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大唐平阳》 作者:梵天Suzy 第一章 皇帝驾甭、晋王即位的那年,李梓风十岁。她对哪位皇子即位没有兴趣,也不反对国丧期禁舞乐。因为大人们非但很高兴,而且都去了京城——她家的大人也只有父亲和大哥,而她住在母亲名下的别院里当主人,快活得很! 呃……当然也不是每一刻都能快活的。 “三姑娘,新请的先生快到了。”管家婆婆小心翼翼地跑来报信。 “啊!念书!我的头发!诶,衣服衣服!”啊!苦啊!这位先生是她的第九位教书的先生了,而且是她舅舅亲自选的!要是先生去舅舅那里告状,舅舅再找她父亲来“管教”,那就真的没有好日子矣!可是可是,为什么她那两个庶出的姐姐不需要念这么多书,每天只是高高兴兴地坐在屋子里聊天游戏、永远学着根本绣不出什么东西的针线?! “学生见过令狐先生。” “德棻久已听闻李家女公子与另四位公子皆文武全才,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先生缪赞,梓风的书……实在念得不佳。” 前八位先生都是迂腐老人家,即使满肚子才学也是死水一潭、无聊透顶。可她真的没想到这第九位先生居然年轻英俊风度翩翩!唉,他刚见面就夸赞自己,真是不好意思呵!她念的书不是普通的糟糕,而是非常糟糕! “三姑娘读过哪些书呢?”令狐先生好生温和地问道。 “呃——”先生的声音真好听,但是!她真的不记得了呢! “那这么讲,姑娘喜欢念什么书?” “兵法书!” “哦!好!果真是不让男儿的气魄!” 梓风得意洋洋得连自己都觉得有一点点的惭愧。还好,跟在身边的使女、侍从已经被磨练得很有经验,不会偷笑、不会脸红、更不会低头。 “姑娘最喜欢谁写的兵书?” “当然是孙武子!” “姑娘可曾读过该书?” “我能背出十三篇!”当然,这是她读了五年书而唯一会背的东西。 “那就是《齐孙子兵书》了。姑娘可知道,孙武在写这部兵书之前,读过谁人写的书、又读过多少书?” “呃……”这个她哪里知道哇! “姑娘可知道,孙武是打过多少场战争、牺牲多少人命而写就这部书?” “……”前两个先生都是被她拼命缠着问军事而甩袖离去——只会文不会武的男人怎么配当她们李家人的先生——这一位好像很不好对付呢! “那么,相传是孙武之后代孙膑所著吴孙子八十二篇,姑娘可曾听闻?” 孙膑?这又是哪路人?他也是将军吗? “姑娘可知孙膑灭庞涓之战?” 这两个还是三个人,到底怎么回事啊! “孙、庞二人皆为鬼谷子之笛子,那么姑娘知道鬼谷子另有两位著名的弟子、苏秦和张仪,又是如何以纵横之术相抵十万精兵吗?” 呃,什么法术能够以一当十万?好厉害! “姑娘不读历史、不懂常理、不识诡辩,却妄想学习兵法?这样如何能对得起两大柱国之后!” 梓风汗流满面。啊,原来不是她很厉害,而是以前的先生们太无用了呀!“学生受教。” “这也怨不得姑娘便是。姑娘年少气盛、想早早多加学习喜欢的东西,也是常理。” 是呀是呀!梓风被先生的体谅感动得不得了,再三作揖。 “既然如此,姑娘不妨先从如何学习入手,再熟读诸子、通阅史牍,配上李氏的传家武艺,必能成器。” 呃,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那么,姑娘这个月的功课,就先将《论语》所讲的学习之法了解通透吧!” 啥叫学习之法?梓风满脸堆笑、心中大惑。 “每日抄写正文两遍,再把每句话的释义背诵三遍!” “……” 呜……果然是舅舅钦点的先生!太可怕了! *** 其实李梓风并非讨厌念书,她只是讨厌以前那几位先生的死板、愚昧和轻视的态度。那些人很不了解身为前朝两大柱国李氏和窦氏的唯一女儿,女孩子懂的都要懂,男孩子会的她也得会!“你母亲当年就因为不输给大丈夫的气势而为周室皇家所宠爱。”舅舅这样说。舅舅没有说出口的另一句话就是:若周没有被隋所代,长公主的独生女、她的母亲,就是皇后的不二人选。而母亲最终不过是位国公的妻子,自然让人夜来唏嘘,也让她的父亲从不敢插手女儿的教育——父亲希望女儿温柔甜美会撒娇,她半件也做不来,所以这种得宠的好事就让给庶出的姐妹们吧! “三姑娘,你可知当今天子为何在晋阳大建宫室?” “因为普天下的财富都是天子的呀!”她刚痛苦地学完贾谊、董仲舒等汉代巨儒与孔圣之间的不同——都是儒家,哪来那许多区别可研究呀! “大错特错!”令狐先生并不与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争执,因为这很蠢,不过他的目标看起来更蠢就是。“因为晋阳陇之西直至东都的钱、粮、马和武将的集中之地,且西御突厥、东护京师,实为军事要冲!你要与你的兄弟们并驾齐驱、不被他们笑话,就要多看、多听、多想。” “那,先生为何教学生这些呢?”她至今都拒绝背什么乱七八糟的女诫,而令狐先生也非常有志一同地按她的意思教授……军事! “不懂战略,打什么仗呢!窦氏与李氏皆是入为相、出为将的人才,大公子读的东西,姑娘也要读的,二公子他们更是要读。” 好吧,她母亲家族一向看不起篡位的杨氏,也非常推崇有见识的女子——可惜,她的年纪和脾气是不可能成为皇后的,哇哈哈哈哈! 喀—— “姐姐!哦,令狐先生!先生要来观看我们练武吗?” 梓风的弟弟世民一身胡服冲进书房,手中持棍、腰际佩刀、背后背弓。房中的一大队人一点不惊吓地各抄家伙——书本和笔墨——精神振奋地涌向宽广的东院,包括令狐先生也悠然起身,进休息厅,换衣服观战去也,因为他的身上也流着崇文又尚武的血。 院中放置着精心保养的各色兵器,一半长青草、一半是沙砾的场地也宽敞得足够两队人马作较量。梓风和弟弟都爱弓和弯刀——当然是小一号的弓与刀——而渐少回老宅的大哥建成则喜欢剑和矛,至于李家大家长唐国公大人……据说都喜欢,但梓风基本上没见过父亲使过。 连续学习书本两个时辰之后、在丰盛得吓人的午餐之前,两个少年人在大家的呼和声中跨上爱马、刀来刀往地——基本上是没什么危险可言——好生热闹。 若干年后,当梓风带着万骑扫过家乡时,总会来这个院子耍一下弓刀。 *** 梓风去年来过京师,那时先皇还在世,但整个庞大整洁的城市却显得懒散、缓慢。 而现在,许是新皇登基、天下复苏,京中的人显得漂亮又积极、充满笑容与一种应该称作活力的东西。 “梓风,你怎么像是第一回进京,什么都新鲜。” “大哥,我觉得街上的人和去年看上去不太一样,衣服光鲜,而且很有精神。” “那是自然,陛下年富力强、锐意进取,全天下的人自然也跟着有精神。” 建成比梓风年长六岁,虽然不过是弱冠之年,但气势已不输给任何贵族。 出于方便,他们兄妹两人都是男装打扮,只是身量不同、佩饰不同——建成腰间是玉坠和长剑、梓风则是玉环和短剑:他们都是汉家飞将军的同乡,所以既要会吟诗又要会舞剑。 “梓风,知道父亲为何让你来京师吗?” “不知道,反正来了就来了,既不会特别特别高兴,也不会不高兴就是。在京里毕竟可以长见识,妾母们也不必担心我给姐妹们树了坏榜样。”梓风漫不经心地从帘缝中盯着一个英俊得不得了的年轻文士骑马而过。京中的人物果然多啊!那一位比令狐先生还要有气质。 “哼,那算了。” “大哥,我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何况还有两个姐姐呢。” “你和她们不一样。” “是呀,我是野丫头呢!” 梓风半点也不懊恼或妒忌,真的。即使两位姐姐每一个看上去都比她美貌温顺、更受年轻们的欢迎。 建成看了唯一的同母妹妹半晌,“好吧,梓风,爹是想让你自己选个中意的、有前途的夫婿。不过放心,这几年没人逼你出嫁,你也不必一个人住在老家、连个象样的老师都没有。” “大哥!令狐先生很有学问的!” “一个年纪轻轻的先生来教,难免被人说道;何况我听说他没读过什么书,学识浅的很,这样的人如何当得你的老师呢!” “这……反正先生教得很好!我要和父亲大人说,这是舅舅亲自选的,很有本事的老师,教我刚刚好!” “哼,随便你!” 兄妹二人开始赌气,直到下车进府也没有再说一句话。建成也只是个脾气很大的贵戚少年,跟比自己更年少的妹妹斗起气来一点也没有大丈夫的气派。但像梓风这样的当妹妹的也不多就是。 “父亲大人!您看上去还是很英俊!”梓风扑向尚属壮年的父亲。她爹是唐国公,地位不高不低,虽因与皇帝有亲戚关系,但不算特别得宠,可也没有人敢轻易得罪便是。 “闺女,你大哥路上有没有好好照顾你啊?” “有!大哥还带我看了不少风景,很漂亮!和晋阳一样漂亮。” “哈哈哈,在我家闺女眼里,哪里都没有晋阳好呢!” 洗脸梳头、换身衣服,一家人聚在一块儿吃晚饭。 “世民,几个月没见,你好象长高了些。”她二弟比自己早半年进京,而她因为贪恋在宅子里当老大的感觉,拖延了好久才离开家乡。 “我现在比姐姐高了!” “哪有!你还差一寸半!何况我的弓箭又进步了不少,明天我们就去比比?” “好!我的弓箭也有很大进步呢!我有两个教席教我武艺,姐姐如果看得上也让他们陪你练习吧。” “好呀,令狐先生说我的长剑还欠缺,但马上的刀法和骑射很有资质。” “你总是令狐先生、令狐先生的,我觉得他的武艺一般!” “什么呀!他的书教得好极了,而且从不要我默那什么女诫——” “梓风、世民,吃饭的时候话不要太多。” 哦,大哥发话了。两个年幼的姐弟有志一同地低头猛灌菜汤。 “喝汤不要发出声音。” 心里翻个白眼,姐弟两个一齐变得很斯文、很斯文。 “哈哈哈哈,建成,你这个大哥做得好。不过不要太严肃了,整天板着脸教训弟弟妹妹的,像个小老头子。呃,对了,梓风,你说的那位令狐先生,这次也来京师吗?” “……来的。他要回来成亲,迎娶宇文家的一位贵姑娘。”父亲的问话立刻让梓风想起伤心事:令狐先生要成亲了,自己将不会是先生温和细心——虽然有时很没耐心,不过这都是她的错,绝对绝对不是先生的错——努力栽培的唯一的姑娘了。那位宇文姑娘一定美丽过人而且文采出众,不然先生怎么可能看上呢! “哦,令狐家也和宇文家攀亲了。” “父亲,我可不要宇文家的女儿当妻子。她们都很粗俗,而且不够美。” “好好,我的孩子们都很好,很有主见,你看上哪家的姑娘,就由爹去说亲。对了,梓风,你想要什么样的夫婿啊?爹帮你觅去!不行就让建成和世民两个设擂台去!” 两个儿子目瞪口呆。 不过梓风也不含糊:“父亲,不需要大哥和二弟,只要他的诗文能感动我,武艺能超过我,长相……至少能和大哥比吧,出身倒不是顶要紧,但必须有个像父亲这样的好父亲才行!”她爹对子女的宽容世所罕有,她才不要一个有严父的夫家呢!大不了出家修行,有什么了不起的啊,总之,她的要求必须满足! “听上去也不难。”建成点头。他也不是什么绝世美男子,他妹妹也不是武功盖世,要在良家及以上的人家里找出这样候选人应该不是难事。 “大哥好象迫不及待地要把我嫁出去呢!”梓风很不满。她希望大哥能多带领自己见世面,而非不断地领着各色男人让她选。 “诶,爹不会让你太早嫁人的,爹不舍得呢!我女儿文武双全,能配得上的男人太少了!不,简直是没有!” 骗谁啊!梓风不敢说出来的是,父亲已经在一大串名单里为两个姐姐物色婆家了。 “父亲,既然妹妹来京,那是否选几位先生教她念书?” “这个啊,不必、不必,随便选人的话你舅舅也不答应。这样,就让梓风和世民一起学习吧!哈哈哈!” 三个子女都低下头、以掩饰不屑的表情。他们的父亲在极度宽容背后是严重的不负责任啊! 第二章 “叔父!” “侄儿见过叔父!” “梓风、世民!欢迎回京!哥哥和元吉终于和你们两个团聚了。一家人,好!” 家里还有两个姐姐呢……梓风心里补充着,还有两个小弟弟,不过都不是嫡子女。大哥将来会继承爵位,她的弟弟们会分到些田产、然后得到个不低的职位,然后……她会带了大笔嫁妆出嫁——这就是未来的日子,真是无聊啊。 “要是玄霸在就好了……”李神通唏嘘感叹着。 她三弟玄霸在学骑时意外坠马掉入溪流中不幸身亡,不过这时母亲已经去世了,不然母亲一定会非常伤心的。所以,她的手足也只有大哥、二弟和四弟了。 “叔父,父亲正要为元吉请教席呢。您有好人选吗?” “梓风,哥哥恐怕想的是让你的教席去教元吉。” “我的教席就是世民的教席。”梓风撇嘴。而世民则背过脸去偷笑。 “……哦,这个……不过,听闻李先生学问很不错。” “他不会武功,扫兴。要是令狐先生不娶亲,就可以继续请令狐先生了。” “……啊……这个,梓风、世民,我会一个个给你们引见京师的文武三公子。哈哈,梓风,你可睁大眼睛看好,不要看花眼呀!” 梓风觉得很傻,但为了让亲叔父不至于下不了台而跟着扯扯嘴皮子。文武三公子?还是文有三位武有三位?还是总共才三个?……看花眼?哈哈,不可能!不过从酒馆——她叔父居然叫两个没长大的孩子上酒馆,而她父亲根本不介意——三层的栏杆下望去,各色帽子、头巾、衣服和腰带,南北风情、胡汉交杂,应有尽有,涂脂抹粉的男人及男装男裤的女人,穿了汉装的蓝眼睛胡人及全套胡服的山东俪人。[1] 在家乡当然是看不到这些景象和人物的。当然,家乡的东西也没有京师里的昂贵。一壶很普通的米酒居然要两百文!晋阳最好的酒连百文都不到。 “这酒一般,太一般了!” 咦,谁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梓风偷眼往楼梯口瞧去,却被挡住了看不到说话者,只觉得这个声音很年轻,虽然有些醉意但依然很好听。 “梓风,世民,这馆子是名人常来的地方,这不,文三公子中的王生、王无功,就喜杯中物,但做的诗文那是出了名的好——” 自表无功?那大概是很自负的家伙了。梓风能喝点酒但不十分喜欢那种辛辣。 “呃,他家世虽也不错,只是有些配不上我们梓风。” 没等梓风跳脚,她兄弟先出头,“姐姐要的是高大英俊、文武双全的丈夫,是不是,姐姐?那人不会武,不要。” “好好,我们梓风小小年纪就很有志向呢!不像我家那两个姑娘,文不文、武不武的,还不漂亮——” “叔父,对面墙上的诗是谁题的呀?有些不工整,但文辞不错。”因为她不是很明白,所以应该不错吧? “哦哦,这就是王生啊!他喝到半醉时就爱题诗。” 梓风又装模做样地多看几眼:字写得很好看,比她的书法好看太多。她开始有点欣赏经常买醉的王无功了。 “世民,我们好好练字吧。” “好的,姐姐。” “虽然你的字比我的好,好一点。” “……是的,姐姐。” “你说,如果我们请这位王先生当文教席,是不是很好呀?” “……” *** 梓风和她的三位同母兄弟们都从小学文习武——她爹自己不会养女儿,倒也不敢把妻子的独生女儿交给侧室们抚养,于是女儿就被当成儿子了——而且都是武艺超过文才。反正他们也不打算让诗文传世,又何必读一大堆压死人的书呢! 但有件事梓风很不痛快,就是:为何她家怎么没有一个挣上那什么京师三公子呢?她家的人明明本事都很好、能把武陪练打得落花流水嘛! “能开千桌酒席的大馆子,也只有京师能找到了。” “河套草地上开一万桌也不是问题。” 道彦是她堂哥,这些日子经常带了男装的她出门看新奇。不过新奇的东西看一样少一样,很多晋阳也有啊、只是不如这里的精致,比方说薄而细腻的瓷杯中盛着的绯色甜酒,她早就尝过了。 “喂,今天你怎么了?老是跟我作对!是不是因为没见着另几位公子啊?唉,女娃家就喜欢看这些人!好了好了,我不是说了片刻后他们会到好几个……” “大哥为什么就排不上那什么公子呢?!”梓风终于还是问了。 道彦一口酒喷出来,呛得咳了好半天。“我的‘三公子’啊,建成哥连二十都没到!何况,他的武艺很一般嘛。” 梓风瞪他,“比你强多了!” “咳咳咳……我说,梓风,那武三公子的本事其实也不是特别好,连我都认识两位侠士,那刀剑和轻腾工夫可了不起,但他们出身不高、没什么文才,所以排不进来。啊,等过几年建成哥与名门闺秀成亲、在朝里也有了地位,自然也、也算是京师名公子了……” “哼,侠士,不会是盗贼吧?” “诶!梓风,不可胡说!像万宝、潘仁、兴刘等都是一等的剑士,等有机会我替你引见一下。” “没兴趣。” “……喝酒,喝酒吧!” 不大会儿,突然席间起了一小阵骚动。梓风从眼角看去,不少文人涌向一个刚走进来的人。大概又是哪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吧?她一点没有结交的兴趣,顺便把堂兄也牢牢钉在座位上,“你和他熟不?” “呃,不太熟。” “那你这样贸然迎上去,岂非自讨无趣。” “……”被妹妹教训,真是窝囊啊!道彦几乎想抱头痛哭。 等那一队人走近了,居然就涌在她邻近的雅位——不就是宽敞一点,至于贵一倍的价钱吗——她瞥了一眼,又扫过两眼,最后才怔住:好美的年轻人啊!不就是她刚进京时看见的俊俏少年吗? “怎么?看傻了不是!”道彦贼贼地取笑着。“这位是文三公子之首,虽然是三位里年纪最轻的,却是最有才华的一位,许延族!” 梓风慢慢回神,慢慢将眼光钉在堂兄身上。“他武艺很好吗?” “……这……不清楚。” “原来你喜欢结交文弱之士啊,回去我就和叔父说,你因为喜爱美少年所以不肯成亲。” “啊!梓风!梓风!”道彦真的要哭了。 梓风心中狂笑,等笑意快没时,才暗地叹息又唏嘘着:京师,果然是人才济济的灵秀之地啊…… --------------------- [1]此间的山东并非现在的山东省。 第三章 李家虽与皇室有亲缘关系,但不是顶受皇帝宠幸的一家,杨家、宇文家、来家、屈突家等都有势力得多。可晋阳李氏的名号经过百年的积累,还是有些名气的。 比如,梓风出门的时候一抬出晋阳李家“三公子”的名头来,事情就好办许多,包括买兵器和书—— “小公子好眼力,鄙下打造的短刀,连史大侠跟何大侠他们都用。” 不认识那两位大侠,不过估计是挺厉害的人物吧?梓风挥了挥手,“主人家请招呼别的客人罢,我先看看、再等哥哥来决定。”她身上带了金子——父亲别的地方对子女关心得少,在金钱上还是很大方的——但听说京师的生意人特别精明,她还是多看多听免得受骗上当。 “哦,小公子请随意看,从这边绕进去,院中有块沙地可以试用。小公子请留神,这些兵器可都是开了刃的。” 店老板是个汉人,他的手下却是胡汉参半。他不会轻易让客人察看在城外的制剑作坊,因为听说那里有不少不能进京师城门的人。可话说回来,这家的东西是真的好! “公子不妨试试这把。” 一名高大却不粗壮的店伙计轻手轻脚地奉上一柄剑,又迅速退到角落——让人无法发作的体贴周到。 梓风没去仔细看那伙计是汉人还是胡人。因为手上的剑很特别,略弯而宽的形状能当刀一样劈砍,长度正适合她一、两年后的身高。她试了下簧扣以后才拔剑出鞘,一阵利刃才有的森冷之气几乎吓了她一大跳。剑把很平实,细细地缠丝柄不会因为液体都变得滑腻、倒也不至于伤到手部肌肤,剑身上有着漂亮的细浅纹路、微微泛着莹亮的玄黑色,剑刃正好两指宽、可削可斩。整把剑不重也不长大。 梓风试图挥几下,那名伙计突又现身送上一块厚木板。“公子可试试剑锋,满意的话可至练武场上运剑。” 她?一个有些自以为是的世家女孩儿?运剑?这柄怎么看怎么像宝剑的高贵兵器? 她这样子嫁得出去吗? 不想了! 手有时比心思要快些。梓风用陇西人的马刀战法,将木板轻扔到半空,算准时机单手横斩—— 悬于空中的木板立时分为两半。 她用了七分的力量和十二分的速度,做到了两年多都没有成功的动作! “好剑!好刀法!” 店里好几个人都在鼓掌喝彩。 “你用力的方法不太对。”一个穿着不错却在向别的客人介绍东西的汉子走近来。“小兄弟,由肩膀使力,气贯于臂,手指不要太用力。” 那人看起来年纪不过二十上下,气势却很老成,他深刻的五官似西域胡人但又不大像,许是混血后代——与她的先祖一样呢!还有,这人的长相很好看。很好看,真的。 “来,我演给你看。” 梓风一听他的讲解就知道对方的能耐比自己大——她还有好些年可以练习,应该能够比得上——立刻知趣地将剑递过去。 “你方才那样用力,只能用一种方式由左上斩至左下,很容易让对手寻到破绽。”他将分成两块的木板从地上拣起后,一齐丢向半空,然后…… 呃,好象一个是自下而上,一个是自右而左,呃,还是自上而下? 梓风只不过因为本能地怕被碎屑溅入眼睛而眨了眨眼,结果怎么也回想不起来那两块板到底是怎样变成……变成六块的,他一共挥了几刀? 不不,她很肯定他的胳膊动了四次,那么有一次是调整方向的,另三次是砍木板的?还有有一刀同时砍在两块板子上? “好刀法!姐姐,你比这位主人差了好多呢!” 是她家二弟。最亲近也最容易吵架的二弟。“世民,你就不能闭嘴吗?我看你练上十年也没法这样快!” “我学的是战略,至于武艺嘛,只要纯熟,不需要盖世。” “是哦,你只要识字即可,不需要会写诗。” “……姐姐是因为一首根本没法见人的短歌被先生称赞,所以得意忘形了?” “……你弓箭和刀都不如我,文章诗歌也不如,所以一碰到机会就暗讽几句?” “你们两个都给我闭嘴!” 啊哦,大哥到了,两个小的只能当缩头小乌龟:乖乖地听训。 也是,在外人面前手足抬杠,非常的不好。 “大公子不必着恼,小公子与女公子气势过人且手足情深。方才女公子在挥刀时,小公子一脸紧张担忧,现在女公子没有事,小公子自然放下心来与手足斗嘴。” 刀法惊人的另一位店主人极其客气但又很强硬地为她和弟弟说话呢! 梓风与弟弟互相使了个眼色。 “大哥,这把剑真的不错呢。” “如果店主人肯便宜点,我们就买,好不好?” 两个小的一齐上阵,当老大的除了气得瞪眼,也没别的话好说。 店主人卖的价钱……不算天价,却也极不便宜! 建成虽然同意但不肯付钱,梓风把身上的金子和零碎铜钱全找出来,还是差了两千来文!原来这么一块金子也买不了多少东西啊!梓风歪着头打量店主人手上的金子——曾经是她得意了好几个月的财富就这样没了。 “姐,我这里还有大概一千钱。”小儿子毕竟没有大女儿会找机会要零花钱啊! “不必了,女公子慧眼赏识,在下只要这块金子。” 店主人黑黝黝的面庞微笑着。虽然黑了点,但很好看。 “主人家,这里是五两金子。”建成清冷的声音插进来,将店主手中的小金块换成大一号的金锭。“能抵这柄剑了吧? “还要找,请大公子稍等。”另一位店主见状立刻以极快的速度取出用牛皮系住的两大串钱,足足十几斤啊! “收回去,”大哥发话了,“好好存起来,攒作你的嫁妆。” 小块金子又回到自己手中的感觉很奇怪。梓风低头看半张的右手,看看大哥,再看看两个店主人。汉人店主恭敬谦卑地将剑双手奉着交给建成,建成握住、拔剑、试挥,动作一气呵成。 “好,主人家,成交了。” 大哥高高的个子正巧挡住她的视线。 她的剑,和金子,都好好地躺在自己手心。 “姐,和我比试的时候不许用这柄剑。” 梓风瞪了弟弟一眼,接着在大哥背后用口形对他说:你、再、买、一、把。 世民指指她已经放进小锦袋的金子。当二弟的最可怜了,要钱没钱、要注意力没注意力。 梓风把小锦袋扔给他。 “你们两个还在磨蹭什么?走了!” “好!”姐弟两个高高兴兴地异口同声回答。 “三位李公子慢走。以后要好兵器还请光临小店。” 半胡半汉的那位店主人这样临别招呼。 梓风与弟弟相视一眼,转头朝他点头笑:“会的,再见!” 第四章 有了称手的兵器,梓风的剑术和刀法都进步奇快。 不过她家弟弟现在对奇人逸事更有兴趣,连箭术居然差她一小截的事情都不介怀了。 “你这几天没有好好念书,也没有练武,去做什么了?还是去买了剑?” “不不,那家店的人比剑更有意思。” “那个胡人店主?” “正是!猜猜他是谁?” “反正是个武艺非常厉害的人。” “他是长安到洛阳一带都很有名的商人侠士,何潘仁!” “……怪不得。我连他出刀的路数都没看清楚。” “……我也没有。” 姐弟两人相视一笑。“我们又不需要武功盖世!” “姐,听说陛下很喜欢武功过人的年轻人,哪怕是个草民或是普通士卒,都可能得到大力提拔。” “不是杨家宇文家他们来决定用谁贬谁吗?” “听闻陛下不久前还骂了宇文丞相一顿。” “那一定是丞相自以为比陛下更了不起吧。” “恩,还听说陛下要从京城挖一条直通南方的运河。那要多少人、挖多少年啊!” “好好的地,为什么要挖河?” “不知道。好象是把南方的粮食、丝绸和美女都运来。” 梓风瞪了兴高采烈的弟弟一眼,后者莫名其妙。唉,想想也是,本来这个年纪的少年也会多看美丽的姑娘几眼——她不是美女,所以没人看她!唉!可话说回来,若自己被大群狼一样的猥琐眼光盯着,肯定感觉很不舒服。 没几天,整个京师都被皇帝的同母弟弟汉王的反叛军震住:听说叛军要打到京师了! “姐,杨大将军要征集勇士,我们也去吧!” “好!我去准备。” 两个少年人并不知道打仗是什么,更不晓得他们有没有资格去打仗,反倒兴高采烈得很。 “你们两个!给我坐下!”大哥真的有些看不下去。 “诶,梓风和世民年轻气盛,精神可嘉。陛下就是喜欢这样精神的孩子。”当父亲的就是要作子女之间的和气佬。 “父亲,杨相可不会让其他家的人立功。” “总之,你们还年轻,将来有的是建功立业的机会!对了,梓风,你一点不像个软弱的女子,你和你母亲一样勇敢,好!好啊!” 梓风得意之下,在兄弟们的眼光刀阵中,拉了父亲一起来欣赏她的新剑——好象还是大哥付的钱,好象是吧。 “乖女儿,这种小阵仗哪用得着你这样的巾帼英雄出场,我看两三万兵马就足够了。” 父亲对自己的剑法还是颇为重视的,可惜她的武艺还没有到达比方说一位侠士的水平,充其量在京师的年轻贵族仕女中还能凑合。看来,当务之急是找几位好的教席…… “梓风,长孙夫人来拜访——” “大哥,我和世民去偷听祭酒卿的讲经。” “……” 什么长夫人短夫人的,都是冲着年轻、尚未定亲的人的婚事来的?!她还没到嫁人的年纪,先见几年的世面、多看些各色美男子才是眼下的正事。 *** “他讲的是那一段?” “忘了。不,没读过。” “好象哪位先生提及。” “荀子的我们肯定没背过。” “姐!你好歹知道是荀子。” 两个出身上佳的少年大大方方地坐在矮墙上偷听名师讲课,时不时还嚣张地交头接耳。这情形不是没有人看不顺眼,而是因为他们弄脏了的丝绣华服和缀美玉的扎眼佩剑。武人们一般佩阔刀,世族文士则只带装饰用的兵刃或者根本不佩带这种刹风景的东西。所以,不想招惹麻烦的人装作没看见、没听见。 “以女公子的年纪,能记得是荀子的著述已经很好了。” 站在矮墙下的是位说不上美丽、但气质极为斯文优雅的文士,而且腰间佩刀,口音却是南方的。当然这些都不重要,最要紧的是他手上有两张厚实的纸,纸上漂亮地书写着老师正在讲授的那一篇。 “多谢公子!”梓风眼睛发亮地拱拳致谢。进京师那么久,她真的没见过字写得漂亮、兵器也佩得自然的男子。 “在下建议,与其背诵诸子的著述却不得其意,女公子和小公子不妨多读读春秋和史记。” “为什么呢?好几位先生都让我们多读史,但我等把三皇至到前朝的史书都看完了,也不觉得有多大的帮助。请问这位兄长,是否是我等读的方式不对?” 梓风对擅自抢在姐姐之前提问的弟弟瞪了半眼。没有全瞪是因为她觉得弟弟问的问题很有意义。 “哦,都看完了?那小公子知道为何荀子说的君臣上下之道与先师孔子说的不同吗?诸子的为官经历又有何不同?” “……” “你们知道为何汉武帝要用儒家而非黄老?” “……” “好吧,换个问题。你等可知道,司马公与班公的史书到底有哪些不同?” “……” “……请你们的父亲寻个更好些的老师吧。” 气质好得不得了的这位文人在狠狠损了梓风姐弟之后,优雅离去。留下两个很想找人打架的少年,严重思考是继续坐在墙头聊天还是回家苦读书去。 “姐,刚才的是谁啊?” “我怎么知道。刚才耳朵里扫到,好象有人唤他陆君。” 陆? 两个半大的孩子对望一眼,难道……是传说中最喜欢有礼貌地痛骂他人的文三公子之一、陆氏柬之公子? “他的字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反正他大概再也不想同我们说话,记了也没用。” “……京师啊!” “是呀,京师!” 梓风和弟弟对看了许久。 “姐,回去读书吧。” “好。” 还没出学院大门,碰上一队眼睛和耳朵都不晓得长到哪里去的家伙。 “哟,这么小的也带了兵刃,怎么,是吓唬弟弟妹妹们?” 梓风一个个看过来,没有认识的——凡是认识他们李家的人都知道,李家十岁以上佩带武器的孩子都是学武比学文厉害数倍的。好呀!她正想和人打场架、发发怨气。 “弟,我左三你右两。” “好!” 喝!这小子怎么也不计较男左女右了?梓风好笑地拍了下弟弟的肩,“我们回去好好念吧!” “当然。对了,那两张宝贝你藏好了是吧?”卟—— “那是自然!”噗—— “怪不得我没瞧见。”碰—— 梓风一拳将一只体积比她大、气力没她大、准头没她好的拳头打偏。和她打架?哈哈,笑死人了!飞起一脚,踢翻某只胖胖的屁股……唉,也只有打架时才能找到一点点的安慰了。 第五章 如大人们所预料的,叛军很快就被平定——偌大的皇朝,怎么可能容许一位皇弟拥兵谋反呢?!何况当今天子应该是个有为之君。 从军扬名的美梦在短短半个月内破灭,梓风乖乖回到好好学生的原位。父亲究竟还是没有另请教席——主要是好的根本请不到、差的他们也不想请——但给了年少的几个孩子更多的自由,而罔顾长子的反对。 “大哥,我们去偷听,虽然面子上、名声上不太好,可是学到了很多学问啊!”梓风带了弟弟们玩疯了,才发现得罪大哥不是件好事——哪怕父亲压根儿不管。 “大哥,我们家不正是无大恶也无大志的皇亲之家吗?何况父亲名字里有水,我们又姓李。” 梓风对着年纪最姐姐的兄弟眨眼睛。世民虽然比她小一点,不过有时候让她觉得他应该当哥哥……当然,只是偶然的感觉!“你是说前朝的传说吗?” “就因为先皇做了个梦,解梦说是李姓要灭了杨姓的天下,所以……” 建成沉默了会,叹道,“算了,这前朝故事传的人很多。何况,听说当今陛下还曾问过父亲怎么还没有死……因此,你们两个,还有元吉,都……给我谨慎些!玩乐闲晃……还有打架什么的,别闹得太大即可,但说话一定、一定要谨慎!否则整个李家都会赔上,明白吗?!” “明白了!我们就做那不肖的弟弟妹妹,好凸现大哥的优秀,这样就能得到大哥喜欢的美女!”然后梓风飞快地跳起,四处躲藏大哥的追杀。 说到底,他们也还都是孩子。 *** “何家主,今日我来替弟弟还帐。”梓风头一回穿女装、乘马车到刀器铺,其实是她和弟弟比试弓箭、不小心输了一环,赔出去五百钱正好替弟弟还上新弓的欠帐——把她打败的那把弓。“顺便请你帮我挑一把合手的弓。” 等不到回应的梓风让伙计点清钱款之后,奇怪地看向表情奇怪的店主人。“何家主?” “哦,在下第一次见女公子的美姿,于是就在想有哪件兵器能配得上女公子的。” “主人家既是做生意抬高价钱,又是以滑头之姿掩饰本意。”不就是又想多赚钱又想对女孩子多说几句话嘛!“我就要和弟弟的一模一样的弓。” “女公子的力道与令弟已有差异,女公子以巧取胜、而小公子力量愈来愈大,女公子对武学的认识,怎能要求与小公子相同的兵器呢!这样,在下为女公子选一张弓,价钱绝不高于小公子的。” “……好吧!”总之,店主人家就是要赚她的钱,而且赚很多。可是,她若去其他的铺子,恐怕会花更多的冤枉钱也买不到好东西。 但这样的抱怨在一刻之后烟消云散。 那是一张并不显眼的,和世民手上的那把大小差不多而略粗,弓上的纹理细致均匀,握在手上分量正好。她从袖袋里摸出细铁薄胎的精巧扳指——又是件漂亮价高的玩意儿——搭上店伙计递上的三棱铁头羽箭,对准院子对面土墙上挂着的藤制靶子一箭射去。 正中七八十步外的靶中心那一点。 “好箭法!”纯粹是捧捧武艺还可以瞧瞧的贵族小姑娘。 “好弓。”不紧不松,力道对她而言刚刚好,准头也无可挑剔。 “女公子瞄准的时间稍微长了些。两军阵中,可容不得公子花那样久的时间杀掉对手。” “……主人家,你觉得我有上战场的可能吗?我的兄弟们大概都不会。” “听闻关陇连女子都强悍无匹,女公子怎能说这样安于平和的话呢?” “因为现在没有战事啊!有了再说嘛!” 梓风再抽两支箭,边挽弓边迅速叠搭在扳指上,在弓弦月满的那一刹那连续疾射。三支箭镞三角状钉在靶子上。“我以前的武教席能连射三支、每支都射中一只逃跑的兔子,可他得带钱粮回部落里奉养家人。害得我们到处找神射手教席不着,只能自己琢磨。” 试探着搭上三支箭,在店家里伙计和主人的注目之下连射——还是第二支射不中。 “女公子,很多时候连射三箭是为了威力,不全是为杀戮。” 何店主轻巧纯熟地将弓从梓风手中夺过,从皮筒中抽出三支箭、搭在指上、疾射而出。 三支箭正中梓风先前那三支之下三毫处。 干脆利落。 “主人家,你能当我们几个的教席吗?” “女公子若是要用在下当前锋将领,在下一定欣然而往。” 噗——梓风摇头苦笑,前锋将领?开什么玩笑啊,这家伙难道是刚从战场上归来的不成!“结帐吧,主人家,价钱可不要辜负了这张好弓。” “请问女公子的前任教席,可是胡人?” “他是突厥部铁勒一族的。” “前几年,铁勒正在与东可汗交战,可能女公子的教席是回去作战了。” 梓风盯住何店主。“你说,罗阿烈……是回去作战?” “就我所知,几个月前长安差点就陷于兵火。女公子安逸生活过得太久,忘记艰难和战争了!” “何店主,想打仗就为天子服役,不想侍奉天子就回乡去作战好了。” 梓风连看都不看有些激动的胡人店主,扔给伙计一小块金子,抱住弓就走,临行前不忘随手牵走另一筒箭镞。 这胡人店主大约是自己出生地多纷战的缘故,对作战、艰难十分敏感,方才居然一反平日吊儿郎当的态度,严肃地像外祖父家请的教读书的先生。其实他说的不无道理,或者说是非常有道理,但他选错了听者人选。她是唐国公的女儿、李家的嫡长女,不是战将、更不可能是统帅。 马车上,在布帘微微开启处,街上的人议论着:河北有人反乱,军营里正在争着谁去立功。另一处却在大声说陛下要南巡回扬州行宫,说是南方风景秀美气候宜人。 梓风放下帘子,抓起弓箭细看。弓的木纹致密、分量不重但张力极好,弓首还雕着一只小小的凤鸟——实在是名品啊,这回她大概真的占到了点点便宜。 第六章 其实皇朝一直有战事,只是中原及以南的人都被开渠、南巡等等大事吸引住了目光。晋阳那边的人并不知道南方挖渠丁役的伤亡,南方的民众官吏也不知道西北突厥与契丹铁勒的战争。 而李家的人都知道。 “父亲,以前我和启民可汗的部众一起射狼的时候,大家都认为可汗是条好汉。果然哈哈,他一出马就打败了契丹人。” “罗阿烈是不是跟着启民那一支?” “听说是。他走了以后我也没见过,希望他能一直活着建功立业。” “可是打仗老是用突厥骑兵也不好呀!我隋室的骑兵难道不可以打仗吗?” “我们的长处还是平原的大规模步兵,骑兵又多是重甲,用于冲锋比较好、在草原上奔驰作战就不行了。” “……” “……” 父亲乐呵呵地止住长子的干涉,乐呵呵地听着小儿女们用各种部族的词汇方言、热切地谈论着各个部落的胡兵胡将。于是建成聪明地将话题转到南方,成功地将大家的注意力引过来。“我们自顾不暇,当然要用胡兵制胡兵!听说挖渠的役夫死伤超过十万,不少地方已经在造反了。而……那么多贵族和僧人又浩浩荡荡地开往扬州——” “建成,不能说陛下的不是。” “哼——” “咦?我在街上没听说啊!” “一个姑娘家跑到街上打听小道消息,成何体统!”大哥终于找到可以骂的理由。 “我穿了男装、佩上剑,自称李家三公子,谁看得出来啊!” “就是!姐姐打起架来谁都看不出姐姐是女的。” 梓风抓起筷子就击,世民眼明手快地以筷子回应,来往了十几回合不分上下,两人互视一眼、笑着同时收手。 “你们两个不要光顾武艺,多读些书会变聪明。”大哥又找到可以说的事了。 “大哥,最近读周代的史读得烦腻了,大哥有否好的建议?”当弟弟的是很诚心地这样问的。 “……再读一遍。春秋、左传、公羊、史记,重新给我读两遍!” “哦,孩子们啊,南北各朝的故事不妨多读读,晋以来那些文人的文章也值得好好念念。”父亲终于发话,而且说的话让人心服。“南北、东西也走走,不必整天呆在京城傻读书、只和士大夫来往——” “父亲,宗社来了人,请父亲出面安排几位亲族的继承人事宜,还有些田地孩儿觉得值得购下。” 大哥听不惯老爹爹不负责任到极点的“高见”,直截了当地打断,还居然不会引起老爹的不满,简直是神啊! 梓风与弟弟们对看几眼,元吉比他们小些而且更听大哥的话、走不大到一块儿——也省事,少了个跟班兼惹麻烦的家伙——那他们俩……是不是可以东西南北多走走、和三教九流的人多来往呀?人生真是太美妙了! 两人狼狈为奸的姐弟自然不可能考虑到父亲身后是大哥当家,肯定不会容许他们胡来,不过眼下他们是快乐的小姐弟啊,快乐的小姐弟。 *** 梓风在雨天骑马赶回家时受了凉,小病了一场。不过等她完全康复、欢蹦乱跳地跑出屋子时,她家神通广大的弟弟和两个堂弟居然请到了文三公子之一,而且是曾经狠狠讽刺过他们的陆公子! 真不晓得这些混蛋们是怎么办到的,总之,陆家公子斯文地向她问候,害得她差点忘记怎么说中原话! 不过很快的,梓风的注意力从陆公子的学识气质转向了新渠——那不是一条普通的河渠,而是连贯南北、耗用百万人口的大河!而皇帝陛下正要率领庞大的船队从长安开往扬州! 想想,男人们也是爱说三道四的人群,一个个数过来各家出的知名败家子,不晓得怎么回事就数到帝皇家头上了。 “难道如此大的工程,只是为陛下巡游方便?那未免也太……太……”昏君二字是绝对不能出口的,但也就是那个意思了。 “中原天灾兵祸人患连绵,京畿如此庞大的人口、每日所需的粮食以数十万石计,而粮食从哪里来?从南方的鱼米富庶之地运来,若是走陆路,所费运力人役可能比所运送的粮食价格更高,那么京畿的百姓所买到的粮食就比南方贵一倍不止,而灾荒地区的人家则更加吃不起粮。再换个方式,我的家乡盛产精粮和蚕丝,却少毛皮木棉之产,御寒之衣比京畿更贵,阴冷的冬天穷人虽不至冻死却冷得病痛连连。现在有了这条水道,我只需一条木舟、四名船夫、一个伙计,省下好马两匹和沿途驿站投宿,这样南方的人有了便宜毛皮,北方的人有了便宜粮食。至于民夫死伤无数,实在是地方官吏的严苛所至,应当处罚。” 大家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辩解。当京师士人百姓一致大骂这条杀人无数的大渠时,居然有一位饱读经书的人这样分析,而且似乎分析地很市侩。 “……陆兄好似赞成朝廷的每一项动作。”世民很自然地把陆公子一称改为陆兄了。 “已经做了的事,只能想其好处。”撇去隐藏在柔和之下的讥讽功力,其实陆家公子的态度是京城士人中少见的随和,什么事都能看出好的一面,简直像是红尘中的出家人。 “陆兄对宫中的奢侈又是何看法?” “在下觉得府上的生活也颇为奢侈,其他几家深受圣眷或是几世公卿的府第当然更是满目荣华。那么陛下的宫廷比王公大臣们的更糜费,又有什么不对呢?” 陆陆陆公子的毒舌……果然是到哪里都不会改变啊! “可民间十分不满……算了,子不言父过。啊,今日请陆兄来是为请教诸子之长。”弟弟把不太巧妙地将话题引开。 “比方说如何用孔孟之道解释孙子?” 大家看向梓风,后者也很无辜地望向大家。这难道不是问题吗? “既然女公子问到了,那在下也便说些非圣贤之道。” 陆公子的笑容往往伴随着讥讽,不过梓风也挺喜欢这种不算美丽但很吸引人的表情。 “学了,就要去用;用得多了、熟了、好了,就要去说。在下很少见到哪位校尉学了兵书就能当上将军的,却也罕有听闻哪位将军不读兵书就打不了仗的。如果女公子想要了解如何作战,不妨读史,若想写出滔滔巨作,那就要努力读兵书了。” 咦?他怎么不讽刺自己了?梓风乐陶陶地傻笑,然后一拍弟弟的肩,“我们回晋阳就去组支李宗骑兵,如何?专门保卫家乡,如果碰到强盗和外敌,还可以挡一阵子。” “好呀!上回去突厥境内,他们居然说没有部众士兵的不叫公子,叫小子。” 两姐弟热切讨论起伟大的前景,几个堂兄弟也满怀热情地加入。 “女公子要自己组骑兵?那将来女公子的夫婿会否不满?” 哦哦,陆公子挺为她考虑的嘛!好感动哪!只是那对英气的浓眉好难看! 梓风这回不是傻笑而是大笑,“我一定要找一个能打败我和我的兄弟们的人作丈夫,这样他才会跟着我走呀!” 第七章 陆家公子不是李家几个孩子的密友,但大家的交情尚属不错。陆家是文人世家、是盛产名士而非贵戚武士的门第,李家是以武柱国、不论中原皇室及西北蛮夷都有交情。曾经有一回,陆家亲友三人和李家姐弟四人,为该否将突厥骑兵纳入皇家军队的做法大辩三天,一个讲古今道理、一个讲马上本事,完全说的是两码事,却争得连双方家长都要出面干涉的地步。可争吵完的第三天,梓风姐弟邀了陆家两个表兄弟去别院吃茶,对方也欣然捧了乐器而至。至此,梓风的兴趣正式从许家公子的如月美貌,转到陆家子弟的开朗帅气。当然,她自己也不清楚明年这个时候又会迷上谁谁。 吟诗风月的事情,李家大哥还能享受一番,两个少年弟弟妹妹怎么也不可能坐得住。在装作文雅了个把月以后,梓风和弟弟世民——元吉的马术与剑法都不如他们,踢到一边——抓来一帮小厮家人呼啦啦去游河。 哦,这算是行千里路、读万卷书的另一种诠释吧! 只是大家仗着人多武艺高,走的都是游人不太走的路:听上去不像游河而更像是探险,但是说实话京畿附近又有多少险可以探呢?! “别踩踏到庄稼菜地。”两个少年主人这样吩咐,下属们居然也很认真地执行。 他们没有去踩踏,不等于旁人不去踩踏。 同样趁这样的好天气出来玩耍的还有好几拨贵族,那帮子混帐小子一点也不会留情。 “先等等!”世民一把拖住冲动地要上去打架的姐姐。“我记得这块地不是小民之地。就让他们去互咬吧,我们自己得顾及父亲啊!”家里几个孩子都晓得皇帝并不信任李氏,而那几家混蛋是宠臣杨家的人,得罪了就真的会很麻烦。 “即使是权贵之地,那些贵族哪会管佃农有否受损?照样收租啊!” “姐姐什么时候这样爱护平民?”世民取笑着。即使性如男子,他家姐姐也不是镇日为小子民担忧的人。 “……我是被陆家的兄弟们讥讽多了。”梓风手放在剑柄上,握住又松开、松开再握住。就在李家的人转身撤走的时候,一小队蒙面马贼居然到这里来行侠、不,是抢劫。 “弟,你说我们帮哪边?”梓风姐弟带了部下驰进林间,同时刀剑出鞘。他们虽然不是弱文士,可也没什么实战经验。那群盗贼一望就知道来者不善,手下的刀不见血,却将那群欺软怕硬的蠢蛋各个拍倒在地,当然顺手牵走了明财和马鞍、马镫。 “啊,你们这群贼匪!哪里跑!”世民突然大喊着,却叫手下先不要跑马。等那群来历不明的蒙面人迅速上马离开后他们才跑出来——嘴巴上很热闹,马脚下很缓慢。 李家的人远远跟着蒙面“匪徒”绕到距离京城更远的山间时,已经是下午,赶回家尚有近百里的路程。 那群人是义士,梓风跑了三里路就明白过来。可他们李家也算是名门,若被人认为是见死不救甚至是与盗匪串通的话,他们的麻烦就大了。 “各位,请保重!在下等就此别过。”她一本正经地抱拳,“但下一回如果各位真的干坏事,我等一定会拔刀相向。” 对方为首一人呵呵笑开,那声音很耳熟。“天色已不早,李家女公子和二公子快快请回吧,免得尊父与大公子惦记。” “……我等有诸多不便、无法行事,今日多谢家主了。”世民少年老成地感谢一句,拨转马头招呼大家立刻回家。 啊!听到弟弟这样说,梓风就想起来了。是那个兵器铺子的胡人何店主!她郎声道:“改日再谢!为那些农人向家主致谢!” “好说,呵呵,在下有些不错的东西想予女公子一观。下回再见!” 梓风在马上回身细看了下何店主的队伍。精悍而有条理,简直可以与朝廷最精锐的骑兵相比。“弟,这些人不简单。” “只要不是我们的敌人就好。”世民的看法很简单。 “你说……他们会不会是突厥那一边的?可他的口音和相貌不是很像。” “可能不是。也许是再西边的。何况突厥本身也有好些部,有些部落的人我们没有见过。” “对呀!那明年夏天我跟你们去西北怎样?” “我觉得姐姐你还是不要去的好。” “为什么?!”梓风张牙舞爪就只差掐住弟弟的脖子了。他想找死啊! “他们要是提出娶姐姐,怎么办?” “什么?”什么跟什么呀!什么娶不娶的,和她去西北玩有什么关系? “姐姐十三了,在草原上正是勇士们追求你的年纪,要是他们看中你,想与我们家联姻,你说父亲会怎么办?你说,皇上会不会乐得把你当现成的和亲公主嫁过去?对了,弟弟要问一句:姐姐乐意嫁到异乡去吗?” 嫁到哪有区别吗?为什么她必须嫁人?为什么她必须在中原嫁个门户相当的人? 可是突厥?她说不出同意的字眼。 唉!到时候再说吧!梓风对自己笑笑:大不了逃婚去。 “大家停住!”梓风和弟弟几乎同时喊道。 那阵整齐、凶狠的马蹄声,还有隐隐的金属摩擦碰击的响动,绝对是来者不善的军队! 李家的人微暗的天色中匆忙从官道上躲让至小丘后。 果然没多久,一队上百人的铁甲士兵呼啸而过。为首是位颇年轻的将领,也不说话,只将手中大戟向前一挥,士兵们立刻跟随着有一同加速奔驰——看来他们要赶在关城门前入城。 “那是谁的兵马?简直是——”比她刚才小小艳羡了下的“盗匪”队伍强势无数。 “不认得。不过杨公病逝,听说是被……逼着自尽的,而杨公的公子们都是勇将,这下子真不晓得如何,但他们再不平也没法子吧!”世民小声在她耳边说着转手无数道的“秘辛”。 “你的消息好象很灵通?”她揪住弟弟的领子。这样有趣的人和事,居然不叫上最最亲近的姐姐,真是罪加一等! “那是道听途说!我是在几个人喝酒聊天的时候耳朵里扫过那么几句的。” “哦。看架势,也是当世的名将了。” “嘿,听说杨家那几个既没有宇文家公子们的聪明,也没有来家几个儿子的武勇。哦,鱼家有几个子弟虽然蛮横、可也在南方的战场上大大有名!” “唉!”京城里果然人才济济,而她,什么都不是…… “姐,你叹气是为哪般?” “我叹气是感慨,我们李家的公子们好象没有一个以聪明或是武勇闻名,真是没趣呀!” “……” 第八章 第二天,一名官员跑来李府。 世民装小孩——装得倒挺像个有点勇气但没用处的小孩——向那小官儿解释他们一家人是如何大胆无畏地追上去,但那些盗匪的兵器很亮、马匹很快,他们追不上也抓不了。不到半刻的时间,被派来调查的外地武官就离开了。 “这又不是京兆府中的人,也不是宗府。那家不是陈家吗?怎么又与辽东道扯上干系了?” “他们不是负责治理长安的人,他们只是为另一家做事。” “地主家会不会也来调查此事?” “也许会吧。”世民厌恶道。“都是一帮无视王法又公器私用的混帐东西!” “说话谨慎些。”梓风提醒着,不过更多时候都是弟弟如此地提醒她。“听大哥说,最近好象各地都有事情,陛下心情也不太好。” “陛下是不满大家反对他一再地南下。” 弟弟拂袖而去。梓风愣了会,突然想到:这家伙竟然冲着自己姐姐发脾气,真是找骂! 走,骂人去! 等赶到弟弟的院里时,她发现二弟已甩掉了外袍凝神习字,小厮正忙着收拾房间与衣物还有书案上的杂物。 挥手将旁人都打发光光,梓风也学弟弟的样,抓起纸来仔细比画着帖上那些漂亮字体的布局,然后毫不犹豫地落笔。 嘿,字写得果然比平日里写的好! “陆兄的书法深受王字之风的影响,又文思敏捷才气过人,可称年轻人中的佼佼者,可惜他善恶不辨、见解模糊,不是治国之材——” “吃饭吧!”梓风不客气地打断他。什么嘛!他们俩有何资格讨论朝臣的才干?男孩子就是爱自以为是、议论是非,多少祸事都是这样自己找出来的! “姐,你不肯好好听我说话。” “嘿,等你当上三公九卿再来说哪个人有才、哪个人没用吧!现在呀,你连陆家小弟都不如!” “那是他使诈!否则他的弓箭怎么可能超过我?!” “你居然没看出来,笨!活该输了五百钱。” 姐弟俩痛快地吵着、愉快地吃着,气氛真是融洽地不得了。 等仆人们收拾完东西、退下之后,世民歪头想了会儿,“姐,越国公的大公子当上了礼部尚书。” “哦,子承父业。”饭后清洁,然后到处找茶喝。嘿,小火炉放哪去了? “可听说越国公是被陛下赐死的。” “越国公功劳太大,势力太强,惹圣怒了。”史书上不都是这样说的嘛! “那为什么又让杨家公子任尚书呢!” “也不过是礼部的。”她的概念里,兵部最厉害、民部最有钱、吏部最有势力,其他的什么公啊侯啊都不重要。啊,将军们是最最最威风的! “可招录人才可都是他管。” “陛下用人什么时候通过礼部来着。”纯属道听途说。 “也对。那就是给个无大权的高官?” “……”找到金贵的茶叶了,哈,不过水是怎么烧来着?不对,水在哪里呀! “姐,我们要不要去看一眼杨尚书?” “那是你的事。”还是找人来弄吧,她真的不会干家务活计,连水缸在哪个角落都不晓得。 “那我们还去游河?” “下月大哥要考我们读书,你打算怎么混过去?” “那……我们去那个兵器铺,拜访那位‘盗匪’头子,如何?” “好呀!”梓风一拍掌,好主意。“喝碗茶就走吧!” “……” *** 再见到李家两位公子的时候,何店主依然是那副殷勤的小生意人面貌,世民也是什么事也没有、一派公子风度的模样,只有梓风觉得好生诡异,诡异地寒毛直竖。 “喂,那天你弄到手的东西里面,没有可以辨认的物件吧?” “女公子,什么东西?” 他装傻!梓风有点生气地瞪住何家店主。“亏我还为你们担心!你——” “姐,你不是来看暗器的吗?” 她什么时候要拿暗器来玩儿呀?想暗算她自己啊!梓风走过弟弟身边时顺便踢了他一脚。“那你来选,你使唤地好我才买。” “呵呵,女公子倒确实应该带些防卫的小兵器。来,请。” 自始至终,何家店主也没提郊外的那场“抢劫”,李家二弟也没提。于是梓风也就跟着学样——看来她家弟弟真是个人才,比她这个当姐姐的还要厉害呢! 手中捧着一个古朴雕琢的木盒,盒子里躺着柄据说很厉害的长扇子,但前提是把画满花朵的丝绢扇面扯掉。听主人家说扇中有七把小匕首和一柄窄短剑,可梓风只对它的价格一直耿耿于怀:太贵了! “姐,这个店主人家不简单!” “他本来就不简单。”而且不简单到自己明明知道这个人不单纯,还偏偏老往这家店来散金子——因为这儿的东西贵得值得,非常值得! “他手下的那批伙计各个都是懂得收敛的武士,功夫好得很。看来京师确实是藏龙卧虎之地!我觉得……” “是呀,都不错……对了,弟,你说我要不要再买把相同的扇子,这样也好练练招式?”梓风的注意力都在新玩意的手感上,基本上没听进弟弟在说什么。“这里如果真的藏有这么多的利刃,分量应该很重,但我怎么使怎么觉得只比一般扇子重两、三倍,但重心很是均匀,应该是又薄又佳的好刃!可惜了,如果加上柄——” 咝—— 梓风目瞪口呆地看着很是生气的弟弟一把抢过自己的新“暗器”,两三下撕去丝绢,将七柄匕首从底座中抽出——上头大半截是精钢,下面一小段是细柄——再将居然还套了薄皮鞘的小剑扔进她怀中。 “你毁了我的扇子!” “姐姐从来不会风雅,装也装不象,不如干脆些,拆开来当防身小武器。” “可是——好贵的!有了那扇面才值那么多嘛!你现在把漂亮的丝绢扯烂了!”她的金子啊!即使一点点也是金子啊,也能买好多斤肉的呀!打架打架! “姓何的那家伙从不多收你钱,你难道不知道?我看姐姐还是早些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嫁了算了!” 第九章 “四宝,继续写!”梓风洋洋得意地盯住小随从念书。原来当老师的感觉这样好呀!“三宝,不许做鬼脸!今天老师讲的东西都记全了吗?!” “是,都记下了。” 三宝跟四宝是大哥乳母、马家大娘的亲侄子,虽是跟班仆从,但地位不低。不过基于在李家,最受家父老人家疼爱的就是嫡长女梓风,除大公子之外的大小都要让她几分,所以原本跟着小公子的三宝四宝,硬是被姐姐抢来自己身边。 ‘姑娘家带了少年仆人,成何体统。’大哥有些看不过去,但终究也没有坚持。也许他觉得两个奶弟跟了妹妹比跟着弟弟们会好过点吧,总之,再没有人反对她收下一堆男孩当随从——三宝四宝手下还有不少李氏父子们接济过的穷人家的孩子,嘿嘿。 “三姑娘,书已经抄好了!” 拿过来看了会,梓风怎么看怎么觉得大跟班三宝的字写得比自己的好。不愉快,不高兴,不痛快!但是……唉,好就是好,也没必要掩藏什么。“把这个再抄一遍,给我二弟送过去。就说是你写的,但是我关照的。” “姑娘?这……” “老实说就有赏,不老实说可是要挨罚的。” “是。” 一个好象有那么点点本事的男孩子,跟着她又没用,难不成当陪嫁? 她发了会儿呆,直到小跟班四宝把书本纸张全部收拾好,还将明天的功课摆放停当、以便小女主人在上课前预习。 “三姑娘,要看明天的功课了。” “……哦,好!”她可不会跟男孩子诉说自己对将来的忧郁,而女孩子嘛……似乎长安城里的贵族女孩子都不太喜欢与她结交……对也!她还有两个姐姐,她们还没出嫁! 梓风开始仔细回想两个庶出姐姐的样子,感觉里她们都是一个模样:漂亮的衣服、漂亮的脸蛋,文静的举止,柔软的腰身——用来行礼。 至于她们的下场,不,是婆家,她就完全没概念了。想打听这种事,还必须找老大去。 “大哥,我那两个姐姐定亲了没有?” “……呃,大妹定下了。二妹……可能得问父亲。” 这是什么答案呀!“那,大姐的夫家是哪位?” “段氏。” “段家哪位公子呢?” “这……我记得见过一次,可没有深交。” 梓风研究了一会大哥向来严肃的脸庞。“那大姐的亲事是如何定下的呢?” “你问这个做什么?”建成皱眉问道。 “我怕我自己的亲事也这样不太明白。”老实坦白。 “……啊……这应该是父亲定下的。” “喝酒的时候?” “不知道。可是,梓风,你放心,父亲不会随便选女婿,那段家文武传家,门第并不低于李家多少。庶出姐妹尚且如此,你是母亲的长女,舅舅家也会帮你盯着。” “哦,谢谢大哥!不过大哥也要帮我看着父亲,免得他哪次喝酒喝得太高兴,把我随随便便给嫁掉了呀!” “……好,好。梓风,你还是回去休息吧,已经入夜了,明天还要早起念书,是不是?” “是啊……可如果女孩子只是养着为了出嫁,又何必念书习武呢?只要健康地去为丈夫生儿子就行了。” “梓风——” “大哥也请休息吧,妹妹告退。” 梓风几乎是拂袖而去。 其实她不该对大哥说这番话,因为她哪来的资格冲哥哥发脾气——哥哥又没做错什么,也没说错什么——她只是,莫名其妙地脾气不好罢了! “哦,三宝、四宝,你们还在啊!”梓风这才发觉两个跟班枯立在大哥门外听候差遣。他们都快变成两棵树了吧!“快回去、快回去!回去睡觉,明天我会让三个侍女轮流叫我早点起来的……” 不好意思继续纠缠大哥,找弟弟嘛又不高兴,因为他恨不能立刻把总是与自己作对的姐姐早早嫁掉,至于嫁谁、嫁了之后又过着什么日子,则完全不管。 父亲那边大概也差不多。高兴的时候就把女儿嫁给一个男人,送出门之后死活不论,一切由天命。 如果她到了夫家,还能像现在这样去自己喜欢去的地方、见自己想见的人、买自己想买的东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吗? 答案……应该是不能。 梓风泄气地跺回自己的屋,懒洋洋地打发走侍女们,慢吞吞地爬上榻。 睡觉!睡觉!一觉醒来她肯定又是最有男子气概的京城公子哥儿一个! 第二天早上,还没来得及整理昨天晚上的情绪,她被送到面前的两大张比铜洗脸盆更大的蔺纸吓到了。 “三姑娘,这是三宝交来的今天的功课。” “……” “呃,他也没说什么别的。” “……” “姑娘?要不要叫他来?” “不了……不用了……” 梓风惊吓未定地顶着一头乱乱发开始猛背,天啊,这要是背不全,一定会被老师说:三天都记不了这几句,女子果然不是读书的料啊! 啃早饭的时候,梓风也不晓得到底往嘴巴里塞进什么,依然捧着纸,背背背。 等到了时辰,老师也踩准了点进房门,在大几后边安坐。梓风瞥见弟弟那一边翻开的内容……呃,今早背的是前几天的还是今天的? 结果,老师在温习上一回的经书时,只问了三宝写的两张大纸中的一张的内容,而今天开讲的是另一张纸上边的内容——她已经把原文和汉时大儒的注解都背出来了。为此,二弟世民和见习旁听的四弟元吉都奇怪无比地研究着她忽白忽红的诡异脸色。 破天荒的,老师大大表扬很有才的女弟子一番,然后高高兴兴地说下一回还要听听她的“见解”……她决定继续让三宝在哪个房门口站一晚上,然后他就会怒气澎湃地弄出几大张来让她往死里背啊背。 “唉,三宝,你今天听见了吗?” “是,姑娘,小人听见老师夸奖姑娘的话了。” “其实呢,他是在夸你——我不会告诉老师是你帮我作弊,可你好好的读书才干不能白白浪费了……这样,等我一出嫁,你也就到了出头的年纪,那时我一定死哭活闹也要大哥给你荐个官儿做。” “多谢姑娘。但老师不是说大后天的课程提前到后天了吗?小人还是请姑娘早日准备。” “……三宝呀,你能不能——” “小人一定干好本分的事,今日为姑娘刷马、明天上街采买。” “……”梓风想哭。很想哭。“唉,早知道就不盯着父亲为我请个好的教书先生了。不如听弟的话,早早出嫁生孩子伺候公婆善待姑嫂什么什么仪算了。” “……姑娘……” “啥?” “姑娘走到小公子的屋子了。姑娘的屋子应该在另一头。” “……” 第十章 “段兄。” “段兄。” 当被介绍给一个尚可称为俊朗的年轻人时,他们就知道,这位是他们未来的姐夫。 普通,不刺眼也不讨人厌。 段家姐夫礼貌周全,态度也不卑不亢、恰到好处,与梓风和她的弟弟们相处半日下来,大家都算满意。 等送走段家姻亲后,世民跟着她进她的书房里坐下,在侍女准备吃喝的时候,他边在屏风外翻书边道:“姐姐要寻个超过他的丈夫。” “无妨,只要你我能超过他即可。” “呵呵,姐姐真是个不肯输于男子的女豪杰。” “我也称不上是豪杰。”她很难理清自己的想法:成家是人生大事,可她偏偏对此既无娇羞也无痛恨,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是不是更糟?“反正……由父亲去定吧,他们肯定不想看见一个让人笑话的女婿。” “姐姐的要求可真高。听说京中向母亲的独生女儿求亲的人家不少,有的找父亲、有的找大哥,还有找舅舅和舅母那边的。幸好突厥那边更喜欢娇弱的中原女子,不然要给姐姐做媒的人可要头疼了。” “那就让别人去头疼罢!”梓风在屏风里快速地换好衣服、整好头发,急急跑出来翻找三宝昨天查阅到夜里的经文注解——不同的大家有不一样的说法,真不知道他从哪里搜刮来的这许多玩意——赶紧再现卖给弟弟,“快快,明天的功课。” 世民也立刻丢下无聊的选姐夫论点,抓来纸笔就抄。“姐姐的手下真是人才济济。” “哪里、哪里,我只是会无耻地抢人而已。”她为自己的厚脸皮得意了一会儿,“不过等我出嫁后,这些人还不都是你们的。” “姐姐会将三宝送我?” “你必须连四宝一齐留下才行。” “嘿,我要四宝做什么?!”那个傻呵呵的小子?连他哥哥一半的聪明都没有,简直怀疑那是道旁拣到的弃婴。 “他很会煮茶,小小年纪做菜很拿手呢!” “我不介意吃喝。” “我介意呀!所以哥俩我都要。” “那……姐姐还是自己留着吧。 “随便。反正记得,得两个一齐收。”成功保住两个得力跟班!梓风心底夸奖了自己几句,然后抛开什么丈夫、随从的,全心背书!她不是那么爱读书,但为了老师的夸奖和弟弟们的景仰,她必须每天拼啊拼…… *** 李家的郡望一直在剽悍的陇地。每一代李家的家长都会告诉自己的儿子们:先祖是青史留名的飞将军李广,高祖是为前朝打江山的柱国世家。也许他们现在也只剩下些先人的荣耀可以得意一番,不过好多回保住李氏一族的原因都与这些史上的功绩无关,有的是因为与皇族的亲戚关系、有的是给权臣或皇帝陛下的礼物、有的纯粹是运气不错。 “最难的就是帝王事。你们哪……唉,先这样玩儿着吧!”父亲一回看着梓风和世民的练习对打,嘴上这样说说。不过回头他就矢口否认:孩子们当然要以为家族的荣耀为己任,不论男孩女孩都一样。大哥对父亲的说法也不置可否,只是叫来几个半大的弟弟妹妹们,用整整一天的时间告诉大家他在朝中仅仅做个散官所经历的惊险。书上说的和事实并不一样,这是李家的孩子自小就明白的道理,可他们还是必须很认真地念书、学习,试图说服自己及别人:书上描述的东西才是最最好的东西。 那一年的事情挺多的,突厥友好且善战的启民可汗去世、换成了很难说的始毕可汗即位,与西域各国以及李家都不错的裴大夫当上了丞相,吐谷浑被皇帝的军队打败但仍有余力……[1] 不过最最好笑的是,喜爱到处巡游的皇帝回京时遇到大风雪,一行尊贵人等挨饿受冻、好不狼狈。 “不许在旁人面前笑。回去躲在被子里笑。” 大哥这样告诫。 少年弟弟妹妹们也都面无表情地硬撑着回到暖暖的屋子里,躺在暖暖的被子里,狂笑。 等笑得想睡的时候,梓风在迷迷糊糊间突然冒出一个大不敬的念头——他们的这位皇帝……到底算是好呢……还是…… 第二日醒来,又急急忙忙准备当天的功课,昨日的疑惑被完全忘却。他们没资格谈论君王,他们只需要考虑自己和家族未来。 --------------------------------------------- [注1]本人不全按史书记载写作,请读者千万不要将史实与故事混淆。 第十一章 李梓风,字宇水。 梓风郑重地写下自己为自己取的表字。 她快成年了。可她半点也不想成年、嫁人、生子、老死——也许是横死,谁知道呢?偶然的时分,她很想自己突然变成男儿,然后上战场建立功勋或是壮烈死去…… “陛下要出兵高丽!” 这句呢喃终于从传言变成了真实:连李家大公子都有可能从军出征! 高丽人背信。 高丽人无礼。 …… 高丽王与突厥勾结。 高丽有与其他部落结伙侵蚀天子之土的野心。 即使梓风再三告诉自己不要再将眼光投向男子们关注的地方,可这样大的事情,不是任何人都能回避的:役税增加、人马战死…… 皇帝要打仗,要打大仗,要打华丽的大仗,还要御驾亲征! 大家这时才明白,他们的天子就爱场面大、影响巨、有面子的事情,至于后果则是臣下与普通百姓来承担。 “何必呢……有个七八万精兵即可。” “大哥,我觉得虽然用不到百万大军,二十万马步军还是要的。水军若再有五万也是好的。只是最好是大将来指挥。” “……” “……” 梓风一开始都是沉着脸旁听。她弟弟这群男孩子们越来越自以为是,居然对天子的作为指手画脚——“大家说话谨慎些,提高嗓门之前先爬到屋檐上看看周围百步之内有否有偷听。” “梓风说得对,你等年纪不大、主意倒不少,有本事就自己领军拿下高丽看看!”建成大哥也摆出了老大的架势。 哥哥姐姐一发话,弟弟们都缩了回去,可也只有一会儿。 “但我看到很多老人,还有不满十五岁的孩子都在军中,这样的队伍能打仗吗?百万军人,看上去多,可不精啊!”年纪最小的元吉很不服气。 “闭嘴!”建成大哥。 “闭嘴!”梓风姐姐。 “多少人都盯着李家有哪一步走错。这场战事连父亲都不敢说话,哪轮得到你!你若不管好自己的口舌就割掉!免得全家人都被牵累!” 元吉被大哥的凶恶样子吓坏了。 而梓风只是想着:这种谨言慎行的虚假贵族生活,是否会一直持续到死亡?算了—— “梓风,你去哪里?”建成被唯一的嫡亲妹妹猛然离座的动作惊到。 “回屋去抄写女诫。”梓风面无表情道。 算了,所谓的君子、士人,还不如一只会生儿子的卑微母猪! *** 冬天最冷的时候,京师一片萧杀。 不仅是因为大量壮丁即将开赴河北、然后整队出征,还因为皇帝最近几日对进谏的大臣们大开杀戒,以心定罪的古时酷法又重新复活。李家甚至将一个私底下大声抱怨亲人被征的仆从打了一顿——于是至少在李氏内,再没人敢随便说话。大哥建成有官位且非军职,他不用上战场,唐国公想上都不会让他领一兵一卒,而李近纸其他的男孩子年纪都没到。可其他众多的战将世家几乎是父子、兄弟甚至夫妻都上战场。 毕竟,这是一场旷古大战,虽说意义不明。 “肯定能绑了高丽王进京献俘。” 当乐观的说法渐渐占据上风时,没有至亲赶赴前线的贵族、官吏和百姓纷纷转而赞美朝廷的大动作。将领世家们则没有多言:战士就是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光宗耀祖,死在床榻和妇孺的哭声中才难看。 李氏宗亲中也有名六品的将军将随军东征。 而天下人的皇帝这时还在扬州与女道士们一同做道场。 又过了一月不到,雁门关上出了事,当地武官们反叛,等朝廷派兵前往弹镇后,他们败走到纷乱不已的突厥东部去了。 “多事之秋啊!”世民学着大人样摇首叹息。“姐姐,听说父亲婉拒了郭家的求亲。” 他是把郭氏那一门子靠溜须拍马而得宠的人家的求亲当成笑话来说的。“不要多言。我年纪还小,唯一适龄未嫁的姐姐是庶出、登不了郭家的尊贵高门。” “噗——哈哈哈哈!” 梓风见弟弟笑得已经快趴到地上了,委实难看至极,于是“好心”地“帮”他一脚。 “哦,还有在扬州甚是得圣眷的王家呢?” “他们的先人又不是鲜卑,与我不同族的,自然不能随便通亲——”见这小子想翻跟头狂笑,梓风直接把他摔一个大跟头。 “姐,您的力气太大、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哦?直不起腰?那要好好整治、整治。”她作势抬起绣靴“帮”他按摩,只见她弟弟动作迅速地从地上飞蹿而起,装装样子地拍拍腰、甩甩腿,朗声笑着一溜烟跑了。 梓风也嘿嘿笑了半晌。她爹表面上阿谀软弱,但骨血里还是柱国的后代。她,完全不担心会被贸然嫁掉。 第十二章 好久没有穿男装上市坊走动、走动了。梓风觉得自己的双脚很自觉地转向最心爱的兵器铺子——大概是口袋里余下来的零用钱在作祟吧,总之她是又不管礼仪地跑来挑选…… 铺子呢?! 她左右转了半晌,只见半条街道的店门不是紧闭就是一片狼籍地洞开,往日的繁荣景象全部不见了!她刚来的路上,多数吃用的店铺都还在呀!而这里原本卖的都是铁器、车马等物…… 不对,记得铺子还有个侧院门,她走过一回!于是手扶短剑柄,小心翼翼、战战兢兢、鬼鬼祟祟地绕到窄巷中,转了一道,不,是两道弯弯,终于给她找到了一扇没有漆饰但十分结实的独扇门外——拍门! 断断续续拍了约莫半刻,就在梓风打算转头走人的时候,门上方的一块木头居然不见了。她后退两步,看见那空挡里居然有半张人脸。 “喂,开门!是我呀!” 门打开一半。 梓风并没有想过如果门后不是兵器铺子而是别的歹人,自己会碰到什么样的事,就这样大大咧咧踏入门里。 门立即关上。 “做什么!难道你们不开店做生意了?” 这里是隐秘的侧院,不少客人会在此试试新到手的兵刃,且这里原来还有装着轮子、可以滑动的箭靶。现在这些兵刃靶子什么的都不见了。 “……哦,原来是李家三公子。”前来应门的伙计是认得她的男装身份的。“公子,我们的生意确实不做了。” “为什么!而且,若你们不开门,那往后我上哪里去买喜欢的兵器啊!” 伙计咧嘴笑了下,又换回原先没有表情的脸。“朝廷征兵和征兵器车马实在太厉害,我们好几个伙计都被逼去河北、参加东征,主人家的马和积蓄也被搜刮走不少……本来官人说贡献两匹马和一千钱可以少一个兵役,结果等我们把东西送去后,另一拨官人又来了、说是不应征就要灭门。” 梓风目瞪口呆。“那你们就……入伍了?” “连何东主这个胡人身份都逃不了——” “我不是逃,我是想看看隋军到底有何威慑可言。”一个高高宽宽的影子从另一扇小门中出现。 “何家主!你也从军东征?”梓风左看右看,怎么看他都是一身平民装扮。“你没有领到军服吗?我族里有个哥哥去了河北,除了战袍盔甲,他还自带兵器战马和随从。” “……李家是世家,排场自然不同。” 何店主说的话硬邦邦的,好有意思!“哈哈呵,若是我年纪再大些,即使女扮男装也想去看看战场是什么样子的。” “女公子不会喜欢战场。” “是矣!是矣,但早早让战争结束、让百姓过上安稳日子是我所喜欢的。” 两个人各想各的、各说各的,居然也扯了好一会儿。 最后梓风终于想起来自己跑这一趟的目的。“何家主,我和我家的兄弟们本想为家丁配备些精良的兵器、以备家乡护卫的责任,大哥也因而支援了不少金钱。既然铺子受此波累,那就请将余货清点、清点,卖些给我吧!” “女公子的大哥、李家大公子为何自己不出面?要你这位姑娘抛头露面?” “我以为草原上的女子也是很能干、很爽直的。” 梓风与主人家对视片刻,自觉不及对方的凌厉目光——他的眼神真的很尖锐,但和父亲及哥哥比起来又少了说服力,所以他是个开铺子的商人,她家是唐国公。“若是国公世子不上战场却要购买兵器,你说朝廷会怎么看?” “应该不仅于此吧?!” “还有就是我不太像个文静女孩子!”梓风抬头挺胸、趾高气昂道。 何店主迅速扭过头去。梓风认为他在嘲笑,正想发作,却见他继续表情严肃地对准她。“承蒙女公子往日的关照,小店的库房其实是在京郊……一个道观之旁,而这些凶器是万万不能大批带入京师的。” “我家的人自会分送到各处。”大哥本来就为这事发愁:李家的产业在各地有数处,有几个地方眼下正乱匪出没,但他们纵有人手却不敢明目张胆地收购铁器——是她自告奋勇来这家常走的半胡半汉、灰白不明的铺子探探,而大哥也勉强同意了。 “若女公子自己能定下,那是最好。不过野外之所,还是带几名有身手的护卫较好。我等自然也会接应。” “那敢情好!”她兜里只有订金,“但钱款和东西都需分批送运,如何?” “好!” 自以为很了不起地谈成了平生头一笔大买卖的梓风,正志得意满地指使殷勤的店伙计开门送客,不想刚一踏出门外,就见面前立着位腰佩长剑、表情如冰的……的……跟班,不远的巷口不仅有李家的马车,捎带还有三。 “三宝?” “三姑娘,该回了。您明天的功课还没有背熟。” “这个……马上,马上,呵,哈哈。” 当她匆匆走出几步,突然想起来要与何家主打个招呼再见的时候,发现那扇隐秘的小门已经阖上、门上的窥视洞口也找不到了。 第十三章 让自家女儿去买大批兵器,这样的事情几乎可以说仅仅发生在李家三姑娘身上。 可不寻常的李家女儿毕竟只有一个。 父亲的侧室——不记得是第几位了,不是第六就是第八位——又诞下个女孩儿。那些姐妹们都由各自的母亲呵护与教养着,大了学习女红、音乐与礼仪,然后等着父亲寻一位合适的丈夫,全然不知家族在朝中到底是何等凶险。 “陛下命我守洛阳,建成也须一起去。但其他人……”大家长沉吟了会。声色令父亲略显老态,但无损父亲的思考能力。“小的,都回晋阳老宅去,梓风、世民,我知道你们两个人小主意大。京畿的几处庄园和家人就都交给你们,还有,武器之类就先存在你们手上……陛下去了南方,京师空虚得很,说不定有丈夫建功立业的机会!可不要放过呀!” 梓风偷偷看了言辞正经的父亲一眼,又扫了下表情奇怪的弟弟。嘿,不要错过打架的机会!但是有生命危险的场合还是赶快走人的好! “你们的姐夫……应该会照顾你们姐姐,所以,只要稍微多看几眼。” “父亲,那大姐的婚宴。” “可君命难违啊!且建成也必须去,这样,我让你们的叔父出面,然后娘家的事就由梓风负责,其他跑腿的就交给世民。要用多少人手就尽管用,钱嘛,应该也够了。” 她想撞墙。 不过,好吧,这就是她爹,她最最喜爱的、溺爱放纵子女的、总是好说话可有时也挺严厉的父亲。 但眼前第一要紧的是:家里她是老大了! 哈哈哈大笑三声。 等前三天当家作主的好奇与得意劲头过去之后,可怕的才刚刚开始。 念书,一个时辰也不能落下;京畿附近大的庄园才两个,小的有四个,而其中一个还是一位姨娘的私产,另两个是族中一位长老的私产;家丁佃户仆总共四百多男丁、连家属有一千口人;接下来就要秋收了,税收、赈济需要五个精通算学的家人来计算;还有大姐的婚事,父亲居然就留下一小箱金子,指明要嫡长女看着办,务必体面不浪费又合出嫁女儿的心思……真不要活了! “大姐,姐夫,父亲奉皇命镇守晋阳,内堂就请姨娘做主,外室请叔父代替家父出面……”梓风甜笑着却不容反对地解释。反正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嘛,皇帝命令一下,管你家女儿成亲还是儿子娶媳,拖延就是死罪呀哈哈。 “……对,二弟世民在帮忙叔父大人……他性子野、喜欢刀马弓箭,会吓到妹妹姐姐们的。还请段太夫人见谅。”想借婚宴把长得跟便宜母马一样的娘家侄女塞过来?做梦! 甩开宽大的粉金缎袖,头上耳下腰间的金啊玉啊石头什么的叮当作响、好不窈窕!好不麻烦!要不是她的功夫好,一天里可能给摔个四五回。 *** 大姐十七岁,大姐夫二十六岁且已有两位侍姬与一个女儿。 但大姐夫看上去对大姐和姨娘很照顾、很有礼貌,于是她进出都拉住庶姐,既像个孩子般不引起媒婆们的注意,又可以表现得李家的重视。 “三姑娘!三姑娘,晋阳那边有急使。” “让使者到那边说话,”梓风指了个来往人比较少的方向。‘四宝,去找我弟弟们来,都来!” “是。” 梓风半点没有想到找叔父大人们帮忙,她的两个叔叔虽然都很勇猛,但感觉上总少了父亲的那种慵懒底下的锐利。 “三姑娘,唐国公已得知山东、河南均有乱军。”来的人是父亲身边的长史,可见父亲并没有忘记京中还有两个孩子管着大片家产。 “不是山东的已经被平灭了吗?!”听说那地方被征的粮食和兵役过多,民变此起彼伏。大家虽然嘴上声讨得严,可心里也清楚当地官吏一定是多征不少的钱粮,把人家的生路给绝了。 “山东有股小贼已灭,但另一个王姓寇首,占据山寨,为祸两州。另外,雁门乃至洛阳都不安稳,还请三姑娘和二公子小心为上。” “知道!对了,辽东战事如何?” “姑娘,还没打呢!听闻这仗要到明年开打。” “那么多士兵、粮食、钱马怎么办?不是都征集了吗?”她家弟弟开口问。 “……不知道。陛下眼下还在南方。” “好!感谢及时驰报!” 姐弟两个打发走了风尘仆仆的长史——喂马的赏钱还是弟弟给的,因为姐姐带的钱全给光了——在姻亲们诧异的目光中立即调兵谴将,把姐夫家当自己家。 “姨娘、大姐,放心,即使乱贼打到长安,我也能保护你们!”胸脯一拍,吓傻了众多娘们。 从此以后向唐国公嫡长女提亲的世家就更少了。 ---------------------------------------- 注:本文不是历史,细节多属杜撰,如与史实雷同、纯系巧合。 第十四章 楼观就在终南山里,距离京城一百多里。 梓风他们大清早出发,一路跑到中午,中途走错了道然后折回,正又饿又累的时候,终于能远远看见半山上头那座道观的外墙。 “这什么地方啊!”梓风感觉两条腿僵硬地像石头般无法动弹。“我要喝口泉水、再洗个脸。嗓子里都在冒烟!累死我了。” “这是藏身之地!”世民也是一脸疲累,但精神还不错。 兵器铺的汉人店主及一名中年道士已等在山道边的一座草屋中,见到这十骑疾如风地驰近时才笑眯眯地迎出来。 “两位公子是否先喝口水、饮个马,我这就让上面的人准备热饭热菜。” “多谢樊店主!”梓风虽然不是特别想在这简陋的地方屈就,但温热微甜的茶汤确实是好东西! “这茶水中添了几副药材,不仅少了苦味,还能补气。”道士上来献茶。 这道士的灰土色外袍很旧,但一开口就能发觉此人有些来历。 “不知仙师到得观中有多少年头?” “呵,有十多年了。当初贫道来到此地时,楼观仅一间正殿、两个侧厢,现今壮观了不少。” “不知仙师在观中……” “贫道学道不精,惭愧地当了数载主持。” “失礼!失礼!” 梓风觉得对一位有帮助的道观主持还是应该放尊敬的,所以腰段也柔软不少。 出乎意料的是,她家弟弟原本不怎么喜欢出家人,不论释道皆然。可现在他居然主动和道士攀谈起仙道,真是奇也怪哉! “不知尹喜大夫是如何窥见老聃之真气——” “有人通报而已。老子乃当时之王族后裔,官名显赫又修道有成,一介关令怎可能不知晓有这样一位高人至此。” “那真是在此山中吗?” “终南山有古之关隘,既然是关令,必然为这一带。而,此地竹木繁茂、果实丰富,山势峻美、云雨绮丽,是修道的好地方。先师祖即在此岩洞中单衣修行十余年,以山果泉水为食。贫道在运气之后常能在此看见先师的身影。” “哦?!那,难道是先道长灵气尚在?” “先师灵肉俱已往。但真气尚有几丝留在人间。因此公子问起何为真气,贫道因修为尚浅、只窥得些皮毛,也只能大概解释到此。” 梓风突然有一瞬间也想去修行。人的真气能在去世后依然让人感觉得到,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功力啊! 世民显然也是同样的震撼。 姐弟两人望着仙人曾经修行得道的地方神往许久。 “两位公子,饭菜已备好。”一名年轻的道士匆匆跑来通禀。 山上的菜色简单而美味。 道士们并不如佛家僧人那样严戒荤食,好几道山味配着鲜笋和野菜羹,极之鲜美。梓风本来连吃了好几筷鸡肉,结果她发现道长每样食物都尝一口、喝一口汤、再慢慢咀嚼杂谷米饭,然后再同样的方式进食。于是她也学着这般吃法,接着她发现弟弟早就有样学样、吃得缓慢斯文但快速。 饭后漱口并饮下木碗盛着的苦茶水,梓风突然发现自己爱极了这种略苦涩的浓郁茶味。 “终南山果然是出名士与仙人的地方!” “也是出好兵器的地方。”樊店主加了一句。 “店主人难道与伙计们在观中打炼?”道观并不大呀,而且非常清静。 “此观往西有座山丘,其间一密洞,左近有风洞口亦有温汤泉水,洞中可储大量之物,且蜿蜒可达甘泉、宜寿两宫。” 梓风与弟弟互视一眼,“倒想是躲避战乱的好地方。” “诶!丈夫立于世间,岂能遇事闪躲!” “正是!樊店主说得极是!弟,我们家的人除了防身护院,还应该学如何保家卫国。” “组一乡兵?” “有何不可。反正西夷东贼、哪里都不平静,加之盗匪肆行、吏员贪渎,自救之余,他方有难也可出手相助啊!” “好!那我们回一趟庄子,把男丁都叫来!” “女人们也不能呆呆等着人来救,多少也要学些什么。” 姐弟二人热烈地讨论了一阵,终于想到此行的头等要紧事:“樊店主,你想好我等应当如何运那些铁器了吗?” 由于男人们坚持不让她进入铁匠洞中,梓风无聊得骑马慢慢在山中转悠。 初时观中和铺内伙计都紧张得跟着,怕她一不小心失了马蹄、摔进山涧悬崖。可这里的山道虽然高低不平了些,但对梓风和她的赤色马儿来说是件简单的事,于是大家就轻松地聊着天打起猎来。 忽然之间,山中的云涌动起伏、与前时看到的景象完全不同。 “女公子请回观中吧。要下雨了。长安恐怕也要下一阵子。” “好!” 偶然马背上回头,那灰黑雨云变得更加厚重狰狞,一如这天下之势…… 第十五章 李家这回买到的都是好东西,比即将赴辽东前线的官兵们使的更好。 “樊店主,何店主他们能自己带兵器吗?” “当然可以。发的兵器有的根本不能用。” 梓风仔细试了试阔刀各处的分量,然后双手握住,往近处的竹子上砍去——竹杆微斜地被切成两段。果然是好刀! “三宝,这个送你。”到她身边不过一年多的三宝居然又长高了三寸,肩膀的宽度看上去与这柄阔刀也挺相配。“做什么不接?难道你觉得我佩上这么宽大的刀很好看?!” 三宝二话不说地就将至少价值三千钱的刀抓到怀中。 “你将来一定会嫌这刀太便宜的。”梓风笑着回头继续挑选兵器。“家丁携带棍子不犯法,所以棍中刀还有铁头棒之类可以大方地带走。这些箭镞还是先放着,弓我带走一些、另外送。利刃……得想什么法子……没事,店主,我家这点本事还是有的,父亲有几支府兵队伍可以用……” 她手下可以有六百人的护庄人手,除了上贡给皇帝作为讨好用的良驹,还有上千“老弱不堪用”的马匹隐在各处。 “弟,你那边要多少。” “矛。这些我都要。锻好的矛头与丝杆分开来运,我想请几位伙计到我家庄子里做一下剩余的事。” “好。”店主人并不因为两个半大少年人而轻视。事实上他完全听从姐弟二人的调派。 等忙乎完这一阵,大家坐下来,齐齐沉默。 梓风觉得最近的事情很多,姐姐那里经常的抱怨,一些婆娘作的乱七八糟的媒,父亲长兄语焉不详的近况……还有就是战争与民变的坏消息。 多数时候她并不认为那些不想饿死或逼死的造反之人应当统统被处死。可事实摆在那里:越来越多本来是好人的人反叛。 而正在风雨不定的当口,前线大败的消息传来。 天子的军队居然在辽东这样蛮夷的战场上大败?! 整个京师、整个天下,都陷入一片死寂。 渡过鸭绿水的百万士卒,就这样……败了?败给一个特别爱出尔反尔、鸡肚肠一般大的小国! 街道、楼宇、乡间中经常可以听见哭声。有的哭亲人死伤,有的哭国家命运,有的仅仅是愤恨自己没有去指挥战事而痛哭,比如梓风。 李家人世代以武传家,国家战败简直是无比的耻辱。而偏偏李氏家族本次出征的将领居然活着回来了!真是太羞耻了! 京宅里沉寂了好几天。 “这场仗打得真是……”弟弟首先开口,“窝囊。按理,不管是兵力还是战力,我们都优先,可拖的时间过长、补给不济……又太过严酷。辽东果真不好打,那里胡汉交杂,有蛮勇也有谋略,连汉武帝都没有得到过好处,也只是先怀柔以对……” 梓风懒得多言,不想多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败仗就是败仗。 但最可怕的还是打了败仗不汲取教训。听说天下人的天子就是这样——当然这只是私下窃窃私语,绝不能公开说的。 “姐,我们回庄子里去练兵吧。”世民惊人一语。 “好!我给父亲写信还是你来写?”当姐姐的也正有此意, “还是我写吧。父亲毕竟还是希望儿子们能重新夺回柱国的地位。” “难。”梓风根本不需要仔细思考就可以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李家不是皇帝宠爱的家族,以前就不是,现在和将来大概都不可能是。“不过等我打听一个人的死活以后就走。” “何氏店主还活着,他是在薛老将军的麾下作战的,听说还立了军功、不过没拿到什么赏赐。只有个伙计战死,另一个负伤先回来,再一个一打完就回乡了。” 梓风有趣地看看弟弟,“弟,你倒挺像另一位柱国之后的,不过我觉得蒲山公不会对个*那一带的胡人有兴致。” “我看他有反逆之心。” 姐弟两个到此处突然顿住,静默了好一会儿,才互视半晌。“弟,少开口为妙。” “……姐姐也是。” “那,我们回武功的庄子?” “好呀。不知道姐姐选那边住的理由是不是跟弟弟一样。” “因为我们两个都喜欢‘武功’呀!” “哈哈哈!” 马匹缓缓走在日益荒芜的街道上。京师已经不是真正的京师了,至少和几年前她坐了马车来的时候大相径庭。 皇帝要么驾了庞大而可怕的如宫殿一般的车子去塞外溜达,要么去东都众花丛中欣赏美丽的人儿,再不然就是去他最心爱的江南。连皇帝曾经十分关注的晋阳宫室也早被遗弃。父亲的来信中不无凄凉地说道:晋阳行宫因为缺乏修缮和补给,连个行宫的样子都没了;年轻貌美的宫女们已经等地人老珠黄——估计父亲对那些美人们有些动心吧,她没把这层猜测告诉弟弟,因为弟弟也是男人、也快到了对美女有兴趣的年纪……唉,等他更大些再说吧!现在他们关心的是:李家的庄丁能否建立起一支队伍。 那个侧门依然紧闭。门上的了望口仔细寻找还是能找到踪迹的:缝隙间没有生苔。 敲门。 约莫敲了二十来下,当梓风考虑用武器强开时,门直接开了——没有经过了望这一关。 “李家女公子、二公子,请进。两位店主都在里面等着。” 梓风没想过弟弟也跟来是何用意。她是单纯地关心打了败仗却非常无辜的人:这些人明明很骁勇、却大败而回,想必比她更加痛心疾首。 世民可没那么用意单一。他很细致地问了辽东战场的详情。水烧开、茶研好、煮完第一碗茶的光景,才讨论完那边的天气和水土。 “你们的领兵将军是哪位呢?”梓风厌烦了无聊的气候,问了个她很在意的问题。 “是薛世雄将军。” 姐弟二人对望一眼。“薛将军不是懦弱之辈呀!”他的威名连最自傲的军人世家也无可挑剔。 “将非败军之将,帅乃败军之帅。” 大家顿住。“何家主,此话不可再说第二次。” “呵呵哈,大不了去山东。再不济就抛弃我母亲的中原故乡,回父亲在西域的故乡。” “还有千万生灵无处可去。何况中原有了变故,东西南北四方、包括西域,谁也逃不掉。谁也逃不的。” 梓风看向比自己小一岁的弟弟。他的这些想法是从哪里来的呀?究竟哪本书上读到的?明天,不,今天晚上开始,她也要去死命背那本书! 第十六章 晋阳那边来了信,但没有提到败仗,也未曾对女儿的大胆提议有任何评价——不反对应该就是同意了喽! “……父亲的信里没有提到辽东。真是奇怪。” “父亲没上战场,当然不想提。” “你说父亲会不会不怎么……喜欢这场……战事?” “姐,你说这仗是否要打呢?” “应该打。如果辽东的部族与突厥人联手,那要比汉时的匈奴更麻烦——很多人都这样说。” “那如果我们这样的人去打,会输吗?” 弟弟的问话让梓风怔愣许久。过了好半晌,她才对满眼期待的弟弟道:“那大概得十年后才能见分晓。因为,你觉得陛下会让现在这个年纪的你领兵?而且是指挥一场战争?” “……” “所以呀,我们还是先从庄里的壮丁们开始吧!我打算请何家主去教授作战技巧,你觉得如何?” “由姐姐决定吧!不过弟弟总觉得,如果姐姐总是和武艺、作战、粗野男人之类的东西打交道,就会嫁不出去。” 梓风当作没听见。每次弟弟找不到反驳的时候,他总会拿姐姐的婚姻说事。事实上,她根本没想过婚姻这档子事儿!“弟,乖,这事就由父亲去头疼吧。你到底回不回庄子练兵?” 弟弟转身就走。“半个时辰以后我会与何店主在侧门口等你。” “……” 半个时辰?梓风本来还在窃笑,可突然想起来,光收拾衣服就不止半个时辰啊!“混帐!至少两个时辰才够呀!” *** 一共有一千二百人等着李家的少年姐弟俩, 梓风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真的不知道。她甚至可以区别出哪些是庄子里的老实农夫与家丁,哪些是很明显从战场回来不久的军人。那战立的姿势就把这群人分成了两拨。 “何家主,那七百多人是你带来的?” “如果女公子觉得他们很多余,就让他们回原来的地方去吧。” “他们本来在能力?东都那边?还是山东?”世民轻笑着,也没有等答案,就直接让管理庄子的管家给他们准备衣服。“不管他们以前是哪里的,总之,他们能够保卫李氏的产业,就是李家的人了。让他们换个服吧,不然太扎眼。” “在下就知道李家的两位公子不是平凡人等。” “这个年岁,再平凡的人也平凡不起来!” 梓风不喜欢研究弟弟话里的意思。其实这也正是她疑惑的。 他们到底为什么活在这个混乱的时间?到底该做什么,才不辜负祖先的荣耀? “好了,何家主,这些人就交给你了。钱粮的事情就由我来操心吧——” “女公子,他们也会种地,可以将附近一些空荒的田地种上粮食。总不能老是让姑娘来给他们吃的吧。” “也许明日他们就要用性命来换今天的吃食,所以我一点不亏。” 梓风对他笑笑。 “多谢女公子,在下等一定尽心。” “对了,我看见两个眼熟的伙计,还是让他们去做他们熟悉的事情吧。记得那个有点瘦弱的力气不小、特别会调我和弟弟的弓,嗯,就让他当我弟的随从吧!” “多谢。” “何家主,你为什么总是低着头。我记得你不爱低头的。” “两位公子以后是在下的主上,自然是要低头的。” “行啊,何总管,”世民豪气十足地走过来——他已经给自己挑了十几个随从了——拍了拍何店主的肩头,“你给我带来的一群好汉。好!” 梓风研究着何店主抬起头与弟弟谈论兵器与兵阵的模样。奇怪,难道她家弟弟不是他的主上吗? “弟,我去和父亲说——” “先不要说!” “你在瞎操什么心。我会告诉父亲我们会把周围无主的田地也低价买下,然后找佃户去耕种。” “……” *** 不过半年的时间,天下就从战败的颓势中恢复过来,帝皇之风可见一斑。但即使京师依然繁华,可有些地方就再也没有回到原样,比如以前生意很不错的铁器街、兵器铺,还有些老百姓喜欢的便宜吃食。长安的人口大不如前了。 还有就是,皇帝陛下…… “再次征辽!” 一个不喜欢京城还打了大败仗的皇帝,在新年伊始的时候,又说要兴师动众、去打一场残败的可能很大的战争?! 梓风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武功的庄子里吃饭,于是她为了确定自己是不是吃错了东西、整整问了家人三次。 这个糟糕到极点的大消息让所有人都无法过新年。 “没事,你们几个已经改了籍。不用去应征送死。”世民呆默半晌后的第一句就是对刚从战场九死一生地回来的人说的。 “可别的人就免不了了。”何店主潘仁冷静道。 大家闻言脸色一变,盯住樊店主兴刘他们。 “不就是打仗吗?我还没见识过皇帝的军队大败的情景,去开开眼也不错。”樊兴刘一定没有惧色。“兄弟们,和平的日子过惯了,想不想动动筋骨?嘿,要是主将太没用,那就宰了由我们来打!” “好!” 好几个闻讯冲来的汉子,原先的不安在听见这番话后变成了豪气。 “还是我去吧,这边也真的需要人手:一千件兵器还差了四百多。何况,战场可不是打架场,再骁勇的人也抵不了一死几千人的阵势。” “潘仁,你这么一讲,我就更想去了。女公子和二公子这边的安全就交给你们,我这就回去把房子和铺面卖了换钱……你就,准备着当抚恤。” 梓风站了起来,“各位,难道唐国公家保不了你们?!” “姐!” “女公子,唐国公早就失了圣宠,不是吗?”何潘仁连脸色都不变,一直是这样冷静,冷静得可怕。“你们若是在皇帝陛下亲征的事情上与旨意作对,照样全家灭门!” 梓风深吸一口气,挣扎了会还是坐回位。他说的是事实,李家连家主带家人,得出二百军士和二百战马——李氏早就自身难保。 第十七章 李家姐弟开始埋头训练家丁——其实是练兵。 武功庄子与终南山并不远,而现在兵器铺子里的人全聚集到此。 梓风心里不是没有嘀咕这叫聚众,随便按个罪名就可以让李家完蛋!可她在接收人马的时候却连一丝犹豫。 而世民根本就沉浸在手握兵马的豪情壮志之中。 “姐,父亲那边平了几处群匪。可那些都是小股贼兵,哪怕是长平的那一帮山贼,也是出动了精卫八千余去平定。父亲手上的两千府兵根本不够。” 听他在那里自欺欺人!梓风继续看书,看史书,以及乱编史实的传奇故事。 “要是带了这支人马去辽东——” “还是惨败。敌军精兵在十万以上,可调动的民间士卒也超过十万。最要命的是那群人完全无信义、没有品德,根本是匪徒中的匪徒。一国都是匪!” “姐,也不要说这样的话。百万兵马去进攻东隅一小块地方,还打了两回,真是个可笑的事情。” “你我又不是主事者。先管好眼前的再说!” 扔下书——没有好先生,看书真的很烦闷——拿起特制的弓。这弓用力均匀、瞄准也容易,是千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好久没有痛快跑几圈了。我们来比一场骑射!” “姐,射什么?” “比赛射树叶上的虫子,如何?” “……” 最后这场无聊之下的比试成了一场大练习。三百人马在庄园和山丘之间瞄准着各类奇怪的目标……射着玩儿。不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训练骑士。 这样的训练为的是哪般,谁也说不明白。总之,大家就这样练着,顺便种种地。 “父亲来信上说了什么?”由于不幸年幼一岁,世民总是不能第一个拿到父亲的信件。 “自己看吧。”梓风挺恭谨地递过去——一张纸,就一张。 “就这点?”去掉称呼落款,中间寥寥两行。晋阳那边安好,京师这里要自己小心,不要计较钱。“就这样?” “就这样。” “父亲也没说要接收这批士兵?” “那边兵马的事情不归父亲管。父亲就管些……房子和侍女之类。” “还有粮食!兵器!马匹!” “那些都有司马和司库。” “那不还是父亲管的。” “那些人并不全是李家的人。算了,弟,我们的人马就先在我们这里。反正几年的饭钱还是有的。” 接下来的几个月,不停有各种消息进来。 打赢了一场,又输了。 前天说敌人投降,然后又打起来。 反反复复了至少四五回,最后才听说皇帝也腻了这种不实的降报,下旨要大举进攻——好象旨意非常不值钱,非常不值。 到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大家终于等来了早有预计却谁也不肯去想象的消息: 三十万士兵命丧辽东。活着回来的仅寥寥数千人。 大败。 *** 李家送去从军的人半数阵亡、其中包括两名亲戚;兵器铺的伙计也都战亡,只有何潘仁活着逃回来了——他一个人跋涉几百里才找到吃的东西,然后继续徒步走,在人人都以为他如阵亡名单上说的那样为国捐躯之后,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地走回来了。 活着就好呀! 所有人都把他当宝贝一样藏起来、用温暖的茶水和丰富的食物让他变回原来那个神气活现的胡汉混血店主人家。 不过梓风他们可以明显感觉到的是,何潘仁已经变了很多、很多。 至少,他不会说一个字的豪语,但却更加严厉地、几乎不近人情地训练壮丁们——大家也乐意由他教授本事,如何活下去的本事。 “我想我是熬不过那几个月、那一段路程的。”梓风很“谦虚”地对弟弟说。 世民也毫不犹豫道:“我也熬不过,姐。即便是男子,我也活不下来。” “所以啊……”糟糕,她接不了话题。所以什么呢?所以如果他们俩上了战场,也一样活不了?第二次征伐,多少有名的将领都战死,有些父子、兄弟、夫妻都死了,死得……真莫名其妙! 那个导致败仗的皇帝居然又要去江都坐镇国家,把东都西京扔给臣下和孙子们去管理! 这叫什么皇帝啊! 梓风一斧子砍下,偏了,木头只被削下一小条——看,她连砍柴这样的“简单”事都干不了,别说什么打仗了,还是乖乖嫁人生孩子、与侧室姬妾们争宠……呃,想想那种后院烽火的日子恐怕也不比战场上好过多少。 “呜呼——”呼——嚓——噗——被她砍坏了的木头这次完美地被劈成两半。好吧,她使用铁器的本事还不错,是不是? 吃完晚饭,在灯下继续看了会儿比较能够理解的史书,梓风披件稍微厚实点的袍子往外走。庄子不比府里,前后没有严谨的区别,她的屋前没有长长的廊子和禁闭的门,走出来、十几步路就是家人们常去的一处小树林,林子早被箭镞刀刃伤得体无完肤,连里面的石头也被剁得七零八落。 那里,她发现弟弟仍然不死心地继续追问何店主辽东战场乃至西域、突厥的事情。有些李家的人已知道得很深,有些则完全无知。 弟弟的心眼和胸怀都不小着呢!可惜,这天下给他们的局面却太小了。有点……有一点施展不开的样子。 “弟,别老缠着人家问人家不乐意多讲的事。”梓风也想知道些见闻,可她的好奇心并不强便是。 “姐,我们正在讲西域那边新进的粮食呢,那叫什么的?“对,大禾,上回你不是吃过的饼、滋味不太一样吧?还有,听说用大禾酿的酒尤其清澈甘洌、香醇浓郁。”[2] “哦,多少文钱一壶的?我叫人给你去买。” “……”呃,他们方才到底说什么来着? 唉,弟弟的心眼和胸怀都不小着呢!可惜,这天下给他们的局面却太小了。有点……有一点施展不开的样子。 -------------------------------- [注1]九军渡辽,凡三十万五千,及还至辽东城,唯二千七百人,资储器械巨万计,失亡荡尽。真的只有惨败二字。 [注2]大禾,高粱。虽然时间点大体相当,但此处是杜撰。 第十八章 “姐!”一进门,弟弟就急急忙忙跑来——说闲话,“听说有几家向父亲提亲,想迎你入门。” “大概是想要我的嫁妆吧。”扔掉大氅,披件家居的绵袍,梓风没这个耐性去和全无手足情的弟弟聊什劳子“姐姐的婚事”。 “还有别的,不过想也想得出来。” “哦,我年纪小、心性野,得再教养个几年才能为人妇。” “……那个、兴刘在摆布什么?” 她弟一直对军事有兴趣,可是她也有兴趣,所以……大家一起来玩打仗吧! “在聊山东的局面。” “那个知世郎?不过一介平民,他只是没有遇到象样的对手而已。”有趣的是,她弟弟对那些反逆者从不痛恨、可也没有瞧得起过。“倒是山东被辽东战事弄得民不聊生……所以反者才那样多吧!”[1] “其中缘故人人知道。”除了他们的天子一个人不知道! “但山东另有高人。在下晓得以一介农夫,不可能得此势,该人必有大才。” “哦?是谁?” 梓风别过头去偷笑。世民对传说中那些厉害的人物,不论出身、一律加以神往之…… “此人叫窦建德。虽是副手,我看他说不定……” 说不定什么呢?梓风轻声冷笑了下,“他能行天子之责?” 所有人都默然。 大家想的是不同的事情。 一介草寇,若说能干些什么大事,她倒相信;若说能当上天子,实在不太可能——刘邦那样的平民皇帝哪是人人都能当得的?何况,只是为了活命而反,恐怕本意是过上好一点的日子,而非行王道……不过,说到王道嘛,当今天子确实做得不很好…… “那窦氏若能成王,那我也能了。”不知何时,何潘仁已经站在讨论圈子近旁。凉快的树阴底下,除了摆放的茶水、果子、吃食,还有就是一堆各怀各胎的人。 “呵呵,倘无萧何韩信若干,成不了帝王。”世民对这样的话题显然没兴趣,他倒是对樊兴刘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山河地形皮卷爱不释手。 梓风也是。 “姐,你看,那窦、窦建德,只在这么小一块地方活动,却需劳动上万官兵追剿。他要拿下整个天下,谈何容易!即使是中原他也拿不到一半!” 弟弟的手指落在几处圈圈之东——那几个圈和山峦她知道,是东都、西京——然后手掌往西一拢:那是他们的老家! “呵呵哈,弟,他们若是有本事打到洛阳,我们就召集起勤王大军,把他们打败!” “听闻陛下新近任命了一位清廉的文官去平定地方。我估计他们大约能战平。”[2] 何潘仁又是那副死样子!梓风皱起脸对着他道,“何家主,战平这话怎么说?总得把战乱平息才是正理吧?如果是清廉官员,应该可以安定一方百姓,那么反叛者也就没有赢的道理;若是叛乱此起彼伏、麻烦不已,就加派兵马前往,我就不信,比如你这样战辽东的战士,打不了几支农民叛军!大家不就是反对贪墨和战败吗,若日子能过了,谁还来反叛呢?!” 何潘仁看了她一会,她也毫不含糊地对视。 “姐,你还不明白吗?潘仁指的是陛下的意思。”世民一直埋首地形图中。 “陛下能破格任用猛将,也能大幅提拔循吏。”梓风其实还是向着皇帝的。 “……我们等着看吧。” 世民与何潘仁相互看了下,就召来三宝,叫这个特别聪明的侍从仔细记录,然后再还给原主人。“知道这个有多重要吗?” 三宝拿到手、只看了几眼就立刻知晓。“小人明白!请公子放心!” 他明白什么呀!梓风白了眼其实是自己侍从、结果老是被弟弟差遣的三宝。这图是弟弟心中的天下,不是单纯的地理位置! *** 正当李家庄园里那些只会种地和杂役的家丁们学会马上射箭马下刀棍时,一个惊人的消息传遍京师、传遍天下。 皇帝! 又要亲征辽东! 武功的庄子里整整一天没有人说话。 “长槊侵天半,轮刀耀日光。 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 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 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3] 这首反叛头子知世郎所做的歌突然在京师附近极为流行。 而大哥从晋阳老家紧急送来的信在当天晚上就送到少年姐弟手上,里头只四字:小心为上。 第二天父亲从行宫任上也写了信来,吩咐要小心,然后皇家要征什么就立刻送上。 第三天,何潘仁从庄子里消失了。 第四天,大哥又送信来,说想让她认识一位年轻的柴公子。 第五天,梓风送信给父亲,说要上终南山上去修一阵子的道! 第六天,梓风和弟弟就出现在楼观近旁那个山洞中,开始学着打铁炼刀。 ----------------------------------------------- [注1]现在的太行山以东(山东和河北、河南的一部分)在当时称作山东。隋炀帝征辽时山东征兵征粮征物资和劳役,再加之旱、疫,即使不造反也是活不下去的。 [注2]此处与史实不符。 [注3]王薄《无向辽东浪死歌》 第十九章 一开始的日子都是沉默。默然地学活计、练武艺、读杂书。 梓风翻起了法家墨家道家的东西来,世民看的也差不多。 但山上并不是清净之地,不久,消息传来:各地反叛更多,而皇帝也准备率领庞大的军队再次去辽东。 白白送死的战士们啊! 姐弟不约而同地穿起了素色的衣服。提前祭奠那些可怜的人——他们的年纪太轻、地位太低,实在做不了什么,也只能半点实际用场也无地表示些个意思罢。 也就是一个月不到的光景,突然的,山洞前来了好几个李家的人。 “三姑娘、二公子!大事不好了!杨尚书反了!他们正往洛阳而来!” 姐弟两人都是便服男装、手握利刃。 愣了一会儿后,两人有志一同地披上外出时用的遮西风挡细雨的大氅。“召集家人们!组成义军、护卫王都!” 大量的贵族、平民自发组成了勤王义军,虽然不过六千多人,但也分成了三系。一系是地方豪绅侠士、没有头领又不服别人统领的一千多人,一系是来家、宇文家等大族的领地家人、人数最多,最小的一系就是李家自己的千把骑兵——纪律最好、武器最亮、首领最年轻。 “听说杨玄感一路打来,响应者非常之多。”梓风看着这一小撮人马,连塞人家的牙缝都不够。此时她才惊觉,要做些什么“事”、一千两千人完全不行,得几万、十几万、几十万训练过的士卒……这要花费多少时间金钱啊!果然,改朝换代绝对不是件易事! “是想造反的人多,不是仰慕杨家的人多。”世民的表情一点不像担心的样子。 “弟,你真想带我们这点点人冲进杨家那一堆猛将的阵中当肉渣?”她……能不能表现出怕死? “当然不想!擒住那些猛兽没有十万人马是不行的。现在就等陛下回军、或者至少假装回军,然后切断杨氏退路:这样前有高强大城、后有数十万没打到仗一肚子窝囊的天子军士,一定可以活活困死他们!” “就去看个热闹?”她才不信弟弟就那么点小心愿! “如果能砍下杨玄感的人头,那一定是大大的功劳!” “弟,我们还是直接回家吧。你的力气没他的大。” “……” *** *** 这批乱七八糟的队伍还是上了路。但是等快到洛阳时,少掉几百:那些人转而投奔叛军,顺手还盗走了几大家族队伍的不少武器——李家人马的组织和守卫都严密,何况都是骑兵,他们没有下手。 结果最后只有李家的人和马立在道中,前进也不是、后退也不是。 “二公子、三姑娘,跟着李家打仗,我们没有异议;可要是和义军……不不,和实力悬殊的敌人死战……恐怕有不少人会逃走。”樊兴刘店主自从带伙计们投奔李氏之后,倒挺像个管家,颇能带头说话、也知道上下之分。 “我们只观个战,不好吗?”世民淡道。十五岁的世民与十六岁的梓风一样,都渴望能亲身感受沙场。 “就怕两方都以为我等是敌手,只要有一万士兵冲杀而来,我们这点人马就会被活活淹死。”淹死在血海里。 梓风不甘心,她知道弟弟也同样不甘心。且,即使再对皇帝有怨言,反叛之心也顶多是一闪而过的——何况,要反很容易,反成功则非常、非常难……至少……“至少十五六谋士、二十员大将、三十万骑步兵,七八年光景——” “姐姐是说……?”世民对姐姐投以锐利的目光。 梓风摇头骇笑。她在想什么呀!居然在想杨玄感缺了什么?!“没,没有。想那杨氏叛军日子也不会长了,我们既然已经训练过一回行军,就、就回去吧。” 世民顿了下,与姐姐对视半晌。“姐姐也挺不甘的,怎么说走就走呢?” “一千人马太少了,是不是这样,樊管家?”梓风扭头问向樊兴刘。 “啊?啊……是!是这样,三姑娘。” 世民看了眼樊兴刘,又望回语焉不详的姐姐。十几年来,他们一同长大,互相的心思多少也摸得较清楚。然后,也就是一眨眼间,世民嗤笑开,“这段日子算小小地开了个眼,现在回庄吧。” 一回去,梓风立即将快速集合勤王、又快速打道回家的经历简要地写信告诉父亲。弟弟没写,他正埋头读史书呢。那些个兵书真是一点用也无,至少在一千来家丁对上数万叛军的时候。 父亲的回信快也简单:小孩子家看看可以,不要下场。 她一眼就扫完内容,笑着递给弟弟,弟弟只看了两眼又笑着递回来。 他们有个开明的、不负责任的却非常精明的父亲。 *** 皇帝回京。 杨氏败了。这在情理之中。 相关人等两万多人被诛,就有点过滥了。 而受过杨氏赈济的普通百姓也被杀,那也太残忍无道了! “领了杨玄感粮食,就是与杨氏同罪?弟,史上有无此例?” “无。不过汉武杀了卫太子、死者比现在更多。那真的是冤极。” “……我是说——” “是啊,可后人大多褒扬汉武帝的功勋。” 梓风认认真真盯住弟弟看,弟弟无所谓地回视。 过了会,世民淡道:“我想,这就是陛下一直要找机会亲征,对反逆者大开杀戒的原因吧。” 在到处都有民众反叛、各个大将分头进击各有胜负的时候,皇帝命父亲出击河东的乱贼。 一接到父亲的疾报,李家姐弟带着家丁骑士八百,编成一支不大不小的队伍,一路上急行军兼又耍弄权势,居然两天一夜就赶到唐国公的临时行军帐。 足足两万余叛军距离区区六千官兵五百来里路。按照李家这六百骑兵的速度,两天就能赶到。可双方多数人都是步兵,步兵再赶路也得七八天吧?何况叛军多数是未好好练兵过的农人,队伍一赶长路就难保阵形和战力了——当然这是乐天的看法。悲戚些的看法是,这么点官兵,吃败仗的可能性很大。 可李家的大家长和子女们完全没有吃败仗的自觉。 现在他们手上有近两千骑兵,可以立即驰援苦守着一座小城、将要和万余乱贼对峙的龙门县丞——那里才几百官兵,一天都守不住,他们只能期盼乱军的队伍从山野走到县城、准备兵器和攻城需用得花费好些日子。 “建成、世民,你们两个……梓风,爹知道你比一般的男孩子武艺更好,怎样,想见识一下吗?” “父亲,大哥和二弟各带六百骑先走,我带了补给车马和庄子里的家丁们后行。父亲领大队步兵随后赶至。”梓风才不理大哥板着的脸。她、弟弟和父亲站在一起时,当然没有大哥反对的份。 “好!好好。” “父亲,那如果叛军来降,如果处置?我们总不至于像鱼将军、王将军那样全杀吧!” “该杀的还是要杀的。这也是对陛下的交代。至于其他的,你们自己看,合眼的就编入你们的队伍里,不合眼的把兵器马匹和掳来的财物放下、让他们回家去。” “……” 这……父亲说了和没说并无多大差别,不过三个孩子也都不喜欢滥杀或是滥好心,大家交互眼神之后得出一个要紧得不得了的结论:自己干! 第二十章 “三姑娘,今天晚上休息还是继续赶路?”樊兴刘在傍晚时趋前问道。 “休息。大家轮流在车上睡一会儿。”行军的日子非常不舒服,又脏又累,还要担心一大堆东西。她没打过仗,也没怎么杀过人——她的兄弟们也是。不过凡事总有第一次,何况如果没有实战,什么都是白说…… “那大公子和二公子那边若需要给养……” “他们现在需要的是战绩。那支叛军一个来月才拿下一个自动献上的小城,可见那好几万的叛军大多是不打仗的普通平民。”只是加入就不用被征去打辽东、也不必交过多的税赋。 “那,三姑娘,若是我们遇见叛军,该如何处理?” “打。打赢了接受他们的投降。”纵然没有全副铁甲,武器和战衣一直穿在身上的日子并不好受,若是再加上沉重的盔甲,怎么受得了啊!她决定,自己不喜欢战争!不喜欢! “那降了以后呢?”樊兴刘又追问了句。 梓风奇怪地望着管家兼家丁教头,“你觉得我家哪个人像是会坑杀降者的?何况他们只是饿极了被人鼓动造反的人。到时候挑高大健壮的留在我们的队伍里,其他的给点钱让他们回家。” 她说完,手一拍爱马的屁股,一阵风冲到运辎重的队伍前方。 “中午了,准备造饭!” 不晓得史上的那些将军们是如何行军的,反正梓风他们比古书上写的四十里快了一倍多。但即使是这样子赶,竟然在四天不到的时间内落后于她的兄弟们近两百里。 她在喝水的时候听到前面已经开战的大消息,心中紧张又激动的当口,不远处官道旁的景致有异。 训练了两年的家丁和一些有经验的士兵人上马、箭出壶,刀戢横放在身前,十人一组护卫着运输车辆,其余人等在前后列阵——其实这种阵式若是遇见两千以上的强敌,会被拦腰斩成两截、然后各个击破,可这几百人中没有力夫,个个都是热血沸腾的战士,每部车都能组成一个小圆阵。何况,连樊兴刘也说了,“唐国公放心让三姑娘押阵,必然对叛军的实力不屑一顾。”这句是大实话、不太中听的话,倒也是梓风本人的观点。一个没打过仗的十来岁女孩子,能领领军过过战争瘾已经非常、非常难得了…… “弓箭准备!”梓风想都没细想地就拍马冲到第一排。 上百支箭整整齐齐搭上硬弦,而前头上百名手持各种各样铁器的所谓“叛军”被吓傻了。 双方就这样对峙了约莫半刻。 立在前排的梓风无法看清楚四百多步远的地方那些穿着奇怪战服甚至破旧衣服的人的表情,但看见那些人有悄然后退的、有交头接耳的、也有挥舞长矛的。 这样一直拉着弓,会手酸的。 梓风将弓向上半举,一松开坚硬的弦,那弹出又恢复的声音如琴音但夹杂着金声。身后两排骑兵也学着她立刻向上射出。 第一轮几十支箭就射在那群拦路者的脚前。 而下两排骑兵立刻填补上前。 第二轮箭还没全射完,那些人就跑了个没影。 “传令下去,若是有人夜间偷窃、就送到地方官府,若是拿了兵器来抢,当场斩首!” 她没近距离看见过血污的人头,但照目前这个形势来瞧,这种日子不会远了。 就在当天晚上,梓风特意召集了好几名有经验的……战场逃兵,可他们讲不出太多的扎营选址,她就自己做主选了个小山丘顶上。 事实证明选错了。 当劫掠者的刀尖出现在放哨者眼前时,已经失去了最好的警卫机会。 两名哨卫被杀。 但这是梓风一行唯二的阵亡者。 战士们一见到血,立刻从善良家丁变成凶狠虎狼。 双方都没有盔甲,但梓风一是人多势众、二是武器精良、三是训练有素。抢劫者在几个为首匪徒被樊兴刘等人砍杀之后就开始溃散。 可梓风一点也不想再行善:那些人明显就是白天拦路不成、晚上杀人行凶的劫匪——他们不需要宽恕。 她和一百名善射的骑士跳上马车、居高临下地准确瞄准。“射!” 几个眨眼间,每名箭手就各自射出三、四支铁簇箭,每蓬箭雨都带来不少血腥。 敌人留下四十来具死尸和遍地的血迹逃走了。 可梓风胜得不怎么愉快。 其实,不流血才是她最大的愿望,只是这样的愿望其实是奢望。 “三姑娘?” “连夜赶路,与两位公子会师!” “那……这些尸体……要不要取下首级——” “挖个大坑、撒上生石灰埋了!”梓风对首级记功这样的事情极为反感,她哪会不知道那些平叛功臣用来邀功请赏的首级中、有不少根本就是无辜平民!“还有,记得把所有的兵器和箭镞都收走。” *** 仅仅两天后,梓风就和弟弟会师了。 他们周围几百里都没叛军了,而大哥那边也只是在无聊扫荡,聚集的反叛者都被吓回家了——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那些根本称不上对手,两支箭射过去就跑了。” “三姑娘,二公子说的是一千人每人两支箭。” 那是够吓人的,因为这边的叛军根本无法和山东的相提并论。 “我真想会会山东的那些个打败无数将领的叛军头子。” “弟,父亲的地位只能调动两千官兵。”她扫了眼弟弟身边明显眼生得不行的“随从”,手一指,“他们中有好的也荐几个给姐姐我啊!至少把三宝四宝还给我,哦,还有那个留落腮胡子的。” “……姐姐跟我抢人?” “是要回来,有什么不对的啊?”她点点、就点到一双很眼熟的眼睛——那双眼轮廓深刻——没有被胡子盖住的鼻梁也十分挺拔,面庞肤色微黝但又像是晒不黑的那种。还有眼熟的身长体型和眼熟的气势。 “何家主,好久不见了。两天前宇水还在寻思,若是你在,兴许就不会因为被一群土匪劫营而白白死两个弟兄了。” 第二十一章 唐国公平叛胜利的战报递进长安的时候,其实皇帝在洛阳。但褒奖的旨意竟然很快就到了晋阳,这确实有些令人意外;唯一不意外的是上报请拨的两千军械,拿到手上才九百副。 “这已经是看在国公本人和先祖对国家有功的份上。连河南都没有这么多!” 使者装模作样地在军营中呆了一天,而李家的人也装模作样地安排了几十名伤兵拉着对方大说特说感激之词。 大家就这样装模作样地混过去,然后各做各的事情去也。 梓风才不高兴跑到前面去看讨人厌的古怪热闹,她躲在自己独立的小院子里研究皮肤晒黑了多少——对外宣称的当然是苦心研读兵书。 “三姑娘,该到念书的时间了。这罐油膏是西域人用来防止晒伤的。” “阿廉,我已经晒伤了。”阿廉是她两天前“拣”来的小奴婢,她之所以挑来服侍自己,是看中这小丫头居然能够偷了食物以后骑马逃跑——非常有勇气、力气也不小,又是因为要给自己生病的养母弄吃的——于是她就让那个又勇敢又孝顺的十一岁小丫头带上养母到李家干活,顺便长大。不过事实证明,有非常之勇的人,也会有非常之脾性,比如她的这个小奴婢经常不理会主人的命令。 “可是战士们都是风吹日晒地过来的——这是姑娘说的呀!” “……我又不是战士。听说大哥已经在帮我找婆家了。现在我得关心容貌问题。” “姑娘的丈夫一定也是位战士!” “……如果不是呢?” “杀了,再嫁一个!”小奴婢气势惊人。 “……阿廉,这种话以后再也不可以说……”虽然很对她的胃口,哈哈哈哈! *** 一般的女孩子都害怕有家族长辈在场、男女孩子俱在的聚面。梓风恰恰相反,因为父亲每次都会想到问问嫡长女——不论大小事情——当然她的话对父亲没多大影响力便是。 “这遍地烽火不知何时才能结束,让百姓过上太平安稳的日子!”吃完饭、喝完茶,清理干净,家长和二子一女坐在小小的临时帅帐中各想各的。 梓风几乎脱口而出换个皇帝,但终究是从小学习的忠孝念头压下了这种大逆不道的异想。她的兄弟们也没有话说,尽管大家肚子里肯定都有话,包括父亲本人在内。 “父亲,河南的情况似乎好了些,张大帅那边连连告捷,连那瓦岗的贼匪都败在他手下。”大哥觉得自己应该讲些什么,毕竟他是嫡长子。 “张大人清廉爱民,民众爱戴他、也自然爱戴张大人效力的朝廷,当然精兵良将都会聚集来。”嫡次子也得发话。只是似乎抢了姐姐的话份。 “父亲,我们李家在座的将领们能够到的地方,不会出大乱,哪怕有及万乌合之众也是一哄而散。甚至若是再打几仗,也不会比张大人的军队差。可如果地方官员换人、或是我们的主要兵力调往别处,那怎么办?看这情势,恐怕连晋阳都会有危险。” “晋阳不能丢!这里的钱粮军械东西可以够十万军队用上三四年!”唐国公对老家的安危尤为敏感。 “可是马匹只有一万余。”眼下弟弟世民最关心的仍然是训练精良的骑兵,庄园里训练出来的家丁骑士几乎以一当五,他一人领千骑就可平定一方。因此精骑的数量实在太重要了! “父亲,我们在武功的庄园里养马,两年来除了贡献朝廷,自己还能剩下七百余,正好装备李家骑兵。我们是否在晋阳也如此作?这里可比庄子大得多,地方官又是相熟,再两年我们可以再多出五六千自己的战马。若再行采买,能练出一万五千人的新骑兵团。”管钱、管粮、管人、管兵,就是不干一般世家女儿事的嫡长女终于也找到属于自己的话题。 “要这许多骑士做什么?!”唐国公敏锐地盯住女儿。 “听说突厥的新可汗喜欢征掠。迟早他会把手伸到中原来。那时我们向谁求援?张大人擅打平原仗,而且他那边军情严峻;王将军又远在扬州,决不可能驰援西北。那时只有靠父亲您啊!”世民立刻为姐姐解说。“最近半个多月,裴大人对儿子说了三次,抱怨我们这里官兵太少,根本经不起大动静,而晋阳武库中的军械都快生锈、军粮都快发霉了!” “粮……还有多少?”大家长嘴上说的和实际做的是不一样的。 “六十多万石。今年若将我们的人马都派下去……呃,帮忙地方官种粮、收粮的,保证不多征、不贪墨,就可达到八十万石。”大哥建成立刻发话。李氏亲族和关联门客姻亲乃至友朋,百余家的土地加起来有千顷,免征的也有一大堆,存点粮食还不简单! “这样即使有灾荒,百姓也可以有东西吃、不会饿着肚子拿起镰刀斧子反叛了。”梓风与兄弟们联起手来,简直是天衣无缝。 唐国公将三个孩子挨个多盯了几眼,沉默半晌,突然将注意力转到女儿身上。“女儿啊,对了,你都快十五岁生日了——” 梓风眼皮子都不眨,立刻接招,“父亲若有好的人选,不妨让女儿先去打探,不,让哥哥和弟弟去探听下,至少比较一下武艺,免得一生起气来女儿失手将夫婿打死,那就是重罪了!哦,大哥好象也提过哪家的公子?什么时候女儿穿上男装约了对方去打猎,试试他的武艺和文才。” 李家的老少男人们立刻有志一同地转开话题, 有念头向李家嫡长女求亲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可只要稍微一打听,就缩回去十之八九,余下的即使有胆子来提这档子事,也被她李梓风的刀法和弓箭还有奇怪的文章题目吓跑了,另外就是被她周边好几十位明探暗探把不欲人知的底细全部抖出来丢人现眼。 唉!真的不是她的问题哦!谁让那些男人一个个力气太小、武艺太差、念书太烂,做人还留下一堆把柄让人诟病? 所以呀,她李梓风要嫁人,难! 第二十二章 南边又有叛军! 不过这次反叛的人有了点来头,人数虽然不过两三万,但一口气就占了一个上县县城和一个中县,正在往郡治而去,情势很急迫。而领头的居然是世家柴氏的远亲。 唐国公对老一辈的世家来历记得清清楚楚,他将柴氏四代出的有名将领的战功和高阶文臣的品级几乎都说全了——但并没有提大哥经常说的那个柴家公子。 “这下子柴家也许就被牵累。”大哥好象与柴家的关系不错,脸色有些难看。“父亲,我们是否让他们家也出人来平叛?” “不成!一来他们要避嫌,二来朝中人难保不会以此来定下他们的罪名。”父亲对朝廷中人的手段非常了解。“先平定了再说。最好……将领头的直接斩于阵前!” “……是——” “父亲,他们的人马对付起来是否棘手些?”弟弟关心的只有胜利与否:这也是手足三人共同关心的问题。 “不会比河南的更麻烦。而且……我们还需防范突厥人趁乱劫掠。” 提到突厥,年轻人们与老人一起皱眉。中原内乱时最怕的就是外患,而外患偏偏总是在中原不稳时特别嚣张。 “不过也不必太担心,这些蛮夷贪利轻义,不得已时可以用财物打发,甚至于向他们高价雇来兵马,你们这几个无须忧虑。而叛军那边,我看也没几个胸怀韬略的人,大都是为生计或是劫掠而反,应该不是大问题……梓风,你还会继续和你兄弟们一块儿出征?” “那是当然!”梓风半点犹豫也无。 “好!好,不愧是柱国之后,不让须眉英豪!”父亲显然非常满意女儿的“不务正业”,搞得大哥想训人也没有机会借题发挥。“女儿,以后你的麾下骑兵凑足两千!” “谢父亲!”梓风乐悠悠得想着,史上留名的能率领数前骑兵的女子好象不多也!只是她并不知晓自己也成了后世史中一笔。 *** 柴家还是来了人。梓风几乎可以肯定是大哥送来的人:一个年轻、高大、俊朗,肤色不特别白皙但有着健康的阳光色——那种微带金色的半黝黑——只是表情较拘谨,多数时候对着她皱眉或是心事重重地发呆。最要命的是大哥直接将这柴家嫡公子送到自己“麾下”,说是答柴家不能没有人到场可也不能光明正大地上战场,因此只能送到李家女儿身边。 梓风断定大哥想将自己嫁给柴家的人,而且可能就是眼前这位还算过得去的家伙,因为心腹忠心小侍女阿廉并不太讨厌他,虽然也不喜欢他。“三姑娘,听说他在家中有侍妾!” 小丫头的声音大了些。惹来几个锐利的眼神,其中包括何潘仁那两道淡漠的目光——这家伙自辽东战场逃生回来后就像是变了个人,但她有时就是会将眼睛多放在他身上:研究! “我有两个庶出的姐姐,大哥本来也有个庶出的兄长、可惜早夭了。我的庶出手足大小共有六个呢。”梓风摇头笑。身边的男人哪个不是妾室多于三人?她大哥已经收了一名小吏的女儿和一名富商的女儿为侧室,估计不久她弟弟的屋子里也会有女人了……“都是这样。反正……父亲会事先和我商议的。如果随便给我定亲,我肯定逃婚跑到西突厥去!” 最后那一句声音高了些,因为她听见何潘仁嗤笑了一声。“何家主!不许笑!这种事我李宇水可是做得出来的!” “小的没有怀疑姑娘的决心的意思。不过被未婚妻嫌弃的中原男子会终生被人耻笑。这是坏了两大家族世代交情的坏事,姑娘应该宁可诈死也不能公然背弃婚约,这可是人立于世的信义,与喜好并无干系。” 梓风眨眼。“好吧!我是李家的女儿,自然不可能做临阵脱逃的事!顶多……”顶多……战死沙场罢了! 她手扶刀柄,看向远处层叠起伏、由深至浅的绿色山峦。今年有个不美丽的春天!“何家主,您打造的兵器真是称手!不过,我倒是希望十年后、天下能够太平下来,这把刀不必喋血!” “……那恐怕得换个……” “什么?” “不,小人没有说什么。天色渐晚,姑娘还是回屋吧,总是在粗鲁男子中间、对闺誉不利。” “多谢提醒。”梓风也学着他,冷淡有礼地与众人道别,包括柴家公子。对了他叫什么来着……好象记不得了…… *** 皇帝下诏,父亲当了太原道安抚大使,与屈将军等人居于差不多的地位,终于摆脱了原来世家子弟的虚名,真正有了点柱国之后的颜色。 可惜,李家的人马没几个人面露喜色——这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既无多少兵源又缺钱粮支撑,做得好是应该的,做不好会被灭族,而军人们面对的“敌人”,要么极其顽强,要么都是些只会挥动镰刀的饥民。 这仗打得真是窝囊! 三宝、四宝那几个家僮出身的校尉带了不少收缴来的、晋阳行宫的以及各种其他物品去草原换马匹去了——父亲与大哥居然如此放手地让家人去做百金计的买卖,真是令人吃惊——因为四宝哭着保证、三宝冷脸担保那些战马会先给她挑,所以她就不在意弟弟又把她的人手给征了去。 梓风部下大多是原先庄园里的家丁、铁器铺子里的伙计、楼观周围的一些来路不明的人,以及何潘仁带来的一伙……招安之人,连同很少开口的柴家的七八口子人。总共一千九百七十七人,战马两千骑,马车牛车四十辆:成分极杂,人畜却都挺听她的话。 可他们也只不过打过一场仗,一群明显是山贼的家伙杀人掠货,不分贫富好坏一律下手,梓风在听了五个老头、三个老妇人和七八十个村民的哭诉之后,一点不客气地将那帮匪人全部斩首,将百余首级送给朝廷当献礼。因此,难得的,唐国公的队伍成了百姓非常欢迎的人物。而,梓风也开始尝到了杀戮的滋味。 那是种令人作呕又有着说不出的吸引力的东西。 --------------------------------------- [注1]此处细节纯属杜撰。 第二十三章 23 谁也没有评论过梓风的杀戮之为。没有批评也没有赞美,事情就是这样。包括柴家的那位公子。他叫柴绍,长相过得去、模样过得去,武艺过得去、书法过得去,书也念得可以就是了。听起来没什么令人着迷的地方……也没有让人讨厌的地方。而且他对自己没有恶感——当然也没有好感吧! 他跟着她打仗。打了两场。然后她大哥向父亲提起她的亲事,和柴绍的。提完了亲,她继续带着他打仗,和柴氏远亲。 “三姑娘,二公子得胜!不过他未追击,回来了!” “大哥呢?”他在三百来里之外给她提亲,所以她才那么“关注”大哥的去向。 “往西边追击了。” 西边……梓风皱眉。他们几个子女被父亲告诫,不要独自深入任何不熟悉的地方。不过,她也理解,有时打到疯狂的时候,任何告诫都没有用;此外,有时当人十几天未洗澡时,也会疯狂地宰了任何在自己耳边呱呱嘀咕的人。 “……三姑娘在听吗?” “没有!”替换衣服已经快扔完了,而天气一直不好、侍女们也远在几十里之外。 “小人是说,大公子可能会直接碰上一小股突厥旁系的劫掠队伍。” “……大哥带了多少骑兵?” “七千。” “那你还担什么心!这里不会有超过五千的突厥骑兵,除非是单于下令——三宝,你从哪听来的消息?” “一群牧民,他们说有大批骑兵往东而来,人数有几万。”三宝的脸色很奇怪,因为他也觉得奇怪得很。 “东?”他们这里?一群饥民和叛者?有什么值得大批突厥人冒着严重触怒隋室的风险进兵?“你说,谁会被抢?何家主?你觉得我大哥值得几万突厥人进兵?” 梓风下意识觉得何潘仁比柴家的未婚夫可靠,所以直接问了前者。 “不值得,至少现在不值得。不过隋室皇帝很值得,值得十万骑兵,也许是二十万骑兵。”何潘仁淡漠回应。现在他又留起了落腮大胡子,只露出一双深刻又冷然的眼。 皇帝? 梓风没细想地继续往前走,然后突然停住。 皇帝!不喜欢京城长安的皇帝正在到处巡幸! “快!找我弟来!快!” *** 白天很热、穿了战袍出一身身的汗,但入夜时凉如水。 梓风和兄弟们负责对付的柴氏叛军基本上被扫平,领头的已经在大哥阵前挥刀自尽,余者强壮的被编入李家军,普通的都打发回家了;父亲那边的人马早已开拔往南,去平定又一股反叛者。 梓风姐弟花了半个月都找不到那数万突厥骑兵的去向,可他们得到了个更让人不安的消息:草原上的骑兵在大规模跑动,每次目击的牧人商人都说有万骑。 他们上报还是不上报?陛下在往雁门而去,若是随便报个边情会拂了皇帝的心情、那他们就大祸临头了;但如果不报,那要是出了大事,中原就要大乱了,也许南北朝时的胡汉乱局会再现! “父亲怎么说?”当三宝又匆匆从唐国公处报信返回时,梓风和弟弟心急地冲出门问讯。 “大人说,再等等看。我等目前尚不知那位单于的目的,不要擅动。” 等知道了,也晚了!梓风与弟弟互视一眼—— “姐,叛军应当不成问题了吧?” “是,除去留守军士,你我共可带……八千骑兵!”他们手上的马匹相当充裕,所以能够装备那些投降的叛军士兵——他们中的不少都是从辽东战场生还的老兵——行动迅如风的骑兵队伍立刻得到扩充。 “八千是不是多了些?我只打算带三千去探路呢,姐姐不妨另帅五千断后。” 等梓风带上足够的换洗衣服、确定身边有三名擅长骑马、也不怕行军的侍女相随,再不慌不忙地领军再次出发时,她弟弟已经跑到一百来里之外了。 大队骑兵出发后的第四天,她才接到日夜奔驰的快马疾报:皇帝在雁门被围! 偌大的中原竟然毫不知情! “全军日夜兼程,往雁门!三宝,辛苦你,带上替换的马,速报父亲。” “是!” “柴公子,你——” “在下愿领两千轻骑先行,只带军械和三天的干粮,立即驰援二公子,其余人马辎重,由……何壮士、樊壮士护送姑娘随后到。” 这家伙不错嘛!主动挑起重担。 “好,我只会落后你们两天到达雁门!” 第二十四章 皇帝身边的忠臣将急报顺水传下,才令天下人知道:天子遭围! 这种古怪离奇的事情居然也会发生,可见现在的朝廷真的少了些什么!梓风边抱怨着,边艰难地运送着大批军械辎重与人马所需的粮食吐血赶路。 幸亏老天没有下雨,不然她就得食言、让弟弟和未婚夫活活饿死了。 “突厥人真有百万骑?”最新的传言是百万突厥骑兵已劫持隋天子往草原而去——真是滑稽至极的有趣说法。 “最多十七八。”何潘仁冷道。“突厥部落众多,真正听从单于调动的东边部落精骑不会超过二十万。” 他对隋天子的所有好感,已经在辽东战场上消失了。梓风几乎可以和人赌一千金,赌他现在只是运气不好而暂时栖身李家队伍,如果对手不是昔日熟悉的人,他可能兵败后投奔河南或山东的叛军,或者单骑深入茫茫草地、不知所终了。 “何家主,你的家乡在哪里?”她忽然转了话题。 “……不知道。不过少年时在西域和西部突厥的地方待过。” “那里的纷争比中原如何?” “差不多。” “呵呵,现在想必也争得更厉害。” “大概是吧。东边的突厥王野心颇大,有心一统草原各部。” “那,何家主,你还是先在中原吧。等我们把现在的这个太不安分的单于解决掉再回家乡。” “……三姑娘的野心似乎比现任单于更大。” “……是吗?啊,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反正,我的意思是说,现在这时候,哪里都不见得安稳,你还是先和我们这些老朋友们一起走着看看吧!” “……” *** 梓风很明白,大哥和弟弟们——三弟也开始长成了,明年便会加入李家军旅——包括她自己,都不太崇敬他们的君王,并认为当今天子还不及先帝。不过,真的当天子有难时,他们连丁点顾虑也无地直奔战场,迎接数十倍于己的敌人! 当浩浩荡荡的车辆人马赶到距离雁门关隘近旁快三十里的地方时,大家差点走不过去,因为前方挤满了人。梓风立即打出太原道安抚大使的旗号,冲开一条仅容两马并走的小道、踢开一大堆想捞些补给的手,排除万难杀到弟弟那几千已经开始饿得发慌的队伍跟前。 “情形如何?”她抓住灰头土脸的弟弟问道。 “我方各路……不知道多少路——加起来应该有十万余骑。我正说服其他人四边散开。” “那就散开。柴公子,何家主、樊家主,跟我来,全部跟上!” 约九千骑兵和上百车辆在非常、非常靠近突厥骑兵的地方奔驰而过,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选了个地势只一人高的小丘陵上勒马、停车,考虑着埋锅造饭。 她可以清楚地看见突厥士兵刀尖的闪光,以及一张张正对着她的面孔,只是看不仔细他们的表情,想必比己方的脸色更有趣。 “三姑娘要在此扎营?”柴家公子与另两个出身不明的李家骑兵的“管家”基本上不说话,不过有时他们讲出来的话都差不多意思。 “此处不可守。”樊兴刘直截了当道。 “有何不可。突厥人这几天既不攻陛下所在的城、又不与我们这些援军开战,肯定就是在犹豫不决。我们大大方方在这里吃晚饭,他们一定更加犹豫。” “他们要进攻也不是进攻最前方的对手。”何潘仁难得地支持她李梓风。“我们后面有六、七万一心要立功的豪杰,选我们作对手是最蠢不过的。我想他们今晚或明晚会退兵。” “会今晚吗?”一骑飞跑上丘。是她弟弟世民。“我们这些人够不够追击?” “恐怕不够。”梓风补上一句。 “我想也是。”弟弟倒无一丝遗憾的意思。“那么陛下的围算是解了?” “只希望隋天子不会迁怒于我等。” 何潘仁清冷的一句话引来大家的注目。 “何家主,天子一言、驷马难追。”柴公子皱起了眉头。 “柴公子不妨先*中想想,怎样能逃过朝臣的谋反诬陷。”何潘仁的语调不升也不降。 “和李家联姻应该可以逃过此劫。”世民替未来的姐夫解围。“对了,嗣昌兄,突厥归去后,你倒确实应该回京了。” “……”梓风不阻止也不鼓励手足与自己未来的夫家交往,因为她也不晓得如何处理与夫家及姻亲们之间的复杂又棘手的关系。至少他们目前看上去都不错,也就够了。 她转回头,又看一眼远处连绵的突厥营垒。最远处约四里处有几座特别高的帐篷,那大约是隋室名义上的姻亲、突厥单于的大帐吧!与她之间隔着约莫五万左右的骑兵,周边到底还有多少骑兵还很难说,怪不得有传言天子已经被劫走。 估计,若无十万以上的精兵和十员良将,连距大帐两里的地方也到不了……梓风边想着,边缓缓骑着仔细挑选的漂亮白马往对阵踱去。 他们大队骑兵走的是草地,虽绕了点,但避开关内无用又拥堵的官道、因而一路而来的行进速度不会比马背上出生的人慢太多。 没有道理打不赢啊!汉武帝麾下的卫霍等名将,能在步兵作战的底子上打败匈奴,最后令强大得让众人发抖的匈奴分裂、内附,尽管之后又有了战端,可匈奴再也不存在了……然后就轮到突厥……陛下数次辽东大败仗,虽然劳民伤财到极点,但突厥不可能再与辽东的蛮族联手、这样比匈奴好对付多了—— “姐姐在想突厥不如匈奴?” 梓风看一眼不知何时跟着来的弟弟,两骑慢条斯理地走在阵前,恍若走在自家庄园那般自如。 “姐姐刚才说出来了。”世民也一起欣赏着难得见到的草原风光。两方的营火慢慢点燃,自天边到近旁,说这是战场也好、风景也罢,总之,姐弟俩没有半点战前的紧张感。“论实力,其实我觉得突厥比匈奴更强、更难对付。可是,隋比之汉强得更多。而且会指挥骑兵的将领也多得多,是不?” 梓风看着弟弟,突然哈哈大笑,“弟,不妨你当卫青我当平阳,不不,这个比方不好,反正……我们一起打仗吧!” 第二十五章 豪言壮语落下仅大半夜,突厥人退兵了。 各路英雄眼睁睁看着辉煌依旧的天子车仗浩荡东归、不留一句抚慰或感激的话语。 官员们各个逃也似的跑走。 曾经誓死守卫皇帝的关隘守军大多在坚守时战死,活着的庆幸还来不及——他们也不知道天子说了什么。 “天子承诺过,有功者免罪或进爵。”世民轻声对姐姐解释着这场乱局。 “可是,我们又没有砍下胆敢围困天子的单于的脑袋,不算什么功吧?”梓风反问。“当年汉高祖被困于匈奴时,韩信可是以封王为条件来救主,结果埋下被杀的种子。难保陛下没有这样的念头。” “……姐姐想得真远,不过,这许多人百里、千里赶来救援,总得给口吃的喝的吧。” “我们有,不是吗?难不成还要我把这么多车东西再原封不动地拉回去?!” 当弟弟的盯住大方得不可思议的姐姐许久,“姐,你若是男儿,定能为柱国。” “我当个姑娘不好吗?”女子比男子漂亮干净多了,也不用服役或当官应酬,不是挺好的! “不不,没什么不好的。” “那行,只要给我留下我们自己人回程的口粮,其他的就交给你去结交朋友吧!” “谢姐姐慷慨。” “慷慨的不是我、是我们!这些东西是李家的,不是天子的,你拿去用正好。” 拨转马头,梓风没有一丝一毫结交好汉豪杰的意思——其实,最要命的原因是她急着找地方洗澡、打理门面,才不高兴和一群头发和衣服都臭烘烘的男人混在一块儿! 柴家的那个公子也和未来的妻弟喝酒去,李家的二郎是全场最受欢迎的人,他给郁闷窝囊的大家伙儿带去了酒食和笑容。 从此,李家不再是贵族的没用后代,而是英雄满门。 几乎在意料之中的,皇帝没有兑现任何封赏的诺言。所有在发给天下英雄的诏书中承诺的赏金、爵位、免除,统统没有实现半个。 弟弟很不愉快,可也只是默默地停了会儿马,与姐姐感叹着一个词,“天子”啊,天子! 天子威严何在? 天子信用何在! 一万多精悍骑兵——当初他们来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缓缓返回晋阳大营。 父亲唐国公和大哥建成、弟弟元吉都笑着,备下接风的酒席;他们部下的人马也差不多立刻得到食物和帐篷,还以李氏的名义所给予的赏钱。 “辛苦了!”唐国公乐呵呵地看着子女无功却安全地归来。“不管怎样,毕竟你们到以后把突厥人给吓跑了。先放下怨念,天子被劫总是全天下子民的耻辱……这下大家不用受这份辱了!” 父亲在说什么呀!她又没有抱怨天子没给赏。相反的,他们李家的慷慨和英雄气得到大大提升,连她这个男装的李家“三公子”都出了名。看向弟弟,她从他眼中读到很多、很多的不甘。有的时候,男人想的比女人的复杂、各式各样的念头也多些。“喂,喝酒!” *** 吃饱肚子、换好便服,送走急忙赶回家的柴家公子,李家父亲与四个子女坐在一块儿。四弟元吉是她同母的最后一个手足,同样也是习武念书地长大着,不过跟她及世民略疏远了些。 “……二姐出嫁时,姐姐是要在的。”四弟一本正经的样子倒是和大哥很像;二弟一般不会太严肃,可严肃起来比大哥还吓人便是。 梓风眨眨眼,“哦,那是当然。”父亲的第二个女儿也要嫁人了呀?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就该轮到她。 “接下来就是梓风的喜酒了。这一场我们都是要去庆贺的,不论是否有事。” “若真的有事,可以将喜酒放在军中喝。”梓风豪气万丈地道,震住了一干看好戏的手足。 “好!”只有唐国公笑呵呵地赞美,事实上他从没有反对过嫡长女的任何言行。“好,有志气。嗯,希望柴家小子能如大郎说的那样,不然真的配不上我女儿。” 梓风脸上并没有愉快或不快的表情,心里却对父亲的事后说法大大地不以为然。既然已经定下了亲,再来说这样的话有什么意义呢?! 梓风的部下并没有被分给四弟或者任何人。 她的四千骑兵!她的! 不会因出嫁减少一骑! “恭喜三姑娘!” 一群剽悍的人向她道贺。场面其实有点滑稽。 “我成亲是喜事吗?……对,是喜事,那请继续恭喜我吧!”梓风朝着新旧部下点头。镶银丝的青色披风挡去了入夜后泛凉的秋风,披风下革带上悬着的宽剑偶然会碰到腿、给人真实的安全感,靴底下泥石杂草组成的地面也勉强算是平整。和宽广的老宅、不,仅仅跟母亲的别院相比,这里都可谓简陋到极点,可她偏偏更喜欢这里。 李家的影响力日高,来投奔的各路人等也更多,亲戚、姻亲、亲人的远亲……包括和柴家同宗的高家眷属也来了。 梓风对高家人特别留意,一来未婚夫特地写信来介绍,说是李家以前就和高家的外甥女、长孙姑娘“谈”过婚事。高家的渊源比李家更高,长孙家的武名也过得去;只是,她家用来成婚的儿子,好象只有世民一个呀……不过长孙姑娘看起来还不错……真的很不错的样子,看上去比她和柴家公子更般配一点点…… “三姑娘,二公子要去狩猎,想问姑娘是否加入。” “当然加入!”梓风一甩披风。“各位,想活动、活动筋骨的就一起来吧……何家主,现在是白天,你怎么往屋子里走?” 当场被她揪住一个偷懒的。 “回去睡觉。在下晚上轮值警卫。”何潘仁的脸色还是那个死样子:被胡子遮住、看不清楚! “哦,那让他们也安排我来警卫好了。”听上去挺有趣,还有,这家伙的胡子真难看。 “姑娘,上位者就要有上位者的样子。警卫这样的事还是留给部属来做,姑娘的心思还是……放在其他与姑娘地位相当的人身上。” 什么意思? 她盯住他。 “天气很好,姑娘与公子去打猎也是件好事。呃,不知道长孙家的小公子是否也能骑射。” “哦,我问问他。” 何潘仁瞪住她风风火火冲去高家人的住处、揪出正在念书的长孙家小公子无忌去打猎的背影……差点忘了睡觉补眠之大计。 第二十六章 李家嫡长女的婚礼差一点就在军中举行了——幸亏唐国公向亲家开口延迟半年。因为突厥人真的撕破脸打过来了,而且还是和匈奴人差不多的地方:马邑。 古战场,果然还是战场! 唐国公在接旨意之前就把子女、将官和骑兵全部派往前线了,留下一点点步兵和他本人给皇帝使者一点面子。 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李家的年轻人们首次面对的血腥战争。 马邑的守卫虽然不多,但突厥人也不如想象中的铺天盖地,大家都估计是某个部落。 何潘仁用突厥语说了几个可能的带头者的名字。梓风闻所未闻,这些都不是单于帐下的猛将和大酋长,只是一群跑错地方的抢劫者。 “杀!全杀!” 世民面无表情地下令。梓风也下了同样的命令,听说大哥和四弟也相同。 太原道的安抚大使如今成了杀戮之词,当然,杀戮的对象不是饥民、而且来自北方草原的匪徒。 近两万骑兵,有经验丰富的、也有刚学会骑马射箭不久的,分三个方向一齐攻向突破长城、在边境妄为的突厥士兵。 双方打得都没有太好的章法阵形,拼命狠劲上也不见得有太大的高下,只有一样是差别悬殊的,那就是李家的军队一点不担心后援的部队,而这支明显是没有好好准备的突厥部队没有后援——他们是依据劫掠地的物资进行补给,而在当地边卫军死守之下、能抢到的粮食军械不多,现在又遇上从未碰到的、士气极高的李家军队,于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吃了大亏、损失惨重。 “我怕再拖下去,单于的大军会驰援到此。那我们这点人,即使父亲援军赶到后也只有大败一途。”建成在席地而坐的帅帐中第一个发言。他是长子,自然要有长子的样子。 “那边的人对汉人军队突然的强大还是心有余悸的。”何潘仁在末位插了一句,随即又开始装聋作哑。 哦,还是前汉时的武功对草原的影响。但草原人没有完整的史书,只有变了调的传说和现实中的刀锋! “那我们是等父亲来,还是继续作战,一鼓作气把突厥人赶走?”梓风只问她最关心的问题。除却第一、二、三次将人斩于马下时的作呕感觉,现在打起仗来就习惯多了,何况部下们都抢着挡在她面前:杀戮和被杀。她现在更习惯指挥进退,以及中等距离地射杀敌人,虽然前者不如后者来得熟练和有效,但经验总是慢慢积累起来的,不是吗。 “姑娘,不妨和大公子及二公子共同行动,因姑娘的兵力对这支突厥兵而言仍然太少。”三宝不轻不重地来上一句,但效果很明显——惹来少主人的白眼。 当然,梓风毫不犹豫地听了三宝的建议。虽不乐意承认,但这小子念书比她好那么一点点是事实。 “姐!”世民和几骑亲卫飞驰而来。“父亲中军明日傍晚就到!” 一路小跑而来的疲惫步兵能干什么?“我们的骑兵还是太少。” “知道,可新的战马和骑兵还要有些时间才能上战场呀!”世民下意识反驳,“熟练阵法的步兵至少可以保卫城池。” 就是无法在广大的草原上狠狠打上一仗!梓风无奈地轻笑,她不喜欢旷日持久又没有意义的战斗,一点胜利感也无,就如同多日未清洗的头发一样讨人厌!“唉!弟,大哥那边情形如何?” “也是这样僵持。” “我想突厥人不会呆太久的。” “我也如此想的,姐。” “可他们什么也没弄到手。”不论粮或是物。近年来突厥人并不喜欢掳走人民为奴口,大约也和天气不好、粮食不足有关。 “姐,你说他们会不会夜半劫营?”大家都不住在关隘里,因为那里容不下太多士兵。 “都有可能。” 年轻的姐弟二人面面相觑。 “……对了,你带了长孙公子来见识战争场面?”梓风问了个不相干的话题。 “是呀,他很聪明,而且难得的文武双全。我们这样初出茅庐的将领来打仗,委实生嫩了些。” 那位长孙公子也没比他们大几岁呀,也就是和大哥差不多年纪,又能有多少战争经验呢?“要是能找个老将来辅佐,就好了。” “好呀!我们一齐做梦吧!” “……” *** 这天夜里,梓风与世民合兵一处。两人的兵力加起来与大哥的相当,这样规模的军营也稍微容易防守些。为了安全,他们早早收兵扩大和加固世民的营垒,四周埋下不见得很管用的铁蒺藜,把营墙加固、加高,挖出更多的箭孔,还在八个方向布下三倍的哨兵。 即使如此,梓风自告奋勇当晚领头值夜,而世民则先睡下、四更时起来接替。 无际的黑夜开始泛出蓝光,正是人最困乏、也最容易被攻击的时候。梓风本来还有点瞌睡,可一阵凉风将她吹醒。 四更了! 但在弟弟全面接手之前她绝对不能松懈!万余人的生命都靠她和几百卫士的警觉呢! 似乎有两声轻微的异响,随后又是寂静。太远了,听不清,再仔细听也只有风吹草声,且没有鸟兽的声音。 不知道什么原因,梓风背后突然起了冷意。 “加强戒备!大家去每个了望的台子上看看!”她骑马沿着营墙小跑,并不在意吵醒部分士兵。 突然间,她就听到比较近的地方有马的嘶鸣声,而且非常异样。 “打锣!” 值夜的哨兵每五人一组、每组有一面锣,几十面锣齐敲之下,所有人都从铺上跳起。 有一处营墙被急着抢占先机的敌人攻破。只是他们本来想绕到可能警卫较松、火把也最暗的后方,可运气非常不好的是,那里正好是世民和接替的四百士兵静悄悄整队的地方。 梓风的部下一部分有马、一部分步下,她弟弟的部下因为第二日还要出战、于是就连人带马都集在一处,再加上附近被命令兵器放在手边的惊醒士兵,就是这些战士在约三千突厥骑兵破墙而入的片刻间勇敢地冲了上去。 一开始时伤亡不小,但之后李家军明显掌握住优势。 突厥人没有把全部兵力用于冒险劫营上,这就失去最后的胜利机会:劫营的人原本人数就不多,外部接应的人见隋营立刻有反应、以为是对方早有准备,一时没有一齐加入的意思。 等建成匆匆率了所有的军队陆续赶来救援弟弟和妹妹时,战斗已基本结束,只留下近两千具尸体:三成是己方,七成是敌人。 还有满身血污的梓风姐弟。 第二十七章 举行过简单而肃穆的丧礼之后,大家感受最真切的就是:战争,乱世,真的来到了。 待唐国公的步军、兵车、大批辎重到来的时候,衣上和脸上的血迹都擦拭干净、伤者安排在专辟的帐中休息,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平静地令人心里发毛。 父亲很高兴,虽然这次他没有在嘴巴上大肆称赞,只是拉住每个子女的手一会儿——这比吹嘘实在。 “从此我就不用担心关陇了。” 唐国公讲这句的时候,三子一女都在听。但大家各自在想各自的。梓风与二弟世民交换了下眼神,从对方的眸中两人都读出一个意思:关陇再强、晋阳再富,也不过是天下的一部分;而,天下谁来担心,难道是那位刚宣布要定都扬州的皇帝陛下? “父亲,我们这些人马也只能挡这么点突厥兵。”长子建成终于说了句手足们都想讲的。 “我知道,我知道。”父亲过来拍拍每个孩子的肩。 梓风身上没什么伤,但因为用力过度、每一根骨头都在喊疼。父亲来一拍、大手掌正巧落在开始肿痛的关节处,忍不住呲了下牙。 “梓风,宝贝女儿,辛苦了。为父……也没有办法,现下不是让你做个富贵新嫁娘的时候。” “父亲,我喜欢。” “好!好!我知道。” 梓风开始学习揣摩父亲话里的真实意思。以她这许多年来的经验,估计父亲在想自己出嫁后还有哪个孩子再可以派来战场——答案是没有,因为目前连她的四弟还没有到能够独立指挥的年纪,其他的庶出子女连马都骑不好。那么,大概父亲打的如意算盘是将女婿当半子、也拉来战场?她努力回忆着未婚夫柴家公子骑马的姿态……呃,似乎勉强过得去。“父亲,下回我倒想看看我那未来夫婿的武功,您能否与柴家商量一下?” 唐国公眼睛发亮,“我女儿果真是巾帼英豪、柱国之后……” 梓风对父亲接下来的感言几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只需要确定父亲对自己的提议非常满意。 “姐姐要和未来的姐夫一起统兵?”世民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人。 “一军无二帅,我不会服他的统领、他恐怕也不喜欢被我使唤。所以,”梓风冲着弟弟一笑,“我会把柴家公子双手奉给父亲。” “给我好了。我部下正确将领呢。” “你?”梓风对他皱了下鼻子,“再五年还差不多。” 不多不少五年后,她的这位丈夫果真成了她弟弟的得力部将。 但此时,谁也不晓得明年的今天,自己和这天下又是个什么情形。甚至,谁也不知道自己何时“过世”。 *** 梓风想过自己的成婚可能对部下们产生的不利影响,比如说大家不再打算听她发号施令之类。可事实上部下们对她丈夫的人选没多大兴趣。 “反正柴家公子不是个软弱之人,出身算是般配、长相也过得去,姑娘嫁这样的人不是挺好。”三宝给她的说法。 “我们只认给军饷、行军令、教军纪之人,如果还是姑娘做主,弟兄们当然听姑娘的。”樊兴刘答得很实在。 “只要不是嫁个软趴的文人,姑娘高兴嫁几回都可。”这样混帐的回答当然只有何潘仁说得出口,且当着弟弟世民的面,而后者居然哈哈大笑地爬着他的肩直叫一起喝酒去。 梓风气不过之下,摆出嫡长姐的派头,把脸一拉:“弟,你连婚都没成,半大男孩子喝什么酒!对了,令狐先生全族从京里搬来陇中,我已经派人把他和夫人、孩子都接到晋阳了。” “令狐先生?”世民被这个转移了注意力。“他肯立刻京城、到我们这样的小地方?” “京畿无天子镇守,危矣。”何潘仁的毒嘴偏又神准得很,这一点是全军闻名的。 “那请问令狐先生为何不举家南迁?”梓风跟他扛上了。 “南方是富裕之地,也是无可守的死地。” “何况,晋阳仓城里的刀和谷可以配二十万大军。” 世民与何潘仁一搭一档,好是热络! “弟,若真有二十万,别忘了分我三万。”纯粹是随口说说的。梓风现在关心的只一件:如何当好柴家妇。完了!她没空去参加二姐的婚礼,否则倒能够请教两个庶出姐姐了……可转念一想,姐姐们会点女红、注重仪表、讲究门面,待人接物的本事都不错,就是偏偏不会骑马打仗!而她,除了骑马打仗,呃,好象什么都不会嘛!这样的自己,即使嫁了,大约也会把一堆事情搞砸掉。她头大不已地作出各色表情——至于属下们甚至她的弟弟,都认定她在考虑该扩张多少人马、如何训练新兵等等,就是没有谁把她当成快要出嫁的新娘子……不,除了一个,何潘仁。 “姑娘在想兵马的事,还是想嫁人的事?”何氏潘仁一点不客气道。 幸好,周围人没怎么听见,因为他讲话的声音半丝也不响亮。 “想会不会出嫁后的第二天就被夫婿和公婆嫌弃。” “姑娘应该不是在意这些小事之人。” “……何兄,你说这是小事?” “与天下兴衰相比,一家夫妻的琐碎小事,实在不值得姑娘这样的豪杰去忧心。上万弟兄都站在姑娘这边。” 梓风觉得最后一句话很中听,可惜,她只能摇头苦笑着给他一个白眼,“首先,天下兴衰不是你我能定的,也不是一两家能定,这需要千万家一起着力;其次,一旦我没了钱和父亲兄弟的支持,上万弟兄一个也不会站在我这边。” “……姑娘何不试试到底有多少弟兄愿意跟着姑娘而非姑娘的夫婿走?” “万里挑一吧。”她随口说着,转身往正厅而去。 听说差不多这个时辰,柴家来正式下聘的族人会到李家……营中。因此,她就这身血迹难以完全洗净的戎装去见未来夫家的人——希望对方不会被柱国之后的嫡长女吓到。 第二十八章 柴家过得不好。皇帝和朝臣倒没有追究柴氏远亲的反叛,因为大家的精力都在南下的事情上。皇帝要正式去扬州,不再回来了——这是柴家带来的消息,和李家得到的一样,而李家知道更多的是唐国公将任太原留守。 留守呀…… 梓风捏着皇帝的诗做得不错,可惜让人忍不住有弑君的念头。我梦江都好,征辽亦偶然……天子居然写这样的诗!百万大军只剩下数万残兵败将、弄得民不聊生的征辽战争,就落得个“偶然”?! 所以,隋室大概快完了。快完了。 以前,北朝每几代就要换人坐皇位;南北统一于隋时,人民都认为天下从此太平,能够过上安稳日子了。事实上过去几十能还是挺太平的。然,这平和很快就消失了。杨姓……她大不敬地想着,当今天子的龙运到底还有多少年呢?而,杨家完了之后,又有哪家能坐上皇位……然后再大乱、被推翻、换新皇室……一次又一次的轮回让人沮丧地难以平复。 “……因此请三姑娘……” 柴家的老人家们一点不睿智,和父亲比简直是蠢老头,不断重复着无聊又不及其意的话。 “……还请三姑娘要……” 她非常耐心地听了半个时辰,随后对未来的婚姻生活不抱任何幻想。 “三姑娘!军报!” 一声叫唤将她从可怕的“姻亲”中拯救出来。 “向校尉,何事?”向善志的来历跟何潘仁的一样,说不清楚。上回平定叛乱之后,此人就始终编在她的队伍中——她从来不去过问这样的“小事”,甚至不太在意他们这些人是否会长久跟着她:因她自己也是个不晓得未来会如何的人。 “我们逮到一个自称是丘家信使的人。他说要见唐国公。” “丘家?” “是丘和之子,他从西南潜回,想在长白山一带拉人起事。”何潘仁也加入,向李家三姑娘奉献套问出来的消息。“丘和是奸猾之人,但不会再复起;他的家人虽然忠奸难辩,但应当都不太忠于当今天子。” 梓风想了下,趣道:“你说我是将人交给朝廷呢,还是,引荐给我弟弟呢?” “……由姑娘引荐给李家二公子比较妥当。” 在好奇的柴家人不太礼貌地跟出来看看李家姑娘和一群武装男子到底做什么的时候,何潘仁非常恭敬、恭敬得近乎可笑地躬身回答。 “哈哈哈……四宝,”梓风的笑脸突然变得严厉,“请二公子带近旁校尉们来一趟。” “是!”背弓佩剑、腰上还挂着鞭子的四宝领命而去。 她家四宝比少时高大精干了许多,不过对她的忠诚基本上没有变化。 “向校尉,安顿好信使,但不得让任何人与他接触!” “属下明白!”高壮黝黑、可能既当过小商人也当过马贼的向善志来去如风。 “三姑娘,那位……”柴家的老人们被一整队强悍但听话的“家丁”震得瞠目结舌。 “几位尊长,宇水军务在身,不便远送了。啊,刚才那位原是柴氏叛军的一员,现下已归顺,因其勇略过人,在我部下任校尉一职,领五百骑兵。”梓风愉快地解释着,不意外对方的脸色忽红忽绿。如果不是李家的战功与婚姻关系,柴家这次很可能被牵累。“……至于婚期,还须由父亲与柴家亲长定夺。不过尊长们也知道,父亲现在忙于整军平定太原全境,而我与三位兄弟各领兵防御突厥,确实也没有空闲。” 梓风哈哈笑着打发走未来夫家的人后,乐呵呵地去挑选给弟弟的结婚贺礼:弟弟与长孙家的姑娘将在晋阳宫旁的宅子中成亲,军务暂时都由她揽去,所以没空成亲,抱歉,嘿嘿。 *** “……唐国公能保住太原一隅的平安,但保不了天下的平安。” 丘家的使者其实很可能就是丘家公子本人,或至少是重要谋士。 世民带了未来的舅子无忌公子;梓风则带上何潘仁,因为她部下中当属何家主看上去最聪明;三宝总压阵,四宝端茶水。 “这话最好不要与父亲说。”世民说得清清淡淡,“因为人人知道。” “好。不过,敢问二公子、三姑娘,晋阳唐国公的兵马与河南张大使的兵马相比,孰强?” 梓风看与弟弟互望一眼,然后很诚恳地挑起当姐姐的责任:“目前,李家尚不及。但丘公子的人马似乎也在京畿附近施展不开。” 与中原动则十数万的马步叛军比,他们碰到过的有不错战斗力的敌军最多的也只有三万,但那支是从小就学会骑马射箭的突厥骑兵,即使是四倍的河南叛军与一倍的突厥军对抗……仍然很难讲哪方会赢。嗯,她还是比较谦虚的。 “三姑娘,”这个三十来岁的奸臣丘家人笑开,笑得精明至极,“在下于山中的人手少而精,半数可堪任百夫长,即可领四万左右的兵马。” “太原道暂不需要那么多官兵。” “可对天下而言,四万还是太少,至少需十万骑兵及三十万步兵。就在下所知,晋阳虽仓禀充实,也只能养这个数字的一半。” “丘公子的意思是东都还是西京?”世民直截了当问道。 “杨玄感未全力拿下洛阳,是败北之原因。” “丘公子像在挑唆李氏。”长孙无忌轻巧地来上一句。他面上的表情不喜不悲、就事论事,令梓风好生佩服。弟弟的妻舅是个很聪明的人哪! “丘公子大约是希望三姑娘与二公子一块儿反。” 所有人都瞪住面无表情的何潘仁。 “何家主,周围三十步内可有闲杂人?”梓风第一个开口。 “无。”很好,回答地非常简洁。 “那好,请家主继续这个音量,别太大声。” “遵命。” “在下丘师利,敢问壮士尊姓大名?”被天子重用后又抛弃的拍马奸臣丘和的次子丘师利,朝着一脸大胡、根本看不出本来面貌的人拱拳。 “小人只是三姑娘的仆人,不足以让公子记得名字。” 梓风挑眉看向部下,想着:这家伙是不是看任何人都不顺眼啊?! 第二十九章 曾经的权臣丘和目前没有一丝反意,他也没那个心思与能耐;丘家的其他人在流放地也只知苟延残喘、珍惜保住的一条命。丘师利是个例外,他原本就在四方游历、也从没参与过家人过去在京师中的跋扈富贵生活,所以他在父亲失势后毫不犹豫地上山为贼。 梓风是听樊兴刘在京中的旧伙计打听到的消息,说丘家二公子极少在京师,即使在也与亲戚们过着不太一样的日子——这一点让梓风他们很感兴趣。但她和世民都不认为父亲会中意丘家的任何一人,除非他能立下什么功劳。 “在下的资历辈分尚不足以见唐国公,”丘师利对梓风姐弟的疑虑十分赞同,“在下不甘与家人一起等着社稷倾覆、家破人亡。可在下不可能自己带头举旗,只有追随王者。” “丘公子认为家父堪称王者?” “是。镇守京畿的几员世家将领年纪已大、子女又平平;中原的那些平民草寇我看无一人会成为刘邦;南方王氏等与家父差不多,更不堪任。现在天下英雄能投奔的也只有两次击退突厥的李氏。” “丘兄的说法实在过誉。我等的军功尚不及张须陀张大使的一半!” “张老将军太过清正,迟早会被隋室牵累而亡。” 丘师利与梓风姐弟很有聊兴。在打发走好奇心与勇气完全不成比例的柴家老辈之后——被三十名李家三姑娘部下的精锐轻骑兵护送回京时,那些半老的老人居然紧张了半个时辰不肯上车——大家连着谈了三天,最后丘师利自己决定,在立下瞩目的功劳之前暂时不在唐国公与李家大公子面前出现。 就说是她的私心吧,她觉得弟弟是次子、自己是女儿,能够分得的实力太少了;而且大哥又比较谨慎,说不定就把丘家次子绑结实后送去朝廷砍头。所以,她和世民在经过短暂的商量后,一致同意将丘师利和几十名成分复杂但各个强悍的部属安置在她的麾下:反正她不曾有过朝廷的任命,且部下什么人都有。 新加入的人在经过几场较技之后立即被原来的人欣然接受。 梓风不十分清楚别家将领部下的士卒及军官们武力如何,但就冲着一半的部署能够马上十箭九中、马下刀枪齐下,她几乎可以肯定自己这一万来人能以一当二、与三万以上的敌军对阵。至于未来的敌军是谁家的军队,一时还不好说…… *** 父亲没有驻留多久就与大哥的部下合兵一处再次开拔,去剿灭另一支靠近西南的叛军——他很放心地将晋阳及北方边境交给嫡长女和嫡次子、以及他们部下奇奇怪怪的士卒部下朋友。 西南……自周以降,就不是块平静的地方,比对广袤凶险冷热分明的西北草地更加难测。 “何家主,你对吐谷浑各部有否了解?”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时是旧王族、有时是拓拔的某支、有时是大部落长,互相争来夺去。对中原则是时好时坏,端看食物天气以及主政者的脾气。” “……听上去不比眼下的中原好多少。” “但他们的人民大多数还是能过和平的日子,也少有饿肚子的时候。” “你去过?” “是。少年的时候,与族人去过;后来做买卖的时候去过几回。他们给的价挺不错。” 梓风与几名新旧部下聚在火旁喝着某种奇怪的茶:现在她确定自己的小侍女阿廉也是胡汉混血、一如煮出来的茶汤既有汉家的药茶幽香又有胡人的浓郁奶味——这丫头是怎么调出来的口味?刚入口时令人差点吐出来,而真的让那温汤的甘苦流入喉时又忍不住一口接一口地捧着喝。 于是正经的话题居然偏到吃喝上来了。 “阿廉,你这味茶是从哪里学来的?里头加了多少东西?” “有南方的茶、巴川的茶,有李军医教的三味养生药,还有新鲜的牛乳……呃,还有一点点蜜糖……啊,好象还加了十几滴花露。” 大家目瞪口呆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梓风以身作则、在小丫头期待的目光下把雕花银碗里的杂味茶汤全部灌下肚——肚里暖暖的,嘴里香香的。“阿廉,你以前在草原生活过?” “要过饭,给养父母家放过羊。不过也只有三年的安稳日子。养父母家打算拿我换三匹马,那时我才十一岁……就跟着一支商队跑了,这一跑,呃,不知怎么跑到马贼窝里干杂活,那伙马贼好象被某支官军还是义军的给灭了……然后姑娘就拣下我了。” 梓风无言了半晌,再次感慨自己实在太有本事了,连随便拣个侍女都能碰到见识广到让人咋舌的那种。 “就不知柴家有否会煮此等茶汤这样的侍女。”樊兴刘感慨了句。 “姑娘带上阿廉做陪嫁即可。”丘师利插上一句。 “姑娘可要带个五千精骑作陪嫁?”向善志兴致勃勃地从何潘仁背后探出脑袋来。 何潘仁没说话,也没阻止部下们的“热烈”讨论。 梓风撇嘴、阴险地笑,“那我说什么也要把向善志带去夫家砍柴作饭。” “噗——” “呼——” 一群杀人不眨眼、砍人不手软的大汉笑得趴在地上。 小丫头阿廉倒是非常乐意加入战局,满脸严肃认真、有如煮杂味茶时的凝神一般评价道:“向校尉力气很大,一定可以为姑爷省一名部曲的活计。” 哦哦,她的手下人才辈出,果然是堪当重任的杂旗军队啊! 第三十章 唐国公此次征伐的叛军比以往的那些虽然人数少、但战力强上许多。 仅仅三天后,梓风与世民同时接到父亲的急报,由世民带部下骑兵和梓风三成的骑兵赶去支援,还暗示梓风可以凭晋阳仓的武器和粮草再行招募兵马。 梓风将樊兴刘和所部的原李家家丁人马全部交给弟弟。 目送着这支一万五千骑的轻甲战士旋风般星夜赶往平叛前线,梓风首先想的是父亲还是顾及到她是贵族女孩子,日夜行军作战身体难免承受不了且十分不便。待一转念,她意识到父亲的暗示已经不是一名普通臣子所能作的决定——何况这个决定的执行还是由女儿来做。 “何家主,丘公子,喂、还有三宝,你们说说,我该动用多少陛下的军资、招募多少兵马?” “那些军饷和钱粮需撑个三、四年。以四年计,那么最多四万人。”三宝冷峻道。 “以后东西只会多不会少,不妨以三年计,那就是五万余。”丘师利很满意李家三姑娘对他的尊重。 “姑娘能招募来多少是多少。因为……除非举起反旗,否则响应者不多。你看连那位爱护子民的张大使都战败、生死不明,可以想见,隋室的气数快完了。”何潘仁话一出,惹来大批白眼和狠瞪。 “干系重大,我等尚无法决定此事。”梓风虽然从小学习忠义孝,可这几年看到的、听到的、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将她的满腔忠君之心磨没了。 其实李家现下的处境十分尴尬:连天子都放弃了都城、放弃的天子之责,也放弃了天下,那么既是皇戚又是世家的他们必然也会被新的一朝所消灭。可是,他们并没有过错,也不是没有实力,为何要眼睁睁看着全族灭亡? 或者,他们李家来主持新朝…… 要命的念头一旦出现,就再也压制不下去。她不晓得父亲和兄弟们是怎么想的,但能肯定的是弟弟也是差不多的想法,只是大家都不明着说出来罢了。 “你们说,如果我们继续为天子作战,结局会如何?” “与当今的那位一块儿亡。”何潘仁无情地来上一句。 “何家主,”梓风苦笑,“隋室可战之兵有近三十万,我们总共不足四万。这叫以卵击石。” “等张大人的死讯传来,姑娘可去接收些残兵。”三宝过来圆场。“相信很多官兵不想追随贪墨之吏、更不想投靠山贼盗匪之流。” 三宝说的话一直很管用。其余两人不得不点头。 “三宝兄弟倒说得没错,那些士卒打过仗、知道流血是怎么回事,又不喜欢中原草寇,是现成的兵员。”丘师利至少说话没有何潘仁那样尖锐,可是做的事情更进一步。 “接收残兵,利大于弊,姑娘可派我与三宝同去。” 何潘仁的主动请缨让梓风多看了好几眼。 “何兄的建议上佳。姑娘要坐镇对付突厥,不必再分心去动荡的中原。” 经历见识与何潘仁相同地深广的丘师利也同意。 梓风点头,眼下边疆的安全的确比招兵买马更为重要。“好,何家主、三宝,你们要多少人、多少东西,尽管去挑。” 讨论完毕、达成共识,梓风去解决防线的问题: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呢,她手边只有原兵力的一半,如何才能护卫好那么长的草地与耕地混杂的边境?或者应该说,这里本无边境,谁的兵强马壮谁就可进入对方的地盘。 *** “姑娘,我们干脆在草地上安营扎寨,又宽敞又可饲养牛羊马匹。” “草地上无险可守,水源也容易被断,不是扎营之所。” “你的意思是说把我们这点人分布在那四五十个大大小小的兵堡里?那倒也不错,不妨一边修缮城墙、一边防卫。” “……” 其实大家的提议都是有利有弊, “三姑娘,几个小城堡外墙不再坚固,又容不下很多兵员,根本没有力量来抵御突厥大军。我看不如修城墙、留岗哨后,全军只驻守一二个险要关隘。”向善志这家伙除了会说笑话、博得大家一哂之外,出的主意也挺不错。 梓风本来很懊恼,应该至少将作战经验不少的何潘仁留下来,免得她一个年轻女孩子家在这里艰难地做决策。不过听了这许多,自己的主张也慢慢形成了。 “丘公子,”她很坚持用“恰当”、“有礼”的称呼那位始终没有发话的人,“骑兵被带走太多,余下的八千步兵确实比较适合守关之事。” “八千人,守一关足矣!” 梓风知道对方说得客气了。他大概是想说,修个几十里的城墙和一个中等小关卡,再管管集市、收收粮草之后,就没人手可用了。“那就这样定。距离晋阳最近的要隘是苇泽,父亲几年前也奉旨修缮过一番,想来比其他地方的城墙关堡情况好些。好,就这样!明日开拔,去苇泽关!” 心在砰砰掉,尤其是众军官毫无异议地听从命令时,她几乎认为心脏从体内跳出来了。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在没有征求父兄乃至弟弟意见就作重要决策! 也许……也许还有第二、第三次。 “姑娘,有位李姓文士前来投靠‘李三公子’。”四宝跑来报信。 李三公子?李家三娘子的名号已经传遍晋中,她怀疑连蜀中也有人知道了。这人居然还来找那什么三公子?她家三公子已经夭折多年了! “有问过他的来历吗?” “是李密的小叔父,李仲文。” “那个辅佐杨玄感、又杀害张大使的李密?” “正是。” “他不是给李密当说客的?” “是来投奔姑娘,并且他说得很明白,既然张大使去世、而皇家也容不了他,他就来投奔唯一一处可以与李密相抗的主公。” “他应该去找父亲。” “……姑娘等下可以去问个究竟。” “……” 她和许多人都觉得张须陀大使战死得惨烈而英勇。至于那个辅佐一任反贼就死一任贼首的李密嘛,她想他的目的应该是利用完那些愚蠢的武人和平民之后、自立为帝吧!可惜!若是这种人也能成事,那岂不是显得他们李家的老少太无能了吗! 还有,一个贵族文士,来投奔她这个姑娘做什么?! 她意兴阑珊地旋身走开,“大军要开拔,就替他弄匹马、一起走吧!” ------------------------------ [注1]金代才有“娘子关”一称,清代才正式用这个名字。 第三十一章 李仲文做过官,这一点并不出人意料,可以外的是这位精通的东西很多,包括贸易来往的税收、粮草军资的计算甚至城墙建筑——当然不是长城关隘,而是关内的城池。 在被李家三姑娘供吃穿住行十天后,李仲文正式被这支军队的女主将尊称为先生。 “在下以前供应过官兵,那可不是仓库里的那些东西能够养得好的。”李仲文的第一批建议是关于城关所需要的新建筑和箭垛深井水道,第二道建议是找财源和货源、也就是弄集市买卖货物并抽税。“不能让好不容易练出来的骑兵回去种地,但养牛养马匹倒是应该的。” 樊兴刘也一口赞同,他原做过多年商人,非常懂钱和货的重要性。 梓风直接把建造的事交给李仲文、通货的事交给樊兴刘。她自己,一只眼睛盯着日趋完善的城关马道营房和了望台,一只眼睛看着库房里的衣料食品武器和钱币,其他时间都在连绵山脊上的城墙上下巡逻。 别人各司其职而且干得很好,而她的大事则是每日盯紧她的职责:防卫突厥。 她手下有一千多名会骑马的兵员,她将其中的八百人交个二十名队长、天天在两百多里的边境上慢慢跑。 还有一件,就是父亲那边的情形。已经有好几日没有收到父亲和兄弟们那里传来的任何消息了……唉,那就由她去探听吧! *** 城关这里没问题,李家三姑娘的军队也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苦战好些日、正在胶着状况的唐国公征剿军队。但根据亲自跑了李家二公子那边后回来报信的四宝讲,她弟弟说还有一个多月即可取胜。 梓风不晓得弟弟说这话到底有何依据。两拨派去的人手带回来有一样消息是相同的,就是自家军队的伤亡并不太重。看上去父亲的战法仍然是保存兵员第一、打胜仗第二。那她确实不需要太过担心了。 而三宝跟何潘仁那边还没有声音。对去中原招兵买马的事,虽然不急,可若是能做好、李家的麾下扩大近一倍,那……必然……可以…… 胸中某种无法向人透露的豪情简直要震破五脏。大不了一死嘛!总好过与杨氏帝族一起被别人灭掉! “姑娘,库房建成大半了。姑娘是否要看一下?” “那当然是要看的。” “靠水的那一边的库房建好了吗?” “桩已打好。” 这个关隘本来就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现在经过不少人一起劳心劳力的结果,这座关现在可以容纳两万军士和这些人一年的吃食、武器,还有被纳入城关建筑的范围、直接从山上接入的清澈泉水。此外,一边是峭壁、一边是关墙,士兵们还可以在面积不小的坡地上练兵。 简直是天赐! “这地方真不错!李先生,即使只现在这些人马,我也能守住这块疆域!” “三姑娘豪情的地方也太小了些。这一道关,又能挡住什么?若无大国王君,再少的异族骑兵都可以闯进来掳掠,甚至毁损京城、泯灭王道。”李仲文慷慨陈词,而且怎么听怎么像个教唆谋逆的家伙。事实上,这位确确实实有反意。 不过,王道又是啥东西?!梓风想了下,突然轻笑,“李先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汉之高祖,多数顶多如短命的北齐,空留下遭受战乱之苦的平民。” 两人都沉默了下。 “我不能说李氏能如刘氏。真的不能。”梓风面无表情道。“这得看父亲和兄弟们。” 她的父亲至少在品德上要比狡猾的刘邦高尚,她的兄弟再过几年也许及得上韩信的一半,至于萧何张良……没半个。那么,中原那个著名的瓦岗反贼、还有河北的那批强悍的群盗,他们中间有这样的人吗?李密?不,还轮不上。有什么人才可以让他们的首领成为刘邦? “谁都说不准,是不?所以谁都应该去试试。” 梓风对李先生暗示的话一笑带过。 至少,她的兄弟们任何一个都不会当今的那个……那个天子差吧! 啊,天哪,她在想什么呀!她应该想想将来嫁人后如何回到世人对她所指望的那种贤妻良母的人生中去……可是,这种一成不变、只能围绕夫君和儿子的日子想想都乏味到可怕…… 调整好佩剑的位置,这把剑是铁器铺中最好的工匠为她打造的,薄而锋利,份量对她而言刚刚好,却又足以抵挡别的沉重兵器。 “李先生,你是否不会将生死看得太重?” “有时确实如此。” “好极了,我也是。那我们就来看看,这天下到底会发生什么吧!” 第三十二章 唐国公那边终于打大一仗。胜利的自然是李家军。不过胜利的原因很有趣:叛军因为一笔财物和分配而引发几名头领间深藏已久的矛盾,结果发生内讧,被李家军队一举攻破。 他们的实力仍旧不是中原第一,更非天下第一。 李氏要取杨氏而代之……难! 嘿嘿,不过呢,这不是她这个女孩儿该担心的。她只关心自己的亲人,和军队。嗯,不是明天就要履行的婚事就先搁一边吧。 大批依山傍水、景致尚可的营房,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建好了,而且依着建房战士们的意,有很多间有窗有门有光的小屋,可以几人同住、也适合一家人住。新的仓库也几乎同时建成,连阻隔火苗的暗水道和土墙都做得非常妙、能够储藏大量粮食和其他娇贵重要的军资。此外,漫长城墙上的堡卫也经过大肆整修,不仅加强了防卫的垛口暗窗和油道,还在领军的李家三姑娘的慷慨之下,新添了不少用物。 这些工程拥有超过十五名老工匠和经验丰富的军人的建言,以及上万将士的汗水,做得漂亮出色,出色到她考虑长久驻扎…… “姑娘!何将军和马将军他们回来了!” 将军?她没权力封,她父亲都没权力封,可大家都这样叫,于是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 也许有一天她将有这个力量让他们当上将军……也许大家都死于非命。 “他们带回来多少人马?”梓风清楚地想起来他们此行的使命,且是她并不太抱希望的使命。 “……挺……挺多……” 其实并不多:九千余人、三千余马,大多为征讨叛军失利后那些茫然、悲哀的官兵和民兵。他们大半不怎么喜欢当今天子,可他们更不希望将四处揭杆、良莠不齐,结果将中原大地搅成一团血腥战乱的叛军。人们渴望明君,却不知明君在哪里。 “赶快,准备水和吃食,还有帐篷……呃,将医士和药箱全找来!” 底下的人对她最后一句命令有些不解,不过还是乖乖照办了。 当天傍晚,梓风准备的肉和药都派上了用场:那些都是里外都伤痕累累的战士,她几乎不用怀疑这些人定会为自己所用!呃,为李家所用! 前面热闹地吃喝玩乐——没有酒和女子,但肉和菜酱瓜果,还有医治流血、筋骨劳伤、风寒及疼痛的药物,都非常充足——梓风则召来此番险走中原的何潘仁、三宝,以及他们带来的一些前官兵将官。 与闹腾的士兵们不同的是,这些家伙都有本事在饭前的短短一个时辰内将自己打理得很干净整齐、没有什么长途跋涉后的汗味马味和血味,连黑又杂乱的胡子都处理过了……对了,三宝本就不留胡,何潘仁这一年来的大胡子居然也消失了。 对上何潘仁抹黑中夹杂一点点灰蓝的异域眸色片刻,梓风眨了下眼,然后继续回头处理眼前的要紧事:“……各位,看中家父或是李家兄弟们哪一位,我就荐你们去;想打个小仗、偶尔偷个小懒的,不妨在本关城住下。” 李仲文带头哈哈大笑。 十几名汉子,一个贵族女公子以及两名婢女,没大没小地团团围坐在苇泽关主城楼顶上,四处的火上或烤或煮着各类吃食,没几个人专门伺候、大家都自己动手弄吃的——除了梓风,因为她有两个丫头帮手;坐席和几案尚过得去、只是有些旧——余钱都花在建筑和防走水上头了。 一个时辰后,只两名当过校尉的前任军官本就是为投奔唐国公的军队之外,其他人都选择跟着梓风、留在看起来挺舒服的关城中……边打仗边偷懒,边思考未来该干些什么。 *** “姑娘为何如此费心整修苇泽关?” 火尚未燃尽,女主将就请远道而来的人们早些歇息。但有个人坚持不走。 “何家主,你没见到这好好的关城原来的破旧样子,屋子少又脏乱,而且老仓库年久失修而走水,幸好那时里面只有一点点东西,不然大家会饿——” “姑娘的心中只有座关城,以及区区方圆百里的地方?”何潘仁从看到一新的苇泽关开始就没好脸色,甚至连一个字的赞美都不肯说。 “那你说我这万来步兵能干什么?又如何防御突厥?!” “在草地上扎营布阵,摆出不怕久战、不怕苦战的架势。一待唐国公及李公子的战事结束,立即挥师中原!” 梓风从睁大眼瞪他,慢慢开始斜着给他白眼。“何家主,你不是不喜欢管中原事务的吗?难道你希望我们李家也学那些叛军,让百姓们过更苦的日子?且,话说回来,即使加上今天来投奔的人马,我们连十万人都不到、又能做些什么!” 苦笑,再苦笑。好吧,隋室对他真的不好、非常不好,他这个在辽东死里逃生、半胡半汉的家伙大概指望复仇。 何潘仁的一双眸盯了她多久,她就回瞪多久,久到两人都将对方眼睛的小细节都看得一清二楚——互不相让。 最后是年纪较长的人先退让,他恢复成恭敬的管事模样、低头微礼道:“姑娘早些歇息。” “何家主。” “姑娘但管吩咐。”他依旧没有抬头,只有礼地继续低头。 “你刚才的建言,除了我二弟,谁也不要讲。” “……是!” 早些歇息? 才有鬼呢! 她又不是才十岁的小娃娃!他知道他刚才在说什么吗?是造反! 他居然教一个待嫁的姑娘如何造反……对了,不晓得谨慎的柴家会怎样看待她这个离经叛道的媳妇呢? 哈,不想了,睡觉了! 那晚的梦里,她见到自己一直在大片大片丰美的草地上惬意地骑马,马鞍旁的皮囊里满是甜甜的酒液;阳光暖暖照在身上,她高兴地哈哈大笑:走啦! 梦醒时,石窗外温热的泉水快活地冒着泡泡。 她真想化为一池暖暖的泉水…… “姑娘!二公子回来了!” 第三十三章 李家军得胜归来。 且,就在听说李家嫡长女将一个有些破落贫苦的关隘弄成食物军械乃至货物都颇丰富的好地方后,李家所有人都来“叨扰”过。 第一个也是最光明正大的是李家二公子世民,他一是来“归还”军队,二是来找找有什么好人才可以“借”,三是……吃些好料。 苇泽关已经通关——当然没有朝廷的文书、因为负责这类批文的官员早就去了扬州、京师又无接替者,而且也没有唐国公的许可、因为他在忙着作战,所以……梓风就……自己决定了——各地的商人带来大批中原货物和关外迫不及待的商人地交换着丝绸瓷器和马匹毛皮,但各路买主都想要的马匹、粮食和铁器一律被军队买走。 “三姑娘可也不要忘了,该做的买卖可是要做的。” “何家主,交给你。” 梓风没有犹豫、也几乎没有思考,就将关城与关外通丝马的大任交给了曾经当过马贼、商人、军士、说客……等等的何潘仁。世民对姐姐的决定只是思索了两个眨眼的时间,然后转身就走、把一切扔给姐姐处理——他急着从何潘仁带回来的旧军队里挑选适意的人选,其他的钱粮甲马都归梓风。 两个人配合默契地令父亲眼红:这关城、这吃食、源源不断的马匹和温暖的被服,还有不停来投奔的军人。 建成也从梓风手上“领”走两名军官,她因为毕竟是女子、不适合与所有人称兄道弟,因此还不太清楚那两位的本事,但想来是人才,不然大哥不会帮她调来百来工匠和四十多名……织锦女红。 父亲唐国公的要求简单多了,好吃好穿好马——幸好没有向女儿要美人——其他的一切听嫡长女的,包括继续推迟女儿的婚事、以及尽快办妥儿子的婚事。 世民对妻子之事不多在意,但颇喜欢长孙家的姑娘;她李梓风对成亲之事没有向往,但也不是特别讨厌柴家的公子。 不不,不对,她为什么只催办弟弟的、拖延自己的呢?奇怪,她得自我反省一下。 *** “三姑娘,西京柴家来人了。” “哦……”梓风慢了半拍才想起来客人是哪路的,“请他们到城楼的那间小厅稍坐。” 几名高大威武、轻甲阔刀的武士去“待客”去也,想也知道客人会稍微地吓一下。然后等他们来到背对青山流水、面朝草原战场,足以容纳五十人的“小”厅时…… 哈哈哈哈,一定很有趣! 她对自己笑着,招手找来马道下方站着的、表情背光看不清楚的何潘仁,“你觉得,我们能从东都和西京招募到多少人马?还有,那些旧宫殿虽然不会再侍奉天子,可里面的东西并不少很多!” 何潘仁慢吞吞直腰,看了两眼四下的风景,然后盯住她,“姑娘决心与柴家联姻了?” “是。言而守信。”她也不隐瞒,“我是有本事让父亲一直拖着,可终究会落下背信弃义的名声。” “背信弃义?”何潘仁有趣地研究着这个词。 “是啊,所以我得让柴家知道我的本事,对不?” “是。姑娘此番是打算挥师中原了?” “大概是吧。”梓风难得小孩子气地晃了几下脑袋。她不戴任何头饰却佩副精致的白玉耳坠,没有项圈链子却在剑柄上镶了大块透明的金刚钻及五色的宝石。“好了,请挑些得力弟兄,随我回京,其他人跟着我二弟守卫我们的地盘!” 梓风调整好剑的位置,大步踏上宽而高的石阶——招待茶水的武士们表情很奇怪,懒得去理会。 来人是她的未婚夫以及他的两位叔公,都是一身骑马短装、腰间悬剑……勉强与她的关城配得上。她可以考虑让未来的丈夫代她镇守边关,然后她去逐鹿中原……啊,也不对,她的苇泽建得多好,又脏又血腥的事情不如让男人来干。 “柴公、柴公子。” 在没有长辈、没有伴护——全副武装的武士除外——之下,梓风大大方方地与未来夫家的三位当家男子相见。 “三姑娘。” 双方拱手为礼。 梓风虽然很少“体恤下情”地去了解她在本地、周边乃至中原的名声,但她很清楚仅仅是李家“三公子”就可以拉起一小支义军,而“三姑娘”之名……倒很难说,兴许是因为她是女子而被人轻视,又兴许会有一大帮优秀的军士乃至人才蜂拥而至。 “几位觉得这苇泽关如何?” “老夫四年前曾经来过此地,别说是墙和楼,军士们连吃都吃不上、刀剑袍服破烂不堪。不过,此地商人众多、想必突厥人也不少。” “正是。”梓风毫无畏惧地一笑,磊落地与年近五十的老练士大夫交谈。“我要他们的马,必要时还要用他们的兵。但是,一旦我们的力量弱了,这些人马就会反咬一口,所以我和二弟世民、大嫂家的和弟妹家的,都在边疆上边打边做买卖!” “这个……三姑娘,我等来时,曾在一里外的地方……看见刑场……” 两个老人家难道专门来挑她治军管地方的差错? “哦,那个军士不但偷了农人家的马,还调戏人家的姑娘、害得那姑娘寻死。虽然人命救回来了,可他既犯国法又违军纪,因而,”梓风顿了下,她依然不习惯杀人,但该杀的时候一点不犹豫。“判绞。全尸埋了,也算是对得起他的军功。” 讲到决定,半点不含糊,丝毫不妥协。 “对对,三姑娘说得对。” “多谢。不过,三位,东都可比苇泽强上百千倍呀!”与京师比晋阳一样悬殊——这是父亲酒半醉时吐露的心声,也是件无数英雄梦想着、每回却只一人能得到的东西。 柴家公子的眼光突然锐利起来,另两位老的也都盯着她。 “是不是?”梓风笑咪咪地问着,心下的主意却是: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胆敢犹豫,她就立即将他们三个全部扣下! “唐国公果有此意?!”两个老的更加心急些。 “我是有此意,倒不知道父亲的意思。”她笑得更为灿烂。 第三十四章 “三姑娘,八百战马就应该在这几日抵达;还有那批新制的甲胄得给姑娘过目。” “姑娘,明日是大市,关内和草原的人可能有上千,纷乱混杂,不坐镇不行。” “中原来报,姑娘还是听听为好。” 正在梓风打算与柴家的人一起去见父亲——真不晓得他们为何不直接去与父亲谈、而直接见她,呃、也许想看看武名在外的未婚妻到底是何等面目吧——被何潘仁与樊兴刘以及昨日还在外地的李仲文同时拦下。很少见到他们如此有志一同地做同一桩事:拦下她。 梓风仅思索了一瞬,就有了决定,当下抱拳微揖。“柴公、柴公子,宇水实在是军务缠身,不克与君等共同前往晋阳。”来回一趟加上各种应酬,且有客人在、不能日夜赶路,怕不耽搁上十天,很多事情就可能出岔子。 柴家公子面不改色地回礼,“那就多谢姑娘招待了。” 梓风笑着,拨了二十名精锐骑士“护送”他们去晋阳。而在他们之外,她命四宝加急驰往晋阳宫、务必赶在柴家人之前见到父亲。至于以后的事,她就不管了;但在确认柴家无害之前,她不会让这三位离开她的掌控! 父亲,想必在她起意之前,就有了对天下事的看法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找对姻亲也应该是件颇为重要的事。 *** “姑娘认为柴家会支持李家?” “不支持也必须支持,他们与李家的关系早就为人所知。更何况柴家这些年过得不好,柴公子的官位基本上被抹平不提;别说高官大将,这许多年轻一辈中、连个小官小校都拿不到,可见朝廷真的完了。当然,他们若想跟着一起覆灭,我也成全他们。” 梓风的记忆中,好象对何潘仁的尖锐问题从未虚应过。尤其是现在的时分,大家都聚拢在她、以及李氏周围,很多事已不可能回头。他们必须走下去!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那姑娘是否会回京师成亲?” 对着冬夏不变、日夜不息的高山泉水,何潘仁继续不知礼仪地跟着她追问。 “京师人去物尽、还不如东都。甚至……还不如终南山洞中的打铁铺。” “哈哈,可京师附近的旧宫闱和旧兵营还在,人和东西都有。” 梓风扭头看他,“你是同意了?大家杀回中原?” “此地太小。关陇太小。” “何家主,这话只可对我说。” “小人对不少同袍说过,大家都赞成得很。” “……那好,你先回一趟京师?还是让樊家主去?” “让他去吧。我这个传说中已经死了的征辽士兵,还是暂时不出现为妙。” “你不回京师,回哪里?” “当然是继续打铁器、做买卖营生啊!” 梓风瞪大眼,“你打算打多少长刀、养多少马匹?” “六万柄战刀、两万匹战马,不知能否令姑娘满意?” 四万步兵、两万骑兵?“那么我得把这告诉我的兄长跟弟弟们,也得叫他们加把劲。” 六万大军……是件了不得到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但,如果李家想要天下……六万还是远远不够,也许每个子女——不、只要她和大哥、二弟即可——都有六万,父亲加倍十二万,那么,大事可成!不过…… “不过……何潘仁,你说我们可能活到那一天吗?呵呵哈,不提了,明天还有办不完的事。我将婚事撇开办军事,那就须办得象样些,是不是?!” 说完,她未等到回答就大步走开。革带上的雕琢玉佩与剑柄上镶嵌的宝石轻轻碰着、发出悦耳的微响。 *** 马大多是良马、少数是充数的,退回去不付对等的锦缎;甲胄可以说是自家人打制,几乎件件合适,只有些不算严重的瑕疵要修补和回炉。 至于集市的事嘛,不大不小:她派去维持秩序的战士都一个个被拎着耳朵教导过,大多都能保持礼貌和强硬,因此应付为数上千、成分复杂的人基本上都不是难题——难题是据说一群何家主的同乡在闹腾。 何潘仁原本神秘的来历好象现在变得不太神秘了,就是一支被以前的对头驱赶几十年后又反扑的部族,在“接收”对头部族的巨量草场牛羊乃至女人之后内部起了分歧,结果何潘仁以自己血统不纯而逃开这种无聊又有些无耻的纷争…… 果然是无聊又无耻,因为这场纷争又变了调,昔日软弱的女人和她们被当成奴隶的孩子现在强大了…… “这里不是草地,谁的力气大、吼声响就能得到一切。这里,我的军法就是纲纪!偷东西的鞭打、伤人的赔钱并且服苦役。伤人至死的,绞。” “姑娘,没有死人。” “那是何家主制止,不然早就闹出人命来了!”梓风冷眼扫过那些满脸不服气碍眼东西,有这些族人真是何潘仁的不幸。草原上的人没有礼教、自然不懂廉耻;而受过礼教的人……也许更不懂得廉耻吧!“打!当众打!照定下的规矩打,打到大家都牢牢记得!” 这种渣子,打死最好。 她转身去听李仲文说的京师故事,听那些让人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故事——唉,一样不好过。 经过毫不掩饰身形的何潘仁身边时,她突然停下,看了看他满脸不规则的胡子拉茬,和那几个又偷又抢还打伤人的家伙样子差不多……“何家主,把胡子剃了吧。太难看。” 第三十五章 下巴和两腮干干净净的何潘仁,不论穿汉服还是胡服、还是戎服,一概地年轻俊朗,引来侧目和疑问无数。何潘仁也很大方,说是三姑娘嫌弃自己的胡子太像在集市上捣乱的家伙而命自己剃胡。于是所有人都知道了梓风的“喜恶”,剃胡之风开始盛起来,这也算是件意外的事。 第二件,她的婚期定了,且日子还很近,就在两个月之后。 第三件,便是父亲离开了晋阳,带上大哥和二弟去平定叛乱。 第四件,突厥边境开始有蠢动的迹象。 第五件,父亲叫她将部下军队平均拨给兄弟们,然后去成婚。 也就是说,她得抛下经营得不错的苇泽关去当柴家妇?不不不,她说过要去经营中原的! “众兄弟中,二弟与我最亲。三宝,你和你弟弟还有家里人都去世民那里,他会好好让你们发挥长才;李先生也去,因你不能出现在京畿近旁。樊兴刘?你呢?” “姑娘即使成婚,也得有个管家什么的吧。” “……好,那么何潘仁?” “继续从关外到京师、东都等地做生意。” “那么……终南山见?”梓风做完决定,然后大方地将分配好的名册扔给呆呆等在厅外的几个兄弟的近身侍从。“去领人!呃,我带你们去领。” 要是贸贸然然让别人去带走她的兵,嗯、她的兵,呵呵,其结果会很可怕的。 不过,将来她还是会有其他的、很多的、她的兵。 很多,她发誓。 还有,她要嫁人了,可一点新嫁娘的感觉也无。两个庶出姐姐的婚礼她也都是参加的,只是忙得昏天黑地、根本没空去仔细询问平日并不算特别亲近的姐姐们在嫁前是何想法。 “啊!”梓风突然叫出来:父亲给她准备了嫁妆和嫁衣没有?!信使令官一个字也没提……她也没问……这下可麻烦了!“快,请何家主来!” 看平乱的战事突然如此吃紧,她恐怕要自己准备出嫁的东西了。 正当她抓住一批胡汉商人紧急弄来几车嫁妆物件时,又收到父亲的信笺,不、是急件——让她立刻把兵该分的分掉、该带的带走,然后即刻去武功待嫁。 接到信后的两个时辰内,梓风连同几个算是亲信的将才、以及几十车子的“嫁妆”、和八百名能以一抵三的“家丁”绕过看来有点诡异的晋阳,疾驰往东都方向。 “唐国公的信中有些不明,但又很明白。就是姑娘不要多想,将人手全部调开是非之地。” 阿廉端上吃食后,就跪坐一旁,也算是避避本来就不存在的嫌。 “我只是关心百姓,会遭无辜战乱和外来侵犯。” “苇泽在姑娘撤开后基本已无物资,东西、粮食还有与唐国公不和的人可都在东南边。” “但……不甘哪……丘校尉,当地壮丁有乐意同行的吗?” “有,有一千多。以后还会有更多。” “一起带走。连家属。” “家属?姑娘,这——” “为何不可,我是女子不也照样领兵。何况,孩子会长大、妇人能做活、老人还可做点买卖,有什么不能带走的。” “拖家带口好几千,姑娘,这又如何安置?” “京畿附近有大量空地。再不然,那些旧行宫缺乏维护修缮,总还是能找到活计可以干的。” 男人们一齐瞪向语出惊人的梓风。 “你们看,父亲可有起事之意?” “有。”异口同声的结论。 “那我去京畿难道真的每日做做女红、侍奉公婆?” 大家面面相觑,“姑娘……会女红吗?” 阿廉在偷笑。梓风懒得去理会。“我会打仗、还会治军、治地方。不过要攻下京师或是东都是不可能的,还得父亲兄弟们共襄大举。” “那柴家如何说?” “柴家?”梓风有趣地看看发问的何潘仁。“他们不听我的也得听啊。李家出事,柴家一个也跑不了。与其等死,还不如放手一搏,不是吗?” “那么柴公子也答应姑娘继续与男军士们厮混?” 何潘仁的问题越发尖锐,反倒引起梓风大笑,“他不答应如何?答应又如何?谁能带走我的兵呢?!” *** 梓风回到武功庄园的时候,行仗还算简约,因为其他人都已经陆陆续续分头回来,有的还为了掩饰大批违规的军械而走偏路——虽说朝廷的管治接近虚设——另外还得料理掉几窝盗匪,也算是为民除害的好事一桩。 住下的当晚先安顿好自家的军士们,第二天就谴人分别上柴家和大姐家递信。现在连两位姐姐和姐夫都离开了京师,她想可能这是父亲的安排。只,边疆的局势是她一直担心的。 第五天的上午,柴家的两位长辈贵妇上门,与代表娘家的大姐和姨母见面,在新嫁娘梓风的主持下直接拍板定日子。 “两位夫人,中原正在战乱,家父及兄弟们都在军中作战,估计不久柴家的子弟也会……在中原崭露头角,”在座的都是闺中妇人,如果讲得太明白会很麻烦,于是梓风把真正要紧的都略去不提。“因此,从简为佳。” 李家的庶妻与庶女决定听梓风的,柴家也没什么话好说。梓风原本想抬出自己前天秘密见过的柴家主事者、二伯父大人,但想还是不要吓唬一群女人都作罢。 “正事”论完,女人们上茶及点心时,樊兴刘冲到茶室外,连鞋也不脱地趴在廊上大叫,“三姑娘,晋阳被突厥袭击!” 梓风从座上一跃而起,无视被吓坏了的女人们,急忙问道:“仓城和新城如何了?”那两处囤积的军资可是关系到李家军的存亡! “有大公子在,突厥只能在郊外抢掠,其中一支还因为跑得慢些、被大公子带兵所灭。” “……这是可汗下令干的?” “不,是一支部落,人数倒不少、约略在一万多人。若是可汗的本部人马,可就不止这许多了。” “即使可汗带上所有的部族骑兵都来,也休想拿下中原!”梓风一拳就将精致的屏风打飞到一丈开外、支离破碎地躺着。“去,派人告诉大哥,还有二弟,必要时我亲自带兵杀去草地,而让他们安心去平定中原!” “是!” 梓风回转身,僵立了会又坐下,然后缓缓开口,“两位夫人,柴家有多少名学武的子弟?” 第三十六章 时局变化得很快。南方烽火又起,中原大半都不再听从扬州的天子之命,突厥时不时进犯。原本突厥袭击,父亲有失职之罪,但来信中一点不客气地说,父亲只花了点小钱就免了罪名。 父亲一半是故意、一半是无奈……只,唐国公身边的令官匆匆快马来到庄园报口信:婚礼后火速带柴家亲属散开,而且最好是当晚。 “我明白了。”梓风点点头。 “三姑娘……真的明白了?”令官有些担忧地看着她。 “是真的明白。信就不写了,你回去转告父亲:两个月内我会拿下南山一带,然后再行迁转……我等着父亲和兄弟们的到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1] “……小人明白!”令官抱拳又深揖,但配上一身掩人耳目的平民装束却有显得很滑稽。 打发走了信使,梓风驰到庄园大门口。 仅仅从门口望出去,京畿一片萧条。十户里头五六户是空的,百亩地中至少四十亩没有好好耕作。土地的主人不是跑去南方、滨海、西南甚至胡地,就是变本加厉地压榨部曲们、以应付越来越沉重的税赋。李家……也交点田赋,但丁税少得可怜。从国家来讲,他们这样庇护数千人会损失不少税赋;而对李家而言,大片的空地与隐匿的战士实在太重要了……至于那些已查无丁口的地,被樊兴刘以不多的贿金揽下——那些地有平地有坡地,并不都是可以耕作粮食,但不少有果树、有的干脆只是树木,再有的仅有草庐破寺。可她要那些地。 因为何潘仁与樊兴刘对被层叠的“她的”地所包围着的离宫垂涎不已。 “那里已经没有年轻貌美的宫人了。老宫人倒有不少。怎么,你们想要?”梓风很是不解。 “听说有珍宝藏金。三姑娘,财宝是永远不会嫌多的。”两个商贾出身的家伙不停地游说。 “……好吧。但,说不定只有几件宫人们的不值钱的首饰。”嘴巴上随便说着,梓风心里还是清楚的,说觊觎旧宫,还不如说大家都看中南山里外上下的物产,果粮柴薪、竹木铜铁,还有这里躲那里藏的人口,每一件都是好东西。“还有,想个法子,把朝廷的人都弄到一处去,好吃好喝好款待,若是信佛信道就再找几位僧道去。将来有事也好看管。” “是。呃……说到僧道,姑娘还记得楼观的主持、岐晖道长吗?” “当然记得。这些日子忙,本想稍有空时去拜访,顺道吃些山上的野味。” “岐晖道长有两位弟子刚到庄内。姑娘可要相见?” “当然见!”梓风正待与旧识会面,突然停住步伐,“我小的时候曾经进去过宜寿宫,其间十分精巧,还有一眼汤泉……就不知那儿现在还无泉水。” 什么时候带了弟兄们去逛逛,哈哈! “姑娘,温汤依然泉涌。” “哦?樊管家,你进去过?” “是,只要三百文,里外方圆百间屋子都能进。” “……看来比我家庄园大得多。”梓风继续前行,见还是甩不掉这群整天泡在一起习武谈兵算帐的高大“家仆”,“几位,如果很空的话,请去趟柴家,问问他们亲迎定在哪天。” *** 她的未婚夫又来拜访。这次没有跟着连串的贵妇人——论贵,柴家的女子贵不过她这个柱国李家嫡长女,但人家表现出来的派头足——却带了柴家好几位子弟与骑马佩剑的部曲。 “柴公子,请。” “姑娘但请唤绍。” “嗣昌,请吧。” 梓风居家也少穿儒服长衫,多数时候着暗锦男装,佩玉、窄刀、钱囊和百宝袋,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挂在宽大结实、毫无装饰的玄色革带上,威武有余、窈窕不减。尤其是那柄透着隐隐杀气的窄刀,一望便知是饮血利器,会令人不由自主地收缩起瞳孔…… “三姑娘庄中有多少骑士?”一位柴家堂兄问道。 “骑士当然不能都养在庄园中。战时须作战,平时应务农。”梓风避重就轻答道。她不记得问话的是哪房排行第几了,不过她可以确定她的武艺不会输给对方。 “为何……” 另一位堂弟咕哝着,被她淡然扫去的眼神给封住。“诸位忘记这里是什么地方了?这里是天子脚下!……曾经是。可天子的将军和军队还在。” “没几个能打的。”那堂弟又不知死活地冒头。 “你有本事与屈突将军比行军作战?”梓风狠狠打压,“连家父都不会说此大话。” 李家跟着的几位“管家”、“家仆”都面不改色地拥着客人进门、入厅,然后同坐下,只不过看在少主人姻亲的面子上选下首的座位——惹得柴家的男子们在打发部曲到偏室后多盯了他们几眼,但他们身上的那种掩饰不住的剽悍之气不是京中长大的世家公子们能够比的。 能比几下的也只有柴家绍公子。 “三姑娘,这几位是——” “何潘仁和向善志,辽东回来后随我征伐……”何潘仁又留了长长短短的胡子,好难看。“且赴中原说动大批军士来归。” “樊兴刘,”这家伙的笑容非常谄媚而虚伪,“不但随我征伐,建那座苇泽关有他一份大功。” “丘公子你也是知道的,他称得上是丘家唯一一位好人。” “李先生不在?”柴绍问着。他记得苇泽关上所有人都对此人敬重有加。 “是。眼下他不能出现在此。”梓风想柴绍是明白的,而其他人明不明白就不是她关心的了。 “呵呵,今日冒昧前来,是因家中长老们询问一事:姑娘前几日说的……散居……是何意?” “前几日家父来信。”梓风的面无表情与柴绍的满面春风截然相反,“请与我李氏有婚姻之系的柴氏尽早安排,散往各地。” ------------------------------- [注1]依汉唐古意,(终)南山泛指秦岭:“凡雍、岐、眉、鄠、长安、万年,相去八百里而连绵峙据其南者”,南山指横亘长安、咸宁、鄠(户)、盩厔(周至)四县境的那两百里。 第三十七章 梓风安排的第一件事,是将人口众多的柴家几番提点;第二件事,是为父亲基本上忘记的两位已经出嫁的姐姐找好退路——她的所谓退路很简单,山上别庄。 有了修缮改建苇泽关的经验,弄个半山腰处的别庄显得非常简单,几乎只有七十日的光景就摆弄完毕,连武功、盩厔几处大小农庄里值得带走的东西也全部在一夜之间分别运到别庄和紧邻着的楼观,而器械、干粮、腌肉等物则运进四通八达、进退两宜的山间洞中:这些洞中的打铁炉至今不灭、而且越烧越旺,洞中也被道士们探出好几条通往别个山头的曲折秘径。 梓风送东西给道士们送得很慷慨,而肚子里颇有学识、剑术拳脚也不错的道长也收得很豁然。无他,他们是她的小却重要的后方,这些出家人是怀着对天下的责任而做起可能被杀己身、挖祖坟的事情。 她李家也得做好这样的准备……可,现在如果给祖先们迁骨,虽然尽了孝、但风险太大……不过她还是去信给父亲,提醒父亲祖坟宗祠之事,父亲回信仅一字:知。 好了,她对先人们已经尽过心,现在轮到活人了。 *** 柴家,至少柴家的男子们,从老到少都对当今天子是施政不满,当然他们更为不满的是偌大的柴氏除了几个六、七品的闲散小官之外,其他子弟顶多只能在民间当个游侠之流,特别是年轻人被彻底隔绝在朝堂之外。柴氏一门百年来也出了不少人物,如今却落得这样的窘境,且最让人不服的是,窘境不是自身不肖造成的,而是朝廷已不是朝廷、朝臣也称不上朝臣。 柴家的女人们对梓风没有兴趣,但尚武的老少男丁则对她和她的部下们非常欣赏。 梓风比柴家的多数人口有更多北地胡室血统,不会介意婚前的繁琐礼仪,因而兴高采烈地换了锦绣男装、重回阔别数年的京师,与柴家的男子们比一比谁更称得上是文武双全——她的一干得力部将自是全程力挺她的面子。 昔日的京师凋敝不堪,有些不重要的官吏连薪俸都没人理会;街头时不时坏人横行,偶然有些军人、吏员甚至剑侠会挺身而出,但若碰上一群无赖或抢劫者,零散几位有良心的人是对付不了的……梓风这“零散”的几位除外。 若是四五年前,这些小贼会被杖打后、系着锁链发去边境筑城。但现在不同了,这些人穿着锦绸、正大光明拿着刀械,堵住马车的去路,要求把钱财留下。四周不算是偏僻地点,周围前后的人一见这架势立刻纷纷躲避。 梓风不觉得这是个威胁,对方十四个、己方五个——侍女不算,虽然小丫头跃跃欲试想练练学了两年的武技,不过梓风要求学上十年才能上场——以一对三、完全不成问题。 正想喝一声开打,不远处传来的马蹄声令她和便装部下们一顿。那蹄声快而有金属声,让这些常年在军中过活的人微眯起眼:好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队伍啊!能在这样的街道上快速行进不伤行人。 “车前行,堵住路口。” 委屈当车夫的是向善志,他也是正要抽出鞍下阔刀时被那阵马蹄声惊住的。此时一闻梓风的口令,立刻一甩缰绳,两匹健马直直冲向拦路之贼。 群贼没提防,情急之下往两侧躲开。 另三人也拍马跟在车后,等离开群贼五十步突然拨转马头。三人三骑,将去路牢牢堵死。梓风没下车,但是手中的弓搭上两支箭、窄刀则半抽出方便立即砍杀:她有信心独自夺取至少四个歹人的狗命。 这时马蹄声有些减速,但另一种响动近了。 是弓弦拉动的声音。 “小心!后撤!”梓风大惊。护卫军人居然骑马在街道上直接射杀?就不怕杀伤无辜吗! 歹人们惊见一队骑兵奔来,本能地冲向看起来力量薄弱的梓风一方——把宽宽的后背暴露给背后的弓箭手。 “一阵!” 随着一声断喝,五支飞箭精准地放倒五人。余者更快前冲,还有两个往一侧来不及关门的店铺里跑。 梓风弓满弦,在丫头阿廉快手打开的车窗内果断出手,两箭射出、正中两个歹人后背心——他们身上差不多同一部位各有两支和三支箭镞,岂有不倒之理。 其他的人碰上何潘仁等人的刀,也没有好下场。 待得军士们上前补上十几刀、各个结果之后,一名上了年纪的将领上前、朝着始终没有打开的车门抱拳,“在下屈突通,诸位受惊了。不过请放心,此类事实属偶然,京师仍旧是京师。” 马上几人等着车里的“女主人”发话,所以皆不出声。梓风只得在车内扬声道:“屈突将军治军严谨、心系黎民,李某佩服。” “难道是……闻名关陇的李三姑娘?方才两箭实在射得漂亮,不在我那些多年的弓箭手之下。” “李某也是靠着父兄及部下勇士们才得的虚名。” “三姑娘要与柴家联姻的传闻看来是真有此事。在下祝姑娘与佳婿百年好合、子孙满堂。告退。”老将军没有一般军士的粗气,不看戎装军刀倒像个中老年文士。此时也不废话,转身命部下收拾残局。 梓风也不多说,低声吩咐:“走吧。” 还没抵达柴家老宅门口,一群精壮男丁持刀挥剑冲了过来,不料却对上李家一行不及收起的冷酷面色。 双方有丝尴尬,随即柴家绍公子和他的大堂兄抢上前,“三姑娘没事吧?” “我没事,有事的是十来个歹人。不过他们都已被屈突老将军处置掉了。各位,都请回吧。” 梓风在车中不紧不慢回道。阿廉也当作方才女主人没有连杀二人,规规矩矩地放好车帘、关好车门,像个世家高贵姑娘的侍女那样,努力维持着主人的淑媛形象。 风里有微微的血腥味。 柴绍等毕竟是见过战场世面的,见到何潘仁等人的坐骑马具上残留着尚未擦拭的血迹,想着有军队又有李家那些以一当五的“仆役”,也不再多问,有礼地引路前行。 梓风端坐车内,想的确实京师留守大将屈突通的实力。 要拿下京师……看来不是件易事。 至少她一个人是拿不下的! 第三十八章 “舅舅!”梓风大步向前打招呼,顺脚把两个人小鬼大的表弟踢到一边——这俩小鬼不死心,依然巴过来抱腰抱腿……最后只能每人塞一把钱了事。她在他们的年纪会向大人要书记刀剑马匹弓箭,而现在的小娃娃们只要钱或者玩具,真是……“舅舅,过两年把他们送来……不,送到他们世民哥哥那里去历练、历练。男孩子怎么可以不骑马射箭、驰骋疆场。” “姐姐!” “姐姐——” “乖,一边去……再不去就现在送走!” 好,痛快,立刻打发走。 “呵呵哈,还是我们家梓风有魄力。唉,常年在外为官,儿子们各个不像话。真的得送去历练了。” 甥舅间绝口不提窦氏被同样贬抑的现实,何况大家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朝廷”所能给予的,“将来”才是他们关心的。 “舅舅来代替父亲主婚吗?” “那自然。除了你舅舅,谁还能坐那个大位!” “是是!”梓风没说的是:舅舅排行第二,上下兄弟多得很……呃……算了,谁让眼前的这位舅舅与自己最为亲近呢。 甥舅像两兄妹似的热热闹闹往、往柴家主厅而去,好似他们就是此地的主人般。“梓风哪,方才一群莽撞小子要冲出去什么救人,我就晓得他们是白跑一趟,哈哈!” “对了,舅舅,这几位都是我部下勇士,不是夸口,他们可都是将才。” 她手下那几位与周遭的喜气洋洋全然不同,始终是一副淡漠冷峻的军人气质,连打招呼时也是“冰冰”有礼——她真的从没见过他们如此表现出一致的“气势”,平日里看惯惹是非、观热闹的脸色、现在颇不习惯…… “啊,呵呵,一望便知都是好汉!” 窦家舅舅没有表现出任何意思,只是单纯地回个“招呼”。 梓风有丝不满,又感觉松了口气。她的亲族对出身还是十分讲究的——也所以她没有多作介绍,却只将所有部下全部带入厅堂:他们不是仆役,是将军! “窦家也得准备、准备了。”梓风看似稀松平常地对着舅舅如此道。“我在终南山中有地盘和人手,可以先过来。” “唐国公打算——” “没有打算!” 梓风冷硬地打断舅舅的话题。 “……哦,是!是!没有,没有打算。” 窦家舅舅是聪明人,胸中对当今朝廷的看法也是越来越激烈。李家的家世、军功、声望,还有一群马上立功、马下文章的儿子——甚至还有女儿——是所有世家的梦想。只是,这梦想如果不能与新的势力相合,那就会与众叛亲离的“天子”同样下场了吧。 贵族世家们是决计不肯投靠平民王的,哪怕心中想的是无赖出身的刘邦,他们依然为自己先祖的显赫骄傲,同时为家族地位的沦落而忧郁。杨玄感几乎是被逼反的,而其他人如窦家、柴家是为各自的前程。至于李家……是因越来越掩不了的绝望与不甘吧! 父亲一直没有信,却另派人将几个异母弟妹们接走;大哥和二弟都谴了心腹便装前来,不是要兵员要物资,而是确定她这个手足的安全。当儿女的都清楚下一步大概将发生什么,只是谁也不挑明。 “……婚期要尽快,这样就会暂时没有太多人怀疑我们。”对于长辈们的那套吉日吉时,梓风不置可否,但对于自己婚姻以外的“大事”可是坚持得很。无视男人们对自己的瞪视,梓风径自道:“从今天看来,屈突将军的部下不但入城接手防务,还十分精悍。这京师硬碰是不行的,除非将这支队伍引开。” “可西京到东都,这么广大的地方也只有这一支可以看。至于精悍之说,我看比之征辽的前锋甚至河南讨捕军队,都还差了一截。”何潘仁淡插一句。“晋阳那里……没有确切日子,也许是下月、也许是年底。因此三姑娘及众位要慢慢来。比方说向新嫁娘处多走动,多往各处采购礼品用物。而我等会派遣精兵乔装护送、离开官兵强盛的地方。” “如果仅仅是禁右军,我想我们在平原上也能取胜。”向善志豪气四射,让没经历过大战的公子们嫉妒有羡慕。 “我不觉得屈突老将军会将所有兵力用以对付我们这样四处伏击的‘小贼’。”丘师利下了个颇有风险的论点。“只要我们没有夺取京师之类的大动作,他不会轻易倾尽全力。只要他不把精锐骑兵都用上,那号称三十万的步兵我们是不怕的。” “他不会大量伤及平民。”何潘仁朝多年交情的樊兴刘看了眼,后者也赞成地点头,“三姑娘,其他人可以走、我们不能走。而且还不能让官兵知道我们到底有多少人马。” 梓风颔首,朝着舅舅一笑,“舅舅,可有胆量与外甥们共事?” “你这是什么话来着!你问问柴家小子,他有没有胆量和气量?!” “综观天下英雄,也惟有唐国公了。”柴绍冷静地与自己的叔伯们交换眼神。 大家达成一致。 “好,樊家主,婚仪的细致之处就有劳你了;何家主,与李家相关的几族就麻烦你。丘公子,你和向家主准备把骑兵分散下,我们到时再一起讨论怎么个分法。” “嗣昌,请你立即派人至我二弟处;一时无法安置的家人先送到我的庄园里来,余下的由我们去做。该说什么、做什么,不需要我详告了吧?” “……那是当然。绍定会安排妥当。” “丫头,我们窦家的人才物力你大可拿去!” “舅舅,我早相中了表兄弟和舅父们的才干。不过你们还是去父亲那里比较好。其他人先行一步,你和嗣昌可以同时走。” “你叔父和堂兄弟们呢?” “三叔、四叔他们要留在京畿附近,他们更想靠近东都。” “好,好!李家果然是将门世家。”舅父第两百次感慨着当年独孤、窦、李家的辉煌历史,顺便赞美了一把李家姻亲段家、长孙家、柴家……幸好小表弟们不在场,不然他们一定躺在地上装睡! 第三十九章 等回到庄园点兵派将后,梓风怎么也回想不起来未来的丈夫柴绍到底是怎样的人。 周围都是男子,那她去问侍女阿廉——阿廉也想不起什么,但总算说出件让人心情不错的事实:就是柴公子对于未婚妻习武弄兵没有任何反对。 “姑娘,我想柴公子还是很喜欢你的。” “即使他不喜欢,也没得反悔了。” 再也不用看姐姐们和庶母的那副“可怜”、“同情”她的表情了。哈哈哈!她心底大笑三声,然后就把这些小儿女的玩意儿扔在脑后。因为—— “三姑娘,又有一批猎户和农人来投奔。” “老规矩,找找其中有无从过军的、匠作的、骑马的。” “这个……有件事不知姑娘是否想看一看。” 梓风奇怪地看向樊兴刘,“但凡你说值得看的,我肯定要一观。” 眼前的这位也称不上匠人,因为他以缴租种地为生;但他又非常不平凡,因为梓风面前的这些物件,小至一套十二只大小雕纹各异的茶碗,大到一座能在地上行走的两层高楼车,短至纤细尖锐、能从生皮机簧里弹射到两丈开外的短箭,长到绵延圈曲五十丈的套管,还有数种材料一起烧制成的、能够让较浑浊的河水变清的炭条……全部是用竹子所制。[1] “这……真是好手艺!”梓风确实很惊喜。“酬劳我出。茶碗我就留下了,箭和车交丘公子,其他送樊家主,以后请他教怎么做、我们多找些人来制作。至于人,何家主,既然你已经快手快脚地抢走了,那就归你了。” “三姑娘,在下能否将一些东西去卖钱?” “武器不行,其他均可。”梓风一转念,立刻补上一句,“能用于建造营垒的粗长竹子也不行——反正那玩意也卖不到好价钱,不如我们自己留着用:迟早会需要容下二三十万大军的营垒。” “……好。” 然后又走了两步,她叹息着想到姐姐们抱怨别庄的日子“清苦”!算了,这些漂亮的茶碗送去给比她这个嫡长女更显出贵族世家“风采”的姐姐们扔着撒气玩儿吧,反正扔不坏。 “姑娘,”何潘仁突然大步赶上她,“那套管能否给我几截。” “当然可以!”有的是竹子可以继续做。“不过你要用来做什么?灭火?浇地?” “非也。西疆少水,这种管子可以接无限长,也许是个好法子。另外,听闻当地各族在想法子从地下引来百里外的雪水,我未亲眼见过,很想试试怎么个建法。” “……西疆不产竹啊,中原如司竹园那一带竹林的也不多见。万亩竹海都是在南方。” “是,但西疆有的是土石。” 土石?不明白。土石……雪水……和竹管有什么干系?梓风虽觉奇怪,也没多说,只大方地截下十丈长的竹管给他。 “还有一件,姑娘,”何潘仁微弯腰低头,好让梓风听明白、看清楚,“你可知道,柴公子绍已有一子一女?” “……好象听说过。怎么了?与我有关吗?” 梓风的回答让何潘仁以及耳尖的樊兴刘目瞪口呆。 *** 他是有姬妾。 直到当天晚上、睡着之前,梓风才突然意识到这也可以算是个麻烦。 要她和别的姬妾姐妹相处是不可能的,不过她也不会摆出正室的面孔横加刁难——想了片刻,她觉得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如果不高兴就直接住庄园乃至军营里,尤其是后者、几万人都会站在自己这边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待第二天清晨醒来时,她又有了新的知觉:不快! 一子一女?未来肯定还有更多。那若是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又该如何自处?想想她与她的两个姐姐……如果是男孩,那还可能有继承、位置之类争夺。 这男人就不会少给自己惹点麻烦吗?! 她有些烦躁地起身、快速梳洗。 等早餐吃到一半时,她起了个念头:一定要为李家争夺天下!有了天下,她的孩子即使没有父亲的宠爱、也能有广阔的天地。就这样了,为了也许有、也许没有的小娃娃……呃,好象有点颠倒了,应该是为了她自己、为了家族,然后才是什么、什么人……最后才轮得上夫家吧。 “姑娘,早。”几名部下向她打招呼。 真是美好的一天,不是吗?天气好、马儿健、兵刃亮、粮食足、衣物多——“早呀!大家!” 梓风咧开大大的、灿烂的笑容,笑得令阳光也显得稍微黯了几许。 她真的是想太多了。 “竹器做得如何了?我是说可以用来攻城的东西。” “正在做。云梯、投掷车、牛拉楼台。不过那些管子很受田间管事们的注意,他们都在问能否多做些、做得长些,用来引河水灌溉。” “当然可以。另外,这两天把东西清单理一理,我告诉二弟去。” “姑娘认为,唐国公会遣二公子而非大公子会前来?” “……我只是这样觉得,没有凭据。” “可这里是长安……算了,二公子的武功大家有目共睹,若再过些年月想必是惊世良将。” “那是自然。”梓风从不怀疑弟弟的军事才干。全天下人看来也都不怀疑这一点。[2] “……我们还是边等消息、边整备军械。”何潘仁一句定论,全体事务就此抵定。 ----------------------------------------- [注1]史上的平阳公主占领司竹园,估计看中的一是位置地形,二是此处的资源。苏东坡有道:“食者竹笋,庇者竹瓦,载者竹筏,衣者竹皮,书者竹纸,履者竹鞋。”司竹园的“考绩”是竹产品的产量,可见当时的竹已是非常重要的物资。 [注2]李渊没有因为保证长子的嫡位而刻意打压次子,实在也是因为次子世民的军功大到任何人也不能轻视;又加之建唐初期四周皆敌,必须由二儿子这样既可靠又能干的统帅坐镇;还有就是四子元吉也搀和了不该搀和的几脚……于是玄武门之变就起来了。 第四十章 婚礼之前十几日,唐国公谴了数名得力人手来。大肆礼物排场的背后,他们与梓风一齐果决地将李氏近亲全部以各种名目带出京师长安。 父亲是有些犹豫的,梓风及其他手足们很了解这一点:他下决心也许需要些由头、比如说即将被朝廷拿罪问斩……呃,这个理由实在太不孝了,可也绝对是个好由头。何况当今帝位上坐着的杨氏一族也是夺了宇文氏的皇位,有什么可惧的?!只是,即使……李氏夺了来……又能维持多少年呢?她努力摇头,试图将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一定会看见的情景从心底赶走。[1] 另一件事就是,她一点也没有新嫁娘的种种心情,于是很干脆地婉拒了姐姐们欲言还止、挤眉弄目的暗示。军营中这许多年,军伎女乐的事情她就处置了不下二十起,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她李梓风不是没见过男人世界、不曾见识过男人的小闺女,而是扬名中原的李家三姑娘!领着千万男人打仗的李家三姑娘! “走,去看看那三台了望耧车如何了。” 何潘仁对这类的耧车非常有兴趣。可能是他参与过百万大军征伐的极盛又极悲的场面,他对于军械配置、伤员救治等细致的东西极为敏锐,甚至自作主张请来各族的医士好几十人——自然这些薪饷最后还是由梓风来给了,没道理让他自掏腰包、让他自己的部下有好武器、好医士……好将领,而让别人的部下没这种待遇。 而至于梓风,由于她要操心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什么婚前大防、男女之别统统被甩到一边去也。 “这些粟米什么时候能收割?”见过好几次,梓风好不容易记住了几种粮食的模样及名字,至少分得清粟、黍、豆和麦的区别…… “再过一旬。”田间管事是李家旧人,管了谷物收种几十年,经验非常丰富。“届时 梓风竖起了眉毛,有些汗湿的手指转了个圈,“几位!恐怕得准备派军帮助收获和保护粮食了。不然大家得饿上一年的肚子。” “放心,三姑娘,弟兄们为了吃的、定会尽全力。”樊兴刘这样保证。 “呃,说是收完后要再种豆?” “是收完麦子之后。前段日子已经请军士们帮忙收完麦子,现在豆已种下。” “对了,上次你说过,若迟个两天就都落地不能用。看来为了粮食,还有得仗可打。”梓风点点头,突然又想起来,“仓房都弄好了吧?” “是,麦米都放窖仓;山上的隔空仓房四周的渠已经挖好。四围的了望也快建好了。” “近旁了望是远远不够的。从京师里头、大街左右开始,我就要了望了。”梓风自己对自己嘀咕着。现在什么事都要自己来决定,才发现种种事务根本来不及了解就必须立刻下决策!要不是身边的人都挺能干而且忠心,她早就犯下太多、太多的差错了! “晋阳那边可有消息?”她低声问何潘仁。 “无信捎来。但我们安排的人手发现军士有动。” 那就难说了……“那边粮食开始收割了吗?” “尚未。一般来说,不会比我们这里早。想必唐国公也得顾虑到粮草。” “还有马。”梓风轻叹一声,“京畿的马匹实在太贵了,从边关弄的动静又太大,可若自己养、则时间太久。” “姑娘,撑个两三年应该还行。”何潘仁突然想到一件事,不由得在短胡底下咧开嘴。“听说柴家也有庄园马队的,不妨‘借’来用用。” “好。我明日就去问问。” “可惜了,那些行宫里只有金马铜马,没有几匹象样的真马。” “有了金马,不就有真马了?”真受不了他!心心念念就是宫里的宝贝。 “这样的时间、地点,拿金子换战马也不是件易事。姑娘,请允兄弟们各自想法子。” “……别出人命、别坏军纪。不然别管我不讲情面,直接把人吊在庄门口示众!” “遵命!” 习惯成了自然,梓风也没觉得与何潘仁他们站近了轻声讲话有什么不妥,周围的人也都不觉得哪里有不对的地方。 大事要紧,其他的“小事”就先搁置一边吧! *** 她的嫁妆,看起来很庞大,但是实际价值不多,扔了也不可惜。樊兴刘与父亲的人联手把事情办得很利落。 “三姑娘,主公叮咛要谨慎。”有些话不能公开讲。 “知道了。” “至于柴家……呃,主公说,姑娘可自己决定。”也就是说,大家都太忙了,可能会顾不上姻亲及儿女婚姻之类。 “好,我会办到。请转告父亲,看着这一带的田地、人手就能知道,不必为我担心。”让个新嫁的姑娘什么都自己去处理,未免有些不太负责任。但这就是她父亲,她最最喜爱的父亲。 “小人等告辞。” “你们分批走比较好。另外,还需要带什么尽管与樊家主说。” “是。多谢姑娘!” 等唐国公的使者离开后,梓风得确认一件似乎不是很小的事:“我到底哪天出嫁?柴家会有人来亲迎吗?” “姑娘十一天后出嫁,时辰、车马已经都安排好了。姑娘只管上车。不过情势有些不妙,所以姑娘最好借着归宁的理由,离开京师。” “归宁是什么日子?” “……我们是安排在第三天来接人,已与柴家人说好。” “好,”梓风点头,“对了,我还从来不晓得:你们几个成亲了没?” --------------------------- [注1]梓风活着的时候确实不可能看见唐覆亡,因为那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了。 第四十一章 除了何潘仁,其他人都有妻有子了,甚至还有妾和庶子的。于是梓风借着补大礼的名义大赏。其实现在的状况也赏不了什么,也挺多让他们的家属揣上容易携带的金子、住在比较安全的半山腰,单独有个小院落、一旁就是可进可退的山洞及守军。谁也不知道未来将如何,但毕竟心中还是有着期盼的。 “只要将来儿子们可以安安稳稳地从商赚钱、女儿们有足够的嫁妆,我就满足了。”樊兴刘感慨着。他的钱其实是最多的。 “只要别再将我归入丘家追杀,就够本了。”丘师利的妻子在逃亡中去世,唯一的孩子上月刚从寄养的地方找回来,可谓苦不堪言。 “我没盼头,能让孩子们活过这段乱世即可。”向善志沉沉道,看起来志向最小,就不知道他是如何摆平一妻、二妾和七个娃娃的——这些大小不一的娃娃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呀? 何潘仁先开始懒洋洋听着同僚们说着也许是梦话的“志向”,然后兴致来了,开始发问:“姑娘,你的志向为何?” “……我啊……先得活下去吧。我若能活,那么李家的人大概都能活,各位的志向应该也都会实现。” “姑娘没想过要生几个孩子?”何潘仁越来越没上下之分了。 “孩子?有孩子还怎么打仗啊!何况他们的安全是个大麻烦。”梓风皱眉:她大哥就极为头疼家属的安置,要是她一个羽毛未丰、未来充满变数的女子如何保护自己的孩子?光逃命都来不及了!还不如现下豁出性命,成者生、败者亡,倒也是个痛快! “可是,柴家……”丘师利觉得有必要对这个后生女娃娃说点什么。 “那也得大家都活下来时再想的。要知道除了官兵,各处的军队也是大敌。”汉立国前,打败亡秦乃摧枯拉朽、众心所向,而与项王决胜负却是头等战事。 何潘仁嘿嘿一笑,“看来须等姑娘封为公主之后才会有世子出世。” “不错。我连自己的谥号都想好了。” 众人瞠目。 “姑娘,该用饭了。”庄内最权威的其实是管何时开饭的李嬷嬷。 今天吃的东西颇有草原特色,胡饼、干甜果、烤得又嫩又香的肉,以及一大碗苦中回甘的茶,唯一是纯汉人的东西就是杂菜酱。这样的饮食,柴家和李家其他人有些不惯,但梓风他们则很喜欢:一来骑兵行军中常这样吃肉夹干饼,二来大家多少都和那块草原有着某种联系…… “梓风,我和父亲在鄠山一带还有人手,少却精,大家都说你这边粮多马壮的,想一起做事。”李道彦也爱上了一手饼夹肉、一手涂酱的大口吃喝方式。他堂妹这边吃的样式虽然简单,却非常精致考究,光一道用了十几种菜和四种野味肉末制成的酱料就非同寻常。 “何家主,我们在鄠地有多少人马?” “五百护卫,因为有三百来亩的粟米地。但米仓不在那边。” “鄠县令呢?” “对头。” “哼,原本窦家一位舅舅当过那里的县令呢!”道彦应该立的第一个功劳就是除掉鄠县县令吧?!“最近我弟和你通过气过吗?” “世民?没有。不过上旬他和父亲通过信,问了下我们的情况。” “那叔父怎么说?” “家里人都到别庄游玩避暑了。” “哦。”听起来挺不错。可她印象中叔父一家的别庄好象不在京畿附近……而是靠近南方。 “梓风,口粮都收完了?” “我这边都差不多了,晋地也快了。” “那就快了啊……”道彦瞪着手里的半卷饼好一会儿,才想到应该继续吃完。“真不知道将来如何。” “谁也不知道!走着看吧。”梓风一口气喝干最喜爱的茶水。“对了,何家主,除了中原,其他地方也喝茶吗?” “喝。就我所知连西域的一些地方都开始时兴喝茶解腥热。” “不错,除了丝缎,将来我们还可以做做茶的生意……这葡萄酒真是好。”梓风很喜欢甜美清醇的西域葡萄酒,于是手下一干商人出身的部将总是有法子弄到绝佳的,只不过数量通常不会多——他们喜欢拿酒去换生铁和马。 将来?大家玩味边小口品尝商队从万里外运来的珍稀葡萄醇酒,边品味着这个词。将来啊,呵呵…… *** 出嫁前夕,梓风是有点慌的。她不是怕新婚夜,而是担心夫家的讨厌。不少柴家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对她这个长年在军中的媳妇不以为然,尤其是她引以为豪的北朝强悍血统;另一些人却又爱极她的豪爽作风,个别的少年人干脆跑来当她的部下,与一群身世来历各不相同的人镇日处在一起。而柴家当家的几位老人都对她的作为不置可否,他们只关心李家的门第,以及未来可能会有的更高、也许是最高的地位,至于她本人则非重点。 柴绍对她不错,虽看不出他对自己有何特别的倾心之处,但她仍然可以感到他多少是怀有情愫的。他的几名侍姬,由于不曾相处过、以后若干年大概也不会相处很久,因此也不是需要担心的。至于他的子女……没见过,也就无可评价。她想不出今后几十年如何跟他一起生活。但天下女子成亲前大多也是如此疑惑的,然后也就这样那般地过了一辈子。 她只与普通女子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战争。 “空箱都搬上去——” “换匹马!” “你的衣服,快换掉!” “……” 直到前一天晚上,女方家里的人手还都在为新谷的储存而忙成一团;今天大早又在为女主人的婚礼手忙脚乱。 他们不仅准备的是个婚礼,还在备战。 昨天正午时分,唐国公的使者疾马奔来,匆匆向三姑娘和新三女婿问好、向京中的亲属、族人及重要姻亲问好,然后就跑了。梓风很清楚父亲的意思,就是她得保护大家赶紧自寻安全,不然后果难以设想:那边要动了。 而清晨时,二弟世民派来的一名远房堂兄及十来名手下也赶到,居然就在她准备难得的盛装时,向几名部将细细问了大家的准备情形——不过他们都留下了,不仅帮忙婚礼,更重要的是代表她二弟、协助整个家族的安全。 她李梓风,要嫁人了! 第四十二章 裙摆上的金线丝绣自胸前绵延至足、满满的一百朵形态各异的花朵,裙摆下微微露出的绣鞋上各嵌了三颗色白略透着粉的硕大珍珠,腕上指宽的玉镯凝白透润,耳上的黄金坠子细密地雕成亭台花园,发间有七色玳瑁梳、碧绿玉簪、还有用金丝缠起下缀珍珠串的步摇,最耀眼的应该是颈间的链子、黄金座上满满镶着红绿蓝玉四种颜色的宝石…… 她的全套行头至少价值二十锭黄金。其中颈链是父亲送的,镯子是夫家赠的,其他都是她自己,不、是她的手下们张罗的。看来她的人马不仅能打仗,还能操办婚礼……呃,扯远了。 门面上是热闹的婚宴,私底下是无情的撤离。 顽固又自命尊贵的女人们已被“送”走大半:她们再不情愿离开京城,也敌不过对死亡的恐惧,更强不过只听命令行事的军人。 “姑娘,宅子里的柴氏女子差不多都带出京了。留下的几位都是较机灵的。没用的男人不是拉上山、就是送去国公处,还有几个坚持自己跑去上洛,也就随他们。”与军队、大事接触久了,阿廉也变得精干、且瞧不起任何不勇敢或不聪明的男人和女人。这丫头其实不晓得自己的勇气已远远超过一般人。 一样样的事务大都处置妥当——至少是梓风自己觉得妥当,而别人如何认为就不关她什么事——哦,一般的吃用就舍弃掉算了,但钱财、铁器、盐茶最好不浪费,所以她又揪住柴宅管事的主人们合计运送的事。 等该办的都办完,已是二更。辉煌虚伪的婚宴接近尾声,而新郎正踱步靠近新房:也许他是在新房外故意散步以等待异常忙碌的新娘吧…… 梓风边无聊想着各种故事,边暗中对自己好笑地摇头:真是越来越会将心思用在奇怪猜测上了! “久等了!方才正与五叔公夫妇商讨大堆瓷器如何处理。”她朝新丈夫微笑,并说服自己今晚看上去是很漂亮的。 “我并未等什么。”柴绍也回以温和到无法挑剔的笑容。 嗯,她的丈夫还是不错的。 只是时局不太对劲啊……但话又说回来,若是平常年月,不知柴家会怎样看待她这个虽然出身显赫、却一点不像名嫒的媳妇。 “该卸下这身累赘行头了。”她勇敢地朝他建议。 “当然应该!”新郎此刻的笑定是真心。 新婚第二日清晨,梓风自动清醒。 军旅生涯远比教养更锻炼人。不论前一晚几时躺下、几时睡着,她都会在天亮前的半刻光景醒来。 四周很静,但再仔细听、可以察觉出京师的热络已然开始。战乱和贫乏无法令这个伟大的城郭停下生活的步子……她,真的有决心攻下这座城吗?或者,守卫者真的会让全城人口及所有的繁华种种都被战火烧得一干二净? 稍微懒了会,她迅速起身,静悄悄地着装。当利落的男装穿到一半时,她的丈夫也清醒过来。 “早呀,宇水。”床上的人笑得缠mian。 “早,嗣昌。”床下的人笑得严肃,一种发自内心责任感的严肃,冷硬却又感染人。 她是军人。 他,应该也是,或者说、将来也必须是。 *** 马邑、定襄被袭,或者说被占……前汉的天子麾下,飞将军、骠骑将军、卫大将军,一个个闪耀的名字和他们麾下骑兵多次从河东诸地出发、痛击匈奴!而如今……家国凋落! 梓风怒得差点拔刀砍向无辜的桌椅。 按理说,新婚之人不应该被打搅。可属下们一见她习惯性地男装、佩刀,就立刻赶在早饭之前将昨晚刚到的急报呈上。 是弟弟世民送来的,他说已将立刻赶至楼烦组成防卫阵式。不过她怀疑,不但父亲现下无力对抗突厥,且从掠走的财物看、顶多是某个部落的某支人马饿过头了,才抢劫几处不算丰富的集市、连粗麻都带走。 “姑娘,我等帮不上忙。”何潘仁平静道。 “我知道。连世民也做不了什么。”梓风更加冷静。 两个人表面的冷静与握住刀柄、青筋突起的右手形成鲜明对比。 “属下猜,二公子会挥师东向。” 梓风微垂眸,“难讲。东边守军太强,何况晋阳本身都不见得安定。” “这个……国公应该会安排好吧!” “姑且放一放,”她弟弟做的事,有什么不能放心的。“最近的那批马到了吗?” “七百余匹已经通过西路分头运进,还有大约五百多匹还有一天的脚程……走过关节倒是花费不少。我命他们实在不行就硬闯。” “可以。早晚总会知道的……且,那些钱迟早会讨回来。” “……” 柴家的男子们,很难插进梓风与部下的讨论中。他们只能睁大眼、听着,听着他们以千和万来计算日行三、四百里的骑兵,以及上千匹的大笔战马买卖。 “姑娘!时间得快!”樊兴刘突然道。 梓风怔了一瞬。她的心差点跳出喉咙——“嗣昌,各位,分批走。我断后。” “这太危险,不如——” “我换上平民妇人装,又有谁会认得出?”顶多是带了礼品看望娘家的小媳妇而已。“快!今晚以前全部离开!记得,出东北门,门外有人马接应!” “那里不是有军营?”一个堂叔疑问道。 “屈突将军把那个营里的精锐调进京城、守卫街巷。即使有事,只要快马百里、我们埋伏在旧关的六千人马就占了上风。切记,命要紧,东西其次!可不要做出为了物件、丢了性命的傻事!” “各位,请分头跟着李公子、我与丘公子走;何弟和向弟保护姑娘走。几天后即可聚面。” 不容柴家和柴家新郎反对,大局已定。 大家都很紧张,但这样的紧张能让胸襟涨得满满的。做大事、不做憾事,乃是世间有为男子的梦想。任何人都不想错过亲手参与缔造某样东西的时刻…… “姑娘,二公子报,他东行了!”一直跟着弟弟、许久未见的四宝突然闯进来。 梓风被震得跳起来,几乎将锋利无比的刀拔出鞘。她果断下令:“熄了所有的火,走!快走!即使被发现也要赶快!” 第四十三章 梓风与部下差点就与官兵在旧关打了一仗。彼时她的兵力没有及时到齐,但旧关的城楼再破烂也有丈高,又有数不清的箭尖从垛口探出,让半个营的禁卫军士裹足不前:他们不过是奉命守卫城门、“顺便”帮忙其他官人抓捕反臣的家属,自然没有带足够的粮草、药石乃至攻城用具,只靠随身的短兵器和少量箭镞看起来无法取胜。僵持了近半个时辰后他们自己撤离了。 一堆文生衣着的大小贵族已吓得站不起来。梓风冷眼看了看他们、决定不予理会。在确定追兵离开百里后依然在往军营而去时,她才将弓箭收起,“丘公子,留守的事归你。” “明白!”丘师利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我自行决定吃掉哪些或者拔腿就跑?” “是。只要你和弟兄们保住性命。后山防卫的人手够吗?” “够了。不过向老弟他们也得干得漂亮才成。” “那是自然。”向善志在另一处旧关砌墙——关上的小吏们由于久未领到薪饷,拿了些钱后一哄而散,而他们领头的如今正在梓风部下继续做着看守关隘的差事,只是为李家而不是杨家。 “还有一件,姑娘,既然有樊管事布下的探子,我这里是不是就不必再探了?” 梓风表情奇怪,“为什么你不再打探?这关是你在守或弃,你要知道的东西和我要知道的东西不太一样,是不是?记得,你背后至少有一万骑兵、两万步兵,这些都是你的棋。” “是!” 也就是说几员部将各自为阵,可是若有大仗就合而为一,那就是京师中仅次于八万卫戍精兵的第二位强大的军伍——其他那些不曾打过仗、只会欺软怕硬的队伍还入不了他们的眼。 “走了。”梓风打个手势,十几名高大强健的近卫武士将一些养尊处优惯了的亲属——不论男女老幼尊卑——提起来就走,抱歉,他们多数有胡人血统、不懂得中原人的礼仪教养那一套。 嗯……梓风又扫了眼那群气势惊人的武士,奇怪了、她怎么想不起来是从哪里招募来这群大汉的……呃,好象是谁谁荐来的,然后她……啊,是了,每个人对过几招后就收下。什么时候她得问问到底是哪一族的男儿,以后多招募些好送到父亲及兄弟们那里去。 *** “何家主。” “……姑娘?” 何潘仁就站在偏厅阴影里,一脸惹人嫌的胡子照样遮掉大半张脸。梓风记得有段日子他剃掉胡子,结果里外的姑娘和妇人们纷纷打听他的景况。他不是她兄弟和丈夫那类贵族气质的俊朗,而是兼有草原的强悍与中原的精干、偶然也能装装温和斯文的那种。对了,他什么时候又开始不节制胡子的乱长了? “我身边的武士是你荐来的吧。”这是她回忆了小半个时辰后确定的。 “……是。他们有犯什么错处吗?” “当然没!我正想问有没有更多的武士可以荐给我弟弟的。” “是。” “对了,他们是哪一族的?那口汉话讲得很好,不知道还会哪些话,将来也可派上用场。” “……他们中不少是我的族人。” “那真是太好了!”把沾亲带故的作为部下有时不太好,但在眼下的动荡局面下,有点关系的总是可靠些。 “姑娘说要他们讲别的话,是作何用处呢?” “天下不可能一直打仗!”梓风豪情满满。“我是打定主意,大局平定后就去守关,再在关外开个大集市流通南北东西,还能替父亲省下不少粮饷开销。” “……姑娘不与夫婿在京师享福?” 呃?“这个啊……到时再说吧。”她确实没有考虑到柴绍的立场,现在也没法问、因为他带了部分亲族去她弟弟军中了。可能是两人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在一起,她的未来里,暂时还没有丈夫的影子。“唉,到时再说了。” “……属下等新弄到的香露,姑娘还要吗?” “要要!当然要!为什么会不要!花费多少尽管说,我不计较。”那种香露呀,擦在肌肤上只要不用力搓洗、三天不散,那味儿要多甜美有多甜美,好象身边一直带了个四季常开的小花坛般。“你说,如果将来天下太平,我们把香露运到中原、把丝绸运往西域一直到万里外的大食之类,会不会赚很多钱?” “姑娘想得太远了。属下等都没想过。” “还是你认为我们都会死?”梓风不怪他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她早已想过要死得轰轰烈烈、不枉此生。 “不是。许多人在战争中不会死,但在和平的时候反而死得委屈。” 死得委屈……梓风沉默了下。“放心,我一定会全力保护你们的!不管是战时还是平时。” “因此战争结束,属下将离开。” 梓风突然瞪住他。离开?!“像你我这样的人,离开后又能去哪里?” “姑娘,”何潘仁半隐在胡子下的唇角难得地弯起一道弧线,如果他剃掉胡子会很好看,可现在梓风怎么瞧也瞧不清。“像你我这样的人有很多地方可去。不过姑娘已经成婚,自然不能到处跑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姑娘会待在父兄或是丈夫在的地方、享受荣华富贵。” “我出身荣华富贵,”梓风冷冷道,“可现在在打仗。不,是马上就要开战!……晚了,你们早些歇息吧。” “那姑娘不去歇息?” “今晚我负责警卫。” 梓风大步走开。但何潘仁在稍微愣神后也迅速跟上,“也是。刚从京师逃出,又吓退大批官兵,是要特别谨慎。” 梓风没赶他,他也就跟着。没多久、武士们还有几名校尉也加入。 从京师各门、各禁军及府兵军营、四方官道、直到山上不起眼的小台子,都有梓风派下的人手。探子数量抵得上三个中等村子的人口,甚至妇人少年的也有。有时梓风也感慨着:若是五年前一片安乐的时候,她的这些部下早就向官府投诚告密了,哪会有今天人人向着她的局面?!不过龙生九子、谁也不晓得他们中有几个是朝廷的密探、又有多少会突然“幡然醒悟”地投向朝廷换个功劳,因此她不仅让樊兴刘多布眼线、还鼓励各部下自己去盯梢对自己有重要干系的地方。她不太在乎生死,不等于大家都不介意死亡! 呵呵,也许没几年,这样的动荡日子就结束了…… 然后,她就正式长久地待在柴家,奴仆成群、妾侍连片……子女的教养和婚事……也许插手下夫家各个人等在朝堂中的地位……然后等死……最后什么也不曾留下…… “你说,我们的名字会在史书上出现吗?”梓风无聊地问向何潘仁。 “会的。”后者答得很肯定。 “呵呵,好呀!史上留名的女子和商人都不多呢!”梓风笑得灿烂无比。 第四十四章 父亲和兄弟们起兵的消息传遍天下。和普通流寇不同的是,李家是名门世家、杨氏外戚,居然也到了兵戈相见的地步,可见人心早已离背。 中原其他起兵者都在掂量新加入的这一家是同伴还是大敌,但一般认为是大敌;而很多对当今天子失望至极、又不屑向平民群寇低头的世家,则很高兴有个可以投靠的对象。[1] 看来,推dao杨氏不是问题,最后由谁问鼎中原才是问题! 梓风每天都会关注两件事:粮和人。粮分口粮与马粮,人分自己人和敌人。她的人手始终不够,一来要各处警戒,二来得暗中支持二弟,三来粮饷也不足用,因而马始终过不了万、人也一直僵持在三四万。于是劫法场的事情她真的无力而为——她的一位庶出小弟被抓,即将问斩。 “姑娘,京中可是布下超过十万的重兵!”虽然战斗力不见得十分强。 “我知道。我不是说了没力量救人吗?!”何况,她不能说出口的是,分明是大哥和四弟撒手不管这些庶出手足们……说实话,她无暇分心、也不是特别愿意去分心,只能说那个被抓的弟弟运气太差吧…… “姑娘的兄弟们似乎……呃,算了。至少姑娘这边的人都安然无恙。”何潘仁刚从一场小战中得胜回来。他们杀的官兵不多、才百来名,也不做传首炫耀的事,但恐怕京师中再没几个人会自告奋勇来抓捕李氏在京畿一带的“人犯”了,除非他们不想要自己的命。 “是啊,现在还都很听我的话。”几位庶母、三个庶姐妹、一个庶出小弟,都在她的庇护之下生存,吃穿用度少了很多也不再抱怨,因为活着总比被杀来得好。“大哥那边还有好些个族人,比我这里更麻烦。对了,何家主,跟你交手的是哪一支队伍?” “右禁卫将军的哪个部下吧。我懒得抓俘虏,都让他们滚回去了。” 所有人,包括梓风在内都略微静默了片刻,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讨论冬麦的播种。吃饭和打仗一样重要啊!现在梓风无比羡慕刚拿下一个大粮仓的父亲:两年的吃食都有了![2] “听说永丰仓的粮食更多。”樊兴刘轻叹。“就指望早日拿下永丰仓,省得我们镇日又忙种地又顾作战。” “别做梦了,那边的粮如何能运到这里。”丘师利毫不留情地打断他的白日梦。 “姑娘,京里有个消息。”何潘仁清冷的嗓子听上去确实比梦话来得动听。 “哦,什么消息?”梓风早就练就不惊不咤的本事,无动于衷地倒茶喝。用山间清泉泡的茶就是好。 “屈突通将军要驻守东都去了。” “真的?!”大家被这消息惊住。 “是。如果大公子河东发兵顺利的话,洛阳就可能被拿下。” “屈突老将军守洛阳兴许可以坚持一段日子。”梓风寻思一会儿,无所谓地笑笑。“可他一个人无力挽回天下!” *** 小弟终究还是被杀了。 听报父亲将大哥痛骂一顿。可骂完也就这样了。这让她想起新婚丈夫的子女们。“柴绍公子的两个孩子,还有侍妾们都安全吧?” 李家派来的亲信脸有点扭曲。“这……他们应该很安全的。” “哦,那就好。”梓风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姻亲的义务。部下们都斜眼看她半晌,不过没有表示任何意见。“父亲那边需要我支援吗?” “唐国公的意思是,姑娘首要是安全,其次是接应。反正不是大公子就是二公子。” “屈突通将军挥师东进。父亲知道吗?” “知道。” 梓风继续点头。“等屈突通与王世充合兵一处,不知道瓦岗军顶不顶得住了。” 大家眨眼。 “三姑娘,唐国公意不在东都。” “也好,”那三支大军,哪一支都不是李家目前的实力能够硬拼的,尤其是狡诈残忍的王世充将军,撇开品德、确实是个令人生畏的对手,且也是杨氏天子最后的屏障了吧……“请转告父亲,我这里有人、有粮、有地盘,虽不是很多,但随时可用。” “是。唐国公对三姑娘的才干赞不绝口,说三辅之地的李家军一切皆听从姑娘。” “多谢。请樊家主陪着令官看下我们的情形,然后由丘校尉安全送走。” “是!” “是!” 她给樊兴刘一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父亲虽然是自己的父亲,但毕竟是主上,也许……如果大家都活着的话,兴许是称王成帝,那么很多事情就不再是父亲与女儿之间,而是君臣之间的事了…… 这样想着,梓风心里不免有些发凉的。 *** “姑娘有多少位异母手足?” 因为战功而被放了几天闲假的何潘仁,睡了一天后终于想到出来冒个头、说个话。不过他找上梓风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着实让她觉得古怪。 “呃,十个吧……我记得是十个。以后应该还会有吧。” “按照中原人的习惯,他们不能继承父亲爵位?” 梓风眨个眼,“是吧。” “姑娘很不确信?” “不,是因为若父亲与我们起兵失败,那什么继承也谈不上;若成功,那什么爵位都好商量。” “看来中原比我们那边复杂多了。” “呵呵,东西多、人多、耕地多,自然会复杂很多。”梓风不以为然地笑笑。 “姑娘还认真保护姑娘夫婿的其他妾室和庶子女?” “我有本事,为什么不能去保护别人?即使普通百姓的妾室和庶子女,我也是一样去保护的。” “哦……那,姑娘不觉得……呃,算了,属下明日要回营中。姑娘还有何事要关照的?比方说,香露还需要吗?听我族人说玫瑰酒也是能弄到的——”[3] “何家主,”梓风温和又冷静地打断他,“香气的东西,和平富裕时用来点缀,而战乱贫乏时还是能省就省。嗯,我不反对你暗中支持商队做买卖赚钱、贴补弟兄们过日子。不过眼下到处烽烟,商队的路途也十分凶险……这样,等天下平定后,我们再走走从西到东、从北而南的万里商路如何?” “姑娘会喜欢做个商人?而不是待在柴府中生养孩子?” “噗——”梓风自己被自己呛到。“何家主……这个嘛,等打完仗、大家都活着的时候再讨论好了。” -------------------------------------------- [注1]隋末唐初,门第出身依然是决定力量。甚至连皇族李氏都只能排在二等姓氏,出现了拒绝娶公主却要迎进大姓女的故事。从中可以窥见,李家起兵更受贵族精英的欢迎。 [注2]汉代就有劝受旱地区农民种冬小麦的事。因此冬小麦在此时肯定有很广大的播种范围。 [注3]唐时玫瑰香水和玫瑰酒就是贡品。 第四十五章 梓风的地盘扩展到上宜、普润和岐山等地,有时她的人马还会出现在华原以及更东边的地方——当然是招兵买马补充物品后立即消失、让闻讯而至的官军扑个空。 由于庄园呆不下很多人马,梓风在大家的一致建议下常驻宜寿宫。起初一些亲戚听说后也想住进来,但一看见泛旧的宫室满是士兵、军械甚至战马,宫墙变得更高、更丑且四处都是了望竹楼台,就彻底没了兴致。不久后,她直接命士兵将男女亲属们强行迁往更深的山中,因为她庶出弟弟的尸首还不知道被弃在哪里:任何辩解、哭诉、不满及谩骂都没有用,除非谁有打仗的本事,捎带上大批人手来宜寿宫从军。李家其他的不少能文能武的亲属都被护送往唐国公和大公子、二公子那里了。留守晋阳的是她四弟,可是那小子怎么看怎么靠不住,所以一个也不荐了去。 慢慢地,宜寿宫左近五、六个县的平地和更广大的山地都成了梓风可以畅行无阻的地方。 冬麦刚收下来的时候,大家费心经营的探子群终于立下大功:两支队伍几乎同时来通报,近万官兵终于鼓起勇气“收复”失地了。 “你说,我们占了的地盘,还有打了被我们占据而不肯缴税服役纳赋的县有几个?”梓风一面领军赶路一面好心情地聊天。 “姑娘,足足两个郡。所以不派大军来收拾我们这股‘叛军’才不对劲。”何潘仁态度有些慵懒,但手上缰绳及放在膝侧的长刀可半丝不含糊。 梓风摇了下头,“可我们没有占那么大的地方呀,只有扶风一郡由我们掌握,另一郡是冯翊?” “正是。” “长不了。正好在西京到东都之间。”除非她的兄弟们打过来。 “可现在听说连京兆都不乐意交税了。” “那郡守的脑袋也留不了多久。” “可他们派人向我们投诚。” “我怎么不知道。” “他们的使者太低阶,见姑娘十分失礼。” 她点点头,不反对也不赞成。他的意思不就是那使者太目中无人、惹火大家,于是大家就眼睁睁看着对方丢脑袋。 “那姓刘的想恢复汉室,且对姑娘一介女子领军不以为然,因此属下等就一起决定不让姑娘太过恼火。” “哦。”想必对方还提了别的一堆要求,被直接拒绝了吧。她无所谓,反正除了父亲的命令、大哥的亲笔信或二弟心腹捎来的讯,其他一概不理。 “姑娘是否想过与其他军旅联手?” “除非他们向我或我父亲、兄弟称降。”梓风答得非常干脆。 “……是。我等明白了。” 从下午到第二天凌晨,行军近两百里。大家的气色虽然都很疲乏、但基本上还算不错。看来半夜时的一顿好吃好喝好马料挺有效的。 绕过矮丘,射杀掉几名穿隋室军服的小卒,就可以看见官兵的临时营垒。微微的青蓝光下估算也不过半营大约六七千人,且少有马声和马厩,应以步兵为主。 “找向善志了吗?”梓风头也不回地问。 “是!向将军已在营地整装,但尚未开门、免得引起动静。” 将军……呃,他们自封的吧。 “大家——点火”梓风将火把和裹了硝石破布的箭头点燃,大家动作迅速地纷纷响应。 梓风及身边近卫带头冲下坡、同时将弓满弦指向半空,响箭手及鼓手也在此时一齐发动。后续的十队弓箭手朝同一方向居高临下齐射,一波又一波从天而降的火箭让敌方营垒立时陷入火灾和大乱。 其余四千轻装长刀骑兵,分成两队自北和南两个方向同时夜袭。而向善志的带盾步兵从正面撞开营门、一拥而入。 官兵立时陷于被屠戮的惨境。 糟糕!她忘记关照不要杀太多人了……梓风无奈地带上一队骑兵,避开残火和尸体、指挥大家把辎重、武器、盔甲、马匹、药石还有其他可以带的任何东西全部迅速带走。 “不要恋战,中午以前撤走!”一刀结果掉一名想偷袭隋校尉——这样尽忠找死的人,还是让他得所愿的比较好。“快!不要滥杀,弃下武器盔甲的就让他们走!” *** 衣服上溅到的血迹数不胜数,包在用轻钢及软皮特制的小巧头盔里的发也沾了不少。刀的把手和弓上也有不少血污,有的是自上而下流淌而染上的,有的是从手里来的:手掌有几处破皮,但未伤到筋骨、只有隐隐的刺痛,这样的痛可以忽略。 “大概灭了多少官兵?”战争自是与杀人和被杀有关。 “九百到一千。姑娘让不要多杀。” “正是。多了反而让官兵复仇心重。何况我们与别家造反的军队毕竟不同。将来他们也会……会在和平的年月里庆幸自己活着吧!”她始终认为,官也好兵也罢,以后——如果他们家成功的话——将成为李氏新朝的子民,所以对自己的子民何必赶尽杀绝呢?! “姑娘是仁心宅厚还是收买人心?”何潘仁的嘴角在胡子下面咧开。好丑的胡子啊! “当然是收买人心。”梓风亲自殿后,几名心腹也硬着头皮跟着。眼见日头有点偏西,队伍还没有全部撤走,她有些心急的。“快!有些没多大用场的就扔下。” “不烧?” “附近是林子,一把火会把大片地都烧个干净。”还可能牵累无辜的农人猎户。 “看来姑娘是仁心宅厚,才会让敌人们来收尸……呃,当我没说。” “走了!”梓风瞪他一眼后大喝道,随手将士兵们没当回事的药箱放上自己的马。从头到尾她自己的“战利品”仅仅是一柄轻巧的剑和这个药箱。“樊家主,回去后要记得多收集药材,特别是外伤和寒症。” “是。” “对了,何家主,这回你留的胡子怎么还是那样难看?” “……” 四千三百骑兵和两千步兵,大败七千官兵到撤得不留痕迹,仅仅用了三个半时辰。 第四十六章 何潘仁不肯剔胡——梓风没问他也没逼他,因为她也只说了那么一次——不过缩头缩脑地捧来一小瓶香露讨好女主人。 小小的、雕刻着几则不异域故事的瓶子,在灯光掩映下闪着晶莹而神秘的光芒。她突然想问问这家伙,那遥远的沙漠的另一头、卫青与霍去病这两位名将曾经到过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模样? 听说有了道漫长的、深埋在荒原地下井渠,商人们才有更多喝水的地方、才能在沙漠荒原中建起绿色的庄园、种植美丽芳香的玫瑰和其他许多的花果……那些庄园能与李家的比吗?应该不能吧,何况他沉默之后说,在开挖了一道数百里长的井渠之后,各部落乃至各族便开始了近十年的争夺内乱。[1] 透过瓶塞,那沁人的香气抚去许多血腥记忆。 中原难道比那混战纷乱的西域强?不见得!她读过那么多的史书,即使是没有大战的和平年月,歌舞升平的京师也从来不是平静的地方。 不晓得西域有没有如此舒适的汤泉?梓风随意想着,该死地却又忆起何潘仁怀念地说起自己曾经骑马上终年白雪为盖的白山、在冰雪中连泡两天汤泉水的惬意……沾着三天也不会散尽的玫瑰香露,她懒洋洋地爬到汤泉旁石建寝室中的香草床铺上美美睡上四个时辰。[2] 隐约的梦里,只有香气,没有血腥。 *** 世民与柴绍都捎了信来,而且都似家书又像军情,反正梓风也给他们各回了封类似的信,大体讲了这里的亲族安好、自己安好、打了个小胜仗、吃用不愁,顶多是人马尚不足以与京畿的官兵全面开战,不过做接应是绰绰有余的。 送信的是李家几名非常机灵精干的人手。半个月后他们辗转回到宜寿宫。梓风立即召来部将一齐听另一边的情势时才真正了解到:父亲大哥和二弟他们步步为营、在扎实地打下他们李家的天下。 “……宋老生是不好对付,军中也有些忧虑,可二公子说,他可是比宋将军聪明上许多,会胜的。” “宋将军可算是名将了。不过看来他是不会主动降的。” “姑娘,还有山东英雄们。听说他们的军师李密暗中对大当家下手,兄弟们纷纷不服,有几位已经投到二公子麾下。” “其他地方的义军呢?” “没听说有大批来投的。” 父亲的进军路线啊……梓风没有在大家面前比划,但是心中在缓缓绘制一张草图。扬州、河北、山东、洛阳……京师空虚着呢! “向善志,继续盯住京师各营。这次他们吃了大亏,应该不会善罢甘休。” “明白!我又加了一百多人去各地,还有几个营的校尉会通风报信。所以下次消息会更快!”打了胜仗,连敌人都佩服到想另投明路。 “何潘仁!别摸那脸丑胡子,我别人不怕,就头大屈突老将军那几营的精锐,他们打起来会很费劲,如果老将军一个起念、率全部部下来收拾我们,那我们连跑到山上喘口气的机会也无。” “属下会盯住东路的山路水路大小道路,过些日子我想法把探子混进屈突军的营里。不过姑娘不要担忧,谁都知道是李家姑娘在带兵,赢了姑娘没人称庆,输了姑娘就一辈子别想抬头做人,因此老人家会为了一世英名着想、不会轻易找姑娘做对手。” “……不管怎样,你探的不仅是官兵,还有河北、山东的动静。”想到她家的那许多对手,其兵力总计应该在百万!谁能乐观地起来? “姑娘,那几位称王称帝的可没有姑娘这样的女儿,更无大公子与二公子这样的儿子,放心。” “……麻烦你,多探听探听。” “遵、命。” 在打探到父亲进军路线之前,梓风又打了一小仗。一伙号称一万、实则不过两千能够使用武器的人进到她的领地、劫掠。这帮人不是义军,是群盗!比突厥还不如的贼盗! 所以梓风这次下的命令很简单:把眼前拿着武器的人赶尽杀绝,不论是贼还是想坐收渔利的官兵。 但大家打起来就稍微有些吃力,大小阵仗来回了四次! 第一次是把那伙群盗解决掉半数,可还没等清点完不算少也称不上极其丰盛的战利品,探马就紧急来报:足足四千官兵赶到!“先撤,把大件的全留下当绊脚索吧。”梓风果断下令。她才带了三千人,不过都是轻骑、脚程飞快。在马和金子还有刀剑放上马背后,一行人风驰电掣地逃跑也。等三股官兵到达时,梓风才知道居然有上万人等着她自投死路呢!看来这次官兵是玩认真的了。“叫上各位校尉们!步兵守好关隘、骑兵则到我这里来!” 她计算着自己的骑兵和步兵的方位和数量。想着,兴许这一万人仅仅是进剿官兵的一部分。向善志与樊兴刘的探子们在做什么来着?! “报三姑娘,向校尉那边已经交上手了。但只几千敌人,没什么问题。” 问题可大着呢!梓风冷笑,“盯紧这群官兵!” 行走山路、边咬紧上万行动尚属迅速的官兵,他们果然是想抄近路从向善志后方包围,可惜,这群山与山中的竹林乃至走兽都是她李梓风的! 这时何潘仁带了两千轻骑和大量口粮箭支赶到,两拨人马合兵一处后梓风就有了底。 “樊兄守着宜寿宫的粮食军械不能随便走开。丘兄由道士们引路、走山里佯攻华原,顺便看看能不能打劫左戍营的粮仓。 “好呀,让他探好了路,下回我们去潼关打劫一把。”梓风豪情万丈地指向山脚窄道是绵延几里的壮观军伍,“看他们的旗帜!既然屈突老将军把兵员派来对付我,那就不用把他让给父亲,我先到先得了!” 她将手中的弩箭拉满。 “弓箭!” 他们用的箭镞,箭尖是南山铁铺自己打制,而箭身是用海般的竹所制。竹箭轻盈、射程远但更易受风向影响。想连绵四百余山头,哪里适合埋伏、哪里适合用火,梓风大多心中有数。眼下风向和地势有利到极点,这上等机会不用白不用。 等十几蓬箭雨过后,站着的人和倒下的人就一样多了—— “一个时辰后吃饭。不许恋战!”梓风令到。 等大家装了满满腰袋、啃着香喷喷刚热过的腌肉饼时,大叹这两场仗虽然辛苦、却十分值得。 “昨晚没值夜的,全部跟着何校尉去旧关合围。其他人过两座峰,到汤泉眼里泡一泡、洞里睡一晚,明日随我驰援潼关。” 命令传下后,大家立即加紧嘴巴里的活计,可都没什么怨言。 “姑娘,缴获的东西……马、铠甲、带起来费力的东西带回宜寿宫,其他的由各队长均分。阵亡的弟兄遗属得二十份。” 仁政之下,群情激动。 梓风并不大关心部下们的心思,她想的是,这可能是自己首次真正与名将级的前辈较量。 -------------------------------------------------------- [注1]可堪与长城相提并论的另一古代伟大工程、新疆坎尔井开始建造的时间大概为这个时期,但到底是谁发明的、谁首先挖建的,却众说纷纭。此外,天山的珍贵雪莲、吐鲁番的甜美葡萄、和田的沙漠玫瑰、伊犁的熏衣草原等等俱是佳品。 [注2]白山,即天山。 第四十七章 “姑娘,现在我们的人马尚不能与足足两营的京畿卫军相抗。” 一句话否决后,何潘仁让副手带了人马赶去旧关、听从向善志的调遣后,一个人跟了梓风行走一百余里的山路,直扑华原的隋室军营后部。 山路和平地道路有天壤之别。梓风再在南山中练兵,终究不可能速度如平地。等他们在入秋的凉夜中满头大汗、吃喝不足地赶路,未达到目的地就遇上了丘师利的败兵——其实他们也不算大败,双方伤亡并不悬殊,只是出兵一点意义也无、什么好处也没有捞到。 “我们杀个回马枪,他们一定没有防备!” “军粮在哪。”何潘仁冷硬道。 “没烧到。但他们的主将在营里!我们去取了他的首级,震震中原!” “没什么名气的将,杀了也无用。唐国公的军队接近洛阳,但如果二公子的讯没传错的话,洛阳不妨留给窦氏的河北反军。” “烧粮为第一要务。”如果半年前烧粮,其结果是周围的百姓大倒霉;但若是现在下手,正好与父亲和兄弟们里应外合。“我就要烧潼关守卫的后路!” “姑娘,怎么个后路法?” “前有窦建德,后有李家军,让他们成孤关一座。” “好!”丘师利才不管到底达成什么目标,他只要报复刚刚吃的败仗。 “大家!一鼓作气!顺便把官兵的饭和肉抢来吃!” 他们除了吃、还“顺手”拿军资,马匹、弓弩、盾甲、兵图甚至暖暖的毛皮。官兵确确实实不可能预料到有一支人数更多、打起来更凶猛的骑兵从隐秘的山中杀出,而且一路放火,将他们的仓禀库房全点燃——浇的油居然还是官兵伙食用的,在来袭的“匪徒”吃饱喝足之后! 潼关的援军赶到时,会发现尸体不多、东西全没了;而李家的军队此时已经在回程路上,让抢来的马儿驮着满满的战利品,回宫。希望宫里的屋子够放。 李梓风不喜滥杀,不过该下刀的时候一点也不会犹豫。可毕竟参加的战事多了,对满地的惨烈尸体不会再感到食不下咽,还能够在隐隐的尸臭中面不改色地吃饭讨论。但只要时间允许,她都会打扫战场,掩埋被己方杀死的敌人尸身——说是敌人,其实不尽然,只是此一时、彼一时的立场变化罢了,两年前这些人还是自己的同袍,如今各为其主而血腥厮杀。 大家都无过错,错的是……不配成为天子的人! 反、隋,反得对!即使会赔上她一条命。 父亲知道这场仗以后,信里一方面夸耀自己的女儿比别人家的儿子更有出息,另一方面让女儿保存实力、不要再轻易出战;大哥和四弟都没有捎信、大概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单独打几场象样胜仗的关系;二弟世民倒是谴了包括四宝在内的五名亲信过来,他们奉命与梓风仔仔细细地商讨路线——他们带来的消息是:她弟弟想拿下长安,而父亲、大哥在京师长安与富庶东都之间犹豫。 “东都是天下货品钱粮交汇之地,等于是半个中原。但二公子认为东都经此战乱、断不可能还有太多存粮物品,且几股军队相据混战,如果贸然攻去、可能会损失惨重。”四宝看来颇受器重,讲的话、办的事也越发沉稳老练。 “那,父亲的意思是?” “与其他义军修好,此外还需尊崇皇室。” 梓风点头、苦笑,典型的父亲的作风。“突厥那里呢?” “亦是修好,东西比照隋室的一半。” 沉默片刻,她扯唇,“汉武帝早时也与匈奴和亲。好,我等!等我弟弟解决掉突厥!” “是!姑娘,二公子正有此意。” 可惜有此意的不是大哥呀!梓风也只叹息了一瞬,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杀入京畿?” “尚未知。”四宝是单独答梓风的问话,又是旧主,因此实话实说、无半丝隐瞒。“但二公子已在着手收编与李密决裂的瓦岗义军,将员兵力都大为改观,现已决计自行请缨、夺取长安。” “谈何容易啊……但是,世民应该知道我会豁出性命支援。” “是,所以二公子只命四宝,带完话后就留下辅佐姑娘。” “好!我这里正缺人手。来,跟我见见你将来的同袍们。” “是!” *** 把四宝带到何潘仁他们面前时并无多大困难。他们不仅是以前打过照面,还有个最大的共通之处:绝对听从李家三姑娘的命令,也绝对有能力去完成她的命令。 “四宝,李家、柴家还有其他亲族由我来处理,省得你们得罪人。”梓风听到四宝要帮她“照应”山中贵戚们时,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他们即便没有任何功劳,将来的地位依然在你们之上。而我就不同了,连李氏长辈们都得听我的,何况是平辈还有那些姻亲。再说,若我的姐姐们不敢和我提、却会命你从京中采购东西,你去做也是错、不去做也是错!这个冷面孔必须我来摆才行的。” “是……多谢姑娘。” “还有别的事吗?四宝,你好象有点吞吞吐吐的。”她正在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京畿的山峦、田地、关隘和军营的图册,甚至哪里有矿产和小仓禀都很清楚。这份三尺宽的册子是根据最近缴获之战利品而总括的图,来之不易,因此她自己通读过后要立即找出错处、改正后还要多描绘几份分送给部下们。 “是、是柴公子。” “我的夫婿柴公子?他活着吧?” “是,只是——” “那就好。我没兴趣听他又纳了哪家的姑娘、生了多少儿子,我只考虑战事结束时我们是否能都活着。”她放下图册,严厉地看向忠心的心腹家人,“不要多说让我分心的事。” “是。二公子说了,他一定是支持姑娘的。” 梓风哼笑,兄弟们支持谁不支持谁的,不关她的事。其实,她真正关注的是……能否轰轰烈烈地活这一遭! 第四十八章 东边的战争情势几乎每天都不相同。有时部下们有些泄气,但梓风一直很信任她的父亲和兄弟们。 “看我的弟弟就知道,李氏不胜、又有哪家会胜?”她这样对何潘仁道。 “那姑娘在李氏得胜后做些什么?” “那要看我是否还活着。” “姑娘当然能活着。” “活着啊……”她歪头想着,然后摇头,接下来无奈地对他微笑,“不知道呢。你上回提议去西域作生意?” “是。和平的时候,即使是只求饱暖的市井小民,也会狠狠心买一小罐香膏送给心爱的姑娘。” “呵呵哈……好!作生意去!”一壶香甜的酒液下肚,梓风才发觉这西域葡萄酿制的红醇美酒挺会醉人。“我真的一直想去看看……为什么我是个女孩呢……” 等了很久,没人回答,回头细找,他已经离开了。肩上披着的白狐斗篷熏了淡淡的冷香,与玫瑰香露居然相得益彰、让人想一闻再闻。 入夜的风很冷,呼啸着横扫过空旷的田地、高低的山岭,吹冷了蜿蜒流淌的河水。浓浓淡淡的青竹被夜挡去了喜人的绿,只留下哗哗的枝叶碰撞声与零星的虫鸣。宫宇的重檐有些残破,很多画像雕饰已然损坏,但屋脊上张牙舞爪的琉璃兽色彩依旧。宫中原有的水池早就干涸,但十几口水井倒一直派着大用场。当然,梓风最心爱的还是樊兴刘用心修缮的浴池,虽不大、可也好用得很,尤其在氤氲的水气中放上一瓶敞开塞子的香露——她不肯放弃战争中的这少许享受,即使显得太过奢侈……如果在和平年月,这点根本不算什么吧?连她丈夫的妾室们都可以如此享用……对了,她的丈夫柴绍长什么样啊?记得他个头不矮、模样挺好看、武艺也很不错,大家也说他做人塌实不虚伪。可她已经忘了他的声音,还有眼神;笔迹倒是记得的、因为他来过两封问候的信,还称赞她英明能干…… “三姑娘!”一声大喝将梓风从冥思中惊醒。 “出了什么事?!”她跳起来。咦,自己什么时候坐到台阶上了?怪不得两股发凉,差点摔倒在地。 “屈突通往河东去了!唐国公的队伍已过河!” “还是慢了些。不过总比没有到要强。”就她所探得的情况,三辅的官兵已经开始将她的队伍当成心头大患。如果父亲和兄弟们的军队不能早日抵达,或者早点对京畿造成压力,她可能会被迫撤走以保存实力;而若是李家的军队里外应和,那么投诚的义军也好、官兵也罢就会成倍增加!“……情势迫人啊!” 自我感慨了一番后,梓风面向一群闻讯前来的部下们。好,都到齐了,连刚刚大胜一场的向善志也在,奉弟弟之命前来辅佐的四宝更是不落人后。 “四宝,去通知叔父和我的那几位堂兄弟们准备,该怎么说、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何潘仁,清点我们所有的人马,骑兵首阵、步军此之,随时开拔;向善志,除了官兵进出的那几条,封锁通往京师的道路,凡是是有文人武将气质的一律扣留;樊兴刘,加紧赶制铁器和竹箭,这回得备好十万甚至更多的大军要用的东西,还有,攻城的东西要立刻做起来……” 吩咐完毕,大家都带了各自棘手的任务离开后,梓风仰天、发呆。不一会儿,身旁有轻微的脚步声,没有恶意和杀气,所以她选择继续发呆。 “姑娘认为谁会杀入京师?”来的是何潘仁。 “我弟弟世民吧。”这家伙最近越来越喜欢问她各类奇怪的问题。 “为何不是唐国公或是大公子?” “父亲要稳坐中军,而大哥是继承人、不能轻易出奇兵。何况,二弟是真有帅才。”比她强,她承认,不过仅仅是在某些方面!不是全部! “那在大公子和二公子之间,姑娘支持哪位?” “什么?”她没听明白。 “我们那里可没有必须立长子这个规矩。” “所以每一代在继承前后都会有纷争!看杨家的这位天子就行了。” “那如果大公子和二公子都有资格继承,姑娘选谁?” 梓风目瞪口呆。“你问这个做什么?!你疯了!回去睡觉去!明天一早还有大堆事情要做。” “因为这干系到很多热难道身家,不能不问啊,姑娘。站错了,我连当个商人的命都没有。” 沉默。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从道理上讲,她应该支持大哥;从情感和实际才干上说,她更倾向二弟……“大哥吧,至少现在是这样。快,回去睡觉!” 不等何潘仁接茬说话,她扭头就走。她不是不想答,而是答不了啊! *** 向善志很会看人,从他劫持的人就可以看到这一点。一些小喽罗他懒得去理会,但有几位被他一把扣下。一个是右卫将军,梓风二话不说、软禁在宜寿宫别想踏出一步;两位恶名在外,直接扔在牢里死活不论;再一位就了不得了,她是亲自去迎接的。 “李大人,受惊了。” “……李三姑娘,久仰——” 梓风一身轻甲戎装、剑弓骇人,但红血玉耳坠、镶宝玛瑙发簪和披风上的珍珠扣可是一点不含糊。 有人端来热水、热茶,还有丰盛的吃食,两名仆妇将随行的小少年带去洗澡、更衣和吃饭,这些都安定了被贬抑的刚正老尚书的情绪。片刻后,一人一案,梓风与几名重要部下,陪吃。 李尚书纵横两朝,是见识过大风大浪、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现在坐在他对面的是起兵的唐国公嫡长女、手握数万兵权的李梓风,即使他会因与女子平起平坐而有些尴尬,可只要一想到她将来的身份地位也就坦然了。 “李大人带了家属是要往哪里去?” “李某奉调赴洛阳叙职。” “洛阳不平静,难保不会出现破城屠戮之类的惨剧。李大人还是不要踏进那边的兵祸中好些。” “三姑娘认为京师不会出现此等惨剧?”李老尚书问得自然而尖锐。 “不会。”梓风斩钉截铁。“李大人听说过我部下的军士有滥杀或是违反军纪的事吗?” “……呃,呵,似乎不曾。” “即使有,也是谣言。”一脸难看的胡子、衣着也非常不斯文的何潘仁补上一句,“李公大可放心,我们对外宣称把你老一家俘获了,因此不用担心家人受牵累。” “李大人可能知道我最近都忙于战事,往后恐怕更多的时间是在军中度过,这几个县境内百姓过得如何、有没有饿肚子,我都不甚清楚。既然李大人是调往东都的永丰仓,那想来宇水所托之事定是大人乐意去做的。”她劫了人、也劫了公文,自然是了解的。“如果李大人希望在我们拿下永丰仓之后再考虑职衔也成……说实话,大人在任内的政绩有目共睹,这点小事与大人的才干远远不符。” “李某惶恐。只是三姑娘方才提到永丰仓?” “大概就这几天吧。”梓风将喜爱的茶汤喝得一干二净,然后细品那微苦中恰到好处的回甘。“京畿百姓这两年都不会有饿殍满地之危了。” “谢姑娘和唐国公。” 他们没有深谈,因为确实有点话不投机的感觉。且这位忠良老臣的本领不在军事,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用处。在第二小碗金绿色的醇香茶汤喝完之前,梓风决定把这位名人送给大哥。 第四十九章 李尚书还是为梓风做了些事,最大的一件是为她做事本身的影响。在秘密将他的族人送入山中之后,她公开宣称前尚书李纲大人当了她这支军旅的长史,居然引起不小的震动,慕名前来投奔的人越来越多,而她的部下士卒的数量第一次接近十万之众。 东边的战事更紧张了,几乎一日两变,上午还是小败、傍晚时快马递来的是捷报。京师附近的官兵更加无精打采,有的干脆逃亡后跑来宜寿宫——至少这里的伙食更好些。 “姑娘,楼观观主求见。” 哦?道长下山了?梓风有些吃惊,连忙冲出殿去。这位道长和他的弟子们对她助益良多,所以哪怕他们提出难题,她也是会挺身而出、支持到底的。 “三姑娘,”道长不卑不亢的态度一直是梓风非常敬仰的。“贫道夜观天象,发现——” “道长,我不懂天文,更不明白天象与人间的关系。有何用到宇水之处请尽管讲。” “呵,贫道希望唐国公在一年内入京,以应和天意。” 这道士是假装不问世事,其实比谁都了解局势!梓风笑开,“好,要我派兵装扮成道士模样、护送你去见父亲。” 第二天传来的战报是,父亲分兵几路,其他几路战况不明,只知道其中一支拖住老将屈突、还有一支猛攻潼关,来个拦腰斩断。 攻城的事,她不凑热闹。山路难行,她不可能从山里运送大件武车,也许等她的人马把支援的东西送到时,仗已经打完了。不过她还是谴了十几骑兵连夜赶往潼关父亲部下的军营,一方面是打听,另一方面将她这里的情形带到;另一队人马数量要少、但是由四宝亲领、熟悉山形的军士带路,去找她弟弟商议,商议的内容只有寥寥几个人知道。 “东都是好地方,但是不好打。京师是天子所在,隋天子弃都去南方、大失人心,若由唐国公占下……总比旁个叛军好吧,李某一向知道唐国公及几位公子、姑娘治军严明。” “李大人,父亲未自行封王称帝,只沿用先辈的爵位、行招抚安民之事。所到之处不再有叛军和战乱。”她昨天用了两个时辰的时间,将父亲近一年来的信件、口讯和探子们带回来的消息全部理通,才发现一件事实:父亲从未打出新的国号。她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目前父亲不想公然反隋,只是起兵……戡乱为先……顺便将官兵打得落花流水。“大人不妨在见到父亲前先想好建言的内容。你不必说给我听,只管先想想。” 李老尚书点头,再点头。 这样的清正“忠良”,实在不是她能够承受得起的呀!还是早点送走比较好。 不过在梓风捧走烫手山芋之前,父亲的人倒先到了——她没派人找父亲呀?那说明真的有事情发生了! 怀着兴奋又微紧张的情绪,她连衣服都没换就直接见来使。 来的人是父亲身边的亲信之一,说明父亲对自己还是很重视的,即便她是个不能继承也不能生下继承人的女儿。 *** “八万二。”梓风说了个确切的数字,不虚张声势也不妄自菲薄。“骑兵一万。存粮够十万人吃一年零四个月。” “……三姑娘届时必然会接应公子的人马吧?” “那是自然……不过请长史顺便护送两人去见父亲,一位是楼观的观主、他有天象气数之言要面呈父亲;另一位是我的现任长史、李文纪李大人,想来你知道这位老尚书。” “是!那这里多谢姑娘!” “另外请转告父亲,若我一直据在此、反而被动容易挨打,下月我会进军南下、我的士兵会到达京师外五十里的地方。” “这……自然是由姑娘决定。呃,听唐国公说过,国公打算让姑娘自行开府仪三司。” “那须得听从父亲的安排。” “姑娘谦虚了。姑娘的娘子军威连山东乃至南方都听闻过,开不开府,军士们仍然听姑娘的军令、无有半分违反军纪。唐国公说过,天下义军中只有姑娘的军旅不犯秋毫、纪律严明——” 还有绝对不会乱搞女色。她是女首领、当然不会让任何部下对妇人女孩们乱来——讨生活的乐娼除外。当然这样的话决计不会在父亲的亲信面前说的。“请你转告父亲,我和我的军队在此地等父亲兵马的到来。” “谢三姑娘!” 双方礼数周全了半晌,梓风让樊兴刘领他去好好吃喝两顿、明日清晨再送走。她的其他部下难得很听话地有问必答、无问闭嘴。等将“钦差”送出正殿,才纷纷长出一口气。 “呼……这就是和将来的君王的信使说话的样子了。” “还差了不少呢。你看,连姑娘都这么谨慎。” “可一听说多少大军会开来,即使作个接应也算风光。” “不成。我要打头阵。” “我看大家都不乐见京城火光冲天、血流成河。” “我前年在阿城一带住了两个月,除了生意,就是感慨为何将辛苦建的阿房宫给毁了。不过依我看,史书是无尽夸大了其奢华。汉高祖把东西和美女抢走以后,那些木头屋子经过二三十年的风吹日晒,也差不多破旧了。” “也是。看我们这个宫,十几年不好好修缮就破落成这样。难怪刚才来使不过走了两百步,就对宜寿宫再也不感兴趣。” 男人们七嘴八舌起来一点不比妇人们差。 “我不修缮是因为没时间、也没那么多余钱。”梓风本来是在自顾自想事情,可现在实在忍无可忍了。“还有,我自从十二岁以后,就对父亲的心腹来使较尊重。” “姑娘定会是位极好的公主。”某人如此下结论。 梓风盯住老爱乱发话的何潘仁,心中倒奇怪他今天在会客时居然很老实。“我不在意名位。我现在只在乎大家能否都活下去。” 此话一出,男人们都笑出来。 “姑娘,”最后仍然是口无遮拦何潘仁,“你是个好女儿,任何开国者喜欢的女儿,可是你不一定能当个好妻子、好母亲。” -------------------------------------------- [注1]长安确实是古都。史记说汉长安是秦咸阳旧址(今西安西北郊);隋大兴城是新修的伟大都城,唐长安城是在大兴城(今西安城区)基础上建的,而当时的阿城为秦阿房宫遗址。 本文仍沿用“长安”这个伟大的名字。 第五十章 这是焦虑异常的一个半月,每天都如过了一整年。梓风开始每晚喝一盅葡萄美酒后才入睡,而有时根本就是清醒大半夜,于是干脆起身看图和帐册,粮钱人马的帐册。她每三日就会看一次帐,虽然让部下们忙于应付,但值得花费好几十名人手每日盘点登册。十几种可以活命的粮食、能够立刻买到东西的钱币金子,可以与一名普通仆佣等价的良马,能够骑马射箭、只能徒步挥刀、射箭很不错的、以及能挖渠破墙或是控制火势的士兵。 士兵们的训练一直在继续。只会种地生火砍柴的农人在不到两年里学会了如何快速而令人生畏的杀人本事。她不觉得这是罪过,但也不是很好受。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妇人之仁吧? “……姑娘?” “何事?”虽然她刚才在恍神,不过只要脸色正经甚至有些冷淡,一般的部下是不会起疑的,呵呵! “那个父亲带了女儿来状告军士调戏,可是我看那做女儿的很不乐意见到那名军士被砍头。” 一旁跟着的何潘仁解释着,简要而且带着他的建议。她怀疑他知道自己在走神想别的事情! “那就问问做父亲的,我给他……五十匹绢和五万钱做聘礼,他答不答应嫁女。” “是!本地十顷地的地主娶儿媳妇都不会有这样的大手笔!哈哈,多谢姑娘!” “对了,最近怎么老是看见你?”她觉得奇怪啊奇怪,虽然有个熟悉又能干的人当跟班的感觉好得不能再好,可她也知道何潘仁算是将才,做小厮实在是屈就。 “姑娘忘了前些日子把大家都召回附近,准备一举起事?” “我们早就起事了。” “是起京师的事。姑娘当时应该是想随时与二公子会师,同时也怕我们分散各地、会被急红眼的官兵不计代价地各个击破。” 她当时有想得这般周到吗?对了,这支军队到底是谁在指挥啊……“何潘仁。” “属下在。” “你的胡子真丑。”更诡异的是,她每回盯住他时,都会冒出这句话来开场。 “……姑娘说过好几回了。”这家伙显得很自在,自在地让胡子乱长、遮住整张其实本来挺好看的脸。 “我当首领的时候,你们可以随心所欲、畅所欲言,而且可以不讲礼仪,但如果是我兄弟就不同了,若是父亲在就更不一样,你可明白?”她还是忍不住提醒这个最不可能在朝廷中活得很自在的家伙。樊兴刘很周全、更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有利,其他人包括向师利多少都和世家有关联、相当了解朝堂,可能最难生存的就是他了。 “姑娘,若首领不是你,我早就带着金玉财宝,远走高飞、保命去也。” 噗——她摇头笑,“那我就只能让你委屈在女人之下当个不太重要也不会显赫的小军官了。” “姑娘不会这样亏待自己人,除非姑娘自己远走高飞。” 她扭头。她?远走高飞? “我是说李家如果拿不了天下的话。但话说回来,即使拿下了——” “姑娘!三姑娘!来信了!” 梓风向探子冲过去。其实她也不太乐意深思太久远的事。 一个时辰之后,她带着早在二十天前就集结在宜寿宫的七千精骑呼啸北行。 *** 梓风这次率的轻骑兵装备较少,但考虑到这回接应的友伴缺吃少用,马背上的干粮多带了不少。 来的是二弟世民,这一点在她的意料之中、却在不少人的意料之外。很多人以为父亲会遣自己继承人也就是大哥建成来攻打京师——梓风可不管来者为谁,只要能打胜,谁来都一样。 李家军是分批陆续抵达的。世民在四宝及一群她派去帮手的向导下打头阵是意料中的事。躲开拦截重兵、穿越重重山隘在平时是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可现在大量兵力被唐国公及其他军队缠住、动弹不得,而朝廷对中原战事几乎一无所知、完全是各个守卫大将靠着意志各自守卫自己的地盘,因而只要世民越过至少两任将军的防卫地,会直接让官兵阵脚大乱。另外当然还有梓风的数万军队虎视眈眈,很多路官兵人马不知深浅、不敢轻易围堵。 “姐姐来得真快!”两路共约两万骑兵会师于山麓,自然不能久留,简单地吃喝补充体力后,就必须立刻赶路,驻扎到更安全的地方。 “一个月前,我就将骑兵集中到宜寿宫一带,步兵从南到北布置、防卫后路。” “看来姐姐是料到会是我带骑兵从北绕道前来。” “你也只能走那边,绕过几位大使的重兵。虽然慢了点,但能把大半人马都运来。” “姐姐的其他人手呢?我们这样的动静太大,得防御。” “放心,泾阳这一带的官吏不敢不听我的,基本上没有一兵一卒可作战;丘师利和他的两个弟弟另带五千骑兵接应下三路人马,李仲文的步兵正移向东路、堵住任何想偷袭的官兵,向善志指挥其余步兵,每人配两把弓十壶箭和五日口粮,把守住通往京师的旧关和南山的几道隘口。大本营的钱粮和后备新兵由樊兴刘守护。”有段日子没见,梓风发觉世民的脸更显冷竣。她仗着马术过人,横出手去拉扯几把弟弟的面颊肉,想让那线条轻松好看点。“别绷着脸,见到姐姐我虽然不需要喜极而泣,总也得笑脸相迎吧!” 李家二公子无可奈何地给自家嫡亲长姐一个称不上笑容的古怪表情。“姐,我们现在根本连安全都谈不上,随时会碰到大股强敌。” “没有强敌。”梓风洋洋得意,“我刚收拾掉近万官兵、收降八千,打散了两万。现在京畿附近没有哪位隋室将领能够集结起超过六万的象样军队来。” “大哥在取潼关,屈突通能否回援还难说。” “京中精兵是不敢轻易出城的。” “有多少人?”世民的浓眉立了起来。 “我的探子探下来,真正守卫的八万,可以动员的不超过十二万。所以我一个人没有攻打京师的实力。” “姐,你我的人加起来仍然有些不足。” “好说。哪怕是存着,也得留下京师给父亲打,是不是?!对了,弟,严命不许践踏农田,不准伤着我们的粮食,哈哈哈!” 一扬鞭,几万铁蹄在青山绿水中急驰而过——却没有伤到还有一月就要收割的庄稼。 第五十一章 宜寿宫一带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军士。所以世民也干脆,稍事睡一晚、补充体力和补给之后,第二路骑兵也迅速抵达、副将就是三宝,他和兄弟会面只打了个招呼,大军立即开拔东进。 弟弟部下大批将领都是新的,梓风都不熟悉、也不太想去熟悉。她跟弟弟将各位主要领军者相互介绍给对方,然后就让弟弟全部带走,她身边只留何潘仁与樊兴刘。 “跟着我,出头良机太少。”她这样道,于是除了两位商人出身的“管家”之外,她把所有的部将都交给弟弟。 “他们虽非中原名将,但确实都是良将。”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哥不一定会用他们。 “姐姐,我知道。”世民晒得黑黝黝的面庞不起波澜。“他们正好辅佐我攻打京城。” “你我打头阵?” “父亲正是这个意思!但我们先只是围城,真动起手来,十万大军只够进攻、不够京畿布防。” “我知道。现下我的步兵已从南山下的营寨开拔,现在我就命他们转向阿城。此外,攻城的东西,还有入城后要赈济的粮食、过冬的东西,也都在准备。” 世民冷峻的面容终于融化开,“就知道姐姐才干过人!不过,轻骑兵和一些精锐武士还是留在姐姐身边的好。我们那个被杀的智云小弟……” 梓风拍着关系最亲近的弟弟的肩——感觉他又长高了些,但也许只是她的错觉,因为真的许久未见了——庶出小弟智云被隋室所杀,乃是大哥和四弟撒手不管所至。 “弟,官兵要抓我,恐怕是很难的。哦,还有,家属都交给道彦堂兄。”她一点不犹豫地推大堂兄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不过想想,既然打到这个份上了,应当不会有太多麻烦要面对了吧?对付没有功劳却有血缘的皇亲国戚……恩,她确定自己不喜欢这类事,因为她肯定会和宗亲们打起来! “好。姐姐……和我一起去阿城?” “那是自然。守卫阿城的虽然是隋室官员,但他的薪饷从我这里领。”不过这是在她的某位能干部下宰了原先的守卫之后的事了。 “姐姐的地盘已经到了京师城下?”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差不多?哈哈哈——”世民豪气大笑,“那么在父亲到的时候,还有大哥,我们已经把京城围个水泄不通了。” 围?梓风想着某位“家人”时不时在耳边问话,这样的重要的功劳应该由继承人二非次子来立。“所以,我们的部下只围不打,等大哥来打?” 弟弟的目光盯住她,她回瞪。许久后他笑了下,“正好,我的部下很多来自中原义军,姐姐的部下多是农人盗匪,我们都需要点时间整顿军力。” *** 世民一到,梓风就不再隐藏自己的实力。在世民的两万队伍抵达京师西郊之后,陆续围住南、西、北的共计七万士兵!这还不算留在东西向百里地带防卫官兵驰援的五万士兵、驻在宜寿宫的五千步兵,最后则是阿城大营的五千精锐——梓风和弟弟的中军,因为他弟弟之豪迈无人可及、连卫士都直接和姐姐共用,以便将最需要的人手都安排到围城的部下身边。 “我留太多心腹不大好。”他这样解释。“何况,姐姐也是如此做的。” “可……你不一样啊,你是男孩。” “所以更不能有了呀。” 二弟的微笑让人根本笑不出来。 “……和父亲说过了吗?” “说过了。不过姐姐最好也亲自送封战报过去。” “好。”其实她已经写好了,就等弟弟开口。“我打算如实说。” “好。” 两姐弟各自沉默了会。 “姐,你看这京师的城墙,能挡住我们多久?” “要看城外的情形了。希望父亲和大哥他们能一路打过来。” 两人站在两丈高的竹楼车上——这是梓风为父亲准备的东西之一,现在先由她和二弟试用——从这个地点望去,京师巍峨的城墙尽收眼底,但对方的弓箭乃至投器都打不到这里,再些日子风向就偏西北,那么城里的投射而来的东西就更不可能碰到楼车了。 “要拿下那座城。”世民不是猜测、不是妄想、更不是赌咒发誓,而是冷冷地陈述他所要做的事。 “我反正支持你。” “姐姐……听父亲的即可。” 又默然了会,梓风轻声道,“虽然……我不觉得你比大哥差,你可以做得更好……可……” “没有可是了,姐。” 先恢复过来的是做弟弟的,“下午午餐吧。起兵到现在,也只有在姐姐这边吃得最好。” “那几个厨子可是我从各处挑来的。送你两个。” “不,不用。一个不要。还是姐自己带着,你不要送别人。” 她心底在笑。她弟究竟还只是个弱冠少年啊!! “对了,姐,柴公子还在潼关那边,你要见吗?” “哦,”梓风几乎是下意识地回答,“等空的时候再说。柴家还有些亲属在山上躲着呢,等父亲一到就可以送去他那里……呵呵,弟,如果我们全败了,那他们也与我们同样下场,不是吗?但若胜了,即使不用流血、也是贵戚。” “是呀,本来就是如此……呃,我是说,柴公子还有些……眷属……” “你难道没有?”她反问一句。弟弟这是什么表情啊?小舅子有“眷属”,难道姐夫不会有?真是少见多怪,她们李家还没成为皇室,当然不会有何“特别”之处啊! “……好吧,”当弟弟的也无话可说,目标转向站在楼台下二十步周围、动也不动一个时辰的剽悍士兵。“我看这些军士们很是忠心,姐姐留在身边,也是好的……至少安稳些。” “我……是不想见他们死在战场上,这大概就是妇人之仁吧?我连敌人都不乐意多杀,他们只要扔了兵器盔甲逃走就一概不追。我就想着,若是几年后,他们也许就是和平年月的平民。” “看来姐姐相信我们家的本事。”世民微微笑着,沿着宽敞牢固的阶梯顺圈绕行,到接近地面时一跃而下,金属与皮革相互轻撞着、发出耳熟的声音。 他们李家啊! “姑娘!”一名传信军官冲进武士圈内,几乎是被两名卫兵扶持着才站稳,“姑娘,公子,唐国公大军已过河,往京师而来!一路势如破竹!” 第五十二章 “势如破竹”的说法是太过轻松了些。大哥和父亲部将都打得颇为艰苦,但他们拖住了官兵的几支主力,使得唐国公本营人马较轻易地越过一道道看上去牢不可破、其实不堪一击的防线,前锋已经和梓风的部下碰到面了。 “唐国公的军旅战力很强,也很有纪律,这样的军队并不多。”樊兴刘一脸敬佩。“他们在知道我是姑娘的部下后,非常客气。” “哈哈哈,那是因为你准备了几百车好吃的,他们当然有礼!以后,你遇上无礼的,一斤鸡肉也不给,知道吗?”不知怎么,她部下本来是为改善伙食而随便养在竹林野地里的家禽,各个长得又快又肥、肉质鲜美,一下子成了李家军打牙祭的圣品。所以掌握鸡的樊兴刘目前是十几万大军中最有权威的人物。 “是!遵命!” 李家三姑娘部下其实是大军中过得最舒服的一支,一来首领除了不扰民、不干坏事之外非常宽容,二来吃的穿的用的也都是细心准备的,三来就是大家对名位权力都不那么在意。 只是当唐国公真正到来时,梓风之前的分配就见效了:那也许是未来的君王,而君王身边的谋士、大将、心腹,就将是国之要人、朝廷重臣!当也许天大的权势地位就在面前时,极少有人不会思变。 也因此,梓风将想立功、想发达的人都送人了:不是二弟就是父亲。二弟世民什么都要,而唐国公收下她献上的道长、李老尚书…… 还有三千最精悍的骑兵! 唐国公抵达的时候,建成大哥是刚刚到、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就匆匆列队迎候。 当梓风看到父亲身边身着全套道服、仙风道骨的楼观观主时,略显紧张的心情立刻松懈下来。李老尚书则在第二排靠边上的位置,神情有些疲惫、坐骑也不很听话。 建成是嫡长子、梓风是地主、世民是大将而且对姐姐很谦让,三个子女即使没有说好、也默契地轮序上前。而迎接队伍里最威风的要属盔明甲亮、人高马壮、一丝不乱的骑兵阵——为了排这个阵,梓风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准备、演练,连弟弟都天天过来出主意。无他,哪位大人物不爱大场面?哪怕是亲生父亲与子女间,有些伦常和面子上的东西仍然是一样不能少的。 “梓风!有段日子没见了!嗯,更俊了!”儿子经常看到,没什么好说的。这个女儿倒和别人家的女儿很不一样呐!“这些,一排排小伙子、干净挺拔的,你的部下?” “是呀,三千子弟,每个都出身清白、练过至少两年的骑射和长刀,全部打过仗。父亲喜欢吗?”当女儿的对父亲眨眼。 “要送老爹爹?”唐国公一点不介意公开地嬉笑老脸,女儿的暗示他基本明白,只是有点不敢相信她会那么大方。 “连马带甲、连兵器带铺盖,等下就让刘长史清点去。我打制的兵器可是非常好的!” “……乖女儿,老爹爹不需要你到火炉子上打铁去……咳,有好吃的不?我们这群人都饿坏了。” 肯定不会饿到什么地方,看眼前整齐威风的架势就知道,父亲这次当着本地军民和三个子女的面首次出现,是花了点工夫摆排场的,怎么可能让大家饿着肚子撑场面?!“炖的、煮的、烤的、炒的、腌的、酿的,还有密制的,都准备好了。父亲要吃哪种口味?还是每样都尝一点?” “哈哈哈哈——” 唐国公心情大好,连带周围所有人都面带笑容、不论他们是真心高兴还是虚情假意。这大概就是君王的样子吧?她没亲眼见过远在扬州醉生梦死的“天子”,面前的这位倒是想看多少就看多少。 “请吧,各位。”至少在今天,京畿还是她李梓风的地盘。今天大宴之后,她就只是名不太重要的将领了。 梓风经手过不少行宫豪宅,那些未识刀兵、瑟瑟发抖的女子们,见到攻进大门来的精悍士兵的首领是贵族女孩,立刻就少了恐惧。因此到现在她的手上除了一些许配给军官的女子外,其他人大都习惯了奢华与等级森严的宫廷、不乐意过小门小户的日子,因此还是有不少可以在今天的宴会上用。她选的都是端正清秀、礼仪周全的宫女和贵族旁系,哪怕不是美貌惊人、走路说话也不是一般女子所能比。 …… 总之,唐国公很愉快;众大臣部将也很为起兵以来少遇的好口福所倾倒。 大家都有些喝多了。 在解救下不少被拉住不放、有些恼也有些得意的女子之后,梓风是唯二保持清醒、布置警戒的人,另一位是二弟世民。 “姐,你守东边、我在北边,大哥南边,父亲东边。四面围城。” “父亲果然喜欢长乐宫。” “还不是姐姐说了、长乐宫已收拾停当,父亲又见到那么多漂亮女官、宫女,自然应下。” 梓风静了会才道。“阿城不吉利,长乐宫风水更好。这是老道建议我的。” 进了十月,夜间有些冷,但寒气不算重。穿了层层甲胄战袍,这样的天气正好。 “王世充和李密在交手。你觉得谁会胜?”梓风另找话题。刚才吃得挺饱,现在算消食。把眼光专注往极远处点点亮光的京师大城,强过对着弟弟被血腥战争削得冷硬、不再柔和俊朗的年轻面庞。 “后者会赢。”世民不是猜测,而是脸色严肃地下定论。 “我也这样猜。” “父亲知道了吗?” “大概已经知道了。但总是要最后有了结果再论。要是让你去和李密交手,你需要多少人马?” “难说。也许得十二万,也许四万足矣。此人兴许自比刘邦辈,但我看、他非帝王性情。瓦岗部将我全收,现在还在那里的人也来探我的口气,看来翟让一死、将心不稳。” 帝王性情是什么个东西?她不知道也懒得去弄清楚。她只关心现在。 “幸好李家没这种麻烦。”现在是父亲当家。现在。“那就先拿下京师再图吧!东都、江淮、扬州,都不是好对付的。” “扬州倒是好办——” “姑娘,”何潘仁远远趋来,立在一个礼貌的距离外,面色在火光中有些严厉。“有急使要见唐国公。” “父亲已经歇息。” “他称很急切,定要将消息今夜就上禀。” “哪里的消息?” “扬州的。” 轻叹一声,梓风冲弟弟苦笑,这种事还是她这个姐姐来做比较好。“我这就去叫醒父亲。” 第五十三章 李密军败了。 一些败军甚至来投奔李家军,最后收留他们的还是来者不拒的李家二公子——其实有些人是来投李家三姑娘的,所以梓风也乐滋滋地收下了,丝毫不理会大哥皱起的眉头。她也见过自己分开多时的丈夫,不过大战当前、各自军务沉重,甚至作妻子的作用更加重要。 唐国公、他的子女们以及心腹谋士和重要将领以宴饮为名、关起门来商量对策。 “李密没死、总会有翻身反咬一口的本事。”说话的是梓风并不熟识的一名老谋士——她从不刻意去结交父亲和兄弟们身边的人,一来性格上就不爱与太多老少男女交往,二来也是为……自保!“主公可暂缓攻城,等等再看。” “……” “最近来投靠我的几个人,过去是翟让部下,但却对主将心有怨恨、又被李氏一派猜忌。可他们仍然认定李法主会胜。可见此人才干超绝。”世民大概想的是如果与李密交战的是自己,胜负又会如何。 “……” “……” “父亲,城里粮草军需充足、支撑两年都行,但过冬的柴薪炭火不多。加之大量平民仍住着、生活难以为继。”梓风不作评论,只提醒父亲这一点。“代王素来温和、没有大主意,身边的阴相倒有副铁手腕。” 这位阴相……杀了他们的庶出小弟。但没什么话好说,一来是各为其主,二者大哥、四弟自身难保,谁乐意去全力保护一个父亲第若干房侍妾生的年幼小男孩呢?!何况,好几个庶出的妹妹——梓风甚至不清楚现在到底有多少个——居然也靠自己和少量仆人的本事逃了出来,可见小弟是运气实在太差了,所以梓风并不因为自己未曾悲伤很久而惭愧。[1] “梓风,城中百姓民心如何?”唐国公要思考权衡的东西太多。 “惶惶,但尚未大乱。有些平民想逃出来,被守军阻止。不过几名官员跑的时候,我安排了人接应。” “哦?人呢?” “昨天刚到,正在大吃大喝、睡觉安神。”吃足好肉、灌饱好酒,美美睡一觉后,他们将面对唐国公详细的问询。 “好。明天一早带来见我。” “是。” “还有,你在城中有多少人手?” “不敢多放,只二十几人。还有两个可以接近宫里的人,但见不到代王,也无法靠近阴世师。” “那是自然。……建成,”唐国公转向长子,“你看现在当怎样?” “继续围城是必然。同时父亲应谴使劝降,虽然儿子认为城里的人现在还指望屈突通、王世充,甚至天子的援救,不会降。” “世民,你看呢?” “还是择时尽早攻城为上。东都的情势是要看,但不可因东边两方的战事误了我们的时机。” “嗯,女儿,你看呢?” “女儿的部下们打仗不如哥哥和弟弟们的部将,不过攻城的东西已经全部备好,进城后分发平民的炭火、柴草也快制齐了。” “呵呵呵呵,哈哈哈……”唐国公极高兴,挥手阻止了几名谋士的进言。 “看时机。准备攻城。别理会东边打得如何,只要拿下京城、奉好代王,谁也扭不了这个局。” “父亲要奉代王?”大哥建成试探着确定这件事。 “正是。然后给你们每人都封公。” 父亲咧嘴笑着。梓风他们大家也跟着笑……她想,自己要的领军公主之位,估计要过些年头才可能得到吧。 *** 果不其然,李密还活着、就会卷土重来。 “此人必除。”世民对姐姐这样道。 梓风随便点点头。这样一位人物的死活必然由父亲决断,而有时父亲的决定不一定就与多数人想的一样——何况他们还没有交过手、胜负未定,甚至在拿下京城之前,他们李家的实力至多与李密的差不多、谈不上杀与留。“我们先拿下京城才是眼前的第一要务,之后才可能东进。” “……既然攻下京城不是我们两个应该做的,那么,东都?” 弟弟看向她、暗黑的眸中闪烁着些什么。她只回以一笑,“何潘仁和一些部下这段日子去东边了。我手上的部将都给你了、骑兵和马匹也归你。所以现在我是你的部将。” “呵呵哈,姐姐,我才是你的部将呢!” “少假惺惺!我不喜欢血腥才是真的。我宁愿做做买卖、养养家禽。” “好呀,二十万大军的军需和吃食都仰仗姐姐了。” 她嗤笑,“我才不管,父亲那边至少两位长史在安排军需,我只听父亲的命令行事、我的部下只听我的命令行事。” 静了会儿。耳中能够听到的杂音很多,但大家都不敢去打扰唐国公的两位嫡子女、远远就回避,因此多数说话声听不真切。 “大哥已经在布置攻城了。” “我已经将东西大多数都送大哥营里……知会你一声。” “我要留着人手攻打东都。” “父亲说过让你去?” “不曾。父亲在犹豫,是否多等些时间。等那边都打得筋疲力尽了再说。” “也不能太拖呀……”姐弟两人此时都年轻,要说打几场胜仗不在话下,论到大战韬略、心里总还是发虚的。“现在就先管京城吧。你要攻吗” “佯攻总是要的。姐姐你呢?” “进城后安顿军民也是要的。不过既然封爵的事轮不到我,那我也顶多发放些竹木炭、去去寒气吧。这天已经开始冷了。” “……” 两人短暂聚首后旋即分开。 和二弟说话时间太长也不是好事,显得冷落了其他亲人。梓风想了下,揽过监督运送长梯和箭石的活计,与近两千名正络绎不绝运送军需的步兵会合,去大哥处……听听训。也是,好久不曾听大哥建成唠叨些为人子女的责任,不晓得在这样的战场上他又会说些什么。不过当一个人手里拿了大批礼物去拜访别人时,对方都不可能说太多不好听的东西,不是吗? 建成果然很客气,一来妹妹已是位统帅而不是小孩子,二来后勤军需眼下还是要靠她的帮忙,三来她是军中最了解京城情况的人。 在多要了一堆火石、油料、盾牌等物件后,建成直截了当问道,“据你所知,哪里的守城将领能够被收买?” “几乎没有。” “哪边容易攻下?” “守城的几名老将都不是废物,在军中也颇有威望。我和他们中的一些交过手,各有小胜。大哥,你是否要多拿些楼车和投掷车?” “要,当然要。” “……” “……” 建成客气归客气,但具体的安排半句也不曾透露。梓风也不介意,在做完该做的事情后即告退。 唉,多弄些好吃的给大哥的部将们吧。 ----------------------------------- [注1]唐太宗的一名妃子正是杀弟“仇人”阴世师之女。 第五十四章 梓风和部下还是参与了攻城。 攻城的命令下得很突然。前一天傍晚父亲突然叫子女和大将、谋士们晚餐,然后樊兴刘他们忙乎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天未亮,镶铁片的大石头、挂上油袋的火弩就在城墙上开出朵朵和血的火花。 大量她亲自监工的云梯在城上混乱时,在投掷的间隙架上墙头。带着大量年轻的、壮年的甚至步入老年的战士的生命,一次次冲锋、一次次坠落。 “继续从楼台上攻。这次以火为主,箭上的油多抹些……对,换另外三个方位……可以,水龙队立刻去大哥那边灭火,立刻。”她闭上眼,听着战况,冷静下令。“从东都回来了?也好,让他来观战。” 何潘仁回营,一来就赶上血腥战斗。军医们和以前伤残后无法战斗的残兵都扑到救治伤者的大战中,每一波冲锋都带来可怕的伤亡。 “天气较冷也是好事,这样伤口流的血会少些,活下去的希望也就更大。”何潘仁道。 “东边的情况如何?” “他们在等京城的消息。” “他们会来救援吗?” “很难说。一旦立刻东都的铜墙铁壁,很可能会被我们灭掉,因此那边不会轻易出兵,哪怕是‘天子’下旨也不见得会听。” “隋室已式威。”梓风睁开眼,从耸立的楼车上正巧看见一小批正修补缺口的官兵被火舌卷住、痛苦挣扎。她没听见哀号声,可能是太远了、又是上风口的关系吧。 她这边是上风口、投掷的攻势目前也是最强的,可相对的兵力最弱;二弟那里也占着了一半的风势和人势,所以进攻的力量最强;大哥与父亲那边保持不紧不慢的步伐,一天十二个时辰轮班攻击城门——他们没有用投掷,但梓风已经将裹了吸水夹绵布、配置灭火长竹管、镶嵌铁甲并且加固底部不易击倒的强大耧车运了过去。大家各自有不同的战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在守军倦怠到极限的时候拿下京城。 “姑娘,我们为何不进攻城门?”何潘仁看了一圈伤员的情况后又返回来。 “等大哥来攻。”梓风头也不回地答道。 “……从我们这边?”问话的人显然很吃惊。 “不一定,要看情形。” “呵呵,唐国公还是要维护继承人的威望的。”他听明白了。 梓风不语。至少在嘴巴上她是非常支持父亲的做法的。可是……唉! “姑娘小心!” 一批卫士迅速跑来。原来是城上有人想偷袭主帅呀!梓风根本没把那看起来颇骁勇的几十个士卒放在眼里,手上弓箭极快备好,一箭就将企图用火烧毁楼车的敌人射倒。 何潘仁见主将态度从容,没有握刀的左手空出来摸了把包裹在根根粗大竹管外的灰色的装饰毛皮。“里面都是水呀!怪不得厚实得不像狼皮。啊,中间还有层铁板。”难怪敲起来外软内硬。 “这上面狼皮、狗皮和羊皮都有。”就差身上貂皮、手上鹿皮了。 “唉……姑娘,是否要来碗热热的茶?”他把刀还鞘,开始四处打量。 “你喝吧,小柜里有好几只碗。”再一箭,帮助卫士们解决掉还妄想挣扎的最后一个敌人。 樊兴刘居然弄得出来这种东西。且,出于各种私心,她的耧车虽最不起眼,但却是最坚固、最不怕火、也是最舒适的,车上甚至还有一大一小两个避风遮雨、生炉烤火及打扮方便的隔间!她根本就可以住在车上睡大觉,比军营里还舒服! 无意识地接过热腾腾、香喷喷的茶汤,梓风只喝了两口就跳起来。手边一敲,两名传令兵就出现在楼车的阶梯上。 “投头右移三十步。”如果她没看错,那边有不少人钻上钻下。“石上也浇油,火箭一起发。” 少了不少干将,她指挥作战就一下子吃力起来。 “姑娘,我下去吧。” “好。”她根本没明白何潘仁在说什么,反正他要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待连续作战的第三个晚上时,梓风已然筋疲力尽。想必城上的人被连续不停的火与石还有刀刃折磨地快吐血身亡了。不过她这边还有八百名修养了一天半的士兵,“长盾和水绵衣都准备好了?攻城门!地道也开挖。” “姑娘!大公子那边挖的地道被灌入水,不少士兵被淹死!”有几名领军校尉反对。 “……把城墙底下的土挖空,再引油火烧。总之,半刻也不能让城上的人睡好觉。”梓风眼泛血丝道。嗯,这几个校尉可以提拔来做低阶将军! 她治下的一处较小的铜矿,因为矿内支撑的梁柱年久失修而塌陷,结果小半座山头着实陷下一大块,幸好是晚上发生的,不然会死上百人。之后几名老工匠就详细告诉她原因:地底空了、没有支撑,所以空洞上的土石先塌落一部分,接着其他地方的土石连带下陷,最后导致山头崩塌。 “姑娘,再连番攻下去,我们的兵力就捉襟见肘了。”何潘仁脸上带伤,衣服上有股血腥味和火烧的味道 “何家主,你怎么这副样子?”她好象记得命他返回东都一带打探消息。 “……姑娘,我也上阵了。姑娘身边护卫的武士也有些被调去前线,替补的不少是才入营半年的新兵。” “你……小心些。还有,半年不算新兵了。樊家主,你去大哥那里看看,问他到底什么时候大打出手。要是还要拖几天,我就上门去问他要兵。” “姑娘!二公子谴一千士兵和两百弓弩手前来助阵!” 果然是最亲近的兄弟啊!可惜她应该是给了弟弟五万、比给父亲和大哥的都多,而他只还她一千多人,是不是太小气了些? 比大公子建成的人马先到的是唐国公的命令:在接下来的三个白昼,全力猛攻。 攻?又不能抢先上城墙,且她也没有这个实力,只能按照父亲的意思牵制住大批守军的注意力——“传我之令:山上的人马,下山,上阵。” 她必须新开一块战场,撕开另一道血口!“何家主,城下督战;樊家主,军资和伤员都交给你了。” 第五十五章 吵吵嚷嚷的,很烦人!梓风已经连续六天没有好好睡觉了,几乎是背部一靠上什么就能够立刻合眼睡着,而一旦有金锣或鼓音就立刻会清醒。 车下有几个富裕文人打扮的在吵嚷。她眯起眼,提了剑重重踏下楼车。 “什么事?!”嗓子有些哑。 “姑娘!这几位是——”樊家主的脸色很不好。 “柴二夫人,”领头的中年人态度不是很恭敬,“我是绍儿的伯父,只是夫人于归之礼时未曾赶得及参加。如今我前来军中,希望姑娘能够劝说绍儿和姑娘的父亲,不要再行忤逆之事……” 首先,对方的称谓让梓风很不习惯;其次,对方说的话非常不中听;第三,对方选的时机极其糟糕。 “来人!”大喝一声,一群武士利刃出鞘,“哪里来的奸细,把这几个全部拖下去斩了。” “姑娘,还是先审问较好?”樊兴刘意兴阑珊地劝说着。 “那么父亲会一怒之下把柴家的上下都斩了。”梓风正要命行刑,突然自己止住,“也对,万一是奸细就问不了口供。这样,绑了,送去裴长史那边审讯。” 对方还在大声嚷嚷、似乎在搞辈分身份问题,梓风挥挥手,武士们立刻将人强行拖走。可事情好象没完,傍晚时分大家正在准备夜攻的东西和策略时,又有姻亲跑来找她。 “柴大人是觉得我李梓风日子过得太清闲不成?!”她没直呼名字已经是极为容忍了,也就是看在成亲时“似乎”见过的份上,给点点面子。梓风的披风上残留探视伤员后染上的血迹,以及查看火石准备时沾的油土,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但始终闪闪发光的是双血红的眼和狭长的剑。剑出鞘、握在手上。身边武士们手上的刀锋和背后杀人无数的长弓有着更加可怕的威慑力。 “因为……实在是因为这位族弟久居江东,见如今战乱纷飞、一时有些着慌……” “他不是着慌,他可能是王世充派来的奸细!我就不信这样的人抽二十鞭还不开口说实话!” “姑娘!大公子那边登上城墙了!”她营中的探子和三批传令兵几乎同时疾奔来通报。 默了一瞬间,梓风跳起来,几乎是咆哮着下令,“樊兴刘,你那边的人手保护好入城要用的东西,第二批再进城!全军,齐攻!” 抓来一张包了湿布的长盾,调整好背上的弓和腰间的箭壶,梓风扔掉身上多余物件,撇下目瞪口呆的姻亲,硬是挤入前锋的第三波,吓得部下所有将官全部上阵。 两阶一踩得登上高耸的城墙,她也差点被自己的卤莽吓到——这墙……很不矮呢,她居然也能活着上墙——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起,梓风本能地躲过一名受了轻伤却还在顽强抵抗的官兵的大刀,反手一剑将对手的刀挑于地。 “败军之人,能不杀就不杀!” “姑娘——”前后都开始头疼。 “负隅顽抗者杀。”说完,地上的敌人也被一剑毙命。梓风飞快跑动着,从残破的城楼到城墙、马道,然后下到城门。墙上她的部下们还在拼命喊话说城北已破、不反抗者生……其实是南边破了呀,算了,反正总是破了。 原来,城里的军心也已经涣散到一戳即破的地步了呀!梓风好心情地甩手,让十几名又倦又怕又绝望的官兵走人。“等等,兵器、盔甲都扔下!扔光就可以走!” 挺冷的天候里,十几、数十、上百、几百……大量官兵很多都只着中衣、光着脚就跑了。 “姑娘,要进皇宫吗?” “父亲和大哥进去即可,我在外搜索顽敌。嗯,有些赈济的事情可以做起来了。” *** 大批士兵刚进城门,就被唐国公的使者挡下。 挡下众人的骑兵队在大量火把的照耀下显得森冷,若不是身上齐整的李氏军服,真以为是官兵从天际请来的援兵——他们正是她亲手送给父亲的三千精骑中的一部分。 “史将军,等一下……你们!各自清点好自己的部下。首犯轻饶、再犯一律重罚!” 史校尉应该是刚升为将军,略愣了下才向梓风恭敬施礼,“望三姑娘包涵。” “放心,没事。” 唐国公的命令只比刘邦的约法三章多一条,就是不准碰隋室的人和物。 疲惫的士兵,大约七千多人,多数还是听进命令了。 “何潘仁,”她也不管礼不礼的,一拉拽住正要去管教、管教士卒行为的部下,“带一部分人,把伤员都背的、抬的、载的,回阿城。” “姑娘?”何潘仁满是尘土和污血的面孔上满是惊愕。 “京城怎么容得下这许多人马。何况,”她指指远处可见的悲惨情景,“十户里有八户又累又饿、惊恐非常,我们的纪律再严,也不可能让每名浴血奋战的将士收敛。” “……知道了。” 余下的人马中,何潘仁是地位最高、年资最长的,在宽广的街道前一站,威风凛凛。梓风知他靠得住,抬手要来匹刚刚驰进城的战马。“史将军,与我一起维持秩序。有些事情你恐怕不好出面,就由我来。” 早先就是她部下的骑兵,如今顺理成章地跟在她身边左右。 京城布局严谨,封住各官道、官员府第区域与平民宅第、铺子店面的通道相当容易。所以当围城攻城时,最苦的是无法及时逃离的平民与小商人——即使他们逃出去,可能也难有好好的活路。 “姐姐!”远处一声清喝。 皇家御道上飞驰而来上百骑。当中有过一小段惊险:几名还在反抗的官兵突然冲出来挥刀行刺,被精锐骑士们的长刀与铁蹄无情碾过,一个也没有活下来。 “……二弟!”梓风的痛心仅是一刹那。大家的模样都很难看,倦极又狰狞,可心情都很好。“父亲有叫我们做什么吗?” “维持京城的平静,处置顽抗者。对了,离天亮还有好一会,姐姐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不了,这样的时间很容易失火——”突然想起什么,“注意!注意走水!把长管、水桶之类统统拿进来,在附近找水井!”这些水器在城里不大好用,但有总比没有好。 正说着,南边显然有火。 “……真被姐姐说中了,四宝!带人灭火!要记得,很有可能不止两处起火……你主要管好东、南和东南,明白吗?” “是!三姑娘、二公子。” 唉!到底是自己人,知道长幼有序,先提她、后她弟。 “二公子!”她这边的人也向主将的弟弟行礼。 “三姑娘!”那边的将领们不管认不认得,统统在马上抱拳。 “分头还是一起走着看看?”她问。 “一起走着看吧,到天亮时正好可以看看皇宫的模样。” 到处是狼狈的石头、武器残片、血迹和呻吟的伤者,空气中满是腥臭味——与以前他们见过的京城实在是有着莫大的差别。 “我想过年时就好很多吧?”世民的语气难掩兴奋。 “是呀!”她根本没听清楚。 “等安定下来,再考虑东进!姐,我们再并肩作战!” “好呀!”随口应应,呃,到底有没有应出声啊? “……姐姐要不要去休息下?” 第五十六章 睁开眼时,陌生的感觉惊得梓风浑身僵硬。片刻后才发觉,剑、软甲、暖袍、皮靴都在好好的。但身下是柔软的——床。她一跃而起,冲出屋外。这是李家在京中的老宅。只是物件全部不一样了,原本的树木花草也一片荒凉。 战士的本能让她立刻想起,昨晚自己过于疲劳,被弟弟硬送到一个地方,接着躺下便不省人事……然后到现在,天光大亮才清醒。 “三姑娘醒了!”阿廉身上的衣服好象也很不光鲜,但她指挥的几名侍女倒是风采不错,显然是城中的皇亲国戚家中征来的人手。 “城里情形如何?叫何潘仁和樊兴刘来。” “何管事、不,何将军领兵巡逻,樊将军屯军阿城。姑娘先吃点东西,再清洗一下?唐国公说让姑娘晚上去主厅议事。” “……哦,好啊!”闻不到火焰或是血腥味,看起来算是平静的。嗯,而且连她的随身侍女也过得挺好,至少手底下指挥不少人。“准备干净军服即可,另外让人把我的剑和弓都擦拭清理。” “是!”阿廉跑出去、又很快跑回来。不大工夫,三名少年小兵和两名侍女扛食盒、捧甲胄、拿兵器、放衣物……好不热闹! 唉,她已经有多久没有过上富裕的好日子了?算了算了,自己早习惯了劳苦忙碌、精神紧绷的生活,要是空闲下来当个贵族仕女、还真不知道每天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呢! “三姑娘!京里已基本平静。”何潘仁的样子与前一天的大相径庭,肯定是洗刷更衣过,没了腥臭和极度疲惫的味道,多的是意气风发的气魄,引得不少侍女偷偷打量。事实上李氏军队的军官是京中最受女子们青睐的人,尤其是未嫁和守寡的。 “该分发的东西都分了?” “分掉一部分,另外的等年节上时待用。眼下平民们已经平静。” “商家呢?对了,我倒真的很想念以前你们的那几爿铺子。” “那些还空着生灰长虫子。要是姑娘喜欢,重新开张便是。” 梓风笑着摇头。干净的衣服、丰盛的食物,还有一场好觉,整个人恢复了大半。“由你定吧。我……呵,拿下京师并非就成了事,接下来还有得仗要打;而打完中原和南方仗……还要从突厥和西边的部落手里将大片疆土夺回来……然后——” “姑娘就穿成这样进宫?”何潘仁拦住她的喋喋不休。 “不进宫。我们李家还是李家。”梓风接过精致的玉碗,示意侍女多送一份给她部下大将——也许将是唯一的大将。拿晶透白玉盛茶汤,是否太过奢侈了?“只是代王现在由我等护卫。” “……属下明白了。姑娘,前几日一名柴氏亲族被诛,姑娘可知道这消息。” “本来我想杀的,你们叫我找父亲当恶人,不是吗?” “方才我好象看见有姑娘姻亲家的人,不过因为姑娘在梳洗用膳,被挡下了。” “哦?是我夫婿遣来的还是别人指派?” “肯定不是柴将军派遣。” “我没空见。”下意识地,她一直避免与夫家见面。一方面是自己实在没工夫当人家的妻子和媳妇,另一方面她知道丈夫身边至少有两名颇受宠爱的侍妾有子女,她挤进去未免是将丈夫的长子全盘否决。[1] “是。我等下就去告诉他,顺便探听具体来意。” “好呀。”她根本不关心这种小事。“哦,对了,山上住着不少亲族……算了,我找大哥做好人,他一定乐意让亲族们感激涕零的。” “姑娘为何不让二公子去?” 梓风看了他几眼,可他微垂头、一副礼貌谨慎的模样,可她怀疑他根本是要掩饰表情和眼神。“一,我二弟太忙;二,大哥是嫡长子。” *** 带上武士,梓风不用马鞭,只让战马慢慢在京中踱步,但警戒心可半点不敢忘。 街道上仍然很冷清,只少量店家开了半数门面在做生意。看见骑兵过去也只小心观望,并无吓得关门躲避的举动,可见李家军队的纪律开始得到民心。 坊市倒出乎人意料得好。因为不少柴米菜肉的小贩本来就暗暗跟着军队,现在一见战事停歇、立刻排着队进城卖个好价钱。 梓风皱眉:“东西的价格高了些。何将军,你说有没有法子解决?” “三姑娘,还是由唐国公定夺吧,我今早就看见不少文吏到处在查看。何况,现在进城买卖,可是冒了被军队征走的险,不卖得高些、引不来商贩呀!” “……你呀!还是做个大商人,比做普通将军来得实在。” “属下正有此意。姑娘不是早知道了?!” “所以我把别的部下都送走,只留下你和樊将军,就是知道你们志不在此。” 边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着,边还时不时碰到自家人马。所有人都知道少有败绩的三姑娘,即使没有见过,一看这阵仗和给平民让路的行为,还有将犯错扰民的李家士兵、军官甚至文吏抓住就赏一顿鞭子的魄力,就知道她是谁了。 “……夫人。” “……夫君。” 不巧居然会遇到她的丈夫。两方人马一愣之下也纷纷有模有样地向对方主将行礼、跟对方部下招呼。顶多都觉得有丝尴尬和好笑。 “四处巡视?” “是呀,看看还有没有负愚顽抗的余党,此外也教训、教训不守军纪的家伙——” “姑娘!那边巷子里有地痞砸抢。” “抓起来,送去长史手下处置。” “要是他们反抗……是!” 丢去一个不耐烦的眼神,部下心领神会。不晓得两名全副武装、凶神恶煞般的精锐武士,要花几个回合才放倒一群地痞。 “你们两个去帮忙。”柴公子也下令。 “别杀人,也别伤得太重,正好听话即可。但尽量不要放跑任何一个,尽量。”梓风补充道。 “……呵呵,夫人想得真是周全。” “没法子。这几年有大半时间是在解决民间的大小纷争,简直像名县令了。”她努力让气氛活络些。 “那,夫人下一步是?” “看了,看几时东进,我就领兵杀过去。” “夫人的战功让嗣昌汗颜。” “……” “……” 待八名小混混鼻青脸肿地被链着送走受审后,夫妻二人各走各的路,各回各的府。 ---- [注1]本文大量细节系杜撰,目的是为结局做铺垫。 第五十七章 日子着实平静了一段时间。她继续领兵,但不在京城而是阿城:她喜欢这里,部下们也喜欢。樊兴刘平静地对她说已经将军需大权交予唐国公的人,她点头,只补了句:“除了我父亲本人,其他人要叫你们做什么,统统要经过我。”这句话很有用,但其实是事后命令了。之前有位李氏将领来要东西,被樊兴刘一掌推到梓风跟前;而梓风只手扶剑柄、趋前几步紧距离冷盯这位族兄,然后用更冰冷的音调质问要金子做什么——接着,人就被吓跑了。呃,是她打胜仗时的威名有点吓人,还是她直通唐国公的地位比较可怕?总之,有了三两次教训之后,再无人敢找这一“小”支军队的麻烦。说她的队伍小嘛,确实小,仅仅五千轻骑兵、一千铁甲军、一万步兵,和四千可步可骑可射可砍、反正人人配有战马盔甲弓箭长刀或长矛以及短剑的军队——这四千人是梓风从各族“流民”中提出来的,都受过近三年的训练,只是她的父亲和大哥不太赏识,而对于什么都要的二弟她又不舍得给。总之,她麾下两万,对外说是杂七杂八的小队伍,只有少数人知道这支军队的战力并不下于任何一支队伍。 接着,她手头开始宽裕。先是唐国公要女儿成为京畿最有钱有势的女子,直接命女儿的军队扛走整屋的好东西。接着是二弟送来大量战利品:他是看不过姐姐佩带的首饰少得连部将的宠姬都不如、而姐姐的部下们居然没有几个美妾,于是由三十名亲兵护送的两辆普通马车、满载价值连城的金珠玉锦送到阿城。然后是大哥专程遣长史来,一本正经感谢妹妹帮他补充兵员、拿下京城,特按等级给战死和立功的士卒与军官赏物——梓风不敢怠慢,安排遗属、将官一一代表接过,着实热闹了一番。 绝大部分的东西她都不要,统统分给了士兵、遗属还有在李家起事以后、唐国公抵达之前,那些为她做了不少事却没有加入李家军队或小朝廷的人。不过将士们私底下居然互相交换奖赏,比如何潘仁把金子与樊兴刘拿的过多丝绸锦缎互换。 “何潘仁,你弄那么多布料做什么?” “姑娘,仗还没有打完。” “我知道。所以我把东西都先分给家属们和那些一直拥戴我的平民。”他们运东西、缴粮食、送儿子当兵,把她当领主看。她当然要回报。 “我们不可能一直待在阿城。” “不错。如果我没料错,代王登基后我们就要继续进兵了。” “姑娘,代王不会真的当多久的皇帝。” “是吧,所以我们更要开拔。” “打仗总是要人要马要军需的。” “山上的矿和制铁处都是我的,你忘了?” “所以,金子给樊兄、他来筹备大件;布料我留着,用来帮过于大方的姑娘付赏赐和抚恤。” “……好吧,”梓风颇尴尬地转身就走,“东西都交给你们了,只要帮我留几样见父亲时穿戴即可。” 很快,代王的登基仪式办得轰轰烈烈、真真假假。真的是军队和年号,假的是发布旨意的人。 十万军队陈兵京城内外。盔甲和兵器上的泥尘血渍都被仔细擦拭干净,反射着朝阳显得分外耀眼。民众和旧朝臣赞叹着、惶恐着、疑虑着,终究还是被迫接受代王继承帝位的权益之计。任何人都认为唐国公要的远超过三国时的曹孟德。 梓风以自己是女子为由不参加仪式,但她身着金丝甲胄、战马也披上银丝铠甲,还指挥着十万大军中的五万——都是她曾带过的兵马——护卫京城和年少的新天子。更何况笑眯眯向皇帝叩首完毕的唐国公在检阅军队时特地与女儿并排站。 “放心,闺女,老爹爹一定封你作公主。”他对女儿轻声道。 “放心,爹,女儿一定力保爹登基。”梓风同样悄声回答。 “哈哈哈哈——”唐国公用力揽住嫡长女半点也不娇弱的肩膀。“嗯,你今天的耳坠子漂亮,好看!” “那是,配我刚刚好。”女儿轻晃头,让金子和红绿宝石串成的耳坠在阳光下显摆,然后心里暗中叹息:父亲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这么乱糟糟拼在一起的黄金宝石其实很没有美感,连她手下的管事都不如,可毕竟那是她老爹唯一亲自选来送她的礼物, “嘿嘿,以后会有更多!”唐国公笑得真挚,与仪式时完全两样。 “嗯,听说东都宫里的东西更多,更好。我一定要多挑几样。” “……闺女,你真要东都宫里的东西?” “要。我带了兵去总是要得到的,不是吗?” 父女俩面无表情对望了下,然后一齐笑出来。 “好!东西,兵,都有。”当父亲的算是承诺了。 梓风保持甜笑,手中镶了宝石的剑不出鞘、向左右各挥了两下,鼓声应命响起,整齐聚集的军队按列迅速分散在近两里的广阔空间,再次整齐列队。 “他们,士兵们,都是高高兴兴地上战场为父亲作战的。” “呵呵呵——”这次唐国公笑得没有那样大声,但眼中满是愉悦。“值得的。他们会认为值得的。” 任何有眼睛的人,包括刚从监牢中放出、面色阴沉的“太上皇”的忠臣们都承认,真正掌握大局的是唐国公,和他的子女们。 梓风四弟和其他弟弟们、堂弟们包括远方李氏族人乃至主要姻亲们几乎到齐了。李姓暂时取代各大姓成为权势的代表。大哥建成和二弟世民都被部将护卫地滴水不漏,其他的弟弟们接受奉承都来不及,而显得单薄的反而是今天手握重兵的嫡长女——尽管大家都知道她已出嫁,但上前献殷勤的英俊年轻人们多不可数。现场颇为混乱,将领和士兵们也从没见过那么多衣着华丽、各个似乎都能与李氏扯上关系的男女挤满所有可以见到的地方。 噌锵——一声利刃出鞘的声音在男女漫语中显得尤为刺耳。梓风拔出剑,在空中挥出三圈漂亮闪耀的剑光,一千预备好了的金甲武士手持闪着摄人杀气的长刀,无视前方的各色人等,冰冷无情地小跑前行,将新皇帝、唐国公和重要大臣们与一般亲族、贵族和其他人分开。靴子、皮革和金属的摩擦声带来惊人的效果:被战争吓怕了的普通人立刻闪到一旁,全场的杂音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演练了半个月的成果。梓风很满意,唐国公也很满意。至于其他人如何想,就不是她考虑的问题了。 李家,掌握着强大的兵力。这是当天唐国公和子女们带给人们最大的印象。 第五十八章 “姑娘年内宜东行。” “今年就走?” “宜今年而非明年。西京……与姑娘之气不合,这些年……都不合。” “我以为……嗯,也好。”楼观道长不光会看五行之气,他对人世之气也看得透彻,这一点她很了解。他当年二话不说,坚定地支持她起兵、为她掩护武器铺和诸多亲族,且也对现在收到的好处来者不拒。他得了个紫金光禄大夫的响亮名头,但奉承完唐国公,留了堆似是而非的卜卦和神仙补品之后,他即启程回山上继续修行——山上的武器铺升格为半个武库营、直接由唐国公管辖,但梓风和她的二弟总是能从那些匠师们手中得到最好的东西。最好的武器不总是最漂亮的,而最漂亮闪耀的自然是献给唐国公和大哥……反正父亲不可能亲自上战场、大哥恐怕也不会再亲手杀敌,所以梓风拿得心安理得。可现在老道要她走。理由却不甚明确。“那二弟恐怕是在我之后赶到了。” “二公子有二公子的时机。” 这话更参不透。“也好。我正嫌弃京里的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西北向或东北向都是合姑娘之气的地方。” 梓风心里盘算了下,“道长,你说我是否先回去看看晋阳老家和突厥边境?” 老道笑而不语。那就对了,他表示赞成。可是,她干吗放着好不容易得到的安稳日子不过、继续在外奔波、流血流汗呢?!“道长,你是认定……京里……” “姑娘,京城与姑娘之气不合。” 也就是她留在原地只能干瞪眼生闷气就是。“好吧。我去和父亲说,我要去看看老家的囤粮和防卫,顺便把一心想过界的河北叛军撵回原地。” “姑娘聪明过人。” 是你鬼气过人!梓风很想抱怨几句,可扭头就看见几名随行侍卫直挺挺地站岗——大哥送给她的精锐武士,出身良门、武技过人,专门保护她来着。她心下突然一动:这念头有些荒谬,可她真的很想知道大哥是否也送了人给二弟。 “道长,你是个明白人。很明白呐!” 老规矩,留下香火钱、叨扰一顿山珍、搜刮几件良兵,走人。 *** 唐国公经常在宫中。可梓风要找他也是容易的,因为京中无人敢挡李三姑娘的驾。 “姐姐是碰上什么麻烦事?”世民不知怎的也同她一路,在广大的皇宫白玉长廊等待下朝的父亲。两人都是全副戎装,公然佩兵刃,随从也一律是强悍的武士,让久受惊吓的宫人和员吏们躲得远远的——这样大概也没有人来计较女子进前朝的礼仪问题了吧。 “没有麻烦。老道说京城之气与我不合,叫我往东、往北、往西,就是不要留在原地或是往南。本来我还想南下来着……看来还是先回老家看看,然后与你合兵。” “……姐姐是说?” “我已经和父亲说了,要亲手从东都宫里取几件称心的珠宝。” “父亲答应了?” “是呀!为什么不答应?!”她对弟弟明显的欣喜之情感到很奇怪。 “好好,一定让姐姐亲手挑。” “诶,珠宝只是说说的。而且我真的只要意思、意思的几样。” “好的好的!当然好!” 二弟的态度真的很古怪。算了,懒得去深究。“我想往北、往东看看是真的。听说河北那边、还有突厥人,都觊觎我们的老家。” “应当还好——只是,姐姐,道长没有说为什么京城之气与你不合吗?” 弟弟问得认真,她却答得散漫,“我确实也不喜欢京城。” 入眼,是宽广有余、华丽不足的宫宇。听说后宫比较富丽堂皇,但因为原主人的抛弃而显得旧了些;宫中象样的美女都去了扬州,没有美丽的人、自然也称不上美丽的宫殿。京中一片战乱后的残败,市面上的物品少得可怜,缺衣少吃的平民都躲在破旧的房门后面发抖、怕哪天又要打起来,士兵们来自四面八方、纪律也略有些松懈,旧官员还在为前途彷徨、对城郭的管理根本束手无策,新大臣们忙作战和安抚皇族、根本无心迅速恢复京中原有的繁华,和李家有点远近关联、却时不时作怪的各色人等揍都揍不完……总之,她感觉这里连去年的宜寿宫都不如。 “闺女!梓风!哦,世民也在!” 唐国公一身大将军的朝服,大哥也是公服加身,两人显得贵气优雅。反观她和弟弟——两个逞强斗狠、满手血腥的武将…… “父亲!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父亲穿这身!很好看!很威风!”真的很威风,光是那些叮当玉器,几乎每一个都价值连城。 “呵呵哈,因为有你佩了剑,我才会威风呐!” 父亲真会说好听的话!尽管时势变化,他还是自己的父亲!梓风真心诚意地笑开。把礼仪扔到一边,梓风拉住父亲大体讲了下道长的劝告。 “倒不是女儿完全信这些,”她压低声音,“我想去突厥边境看看,有人告诉我他们想在今年收割粮食的时候来劫掠,但具体方位不明。” “……必要时,把他们往东边赶就行了,不用大打出手。” “明白了,那我去加固一下城防,到时直接南下。” “闺女,还是念念不忘东都宫是不是?”老父亲无视儿子们,凑近了来问女儿。 “那当然!西京的宫我现在正踩着呢,东都的连看都没看到过,怎么甘心?!” “你说是你哥还是你弟去打?”老人问得更秘密了。 梓风傻眼,下意识地回答,“谁能打谁去呀。” “好!好好。”唐国公拍抚女儿的肩。“顺便回去给祖宗们叩个首,告慰一下吧。” “是。” 第五十九章 唐国公的嫡子们必须投身于不久后必须面对的战争。相对来说,嫡长女既有足够的兵力保护自己,也有足够的地位震住场面。到晋阳之前,梓风麾下铁蹄已经将两处小规模的群贼碾平——他们不是为了食物和辽东兵役起义的平民,只是一群贪婪的抢劫者,所以她下起手来一点不客气、一百多名劫掠的贼人被斩。这一战之后三个郡都重新回到平静与安稳。所幸父亲留下的官员很能干且没有明显的贪赃之处,不然她会被迫冒着被父亲身边功臣们嫉恨的风险杀官吏。 仓城里有着为数并不多的兵器和大量的粮草、便宜布料、鞍具铠甲,内城守卫士兵三千,外城和城外驻防的六千余,但皆非最精锐的队伍。当她多少天来第一次躺上榻睡觉的第二日清晨,就收到父亲的密信,要她派兵押运半数军粮至京畿、但不是京城。大战要开始了,但必须等到广大农田收获了足够的粮草、各地储备好足够的战马和军械才行。 原来,自己依然是身负战争重任呀!梓风对父亲的信任很是愉快,甚至一口答应抽调三千士兵骑了马去各地帮助收割。司农小官诧异的眼神很可笑,他大概是觉得只有女子当主将时才会下这样的匪夷所思的命令吧?无妨,她要的是粮食和胜利,丝毫不会在意那些小官员们的想法。 “姑娘,想去苇泽关看看吗?”何潘仁和樊兴刘都是将军了。但大家都对“大将军”策划下的封赏没有太大兴趣。 “想,但现在我没空。你派一两名校尉去看看吧,需要修缮的话就回来禀报,然后我再着手去做。”她对部下相当信任,或者说她除了信任部下之外没有别的法子了。 “好。” 等忙完了手上的两份祷文、一份祭品清单和最近的几名官员调动文书后,梓风才有时间让自己回想在苇泽关温暖城楼中的那些日子,那些堪称愉快无虑的日子,完全不用考虑父亲与兄弟间微妙争斗的日子……父亲、大哥、弟弟,和他们各自强大的军队……她闭了会儿眼,想起她二弟的队伍中还有一部分是她亲手送去的。道长很会奉承迎合以保全弟子们,他也非常保护她、保护她不受那些争斗的波及。 呆在京城绝对不是好主意,所以她离开了,但也只是暂时离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嘀咕着,把官员名单用自己的印信封起来,装入木匣。“天下……” 她家还没有得到天下,却已经尝到了权力的坏处。 呵呵,她家,和天下。 *** 李家嫡长女现在是整个关陇之地最有地位的人。但碍于她总是命强悍的士兵围绕左右且以“弱女子”身份自居,大批想与李氏亲近的人不得其门而入。 不过也有成功的。 “……戴家主所言确实是该做,可我眼下分兵无术。不过,有一段路我倒是可以为商队打通。” “姑娘指的是北路?” “是。那段也是与中原丝马买卖的要道,至少我有借口是为了战马和战士们御冬毛皮的供给。” “姑娘是用丝绸换,还是……铁?粮食?金子?” “铁是我进军中原的必要之物,男女人口我也很缺。丝绸是草原平民一辈子也用不起的东西,不过这粮食倒可以做点文章。” 何潘仁以及边境大商人戴晖都看着她。 “这大概要看今年风雪的情形了。”戴晖谨慎地选择着说辞。 “就这样,要粮食的话我手上有,但我要些掳去的人口、至少一半是青壮男子,还有马、牛皮和羊皮毛。”只要交易不是过于巨大、且不会让草原上的民族能够得到更多的铁来制兵器,她确实有这个权力来谈生意。“此外,西域的商道,我也会想法子通畅。我喜欢那边的香料和金器。” “这个自然!”商人们自是追逐着利益,不论需要冒险跋涉几万里,只要赚的钱足够多,就一定有商人乐意去。“你也知道京城在我们手中了,那些漂亮的锦缎若是用来像粗布一样打赏、委实亏了些。” “……”面前的前任商人和现任商人脸都在发蓝。 “姑娘有时说到做到,她年初刚从库房里领走三千匹锦当犒赏。”何潘仁小声提着,“我那里还堆了五百多件。” 好吧,何潘仁会把那些没机会全往身上披挂的布料换个好价钱。她不担心,真的,一点都不担心。 等戴姓商告退之后,梓风若有所思地望向长久以来一直相处的部下,他陪伴自己身边的时间居然超过了任何一名亲友。“你不想当高官?” “姑娘,我当不了高官。” “所以你若是当商人会当得很好?” “……是的。” “你真的不想要地位?爵位?官职?身份?” “姑娘,你很清楚。所以你现在不在京城享受荣华富贵,而是在又脏又乱又穷的地方。” “呵呵……”梓风干笑。 “姑娘读的史书比我多,既然连我都明白的道理,姑娘更不可能不明白。” “那我将你荐给我的大哥?” “姑娘不是都将部下荐给二公子吗?现在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是呀,我怎么也会改变主意……”她想的是…… “姑娘会支持大公子还是二公子?” “我支持父亲选的人。” “若唐国公也不知道选谁呢?” “……那就再说吧!”梓风扔下卷轴,“何潘仁,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了,所以,这话只有对我说,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讲。” “姑娘,”何潘仁将诡异的笑容都隐藏在胡子后面,“在下还想多活几年。” “我也是啊!”梓风摇摇头,继续手里收拾的动作。不留痕迹。宽大的木案上很快就清理得像是从没有人用过它一样。 “我其实也没念过多少中原的史书,不过对当朝太上皇的事迹听得很多。特别是前皇太子,就是太上皇的同母兄长的事。” “我二弟与杨氏的那位弟弟全然不同。”她对这一点很肯定。最后看一眼这间宽敞地如同皇宫御殿的厢房,这间屋子曾经是当今太上皇用过的,座位就在正当中,如果摒去服侍的人,那么屋外任何人都很难听清楚里面在说什么——拿开挂在矮屏上的披风,再望一眼仿佛从未有人进来过的干净模样。“他们完全不一样。” 第六十章 苇泽关维护得很好。在梓风不在的期间,这里曾经打过一仗,但规模很小,守军和来犯的小支部落仅仅交手一个回合,对方一看防守坚固就撤走了。 但集市没落了很多。以前挤满各族人等和八方货物的空地真的成了一片空空如也的泥地,当初铺的简易石板道也被取走盗走不少,马匹和行人几乎无法行走;商人几乎看不到,只有些贩卖日常小东西的本地贩子艰难度日。 梓风随手买了块饼,咬下一口:居然味道不比京城的差——到底是边地的胡饼手艺好、还是眼下京城里的东西太糟?跟脸一般大的饼里有羊肉和腌菜甚至还有碎干果、又酥又软又有股奶香,她想这四文花得太值得了、足足比京城少了一半。何潘仁也买了个饼,随从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陆续各自买了乐意入口的东西。那做饼的半胡汉人望着空空如也的炉子、感动得差点哭出来。 她继续走着。 原本自己在城楼的主厅里能够边煮茶边欣赏到的绿色山崖上又新增了不少工事,对这点她没有意见,只是不太满意屠猪宰羊的场所距离自己住的房间太近。 “这些东西都风干腌渍后,新的屠宰牲畜圈肯定已经建好,集市也会添很多做事的人……到时我们会选在山下屠宰处理,下水还可以卖钱。”樊兴刘嘀咕着。“还可以从山上引泉水,我知道西域一些部落自己筑城,然后引水经过炉灶,这样冬天就有现成的热水。” “……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热水?冬天可以痛快洗澡呢!梓风点点头,这个好、非常好。“花多少钱只管与我要,只要不是要求一屋黄金,都行。” “是!” 转过一个弯,樊兴刘去察看储菜地窖的工程,然后兴奋地告诉她可以弄个冰室、这样夏天还有冰可以吃。 “樊兄曾在高昌建过城、还在火洲北边的荒地中、跟康国人一起挖过渠。”何潘仁这样解释。 “哦?荒漠中挖渠?”梓风不是不好奇的。 “是从高山穿过地下、直达原有的小绿洲,这样一个个小绿洲连成片、成为大绿洲……” 等何潘仁把井渠、荒原和沙漠都讲得透彻明白后,大家的肚子又开始有些饿了。然后,樊兴刘高高兴兴地出现,宣布一个好消息:用各国香料制作的羊快要烤好了! 好吧,梓风愉快地想着,军营生活也不是那么艰辛。至少她觉得不。 *** 她来的主要目的,是粮食。 她之所以能够带那么多兵马,是因为粮食。 所以,几乎每一日,各类寺庙宗祠都在祈祷风调雨顺。人民希望生活和平些、宽余些,而她希望早日得胜。 李家军队控制的大片农田几乎都有她的军队,她本人则领着五千骑兵从突厥经常出没的地方到靠近河北的山脚来回巡视,另有近百名探子将她的眼睛和耳朵延伸到千里之外,从各处别的军队、西面和北面各部落、甚至半个辽阔西域和一片混乱的南方。樊兴刘不仅能够管理庞大的产业,而且还擅长打听消息:货物价钱的消息,和人的消息。 “姑娘,扬州很乱。听闻有军人集结起来要弑杀太上皇。” “哦,等真的杀了再说吧。西边的商道一路还算畅通吗?” “现在连*的王庭都渴望中原的丝绸和西域的金器。商人们两年来只遇到过零星的狼群,从未碰到比狼更凶狠的人。” “是,呵呵,说得对,比狼更凶狠的是人。” 梓风闭了闭眼,心里计算着哪些地方的麦子值得增兵。她现在可以派出去的只有两万多人,而分散在五个郡的地有千万亩……军人,必须是警戒的,必须保护人民。她几乎无声地轻叹,然后冷静地下令。 “直到粮食都进仓,谁也别想睡一个好觉。” 他们最后还是打了几场小仗——确实,几千人的仗与十数万人的大场面相比是小事。赶跑四五千想趁中原战乱占点便宜的突厥小支人马,把一队在山里迷了路的未知军队送往京城审讯,梓风另外率三千骑兵来回奔驰一千余里,将马邑郡的一伙四处袭击商队和平民的强悍马贼踏成薄纸。 她对杀人已经麻木,只要是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她甚至可以无视女人和不满十二岁的孩子死于战事,比如怀了仇恨的女人可以教导十岁的男孩子继续做强盗。 “姑娘,是否到镇上休整一下,吃点热的、喝几口葡萄酒?”何潘仁见她满脸疲惫与失望,心下大概明白她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形。 “我们自己开伙。热食是要的,酒就免了。” 最后梓风不但让所有士兵和马匹都吃了顿少有的丰盛好料,还让大家的鞍袋装满了干牛肉、甜果和葡萄酒——用的是马贼抢来的钱。 “姑娘要去雁门关上看看吗?” “不必了……我记得那边守军想要战马和牲畜,但给的还是不够,是吗?” “姑娘的意思是将这次的战利品给他们?” “对。我们是平乱之师,非打劫之军,送去,活的动物统统送去给他们。” “是。” 镇守雁门的两名将领以前曾跟着大哥立过战功…… 她无法克制随时会想起京城那方天地的……事情,至少她得保护自己的部下不被莫名其妙地波及。 “这件事你去办,”她挥手召来何潘仁,装作问城防事务的样子,“派名你信任的校尉去京城,警告我们的那些将军们。” “警告的内容,我猜的对吗?” “……对。麻烦你了,我……还是满腔的妇人之仁。” “姑娘,很多人会为了你的妇人之仁而为你死。” “……不,大家还是都活着比较好。”梓风的声音极低。“不过,连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活,谁又能知道明天呢?!” 不远处的山峦,大部分的青绿已经转为枯黄,只有少数的生命还在秋风里挣扎。她,在等。 *** 粮食丰收,各个粮仓全部装满了,甚至农人家中也有明年的存粮。 天意站在他们这一边! 关陇乃至五原、朔方、武威等近十个郡的强壮男子,组成了七千余新兵,其中还有不少辽东或者中原清剿战场上回来的富有经验的战士,半丝不因身为女子的部下而不悦。也因此,梓风毫不客气地留下为己用。 至于军饷……她父亲给她的、给她部下的,她瞧都不瞧就扔给麾下两位将军,而就在她忙于训练和编制新兵时,唐国公令到。命她自行开府、共率三万士兵,归敦煌公旗下——进攻东都,和中原。看来二弟在朝中小胜,但他的一切仍然要看以后的战功了。 至于眼前、她李宇水可以做的事情嘛,自然是东进! 轻松地踏出城楼,稍稍活络一下手脚,调整好心爱的剑和玉玦。“准备进军东都。父亲答应过我,给我兵马、进东都的宫里挑选珠宝。” “姑娘是去挑选镶了珠宝的剑吧?”何潘仁态度非常恭敬、言辞非常无礼地道。 “不是差不多的意思吗?何况有时我也需要些珠宝、妆点妆点的。”她轻摇头,用金线、珍珠和织锦制成的发巾,由整块红色宝石雕琢而成的一对耳坠,拇指上花纹细腻的脂白玉韘,以及散发清雅花香果味的脸唇膏脂,都不是一般富裕人家能够想象的东西,更不用提剑柄上硕大的、璀璨放光的晶钻宝石。她已经有两把这样漂亮的剑了,当然这些剑看起来很漂亮、砍杀起来也很漂亮、非常非常地漂亮。“告诉士兵们,准备出发。还有,你当我府中司马、樊兴刘为长史,其他人中要提拔谁,你们想好后告诉我。” 新招募的士兵中有几名从过军多年的校尉颇得她欣赏。如果在战场上证明她的眼光正确,他们就是将军了。 而现在,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出兵! 第六十一章 入秋了。 三万军队连同一百余万石粮食,分成两路、以令人骋目的速度进军。梓风带的那一路、先锋八千人全部为轻装迅捷的骑兵,每人只带了半个月的口粮,日行百里与她二弟、前任敦煌公现任秦国公会合——她弟一路拔了两处营垒,照样日行百里、速度不减。她怀疑弟弟号称十五万的部下根本没有带足够的粮草辎重、直接上阵攻其不备。看来,他们这回打的不仅仅是座洛阳城,也许他是想一路杀向河北、山东,和扬州。 还没等进入关中,三名急使在同一天内赶到——他们先南下收复扶风。 扶风!梓风怒火中烧的是,那一带原本是她保护的地方,自己为了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离开那块土地,结果那里的军民竟然成了名校尉的狩猎场! “西秦霸王?!”她野蛮笑着,“好,好极了!” “姑娘,此番来袭的是薛举之子薛——” “好了,我一点也不想听到任何低级的名字!总之,踏平扶风之敌即可!来人,”她唤来传令官,“告诉何将军和樊将军,我们改战场了。” 八千骑兵狂风一般卷至扶风。 她似乎遇到过小小的抵抗,似乎。不过由于她没有回头细看的习惯,只是吩咐两名校尉去处理,结果他们带回两百首级。 呃,她忘了关照——她不需要首级来记功……更不喜欢杀人。 正懊恼着,二弟的使者又一次赶到:这回是四宝,她绝对信任的使者。 “三姑娘,”四宝清秀的脸蛋满是疲倦、尘土和些微的污血斑点,“再奔驰一个、一个半时辰,赶上二公子的第二波进攻,不知道——” “传令!别管路上的小毛贼……马背上吃喝点东西……跟着我!急行军!”梓风强行压抑下疲劳加之空腹的作呕感,接过何潘仁递来的糜子和肉酱做的饭团,微温的感觉让她有些惊诧地望过去,稍作犹豫想说点什么、却也只是对他这样长年亲近的部下点点头。 最后,仅一个时辰后,这支队伍就与秦国公的士兵会合,原因是大家再也受不了颠簸赶路,宁愿立刻投入作战、然后狠狠休息一场——也许是永远的休息——他们根本来不及喘气,远远看去、双方的步兵已经缠斗成一团。 想必薛氏军队已经接到她的军队冲过来的探报,但在缠斗激烈的时候再作调整是不可能的事情。她可以看到一部分敌军已经从激战中抽身、准备迎战她。 迎战她?就凭眼前万余阵势混乱、腹背受敌的步兵? “全部弩手!马上就位!”对方的步兵里冒出来像是不少弓箭手的家伙,虽然看不清晰,但数量应该不超过两三百名。 尖锐的响哨声过后,五百强弩手纵马前行,边跑边排出不算整齐但杀伤力惊人的长阵。虽然大家都是灰头土脸的狼狈像,但女主将挺身在前,容不得强壮的士兵们多考虑。 “射满壶!” 弩匣内有十二支三棱铁头箭,因为用扳机发射,不但射程长而且能够在八个呼吸的时间就射完十二支。五百人分成五队,六千支箭矢比快速奔驰的战马更快地扑到阵前、铺天盖地将前几行的敌人全数钉倒在地。对方阵脚立时大乱。 “长刀!”梓风的缰绳被何潘仁拉住。好吧,她擅长弓箭和长剑,人高的长刀不是她所长。抽出三支箭,“长刀!冲锋!” 步兵对付骑兵主要靠绊马、铁盾、弓箭和长槊等。但是薛氏敌没有足够的时间布置、弓箭上又痛失先机,几乎使得超过三成的步兵成为骑兵铁蹄下的亡魂。 弟弟那边的战鼓突然变得更为震撼,约莫万名步兵、从敌人的右翼冲入阵中,顿时打乱了整个战场的胶着形势。 胜负立现。 李氏军队在后发力量上占优势,加之有两名战法不同、各自独立指挥的主将和近两万强悍骑兵,几乎将来犯的薛氏军全歼。 “二公子,三姑娘,薛仁杲率残兵跑了!” “我继续追。姐姐,军需和后援就靠你了。”世民冷静道。 “好!” 秦国公部下一群将领,向主帅的亲姐微礼后、各自整顿部署继续进击;梓风在军旗渐远后回过身,“打扫战场、收拾战利品,明早继续进军。何潘仁留下,护送樊兴刘的前头粮队,记得,定要在十万人马饿死之前至少送七天的粮食来。” 这道令听起来太过严酷,可这是战争,且何潘仁有这个能力做到。 “姑娘明晚在哪里扎营?” “大概是陈仓吧。”她没有多想地就说了地点,然后盘腿席地而坐,计算着弟弟部下的人数与可能缺的东西。“呵呵,你看以我弟的性情,他会不会一路追杀至襄武?” “不会。追到天水就差不离了。” 梓风点点头,示意他也休息。亲兵这时匆匆跑来,送上热乎乎的水和饭菜,他们就摆在一块石头上狼吞虎咽。 后头的骑兵队也赶到了,开始找地方搭建临时行营。“明天,我带一万骑兵走。” “姑娘不要亲自上阵。若是姑娘有闪失,部下们纵使有再多的胜利也等于是打了大败仗。” “……放心,”她摇头,苦笑。“我二弟在。” *** 等再次惊醒时,梓风才发现黑朦朦的天色中透了几丝亮蓝色。还有半个时辰大军才开始动弹,但她已经睡不着了。翻身跃起,简单地打理好脸蛋口腔,又涂抹了些据说可以让她看起来不似军人而仍然保持闺秀模样的香油——这是她部下坚持的,他们是好意,所以她照办。 临时营地占据了整个小土丘,专门为她搭的小帐篷下露出枯黄的杂草。营火的余烬绵延近一里,再远一些就是负责守卫的半个营士兵的火把。 “姑娘?” “没事。你继续休息。” “姑娘,餐点一会就好。”值夜的侍卫兵忙着手准备她的早餐。两名身强体健、擅长骑马的女校尉也闻声起身,她们主要只是照顾梓风的起居,不过拿的薪饷和率领至少五百军士的校尉相当。 “夜里有什么事吗?” “没有。哦,军医官昨晚到了,伤员现在全部有人照顾。” “好。”她的兵士数量最少、但军医官和医士是最多的。好吧,她的妇人之仁保住了很多士兵的生命,因而是这支军队的得意之处。 “姑娘这么早起身?”不意外的,何潘仁是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军官。 “何将军,你昨晚没有休息?” “末将有休息。”在有旁人在的时候,他总是很有礼貌。 “粮草的事很麻烦,我弟追击起来不要命,可以日行两百里、不停地跑上好几日。” “探子跑死了两匹马,方才回报说二公子向西直追,按这速度三天后就能冲到天水关下。” 梓风大吃一惊。“三天!四百多里,而且有山路、可能还有伏击!” “薛仁杲此次带兵号称十三万众、其实约有八万,其中骑兵约一万,损失不太大,而步兵这几日天大约被我们杀俘两万余,这败军足足五万多,要是休整两个月,还能够再犯,那东都就打不成了。” “我成不了我弟那样的名将。” “姑娘定会青史留名。” “但愿……”不是战败横死的笑柄。可她将这一句放在肚子里。 第六十二章 每名骑兵都尽可能带足吃食和必要的药品,甚至钱。梓风有过经验,当全力追击的时候,往往是饿着肚子、强撑着打仗——被追击的则更加凄惨,经常连武器都没有勇气拿起,一见追兵就四散逃命。 “不用管队伍形制,一直前行。直到追上前面的人马为止!碰到敌人就打,数量不敌就回来找援兵。”她下了个罕见的、不负责任的命令。这次不需要探马,因为谁都看得出刚跑过大批骑兵的痕迹;也不需要排列整齐,因为不论是秦国公还是薛氏军队,必定打乱了来一个拼命逃、一个追。“全速前进,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少有的,梓风亲自带队连续追击。新任命的八名校尉中的六名紧跟着她,他们的第一要务其实是……保护……未来的嫡公主。 “前方三十里有一批残兵。肯定不是我们的军队。” “拿武器,成行列?” “是的!” “大概多少人?” “约莫三四百。他们一部分打算回秦地,一部分想散了。” “王长仁,带上你的人收拾掉。扔了武器逃跑的就不用追,还有,不要带人头回来,我不喜欢那玩意。” “是!姑娘仁慈。” “……还有,”仁慈就仁慈吧,她懒得纠正。“别让自家弟兄伤亡过多,也别忌讳求援,大不了将战礼品分一点给同伴。” 等那一队走了,她转头找另一名校尉,“段安,你殿后,必要时帮帮王校尉。余下的,跟着我继续前进。” 擦净嘴角的肉末饼屑——她的部署从没抱怨过伙食、衣物和兵器——翻身上鞍,一夹马腹,九千骑兵飞也似的重新上路。 这回他们遇到了自家军队,是一批口吐白沫、运送军需粮草的步兵,以及受伤的军士们。梓风照例留下一名校尉和五百骑兵,继续前进。 等接近天水的地方,战场就在望了。秦国公昨天傍晚时刚大战一场,留下千具尸体、更多的俘虏和轻重伤员——然后他又再次一马当先地追杀而去。 “追过去的有多少人?”梓风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已经到极限,如果再奔驰个一天,恐怕很难投入作战,起码她现在拔剑、拉弓时明显不济。可是换个位置,被她弟弟追击的人……估计只剩半口气了。 “约两万……可能不到……” “有三万多!” “至多一万!” 余下的几名校尉每人一个说法。 “好,就当只有两万不到。”那她的这支兵力就显得重要了。“全速前进!” 当天晚上,梓风赶上了秦国公的队伍——他们已经一天半吃不上东西,又作战过两场,现在连赶回程的力量也无,毋论追击敌军了。 “被姓薛的跑了。” “可他们到明年都没有力量进犯吧?” 梓风亲自给面无人色的弟弟送吃喝,给他右手上的好几道伤口敷药。 “但愿……我们能在河南、淮南、河北各地联手之前拿下王世充。” “我们拿得下吗?” “拿不下就得死。” “父亲曾说要让东都与河南战出个胜负后再东进。” “那时扬州可能也会有人站出来……总之,我坚持东进!” 看着弟弟黝黑、冷竣的面孔,梓风根本想不起来其实她弟要到年底才满二十。 “弟,我一个人可打不倒薛举。人不够、本事也不足。我们恐怕得先把西边平定了。”她就事论事。“还有,父亲明年会任命大哥为东征的统帅。” “恐怕不少杨氏老臣不乐意我们去攻打越王吧。”世民冷冷道。 “反之,总之呢,弟,仗打不完的。”入秋后,今晚的夜最冷。他们围着火哆嗦了一会才缓过气。不管了,先吃饱、睡一场,回到头顶有遮盖的地方休息才是要紧的事。 看来,东都宫里的东西还得过段日子才能得到。 *** 梓风还是没有回京。就在和弟弟合兵一处往东回的时候,她下了决定。“弟,我打算领兵扫荡西北。你得支持我。” 当弟弟的只看了姐姐一眼。“姐姐要多少士兵和将领,我都给。” “我会收留各族的人,包括突厥。但如果打不过了,你得立刻发援兵。” “只要我有多少兵将能派出来,一定会派的。” “好,那我就不必和大哥府里的人来来回回了。” 世民有好一会儿盯住自家姐姐。 梓风继续吃好的喝热的。半个多月没有在屋檐下吃跟睡、全身脏臭得连老鼠都嫌弃,她一定要狠狠休养回本钱! “姐姐对商道有兴趣?” “对。如果战争结束还能活着,我就想支持商人来往于各国。” 世民略沉默片刻,“会的,姐姐。我们都会活着。” 向一大群神情默然中带着感激的大将们挥挥手,梓风心情愉快地翻身上马。 东?南?西?北? 算了,还是回到自己刚刚整修完毕的、真心喜爱的苇泽关吧! 与拼死拼活带了粮食到处运送的樊兴刘会合后,她撇开很想提点意见、却一个字也不敢在李家嫡长女面前讲的唐国公长史的人,呼喝着命八名传令兵清点人马、启程回……回家! “姑娘,刚才那位裴大人问为何短少了十万石。” “说我拿去接济沿路被薛那个什么的家伙劫掠的饥民了。” “呃,我说的是姑娘下令喂马匹以粮食、这样才能连续奔驰十日。” “好,就这么说吧。” “他嘀咕,不能把我们的口粮随便给薛氏逃兵、给其他军的降卒——” “他哪只眼睛看见我给他们了?挖出来!” “……是。” 她没有直接回苇泽关,而是绕了汾西一带,查看拖沓已久的一处兵堡的修缮,然后带了一部分人马、在楼烦境内经历了当年的第一场雪。 “姑娘,马邑的刘武周被突厥人拥着回来了。”秦武通是樊兴刘在她跟着父亲起兵后安排在原地的人手。现在她回来了,直接提拔为校尉,且看此人精干的样子是个将军的料。 “知道,这个把杨氏天子的宫女抢来交换突厥战马的家伙。”那混蛋不用花钱,她却花了多大的心思、弄了多少好东西才得到同等数量的马。 “听说,他现有骑兵五万,步兵十五万。” 这一句,让在座的何潘仁坐直了腰杆。而樊兴刘早已听过一遍——才不顾地位之分地将一名小军官直接引见给李家三姑娘——所以只望着主将,不语。 梓风没有太把这事放在心上。“一,他们不会遣全部人马来攻苇泽关;二,我这里可比晋阳容易守卫得多;三,我弟弟会拼死作战;四,我不怕打仗,也不惧死;五,真要是撑不住,大家就南退,与我兄弟们会师后再卷土重来。所以……现在,做好据关死守的准备!樊将军,你屯粮草和肉、兵器、箭石,还有准备我们的战马安全过冬;何将军,重新布置兵力,我们这支队伍可不是只护卫区区苇泽关,晋阳如果守不住、必须把仓城里的东西和重要官员全部运走南下!” ***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军士们把所有能用来取暖的东西都用上了。若非梓风想尽法子从草原上的一些小部落换来御寒的毛皮,恐怕真会有士兵冻死。但一些贫苦的人就没有那样幸运了。 “今冬,突厥的日子很不好过,想来过分亲近突厥的薛举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更得勤快练兵、增加探马。”梓风淡道。她感觉自己现在越发冷漠,现在的她与去年底的她相比、好似老练了至少四五岁。“我想大家都不喜欢被人撕来制成腌肉干。” 冷眼扫去,在座的正舒舒服服烤火吃茶用点心的重要军官们个个微缩了下脖子。薛举之子薛仁杲的口碑相当差,十几个郡的人都在传说他掳人妻女、残杀对手的劣迹。梓风也清楚这些传说十之五六可能是假的,但她一点都不反对人们将这种谣言传成事实,众口铄金的威力远大过几百张告示。 “姑娘,二公子在雪地里练兵,我们要学吗?” “不,不用在雪地里,”梓风嘴角轻扯,“把校场上的雪扫净,我们在干地上练!” 第六十三章 年节的时候,京里送来很多东西。其实这些杂件不贵重,但却是父亲的心意。于是梓风把大部分的东西用来与富户换粮食、拿粮食换饥饿的牧人们的马匹和御寒毛皮,以及大量饥寒交迫、渴望着热食与毛披风的新兵。 京里依旧是不顾大局地暗涌波澜,河北与河南的局势都让人心惊,关陕肯定会是个麻烦的源头,而王世充则完全掌握了东都的局势……南方“太上皇”的实力依旧、尽管太上皇本人已不太受人民的景仰,但他毕竟是名正言顺的天子。除了叔父那边有巴蜀一带不战而归的好消息外,基本上都是让人沮丧的说法。她不认为薛氏能起什么大风浪,可让她和兄弟们疲于奔命是完全可能的,大家都估计开春前或者夏收时分他们会大举进犯,根本就是一派汉时的匈奴人作风。 等新的士兵慢慢学会刺、砍、斩、勾、戳以及善用盾牌来攻击敌人的时候,一个令全天下瞠目结舌的……好消息传来:杨氏太上皇被弑!而且弑君的乃是他曾经最宠幸的宇文氏兄弟! 连父亲都不敢下手的人,终于死了! 梓风不晓得该让大家戴孝还是庆贺,但她在京中的急使到达之前,就部下两倍的探子和各地多两成的守卫。但大小麻烦仍然层出不穷。很多人潜去南方要为天子复仇,大量南方志士的心一下子失了方向、茫然不知何去何从。可不管如何,天下必定大变。 “……请三姑娘立刻率军南下!” “那这边谁来驻守?” “由四公子接手。” 梓风想了想,好歹是自己亲弟,他一来年纪小二来缺少磨砺,自然不及二弟。但既然是她弟弟,就必须学会独当一面。“好,他到了吗?” “……呃,应该快到了。” 梓风愣了愣,旧的主帅已经走了、新的主帅还不见人影?!“你叫他快点过来!” 令官为难地不得不称是。梓风也晓得他的身份不可能去命令,旋即换了口气,“最近确实也没有什么大事,该清剿的、该修缮的、该招募的我都做了。只是……算了,我明日先领部分轻骑回京,其余骑兵两日内集结起程,部分步兵也同时出发,其他人留给我四弟。我知道他的人马并不多。” 四弟年纪比她小不少,部下没有多少将领,带兵的经验也不足——但侍妾已经弄了不少。好象父亲有意为他安排一位父亲为杨氏宗亲、母亲为窦氏嫡出的美貌姑娘为正妻,希望他就此能担起更多的责任……希望如此吧!谁让她是他亲姐呢! “樊将军,又要让你殿后、带了家当跟着我跑了。你率张纶和王长仁他们、两万步兵和铁甲骑兵和弩手工兵一起走,在当地成了家的就都留给四公子。我与何将军领七千骑兵先行。现在赶快命令收拾东西。” 铁甲骑兵是她得意之作,兵器甲胄都是樊兴刘从南山带来的匠人们所制,虽然人数才两千,但各个强悍且都是两年以上的老兵,只要不是长途奔袭、几乎没有人能挡得住,梓风这回想好好看看人与马都披锁子铁甲、武器只有长刀和尖盾的铁甲骑兵到底能打到什么程度。 四天后,梓风神采飞扬地带了精兵列于京城北门,与她的兄弟们一样震骇着京中想法不一的人,让大将军父亲着实高兴得很。 *** 四处都是讨伐宇文氏兄弟的兵马,而各地官长在谴责的同时、到处在找新的靠山。李氏又收下好些郡县,但那些都是墙头草、随时会背叛,而若一一派兵前往则更是愚蠢之举,因此父亲所做的就是给主动归顺的人一大堆爵位头衔、并派人四方安抚。 元吉还是没走,他声称要与亲长们共商大计。梓风估计他非要等到比如加个更响亮的头衔后才肯听命当兵去,所幸老家那边民心安稳、军吏能干,也就随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去了——虽然一般十七的少年多数还在学习经书和女人,可若是跟她二弟相比、则是差太远了!也因此,她二弟与任何一个兄弟都不怎么亲近,能多讲几句话的亲手足也只有她这个嫡亲姐姐了。 “父亲有意让陛下禅让。”世民拉了她吃茶,不过两人都不晓得到底吃喝了什么东西,因为仆人奴婢们都站得远远的,自然也没多少机会殷勤侍奉。 “哦,那也得等百日以后吧。” “是。我们得倒过来算日子了,对了,听说姐姐又提拔了不少副将?” “……我先用,磨练了以后给你,好不好?请记得,我也是要作战的。” “我不会真的让姐姐在前线流血负伤。当然,如果姐姐要军功,我就把部下交由姐姐指挥。” “才不要!不是我亲自招募和提拔的人,多数对女子不以为然。” “姐,我保证他们对你绝无轻视之心。何况他们中好多位都曾是你的部将。” “他们跟着你更有出息。除了那两位商人,其他的将军我一概不留。” “那姐姐就得继续以我麾下的名义了。” “那自然,难不成你让我这三万不到的人去和王世充、和李密作战?!”吞下一口婢女冒险送上的小点心,滋味不错啊!再灌下一大口温热清醇的茶水。“这茶若是再浓些,就能卖西突厥一个大价钱。” “……其实姐姐更喜欢当个赚大钱的商人,而不是打胜仗的将领吧?” “差不多,呵呵。差不多!”何况,钱是她自己的,而功劳又无法换功名。她已经是平阳君了,又何必与平民部下争功?将剩下的三块小点心全部扫进嘴里。喝!好久没有吃到这样的精致小食了。 “姐姐这样的吃相,挺不像公主的。” “听说你还纳了个宗室公主为侧室,所以公主这个名号其实没什么特别的。” 若干年又若干年后,当梓风躺在阴凉的葡萄架下、吃着用沁凉的地下渠水浸过的美味葡萄时,突然想起这一幕,笑着摇头、然后豪迈地把剥好的干果整把、整把地往嘴里扔,吃相更难看。 *** 京中的繁荣虽然与十年前相去甚远,但跟去年的惨状不可同日而语。 平民的表情与步调明显轻松很多,生意人的店铺基本上没有紧锁大门的,尤其是昔日最热闹的几条街、摩肩接踵好不拥挤。海内海外南岭西域和极北草原的货色几乎都可以找到,管理坊市的官吏神态清淡到略嫌懒洋洋。梓风一身男装、革带佩剑,从饭楼二层的窗口盯了那些官吏好一会,始终未见到他们乱收东西或者索要财物的行为,也就收回盯梢的目光,将注意力放在菜色上——肯定是添了些中原之外的香料,味道独特,价钱也与数年前的吃到的差不多。 “你们的店铺得回来了吗?” “不久前卖了,得了个好价钱。” “哦?”梓风惊诧地望向何潘仁,又看看樊兴刘,“怎么回事?谁胆敢欺负你们不成!” “不,因为已有不少人知道那里是我们的地方,而我们背后又有姑娘,大家难免会以为这些生意是姑娘的。” “……也好。等拿下洛阳、扫平中原、收复南方以后,在那里置些产业,再在南山弄片好风景、有温汤泉水的宅子。” 就在梓风进京后的第七天、重甲骑兵与步兵匆匆赶来的隔天,唐国公让子女们进宫议事。 梓风这辈子头一回踏进人们称为皇宫的地方……也不见得如何华美嘛!包括座上的天子,也不见得让人心生敬畏。她想,父亲当年面见尚意气风发、指挥百万军队的“先帝”时,必定不像现在自己这样的漫不经心吧! 李氏一族觐见君王的人数非常之多,还包括了不少穿了朝服的高品阶命妇,因此她一身戎装地与兄弟们站在一起时根本没有人反对。何况,文官们见到李氏一排的武将莫不忌讳万分——他们在等待:李氏胜了、他们投靠对了人,李氏败了、他们立刻改弦。 倒是阴世师那些个曾经拼命与李氏作战、为了保住代王一系而投降的,处变不惊、而且坚决反对王世充、李密、窦建德中的任何一位。此时历代李家人的声望血统,是这些老臣们唯一在意的。 而,平民出身的将领们呢?现在一派不怕天不惧地不畏死的英雄气派样,就不晓得若她和她的兄弟们丢了几场仗之后会怎么想…… “听说,屈突通那边快支撑不下去了,看,他的几个儿子衣冠楚楚在我们中间。” 梓风听了弟弟的话,眼角扫过去,顿时不感兴趣。“和他们的父亲相比,差太远了。” “呵呵,快了。” 梓风转正头,继续表演冷静淡漠的贵族。她明白了弟弟的意思。“老将军不会被难为吧?” “当然不会。父亲已经准备了好位置给他,这样……很多人都会来的。” “听说叔父那边也这样,投奔者如潮。” “差不多吧。李家家传。” 她家二弟大概有三年多没有说过让人发笑的话了。梓风微咬牙才忍住不合时宜的笑容。有不是非常善意的目光落到她面上,她立刻调整心态、以上战场前的心境横扫全场。 没听说过李家三姑娘是带兵的吗?! 这天,是所有李氏新皇族向“禅让”的杨氏旧皇族叩首的最后一日。 “恭喜,平阳公主。”世民面带笑容向姐姐打招呼。这些名号是经过他们的目才定的,也算是史上罕见。 “幸会,秦王。” 两人稍等了会,终于等来撇开人海向弟弟妹妹们走来的建成。 “皇太子殿下!” “呵呵,现在不能这样叫的。” “那叫大哥殿下好了。”元吉冲上来抢道。 四人笑着,亲热无比。 这也是天下权势地位和兵力最强大的四名手足同时的、因为同一件事而开怀。 最后一次。 第六十四章 梓风参加了父亲的登基。按理这样正式的大典,做女儿的是不能参加的;而她的母亲去世得早、也无法作为皇后接受朝贺。除了庶出姐姐弟弟们的母亲是嫔妃——人数今后只会迅速增加——她现在是地位最高的嫡长女,一身大将戎装、长剑短刃,率一万禁卫保卫大典时的京城,同时也能亲眼看见一般女眷无法目睹的场面,大场面! 她的兄弟们,特别是皇太子大哥与秦王二弟声名远播、天下尽知,吸引的注意力超过了皇帝本人;而四弟齐王虽然年纪和军功都不太足够的、也是众多权贵一心想攀上的关系。 她在女儿中排第三,性子经历又肖男、人们居然也开始称她为三殿下——其实“二”殿下比她小啊!……虽然打仗被她勇猛强悍多了。 “姑娘,不,公主,几名越过线的已经拿下。可他们坚称只是景仰陛下——” “先锁到大典结束再说。” “他们说他们是、是哪一家的什么——” “是我这个公主大还是他们大?锁了。其他的一律照办!不管是什么说辞!但尽量不要伤人。” 连冒充复活的前杨氏天子使者的都有,真是大开眼界! 想也知道,动员数万人、参加者过万、看热闹者超过二十万的大典,有异心的恐怕有好几千,想把异心变成实际行动的应该不下百人。 这不,士兵们杀了五个、误杀一个,误伤十好几个,该抓不该抓的有四百多人……这些人,除了真正的刺客——主使者还没有审出来——都是处理起来很麻烦的事,当然不是她李梓风本人亲自处理的事,她乐得只管安定不论后续,何况她的部下有五十多人负了轻重伤、总得有人要付出代价。 “公主!” “驸马!两位将军。” 柴绍与两位姐夫俱着玄青朝服、博冠玉带,意气风发。奇怪了,记得他们受封的都是将军衔,怎么穿文官装……算了,戎装由她来穿即可,否则她只能呆在屋子里咬帕子,或者在平庸的宫廷里学习如何向母妃们行礼……两样事都让人沮丧泄气就是。 “姑、不,公主!又抓到一个怀揣匕首的。” “现在到底谁在审讯嫌犯?” “裴大人的一位部下。” 梓风略想了下,“段安,去找三宝,叫他去陪审,你则带了你的人跟着、随时听候差遣;何潘仁,暂代我一会,我去找人。” 朝三位表情镇定的驸马微点头,她手扶剑柄、大步离去。一路的军士们纷纷行马上礼,他们即使不认得她的面容,也绝不会错过她比一般军士美得多的长相、战袍上金线织就的凤凰和剑柄上的绚烂宝石。 她找弟弟去。 *** 大典终于撑过去,但一切事情才刚开始。 “公主,该放的人都放了,只有两名刺客确实是东都那边派来的。” “好,长孙大人,有你帮忙就能放心很多。我弟妹和小侄子身体还好吧?”二弟当父亲了。此外听说妾室的数量正式超过十名,但这不会影响长孙大人亲妹的正室地位——嫡长子出生了……虽然,嫡长子也不见得是最后的那位继承人…… “是,多谢公主关心。” “……我是真的没空关心,礼物可以送、人却到不了。请替我向弟妹道个歉。” “好!” 找不到什么场面话可说,梓风重新投入军务。 东边的军队为了新皇即位,特地送来一份厚礼:被严密看守着、彬彬有礼地押往京城的老将军屈突通——他忠诚的天子被宠臣所弑,部下们从茫然到决定投诚出身、威望和实力上乘的李唐,所以拿主将当成投诚的献礼。老将军是刚直的,所以几百军士日夜不停地轮流看护盯紧,不给他任何机会自尽。 梓风非常了解父皇安抚降臣的本事,所以她半点不担心老将军会痛哭流涕却心甘情愿地为新朝效力。她担心的依然是东都。 “……我的人也说,李密投了越王。” “那这样消息是确凿的了。” “明早父、父皇肯定会议这件事。” “文臣们议他们的,我只考虑我和军队要做什么。”因为身份地位的关系,梓风不可能在哪位将帅之下,因此她的部属正式归于右元帅、秦王的中军,而她——和右元帅吃茶。“弟,朝堂之上就靠你了。” “你怎么不说靠大哥了。他是主帅。” 秦王的面无表情并不会影响平阳主的情绪。“李密要南下和宇文一族开战。王世充虽然也出兵,我肯定他会保存实力。就凭现在我们这点人马不可能赢的。” “那姐姐还去不去打东都?” “去!然后取一颗最大的金刚钻来装饰我的剑。听说李密拿了东都宫里不少东西,我正眼红呢!” “姐姐真是……和别的女人不一样。” 梓风作势用茶水泼他,当弟弟的笑着作势躲开。 “唉,人家这个年纪都在吃喝玩乐、妻妻妾妾,而我们则一直、一直在打仗。” “现在这样做的年轻人不是死了就是败了。”秦王冷冷道。 梓风不管不顾地伸个懒腰,今天练剑时间过长、肌肉酸痛,泡个热热香香的澡应该会好些。“我先走了。明天元吉要去晋阳……算了,我只能拜各个神佛别出差错。” 与其他地方比起来,她还是觉得老家较放心——只是,仅仅八个月后,她四弟就把晋阳老家给丢了。 ——在丢失老家之前,她和弟弟首尝败绩。 不论秦王还是皇太子当主帅,他们都不会真的让自家姐妹亲上战场,事实上他们本人也并非站在最前锋、直面刀箭。他们的用处在于指挥,而不是逞勇——因为他们几个重要的皇子女若有任何闪失,大军即使打了胜仗,也与惨败无异。梓风本来也不擅长站在前列,所以迎击薛举的时候,她的职责是带了本军的铁甲骑兵和步兵护卫大军的北部侧面,正面迎战的事情交给二弟和他满帐的大将。 大军停在安定、坚实的大营将薛氏的进军道路堵住;而她的军队自凤翔开始分开,和左军、殿军不同的是,他们在大营左近、互为犄角,而她在终南山北侧、泾水与渭水之间的山隘旧关驻扎——进可直入天水一带,退既可回京畿又可至河东。目前她指挥的这支军队不超过七千,但占据险要地址、战力也强悍,尤其是手上的铁甲骑兵,虽人数不多、却是她和弟弟认为相当重要的军旅,若是在作战中用得好、他们会建至少一万名的铁甲军。另一样她引以为傲的千余名弩手则留在弟弟身边。 论起打仗,梓风绝不是第一次,但要说起在十几万士兵大混战中独当一面尚属首次。好在这次的任务不轻不重,弟弟的用意是留她的铁甲做援军或是麻烦时刻的殿军,且在关键的时候能够于乱时用到她的地位。因此,一到关堡她就做起老生意,加紧修缮布防、四处放出探子、囤积紧急军需。这天不冷不热,正是打仗的好天气。顶多是随行女侍官抱怨清洗不如苇泽关方便,其他的都很好,城防和军需稳固到她有信心对付超过三万来敌。 梓风探得的情况是,薛氏真实兵力约十二万;而己总共方才不足六万。因此她二话不说,严格按照帅帐的意思坚守,拖跨远途而来、粮草肯定不够持久的薛家军队。 可过了没多久,大营传来消息,秦王得了寒症、暂时不能亲自指挥!接替二弟的是父亲麾下大将。虽然她很想找父皇、派屈突通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将前来,但屈突新任兵部尚书、是否绝对忠于李氏还不能确信,谁也不敢将前线最能打仗的军队交给他…… “……确定我弟没有性命危险?” “是!但医生说了,病去如抽丝。二殿下高热刚刚被重药压下,不可能立即复原。” “知道了。继续探。” 梓风在远不如苇泽的城楼房间里睡去,等一觉醒来,吃过东西、练好剑并且监督城防后,几名探马飞驰而至: 前线开战了! 六万对十二万?找死!她弟弟本想拖延,而将领们大概不服气、一心出战建功…… 该死!如果……如果败了…… “该死!”梓风在城墙上跳起来大喝,“快,步兵把重要军需装车备马!累赘的大件就扔在原地。骑兵准备!” 在焦急地等待三个时辰后,前方有传令官疯狂策马跑来,要求各军立即驰援。 “走!樊将军,你带步兵和粮草兵器,立即东撤。该扔的就扔。骑兵,随我出战!” 梓风的战甲是特制的,外表与一般铁甲军的甲胄无异,但内里由匠人精心编入既轻巧又能抵挡铁制箭镞的藤丝,战马的铁甲与一般士兵相同。 此去战场、健马一个时辰即到,与起兵之初在南山指东打西、连战连胜大相径庭。 第六十五章 惨败。 虽说胜败兵家常事,梓风依然为上万具尸体的惨状痛心疾首。 “掩护本营同袍撤离。我们殿后!”三支弓上弦、指尖勾住箭尾的细扣,拉满,连射,立时放倒一名敌兵和另一人的战马。若是别的将领,是宁愿冲到前线战死也不敢言撤的,可她非常明白、败退是必然的。 败呀! 梓风的左臂快而准地挥出,一带、一拉,一名想在骑兵铁蹄间讨点便宜的敌人步兵顿时惨嚎着抱住脑袋歪倒,几乎是立刻地被其他铁蹄无情碾过。铁制的盾牌有条侧边薄而利,是这支铁甲骑兵在防御时的反击利器之一,她仔细训练过身为铁甲骑士的动作,却从没机会实践过。现在,她发现自己用得非常好,却无法挽回大军的败局。 一千五百名铁甲骑士都是从一般骑兵中挑选出来的,无论武艺还是意志都超过普通士兵。见公主主将陷入血战,几十名护卫勇士猛扑过来,迅速在一团混乱中“清理”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来。 浓烈的血腥味和渐起的尸臭让她作呕。 唐军的大部终于撤走大部。主帐的两名大将带了好不容易收拾起来的残兵一起帮助梓风殿后,这时她才有空将长剑剑柄上的滑腻血渍擦掉。 左肩膀很痛、大概是受了点伤,后背特别是靠近右臂的肌肉痛麻、估计是用力过度,膝上也有道稍微严重些的伤口,但总体上她没有性命之忧,也能够继续撑一会。 “公主,快撤吧!秦王高烧的时候还在惦记公主的安危。” “你们应该没有告诉他我来支援的事吧!”最后三箭,又放倒一个。好,撤! 奔驰后又连续血战的铁甲骑兵阵亡了两百余人。而其他队伍的伤亡更加惨重,出征时士兵的半数现在不是阵亡就是带伤——包括梓风甚至秦王本人。 弟弟身体还未恢复就遭此惨败,病怒交加之下更是面无人色。几名大将被当场免去军职听候发落——他们不会被处死,但他们必须承担违反命令之下的败绩,以及超过一万名死去的将士。 “我就怕被薛举紧追。” “放心,余下的兵马我来调度,一定保证让大部分士兵兄弟活着。” “姐……皇姐,只要……恐怕我们得一路退到京城了。” 姐弟在摇晃的马车里,一躺一坐,一便衣一铠甲。 “无妨,他们即使一口气打过来,还是待不久就会被迫回老家的。”只是苦了沿途军民,她心里想着干脆在一路败退途中征兵,除非那些丁员不想保护自己和家园。 “就劳动姐姐了……要小心保重……”药效渐起,秦王昏沉睡去。 梓风跳下还在缓慢行驶的马车,唤来王府侍从接替看护的事。她,继续领兵。 这次,行军速度快不了的部分步兵留下殿后。虽有弩手与铁甲骑兵参与作战,步兵还是伤亡不小。要不是有樊兴刘掌握下的充足粮草和三千轻骑,梓风怀疑自己会在这场战役中阵亡。 日夜作战、几十里一退的可怕日子里,她亲手杀的人没有上百也有七八十,毁了两柄名贵长剑和一把上好的弓,射掉超过五百支箭,肮脏血污的衣服根本无法清洗更换。整个人的味道闻起来就像是从乱葬岗的新坟堆里滚打的鬼。 当京城的两万援兵挡住薛举追兵的去路后,梓风唯一庆幸的自己居然还活着。所以父皇的使者来拜见时,见到的平阳公主跪爬在泥地上,睡着了。 ***** 仿佛是荷花的香味? 她在做梦?还是已经离开人世,然后到了哪个不知名的好地方? “公主,该醒醒了。你已昏睡两日。” 她本想不予理睬、转头继续睡,肢体稍一动弹,就被像是活生生切割血肉般的疼痛拉回神志。 梓风立刻清醒。 “我在哪里?”眼前的布置颇为华丽,而且有点过分俗艳了,弄那么多绣帏金线做什么?! “公主你是在自己府里啊!” 是阿廉。跟了她多年的忠心侍女。 “阿廉,”梓风忍痛察看了下薄丝被底下被妥善包扎的多道伤口。身上也闻不到任何异味,发间的腥气也无影无踪。“我昏睡了两天?” “是。秦王来探望,现在外室等着,要请进来吗?” “要!快请!” 秦王是与送吃食的婢女一起进来的。他的面色依旧不佳,但与前些日子相比好得太多。 “弟,吃过了吗?” “我可不像姐姐、两天没吃东西。” “你这样急急忙忙的,说吧,我们什么时候打回去?我已让樊兴刘即使累得吐血身亡、也要装备三千铁甲军。” “后天。姐姐,你的身体撑得住吗?” “你撑得住我就更撑得住。”她动了下膝盖,除了不算剧烈的刺痛,活动自如。 “姐姐还是留在京中比较好?” “留在京里做什么?饱食终日,每天与其他公主、皇妃、王妃、夫人们喝茶嚼舌根? “呵呵呵……”秦王笑得真心诚意。“这次我集结十万大军,不分胜负不回朝。” “好!赢不了我宁愿战死!”其实死亡并不可怕,真正令人恐惧的是无休止的绝望。经过上次的失败,她觉悟到:不赢,那李家和所有相关家族、部署乃至仆役都会死!“对了,薛举的军队一路可曾侵扰平民?” “那自然是有的,不过他比他儿子好象有民望许多。” “也就是说,我们的敌手是难缠的老子而不是勇猛的儿子?” “正是。”秦王望向嫡姐。“唐室存亡,此役为先。” “我知道。”小木几上四盘菜、一盘小点心和一碗晶莹米饭被吃个精光,阿廉立即上前收拾,并帮她漱口——都没有避开秦王。“阿廉,我有没有给过你女官的头衔?” “给了,好象是六品。”阿廉手上动作未停。 “那我想法子给你加一级。不过傍晚时你去将我幕府中的将军们都请去侧厅……我跟他们说完,再留了吃饭,你去准备、准备。” “是。” 瞥见心腹侍女出门,梓风关照,“有好男人,就把我这个从五品的女官嫁去吧。但一定不要当已经有了嫡子的人家的继室。我弟妹的母亲好象就是吃这个亏。” “呵,现在可没有人胆敢赶她了。” “唉,我是来不及到你家看望小侄子了。你回府后替我抱抱他。” “……好。” “若我能活着回来,再好好送他们礼物。” “……好。” 稍晚时,梓风关照樊兴刘等已有家室的部下——“与家人们说一下吧,我们这次是生死恶仗。” 第二天午后,梓风进宫。 这是她平生首次单独进宫见驾,但因为是见自己的父亲,所以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真正了不起的是她父亲当上了皇帝这件事。 “父亲,父皇!” “诶诶,不用跪!不要行礼!坐着就好,对,”皇帝指示宫女宦官轻手轻脚地伺候嫡公主直接落座,且半朝着皇帝,算是宫廷觐见特例中的特例。“女儿,你是不是受了伤?” “我好着呢!明天就可以继续领兵出征!” 当父亲的表情非常复杂。沉吟了会,从座上站起来,走了几圈。“女儿,能赢吗?” “不能也得能。”梓风态度强硬。 “有些大臣说……唉,算了。” “父皇,我们必须打呀。不打的话老家都守不住。若是薛举、或者北方的其他人去攻打晋阳,四弟肯定是挡不了的。东边南边也都是——” “知道,朕知道!”皇帝步到女儿面前,“可我心疼我女儿啊!” 梓风高兴得笑出来,“父皇,让我在京中府里饱食终日,我才受不住呢。” 当皇帝的还未养出满身的帝王气,跑来握住女儿的手,“看,天下谁人有朕这样的女儿!” “那也只有父皇才养得出来呀!”梓风不是不自傲的:天下只有他们李氏,七代柱国,融合了汉家与鲜卑人最强悍的血统,才会出现她和她的兄弟们这样的子女! 父女俩相互感慨了好一阵子,宦官才胆敢上前禀告:秦王到了。 梓风咧开嘴、非常没有仕女形象地笑开,“父皇,二弟应该是与我相同,都是来向父皇请命道别的。” 皇帝面上的表情复杂得令女儿琢磨不透,但他的欣喜是显而易见的,“好!就冲着你们姐弟的决心,父皇也要支持你们到底!” 秦王大步进殿,全然没有做朝臣的小心恭谨。“父皇!想必姐姐已经说了要与儿臣一起出征。” “那是,你们有志一同、何惧一个薛举!” “父皇,薛举不过是宴席上的好菜之一。”梓风朝弟弟豪气一笑,秦王回了个勇者才可能有的笑容。“我定要碾平薛举,为死去的将士们报仇!” “父皇,请允我、和姐姐阵前决定敌人,还有降将的生死!” “准了!由你们自己定夺。”皇帝被子女两人的豪情所感染,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 “谢父皇!” “对了,你们两个,打胜仗固然要紧,但更要保重自己,知道吗?!” “是!” “是!” 伤口还是有痛感的,但梓风没有在父亲面前表现出一丁点。直到离开大殿、距离宦官与宫女有段路程的时候,她才呲牙。唉,刚才太逞英雄,现在每一步路走起来都挺疼的。 “姐,你一路上还是坐马车好些,这样才想个公主的样。” “弟,你也是。”她扫一眼弟弟不太自然的红润面色。“你是不是用了女人家的胭脂?” “当然不是!”秦王小声驳斥,“我快走了一阵,热的。” 第六十六章 当你胜利在握时,对手突然死了,生病死的!你将会多么地沮丧! 梓风姐弟无视朝中新旧臣子们的背后议论,以及一些新贵权臣有关撤离的话题,义无返顾地带着军队开赴前线——有不少将士认为生还无望而逃了,他们压根就不去理会,因为绝大部分人都选择留下来,作战。有趣的是,梓风不止一次碰到了丈夫,不过两人不是匆忙而过、就是两军对阵,根本没有时间打半个招呼。 大哥皇太子的态度算是支持他们的,因为他没有参与讨论撤退,却拒绝当西征主帅——其实梓风也没有想过若是大哥挂帅、她和二弟又会面临何种局面。想来大哥认为此役称不上胜券在握,而他若是吃了败仗、非得将父亲皇帝请出来……这样一来,李唐新朝大概会彻底完蛋。 “公主涂过香膏了吗?” “……没,还没,今天我忘记了。” “中午歇脚时,公主不妨洗个脸,涂一涂。这日头晒得厉害,公主若是在凯旋时顶一张大黑脸庞,陛下会伤心的。” 父亲会乐坏的。梓风在心里嘀咕,但没打算违抗何潘仁与樊兴刘这两位家臣的“命令”,不照办的话,他们会把她塞进马车一直到战事结束! “阿廉,洗脸水里放些上回带来的香油会好些。”何潘仁直接指使忠心无二、宁死不肯嫁与文人公子的女官。 “是!”阿廉乐呵呵地在她自己专用的杂物马车里翻腾。 “阿廉,你带的东西好象不少。”梓风扫一眼女官车里的壮观景象……想象那些东西都要砸在自己脑袋上的可怕情景。 “公主,奴婢连常用的伤药、风寒药都带齐了。”阿廉的笑容灿烂得让人拳头发痒。 秦王在主仆闹腾的时候驰来。跟的人不多、但一望便知是极精锐的人马,包括十几名武士和四员大将——梓风并不太熟悉兄弟们的部下,因为她刻意不去认识这些人,只记下名字和各自的本事。现在弟弟一介绍,她大悟,都是东边和中原的降将。既然弟弟重用这些人,她自然是和颜悦色,将他们当成自己的嫡系部属。 看了貌似恭谨的何潘仁几眼,秦王跳上马车。“姐姐可曾听说薛举病倒?” “听说是吃了很多烤鹿肉之后,突然口吐鲜血、人事不省。但我怀疑真假。” “我也怀疑。但他确实有近十日未出现在部将面前。” “不论真病假病,都不会影响我们进军。”梓风半丝也没有犹豫。她其实想得不够多,因为若是京里的一群人,必然七嘴八舌地提出几十种匪夷所思的建议来,但他们的宗旨只有一个:不打仗、不流血、花点虚名来拉拢人,甚至不惜联姻之类的蠢主意——所以她一个字也不会听的。“但突厥人好象要与王世充联姻,不知道结果。” “突厥人只要利益,信用忠诚之类的东西是不会存在于突厥可汗身上的。”世民讽道。 “我在南方的探子较少。李密那一支与宇文兄弟们战得如何?” “李密小事精、大事蠢,他打了半天、其实要的只是虚名。我只看他与江南两败俱伤、被王世充渔翁得利的趣事。” “那好。有件不太有趣的事情是,北方有动静,我怕四弟挡不住。” “他挡不住,就没有资格为王。”秦王冷道。 “弟,为王称侯的李氏很不少。” “迟早要重封。” 他说得轻巧!梓风轻摇头,“好了,我打定主意不将薛氏的军队全部扫入囊中就不离开。你呢?” “一样。” 姐弟相互对望,然后大笑。“姐,保重身体,不要上最前线。” “你也是。身边伺候的人不要少。” “好,我走了。” 二十岁的秦王不等马车停下就跳下,然后飞跨到自己的战马上。身边几名人等向公主抱拳行李后也扬长而去。[1] 怪了,其中一个人的脸有些熟悉……梓风从记忆里拼命找一双颜色有些淡、但狭长美丽的眼睛……“王公子?”她曾经惊为天人的绝代英俊男子……怎么变成脸庞红红、纹路一堆、胡子邋遢的家伙?唉,战争果然会让美男子变为丑八怪。 她盯向看了好些年的何潘仁。“……何将军,那把胡子太难看了!我命你剃胡!” *** 薛举果然死了。 但他骁勇善战的儿子立即掌握大权,麾下十多万兵马的战力不会比梓风姐弟差。 要是他们硬碰硬打下去,只会成为残酷的血战,把双方的兵力逐步消耗劲……最后被王世充、窦建德等等吃掉! “凉州虽与我们联手,但不能信任。”秦王皱紧眉头。“先拖着。反正我们的粮草足够撑到明年开春。” “四弟征粮、运粮的本事应该有。”梓风在主帐中显得无所事事。两军干耗着。她再不怕死,也不想看见自己带来的十万大军只剩个几千残兵、血泪斑斑地回家。他们没有退路,但有的是粮草;薛氏有的是强悍士兵,但始终得不到大量的良田和顺服的农人牧人:他们是介于突厥与汉人之间的一类人,骑兵不够悍、军需不够丰,过起日子来既靠打劫又靠农耕、却也始终无法富足,有点四不像。 刮干净胡子的胡汉混血的何潘仁引来不少注视的目光。而笑眯眯的樊兴刘则依然是唐军中最受尊敬的大人物——吃喝穿用兹事体大矣! 当天半夜,一道紧急军情将所有人的精神崩紧:薛仁杲派兵猛攻安定北关。 梓风立刻跳起来。她还记得自己曾驻守过的旧关!那是她的地盘!而竟然有人找死地来攻打!“弟!我要去增援!” 有仗可以打,有仇可以报! “姐,你的嫡部可能不足,我多调人马给你。”秦王异常冷静,冷静到近乎残酷。 “步兵就慢慢赶吧,我先率骑兵走。”梓风当机立断。 “公主可率铁甲骑兵居中,我领部分轻骑先行,这样能尽快给守军以鼓舞。” “好。” “属下这就出兵。” 何潘仁轻巧地改了平阳公主出了名的烈性反应,着实让秦王注意颇多。“出发时动静越小越好。到达时则越大越好。” “遵命。” 梓风完全不知道弟弟在用心观察自己部下,只高兴一点:终于不用躺着数日子过了! --------------------- [注1]此时秦王十九周岁 第六十七章 眼下安定一带共有四万左右的兵马陷入厮杀混战。秦王让姐姐来是对的,这里有皇帝的旧部,有李氏宗亲,有皇太子的姻亲,还有向李唐投诚后、保下权势地位的当地将领,每一支力量都很强悍、也势单力孤。 来攻打唐军侧部的是薛举的老部下、现在也一心投效其子薛仁杲,进攻的士兵总数约在二万五千,而原先本地的各支守军和援军加起来不过万余。平阳公主和铁甲军的到来令局势立刻改变。双方的军队人数相差无几,但战力上还是唐军胜出一筹。若论长途奔袭、自然是轻骑最强,因此何潘仁连夜领兵杀到时、与守军联手狠狠咬去西秦薛氏的一整营。而等到人马披甲、刀箭无敌的铁甲军在三天后正式列于阵前、与敌人的步兵面对面时,梓风明显感觉到对手的胆怯。 “良弟,窦将军,敌阵乱时接应。”响箭扣上弓弦,向半空疾射而出,战鼓立即跟上。虽然这支箭最后被一块盾牌挡住,但铁蹄与雪亮长刀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来进攻安定的军队缺少对付骑兵的利器、也无法在别人的地盘连夜布置机关,更何况铁甲军本就与一般轻装掩杀的骑兵不同,其奔驰的速度不快、难以成为刺马桩与绊马索的牺牲品。因此密集前行的骑士二十骑一排,如巨大的花瓣般撒向排列整齐、看上去很威武的西秦军阵,带来可怕的伤亡。西秦阵脚大乱。 而铁甲军的尽头,是手持长短兵器的步兵,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跟着马蹄,然后在铁甲战马的间隙和外围寻找战利品。 另外一支五百人的骑兵则全部为弩手,利用混战的场面掩护、从本军右侧快速绕行,二十骑一组、长中短距交错。待五百奇袭者用完两匣子二十四支弩箭时,西秦左军连同中军皆败溃。 此役大胜! 安定的局面开始扭转。 梓风没有数过在这场战斗中杀伤多少人。重回南山冷泉旁的工匠们好不容易帮她修复的剑又砍坏一柄。幸好她用的都是只在顶部嵌入大颗蓝色宝石的阔剑,宝石至多沾上污血、但决计不会掉落。 阿廉和那辆嚣张恐怖的马车在打扫头一仗战场的时候驰入大营,赶车的健妇和车上的另一名侍女在一队骑兵的保护下,大摇大摆地为公主打理帐篷。女官阿廉久经风险,早已练就在一堆尸体中面不改色地吃东西的好本事——梓风自愧不如——处理好几处擦伤之后才开口,“秦王斩了一名想私下出战的将军。两军还在对峙。” “哦,只要那位将军不是你的情郎,我弟做得对。” 阿廉没好气地撅嘴。“可公主连一个好觉都没睡过、就立刻作战。” “那是不一样的。这里本来就在交战,而且我们如果没有及时赶到,那些士兵们就要被全灭。听说薛仁杲虐杀过不少俘虏。” “可是——” “阿廉,军机大事,禁言。” “……是!” 下一轮的作战在半个时辰后、于西秦主力败退的地方再次进行。这次骑兵手中的弓箭成了主攻,接着是有充足补给的左军步兵勇猛地挥戟冲击。 战斗的步伐太快,梓风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合围,最后她与堂弟各领一路人马、每一路有分三股追击,她命堂弟不得追出两百里,不然就抓他与突厥联姻——事实上,李氏宗族中同辈中也没人有这个胆子反抗她。 又经了两轮几乎一边倒的追击,西征大营那边派来了战战兢兢的秦王亲信,毕恭毕敬地请求平阳公主罢兵。 “好。我让阿良弟镇守。”她答得非常痛快。 可以看得出,这位地位不低的传令官松了一口气。 四天后,铁甲军、轻骑兵和一万步兵先后直接杀至战场。 秦王回击了。 *** 所有人身上的味道都能……刺鼻。 梓风很奇怪自己居然有心情研究身上的异味和路边的野花的种类,而且有轻松嬉笑的心情——她带了铁甲军跟在死命追杀的轻骑兵后头、马匹无甲却驮了不少口粮。而最前方、距离她足有两百余里远的是她那不怕死不怕累不怕苦不怕难的弟弟秦王殿下,他喜欢一个人紧咬敌人不放、就让他去吧! 对了,按理只有皇太子才能被称为殿下,现在她和二弟都是“殿下”,还便宜了同样是领兵的嫡子、她四弟元吉也听习惯了这一尊称。 “姑娘,是不是要歇息下。”樊兴刘有点看不过去。 何潘仁几乎是从出征以来都跟着她,此时他无视同袍的暗示,不做声。 “你带两千人留一晚,护卫粮草。我怕辎重队伍遇袭、遇险,要是不能及时运到前面去,一堆人要饿得杀俘虏吃了。”梓风冷静下令,特地命两名校尉留在原地,另一名带少数人往回赶、接应后续的大军。 木已成舟,樊兴刘瞪了同僚一眼,只能听命。因为他非常清楚辎重队伍的危险,此地距离决战时的大营已有快三百里,什么状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连夜赶路。大家要知道,秦王那边已交手了。” “姑娘,还是我先行吧。”何潘仁也只是意思意思道。 梓风连多看他一眼的耐心都没有,简单擦擦嘴角手上的米粒,继续策马当先。“秦王在前面,我这作姐姐的岂能落后太远?” 第二天早上,她甚至将何潘仁也打发掉,因为不远处是西秦的一处据点,或者说应当是、曾经是。“人跑光不打紧,得把东西全部搬走。带不走的、一时毁不了的就都烧掉。” “是!” 梓风冲到弟弟身边的时候,他正站在一座破损小城下,威风凛凛。人好象多了不少?从衣服看……他现在的部下有一半是西秦降兵。她心底摇头又点头:二弟是李氏中最照顾也最敢去重用降兵降将的,也因此他麾下文才武将的实力其实已经超过大哥不少……不不,自己还是不要多想为好。 “姐姐来得正好……” “我的人已经围过去了。我看你在东北边的布置不多,就直接分一半人去。”她继续打断弟弟想说的话,“一半多的口粮留给你这边。后天我们的粮草会先到一部分,大队人马应该也差不多是后天到。好了,我去睡一下。” 她摆摆手,转身就往她弟的寝帐方向走——毫不客气地让弟弟去和普通士兵挤,弄好的床铺她征来用了! 第六十八章 *** 睁开眼,不知现在何时又身处何地。眨了几下眼,梓风立时清醒。 “公主醒了?”帐外有个颇熟悉的声音在问。 “……醒了。吃喝洗漱快上吧。”梓风跳起身——身上又臭又脏又酸痛——打开简陋帐门。日头升得不低了。门外站了一名医生、三名卫士外加个三宝将军,再配上用物漱具……这个景象很有趣。“我没事。都进来吧。” 医生还是尽忠职守地把了把脉,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之后便离开、复命去。 “三宝,你忙你的去。”梓风见这位昔日小厮、现今的将军不挪步,只是帮忙绞手巾布菜肴活象个管家,于是挥手让卫士们在帐外侯命。“说吧。” “公主和秦王这样子拼命,让部将们有点难受。” “不用难受。我们也是为了将来能够活命。”她低头开始横扫不算丰富的饭菜。“我们是李家嫡系,没有退路,败了就是族灭。何况……算了,以后的仗就越来越不好打,我们还会继续身先士卒,所以你要有准备。” “……是。” “其他的援兵什么时候到?” “到了一半。眼下城已围得水泄不通。”三宝毕竟伺候过她,送上香醇茶汤的时候掌握得很好。虽然茶汤有些凉,可也比没有强。 “围到薛仁杲死或者投降。” 话音刚落不久,秦王亲自跑马前来。“姐姐,上马,我们去受降。” 西秦灭了。 这一回的班师可与上次狼狈败逃风光时心情大不一样。梓风首次与弟弟一同领兵回朝,拥有强悍战力的铁甲军照例成为众人瞩目的队伍。为了父皇的面子威仪,她特地命大家连夜擦亮甲胄、喂饱战马,第二天威风凛凛地碾过京师献俘——然后再退出城。 ……真是累摊了! 梓风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虚应高官大将们的,只晓得胡乱塞进热热饮食后倒下便睡,却在四更不到一刻的时候醒来,惊动全府上下起火烧水、从头到脚清理个干净,肚子里又填满美味早点后,天已经亮了。 她是女子,不用早朝,可身为领兵副帅、得进宫复命的。 换上擦得银光闪闪的精致细甲,佩好漂亮耀眼的剑和叮叮当当的玉饰,戴妥父皇亲自送她的、虽不算价值连城可也抵十顷水田的黄金宝石首饰,斗篷则是她的“管家”兼将军所张罗的丝羽缎绣金翅虎,头盔还点缀了孔雀翎和大块绿宝石、与皇家公主的官服朝冠一样珍贵……大家把她宠坏了。她随便拿身行头都比五品官吏一年的奉薪更值钱——灰头土脸、满身腥脏地打仗时除外。 当梓风面对父亲身边绕着的华服宫妃时,半丝没有感觉。那些女子很快就会被君王遗忘,只能在狭小的屋子中、数着仅有的些个御赐珠宝、依靠回忆度日。 “呵呵,朕的闺女!来来,过来坐。” 梓风非常恭敬地向她不认识也不想认识的女子们行礼,对方有的倨傲摆架子、有的殷勤回礼。她懒得计较,只挑父亲喜欢听的受降时的趣闻,博君一乐。她与弟弟商量过来,从西秦“后宫”里选了二十几名姿容上乘又没有为薛氏父子生过孩子的美人,作为小小的礼物送给父亲,至于父亲如何赏赐或自留、那就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不过她认出在今天的女子堆中,已经有两个她亲自选的娇媚面孔。 “闺女,真的那么痛恨薛氏?” “那是自然,当老子的还像个草莽英豪的样子,作儿子的就是个得了势贼寇。我当时真的想挥剑砍上去……不过,父皇,有几个虐杀我的部下俘虏的家伙,被我吊在营门口了。不拿罪大恶极的人来出这口恶气,我对不起死去的弟兄们!” “好好好!宰十个八个、给朕的宝贝女儿出出气也好。”皇帝根本不关心这种事,虽然他耳边似乎有人嘀咕过。 “才四个。连投降的秦将都恨他们。” “哦哦,四个,没事。杀得好。” “……” “……” 又扯了阵,宫人报说秦王到了。女子们回避的时候,梓风与父亲轻声建议,“姓薛的对那些美人儿很苛刻,象样的首饰也拿不出半件,父皇不妨在这上头大方点。这样她们不论去哪里也甘愿些。不过我可不要美人,我只领走几个会干活、能吃苦的奴婢。” “呵呵、哈哈哈——”皇帝指指女儿,乐不可支。“诶,朕这几个月命人给你修整的府邸,喜欢吗?” “还没来得及看。都睡过去了……但那浴池真的好!我太喜欢了!”又大又深几乎可以玩水,又很巧妙地利用烧水的炭热暖和屋子,还在在池边吃饭饮酒……美呆了。原来她在外打仗时,父亲还是记得有个女儿在为国家吃苦的。 秦王到了。梓风是姐姐,又是先到,很自然就处在上首。但殿中的气氛立刻从和乐变了色。 宇文化及杀掉傀儡自己称帝,李密胜了宇文氏却在与王世充的大战中落于下风——这些他们采取观望等待的策略、暂时不加入乱局,只等那几方消耗得差不多时再动手。但新冒出来的一个却让梓风姐弟忐忑起来:他们四弟元吉与刘武周交了手。 皇帝却不以为然,他对子女颇信任,因此觉得四子定能像兄姐一样英勇,自然会将老家守得好好的。 梓风忍不住看了弟弟一眼——秦王表情不变,但她就是知道二弟心里也没底。“父皇,我怕他手上兵员不足。” “应该是够了。朕又增派过两万给你四弟,对付姓刘的草寇,哪里用得了那许多。” 可是……也可不出个所以然来。“那么,父皇,我先休整兵马、训练新兵,为东征作准备?” “呵呵嘿嘿,朕的闺女啊!好!你想做什么就去做!”皇帝恨不能把心掏出来给女儿看,看看他是多么诚挚地为女儿的英气所感动。“缺什么,尽管和老爹爹说!你弟弟不给、你哥哥不给,爹爹给!” 秦王静静地让他们俩去父女情深,连眼睛都不转动一下。 第六十九章 平阳公主邀请亲弟秦王到新修缮好的府邸吃茶。 梓风选的是间温暖的榭亭——这也是她头一回仔细研究自己的宅子,也好,她那位丈夫住自己的府邸、而且现在驻扎在外,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一汪池塘引水入园,顺便带走洗澡水等后淌出府邸、流进护城河,夏季可以打开巨型窗格、挂上薄沙幔帐,在冬季则是在木屏上又覆盖一层保暖毛皮、仅留几格观景的缺口,亭内生着暖火煮茶热点心、炭烟则排到亭外。捧着热茶汤看着窗外水木花草景致,感觉惬意舒适,不过谈论的话题一点也不迷人。 “……朝中半数仍然反对东进,大哥也说再看看。”秦王随便吃了几口茶点。 “是反对东进本身还是反对你主帅?”梓风没心情吃那些看起来颇普通的玩意。 “都有。”做弟弟毕竟经历得更多,承受的也更多。即使与嫡亲姐姐单独见面时,脸上也找不出情绪的表露。 “弟,我还是担心元吉。不,我不担心他的安危,我挂念的是那些士兵的安危。” 秦王嗤笑了声。 仆人们靠近了来,低声询问主人和贵宾是否对烤鱼和新的茶有兴趣。 “试试吧。”秦王心情颇不错得道。 梓风不会直接问弟弟心情转变的原因。她想的是在一堆难题中,二弟感到高兴的消息是什么。 几名仆人在亭外下风口搭起小烤架,另两名进得亭内,撤换新的茶和茶具。 “哦,我这段日子时不时喝这口茶,颜色青黑、入口极浓稍苦,但是配上烤肉正好。”窗外隐隐飘进西域和海上调料的辛香味。 “姐姐上得了战场、生活又豪气,倒更像位草原可汗公主。”秦王摈走伺候的人,亲自调整火候。 “文绉绉的日子,年少时就过不惯。还记得以前京中的文武公子们吗?” “当然记得。其中有两位还是我府中幕僚。” “前两天我也遇见过几位,”那几位曾在她眼中无人可比、如天人般的美公子……怎么成了其貌不扬的人了?是因为身份地位改变的关系?还是由于她打了那么多年仗,看人的角度不一样了?“只交谈了几句就不想多说。奇怪,我以前怎会以为念念古书、唱和词句就是一辈子了?” “呵呵呵哈,姐姐总不至于终日只与将军们说话。何况文章诗赋修身养性,我这段日子也在读诗呢。” “……算了,还是找新的吃喝比较有趣。” 水开了。梓风切下黑色的茶块扔进去,还照着何潘仁建议的法子、加入奶和蜜,独特的香气让同是富贵出身的秦王好奇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接过雕琢精致的小巧银碗后,试着喝了一口,回味了片刻,大口喝干。“好。不愧是姐姐推荐的好茶。” 不久,小鱼和酱料也呈盘端上来了。那香味还在亭外时就非常诱人,到品尝时只觉得口感与嗅到的一样喷香美味。 “习惯了府中的美味,到战场时又是股子草腥味……”秦王低声说着,但不做任何表态或是评语。 “总是要等到天下大体平定……大约还得几年吧!” 就在梓风几乎忘了、一开始找弟弟过府的目的是询问晋阳老家情形。可就在两人起劲吃喝的时候,一名校尉匆匆跑来。 “报——公主!晋阳被围!” 姐弟二人同时跳起来。 *** 京里一片恐慌。 梓风冲进宫,对有些茫然的父亲说自己要领兵救援;秦王的态度更冷硬,拒绝所以重臣这样那般的理由,只有一个字:打。 结果此次梓风先出兵:因为她并不算太多的嫡属部下和弟弟慷慨出借的士兵都在京郊,且在两日内即可开拔——这是她直扑战场时带领过的最多的人马,整整四万,八员将、十六员副将。 元吉带着侧室姬妾们一路跑回京了,都不敢与姐姐碰面,他知道如果被姐姐抓到定无好日子过。梓风懒得去与那个小混帐计较,只命铁甲军将惹人注意的甲胄收起,混于普通的骑兵中。 刘氏手下多的是剽悍士卒,草原骑兵、混血汉子、凉州马贼……什么都有,所以论战力,不会比己方差;而对方占了晋阳,虽不及刚起兵时的物资满仓,但辎重粮草肯定是充足的。也就是说李唐军队没有半点优势……她再次痛恨起除了四处纳妾没别的大本事的四弟,哪怕真的打不过人家,最起码将军资处理干净、精兵统统带走啊!真是混帐! “前方报的,约有十万敌。” “北边下雪了吗?” “已经下了头场雪。” “该死……”战马不能在太冷的天气里派大用场。而且敌人没那么好对付……“先准备大军过河的东西。” 战争啊!梓风轻声哼笑。“四宝,两百里,加倍探。” “是——”四宝现在好歹是名副将,虽然稍显勉强了些,但他认真肯干以勤补拙,而且深得梓风姐弟的信任。 “李仲文,为樊兴刘搭桥戒卫。” “是!” “我怀疑今晚有人劫营,要不就是这几日的白天搭桥队伍会遇袭。” “除非他们能够在一个半时辰内赶两百里路。命下去,人不离兵、马不离鞍,全部连夜过河。向善志,先过河生火、扎营、烧水、作饭。不许吭声!这种天气下搭桥半个多时辰就得上岸烤火吃喝,不然会活活冻死!” “……是。” 秦王送来的人手全是她熟悉的,指使起来可谓得心应手。 “对了,樊兴刘,我听说有河里用的铁网,专门拦截船只的?” “正是。” “你带来了?” “正是。” “这也是秦王特别关照过的,就在他交给公主的皮卷里。” 梓风默然,她对那卷东西里的不少名字不知所以,于是除了大件军械,其他全扔给部下处置——果然,樊兴刘被全军所景仰,不是没有道理的。 三个时辰后,梓风亲自率中军,小心护着泅水的战马、用小木舟拖曳兵器甲胄和口粮,一步步渡过了虽然水量减少、危险依旧并不小的河。 再两个时辰,在得到探马急报之后,一万名先期过河的战士与企图奇袭的近两万“定杨可汗”刘氏血战。 双方伤亡都不少,但梓风毕竟先将铁甲军和战马都运过了河,后援又源源不绝;河边的护卫军队被严令不得参战,因此防守阵势严密,难以在一时间攻破。在傍晚时,刘氏军队留下千余尸体后撤走。唐军损失较多些,可究竟是全部过了河。 “公主,今晚在此地扎营吗?”何潘仁受了点伤,卸下半shen盔甲披拢着大氅,表情轻松地晃过来询问。 梓风横扫他一眼,“只留收拾战场和守卫浮桥的五千步兵,其他人连夜前进,到平陆境内扎营。抱歉了,轻伤的得等到明日白天才能休息。” 第七十章 梓风在见到弟弟跟六万余兵马的不到半个时辰内,就倒头便睡。 等她睡醒、洗梳、填饱肚子后,大大方方在午后找弟弟喝茶、谈论军事。 “整顿以后继续进兵?”她的女官们这回死也不肯躲在后头,也许她们觉得跟着女主人比留在更为危险的后方要来得安全,哪怕必须在距离生死厮杀战场不到半里的地方担惊受怕,也所以她一清醒就有干净温暖的衣服、清淡适口的菜肴和醇香沁雅的茶汤——只便宜了常与普通士兵吃喝差不多的弟弟。 “正是。步步为营,一寸寸推进,一直打到突厥人的家门口。父皇会与突厥人交好,可大家都晓得,只要有丁点好处、他们立刻就反咬一口。” “我不反对他们反咬一口‘定杨可汗’。” “那自然,只要我们打赢。” 梓风深吸一口气,“弟,真不好对付。河边那一仗是我打过的最为势均力敌的,现在我倒也不那样气四弟,毕竟如果只有我一人及三、四万兵马,也会吃大败仗。你觉得……是否再向京中要些大将?” “你是指尽吃败仗的右仆射?” “我是说兵部尚书。有屈突老将军在,还是弹压得住的,至少我可以把后背交给他,而且他肯定非常痛恨投靠突厥的刘氏。” 秦王略思索后立刻回答,“……好。” “但前头还是要靠你收来的那许多猛将的。和他们对仗,真得不怕死。我倒现在还是记得两万步骑兵一齐冲过来时,脚下的土地都在震动。” “连姐姐这般勇敢的人都震撼,那确实比薛氏麻烦了。” “比刘氏更麻烦的在东边和南面。” “知道。可不打倒眼前之敌,我们也别想东进,连活着都是奢望。”秦王又倒了杯茶,小口品尝。 “你离京时,大哥说过什么?”她走的时候,皇太子只是淡淡说声保重,当妹妹的颇为感动。她想,如果自己真的战死沙场,大哥至少会难过两个时辰吧?父亲和二弟则会久些……然后……就没有了。 “要打赢这场仗。” 梓风点点头,大哥非昏庸之人,再不喜欢弟弟妹妹出头,也是很清楚大局的。 “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出战?” “尽快。” “好,我和我的部将都听你调遣。” 大战很快来临。双方二十余万兵马分布在近百里山岭平地上。李唐大军的左右两军分别为两万和四万,中军、也是实力最强大的仍由秦王亲统。 梓风突然觉得,在这座大营中,自己的存在很微妙——其实,只要足够忠诚的大将,谁都可以取代自己;而她这个嫡公主的唯一优势就是可以对皇太子以外的任何皇亲、旧臣摆脸色,有时在较紧急的时候还挺派用场,比方说命人将一名想擅自出战的堂兄绑在自己身边的一匹战马上……而多数时候,她的出现并不见得有什么作用。 “知道方才你杀出去了会有什么下场了吗?他们阵里有对付战马的埋伏!”看着场中变化,铁甲骑兵依旧稳稳伫立在后阵的人堆中。真的需要这支最强战力时,前方会立刻出现四条通路,但现在军令未至,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的步兵成为刀下亡魂。 “公主,不要在最前面。若公主有闪失,那么这场战斗,将士们立再大的功劳也白费了。”何潘仁小声对她说。 梓风点头,然后转去朝着堂弟道,“等下与我一同出战!你们几个,拿好淄川王的兵器。不过先把铁甲军的盔甲给他穿上。”[1] 全套盔甲穿戴好,有四十多斤重——除了梓风的那套是特制,防护更好但分量仅一半,但即使是一半的重量、也得是她这样常年练武的强健身体才能自如地挽弓和挥剑——等淄川王终于摆脱羞耻的绑缚、握住长刀时,梓风的战马已经冲了出去。 时机不等人! *** 主战场接连两场大战,西边也交上手。小小的平陆一时间血流遍野。 连女官、仆妇和少年仆人们都加入到救治伤员中和准备吃食的忙碌中,所幸并未乱套。 胜负一时很难说清,但梓风很肯定他们能将眼前的敌人打败。 “再抱怨就把你们浸到河里去凉快!”平阳公主的坏脾气一出,几名自称来头不小的家伙全缩了回去。“滚!” 总之,秦王把姐姐当成最可靠的副帅,也就是说主帅没有兴趣、没有时间却不得不处置的事,全部扔给梓风,而她则根据轻重缓急、黑白公私,火起来比任何皇亲国戚还要蛮横。 每天都在清理尸体。有时候,若她正好看见哀号的敌军伤兵,也会冷冷地命医士前去救治,虽然根本不关心那些感激涕零——也仅仅是一时之间——的俘虏的最后下场。 “姑娘,浸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在只有个别近身女官或常年部署的场合,何潘仁会用旧称来称呼她。“明日大约又要出战。” “我们会胜的。” “是。宋金刚部下的两员猛将,其中一个已经被俘,另一个生死不明。” “那就是得继续作战,直到将刘武周这厮公开斩首。”接下来还有一大串的名字,这些名字都意味着战争。其实,反了隋室很简单,最后谁来接替杨氏才是流血无限的原因。 “姑娘用些香油,阿廉女官可以此为姑娘按摩。” “知道了,何将军。”阿廉兴高采烈地接过绣袋去准备。 “里头还有一小瓶是给你的。” “谢将军!”这回是货真价实的高兴。 梓风有些无奈地看他几眼,“……你的胡子又长了——” “姑娘为何常盯住属下的胡子?” “这样,在你逃亡的时候,可以用满脸的大胡子掩饰。” “属下不会逃亡。只会正大光明地行走天下。” 梓风沉默了会,“你怎么知道……即使在我们李氏统一天下之后,你不会需要逃亡?” “只要秦王登基,姑娘就不用担心这个。” 梓风僵了会,抬头盯住他的眼。“这辈子!你都不要讲这句话!” ------------------- [1]以后这些“王”大都被降为“公”,也是唐太宗节流大法之一。 [2]古时的斤比现在的市斤重一些。 第七十一章 “继续攻。不用云梯,更多长盾!”梓风冷酷下令。弟弟去追击首将,运气好的话会一直杀到刘武周的老巢;而她没有见到小城的敌将亲自出来投降,所以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 城墙上的箭与石已经越来越少了,扔下来的东西开始出现瓦片、断裂的木头甚至生活用具。 可没有投降的任何标志。 “杀。”平阳对着一群出身各异的将官硬声下令。随后,她点了手上没有被弟弟搜走的全部骑兵,包括自己,一路跟着秦王的雷电一般的军队追去,丝毫不在意敌军死守的那座小小兵城的情形。 战事从新年一直到春季。骑兵横扫之后,再由步兵赶上,每推进百里就打下坚实的营垒,文官们则带了人将周围田地、农人和商人全部都安抚一遍。 这一系列的仗,李唐军队仅阵亡的军士就达八千余。但敌人损失得更多。每一回,秦王都当着自家军人与俘虏的面,一同化了两军所有的尸首,还将死者的遗物交给那些俘虏中的军官处置。 大量的俘虏自愿投诚,而梓风二话不说地把人都先留在自己麾下,发给吃穿用械、像其他李唐军一样训练,却暂时不让他们接触到弟弟——没有勇士会想行刺以武功和“仁慈”出名的平阳公主,如果他们真的是勇士的话;但他们很可能为了某种愚蠢的原因而对秦王不利。 天气开始热起来,今年的雨水虽不算多、可也并非干旱,所以田地中青青绿绿的甚是喜人;远处大小民宅里升起炉炊,门口院落里高低晾晒着衣物,孩子们好奇地看着军队走过、却不曾惊吓地躲进父母怀中。 “姑娘,他们逃去突厥那里了。” “我弟认为还需要继续追堵吗?” “秦王觉得他们逃过去是为了回来再战。” 梓风摆手让侍卫将晚餐放下后就离开。将军们,包括降将们一起用餐。 风里有着花草的香气和男女的呢语。军队驻扎超过十天,就会有当地姑娘上门……唉!看来她又得送出一堆贺礼了。 “那就战吧。”反正他们不光夺回晋阳,方圆五百里都完全回到李氏手上。“几位将军,这段日子步兵可使唤得顺利?” “公主不弃!” 几名高大强健的汉子齐齐起身施礼。 “天下未定、勇士不离,我会将几位推荐到秦王帐中,等东进的时候,各位名扬天下的机会就到了。” *** 苇泽关,经过许多的经历,居然变化不大。只除了生意和少数受扰的平民需要恢复元气外,其他的可以迅速回到刚修好时的状态。 老人和士绅世家聚齐了来见新朝的秦王与早就打过交道的平阳公主。晋阳那里有头面的人听说他们姐弟驻扎下来,也纷纷连夜赶来求见。被刘氏占据的那段日子,这些人逃的逃、躲的躲,有些家中不幸遭难,但多数人都破了财,现在才知晓原来李氏是真心将他们当成子民、而非可以随意宰割的羊群。 “姐姐的这个关城修缮得极好。屋子也建得用心。”他尤其满意使用方便、加热也简单的水槽。 “我是打算常驻的,才弄得舒服些。” 自出征以来,两人还是第一次在坚实的屋檐下,痛快洗澡、享受美食。 “姐姐要与我一起东征吗?” “当然要。看看这几日前来参军的人就知道,都是精锐,而非没有饭吃来投军的普通人,我看三个月后就能从中选出一批校尉来。” “是,姐姐给我的都是训练极好的精兵,上次的那些将领和军官各个严守军纪、礼节周全,连普通士兵的面貌都很好,一看就是姐姐调教过。” 两人其实都很疲倦,但豪情不减半毫。 “我毕竟是公主,不需要流血流汗就有荣华富贵。而他们不同……每一份都来之不易啊!” “也难怪姐姐是父亲最宠爱的孩子,你从不觉得理所当然。” 葡萄酒入口甜美、后劲十足,微醺的感觉十分惬意。 “姐姐待部下好得令所有将帅汗颜。” “我这是妇人之仁。说真的,若要我独自打这一场仗是万万胜不了的,所以我心甘情愿打下一地后就双手捧了送给你,不论是将兵,还是地盘。嗯,我东征也非为了名声财物,呵呵,只要部下们能过着不错的日子,顺便再给我的剑上添些漂亮的石头,足矣!” 最后一杯,互相敬过后一饮而尽。 “姐姐早些歇息、晚些起来。只要等弟弟我将侵扰家乡的人的脑袋送来” 三日后,秦王亲自率兵北扫定襄,差点生擒了突厥人所立的傀儡隋王。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刘氏主要人物反被曾经支持他们的突厥所灭,后者竟然厚颜地将人头送来唐室讨赏,而皇帝居然也大方地给了十车锦缎、十车好酒和其他二十车好东西。 “迟早要收拾掉那群无耻的强盗!”秦王这样对平阳公主说。 “好。我替你招兵买马。”当姐姐的乐得不得了。 再半月后,梓风在宜寿宫泡温汤。虽然天气热起来,但谁知道这个冬季还有没有机会回来!所以,能享受的时候还是尽情享用为好。 宜寿宫是皇帝大喜之下赏给嫡长女随时使用的,连宫中的嫔妃都无此殊遇——当然,她们正忙着在后宫争夺唯一的那个男人的注意力,必不可能单独前来。 “公主,请用香油。” 说是她用,其实是侍女们替她按摩全身。无怪乎她的姐妹们一当上贵妇就不肯回到过去。这样慵懒舒适的日子,谁都爱啊! “公主,御医送来的去疤药膏是否——” “不需要。等天下平定后再说吧。”霍去病曾说匈奴不灭何以家为,而她则是未夺天下不思容颜!呵呵哈! 穿妥衣服,提了心爱的宝剑来到庭院中。这把剑确实是柄宝剑,不仅镶嵌宝石,而且夺敌性命。 月光似流水。剑身上有着细密斜纹、锋利又韧性极佳,在月色中不会有刺目反光,但剑风扫过之处寒气迫人。 “公主——”是秦王派来的亲信,在院门处一揖到底。 “讲。” “明日陛下将下旨,征郑。” “好。”与王世充那个篡位者对上啊!呵呵,终于!最后一剑,横扫千军;一丛灌木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到剑刃,竟也断裂几株。 第七十二章 巳时光景,一队骑兵缓缓驰过京城东门。一路行过热闹的大街、进入宽敞却寂静的高门宅邸,最后在平阳公主府门口下马。 门内官道上已经等了位贵客。 “一起用膳吧。”梓风与二弟并肩步入正厅。他们俩好像经常这样并肩,不论走路或是作战。两人的心腹部署都在距离不远的偏殿一同吃喝、等待。 “今早旨意已下,进军洛地。” “从西到东、一步步来,是吗?” “正是。” “人马比照西征?” “呵呵,是。但不管要多少支援,能给的就定会给到。” 她二弟秦王还不到二十四岁,却已是李氏第一战将,天下无人不知李家二郎是罕有的帅才。“大哥有说什么吗?” “没有单独对我说一句话。” 两人一时沉默,正好让仆役侍女们上几道热菜。算了,她不想思考过多,也不能去想。 “何、樊两位将军倒是从起兵前就跟着姐姐。”秦王另外找了个话题。 “称不上跟我。只是他们两个确实无心史上留名,宁愿当个自由自在的商人,甚至当我的管家也称意些。所以我一直留着他们,没有送给你。” “姐姐,如果……呵,算了,还是先趁热吃吧,不久又要作战,这次姐姐与我一起走比较好。” “行呀。老规矩,除了亲兵,你随意动用我和我的人马。但铁甲军出战时定要我亲自指挥的。”梓风心中一动,立刻补上句,“这样威风。” 又谈了会正经的或随性的事儿,颇满意的秦王告辞离开。 梓风换衣服进宫,这回穿的是可以佩带武器与骑马奔驰的胡服男装——宫里没有人敢反对平阳公主的服饰,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可以佩剑面君的……女子。 “父皇,这次我不打头阵,不亲上城墙——” “好好,你与你二弟一起就行。”当老父亲的终于松口气。京里传说平阳公主亲自提剑跃上宋金刚部属盘踞的堡垒,把里头的敌人杀个精光……而事实是她都不晓得自己随口下达杀戮命令的那座小兵城,居然被自家军士们夷为平地。当然,连李氏的人也没胆子说她无女子娇媚之气,特别是平日里最爱说长道短的年轻李家子弟怕死了她六亲不认、挥鞭就揍的做派。 “但我亲手训练出的三千铁蹄,当然要我统领!父皇,我的这三千铁甲军可谓至强,每一个都善弓箭连发和长刀斩马,只要对手不超过一万,肯定是我赢的。” “……呃,呵呵……呵,女儿……你不会真的当先锋吧?” “……我一定不冲在最前头。”虽然这样勇敢的事梓风不止干过一次,可没有哪回受过伤——轻微的自然算不得“伤”。 “好好好!” 皇帝赐了嫡长女几匹上等良驹、御用工匠打制的防身短剑以及一般人闻所未闻的香料,当然金钱是例行的。说实话,这些东西若由樊兴刘来准备的话,会更得她的心。但毕竟是自己父亲的心意,九五之尊肯花一番心思打听女儿的喜好已是极其难得。 待回到府中,梓风立即召来自己的部署与家臣。这些人一律是跟着她起兵的旧人,品行和忠诚方面颇可靠,而且即使他们穿了文官服饰、拿起武器时也都是勇士。 “……将士在外,最怕后方有事。京中的消息,你们每三天报一回,急的立即禀报。名义自己找,送衣服、递赏赐、写信函都行,我不怕丢脸。” 正布置着大小缓急,宫中来人。 是几位庶妃请她这位嫡女喝茶赏花。宫里真是什么消息都瞒不住,皇帝每回都给她最特殊的赏赐,都引来八方目光。不过可惜的是,她无法抽身赴约,只得送上歉意的帖子与“薄”礼。 “……这些都是我用自己的俸禄所购,看京中少见,所以献给娘娘们图个新鲜。”她很清楚兄弟和姐妹们各有打点后宫的方式,于是让樊兴刘时不时弄来的西域、东海、岭南的贵重珠宝和芬香膏脂,保证每位有地位的嫔妃每年都会收到她的“小”礼物。当然,肯定不能是皇帝赏的,也非京里市坊随意买的,更不能随便将别人的礼品顺便转送。 打发走宫人——随手再赏一袋钱——呼出一口气:还是在战场痛快哉! 甩开累赘的外服,梓风吩咐:“明天就去阿城军营!我不想再待在京中。” *** 马队交错时,梓风在何潘仁提醒下才发觉迎面而来的是柴家的人马,为首的正是她的丈夫……她好象派人送了锦缎和金器祝贺有新的孩子诞生……派去的家人应该有向夫家交代她的行踪吧?也许没有? 她朝柴家其他认识的与不认得的子弟点头示意,然后问柴绍:“这次东征,我与世民同往。现在先去阿城大营。你呢?” “我主要是往南边。”他留了胡子,看起来还过得去,不会显得过于老气。 “小心保重。” “当是公主多加保重才是,”身为丈夫的人扫过平阳公主身边的部下们。“公主之尊,不应身先士卒。” “哈哈哈!自李氏入京后,我就真的不再亲自冲锋了,逞一时英雄其实是害大家。好了,你也一样,可不要跑在第一排。再会了,大家都保重。” 梓风调整好镶了宝石与三色孔雀翎的玄色头盔,朝后方轻轻作个手势,两位将军、六位校尉以及三十名人与马皆全副铁甲、引来无数艳羡与畏惧的铁甲精锐,没有使用旗帜及鼓乐,只熟练地利用身体的姿势变化操纵战马、在京城宽广的兵马官道上继续缓缓前行。 守城门的士兵一见平阳公主的队伍,立刻齐齐列于两侧,让出中间的道。梓风向他们挥挥手,道声“辛苦”后,头也不回地出了京城。 也许在战争结束后能回到优雅的府邸、一辈子享受荣华与安逸……也许自己不会回来,谁知道呢?!梓风对自己笑了下,一夹马腹,放开速度向未来的战事奔去。 第七十三章 要一口气打到东都,那是痴人说梦话;要让梓风一个人拿下什么重镇,也是件不可能办成的事。哪怕是现下已威震八方的秦王自己也说不准战争的方向。很多人颇为乐观,可也有不少不看好年轻的李氏子弟真能打天下——秦王名声再盛,也不过是弱冠少年人,很多人在沙场上争战的时间比他的年纪更长。 梓风没想过失败,因为失败对她而言就意味着死亡,而死人是不需要考虑未来的。 “……走吧。”巡视时碰上些个逃兵,甚至还有一名校尉,她只看了几眼就挥手让其继续跑路。算他们运气好,若是遇见严格执军纪的将领会被当场斩首。 “公主,”何潘仁轻问,“这样好吗?纵容逃兵——” “如果是我弟,大概也会这样做吧。他们不过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之人,走了反而对吾方有利。”梓风淡然回道,“战场上不留贪生之辈。” “是否吩咐其他将军们照做?” “……不了,这得由帅帐下军令。” 当天中午,梓风将这事与弟弟说了。秦王果然公开下令,想脱队回家的人发给路费。 而另一方面,王郑那边的军民反过来投奔李唐的不在少数。 战争看起来不会很快结束。 王郑的军队约三十万余,但樊兴刘部下装扮成商人四处游走的精干人手,曾面对面跟梓风讲过一些县郡驻军空领军饷、耽于练兵、引起民愤等等事迹,并且还提到中原多年战乱导致战马奇缺、粮食财物又配给不均。若按几个探子的看法,真实能与李唐军血战的敌军,步兵不会多于二十万、骑兵至多五万。相比之下,河北窦氏的总数要比王郑的少,但战力却强上不少。 总之,这仗很不好打。 “父皇已经出面与窦建德媾和。可是我看,他刚得了儿子,就更不可能甘心居于人臣。”姐弟一起吃晚饭时,秦王这样与梓风说。 “我只知道,若我们同时与各路人马作战,光是中原和河北两方就不足,更何况还有山东、江南、两淮。另外,有了儿子就不顾一切、定要争人上的位置?” “姐,明知不可为,可偏偏男人们都在努力为之。虽然窦氏怎么也不可能登大位,但终究是英雄。”也是李唐皇帝最不欣赏的义军将领:一个穷惯了的卑贱平民,听说节俭自律到让部属们皱眉,当个地方大员倒还比较适合——若不舍得给予部属相应的名利地位和田地美女,来投奔的英豪必定少很多,成大事业就更不可能了。 “哦,你倒是一副大丈夫的模样。”饭后的那道茶,清爽浓香醇厚,是帅帐中唯一可以夸耀的奢侈。“难怪今年我已经为新出生的小侄子和小弟们送去百万钱不止。” 夜里凉了,她在精工巧匠打造的细钢明镜锁子银甲外面,披上用最细的乌毛缂织出草原风光的大氅。绝大多数将军所用的都不会有她的华丽精美,但无论是士兵或将官似乎都不以为忤…… “我的孩子们不必送什么贵重的东西,只要心意到即可。” “不行呀!这么多人都看着呢!何况我也没多少机会使钱,”指头、手腕、耳垂、胳膊、脖子、头发上空无一物,只有剑柄上的宝石熠熠发光!呵呵,都是皇帝赏赐的。 “姐姐,”秦王放下茶盏,表情是戏谑中带着某种严厉,“你的所得,理应远不止这些。” *** 帅帐中,三成的将领都或多或少当过梓风的部下、知道她的脾气性格,加之地位崇高、连封王都不大敢与她作对。 只,战事越来越艰辛。攻城略地是件消耗颇大的事,耐心、勇猛与残酷须得兼具。当秦王率骑兵奔袭时,梓风必须坐镇帐中、下达任何也许被士兵甚至后世唾骂的命令。樊兴刘当仁不让地一肩挑起军械装备,不过他居然有本事在极沉重的战斗中替她变来舒服的香花热水澡来,仿佛她是来游玩而非打仗,而身边的女官们也热衷于将他们姐弟弄得清爽喷香……秦王的所有衣服,除了铠甲、居然都给熏过淡香,更别说每日干干净净地盯着各路人马冲击高墙的平阳公主。 当秦王的主力拿下一个半郡时,回洛城终于被破。守军是无箭可发后投降的。 梓风在弟弟闻讯赶回的时候下达严令:禁止屠戮、违者立斩,禁止扰民、违者鞭笞。她统帅过的人都清楚这道军命有多认真,在当众将一名违令的士兵鞭打得血肉模糊后,整座城几乎是立刻到了李唐军队手中。 “听说,东都宫城已经成了大狱,每日都有人死去?”在主将的宅子里,梓风招待风尘仆仆回来的弟弟……大量的肉和饭,好让他好好吃一顿后继续出征去。 “是,多的一天会被打死、饿死三五十人。”他头也不抬地回答。 梓风皱眉。她是妇人之仁又如何?看看身处的这座半大不小的城池,不过半天光景就整治地像是从未发生过战事一般。“那这些投降的人如果加入我朝军中,他们的家人会被处死吧?” “大概是。所以我暂时不将他们编入军中……也不想放他们回去继续与我作战便是。” “那我让他们说说家在何处,把那些地方都攻下不就得了。”梓风径自编织着未来的光景,“我呢,巩固地盘、收抚人心、筹集粮草军需、打制攻打东都的器械。你,围困东都,把那座城困到投降为止。” “……”当弟弟的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自顾自地吃啊吃。 可,三天后,果然如梓风所“预言”,皇帝在听闻首战的捷讯后大喜,立即遣来两万援军、大批军需甚至赏钱,以及几个儿子都在大郑手中的兵部尚书。他们姐弟非常明白皇帝的用意,就是快快拿下东都,以继续进兵、统一天下! 天下啊…… 梓风面无表情地挥手送走弟弟,回到主厅,看向部下四员将。“来,说说看先攻哪里。” 第七十四章 秦王挥师北上巩固后方,但最终仍然是东都。而王郑一方面集结大军与李唐大战,另一边让“太子”趁此往西南杀来。 “共两万五千敌军,应该是想夺回我们这块地方。”何潘仁冷静地讲述。“公主以为如何?” “又能如何!打败他们!”她手上连两万都不到,但完全没想过自己会输给王氏“太子”。“我就要告诉世人:他们连我这个李家的女儿都赢不了!” “先迎战。注意敌人会分兵截断后路什么的。”所以她亲自坐镇战场与城堡间的丘陵之地。 梓风不是没有打过仗,事实上对阵、守城、攻城、骑兵、步兵、骑步兵等等各色的仗她都经历过,而部下们也都是经过无数实战的人,大家压根没想过求援之类,只是派人去“告知”她二弟战况。 王氏太子大概也参加过与瓦岗军作战,队列或阵容尚可,但大家还是鲜少听闻他的战绩;或者说,如李氏这样几名年轻子女们都能够各自领军作战的,天下几无二家——曾有过的唯一的一个是薛氏父子二人,可惜已被李氏除掉了。 第一场仗是阻击,三千轻骑突袭王郑军队的辎重队伍,可没讨得了太多的好处,因为也只毁了不到千石粮草就遇上强大援兵,骑兵们自然是立即走退。之后,王郑军谨慎起来、不再冒进,而是组成大军缓慢前行。 是守城还是迎战?梓风召开众将,大部分主张迎战……战败再说…… “出战!”梓风下令。 第二场可以称为战斗的是两日后。双方兵力大致相当,李唐人数少但铁甲骑兵战力极强,而王郑则步兵众多且勇猛。在各有消耗后,两方都收兵。 第三次,王氏太子果然谴了七千余兵力偷袭李唐后方。可惜平阳公主亲率轻骑、弩队迎击,王郑方损失略大。 接着,两方陷入僵持。 直至秦王亲自领兵驰援,王郑很干脆地领军撤退。 比秦王的骑兵还早几个时辰到达的是皇帝的密使。没有圣旨也没有赏赐,只是纯粹来看看。 “让父皇担心了。我这里一切安好,只是铁甲军损失不小,甲胄有些供应不上;战士们受伤后草药也显不足。”她知道,即使经常应战、自己还能撑个半年,但未雨绸缪总是没有错。不过,使皇帝无法立即将军资送来,她也照样有本事让自己的部下有足够的东西活下去便是。 使者在听闻秦王即将抵达时,声称有秦王照应皇帝定能放心公主的安全,然后绝尘而去。梓风没有费神去猜测该使者的来历,而是直接让樊兴刘返京一趟解决军资事宜。她的兵器制作场无人敢动,她的赏赐和地位除了皇太子与秦王之外无人能及,即使各部来不及调拨,她还是有法子保护自己麾下兵士的。 “姐姐,周边郡县抵定,与我一起攻城?”秦王扫荡数月,降者十之八九,余下的也轻易被灭。但那东都是前所未有的大难题。 “好!待我将回洛各地扫平后入你的大营。”梓风痛快应道,随后叫来部下所有将领。“你们几位,跟着秦王。何潘仁你留下、随我荡平附近三个县。” “姐姐小心便是。”秦王看了会眼熟多年的胡汉混血的将军,后者则是不发一言也面无表情地立着。“必要时我让元吉来听你差遣……和殴打出气。” “噗——叫他不用来碍我的眼。围城时也让他别挡在我面前,省得莫名其妙地挨冷箭。”算了,难看地丢掉老家也确实是因为当初留给元吉的兵将太弱少,可她依然不会放过任何收拾混帐四弟的机会!此外,她也不会忘记自家军队去袭击时,当地已经投诚的县丞跟旧主通风报信、甚至建议王氏太子擒住她来勒索李唐皇室。既然做了背叛她的事,就不要梦想能自保了——女人呢,就是记仇!“弟,再给我个治理的人才。这里几名地方官出卖我,一个不留。” 两姐弟各自领军,如绞刀一般慢慢将王郑的地盘切割、收紧、勒住,只剩座大城、比京城更加难以攻取的城池。 *** 十万新老军人,秦王领得颇得心应手。但是攻城极艰难,伤亡也异常惨重。 而两千余铁甲军只出战过一回,那也是王郑军唯一一次出城作战,双方皆下了全力拼杀。连梓风亲率的铁甲军都损了五百多勇士,她自己也差点被长枪扎出致命血洞。当然王郑方损失更大,兵将战死和俘虏超过万人。 但接着就是漫长甚至有些绝望的围困。 “……四批求援兵马都灭了,但总是有跑入窦夏阵中的。” 皇帝的密使带来他们父亲的亲笔密件,建议他们回京再计。 “再计!那我们前头做的一切都完了!”齐王元吉居然是第一个跳起来的人。 “不错,你不错,元吉!好吧,我不会再骂你胆小了。”梓风拍拍他的肩膀。 “我也打仗的啊!”年轻的四皇子最痛恨的大概就是因为丢了晋阳老家而被嫡长姐蔑视。 “可朝里人担心耗费太大。” “我担心的是郑与夏联手。虽然他们不会真的一条心,可毕竟唇亡齿寒,我想夏军会驰援东都。” “我去抵挡!”齐王头一个自动请缨。 “我都挡不了,别说你。”梓风继续当凶恶的姐姐,引来四弟的瞪视。“看什么看!不服?窦家的军马比宋金刚更强,你我皆非对手。除非世**气较好,不然那两家真的联起手来,我们这十几万人马就真的会全军覆没,京里老家伙们就更有说头了……你这辈子也别想抬头见人了。” “哼!” “我俩围困,世民迎敌……如果必要,我回京一趟,与你的使者分开进谏,如何?”前一句是跟四弟说的,后一句是跟二弟说的。她是这两位王的嫡姐,也是皇帝最宠爱的孩子,更可以在宫中横着走而无人敢阻拦。 “姐,”秦王淡道。“你让何潘仁跟着保护。此人……精干。” “……好。” 第七十五章 梓风从战场上回京,但这次回得隐秘——比较隐秘,进城住进府邸的仅三十名武士,驻扎城外的也“只有”两百七十骑。 傍晚时分,换上干净军服和战袍,匆匆扒过几口吃的,匆匆进宫。一般而言,非急召的觐见需要等待大半个时辰,可这次她几乎是立刻被请进殿中。军靴、锁甲、长剑和猩红的大氅似乎与嫡长公主平阳的身份不太符合,但戎装又奇特地与她佩戴金玉宝珠极之协调。女官和宦人们向她恭敬行礼,她也习惯性地处处点头示意,领路的内官低头小步却走得很快,丝履的两步正好抵靴子的一步。 进了殿,宫人们都低头退下。 “父皇,”梓风单膝跪于御座前,不过跪得很不规矩、跟坐也没两样。“今早二弟的使者来过了吧?” “是呀……可大臣们仍然反对。” “父皇,这次我也以父皇的名义接收了不少王郑的大臣,其中还有个二品官。”真不晓得王氏是怎么封的。“但如果我们从东都城下退走,那么这些官儿又会成为王郑的大臣了。” “……”皇帝沉默片刻。“女儿,你真要打下去?” “不打不行,父亲。若输了,我们全家大概也只剩投奔突厥一途。” 梓风知道父亲不会真的被大臣们鼓动、软弱地将已打下的基础全部放弃,但她也明白父亲肩上沉重的压力、粮草军资甚至是民心皆是。“我们将王郑在都城外的所有仓禀全数拿下。而分给平民的是抄没不肯投降的王郑官吏豪绅所得……因此,粮草暂时不缺的。” “好好——” 皇帝在想其他的事,梓风则考虑围城的事。“女儿和二弟、四弟其实不担心拿不下城,而是得时刻防着王氏与窦氏联手。” “窦氏贱民,只知道保着自己的儿子称帝,从不想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称帝。” “可他们不会真的联合,就如三国时的孙刘。” 皇帝扯出一抹可以称之为笑容的表情,拉住女儿的手好一会——他的儿子们可不会让他这样拉着手,除非是无法瞪眼的小娃娃。“而我们就要当那司马一族……好了,女儿,你的心、老爹爹知道!知道!” 告辞离开前,梓风就很清楚父亲会站在己方这边、全力支持前方攻打东都,或者说是同时与王郑、窦夏两家开战。那两方的任何一边都足以与他们李唐相抗衡,但若想打倒其任何一方,都必须准备好同时打跨两个劲敌。 她和弟弟们能打倒两个强敌吗? 或者说,又有谁能够承担得起失败的后果呢?! 还未步出宫门,梓风瞧见自家的队伍、有骑兵也有一般的家人。为首的正是何潘仁。 “公主,请上马吧。今天府中歇息明日再回营。” 梓风本欲拒绝,但突然想起来父亲经常做些中午说的话晚上又有变的事,也就点头同意,朝着家人指示:“吩咐,多做点吃的,路上用得着。” “是——” “姑娘认为陛下会支持秦王?”何潘仁的马离她的不远不近,正好可以说话又不会被很多人听见。 “会。” “那我们定能赢。” “应该能。” “姑娘,我军会赢的。所以姑娘不用再去其他府邸碰钉子了。” 梓风扭头看向可以称得上是最为心腹的部属。他跟了自己那许多年……好些年了,那他应当是将一切都默默看进眼里的。“我本也不打算去别的地方。” “属下现在先去南山,会在半途中与姑娘会合。” “好。一路小心。”她想了想,还是将腰间的一枚令牌摘下。“备在身上,见到我时再还给我。” “是。” 晚上时,皇帝的密使来见。 父皇让她每旬单独报告重要战况和趋势。她答应了,心里也颇有些凉意。可这是皇家之路的本来面目,既然李氏已经走到这一步,也就必须走下去! *** 除了父亲,梓风一个手足也没有见,包括皇太子——话说回来,大哥虽在姐妹中算是最重视同母妹妹、但与对秦王的关注相比差别极大。 大哥……二弟…黑暗的夜中,梓风不是没有想过大哥登基与二弟登基的不同、甚至也曾偷偷比较过自家手足与汉武帝的长短,但在她看来,大哥在处理朝政尤其是应对百官方面确实胜出一筹,甚至是关心平民方面也相去不远,可要轮到军功、两人高下即现。 可军功与治国是两回事呀! “姑娘,工匠们不辱使命。” 民夫、京城好不容易筹集的七千援军以及平阳公主的亲兵相当迅速地运送大量军械、以及南山那些大师们新制的强弩与巨盾,但到达前线时、秦王已亲自率军阻截窦夏军。 最可怕的情况还是出现了,他们腹背受敌。与两方敌军总数相比,她带来的这点增援少得可怜,因为即使将李唐所有的军队都押上、数量上也是不够的。 所以他们只能拼死一战! “公主!齐王!城里有动静!不,其实是地下!” “元吉,你管地上,来多少你就给我打掉多少,一个也不能放过!”梓风狠狠盯住四弟,“我去管地下。” 三条地道,百来名想出地道出战而不被活活烧死的敌人被活捉;齐王那边战果也不错,将一支想出城的军队、用盾牌和强弩活活钉死在城门,甚至还一度英勇地把一扇城门撞坏。 总之,在王郑那边,他们还是讨到了好处;但即便派去了所有能派的骑兵,唐王那里仍然没有消息,好的坏的都没有。 到了夜半,快马冲进数月来始终不熄灯火的大营。 秦王领兵胜了……第一回合。 “继续增援秦王。”梓风凭自己的地位和对部分将领的绝对影响力,一口气驳回所有的反对、不论有异议者是谁的人,将仅有的骑兵战力全部送去弟弟那里——这叫孤注一掷,但他们已无路可退,“城暂时不攻,但出来多少我就打回去多少!” “姑娘呈给陛下的战报如何写?”何潘仁在军令下达后、跟着她离开时轻声问。 “我会如实写,秦王全力与窦氏一战,首战告捷。” “只这些?” “是这些。” “……” “怎么?难道还要将我们冒险增援的事说出来?派去的是李将军他们,连夜熄火迅速赶去,至少可以瞒着城里一会……我弟也只要这几日的工夫……他也只有这几日了。” “姑娘,我们会赢的。” “是,会赢。败了我会自己战死在沙场上,而不需要敌人来决定我的命运!” 第七十六章 与窦氏的作战陷入胶着,而僵持对李唐军队好处极大。东都这边的援军已经加入战局,特别是休整后的三千多精悍铁甲军也送去秦王手中,也许步兵上数量不及、但在战力上两方已不相上下,这样二弟的胜算就很大。 梓风每日与四弟一东一西、隔着大城遥遥相望,虽不再大规模攻城,但围困防守却更加严密,现在王郑那方连拼死一搏的信使都跑不掉、窦夏的消息也被狠狠地隔绝在东都之外;加之粮草军械充足、军心基本也平稳,相比之下东都的状况惨淡许多——这也是李唐军人们不再思虑脱逃保命,而是日日等着接收战利品的原因。 “姐,二哥那边还没有消息吗!”齐王根本不是询问,而是抱怨,每两日他们碰面时总要提的一句话。 “无。”梓风压根不理会四弟的焦躁心情,而是头疼怎么向父亲禀告战况。对了,他们擒下王郑的一名大将,在尚无其他好消息的时候可以送去京城显摆。嗯,顺便提下东都城中军心不稳、民情凄惨。 只要二弟能将远道而来、从不与王氏同心同德的窦氏大军挡在关隘外再一个月……不,她就会下令—— “公主!秦王急使到!” 她和齐王几乎是立即冲回座前。 二弟让她攻城,然后暗中放王郑求援的使者出城。 “好,你就回复,请秦王放宽心,我会办到的。”她会让王氏的王子们哭着跑去窦氏军营中求援,好让二弟有机会与窦氏决战。 “两个方向、六处,同时攻城,必要时从十处一齐进攻。”梓风和弟弟召来几名主将,选出一些以往没有重点进攻过的地方,“樊兴刘,东西都备好;四弟,回去让军士们先睡一觉,丑正时准备火箭和飞石,先在那些地方点火,明晚我这里继续。三日后攻城。”[1] 东都被李唐军队搅得三日三夜不得安宁后,梓风又开始进攻。这回与以往毕竟有所不同,她最关切的乃是尽量减少死伤,但城内的士气下降很多、以至唐军几乎夺下了两处城头。之后,两方都将所有的军械和可以轮调的军兵全部用上,因此尽管伤亡不大,却激烈异常。连秦王的使者都转达自家主将的打趣问题:是不是东都可以就此拿下了? “方才是王世充的第二批求援信使。他们以为趁着战乱可以逃出去。”齐王得意道。也不想想李家的几个儿女都是大将,怎可能在这样重大的事情上疏忽?! “明天我们两边一起进攻,”梓风凶悍下令。“定要他们的第三批使者满脸血污,哭喊着请求窦氏立即进军。” *** 一剑挥去,将来箭断为两截。 “姑娘小心!”在梓风亲赴前线、发号施令时,十几支强弩直扑她背后,吓得何潘仁一手长盾、一手长剑,紧紧跟着保护。 “我没事!这点本事杀不了我!”可她气坏了,“飞石!从楼车里发!” 新造的耧车改为强大的投石器,虽少了舒适,但在避开对方的弩箭可以给城里的守军带去可怕的损伤。而新运来的四辆耧车集中于一处,几乎将城墙活生生撕开一道十步宽的口子——外头的军人们可以清楚得看到里面的士兵跑来跑去、堆积修缮的惨状。 “我不多费人命,但再多的箭石和器械都在所不惜!”梓风本人就如一把长鞭,率领部下日夜轮番攻城,害得齐王也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和布满血丝的眸子,嘶吼着、半分不敢落后于亲姐。 “姑娘,让士兵们和你自己休息一下,方才城里的第三批已经跑出去几十里,肯定能到得了窦氏军营。”如果是四弟说这话、她会一鞭子抽过去,但何潘仁决非贪生怕死之徒、也不是有勇无谋的蠢人,当他严肃提出建议时,梓风着实怔住、然后看向其他同样疲惫不堪的部将们。 “轮班。我与何将军一日隔一日指挥,士兵分成六批;齐王那里也比照这样做。樊将军,催制耧车和抵挡火油的陶盾。”梓风考虑过后换了法子,但休想让她减弱攻势。“还有,今天到此为止;明晚开始,看好风向,从楼车上射火弩。” 又是七日的攻击,城里守军的士气明显又低了些。现在,只要秦王回师、哪怕是部分人马回师,他们都有把握拿下东都! 城里支撑得很辛苦。梓风他们也等待得辛苦。 直到有一天傍晚,从秦王那边传来简洁的口信:虎牢大捷,乘胜追击。 于是平阳公主派亲信送进宫中的军情也是这八个大字——相信皇帝一定非常高兴——然后下达同样简洁的命令:“停止进攻一天,以示庆贺。” ……听说她四弟埋头睡了整整一天,所以她不能躺平装死、必须打起精神来准备下一轮的总攻。 “即使让夏军这样回去,东都仍然是我们的,再由秦王这样的名将镇守,积蓄实力后拿下河北、及至整个中原。那么南方就不会构成多大的威胁。” “正是!南方与河北素来不合,各个击破即可。” “……” “……” 众将们心情大好,聚在帅帐中吃茶尝点心,而且难得的、大家有志一同地在公主面前打理得干净清爽,哪怕这位公主并未穿着美丽的丝绸礼服。 梓风很少开口,只想着如果自己是二弟、带领几乎李唐所有的精悍骑兵和勇将,会如何“乘胜追击”…… “不,不会让他们回河北去休养生息。”平阳公主的一句话,让帐中顿时静下来。“不能纵虎归山。哪怕……一直打到河北都成。所以,各位,准备好,就由我们这些人,攻下东都!” “那,不要求京师派兵增援?”樊兴刘忍不住问道。 “不需要,”其实也无兵可派了,“用起来不顺手。去,召集全军会写字的人,抄写两千份军报,明天一早用强弓射进城去,告诉他们:没有援兵了!” ----------------------------------- [注1]此时的火箭系纵火用箭矢。 第七十七章 窦建德被秦王打败并俘虏的大消息,从各个地方向各个地方传播。 最高兴的要属京师上下。李家姐弟们决定让全部铁甲军押送俘虏进京,一方面是确保安全,另一方面也是显示他们的军功——而他们自己,带领余下人马齐攻东都。 其实在夏军大败的信儿传进郑军时,他们已无继续反抗的斗志。等秦王大军回营时,连城外都可以感受到城里面的绝望。 “射劝降信,二日内投降的不杀……传令各军:三日后总攻,拿下东都!” 当秦王肃着一张脸、冷竣下令时,连梓风都无法控制地听从指挥。 “好了,军务结束。你们几个、伺候秦王休息。”平阳公主直接使唤秦王的侍从。 “姐姐,我不——” “架回帐。”在某些时候,她李宇水是营中最说话算数的那个。“对了,先把他清洗干净。等会我会亲自带上御医开的补气血的药过来。 秦王的体力其实已经超越极限。他的部下们也是如此,几乎各个面无人色。梓风最心爱的铁甲军也首次放下责任,将安全大任全部扔给步兵后倒头便睡,有的甚至连食物都无法吞咽、只喝得进少许的温水。 “休息。”药其实是皇帝专程让使者带给心爱的长女的,她不管不顾地直接拿了给二弟而无视男女可能有分别。 “姐——” “为了三日后一鼓作气拿下东都。”她止住弟弟的话头,“何况我要在京城里来人之前先踏进东都皇宫。记得,这平定中原的功劳,是我们的,是你的。” “……好。” 两人皆年轻,却也经历丰富到同龄同性之人无可望其背的地步。 有些事情……还是先放在肚子里……就这样放着。 药里放了些安神舒眠的药,所以秦王差点错过铁甲军押运俘虏进京的时辰——但他终究是到了。 三千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兵迎着日光,精神抖擞、豪勇摄人,如柄巨型钢刀、刀锋指处所向披靡——很难想象有人胆敢挑战这支铁骑的战力。 “押往京城,但不能少了一根头发,明白吗?”秦王眼下的声望几乎可以号令李唐全部的军队而不会有丝毫异议。 遥遥望去,远处的东都城墙上似乎有黑压压的人群在观看,但距离太远看不清有多少人。 有一样可以确定:攻克东都的日子近了! 铁甲军行进速度不慢,钢铁相互摩擦声及健马铁掌飞踏的声音交织成令一般人有些畏惧的合音。不过梓风听着非常愉快:这支她亲手训练出来的铁甲军经过无数硬仗,已是李唐中最强的军旅、且明显的是公主铁卫而非哪位皇子的嫡系,此次由他们来押送最重要的俘虏进京,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弟,他会被父亲斩了吧。”梓风除了叹息,也没法有其他的法子。任何李姓都不能容得了活着的窦氏。 “大概。但……河北又是件麻烦事……可若不杀,也是大问题。”秦王同样无奈。“他不会为我所用。而,你想,降了的屈突将军当上尚书,那应当给窦建德什么地位?王?” 梓风轻叹。“希望河北的其他将领好对付一点——拿下东都后,我会赴晋阳戍守。” “……我们先得攻下来才是,对不对?”秦王豪气一笑,“传令,攻城!” *** 当皇帝的使者穿着官服匆匆赶到时,第二批大军正在整队入城;而三名李氏子女同时在城中各处维持秩序。秦王负责与守军拉锯,公主与齐王对付宫廷。 其实宫廷的麻烦不在军事,而在于复杂的人事和大量的财宝。哪怕是嫡长公主也会碰上棘手的问题—— “……都带去东宫……对,那五处殿专门来安置这些美人们,你们五个、去选两百名士兵各守一间,由一名校尉带着,出了差错、我就先追究你们校尉!……知道为什么我让你们不许多看一眼吗?就是怕现在会有几个*的,明天可能就翻脸告你们一状,到时犯上欺凌弱室的罪名,我可是不得不把犯错的吊在城门上!到时别怪我李宇水无情!……对,好吃好喝好招待,就是不准踏上台阶一步,殿里的事情统统由宦官们去做!” 扫了眼每一箱都由一文一武两名官员装起来的东西:“箱子都搬进我屋子后头的库房,我亲自看管!大件的放齐王屋后的库房。” “皇姐,我们是不是先挑点——” “你想被大哥训斥、惹父亲不快的话尽管去做,我一定不会袒护你!”梓风差点一鞭子往四弟身上抽。“你给我去前殿!万一有嫔妃说你不轨就麻烦了。” “不都是——” “滚!回来!对了,郑的御用之物一样不许少,姓王的也一个不能死,明白吗!有王郑官吏偷藏东西或是劫走王氏人口的,全部以反叛处!快去干活!……好了,你看中哪些个女人,问好名字回去向父皇讨,不准私藏!快滚!” “公主,皇上命臣传个信,东都宫里的珍宝玉石先让公主挑选五十件。” “秦王和齐王呢?” “皇上说了,男人们拿了宝石也是送给女人的,所以两位皇子和公主的正式赏赐回京再论。” 也就是说父亲要先讨好一下无法分到美人的嫡长女!也不错,五十颗宝石换五名佳人,划算的!梓风轻轻笑开,你回禀陛下,说女儿非常、非常高兴有父亲的关爱。我会选五十颗宝石装饰我的剑,到时你过目后登个簿。“ 装饰……剑?使臣微愣,不过立即恢复正常,“遵命。” “公主!公主,粮食不够了。宫里放出来的犯人、宫里的女人和……不男不女的,还有城里的饥民,我们营里的粮食只够维持四五天的!” “秦王怎么说?”梓风看了看张口结舌的文官一眼,算了,“这样,找城里的商人们来。我说我要同他们做生意。” “是——” 在她上书京城要粮食获准之前,城里大概已经开始饿死人了。“来人,继续找王氏的粮仓暗库!全部找出来!樊兴刘,你带队去找,但别错拿王氏以外的人的——靠着王氏裙带的不算,他们统统一块押往京城!” “公主,在西域,买卖罕有的珍宝时,大多由商人们聚起来喊价,价高者得。公主不妨用这个法子。”何潘仁已经开始打那五十颗宝石的主意。 “好呀,你只要给我的剑柄上留三颗石头、装点装点就行。”梓风毫不在意先期到手的赏赐飞走。原本就是李氏从东都夺来的东西,用于东都人民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第七十八章 王郑的降臣降将们都交给皇帝的使者去头疼,王氏一族则用二十多辆囚车押往京城——这次即使没有铁甲军,护卫军威也足够让王氏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人们胆寒。而顽抗的俘虏们都已弹压殆尽。 “姑娘要与秦王一起回京邀功?”何潘仁灰头土脸、满面胡渣地出现在她面前,就说明王氏的事已经处置得差不多了。 “邀功?”梓风非常不喜欢这个词。“我只是回家而已。” “可姑娘回京,就是向皇太子炫耀战功。” 不,大哥会彻底无视他这个嫡亲妹妹,却对所有其他庶出手足们示好。大哥和二弟……算了,这不是她能够介入的麻烦,大麻烦! “你说……我如果回去了,要么是继续南下征战,要么待在家中找夫婿生孩子、到宫里找父亲要好处?”她真得这样过日子吗?“还是……” 何潘仁只低头作出恭顺听命的样子。周围还有别人,虽然听不见,但都看着。 梓风沉吟了会,继续原来的事。 半个时辰之后,她对着自己的亲兵及何潘仁、樊兴刘下令:“没有家眷的,随我去苇泽关戍守;有家有口的,我另行安排职位。樊兴刘,你要在哪安家?” “属下仍然想跟随公主,不当将军赚钱养家还更容易些。” “……” *** 回京的樊兴刘拿了一大笔赏钱后辞去军职——除了同阶的昔时同袍,其他人不痛不痒,甚至还庆幸将来少了个有战功的来抢所剩不多的官位。 梓风部下其他将官都跟秦王,而后者是不会在天下未定之前让他们还乡的。她二弟应当是承诺过什么,所以那些家伙死心塌地的。可也正是这些死心塌地……唉! 在由京城使者转交的信中,梓风向父亲大大炫耀了下自己的名贵新宝剑之外,还告诉皇帝老家不甚太平……若再遇前时元吉之境况,天下耻笑。 当皇帝的亲笔信和赏赐一齐下达时,梓风已经同何潘仁等人在苇泽关刚整理过的流水凉殿里吃茶。 这个凉殿造得匠心独具,这间殿半是屋宇半是岩洞,再从山上的清泉引出一股、环绕岩洞从屋外泻下,在天气炎热的时候身处期间,主人可边倾听清越的水声边享受难得的凉爽;而若是天冷时也有法子,因这岩洞冬暖夏凉,且在引水的石槽下生起灶火,火中可烤热食,热水流淌之下也使得屋内较暖和,还可以随时用温热的水沐浴而不必奴婢们烧水提水的忙碌。 信中翻来覆去只有一个主旨,那就是皇帝很高兴有这样的女儿,且是非常地满意她勇于分担父皇夺取天下的重担却又轻贱名利的作风。 梓风只扫了一眼赏赐品的登簿,仍然回到信中。对比前日收到的大哥的手书、二弟的亲笔信和四弟的家书、以及两位姐姐的短笺,差不多可以看出京中的粉饰太平和这平静之下的暗波汹涌。 南下作战的都是皇帝旧部,守卫边关的不少换成皇太子身边的旧部,而秦王的好些部下被调往新拿下的中原之地。 秦王和齐王都已将兵马交还朝廷,但部分无家累的铁甲军、轻骑兵乃至步兵,一个不少地开赴苇泽关,而晋阳老家的留守也奉命兼任平阳公主的幕府长史,周边四个郡在军事上听从平阳公主的调遣——但这四个郡与京城之间隔了很长一段距离,其间有两处重要关隘且驻扎不少军队。 也就是说,她李宇水即使有些兵权,但若想趟京城的浑水,也是鞭长莫及。 “公主和我们这些旧人都平安,这比什么都好。”樊兴刘一昔做回商人,立刻打通往西域的人脉商队。梓风这里刚将赏赐的物件分配好,他就满面尘土但高高兴兴地带回大量好东西。“瞧,关里关外不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的,见到商人带了货物去,各个兴高采烈地来赶集,连那些贵妇们都不管不顾地当场抢珍品——呃,我的东西很不错的——就这一趟,只要一回,就比打下一座郡城缴获得多好几倍。” “大家若没打赢仗,早没命了,还有机会让你我赚钱?!”何潘仁出资五成,但因为不出面行商,所以只得利两成。但两人在女主人面前常互相斗嘴,辛苦维持着和乐的表象。 “打仗的又不只你一个。”不少退伍的军人就直接被樊兴刘召入商队,虽然走商路同样惊险,但赚的钱比军饷高出三倍有余,乐得昔日的樊将军挑三拣四、精里选精。“啊,呵,对了,公主可喜欢新的香料?” “很好呢。”梓风淡道。心里想的却是一堆京城来的消息和指令。 “姑娘,秋风起了,是否西去草原围猎?也让弟兄们准备一季的冬衣。” “大军围猎可不是我一个人说定就定的。但若是抽调各郡骑兵联合巡视边境倒可以。樊兴刘,我用圈养的成年牲畜跟你换军士们过冬的用物。还有,何潘仁,四个新养马场的地方选好了吗?” “哦?新的马场?!”樊兴刘来了兴致,开始与旧日同袍讨论备选的六个地点以及如何改建。 …… “……公主?” “……姑娘?” 两人几乎是齐声唤她。 “哦,我在想事情,你们继续聊。”梓风被惊动回神。 “呃,那四个地方公主还是亲自看下比较好?顺便在寒风起之前遛个马?” “……也好!”梓风点头。她也真的需要从令人不快的消息里暂时脱身。 四弟正式与大哥结盟了。 东宫与秦王幕府已是敌人。 柴家不算太重要,且是姻亲、没有太牵扯其中。多数李氏宗亲不喜欢秦王的六亲不认,也大多加入东宫排斥秦王幕府的举动,只几位领兵的宗亲只管打仗、拒绝参合其中。 而,东宫与秦王幕府同时来拉拢她,她又该如何处置为好? “哦,阿廉,准备笔墨。”她突然一句,惊动屋中所有人:大家不是在讨论马吗?但她没时间理会属下们的探究目光,只平静答复,“我得告诉父皇与皇兄,我最近开始在关外圈地养马以补充军需。” 第七十九章 日子很是平静,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但梓风身边的人总是更明白些的。 “姑娘决定支持哪位兄弟呢?”终于有一天,再也忍受不了的何潘仁开口了。 开春时节却下起了大雪。又冷又湿地让人很难受。梓风清楚近日来的几封密信对自己的影响……不过,既然某位大将这样问起,她干脆摊开了来吧。 “你看下这些信。” “……这是……姑娘真的要我看?” “是。” “据报河北那边不太平。” “你觉得现在的天下,一块地方的反叛会颠覆什么吗?现在也只有岭南、西南和辽东不服李氏了,区区河北顶多是麻烦、不会真成威胁。”更何况,她的兄弟们都会拼命去争抢军功,自己何苦挤入那一团乱局呢?” 何潘仁每开一个锦盒都会抬头看她,看完再看。到最后一个非常不起眼的木匣开启后不久,他就从座上直起身,惊愕万状地盯住她好半晌,接着又低头、看了又看。“姑娘……这是……” “密旨。”梓风平静道。“好了,现在苇泽关里没有好心情的人又多了一个,是不是?罢了,你去做你的事吧。这场雪一下,田地里的收成恐怕不太好,你还是带些懂行的、去屯粮地走走,看怎么补,不行种些别的比方说豆子之类、总也好过绝收。” “……是——”何潘仁指尖微颤着,将盒子全部物归原主。 “你说我该怎么办?到时带兵剿某个兄弟?我到底剿哪个好呢?还是——”她的手无意识地挥着,“还是……还是我从这世上消失、眼不见为净来得好些?” “姑娘!” “还没到那时候,”她瞪着趋前跪倒的心腹道,“总有法子的。我们都经过那许多,不还是活下来了?” “姑娘……请容属下想想。” “别与樊兴刘讲。他有家有口,不能冒险。” “……那,姑娘已有腹案?” 梓风将目光从窗缝转向那许多年的心腹部下,他胡子又冒出来了、显得有些粗犷,可如果剃净胡子、却又太过棱角分明的好看。“你先把胡子留起来吧。” *** 她去了趟五原。本来是出兵的,结果成了招抚赈灾。几名曾经反过隋室的小支义军头目打算自己做点事业,可惜他们选错了时间和地点,当人数并不多的铁甲军如庞大的镰刀、将反叛军队及其首领如禾苗般铲除后,余下的人全部扔下武器盔甲地跑了。 己方几乎没有什么伤亡的战事,打得……真过瘾啊! 可惜上万名又饥又寒的平民着实让军人们慌张了好一阵子——好罢,本来想让大家快活过个新年的积累都化为乌有,除了些个娶不到妻子的军士拿着军饷口粮讨到了老婆,算是不幸中的小小喜事。 “姑娘,河北出了事情。窦氏旧部反了。”何潘仁轻声来报。 “加强东边和北边的防卫,大不了我亲自去镇守。除此以外别无其他。”梓风面不改色。 “这次不是秦王出兵。” “那大概是父皇的人出征吧。”朝廷之中,要么选一个人效忠,要么就消失。而,如果选错人……就不是离开权力中心那样简单了! 晚上时,一名亲信探子带回京里的消息:李仲文谋反! “这不可能!”大家相处好几年,他根本不会起那样的意啊! 梓风跳将起来。 探子静静垂手候在一旁。她急急转了好几圈,突然停下,“是谁告发的?大哥的人?” “明着,应该是宫里一位嫔的堂哥,但陛下应该不会这样明显得指使。呃,左仆射已经领命调查这件事了。” 丞相左仆射?梓风僵住。她将自己的部属大都给了二弟,就是希望他们跟着秦王建功立业飞黄腾达……可不是让他们莫名其妙地被定罪诛杀! “姑娘?!” “姑娘,听说李兄弟他——” “噤口!”梓风轻喝住闻讯而来的何潘仁与樊兴刘。 她瞪住两名许多年来一直相处、如亲人般的心腹部属,然后想象着他们被扣上匪夷所思的罪名而丢掉性命。 “……姑娘?” “何问,你过来,”她唤探子。“京畿那十四人可过得平常安稳?” “应该……是。” “好罢,不论是不是,你带笔钱回去。当作不认识我们,除非樊兴刘或是何潘仁、或者是我亲自来找你,明白吗?” “姑娘!” “……” “……” 三名部下都有些傻眼。 “樊兴刘,你跑一趟,每人送一匣金子。” “姑娘!”探子终于明白过来。 “别跪!来日方长,明白我的意思吗?来日、方长。” *** 别的人能打发,何、樊二人是不可能打发的,事实上梓风也不想也无法打发走他们。 “姑娘打算……如何?”樊兴刘是年纪最大、也是看起来钱最多的一个。 “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樊兴刘处理完探子们,还得请你跑趟西域看看。” “姑娘想步霍去病将军后尘、在戍守职上撒手人寰?” “何兄弟!”樊兴刘冷喝。 梓风深吸一口气。她生在李氏,自然是与一般人家的女儿不同。何况,古今以来的皇家纷争故事,她几乎一个不漏地全部记得——清晰非常地记得那些个让人无奈至极的历史。 而这近一年的光景,真是超出她忍耐的极限了!尤其是……她委实无法想象向任何一个手足挥刀相向、互取性命的情形。 父皇对她的期望是否太高了些?! “我还没想好。但是,不会太慢了。倒是何潘仁,你不能同时与我一块消失,那得想个法子——” “属下参与剿灭叛乱即可。姑娘放心,属下定会活着回来的。” 梓风望进他的眸。那双眸黑得不很纯粹,而是有些棕,其中有着流光闪动。然后她轻轻笑开,“你已彻底厌倦了中原的内乱,是不?” “西域同样纷争不断,父子手足相残之事也屡见不鲜。” “但,他们不是我的亲长手足。”别家的事,她没有心力去管。 “姑娘真的要离开中原?不回来?那今后姑娘打算定居何处、以何营生?” “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吧。对了,我记得自己还是你商队的大财东,那么、既然我能带得了兵、带商队走丝路应该还是可以的,何况我有分辨珍宝丝绸好坏的本事,应该不会没有饭吃……” 她拼命想着今后的好日子,袖子轻拢,拭去眼角无法克制的泪。 两名部属闭口静待她恢复情绪。 “姑娘去泡个香喷喷的澡,早些休息吧。”何潘仁尽力若无其事地说道,“对了,定要试试前天刚送来的香露,若是姑娘喜欢,那京中的贵妇们必然会花大钱买下,那我们又找到个可以发小财的好货。” “……好。你们也去休息吧……哦,军舍的沐浴间已经修整好,都去洗个澡吧……对了,西域洗澡方便吗?” “姑娘难道忘了,我们这里引水取的工程还是西域传进来的。” “好,这就好。” 梓风想的是,等下浸在温汤里,灌个三壶烈酒。 离开啊! ……离开……哪有这般容易就下定决心的! 她只是、只是不想见到属下们枉死,更不想让自己变成史书中那些只重权柄、不论亲情的皇族! 不想啊…… 第八十章 第三位自己曾经带领过的部下被黜时,梓风只淡然地让樊兴刘亲自送几镒金子去当安家款,连表情也几无变化。 她接近年关时进献了不少东西。给宫里的是十二匹美丽的仪仗白马,给皇太子的是些西域产的香料与葡萄美酒,而给秦王的只是块西域所产的极佳耔玉以及一封信——一封除了收信人以外、任何人即使偷看到也找不到错处的家书。 若是她这旧主的故人家属将来有何困顿之处,新主总也得伸个援手,是不? 东边的战事虽然有点棘手,但她看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先期平乱的队伍小败,朝廷立刻重新委秦王以国家半数军队的兵权,急急请他踏平所有的土地。 那,踏平之后呢?大哥想必更睡不好了,因为李家二郎的声望现在已远超过大郎,连皇帝对次子说话时也多少陪着小心、尤其是在天下还未真正平定的时候,俨然现在李氏皇朝有两位皇太子般……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特别是大哥远非昏庸之人,这……大概也快了,史书上类似例子数不胜数。只,今天放在她的家族中发生,那感受可比看书不知震动千百倍。 “姑娘?厉关令在等候。” 哦,对了,她荐举自家的关令应急召、赶赴治理关城能手奇缺的江南之地,也算升个半级。至于新关令,尚未到。“好,我得去慰劳一番。天下筵席岂有不散之理。” 整好已经很齐整的甲服,出得厅堂、送上安家路费,大家好聚好散。 平阳公主的幕府、自起兵以来就有,现如今也仅有皇嫡子女们的幕府保留着,其他将领宗亲的兵马人员一概被收回。曾几何时人人谈兵的盛况,早就被明明暗暗的取舍争夺所取代。 心下不是不发凉的。 “……少说话,多听、多看、多想、多做事。切记,绝不要与任何李氏皇亲走近。” “是!臣……明白公主深意。” 关令是个精明又谨慎的人,既然他这样说,那梓风不得不这样信。至于将来,那是谁也说不准的。“收下这些钱,莫要推辞,要紧时也许用得上。你的职位不高不低,不太会成为眼中钉,可难保不出任何差池。” 关令一揖到底,终是把想说的话咽了下去,礼节周全地离开。 “准备,巡各仓。”河北战事虽有转机,但也必须处处小心,不定哪里被偷袭。“对了,何将军那边如何了?” “正与敌军对峙,等待秦王将令。” “知道了。”按原来的第二步计划,她……得先发动。 走上城楼,眺望远处的峰峦,想象着更远处的茫茫草原。既惶惶有些不安,又期待着什么。 “姑娘,”樊兴刘仍然是北地商人装扮。“货已到齐,请过目。” “哦,这么快啊。”梓风有些懒散地踱下楼阶,她动用自己的私钱为每位将士备下礼物——不算太小的临别礼,将这些年老父亲给的赏赐彻底花光。“过了个冬天,确实,不少东西要添置了。” *** 春后,平阳公主带了亲兵巡视各处仓禀,同时遣所部为河北战场送去大批军资。接着便前往云中查看军马情形。再之后,一支叛军在山势险峻处突袭。 平阳公主薨。 第八十一章 整整三百里的荒山戈壁,中间夹着道勉强算是隘口的峡谷。西域奇异,从太阳尚未升起直到天黑有近九个时辰,一路上除了四五处早已被牲畜啃光的稀疏水洼草甸,竟是全无活物。 驼队不紧不慢地驰入土堡、大家从驼背上筋疲力尽地滚下时,已然过了子时。 “女当家回来了!” 一声呼喝,堡内立时热闹起来。里外前后、算上同行的人,居然有两百人之多。这次驼队来回一月,带回来的是蚕茧,还有大量的生铁。 “水路如何了?”当家的女子一下驼背后问。 “冰凉流淌的甘甜泉水,像神山上的雪一样圣洁。用这样的圣水煮出的玫瑰麻布罗茶,与当家的一样美丽。” “……谢谢,我很渴。”女当家其实最怕这位当地管事满口的长篇赞美之词,但看在他平日几乎不说话、只埋头做事的份上,她就当在听只能懂一半的于阗歌谣。不过这茶水委实清香甜美。 “水是早晨便运上顶楼浴池,所以女当家不会感到水太冷。” “好,先让大家都填饱肚子吧。” 管事拍了两下掌,热腾腾的烤肉、干果、甜瓜和麻布罗茶很快送上。 凉风中,满载而归的人民尽情享用。 半地下、被蜿蜒而过的冰凉渠水环绕的小厅里却明显冷清许多。 “织工们明天午后就可以上手。这些织工来自好几族,此前都织过羊毛或是丝毯,且不少是寡妇、需要养家糊口。”管事觉得有必要先讲这一件。 “好。把她们的孩子接进来,教他们汉语、刀剑和做生意。” “香料已经备齐,姑娘要亲自去趟中原吗?”二当家最喜欢的就是占的地儿小、卖的价钱高又不至于让盗贼孤注一掷的香料。 “……不了。我刚回来,不想太累着自己。” “姑娘,”被留在堡中每天被至少十几桩事情缠住的三当家终于找到发言的场合,“秦王当上皇太子了。” 富裕又强悍的商队和土堡当家女主人怔了很久。“那么……” “先皇太子、和先齐王,都在宫变中被杀。” “……” “不过好在牵连并不广,文臣武将都活着。” “……” 不算大厅里静得可以听到每个人的心跳声。 管事也静默不语,只在片刻后往大当家的杯子里注入青绿色的热茶汤。 “多数都活着,算好的了。与汉武帝弑妻杀子、两万人血流成河比,算好的了。”她许久后才找到自己的思绪。 “那京中,我们的人——” “先……不要动吧。” “那若是……若是皇太子……” “装作没那回事。”这一回,大当家毫不犹豫。“各过各的为好。” “好。” “都别这样盯住我,”大当家的惨然一笑,“不是少两个、就是少一个手足……那是必然的。所幸牵进去的人不多,光这一点已是大幸。倒是,二当家,请派人去看看故人们,若是能帮上忙,就帮一把,金钱的事好说,但加官进爵之类一律不予理会。” “好,明白了。” “他们这几年大概都不想加官进爵了,反倒可以保命。姑娘放心,那十几家子人都会得到关照。”三当家的现在说话偏缓慢,配上黝黑无须、五官深刻的面孔,在胡汉两边都很受欢迎。 “姑娘,这几日似乎西突厥方面有人往高昌王处走动。”二当家突然想起来一件不大不小的事。[1] “不用理会。这世间乃是用本事说话,李唐国力渐强、兵力更盛,西突厥想与李唐争夺,得先掂掂份量。”大当家无意识地灌下一满杯甜美的葡萄酒,可惜太甜、太不真实,她其实更想用热辣列酒把自己灌得不醒人事。“可我看这突厥,最大短处就是王族不和、血亲纷争,加之不懂治理、不恤部众,假以时日,灭之也非难事。” “那,我们要站在哪边?” “哈哈,当然是我们自己这边。” 再倒满杯,一气灌下。看得其余三人微皱眉。 “当家早点休息。我听王城里的人说,高昌王有意与主持修渠的大当家见个面。” “好。迟早要见的,就由国王去定。” *** 明明已是极度疲累,心下却如冰又似火,一会儿恶寒、一会儿酷热。 大当家一身细软麻料长衣、外披件西域风格浓厚的披肩,席地坐在三层多高的天台。没了日光,扔掉两层细绢制成的遮阳避沙的面纱,可以细细感受这辽阔西域所独有的夜风。可偏偏如此粗犷的土地却出产精美细腻的花、果和美人。 再一杯酒。色泽馥红的美酒配上雕琢华贵、水润剔透的玉杯,让人在血腥与跋涉中寻到活着的那一丝丝愉悦。 “呵呵呵呵……”她突然笑开,笑着笑着,缓缓趴在地上,让眼泪滴入永远干燥的土坯中。 今晚喝了一大瓶酒,可还是不醉。 醒着,就是阵阵茨痛。 “姑娘?”三当家已经在天台的转角阶梯处默然守了段时间。“先睡一觉吧。” “……我不想他们死……”她没有抬头。 “他们若不死,秦王就会死,李唐也就更没有机会称雄西域。” “……”为什么一定要争斗到你死我活呢?明明都是同母手足!苦笑混着热泪。她真的不想见到京城那边任何一个人死啊!所以她才抛弃姓氏,远远地跑开。 “别哭,这是必然的。史书上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将来的李唐定会超过刘汉一朝。”三当家用细柔的羊毛帕子替她擦脸。“不要哭了,不然弄脏了脸,阿廉又要重新伺候你沐浴洗漱,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千里渠水?” 噗——“反正我还要再掘一条一千五百里的渠。多洗两次澡算什么。” “呵呵,姑娘偶然也会使公主的脾性。” “哦……咦,你也刚洗过澡。” “那是当然,不然姑娘会嫌有臭味,会让我跳进渠里去去味。” “胡扯。”不过她喜欢这样有些傻气的胡扯,不知不觉会让自己心里的那块大石头松开些。 “姑娘,明年春天的时候,中原安稳许多,正好去避个暑?” “……”方才她有要回去看看的意思吗?应该没有!可是,这提议该死地好极了。“明年再看看吧。” “喝碗醒酒汤,然后睡一觉?” “……好呀。”她大概有整整十一个时辰没有合眼休息了,虽然不见得是那种快倒下的疲劳,可心里…… “喝吧。” 三两口灌下明显有药味的“醒酒”汤。这不是醒酒,是安眠的药。不过她正需要。“下回你就直接说给我喝的是药。” “好。” 这药量不轻,身体也是浓重的、伸展不开的酸涩。“是……该、休息了。” 她开始昏昏欲睡,正要干脆仰天一倒就算,不想被人小心抱起。其实她想说的是:就让自己正要睡去吧,甚至永远不醒也是件快活的事。 “……明年就好了……” 她正要回一句“再说吧”,终究还是发不出一个音。 ------------------------ [注1]贞观14年唐灭高昌、建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交河故址 第八十二章 一眼望去尽是荒原,只有远处的雪峰像朵珍贵的莲花般召唤着勤劳又勇敢的人前往。 井渠开到近一半,本来在天尽头的白雪现在能看到大半面貌。但即使这样,若要在严寒酷热的荒原走路抵达山脚下,怎么也要十天半月,更何况是在地下挖掘工程! 短暂的春天快结束,站在地面上能够明显感觉到热气蒸着脸。 “对面的工程才过一成,方才驼队已经送去给养。不过再过半月就必须停工了。”三当家这样说。 “好。”大当家一点不反对,因为即使来了几年、她也怕极这酷热。既然渠未挖成,无法冒险放入冰凉的雪山融水,那样工匠们是无法在酷热中继续干活的。“秋天继续。这些工钱应该能保证今明两冬本地都没有什么人会冻饿而死了。” “高昌城里盛传姑娘是信佛之人,才会这样自己掏钱让大家共享水源。” “如果来往中原的好处过半由我们占了,那必定不了三年就会被高昌王整死。”大当家淡道。 “姑娘能这样想是最好。” “怎么,你怕我心寒?哈哈,这点小伎俩,连思考必就能猜出来。对了,我们不如请些僧人来讲经,最不济也得供奉点什么。” “好。让管事来做吧,他是信佛之人。” “可以。但叫他把琐碎的事交给别人,他只需监管钱物、确定地点。” “好。……呃,还有件事……唐使正在与高昌王会面。” “……哼,会不出什么名堂的,除非把突厥赶出西域。”嘴巴上这样说,她还是无法控制得握紧了拳。 “那我不出面,樊兄也不出面,让他人去探听下中原的情形?” “好。……顺便,看看能帮什么,就帮吧。”她看一眼三当家,本想再说什么,终究忍住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想法。可我真的不想让人知道。” “其实,姑娘,他们找上我。那人是我的旧部,这一见就全晓得了。” “……谁让你又留胡子的?!”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 “姑娘,他见过我留须和未留须的模样。” 遮蔽毒辣阳光的双层面纱下,大当家沉默半晌:“认出来就认出来吧。” “那如果他们要见姑娘呢?” “见就见。”她豪迈仰头,只可惜无人看得清她的壮怀表情。“一旦离开就没有再‘复活’的道理。” “当真?” “喂!”她举起绝对有分量的拳头。 “那感情好,唐使正在观看我们的井渠工程。他很想见见一言九鼎、为当地百姓和过往商旅造福大当家。” 面纱下的脸僵住。 好半天,大当家才发出声音,“干脆你来当大当家、我只管跑买卖生意吧……好,请他们来喝碗茶吧。” *** “这位是我们的乌总工头,来自大食东部的水渠世家,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研究这条渠的路线和做法。这位是马工头,精通渠水灌溉之法,也非常擅长引水上高楼。”二当家出面介绍工程。 井渠的工程凝聚了各族的智慧与血汗。为了在荒原活下去、活得更好些,人们整整摸索了一百多年才找到这一法子,在千里外的雪山到村寨间的地下挖一条水渠,用冰凉的雪水滋养这片土地上的一切生灵。这条新开凿的井渠比老的一条路程短,但惠及的农地多,而且沁凉的水温当然也为大当家送去更多的消暑良法。 唐使出乎人意外地详细询问了很多细节,和各族的能工巧匠都聊得不错,甚至还提了不少他自己的看法,比如工人家眷和农田灌水分配等——这原也没什么,李唐一朝建成前、他就是京畿义军中专司农事水利的人,对引水工程与水渠等很有研究——甚至还送上一批中原产的精铁工具,这份礼就颇有份量了。 大当家自然没有在工地出面,可总也不能对强大中原帝国君王的代表过于怠慢,事实上连高昌王和西域各大商队首领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敢有丝毫怠慢。所以,唐使返回绿洲休息时,大当家与三当家出人意料但却又理所当然地出现在唐使营垒中。 “使者大人,这位是我们的大当家。”三当家面不改色地介绍着。 唐皇室的使臣立刻行礼如仪。 大当家没有取下面纱,只用半胡半汉的方式在毡上倾身回礼。“使臣大人此行艰苦惊险,却还关心百姓福祉,真是难能可贵。” “不敢当。臣是奉皇上与皇太子之命出使西域,顺便探访民情,并且诚意邀请天下商贾往来。” “大人一路上是否需要对突厥隐藏行踪?大人回程很难不惊动各路探马,”大当家开门见山。“我倒是可安排一番。” “不瞒大当家,如果臣的队伍稍有闪失,不论陷在哪里,皇太子会立即进兵突厥。” “……也是,只是辛苦你了。” “职司皇命所在,何来辛苦二字。” “那,我也就不坚持。不过大人的礼物确实珍贵,”都是上等好料好工,在西域非常难得到。“若是遇见突厥人、就说是见风使舵的高昌王所赠,若是回京师、就请代为献给皇太子吧。” 她手一伸,三当家从随身兜袋中奇迹般变出一只天竺檀香木的小盒子,镂空的雕工与沉郁的香气在在显示仅是这个盒子就价值数十金。 盒子打开,丝棉衬护下里头只一件东西,那是块刻足层层叠叠十八座雪峰的极品脂玉,在灯火照耀下几近透明——这块玉的质地和雕工都属罕见,即使在京师这样的首富之地,捧着千金也难觅到这样的珍品。 “臣,只要一息尚存,定将之献与皇太子!”使臣非常清楚礼物的贵重,而除了价值、其中意思也是其他贵重之物所无可比的。 “多谢了。”大当家点头,再短暂应酬几句即告辞。 唐使完全按照对待献忠心的大商贾的礼节送她到帐门口,但终究还是立在阴影中良久、直到马队护送着两位当家走得远了,才回头。 最终 李唐皇太子正式称帝那年冬,西域特别冷,冻饿无数。即使堡内衣食无虞,可也有一个多月无法迈出大门百步。等积雪慢慢溶解后,时常可以看见冻在冰雪中数月的黑灰色动物甚至人类尸体。 待寒冷且缺乏食物的冬天过去,堡垒里外又重新恢复了活力。等开春时,战事起了:中原与突厥。 遥远的战争不关本地居民的事,但依靠长途跋涉获取巨大利益的商队们则比国王更加关心战事的任何细节。 中原又是昔日富裕又强大的中原,商人们高兴都来不及,因为突厥贵族们出的价钱低、要的数量少,还时不时拔刀不给钱;相比之下虽然中原的皇城需要缴纳税收、听从一大堆规矩法律,但给钱交货的古老法则能够很好的维持下去。 “有了这批新货、连同去年唐使送的工具,今年初夏时大约就能完工。一旦雪山水流过,地下会很凉爽、后续的工可以继续做下去。”二当家很满意。如果水能够及时通进来,今夏一批作物就能种上,依靠堡里些许杂活度日的众多人口也可以少些贫困冻饿。 “不急。麴氏高昌王不会让战火烧到自家门口的。” “那商队要继续走吗?” “当然暂时不能走。”二当家插话,“要是又赚到大笔钱,会被征去充军资、讨好突厥的。” “派两批人,从南道走,到南方去看看货。”大当家作出决定,“人,不能困在一个地方。另外,派两个熟悉地理和方言的人去唐军中效力,家属各赏二十黄金,立下军功的再赏二十黄金。” “明白了。”多年默契,二当家非常清楚大当家的意图。她放不下家乡的一切,一切的一切,甚至不愿意看见李唐军人的无辜伤亡。 所有人都离开后,大当家只找来三当家—— “下月我去交河城看看情形。” “好。我会准备。” “那个……何潘仁。” “……姑娘?” “不要显露出我们与中原的联系,必要时,我们继续往西行,也许可以去海西做点买卖、看个新鲜。” “好——”总之,他们,不走回头路。 “你……会一直在的吧?” “会!”无半丝犹豫地。 “……那就好……好!” *** 八年后,堡垒和商队一文不少得向李唐缴税,但十万里商路带来的百倍利益仍然足够大家过着富足的日子。 而,大当家再次改换门面、回到故乡怀旧时,一切都结束,又都重新开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