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洛李维斯回信》作者:冷酷荔枝 文案 一个傻乎乎的双向暗恋故事 沈路忽然涨大胆子,在爸妈家的楼道口就牵住我的手。 我当然不介意——但环境就是如此,我们身在此间,满世界都是灯下黑。 # 一个傻乎乎的暗恋故事,日常与过去穿插进行。 又名《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下场》《有话必须说》 写作抛友读作双向暗恋。 大约是甜的吧(? 第1章 我第一次听他唱歌,是在一家酒吧昏暗的角落里。 我第二次听他唱歌,是在高中聚会的KTV包房里。 沙发卡座里的诸位用各不相同的眼光去看他,他并非是今天当仁不让的主角,一般这类聚会的牵头人兼主角总是肩负着得志后衣锦还乡的重任,当然,在这间包厢里也不会有例外。 我不好去形容其他人看他的眼神,但酒杯就搁在桌上,我往里面望了一眼,看见了自己变幻莫测的一张脸。 之所以变幻莫测,是因为沈路这个小王八不偏不倚地往里边扔了两枚冰块。水纹一荡,我到哪里还能看清脸上的神色。 一曲终了,今天的牵头人不负众望地率先鼓起了掌,他放下玻璃杯,肥厚的手掌稍嫌费力地揽上了夏翊的肩膀,他说—— 夏翊,我们零九届的大帅哥,念书的时候成绩就好,学习委员,多少女同学心里面的梦中情人,大家说,是不是啊? 大帅哥恐怕是算不上,成绩好得看和谁比,至于当了两年半的学委,在最后关头掉了链子。 沈路一个电话规划好了待会去哪续摊,这个不长眼的随便从桌上捞了个杯子,正好是我用过的那个。一口洋酒下肚,叹了口气,转过脸来看我。 你就拉着我来看这种人秀情商? 我说你闭嘴,给你找乐子还不情愿了。 他拍了拍旁边东倒西歪的老同学,夏翊唱了首很平的粤语歌,活生生给旁边这位老兄唱昏过去了,白衬衫底下夹着白背心,领口纽扣一解,看着很不体面。 沈路越过这位昏沉如死猪的老兄,挨着我坐了下来。一坐近了,他的手就开始不安分了,绕过衣服下摆,往我后腰上摸。 这小子长了一张勾人的脸,我看了二十八年,硬要我说不好看,我也昧不下这个良心。他摸得心神荡漾,又喝了洋酒助兴,灯光昏暗,情绪跟着涌上来,在别人看不见的角度,往我锁骨上亲了一口。 我说又怎么了,没听说你最近情场失利,啊? 沈路好委屈,他喝酒上脸,长得好看真是占便宜,脸红都是好看的。这人显然不愿意委屈自己,另一只手也不甘示弱,两只手一齐环上来,效仿在场的大多数人,装成一个醉鬼。 十几年前他就是这副德行,也没人怀疑角落里这两个不讲话的男的在做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我说,路儿,问你话呢。 他舔了舔嘴唇,又端着那副委屈的表情,不讲道理地指责我。 是你让我闭嘴的。 这是在外面,要是在家里,我真想给他踹到床底下。 那你现在张嘴。 沈路得令,一骨碌爬起来亲了我一下,火速弹了回去。在我有所反应之前,他又攥住了我的手,扬起来贴在脸上,宝宝,你摸摸我的脸,我好像喝多了。 那你还要续摊?指望我把你拖回家? 他松开手,掰起了自己的三根手指,指天发誓他刚刚接的电话绝不是商议续摊适宜,而是推掉了明天的活动。 乐声又续上了,夏翊从麦架前坐回了沙发另一端,我突然反应过来,又被这小王八给摆了一道。 小王八浑然不觉,一脸白痴相,勾着我的手指问,宝宝,你怎么都不看看我。 我还在回想牵头人的介绍,扒扒拣拣挑出了一点点有效信息。 夏翊有一把好嗓子,和一张还算英俊的脸。脸迷倒一批小姑娘,声音迷倒了当时还是青春少年的我。可惜除了我以外,愿意花时间听他唱歌的人少之又少,听了的也未必能正中红心。总而言之,夏翊闯荡歌坛的成果是收效甚微。 有两年,选秀节目几乎井喷,像我这种不用坐班,靠接单修图过日子的闲人,很有时间去看这些贩卖梦想的节目。沈路那段时间忙一个官司,回来就倒在我腿上,我一边给他喂芒果,一边看电视屏幕。 过了几分钟,电视里的人说—— 大家好,我是来自某某娱乐的夏翊。 手里握着的叉子一抖,腿上躺着的人也一抖。我学了好几回才弄明白怎么切芒果,沈路可开心了,结果我学会之后,家里的芒果基本上都进了他的肚子。 冰过的芒果块啪嗒落地,我抽了张纸给地上黏糊糊的糖水擦干净,重新叉了一块送到自己嘴里。 沈路不高兴了,不高兴的结局就是窝在书房看案子,对着笔电沉默了一整晚,而我趴在冰凉的浴缸壁上出神,就像现在一样。 我也可以向天指誓,那档节目不论是播出前还是播出后,我都绝不晓得它有夏翊的参与。至于夏翊最后取得了什么名次,我也全然不知,想来不会多好,不然他今天也不必坐在这里,唱给一群孩子妈或是孩子爹听。 沈路要闹了,我灵魂出窍太久,恍一回到人间,看见的还是他那张精雕细琢的脸。 影子从身后压过来,我匆匆推了一下他,死活没想到,来人会是夏翊。 那回在电视屏幕上我也没仔细看看他,如今凑近一看,到底是打拼辛苦,三环租了房,吃饱上顿忧心下顿,黑眼圈涂了两层也没完全遮住。当年风靡全校的夏学长,现在也只是一个气运不佳的普通人,气质先五官一步改变,唯有身材还在苦苦坚守。 有人给他让了个位置,夏翊同时跟沈路和我都打了个招呼,他笑得从容,喊沈路沈律师,和别人没有什么区别,打完招呼就不怎么看沈路了,将眼睛对准了我。 他喊我——小阮。 真真是恍如隔世了,听得我头皮发麻,无他耳,纯粹是应激反应。 我爹妈和沈路爹妈的声音,挫磨成灰我也能听得出来。他们叫我小阮,是专属于中老年人的关爱。 沈路不常这么喊,其他人也少有这么叫的,毕竟我已经二十八了,不是十八岁的小阮。 我想沈路回去肯定要笑我了,他一直当夏翊是我心念念惦记了十年的人,虽说身材尚未走样,穿上白衬衫从背后看勉强还能扮少年,内心却是一等一的油气,大浪淘过八百遍也洗不掉的腻。 没办法,要讲礼貌,我说,好久不见啊,夏翊。 第2章 一位留了长发烫了羊羔卷的哥们点了首节奏劲爆的歌,我一听,DJ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包房里轰隆作响,砰砰啪啪,翻版迪克牛仔在台前劲歌热舞,炸醒了昏昏欲睡的诸位老同学。 于是乎—— 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勾肩搭背的勾肩搭背,发展婚外情的发展婚外情,大家各自忙着,好不热闹。 有人瞄中小王八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夏翊拉来的救兵,总之小王八现在是有火没处撒,还得绷着一张面皮听人家和他咨询,准备哺乳期一过就和老婆离婚,怎么才能让自己少出点血。 夏翊这些年应该是吃了许多亏,整个人圆滑老成,老班长在旁边招呼他,夏翊,等下过来唱歌啊,快到鸿雁了。他立马应下,笑得衬景。 我一惊,登时想象出了夏翊握麦,和青年发福的的班长肩并肩站在台桌前,你一句我一句,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真是好登对的场景。 也是十年前的我想都不敢想的场景。 不是讲鸿雁不好,多好多敞亮的歌啊,只是不该由夏翊来唱。 那会儿我说夏翊真酷,在学校能演白衣飘飘的年代,放学进了酒吧就是窦唯唯一指定继承人。我把这话分享给沈路,沈路说,你要干嘛,难不成你还要去当他的骨肉皮? 他不是北京人,我也不是,但我俩都听出了他那个骨肉皮说得有多好笑。 笑完我气呼呼地锤了他一拳,气他玷污我真诚的喜爱,那能一样吗,你拿我跟那群滥|交的人的比。 当年我是不敢,现在我倒是长胆子了,可八匹马也找不回来那种感觉了。 人一圆滑,我就不大能听懂他讲的话了。 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我听得一脑袋浆糊,也没明白夏翊究竟想跟我说什么。我开始认真听他说话,没两分钟,小王八打发走了哺乳期离婚男,不动声色地在我后腰掐了一把。我不自然地动了动,偏巧夏翊盯得紧,一副关切模样问我,小阮,你不舒服吗? 谢谢您了,我挺舒服的,您再和我多说几句,我就得不舒服了。 当然,我不会这样讲。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每个人都说要真诚,但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在比谁比谁更虚伪。 这一局,我代表自己宣布,还是夏翊赢了。 他说,小阮,你现在手机号是多少,我最近都在上海,有空可以一起出来喝酒啊。 歌手都不怎么沾烟酒,浑身上下最金贵的物件可得护好了,怕倒嗓。夏翊应该还没到倒嗓的年纪,脑袋可能是先倒了。 我继续装乖,报了一串十一位号码。任他去查去打,我有底气,不是空号,绝对是上海的号码,打这个号也真能找到我。 沈路听见他的手机号从我嘴里说出来,一瞬间熄火了。 今晚咖最大的显然是牵头人,据说已经在上海某企业做到副总的位置了,吨位和他的咖位一样傲视群雄。 第二当属我旁边的小王八,华政高才生,一毕业就进了律所,律师这行最看人脉资历,沈路玩得如鱼得水,一声沈律还是当得起的。 三四五六接连有人顶上,论以前,三百八十线的小明星夏翊或许能排上个前五,现在也已自觉往后腾位置了。 我没什么好提的,从上学起,我的标签就一直打在沈路身上,从沈路发小到沈路同学到沈路哥们。发展到现在,这些人看我的眼睛里写着八个大字,沈路的腿部挂件。 搭关系的人一拨接一拨儿,沈小王八本性渐显,我晓得他不耐烦了,立刻往他身上一倒。 他马上打蛇随棍上,非常抱歉地和众人统一告别,没办法,小阮他酒量不行,再喝下去恐怕受不住了。很好,于是和我住的近的沈路也只能缓缓退场,毕竟他要帮忙照顾我,都是发小,都是朋友,不能看我一个人回去。 他铁定是在抽我的脸,“小阮”,讲给谁听呢。 做戏要做足,一直到他车上我才恢复正常。代驾来得迅速,服务态度好的不得了,看见一个男的搂着另一个男的在后座上亲,也只当睁眼瞎。 所谓住的近,是真的蛮近,大概也就隔了十几公分,一张床上,再远也远不到哪儿去。 沈路的情绪和小孩儿似的,说变就变,我和他认识二十八年,勉强也能恬不知耻地说一句看着他长大的,至今摸不透他的情绪变化。 比如现在,他莫名兴奋了起来,电梯升十八层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他忍气吞声憋到家门口。我低着头怼了半天才输对密码,一开门就就被他拦腰抱起抵在玄关上。 这个王八羔子! 骂他多少遍也改不了他的破习惯,也不是说这个行为多不能让人接受,还是要怪装修房子那会脑袋进的水。 做了个欧式镂空的架子,每回沈路一发疯,先遭殃的就是我的背。 他听见我骂他,脑袋短暂地清醒了那么几秒钟,倒转过来将我抱到沙发上。我满意了,凑过去亲亲他的嘴唇,不介意他嘴里洋酒的味道。 借着月光,从这个角度看,沈路今晚格外地好看。我真的是个视觉动物,我毫不犹豫地说,路儿,你可真好看。 沈路把我按在柔软的沙发垫上,得意洋洋地笑弯了眼,捏着下巴亲了上去。 他好像很高兴,慢慢松开了手,低下头像小狗一样胡乱地舔。也不像小狗吧,是非常温柔的吻法,亲完这一回,至少得过去十分钟,我猜。 沈路终于停下来了,我翻了个身,探过手去开壁灯,是晚上用的那种小夜灯,看着不怎么扎眼。暖黄的灯光照在他脸上,我发现他的酒劲儿好像褪了点儿,没之前在包房里看着那么明显了。 我摸摸他的脸,说,去洗个澡,等会睡觉吧。 沈路惯会得寸进尺,舔着脸问我:“宝宝你不和我一起洗吗?” 我:“……” 我斜了一眼他,效率是什么,沈律不懂吗?懂就先给我去洗。 第3章 他灰溜溜地去了,我喝的不多,但酒量不大好,仍旧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房里,蹲在衣柜前翻找我们俩的干净睡衣。 等到我洗完出来,沈路还坐在沙发上发愣,我走过去问他干嘛呢,今晚想睡沙发啊? 他特别严肃地抬起头,一张美人脸盯着我看,我还真有点受不了,当时我就心虚了。 怎么了路哥? 心虚的表现形式也很简单,从路儿到路哥,先放低姿态再说别的。 沈路伸手拍了拍大腿,趁他还没说出什么惊悚之言,我连头发都没擦干就坐过去了。沉甸甸的水珠往下坠,洇湿了他才换上的新睡衣。 宝宝,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想法,你听听看呢。 你说,我听着。 于是他真的说了——宝宝,你是不是特嫌弃咱家玄关啊,我刚刚坐这儿想了想,过两天把门口的柜子拆掉重做,好不好啊? 我听得脑袋都痛了,没成想他坐这发呆是还在想刚才的事。 不好,麻烦死了,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沈路的表情看不出来什么,他又追问了几遍,得到的答复都是统一的。 我好困,和一群上不得台面的旧人打交道,不仅杀时间,还让人犯恶心。浑身上下每个角落都在嘲笑我,叫你发什么疯,非要去参加高中同学婚外情联谊会。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去见夏翊,上回见他还是在五六年前的电视节目,在那之前我和夏翊更是在高中毕业就断了联系,见到他之后更是掐灭了根本不存在的一丢丢死灰复燃可能性。 沈路真的多虑了,我很能懂他那种奇奇怪怪的占有欲,万一我同单方面的初恋比翼**了,这个家里就短暂的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我们都尝过这样的感觉,说实话,还真是挺不好受的。 沈小王八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和爹妈亲眷放在一起的那种重要。众所周知的理由,其实是爹妈知,除了代孕,我这辈子不会有一个小孩,更不会有法定意义的伴侣,血缘牵绊只存在于上一代,下一代是空白。 多么巧妙的因由,让他以朋友的身份占据了和父母相仿的地位。 二十出头,我也很年轻,对骤然在我和沈路之间发生的改变惶恐不安,去发帖“一觉醒来和发小上了床但我喜欢的不是他”,能够立刻收到五百条评论辱骂的水平。 或许还能再收到一千条“谢谢大家我们在一起了”。 后来见的人多了,我知道有种人就是,和对象在一起只是因为需要一个对象。 人又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不断经营一段又一段感情,空窗期是必然存在的时期。 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沈路相处起来更让我舒服,反之亦然。 事实证明七年就这么过来了,过了年就是二十九,再过一年就是三十,想想看前半生期间,在我身上发生的恋爱经历屈指可数,还皆是惨淡的止步于上床之前。大多数时间,都奇异的同沈小王八绑在一起。 在电视上看到夏翊之后,我迅速去谈了个恋爱,其实是被沈路不戴|套气的,不满一个月就和平分手,实际上连面都没见过几回。 好死不死的是那段时间沈路也去谈恋爱了,比我持续的时间要长上一个月,整天整天不回家。那段时间我很是惆怅,原来朋友做久了也并不比爱人更高贵,那些可怜见又低入尘埃的情绪从来都是不分彼此。 两个月之后沈路宣布他的恋情结束了,在我面前,他的心情总是摆在脸上。我第一次察觉到,我好像能感知到他痛苦的情绪,他一言不发也能教我感同身受,记到今天。 那天他终于从地狱回来,好像一头尚未开化的猛兽,尚未幻化人身,不知今夕何夕。我与他坐在地毯上,四目相对,他忽然过来抱住我,我悄悄淌了一滴眼泪,也不知道是在为谁而哭。 在那之后,沈路在律所忙得昏天黑地,他没时间谈恋爱,也不愿意花时间去从头来过。五年过去,他成了业界鼎鼎有名的大状,而我时常会想,当年究竟是哪个落佻赤佬,敢让我的小王八痛上这么一回。 他都不谈恋爱,我更是找不到合意的人。生活都这么苦了,谁不愿意在可控范围内过得自在舒服。 房子是两年前买的,退掉了律所附近的出租房,我称之为——家。 我搂着小王八的脖子,昏昏沉沉靠在他肩膀上。他长了一张美人脸,身形却比我大上一号,这会儿醒了酒,轻轻松松掐着腰臀把我抱了起来。 迷迷糊糊躺到床上,沈路掀开被子,塞了一个我进去,纤长的手指一下一下抚过快要干透的头发。我听见他说,宝宝,既然你不想重新打柜子,那以后我再在门口忍不住,你要记着提醒我啊。 知道了知道了,我说。 沈路亲了亲我的眼皮,小声说了一句什么。 嗯?我听不清,但也提不起劲让他再重复一遍。 他似乎听见了我心中所想,阖上窗纱,按掉壁灯,躺下来在我耳边说。 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第4章 沈路没骗我,他接的那个电话不仅不是为了续摊,第二天也早上也没去律所上班。 我一睁开眼,挂钟指向九点半,说早不早说晚不晚。窗纱半遮半掩,照进来朦朦胧胧的光。我揉揉眼睛爬起来,先洗漱清醒清醒,然后趿拉着拖鞋往外走。 沈路醒的比我早一点,坐在隔壁书房里,正抱着笔电和委托人进行最后阶段的沟通。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这话是谁说的,我不止一次对此感到赞同。 我顺手勾过板子,在之前随手涂的轮廓上面添上沈路的五官。他出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幅画面,我抱着板子在沙发上——画他。 大功告成。 沈路偏头过来看,啧啧道,还是不如本人。 我懒得理他,哼哧哼哧把板子收起来,手机闹铃在枕头旁吱吱哇哇乱叫,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有正事的。 看来我的酒量是真的很烂,昨晚没喝两杯就犯困,一困就忘了今天约好了要回我爸妈那儿吃饭。 我打了个哈欠,沈路跟着凑了过来,他早早换好了,现下悠闲地看我翻箱倒柜找衣服。 一般情况下,看我爸妈和他爸妈是两件并列发生的事儿,由于沈路妈妈光荣退休,老两口报旅行团出去玩了,留守人士暂且只剩下我爹妈。 沈路去停车场开车,我不想下去,站在小区门口等他,一上车还能闻到昨晚的酒气。我赶快摇下车窗,扣着安全带叮嘱他,等会别张嘴就喊爸妈,臊不臊人啊。 那就是我干爹干妈,怎么不能喊了?他不服气,偏要跟我犟。 所以说这就是发小的坏处,十个有八个都要认干亲,结果他真的不负众望干了我这个干弟弟。 这事我爸妈知不知道呢,我猜多半是知道的,有回我妈突击检查,当时我俩还没能买得起房子,住的出租屋。前一天晚上用过的套在垃圾桶里明晃晃的放着,无从抵赖,但我依旧死不承认,他们好爱我,也就不逼着我低头了。 是我妈开的门,我爸系着围裙在厨房切葱蒜,新鲜的石斑鱼前一秒还活生生的在水里翻腾,等待它的是放进蒸锅的命运。 沈路没穿西装,今天也是人模狗样,一进门就搁下一堆补品,甜甜蜜蜜地和我爸妈打招呼,说,干爹干妈,我和宝宝回来了。 林立惠女士,也就是我妈,连忙一手拉着一个往里走,嘴上说着,姆妈的心肝是不是又瘦了,路路好像也憔悴了啊,怎么都不晓得好好照顾自己啊。 她和那位艳光四射的大明星有着同样的名字,只差在最后一个字,长相却是完全颠倒过来的。 影星林立慧女士高鼻厚唇,眼距略宽,眉眼间是数不尽的风情,我妈妈林立惠女士,鼻头小小,薄唇圆眼,小家碧玉了几十年,比不上明星年轻漂亮,却也是不大显老的。 我爸把眼镜取下来,镜腿卡在围裙边缘上,端着糖醋虾球走到餐桌边。 沈路和在家时一样勤快,二话不说把一家四个人的饭给盛了,接替了我爸端菜的职责。 老阮——每每听到我妈和其他长辈这样称呼我爸,我都会觉得很别扭,再过十几二十年,沈路会不会也这样叫我? 我朝后仰了仰,拿过眼镜盒递给我爸,他装好后放在一旁的橱柜上,见沈路坐下来了,才象征性地暗示大家可以开饭了。 林女士挨着我坐,一个劲给我夹菜,好容易收了手,扭头过去找沈路,说:“路路,宝宝在家是不是还经常熬夜啊,你们在家有没有记得按时三餐啊?” 真是天大的污蔑! 昨晚还是我主动要求早回家早睡觉的,吃饭么……虽然今天是没吃早饭,但这样的次数也不多,毕竟沈路要上班,他临走前总会把我拽起来,看我在餐桌跟前坐下来才开门出去。 我迅速看了他一眼,还好这小子没叫我失望,主动替我解释道:“哪还敢让他熬夜,宝宝现在很少十二点之后再睡了,早饭也有按时吃的。” 林女士将信将疑,沈路再接再厉:“干妈,你和干爹过几天可以到我们那看看,宝宝最近做饭进步好大,比楼下小餐厅做的要好多了。” 我:“……” 悠、悠着点吹,行吗。 没等我说话,我爸一锤定音:“好。” 我爸不爱讲话,对沈路的恨意是这两年才逐渐消下来,前几年更是看都不想看他一眼,他来我家喊干爹,我爸只当耳旁风。 那时候我很愧疚,我说对不起路儿,我爸以前没把我出柜当回事,现在他又把你当我对象,是迁怒你了,你不要生气。 沈路捧着我的脸,小心翼翼地亲亲我,说,傻宝宝,我们俩这么多年朋友,挨点骂怎么啦,我就当替你披荆斩棘了,不要和我说对不起,等你以后找到喜欢的人,也能轻松一点。 我听得很不是滋味,又找不出来哪里出了错,攥着他的衣领一抽一抽地掉眼泪。 吃完饭,林女士用她娇小的身躯不容置疑地推开我俩,去去去,你们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抢着刷什么碗,等回去你们爱刷多少就刷多少,姆妈才不管你们哦。 即便现在已经有了另一个能够称之为家的住处,回到自己上学时住的房间,归属的感觉似乎只会只增不减。大学第二年搬出来租房住,现在静安的家,我和沈路住了不到两年,而这间小卧室历经的年份轻松倍杀任何一个住处。 林女士爱洁,本该落灰的书桌干净的像是昨天才擦试过,抽屉里的磁带码得整整齐齐,一盒也没带走,我随手抽了一板,是十六岁生日那年沈路送的,小王八到处淘磁带,为了满足我这个伪摇滚少年的愿望,找到了这张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他甚至连海报也一并找到了,七七八八的折痕,正面是张楚叼着烟卷点燃的瞬间,背面是密密麻麻的歌词。 这盘磁带是九四年发行的,原来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 第5章 抽屉里的磁带很杂,我对音乐的迷恋是一阵一阵的,初中那会是台湾歌手全盛时期,这一摞放着的都是杰伦燕姿之类,从八度空间听到Stefanie。 空缺的一块就是我刚刚抽出来的那张,那一排摆了一水儿的魔岩三杰,也是差点让我跑去北京念书的最大助力。 听八度空间,班上人人都会叨叨几句半兽人和龙拳,我分了一只耳机给沈路,小天王模糊不清地唱着,任何人都猜不到,这是我们的暗号。 沈路还沉浸在小天王的世界里,我已经先一步踏进了躁动诡谲的摇滚乐里,耳机里的歌从暗号换成高级动物,而后陷入了一段自我沉浸式的迷恋。 也是我和夏翊那点莫名其妙的故事的开端。 两千零八年,我和沈路十七岁,在贤中念高二,寄宿制,每周周末一起骑车回家。 高一进校,林女士托了点关系,让我和沈路得以分到同一间寝室。沈路的目标一直都是做律师,而我则无所事事,会逃第九节 课的袋鼠跳,会偷偷带手机听歌,参加任何比赛项目都是和沈路一组,被他拉着勉强上进。 四人间的寝室,我睡在靠窗的一侧,沈路在隔壁床,两个人直线距离不超过二十公分,没想到十年之后,这个距离不增反减了。 自从听说我迷上了摇滚乐,沈路就整天撺掇我留长发,说宝宝你长得漂亮,留长发也好看。 我先是给他一脚,别喊我宝宝! 接着做了个咔嚓的动作,别说留长发,现在的长度再稍微长一点,校长就要握着剪刀亲自在校门口给我上刑了。 留长发这件事是想都不要想,但我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达成了戴假发的成就,也算变相满足了沈路的恶趣味。 贤中各式各样的活动像是批发来的,那一回具体是什么由头的晚会,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模模糊糊记得大约是在高二升高三之前的那个学期。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那么多门选修课,我选了一门音乐剧。选修的同学不多,都是以女生为主。老师讲的也不多,基本上主讲欧洲音乐剧。于是在那次晚会上,老师大笔一挥,将我拨给了那群女孩,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我也一起参与她们编排的节目。 还能做什么,让我反串呗。 也怪我那时候年轻,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黑历史。 女孩们托老师的福,一次性借来了十几套繁复华丽的裙子,一看就是浓厚的中世纪风格,蓬蓬松松,花里胡哨的。 我好气,但还是慢吞吞地穿上了裙子。女同学们尖叫完,被老师拉走去化妆了,剩我一人呆呆地坐在更衣室里。 一出去就要被别人看见,我退缩了,宁愿坐在闷热的小房间里,汗水浸湿了厚重的假发,和蓬松的裙撑。 咚咚咚,外边有人敲门,我没好气道:“谁啊?” 是沈路的声音。 我抿了抿嘴,想——他是沈路啊,然后缓慢地提着裙摆去给他开门。 我一把将他拽了进来,飞速关上门,又缩回椅子上去。 沈路愣住了,一脸我熟悉的白痴相,和在竞赛中大出风头的沈学长不是一个物种。我朝他招招手,翻了个白眼:“戆逼。” 他神魂归位,扭头检查了一下门有没有关好,快步走过来捂我的嘴,严肃道:“不许骂人,宝宝。” 我懒得纠正他一天到晚宝宝长宝宝短的,歪了歪脑袋,动手拢拢又长又直的假发,脖颈总算接触到空气,我冲他抱怨:“热死了,以后再也不答应她们了。” 他好认真地半跪在地上,手里拿着新鲜出炉的摄影社宣传资料,一沓彩纸被他捏着衣角,用来匀速地扇风。 我舒服多了,然后听见他问我,除了他和那十来个女生,还有没有别人知道我要扮女装。 不知道,应该没有吧,她们说要保密,让别人知道就没意思了。 沈路好像松了口气,仰起脸说,你一下台就去换装好不好,穿太久了会不舒服的。 我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还是路儿最懂我。 想到他进来时候的眼神,我忽然想逗一逗他,我问他,路儿,我漂亮吗? 说起来那个时候的沈路还是一张英气的少年脸,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基因突变,我每每看到只能想到一个美字。倒也不是女气,大约是少年气不那么明显,气质更沉稳柔和,故而突出了五官的精致。 而十几岁的我继承了林女士的基因,照镜子都要气上好一会,确实是秀气的更像一个小姑娘。 沈路没料想我会问这样的问题,平常我最恨别人说我像小姑娘,他会仗义的站出来维护我,阮阮是好看的男孩子! 对,还有阮阮这么个该死的称呼。相比之下,我甚至觉得宝宝都好接受了一点。 他停下来,宣传单重新理成规整的一沓,随意的放在盘边不起眼的地板上。我低头看他,下一秒脖子一烫,初夏燥热,沈路宽大的手掌覆住我颈后皮肉,不轻不重地拍着,沾上黏腻的汗水,我一瞬间不自然地往前探了探身,礼服裙宽松又繁复,我这么一动,就摔进了沈路的怀里。 沈路吓到了,他下意识搂紧我,上下摸摸,宝宝没事吧,没摔到哪里吧。 布料这么厚重的裙子,还有他这一副肉身抵着,我能摔到哪里去。 我摇摇头,一点儿也不觉得在他面前丢丑了,我不想爬起来,非常执着的想要一个答案。 沈路顿了顿,漂亮,比所有人都漂亮。 看着这张神色真诚的脸,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问这样一个问题,至少现在我得到了答案,却不如想象中的那么愉悦。我以为我在逗他,实际上似乎并不是。 我忽然觉得没劲,讨厌起了这样的沈路。他看着我的时候好像在看他心爱的女孩,可我既不是女孩,更不是他心爱的女孩,此刻的他和那些蠢钝的男生渐渐重合,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沈路以后会知道我喜欢男孩吗? ——他肯定会知道,我和他是这么好的朋友。 ——那他会讨厌我吗? ——谁知道呢。 第6章 沈路是摄影社的新一任社长,他带了一架玩得最熟的相机,拿到了两张学生会的内部票,空着的座位是他留给我的。 那一台晚会,应该是是夏翊第一次在学校唱歌,而我对此一无所知。 当时的夏翊,于我来说只是班上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同学,甚至不如后座脾气温和的小胖子讨我喜欢。 他唱了什么,盲目追随的人总会在事后不断翻找之前错过的瞬息,事后我也曾找出一段视角偏僻像素模糊的录像,却已经想不起来他唱的究竟是改变自己还是落叶归根,又或者都不是。 我忙着在后台换掉羞耻的裙装,套上正常的短袖长裤,急匆匆的拉着沈路一起回家。 沈路拍了好多照片,我坐在他的小床上,看他在台式电脑前噼里啪啦按着鼠标,导入又导出,最终挑出教他满意的几张,洗出来,夹到了我的相册本里。 那时候我才开始用聊天工具,很是要面子,为了维持冷酷形象,名字是句号,签名是空白,空间里一尘不染。沈路就很会经营自己,我好担心他会暴露我的女装照,我晓得他有一个和我相关的相册集。 沈路关掉电脑,坐到床上来揽住我,十分诧异,你怎么会这么觉得,我才不要让别人看到这么可爱的宝宝。 我又有点讨厌他了! 晃荡着的两条腿不动了,我甩开他的胳膊,一言不发就要往家里走。 沈路急了,连忙追过来抱住我,怎么了阮阮,不是说今晚在我家住,一起打游戏的吗。 我撇撇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糊里糊涂又被沈路哄回去坐好了。 零八年的时候,沈路大概比我高上两三公分,他是个怪胎,到了大学又长了五公分,稳稳地停在一八五,而我发育太早,高二的身高就是这辈子的最高峰了。 即便如此,我们俩都不是小孩儿了,从小可以并排睡在一张床上,现在明显有点儿挤。 沈路用鼻尖蹭了蹭我的,好脾气道,是不是我今天说你漂亮,你不高兴了? 他不明白,别说他不明白,连我都不明白我在气什么,我只好说,我不知道。 我艰难地转过去趴下来,半张脸埋在枕头里,脑袋自动播放乐曲,来回滚动着黑豹唐朝鲍家街,装作听不见他说话。 那天到最后,沈路从柜子里抱了一床席子出来,就着一层薄薄的空调被打了地铺。说来也是我受了他太多娇惯,竟然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样的安排,现在想来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倒一倒脑子里的水。 也可能是人在最亲密的人面前,本来就是蠢出生天,又憨又钝。 高二升高三的暑假,贤中的每一个学生都把它当作高考前的最后一个转折,而沈路跑去报了个摄影班,进一步精进他的爱好。 我咋舌,还好他有几分家底,能够支持他玩这样烧钱的东西。 中途我几欲怀疑他要去考北电导演系,于是我也这样问出口了,沈路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说考什么导演,就是随便学一学,以后给你拍得更好看不好吗? 我在那个假期也没闲着,居然挖掘了潜力,沈路每天拍好多照片回来,我就一张一张地修图调色,不想多年以后成了我挣钱的饭碗。 沈路的成绩比我好太多,他在年级名列前茅,我在中段悠闲自在。我晓得他没准备往外跑,我的成绩也只能蹭户口的福,在本地念大学。 没有什么大志向也能够活得开心,阮主任和林会计对我从来没有太高要求,爱我爱得百般宽容,才将我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高三第一次联考结束,学校终于把这些高考生当人看了一回,慷慨大方地放了一天假。还没到周末,工作日内,一天我也不想回家,宿舍另两个人趴在桌上无休止的做题,挑灯夜读,把假期拿来加砝码。 我临时起意,顺着床沿爬到那一头,爬到沈路床上。 沈路放下手里的书,我看了一眼,红底黑色的一颗星球,封面上写——索拉里斯星。 我怕打扰到一心做题的室友,小声凑到沈路耳边说,路儿,我想出去玩。 现在是晚上八点了,贤中门禁是十一点。沈路带了宿舍门禁卡,以及我们俩的身份证,做好两手准备,带着我走出学校大门。 高中两年多,工作日的夜晚就是每一个普通的晚自习,沈路暑假刚过了十八岁生日,而我还要差上几个月,两个高中生行走在灯火通明的外滩,人挤人人看人。 沈路偏头问我,宝宝想去哪儿玩? 我表情犹犹豫豫,很难和他表达我的诉求。听说这附近一家酒吧新来的驻唱只唱一类歌——恰好是我迷恋的那种曲风,而我这个高中生,想要去看一看。 十年前还不像今天,十四五岁的女孩都敢将裙边开叉到大腿根,在乐池里蹦跳摇晃。 磕磕巴巴说了半天,沈路听明白了。 现在我们一同坐在不起眼的角落,见过世面之后我终于明白酒吧为什么是传说中的恋情高发地了。光线昏暗,视野模糊,雾里看花,丑人变得不难看,普通人美三分,像沈路这样先天条件优越的,前来搭讪的一个接一个,只多不少。 论坛里传说中又帅又会唱的驻唱还不知道在哪儿候场,我先闷了一口酒,趁着沈路推拒别人的间隙。 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从黑暗处露了半张脸,沿着追光走到光影下,我的兴趣被接踵而至的搭讪者闹得没了一半,百无聊赖撑着下巴,只能判断出来人身形还算高大,略显单薄。 他背了一把吉他,这是肯定的,搞驻唱的会乐器是基本项了。 起初零零散散没几个人往驻唱那儿看,直到他握上立麦,连帽衫上的帽子还扣在他头上,遮住了看不分明的脸。 酒吧话筒的音质很烂,非常一般,但他张口唱第一个字,我想—— 无论这个人长成什么样,我都要去认识他。 他唱了一首又一首,低沉喑哑,最后以dbmh收尾。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沈路,他原本就对上个世纪的摇滚不感兴趣,来这里全是为我,此刻被两个女孩儿缠得脱不了身。 我看得眼热,头脑发胀,突然起身往熄灭的光源地走,酒吧里里外外被一首英文老歌覆盖,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可惜我对此算是深恶痛绝。贤中的下课铃声就出自于此,我看见那个驻唱也停下了脚步。 他摘下帽子,露出了熟悉的一张脸。 ——我的同班同学,夏翊。 第7章 沈路急匆匆地追过来找我,他吓了一跳,生怕我智商倒退成三岁幼童,在昏昏暗暗的酒吧里被人拐去了。 那两个戴了厚重假睫毛的女孩走近我们,其中高个的见多识广,撇了撇嘴,凉薄的两片唇上下一搭:“玻璃啊,怪不得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被她戳中私隐,说我也罢,沈路何辜。 我忽然暴起,骂得极难听,关你什么事?册那,没宁教,勾不到佬,只晓得错比的雌老虎。 沈路脸色难看,我看出来了,他听明白那个女的在骂他,又不愿听到我说这么下作的句子。我平常骂他一句戆逼,他都是要冲上来捂我的嘴。 从酒吧出来刚好十一点,怎么也赶不及回学校,沈路拿着身份证,就近开了个标间,连拖带抱将我拉进去。 我低垂眼睫,不敢抬起头去看他。 无数个意外才能造就如今的场面,后来我尝试过去复盘今夜,每每死在第一步,我根本不愿意去回想这样尴尬的记忆。 阮言。他难得唤我的大名,让我仰起头来。 这事到这儿或许还有的挽回,我可以握着沈路的手跟他撒娇撒痴,卖三分乖,说路哥我以后再也不讲脏话了你别生气了。 但活该我给身边的所有人一同惯坏了,我不明白今晚发生了什么,我来看一场酒吧歌手的驻唱,发现这个人是班级同学。和一个陌生女性旗鼓相当的骂了一轮,这有什么问题,她张嘴就在胡说,我讲一些她听不懂却能察觉到恶意的话,不是在还施彼身吗。 我真的昏了头,我说,沈路,她说我,我认,但她骂你,我要骂回去。 沈路好聪明,他一开始以为我是小孩心性,护了我这么多年,今天反哺一回稍稍过界也尚能接受。他只是想跟我讲道理,让我改掉张嘴闭嘴就是俚语的坏毛病。 他听出来前后两句的差别,手指都在发抖,不知不觉切换成我的小名,向我征询真伪。 宝宝,你知道你在讲什么吗? 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我好想哭,我觉得我在今天做了人生中第一个让我后悔的决定。如果真有一个亲哥哥,我可能并不会那么依赖他,但沈路不一样,他不一样。 我说:“是你想的那样,就是你想的那样。” 我甚至不敢直接告诉他,班上男生讨论女孩子时兴致缺缺,他是真君子,而我是真不感兴趣。 沈路沉默了好久,我同他一起屏气凝神,眼眶湿润,再迟一点就要掉下泪来,久到我差一点就要活不了了。 他站起来抱住了我。 我又喜又怕,像小时候一样伸出胳膊,紧紧搂住沈路的腰,一言不发,等着他审判我。 没事的,没事的。他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熟稔地哄我,宝宝,不要害怕,你是我的宝宝,也是干爹干妈的宝宝,我们都爱你。 他蹲下|身,强硬地扶正我的脑袋,掌心贴着我的脸颊,忽然越过身来,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 我吓得魂飞天外,这样亲密的举动最近一回也已经是发生在七年前,我十岁他十一岁。 沈路低头,握住我的手,脸颊微微泛红,说,宝宝,不害怕了吧。 ——原来是这样。 我松了口气,又有些怅然若失,总之是百般情绪交织,一团乱线里找不出线头。 * 想什么呢宝宝,沈路手贱掐了下我的脸。 我俩并排坐在小床上,沈路膝上托着一册满满当当的相簿,编号写着三。 据说我婴儿时期长得特漂亮,林女士何其爱小孩的一个人,咔嚓咔嚓,拍了无数张照片留念,从此攒相簿这件事就成了我家的习惯。 一是出生到幼儿园,二是小学,三是初中和高中,每一本都是六年光阴,公平公正,连厚度都是差不多的。 编号三的这一本,之后的半册几乎都是沈路的杰作,摄影班没白报,我看着十八岁的自己,心说那时候真的——太嫩了。 沈路不常出镜,唯一一张露了全脸全身的是毕业合影。高一楼下的樱花树开得灿烂,沈路观察已久,在樱花最美的时候拉我去拍了几张,在我强烈要求下,绷着脸出镜了。 相簿传统延续到今天已经有了五号,四和五都收在那边家里床头的抽屉。 沈路感慨万千:“照片里是别扭拧巴的一小孩,家里头的是升级了的小孩儿。” 别扭拧巴,听着不像什么好词。我拿胳膊肘捅他,想了想又自觉理亏,他说的似乎也很正确。 第一次向他袒露性向是十一年前,仔细想来四千多个日夜里,我好像做了许许多多的错事,等到如今我和沈路的关系早早定了型,说什么都不可追了。 沈路是个聪明人,至少在我面前是个聪明人,一脸白痴相是他的一层皮。 没有夏翊,夏翊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更没有所谓的惦记了十年。和他比起来,我太蠢了。 不打扰阮主任和林会计午休,我和沈路陪二老闲聊几句,在殷切婉转的目光中离开了我家。 沈小王八胆子忽然涨大,出了楼道口就牵住了我的手。 我当然不介意——但他是有头有脸的人,环境就是这样,我们身在此地,除了无人窥见的家里,满世界都是灯下黑。 干嘛啊,我好虚伪,贪心不足,任他拉着,还要去质问他缘由。 沈路的手掌和他的身形一样,都比我大了一号,他整个裹住我握成拳的手掌,脸上浮现出一种类似找到人间真谛的表情,太夸张了,他说,宝宝,每次来干爹干妈家,都好像在陪你回娘家。 我看错了,狗屁的找到人间真谛,纯粹是专属直男的感慨,最好再有人附和他一句,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人间幸事。 老婆是没有的,孩子也是没有的,只有我这个跟他在一起时二十八岁了心理还没断奶的别扭拧巴小孩。 我想着想着,不自觉就说出来了。 沈路笑笑,王八就是王八,他低下头来,在我耳边说,宝宝,你就是我的宝宝啊。 第8章 我常常有莫名讨厌他的时刻,比如现在就算一个。 卫衣的垂绳走着走着就钻进了衣领里,我懒得拨弄,回了家也还是这样邋里邋遢的。沈路关上门,拉开冰箱,把林女士做的豆糕放到第三层,下一步就是过来治我了。 热乎乎的气流拂在鼻尖,他其实没打算做点什么,只是看不惯我蠢兮兮的样子,两根手指伸进衣领,拽出来白色的卫衣绳子。 他这几天很闲,前段时间刚结束一个case,现在手上只剩一个人情活,不是什么大事儿,小公司分家产的破事,下周开庭,打完就能彻底休息一阵子。 我脱掉外套,趴在床上处理积单,托沈路和几个玩得不错的大学同学的福,再加上我自己弄了个公众号,大概也是饿不死的。 手机响了一下,我四下看看,它还搁在桌上,离我有点远。我推了推沈路,他顺势伸手够了一下,把手机拿了过来。 我是不大依赖手机的,屏幕尺寸太小,画图有板子,接活用电脑,手机除了用来打电话,也没什么别的作用。 我接过手机,通讯软件的第二列上新增了一个小小的数字一。 名字是XY,头像是一张精修八百遍完全看不出是谁的写真照,备注写着,小阮,我是夏翊。 我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随后察觉出了问题所在。 当天夏翊问我要联系方式,我脱口报出的号码明明是沈路的。难怪我报了一遍他就说记住了,原来是早早找人要到了正确答案,还要在我面前做一出戏。 沈路看我盯着屏幕发呆,从大床另一侧挪过来,我没有避讳他,举起手机给他看。 他面无表情,这是个中性词,因为我也看不出来他究竟心情几何,只能客观描述他的脸色。 沈小王八对夏翊的存在耿耿于怀至今,我十分能理解,我也同样对那个让他痛了一回的男人或女人怀恨在心。 他舍不得我,也晓得我根本离不开他。十几年前我们羞于提爱,这两年沈路大约是感情空白太久,每年在我过生日当天都要看着我吹灭蜡烛,盯到我头皮发麻,还要添上一句宝宝我爱你,最后才会温温柔柔地搂着我睡去。 我当然知道他爱我,我是他的避风港,是他的岸,却不是裹挟着他的浪潮。 现在我终于明白沈路对夏翊的敌意出自哪里,我是沈路院子里的一棵桃树,他辛辛苦苦照料多年,结的最甜蜜的桃儿给路过的野猴摘了,要我我也得气死。十八岁啊,如今的我远不如十八岁青春无敌,好在树根还在院里,沈路加高护栏,将桃树圈得死死,当年的野猴又伸出了胳膊,跃跃欲试。 桃儿没有心,但阮言长出了心,可沈路是人,人会爱他精心养护的花果,却不会和他的桃儿谈恋爱。 我也曾经以为,沈路是我的主人,他爱我是天经地义,直到他为别人死心塌地,眼眶发红,我才晓得,原来他杀我从来都是不见血的。 十一月多了,开空调吧又有点早,不开我一穿得少就会犯季节病。我吸了吸鼻子,小声说,路儿,路儿。 他按下手机,抽了张纸堵住我的鼻子,我随手掷进床脚的纸篓,两手一搭,没骨头地凑过去撒娇。 他吃这一套,把我圈在怀里,捏我通红的鼻尖。我更伤心了,在他胸口乱蹭,像个小孩一样一个劲地撒娇发痴。 沈路擒住乱动的我,他一向草木皆兵,爬起来去抽屉里找温度计,让我乖乖躺好。我拉着他的手指,期期艾艾,说:“沈路,你不要走。” 他哭笑不得,我想他肯定是没懂我的意思。但他俯下上半身,轻柔地抱抱我,掀开被子,坐在我旁边。 我慢吞吞爬起来,靠在他胸前,沈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把那支手机拿了过来,放在我手里,握着我的手摁亮屏幕。 我惶恐地扭过脸看他,他亲亲我的耳朵,万分潇洒的借助我的手指操控屏幕,在XY的名字后面点下了通过。 他说,宝宝,很简单的,你不用害怕。 不要害怕这四个字似乎是沈路的口头禅,我第一回 向他袒露性向,他和我说不要害怕,我们都爱你。二十岁的凌晨,我鬼迷心窍搂上了他的脖子,第二天醒来,他同样抱着我说不要害怕,这不是我的错。 一切都有他在,所以我不必担忧,永远不用为错事生疑惊惧。 他又在杀我了,我躺在他怀里死了第二回 。 沈路从我僵硬的躯壳里取出温度计,以一种庆幸的语气说,还好没发烧。温度计一定是坏了,怎么能够量出一个死人的体温。 夏翊迅速发了消息过来,他说,小阮,怎么这么久才通过? 我机械的动了动手指,昨晚喝多了,睁眼到现在才清醒,没来及看手机。 沈路当然不会看我和别人发消息,他翻身下床,去客厅找出感冒冲剂,用小瓷勺慢慢的搅,立在卧室门口,只给我一个背影。 夏翊浸淫社会多年,深谙趁热打铁之道,又有沈路这样一个例子在先,知道我就是要人哄着陪着的狗脾气,当即约我晚上去他如今安身之处吃酒。明示暗示齐飞,就差直接说看在我们的旧情分上,你来帮我个忙吧。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和他能有什么旧情分,我不恨他都是心地善良。费心替他办事,我还不如打飞的去北京,给张楚打钱问他愿不愿意和我谈一个月恋爱。 苍天怜见,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乐迷,见不到窦张何本人,每日睹物思人,睹夏翊这个赝品,思我的精神偶像。 可惜十年前我不懂什么叫巧合重重,也不懂什么叫逃避,让今天的夏翊基于错误的认知,发出了更为可笑的邀约。 腰后面少了一个人形靠枕,我立刻坐直,一个字一个字回复过去,好啊,时间地点发我。 沈路吹凉了冲剂,端过来送到我嘴边,我接过杯子,宛如大学时喝啤酒对瓶吹,一口喝完大半杯。 我明知这样杀不了他,偏偏还是要这样做。右手代替我举起手机,晃了晃屏幕,说,路儿,我晚上出去吃酒,别等我了。 沈路面色如常,冲我笑笑,说好。 第9章 当年我初次踏入就大放厥词的酒吧早早没了踪迹,不知改头换面多少回,如今大约是个健身房,每每路过都能看见搔首弄姿的肌肉教练。 夏翊预留的位置在吧台,一见我来,登时放下酒吧。我视力不错,前一秒还瞧见他在和左边的女调酒师调情,下一秒就能切换性向,显然是遭受过社会的毒打了。 三百八十线降到一千线,和素人的区别只在于上了几十个节目也红不了,共同点则是走在路上都没人认识你是谁。 他推了个玻璃杯过来,说,小阮,度数低,少喝点,喝个气氛就成。 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找回了点社交的基本能力,朝他含蓄的笑。 酒保瞥我一眼,故作夸张给夏翊搭起戏台,夏哥,这是哪儿来的小弟弟啊,上大学了没,不会还是高中生吧? 我想说——戏过了,我中午才翻过相簿,对自己的这张脸有十分清晰的认知。 夏翊摆摆手,是我高中同学,高中那会关系可好,经常去听我驻唱呢。 酒保啧啧,那感情好。 我不说话,看着他俩有来有回地唱话本,最撩人春色是今天,少甚么低就高来粉画垣,原来春心无处不下悬。 想教我意会什么,恰便是花似人心好处牵。 他倒是能心安理得地厚脸皮,我搁下酒杯,轻笑一声,昨天走的早,没听见你同班长合唱,今天这在你主场,不唱一首是不是说不过去了? 不拐弯抹角的提这点事儿,我还没想起来夏翊昨天原先是要唱鸿雁的,该死的小王八,害我错过了多得趣的场面。 我如他的意,有什么本事先拿出来看看,能屈能伸才是毒打后的教训。 灯光下夏翊迅速一笑,叫酒保替他拿来吉他,问我,小阮想听什么? 我猜他必定提前准备好了几首备用的,果不其然,可他千不该万不该选了这首。世上再无张楚了,我也不似十七八岁一般狂热迷恋,留下的只剩沈路为我淘来的那些磁带唱片,和耳机里流淌过的时间。 坦白的那个晚上,沈路坐在床沿和我说了好多话,他读书多,拗口与简明的词汇交替蹦出来。我知道他在开导我,让我不必为此烦恼,结果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又蠢又好笑。 第二天我们坐公交赶回学校,沈路在浴室洗澡,我蹲在寝室外的长廊尽头发呆。 有人在我面前停下脚步,我抬起头看——是夏翊。 他仍旧穿着那件连帽衫,背上少了一把吉他。 夏翊是班里的学习委员,除了收作业,我和他基本上没有任何多余的交流。人人都在寝室里抓紧时间学习,临近中午,走廊静得如同大家都在教学楼上课一样。夏翊看着我,蹲下|身,昨天晚上是你吗? 原来他也看见我了,我没说话,点点头。 夏翊说:“我以为我看错了。” 我一本正经:“我也以为我看错了。” 夏翊笑:“你知道班上男生怎么说你吗?”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说这个,想也知道不会有好话,我摇头。 他说:“他们说你是沈路的童养媳。” 经历过昨夜,我哪里受得了这个刺激,脸色不悦地瞪他。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脸,我往后一缩,像平移的蘑菇。夏翊收回手,说:“果然像个小姑娘,不过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 我气死了,呼地一下站起来就要往回走。 夏翊在后面抓住我的胳膊,挑眉道:“以后要不要继续来听我唱歌?” 我甩开他,头也不回地走回寝室。 念及在酒吧发生的不愉快事儿,我早将要和那个驻唱认识的宏愿抛到脑后,对于夏翊的邀约也只当他发神经。 又过了两周,周五下午,我照常收拾好包裹,准备和沈路一起回家。班主任临时有事召走了他,沈路担心我等太久,让我先回去,我说好,走到半路被一辆山地车横在面前。 夏翊停下来,手搭在龙头上,问我,你怎么之后都没来过了? 我心情不错,勉强给了他个好脸色,只说不想去。 夏翊问:“是不想去,还是不敢去?” 他做了个摘假睫毛的动作。 我全身寒毛倒竖,面皮绷紧,我知道他都看到了,他笑了笑,就此打住。又问我一遍,阮言,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玩儿? 这是比威逼还要惊悚上百倍的恐吓,我强装镇定,去就去,你今天要唱什么? 好在今天没有碰到那两个女孩,夏翊坐在我和沈路上次坐的位置,往酒里加冰块。我就比较可怜了,端着一杯柠檬水小口小口的抿。 夏翊数完冰块儿,想起什么了似的,和我说:“那俩女的是鸡,你笨死了,骂人也骂不到点子上去。” 这话忒直白,煞得我脸红了。他看我表情就笑了,抛出一个让我神魂俱碎的问题。 “阮言,你是不是喜欢沈路啊?” 这说的是人话吗? 我好想掰开他的脑袋问问他,你会喜欢你姐吗,你会喜欢你哥吗?我喜欢杰伦燕姿,喜欢黑豹唐朝,喜欢窦张何,怎么会喜欢沈路啊? 我当即否定,并且翻了一个白眼送给他。他没和我争辩,放下玻璃杯,抱着吉他往前走,一拨弦我就晓得他要唱什么了。 沈路去年送我的生日礼物就是这盘磁带,我叫嚣着要去北京念大学偶遇张楚。沈路一句话就给我打回原形,他说,可是我在上海,怎么办呢。我想想看还是不成,张楚这辈子可能都不复出了,但我想不到一天离开沈路的日子。 不得不说夏翊一开口就是那种感觉,虽说决计是比不上我的精神偶像们,但已经是我亲耳听过的最佳成品。 我好认真地鼓掌,可以暂时忘掉他说的那些破烂话儿。 说句不恰当的,夏盈盈弹琴,圣光普度,照着了隔着墙的阮冲。 一来二去,我和夏翊大约能算是朋友了。这会儿我才知道,他和我不一样,我是朝圣者,他是纯粹为了走红。我说那你怎么不去参加快乐男声,夏翊说你以为选秀那么好去的啦,我要先在网络上和业内打出名号来,再去参加胜算才会大一点。 他的意识算是很超前的,毕竟我就是在论坛上看到了帖子才去的,现在想来八成是他自导自演的小型炒作。 骗了谁不知道,我是被骗惨了。 第10章 在那之后我几乎每周都和夏翊一起去酒吧,我没想瞒着沈路,但是现在高三了,一次可以,两次三次,我不敢拉着他和我一起荒废人生。 说起来夏翊比我更要胆大包天,我特意去看了看他的年级排名,是在沈路之后的,且一次比一次低。缓慢的量变不太明显,我想他也不是那么天赋异禀,等到哪一天引起质变,恐怕就是他的行刑日期。 我问他:“你为什么不考音乐学院啊?” 夏翊笑我天真,掐掐我的脸,能走捷径为什么要绕远路。 我很受不了他动手动脚,是很明显的拿我当女孩子对待,我是男生,他不必遵从礼教保持距离,每每让我白眼大翻。可惜当时的我并没有这样的意识,男生表达亲近的方式总是勾肩搭背,我只是想,夏翊未免也太自来熟了。 沈路好吃惊,他悄悄问我,什么时候和夏翊变熟的。他对那天的驻唱完全没有记忆,更不晓得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我已经和夏翊当上了朋友。 我一五一十和他讲,我说夏翊可酷了,那会儿我将这种利己定义为酷,真是愚不可及。上海已经到了冬天,沈路坐在对面给我捂手,我裹着厚大的羽绒服,扶好膝上的毯子,眯着眼睛晒太阳。 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听见他说,宝宝,下次我陪你一起去吧。 好啊,后天是我生日,而我的生日总逢假期,在一年里的最后一天。沈路给我过生日,我立刻提议去夏翊驻唱的酒吧,最近我对那儿最熟。 那也是我迄今为止最后悔的一天。 两千零八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号,夏翊看见我带沈路一块儿来了,朝我做了个鬼脸,十分豪气地为我买了单。 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吧台,说,小阮要成年了啊—— 他念书早一年,比我和沈路都大一岁,早已经迈入成年人的世界。 我送首歌给你吧,夏翊说。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突然发了疯,唱起了郑钧。对,就是最著名的那首—— 把妹神曲。 夏翊唱完最后一个音,握着麦说,祝小阮同学十八岁生日快乐,来,给哥抱一个。 他放下挂在身上的乐器,大步流星朝我走来。他只穿一件短袖,在不甚有效的暖气里冻得直甩手。我本能地察觉到危险,扭头看沈路,发现他并没有比我好到哪里。 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道:“小阮十八岁了,可以谈恋爱了啊。” 沈路猛地站起,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失态,我好害怕,下意识去拖他的手。他直接牵住我,不由分说一路将我带回家。他爸妈皆在外出差,林女士将他接到我家来,同我睡在一张床上。啪哒一声,反锁了房门。 我茫然非常,路儿,怎么了。 沈路正在经历巨大的痛苦,于他不亚于剜心之痛,有人在觊觎他养护多年的桃树,他无法向我直言,夏翊骨子里是个十足的小流氓,平时动手动脚的举动近似于性|骚扰。他是个连操都说不出口的人,为我揭露这样的事实,是在为难他,也是在为难我。 他想到了一个更骇人的可能,艰难又缓慢的张嘴,宝宝,你是喜欢上夏翊了吗。 我何其敏感,登时想到这段时间与他的稍稍疏远,却忘了是因为我常去酒吧才导致如此,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沈路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我。 隔阂在此成形,我是个死要面子的人,绝不会朝他发火,我只是沉默,不去反驳他的话。沈路的内心恐怕正在分崩离析,他怕他想做什么却为时已晚,又怕做什么都是错,最终拧开门锁,朝门外走去。 我失骄杨君失柳,我重重吸了口气,浑身脱力,倒在柔软的被絮里。 我好恨夏翊,他让我失去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我又没什么资格恨他,他不过推波助澜,铸成大错的从来都是我一人。 我后悔了,半夜悄悄从床上爬起,父母睡得可熟,我抄上钥匙蹑手蹑脚打开门,只穿了一件单衣站到沈路家门口,一下一下地敲门。 夜里黑漆漆,扒着猫眼往外看也瞧不见黑黢黢的人影,沈路警惕地问,谁啊? 我一听他声音,止不住鼻酸,呜呜咽咽地喊他,沈路哥哥,沈路哥哥。我好久没有这样喊他,顾不得丢脸,现在我只想做小孩,让他管我,让他包容我。 门开了。他万分错愕,牵着我转身进屋,用被子裹紧我。他的小床贴着墙,我靠在墙壁上,整个人只露出一张脸,眼睛追着他的动作,重新锁好门,打开台灯,再轻飘飘地坐到我左边。 我知道此刻我已经成年,许多小孩十三四岁就要担负起沉重如山的责任,我这个小孩却始终躲在他的羽翼下,甚至想要恬不知耻地做一辈子小孩。 他听得见我的心声,连人带被子一股脑全都捞进自己怀里,脱口而出的又是他的那句口头禅。 一个真正的孩子,会为了吃不到奶而声嘶力竭,会为了母亲短暂的忽视而哭天抢地。 而我这个世俗下的伪小孩,感官迟钝,连嚎啕大哭都不会,更不懂如何让他相信我。我攥紧拳头,收起哭腔,笑得很勉强,傻乎乎地仰起脸望着他。我说,沈路,你为什么要跑回家。 他没法回答我这个问题,天气预报上海近半月都不会下雪,可这里已然堆起了一片积雪。 他放不下我,于是他说,宝宝,我只是太惊讶了。 我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同他解释,连忙扒开被子,对他说,哥哥,我不喜欢夏翊,我不喜欢他。我不要脸地喊他哥哥,那是我在心里对沈路的称呼。 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沈路不相信我。他用包容一切的眼神在我心上剐开一道口子,不断地安抚我,没关系,没关系,但他不说,嗯,我知道你不喜欢他。 而这个误会持续了很久很久,久到虚虚实实,再无法分辨清楚。 第11章 后来我再也不去那家酒吧,虽说没有正面和夏翊撕破脸皮,但他从此也没能近得了我的身。 在贤中的最后半年,我和沈路去图书馆做题,周末一起回家,甚至比以前要用功百倍。四月初,高一楼下的樱花开了,除了许多眼花缭乱的光鲜名头,沈路还身兼我的私人摄影师一职。我们翘了一节地理课,偷偷跑到高一教学楼,沈路照常给我拍了许许多多的照片,正欲收工回教室,我颠儿颠儿地跑过去,拉着卫衣袖口央求他,路儿,你和我合个影吧。 沈路对我一向有求必应,但医者不自医,他爱给我拍照,却不大能拍好自己。即便不大情愿,他仍然架好相机,留下了一张樱花树前的合照。 我的高中生涯至此结束,沈路不出意外考上华政,而我也算祖上烧高香,分数刚刚好够一所离他很近的学校。 横亘在我们之间的夏翊则在高三下学期正式卸任学委,原因很简单,他最终的高考成绩甚至还不如我。夏翊去了哪里,我还是从沈路口中得知,彼时他一提这个恼人的名字,我就要跟他急,他偏还要逗我,说是我的初恋呢。 我说不是不是,沈路笑笑,我以为半年多的时间是在向他证明,可他从未这么认为。 沈路一直以为—— 我只是在他和夏翊之间做出了选择,是他让我放弃了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他将这个名字挂在嘴边调笑,表现得轻松无比,我知道,这根刺是实实在在地种下了。 我越想越气,又闷了一口酒。沈小王八好不会变通,将自己的位置钉得牢固无比,从未想过,我与他之间会有一丝一毫不同的可能性。 我醒悟太迟,迟到他已经爱过了别人,且绝无将我们之间的爱转化成另一种形式的可能。 夏翊一首歌唱了四分钟,我神游天外多半不止这么长时间。他嗓音机能退化了不少,在一个歌手的黄金时期,不再是野心勃勃一心想红的他。 小阮,怎么样,是不是和以前一样? ——还问出了经典的中年男子问句。 我抖抖指尖,说一样吧,未免也太假了。说不一样吧,他的话可还怎么往下接。 最后我克服内心,说了一句大实话:“难怪你这么多年也没红。” 夏翊脸色变了一瞬,仿佛下一秒就要说上一句册那。毒打仍然有效,他打落牙齿和血吞,自怨自艾道:“圈子难混啊,也怪我这几年遇人不淑。小阮,你看到的吧,我前几年参加的那个选秀,虽然最终出道了,但公司压根不管,白白浪费我五年多时间。冷板凳的滋味好难熬,还有四年多的约,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等合约自然终止,那时候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再做什么都难啊。” 我真的要为他鼓掌了,这么刁钻的角度都能顺势卖一波惨,出走半生,归来果然还是当年在本地论坛上自导自演炒作的那个夏翊。 他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眼泪,深深叹息,用余光扫我的表情。 我万分上道,接入下一句戏词:“北京也不好混啊,你这是准备回上海了吗?” 夏翊喜上眉梢,他到现在铺垫得够久了,总算得以进入正题。 “是哎,约是肯定要解的,但公司那边合作有熟悉的律师,我现在的状态也找不到业界认可的大状,打起官司实在太吃力,凶多吉少。” 我倒吸一口凉气,不自觉屈起了贴在杯壁外的手指,扣紧手上能抓住的东西。 夏翊是异性恋,我一直很确信这一点,即便中间十年都没见过他。这也是十年前我没能看懂他的性|骚扰的原因。那时候酒吧的女常客普遍化着厚重的妆容,甚至不如贤中素面朝天的女同学青春靓丽。夏翊有一副还不错的皮囊,他看不上这些人,又不好在学校暴露本性,秀气漂亮的男孩子恰好能够补上他匮乏的缺。 我不傻,能够察觉有异,只是当时还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 没想到今天夏翊仍然把我当傻子看,那我必须要让他再接受一次来自我的毒打。 愤怒的阈值慢慢弹回最低值,我松开玻璃杯,说:“夏翊,你知不知道,我昨天报的号码是沈路的。” 我的声音很轻,在乐声中完全掩盖,但他一定听见了。 你为什么会觉得找我有用呢?我继续说,如果你愿意付五倍费用,我或许会劝他接这一单,你觉得呢,夏翊。 他今晚下血本了,特意开了一瓶酒,我见沈路喝过同样的包装。我握着酒瓶,左右摇了几下,将剩下的六分之一倒进杯里,不打算再喝了。 我竭力保持清明,尽管今晚多喝了两杯。我不愿意再留下来和他废话,慢慢吞吞起身,往酒吧入口走。 夏翊心有不甘,全然不顾自己一千线明星的身份,在我身后拔高声音:“阮言!如果当初——” 他后面讲什么我都没听见,也不愿意听他忆往昔。我的确是喝多了,转过身奇异地瞥了他一眼,微微笑道,蹩脚逼西,滚呐。 从酒吧打车回家只要花二十分钟,假使不堵车的话。长路灯火通明,上海没有夜晚,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白天。隔壁小巷里急色的男男女女是工业时代下相同的产物,搂抱接吻手往下滑,每一个动作都无比贴合,换谁过来都是固定的流程。 我迷迷蒙蒙睁开眼,别说未接来电,连一条短信也无。我是真受痛了,捏着手机上下翻看,他怎么就不找找我呢。真是对我言听计从,我说不要等我回家,这都十一点半了,册那,啷个小王八在哪里逍遥快活呢。 我不敢闭上眼,一步一步往前走,一闭上眼就要想起五年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这样晚。 那是我们租的第二套房子,离律所又近了一点,也比二十岁的出租屋要宽敞上许多。一月前我在电话里同朋友介绍的一个副教授委婉提了分手,人家是要正经找个男朋友搭伙过日子,爱不爱的只是可有可无的调剂。我做不到,我已经有家了。 沈路两个月没进家门,他好忙,前一个月飞去广州,替一个大明星打官司,足足一个月都待在广州。他给我发信息,宝宝,我在这里遇到了特别有意思的人,我本来想说,我去广州找你好不好,这话给我憋回去了。 我说好哦,恭喜你呀。 第12章 后一个月我做什么都兴致缺缺,在家里整整宅了三十天,沈路的朋友圈更新了许多动态,明显都是两个人的活动,吃饭看电影,甚至忙里偷闲,改道香港,去了一趟迪斯尼。 我不晓得那人是男是女,相片里至多只露了一条手臂,我这个小气精,对着镜子伸出胳膊,仔仔细细地瞧自己。 白是足够白,晒不着太阳,是要比那条胳膊好看些。但我整天不是操纵鼠标,就是握着压感笔,虎口结了薄薄的茧,比那只漂亮的手掌不知差到哪里去。 我受不了这样无意义的对比,索性断掉一切联系方式。沈路到底还是关心我的,同在上海的大学同学敲开家门,见到奄奄一息的我,大呼作孽哦作孽哦,侬怎么跟小宁似的不懂事哦。我躺在床上紧闭眼睛,同学以为我睡着了,卷起袖子给沈路打电话,喂,哎对,是我哦沈哥,嗯,见到小阮了,在家里呢。 听见我的名字,我竖起耳朵做了偷听的丑事。 同学语带迟疑,又拨了电话给另个同学,婉转得知我与副教授掰了的事,我心说怎么扯到这事上来。他将电话拨过去,又是沈路接通,同学说,沈哥,我问过了,小阮和谢老师前几天分了,谢老师这几天也没有见过他啊。 ——这些个碎嘴子,我在被窝里痛骂,告诉沈路做什么,他在广州同心上人吃早茶游夜街好不快活,不必来管我的零碎破事。 我猛咳几声,同学挂了电话,进来对我好一番关爱,而后离开。 仅仅过了一天半,第二天晚上十点多,我坐在沙发里啃桃子,叮叮当当的钥匙声近在咫尺,沈路拖着行李箱进门,风尘仆仆。 我刚下啃了一半的桃子,颇有些近乡情怯,两月没见着他,我问,路儿,你的案子结束啦? 他两手空空,穿着齐齐整整,直奔沙发而来,用了十成力把我抱起来,我下半身离地,吓得抬起小腿,用力勾住他的腰。两根手指上的桃汁往指缝里淌,沈路攥住我的手指,轻轻地舔,不让桃汁继续蜿蜒。我缩了缩手,怪不好意思的,啐他,脏不脏啊。 沈路不说话,抬起头来,对准我的两瓣嘴唇,撬开唇齿,急风骤雨地吻。我好久没和他这样亲密,顿时脑袋空空,本能地迎合他,气喘吁吁,他抱着我走进卧室,我忽然清醒过来,费力从他怀里挣脱。 路儿,你不是——谈恋爱了吗。 我还遵循着所谓的道德标准,时刻谨记我俩的关系定位,关键时刻悬崖勒马。 沈路说了今晚的第一句话,分了。 真是好巧,我一月前方才踹掉根本谈不来的大学教授,他这边也和来自广州的有趣知己分道扬镳。 我半跪在地毯上,仰头看着坐在床沿的沈路。这么一出,他的领带被我蹭得歪歪扭扭。我晓得已经到家了,解开替他挂好才是最优解,但我偏不。我往前膝行两步,跪在地上,两手替他重新系好领带,掌心抚平微皱的衬衣,又是一个完整的沈路。 沈路扣住我的手,居高临下地看我,见了鬼了,我忽然发现他眼睛里的血丝,以及要掉不掉的一颗泪。 我将他扯下来,扯到地上,同我面对面坐在一处。我浑身都在颤抖,他又没有在说话了,空调呜咽一声,持续运作让它疲惫不堪,选择在此刻自我调解,停上一会。 ——他需要我。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事实,我连忙手脚并用,爬过去抱住他,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上,磕得生疼,但我毫无知觉,我巴不得再痛一点,最好将他的痛苦悉数转移,由我承受。 很明显,上帝不给这个机会。我只好咬紧下唇,渗出血珠,以拙劣的方式陪他一起痛。 怎么会有人不爱沈路? 是因为他要回上海吗,是因为他不能留在广州吗,我越想越混乱,一片混沌,死活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爱他。倘若是我,别说广州和上海,在地球另一端都要追他过来。 那是沈路第一次对我痛下杀手,不动一兵一卒,真真是兵不血刃,让我从里到外死了个透彻。 几个小时前他又故技重施,一具活尸在街头游荡,二十分钟的车程化作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没有办法,活尸也是要回家的。 我生平鲜少的狼狈都是在他面前,今天破例展现给全上海人民一同瞻仰了。一个笨拙的醉鬼扶着栏杆,横跨几公里,一路进行醉酒行为艺术表演——摇摇晃晃,走一步歇三步。 小区门卫自然认得我,也晓得我和沈路同住。老伯戴上眼镜,从岗亭探出头来和我说话,阮先生啊,你朋友在不在家啊,要不要我拨号给1801,让他下楼来接一下你啊。 一阵血气上涌,我连连拒绝,手指攥着栏杆,和老伯说,谢谢您了,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进了楼道,在电梯口坐下来。十一月的夜里,风嗖嗖,还好小区管理得当,我一踏进楼道,密码门应声合上,隔绝了外头的夜风。 瓷砖冰凉,就当给我醒酒了。 我想—— 真是个蠢货。十几岁时还能称得上一句漂亮蠢货,这是赞美呢,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满二十九,怎么能担得起漂亮二字。 我该上楼去告诉他呢,我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从头到脚,从身到心,是死是活,都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 这话放十年前,我还学不会怎么表达,欲盖弥彰地讲,哥哥,我不喜欢夏翊。却忘了之前是怎么在他面前绘声绘色地夸赞,夸赞小窦唯太酷了,我好喜欢,好喜欢这种感觉。 对不起,我该咚咚磕两个响头,给窦唯道歉。 搁当时的情境,他能信就怪了。 我垂头丧气,这不能怪我,像我这样的蠢人,总是要死一回才能晓得利害。往后的几年,我缝缝补补又活了过来,能活多久全指着沈路的吩咐。 明面上他对我言听计从,可我这里——装着定时炸弹呢,他按一下,我就轻飘飘地赶去赴死。 我好想活啊,家里的小阳台上摆了好几盆花,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我半夜睡醒总要去看看她们,看见这么漂亮的花,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活下去。 声控灯啪嗒亮起,我打了个喷嚏,在灯光暗下来之前,按开了电梯门。 第13章 兴许是借了酒劲,我察觉不到名为焦虑的情绪,满心满眼只剩英勇,双手合十,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 电梯大开,我局促地不敢迈腿,一抬眼,对上了门外站着的人。 打好的腹稿尽数作废,我站在门里,呆若木鸡。他还穿着早上的衬衣,现在一点多了,久违的熬夜叫他神色疲惫,眼圈发红。楼层里的玻璃窗向外开着,冷风直直灌进长廊。 一层是四户,我们住的1801,离公摊的窗户最近。 我迟迟没有动作,电梯无心,不会与我共情,按照建筑标准,准时缓缓朝中间并拢。沈路忽然往前迈了一步,用胳膊挡住梯门,两扇门在他胳膊左右两侧会晤,又弹了回去。 他恍然不觉疼痛,反倒露出了释然的表情。 他的痛一定是报应在我身上,不然我怎么会每一处都有了共鸣。我喘着气靠近他,像压伤的芦苇,半残的灯火,捧着那条手臂,掉下泪来。 时隔二十多年,我终于重拾孩子的本能,嚎啕大哭。 沈路眉头微蹙,他看出我醉了,认命将我抱起,像托运甚么贵重物品,谨慎小心地带回家里。 他把我放进浴缸里,满满半池水,浮起一半泡沫。我闭着眼睛,死皮赖脸做一个小孩,任由他替我涂沐浴露。 沈路教育我,宝宝,现在很晚了,不能吵到其他住户。 我今天难得聪明一回,死死抓住困惑我的东西,问他,你为什么站在电梯口等我。 万一我一夜不归,沈小王八岂不是要站上一夜。以我对他的了解,锲而不舍是他的人生条例之一。 沈路捏着毛巾给我擦脸,我实在搞不懂,他到底爱我什么——我愚蠢、拧巴、社会地位平平、相貌不比少年,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爱我。 没有人会对一个不相干的人百依百顺,除非他有所求。 我给不了沈路什么。 无论在哪一个城市,都会有成百上千比我聪明貌美又能干的男人,或是女人,前赴后继涌上来爱他。 但他心里自有一个让他铭记至今的人。 我是最适合他的人,他舍不得我,怜我天真,念我依赖他,将我死死拴在身边,然后爱我。而我们彼此心知肚明,这是另一个维度的爱,和狭义上的爱同名同姓,却天差地别。 假使我就此昏昏睡去,明天起来又是一个崭新的五年,一个不断轮回过去的五年。 但我好想活,我说—— 沈路,你怎么这么残忍啊。 永远在一起是一个魔咒,是一个我永远无法跳脱出来的魔咒。 他好讶异,拧毛巾的手微微顿住,泰山崩于前,变了一瞬就恢复原貌。他的袖口折了两折,露出结实的小臂,将我裹进浴巾里。我不要他抱我,抬高腿迈出浴池,勉强站稳,胡乱擦干身上的水渍。 沈路不知所措,他看出我早已清醒,除了身体反应,哪里都不再受酒精支配,这是类回光返照的清醒。 宝宝,是不是晚上发生什么事了,他问我。 能发生什么事,不过是我盛装出席,专程去发泄一趟暌违十年的怨气。现在看来并不乐观,仅此而已。 我从未与他开诚布公谈过感情,除了当年玩笑般的解释,也高估了彼此间的契合度。 ——去同学会,原本就是我的主意。牵头人通知到每一个人,我不是例外,我晓得夏翊要去。解铃还须系铃人,多简单的道理。 我幻想,他多少会对我生出一点点额外的感情,不成想,他还是做出一副宽容大方,祝福朋友的模样。 我好没出息,酝酿台词,眼泪倒是先下来了。 哄我是他身体里设置了二十八年的既定程序,他用指腹擦掉我脸上的水痕,低声说,宝宝,你怎么能说我残忍呢。 我开始和他讲今晚的事,他听得认真,在听到夏翊有求于他时皱了皱眉,然后抬眼瞄我的表情。他说,工作的事就走客观流程,但他这么为难你,十倍费用我也不接,好不好。 我点点头,直视着他,说,路儿,我和你说说我和夏翊的事吧。 沈路垂下头,说好。 原本就没有什么好讲的,我语速不快,讲起来也没费几分钟时间。囊括了他是怎么在寝室长廊里出言挑拨,又是怎么激将胁迫我去了酒吧。那时候我会因为怕他宣扬性向而妥协,现在我可以去外滩拉起横幅自曝。 我顿了顿,说:“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性|骚扰我的畜生。” 沈路是第一回 听我说这些,整个人仿佛定住,短暂失语。他或许能够意识到,如今我对夏翊的冷淡不屑,他对此归结为成长的代价,小孩会不断否认过去的自己,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直到在电视节目上看到夏翊那一回,我才知晓这个人作为导火索起到了多大的负面效用。两个月之后,沈路就以更残忍直接的方式教育了我。 我蜷起脚趾,往被子里缩了缩,接下来要讲的话实在是很难开口。我想了又想,还是决定从五年前的时间点切入。 “至于那次在电视节目上看到夏翊,”我又很难为情,低头几乎埋进枕头,“之后我去见了程临那个大学老师朋友,实际也没和他见过几次面,我答应和他试试,是因为,因为——” 我拼命压低声音,微不可闻道:“我好生气,夏翊的事,我说过好多次,你每次都不信,那天晚上你还直接……直接……” 讲到这里,沮丧压过羞赧,我索性埋在枕头里,不敢抬头去看他的表情。 “我又不喜欢那个老师嘛,很快就和人家说清楚了,”我吸吸鼻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平常,“然后,然后你在出差的城市,和别人在一起了,回来的那天,你看起来特难过。我想,路哥一定特别特别喜欢那个人。” “夏翊当年问我,阮言,你是不是喜欢沈路啊,我骂他有毛病,我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让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儿去承认喜欢自己的发小,同学,哥哥,这太难了。我不明白,就像两三年之后进了大学我才晓得夏翊的卑劣一样,我迟了好久,才理清心里的一团乱麻。” “之前你总是和我说,等我有想要恋爱的人了,会支持我的。可是没有这个人,没有,路哥,只有你,我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你。” 第14章 说完我就彻底蒙住了脑袋,近似一种防御机制,软性抵抗即将到来的结局。 我终于完成一次自我革新,身体里的零部件叮当作响,打散又重组,我还是那个我——只是记忆翻新,将过去压在大脑皮质下的情感全盘托出,送呈予他,任他捻住一两根神经,随意拿捏我。 他好像遭受甚么天大的打击,隔着一层棉絮,我只能听声辨别,他不给我胡思乱想的机会,一言不发,静得出奇,下一秒就要与天地重归鸿蒙。 小孩总会无心办错事,林女士好讲,勿同小宁计较。小区楼下的橘灯影影绰绰,即便不抬头,也仿佛有大片的橘光缓缓而来,映上一旁的飘窗。我等了好久,没等到他的答复。 妈妈好爱我,她会不计较我的顽劣,在世间苦难前蒙上一层罩子,捧着蜜罐喂我,不让我看见灰蒙蒙的天。 我睁开了眼呢,触目可见的该是柔软发白的枕头,但我看见了一团漆黑。 我好狼狈,麻木开口,没事,没事的。我在安慰自己,不过是再死上一回,人死了一样可以活,皮囊还在,缝补拼凑,还会是一个阮言,一个装载了高级情感的阮言。 行刑官忽然有了动作,他拉开被子,暴露出一个趴在床单里的我。我最近胃口不好,伸手一摸,两块肩胛骨微微凸起,从身后看来堪称单薄。沈路规划好了今年最后一个月的行程,处理完小公司的家产问题,他原先打算带我去国外转转。 宝宝,我们下个月去滑雪好不好,出去转转,多吃点东西,看你最近瘦的,一摸都摸不到肉。 一双手扣上我颤抖的双肩,沈路劲很大,直接将我拎起,拉到怀里。我不敢张开手去搂他,两条胳膊不尴不尬地横在中间,前有他的胸膛,后是我扁平的心脏。 我甚至不敢掉眼泪,滚烫的水珠落下来,会教他察觉到我的存在。我一动不动,冰凉的手指倏然被攥住,沈路一手搂着我,腾出另一手的空闲,挤进来,去握我的手心。 宝宝,他喊我了,透着一股隐忍,给了我错觉。 我小声回应,哥哥,哥哥。我好想他真的是我的哥哥啊,骨血亲缘纠缠,倘若真是如此,他怎么也没法摆脱我。 他居然笑了,我感到莫名其妙,一时忘了痛楚,仰起脸来看他的表情。 宝宝,你怎么这么乖啊,他说。 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一个乖小孩,逃课抄作业做得,酒吧ktv也去得。这听起来更像是反话,臊得我脸颊通红,宛如酒劲又冲上大脑。 他熟悉我的身体,熟稔地捏着我的胳膊,引导我环住他的腰身,舒舒服服地窝在他怀里。 浴室热气蒸腾,他在替我脱衣时大剌剌地松开了衬衣上端的两粒纽扣。我很会打蛇随棍上,当即抛掉那点耻心,用脸去接触他胸前露出的皮肤,不要脸地离他更近。 我脸有点发烫,在这种时刻——起了反应,实在是罪不可赦,可怜又可笑。 好在他尚未发现,我只有祈祷,希望大脑迅速拿回主动权,不要让该死的那玩意频频丢丑。 他直白地问我,宝宝是想做哥哥的老婆吗? ——该死,我就不该让腹诽溜出口,好让他听见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鬼话。 可我没有退缩的余地了,我点点头,颇有点逼婚的意思。我生怕他不信我,火急火燎补充道,我要跟你在一起,是那种在一起。 沈路又笑,捏着下巴抬起我的脸,左看右看,认真地盯,全无**之意,短促地叹了一口气,问,可是宝宝又不是女人,要怎么嫁给我呢? 我睁大眼睛,磕磕绊绊开口辩解,我们、我们可以去国外结婚。这是很天真的说法,因为在国内毫无意义,在教堂门口拿一张申请表,证明年龄合格后,谁和谁都可以缔结婚姻,本质上仅仅是一张纸而已。 沈路显然知道这一点,双目含笑,不去纠正我,是他一贯的善意。 我急了,又想不出解决的法子,眼巴巴望着他。 沈路拧了拧我的鼻尖,恨恨道,惯得你,整天尽会和我发嗲,小嗲精。 我听得耳朵滚烫,这个人真是一时一个念头,中午还说我别扭又拧巴,晚上又说我爱发嗲,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组合啊。 既然他说都说了,我登时破罐子破摔,仰起脸去亲他的下巴窝。我好喜欢沈路下巴上的一块小小凹陷,像是长偏了的梨涡,性感又漂亮。 他好气又好笑,笑我还当自己是无知幼童,见缝插针地冲他撒痴。 沈路扣住不安分的我,缓了缓,像是做出极大的妥协,轻声道,阮言,你想清楚了吗,你喝醉了,明天醒来之后,万一后悔,又该怎么办呢? 我刚想要骂他戆逼,转头一想,不对,这是有戏。舌头半途打结,呼噜半天才捋直。今夜我丢脸丢到姥姥家,也不介意再多上几分,于是抬头挺胸,一脸正直和他宣誓。 路儿,沈路,你抱抱我好不好,你听听这里,装的都是你呢。 我想他多半也并非完全的圣人,目睹自家的桃儿成了精,蹦蹦跳跳要嫁予他做小妻子,多少有三分动容,转化成实体,急匆匆地按着我吻下去。 他眼里有光,由急至缓,轻轻吮去我唇上的水渍,捏捏我的脸颊肉,吐息微重,热气****拂到我颈侧。 有点儿痒,我往后退了退,沈路迅速察觉,将我拽回来,吻我的眼睛。 上天真的听到我的祈祷,沈路对我说,宝宝,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其他人结婚,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宝宝,都只会是你。 眼眶蕴不住好大的一滩水,扑簌扑簌往下淌,今晚喝的酒在身体里过滤干净,涌回泪腺,以另一种形式流出来。 我很困了,我好想问问他有没有骗我,但我晓得,沈小王八只是空有我给他起的这个难听名号,让他狠下心来骗我一辈子,他是决计做不到的。 我思来想去,不晓得怎样才算是接住了这样巨大的惊喜,心头一阵悸动。好运怜我,格外眷顾我,沈路愿意放下过往,重新爱我。 他偏头看了看时间,我顺着他的目光一起看过去,原来已经两点了。他揉了揉我的头发,绕过去关灯,摸黑重新掀开被子上床。 我原先在另一侧歪着,从床中央爬过去,沈路让我在他怀里调整好舒适的姿势,温声道,睡吧宝宝。 幸福砸昏了我,我伏下|身,去咬他的耳朵,声音细如蚊蚋,搂紧了他,哥哥,你没有骗我吧,我没有骗你,你要相信我。 沈路的手不轻不重地抚着我的脊背,突然向下蹿去,重重拍了下我的**。 我吃痛,张嘴就是沈路你个王八,打我干嘛。 说完我就沉默了,他哼哼一声,阴阳怪气道,乖不过三秒钟。 我讨好地凑过去亲他胸口,好在夜里看不见彼此的神情,我说,老公,我好困啊,晚安。 第15章 第二天我足足睡到中午才睁开眼。 沈路竟然不在家,我一阵恍惚,想起昨晚耻度超标的话语,什么好喜欢你,老公哥哥之类,恨不得再躺下睡过去,让一切随风挥发。 我打开手机,发现夏翊昨晚竟然打了个电话给我,此人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十分地热爱送脸去给别人打。 除了夏翊的未接来电,还有沈路和林女士分别发来的消息。沈路说他中午和朋友约了事,可能会迟点回来,我说好哦。林女士则是母亲心性,叮嘱我今天记得热一热她昨天煮好的汤。 我心情很好,回复她道,好的妈咪,爱你哦。林女士大约在看电视剧,发来一条语音里大半声音都给男主角的嘶吼声遮住,模模糊糊听出她在啐我油嘴滑舌。 拧开燃气灶,小火热着锅里的鱼汤,我拿圆勺盛了一碗填了填肚子,然后折回卧室叠好床铺,坐在飘窗上发呆。 袁于霖发了条朋友圈,难得的九宫格。袁于霖就是那个在我奄奄一息时破门而入的大学同学,非典型直男,人特踏实,心也特大,老家南京,第一回 见面就笑嘻嘻地自嘲刚波宁。我一听就笑,说,什么年代了都,不兴说这个了。 他当了我一年的室友,原因是大学第二年我就搬出去和沈路一起租房子住了。但袁于霖的确是个蛮好的朋友,即便搬出去住了,我和他的关系也一直保持的不错。 那会儿他来我们租的房子,四下看看,也不晓得一个直男哪里来的观察力,在看到沈路给我做的相簿之后,拉着我严肃地问,这不是你发小,是你对象儿吧。 那年我大四,还没满二十二,刚和沈路搞上床,惊得魂飞魄散,没经得住拷问就招了。 如今他已经回了老家,游戏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这小子三年前结的婚,属于相当早婚的。我和沈路坐两小时高铁去观礼,袁于霖一个直男操的心比谁都多,户外婚礼热得他大汗淋漓,还不忘问我找到对象了没。 他当天特意做了发型,我不好去毁坏他的身高,抿嘴道:“你嫌不嫌,今天结婚还不忘做红娘啊。” 袁于霖语重心长,拍拍我的肩膀:“阮妹,忘了那些野男人,回头看看沈哥吧,别浪费时间了哈。” “……”我才懒得和他讲我和沈路的事,他误解的实在有点多。我敷衍道,好好好,我都看到新娘出来了,你还不快过去。 之后他偶尔也会来上海谈工作,一年大约能聚上三四回这样。 我看着朋友圈的照片,戳私聊给他,恭喜恭喜,等你成功升级当爹,我去南京看小宝宝啊。 袁于霖心情好极,和我一来一往聊了许久,我忽然想起相册里还有我和他们夫妻在大学时的合照,沈路的作品一向只在我这里存根,我和他提了这事,袁于霖当即让我拍给他,让他回忆一下七八年前的自己。 无论搬了几次家,相簿一直放在床头柜里,我探手过去拉开抽屉,取出编号四的相册,循着标签找到当年的照片。 结束了和袁于霖的对话,我索性趴在飘窗上翻起了旧照片。袁于霖大二就开始创业,弄一个小型手游,我也跟着他一起赚钱,大约是初代美工,总之赚够了租房生活的花费。 沈路不打算考研,他大三去律所实习,结束之后就开始准备法考。我俩都很忙,故而那段时间留存的照片不太多。 我捻页的手指忽地一顿,前一页是我在学校天台的背影,下一张铺满了一整页的特写,镜头对准的是我的眼睛。 不夸张地说,任谁看到都要吓一跳,是因为当时的我怒火中烧,眼神里都是不爽,被沈路留下了一张气鼓鼓的纪念。 人生是要常常复盘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现在的我——再看见这张照片。 想来我这几年和沈路日夜黏在一起,和情侣也无多大分别,沈路与其他不论男女都保持一定距离,对外一直宣称有家有室,即便有不死心者,也翻不起多大风浪来。因而差点儿让我忘了,很久之前他也是有一堆狂热爱慕者的。 那次是—— 沈路一如既往加入摄影社,大四初始,社内聚会,既迎新也送旧。在校三年单身三年,即便性向有异,以沈路这张脸都不会如此惨淡。 新闻播报那天晚上十点二十有流星雨,沈路想拉我去看,又不好推掉最后一次聚会,只好尽力折中。当时的出租屋在两个学校之间,沈路社团的聚会在他学校附近,我步行过去只要十五分钟。 我在路边接到他的电话,隔着声孔也能听出疲倦难掩,他似乎是找机会单独出来的,轻声道:“宝宝,你在校门那边等我好不好,我就快过去了。” “好啊。”我刚想说话,电话那头传来细微的衣料摩擦声,一个女声夺过沈路的手机,故作轻松道:“你好,是沈学长的女朋友吗,学姐可以过来和我们一起玩啊!” 我已经走到校门,呼吸一窒,继续向前走。沈路重新拿回手机控制权,声线紧绷,低声和我解释:“是社团里的女生,宝宝你不用管。” “路儿,”我想到了什么,“是不是喜欢你的女生啊?” 沈路没说话,我低头看脚下的地砖,再抬起头时,已经不需要他来给我这个问题的答案。 第16章 沈路的脸被树枝挡住,一个娇小的短发女孩从背后抱着他,头顶带着一串叮叮当当的发卡,隔了几株行道树的距离,我听得不真切,也能勉强拼凑出一个暗恋两年的故事。 我呆愣愣地站着,不知道该不该走过去呢。 沈路看见我了,他脸色不大好看,我想应该是那个女孩儿让他困扰了,他一向不喜欢应付这种事。 宝宝,他喊我,我只好走过去,傻乎乎地看他。 短发女孩顿时松开手,她难为情了,脸色比沈路还差,声音尖细,学长,他就是…… 我支棱起耳朵,听出这是电话里的声音。沈路忽地把我扯到身后,极为平静地打断了女孩,小严,不好意思,麻烦你和他们说一声,我要先走了。 我险些以为他在喊我,不过沈路从来不这么叫我,此小严非彼小言了。 ——学长! 我们已经走出几米远,女孩的嗓音突兀地在身后响起,我下意识转过去看她。她追上来,却是在仔细端详我,我被一个女孩这样看着,十分不自在,又不好说什么。沈路不喜欢我讲脏话呢。 她说:“我认识你。” 我好奇了,我与她并不是校友,此前也从未见过。 这是一张秀气的脸,说出来的话却不大好听。她说,比照片里还要像个女人。 沈路脸色渐沉,冷声道:“宝宝,我们走。” 这些女孩总是爱骂自己,说得宛如像女人是什么十恶不赦的错。我不依了,和当年在酒吧遇见那个假睫毛出台女一样,我憋起一阵火,低头看她,勿要当侬是个女宁,吾就勿舍得啷耶记你光了。 她听天书一般,却也晓得我没说好话,气得眼眶湿润,含羞带怯看向沈路,好像我真抽了她一耳光。 打蛇打七寸,杀人先诛心,我还没有坏得太透彻,就此打住,不再和她说话。我低头看看表盘,说,十点了。 沈路打开背包,我捧着他用的得心应手的相机,幸好那会儿街上还没有烧砸日货的疯人,哪怕他脖子上挂了五个相机也没人多看一眼。我们趴在一栋小楼的天台上,我反射弧过长地思索起刚才发生的龃龉。 沈路仔仔细细看我,拨动快门,捕捉我愤怒的神情,我连忙凑过去看预览,沈路摸摸我的发顶,软声说,宝宝不要生气了。 我单手撑脸,胳膊支在栏杆上,等流星雨的前几分钟,我在神游天外。沈路也在等,但他一点也没闲着,不时和我说话,又是那副我最熟悉的神情。 路儿,你嘴皮子不累吗,我转过脸,脸上忽地一热。他也正侧过脸来,意欲同我说话,两厢巧合,构成一个若有似无的吻。 我脸皮发烫,一巴掌糊他胳膊上,语无伦次地喊他:“沈路!” 天台昏暗无光,全仰仗着对面楼的光辉照耀一二。秋风吹进外套领口,沈路反应比我快很多,他笑我,宝宝害羞了。 我脑子里一团泥泞,温热的触感仿佛扎根左脸,怎么也挥发不掉。 这一切都只发生在一分钟之内,时间再长,我就有了思考的能力,做不出来鬼迷心窍之举了。 沈路还在调侃我,宝宝的脸好软啊,和小时候一样软。 我忽然向前一步,却因太过迅即,准头不足,猛地亲在他的下巴上。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沈路登时被我吓到,我得意洋洋,朝他挑眉,一副小混混模样。 沈路的手搭在我肩上,他忽然强硬地将我整个人扳过去,捏住我的鼻尖,僵硬道:“宝宝,你和谁学的,以后不准随便这样了。” 他像个唠叨的父亲,小孩做出任何反叛的事,第一反应都是同别人学的,不曾想过,世上很多事原本就是无师自通,且没有道理,少想多想都是错,除非有一天顿悟,不然任谁出马也难以点醒。 沈路自以为教育得当,松开手,重拾一旁脚架上的相机。 可他总是选择性遗忘,我是被他惯坏的小孩。小孩最喜欢做什么—— 反其道而行之。 沈路已经长到一八五,比我高上七八公分,近到呼吸相闻的距离,我要微微扬起脸看他。我攀住他的后颈,一鼓作气,亲在他唇型漂亮的两瓣唇上。 我好像回到了十七岁那个逼仄的更衣室。 ——沈路喜欢男孩还是女孩呢? ——都没有关系,我都不介意,我会一直和他做朋友。 ——他会生气吗? ——谁知道呢。 他喝啤酒了。我往后退退,小声说,路儿,你嘴里有酒味。 沈路顿了好久,他征询我的意见,宝宝,你讨厌酒味吗。我想了想,不讨厌刚才的感觉,诚实地摇了摇头。 老实讲,不仅不讨厌,我甚至还想再试一试。沈路没有生气,我壮了壮胆,凑过去在他唇上碰了一下。 我问他:“路儿,有女孩子亲过你吗?”我好小气,还在计较短发女生的事。 沈路脸红了,他慢吞吞地说没有,我嘿嘿笑,和他说我也没有呢。想想不对,我连忙补充上一句,男孩子也没有。 宝宝,他的眼睛不知道该往哪放,闷声说,你的嘴唇也好软啊。 我没注意听,啊了一声,过了十点二十了! 惦记了一周的流星雨就这么错过,沈路看上去很平静,我有点不好意思,一路乖乖巧巧地跟在他后面,回了我们的出租屋。 洗完澡,我趴在床上听歌,沈路吹干头发才走过来,我分了只耳机给他。是前天刚发的新歌,沈路忙于准备考试,问我,这是什么歌? 我不好意思说蹩脚粤语,推推手机,让他自己看歌名。我也无意瞄了一眼,宁为他跌进红尘,做个有痛觉的人。 沈路看了一会,说,这歌也太丧气了,我换首老歌听听吧。 前奏一出我就笑了,我弹了他一个脑瓜嘣,星语星愿,亏你想得出来。 很多事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一个轻飘飘的吻将我们原本就亲密无间的关系拉得更近,年年转瞬过,转眼就是二零一九。 和夜里不同,这会儿的太阳照得暖烘烘,我合上相簿,枕着柔软的抱枕打起了哈欠。我在播放器里找出人非草木和星语星愿,循环着这两首歌。 循环到第三遍—— 我终于认真听起歌词。一颗扁平的心几乎跳脱胸腔,我忍受不住,忍受不住这样的刺激。这比我顿悟后五年里的每一天更要难捱,我心脏巨震,它在身体里待不住了。 “就向流星许个心愿,让你知道我爱你。” 第17章 沈路回来了。 我听到鞋柜的声音,登时冲出卧室,手脚并用地抱住他。沈路有些错愕,摸摸我软趴趴的头发,抱小孩似的问我,怎么了宝宝。 没有呢,我摇头,就是想抱抱你。 沈路再三确认我没受什么刺激,笑了一下,我不好意思地松开他,在沙发上坐下来。 他解开领口的一粒纽扣,难得露出堪称狡黠的表情,说,宝宝,你猜猜我早上去做什么了。 我诚实道,不知道,但他一定会告诉我。 沈路摸了摸鼻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只擅长在法庭上发言,让他私下聊别人的私隐,怎么都有些不顺畅。 他说,不止是他不会接夏翊的单,整个上海都没有一家律所会管他的闲事。 这当然不是因为沈路从中作梗,而是夏翊在北京得罪了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人物,人家拿捏他如同猫捉耗子,他连夜跑回上海来,私以为是逃出生天,线还连在另一端的北京。 沈路不再往下说,他讲得很隐晦,还当我是十来岁的少年,听不懂世界的灰暗。 我一点儿也不奇怪,这像是夏翊能做出来的事。至于夏翊究竟得罪了什么大人物,那不在我的了解范畴之内,让他自己去为之烦恼吧。 现在如果有块镜子在我跟前,一定能照出我贪婪的模样,用一种近似动物护食的眼神盯着沈路。我不想听关于夏翊的任何事情了,拉着他的袖口说,不要讲他了,自作自受,就让他自生自灭吧。 好,我们以后都不提他了。沈路向我保证,竖起了三根手指发誓,眼里蕴着浓烈的笑意。 他眼睛里的笑意有点儿扎人,我像只刺猬似的滴溜一下站起来,哼哼唧唧地拿起他放在沙发上的风衣。 衣服不要乱放,我去给你挂起来—— 话还没讲完,沈路拎着我后颈的衣领,轻轻松松把我拽了回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屁股又坐回了沙发上,这回离他还更近了些。 他伸手在我鼻尖上刮了一下,开始笃定地拿捏我。 “阮小朋友,你今天很不对劲啊,来给我说说,到底怎么了?” 和沈路混在一起就是这点不好,两个太过熟悉彼此的人,一丁点儿风吹草动就能辨别出情绪的差异。我在他面前可谓一点隐私也没有,除了那颗藏了五年的,一寸一寸发芽抽条的种子。 我一下就紧张了,心里咯噔一跳,心不在焉地同他抵赖,没有呀,我睡了好久才醒,醒了就随便吃了点饭,没一会儿你就回来了。 嘴硬是必须要嘴硬的,这只是我单方面的猜测,一首歌的歌词而已,巧合也不是没有可能。万一是我自作多情,我可没有勇气拿这么个不算证据的证据,去追问人家,哎沈路,你是不是喜欢我好久了啊? 天降一口大锅,恐怕这头小王八羔子要瞠目结舌,你说什么呀,那天还有这回事? 我一紧张,忘记了越说越错的道理,一张嘴叽叽咕咕地给他捋了一遍,在他外出的这个早上我都做了些什么。末了还眼巴巴地望着他,我能有什么事啊,是不是。 沈路静静地看着我,他不说话的时候很能唬人,是个正经的大美人,谁也瞧不出来他心里面在谋算着该怎么替当事人扳回胜局。现在我觉得我就是那个倒了八辈子霉的另一个当事人,没有律师替我辩护,赤手空拳地被对方压着打。 我舔了舔嘴唇,忍不住转移话题,你说要去滑雪的事儿,我记着呢,咱们什么时候去玩儿啊。 沈路终于有动作了,他一只手把我提溜过去,我可怂地坐进他怀里,叠成了一个搂着的姿势。 “月底去好不好,下周我们定机票酒店,下下周正好跨年。” 闲人支配起时间来那叫一个阔绰,在出行这件事上,主要看的是他,我只需要配合他的时间就行。我拼命点头,同时暗暗松了口气,沈路估计暂时不会再追问我了。 果不其然,他转而和我说起了酒店,像是完全将刚才的小插曲抛在脑后了。 我捧起他的脸,极为主动地亲了一下。 以前的事儿不重要,他不喜欢我实属正常,喜欢我那算我走了大运。顿悟总是来得莫名其妙,一转眼我就从事事计较的小朋友变成了没心没肺的大人。 沈路兀自加深了这个浅尝辄止的吻,轻柔地同我交换着嘴里的津液。我晕晕乎乎地觉得,原来快乐可以这样简单。 我紧挨着他的两片嘴唇,情不自禁地又一次重复道,沈路,我好喜欢你啊。 两方都是清醒的状态下,说出这么一句话实在有些赧人。尽管我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也没能逃过脸红的魔咒。 我是昏了头了,此时有点儿懊恼,噌地往后退开一臂宽的距离,严格遵守中学老师要求做广播体操的队形。 沈路的脸也有点发红,但我知道这和我的脸红并不相同,纯粹是刚才亲太久了。 他一直拿我当小孩儿看待,今时今日仿佛咂出了点迟来的不同。我想他应该明白了,坐在半米外一字一句说着喜欢他的人,是一个已经长大了,有着独立思想的成年人。 我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可能说得有点迟,但这是真的。” 沈路平视着我,眼睛里又出现了我琢磨不明白的那种情绪。 他说,宝宝,一点儿也不迟。 第18章 最近天气已经很冷了,林女士今年提前办了退休手续,一个人在家里嫌无聊,托人弄来一堆粗细不一的毛线球,时隔十来年,总算有机会施展她高超的纺织技艺。 这不,她毅然决然地抱着两条细羊毛织就的围巾往我和沈路的房子来了。沈路今年手头上最后一个案子今天开庭,他早早就裹着大衣出了门,我醒来第一眼就对上了施施然站在床边的林女士。 等到我哼哼唧唧从床上爬起来,再到洗漱完毕,母子双双落座客厅的沙发,已经将近半小时之后了。 橱柜里置了一套崭新的茶具,我和沈路都不讲究喝茶的门道,只有父母过来视察才会拿出来充面儿。林女士一抬手,挑着眉毛把往外走的我拦了下来。 姆妈来一趟不是为了折腾你做事的,去厨房给我倒杯热开水就行了。她细声细气地讲,我喜笑颜开地应答,任由她将我视作三岁稚童,温柔地低下头来替我系围巾。 高纱支的纯羊毛粗线织出来的围巾又暖又软,她的手艺和十几年前我念书时并没有多大分别。 我攥着垂下来的一截柔软绒线,低声说,谢谢妈妈。 林女士作势往我脑门上敲了一下,笑起来神情如同二八少女,啐我道,小宁还知道和亲妈讲谢谢了。 她像只闲不下来的喜鹊,又忙把宽大编织袋里的另一条围巾拿出来。我瞅了一眼,和我脖子上围着的这条看上去差不多,只是颜色上有些差别,我的是浅淡的米色,而这一条是厚重的深蓝色。 “这条等路路回来给他,上回你们两个小东西回家就穿那一点衣服,都快三十岁的人了,也不知道好好保养身体。” 我小小声抗议了一句,哪有三十岁的小东西呀。 很不巧,这话给她敏锐的耳朵听见了。林女士竖着眉眼和我争论,在姆妈眼里你们两个可不是小东西吗,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九,也都奔着三十岁去了呀。 好吧,我点点头,不得不承认她说的都是对的。 林女士满意地舒展了面容,老小孩老小孩,年纪越往上涨,脾气愈发像小孩子。她下一秒就高高兴兴地挪到了我旁边,毫不含糊地同我说,出去旅游要注意安全,不要丢三落四的,像那次你忘了带护照…… 妈!我又抗议了,忘记带护照这件事发生在十年前,高考结束那一年,沈路父母和我爸妈难得的调整了休假,凑出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两家人一同去著名海滩度了个假。当时我坐在后座和沈路说小话,冷不丁听见林女士问了一句,宝宝,再检查一下证件带齐了吗。 带齐了,我张嘴又是一句不过脑子的谎话,沈路却上了心。他扒拉开我的背包夹层,夹着身份证迟疑道,宝宝,你确定带了吗? 身份证上傻兮兮笑着的高中生阮言似乎在嘲笑我,好在时间还来得及,调转方向跑回家翻出来了护照。但这事儿算是永远刻在我的耻辱柱上了,十年之后也能被我妈说的像昨天才发生的事儿一样。 说完我才反应过来,愣了愣,问道:“我还没有告诉你……” 噢,不是我说的,那就是从沈路那儿知道的呗。林立惠女士再次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扫了我一眼,我干笑了两声,试图装憨。 妈妈毕竟是妈妈,她才不和时常脑袋短路的我计较。不知道是不是听错了呢,我听见林女士一声短促的叹息,眨眨眼睛就消散在风中。 “宝宝。”她从挎包里拿出个精致的小盒子,翻开露出红色的绒面,细细长长的红绳穿过玉器的孔洞。 是个玉观音。看起来成色不错,翠绿通透,打磨出来的成品精巧细致。她把玉器连带着盒子一同塞到我手里,说:“拿着,姆妈送你的生日礼物。” 我有点诧异。 人在不断长大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染上点别扭的性子,就好比我从成年开始就坚决不要父母送我生日礼物。在我看来,这没什么大必要,父母和子女之间哪需要刻意营造什么仪式感。 我手一抖,不过很快恢复了过来,掌心向外一推,把那个漂亮的小盒子往对面送了几公分。 “退休金多得用不掉啦?”我用很轻松的语气说道:“你和爸爸只需要快快乐乐度晚年就好,怎么到现在还把我当小孩子,这都是小孩儿才戴的玩意儿。” “怎么,围巾收得,玉观音就收不得了?”林女士撇嘴,眼里迸出精光,开始拿捏我了,“是不是瞧不上你爸爸妈妈给你准备的礼物了?” “怎么会啊——”我赶紧凑过去向她撒娇讨好,尽管我也知道她不是真的生气。 斗嘴斗了几个来回,最终以我的失败告终。 我算是看破红尘了,无论是在哪个家里,我都只有被妈妈/男朋友支配的份儿。 事实上还没临近中午,林女士却利落起身,说要回去吃午饭了。我腆着脸留她吃饭,结果是毫不意外地接收到一句轻飘飘的嘲讽。 “你再修炼十几二十年做饭也未必能有你爸水平的十分之一。” 知子莫若母,我做的菜能吃,但也只是能吃的水平。我恼羞成怒了,冲着她小声嘟囔,知道了知道了。 我就手系上那条米色的围巾,下楼把林女士送到小区门口,目送她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得没影了才掉头回去。 或许亲人之间真的有微妙的感应,我总觉得她今天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 但我又说不上来为什么。 第19章 路过小区门口的门卫岗亭,玻璃房照出了我一脑袋颜色乱七八糟的头发。由于不需要每天按时坐班,不用面对上司同事的探究眼神,我仗着还没到大幅度掉发的年龄,偶尔也会去折腾几次这一头可怜的头发。 新的黑发长出来了,我当机立断,往最近的理发店方向走。 很不凑巧,大约是临近新年,推拉门里坐满了青春靓丽的女孩,任由理发店的学徒带上塑料手套,举起接下来要用在自己脑袋上的漂发剂。 frank捧着个托盘,像搅拌奶油浓汤一样搅匀容器里的染发膏。那是种很艳丽的颜色,配上他一本正经的表情,让人觉得他在调配什么化学试剂似的。 哟,头发长得还挺快。他腾不出手,勉强努了努嘴,而后有点为难的看着我,你要来补色,怎么不提前微信给我说一声啊?你看我这人多的,说实话,两天内预约都满了,下周能给你腾出个半天时间。 原本就是临时起意,我也没有非要立刻坐进理发椅里。我朝他摆摆手,不急,你忙你的。 frank大约实在看不惯我那新长出来的半截黑发,扬起色彩斑斓的手指头往胸前的口袋一指。我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他是让我伸进去拿东西。 “喏,我徒弟自立门户出去单干,开的新店。在学校旁边,这阵子估计没什么人,你现在过去就成,我让他给你打折。” 我盯着那张简单的名片看了几眼。他估摸着我是担心他徒弟的手艺,再三向我保证,一定不会把发色做成鸡毛掸子。可我是在看花里胡哨的店名下不怎么起眼的一行字,中规中矩地印着店面地址。 在学校旁边,原来是在贤中旁边啊。 frank的安利很成功,我鬼使神差地绕到公交站台,重温了一回高中念书时的路线。店面还是蛮好找的,下了公交车,没走两百米就让我瞥见了斗大的招牌。就是面积不大,统共摆了六张化妆镜,顾客寥寥,只有两个中年男人在剪头发。 柜台后边冒出个毛茸茸的寸头,应该就是老板,frank的徒弟了。小老板年纪不大,看起来比我小几岁的样子,不笑时配合着寸头还有几分唬人。当他咧嘴走过来的时候,第一印象就完全破功了。 能自己出来开店的人嘴皮子都不会笨到哪里去,frank提前打过招呼,小老板热络地和我搭上话,一扭头拿了一整套齐全的工具,选色卡也递到了我手上。 小闻看上去是个顶老实的人,至少体现在他只有这么个朴素到极点的称呼,连个tony必备的英文名都没有。 我指了指左下角的深灰色,小闻立刻捧哏,您眼光好,这颜色也就年轻帅哥能驾驭,配你正合适。 镜子里映出一张平静无波的脸,我配合着笑了一下,和他有一搭没一搭闲聊起来。 小闻憨笑,脸上浮现一种专属于恋爱中的人的表情。怪不得他把店开在学校旁边,原来是有原因的。他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再三确认抹匀了药水,开始讲起了他的恋爱故事。 再普通的恋爱情节,用真挚热烈的口吻讲出来,都会添上一圈熠熠生辉的光晕。 巧了,我也是贤中毕业的。我挪了挪坐麻了的腿,随口说道,应该比你和你女朋友大几届。 校友能聊的事情就海了去了,尽管我上一次回贤中还是五年前的事了。贤中百年校庆,沈小王八作为优秀校友应邀上台,一个眼神刮过台下千百学弟学妹,又招惹了不晓得多少笔尘封在心里的桃花债。 律师这行和医生有个最大的共性,跟红顶白最看资历。你年纪越轻别人越瞧不起你,求爷爷告奶奶要换个年高的业界大拿。大学毕业进律所只能先从实习的法助做起,沈路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考研,工作的无一例外去大小企业当法务,经不起在律所的磋磨。 在二十郎当的年纪里,沈路的履历已经是出乎意料的漂亮。 在那之后他越来越忙,或者说他就没多少闲下来的日子。没人总闲着没事往母校跑,五年前坐在礼堂台下成为了我对贤中最后的记忆。 要不是天时地利人和,我也不会坐在高中旁边的理发店和一个刚认识的校友胡侃。 话说着,沈路的电话来了。 “宝宝,还没有吃饭吧,别做饭了,我二十分钟后回来接你出去吃吧。”他的工作大约圆满结束了,语气中透露出显而易见的轻松。 我把手机往外拿了一点,回道:“我在贤中这边剪头发。” 沈小王八有个与众不同的习性,对于不在他掌控之中的事情,他第一反应永远不是发问。这次也不例外,他很快应下,也没问我怎么突然跑到另一个区的母校去了,让我给他发个定位就挂断了电话。 小闻乐呵呵地说,不耽误你的饭约啊,再等十分钟,然后去里面洗一下再做个护理就好了。镜子正对着墙上的挂钟,我和指针对峙了几秒,而后就被小闻那颗刚冒出新茬的寸头抢了镜。他的小动作很好玩,一分钟内盯了好几回时间。 十一点四十,再过五分钟下课铃响起,贤中是寄宿制,不会涌出一大批急于觅食的学生,他等的是自己在高二年级教音乐的女朋友。 老实讲,我也没有想过小闻口中温婉胆小的女朋友会是推门进来的这个女孩。 女大十八变,但轮廓模子总归不会差太多。祝琳琳戴了副细框眼镜,镜片下的目光迅速锁定在我脸上,惊讶道,阮言? 小闻拿着吹风机的手顿了一下,无巧不成书,紧接着又是一阵冷风拂过,沈路合上店门,和理发店里包括我在内两立一坐的三个人大眼瞪小眼。 四个人不约而同沉默了一秒,兴许是沈路和我同时出现勾起了祝琳琳的回忆,她最先反应过来,沈学长? 沈路下意识点了点头。 “……祝琳琳,”我打破只有她一个人在说话的僵局,“怎么他是学长,到我这儿就是全名了?” 今天一场偶遇要追溯到高中时期了,打开记忆阀门,想起与祝琳琳有关的事情,我连说话的底气都不太足了。 原因无他,遥记我人生中唯一一次女装,就要归结在祝琳琳这个天杀的头上。小女孩总是好奇思妙想,她说服了老师,我自然要给这个面子,于是沈路的相册里留下了我抹灭不掉的女装证据。 我同意了,唯一要求就是要对我的姓名班级保密。我当时还是很要面子的,但她们很是强硬地和我讲了一阵子歪理,气得我差点撒手不干,还和沈路吐槽过这事儿。 不过好在她们没有太过分,节目最后以集体名义报上去的,即使照片录像满天飞,在厚重衣物和妆容下,准确认出唯一一个男生就是我的人也不多。 沈路大概是在脑子里迅速调动了高中时代的记忆,终于想起了祝琳琳这么个在我身边出现过的人。 我看见他笑了。该死,沈路一定想到了那天的画面,以及他大名鼎鼎摄影社社长坐在前排假公济私拍下来的照片。 祝琳琳连忙解释了一圈我们三个人的关系,然后就是例行的聊聊现在和过去,顺便面对面扫一下彼此微信。 “你们关系还这么好啊。”祝琳琳五分客套五分真心地说。 小闻刚好结束收尾工作,收起吹得发烫的吹风机。我跟着到柜台去付款,寒暄几句后离开了理发店。 一出门沈路就扬起手不客气地摸了摸我刚补过色的头发,贱兮兮地说:“和之前那个颜色差不多嘛。” 我拉开车门,径直坐进副驾驶,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他,官司打完啦? 唔,算是吧,一审判决下来了,暂时不准备再上诉。沈路发动引擎,侧过头问我,宝宝,想吃什么? 我想了想,随便说了个附近的日料店。沈路专注开车,我在一旁絮絮叨叨讲着一早上的经历,还是他提醒我,我才看到了手机屏幕上跳出来的新消息。 祝琳琳发了一张照片,以及很简短的两句话。 ——前段时间无意中从旧手机里面翻到的,当时觉得拍得太好了就没舍得删。 ——没想到今天遇见你了,发给你刚好。 图片里的主角有两个,一个是笨拙地提着裙摆的我,十一年前的智能手机像素并不高,模模糊糊捕捉到我皱起的眉头。另一个人站在快要脱离画面的角落,胳膊上挂着不属于自己的校服外套,静静地注视着灯光下的我。 在我从未留意过的时间里,沈路似乎用这样的眼神看了我很久很久。 我有点茫然,指腹点在屏幕上,尚未想好回什么,祝琳琳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你那段表演视频成了贤中一宝了,现在还有学生问我,视频里是哪位学长呢。可惜了,要不是沈学长太有先见之明,坚决不让公布你的名字,不然贤中论坛里恐怕年年都有你的大名。 第20章 这顿临时起意的午餐吃得并不算愉快,即使我看上去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分别。旁人看不出来,不代表沈路看不出来。 祝琳琳无心之言,听者却不会只当它是耳旁风。 从下车到日料店,短短二十分钟的车程,沈路很明显察觉到我的心不在焉。那家日料口碑挺好,顾客百分之八十都是回头客,其中也包括我和沈路。 我握着银色的小叉子,对餐盘里铺着的鱼子酱进行了一场惨无人道的杀伐,推出了个说不上来是什么图案的造型,看上去怪好笑的。我垂着眼睛接过沈路递过来的餐巾纸,擦干净嘴唇边残余的食物碎屑。 进食的整个过程中,沈路一如既往的贴心,不曾拆穿我装得有模有样的外壳。 停车场在地下二层,电梯叮了一声,我慌不择路地踏出电梯门。车停得不远,沈路长腿迈进驾驶座,并不着急发动车子,而是慢吞吞地握住我的手。我从晃神中清醒过来,小声问他,路儿,怎么不开车呀? 沈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就着这么个方便的姿势抬起了我的手腕,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 宝宝,今天正好没什么事,我们回学校看看吧。 先前在理发店里闲谈,祝琳琳作为唯一的女生,比我们三个大男人都能说,有条不紊地把控着对话的节奏。祝琳琳比我和沈路小一届,但高三毕业后,我原先的班主任没有轮换到高一,转而去带了祝琳琳的班级,因而我们能聊的话题还是挺多的。 几年间能改变的事情还是挺多的,最古板的老教师家里添了新丁,老校长在校庆后光荣退休,新校长斥巨资重建了礼堂和一栋全新的宿舍楼。 我同意了他的提议,说好啊。 年逾六十的班主任在去年终于卸下了教书育人的重担,现如今已经不在贤中教书了。站在门卫处,一时间我还真不知道在登记簿上写些什么。贤中每年来来去去的学生多如牛毛,门卫自然是记不得曾经有过我这一号人的。 思来想去还是让祝琳琳背了锅,我刚在登记簿上填了祝琳琳的名字,这边停好车的沈路走了来。沈路的名号的确比我的响亮,门卫先是确定高二年级的确有位姓祝的音乐老师,而后盯着我俩扫了几眼,像是猛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认出了沈路这位知名校友。双重效应之下,门卫终于为我俩拉开了大门。 这会儿刚好是课间,一抬头就能望见走廊上追逐嬉笑的年轻学生,个个顶着一张青春洋溢的脸孔,每天为五花八门的琐碎小事而发愁,却又不自知地享受着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我收回往上看的目光,下意识侧过头看沈路,恰好对上他一双睫羽浓密的眼睛。 他忽然牵住了我的手。 指尖接触的皮肤冒起了细小的电流,我瑟缩着蜷起了手指。好在园路上空空荡荡,教学楼上的人即使有心往下看,多半也注意不到草坪边上两个牵着手的成年男人。 我用很焦虑的眼神望他,沈小王八对我再了解不过,一定读得出这是让他松手的意思。 可他偏偏别开了脸,充耳不闻地牵着我一步一步往前走。 沈路! 大门正对着高三教学楼,绕过去是高二,中间夹着礼堂,再往里走最后才是高一。绕过高三楼的拐弯,我忍不住喊了他一声。 沈路闻声停了下来,恍若无事发生地问,怎么了宝宝?我晃了晃交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你看看咱们现在这是在哪里。 在贤中啊,他装模作样地抬眼四处张望了一圈,然后理直气壮地回答我。 我用另只手拍了他一下,无奈道,你还知道这是在学校,哪哪儿都是人啊。 熟悉的上课铃盘旋在校园上空,猝不及防灌入了我的耳膜。等十五秒的乐声结束,沈路十分得意地勾起了嘴角,人都在上课呢。 我扁扁嘴,刚准备和他斗两句嘴,他却抢在我开口之前堵住了我接下来的所有话。 “其实我早就想这么做了。” 沈小王八笑了一下,眼里的灵光一闪而过。 早就想这么做了。这么做是做什么,早……又有多早? 他拿定了我脸皮薄的性子不会开口询问,面上的笑容转瞬即逝,仿佛刚才意味不明的话不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一样。 果然正如祝琳琳所说,新校长财大气粗地将争取来的款项用在了改善学生学习以外的生活上。西侧新盖的宿舍楼外面围了一圈栏杆,空调外机齐齐整整地挂在墙外。再往前走,翻新过的礼堂也与从前大不相同,能够轻松地容纳下贤中的几千名学生,再不用蹲在座位旁的阶梯上看表演。 礼堂非活动时间不对外开放,我们也无心叨扰工作人员,在门口停留了几分钟就顺着阶梯走了下来。 沈路没事人一般和我说起了下周的安排,去冲绳的机票和酒店都已经定好了。后天出发,今天回去就可以开始收拾行李,当然我知道他是担心临走前一天收拾,我这个属蠢的人又会丢三落四。 贤中的樱花在四五月份开得最盛,接近冰天雪地的时节是不会露一丁点儿颜色的。此时的樱花树和最寻常的树木没有什么区别,沈路在一旁的石台坐下来,背靠着身后的枝干。 我不信今天到现在为止他没有发现我格外寡言,赌着一口气,我扬着下巴拒绝了他让我挨着坐下来的暗示。 不料沈小王八动作比谁都快,一伸手搂住了我的腰,两条胳膊抱得死紧,跟个小孩子似的把脸埋在我小腹前。 我试着推了他两下,很遗憾的是力量压制从来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我气急败坏地开口,你干什么呢。 沈路闷闷地反驳,宝宝,你又不讲理了,这话应该是我问你。 我傻眼了。 第21章 养一个小孩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平心而论,那是个不太听话,又时时刻刻都冒着傻气的孩子。唯一区别于其他小孩的,大约是他实在精致漂亮的不得了。 追溯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住在巷弄旧楼里的住户之间关系都还算融洽,更别说中学时代原本就是旧友的两个女人。 我妈妈和林阿姨前后脚有孕,相差不到一年时间,我和阮阮先后降生在同一家医院。 阮叔叔在体制内工作,前些年总是忙得脚不沾地,林阿姨格外要强,自学考了会计证,没多久就重返单位上了班。一周有一半时间,我都会在放学后牵起当时还是小学生的阮阮的手,带他回到我自己的家吃饭。 多吃点菜啊,小阮也太瘦了。我妈妈一面夹菜,一面怜惜地对他说。 阮言是个属猫的,很会玩阳奉阴违这一套。明面上笑得弯起了眼睛,奶声奶气地说,谢谢吴阿姨。背地里趁她扭头看电视的功夫,飞快地把自己不爱吃的菜夹到了我碗里。 一顿饭吃完,大家长系上围裙往厨房的方向去了,不忘赶我和阮言回房间睡午觉。 八岁的我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小声在阮言耳边给他提了建议,阮阮,挑食不好。 阮言容易犯困,当下已经酝酿出七八分睡意,登时被耳旁的说话声吵醒。小小的一只往我肩膀上拱了拱,勉强睁开眼睛,顾左右而言他道,哥哥,我想睡觉。 我沉默了一会儿,刚准备和他说那就先睡吧,右脸忽然一热。 突如其来的热意让我动弹不得,阮言在被子里摸索握住了我的手,胡乱晃了几下,嘴里振振有词,我就是不喜欢吃菠菜呀。 说他傻,他其实也不傻。我见过很多次他和林阿姨撒娇,林阿姨忙里偷闲坐在沙发里看电视节目,织针上下翻飞。阮言踮起脚尖在林阿姨的侧脸上亲了一下,学着电视里的小和尚双手合十,对不起妈妈,是我做错了。 十月怀胎生下来这么个玲珑剔透的漂亮孩子,林阿姨丢下手里织了一半的毛线手套,拧了拧他肉乎乎的脸颊,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就算过去了。 为着挑食的事情,阮言把哄长辈开心的法子如法炮制用在了我身上。 从此我再没说过一句关于挑食的事情。 现在想来,还是孩童时期封住了某一窍,换做如今的我,定然会隔三岔五提上一嘴,只等阮言还会想出什么法子来哄我。 一般小时候生得精致好看的孩子,长大了多多少少都会长歪那么一点儿。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但阮言似乎跳脱出了这个诡异的魔咒,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都让人心生惊叹。 与此一并而来的是极少发生在男孩身上的一件事,早熟。 从十岁起,阮言就不再喊我哥哥,他会撇着嘴说小孩子才那样叫。同龄小学生爱追逐打闹,个个都和小皮猴儿一样。整蛊同学,拽女生的小辫子,诸如此类的事情,阮言从来不会去参加。 小升初来的很快,我和阮言理所当然地进了同一所初中,继续做着同班同学。 初二时我的身高大概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阮言也同样在抽条,比我稍矮几公分,但也有了少年人的身形。 班上有几个人高马大的体育生,但可惜初中时期的女生大多数都不喜欢四肢发达的男孩子。她们更欣赏白净瘦削,安安静静坐在座位上看书的男生。 即使发现心仪男生看得不是课本而是漫画书,也不会妨碍少女朦朦胧胧的喜欢。 刚升上初三的头一个月,阮言就在漫画书里翻到了一封夹着的淡粉色信笺。大约是小女生偷用了妈妈的香水,信纸散发出一阵浓郁的小吊兰香。 他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多余的反应都没有,慢慢地把那封承载了少女心事的书信收了起来。阮言敏感地注意到我在看他,似紧张又强装无事发生,偏过头来白了我一眼,低声呛我,只许你收情书,不许我收吗? 我摇摇头,也不知是私心作祟还是本能使然,扯起了冠冕堂皇的大旗,似是而非地回了他一句,宝宝,快要中考了。 在此前我婉拒示好的理由清一色都是专心学习,这个万能的理由也被我搬来教育了阮言一回。 他复又低下头,不声不响地把漫画书也收了起来,从桌角那一堆教材里扒拉出今天的作业。 这样看来挺有趣的,阮言的早熟又与其他孩子的早熟不太相同,至少他在早恋这件事上完全没有一丁点想法。 林阿姨对我是一百个放心,每天都把阮言送到我房里来一起写作业,她偶尔也会坐在外面和我妈妈聊聊天,但次数并不是很多。 阮言的进步很明显,临考前的几次模考,他的年级大榜名次以五十名为一个单位在前进。最开心的莫过于林阿姨和阮叔叔,阮言虽然没有明着求表扬,但眉眼里的喜悦是藏不住的。 刚巧我生日在五月份,两家人聚在一起为我庆祝了十五岁的生日。 中途我和阮言结伴去洗手间,我先一步出来,看见门口倚着的林阿姨。林阿姨手里攥着什么物件,我第一反应便是她已经送过我生日礼物了,这又是做什么。 原来是个平安符。 她把平安符妥帖放到我手心里,絮絮叨叨地说是年后去寺里求的,我和阮言一人一个。不在酒桌上给是因为剩下的三个长辈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对她时不时的迷信很是不屑。 长辈的拳拳心意,我肯定是要妥善收好的。 林阿姨笑起来泛出了两三条细纹,温声软语地同我闲聊,说是阮言陪她一起去的,自己也在寺庙后头的树上挂了个红绸子。她原以为儿子情窦初开,写着他和哪个小丫头的名字,没料到儿子还是乖宝宝,想多了的是长辈罢了。 真的太谢谢你了,宝宝和你做好朋友,阿姨再放心不过了。她说。 祈福的红绸上写着这么一行字。 ——阮言要和沈路哥哥考上同一所高中。 第22章 阮言涨红了他那张漂亮又甜蜜的脸,急冲冲地拉住林阿姨的袖口,又气又臊地和她拌嘴,妈妈,你说这个干什么呀! 林阿姨自知自家小孩脸皮薄,笑眯眯地拨开阮言的手,我先回桌了啊,你们两个小朋友也别在外面待太久。 始作俑者逃之夭夭,留下绷着一张小脸的阮言,和竭力维持笑意的我。 宝宝,我斟酌了一下再开口,刚说了这么两个字就被他打回去了。我知道他不开心了,他大部分时间里都不爱掩饰自己的情绪,怎么舒服怎么来,一直是孩子心性。 我拉住他的手,轻轻攥住那截细瘦的手腕,宛若刚才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杵在洗手间门口做什么,我们回去吧。” 他先是不服气的挣了几下,而后见我没有提起这事的意思,脸色也就渐渐好转了些。 中考如期而至,祈福的红绸子在其中的作用恐怕没有几分,阮言这大半年里的辛苦学习才是他成功过线的最大原因。 林阿姨动用了点人际关系,请学校后勤主任吃了两顿饭,在机选分配班级宿舍上动了点无伤大雅的小手脚,叫我和阮言继续顺顺当当地绑在一起。 对面两个舍友都是蛮好说话的人,刚到新环境的不适感很快消散。阮言手里握着不足半个手掌大的iPod,插上耳机闭着眼睛听歌。宿舍床位离得很近,他时常会一骨碌转过身,悄无声息爬到我这边来,往我右耳里塞上一只耳机。 听着听着他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裤包裹着的小腿蛮横霸道地横在床尾,偶尔也会搭在我的腿上。 标准规制的宿舍床勉强能挤下两个女生,两个正常身量的男生实在是无法并肩躺在上面。我只好侧过身贴着栏杆,将就着一块躺下。 隔壁的两个室友早已入睡,今天的呼噜声明明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分别,说不上来什么原因,我一直清醒着。 宝宝睡得很熟,又密又软的睫毛垂在下眼睑上,透过窗隙照进来的月光洒在被子一角,半明半寐间,勾勒出一张纯净无暇的面容。 林阿姨给他准备的是牛奶味的沐浴露,从小到大用的一直是这一款,连睡衣领口都沾上了浅浅的牛奶味。 我轻轻换了个姿势,原本映在他脸上的月光瞬时间溜走。黑夜里人的五感似乎分外灵敏,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专属于阮言的气息铺天盖地的往我七窍里钻,像是甚么效用惊人的药物,叫我从头到脚都绷紧了。 自我折腾到了半夜,我才终于有了点困意。陷入睡眠之前,脑子里想的最后一件事是,不止是牛奶沐浴露的香气。 第二天醒来后,阮言懊丧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不无愧疚地同我卖乖,还凑过来替我揉肩捏手,生怕睡这么一晚就让我折损了一条胳膊。 我刚准备说话,身下微妙的粘腻不合时宜地敲响了警铃。 宝宝,快去换衣服了,再耽搁就要迟到了。 阮言一听,连忙爬回他的小床上,三下五除二换好校服,从梯子爬下去的时候还不忘扭头催我,路儿,你也快点啊! 我说好,床下三个人着急忙慌地往外跑去打水,而我依然坐在宿舍的小床上,如梦方醒般褪下了脏污的衣裤。 紧赶慢赶没耽误早读,阮言摊开课本,借着书本的遮掩,悄悄喝着牛奶。这个天真美丽的男孩尚且不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睡了一个十分寻常的好觉,而这张床上的另一个人却对着他的脸梦到了一些绮丽缱绻的内容。 阮言喝完了最后一滴牛奶,小心翼翼把空盒子塞进桌肚,只等下课神不知鬼不觉再扔进垃圾桶。 他歪着脑袋看我,一不小心就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路儿,你在想什么呢?” 我想我一定露出了一种不太聪明的神情,但当时很难找到形容词来描述。直到很多年以后阮言才不慎说漏嘴,他称之为—— 一脸白痴相。 我没法立刻找到借口来回答他,短暂的思考间隙让阮言脑内脑补了很多,他甚至有些自责地望着我,是不是我睡觉姿势太烂了啊? 没有。我很快否定他的说法,随便找了个算数学题的幌子糊弄了过去。 阮言最怕解数学题,一听就偏过头去。正巧下课铃响起,他离开座位去扔垃圾,回来就抛开了这个话题。 那个周末回家后,阮言一如往常地到我家来联机玩游戏。他连胜十来局,失去了竞技游戏有胜有负的快乐,过了会就放下手柄说今天不玩了,缩在被窝里打着哈欠。 我去浴室冲了个澡,回来后歪在床头的人看起来已经睡着了。 老旧的台式电脑正处于待机状态,我忽然想做一件事情来确认点什么,按上屏幕下方圆形的小小按钮,依照论坛上讳莫如深的方法打开了一个网站。 情|色露骨的封面明晃晃地挂在网站主页上,我的手掌覆在鼠标上,来回犹豫了很久,也没有点开任何一个的欲|望。 这样做有意义吗? 我不知道。 阮言似乎睡得不熟,梦里哼唧一声,直接把被子往床下踢了去。我连忙从电脑前起身,拽起掉地的被子,重新盖在他身上。 大约是吵醒他了,阮言的眼睛迷迷瞪瞪地扒开一条缝,勉强认清眼前站着的是谁后问道,你怎么还没睡呀。 马上就睡,宝宝继续睡吧,还早呢。 他也没细究我的话,卷着被子往旁边让了半个身位,说,哥哥,那我先睡了。 我知道他是睡迷糊了,不然不会叫出这么一声哥哥。 即便如此我也再没心思去做什么滑稽的试验,直接关掉电脑,掀开被子一角躺了进去。 开学两个多月,天气早已经转了凉。阮言察觉到身边的热源,不自知地往我身边凑了凑。我的手抬起又放下,最终还是没能忍住,搁在了他腰上,虚虚地搂住睡着的阮言。 阮言得寸进尺地在我怀里调整好了最舒服的睡姿,均匀的呼吸声交缠着他身上特有的气息。 这回不用等到第二天早上,现在我就知道,我完了。 第23章 “路儿,我漂亮吗?” 我家里没有养过猫,但隔壁住在一楼的老夫妻养了一只皮毛油光水滑的大白猫。那猫脾气古怪得很,任谁过去摸它的脊背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烦躁了还会狠狠地挠上一爪子。唯有老夫妻提着后颈将它抱到怀里时,它才会从嗓子眼里冒出小小的呼噜声。 抱着猫晒太阳的阿婆说,它难伺候着唻,讨债鬼样,实际上舒服得不得了。 我想我可能也正在养着这样一只猫。 阮言的脑袋拱在我肩上,跌了一跤就不愿爬起来了,手指一下一下拽着裙边的飘带。他的嗓音软绵绵的,问了一遍不成,还非要问第二遍。 阿婆掐着两条前爪举起白猫,和它鼻尖对着鼻尖蹭了一下。 我也好想吻一下我的小猫。 上帝好像听见了我的呼声,让这个愿望在年内实现了。 那是个占地面积不大的小酒店,标间里两张并排的单人床,床上一板一眼地按规格铺上雪白的床单被褥。 阮言眼睛红得厉害,眼眶里蓄着大颗大颗的水珠,手指无意识揪住了床单。 我凑过去抱住了他,把他的脑袋按进怀里,领口上蹭的满是湿漉漉的眼泪。 宝宝别害怕,我语无伦次地列举了一串人名,先是拉阮叔叔和林阿姨出来挡枪,酝酿好久才敢同他说,我们都爱你。 他只是看着成熟,大部分时候还是个不知世事的小孩,懵懵懂懂觉醒了性向,在邻家哥哥面前吓得掉眼泪。 我握住那只无处安放的手,在他光洁的前额上亲了一下。 阮言更害怕了,哭得打起了小哆嗦,困惑不解地望我,大约是又羞又惊。 堵在嗓子眼的话就这么硬生生憋了回去,当时的我只会一遍一遍地安抚他的情绪。 阮言犹如一只惊弓之鸟,眼睛红通通,仿佛再多说一个字就能压垮他瘦削的背脊。我想他顺利度过青春期的迷茫,而不是在今天听我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 是我的过错,在那个最合适的夜晚闭上了嘴,让我和阮言在十年间都不曾和对方坦诚相待,各怀鬼胎地组成了一对可以上床的朋友。 领毕业证吃散伙饭那天,像是老天都在有意撮合一样,阮言和他相熟的几个同学就在隔壁的包间。他的室友里有个姓袁的哥们挺有意思,和我们俩都能处得来,算是我和阮言共同的朋友。 袁于霖喝得也够呛,直接敲响了我这边包厢的门,胳膊上挂着西装外套,扬起手跟我告别,走了兄弟,和阮妹以后到南京来找我啊。 我起身送他,走到门口他突然想起了件埋葬在酒精里的事情,一拍脑袋,“我们那桌人都走差不多了,阮妹在里头喝趴下了,你去看看他啊。” 阮言真的喝醉了。 宝宝喝醉之后变成了乖宝宝,抱着胳膊趴在酒桌上,轻轻地吐着嘴里的酒气。 醒醒,宝宝,我们回家了。我一听袁于霖的话,赶忙和同学告辞,绕到隔壁包间去接这个小醉鬼。 阮言勉强抬起眼皮,我伸手在他眼前晃晃,他认出来我这张熟脸,笨拙地咧嘴笑了一下。 他可爱逞能,摇摇晃晃站起来,啪嗒一声跌回去。 连拖带拽把人抱起来,折腾了好一会才回了家。代驾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师傅,望着后视镜乐呵呵地笑,小伙子,你们年轻就是好,和同学在一块都能放开了喝,我就不行咯,多喝半两酒,回家老婆都能闻出酒味来。 计程车停在出租屋楼下,阮言有点儿使不上劲,哼哼唧唧爬到我背上。我一路背着他上了楼,让他先在沙发上坐着醒醒酒。 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免不了会时常看到对方的身体,更别说我和阮言这样从小一起长大的。 替他脱衣服洗澡,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其数。我权当眼前坐在浴缸里的是一个五岁小孩儿,勉强压下去心底那点说不得的念头。 浴室里水汽蒸腾,阮言闭着眼靠在浴缸壁上。等我拿了换洗衣服再走进来时,他不知何时已经洗干净了身体。 牛奶沐浴露的香气隔着棉质的T恤也能闻到,我扶着阮言的后脑勺让他躺平,只差关灯关门就大功告成,偏偏在此时生了事端。 阮言可怜兮兮地攥住我的手,期间还打了滑,只握住两根手指。他小小声用沪语喊我,一声哥哥听起来像是甚么小动物喉咙里发出的讨饶声,实在听得人喉头发紧。 你睡这边,他拍了拍右侧的床板,没什么力道,但我听见了。 床太小了,哥哥睡不下。 阮言坐直了上身,两条胳膊一齐挂住了我。我好像猜到他打算做什么,这个喝醉了就秒变小孩的笨蛋,又要用他最拿手的法子,来哄对方听从他的意见。 可现在这样做并不合适,我几乎以一种顽强抵抗的精神在拒绝他。 阮言扑了个空,热乎乎的嘴唇被我用掌心挡住。他很不解,气鼓鼓地瞪我,拉下挡在面前的那只手掌。 我硬着头皮打算起身,微小的动作叫他察觉到了。 也许是有意,也许是无意,我再想做什么拒绝的举措都为时已晚。 阮言很急,他在挽留他的哥哥,莽撞地仰起头,然后吻住我。他咕咕哝哝的,一边吮我的下嘴唇一边说,哥哥喝了好多酒。 笨蛋,喝多了的那个人明明是你。 第24章 阮言真不愧于他的姓氏,哪哪儿都软绵绵的,在我身下扭着腰流眼泪时,我伸手摸了一把他眼下的水渍,连那滩眼泪都是软的,一碰就散,蜿蜒到颈项,沾湿脑袋底下的枕头。 此前我从来不知道理智和快感能不能结合在一起,果然是实践出真知,那天之后我终于得到了自己心里的答案。 可以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是最后的答案。 整件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我一夜未眠,甚至想好了第二天该怎么向他请罪,搬出去,断交,什么都可以,只要他愿意。 但是阮言的反应总是出乎我的意料,他先是震惊,仔细搜刮了一番关于昨晚的回忆,脸色红红白白,沉默了好久。 “屁股好疼啊……”他瘪着嘴小声抱怨道。 我立刻拿出一管药膏递到他手里,睡不着不能什么事都不做,在阮言醒来前,我直接奔向了出租屋楼下的药店。 “戆逼,”他翻了个白眼,又把那管药膏塞回我手里,“我自己怎么能够得到啊,你赶快替我涂一下,疼死我了都。” 重新将手指和药膏一起探进去的那个瞬间,我明显察觉到阮言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他埋头趴在枕头里,瞧不清脸色几何,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那对瑟缩的肩膀,和流畅纤长的腰线。 ……打住,不能再想了。 驱除杂念后我几乎以最快的速度替他上好了药,阮言依旧一动不动地趴在床上,用后脑勺对着我。 我翻身下床,很难描述当时的心情,只能没什么情绪地依照夜里打好的腹稿对着念出来。 “对不起,阮言,昨天是我的……” 我极少喊他的大名,罕见的一次还就这么比他打断了。 阮言转过脸来,急急忙忙地对我说:“不要道歉!” 他的脸红得厉害,我这才知道,原来他刚才要求我替他上药的镇定都是装出来的。明亮的眼睛里没有我预计中的愤怒与伤心,羞耻倒是有一点,余下的大部分都是我读不明白的情绪。 他小心翼翼地下床,可怜的两条腿并也并不拢,姿势怪异地走到我面前。 平常这时候我该调笑他通红的脸颊了,但此时此刻我怎么也开不了口。我只好试着摸了摸他的头发,“宝宝不要乱动了,刚刚才上过药,歇一会吧。” 他忽然抬起手,攥着我的手腕把它拉了下来。 软软的躯体贴到了我胸前,阮言两条胳膊绕到背后费力地环住我,我想他这个动作应该是在……抱我? “不要道歉,不要害怕。”带着鼻音的轻柔说话声从胸前传来,阮言滚烫的温度依附到了我身体里,他说,“我没有生气,没有怪你,路儿,你知道的,我爱你。” 最后三个字低沉的宛如气音,刚从喉咙里飘出来,就被他口中呼出的微小气流吹走,像是从没有来过一样。 他轻轻仰起脸,很小心的在我的嘴唇上亲了亲,不知道是在说服他还是说服我,“没关系的,我们是好朋友……对吗?” 又是三个字,但这三个字却比前面的那个短句要更伤人些。我用了好多年也没能消化掉好朋友三个字,但在当时点了点头,回抱住他,吻着阮言的头发说:“嗯,宝宝,你不生气就好。” 他像是松了口气,这么迅速就解决掉了一个难题,在朋友和恋人这两个身份里做抉择太困难了,我们原本就是要永远在一起的,计较一个称谓会得不偿失,不如暂时保持这样的关系就好了。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人到底还是会被私欲折服,不记得又过去了多久,我们在双方都清醒的状态下从楼下便利店买回了第二盒安全套。 从那以后,我们俩在出租屋里能做的事情又多了一件。 林阿姨的来访的确在我意料之外,或许母子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我背地里侵占了她的儿子一次又一次,终于叫她发现了这个秘密。 昨晚在客厅就闹了起来,布艺的沙发套皱成了一团,茶几旁边的垃圾桶才换过垃圾袋,用过的两只塑胶套蜷缩成萎靡的模样,静静躺在塑料篮底。 林阿姨的笑容在脸上凝固,连手上提着的保温桶都忘记了放下来。 宝宝在房间里睡觉,听见开门的响动,揉着眼睛走出来。他挽着林阿姨的手臂撒娇:“怎么来得这么早啊,你是不是又早起煲汤了。” 他那么迷糊,外翻的衣领下露出半圆形的吻痕,又将罪名坐实了几分。我天真的爱人打着哈欠移开视线,雾蒙蒙的眸子终于看到垃圾桶底留存的罪证。 阮言慌了,我们目光相接,还未来及向对方传达任何信息,林阿姨率先忍不住了。 她挎着阮言走到厨房,慢慢打开保温桶的盖子,无事发生一样叮嘱他,要好好吃饭,别贪睡懒觉,和路路住一起要相互照拂,别什么都麻烦人家路路。 就和她平常最爱絮叨的话语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我走啦,和你薛阿姨约了去她家里,下个礼拜中秋节不要忘记回家啊。她若无其事地挂起笑容,风风火火地离开了出租屋。 门又合上了。阮言和我面面相觑,他蹲下来系上垃圾袋,抿了抿嘴唇,“你说我妈妈看见了吗?” “没事,”我从他手里接过系好的塑料袋,“你去洗漱,我等干妈走远了再下去扔垃圾。” 我一出门就掏出了手机,在通讯录页面朝下拨了几下,号码没拨出去,林阿姨瘦小的身影先出现在单元楼道口。 “你别说话,我说几句就走。”林阿姨先发制人,眼里缀着和宝宝师出同门的泪水。 我无声地点了点头。 “宝宝早就和我讲过,比起姑娘,他喜欢男孩子的。我一直当他开玩笑,作不得真,后来你们从学校搬出去住,我终于开始怀疑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是不是那个男孩子就是你。宝宝跟我说不是,我就信他的。” 林阿姨声音很轻,“原来宝宝真的长大了,也会为了维护心上人去骗妈妈了。” 我想她口中的“男孩子”,怎么都不会是我。但这不重要,只要现在我认下来,以后总有一天会变成我。 她听了后没什么反应,深吸一口气,“沈路,阿姨走了,你不要急着跟我讲什么,让阿姨也冷静冷静,好吗?” 第25章 林阿姨走了。但我不能站在楼道口发愣,还得打起精神回出租屋,去安抚状态不佳的阮言。 我们那会儿住的是老式楼房,没装电梯,租的楼层也不高,就在三楼。我走到二楼拐弯的平台,福至心灵般仰头往上看了一眼。 阮言踩在防盗门的门槛上,失魂落魄地盯着鞋尖。他还穿着我们一起买的那套浅蓝色睡衣,那天风大,他用手掌抵着门,不让它发出扰人的声响。 以至于在两层楼下的我忽略了这样一个可能性—— 他静悄悄地把我和林阿姨的对话都听进了耳朵里。 我快步走上楼,扒下他僵硬的手指,把人往门里带,重重地合上了防盗门。阮言就近坐在了玄关的鞋柜上,依旧垂着脑袋不说话,神经质地拨弄着十根手指。 宝宝,这点小事怎么人都傻了。我蹲下来握住他的手,强制让他停止对指腹的摧残,“没事儿,你别和干妈对上了啊,我来和她说就好了。” 他猛地缩了缩手,问:“你怎么不和我妈妈解释,我们、我们不是高中的时候就……就这样了的。” 我看我这辈子都是活该给他吃透,坏小孩一张口就戳中了我最不愿意讲的部分。我又把那只手攥得更紧些,尽量让语气放得轻松,“傻宝宝,有区别吗?无论从那一刻开始,目前摆在干妈眼前的事实如此,我认下来总比不认来的好啊。” 阮言一脸纠结,费劲巴拉地蹦出三个字:“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我凑过去亲了他一口,“别皱眉头了,一大早就不开心,不吉利。” 他快要哭出来了,一句话分了好几截儿才讲完整,磕磕绊绊地为我抱不平:“可是这和小时候你给我顶缸不一样,妈妈会迁怒你的。” “那正好了,你也不能一辈子就这么和我混在一起,以后……等你有了别的想法,干妈那儿这事就自动翻篇了。” 说完这话我又后悔了。 我可真是个大善人,还说什么等你有别的想法,什么想法,离开我去和别人结婚生子吗。说句话就是张张嘴的问题,我怀疑如果真有那一天,或许还没到那一天,我就早早的由于发疯被扭送疗养院了。 那天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话里夹枪带棒的酸味,阮言过于敏感,他觉察不出更深的意味,却也不免被我的话刺了一下。 “为什么不能?”他想也不想就反驳我,正当我以为他要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句子来,他声音里的哽咽就藏不住了。 “别哭啊宝宝。”我连忙去接他的眼泪,趁人之危地张开怀抱,搂住这只娇生惯养从未受挫的小猫。 他软软地埋在我的肩膀上,破碎的语句蕴在哭腔里,每一句都含含糊糊,听不真切。我仔细听了一耳朵,大约是在指责我想甩开他。 天地良心,这世上还有比我更想将他私有的人吗? 我猜一定有人动过这样的念头,但他们都不会成功的。 阮言是一只认主的小猫,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乖的不得了。 所以我只能对他好,对他更好,好到让他忽略其他所有人,眼里只能看得见我。 我记不太清那天到最后是怎么哄好他的,也可能他原本就太过于信任我,哭了一会儿就收回了眼泪。 至少要让他过一个风平浪静的中秋节,我把负荆请罪的日子定在了下个月一个非常普通的工作日。阮言在我下巴上亲了一口,扒着门缝和我挥手,他定的游戏机大约下午送达,矜持地提醒我,晚上早点回来啊。 我突然就不想出去了。 宝宝,再亲一下,亲这里。我指了指嘴唇,厚颜无耻地朝他讨福利。 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他挑起了眉毛啐我,摆明了不愿意理我,义正言辞道:“你还不快去上班,几点了都。” 这会儿是上班的点,楼下防盗门开合的声音接连响起,我伸出腿卡在门缝中间,死皮赖脸地不让他关门。 阮言没有办法,踮在门槛上快速地搂着我啾了一下。他还是笨,吃了多少次亏也还是不懂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被我扣在怀里得寸进尺地亲了个够本。 两瓣嘴唇水润微红,他一害羞就会无意识地睁大眼睛,冲我亮出了爪子发狠:“好了好了,你快点走了!” 车子从车库开出来,行驶到第二个交通灯时转了弯,避开了上班路的高峰期。 不请自来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换作以前,林阿姨大概率会宽恕我这样不懂事的行径,但我想她现在应该不大愿意看见我。 “谁啊?”她隔着门柔声问。 “干妈,是我,沈路。” 门里边明显沉默了几秒钟,我听见阮叔叔把遥控器搁在茶几上,问林阿姨怎么不开门。林阿姨迟钝地为我开了门,目光往我身后一扫,没看见她的心肝儿。 我说:“只有我一个人,宝宝在家,没过来。” “我去厨房给你倒杯茶。”她多活了几十年的时间,也没法一朝一夕之间改换心情,只好尽量减少和我的接触。 阮叔叔拍了拍沙发:“小阮呢?你今天没去律所吗,怎么有空来看我们了。” 他笑笑,说自己今天调休。我也没想到今次登门会见到阮叔叔,原先我是准备逐个击破,既然赶巧了,那就……顺其自然吧。 我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转述了一个事实—— 我喜欢阮言。 林阿姨端着茶杯从厨房走出来,握着杯身的手颤了一下,杯面洒出来几滴茶水,沾湿了干干净净的地毯。 “侬勿好哈港八港!”她重重地放下茶杯,喉音里的颤抖和阮言如出一辙,拼命阻止我接着说下去,“小宁哪能噶瞎讲!” 阮叔叔神情错愕,看看激动万分的林阿姨,又瞅瞅格外镇定的我。他心里有了判定,脸色逐渐不那么好看。 我适时下了一剂猛药:“干爹干妈,我今天过来这一趟,就是要和你们报备一声。我接下来讲的都出自真心,不掺一点假话。我是真的喜欢宝宝,想要照顾他一辈子。” 说来好笑,迄今为止我还从未向阮言坦陈过这个事实,却已经准备好了先在他父母面前诉衷肠了。 第26章 阮叔叔点了根烟,自打阮言上小学以后,他基本上从不在家里抽烟,那天算是破例了。 气氛越发尴尬,袅袅白雾拂了过来,阮叔叔在抽了半根之后,将烟头碾进烟缸,沉声开口:“你跟我们讲这个话是什么意思?你回去,叫阮言过来跟我说。” 半支烟的时间里,他理所当然地补全了一个看似真实完整的故事。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人双双搬出去住之后天雷勾地火,背着长辈就私定终身了。放到几千年前又是个可歌可泣的故事,只不过性别要改上一改。 阮言毕竟是他们的孩子,阮叔叔了解阮言的性格,认为我是打头阵来了。 但他这回猜错了。 我说:“不是的,宝宝不知道,是我自己要过来的。” 憋了半晌的火猛然爆发,阮叔叔厉声斥道:“多大的人了,还喊什么小名!” 茶几上的烟灰缸跟着震了震,林阿姨通红的眼睛流下眼泪来,抿着嘴唇不让情绪外扩,竭力维持着身为长辈的体面。 阮言五官挑着父母精致的地方长,性子却是像他妈妈更多些的。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阮叔叔转过头,他已然默认了事实,向站在饭桌旁的妻子直接求证。 林阿姨也不讲话,只顾流着眼泪,扭头进了厨房里。她就连关门也是小声的,沉闷地隔开客厅的纷扰,将空间留给家里的两个男人。 “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使了个小把戏,含糊地讲:“没有多久,就是最近几个月的事。” 阮叔叔深深地看我一眼:“几个月,才几个月你就敢跟我说要照顾他一辈子。你知道你在讲什么话吗,沈律师。” “叔叔,”我很直白地和他说,“虽然说是这几个月才发生的事情,但这个念头在我心里面藏了可不止这点时间。” 他是公职人员,平常在单位里打官腔已经够累,回到家里只想做个普通的丈夫和父亲。如今要为了儿子重拾打太极的能力,我也实在不忍和一个关系融洽的长辈弄成现在这种地步。 “我们两家的关系,您是知根知底的。我现在工作已经稳定下来,也不算特别忙,任何时候都不会忽略阮言。我们从小就生活在一起,我知道阮言的喜好、生活习惯,十几年也没能完全避免的季节病。我们的感情,不管有没有现在这一层关系,都不会改变一丁点。 等存够首付就从现在的出租屋里搬出来,房产证上写的也只会是阮言的名字。我知道现代社会说什么都没大用处,您和林阿姨时刻监督着我……我不会欺负阮言的。” 一鼓作气说完,阮叔叔无声地盯了我很久。 他抖了抖烟盒,又点了一根,咬着过滤嘴冷冷道:“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好话歹话都给你讲了,先是谈感情,又要给资产。连点毛病都挑不出来,沈路,沈大律师,你这是先斩后奏,合着就是来通知我一声?” “就你有房有车,就你对阮言有感情?我和他妈妈不能给他这些?以后找不到一个比你更好的人爱他?” 我很想说不是的,当然有很多人爱他。 “我听明白你的意思了,”阮叔叔叼着烟屁股狠狠吸了一口,晦暗难言地扯了扯唇角,“这事不成。” 反对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他真说出口了,我心里倒也没有太失落。 “对不起,叔叔。这么大的事是我自作主张了,我尊重您的态度,但我还是会继续努力,希望有一天您和阿姨能够原谅我今天的举动。” 他沉默地抽着烟,端起一旁的茶盏喝了一口,“你走吧,今天就不留你吃中饭了。” “好。”我往前走了几步,在房门上敲了几下,“干妈,我走了。” 厨房里寂静无声,我想了想,还是说:“对不起。” 我今天贸然来说这样一通话,着实伤到这对长辈的心了。尽管本意并非如此,但造成的结果是不可逆的。 - 调适好心境回家后,阮言刚拿到新买的游戏,人机对战玩得不亦乐乎。他看到我手上提着的葡萄,连忙放下手柄去洗了洗手。 “晚上再吃,还没吃晚饭呢。” 他拉长尾音喔了一声,也没有很不高兴,“那就先吃饭吧!” 散了一下午的烟味,好险没叫他闻出来味道。 我把外套挂到阳台放起来晾着,吃完晚饭后处理了下午没看完的文件。阮言趴在水池跟前洗葡萄,乐颠颠地端着一碟子进来找我。 他很享受投喂的乐趣,自己吃的还不及喂给我的多。文档终于拉到了底,我点了右上角的叉,在他喂下一个的时候,不动声色地咬了一下那根食指。 “你干嘛啊!”阮言缩回手,傻乎乎地看着我。 椅子往外转了个身位,我让他坐到我腿上,他就好乖地坐了过来。 “怎么了呀?是不是工作出什么问题了?”他像极了一个小妻子,笨拙地关心着精神状态不佳的丈夫。 “没有,”我把脸埋在他锁骨里蹭了蹭,“宝宝让我抱一会就好了。” 这个笨蛋一定又自以为是地脑补了很多,他低下头亲亲我的头发,手指无措地摩挲着我的后背。 我刚准备松开手说没事了,阮言忽然悄声凑到我耳边,像是做足了心理斗争才开的口。 “……等会要不要做啊?” 一早上的郁结都融化在这句话里了,我憋着笑抬起头看他,坏心眼的装傻:“什么?” 阮言涨红了脸:“没听见就算了!” 逗猫也得张弛有度,我揽紧了阮言,“不急,先陪你玩新游戏。” 第27章 以退为进,既不上门拜访,也不贸然致电,这是我应对阮家长辈的方式。将决定权交在他们手上,很不厚道,但我只能如此。 阮言摸出手机,伸着手指戳开绿色的微信图标,跳跃着噼里啪啦地输入了一大串字符,点击发送。 这是第几次没有第一时间得到林阿姨的回复,即便他再迟钝,也察觉出了些不对劲。 阮言独自回了一趟家。 我不知道阮叔叔和林阿姨同他长谈了什么内容,总之人回来的时候神不守舍,连我拿钥匙开门进来了都不知道。 他麻木地任凭我去握他的手,虎口紧密地贴合在一处。阮言难得沉默,心中似乎正在孕育着一场小风暴,我不仅不帮他压下风暴,反而推波助澜,任由其席卷肆虐。 到底人是社会动物,心里有事多半藏不住,对着信任的人总归要亲信些。阮言微微垂下眼睫,面色沉静又沉重。 “宝宝,可以和我说说吗?”我直接问道。 失去思考能力的小朋友如梦初醒,他吸了吸鼻子,入冬有一阵子了,今夜的风是比前几天冷了。 “路儿,为什么啊?”他盯了我一阵儿,带着一点软糯的口音,没头没脑地问我。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上回不是和你说过了,挨点骂怎么啦,成事总要有人去做先遣兵,对上干爹干妈,我怕你秒秒钟不战而败了。” 沙发上蹭掉的抱枕一个个归还原位,我腾出手来掐了掐他肉乎乎的下巴,对着他循循善诱道:“他们怎么说?来,让我看看眼睛,没怎么哭,看来下午这一趟应该还算顺利?” 细瘦的胳膊环上了我的肩膀,他慢慢地往我身边挪了几公分。阮言情绪复杂难辨,“对不起,对不起路哥。” 翻来覆去也找不到旁的话来填补,他好像只会说对不起三个字,诚挚而愧疚地冲我道歉。 手掌顺着后腰往下滑,抚弄了他凸出来的尾椎骨几下,他原本就软塌塌的,现下更是整个人挂在我半边身子上,没骨头似的倒进了我怀里。 我把人提溜起来,亲了亲他薄薄的眼皮:“然后呢?为难你了吗?” “没有,”他闷着声,“他们甚至什么都没提,就说让我以后带你一起回家,快过年了,别到时候是一个人回去了。” 干燥的气流在四周肆意流窜,心脏跳动的次数脱离了原有的速率。 我需要一点时间来平复心情,沉默了好半天才慢慢说:“是好事啊。” “嗯……” 我听他迂回曲折的一声“嗯”,大约又冒出了点要哭不哭的迹象,趁火打劫含住他干燥的双唇:“过几天咱们抽时间去趟商场,回去过年总不能空着手吧。” 亲密接触在安抚情绪上大多数时间都是卓有成效的,我揽着阮言亲了一会儿,听他叽叽咕咕说着颠三倒四的话,假使时间凝固在这一刻就好了。 也不是特别好。 停在这里就止步于今天了,我希望以后还有无数个属于我和阮言的时刻。 阮小朋友垂着头伸出魔爪,一下一下地往我肩颈锁骨上叩着,声音糯糯地问:“路儿,你穿这么少不冷吗?我都快冻死啦。” “有一点。”我拍了拍他的腰,让他站起来。“去开暖气吧。” 阮言松开了我的衣角,噔噔地趿拉着拖鞋去了客厅一角。 厨房里迟缓地溢出一股甜香味,我循着味道径直往里走,灶上正在熬煮着什么,阮言不知道从学来的厨艺,从父母家回来后就悄悄地施展了一番。 他急冲冲跑过来,手里捻了块不知名的糖糕,往我嘴里一塞,红着脸赶我去拿碗。 是块麦芽糖。 “今天小年,林女士买了很多糖,让我带一点回来的。她原本想叫我留下来吃饭,但我想想看不行……你还在家里呢。” 阮言一贯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只是在平淡地陈述事实,不忍心留我一个人在出租屋过节,于是婉拒了父母的留饭。 听在我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我把从橱柜里拿出来的勺碗搁在流理台上,绕过去轻轻抱住阮言。手里的汤勺颤了一下,小锅里的红豆和细米熬得软烂,他红着耳根恐吓我:“你别蹬鼻子上脸啊,碗拿过来,我要盛粥了。” “没想瞎闹啊,”我老实替他打下手,把小碗递给他,“宝宝,我饿了。” 他大约联想到了什么不可言说的内容,扭头瞪我一眼,把盛满的粥碗塞到我手上,“饿了就吃饭!” 我:“……” 真不是双关,我是单纯的饿了……律所不做人,年关忙得要死,加班加点到现在,都快十点钟了才吃上饭。 但是既然他已经想错了,那等会也不是不可以将错就错。 阮言手里捧着小碗,喝完最后一勺后胡乱地擦了擦嘴角。他眼巴巴地望着我:“煮的还成吗?” 我实事求是地夸了他几句,将饭桌上的锅碗收敛起来,带到厨房去洗。 头一回涉足厨艺事业的阮小朋友心满意足地收下了褒奖,往房间走去。他换了崭新的睡衣从浴室里出来,趴在桌上打开绘图软件,瞅着空闲时间处理堆积到年后的单子。 再等我吹干头发进屋,阮言已经翻着白眼瘫倒在了床上。 “不做了……明天再做。” 我走过去掀开被子,在他额头上敲了一下:“这话有歧义,你说的到底是哪一个意思?” 阮言被甲方折磨到发钝的脑袋一时半会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花了一分钟时间清理掉神经上的锈迹,他后知后觉地爬起来,在我伸出来的手上打了一下。 “侬是小流氓伐,勿讲下作言话!” 我笑笑,将他抱起来:“宝宝,侬答应勿啦?” 他鼓着脸看看我,憋屈的视线似有若无地投射在我身上,圆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每到此时才开始学会迂回,“腰酸,我不想动。” 我明白了,把他放下来,慢慢解掉睡衣扣子,温温和和地冲他笑,“那就不叫你动。” 第28章 上海的时间过得太快,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也抵不过日子流淌的速度。 我和阮言租了第二套房子,比原先出租屋的面积要大上很多,搬家时费了一番功夫,让这套房更有了点家的意思。 阮言捧着透明的玻璃碗,笑得甜甜蜜蜜,拿叉子喂我吃芒果。没吃几口,叉子连着芒果块一齐掉到了地上。 电视里在播着剪辑精巧的综艺节目,一张很久不见的脸孔就这么出现在屏幕里,打破了我和阮言平静顺遂的生活。 我一颗心不知道悬在哪里,反正现在大约是落不回肚子里了。 说我对夏翊这个人没有普通同学以外的看法,那是妥妥的假话。要说有什么想法,那可能是无法言说的嫉妒吧。 要让一个男人承认嫉妒某个同性是件挺困难的事儿。在这一点上我也做不成例外,所以阮言从来都不会知道我有过这样卑劣的念头,而且还持续了整个高中生涯的后半程。 高中毕业后我辗转听说夏翊去了北京,那是个残酷程度不亚于上海的地方,据说还签了什么娱乐公司,奔着做明星去的。这些年一直没在电视上看着他,我也不会刻意去想起这个人给自己添堵。 世事轮回,大概我有心骗来的安稳,就在此刻裂开了一道不可挽回的口子。 对着电视机里的夏翊,我自然是看不下去的。与其在沙发上如坐针毡,不如进房间去看搁置的案子。那天我连借口都懒得找,或者说我根本就是—— 落荒而逃。 这类节目多半都安排在周末,人人都有空闲的时候才会翻看娱乐节目解乏。明面上打开了文档,实则一个字也没看进我脑袋里去。 浴室水声哗哗,噢,阮言看完电视去洗澡了。 他在浴室里呆了很长时间,久到我几乎按捺不住打算推开门时,猛然听见了衣篮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又坐回了转椅上。 独自在书房躲着的夜晚分外难熬,书房的沙发床堪堪够我躺下,翻身是想都不要想。对面的高楼每一层都在闪着光,晃得人心烦意乱,我起来拉上窗帘,就在这黑灯瞎火的瞬间,房门轻轻地响了一下。 当然我还保有一分理智,如果反锁了门,那就真叫单方面的情绪发泄转化成双方的冷战了。 我屏住呼吸,站在厚重的窗帘后面,听见脚掌踩在地板上微弱的声音。阮言真的笨死了,为了不叫我听到声响,索性光着脚溜进来了。 他慢慢靠近沙发床,低**试图看得更清楚些。这一低头,叫他发现了那张小床上实际空无一人,只余一条冷冰冰的毯子。 黑暗里看不见脸上神情,但我猜他一定是怔住了,呆呆地伏在沙发床边发愣,纠结于到底该不该出声找我。 我从帘后三两步走过去,摸黑吻住了他。 阮言显而易见受到了惊吓,两只手下意识地往外推,在触碰到我身上的衣服时反应过来是我,慢慢地乖顺起来。 他呼吸不匀,初夏燥热,裸露在外的皮肤升温滚烫,在身体受制于人之后,微不可察地颤了一下。书房里没有安全套,往外走几步就是卧室,但我不想去拿。 “今天不用了,好吗?” 我终于说了今晚的第一句话。 阮言嘴里还含着我的手指,我想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此刻已经盈满了生理泪水,委委屈屈地用津液替即将无情侵入的指节做着最基本的润湿。 他出了满额的细汗,在接近尾声时搂着我直哭。我抱着他轻声说,对不起,宝宝,不哭了,很快就好了。 “嗯……” 他像一尾游于浅滩的小鱼,张着嘴急促地喘息,发出了唯一的请求,“别弄在……里面。” 然而我无声地拒绝了他。 那天后我和阮言的关系陷入了一个不尴不尬的境地,半个月内我在书房过夜的次数比以往加起来都多。我们正常交流,正常沟通,正常工作,但这样的状态是极其怪异的。 直到有一天我从律所出来,乘电梯去往地下停车场打算回家时,平静如同一潭死水的现状终于砰地裂开了。 那辆车里下来了三个人,阮言、他的大学同学,和一位我不认识的男士。 一打眼就能瞧出那是个素养不错的人,阮言的大学同学极力在两人中间充当黏合剂,介绍着两个从未相识的陌生人,往更亲密的方向走去。 先看见我的是那位大学同学。 我们见过几面,但不算朋友。他对我和阮言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很浅显地认为我们只是一路做了十几年同学的“好兄弟。” 也可能是因为,我实在没有在任何人面前透露过一丝一毫有关性取向的蛛丝马迹。 再往前走,两方狭路相逢,避无可避,他自然而然地和我打了个招呼,甚至用你知我知的眼神暧昧暗示道,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去喝一杯。 我说不了,你们去吧,别灌小阮喝多了。 那人立刻正色:“不会的不会的,小阮聪明着呢,每回和他出去,都是他想方设法躲酒。” 好的。我又转向阮言,询问道:“带钥匙了吗?” 他“啊”了一声,愣愣道:“带了。” 行,那你们去玩吧。我这么说着,边笑边离开,依稀听见身后一人在向另一人介绍我,说是阮言的高中同学,做律师的,现在一起租房子住。 总结的还挺对,一句也没说错,外人眼里这可不就是我们的关系吗。 这段时间的记忆对我来说还蛮混乱的,掺杂着繁琐冗杂的工作,不断飞外地出差的逃避,以及长时间和阮言的分别。 不是夏翊,也会有张翊,李翊,或者其他的什么人。 老实说,我是没有发现这个大学教授和夏翊到底有什么共同点,或者说他吸引到阮言的点是什么,何以阮言在和我生活了这么几年之后,委婉承认要和他“见几面,试一试。” 埃斯库罗斯说,厄运在同一条路上漫游,时而降临于这个人,时而降临于另一个人。 我想,厄运大概在二零一四年的那一天,从不知名的地方飘过来,降临到我头顶了。 第29章 那年我在广州接了个偶像明星和东家解约的官司,那个女孩还挺不容易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有魄力和公司拍桌子对峙,后续是满广州找不到一个愿意接她单的律所。 她运气倒也很好,找到了愿意替她付违约费的下家,那家公司和我们律所是长期合作关系,案子不算难打,就是稍微有点儿麻烦。原本头儿打算派别人去,但我主动揽下了活儿,和他说我接了。 袁于霖辗转得知我和阮言的事儿,三天两头给我发微信,语重心长地催我工作完了赶快回来,别叫阮言真的和别人跑了。 我总是再三推辞,和他打太极,说等结束就回来。 他不明白,阮言如果真的想离开我,我是不会拦他的。 比起谁都明白的道理,我更不想叫他恨我。 “沈律师,你在不在听啊?”坐在对面的年轻女孩叩了叩桌子,不满地眯起了眼睛。 新东家还没有给她安排对接的经纪人,打官司一事大部分时候都是她本人在和我接洽,除了酒店前台,算是这段时间我见到的最多的人。 “在的,你说你要找旧手机里的短信记录取证,是吧?” 她敷衍地点点头,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又迅速地戴上了口罩:“你每天都有几分钟是心不在焉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立刻就去看,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消息?” “……”我笑了笑,不去答她的问题,“周小姐,没有别的事,那我们下次见面就是你找到短信记录的时候,可以吗?” 口罩上方露出来的一对眼睛眨了眨,她不无遗憾地说:“好吧,下次再见。” 这场解约的官司圆满结束,周歌手新出的单曲火急火燎地在胜诉的第二天发行,博得了最大限度的关注度。 新东家对签下她这个决策万分满意,连带着连诉讼费也多付了一倍。照理说我应该打道回府了,但我却和阮言说,宝宝,这边还有后续的事情要处理,我还得等一阵子才能回上海哦。 我从广州改道香港,和一群shopping的贵妇在商场柜台里撞了正着,定睛一看,这堆人里面混着周歌手和她的助理。 光鲜亮丽的周歌手在香港尚且不算红人,她的红火目前仅限于内地,在此地只戴了副黑超做遮掩。 柜员拿出了我三十秒前看中的那对戒指,在我和周歌手两人之间来回逡巡。我在她将要为脑补的爱情惊呼出声前无情打断,询问道:“这个款式,能不能做两只男戒?” ……好像适得其反了。 她眼里的好奇不减反增,用带了一点口音的普通话客气说道:“可以可以,您提供尺寸就可以啦。” 周歌手一副看戏的神色,走过来倚在透明柜边缘,老神在在地说:“呦,恭喜沈律师啊,这是和好了?” 我没有去纠正她的话,只摇了摇头,把自己和阮言的尺寸报给了柜员。 订过戒指后周歌手以答谢为名邀我去顶层的餐厅吃饭,连同她身旁低眉顺眼的助理一起,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晚饭。 她着实很特别,身为偶像歌手,吃起东西来大快朵颐,一点也不顾及,这是我第一次同她见面就知道的事情。 周歌手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边余渍,带着助理一阵风似的走了。隔了不过一天,我又接到她的邀约,一会是吃饭,一会又是看电影,但无一例外都捎带着她的小助理。前两次我都给拒了,但也不能总是拂别人的面子,最终还是应了几回。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在她的眼睛里看不到什么明显的意图。 就是普通朋友之间的往来,一丝过界的迹象也无。 阮言不知道我已经到了香港,久久未归,他发来的消息字里行间都藏着要来广州找我的意思。 我第一次在和阮言有关的事情上狠下了心。 很多时候,当断则断,对彼此来说或许都是好事。我装作无意闲聊,和他说在这边遇到了有趣的人,为表真实,在和周歌手携同她的助理聚会时,我甚至po了几次照片放到朋友圈。 他一定看见了,两天一次的规律消息终于断掉了。 我摩挲着两枚相同款式的戒指发怔,将它们分开收敛,其中一枚作为阮言今年的生日礼物,另一枚就留给我自己作为收藏吧。 周歌手端着酒杯站到甲板上,湿冷的海风裹挟着腥气吹拂过来,她很没有偶像意识地蹲下|身,用不大的声音冲我喊道:“喂,你已经对着那两枚戒指发了一小时的呆了!” 我收起绒盒,“有那么久吗?” “可能吧!”她活泼地挪动到我面前,扶好了脑袋上的渔夫帽,“现在才七点,香港和内地又没有时差,想打电话就打咯,或者你现在就买机票回上海也可以啊!” 我攥着手机以沉默应对,对她提出的建议不予置评。 她啧啧地摇了摇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发朋友圈的照片是拿我当挡箭牌啊,要不是看在你替我打赢官司的份上,我才不浪费休假的时间教你怎么谈恋爱啊!” “你今年十几了?”我好笑地问她:“没记错的话,还没满二十吧。” 周歌手摇头晃脑,满不在乎地摆手:“十八啊,拜托了大哥,你都二十大几了还不会谈恋爱,有什么底气来嘲讽我的年纪啊?” 她的嘴皮子并不比我差,说起事来道理一套接一套,将我躲在香港的行径批判的一无是处。末了慷慨地补了一句,“你躲也躲够了,该回去找你男朋友了吧,别整天捧着个戒指装情圣,无聊!” “不是男朋友。”我简短地反驳了一句。 说在兴头上的周歌手哽了一下,但气势已经烘托到位了,收也收不回去,于是她梗着脖子道:“那就把他变成男朋友!” 我笑了笑,“好啊,借你吉言。” 天色又暗了几分,就在我抬头的档口,手机忽然被周歌手抢了去,她一顿操作迅猛如雷,点开通讯录,抚额道:“宝宝……这什么腻歪人的备注啊,我对你又有了全新的认知。” 电话已经拨通,她将手机扔回我手里,颇为敏捷地从甲板上跳了下来,“走了,你看着办吧!” 小助理站在舱口等着,递了件外套披到周歌手身上,两人一同将我甩在身后。 手机自带的铃声响到了第二遍,我怀着难以言状的心情等对方接通。 直至最后一秒,铃声变作温柔冷静的机械女声,阮言的声音也没有从手机里传到我耳边。 第30章 漫长的五分钟,五分钟之后我又拨了第二个电话,铃声在海面绕了几个来回。我开始胡乱猜测阮言是不是拉黑我了,借用小助理的手机拨给阮言,结果依旧是无人接听。 这几年他睡眠不深,即使是赶工作睡着了,也不可能听不到手机铃声。 周歌手张口结舌,利索的口舌此时干巴巴道:“呃……我是逆言灵吧……你要不要再问问上海其他的朋友,有没有知道他住在哪的?” 时值袁于霖来上海谈投资,他是知道我们租的房子地址的,我不能打搅长辈,争分夺秒拨通了袁于霖的号码。 他一听就应下来了,说没事你别急哈,我正好在附近酒吧,现在就过去。 很长时间,我以为我足够冷静了,攥着手机的手指轻微震颤,以不容拒绝的力量推翻了我的一切决心。 周歌手劝我:“你别紧张,等你朋友回电话再说,不一定有事,兴许就是睡着了。” 海风吹得人神经麻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袁于霖这个回复电话间隔了难以估量的时间,但事后查看通话记录,也仅仅只过去了三十五分钟。 他说阮言看起来不太好,精神状态很脆弱,就躺在沙发上睡着,连有人开门进去了都浑然不知。他又托人问了阮言和那个大学教授的近况,给了我一个已经不再联系了的答案。 我说好的,谢谢你,麻烦你了老袁,你看好小阮,我很快就订机票回来。 周歌手和助理紧张兮兮地站在旁边望我,她们听不到手机里的通话,犹犹豫豫地问:“没事吧,你那个男朋友?” 这让我怎么答复她,难道要我说,没事,就是他失恋了,而我现在打算连夜赶回去,安抚失恋的心上人? 我难得卡壳,很干涩地笑道:“还好,不是生病了,就是太累了睡过去了。” 她们搞艺术的人神经都格外敏感纤细,周歌手立刻意识到我的口不对心,她晃了晃手机,拿屏幕对着我:“最近的航班在夜里两点,你确定你要飞红眼航班,回去让他看到你狼狈又灰头土脸的样子?” “沈律师,”她收回手,稚嫩的脸孔说出的话语却是意味深重,“你最好还是先把自己的心态调整过来,不必急在一时半会。” 她和助理走了。 我双手撑在浴室的半身镜前,仔细端详了镜子里周身散发着冲动气氛的自己。如果要以这样一副尊容去面对阮言,我想周歌手说的是对的,不如不回。 袁于霖又给我打了第二个电话,如实转达了阮言现在安好的信息,为了安我的心。 别人眼里看到的阮言,原本就是二手消息,再经他的口转述给我,那成了三手消息。我根本不满足于通过三手消息了解阮言,迫切想要触碰到阮言的念头凝结成一条漆黑的河流,我置身于河岸边,径直跳了下去。 我定了第二天下午的机票,临走时周歌手和她的助理来送了我。她说祝你好运,成功追到男朋友之后记得请她吃饭。 “好,”我拉着行李箱往计程车后备箱里放,扭头朝他们挥手,“上海再见。” 飞机落地已经是晚上了,我半路在朋友的酒吧驻下脚步,进去取了一瓶寄存的酒。没喝多少,纯粹是为了让自己冷静一点,再冷静一点,好在再见阮言的第一眼不要当场失控。 折腾了一通,到家时又晚了一会儿。钥匙插|进锁孔,客厅里的白色灯光安逸地流淌过来,阮言盘膝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捧着个白生生的软桃,听见门响,慢吞吞转过脸来。 上帝保佑,我还记得关上房门,将行李箱往玄关一搁,直直冲过去抱住了他。阮言还蠢兮兮地拿着那只桃子,我低头吻他,攫取他口腔里淡淡的桃子气息,吮干净他指腹的桃汁。 阮言双颊发红,被我抱着往房里走,他连气都喘不匀,扯着我的衣领质问:“路儿,你不是谈恋爱了吗?” 这可真是问倒我了。 他看上去很是懊恼,我想应该是他固有的道德观念在作祟。于是我在接吻的间隙给了他一个能够顺理成章继续吻下去的答案。 他半跪在地上,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垂着眼睛替我重新系了领带。 终于回家了,我想。 这两个月的坚持看起来毫无意义,一见到他,我的所有努力顷刻间轰然倒塌。我想摸摸阮言的脸,但他却忽然冲上来抱住了我。 像小动物无意识的亲吻,阮言小心翼翼地用自己小一号的身躯搂住我,柔软的头发丝在我胸膛上蹭来蹭去。当我误以为自己即将失去所有,他就这么简简单单地主动跳进我怀里。 不用去追求原因,他伸手抱住我的那一刻,对我来说就是结局。 我在阮言心里始终是不一样的。确认了这一点就够了,无论和谁相比,能让他做出选择的都只会是我。 有我这样的人在身边,对每一个想要和阮言恋爱的人来说,都不亚于晴天霹雳吧。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配再去祸害其他人了。 阮言大概并不清楚,从今天起,我再也不会给他任何机会去和别的人“试一试”。 那天做到最后阮言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了,哥哥王八的乱喊一气,一会骂我一会求我。我摸摸他的眼泪,说,宝宝,我爱你。 他或许听见了,或许没听见。 但这句话在我们之后的生活里出现的频次越来越高,宛如在给他洗脑,也好像在暗示我自己。 毕竟伴随着“我爱你”的,还有另一句。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31章 我发现沈小王八此人年纪越长,人就越不要脸。 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死乞白赖劲儿,搂着我的腰就不撒手了。 沈路!我装样子捶了他一下,他晓得快要惹毛我了,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手。 我努力想从这条大尾巴狼脸上看出点什么来,可惜收效甚微。 沙沙的声响从树叶间穿过,沈路从座椅上离开,攥着我的手往前走,笑眯眯道:“宝宝,是不是今天遇到祝琳琳,让你记起了高中时候的什么事啊?” 我受不了他了,穿女装就穿女装,干什么要用这种讳莫如深的口吻,听起来像是什么不可说的事情一样。 “你欠不欠啊,”我自认很坦荡,都过去十几年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不就是穿了一回裙子吗,照片都给你照了那么一大堆,还当我不愿意提吗。” 几句话间转到了学校的后门,连着我们当时住的那栋宿舍楼。沈路停了下来,不就刚才的话题继续说下去,反而说起了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当时分宿舍的时候我就在想,幸亏干妈放心不下你,才让我有机会能和你住在一起。” 我:“……” 事实上比起高中时的四人同寝,我想他更应该感叹的是大二那年脑袋抽风从大学宿舍搬出来租房住的举措。 林女士居然批准了,现在想想看,这大概也是一种意义上的引狼入室。 沈路笑笑,说,走吧,这里也没什么看头,回家了。 # 衣服鞋子要带,日用药品要带,我半跪在地上收敛着行李箱,为后天的出行做准备。 沈路嗯了一声,示意自己有在听我讲话。他探身过来,手指顺着衣领滑下去,吓了我一跳,“现在才几点!” 他很无辜地勾着一截红线,从我胸膛前把玉观音拽了出来,说:“啊?” 我:“……” 行吧,幸好沈路没有揪着我刚才的话不放,他摸着玉像问,“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不知道。” “我妈早上来了一趟,说是送我的礼物,”大功告成,我合上行李箱,直接瘫坐在地上,“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大概又是去寺里找师傅开光了。” “对了,她还织了两条围巾,喏,你的在那边。” 沈路勾手把围巾拿过来,往我身上一抛,耍赖道:“你帮我围。” 我发现自己现在对他时不时的卖蠢已经习以为常了,通常是翻了个白眼之后就顺了他的意。这回也是一样。 沈路低下|身,那条围巾和他的后颈接触了不到一秒,就被他无情地攥着扯了下来。 “等会再试,”他往前倾身压了过来,正色道,“宝宝,现在我想亲亲你。” 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毛病啊! 我抬手拍在他脸上,他也不恼火,拉着我的手环上自己,以一个半跪的姿势吻住了我。 即使地毯柔软,跪着也挺不舒服。我寻了个机会抗议,他立刻会意,让我起来,半躺到沙发上,然后这个不要脸的又覆了上来。 大约是故地重游,戳中了他心里某个诡异的点。忍了一路到家,现下也不用维持脸面了,手指勾着我的毛衣往上推,又开始拿捏我了。 锅里熬着的粥咕嘟咕嘟,我听见了,沈路也听见了。趁他权衡要不要继续下去的间隙,我猝不及防推了他一把,站起来理理衣服,往厨房去了。 还好来得及时,那锅鱼片粥熬得正入味。 沈路紧跟过来了,很夸张地从后面抱住我,宝宝,你就为了这锅粥拒绝我。 我故意噎他,大声说是啊。 后颈一痒,沈路又在报复我了,往最明显的地方咬了一口,保守估计红印子三天才能消下去。 他不甘心地追问:“现在呢,现在选粥还是选我?” 我接过他递来的碗,过河拆桥地把人赶了出去,而后背对着他偷笑。 明天是彻头彻尾的休息日,今晚在家无所事事,我搬出了珍藏的演唱会复刻碟片放进唱片机里,听起了久违的歌。 沈路歪过脑袋瞥我一眼,只是笑,也不说话。 我有着盘根究底的坏毛病,他抵不住我的攻势,松口道:“就是觉得你今天挺奇怪的,从中午吃饭那会儿就不对劲,到了晚上也没恢复过来。” “连听的歌都不是你平常喜欢的。” 第一句话我没法反驳,只好从后一句入手,“大晚上的总不能听摇滚啊,乐队声噼里啪啦的,隔音效果再好,隔壁邻居也得冲过来敲门。” 沈路笑得特别欠,慢悠悠地靠在床头,张开手臂,给我留了个位置。 耳边是十年前的粤语歌,我从床尾爬到床头,大剌剌挨着沈路躺下。我无聊的翻朋友圈玩儿,看了一通之后退出来,发现大学朋友群消息快要爆炸了。 一点进去就是此起彼伏的恭喜恭喜,以及一水儿的XX已领袁于霖的红包。费劲巴拉翻到最上面,是袁于霖一条简短有力的消息。 ——我当爹了! “沈路!”我一骨碌爬起来,连忙指着手机屏幕和沈路分享最新讯息,“你看你看,老袁当爸爸了哎!” 我说着点开私聊对话框,给袁于霖发了个红包,不过他现在大概很忙,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复我的消息。 沈路那边儿也延迟看到了袁于霖激动之下的群发信息,他笑笑,说闲不下来了,我们从冲绳回来,赶着过年前还能去参加一回满月酒。 是啊。我点点头,共情了朋友的喜悦后,莫名的怅然席卷而来。 “怎么了?”沈路捏捏我的脸,揶揄道:“宝宝也想给我生个孩子?” ……我真是服了他随时随地胡说八道的本事。我瞪他一眼,忽然又后怕起来,趴在他胸口,犹豫不决地问:“你想有一个小孩吗?” 我其实至今仍然不清楚沈路的取向,也不了解他会不会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小孩。这是他从来没有和我表露过的事情,也是我们聊天时不去触及的禁区。 我原本以为沈路会再瞎侃几句,或者是陷入思考,但他干脆利落地回答我。 不想。 我有点惊讶:“啊?你怎么回答的这么快啊?” 沈路低头看我,说:“宝宝,我们俩现在的状态挺好的。我觉得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已经够了,你说呢?” 我当然觉得好啊。 代孕这事在我看来挺不地道的,找一个陌生女孩,叫她替另一个陌生男人孕育一个小孩,只为了那一半血缘关系,对孩子也挺不公平的吧。 我埋头胡乱蹭了蹭,借着衣服和头发丝摩擦出的簌簌声表达了对他的赞同。 沈路制住乱动的我,掐着腰让我往上挪了挪,好和他面对面地说话。 “日子是我们俩在过,一切以你开心为前提,”他说着说着就不说人话了,“况且,宝宝,你能养好一个小孩吗,你每天还过得像一个小傻子呢。” “你才傻子!” 我用小学生斗嘴的方式回呛,沈路脾气好得很,不理会我的嚷嚷,直接盖棺定论道:“不想这事了啊,你别瞎操心,咱家养你一个就够了。” 第32章 唉沈路这个人怎么这样啊,每次都用这种日常的语气跟我说人生大事,轻轻松松就把我纠结好多次的事情带过去了。 我又伏了下来,趴在他胸口,只露一双眼睛悄悄看他,没话找话地进行反驳,“你说的好像我不工作没收入一样,我又没有吃白饭啦。” 沈路乐了,揉揉我的头发,说:“没说你是米虫,我说养你,就是兼顾养小孩那种养法,你自己说是不是?” 没办法,的确是大实话。我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凑上去亲亲他的下巴,试图将刚才承认的举动糊弄过去。 “可怎么办哦,”沈路坐正了上半身,让我靠在他肩膀上,“幸亏你不是个丫头,不然咱俩小孩都念幼儿园了,放学回来敲敲爸妈房门,还要问,爸爸,为什么你每天都喊妈妈宝宝呀?” 我憋红了脸,正准备措辞反驳他,沈路搂着我亲了一下,我又没话说了。 他趁胜追击,变本加厉地逗我:“我能说什么呢,我说你妈妈也还是个小孩,所以你要包容妈妈,他笨死了,今天忘记做晚饭了,爸爸带你们出去吃,好不好?” “你别说话了!”沈路尽好拿这些白痴话来笑我,我招架不得,只好色厉内荏地装作和他生气。 “好,不说了。”他从善如流地改口,腾出一只手去关吊灯。 卧室里只剩一盏橘色夜灯坚持亮着,沈路压着被子躺在边上,征询我的意见:“不早了,还听歌吗?” 我摸出手机看看时间,是不早了,都快两点钟了。于是我从被子里爬出来,绕到床尾,去够唱片机。 卧房里吹着暖风,灯光在背后虚虚地笼住了我,我光脚站在地毯上,忽然生出了一个很微妙的念头。 在我取出唱片的一瞬间,我悄悄打开了手机里的音乐播放器,完成了一轮简单而隐秘的偷龙转凤。 星语心愿放映的时候我和沈路都不到十岁,年纪又长几岁之后才重新温习了当初风靡一时的爱情电影。比起电影本身,更熟悉的可能是那首同名的歌曲。 前奏响起,我连转身都不敢,拿后背对着沈路佯装意外,“啊,我还挺想听这首的,等我听完的啊。” 沈路说好,一个字里根本听不出什么多余的情绪。勇气来之不易,我对沈路的试探也只敢用这样迂回婉转的方式。 一首歌播到结束,我灰溜溜地掀开被子钻回去,很丧气地叫他关灯,借口是我想睡觉了。 沈路依言关掉了那盏夜灯,探身过来吻了吻我的额头,说,睡吧,晚安。 唉—— 可是哪那么容易就睡着啊。 我不敢翻身,怕暴露自己依然清醒的事实,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宛如一具打了麻药的躯体,只剩思维还在运作。 沈小王八到底什么意思呢? 冥冥中我好像错失了甚么很重要的东西,但又似乎没有。 两个人加一起快六十岁了,从记事起就天天黏在一块儿,纵使过程稍微曲折了那么一点儿,但沈路现在确确实实躺在我身边,并且明确地接受了我醉后的告白。 这时候再让我开口去求证,他是不是早就对我有那么点不可言说的心思,我实在是没法说出口。 当我发现我忘了掩饰沉重的叹声时,沈路的左胳膊已经横在了我腰上。 他轻轻从身后环住我,问:“宝宝,怎么睡不着了?” 我索性翻了个身拱进他怀里,憋屈地和他接吻,借此来泄自己的愤。沈路隔着一层睡衣抚弄我的后腰,很温柔地配合着我。 他知道我不是想做了,连安抚也是点到即止,无声地用一个个吻平息我莫名的不安。 卧房里的加湿器发出微微的响声,和两个大活人的呼吸声一争高下。我不说话,沈路像逗猫一样捏捏我的下巴颏,我们看不清彼此的神情,但我知道沈路在认真的看我。 我一下一下地揪着他的睡衣,快要叫那截布料皱得不成样子。 沈路又给了我一次机会,他说,宝宝,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这听起来像是家长在教育小孩,手里攥着风筝线,稍微松开一点儿,可我这只呆头呆脑的风筝一点不懂变通,沉默了好久也没给出答复。 没事的,沈路让我躺好,他贴在我耳边碎碎念了很多琐事,仿佛刚才问问题的不是他。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方法很有效,低沉的嗓音比起加湿器的嗡嗡声更加助眠。 我半靠在他胸膛前,触着皮肤上的热流,就这么睡着了。 # 出行前沈路很不放心的亲自检查了一下证件,确定身份证机票护照都带着了,才一手牵我一手拖行李箱迈出了门槛。 到了机场大厅也不撒手,周围都是匆忙赶路的行人,注意不到蜡烛座儿底下悄悄交握双手的两个男人。 安检速度格外的快,登机广播适时响起,沈路捏了捏我的手心,说走吧。 从起飞到落地两个多小时的航程,再到提前订好的住处,我们登机是下午一点,真正卸下行李时天已经黑了。 原以为他订的是酒店房间,到了地方才知道是相对比较私密的公寓。 公寓分上下两层,相当宽敞,住两个人是绰绰有余,一楼后面连着间院子,里面是小型的汤池,唯一可惜的是现在不算最适合泡温泉的季节。 沈路系上和我同源同根的那条围巾—— 出自林女士之手,他重新披上外套,说,宝宝,先出去吃饭吧。 第33章 老板兼任大厨,这会儿客人不多,老板十分清闲,笑眯眯地和我们俩沟通。 事实上抛开刻板印象,亚洲人彼此之间是很能分辨对方的国籍的。刚说了一句话,老板就晓得我们是来旅游的中国人,甚至还乐呵呵地说自己去过北京,主动拉近距离。 我会一点点不太熟练的日语,掺杂着沈路偶尔在旁边用英文重复一遍,轻松解决了来到冲绳的第一餐饭。 公寓附近有家大型的超市,在这边住的几天如果都是在外面吃也挺没意思的,我拉着沈路说,我们去买点食材回去自己做饭吧。 想来他租了公寓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我们拎了两包食材回了公寓,沈路在一边帮我打下手,把空置的冰箱一一填满。楼上楼下各有一间浴室,沈路耍赖皮,腆着脸拉我进了同一间。 这下好了,光是洗个澡就耗费了将近两个小时。 一楼客厅电视机底下摆着游戏手柄,我进来第一眼就瞥见了,原本打算拖沈路陪我玩一会儿游戏,这个计划显然泡汤了。 沈小王八倒是神清气爽,抱着我踱步走回卧房。 进浴室前从我俩身上取下来的物件都搁在了桌上,手机腕表摆在一边,开过光的玉像却始终挂在我脖子上。 林女士这种有信仰的人士讲究的可多了,嘱咐我即使洗澡也不要拿下来,一直佩在身上才会得神佛庇佑。 唉,也不知道天上哪一尊神佛能听见我的心声。 多半不会是观音娘娘,佩观音像的没有一亿也有八千万人,诸多信徒之中我大概是最不虔诚的那一个。 公寓主人提供的洗发水不知道是什么牌子,奇异地很好闻,我没什么力气地瘫倒在沈路怀里,去嗅他刚刚吹干的头发丝,有一股清爽的橙花味儿。 沈路故作懊悔,带着戏谑的笑意说道:“明天要去滑雪啊,对不起宝宝,咱们今晚早点睡,你好好休息一会。” 他还知道明天要去滑雪啊! 疏于锻炼的确是我的问题,但正常情况下我也没有太虚弱,不至于在滑雪这点儿运动量前却步。我睨着他,咬牙切齿道:“如果明天我起不来……” “嗯,都是我的锅,”他笑着打断我,俯下|身在我嘴唇上亲了一下,“放心,不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的。” 我量他也不敢! 好在第二天醒过来后我感觉状态还好,沈小王八抱着我左左右右仔细看看,确认是个完完整整的大活人,才出门坐上了计程车。 滑雪场面积挺大,大约由于今天是周一,里面来玩的人不算太多。 沈路蹲下来替我绑好靴子,自己也换上了一套崭新的滑雪装备,拉着我的手走出了更衣室。 我有好几年没有滑过雪了,第一次经验也是沈路带着一起的,今天冷不丁站在雪场上,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摔倒了几次。 旁边杵着雪杖的日本小朋友从我身边经过,眨着亮晶晶的眼睛停下来对我说:“お兄さんは馬鹿ですね!” 我:“……” 头顶绒线帽的小朋友高高兴兴地踩着滑雪板去和小伙伴汇合了,沈路掸了掸我身上的碎屑,把我拉了起来,问:“他和你说什么了啊?” 我生硬地回答他:“说我长得好看!” 沈路蓦地一下弯起了嘴角,临近中午的阳光映照在他柔和的脸上,光线反射在清澈的眼睛里,漾出了温热的笑意。 他用戴着厚实手套的左手捧住了我的脸,摘下了护目镜,旁若无人地亲了一下。 “你干嘛啊!”我语无伦次地往后退了一步,四下张望,发现周围的小朋友和他们的家长并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的小插曲。 沈路垂下手臂,说:“那他很有眼光,你的确很好看。” 他跳过这个话题,握着我的手耐心地又教了一遍,该怎么在滑雪板上保持平衡。我笨拙地按照他的指令做下去,心想那个小朋友说的没错。 我就是个笨蛋。 滑雪场有提供午餐,就是价格比起正常餐厅要稍微贵上百分之二十左右。 旁边的一对年轻情侣紧紧挨着坐在一起,颇为夸张地给彼此喂饭。女孩的目光无意中和我交汇,害羞地低下头去,小声谴责她的男朋友。 地面上堆满了像盐粒一样的雪,午后的太阳光浸泡在白皑皑的雪堆里。 休息够了后,沈路接过雪杖,陪我进行一次又一次幼稚的运动。我几乎想象得到身后的沈路会用怎样的表情看着我,温柔又纯良,倾注了十二万分的感情。 啊。 我好像没办法无视这样的目光。 只能这样了—— 我放下雪具,将护目镜往上推了推,另一只手紧紧抓住沈路,踮起脚吻了上去。 反正周围的陌生人也没有很多,我们又站在背对的角落,不会有人投过来探视的目光的。即使有,那也没关系,我只亲一下就好。 在可能引起注意前,才不舍的松开了手。 他激起了奇异的兴致,牵着我的手一路小跑进休息站,放下笨重的雪具,在异国他乡小小的隔间里和我接吻。 黑色外套上蒙着碎碎的雪屑,湿淋淋地在他肩头融化。沈路拿下横在我耳尖上的护目镜,我们像两个纯情的高中生,听着隔壁微弱的对话声,体验近似偷来的吻。 我替他脱掉滑雪服,从储物柜里取出两个人的外套,换上自己的衣服。 早上出门前沈路将我裹在厚重的羽绒服里,现在也是一样。我抱着他笑了起来,很不好意思地贴在他耳边说,我们不是来滑雪的吗? “但是也可以做别的事情。”他总是在恰当的时刻和我思维相连,说出让我心安理得的话来。 太阳渐渐移了位置,悬在另一个角度的天空,他的脸挨着我的头顶,问我现在想去哪里。 我说回去吧,滑雪场提供的饭食吃一次就够了,不要让冰箱里买来的食材浪费了。 第34章 在太阳彻底没过地平线前,我们下了山。 从滑雪场到我们租的公寓有一段不短的路程,梳着一丝不苟发型的司机很快从后座两位乘客的谈话判断出了我们并非本地人。我想他大概不怎么精通外文,于是兢兢业业地做着本职工作,直视前方,一心驾驶。 不像咱们上海的计程车司机,隔着挡板也能和你唠上好一会。 沈路在计程车上接了个电话,叽里呱啦地同对面说着英文,交流了一会儿才挂断。我靠在后座上随口问他,谁啊。 他把手机放回大衣口袋,笑笑说,蛋糕店员工。 噢,我点点头,猛地反应过来,“你定蛋糕做什么?” 他很惊讶:“你忘了明天是你生日?” 我当然记得啊,但以往过生日我并不讲究这些形式。在哪里过,切不切蛋糕,甚至不过,都无所谓。生日对我来说其实没有太大的仪式感,偶尔还会让我联想到高中时期不太愉快的记忆。 尤其是成年后,除了沈路每年都煞有介事地送我份礼物,我其实对生日这回事没有太大的实感。 今年飞国外度假,我顺理成章地把这次旅行当作了沈路送的另一份生日礼物。没想到他又定了个蛋糕,真是越长大越幼稚。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我依然很高兴。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古怪的念头—— 如果一辈子都能被他这样爱着就好了。 前排衣着整齐的司机过于正派,望他一眼就能杀死我所有绮丽的想法。我悄悄去握沈路的手,计程车里的暖气没能焐热它,那就交给我吧。 回到公寓,沈路自告奋勇去洗菜。冬天是个奇妙的季节,会被冷风吹得直打哆嗦,也会因为不算大幅度的运动而流汗。我脱掉毛绒绒的短靴,趁他忙着洗菜,正好去楼上洗个澡。 等我踩着拖鞋从二楼下来时,蛋糕店外送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过了一趟,将礼盒摆在了客厅的方桌上。 夜幕降临,沈路从厨房里端着碟子出来,他顺手炒了几个家常菜,替我省掉了很多事。 我夸张道:“幸亏有个过生日的名头,不然我要想你干嘛无事献殷勤了。” 他甩了甩手背上的水,拉开椅子坐在了我对面,说:“说得好像在家里我从来不做饭一样。” “感觉我们提前步入老年生活了,”我叹了口气,“比起和一堆朋友聚会喝酒,我还是更喜欢这样的时刻。” 沈路笑了,替我夹了一筷子虾球,“你就会在我跟前这么说了,偶尔是不错,万一真叫你天天待在家里,闷都要闷死了。” 我埋头吃饭,不理会他无情拆穿我的行为。 沈路今天格外主动,吃完又跑去刷碗,留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坐着。 东九区时间现在是十点多了,比国内要快上一个小时,外边的天已经黑透了,我走到落地窗跟前,拉上窗纱,彻底和外界隔绝。 桌布和窗纱一样,都是浅浅的米黄色,我卷起一点袖子趴在桌上,慢慢解开包扎蛋糕盒的丝带。揭开盒子,里边摆着的蛋糕做成了一只猫的形状。 沈路从后面走过来,声音里透着浓浓的笑意,“像不像你?” 我小声反驳他:“不像!” 他不在这种小事上和我做无谓的争执,抬头看看时间,说还早,他要先去洗个澡,让我自己先看会电视节目。 我捏着遥控器来回转台,年末了,电视台都会做一些合家欢乐的节目,请的艺人大多是在日本赫赫有名的大咖。我认得一些,也模模糊糊能理解浮夸的笑点,跟着电视屏幕里的综艺人一同笑出了声。 沈路套了件衬衣出来,头发吹了大半干,挨着我坐下来。 我靠在他身上,边笑边给他解释一些不通日语的人难懂的笑点,直到节目结束,才恋恋不舍关掉电视。 沈路从茶几上拿来打火机,预备去点燃生日蛋糕上的蜡烛。 我用手指捻了一点奶油,甜度刚好,放进嘴里顷刻融化。我想到过去的十几年里,沈路送给我那些从不重样的生日礼物。 十岁的乐高玩具,十六岁的绝版磁带,十八岁的精致腕表,二十五岁的巨幅油画。 我开始期待起来,拦下他握着打火机的手,耍赖说:“时区不一样,再等一等,还没有到明天呢。” 沈路果真听了我的意见,银色的打火机陷在桌布里,他把手伸过来,让我走到他身边去。 他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到椅子上。然后像抚摸宠物一样揉了揉我的发顶,说,宝宝,今年打算许什么愿望? 这是个难题。 因为我前面四年许的愿都很一致,到了第五年,已经在生日前实现了。 我摇摇头,很虔诚地说:“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达成的愿望了。”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是很难控制的事情,也有林女士每年给普陀寺烧香拜佛替一家祈福,拜两个不同体系的神,应该不太能增加愿力。 沈路笑笑,他说,那宝宝把今年的愿望借给我用好不好? 我有点愕然,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奇地问他,你要许什么愿啊? 他瞥了眼墙上的时钟,重新拿起蜡烛,“先插蜡烛,等许完了我再告诉你。” 出于强烈的好奇心,我和他一起闭上了眼睛。打算再睁开时,沈路却抬起手遮住了我眼前的视线。 我不知道他在弄什么鬼把戏,但他又很快放下了手。 “你在干什么呀?” 沈路低下了身,轻轻说:“我许的愿望是,希望宝宝不要因为生日礼物太简陋,而生我的气。” “唉,你说什么呢。”我去握他的手,却摸到了一截冷硬的金属物。 沈路摊开手心,露出两枚素净的同款男戒。 我知道他说的简陋是什么意思了,这两枚戒指和素圈也没什么区别,稍微多了一点点纹路,没来及镶上任何宝石。 可这重要吗? 我低着头盯他的手心,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他停了一下,慢慢开口:“你还记得一四年,我接了个官司,去广州呆了很长时间吗?” 啊。 这哪能忘记啊。 沈路知道我一定记得,没等到回复就继续说了下去:“其实案子早就结束了,我在第三周就去了香港,这两只戒指就是在香港买的。放了这么久也没送出去,说起来还挺丢脸的。” “我在订戒指的时候遇到了那桩案子的当事人,周予安。她现在还是挺红的,我们都有听过她的歌。周予安和她的助理一起去香港度假,碰巧遇到了我,我们结伴在香港呆了一阵子。照片里露出的手臂有时候是周予安本人,有时候是她那个特别瘦的助理。你那么笨,一定没看出来其实是两个人。” 我不太能消化掉他说的话,怔怔地问:“你在说什么啊……” “其实笨的可能不止你一个,”沈路很苦涩地笑了一下,“我和周予安这几年联系也不多,毕竟她是公众人物。但偶尔几次她来上海开演唱会,会约我出去喝酒,顺便问一问我,什么时候能带戒指的主人给她认识。” “可能是安逸的生活麻痹了我,当时打算送出去的戒指留到了现在,久到我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做了多大的蠢事,才想起要将它物归原主。” 他捏着戒指放进我手心里,然后用自己的手掌握住我的。 我好像终于知道他在说什么了。 我慢吞吞地问他:“你是在求婚吗?” 沈路摇摇头,说不是,这只是个迟来的生日礼物。他亲了亲我的手背,“求婚戒指当然不会这么简陋,要先等宝宝原谅我,才能向你求婚。” “所以那次是你在骗我,说你和别人在一起了?” 沈路说,是。 脑袋里的一根弦拼命地跳动,将其他筋络搅得不得安宁。我收紧了十指,迟钝地理清了这其中的阴差阳错,恍然发觉只是两个蠢人的互相错过。 我忽然很想问那个我问不出口的问题,期期艾艾地垂下眼睛,“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沈路果不其然卡了壳,面上的神色近似自嘲,轻声而坚定地说:“如果要具体到一个时间,那应该是刚念高一的时候。” “啊,”我干巴巴地讲,“那么早啊。” 一贯没皮没脸的沈小王八露出了可以称为羞赧的神情,他贴在我耳边说,因为我当时在宿舍的小床上……梦遗了。 我:“……” “对不起,”他搂住我的后颈,一遍一遍地说,“对不起,宝宝。” 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我现在已经很幸福了。我的心情很简单,就是纯粹觉得好笑,到底要多蠢,才能向我们俩一样,拖沓了十年才互表心意。 我说,没关系,真的没事。可是脸颊上潮潮的,有什么东西从眼睛里跑出来了。 沈路摸摸我的脸,手足无措地抱住我,“不哭了,不哭了宝宝,今天过生日,不能伤心的啊。” 我窝在他肩头无声无息地点头,竭力克制住自己的状态。 “你是水晶包做的吗,一碰就滴滴嗒嗒的淌眼泪。”沈路吻掉我的眼泪,静静望了我很久,“宝宝,生日快乐。” 我低下头把其中一枚戒指戴到他细长的手指上,忍不住笑了一下。 “再也不会迟了。” 【fin.】 第35章 【warning:小学鸡日常】 阮言目光与脚尖相接,打定主意装死,他还是有一点小脾气的,死活不肯再开口。 烦人的小表弟弄坏了他的积木,即便已经是三年前沈路送的生日礼物,也让他很不舒服。 阮言将小表弟赶出了房间,妈妈进来教育他,两人就这么僵持着,外头又传来小孩子尖叫的声音,阮言在里头也一同打了个哆嗦。门铃声传进他耳朵里,阮言一低头,拉开卧室门,直接往门外去。 沈路跑得气喘吁吁,额头上冒着细汗。他长得快,相比之下阮言就显得不够看了些,在班上早操的队伍里只堪堪站在中间。 阮言见着人就往他身上扎,一头撞进沈路怀里。 沈路本来在家看书呢,手机冷不丁响了起来。来电和短信接踵而至,电话刚接通就挂断了,短信倒是内容简短,只是在最后连用了三个感叹号以示紧急。 “慢点跑呀。”林女士知晓他找了救兵,无可奈何道:“行了行了,你们出去玩吧,晚上记得早点回来呀。” 今年的春节来得早,开学没几天,冷风还是不辨方向地乱吹。阮言在家里只穿了一件薄毛衣,沈路等他蹬蹬上楼拿了件厚羽绒服下来,理了理他的毛衣领,想想又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拽了下来,结结实实的从身后绕过去。 离了亲妈的视线,阮言又变成了没脾气的小黏人精。他抓着沈路的手乱晃,哼哼唧唧的说,我想吃冰淇淋。 “不行。” 在这方面沈路与往常截然不同,向来是冷酷无情,说一不二。 明明他也没大阮言几个月,却过活的像一个合格的家长。 阮言不干了,就地找了个台阶坐下来耍赖。一双手还捂住耳朵,振振有词地说,我不听你教育我。沈路还是站着的,垂着眼往下看他,一言不发。 黏人精不仅粘人,还是个小药罐子。小时候的阮言体质不好,常常生病,沈路从来没遇见过这么娇弱的人,淋雨就感冒,穿少了就咳嗽。 甚至有一回多吃了两支甜筒,也能疼得在床上打滚。 见沈路半天不理,阮言抿了抿唇,他什么时候受过沈路这样的冷落,将衣摆揉皱又抚平,气也没消下去。 他伸手拉住沈路的衣角,决定先服个软。 “只吃一支小的。” 沈路推开他的手,坚持着自己说过的话。 阮言没辙了,一刺溜从台阶上站起来,蚊子哼哼似的开始念咒:“沈路哥哥……” 沈路听得头皮发麻,当下就捂住了他的嘴。 其实他也没比阮言大多少,明明只差几个月,阮言却将哥哥这个称呼从四岁带到了十四岁。 更小的时候,沈路会因哥哥这样的称呼而羞赧,曾经让阮言不要这样叫了,怪怪的。 阮言躺在他的小床上,将自己缩成一个小团,忽地探出了脑袋,笑眯眯地看着他:“可是我喜欢这样喊沈路哥哥啊,哥哥不喜欢我吗?” 沈路很想反驳他,我喜欢的是红白机,不是你。最终他也只是嗯了一声,翻身关上了壁灯。 林女士要强,阮叔叔工作更忙,时常看顾不到他们的孩子。有一回沈路去敲阮家的门,烧到三十九度的阮言晕晕乎乎地跑出来给他开了门。沈路吓坏了,连忙将人带回家,吃药退了烧,人还是软绵绵的。沈妈妈给小床上加了一个枕头,叫他留下来睡觉。 沈路觉得他实在是太笨了,是不是身边没有人照顾就会死掉啊。 想了想,他朝阮言招招手,小孩子乖乖的过来了。沈路郑重地喊他的乳名,宝宝,你可别让自己笨死了,我还要跟你一起上学呢。 阮言听得不真切,迷茫地看了他一眼。沈路又不说话了,说快上来睡觉吧。 两个小孩靠在一起,阮言小声说,晚安,沈路哥哥。结果沈路不知道怎么回事,翻来覆去半个多小时还没睡着。阮言揉着眼睛问他,你怎么了呀。 沈路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和别人一起睡过。” 阮言很委屈:“我也没有呀。” 他犹豫了一下,摸了摸阮言的脑袋:“宝宝,过来一点。” 阮言听话地凑过去,他闭上眼睛想妈妈以前是怎么哄自己睡觉的,伸出手一下一下的顺着沈路的脊背,又往他额头上亲了一口。 后来沈路接受了这样的称谓,甚至是很喜欢。反而别扭的变成了阮言,阮言想,小时候喊沈路哥哥,是很可爱的。现在已经是中学生了,还喊他哥哥,多难为情呀。 他尝试慢慢改口,但习惯一时间很难改换,沈路哥哥这个称呼,偶尔还是会从他嘴里溜出来。 比如刚才。 沈路个子高,仗着腿长,走路速度也很快。阮言愣了一下,人就消失在街角了。他脖子上还围着沈路给他戴的围巾,不相信沈路会因为一支冰淇淋而不理他,越想越不是滋味。 沈路回来的时候看见他眼圈红红,吓了一跳,赶忙抱住阮言:“宝宝怎么哭了?” 阮言眼睫毛被眼泪糊在了一起,不想叫他看见自己现在的蠢样,捂着脸说:“好了好了,我不吃冰淇淋了。” 他隔着手掌传出来的声音闷闷的,有些失真。沈路一下子就心软了,将他的手拨开,露出一张脸来。 外面风挺大,阮言脸色微微发白。 沈路背在身后的左手伸了出来,连同手里的一小盒冰淇淋一起递到他面前。 他的声音很温柔:“笨,所以宝宝只能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