塞进了我的口中,用尽力气的,狠狠的吸了一口,辛辣的烟味直冲我的脑门,凌迟着我的神经。 方浩的烟,他说带有魔力的烟。 第二根烟抽完后,我拿起了最后的那根烟,不知道这最后一根烟抽完后,会不会像方浩所说的那样,所有的痛苦就没有了。 采薇还沉浸在蓝桢烈所带给她的视觉冲击中。 “林,你的桢烈有对我笑,当时,我觉得那笑容就像一股电流,当时,我一回家就看见一个帅哥靠在我们的门前,他问我是不是四月的朋友,我向他点了点头,他就冲着我笑。噢,我打赌,这个世界我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了。” “他说,你能不能帮我去找他,噢!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迷人。”今年二十四岁的采薇依然迷恋浪漫的爱情故事,依然会为动人心弦的爱情电影泪流不已。 我在一边抽着烟,采薇在一边说着。直到小汉斯光着上身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林,你的房间里怎么会有我们在一起的照片。”小汉斯把他手上的东西拿给了我。 我看着手中的照片,那位蓝老先生聘用的摄影师很出色,他把我和小汉斯在一起的画面拍得美轮美奂,每一个角度都抓拍的特别好,美丽的街景,浪漫的灯光,我和小汉斯看起来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我想,蓝桢烈那个爱吃醋的小子看到这些一定气坏了。 烟抽完了,我无力的靠在沙发上,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持久的战争。 “林,下次,你的桢烈什么时候会来找你?”采薇眨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眸,眼里闪烁着期盼。 “不会了,他从此后都不会再来找我了,因为,从今天起,他再也不是我的桢烈了。”从今天起,蓝桢烈再也不是林四月的桢烈了,若干年的以后,他也许会成为另一个女子的桢烈,若干年的以后,林四月与蓝桢烈会成为一段遥远的回忆。若干年的以后。我们会在流逝的岁月中遗忘了彼此的面孔。 那天,我问自己,后悔吗?也许吧!也许那种后悔还会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折磨着我。 九月初,联赛开始了,小汉斯对新的赛季雄心勃勃,他拉来了赞助商,从南美淘来了几个很有潜力的新生代球员,我们的球队有了专业的营养师,一切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球队虽然没有像预期中收到好的成绩,但对于一支刚刚升级的球队来说一切已经很好了了。 期间,我在老队医的推荐下,我开始进入了西班牙医学院进修,我想考队医执照,我甚至还考虑要不要永久的留在这个国家,我还会在每个周末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去学习西班牙语,采薇说我过起了机器人般的生活。 在有规律的生活中我迎来了新年,采薇回到了香港。临走时问我要不要回家,我摇了摇头,现在还不行,起码,今年还不行。 新年的时候,方浩来看我了,我们开着采薇的车来的巴塞罗那,在圣家大教堂的广场上,方浩告诉我蓝桢烈在几个月前已经回到了香港总部。 那天我醉倒在酒吧里,后来方浩告诉我我趴在他的背上一路都在叫着蓝桢烈,那夜,我觉得分明背着我的人是蓝桢烈。 原来,林四月还在对蓝桢烈恋恋不忘着。 ☆、时间的长廊(一) 二零零八年春天,荣鑫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开了其继承人的身份,在媒体的长枪短炮下,蓝桢烈穿着黑色的西装,经过精心打理的发式,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王者般的气势。发布会期间,他妙语连珠,把发布会现场变成弄得笑声连连。 那天,我站在西班牙最繁华的商业街上,透过巨大的平板电视屏幕,看着他在全世界面前微笑。 那天,蓝桢烈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的个人所创建的社交网站的成立,其网站命名为天空网。 那天,是荣鑫继承人二十五岁的生日。 那天,蓝桢烈就像一颗最为耀眼的明星,璀璨,遥远。 那天,在商业街上,很多人驻足观望,和我一样透着屏幕注视着这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年轻人,新闻发布会完毕,妙龄女子们依然对着大屏幕久久不愿离去。 次日,一段差不多一百秒的视频在各大网站疯传,在伦敦的郊外,俊美的不可方物的东方青年,穿着白色的礼服出现在古堡旁。古堡,宴会现场,气质高贵的人们,这个视频是荣鑫继承人二十五岁的生日派对,在视频里蓝桢烈穿着白色的礼服站在红色的地毯上,神情冷峻,在古老的城堡的映衬下,像一出华丽的童话。而蓝桢烈俨然是童话中的王子,勾动着年轻女子们心房。 采薇指着那段视频问我,那个美丽的王子是不是那天前来找我的人,我的嘴巴裂了了,轻描淡写,怎么可能,那只是有点像的两个人而已。 关于蓝桢烈和蓝桢烈有关的回忆在这个春天里好像开始变得遥远了,遥远的像是一场我偶发的梦,像是一场海市蜃楼。 在这个春天里,那个叫做Eric的年轻人成了众多女孩子追逐的对象,她们像狂热的追星族一样,收集一切关于与他有关的事物,成立了专门支持他的后援会,加入了他创建的社交网站,无偿的为网站进行了宣传。天空网开始大红大紫,每天的会员成倍的增长着。 总是投其所好的媒体开始对蓝桢烈进行了地毯式的挖掘,一些属于蓝桢烈的新闻开始出现在网站,报纸,杂志上。比如。。。。。。。 从小就住在英国,懂得多国语言,精通音律,就读英国最具盛名的学院,该学院专门对一些企业家接班人进行培养指导,从这所学院出去的学生都是鼎鼎有名。 曾是华尔街最为著名的投资家的得意门生,那位投资家断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曾得到过众多的奖项,热爱体育,少年时代也曾离家出走过,离家出走是也曾在麦当劳的过工,也逃过票。 感情世界还算单纯,有固定的女友。其女友是青梅竹马,其女友的父亲是美国国会议员,目前感情稳定。 对于各种各样的新闻,蓝桢烈从来都是选择不闻不问,不做任何发表,他很少在媒体面前露面,低调,神秘,大多的媒体着这样形容他的。 采薇是蓝桢烈的拥护者,一向,她对于美丽从来没有抵抗力,她的电脑了储存了两张蓝桢烈的照片,那是蓝桢烈在新闻发布会时的照片。采薇每天都会看两眼再睡觉的,她常常把电脑摆着我的面前,让我对着蓝桢烈倾国倾城的脸,邹着眉头问。你怎么会对他没有感觉呢?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会烦燥的关掉采薇的电脑。 五月,蓝桢烈携带着妙龄女子出现在罗兰加洛斯中央球场的看台上,两个人互动频频,表现亲密,当晚,两个人同游香榭丽大道,在露天下忘情的拥吻,那组照片拍得极美,英俊的男孩和漂亮的女孩,随着,那位女孩的身份浮出了水面,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伊连,是法国贵族人家的名媛。 方浩在当晚给我打电话,说了一大堆的笑话,我拿着话筒咯咯的笑着,我不知道是笑给他听,还是笑给自己听,方浩在电话的彼端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最后,他告诉我他被调回香港总部,电话挂断后,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然后,开始疯狂的想念我的妈妈,疯狂的想念乔,疯狂的想念奶奶。 六月初,蓝桢烈又再次被拍到在东京豪华的银座里,和一个美艳的女子共进晚餐,当晚一起住进京都酒店,共用一个房间。 那位女子在出酒店门口被狗仔逮到,她一脸甜蜜的说着自己找到心仪的对象,其言不言而喻,那位女子有着一个叱咤风云的父亲,在黑道白道都很吃得开。 六月,蓝桢烈多了一个别名,世界级情人,更有多位女子暗示,曾与蓝桢烈共坠爱河。在一片的桃色绯闻中,各家的媒体开始了荣鑫集团继承人的情变说,在纷纷扰扰中,蓝桢烈第一次出来回应,他和他的女友依然感情稳定,已经秘密订婚了吗,几天后,他和赵仙蒂一起出现在赵仙蒂的继父生日派对上,十指紧扣,无名指上带着同款的订婚戒指。在华美的灯光下,订婚戒指上的钻石闪的让人睁不开眼,那对壁人笑容如花。 我觉得自己应该祝福他们的,是的,我想应该祝福他们,我觉得赵仙蒂是个适合蓝桢烈的女孩,她坚强隐忍,明朗阳光,最重要的是她深爱着蓝桢烈,许久以前,我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可当我看到那样的画面时,我觉得周遭开始变得死一般的寂静,我听不清楚采薇在我的身边说了一些什么,有金属一般的声音开始刺着我的耳膜,它让我不得不蹲下我的身体,在失去意识前,我难受的发现,我比想象中的还要爱他。 在医院中休息了两天,出院时,小汉斯带着球队的队员开着球队的大巴车来接我,在这异国他乡里,他们的笑容向温暖的春风,我微眯着眼睛看着无处不在的阳光,极灿烂,有着恍如隔世的味道。 几天后我跟随着小汉斯和他的朋友们开始了沙哈拉之旅,走的时候我把手机留在公寓里,只带着几件衣服轻装上阵。 我们在沙哈拉呆了差不多三个月,我经历了第一次的徒步旅行。这段几乎是与世隔绝的旅程漫长而艰苦,回到西班牙是九月末,回到西班牙时我才知道蓝桢烈出了事,他在中秋月中酒驾出了车祸,还好安全气囊救了他,在医院住了四天后就出院了。 躺在采薇电脑里记录车祸过程的照片让我心惊胆战,红色的法拉利被撞得面目全非,蓝桢烈被抬着上担架。 虽然事情已经宣告过去了,但在拨打着方浩的手机我的手还是颤抖着,还是忍不住想在确认他真的没事,而我知道方浩是知道一切的,现在的方浩是蓝桢烈的左右手。 电话终于接通了,方浩告诉我蓝桢烈真的没事。而且半月前已经来公司露过脸了。 “知道吗?那位因为酒后驾车,被勒令四十八个小时社区服务,前天执行的时候,那个社区竟然挤满了媒体狗仔,还有一些仰慕他的女孩子们,他们把那个社区弄的乌烟瘴气,让那些小区的居民怨声载道。”方浩在那边压低着嗓子边说边笑着。 “把电话全都给我关掉。”在电话那边传来了一声大喝。电话随着被切断了,我久久的握着电话不愿放手,透过电波,在一年后我终于再次听到蓝桢烈的声音,不是在电视上。 蓝桢烈在出车祸那夜我在干些什么?对了,我那时正在突尼斯那时的突尼斯暴雨雷鸣,在倾盆大雨中,我就那样喊了一声,蓝桢烈,也不知道怎么啦,就是想喊一声,我就是想试试,会不会像上次一样,他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还忽发奇想,假如他出现了,我就再也不离开他了,我会死皮耐脸的缠着他。 可,那天回答我的是风声雨声还有自己的心碎声,那天,我后悔了,后悔的要死。 中秋夜,在蓝桢烈二十二岁的中秋夜,他说在某一个他不知道的时刻里,他爱上了一个叫林四月的女人。 我们在时间的长廊里分分合合,最终,命运会安排什么样的结局?只是现在我比任何时刻都来得痛苦,因为,我现在只能靠着这冰冷的电脑屏幕注视着我深爱的人。 我的目光定格在蓝桢烈出院的那张模糊的影像中,看不清表情,只看见他和赵仙蒂手牵着手,手缠着手,那盘的光景,宛如一生一世。 我苦涩的笑了笑,林四月的一生到底要经历多少的后知后觉,林四月在以后的岁月中,还要经历多少的想这样的心痛时刻, ☆、时间的长廊(二) 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日,蓝桢烈的天空网在华尔街挂牌上市,他带上他的团队举行庆功宴,他在他的庆功宴上春风得意。这组镜头被多家电视台争相转载。庆功会结束后他上了美国很出名的一档脱口秀节目,他对着电视屏幕说,他感谢所有支持他的人和他出色的团队,最后他还感谢他的未婚妻,他说他会在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那天和她在香港举行婚礼。 那天,我坐在球队的大巴车上,我们正在前往打客场球的旅途中。那天,明明车上有暖气,但我却觉得分明有冰冷的风渗进了车厢里,冷得彻骨。 我向小汉斯要了十天的假期,我说我想回国看看我的妈妈,小汉斯不愿意,因为,现在是球队的关键时刻,我告诉他那我只好辞职了,最后他只给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期。 十月一号,我在浦东机场呆呆的站了许久,最后,我买了一张前往香港的票,上飞机前我告诉自己我只是接受了采薇的邀请去她家做客,我只是有些想方浩了。 这个理由说出来。连我也不信。 其实,我只是想在蓝桢烈结婚前想看他一眼,方浩说他收到了蓝桢烈的结婚请柬,他问我要不要去参加,那时,我说,怎么可能。 是啊,怎么可能。 可现在我正在方浩的家里向他索要那张请柬。精美的请柬上,蓝桢烈和赵仙蒂的名字亲密的连在一起,刺伤着我的眼睛。 我想给一个较为轻松的表情来告诉我的朋友让他不要为我担心,可并不成功。 摊座在沙发上,我幽幽的说:“方浩,我真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林四月,这个世界没有后悔药。”方浩伸出手碰了碰我的头发。 我们相对无言,微微的他叹了一口气。 “四月,长期以来,我觉得你好像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甚至于你是被动的,你从不去争取,那怕你有多爱他。所以,最终,你也许注定将失去他。我为什么被调到他身边,其实你是知道原因的,你只是在装不知道而已,你知道吗?我的手机一响,他都会朝我这边看,然后侧耳细听,这样的他连我也动容,可你,还是一副铁石心肠的样子。四月,人心是肉做的。会累,会倦,会心灰意冷。” 我卷着脚,把头深深埋在沙发靠垫里,脑海了还在不断的重映着几个小时前在机场的电视上看到了蓝桢烈的访谈。 当时主持人问他初恋时在什么时候,一直对自己私生活极其保密的蓝桢烈第一次回答了主持人的问题,他说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属于后知后觉的。 主持人再次问他,现在是否还在对着自己的初恋恋恋不忘,他垂下了眼眸,在抬起眼时已经一片云淡风轻了,他说,他曾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的一句话,大多人的初恋都是不圆满的,他也不例外。他说他现在看开了,那场车祸让他懂得了要珍惜眼前人,所以,他会珍惜那个叫做赵仙蒂即将成为他的妻的女子。 那时,在人来人往的的机场里,我一脸煞白,心如死灰。我最终知道,有些的东西是再也回不去了了。 方浩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把我的头放在他的肩上,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直至暮色四合。 那一夜,我做起了很多光怪陆离的梦。 当采薇按响了方浩家门铃时,我顶着一张惨白的脸。 “林,你现在看起来像个难民。”采薇插着腰,大摇其头。 下午的时候,采薇硬拉着我来到中环,她是购物会让女孩子心情变好的,于是,我们的手中多了很多的大包小包,当我们回到采薇的家里是,我发现了很糟糕的一件事,我把我的护照,身份证,以及钱包都弄丢了,采薇立即报了警。 我们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听到不少的的人都在谈论着关于蓝桢烈的婚礼,他们说那是一场世纪婚礼,人们总是热衷于王子和公主的美好结局,总是会对那样的话题孜孜不倦,从没有像现在一样这般的讨厌广东话,我甚至觉得那是世界上最难听的语言。 蓝桢烈真是无处不在,逃都逃不了。 我一把拉起采薇,我要她带着我去体验香港夜生活。 我们先是去做头发,接着是买衣服,出现在兰桂坊时,采薇的几位男性朋友对我表现了极大的热情,今晚,我穿着黑色的露背装,采薇说黑色让我看起来神秘,撩人。 香港的夜生活多姿多彩,而兰桂坊无疑是夜的灵魂,它像一个妖娆的女郎让人趋之若鹜,流连忘返,欲罢不能。 我们来到一家叫做Beicukde 酒吧,这家酒吧今晚的客人很多,男士大多潮而时尚,女士则是性感清凉。在暧昧的音乐下,一颗颗不安份的灵魂跃跃欲试。玩弄着眼波游戏。 采薇叫做阿肯的朋友更是频频向我放电,一边朝我敬酒一边卖弄他的风采,他的国语尚可,可偏偏还喜欢夹带着一些英语词汇,口沫横飞着OMG,OMG的,还好,虽然语言夸张,但手脚还是规规矩矩的,当听到我在西班牙工作时,这位仁兄眼里闪着精光,他说自己是西甲的拥戴者,是皇马的球迷,喜欢卡西。 “可我是巴萨的球迷。”我淡淡的应了一句,要知道,在西班牙巴萨和皇马是死对头,这两队的球迷势同水火。 于是,我们的话题就此打住。我瞄了瞄采薇,她现在正在兴致勃勃的和一位长得很精神的男子正在打情骂俏,根本顾不上我。 “林小姐,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被你吸引了,我觉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那位阿肯在灯光下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我,大胆又充满了挑逗。这个人看起来是个情场老手。 我拿起面前的酒啜了一口:“我怎么一个特别法。怎么吸引住你了?”把手靠在吧台上,托着脸,我静静的愀着他。 “你现在这样子就吸引住了我,要命的吸引住我。”他向我靠近了过来,手轻柔的把我脸颊上的头发别在耳后,我有一刹那的晃神,记忆里蓝桢烈极喜欢这样的动作,他的手也是又轻又柔,好像我是他的稀世宝物。 等我回过神来是,阿肯的一支手已经放在我□的背上,脸在咫尺,眼看他的唇就要贴过来了。 一阵急促的预警系统突然响了起来,酒吧开始有人尖叫了起来,有人开始往门外跑,我犹自呆在那里,紧接着,全场陷进了一片黑暗之中,一片的黑暗中,有双手握住了我的手,熟悉的触觉让我在那一瞬间泪流满面。 在黑暗之中,我想起了在那个阳光晴好的天气里,在只有我和蓝桢烈的车厢里,我念着:我亲爱的,就算我闭着眼睛,蒙上耳朵,我依然可以在亿万的人之中找到你,因为我爱你。从前,我以为美好动人的情话,就在这一瞬间,原来,真有那样的情感的存在,因为爱。因为深爱。 我任凭着那双手带着我穿越过人潮,我们在黑暗中行走着,耳边不时听到有人在叫,发生了什么事?我再没有思想去思考发生了什么,现在我只想一心一意的跟着他,前往天堂也好,地狱也好。 很久的以后,蓝桢烈大言不惭的告诉我,当天,在那个长的很猥琐的男人即将吻上我时,他按下了预警系统,让小光切断了电源。 我们来到了一处光亮的所在,那里时酒吧的后门,这里的光线有些幽暗,牵着我的手的人带着大口罩,带着黑色大帽子,一身黑色的衣服。 他没有说话,放开我的手后,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就转身离开。 看着那个背影,我的心开始难受了起来。二月冰冷的风落在我□的后背上,像刀。 ☆、我们(一) “不要走,桢烈,不要离开我。”我冲着那个背影大声的喊。 那个背影停了下来,一身的黑色隐在夜色中。 “那次你出车祸时我在突尼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知道现在和你说这些没有什么用,但我希望你不要对我太失望,桢烈,在突尼斯时下着暴雨,我在雨中叫着你的名字,从那时起,我知道自己后悔了。” 还好,在这个不大的空间里,没有人来打扰,以至于我的勇气空前高涨。 “桢烈,我后悔了,后悔的要死。林四月不仅是个自私自利的女人,她还是个愚蠢的女人,一把年纪了,还弄不明白自己想要些什么。” “那你要什么。”蓝桢烈冷冷的声音在夜风中回响着。 我一步一步的走到他的面前,伸出手,摘掉他的口罩,这张脸,我魂牵梦绕。 “我要你。”我细细的,贪恋的用手指触摸着他的轮廓,终于,不用在空气中描绘了:“我只要你,桢烈,我要你呆在我的身边,我不要你成为别人的丈夫。” “晚了。林四月。承诺不是儿戏。”蓝桢烈推开了我的手。用毫无感情的脸看着我,我的心一点点的下沉,是啊,承诺从来就不是儿戏,可蓝桢烈的承诺属于另外的一个女子,那我怎么办,今后我该怎么办? 我无力的垂下手。 “怎么?”嘲讽的笑开始出现在他的嘴角:“那个西班牙人还没有帮你忘掉我?” “那些都是鬼话。”我的声音苦涩:“所以今天我自食其果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最初,我只是想在你结婚前来见你一面,偷偷看也没有关系。可一想到从今以后你会属于别的女人,和别的女人生儿育女,我就嫉妒的要死,我也知道我已经没有那个资格,是啊,承诺不是儿戏,那么,桢烈,我祝福你。” 终于,这次我是要真正的失去他了。我艰难的垂下眼睛不去看他,不敢看他,我怕自己接下来会说出更为卑微的话,也许我会说,你可以去实现你的承诺,只要能呆在你的身边我不在乎。 我想走得,想尽快的逃离这里的,可我的脚山一般的沉重。 蓝桢烈脱下他的外衣穿披在我的身上,我咧了咧嘴,用西班牙语向篮桢烈说再见。 说完后我移动着我的脚步,在我转过身去时他抓住了我的手:“你这样就想走。” 我无言的瞧着他,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 “你和那个西班牙男人一起睡了?”他的眼睛紧逼着我,眼神灼灼。 “没有,没有,没有。。。。”我朝他大声的喊。在更多的的没有出来之前蓝桢烈堵住了我的嘴,我热烈的回应着他。 我不知道我们吻了多久,当放开彼此时,我们已经衣衫不整了,蓝桢烈把我压在墙上,一只手已经伸进我的裙子里,他用另一只手抓住我的手放在他的腹部下,气喘吁吁的在我的耳畔耳语:“四月,它只对你有感觉,所以,我总是被你吃得死死的,几句甜言蜜语就让我丢盔弃甲。” 我的手轻微的动了动,惹来了他的一声压抑的闷哼:“再动,我就在这里要了你。” 勾住他的脖子,我主动送上我的吻。 “酒店?车里?还是你家?”我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在他的胸前画着圈。 最后,蓝桢烈把我带到他的一处在山顶的住宅里,来的路上一直都在闯红灯。 进入电梯我们就开始拥吻了起来,一关上房门我就开始吻他,我一颗颗的解开他身上的纽扣,吻从他的耳朵落在他的喉结上,一直往下,我的体内好像有无数的火苗在燃烧着,我的手落在他的裤腰带上,正当我要解开它时,蓝桢烈伸出手按住了我。 “四月,我只和会成为我的妻子的女人做。”他暗哑着声音,趴在我的身上气喘吁吁。 “你一直不是想让我当你的妻子吗?”体内的那把火让我极难受,在加上一些酒精,我现在很想和蓝桢烈做亲密的事,在分开的这段时间里,我总想念着他,也包挂他的身体和属于他独有的气息。 “可我们还没有结婚。”他的手隔着衣服在我的身上四处点火,每到一处好像要燃烧起来似的。 “那我们结婚好了。”我狠狠的在他的脖子上啃咬着。 “那什么时候结。” “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吧!”明明知道这是他玩的小伎俩,但是我还是跟随着他的脚步一点点的让他牵着我的鼻子走。而且乐在其中。 “那明天我们去登记如何?”我看他的嘴角边开始有了抑制不住的笑意。 “那就明天吧。我全听你的。” 随即,我的身体腾空被抱起。 海洋一般的蓝色床单上,我们抵死纠缠着,他的细细的汗滴在我的身上,我的手插在他浓密的发中,当他冲进去的时候,我似乎听到彼此之间灵魂愉悦的叹息着,缠绵,融合。 “四月,四月,四月。。。。。。”他在我身上叫着,急切,带着满满的眷恋。 “我在,我在,桢烈。”我回应着他,我的手放在他的背上,腿缠在他的腰上,用尽全力,弓着身体,嘴里发出破碎的声音,随着他的节奏我一声声的叫他的名字,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我身上的这个男人,他愉悦的回应着我,更大滴的汗水落了下来。这一瞬间,我们成为一体,这个世界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 我们,是的,我喜欢这两个简单的文字,它们让心灵变得不再孤独,我记得不知道在哪里听过这样的话,我是世界上最自私的那个字,而我们却是世界上最温暖的那个词。 缠绵过后,蓝桢烈把我抱着他的怀里,快乐的看着我。 “不睡吗?”我拍了拍他的脸,夜正深沉。 “嗯!不敢睡,怕这又是一场梦。” 我的心难过了起来,这个人总让我内疚,让我感动,让我甜蜜。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那个姓方的给了我暗示,我知道你会来香港,我就派人在机场堵你,所以,在你下飞机的那一刻起,你的身后就多了一个尾巴。” 想起刚下飞机时在机场看到的那则蓝桢烈的访谈,我不由黯然。 “桢烈,我看到你的访谈了,那是你的真心话吗。”我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算是吧!那时真是那样想的,那时真是想放弃的。林四月,你是一个累人的女人。可一听到你要来香港。”蓝桢烈把我的手按在他的胸房上:“这里就乱套了,总在想着这样的问题,你来是不是因为我,还是只是来看方浩的,假如你来是因为我的话我应该怎么办,我甚至还狠狠的想到时我一定要把你狠狠的嘲笑一番,我一天都在问我的助理有没有人来找我,随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我就越来越失望,你并没有来找我,接着,我又在心里把自己嘲笑一番,嘲笑自己在做白人梦,四月,你都不知道那种徘徊在希望和失望时是什么样的滋味。” 我紧紧的抱着他,想起了方浩所说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爱你了,他说,林四月,你是一个幸运的人。 “接着呢?” “接着啊?接着我让小光紧盯着你,一听到你穿着漂亮的衣服去了酒吧和男人喝酒调情,我就生气到不行,然后我就丢下所有的一切,一路上我心惊肉跳的,我一想到你穿着漂亮的衣服时该有多么的撩人,我就恨不得把所有的男人的眼睛都戳瞎,一赶到酒吧,就看到那个男人的手放在你的背上,那眼神好像要把你吃到肚子里。” “林四月,你竟然在别的男人面前穿露背装。”蓝桢烈咬牙切齿:“还好,没有让他吻到你,算那小子走运,要是他敢吻你。哼。。。。。。。。” “看我不把他的嘴撕碎。” 我躲在他的怀里,笑得心满意足。 ☆、我们(二) 在那个叫做床的物体上,我和蓝桢烈开始了秋后算账和一些极其幼稚的对话。 “桢烈,技术进步了喔!说来看看,那些磨人的招式是从哪里学了的。” “喔!那都是平常潜水上网向广大的网友学习到的,花样还有很多,以后我会慢慢的让你体验的。” “那么,有没有进行临床试验呢?” “。。。。。。。。。。。。。。” “沉默就代表默认了,蓝桢烈,不要装哑巴,说,有没有?是那个法国女孩还是日本女孩,还是两个都有,嗯?我的世界级情人先生。” “我还没有向你算账,你倒是反咬我一口。林四月,你让那个西班牙男人抱你,还让他躺在你的床上。现在,你还有理了。” “那个西班牙男人抱我是我并不知道,当时我也记不大清楚,那天稀里糊涂。至于让他躺在我的床上时因为他醉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蓝桢烈,你不要给我转移话题。” “我跟她们没什么的,我只是心里不舒服了,不舒服了就想出那样的方法看能不能气到你,亲爱的,你有没有被气到?” “当然,气到恨不得把那些呆在你身边的女人抓成丑八怪。” “那还差不多。” “去突尼斯干什么?” “徒步旅行。” “和谁?是不是又是那个西班牙男人?” “哦。不是一个西班牙男人,而是一群西班牙男人。” “。。。。。。。。。。。。。。。。。。。。” “又生气了?看来,你真是把我当成万人迷了,那些西班牙男人对我没有兴趣,起初是说我太白了,白得像一条死鱼,后来又嫌弃我就像被沙哈拉阳光炸光水分的木乃伊。” “那些西班牙男人真是瞎了狗眼,我们四月那里像木乃伊了,你看看这胸部多有弹性。” “蓝桢烈,你给我把手放开。我现在很累,干不了你想干的事。” “那我再忍忍,等一会我们再继续。” “。。。。。。。。。。。。。。。。。。。” “蓝桢烈,我记得你吻过那个法国女孩,怎么?法兰西玫瑰的滋味尝起来滋味如何,很销魂吗?” “不怎么样,确切一点说起初像香肠,尝着尝着越变味,像坏掉了的的热狗。” “呃。。。。。。。。。。。。。。。。。。” 蓝桢烈的睫毛在我的手指着微微的抖动着,像是要展开翅膀的蝶,似乎我再用力一点它就会飞走了,这梦一样的灯光让一切看起来有些不真实,就在几十个小时之前我和蓝桢烈还相隔万里,而不久之前我看着他在电视上光鲜亮丽,听着这座城市的人们兴致勃勃的谈论着他和另一个女人的世纪婚礼,婚礼?对了,还有婚礼,众望所归的那场婚礼,我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蓝桢烈紧张的握着我放在他脸上的手。 “桢烈,我很怕现在是我做的一场梦,和你分开是我常梦见你,我们在梦里很快活,我们回到阿尔卑斯山,我们还住在老伙计的旅馆里,每次梦醒时我总是很难受,桢烈,我好像变得不自信了。” 蓝桢烈一个翻身,把我压在他的身下。 “真巧,我也常常梦到你,我每次梦到你的时候都是像现在这样子,把你压在我的身下。”蓝桢烈的身体贴着我,不安份的蹭着。 我一翻身,趴在蓝桢烈的身上。 “大男子主义,为什么要你在身上,为什么不是我在身上?”我用牙齿轻咬他的耳朵,惹得他一阵闷哼。 “求之不得。”蓝桢烈笑得很闷骚:“看来你的体力恢复了,长夜漫漫,我们来干点有意思的事。” 。。。。。。。。。。。。。。。。。。。。。。。。。。。 累极,我趴在床上,蓝桢烈伸手一捞,我落入他的怀抱中。他的手梳理这我的头发,一下一下,又轻又柔,像儿时母亲的手,带着满满的怜爱。 “睡了吗?” “嗯!睡了。”我低低的应了一句,在半梦办醒间,我听着蓝桢烈低沉的嗓音在我的耳畔呢喃着。 “四月,对于你其实我更不自信,把你抓得太紧怕会弄伤你,稍微放开你又怕一不小心把你弄丢了,所以,我总是拿你没有办法,我的妈妈说怎么会爱上那个浑身都长着刺的女人,他们问我怎么会爱上你,我当时说因为你好,人们说爱情是盲目的,我觉得这句很有道理,因为爱你所以觉得你身上的每一样都好,还害怕被人看见你的好,所以总想把你藏起来,所以。。。。。。。。” 蓝桢烈的声音越飘越远,像浮在云层之上。模糊中我感觉自己被抱起,然后被放在温热的水中,再次回到床上已经是一身清爽,我在蓝桢烈的怀里找了个极舒服的位置沉沉的坠入梦中,那时感觉就像是在混沌初开的天地中,我依然还在妈妈的母体里,温暖,对即将开启的新世界充满了希望。 我是在一阵肚子的咕咕叫中醒来的,醒来时日光一半隐在半开的蓝色窗帘里,一半落在落在房间的地板上,明媚而跳跃,蓝桢烈就在那一片的日光中朝我笑,像一个满足的孩子,让我的心温暖不已。 对着那张在我面前放大的面孔,我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干吗?” “不干吗,我只是在这里等你醒来,看来我昨晚真是把你累坏了。”蓝桢烈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我去给你买早餐,还有,衣服。” 是的,昨晚我的衣服又遭了殃。 他一边痞笑着一边走出了房间。 柔软的床再次催生了我的睡意,翻了一个身,我把头再次埋在被子里,直到蓝桢烈的声音再次响起:“林四月,你还不给我起来。” 我在被子里笑,想起了以前我也是每天像这样叫着他起床,现在,我们角色互换。 蓝桢烈掀开被子,整个人朝我压过来:“再不起来就打屁股了。” “别来烦我了,再让我睡一会。”还是觉得困。 “以后每天你要睡多久都没关系,但在今天不行。”蓝桢烈把我从床上捞了起来。 “今天怎么不行?”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脑子里一片迷糊。 “你忘了,今天我们要去登记,要登记就要早早的去排队。”蓝桢烈放在我的腰间的手突然用力了起来:“林四月,你昨晚不是答应了吗?你是不是又反悔了?” “没有,没有。。。。。”我脱口而出。话音刚落,蓝桢烈就一把抱住了我,他把我抱进了洗手间里,在把我放在镜子前,拿了一条毛巾放在我的面前,然后再牙刷上挤上了牙刷,在然后是放上热水。 “快点,先刷牙。”他把牙刷放在我的手中:“刷完牙后再吃早餐,都是你喜欢的。” 蓝桢烈现在一身正装,眼神专注,好像现在于他而言,让我刷牙是他觉得最重要的事,这样的桢烈让我打心里觉得感动,伸出手,把脸搁在他的肩上。 “桢烈,你现在看起来就像老妈子。”刚刚睡醒的声音软软的,听起来有点像是在撒娇:“桢烈,我,唔。。。。。。。。” 还想在说点什么,他已经抱着我,一阵热吻。 “四月,你现在的样子很诱人,在这样下去我会在这里要了你。”他的头抵在我的发顶上,气息微乱:“可我们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所以,不要再勾引我了。” 他走出洗手间时,我犹自还在笑。可笑容却在下一秒僵在我的脸上。 ☆、上帝之手(一) 从洗手间出来时,我觉得自己的身上的力气好像被抽干了,站在客厅里,我久久的看着蓝桢烈的背影,他背对着我在打电话。看不清他的表情,在他转过身来看见我时,他的表情有些僵硬。 我们沉默的对视着,有些隐晦不明的东西在生长着。 “桢烈,这是你的房子吗?”我好像问了一个多余的问题,这房子的装修一看就是属于蓝桢烈喜欢的风格,乱中有序,带着浓浓的英伦风。 “嗯。”蓝桢烈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随之把它关掉,往沙发上随手一扔。 “那么,你一直都住在这里吗?”天知道我多么希望他回答的是不是,几分钟前的所看到的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不断的重播着,先是洗手间里插在一起的牙刷,一篮一紫,他们在杯子里亲吻着,后来是并排在一起的毛巾,也是一篮一紫,在下来是被用掉的保险套它们放在洗手间的垃圾桶里,在后来是衣柜里一件紫色的睡衣,我记得,紫色是赵仙蒂极喜欢的颜色。刚才,我发现自己就像一个有点神经质的妻子,在找寻自己丈夫出轨的证据。 “嗯,这是我在香港的窝。” 接下来呢?是不是要质问他是不是已经和赵仙蒂同居了,可我有什么资格来质问他,是你先放弃的,是你先喊结束的,林四月,你有什么立场,起码,他们现在还冠着未婚夫妻的名义。 昨晚,赵仙蒂这个名字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我们如此小心翼翼的不敢去触碰它。 “桢烈,我想知道你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和赵仙蒂求婚的?”深吸了一口气,我直直的盯桢蓝桢烈,似乎想看透到他的灵魂深处,想知道在他的灵魂深处里,赵仙蒂占有多少的比重。 蓝桢烈沉默了一会,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两分钟,也许还要更久,可我就觉得它有一个世纪那般的久长,长的让我极累。 “四月,我不想骗你。在向仙蒂求婚时我是真心的,想和她无波无浪的走完一辈子,从西班牙回来后,我颓废过一阵子,那时我躲在拉斯维加斯,每天不是喝酒就是赌博,那一个多月里,仙蒂总是跟在我的后面转,我喝的醉醺醺时,就当我的司机,我赌输钱时就当我的移动取款机,我跟人家打架时就当和事老,最后,我让她烦透了,有一个晚上,我把她推到喷泉里去了,我还看着她在水里挣扎,都二天,她高烧昏迷不醒,她的妈妈哭着骂我,你还是人吗?当她在医院醒来时,她对我说,她并不是盲目的女孩子,她相信我自己会走出来的,她所做的事只是想在我调整的期间陪着我。四月,我不是木头人。我有感知的,在向他求婚的时候,我觉得她值得我为她花时间。” 我想,我现在的脸上一定很不好,我听见自己微微颤抖的声音在问他。 “那么,你对她动心了吗?” 如方浩所讲的人心是肉做的,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我一直都知道的。 “不知道。”他回望着我,眼里有挣扎。 我无力的垂下眼,心乱如麻,有种置身于冰窖的感觉。 蓝桢烈过来拉住我的手:“四月,我不想骗你,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现在我一心一意的只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过一辈子。所以,我们去排队注册吧。我一刻也等不了了。” “走吧!”蓝桢烈拉着我的手往外走。 走了几步,我停住了,我想起我的护照,身份证全丢了。 “等等,桢烈,我的护照,身份证,还有一些证件全丢了,所以,我不能和你结婚。”我咬了咬牙,说。 蓝桢烈先是怔怔的看着我,许久,暴风雨聚集在他的眉间。 “林四月,不和我结婚就说一声,我不会勉强你的,更不会死皮耐脸的缠着你,你又何必骗我。”蓝桢烈总是会在极生气的时候发笑,笑容薄凉。 “我没有骗你。”我在心里苦笑,狼来了说多了真是不好。 “我真他妈的傻弊了。一次一次的让你这个女人骗,这次骗我是为了什么,是不是来香港无聊了,恰好我傻乎乎的出现,于是,你就顺水推舟,林四月,我才不稀罕你,你以为我没有你就不行,我告诉你,对于你我只是不甘心而已,凭什么你?还有,你这个女人真是让我倒尽胃口。。。。。。” “是啊,我应该会让你倒尽胃口。”原来情人眼里真是容不得一颗沙子,容不得不信任,容不得他对别的女人动心,一点点也不行,一想到他不相信我,一想到他和别的女子在我所不知道的时间里相濡以沫,我就觉得委屈,觉得生气,我开始语无伦次,失去理智:“可那又怎么样?蓝桢烈,你那么好骗。是啊,我是骗你来的,你不知道吗?女人都是很虚荣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总想证明自己的魅力,我也不例外,所以,昨晚我只不过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魅力是不是还在,我怎么会和你结婚,我逃都来不及,所以,昨晚不是你也会是别人。” 在我说完这句话时,蓝桢烈的手扬了起来,我闭上眼睛,那些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我期盼着那一个巴掌落下来,那样,我的心也许就不会这么痛了,有时候许多的事情总与我们背道而驰。 那个巴掌始终没有落下来,那天蓝桢烈对我说,林四月,你给我滚,我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你,那天,他把我丢在他的房子里,逃似的离开了。 呆坐在他的房间里。换了他为我准备的衣服吃了他为我准备早餐,衣服的款式是我钟情的,简单舒适,早餐是我喜欢喝的口味,以甜为主,极小的时候,我就喜欢吃一些较为甜的食物,甜的食物会帮我冲淡雌伏在心底里的苦涩。 我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坐在那里我像一个执着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把他等来要做什么,也不知道等到他后腰做什么,只是想见他,夜幕渐临的时候我没有等来蓝桢烈,倒是等来了另一个人。 那位老先生目无表情的看着我,一如在电视,报纸上所看到的那样脸孔冰冷,不怒自威。身边保镖围绕。 “林小姐,你不用等他了,桢烈他不会来了,他现在正在忙他应该忙的事。”蓝念祖手一挥,在他身边的人拿着TV,TV里正在播放着一段影像,影像里蓝桢烈和赵仙蒂正在试穿着礼服,一边站着米兰城最为杰出的婚纱设计师,镜头美轮美奂,身着白色礼服的蓝桢烈再次让我联想到精灵这个词,而赵仙蒂幸福的笑容让她宛如夏花,浓烈灿烂。 TV的时间显示这组镜头在两个钟头前发生的。 看吧!林四月受到惩罚了吧!电影里出现的桥段,新郎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但,不是电影啊。可惜的是,不是电影。 “林小姐,你应该知道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像电影里男主角为了真爱临阵脱逃的戏码是不会发生的,尤其是不会发生在桢烈身上,他比谁都明白这场婚礼已经不是单单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了,就算他想我也不允许,而目前,他正在尝试接受,并爱上仙蒂,你也知道有时间作为保证在加上他们的努力,两情相悦发生在他们身上是迟早的事。所以,你成全他们吧,桢烈已经为你吃了好多的苦,你也知道他和一般的人不一样,有仙蒂的父亲,会让他顺风顺水,会让他少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比如,人生安全。” 站了起来,我冷冷的看了蓝念祖一眼,每次和这位老先生谈话总是让我感觉特别累,他是一个出色的谈判专家,短短的一番话就衡量了一切利弊,他说服了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蓝桢烈平安更重要了,林四月,已经让属于死亡的离别弄得犹如惊弓之鸟了,再也没有力气在承受再次的别离了。 “林小姐。。。。。了,我知道了。”我打断了他的话,现在的我只想找张床好好的睡一觉:“我知道了,现在,我想回去了,你放心,不会发生你所担心的事的。” 离开蓝桢烈的住所时,已经是大约十点多左右,我回望了那座在半山腰的住宅,恍然间如从一座玻璃之城走出来。晶莹剔透但也易碎。 ☆、上帝之手(二) 蓝念祖让他的两位保镖把我送到采薇的住所里,采薇住在半旧不新的公寓楼里,在门口时他们还没有离开的意思。我也懒得在说些什么,打开了密码锁。 采薇还没有回来,此时我才想起我和采薇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联系,给她打了电话。 刚洗完澡,采薇就风风火火的卷了进来,进行对我一系列的拷问,最后她满怀疑虑的问我:“林,你是不是惹到什么麻烦,不然,我们的门外怎么多了两个站岗的?” 我耸了耸肩:“采薇,我希望你在听我我的话后要保持镇定,其实,我是太平洋某个岛国的公主,离家出走多年,现在他们找到我了,外面那两个人是来带我回去的。” 不知道她相不相信。 “OMG,林。。。林。。”如我所料,采薇张大了嘴:“林。。怪不得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你与众不同,那气质绝对一流,林,不要紧,我来守护你,我舅妈的朋友的老公是督察,他对我很好的,假如你不想离开,我让他来罩着你。” 真是个单纯的孩子,偶像剧看的太多了,拍了拍她的脸:“谢谢你,采薇,那些问题我现在暂时还不想去想,我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觉。行么?” “行,行,林,你现在一定很累吧,我保证不会有谁在你睡觉时打扰到你。”她抱了抱我。 是很累,那种度秒如年的等待好像耗干了我的思想,几乎一沾床我就睡着了。一夜无梦,直到采薇摇醒了我。 “林。。。。。林。。。。”采薇现在说话有些结巴:“外面有人找,那个人是。。。是Eric,世界级情人的那个Eric。。的妈妈,我确定过了。” 可怜的孩子连话也结巴了。 真是没完没了,我匆匆的抹了一下脸,天刚刚亮。这一家人真爱折腾。 不大的空间里,有容如春,有小光,还有另外一个同样身体强壮的男人。 容如春坐着,沙发又旧有小,与她有点格格不入,在她面前停了下来,我冷冷的说:“容女士,我想你大可不必,蓝念祖先生已经给过我忠告了。” 一深米白色的职业装,脸上淡淡的妆容,干净利落,风采依然。她抬起眼睛瞄了我一眼,勾起了一个不善的笑纹。 “我们桢烈真倒霉怎么会爱上你这个怪胎,薄情寡意,有时候,我真想把你装进麻袋了把你放到亚马逊去让你自生自灭。” “讲重点。”抱住胳膊,我同样回以不善的眼神。 容如春紧盯着我的眼睛垂了下来,慢慢的她垂下了头,她的手顶着太阳穴上,声音透露着一丝的无助:“知道吗,昨晚我见到桢烈的眼泪了,那个孩子从他爸爸离开后我就没有见他哭过,就连知道他外公走时他也没有掉过一次泪,可昨晚他就那样抱着我说,妈妈,在这个世界我就只要她而已,但为什么会这么难,那个女人是铁石心肠,我怎么做都感动不了她。他的泪水就掉在我的脖子上。知道那种感觉吗?就像会烫人似得。 谁说不是呢 “对不起。”我蹲在了地上,把头埋在自己的臂弯里:“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桢烈为你做的又岂是你一句对不起就可以抵消的。林四月,他每年的清明节都会到杭州去,知道他去杭州干什么吗?他对他的朋友说他要给他的丈母娘扫墓,他说四月现在不在这里我就来替她做,在他出车祸那天,本来是可以封锁消息的。你也知道酒驾对于像桢烈这样身份的人会有多大的影响,可他非得大张旗鼓,为的是什么相信你应该猜的出来,他还把他住院的地址也公布了,每天就紧盯着那扇门发呆。” “林四月,如果这些还不够我在告诉你一件事,利永华,你不陌生吧?整个金融界都知道他的后台是谁,整个金融界都知道利氏集团是个无底洞,可他就是不管,利永华提出多少,桢烈就给多少,有一天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是淡淡的回答,我喜欢。” 抑制不了的哭声在不大的空间回荡着,容如春一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面对着面。 “你哭什么?他那样爱着你一应该笑才对,林四月,你凭什么让我的孩子那么痛苦?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做妈妈的都见不得自己的孩子受苦,所以,你去找他吧。” 停止了哭泣,我怔怔的看着她。 “林四月,你去找他吧,不管用偷也好,用抢也好,还是用骗也好,以后只要你呆在他身边,让他快乐就行了。” “可是。。。。。”我想起蓝桢烈爷爷的警告。 “没有可是,老爷子跟你说些什么我大约猜得到,你放心,我的儿子从来就不是个绣花枕头。” 胸腔好像一下子被什么装的满满的,我伸出了手,抱着了眼前这位杰出,但不乏母爱的神奇女子。 “谢谢你,我的朋友真有眼光,你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希望此刻就像鼓起的风帆。 采薇在一边张着嘴,我的手在她的面前晃了晃。 “采薇,昨晚那个版本是逗你玩的,现在这个版本才是货真价实的。采薇,祝福我吧。” “哇哇哇。。。。林,你好酷。”她终于把嘴合上了:“那么,就是说Eric就是。。。。” “是的他就是我的桢烈,我的。你不是对他有很多疑问吗?现在我去把他抓来让你们当面交流。” 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 “林,我支持你,我舅妈的朋友的老公是。。。。。。。。。。”后面的声音自动消失了。接着,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她走进她的房间里拿出了一包东西放在我的手上:“你的护照找到了。” 抱了抱我:“林,祝福你,如果没有办法了就直接带着他远走高飞。” 蓝桢烈的婚礼现场是在浅水湾,清一色的豪华轿车,身着正装的男女嘉宾,忙碌的工作人员,不少被挡住铁门外的媒体记者,还有无处不在身着黑色西装带着耳麦的保安人员让这里看起来不像是婚礼举办地,倒像是国家元首的会晤,要不是那个巨大的电视屏幕正在播放着铁门里的婚礼现场准备,恐怕很少会有人知道这里即将要举行着一场世纪婚礼。 透过电子屏幕我看到了里面的情景,绿色的大草坪上铺子金色的地毯,地毯上排列着插满玫瑰花的圆形拱门,它们延伸至带着阿拉伯风情的白色皇冠帐篷处,身着同样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嘉宾席上摆放着精美的餐具,草坪的一侧有乐队在演奏。 盯着电子屏幕,我深吸了一口气,接下来我即将做的是从这场盛大的婚礼现场带出新郎。 “怎么,又怕了?”容如春透过车镜,冷冷的瞄了瞄我。 苦笑了一下,看来,我给这位女士的印象并不是太好,也是,林四月好像一直都在逃跑。 在雕着精美花纹的大铁门外,保安人员拦住了我们,透过车子我看见容如春走了过去,对那位看起来像是负责人的面前进行了交涉,那位负责人一直摇着头。 回到车子了,她的脸色不太好:“看来,老爷子一定察觉到什么了,除了我,其余的全不给进。” 她让小光把车子开到一个比较远的角落里,在小光的耳边叮嘱了几句,离开时他对我说:“你等着,我一定会让你进去的。” 等待的过程并不好受,时间在一秒一秒的流逝着,我突然感到害怕,害怕上帝不眷顾我。 终于,小光的行动电话响了起来,接完电话后,他把车开走了,我们来到了这座庄园的后面。在那里,我看见一直跟着容如春左右的那位老管家,他拿着一套工作人员的衣服给我,他还告诉我们蓝桢烈的爷爷已经找人把他看管起来了。 在车上我换了那套工作人员的衣服,白衬衫,黑色的马甲,黑色的中裙,我跟着那位老管家的后面低着头,老管家向在一边守着门的保安出示了我的工作证,我们成功的进入到庄园里,一路上,我都是低着头跟在他的后面。 我们穿过花园的小径,走过了长长的走廊,在一个大厅处,老管家要我跟着前面的一拨人走,他说到时自然会有人来带我。 ☆、上帝之手(三) 我跟随着那拨人进入了一个房间里,一个和我穿着同样服装的女孩子拿出礼花交给了他们,这时,我才看清那些人身穿着长袍,像是一些教会人士,身边的女孩子告诉我这些人是来为婚礼义务演出的唱诗班,是真正的教徒。他们来自世界各地。在各方面都有一定的造诣。 我们一群人在那个房间座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后来,进来了一个也是身着长袍的中年妇人,我们跟着她进了电梯里。 电梯里,站在我前面的一位年轻的男子的手机响了,他从长袍的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在掏出手机时我看见他的口袋里落下了东西。 在他接完电话后,我指了指他掉在地上的东西,他弯下腰,在他弯腰的时候,我看见他脖子上有一个纹身,一把匕首插着玫瑰花上,匕首上刻着阿拉伯数字。 我的心里开始涌出了很怪异的感觉,因为他纹身的诡异数字,13。我知道13是教会人士一个禁忌的数字。可他却把它纹在身上。一时之间,我的心里涌起了浓浓的不安。 “谢谢。”那个纹身青年回过头来向我道谢,我仔细的看着他的脸,这个人倒是眉清目秀,眉像是刻意的修过,那看起来像是刻意修过的眉毛让他的脸看起来带着阴柔感,我记得采薇说过日本男子喜欢把自己的眉目弄的像女孩子,日本,对了,日本,好像有什么与这两个字有着关联。。。。。 伸出的手打断了我的思绪,小光把我拉到了一边,把一束精美的花束交给我。 来到一个紧闭着房门的房间的门口,小光对守在门口的两个保安交代了几句,其中一个打开了门,让我进去,而小光被挡在门外。 走进房间里,一个伴娘打扮的女孩子告诉我新郎新娘在楼上,我沿着木质的楼梯走了上去。 楼上静悄悄的,微风吹拂着层层白色的纱帐,纱帐的一角露出一角白色的婚纱裙摆,如云般散开着,静寂的空气里有微微的喘息藏在纱帐里。 停在纱帐外,我好像一个好奇的孩子,微微颤抖的手掀开了纱帐,一秒天堂,一秒地狱,此刻,于我大约如此。 那两个人正在拥吻着,蓝桢烈背对着我,白色的雪纺衬衫,白色的高腰西裤,背影迷人,一双白皙纤细的手缠着他的脖子上。画面唯美,把我的眼睛刺得生生的疼了起来,我觉得自己好像被现在这组画面弄糊涂了,直直的盯着他们,像是要把他们的脑子盯出了窟窿。 前一秒,我还满心满意的想从婚礼上偷走新郎。 终于,新郎推开了新娘。他们两个人都低头不语。 “仙蒂,对不起,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要是,这样的我你还要的话,那你就拿去吧。”蓝桢烈的声音透露着某种绝望的情绪。 “不许,桢烈,我不许。”刚才流逝的几分钟于我如一世那般漫长,最后,失而复得。 那两个人回过头来看我,那两个人脸色一样灰白。 “你来做什么”蓝桢烈语气冰冷,目无表情。 “桢烈。”走上前几步,手心里冒出了细微的汗,我的手拿着我的护照和身份证在他的面前晃了晃:“我找回了我的护照了。” “恭喜你了。”他还保持刚刚的表情。 咽了咽口水,我听见自己涩涩的声音:“桢烈,我现在年纪不小了,我想嫁人了,你要不要和我结婚?” 蓝桢烈笑了起来,带着一贯的嘲讽。 “林四月,看了你把我当成你的宠物了,以为可以挥之则来,呼之则去。怎么,现在是不是想再次证明属于你女人的魅力?”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吗?”我用手拉了拉他的衣袖:“以后,我全听你的。” “你这个疯女人,你好像忘了我不久前对你说过的话,我不想看见你。林四月,对你,我真是怕了。我总是猜不透你,你翻脸比变脸还快。我累了,我不想和你纠缠下去了,你放了我吧。” 蓝桢烈轻轻的把我的手拂开,一脸的心灰意冷。 “桢烈。”我再次抓住他的手,我如此的害怕,害怕这个人真的对我失望,害怕这个人从此不想再爱我:“以后,我不会了,我不会再做违背自己心意的事了,真的。” “那与我何干?”蓝桢烈不再看我,他把脸转向一边:“你走吧。外面来的所有嘉宾都在等着新娘新郎出场,如果婚礼上没有新郎这场婚礼将变成一场闹剧,别人也许可以,但蓝家的继承人不可以,如果是昨晚一切还可以挽救,但现在不可以,林四月,许久以前我早就对你说了,感情不是孩子在玩过家家,你为什么总是不明白呢?” 赵仙蒂抱着胳膊,逆光中分不清脸上的表情。 放开了他的手,我拿起搁在桌子上的手机。 “蓝桢烈,你知道吗?来之前我和方浩打了一个赌,他赌我不可能带走你,他说,但凡一个男人都不会忍受心爱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我赌我自己可以带走你,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自信,现在看来是我盲目自信了。好了,桢烈,竟然你不想看到我,那我就走了,刚才我不是说以后我会听你的话吗?你不想再看见我那好我以后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了。蓝桢烈,我一直想和你说谢谢来的,我很谢谢你一直以来包容了我的无理取闹。我还想谢谢你一直以来那么爱我。现在,说这些也许已经太晚了。” 苦苦的笑着。 我紧紧的抓住手机,用颤抖的手去触碰手机上的阿拉伯数字,心好像要跳出我的胸腔。 拨出方浩手机号的第六个数字,一只手挡在那些数字上面。 蓝桢烈看着我的脸出现了紧张,声线带着僵硬:“你想干什么?” 我听见自己的心中响起了万人大合唱。 “方浩就在婚礼现场,我想让他来接我走,我还没有冷血到可以看见你和别的女人一起步入红地毯。”极力的让自己的声音变得镇定:“桢烈,你知道我和方浩打赌的筹码吗?那就是我,如果我输了,我就要嫁给他。” 我拿开了他的手,手指重新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还没有等我按下去,手机就被人抢走了,一声声响,它被摔在地面上,四分五裂。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那个姓方的对你没安好心,嘴里把自己说的很伟大似的,看看,现在露出狐狸尾巴吧,林四月,你以后不许见他。” 蓝桢烈呲牙咧嘴,用手扯着自己衬衫的纽扣。 勾起了嘴角,我在心里暗暗对方浩说对不起,只好把你拿来当炮灰了。 “林四月,你别给我笑,我只是讨厌那个伪君子,我不会让他得意的,我要让他的阴谋无法得逞。” “所以呢?”我微笑的拉下他的胳膊。 “所以我只好让你赢了。”蓝桢烈同样微笑的看着我,我们在彼此的眼中看见自己的表情,如尘埃落定。 第一次相遇时,蓝桢烈十七岁,林四月二十四岁,他们开始了漫长的纠缠,兜兜转转,百转千回。 当蓝桢烈二十五岁时林四月三十二岁,用了八年的时间,他们终于弄懂了什么是宿命,现在,他们决定了摇在一起,永远。。。。。。。 ☆、上帝之手(四) “够了!”赵仙蒂的手无力的垂着,从那片逆光中走出来,白色的婚纱把她的脸衬得更为惨白:“你们真是天生一对,一样的没心没肺。” “蓝桢烈,只有林四月的爱对你才是爱,那么,我呢?”泪水凝聚在她的眼眶里,一眨眼,它就落下了。 气氛沉重压抑,三个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对不起,仙蒂。对于她,我是放不了手,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除了结婚。”蓝桢烈的手紧紧的抓住我。 赵仙蒂把手支在额头上,咯咯的笑了起来,她低下头去时,泪水纷纷滴落在她的婚纱上相一颗颗断了线的珍珠。 伸出了手,她拿起身边的一个水晶玻璃品:“那么。。。。。” 话音刚落,她手中的玻璃器就朝我飞了过来,我闭上了眼睛,有个身影挡在我的面前,而后,一声清脆的声响落在我身后的墙上。 蓝桢烈紧紧的抱着我。我茫然的看着赵仙蒂。她后退了几步,靠在身后的墙上,眼神绝望。 “林四月,你赢了,就在刚才我也和自己打了一个赌,赌这个男人会不会为你挺身而出,我所熟悉,了解的桢烈是不会做这种事的,可现在看他这个蠢样子,看来,你真的改变了他,所以,我不会再为他浪费时间了。” 赵仙蒂说完,就再也没有看我们,径自走到更衣室去,从里面出来后已经一身便装。 “谢谢你,仙蒂。”蓝桢烈挡在赵仙蒂面前,伸手抱住了她。 赵仙蒂狠狠的推开了他:“少来,蓝桢烈,剩下的烂摊子由你来收拾,还有,别说以后继续当朋友那一套,我没有那么大方,蓝桢烈,我现在宣告,我们的关系到此破裂。”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赵仙蒂,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就心存嫉妒,也许,在我的内心里一直渴望自己能是像她,明亮,色彩斑斓。 “看你该怎样补偿我”蓝桢烈拉着我在宫廷式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叹了一口气:“你把我最后的朋友弄丢了。” 我讨好的坐在他的腿上,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只有你想的出,我就做的出。” “记住了,四月,这可是你说的,现在我还没有心情想这个,以后,我会向你讨回来的。”蓝桢烈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 我抚摸着他的头发:“桢烈,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他在我的肩膀上笑。 “怎么?刚才的孤勇跑到哪里去呢?还有,竟然把自己当做筹码。你不想活了? ” 我闷笑。 “想必,我又再一次上了你的当。”他懊恼的闷哼一声:“四月,你不是走了吗?老爷子说我前脚刚走,你后脚就乘飞机走了,还给我看了你的登机名单,说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我把他离开后发生的是简单的说了一遍。 “傻瓜,为什么当时你不问我,如果当时你问我就不用饶这么多弯路了,我没有和她在一起过,蓝桢烈自始自终都只有你一个女人,至于你看到的一切我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也许是我的朋友干的,那个房子我已经一个礼拜多没有去住了。” “还好,你来了,四月,看到你的那一刻,我觉得梦一般。”蓝桢烈捧着我的脸,细细的抚摸着,从眉毛,到眼睛,到鼻子,我闭上眼睛,他的吻就落下了,这一次的吻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激烈,他的舌头就像缠人的蛇,紧紧的缠住了我。 我推开他直喘气,他的吻好像快要让我窒息了。在他吻我的时候,他的手也没有闲着,我的马甲已经被他扯掉了,我盘起来的头发也被他弄乱了。 “四月,现在,我们还有点时间,我们要不要来演一场制服的诱惑。”还没有等我晃过气来,他就把我压在沙发上,手隔着衣服在我的胸部上移动着。 “咳,咳。。。。。。。。”一阵警告声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房间多了两个人,容如春和她的老管家。 “妈妈,你们走路怎么没有声音?”蓝桢烈喃喃的抱怨着。 “是你们太投入了。”从房间里冒出了第三人,是许久不见的楚威廉。他在一边朝我眨了眨眼。他身着一身伴郎礼服。 “好了,桢烈,你爷爷一会就过来了,这场婚礼看来是举行不了,乘他还没有过来之前你去向宾客们解释。”容如春说:“你们现在就出去,这里留给我处理。我来给你爷爷解释。” “不,妈妈。”蓝桢烈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婚礼是不会取消的,只不过是新娘换了人。林四月,我不会再给你任何退缩的机会了,婚礼上的新娘有你来替补出场。” 出了房间,蓝桢烈拉了拉我的手:“生气了?怪我自作主张?其实,我只是想带你出去,让所有人知道你才是我想娶的女人,然后,我们去一个没有人打扰我们的地方举行我们的婚礼。一场真正的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婚礼。四月,你说,好不好?” “可是,我怎么成为替补的?”对于这个说法我很不满意。 他把我揽进他的怀里:“那从这一刻起,我荣升你当主力?” 我们走在长长的走廊里,走廊铺着红色的地毯,这里将通往婚礼现场,现在走廊很安静,两边是神情严肃的保安人员,迎面而来的是带有海水味道的风还有仁立在两边的名人雕像,贝多芬深情的凝望远方,爱因斯坦表情专注,牛顿邹着眉头,居里夫人温柔的笑着。。。 “你喜欢这里吗?如果你喜欢我们每年夏天都过来,这里夏天的比较好玩。”蓝桢烈对着我温柔的说着话:“我们去拉斯维加斯注册,在那里登记结婚比较方便,只要有护照就行了,林四月,是你说的以后全听我的。” “嗯。我以后全听你的。” “那好,一登记完,我们就举行婚礼,婚礼地点就选在西班牙,让他们知道只有我才可以染指你。” 我笑了起来,这个人现在还在为莫须有的事耿耿于怀。 “当然,结婚以后你要辞掉你在西班牙的工作,以后,你就好好的呆在我的身边。” 这个人,还真是大男子主义。 走廊的那一头几个身着长袍的人迎面走来,背面的光把他们衬的身影修长,走廊两边种着不知名的蔓藤植物,它们缠着方形的柱子,阳光穿过植物一点点的渗入到走廊上,那几个人和我们越拉越进了,走在左边的是个眉清目秀带着一点脂粉味的年轻男子,在不久全我们刚刚见过,我猜他一定是个日本人。对了,日本。。。 “四月。”蓝桢烈拉了拉我的手:“你发什么呆啊?你有没有在听我说的话。” 那个人长袍的袖子很长,它直接盖住主人的手,那双手在动着,突然,我觉得所有的血液好像一直往脑子上冲,在那个人举起手时我一转身,把自己的身体覆盖在蓝桢烈的身上。 那一个瞬间,采薇的话像电影胶片一样闪烁在我的脑海中,她说,Eric这次好像惹了不该惹的人,她说,小报消息说那个日本妞为了Eric要死要活的,惹怒了那个爱女心切的老爸,她说,Eric谁不去招惹偏偏去招惹那个家族的掌上明珠,小心把命搭上。 几声枪响回荡在走廊里,说不清楚是我扑到蓝桢烈还是他扑到了我,我们双双倒在红色的地毯上,在回过头去看,那个持枪的人已经被身着黑色西服的人按到在地,那些人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那个人的枪被踢得了几米开外。 “哇,桢烈,真像是在演电影。”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我回过头来对我身边的人说。 蓝桢烈目无表情的看着我,木木的,像是在极力的思考着。我的眼睛忘下移。 蓝桢烈白色的雪纺衬衫上映着鲜红的血迹,它正在一点点的晕开着,像正在怒放的玫瑰。 爬到他的身边去,我颤抖着手捧起他的脸,声不成声:“桢烈,你不要吓我,桢烈,求你,求你告诉我你没有事,桢烈。。。。。。” 他依然盯着我看,眼睛聚焦在某一处,顺着他的眼睛我看见自己白色的衬衫上和蓝桢烈一样,那朵玫瑰妖娆而艳丽,有钝钝的痛在胸腔上蔓延着,依稀中我好像闻到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的硫磺味。 “还好,桢烈,不是你。”我的心里一松。还好,桢烈,不是你。我以为自己又要被丢下了。 是啊!还好不是你,蓝桢烈。上帝总算没有对我太残忍。 我支着手,豆大的汗水滴落了下来,蓝桢烈木然的看着我,眼神一片茫然。看来,我是把他吓坏了。手轻轻的落在他的脸颊上。 “桢烈,我没事的。我保证,别忘了,我是个医生。。。。”我喘着气,极力的想把那涌向喉咙的铁锈味压下去。 “救护车,快叫救护车。。。。”蓝桢烈先是楠楠的说着,最后,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凄厉划破苍穹。 “你们给我听着,如果这个女人有什么事的话,我会杀了你们。” 靠在他的怀里,从这个角度看上去,我可以看见他下巴的形状和挺拔的鼻梁,我记得采薇说蓝桢烈的脸是黄金比例,每一处都无可挑剔。突然间,我满足了起来。他是如此出色。他的心是属于我的,我的。 压不住的血液开始沿着我的嘴角淌了出来,蓝桢烈用他的袖口擦拭着。 “四月,你给我保证过的,你说你会没事的,你可不要再一次的骗我,这次如果骗我的话,我是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的。” 他的汗水和着泪水滴落在我的脸庞上。 我极力的思考着,要拿什么话来安慰这个慌张的男孩。 “桢烈,你听我说,如果,如果我要是醒不来的话,你。。。你也不必太悲伤,记住了,我,我。。我只是先你离开而已,有。。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另一个地方见面的,记住了,嗯?” “林四月。”蓝桢烈朝我喊:“我不许你说这么不负责任的话,你也知道你有多自私,可我不在乎,因为我爱你,所以我不会计较你自私一千次还是一万次,但这一次不行,你刚刚答应嫁我的。” “四月,我求你,为了我,你要坚持,四月,我求你了。。。” 男孩的声音如濒临死亡的兽。 我的思绪一点点的涣散,有很多的话想要对他说,想要告诉他我舍不得他,想要告诉他我爱他,想要告诉他其实我有多高兴认识他,想要谢谢他。。。。。 “桢烈,桢烈。。桢烈。。。。”最后只剩下这两个子,让我如此的眷恋,让我如此着迷。。 有泪水从我的眼眶溢出来。 “桢烈。”我怕我的声音不够大,我努力的把嘴凑到他的耳畔:“下辈子,我来当蓝桢烈,你来当林四月,下辈子,换你来折磨我。” 这句话耗尽了我所有力气,更多的血液从我的嘴变溢了出来,我看见蓝桢烈因为害怕而扭曲的脸,它正一点点的飘远。。。 “不,没有下辈子,林四月,你给我记住,如果你敢这样离开我,那么蓝桢烈五十年后的人生将成为一具躯壳,终日行尸走肉。林四月,你舍得吗?” 我艰难的摇了摇头,怎么会舍得呢。。。。 “那好,林四月,你要相信我,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把你给找出来的,以前如此,以后也是如此。” 咧嘴,我的男孩这刻成为了我的盖世英雄。 缓缓的闭上眼睛,我想,我有些疲惫了。 缓缓的,时间好像在倒流着,我的身体好像漂浮在云端,我好像看见了依然年轻的妈妈拉着小小的我来到我出生的地方。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人间四月天,挂在屋檐下的雨水晶莹剔透,像美丽的珍珠。屋外有成片的篱笆墙。风一吹发出瑟瑟的声响。 我摆脱妈妈的手,把自己小小的身躯塞进了牵牛花爬满的篱笆花墙,我静静的呆在那里,带着小小的希翼,等待着。。。。 等待着谁从那片花墙里找到我。。。。。。。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一) 全世界随着那声枪响而失去了他的声音,我看见她的白色的衬衫开出了最为妖娆的玫瑰,我想,这一定是上帝的恶作剧而已。 我是上帝的宠儿,他们总是这样说我的,我总是对这样的说法嗤之以鼻,甚至,还觉得委屈,我怎么可能是上帝的宠儿呢,如果,上帝爱我,他怎么会在我十岁的时候让我亲眼目睹了爸爸的离世呢? 这一刻,我希望自己是上帝的宠儿,那样,爱我的上帝一定会明白我的心中所想,心中所念,一定不会带走我心中最为珍贵的。 那个女人第一次给我的印象很糟,缝头垢面,神经兮兮的,说着莫名其妙的言语,她问我:精灵?人类? 我几乎喷饭。 近乎原始的森林,熊熊燃烧的篝火,繁星闪烁的夜空,从天而降的女人泪流不止的诉说着对于死去恋人的思念,我和她的初见带有一点点的安徒生童话色彩,染着淡淡的感伤,她的眼泪就像森林里的露珠。 当第一缕曙光出现在天际时,我拿着她的手机报了警,还顺便抽走了她钱包的欧元。 第二次见他时在集市的广场上,她戴着绿色的帽子,脖子上挂着围巾,靠在车上第一眼就落入了我的眼中,那时,广场上有很多和她一样打扮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眼就看到她。 我向她走了过去,直觉告诉我她会帮我。 她果然帮了我,因为我和她讲着同样的语言所以帮了我。在她帮了我一次后,我就想让她在帮我第二次,我现在身无分文。 于是,我说,你带我走吧。 我来自一个在我看起来很奇怪的家族,我的童年里贯穿着离别,孤独,还有那些好像永远也上不完的课程,我的身边围绕着的人大多怕我,但我觉得他们怕的是我的爷爷,因为怕一不小心就失去他们丰厚的薪金。 蓝家继承人这个头衔让我的度过一个我觉得是失败的童年,之所以觉得失败是源于我的不快乐。 那些昂贵的服装让我束手束脚,让我无法参加那些孩子在绿茵场上奔跑。 冠着天才儿童这个称呼让我总是交不到朋友。 各个国家的语言录音和数据和考卷等等等取代了变形金刚和漫画。 甚至于十岁时我还亲历了爸爸的离开,那个黑乎乎的大木桶成了我的梦魇,我常被它半夜惊醒。 至于妈妈,她对我而言是一个有着模糊轮廓的女人,我们在指定的时间里相聚,大多总是默默无语,我们就像一场例行公事的会晤,就像议员每一段时间都会到国会报到。 北京,是我印象中一座很特别的城市,老胡同,历史悠久的庙会,各色各样的玩意,还有天桥,天桥上艺人热情的表演,时不时的小贩们的吆喝声。我的外公总是带着我一样一样的体会着。 那段日子安详宁静,可惜也只有半年多之久,妈妈把我带回了英国。 十四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离家出走,在三十二个小时后我被抓回来,于是我再一次次的离家出走,说实在的离家出走并没有让我吃多少苦。 我只要在地下铁拉一会小提琴,我就会得到很多的报酬,往我琴盒里扔钱的大多是女人,我知道她们喜欢我,也许有人会因为真的是喜欢我的表演,但更多的人是喜欢我的脸,仙蒂说我有一张比天使还要迷人的脸蛋。 第七次离家出走时我遇到她,那年,我十七岁,为了追一只山兔我掉的了一个山谷中,在我想不出办法可以从这里出去时,我听到了山谷中有一些声响,于是,我用木棍敲打着树木,于是,那个女人从天而降。 我听他们叫她爱丽丝,我觉得她叫爱丽丝这个名字很贴切,大多的时间里,她好像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与周围的人总是保持着淡淡的距离,也许,这就是她的生活模式,而显然,我的到来影响了她,她对于我在她身边的喋喋不休总是显得不耐烦,对我的总是冷着一张脸。 我发誓,我并不是一个喋喋不休的人,相反,我还有一些自闭的倾向,可好像一见到她,我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想要从她的冷漠的脸上画出丰富的表情。 第一次叫她爱丽丝姐姐时,她敛着眉。次数叫多了,她也不那么反感了,叫着叫着我的心境好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好像她真的成为我的姐姐了。是的,在我的内心了,有小小的盼望,用姐姐这个名词把我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那种心情说不清道不明,很陌生。 肖恩说爱丽丝是他心目中的女神,符合他对于东方女性的全部幻想,神秘,温婉,迷人,带着一点点淡淡的忧郁,像一支独自开放的茶花。 独自开放的茶花?女神?不知这位肖恩先生看到那晚泪水鼻涕黏在一起的爱丽丝不知该作何感想。 可确实,这位爱丽丝姐姐很对那些打着旅行到处猎艳的洋鬼子的胃口,我常常看见他们以各种名义像她搭讪,关于那个遥远的东方古国的风土人情?偶尔,她心情好点时会回答一两句,大多的时间里她都躲在她的仙境中。 有一次,一个美国人在她的面前夸夸其谈,向她炫耀他们国家把他们的导弹防卫系统设在欧洲的大本营,他还说假以时日也必将遍布亚洲大陆。 她邹了邹眉,在那个美国人站起来去拿他的酒杯时,她伸出脚勾走了他的椅子,那个美国人一屁股就这样坐在了地上,由于他的身材高大,所以看起来滑稽极了,有人憋不住笑了起来,在那个美国人十分恼怒之际,她走了过去扶起了他:“先生,你喝醉了。”说完,朝他莞尔一笑,在迷离的灯光下,像风,划过我的心上,第一次,我觉得,她长得还算过得去。 真是个奇异的女人,好像和我认识的女孩子都不一样。说不清那里不一样了,就是感觉她和谁都不一样。 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偷偷注视一个女人的背影,那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大毛衣,湖面上的风扬起了她及肩的头发,发丝又黑又亮,那个背影让我想起外公说的话,世间大多的男子都有心怀那样的一个念想,在不知名的远方,有一女子,盈盈如梦,在水一方。 外公口中的女子,大约如此吧。 她就在我的身下,发如云卷,巧笑嫣然,我不知道一场脚趾头游戏会发展成现在的这个样子,我大脑还里不由的想起几日前她在泡温泉时的样子。背对我站着,□着大半个白皙的背,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背上。水蒸气把她衬的如梦如幻,像湖里的女妖。 身体里有什么蠢蠢欲动着,有什么东西正在冲上了我的血管,叫嚣着。只觉热血沸腾。 她一把推开我,带着小尴尬,没看我一眼就走了,跟在她的后面,我拍了拍自己的头,蓝桢烈,你在干什么,那是爱丽丝,心里住着死去恋人的爱丽丝姐姐。 情人节这天,我看见她和陌生的男子在酒吧里拥吻,那个男人的手在她的身上摸索着,我把她带了出去,我讨厌她这个样子,极讨厌,背着她我走了十七年来最漫长的路,她在我的背上哭着,最后,哭声变成了喃喃自语声,就这么叫着,乔,乔安迪,该死的乔安迪。 情人节的第二天是我很久以后都不愿回忆起的一天,就这样我把她的身体拉过来挡住迎面而来的登山车。 她没说什么,只是淡淡看了我一眼,羞愧心令我不敢和她正视,以前我也这么干过,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无地自容,我的心中还小小的害怕,害怕她从此不再理我。 虽然她没有不理我,但明显态度改变了。 关于离别,我很早就明白了,也知道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很早的的时候我便不再为离别而烦恼了,可对于她的不告而别我比想象的还要在乎还要难过。 我追到了慕尼黑,开门时她看见我,诧异之时还有一点点的动情。 拉着她穿梭在慕尼黑的大街小巷上,我觉得那些看似枯燥的景点好像在一日之间变得生机勃勃,有人说某个时刻你会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彼时我不以为然,觉得这句话文艺腔十足,而这一刻我想起了这句话,好像,在这一个瞬间我对于这座城市充满了好感,那些在我印象中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也好像变的十分可爱。 我想,这一切也许是因为身边这个女人的关系。 我把爸爸留给我的手表换来了手机,像个喋喋不休的老太太万般的叮嘱着她要给我打电话,我还一次次的回头偷看她离去的背影,我还希望她也回过头来看看我,可她一次也没有,那时,我就应该猜得到你是一个多么冷漠的女人。 几小时后,我在机场的失物招领处找到我的手机,它安静的躺在那里,好像在嘲笑我的天真和一厢情愿。 这个女人,这个叫□丽丝的女人我打算把她忘了,我要把她当成我人生之中的一次触霉运。 事实上,我也好像把她忘了,如果,如果我来到那座叫做上海的城市。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二) 第二次见到她时是在医院,我是病号,她是护工,隔着五年的时间距离有如戏剧般的相遇了。 五年是一段不长不短的光阴,这五年里,我失去了我的外公,一个我生命中为数不多让我想敞开心非用亲情包容我的长者。在我学成归来的时候我面对的是冰冷的坟墓。它好像在嘲笑我荒唐的人生。我开始了我二十五岁之前的自我放逐,交了很多会玩朋友,和女孩子约会,换女友,流连声乐场所,通宵派对,赌博,一掷千金,偶尔也沾大麻,迷恋速度,比如赛车。还交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朋友,一个像小白兔一样纯真的女孩子,偶尔,我也会迷惑,在她的身上好像存在着某种的似曾相识,如透过她在找寻一缕悠远的记忆。 她穿着白色的制服,轻描淡写,久违了,蓝桢烈。 呵!我的爱丽丝姐姐。 真是个爱撒谎的女人,林四月才是她的真实名字,她还告诉我手机是她无意中丢失的,说这些话时她脸不红心不跳的。 狠狠的,我嘲讽了她,我要她知道我并不是那个整天跟在她的后面转的十七岁少年,她一直维持着一个淡淡的表情听着我的冷嘲热讽,最后,她说,蓝桢烈,给个机会吧! 我觉得把她留在身边时为了折磨她,蓝桢烈的第一次闭门羹是在她的身上讨到得,我得在她的身上讨回来。 变相的恶作剧却一点点的在变质。 我故意输掉打赌让她留在我的身边,我嘴里发在牢骚让她安排我的生活,一切正在与最初背道而驰。 终于,她对我说,和好吧,蓝桢烈。 被她撞到我和莲玉在接吻,我竟觉得烦躁。而她,竟然和连玉是旧识,连玉叫她四月姐姐,林四月,我发现自己竟然对于她的一切一无所知,通过连玉我才知道这个总是一脸薄凉的女子身世坎坷,十几岁失去了唯一的妈妈后就开始寄人篱下,二十岁时追随自己的心上人去了大洋彼岸,二十二岁时却失去了他。 如果这些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大约一笑置之的吧,但发生在她的身上却变的不一样,我觉得心疼,因为曾经见证了她的眼泪。 在一阵纠结纷扰中,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特别变扭的孩子,一碰上她就特别较劲,还有,我怕她。 所以,在我闹完事后我第一个念头是,林四月,她会不会生气。 所以,她的威胁对我往往有用。 所以,在把她推下秋千时看到她流露出来的表情我六神无主,恨不得剁下我的手。我再一次让她看到我的恶劣行为。 我怕她对我失望,怕她不高兴,怕她伤心,还怕她又一次的不告而别。 很久的以后,我终于明白那种害怕来源于爱。 我预备了很多的草稿来说服她和我回家,可一切比想象中的还要容易,她说,好,蓝桢烈,我跟你回去。 什么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不一样了,她靠近我时我会有微微的期待还有微微的害怕,看到朋友和她亲近我会不舒服,听到她在我面前要我好好的对连玉我会很生气,有一次,连玉说她的四月姐姐说认识我时我还是一个孩子,我听了特别刺耳,明明当时我是比她还要高的,因为刺耳我堵住了连玉正说着话的嘴,我不想再从她的嘴里听到我不喜欢听的事。 我的眼睛紧盯着她的锁骨,一直往下,看着她的胸部伴随着她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我觉得自己好像受了蛊惑。 甚至于对她在衣服下的身躯充满了臆想,那种臆想还延伸至我的梦中,在梦里我们的肢体纠缠着。 我觉得自己应该自我调整一下。 所想和所作的又大不相同,明明想去忽视她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的追随着她,她喜欢靠在有日光的所在远望着天际,眉目间萦绕着淡淡的惆怅,像是在思念着远方的亲人,她喜欢安静的午睡时光,和她说着话说着说着就神游太虚,她讨厌稀奇古怪的手机铃声,她对于我朋友们和她开得玩笑一概不理,唯独对威廉有些不同,偶尔,她还给他讲笑话,当威廉笑的时候她自己也会笑,笑容温柔,常常会因为他们两个人的笑觉得心里一阵发堵。 有一天,我警告威廉,你不要去招惹她。 威廉看着我沉思了一会,说,你该不会喜欢她吧。 怎么可能?我大笑着如是说。怎么可能?她是爱丽丝,我一直当姐姐的爱丽丝。 导火索来源于那个叫做方浩的男人,第一次在广场中我看见他和她带着一个孩子,他们相处融洽,林四月和和他说话时表情温柔,像一个听话的妻子,事实上,他们站在那里就像一幅幸福的三口之家,我看着看着越来越生气。 她对于我们的介绍是,我是她的雇主,而他是朋友方浩,她叫方浩时声音柔和。 方浩,我对这个名字有可怕的敌对情绪,特别当知道她就住在他家,我就会胡思乱想,想那些极限的画面,他目光迷离,她吐气如兰。我忍不住的找上门去,一看到林四月的打扮就几乎让我脑出血,我在心里学着我那个痞子朋友暗骂了一句,妈的,这白花花的大腿都被别的男人看光了。后来,我觉得它是一句病句,好像她那白花花大腿只有我才可以看似的。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她弄到我哪里去,我根本无法面对那样的画面,她醉醺醺的趴在他的背上,她的胸紧贴在他的背上。 她说,一直以来她都把我当成弟弟。 我和朋友们到酒吧喝酒,我受够了,她不喜欢我喝酒,我偏要喝,我大骂林四月这个女人,骂她和别的男人搞暧昧,痞子说我嫉妒了,我大声说那是扯淡,我怎么会对比我大七岁的女人有感觉。 可那真的不是嫉妒吗? 明明是嫉妒,所以无法忍受别的男人吻她,所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用自己的嘴堵住了那张向她靠近的嘴,见鬼,方浩凭什么吻她,尽管大家说这只是一个游戏。我还十分恼怒为什么那样的好事会落在这个叫做方浩的男人身上,为什么他比我先认识他,为什么他们看起来这么相配,为什么我要比她小七岁,因为这七岁,她说她把我当弟弟。 当她穿着黑色的露肩礼服从试衣间走出来时,我觉得自己移不开眼睛了,我见过不少的国色天香,比她漂亮比她年轻比她风情的大有人在。 接着,我有一个念头想把她藏起来,想把它此刻的口红狠狠的擦掉,这样的她会让很多的男人想入非非的。 那种情感呼之欲出,只是我不想去理清。连玉难过的看着我,欲言而止,原来,她并不是不懂。她说,四月姐姐的心在二十岁时早给了别人了,所以,不要和一个死去的人去争,你争不过的。 你不要胡思乱想,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淡淡的回了一句。 像是要我亲自见证自己的情感似的,我在另一个露台上听见了她对另一个男人求婚,手里的酒杯就这样抓不住,落在了地上。 我狼狈的逃离,怎么办,她要是和他结婚,那我,该怎么办? 从小,他们就教我很多的东西,教我认字,教我异国语言,教我社交,教我格斗,教我各种各样,可他们从没有教我怎样才算爱一个人,怎样才会得到一个人的爱。 终于。我知道我爱那个女人,叫做林四月的女人,那种爱也许在我十七岁时就开始生长。 我在一本书读过如果爱一个人就不要隐藏,不要欺骗。要让他,她认识真正的自己。 把她约到游乐场,游乐场曾是我的梦魇。可我想像那本书上所说的那样,想让她了解自己,想向她倾诉。 最后,她流泪了,泪水挂在她的脸上,眼睛水蒙蒙的,楚楚可怜,蓝色旋转木马的灯光映在她的眼睛里,睫毛不时的抖动着,梦一样,我们的距离近的我只有低下头就可以吻到她。 贴上她的唇时,我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了,她没有拒绝。 再加深那个吻,我吻过别的女孩,吻的时候觉得接吻就像在吃生鱼片,我觉得女孩子的唇大约都是那样的,软软的,就像一块生鱼片。 一触到她的唇,我觉得自己笨拙的像是一个小学生,再加深时,我觉得世界好像在旋转,像那个蓝色的旋转木马。当她勾住我的脖子时,我觉得她就像一个导电体。 吻好像不够了,想要更多,身体开始在变化,好像要爆炸似的,在还没有出洋相之前我放开了她,不自然的把我的衬衫在拉下一点。 对于男女问题我从来就好像兴致却却,所以我觉得自己是属于性冷感那一类型的,现在,我终于明白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做梦了。梦见在迷离的夜色中,我和她紧紧的纠缠在一起,抵死缠绵。醒来后洗了一个冷水澡,就再也睡不着了,眼巴巴的等着她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 她说,那只是一场意外,真是让人倒胃口的女人。 去澳门的几天了,我很没有志气的想她。我选择性的去忽视她所说的伤人的话,为她找了一个有一个的借口。 回上海我提出和连玉分手,连玉的脸色苍白,只是说知道了。 当着舞会所有人面前,她问我,蓝桢烈,你要不要跟我走,黑色的头发垂着她白皙的肩上,黑色的礼服下的身躯曼妙,笑容悠远魅惑撩人。 怎么会不愿意呢?我向她走了过去,就算是地狱也舍不得放开她的手,也许,甘之如饴大约如此。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三) 一看到别的男人在吻她,一看到别的男人在摸她,我就恨不得把那个男人的手剁下来。生气的把她拉到自己的怀里,她朝我吃吃笑着,像个委屈的孩子,一肚子火气就这样没有了。 在车上她温顺的靠在我的怀里,眉目低垂,双手攥着我的衣领,让我热血沸腾,当晚,我把她带回家。抱着她,贴着她柔软的身体,我恨不得把她揉进我的身体里,事实上我也这样做了,我就是要和她不清不楚,就是要和她生米煮成熟饭,就是要她不再逃避,就是要得到她。 进入到她身体时,我听见了自己灵魂里发出的叹息声,如此的愉悦,如此的动情,如此的淋漓尽致。 所发生一切看似偶然,但也是必然,我已经不是那个阿尔卑斯山下十七岁的懵懂少年,我知道自己如此的渴望着能拥有她,把她变成属于我的。 我庆幸我的第一次是和她。 她在抽着烟,表情茫然,像只迷鹿,一把抱住她。 我告诉她这是我的第一次,虽然有些伤自尊,但还是想告诉她,想让自己在她的心里增加一些分数,多奇怪的逻辑,可我想起我那些朋友们说的话,追女孩子脸要厚,越厚越好。 她说,给我三天想清楚。 三天后,她穿着美丽的衣服,笑容如花,说,桢烈,我们一起玩吧。 她的温顺让我忐忑不安,还是在那个有着蓝色灯光的旋转木马的游乐场里,她残忍的告诉我,我的世界太复杂,而她只想过简单的生活。 蓝桢烈是骄傲的,为了她我一点点的放低自己的姿态,可,这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把我的自尊踩在了脚下。我告诉自己算了吧!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不是么?这世界的女人多的是,不是么 可在她出现在包厢里,用软软的声音叫着我的名字时,所以的骄傲土崩瓦解。 用极端的方式把她留在我的身边,我还做了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做的事情,偷偷的进入她的房间吻她,吻得不能自己,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吃她的豆腐,说一些讨喜的话,最后,接受我朋友们的建议,在中秋夜,当着所以的人面前说,林四月,我爱上你了。 是的,林四月,我爱上你了在某一个我不知道的时刻里,爱情就那样的发生了。 一连串的波折后,她答应和我试试看。 试试看?我不会再给她逃跑的机会了。于是,我开始对她死缠烂打。 暴风雨下,她问我,蓝桢烈,如果现在是世界末日,你最想做什么? 想抱你,想吻你,想要和你化成灰烬,想和你一起沉入深海,我对她说,我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但这一刻,我心想心念的就只有这个女人,就算是世界末日我也不在乎,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好。 她主动吻了我,她的舌头缠住我,像小蛇。 酒店里,我要了她一次又一次,从最初的小心翼翼到最后的浓烈疯狂,她在我的身下低喘着,细碎的呻吟像仙乐,刺激着我的神经。 “四月,叫我,嗯,叫我的名字。”吊她胃口,这个女人这些日子把我折磨的够呛。 “蓝。。。蓝桢烈。你。。。。你这个小混蛋。” “把那个蓝和小去掉。摸摸看哪里小了?嗯?”手在她的身上撩拨着。 “桢。。。。。桢烈。。。你是个。。。。是个混蛋。好。。。好。。。桢烈,好桢烈。” “乖。亲爱的,你也只有在床上才这么听话。”心里在嘿嘿的笑着,腰一沉。再次占有了她。 终于以相爱的名义和她在一起,和她共用一个房间和她共享一张床,我如此迫不及待的向所有人昭示我们的关系。 还是会不安的,因为我自身的身份,我没有刻意隐瞒我的身份,她没有问我就没有说,我还暗自庆幸她没有问我,林四月她喜欢自由散漫,对于复杂的环境有排斥,所以,她总是远远的避开我的生活圈子,她不喜欢,我就不逼她,朋友笑我交了一个隐形的女友,我一笑置之。 令我不安的还有连玉的哥哥利连城,她怕他,他总是在追逐着她的眼神而她总是在躲避她的眼神,这样的发现令我很不安,更何况,他还大言不惭的说他是她的青梅竹马,该死的青梅竹马,第一次见他我就把他归类为苍蝇。 她问我,我有什么好的? 这世界没有比她更好的了,不知道这是否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我暂时不会告知她的。 金宝如也问我,那个女人有什么好的,看起来好像很欠揍似的。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十七岁的时候,在法国的小镇的候车站上,那个女人就坐在长长的木椅上,斑驳的日光下,周遭光阴浮动,宁静得就像一幅画,在和她分别的日子里,我偶尔会想起那个画面,它就像一幅永不褪色的图像占据在我内心深处,也许,那都是因为爱吧所以才深刻。 连城,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在梦里喃喃自语,紧邹着眉头的头发布满了汗水。连城,对不起,她在我的怀里唤着别的男人的名字。 约了利连玉,我真诚的像她道歉,这个女孩我还欠她一个道歉,还有,我见不得她内疚,每次她一提到连玉总是一脸的愧疚,我向连玉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我甚至还恳求连玉不要责怪她。 我试探性的问连玉,她的哥哥和四月以前是不是关系特别好?问这句话我也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冷血。 连玉的笑又苦又涩。 她说,他们没有什么的,哥哥也许以前曾经是喜欢过她。 利连城喜欢过林四月,这好像一个掐在我喉咙里的一根刺,他们青梅竹马,见证了彼此的花样年华,他见证了她从青涩蜕变得亭亭玉立。这让我更为不舒服。 我们吵架了,因为利连城,林四月的竹马。 她闪烁的目光里有深深的自责,因为利连城这个名字,她因为我喊出的那个名字眼里有浮动的泪光。 她一夜未归,我打她电话是利连城接到的,我几乎把客厅里全能摔的东西全摔光了。 一夜未归后听听她都说了一些什么? 她说,她和连城,连玉有血缘关系的,她和他们同父异母,她说在她三岁的时候,那个男人抛弃了她们母女,他让年轻的母亲承受着生活的压力,在三十出头就离世。所以她恨他,因为恨他,所以导演了一出横刀夺爱。 真会编,那个女人肥皂剧看多了吧?家族风云?恩仇录? 绝决般的,她说,为了让那个抛弃她的人痛,她还勾引了他的宝贝儿子,也就是利连城,她的弟弟。 扬起手,我做了之前我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做的事,巴掌如愿的落在她的脸上,她白皙的脸上映着我的手掌印。 他妈的,我竟然还为那个手掌印心疼,这个女人是如此冷血无情如此践踏我的自尊。可我他妈的还为她心疼,蓝桢烈,真是没有救了。 我对她说,你滚。还说了很多绝情的话。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就像那年的慕尼黑广场一样,没有一丝的留恋。 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当晚,我们在酒吧里举行了派对,林四月和蓝桢烈的分手派对。我的朋友们竟然是欢欣鼓舞,没有一个人感到惋惜,林四月看来是个不得人心的女人,也对,他们说她是师承古墓派的。 那晚,座在我身边的女孩美丽乖巧,小鸟依人,我一把她拉过来就是一阵热吻,我的朋友们在我的身边大叫安可。 我频频的换女朋友,我在夜店里玩的不亦乐乎,我身边的女孩子暗示想一起过夜,我把她们带回家可我总是望着她们发呆。 直到,仙蒂从大洋彼岸飞过来,狠狠的对我说,你想让她看不起你吗?不过是被女人甩而已。那个女人值得你这样吗? 她是不值的,我狠狠的想。 于是,我给自己找了一份工作,我觉得目前我很需要一份工作来麻痹我的神经。来到了分公司上班我见到了方浩了,林四月的知己这个身份让我做不到看见他我能淡然处之。 我的心一天天的变得空落落了起来。 圣诞节期间,方浩向公司请了假,他还定了去往纽约的班机。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我叫小光跟上他,我还狠狠的警告他人别给跟丢。 方浩果然去找她了,他们一起过了平安夜,他们一起在超市一起买了酒一起回家,喝酒?鉴于林四月这个女人一喝酒就乱性我整夜有如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飞过去把他们狠狠的分开。 小光说他们住在十五楼,那里的保全工作十分严密所以他没有办法。 十五楼?严密的保全系统?我摔碎了我的手机,见鬼,这听起来就像是在偷情。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买了前往苹果城的机票,我把车子停在她的楼下。 是夜,我看见她和她的朋友一起出门了。她从我的车前走过,戴在红色的帽子,红色的帽子下是黑色及肩的头发,和一张有些清瘦的脸,子夜般的眼睛。穿着印着雪花花纹的大毛衣,大毛衣下是黑色的长裙,和雪地靴。这看起来有些不规则的穿着穿在她的身上竟别有风情。 我觉得自己好像更生气了,因为现在她这样子看起来很吸引人。我看见有年轻的男人向她搭讪,虽然她没有理他们,但我还是生气,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岁数了,还穿成这样来勾引年轻男人这分明是诱导嘛。 时代广场上,人山人海,我躲在她的后面,看见一个洋鬼子在吃她豆腐,终于忍无可忍,我狠狠的修理了他。 林四月,真是个麻烦精。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四) 回到上海后,我以南方集团继承人的身份向同行施压从而斩断了利氏集团的资金链,又使人向税务局暗示利氏做假账。 利氏很快的变得风雨飘摇。 利连城来找我,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面对他,他坦然的望着我,目光没有丝毫的闪烁。 利连城有一双和她很相似的眼眸,漆黑,沉静,只是林四月的眼神偶尔会流露出一种茫然,像迷失在丛林里的孩子。 在林四月离开我的三个月后,她从新出现在浦东机场,从她第一脚落地时,游戏便开始了。我的朋友们正在拭目以待着。 就像她离开时我所说的,有一天我会让你回来亲吻我的脚趾头求我爱你。 和她夜夜承欢,一遍遍的逼她在我的身下叫着我的名字,甜蜜的,温柔的,恼怒的,柔媚的,充满□的。 一切如我所预期的,她一点点的收起她的刺,会常常在不经意流露出对我的依恋。只是,有些东西如她手上的那条疤痕一样永远也不会被抹去,她曾为那个叫乔的男孩干过傻事她常年戴着那个男孩的手表。我连死人也嫉妒,还嫉妒的要死。 我二十三岁生日。我的朋友们正通过摄影头等待游戏的□段。 在琉璃的灯光下,她美丽温柔,敛去了常日里的淡然,眼神炙热,一步一步的走向我。她说,桢烈,我爱你,她说,桢烈,因为你,我已经不能自己。 可是啊?林四月是一个多会撒谎的女人啊?爱我、也许吧?可她更爱的是她自己。 我狠狠的嘲笑了她,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她,我想让她痛。 可是啊,在她说出蓝桢烈我们真的结束了。我开始害怕了。 当时我觉得害怕了,不,应该是恐惧,一种深沉次的恐惧,我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那三个多月里我受够了。 楚威廉摇着我的肩膀说,那个女人是真心爱你的,不然不会明知道是个陷阱还往里跳。 我发疯的追了过去,去它的骄傲,去它的自尊。 抱着她,表现的如可爱惹人怜爱的小狗,讨好她,把她骗到床上去,用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那一套。 她终究是舍不得离开我,在机场里我找回了我的女人。 向她提出结婚,也许勇敢但我觉得却是自己怯弱的一种表现,但我真的是想用那张薄薄的纸片来巩固我们的关系,不是怕彼此变心,而是极早的知道,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可能只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妈妈暗示我她不行,老爷子找到了她,我不知道他对她说了什么让她的眼神如此疲惫。 林四月,她要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生活环境,我一直都知道,可我却来自于一个复杂的家族。 二十五岁之前我可以给她那样的环境,二十五岁以后还可以吗?老头子之所以没有干涉,是因为他要遵照我们所定下的协议,二十五岁之前无权干涉我的私生活,可二十五岁之后呢?那一个雷厉风行的老人,把家族的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怎么可能接受四月那样的女子当我未来的伴侣。 他所心仪孙媳妇人选是仙蒂,有个在是美国国会议员,政治前景一片光明的继父,在没有她之前我是无所谓的,可现在不同了。 我很自私的找了仙蒂,这个一直陪伴我在英国度过了很多寂寥时光的女孩,她的明朗乐观为我驱走了不少的孤独时刻,我感激她,她于我而言是特别的。我假装不知道她对我的心意,我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她对我的好,那时我觉得自己能给想要的一切,可现在不一样了。 我说,仙蒂,没有用。不要再我身边浪费时间了。 她看着我说,蓝桢烈,对于你不爱的女人你的心就像万年的坚冰,但我不会这样放弃你的,以前我以为你不会爱,现在我知道了你不是不会爱就行了,我会等到你爱上我的那一天,赵仙蒂从来就不是一个会轻言放弃的人。 她说,你信吗?你和她不会再一起的,我有预感,你也知道我的预感一向很准的。 是啊,仙蒂的预感真准。 命运常常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给你一个措手不及。 利连城死了,他死在在好望角下的深海里,当地警察初步判定是死于意外,可利家的人却在他所住过旅馆里留下的一本杂志判定四月是害死他的罪魁祸首,连她本人亦是如此认为。 那本杂志上我们时代广场的人潮中相视笑着,我们的手上戴着同样的一款戒指,那天,我对她说,林四月,从此后,你戴上了属于我的标签。 香港的时代广场见证了一切。 短短的时间里,于蓝桢烈和林四月一切犹如沧海桑田。 利家用怨毒的眼光看着她,短短的几天她从最初的悲伤到绝望最后直至麻木。 坐在车子上,她总把头靠在车窗的玻璃上看见飞逝而过的风景,常常忘了和我说着话,睡到半夜时总是被噩梦惊醒,然后再我的怀里安静得像一只小猫,她不敢照镜子,喜欢把自己缩在沙发上,小心翼翼的好像怕谁来发现她,以前的她也安静现在却是更安静了,我逗她笑时她也是勾勾嘴,笑得比哭还要悲伤。 心理医生告诉我她现在需要的是自我放逐,一种随心所欲毫无牵拌的自我放逐方式,我知道她要什么。 林四月,一直有一颗多敏感的心,也许冷清但从来都不是冷漠无情。相反正因为敏感更不容易释怀。 可我怎么舍得放开她?蓝桢烈从来都不是个伟大的人,因为无法放开她所以假装不知道。直到。。。。。。。。。 那一天,她站在马路中央,目光痴痴的凝望着对面,周遭的车子就像汹涌潮水,仿佛,下一秒就会卷走她。 心脏好像不会跳动了,眼睛不敢眨一下,总觉得眨一下,她就会消失不见的。 你走吧,我不要你了,林四月。这句话我练了不止一百次,终于,它由经我的嘴冷冷的说了出来。 终于,明白那些肉麻的文艺爱情电影里骗女孩子眼泪的台词,没有比什么比你还活在这个世界更重要了。蓝桢烈,他妈的做了一回文艺青年。 到机场去送她,我告诉她,我愿意等她。 还能怎样,有些人真是非你不可。 至她走后,收起了玩心,把全部心思放在工作上,我希望凭自己的能力成功,在她回到我身边之前为她创造一个舒心不被外界打扰的环境。 那个女人也真狠心,走后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还害得我一看到自己手机上的境外号码就紧张,还好,她也没有打电话给那个姓方的。 当知道她去了科特迪瓦时,我觉得自己要气疯了。那个女人在干什么,现在的科特迪瓦根本是一个乱局。 在精心挑选下,我把安和鲍比安排到了她身边去,但还是出事了,她所乘坐的大巴车触到路边炸弹,幸亏安她才捡回一条命。 她躺在那里,脚上绑着厚厚的棚带,手上有轻微的烧伤,一张脸又黑又瘦,眼睛紧闭眉头紧锁。 强忍下去所有的怒火,强忍想要把她摇醒大声责问她到底要自虐的什么时候的冲动,我狼狈的逃了出来。 一望无云的天空,好像会随时灼伤皮肤的毒辣阳光,一张开嘴就会有粉末状的泥沙好像在你的口腔中盘旋着,还有好像要被烈日烤熟的土地,她一直在这样的环境生活着。这让我生出了心疼,疼的不知如何是好。 知道她留在西班牙,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背着老爷子我开始这手准备一切,注册以我个人名义的社交网站,广罗IT业界的人才。一切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白天上班,晚上加班,我忙的像一个陀螺,偶尔在周末的时候我也参加朋友在酒吧喝酒看球。 “你看,那不是林四月吗?”曾格指着正在转播着西班牙甲级联赛大声的说。 随之,我看到电视屏幕上出现了那张令我朝思暮想的脸,只不过她现在藏在另一个男人的怀中,不大的脸盈盈如水的大眼睛,我见犹怜。 朋友们迅速把眼睛投向我,狠狠的我把包厢里的一切摔的稀巴烂,那个男人我不陌生,几天之前老爷子才把一叠照片交到我的手上,照片里都是林四月和一个男人,他们一起在餐厅用餐,一起在球场边拥抱,一起开着车,一起从书店走出来,态度亲密,有几张林四月还昂起头对男人微笑。 远距离的爱情容易被时间淡化,妈妈这样对我说。 西班牙是个浪漫的国度,西班牙男人以热情著称,女孩子们很容易的会被他们所吸引,我的朋友们说。 于是,我来到西班牙找她了,她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个幻像,我极力的装出轻松的语气来消除这段时间利距离带给我们彼此之间的隔阂。 但,我还是看见我最不愿意看的一幕,那个西班牙男人躺在她的床上。 我吻了她在她的耳边诱惑她要她和我一起回去,我怕在这样下去我最终会失去她。 她说着无情的话语,我恨不得用嘴堵住她让她不要说出伤人的话,恨不得把她摔在床上把她的揉进身体里狠狠的惩罚她。 但,她的床上此刻正躺着别的男人,从最初的嫉妒到恨不得杀了他到现在的心灰意冷,这好像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可于我仿佛走过了十年的心里路程。 最后我说,林四月,我们结束了。 是啊,结束了,林四月,爱你好像耗尽了我所有的一切。 我离开西班牙那天是西班牙的西红柿节,漫天的红色泥浆,我对那些正在狂欢的西班牙人竖起了中指,我用西班牙语攻击他们的残忍的斗牛文化。 更多的西红柿泥浆落在我的身上,那一夜,我是在西班牙警察局度过的,罪名为故意伤人。 ☆、蓝桢烈之从开始到现在(五) 我二十五岁的生日上,那些人与我频频碰杯预祝我成功。成功?是的我需要成功,因为我不知道我现在除了让自己成功我还能干什么? 这天,我换上了精心准备的衣服,我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我回答了众多记者刁钻的问题,我宣布了我个人建立的社交网站的正式成立,我接受了电视台对我的采访,把以尖锐著称的知名主持人逗得哈哈大笑。最后,我参加了自己盛大的生日派对。 在某政要人士的私人古堡里。老爷子无疑是满意的,他第一次那么充满感情的说,桢烈,你走出了漂亮的一步,不愧是蓝家人。 我疏离的朝他笑了笑。妈妈在一边低垂着眼睛,身着华服的赵仙蒂别开了眼。 在这个时代里,英俊的男子,有金钱有身份有背景的男子是女孩子们眼中的白马王子,她们从追逐到疯狂的迷恋。 梦中情人,白马,最年轻的钻石王老五等等诸如此类的头衔一个个的往我的身上戴,疯狂的狗仔,媒体无孔不入,恨不得你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活在他们的聚光灯下,在你的房子外蹲点,熟知你的住址,知道你有几辆车子,知道车牌号,甚至于对你的行程了如指掌,你和男性朋友吃饭就把你说成断臂,在酒吧停留时间晚一点就说你生活糜烂。。。。。。。。 他们对我的私生活表现里极大的热情,也是,这种热情会让他们把自己的荷包填的满满的。 第一个季度过去了,我的社交网站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刁钻的媒体用了中国的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成功,天时,地利,人和。 也许吧,但不管怎么样,它成功了,老爷子也从最初的抵触到现在的绝口不提。 在我的网站逐渐稳定时,我回到了香港,帮妈妈打理她的公司,我把方浩调到了上海,他问我为什么,是啊!总部里不乏能干的人,可为什么把他弄到这里来呢?我回答他,现在正是金融危机,我需要出色睿智的人才。 当知道我有一个新外号时我哭笑不得,世界级情人?情定法兰西玫瑰,哦,那个女孩我都忘了长什么样了,我是有吻过她,我也知道虎视眈眈的狗仔们在一边,可。那又怎么样?至于和日文妞一起春风一度那更是无中生有。 世界级情人这个名号把老爷子气坏了,妈妈找了我。她看了我许久,说。 “桢烈,不管你怎么闹,她都不会回头了,我去西班牙找过她,但凡她有一点点和你在一起的心思我都会帮你们的,我也暗示过她。可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流露出那样的意愿,所以不要在等她了。” “谁说我等她了?谁说我这样做都是因为她了,那个女人我早就忘了,那个女人。。。。”我几乎跳起来,恼怒的对着妈妈喊。一刹那间,可脑海里浮现的全是她的模样,笑着的,泪流着的,生气的,恼怒的,妩媚的,还有冷漠的。。。 我在酒吧里喝得大醉,把仙蒂拉到幽暗的角落里,撕开她的衣服,手伸进她的裙子里,努力的甩掉她的影子。 我趴在她的身上颤抖着,极力的忍住,不让那个名字从我的口中溢出。 “桢烈,桢烈,不要勉强自己,我懂的。。”仙蒂宝住了我,像是亲人般抚慰着我。 在幽暗的酒吧里,我向她求婚了。我说, “嫁给我吧,仙蒂,我需要你来帮我忘了她,同样,我也会为了你努力的把她忘掉。” 类似绝望的灯光下,仙蒂衣裳不整,她的泪水落在我的手上,那一刻让我感到心疼。 紧接着,婚期也被提上日程,那一天,我对着电视镜头说,我要结婚了。是啊,林四月我要结婚了,我记得你说,如果我的结婚对象是仙蒂的话你会嫉妒的,现在,如你所愿。 开始和仙蒂像情侣一样的相处,我正在努力的把林四月这个名字从我生命中淡去。我觉得自己也还算做的成功。 当车子失去控制的时候,我开始疯狂的想她,想念她温柔的唇,想念她在自己怀里的模样,想念她和她抵死缠绵的快乐,想念她的声音,想念身上的味道。。。。。。 我甚至还后悔为什么在西班牙要把话说的那么绝,明明知道她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女人,可当时真是嫉妒啊,嫉妒照片上她脸上的表情那么安逸平和,嫉妒为什么那种表情不是我所带给她的,还有有一点点的慌张,怕她会一点点的被那种生活状态所诱惑,所以一心想把她带走。 住进医院的几天里我望眼欲穿,从最初的希望到最后的绝望,我把我住进医院的消息公开,我相信她一定回到我的身边来的,因为她爱我,所以他一看到这个消息一定会心急如焚,恨不得马上来到我的身边。 这个想法让我十分开心,我甚至还感谢起这场车祸,要是她知道我现在的想法一定会说我幼稚,可我在她面前一直都是幼稚的。楚威廉说,蓝桢烈和林四月是典型的生物链,一物降一物,我也不否认,我被林四月这个女人吃得死死的。 可事实是林四月并没有来看我,一个慰问电话,一束花,一张卡片也没有,妈妈说,如果她爱你,就算天涯海角也会赶来看你。 蓝桢烈,自作多情了。 出院的那天,我心如死灰,身边的仙蒂则是紧张兮兮的把用她的身体护在我的面前,生怕谁碰到我。 淡淡的看了一眼她,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 后来,我听过这样的一句话,大多人的初恋都没有圆满的结局,那时,我正在开着车穿梭在午夜的街头上,听着广播里的DJ用充满惆怅的声音这样说着。 林四月那个女人喜欢收在车上收听午夜的广播,喜欢把头靠在车窗上,静静的倾听着,窗外的霓虹时不时的落在她的身上,那样子极美,像诗。 在我以为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方浩一句话又把我的心打乱了,他说,他的一位朋友从西班牙要来看他。 一句话又把我陷进了漩涡里,做了一系列很没有面子的行为。 最后,在酒吧里逮到了她,她竟然给我穿着露背装,打扮的如此的花枝招展。而让我受不了的是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的手竟然放在她□的背上,眼看,他就要吻向她了。 我把她带走了,一边走着一边对自己生气,蓝桢烈,你现在在干什么,再过两天你就要和仙蒂结婚了,婚姻不是儿戏,特别对于你,仙蒂是个好女孩,你不能一而再在而三的让她失望。可所以的挣扎抵不过她短短的几句话。 “桢烈,我后悔了。” “桢烈,不要离开我。” 她说,如果你不想看见我那么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了。 这怎么可以,于是,手一伸,吻住了她,几乎一贴上她的唇,身体就有反应了,想要她,想和她至死方休。不是在梦里,是的,我几乎是夜夜梦里有她,有时候妖娆,有时候妩媚,有时候深情,。。。。。 林四月于蓝桢烈就像是罂粟花。 只有她,也只有她才能让我欲罢不能,像个毛头小子热血沸腾,不是没有试过,但我的身体只忠于她。 撩拨她,诱惑她,让她答应和我结婚。虽然用的方法有些上不了台面。 她在我的怀里沉睡着,她的手放在我的胸前,黑色的头发散落在蓝色的枕头上,我的四月,终于是失而复得。 给她买早餐,给她选衣服,这让我心怀着小小的幸福。 她问我,是不是对仙蒂动心了,我说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我知道我对于仙蒂有了怜惜,有时候会为她心痛。 她说她把护照证件全丢了所以她无法和我结婚,这个女人用了如此蹩脚的理由来拒绝我,而我第一百零一次上当,还高兴的像个孙子似的。我用我北京的朋友的口气狠狠的嘲讽了自己,最后,摔门而出。 按照编排的日程,我和仙蒂一起去看了结婚场地,一起婚前彩排,一起试了礼服,最后,我疯一样的回到住所,要是她没有骗我呢? 老爷子带着个了然的眼神等着那里,他说,那个女人早就走了,回西班牙了,然后,给了我出境人员的名单。我嗤嗤的笑了起来,蓝桢烈,你还有执迷不悔到什么时候。那个女人一直是一只蜗牛。 穿着婚纱的仙蒂美丽,圣洁,眉目里带着幸福,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还没有结婚就已经出轨了,在几十个小时前我还在和别的女人翻云覆雨,在几十个小时前我还一门心思想要和悔婚,蓝桢烈是个混蛋,所以上帝创造了一个林四月来折磨他了。 “仙蒂,对不起。” 赵仙蒂得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用她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 “对不起,仙蒂,有些话我现在必须说,我一直努力想要忘记她的。但好像不行。一知道她来香港了,我便控制不了所以我去找她了,我们上床了,我也知道自己不对,但必须承认这一辈子我都忘不了她了,所以,我们算了吧。你值得更好的人,我这样的混蛋配不上你。”一口气,我把话说完。 “其实,我猜到了,在你试婚纱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因为你是如此的心不在焉,电话一响你就几乎第一时间就接起来。”仙蒂一步步的走向我:“桢烈,你为什么要做的这么明显呢,在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时刻里,现在,你说算了?” 我一直极少看仙蒂刘眼泪,可现在她就站在我的面前,泪水一颗颗的掉落了下来,花了她的妆容。 “桢烈,你一直说我在你的心里是特别的,桢烈,我们试试吧,我们一定可以的。” 就这样,她吻了我,她的身体紧紧的贴住我,极具撩拨的往我的下半身蹭。 绝望的情绪一点点的在扩大,我脑子里想起的是她的唇香,有时候带着一点点的牙膏味,有时候还带着一点点的茶香,有时候是酒香,有时候还有饭香,有时候什么味道也没有,但每每总是让我不能自己。 麻木的任由她用她灵巧的舌对我万般挑逗。直至,她眼神一片绝望的放开我。 “如果,这样的我你想要的话,你就拿去吧。”我木木的说。 “不行,桢烈,我不许。” 一回头,就看见了她,脸色苍白如鬼,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我想她一定是看见我刚才和仙蒂亲吻了,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心里溢满了复仇的快感。 她说,她打了一个赌,筹码是自己,真是一个爱打赌的女人,但听说她如果赌输了,就会把自己嫁给方浩我在也坐不住了,我怎么舍得把她给别人,我是死也不会让她冠上别的男人的姓氏的。 好吧,蓝桢烈,承认吧,当她出现在你的面前时拿着护照说,桢烈,你要不要和我结婚时,所以的一切都土崩瓦解,你又高兴的像个孙子似的了。 我二十三岁生日,当天,她说,桢烈,我可以为你去死。 而今天,这一秒,她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我她没有撒谎。 她用她的身体来挡住那颗射向我的子弹,她以为她是什么?防弹衣? 全世界因为那声枪响仿佛失去了声音,我呆呆的看着她,是上帝的恶作剧吧? ☆、他和她(一) 我是一个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医学系学生,目前在圣约翰医院工作,虽然现在还是试用期,但我会好好的珍惜这个机会的,圣约翰是目前香港最具盛名的综合医院。它处在半山腰,环境良好,很适合病人的修养 。 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是在一个午后,他坐在花园的秋千上,极品,这是医院女孩子用来形容他的,英俊,多金,他的到来令整个医院的女孩们为之疯狂。但令我对他产生好奇的是,明明他只是小伤为什么非得住进十一楼的重症病房。 我知道他的,我想香港有很多的人都知道他,就在不久以前,香港政府还给他颁发杰出青年奖,据说他是历届以来最年轻的获奖者,不久后又被时代评为全球最有影响力一百人之一,那阶段,杂志,报纸关于他的报道层出无穷,可他很少在公众媒体上露面,偶尔,也是寥寥几句,他给人的感觉比较低调,可这并不妨碍大家对他的好奇,这个时代,人们需要偶像,而他符合了偶像的所有一切条件。 一场车祸让他住进了圣约翰医院。 医院的女孩们常常会望十一楼兴叹,因为那里戒备森严,她们是没有机会见到他了,我有时候也调侃她们,见到又怎么样,人家已经有未婚妻了。他的未婚妻也长得好看,我在杂志上看见过她,站在那样的男子身边依然一脸的自信,一看就是接受过良好教育。 我知道他是一个极英俊的人,但当看到他本人后我直接呆住了,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孩子也可以长成这样。 他坐在秋千上,微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风里抖动着,柔软的发顺顺的落在额头上,阳光在他的发上淡淡的晕开着,鼻梁高又挺,嘴唇略厚但和秀气的下巴配起来恰到好处,微微上扬的眉让这个男子看起来更是清俊。 他,宛如天使。成熟而稚气,把男人和男孩这两种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我觉得我都不敢呼吸了,生怕一呼吸眼前的这个男子就会张开白色羽翅,消失在茫茫的天际之间。 他一睁开眼,我就开始沦陷了,像医院里的那些女孩子一样。 上帝真的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给了他天使般的容颜,还给了他一双如此动人心魄的眼眸。让人一瞬间沉溺。 “你在这里做什么?”淡淡的语气带着疏离。 “呃。。。。。。。”是啊,我在这里干什么? “好了,不需要回答,你现在可以离开了,我不想被人打扰。”他又闭上了眼睛,示意我走人。 赶忙掏起口袋里的记事本,我想起我原来是来找他要签名的,在三楼的一个小病人是他的粉丝,因为几个月前接受了心脏手术,那笔手术费真是眼前的这位所捐助的,这位蓝家继承人一直热心公益,他和他的妈妈甚至成立了慈善机构,还聘用了专业人员对机构进行管理。 小心翼翼的把记事本推到他面前:“先生,我叫林四喜,在这里工作。我代表三楼的一个小朋友向你表达谢意,因为你的帮助,他才可以得到好的治疗,你能不能在这里签个名,我想,那位小朋友一定会很高兴的。” 他邹了邹眉:“你说你叫什么?” “林四喜。”咬咬牙,说,这个名字常常让我抬不起头来:“麻将桌上的那个四喜。” 他笑了起来,接过我手中的记事本很仔细的写下他的名字,不是英文名,而是蓝桢烈这三个汉字,蓝桢烈,连名字也这么好听,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适合这个名字的人。 “你的名字和我的朋友的名字只差一个字。”他把记事本递给了我。 后来,我见到了那个和我的名字只差一个字的人。 几天后,他出院了,可他把他的身影留在了我的梦里。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再次见到他是在情人节,他婚礼的当天,在手术室外的走廊外,他靠着那里身上穿的白色礼服上布满了血迹,就直挺挺的站在那里,像一个雕像。 我想向他走近一点,他的保镖拦住了我。 来的时候我大致了解到了一些情况,大家都说那个中枪的女人是他的妻子,他自己对医生说那是他的妻子。他说他们唯一能做的是让他的妻子没事,他说除此之外他不接受任何结果,看来,他很爱他的妻子。 我一直以为这种情况只有在电影才会发生,我觉得这一切好像电影里的情节。更让我难过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这刻,我只能远远的看着他。 最后,我央求爸爸帮我,爸爸是这家医院的院长我求了很久他才答应帮我,于是我才有机会靠近他。 他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手术室的门,手往下垂着,我就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过了一会,一个年轻人拉了拉他的手给他一杯咖啡,他盯了那杯咖啡许久也没有去接,最后,他就蹲在了地下。 “小光,给我一根烟。”他对那个年轻人说,声音暗哑。 他的手在颤抖,拿着打火机怎么也点不着火,最后,是那个年轻人给他点上了烟,甚至于拿着烟的手也是颤抖的。 我看着看着心里就心酸了起来,我不由的走了过去像他那样蹲了下来,和他面对面。 “蓝先生,你的妻子一定会没事的。” “真的吗?”他一把攥住我的手,好像我的手就是曙光:“你也觉得她会没事。” “是的,我觉得她会没事的。”我加重了我的语气:“你瞧,你这么爱她,她一定会舍不得你的,所以,她一定会没事的。” “对,对。。。”他变得有点语无伦次:“是啊,是的,我这么爱她,她一定会舍不得我的,你说的对,林四月,她舍不得我的。” 林四月,原来,这就是他那个和我的名字有一字的朋友啊?我的心里涌起了淡淡的苦涩,所以,那天,他才会对我笑,所以,那天他会温和的给我签名,原来,是爱屋及乌的关系,看来,他真是爱惨了那个叫做林四月的女人。 只是,我好像隐约记得那个以前一字在医院陪他的她的未婚妻好像不叫林四月啊。 历经漫长的时间煎熬,手术的门终于打开了。 他一下子面如死灰,好像在面对着一场宣判。 医生告知了手术结果,因为失血过多,现在还在昏迷之中,今晚是个关键期,只要度过了今晚那病人就算度过危险期。 他好像一下子变得冷静了起来,和医生握手后就对那个小光的年轻人说:“你去给我拿几件换洗衣服,还有封锁一切消息,还有,传话下去,给我用最快的时间找出那个幕后主使人。” 那时他的样子让我想去了其实他还有一个外号为“美洲豹”我记得香港有一位知名杂志编辑说他集优雅,迷人,攻击性于一身。 那天回去前,我看见他在无菌室外面痴痴的凝望着里面的人。 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听说那个叫林四月的病人已经脱离了危险区,听说他当时一听乐疯了,一把抱住医生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她舍不得我。 医院里的女孩子们一个个露出羡慕的眼神,她们说是谁说豪门没有真正的爱情。 林四月,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如此的爱着,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吧。 ☆、他和她(二) 在医院的大厅里,他叫住了我:“林四喜。” 他站在我面前,身上已经换了干净的衣服,灰色的毛衣,咖啡色的亚麻休闲西裤,这样带着欧洲风情的穿着让他看起来更显气质卓越。 抬头,微笑,其实刚才我想和他装作不认识的,他一叫,大厅里的人纷纷向我望过来,特别是姑娘们投来的暧昧眼光。 我就知道会这样。 和他一起进入了电梯。 “蓝先生,我听说你的妻子已经脱离了危险期。”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打破了沉默。 他轻笑了一下,显然,我的这声妻子愉悦了他的心情。 “是的,林四喜,我的妻子”他顿了顿:“医生说我的妻子三天后会醒过来。” “太好了。”我由衷的说,在打量了他一下,他此时的形象有些糟,鸡窝头,兔子眼:“可是,蓝先生,你现在看起来很糟。” “这样子啊!”他在电梯的镜子前瞄了一下:“这样正好,让那个女人心疼,看她下一回敢不敢自作主张。” 我一时无语。心中五味陈杂,这个世界上相信所有的女孩都会盼望的到这样的一份爱吧,都会热望着被这样的男子所深爱吧。 三天后,她还是没有醒过来,那个人开始急了,于是,他用他的私人飞机从国外请来了几位鼎鼎有名的医学界专家进行了会诊。 这一闹腾,几乎让医院里的人都开始关注起了那位正在昏迷中的病人,几乎没一个小时都会打探,那个病人醒了没有,那个病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医院里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所有一直都是只闻其声,不闻其人,我也是每天向爸爸死缠烂打才打听到一些情况的,比如,那些专家一致认为病人的情况良好,醒来只是时间的问题,比如,病人已经从重症病房转到VIP病房。 第五天,爸爸终于受不了我的软硬兼施,把我带在他的身边,那天,我想,那是我二十四年来看见的一个最为感人的画面。 我们一进电梯,爸爸就接到了电话,我们一起赶到VIP区。 VIP房里围着几个人,除了医生外我还看到了那个人的爷爷和妈妈,那都是平常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人物。而他则半蹲在病人的床前,手握着她的手用沙哑的嗓子告诉她,林四月,你让我迟到了三十三个小时二十分钟半,说完,就把头深深的埋在她的怀里。 她的手缓慢的落在他的头上,轻轻的,细细的,艰难的梳理着他的头发,就这样,我的泪水掉落了下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那样瑟瑟的落了下来。 很久的以后我依然记得那个女人的手,白皙,纤细,指尖在灯光下淡淡的泛着光。 在一周里,蜂拥的媒体集中在蓝家继承人那个无终而疾的婚礼上,坊间开始流传了各种各样的版本,几天后,蓝家继承人以个人的身份发表了简短声明,由于性格不合的原因将和赵仙蒂小姐解除婚约,其责任主要在于自己,他也将负起所以责任。 但精明的狗仔还是闻到不寻常的气息,对其背后的真相开始进行了抽丝剥茧,最近疯传着的版本是蓝家大少风流成性而惹上了情杀,樱花妹因爱生恨从而指使了杀手在婚礼当天进行对新郎进行了刺杀,结果刺杀不成功。但也导致了新娘对新郎的意冷心灰从而婚礼破局。 还有媒体绘声绘色的称,日本的原田家族最近惹上了大麻烦,他们因为卷进了洗钱风波而在资金全部被冻结,多人接受政府的调查。而之所以东窗事发是因为原田家的大小姐,也就是蓝家继承人的绯闻女友,这次蓝家人想必是把火全部撒在原田家身上了。 在外界热火朝天时,我们医院倒是一派平静,我偶尔看见他戴着口罩和大帽子出入在医院的大厅里。 我从爸爸的口中知道了她恢复的很好,如今,爸爸依然心有余悸的告诉我那颗子弹如果在靠近心脏一点点,恐怕神仙也救不了,我也有后怕,怕的是如若是那样那个人会怎么样? 四月初,在我的秘密天地里,我见到她了,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她了,他的她。 我的秘密基地是在八楼的一个小露台里,这里当初好像是想用来堆杂物的,但后来也许是因为叫我偏僻的原因所以一直空着,后来我发现了这里,于是,我弄了一把太阳伞,从家里搬来了躺椅,从花市里买来几盆绿色植物,这里真是好地方,安静,向阳,有大片大片的阳光,躺在躺椅上可以看见维多利亚港的风光。 那天,她侧身靠在躺椅上,一听到脚步声侧过头来看我,素面朝天。 这张脸并没有多美丽,起码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美丽,我总觉能配的上他的一定是世间最为美丽的女子,甚至于一看就是女大男小。 我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她,她朝我笑了笑,在白色阳伞下那朵笑容变的动人了起来,小小的翘翘的鼻尖好像也生动了起来,一双眼眸盈盈如水,嵌在在白皙的脸上有如幽深的溏,我不由的呆了一呆,恍惚了起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女人是男人们眼中的诗,她也许不美丽,但总是淡淡的如天际的云彩,在男人的心头上缠绕着,遗世又独立。我想,那种像诗的女子大约如此如眼前的这位吧? “你是林四喜?”她笑着问我:“这里是你弄的吗?” “是的,我是林四喜,这里确是我弄的。”我不奇怪她会知道我的名字,因为,我在我的阳伞上,椅子上都刻上我的名字。 “真巧,我叫林四月,我们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她站了起来,白色的病人衣服在阳光下白的发亮,黑得发亮的整齐的别在耳后,也许是因为热的原因她把袖子卷了起来,露出白皙均匀的小臂,我发现这个女人竟然把病患者的服装穿着如此的好看。 半响,我才有点不好意思的想起我似乎把人家看到太久了。 “是啊!好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是亲姐妹呢?”我干巴巴的说。 她垂下了眼,慢慢的走向露台的栏杆前,迎着风,风扬起了她的头发,那画面很美,像我多年前很喜欢的电影海报。 她走的时候问我,以后她可不可以到这里来。我点了点头。最后,她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发,说,你有点像我的妹妹,像一只小兔子。只是,她在说这话时眉间有淡淡的哀愁。 五月的一天,我又一次的在电梯上碰见了她,不过她的手被戴着黑框大眼镜,头戴棒球帽的他牵着,他把她小心翼翼的护在身旁,生怕电梯里的人触碰到她。我站在他们后面。电梯里的气氛此时很诡异的样子,大家谁也没有说话,然后,我看见她移动了脚就这样踩在他的脚上,他也没有把脚移开就这样任由着她踩着直至离开。 他们走后,电梯里有人忍不住的笑了起来,现在电梯里都是一些大家相熟的女护士。 “笑什么?”和我一直呆在后排的女孩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吻痕,吻痕,那女的脖子上的吻痕你看见了没有,那男的也真是的,也不考虑人家还是病人猴急成那样。”自己说完后自己哈哈的笑了起来。 原来是那样,我心里有些酸涩的想。 半个小时后,我在我的秘密天地里听到了很有趣味的一段对话,不是存心偷听的,而是怕他的脚再遭殃,一般女孩子知道如此私密的对话有第三者在场的话一定会恼羞成怒的。 “好了,四月,你都半个小时没有和我说话了,我错了不行吗?是医生暗示我只要不激烈就可以了。” “什么?蓝桢烈,你这个疯子。你竟然和医生说这些。” “都说是暗示了。” “暗示?医生向你暗示这些?你以为我是小孩子吗?” “也不是啦。我们是互相暗示的。我先向医生暗示过去医生再暗示回来。四月,你应该高兴才对,无论我的心还是身体都只忠于你,还有,你也该谅解我。我一个热血青年,前段时间里对着你只能看不能吃。好不容易,医生都说可以了。” “真是的。。。。” 一阵轻笑声。他们现在一定很甜蜜,我忍不住探出了头。 “四月,你可知道遇见你我有多么的高兴,我曾经听过一句话,在这个世界没有找到真爱的人就像独自流浪的孩子,这句话我以前不懂,但遇到你之后我懂了。四月,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害怕寂寞的人,所以,你一直要陪着我,守着我。一辈子。” 当时那个画面极美,女子微靠在椅子上,男子席地而坐他把自己的头靠在女子的肚子上,在蓝天白云下,勾勒出最为缠绵的曲线。 六月初,她出院了。从此后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二十四岁的盛夏,我见证了属于他和她的爱情, 我喜欢那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找到真爱的人就像是独自流浪的孩子。因为渴望温暖渴望靠近所以一直孜孜不倦的在找寻着自己生命的另一半。找寻到了也就不孤独了。 在流逝的时光中,在那些公众场合中我依然可以看见他的身影,冷淡疏离,回答媒体的提问永远滴水不漏,这个商业奇才,大众偶像渐渐的成为大家心中传奇式的人物,但我总想起那天在八楼的那个小小的阳台上的他和她。 那时的他们只是尘世中一对相爱的普通男女。 我深信他和她的爱情会延续很久很久,就像他所说的,一辈子。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