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没有加班费》作者:兰花疏影 文案: 身为储君的凤歌被父皇一脚踢到民间去锻炼一年,回来就得接任皇帝的工作。 然而,出去爽够了,总得回家面对现实。皇帝当得好没意思,食少事烦,半夜来个几百里加急,马上就得起床,连个加班费都没有! 都过得这么苦了,居然还有人想刺杀我?还有天理吗?! 今天折子不批了,就看你表演! 连表演都看不成,那个神出鬼没的男人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挡在凤歌面前。 贴身护卫?不如再近一点?朕在龙床上也需要人保护的。 正文 第一章凤歌 恒国国都的春天,永远都好像只是历书上的一个角注。 已经立春很久了,河里还有薄冰,枯枝尖上连一星半点儿的绿色也全然看不见,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起床出门的人们瑟缩着身,在寒风中匆匆行走。 “我要是公主就好了,宫里肯定特别暖和。”不知谁家早起的姑娘在做春秋大梦。 “啊啾……我是不是得风寒了?能不能再睡一会儿?”看见宫女坚定的摇头后,十三岁的大公主凤歌苦恼的想着:“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哇……” 每天,尽职的宫女们都会按时按点叫她起床,如果她想多赖一会儿,她们叫起的声音绝对不会比上一轮叫起更响,只是如果她们背了五遍《帝德》之后,她还不起床,那个宫里唯一有权揍她的女人——皇后,就将亲临现场。 当今皇后是武将之女,性格坚毅,一不二,据当今圣上在做太时,与她在边境相遇,又据是不打不相识,还据是母后把父皇按在地上打……凤歌一直想打探内情,却没成功。 总之,如果是温和儒雅的父皇前来,她还可以撒个娇卖个萌混过去,在母后面前,她就只有老老实实挨罚的命运了,每每思及此,凤歌总在心中哀叹:“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每天四更正刻,她就会被贴身伺候的宫女请起床,半眯着眼睛坐在铜镜前,如同一个木偶似的任由宫女们打扮,然后根据日程计划安排被送去书房、太学或是演武场等等所有她应该去的地方。 今日的目的地是大殿,每旬一次的大朝会将在那里举行,这是所有年满十二周岁的皇皇女,还有在朝所有三品以上官员都要到场的大事。 因此,身为大公主的凤歌,绝不能有失皇家威仪,她全身的饰物与朝服加在一起,得有十斤重,还得昂首挺胸,仪态万方。 凤歌看着镜中倒映着的自己,如云乌发被梳起,一样一样的珠翠钗簪往上叠加,头也越来越重,她声的嘀咕着:“我不想起床,我不想去朝会,别的国家的公主都不用去上朝。” 一旁的侍女紫烟笑道:“别国公主还羡慕咱们呢,我听啊,那些公主们整天在宫里,只会做做女红,然后就等着嫁人,不是下嫁给臣以示皇恩浩荡,就是嫁给那些蛮族首领,以示两国友好,根本就做不得一点主。” “哎……我,我就随便,你们可不许告诉母后啊。”凤歌公主努力摆出一张恶狠狠的脸,后面为她梳头的宫女早就习惯了她每天的嘀咕,故作茫然:“呀?公主刚才了什么,奴婢什么都没听见呀?” 凤歌忍不住轻笑出声。 本朝开国皇帝与皇后,乃是在前朝乱世的滚滚烽烟中相识相爱,太祖的嘉仪皇后一匹桃花马,手中鸾凤刀,与太祖聚少离多,以一介女之身,召集数万人马于河西道,为太祖收拢西北民心,为本朝的开疆拓土立下汗马功劳。 继位之初,边塞之乱未平,御驾亲征之际,朝中皇叔又勾结禁军与宫人内乱,柔淑皇后机敏过人,临危不乱,以三寸不烂之舌,竟让叛军内部互相怀疑,为五城兵马司前来讨逆赢得时间。 有这两位皇后珠玉在前,本朝从来都不歧视女,真正一视同仁,自五岁开蒙,皇要学的,皇女一样要学,每年春秋两季大考,每人挑自己拿手的来应试,或是制诗写文,或是舞刀弄枪,哪怕是女红刺绣也可,只要够出众。 天家岂能出废物! 只不过,其他皇皇女可以随心所欲的按自己喜欢的来学,唯独凤歌不行,她是当今帝后的嫡长女,恒国第一顺位继承人,据很的时候,祀星族的长老就预言她聪慧稳重,会是一个极佳的治国之才。 因此,她不可以学女红刺绣,也不可以学打渔种地,更不可以学木工行商。 她只能去学如何洞察人心,如何挑选人才,如何在情感与理智之间,做出对国家对天下对百姓最有利的选择。 而她自己,却别无选择。 “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哇……”走在前往朝会的路上,凤歌感到春风如刀刮在脸上,再一次发出这样的呼喊。 时辰到,九扇朱红大门洞开,前来上朝的官员按照各自不同的部门、品级分列站好,沿着玉带桥走向大殿。 待官员们在大殿内站定,便是皇皇女们按照嫡庶长幼之分,依次入殿,他们的位置在御座左侧的纱帘之后,这也是开国皇帝立下的规矩,他平日最大的消遣就是看前朝野史八卦,发现历朝历代亡国之兆,都是下一代教育的缺失。 所以,他决心要让每一个皇家的孩,都清楚的知道这个国家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他们要知道这个国家发生了什么事,以及身为整个国家的最高阶层,他们所担负的责任是什么。 “好吃好喝供着你,是要你好好干活的!”这是凤歌打就一直从当今皇后那听来的教训。 官员到位,弟妹立好,大公主就该出场了。 储君,乃国本。 头上的珠翠装饰,代表着国富民强; 身上的锦衣华服,代表着物产丰饶; 不紧不慢的步,代表着稳重成熟; 坚毅从容的表情,代表着国家稳定。 至于脖酸,肩膀疼,脚背痒,看着兵部尚书的胡上沾着一片枯叶想笑,必须忍住,统统都得忍住。 凤歌一脸严肃的站在朝堂之上,离御座最近的位置。 宣礼太监的声音在大殿中回荡:“陛下驾到。” 官员与皇皇女纷纷依礼下拜,三跪九叩,一丝不苟。 父皇那万年不变的开场白之后,就是六部官员依次述职,在这三个月中,国家各处发生过什么事,怎么处理的,结果如何,都是上奏内容。 养在深宫的孩们,从这些奏报中知道,这个天下,远远还没有太平无事。 地震、水灾、旱灾,有百姓吃不上饭,会有坏人在这个时候挑拨,人心就会乱,也许就会有人造反。 还有被骚扰的边境,百姓晚上不能在自己家里好好安睡,随时可能会被溜过边境的敌人割了脑袋。 站在纱帘之后的皇家贵胄们只需要听,他们只需要知道有这些事就可以了。而站在御座之前的凤歌,则必须在每个部门述职之后进行评点,分析利弊。 虽只是评点,但如果她对政事一窍不通,胡八道,本朝这些直言敢谏的臣没有一个会给她留面,会当众对她评论有失之处进行反击。 倒也不是臣有心与她为难,而是,如果连一个十三岁的姑娘都能给挑出错来,陛下那里就更过不去了。 臣们一致认为,储君议政是维护帝王尊严的发明,先让孩评点,就算出错,他也有挽回的机会,毕竟是储君嘛,不懂事,在一来一回的辩论中,圣上也可以得到更多的隐藏信息,发掘出臣们原本不想的部分。 本朝的储君凤歌,是臣们的噩梦,她脑灵,记性好,若是话前后不一致,逻辑衔接不上,马上就会被指出来。 不止一位臣在心中愤愤:“就你话多!” 其实凤歌心里也很苦,如果她指不出问题,回去以后就会被消息灵通的母后处罚:“上朝又不好好听讲了!”如果她指出了问题而指不出大问题,还是会被处罚:“治理天下就应该抓大放,你反其道而行之,是逆天!” 每每这个时候,凤歌就会很向往外国的“后宫不得干政”制度。 眼看着外面艳阳高照,太阳已至中天,大朝会也终于到了尾声。 “朕再简单两句。”父皇从御座上站起身来,凤歌看他的样,似乎也挺高兴的,他在那里坐了三个时辰一动不动,保持威严状,一定也很辛苦吧。 “本朝自开国以来,始终以民为本……”这几句话,每次大朝会结束的时候都,凤歌心里都能默背的一字不差。 忽然,她听见了不同的内容:“下月起,储君将依例前往全国十六道,增长阅历,探访民间疾苦……” 凤歌想起来了,对啊,下月自己就满十四岁了,依本朝规矩,十四到十五岁之间的那一年,储君将去全国各地玩耍,哦不,是增长阅历,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了解山川地形,以避免将来被奸臣蒙蔽,还以为补个衣服要五两银,傻乎乎的坐等亡国。 后面父皇的那些套话,凤歌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现在的心已经飞出宫外,听潢水之南现在已经绿树成荫,鲜花满地了,听东海之滨是富庶的鱼米之乡,全国三成的粮食都指望着那里?还有想去父皇母后相识的边境走走,不定,自己也能捡到一个如意郎君呢。 直到回到自己宫中,凤歌还是处于心神恍惚的状态,直到紫烟在她面前晃着手:“大公主,大公主,你怎么了,你醒醒呀,请你去她宫里一趟。” “啊?赶紧……”凤歌晃晃脑袋,那些压死人的金银首饰已经全都摘掉了,只留下两支绾发用的素钗,她站起身,换上平日里穿的常服,向皇后宫中走去。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章行前安排 “请你去她宫里一趟。”这句话对凤歌来,是比大朝会更加令人紧张的事情。 大朝会是对已知事物的厌烦,听那些老头叨叨叨,还要从一堆废话里提取有用信息。去母后宫中是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少部分时候是好事,更多的是坏事。 凤歌站在中宫门前,深吸一口气,检查了一遍全身的装束没有问题,这才示意宫女可以通报。 “母后找我?”凤歌站在门口,心翼翼的想要从皇后脸上看出是好事还是坏事。 可惜皇后早就被岁月打磨的情绪不外露,什么都看不出来。 “你要出宫历练了?”皇后问道。 原来是这事啊,凤歌暗自松了口气:“是,下个月。” “过来。”皇后伸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轻轻地揽着她,仔细端详着她的脸,缓缓抚着她的头发:“我的女儿,已经长这么大了。” 凤歌身一僵。 这么多年来,她早就接受了前朝那些书里的皇家无温情,愿生生世世莫再生于帝王家的理论,也习惯了一切以国事为中心,以百姓为准绳,抛弃无用的感性,凡事都以标准的理智去衡量。 突然这样的温情脉脉,反而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还记得你时候摔倒的事吗?”皇后问道。 凤歌点点头,她记事很早,那次的记忆又实在太深刻了,母后早对她过不要在假山石上跳来跳去,她不听,结果绊了一跤,结结实实摔在地上,她趴在地上大声的哭,明明就站在一旁的母后却不抱她起来,假装抬头看着天,身旁的宫女也没一个过来扶的,想必也是母后的命令。 哭了一阵,地上实在太硬又太凉,她只好委委屈屈的自己爬起来,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其实是从宫外捡回来的。 皇后微笑道:“那时候没抱你,是不要你产生依赖,要靠自己重新站起来。如今你要出宫历练,做为皇后,我是很放心的。但是做为母亲……”皇后将凤歌紧紧拥在怀里。 “我的女儿要在外面独自生活一年……” 凤歌眼睛陡然睁大:“独自?是……一个人的意思吗?” 皇后仔细解释之后,她才知道,原来这一年的游历,除了生活费用不愁之外,别的什么事都得自己决定,不可以扰民,不可以带宫女太监等等仆从,不可以随意暴露身份。 安全方面,圣上会从大内高手中挑出几名暗卫,暗中保护,并且按时向宫里发回报告,如果她惹事生非招惹麻烦,暗卫也要如实回禀,到时候则受罚,大则可能会被废掉储君之位。 以及,游历并不是她想的游山玩水,每到一个地方,都必须记录当地的风土人情,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有什么心得体会,对当地民生政务有什么想法,回宫之后要交给圣上、太傅、皇后审阅。 凤歌忽然觉得心好累。 恒国的宫廷暗卫,一直是传奇般的存在,这个制度建立于开国之初,太祖几次出生入死,最终还能准时赶回去吃晚饭,除了因为当时那位大厨做的菜的确好吃之外,也是因为有如影随行的忠心暗卫。 有暗卫带在身边,除了增加武力值之外,还附带惊吓值,太祖在最最危难的时候,暗卫忽然现身,往往还没出手,对方先被吓的一愣神,以为见到鬼了,那会儿下手取人头,就容易许多。 当时太祖的暗卫是他儿时最好的朋友,因此,他也相信,储君应该与暗卫之间在年少时就建立起深厚的感情,那种感情,不是一纸契约可以轻易破坏或替代的。 因此,储君的暗卫,会在储君年满十四岁,需要出宫游历的时候挑选。 听要开始挑暗卫了,凤歌强烈要求让自己亲自去挑,理由是自己用的人,当然要自己看得顺眼才好。 虽然储君与暗卫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不会见面。 虽然储君与暗卫见面,基本上都是命悬一线的生死关头,正常人不会关心暗卫是不是长的顺眼。 虽然暗卫的出手之后不是死了,就是继续隐回暗处,长什么样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但是,凤歌想要的,没人能阻止,何况,祖宗家法也没有规定储君不能自己挑选自己的暗卫,所以,圣上同意了。 在通宵赶完太傅与皇后要求的作业之后,凤歌精神抖擞的来到演武场,什么四更起不了床?不存在的! 清晨的阳光照在演武场上,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凤歌袖中笼着银暖炉,坐在父皇身边,看着演武场当中笔直站立的那二十个人。 “这些人是从全国海选出来,最后晋级的。”父皇。 之前凤歌的心中只有学习,根本没有力气去关心这些事,因此海选晋级之,也是新鲜,她眨眨眼睛:“不对啊,不是应该是从大内高手里选出来的吗?” “呵呵,记反啦,成为暗卫之后,他们就被编入大内高手,按级别领薪水,每年年底还要考绩,做的好可以加薪升职转岗,做的不好就降薪或革职。” 随着三通鼓响,暗卫选拔就开始了,轻功、暗器、刀剑比拼,这些都属于常规项目,还有水下闭气,林间纵跃、隐藏于房中,这些也是身为暗卫需要掌握的技能。 演武场上忙成一片,凤歌悄声问父皇:“他们的家世背景可靠吗?” “不可靠。” 这么重要的工作,就算不是从世家弟中挑选,也至少应该是选出这些人之后,再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不是什么敌国来的奸细,或是心怀不轨的变态。 凤歌觉得暗卫的招募工作实在是太不走心了:“万一里面有坏人怎么办?当暗卫就是为了杀我呢?” “如果是奸细,你就策反他,如果是来杀你的,你就感化他!”父皇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天气冷?那你多穿点,多喝热水啊。” 凤歌揉着太阳穴,不知什么好,她也不想反驳,毕竟皇帝一生被各种刺杀了一百多次,也真的感化过一个女杀手,还差点纳她为妃。父皇一直很喜欢拿皇帝做榜样,要求自己照着学。 “唉,人生如此艰难,我的命好苦哇。”凤歌默默的看着演武场。 场上现在只有三个人站着,他们实力不分高下,谁也没有先动手,已经僵持很久了。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不服来战,胜利代表着一切规则,这是武人话方式。 可是现在不仅不止第二,连第三都有……凤歌觉得肚有点饿了,不知道他们还要站多久,她想偷偷溜走,却被父皇的眼神制止。 如果被谏官发现储君在看戏,哦不,是在挑选暗卫,看一半就跑了,跑了的理由还不是什么南蛮入侵,北境告急,而是直奔御膳房,父皇将会收到很多很多吐槽大公主行为不端的谏书。 此时此刻,凤歌无比的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主动跑来呢,不来不就没事了吗,父皇看着她的表情很慈祥,他的声音也很温柔:“现在让你坐这么久,的确很不舒服,不过以后就会好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章选拔暗卫 “以后?”凤歌抬起脸看着他,“以后就不用坐这么久了吗?” 父皇微笑着摇头:“不,以后你就会习惯了。朕的记录是从五更早朝开始一直坐到申时。” 那一次是边境告急外加黄河泛滥,两件大事同时需要马上处理,主战派要打,主和派要谈,工部尚书要钱修河堤,户部尚书要钱发粮赈灾。 真正是内忧外患。 好在那会儿凤歌刚三岁,还不需要陪站,听最后一向温和儒雅的父亲罕见的乾纲独断了一回,亲自拍板,确定了所有解决方案,这才能回宫吃上一口热的。当然,吃完了,还要继续看奏本,还要召见很多大臣,到了三更也不得歇,四更还得继续上朝。 凤歌望着父皇的目光里,充满了同情:“父皇好可怜。” 父皇回望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期许:“你将来一定可以超过父皇的!” 等等……这是亲爹吗,为什么要诅咒自己的女儿啊…… 演武场上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他们的影原本向西拉长,现在影已经在脚下,并且微微开始偏东了 “还记得父皇当初是怎么才吃到饭的吗?”父皇看着她。 凤歌从软椅上站起身,大步走向前:“你们谁先到孤王面前这级台阶上,谁就是孤王的暗卫。” 此话一出口,那三个僵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身影,如三道黑色闪电向她飞奔而来,三人之间互相使绊、扯后腿。 一个身形较的落在最后,他抬手,就抛出一根两头拴着石头的绳,向跑在第一的人双腿缠去,那人感觉到从后面飞来的危机,赶紧向侧面闪避,石头砸在地上,暗算落空。 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第二名已经赶了过去,最后一名在他身后,抓住他的衣服,整个人跳在他背上。 紧接着以他的肩膀为跳板,向前猛的一蹿,眼看就能稳拿第一。 然而……就差那么一点点,很多事情是一点点都不能差的。 就在那个踩在别人肩膀上飞过来的身影将落未落的时候,已经有一只手拍在了凤歌面前的台阶上。 原先那位被绳镖阻住的人,眼看着要输,合身向前一扑,手掌拍在石阶上,微微激起一片尘埃。 凤歌也愣住了,不知如何评判。父皇不知何时起身,站在她身边,低声:“现在你知道制定一个规则有多难了吧。” “现在怎么办?”凤歌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现在那两人都看着她,等着她做出最后的判定,两张脸上都戴着白色的面具,将五官遮了个严严实实,据这是太祖为了避免以貌取人而制定的规则。 虽然由于皇家的规矩,两张大白脸不能盯着她看,但是,还是挺有压力的。 “你想要谁?”父皇问道。 “我想要吃饭……”反正这三个人本来就差不多,挑谁都一样,事情赶紧结束了,好去吃饭,听今天会做水晶红枣糕。 父皇点点头:“那就要找到一个能自圆其的理由,随便挑一个吧。” 凤歌又开始在揉太阳穴,父皇你也太随便了。 她压住内心的紧张,做出了真正意义上的人生中第一次选择。 “你们三位都很优秀。”凤歌又向前几步,站在他们面前,脸上带着优雅的笑容,“虽然今日暗卫只能有一人,但是,相信以各位的身手,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国之栋梁,你们叫什么名字?” 以手掌拍地的开口:“关林森。” 踩着别人肩膀跳过来的那位开口,却是个女孩清脆的声音:“金璜。” 被踩着的声音有些低沉:“李墨一。” 凤歌点点头:“关林森是第一个到的,我选他做为我的暗卫。” 金璜不服:“只有一只手到了怎么能算。” 宫里的同龄人,从来都不会反驳她的,这个姑娘不服气的样,让凤歌觉得挺新鲜,她笑道:“手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呀,虽然头是六阳之首,但是,平白要砍去一只手,也没有人会愿意的,对不对?” 总觉得这个理论哪里有问题,但是金璜一时也想不到有什么话可以,只是闷闷的低下头。 凤歌很庆幸她还只是个姑娘,不像朝堂上那些老奸巨猾的老头们,一句话想打发他们?门都没有。 她感受到背后父皇投来的羡慕眼神。 然后,她听到了一句话:“金璜,不要在意一时得失,等再过几年,你也可以像如今站在朝堂之上的臣工一样了。” 旁人听这话觉得是陛下在安慰失利的姑娘,听在凤歌耳中则是:“嘿,现在她怼不赢你,过几年就未必咯。” 凤歌心中再次发出感慨:“唉,这是亲爹吗?我真的不是从宫外捡来的吗?” 确定暗卫人选之后,关林森随吏部领职,其他人各回各家,而凤歌,终于可以回宫吃饭了。 在皇宫里生活最大的好处就是再怎么迟,也不会缺一口吃的,一块水晶红枣糕下肚,终于让肚得到了满足,凤歌想起今天的事,忍不住问父皇:“暗卫难道不是应该像士兵一样越多越好吗?我觉得那三个都挺不错的,为什么只能留一个。” 父皇摇摇头:“不一样的。” “行军打仗,主心骨是指挥的人,所谓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士兵都是指哪打哪的,当然人越多越好。暗卫则是所有事情都需要他们自己判断,做出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有一个人出主意就行啦,两个人,那是要出事的。” “可是一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要守着我,连个轮班休息的时候都没有,也太可怜了吧。”凤歌,“而且,他还是个男的!我要沐浴更衣的时候,他要是一直看着,是大不敬,要是不看,万一有刺客怎么办。” 父皇看着她,笑着:“你只能有一个暗卫。” “对。” “但你可以有很多朋友啊。” “啊?” 凤歌忽然明白了:“父皇是,我应该把天下人都变成我的朋友,这样,就不会有人想要行刺我了对不对?这样暗卫只需我避开自然灾害,这样,他的工作量也会减轻,我懂了,谢谢父皇。” 着,她就开心的跑了出去,准备向母后今天选暗卫发生的有趣事件。 皇帝愣了一下,伸手向着她远去的背影:“你……你弄错了……” 开国以来,暗卫的编制只有一个,因此后来也没有人在将这个编制扩大,免得被谏官坏了祖宗规矩,劳民伤财,浪费国帑…… 但是,多请几个人保护自己的钱,可以走别的渠道报销啊,比如大内招待费。所以他刚才提起了朋友什么的……这是暗示的太不明显了吗? 可是起居注郎官就在身边站着,他也不敢的过于直白,免得又被谏官知道,又要收到一大堆进谏的奏折。 唉,女儿啊,你自求多福吧,皇帝摇摇头,默默的又夹了一筷香酥鸭,一旁的内侍马上叫道:“撤菜。” 一个宫人上前将香酥鸭端走了,皇帝这才想起来,上一任太常寺丞不知从哪里学来的见鬼的规矩,每个菜不能吃超过三口,免得别人知道皇帝喜好,往这菜里下毒。 皇帝长叹一声,放下筷,默默在心中念叨:“朕的命好苦啊……”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章太医 凤歌在中宫谈笑半日,起今天的事情,就像个普通的孩一样,眼巴巴地等着母后夸奖她聪明能干,没想到皇后却只是淡淡的:“现在你知道做为上位者,定下一条规矩是多么的不容易了吧?” 咦,这话的跟父皇一模一样,也对,母后统领六宫,整个后宫事务虽不比朝野大事来得惊心动魄,但是每做出一个决定,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知道哪条没定好就得罪了某某重臣的女儿某妃。 皇后又:“诡辩之术,用一次救急可以,终归不是正道,你有见过‘空城计’用个十次八次吗?你将来是帝王,治理天下,永远都是要走正道。” “是是是,”凤歌笑着吐吐舌头,皇后嗔怪道:“怪模怪样的,还当自己是三岁孩呢,要是给谏官看见,又得你行止不端。” “要是哪个谏官能看见我在中宫吐舌头,明他当满门抄斩了吧?”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距离出发的日越来越近了,每天按时到中宫晨昏定省的时候,母后也不像从前那样不停的让她背书,而是像最普通的母女俩那样,时不时的嘱咐她天热不要急着脱衣,要按时吃饭,不要随便喝生水,生病了要赶紧去看大夫…… “母后,我又不是傻,这些事我都知道的,放心吧。”太傅早已告诉她许多宫外的事情,她甚至还学了怎么平地起炉灶和简单的缝缝补补,“五谷粮食与蔬菜、动物,我基本能认清楚,如何称呼跑堂的伙计,如何在点菜的时候假装自己常去酒楼,这些我都会。” 皇后看着她骄傲的模样,轻轻抚着她的脸:“我知道,你可是我的女儿。”她从梳妆盒底拿出一块的飞燕型铁牌递给凤歌:“母后年轻时,曾帮过江湖中青鸾教的左使,如果你在外面有什么事,可以凭这块牌找他。他的名字……” 到这里,皇后忽然卡住了,时间过太久,那个人叫什么来着?什么璃,还是什么琳……迎着女儿期待的眼神,皇后依旧高贵端庄:“……需要你自已去找寻,他亲口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你的那一刻,你们之间就会产生真正的羁绊……” 凤歌怔怔的看着母后,心想是不是自己藏在宫里的那些扶桑画书被母后发现了…… 不过母后也没有反对,就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吧,又闲话一阵,凤歌将飞燕令收好,向太医院走去。 大公主亲自驾临,这事可是从来未有过的,太医令慌忙出来迎接,抖衣下拜:“不知公主殿下驾临,有失远迎。” “不客气,起来吧,我来找药的。”凤歌迈步进了太医院,一进门,就闻见一股浓重的混合草药气息,让她感觉鼻很不舒服。 “殿下要什么药?” “起死回生的。” 太医令一脸茫然的看着她:“这,真没有。” 凤歌笑道:“随便笑,不必在意。”完这句话,她自觉失言,倒吸一口凉气,赶紧回头看,还好身后并没有什么起居注郎官,或是谏官之类,不然少不得又得听一遍“君无戏言”之类的谏言。 “孤就要出宫游历了,想着也许会有一些江湖上宵之辈下个毒啊,放个迷烟啊,或者是给人割肉放血啊什么的,所以,这方面的药,有没有?” “有。” 太医令打开一只巨大而厚重的柜,里面满满的都是锦盒,每只锦盒上都有一只鹅黄色的纸条,用正楷写着药名和功效。 “世间毒药的种类虽多,但原理大致相通,这些是预防的,这些是中毒中迷烟之后可以救的。” 凤歌将它们全部收好,便从太医院出去了。 转过一个墙角,忽然听见头顶有人在喊:“喂喂喂……”,凤歌抬头一看,一个年轻人趴在太医院的墙头,正看着她。 看他的模样十分眼生,凤歌东张西望,确定这里没有第二个人,她问道:“你是谁?” 那个年轻人从墙头跳下来:“我叫苏岩,新被召进宫的。” “哦,新人啊,好好干,干的好会提拔你的。”凤歌又要走。 “哎,等等。”苏岩忙拦住她,“你是要出宫游历的大公主吧?” 凤歌向后退了一步,这是要套近乎?想跟储君套近乎的人多呢,,你排队去吧。 他看出了凤歌脸上的戒备:“不要紧张嘛,我没进宫之前,是个江湖中人哟。” “哦哦?”凤歌虽身在宫中,但也没少看别人偷偷带进宫的坊间话本什么的,江湖就是一个梦幻而传奇的世界啊,这次出去游历,她也想好了,要去江湖看一看,凤歌忍不住搭腔: “江湖中人,所以呢?” 苏岩偷偷从怀里掏出两个瓷瓶,一只白色的,一只红色的。 “有两瓶我自制的药想要送给你,白瓶里是可以保住心脉的,只要这人没死透,就能吊住一口气,再重的伤,也能多保住一时半刻,再也不会出现遗言到一半就断气这种憋屈的事。” 他又得意的扬了扬红瓶:“这个就更厉害了,可以极大的激发人体潜能,如果你在野外遇到狼,跑不过对吧?喝了它,你就可以跑得比狼快,而且就算被咬了,痛觉也会比寻常要降低,可以避免痛晕过去,任人宰割。” 听起来,果然很厉害啊,凤歌的眼睛一亮。 苏岩将这两个瓶递在凤歌手中:“大公主您先用着,要是效果好,回宫记得封我做太医丞呀!” “……”凤歌嘴唇动了动,希望在这一年里,永远不要遇上需要用到这两瓶药的场合。 太医院里,远远的有人在喊:“苏岩,苏岩……” “有人看见苏岩了吗?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就会躲懒。” 苏岩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哎,他们都知道我的医术特别厉害,哪哪都指望着我出手相助,真是忙死我了,大公主,一路平安。” 接着,他又跃上墙头,跳进太医院里,凤歌又在墙边站了一会儿,只听见里面:“让你去刷药罐,你又跑到这里来偷懒!快去,今天不洗完一千个药罐不准吃饭。” “知道啦知道啦。” 凤歌轻笑一声,信步回宫。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章遇贼 出发的日到了,早上,凤歌先去拜见了父皇母后,父皇将一枚龙形坠交给她:“每月可以凭这个,到源义钱庄领五十两银,这笔钱,包括了一个月里所有的开支,千万别丢了。” 五十两银足够许多人家愉快的吃喝一年,过一个月绝对绰绰有余。 母后递给她沉甸甸的包袱:“这是母后为你准备的行李。” “只有一个?”凤歌接过,掂了掂,如果这是一年之内要用的东西,真的不算多。 “出门在外带的东西贵精不贵多,有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可以买,这里的东西,都是外面买不到的。” 凤歌好奇的打开,发现了一只白色石头雕成的碗,摸上去手感沙沙的,皇后告诉她:“这是盐碗,如果你在野外需要烧点东西吃,有盐,味道就会好很多。” 再看其它的东西,有逃命用的柔丝索、也有报信用的烟火雷鸣弹……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母后,我要去的大多数地方是城镇吧……怎么感觉,好像我这是去了洪荒之地呢?” “有备无患,城镇里的大多数问题都可以用钱解决,要是遇到钱也解决不了的问题,那这些东西,就能用上了。” “哦……” 门外有内侍通传,工部尚书有事要见陛下。皇帝先行离开。 凤歌继续翻看着包袱里的东西,忽然,皇后塞了一只的红瓷瓶给她,压低声音:“这是最最厉害的,无色无味,不管是谁,吃上一点点,就会睡上三天三夜。” “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你遇到了什么麻烦,对付不了,就下药。” 母仪天下多年的皇后,此时又像少年时曾领兵偷袭敌营的女将:“兵者,诡道也。” “懂,我懂。”凤歌接过红瓷瓶,觉得有点眼熟,没多想,就塞进了包袱里。 凤歌一步步的踏出宫门,出了内皇城,又出了外皇城,再回头,母后那站在内皇城头的身影早已不见,而眼前,是一片喧闹的车水马龙。 验完出宫腰牌,凤歌的双脚已经站在了凹凸不平的青石地面上,所谓市井生活,所谓世间百态,已在她的面前徐徐展开。 她迈步向前走了五步,停下,心里生起一股担忧:“我那个暗卫,应该知道是今天出发吧……” 暗卫是否出手完全由他自己判断,没事他是不会出来的,跟宫里的内侍和宫女不一样。 不能对暗卫系统进行测试,那么,还是可以试一试能不能取钱的嘛。 源义钱庄是全国最大的钱庄,只要有商业体系的道、府、县、镇,甚至是富庶之地的村,都有它的分号。 在国都更是有十家分号,散落在国都所有繁华地段。 凭票即兑,只要钱存在源义钱庄,绝对不会发生有凭兑不出,或是有凭无处兑的事情。 以上,只是听而已,凤歌现在站在源义钱庄门口,那块取钱用的龙形吊坠就在她的脖上。 进门,需要什么呢,万一柜面的伙计不认怎么办,万一在这里取得出来,在其他城里取不出来怎么办,万一有人发现这个取钱的凭证仿冒一个,每个月都冒领了怎么办…… 如果她一直在后宫做个颐指气使的公主,这些想法都不会有,她应该做的是方方走进门:“来人,给我银。” 自从上殿听政之后,她发现这年头什么事都不简单,每件事都有着无数种可能,的话不一样,造成的后果也不一样,不定就掉进陷阱里了,一定要心应对才是。 “伙计,我想取钱。”这简简单单六个字,是她刚才站在门外大半个时辰,字斟句酌的结果。 话时,她心翼翼的将龙形吊坠放在柜上,还遮着挡着,生怕被门口的路人看见,马上伪造一个。 伙计拿起龙形吊坠,从柜台下取出另外半只龙形吊坠合上,拼出的双龙戏珠纹样,他又拿起半球形的水晶块对着看了一眼,就将龙形吊坠还给她,很随意的问了一句:“取多少?” “咦?”凤歌没反应过来。 伙计看了一眼单:“这个月还可以取五十两银,现在一两银可以兑一千个铜钱。可以取银也可以取铜钱。” “哦……那,取铜钱吧,取一百个铜钱。” 凤歌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没有带可以装钱的荷包出来,用绳提着一串钱在路上走又实在太招摇,最后还是伙计把擦柜台用的抹布撕了半块借给她包钱。 殿上听政的时候,凤歌听恒国只有三座铜矿山,唯一的一座银矿山在恒国与宁国交界的边境上,现在两国实力相当,所以还能愉快的共同开发,但是大家都时不时的冒点心思,因此白银兑换铜钱的比例是不稳定的,今天是一千钱,明天也许是一千二,后天不定是八百,谁知道呢…… 凤歌选择换铜钱的原因当然是……市井只收铜钱,不收白银,要它何用。 在大街巷里走了好一阵,凤歌觉得有些渴又有些累,道路两旁多的是茶摊、酒楼、饭庄,只要有钱,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虽然不知道现在物价到底是多少,但是一百文钱呐,不至于喝口茶就没了吧。 凤歌放心大胆的走进一间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茶楼,临进门前,有个人急匆匆的从门里走出来,与她擦肩而过。她皱着眉头:“哪里来的冒失鬼。” 二见有客上门,忙迎过来,见她虽看起来年纪尚,但是那一身的衣服,还有装饰来看,应该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当下不敢怠慢,十分殷勤的问:“您是吃饭还是喝茶?” “喝茶,雨花茶有吗?” “有,您想坐楼下还是楼上?” “楼上。” 相对于在钱庄前要自己努力憋出六个字的开放性问题,凤歌更喜欢这种单项选择。 这个时候,还不是饭点儿,楼上空空落落没几个人,她坐在窗外,望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努力吆喝的贩、买菜的妇人、拉着风箱的铁匠,还有个人在人堆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手里就多了一个袋,被他碰过的人都会大叫:“啊,我的钱袋不见了。” “啊,这是传中的偷吗?”凤歌自言自语,忽然,她本能的一摸袖袋里放铜钱的地方,铜钱没了,只剩下那块脏兮兮的抹布。 长这么大以来,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她僵坐在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然要是再去取钱也是可以的,可是最近的源义钱庄隔了一条街,只怕茶楼的老板不会让她走。 万一不让走怎么办,难道要亮出公主身份?不,太丢脸了,连这点事都搞不定,不用谏官喷唾沫,母后第一个不会放过她。 关林森啊关林森,你这个暗卫,连钱都看不住,怎么能指望还能保护吗?唉,会不会他根本不知道今天出发,所以其实他现在根本不在这里? 要是知道他家住哪儿,去敲敲门也好啊,唉…… 凤歌从来没想过,她的人生第一大危机,竟然是付不出5个铜板的茶钱。 唉,父皇在国库空虚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样才能又付得出军费,又付得出赈灾款的……父皇真不愧是父皇呢。 面前碧绿的茶汤上氤氲的水汽已渐渐变淡,茶凉了,可是人还是走不了。 凤歌咬着嘴唇,想要不要试试,服老板,哪怕让一个伙计跟着她去源义钱庄呢?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章金璜 她刚站起身,就听见楼梯一阵轻响,一个姑娘拾阶而上。 她梳着飞天望月髻,插着两支步摇,一只簪,耳畔垂着的凤尾形耳坠,脖上挂着细巧的珍珠项链,手腕上是一对羊脂白玉镯。 腰间还沉甸甸的压着一块金色的璜形禁步腰佩。 水蓝色丝裙上压着昙花暗纹。 看着她这一身的装扮,凤歌不由想起了大朝会之日的自己,她同情的看着这个姑娘:“你是……” “金璜。”蓝衣裙姑娘笑着。 凤歌记得这个名字,就是那日选暗卫的时候,三人中唯一的女,原本借着轻灵的身形可以得第一,却被关林森的手掌抢了先。 此时凤歌最不想见到的大概就是她了,那天宣布关林森领暗卫之职的时候,她还申辩了几句,却被自己强辞夺理的给驳回了。 “不知金姑娘找我何事?”凤歌强作淡定。 金璜笑嘻嘻的在她对面坐下,伸出左右两只手,抖了两下,桌上一阵“叮呤当啷”,落下的铜钱堆成山,金璜双手撑着脸:“一百文,一个不少,你数数。” “你,怎么知道我的钱被偷了?”凤歌有些惊讶。 金璜笑笑:“因为我想自荐做你的侍女。” “可是,关林森已经……” “不一样的,他是暗卫,见不得光,我是侍女,陪在你左右,我可以伺候你洗澡梳洗上茅房,他可不行。”金璜努力的游。 凤歌对她大力推销自己的行为有些怀疑:“你为什么想做我的侍女?” “当然不是为了梦想,是为了钱呀。”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储君的月度消费是五十两银,我跟你啊,真的要不了,最多五两银,足够你有吃有喝有玩,吃喝嫖赌都够了……” “我不要嫖赌……”凤歌弱弱的出声。 金璜到兴头上:“对呀,你看,你还不要嫖赌,二两银就够你花的了,还有四十八两存在那里,也落不到你头上了对不对,每个月又得回太常寺的账上,多不划算,你是不是?” “雇我做你的贴身侍女,替你看着钱,替你跑腿办事,替你铺床叠被,替你端茶倒水,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要杀人放火我也可以哒,你看那天在演武场,要不是关林森耍赖,我就第一了,对不对!像我这么强大又好用,听话又老实的侍女,这年头已经不多了!” 凤歌看她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的样,勉强挤出一句话来:“那么,要多少钱呢?” “不要二十两,也不要十两,也不要八两八,全天陪侍,一个月只要五两!只要五两银!你就可以把我这样全能又贴心的侍女带在身边,要排场有排场,要风度有风度,要打手,我二话不就上,您要是想亲自动手,我替您拿包袱摇旗呐喊,我跟许多地方的人都能熟的,随便拉起二十几个人的助威队伍没有问题,也不另外收费。” 凤歌打长在宫中,从来也没见过哪个姑娘能泼成这样的,她只怔怔的看着金璜。 金璜双眼炯炯有神的看着她:“不要想那么多,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岂是您这样的贵人操心的,您只要点头好就行了,来,点头,……好” 一个时辰以后,凤歌才从混沌状态恢复正常,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离开茶楼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包袱怎么就到了金璜那里了,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又跑到了源义钱庄取了五两银,就这么递给金璜。 难道刚才金璜给她下了迷烟?不像。 难道金璜已经练成了传中的西域移魂术?刚才是用这种妖法催眠? 凤歌看着前方那个走路的脚步都带着愉快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了,而且仔细想想,多一个侍女也没什么不好,凤歌也不是那种会为过去的错误一个劲后悔的人,她对金璜:“既然你做了我的侍女,就不应该打扮的这么招摇,别人见了你还以为你才是大姐呢。” “好的公主殿下,没问题公主殿下。” 就在这两句话间,金璜好像变戏法似的,那满头闪瞎眼的发饰不见了,脖里手腕上手指根,全都干干净净,好像那里什么从来就没有挂过什么东西。 就连那身蓝色的丝裙,也变成了一袭朴素的青色长裙。 她全身上下只有耳畔留着一只凤羽耳饰,还有裙边那只璜形压裙禁步。金璜的手里多出一只的包袱,大概就是方才她那身的全部家当,她笑道:“这个耳饰是朋友所赠,这只金璜……这金璜是家里人给的,就不用摘了吧?” “你这是……变戏法?”凤歌被她的换装速度惊呆了。 “人生苦短,怎么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换衣服上,对不对?”金璜嘻笑道,“公主殿下,我们要往哪里走?” 凤歌停下脚步,她只想过要去哪些地方,却从来没想过这个先后顺序是什么。 现在她所站的位置,正是国都中轴线,从这里往四个方向的城门走,距离都一样。 四选一,这是个难题。 看出凤歌的犹豫,金璜笑道:“往朱雀门走吧。” “为什么?”凤歌不相信金璜连路线都规划好了。 “有三个理由,”金璜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南方是本朝最富庶的地方,那里是粮食与税收占比最大的地方。” 凤歌连连点头。 “第二,南方多才,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在于君王一人之身,而是需要整个朝廷有足够多足够强的人才,储君更应该多多的结识栋梁之材,不定还能发现什么厉害的隐士。” 没想到这个江湖气十足的女,能出这样有见识的话来,凤歌对她越发的刮目相看:“还有呢?” “啊?还有啊?”金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有三个理由的吗?”凤歌提醒她。 金璜望着天空:“那个,三个理由是因为感觉很有气势……嗯,如果你一定凑足三个的话……嗯……” 虽然凤歌认为这并不是自己一定要凑足三个,而是金璜自己的就是三个,不过她还是没有出声,就静静等着金璜自己把三个凑齐了。 金璜眨巴着眼睛: “还有一个月,江南道的嘉湖上会满是荷花,碧绿的荷叶在湖面绵延不绝,直伸到天边,红荷花那些半透明的花瓣被初升的朝阳、斜落的夕阳一照,一朵朵上镶着的都是金边,那种景象,只有南边才有,其他的东、西、北,国都也看不见的。” 凤歌喃喃自语:“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嗯,差不多就这意思,其实我刚才也想到了,怕你我抄袭,走吧,巳时啦,再迟就来不及了。”金璜拉着凤歌的手往前跑。 “来不及什么?”凤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来不及睡觉。”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章土匪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还好,对于每天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在书里见过的诗句,又走了一个时辰,景物还是那样:两侧高大的树木绿油油,脚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贼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两个年纪非常的孩,六七岁的模样,身高刚过凤歌的腰,两人手里拿着破铁片,抖抖索索的指着凤歌与金璜:“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忽然卡住了,两人互看一眼,抓耳挠腮,偏偏谁也不记得最后一句是什么了。 气氛一度很尴尬。 “不是吧,就这么几句还烂尾?”金璜想起之前追着买的几本坊间连载话本,全是作者写了半截没结局,一时间怒从心头起,看她那样,似乎是要把之前被坑的怒火全发在这两个土匪头上。 一个土匪被吓哭了,另一个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努力在怀里摸啊摸,掏啊掏,终于从怀里取出来半张被揉的破破烂烂的纸,一看就不知道是从什么绘影画本上扯下来的半张。 他咬着嘴唇:“弟弟,下面,真的没有了。” 金璜把纸一把夺过来扔地上:“干什么不好!学人当土匪!你们是哪个山头!跟谁混的?有没有执照,是不是山贼工会的注册会员啊?” 两个孩被她恶声恶气一通吼,吓得抱头痛哭,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脏兮兮的脸被冲得黑一道白一道。 凤歌有些不忍,她弯下腰,对这两个孩:“不要怕,告诉姐姐,你们为什么要拦路抢劫呀?” “因为……因为里长,要是爹爹再不上山采药,就要把我和弟弟卖掉,呜呜呜……” 凤歌眉头紧皱:“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有这事!” 站在一旁的金璜:“没猜错的话,他们的爹应该是这附近山里的采药人,这边的山中出产一种疗效非常好的止血草药,生肌止血,一洒就灵。” “不过呢,这种草药,多长在陡峭的悬崖上,越是土壤贫瘠的石缝里,它长得越开心,听摔了不少采药人,他们的爹,大概就是其中一个。”金璜看着哭得根本停不下来的两个男孩,从树上摘了两片大叶递给他们一人一片:“擦擦,男孩哭成狗一样的,像什么样。” “姐姐想去你们家看看,好不好?”凤歌喊: “你们俩个,出去捡些松枝,要干的。” 两个屁孩得令,飞奔到山上去捡柴。 金璜看着凤歌:“那,公主殿下要不要做点什么?还是在这看?” “我可以做什么?” “到溪的上游打些清水回来,烧开备用。” “好。”凤歌走了几步,又回来,“你也不要叫我公主殿下了,给旁人听见不好。” “那叫你什么?” “叫我的名字,凤歌。”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章收税 金璜所要的材料齐备了,她让大宝二宝在屋里呆着帮忙,凤歌提出自己留下来,毕竟让两个这么的孩看到那么血腥的场景不太合适。 “这有什么血腥的,他们俩哪里了?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都亲手……算了,不了。”金璜着,把手里一把又尖又细的刀,扔进沸水里煮。 “你要是闲着无聊,可以替他们家把门给修了。”金璜。 正着,那摇摇欲坠的破门,像要昭示存在感一般,应声而倒。 金璜眨巴着眼睛:“这……不能怪我……” “韩老三,不交药,就交钱,已经拖了好几天了,”人未到声先到,一个凶恶的声音随着倒下的柴门一起冲进屋里。 “哟,两位是?”里长显然看出凤歌的衣饰奢华不凡,这里离国都很近,不定是哪位踏青的贵族姐,一时倒也不敢造次。 凤歌看着他:“你就是这里的里长?” “正是。” “他都已经摔成这样了,你还上门强逼?有没有一点人性?” “又不是我要逼他的,上头逼我,我不挨家的收齐,难道让我去贴吗,我这要负责收二十多户的药和钱,缺一户都得我顶上,他不交,别人看着也不交,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里长也是一肚怨气。 凤歌皱着眉头:“上头,是什么?” “上头就是上头,上头还有上头的上头,一层一层压下来的。哎,我跟你这个姑娘有什么用,你又不懂。让开让开,韩老三,我最多再给你宽限两日,不然,大宝和二宝,你自己留一个,另一个我就替你找好买家了。” 这话一出,受惊的大宝二宝抱在一起放声大哭,金璜听的头疼,指着里长:“出去出去,都是你不好,把这两个又给招哭了,烦不烦。” “嘿,你这丫头,话怎么这么……”里长上来就要动手,金璜右手微动,三道寒光从她指间激射而出,“啪啪啪”三声,深深钉在泥墙里,在松明火把的照射下,闪着三点不祥的光。 里长吃了一惊,抄起放在一旁的粗松枝就要向金璜打去,站在一旁的凤歌眼疾手快拉住他,里长气急败坏,又要打凤歌,忽然他摔倒在地,爬起来:“你敢偷袭。” 刚冲了两步,又摔倒在地,外面几个壮汉是与里长一起来的,发现里长在屋里吃了亏,也忙着上前忙。 金璜皱着眉头:“屋里已经很挤了,我,你这么厉害,就不能把人给清出去再打吗?” 凤歌不知她在与谁话,只听见屋顶发出声响,一个灰色的身影从屋顶落下来,将里长一脚踢了出去,正好与那几个要上来帮忙的壮汉撞成一团,落在外面。 一时间他们痛的嗞牙咧嘴,爬不起来。 凤歌忙跟了出去,发现那个灰色的身影右手长剑一抖,就要向里长斩下,忙喝了一声:“住手。” 她认出那个灰色的身影是关林森,顿时安心了许多,现在她体会到父皇为什么一定要把禁军的指挥权牢牢抓在手上了。 “虽然是职责所在,但是你也不能这样逼人太甚!人都已经这样了,你还要他交药交钱,就不能找你的上头,商量着能不能减免吗?” 里长揉着摔疼的屁股,勉强爬起来:“减免?的轻巧,你以为谁上嘴皮下嘴皮一搭就能减免,除了皇帝老,谁也没这权力!上头规定,只有朝廷认定的灾年,才能减免,最近风调雨顺,哪来的灾年?” “对于家里实在交不出的呢,没有规定吗?” “有啊,如果是寡妇带儿,或是家里死的只剩六旬以上老人的绝户,可以减免。韩老三还活着,家里两个儿,哪条也不符合啊。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太太平平把该交的都交了,我也不想来啊,这破山里,就这么几户人家,每次一来就要耽误大半天的功夫。你这么厉害,不如你教我应该怎么办?” 凤歌问道:“那他要交多少钱?” “五十文钱。” “我这不止五十文,拿去吧。”凤歌从怀里将那包铜钱递给里长,里长先不敢接,生怕是什么阴谋,但是看着她一脸诚恳的样,他心翼翼的靠过来,见她真的没有攻击的意思,灰衣人也默默站在一边,几乎与背景融为一体。 他接过铜钱,掂了掂,知道里面的确不止五十文,里长的神色才放缓:“娘,不是我啊,救急不救穷,他家实在是太穷了,你能救一次两次,下次呢,再下次呢?我也就白这么一嘴,这边也没我事了,告辞。” 里长与那几个壮汉都走了,凤歌想起他临走时的话,不由叹了口气,想跟关林森几句话,却发现这个人已经不见了。 “什么时候跑的,我竟没注意?”凤歌笑笑,她看了看那扇倒在地上,已经摔散了的柴门,又抬头看了看屋顶上被关林森踩出来的洞,揉了揉太阳穴:“关林森,你踩出来的洞,就不能收拾一下再走吗?” 只有吹过屋顶的风声回应她。 金璜在屋里忙着给韩老三开刀,她也不要凤歌进来,理由是她的另一个职责是侍女,万一大姐把裙弄脏了,还不是她来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离这远远的,就是最大的帮忙了。” 凤歌就这么被轰了出来,经过方才里长一闹,其他屋里都有些动静,她便挨家走过去,想要问问这里的税赋情况,这些人原本胆很,不愿惹事,但刚才里长被打翻在地的那一幕,大家都看见了,又看见她愿意替韩老三出钱,于是话匣也打开了。 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妪:“按,现在的日的确是比几十年前兵荒马乱的时候强多了,但是就是不能得病,手停嘴停,你看韩老三,没出事的时候,家里养两个孩也是能吃饱饭的,何至于现在这样。” 另一个:“我们总有动不得的时候,家里有儿孙照顾还好,像上回我听,那边村里的老何头,死了一个多月,都臭了才被人发现,可怜呐。” 大家七嘴八舌的着,凤歌在心里默默的记下,也许有朝一日,自己得登大宝,可以改善这样的情况,也许回宫之后告诉父皇,他也可以马上解决,就算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这些村民的问题,至少可以解决了今天的功课,《阅历日志》是每天都必须写的,不可以临时补,这是母后的要求。 聊了一阵之后,村民们都散了,凤歌索性摊开随身携带的文房四宝,开始写《阅历日志》,刚写了三个字,忽然听见有女人尖叫一声:“谁把我家弄成这样了!” 她忙站起来,看见一个背着竹背篓的妇人站在屋前,目瞪口呆。 谁见到自家房门破碎,屋顶见天,大概都是这样的反应吧。 凤歌刚想解释,就看见大宝二宝从屋里跑出来:“娘,呜呜呜……”妇人看着两个儿身上的血,惊呼:“怎么全是血?!” “是爹爹的……”二宝很诚实的。 “当家的!”妇人惊叫着冲进屋,发现一个女人,皱着眉头拿着刀,正在自家相公的身上割来割去。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章狼群 “你放开他,我跟你拼啦。”妇人就要冲上去与金璜拼命,金璜正因为还差一块碎骨没找到,而暴躁非常:“再过来我就捅死他。” 妇人吓得定在原地,一动不敢动,金璜大喊一声:“大宝二宝,把你们娘拉出去,这点事都做不好,心我告诉你们爹,你们刚才学人做土匪劫道去了。” 大宝二宝当场石化,大宝喊道:“你保证不的。” “又不是我保证的。快把你娘拉出去。” 妇人定下神来,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是误会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退了出去,正碰上凤歌。 她怯怯的问道:“姑娘,她是在做什么呀?” “我这位侍女会点医术,正在试着治你相公的伤。别再进去打搅她了。”凤歌笑着,见妇人一身紧衣紧袄的短打扮,上面还沾了不少土,问道:“这是去了哪儿?” 妇人叹了口气:“还能是哪儿,我想替相公采药,赶紧交给里长了事,没想到运气不好,攀了一天,也不曾见到一棵。” “放心,里长已经来过了。”凤歌将自己已经替他们把钱交了的事告诉她,没想到妇人依旧愁眉不展:“唉,这也只是半年的,如果相公还是好不起来的话,又怎么办呢。” 凤歌问道:“那草药到底是长在什么地方?我想去看看。” 妇人抬头望了望天色:“好,我带你去。” 看这妇人看起来中等身材,并不十分矫健,走起山路来却像在平地上似的,走了半天也不见速度有所减慢,凤歌却跟不上了,她气喘吁吁:“慢……慢一点……” “哎,大姑娘,你可得快点,再慢,天就要黑了,这儿的山里可是有猛兽的。” 听到猛兽,凤歌脚下忽然有劲了,努力跟上妇人,最后停在峭壁旁,笔直如墙一般的峭壁上,几乎没有什么绿色植物。 凤歌蹲,尽可能的靠近峭壁,伸手摸了摸那些石头,却发现这些石头看似坚硬,其实很脆,不心就会从峭壁上剥落,也许韩老三就是因为这样,才摔下来的。 “咦,我看见那里好像有几棵,大姑娘,你站远些,我下去把那几棵采回来。”妇人着,就从背后的竹背篓中取出麻绳,绕在峭壁旁粗壮的大树上。 绳的另一头系在她的腰上,妇人双手紧紧抓住绳,一步一步顺着峭壁下去,山风很大,妇人似乎被吹的有些稳不住身形,她松开一只手,转而去抠住峭壁上的石缝,避免被风吹偏,竭尽所能的向那几棵草药靠近。 妇人好不容易靠近了,脚下一滑,踏了个空,她死命抓住绳,顺着绳又向上爬,在草药边上,她一只手抠紧石缝,一只手伸向在风中摇摆的绿叶。 她一点点靠近,生怕动作太大,使脆弱的石壁崩塌。 抓住了一棵,起下,扔进药篓,接着又是一棵。 最后一棵握在手中,妇人松了口气,用力一拔,不料,另一只手紧抠着的石头终于承受不住人体的重量,与峭壁分离,妇人整个人向崖下,绑在树上的绳迅速抽紧,幸好那棵树够粗,尚能缓一缓。 凤歌赶紧伸头去看,妇人向她挥挥手,示意没事。 从下往上爬,耗费了太多的时间,等凤歌看见妇人头顶的时候,太阳早已落下,西边的一抹红霞也被地平线尽数吞下。 “天上那么大个月亮,毫无用处。”凤歌被树根绊了第一百零一次之后,忍不住吐槽。 早知这么晚回去,就该带个火把来照明的,唉,话本里的主角不管遇到什么麻烦,都会马上有奇迹出现。比如现在,应该有光芒出现照亮眼前的……路…… 凤歌揉了揉眼睛,前方出现点点绿光,一大片,难道是传中的萤火虫?可是现在才初春,哪来的萤火虫?难道是自己的主角光环闪闪发光,让萤火虫提前出现。 走在前面的妇人慢慢往后退,根据那些扶桑画本上的描述,这是普通人看见神迹之后的正常反应,还是让本公主去迎接属于主角的光环吧。 凤歌提起裙,挺直腰背,向那片绿光走去。 妇人颤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狼,狼群!!!” 狼群? 对于狼,凤歌的认知是:那是一种会话会骗人,还会恩将仇报的动物。 “放心,我不会上当的。”凤歌低声安慰妇人。 妇人在慌乱中,根本也没听清她在什么,只是双手颤抖,企图将这个刚刚十四岁的真中二少女从幻想拉回现实。 狼群里发出了沉重的吐息声,山风夹杂着兽群的腥膻气,熏的凤歌直皱眉头,狼眼绿幽幽的反射着月光。 突起的石峰之上,静静的站着一只狼王,一轮圆月更衬得它身形比群狼都要大上许多,它静静观察凤歌与妇人,忽然昂首向天,发出一声长啸,狼群好像得到命令,开始缓步向前推进。 “嗷呜!” 妇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个姑娘也昂首向天,嘴里学着刚才狼王的叫声,这孩看起来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莫不是个傻? 狼群停下脚步,似乎在听着什么。 难道这么拙劣的模仿,竟然真的得到了狼王号令的精髓?妇人觉得自己的三观被粉碎了。 接着,它们转身,开始的往回扑。 发生什么事了? 很快,空气中弥漫起了浓重的血腥味,狼群被偷袭了,是谁在偷袭? 黑暗的林间,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听见狼群的怒吼,肉体被砍中的声音,狼尸重重落地的声音…… 狼王亲自行动了,它没有像其他野狼那样与偷袭者搏斗,而是扑向毫无反击能力的凤歌,林中飞出一把短刀,狼王将它一巴掌拍飞,从嘴里又发出一声短暂的啸声。 剩下的狼群更加激烈的动作起来。 狼王一步步走向凤歌,长长的獠牙,闪着不祥的寒光。 妇人早已瑟缩在一棵树下,紧抱着树杆颤抖,而凤歌她竟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脸上还露出挑衅的笑容。 狼王冲着凤歌又是一声嘶吼,凤歌有样学样。 狼王后腿猛蹬,强壮的前肢向凤歌的肩膀猛抓下来。 凤歌从容的向后退了两步,狼王一击扑空,落在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它背上有七个的突起,那是飞梭的尾部,金璜的飞梭。 “快去帮帮他。”凤歌的声音十分急切。 此时的林中已恢复了宁静,没有人走出来。 “看来不用帮了。”金璜清脆的声音从树上传来,接着她轻轻巧巧跳下来,落地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凤歌冲进林中,只见狼尸横七竖八躺在地上,没有关林森的身影,她暗自松了口气,转而一想:“他会不会受伤?” “当然会,短刀都扔出来了,他也只不是一个人类,手撕野狼这个工作难度比较大。”金璜蹲在狼王身边,一把一把的将狼王脊椎中的飞梭拔出,擦干净,收好。 凤歌此时忽然才感觉到了后怕,如果不是关林森在危急时分将短刀扔出,将狼王的注意力引开,只怕她等不到金璜赶到。 “喂,受伤要治呀,你出来呀。”凤歌也不知道关林森会藏在什么地方,徒劳的对着山林大喊, 山谷中回荡着“出来呀,出来呀,出来呀……” 金璜努力拔着狼牙,一面低低的哼着:“你有本事打野狼,你有本事出来呀,出来呀,我知道你受伤,嘿。” “他肯定受了很重的伤,怎么办。”此时的凤歌就像一个普通的十四岁少女,慌张而不知所措。 “没事,他受再重的伤,只要你没见到他的尸体,他还是会做好他份内的工作。”金璜满意的看着收集的四颗狼牙,心翼翼的收到荷包里。 却被凤歌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受伤,什么都不做。” 金璜不动声色的挣开,将荷包揣进口袋,嘟囔着:“你根本都没见着他,哪来的眼睁睁……” 见凤歌还是一脸的焦虑,金璜叹了口气:“暗卫是不可以与主人见面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 金璜止住她继续往下的:“但是暗卫可以与药见面啊,你把药放着,他自己会拿的。” “万一伤在背上,他够不着怎么办,万一伤很深,一瓶药不够怎么办,万一他……” “好好好好好,暗卫也没不能与侍女见面,对不对,我去!我去看他行了吧!”金璜摇摇头,凤歌那一大串“万一”实在是搅得她头痛,刚认识的时候那个斯文淡定从容冷静的储君大公主上哪儿去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章默 韩老三的手术很成功,金璜将所有的碎骨取了出来,敷上凤歌带出来的接骨续筋的膏药:“等着吧,大概过三个月就能好……”她将“吧”咽了回去。 香喷喷的烤兔腿也塞不住金璜的嘴,她一边大口的啃着兔腿一面抱怨:“饿死我了,我给他取骨,还修房顶,修房门,又把他们家的柴房给收拾了,晚上好睡,本以为出来能有晚饭等着我,结果出来一看,人都没了,大宝二宝你们俩一起出去玩了,我寻思着自己上山找点吃的,才会遇到你们。” 凤歌一点点撕着兔腿上的肉,心不在焉的听着,她很担心关林森,不知道他在哪里吃东西,在哪里休息,伤怎么样了…… 临睡前,她找出一瓶生肌止血膏,委托金璜交给关林森,金璜笑道:“代人送货,要收钱的哟。” “书上都了,侍女丫环就是要负责给姐传递东西的。”凤歌一脸的骄傲,“我读书不少,你可别骗我。” 金璜的脸上露出贼兮兮的笑容:“那你记不记得,侍女丫环替姐传的都是什么呀?” “什么?” “定情信物呀” 凤歌的脸一下红了,追着金璜就要打,金璜早就大笑着跑的远远。 夜深人静,金璜捏着生肌止血膏,悠然的坐在屋旁的大石上:“赶紧的,我要去睡觉了。又不给夜班费。” 草丛中一阵响动,关林森慢慢走出来,他腰背还是挺的很直,金璜冷冷一笑:“装什么装,你的右腿再不治,明儿我就可以在你身上试试新学的快速锯腿。放心,不收费。” 关林森接过她手中的药瓶,抬手裤腿,一片血肉模糊,三道爪痕森然,触目惊心。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关林森看着金璜的眼睛。 金璜笑道:“你是什么目的,我就是什么目的。” “如果你敢对她不利,”关林森冷冷的看着她。 金璜一脸贱贱的表情:“怎样?你来打我呀。” 凤歌在屋里隔着窗向外偷看,大石上,金璜与关林森坐在一起,晚风吹起金璜的长发,她的身前倾,看样笑的还很开心。 “感情真好啊……”凤歌忽然想到,也许这两人本来就是一对,正是因为关林森成为了自己的暗卫,金璜才会非要跟在自己身边做侍女。 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真是好羡慕,可惜自己身为储君,就算父皇母后不把她打包送给什么人,她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婚姻对整个王朝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又往窗外看了一眼,凤歌带着满满的羡慕去睡了。 晚风努力的吹呀吹,最终也没有将两句话吹进她的耳中。 “我会杀了你。” “好啊,为你鼓掌,为你加油。” 夜将尽,东方即白。 凤歌从梦中醒来,这是她在皇城外度过的第,她无数次幻想过没有人叫自己起床,睡到自然醒的日将会多么愉快。 现在倒是自然醒了,可是看外面的天色,应该不超过四更正刻,唉……十多年都在同一个时间起床,就算有心多睡一会儿,却还是敌不过强大的生物钟。 凤歌睁眼之后,又在草堆上躺了一会儿,充分享受赖床的,脑海里却悲哀的自动循环着《帝德》,根本停不下来。 唉,睡不好了,起来吧。 忽然她发现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棉被,难怪在这破旧的柴房里也没有觉得太冷。奇怪,是谁给盖的,自己的行李里没有棉被,金璜根本就是晃着两只手出来的,难道是他? 凤歌轻轻站起来,向窗外望,她并没有期待可以看见关林森,但是也没期待会看见一只黑狗,蹲在地上,发现她之后,还傲娇的扭过头,不看她。 宫中虽然也有狗,但都是体形娇,十分可爱的那种,整天被宫中女眷抱在手里,几乎连地都不踩的。 眼前这只狗比宫里的可大多了,身形瘦长,看起来颇为矫捷,凤歌一直想养狗,但是母后不让,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去折腾另一个生灵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凤歌想要养狗的心思从来就没断过,甚至想过若她有一日登基继位,第一件是就是要抱只狗来养。 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一只狗主动跑来门口蹲着,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理它。 她想要养的是看起来萌萌的,摸起来绒绒的,乌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天真无邪的那种,而不是这只看起来桀骜不驯,还傲娇的大狗。 也许是村里什么人养的吧,她转身离开窗口,正看见刚才还睡着的金璜正端着一盆热水跨进屋:“跟它聊完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凤歌一向觉得自己挺警觉的,怎么金璜从起床到推门出去,她都不知道。 金璜将盆放下:“就在你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好歹我也是领五两银月钱的人,要是你醒了我都不知道,还怎么混?来,洗脸。” “是你给我盖的被吗?”凤歌问道。 金璜指着屋角:“你是那个被?” 凤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惊讶的发现被被刚才那只黑狗咬在嘴里,正拖着往墙角钻,堆积的稻草被狗压住,露出墙角一个大洞,黑狗拖着被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屋外,然后,它向遥远的某处奔去,转过一道弯,就看不见了。 “它……成精了?”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凤歌,出了她唯一想到的理由。 金璜却十分淡定:“啊,狗不都是这样的吗?洗脸洗脸,饭一会儿就好。” 狗都是这样的?凤歌觉得自己需要将“狗”这种生物重新定义一下。 洗完脸之后,金璜让她坐下,为她梳了一个款式简洁的发型,凤歌对着水盆照了照,颇为满意:“看不出,你梳的真不错,不比我宫里的侍女差。” “谢谢夸奖,等你回宫以后,要不把我也带回去吧?”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凤歌觉得金璜正在欢欣鼓舞的摇着尾巴。 “啊……再吧,要看宫里的编制满了没有,每个人的宫女都是有定数的,要是超编会被谏官骂的。” 金璜陷入了沉思:“……谏官有几个人?” “二十多个?” “这么多啊,还是宫女方便。” 凤歌一怔:“什么宫女方便。” “啊,没什么。等着,我去端饭。”金璜蹦蹦跳跳的出门,不一会儿又回来了。 只见她双手平举,左右手各扣着一个碗,碗里是白米粥,头上还顶着一只碗,碗里是几只,左臂上一排四个碟,里面是四样干果,右臂上一排四个碟,里面是四样咸菜。 凤歌张了张嘴,还是忍不住问:“你原来是耍百戏的吗?” 金璜狭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不是每个侍女都有资格拿五两银的月钱。” 在破屋的草堆上吃这样丰富的早饭也是一种奇特的体验,凤歌忽然想起了关林森,虽然她相信他一定不会饿着自己,可是,如果真的是一刻不歇的在她身边护卫着,那他什么时候才能吃饭呢? 想着昨天金璜的,把想给的东西丢出去,他想要就会拿走。 也许他想吃? 凤歌想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要吃吗?我扔出来,你接好哟。” 着,便将一只砸出窗外,本以为会看见在半空消失之类的奇景,没想到,那只笔直飞出,准确无误的砸中了什么,停下,“啪”的落在地上。 一双桀骜不驯的黑眼睛望着她。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一章守法好公主 那只黑狗不知什么时候跑回来了,那只砸中的是它的鼻头。 “啊,对不起。”凤歌双手合什向它道歉。 黑狗闻了闻地上的,愉快的吃掉了,用行动表示什么叫“肉打狗”。 “完了,它会一直跟着你了。”金璜笑道。 此时天色已大亮,凤歌出门,走到那只黑狗前面:“你想跟我走?” 黑狗又傲娇的一扭头,摇动的尾巴出卖了它真实的内心,凤歌叹了口气:“我真怀疑你是一只猫。” 黑狗的前爪抬起,又拍在泥地上,超级凶的看着凤歌:“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的出身!” 凤歌揉着太阳穴,转身看着背后的金璜:“它同意你给它配音了吗?” 金璜看着黑狗:“喂,你反对吗?反对就在地上打个滚。” 黑狗默默的看着她,卧倒,翻滚一周,起身,完成! 整套动作完成度非常高,动作流畅,丝毫不拖泥带水,滚完之后,它再次昂起头,全身散发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傲然。 “死狗!”与金璜的咆哮同时到达的还有一根的树枝,树枝带着呼啸的风声向黑狗身上落下,黑狗机敏的向凤歌身后一蹦跶。 脆弱的枯枝拍在泥土上,应声而断,一根尖利的断枝被巨大的反冲力弹起,飞向凤歌的眼睛。 凤歌一惊,向后退,却被地上的草根绊住,眼看着她的命运是眼睛被刺中后还要摔倒。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光从侧面飞来,将断枝击飞。 紧接着,一道灰影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凤歌身旁,将她扶住。 “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会将你视为危险,杀掉。”关林森看着金璜,用十分平静的语气着要将她杀掉。 金璜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低着头,准备去捡飞出去的飞梭,却发现那只黑狗已经把刚才射飞断枝的那枚飞梭给叼回来了。 “哼……”金璜傲娇的扭过头。 这一幕为何如此熟悉,凤歌揉着太阳穴:“我觉得,这狗是来找你的,不如,你就养着吧。” 关林森又不见了,凤歌已经习惯了暗卫会消失的基本属性,依旧与金璜笑笑,还有一只黑狗端端正正的坐在一旁。 “你现在要回宫去税赋减免的事吗?”金璜问道。 凤歌摇摇头,她看着村民家屋顶上升起的袅袅炊烟:“为帝王者,应该看的是全局,筹划的是天下,设定一条规则就要想到所有可能造成的后果……税赋减免,只怕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那就快走吧,今晚我可不想再睡在这种地方了。” “前面就是丰县,啊,我要去吃好吃的!”金璜一口气冲上山头,“我与红烧大排的距离只有一个山……混蛋!” 凤歌气喘吁吁的挪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丰县的城门正在缓缓关闭,偌大的城门变成只容两人过、只容一人过、一条缝,无缝可钻…… 丰县的城门已经严严实实的关上了,再次开启的时间,是明日五更。 凤歌有些歉意的看着金璜,如果不是因为她,金璜这会儿只怕已经在吃第二顿了。 “没事,”金璜摆摆手,“等天黑了再想办法进去,这墙不高,我随便就能进去了。” 凤歌听着这个好主意,用力而坚定的摇头,恒国法度有规定:城门关闭之后的,只有持特别许可的人才能入城,否则都会被当成奸细,格杀勿论。 游历期间的储君除生死关头、国家危机之外,不允许向任何外人曝露身份,如果为了开城门这种事就要亮明身份,很快就会被召回宫中,然后……要迎来无穷无尽的谏书、指责,轻则禁足思过,重则废除储君之位。 “事先好,翻墙头这种事我绝对不干!我宁可睡在野地里,也不要违反法度。”凤歌义正辞严。 金璜不开心,蹲在地上,黑狗默默凑过来,一人一狗面面相觑。 “我想吃排骨,带点脆骨,肉软软的,半溶在汁里,还要放芋头一起炖,芋头一咬,都是肉味,再来一碗白米饭,浇上肉汁,拌在一起……”金璜扁着嘴,望着已经关严实的城门,城中已经次第亮起了灯笼。 “汪!”黑狗坚定的叫了一声。 凤歌默默咽了一口口水,提高声音:“红烧排骨有什么好吃的,等明天进了城,进最好的酒楼,点最贵的菜,我请!” 着,她自己的肚也不争气的发出一声“咕噜”。 金璜又摇头念道:“世间什么最好吃啊,饿字最好吃。” 为了今晚能吃上一口红烧排骨,金璜提出了各种建议: “给你找个面具来?” “我的易容术特别好,绝对看不出来!” “给你戴个老虎头套?” “……” 凤歌还是坚定的摇头:“不能知法犯法。” 面对这样坚定的守法好公主,金璜很暴躁。 火焰! 熊熊火焰! 灵魂那道因红烧排骨而起的熊熊火焰无处! “忍住忍住忍住……”金璜对自己默念了三遍,面前这位是金主,如果揍了她,一个月五两银的薪俸就没有了。 那可是五两银呢,正常的六口之家可以吃三个月的。 金璜深吸一口气,勉强一个笑容:“你等我一下。” 一阵疾风从凤歌身边刮过,她困惑的看着金璜冲进林间,“呀哈!”随着金璜气壮山河的一吼,一棵大树的树冠剧烈摇晃,接着,慢慢倒下,轰然一声巨响,惊飞无数归鸟,几只兔狸猫惶惶逃蹿,路过凤歌的时候停下看了她一眼。 不知怎的,凤歌竟觉得它们在指责自己,如果按金璜的进城,它们也不会被吓到。 “呜噜噜。”凤歌身旁发出一声低沉的鼻息声,充满警告意味,那几只动物再次飞速逃走,她扭头一看,是那只黑狗,呲着牙,还追着后面“汪”了几声。 凤歌对那几个仓皇而逃的背影充满歉意,如果不是自己走的太慢,城门就不会关,如果不是自己执意守法,树也不会倒。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等回宫了我就发一道罪己诏。”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二章县令的烦恼 林间忽然传来金璜的叫声:“哇,土地公公显灵啦!” 凤歌急匆匆的跑进林,发现金璜双手揪着一个人的领,将他紧紧按在树上,那人灰头土脸,头发上还有几片枯叶,徒劳的挣扎着:“放,放开我。” “给我变出红烧排骨,我就放你走。” “变不出来……”那人勉强出四个字,脖就被紧紧掐住了,金璜咬牙切齿:“连红烧排骨都变不出来,一定是妖怪,杀掉算了。” 眼看要出人命,凤歌忙上前拉住金璜的胳膊:“他是人,快放他下来。” 金璜松手。 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脖,咳嗽不止。 凤歌蹲下来,同情的看着他:“你还好吧?” 那人本能的向后一缩,垂着脑袋,摇摇头又点点头,金璜冷哼一声:“就算是人也不是正经人,哪个正经人会从树底下冒出来。” 被金璜打断的树,树心中空,地面有一个洞,半边被树盖着,半边被草掩着。在这棵树的有生之年,很难发现这个洞。 凤歌皱眉:“翻墙打洞,都不是好人!” 金璜摸摸鼻,假装没听见。 “这个洞通向城里吧!你是哪国的奸细?!”凤歌的声音严厉起来,“把他绑了,送官。” 那人闻言大惊,赶紧抬起头:“不不不,我不是奸细。” 借着最后一点阳光,凤歌看清了他的脸,一张清秀的文弱书生模样,脸上透着满满的可怜。 “果然是不能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这样一张楚楚可怜的模样之下,竟然包藏祸心。”凤歌摇头,“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我真不是贼……”那人无奈的看着她,“我是本县的县令林翔宇,这个洞是通向县衙后院的,还有,这个洞不是我挖的,接任以后,住进去的时候就有。” 金璜看着凤歌:“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过丰县的县令的确叫林翔宇,醇德四年的榜眼,本来在翰林院,后来一心想进工部,但是算学考了三次不及格,被翰林院同僚嘲笑,于是自请外派当了县令。” 林翔宇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凤歌颇为疑惑:“这件事很有名啊,各大酒楼跑堂的二都知道,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整整讨论了一个多月,每个学堂都用这个例来教育孩不要偏科呢。” “活不下去了。”林翔宇把脸埋在膝盖里。 “您二位要不要坐在这聊得这么开心,既然有地道直通城里,就走呗,从下面走没人看见。”金璜在地洞里露出半截身,向凤歌挥手:“走啦走啦。” 凤歌仍一脸严肃:“君要慎独,不能因为没有人看见,就做违法之事。” 金璜抱着双臂看着她:“你是君吗?你是公……公认的淑女,就不要强行用君的道德来要求自己了。” 凤歌看着她,金璜笑的得意非常:“我错了吗,来反驳我呀” 天渐渐黑了,从远方传来不知名的野兽啸声,想起昨晚遭遇狼群的事,凤歌不由打了一个寒颤,黑狗默默的向地洞走过去,跳下去…… “不行,我不能下去,这是违法行为。”凤歌的内心在动摇,但是她实在无法突破自己的心结,宫廷教育一直都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更不会有人敢使用诡辩之术来逃脱罪责。 再这么耗下去,城门都要开了,金璜忽然问道:“听当今皇后领兵的时候,曾身陷重围,当今圣上为此妥协,命令进攻土也城的军队向后撤了两里?” “那是权宜之计,后来土也城还不是被拿下来了。”听见有人自己的父母,凤歌急赤白脸的分辨。 金璜跳出地洞,抓起林翔宇的领,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金色的匕首,横在林翔宇的脖上:“不走,我就杀了他。” “这关我什么事啊!有没有天理啊!”林翔宇嚎开了。 这一嗓,又惊得群鸟飞起,不远处的林里,似乎有什么动物走动的声音,还有沉重的鼻息,听起来个头不。 “我这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凤歌飞快的完,匆匆跳下地洞。 洞口有准备好的火把,点上火,凤歌看见这个地洞修得挺宽敞,明显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匆匆打成。 一头在城外,一头在县衙后院……凤歌苦苦思索着原因。 金璜则是对林翔宇身为县令居然要走地道这件事很不理解:“你叫守城的开门,他们敢不开吗?” “敢……”林翔宇微弱的声音带着忧伤。 凤歌这才知道,丰县负责守城的竟然听命于当今天的亲弟弟——律王,原因也十分简单,律王的王府就在丰县。 当今天初登位时分封诸王,太后舍不得儿受苦,边塞太危险不能去,中部几块地方太穷不能去,最后挑来挑去,挑中了离京城不远的河东道,丰县不是河东道最大的城市,却是交通要道,往来京城十分方便,因此律王府最终建在了这里。 太后心尖尖上的人物,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因此丰县负责巡城守夜的都由律王派遣,直接听命于他。 “我要是想要入夜后进城,必须要有律王手令,今天没想到路上耽误了。”林翔宇叹了口气。 “这城里难道真的就不会有人迟入城?”金璜觉得像这种交通要冲,赶着进城又迟到的人应该不少。 林翔宇默默扭头看着她,两行宽泪挂在脸上:“有啊,迟的人还很多呢,不是有相好的接应,就是自带梯,还有武林高手会自己飞进去,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只能蹲在城外了。” “原来是这样,”凤歌点头,“那你任职以来,被关在门外的人多吗?若是很多人受此影响,或许可以在外面修些屋,让错过时间的人歇一宿也是好的。” 林翔宇抽了抽鼻:“三年来,被关在城外的,除了你们,就我一个。” “哎?为什么!”金璜惊讶万分。 “因为往这来的人都知道丰县守卫很严,城门关闭之后再过一个时辰,街上都不能随便走了,所以他们都掐着点儿。” 凤歌开始犯愁:“街上都不能走了?今晚住哪儿呢。” 金璜笑着:“县衙岂能没有几间空房?对吧,县令大人?” 空房当然是有的,只不过仆妇在收拾客房的时候,眼神都颇为暧昧,凤歌甚至听见窗外有妇人对话: “咱们林县令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一下就带回来两个。” “是啊,这么大年纪也没娶妻,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嗜好,看来不是。” “听想要升官,必须得有家眷,显得稳重,他在我们这也呆了三年了,大概心事活络想升了吧?” “那就是要娶妻纳妾一次完成?” “也挺好,只办一次,省钱,县令平日也不收人好处,就靠那些俸禄,办两次,也太为难他了。” “嗯,看出来了,那个圆脸姑娘对鹅蛋脸姑娘看起来没什么,其实恭敬的很,只怕名份都已经定了,正好,稳重大方的做正室,活泼伶俐的做妾室。” 屋里金璜听得嘴角直抽搐,凤歌安慰道:“哪里都有这些闲言碎语,就当没听见,免得自己生气。” “哼,我凭什么做!不定我还能当皇后呢!”金璜凶狠的咬了一大口自己带的面饼。 凤歌默默看了她一眼:“皇……后?” 金璜半张着嘴,愣了半天,急急把嘴里的面饼给咽下去:“我可以做其他国家的皇后!” 接着她又笑着:“到时候只要你给我合适的价格,我可以把别的国家的消息情报全都偷偷运出来给你。” 这种熟悉的头痛感,凤歌伸手慢慢揉着太阳穴。不想接话。 “请两位娘到前厅用饭。”仆妇十分恭敬的请凤歌与金璜去用饭,金璜看着手里嚼了一半的面饼,十分后悔,早知道县令还管饭,就不吃了,浪费。 踏进饭厅,金璜又转身出去:“我去把那半个饼拿来,一起吃。” 林翔宇有些不好意思:“刚收了几个摆件,俸禄用光了,两位将就将就吧。” 凤歌微笑:“无妨,我在家时,晚上也不吃什么的。” 清粥菜没有什么可讨论的,金璜对“摆件”起了兴趣:“收的什么摆件?那么贵?” 饭后,林翔宇带她们去了西厢房,屋里三面墙边靠着巨大的博物架,满满当当放着的都是雕塑,除了人像,还有西域骆驼,也有南海巨鱼。 材质有金有玉有陶有瓷,林翔宇指着摆在正中的三件猴像:“这三件是新收的。” 金璜凑过去,刚想伸手摸,凤歌轻拍了一下她的手:“别随便碰人家的东西。” “碰碰有什么关系嘛。” “碰坏了从你的月银里扣。” 金璜马上老实的将手收回去,还背在身后,又想竭力看清,伸着脖瞪大眼睛:“这看起来,是皮做的?” “嗯,这是巴国行脚商带来的,是一种山中异兽的皮。” 原本兴致勃勃的金璜忽然:“哦,挺好,不看了,看坏了赔不起,走吧。”着拉着凤歌便往回走。 回到房间,凤歌嗔怪道:“你也太没礼貌了。” 金璜向窗外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声:“那三个像,才不是什么山中异兽的皮,就是人皮!” “什么!”凤歌大吃一惊。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三章巫蛊 恒国虽是从战争烽烟中打出的一片江山,但立国之后,太祖召集天下精通法度的大儒文士,参考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法度,制订出一套《大恒律令集》,人人行事皆有可依,若有违法,几乎条条可从律令集中寻到处理办法,虽是乱世立国,但也不过一二十年,百姓皆循规守矩。 即使偶然有些违法乱纪的事,也不过是偷摸、宵禁后在大街上行走,最近京中最严重的违法事件,也就是一个官员在上朝路上,坐在马上啃肉饼,被御史弹劾丢官。 什么人皮娃娃,根本是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什么人,竟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之事!”凤歌咬牙切齿,“还,还卖给了别人,太恶心了。” 金璜的食指挡在嘴唇中央:“嘘,点声。那三个像,是有意义的,我记得一个是挖眼,一个是剖腹,还有一个代表着削足,这代表着诅咒。” “巫蛊娃娃?” 凤歌在书中曾经见过,外国的后宫里,曾有不得宠的妃,想要用这种手段夺回帝王的心,想要诅咒风头正劲的竞争对手一命呜呼。可是从来就没见谁成功过,只见过被人发现施行巫蛊术,反而被杀掉的失败案例。 要是下个诅咒就能成功,那何必养军队,连杀猪的屠夫都得失业,金璜素来是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但是看着凤歌一脸沉思的模样,似乎认真的在想什么,她凑过去盯着凤歌的脸:“你不会相信了吧?” 啧,如果一国储君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那真是国之将亡了。 凤歌摇摇头:“若是诅咒如此有效,那当初数国相争中原,必是善巫蛊的巴国得了天下,如今又怎会沦落到偏安一隅。” “嗯嗯。”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嘛,金璜很高兴的盘算着,等这位新君继位后,要是还能保持着现在的清醒头脑,那么就不需要马上跳槽去别的国家找工作,至少可以安稳一段时间,啊,考虑考虑是不是在哪里买套房住下来,京城太贵,不如去江南道…… “但是,我们要查清楚那三个巫蛊娃娃的来源,我猜巴国行脚商人,一定不简单,不定他是巴国派来的奸细,不,也许是夏国,或是燕国派来的奸细,让那三个巫蛊娃娃流入我大恒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愚夫蠢妇们心思活络,若是卖给朝廷重臣家的女眷,那就会让重臣家宅不安,若是再流入宫中,那将会引起更可怕的事情……” 凤歌正到兴头,忽然金璜开口:“等等等,先打住。”接着一溜烟的跑出房门,就听见她在后宅厨房间里大声问:“你们这有吗?我要一斤,不,两斤。” 接着金璜就这么兴冲冲地一手拎着茶壶,一手抱着一大捧炒跑回来,往桌上一丢,又将桌上扣着的茶杯翻过来,拿着茶壶随手冲洗一番,又给倒上热茶,顺势再往凳上一坐:“来来来,。”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摸着磕了起来。 那架势,标标准准的茶馆里听八卦的模样。 凤歌长篇大论的劲头忽然没了,挥挥手:“睡觉睡觉。” 既然讲故事的人收工不讲了,金璜也只好无聊的抱着准备离开,却被凤歌叫住:“等等,把留下。” “好好好。”金璜挥挥手,回自己房间去了。 夜深了,整个县衙里连鸟鸣虫叫都没有,沉沉在睡梦中的凤歌,忽然坐起来,下床,连鞋也没穿,便推门出去,刚刚立春,屋外的石阶触手冰凉,可是她却似乎浑然不觉,只是穿着一身雪白的中衣,在院里四处游走。 值夜的衙役都在前院,而仆妇也早早入睡,竟无一人发现,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无声无息的在院里。 县令林翔宇白天在外面公干,累积了一天的案宗没看,正苦着脸在书房里疯狂加班,一口气将所有的事做完,已是眼前发花,大脑一团浆糊。他揉着眼睛,站起身,推开窗户,的打了个呵欠,却忽然看见一个白影从眼前飘过去。 吓得他呵欠只打了一半,还有一半憋在胸口没吐出来。再定睛一看,院里哪有人,果然是加班太久,眼睛已经会自动播放恐怖故事解闷了吗? 林翔宇将窗户关好,离开书房准备睡觉,刚出去,忽然就被人一把按住胸口,重重的被拍在墙上。 眼前分明是稳重、端庄、大方的凤歌,可是她现在的模样,跟这三个词一个都无法挂勾,她长发披散,垂在脸侧,身上宽大的白色中衣在风中微微飘动,林翔宇看着这个身高不过自己肩膀的女孩,气势汹汹地按着他。 “咳,虽然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但是这么冷的天,要么,先穿上衣服咱们慢慢聊?”林翔宇动了动,这才发现凤歌的力气大的惊人,被她一巴掌按住,竟然根本动不了。 凤歌的双眼紧紧盯着他,忽然,木然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的如水杏眼,此时微眯,眼角微微上翘,莫名的竟有一丝妩媚,林翔宇十分紧张,手中紧紧的捏着原本想要带回卧室再仔细看看的卷宗。 她不会是敌国细作想要抢卷宗吧?不对,这村民械斗,媳妇跟婆婆吵架抢家产什么,有什么值得抢的,难道敌国是想要分析恒国民众日常撕逼的起因? 正在他慌乱之时,凤歌的脸却越压越近,她不知何时站在扶栏上,竟比林翔宇高出一个头,林翔宇惊恐万分: “你,你放开我,你想干什么,你再这样,我就要叫了啊。” 凤歌笑得更加邪恶,一双红唇就向林翔宇嘴上压了下去。 林翔宇的脸皱成苦样,吓得闭上眼睛,忽然,胸口被压着的地方一轻,再睁开眼睛,眼前一个人也没有。 等等,刚才那是做梦?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四章夜色迷人 他向前几步,站在院当中,唯有清风明月悄然,假山房舍无声,“这叫什么事啊!”林翔宇拿着卷宗,困惑的走回卧室,将门关好,准备去睡觉,仔细想想,插上一根门闩,又向床走了几步,又停下脚步,转身,往门口顶了一只凳,最后又把屋里的桌也推过去。 而此时,凤歌被一个灰色的身影牢牢禁锢着,虽然她努力挣扎,却无法摆脱那个温柔却又坚定的怀抱。 凤歌的眼神迷离,口中发出媚惑的低吟,柔若无骨的身紧紧贴在关林森结实的胸口,手臂被紧紧按住,但是不安份的手指在他的胸口轻轻的。 房间门被一脚踢开,关林森将凤歌抱回她的房间,就在他腾出一只手点燃蜡烛的当口,凤歌挣脱了他,她如刚才推林翔宇那般,手掌按在关林森的胸口。 关林森只觉得那只纤纤玉手不知道哪里来的强大力量,若不是他一直提防着,几乎也要被她的掌力推开倒退几步。 他出手如风,点住凤歌的穴道,凤歌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他。 关林森认真负责的又将她抱起,放在,正要为她盖被的时候,忽然,凤歌竟然动了。那样纤细的两条腿夹盘在他的腰上,用力向自己身上勾。 完全没有一丝防备的关林森,在这奇大的力量之下,站立不稳,差点栽倒在她的身上,两人堪堪相触之时,他用力挣开,滚到一边,却将紧缠着他的凤歌整个人带了起来,变成她骑在关林森腰间的姿势。 现在的情况变得更加的糟糕,凤歌慢慢将整个身他的身上,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肩膀,一双凤眼含情脉脉的望着他,可是关林森却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这双眼睛绝对不是属于凤歌的。 也许是被下了药?可是他时刻都隐在一旁关注着她周围的一切,也验过了她吃的所有食物,到底是谁…… 凤歌的动作,打断了关林森的思考,他实在无法忽略身上的那团软玉温香的动作,他深吸一口气,按下心灵深处的蠢蠢欲动,暗卫的职责是保护她,而不是趁人之危。 看她现在与平日大相径庭的行为,关林森相信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清醒以后一定会后悔。 凤歌又是一动,一向沉默寡言的关林森平静无波的表情终于被打碎,他忍不住出声:“殿下。” 可是这样轻柔的一声,根本就无法唤醒凤歌的神智,她就像没听见似的,双手利落的一分,关林森一袭灰色的外衣,在她的手中应声裂开。 有这样美丽的女孩投怀送抱,是个男人都忍不住,可是关林森却不得不忍,就在凤歌他衣服的时候,他如闪电一般迅速伸出手,手臂还有一丝微微的颤抖,他咬破自己的舌尖,是抗争心中的欲念,也是用疼痛来警告自己。 最后,化为一缕叹气,那根手指在凤歌的后颈上压下,那里是人体最重要的中枢神经所在,与普通穴道不可相提并论,若是控制不住力道,略微重些,他便是弑杀储君之罪。 凤歌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倒下了,方才勾人心魄的眼神,此时已被掩住,魅惑上扬着的唇角也已歇下。 安安静静躺着的凤歌,才是他认识的那位稳重端庄而又天真无邪的储君。 现在,需要查明的只有一件事! 关林森的身影眨眼间就出现在金璜面前,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怒意:“是你做的对不对?” 金璜左手窝着一捧,右手慢条斯理的拿起一颗搁在洁白的牙齿之间,齿缝间发出轻脆的碎裂声,她嚼着仁,嘴里含糊不清的:“你在什么?女听不懂。” “少装傻!”关林森的手刀向她肩头劈下。 金璜身形向后轻飘两步,嘴里的壳同时向关林森的面门飞来,她轻笑道:“不,我是真傻。” 那个市井的偷摸走凤歌的钱包,他是看见的,但是与皇家签定的暗卫职责仅限于凤歌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手,因此,他仍隐在暗中没有露面。 但是,当他居高临下看见偷将钱包交给金璜,而金璜又拿着这个钱包来做为接近凤歌的资本时,他便将金璜列为危险等级最高的嫌疑人,金璜与凤歌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提高了十二万分的警惕。 可是金璜始终没有出手,凤歌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任何的威胁,因此,他不能违反暗卫行为守则,出来提醒她,何况,他也没有证据,凭空人是非,也是违反暗卫行为守则的重罪。 结果,今天晚上,竟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金璜到底是什么时候下的手,他竟然一无所知,此时,他深恨自己学艺不精,竟然看不出,也救不得,他只能逼问金璜,到底是用怎样的手段,把凤歌变成了这样。 金璜再一次轻松的躲开了他的攻击,磕着笑道:“弟弟,你不会忘记了吧,那回暗卫选拔,你是用耍无赖的方式才赢了我的,要论真刀真剑的打,你可是会输的哟。”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害她?”关林森停手,冷冰冰的看着她,“你是什么人派来的。” 最后一颗吃完,金璜拍拍双手:“我也好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害她啊,一个月五两银的差事可不是这么容易得的,没记错的话,你才一个月一两五钱的月俸吧?” “还有,”金璜微笑道,“想要像审问一样的问这个那个,首先,你得赢过我,你看,审贼的流程是先抓到贼,捆好,再问,对不对?加油,等你什么时候打得过我了,我一定全告诉你,加油,不要让我等太久哟。” 着,金璜就要跨进凤歌房间,关林森身形微动,已挡在门前,腰背微屈,仿佛一把随时就要出鞘的利剑:“你想做什么?” 金璜无辜的眨着眼睛:“去尽一个侍女的本份啊,给殿下擦擦脚,没穿鞋在外面地上跑了这么久,一定挺脏的。让开让开,万一明天她醒了,发现脚上全是泥,扣我月钱怎么办。” 关林森挡在门前,用眼神告诉她,绝不会退让一步。 时迟那时快,一团白影飞向关林森,他劈手接住,发现是一块已经沾湿的布巾。 “既然你不让我进去,那你就自个儿全包吧,我去睡觉啦。”金璜竟然真的就这么转身走了。 关林森验过布巾上没有任何可疑之后,心的为凤歌擦拭着纤纤玉足上沾染的泥土,她的脚长而瘦,宫中女最重保养,连脚上的皮肤呵护也从来不会懈怠,而大公主之尊的凤歌,更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双足肌肤白皙细腻,被擦拭后带着水光,更显得莹润非常。 躺在那里的凤歌,微微发出一声梦呓,关林森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痴痴的看了她的脚许久,糟糕糟糕,这是违法暗卫行为守则的,事实上,他现在做的事,也已超出暗卫的工作职责了。 惊觉自己失态的关林森赶紧给凤歌盖好被,又如同一个正常的暗卫一样,无声无息的隐在黑暗中,守护着她。 “谁!谁吐了一地的壳!!!”一大早,林翔宇悲愤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县衙。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五章诅咒 吃完早饭,凤歌就去向林翔宇致谢并告辞,刚进屋,还没话,原本坐着的林翔宇抬头见是她,整个人惊的跳起来,向后倒退两步,冲到窗边,打开窗户,身手异常矫捷的单手撑着窗台飞身跃了出去,人就不见了,只有两只手还紧紧的抓着窗框。 昨天晚上怎么完全没有看出来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书生县令,竟然如此利落,莫非他能金榜提名是体育加分? 凤歌又向前一步:“我……” “你别过来!快走快走!!”林翔宇的声音微微颤抖,两只手背上原本淡淡的青筋已经暴起。 从来没有见过谁见到她像见鬼一样,就算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年纪,她也在皇宫森严的宫规下老老实实循规蹈矩,除了淑妃的狗见了她就躲之外,谁也没过这个大公主有任何淘气惹人厌的。 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凤歌感到很委屈,她站在原地,问道:“是……是我的侍女昨天吃的太多了吗,我会付钱的。” “是不是她还打坏了什么东西?多少钱,我赔。” “是不是她欺负贵府上的下人了?我去赔礼道歉。” 倚在门口的金璜听着她一溜儿的攀扯着自己,十分镇定,反正哪个侍女不替姐背黑锅呢?凤歌站在那里已经开始猜金璜是不是半夜抢了丰县的钱庄,金璜终于忍不住了:“我大姐,虽然我是领月钱的背黑锅的,但是每个月的锅也得有一定的限额,不能超标了啊,之前没清楚,现在我宣布,一个月就背三十口锅,多了不背,你刚已经了十五个,这个月的额度去了一半,您确定要继续?” 凤歌有些心虚的望着天花板:“咳,这不是随便猜猜嘛,不然还能有谁?” “你……为什么……还不走……”一丝微弱的声音从窗边传来,是林翔宇的声音,金璜努努嘴:“你看,他一直都在赶你,又不是赶我,为什么你不能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凤歌咬着嘴唇,对窗户上颤抖的双手:“你先上来吧,有什么事我们好好还不成吗?” “我……我也……想啊……”林翔宇的声音里似乎带着哭腔。 凤歌瞥见金璜脸上憋住笑的表情,赶紧跑到窗外向下一看,林翔宇整个身悬空,脚下就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池塘,池塘中有枯叶残枝未去,若是夏天到了,风临水上自是荷叶清香阵阵送入书房,更令人心旷神怡。 这是林翔宇当初选这个屋做书房的原因,也是他现在无比后悔的原因。 看得出他的臂力根本就不足以支持他爬回来,凤歌着急的看着金璜:“快把他拉上来呀。” “我一个弱女,哪能拉得动他。”金璜坐在书桌上,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堆在桌上的卷宗,随手将怀里一把放在卷宗上,兴致勃勃的看着额冒虚汗,双臂不住颤抖的林翔宇:“不如我们下注,要是你能撑到我把吃完,我就把你拉上去,怎么样?” “我帮你去叫人。”凤歌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刚迈了两步,就听见窗那边林翔宇从牙缝里憋出几个字:“别去,丢人。”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丢人不丢人,父皇都没这么好面的,凤歌决定亲自去试试,这个林翔宇看起来身轻骨瘦的,应该也不会太重吧,不定就跟淑妃宫里养的那只狗一样重? 她凑到窗边:“我来救你。” 着,拖过一只凳,踩在上面,弯下腰,企图双手抓住林翔宇的腰带,把他拖上来,凤歌凑近的身体,以及扯腰带的举动,让林翔宇回想起了昨天被她一巴掌拍在墙上的恐惧,攀着窗台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滑开。 凤歌起先想的很美,抓住腰带,轻轻一提,就这么把人给拎回屋了。 所有的设想,都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她有足够强的力量,不巧的是,她现在连抓贤妃宫里的猫都费劲。 半边身探出去之后,她用力这么一提,重心不稳,整个人从窗台翻落,她紧抓着林翔宇,脚尖已经泡在水里。 她酝酿了一下情绪,正准备喊一嗓,结果身被轻巧巧的抱起,眼睛一眨,双脚就已经落在屋内,啊,从来没有感受到脚踏实地的感觉这么美妙,凤歌急切的叫道:“先别走,把他也拉上来啊。” 话音未落,就听见“哗啦”一声,原本平静的水面被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水花,水中慵懒的游鱼被惊得四下逃蹿,被挂了太久的胳膊终于不堪重负,宣布罢工。 原本想要低调处理这件事的林翔宇,这下搞出了大新闻,从后院到前厅,几乎整个县衙的人都被惊动了,捕头捕快班也不上了,一齐涌到林翔宇的卧室里,名为关心领导,实则围观八卦。 仆妇则是抱怨一早就要烧洗澡水、洗衣服,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许多:“林大人,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淘气,一大早干什么不好,跳水玩。” “我没有……”林翔宇弱弱的辩解声被吃群众热火朝天的讨论声给盖住了,有看见凤歌和金璜走进书房那一幕的仆妇,热情的向周围的人宣传科普:“哎哟,你们不知道,一大早,那两个姑娘就一起进了书房,然后,林大人就落水了。” “哇,不会是昨天晚上没有得到满足,早上又来要账了?” “不对不对,我看啊,是那两个姑娘是找他讨个法,毕竟做大和做,待遇不一样。” 接着又掀起了这两个姑娘到底谁应该做大,谁应该做的终极大讨论,两派各有支持者,卧房里的声浪几乎要冲破屋顶。 金璜很冷静的充耳不闻,在客房里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凤歌神色不善,坐在桌边,瞪着忙前忙后的金璜:“你这个人,心里是不是只有银?没有一点同情心?” “谁只有银,我的心里还有珠宝首饰华服房,至于同情心,早就拿去当铺当掉了,那东西留着没用,只会害了自己。”金璜手上不停,将包袱牢牢的打了一个结:“好,我们可以走了。” 看着她没心没肺的样,凤歌板着脸:“你这样的侍女,我不需要!” “哦?哦,这是开除了?那也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还要给我十倍的解约金做赔偿。”金璜一脸无所谓。 凤歌气结:“你要脸吗?” “啊,好可怕,你还卖人脸吗?”金璜微微缩着脖,假装很害怕的样,凤歌决定不再话,她现在算是发现了,朝堂上的那些老儒大臣吵架,还是符合吵架基本法的,起码还是有理有据的,金璜根本就是泼皮无赖,那些歪理邪,根本就不是凤歌这种走正统培训之路的人可以领会的。 在皇宫中没有学会市井无赖的手法,但是父皇有一招百试百灵的手法,那就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任你叫得响,跳得欢,我看不见看不见就是看不见。 凤歌气呼呼的自己背起包袱,准备离开县衙,在穿手游廊上却看见有仆妇引着一位背着药箱的长胡郎中,步履匆匆往里走:“大夫,这里请。” 两人去的方向,正是林翔宇的卧室。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六章暗卫的工作手册 “不会吧,刚刚才落水,就已经生病到要请大夫的程度了?”金璜踮着脚尖瞧热闹,凤歌视她不存在,想着也许真的是因为落水而生病,那自己断然不能就这么走了,起来也是因她而起的。 凤歌匆匆跟着跑进卧室,卧室里正在八卦的人看见刚才聊了半天的人忽然出现在眼前,赶紧闭上嘴,沸反盈天的房间忽然变得掉根针在地上都能听到,这气氛也是相当尴尬,大夫为林翔宇诊脉之后,皱着眉头:“林大人的病,不止是落水,他先前受惊过度,心脉血不足,致使风邪入侵,早上又受惊,加重病情,最后的落水,只不过是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哦哦,好有道理。”众人点头称是,大夫摊开文房四宝,开出几页的药方:“照这个抓药,八碗水熬成一碗,每天三贴,不过七八日,也就好了。” 仆妇看了看,不过是普通的收惊安神的药,中间又加配了几味以祛风邪,便收下,准备去外头药铺。 凤歌看着躺在的林翔宇:“你到底怎么了?” 哟哦,这是要上演探病? 八卦的众人好奇万分的睁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就等着下文,林翔宇颤颤巍巍举起右手指着他们:“你们一个个都不好好上班!等我好了,扣光你们的俸禄!” 众人一哄而散,八卦的重点是免费而有趣,如果因为这个被扣了真金白银,那就划不来了。 等所有人走了以后,凤歌问道:“你为什么见了我像见鬼一样?” 林翔宇闭了闭眼睛,又睁开:“你真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凤歌一脸的无辜。 “昨天晚上,你你你你……”连了好几个“你”,林翔宇也没出个下文来,毕竟男汉大丈夫差点被丫头强吻这种事情,出来实在是丢人现眼,比当初考工部三试而不入还要丢脸,上回已经被迫出京外派,这次他不想再去更远的地方。 凤歌仔细回想,脑海中,似乎是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一个男人她的身上,她又那个男人的身上,那个男人的面目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他的身体在颤抖,就像林翔宇现在的样。 她本以为那只是自己做的一个,难道是真的……自己恃强行凶,把林翔宇给…… 凤歌搓搓脸,觉得很是匪夷所思,但是看着他现在的样,就像被恶霸欺凌的良家妇女,不由得她不往那个方向想。 “我……我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凤歌酝酿了很久,还是出来了。 “出去!”林翔宇大叫。 凤歌怕自己留在屋里对他刺激太过,只得怏怏出屋,出去之后,发现金璜已经不见了,咦,这个女人不是要十倍的解约金吗,怎么就这么走了?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只有暗中观察一切的关林森可以回答了,凤歌认真的想应该怎么样才能把他给召唤出来,刚刚要落水的时候,他出来了一次,可能只有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来? 想到这里,凤歌四下寻找绳,想先上个吊,结果发现后院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再跳一次水塘?可是她只是想把关林森召出来,并不想还要换身衣服。 面前的白墙看起来十分结实,大概撞上去,也能死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凤歌向后退了几步,忽然加快脚步,飞奔向前,直向白墙而去。 还没跑几步,一只黑影“唰”的从斜刺里冲出来,挡在她的面前,可惜,身高不够,只是挡在她的脚前,她一下刹不住步,重重地向前栽了下去。 就在她的头要与青砖地发生剧烈碰撞的时候,整个人如腾云驾雾一般的飞了起来,一个宽厚的怀抱抵去了所有的力,将她牢牢护住。 “大姐,这是做什么?”关林森面无表情的问道。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我,我只是想叫你出来。” 关林森幽黑的眸里看不出一点温度,冷冷的看着她:“根据暗卫工作守则规定,如果主要寻死,就由着他寻死,我们的保护范围是意外或是他人蓄意谋害,自杀是不在保护范围之内的。” “哦……”凤歌心里十分失落,接着又浮出一丝欣喜:“那你为什么还出来救我?这不就违反暗卫工作守则了吗?难道,你这是为我破例?” 关林森瞟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黑狗虎:“因为刚才你是被它绊了一跤,如果不是因为它,我是不会出手的。” “……”这人也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凤歌愤愤:“那我要找你的时候,应该怎么叫你出来!” 关林森无奈地看着她:“你就叫我的名字,让我出来就好啦。” “就是……‘关林森,出来’?这样?”凤歌眨巴着眼睛。 关林森点点头,又将一本《大恒皇朝暗卫工作规范管理条例》从怀中掏出:“大姐有什么不懂的,尽管从这里面找到答案,以后切莫再做这种……这种伤及自身的事了。” 早知道有这本书,就省事多了啊,什么工作规范,分明就是《如何正确科学使用暗卫》的明书。 “本文所指的暗卫,即签定暗卫委托协议,接受暗中保护雇主职责的人员,保护雇主的人身安全。” “雇主财产安全、雇主亲朋好友安全、雇主自寻死路均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未经雇主召唤,暗卫不得显露行踪。雇主召唤应遵守相应程序,不得在有3岁以下,60岁以上的围观者在现场时召唤,如违法此条规定,造成儿夜啼,老人心梗等等一切后果,均由雇主承担。” “暗卫不得接受其他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兼职要求,不收费的兼职也在此条规定之内。” “暗卫不得利用职权谋害雇主,雇主不得利用雇佣关系谋害暗卫,如有私人恩怨,须向暗卫工会提交申请,解除雇佣合同后自行解决。” 凤歌看的直咋舌,这比外国传过来的女德女诫还要复杂,她又随手翻了翻,发现最后一页只有一条,用极其的红体字写着 “暗卫有权拒绝一切雇主的非正当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职业X骚扰!如雇主违反此条,则由暗卫权益委员会直接向皇帝陛下提起申诉。” 哎哎?等等,这个什么暗卫权益委员会是什么鬼? 凤歌十分费解,想要亲自见到皇帝,就算是朝廷官员也得是正三品以上,区区暗卫,竟然有此能量? 不过仔细想想,本朝第一任暗卫统领,是太祖的挚交好友,父皇的暗卫好像在父皇登基之后由暗转明,跑到边关去做将军了,再然后……嗯,咦,起来,这个人应该很有名的,为什么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他做将军之后有什么英雄事迹?也可能是过于太平了,所以将军无功? 凤歌用力的回忆,才想起一星半点,似乎那个暗卫姓刘,很普通的姓,却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刘觥奕,又是喝酒又是下棋,挺风雅,不像这个关林森,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五行缺木,搞了这么多木。整个人也像木头一样…… 又在屋里坐了一阵,外面有仆妇唤她用午膳。 重病不起的林翔宇自然是有人端进房去吃,本来饭桌上有个金璜插科打诨也挺热闹,可是,现在她也走了,凤歌心情低落,虽然桌上的饭菜不错,可是她却一点也吃不下去。 后院里的仆妇本来就不多,现在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偌大一个院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声音。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七章访客 凤歌夹了几筷菜还有几块排骨,抱着碗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如果在宫里,别让母后看见了,就算是让大宫女、乳母看见,都是要好生教训一阵的。 可是现在谁也不会来她行为不端,也不会有谁来她不合储君规矩。 刚想把关林森叫出来陪自己吃饭,就看见一只黑影慢慢悠悠地从树林里跑出来,坐在她面前,是虎,看见坐在阶上的凤歌,它坐在地上,十分高兴的摇着尾巴,还在地上滚来滚去。 凤歌看着不由轻笑,从碗里捡了块红烧排骨,扔过去给它,虎一口叼住,“吧唧吧唧”咽了下去,吃完了一块,又眼巴巴的看着凤歌,一脸的期待。 碗里的骨头全扔给了它,它还是那样,凤歌将只剩下白饭和青菜的碗给它看:“真的没有了。” 虎默默的抬头望着屋里,屋里有桌,桌上有盘,盘里有菜,菜名红烧排骨。 “这莫不是真了精?”凤歌自言自语,站起身,进屋想要再取些排骨来喂给他吃,可是,往桌前一站,她大惊失色,明明还堆尖的排骨,为什么现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残汁在里面昭示着排骨曾经存在的痕迹? 她转头,瞪着虎:“不告而取是为贼。” 一脸茫然的虎不知所以的望着她,看她端着盘走出来,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整个身跃起来,两只前肢趴在曾经装过排骨的盘上,却失望的发现,没了。 它伤心欲绝的看了一眼凤歌,那难过的眼神,仿佛在哭诉这个馋嘴的主人竟然把排骨吃光了。 这事太邪门了!凤歌观察四下无人:“关林森,出来!” 那道灰色的身影果然出现:“殿下。” “排骨是谁吃的?” “殿下的侍女,金璜。” 凤歌目瞪口呆,知道这个女人不要脸,不知道她这么不要脸,已经被赶走了,竟然还回来偷吃排骨。 凤歌又坐在石阶上,看着虎:“不是我吃的。” 虎投以鄙视的眼神,头一甩,走了。 凤歌看着关林森:“我没吃。” 关林森默默看着她:“属下知道,可是虎不知道。” 算了,被一条狗误会就误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想到林翔宇反常的情绪,凤歌觉得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明面上,丰县的事务还是由县令林翔宇负责,但是,实际上,无论是大官员,或是稍稍有点影响力的当地官绅都唯律王马首是瞻,律王的王府,一年四季无论是风霜雨雪或是暴晒,都排着长长的送礼队伍等着拜会律王。 大多数情况下,律王当然是没空理他们的,只有几位要紧的客人,才能得到律王的亲自接见,其他人么,将礼物抬进门,门房收了礼单,不过彼此一拱手,两句客气话,这场接见就算结束了。 林翔宇,本县县令,上任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律王大人的面。 以他这芝麻绿豆的官,连律王府上的大总管都见不着,也就路过王府门口的时候,门还能稍微露个和善的表情,微微点个头。 他也没什么钱,不像那些豪绅能烧得起珍稀贵重的礼物,上回过元宵的时候,他写了幅字送进去,门当时客气的收了,等他前脚出了大门,闲着无聊围着王府转了一圈,发现有家人从后门抬出几个大筐,筐里装着一些废弃的字画木器之类的,其中有一只盒十分眼熟,那就是他刚刚送进去的卷轴。 当时林翔宇的心跟当时的天气似的,拔凉拔凉,趁着没人发现,他捡回了那卷字轴,搁在房里,提醒自己再也不与律王打任何交道,大不了一辈当吏当到死,也没什么不好,悠闲!自在! 忽然,有仆人前来敲门:“林知县,律王府的雷总管啦。” “啊?”林翔宇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坐起来:“哪来人了?” “律王府。” “我这是在做梦。”林翔宇又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还翻了个身,脸朝墙。 此时门口一阵喧闹,仆人:“雷总管,您看,林知县真的是病的很重,刚刚吃了药睡下。” “王爷吩咐要请,我若不看一看就回去复命,只怕这差使也是做到头了。” 接着,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大马金刀昂首阔步向前,走路都带着风,身后紧跟着的两个家仆,也是统一服饰,脸上的神气不像是仆人,倒像是地主来巡视自家的佃户了。 “林知县,怎么?病啦?”律王府二总管雷烈那洪亮的声音,在卧房里回荡,如果这是梦,那一定是恶梦,林翔宇实在无法忽视这样惊天动地的声音,他只得弱弱的转过身,强撑着起来:“雷总管,您怎么来啦?” “王爷有请,还请知县大人尽速更衣随我入府。” 几百年没打过交道的律王竟然叫府中颇有地位的雷烈来叫他,林翔宇脑中闪出几个大字:“黄鼠狼给鸡拜年。” 唉,堂堂国家干部七品官,竟然沦落到自比缩在棚里的鸡……林翔宇的心情是崩溃的。 “好,请总管稍等,我马上就好。书安,请雷总管到正厅用茶。” 齐书安是县衙里的主簿,平日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只是整理整理卷宗,升堂时做做记录,完事了做做结案陈词什么的。他一心想要考个正经的功名,不要在这县衙里混这个不出头的主簿,难得见着王府里得上话的大人物,他自然是喜不自胜,点头哈腰:“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扔下一句话:“王爷立等,知县大人可得快些。” “下官明白。”林翔宇慢慢站起身来。 雷烈出门,正巧撞见一位身材纤细窈窕的少女,倚在花窗旁,树枝将正午的阳光切成一块一块的光斑,投在她那条绯红色的裙摆上,裙边的明珠禁步静静的垂着,纹丝不动。 再看她的脸,一双杏眼中似乎蕴着抹不去的哀愁,一双如远山般淡淡的秀眉微微蹙起,任是谁见了,都会心生几分怜爱之意。 “好俊俏的娘。”雷烈赞道,他向前方带路的齐书安:“这位是林夫人吗?” 齐书安看着,笑道:“林知县尚未娶亲,这位姑娘,以前我也从未见过,是昨天带回来的。” “哦。”雷烈心中打起了九九,“这位姑娘,怎么看起来不高兴?” 齐书安笑道:“这,我们做下人的可不好了。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随着引路的齐书安往正厅走,走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凤歌。 此女不仅仅是漂亮,要漂亮的女,雷烈随着律王也在京里看过了不少,只是那一身高贵的气度与风华,显然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孩。 不定,律王会喜欢。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八章猜测 雷烈这么想着,他这个二总管当了许多年,眼看着大总管快要告老还乡,结果王爷的王妃带来的陪嫁里又有一个精明能干的仆人,原本稳拿的大总管之位现在出现了变数,因此,他想要再为律王做些什么,以确保大总管之位,百分之百的落在他的身上。 倚着花窗的凤歌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如果她的内心可以被投影具现化,那么,将会是一场堪比火山爆发、大地震动、怒海狂啸的场景。 而导致这般剧烈心理变化的起因就是:关林森在她的要求下,将昨天晚上她对林翔宇做了什么原原本本的全部了出来。 凤歌的问题是:“我对林翔宇做了什么?他什么这么怕我?” 因此,关林森只回答了她与林翔宇之间的部分情节,后半部分没有,因为暗卫的职责是有一答一,不要自由发挥。 听江湖上有一个叫“万事通”的人,只要给钱,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一一解答,但是,这个“万事通”行踪飘忽,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可以找到他。 如果他现在出现在这里,凤歌愿意出五十两,如果能赊账的话,出一百两也可以,去买一个答案: “被无意间调戏的男人被吓病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但是现在这个能解决问题的人不在这里,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凤歌悠悠叹了口气,也许弄清楚事情的起因才最重要。 仔细回忆自己从城外遇到林翔宇开始,吃过的东西,碰过的东西,看到的东西…… 吃的东西与金璜一样,她没有任何异常。 碰过的东西也与金璜一样,看到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别,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呢? 凤歌想了半天,也不明所以,此时,林翔宇的卧室门打开,他穿着挺隆重,一径向正厅走去了。 病得这么重,还要工作吗?凤歌对他生出无限的同情,想起自己的父皇曾经在重病高烧之余也曾彻夜批阅边关八百里加急的军报,想想自己未来少不了的加班,不由得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林翔宇刚走进正厅,雷烈便站起身:“可算好了,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律王的话,在这丰县的一亩三分地比起圣旨只怕还管用些,林翔宇只得喏喏依从,跟在雷烈后面向王府走去。 院里这下更安静了,连虎都不知去向,凤歌发现,林翔宇昨天带她们进的装满了各种雕像的房门竟然开了,也许是仆妇打扫完,忘记上锁了吧? 不如去替他把门关上,也省得有猫儿狗儿的把东西打坏了。 凤歌这么想着,便往那屋去了,站在门口就看见,赫然有一个雕像已经摔在了地上,她不由得一惊,本能的想关了门,绝不踏进去,免得惹祸上身。 但是,在雕像中似乎藏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半在外面,一半还在雕像里。 “我不碰,我就看看。”凤歌环顾四周没人,蹑手蹑脚的进了房,好像生怕惊动了这一屋的雕像似的。 不看则已,一看,她皱着眉头,向后退了一步,这雕像是三个人皮雕像之一,恐惧让她想要离开,但是那半掩的纸条却让她产生了十分的好奇。 最后,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她上前,蹲在地上,心的将那张纸条抽出来,上面用暗红色的朱砂写着一串字:庚辰年腊月三十亥末三刻 若是别人还未必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凤歌一看,心中便是一颤,这行字写的不是别的,正是她的生辰八字。 皇族中人详细的生辰八字,从来都是秘密,只记于皇家玉牒之上,绝不会流传至宫外,以免引来不轨之徒使用巫蛊之术行魇镇。 凤歌身为大公主,天命的储君,自然皇家相关部门更是慎之又慎,今日竟在这巴国行脚商处得的人皮娃娃里看见了自己的生辰八字,焉能让她不大惊失色。 待她冷静下来,想着也许不过是巧合,天下人这么多,同年同月同时生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她将字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回,除了生辰八字,再没别的。 “难道是制作这三个娃娃的时间?”凤歌此时好生发愁,心想若是没有将金璜赶走就好了,起码还有人可以商量商量。 转念一想,昨夜自己那般失态,会不会是因为中了诅咒? 凤歌顿时又紧张起来,原本坚信着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她,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虽然这个只有时辰,没有姓名,但是…… 万一它产生效力有个范围呢?比如,距离它方圆几丈之内无差别全方位中招? 想到这里,凤歌更加惊慌,她连包袱都忘记拿,就跑出了县衙,县城的正午时分,街上都没什么人,大家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也没人对县衙里跑出个漂亮大姑娘表示惊讶和指指点点。 她在街上走了几步,被正午的大太阳在头顶上晒了一会儿,害怕的情绪似乎也随着炽烈的阳光一同消散,凤歌这才想起来包袱没拿,想折回去,就听见前方不远的拐角处似乎有人在谇论着什么。 走过去便看见一个极其气派的府邸,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凤歌信步走过去抬头一看,正门口的门楹上端端正正三个大字“律王府”。 朱红的大门旁两边各站四个全身甲胄的士兵,看着那身材和气势,绝不是寻常家奴。 这位王叔是当今圣上,凤歌亲爹的亲弟弟,在他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时候,位于北方的燕国觉得这皇帝立足未稳,很好欺负,便挥师南下,向恒国发起进攻。 边关将士几乎抵挡不住,最后,满朝武将束手,竟是这位律王叔主动请缨,率军往北境前线杀退敌军。 得胜班师之后,他从那些精英士兵中优中选优,挑出了最忠心于他,也是功夫最为了得的人做了王府的家丁护院。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十九章四象观 世人皆知,律王府里的那些下人们,可不是好惹的,那一个个,可都是在沙场上真正砍过人脑袋,见过血的。 律王爷功高卓越,当今圣上便免了他每年春秋朝觐之礼,只是三年一次的大朝觐才会来一次,想起上回见到律王叔的时候,自己才十一岁,乳臭未干的丫头模样,只怕现在律王叔认不出来。 凤歌放心大胆的往人群里凑,想听听他们在什么。 “奇怪,林知县怎么进去了?” “对啊,当听他元宵的时候竟然就送了一副字给王爷,从此再也没听他与王爷有过来往。” “莫不是他想升官发财,求王爷指路?” “你没见着是二总管雷烈把他引进门的吗?这待遇,不像是他上赶着求人,倒像是王爷请他。” 议论纷纷,皆是类似的论调。 王府门口实在人太多,凤歌决定往别处走走,随意走了几条街,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竟然立着一座道观,牌匾上写着“四象观”。 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道观门口冷冷清清,人门可罗雀,这门口的地面过于干净,连鸟雀也不乐意往这里。 想到从人皮娃娃里发现的那张纸,一向坚持相信着科学的凤歌,忽然决定到道观里上炷香,顺便把那张邪性的纸给烧了。 进门之后,凤歌才发现,这紫竹观不是一般的,别家道观再怎么也该是正中为正殿,供着三清并玉皇,两旁边为偏殿,或供月老或为知客厅,而这道观,竟然连正殿也没有,只有一个神龛,里面供着的也不是玉皇和三清,而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凤歌平日里也读过关于民间的风俗和信仰之类的文献书籍,只知上古时代有拜四灵的,至今应早已具现化为人形,哪里还有直接拜这四灵的。 正在她站在神龛前发愣的时候,一个道人从矮墙后面转悠出来,似乎是刚从茅厕出来,正哼着歌系裤带。 他头一抬,正与凤歌四目相对,整个人都僵住了,两手还保持着系裤带的姿势。 非礼勿视,凤歌多年来受到的教育便是在别人尴尬的时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仰头望着墙边的柳枝,念道:“嫩绿点点凝枯枝,美哉美哉。” 她的眼睛余光瞟着道士已经收拾停当,这才双目平视,看着道士:“想必您就是此间观主?失敬失敬。” 道士也假装好像刚刚才与她打照面似的,身微躬行礼道:“无量天尊,贫道稽首了,不知女施主今日前来是问卜消灾,或是进香许愿?” “本想进香,但见观中只有四灵,不知是何法?” “女施主请先上香,之后贫道可为女施主慢慢解释。”道人从一旁取来三枝清香,在烛火上点着了,才递给凤歌,凤歌接过,恭恭敬敬拜了三拜后,将香香炉之中。 道人将凤歌请至后面一处房舍之中,屋里陈设极其之简单,墙边有床榻,榻上的矮几两边,各有一只蒲团。 道士烧了水,为凤歌倒上。 “观素日没什么人来,虽有茶叶,却也是隔年旧茶,还不如清清静静喝这梅花上收来的雪水。” 凤歌笑道:“看不出道长也是如此雅致之人。” 凭良心讲,这位道士与雅致这个词之间的距离,大概像最西端的夏国戈壁到最东端的宁国渔港那么远。 一脸的胡,想学别人仙风道骨偏又不像,看起来乱七八糟,仿佛还能看出他今早吃的是米粥。衣服也是隐隐飘着很久没洗的味道。 若不是凤歌知道有文人骚客喜欢玩扪虱而谈,早就吓跑了,起码眼前这个道人,还没伸手往衣服里抓虱。 想到这杯的清洁程度堪忧,凤歌不动声色将杯放在茶几上,好像很认真的在听道士对她关于四象的故事。 “所谓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自古便受先民礼敬,直至后来,各教派林立,兴衰几世之后,百姓拜神,不过是希望神仙能回应自己的要求,若有不顺意,便不再前来。” 凤歌点点头:“正是呢,不再前来已经算寻常,我还知道有地方求雨不成,挥鞭打龙王雕像呢。” “所以,神灵已经成为了一种商人,与凡人做交易,凡人提供香火而他们提供神迹,仅此而已。但是……”道士的表情忽然变得神秘,他的声音也变得低沉:“灵力只有在心中真正有信仰的时候,才能发挥,只是交易,是不会得到神灵庇护的。” 听起来很厉害,但是凤歌完全没听明白:“可是,如果神灵不灵的话,哪来的信仰?” 道士笑了:“所以,这才是我这四象观,不供三清玉皇,也没有月老与财神,只供了天地四灵。人,生在天地间,与世间万物并存,四灵,亦是指代天地万物。” 他慢悠悠的喝了口水:“对于君王来,治国平天下是信仰。对于百姓来,修身齐家亦是信仰,儒生也好,武将也罢,心中须信仰着仁义礼智信,行为才不会偏差。” 见凤歌还是不甚明白的模样,他笑道:“比如,女施主每日早起梳妆,晚上还要一样样的卸妆,再一样样的上晚妆,难道不麻烦?但是看着镜中的自己变漂亮,看着意中人眷恋的眼神,就什么麻烦都不怕了。” “哦……道长,你好懂。”凤歌点点头,用化妆打比方,她瞬间就懂了。 父皇的妃们天天变着法的折腾,大概得到父皇的垂青就是她们的信仰吧。 想想很多女将自己一生的幸福都挂在男人身上,喜怒哀乐皆是靠别人施舍。过去凤歌没觉得她们这样有什么不妥,如今被这道士破,忽然觉得,一生的目标就是为了搏一个人青眼一顾,实在太蠢了。 无论是好或是坏,事事须得把握在自己手上,无论成败,皆无遗憾。 杯中的梅花雪水已渐渐散了热气,原本在杯上的白色水汽已不见了。道士笑道:“这梅花雪水的香气啊,在温的时候最好,过热则香气不显,过冷则香气尽失,现在喝正好,女施主快尝尝。” 居然他这么关心杯,本以为逃过一劫的凤歌脸上神色不动,心里却翻腾着十万个不愿意,关林森也没有出来打翻杯的意思,看来杯中的水也没下毒。 要是下了毒多好,就可以直接打翻不用喝了。 凤歌心中暗自叹气,微笑的道士似乎对自己这梅花雪水特别得意,死盯着凤歌手中的杯,就等着她喝。 算了,喝就喝吧,反正带的药够多,肯定有能治跑肚拉稀的。 凤歌一口将杯中水喝干,那姿势,与外国那些被赐鸠酒的大臣们也差不了多少。 见她喝完,道士笑道:“女施主还要喝吗?” 凤歌赶紧摇头:“想来冬天收集梅花上的雪水非常辛苦,还是道长您留着慢慢喝吧。” 虽然杯卫生堪忧,但是这道士刚才的话却十分在理,凤歌恭恭敬敬问道:“不知道长尊名如何称呼?” 道士笑道:“贫道玉虚。” “原来是玉虚道长。”凤歌心里觉得这名字很熟悉,却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兴许是在什么文献典籍里看过同名同姓的,当下也没多想。 玉虚道人看着凤歌:“女施主莫非遇到了什么难解之事?” “咦?能看出来?”凤歌摸着自己的脸。 想了想,她还是把那张纸条拿出来了:“我在家中的物事里发现了这张纸条,不知是什么法术?” 玉虚道人接过仔细端详一番:“朱砂定魂,想来,这纸条是放在傀儡人偶之中的?” “正是。”听见那道士竟然一口出纸条的来历,凤歌顿时更加相信他。 玉虚道人将杯中水喝了一口,对着纸条一喷,空白处,竟然影影绰绰显出两个字来:“凤歌”,这下凤歌一惊非同可,好在多年的训练使她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只是低垂了眼睫,挡住眼神中的震惊。 “这凤歌,似乎是当朝储君名讳?”玉虚道人摸着胡沉思。 凤歌默默点头,问道:“那这纸条,并那傀儡人偶,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种巫蛊之术,作法之人欲将被害者的七魂六魄收入傀儡之中,那个傀儡想必不会什么好模样,若是七魂六魄被收了进去,那被害者的身体,就会像傀儡一般模样。” “这傀儡必不是普通的泥制或是石雕,而是用动物皮毛做成,最佳的是人皮,人,万物之灵,灵性最足,效果最好。” 凤歌只觉得自己胳膊上的汗毛一根一根的站了起来,她强自笑道:“听起来真是玄的很,这七魂六魄收就收了么?” “这倒也不会,人的头顶与两肩,各有一盏本命火,只有火弱的人,才会神魂这么容易离体,一般身强体健的,大概要三四天左右才能收齐。这三四天之内呀,被害人会出现神思恍惚,做出一些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或是丢东忘西,更有甚者,弱女持刀杀了全家的也有。” 凤歌双手笼在袖中,用力掐着自己的胳膊才稳住了情绪没有惊呼出声。 只是笑道:“哎呀,这等邪物,我得烧了去,不过,若是往后再有人用这种手段害人,可有什么化解的好方法吗?” 玉虚道人一笑:“道法玄奇,自然是有的。” 他起身取来一只木盒,珍而重之的打开,里面装着一枚铜钱,是铜钱,却不是本国或是任何一国流通中的货币,一面刻着“吉祥如意”,一面刻着一枝梅花。 “这是在四灵之前供足七七四十九天的灵币,佩戴着它,可保一世平安。”道人神叨叨的摇头晃脑。 他将铜钱递给凤歌,凤歌道谢之后便想告辞离开,却听见道人:“这枚铜钱供奉日久生灵,便是律王府上来请,贫道也不曾给他们,只因要待有缘人,如今女施主与贫道如此投缘,贫道便给女施主算便宜些,只须一两银。” 此时将铜钱还给道人,实在难看,再加上凤歌此时对道人已有几分相信,刚巧凤歌刚才从律王府过来时,路过一家源义钱庄,顺手取了一两银,便给了道人。 道人将凤歌送到门口之后,便折身回去了。 凤歌将这枚铜钱心翼翼的收好,准备回县衙去取回自己的包袱,正巧看见林翔宇从律王府出来,脸上神情甚是欣喜。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章骗子 两人四目相对,凤歌觉得十分尴尬,想要避开,没想到林翔宇却好像完全忘记自己与凤歌之间的那点尴尬事,他现在只想找个人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 “王爷要安排我进工部,进工部”林翔宇刻意压低了声音,却也挡不住话语间想要飞起来的那种得意。 凤歌十分困惑的看着他:“为什么?” “像我这样精通机关术的人才,不进工部为国效力,多么可惜,王爷慧眼识英才呀哈哈哈哈。”到最后一句时,林翔宇终于压不住得意,叉着腰就在街上大笑起来,引得一旁排队送礼的人侧目以视。 凤歌觉得实在太丢脸了,赶紧了句:“我,我先回县衙收拾行李,那个,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对,我也要收拾行李了,不定明天我就能收到调令进京了。”林翔宇脚下生风,跑得比她还快,凤歌只见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滚滚烟尘中。 凤歌摇头叹气,什么时候本朝官员行事作风如此奔放,为什么自己只要步快一点就会被人指责行止不端,有失皇家提统呢。 保持着淑女的步伐慢慢往前走,凤歌心里觉得奇怪,这位律王叔,从来都不怎么管京里的事,更别提京官了,藩王与朝中大臣往来一直都是大忌,不心便会被弹劾为“勾结”,这次竟会推荐这样一个不着四六的人进工部? 难道他真是个不世出的天才?看这样实在是不像,要是真是天才,岂能连考三次都不通过,还成了笑柄,灰溜溜的逃出京城。 街边的饼店忽然飘出了非常诱人的香气,凤歌转头,正看见饼店老板端出一盆刚刚烤好的香酥肉饼,那味道,实在是太浓烈了。 本来没什么人的街道上,忽然不知从哪里涌出了许多拿着竹叵箩、粗瓷碗的街坊,他们争先恐后挤到饼店门口,十几二十个的买,很快,那个装着香酥肉饼的盆,就只剩一点碎面皮渣渣了。 买到的人心满意足的走了,没买到的人抱怨几句之后也各自回去。 空气中的香味还未散去,凤歌闻着只觉得口内生津,原本还不觉得饿,多站了一会儿,现在她觉得自己能吃下三块饼。 “请问,下一锅饼什么时候能好?”凤歌上前询问。 老板悠然的坐在店内的躺椅上,闭着眼睛:“这几天面粉不知怎的,竟买不着,刚才那一盆已经是最后的囤货了,再买不着面粉,我只好关门大吉喽。” 面粉这样寻常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是给钱就能买着的吗?凤歌不解,去年分明麦大丰收,虽然现在还没到收获新麦的季节,但再怎么也不可能就断货了。 凤歌问道:“怎么会没有面粉呢?” 老板翻身起来,看着她,笑道:“你是外地来的吧?” “嗯,我刚路过,闻着肉饼香味,本想买一个,不曾想竟然一下卖光了。” 老板笑道:“不是我自夸,我这肉饼啊,那是我祖辈传来下的手艺,用了三十多种秘制香料,入口酥脆,回味无穷。” 他摇头晃脑跟背书似的念叨:“先帝当初做为储君游历全国的时候,曾在我这里吃了一块肉饼,赞不绝口,登基为帝之后,亦念念不忘,邀请我爹入宫做御厨。” “我爹做了整整三年的御厨,后因思念家乡,便向先帝辞行,先帝还十分可惜呢。” 凤歌心中暗笑,先帝哪有空来位于京城南边的丰县,他刚一出宫,便被卷入了燕国细作事件中,可以完全是在燕国境内完成的游历。 算了,吹牛也是打广告的一种方式,想想朝中也有个因贪腐问题被父皇斩了的官员,在事情未败露之前,也自称任上清廉,离任时百姓都舍不得呢。 “这么好的手艺,不做太可惜了,那面粉为什么买不到呢?”凤歌还是很在意这件事。 老板叹了口气,无奈地笑笑:“这不朝廷征收兵粮嘛?咱们这的律王爷特别积极,不仅交足了朝廷要的数量,还的多给了许多,面粉做的军粮比米类好带,据行军时吃的都是饼,因此,不仅是丰县,附近所有城镇的面粉都交光了。” 交军粮这事凤歌是知道的,但是,且不最近并没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甚至还有一批士兵解甲归田,按只能是往少了交,断不可能把这么大范围地区的面粉都给交了。 就算律王爷是有心为国,但是,在太平年代做事做这么绝,非但不是好事,反倒是扰民了。 现在站在街上想吃肉饼而不得的凤歌,深深的感受到,这妥妥的就是臭不要脸的扰民。 “所以,现在我的面粉,哦不,你们的面粉,都在律王府里吗?”凤歌问道。 老板笑道:“姑娘,征粮自然是知县的事。” 知县,那个不靠谱的林翔宇吗? 不如问问他是怎么回事。 临走时,她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那边的四象观里有个叫玉虚的道长,他是不是很厉害的?” “玉虚道长?那个四象观,是观,其实只有一个神龛加一个空屋,哪有什么道长。” 凤歌心中猛地一跳,她不动声色的将那枚“灵钱”掏出来,给老板看:“这个你见过吗?” 老板接过一看,点头笑道:“太见过了,这不就是家里用来压帘的吉祥钱儿么,不能花,只能搁着。” “压帘?” “姑娘也喜欢用来做鸡毛毽的底盘,随便玩的东西。怎么?” “没什么,谢谢老板。” 凤歌微笑着向老板告辞,心里不由觉得好笑,出门先是遇上了偷,现在又是遇上了骗,果然是游历啊,把这些见不得人的下三滥先见了个齐全。 凤歌回到县衙,刚进后院就听见林翔宇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林知县,你若是现在走了,征粮的事怎么办?”凤歌问道。 林翔宇忽然停下来,看着她:“你怎么知道征粮的事?” “我还知道,你让百姓交超过朝廷定额的粮,看不出来啊,你这长得秀秀气气,眉清目秀的人,也竟然会干这种压迫百姓的事。” 凤歌完全是气坏了,已经懒得去讲究什么帝王心计,话的技巧,现在她只想挑起事端,若林翔宇敢对她做什么,反正有关林森将他就地格杀,想来父皇与那帮谏官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她想过林翔宇的各种反应:理直气壮、死不承认、推卸责任、装聋作哑。 就是没想到他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 林翔宇往地上一蹲,放声哀嚎:“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你不要这样看着我……” 刚才根本看不见的仆妇下人闻声,纷纷从各自的窗户伸头出来看热闹:“哎呀呀,看不出来,那个看起来嘴巴不饶人的不在,林知县连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姑娘也战不过啊。” “那是,咱们大人的战斗力,大概不如一只鹅。” “开什么玩笑,他最多只有半只鹅的战斗力,抱窝的母鸡都能把他给灭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一章肉饼没有了 凤歌以前听太学里的男同学杜书彦过:“我和我姐吵架,她一哭,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只能老老实实让步,家里好东西全让她给占了,我爹娘还怪我把姐姐弄哭了,一点男汉大丈夫的样都没有,好羡慕女孩啊……” 而现在的凤歌,也感受到什么叫做“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哭的那样无力,骂他他都不合适,反倒衬得自己像恶霸。 只能木然的等他哭完。 终于等到林翔宇闭嘴,凤歌才松了口气,问道: “是律王亲自跟你要加征面粉的?” 林翔宇抽抽嗒嗒:“我哪有这福气亲自见到王爷,都是王府的下人前来通知,俗话,宰相门前五品官,五品呐,我算什么,七品而已。” “不听会怎么样?” “不知道,没人这么做过。” 凤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想不想试试这个从来没人做过的事?” “不要。”林翔宇向后一缩,“就算没吃过屎,也知道屎是臭的,得罪当朝军功在身的王爷,不是被贬就是被罢免,还能有什么好的。” “所以,你就是用百姓的幸福去换了进工部的机会?”凤歌想起那吃不着的香酥肉饼,心中的悲愤又起。 林翔宇的脸上又写满了委屈,嘴一扁:“这不是我换的呀,今天二总管雷烈忽然叫我去王府才告诉我这件事,在这之前,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是王爷亲自对你的?” “都了,我哪有资格见到王爷,今天已经算给脸了,是二公接见的。” 凤歌皱着眉,律王的二公,不是王妃所生,而是王妃陪嫁滕妾之,曾经听父皇提起过这人,据虽不是世,却自幼聪明过人,王爷待他,基本与世同例,甚至打仗时也曾经将他带在身边出谋划策。 林翔宇擦了擦眼角,站起身,决定去放满了雕塑的房间里,看看它们,缓解一下心情。 他刚推开门,就“哎呀”一声:“谁把它给扔地上了。” 凤歌望去,只见地上,是两个人偶,她随之跟过去一看,不出意料,果然还是那三个人皮娃娃之一。 林翔宇捡起地上的娃娃,从其中一个里,抽出了字条,上面写着几个字,凤歌看得清清楚楚,又是生辰八字。 看着前面的年月日,凤歌心里一惊,那是父皇的生日。 她将那纸条劈手夺过来,林翔宇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拿着往客房里走去了,桌上的茶壶里有昨天剩下的水,凤歌抬手便浇在纸条上。 果然,纸条上慢慢浮现出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凤歌实在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那就是父皇的名字。 紧跟在凤歌身后的林翔宇虽不知那生辰八字是谁的,但是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全国上下,谁也不敢跟这个名字重名。 “你去把第三个人偶拿来。”凤歌将字条放下,看着林翔宇。 第三个人偶中果然也藏着字条,写着的却是律王的名字。 “这不是我干的。”林翔宇整个人都软了,凤歌平静的看着他:“当然不是你干的,你如何能得知皇族中人准确的生辰八字,只怕是有人想要害你。” “你得罪过什么人?身份不低的人。”凤歌问道。 林翔宇想了又想,最后抱着脑袋:“我能得罪谁呀,我连县衙里的厨娘都不敢得罪,我……我不知道啊。” “那个巴国行脚商人,你是在哪里遇到的?” 林翔宇还在慌乱之中,根本没听见她在什么,凤歌双手按住他的肩膀:“你冷静下来!慌有什么用,要赶紧把事情解决,知道是谁想害你!巴国商人,你到底是在哪里遇到的。” 林翔宇抬起头,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个眉梢眼角还带着稚气的丫头,她的眼中却带着十分的坚定与镇定,林翔宇嘟囔了一声:“跟我妈似的,女人太可怕了。” “你在什么?”凤歌没听清楚。 林翔宇胡乱搓了搓脸:“没事,没事,那个巴国行脚商人,是我前几天,去附近的村里探访民情的时候,在乡间的道上遇见的。我一眼就看见放在货担上的这三个娃娃,很是喜欢,所以,就买下来了。” “你喜欢收集人偶这事,有多少人知道?” “嗯……可能整个丰县都知道吧?”林翔宇急急分辩道,“这只是一种个人爱好。” 此时,凤歌忽然发现一只半黑半白的狗正蹲在门口望着她,还不住的摇尾巴,她觉得有些奇怪,只听巴国山中有罴,皮毛黑白相间,从来没听狗也有这般毛色的。 待出得门去一看,什么半黑半白,就是一只黑狗身上被泼了半身的白色粉末。 凤歌用手沾了一些,闻了闻;“面粉?你们官库的门没锁?” “不能啊,今天早上都运走了呀,哪里还有面粉。”林翔宇更加困惑。 “连做香酥肉饼的人都没面粉了,它能上哪儿沾这一身?” 凤歌蹲下来,看着虎:“喂,你刚去哪儿了?” 虎伸着舌头,眼睛盯着茶壶,呼哧呼哧的喘气。 “带我去那里,我就给你喝水。” 虎一脸虔诚的看着茶壶,动也不动。 “我数到三,你再不,就没有水喝了,三!” 林翔宇觉得这个姑娘白长了一张聪明脸,怎么跟狗还起话来了。 “它又不是人,怎么会……” 正着,虎便站起身,向门外走去,凤歌随着它往门外走,见此情形,林翔宇的下巴都快掉了:“好了,建国后不能成精的。” 他也赶紧跟过去,想看看这只神奇的狗到底能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去。 走过了大街穿过了巷,路过了喧闹的酒楼,经过了脂香浓郁的翠云阁,最后,虎带着它们,出了西城门。 守门的兵士看着他:“林知县要出城啊?这城门可是快要关了,可得抓紧些回来。” 另一位兵士笑道:“没看前面那位娘吗,只怕林知县是想出去跟她干一些刺激的事,不回来便不回来吧,多穿点多盖点,这天气着凉了可不好。” 在两人的调笑声中,林翔宇尴尬的挤出个笑容,一路追着凤歌往城外去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二章山洞 丰县的西边是一片平坦的大地,大片大片的田地,农户一般住在离城墙比较近的地方,也方便进城卖菜卖粮,只有在农忙时节,农户才会就在这里的地头住下来,免得一来一回两头跑,浪费时间。 再过半个月,这里就会出现一片春播的繁忙景象,不过现在,只是偶尔能见到有几个农人正在修理屋舍,修理沟渠,往往走许久也不见一个人。 凤歌漂亮的长裙在杂草间时不时被勾住,她也顾不得了,将裙摆拢在手里,向前飞跑,只把林翔宇看的目瞪口呆,谁家娘也不见这般泼辣。 看出了林翔宇内心的崩溃,凤歌笑道:“做大事者不拘节,我老师的。” “对……”林翔宇无力反驳,但仍又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有男人的灵魂?” “放肆!”凤歌本能的怒斥,转而笑道:“那你一定是女扮男装的。一天流的眼泪比我三年流的都还多。” 林翔宇委屈巴巴的闭上嘴,默默垂头跟在凤歌身后,凤歌一面走一面还不忘数落他:“你这样怎么能进得了工部,工部那些理科死宅们会把你玩死的。” “啊?我……我没听他们有龙阳之好啊……”林翔宇再次感到人生观受到了冲击。 凤歌揉揉太阳穴:“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听,工部那些技术宅男们,平时不爱交际,时不时的就搞个什么新东西来恶作剧同僚,若是谁被整了,他就会马上想着要报复回去,饭也不吃了,觉也不睡了,夫人也不要了,就忙着做机关暗器折腾人。” “听工部那幢房,寻常人根本进不去,不心一脚踩进去,起码触动七八十种机关,就连我父皇……” “父皇?”林翔宇疑惑的看着她。 凤歌神色如常的点了点头:“你没听过蜗夫,蜗居的蜗,夫的夫,那是传中的机关大师,因此被同行业的人敬称为‘皇’,最善在地方玩大机关,可是就连他,进了工部,也只不过走了十几步而已,刚绕过第二道屏风,就被放倒了。” “哦……这么厉害。”林翔宇这下对工部越发的肃然起敬。 “像他这样的人,工部的人还是很客气的,只不过,他那天突发奇想要突击一下工部,结果那些机关都没撤,就……中招了。” 想着那天父皇回宫的时候神情一如即往的冷静与从容,可是额头上的青痕与衣服上撕破又被拙劣补上的痕迹,可没有逃过母后的眼睛。 凤歌想到父皇被母后叨叨半天的那张苦脸,忍不住笑出来。 “那,工部的人平时都做些什么,工作很忙吗?”林翔宇问道。 凤歌摆摆手:“看起来很忙,其实挺闲的,那些聪明人,半天时间就能把别人要做七八天的活给做完了,剩下来的时间,都在玩,对了,听工部尚书也很喜欢你收集的那种人偶娃娃。” “谢谢提点。”林翔宇开心的搓着手,心想万一顺利调任工部,去衙门报道之前一定要先去买几个限量版的,送给上司做见面礼。 看着他一脸兴奋的样,凤歌猜到他的心思,无奈的摇了摇头:“林尚书,他很重视才干的,光会送东西不会做事,他一样不给好脸,就算是当今圣上,都不敢拂他的意,硬给工部塞人。” “啊,林尚书?也姓林吗,跟我五百年前是一家,这下就更好话了。”林翔宇现在已经在幻想自己在工部应当如何大展拳脚,像修都江堰的李冰那样千古留名。 一个沉浸在梦中的人是叫不醒的,凤歌决定放弃跟他话,林翔宇倒是主动问起:“对了,姑娘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凤歌笑道:“我家在京里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然知道啦,不然怎么会知道林知县当初考工部三次而不入的事情呢?” “咱们……能别提那事了吗?”林翔宇的脸又红了。 凤歌看着他低头缩脖的样,无奈摇头:“你到底是不是女扮男装的!别男的了,女人里面也得是从不出闺门,爹妈往死里娇惯的才能达到你这样的高度。” 林翔宇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这样,我家里从管我极严,多走一步不行,少走一步要打,看着你,我就想到我娘……” “……”凤歌眼神如刀。 林翔宇又本能的一缩脖:“我娘也是特别聪明特别美丽,因此特别有主见,我爹还在世的时候,都不敢跟她发生正面冲突。” 凤歌一时不知该如何评价,她想起了自己的母后,把整个后宫管得跟个国家似的。 “她的手很巧,我时候的玩具都是我娘给做的,因此,我打就想要也能做出各种各样的东西,希望她和我爹现在在天上不要再打起来。”林翔宇抬头望着漫天晚霞,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令堂她也……”凤歌忽然同情起眼前这个随时随地哭哭唧唧的泪包来了。 “嗯,那年猛江突然决堤,原本已经逃开了,但是她想着之后的日身上没钱不行,于是又折返回家去拿银,就没跑出来……”林翔宇闭了闭眼睛,深吸一口气,“因此,我才想要进工部,希望每年能及时修理各处河堤江堤,不要再让任何一户人家发生这样的悲剧。” 他一抬头,发现凤歌站在自己面前,竟然比自己还高了一个头,凤歌拍着他的肩膀:“有这个心很好,更重要的是能力,如果你确实有这个能力,我保你一定可以进入工部,并且有所建树。” 接着,她跳下大石头,继续往前走:“快走,天快黑了。” 刚才被她拍过的肩膀,那沉甸甸的感觉犹在,林翔宇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自嘲笑道:“我竟然被一个丫头给教育了,哈哈,真是好笑。你保我?怎么保?” 他笑着摇摇头,追过去:“慢点,心绊着。” 转过两道弯,凤歌一眼就看见前方有一个大山洞,外面还有几个人来回走动,看起来,应该是守卫。 “这些人你认识吗?”凤歌轻声问道。 林翔宇摇头:“不认识。你要进去?” “这地方有古怪,我一定要去看看。” 林翔宇打量着她一身宫妆长裙,轻纱飘飘,钗饰叮当,腰间禁步压腰的环佩轻碰更是清脆悦耳:“还是我去吧,你还没靠近就被人发现了。” 凤歌本想反驳,只是一转头,头上就传来清脆的声音。 平日没什么感觉,要是在安静的地方,这声音还是相当响亮。 “你等等。”凤歌将头上的发钗与各色饰品都拔下来,又将拖在地上的长长裙摆抱在手中,“看,现在没问题了。” 林翔宇十分怀疑的看着她:“这样能行?” “能行能行。”凤歌催促道,“我们一会儿趁着天黑,悄悄的溜进去……去?” 刚才还在前面走来走去的人,竟然不见了。 凤歌揉了揉眼睛,没错,是不见了,她低声问:“刚才那边的几个人,去哪儿了?” 林翔宇一脸茫然的摇头。 算了,问他也是白问,这几个人大概吃晚饭去了。 凤歌蹑手蹑脚的与林翔宇一同往山洞摸去,她没有直接闯进去,而是贴在洞口,悄悄伸头往里看,只看了一眼,又马上缩回来,神色严肃。 林翔宇低声问:“看见什么了?” “什么都没看见。” “……” “里面一片黑。” “那,咱们就别进去了呗,太危险了,不如我调些衙役来……”林翔宇从来没干过这么刺激的事。 “等你调来人,他们把东西都藏起来了怎么办?”凤歌的脸上就写着:“一定要进去。” 林翔宇苦着脸:“千金之,坐不垂堂。没事干嘛往这种地方跑。” “谁是千金之?”凤歌心中一跳,以为林翔宇看出了他的身份。 “当然是我啦,我好歹也是一方父母官,怎么能亲自往这么可怕的地方跑。” 凤歌摇摇头:“我看你不是千金之,是千金姐,比我一个姑娘家还娇气!事儿多!麻烦!胆!怂包!” “我才不是。”林翔宇男汉的尊严受到了打击,他从怀里掏出火石与火镰:“进去就进去。” 他寻了根粗些的树枝,点着,昂首挺胸的往里走。 凤歌跟在他身后一同进去。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三章被擒 这是一处天然的山洞,冰凉而干燥,曲曲折折,然后……再往前,就已经是一堵严严实实的石壁,没路了。 “什么都没有,我们走吧。”林翔宇转身,他手中的火把晃着了凤歌的眼睛,她一下没留神,脚下被突起的石头绊了一下,不由自主用手一撑,碰触到石壁。 看似已全无去路的前方,石壁竟然“咔咔”从中裂开,黑暗的前方隐藏着无限的可能与神秘。 “机关!”本来十分紧张的林翔宇,忽然来了精神,他弯腰凑在凤歌刚才无意间摸到的位置看了好久,“厉害!精巧!一定是大师做的。” 林翔宇不紧张了,凤歌反倒紧张起来,她想确定一下关林森是不是还紧紧的跟着自己,以及,她不确定,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是不是算自杀。 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只是,如果按稳妥的处理方式,有可能会耽误时机。 对,那就不算,哼,我乃堂堂储君,我什么就是什么,好歹没指着一头梅花鹿它是大白马已经算贤明了!凤歌给自己鼓舞打气。 两人踏进石壁之后,走了十几步,石壁忽然合上了。 林翔宇一转头,见石壁合上,自言自语:“它怎么知道要延时合上,这难道是水力锤的动力系统?” 两人在石壁上摸来摸去,想要找到出去的开关,石壁却静静的立在那里,完全没有想要动一动的意思。 “放心放心,这种地方既然是让人进的,就必须有让人出的机关。”林翔宇也不知是在安慰凤歌,还是在安慰自己。 又摸了一阵,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凤歌直起身,对林翔宇:“算了,我们再往前走走看,在这里耗着也没意思,兴许这就是个单向门,出口在前面也未可知。” 火光明亮,看来这里的空气还是十分充足,没有被憋死的烦恼。 前方,有一块石碑,上有几个黑乎乎的几个大字,林翔宇用火把一照,顿时吃惊不,只见上书“忠武韩王陵”,下面还有几个字,应该是这座韩王陵建成的年代。 “没想到,前朝的那位韩王竟然埋在这里。”凤歌感慨道。 这位韩王武勇过人,当初若不是他撑着,只怕太祖早早的就立国了。太祖当初对这位对手也是赞誉有加,只可惜,太过忠心,拉拢不过来,只得使了一招“反间计”,让前朝昏庸的皇帝亲自将这位韩王斩了。 至城破之时,前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才知道,自己错杀好人,却是悔之晚矣。 太祖命人将这位可敬的对手好生收敛,同时也在史书中记下这一笔,警示自己的孙后人,若是素来忠勇之人疑有谋反,必须慎之再慎之,不可轻伤人命。 “割人头,不是割韭菜,后悔了等来年,还能再长出来。” 凤歌知道这段旧事,却不知道竟然是埋在这里。 可惜现在情势不对,否则她一定会好好祭一祭这位英雄。 凤歌十分感慨,借着火光,又向前走去,忽然,脚下不知踩到了什么,微微向下一陷,岩壁里似乎有声音。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不知从哪里飘出淡淡的香气,她刚想闭住呼吸,却已经来不及了,整个人软软地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好吵。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喧闹声。 凤歌皱着眉头,嘟囔着:“再睡一会儿。”肩膀却被人摇动,她想要躲开:“就一会儿。”却感觉到,身体似乎被什么东西固定住了,根本动不了。 而摇动她肩膀的手更加用力,现在这些宫女,胆越来越大了,谁给了她们勇气,母后吗! “大胆!”凤歌终于受不了了了,猛然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却不是熟悉的丹凤殿。 阴暗的房间,简单的家具,还有一些根本不认识的男人,每个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窃窃私语,发出邪恶而暧昧的笑容。 “你终于醒啦。”其中一人凑过来,捏着凤歌的下巴,仔细端详着她的脸:“真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呢,有没有婆家啦,有没有相好的情郎啊?” 凤歌脑里还是晕乎乎的,只觉得眼前这个人很烦,废话连篇,操的心比宫里的管事大宫女还多,她用力甩开那只手:“闲事管太多,心死得快。” “嗨哟,娘脾气不,辣辣的,我喜欢。” “喜欢你大爷!”这几天在市井里听见这句话听见好多遍了,凤歌觉得这话特别有气势,一直想要找机会出来,现在终于脱口而出,那一瞬间,感觉异常的舒爽。 “麦老大,主上来了。”有人匆匆从外面跑进来。 被称为麦老大的人一惊:“怎么这会儿来了。”忙召呼众人:“快出去迎接主上。” 片刻,人便走了个干干净净,凤歌这会儿也清醒的差不多了,她四下张望,发现一旁还绑着个林翔宇,低垂着脑袋,似乎还没醒。 “喂。”没有动静。 “醒醒。”没有动静。 “林翔宇。”没有动静。 “工部尚书来啦!” “哪哪哪!”林翔宇整个人忽然精神百倍,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处境:“我们这是……刚才好像闻到了一股香气,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们中了迷香。” “……而且还是从西域的大雪山下,专门采来的阿修罗花精炼而成的迷香……”一个冰冷的声音传入屋里两人的耳朵。 石门,缓缓缩入两边的机关里,一个穿着斗篷的男被一群戴着白色面具的人簇拥在中间,向凤歌走来。 要看一个人的身份和家世,不是看衣服,而是从仪态与谈吐的细微之处,这个男人的步迈得不紧不慢,身形端正,腰背挺直,却不是侍卫或习武者的那种紧绷感。 而是习惯对别人发号施令,久居上位者,不自然流露出的气质。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四章危机 可惜,看不见脸,他的脸隐藏在一只黑色的面具之后,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充满打量之色,从凤歌的脸扫到她的身上,再到脚上。 “放着好好的日不过,却往这穷乡僻壤跑,何必呢。”那人摇头叹息。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嘿嘿”两声:“我就是个来踏春游玩的普通人。” “普通人,会和知县在一起踏春游玩?” “嗯……知县大人他……他比较亲民。” “啊对,亲民,我特别亲民,所以到山上来看看最近野菜长得怎么样,有没有新鲜的蘑菇长出来,我没有和她一起来,我是一个人……” 戴着面具的人不耐烦的挥挥手,一旁早有人将他的嘴给堵上。 “游玩?哈哈哈。”戴着面具的人虽然在笑,笑声里却带着不尽的森冷肃杀之意。 面具后的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凤歌:“原来,皇城里的大公主,对这种野山荒地有兴趣。” 突然被破身份,凤歌心中一紧,这人是谁,他为什么知道自己的身份? 现在应该怎么办? 当然是装傻啦,难道要直接承认吗? 在朝听政这么几年,凤歌学到的技能有很多,其中包括就算所有证据都放在面前,也能大喊“老臣冤枉”的臭不要脸技能。 那种被人随便甩了几条证据就整个精神崩溃,跪下承认,不仅全部和盘托出,还一定要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做案的动机和操作过程也详详细细出来,生怕漏掉一个细节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站在大恒的朝堂之上的。 “什么大公主?我怎么完全听不懂你在什么?”凤歌茫然的眨巴着大眼睛,脸上写满了“无辜、天真、纯洁”。 面对这样做作、浮夸、毫无演技的装傻,面具人根本不以为意:“会这么,当然是有十足的把握,你认也好,不认也好,都不重要。” “反正……你都会这样静静的……死在这里,无人知晓……” “呃,你后面那几个,不是人?还是……”凤歌貌似纯良的一笑:“你想事后杀人灭口呀?” 这话一出口,面具人身后的几个人看似没有任何异样,但是,有的人脸上,已经微微露出了一些情绪的变化。 戴着面具的人微笑着鼓掌:“很好,很好,虽然已经落到如此地步,却能在看似不经意的时候,挑拨离间,真不愧是我大恒的继位储君,如果你好好的往南,不来这里多管闲事,必能成为一代明君。” “哪里哪里,客气客气,你也不错啊,明明是步步为营,把我算计来,却成是我自己找死,有力的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像阁下这样的人才,要不要考虑跳槽到我手下,光明正大掌权做事,完全不需要蒙头盖脸,遮遮掩掩。” 戴着面具的人摆摆手:“罢了,不与你争这口舌之利,来,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认识。”着,从他身后,转出一个穿着长长的黑斗篷的人,她缓缓的摘下罩在脸上的白色面具,又拂下了兜帽。 那一瞬间,凤歌感觉心脏停跳半拍。 这个人,不就是自己吗? 无论是身材还是眉眼,都一模一样。 “来见见这位大恒的储君——大公主殿下。”戴着面具的人满意地看到凤歌终于露出震惊的表情。 “待你殡天之后,她会替你承欢膝下,继承大恒国统,你就放心的去吧。”戴面具的人笑道。 他身旁有人拔出刀,“呛啷”一声响,刀刃的寒光,照在凤歌的脸上,那人持刀向凤歌一步步走来,凤歌不安的东张西望,关林森呢?为什么这个暗卫在关键时刻没有出现? 戴着面具的人冷笑道:“你在等你的暗卫?呵呵,我既然知道你的身份,还能不防着暗卫吗?他现在,只怕已经被砍成肉泥了。” 凤歌冷笑:“就凭你的人?只怕还没有人能赢得过他!” “一根筷当然容易被折断,两根三根……一百根两百根呢?” 凤歌笑得云淡风清:“哎呀呀,怎么忽然就数到一百两百了,你这人,怎么不按套路来呢。” “再拖延,也是没有用的。” 凤歌一双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冷静自如就好像站在丹凤殿之中。 得到催促的指令,持刀的面具人加快脚步向凤歌冲去,戴着黑面具的人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长刀高高举起,锋利的利刃闪着不祥的光芒。 没有一丝犹豫,他就这样对着凤歌,一刀劈了下去。 绑得结结实实的绳,随着刀锋的划过,而断裂,一段一段的落在地上。 “就知道是你。”凤歌一得自由,马上闪开躲到一边,她知道自己在动手这件事上实在是没什么可以对关林森有所帮助,只要不碍事,就是对他最大的帮助了。 戴着白色面具的人一涌而上,向关林森扑来,隔着人群,凤歌与戴着黑面具的人遥遥相望,凤歌昂首,向他扬眉一笑,那人定定的看着她,冷笑道:“大公主,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罢,黑色的大斗篷扬起,如张开翅膀的蝙蝠,消失在石门之后。 “主都走了,你们还这么用力,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如就走吧,我不会告诉他的。”凤歌在后面大声。 大家都没打算理她,刀剑相交的清脆声响不绝于耳。 “他们都是死士,很有职业道德的,收入特别高,绝对能做到老板在和老板不在一个样。”林翔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绳解开,靠在一旁的石壁上。 “你?什么时候……”凤歌看着他。 林翔宇将长袖卷起,肘后的大臂上绑着一块生牛皮,他轻轻动了一下,从牛皮中弹出一条长长的细刃,虽然不能杀人,但是割绳却是绰绰有余。 “啊,这个很有意思,看不出来,你竟然还会做暗器。” 林翔宇将细刃收起来:“如果我也有钱请暗卫,就不用准备了。你看,有它有什么用,还不是只能眼睁睁的任人宰割。” “嗯,不要灰心,我觉得很有用,给我做一个好不好?”凤歌问道。 “没问题,等咱们出去。” 此时的关林森已经将绝大多数的白面具格杀,只剩下最后一个,那个脸与凤歌一模一样的女人。 关林森停止了攻击,方才的厮杀,使得刀身上满是血迹,他轻挥长刀,刀丸上的血珠被挥开,刀刃上已有几处缺口。 他以长刀点住地面,看着她:“顶着那样的一张脸,真是让人下不了手,你走吧。” 在后面的林翔宇却着急了:“她一定知道那批面粉到底去哪了,不能放她走!” 那个姑娘忽然笑起来了,就好像听见了最好笑的笑话:“不能放我走?凭什么?就凭他这强弩之末的身?哈哈哈,我们不如打个赌,我数十下,他只怕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翔宇心中一惊,不由自主望向关林森,他依旧腰背挺拔的挡在凤歌面前,如同一柄长枪,守护着她。 “一、二、三……”那个姑娘每数一下,便向前走一步,她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房间里轻轻地回响。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五章疗伤 关林森仍然一动不动。 “还不快点过来。”原本坐在后面角落的凤歌站起身,向前迎着她走来,“这个月的五两银已经给你了,还不快干活,下个月还想不!” 此话一出,林翔宇震惊的看着凤歌:“你……她……” “真没劲……”那个姑娘懒洋洋地将脸上的人皮面具撕下,赫然就是金璜,“你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凤歌还未及回答,关林森倒下了,笔直的向后倒下,凤歌急忙将他扶住,却被他的体重带得几乎自己也站立不稳,她急道:“先救人。” 躺在地上的关林森,双目紧闭,凤歌去探他的鼻息,已十分微弱。 黑色的斗篷,触手湿润,凤歌举起手,手掌上是触目惊心的红。 “帮我照着亮。”金璜蹲,将关林森的斗篷,又他的外衣,他的上半身几乎已经被血浸透了。 一共十七道刀痕,每道都险险擦过要害,伤口兀自在向外流血,足见当时情况之危急。 “林知县,后面有出口,你快回去,弄匹马也好,弄顶轿也好,他一会儿是走不了了。”林翔宇答应了一声,便先行离开。 看着一向嘻皮笑脸没个正形的金璜此时神情严肃非常,更令凤歌忧心不已,金璜对关林森做了简单处理之后,对凤歌:“他失血过多,心脉微弱,需要有吊着气的东西,比如人参灵芝,否则这关过不去。” 凤歌想起离宫之时,苏岩给她的那瓶据只要没死,就能吊着一口气的药,虽然他看起来实在是很不可靠,但是现在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试试这个。”凤歌从怀中取出一只的白色瓷瓶。 金璜接过,闻了闻:“闻起来很贵。” 她试着往关林森嘴里倒,但是关林森已失去了意识,根本无法自行吞咽,倒进去的药液,也顺着嘴角流出来。 此时,刚刚踏出门的林翔宇那里,又发出了一声惊叫,接着是有喊:“别跑。” 没想到竟然还有余党! “你去帮他。”凤歌当机立断,金璜左手将瓷瓶递还给她,右手抄起搁在一旁的长刀,一阵风似的不见了。 接着,门外就传来了金戈相击的声音。 屋里只剩下凤歌与关林森两人,关林森的脸色越发不好了,连嘴唇也变成灰白而干燥,她心的托起关林森的头,又倒进一些,根本灌不进去。 凤歌一狠心,自己仰首将白瓷瓶中的药液饮下,再抱起关林森,让他的脖颈向后仰,又捏住他的下巴,他的双唇不由自主微微分开。 关林森现在已经完全无知无觉,只有留有残余的本能反应,想要躲避这不明液体的侵入,他微微摇晃着头,舌头上抬,将药液挡在咽喉之外,不愿咽下。 凤歌心里着急,更加用力,强行用自己的舌头将关林森的舌头压住,将药液一口一口的向他口中哺去。 服药之后,被凤歌暴力压过的嘴唇泛出红色,凤歌又仔细检视他的伤口,金璜方才像不要钱一样涂的止血药膏已经起了效果,现在血已经不流了。 原本一个生龙活虎的人,现在就这样没有一丝意识的躺在自己面前,凤歌心中一阵难过,虽然在宫中,有的是宫女太监伺候她,照顾她,但是,今日这般危险,是她长这么大从未遇到过的。 传中的沙场喋血、宫闱惊变,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她那时曾经想过,如果是自己遇到了危险,身旁是否有忠心耿耿的人愿意挡在自己面前。 这是凤歌第一次认真的看着关林森的脸,原来他的脸是这样的俊朗,深刻的五官,上挑的浓眉,看起来好似一座难以接近的冰山。 想起他当初从怀中掏出暗卫工作指导的时候,那一脸的无奈,她忍不住又觉得好笑。 他这样一个人,肯定不像他外表那样冰冷无趣。 “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选择来做暗卫呢?”凤歌想起出发之前,自己对他的调查,他是个武勋世家的庶,庶无法继承家里的官位,就连财产,也不会分到很多。一切只能靠自己。 也许,他来做暗卫,只是为了谋求一条晋身之路。 凤歌托着下巴想:“如果是我,需要用性命去换荣华富贵,我会不会做呢?应该不会。但是,如果是用我的命,去换国家的和平与安定呢,就像外国的那些和亲公主一样……嗯,也不是很高兴啊。”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关林森轻轻动了一下,微弱的从他唇中逸出。 凤歌这才醒过神来,急忙问:“感觉怎么样?” 没有回答,关林森的浓眉只是纠结在一起,似乎十分痛苦。 伤口不是处理过了吗,为什么他还会这样痛? 凤歌细细检查他的全身,这才发现,在他腹那里,似乎有一点微微的金属光泽,她心翼翼的在旁边按了按,关林森全身猛的一颤,他大口的喘着气,一双眸却仍闭合在眼睑之后,仍是没有醒来。 那点光芒,想必是暗器之类的东西,她心里明白应该赶紧取出来,但是伤口却好死不死就在那个位置。 她曾经把针误扎进过手指,很痛,宫女帮她把针拔出来,上了药,很快就不痛了。想来暗器也是同样原理。 只是从太傅就教育她们,非礼勿视。 长这么大,她连男人光着上半身的样都没有见过,何况是那里…… 现在,关林森急促起伏的胸口,再一次放缓,凤歌又将手伸向他的鼻,竟然没有了气息,她这一惊非同可,又学着金璜刚才的样,将两根手指伸向他的颈后那片柔软的区域。 还好,虽然微弱,但是指尖仍能感受到有一丝微微的颤动。 不能再犹豫了。 凤歌咬牙,对自己:“整个天下都是我的,天下的人都是我的民,什么男人女人,都是我的人!”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六章抉择 裤带很容易被,但是往下脱的时候,才想起来,得把整个抬起来,才能脱得动。以凤歌的力气,实在难以做到。 拿起放在关林森身旁那把浸满了鲜血的长刀,心将他黑色的长裤割开。 伤口中涌出的鲜血已经几乎凝固,将裤的布料和伤口紧紧粘在一起,只是轻轻的扯一扯,关林森的身体又是无意识的一颤。 吓得凤歌马上松了手,她暗骂自己没用,咬着嘴唇,紧紧捏住碎布的边缘,眼睛一闭,双手猛然抬起,将布片。 被扯裂的伤口,又急速涌出大量鲜血,凤歌手忙脚乱将伤药往他的伤口上倒,用手涂抹开,忽然她的眼睛看见他两某处,惊得手一缩,脸羞得通红。 表姐东平郡主结婚的时候,她曾前往凑热闹,只比她大了两三岁的东平郡主,一向乐于与这位表妹分享各种闺中趣事,包括……家里人给她藏在嫁妆盒下用来压箱底兼教授之用的人。 幸好那个时候就知道,不然,好奇如她一定会对这个人身上这特异之处反复研究…… 这支暗器深深地扎在鼠蹊部,只露出了一点点头,连个着力点都没有,凤歌虽然已经努力的避开,但是总是会碰到那个部位。 几经努力,终于将那支飞针拔了出来,在烛光下,那根飞针竟泛着蓝幽幽的光。 针上有毒! 伤口中微微渗出的是血色发黑,凤歌也顾不得了,学着金璜曾经操刀的模样,将细的孔状伤口划开,毒血,那个位置本就是血管丛布,她也不敢划得过深,因此,毒血排除速度实在太慢。 凤歌感觉到他皮肤的温度慢慢在升高,难道是毒发了。 不行,不能再耽搁了。 她鼓足了勇气,伏,用力吸出关林森伤口里的毒血,一口一口吐在地上,直到伤口的鲜血颜色转红,凤歌这才松了一口气,为他涂上药膏。 再看关林森的脸色,凤歌吓坏了,他的脸上一片,一摸他的额头,滚烫。 这次是跟着虎往山里跑的,身上并没有带许多药,现在就连上哪儿找冷水为关林森降体温,她都不知道。 凤歌想到这里既然有人躲着,就应该有水源,她悄悄靠近门,仔细听了半天,外面没有一点声音,她悄悄打开门,蹑手蹑脚向外走,山洞很静,不知哪里传来水滴砸在石板上的声音。 “嘀嗒、嘀嗒……”凤歌循声而去,很快,不远处就发现一汪水潭,她撕下棉质内裙,将布料浸在水中。 山泉的水分外的刺骨,好像是雪山冰泉似的。 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在宫里,无论冬夏,到她手中的水,都是温度适宜的,绝不会太烫,也不会太冰,现在她手中捧着这条吸满冰水的裙,手指已经冻麻了,却仍然紧紧抓着,不放手。 她加快脚步跑回去,一点一点擦拭着关林森的身体。 穿着衣服的关林森,身形还是个少年模样,纤瘦颀长,没想到他的身材竟然这样好,肌肉线条分明,并不夸张,却能感受到其中蕴藏的力量,腹部线条分明的被划成八块,还有两条侧线从腰间延伸至更深处。 凤歌尽量避免不往那里看,但是,闭着眼睛擦的后果就是碰到伤口,手掌下的身体又是一阵颤抖。 实在没办法,凤歌默默念叨:“你要是需要我对你负责,也不是不行,但是如果我要将你收入宫中,肯定不能封你为正驸马,将来不定连个控鹤的名号都不能给你。” 她一面擦着一面:“父皇想要立个妃,都被前朝大臣三劝四谏,幸好他与母后少年相识,刚巧门当户对,不然……哎,生在皇家怎么这么苦,连这点事都不能自主。” 在絮叨中,她将关林森全身上下擦了个干净,宫里的伤药果然药效非常好,他身上那些的伤口,都已停止了流血,伤口颜色转深,已在慢慢收敛。 这是个好迹象,唯一让她觉得担忧的,是飞针上的毒药对他的损害,虽然已经及时吸出毒血,但仍有少量毒素随着血液流至全身,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内服药物,尽快驱散,只怕会对他的身体有损伤。 凤歌又取了几次冷水,他身体的高热终于降了下来,呼吸也变得有力,胸口的起伏也变得正常。 终于救回来了,凤歌松了一口气,她站起身,这才发现,关林森全身不着寸缕,就这么躺在地上,若是金璜林翔宇回来,看到这场景,还不知会如何想。 可是关林森自己的衣服已经沾满了血迹变得僵硬,更重要的是,那也不能被称为衣裤,只能称之为布块了。 凤歌将衣服拿在手里都觉得扎手,何况给他这满是伤口的身体穿上。 四下张望,她终于发现一件白面具甩下的黑色斗篷,却被那个死人压着,她一点点用力想要将那件斗篷扯出来,最后一点不知卡在什么地方,怎么也拉不动。 她咬紧牙关,拼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拉,黑斗篷上的白面具尸体随之弹起,凤歌吓得尖叫一声,缩在一旁,过了一会儿,确定那个人真的死了,她才赶紧抱着斗篷,跑到关林森身边,为他盖上。 “他们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再不回来,我就扣他们工资!”凤歌坐在关林森身边,抱着膝盖想,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关林森口中发出一声低吟,眼睛慢慢张开,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疲惫过度而睡着的少女。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七章秘密 “如果你不希望你所辖的地方出现血衣女鬼白日出没的传,就自个儿回城,把马和换洗衣服带回来。” “万一我又遇到那些人了呢?不行,你要保护我的安全。” “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姑娘此言差矣,是否勇敢是否有武力,从来都不是以性别来分,上古有殷后妇好,以一女之力统率四方,春秋有西施为越潜入吴国,三千越甲始吞吴,至于花木兰啊、穆桂英啊、梁红玉啊、金璜啊……哪个不是铁骨铮铮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金璜蹲在地上,苦恼的想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品种,莫非是暹罗猫变的妖怪。 “再,从地道进去,绝对不会有人看见姑娘一身血污,放心。”林翔宇拼命游,中心思想就一个:不要一个人回去,害怕。 地道的出口,是林翔宇的床底。 两人刚从床底爬出来,就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林知县,在吗?” 林翔宇没话,大半夜,正经人谁会找上门,府里的仆妇也不会叫他林知县。金璜钻进衣柜,他继续躲在床底,不肯出来。 不多时,从窗口竟然伸出一根铜管,袅袅的飘着白烟,是迷香。 金璜对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太熟悉,这种便宜货,只要一颗提神药就能解决。 那人又等了一会儿,就推门而入了。 金璜从衣柜的门缝中看见,那个人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 桌上,,什么地方都找过了,眼看着他便走到衣柜近前,伸手打开衣柜门。 不承想,一个全身血污,披头散发,连脸都看不清的女忽然扑了出来,掐住他的脖,还呲牙咧嘴的嚎叫:“林翔宇,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那人被掐得脸色发青,勉强从嘴里几个字:“我不是……” “哦。”金璜抬手点住他几处大穴,站起身来,“你不是跑进来什么,耽误老娘办事。” 接着,她的眼中又闪着诡异的光,斜瞟着他:“你不会也是王爷派来杀他的吧,抢我生意,不得好死!” 着又要扑上来,把那人吓得够呛:“啊,慢着慢着,我们是一家人啊,我虽然不是王爷派来的,却是世派来取人偶的,你可不能杀我。” “人偶?那三个人皮的?” “正是正是,这不找遍了他那个收藏室都没找到,只好冒险到这里来找,不心打扰姑娘的工作,对不起对不起。” 原来是奉命偷东西的,金璜对着他的腰间重重踢了一脚:“最讨厌你们这些偷工会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滚蛋。” 那人穴道已解,吓得马上爬起来,弯腰点头:“是是是……”便一溜烟的不见了。 “没事了,出来吧。”金璜召呼林翔宇。 半天没动静,却发现他已经被那不入流的迷烟给弄昏了。 只得把他从床底下拖出来,往脸上泼了杯水,这才醒来。 “我……这是怎么了?” “行了,别装男主角了,赶紧给我弄几件衣服,再弄辆马车,一会城门一开我们就去接他们。” 收拾好东西,已是鸡鸣五鼓,城门缓缓洞开,要往别处去的商旅百姓,纷纷城,金璜与林翔宇刚刚出城,就听见后面有人问:“林知县清早出城,往何处去呀?” 回头一看,几乎把林翔宇吓个半死,喊住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律王府的二管家雷烈。 “没什么,陪她上山踏青。” “踏青?”雷烈双手笼在袖中,天气寒冷,着话,口中还冒着丝丝缕缕的白气,“这会儿山上何处有青可踏?我正要为公寻一处消闷解烦的所在,正巧与林知县一同前往查看查看,不如同行?” 林翔宇看着金璜,金璜嘟着嘴,一脸不高兴的样,恶狠狠的瞪着雷烈,雷烈大笑道:“哦哦,想来,姑娘是怕我们影响两位,放心,等到了地方,你们玩你们的,我们看我们的,绝不打扰,哈哈哈。” 看来,这是赖定了,这会儿是在城门口,人来人往实在太多,再纠缠下去也没有意义,金璜冷哼了一声:“天宽地阔的,你们想来就来呗。”便将帘甩上了。 林翔宇的马车在前面溜溜达达的走,后面雷烈并五六个随从骑着马紧紧的跟随。 林翔宇压低了声音:“这可怎么办?” “这附近山上,可有什么能随便糊弄一下的地方?”金璜问道。 “若是春暖花开,自然是有的,但是现在这季节,草刚刚返绿,哪有什么踏青的地方。”林翔宇快愁死了,他看着金璜:“怎么办?” “要么,你出钱雇我,把他们全杀了。”金璜也很愁,搓着手,“算你便宜点,打个八折吧。” 林翔宇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他们是王府的人,再,刚才出城的时候,那么多人都看见他们是和我们一起走的,万一他们死了,那麻烦可大了。” 关林森用力撑起身,想要坐起来,身上盖着的斗篷却滑落在腰际,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被脱得,每一处伤口都涂上了药膏,包括那个隐密之处的伤口。 “你终于醒啦。”凤歌迷迷糊糊的问道,一双星眸半睁半闭望着他。 长这么大,从未亲近过女色的少年,顿时脸胀得通红:“我……的伤是你……” 凤歌揉揉眼睛,站起来,活动活动僵硬的身体:“嗯,我吸的毒血、我涂的药、我给你盖的。” 她转头看着关林森:“还有什么问题吗?” 凤歌如此坦荡,关林森倒觉得自己这是在矫情了,只是一时之间,仍不知什么好,他低着头,寻思着怎么才能用一块斗篷把自己完全遮挡住。 “别不好意思了,该看的我全看过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我眼中,众生平等,不分男女。”凤歌的眼睛,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相比他,石壁上的花纹更好看一些。 关林森飞快的又扯了几块斗篷,将自己裹起来,看起来与天竺游僧倒有几分相似。 等他折腾好,凤歌这才结束了对石壁花纹的观察与分析,转头看着他:“能走得动吗?我看金璜和林翔宇都指望不上,我们自己回去吧。” “能。”关林森向前迈了几步,扯动那处伤口,忍不住脚步一顿。 凤歌见状,叹道:“别逞强了,要么,我背你下山。” “这怎么行,大殿下乃万金之躯……” “你要是死了残了,我这万金之躯谁来保护?”凤歌凶巴巴的瞪着他。 不由分的将关林森自己的肩膀上,结果,却被他的体重压得一个踉跄。关林森刚想出声,凤歌又咬着牙站起来:“我连自己的民都扛不住,还怎么扛得起江山。” “大殿下,我只是个暗卫。” “怎么,暗卫不是我的民?你想造反?!” 背上的重量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重了,凤歌当然不会以为这是关林森突然减重五十斤,她叹了口气:“你别绷着了,还不如你自己走呢,等着,我去给你找个木棍。” 她出去之后,关林森松了口气,刚才贴着她的软玉温香,心里比面对几十个敌人还要紧张。 寻找木棍的时候,凤歌无意中一个房间,地上有残留的白色粉末,她蹲辨认出,那是面粉。 那些多征收的面粉,曾经在这里停留过。 现在已经不见了。 会运往哪里呢?此处是恒国的西南境,再往前走,便是大夏国的地界,难道……是拿去给大夏换什么东西吗? 大夏地处大陆最西,从大夏再过去,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因此大夏在数百年间,都没参与过大恒、北燕、东宁之间的国家之争,它出产最优质的铁矿,有最好的冶炼师,它将自己的武器卖到各个国家,大发横财。 听这几年气候不好,大夏的粮食出产不佳……难道这些面粉是代替铜钱白银,去换武器? 如果这是国家行为,那自然不需要偷偷摸摸,一定是律王叔自己在搞鬼!他想囤积兵器……造反?! 想到这两个可怕的字眼,凤歌心里一惊,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马上回宫告诉父皇。 关林森有了拐杖以后,她连碰都没有碰关林森一下,由着他自己往前走,自己心中盘旋着许多种想法与可能,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向父皇禀明,否则,只怕到时悔之晚矣。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八章韩王墓 韩王墓后面的秘道低矮而潮湿,到最后的出口,只容一人爬出。想来是那些工匠为了防止被士兵活埋在墓里灭口,而偷偷挖下的。 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好好的让他们走了,这条秘道也没给用上,天长日久,洞口被荒草与树根遮挡,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 人还在洞里,就听见远远的似乎传来车轮的声音,还有金璜的声音:“你,你到底喜欢我还是喜欢那个女人,我有什么不好,她不就是看起来比我端庄吗,看起来好有什么用……” 还有林翔宇那无力的辩解:“我真的没有脚踏两条船,哎哟哟……” 凤歌心知这是金璜在示警,让她暂时不要出来,但是关林森的伤实在是不能拖了,他现在连走动都成问题,强撑着回去,大腿上的伤,也许会令他终身残疾。 她想要爬出洞口,关林森拉住她:“有敌人跟着他们。” “我知道,但是你再不出去,就要变瘸了。”凤歌打定主意,从洞里爬出去,关林森对她的决定,只能无条件的服从。 雷烈和他身后的随从,早就听林知县想要纳两个美人,还有人羡慕他的齐人之福,现在看着金璜这彪悍泼妇的形象,羡慕什么的早就抛诸九霄云外,不约而同对他生出了深深的同情。 一伙人远远的跟着,听着前面马车上传来的激烈争执声,暗自偷笑。 雷烈却没有这些随从轻松,他是奉命而来监视两人,如果发现他们与府内密谋之事有关,就地杀之,事后再做成山贼土匪劫杀。 金璜大声与林翔宇争执着,希望凤歌可以听见,并且能领会精神,千万不要出来,护住一个林翔宇已经很不容易了,再加上一个凤歌,一个半残的关林森。 这工作压力实在太大,别一个月五两银,就算是五十两一次,金璜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顶得住。 前方似乎有人。 一男一女。 那个端庄的女人,她的头正枕着一个面目冷俊的男人腿上。 金璜只觉得自己头很痛,她闭上眼睛,低声念叨:“幻觉、幻觉,都是幻觉。” 希望眼睛睁开之后,眼前的幻觉就会消失,然而,幻觉不但没消失,还话了。 没办法,只好配合着往下演了,金璜也猜到,大概关林森的伤已经撑不住,才不得不出来。 她心里咬着牙:“回去必须给我涨工资!” 金璜睁开眼睛,与凤歌眼神相交,彼此心里已经拿稳了剧本。 “你们怎么来了!”凤歌的声音透露着惊恐还有一丝期待。 雷烈拍马上前,心中疑惑,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正想开口询问,就看见金璜从马车上跳下,叉着腰指着凤歌,对林翔宇:“你心心念念想着她,她可一点都不想你呢。” 林翔宇一脸的目瞪口呆:“你,你们……” 凤歌看见他,忙从关林森怀里移开:“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她她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林翔宇一脸如释重负的样,“那我们回去吧。” 随从们的表情,就好像看见林翔宇的头上戴着一顶帽,闪着浓绿炫彩的光芒。 关林森慢慢站起来,雷烈马上发现他的腿有异状,似乎有一条腿使不上力,他故作关切的问道:“这位兄弟的腿不太方便?有伤在身?” 凤歌害羞的低着头:“哎呀,我昨天压了你一晚上,腿麻了吧,我帮你揉揉?” 关林森摆摆手:“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 林翔宇和凤歌两人还把他扶上车。 随从们又在窃窃私语:“这也行。” “莫不是要四飞?” “看不出来,真不愧是知县,真大方。” 凤歌上车之后,看着林翔宇,温柔一笑:“你真是个好人,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翔宇整个人好像飘着似的,坐回马车驾驶位,美滋滋的开始驾车,而金璜的白眼快要飞上天去了。 娇滴滴的声音,白莲花一般的微笑,随从们顿时明白林翔宇为什么全身酥成这样了,面对这样的美人儿,还有什么不满? 当然是原谅她啦! 雷烈看着金璜的模样,笑道:“姑娘不是要来踏青,如何还没见着青,就要回程了?” “踏青、踏青,你瞎啊,这个季节哪来的青!我是让这个书呆来看看他的头上长了多少青草,都接天草原无穷碧了,怎么对那个女人还死心塌地的!!你们男人,都是好色之徒!”金璜气哼哼的,甩手跳上马车。 原来这个妞根本不是来踏青,就是来捉奸的,只是没想到,林翔宇这么快就原谅这一对儿了,还亲自把他们给带回来,也难怪她一脸的气急败坏。 刚才凤歌与关林森出现的地方离韩王墓距离挺远,也有怪石飞瀑,还有一处山洞,的确是个好去处。雷烈心里轻松许多,毕竟王爷还要留着林翔宇这个脓包做挡箭牌。 马车回程,金璜全程臭着脸,一副标准吃醋女人的模样,现在雷烈等人也只是不紧不慢跟在马车后面,没有必要招惹的时候,就把烦恼留给林翔宇吧。 进城之后,先路过县衙,之后才是到律王府,凤歌想要扶关林森,他摇摇头:“他们在外面看着,腿麻这个理由现在不能用了。” 于是,关林森精神抖擞的跳下马车,雷烈下马笑道:“兄弟艳福不浅,保重。” “哪有哪有,我和大姐是清白的。”关林森一脸诚恳。 雷烈一拱手:“那不打扰了,告辞。” 他转身,悬于腰间的长剑“不经意”的抽上关林森的伤腿,那一下抽得又准又狠,若是不心磕碰到,绝对不会这么重。 这是雷烈进行的最后一次测试。 “哎哟,对不住。”雷烈示意,左右两个随从过来替关林森揉腿,哪是揉腿,那力道,几乎能把皮给揉破。 雷烈仔细观察着关林森的表情,发现他除了嘻嘻哈哈做怕痒状之外,并无异状,又告了个罪,便离开了。 关林森走进后院的瞬间,伤腿一软,整个人便跪下了。 将凤歌吓了一大跳,金璜与林翔宇合力将他架进房中,躺下,都不用仔细看,伤口崩裂流出的血已经顺着腿流下来,林翔宇随手一抹,已是一片血红。 “没事,伤口刚才被那两个王八蛋弄裂了,再抹一回药就好。”关林森反倒过来安慰别人,他看着凤歌两腮紧绷,叹道:“对不起,我失职了,把我换了吧。” “不,我就要你!”凤歌声音坚定。 关林森刚想话,就看见金璜捂着林翔宇的嘴巴,悄悄的拖出去,见他在看自己,金璜用口型:“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二十九章凤安年 在清醒的状态下,关林森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凤歌替她上药,的是尊卑有别,昏迷时不知倒也罢了,若是现在还劳动大殿下,那就是罪该万死。 虽然关林森的很有道理,但是凤歌怎么都觉得他是不好意思再让凤歌看见自己的身体,想想也是,再怎么强悍,也不过是十六岁的少年,还不够坦然,不然那些二十出头的郡王世们,一个个眠花宿柳的,心里哪里还有羞耻。 母后曾经问过她对这些世家弟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当时她对这些哥哥实在是熟悉的不行,他们的那些事迹甚至都是他们自己当做好事,主动宣扬出去的,怎么会喜欢。 现在凤歌觉得,还是眼前这个会害羞的关林森更可爱一些。 可惜,父皇母后一定不会同意,就算自己登基大宝,到时候大臣也不会同意,想想就很烦恼,算了,哪天看着有哪家姑娘不错,就送他一场美满姻缘好了。 将药瓶留下,关林森一副“你不出去我就不脱裤不涂药”的贞烈模样,凤歌真怕他会流血而死,只得出去。 凤歌踏出房门,举目四望,无意间发现这几天,天气转暖,原本还是一片暗棕色的柳条,竟然已经生出了寸许长的嫩芽,那娇嫩的一抹绿,给这个的后院带来了些许春天的气息。 连带着凤歌的心情都飞扬了起来。 院里又是安安静静,林翔宇在书房处理那些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金璜在与虎玩扔球抓球的游戏。 “我给你丢出一个球,你给我捡回一个棍。你这只笨狗。”金璜一面唾弃着虎,一面走向木球飞过去的地方。 “咦?” 凤歌只听见她叫了一声,然后就不见了。 虎无辜的蹲在草丛里,冲着地面叫两声,地下传来回音。 凤歌担心金璜出了什么事,刚向前走了几步,就看见金璜忽然从地底跃了出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皱着眉头一脸不高兴:“这还是县衙吗,怎么搞的跟山寨似的,到处都是地道。” 在书房里忙着的林翔宇听见动静也跑出来,对于这条地道,他表示毫不知情。 “这块地方,原来是个放杂物的间,后来没什么东西要放,我的卧室又漏雨,就拆了杂物间,得了砖头修卧室,这条地道应该是杂物间下面的。” 金璜无比同情的看着他,标准意义上的“拆了东墙补西墙”,知县大人怎么穷到这个份上了。 “每年拨给县衙的经费呢?”凤歌看着林翔宇,她可不想让父皇担着苛待官员的罪名,户部每年拨给各级地方的钱也不少。 林翔宇跳起来:“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可一文钱都没有贪污,根本就见不着钱,今年拨了两次款,我只看见一个数,就被律王府的人拿走了,我们这是西南境,要加固城防,钱都被拿去修城墙了。” “那么多钱,都够给城墙包上一层铜皮了。”凤歌想起她看见的那些城墙,虽然不至于要倾塌,但也绝不像是近两年修缉过的模样,被风吹来的草籽在城墙缝里瘠薄的土壤里扎了根,长得还挺精神。 “我下去看看。”对机关暗道充满热情的林翔宇忽然发现自家又多了一个暗道的样,就好像户部杜尚书发现国库又多了一处进项的可能。 点了根火把就要往下跳,根本也不管下面会有什么样的危险。 林翔宇跳下去了。 金璜也跳下去了。 凤歌想了想,还是留在院里,万一关林森有什么需要,也好照应他一二。 没想到,没等到关林森的需要,先看见一个厮急匆匆的跑进来:“林知县呢?律王爷的二总管雷烈又来了。” “那请转告二总管,林知县出去了。”凤歌不慌不忙的回答道。 “没关系,本来也不是找他的,我就是来找姑娘你的。”人未到声先到,雷烈的嗓音从前院直穿到后院,他竟然就这么自顾自的走进来了。 当他走进来的时候,看见凤歌手里正拿着生肉逗虎玩,那样的美人脸,那样的一手血腥,实在是太不相衬了。 听见脚步声,凤歌一抬头,微微笑道:“原来是雷二总管,失敬失敬,不知雷二总管找女有何贵干?” “没什么,只不过王爷家的二公听姑娘知书识理,近日二公做了几篇新文章,府中老儒实在不堪讨教,不知姑娘是否可以为我家二公参详参详。” 看着雷烈身后跟着的那许多人,凤歌心知今日不管她乐不乐意,都得去参详参详。 “也好,我一人在屋里闷也闷死了。”凤歌留了张字条,明自己随二总管往王府去了,便离开县衙。 一顶轿将她从角门送入,并没有惊动门口的那些等待送礼的人。 轿帘掀开,雷烈躬身道:“请姑娘下轿。” 这处花园比起县衙实在不是一个等级,不仅大,且花草繁茂,这样的早春时节,县衙里只有枯叶残荷,这里却是红梅、粉梅开得一树热闹,地上黄澄澄的一片迎,池塘中锦鲤游动,旁边还有衣着华贵的女眷向里投食,引得群鱼翻腾。 穿过月门,转过一道弯,这里忽然变得十分安静,院里只有数杆翠竹,在风中摇动。 雷烈恭恭敬敬站在门口:“二公,姑娘请来了。” 门应声而开,开门的是一个颜色俏丽的丫头,坐在宽大书桌后的,是一位身形单薄的公,看起来比关林森大不了多少,只是皮肤毫无血色,惨白的很,脸上没有少年应有的阳光与英武之气。 凤歌听过,这位二公凤安年是早产儿,为了生他,律王妃还落下病根,最后早早辞世,王府上下宠得不行,父皇曾想封他一个什么,却被律王拒绝,他身体受不了辛苦。 现在看来,他还真是受不得一点辛苦。 进门之后,雷烈低声催促凤歌给凤安年见礼,凤歌身为储君,岂能给王爷的公见礼,她只装傻充愣,看着凤安年,笑道:“二公,天气这么好,闷在屋里多没意思,不如出去玩?” 凤安年轻轻摇摇头:“我的腿不中用,出不去。”他看了一眼丫环,丫环会意,推动椅背,只听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原来那椅装了两个轮,凤安年就坐在这样的椅上,被推到门口。 他望着门口阳光明媚,轻轻叹了一口气。 凤歌这才注意到,这个少年的双腿纤细的不似常人,与院中的竹倒有几分相似,想来,是撑不起身体的重量。 没想到这位二公,竟然是个残疾,凤歌原本一肚的气,忽然烟消云散了,虽然自己在深宫里,不能有半点行差踏错,但是至少还是能走能跳,像他这样,从未站起来,实在太可怜了。 “听,你是林知县的亲戚?”凤安年问道。 凤歌一怔,心想你才是我亲戚。 见凤歌没有回答,凤安年皱眉看着雷烈,手掌重重拍在轮椅的扶手之上:“雷烈,你敢骗我!” 站在门外的雷烈忙跪下了:“是林知县亲口所,人不敢欺瞒二公。” 反正现在林翔宇不在面前,就算林翔宇就站在面前,他也不敢把实话出来,除非他不想在这丰县混了。 凤歌也不想给林翔宇找太多麻烦,她笑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听二公找我来是看文的?女很想看。” 雷烈松了一口气,看来赌对了,这个丫头到底不是那种不懂眉眼高低的愣,凤安年挥挥手:“退下吧。” 他很高兴的让丫环拿出一本手抄书:“还请姑娘雅鉴。” 凤歌翻开第一页,都字如其人,满篇的字,纤细柔弱,还真符合这位凤安年表哥的模样,再看内容,满篇的伤春悲秋,竟比自己这个女孩更娇柔几分。 难怪不敢给那些老儒看。 她耐着性将一整本翻完,脑中却回忆起父皇看那些令他火大的奏折时,脸上不动声色的模样,父皇过的真苦啊。 到最后一篇翻完,凤歌不由为自己鼓掌,居然没有打呵欠,看来修养又进一步了,父皇一定会很骄傲。 “姑娘,觉得如何?”凤安年故作不经意的问道,其实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激动、期待,还有“夸我,快夸我。” 凤歌实在不善于当着别人的面给泼冷水,只是笑道:“文中的情感细腻,感人肺腑,公对闺中女儿的细心体贴在字里行间如春雨滋润……” 还没等她把宫女们曾经捧过她的话全部背完,门就被推开了,一位华美的妇人走进来,见了凤歌,不由一愣:“你是谁?”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章王府命妇 从这妇人的打扮来看,在王府里的地位应该不低,又直接闯入凤安年的书房不用通报,论身份显然是在凤安年之上,在王府里,这样的年纪,这样的身份。 没错,绝对是凤安年的后妈。 果然,凤安年身旁的丫环齐齐行礼:“拜见夫人。” 凤歌不动声色,夫人,那就还不是王妃了?若是正经封了妃,那就是她名义上的婶婶,依家礼见一见也没什么,还只是个夫人,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凤安年虽站立不便,也点点头,做为行礼:“见过夫人。” 只有凤歌还是不动,夫人还没话,一旁的丫环呵斥道:“哪里来的野丫头,见了夫人,还不下跪!” 凤安年不知凤歌在搞什么鬼,替她扯了个谎:“这位是京里来的玲珑才女,听闻她游历天下,正巧住在林知县府中,我才将她请了来,一同讨论诗词歌赋。” 以王爷庶的身份,又是个残疾,讨论讨论诗词歌赋也无人可以指摘,凤安年示意凤歌赶紧行礼,凤歌只当做没看见。 她冷傲的看了那丫环一眼,又慢慢站起身,上上下下打量着那夫人,夫人被她看的浑身发毛,皱眉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凤歌嘴角微挑,双眼盯着那夫人的脖,又叹道:“可惜,可惜。就差一点点。” 夫人被她的一头雾水,不知所以,凤歌学着宫里太监装神弄鬼时候的样,有模有样的掐指算着什么,嘴皮还动个不停,依稀能听见“归妹、火天大有”,夫人看着凤安年:“她在做什么?” 凤安年低声:“这是六十四卦里的,玲珑才女这是在为夫人算卦。” “夫人,请借一步话。”凤歌神叨叨的将夫人请到屋外,一双眼睛看着夫人:“不瞒夫人,这侧妃之位,只怕不容易。” “休要胡,我从来不曾想过这些!”夫人的眼神有些慌乱,嘴上却不肯承认。 凤歌笑笑:“那便算我人之心了,但是,夫人,虽然您淡泊名利,无欲无求,可是别人看夫人,却不是这样。夫人最得王爷宠,任是谁都觉得,夫人被封为王妃是迟早的事。何况……” 她向左右看看,神秘的:“夫人有喜了是不是?” 那夫人先是一惊,接着又是一笑:“正是。” “夫人有,得扎了多少人的眼?” 一通话的夫人心惊不已,王府中的水有多深,她心里再清楚不过,凤歌看起来年纪并不大,看起来,夫人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稳妥,并不敢什么。 凤歌低声道:“我承天机道人为师多年,习得观云望气之法,夫人命格为青鸾,正应王妃之位,但是这青鸾却带伤官,想要坐上青鸾之位,只怕要受不少磨难,一个不慎,便是粉身碎骨!” 夫人当下对凤歌的所有怀疑都已解除,忙问道:“那可有破解之法?” “自然是有的,夫人要注意王爷行踪,王爷若是往西出城门,夫人就要心了,西方白虎主兵戈,破青鸾云气,等王爷回来的时候,夫人就要一定要穿天蓝色,带云纹的衣服,还要配着白玉首饰,方可破解。” 凤歌的这些方法,又不用符,又不用香,夫人完全不担心会不会与巫术下毒有关系,当下便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这个淡泊名利,根本不想当王妃的夫人问道:“那么,不知这王府里的主家正位,要空悬多久?” 凤歌不语,只微笑看着夫人,心中也是一团乱:“我怎么知道,万一明天律王嘎嘣死了呢,万一明天你嘎嘣死了呢,十年二十年好像也不太科学,你不是根本不想做正妃吗,怎么就问出口了呢,你要脸吗?” 夫人从腕间褪下一只晶莹碧润的镯递在凤歌手上:“这个镯,是我从娘家带来的陪嫁,姑娘天生丽质,戴上这镯,更显明艳照人。” 凤歌接过这只镯,拿在手上盘玩,心里也有了主意,对夫人:“主位,必是有德者居之,妇人之德,当然是贤内助。王爷平日见了谁,去了哪儿,夫人当然都得知道,不然哪天王爷见了什么不识好歹的人,回家发火,夫人还不知避着些,迎面撞着,那不是冤得很?” “对对对,姑娘的真对,”夫人似乎想起了什么,十分感慨,“前几天,王爷回来的时候,就气冲冲的,我去倒茶,王爷我不知事,故意倒滚烫的茶。” “看看,对不对!如果夫人知道王爷那天见过什么人,哪还有这些事,肯定是那些人得罪了王爷,王爷才回来迁怒夫人的,夫人呐,您真是太可怜了。我替夫人不平呐!”凤歌眼珠一转,“那天王爷见的不知是什么人,夫人若是知道,不定能出出气!” 夫人摇头:“不知道呀,只听王爷似乎那些蛮贪得无厌,也不知的是谁。” 凤歌心中一动,笑道:“前车之鉴啊,王爷身边那些跟班的,都是顶顶要紧的人,夫人不妨对他们大方些,也免得总是无辜受累,对不对?” “对,对极了。”现在夫人几乎已经是将凤歌引为知音,恨不得拉着凤歌彻夜长谈,把她在王府里过得多苦多难,全部都对她一遍。 凤歌对这些家长里短一点兴趣也没有,只得打着哈哈:“二公该等急了,夫人也不用急于一时,过几日,夫人可以再来找我,到时候,我再为夫人算上一算,看看青鸾何时归于正位。” 夫人这才想起,这位玲珑才女是二公凤安年的客人,就这么半路把人截走了,也着实不合适。 两人进屋,丫环们惊讶的发现,夫人特别亲热的拉着凤歌的手,又是嘱咐凤安年好好招待她,又命丫环去厨房端最好的果糕点来。 “你们刚才了些什么?”凤安年好奇的问。 凤歌笑道:“不过是一点闺中女的私房话罢了。”她的眼睛却在几碟糕点上寻梭,水晶红枣糕,这个看起来不输宫里的,记得金璜喜欢吃栗馅的东西,要是能帮她打个包就好了。 关林森不知道要不要吃点什么…… 凤歌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关林森喜欢吃什么,有一种挫败感,竟然不知道自己的暗卫喜欢吃什么。 以前听某位娘娘私下里过,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 并且这位娘娘也是身体力行着这么做的,宫里的厨房里隔三岔五的炖啊煮啊,弄一些名字一听就很吉利的菜,什么凤舞九天,喜鹊登枝,五福临门之类的……然后请父皇去吃。 可是父皇根本就不喜欢那些细巧精致的菜,每次从这位娘娘的宫里出来之后,都要吃些作法简单粗暴的烤串缓解一下心情。 想到这里,凤歌重重叹了一口气,要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当然是父皇每次都假装慈爱的探望凤歌,然后在丹凤殿里偷吃! 还不敢让皇后知道,宫人们去御膳房取肉串的时候,都是大公主想要吃。 如今御膳房里所有人都知道,本朝储君是一个食量堪比成年男的可怕幼女。 哎,父皇,我不要面呀?! 凤安年亲手取了一块黄色的糕,递给凤歌:“姑娘请尝尝这个,这是我家新来的厨制的,听他是从宫里出来的御厨,做得一手好糕点,却不知怎的,不得圣心,被父王请进了府。” 当然不得圣心啦。 对外,父皇宣布不喜欢这种复杂而花巧的东西,因为戎马一生的先皇,今上的亲爹,凤歌的亲爷爷当众过:在吃上面徒耗人工,是亡国之兆。 他本人也励行节约,就算半夜批奏折饿个半死,也不叫御膳房送东西,是怕从此他们养成习惯,白白做了一桌东西备着,万一不吃,也就浪费了。 饿过几次之后,丹凤殿就多了一个厨房,果然就有谏官劝阻,担心奢靡之风一开,上行下效,影响安定团结。 却被一脸郑重的皇帝陛下以“治大国如烹鲜,储君需要慢慢领会这个道理”为由,给挡了。 虽然父皇想要吃烤肉的时候还是会找御膳房要,但是做个点心什么的,还是可以自己处理的。 英明神武、霸气纵横的皇帝陛下喜欢吃甜食! 出去可能都没有人相信! 凤歌端详着那块黄色的糕,看起来没什么特别,轻轻咬一口,却是细腻如膏,清甜可口,内里还夹着冰凉而香甜的酪。 外面这层糕应该是在蒸屉上蒸熟的,里面的酪一定是在冰窖制成,然后想办法塞进去的。 太过复杂,可惜,父皇是吃不到了,凤歌不由得为父皇悲惨的命运叹了口气。 本以为出宫游历的一年会是艰苦卓绝的一年,万万没想到,日竟然过得这么快活,真是不想回去了呢。 凤安年看着凤歌的眼睛盯着糕点不放,不由笑道:“来人!” 有丫环应声,凤安年指着糕点:“按着这一模一样的,给姑娘装好。” “是。” 凤歌在心中唱歌跳舞、锣鼓喧天,面上依旧是风雷不惊。 后来,当今圣上亲拟的继位诏书上,别的溢美之词什么人品贵重、仁厚德沛都是废话,唯独一句“深肖朕躬”,这句是妥妥的写实,一点都不带吹的。 她淡然一笑:“二公见笑了,我那义妹,自幼家贫,难得有些精致糕点,总是吃得特别香甜,看着着实可怜,我素日见到些好的,都会想着她。” 身在地洞中的金璜重重打了一个喷嚏:“哎哟,这的土味太重了,鼻好痒。” 着就要用袖擦,林翔宇赶紧拉住,从自己怀里掏出手帕递给她:“今天新拿的,我还没用过,你是个女孩,就不能……”他看着金璜的眼神,赶紧改口:“大殿下又没少给你月钱,怎么这么邋遢。” “你怎么跟个大姑娘似的,随身还带着这玩意儿。”金璜接过手帕,手感棉软,有皂角的香气,手帕一角还绣着一个的“林”字。 “啧啧,穷成这样,你还能这么讲究。” “这是家严家慈管束有方。”林翔宇不失时机的吹了一波自己的爹妈。 金璜擦了擦鼻:“我没爹妈,记事起,就是师父把我养大的,该学文学文,该习武习武,只要死不了,怎么着都行。” 林翔宇为之语塞,不知应该什么好,许久才了一句:“对不起,我不知道……” 金璜像个男人似的,拍拍他的肩膀:“不要在意,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的东西,我也不觉得有什么美好,也不会觉得遗憾。如果注定失去,我希望永远不要发生。”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一章官银 这条地道比起入城的那条要长许多,林翔宇觉得走得腿酸了,仍遥遥不见洞口,他拖着脚步,呼喊着大步流星在前方的金璜:“慢点,慢点,我们歇一会儿吧。” 听着他呼哧带喘的声音,真的是不行了,金璜让他先回去,这一趟走得确实远了些,她将手中火把递给林翔宇:“你回去吧,心别磕着。” “那你怎么办?”下来的时候,两人只带了一只火把。 金璜笑笑:“我又不像你这么没用。” 莫名被她嘲笑的林翔宇扁着嘴往回走,只听见身后金璜:“跟厨房,我要吃糖醋排骨。” 从地道里钻出来的林翔宇还没来得及掸去身上沾着的灰土,就听着前院一片热闹,不会是有什么人来告状了吧,他急匆匆的往前院一瞧,发现平日门可罗雀的县衙门口,有好多人围观。 几辆大车停在门口,许多衣着统一的仆役恭恭敬敬对一架轿内问道:“姐,请问往哪儿搬?” 林翔宇向着一位看热闹的人问:“这是谁呀?” “这是我们林知县的……哎,不就是你的表妹吗?”那人发现跟自己话的就是知县大人,觉得这位知县大人莫不是脑有恙?连自家表妹都不认识。 轿帘掀开,凤歌从轿内走出来,指挥着那些人把东西往后院送过去。 仆役们抬着东西鱼贯而入,林翔宇表情僵硬的看着这壮观的送礼场景,牙疼似的哼哼:“大殿下,你可得为我作证,这可不是我贪赃枉法,收受贿赂啊。” 凤歌抿嘴轻笑:“就你?堂堂王爷给你贿赂?你还能枉法?你能枉什么法?城门都叫不开的县令大人?” 一番话到林翔宇心中最深最深的痛处,他苦着脸继续着着那些人往屋里搬东西,仿佛听见人群里有人卖妹求荣,裙带关系什么什么的。 律王府的仆人们训练有素,搬东西的人虽多,却只有脚步声,放完东西,马上消失。 后院里除了多出一大堆东西之外,什么都没有改变。 算来,律王是凤歌的亲叔叔,叔叔送侄女东西,也没什么,但是林翔宇总觉得这么张扬,总归不是好事。 他想了又想,忍不住还是开口:“大殿下……” “叫我戈凤。” “……”凤歌,戈凤,这化名也太随意了吧!算了,这不重要。林翔宇决定继续他的进谏:“戈凤姑娘,这样大张旗鼓的收律王府过来的东西,是不是不太好?” 凤歌点点头:“的确不太好,你下次注意啊。” 林翔宇愣着眨了三次眼睛,才反应过来,她在什么:“大殿下,你这样栽赃陷害微臣,是不是不太好。” “律王府的这些东西是送到哪的?” “县衙啊。” “那么知县大人是谁呀?” “我呀。” 凤歌满意的点点头:“你真聪明!”着就要回房。 发现上当的林翔宇忙赶上前:“哎,不是。” 凤歌回头:“原来你不是知县?那就是不用给你发俸禄了?” “……” 在凤歌出现之前,林翔宇对宫里的女,不,应该世人对宫里的女印象都是高贵、端庄、典雅……就是凤歌外表展现的样。 但是,万万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表里不一的人,外具弱柳之姿,内有臭不要脸之性! “难道太学里教的不是仁义礼智信?”林翔宇绝望的看着掩上的房门,又看了看旁边堆得整整齐齐的箱笼,重重叹了口气。 凤歌又开了门,冲着他一笑:“那个放在最上面的食盒是给你的,快吃吧,放久了就不香了。” 接着,门又关上了。 食盒里放着十几样巧精致的不同糕点,林翔宇拿了一块看起来最平淡无奇的馒头模样的东西,在嘴里却是香浓酥脆,完全与平日吃的馒头不一样。 斜刺里跑出来一个黑影,虎蹲在地上摇着尾巴,默默看着它。 林翔宇随手取了一块,放在它面前,虎不为所动,黑黑的眼睛还是直勾勾的看着他。 “好吧好吧,你自己挑。”林翔宇将食盒放在地上。 虎扒拉扒拉,林翔宇嘟囔着:“狗比我还挑食。” 一锭银,掉在地上。 形状奇特,似竹节,成色上佳,民间绝找不出相似的档次,唯有官银。 所谓官银,是每年由各级地方收上来的钱粮兑换为白银,倾注而制,每锭足有五十两,十分巨大,官银雪白,如雪似玉,因此又被称为“雪花银”,民间那些残碎银边角的雪花银,那便是着玩了。 只有涉及国之大事时,才会动用,比如修造河堤,比如修筑城池,比如征召军队,比如……与外邦贸易往来。 大恒的市井之间货币以铜为本位货币,若是拿着金银,反倒什么都买不来,还得去钱庄兑换,兑换则需要登记身份,因此,金银更多的是往里掺杂其他金属,做为簪环首饰之用。 这块竹节银,为什么会从律王府送来的食盒里掉出来?就算是给各级亲王、郡王的赏赐,也往往是古玩玉器,就算是金银,那也是金银器皿,绝不会是这样的银锭,官家也不会用竹节这种东西做银锭的模具。 林翔宇拿着银,若有所思,凤歌换装出来,正巧看他蹲在地上的背影,与虎大眼瞪眼,她笑道:“怎么,你在跟狗抢食?” “这倒不是,是被银硌了眼。”林翔宇站起身,将那枚竹节银交给凤歌,“这个锅我就不替你背了,背不动。这东西肯定是给你的。” 凤歌对官银略有耳闻,这是头一回看见真物,手中沉锭锭的一块,大概有二十两左右。 “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表示与我交好,为什么不坦荡荡的给我呢?”凤歌不解,还是想暗示什么。 食盒里的糕点被虎扒得乱七八糟,落了一地,眼看着是不能吃了,凤歌抓着银的手笼在袖中,对林翔宇:“快把这些东西埋掉。” “为什么?” “你猜,要是金璜发现,有这么多精致的糕点,她却没吃着,她会怎么样?” 林翔宇的脑海中闪过金璜气急败坏的脸,也不敢假手他人,颠颠的去将这些糕点给埋在树下,就差唱一首:“糕灭团飞酥满天,饼消馒亡有谁怜……” 地上曾经有过食物的痕迹被消灭干净,林翔宇又进厨房嘱咐厨娘晚上做一碗糖醋排骨。 厨娘抱怨道:“林大爷,买菜钱不够了,往日这钱能买上半个月的菜呢,自打这两个姑娘来了,这才四天呢,就见底了。” “嘘,声点,一会儿去找齐师爷支点就是了。” “我找过齐师爷了,齐师爷,您这个月的俸禄早花完了,还剩十个大钱,还不够三顿的。” 清风习习,吹过林知县的两袖,飞扬着的袖摆,干干净净。 林翔宇站在院里,大声对着凤歌的房间:“我觉得,那锭竹节银,也许是上天见我工作认真勤勉,因而借神犬之爪,恩赐于我。” 门开了,凤歌换了身衣服出来,看着林翔宇,戏谑道:“意思是,不用给你俸禄了?每天都会有猫儿狗儿给你送银的,如此甚好,吏部和户部都会很高兴的。” “别别别……”林翔宇连连摆手,“随便,这银给我,我也不敢用啊,听外国有个包公判案,经常会有一些什么乌盆啊、枕头啊,去找他申冤,你,这会不会是有冤鬼附在银里……” 凤歌觉得背后一阵恶寒,赶紧打断他:“金璜为什么还没回来,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然后杀人抛尸了?” “她?我!”再一次被栽赃的林翔宇指着自己,张口结舌。 西方的地平线吸尽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新月高悬在东方的天空,如同一把钩,凤歌看着那金色的钩,莫名的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厨娘那仿佛可以撕裂时空的大嗓门吼叫:“开饭啦!” 桌上放着四菜一汤,满满当当摆了一桌,看起来很是丰盛。 醋溜白菜、白水煮茄、蒸南、糖醋排骨,其中糖醋排骨只有两块。 汤是白菜梆、茄蒂、南藤煮成一锅,清澈见底的汤中还沉着一根骨头,真的只是骨头,光溜溜,仿佛诏告天下:“能再扒下一根肉丝来,算我输!” 凤歌坐下,刚拿起筷,又放下,摇头:“不行,金璜从来都不会错过晚饭的,她一定是出事了。” “吃完饭再去找。”林翔宇将糖醋排骨推到凤歌面前。 凤歌站起身:“你先吃吧,我不饿。” 走出房门,门口早已立着一人,挺直的身,冷漠如玉雕般的脸,左手拿着一件厚斗篷,右手拿着已经点燃的松明火把。 关林森将厚斗篷递上:“我陪殿下同去。” 凤歌接过火把:“你的伤还没好,应该多休息。” “殿下,”关林森忽然单膝跪下,“臣知道,这一路保护殿下不力,竟使殿下几次陷入危险,殿下要惩罚,臣绝无怨言,但求殿下莫要轻易涉险,待京中派来替换的暗卫,再……” 凤歌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快起来,我从没过要把你换掉。” “臣的职责就是保护殿下,请殿下允许臣履行职责。” 那张玉雕般的脸,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眼皮低垂,将黑色的眸掩去一半,夜凉如水,风一阵阵的刮过来,连凤歌都觉得有些寒意。 “先起来话,你的伤还没好,跪在地上要落下病根的。”凤歌咬着嘴唇,“林翔宇会与我一同去,你不必担心。” 话一出口,她便有些后悔,带着这个文弱书生,实在是一点服力都没有。 果然,关林森抬起头:“殿下若执意不允许臣前往,臣便只有根据暗卫工作条例规定,以死殉职。” 着,袖中抖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就要向脖上抹去,吓得凤歌叫道:“等等等,孤准了。” 关林森起身,跟在凤歌身后,凤歌皱着眉头:“暗卫工作条例还有这一条?我怎么没印象……一会儿回去翻翻。”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二章地道里的故事 地道狭窄而幽长,林翔宇与关林森各自拿着一支松明火把,一前一后的将凤歌护在中间。走了很久,周围的环境还是没有一丁点变化,凤歌渐渐觉得腿很重,机械的向前迈着。 厚厚的土层将人世间所有的声音与光线全部隔绝,黑暗的空间里,只有脚步声轻轻响着,两团暖黄色的火光成为这片无尽黑暗中的异色。 凤歌从来没有在这样压抑的地方呆过,忽然想起宫里处罚一些做错了事的宫女和太监就是关在黑屋,她一直觉得这处罚实在是太轻太轻,正好不用干活,哪里是处罚,根本就是放假。 现在她不这么想了,实在是太难受了。 走在前面的林翔宇忽然开口话,他那低沉而柔和的声音在地道里响起,让凤歌精神为之一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实在太无聊了,我们一人讲一个故事吧。” 长长的无聊路上能有人故事解闷,凤歌当然是十分赞成。 林翔宇开始第一个故事。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曾经有一个大户人家,家主已经有了一个美丽高贵的夫人,还生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可是,再恩爱,也终于敌不过时间,家主又娶了一位妾侍,这位妾侍除了美丽之外,更具妩媚妖娆,自从她也生下一个男孩之后,便一心想要由妾转妻。”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故意在夫人卧室房前留下男人的鞋印,让家主对夫人产生怀疑,接着,夫人竟然出现怀孕的征兆,而此时,家里的一个仆人忽然消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接着,是许久的沉默,凤歌忍不住问道: “然后呢?” 林翔宇似乎吸了一口气:“那个大户人家岂能受得了这种事发生,如果报官,颜面何存。那位夫人忽然就病死了,据是很厉害的传染病,因此,人一死,就烧了。” 对于这位夫人真正的死因,身在宫廷的凤歌自然是心知肚明的,她静静的等着林翔宇继续往下。 “夫人死了以后,那个妾侍被扶正,过了没几天,那个妾侍忽然暴毙,她生下的儿与大夫人生下的儿,一起消失了。在大夫人周年祭日的时候,她的坟前忽然多了两个骨灰罐,一罐上面放着妾侍最喜欢的首饰,一罐上面放着孩的长命锁。” 林翔宇又是许久没有话,凤歌又问:“然后呢?” “家主当然又四处寻找消失的大儿,可是,却始终也没有找到。”林翔宇似乎叹了一口气,“如果妾侍和她的儿都是大儿杀的,你觉得,大儿也做得太过份?” 凤歌沉吟许久,低声:“想来那位大夫人,是被妾侍栽赃,至于那个消失的仆人,要么是被买通,要么也是被栽赃与主母私通,还被灭口。那位正夫人的病死,只怕也是受了家族中的私刑。” “看着母亲死在面前,一定很痛苦,但是我还是觉得,那个妾侍的儿是无辜的,你不应该连孩都不放过。林知县……这案如果还没过追溯期的话,你还是去自首吧。” “啊啊啊???”林翔宇惊讶的呼声忽然在地道里炸开般的反复回荡:“什么?什么?为什么我要自首?” 凤歌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了一跳:“宫里那些宫女啊太监啊,在自己心事的时候,为了避嫌,也都假托是我同乡、我亲戚、我朋友、我曾经听……其实都在自己的事情,难道……这件事不是你自己的身世吗?” “当然不是啦!”林翔宇哭笑不得,他一面走一面扭回头对凤歌:“你看我哪里像是能辣手杀人的样?还杀了大的,捎带上的……” “那这个大户人家的故事是你现编的?”凤歌完全不相信他能活灵活现的编出这样的故事,还是怀疑的看着他,“我听,有的人在杀过人之后,心理发生变化,反倒变得胆如鼠。” “我哪里胆如鼠了!”林翔宇听了凤歌的话忍不住叫出声,却发现凤歌背后站着的关林森,冷着一张俊脸,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一把待出鞘的利刃,时刻干掉那些胆敢对大公主不敬的人。 林翔宇忽然满脸堆笑:“哎呀,那不是因为大殿下凤仪非凡,金璜姑娘气势迫人嘛……哎哟……” 一时不察,被脚下忽然出现的东西绊了一下,当时还没摔例,他为了稳住身形,向前踉跄着连冲了几步,最后,还是没稳住,整个人呈“大”字形,重重扑在地上。 “你没事吧。”凤歌被他一连串的动作以及最后惊天动地的一扑惊呆了。 火把被甩到前面,撞到了什么,被弹开,落在地上。 凤歌上前,林翔宇本以为她是过来扶自己的,正想着应该什么感恩戴德的话,结果她就这么无视了他求救的目光,蹲下,捡起火把,继续往前走。 关林森目不斜视,紧跟着凤歌。 林翔宇只得认命的站起来,拍了拍裤上的灰,凤歌指着前方的乱石堆:“原来这里被堵上了,她来过这里,把石头扒开,爬过去的。” “真是一个执着的人。”林翔宇无奈的摇摇头,“要是这条道直通东海,她是不是也会一路走到海边才肯回头。” “这事,她还真做得出来。”凤歌拎起裙,准备爬上乱石堆。 关林森上前:“殿下请让开。” 凤歌依言退开几步,关林森双手挥动几处,只见乱石滚落,原本仅够一人爬过的,变得可以让人弯腰钻过去,虽然还是很逼仄,不过总比毫无形象的爬过去强些。 等等,暗卫的工作不是只用来救命吗,什么时候还管开路搭桥了? 当然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关林森一马当先钻过石洞,凤歌紧随,看见关林森对着她,伸出手,她不明所以,自顾自的从乱石堆成的石坡上下来了,没注意到关林森的眼里露出一抹失落。 再后面的林翔宇钻过来的时候,衣服被勾了一下,脚下又没站稳,大呼叫的要摔下来,正巧关林森的手还没收回去,便扶了他一把。 林翔宇感恩戴德:“太谢谢这位侍卫了。” 目睹了一切的凤歌十分困惑:“不仅管开路搭桥,还扶人?而且还什么人都扶?” 暗卫手册虽然不薄,但是凤歌一向觉得自己过目不忘,怎么好像从来没看过似的,果然要好好的再重新看一遍。 林翔宇决定继续强调一下自己的清白:“这个故事,那是我在做主簿的时候听来的。” “你原来在哪里做的主簿?”凤歌从未听过什么地方有这等惨绝人寰的事件,心想回宫之后也许可以调到这个案卷来看看。 “到了。”在前方开道的关林森吐出两个字。 可是前方明明是一条死路,砖头砌成半圆形的墙,难道有机关? 想到这个可能,林翔宇激动的不能自己,在韩王墓没有来得及学习,这回一定不能错失良机。 “有机关……”林翔宇的后半句话卡在喉咙里,凤歌也十分为难。 两人齐齐抬头仰望。 满天星斗闪闪发光。 井底之蛙的视角,原来是这样啊,一定要写在今天的阅历日志里面。凤歌脑中跳出这样的想法,又马上挥去。 关林森几经纵跃已经跳出井口,一根粗大的麻绳垂了下来,尾部结实的打了一个结,凤歌用力扯了几下,没有散,林翔宇摸着下巴:“这是叫我们上吊的意思?” “你和金璜还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凤歌笑着摇摇头,一只脚踩在绳环里,双手紧紧抓着绳,当她一切就绪之后,绳缓缓上行,她时不时用脚点一下墙壁,以免整个人与墙面发生摩擦。 凤歌消失在井口之后,林翔宇伸着脖仰望,等着绳环降下来,可是等到他脖都痛了,也没有等到。 这是……被抛弃了吗? 他蹲在地上,低声哼唱着一首歌:“姑娘你好象一朵花,美丽的眼睛人人夸……你把我引到了井底下,割断了绳索就走开啦……” “你在唱什么……”凤歌的脸忽然出现在井口,把他吓了一跳,接着绳环和另一根绳一同被抛了下来。 凤歌大声:“他,把你拉上来超出了他的工作职责,让你自己上来。我拉不动你,就把绳绕过一棵树,那个,你加油吧。” 看着手上的绳,林翔宇顿悟了,他只得认命踩在绳环里,一面死命的拉着那根绳。 脑中一时思绪万千: “绳绕在树上的定滑轮不能减少拉起一个物体所需要的力量,如果这个滑轮是固定的,但是会动,应该能省一些力,能成三成还是五成,或是更多呢?如果多用几个动滑轮,能不能在省力的基础上再省力?” 最终,当他千辛万苦从井底爬上来之后,脑中所有的想法汇成一句话:“早知道晚上就不吃饭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三章荒村 井外,是一片村庄。 在星光下的村庄,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全睡着了?凤歌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看似完好的房,其实已经塌的只剩下正面的一堵墙了,枯干的树枝如鬼影一般在坍塌的房屋旁张牙舞爪。 村口的石磨盘还静静的放在那里,好像在等待有人往里倒上豆或是麦,再一次让它吱悠悠地转动起来,凤歌凑近一看,只见石磨盘中间的那个不大不的眼里长出了一根不大不的杂草,在风中晃晃悠悠,颇为自得。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凤歌转头问林翔宇:“这是什么地方?人呢?” 林翔宇皱着眉头:“这里在丰县的西北面,离城门有十多里的距离。这一片,以前从来没听有个村啊。” “你身为丰县的知县,却不知道这里还有村,岂不是失职?” 凤歌深知人口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个村无声无息的存在过,又无声无息的搬空了,而知县却什么也不知道,她不得不怀疑林翔宇是个无能。 林翔宇大叫冤枉:“现在我们是在与夏国的边境上啊,这村还不定是谁家开的呢,不定他们本来就是夏国的民,后来因为我国得了这片地区,才搬回本国的呢?” 听起来似乎的确有点道理。 凤歌忽然想起:“在地下钻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能弄得清方向?” 难道林翔宇不是无能,而是天纵英才?有鸽一般超级厉害的人体定位系统?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一个巧的罗盘:“这是我自制的罗盘,就算是在磁山那种地方,也能测出东南西北!” 他一脸的骄傲,凤歌却神色复杂的继续往前走。 原来不是有神功,而是有科技。 好吧,不愧是一个一心想进工部的人呢,也许他真的只是不擅于考试而已。回去,还是求父皇给他一个机会吧。 再往村深处走,有些房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 这里虽然是山村,但是比起凤歌遇到的大宝二宝家强了许多,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里的房间大相似,格局相近,令凤歌不由想起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凤歌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凤歌,“像军营。” “的确是。”关林森站在一块长方形的宽阔空地上,这片空地很大,快赶上皇家演武场了。目测可以容纳五百多个人在这里一同习武。 凤歌发现一旁的确还有一处已经垮塌的木制高台,高台上还有一根木棍,想必是旗杆,当初一定有一位将领,站在上面,看着站在演武场上的人进行练习吧。 只是不知这处高台上飘扬的是谁家旗帜。 凤歌自上朝听政以来,天下一直都挺太平,各国之间都忙着通商,图个大家发财,许多年不曾动过兵戈,因此,六部尚书中,兵部尚书冯瑞慈几乎就是一个出来打酱油的角色,凤歌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脸长什么样。 印象最深的还是户部尚书杜飞扬老大人。 杜老大人真不愧他的名字,怼天怼地怼空气。 嫌吏部的冗员太多,该裁员的裁员,该降薪的降薪。 嫌工部花钱太狠,每年河堤湖堤都要修,就不能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吗,每天折腾那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用,就不能设计个永远不需要修的房吗? 嫌礼部选的国礼太贵,东宁比大恒富,送什么他们都看不上眼,不如送鹅毛吧,再给他们写上一副字:礼轻情义重。看他们敢不要?北燕比大恒穷,又是草原部落,咱们送什么都还不如送稻草给他们过冬。大夏那帮工匠,送丝绸他们也用不上,送古董他们也不懂,不如陛下写幅字送给他们吧。 嫌刑部大牢里关的犯人太多,为什么不赶紧把那些渣渣给赶紧杀掉。牢饭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一年下来也是几百两银。 杜老大人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没放过,陛下,古人了,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御书房和寝宫附近都已经种上竹了,为什么宫里每个月还要吃这什么多肉? 大恒皇朝的御史台素来以嘴上不饶人而著称,但是,在杜老大人面前,他们真的只能乖乖屈服。不是没人想找杜老大人的麻烦,但是杜老大人为官多年,行得正坐得直,所有开销与收入都有据可查,连一个铜钱都没有贪过。 除了皇帝年节赐的礼,他连家里的族兄族弟送的东西都不收。 当然,这不是重点,所谓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词呢。 重点是,这位杜老大人,生了一个女儿杜笑颜,而杜笑颜是当今皇后的闺中密友,当初一同在边塞军中遇上了当今圣上,于是,顺便一同嫁进宫去了。如今杜贵妃身无所出,也无意争宠,似乎她对皇后的兴趣比对皇帝的兴趣更大些。 而且,还生了一个儿,杜书彦,凤歌在太学读书时的伴读,看起来是个温吞书生,私底下却出过不少鬼点,现在已经与手中握有南方边境水军统辖权的镇南王之女莫璃郡主定了亲。 更别整个杜氏家族那些枝枝叶叶的叔伯兄弟,还有各位嫁过来的媳妇的娘家势力,杜家一门,谁招惹的起。 想起站在朝堂上舌战群臣、胡直翘的杜老大人,凤歌不由莞尔。 忽然听见关林森:“有人在这里受伤。“ 他蹲在地上,仔细看着什么。 地上,有一滩暗色,关林森的手指拈起一些:“新鲜的人血,这气味,血里还有些。” 受伤的是谁?会是金璜吗?她还中了?是谁下的手?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四章斥侯 凤歌的心忽然揪起来,一路虽然只与金璜相处了十来天,但是,她对这个姑娘还有颇有好感的。如果她真的遭遇不幸……凤歌深吸一口气,不愿意去想这个可能性。 火把早已熄了,关林森只能借着黯淡的星光,勉强从地上分辨出渗在泥里的血迹,在一处房边,他停下了脚步:“在这里,那个受伤的人被带走了。” 房边的草地上,有明显被压过的痕迹,那个中了还受伤的人,也许是体力不支,在这里倒下,草上也有一滩暗色的血迹。 关林森指着一个方向:“马蹄的方向是往那里去的。” “还愣着做什么,跟过去啊。”凤歌急切地催道。 林翔宇连忙阻止:“他们进了碧月石潭。” 所谓碧月石潭,没有一滴水,而是一片天然形成的乱石阵,就算是丰县当地人,也不会往那里跑,有人那里有鬼,进去就会遇上鬼打墙出不来,也有人那里是个天然的反八卦阵图,如果不懂奇门遁甲,进去就是个死。 看着凤歌着急的样,林翔宇劝道:“大殿下不需要着急,对方没有将金姑娘当场杀掉而是带走,想来,也不会轻易杀了她。” “可是如果抓走她的人,想要逼问她什么,或者对她……”凤歌想到那种最不堪的可能,心里一阵一阵的发慌,手心湿滑,已是一层薄汗。 最后,她下定了决心:“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林翔宇好话尽,也没能服她,最终,他不得不扔下一句重话:“大殿下,你可知你是储君?是国本?如果你去了,万一有个好歹,万一有个闪失,整个大恒朝堂将会动荡不安,这一点,大殿下想过没有!” 凤歌咬牙:“我身为储君,却连一个女孩都护不住,何谈将来能护住这万里江山!” 见怎么都拦不下她,林翔宇撩袍跪倒:“自古武死战,文死谏,今日若要微臣眼睁睁看着大殿下以身犯险,将来也没脸站在朝堂之上。如果大殿下一定要去,请踏着微臣的尸体过去。” 又!来!了! 关林森以死相逼刚刚过去不到半个时辰,这个看起来弱鸡一样的林翔宇也玩这一手。 凤歌气急,大恒皇朝并无逼死大臣的事,历代皇帝也从来没过“再议此事者斩”之类的话,完全没有可供参考的先例,一时间,凤歌竟然想不到一个好主意可以解决这件事。 她感到很挫败,咬着嘴唇,靠在墙上生闷气。 荒村,风从破败的房屋中吹过,带起一阵啸声,仿如鬼哭。 “有人来了。”关林森低声。 三人躲进了最近的一处废墟内,只见一队排列整齐的人出现,连脚步声都是齐齐整整,十几个人的脚步声仿佛一个人。 他们径直走到演武场,为首那人不知了些什么,这些人各自四散开,他们三人一组,不同的房里,不知在找什么。 搜索的队伍很快就靠近了凤歌他们所躲藏的屋。 凤歌甚至可以清楚的听见他们话的声音:“上个月也这么突然半夜让我出来,结果管事的漏给我算了一天的夜班费,幸好有人给我做证,能补上。” “我哥哥啊,你就为了五个铜钱,得罪管事的,值得吗?你不知道,管事的可是二王的姨的闺蜜的大姐夫。” “怕他?大不了不干了,少给老一个字都不行!每次半夜三更突然找人都想着我,算钱的时候也没见多给我分点。” “不错啦,好歹没把你给分到刚才那队里,你看他们伤得多重。” 他们一边,一边不知在翻找着什么东西,只听见水罐与锅碗都没有放过,连床板都来了。 搜完了隔壁屋,他们话的声音便向凤歌他们所在的地方过来了: “对啊,听是在这遇上了个,结果反倒被伤了这么多人,听那可是厉害,中了涂了乌苏骨的箭,还能跑出好远,更厉害的是,居然凭空消失了……” “我听这村闹鬼,大半夜石磨会自己转,房里还会忽闪忽闪的发光,你那会不会是鬼……啊……唔唔……” 关林森一手一个将两个人打晕在地,还有一个被林翔宇用水罐砸了一下脑袋,虽然没当场倒下,却也两眼发直,瞪着凤歌,林翔宇又重重的敲了他一下,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栽在地上。 这三人穿着的衣服是软甲,想来是斥候一类,关林森在他们的身上都搜出了腰牌,正面书着“平远侯,十六军,轻骑营,崔老六”,背面写着“身高六尺一寸,面白有须,脸宽五寸,眼距一寸,半截眉,肿眼泡。” “要不要记这么详细啊。”凤歌知道出入宫禁的腰牌上也有对持牌者的容貌描述,但是从来没想过在荒山野地也能捡到这样的牌。 “他们是大夏平远侯的人。”看着腰牌,林翔宇的神色凝重。 凤歌忙问:“这平远侯,又是什么人?” “不知道。” 凤歌绝倒:“那你的是什么?” “腰牌上这么写的。” “……”凤歌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不想再跟这个只会照着明书读的男人话。 原本想也许可以这三个人的衣服混到这队人里,但是腰牌上写得这么详细,想混进去…… “你们俩干嘛?”凤歌惊愕的发现关林森和林翔宇在脱那三个人的衣服。 “一会儿穿上他们的衣服,混进去报个数,然后趁他们不注意再溜走,不然,他们发现队伍里少了三个人,一定会大举搜查,到时候我们就跑不掉了。” “可是这腰牌上……” 关林森取过她手上的腰牌,手指轻轻一抹,木屑如粉末一般纷纷扬扬落下,那块木质腰牌上,便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了。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的一只盒,竟然装着一枝紫毫一瓶墨汁,他将毛笔在墨汁里浸了一浸,挥毫落墨,腰牌上很快就出现了符合他与关林森的相貌描述。 轮到写凤歌的时候,他有些为难:“大殿下相貌生得如此秀美,实在是太扎眼了。” 凤歌闻言,微微一笑:“好在随身带了些脂粉。” 岂止是带了“些”,看似一盒,摊开之后,五颜六色一大盘,凤歌手指灵活的在不同的颜色里挑来摸去,又在脸上拍拍打打,不多时,一个脸色发黄、粗眉豹眼,脸上满是风霜痕迹的矮个汉便出现在他们面前。 “易容术……”林翔宇喃喃吐出两个字。 凤歌催促道:“这是每个女孩都会的化妆术,你们这些男人不懂,赶紧写吧,他们好像要集合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五章军纪 一切准备好之后,凤歌发现已经有人往空地上去了,她站起身:“咱们也过去吧。” 站在门口的关林森拉住她:“等一等,我们稍微晚一点再去,免得有多余时间让人问我们话,露出破绽。” 等到最后一拨人也从房里出来之后,关林森才示意凤歌与林翔宇跟上,与另外三个人走在一起。 六个人一同回去,领队的军官扫了一眼,确定人数没错,便下令收队。 原计划是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走着走着,就忽然脱队。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你,个这么矮,走后面做什么,站到前面来。”军官指着凤歌。 按凤歌在女中已经不算矮,但是比起那些个七尺男儿,还是要差一些。 好在这个军官也是临时带队,连木牌上的详细描述都没有查看,只是点了点人数。 并不知道自己带来的人已经被调了包,他只是有一些强迫症,看着身高最矮的凤歌卡在队尾倒数第二的位置,实在是看不下去。 他又重新将人按身高排了一遍,凤歌站在队伍的最前头,关林森站在队伍的倒数第五,林翔宇站在倒数第四,后面还有三个人。 看来,想要悄悄的消失,已经是不可能了。 关林森的手按在随身的长刀之上,准备抽出,他的手背却被身后的林翔宇按住。 他不明白林翔宇想做什么,但是,此时也无法开口询问,只得又将按在刀柄上的手缓缓松开。 走在前面的凤歌心里直打鼓,想回头看看林翔宇和关林森的情况,又不敢回头,最后就这么迈着整齐的步伐越走越远,她甚至一度认为自己这是要走到夏国境内去了。 又不知走了多远,前方终于出现了一座关城,城墙并不高,甚至可以很残破,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的战阵,城门也是破破烂烂,失掉的城门钉没有补上,不知道哪场战争留下的撞击痕迹清晰可见。 凤歌无意间一抬头,甚至在高处还有一枝羽箭插在上面没拔下来。 这也太随便了,军令驰坏至此,若这是夏国军队,倒真是大恒之福……福…… 幸灾乐祸的心情没有坚持很长时间,凤歌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她一抬头,发现前方低垂着的破破烂烂旗帜,仿佛是隶属于大恒西北关塞的北玄军的图案。 北玄军,是继寒山铁骑之后,镇守西北边境大军的名字。 大恒西北境地势极为重要,再向北一点点是兵强马壮的大燕国,向西一点点是有整个大陆最强的冶铁师与兵器打造技术的大夏国。 可以北玄军是大恒国挡在这两只最强军事强国之间的一道有力屏障。 也正因为北玄军的存在,西北境已经太平了几十年,每次大朝会的时候,兵部尚书冯瑞慈的汇报声音总是被大家遗忘,所有人,包括皇帝陛下的重点都在发展经济、国计民生上,就连工部尚书也会因为雨季和旱季的来临,而得到更多的重视。 天下许久不动兵戈,兵部也无法得到更多的经费支持,无论哪里需要用钱,户部第一个想的是缩减太常寺的开支,第二个便是缩减兵部了。 凤歌皱着眉头,心想现在天下太平还好,若是有一朝真的动起手来,这样的城墙,这样的城门,能挡得住什么?连只狗都挡不住! 一定是守将之过。 之前看身份识别牌写的那么详细,还以为是一个怎样严格管束的组织,没想到,根本就没有看身份识别牌,带出去二十四人,带回来二十四人,门口守卫的士兵就这么随便数了一下,便把所有人都放进去了。 进入关城之后,一队的人竟然就这么散开了,也没交待一下任务,也没有点什么。 其他人都有自己的营帐,只剩下凤歌、关林森和林翔宇不知自己应该去哪里。但是大喇喇的站在空地上又实在太扎眼。 只得随便找个角落呆着,所幸这地方真是管得不严,连个巡逻的人都没有,只要想办法躲过门口的守卫,就可以方方的出去了。 守卫有两人,站岗的时候也在聊着天,站姿更是松松垮垮,凤歌身边的宫女都站得比他们像样。 他们聊天的内容从今天晚上吃得太差,到好久没有吃到肉了,又跳到家里收成怎么样,又变成了这鬼日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军心焕散,现在北玄军到底是谁在管!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父皇才行。 不,也许不止是北玄军如此,不定整个大恒皇朝的军队都是这样,以为天下太平了是吗!教授凤歌的太傅可不是老朽腐儒,他早年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对凤歌,哪有什么天下太平,不过是当国与国之间的力量平衡,谁也不敢先动手,才有天下太平。 大恒的国土现在虽不及北燕大,但是占据了土地最富饶的地区,气候极好,比起苦寒的大燕国,干旱的大夏国,时不时来阵台风与海啸的东宁国,大恒简直安定的让人嫉妒。 律王府的那位夫人尚且知道被其他姬妾嫉妒不是好事,她们少不得要寻衅滋事,更何况一个国家。 现在凤歌亲眼看见自己国家的军队是这种模样,只得感叹要求每个储君出去游历一年的先皇真是太有见地了,如果父皇现在全套车驾仪仗的到这里来巡视,看见的一定是刀光闪闪,士兵刻苦训练的场景。 如果不亲眼看一看,只是在深宫之中听别人,永远也不知道真相是什么样的。 “那边有人。”关林森指着在另一个黑暗的角落,有几个黑影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那里做什么。 难道是奸细。 关林森看出了她的想法,身如一道清风刮过,便在那几个人的身后,看见他们手里拿着弓箭与短刀,嘴里还着:“一会儿你去吸引注意力,张藏在一边放箭,最后用刀一划,就完事了。” “你们想干什么。”关林森的声音忽然众他们背后响起,将他们吓了一大跳,其中一人上前:“这位兄弟看着眼生,不知是哪位伍长下面的?” 关林森没有回答,眼睛盯着他手里握着的短刀,那人注意到他的目光,赶紧将短刀收起来,笑道:“兄弟别误会,我们只是想偷偷出去打狐狸,这边晚上有很多沙狐出没,剥了皮,也能卖点钱,军饷这么久都没发,实在是没法跟家里交待啊。” “一起去。”关林森丢下三个字,示意凤歌与林翔宇过来。 那几个人见平空多出来三个人,有些为难:“这么多人啊。” “不多,你们五个,我们三个。”关林森将他们的计划简单的对凤歌和林翔宇了一遍。 凤歌问道:“是出去会有问题?” “我们五个人出去,那可是请了守卫兄弟吃饭的,你们三个什么都没出……” 原来是嫌他们没有付出成本,在凤歌这里,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叫事。她众袖袋里摸出十文钱:“我们三个,十文。” 许久没有见过现钱的人,见着这十文,眼睛里都在放着光,嘴里还在:“这么多人,打着狐狸怎么分,这沙狐也不是成群结队出来的,蹲一晚上可能也就三五只……” 还是钱的事。 林翔宇:“我们不是想打沙狐的,我这有个相好的姑娘,在前面的村里,好几天没见着,想得慌。大家都是男人,行个方便。” “嘿嘿嘿,行行行,能不能带我们一起?” “我跟她是真心的,你别满脑的下流念头。你们好好的找你们的狐狸精去。” “成,定了。走。” 几个人溜到大营门口,为首那人跟守门的士兵嘻笑一阵,果然就这么被放出去了。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六章寒山铁骑 “您三位自己慢慢玩。”那几人欢呼着奔向远处的戈壁抓狐狸去了。 从进入荒村开始就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松下来了,凤歌:“看来金璜不是在军营里。” “就他们那样,还能抓着金姑娘?那可真是见鬼了。” “刚才也没来得及问问,他们半夜三更跑到荒村里到底是想找什么。”凤歌觉得这个地方越来越复杂了,她看着林翔宇:“你好像也不知道这里有个北玄军的关城?” 林翔宇抬头看着浩瀚星空:“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算了,我看你也根本不想进工部,您就在这边当知县当到死吧。”凤歌举步向前。 “哎别别别,”林翔宇赶紧屁颠颠的跟上去,“北玄军这个关城,我是真不太清楚,军队的事情,都是兵部直管调动,也不在我的行政管辖范围之内,就算有些来往,那也是跟律王爷来往,哪里轮到我呢。” 凤歌大怒,转头看着他:“要你何用!我看还不如把丰县的知县之职直接取消,朝廷还能少付一份俸禄。” “大殿下息怒,”一直没开口的关林森平静的:“林知县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方才在队伍中,微臣错把那队士兵当成夏国细作,几乎取了他们性命,好在林知县及时阻止了我,才没有酿成大错。” “哦?”凤歌怀疑的看着林翔宇。 难得这个木头样的人都会出声为自己话,林翔宇岂能不赶紧跟上,知县的俸禄再怎么不高,总比没有的强不是?何况,天天闲得无所事事,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的好事,在别处那是绝对找不着的了。 “我是从他们走路的姿势看出来的,他们走路时,手指都是这样的。”林翔宇比划了一下,双手握拳,拇指正正的卡在食指的第一个指节缝处。 他又继续:“寒山铁骑当初军纪极严,军容整齐,他们所有的士兵,平日里走路,手都有标准的姿势,就是这样,与自由奔放的夏国和燕国不同。” “寒山铁骑已经撤编二十年了,你怎么知道?”凤歌看着他的表情,现在已经不只是怀疑了,几乎就是在看奸细的样。 连带着关林森的眼神都变冷了几分。 吓得林翔宇赶紧解释:“我不是过我家就是边塞的嘛,寒山铁骑就在我们那边驻扎,我们这些孩平时没事干就会看他们操练,也会跟着学,有一回,我们学他们走路的时候被他们发现了,有一个看起来很可怕的铁面将军过来,专门矫正我们的姿势,所以才记得这么清楚。” 凤歌想想,的确也是自己太多心了,官员任免前,吏部都会对这个人进行详尽的调查,林翔宇到底是什么人,肯定已经查过了。 “也许他们是寒山铁骑撤编后,才被编入北玄军的,虽然军纪荡然无存,不过,走路的姿势倒是保持下来了。麒麟将军要是知道他死后,部下沦落至此,想必也会英灵难安吧。” 凤歌心里不由一阵难过。 在一旁警戒的关林森一面望着军营的方向,一面:“兵是由将带的,只要为将者是狮,士兵就绝不会是兔。根源,还是在统军之将的身上。” 此时却听见远处的戈壁上传来人声马嘶,关林森低声道:“趴下。” 这里正好是在山丘的阴影里,趴下之后,几乎与地上的砾石融为一体。 “报告萧副将,没找到。” 凤歌疑惑,他们这是要找什么。 只听见有人喝道:“,那三个人呢!” 糟糕,原来是偷溜出来被发现了,这个关城的军纪不是很松吗,怎么还有人来抓偷溜出来的士兵? 凤歌只能看见有一个人端坐在马上,似乎在指示着让其他人四处找他们。 “别怕,只要不动,就不会被发现。” 不动,不动,我们都是木头人! 搜查的队伍越来越近,再近一点,就该被发现了,凤歌现在好希望自己会彻地之术,可以躲在地底下不被发现。 虽然现在是晚上,但是做这种梦,也是不可能被实现的。 那些士兵手中的火把燃烧的声音都能听见了! 忽然,大地在颤抖,那是马蹄踏在地上的声音。 一个声音在空旷的戈壁上回荡:“恒国的军队竟敢闯入大燕的国境!” 凤歌心里一惊。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七章边境 自古以来,不管是什么时代,不管是什么国家,一个国家的人擅入另一个国家的国境,都会被视为对主权的挑衅。 而如果擅入者的身份,是身为国家暴力机构的代表——士兵,那么这件事就更大了。 凤歌心中一紧,以她看见的北玄营,现在只怕连几个占道经营的贩都打不过,更何况是直接开战。 在成百上千的火把照耀下,凤歌看见对方森列,大约有五十多人,长枪的枪尖与长刀的刀刃雪亮,反射着红色的火焰,兵戈未动,已是气势迫人。 步兵阵后有一人,高倨马上,看不清脸,他身后的大旗在风中猎猎,上书着斗大的“高”字。 高,那是大燕的国姓,这样身份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西北边境,为什么又会半夜如此迅速的出现? 凤歌感受到一股阴谋的气息,却又不上来,毕竟是自家士兵跑出去抓狐狸,才会误闯了对方的国境。 如果燕国人有心借这件事闹一闹,传出去也不算他们不宣而战,反倒是大恒会落他人口实,甚至是笑柄。 为了抓狐狸,搞出了两国之战。 凤歌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外交无事。” 现在就看对方想要掀出多大的风浪了。 步兵阵从中分开,让出一条路,阵后那人纵马越众而出,北玄营中出来找回士兵的人中,也有一位骑马,看来是在场所有大恒士兵中地位最高的了。 北燕人的身高本就比大恒人的要高出一些,连马都比大恒的马要高大一些,现在两人对视,北燕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 他冷冷吐出几句标准的汉话:“你是何人?报上名来。” 那位骑士横枪于前,施以军中之礼,十分客气:“大恒国北玄营徐格将军麾下致果校尉,萧燕然。阁下是……” 骑在马上那人没话,他身旁一个侍卫大声道:“大燕国高玄武亲王在此,还不下马!” “原来是亲王殿下。”萧燕然翻马,上前见礼,却听见对方侍卫大声喝道:“还不跪下。” 身后的大恒国士兵中传出骚动,萧燕然抬手,议论声立止。 只听他抱拳道:“我非燕国臣民,即便是我国陛下的使节行至贵国,朝堂之上,也不行拜礼。不知亲王殿下这个要求,可有依据?” 那侍卫大声道:“大恒士兵持械入我国境,意图侵略我大燕。你若不跪,便是确有此事!” 萧燕然一笑:“私自闯入贵国的士兵,我自会处理。阁下这般攀扯,过度解读,倒像是有心挑拨两国不和。” “大胆!你敢在亲王面前胡言乱语!”侍卫右手按在刀柄之上,“呛啷”的一声,将腰刀抽出,这一声就好像是个号令,在场所有燕国士兵同时拔刀出鞘,那整齐划一的声音,为军容原本就齐整的燕军更添了几分威慑力。 就连远观的凤歌,心中都不由一震。 萧燕然带出营的士兵只有十余人,由于是出来找人,因此连兵器都没带,连队伍都不是,三三两两分散站着。 可是他们每个人都站得笔直。 就好像只要一声令下,他们便会以死相拼。 那个侍卫冷笑:“就凭你们这些手无寸铁的乌合之众,也想与我大燕的霸刀一较高下?” 萧燕然微笑:“忘了向亲王殿下,这些乌合之众,原本都是寒山铁骑的士兵。” 在场的燕国士兵虽然没有话,但是他们的表情却明明白白的泄露了他们内心的想法。 寒山铁骑,那个在北境的不败神话,当初北燕趁大恒国内局势不稳的时候,偷袭北域防线,却被人数远少于北燕军的寒山铁骑打了个措手不及,一座青川城,打了三年都没有打下来。 在北燕军中,有一个传,寒山铁骑的人都得到了山神与河伯的庇佑。 守城如高山难越,进攻如洪水难防。 虽然如今寒山铁骑的名号已经永远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但是,当萧燕然轻描淡写提起这四个字的时候,却在每个北燕士兵的心中滔天巨浪。 每个北燕士兵心中都在想:这些被神灵护佑的人,是自己手中的刀可以对付的吗? 军心竟然被四个字动摇,坐在马上的人冷哼一声,没有话,也将北燕士兵的紧张压了下去。 一直由侍卫代传话的高玄武话了:“将擅闯我国国境的人头留下,你们回去,便当此事没有发生过。”完,侍卫将一柄刀扔了过来,落在萧燕然身边。 那个误入国境的士兵吓得腿,一下没站稳,跪在地上,战栗着,连一句话都不出来。 杀了他一个,免了两国争端,的确是很省事。 连他自己都想不出来,有什么让自己免死的可能。 萧燕然看着他,又看了看那把刀,身形微动,好像真的要将那把刀捡起来。 “慢着。”凤歌忍不住大喊一声,走了出去。 林翔宇甚至都来不及捂住她的嘴,在心里直跺脚:“我的大殿下哟,你平时不是很沉得住气吗,怎么这会儿冲动起来了,冲动是魔鬼,冲动有惩罚。”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关林森,关林森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变化,他就这么紧紧跟在凤歌后面,如同她强大的靠山,又好像惊涛骇浪中屹立不倒的桅杆。 “算了,舍命陪君。”林翔宇嘟囔一声。 看着阴影中走出的三人,萧燕然也有些意外,却没有话,就这么看着凤歌走过来。 那个侍卫大笑道:“贵国的军队待遇这是有多差,这样瘦弱的人也能被征召入伍?这样的人,在我大燕,连伙头军都做不了。” “那当然,我要是在大燕,也就只能做做呼赤和元帅罢了。”凤歌反唇相讥。 呼赤和元帅,就是被寒山铁骑打趴的北境指挥官,最后因为打光了燕国北境最精锐部队,而被燕国文臣弹劾,最终死在狱中。 这件事一直被燕国武将们视为奇耻大辱。 高玄武冷冷:“本以为恒国军人都是勇武之人,没想到,尽是一些耍弄嘴皮之辈。” “只怕你们耍不动嘴皮,也打不过我们的人。”凤歌昂首一笑。 这是挑衅! 燕国士兵的眼中陡然升腾起了熊熊火焰。 “哦?”高玄武的眼睛扫视着在场的恒国士兵,“就凭你们几个?” 凤歌笑道:“亲王殿下站在我国领土上,出声挑衅,不知意欲何为,是想破坏两国签下的停战和约吗?” “你放屁!”站在高玄武身边的侍卫大声厉喝,“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你根本就是颠倒黑白!” 凤歌背着双手,扬着头,懒懒的看着高玄武:“七十年前,燕国与恒国签下停战和约,约定西北境以孔雀河中心为界。” “不错!”高玄武点点头,“如今孔雀河已干涸,原河道,就在这里。” “是的,就在这里!你们现在是在属于我大恒国的半边河道上踩着!!”凤歌高声道。 高玄武眼睛微眯,看着凤歌:“你有什么证据?” 凤歌从站着的土坎上跳下来:“因为这里,就是孔雀河原来的河堤!孔雀河属于大燕的部分,在那里!” 她遥遥一指,不远处的沙丘在月光下泛着白色的光芒。 “你是就是了吗!”那侍卫不服。 凤歌转头对林翔宇:“给他们看证据。” 林翔宇蹲在地上,开始用手扒拉着土坎,黄沙飞扬,最后,露出了一块的,方正的石头,上面刻着一个数字“五”,再往下,是一条一条的横杠。 凤歌:“这是我大恒国用于测量河水深度的石量,立于河堤之上。这里风沙肆虐,这根石量的大部分还在土下。当初孔雀河水在这里的河面宽度是一百丈有余,这个数据,想必贵国的水文资料上也有记载。” 完之后,她看着燕国士兵的脚下:“现在站在第一排的各位,你们站着的是我大恒国的国土,不知各位手持武器,悍然闯入我国,意欲何为?” 凤歌一气将话全部完,站在第一排的燕国士兵看着自己的脚下,不知如何是好。 “你怎么知道这些,到底是什么人!”高玄武指着凤歌。 凤歌的面目被遮在厚重的头盔之下,她看着脚下的石量:“我是一个一心想要考入工部,却因为算学不及格,连续三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不得不流落西北的人。” “你是林翔宇?” 真正的林翔宇差点又坐回地上,怎么连北燕人都知道这个丢人现眼的事? “没想到,连亲王殿下都知道了。”凤歌长叹一声。 她话峰一转:“可惜,你却不是亲王殿下本人。” “你什么?!”高坐在马上的人,眼神一变。 凤歌却十分轻松:“三年前,亲王殿下曾率燕国使节团曾经出使我国,想来,阁下当时也身在燕国使节团之中。只不过,亲王殿下的声音实在与阁下相去甚远。” “区区不才,当时正巧轮值诏令官,随侍在一旁,亲耳听过亲王殿下的声音。”凤歌一笑: “阁下虽为亲王殿下影替身,却不能替亲王殿下开战吧?” “哈哈哈哈哈……”影替身放声大笑,纵马一扬蹄,一起一落,马蹄下的石块被激起,笔直向凤歌射过去,若这一下挨实了,虽不致命,也少不得头破血流。 站在一旁的关林森看似十分随意的抬手,那块拳头大的石被牢牢捏在他右手的拇指与食指之间。 石忽然碎成粉末,白灰飞了凤歌一脸,鼻一痒,就要打喷嚏。刚才她故意粗着嗓话,勉强还可以假装是男人,可是打喷嚏的声音却是万万掩饰不了的。 林翔宇再娘炮,从生理上来,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就在凤歌微微皱着鼻,眼看着就要打出喷嚏的一瞬间,关林森的肚忽然“咕噜”一声,接着,放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屁,那声音在空旷的戈壁上撞上石壁与沙山,还形成了余音绕梁的回音效果。 凤歌的喷嚏声早就被巨响遮盖得严严实实。 回音渐渐消失,一时间两方都十分安静,大家都不知道应该什么好。 关林森倒是坦荡的很:“对不住,晚上肉吃多了。” 看得出来,大家忍笑都忍的很辛苦。 萧燕然挥挥手:“既然今天晚上是一场误会,那就散了吧。” 影点点头,燕国士兵收刀回鞘,转身,踏着整齐的步伐,消失在黑暗中。 在场所有恒国的士兵都松了一口气,本来难以收场,可能造成两国大战的事件,竟然是在屁声中就这么云淡风清的结束了。 “回营。”萧燕然挥手,他带出来的士兵迅速集结成行,不输燕军。那五个出来打狐狸的北玄军被押在中间。 凤歌正想就这么离开,却看见萧燕然看着她:“还有你们三个。” 该来的还是要来。 一行人浩浩荡荡,就这么回到北玄营中。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八章审问 寒山铁骑,在三十年前,堪称大恒国的铜墙铁壁,大恒国中男儿,无一不以入寒山铁骑从军为荣,可是一夕之间,却风云突变,寒山铁骑兵败如山倒,而打输的原因是主帅贪功冒进。 幸得,那时的太,坐镇危局,力挽狂澜,再加之当时的兵部侍郎冯瑞慈相助,还有律王主动借出他的封地府兵勤王,才让北燕军队止步于国门。 大战之后,奖功惩过。 冯瑞慈升任兵部尚书,律王又得许多赏赐。 而刘觥弈,家眷尽数发配北疆冰雪之地,不过一年,便因不服当地水土气候,接连病故而亡。 从此,寒山铁骑被撤销,所有士兵被打乱编入各个不同的军中。 三十年前那一场磕磕绊绊,差点亡国的战争,反倒让四海之内各国不敢轻谈刀兵,恒国与燕国签定停战和平条约,平时边境上虽然没有少闹过,但是最终都会被定义为两国的边民,因为事情,发生的摩擦。 西北境这边犹为太平,因为多了个夏国,恒与燕要是认真的打起来,只怕高兴的是专门往各个国家卖兵器的夏国人。 凤歌想起夏国,就觉得心烦,明明卖的是兵器,却号称他们卖的不是可以杀人灭国的凶器,而是正义与和平、爱与友谊。 道理也是他们的,大家手上都握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利器,谁都不敢打谁,可不就和平了。 那帮奸商,相比还是东宁国那些商人更纯粹一些。 这个萧燕然的身份,只怕也不像他的那帮简单。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致果校尉,时候在寒山铁骑里做马僮,哪来的本事让这些寒山旧部服服帖帖。 不过,既然他没有拆穿自己的身份,那自己也不必咄咄逼人,待以后相处熟了,再听真话不迟。 帐中的蜡烛结了一个大灯花,轻轻的爆开,帐中瞬间更明亮了些,凤歌想起北玄营中的情况,忍不住问道:“这个关城为什么会乱成这样,根本就没有人管。” “你对了,就是没有人管,主帅桂德兴,这里的条件太差,整日都在律王府中住着,十天半个月也不来关城一次,开头还每日认真操练,到后来,负责执掌军纪的人都高卧不起,谁还再管这事。” 凤歌睁大了眼睛:“你们可是在边境啊,这么随便,就不怕有一天燕国或夏国打过来吗?” “他们?别看他们现在不操练,但是如果后面被人撵着跑,只怕比飞还快些。别看他们现在挥刀弄枪的姿势不对,到时候跪地投降的姿势一定特别标准。” 萧燕然这些话的时候,虽是嘲讽与调侃,声音里却是满满的悲凉,在上的主帅不作为,他一个偏将,又能做什么呢。 “那你们这军营,也不能随便就可以任人进出,现在进的是我,哪天潜入的是敌人那该怎么办。”凤歌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感到深深的担忧。 “呵呵,管不得,桂德兴了,我们在边境,就要多忍让一些,免得与他国发生纠纷,引动兵戈,致使国中黎民生灵涂炭。” 竟有这等厚颜无耻的法!凤歌真是眼界大开。 “刚才那些北燕人,兵马来的那样快,阵势也很不寻常,这件事不一般。”凤歌想起刚才北燕步兵阵列,拔刀出鞘时的寒光四溢的模样,就好像马上就要真的两国开战似的。 只怕那几个出去抓狐狸的士兵,并不是无意北燕国境的。 “你们三个留在这里,等天亮,我送你们回去。”萧燕然站起身,向帐外走去。 凤歌问道:“去哪儿?” “去审审奸细。” “我也想去。”凤歌眼巴巴的看着他。 萧燕然皱眉:“你去做什么?” “做证人,我是他们给带出去的,做个污点证人也是可以的吧。” 看着她坚定的样,萧燕然点点头:“也好,你们三个回营被大家看在眼里,无声无息的走了也不合适。” 正经应当执掌军纪的从七品翊麾校尉根本懒得管这事,还在睡觉。 由正七品的致果校尉萧燕然来管,虽然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军中从来职责分明,大概也就只有北玄营这种军纪松懈许久的地方才会有这样的奇闻。 既然是证人,凤歌等人也不得不跪在堂下,好在只是跪在一旁,并不是对任何人下跪,凤歌安慰自己,就算是父皇,登坛拜帅的时候,也得是真跪真拜,拜完了在帅坛上也只能坐在一旁,跪在军帐中也不算失了体面。 萧燕然端坐在军帐之中,两侧的军士站得笔直,凤歌不记得他们的容貌,但是,看这气势,也知道应该是随萧燕然一同出去找人的寒山铁骑旧部。 他们与北玄营中的其他人相比,真的是一股清流。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股清流,还能坚持多久。 那五个人被捆得结结实实,跪在地上,头如捣蒜,嘴里喊着求将军饶命。 萧燕然看着他们,问道:“张安,你们几个怎么知道那里有沙狐?” 那片开阔地由于是边界,所以操练从来不会往那里去,加之又着实荒凉,士兵们偷溜出去解闷,都是改服乔装,跑到丰县去吃喝一番,看看花花世界,绝不会往那鬼地方跑。 “是……是听人的。” “什么人?” “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有一回,看见有人半夜拿着被打死的几只沙狐溜回来,天一亮就去丰县换钱,一块沙狐皮能换五百文钱,我们这才动了心。” “再见着那个人,你还能认出来吗?” “当时天太黑,就了几句话,他就走了,我们也没多问,脸都没看清,只记得个挺高,对了,他话声音有点特别,我可以模仿。” 着,那个名叫张安的士兵清了清嗓,声线变得清亮许多:“这沙狐,在丰县,能卖五百文钱呐。”连带着的语气,的意味,都模仿了个十足。 凤歌心想,这也真是个人才。 萧燕然点点头,吩咐一旁站着的士兵:“等天亮,点起全营所有人,让他们把这句话都一遍。” 又对着跪在地上的张安一指:“你就站在一边,听着。” *v本\文*/来自\v\v/**\ .G ZB Pi. bsp; Om ,更v新更v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三十九章整肃 寒山铁骑,在三十年前,堪称大恒国的铜墙铁壁,大恒国中男儿,无一不以入寒山铁骑从军为荣,可是一夕之间,却风云突变,寒山铁骑兵败如山倒,而打输的原因是主帅贪功冒进。 幸得当时在军中监军的太殿下,坐镇危局,力挽狂澜,再加之当时的兵部侍郎冯瑞慈相助,还有律王主动借出他的封地府兵勤王,才让北燕军队止步于国门。 大战之后,奖功惩过。 冯瑞慈升任兵部尚书,律王又得许多赏赐。 而刘觥弈,家眷尽数发配北疆冰雪之地,不过一年,便因不服当地水土气候,接连病故而亡。 从此,寒山铁骑被撤销,所有士兵被打乱编入各个不同的军中。 三十年前那一场磕磕绊绊,差点亡国的战争,反倒让四海之内各国不敢轻谈刀兵,恒国与燕国签定停战和平条约,平时边境上虽然没有少闹过,但是最终都会被定义为两国的边民,因为事情,发生的摩擦。 西北境这边犹为太平,因为多了个夏国,恒与燕要是认真的打起来,只怕高兴的是专门往各个国家卖兵器的夏国人。 凤歌想起夏国,就觉得心烦,明明卖的是兵器,却号称他们卖的不是可以杀人灭国的凶器,而是正义与和平、爱与友谊。 道理也是他们的,大家手上都握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利器,谁都不敢打谁,可不就和平了。 那帮奸商,相比还是东宁国那些商人更纯粹一些。 这个萧燕然的身份,只怕也不像他的那帮简单。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的致果校尉,时候在寒山铁骑里做马僮,哪来的本事让这些寒山旧部服服帖帖。 不过,既然他没有拆穿自己的身份,那自己也不必咄咄逼人,待以后相处熟了,再听真话不迟。 帐中的蜡烛结了一个大灯花,轻轻的爆开,帐中瞬间更明亮了些,凤歌想起北玄营中的情况,忍不住问道:“这个关城为什么会乱成这样,根本就没有人管。” “你对了,就是没有人管,主帅桂德兴,这里的条件太差,整日都在律王府中住着,十天半个月也不来关城一次,开头还每日认真操练,到后来,负责执掌军纪的人都高卧不起,谁还再管这事。” 凤歌睁大了眼睛:“你们可是在边境啊,这么随便,就不怕有一天燕国或夏国打过来吗?” “他们?别看他们现在不操练,但是如果屁股后面被人撵着跑,只怕比飞还快些。别看他们现在挥刀弄枪的姿势不对,到时候跪地投降的姿势一定特别标准。” 萧燕然这些话的时候,虽是嘲讽与调侃,声音里却是满满的悲凉,在上的主帅不作为,他一个偏将,又能做什么呢。 “那你们这军营,也不能随便就可以任人进出,现在进的是我,哪天潜入的是敌人那该怎么办。”凤歌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感到深深的担忧。 “呵呵,管不得,桂德兴了,我们在边境,就要多忍让一些,免得与他国发生纠纷,引动兵戈,致使国中黎民生灵涂炭。” 竟有这等厚颜无耻的法!凤歌真是眼界大开。 “刚才那些北燕人,兵马来的那样快,阵势也很不寻常,这件事不一般。”凤歌想起刚才北燕步兵阵列,拔刀出鞘时的寒光四溢的模样,就好像马上就要真的两国开战似的。 只怕那几个出去抓狐狸的士兵,并不是无意进入北燕国境的。 “你们三个留在这里,等天亮,我送你们回去。”萧燕然站起身,向帐外走去。 凤歌问道:“去哪儿?” “去审审奸细。” “我也想去。”凤歌眼巴巴的看着他。 萧燕然皱眉:“你去做什么?” “做证人,我是他们给带出去的,做个污点证人也是可以的吧。” 看着她坚定的样,萧燕然点点头:“也好,你们三个回营被大家看在眼里,无声无息的走了也不合适。” 正经应当执掌军纪的从七品翊麾校尉根本懒得管这事,还在睡觉。 由正七品的致果校尉萧燕然来管,虽然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军中从来职责分明,大概也就只有北玄营这种军纪松懈许久的地方才会有这样的奇闻。 既然是证人,凤歌等人也不得不跪在堂下,好在只是跪在一旁,并不是对任何人下跪,凤歌安慰自己,就算是父皇,登坛拜帅的时候,也得是真跪真拜,拜完了在帅坛上也只能坐在一旁,跪在军帐中也不算失了体面。 萧燕然端坐在军帐之中,两侧的军士站得笔直,凤歌不记得他们的容貌,但是,看这气势,也知道应该是随萧燕然一同出去找人的寒山铁骑旧部。 他们与北玄营中的其他人相比,真的是一股清流。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股清流,还能坚持多久。 那五个人被捆得结结实实,跪在地上,头如捣蒜,嘴里喊着求将军饶命。 萧燕然看着他们,问道:“张安,你们几个怎么知道那里有沙狐?” 那片开阔地由于是边界,所以操练从来不会往那里去,加之又着实荒凉,士兵们偷溜出去解闷,都是改服乔装,跑到丰县去吃喝一番,看看花花世界,绝不会往那鬼地方跑。 “是……是听人的。” “什么人?” “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有一回,看见有人半夜拿着被打死的几只沙狐溜回来,天一亮就去丰县换钱,一块沙狐皮能换五百文钱,我们这才动了心。” “再见着那个人,你还能认出来吗?” “当时天太黑,就了几句话,他就走了,我们也没多问,脸都没看清,只记得个挺高,对了,他话声音有点特别,我可以模仿。” 着,那个名叫张安的士兵清了清嗓,声线变得清亮许多:“这沙狐,在丰县,能卖五百文钱呐。”连带着贪婪的语气,诱惑的意味,都模仿了个十足。 凤歌心想,这也真是个人才。 萧燕然点点头,吩咐一旁站着的士兵:“现在,点起全营所有人,让他们把这句话都一遍。”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章军纪 刚交四更,此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满营将士睡得正香,他们已经太平了太久太久,每天过着愉快的睡到自然醒的幸福生活。 现在这个幸福生活却被一通惊天动地的鼓声惊破,桴鼓相应,那密集的鼓点声,如同奔腾的马蹄踏在地面的声音。 “这是什么声音?”营中甚至有人不知道这通鼓声代表着什么。 他们从各自的温软的爬起来,披上衣服,懒懒散散出营帐,张望着:“谁啊,半夜三更的敲什么鬼。” “就是,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等所有士兵从营中出来,忽然听见有声喝道:“所有人,按队站好。” 话的是个什夫长,在营中算是个最基层的军官,而在北玄营,这种基层军官并没有实权,因此,一直以来,没有人把他们当做军官。 有人不满道:“站什么啊,有事赶紧,,完了爷还要回去睡觉。” “是谁话!”萧燕然的声音,从高处的点将台传下来。 那人周围的士兵一听是致果校尉话,赶紧离他远远的,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中间。 “以下犯上,不从号令,斩。”萧燕然的声音并不大,却在所有人心里炸开了。 大家以为萧燕然只不过是随便,没想到,真有两个人过来,将那人拖下去。 只听着那人在后面高一声低一声的又是大骂又是求饶,接着是一阵挣扎,他似乎还想跑,然后,是被按倒在地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被人捧上来,放在点将台前的地上。 这些从来没见过血腥的太平兵们,头一次见杀人,而且,还是自己人。 整个军营里一片安静,萧燕然在点将台上用手指敲击木制护栏的声音都清晰可闻:“开始吧。” 什夫长大声喝道:“现在,从第一排,最左边一个人开始,每个人都一遍‘这沙狐,在丰县,能卖五百文钱呐。’第一排完,第二排继续,现在开始。” 所有士兵不明白这是要做什么,但是那个死不瞑目的血人头还在前面放着,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不就句话么,犯不着为这事让人头落地。 张安一直没有反应,直到最后一个人完,他摇摇头:“那个人不在队伍里。” “果然如此。”萧燕然点点头,他望着台下那些噤若寒蝉的士兵,朗声道:“近日营中混入奸细,从现在起,守卫必须严守法令,出入检视腰牌,任何人无令不得出营,违令者,斩!每日操练恢复,无故不出操者,鞭六十!” 萧燕然转身离开,凤歌与林翔宇在帐中等着,帐门一动,关林森的身影从帐外进来,依旧站在凤歌身后。 “有劳有劳,方才有没有伤着你?”从刚才到现在,萧燕然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军中立威,从来都靠令行禁止,萧燕然知道这些兵平时散漫的很,要激烈的反抗不至于,每每看着他们这种半死不活的惫懒模样,也着实气人。 但是法不则众,又不能一口气把所有人给处罚了,因此,在击鼓集合之前,凤歌提议“杀鸡儆猴”,本来林翔宇想要扮演那只鸡,故意挑事,给萧燕然一个处罚的理由。 却被凤歌拒绝了:“你的气焰不够嚣张,还是关林森去吧。” “他?平时打三棍都放不出一个屁……”到这里,林翔宇忽然闭嘴了,他想起了在茫茫戈壁上那声悠长的回响。 “你有意见吗?”凤歌问关林森,“违背你的工作条例吗?” 关林森摇头。 “你看,他这么木,怎么能演得像。”特别有表演的林翔宇不甘角色被抢走,一个劲的挑刺。 “你行吗?”凤歌也有些担心,父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虽然这只是一件事,但是如果办砸了,也挺丢脸的。 关林森的表情,忽然生动起来,就好像冰河表面的冰层被砸开,露出底下奔腾不息的河水,斜挑的嘴角满写着傲慢,眼神充满了不屑,歪着头梗着脖,嘴里吐出一句话:“哪来的王八羔敢老的是非!” 就连凤歌,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关林森,凤歌知道关林森很厉害,但是从来没想过他这么厉害,将那不服管的劲表现的惟妙惟肖。 林翔宇自叹弗如,文人做久了,想憋出这样,还是很有难度的。 当然他也没闲着,在极短的时间内,用泥巴搓了个人头出来,用黑色的布剪成头发的样,最后浇上一瓢血。远看,几可以假乱真。 凤歌赞道:“做的真好。” “那当然,好歹我也收了那么多人偶,不敢做得多精细,至少随便打一眼,也看不出来,等过段时间,我再练练手,保证在面前都看不出真假来。” 凤歌笑道:“那你还可以装上机关,能跑能走能端茶倒水,更好。” 没想到这无心的一句话,还真让林翔宇记在心里了。 想起此行目的,凤歌又担忧起金璜的安危,萧燕然命人找来前去搜索荒村的第一队队长,他身上包着绷带,入帐后就要见礼,萧燕然抬手免了:“你们在荒村遇到什么人了?” “我们先看见一个女人,在村里转悠,问她是谁她也不答,出手就打,打伤了我们好些人,手下的兄弟寻思着她莫不是奸细,于是放了一箭,射中她的腿,想抓回来慢慢审,没想到,那竟然还能跑。” “我们追着她转过一个墙角,就听见一阵马蹄声,那马跑得真快,先还能远远看着一个影,然后连影都没了。” 萧燕然点点头:“你这伤是她打的?” 那人羞愧的点点头,想来也不觉得被女人打成这样是多么光荣的事情。 “下去好好养伤吧。” 帐中的空气仿佛凝固,凤歌觉得颇为尴尬,金璜真是…… “要是把她找回来,一定让她向诸将士们赔罪。”凤歌不安的搓着衣角,“他们的医药费,我出。”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一章真话 帐中的蜡烛流尽最后一滴烛泪,悠悠地冒出一缕白烟,无声无息的灭了。 光线陡然黯淡下来,站在沙盘旁的萧燕然抬起头来,望向帐外,天色已经渐明,与平日不同的是,今天的营中,响着士兵们列队的步伐声,虽然七零八落,但是迟练,总比不练的强。 萧燕然有一种感觉,大战迫在眉睫的感觉。 昨夜马上端坐之人虽然非高玄武本人,但是,已经足可证明,北燕人已经准备好挑起一场战争,这次没有成功,他们不会有太多耐心再等个三十年的,也许在三天后,也许就在今天。 “北燕人如果打过来,这里能顶住多久?”凤歌虽然不懂得战争,但是,以她在宫里丰富的作奸犯科经验,起了贼心,就算第一次失手,那么第二次出手也不会太久。除非第一次发现之后就被打个服服帖帖,彻底死了这条心。 萧燕然的眼睛盯着沙盘,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还请姑娘早日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 暗示已经足够明显,凤歌随口应了一声,算是回答他的好意。 北燕人贼心未死,等到时机成熟,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打。 如果这关城被破开,那么北燕人骑着快马奔到丰县,也只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情。 从未经历过战争的凤歌忽然觉得有点兴奋,甚至还有些期待,对她来,战争是史书上记载着的血与火的浪漫,是智谋与勇武的交辉,是“黄沙百战穿金甲”,是“醉卧沙场君莫笑”,是“岂曰无衣与同袍”。 “走吧。”萧燕然命人牵来几匹马,要送他们回丰县。 宫中常打马球,凤歌飞身上马的姿势矫捷而潇洒,关林森如飞鸟般一起一落,也稳稳坐在马上,林翔宇则十分为难的看着马,他一脚踩在马镫上,一手死命扯着马缰绳,整个人半斜挂在马身上,那马被扯得十分不舒服,很不高兴的向前走了两步,吓得林翔宇大呼叫。 旁边的士兵又托又扯,总算把知县大老爷给扶上了马,马唾弃的打了个响鼻以示不满,吓得林翔宇整个人僵在马上一动也不敢动,好像一尊大泥雕。 军营中哄然发出一阵大笑,林翔宇到底也算给这营中做了一点贡献,让头一回早起出操的士兵,找到了一点乐。 萧燕然替他握着缰绳,四匹马就这么离开了营门。 出门前,轮值的士兵果然严格的遵守了刚刚颁下的条令,仔细检查了萧燕然的腰牌,还有凤歌等人持有的,盖着萧燕然印章的离营证明。 往丰县云的方向是东方,正好能看着一轮鲜红的朝阳从东方的地平线冉冉升起,军营外那片被青色天光笼罩着的原野,渐渐地变得清晰。 马蹄下的青草溜溜的滑过去,凤歌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朝阳照在戈壁沙丘上,沙丘阴影所投之处,正是北燕的领土。 那里现在没有人,但是,如果大恒有人敢去踩一脚,会不会引来万箭齐发呢? 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金璜啊金璜,你到底在什么地方? 到了荒村,凤歌:“就送到这里吧,我看北玄营里离了你是不成的。” 萧燕然看了看前面的路:“还有二十多里路,你们要走回去?” “嗯。”凤歌跳下马,示意关林森去把紧紧抱着马脖的林翔宇给撕下来。 双脚站在地面上,林翔宇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活过来了,他知道凤歌想要走秘道,但是这条秘道,从这里直通城中,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迎着林翔宇的眼神,凤歌领会到他的意思,笑道:“如果萧将军都不可信,整个大恒也无人可信了。” “只不过,萧将军,你也没有实话。”凤歌笑道,她的话更令萧燕然迷惑不解:“此话怎讲。” 凤歌笑道:“这片荒村,一直以来都是我大恒国的地界,怎么可能让夏国人在这里建了个村,还屯兵?既然没有夏国人,那又哪来的夏国人的金银财宝。” “啊……是这样吗,我不过是听人起,横竖兵卒也是闲着无事,不如出来转转,也算是给他们解闷。”萧燕然的嘴里依旧没有真话。 凤歌叹了口气:“其实你大可以不必这么防着我的,如果连我都要防着,那么大恒国,只怕也只有不用防了。” 非常明显的暗示,萧燕然却只做不知,他带笑看着凤歌:“不知姑娘有何指教。” “我已经猜到昨晚你们在找什么了,如果你不想告诉我实话呢,我也不打算告诉你实话。”凤歌冲着他眨眨眼睛,“那,我们就正大光明的骑马走坦途吧。” “……萧将军,你就不能老实一点,面对你的真心吗,偶尔真话不会死的……”听着还要骑马,林翔宇的脸顿时皱成了一团,他眼巴巴的看着萧燕然。 萧燕然朗声长笑:“没想到,我竟然会不过一个丫头,好吧,我在找密道,丰县的密道。” 听他亲口承认了,凤歌笑意更盛:“嗯,我知道密道在哪里,还不止一条哟。萧将军,有没有兴趣陪我们一起走一趟?” 其实萧燕然找这处秘道已经不止一天两天了,如今得来全不废功夫,当然要去。 “马怎么办?”贫穷成习惯的林翔宇更关心这些昂贵的战略物资。 萧燕然拍了一下领头黑马的,它“咴咴”的叫一声,便自己向军营的方向跑去,老马识途不是一个骗人的故事。 到了井下,萧燕然看着面前黑黢黢的洞口,感慨道:“原来是在这里,难怪总也找不到。” 最关心这条秘道的人,要数林翔宇,毕竟他天天就睡在秘道口,走在秘道口,他可不想哪天突然一大堆燕国士兵或是夏国士兵挥着刀枪就从他的床底下爬出来,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 帐中的蜡烛流尽最后一滴烛泪,悠悠地冒出一缕白烟,无声无息的灭了。 光线陡然黯淡下来,站在沙盘旁的萧燕然抬起头来,望向帐外,天色已经渐明,与平日不同的是,今天的营中,响着士兵们列队的步伐声,虽然七零八落,但是迟练,总比不练的强。 萧燕然有一种感觉,大战迫在眉睫的感觉。 昨夜马上端坐之人虽然非高玄武本人,但是,已经足可证明,北燕人已经准备好挑起一场战争,这次没有成功,他们不会有太多耐心再等个三十年的,也许在三天后,也许就在今天。 “北燕人如果打过来,这里能顶住多久?”凤歌虽然不懂得战争,但是,以她在宫里丰富的作奸犯科经验,起了贼心,就算第一次失手,那么第二次出手也不会太久。除非第一次发现之后就被打个服服帖帖,彻底死了这条心。 萧燕然的眼睛盯着沙盘,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还请姑娘早日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 暗示已经足够明显,凤歌随口应了一声,算是回答他的好意。 北燕人贼心未死,等到时机成熟,有理由要打,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打。 如果这关城被破开,那么北燕人骑着快马奔到丰县,也只不过是须臾之间的事情。 从未经历过战争的凤歌忽然觉得有点兴奋,甚至还有些期待,对她来,战争是史书上记载着的血与火的浪漫,是智谋与勇武的交辉,是“黄沙百战穿金甲”,是“醉卧沙场君莫笑”,是“岂曰无衣与同袍”。 “走吧。”萧燕然命人牵来几匹马,要送他们回丰县。 宫中常打马球,凤歌飞身上马的姿势矫捷而潇洒,关林森如飞鸟般一起一落,也稳稳坐在马上,林翔宇则十分为难的看着马,他一脚踩在马镫上,一手死命扯着马缰绳,整个人半斜挂在马身上,那马被扯得十分不舒服,很不高兴的向前走了两步,吓得林翔宇大呼叫。 旁边的士兵又托又扯,总算把知县大老爷给扶上了马,马唾弃的打了个响鼻以示不满,吓得林翔宇整个人僵在马上一动也不敢动,好像一尊大泥雕。 军营中哄然发出一阵大笑,林翔宇到底也算给这营中做了一点贡献,让头一回早起出操的士兵,找到了一点乐。 萧燕然替他握着缰绳,四匹马就这么离开了营门。 出门前,轮值的士兵果然严格的遵守了刚刚颁下的条令,仔细检查了萧燕然的腰牌,还有凤歌等人持有的,盖着萧燕然印章的离营证明。 往丰县云的方向是东方,正好能看着一轮鲜红的朝阳从东方的地平线冉冉升起,军营外那片被青色天光笼罩着的原野,渐渐地变得清晰。 马蹄下的青草溜溜的滑过去,凤歌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朝阳照在戈壁沙丘上,沙丘阴影所投之处,正是北燕的领土。 那里现在没有人,但是,如果大恒有人敢去踩一脚,会不会引来万箭齐发呢? 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金璜啊金璜,你到底在什么地方? 到了荒村,凤歌:“就送到这里吧,我看北玄营里离了你是不成的。” 萧燕然看了看前面的路:“还有二十多里路,你们要走回去?” “嗯。”凤歌跳下马,示意关林森去把紧紧抱着马脖的林翔宇给撕下来。 双脚站在地面上,林翔宇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活过来了,他知道凤歌想要走秘道,但是这条秘道,从这里直通城中,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迎着林翔宇的眼神,凤歌领会到他的意思,笑道:“如果萧将军都不可信,整个大恒也无人可信了。” “只不过,萧将军,你也没有实话。”凤歌笑道,她的话更令萧燕然迷惑不解:“此话怎讲。” 凤歌笑道:“这片荒村,一直以来都是我大恒国的地界,怎么可能让夏国人在这里建了个村,还屯兵?既然没有夏国人,那又哪来的夏国人的金银财宝。” “啊……是这样吗,我不过是听人起,横竖兵卒也是闲着无事,不如出来转转,也算是给他们解闷。”萧燕然的嘴里依旧没有真话。 凤歌叹了口气:“其实你大可以不必这么防着我的,如果连我都要防着,那么大恒国,只怕也只有不用防了。” 非常明显的暗示,萧燕然却只做不知,他带笑看着凤歌:“不知姑娘有何指教。” “我已经猜到昨晚你们在找什么了,如果你不想告诉我实话呢,我也不打算告诉你实话。”凤歌冲着他眨眨眼睛,“那,我们就正大光明的骑马走坦途吧。” “……萧将军,你就不能老实一点,面对你的真心吗,偶尔真话不会死的……”听着还要骑马,林翔宇的脸顿时皱成了一团,他眼巴巴的看着萧燕然。 萧燕然朗声长笑:“没想到,我竟然会不过一个丫头,好吧,我在找密道,丰县的密道。” 听他亲口承认了,凤歌笑意更盛:“嗯,我知道密道在哪里,还不止一条哟。萧将军,有没有兴趣陪我们一起走一趟?” 其实萧燕然找这处秘道已经不止一天两天了,如今得来全不废功夫,当然要去。 “马怎么办?”贫穷成习惯的林翔宇更关心这些昂贵的战略物资。 萧燕然拍了一下领头黑马的,它“咴咴”的叫一声,便自己向军营的方向跑去,老马识途不是一个骗人的故事。 到了井下,萧燕然看着面前黑黢黢的洞口,感慨道:“原来是在这里,难怪总也找不到。” 最关心这条秘道的人,要数林翔宇,毕竟他天天就睡在秘道口,走在秘道口,他可不想哪天突然一大堆燕国士兵或是夏国士兵挥着刀枪就从他的床底下爬出来,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 想着不定哪个士兵手里拿着长矛从床底下的秘道出来,正好戳中自己的,林翔宇心里便是一阵恶寒。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秘道啊?谁挖的?” 萧燕然:“应该是丰县的第一任知县,崔峰。”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二章萧燕然的故事 火把微微的光照着长而幽暗的地道。 不甘寂寞的林翔宇忍不住出声:“咱们来的时候好一人一个故事,我过了,该谁了?” 关林森拿着火把走在前方:“我有祖训。” “什么祖训?” “轻易不故事,完,就要把面前的火灭掉……”他的声音飘飘乎乎的在地道里回荡,莫名的有一种幽冥地府的感觉。 林翔宇只觉得寒毛直竖:“算了,你别了……”这个木头人故事一定也挺无聊的。 他又看着凤歌,后者一本正经的:“当然是新来的。” 没人话。 “你呢,萧将军。” 萧燕然这才反应过来,他也挺乐意:“我要的故事,就很久远了,那个时候,丰县还不是这样像样的城市。” 在百年前,各国尚未划定势力范围的时候,丰县,由于处在燕、夏、恒三国的边境,平时三不管,哪个国家想挑事的时候,就在丰县的边角上挥着旗跑两圈。 三个国家的队伍彼此之间的直线距离绝不会超过10里地。 每天早上,北燕士兵喝完奶茶啃完饼,队长吆喝一声:“儿郎们,随我去健身。” 纵马而来,烟尘滚滚,拔起两国之间的界碑,向前推进了十里。 挖坑埋土插上界碑之后,便“轰隆隆”的回营准备午饭去了。 中午,吃完午饭的大恒校尉嚷嚷一句:“兄弟们,随我负重越野!”他们再将界碑拔起来,又向北燕的方向推进了十二里。 挖坑埋土插上界碑之后,就守在界碑边上。 每个人的额头上,还会勒根布条,上面写着:“来啊打我啊!”就坐等着北燕人过来。 下午,吃饱睡好的夏国人慢慢悠悠推着车来了,车上装着各种精良武器,刀枪剑戟斧钺勾叉,用着夏国特有的买卖调悠长的喊着: “钢刀长剑红缨枪,铁叉金戟宣花斧,哎,腿收一下。” 傍晚的时候,北燕士兵又过来,先在夏国人的摊上挑选武器,讨价还价一番。 “这刀,砍石都卷口!” “当初你卖这箭的时候,跟我连姑娘的芳心都能射中,被射中的都能被带到老身边!屁咧!老昨天试了,连烤鸡都没带回来!我要退货!!怎么用的?当然就是在箭上绑着绳,往烤鸡身上射啊!然后?然后烤鸡被伙头军端走了。” “当然要给我开个票,不开票怎么回去报销?” “不开票才便宜两文?不行,再多便宜一点。” “……” 大恒与北燕两国士兵,在面对夏国奸商的时候,偶尔还会结成短暂的联盟: “这把刀哪能卖一百文!这样,每把二十文,我们买六把!” 看着时间差不多,两边统帅击鼓整队,士兵们各归各队,面对面站成两排,由今日的值日官开腔,接着,边境上就沸腾起来,互相骂对方不要脸,燕狗,恒猪……词穷之后便吐口水,做鬼脸,比谁尿得远。 夏国商人此时便会推着带有顶篷的车,在战阵中穿梭,卖熟水、果汁、扇、手巾…… 然后,两边隔着两丈远,开始埋锅做饭。 此时! 就是伙头军对阵的战场! 北燕的伙头军,一个蹲在旁边刨坑,挖了个沙土飞扬,另一个抄起斩骨刀,对着新鲜宰杀的羊肉,“乒乓哐哐”一通砍,大块大块的穿在红柳枝上。又是抹油又是抹盐,还撒了好些花花绿绿的香料,最后一根根挂在坑里,点上火,焖着,没一会儿,那烤羊肉的香气,还有“嗞嗞”冒油的声音,就从坑里满溢出来。 那浓烈的香气啊,在给戈壁上的风一吹,吹得三国都能闻着香味儿。 大恒国的伙头军也不服输,一把泼风刀,又削葱又切菜,削芋块还能给削出个百鸟朝凤来,一腔猪给做出了十八道菜,铺开比北燕来的人还多。 菜做完了,两边士兵还得对喊两嗓:“就会吃烤肉,天天吃得你眼睛蹿火!” “整天吃这些娘们儿几几的花俏玩意儿,回家帮你娘绣花去吧!” 精于科技的夏国人开发出一种名为千里筒的东西,据可以在千里之外就可以看见对方营地里的动静。 当然夏国人在宣传的时候有所夸大,不过看个两里地,那还是没有问题的。 在夏国人的忽悠下,大恒国先买了十架,每天趴在城头往北燕军营里看。 购买申请上写的是:用于查看敌国军事行动。 结果最后变成…… “赵大厨啊,你看,北燕人今天吃烤全羊哎,咱们多久没见肉了。” “快快,大家过来看,有个娘们儿!!!进他们将军的帐里了!!外面还有好多人偷看!!” “哇,他们全进去了。” 原本厌烦巡逻值勤的大恒士兵,对执勤的积极性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就算没轮着自己,也会主动往城头上去。 大恒的城头整天黑压压的一堆士兵趴着,让北燕人感到心里发毛,他们又不知道大恒人在做什么,夏国人不失时机的向他们推销了一架千里筒,当他们发现真相之后,又买了夏国人的“防晒避沙全息保护色”屏风。 第二天一早,兴冲冲的大恒士兵拎着千里筒上城头的时候,却发现对面军营看不见了,茫茫戈壁上,只见竖着一排大字:“看你大爷的鸟!” 就这样,大恒国的千里筒没用了,北燕国的保护色屏风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只有夏国人结结实实赚了一笔,为他们开发新的技术提供了巨大的经费支持。 再往后,天下大势已定,北燕与大恒签定和平停战协议,确定两国以孔雀河中心为界,丰县被划进大恒境。 各自撤兵回家的那一天,两边士兵还聚了个餐,据后来那两边伙头军的队长,解甲归田后,携手游历天下,寻找传中的菜谱去了。 和平却总是短暂的。 就在大恒国刚建国二十年的时候,国内出现三王之乱,战后始终在西北境虎视眈眈的北燕人马上就率兵打了过来。 当初这里只有几个自然村落,连一个基本的防线都没有,全靠着一位名叫崔峰的里正,联合几个村的年轻人修筑工事,奋起反击,借用地利之便,将北燕人挡在了孔雀河的那边。 搭上了几万条人命,折腾了两年零七个月,朝廷在平息了内乱之后,才有空着手处理西北境的事端,修丰县县城,并任崔峰为知县,又派北玄营驻扎于此,所有自然村的村民,都搬入远离前线的丰县之内,过着安生的日。 北玄营刚到的时候,并不是像现在这般的无能,与北燕人硬怼过几回。 有一回战事太烈,三面被围,补给与救援都跟不上,差点没扛过去,忽然有几队人马如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关城,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为首那人,正是崔峰。 北玄营将军对他们的出现感到十分诧异,询问他们怎么能突破重围进来的。崔峰,常年在边塞生活,从来就不相信什么和平协议,就猜着总有一天,会再起战火,因而留下的数条隐秘暗道备用,他将几处暗道出入口告知了这位将军。 只可惜这位北玄营将军没有来得及将这个秘密留下,便被调往北境雁翼关,并战死在那里,从此,暗道的事情,也只成为了北玄营中,只有几个老兵嘴里的传,无人知晓到底在什么地方。 “没想到,却被你们几个误打误撞发现了。”萧燕然心情十分愉悦。 凤歌低声叹道:“我希望这辈都用不上这条地道。” “人生不如意之事有八九,姑娘,想开点。” 没见过这么不会话的人,凤歌瞪了他一眼,终于明白戏台上的将军为什么身上插满了旗。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三章抓药 从地洞里钻出来的时候,已是上午,凤歌未睡,实在是困得厉害,草草洗漱之后便去补眠,林翔宇带着萧燕然往自己卧室里去查看第二条地道。 路过的仆妇有看见的,又在嘀嘀咕咕: “你刚才看见了吗?” “这么大个活人,还能看不见?那伙,长得还挺俊俏,看起来比我们老爷英武多了。” “你他跟老爷,是什么关系?” “还能是什么关系?都拉到卧室里去了,还关门,啧啧啧。” “那两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都不能满足他,啧啧啧。” “哎,不定啊,是那两个大姑娘争大,把老爷给惹毛了,一怒之下,不爱女人爱男人了呢?” “对哦!” 此时,身在地道的林翔宇与萧燕然已经听不见她们的闲言碎语,这条地道比起那一条来,短了许多,很快,便出城了。 “这个出口,与关城是完全两个方向。”林翔宇从地洞里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卧室床底的秘道比起那条往关城的秘道,要宽了许多,可容五人并排行进,萧燕然眺望着丰县,这里离丰县城墙很近,似乎只是为了出城。 林翔宇又跳回秘道:“回去吧,我猜,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丰县的城破,可以让更多的人从这条道跑出去,所以,才会宽许多。” 刚从床底下钻出来,林翔宇就听见有纷乱的脚步声往后院来了,齐书安的声音特别响亮:“大人,雷总管来啦。” “快快快,把你的软甲脱了!”林翔宇手忙脚乱把萧燕然身上的软甲扒下来往床底下丢。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朝臣之间不得往来,但是,六十年前的那场,正是因为朝中文臣与边塞武将勾结而起,因此,这六十年以来,朝中的文臣与武将见面都是白眼以对,一话就是互怼,生怕被人两人关系匪浅。 虽然时常在文臣与武将之间和稀泥,但是,似乎他也乐于见到这样的结果,并没有特别想要改变这样的局面。 林翔宇这个七品知县,与萧燕然这个七品校尉,现在正处在一个非常暧昧的状态中。 雷烈推门进来的时候,正看见林翔宇在系裤腰带,的被隆起一个人的形状,他已经从下人嘴里听林翔宇弄了个男人进屋,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林知县,好雅兴啊。” “嘿嘿,一点私人爱好。雷总管今天来,有何见教?” “见教不敢,就想问问戈凤姑娘在吗?二公有诗文想要与戈姑娘讨论一番。” “哎呀,不巧,戈姑娘病了,还睡着呢。” 雷烈心生疑惑:“病了?瞧大夫了吗?” “昨晚她被风吹着了,一点风寒。吃了服药,发发汗也就好了。”林翔宇只希望他赶紧离开。 谁知雷烈一心想要显得自己做事积极主动,硬是请来了大夫,恰好凤歌没睡,神情萎顿,脉象也确实弱了些,大夫也知道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律王府的二管家面前,当然是能多坑一点银是一点了。 大夫摸着:“哎呀,姑娘身体气虚血弱,脾胃失调,加之风寒入体,经脉内湿气积聚,需要祛邪扶正为要。” 在场的人中,只有凤歌略通医术,知道他在胡八道,的都是些放之四海皆准的废话,她也懒得去戳穿,闭上眼睛,尽职尽责的做一个病人。 要来文房四宝,大夫大笔一挥,洋洋洒洒两页纸的药方:“照方抓药,一日两服即可。” 大夫一径去了,雷烈看了看方,上面满是人参、灵芝等昂贵药材,他:“整个丰县之内,也只有安家老铺有这些东西,我估摸着你也掏不出这许多钱来,这样,你随我一同去,到时候见了掌柜的,我对他,把帐记在王府上就是。” 林翔宇当然知道凤歌根本不需要吃药,不过这些昂贵药材,他平时也真是买不起,现在既然有个冤大头表示要出钱,那不如就买回来囤着好了,不定哪天就有用了呢? 安家老铺,那可是丰县响当当的老字号,据有丰县县城的时候,安家药铺就开业了,这里的药材种类齐全,不输京师里的那些大铺。 雷烈一踏进药铺,便大声:“掌柜的,抓药。” 掌柜的认得他,忙亲自上前接过药方,一看里面人参等物,有些为难:“哎哟,雷总管,您来得不巧,铺的人参沽清了。” 雷烈大声叫道:“什么?这丰县里能吃得起人参的也就那么两三家,你前天才跟我进了两斤人参,今天就沽清了?难道谁家买了人参当柴烧不成?” “是那位客官,刚刚全买了。”掌柜的指了指人群里的一个高大背影。 雷烈皱眉:“林知县,你过去问问,他能不能让一些给你,照双倍价赔他。我在这等着掌柜的配其他药。” 林翔宇根本不想去,但是雷烈紧盯着不放,他也没办法,只得顺着那个背影离开的方向追过去。 那个男人,个高,腿也长,林翔宇差一点就失去了他的行踪,好在转了个弯,就看见他推门进了一个院。 林翔宇跟过去,发现那个院门没有关,他站在门口敲了敲门,那个男人听见了,出来看着他: “你是谁?” 低沉的声音,加上那个男人整整高了他一个头,让林翔宇感到了十足的压迫感,他忙扯出一个笑容:“那个,刚才看见你买了好多人参,我家里也正好有人病了,就想问问,能不能把这人参随便让一点点给我?我可以按双倍给你钱,不让也没关系,我这就走……” 一口气完,林翔宇转身就想溜走,却被那个男人喊住了:“喂。” “啊?” “可以给你一些,不要你钱,不过你能不能过来帮个忙?”那个男人望着屋里,“你帮我请个大夫来。” “啊?”林翔宇十分不解,药都抓了,才想起来请大夫,这是闹哪样?他问道:“这城里的大夫,术业有专攻,外伤的、内伤的、还有妇科的、儿科的,各有所长,不知,你家的病人,是要瞧哪方面的病?” 那个男人:“一直昏迷不醒,我用烟熏土法想让她醒来,还是不成,到底还是要请大夫。” “昏迷不醒的原因多了,可容我去看看?免得请错了大夫,耽误时间。”林翔宇。 男人同意,让林翔宇进屋,林翔宇的眼睛第一眼看见躺着的人时,差点叫出声来,白净的皮肤,圆圆的脸,还有两弯上挑的眉毛,虽然眼睛闭着,但是一睁眼,那活络的眼睛就像她的主人似的一刻不歇,东瞧西看。 不是金璜,又是谁。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四章腹痛 隐在暗处的关林森静静地守着凤歌,忽然闻见了隐隐的饭菜香气,他这才想起,已近午时,凤歌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便睡了,不知是否应该让她起来吃些东西再睡,免得乱了食序,伤及脾胃。 又怕她好梦正酣,要是就这么被叫起来,只怕起床气一堵,反倒什么都吃不下。不如先近前观察一下,他心念一动,便掠至床前,却见她眉头微皱,睡得不甚安稳,看来没有梦见什么好事,不如将她叫醒。 他刚想出声,却听见凤歌眼角滚下泪珠,口中低声道:“我会听话的,不要杀我。” 关林森不由一愣,不知她是梦见了什么可怖之事。 要打打杀杀,他对自己有相当大的自信,父亲对他的五年计划也就是做一个称职合格的暗卫,然后等大殿下登基,再进一步谋得高位。 在离京之前,他都认为,自己只需要保护好凤歌的生命安全就可以了,没想到进了丰县之后,事情似乎有些变化,他一直坚守的暗卫守则已经被违背了不知道多少条。 现在的状况似乎还要哄一个正在哭泣的女孩,而且还是在梦中哭泣的女孩。 自己在七八岁之后,曾哭过一次,被父亲斥责男儿流血不流泪,哭哭啼啼成何体统,没仅没得到任何安慰,反倒被罚晚上不准吃饭,蹲了半个时辰的马步。 如果是金璜哭了,这手法兴许还可以,但是对凤歌这个香香软软的姑娘,关林森实在做不出这样的事。他又努力回忆自己三四岁,还有随便大哭特权的时候,母亲是怎么安慰自己的。 稀奇记得,母亲将自己抱在怀里,轻轻的拍着背,在耳边柔声:“宝宝乖,不哭不哭……” 还记得在那样的怀抱里,可以感到十分安心,也就渐渐平静下来了。 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不如,试试? 关林森轻轻环住凤歌,心的不压着她,在她耳旁:“宝宝乖,不哭不哭。” 眼前玉阶金殿,阶前左右两尊巨大的青铜博山炉正燃着从南方密林中采集来的最顶极香料——碧霄云顶香,整个大殿芬芳沁脾令人神清气爽、精神振奋,那袅袅飘飘的青烟,又将御座上端坐之人的神情遮得模糊不清。 “你无才无德,不堪大用,不能将大恒国交给你。”是父皇威严的声音。 凤歌只觉心脏猛然收紧,为什么一向疼爱自己的父皇会这么? 满朝文武大臣,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令凤歌感到十分难堪。 母后呢,母后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凤歌急切的想要奔到后宫向母后寻找慰藉。 从来不出现在朝堂之上的母后,竟然从父皇的御座后一步步走出来,她看着凤歌:“你太令我失望了,身为大恒国储君,你竟然想与一个的暗卫结婚!你会使整个大恒国蒙羞,大陆上的所有国家都在看你的笑话。” 有内卫将关林森软弱无力的身体拖到殿上,手一松,他整个人便软软摔在地上,浑身是血,眼睛紧闭。 凤歌倒抽一口凉气,还没有反应过来,母后温柔地拥住她,在她耳边:“你要以死谢罪。” 接着,凤歌便感到腹部一阵剧烈的疼痛,一柄雪亮的刀了她的腹部,她不可置信的抬起头,看着母亲悲伤的眼睛,她哽咽着:“我会听话的,不要杀我。” “大殿下,大殿下,快醒醒。大殿下,你怎么了!”关林森急切的声音在凤歌耳边响起,轻轻拍着她的脸庞。 凤歌眼睛微微睁开,看见关林森那张如玉雕一般俊朗的脸,完全不是梦中一脸血污的模样,她心中一松,没来由得忽然伸手抱紧关林森的脖,大哭起来。 这下把关林森吓得更是要命,他心将凤歌扶起,柔声问她到底怎么了。 凤歌身一动,更觉得腹部疼痛难当,难道刚才被母后捅了一刀竟不是梦? 关林森见她脸色发白,又紧捂着腹部,将被掀开一看,她身下的被褥已被鲜血染红。 “大殿下,你受伤了?”关林森这一惊非同可,一路过来,他始终心的护着凤歌,从未让她受到过一点点的伤害,到底是什么时候,她竟然受了这样重的伤,而自己却一点也不知道? “我去请大夫!”关林森转身就要奔出去找人。 却被凤歌一把扯住衣角,又推开:“不需要,你出去!” 声音颤抖,她紧紧压着腹部,憔悴无力的模样使得整个人看着好像一碰就要碎了。 手足无措的关林森不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敢与她话,又怕出去之后,她的情况更糟,只得能站在一旁,看着她忍过这阵痛去。 缓过一口气,凤歌将粘在脸上的发丝捋到一旁,发现关林森竟然还站着没走,她有些哭笑不得:“你去跟厨房的刘大娘,要碗红糖姜汤,快去。” 得了一声,关林森赶紧跑出去,刘大娘正在厨房里哼着调切着葱,忽然发现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年轻人跑进来,长得真不错,她刚好见过林翔宇将萧燕然拉进房,不由脑中一跳:“知县大人最近越来越下流了。” “你是……”她看着一脸忧愁的关林森。 关林森压住心中剧烈的不安:“我家姐,受伤了,要一碗红糖姜汤。” “受伤?快去请大夫啊,要什么红糖姜汤。” “她不肯,流了好多血,可能伤到肚了。”关林森对着刘大娘,示范了一下凤歌刚才的动作。 刘大娘恍然大悟:“哦哦。”接着她笑道:“伙,你还没娶媳妇吧?” “没有。”关林森不解为什么会到这事上。 刘大娘一面切着姜片,丢下滚水,一面:“等你再长大一些,就懂了。她没事的,你在这给我盯着火,我去看看她。” 着,用皂胰将手洗了两遍,摘下围裙丢给关林森,她便径直向凤歌房间走去。 关林森看了看灶火,又向凤歌的房间看了看,以他的职责来,他应该如影随形守在凤歌身边,而不是守在灶火旁边。 万一刘大娘其实是个居心叵测的杀手,那自己真是万死也难辞其咎。 可是不看着火,又不好…… 正在两下为难之时,一条黑影慢慢悠悠的路过厨房门口,是黑狗虎,他对着虎招招手,虎站在门口,向里张望,他过去将虎抱进来,指着灶火,对虎:“盯着灶火,听懂了就摇尾巴。” 虎看着他,舌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关林森从碗里找出一块肉,丢在它的面前:“这是报酬。” “汪汪。”虎低下头,一口将肉吃了,坐在地上,摇着尾巴,眼巴巴地看着他。 “答应的事要做到,不然把你做成狗肉汤。”他将围裙套在虎的脖上,赶在刘大娘进门之前,便已经跃到后窗,暗中观察着房内的一举一动,只要刘大娘有任何对凤歌不利的行为,他马上就可以出手。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五章卧底 刘大娘一进屋就看见凤歌整个人蜷缩在,一个枕头按在腹部,整个人冷汗直冒,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不由叹了一句:“哎,真是作孽啊。” 凤歌见了她,勉强想起身,却全身。 刘大娘手脚麻利的将一应物事准备齐全,对凤歌:“姑娘勉强起来一下,将骑马布戴上,免得弄得一身血腥。” 凤歌害羞的接过,到床后的方便之所自己弄去了。 等她出来,刘大娘已经将弄脏的被褥全部换成新的,凤歌低声谢道:“有劳了。” 刘大娘叹了口气:“做女人啊,就是在这些事上吃亏,每月消耗着精神,也难怪外面许多要紧的事轮不着女人做,听当今皇后当初是在边塞立功的奇女,不知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她只顾着絮叨,凤歌听见了,也没有力气与她对话,依旧是蜷缩着。 “姑娘好生歇着,一会儿我就把姜汤给送来。”刘大娘出去了。 守在后窗的关林森看着全身弯曲如虾的凤歌,就好像疼在他身上一样。他希望凤歌可以告诉自己,自己能为她做些什么。 以前曾听人过“为你赴汤蹈火,再所不辞。”他只当话的那人是个尽忠职守的人而已。 现在看着凤歌这般模样,若是能让她有些微好转,他也愿意,赴汤蹈火,再所不辞……恨不能以身相代。 可是,他现在,连她到底怎么了,都不知道。 关林森就这么揪着心,看着气息奄奄的凤歌,完全忘记了虎,等他听见动静的时候,正看见刘大娘正挥着大扫把,追打着一只厨房禁地的黑狗。 虎逃命速度比起北燕良驹只怕还快些,一晃眼,就消失在大门口。 端着姜汤出来的刘大娘转头看见关林森,皱着眉头:“叫你看着火,你跑哪儿去了!还让狗跑进来偷肉吃!长得这么俊的男人也靠不住!” 被好一通骂的关林森自知失职,也无可辩驳。 他身形微动,再次隐在暗处,至少,暗卫的工作要做好。 没一会儿,就听见有人跑进来,是林翔宇,他到凤歌房门前,瘦弱的他迎面与端着空碗出来的刘大娘撞了个正着,被肉墙般的刘大娘弹开,摔在地上。 “哦……我的鼻……”林翔宇一手揉着鼻,一手揉着,也没心思听刘大娘什么,看着凤歌,大声:“看见金璜了。” 正痛得要死要活的凤歌听见金璜两个人,一个激灵:“人呢?” “昏迷着,在一个北燕人的手里。” 凤歌当时就要从起来,结果刚坐起来,又倒了下去,林翔宇吓了一大跳:“怎么了?” “没事,没事。”凤歌摆摆手,“女人家的一点毛病罢了。她现在在哪?” 林翔宇到底是成年男,一下便明白她这是怎么了,也只得缓过口气:“她没事,那个北燕人没有要对她不利的意思,大殿下不要太着急。那个北燕人让我找个大夫替她看看。” “关林森。”凤歌唤了一声。 关林森的身影很快出现在房中,凤歌吩咐道:“你带着药,一起去看看。” “可是我的职责是守护着殿下……” 凤歌苍白的脸上一个笑容:“我已经将《暗卫工作守则》又看了一遍,第二十七条第六款:主家吩咐,暗卫必须执行。” “我……” “快去。”凤歌又了一遍,声音并没有提高,却有着不可拒绝的威慑,关林森只得低头:“是。” 关林森易容成中年男,随着林翔宇找了大夫,三人便向着那处民宅过去。 “怎么请了两个?”那男人。 林翔宇解释:“这两个都是丰县的杏林圣手,不分伯仲,于是一同请来了。” 进门之后,一通望闻问切下来,大夫摸着下巴上的山羊胡,似是十分为难的样,末了,他摇摇头:“这姑娘的脉息十分奇怪,老夫也实在查探不出来原因啊。” “这姑娘的病症,我倒是曾经见过,”关林森又对那个高大的北燕男人:“这是我家的祖传之秘,还请两位……”他又看了看那个大夫。 北燕男人应了一声,便出去了,那位大夫也出去了。 “他出去了。”关林森看着金璜,刚才明明脉象时强时弱,好像马上要进棺材的金璜,忽然睁开眼睛,转了两圈。 看着关林森:“你怎么来了?” “她很担心你。” “我没事,这男人叫高真北,北燕人,荒村里遇上的,只怕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且留在他身边探探情况,你们就当救不醒好了。”飞快的完一通话,金璜又闭上眼睛,无知无觉状倒在。 关林森起身,叫高真北进来,只这姑娘中了厉害的秘制,需要等二十八天,由人体内自行循环而出,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做的事情。 “二十八天!岂不是要饿死了?!”高真北看着一动不动的金璜。 林翔宇端起一碗水,放在她唇边,轻轻倒入,金璜配合的动了两下嘴,咽了一些。 “还是能自主吞咽的,我可以……”林翔宇刚想我可以天天过来喂她,没想到,高真北接过话头:“好的,没有问题,谢谢二位。” 着便取出一串铜钱,搁在关林森的手中,又拿出略少一些的递给林翔宇:“谢谢,谢谢,慢走。” 还没来得及什么,林翔宇就被关林森半拖半拉的从院里扯出来了,关林森压低了声音:“别露馅。” “可是,她一个人太危险了……”林翔宇忍不住回头往那屋里看了一眼,正看见高真北以极其亲密的姿势给她喂水,心里一阵酸意翻腾。 “她一个人不危险,加上你才危险。”关林森一点都没给他留面,“她可比你想象的厉害多了。” 回到县衙后院,关林森将金璜的事告诉凤歌,她点点头:“金璜应该有什么发现,她一向有分寸,由着她去吧。林知县,把丰县历年来交纳的税赋给我拿来看看。” “现在?”林翔宇看着她虚弱的模样,十分怀疑她还有没有力气能把帐本给举起来。 凤歌点点头,坐起来:“找点事做,分散一下注意力。对了,你那三个人偶,还在吗?” “应该……在吧?”接连发生许多事,林翔宇已经好久没有去欣赏他的收藏了,突然被这么一问,竟然很不确定。 他跑出房门,片刻又慌慌张张跑回来:“没有了。” 凤歌没有话,只是看着他,林翔宇被看得心里发毛,问道:“怎么了?” “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六章林翔宇的真话 柔软而微凉的春风从门缝里吹进来,十分舒适。 凤歌笑道:“林知县,你穿得很多吗,怎么额头上有汗了呢?” 自认识她以来,林翔宇只是在防着总是咋咋乎乎的金璜,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起话来总是慢条斯理,处处留有余地的大殿下,竟然也有如此犀利的一面。 他不由自主向房门方向退了一步,眼角的余光却扫到一道黑影挡在了门口,关林森似乎只是不经意的站在那里,手里甚至还捏着一根刚刚长出嫩芽的柳条玩折着,但是他知道,如果想要硬闯出去,这个看起来沉默寡言的少年,绝不会就这么轻易让他过去。 方才那一退,正巧退到摆在屋正中的八角桌边,林翔宇顺势坐下,伸手拿起茶壶,晃了晃,却没水,他笑道:“哎呀,看我这脑,大殿下的房里竟然短了水,我这就去烧点水。” 着又站起身,看着关林森:“麻烦让让,我这得给大殿下准备些茶水。” 关林森打门,林翔宇正想出去,却看见关林森对着门外吹了一声口哨,声音尖利,很快得到了回应,一只黑狗跑了出来,站在厨房门口,高举着扫把的刘大娘就跑了出来,虎转身就跑,逃到凤歌门前。 刘大娘看见关林森正在站门口,她这才讪笑着放下扫把,关林森看着她:“虎是我家姐养的狗,以后它有什么不是之处,还请多担待,如果它偷吃了什么,我家姐也会照价赔偿。现在麻烦刘大娘帮忙送壶茶来。” 之前送红糖姜汤的时候,凤歌非常大方的抓了一把钱塞给她,比她在这县衙后厨忙乎半个月还多,见是凤歌身边的俊哥儿要茶,她忙不迭的应了一声,跑着去厨房倒了滚滚的一壶茶送过来。 看得林翔宇差点没蹲在地上哭起来,他来这县衙这么久,从没见刘大娘对他这么好过。 刘大妈不仅送来了热茶,还有青豆酥枣等零嘴吃,看样她以为他们在屋里这是在开茶话会。 深深感到人生不幸福的林翔宇长叹一声,混得这么差,还是照实算了。 当初从京里到丰县,并不是像传言所,由于考三次算学不过,而自请调到丰县做知县。 开玩笑,当时丰县是有知县的,虽然知县不过是个七品芝麻官,但是也是掌握一县民生,绝不是林翔宇这个的翰林想要去当就能当的的。 何况,“当官要当京官”是所有当官人的共识,又不是去做封疆大吏,横行一方,一个有手掌重兵的王爷就在这个县里蹲着,处处掣肘,呆得也太难受了。 林翔宇抬头望着天花板:“丰县当时的知县对我,这里风景独好,人人都爱机关术,对工科热情非常,加之城防有律王的府兵负责,到了丰县做知县,就是做甩手掌柜,拿着朝廷的俸禄,干着自己的事,那日,别提有多美了。” 最后几个字从他嘴里出来,音都变了,差点就带着哭腔。 “为什么总有人想要欺骗我这个天真善良纯真的年轻人啊。”林翔宇拍着桌。 上头拨下来的经费几乎全部都被律王府用种种理由刮走,征粮时要求多征的是律王府,积极响应朝廷号召的好名声归了律王,但是面对治下百姓一张臭脸的是林翔宇。 至今没被人用菜叶和鸡蛋砸过头,都只能归功于百姓对食物十分珍稀,恰好丰县的城市卫生做得比较到位,在地上想捡个石砖头什么的,也不容易。 就在他过得十分不开心的时候,忽然收到一封来信,写信的人是林翔宇在翰林院混饭时,关系还不错的同僚杜书彦。 信件的内容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不过是一个同僚在安慰另一个主动跳进火坑的同僚放宽心,好好工作,积极主动提高业务水平,为陛下为大恒奉献青春与力量。 凤歌太熟悉杜书彦了,这个看起来总是带着温和笑意的男人,绝不会无缘无故写这种毫无意义的信,他是个连逛云香楼都经过严格计划与安排的人。 “他的信上具体了什么?”凤歌问道。 林翔宇想了想:“他让我好好观察一下丰县的地形,这里东边多山,西边又接着戈壁,曾经的界河孔雀河听干了,这可能会引起边界纠纷,让我得空找人重新画一下边境的山川地形图。还有让我要仔细记录丰县百姓的收入与税赋情况,以及所有收到的朝廷拨款的数额。” 杜书彦的父亲,正是掌管着大恒国国库财富调配的户部尚书杜飞扬。 听到杜书彦的要求,凤歌微垂着眼皮,脑中飞速的转着,莫不是杜书彦发现了律王有敛财之实?因而要林翔宇收集资料? 这位老同学,身在翰林之位,操得心比她这个储君还要多,也许是替父分忧? 想到这里,凤歌在心中默默记下,未来自己登基之后,一定要给这位老同学一个位,让他好好的发挥一下他的才干,在翰林院呆着,实在太浪费了。 接到信之后,林翔宇“以一个工科生的严谨与认真”对杜书彦所提到事情进行调查,果然发现,丰县的百姓所交的税赋中,竟然有三成是被额外征收的,他们只会抱怨朝廷压得负担太重,却不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们应该给的。 就在林翔宇开始调查后,律王府的大总管找到他,了一通忠君体国的大话,林翔宇还是没明白,最后是世亲自出面,对他,律王身为的亲弟弟,就得做得比别人更好,所以,就是要多多的交,何况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远处就是边境,关城里的士兵都在用生命保护着百姓,所以,百姓其实并不是反感要多交税赋。 “那,杜书彦知道丰县百姓被多收税的事了吗?” 林翔宇扯扯嘴角:“我连放了三只信鸽出去,他都没有收到。” 然后,他的院里时常出现血淋淋的头、死老鼠,吓跑了一干仆妇,就只有刘大娘、林大娘等几个见多识广的泼辣妇人留下来,当然,还趁机要求涨了一回薪水。 就算林翔宇再傻,也想到这些可怖的东西与自己的调查有关,他倒是不怕这些,打接受的教育就是武死战,文死谏,千古青史耻无名。 就在他发现自个儿送出去的三只信鸽的尸体,整整齐齐被吊在门口的时候,他愁的没睡好,在翻来翻去,不结实的床板塌了,他也因此发现了床底下的那条秘道。 他从秘道直接出城,乔装打扮进京,将收集到的资料给了杜书彦,杜书彦也知道了他的境况,让他不要再查了,这件事且先搁置,也不要与王府的人再起冲突。 那会儿正好是正月十五,林翔宇为了向律王府示好,送了一轴自己画的画,然后,这卷画轴就出现在了律王府后门的垃圾筐里。 “那三个人偶,会是律王府的人做的吗?”林翔宇看着凤歌。 凤歌也不甚明白,这种巫蛊之术,来神通广大,实则无稽之谈,除了给放娃娃的人惹麻烦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丢了就丢了吧,反正,里面最要紧的东西已经被取出来了。”凤歌笑道,她心里已经有了对策。 听着事的时候,注意力被分散,肚也不是那么痛了,现在事情已有眉目,部的坠痛胀痛又来了,她挥手令林翔宇出去,表示自己要歇一会儿。 林翔宇出去后,发现关林森竟然也跟了出来,他有些意外:“暗卫不是应该藏在暗处保护她的吗?” “现在不是这个的时候,大殿下她到底怎么了?”关林森的眉眼间写满了焦急,林翔宇的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咦,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 “来来来,我跟你,是这样的……” 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就这样被一个成年男带着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在男人们认真研究应该如何成为合格的女性之友时,凤歌的脑中却还在盘旋着刚才听见的事情。 巫蛊咒、储君、王叔,那是满门抄斩的重罪。 如果那三个人皮娃娃是律王府的人送来栽赃给林翔宇,明林翔宇最近一定又做了些什么事情触及了他们的利益,因此要用这等阴毒的手段。 如果栽赃,那就一定会故意被抓住,在起出贼赃的时候,再把那三张纸条给抖出来,到时候偷再这么一招供,那三个人偶是从林翔宇这里偷来的,那么…… 不对……凤歌脑中灵光一现。 那三张纸条上的生辰八字是真实的,而皇家的生辰八字并不是宣之于天下,那么,如果栽赃的人出现了,当众发现了那三张纸条,就明,有皇室内部之人勾结作案。 原来这是一箭双雕之计,不只是林翔宇,还会有一个皇族之人会跟着一起玩完。 如果这个皇族的人玩完了,会是谁受益? 栽赃的人会是律王自己吗?他把自己的生辰八字写上去,玩这么大,又是想弄死谁呢? 凤歌忽然觉得头好重,劳心费神了一整天,终于在头晕和肚痛的双重折磨之下,体力耗尽,沉沉睡去。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七章处罚 睡到半夜,凤歌忽然醒了,部的坠痛感已去,整个人轻松多了,在整整窝了一天,腰背酸痛得很,她披衣起身,准备出去溜跶一圈。 万籁俱静的夜,只有书房还亮着灯光,凤歌悄悄接近,窗户开着,她看见林翔宇面前的桌上摊开着半卷地图,那是他通过亲自前往实地勘测,画出的地形图,内容之详细,完全可以做为军事之用。 他似乎已经结束了今天的任务,将手中的毛笔在水盂中晃了几下,他的眼睛就这么盯着毛笔,一眨也不眨,不知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那张平时总挂着无奈、无辜、可怜巴巴表情的脸,此时在柔和的烛光下看着倒颇有几分谦谦君,温润如玉的味道,不愧是翰林出身,与杜书彦的气质颇有几分相似。 过了许久,只听他发出悠悠一声长叹,将地图卷好收起,吹了蜡烛准备回去睡觉。 出门撞见凤歌,他跟见了鬼似的,整个人猛然向后倒退了十几步,直到贴在墙上,方才在凤歌心中建立起的温润如玉的君模样,“卡嚓卡嚓”裂了个粉碎,“哗啦”撒了一地。 “干什么这么紧张,你做了什么亏心事不成?”凤歌笑道。 林翔宇听见她开口话,才松了一口:“上回半夜……算了,不了,吓死我了。幸好你那位暗卫兄弟出手才把我给救出来,刚才那一瞬间,又让我想起那天的事来,抱歉抱歉,是我唐突了。” 这几句话,让凤歌想起刚来县衙的那一晚,自己不知怎么中了邪似的,一点记忆也没有,最后的印象只是她缠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本以为是林翔宇,难道……竟然是关林森吗? 哦不……她对关林森到底做了些什么…… 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是身为储君,做下的事,就要承担责任才是。 她回到房间,唤出关林森:“那天晚上,我对你做了什么?” 虽然不想提,不过身为暗卫,不可以对主家有所隐瞒,关林森将凤歌的所作所为,全部详尽的描述了一遍。 “大殿下一个大摧碑手将林知县按在墙上,接着一式飞燕凌空,跳在石头上,瞪着林知县,又是一式金丝缠手贴紧他。” “属下将大殿下带回房间后,大殿下也是用了一招大摧碑手将属下按住,属下点住大殿下膻中、神厥、肩井三大穴道后,大殿下的以双龙盘柱之势属下的腰,然后,又是一招珍珠倒卷帘,将属下拉倒在。” 凤歌被这一大通功夫招式弄得头晕,完全不像自己想像中的那样下流嘛,这……这不就是过了几招而已吗?咦,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功夫了? 要不去问问林翔宇那天的真相? 算了,一个工科生,能出来的东西也有限。 “嗯……反正,如果我那天把你怎么样了,没事,你告诉我,我会负责的。”凤歌躺回,飞快的完这句话,用被蒙着头,逃避。 许久,没有人话,被外的烛光被人吹灭,屋里站的人,也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只留下满月的清辉,透过窗棂,洒满一屋的白霜。 再次醒来,天已大亮,凤歌却发现怀里多了个温温的、软软的东西,低头一看,吓了一跳,虎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来了,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正瞅着她。 虎见她醒了,伸出舌头对着她的脸重重了一下,兴奋的摇着尾巴,一脸“快夸我快夸我”的模样。 凤歌一拍床板,厉声喝道:“大胆狗,竟敢偷偷爬床!” 虎跳下床,乖乖在地上蹲着,一本正经坐得笔直——听训。 凤歌指着它:“未得召令,私自爬上孤家凤床,意欲何为?本以为你与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没想到,也是个为争荣夺宠不择手段,自甘下贱之辈。孤要罚你三个月不准吃肉!” 虎眨巴眨巴眼睛,仰头向天,“嗷嗷”的叫了几声,那模样,真与孤狼啸月有几分相像。 凤歌刚才努力板着的脸,忽然崩坏了,忍不住笑出声来:“等你再长大个几岁,再这样叫两声,还算有点气势,现在倒像是撒娇。” 见她笑起来,虎又臭不要脸的跳上去,缩在她怀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可是货真价实在撒娇了。 “好好好,乖乖乖,不罚不罚。”凤歌摸着它的脑袋,拍了拍:“去吧。” 此时厨房又飘出了饭菜的香气,虎用爪拨开门闩,又推开门,一溜烟跑出去,向着那梦想之地而去。 凤歌看着它远去的身影,忽然眉头一皱:“关林森!” “在。”关林森半跪的身影出现在屋正中。 “半夜是你给它开的门!” 看见虎拨门闩,她才想起,昨天临睡前,是她亲自放的门闩,就算狗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从外面把门给打开。 关林森低头:“是。” 凤歌的脸色更加冰冷:“你执暗卫之责,负责孤的安全,你却在孤熟睡不知的时候,打门!放它进来!” 关林森紧抿着嘴,虽然他是好心,觉得凤歌与虎已经这般亲近,林翔宇也,这个时期的女孩,就想抱着一个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所以,他才会想到放虎进来,替她好好暖暖。 凤歌生气的看着他,恨恨的想着:“你怎么不解释呢,就会低着头!虎都会撒娇!你连哄我高兴都不会吗!” 关林森哪知道她心里百转千回那么多,只了句:“属下失职,请大殿下责罚。” 这下凤歌更生气了:“罚你三个月不准吃肉!” 话一出口,关林森愣了,凤歌自己忍不住掩住口,刚才虎的太顺口了…… “看什么!虎会讨饶,我不罚它!既然不罚它,孤出去的话,总得找个人落实,不是你,还能是谁,难道是门闩吗?” 凤歌的右手紧紧捏着被角,都已经的这么直白了,“虎会讨饶,我不罚它”,你也几句来听听嘛! 结果,关林森只是俯身一拜:“属下领罚。” 就……就不见了!!! 这算什么嘛! 凤歌气恼不已,将枕头砸在他藏身的地方。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八章心情 万籁俱静的夜,凤歌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总有一件事搁着。 虽然金璜不用管她,她自己会搞定一切,但是就这么由着好歹是自己名义上的侍女,一个人在北燕人身边呆着,实在是令人放心不下,凤歌自己都不清,到底是担心北燕人会对金璜有所不利,还是担心金璜搞出什么事情,直接影响两国邦交。 “你去看看。”凤歌唤来关林森,“悄悄地,别叫她知道。” 关林森领命而去,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凤歌又出了一会儿神,这么好用的手下,要是能掉下来万儿八千的多好啊。 “他听我的话,就是因为我是储君吗?如果我不是储君,不是未来的大恒国君,他还会在我身边吗?”凤歌想起刚刚自己对他的态度,不由一阵后悔,怎么忽然脾气就这么暴燥起来了,完全不符合在宫中呆了这么多年的教养啊,要是母后知道,少不得又要责怪她。 关林森心里是怎么想的呢?他会不会觉得我无理取闹?凤歌抱着枕头,心思飘乎不定,刚才明明可以好好话的,哎呀,我刚才还嫌他不如狗会撒娇,他一定恨死我了。 此时凤歌懊恼万分,把自己与关林森的对话从头想了一遍,每一句话都让她想抽自己一巴掌:“谁许你这么讲话的,为君上者怎么能这么话呢!” 反复检讨一番之后,凤歌陷入另一个难题,要不要去向关林森道歉。 就她印象里,父皇是从来没有向什么臣道过歉的,但是,父皇也从来没有把哪个臣骂做狗都不如呀…… 那母后这边有没有案例可供参考呢? 似乎也没有,母后治理六宫极严,所到之处,凤仪垂范,谁见了她都是毕躬毕敬,她只需要一个眼神,该打的就拖下去打,该罚的就记下来罚,完全不需要她什么重话。 还是自己太不懂事,太年轻。 凤歌起身,拨亮蜡烛,在《阅历日志》上写道:“戒骄戒躁,口不择言有失体统,出口伤人悔之晚矣。” 看着这几行墨迹淋漓的字,她又是叹了口气。 原本以为一年的游历期很长,现在她觉得自己欠缺的还很多很多,除了对人生的经验,对世情艰难的实际感受,还有人与人之间应该怎么样话往来,都有很多要学的,如果父皇肯把游历期改成三年,那该多好啊。 收好《阅历日志》,林翔宇的书房里又传来了动静,他打翻了什么东西,发出重重的一声响,后院并没有人值夜,仆妇都各回各家去了,凤歌推门出去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兴许可以帮上忙,却看见林翔宇站在池塘中央。 半夜三更! 林翔宇! 站在池塘中央! 不是栽了半截在水里,而是双脚如履平地那样站在水面上! 莫不是半夜见鬼了? 凤歌揉了揉眼睛,又瞪大了望过去,没错,是林翔宇的背影。 就这么站在池塘中央,晚风吹过,衣袂飞扬,满月的月光将他的身影倒映在水中,如同传中的仙人,或者……来找替身的水鬼?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四十九章受伤的林翔宇 凤歌的反应已经比起很多人来强了许多,看着这样的场景,犹自保持镇定,没有尖叫也没有狂奔出去,或是拿起石往池塘里砸,她就这么站着,轻轻叫了一声:“林翔宇?林知县?” 站在水面上的那个人慢慢转过来,这下可把冷静的凤歌吓得背后寒毛直竖,这哪里是林翔宇,这就是一个木头块,她终于爆发出一声尖叫:“啊!” “大殿下莫慌,莫慌。”书房里传出林翔宇的声音。 凤歌一声还未落,那个站在池塘中的木头块,的转动起来,把木头胳膊、木头腿,甩得到处都是,那颗做为脑袋的木球也被甩飞了出来,直奔凤歌的脸而来。 就在木球狠狠地砸上她的鼻时,一枚袖箭从斜刺里飞来,将木球射偏,堪堪从她的脸颊擦过去,带起一缕头发,高高的飞起。 发丝尚未落下,关林森的身影已出现在三步之外,他恭敬的单膝跪下:“属下护驾来迟,大殿下受惊了。” “无妨。”凤歌摆摆手,心里却是一酸,关林森……跟她话的口气怎么变得这么生疏,一定是真的生气了,好不容易才让他从那本死板的不近人情的暗卫工作守则里摆脱一二,现在又回到从前,都是自己作的孽啊,唉。 林翔宇在书房里半天没出来,凤歌往书房门口一站,顿时原谅了他没有马上出来明情况,房间里文书纸张洒了一地,那张看起来很重的桌倒在地上,而林翔宇,则在这张桌下面趴着,只露出了上半截身。 “快把桌抬起来。”凤歌急切地着,自己亲自上手去抬,那巨大的实木书桌只微微晃了一下,被下面的林翔宇痛呼出声,显得痛苦非常。 关林森上前,似乎没怎么费力的样,就将那张书桌给抬了起来,他想要再扶起林翔宇,林翔宇摆摆手:“起不来,腰,痛得厉害。” 难道他的腰椎……断了? 想到这种可能,凤歌也顾不得什么尊卑有别,上手将林翔宇的衣服,只见腰上一片青紫,看起来十分可怖,凤歌不懂如何分辨骨伤,只听过如果不懂的人随便去移动腰部受伤的人,会让他彻底变成瘫。 此时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身为习武之人的关林森,凤歌眼巴巴的看着他,希望他不要这会儿跟她什么暗卫工作守则,只管保护她的安全,而不管林翔宇的死活。凤歌也不希望对他再使用命令的口气,希望他自己能领会到精神。 很好,关林森果然领悟到凤歌眼神里的意思,他蹲,仔细检查了林翔宇的腰,轻轻按了几下,林翔宇“嗷”的叫了一声,引得不知道躲在哪里的虎也跟着“嗷”了一声做为呼应。 检查完毕,关林森:“没什么,有点异位,正一下骨就好了。” “你会吗?” “不会,得找个大夫。” 半夜三更的,上哪儿去找骨科大夫,凤歌现在好希望自己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可惜,也只是想想而已。 关林森将林翔宇背到卧趴着,看着他痛苦的样,凤歌站起身:“我就不信,我用铜板去砸门,还有不开的!一吊钱砸不开,我就砸两吊!两吊砸不开,我就砸三吊!” 着,她真就回房取了刚刚取出的五吊钱,昂首阔步的往街上走去。 顺着白天记忆中的路,她到了骨科大夫门前,开始敲门,里面传来了火气十足的一声:“半夜三更,敲你大爷的丧门星啊!” 凤歌坚定不移的继续敲,听见里面脚步声由远及近,有人过来把门板给下了一道,刚要开口骂人,凤歌举起手中一吊钱:“林知县受伤了,劳烦大夫去看看。” 俗话:“伸手不打笑脸人。”伸手也不能打给钱的人啊。 大夫的表情变得缓和下来:“啊,你看这大半夜的……我忙了整整一天了。” 第二吊钱,出现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 “快走,时间不等人,伤患要紧!”大夫伸手将两吊钱收下,转手交给了闻声而来的妻:“我去给林知县看病,你把钱收好。” 大夫为林翔宇正骨,痛嚎之声响彻整个后院,虎开头还陪着叫两声,后面也懒得叫了。 要死要活的折腾完,大夫又开出一张方,吩咐将这些药材煮水,每天擦身,要用力擦,见红见汗为止。 大夫走后,凤歌看着林翔宇趴在半死不活的样,问道:“你那是在做什么?” 林翔宇有气无力哼哼着:“我上回得了一本机关人的书,做出来的机关人,能跟真人一样,能走能动,能舞能打,要是真的能做成,往关城送去,代替边关的将士们守城,那该多好,可以减少死伤。” 从凤歌眼里,林翔宇看见了一行字“异想天开”,他忙解释:“据国外已经有人成功了,我仔细看了一下原理,的确是可行的,只是,材料不好,发条受力过大,才会崩坏,大殿下不是也看见了,那个木人,是可以浮在水上的吗?如果有足够的推力,它还能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嗯,很好,等你伤好了以后,再认真研究好不好?现在,不要话了,免得牵动伤处。”凤歌从林翔宇卧室出来之后,又向关林森问起金璜的情况。 “依旧躺在,不知是睡着了,还是装睡着。那个北燕人在外屋睡着,他身上有武功,属下怕惊动他,因此只远远的观察一阵,便回来了。” “嗯……”凤歌觉得这个“属下”听起来很刺耳,她期期艾艾道:“那个,我不是故意骂你的。” “嗯?”关林森的思维还留在查探金璜与高真北的事上,脑一时没转过来。 凤歌眼神闪烁,低着头:“我只是想到,万一将来,你做了一些事情,是觉得为了我好,但却是落入别人的圈套,那该怎么才好。” “就好像你将虎放进来,如果虎身上有虫呢?如果虎有什么疫病呢?嗯……” 凤歌声音越来越低,连自己都听不见自己在什么了。 关林森声音低沉:“是属下擅作主张了。” 凤歌咬着嘴唇,扭捏了半天才:“其实,你是把虎洗干净以后,才放它进来的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呢?” “……” 关林森没有解释,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虎身上有皂角的香气,肯定是你给洗的,你为什么不解释呢?” “错了就是错了,没有需要解释的。”死板的那股劲又冒出来了,凤歌隐隐觉得,关林森的本性不是这样的,但是,不知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大概就像父皇其实是个很温柔很和善的人,只是在大朝会上不得不端出那副天威难测的模样而已。 什么时候,才能让这个暗卫在自己面前露出真性情呢? 现在不是时候,以后再徐徐图之吧。 天亮之后,凤歌将大夫开的药方给了刘大娘,托她去买回来,没过了一会儿,刘大娘便空着手回来了,药铺里这些药材都卖光了。 “怎么可能?这些都是最常见的药!”药方上所写的,不过是些寻常的跌打损伤药材而已,也算得上是常用药了,怎么就没有了? “大姑娘,我真不骗你,听,是关城那边来人,把药材都买空了。” 关城……萧燕然……?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章再入四象观 天上朝时,要戴着的冕毓,遮挡在眼前的十二道珠串,除了让天的容颜更加高深莫测之外,还有一样功能,就是告诫天不该看的不要看,天下万事,天只应看最重要的。 耳边垂下的两块大玉珠,它的象征意义也是告诫天,不该听的不要听,只有万民的呼声,天地的正事,才是天应该关心的事。 母后,抓大放。 在没有遇到事的时候,凤歌觉得这些话是很有道理的,一听就懂,执行起来应该也没有什么难度,而现在,当所有大事事都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就发现,想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能区分清重缓急,一样一样处理,是多么的不容易。 关城买了这么多跌打药,是不是士兵出了问题,是不是北燕的人进攻了? 金璜还在那个北燕人手里,虽然是她自愿留下的,但是,那个北燕人是不是还有什么阴谋? 律王府是不是与北燕人有什么交易? 那三个人皮娃娃到底是谁给林翔宇的,又是谁将它们偷走的? 关林森到底是不是讨厌自己了? 这许多事在凤歌的脑袋里搅成了一锅浆糊,每一件事都让她挂心不已,而每一件事,都暂时没有头绪,林翔宇派人去边城打听消息了,最快也要到下午才会回来。 凤歌心情烦乱非常,坐立不安,从县衙走出去,顺着路,不知不觉,走到一处人烟稀少的地方。 一抬头,却发现是自己被那个假充道人的骗骗走钱财的四象观,不由哑然失笑,摇摇头,依旧还是信步走进了道观。 四象神龛依旧静静的立在中间,照壁后的房间里果然已是人去屋空,飘着的蜘蛛昭示着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 凤歌站在门口,想起当日在这里喝了那个道士的一碗梅花雪水,那水里的确有些淡淡的清香,十分爽口,不知道那骗是从哪里弄来的香料煮在水里,早知道应该问清楚,至少能得一方,也不算被完全骗了钱去。 怀念了一下自己被那道人骗去的钱,凤歌正准备离开,却听见有人话。 “公安排的事,都办妥了。” “嗯,想来那林翔宇,也不得不老老实实臣服,否则,那证据往大理寺一交,有他好看的。” “嘿嘿,那是那是,公神机妙算,姓林的不过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知县,岂能与公相提并论。公每每出手大方,人全家上下感念公大恩大德万分啊。” 凤歌在心中冷笑一声,原来是个收钱坑人的主儿,不知道他们口中的公又是什么人物。她偷偷伸出头去看,赫然发现这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林翔宇身边的主簿齐书安。 堂堂主簿,也算得上是丰县县衙里的二号人物了,怎的与人话这么卑躬屈膝,自称人,实在是太可笑了。 能让他自称人的,不知是什么人物? 只见那人衣服的款式并不算得十分出挑,只是料与剪裁确实不错,起码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体面人,如果连下人都穿成这样,那么,这位公必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整个丰县,要大富大贵,舍律王其谁? “你继续盯着林翔宇,看他都做些什么,对了,之前他不是带了两个姑娘放在屋里吗?还有一个去哪里了,怎么总不见?” “这……人实在不知,那个姑娘原先就脾气大的很,兴许是与林翔宇吵架之后,一怒离开了也未可知?”齐书安不安地搓着手,自己没得答上来贵人的问话,万一得罪了贵人可怎么好。 那人倒也没十分追究,只:“公很喜欢那位戈凤姑娘,你心留意着,不要伤着她,也莫让林翔宇打她什么主意。” “这一点还请公放心,林翔宇整日除了画地图就是往县城外跑,有两个姑娘的时候都留不住他的心思,现在只剩了一个戈凤姑娘,他越发的关心起别的事来,昨儿晚上,仿着不知道哪里来的机关图谱给做了个机关人,结果失手,机关人自己掀开桌飞了出去,倒把他给压了,半夜三更还是戈凤姑娘替他请来了大夫。” “你再仔细盯着些,人总有弱点,有爱好,只要我们从中击破,拿捏住他,以后,好处少不了你的。” 齐书安闻言大喜,给那人长长做了个揖:“谢公提携之恩。”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四象观,过了好一阵,凤歌才敢从躲藏之处出来,想必是这四象观比较隐秘,才会跑到这里来约谈这种见不得人的下流事。 没想到林翔宇身边竟然藏着这么一个包藏祸心的人,迟早得除了才好,免得留着也是祸害。 又想起方才那人口中称的公,到底是律王的世呢,还是二公凤安年呢?亦或是律王还有第三个儿?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一章青蚨案 回到县衙,正看见林翔宇刚刚升堂审案,两人跪伏在地,各自陈述。 堂下跪的是一个贩刘二与一个盲人琴师赵三,两人同宿于大车店的通铺,一夜过去,贩发现自己藏在包袱里的五百文铜钱不见了,大通铺的门是闩好的,近日大车店生意不好,通铺只有贩与琴师二人,不是琴师,却又有谁? 琴师自然是坚不承认,两人在大车店里打了起来,被店老板一脚踹出去:“要打外面打。” 还顺手一指:“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左拐找知府。” 知府是找不着了,找知县还是可以的。 于是丰县几百年没升过的堂又一次升了起来,林翔宇一身崭新官袍,乌纱罩头,端坐在堂上,看起来,还真像这么一回事,凤歌在堂下看着,平时看惯了他哭哭唧唧的怂样,现在忽然一见他气宇轩昂的模样,还挺不适应。 只见林翔宇一拍惊堂木:“刘二,我问你,你做何营生?” “的是货郎,挑着担走街串巷,卖些针头线脑,胭脂花粉,并一些玩意儿。” 林翔宇又继续问:“你那五百文钱是你的,可有证据。” “大人呐,那钱上又没刻着我的名字,那串线的绳,都被这瞎换了。”刘二气急败坏,“这是的跑了好几个月,风里来雨里去才挣下的一点家当,里面还有人全部的本钱,要是这钱丢了,我也只好去死了。” 林翔宇转脸看着赵三:“赵三,你这钱又是从何而来?” “大人明鉴,人自幼双目失明,就靠整日在街头拉琴卖艺为生,他他辛苦,人比他还要辛苦千倍万倍,每日能得多少营生,全靠善心人随喜,人家若只给一文两文,人就要饿一天的肚,有时候遇上好人,给个十文二十文,人才能勉强吃饱肚。” 站在一旁听审的百姓指指点点,其中不少人支持的是盲琴师赵三,都这人实在可怜,还有妇人对旁人刘二曾经卖她的针是钝的,线是断的,一看就知人品不好,良心败坏,定是他看见赵三有钱,所以故意想坑他。 林翔宇又将惊堂木一拍,止住了百姓们私下议论,他朗声问道: “刘二,你的钱上,可有记号?” “哎哟,大人啊,我每日进进出出几十上百文的,哪有可能在上面做什么记号?” “赵三,你的钱上可有记号?” “回禀大人,人的铜钱来之不易,因此,人都是将铜钱,字对字、背对背串起来的。” 衙役将那串五百文铜钱交上去,林翔宇扫了一眼,果然与赵三所述一致。 “不错,这串钱的确字对字,背对背。” 听审百姓一阵喧闹,人群中更能听见先前那妇人大声:“如何?我就这刘二人品低下,坑我这妇道人家就算了,现在连个盲人都不放过,还有没有良心呐!” 刘二只跪在地上,大叫冤枉。 凤歌心中一动,想要出声提示林翔宇,却又忍住了,且先看他如何审案,想要进工部,那可不是只会研究机关暗道就能行的,每年都要有新的研究成果,必须头脑清醒、逻辑分明,否则被工部那些怪胎奇才压得死死,也就是片刻之间的事。 林翔宇看着瞎,感慨道:“哎,赵三,你卖艺为生,得这许多钱,着实不易,想必手上的老茧不少吧?” 赵三听见县太爷对着自己嘘寒问暖,感动非常,忙不迭的:“是啊,人自学会拉琴之后,日日不得歇,手停则嘴停。” “本官想看看拉琴的手,是怎样的?”林翔宇关切地。 赵三将双手伸出,摊开。 林翔宇只看了一眼,嘴角带笑,对赵三:“你转过身,让其他人也看看,你为了生计,是多么的辛苦。” 堂下百姓一片哗然,凤歌也看得清清楚楚,他手指尖有许多青黑色的痕迹,那是铜钱特有的颜色,这是长时间,高频次的触摸铜钱,才会染上的痕迹。 从旁人的反应,赵三这才发现事情不好,他并不知道自己手上已经沾上了铜迹。 林翔宇朗声道:“赵三!你偷了钱之后,彻夜将这五百文铜钱全部重穿一遍,故意字背相对,留下痕迹,就是等着本官将这串钱判给你!你招是不招?!” 赵三吓得腿一软,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将自己是如何在睡通铺的时候,听见贩包袱里铜钱相撞的声音,判断出这是一笔不的钱财,半夜偷偷将贩搁在包袱里的铜钱取出来,一枚枚的对穿好……等等事实,如竹筒倒豆般全部出。 林翔宇判决赵三偷窃罪,杖责四十,押十五天。 那个先前刘二是奸商的妇人,此时却大声:“大人,这赵三虽偷了东西,却实在可怜,瞎着眼睛,也无一技之长,全靠着在路边酒楼卖艺为生,天气不好遇不上人,就只能饿肚,他偷钱也是不得已啊,如果他能吃饱穿暖,又何至于偷钱呢?大人啊,国法虽是用来惩恶,便也是要用来教化人心的,如果吃不饱穿不暖,那么打了一个赵三,将来也会有千千万万的冯三,李三,大人呐,您应该开一面,放了他。” “哦,放了他?”林翔宇看着那妇人,点点头:“你是何人?” 妇人端端正正跪在堂下:“妾身乃城中青柏书院教习尹清。” 原来也是个读过书的女,看起来很难缠的样,果然林翔宇露出了烦恼的眼神,先前判案都不算什么,最难搞的就是这些读书读了个半吊,觉得自己可以指点江山的人。 一个不心,就得被他们各种编排,不定就像外国的潘美还有陈世美那样,因为得罪了文人,被写进,万世臭骂不得翻身。 林翔宇一向以工科生自居,尽量避免与文科生发生冲突,但是,真要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也是不怕的。 他看着尹清,笑道:“那么,依先生,偷了东西,只要可怜,就可以不罚?” 尹清依旧大声道:“大人应当教化人心,而不是靠处罚来使民众惧怕。” 林翔宇朗声笑道:“先生差矣,教化人心,那是圣人的事,处罚违法,才是大人的事。来人,把赵三拖下去,打四十大板!” 那一板结结实实打下去,赵三惨叫不断。 打完了,林翔宇直视着尹清:“先生乃承孔孟之训,圣人门下,想来,必得圣人教诲,不如就由先生把这赵三带回去,好好教诲一番?” 书院的收入都靠学生,哪里还能再养一个闲人,尹清也只得闭嘴不接话。 站在一旁的凤歌笑道:“原来尹先生也是个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偷的不是尹先生的钱,尹先生倒是乐得方方教化人心,一要花到自己的钱了,尹先生怎么就变成哑巴了呢?” 尹清羞愤而去。 刘二领了钱,也千恩万谢的走了。 回到后堂,凤歌看见林翔宇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凉水,她上前:“看不出来啊,你原来也有这么威风八面的时候。” “什么啊,那个尹清一出头,我都快吓死了。”林翔宇声音都在打颤,果然不是形容词意义上的吓死,“你可不知道,以前那青柏书院啊,可是闹过事的,闹了好大,最后是律王府出了府兵才压制住,虽然那不是我的任上。不过,后面那位知县也是因为这才心灰意冷不想干的!” 他又喝了一大口水:“我刚才听见青柏书院四个字的时候,差点就想直接把赵三放了得了。”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二章飞鸽传书 该罚的罚了,该走的走了,出来站班的衙役们也各自下班回家。 林翔宇想叫齐书安把刚才的案卷拿过来归档,连喊了几声也没有人,有一个还没走的衙役听见了,回道:“齐主簿一散就出去了。” “去哪儿了?” “我一个衙役,他哪里会跟我呢?知县大人,我也回去了,明儿见。” 前庭后院又恢复了宁静,林翔宇想站起身,却痛得一下没站起来,看来那一下,果然砸得很重,凤歌忙问道:“干什么去?” “案卷一定搁在堂上了,我去拿回来。”林翔宇揉着腰,呲牙咧嘴。 看着他艰难万分的从椅上站起来,额头上已全是冷汗,凤歌实在是看不下去,道:“你别动了,我去取。” 案宗果然就在大堂一旁的书案上搁着,这也太随便了,要是被什么人拿走那可怎么好……好像,其实拿走就拿走吧,也没什么特别要紧的。 这么想着,凤歌又回到书房,刚跨进门去,便听见一阵“扑啦啦啦”振翅的声音,还有几声“咕咕咕”鸽的叫声,一只鸽的身影默默站在紧闭的窗外。 林翔宇似乎是想要起来替它开窗的,怎奈他现在就是残障人士,能把屁股从椅上抬起来,已经痛得他汗流浃背,更别提要走六步到窗边,抬手开窗呢? 对于现在的林翔宇来,六步,那可是跨越千山万水,可谓咫尺天涯。 见凤歌从门外进来,林翔宇的脸色微微一变,笑道:“不知哪来的野鸽在这里咕咕叫个没完,真烦。” “野鸽?我看不像,鸽都是以群而居,野鸽也不会落单,如果这鸽不是你的,只怕是什么人家养的鸽,兴许还有重要的信件。”凤歌着,大步向窗口走去,推开窗,一只身上有黑色墨点的白羽信鸽就这么站在那里,看起来心情很不好的样。 窗户一开,它就扑楞着飞到林翔宇的头上,丢下一泡屎,又跳到桌上,趴下了。 “大殿下,你看,就不该把窗打开,进来就搞破坏,哎哟,我的地图,你快给我让开!”林翔宇紧张的看着在鸽身下压着的半成品地图,又叹了口气:“既然大殿下有好生之德,把它给放进来,我看它似乎又累又饿,定是飞了很远,厨房里还有些米,劳烦大殿下去给它抓些。”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凤歌心下疑惑,不过没出来,转身离开书房。 等凤歌前脚刚走,林翔宇连忙抓起信鸽,从它的脚上的细竹筒里取出一卷薄如蝉翼的竹芯纸,还没来得及打开,就听见凤歌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林翔宇,你是里通外国呢,还是结党营私呢,还是私铸兵器?” 大恒律令,这三条,件件都是以谋反论之的死罪。 “大殿下恕罪。”林翔宇当场便抖衣下跪,却因腰伤实在过重,失了重心,直接趴在了地上。 感受到被人欺瞒,凤歌心里有些恼怒,也没有扶他,也没有叫他起来,就这么冷冷的看着他趴在地上。 凤歌将竹芯纸从他手中抽出,展开,上面写着:“边境恐有战,速备粮、征兵,修缮城防。律王府中有奸细,慎之。速劝大殿下离开。”没有署名,凤歌却认得这笔秀气的字体,每一转折处圆润秀丽,一撇一捺却又如刀刃般的锋利。 “呵呵,还真是字如其人啊。”凤歌的脑海中不由又浮现出那个温润儒雅,眉宇间却隐隐藏着迫人英气的老同学杜书彦。 一直以来,这位老同学都以不关心政事,体弱多病而闻名京城贵公圈。 他最著名的事迹便是金榜题名中状元,却在金殿谢恩赐官那一天重病不起,一连病了两个多月,同榜所有人都已被安排好了官职,上任许久了,他却沉疴不起,别人家的孩把实权位置全占了,他的病才好。 以杜书彦之才,还有他那贵妃姐姐,户部尚书父亲那样雄厚的家世背景,人人都觉得,六部之中还不是任他挑,做不得尚书,当不得侍郎,做个中书舍人,或是右承,那根本就是毫无压力。 一步迟,步步迟,人多肥缺少,谁不是挖空了心思往好地方钻,两个月过去,现在什么空缺都已经有人占满了,就算是当今圣上,也不至于为杜书彦生造出来一个官职,只得将他随意放到翰林院任编修。 是编修,翰林院里谁不知道他的身份,都他只不过是一时没有合适的职位,才会在此韬光养晦,万一那吏部右丞就调走了呢,万一圣上想要再加一个起居注郎官呢? 于是,就由着他这么愉快的在翰林院里混吃等死,天天流连吃喝玩乐,出入青楼楚馆,所有人都觉得他就是一个浪荡公哥。 如果不是今天看见这张字条,连凤歌也被他蒙在鼓里了呢。 本来还以为以自己和他的关系,就算没到无话不谈,至少也不会有一种被骗得很惨的感觉。 凤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三章第一次 战战兢兢的林翔宇,向自己亿万个脑细胞发出求救指令:“未来的老板生气了,我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并最终在“大声求饶”、“死不承认”、“英勇就义”这三个选项之间,加选了最有出息的“晕倒在地”。 没等凤歌酝酿好情绪,却发现林翔宇已经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人事不省。 “竟然还有这种操作!”凤歌瞪大了眼睛,想起在朝堂之上,那些老臣就算是真的要,也要拖着一把残躯跟父皇硬扛到底,从来没想过,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用晕倒来混过去。 气归气,不过想起纸条上写着:“速劝大殿下离开。”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没白瞎了这么多年偷偷帮他与杜贵妃之间传递纸条的大恩大德。 边境将有战事,律王府已有奸细,这两句话之中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真的有战事,她当然不能往后缩,虽然她是储君,但是头上寸功全无。此时只要有一个皇头上有着卓越的功勋,只怕有人心思活络,想要造反。 在离宫之前,母后给她那么多药,还将青鸾教的飞燕令交给她,总不至于是为了增加行李重量。 不知父皇是否已经知道丰县这边的消息,且不管他知不知道,都应该将消息传出去,免得贻误时机。 记得母后过,青鸾教接头的地方,往往是一个城镇中最热闹与繁华的地方,如果有青鸾教的信使在里面,在门口就会有标记。 丰县最繁华的地方除了律王府大门,便是笼烟楼了,笼烟楼就在丰县城中的主路上,从东城门走到西城门,中间必会路过笼烟楼。 笼烟楼中最多的是女。 却也最不适合女。 黄昏时分,笼烟楼头两只大红灯笼被点亮,明晃晃的,将这奢华瑰丽的第一等销金窟照了个通透,无论是站在东城门,还是站在西城门,一眼望过去,最耀眼的,就是笼烟楼了。 白天已经去看过,在笼烟楼门口的石阶上,刻着一只飞鸾戏燕的图案,那就是青鸾教的符号。 看来,少不得要往这楼里走一回了。 凤歌看着镜中的自己,身形还未发育为成的体型,像她这般年纪的男孩,喉结也未突出。 只要在脸上动点手脚,混进去应该不难。 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次逛窑应该注意什么? 怎么样才能假装自己经常来? 第一句话应该什么才不会露怯? 重点是应该怎么给赏钱,才不会被人撵出去? 凤歌先召来关林森,关林森面露难色:“属下从未进过烟花之地。” 也是,看着他这么老实的样,就不像这种人。 那么,这里可问的男人就只有那个躺在房间里的半残林翔宇了。 凤歌走进他的房间,他还昏迷不醒状,凤歌指着他对关林森:“把他弄醒。” 本以为关林森会用什么高级的手段,比如双手按在他背上运功什么的,没想到,关林森拎起桌上半壶茶,对着林翔宇的脸就哗啦啦往下浇,林翔宇晃晃脑袋,眼睛睁开了,看见凤歌,上扬的剑眉立时变成了哀怨的八字眉: “大殿下有何吩咐?” “笼烟楼去过没?” “没。” “实话。” “真没有,那里可贵了,随便一个姑娘就要二十两银一晚,注意,是银!打赏起码五两银起步,打赏大茶壶也起码要一百文钱。” “你不是没去过吗,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林翔宇哀叹道:“这不是没吃过肉,也见过跑嘛。再,朝廷明令禁止官员烟花之地,我这个官,平时谨慎微的都有人看不顺眼,要是给人抓个这样大的把柄,那还不明天就被摘了乌纱吗?” “也是。”凤歌点点头,准备离开,林翔宇还记着杜书彦的嘱托:“大殿下,丰县不安全,您还是快走吧。” “嗯,等我从笼烟楼回来再。”着,凤歌便出去了。 “哦,回来再……等等……笼烟楼?大殿下,大殿下,那里你去不得呀!”趴在榻上的林翔宇伸出手,却留不住凤歌越走越远的背影。 笼烟楼前,莺莺燕燕,娇声婉转: “张大爷,您又来啦。” “李大爷,欢迎欢迎。” “赵大爷,好久没来,莫不是不要翠了?” 凤歌站在门口,深呼吸,一,二,三! 向前迈了一步,那股浓烈的脂粉香气便直往鼻里钻,姑娘们那轻薄的纱裙掩不住的的,还有高耸的雪脯,连凤歌都看得大为尴尬,只想扭过头,假装看不见。 这可怎么好,迟早还是得进去的。 “关林森。” 怂怂的缩在墙边的凤歌唤出了万能的暗卫,关林森看着她:“想让我进去?” 凤歌如鸡啄米般的点头。 “皇家暗卫不得在执勤时烟花柳巷,违者杀无赦。”关林森看着凤歌,一板一眼的。 性命攸关啊……凤歌苦恼地咬着嘴唇,她可怜巴巴的看着关林森:“那,主家进去了,你显身在一旁随行保护,这个违规吗?” “这……没写。” 凤歌高高兴兴的拉着关林森走出去:“没写就是允许,走,逛窑去!”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四章笼烟楼故人 笼烟楼门前招呼的姑娘刚才就看见凤歌了,见她终于走过来,还拉了一个,看他俩浑身的穿着打扮,通身气派,不知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纨绔弟,还一脸的紧张,只怕是头一回进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常来的人都熟门熟路,进门就直奔老相好,楼里也挣不着太多的钱。 宰的就是生客,引入门来的姑娘得给打赏,带姑娘们过来见客,得给打赏,端茶倒水的也得给打赏,吃饭时一旁弹琴唱曲,怀里抱着的,更得给打赏,若是过夜,那更是少不了花钱如流水,不愧销金窟之名。 因此,往往也是熟客带生客来,很少有生客自己上门来找快刀的。 今天不仅来了生客,还一来来两个,引路的姑娘嘴都笑得合不拢了。 柳妈妈好久没见新客了,听有生客过来,也是兴高采烈,刚看见凤歌,便见着她腰间明晃晃地挂着一枚飞燕令。 依稀听母后过,持飞燕令的人,无论是传递任何东西或传递任何信息到任何地方,青鸾教都会以最快的速度送达,比起朝廷的八百里加急还要快些。 能有飞燕令的人,都不是普通人。 柳妈妈不敢怠慢,忙将凤歌与关林森请入楼上一处被重重纱缦挡住的雅间,这雅间本已够幽深,柳妈妈将案上花瓶转动,一旁的书架竟然裂开,里面又是一个密室。 “不知阁下要差遣飞燕特使往何处?递予何人?” 凤歌压低了声音:“京城,当今皇帝。” 本以为柳妈妈会露出一点惊讶的表情,结果她特别淡定,就好像是送给隔壁杀猪的张老三一样,还问了一句:“需要回执吗?” “哎?还可以这样?”凤歌瞪大了眼睛,本以为青鸾教这种江湖门派,就是偷偷摸摸把信往桌上一丢,怎么,难道还能像外国使节递交国书那样,还有来有往? “那……当然是最好。” 柳妈妈按动桌的一角,另一侧墙裂开,一个素衣劲装的男走出来,柳妈妈吩咐道:“送给皇帝,要回执。”那人接过信,转身离开,墙又再次合上。 “还需要我做什么?”凤歌问道。 “不用,三天后,不知姑娘是想再往这里来一趟,还是送到指定的地方?” 凤歌差点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柳妈妈眼角的笑纹微微皱了起来,这与她平日里在客人面前的标准商业化笑容完全不一样,这是发自内心的笑,很温和慈祥,她:“你与娘娘生的一般无二,如何能认错。” “难道,您就是与母后当年相识的青鸾教中人?” “没错,那会儿太殿下,也就是当今圣上,还以为我与娘娘有什么不清不楚的磨豆腐关系,哈哈哈哈哈。”也许是想起当时太一脸想问又不敢问,最后还是鼓足勇气问出来,却被当今皇后一顿嘲讽的委屈模样,柳妈妈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凤歌虽不知当初发生过什么,不过显然父皇一定又吃憋了。 这个不孝的女儿将父皇平时被朝臣怼,被谏官骂那憋屈的模样,也忍不住随着一起笑出声。 离开笼烟楼,是由柳妈妈亲自送出去的,从三楼走到一楼,柳妈妈没有对凤歌一句话一个字,只是佯作送普通的客人离开,青楼里的老。鸨送客是极常见的事情,也没有人多看两眼,只是偶尔有熟客路过,冲着柳妈妈笑着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 大家都是懂规矩的成年人,也不会多嘴多舌。 一路送到大门口,柳妈妈嘱咐道:“路上心。” 凤歌点点头,径自向前走去。柳妈妈不舍的目送了一阵才转身,一回头,发现方才那位将凤歌和关林森迎进门的姑娘正看着她,她嗔怪道:“作死的蹄,不好好招呼客人,盯着我做什么?” “妈妈与这两位公很熟?” “怎么,你还想来管我的事?” “不,只是觉得妈妈对他俩的态度十分亲切,随口一问罢了。” 柳妈妈皱着眉头:“我对所有身上飘着铜钱香气的人都亲切的很,哪天有恩客替你赎身,你看我不把他当亲儿捧着。” 那姑娘笑道:“原来如此,我当是妈妈往日旧识。” 此时屋里有姑娘唤道:“飞烟,飞烟,客人叫你。” 那姑娘向柳妈妈行了一礼:“嫣红姐姐叫我。”便快步向楼内走去。 楼里姑娘多,爱嚼舌根的也多,柳妈妈也没太在意,毕竟自己的确是很久不曾亲自送客下楼,飞烟对此产生好奇也属正常。 身一转,柳妈妈脸上方才的温婉与真诚,早已被职业化的媚笑所取代,在这里,她是柳妈妈,而不是当年阵前手挥两把红鸾绣刀的柳贞华。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五章牵丝戏 凤歌与关林森回到县衙已经是二更正,林翔宇坚强的爬了起来,坐在台阶上,手里握着一大块板块物体,只见他的手指如飞,在板上按来按去,在他面前,一个比那天见着的人形傀儡要不少的木块组合在生硬的动来动去,看起来十分的可笑。 凤歌看了一阵,问道:“你这是在干嘛?” “我在控制他,让他跳舞。” 凤歌这才发现,那块板块物体与木头组合之间,有千丝万缕的白色丝状物相连:“牵丝戏?你不好好养伤,爬起来就是为了玩木偶吗?” 被指责贪玩的林翔宇没有反驳,认真的看着凤歌:“大殿下真的看不出来,它跳的是什么吗?” “看不出来。”只能看见上半截木头挥来挥去,下半截木头玩命跺地,知道的是牵丝戏,不知道的还以为僵尸来袭。 林翔宇愁苦的叹了一口气:“我以为已经够像的了。它在跳的是翘袖折腰舞。” “首先,你是不是应该给它做出肘关节,其次,连腰都没有,如何折?”凤歌揉着太阳穴,觉得自己之前想过要让他进工部的想法简直是疯了,如果这样的人被送进去,工部尚书可能会宁死不从,如果一定要强迫他服从命令,他一定会半夜三更静静的、悄悄的吊死在工部门口。 林翔宇抓抓头:“不是没想到,只是做了几次都失败了,关节太多,傀儡人就会不稳定,那天会出事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看这不像跳舞,倒像是打拳。关林森,你看呢?”凤歌转头问道。 关林森护送凤歌回来之后,并未马上隐去身形,而是静静等待凤歌下达任务完成的指令,现在凤歌要他发表意见,关林森:“方才我观察了一番,这木制傀儡人的动作,的确与镖局武师陪练时使用的基础套路有点像。” “最简单的招式,那就是没什么用嘛。”又是陪练又是基础,虽然在木头人身上可以做到这些动作,已经算不错,但是,也不值得半夜不睡觉,拖着受伤的身在外面坐着啊。 关林森恭敬回道:“不,陪练的动作从来也不会过于复杂,在习武的时候,受伤最多的不是新手,而是陪练者,因为新手下手没轻没重,往往不心就会伤了人,因此,各门各派乃至镖局,所有陪练的人,都是挑的最有经验,地位却不很高的人。饶是这样,仍少不了受伤。” 没想到陪练竟然是这么艰辛的工作。 凤歌忽然想起了边关,她问道:“你跟萧燕然很熟?” 林翔宇听见这三个字,脸都绿了,白天为了这事,他又是下跪,又是装死,本以为这事就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凤歌竟然又提了起来,看来这事今天是过不去了。 “大殿下容禀,我与萧燕然只见过一面,是由杜书彦牵头让我们见面,我们俩都在边城,一文一武,只有精诚合作,才能保得天下太平。” 凤歌听出了他的紧张,笑道:“无妨,杜爱卿的确实有理,连杜爱卿这个身在京师的都知道边关战火将起,想必已是迫在眉睫,以我亲眼所见,北玄营中军纪弛废数年,虽然萧燕然有心重整,只怕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有经验的人做陪练。” “什么都不会的士兵,上阵之后不就是送死么。林爱卿,你这傀儡人什么时候能稳定发挥功能,不,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这些丝丝线线给去了,我听国外曾经有一个人发明了木牛流马,也没有什么丝线扯着拉着,就这么自己动起来了,你一定也可以的。” 林翔宇先挺高兴,然后听见了凤歌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大殿下,如果要做到这样的效果,必须有一种名为发条的东西,材料是精钢或是精铁,并且需要极佳的工艺,将它们拉成长丝状的薄片,可是别丰县这一地,就算放眼大恒国,也没有这样的能工巧匠可以做得。” 听着林翔宇的话,凤歌嘴角向上弯起,她的手指凌空一点,遥遥指向遥远的西南方向:“那里,多的是能工巧匠,多的是精钢精铁。” “大殿下,你的是……夏国?” “没错。” 林翔宇低头想了想:“开头订一批,夏国人不知道功用,倒也好混一混,但是当第一批傀儡人制作完成以后,他们就知道这些东西的功用,他们只会自己生产傀儡人,绝对不会再把这么重要的发条单独卖给我国,夏国举国上下都是要钱不要命、见钱眼开、囤积居奇之辈。” 最重要的技术被他国人把控着,确实会有这样的问题,到时候如果夏国再与北燕联手,干脆连卖都不卖给大恒了,到时候,大恒国的危机可就到了。 凤歌所居的丹凤殿中有个厨房,原本也是让御厨过去轮流值班,后来因为父皇不是经常过去,谏宫便无端设一个并不常用的职位纯属浪费国家公帑,父皇只得撤销了这一条,想打打牙祭,偷吃个什么,都得自己动手。 父皇做的菜真难吃,最好吃的也就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白水煮蛋了。 在凤歌七岁那一年,后宫有一位贞嫔得知此事,时不时走半个时辰的路,从她所住的地方走到丹凤殿,就为了给父皇做吃的,不得不,这位贞嫔娘娘做得真好吃,连凤歌都喜欢吃。 后来,她在一次赶过来做菜的时候受了风寒,父皇怜惜她,令她不要再顶风冒雨的过来了,如果想吃了,便到她的宫里去。 果然,贞嫔再没来过丹凤殿,倒是父皇往她的翠心苑跑好几趟,然后,凤歌的三弟就出生了。 记得三弟出生的消息传到母后耳中时,母后一脸为父皇高兴的模样。 然后,便把凤歌叫过去,十分认真的对她:“你是储君,这是上天赐予你的机会,但是,并不是封了储君,就万事大吉,你贵为储君,当然是不必亲自下厨去讨好你的父皇,但是,你为什么不能让你宫中的太监宫女去学?” “你要记住,无论什么事,都要牢牢的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 凤歌将这句话牢牢记了七年,后宫那点事犹自要心谨慎如斯,何况是国与国之间的大事。 “如果从夏国得到了订制的第一批发条后,你还找不到人学会仿制,还谈什么进工部?”凤歌望着黑漆漆的天空,“只怕你连工部的整人游戏都通不过。” 提到工部,林翔宇整个人精神都来了,马上表态:“大殿下,我明白了!您放心,这事我一定能办得妥妥贴贴。” “那就好。”凤歌将目光从天空收回来,望着林翔宇:“我有话要对萧燕然,但是现在军营军纪森严,我进出多有不便,让他过来一趟。”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六章旗帜 游历期间的储君,身份不得随意外泄,除非遭遇生死之危。 现在算不算呢?凤歌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如果北燕人真的与大恒国内部某些高官显贵有勾结,那么,只怕这场兵燹之灾,边境上的这座丰县必然是逃不过去的。 “殿下打算把身份告诉萧燕然?”关林森问道。 萧燕燕即使是在边关,也不过只是一个副将,身份低微,军饷不能按时发放,对他来也是影响很大,保不齐他就心生不满,想要通过一些捞偏门的方式去发家致富。 如果他知道凤歌就是当今储君殿下,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比如…… 绑架凤歌去找她爸爸讨薪; 绑架凤歌卖给北燕人换钱; 杀掉凤歌让朝廷大乱。 感受到关林森担忧的目光,凤歌十分轻松地笑道:“不要紧张,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关林森心中莫名的跳出一句话:“无知者无畏。” “殿下身系恒国千秋国祚,怎么可以轻易以身犯险?”林翔宇也加入了劝告的行列。 两人的目光,让凤歌想起了朝堂上那些连父皇都搞不定的直谏老臣们。她噘着嘴扭过头,那模样就是个女孩得不到心爱玩具时候的撒娇模样。 “大殿下,您的安危不是一个人的事,而会影响到整个恒国,兹事体大,您就不要由着性来了。”林翔宇再一次进谏。 凤歌很想告诉他们,自己并不是因为贪玩才会想让萧燕然知道自己的身份,而是她牢记着母后的训导,她必须尽快立下足够的功勋,储君之位才能坐得稳。 别人看着边境出事是灾,在她看来那就是机会,若都是太平盛世岁月静好,她还怎么混功劳。 这个危险想法可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 林翔宇还在苦苦相劝,凤歌憋着真话不敢,最后实在不堪其扰,从无数个应对方法中挑出了一句话:“林爱卿不必了,富贵险中求。” “……”林翔宇呆住了,他不明白凤歌这样的出生便是王孙贵胄的身份,怎么还会想着富贵险中求这样的事。 好听了这叫锐意进取,不好听了,那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放心,我想好了,不告诉他我是储君身份也无妨。”凤歌决定让一步,“免得林爱卿心理压力太大而秃了头。” 林翔宇决定直接无视最后那句话,既然殿下自己都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他身为一个臣能有什么办法,还不是只能陪着一起发疯,做一个忠君爱国的臣怎么这么难呢,以前在翰林院的时候也不是这样啊,难道这是大殿下的个人爱好? 如果将来是这个任性的殿下做了皇帝,将来朝堂之上的日是不是会特别难过? 这么一想,工部什么的一点都不想去了。 林翔宇将同情的目光投向关林森,身为暗卫,他受到的各种刺激应该更大吧? 站在凤歌身边的关林森,眼神与表情看不出一丝有任何的不满,就好像凤歌刚才的想法只不过是“天气这么好,我们出去放风筝吧。” 还是,他根本不明白这件事的严重性?可是刚才已经了这么多了,除非他是个傻,不然不会不明白的。 林翔宇不死心的决定最后一试:“这位暗卫兄弟,如果大殿下受到任何的伤害……” “那我便以死谢罪。” “不是,你以死谢罪有什么用啊,你死了就能让大殿下活过来吗?”林翔宇觉得此人简直是不可理喻。 凤歌一拍桌:“够了,你这是在诅咒吗?” 从来没见过凤歌发火,林翔宇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马上如天上白云,忽悠悠跑了个干净:“微臣不敢。” “不敢就闭嘴!”凤歌转身回到屋里。 其实她并没有那么生气,但是面对着好心好意,粘粘乎乎的林翔宇,如果不快刀斩乱麻,只怕没完没了。 回到房中,她背靠着门,松了一口气,关林森轻声:“他还在外面,好像受伤了的狗一样看着门。” “好了,不要了。”凤歌现在心里已经十分后悔。 她这是在懊恼自己想不出什么话能让他赞同自己的举动,又可以不伤他的心。 一定是读书太少的缘故,父皇一定遇到过同样的事情,父皇是怎么做的呢?如果现在有千里传音术,她希望马上与父皇通话,把对林翔宇的伤害降低到最轻。 想到自己是如此的无能,凤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终于忍不住坐起来:“关林森。” “属下在。” “去看看林翔宇怎么样了。” 不多时,关林森回来了:“他在书房里看着地图,还有人口册。” 凤歌咬着下嘴唇,自己刚刚伤了他的心,他现在还在为边防战事尽心尽事,凤歌懊悔的程度又加深了一层,感觉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 觉也别睡了,臣下为了凤氏皇朝的江山如此夙兴夜寐,自己还跟没事人一样的躺着,那不是个大混蛋吗? 凤歌起身,刚想出门,却又停下来,她出去能做什么?替林翔宇添茶剪烛吗?那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关林森。” “属下在。” “大战在即,我能为臣民百姓做些什么?” “殿下,这是您的职责范围。” “也是……”凤歌长长叹了一口气,活了十四年,她头一回觉得自己十分无能,一起读书的同学已经能玩双重身份,替王朝排忧解难了。 就连那个看起来实在是很不靠谱的金璜都知道要潜伏在北燕人身边打探消息,难道自己只是一个吉祥物,只能默默的等待别人把所有事情做完吗? “我是不是特别没用?” “殿下不应妄自菲薄。” “可是这是事实啊,”凤歌苦着脸,一声长叹,“不然你告诉我,我在这呆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文不能出主意,弄不来钱粮,也募不得兵勇,武不能上阵杀敌,定邦,甚至也不能保证在局势安定之后给予将士们封赏,还伤了一片好心的林翔宇。” “殿下是一面旗。” “啊,果然我不是人了吗?”沉浸在深深自我否定情绪中的凤歌已经处在抓狂的边缘,她双手紧握成拳,指甲深深的嵌入手掌中,用力之大,已刺破皮肉,指缝间已见鲜血。 忽然她的手被人轻轻拉住,透过皮肤传来温热,让她从心底生出一种安心的感觉。一直侍立在旁的关林森轻轻握着她的手,慢慢将她那几乎已经僵住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松开:“如果殿下为有功将士们上书,陛下是否会论功行赏?” “那,肯定会的。” “自古战阵上贪功冒进者、杀良冒功者、明明是胆如鼠不敢上前却自称英勇杀敌者多不胜数,陛下身在宫中,哪里知道前方这些事情,殿下便是陛下的一双眼睛,好好的替陛下看着前方将士谁忠谁奸。” 关林森一面着,一面为凤歌包扎手掌上的伤口:“方才属下您是一面旗,是指殿下本身的存在对将士们就有着激励作用,殿下可知道打仗的时候,双方都要各自执旗?” “听过。” “不过是一块写着字的布被挑在了竹杆上,但是如果那军旗在战阵中被人砍断,士气瞬时便大减,甚至曾经有一场仗,原本两军势均力敌,却因为一方军旗被射断,后排士兵误以为已兵败,竟转头逃走,最后当真输了这一场。” 凤歌点点头,这件事曾经在野史轶事上看过,当时不过当一个笑话看,没想到现在被关林森这般郑重的出,竟显得十分有道理。 也不知道到底是这件事本身有道理,还是关林森就代表着道理。 “没想到,你竟然也知道这些事。这么久了,我都没有问过,你的出身背景,能出这样的话来,想来也是高门大户才能有这般见识。” 关林森没有接这话,只是回道:“寒门难出贵,但也并非没有贵,殿下将来若登基,也可以从寒门取士,这样方才不会有遗珠之憾。” “不要转移话题,你家到底是哪儿的?是朝中的武将吗?”凤歌猜测。 “殿下何必执着于属下的家世。”关林森轻轻为凤歌手上的白布打上一个结。 凤歌不满道:“我都不知道你是谁家的儿,将来若是你不好了,我向你爸爸告状,都不知道找谁。” 方才还一副忧国忧民,心在天下的模样,忽然又变成了一副撒娇姑娘的模样,关林森再一次将“女人心,海底针”这六个字在心底写了一千遍。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七章计划进行中 在凤歌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之下,柔弱的林翔宇只得从命。 从地道里走过一回的萧燕然熟门熟路从县衙后院冒出来,见着林翔宇十分不满的表示:“你那个出口也该收拾收拾了,跟个鬼屋似的,出来就撞坏了一个蜘蛛。” “那你可得心,晚上母蜘蛛变成美女来找你。”林翔宇将他引到客室里,凤歌坐在里面,萧燕然东张西望,不见第二个人,便问道:“你在信里的那位京里来的贵人在哪里?” “这不坐那儿么?” “她?” 萧燕然心下疑惑,看着凤歌,这不就是之前曾经在北玄营里见过的丫头,怎么就跟贵人扯上关系了? 不过他也相信林翔宇犯险送信让他过来,不是为了开这么无聊的玩笑,遂客气的整衣敛容,向凤歌施礼:“请教阁下是……” 凤歌正色道:“杜书彦是我涵凉殿故人,我原要游历天下,刚刚得知边关要起战事,特此留下助你一助。” 得一本正经,只是她那未脱稚气的面容,实在是一点服力都没有,萧燕然脸上的不以为然被凤歌尽收眼底:“行军打仗我不懂,但是书彦曾提及律王府的内奸之事,我可以处理。” “你?”对于萧燕然来,行军打仗他不怕,怕就怕后院起火,律王府就在丰县,随便干点什么扯后腿的事,卖个情报给北燕人,只怕京城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北燕人就能将这西北边城给收入囊中。 他也想过如果有人能替他确保后方无忧,任他在前线放手一搏,但是丰县里只有一个林翔宇,完全无法与律王相抗衡。 没想到现在天上掉下来一个自称可以帮他稳住后方的人,虽然这个人看起来很不靠谱。 “不知前方还有什么困难,萧将军可以一并告知。”凤歌对自己的身份很有自信。 萧燕然沉吟片刻:“征募士兵不难,只是粮草是个问题,现下已经征召五千人,但是需要新增粮草的申请还没有得到批复,希望能加快处理,免得新兵的粮食配给不足,人心思变。” 凤歌毫不在意的笑道:“这算什么事?这不就是杜书彦家的杜老大人批准便能发下来的事吗?” “新增士兵的配粮,是由兵部尚书批复之后,转交户部执行,现在听闻卡在兵部尚书冯瑞慈那里,久久没有批复,几次发信去问,也是杳无音信。”提起此事,萧燕然明亮的双眸蒙上了一层阴云。 凤歌也觉得奇怪,如果边境已经如此危急,没道理不赶紧批复。 “这事我会替你留意。还请前方众将士耐心等待。” 萧燕然的神色显然是不相信她,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随意点点头,表示听见了。 “增加了五千新兵,来得及训练吗?”凤歌又想起了这事。 “勉强还可以,但是如果再多来一些人,现有的人手就不足了,你也知道北玄营的状态,原有的士兵都没几个见过血,只能靠着那十几个人做教头。” 凤歌得知士兵还在继续征召之中,她点点头,看着林翔宇:“你的动作要加快。” “加快?可是发条还没着落。”林翔宇发愁。 “有了发条,多久你可以做出来?” 林翔宇认真的估算了一下,最后心翼翼出一个时间:“大概要半年。” 凤歌微微皱眉:“不行,太久,半个月!” 林翔宇“扑通”一声瘫地上了:“殿……” “嗯?”凤歌的目光如刀,直瞪着他,。 林翔宇慌忙改口:“店里的伙计也没这么辛苦的,您不能这样对我!” “你将来是要进工部的人,竟然拿店里的伙计自比,真是上不了台面。”凤歌冷冷的看着他,“发条的事我替你解决,其他的事你自己处理。” 林翔宇苦着张脸,一脸无语问苍天的表情。 “你可以站起来了。” “不,我再趴会儿,挺舒服的。”林翔宇坐在地上的姿势如怨妇一般,本来以为今天只是叫萧燕然过来谈事,没想到竟然把自己给捎上了。 半个月呐!那个丑丑的原型是他在上任之前就已经着手做的东西了,如果要加入他从没接触过的发条,还不知道有多少变数,哪里能保证开发进度。 林翔宇觉得自己的人生规划需要重来一次,一直以来,他都在自由奔放的环境下做自己想要做的东西,从来没有人指定让他做什么,更没有指定用什么材料去做,当然,也没人对他的成品有任何的期待。 萧燕然从凤歌这里得到后方稳定的保证之后,高高兴兴回去了,临走又嘱咐了一句:“心晚上有黑寡妇来找你。” “滚你的!”林翔宇心中充满惆怅,根本不想跟他话。 送走萧燕然,凤歌问林翔宇:“你能联系上夏国的工匠吗?” “夏国的工匠从来都不到边境来,他们做好东西之后,便由商人从矿区拿到边境来卖。”林翔宇忽然想到高玄武,他自称北燕商人,北燕与夏国的皇室一直有联姻关系,这两国之间的关系比大恒的关系要近一些。 “虽然他是北燕人,但是敢在这种时候踏进恒国,还不在乎的到处走,不定,他真的是个商人?”林翔宇十分乐观。 天真的工科生……凤歌揉着太阳穴,越是这个时候还敢来的,越明有问题啊,正常人谁会在战事可能将起的时候跑到敌国来?又不是准备投诚告密,完全是把自己放在危险之中。 “也好,我去会会他,若是得不到我想知道的,正好有理由把他驱逐出境。”城里平白多个可能对战国家的人晃来晃去,实在是太扎眼了。 高真北这几天一直在丰县城里,哪儿也没去,凤歌去他的院找他的时候,他正在握着蒲扇在扇炉,炉上炖着的药罐正“咕噜咕噜”的冒着白色的蒸汽。 明来意之后,高真北请凤歌进屋坐着,凤歌问起这药是给谁的,高真北叹了口气,望着里屋一动不动躺着的金璜:“那位姑娘始终没有醒来,也不能吃饭,只得日日为她煮一些补气的营养汤药吊着性命,我也是实在没法了,整个丰县竟然没有一个大夫能看出她到底是怎么了?” “那你,就这么一直守着她?” “是。” 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真真切切的担忧,她默默看着金璜,心想:“你好像欠了一笔感情债。” 不过这债也不用自个儿还,她便言归正传:“不知高公,与夏国的工匠是否有往来?” “有是有,但不知姑娘要找怎样的工匠?” “想找个打铁水平出众的工匠,我父亲送给我一把很精细的刀,不心弄坏了,需要修,整个大恒也找不到一个工匠敢接,只得求助于国境之外了。” 高真北应了一声:“将那把刀给我,我替你找人修好便是。”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八章打探 跟原计划不太一样,凤歌笑道:“那柄刀是父亲送我的,不敢有失,我想亲自送过去。” “你过不了国境。”高真北平静的看着她。 夏国与恒国虽然关系没有与燕国那njl么好,但也不至于会将想要去送钱的自己给拦在国门之外吧?凤歌不解,难道不应该是跪迎金主爸爸吗? “夏国为什么不让我过去?”凤歌问道。 “不是夏国不让你过去,是恒国不让你出来。” “原来是这事,这不算什么,我能出去。”凤歌从来没把出自家国境当做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你有通关令?”高真北的眼睛微微眯起,凤歌这才想起,恒国出入境的手续十分复杂,必须要有正经的通关令才行,而这通关令从申请到拿到,没有十天半个月那是休想。 凤歌笑道:“我家也是常走商道的,通关令早就有了。连你这个北燕人都可以拿到通关令,我有什么拿不到的。” “的也有道理。” 高真北将药端下来,倒在碗中,用汤匙慢慢搅着,药气的清香慢慢弥散在空中,凤歌进屋去看了看金璜,她天天闭着眼睛玩龟息功,就靠高真北给她灌这些汤汤水水活下来,原本圆润的脸颊生生得凹陷下去一块。 凤歌坐在床边,忽然手旁有东西塞过来,她赶紧将那团东西握住,再定眼一瞧,金璜还是一动不动。 药碗上氤氲的白汽慢慢散去无踪,高真北尝了一点点,确定药不烫了,才端过去,他心将金璜扶起,靠在自己怀中,然后慢慢将药喂在她的唇边,喂下去一勺,溢出来一半,高真北熟门熟路拿起手巾,替她拭去唇边的药渍,又继续往里喂。 这般情深意重的模样,连凤歌都感动了,如果不是因为高真北是北燕人,而林翔宇还在搓手跺脚,她真想劝金璜就嫁给高真北算了,这么长时间的照顾,人家久病床前无孝,他一个非亲非故的外国人,对她这么好,长得又不错,不嫁他还等什么呢? “那,我们就先告辞了。”凤歌不想打扰他们这似的将自己新写的稿捧给了凤歌:“写得粗鄙,还请姑娘台鉴。” “二公太谦虚了,我见二公的文笔风华极佳,读得令人丢不开手,比起上回所见,已是大有进步。”凤歌一目十行读完了凤安年新写的,无非风花雪月,文中所寄之意也不过是恩恩的情怀,凤歌虽是女,却是以储君为目标培养,哪里能看得下这些东西。 只不过想着这位凤二公双腿残疾,终日在莺莺燕燕桃红柳绿的丫环们环绕中过日,能有什么见识,能有什么胸襟。 凤歌与他高谈阔论一番诗词歌赋之后,便不着痕迹的将话题转到律王府近日的动静上来:“二公近日可有听北燕可能又要与大恒开战了?” “啊呀?竟有这等事?”凤安年圆睁着双眼,看着凤歌,那模样十分吃惊,他又是搓手又是叩齿,一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北燕的边境离丰县不过数里地,那些北蛮骑着快马过来,转瞬即到,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凤歌心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怎么想起来去吓唬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风花雪月的公哥儿,要找听事,还不如找那位想要上位的娘,兴许她整日在律王身边呆着,知道的还多一些。 “不知上回见过的那位夫人现在如何了?记得那会儿她得王爷宠爱于一身,现在莫不是已经坐上如夫人之位了?”凤歌故意。 提到她,凤安年幽幽叹了口气,垂着眼皮:“她,已经死了。” “什么?死了?急病吗?”那位夫人年纪并不大,看起来身体十分健康,怎么就忽然死了,莫不是死于王府里姬妾争风吃醋? 凤安年摇摇头:“不是。”他抬头向外张望,确定没有人趴在门边偷听,这才压低了声音:“她总是想打听父王的行踪,甚至还买通了父王的侍卫,让他们出父王每天都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父王大怒,便命人将她活活打死了。” 派人盯着律王行踪什么的,那不是自己给她出的主意吗?原本是想让她成为自己的眼线,不料,竟然被律王发现,而律王更是不顾她与自己的夫妻之情,当真下得了这般重手? 起来,那夫人竟是因自己而无辜枉死。 凤歌的心脏“嗵嗵”直跳。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五十九章大表哥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猫狗一般。 “禀二公,王爷召二公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有事,女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世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女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 凤安年却对她:“不打紧,我这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到这份上,那边世请,这边二公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女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凤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免得女无意顶撞了世,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来,世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章奇石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费,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块西,西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世不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 凤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孩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宸喜滋滋的述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的着实有趣,我当时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宸十分开心:“父王总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正是呢……”凤歌用力咽下心里的吐槽,她实在很想问问这位大表哥是不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学习过外国通史,不知道有一个国家的君主热爱玩“花石纲”,然后彻底把国家给玩完了。 好的神童才人设呢? 大儿憨厚爱玩石头,二儿病弱爱写。这两位都不像是正常的继承人设定,凤歌印象里的律王叔从来都是心机深沉,智计百出,因此才能屡屡兵出奇招,立下不世战功。 没道理会养出这两个不着四六的二。 凤歌实在不解,试探道:“王府里可还有第三位公?” “没啦,只有一个大姐,不过早年就嫁到东宁国去了。”凤宸不解道,“姑娘为何这么问。” 也对,的确没听还有第三个公,凤宸也的确是世没错,也许现在的陌生感,是因为真的太多年没见了,当初还是十岁不到的孩,变化大也是应该的。 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凤歌决定暂时先不想这个问题,她还牢记着自己进王府的目的,眼前这个凤宸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从他这里突破,更容易一些。 凤歌心翼翼将五花肉石放回博古架:“世将来要继承这偌大家业,王爷担心世牵挂太多,不能专心于此,因此多几句,也是人之常情。” “我父王忙于公务,难得在府中,一回来就先把我招过去骂一顿,哎。”凤宸就像所有害怕严父的顽童一样,对凤歌絮叨着这些事。 “王爷经常不在家?常年在京师陪王伴驾吗?”凤歌故意装作什么都不懂。 凤宸摇头:“以前是出征打仗,后来也经常要进京述职,现在本也没他什么事了,还是为朝廷的事忙前忙后,明明可以做个富贵闲人,偏要自己给自己找事做,真是的,多干活也不会多拿什么好处,算了,他老人家想要发挥光和热,他开心就好啦,他不在家,我也正好乐得个轻松。” 每个家庭都会有这么一个吐槽老爹的熊孩,好了是来探讨奇石,结果反倒成了世诉苦大会,凤歌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不少信息,比如律王三天两头不在府中,北玄营那里总是发不出军饷,律王实在看不下去,便会自己想办法筹些钱粮送过去,免得士兵哗变。 从凤宸的话里听来,律王叔完全是一个勤劳善良,爱民如的好王爷,绝对不会有任何大逆不道之举。 凤歌笑着:“方才接我进来的那个仆人,走在一路,也是一直夸着世颖而好学,现在世又在不停的夸着王爷,真是和乐融融,羡煞旁人。” “啊?是吗?那个人是我的伴读,总是一副板着脸的样,我还以为他很讨厌我,没想到,也会这么多好话。” 凤歌微笑道:“如果世当真是这么想的话,那又如何会派他过来接我呢?” “嘿嘿……”凤宸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手,这个动作一出来,方才站在那里还有几分高贵的气质荡然无存。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一章宴无好宴 律王家的两位公,一位起舞文弄墨兴高采烈,一位起奇石头头是道,没有一个人在做一位王府继承人应该做的事情,这很不合理。 凤安年倒也罢了,是老二,双腿又有残疾,继承家业本也轮不着他,但是,这位已经十七岁的凤宸还这样一心只关心奇石,凤歌心里有些不安。 各国后宫之中,为了争宠,不是没有闹出过人命来,或是下毒或是落胎,还有往水里推的。除了有一心要飞上枝头的,自然也有怕死,只是一心想要保住性命的。 那些想要保住性命的妃嫔,通常会使用一招“藏拙”,美貌自然是不会故意损伤,只不过却不会在众人面前展示,或是装病或是装傻,现在的凤宸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装傻,装成是纨绔弟的模样,而且,还有些用力过猛。 可是,凤宸明明是律王的嫡长啊,他装傻是装给谁看呢? 凤歌十分不解,却也不好什么,只得在那里微笑点头,顺着他的话。 关于石头的话题,凤宸已经一个人了很久很久,凤歌看着他那喋喋不休的嘴,强忍住打呵欠的欲望,心想他怎么就不觉得累呢? 在昏昏欲睡却强撑着精神听他的时候,忽然凤宸的一句话好像一块冬日里的寒冰刺进凤歌的大脑中,激得她马上清醒无比。 “像这块红色的胭脂石,只在北燕腹地的胭脂山才有,那可是专供北燕皇族专门用来染结婚喜服的贵重染料,那些不识货的蛮,这么美丽的石头就这么弄碎了染布,真是糟蹋东西。” 凤歌不动声色问道:“皇族才能用的呀?那岂不是很不容易得到?” “谁不是呢,要不是北玄营的桂德兴送来,我还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红色,你看,这红色还隐隐透着金光,是不是跟落日后的晚霞一般瑰丽?”凤宸兴致勃勃,食指与拇指捏着那块石头,对着窗外耀眼的阳光细细观赏:“真是越看越美。” 桂德兴,何德何能,可以弄到北燕皇族的东西? 看来,这件事大有文章,须得好好查探一番才是。 凤歌正在盘算应该怎么去查,便听见门口传来仆人的声音:“禀世,二公来了。” “二弟来了?快请。”凤宸乐呵呵的看着凤安年被仆从推进来,“这日头这么大,二弟怎么还远远的跑这么一趟,若是想找戈姑娘,派人来接就是,又何必亲自到呢?” 凤安年微笑道:“叫下人来接璇玑才女,岂不是唐突佳人,父王总招贤纳才,必当亲力亲为,周文王还拉了姜太公八百步,弟又怎敢托大不来呢?” 听得此言,凤宸似乎没有什么过于强烈的反应,但是凤歌却听出了凤安年的话外音,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这不就在凤宸刚才是派的仆人来接,而不是亲自来接吗? 这两位表哥之前的兄弟情,似乎并不怎么深厚呢。 “已经与才女聊了这么许久奇石,弟这里还有几卷书文要向她讨教呢,,可否把戈姑娘的时间让给弟呀?”凤安年笑盈盈地看着凤宸。 凤宸笑道:“二弟也太心急了,何必急着走,我这的厨房里已经备下了美酒佳肴,二弟刚从父王那里出来,想必也没有吃饭,不如吃了再走?” “既然兄长有命,弟不敢不从,那就叨扰了。”凤安年的脸上是微笑着,但是眉心却有些微微皱起,想来也是不情愿的。 菜肴十分丰盛,除了鸡鸭鱼肉之外,还有最新鲜的江中刀鱼,还有做工复杂的连汤换心蛋,外形晶莹剔透的白龙清凉碎,还有一碰即碎的雪花天酥。 刀鱼多刺,吃的时候若是不断的“噗噗”吐刺,实在难看。凤歌根本不想夹,但是凤安年却忽然开口:“咦?这不是江边老何家家刚刚送来的刀鱼吗?这鱼最为鲜嫩肥美,肉质极其的细滑,真正是人间美味。快趁热吃,凉了就发腥,可惜了这极品佳肴。” 凤宸的话音刚落,便有丫环上前,将一块刀鱼布在凤歌面前的碗中,凤安年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不吃,显得太不给面。 凤歌看了一眼那块刀鱼,笑道:“鱼不错,只是筷不好用,不知有没有细一些的筷?” “来人,快为戈姑娘换双筷。” 一双乌木筷很快便搁在凤歌的手边,筷头尖尖细细,另一端则是镂空雕刻着西域葡萄、甜还有桃等水果,雕工精细。 凤歌换了筷,用筷头一点一点将鱼刺剔除,动作流畅而优雅,如同在雕琢世上最精美的工艺品,然后将整块鱼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咽下之后,她点头赞道:“不错,果然肉质细腻,入口即化。” 饭桌上,凤歌一直没有话,只是静静地观察着两人,儒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这两人虽然一个个都没有王府公的模样,饭桌上的礼仪倒是一点没差,连咀嚼的声音都很,周围有六个丫环侍立着,也是安安静静,比林翔宇做的傀儡木偶还要老实,只有需要盛汤的时候,她们才会无声无息的上来,盛好之后,又无声无息的退回原位。 饭后,清茶漱口,净水洗手的规矩也是一样不少,幸好在宫中也是这般,不然一口把漱口用的茶给喝下去了,岂不是平白让人笑话了去。 “姑娘果然不愧璇玑才女,举止娴雅,比起有些贵族姐更加有修养。”凤宸由衷赞道。 凤歌微微一笑:“世谬赞了。” 脸上虽是轻松自如,心中却是暗自思忖:“我桌上怎会有这些菜,原来是故意想要试探于我。” 吃饭的时候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家教与修养,也能看出此人平日的生活环境,凤歌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大家风范,暴发户家的女儿,山野村妇,绝不会有她这样的餐桌礼仪。 “那刀鱼,年年都送来,刺又多,个儿又,我时候被卡过一回之后,便再也没有吃过,没想到姑娘完全不受鱼刺困扰,真是佩服佩服。”凤宸笑道。 “性太急,这等风雅之物,就是要慢慢品,才得其味的。”凤安年微笑着看着。 饭毕,凤安年便要告辞,凤宸也不好再留,亲自送到院门口,方才回去。 在修竹院中,凤安年迫不及待的拿出自己的出来:“这本,我自己觉得不满意,却又不知道应该怎么改才好,还请姑娘指点指点。” 凤歌一目十行的看完,了几处明显的不足,凤安年大喜:“姑娘读书速度如此之快,又能一语中的指出文章不足,若是可以出仕做官,那可真是社稷之福。” “储君的才干仅够做官?那真是江山之祸啊。”凤歌心中暗暗吐槽,嘴上却还得谦虚:“哪里哪里,二公既然曾女是璇玑才女,虽是应急之言,女也不能让人二公识人不明,被骗给骗了去。” “哈哈哈,姑娘笑了。”凤安年笑道。 虽然很想打听他们两兄弟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是,现在探问,过于着急,还是徐徐图之为好,免得打草惊蛇。 又闲话了一回,凤歌便起身告辞了,穿过游廊的时候,远远的看着几个人正簇拥着一人走出来,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身暗蓝镶金的团蟒服色,这府里除了律王,再没有第二个人敢穿。 可千万别让他给撞见,凤歌将身形隐在园中的太湖石之后,想等律王走过了,自己再过去。 律王却是向着这边的方向过来了,好在这座太湖石的孔洞不是那么的多,还可以藏得住人。凤歌在石洞里,连大气也不敢出,生怕被发现了,无论是被认出身份,还是被当成贼,或是私会王府公的外女,都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北玄营那里的粮草够几日?”律王威严的声音传进凤歌的耳朵,“上回送去的还剩多少?” 身旁的幕僚了一个数。 “不够,很快就有五千人要填补过去,户部至今还没有完成批复,只怕等户部请旨,再转去兵部核发,这五千人已经饿死了,想办法再去调一些。” 有幕僚回道:“可是王爷,上回的面粉已经倾尽丰县方圆二十里之内的民力了,若是再征粮,只怕会对百姓的民生有极大影响。” “那就不征百姓,征富商!征官员!如果不能保障士兵的,士兵又怎么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北燕人打过来,就是家破人亡,这个时候,要是还有谁不肯出粮,或是胆敢囤积居奇,一律抓起来,罚没家产。” 律王的命令不容反驳,他大步向前,根本不给幕僚任何提出反对意见的机会,凤歌透过太湖石的缝隙,看见跟在他身后的幕僚们一脸犯难之色。 若是在战时,凤歌也会赞同这么做,但是,现在便已经将人压得这么狠,只怕反而会造成人心思变。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二章别管我 律王一路这么训着幕僚,一路向院落后面走去,没有人发现藏在太湖石假山里的凤歌,待那些人的身影去远了,也听不见他们话了,凤歌这才从假山里出来,长长出了一口气。 从律王话和行事做风来看,无论如何他也不应该养出凤宸和凤安年那样的孩,莫非,那两个果然是在装傻么? 凤歌沉思着,他们到底是装给谁看,是奉命装给自己看,还是他们装给彼此看? 罢了,这么复杂的事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清楚,不如早些回去,想办法打听打听桂德兴其人比较好。 边关将领,位置再高,对于久居深宫里的凤歌来,也不过是无名卒一名,起大恒国的武将,凤歌也只记得一个麒麟将军刘觥弈,那是一个死后还伴着无数恶名的人。 回到县衙,林翔宇正坐在书房里不知在写着什么。感觉有人过来,林翔宇抬起头,发现是凤歌,忙起身相迎:“大殿下。” “不必拘礼,萧燕然那里怎么样了?”凤歌急切的问道。 林翔宇回道:“萧将军,他早已有所准备,还请大殿下不必担心,以及……他也希望大殿下能如杜公所言,早日离开丰县,回到京师,皇宫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要是就这么回去了,以后还怎么见人。”凤歌微笑着回应道,她那还带有几分稚气的脸上,隐隐显露出天家皇女的骄傲与威严,令林翔宇心中一颤:“不愧是未来的天下之主。” 只不过,纵使她当真是天命真女,现在也形容尚,留在边城,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局势如此纷乱,大殿下应当保重千金之躯,将来才能做更多有用的事。”林翔宇苦口婆心的劝道,只是,凤歌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不行,我一定要留下,游历期间,非遇到生死之事,不得回宫,这是先皇留下的规定。” “我的大殿下啊,眼见着就要打仗了,还不是生死之事呐?”林翔宇实在是不知道到底还要怎样,才算生死之事,难道要刀已经架在脖上才算吗?那也已经迟了啊。 “大殿下……” 见林翔宇还想要劝,凤歌摆摆手:“别了,反正我也不会听。” 这句话出来,凤歌忍不住笑得十分开心,林翔宇默默的站在一边看着她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不知道这位大殿下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 自己临朝听政也有许多年,朝堂上那些谏官提出的有些建议是不错的,有些建议就是脑袋放在家里忘记带,用屁股想的馊主意,父皇婉言谢绝,他们还不死心,追着要进谏,父皇再不耐烦也得听着。 不敢怼谏官的父皇,也只敢在丹凤殿里吐槽吐槽,希望这些不带脑袋来上班的谏官趁早辞职滚蛋回家,父皇这辈最大的心愿,就是对着这些谏官们:“别了,反正了朕也不会听的。” 嗯,这个心愿,也只能缩在房间里对着女儿。 现在自己终于出了父皇想而不敢的话,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欢欣鼓舞的状态,可惜父皇听不见,不然一定会妒忌死的。 想想就开心啊。 站在一边的林翔宇当然不知道本朝最大的秘密就是当今圣上与储君,父女间的那点你阴我一把,我阴你一把的乐趣,他只是忧心忡忡的感觉自己可能要成为千古罪人,万一储君受到任何的伤害,只怕自己也得陪葬。 想到这里,林翔宇委屈的眼圈都红了,这是招谁惹谁了,来这里做个县令,先是被律王府的人压在头上,现在还要担心自己的脑袋会不会搬家,人生怎么如此艰难。 凤歌回头一看,哎呀,林翔宇的眼眶中已经盈满了泪水,要命要命,她连哭泣的女人都没有安慰过,更没有安慰男人的经验,赶紧:“林爱卿不必担心,孤不会有事的。” “万一有事怎么办!”林翔宇抹了一把眼泪和鼻涕,“要是大殿下有任何闪失,谁能负得了这个责!” 凤歌奇怪的:“当然是关林森负责。” “啊?”林翔宇愣住了,一时也忘记哭泣,怎么好好的就落到关林森头上了? “当然是他负责,他是我的暗卫,工作任务就是负责我的安全,如果我出事,岂不是他失职。” “……大殿下,你这么,他知道吗?” “知道啊,关林森!” “属下在。”关林森颀长的身影,再一次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书房里。 “你的职责是什么?” “拼尽性命,也要护殿下周全。” 凤歌转头看着林翔宇:“就是这样咯,你也听见了吧?不用担心,真的跟你没关系。放心,冤有头,债有主,父皇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绝对不会碰瓷到你头上。” 等等,这听起来怎么这么像在自己是害怕承担责任,才想着要让她赶紧回京的,林翔宇赶紧澄清:“大殿下误会了,微臣不是怕陛下来寻臣的不是,只是大殿下在丰县里,实在是太不安全,且是没有意义的冒险,这又是何必呢,俗话的好,千金之,坐不垂堂,君不立于危墙之下。” “我是千金之女,也不是君,只是淑女而已。”凤歌强行狡辩了一波。 林翔宇再一次生出“还是不要去工部”的念头,将来这位储君殿下变成女皇陛下以后,以自己的脑和口才,只有被她活活辗压的份,根本就活不下去啊。 好在他也不是完全想不开的人,既然大殿下了不要他管,而且也有人可以背这个锅,那就这么愉快的玩耍吧,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 正事要紧,林翔宇清了清嗓,正色道:“萧将军,关内的将士们从去岁冬天开始,就没有收到寒衣与军饷,士气低靡,后来,是律王派人送来的面粉等物资,关城的将士们才能勉强度日。” 从来想要坐稳皇位的人,都要稳固军心。 而想要抢到皇位的人,则是要抢到军心。 如果连军饷都不能按时发放,那还谈什么军心,还谈什么江山稳固。凤歌原本舒展的眉头,不禁又微微皱起,她可以很确定的保证,父皇那里从来没有克扣过军饷,每次涉及到军费开支的事情,他从来都是优先紧急处理,从来没有拖过隔夜的。 那么只能明一件事,军饷的发放环节出现了问题。 到底是从哪里开始的,这也需要查清才是。 还有一天,笼烟楼那里才会得到回音,凤歌现在心中如猫抓一般的着急,她虽然总是与父皇斗嘴,你阴阴我,我阴阴你,但是从来都是在心底里敬爱着这位父皇,不愿意别人他有一星半点的不好。 恒国如此之大,想要对每个人都澄清,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尽已所能,能让北玄营的将士们改变这样的想法,那就好了。 现在北玄营的士兵吃的是律王爷送去的粮食,将来若是律王爷与朝廷做对,只怕这些士兵誓死效忠的对象,就需要再掂量掂量了。 “殿下,通关令拿到了。”被忽略的关林森开口道,同时将通关令牌奉上。 凤歌点点头“我去找高真北了。” “殿下心。”虽然凤歌决定要跟一个北燕人去找人这件事情本身,听起来就很不安全,但是,林翔宇已经十分认命的看清了现实,就算是劝,凤歌也不会听的,还不如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 忽然想起什么,林翔宇:“等等,我也要一起去。”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三章林翔宇的梦想 到了高真北的屋,凤歌发现高真北不在家,只有金璜默默躺在装她的标准植物人。 “给你浇水的人呢?”凤歌站在窗外,故意调笑道。 金璜眼皮微微一动,笑道:“听起来有人叫他,他就这么跑出去了,临走还没忘记给我灌上一碗药。” 屋里还是如同上次见着的那般,没有什么额外的陈设,只是干净整洁而已。 “看你素来行止跳脱,怎么能忍着在一动不动躺这么久的,依我,你也差不多该好了,再不好,躺得腿上的肉都撑不起你走路了。” 凤歌绝不是危言耸听,她的确发现金璜的腿比起刚见时要细了许多,这不是个好现象。 “放心放心,我可是练了十几年功夫的人,再怎么也不能因为躺了这么短短几天,就把十几年的功夫给费了。”金璜笑道,“不信,我站起来,走两步给你看看。” 走了两步,金璜脸上自信的笑容消失了,她十分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和身体的支撑度已经不能与往日比,如果当日关林森赢了她是用了一点手段,那么如果现在再比,关林森一定妥妥的甩出她好远一段。 看出金璜神色不对,凤歌忙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金璜急忙掩饰。 忽然,她翻身跳,双目紧闭,又是一动不动的装植物人中,凤歌回头,这才发现,是高真北回来了。 见屋里这么多人,高真北有些惊讶,待看清是凤歌,便问道:“你们这是?” 凤歌将通关令在他面前晃了一晃:“我家人刚把通关令给送来了,怎样?我现在能不能和你一起去西夏国谈生意了?” “嗯,可以,那,不知姑娘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时不我待,现在就走吧。”凤歌恨不得马上见到西夏国的工匠,下一刻就可以拿到优质的发条,再下一刻就可以批量生产出大量的陪练傀儡人,大恒国从此兵强马壮,就算北燕西夏东宁联手,也只能在大恒国面前颤抖。 “从这里到西夏国,也要走个三五天,姑娘打算什么都不带,就这么去?” “要三五天这么久啊?”凤歌对西夏国的概念完全停留在“就在北玄营隔壁,走一个时辰就到”,完全忽略了那里只是西夏国的边境线,而工匠,是不会在边境线上蹲着等生意的。 走过去要三五天,回来,想必也要同样的时间,而中间等待发条的完成,还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许一两天,也也许十天半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带,起码也得取些钱,起来这段时日借住在县衙里,倒是很久没有花钱了,凤歌急急的了句:“马上就好。” 林翔宇留在高真北的屋里,据是在等凤歌,其实眼睛直往躺着的金璜脸上看,这么久不见阳光,她的脸上褪去了两腮上的,几乎没有血色,泛着冷冷的白光,看起来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鼻还是那么挺,被药汤浸润过的嘴唇大概是这张脸上现在最有生气的地方。 躺了这么久,她一定无聊死了,不知道这个北燕人有没有欺负她,有没有怠慢她,有没有……对她图谋不轨。 从高真北对她的态度来看,她应该是没有受到什么的,但是,越是这样,林翔宇心里却越不是滋味,哼,这个北燕人,无事跑到大恒国的国境上来献殷勤,非奸即盗! 如果他有足够的职权,一定就把这个北燕人给赶出国境去,可惜,他不能。 萧燕然从严治军以来,便是一只苍蝇飞过关城,都不是那么容易,这个北燕人能过北玄营的关城,明他在北玄营,有关系。 而进这座丰县的城门,又是另一道关卡,那是律王爷治下的士兵统管,可是他也这么进来了。 没有遮遮掩掩,毫不在意的就以他那北燕人的面孔进来了。 不仅自己进来了,还带了一个大恒国的姑娘,还是自己……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姑娘。 从前在县衙的时候,金璜在他面前从来是横着走的模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依人,柔弱的躺在,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可是这体验也不是给他的,而是给高真北的。 想想就很生气啊,林翔宇长这么大,头一次真正理解了,书上所的“妒忌”是什么意思。 哼,由着你先高兴几天,她最后还是会在我身边的。 林翔宇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总之,他是这么的相信着。 如果金璜能看见他脑里的想法,可能会把他的脑壳给掀开往里浇上两壶水。 凤歌很快,果然很快,她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就这么跑了进来:“好了,走吧,我的马就系在外面。” 她跑得有些急,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甚是可爱,高真北笑着为她倒上一碗水:“先喝点水。” 着又转头看着躺在的金璜:“要是她也能这样跑起来,那该多好。” 言语里是满满的遗憾与焦虑。 林翔宇心中哼着歌:“哎嘿,我看过她又蹦又跳的样,你没见过吧,哈哈哈,你输了。” 外面的太阳已经到了头顶,高真北从柜里,取出自己简单的行李:“现在出发,应该可以正好赶上第一个宿头,走吧。” 着便出门到屋后的马厩里去牵马,林翔宇急急追出去问道:“那……那个姑娘怎么办?” “你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她吗?”高真北看着他,好像他问的这个问题简直是超级可笑的。 虽然林翔宇的目的真就是这样,但是被人一下中,也实在是……有点不爽啊。 看着他脸色不定,高真北陷入沉思:“难道是我猜错了,那我得再去找人照顾她。” “哎,别别别,不不不,你没猜错,就是就是。” “嗯。”高真北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如果是金璜的话,这会儿林翔宇一定已经被骂上了天,与太阳肩并肩。 高真北对林翔宇了一下屋里常用的东西在哪里,也讲解了一下应该如何照顾金璜的细节,林翔宇连连点头,恨不得挥着手绢马上把他给送走。 目送着两人策马远去的背影,林翔宇心情愉悦的刚转过身,就发现金璜站在他身后,吓了他一跳。 “我得回县衙,先洗个澡,这么多天没洗澡,要臭死了。”金璜嫌弃的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笔直出了城门,凤歌这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大路往关城走,之前的往返,都走的是地道。此时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想起自己出京的时候,尚是滴水成冰,现在已是鲜花着锦,不由感概时间过得真快。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连带着她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前面就是关城了,戈姑娘还请把通关令拿出来备查。” “好的。”凤歌从贴身荷包里取出了一块通关令,再一抬头,前方已经可以看见关城的士兵设的卡哨。 凤歌随着高真北下马,牵着马往卡哨那边走过去。 “哟,高公,今天是回北燕还是去西夏?” “去西夏谈点买卖。” “哎,好,这位姑娘是高公的……咦?你是……”那个兵,正是凤歌第一次乔装入军营的时候见过的,他看着凤歌十分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凤歌生怕他叫破自己的身份,出她曾经来过关城什么的,只怕高真北就会起了警惕之心,不定就不带她去了。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四章奸商 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堵住他的嘴,可巧萧燕然走过来巡岗,见凤歌对他微微摇头,他会意,对兵:“今天通关人数有多少?” “禀将军,有二十六人。其中二十人往西夏做生意,还有六人往北燕探亲。” “都有通关令?” “都有,那六个往北燕的人,都是丰县里常驻的百姓,常来常往,都认识。” “认识的也要严查,没事别跟人攀熟人认亲戚,在岗位上就秉公执法以。” “是。”兵被萧燕然这么一通吓,哪里还敢跟凤歌聊什么,赶紧通关令,就放她过去了。 走出卡哨多远,高真北忽然问道:“刚才那个人,认识你?” “可能吧,我在丰县也呆了不少天了,可能他是在县城里遇见我的。”想起刚才差点被破身份,凤歌现在心里还嘭嘭跳个不停。 这一路上都是野意的自然风光,刚开始看着颇美,时间久了,也没意思,凤歌开始有些昏昏欲睡,头一点一点的,最后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下来,先歇一会儿吧。”高真北道。 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质清澈,凤歌看着心里十分欢喜,从马背上下来,便向湖面扑过去,却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后领,像抓鸡一样给抓了回来:“不要乱跑,前面是泥滩。” 为了证实自己话,高真北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随意向前一抛,看似坚硬的土地,就这么石头砸出了一个坍陷的口,泥浆扑噜扑噜的翻着泡泡,那块石头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见。 “人下去也是一样。”高真北平静的。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刚才是自己就这么欢呼着冲了过去,那么现在遭遇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凤歌感觉一阵后怕。 高真北笑笑:“没什么,山川与沼泽,再怎么难测,也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比起人心来,那简直是简单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么会这样的话,看着高真北的模样,就是一个粗犷奔放的北燕人,怎么他也在为人性的复杂而烦恼吗? 见凤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释道:“做生意的时候,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虽然做久了,那些路数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临头,还是少不得要装一装,更有甚者,有时候,还不得不主动跳到别人挖好的坑里,想想也是够累的。” 凤歌现在还没有遇上不得不往别人坑里跳的事,不过,也许父皇遇到过,嗯,这事应该记下来,将来回宫问问父皇有没有跳过坑。 “算了,在这么好的景色面前,不谈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边洗把脸?” 当然想,一路过来太阳快要晒成人干了,不然刚才看着湖水也不至于差一点就不管不顾的跳进泥坑里去。 “随我来。”高真北向前走,他嘱咐凤歌:“心的跟在我后面,我踩在哪里,你也踩在哪里,千万不要踩错了,有的地方泥壳还没有被晒结实,一踩就碎,千万要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凤歌拼命点头,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去开玩笑。 随着高真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湖边,凤歌蹲下身,将双手伸清凉的湖水,忍不住发出了愉悦的轻叹,又抄起满满一捧水,将脸埋在水中,实在太舒服了,方才积攒了半日的暑气全消。 湖里还有的鱼儿游来游去,凤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经教她:“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嗯,看来太傅的话也不尽全对嘛,还是这水其实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凉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话,我们就再出发吧,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紧,我们可能会赶不上宿头。”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将水袋浸在湖水里,一面等着水袋盛满,一面:“嗯,你且等等,一会儿还是跟在我后面……” 头一回,却发现,凤歌已经循着刚才来的路走到马身边了。 “没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记住了。” “那是自然,这并不难呀。”凤歌偏着头,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过目不忘?”高真北问道。 凤歌笑笑,低头看着泥地:“哪里哪里,我可没有这本事,只不过,方才我们走过之后,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呢。只要看着脚印,不就好了吗?” 高真北低下头,这片泥地上,脚印纷乱,有一部分脚印曾经踩在坚硬的泥壳上,但是随着湖水水位的变化,很多地方又从可以走人的泥壳,又变成了沼泽,如果不是她能记住脚印的形状,只是随便顺着脚印走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陷在沼泽之中。 “也是很厉害。”高真北由衷的赞叹。 凤歌翻身上马:“那是自然。” 嗬,这丫头倒是一点也不客气,好的大恒女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呢,高真北笑笑,双腿一夹马腹:“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经不见了草原,也没有湖泊,只有一片黄澄澄,光秃秃的戈壁,凤歌抬起头,眼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团鲜红,光芒锐减,肉眼已经可以直视,再过一个半时辰,它就会完全的消失在西边的沙丘之后。 可是传中住宿的地方在哪里呢? 又飞奔出好远,还是没有看见。 凤歌不由心下有些发慌,不知高真北这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个,我们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啊?”凤歌问道。 高真北用马鞭遥遥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凤歌随口应了一声,极目远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个方向,鬼都没有啊,哪里的什么旅店?凤歌脑中闪过了曾经看过的无数民间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实是个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这大漠之中,把自己给吸干的。 转念一想,好像不对,好像是自己缠着高真北要来的,自己要来的原因是因为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发条。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伙的,他们是一对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负责让人上勾,高真北负责把人带到偏远的地方吸干。 嗯,好像也不对,带到这么远的地方,也实在麻烦,还不如在四象观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呢。 凤歌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的两个男妖怪是如何相识相知相爱,最后手拉手一起到人间来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觉到高玄武放缓了速度,马蹄“的的”向前,他对凤歌:“慢些,别撞着人。” 撞着人? 这里连鬼影都没有,怎么会撞到人。 转过一个沙丘,前方真的有一个东西在动。 凤歌瞪大了眼睛望过去,哎,还真是的,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为了防止晒伤,连头上和脸上都用白布裹了个严实,这个人混在黄白色的沙丘之前,实在是看不出来,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不定还真的就这么直接撞上去了。 “啊,远方的客人,首先,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那个人迎着高真北和凤歌的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马,凤歌也跟着下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牌,上面写着“黄沙客栈欢迎您的光临。” 黄沙客栈,还真是一个应景的名字。 “呜汪汪汪。”凤歌的大包袱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狗吠的声音,一只黑狗的脑袋从包袱里挣扎着钻了出来,啊,终于呼到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了,虎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对着沙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月声。 高真北回头挑眉问道:“你还带了一只狗?” “哎,不是我带的,是它非要跟过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凤歌当然不会,这是她带着用来壮胆的,狗最有灵性,万一半夜遇到危险,人类还没有感觉到,它先叫两声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这么把虎给带了出来。 “客官,带狗可是要另外收钱的。” “没问题,我给。”凤歌特别淡定,不就是多收钱么,多了一条狗,能多收多少钱?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五章饿字最好吃 伙计:“客人住店,五十文钱。客狗住店,两百文钱。” “什么?”凤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狗比人贵?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伙计解释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规矩,识大体的,但是狗就不一样了,万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钱,是做为赔偿基金的,放心,不该收的钱,店绝不会多收一文钱!” 一本正经的保证,凤歌却是皱着眉头,完全不想相信他。 “这个报价,有夏国的户部审核记录吗?”凤歌问道。 伙计一脸骄傲的扬着头:“我们这可是夏国大王的亲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开的,绝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报帐,店还可以提供正经官府盖印的住店凭证。”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了。 伙计在前引路,凤歌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看着虎:“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样,你什么竟然比我还要尊贵了?” 虎假装看风景的样,嘴里还咕噜咕噜的发出幸福的声音。 “到了。”伙计停下脚步。 到个鬼啊,周围还是一片黄沙万仞山的戈壁滩,凤歌默默的看着那个伙计弯下腰,从地上一块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铁环。 伙计又拉动铁环,凤歌只感觉到整个地面都在颤抖,从地下发出了“咔咔咔”的齿轮转动之声,然后停住,一块巨大的钢板,从黄土地下抬了起来,露出向下延伸的台阶。 “尊贵的客人,这边请。”伙计十分客气。 怎么,这旅店还是在地下?凤歌有些疑惑,现在她可明白了,伙计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当指路牌,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鬼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旅店? “别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见他们家的招牌,怎么你们家这么隐秘?是不想赚钱吗?” “呵呵,客官笑了,开店哪有不想赚钱的呢,这里一到晚上,就会起怪风,地上的什么东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伙计笑着,引着两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过这条地道,可比荒村那条军队修建的质量要高出太多了,那里连个照明都没有,在一条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简直是挑战人类的心理极限。 而这里就不同了,台阶上似乎有什么脚步感应的装置,每隔五步的墙面上,就会有两只壁灯,人还没靠近,壁灯就会亮起来,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过之后,壁灯又会自动熄灭,简直是太省事了,如果这个技术能用在皇宫之中,那么那些宫女太监也不用赶着时间掌灯,以及赶着时间熄灯了。 “这个灯,它为什么自己会亮?”凤歌问道。 前方引路的伙计:“这个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馆建成的时候,老板找了国都里的甘大师做的统一装修。” “甘大师?现在还能找他吗?” “哎,,甘大师去年已经仙逝了,我们这黄沙旅店,是他最后的作品。”伙计在惋惜间,还透着一股的骄傲。 “那,甘大师还有徒弟吗?”凤歌追问道。 “有的,在国都里打听甘南馆,都知道。” 话间,眼前已是豁然开朗,嘈杂的声音也同时如风浪一般涌入耳朵,凤歌环视着周围,许多衣着各异的人在厅里坐着,高谈阔论,多数是西夏国的服色与北燕国的服色,在墙角一处的阴影里,还坐着一个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国民常见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办完手续以后,将凤歌的房间牌递给她:“在看什么?” “没什么,一路走来都没有人,忽然发现这里人头济济,有点不太适应。” 高真北点点头:“嗯,这是距离三国边境,最近的一处下榻地点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西夏的第一个镇,错过了这里,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风暴吹上天。” “放好东西就出来吃饭,这家的黄焖鸡,还有酥鱼儿做的不错。”高真北的房间先到了,临进门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再往前两间房,才是凤歌的房间,推门,门里的灰味熏得她差点没睁开眼睛,实在是太惊悚了,她这辈都没睡过这么寒碜的房间。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她方才听见高真北对掌柜的,要的是这里最好的房间。 没有看过其他的房间,也许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吧。 起码这房间的家具看起来还是齐全的,以及,也是她一个人单间睡的,刚才从另一头传来吵闹的声音,那应该是大通铺,一个房间里睡着二十多个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种搅人清梦,想想就更是可怕。 凤歌放行李放好,摆着的床单被看起来颜色有那么一点可疑,她将被来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尘扑扑的飞满天,这被原来可能是粉扑扑的嫩红色,现在已经是黑灰黑灰还带着一点陈旧的土黄色。 这样的床……实在是睡不下去啊,凤歌深吸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觉。看着那枕头,也实在是脏得吓人,好在她带出了四条布巾,原本计划着一条洗脸,一条洗手,一条洗身上,一条洗脚,这样差的住宿条件,实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条布巾来,覆在枕头上了,不然,谁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觉得鼻里全都是灰味儿。 好在她是那种好日过得,差日也过得的人,并不娇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努力将住宿条件变好一点之后,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满,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经点了三个菜,还有一坛酒,坐在桌边等着她,关林森想必还没有吃饭,该怎么样才能从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饭菜回去给关林森吃呢? 偷几个馒头,自己晚上会饿?好像不太合适,而且,关林森也不能只吃馒头不吃菜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忽然发现围着长条桌拥挤的人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关林森已经自己出来找吃的了,看来,自己是不用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么能把自己给饿死呢。 凤歌的良心顿时不会觉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给点的菜,虽然都是大锅炖,但是闻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这边的酥鱼儿很好吃吗?没有点?卖完了?”凤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黄焖鸡,一碗肉炖茄,还有一碗里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么。 高真北指着那碗凤歌没看出是什么的东西:“喏,就是它。” “这是……鱼?”凤歌仔细看了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鱼,这么细细巧巧的,倒有几分像太湖的银鱼,但是太湖银鱼是半透明状的,还有黑色的眼睛,这鱼总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没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经与身体化为一体了? 凤歌还在乱猜,高真北已经挟了一筷肉炖茄,就着馒头吃:“尝尝不就知道了,实践出真知。” 嗯,的很有道理。 凤歌夹了一根,放进嘴里,嗨,什么酥鱼儿,那就是面搓出来的东西啊,比寻常面条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面须糊糊。 “来,浇上这边特制的酱,特别好吃。”高真北将另一碗配着的酱推到她面前,虽然凤歌对面食的感情一般,不过这酱闻着确实不错,她盛了半碗酥鱼儿,又浇了一勺酱,拌匀,酱里还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萝卜丁还有茄丁,仔细看看,还有些碎肉末,拌在面里,将本来无味的面须,沾得满是香气。 凤歌吃了一口,感觉比起宫里吃过的东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来这家沙漠里的店这么厉害,我以前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凤歌看着酱没了,还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为这里的东西好吃,是你饿了,早上出来以后,一路除了喝水,就没吃过东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馒头:“什么最好吃,饿字最好吃。”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六章插嘴的人真烦 以前听过这样的论点,不过凤歌却有别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哒,看着父皇每次从朝会上下来之后,就直奔丹凤殿,一头扎进厨房的那模样,简直就好像是饿了几天不曾吃饭,哪里是什么皇帝,比灾民还要惨烈一些。 “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高兴?”高真北问道。 “我父……亲有时候晚上会饿醒,家里没有东西吃,就会,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鱼,或是一些鸡,实在不行,烤个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发着光一样。特别有意思。”凤歌想到父亲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家不是挺有钱的?能弄到通关令的人家,再怎么也不会穷困潦倒成这样吧?” “其实,家也不是真没有东西吃,只不过,想要吃什么,需要通知厨房里的人,又是通火做饭,又要处理那些食材,厨房晚上是没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过一次,厨房里的人就会担心他以后还会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里值夜班,我父亲他不想折腾别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凤歌捧着脸,一双眼睛笑得弯弯,想起父皇身为一国之君,站在厨房里一边做着菜,一边自我安慰:“治大国若烹鲜。”然后还特别讲究个摆盘,有时候自己正好能赶上父皇偷偷吃东西,就会在他还没有摆好盘的时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强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点别的什么东西给补上。 “看来,你和家里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举起酒坛,向粗瓷碗中,满满斟了一碗,仰头一口喝干。 凤歌笑道:“那当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里是独生女吗?” “当然不会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得听我的。”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高真北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却没有喝,只是双手捧着酒碗,低着头,晃着那碗酒,这里的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种剧烈的酒精刺激感,不过是给这里往来的客人在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点温度罢了。 不知怎的,凤歌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忧郁,这个块头极大的男人玩起忧郁来,让凤歌不由想起曾经在山中见过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围的一切。 凤歌心翼翼问道:“你不开心?” “没有,只不过……吃多了,有点撑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还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凤歌点点头,应了一声。 她坐在那里,看着关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几个颜色发黄的馒头,个头仅有拳头那么大,连个下饭的咸菜都没有。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你们大恒国的人,真是气又抠门,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发乞丐?”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凤歌此时才想起,对啊,在路上看见的乞丐,似乎就是这么拿着一个破碗,然后就有人会往他的碗里倒一些吃剩下的饭菜。 自在皇宫长大,从来都觉得将没动几下筷的饭菜拿去赏人,那是受赏者的无上光荣,一般的人,谁会想得到他们啊,看来,自己的观念是得改一改,不能总是以皇家的标准来接触外面的世界。 凤歌刚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黄焖鸡过来,不就是二两银嘛,我给! 关林森却摇摇头:“不必了。” 坐在阴影里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关系,得罪人家了吧。”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六章插嘴的人真烦 以前听过这样的论点,不过凤歌却有别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哒,看着父皇每次从朝会上下来之后,就直奔丹凤殿,一头扎进厨房的那模样,简直就好像是饿了几天不曾吃饭,哪里是什么皇帝,比灾民还要惨烈一些。 “想到了什么,笑的这么高兴?”高真北问道。 “我父……亲有时候晚上会饿醒,家里没有东西吃,就会,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鱼,或是一些鸡,实在不行,烤个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东西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发着光一样。特别有意思。”凤歌想到父亲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家不是挺有钱的?能弄到通关令的人家,再怎么也不会穷困潦倒成这样吧?” “其实,家也不是真没有东西吃,只不过,想要吃什么,需要通知厨房里的人,又是通火做饭,又要处理那些食材,厨房晚上是没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过一次,厨房里的人就会担心他以后还会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里值夜班,我父亲他不想折腾别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凤歌捧着脸,一双眼睛笑得弯弯,想起父皇身为一国之君,站在厨房里一边做着菜,一边自我安慰:“治大国若烹鲜。”然后还特别讲究个摆盘,有时候自己正好能赶上父皇偷偷吃东西,就会在他还没有摆好盘的时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强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点别的什么东西给补上。 “看来,你和家里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举起酒坛,向粗瓷碗中,满满斟了一碗,仰头一口喝干。 凤歌笑道:“那当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里是独生女吗?” “当然不会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他们都得听我的。”凤歌得意的一扬头。 高真北又为自己倒了一碗酒,这次却没有喝,只是双手捧着酒碗,低着头,晃着那碗酒,这里的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种剧烈的酒精刺激感,不过是给这里往来的客人在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点温度罢了。 不知怎的,凤歌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有些忧郁,这个块头极大的男人玩起忧郁来,让凤歌不由想起曾经在山中见过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围的一切。 凤歌心翼翼问道:“你不开心?” “没有,只不过……吃多了,有点撑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还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凤歌点点头,应了一声。 她坐在那里,看着关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几个颜色发黄的馒头,个头仅有拳头那么大,连个下饭的咸菜都没有。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已经渐渐少了,只剩下关林森,凤歌,还有靠着墙角,将整张脸隐在阴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人。 凤歌故意坐到关林森身边:“这位兄台,你怎么吃得这么简单,干咽馒头哪里能吃得下去,为什么不吃点菜?” 关林森嘴里正塞着馒头,不了话,向着墙上指了指,凤歌这才注意到,墙上的水单上写着菜的价格: 馒头一百文三个,四十文一个; 黄焖鸡两千钱一份, 凤歌看着倒抽一口凉气,这几乎是二两银了啊,关林森一个月的薪俸也不过是一两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鱼儿一百文,跟三个馒头一个价,这倒也没什么。 酥鱼儿配酱五千钱一份。 这价格看得凤歌差点一口气没提得起来,刚才她还这酱拌上酥鱼儿的味道真不错,不如再来一份,现在看着,还是算了吧,一份酱,跟金璜开的月钱一样。金璜起码还有点用,这酱,吃完了以后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与凤歌其实也没吃多少,黄焖鸡也只不过夹了两筷而已,皇家的习惯便是会将皇帝皇后吃了几筷的菜撤下去做为赏赐之用,因此,凤歌便:“那兄台何不尝尝这里的招牌菜黄焖鸡?味道的确不错,除了贵,没有什么缺点。” 坐在阴影中的人似乎发出了一声冷笑,凤歌不确定他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万一,人家只是嗓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凤歌并没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盘鸡,还有高真北刚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来了。 酒菜放在关林森面前,凤歌问道:“兄台是要往哪里去,看你像大恒国的人,我也是,不如,我们一路搭伴而行?” 这是事先与关林森好的,这一路上实在太长,又有一个高真北跟在身边,如果关林森总是以暗卫的身份在暗中保护,想要瞒过高真北,那实在是太困难。 于是,凤歌便决定在第一个留宿的地方,借故与关林森搭讪,然后假装认老乡,然后攀谈攀谈,就可以一起走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出什么。 凤歌热爱做人设,设定关林森是一个祖传买卖武器生意的贩,为了提高销售质量,才会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现在虽然大厅里没什么人,不过老板还在,若是高真北想要问老板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勾搭上的,这个坐在柜台后面,实则在暗中观察一切的老板自然会告诉他。 凤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独没有算到这个身在阴影里的人。 看着凤歌就这么凑了过去,他又发出了一声冷笑,这下凤歌听得真真切切,没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她忍不住往那个方向望过去:“请问这位兄台是有什么高论想要发表?” “你们大恒国的人,真是气又抠门,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发乞丐?”那人的声音中充满了嘲讽,凤歌此时才想起,对啊,在路上看见的乞丐,似乎就是这么拿着一个破碗,然后就有人会往他的碗里倒一些吃剩下的饭菜。 自在皇宫长大,从来都觉得将没动几下筷的饭菜拿去赏人,那是受赏者的无上光荣,一般的人,谁会想得到他们啊,看来,自己的观念是得改一改,不能总是以皇家的标准来接触外面的世界。 凤歌刚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黄焖鸡过来,不就是二两银嘛,我给! 关林森却摇摇头:“不必了。” 坐在阴影里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关系,得罪人家了吧。”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七章打不起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这人插嘴,关林森冷冷的回应道:“这位姑娘也是好意,这里的菜价的确很贵,不是我可以负担得起的,我与这位姑娘之间的事,请兄台不要多管闲事。” “呵呵,这位兄弟真是有意思,在下是为你讲话,你倒反而不领情,莫不是看着姑娘年轻貌美,动了心?”那人的语气实在是招人讨厌,他还没完,又接着:“自古色字头上一把刀,兄弟,刚才这位姑娘身边坐着的那个北燕汉你可看见了?我可奉劝你,不要打这个姑娘的主意了,免得尸体被丢在沙漠里,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越越难听,凤歌皱着眉头,想要站起来,看看这个口无遮拦的混蛋到底长什么样,却看见关林森递过来的眼色,示意她不要再节外生枝。 那个人看见凤歌与关林森都不理她了,他也颇觉没趣的靠在墙角,手里拎着个酒瓶晃来晃去,嘴里还悠闲的哼着不知道哪里的曲。 此时,头顶的钢板又“咔咔咔”的响起,长长的楼梯道里,回荡着两个人的脚步声,一个自然是出门迎客的店二,另一个,想必就是今晚住在这里的客人了吧。 跟在店二身后来的是一个年轻人,衣着华贵,却只身一人,连个伴当都没有,他一手拎着包袱,一手提着剑,在掌柜的那里问有没有上房了,掌柜的看了一眼凤歌:“喏,最后一间上房给这位姑娘了。” “大通铺还有几个空位,要不要?” 年轻人面露难色,显然,他也知道大通铺不是什么好住的地方,他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那,有没有人稍微少一点的房间,至少,床是一人一张的。” “有一个四人间,里面现在只有两个男人住着,要不要?” 四人间虽然不如上房独门独户的舒服,但是,总比一张长长的床铺上同时滚着二十几个男人要强多了。 那个年轻人又问掌柜的:“我那两个同屋是什么人啊?好相处吗?” 掌柜的抬起下巴,下巴尖指着阴影里的那个人,又转过头,用下巴尖指着关林森:“喏,就这两个,你自己看好不好相处?” 没想到,关林森今天竟然和这个出言不逊的住一间,两人别半夜打起来了,凤歌看着他:“你一定要冷静。” 关林森将嘴里的馒头咽下去,表情却是没什么变化:“就算是金璜,也不会随便出手,我难道还不如她?” 凤歌笑着:“那当然是比她强的,你比她识大体多了。” 心中却想着,这话要是给金璜听见,只怕她要当场炸了,罪过罪过。 掌柜的问伙计:“这是今天最后一拨客人了?” 伙计点点头:“外面太阳已经下去好久了,风里的土腥味越来越重,只怕今晚的黑风暴会比平日的更大一些,不能再出去了。” 掌柜的给年轻人办完入住手续,结结实实又收了一大把铜板,这才将进房间用的木牌给了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便出来了,看来他也没收拾,只是简单的把东西扔在了房间里,脸上的表情也不怎么好看,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鄙视”“唾弃”“看不上”“算了忍忍吧”等不同的情绪。 不由觉得好笑,想必自己刚才也是这样的反应吧。 “老板,还有没有没有吃的了?”年轻人问道。 “水单在墙上,自己看,要吃什么随便点。” 年轻人兴致勃勃的刚看了一眼,便倒抽一口凉气,这反应,跟凤歌也是一模一样,关林森微微一笑,没有再话。 “实在是太贵了,为什么一个馒头也要卖四十文。”年轻人叫道,“在丰县,十个馒头也才五文钱而已啊。” 掌柜的一脸“爱吃不吃,不吃滚开”的表情,连理都没理他,一旁正在收拾桌上碗筷的伙计笑道:“客官此言差矣,如果不是这里可比不得丰县,这里所有的粮食都得从丰县运过来,最近边境上局势又吃紧,就算是这些吃的,也是我们老板花了大价钱给买回来的,若是寻常酒店,只怕给钱都不到呢。” 从丰县到这里,凤歌所乘也算是宝马良驹,还跑了一天,要是再运上这么多菜米面,在这种鬼都不生蛋的地方,确实是有价无市,比起昆仑山中出的黄金还要贵重几分。 毕竟黄金是不能吃的。 那个年轻人肉痛地嗫着牙花:“嘶……能卖半份吗?” “不卖。” 垄断生意就是这么的霸道,看着那个年轻人心痛的模样,凤歌笑道:“不如坐过来一起吃呀?我们这边还有一些菜,怎么怎么动,要是就此扔掉,也是怪可惜的。” 坐在墙角那人又阴阳怪气的调笑道:“你这两碗菜卖了一户又要卖一户?比掌柜的还要会做生意啊。我,掌柜的,你不如收她做了老板娘吧,我看,有她在,你这店的规模,起码还能再大一倍。” “放肆!”凤歌大怒,一拍桌便站了起来,掌柜的十分冷静的吩咐:“两位,且等等。” 凤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看见方才那个伙计,脚下生风般的,迅速将桌上所有的杯碗筷碟全部收了起来,动作极其麻利的将凳一条一条的倒翻在桌上扣着,还将桌推到一边,贴墙靠。 现在店中间的场地空出了一大块。 掌柜的:“你们请自便,借场地打架免费,我也不管你们谁死谁活,但是,如果弄坏了我的东西,还请照价赔偿。” 着,便抛出了一卷长长的卷轴,价格清单上有蜡烛台的价格、桌椅的价格、还有磕坏了墙怎么算、踩碎了地砖怎么算,每一个价格都是天文数字。 “今晚有黑风暴,你们要打,就在这里打吧,千万别出去,出去,就飞升上天,下辈再见咯。”掌柜的将铺在柜上的账本一卷,举着烛台,便自顾自的走了。 少了一只烛台,大厅里的光线又暗下来许多,看着刚才的报价单,谁都没心思打架了,但是又不好就这么收手,于是,就这么僵持着。 那个年轻人一会儿看看凤歌,一会儿又看看那个人,他觉得为了维护晚上房间里的安定与团结,自己有义务劝这两位放弃彼此间的仇恨,虽然根本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仇恨是哪里来的。 “两位,两位,听我一句,这店里的东西实在太贵了,为了打一架,付这么多钱,实在不值当啊。”凤歌不由笑了,这才注意看着那年轻人的脸,不如关林森的冷峻,也不如林翔宇的温润如玉,更不似高真北的高大威武,倒像是个跑惯了江湖的油。到处都能吃得开,但是谁也不会拿他当个角的那种。 凤歌笑道:“嗯,不打,没必要与疯狗计较。” 接着她又问那年轻人:“你是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是东宁国的人,听西夏国这里出极好的钢铁,带回去,价格能翻上几百倍,所以,我就来了。” 东宁国是整片大陆最东面的国家,国民普遍做的是海上贸易,是大陆上这几个国家中最有钱的一个,也是对大恒国来,外交压力最不大的一个。 求财的商人,他们的规矩简单好懂,无本万利为上,一本万利为中。而东宁国的商人更有出息一点,他们讲究买卖双方都能获利:“如果卖东西的人没有利润,那他以后也不会再卖这些东西了,那岂不是杀了会下金蛋的母鸡?” “从东宁过来,你是走的大恒吗?”凤歌好奇的问道。 “不,是走的北燕,然后转下来的。” 凤歌困惑不解:“可是,那会兜很大一个圈啊。” 年轻人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没办法,东宁与西夏之间,虽然只隔了一个大恒,但是,从东宁往大恒国都走的中间,隔了一个祀星族啊。祀星族有着自己的通行法令,想要从大恒走,就等于要办两张通行令,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就只好从北燕走咯。” 凤歌其实对祀星族的了解,也仅是一个名字而已,因此,她并不能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只是默默的点了头,以示听到了。 正着,年轻人的肚发出了“咕噜”一声,关林森抬眼看了他一眼,将自己面前的馒头往他面前推了推,凤歌则是将黄焖鸡推了过去:“快尝尝,可好吃了。” 年轻人的嘴除了吃吃喝喝之外,也没有忘记它的另一项功能,凤歌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素明泽,今年十八岁,也知道他是背着父母偷跑出来的,目的是从西夏弄回钢铁,赚好多好多钱,让看不起他的父母可以另眼相看。 素明泽正吃得高兴,那个坐在阴影里的人,站起来了,向他们走来。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八章打赌 素明泽一身的华贵的服饰,腰间配着一柄白色宝剑,剑柄上吊着一枚碧色玉佩,玉佩缀着淡淡的金黄色丝线,剑鞘上都镶着些许米粒状的珍珠,在烛光下,光芒十分耀眼,几乎就在脸上写着:“来呀,来呀,抢我呀,不抢我算你怂!” 这个人,莫不是冲着素明泽来的? 凤歌抬头看着他,见那个人穿着一袭淡蓝色的长衫,头上戴了一顶极大的斗笠,遮住了大半个脸,面容被完全遮住,看不见脸,这人倒是有意思,是多怕见人呢?又是藏在阴影里,又是戴个大斗笠。 又见他衣着十分单薄,落下的衣袖中藏着一截枯瘦的手腕,腕骨突出,淡淡的青筋缠绕着,看起来好像轻轻一拧,就会断了似的。 腰间并没有兵器,只是手上戴着一层皮制手套,不知为什么在室内也不脱去,凤歌没有什么江湖经验,关林森见了,眉头却是紧紧地皱了起来。 那是鹿皮手套,使用毒物的人,为了防止抓取淬毒暗器时伤到自己,也会戴着这样的东西。 想来,这人不是好相与的。 关林森正想劝凤歌回房休息,那人却忽然开口,一如即往的带着冰冷的嘲讽:“难得难得,几位都凑齐了,不如把房间里的那位也叫出来,一并比划了,也省事。” “你是强盗吗?”凤歌很认真的问道。 素明泽忍不住笑起来:“他若真是强盗,又怎么会回答你。” “嗯,倒也是。”凤歌点点头,“你一直跟我们过不去,是为什么?” “好了,明人不暗话,在我面前,装腔作势,是没有用的,乖乖束手就擒,我将你们往官府一送,领了赏金,大家省事。” “赏金?”凤歌不解,“有人悬赏我?” 那人阴阴一笑:“有,你比他们三个都贵,血手妖后,悬赏花红一万钱,死活不论。” “唉,才一万钱,十两银而已啊。”凤歌对于自己的价格不是很满意。 “哼,终于承认了!” “等等,什么承认了?承认什么了?” 那人冷笑一声,不再话,一伸手,袖中弹出一柄极其柔软的缅刀,直向凤歌脖上砍下去。 关林森自那人走进来之后,便一直注意着他的行动,他一扬手,手中一双筷便脱手而出。 那人手中缅刀转向,将射向自己手腕的那双筷给劈成了两截,风声尖锐,力道着实不。 原本那人的刀已经转向,断然伤不到凤歌,但是,他劈开的筷却有其中一半改变了路径,直向凤歌的眼睛飞过去。 凤歌惊呼一声,本能的向后躲闪,关林森始料未及,百忙之中,已是来不及替凤歌挡下筷,眼看着凤歌便要血溅当场,素明泽英勇的挺身而出,挡在凤歌面前,筷碰到他的胸口,又无声无息的落了下去。 横生变故,那人也愣住了,“难道……你们不是……不对……” “你们不是黄沙飞鹰?” “好土的名字……”凤歌心中暗想,她私藏的话本里的反派都不起这些名字了,人家都叫什么玄天帮、邪月宗。 对于这个人一言不合,根本没搞清楚别人的身份,就动手的行为,凤歌也是十分不满,她刚想训那个人几句,方才还十分张狂的这个人,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对不起,我弄错了。” 那个人就算是嘴里着道歉的话,脸上的表情也好像是天大的恩赐似的,估计平时横着走习惯了,从来没道过歉。 凤歌皱着眉:“你出手怎么这般狠辣!” 那人的神情变得很不耐烦:“我都已经道歉了,你们还想怎么样?你们现在有什么损失吗?” 凤歌从来没想过,世上竟然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她看着那个:“那是因为你技不如人,要是普通人,早就死在你手上了,哪里还能听得到你这一声道歉。” “姑娘,你不要如此咄咄逼人,心以后嫁不出去。” 凤歌起身,回房,很快便出来,手里抱着虎。 “你跟他聊聊。”凤歌对虎指着那个人。 “汪汪。”虎十分英勇的对着那个蓝衣人叫了两声。 凤歌从盘里夹了一块黄焖鸡,放在虎面前:“干的好,先吃两口,吃饱了继续加油,你们同族的事情,就只能交给你解决啦。” “汪!汪汪汪!”虎三两口将鸡肉吃完,愉快的对着凤歌摇着尾巴,凤歌指着那人:“虎,加油。” “汪汪汪汪汪!!!” 这边虎叫得十分卖力,那边素明泽快要笑疯了:“哈哈哈哈哈,姑娘你真是厉害,亏你怎么想到的,哈哈哈。” 看着那人变了颜色的脸,凤歌淡淡一笑:“没什么,只不过忽然想起,我带了一位他的同族过来,既然他听不懂人类的语言,那只好让他的同族来好好跟他沟通沟通了。” “厉害厉害!”素明泽对着凤歌竖起大拇指。 一道寒光如白练闪过,那人竟用手中的刀砍向虎,素明泽一惊,时迟那时快,那道寒光,竟然就这么停住了,不是那人自己想要停住的,薄薄刀刃被两根手指夹住,他努力想要向外抽,却是一动不动,如同被铁钳钳住一般。 那不是铁钳,是关林森的两根手指。 “你差点伤人性命,不思悔改,还想要再添杀孽。”关林森看着他,眼神冰冷。 就连他这个从接受的教育是只管主家性命,别人死活不用管的人,都实在看不下去了。 “世间怎么会有你这种人,想来以前也伤了不少无辜人的性命,我看你不定也在官府的悬赏名单上,不如待我拿下你,再绑去官府领赏。” 那人自然不服:“好啊,方才我也是措手不及才输给你了,有本事,我们面对面打一场!我若输了,就跪地谢罪。你若输了,叫我三声爷爷。如何?” “哼,无赖!”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六十九章下注 关林森向凤歌和素明泽微微一欠身:“两位请暂避一旁,刀剑无眼,莫要误伤了两位。” 凤歌和素明泽很识相的默默站在了一边。 关林森看着那人:“为了不伤及无辜,还请你不要使用暗器。” “哼,对付你,不需要使用暗器。”那人冷笑一声,从腰间扯出一只鹿皮袋,丢在地上,发出沉沉闷响,看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那人抢上一步,便向着关林森的面门劈下来,关林森向后撤步,躲开这一劈,那人趁着刀势未尽,横扫过去,关林森身向后下折,形成一个完美的拱桥,又躲过了这一击。 “哎,下注了下注了哎。”一个兴高采烈的声音从后面传出来,凤歌被吓了一跳。 转头才发现,各屋里的人早就被他们叮叮当当的打斗声惊动,纷纷出来瞧热闹。 目前暂时看不出来关林森有什么优势,有好事者已经忙着吆喝开盘下注了。 “来来来,押蓝衣服的一比三,押灰衣服的一比九。” 凤歌听不懂,素明泽解释道:“明看好那个穿蓝衣服的人多,觉得他赢面大,觉得穿灰衣服的人赢面,押他是必输的,所以,才会一比九。” “我押五文,那个穿蓝衣服的赢。” “我押二十文,那个穿蓝衣服的人赢。” “我押二十文,那个穿蓝衣服的赢。” 全都是押穿蓝衣服的赢,就没什么可下注的了,庄家将押关林森的注码提到了一比十三。 凤歌大声:“那个灰衣服的不行,你看,他只是一味的闪躲,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本事。一比九怎么行,至少要一比二十。” “……姑娘啊……一比二十,这也太……” 那边关林森的目光似乎也往这边看了过来,然后……他华丽丽的摔了,那人的刀几乎要砍到他身上,他狼狈的就地一滚,才勉强躲过。 开盘口的人见状,咬了咬牙:“一比二十,就一比二十。姑娘,请下注吧。” 凤歌笑道:“你随口一,就是一比二十,若是我搏赢了,你竟没钱付,那可怎么办?便是将你剥皮抽筋,也没什么赚头。” “嘿,姑娘,看你是第一次这条黄沙道吧?在这店里住过的客人,谁不知道我鸡毛三的名号,我开盘口博输赢,从来都是开盘无悔,分文不少。” “嗯,的很有道理,我的确没住过,所以,不知道你的名号,有现银或是铜板么?拿出来验一验,若是当真不错,那我就下注。” 鸡毛三上下打量着凤歌,见她一身朴素,身上不似有钱的样,不阴不阳的笑道:“姑娘,你这全身上下,也最多能有五两银不得了了,五千钱而已。” 他着,从身上摸出来一张飞钱,上书着恒硕钱庄的花押,上面标着硕大的“三百两现银”字样,他向着凤歌扬了一扬:“如何?” “才三百两……”凤歌很失落,鸡毛三“嘿”了一声,瞪着双眼,又摸出来十张,每张都是三百两,一共是三千两。 “哦,三千两,还是可以的……不过,你这飞钱是真是假,我不知道啊。恒硕钱庄是西夏国的钱庄,我是大恒国人,哪里知道西夏国飞钱的真伪,要是这银票是你家画的,那我岂不是赢了也白赢?” “这妮,怎么这么不识趣!”鸡毛三不耐的挥着手,“没钱就别下注,闹这些有的没的耽误我的事。” 凤歌忽然转眼看见了掌柜的站在人群后面,她笑道:“掌柜的,您常年在这条道上摆生意,想必识得真伪,可否为女来认一认?” “可以,这是收费的,认一张,收十两纹银。” 旁边听见的人,又各自倒吸了一口凉气,掌柜的开价之黑,他们都领教过,不过只是认一认飞钱的真假,就要收这么贵,也实在是始料未及。 “好的,三百两一张的银票,收十两的鉴定费,也没什么。掌柜的,既然是收钱的活,请务必做得漂亮些。若是失手……” “那姑娘从此以后往来黄沙道上,再住店,住宿全免费!吃饭只收成本价!” 凤歌的嘴角忍不住抽抽,这位掌柜的真是一点点亏都不吃,算了……不跟他再计较。 经掌柜的检验,飞钱全部是真。 凤歌当即掏出五十两银,拍在桌上:“五十两白银,我压灰衣服的赢!” 旁边一干人等笑道:“姑娘,那个穿灰衣服的人不行的,你看他给那个穿蓝衣服的人打的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啊。” “我的钱,只押长得好看的!” “哎哟,姑娘,以貌取人,失之羽,哦不,失之钱财啊。” 鸡毛三斜着眼睛得意的笑道:“你们别劝了,下了的注,我这是不撤盘的。” “你们倒是对那个穿蓝衣服的很有信心啊,怎么,你们都认识?”凤歌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会刚开打,他们就纷纷押了那个人。 一个大胡:“哎呀,那可是西夏皇族御用的赏金猎人宇文寒涛,谁不认识啊,这么多年来,他替西夏皇族杀了多少心有异向的人,不管他们是买舟入海,还是逃进十万大山,或是进了茫茫戈壁,最后的结局都是……”他对着自己的脖比划了一下,“就这么一刀毙命。” “御用的赏金猎人这么不靠谱啊?”凤歌摇摇头,连人都认不清,还赏金猎人,西夏国这是无人了么? 凤歌这个外行只能看看热闹,关林森自然是内行看门道,宇文寒涛虽然性格桀骜不驯,十分招人讨厌,但是,手上的功夫的确是有一些的,所谓赏金猎人,与大恒国的杀手暗门差不多意思,都是做的巧功夫,行的杀人伎俩,只讲究达到目的,不追求光明正大。 关林森摸透了宇文寒涛的武功路数以后,凤歌这边的注也已经下好。 “你们快点啊。”一旁的围观群众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好回去睡觉。 关林森点点头:“好的。”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章因为你啊 两个字轻轻吐出,宇文寒涛只觉得面前的人忽然消失了,他转了个身,也没有看见关林森的身影,莫非,他竟会平空消失?接着,一股强大的可怕气息出现在他的身后。 关林森右手如刀,狠狠对着宇文寒涛的后脖颈重重劈下。 毫无防备的宇文寒涛就这么“扑嗵”,脸朝下,倒在地上。 一击致胜! 之前的那些追逐,现在就如同关林森逗着宇文寒涛的耍猴戏一般。 “啊哈哈哈,我就嘛,这个灰衣哥,才是真英雄,真本事!!!给钱给钱!” 话的人是一个矮,别看他现在叫的欢,那一千文是矮带着的路费,大脑一热,就跟风下了注,而他之所以会下注给关林森,完全是因为下注的时候,脑一抽,舌头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一千文,下那个穿灰衣服的。” 本想修改,可是,鸡毛三的规矩就是下注就无悔,不得改悔。 刚才他已经懊恼的想要一头撞死了,要不是因为墙边上都站满人,他可能已经到阎王殿去报道了。 没想到因祸得福。 全场只有他和凤歌两人下了注。 他赢了两万文,折二十两白银,那叫一个欢欣鼓舞满场飞。 而下了五十两纹银,最后得了一千两的凤歌,则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她认真的数着银票,又与掌柜的结了验钞费。 “哇,姑娘,你可是赚翻了啊,这么多钱,有没有想好怎么用啊?”旁边有人问道。 凤歌认真的:“嗯,我父亲欠了别人钱,我可以拿去还债了。” “哦,真是个孝顺女儿,那,剩下的钱呢?” “剩下的啊?慢慢还啊,先还一千两,我想债主应该不会逼得这么紧了吧。” “……” “……” 她旁边的人都安静了,一千两呐,够许多六口之家吃香的喝辣的过五年了,那人又继续问:“你父亲欠了人家多少钱啊?” “嗯……”凤歌仔细算了算北玄营的军费开支,又加上新来士兵的预算,“四万两左右吧?能还一点是一点吧,要是再还不上,可能债主就要来烧我家的房了。” 原本羡慕她一把赢了这么多的人,现在纷纷对她表示深切地同情。 胜负已分,没什么好看的了。 观众纷纷散去,空荡荡的大厅里,又只剩下了站着的三个人,还有躺着的一个。 “就……这么让他躺在这?”素明泽问道。 关林森抬头看着凤歌,意思是你拿主意。 凤歌沉吟半晌:“算了,毕竟给咱们挣了这么多钱……还是把他扶回房间吧,别躺在这里着凉了。” 最后那句纯属受母后熏陶,下意识带出来的。 醒得早不如醒得巧,刚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宇文寒涛没听见前半句,只听见了后半句,他那从来眼高于顶,看谁都不顺眼的心中泛起了涟漪。 自己刚才对她这么不好,几乎是处处与她为难,还了不少她难听的话。 她不仅没有记恨自己,还怕他着凉…… 宇文寒涛一步步向凤歌走来,关林森不动声色,斜跨一步,挡在凤歌面前,以防他暴起伤人。 凤歌毫无惧色的看着他。 忽然,宇文寒涛身一矮,跪在地上:“方才唐突姑娘,还请姑娘责罚!” 凤歌摆摆手:“罢了。想来公少年得志,判断少有出错,因此才会这样贸然出手,下不为例也就是了。” 有气度! 宇文寒涛看着凤歌的眼神都变了。 一旁看着他那双痴痴眼神的关林森对素明泽:“麻烦素兄把他先带回房休息吧,我还有几句话要和这位姑娘。” “嘿嘿,我懂,我懂,”素明泽露出了充满八卦的笑容,他扶着宇文寒涛,“走吧,人家是英雄救完美了,你这个药渣可以一边呆着去了。” “什么药渣?” “没什么,就是你的身体虚弱,需要好好休息的意思。” “哦……” 看着四人间的门被关上,关林森这才松了一口气:“没想到遇上了宇文家的人,幸好是中等以下水平的。” “你跟宇文家很熟?” “不算熟,我只知道西夏宇文家,是世代追随西夏王族的,无论王族换了谁,他们只认执王印的人,而不认某一个人,因此几十年前出现过一件事,王族内部叛乱,他们先杀叛军,但是叛军首领得登大宝以后,他们反过来不遗余力替他肃清政敌。” 只忠于王印吗……凤歌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万一坐在王座上的是个暴君呢?过八十三天就被推翻下台,又换新君,万一新君的亲朋好友曾经被他们杀过,再见面岂不是很尴尬。 不过至今宇文家还过得好好的,也许西夏人的想法与大恒国的就是不太一样,人家拿得起放得下。 “听你这么,宇文家的人,岂不是像皇帝直属的暗杀组织一样?” “是,受皇帝的命令,办完事,再拿钱。” “你那个宇文寒涛,是他们家中下等的水平?” “是,真正有本事的,脾气都不会那么臭,像他这样随便出手,不知道要误伤多少人,又拿不到钱。” 凤歌忽然想到:“那宇文家上等水平的人和你打,你能赢吗?” “殊死一搏,我赢。平日切磋,他们赢。” “为什么?” “因为我身后,是你啊。”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一章不吉 凤歌那双如桃花般的脸颊,瞬间就飞起了两朵红云,她飞也似的逃回自己房间:“我困了,先回去睡觉。” 听见房门发出“嘭”的一声响,关林森摸了摸自己的鼻,又坐了下来,方才那句话,是他情不自尽出来的,完全没有想过这么出去的后果。 以他的身份,暗卫,当然是不可能与未来的女皇陛下会有什么葛。 如果凤歌再严厉一些,甚至可以治他一个大不敬之罪,以下犯上。 也许是今天晚上的月色太美太,或是带着巨额的金钱,最怕听见杀人越货之类的事情,这黄沙旅店之所以能在这里混得下去,除了因为可以防风避沙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无论江湖上的什么恩怨情仇,进门之后,都要放下,可以打架,不能出人命。 伤命者不吉,历史上曾经有人不信这个邪,结果在大风沙即将来临的时候,被店伙计整个人丢了出去,第二天住店的客人出去之后,原本的沙丘都被夷平了,哪里还能找得到那个人的身影。 店老板的实力可见一斑。 这任店老板接手这间旅店十多年以来,这是第二次遇上人命事件。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二章霸道总裁 凤歌刚要出去看看,却听见门口传来关林森的声音:“外面不安全,还请姑娘留在房间里,千万不要出来,请房门锁好,以免宵之辈有机可趁。” 的也是很有道理,现在外面忙忙乱一片,自己出去也没有什么用处,徒惹麻烦而已。 出事的地点是第二号大通铺,那一间房里睡着二十个人,虽是大通铺,其实那价格也是不菲,在这里的大通铺睡上一晚,比得上在大恒国的京师里最好的客栈里最好的上房了。 因此睡在通铺里的客人,也并非什么下九流的乞丐赶大车之辈,在各自的国家里,也都是有些钱财。只求和气发家致富,绝对不会想着杀人放火惹是非的。 “你们几个,都出来。” 店老板脸色阴沉的叫那间大通铺里剩下的十九个人都出来,坐在大厅里。 其实他就算不这么,那十九个人也不会想要留在刚刚死过人,还流了一床血的房间里呆着了,宁可在大厅里坐一夜,坐到天亮赶紧走人。 死者是睡在第五个床铺的人,从登记的信息上来看,他是一个游商,据他自己,是来自巴蜀国。 今晚只有他一个人是来自巴蜀国的。 另外十九个人中,有十个是北燕的商队,有三个是大恒国的商人,还有六个是高高兴兴准备回家的西夏人。 “你们,刚才有没有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店老板问道,语气里,竟有几分公堂审案的意味。 在这鬼地方,三不管,也就只有自治自辖了。 与那个倒霉鬼同屋的人,并不质疑店老板用审问的语气问他们是否有什么不妥,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摇起了头:“没有。” “赶了一天的路,都怪累的,我早就睡下了。” “屋里连个灯都没有,哪能看见什么。” “我倒是没睡着,但是也只听见了打呼放屁的声音,别的什么也没听见。” “屋里这么多人,进进出出的,谁知道到底是住客进门了,还是杀手进门了。” 众住客七嘴八舌,没有一个人可以提供有用的线索。 “查出什么没有?”掌柜的是问正在验尸的伙计。 这伙计看起来缩肩驼背,眼皮搭着,就好像几辈没睡可不是似的。 但是他手上的功夫可一点都不差,手中一把磨的细细的尖刀,将那个死者的外衣划开,仔细检视着伤口:“伤口是圆形的,是用的很尖细的东西,笔直心脏,一击致命,倒是死得快,没什么痛苦。” “去,数数,是不是拿了我的筷!”掌柜的眉毛倒立,脸上的阴云更加浓密了。 伙计应了一声,跑去了厨房,没一会儿,又跑回来:“回掌柜的话,今天一共少了四支筷。” “这么多!”掌柜的眼睛都瞪圆了。 关林森轻咳了一声,指着宇文寒涛:“有三支是他给弄断的。” 掌柜的双眼冷冷的扫了宇文寒涛一眼:“很好,一支筷十两银,一共三十两,计在房费里。” 那么,还有一支,就是凶手拿走的了。 “叫所有人起来,挨个搜!搜不出筷来,谁都不许走。”掌柜的轻描淡写的挥挥手,示意伙计们开始行动。 “哎,怎么能这样呢?”有人不满了。 这里走商的人,带着的货多是不能轻易示于人间的红货暗镖,随便暴露在人前,很容易就有被贼人盯上的危险。 “谁不愿意被搜,谁就马上离开这里!”掌柜的声音冰冷,在这里,他就是土皇帝,他的话,没有人可以违反。 当然有人是不服的。 “你收了我们的钱,就好好的做好你的事就行了,不要多管闲事……”那人的话音未落,眼前一花,一个伙计的身形如鬼魅一般,欺近他的身前,一出手,便是要害,那伙计捏住他肩头大穴,令他全身软麻动弹不得。 “先搜搜这个人,如果他不是凶手,就把他和他的东西,一起扔出去。”掌柜的面无表情。 早有伙计将那人的行李包裹从房间里拿出来,那人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了全身的衣服,细细的搜查,所有的行李也都被打开。 “没有东西。” “他身上没有什么力气,无法用一支筷死人心口。” 掌柜的点点头:“嗯,扔出去吧。” “是。” 那人大声求饶:“掌柜的,求您开恩啊,这外面刮着黑风暴呢,刚才是我错了,是我多嘴,我再给您加钱,行不行?求求您,饶我这条贱命吧。” 伙计停下动作,抬头看着掌柜的,等他示下。 掌柜的手里慢条斯理的晃着一碗茶:“怎么,他是你们的老板,还是我是你们的老板,你们到底听谁的话?” 那几个伙计显然也是十分怕他,忙赔笑着:“当然您是老板,的们不是想,这人既然要加钱,万一您老想要多赚些钱呢?” “钱?这种大胆妄为之徒的钱,还是给他自个儿留着在黄泉路上贿赂鬼用吧。”掌柜的不耐烦挥挥手。 那伙计点头哈腰:“是是。” 一边就将那正在哀嚎着的人给拖走了。 “慢着。”凤歌走出来,向掌柜的笑道,“开门做生意,只求多赚钱少生是非,老板何必一定要置他于死地呢?” 掌柜的双眼低垂,看着手中茶汤,语气不阴不阳:“你也想来教训我?”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三章管闲事 周围的客人看着一个美丽可爱的姑娘,竟然不知死活的也想去惹这个可怕的老板,心中不忍她被老板扔出去,忙劝道:“姑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你千万别惹他啊。” “是啊,这黄雕,这是一言不合就能杀人的,哪家的官府都管不着他,他就是这片戈壁的皇帝。” 凤歌谢过这些关心她的人,笑着对掌柜的:“便是皇帝,也不可草菅人命呀。” “我又不是皇帝,你们在我的地盘上呆着,就得听我的,我看你是一个姑娘家,不与你计较,你要是不识好歹,便与他一起出去。” 见掌柜的如此坚决,凤歌神情犹豫,本不欲与掌柜的发生争执,但那人见这么多人中,只有凤歌一人替他话,便好似抓住了救命稻草,对着凤歌连连磕头:“若姑娘能救我一命,我愿将家产一半献给姑娘。” 旁边的人先笑起来了,一个睡大通铺的人,家产再多也有限,谁会为了这点财产,在黄沙道上与这出名剽悍的黄雕发生争执。 凤歌也不是没见过人为了活命而磕头求饶,这人的行止并不能打动她,但是不知何时到她身边的高真北却在她耳边轻轻了一句话:“一定要留下他的性命。” “唉?”凤歌不解,但是那人已经被两个伙计扯着胳膊往外拖了,来不及多问,她忙大声:“今天这人,你留也要留,不留也要留!” “嗯?”黄雕如鹰一般的锐利目光盯着凤歌,似乎要看透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姑娘是哪来的勇气,竟敢在自己面前如此放肆,看衣着与出手阔绰的程度,也许是大恒国什么世家的女儿,“姑娘,想来你家里人必是爱你如珍似宝,凡有要求必然依从,不过,这里可不是你家里,我也不是你家的下人,不过看你住在上房,给你几分面,要是你再不识相,休怪我不客气!” “我倒想看看,阁下想如何对我不客气呢?”凤歌微笑。 黄雕在道上也是见惯了有些女仗着自己生得模样好,便行事乖张:“看来今天黄爷若是不给你一些教训,你难消停!!” 他挥了挥手,站在阴暗处的另外两个伙计上前,躬身行礼:“老板。” “来,送这个丫头出去,吹吹风,凉快凉快。” 那俩伙计答应一声,便上前去想要抓凤歌的肩膀。 凤歌的脚连动都没有向后动一步,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那两个扑过来的伙计,在伙计的手将要抓住她的瞬间,她的嘴角微微向上一扬。 旁边的人都替她担心:“哎哟,这个漂漂亮亮的姑娘,一定是被家里人惯坏了,哪知道外面的险恶。” “这孩这么,家里人怎么也不找个懂事的带带她。” “哎哟!!” “扑通!!” “哐啷啷!!” 那两个伙计,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伸向凤歌的手被紧紧捏住,接着,整个人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掀了起来,凭空飞出好远,“扑通”一声落在地上,去势未减,身在地上向前翻滚,最后“哐啷啷”,撞倒了搁在墙边的博物架,架上的东西尽数摔在地上,一地狼籍。 能在这间旅店里做事的二,也不是干等着老板吩咐才会做事的惫懒之徒。 两个伙计被打翻之后,早有七八个伙计抢步上前,一拥而上。 关林森赤手空拳,指东打西,每一拳每一脚都没有浪费,很快,那些伙计,也尽被打翻在地,在地上捂着伤处,痛呼翻滚。 黄雕的脸色未变,冷冷地看着他:“你与这丫头是亲?是友?” “非亲非故。” “你为什么要替她趟这浑水?” “她请我吃饭。” 黄雕一愣,这才想起,刚才凤歌将自己吃了几口的黄焖鸡端去给他吃。 “有没有兴趣跟我干,只要你跟着我,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五十两银。” 围观的人群里又发出一声惊呼,这价码,简直赶得上知县三个月的俸禄了。 关林森冷冷的吐出一个字:“不。” “为什么,如果你嫌价钱低,我还可以再加。”黄雕不信这事上还有不爱财的人。 “因为你长得不好看。”关林森平平静静的一句话,出了亘古以来的宇宙真理。 黄雕的确长得不怎么样,尖嘴猴腮,常年在沙漠里生活,在风吹日晒之下,皮肤老化的厉害,四十多岁的人,一张脸如同六十多岁般的沟壑纵横,下颔上几根稀疏发黄的胡须或弯或曲的贴在下巴上,眼睛也整日眯缝着,好像总在算计着什么似的。 围观的住店客人默默的看着这一幕,想笑,又怕笑出声来得罪了黄雕,一个个强行憋着,脸涨得通红,有几个实在憋不住的,快步回房,将头捂在被里大笑出声。 面对人才,黄雕忍了忍,还想挣取一下:“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能买得到的女人,都不是我喜欢的。”关林森坚定的摇头。 收买不成,黄雕恼羞成怒:“敬酒不吃吃罚酒!” “谁要吃罚酒呀?待奴家为这位客官斟来。”甜腻如蜜糖般的声音,随着清脆的银铃声,一路从后厨出来。 传中,黄沙旅馆里最可怕的不是老板黄雕,而是老板娘梁晶晶。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四章梁晶晶 梁晶晶现在就站在那里,微微一笑,全身上下透着成性那种致命的,傲人的身材,艳若桃李的脸庞,一头乌油油的盘发被两根簪紧紧固定在脑后,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好像会话似的,随便这么一瞄,就让被扫过的人觉得她那目光里含羞带怯,有无尽春意。 最要命的是,她身上穿着的那件衣服,根本不能称之为衣服,不过是一件单薄的抹胸,一痕雪脯在那层薄布下蠢蠢欲动,呼之欲出,一道深深纵线,吸引着所有在场男人的目光。 她似乎也不觉得那些男人这般模样是对她的无礼,着水蛇般的纤细腰肢,显得傲人更加突出。 那股成熟的风韵,绝不是凤歌这般未长成的女孩可比的。 更奇的是,老板黄雕,并不觉得梁晶晶有什么不妥,他只是坐在柜台后面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模样。 “这位哥,方才,是你打了我的伙计?”梁晶晶温柔的问道。 “嗯。” 梁晶晶摇头:“啧啧,孩家家的,怎么下手这么狠呢,长大了如何得了,还是让大姐姐来教教你,为人处世的道理吧。” 话音未落,梁晶晶手中忽然多出一条皮鞭,纤手一扬,向着关林森的身上抽去,若是关林森迟疑个一星半点,必会被抽个正着。 鞭快,关林森更快,鞭梢落空,抽在地上发出一声炸裂般的巨响,坚实的青砖竟被抽碎了一块。 关林森看了一眼那块碎了的砖:“这可不是我弄坏的。” “呵呵,那还不是为了你,你可不能不认账呀。”梁晶晶妖媚的声音与她出手的狠辣实在是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一击不得手,梁晶晶很快便出第二招,只见大厅之中,鞭影纷飞,如毒蛇一般不离关林森左右,厅内空间不大,手无寸铁的关林森很快便被鞭影包围,最终退入死角,他一脚勾过搁在一旁的长条,鞭抽在上,看似坚厚的木竟被抽得木屑纷飞。 不过,它也停住了满天的鞭影,鞭梢因着惯性,卷住了。 关林森握住长鞭一端,用力扯动,想令梁晶晶撤手,不想,她整个人顺势滚入关林森怀中,那块抹胸似乎又向下滑了一些,几乎掩不住胸前那两点嫣红。 “哥的功夫,好厉害呀。”梁晶晶抬起莹润如白玉般的手,想要摸上关林森的脸,只伸出一半,便再不能进一步,关林森出手如风,点住她的穴道,令她全身酥麻动弹不得。 梁晶晶吐气如兰,媚眼如丝:“哥,你点住了奴家,是想要做什么呀?” “黄老板,我是付钱来住店的,不是付钱来的。管好你的人。”关林森面无表情,将梁晶晶凭空抛向黄雕,黄雕身形如鬼魅一般,伸手接住梁晶晶的同时,又了她的穴道。 他似乎有些兴灾乐祸:“终于遇上不认账的了。” “哼,毛头,不识得老娘的好处,偏喜欢黄毛丫头。”梁晶晶恨恨道,这许多年来,无论是哪国人,只要是异性,无不在她服服帖帖,偏生遇上了这个,令她颜面大损,“老娘要好好教训教训她!” “罢了,别再打坏我的东西,你回去歇着吧。” 梁晶晶转头又看了一眼关林森,声音又恢复了那种腻人的甜:“哥,要是你改变了主意,随时可以来找我,等着你哟。” 目送着她离开,在场的男人们几乎同时发出一声失落的叹息。 “十多年前便在江湖上成名的魅姬,就算是送给你们,只怕你们也无福消受,有什么可叹息的。”话的是高真北,他抱着双臂,靠在墙上,悠闲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在场有些人知道魅姬之名,又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是专吸男元阳的魅姬?天哪!本以为她已经死了,没想到,竟然藏身在这里。” “你知道的不少。”黄雕的眼睛,阴恻恻的盯着高真北。 “知道的多一点,麻烦少一点。黄老板,以你的身手,现在大概能胜过这哥一招半式,但是,只怕也要付出一些代价。何必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闹出这么大动静,既然这个姑娘喜欢,何不卖个人情给她?开门做生意,何必这么讲原则。” 在方才的打斗中,黄雕看似心不在焉,其实一直在观察着关林森的实力,他得出的结果与高真北一样,既然有人给了他这么一个台阶,他也乐得跟着下去。 “便是卖你们一个人情也无妨,不过,就这么放过他,我黄雕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凤歌知道他的口风已松,只不过是要找个理由给自己下台而已,她朗声道:“既然黄老板这么给面,那我就为黄老板找出凶手,给你省点事。” “原本就是要找出凶手,一日查不出来,一日不准走。你这也算不得什么好处。” “我不仅能查出凶手,还能为老板恢复青春。” 果然,黄雕的脸色变了:“你怎么知道……”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五章骗子都是骗子 凤歌笑道:“从黄老板的骨相看,正当盛年,可是看起来却已是耋老人,只怕是中了一种名为‘名将愁’的毒。用在男人身上,叫名将愁,用在女人身上,叫美人白头,使人一夕衰老,着实歹毒。” 世间人,无论男女,谁不希望自己青春永不老,何况是被药物伤害造成的,怎能不让人耿耿于怀?黄雕已是动了心,却又怕希望越大失望更大:“名将愁的解药,世所罕见,你一个丫头,又能从哪里弄来,莫不是诓我。” “我从不骗人。”凤歌着,回到房间,从当初母后为她准备的一堆瓶瓶罐罐里找出一瓶,递给黄雕:“每日一颗,一日可见效,我不懂医术,也不知你到底中毒多深,反正,嗯,就这么吃着,哪天你觉得差不多了,就停下别吃了。” 好随意的医嘱!真是让人感到很不靠谱。 黄雕皱着眉:“谁知有没有毒!” “毒死你我有什么好处,继承你这间客栈么?”凤歌傲然一笑,那样的神情,如同久居高位,睥睨众生对她来,不过是平常之事罢了。 黄雕虽是生性多疑,但是多年想要恢复青春的愿望,很快便牢牢占据了他的心。 他当下便取出一颗,一仰头咽了下去。 众人屏息凝神,过了许久,也没有什么动静。 “为什么没有用!”黄雕恶狠狠的瞪着凤歌,那是巨大的失望之下的咆哮。 凤歌像看傻一样的看着他:“我一日有效,你这才刚过了多久?一个时辰还没到吧?像你这么紧张下去,就算是伍胥也得一夜白头呢。我劝你别这么紧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再照照镜,好不好?” 她的也在理,黄雕深吸一口气:“好,外面黑风暴还在刮着,横竖你也跑不了,我就等着看结果了。” 罢,甩袖离去。 所有伙计也随之跟着,离开大厅,走了个干干净净。 那个侥幸逃出一命的商人,对着凤歌连连叩首不止:“姑娘的救命之恩,赵元没齿难忘。” “快起来,你是哪里人呀?”凤歌温柔的看着他。 “我是西夏人,赶着回家办丧事,没想到,半路却遇上了这种事,要是耽误了我爹下葬,要被全族的人脊梁骨骂的。” “放心,我必在黑风暴结束之前,找出凶手,风暴结束,正好回家。”凤歌的话语,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那种与年龄不符的淡定与从容,莫名的让人忘记了她犹带三分稚气的脸庞,不由自主的愿意去相信她的话。 没有热闹看了,大家也纷纷散去,只剩了那十九个不幸的人,还坐在厅里,他们实在不愿意回到那个血腥气十足的房间里,正好,凤歌也有话想要问他们。 “你们最后一次看见他还活着,是什么时候?”凤歌问道。 沉默许久,有人忽然想起来:“晚饭的时候,我们都出来准备吃饭,他从包袱里拿出了半块锅盔,我从未见过那么的锅盔,不由多看了两眼,还有点印象。” “然后呢?” “这黄老板着实气,通铺里连个蜡烛也没有,就靠着外面那点烛火,摸黑进房,回去的时候,他已经躺下了,也没个动静。那会儿,也不知他是死了,还是睡着了。再后来,这屋里的人,进进出出,没个停,也不知谁是凶手谁是住客。” “你们谁睡在他身边?” 有两人出声:“我睡他左边。” “我睡他右边。” “你们一点血腥气都没闻着?” “整日在这黄沙漫天的地方走,我们几个的鼻,都不太灵,再加上那房间里不通风,早就闷着一股怪味,根本也闷不出血腥气,何况那人的被捂的严严实实,什么味也闻不着。” 看来,再问也是白搭,这些人白天赶路,走得辛苦,回房后倒头便睡,旁边就算睡了头猪,只怕他们也不知道。 “走,我们去房间里看看。”凤歌。 关林森拦住她:“我去就可以了。” 凤歌知道他是担心自己见到尸体会害怕,她笑道:“放心,不是第一次。”出于好奇,她在读书时,顺便将一本名为《洗冤录》的书来来回回翻了几遍,书上画着的那些尸体的图,她早就看惯了。 她毫无惧色的掀开了盖着尸体的被,下一刻,花容失色。 “呀……”她一头扎进了身旁关林森的怀里,身体微微颤抖着,“怎么,怎么这么难看。” 关林森骤然被她抱住,一时也是手足无措,两手悬着,不知是将她推开好,还是抱住她好。 最终心一横,将她抱在怀中,轻轻拍着她的背:“我在,我在。” “跟书上画的都不一样嘛,骗宋慈,呜呜呜……”凤歌被吓得眼泪都出来了。 关林森温柔地安慰她:“要么,你回去睡觉吧,这里有我就好。” “不要,好可怕,看过以后,我不敢一个人回去睡了。”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高真北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那,要么,我陪你一起睡?” “不要!” 那样更可怕了好不好!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六章谁是凶手 凤歌长这么大,头一回真正见到死于非命之人,顿时皇家贵女的高傲气质顿失。 在她心中,死人应该是全身干干净净,躺在床铺整整齐齐的地方,脸上表情安详,最好还有一丝微笑,哦不,微笑就不用了,但是,也不至于成这样啊。 巴蜀商人死之前一定十分的痛苦,整张脸都是扭曲着的,眼睛也没有闭上,整个嘴张着,一看就知道死得十分痛苦。 “你先回去,这里有我。”关林森轻声细语安慰着她。 经过几次深呼吸,凤歌呼吸终于平稳,站直了身:“好了,我没事,继续吧。” 关林森对此表示怀疑,不过,既然她是,那就一定是了。 再次掀开被,那股可怕的血腥气又一次扑鼻而来,凤歌这次虽然眉头微皱,但是,真的没有再露出作呕的神情,这适应的能力,当真惊人,关林森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她入江湖,若不是白道领袖,那必是黑道枭雄。 “验伤要将死者的衣服全部脱去……”关林森看着凤歌,虽然她刚刚表现出的适应力的确超强,不过,很少有女孩会乐意看见一个死男人的。 凤歌点头:“那你脱吧,难道,要我动手?” 嗯,这位殿下的想法,似乎与他想的不太一样呢。关林森眨了眨眼睛,凤歌笑道:“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哪里还有什么男女之防,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经验,不过我也是把《洗冤录》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的,不定能帮上什么忙?” 看着她跃跃欲试的模样,关林森觉得挺不可思议,记得自己当初训练的时候,杀狼杀虎,那是因为有性命之忧,所以才下手那样的狠准快,等危机解除的时候,看着血泊中被自己亲手杀死的猛兽,他又是怕又是恶心,开头还哭了两回。 而凤歌,只是被吓了一跳,一炷香的功夫都没有,不仅跟正常人似的,而且比正常人还要激动,也许,这只能用天赋异禀,不愧是天家贵女来解释了吧。 关林森心翼翼的将死者的衣服从他的身体上脱开。 由于凶器是正正的捅在心脏之上,大部分的鲜血已经从伤口流尽了,使得死者的皮肤整个泛出一种暗淡的灰白色,凤歌站在一旁,看着非常仔细。 “嗯,没有尸斑。”凤歌偏着脑袋,仔细看着尸体与床铺接触的部位,“果然是个骗,什么死了几个时辰以上,就会有尸斑的呢。” “那是因为这个死者身上的血已经快要流干了,所以才没有。”关林森详细解释道,“尸斑,那是因为尸体里残余的鲜血,凝固在体内会被按压到的部位,才会有的。” 凤歌这才恍然大悟,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果然是读万卷书,也得行万里路才是。”凤歌认真的点点头,她之所以今天一定要留下来,是有原因的,前些天的阅历日志,全都是毫无意义的内容,只有疑问,没有线索,也没有处理方案,更没有答案,将来回到宫中,交给父皇母后查验,少不得要自己这几天无所事事,什么正经事都没干。 唉,做储君不容易啊,为了写个工作总结,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不然,如此的良辰吉日,她没事往这血腥之地跑个什么劲,还不是为了写日志。 凤歌觉得今天的经历,应该足够弥补前半个月的不足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母后大人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这是后话。 “没有了。”关林森直起腰。 凤歌知道他的是什么,没有其他伤口了,全身上下只有这么一个细细的、圆圆的,被筷戳出来的洞,就因为这个洞,一条人命就这么没有了,想想也是真脆弱。 “可是,不对啊。”凤歌皱着眉。 关林森看着她,静静地等着她下文。 “你,他的身上只有一个筷的痕迹,那我们姑且认为他是被筷戳死的,但是,为什么他的衣服是好好的?” 凤歌着,挑起他放在一旁的衣服,那是刚才关林森才从他身上脱下来的。 “如果是被筷扎下去,人都死了,衣服上同样的位置,却什么都没有?完好无损?这衣服也太邪性了吧。”凤歌将那件衣服铺平,放在那个人的身上,果然,在伤口相同位置,衣服上却只有一点点血迹,还是人死了以后才沾上去的。 “如果这个人一开始就死了,然后被人穿上衣服,运回来,那也是有可能的。”凤歌提出了这个看法。 关林森不置可否,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吃饭的时候,他所坐着的位置,看似普通,实则是全场视野最好最开阔的地方,他需要保护凤歌,职责所在,因此,他需要看清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做什么,是否有可能会对凤歌不利。 如果想要从房间里出来,或是往房间里去,那就一定会路过大厅,那就绝对逃不过关林森的眼睛:“我确定,没有人从房间里出来过,也没有人从大厅进那个房间去。” 这间大通铺的位置比较特殊,由于是所有房间中,最便宜的,因此与公用的茅厕在同一边,另一间十人间大通铺,跟仓库在一边,虽然条件也不怎么样,有些霉味儿,但总比屎尿屁的臭气要强上许多。 “那,会不会是什么人,从厕所出来杀了他?” “不是不可能,但这样,就必须是蓄谋以久,而不是冲着他身上带的什么红货,或是钱财了。”关林森微微低垂着眼睑,忽然发现,门边上还倚着一个人,高真北。 “你在这干什么?”关林森问道。 “看热闹。”高真北回答的十分坦然,“顺便替你们挡住一些不该进来的人别让他们进来。” 凤歌觉得高真北有些不对劲,她怀疑的上下打量着他:“你今天怎么了?”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七章谁是凶手(二) “我怎么了?”高真北淡定的直视着她的眼睛。 那双深褐色的眸深不见底,凤歌只感觉到他似乎在嘲笑自己。 “你以前都是冰冰的,冷冷的,可是今天你却似乎挺……积极?”凤歌想了半天,终于想到这么一个词。 高真北摸了摸鼻,没有话,他将那只抵在门上的手挪开。 见那只一直阻挡着他们的手放下了,好事的八卦群众得到了“允许进入”的错误信号。 嘈杂的声音伴着人潮涌进来:“怎么样了怎么样了?”“查到没有?”“凶手是谁?”“什么时候死的?” 虽然他们因忌讳死人,而不愿意十分靠近,但是,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个没完,也是让人够烦心的。看来高真北站在那里,还是真的很有用处的。 好在关林森的仵作工作已经完成,吵闹对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凤歌逆着人群,向大厅走去,高真北坐在那里,手里又多了一碗酒,他却只是看着酒碗出神,没有喝下去。 “刚才,谢谢你了。”凤歌真诚的。 高真北点点头,默默的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背后响起了一个慢条斯理的声音,传到凤歌的耳中,却不啻于一声惊雷:“你就是真正的凶手吧……” 凤歌回头,宇文寒涛站在灯下的阴影中。 又……来了…… “你谁是凶手?”凤歌不解,宇文寒涛抬起右手,定定地指着高真北:“他,他就是凶手。” “命案可不能随便栽赃的,你这么,可有证据?”也难怪凤歌根本不相信他,刚才他还关林森和凤歌是什么黄沙飞鹰呢,这人可是有信口开河的黑历史的。 灯下,宇文寒涛的脸部线条冷硬非常,他看着高真北:“你先回的房,我、关林森、素明泽,都还留在大厅里,都没有进去。房间里,只有你一个人在。而那二十间大通铺的房间里,也只有死者一个人在,除了你们,别人都在大厅里,看热闹。” 这个热闹,就是指关林森痛打宇文寒涛,大家乐得纷纷下注的事,难得他提起这件丢脸的事,还如此坦荡,凤歌倒觉得这人还有点意思。 高真北完全没有要辩解的意思,他自顾自将碗中的酒一口喝干,随手将碗丢在桌上,转身就走。 那只碗倒在桌上,随着惯性,慢慢向前滚动。 本想帅气的指证一下凶手,然后得到围观群众们的欢呼与掌声,最好这个漂漂亮亮的姑娘眼里再闪着崇拜的目光,那就更完美了。 没想到,高真北根本连话都懒得跟他,就当没他这个人似的,宇文寒涛气结,冲上去,想要将高真北抓住,脚下却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撞着了桌。 “啪!”那只陶碗从桌上摔落在地,砸了个粉碎。 宇文寒涛被这声音一惊,前方高真北的脚步也停下来,转头,望向老板黄雕的位置。 “我看见了,这碗是他给撞掉地上的。”黄雕对着高真北挥挥手,“与你无关,我自会与他结账。” 宇文寒涛叫道:“那碗本来就要掉下去了,我不撞,它也会掉下去的!” “可是,你撞了。”黄雕拿着笔和本,一边记着还一边大声念着:“精制黑陶油滴天睛碗一只,二十两银。” 他那双眼睛翻起来,瞄了宇文寒涛一眼:“宇文公,你已经欠店一百五十两银了,要是不够的话,是不是该让家人送一趟?如果需要用我们的信鸽,再另收一百两,如果让我们二跟着去取,那要另收五百两。” 宇文寒涛大张着嘴巴,他出来是为了追缉“黄沙飞鹰”,别现在连鹰毛都没看见一根,就算追上了,将他们拿下,赏金也不过是一百两银,离付得起账,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你就是凶手!”宇文寒涛指着高真北的背影大声,“我有证据!” 高真北转过身,没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你,你还偷偷溜到厨房去了!是想把做为凶器的筷放回去吧?”宇文寒涛昂首挺胸的大声。 高真北还是面无表情。 厅里一片安静,围观群众们的目光齐齐地望着高真北,站在一旁的鸡毛三问道:“就你一个人看见的?” “嗯。” “那就是孤证,死无对证?”鸡毛三的话让宇文寒涛再次语塞。 在宇文寒涛自己都想放弃的时候,忽然听见从围观人群里传出一个破锣嗓音:“我也看见了!” 是那个因为意外下错注,反倒赚了一笔的矮,方才在宇文寒涛与关林森打斗的时候,因为下错了注,所以根本不关心打架的情况,而是心如死灰的望着通向厨房的路,寻思着一会儿进去摸把菜刀死了算了。 就在场里打得最激烈地时候,他看见,有个高大的人影一晃,进了厨房。 “的确是你。”那个矮看着高真北。 周围的人一下炸开,离高真北近一点的人,都不由自主向后退,生怕高真北一个恼羞成怒,随手便将他们也给杀了。 宇文寒涛的手,早已按在剑柄上,就等着与高真北殊死一战,以挽回刚才与关林森对战时丢掉的面。 “等一下。”凤歌与关林森从发生命案的大通铺房间里出来,凤歌软软的声音从人群后面传出来,她慢慢走过来,两边的人为她让开一条道,她站在高真北面前,宇文寒涛开口:“姑娘,快过来,心他暴起伤人。” “他不会伤人的。”凤歌转头冲着宇文寒涛一笑,“他也没有用筷杀人。” “不止一个人看见他进厨房了……”宇文寒涛觉得眼前这个姑娘真是不可理喻。 站在凤歌身后的关林森出一个让宇文寒涛再一次觉得三观破裂的事情:“胸口上的那个伤痕,不是真正的死因,那个人,死于中毒。” “什么?!”宇文寒涛失声叫了出来。 死者身上的确没有其他任何的伤痕,但是,在他的手指缝里,发现了一些青黑色的痕迹,那是一种特别的毒药,无色无味,中毒的人死的时候也不会痛苦,死得时候就像睡着了一样。 毒素随着血液流动会在体内留下那些斑点,有经验的人一望便知,但是,如果死者体内的血液大量减少,就很难再查到,就算是仵作,也可能会误将毒斑认做尸斑,导致真正的死因被掩盖。 凤歌同情的看着石化状的宇文寒涛:“所以,就算他进了厨房,他也不会是凶手。” “可是,他进厨房干什么?”宇文寒涛不服气。 “。”梁晶晶妖娆的身影一扭一摆的从后面走出来。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八章妖女 有时候男人的心理是很奇怪,娇羞的女人看多了,喜欢泼辣的,端庄的女人看厌了,喜欢风骚的,在这黄沙道上跑的男人,谁没在楚馆为姑娘一掷千金过。那里的姑娘们都是柔声嗲气,陪着十二万分的心,像梁晶晶这样行事张扬,烈焰红唇里出的话,连笼烟楼里的莺莺燕燕都不会挂在嘴边的。 现在梁晶晶扭着腰肢出来,为高真北作证,他进厨房是为了与她在一起厮混,这让志在必得的宇文寒涛,将已经想好的话噎回了肚里,竟是一句话也不出来。 厅中的人,齐齐地望着高真北,往来这条道上的人不少,不是没有人对梁晶晶动过念头,只是如她这般的嚣张,自然也是有嚣张的本钱,这里所有的人,没有一个敢在她面前放肆,只有她去别人,哪有别人她的,黄雕和那几个虎视眈眈的伙计,显然不是好惹的。 黄沙旅馆虽不做人肉,但是,附近时不时也会发现一两具商旅打扮的尸体,据,都是曾经对梁晶晶有过不轨之举的人。 所有人都认为梁晶晶是黄雕的女人,虽然嘴上花花,但是谁也动不得她,没想到,今天却听见她亲口自己与高真北“点蜡烛”了,而坐在一边的黄雕,听着就像没听见似的,脸上的表情一点变化也没有。 再看高真北,身材高大威猛,那张脸也是剑眉星目,叠暴着英雄气,与黄雕一比较,的确是好看了许多,莫是女,就算是以男的审美眼光来看,也是高真北强过黄雕太多了。 正当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梁晶晶与高真北的绯闻八卦上的时候,黄雕慢慢悠悠的问了一句:“不知这位兄弟,有没有看出死者中的是哪种毒?” 关林森摇了摇头:“我对毒物研究不精,哪里知道这是什么毒。” 不知为什么,站在他身旁的凤歌,觉得他目光闪烁,似乎在逃避些什么。 黄雕冷哼一声开口:“这是你们大恒国才有的,听,你们前面有个德宗皇帝,他管不好自家后院,贵妃与淑妃争宠,贵妃正是用这种毒药,毒死了淑妃,又将她全身的血放干,想要将痕迹抹除,很可惜,也如同这次一样,留下了一点点的痕迹,最终事发,被德宗用一根白绫送上天跟淑妃团聚了。” 虽然民间一向都喜欢传一些皇家秘辛,无非是太监宫女嚼舌根的时候被外人听见,以讹传讹,越扯越远,但是德宗朝的二妃争宠闹出的惊天大案,知全部都在宫中终老一生,淑妃的宫人终身禁步锦绣宫,贵妃的宫人终身不出祺祥宫,而派去缢死贵妃的人则是德宗的贴身暗卫,那位暗卫,对德宗忠心耿耿,绝不可能出一个字。 就连身为储君的凤歌,也只是知道德宗朝几乎同时死了两个地位极高的妃,她们平时关系不好,仅此而已。 黄雕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凤歌故作天真问道:“皇宫戒备禁严,老板还能知道的这么清楚,就好像亲历似的。” “姑娘,想套我的话?”黄雕皮笑肉不笑的瞅着凤歌,直盯得她心里发毛,好在关林森就站在她身边,从他身上传来的热度,让凤歌感觉到一股足以让她安心的力量。 凤歌又继续:“我是大恒国的人,却从来没听过这种毒药。” “皇家专供,内廷御医特制,你一个孩家家的,哪里会知道。”黄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别了!”原本烟视媚行的梁晶晶,忽然柳眉竖起,一双剪水双眸中透出厉色,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黄雕缩了缩脖,不再吭一声,梁晶晶又恢复了方才那个柔若无骨,走一步要扭三扭的模样:“各位客官住店嘛,就不要讲究这么多,哪里的黄土没埋过人呢,哪个城池里没个冤死的,各位对财神爷的虔诚,想必财神爷也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文财神赵公明,武财神关云长,这两位大神,任是什么孤魂野鬼也不敢在他们面前造次是不是?各位就安心睡吧,明儿黑风暴过了,还得赶路呢。” “可是,那个死人……”有人声的提出抗议,再怎么胆大包天,也不能和死人睡啊,这得是多大的心啊。 梁晶晶使了个眼色,早有伙计过去将那个死者卷了起来,抬出房间,又将那土堆砌成的床铲去了被血染透的部分,起码从表面上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厅里的人陆续回去睡了,就连那间房里的人,也都回屋了。 凤歌没有动,关林森依旧站在她身后,高真北打了个呵欠,道:“回去睡觉,明天还要赶路。”一面伸手想要去拍关林森的肩膀,关林森向一旁横跨出一步,高真北奇怪的看着他,又看看凤歌:“他这是怎么了?” “你们三位慢聊,我可得回去睡了。”梁晶晶娇声软语,转身便要走,黄雕压着声音:“晶晶,是你做的吧。” “老黄,你这是的什么话?我怎么听不懂?”梁晶晶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黄雕。 黄雕又将身上的外套裹裹紧:“他根本不会信守诺言,你为什么还要替他办事?” 一时间,大厅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关林森全身绷紧如蓄势待发的硬弓,与高真北对峙,而塌腰缩脖的黄雕也与风情万种的梁晶晶四目相对。 高真北向后退了两步,找了一张靠墙的,大马金刀的坐下,双手抱胸,两只脚随意的搭在桌上:“既然都知道了,也没什么好装的,你们想从哪里听起?” 凤歌沉声道:“从你们俩是怎么认识开始起吧。” “到底是女孩,对这种无关紧要的事这么上心,罢了,反正夜还很长,我就慢慢给你们听好了,晶晶,你同意吗?” 梁晶晶坐在桌上,一双金莲悬在桌边晃荡,笑道:“既然你都已经决定要了,还问我做什么。”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七十九章旧情 燃烧殆尽的蜡烛被伙计无声无息地换成了新的,昏暗的大厅又明亮起来,就连黄雕阴郁的眼中都跳动着火光,如同回到了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年少岁月。 “要我和梁晶晶的关系,就要从黄雕和梁晶晶的关系起,这两位的关系,我不好,还是让这两位自己来。”刚才还一副要马上讲大故事的高真北,竟然就这么收住了,他就这么靠在墙上,看着梁晶晶和黄雕。 这一脚刹车令人始料未及,梁晶晶露出一脸见鬼的表情:“你还是这么不要脸。” “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我了,早该习惯才是。”高真北不知什么时候又顺了一瓶酒,自斟自饮,打定主意不开口。 梁晶晶抬眼看了一眼凤歌,轻轻叹了一声:“我和老黄的关系,并不像你们想的那样,我们只是同袍而已。” 同袍,在这片大陆上,只有军队之中的人,才会如此互相称呼,凤歌的眼神中满是疑惑,北燕与西夏从来都看不起女人,认为军队只是男人的天下,只有大恒的军中,还有一些女性的存在,难道这两人竟然是逃兵吗? 看出凤歌心中所想,梁晶晶笑道:“我们可不是逃兵,我们的队伍已经被抛弃了,再也,不存在了。”大恒立国以来,被撤销建制的队伍只有一支,那就是寒山铁骑,主帅刘觥弈因兵败被处斩,所有士兵被打散,编入其他的队伍中,许多士兵不忿不满,没有服从安排,而是自行散入民间。 寒山铁骑,从大恒皇朝一柄战无不胜的利剑,变成了逃兵的代名词,少部分依旧留在军中的寒山铁骑旧人,则是想法设法把自己这段历史削去,以免落人口实。 当初护卫在刘觥弈身旁的十八位忠实精英铁卫,每一位都拥有过人之能,任何一位站出来,都会成为独霸一方的噩梦。在削去寒山铁骑时,起先对这十八位铁卫采用怀柔政策,当先皇发现在“怀柔”政策,他们并不领情之后,便采用了铁腕,派出大量人手,去追杀这十八个人。 他们有能力,又心怀怨恨,难保不会振臂一呼,再次集合起一支或是更多的队伍,将大恒皇朝推向毁灭的深渊。 诉往事,梁晶晶的声音柔而有力,没有一丝方才腻人的甜嗲:“我与黄雕,就是十八铁卫之一。” 其实方才凤歌已经猜到了,寒山铁骑的事,是她的祖父临死前最为后悔的一件事,也因此,父皇继位后,没有继续执行对十八铁卫的追杀令,而是就让这件事永远的沉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 莫名的追杀,又莫名的停止,让国人议论纷纷,然后,就是与东宁的贸易关系改善,国人转而将大量的热情投入到与东宁的生意之中,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还会提起这件事之外,大多数年轻人已经不再关心曾经发生了什么。 曾经发生了什么对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影响,关心那么多有的没的,还不如好好的关心怎么多赚钱,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既然已经无法挽回,就这么过安生日也挺好,所以我和黄雕就在这里开了黄沙旅馆。”梁晶晶抬起头,将落下挡住眼睛的头发轻轻拨到耳朵后面,她扬起头的那一瞬间,又露出了曾经沙场喋血的刚硬气质。 “只是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竟然还有人惦记着我们。”梁晶晶的语气中带着满满的讽刺。 黄雕无声无息的被下毒,名将愁,使得他曾经挺拔的身躯缩成一团,他的腰始终佝偻着,脖向前伸,皮肤皱成一团,眼睛模糊,牙齿松动,明明只有四十出头的壮年人,看起来却像有七十高龄。 “很快,就有人送信过来,让我们将这个巴蜀商人杀死,然后将他的尸体送到大恒、西夏和北燕的三国交界之处,换取解药。黄雕他却不愿意,那,只好我代劳了。”梁晶晶起杀人的事情,就好像杀一只鸡似的。 “你杀了他,送尸体过去的时候,就会被抓住,解药?根本不会有的。”黄雕声音低沉,“大恒皇族的人,没有一个守信。” “皇族?”凤歌惊讶,“是谁?” 梁晶晶笑道:“也不怕告诉你,正是当今大恒皇帝的亲弟弟律王爷。前来的人手持的是律王府的印信,老黄中的美人白头名将愁,是皇宫大内特有,毒死这个商人的药,也不是民间常见之物,只怕这又是一次皇室内部倾轧的结果,这个商人,不知怎的招惹上了皇家,也真是自寻死路。” 提起大恒皇朝,梁晶晶的语气满是不屑与唾弃,想来还在为当年的事情耿耿于怀。 “我与高真北,曾经在边境一场阻击战中相遇,他被我暴揍了一顿。”梁晶晶眼睛瞟向高真北,眼里满是得意。 高真北只管埋头喝酒,并没有反驳,他只是轻笑:“你怎么不是在什么情况下把我暴揍了一顿?” “这不重要,结果就是我把你给暴揍了一顿。”梁晶晶一扬下巴,“然后寒山铁骑就散了,再也没见过他。” “好了,故事完了,姑娘该回去睡觉了。”梁晶晶拿起一支烛台,要将她送回房去。 凤歌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你把他揍了一顿,之后再也没见过,所以,他要替你掩饰杀人的罪行?中间的过程是不是跳过了什么重点?” 看来这姑娘着实不好糊弄,梁晶晶无奈的笑道:“这么的年纪就喜欢刨根问底可不好哟。” 高真北将最后一口酒喝干,将碗丢在桌上:“做人还是老实一点好,你看姑娘也不是好骗的。”他站起身来,又去搬酒:“还是听我告诉你故事的另一个真相吧。” “在边境与寒山铁骑大战时,我与梁晶晶落单,那时不巧遇上了黑风暴,我们俩被卷到沙漠腹地,过了好几天,她一点在沙漠里生活的经验也没有,很快就将带着的水耗干了,我将自己的水给了她,然后带着她到了绿洲,没想到,等她的身一恢复,趁我不备,就将我打昏。” 高真北起这件事的时候,转头看了一眼毫无悔过之意的梁晶晶,凤歌则是微微皱起眉头,梁晶晶忙:“你可别被他骗了,你可知道他是怎么把自己的水给我的吗!喂水就好好喂水,嘴对嘴喂过来是什么意思!” “你以为我没有试过吗,根本灌不进去,你那会儿牙关紧闭,要不是把你的牙关撬开,你根本一滴水都喝不了。” “哼,借口。”从现在风情万种的梁晶晶嘴里吐出这样娇嗔的话,还真是完全不同的观感。 凤歌轻咳了一声:“所以,高真北是因为对你余情未了,所以才想要替你掩盖吗?” “是,但也不完全是。”高真北又坐下,“如果这个商人的尸体真的被送到边境上,一场战事难以避免,到时候,我的生意也要受影响。” “就是为了钱。”高真北淡淡的着,只是他望着梁晶晶的眼神,却似乎不是这么个意思。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章毒药 搁在柜台旁的沙漏一点一点的从细口向下流,计算着时间的流逝,大厅里一时间无人话,有伙计从后面绕出来,恭恭敬敬的对黄雕:“黑风暴已经变了,不出意外,太阳出来之前,就可以停止。” “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会亮了,我把这尸首按他们的要求放到边境去。”梁晶晶从桌上跳下来,准备回房,看似已是垂垂老矣的黄雕,身手敏捷的站起身,从柜台后抓住她的手:“你不能去。” 梁晶晶白皙的脖微微一偏,妩媚的看着黄雕:“我不去,谁去?这丫头给你的解药,到现在也看不出一点效果来。” 着又瞟了一眼凤歌。 “谁都不准去。”方才抓住梁晶晶的动作,似乎耗尽了黄雕全部的体力,他又颓然坐回椅上:“谁都不许去,那里,有去无回,莫再上那些皇室中人的当。” 梁晶晶的笑声如银铃一般在厅中回荡:“老黄,你真当我傻呀,当然是去偷解药啦,我才不相信他们会这么好把解药给我呢。” “不许去!”黄雕用力一拍桌,想要站起来再拉住凤歌,却整个人忽然脚软似的瘫了下去,梁晶晶见状心中一惊,右手在柜台上一撑,飞身跃过,扶住黄雕,发现他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梁晶晶伸手去探他的脉息,只觉手指下的那一块皮肤虽仍在跳动,却是脉象混乱,时有时无,时疾时徐,有两种药力在他的体内横冲直撞,身体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导致了暂时的昏迷。 “你到底给他吃了什么!”梁晶晶怒视着凤歌,如果不是因为凤歌身边站着关林森,现在梁晶晶要将凤歌给生吞活剥了。 “就是,就是解毒药呀,我的药绝对不会有问题。”一向镇定的凤歌,见黄雕现在昏迷不醒的模样,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高玄武从黄雕怀中取出方才凤歌给的的瓷药瓶,打开闻闻:“药的确是好药,只可惜,不对症。” 他倒出一颗,拿在手中:“寻常毒药或是凝血或是反其道而行之,这瓶解毒药,也是对血液类毒药有效,但是既然是美人白头名将愁,是对大脑刺激,伍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正是因此。不对症的解药,也是毒药,现在黄兄身中两样剧毒……” 不用继续往下,众人也明白了他的意思,现在能救黄雕的,除了对症的解药之外,还得再寻一样名为千秋红的草,那种草,通身全红,服之,则会全身凝血而亡,正是与凤歌手中解药相生相克之物。 千秋红这种草在大恒常见的很,甚至有些大户人家会拿它种在院里做为园林装饰,看着红通通一大片的喜庆,正常从也不会没事蹲在地上薅草吃。甚至在林翔宇的县衙里都种了一排。 但是,也只是在丰饶的大恒常见,在大沙漠里,只有坚强的风滚草和骆驼刺挣扎求生,这种日日常见的千秋红,想要也不可得。 “我们随你回大恒取药。”凤歌看着黄雕,心中满是愧疚,如果不是她多事,至少弄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能耐救人再动手,黄雕也不会变成这样。 有错就要改,造成了损失就要马上补救,至于从这里回到边境,再到西夏,一来一回要折腾多长时间,人命关天,暂不放在考虑范围之内。 沙漏落下了最后一颗沙,在观察口的伙计的声音传来:“天亮了,黑风暴停啦。” 凤歌马上就要回房收拾行李,却看见坐在一旁悠哉游哉的高真北:“千秋红呢,我正好带了几颗,本来是想带去西夏卖的,如果你们现在就买下来,我当然更高兴,开个价吧。” 梁晶晶叉着腰:“你喝了老娘那么多酒,随便一坛都能买得下你那棵破草,赶紧拿过来,别那么多废话!” “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高真北悻悻回房,从包裹中取出了一颗包得好好的千秋红,“我这可是拿出了给杨贵妃送荔枝的打包技能,新鲜着呢,入土就能活。” “下口就得死。”梁晶晶从腰间抽出一把细巧弯刀,将千秋红斩成细碎,喂入黄雕口中。 又是一阵挣扎,黄雕的脉息平稳了许多,眼睛慢慢睁开,此时,又听见观察口的伙计大声嚷着:“老板老板,外面有人过来了,二十几个,都骑着马。”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一章对敌 漫漫黄沙地,若不是有伙计引路,凤歌根本就看不出黄沙客栈的入口在什么地方,可是这群人却熟门熟路的停在了与周围浑然一色的客栈门口,在精钢打造成的门板踹了几脚,惊天动地般的声音在门厅里回荡。 那动静听起来着实不那么友好,素明泽也被惊动,从房间溜达出来:“这是怎么了?莫不是老板在外面欠了什么债,债主摸上门来了?” “来找我的。”梁晶晶揽镜自顾,将歪了的发簪重新插了一回,“就是尸体换解药的那帮人。” 能无声无息给黄雕下药的人,自然也不是易予之辈,只怕一早就盯上了在黄沙客栈的这些,梁晶晶笑道:“灶上还炖着鸡呢,你们帮我看着火,我去去就来。” 着,她就要拾阶而上,走出这间客栈。 “你的墓碑上,想刻什么名字?”黄雕忽然开口。 梁晶晶停下脚步,转头,巧笑倩兮,温柔地看着他:“你在什么呢,你莫不是想独吞那只鸡?” 她企图转移话题的梦想破灭了,黄雕低沉着声音:“那些人一开始找上我,就没有想要交出解药。” “一开始我就知道。”梁晶晶昂首一笑,“所谓‘救命稻草’,所谓‘饮鸩止渴’,谁不知道不仅无益,还会要命呢,只不过……”她轻轻一叹,素来妖娆霸气的艳容上,也流露出一丝无奈的轻笑。 “我岂能坐视你就这样一日日的衰老下去,就算是陷阱,我也会睁着眼睛跳下去,有一点机会,都不会放过。” 黄雕手撑着柜台,颤颤巍巍站起来:“你若去,我马上死在你面前。” “好啊,那我们比比谁先到奈何桥。” “你!” “你什么你?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你一直憋着劲装死,我和你一起逃到这个鬼地方来,什么大恒什么朝廷什么家国,早就没了,你还不肯,告诉你,你生是我梁晶晶的人,死是我梁晶晶的死人!还有!我就不信了,你今天还能死在这里!” 着,她几步跃过来,扑倒了黄雕,抓起一根绳,左一圈右一圈,将黄雕给绑了个结结实实,还拿了块大馒头,把他的嘴给堵上,又心的用绳给勒上了一圈,保证他吐都吐不出来。 技术娴熟,操作流畅,一看就不是第一次。 可怜黄雕英雄一世,如今却体衰力竭,就这么被捆成了一个球,梁晶晶拍拍手上的灰,对黄雕抛了个媚眼:“跟姑奶奶斗,下辈吧!” 铁门打开,梁晶晶一步三扭的从地下慢慢走出来:“哟,几位爷来得这么早。” “少废话,人呢?” “死啦。”梁晶晶单手从地下拖出了那个巴蜀商人的尸体,众人齐齐下马,为首那人上前,梁晶晶向后一退:“解药呢?” 一只白色瓷瓶,从空中抛过来,梁晶晶一手接住,打开,正要低头去闻,另一只手飞快的接住直逼面门而来的利箭,箭杆在她的手中折断:“这是何意?” “将来要是有人问起这个人是怎么死的,老板娘要是忽然想真话,我们也很为难啊。”话的功夫又是连珠三箭接连飞来。 梁晶晶身如旋风一般飞起,那三枝箭被裙摆卷起,落在梁晶晶手中,轻松一折,三枝箭齐齐变成两段。 “老板娘好功夫,不知这样又如何呢?” 弓箭手齐齐让开,身后五人手中拿着铁砂火铳,这种铁砂火铳,威力极大,一抠扳机,铁砂如扇状喷射而出,能把人喷成筛。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二章谁是谁 铁砂火铳,是西夏匠人近几年来的新发明,不仅枪贵,连弹药也很贵,装填一次又要许多时间,目前只有各国的豪门贵族买来一些玩玩,没有人想过用它来做正经的杀伤武器。 眼前却有五个人手中拿着铁砂火铳,不可不,这支队伍背后的势力相当的强大。 “你们要我做的,我已经做了,你们在恒国,我们在黄沙道,井水不犯河水,又何必苦苦相逼。”见了铁砂火铳,梁晶晶大声喊道。 为首那人翻身上马:“兹事体大,也请娘体谅体谅我们这些做下人的了。”罢,他的手一挥,五个黑洞洞的枪口,同时喷出无数铁砂。 梁晶晶似早有准备,在枪响前一瞬间,身就地一滚,向开枪者的身前滚去。 沙地上被铁砂溅起点点扬尘,如同被暴雨侵袭一般,只可惜,没有伤到梁晶晶一星半点。 枪响前的那一滚,让她完美地避开了所有的铁砂,那些持枪者身前两尺的范围之内,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的身如一阵旋风,席卷至他们身前,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便跳起来,左右手长刀挥舞,刀光过处,血花四溅。 “呵呵,铁砂火铳么?在废物的手中拿着,还不如烧火棍好使呢。”梁晶晶冷笑道,着,她飞身向马上那人侵袭而去。 如雪刀光横扫,向马上那人的面门砍去,那人身后仰,一招“铁马巡桥”横仰在马鞍之上,顺势翻下马背的同时,一枝黑色弩箭飞射而出,射中梁晶晶的胸口。 梁晶晶向后翻身,仍是被擦过胸口,将半边衣服划破,衣襟布片在风中飞扬。 那人冷笑:“我这弩上也有剧……”话到一半,卡住了,他发现梁晶晶正在脱衣服。 衣服从被弩箭射破的地方撕开,掉出两个馒头。 “还是这样舒服些。”声音有些嘶哑,是清朗的少年声音,“梁晶晶”冲着那人一笑,勾了勾手指。那样妩媚的脸,配着却是男肌肉突显的身体,出手,便是锋芒毕露、强横霸气,长刀过处,卷起了强劲的气流。 马上那人以长剑相迎,金属激烈撞击的声音震耳欲聋。 “你到底是什么人?” “梁晶晶”只是笑着,没有回答,手腕一翻,刀锋向那人脖颈之间划去,那人变招,一柄长剑护住要害,舞了个风雨不透,杀气与刀兵纵横交错,一刀一剑化为两条银光闪闪的巨龙,亮着爪牙,在滚滚黄沙中翻腾不休。 两人缠斗,周围的人想帮忙却无从下手,生怕误伤了首领。 那人一声厉喝:“客栈里的人,一个不留!” 围站在一旁的人得令,马上向入口处跑去,入口处的精钢板虽然结实,却只是为了防风沙,而不曾防得住雷火霹雳弹,三颗黝黑的霹雳弹带着燃烧的引信,向钢板落下,三声轰然巨响之后,精钢板被炸上了天空,黄沙客栈最坚强的盾牌,被炸开了。 凤歌端坐在客栈正中,神情平静,毫无惧色,好像冲进来的人与自己毫无关系似的,首当其冲涌进来的人挥着刀,就要向凤歌冲去,却被从天而降的开水淋了个正着,嚎叫着在地上打滚痛呼。 第二拨人依旧悍勇向前,凤歌一笑,将桌上烛台随手向地上砸去,一道火焰形成的墙壁陡然腾起,避之不及的凶徒被烧了个正着。 火焰减弱之时,第三拨人想要冲过去,却发现凤歌已经不见了。 “搜!”他们的人四散开来,一间一间搜着客房,几间客房搜下来,却空无一人。 在一条幽暗的走廊尽头,凤歌还是站在那里,微笑得看着他们。 这次,他们不敢贸然上前,拿出手弩,对着凤歌射去,凤歌连躲都没躲,弩箭碰到凤歌,却发出了金属的声音,原来,那只是一面大镜,凤歌本人,却并不站在那里。 “抓到你,就把你碎尸万段。”他们咆哮着,向前冲去,冷不防斜刺里,伸出一根铁棍,将跑在前面的几个人绊倒在地。 接着,又传来几声惨叫,那几个被绊倒在地的人,顿时没了气息。 “还有要过来吗?”凤歌温柔的声音,此时听起来却令人毛骨悚然。 还剩下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犹豫了半晌,还未决定是进是退,只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眼花,重重摔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凤歌从夹道里转出来,笑道:“老板娘,你的迷烟当真好用。” 站在她身旁的梁晶晶自豪的一扬头:“那当然,五两银才能配得一钱出来,一分价钱一分货。” 伙计们将这些人尽数绑起,凤歌有些担心在上面假冒梁晶晶的关林森,想出去,梁晶晶拦住她:“我去看看,万一上面还没打完,你上去岂不危险?” 梁晶晶一探出头,迎头就是一蓬沙洒过来,关林森与那人的战斗已至尾声,那人困兽犹斗,长剑向关林森的下盘扫来,关林森以长刀为支撑,借力在空中一个翻腾,又重又狠当胸一脚,将本已站不稳的人踹了个结实,他的身体如离弦的箭一般,狠狠砸在了黄沙之中,腾起一阵沙尘。 他想要挣扎着再站起来,忍不住嘴一张,一大口鲜血喷出,又无力地躺回地上。 闪亮锋利的刀刃,停在他脖的动脉旁,紧紧地贴着:“现在换我问你了,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赶尽杀绝?” 那人冷笑一声:“你刚才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为何要回答你。” 梁晶晶拍干净了头上的沙,对着入口喊了一声:“妹,他们打完了,上来吧。” 又看着关林森赤裸着的上半身,撇撇嘴:“顶着我的脸,这么一副伤风败俗的样,真是毁我清誉呢。” 原来,就在梁晶晶放倒黄雕之后,想要独自一人去面对这些杀手时,凤歌阻止了她,她让关林森上去想办法把这些人给引下来,她则是在下面指挥着其他人利用这里的地形还有昏暗的光线,将客栈内部改造成了的机关室,可以最大限度的将这些人一打尽。 只是没想到关林森这么拼命,凤歌不由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怕。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三章巫蛊 “你有没有受伤?”凤歌一出来,就跑向关林森,仔细检查他的身体。 关林森偏过头看了她一眼,就这么一个空档,刀下那人搁在一侧的手无声无息抬起,两支飞梭,一支向凤歌,一支向关林森。 遭遇激变,梁晶晶与关林森都应变不及,何况身无武功的凤歌。 一支黑色弩箭,正正射中凤歌的心脏,她软软的倒了下去。 关林森心神俱裂,手中利刃力道减弱些许,地上躺着那人突然提气,瞬间他的腰背肌肉绷紧,腿支起用力,整个人从平地弹了起来,扑向关林森,关林森长刀还未抬起,便被他一把接住,向准备上前相助的梁晶晶掷去,刀锋穿过她的腿,梁晶晶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接着他卡住关林森的脖,将他摔在地上。 头部着地,关林森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耳朵里只有嗡嗡的耳鸣声,听不见任何声音,那人的膝盖紧紧地压在关林森的胸前,一手狠命地掐着他的脖,关林森脖上的青筋暴起,失去空气的肺部不堪重负,他努力睁开眼睛,眼前一片金星直冒。 就在他几乎昏厥之时,忽然感到脖上的压力顿失,然后,那个人的身体重重地倒在一边。 肺中再次涌入晨间沙漠中清凉的空气,关林森精疲力竭地深吸一口气,吸到一半,只觉肺部疼痛难当,化作了一阵猛烈剧咳。 他十分吃力地想要坐起来,一双金丝软甲,寻常刀剑伤不了她一分一毫,再看着地上那个已没了气息的人,关林森一脚将他踢翻过身来,胸前一枝青色的利刺,天水碧,淬有剧毒,极尖细,专破护身罡气,就算是金钟罩铁布衫,遇上了也一样没救…… “对不起,我没告诉过你。”凤歌十分内疚,如果不是因为看见她倒下去,关林森也不会关心则乱,才让这人得了机会反击。 关林森笑着摇摇头:“现在你不是已经告诉过我了?” 凤歌扶着关林森回到客栈厅中的时候,正看见高真北替梁晶晶拔刀,那样长的一把刀,从梁晶晶白生生的腿贯入,又探出好长,鲜血不住的顺着刀刃往下流,看着实在惊心。 “准备好了?”高真北看着梁晶晶,右手伸向刀柄。 “少废话,老娘怕过什么?”梁晶晶催促着。 高真北以极快的速度将刀抽出,鲜血四溅,他将早已准备好的金创药撒上去,血流太快,很快便将药粉冲散了,高真北连点她几处穴道,血流的速度只是减缓,却没有停止。 “用这个。”凤歌将自己带出来的药膏递给高真北,这种半透明的药膏粘性极强,血液也无法将它冲开,很快便止住了血。 高真北松了一口气。 “能不能帮我看看他有没有事?”凤歌将关林森也扶过来坐着,高真北看了看他的脖:“没什么大碍,这几天话会受影响,别的没什么。” 这会儿黄雕已经被松开,看着梁晶晶的样,他原本一肚的气,也都消失无踪了,衰老的脸上写满了忧愁,梁晶晶笑道:“干嘛啦,我还没死呢,你这是什么表情?” “哼,我可不是同情你,我是在同情我的客栈,这么一闹,这店是开不下去了,里面那么多尸体,只怕要变鬼屋了。” “鬼屋?”梁晶晶好像听见了什么不得了的笑话似的,笑得不能自已,伤口传来的疼痛才让她收起了张扬的笑声,脸上却依旧是笑意未绝,声音轻柔,好像在追忆着过往:“青缨碧灵枪下,死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会儿你跟我鬼屋?” 早有伙计端来一盆温热的水,让素来爱干净的梁晶晶净面擦伤口,梁晶晶笑道:“你倒是机灵。” “嘿嘿,不敢居功,这是老板刚才让我烧的水。” 一向能会道的梁晶晶忽然不吭气了,她低着头,慢慢的用软布擦着伤口附近的血污。 看着三人之间诡异的气氛,凤歌出声引开话题:“这伙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杀这个巴蜀国的商人?” 梁晶晶没吱声,黄雕接话道:“会用,也用得起铁砂火铳,又来得这样快的,除律王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这个商人的行李中,有巫蛊世家的东西,只怕是帮律王害了什么人,又被灭口的。” 听着“巫蛊世家”这四个字,一向觉得自己已经是博览群书,见多识广的凤歌,感受到了知识的空白:“这个巫蛊世家是做什么的?” “就是用下蛊或是下降头的方法,害人,或是让别人听自己的话,或是让人死于非命,在巴蜀国,这个家族已经传承好几代了,连巴蜀国的人都厌恶他们,他们家族中也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去做这种事,只剩了几个坚持传统,想来这个商人就是其中之一。” 凤歌想起了林翔宇收来的那三个人皮娃娃,忙问道:“那,作法是不是都在人形的东西上面施咒?” “对,写上或是刻上想要害的人的生辰八字和名字。”黄雕冷哼一声,“不过施咒的要求也挺高,不仅要这些,还要被施咒人的头发、指甲或是鲜血,好在要求繁多,否则,哪里还有月黑堂那些杀手什么事,找他们就行了。” 原来是这样,那三个人皮娃娃里,却是没有这些东西,凤歌想不通这种并没有效力的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林翔宇的手中,然后,还有人想要把它偷走。 巫蛊诅咒、杀人灭口、第二重的杀人灭口、昂贵的武器……样样件件都直指着律王。 “把那几个人押过来!”梁晶晶腿上痛的要命,她得找点事来做做,转移一下注意力。 伙计们将那几个被迷烟放倒的人拖出来,沙漠中水很珍贵,于是他们对扇耳光的方式唤醒了这几个囚犯。 梁晶晶扫视他们一眼:“谁派你们来的?” “要杀就杀,少废话,我们不会的!” 梁晶晶嫣然一笑:“哎呀呀,硬汉?我最喜欢硬汉了。” 看着她温柔的声音,那几个人不由打了个冷颤,梁晶晶看出他们心中所想,笑得更开心了:“现在,有没有人想的?”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四章青春 那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人话,梁晶晶挥挥手:“来,一人关一个房间。”伙计们依言照做,接着,房间里便传出阵阵惨叫。 过了一会儿,连惨叫的声音都没有了,门开了,伙计们将血肉模糊的几个人拖出来,丢在地上,他们气息奄奄,梁晶晶还是微笑着看着他们:“刚才那只是开胃菜,还有大餐没上呢。” “了也是死,不也是死!”几人同时大张了嘴巴,对着自己的舌头便是狠狠一咬,鲜血喷出,倒地气绝而亡。 关林森站在一旁,伸手挡住凤歌的视线,不想让她看见这般血腥的一幕,凤歌却轻轻推开他的手:“无妨。” “哟,还有一个呢?”那几个人的死,完全没有对梁晶晶形成任何的影响,还有一人未死,他想要咬舌之际,被警觉的高真北伸手卸脱了下巴。 梁晶晶笑着望着高真北:“身手一如当年。” “可惜当年我没成功,今天看你的了。”高真北又坐回去。 梁晶晶的目光转向那个未死之人,她笑道:“你是大恒国的人,可知大恒国中刑囚手段最多最残酷的,是哪里?” 那人嘴唇颤抖:“你……你是真言堂的人?” 真言堂,名为刑部下属,实则为皇帝直领,进了真言堂的人,只要不想让他们死,哪怕只剩了个骨架,也能让他们有口气话,进去之人,无不但求速死。 梁晶晶笑着摇摇头:“真言堂那些花哨的功夫,我可比不了,我们这些边塞之人啊,只会一些简单粗暴的手法,审细作什么的审多了,也稍微懂得多一点点。” “哎呀呀,看来你是个特别特别硬的硬汉呢,只好用失传二十多年的寒山铁骑审问法来招待你了。” “你!你是……”那人双眼陡然睁大,不可置信地摇头:“不,不可能,他们已经全死光了,全死光了。” 凤歌听他得奇怪,寒山铁骑分明是被打散了编入各处军中,怎么会是全死光了,忍不住出声问道:“他们怎么会全死光了。” 那人自知失言,闭口不。 梁晶晶手中晃着匕首:“你要是了,我就放你一条生路,黄沙道可往西夏,可往北燕,进了这两处,律王也拿你没办法,如果你不,我就只好把你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炖肉送给沙狼做加餐。” 眼看着匕首就要落在自己身上,那人忙大呼:“林翔宇!” “什么?”凤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丰县的县令林翔宇,他命令我们这么做的。” “胡八道!”凤歌怒斥,梁晶晶笑道:“妹妹稍安勿躁,这种时候么,真话的有之,胡乱攀咬者有之,咱们慢慢来,不要着急。” 那人一口咬定了就是林翔宇勾结北燕王族,企图使用巫蛊之术咒杀镇守边关的律王,还有远在京中的皇帝和储君,不仅如此,林翔宇还知道黄沙客栈里的两个老板就是当年寒山铁骑的残党,因此借他们的手,将巴蜀国商人灭口,再找了他们想要把黄沙客栈的人也杀光。 “一个县令,勾结北燕王族?北燕王族是不是太不值钱了?”高真北为自家皇族的身价感到深深的叹息。 “兴许……兴许北燕人答应待攻破恒国之日,便封他个一字并肩王呢?那林翔宇,一心想要向上爬,却始终不成,反遭人嘲笑,他对恒国朝廷上下恨透了,做出这样的事,也是正常。” 高真北叹了口气:“算了算了。”他看着梁晶晶:“这种一心求死的硬汉,咱们还是成全他吧。” “我哪里的不对了?”那人不服大叫。 “没什么不对,得太对了,我就是想看看传中寒山铁骑的审讯功夫,能比我北燕的静心阁如何?” 静心阁,那是与真言堂齐名并肩的所在,听早年静心阁主与真言堂主本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后来由于只有一个弟可以继承师父家业,静心阁主觉得自己不差,不愿屈就师兄之下,一怒跑到北燕,另起炉灶,两人隔着遥远的距离,还在比着专业水平,只苦了那些被送进去的人,变成他们向对方隔空示威的案例。 “你,你你莫非是静心阁的人?”那人惊恐地瞪着高真北,高真北没有话,笑眯眯地看着他。 有一个梁晶晶已经够恐怖了,再加上一个高真北,虽然现在还没有动手,那人的意志却已经近乎崩溃,终于将实情出来。 律王府的大总管托他们给黄雕下毒,逼梁晶晶出手杀了那个商人,又让他们赶过来将黄雕和梁晶晶杀掉灭口,还嘱咐如果被抓住,就是林翔宇指使的,方才那套话也都是大总管教他们的。 这人也不过是个喽罗,领头的方才被凤歌射死,更多的消息,也问不出来,梁晶晶捧着脸:“嗯,看来的是真话了呢。” 那人头如捣蒜:“绝无隐瞒!” “哦,那你就没有用了呢。”梁晶晶手起刀落,那人的脖喷出血花,倒在地上。 这一变故是凤歌没有想到的,凤歌急急问道:“不是好了不杀他吗?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 “因为不杀他的话,他就会跑回去叫人把我们给杀了呀,或是怀恨在心,等着我们有麻烦的时候,趁你病要你命呢?” 梁晶晶的确实有道理,虽然凤歌觉得这事做得太不地道,但是,即使是在后宫中,挨打受罚的宫女太监尚且要远远的赶到永巷做苦工,不得再为近侍,生怕他们怀恨报复,像这样的原本就是刀口舔血之人,只怕要报复起来,下手会更狠。 凤歌只是深深的叹了口气,没有再什么。 柜台后黄雕慢慢走过来,心疼的看着梁晶晶的伤腿:“还痛吗?” 梁晶晶笑着摇摇头:“我果然是骨里就有虐人的爱好呢,审完他们,我整个人神清气爽,一点都不痛了。” “咦!”她忽然惊喜的大叫,“你的头发变黑了!!!快,快把天窗打开!” “隆隆隆……”墙壁深处传来铁链与绞盘在一起摩擦发出的巨大响声,原来这黄沙客栈,竟然是可以完全打开来的,刺眼的阳光照下来,将方才昏暗的大厅照得一片敞亮。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五章故人 现在,厅中的一切,都暴露在了阳光之下,凤歌这才第一次真正看清黄雕的脸。刚才那头枯白的头发已经变成了灰黑色,满是皱纹的脸,也平整了许多,如果之前像七十多岁,现在看起来像五十多岁,一下年轻了许多。 黄雕伸出双手,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着自己的双手,昨天这双手,还枯槁如朽木,青筋如老藤,现在,这双手上已经有了肌肉的线条,他将手握成拳,感受到了力量一点点的恢复回来。 “那药,真的有效!”梁晶晶激动的不能自己。 她根本就没有相信过眼前这个丫头给的药有什么用,特别是当这药竟然还让黄雕更加痛苦之后,她忍了半天才没把凤歌当场给剁了,当然,没这么做的原因也是因为凤歌身边站着的关林森,她掂量了一下估计打不过。 “可是,可是,那个药不是根本就不对症吗?”凤歌虽然乐于见到这个结果,但是她还是想要弄清楚来龙去脉,坐在一旁的高真北笑道:“大概是千日红起到的效果吧。对了,这千日红效果这么好,是不是该加点钱?” 凤歌觉得加钱是应该的,还没等她去取,梁晶晶就:“你喝了我那么多酒,还敢跟老娘谈钱?!老娘没再跟你收钱就不错了!” “哎,话不是这么,黄兄的命,难道在你眼里还不如那几坛酒?” “对!”梁晶晶回答的没有一丝犹豫。 凤歌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好奇的不得了,终于忍不住问:“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爱恨情仇?” “太有了!”看着黄雕恢复,梁晶晶心情简直好得不得了,她笑道:“反正我们以后大概是永远不会见了,不如给你听听。” 二十年前,梁晶晶是寒山铁骑中一位出色的军医,黄雕的真名是黄义山,因其出手如闪电,如金雕捕猎一般,因此得绰号“黄雕”,他是寒山铁骑的一名偏将,一次与北燕的战斗中,黄雕与高真北相遇,两人打得难分难解,你追我打,跑进了离开主战场很远的山中,梁晶晶担心黄雕,便追了出去。 是夜,天降暴雨,山洪暴发,山中有一个村被大水冲毁,原本已经杀得眼红的两人,听见村民的哭喊声,不约而同的放下武器,跃入山洪之中去救人。 天黑水急,当时两人的心中只有救人二字,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村民到底是北燕人,还是大恒人,尽力将所有村民救出之后,两人已经是筋疲力尽,瘫在一旁,不明所以的梁晶晶赶到,不由分就要一刀结果了高真北的性命,却被村民挡住。 在救人的时候,两人都被洪水中夹带的石块与巨木撞击,各自带伤,梁晶晶细心照顾着黄义山,对高真北就是随便包一包,高真北的伤口感染化脓,黄义山知道无法服梁晶晶替他医治,便自己替他吸去伤口上的脓,被梁晶晶看见。 梁晶晶这才不得不认真替高真北医治,就在三人准备离开村的时候,北燕派出来搜寻高真北的队伍也到了,他们兵强马壮,将梁晶晶与黄义山包围,手中强弓利箭随时可以将两人射成刺猬。 他们也的确是想这么做,却被高真北喝止,甚至高真北还留下了两匹马给他们,让他们顺利回营。 “你当时告诉我们,你是军中的校尉,现在想想,当年我怎么就这么天真,信了你呢?”梁晶晶把玩着手上的头发,“派出找你的人都有一二百号,见了你毕恭毕敬,还差点跪下,被你阻止了,别以为我没看见。你不让他们杀我们,他们就没一个敢动的,你一定是他们的大官。高真北这个名字也是假的吧?” “你那时候,最多十三四岁吧?校尉?我怎么就相信了呢。这么的校尉,莫非北燕无人?”梁晶晶望着高真北,“如今我和老黄都不是寒山铁骑的人了,你就跟我们真话呗。” “这么久远的事,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高真北无奈的叹道,“女人家心里少装些事,老得会慢一些,皱纹会少一些。” “呸!老娘青春常驻。”梁晶晶哼了一声。 她也看出高真北是铁了心不想真话了,也不强求:“律王那里见不到我和老黄的人头,只怕不会善罢甘休,唉,可惜了我这店呀。” “去西夏开不也挺好。”高真北笑道。 梁晶晶一个白眼扔过去:“怎么不去北燕?”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六章购物 “我北燕庙,留不动寒山铁骑两位大人。”高真北笑着。 梁晶晶又是一声冷哼,大声道:“伙计们,收拾东西啦!去西夏接着做生意!” 伙计们齐声响应着,各自忙碌起来,收拾东西的,处理尸体的,忙得不亦乐乎。 方才在库房里躲着的客人,此时确定外面没了动静,这才探头探脑走出来,大厅里现在一派祥和,完全看不出来方才发生过什么。 “抓紧离开,否则被那个黑心的王爷追上来杀掉,可不怪我了。”梁晶晶妩媚的笑着,看着那些客人匆匆收拾着行李各自上路。 凤歌有些遗憾:“这条道上少了黄沙客栈,以后往来的商旅该怎么办呢?” “没了黄沙客栈,以后少不了还会有黑沙客栈、白沙客栈、大风客栈、龙门客栈,有生意的地方,永远都不会少了商人,不用操心,你们先行一步,我们还有些东西要收拾,若有缘,西夏再见。”梁晶晶目送着凤歌他们三人离开。 路上,凤歌总想问问高真北的身份,却总是被他不动声色的绕开,最后被问急了,高真北:“我不问你的身份,你又何苦追问我的?金丝甲、天水碧,还有留给黄雕的解药,哪样都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有的东西吧?” 凤歌只得把问题给憋回肚,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起:“你为什么让我一定要救下那个赵元?” “你来西夏,不是为了找到最好的工匠吗?” “嗯是呀。” “他就是西夏最强的工匠赵家的嫡长。” “啊?”凤歌有些意外,“嫡长,还派他出来跑这么危险的商路吗?” “正是嫡长,才需要有一手的商路资料,否则将来被伙计骗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上得当,就好像你们大恒皇朝的储君,不也要派出去游历一年,才能回去继位吗?” 听见这句话,凤歌心里猛地一跳,笑道:“你一个北燕人,怎么知道得这么多?谁告诉你的?” “我不聋也不瞎,储君游历这事又不是绝密,总有人知道。” 高真北得轻描淡写,凤歌心中却是打起了鼓,他不会是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吧,虽然他是个好人,但他毕竟是个北燕人,万一想要绑了自己去献给北燕皇帝换得高官厚禄…… 这厢凤歌心慌神乱,那厢高真北却像个没事人似的,原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完全不像是经历了一番生死,又遇故交的模样。 “前面就是夏国的边境了。”高真北的马鞭遥遥一指,果然,前方出现了一座城池,门口的士兵在检查着路引凭证。 进城之后,高真北:“这会儿赵元大概已经到家了,你们直接去城南找赵家就是,相信他一定愿意帮助你们。” “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凤歌奇怪的看着他。 “我还有别的事,到时候,在云来客栈就可以找到我。”高真北催马离去。 待他的背影完全消失之后,凤歌与关林森找到赵家,如高真北所,赵元已经回到家中,门上的人告诉他有两人“黄沙故人求见”时,他跳起来,马上请凤歌和关林森进门。 又是让座,又是奉茶,起前天差点把命丢在黄沙客栈的事,赵元还心有余悸:“要不是姑娘你仗义相助,只怕我已经埋骨黄沙了。姑娘你有什么要求尽管!只要我能做到的,必倾力相助!” 凤歌拿出林翔宇画的图形:“这样的东西,可以做出来吗?” 图纸上,是卷紧的片状钢条,赵元看着图纸,微微皱眉:“卷紧,会产生力量趋动某种东西运动,随着钢条的慢慢松开,最终这东西就会停止运动。是也不是?” 凤歌点头:“不愧是赵家的人,竟然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东西的效用。” “做出这样的形状不难,难得是找到这样的材料。”赵元陷入沉思,“过硬,则根本卷不起来,过软,则卷上了无法打开。” 见他得这么艰难,凤歌的心又提了起来:“那,可以找到这种材料吗?” 赵元想了想:“这材料,只能人工合成,天然是没有的,合成一样材料,从开始到确定稳定的配比,起码也要四五个月。” 竟然要这样久的时间,大概是看出了凤歌眼中的失望,赵元又问道:“这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或许,可以不用这种扁钢条,用别的也可代替。”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七章玉佩 坐在房间窗前的凤歌,意外的发现对面民房的屋顶上,有黑影向前飞快移动,那个身影有些眼熟,是宇文寒涛,看这样,就不是好事,凤歌不想过多的介入他国的事情,于是关了窗户,想要假装看不见,不料,窗户却被一只脚踹开了,一个人影从窗口蹿进来,一把匕首顶着凤歌的后腰:“不许出声。” “坐下,老实点!”虽然进来的门路不太正,但是来人话的声音却很稳,完全不像走投无路狗急跳墙的模样。 凤歌依言坐下,屋里黑漆漆的,只能借着外面一点微弱的灯光看着来人的轮廓,来人的声音低沉:“借个地方躲躲,一会儿就走。” 客栈楼下很快传来嘈杂的人声:“有贼人闯入皇宫,就在这一带,给我把他搜出来!” 士兵们齐声应道:“是!” 接着纷乱的脚步声便涌入了各个房间,木制楼梯传来“噔噔噔”的声音,不知多少人跑上来,那人将窗户微微推开一条缝。 火把,到处都是举着火把的西夏禁军。 窗外的道路上被火把照得通明,远远望去,如同一条流动的火焰在王城的大街道上跑动。 每一间房间都被粗暴的敲开检查。 “看来,你惹的麻烦不。”凤歌捧着半温不热的一杯水,慢慢喝着。 她所住的天字一号房,是最尽头的屋,很快,也就会查到这里来。 那人有些意外:“你不害怕?” “他们找的又不是我,我怕什么?”凤歌看着他,“若你要劫我为人质,只怕他们会把我也一并射杀当场,我对他们来,并没有什么用处。” “是么?若是他们知道你穿着大恒皇家的金丝软甲,只怕一定会非常乐意将你领到宫中与李云阳见面。” 就在方才匕首抵着她的腰那一瞬,那个人就已经感觉到她身上穿了金丝软甲?只怕也不是普通人,不幸的是,他的特别有道理,金丝软甲是大恒皇族才有资格穿着。 “哦,如果他们知道我这金丝软甲是仿制品,可能会非常的失望,想必阁下很久没有去过大恒,满大街的铁匠铺都挂着幌:只要一百钱,皇家同款带回家。”凤歌不动声色,笑得依旧云淡风轻。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接着又笑起来:“那就赌一把?” “我若出卖了你,能得什么好处?”凤歌竟认真的与对方商量起如何把人家给卖了。 那人特别自豪:“能得白银一百两。” “哦……才一百两……”在听见赵家的报价之前,凤歌对自己两个月的生活费,还是会动动眉毛的,自从心上沉甸甸的压了五千两以后,一百两……连人家一片铁皮也买不着吧。 “帮你,有什么好处?” “成为西夏国最大的通缉犯。” “滚!” 如狼似虎的士兵在凤歌的门前拍了个震天响,房里亮起来,门开了,一个童手里端着刚刚点起的烛台,一脸无辜的看着门口的士兵,声音未脱稚气:“干什么呀?” 凤歌娇柔温软的声音从放下的床帐里传来:“汀兰,怎么了?” 着,她从帐中出来,松松挽着发,披着一袭华贵丝袍,看着那几个士兵:“你们?” 那些人早已将房里掀了个底朝天,床底下,衣柜里都没有放过。 其中一人上下打量着凤歌,凤歌形容尚,气质却是高贵端庄,她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人,用西夏语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为首士兵见她这般气质,暗道不是武林世家的女儿就是什么跑出来闲逛的官家姐,轻易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因此言语之间也有几分客气:“我们奉命来此寻找一个青年男,他是个危险的杀手,性格变态,逢人便杀,对年轻的女孩更是会先那个……再杀掉,姑娘刚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先……那个?”凤歌先是不解,接着恍然大悟,红着脸不语,一旁童生气道:“你好生大胆,敢对着我家姐这些污言秽语。” 士兵已经将这屋搜查了个底儿掉,自然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他们这次是出来找人的,不是扰民的,没搜着,自然也就走了。 童将门关上,转身,一步步向凤歌走来,每走一步,的身体就会舒展一分,伴着“喀喇喇”的骨节声响,到他站定在凤歌面前,已是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的身躯。 “嗯,看来你长得真是不错,梳着双环丫髻,涂脂抹粉,看起来也不是很恶心嘛。”凤歌轻笑着。 “那当然,我一向都对自己的容貌很有信心。”那人拿过桌上的梳妆铜镜,得意洋洋的左顾右盼。 过了一阵,又是一阵楼梯响,直奔凤歌门前,那人一惊,看着凤歌:“谁?” 正着,门板又被敲响,轻轻三声,关林森的声音:“是我,关林森。” 那人听见有人要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想从窗户越出去,却发现搜查他的官兵还在街上未散。 “他们也真是的,差不多找找就得了,还这么认真。”那人叹了口气,此时,凤歌已经开门,让关林森进来。。 关林森第一眼就发现那人的手里握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但又见凤歌无声,他狐疑地看着凤歌:“他是?” 那人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涂脂抹粉还梳着女童双髻的脸,关林森饶是见多识广,第一次看见女装汉,心里还是忍不住泛出一阵不适的恶心感。 “还是洗了吧。”凤歌轻笑。 借着屋里的半盆水,那人用软巾仔细的洗了又洗,擦了又擦,将脸上的花红柳绿给抹了个干净,露出一张清爽干净的年轻男的脸,他的眉目看起来很深,是西夏人的模样,下巴的线条却又较西夏人更为柔和,倒有几分大恒国民的模样。 “你这姑娘胆真是大,从窗户蹿进来的野男人,也敢留下,还跟官兵谎。”那人擦干净了脸,揽镜自顾,确定脸已经洗干净了,不再是雌雄难辨的模样,隔着窗缝,可以看见街道上搜寻的士兵已经几乎走完。 那人扬眉一笑:“为了报答你,我就不向官兵告发你窝藏人犯啦,告辞。” 木窗被无声无息打开,他身影如壁虎游墙,攀上外墙跃上屋顶,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林森走向窗口,关上窗户,弯腰捡起地上一块白白的硬物,交在凤歌手中。 这是方才那人逃走之时,关林森出手射出一枚暗器,划破他腰间系绳,落下的玉佩。 玉佩入手生温,端得是好玉,凤歌在灯下细细看着,圆形的玉佩,约有一指长,上面端刻着一个字“清”,翻过来,背面刻着“宁”。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八章缺钱 凤歌想起林翔宇的,若是让西夏人知道这东西的使用价值,只怕就会两头卖,又卖北燕又卖大恒,到时候就麻烦了,她急中生智,编出来一个,这是想要卖给富贵人家孩用的人偶娃娃,能动会走,就能卖出个好价钱。 “哦……”赵元点点头,“这么的话,我这里倒是已经有了一个差不多的东西,虽然还没有测试完成,但是,不妨给你们看看,不知这样的东西在大恒是否可以卖得动?” 赵元将凤歌和关林森带到一间屋,屋里站着一个真人大的铁傀儡,不得不,这个傀儡长得比林翔宇做得好看多了,起码头是头,身是身,看起来倒像个穿着盔甲的人似的。 “请上座。”赵元请二人坐下。 他在那个傀儡人身后捣鼓了一番,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动了起来,赵元给它的手中托盘放上两杯茶水,那个傀儡人就这么径直走过来,在凤歌和关林森面前停下,将茶水放下,又退回原位,伸手动腿,竟然是跳起了绿腰舞。 凤歌整个人都看傻了,本以为林翔宇的发明已经是整个大陆第一,没想到,西夏赵家竟然早已有了这个技术,而且比起林翔宇得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这个太好用了!”凤歌掩饰不住的激动,“它怎么就不会撞过来,反而会停住呢?” “它可以感应到前方有阻碍,设定好距离,就会端茶送水。我是这么想的,那些大家族摆宴的时候,让侍女送茶端菜的虽然好看,但是在寒冬腊月的时候,饭菜就会冷,人手要是再多捧个炉,又太重,手一抖,万一打翻了东西,让火迸出来,万一成了灾祸反倒不好,它们可以捧起很重的东西,别加个炉了,就算加上两个铁猥球,也不在话下,你看,这东西好卖吗?” “这……”凤歌心中大叫着好卖好卖,快卖给我,但是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笑道:“这要看价格了吧,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动起来的?” “动起来却是不难,用的是黑色的火油,火油烧完之前,它们都可以按照即定的动作行事。” “火油……”凤歌想起似乎有人汇报过发现火油,但是除了点灯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因此也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没记错的话,大恒出产火油的地方是在东方的白岭之中,而白岭现在是祀星族盘踞之处,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是独立于王权之外的世界,要是想要在他们那里弄火油,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印象里还有一处,就是与北燕交界的冰湖地区,那还是交战时的将军发现的,用来做为火攻的燃料。 “火油取得不易,就没有烧柴烧煤的法吗?”凤歌十分为难。 赵元摇头:“烧柴烧煤,它们最多端个茶就动弹不得了,用火油,它们奉完茶以后,可以跳十只舞。” 真是个奢侈的东西,凤歌叹道:“别这铁傀儡本身的价值了,加上烧火油的钱,能用得起的人家不多啊……” “嗯,我也在想着,应该怎么俭省些好,不然永远也只能搁在这里当个玩意儿。” 话的时候,铁傀儡还在旋转不停,一伸手,一抬脚,都有模有样,这些在凤歌的眼里,都变成了武功招式,变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 不就是火油吗!大恒难道还搞不定这事! 凤歌心一横,对赵元:“这个我很喜欢,能不能卖给我?” “能自然是能的,”赵元看着她,“只不过,这只东西,倾我全家族之财力才做出一个,虽然姑娘救我性命,但是这个,不能白送。” “不白送不白送!要多少钱!” “只收你个成本价,白银五千两吧。” 五千两,那是凤歌一百个月的生活费,八年多啊,想想就好可怕。 可是,如果错失了这个机会,万一北燕的人把这东西给买走了呢? 凤歌当即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东西给买下来,没钱怎么办……没钱想办法弄钱啊。 她对赵元,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五千两,请他务必将这铁傀儡留着。 转头出门,她就对关林森:“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梁晶晶和黄雕,现在能掏出五千两银,我还认识的人,就只有他们了,不然……”她看着关林森,“你今天晚上就得去打家劫舍,抢钱庄也好,抢王宫也好,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把五千两银凑出来!” “遵命。”关林森丝毫没有反抗这个不合理命令的意思。 两人先去了云来客栈安顿下来,凤歌留在客栈内,关林森出城,往梁晶晶他们可能过来的路迎上去。 凤歌在客栈中焦急的等待着。 天,渐渐的黑了,关林森还没有回来。 *v本s文*/来自\v\v/**\ .G ZBp i. ,更sq新更t快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十九章进门难 西夏宁亲王李云清,是当今西夏符太后年轻时流落大恒,与大恒国人生下的儿,符太后最后得到西夏先帝的深情,不在乎她的过往,将她和李云清一并迎回宫,封为贵妃,后生下嫡李云阳,又母凭贵晋升为后,顺带着将与大恒人生下的李云清也封为了宁亲王。 当时西夏朝廷上下为之哗然,多少老臣哭天抢地,认为这等血统不纯之人被封王,必会觊觎帝位,进而乱了夏国正统。 不过西夏与大恒不同,西夏皇帝想要干什么,大臣的话,只不过是一个参考,如果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做成什么事,整个西夏是没有人能拦得住她的。 所以,李云清就这么顺利的长大了,算下来,他今年应是弱冠之年,比起他的皇帝弟弟大了那么三岁。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堂堂宁亲王爬屋上梁,还不惜扮成丫环模样藏身。 凤歌将玉佩收好,望着关林森:“找到钱了吗?” 关林森点点头:“找到了梁晶晶和黄雕,不过,他们一时也拿不出五千两白银,只能拿出三千两给我们。” 他们也是初来乍到西夏地面,毫无根基,这么多伙计也是需要吃饭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三千两,已经是不错了。 关林森为自己没有完成任务而有些不快,凤歌笑道:“无妨,我又找到钱了。” “今日好好休息,明日,咱们去宁亲王府拜访。” 西夏,一直在北燕与大恒之间来回倒卖兵器,相当的富有。 西夏宁亲王,皇帝的一母同胞兄长。 因此,宁亲王府,自然也是雕梁画栋,处处都透着富贵逼人的气息。 站在门口的侍卫高大威武,铠甲齐整,颇有向日金鳞次第开的气势,看着就比寻常巡街士兵要高贵几分。 凤歌换了一身华贵的衣服,叫了轿,关林森跟在一旁,穿得一身齐整精神的新衣。 在宁亲王府门口,关林森上前递了拜贴。 “恒国璇玑才女戈凤?”守卫的士兵茫然的看着这张贴,又看了看那顶很普通的二人轿,隔着厚厚的轿帘,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出穷酸二字。 宁亲王府门口的送礼队伍,比起丰县的律王府门口的盛况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各种上门来招摇撞骗打秋风的,想要混一官半职的,就想捞一笔就走的,门口侍卫见过太多太多,他根本连替凤歌递名贴的兴趣都没有。 “什么璇玑才女,没有听过,你们要想见王爷,看,门口这么多人都是来排队的,你们拿着礼单,在这等着,排到了你们就进去,该不该让你们见王爷,由内府里管事的了算。” 竟是把她当成来打秋风的把戏了。 凤歌挑起帘,微微皱眉,关林森微微躬身一礼,瞬间消失。 门口的士兵见那顶轿总停在门前不走,宁王府门口宝马香车,来来往往,乘轿的必是八抬大轿,马车也是由四匹毛色一模一样的骏马,这种青布二人轿,简直就是降低了宁王府往来宾客的档次。 “喂,你们要不排队,就马上离开,别挡在这。”门口的士兵走下台阶,粗声大气向着轿大喝了几声,那两个轿夫是临时雇来的,见状想抬起轿走,凤歌平静地:“你们要走便走,莫动轿。” 那两个轿夫为难道:“姑娘,这宁王府门口的侍卫凶得很,他们真的会打人的……” “料想他们也不敢打我。” “姑娘,你这又是何必呢,民不与官斗,何况这可是宁亲王。” 正劝着,那个侍卫不耐烦的过来了,看他一脸凶神恶煞,手中握着腰刀大踏步地过来,那两个轿夫早就吓得跑到一旁躲了起来。 “放肆!你竟敢藐视王府!” 轿中的凤歌冷冷道:“怎么?宁王府你了算?” “丫头,赶紧滚开,老不与妇孺计较!” “我不与下人一般见识。” 凤歌完,当真就不出声也不搭理那个侍卫。 王府门口这么多人看着,那侍卫若不做些什么,只觉得脸上无光,他拔刀出鞘,一刀劈下,轿栏应声而碎,连着罩着轿笼的青布,也化做碎片。 凤歌站起身,纷扬的碎布在她身旁落下,刀锋刮过带起的风,拂起她垂在胸前的发丝,飞扬起,又轻轻落下。 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那个侍卫。 “你还不走!”腰刀未入鞘,那侍卫横眉怒目的瞪着她。 此时,王府的正门忽然开了,李云清的声音从门口传出来:“不得无礼!” 门口侍卫跪成一片,连着那些前来送礼的人也忙不迭得跪下。 站在凤歌面前的侍卫不知怎得惊动了主,慌乱趴在地上。 李云清走下台阶,走向凤歌,凤歌淡淡一笑:“你家的门,好难进。门口的侍卫连通传这活都不想干了?” “来人,把这失职失礼之徒拖下去,杖责二十!”李云清吩咐左右,一旁早有人将那侍卫给拖了下去,李云清十分客气的对凤歌:“姑娘何必与下人动气,请进。”他伸出右手,请凤歌进门。 宁王府的正门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走得,这个坐着青布轿来的姑娘到底是何来头,竟然可以从正门而入?不由得门口的那些排队等着进门的人低声议论纷纷。 凤歌却没有动,她指着地上轿的碎片:“坏了,要赔。” 李云清忙点头:“赔赔赔。” “你们过来。”凤歌看着那两个缩在墙角的轿夫。 轿夫连看一眼宁王府门前的侍卫都觉得胆战心惊,何况是看着宁亲王本人,这简直是这辈都没想过的事啊。 而宁亲王还命人递来了五十两银,这是赔轿的钱。 方才他们还觉得这个丫头就是找死,现在觉得这个丫头就是天上的神仙下凡,五十两银,足够买三顶这样的轿,他们甚至都可以开个铺,不需要再这样风里来雨里往的替人抬轿赚钱,忙千恩万谢的拿着银离去。 正门洞开,凤歌莲步轻移,腰背挺直,眼不四顾,裙上明珠禁步微微轻动,她身量虽不高,单这么几步,硬是生出了鹤立鸡群的出众贵气。 甚至有人猜测这姑娘莫不是郡主县主之尊,也有人从她的面相上猜测,莫不是当今太后在大恒国的亲人,一通胡猜之后,又继续排着他们的队。 被李云清引入宽阔的风雷阁,坐在那里品茶的关林森起身,向前迎凤歌。 凤歌笑道:“辛苦了。” 阁中并无其他人,想来是关林森到来之时,已被李云清摒退。 李云清亲手为凤歌斟了八分满的碧玉雪芽茶,凤歌还以一礼谢过。 “咱们都这么熟了,也不用假客气,吧,找我做什么?”李云清开门见山,他绝不会天真无邪的认为凤歌是来找她喝茶的。 凤歌笑道:“怎么得这么生分,好歹我们昨天也是‘患难见真情’,我没把你给卖了,你还好好的在这里做你的宁亲王,难道不应该感谢我?”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章敲他一笔! 患难倒的确是的,但是真情么,李云清干笑一声:“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两位莫不是来找我要钱的?” 他只是随口这么一,权当是个笑话,他可不相信像凤歌这样住上房,穿得又这么华贵,全身上下那气质就透着“大家闺秀”四个字的女孩,会要什么钱。 钱?多俗啊,这姑娘大约是来要什么东西,或是什么权,亦或是……要他娶她? 凤歌的声音毫不留情的打破了他的幻想:“早听大夏宁亲王水晶心肝玻璃人,一颗七窍玲珑剔透心,真是久闻不如一见,当真聪慧过人,一猜即中。” 什么?李云清整个人石化在当场。 至于凤歌后面跟他了一通什么钱,什么五千两白银,什么马上就要,什么什么的……听不见,听不清,都是天边飘来的幻听,幻听…… 肉痛! 超级肉痛! 李云清痛得呲牙咧嘴直抽抽,凤歌将手中的五千两银票递给关林森收好,笑道:“我还有一事不明,你身为宁亲王,想进皇宫,怎么还要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平白被人当贼追着,这又是何必?” “我圈很乱,你一个丫头还是不要管这么多,有利于身体健康。”李云清眼睛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大恒国是穷疯了吗,你这样的人,不远万里,来到大夏,就是为了向我勒索五千两银?” “你不实话,我也不实话。”凤歌站起身,“对了,我还有一事不明,你们这些半夜三更作奸犯科的人,明明把全身行迹都给掩了,还蒙头盖脸的,为什么非得随身带着昭示自己身份的玉佩让人拿呢?是因为不甘寂寞不愿平庸吗?” 李云阳脸色一变,昨天他回来之后,已是清晨,匆匆换衣上朝,根本就没有注意身上的玉佩少了。 他看着凤歌,她纤纤玉指上勾着一块白色的玉佩,玉质滑腻如凝脂,在她的手指尖晃来晃去,一会儿晃出一个“宁”字,一会儿晃出一个“清”字。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李云阳扶着额头,用武力抢?这个丫头身边的男人昨天能在他无知无觉的时候取了玉佩就明他的武功远在自己之上,用计谋夺?这个丫头一脸的奸坏相。 “五千两银都给你们了,还不够买下这一块玉佩吗?”李云阳一脸的诚恳。 “不够。”凤歌笑道,“五千两只是你昨晚闯入我房中,惊吓到我的精神损失费。” 本来,她真的只是想敲一笔银,好向赵家买下那个铁傀儡带回去,现在看来,如果不再多敲一点,岂不是暴殄天物,古语有云,天予不取,反遭其咎。 所以,一定要多多的取,这样上天才会对她更好。 看着凤歌灿烂的笑脸,李云清只觉得背上一寒。 “明人不暗话,姑娘这全身上下的东西加在一起,也够寻常人家吃一年的,怎么看也不像是缺钱的,大恒皇朝中的女孩,还会只身一人在外面晃,除了大恒储君凤歌,再没有第二人想。” 几句话,便将凤歌的身份分析了个透彻,看来眼前这个宁亲王并非方才看起来的那样白痴。 凤歌对于各国皇族的唯一认知,就是来自于这些年持国书前来访问或者是挑衅的使节,他们的第一句话就是:“奉大燕国陛下高青龙之命……”“奉大夏国陛下李云阳之命……”“奉大宁国陛下素天羽之命……”然后就开始进入主题。 所以,她只知道这三个皇帝的名字,其他人则是一无所知。 凤歌低垂着眼皮,一双眼睛看着杯中悠悠飘起的白汽,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她甚至连李云清的名字都是今天才知道,若是能早知道李云清和李云阳的关系,现在也不会这么被动。 记得父皇曾经对自己过,上位者无论做任何决断之前,都必须掌握足够的情报,否则就会出错,皇帝的错误决定,就有可能会导致整个王朝的毁灭。 凤歌以前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总有臣下会主动把消息送过来嘛,大朝会折腾三四个时辰就听各部的大臣叭唧叭唧的个不停,都个没完,没完的还要去找父皇单聊半天。 现在终于知道,送上门来的消息,未必都是有用的。 她想要唬一唬李云清,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虽然李云清是潜入皇宫的,但也未必就明他是去刺杀李云阳的,也有可能是因为朝中有特别难缠的权臣,两个人只能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才能见面。 凤歌的表情,让李云清确定自己猜对了,他从容端起瓷杯,慢饮一口:“大殿下白龙鱼服到我大夏来,不知有何贵干?” 这就是一个主人在质问一个不速之客,怎么不打招呼就跑到他家里来,现在,只好赌一把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一章技术要在自己手中 这几年在大朝会上从来没听西夏国内有什么问题,在凤歌的印象里,他们就是一群愉快的奸商,只有国政稳定,才可以全心发展经济。 以宁亲王之尊,半夜三更去爬墙,显然是需要亲自去做什么事,如果是刺杀,派人去不就好了,只要钱给得到位,大恒国的月黑堂和北燕国的帝行门,都是接外单生意的,提供死士服务,绝不出卖雇主的任何信息。 凤歌心中有了决断:“我之所以到贵国,是怕大张旗鼓的来,看不到好戏了。” “大殿下想看什么好戏?”李云清不解。 凤歌放下茶杯,抬头看着李云清笑道:“什么人,可以逼得西夏皇帝与大亲王殿下不得不像偷情男女似的,半夜偷偷见面,那块玉佩,是用来叫开内宫门用的吧?以宁亲王的脑,也不像是马马虎虎,忘记摘下玉佩之人。看来大夏皇帝现在还不是很危险,至少内宫门之中,还是他的人。” 被凤歌中,李云清也不想再掩饰:“不错,是有点麻烦,怎么,大殿下有什么想法?” “没有没有,此次出宫游历,主要就是体验体验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并不想插手哪里的事务,何况,我人单力薄,就算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 嘴上这么,心里却是希望李云清最好自己把真相都出来,这么有趣的事情,写在阅历日志上,母后一定会夸她的。 “既然大殿下这么坦诚,我也不妨直,大夏国从来都是在大燕与大恒之间求得平衡,从来不偏向任何一方,我国虽出产大量的金属矿藏,也有着无数的能工巧匠,无奈自然条件恶劣,粮食产量低下,每年都要靠着从大恒国进粮食,从大燕国进肉类,自太祖开国以来,我们就禀承着中立的态度。不插手大燕与大恒之间的任何争端,只不过,这些天有大燕来使入朝,想要与我大夏缔结盟约,合力攻打大恒。” 什么?! 凤歌一惊,站了起来,复又缓缓坐下,这远在西夏国都的事情,只怕父皇并不知晓,大恒的武器产出不多,若是招募新兵入营,更多的武器需求还是要靠从西夏进口。 想起两年前工部尚书曾经申请开发经费,却因为正好遇上翰林院申请修史经费,当时国库紧张,两笔钱只能出其一,翰林院大学士在朝堂之上的就是:“有开发的必要吗?工部有钱还不如拿着好好去修修河堤,制作与研发武器的钱,都足够从西夏买两三倍的成熟装备,又何必浪费精力和银两在自主研发上面?” 朝上重臣纷纷点头,这么多年,西夏都是中立身份,想要买什么东西,只要钱给到位,就能马上送来,东西又好用,何必费这功夫。 研发武器本就是有违大恒国以文治国,以教化人心为主的理念,面对朝臣一面倒的反对,父皇最终,还是将这笔钱判给了翰林院修史。 也是从那以后,工部那些理科宅男们再也没有在朝堂之上主动出过声,只有哪里上报河堤海堤,或是皇城之内要修什么建筑,报告递到他们那里,他们才会动一动。 除此之外,那里再也没有了声音,一片死寂,就好像那里不是工部,而是一个物业维修部。 这一趟西夏之行,让凤歌有了危机感和紧迫感,她在心中重重落下一笔,大恒,一定要有自己开发的能力,铁矿山,大恒一定也是有的,只不过没有好好去找而已。 但是,在大恒还没有能力自己自足之前,还是要稳住这个大工厂才是。 “那么,贵国陛下的态度如何?”凤歌问道。 “陛下……云阳他也很为难,他不想打仗,但是,大燕的使者每日都请见,去年他们购买我们兵器的钱还没有付清,今年答应给我们的牛羊肉也没有运来,大燕国的使者,只要云阳点点头,与大燕签定契约,钱,马上付清,肉,马上运来,还会额外再送一百匹战马。” 真是舍得下本呢。 凤歌皱眉,忽然想到,高真北,这个北燕人,他到这里来,一天一夜不见踪影,莫非,他到这里来,与北燕使者会有什么关系?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二章接着敲 “北燕人在外廷早就有眼线,不少官员也收了他们的好处,在朝堂之上,替大燕好话,逼催着云阳赶紧签约,也不必贪心,将恒国产粮的那块地方拿下来,之后就不用担心了。唉,真是天真,到时候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恒国没了,燕国又岂会容得下我们。” 李云清对局势十分清醒,只是当今大夏国陛下实在过于年轻,除了外戚势力之外,并无实权,而太后却只有一个弟弟是镇国侯,大夏的军权有一半在他手中,还有一半,却是在兵马大元帅花信之手,更要命的是,镇国侯的兵马都在边境,而花信手中的兵马却就在京城,甚至负责保卫宫城的两万禁军名为皇帝直属,实则多由花信军中挑选而出。 如果花信有心要反,只怕连李云阳也不敢不从。 没有实力支撑的宝座,还真是摇摇欲坠啊,凤歌不由心有戚戚,想到自己的将来,忍不住叹了口气。 “那么,你那天晚上打扮成那样进宫,是想做什么?” “听燕国人等不急了,想要用强硬的手段逼云阳马上同意,我得知此事之后,马上进宫通知云阳,那些前来搜捕我的人,都是禁军。” 难怪这么大阵仗,凤歌点点头。 “如果我可以帮助你们继续保持中立,你拿什么谢我?” “你?”李云清根本不相信她的话,问道:“如果我的消息没错,大恒国储君在这一年的游历期内,不可以主动泄露身份,不得卷入他国纷争,不得轻易回宫,大殿下手中莫非有府兵?” “没有。” “莫非已是天下归心,一呼百应?” “没有。” 要啥没啥,还来谈条件,这女娃莫不是看坊间话本看多了? 李云阳懒得再与她多,他伸出手:“那块玉佩,留在大殿下手中不是好事,若是被别人发现,只当我与大殿下有什么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到时候,大殿下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不如现在就将这惹事的东西还予我。” 来云,心心念念的原来还是想把这块玉佩给骗回去,凤歌笑道:“这么好的结盟信物,我怎么能还给你。” “什么时候结盟的?” “昨天晚上,大夏国的宁亲王殿下亲自到我房间里,希望与我大恒缔结和平条约,并留下了玉佩为证。” 凤歌得一本正经,李云清无奈摇头:“大殿下,我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富贵闲王,并无任何与大恒国结约的本钱,大殿下又何必非要沾惹这些事。” “不就是北燕使者么,拖着他们,我替你想办法。” 出了宁王府,凤歌让关林森带她前去梁晶晶与黄雕落脚的地方。 门前,一个汉正在忙碌着,看他的背影仍是蜂腰猿臂的青年,听见凤歌的脚步声,他转过身,浓眉大眼,下巴方正,显得坚毅沉稳,眼角与眉间淡淡的纹路,显出了岁月的痕迹。 “凤姑娘。”他有些意外。 更意外的是凤歌,完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人,关林森低声在她耳旁道:“这是黄雕。” 这就是那个弯腰驼背,瑟缩在皮袄里,一脸皱纹像菊花盛开的黄雕? “都认不出来了,你这是彻底好了?”凤歌见自己的药当真有效,开心得好像是自己得了帮助似的。 黄雕点点头,还未话,梁晶晶的声音从门口传出来:“哟,我当是谁,原来是贵客上门,快请进来坐。” 进门之后,梁晶晶看着凤歌,笑道:“我们这也是立足未稳,五千两银实在是……” “不,今天来,是把那三千两也还给你们的。”凤歌示意关林森将那三千两的银票拿出来,“你们初来乍到,讨生活也是不易,那五千两的事,我已经找到了办法,就不从你们这上剥皮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三章抢购 “哟,凤姑娘的是哪里的话,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还在那风沙肆虐的黄沙道上过日呢,那地方,又干又燥的,对女人家的皮肤实在不好,整日躲在地下,不见天日的,也是无趣。”梁晶晶笑着。 “姑娘今日来,只怕不是单来找我们叙旧的吧?”梁晶晶看着凤歌,这个姑娘在黄沙客栈时表现出的冷静与心计,绝不是普通的丫头,从她的衣着气质上,梁晶晶也只猜到她兴许是大恒国的哪位天潢贵胄,万没想到,她竟是当今储君。 凤歌将自己的龙形项链拿出,梁晶晶身为寒山铁骑的人,自然是识得皇家标记。 “非危及生命,不得亮出身份。只是如今北燕使者想要联合西夏以图我大恒之地,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想,这也不算是违背了先祖教训。”凤歌将项链又贴身藏好。 这也是一场赌,祖父德宗皇帝拆了寒山铁骑,让这些原是怀着一颗保家卫国之心的忠肝义胆之士,变成了如同流寇一般的存在,凤歌不确定,梁晶晶与黄雕会不会出手相助,她唯一可以有些自信的就是,至少梁晶晶和黄雕看在她出手解毒的份上,不会拖后腿告密才是。 梁晶晶许久没有吭声,她的脑中似乎也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她终于开口:“大殿下,我们对于恒国来,是叛逆。刘将军当年一片忠心,却蒙受不白之冤,我为何要相助如此昏庸的皇室,这样的大恒皇朝,亡了便亡了。” “刘将军?是冤枉的?”凤歌的记忆中,这人不是贪功冒进,害得无数士兵枉死吗? 梁晶晶冷哼一声:“那是你那个不懂打仗的爷爷做太监军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非要冲进葫芦谷,被人包了个正着,若不是刘将军率军去救,早就玩完了!那场仗大败,十万精兵全部拼没了,回朝之后,刘将军却太立足未稳,绝不能背上一个阵前瞎指挥,枉送十万人性命的罪名,因此,他将这份罪名完全担下,本以为太会替他几句好话,不料,那个混蛋太却是什么都没。刘将军全家上下满门抄斩。太倒是太太平平的继位做了皇帝,登基之后,便将寒山铁骑拆散,再未提及一个字!” 葫芦谷战事,在大恒皇朝一直是一个禁忌,凤歌也只是听祖父提起过一两句,每每提起,便是痛心疾首,祖父很年轻,刚四十出头就驾崩了,太医祖父操心国事太重,郁结于胸,想来,也许郁结于胸的不仅是国事,还有这段往事吧。 凤歌又想起祖父在将死前些年,总是将自己关在书房里,来来回回的画着一张人像,那是一张戎装的将军相,祖父总是画完上半身,就神色忧郁,下半截线条凌乱,从来也都没有画过一张完整的。 “先皇,他也是有着不能重提的理由吧……”德宗一生心谨慎,外戚干政、强敌在侧,他都能在不引战的前提下,兜着圈把事情应付妥帖,凤歌不是不知道有人评价祖父德宗一个“怂”字,但正是因为这一“怂”,才能让刚刚从外忧内乱中挣扎求生的大恒平平稳稳的发展了三十多年。 打仗?那不是热血上头,喊着口号就完事的,那是真的要靠人命去堆,打的就是国家的经济储备啊。 凤歌不相信久在军中的梁晶晶不明白这一点,只是她无法接受刘觥弈元帅背负着污名而死,死后这么多年还不得平反。 “孤王在此立誓,若登大宝,必彻查当日葫芦谷之案,还刘将军一个清白。”凤歌起身,正色起誓。 梁晶晶见她如此郑重,再加之曾在黄沙客栈中共历生死,梁晶晶决定出手相助。 “想要我们做什么?” “北燕使者敢在西夏境如此张狂,想必是有军队在边境列阵,希望各位可以帮忙查清边境上到底有多少北燕军,以及,他们是否真的会因为西夏皇帝不答应缔约,就挥师攻打。” 梁晶晶菱唇一弯:“要刺探情报,再没有比我更擅长的了。三日之后,必给你消息。” “那就有劳了。” 凤歌拿着从李云清那里敲来的五千两银票前往赵家,不料,在正厅之中,竟然遇上了几个北燕人。 他们也是来买那个铁傀儡的。 赵元正向他们解释,这个铁傀儡已经被一个姑娘买走了,正巧看见凤歌过来,忙指着她:“就是她买的,已经订了,我们生意人最讲究诚信,不好毁约的。” 为首的北燕人走到凤歌面前,如同铁塔一样,他不屑的看着凤歌:“一个丫头,买它做什么?还是好好的玩你的布娃娃去吧!” 在场的北燕人放声大笑。 凤歌微笑道:“买这个铁傀儡,回去陪我跳舞呀,你们这些粗鄙的蛮汉,买回去也是糟蹋了,你们会跳舞吗?买它回去想干什么!” 当然是买回去,重新设置一套动作,让它可以杀人啦。 可是他们却不能这么,因为,赵家人卖出时候提的条件就是,不得将其改做它用,否则就是违约,不卖了。 为首的北燕人哼了一声:“跳舞,谁不会!你这个黄毛丫头,又会跳些什么,还不是软绵绵的舞,铁傀儡跳的舞,不适合你学。” “当然不是给我学舞用的,是给他用的。”凤歌一指身旁的关林森。 关林森的个头,在大恒已经不算矮了,但是站在这几个北燕人面前,却是生生的矮了一个头,想要看着他,还是要吃力的抬着头。 那个北燕人又是哈哈大笑:“一个娘炮,也想学?是想去去你身上的女气吧?” “心伤着你一身的细皮嫩肉。” “还是跟姑娘一起玩布娃娃去吧。” 从北燕人的队伍中爆发出更大的嘲笑,凤歌平静的对关林森:“他们在嘲笑你呢。” “当值期间,不可私斗。” “放你两个时辰的假,够不够?” “一个时辰足矣!” 凤歌向后退至安全地带,朗声对着北燕人道:“你们是不是觉得能打就是有男气概呀?是不是把你们全打趴了,你们就老实了?” 北燕人停止了嘲笑,喝道:“大言不惭!就凭你,也敢跟我们动手!” “对,就凭我,的确是不能跟你们动手的,跟你们动手的是他。”凤歌平静的坐在一旁,对关林森:“放假了。” 这三个字话音未落,关林森已如一道疾风,向北燕人扑去,只见他如一道灰色的幻影,在那几个人之间穿梭,他只轻轻一点,中招的人便应声倒地。 根本就没有还手的余地。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场中只有他一个人站着,地上是一片动弹不得的北燕壮汉。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四章接着抢 凤歌托着腮笑道:“离一个时辰还有好远呢。” “别太得意了!”里屋竟然还有一个北燕人,这个人方才并没有把关林森放在眼里,只当外面的人可以解决,因此没有出手,不料,转瞬之间,那些人就倒在了地上。 他走出来,看了看地上躺着的人,恨恨道:“真没用!” 又抬起头,瞪着关林森:“你叫什么名字?” “问别人名字之前,应该先告诉别人自己的姓名。蛮夷就是蛮夷,不懂礼仪。”凤歌远远的扔过去一句话。 那人还是瞪着关林森:“呵呵,你们大恒的男人,就是这么由着女人在面前大呼叫放肆的吗?” “我乐意。”关林森平静的看着他,“还是,你没有名字?” “老也速该!大燕国使节团都尉!” 没想到会在这里与使节团的人遇上,凤歌脸上没显露出来,心里却在盘算,在这里与使节团杠上,自己得弄个什么身份才合适,不然,他们到时候让西夏皇帝李云阳下个全城搜捕令,或是驱逐令,那就很麻烦了。 还没等她想出来,关林森与也速该已经打起来了,不得不,这个都尉,比起刚才那些人的确要强一些,招大力沉,关林森也没有想要与他马上分出胜负的意思,仗着身轻,在他身边绕来绕去,让他打不着。气得也速该哇哇大叫:“你们大恒的武功就是像苍蝇一样飞来飞去吗?” “苍蝇?那不是围着臭屎飞的吗?阁下莫非自认是臭屎?”关林森得十分认真。 凤歌听着都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么长时间,关林森终于不像一根沉默寡言的木头,起噎人的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与此同时,她也想好了自己的身份,若是这队北燕人敢去西夏皇帝那里告状,那就自己是律王叔派来的商队代表好啦,不是正经的使节,因此不需要持国书,商队么,就是买买买,不与朝堂之上的糟心事相关。 是律王派来,也可以让夏与燕有所忌惮,不敢随便出手。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关林森那里,也已经分出了胜负。 也速该被关林森一脚踹在腿弯,一个趔趄没站稳,重重跪倒在地,正巧面朝着凤歌,凤歌笑道:“怎么突然行这么大的礼,免礼平身吧。” 把也速该气了个半死,想站起来,却一动也动不了,关林森一根手指轻轻巧巧地搭在他的百会穴上,指尖一点真力灌入穴位之中,如同百千根钢针刺入他的脑中,也速该疼得大叫:“这是什么妖法!” “在大恒国,这是人人都会的儿童戏法而已。”关林森冷冷的。 “都跪下了,还要打吗?”凤歌看着也速该。 也速该胀红着脸,一副气冲牛斗的样,不话,只是瞪着凤歌,凤歌微笑:“依我,还是别打了,眼看着都中午了,散了去吃饭可好?” 打了这么久,这么多人也拿不下一个少年,也速该也知道自己这群人绑在一起也不是关林森一个人的对手,恨恨道:“走!” 一行人离开赵家,赵元走过来对凤歌:“哎哟,姑娘,你这可是得罪了不得了的人啦,他们是大燕派过来的使节团,就连陛下也得让他们三分呢。” “嗯,知道,没事的。”凤歌看着眼前的铁傀儡,有些烦恼:“这么大,怎么带走呢。” “设置好动作,它会自动跟着姑娘走的。” “那,我能设置它给我当保镖吗?万一那几个北燕人在门口等着打我怎么办?”凤歌终于找到了机会,提出将铁傀儡设置成可以动手打架的理由。 赵元原本非常为难,但是看着刚才那群北燕人气势汹汹的跑出去,这个姑娘身边虽有一个武功高强的侍卫,却终是双拳难敌四手,只怕要吃亏,因此,他终于违背了铁傀儡不得用于攻击的诺言,为凤歌设立了一套保镖系统,只要铁傀儡处于开启状态,它就会无差别的攻击所有企图靠近凤歌周身三尺之内的人。 “也请这位侍卫哥心,它是机器,不认人。”赵元心提醒着。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五章为情所困 带着铁傀儡和厚厚一本使用明回到客栈,凤歌翻开第一页,每个字都认识,翻开第二页,基本都是图形,每一根线条都认识,翻开第三页…… 凤歌将明书合上:“还是把第一个读完铁傀儡明书的荣耀留给林翔宇吧。” 记得高真北过,在云来客栈见,但是问过客栈老板之后,并没有这样一个人入住过,到西夏王城都过了两夜了,高真北居然都没有来住过,他到底去了哪里,凤歌希望可以马上回到大恒,如果再看不见高真北的话,就不等他了。 凤歌让关林森去问问这两天有没有商队要往大恒边境那里去的,可以跟着混一混,不然以她和关林森两人,还带着铁傀儡,想要走过漫漫黄沙道,那还真是千难万难。 凤歌正想着如果没有商队要走,应该如何才好,忽然发现身边站着一只黑狗,嘴里叼着根绳,眼巴巴地看着她。 这几天凤歌一直都将虎拴在屋里,事实上,从出边境的那一刻起,就一直没放它出来过,五天没放风,虎似乎也能感受到外界的危险,并没有因为不能放风而心怀不满,不过现在它明显感受到凤歌放松的心情。 于是,它主动将拴着自己的绳交到凤歌手里,就是想出去玩。 凤歌摇摇头:“就想着玩,在屋里玩不好吗!” 虎忽然做人立状,两只前爪搭在桌上,一张嘴,将放在桌上的那本厚厚的明书给咬了两口,凤歌赶紧伸手去夺,这个可千万不能给咬坏了。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斗,凤歌终于将明书给抢了下来,上面留着深深的几道齿痕,凤歌指着虎大怒:“缺你吃了吗!缺你喝了吗!还敢咬书!” 无论凤歌怎么斥责,虎就这么默默的趴在窗户前,眼望远方,做忧郁状,好像凤歌的是别人家的狗,跟它一点关系也没有。 凤歌对它真是无话可,上前去想要把它拖回来,再好好教育一番,不料虎机智勇敢的把绳在她手上绕了个圈,“唰”的冲出门去。 一路狂奔下了楼梯,又飞也似得跑过大厅,然后扑向大街,自由奔放得呼吸着街上的空气。 出了客栈门,虎忽然就放慢了脚步,优雅而高贵的迈着步,拉着凤歌往路边走。 凤歌一眼瞥见路边上一只灰不拉叽的狗,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漂亮,虎径直向它走过去,绕了几圈,二话不就要跳到人家背上耍流氓。 这一跳,灰狗一让,虎还想再来一次,结果一旁冲出一只比虎还要壮实的狗从斜刺里奔出来,对着虎就咬。 两只为情所困的狗疯狂的厮咬在一起,凤歌这个异类想要阻拦,根本就是有心无力,连虎她都拉不住,那只狗比虎又大上了许多,站起来都快赶上凤歌一样高了。 正当她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只听得巷深处一声唿哨,那只大狗停下,还恶狠狠地瞪着虎,接着又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似乎是骂了一句什么,大狗这才悻悻的离去。 虎这个不要脸的又叫又跳,好像是它打败了大狗似的。 把大狗气得冲回来又要咬它,此时,匆匆的脚步声踩着黄土夯实的地面奔过来,一把扯住大狗脖上的绳,大狗见了主人亲临,立马变老实。 凤歌看着狗主人高大威猛的身形,心里有些紧张,没想到他看着凤歌,用西夏语了一串抱歉的话,然后把狗一路拖回家去。 见人和狗都离开了,凤歌这才松了口气,转头再看虎,它已经得手了,正兴高采烈的趴在灰狗身上。凤歌气得转头就走,太丢脸了,就让它烂在西夏吧。 过了一会儿,心满意足的虎跑过来,围着凤歌的脚转悠,又是摇尾巴,又是打滚卖萌,百般示好。凤歌不理它,继续往前走,却看见在赵家遇到的也速该一行人,就在前面走,看样是准备进宫。 大概又是去给西夏王施压的,凤歌很担心如果西夏皇帝李云阳忽然撑不住,真的点头同意了,那该怎么好。 也许,应该找李云清,探探口风?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六章久别的友情 “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凤歌的耳朵,循声望去,竟是好几天不见人影的高真北。 “你的刀修好了吗?”他问道。 如果不是他提起,凤歌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个自己亲口编的理由,她露出为难的神色:“没有,沿街铁匠虽多,但是却不知道他们的本事,若是把我的刀弄坏了,那可怎么好。” “那我带你去我相熟的一户匠人那里,西夏的达官显贵都以买到一把他手制的刀具为荣,想来应该不会太差。” 凤歌连连点头,这种一听就是隐世高人,绝对不能放过。 站在门前,凤歌觉得,自己对“隐世”这个词,可能需要重新定义一下。 在一条宽阔的、可以并排跑四匹马车的大道旁,有一个涂得花哨得不行的门,门很大,与宁亲王府的门比,差不了太多。 门口人挺多,不比宁亲王门前等着送礼的人少。 他们见人就吆喝:“要号吗?” “五个号,便宜卖了。” “我跟你,明天的号都已经领光了,你要是不在我这买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下得了订。” “我这号卖得真不贵,昨天二更我就在这排着了,排了整整一宿,这都是辛苦钱。”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般盛况,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哦,这边一天的接待量有限,所以实行放号制,有号的才能进,就有人不买东西,也一早跑来领号,然后再加价把号卖给来得迟又真要买刀的人。” 世间竟有这种生意!凤歌又认识了一个新的行当,后世称之为“黄牛党”。 再看那大门上用西夏文横七竖八的写了不少字,凤歌默默的看着,上书: “大夏国最好的工匠” “宁亲王亲口夸赞” “大夏皇宫指定供应商” “大燕国常年采购点” “大恒国稳定合作伙伴” “这……”与她来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样,大师什么的,不是应该低调吗。 高真北看着她的表情问道:“怎么了?” “我以为,会是在一个幽深的巷尽头,敲开黑漆漆的大门……哀求很久,才能得到一把刀那种……”凤歌脑中想的都是坊间话本里的隐世高手。 高真北哈哈大笑:“他那一大家都是靠这个吃饭的,开头的时候装过神秘,一年就卖十把刀什么的,后来发现,十把刀开价太高,实在是没几个人买,养不活家里人,于是,就开始走这种平易近人路线了。” “我们,要领号吗?” “走后门的人,还要领什么号。” 高真北大大方方的领着凤歌过去,果然门口的守门人一见高真北,便满脸堆笑着将他迎进去,直接往后堂走。 刚刚看见挡着后堂的石屏风,便能听见叮当作响的打铁声,淬火时“嗞拉”作响的水声。 转过屏风,凤歌就感觉到一阵热风扑面而来,烧得火红的炭炉壮观的排成数排,几十个精壮的汉抡锤敲击铁块,汗流浃背。 再向里走,内堂又与外面冶炼厂完全不同,绿草碧树,阵阵鸟鸣,一派清幽景象,如果不注意听外面传来的声音。 正堂门口,站着两个丫环,见了高真北,其中一位笑道:“高公可算来了,我家公等你等了好久,快请进。” 从屋里传来一阵狗叫,高真北笑道:“雪狼也在。” “是,它也很想念高公哩。”丫环笑着为高真北挑起门帘,推开门。 一团硕大的影猛然冲出来直扑高真北,高真北被这个强大的冲击力一扑不由得倒退一步,巨犬仅以两只后腿着地,将两条前腿搭在高真北肩上,兴奋地摇着尾巴,好像迎接许久不见的朋友。 这只狗……为什么这么眼熟。 门里走出一个身形与高真北不相上下的汉,朗声大笑道:“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大漠上的黑风暴。”高真北忙着与雪狼周旋,好不容易才把这只热情过度的狗从身上扯下来。 凤歌看见那人的脸,不由一愣,这人就是方才在巷里见过的,这个雪狼,就是与虎争风吃醋的那只大狗。 高真北笑道:“我来介绍,这位是大恒国的戈凤姑娘。她把家传宝刀弄断了,想要找个可靠的人修好。” “这位是大夏国最厉害的一个铁匠石岩,手艺马马虎虎还可以吧,反正到现在也没有人上门来要他退钱。”高真北介绍的也是毫不走心。 看得出来,这两人的关系相当不错,不然石岩听着高真北的话也不会热情洋溢的对着他的胸口飞出一脚。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七章匠人精神 等两个人亲切的倾诉了离别后的友情,石岩才对凤歌:“是什么样的刀,我来看看,勉力一试。” 凤歌从随身的绣花布袋中掏出一柄昨天刚刚被关林森硬生生夹断的刀。 刀柄上镶嵌着珍珠与蓝宝石,那是临走之前,金璜借给她防身用,凤歌本不想要,到了需要她亮刀的时候,已经是回天无力,金璜又是一番推销,告诉她就算不能杀人,也能自杀以免受辱。 递过刀的时候,凤歌的心中不是不担心的。 她已经看见了石岩脸上的鄙视,像西夏这样的地方,无论男女都有随身配刀的习惯,随便一把刀,都比这把要大上许多,看起来气势就不一样。 花里胡哨的装饰,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刀。 拔刀出鞘之后,石岩的脸色变了:“落月刀!你这是从何得来的?” “这是……我家的……”凤歌看着他紧张的样,心想这刀别是金璜从他家偷来的,现在又落回到原主手上,那可就尴尬了。 “你家的?”石岩狐疑的看着她,又反复看着那把刀,心疼的咂着嘴:“这样好的一把刀,竟然给你这样的丫头用,还能给弄断了,真是糟蹋东西,暴殄天物。” 看他现在的表情似乎不是想要表达这把刀是他所有的态度,凤歌这才松了口气:“这刀,是家里人给我用来防身的,这把刀式样华丽,适合女孩用,怎么?这刀有什么讲究?” 石岩仔细查看着断刀处的痕迹:“怎么断的?” “跟人起了争执,被那个人弄断的。”镇定下来之后的凤歌,编起故事来特别的利落。 听了她的话,石岩皱着眉:“这刀是被人用内力捏断的!你跟这人起了争执,他竟然只断了你的刀,而没有要你的命?” 凤歌轻叹道:“是,他想要强迫我嫁给他,我不得已,准备用这把刀自尽,他……他就把刀给弄断了。”凤歌脸不红心不跳的扯谎,“好在,他见我如此坚决,也不再强逼。” “这男人真没用。”石岩摇头,“追姑娘哪有用强的,要是我见着他,一定打死他!” 他拿着断成两截的刀往冶炼室走去,想着这刀本是金璜之物,凤歌有些担忧的问道:“那这刀能不能给修好啊?我家里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你家能给你用得起这样的刀,你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替你报仇?”石岩不解。 凤歌一时语塞,低着头,嗫嚅半天也没出个所以然来,高真北看不下去了:“你一大老爷们儿,关心人家姑娘的事干什么,你看不出来这丫头对那个人心里有情吗?不然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就你聪明,就你话多!” “心里有情为什么不在一起?”石岩这个万年单身狗完全不能理解。 高真北揽着他的肩,往冶炼室大步走着:“你越来越像村里的八卦长舌妇了,快走,赶紧修,修完我还要找你喝酒。” 开了炉,火红的炉火将冶炼室照了个通亮,火焰升腾起来,石岩甩去上衣,开始修复工作。 高真北替他拉风箱,凤歌本想帮忙,却被两个人撵出去,火神讨厌女人,女人不得入内。 没办法,有求于人,就得听人家的话,凤歌只得出来,有丫环过来请她到屋里歇息用茶,凤歌一进门,就看见雪狼躺在地上睡觉,听见她进门,立马跳了起来,围着她转了一圈,又嗅了嗅,大概是闻到她身上有虎的味道,于是冲着她大声叫,那声音震耳欲聋,吓了凤歌一跳。 “对不住,这狗平日里不是这样的,不知见了姑娘为何如此反常。”丫环十分抱歉的将狗拖走,雪狼却死活不肯出去,整个身趴在地上,几十斤的体重再加上它有心赖着,丫环哪里拖得动它,它似乎知道是因为自己刚才对着凤歌叫了几声,所以才会被拖着走,为了表示诚心改过,它坐在凤歌面前,摇着尾巴,伸出爪爪,似乎要与凤歌握手。 凤歌觉得有些好笑,只要雪狼没有显露出要攻击的样,她是不怕的,于是便笑道:“算啦,它才是主,我是客,以客撵主总是不好的。” 递过刀的时候,凤歌的心中不是不担心的。 她已经看见了石岩脸上的鄙视,像西夏这样的地方,无论男女都有随身配刀的习惯,随便一把刀,都比这把要大上许多,看起来气势就不一样。 花里胡哨的装饰,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刀。 拔刀出鞘之后,石岩的脸色变了:“落月刀!你这是从何得来的?” “这是……我家的……”凤歌看着他紧张的样,心想这刀别是金璜从他家偷来的,现在又落回到原主手上,那可就尴尬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八章我们不做熊孩子 “你家的?”石岩狐疑的看着她,又反复看着那把刀,心疼的咂着嘴:“这样好的一把刀,竟然给你这样的丫头用,还能给弄断了,真是糟蹋东西,暴殄天物。” 看他现在的表情似乎不是想要表达这把刀是他所有的态度,凤歌这才松了口气:“这刀,是家里人给我用来防身的,这把刀式样华丽,适合女孩用,怎么?这刀有什么讲究?” 石岩仔细查看着断刀处的痕迹:“怎么断的?” “跟人起了争执,被那个人弄断的。”镇定下来之后的凤歌,编起故事来特别的利落。 听了她的话,石岩皱着眉:“这刀是被人用内力捏断的!你跟这人起了争执,他竟然只断了你的刀,而没有要你的命?” 凤歌轻叹道:“是,他想要强迫我嫁给他,我不得已,准备用这把刀自尽,他……他就把刀给弄断了。”凤歌脸不红心不跳的扯谎,“好在,他见我如此坚决,也不再强逼。” “这男人真没用。”石岩摇头,“追姑娘哪有用强的,要是我见着他,一定打死他!” 他拿着断成两截的刀往冶炼室走去,想着这刀本是金璜之物,凤歌有些担忧的问道:“那这刀能不能给修好啊?我家里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你家能给你用得起这样的刀,你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替你报仇?”石岩不解。 凤歌一时语塞,低着头,嗫嚅半天也没出个所以然来,高真北看不下去了:“你一大老爷们儿,关心人家姑娘的事干什么,你看不出来这丫头对那个人心里有情吗?不然为什么不告诉家里人,就你聪明,就你话多!” “心里有情为什么不在一起?”石岩这个万年单身狗完全不能理解。 高真北揽着他的肩,往冶炼室大步走着:“你越来越像村里的八卦长舌妇了,快走,赶紧修,修完我还要找你喝酒。” 开了炉,火红的炉火将冶炼室照了个通亮,火焰升腾起来,石岩甩去上衣,开始修复工作。 高真北替他拉风箱,凤歌本想帮忙,却被两个人撵出去,火神讨厌女人,女人不得入内。 没办法,有求于人,就得听人家的话,凤歌只得出来,有丫环过来请她到屋里歇息用茶,凤歌一进门,就看见雪狼躺在地上睡觉,听见她进门,立马跳了起来,围着她转了一圈,又嗅了嗅,大概是闻到她身上有虎的味道,于是冲着她大声叫,那声音震耳欲聋,吓了凤歌一跳。 “对不住,这狗平日里不是这样的,不知见了姑娘为何如此反常。”丫环十分抱歉的将狗拖走,雪狼却死活不肯出去,整个身趴在地上,几十斤的体重再加上它有心赖着,丫环哪里拖得动它,它似乎知道是因为自己刚才对着凤歌叫了几声,所以才会被拖着走,为了表示诚心改过,它坐在凤歌面前,摇着尾巴,伸出爪爪,似乎要与凤歌握手。 凤歌觉得有些好笑,只要雪狼没有显露出要攻击的样,她是不怕的,于是便笑道:“算啦,它才是主,我是客,以客撵主总是不好的。” 这间屋里,到处都是书,桌上满满都是图纸,凤歌不由想起了对机关术充满了热爱的林翔宇,天下工科男是一家,她无意去窥探别人的隐私,并没有去桌上看图纸上画的是什么。 凤歌枯坐了一会儿,颇有些无聊,正巧从窗外吹来一阵清风,桌上的图纸被吹散一地,丫环都在屋外伺候,凤歌觉得自己一个客人,叫人家的丫环进来打扫卫生不太合适。自己一动不动坐在一地的图纸中,也是显得很莫名其妙。 既然丫环肯让她进来坐,那想必这些图纸也不是什么绝密资料吧?凤歌想着,便蹲下身,将地上的图纸一张一张捡起来。 这些图纸似乎都只是一些草稿,许多纸张上面涂涂改改,还有干脆就是一大团墨迹,看来石岩也是在开发什么新东西,但是由于没有成果,让他十分的心浮气燥。 凤歌虽不懂,但也能看出,图纸上的,是大型攻城武器。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九十九章烈火油 西夏人是商人,他们只想做生意发家致富,并不想打仗,大恒国从来也不喜欢主动对外扩张,而且与大恒一直敌对的是北燕,那茫茫的一片草原,连个像样的城都没有。 现在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石岩自己想要提高水平,自己主动研究。另一种,就是最糟糕的一种,北燕那里有人委托石岩开发这种攻城武器,等着来找大恒国的麻烦。 从图纸上看,还没有什么进展,但是以西夏工匠之能,假以时日,必有成果,那时候…… 凤歌觉得自己以客人的身份偷看主人的东西很可耻,人家这么客气的把自己让进屋,她却在偷偷看别人的东西,实在是太难看了。 嗯,不能再看了,反正,这些图纸也都是草稿,看了也白看,被人知道自己在偷看还白担了个虚名。 想到这里,凤歌手上加快速度收拾,将一撂纸整整齐齐给放回去之后,忽然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她吓得一转身,发现是雪狼嘴里正叼着一本册,正在地上翻滚着,凤歌知道这种大狗对撕纸有着无比的热爱,为了保护石岩的研究成果,她决定狗口夺书。 将那本书夺下之后,不心瞄了一眼,这本册里都是手绘的图形,形状如同普通的刀,但是,在西夏第一的铁匠家里,怎么会有普通的刀。 翻开书页,凤歌满怀着对此间主人,不,是主狗的感激,将册上所有绘制的图案都看了一遍,并牢牢记在心中。 凤歌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没别的爱好,就喜欢让学生背书,一不高兴,就要加倍罚背,凤歌有幸被视为典型人物,一举一动都被严加管束,被罚次数不知凡几,练成一身过目不忘好功夫。 每页纸上不仅有图形,还有一些数据和详细的解,凤歌仔细,一个数字,一个分解图都没有放过,她知道只有资料越详细,将来才越有可能站于不败之地。 全本手册一共十五件兵器,每件兵器都有十张以上的详图,每一个部位都有详尽的尺寸,凤歌穷尽她所能的一切记忆法,只求过目不忘,至少,现在记在心中,回到客栈可以马上把它们写下来。 外面传来高真北和石岩谈笑的声音,还有丫环向他们问安的声音,原本趴在地上的雪狼,竖起了耳朵,它听见主人的声音,顿时兴高采烈起来。 凤歌高兴不起来,还差最后两页详图没有看! 门帘被挑起,灼眼的阳光让大厅里陡然亮了起来,门被推开,雪狼“嗖”的就扑了上去,将石岩的视线挡住,雪狼的舌头呼哧呼哧的舔着石岩,高真北在一旁嘲笑他。 当他们走进门的时候,凤歌正端坐在屋内,慢慢品着茶,见他们进来,轻巧的站起身,迎上,一脸期盼的看着石岩。 石岩看见她,笑容敛起,对她:“你那把落月刀啊……” “嗯?” “它是一把好刀。” “嗯。” “用的材料特别好……” “所以……?” 凤歌心想莫不是石岩在修理的过程中对落月刀产生了感情,舍不得还给她了吗?那就很麻烦了,如果是凤歌自己的,那倒没什么,给他就给他好了,不就一把刀么,就当交个朋友。 但是那刀是金璜的,金璜随身携带,贴身收藏,听她要前往西夏,担心她身无防身之物,才珍之重之的拿出来,借给她。 像金璜这样从来都是见钱眼开的人,借刀给她的时候,竟然没有提出落月刀的租借费,只是让她一定要平安回来。 这怎能不让凤歌感动,落月刀,无论如何也不能送给石岩的。 凤歌有些担心的看着石岩,只见石岩:“这种材料的熔点很高,寻常的燃料无法将它熔开,也无法修理。” “啊……”凤歌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悬起了一颗心,如果连精通铁匠技术的西夏第一匠人都修不好,那大恒更是没有人会修了。 回去之后,金璜可能会当场爆炸。 或是向她要一大笔银。 不管是哪一种,她都负担不起。 看着凤歌忧伤的样,石岩:“你也别太担心,我刚的是寻常燃料,大夏能在大陆以兵器售卖立足,自然就不会只有寻常燃料。有一种烈火油,可以将火焰的温度再提升许多,听当年打造落月刀,用的就是这种烈火油。” “那,烈火油在哪里可以买到?”凤歌在心中盘算着自己还有多少钱可以用。 石岩摇摇头:“买不到的,送往王都的烈火油,都是进贡,直接往内造府送,寻常人看不见。” “内造府?”听这名字应该是专供皇家器具的。 “不错,内造府每年都要为皇家打造祭祀用的器具,都要靠烈火油升温。” “要多少?” 石岩看着凤歌的模样,心想这丫头莫不是想要去偷? “用量不少,起码要一百升。” 一百升烈火油,背在身上都是巨大的一桶,内造府不仅有专人看库房,而且每天都会有人检查和记录使用情况,如果分批偷,那么第一天得手之后,第二天就会加强警戒,想要再下手那是千难万难。 石岩不认为眼前这位大恒国的女孩能在大夏的内造府里偷到这么多东西。 凤歌却笑着点点头:“一百升,没问题。对了,修好这把刀,要多少钱?” 难道,她真的可以? 石岩不由打量着凤歌,她衣着款式简约,没有特别明显的大恒国风格,但是用料和剪裁却是可以看得出相当的细致与讲究,方才与高真北的聊天时,高真北虽不知她确切的来历,但也提到,隐隐感觉到她可能是大恒国现任皇帝的弟弟律王家的什么人。 或许修理刀具只是一个借口,她往大夏来,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她真的可以弄到烈火油。 想到这里,石岩心中一动,他想起放在库里许久,却因为他能找到的所有燃料,都无法将之熔开的天星铁,于是笑道:“一百升也是一趟,两百升也是一趟,姑娘若真能合法的弄到烈火油,可否送我一百升?” “你要这么多做什么?”凤歌心中想的是他莫不是想要做纵火犯。 石岩如实相告,许多年前,天降赤色流星,砸在西夏境内,将那片地区夷为平地,从此再无人敢踏入,正巧石岩路过,走入那片地区的中心,发现那颗赤色流星化成的铁水熔落一地,又凝固起来。 做为一个铁匠,当然就是毫不客气的将天降神铁带回家。 “可惜这么多年来,我用尽了所有的方法,都无法将天星铁熔开,那样的好材料,却成了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废物,烈火油是唯一没有试过的机会了。” 凤歌明白了,同时,她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烈火油可以将天星铁熔开,那要石岩为她做一件适合姑娘家用的暗器。 “可以。”石岩一口答应。 离开石岩家,关林森毫不意外的看着凤歌直接转弯,向宁亲王府的大门大步而去。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章关家旧事 跟在凤歌身后的关林森,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位储君大公主袅娜的背影,翩翩的身姿,不由想起准备参加暗卫选拔之前,母亲对自己的叮嘱: “天家的女孩都是娇生惯养,打长在深宫之中妇人之手,而大公主又是皇后亲生,从来都不需要为争宠夺爱而用尽心机,只怕她是个天真而自我的女孩,而你总是喜欢嘲笑别人吐槽别人,此去选拔暗卫,不成便罢了,若是成了,你跟在她身边一定要控制自己,恪守暗卫职业道德,没事不出来,出来不话,做完就回去……” 记得母亲还了好多好多好多,可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自己已经从暗卫转明,变成了侍卫,大殿下也与他过不少话,仔细想想,本性还是成功的憋住了没有露出来,不然可能已经被大殿下杀了吧。 憋得好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像金璜那样自由奔放的满嘴胡八道。 想来这辈都不可能了,关林森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家族世代武勋,却因为曾祖父为寒山铁骑了一句话,被德宗皇帝削去爵位,降为庶民,直系不得参加科举,那些正经的官职,关家上上下下都再也做不得了。 若不是关家侄都长进,各有谋生门路,不然早就饿死了。 只是奇怪的是,虽然曾祖父被皇家如此对待,他却对德宗皇帝一点怨恨都没有,反倒时时劝慰家族中忿忿不平的人:雷霆雨露皆是天恩,不要怨恨陛下,不要怨恨大恒。 当时家里的人都认为曾祖父是个老迂腐,只知尽忠报国,被皇帝折腾成这样,竟然还在为皇家话,一定是读书读傻了。 本以为曾祖父只是而已,老一代人安土重迁,不到迫不得已,也还得在大恒的国土上混饭吃。 没想到,他竟然心里也是这么想,有一位旁系的伯伯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常年往来于各国,对道路与气候了如指掌,有一天,有人找上门,想要请伯伯当顾问,是请教关于道路、水文还有气候等情况。 伯伯去了,却发现那人竟然是北燕的左宁王,他知道关家被大恒皇家薄待,也知道关家这位伯伯掌握着重要的往来通路情报,因此有意收卖他。 关家全族也是精英倍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关家人这里,就不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概述,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评价。 因此左宁王开出的价码也很是诱人,如果伯伯想带多少人去北燕都可以,如果需要,北燕也可以帮助关家集体去北燕落户。 只要到了北燕,那是高官得做,骏马得骑,保证关家所有族人都被奉为上宾,绝对不会像德宗皇帝那样为了一句话就把多年功臣完全抹杀。 在大恒,地位排序是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卖丝绸的商人也不得穿丝绸,卖鞋的商人也必须两脚穿不同色的鞋,虽然有钱,但是却得不到社会的尊重,更何况,他家是个由世家破落下来的呢。 这么多年,不知受了多少冷眼与嘲笑,甚至还有人故意为难他们,拜高踩低,这么多年的气受下来,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土脾气,何况是世代以武勋晋身的关家。 但是当伯伯将左宁王的邀请提出时,却被曾祖父一巴掌扇坐在地上,曾祖父指着伯伯的鼻大骂:“这点恩惠,就想做卖国贼了?!” 伯伯捂着脸不服道:“北燕虽然给的是恩惠,但是恒国又给了我们什么,就因为皇帝一句话,我们关家数代人为恒国卖命的功劳就这么被抹得一干二净?您nb当初仗义执言,为刘元帅话,可是,关家被贬之时,又有谁替关家话,您图个什么?就因为生在恒国吗?他凤家也不是天生的贵胄,还不是从前朝手中夺来的皇位,若不去北燕,便反了这凤家的昏君!” “你!你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话,是想要关家被诛灭九族,满门抄斩吗!”曾祖父的手指颤抖的指着伯伯。 伯伯却面无惧色:“如果去了北燕,还怕什么满门抄斩!若是那位坐在皇位上的人有点胆色,早就打到北燕去了,何至于缩在长城之内,北燕的人前来扰境,也只敢阻击,不敢追,年年岁岁都被动挨打。” “不,这不是因为没有胆色!而是没有可以用的武将!呵呵,可以用的武将,早就被肃清一空,被缴了兵器,收了军权,绑着镣铐,谁还会替他们卖命,谁还会替他们打仗,没把边境拱手相让,已经是武将最大的忠诚了!” 多年来的积怨一夕喷薄而出,伯伯得畅快,却根本不曾注意到曾祖父那青筋暴起的额头和因满是怒意而布满红血丝的双眼。 当时关林森只有两岁,他很喜欢趴曾祖父的书架,在两人发生激烈争吵的时候,他就蹲在书架的顶上,他居高临下,愣愣的看着这一切。 他看见曾祖父拔出一旁架上的宝剑,向伯伯砍去,而伯伯机灵的让开,曾祖父一剑落空,有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突然出现,他的弯刀出鞘,雪练似的刀光在空中划出一条弧形,接着,到处都被喷上了红色的液体,腥腥的,咸咸的…… 那个人收刀,抬头,看见了蹲在书架上的关林森,他向书架走过去,却被伯伯阻止:“他是我弟弟的独,才两岁。” “可是,他看见我了!” “不要紧,他脑有点问题,到现在都不会话,快走吧,愿意与我一同离开的关家人都已经收拾好了,就在角门外等候。” 那个人最终还是收了刀,伯伯与他一同离开了,离开前,还回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曾祖父。 关家的族长就这么死了,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自家晚辈之手。 虽然爵位被削,但他毕竟也是多年老臣,皇家派人下来查问,关家人担心皇家会以谋逆罪,再次将关家置于死地,捏造了一个偷闯入,盗窃不成杀人逃亡的故事。 皇帝信了,赐给关家许多东西。 曾祖父的葬礼办得风风光光,可是,到死,却都没有闭上眼睛。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往事如烟 在那之后,北燕与大恒之间真的曾经有过一战,所幸关家人知道自家那些人的能耐,早早就研究出反制他们能力的办法,然后将应对之法上书皇帝。 上书之路不容易,犯官之后,谁乐意替他上书,万一皇帝看着不高兴,连带着自己也遭殃了呢? 吃了多少个冷脸与白眼,最后关林森的父亲关雁北伤心失望的站在路边准备回家之时,却被人叫住,原来是户部尚书杜飞扬。 最终,由杜飞扬替他递了上去。 皇帝虽然对关家人提供的战法表示怀疑,但是他仍将这份上书转交给了三品辅国将军杨元信,后来北燕果然打过来,杨元信领旨出征,由于关家上书,大恒得到了战局的先机,最终北燕虽兵强马壮,仍未踏过长城一步。 杨元信奏凯还朝,向皇帝汇报战事之时,也大大夸赞了一番关家的上书,称若不是有那封上书,只怕赢得没有这么容易。 因为关家人在这一战的功劳,皇帝封赏了关家数名弟官位。 真正上书的关林森父亲,被封为安平侯,世袭三代。 一时间,关家风头无两,曾经门前冷落车马稀,一朝天恩降临,顿时又是人来人往,十年间,关家由兴而衰,又由衰转盛,这世道从来都是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 看尽人情冷暖,关家人对重得权势富贵,无可无不可。 关家人就留下了一个念头:一定要把这个家族叛逆从北燕抓回来,在祠堂前杀了祭祖! 那一天书房里的真相只有关林森一个人知道,可是他不会话,家里人问他是不是伯伯杀了曾祖父,他只能听懂“伯伯”,糊里糊涂地点了点头。 只是关家人虽多次派人潜入北燕王都呼日和城,却始终一无所获,那些归附左宁王的关家弟,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无影无踪。 直到三岁半,关林森才能口齿清楚而流利的话,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再问他当初在书房里发生的事,有一天他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但是父亲根本不相信当时只有两岁的他还有什么记忆。 由于话太迟,所有的人包括父母都认为关林森是个白痴,根本没有在他身上投入教育精力,他也认为自己这辈就是这样了。 直到十岁那一年的元宵节,他被家人带着去逛花灯会,那一次花灯会,皇帝要与民同乐,在偌大的花灯会上搭起了皇家灯棚,高高的立在花灯会最中间的空地上,周围挂着一圈造型新颖的花灯,关林森看得入迷,不知不觉,松开了家人的手,顺着人潮,往皇家灯棚去了。 在灯棚下,他抬起头,看见一个粉嫩可爱,梳着双丫髻的姑娘看着他,笑得一脸灿烂,手里还拿着一个的玉佩,向他扔过来。 再然后,有意图刺杀皇帝的几十名贼人冲入灯棚,顿时笑声转为尖叫与惊呼,到处都是被砍伤者飞溅的鲜血。 灯棚那用竹扎着的围栏就这么松脱了,那个姑娘从高高的台上摔下来,就算不摔死,也会被下面混乱的人群踩死。 关林森拼尽全力,逆着向外涌出的人潮,赶到竹棚下,刚好,接住了她。 有人从楼上跃下,手持钢刀继续向她砍去,关林森那时只是学过一些粗浅的武功,又手无寸铁,只能勉强护着姑娘,即要心那些慌张的路人不要踩着她,又要躲开那杀意十足的刀刃。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在灯棚附近许许多多的禁军,此时都不见了踪影,他们都去哪里了,那个姑娘受惊过度,放声大哭直至昏迷。 关林森苦苦坚持,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刀,浑身浴血,无论往哪里跑,都有穿着黑衣的人向他逼近。 他手中紧紧抱着那个姑娘,而他的背后,有一道从肩膀斜伸向腰际的可怖刀伤,正在向往流着血。 疼痛,已浑然无觉。 当黑衣人举刀向下劈的时候,他依旧保持着紧紧抱紧姑娘的模样。 呼啸的箭枝破空而来,很快,穿着禁军服饰的人大量涌来,为首那人要将那个姑娘从关林森的手中抱走,关林森死活不肯放,大叫着:“你们不要伤害她!”在场禁军害怕伤及大公主,一时竟不敢动手从关林森手中抢人。 直到一片暗龙纹的衣角出现在他眼中,那个面带笑容的疲惫男告诉他:“她是朕的女儿,把她交给朕好不好?”他才松开手,让御医带走了凤歌。 好好的一场花灯会惨然收场,那天被砍伤者、被踩死者、被踏伤者无数,皇帝颇为内疚,本想与民同乐,没想到却召来了这样一场灾祸,从此深居简出,再不给五城兵马司和禁军找麻烦。 至今关林森仍记得那个粉雕玉琢的姑娘哭哑了嗓靠着自己,而自己面对逼命的威胁,却只能逃,而无还手之力,这让他悔恨不已。 花灯会暗杀事件之后,他开始玩命似的习武,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得知皇家为储君选拔暗卫之后,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去报了名。 他在选拔时遇到无数厉害的对手,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输定了,最后却凭着一口不服输的劲扭转战局。 当他站在凤歌面前,凤歌让他摘下面具的时候,他心中一阵喜悦,想过无数次与凤歌的重逢,却没想到,她的内心毫无波动,只是随便宣布了一下他赢了。 仅此而已吗? 她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关林森很想找机会告诉她,自己在六年前就曾经与她相识。 可是母亲的警告犹在他的耳边,不要多嘴,不要话……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 感受到背后灼人的目光,凤歌回头看着关林森:“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 “没什么。”关林森决定将这段过往深藏在心底,自己与她的身份地位实在相差太远,出来又有什么意义。 她若记得,不能相守。 她若不记得,徒增伤心。 凤歌又打量了他几眼:“要是不舒服的话,一定要哦,万一生病就麻烦了。” “真的没事。”关林森还是那副低眉垂目的模样,就好像一个冰块雕成的忠诚侍卫,脸上无悲也无喜。 虽然关林森嘴上着没事,不过凤歌总觉得他的神情不对,好像心里有许多事,好像有话对她,却都压在他如被冰封的唇间。 宁亲王府就在眼前,罢了,正事要紧,至于关林森这个男人,回去慢慢审他不迟。 门口的卫兵远远的就看见那个曾经让宁亲王开了正门,亲自相迎的女孩,又莲步款款往这里来了。 今天天气很好,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金色的阳光洒在青青的草地上,厨娘做的午饭也很好吃,李云清比平日多吃了一碗饭。 啊,风儿也很喧嚣…… “大王,大王!祸事到啦!!!一个毛脸雷公嘴和尚打进来啦!!” 李云清看着这个跌跌撞撞跑进来的仆人温和一笑:“雷,你是不是又一夜没睡看话本?早跟你过不要沉迷这些不真实的故事……” “王爷,戈姑娘来了。”另一个侍卫狂奔进来,生怕耽误了那位戈凤姑娘与自家王家的会面。 阳光顿时消失,天空被层层乌云挡得一点缝都没有,云中隐隐现出惊雷闪电,那位大恒储君大殿下,比毛脸雷公嘴和尚还要可怕好不好,上回她想进门而没成功,她那个叫关林森的侍卫越墙而入,站在他面前时,虽未见刀剑,但是他全身的凛冽杀气,吓得墙角那只蝈蝈都没敢吱一声。 “就我不在!”从来都是谈笑自若的大夏宁亲王,跑得比往阵前推着车卖东西的商贩还快,三两下就跳上了墙头,然后…… 他又迅速的跳下墙头,狂奔向另一处墙头,飞身而上,然后…… 默默的跃下,衣袂飘飘,翩然落地。 李云清闭着眼睛,神情沉痛,好像这个世界马上就要毁灭了。 许久,他才重重叹了口气,缓缓睁开眼睛:“还愣着干什么,快请戈姑娘进来。” 宁亲王府的大门再次洞开,微笑的李云清站在门的那头,向凤歌点头致意。 在门口排队者羡慕的眼神里,凤歌提着裙摆,一步一步走向李云清。 乌黑的正门再次关闭,只有那道倩影还留在门口那些人的脑海中。 “这姑娘到底是谁啊?” “你不知道,上回我就看见她从正门进去的。” “可是上回门口的侍卫都不认识她,把她的轿都给劈了。” “后来那个侍卫的下场你可知道?被开除啦!现在在西街的猪肉铺给林老三做学徒呢,那叫一个惨哟……” “难道她是王爷的情人?” “不能吧,这么的孩,王爷怎么能下得了手?” “万一王爷是养成系的?” 李云清自然是听不见外面的这些闲言碎语,他一路引着凤歌进门,坐定,刚想寒暄两句,就听见凤歌:“时间宝贵,我就直了,给我两百升烈火油。” 哎……姑娘,你能不能……我你能不能矜持一点啊?李云清扶住额头,感到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烈火油 深夜,大夏第一铁匠铺的后门外。 车轮碾着黄土地面,发出沉沉的“吱呀”声,缓缓停在门前,守门的厮听见动静,从门里悄悄出来一看,不由愣住了,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大车,被黑布遮了个严严实实,正停在铁匠铺的门口。 这车的类型,别人看不出来,铁匠铺的伙计们可是认识。 那是专门用来运输烈火油的特种运输车。 烈火油由于极易引燃,一不心就爆炸,因此,整个大夏境内所有运输烈火油的车,都是统一制式的特殊形状,防火隔热,拿着劲弩对着射,一时半会儿都射不穿那铁皮。 大夏国的烈火油属于国家管制,能拿到烈火油的只有皇家直属的兵工厂,就算是大夏第一铁匠铺,那也是民营范围,这么多年来,伙计们也就只见过特种运油车往兵工厂里运油,从来没见过这运油车会停在自家门口。 “你这是……”守门的厮走向车把式,车把式位置上跳下来一个人,斗笠遮住了他的半边脸,他对厮:“这是两百升烈火油,让你们家主人出来签收一下。” “啊?”听见烈火油三个字,厮都惊了,跳起来往主院跑去,对着守在门口的丫环急促道:“快,快告诉主人,烈火油到了。” 正抱着妾在红绡帐里不着寸缕忙碌着的石岩,听见了屋外传来的呼唤,他皱着眉头:“什么人这么不长眼。”恨不得把搅他雅兴的丫环打死。 丫环虽然怕得要死,却仍坚持把话完:“回老爷,门口来了一车烈火油,守门人不知如何处置,请主人明示。” “什么?”石岩跳起来,抓了衣服,胡乱往身上披着就要跑,妾忙起来叫道:“老爷,老爷,鞋,您还没穿鞋呢……” 到了门口,那车把式已经等得不耐烦,石岩这里也没有个正经的存油之处,从前他只得过半升烈火油,用来试制三棱破甲箭。 现在突然有两百升这么多,一时竟找不出可以存放的地方。 所谓急中生智,他召呼冶炼工坊的人将所有能有来盛烈火油的东西都搬了来,包括铁锅、花瓶、汤碗……有人想要搬澡盆来。 车把式的脸被斗笠挡住,看不见脸上的表情,但是从他向下挂着紧抿着的嘴唇来看,显然是很不欣赏这种乱七八糟对待烈火油的态度。 石岩命人取来五两银,想做为赏钱给这位车把式,不料这人扫了一眼那锭银:“我不过是办差而已,不敢领赏,还请快点,不要耽误时间。” “是是是。”石岩见十几个人跑了一趟还没把烈火油搬完,心下着急,自己从房里拿了个脸盆,去接烈火油。 一群人往返三趟有余,才将车上两百升的烈火油全部卸完。 “告辞。”车把式急于下班的态度十分明显,跳上车,手中马鞭在空中抡了一圈,打出个炸音,马蹄轻响,少了两百升油,车厢轻了许多,车轮声音几乎不闻,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茫茫黑夜的尽头。 石岩站在冶炼工坊中间,看着周围放着的形状各异,材料不一的容器,看着那一汪汪黑色烈火油,就好像做梦一样,他对凤歌提出要求的时候,只不过是随便,根本没想过那个看起来稚气未脱的女孩,真的可以弄来这么多。 他一件一件的检视完,那股浓烈的气息已经在整个屋里弥漫开,没错,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当下,他激动的觉也不睡了,马上就自己点起了冶炼炉,红色的火焰从煤堆里升腾起来,接着火势越来越大,他取了一碗烈火油,抬手,倒入,火焰顿时由红转紫,蓝紫色的火焰,代表着大夏可以得到的最高温度,那是可以将沙石都融解的温度! 微凉的大夏夜晚,石岩浑身上下挂着亮晶晶的汗珠,将凤歌交给他修理的落月刀在火中镕化,又重新铸造,坚硬的铁锤在刀身上不断敲击,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响了一夜未息。 “咦,已经修好了吗?”早上,凤歌本来只是想来问问是不是已经收到烈火油,石岩却笑眯眯地将那柄落月刀交给她。 凤歌将刀从鞘中抽出,刀身雪亮如镜,照出凤歌的脸庞,锋刃上闪动的光芒昭显着它无匹的锐利。 将轻轻薄薄的一张纸,搁在刀锋上,无声无息地变成两半,各自飘落在地。 一旁早有两个仆人抬来一块大石,石岩做了个“请”的姿势:“请试刀。” 凤歌看了看石头,又看了看薄薄的刀刃,笑道:“不用了吧,万一砍坏了,还得再修一次。” “放心,砍不坏,若是砍坏了,我这大夏第一铁匠铺就归你。”石岩的语气中充满着对自己手艺的自豪和骄傲。 “不行不行,会砍坏的。”凤歌准备将落凤刀收起,石岩却抢上两步,将落凤刀再次拔出来,用刀对着石头挥下去:“放心,你看,根本就不会……” “叮”的一声,刚刚修好的落凤刀……崩了口,又断成两截。 石岩目瞪口呆:“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他仔细看了一眼那块石头,愤怒地咆哮:“谁让你们把天星铁搬来的!!!” 两个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着胆:“是主人让我们搬来的。” “什么?我?几时?”石岩看着他俩。 “就是刚才。” “我让你们搬的是试剑石!” 另有两个仆人声的:“主人,试剑石在这里,方才主人让我们去搬,刚刚搬来。”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找人 地上有两块石头,一块是石质相对软一些的试剑石,一块是需要用烈火油才能镕成铁水的天星石,相距不远,一刀挥下去,是天差地别的结果。 “嗯,其实,我就是想跟你,这刀啊,什么都好,就是含碳量太低,有点脆了,与其他坚强之物相交时,容易断开或是崩口,怕你不能理解具体是什么样的,所以特意给你演示演示。”石岩一脸的严肃认真,不容置疑。 凤歌心里憋笑憋得肠都要绞在一起了,幸好经过临朝听政的考验,她还能绷得住,一张脸兀自平静无波,笑得温婉而和善:“嗯,我已经看见了,那么,再修好要什么时候呢?” “下午就可以。”石岩计算了一下时间,已经有过一次修理经验,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就可以熟练的掌握火侯和击打力度了,虽然这种得来经验的方式,并不符合他的愿望。 有些时候,就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见父皇的多场表演,凤歌已经驾轻就熟。 “非常期待完成品。”凤歌微笑,客气有礼的模样,就好像接见外国使节团时的父皇。 直到走出石岩家的大门,穿过人来人往的大街,回到下榻的客栈中,关上门,关林森默默把着门口,不让别人闯入。 凤歌用被捂着头,笑声接连不断的从被窝里涌出,连床都跟着“吱吱嘎嘎”的抖着。 楼下的客栈老板和伙计方才看着凤歌和关林森一起进门,还关上了,现在客栈大厅里没什么人,由于床脚与地板之间的微缝隙不断间歇撞击而产生的声音清晰可闻,那个频率,与某种需要双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在床上进行的运动十分相近,因此…… 客栈老板与伙计对视一眼,心中各自感叹道:“年轻人体力就是好。” 门再次打开,凤歌又恢复了端庄优雅,气质高贵的模样。 那两百升的烈火油不是随便好拿的,宁亲王顶着凤歌的微笑、关林森的杀气,坚持着大夏亲王最后的一点气节: “擅动烈火油是重罪,就算我是亲王也不可免。” 凤歌笑道:“以宁亲王的富贵,想来不是想要钱,不知亲王殿下有什么要求?” “要求不敢,只是有一个的请求,希望公主殿下可以成全。”李云清看着凤歌,一脸的诚恳,好像那真的只是一个的要求。 听起来,这个要求的确不是很麻烦:只不过是去京城外的燕雀湖边的药庐替他买一些药材回来。 之所以李云清或是大夏的任何一个人不去的原因是,他们去过了,都被拒了。 那个药庐的主人会向每个前去求药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几乎每个要求都很奇怪,正常人做不到,李云清亲自前往,药庐主人提出的要求是做一桌不放盐、不放酱、好吃的、红烧羊肉。 不放酱上色还叫什么红烧?不放盐的东西,哪里能吃得,离“好吃的”这个形容词十万八千里,李云清找了许多御厨询问,整个王都之内,竟无人有办法破解这道难题,最后只得放弃。 后来李云清派出的人,也都陆续接下了各种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一个人可以完成。 最后得出结论,药庐主人就是想为难他,不想卖,所以才提出这么多奇怪的要求。 李云清听药庐主人是大恒国人氏,因此他才会提出让凤歌去买药,无论多少钱,他都认,只要能把药买回来。 此时已是五月间,春风和煦,阳光明媚,燕雀湖上碧波荡漾,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有一艘船在轻轻的飘荡着,没有风帆,也无船桨,甚至连舵都没有,就这么静静地停在湖心当中。 “这船里,有人吗?”凤歌站在湖边,心下起疑,完全看不出有人的样。 一阵风从湖面上刮过,那艘船竟然一动也不动,关林森:“有人。” 这下连凤歌也知道里面必然是有人的,而且应该是个武功不错的人,他用了极佳的坠身功夫,稳住了船身,否则这样的独木轻舟,被方才那样的风一吹,早就该离开原位了。 “请问,有人吗?”凤歌用双手拢在嘴边,清脆的声音在湖面上回荡。 没有人回应,也许是因为船离得实在太远,听不见? 关林森运起内力,对着湖面大声叫道:“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要么是弄错了,船里真没人,要么是里面的人就是不想搭理他们。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法买到药,凤歌微微皱着眉,心里想着解决的办法。 可是不管什么,怎样的恳求,船依旧一动不动,就好像里面真的没有人一样。 关林森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块不大不的石,看那架势,是打算往船上丢,被凤歌阻止了:“别这样,我们是来求人办事的。” “我听,外国那个诸葛孔明肯出山,不是因为刘备在三顾茅庐的时候,显得多谦逊多求闲若渴,而是因为张飞在他的草庐后面放了一把火。” “没想到,你还喜欢看野史。”凤歌看了几眼关林森,觉得他好像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原来他的话很少,还以为他是个严肃认真的好少年,没想到,居然拿着八卦野史当日常行为的操作指南。 既然是主家要求,那也不好违背,关林森将手中的石扔到地上,眺望着那艘不吃软,也不能给它吃硬的船,心下有些着急:“那应该怎么办?” 凤歌其实也没有想到办法,只是想着不应该用这种邪乎的手段去做事,这有违她的做人准则。 “呜汪……”那条船边上忽然出现了一只黑狗,是虎,它默默扒上船舷,把头伸进了船舱,只是叫了这么一声,然后聚精会神的看着船舱里。 “哪来的野狗!”静默许久的船舱里传出了气急败坏的男人骂声,一阵响动,虎“扑通”跳入水中,奋力游到凤歌身边,很快,一个人从船舱里走出来,远远地只见他手臂一挥,凤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关林森迅速闪身挡在她的面前,抬手,接住了那人掷来的东西,低头往手里一看,是一只的茶杯。 看起来质料还不错,应该是大恒国有名的冰裂瓷。 船忽然动起来了,那人就站在船头,烟灰色的长衫在风中飘飘摇摇,状若谪仙。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独孤怀信 船如离弦之箭,笔直向凤歌站着的岸边疾驰而来,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凤歌实在好奇的不行,关林森低声:“也许他是练成了一门非常难练的至高轻功《大罗仙步》,听学会大罗仙步的人可以踏雪无痕,自空中下降如踏无形之梯。” “你会吗?”凤歌觉得这门功夫特别棒,如果能学会的话,下回参加大朝会,可以很酷炫的露这么一手,让那些总是个没完没了的老臣们吓一跳,不定被她这么吓一吓,想的话都忘记了,然后就可以提早结束大朝会,早点回去吃饭。 可惜,关林森只是摇摇头:“我也只是听有这么一门功夫,只是在极西之域的山中老人门下弟才会。” “哦,极西之域,那不就是这里?”凤歌已经在盘算着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学会了。 关林森再次打破了她的幻想:“山中老人所在的极西之域比这里还要远,需要跨过西夏再往西的八百里大漠,然后翻过一座高山,再走一个多月,才能到。” “可是如果连你都知道这个功夫,那不定它就真的曾经传到了这里呢?”凤歌对这个世界始终抱有最大的善意和希望。 船靠岸,那个人从船上翩然而降,姿态优美非常,果然如同大罗神仙自天庭下降而来一般,凤歌此时坚信此人就是会“大罗仙步”的,她决定先替李云清问问怎么买药,要是不让买的话,就问问怎么才能跟他学这个功夫。 真是太好看了,以前曾经学过一个成语叫“邯郸学步”,她还曾经好奇,不就是走路吗,能美成什么样,有什么好学的,还能把自己原本的走路方式给忘记了? 现在看着这个人,她深深的信了。 “这只狗是你养的?”那人低头看着凤歌。 他好高,比关林森还要高出一个头,比大恒的成年男还要高上许多。 凤歌认真的看着他的脸,呃…… 方才那样的身姿,让凤歌以为他会是一个颜似宋玉,貌如潘安,走在街上怎么也得让万千少女芳心直跳的那种超级英俊的俊秀男。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大鼻头,眼睛,眉毛前半截浓后半截淡,看起来就好像只有半截眉毛,脸盘圆圆的,很大,腮上都是肉,看起来倒是憨态可掬,身材倒是不错,若是不看脸的话,的确是一个绝世帅哥。 凤歌在心中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为他可惜。 那人看着凤歌没有话,又问了一遍:“这只狗是你养的?”声音变得森冷非常,听起来好像要打她似的。 凤歌抱着虎,的身瑟瑟发抖,的眼睛里一下溢满了泪水:“它是我养的狗狗,它还,不懂事,求您不要伤害它,我,我替它向您道歉。” 话的声音里,竟带着哭音。 那人本是一心想要来找凤歌晦气,结果一看,眼前是个漂漂亮亮,如粉团一般的女孩,看她抱着狗可怜巴巴的样,别是下手真的把狗给杀了出气,就连她一句重话,都怕吓着她。 “算了算了,管好你的狗,下不为例。”那人抬头看了看天色,就向药庐走去,嘴里自言自语:“真倒霉。” 刚走了几步,忽然感觉到衣角被人拉住,转头一看,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从你这里买风灵草。” 那人眉头陡然皱起:“谁让你来的?李云清?” 哎?看来只有这位宁亲王才要买,一药名,都想不到别人,只能想到他。 凤歌连连点头如捣蒜,她紧张地抿着嘴唇,望着他的眼睛。 “你别这么看着我,哼,李云清,你这个不要脸的,竟然这么的女孩也利用上了,夏国皇室真是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好东西。” 他转头看着凤歌:“我跟你,不管那个姓李的许了你什么好处,你都别信,那货就是个骗、、、王八蛋!专骗老实人。” “哎?”凤歌心想,咱俩认识的李云清是同一个人吗?我怎么认识的李云清只有被欺负的份呢? 凤歌声音放得软软:“可是,可是那个李云清抓了我的朋友,如果我拿不到风灵草,他就要杀掉我朋友。” “啊?这长进了这么多?居然会绑架勒索了?”那人的表情好像听见什么大新闻一样。 这反应不太对啊,怎么听起来感觉此人与李云清早已熟识,而且,还是关系很好的那一种? 凤歌点点头:“叔叔,你一定我呀,求求你把风灵草卖给我好不好?” “唔……”那人看着她,一个的丫头,还是赶紧让她死了心,早点回城比较好。 他向着燕雀湖一指:“那朵莲花,看见没有?” 凤歌顺着他指的方向,向着湖中心望去,在方才船停着的地方,有三朵红莲,在水面上盛开,在风中轻轻摇晃。 “你去把莲花摘下来一朵给我,我就给你风灵草。”那人又补充道,“不准用船,也不得你身上的衣服。” 放眼四周,除了这艘船之外,连根芦苇都没有,又不让下水湿衣服,难道只能了衣服游过去。 凤歌为难地咬住嘴唇。 “我……你……他……”那人看着笑容可掬的凤歌向他递上一朵红莲花,站在凤歌身后的,是水淋淋的关林森。 关林森自方才一直隐身于水中,多年暗卫的训练,让他在水下呆多久都没有问题。 得到凤歌的指示之后,他飞快的取来了水中红莲,交给了凤歌。 凤歌还是那副人畜无害的纯真少女模样:“我没有用船,也没有衣服。叔叔,你不要骗女孩,把风灵草给我,就一定要真的给我哟。” “你是李云清的什么人?” “不是他的什么人,我只是一个路过的女孩,要用风灵草找他换点东西。” 那人哼了一声:“算了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一个丫头手上。”罢,他又抬头看着关林森:“,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她的护卫。” “很好。”那人冷笑一声,对凤歌:“风灵草,我可以给你,但是我独孤怀信绝不能受人欺侮就这么认了,否则将来如何立足!你把这交给我,让我狠狠揍一顿。” 凤歌看了看关林森,对那人:“好。” “嗯?”那人有些意外,本以为凤歌怎么着也要反抗一下,或者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但绝不是这样“好”。 凤歌看着关林森:“你晚上想不想吃炖蹄?听这城里有一家做炖蹄特别好吃,就是需要提前去预订,要不我先回去订好,等你过来正好能吃上。” “好的,还想吃烤全羊,听也是这里的一绝。” “晚上少吃些油腻荤腥的东西。” “是,都依你。” 被忽略在一旁的独孤怀信忍不住出声:“喂喂喂……” 凤歌笑着转头:“独孤先生也想来吗?那就可以点烤全羊了呢。我请客!” “哼,谁稀罕烤全羊!”独孤怀信不屑的,“又不是红芳阁的烤全羊!” “就是红芳阁的。” “孩胡八道是要下地狱的,红芳阁从来都不卖烤全羊。” 一只金黄焦香的烤全羊放在圆桌正中,站在一旁的老板娘看着凤歌温柔地:“慢些吃,心烫。”完,就袅袅婷婷的迈着步出去了。 独孤怀信自老板娘在屋里,眼珠就粘在了老板娘身上,老板娘走了,他的魂儿都飞了。 他看着面前的烤全羊愣了半天,转头看凤歌:“她为什么可以为你做烤全羊!” “因为我想要吃呀。”凤歌微笑。 独孤怀信一拍桌:“胡,红芳阁从来都是上什么菜,就吃什么菜,无论来者身份高低贵贱,都不能点菜。” “嗯,可能因为我长得比较可爱吧。”凤歌笑眯眯的挟了一筷烤羊肉放在碗里,又看着独孤怀信,“我是不是并非第一个可以在红芳阁点菜的人?” “什么?” “上一个可以在红芳阁点菜的人,是不是宁亲王李云清?”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嫌隙 好像被戳着了痛处,独孤怀信脸色陡然一变:“丫头不要胡八道。” “如果不是如此,你为什么会如此针对李云清?我听,你对别的前来求药之人,都没这般诸多刁难。” 桌上放着一壶十年陈酿的玫瑰露,酒香四溢,独孤怀信为自己倒上一杯,也没管一旁的凤歌,一仰头,便将一杯酒灌了下去,接着,他又满斟一杯,又是酒到杯干,一连喝了五杯,凤歌也没有劝他,只是默默看着他这么喝着。 直到壶嘴中再也流不出一滴琥珀色的酒液,独孤怀信的眼中也已带上了五分醉意。 “你的没错!李云清,我的好兄弟李云清……他骗了我!” 李云清,是独孤怀信的好兄弟?表兄弟还是堂兄弟?反正不能是亲兄弟吧? 不用等凤歌发问,酒后充满着倾诉的独孤怀信已经自己把前尘往事了个痛快: 当年,李云清刚刚被接到西夏,才不过十岁,朝中看不惯符太后的人有很多,不敢骂符太后和先帝,也不敢骂有先帝血统的李云阳,于是便明里暗里骂李云清是。 那时先帝刚刚驾崩,符太后带着李云阳在深宫里需要面对那些心怀愤恨嫔妃们的明刀暗箭,一时也顾不上独自在宫外居住的李云清。 可怜那时的宁亲王府,看起来仆从如云,可是实际人人都可以欺负他,家里的仆人都敢时常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变卖,皇帝赐给他的多少黄金腰带翡翠发饰,早被变卖一空,到最后,也只剩下李云清腰间常带的那块玉佩,过新年的时候,连件新衣服也没有。 有一年过元宵节,宫中设宴接他前去,结果回亲王府的路上,他因闻见一股腊梅清香,便下了车,看着车夫一脸不高兴,李云清便让车夫先走,自己赏完梅花之后自行回府,车夫竟然就真的扔下他自己走了。 就在他刚刚在腊梅树下站稳,忽然觉得胸口泛起火烧般的疼痛,接着,嘴一张,一口血就这么吐在了被白雪覆盖的地面上,接着,他就软软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那棵腊梅树的主人,就是独孤怀信,那时他是药庐的少主,花重金从恒国移植来大夏国从来都没有的腊梅树,那天风大雪急,他担心腊梅树受不住,因此带了厚厚的棉被,本是想将腊梅的树枝包上,以免冻坏,没想到却在树下捡到了一个嘴唇乌紫,气若游丝的李云清。 “冻得这么严重?”凤歌插嘴道。 独孤怀信摇摇头:“哪是冻的,是中了毒,宫里不知道什么人给他下了毒,如果他是按原路直接回府的话,那他正好会在进府一段时间之后再发作,到时候根本就不能确定是在宫里吃的东西中了毒,还是在府里吃了东西中了毒,反正……他在府里也是人人得而欺之的。” 李云清就这么被独孤怀信带回了药庐,尝试了各种方法,想要救活他,但是那种奇毒实在太烈,寻常药力根本无法达到拔毒的效果,最后独孤怀信想到了换血。 独孤怀信打被用各种药物喂着,百毒不侵,他听过换血之法,虽是极为伤身,但他记着父亲告诉他,医者父母心,应该尽全力把病人救回来。 于是,他冒着极大的危险,将自己一半的血倒换给李云清。 毒素的浓度大为降低之后,再用药解毒,终于取得了成效。 李云清醒来之后,要磕头叩谢他的救命之恩,他那时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无法坦然接受别人的磕头,于是便提议两人结为兄弟,李云清身无长物,便将那块唯一的玉佩给了独孤怀信,做为信物。 回到王府后,李云清也常常找机会过来和他一起玩。 五年之后,符太后已扫平后宫前朝一切不安定因素,已是一力掌握朝政的局面,李云清的日才好过起来,也更加的忙碌了,符太后需要自己的这个大儿全心全意的辅佐李云阳。 一天又一天,独孤怀信一直在药庐等待着李云清,可是,他却再也没有来过,有些从城里来找他求药的人带来了李云清的消息,宁亲王现在门庭若市,忙得不得了。 得知自家结拜兄弟终于不用再受欺负,独孤怀信很为他高兴,也理解他一心扑在朝政之上,分身乏术。 既然李云清不能来,那独孤怀信过去又何妨? 不料,却在宁亲王府门口,守门士兵却不让独孤怀信进去,根本连通报都不通报,只王爷了,宁王府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想进就能进的,独孤怀信自己是宁亲王的,更是召来一阵哄笑,宁亲王哪里来的,只有一个皇帝弟弟。 第一次,独孤怀信就这么被轰了出去。 他相信这一定不是李云清的本意,于是,第二次,是李云清生日将近,他带了极其珍贵的药材进了宁王府,想要把礼物送给他,聊几句就走。 没想到,李云清正与新娶的王妃在一处,陡然见到独孤怀信的脸,吓得王妃惊叫一声,昏倒在地,李云清一惊:“你怎么来了?”独孤怀信在风里吹了半天,一个笑脸:“没什么,你好久没来找我了,想来看看你。” “为什么不走大门,你看把她给吓的。”李云清急着抢救昏过去的王妃,独孤怀信觉得挺内疚,想忙,却被气急的李云清推了一下:“让开。” 独孤怀信愣在当场,他从来没想过,就因为王妃胆看见他吓昏过去了,李云清就会这么对他。 那么多年的朋友交情,到底也不如夫妻百日恩。 什么兄弟情谊,都是狗屁。 他心情低落,进了红芳阁,想要吃点东西。 美丽娇艳的老板娘却告诉他,不能点菜,上什么就吃什么。独孤怀信也没问价格,心想不过是吃顿饭,能有多贵,结果一碟一碟的菜上来,看着份量并不多,最后一结账,身上带的银竟然不够。 他只身前来寻人,身上只带了那么些银,他提出要回药庐拿钱,却被伙计嘲笑这种逃单的方法实在是太低劣,后来老板娘提出,让他做帮佣来抵债也可以。 在他收盘擦桌的时候,李云清带着一帮人进门了,独孤怀信想喊他,又怕自己现在的身份让这位亲王殿下觉得尴尬,于是便寄望于李云清主动发现他。 不幸的是,李云清身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看不见他。 一直到最后离开的时候,被灌得醉熏熏的李云清才往他这里看了一眼。 “结果,他就这么走了,离得那么近,他一定看见我了,不肯认我,我做了五天的杂役,后来要不是家里人来寻我,我还得再做整整一年才能还得上那顿饭的钱。” “原本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衣着穿戴,那天之后我明白了,还不都是先敬罗裳后敬人!”想起往事,独孤怀信仍是愤恨难平。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风灵草吗?”独孤怀信冷哼一声,“因为皇帝,李云阳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听找来了三绝神医为他诊脉开药,却是独独缺了这味风灵草,他王府的门,我都进不得,现在倒想起来要求我了,你猜我会给他吗?”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霞絮 五年的交情,就在这么简单的散了?凤歌深为可惜,想劝却又不知从何劝起。 一切的起因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侍卫,如果当时他通报了,哪里还有后面这么多的事,可惜独孤怀信不是凤歌,如果当时他硬是闯进去了,把这事清楚,以后的事也不会发生了。 可惜,时光不会倒流,产生的误会已经是刮在心头上的伤,就算好了,也有一个深深的伤疤横在上面,提醒着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独孤怀信双目无神,不知道在看着什么,他手里拿着一截羊腿,有一下没一下的嚼着,红芳阁的羊肉很香,肉很嫩,可是看着独孤怀信的样,就好像嚼着一捆白纸似的索然无味。 “你就没有再找过他?”凤歌问道。 “找什么?以前为个王妃就能那样,后来又生了两个孩,我要是把他孩给吓着了,他还不把我给活撕了?”独孤怀信冷笑着,狠狠咬了一口羊腿。 三两下嚼了,咽下去,他叹了口气:“姑娘,别想这些了,与你没有关系,你这年纪,就应该无忧无虑,天真纯洁。” 嗯……凤歌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在临朝听政这么多年,这两个形容词似乎与自己从来都沾不上什么关系。 只不过这是他二人之间的事情,自己一个外人,知道的并不全面,里面是否还有更多的隐情,也不好,无法,也难分是非,很难为两人修复关系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啪。”独孤怀信拿出一只木盒放在桌上,打开,里面是一株碧色的草,青翠的叶片上顶着一团的红色如轻絮般的东西,好像随时会随风飘舞起来。 整棵草已经完全干枯,独孤怀信:“千万别用手碰,一碰就碎。” “原来风灵草是这么的一棵。”凤歌将盒递给关林森,让他收起来。 独孤信又是狠狠咬了一块肉:“这不是风灵草。” “哎?” 这么珍之重之还装在盒里的东西,不是风灵草?那给她干什么? “这是霞絮,风灵草是有毒的,人一靠近,就会吸进它吐出来的毒气,只有晚上没有太阳的时候,毒气才会减弱一些,然后鼻里塞着霞絮,才能靠近风灵草。不然你以为为什么风灵草这么难得,以他堂堂亲王之位,也得不到?就因为必须先有霞絮,后有风灵草,而霞絮只长在波斯的亚兹罗山中。” “亚兹罗?那不就是拜火教的圣坛所在地?” 拜火教始祖正是山中老人霍桑,可没听过他乐善好施,反倒是一直野心勃勃的想要入主中原,只是始终被丝绸之路上的各个国家所阻,那些国家所信奉的宗教不同,有些宗教相同,派别也不同,互相之间都看不顺眼,时不时的来些摩擦,更何况是又来了一个“外面的和尚”。 直到霍桑死了,拜火教也始终没有向中原进军成功,听他们对东方大陆上的人恨得要死,要是被他们抓住了,会受尽各种折磨而死。 “霞絮如此难得,你怎么会有?”凤歌问道。 微醉的独孤怀信得意的一扬头:“我爷爷给我的。”此时,凤歌才注意到,独孤怀信的双眸颜色与东方大陆上的人完全不同,那是一双深绿如仲夏时树叶的颜色。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恩爱夫妻是怎样练成的 许多年前,拜火教中有一群人,向往着东方大陆的文化,却不希望是以武力侵略的方式去占领他们,而是可以与东方大陆的人和谐相处,他们的理念与拜火教当时的教主霍桑完全背道而驰,因此遭到了霍桑最严厉的报复。 他们中地位最高的长老哈依比瓦沙救出受刑的教众,趁着守卫不备,逃出了亚兹德,逃出了波斯,历经千难万险,跨越八百里无人烟的大沙漠,来到当时战乱的大夏,以波斯特别的炼药术,帮助开国太祖完成大业之后,不要任何封赏,只想要一块风景优美之地,做为全族人安身立命之所,燕雀湖紫霞山就是太祖赏赐给他们的地方。 “我就是哈依比瓦沙的后人,当时我祖爷爷随便挑了一个他感觉好听的姓做为家族传承的姓氏,这叫得也太麻烦了,经常有人叫我孤独怀信,大概也是因此,一语成谶,我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要是我也有个女人在身边,也不会总是对李云清耿耿于怀了吧。”独孤怀信悠悠的叹了口气,看着窗外的天空。 “红芳阁的老板娘,那会儿是真的把我当白吃白喝的穷,哈哈。”独孤怀信的眼神变得悠远,思绪回到从前,那张平凡的脸上露出了憨憨的傻笑。 看来那五天的杂役生活,并不是那么的凄惨嘛,不仅不惨,而且还喜滋滋的。 “你喜欢她?”凤歌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独孤怀信被她的声音陡然拉回现实,脸上浮出了可疑的红色:“我哪有资格喜欢她。她那么漂亮……” “女人可不像你们男人这么肤浅,就知道看脸,聪明有趣的男人也是招女人爱的,你听过无伤公没有?” “听过,还见过,那个因为丑而闻名东方大个国家的男人。” “可是他的夫人也很漂亮啊,还是名门闺秀。” 独孤怀信摇摇头:“不一样,无伤公虽然长得丑,但却是东宁国的,在大海战中救下了他夫人的全家,我算什么,破了天,也不过是药庐的主人,又不是什么权倾大下的大人物。”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救下了他夫人全家不假,后来由于他夫人的父亲感念他救命之恩,于是将女儿许给他为妻,结果他夫人一看他的画像,马上收拾行李逃家而去。” 竟然还有这段?独孤怀信睁大了他那豆豆般的眼睛,江湖上传闻着无伤公娇容夫人的恩爱故事,难道是删减版? 见他听进去了,凤歌压低了声音,用神秘的口吻,其实也就是街头巷尾所有传八卦的人最爱的话:“这事我可知道的一清二楚。无伤公原本也是觉得自己容颜丑陋,本来就想拒绝,只是没想到娇容夫人竟是打上门,出言不逊,要他退婚。后来无伤公与她订立约定,三年之内若是无伤公被封为,娇容夫人就给他为奴为婢,若是娇容夫人成为第一大商人,无伤公就磕头道歉,并且退婚。” 订约之后,无伤公为东宁国开辟了新的海上商路,带来巨大财富,东宁国的舰队几次出海都带回了巨大财富,也引来了想要捞一票的海盗。 当飞云号商船在恶浪海域遇上令整个东宁国闻之丧胆的红巾海盗时,娇容夫人正巧就在上面,红巾海盗将船上的船员杀尽,只留下了像娇容夫人这样长相美貌的女,想要把她们卖到著名的海上销金窟龙宫岛做奴隶。 娇容夫人当时已存了必死之心,当晚便想要跳海自尽以保清白。 就在她想要跳下去的时候,却被一个人死死拉住,她又哭又闹,那人却用温柔的声音劝慰着她,让她相信自己,在漆黑的大海上,那人了好久好久,娇容夫人终于决定相信他。 再后来的事,所有人都知道了,那个在深夜里拉着她的人就是潜船上,偷入龙宫岛的无伤公,最终两人将龙宫岛岛主拿下,将岛上的一切烧成废墟。 东宁皇帝知道此事之后,便问无伤公想要怎样的赏赐,可封其为,也可将龙宫岛上收缴来的金银财宝分一部分给他。 可是他却要了往南洋航路的特许通行权,然后,将特许通行权给了娇容夫人,南洋有着无数的珍贵红木、象牙和香料,只跑了几趟船,娇容夫人以女流之身,成为了东宁国最富有的商人。 在满载着珍贵货物的商船回港之时,无伤公站在娇容夫人面前跪下,俯身一拜,道歉退婚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没想到娇容夫人干脆利落的也对着跪下来,与他同时一拜。 与此同时,有声道:“夫妻对拜。” 港口上千人欢呼着见证了这对璧人的相拥。 “这才是无伤公娇容夫人故事的完整版本。”凤歌喝了口茶,看着独孤怀信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只要你想,还是有机会的。” 独孤怀信想了想,最终还是摇摇头叹了口气:“不成不成,无伤公得到美人心还是靠得英雄救美,但是这红芳阁的老板娘不可能跑到什么危险的地方,也不会有人到红芳阁来闹事,我根本没有机会。” “未必哟,天有不测风云。” 正着,凤歌从窗户看见楼下有人往大夏第一铁匠铺走,那人的打扮,是凤歌曾经在赵元那里看见的也速该! 上回在赵元家,他与凤歌争铁傀儡没有成功,这次摸到石岩这里,想来也不会只是为了喝茶聊天。 凤歌想起在石岩书房里看见的武器设计手册,不由紧张起来,她站起身,向独孤怀信匆忙了一句:“抱歉,我有事先走了。”着,便急步下楼,冲出门,向大夏第一铁匠铺而去。 独孤怀信将烤羊吃了个干净,抹抹嘴,也要出门,却被店伙计拦着:“还没给钱呢。” 柜台后的帘被一只戴着玉镯的纤纤素手挑开,红芳阁的老板娘从里面走出来,看着独孤怀信,转头吩咐伙计:“罢了,我认识他,他是燕雀湖药庐的主人,让他走吧。” “不……我已经没钱了,是个穷光蛋了,这顿饭实在是没钱付账,要不,还是让我留下来做杂役还债吧。”独孤怀信一脸的诚恳。 机会?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盛装 大夏第一铁匠铺今天的号已经放完了,门口的黄牛党也好,普通客人也好,都已散去,连着门口卖胡饼、零食的摊贩们也全无影踪,若不是见过这里早上的盛况,还以为这里马上就要关门大吉了呢。 凤歌走上台阶,门口的守卫认识她,恭恭敬敬请她进门,往里走了没多久,就听见里面传来了也速该的声音,他用西夏话大声:“你做好东西,也是要卖出来的对不对?我这价格,是现在最高的价,虽然你这设计理念图画得不错,但是想要真正把它变成可以拿在手上杀人见血的东西,也要钱,听你家因为赵家铁匠铺的冲击,生意已经一落千丈是不是?” 接着传来的是石岩冷冷的声音:“哼,我家门口天天排长队,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想要进门,还要领号,光是那号,就要一百文钱一个!” “哈哈哈,快拉倒吧,”也速该的笑声中充满着不屑与嘲讽,“你糊弄糊弄那些不知道的人倒也罢了,门口那些排队的,倒卖号的,都是你给请来的帮手,显得好似一片繁荣,其实,你家上个月已经入不敷出了吧?你全家吃喝拉撒加上购买铁矿石和燃料的钱,一共花了一千五百八十二两白银。卖出去的东西有八千七百一十两,但是利润却只有一千二百两,赚到的钱,还不够你一家老吃喝,这个月已经过了一大半,只卖出了十七把刀,三只弩,净利润只有二百两,刚好是上个月的零头。” “听你的儿今年秋天该入学堂读书了?大儿要娶妻?还有与你家关系最密切的几户人家,已经定下来的也有几场婚嫁大事,你能不送礼?” 也速该如行云流水一般的给石岩报着帐,他每一句,石岩的脸色就黑了几分,他不知道也速该是怎么知道他家帐目情况的,可悲的是,他的都是真的,一句反驳的话也不出来。 赵家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研发了一批类似于铁傀儡那样的自动化机械,即使不做为武器,做为耕田挑担的省力气和代步工具,都是非常好的。 在大恒与北燕没有爆发全面战争的时候,耕田种地、挑担运东西这种才是最大规模的实际需求,至于武器,也不过就是卖掉一些菜刀、或是杀猪刀而已。若不是因为安定侯家的三位公想要打猎,连弩都卖不出去。 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接连数日不眠不休,只希望能尽快完成一批自动化机械的制造。 只是,谈何容易,纸上的图想要变成现实中的东西,就需要不断的尝试,而每一次的错误,就代表着一笔钱被扔进了水里。 研发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失败了五次,盘点了家中财产,石岩心知肚明,最多再进行一次,否则,就只能放弃新品的研制,转而进行木器或是纺织品的制作。 若是真到了那一天,石岩想过,也许自己会静静的、悄悄的,在祖坟前自尽,他这个不肖孙,让祖宗丢脸了,唯有一死,到地府里向祖宗谢罪。 也速该在他最需要钱的时候来了,他开出了一个不低的价格,但是,提出的要求也很苛刻:“做出来的东西必须只能卖给北燕,绝对不允许卖给其他国家的人。图纸也要一并拿走。” 如果东西只能卖给北燕,那么北燕人之后可以用极低的价格买它们,而石岩还必须出人找矿去替他们做,否则便是违背了商业信用。 以大夏与北燕的关系,石岩觉得如果自己违背了商业信用,只怕官府都会替北燕人撑腰,到时候,他们全家都无法在大夏立足。 可是,如果现在不答应,那么,很可能下一次仍然做不出东西,那么研发新品的计划就只能停止。 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是在割石岩的肉啊。 “唉,罢了罢了……”石岩闭上眼睛长叹一声,“我答应……” “慢着!!我可以给更高的价!” 石岩与也速该同时转头望去,凤歌微笑着走进院,只见她身着月白色软妆缎齐腰襦裙,外罩着冰蓝色对襟褙,长发挽成飞天望月双环,两只闪闪发亮的金簪端端正正绾着发丝,两枝发簪前都镶嵌着如指甲盖般大的浑圆明珠,耳中轻晃着玉兔捣药状的玉耳坠,那玉兔的眼睛都是用米粒大的红宝石嵌成。 再看她那长而白皙的脖上摇摇挂着三颗紫晶石,裙摆处提溜着一串金铃环佩明珠禁步,随着她的轻轻走动,发出微微的清脆响声。 全身上下,透着就是一个字:贵! 那般富贵逼人的气息,连也速该这个想要用钱去砸得石岩低头的人,都不由感到一阵心惊。 上回在赵家遇见这个妮,比不过她身边那个男人的武功,硬生生的让她把铁傀儡给抢了去,这次难道比撒钱,还比不过她不成?! 也速该心里盘算着凤歌会出多少钱,凤歌笑道:“方才开得那价码我听见了,实在是太低太低啦,莫不是大燕国近年来没在大恒讨着便宜,没抢着好东西,想要充大爷,出手都这么寒酸?” “丫头片,一边去,你的那点脂粉头油钱,还不够买这里的一把刀。”也速该一脸的鄙夷,“你身上这些挂着的假玩意儿,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我大燕三岁的娃儿身上挂的长命锁都比你这一身的零碎值钱。” 也速该根本也看不出来她身上的东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只是他走南闯北的经验来看,如果这一身都是真的,只怕能把这工坊里所有的设备都买下来,如果真的是大富人家的女儿,又怎么会只带了个男侍卫,就出来跑呢? 一定是个江湖上门派掌门的女儿,学人出来跑江湖,买了些假货凑数。 猜到了也速该的想法,凤歌笑道:“若我这一身都是真的,当如何?”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斗富 “哼,真的?”也速该心里迅速盘算了一下,也对,万一是什么祖辈一样一样传下来了几件值钱的东西,她把家当全给挂身上了,那也未可知。 不与她赌这个。 也速该冷笑一声:“你这身首饰,就算全是真的,那又有何用?难道还要像破落户似的出去找当铺变卖不成?进了当铺,你这一身,可就值不了几个大儿了。” “哦……”凤歌微笑着挑眉,“得也是有道理,不如这样,那我们就比现钱银如何?” 也速该巴不得她这么一声,北燕使节团此来,本就是有意要向大夏皇帝李云阳施压,让他与北燕结盟,共同对付恒国,除了武力施压,当然也要给一些甜头。他带了价值十万两白银的黄金,准备以此做为给大夏皇帝的礼物。 现在这笔金还在金亭驿馆里搁着,他心里特别有底气,眼前这个丫头,根本就不可能赢过他。 好了是现钱银,银票飞钱当然是不能作数的,看她这瘦瘦的模样,身上能有多少钱?又是个恒国人,在这里住的都是客栈,连个借钱的人都没有。 赢定了。 “刚才我给三千两,不知你能不能拿出来?”也速该看着凤歌,等着看她的笑话。 三千两,看这姑娘的细胳膊细腿,只怕拎都拎不动,能把她给压死。 凤歌举起双手,手掌在空中清脆的“啪啪啪”连击三下,便有人推来一辆车,他抹了一把汗:“这是这位姑娘的银。” “这里是四千两,足色纹银,请点收。”凤歌微笑着看着也速该。 也速该没想到她竟是这样的大手笔,一出手,便把价码抬高了一千两,一千两纹银足以买下十匹最好的战马了! 顶着凤歌的目光,他咬咬牙:“六千两。” 你抬高一千两,我抬高两千两! 凤歌挑眉:“口无凭呀,银呢?我这四千两可是摆在这里,光天化日肉眼可见的。” 也速该恼怒道:“你给我等着!”罢转头吩咐身旁的侍从:“去,到驿馆取六千两。” 侍从应了一声,匆匆去了。 “丫头,你一会儿还想抬到多少?”也速该的话里满是嘲讽。 凤歌没有搭理他,只是对石岩:“我的刀修好了吗?” “修好了,我这就给你取去。”石岩命人将修好的落月刀拿过来。 那把刀鞘上也是镶着珠宝,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也速该假装望风景,其实一直在盯着凤歌这里的动静,看到落月刀之后,他心中一动,不由叫出声:“落月刀?” 奇怪,怎么人人都认识落月刀,金璜难道其实是个很有名的人吗?凤歌不解。 “你认识这把刀?” “当然认识!”也速该咬着牙,这把刀当初原属北燕皇族,五十年前,先帝御驾亲征恒国,佩的就是这把刀,后来先帝在战场受伤,此刀也从此消失无踪,不知去向。 “哦?看?”凤歌故作冷静,其实心里也在打鼓,那高真北就是北燕人,虽然是个北燕的商人,但是毕竟自己告诉他,这刀是自己的祖传之物,万一这刀其实是金璜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坑蒙拐骗来的,或者就是从高真北家里偷来的,那多不好。 也速该看着她轻抚着落月刀,似笑非笑的模样,自动把这个表情解释为了讥笑嘲讽,他认为凤歌一定是知道这刀的来历,故意问他,他双目圆睁瞪着凤歌,牙齿咬得咯咯响。 看着他的模样,凤歌觉得,这刀大概是金璜从他家里偷来的,但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一定会大骂自己是强盗偷什么的吧?为什么只是咬牙切齿却又不置一词呢?北燕人的心思还真奇怪。 既然他不,凤歌也决定就当这事不存在,她转向石岩:“这个北燕人到底是要向你买什么东西啊?” 也速该一口气差点没抽上来:“你都不知道要买什么就出价?!” “嗯,对啊,有什么问题吗?我有钱就任性啊。”凤歌故意歪着脑袋,一脸天真无邪的模样看着他,在也速该的眼里,这根本就是一个无耻的恶魔。 现在不跟她计较,大不了六千两银买下来,反正他的最高底限是不能超过一万两银。 一万两,在东方大陆四个国家任何一个地方,随便在什么山清水秀的地方买套房,混吃等死一辈都绰绰有余。 他相信这个丫头就算真的是什么地方的有钱人家的姐,也绝不可能拿出一万两这么多。 凤歌的表情很轻松,就好像这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 也速该甚至觉得,她就是在胡乱出价,着玩,她根本不知道这么多银代表着什么意思。 但是眼前这一车明晃晃的银锭,又让他不得不认真的应对。 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之前派来的人回来了,他急急进门向也速该行了一礼,然后在他耳边了几句什么,也速该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大声叫出来:“什么!银不见了?” 这次北燕使节团带来的金是给大夏皇室的,带来的银是想要买下大夏这里的新式武器的,铁傀儡没买成,连图纸都被凤歌一并买下,因此才会把主意打到石岩这里。 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如果不是因为凤歌突然冒出来的话。 结果侍从回报,使节团里的银没了! 还是也速该气得胡直翘,转头瞪着凤歌:“是不是你偷的!” 凤歌冷笑一声:“你疯了吗?” 一旁的侍从忙又低声:“不是被偷了,是被安西尔大人一并带进宫了。” “他是被下了降头吗!”也速该也顾不得什么了,大步离开石岩的院,凤歌在他背后大声问道:“喂,你刚才出的价还算不算数呀?我要不要等你回来?” 也速该一言不发,身影很快消失,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就听不见了。 凤歌转头看着石岩:“他的钱,进了宫,只怕是出不来了。你要等他,还是四千两银卖给我?” 做为一个商人,石岩自然是希望能卖出个高价来,但是,也速该的那笔钱,实在是很不靠谱的样,石岩刚想答应,又想了想,问道:“除了做出东西,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凤歌笑道:“没什么要求,做出来,包送货到大恒就好。” 这个要求对别人来简直是千难万难,但是石岩家不同,他家做这行生意多年,早已有了相当可靠的合作商队,以及成熟的运输路径,凤歌走过来的那条路,是没路的人才会走的,而石岩知道另一条路,那条路大大缩短了通向大恒的距离,只不过需要有经验丰富的向导带路罢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契约 大夏之所以武器制造工艺在东方大陆备受推崇,除了当真是因为他们手艺厉害,出产大量优质铁矿石,也是因为,他们的手艺从来都不外传,即使是邻居,都无法偷看到他们的锻造细节,如果想要委身进去当学徒卖苦力,也偷学不到任何的东西。 除了家主之外,所有人都只是制作流程上的一个细的组成部分而已,如果入门的时候,学的就是如何制作卡簧,那就很有可能,这辈就只能了解如何将铁矿石一步步的变成卡簧,铁丝、铁扣同理。 如果脑灵光一些,可以通过一个零件的制作流程,能推断出处于这个流程的上一个零件和下一个零件的作用和功能。但是,也就到此为止,只有家族中的人,才能掌握部分零件的制作,至于那些零件最后所放置的位置、如何组装成型,都只有嫡系孙才知道。 最终做出来的成品,也都经过特殊处理,看起来浑然一体,如果想要强行拆开,观察内部构造,只会得到一堆完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废铜烂铁。 在凤歌决定给付四千两银的时候,石岩事先叮嘱她: “这一批是农具设备,不能用于战争。” “不可以拆开,如因私自拆开而导致设备损坏,工坊对此概不负责。” 凤歌一一答应,她反倒笑着:“东西还没做出来呢,要求这么多。” “谈公事的时候,该清的就应该清。”不仅只是叮嘱,还有一份契约需要签立。 凤歌仔细的看了一遍契约,字斟句酌,确保在上没有任何的歧议,然后她又写了一份大恒国文字的版本,并备注:“如有疑问,以恒国文字版本为准。” 石岩看着这一条,神情有些不快,怎么在自己的地盘上,还以别国文字为准。 凤歌认真地解释:“我是来买东西的,对不对?我就是客人呀,哪个做生意的不是以客为尊呢?以我惯用的文字做为标准,有什么不对?” 仔细想想,也的确是这个道理,石岩本也是懂大恒国文字的,于是看了一遍,确实与大夏国文字一致,便签了。 “什么时候开始下一次的尝试?”凤歌将契约收好,开始催账了。 “马上,那几次的失败原因我也找到了,就是火焰温度太低,有了你送来的烈火油,这一次一定成功。”石岩信心满满。 凤歌走出石家工坊之后,才忽然想起,好请独孤怀信吃饭,结果自己没付钱就跑了,关林森肯定也不会替他付账,糟糕糟糕,他不会又要被强迫做杂役了吧。 满怀着内疚,凤歌急匆匆的赶回红芳阁,却看见独孤怀信一脸热情的笑容,站在门口迎宾:“客官里面请。”“客官,首先,请接受我诚挚的祝福。” 他本来眼睛就不大,现在笑得这么开心,整个就是两条细缝嵌在脸上。 别,配着他憨厚的笑容,看着还挺喜庆,让人觉得这店里的东西果然是货真价实,不会骗人。 “对不起,我刚才有急事,忘记付钱了,我这就把你给赎出来。”着,凤歌就要往里走,却被独孤怀信拦住了:“别啊,我好不容易才有机会赖在这的。”接着,他又将声音压低:“我觉得,老板娘对我有意思。” 什么样的老板娘,会对一个有吃霸王餐嫌疑的人有意思?看着凤歌怀疑的眼神。不服气的独孤怀信非常骄傲的低声:“她,我是个好人。”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嘴上哼哼哈哈的应付着,“你开心就好。”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入谷 西方的地平线收尽了最后一抹余晖,半边的天空铺满红云,凤歌信步按着独孤怀信指点的方向寻找风灵草。 凤歌在出门之前,对负责守卫城门的将军明自己是出去为宁亲王寻找风灵草的,并出示了李云清给的腰牌,再继续向山里走去。 走在路上,周围的人都在往家走,只有凤歌一人与路上众人相逆,背道而行,单薄的背影被夕阳拉的很长。 大恒的王城之外,还有不少农户居住,而西夏这里,出城不过数百步,便已是一片茫茫沙地,只有一些骆驼刺与芨芨草在风中摇晃。 “这里真有风灵草?”凤歌东张西望,自言自语。 往深处走,脚下是漫漫灰黄色的细沙,耳旁只有沙粒被风吹起互相摩擦的声音,沙地上,枯死的胡杨在沙丘上依旧屹立不倒,在明月清冷的光辉下,树身扭曲盘旋,破裂的树皮下露出的枝干犹如白骨森森,有的枝干已被风沙撕裂成丝丝缕缕,断枝节节干裂。 黑色扭曲的阴影投在沙地上,如同幽冥鬼手一般可怖,凤歌在扭曲而诡异的树影中行走,心里不由得有些害怕,她轻声喊了一声:“关林森?” “我在。”简单的两个字,顿时就让凤歌忐忑不安的心安稳下来。 “大殿下有何吩咐?” “我……”凤歌想叫关林森现身陪着自己,但是现在并无危险,他是个有自主选择行动方案的暗卫,就因为自己怕影怕黑怕幻想中的鬼,就把他给叫出来,好像有那么一点不合适。 凤歌决定放弃叫他出来的想法。 当然,促使她决定放弃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知道暗卫也需要每天把干了些什么记录下来,做为暗卫的工作考核内容,上交给皇帝。 基于对自己亲爹的深刻认知,凤歌觉得这可能会成为一辈的把柄,被父皇翻来覆去的嘲笑,这倒也罢了,如果被母后知道,那更是雪上加霜,母后一定会把她当初是怎么整治那些在宫中传播鬼神之的宫女太监的往事重复重复再重复的给她听。 在这样的父皇母后威压之下,凤歌不得不对自己的各种出于本能的需求反复进行考虑,再提出。 可是……真的好可怕啊。 一阵夜风吹过枯死胡杨树上的孔洞,形成了奇异的啸声,如同鬼哭一般。 凤歌只觉得背上的白毛汗都出来了,心慌意乱之下,没注意到脚下有一断枯死树根的树根,身被绊了一下,整个便向前扑倒。 毫不意外的,她被一双强而有力的臂膀接住:“大殿下心。” 从关林森身上传来的温暖,让她想要多靠近一会儿,她胳膊上因为恐惧而起的一点点鸡皮疙瘩,很快消退。 “前方路上有不少坑洼,为便于保护,微臣就陪在大殿下身旁可好?”关林森认真的向凤歌提出请求,好像是他为了省事才提出似的。 凤歌当然巴不得他主动提出,他话刚完,便连连点头:“好好好。”完,她想了想,又问道:“那……你今天的工作总结怎么写?” “暗卫的工作总结,只交由皇帝陛下御览。”关林森话的口气中一副公事公办的腔调,十分讨厌。 凤歌冷哼一声:“你给我等着,等我当了皇帝,就让你天天给我端茶送水,半夜守门不准睡觉。” 这样幼稚的威胁……关林森的嘴角不由弯起:“回禀大殿下,微臣这三个月来,每天都是如此,无一日敢懈怠。” 仔细想想,好像也的确是这样哦。 居然威胁无效,好挫败,凤歌有些沮丧的垂着头继续往前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上:“西夏笔墨卖得极贵,微臣从大恒带来的墨也快要用完了,有些不需要写的,就不浪费墨汁了。” “哼。”凤歌故作不理不睬,其实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两人并肩向远处的峡谷走去,听风灵草就在峡谷中的一个山洞中。 一进了峡谷口,便觉得阴气逼人,比外面要冷许多,风也更大一些。 凤歌被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她将头转过去想要避避,直吹脸上的风便停下了。 转头才发现,是关林森不知何时抢步上前,用他的身体挡住了谷口吹来的风。 “大殿下,不如我去取?”关林森开口。 在月光下,可以看出,这条峡谷的道路崎岖难行,地面并不平整,都是突起的大石块,可能会被绊着,也可能会将脚卡在石缝里,凤歌知道自己的身体并不是那么的灵活,还不如关林森自己一个人过去取了风灵草方便,但是…… 留在这个谷口等人也很可怕啊,不远处那些枯死的胡杨林,就跟大恒传中的幽冥亡灵士兵似的,看着好像就要走过来掐住她的脖。 她会有这么多奇怪的幻想,都要怪杜书彦每次在课间休息的时候都要讲鬼故事给她听,以看着她明明怕的要死,还故作冷静镇定的样为乐。 这个混蛋,迟早要收拾他! 让他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讲鬼故事被皇帝恶整的人! 呃,算了,听起来他并不丢脸,丢脸的是自己。 凤歌仔细想了想:“不行,你是暗卫,职责是保护我,而不是去做跑腿的事。” “那里很危险,我能替你去,便是尽到了保护的职责。” “不行不行,这种强词夺理的行为,在金殿上跟那些烦人的家伙吵架用用还是可以的,自欺欺人就不好了。” 凤歌义正辞严,就好像她一直以来都是个从来不知偷奸耍滑的老实人一样。 谷里的路的确不好走,有些地方缝隙非常之大,凤歌只能用力蹦过去,不过她倒也不后悔进来,蹦来跳去挺有意思,她长这么大,很少有机会这样蹦蹦跳跳,走路走快一点都会有管事的嬷嬷进行一番教。 听着腰间的金铃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一股孩在恶作剧之后还没人处罚的欢天喜地感压不住的从心底冒上来。 再向前,却是一片断崖绝壁,虽然不高,只有约摸三四丈,崖壁也不是十分光滑,关林森想要攀上去,自然是容易的很。 但是对于凤歌这个连一丈高的宫墙都翻不过去的人来,简直是不可逾越的屏障。 关林森看着她:“要不,在这里等我?我上去摘了就下来?” “我要上去!”凤歌十分坚定。 关林森抬头看着崖顶:“这样高的地方,我若是背着你,万一……” 正着,就看着凤歌在自己随身的包里翻找着什么东西,然后拿出了一团绳:“你先上去,再把绳放下来,接我上去。当初咱们在荒村的古井里不就是这么上下的?” 在关林森的心中,凤歌是一个不懂人间俗务的天家之女,没想到她不声不响的竟然准备的这样充分,连绳都想到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第一次大笑 关林森带着绳攀上悬崖,再将绳垂下,将凤歌拉上去。 “嘘……”关林森对凤歌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其实不用他提醒,凤歌已经听见风中传来了有人话的声音。 半夜三更会在这里出现的,只怕也是要得风灵草的人。 两人悄悄的接近,隐于一块大石之后,探头望去,只见前方被火把照得一片亮堂,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三个人,一动也不动,不知是死了还是晕了。 有两个以布巾蒙面的人,十分焦虑的走来走去,眼睛始终望着前方的一片黑暗。 片刻之后,黑暗中传来急速的脚步声,有人来了。 那人冲到火把之下时,脚步踉跄,最后那一下没站稳,顿时摔在地上,双膝跪地,双手支着身,低着头,大口的喘息着,好像这一口气憋了许久。 “怎么样?”是北燕话,凤歌微皱着眉头,心想怎么哪哪都能遇到北燕人,真不知道这到底是谁家的地盘。 那个大口喘气的北燕人,看起来好像离了水的鱼,过了好一阵才缓过气来,他对另外两个人的是:“不行,实在来不及,那见鬼的草自己会跑,要追出很远才能抓住。” “可是你在水里闭气的时间远比现在要长很多,为什么这么快就不行了?” “在水里一动不动的确与奔跑时候不一样,一下就头晕气短,实在是撑不住。” 那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高个儿的:“看来今儿是不成了,回去禀报呼延和大人,再想别的办法。” “这么点事都没办成,呼延和大人不知道会怎样的生气。” “是啊,出来的时候,我正好与也速该大人迎面撞了个正对面,他也是黑着个脸,听是一个恒国的丫头把他的事给搅局了。” “那咱们就这么回去,正撞在他们气头上,会不会直接把咱们给……”那人比划了一个砍头的姿势。 两人陷入沉默,深深的惧怕让他们不知如何是好,拖着不回去也不成,回去了没带回东西也不成。 “唉……”许久之后,两人同时发出一声长叹,扶起双腿依旧虚软无力的另一个人离去。 待他们走远了,凤歌与关林森才从藏身之处出来。 凤歌从怀中掏出装着霞絮的铁盒,两人各自将那团红色的轻絮往鼻孔里塞,然后,走向那片未知的黑暗。 在乱石林立的戈壁上,乍一看,什么都没有,关林森却一眼便看见两块大石之中,夹着一团东西。 他刚往那个方向走了一步,那团东西竟然无风自动,好像一个圆球,就这么“骨噜噜”的向前滚,而且还越滚越快,关林森加快脚步,脚尖轻点沙地,身便向前纵出丈余,凤歌是万万追不上的,好在这里天宽地阔,关林森跑出好远,借着明亮的月光,也是可以看见一人一球正在戈壁上进行着赛跑。 那球不仅会跑,而且还会自己改变方向,又会钻进石缝里,难怪刚才那个北燕人一口气用尽,也没追上它,最后回来喘成那样。 关林森没有让凤歌等太久,便抓着那个球回来了,递给凤歌:“幸不辱命。” “这个怪东西,不知道怎么跑这么快的,难道真是风神附体?”关林森追了它半天,要不是因为鼻里塞着霞絮,他也无法做到屏着一口气追上去,少不得要落到与那个北燕人一样的下场。 接过那个球,凤歌觉得触感毛绒绒的,又轻如柳絮。 “我猜到它为什么会跑了。”凤歌笑道,“它实在是太轻了,只要一点点的气流就能让它动起来,你追它跑,完全是因为你向前跑的时候,带起的风,给了它前进的动力,至于会拐弯什么的,应该是因为地上的乱石太多,让风向产生了变化,所以才会乱蹿。” 末了她还骄傲的补充一句:“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我才不信呢!” 话完,关林森看了她一眼,凤歌强行辩解:“我刚才那是怕黑,怕被树绊着,才不是怕鬼!” “我什么也没。”关林森无辜的。 凤歌将原本装着霞絮的铁盒打开,装进了风灵草,一面嘟囔着:“哼,你在心里嘲笑我。” “绝对没有!” “骗人!” “真没有!” “你保证?” “保证!” “立字据!” “可是,现在没有纸啊。” “我不管,你只要'立'就可以了。” “……”关林森一怔,他转头,正看见凤歌脸上促狭的笑容,他顿时露出无奈的表情,“大殿下……” “哎!”凤歌答应的又干脆又利落。 “没事……”关林森心中千言万语的吐槽在将要出口的时候,被他生生吞回了肚。 看着他快要憋死的样,凤歌忍不住大笑起来,关林森默默的站在一边,口观鼻,鼻观心,好像一个木头人。 凤歌终于笑够了,心情极为畅快,在宫中从来也不许这样放声大笑,在人前,她无论如何也能憋住一口气,等到无人处再蒙头大笑。 没想到会有一天,在这无垠的戈壁之上,关林森面前,能如此放肆的笑。 “我,你原来也应该不是这种性格吧?”凤歌问道,“你与我是同一类人。” “微臣出身寒门,不敢与金枝玉叶相比。” “这鬼地方就我们两个人,我们以后一起相处的日还长着呢,再装就没有意思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从是被怎样教养长大的,但是你绝不是那种世家里的书呆,虽然你的话不多,但是偶尔出来的那几句,却透露了你心中真正所想,虽然已经很努力的憋住,不过还是被我听出来了。” 关林森没有话,他可以感觉到凤歌与他之间的距离在拉近,她开始不再把自己当成下属,而是在一些只有朋友之间才会的话。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生气 朋友,这两个字听起来很美妙,可是却从来也不属于天家的人。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关林森不会忘记麒麟将军刘觥弈当初与先帝之间也是深情厚谊,自己的曾祖父也被捧为三朝元老,平日里以礼相待,却只不过因为在朝堂上替刘将军了那么一句话,就落得个被废为庶人的地步,受尽冷眼,如果不是因为户部尚书杜飞扬愿意替他们在朝堂上递上一句话,只怕关家永远也不会再有出头之日。 眼前的这位储君大公主,现在看起来是一个温和可爱的姑娘,但是将来即使她不想,为了江山稳固,她也会变成了一个性格多疑猜忌,生怕功高震主的皇帝。 与其到时候心灰意冷,还不如现在就保持距离,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知道自己的地位摆在什么地方,就永远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关林森深深吸了一口气,却不心将霞絮吸到了气管中,呛咳数声,凤歌忙学着宫女平时拍她的样,对着关林森的背上用力拍了几巴掌。 正手忙脚乱,凤歌忽然又听见有人用北燕话:“幸好回来了,折腾了大半宿没收获,得来全不费功夫。” 她抬起头,发现原先离开的三个人去而复返,为首那人向她伸出手:“拿来。” 凤歌佯装听不懂,那人又用生硬的恒国话了一遍。 凤歌还是假装听不懂。 那人终于失去了耐心,直接伸手就抢。 在一旁咳得惊天动地的关林森挡在凤歌面前,伸手打掉了他伸出的右手。 “,你都快咳死了,就老老实实的死在一边不要挡爷的道!”那人被拍开的右手陡然变拳,向关林森的胸口重重一击。 关林森一面咳着,一面躲闪开,另外两个人也没闲着,上前,三人呈“品”字型,将关林森包围在中间,以关林森原本的功夫,对付他们几个那是绰绰有余,但是现在他实在是咳的太厉害了,单纯的闪转腾挪都是问题,一不留神,胸口就中了一拳。 他现在脚下虚浮,中了一拳之后,身一晃,背后又挨了一掌。 中了一拳一掌的关林森还强自撑着,右手一抖,藏于袖中的短刀出手,将其中一人划伤,鲜血迸出,那人顿时大怒,从背后抽出长刀,就要向关林森劈下来。 关林森想要向右挪动一步,结果又爆发出一阵难以忍耐的咳嗽,使他咳得弯下了腰。 眼看着长刀就要将关林森劈成两半。 长刀“当啷”一声落在地上,仍在疯狂咳嗽的关林森勉强抬起头,正好看见那三个人软软的倒在地上,就像之前躺在地上的那几个人一样。 凤歌将装着风灵草的铁盒又盖好,装回随身包中:“还能走吗?” 关林森点点头,刚点完头,又是一阵咳嗽,凤歌伸出手,竟是想要扶他。 他却好像没有看见似的,用嘶哑的声音:“能走。” 凤歌敏锐的感到他的情绪与来时明显不同,可是反思自己,并没有得罪他,到底这是为什么?认真的回想一下,似乎在自己大笑之前,他的状态还是正常的,难道……他真的生气了? 什么嘛,一个大男人,因为这点事就生气,真是的,本来就是很明显的在开玩笑呀,难道还要去哄他不成?本来以为相处了这么久,自己已经足够了解他了呢,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凤歌越想越生气,却隐忍不发,她想到父皇在朝堂之上,被那些老臣喷得一脸口水也忍下来了,自己身为他的亲女儿,家学渊源,没有道理忍不了这口气。 宰相肚里都能撑船!我是储君!我要大度!我要宽容!凤歌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在心中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念了几遍,这才让僵硬的脸缓和下来。 凤歌什么也没,大步向前走去,关林森如来时一样,在她身边如影随行的跟着。 到了断崖那里,关林森伸出手,准备接凤歌的绳,结果凤歌将绳套在一棵枯死的胡杨树上,用力拉了拉,没有拉动,便径直自己慢慢的从断崖上下去。 一俟踩到平地,她干脆利落的收了手中的绳,也不等关林森,就自己往前走,方才来的时候,她已经记熟了路径,走得倒也十分平稳。 至于关林森是不是跟在后面,有什么要紧,反正他本事这么大,还怕丢了不成。 凤歌自顾自的走着,直到看见了城门口,要进城了,她才回头看了一眼,背后没有人。 哼,一定是又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凤歌回到城中,白天喧闹的街道,现在却是空无一人,连一处亮着的房屋都没有。 为防止半路再出什么意外,凤歌决定先将风灵草交到宁亲王府,也算是一件事有始有终的做完了。 守门的侍卫见是她,不敢怠慢,连忙通报,另有侍女将凤歌请至厅中,奉茶。 李云清匆匆赶来,见到桌上的铁盒,他惊讶道:“竟然真的拿来了?” “嗯。”凤歌应了一声。 “不知是如何得来的?”李云清拿起铁盒,却不打开。 凤歌这才想起来,没有霞絮,这风灵草却是有毒的。 “啊……忘记给你留了。”凤歌有些不好意思,原本独孤怀信也就只给了那么一株霞絮,她与关林森两人一分,就用光了。 “我明天再向独孤要些就是。” 李云清摇摇头:“霞絮在东方大陆极难种植,就算是独孤,也没有第二株了。” 被人托付的事没有办好,连素来机巧的凤歌也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李云清发现凤歌的鼻里微微露出一点红,他大惊失色:“怎么还塞着?快拿出来。” 他又大声命人取来铁盒,将凤歌取出的霞絮放进去,关上。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中毒 “怎么了?”凤歌不解。 “你有所不知,霞絮本身,也是有毒的,它可以克制风灵草的毒,完全就是以毒攻毒。这就是为什么独孤会把它放在密封的铁盒中的原因。幸好你吸入过风灵草的气息,因此虽然没有及时将霞絮取出,也无事,若是再迟一阵,风灵草的毒性完全被霞絮抵消,那就会反过来中霞絮的毒。” “什么!!!”凤歌睁大了眼睛,关林森方才呛入了霞絮,咳成那样,原来不只是因为气管被呛,而是霞絮之毒! 她马上大声唤道:“关林森!关林森!” 没有人回答她,那个一直以来都在暗中守卫在她身边,只待她有危险或是一呼唤便会出来的少年,不见了。 “我的侍卫,那个少年,他吸入了霞絮!”凤歌感觉到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此事非同可,李云清连忙问道:“他人呢?” “我……我不知道……”凤歌好像要哭出来了,她十分后悔自己这一路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就这么执着的认定关林森一定是跟在自己身后,甚至在城门前,回头不见关林森,她也主观的认为这是关林森自己又藏起来了。 如果那个时候能唤他一声,就会发现他不见了,凤歌十分懊悔:“我去找他。” 着就要往外跑,李云清忙点起十余人随她一同出去。 一直走回那几个人倒下的地方,三个倒在火把下的人,三个倒在石堆旁的人,六个人,一个不少。 可是关林森却不见了,他不在任何一个地方。 凤歌和李云清派来的人大声唤着他的名字:“关林森、关森森……” 他的名字在空旷的天地间回荡,却没有人应声。 关林森就好像神秘失踪似的,真的不见了。 四更时分,红芳阁的大门被拍得震天响,被惊醒的伙计气不打一处来:“谁啊!” 门口传来威严的声音:“叫独孤怀信出来!” “独孤怀信?”伙计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这个名字属于今天那个吃霸王餐,结果留下来做杂役的男人。 伙计随口了一声:“等天亮再来找他吧,妈的,打搅爷的好梦。” 话音刚落,大门那里就传来“轰”的一声,接着是“嘭”…… 店里所有的人都被惊动了,包括独孤怀信和红芳阁的老板娘,他们匆匆赶到门口一看,大门已经被人踹开,半片门板落在地上,如同七八岁的孩,刚刚掉了颗门牙。 老板娘刚要发火,门口便涌入了几十个身穿宁亲王府服饰的人。 顿时一腔怒火便化为了温柔的声音:“官爷,这黑天半夜的,是做什么?店可是守法经营,从未有过作奸犯科之举呀。” 前面的士兵忽然让开一条道,凤歌从后面跑过来:“独孤大哥,你一定要救救关林森呀。” “啊?”独孤怀信茫然的看着她。 凤歌努力用最言简意赅的方式把方才发生的事情了一遍,独孤怀信不可置信地:“你,他把霞絮给呛到肺里了?” “我不确定,但他真的一直在咳嗽。” 独孤怀信皱着眉:“不好,他人呢?” “不见了。” “不见了你找我有什么用?!”独孤怀信忍不住叫出声来,“我不知道他原本吸入了多少风灵草的毒,但是,如果是在没有风灵草毒的情况下,体内一直有霞絮,他会一直发高烧,烧死为止。” 独孤怀信这番话的时候声色厉茬,让原本还能冷静话的凤歌慌了:“除了风灵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毒?” “没有!必须马上找到他,把他体内的霞絮拿出来!” 现在最要紧的就是马上找到关林森,可是天地茫茫,他一个身中剧毒的人,会跑到哪里去呢? 凤歌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她想到,那六个人是北燕的人,关林森会不会是被北燕使节团的人带走了? 但是想想,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是北燕使节团的人来过,为什么没有给那六个人收尸?北燕人再不讲究,也不会任由尸体就这么暴露在荒野之中吧。 所以关林森一定不是落入了北燕人的手中。 可是除了北燕人,他在西夏也只认识独孤怀信、李云清,而那片地区,明显也没有别人住,到底谁会把他带走? 一点头绪也没有,凤歌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双眸已经恢复了清灵:“那,可否请独孤大哥往宁亲王府一趟,我会尽力将人找回来,一找回来,便请您取出他体内的霞絮。” “我不去!”独孤怀信本能的叫出声,听见宁亲王府,他就生出一股本能的抗拒。 凤歌眼泪汪汪看着他:“求你了。” 独孤怀信心中一软,却咬着牙:“我不去。” 凤歌心中百转千回,差点想当场给他跪下,恳求他去,目光却扫到一旁站着的红芳阁老板娘身上。 “姐姐,我想请独孤先生往宁亲王府一趟,可不可以呀?”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红芳阁老板娘对独孤怀信没什么感觉,但是她可是知道宁亲王府绝对是得罪不起的,这个丫头不知道是什么人,但是就凭她身后站着这么多宁亲王府的侍卫就知道一定也是个极有身份的人。 再加上这样可爱的姑娘那样眼中含泪看着自己,任是什么铁石心肠的人也要动摇。 “当然可以。”红芳阁的老板娘就这么毫不犹豫的把独孤怀信给卖了。 迎着独孤怀信的目光,老板娘:“你是我的杂役,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看我干什么?还不快跟着这位姑娘去宁亲王府?”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心慌 现在就是要去找关林森了。 往城外搜索的人回来了,他们还是没有将关林森带回来,但是,却带来一个消息,在城外的沙地上,看见有人倒下的痕迹,在那个痕迹旁边,是另一串男人的脚印,然后,那串脚印也是到了城门口就消失了。 这么,关林森在城内? 凤歌眉头微皱,脑中急速运转着,半夜三更能出城,还能从城门进来的人,一定也有通关的腰牌。 “除了宁王府的腰牌,城门的守卫还认什么?”凤歌问道。 “御制腰牌、驿馆腰牌、巡城司腰牌。” 西夏皇宫里的人没道理半夜三更出去,驿馆,刚才也排除了,现在只剩下了巡城司的人。 “巡城司的人会出城吗?”凤歌问道。 李云清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从来不过问巡城司的事情。” 在凤歌的要求下,李云清让王府管事将她带去巡城司衙门,可是巡城司的守备听见凤歌问晚上有没有到城外去巡视,也是摇头:“半夜三更去城外巡视做什么。” 凤歌又问道:“那,今天你们有没有将夜晚进出城门的人给别人?” “这……”守备犹豫了一下,凤歌马上看出他一定是有借,但是擅借巡城司腰牌是失职之罪,他不敢认。 凤歌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忙:“今晚若是当真有将腰牌借出,我绝不会告诉别人,宁亲王可以做保。” 守备最终还是了实话,当然不是因为凤歌的承诺,而是因为她身后站着宁亲王府的管事,以及几十个全副武装的王府亲兵。 “的确是借出去了,但是很快就拿回来了。”守备声。 “借给谁了?!”凤歌急忙问道。 “北燕使节团的一个人,他他晚上出去看星星的时候,误将驿馆腰牌落在城外,于是来找我借巡城司的腰牌出去找。” 一听就是胡八道,但是凤歌并不想追究,她只想知道到底是谁将腰牌借走的。 “那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只知道是个北燕人的脸。” 凤歌比划了一下身高:“他是不是这么高,留了不长的络腮胡,眼睛挺大,眉毛也是长长的,身材很壮实?下巴中间是裂开的?” “嗯,是倒是,但是,北燕人几乎都是这个长相。” 凤歌着急,抓起桌上的笔,“唰唰”几笔就勾勒出了高真北的相貌:“是不是这个人?” “对,就是他!”守备连连点头。 “他在哪?” “唉?北燕人不是都在金亭驿馆吗?” 凤歌看出这个守备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也懒得与他多,高真北不可能在金亭驿馆,他会在什么地方呢? 记得他曾经过,与自己在云来客栈相会,但是进城好几天了,他根本也没有进过客栈,可是凤歌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才好了。 “我回客栈试试,如果不在那里,只好惊动城中百姓了。”凤歌心急如焚,丢下一句话,便跑回客栈。 凤歌刚一进门,就看见二楼上站着正端着盆水的高真北,她跑过去:“你看见关林森了吗?” “在我屋里。” 还没等他完,凤歌便提着裙狂奔到整层楼唯一亮着的屋里。 床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也不动,那是凤歌最熟悉的面容,只是此时他的脸一片潮红,还没有靠近,便觉得他的呼吸异常灼热。 高真北端着水盆进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在发高烧。” “嗯,有劳了。”凤歌身后宁亲王府的侍卫马上将关林森抬起,赶回宁亲王府。 高真北茫然的看着凤歌:“这是……” “他中毒了。”凤歌简单的解释了一下,“解药在宁亲王府,回头我再谢你。” 最后一个字完的时候,她已经在客栈门外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教养 宁亲王府里灯火通明,独孤怀信霞絮卡在关林森的咽喉那里,比较难清,需要用刀划开那里的皮肉,然后一点一点取出来。 “就,没有别的办法吗?”凤歌打就听过“抹脖上吊”,那可是要命的,独孤怀信的意思就是要“抹脖”,脖被割开,人还能活吗? 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气息奄奄的关林森,独孤怀信手里拿着一柄磨得十分锋利的刀:“就算有风灵草给他解了毒,气管里也不能总是卡着异物到处走,还是要拿出来的。” 见凤歌还是一脸的不信任,独孤怀信又加大了恐吓力度:“那团红色是霞絮的籽,如果不及时拿出来,就会抽芽长苗开花,然后从鼻孔里长出来。” “那还是快拿出来吧。” 看着一向镇定的凤歌飞快的了这么一句,独孤怀信有一种把孩逗哭的谜之快感。 “把用酒煮过的尖头刀拿进来。” “羊肠线呢,有谁看见了?” “快按住伤口。” 大夏王都的风一阵一阵的刮着,吹起了忙碌着的宁王府侍女们的裙脚,执刀的独孤怀信每下一个指令,她们都要马上响应。 关林森是为了拿到风灵草而中毒的,因此,李云清倾尽全府的人力,鼎力相助,他本也想去探视,隔老远就感受到了独孤怀信那鄙视、唾弃、不屑的眼神。 为免独孤怀信见到他而情绪激动,导致手不稳产生的医疗事故,李云清便没有踏进那个院,只是让所有王府下人都听独孤怀信和凤歌的调遣。 凤歌想陪在关林森身边,独孤怀信把她给轰了出去,她什么事都干不了,只会碍手碍脚,只留下了她送来的一瓶醉春风,任是见多识广的独孤怀信都不得不承认,这瓶醉春风比他药庐中最好的麻醉药都要好用。 宁王府的侍女们端着热水与绸布来去匆匆,凤歌就坐在厢房外的石桌旁,一动不动,她那纤细的胳膊轻轻搭在石桌上,手中的茶水从热气腾腾已经变得触手冰冷。 她看着侍女们如流水一般来去穿梭,看着独孤怀信在屋里忙碌的身影被投映在窗纸之上,耳旁的风声、侍女们的声音混杂在一块儿。 今夜与关林森在一起时候发生过的所有事,都在她的脑中重演了一遍。她想不通为什么关林森会好好的忽然深吸一口气,如果不是因为那口气,根本也不会把霞絮给吸到肺里。 可是自己到底了什么?不就是一个玩笑吗?他为什么会对那个玩笑反应那么大? 等他好了以后,一定要问个清楚,凤歌从来都不是把事情憋在心里生闷气的人,见了太多误会之后,双方都不想去解释而造成的人间悲剧,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 “怎么还没有好啊。”凤歌在心中轻叹,“独孤怀信,你还真是愧对药庐主人这个光荣的称号呢。” 李云清信步走到她的身边:“看不出你年纪,竟如此沉得住气,大恒皇族都是如此吗” “沉得住气?”凤歌轻轻一笑,将手中的瓷杯放在桌上。 垂在身侧的左手掌心隐隐传来刺痛,不知什么时候,指甲已经将手掌刺破,而素来细皮嫩肉又怕疼的她,竟然到现在才发觉。 自己的父皇,在朝臣心中拥有着喜怒不形于色的光辉形象,然而,半夜三更在她丹凤殿厨房里气呼呼往灶洞里丢柴,一边丢还一边声哼哼着某个早上跟他吵架的大臣名字。 “什么沉稳,不过是在人前强忍而已。”凤歌轻轻一笑。 李云清与凤歌并肩站在一起,感觉这个身高刚到自己胸口的女孩已隐隐有居上位者的气势。 满天繁星渐渐隐去,现在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方才屋里的繁忙声音渐渐低下去,侍女们将用过的工具和沾满血的布巾拿出来。 最后走出来的,是独孤怀信,院中巨大的灯笼光芒照在他的脸上,长时间高度的紧张,让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疲惫之色。 凤歌紧张的迎上去,第一句话是:“辛苦了,独孤大哥。”又转头接过侍女端来的一杯茶:“坐下,休息休息。” 待独孤怀信坐下喝了一口茶之后,她才问道:“关林森他怎么样了?” “已经没事了,刀口不要碰风碰水,饮食清淡些,休息几天就行。”独孤怀信长长吐出一口气,看着认真听着的凤歌:“我会给你写一张医嘱的,放心。” 接着他又:“真想知道你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气度和修养。” 凤歌一愣,不知他所指的是什么,独孤怀信解释道:“我一出来,你没有先问他的情况,反倒是向我道辛苦,若是当初李云清这个王八羔能问一句,也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的破事了。” “辛苦了一晚上,还是早些休息吧。”凤歌柔声劝道。 不劝还好,这一劝,他还更来劲了,滔滔不绝的着与李云清的往事,基本是在骂他,一点一滴的事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医嘱 “对了,最重要的一点忘记告诉你了,三个时辰之内,他不能喝水,不能吃饭,一点点都不行,否则会影响到伤口,可能会落下一辈的病根。”独孤怀信十分严厉的对凤歌。 凤歌被他的态度吓到,怔怔的点了点头,独孤怀信这才放松了语气:“我可见过太多的患者家属,不让病人吃什么,他们非得给病人吃,不让病人喝什么,他们非得给病人喝。那偷偷摸摸的样,跟作贼似的,被药庐里的厮发现,还要辩解不就是吃一点点吗,有什么关系。笑话,到底我是大夫还是他们是大夫,这么厉害,怎么不自己在家治。结果本来是病的,硬是给他们弄成了大病,差点死在我的药庐里,还敢骂我是庸医,要不是有李……哼,所以我才不愿意再跟病人打交道,那天,你们在岸上叫我,我听见了,看着一个黄毛丫头,想着不是为了爹就是为了妈,一定特别麻烦,我才没理你的。” 凤歌表示理解的点点头。 从吐槽患者家属,一直到吐槽李云清,他的有些事情,在凤歌听来真的是十分细微的事,独孤怀信着着,那些愤恨的话似乎变了味。 比如李云清刚刚十五岁那一年的春天,独孤怀信采药回家,就看见宁亲王府的侍卫在药庐站着,进屋就看着李云清兴高采烈的等着他,桌上还放着一大包东西。收下打开一看才知道,那是有从大恒国回来的商人,为了讨好李云清,送来的当年雨前龙井。 那是李云清第一次看见茶叶,他以为茶叶就应该要捣碎了煮成汤喝,因此特别认真仔细的,把上好的“一叶一芽”给捣成碎末渣渣,把独孤怀信弄了个哭笑不得。 “为了不让他觉得丢脸,我真把那碗苦得要死的,见鬼汤给喝了,连茶叶渣都给咽了下去,你这人可不可笑,什么都不懂,还非得一脸眼巴巴的‘夸我夸我’,让人完全没办法嘲笑他。” 独孤怀信的声音越来越,嘴唇只是微微的动着,凤歌完全听不清他在什么,一会儿,独孤怀信就没声音了,凤歌一看,他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睡得还挺香。 凤歌低低叫了他两声,他也没有回应,只是嘴里又不知道叨叨了什么两句。 “看来是真睡着了。”树影深处,传来响动,李云清缓步而来。 方才独孤怀信出来的时候,李云清没来得及出去,又怕他生气,于是便躲在树影里,想等独孤怀信去睡觉了,他再出来,没想到独孤怀信好几个时辰没话,精神又太紧张,一放松下来,竟成了一个“话唠”,越越起劲,堂堂大夏宁亲王,也只好在自己的王府里委屈的蹲在树底下呆着,这事出去都没人会信。 李云清命人将独孤怀信抬到客房,让他好好休息,凤歌进厢房去探看关林森的伤势。 虽然这不是凤歌第一次看他受伤,但是,每一次看他受伤,都让凤歌心中非常难受,比自己受伤还要紧张。 “醉春风”的药性极强,一时半会儿醒不了,凤歌站在床边,默默看着躺在床上的关林森,他的脖上被干净的白绸密密包裹住,因失血过多而显得脸色苍白,嘴唇上也因“霞絮”带来的高烧,而起了裂纹,原本富有生气而润泽的嘴唇,现下苍白的令人心惊。 可是,独孤怀信那样严肃的,不准喝水,那就是不可以喝水,凤歌想了想,取来了一碗温水,用绸巾蘸了一些水,为关林森擦了擦嘴唇。 关林森似乎恢复了清醒,微微睁开眼睛,看见面前坐着的凤歌,也看见了她手里捧着的水碗,喉间发出低哑的嘶嘶声,凤歌虽然听不懂他了些什么,但是,也可以猜到,他一定是想要喝水,凤歌摇摇头:“独孤大夫了,三个时辰之内,不能喝水,不能吃饭,否则后患无穷,忍一忍,就过去了。” 关林森听明白了凤歌什么,就闭上了双唇,不再话,他十分吃力的出来两个字:“你……睡……” “我不困。”凤歌。 关林森还想什么,一张嘴,眉头就是一皱,看来是牵动了伤口,凤歌四下张望,看见一旁的桌上还放着独孤怀信用来写需要工具单剩下的笔墨纸砚,便拿来:“你想什么,写下来就是了。” 醉春风的药性刚刚过去,关林森的力气还没有恢复,右手软软的,只能勉强将笔握住,落在纸上的字少了一些力量,却依旧一笔一划颇有风骨。 待他写完一行,停下,凤歌才接过纸看:“殿下不要为臣这般操劳,臣回去会被处罚的。” 凤歌:“你不,我不,谁会知道,没人知道,谁处罚你。我警告你,这一段不准写在暗卫日常工作汇报中,否则看我怎么收拾你!” 躺在床上的关林森看着她故意张牙舞爪的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又写道:“什么时候出发?” “等你好了……”凤歌转念一想,不对,要是等他好了出发,他现在就能给跳起来自己已经好了,她笑着“咱们不是在石岩那里订了一批货吗?等那些兵器做好了就走。” 关林森点点头,继续写:“什么时候能好。” 凤歌不高兴了:“你怎么比我还操心呢,又不是让你付钱,也不是让你押运,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好好安心睡你的觉,睡着了,就不觉得渴了,也不觉得饿了,再等三个时辰就给你吃好吃的。” 着,凤歌便吹熄了房中的蜡烛,却发现,此时已是天光大亮,她叫侍女将窗户与门用暗色的布匹遮住,免得影响关林森睡觉。 待她检查完,确认事事无误之后,才感觉到眼睛酸涩,几乎要睁不开了。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青鸾 李云清早已命人在王府里收拾出一间干净厢房来供她休息,只是她想起了客栈里的高真北,昨天晚上自己跟抢人似的带了一大队人马去搬走了关林森,也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人家,现在关林森平安无事了,于情于理,也应该去一声。 凤歌只在厢房里净了个面,对着镜仔细看看,不禁哑然失笑,刚才看见独孤怀信的时候,自己还嫌弃他一脸憔悴的样,现在看,自己比他的脸色还要不如。 李云清想得很周到,梳妆台上除了梳箅之物外,还有大大的瓷盒与瓷罐,打开一看,各色胭脂香膏都有,与凤歌在宫中用得相比也毫不逊色。还有一个的铜盒,里面盛着的是烟灰带蓝色的黛粉,专门用来画眼睛。 凤歌天生皮肤极好,现下只需要将眼睛略描一描便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奕奕。 离开宁亲王府时,李云清都撑不住去睡觉了,凤歌将自己暂时离开的事情告诉李云清门口站着的侍女,便向客栈而去。 但是在高真北的房间门口敲了半天,也没有人出来应声,客栈伙计对她:“住在这里的客官一大早就出去了。” “出去了?有去哪儿吗?” “没有。” 想来这高真北的行踪也着实诡异,他昨天晚上为什么好好的要跑到城外去救了关林森?还自称是北燕使节团的人?那个巡城司的守备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傻,不至于来一个长着北燕人面孔的,自称使节团,他就信吧? 凤歌百思不得其解,可是现在高真北不在,她也没有办法。 接着,她又走向红芳阁,再怎么,独孤怀信现在的名头还是红芳阁的杂役,昨天算是宁亲王府把人给借走了,那么人在宁亲王府里留宿未归的事,也该通知老板娘一声。 这样高级的酒楼,只做中午与晚上两餐,这样一大早,是不会开门的。 也的确不用开,昨天晚上被踹坏的门板现在还躺在地上,好像在控诉着凤歌领人冲进来的暴行。 一个木匠正半趴着刨木板,看来是要做个新的门。 凤歌向他问道:“老板娘在吗?” 木匠还没开口,就听见二楼有人话:“呀,这么早姑娘就来啦,我家的杂役用得怎么样,还顺手吗?还满意吗?满意给好评哟。” 凤歌抬头向上望去,果然就是红芳阁的老板娘,扭着腰肢一步一步从台阶上走下来,她这故作妖娆的样,让凤歌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老板娘,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梁晶晶的?她走路也是这么……动人。”凤歌忍不住问道。 一个甜得发腻的温软声音在凤歌身旁响起:“我仿佛听见有人在夸我。” 凤歌转头,真是不能在背后人坏话,眼前的不是梁晶晶却又是谁。 自黄沙客栈一别之后,在大夏城里也只见过梁晶晶一次,凤歌笑道:“咦,晶晶,你怎么在这里?你的新店已经开张了吗?” “这里是我好姐妹的店,我决定,不开新店了,用我们攒的那笔钱,把这个店再扩大,再修得更豪华。”梁晶晶笑道,指着这里的老板娘:“这是我的好姐妹林青鸾。” “青鸾?”凤歌忽然想起母后曾经结交的青鸾教左使,笑道:“大恒国曾经有一个青鸾教,你可听过?” 林青鸾微微一怔,复又笑道:“你知道青鸾教?十年前就解散啦。” “那你……” “时过境迁,也不怕告诉你,我是青鸾教的教主。” 凤歌有些意外,林青鸾笑道:“怎么,不像?” “不是不像,而是没想到,几十年前就名动一时的青鸾教的教主,竟然这样年轻。” 林青鸾用手绢捂着嘴大笑道:“哎呀,我就喜欢你这样会话,嘴甜的妹妹。来来来,妹妹坐,你是怎么知道青鸾教的?青鸾教解散的时候,你还不会话吧。” “十年前我已经四岁啦,不仅会话,还会背诗呢。”凤歌忍不住要表达一下对林青鸾轻视自己的不满。 “才女,真厉害。”林青鸾对她话的时候,就是哄孩的调调,一双如丝媚眼中,却带着探究:“可是,青鸾教并没有在诗里呀。” 凤歌见她一副警惕的样,笑着拿出了飞燕令:“这个令牌,是青鸾教的左使给了我娘,我娘又给我的。” “这的确是左使的飞燕令!你见过她吗?”林青鸾有些激动,当年惊变,故人星流云散,各自隐匿姓名,藏于各处,自己由于平日行事太过招摇,不得不比别人跑得更远一些,远离故土多年,她只知道黄雕与梁晶晶在三不管的黄沙道上开了个地下客栈讨生活,前几天在王都遇到梁晶晶,两人开怀畅谈之下,才知道,原来其他人的下落,真的是一点都不知道了。 凤歌点点头:“我见过左使,还在大恒国,丰县。” “丰县?”林青鸾眉头微皱:“那是,不是律王府所在地吗?” “是的,不过律王很少在王府。” “她在做什么?” “她开了一家笼烟楼。” “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凤歌有些难以启齿,想了想,用一种隐晦的方式出来:“来往的客人,都叫她柳妈妈。” 三百六十行,管老板叫“妈妈”的,却只有一个地方,见林青鸾的脸色不佳,凤歌赶紧补充了一句:“生意挺好的,那里的东西都很贵。” 林青鸾长长叹了一口气:“红芳笼烟泣,黄沙漫舞悲。翠楼解兵戈,良人胡不归?” 凤歌听了这四句,却不解其意,听起来挺押韵,却并非诗作应有的格律,最多算个顺口溜,前一句红芳笼烟,红芳是这里,笼烟是那笼烟楼,第二句的黄沙,莫非指的是梁晶晶的黄沙客栈?那后面的又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指从军的丈夫?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女儿当自强 看着凤歌一脸的茫然,林青鸾笑道:“这是我们从前在军中的游戏之作,是一个叫洛思瑶的妹妹写的,将来有一天,如果不打仗了,姐妹们可以做生意。我我喜欢红芳,贞华她喜欢笼烟。” “你们这些一天到晚舞刀弄枪的还做儿女的情态,我就喜欢大漠沙如雪,所以,挑了黄沙。”坐在一旁的梁晶晶笑道。 “军中?不是青鸾教吗?”凤歌听着更糊涂了。 梁晶晶笑起来:“我们是军中的斥侯,也是信使,千里传信,刺探情报,可不就是西王母座下的三只青鸾所做之事吗?那时我们都年纪,一时兴起,便学着听来的江湖中人行事,创立了青鸾教,我的名字正好叫青鸾,所以,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做了教主。”想到曾经开心的往事,林青鸾笑起来,岁月在她的眼角已留下了浅浅的痕迹,却也没有过于苛待于她,虽然韶华已逝,却依旧是一个风韵十足的美妇,也难怪独孤怀信如此痴迷于她。 “那,世上可有漫舞、翠楼,良人?”凤歌问道。 林青鸾轻轻摇了摇头:“除了良人,别的,我都不知道。” “那,良人是谁开的什么店吗?” “哈哈,不是,良人,是指丈夫,她也当真得了一个举世无双的好丈夫。大恒国现在的皇帝,还是太的时候,曾在边关监军,与洛思瑶妹妹相识,后来,便迎娶她做了太妃,现在,已经是大恒仪天下的皇后了。” 凤歌方才听她洛思瑶,只觉得耳熟,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思瑶,那是母后的闺中字,在宫中,人人都称她,自己称她为母后,落在纸上叫昭德皇后,谁还记得母后原来到底叫什么名字。 原来母后她认识青鸾教左使,是这么认识的,她自己根本就是青鸾教里的人,竟然不! 转念一想,母后做事,虽然都是霹雳手段,但从来都是讲道理有逻辑,她没有,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只与左使相识,想必也是不想与其他人搅上关系的缘故。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既然母后不想让自己知道,那就不要把自己是洛思瑶女儿的事情出来了,万一母后欠了她们很多债,她们要母债女还,那也是麻烦事一件。 年过三十的人,心底里又装着太多的事,平素绝不会宣之于口,始终闷在心中,一到安全的地方,打开话匣,就关不上了,在林青鸾和梁晶晶的对话中,凤歌听出了,她们竟然也是寒山铁骑的旧部。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寒山铁骑,竟然还有一支女组成的斥侯部队。”凤歌不由感叹。 梁晶晶昂首扬眉:“那当然,大恒女个个巾帼不让须眉,斥侯要的就是胆大心细,能画会写,许多女都可以胜任,再,有利器骏马,就算比力气比脚程,女也不会输!” 话语间满是抑制不住的得意与自豪。 “可惜……”林青鸾的眉宇间悲伤之色一闪而过,“对不住,妹妹,听我们两个老太婆这些陈年往事,听烦了吧?对了,你娘亲是谁呀?” 听见面前的两个女是寒山铁骑的旧部之后,凤歌哪里还敢自己是大公主,皇家与寒山铁骑的往事至今都是一个禁忌,现在自己在这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她俩别一激动,把自己给大卸八块,做成人肉了。 因此,凤歌扯了一个谎:“我娘亲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意到了左使,得到了她很大的帮助,还给了这块飞燕令,如果我有事,就可以去找她帮忙。” 一个开的人,能帮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什么……看着凤歌言辞闪烁,明显不想提的样,林青鸾和梁晶晶都往某一个糟糕的地方想了。 的确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两人也心照不宣的避开这个话题。 “那你一个姑娘家家的,从大恒国跑到这里来做什么?”林青鸾问道。 凤歌连眼睛都不眨:“我是家中长女,父亲要将所有的家业将来都交给我,所以,要让我自己出来历练一番,多见见世面,多结交一些不同的朋友。” “也就我们大恒国有这样的父母了,放眼东方大陆,哪国的皇族不是玩命的一定要生个儿出来等着继承皇位的,哼,女儿有什么不好,女儿有什么不如儿的。”梁晶晶大声。 凤歌觉得她似乎对这事特别在意,不由问道:“梁姐姐,以前莫不是受过什么刺激?” “我爹是北燕人,在我出生之后,他就看我特别不顺眼,娘亲在生我的时候,产婆就这一胎伤了身,不能再生了,那个混蛋就,如果不能生个儿,他就要把我娘休了,重新娶一个进来,一定要生一个嫡。呵呵,嫡,他以为他是谁,皇帝吗?”梁晶晶继续笑着,却是红了眼圈。 “我爹一有不顺心,就会打我娘,可是啊,我娘还是深爱着他,她还叫我也不要怪他,他以前不是那样的,曾经也是把她捧在手心上呵护,家里穷得只剩半块馒头了,也会让她吃。我娘嫁给他,不图别的,就图我爹对她好。呵呵,对她好……被打得半边脸都是血,也叫对她好?那个混蛋那样对她,三年之后她还是拼命为他生下了第二胎,是个男孩,可惜,胎位不正,难产了三天三夜,最后……一尸两命。一个月后,我爹就另娶新人了。” 再后面的故事,就是很传统的后妈与前妻女儿的故事,巧的是,这个后妈也生下了一个儿。 家里太穷,便将刚刚十三岁的梁晶晶送给邻村的傻当老婆,用傻家给的彩礼钱,为儿娶妻做准备。 那个傻不懂人事,村里的混混便教唆傻用各种不堪的手段折磨她,白天下地干活操持家务再累,她也没有抱怨,每当夜幕降临,才是梁晶晶苦难的开始。 甚至还有登徒,伺机窥视她的一举一动,旁边一没了人,便追上来动手动脚,其中有个人是族长的儿,也想占梁晶晶的便宜,被梁晶晶用石头砸了个头破血流。 有一天傍晚,傻不心失足掉在湖里淹死了,梁晶晶还没有来得及庆祝解脱,村里的族长就过来,梁晶晶与外人有奸情,是她伙同奸夫,把傻推到湖里淹死的。 当场几个壮汉便过来,将她绑起来,扔在破废的屋里,第二天一早,便要被浸笼。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走,哥带你去闹事 就在那天晚上,族长的儿又来了,他嘻皮笑脸,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也不用装什么贞洁烈妇,不如陪他好好爽一爽。 他差一点就要得手了,只是差一点。 那一天,北燕军队趁夜攻击了边境上的村庄,梁晶晶所在的村庄,也没有幸免,族长的儿受到惊吓,狂奔出去,被北燕人一刀劈成两半,村里其他的人也都被杀了,最后,他们还点燃了房,被绑结实的梁晶晶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旁边的房被点着,火焰顺着连在一起的稻草屋顶烧过来,原本已经破旧不堪的屋顶很快被烧塌,火星崩到梁晶晶身边的枯枝上。 几乎已经感受到火焰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梁晶晶闭上眼睛等死,没想到,却听见有人喊:“这里还有个活的。”接着便被人一把抱起。 “刚刚跑出去,屋顶就塌了,变成一片火海。”梁晶晶起这么令人感到后怕的事,却一点也没露出害怕的样,嘴角反倒还带着甜蜜的微笑。 凤歌轻笑:“那个抱你出来的,不会是黄雕吧。” “咦,你怎么知道?”梁晶晶有些惊讶,很快又释然:“你这个聪明的丫头,猜对了。” 林青鸾笑道:“你和黄雕什么时候才能有个正果?” “我不会再与任何人结婚了,”梁晶晶得轻轻松松,望着红芳阁的屋顶,“有缘则聚,无缘则散,何必一纸婚书将人缚在一起,我这把年纪了,对于这些,早已看透。” “呸,什么你这把年纪,我还比你大两岁!我今年刚十八!”林青鸾呸了一声。 梁晶晶笑道:“青鸾姐自然是不同的,青春永驻,红颜不老!千秋万载,永享仙福。” “怎么得跟个邪教似的。”林青鸾又呸了一声。 “罢了罢了,我看你也是心思活络的很,记得原来还有个北燕人对你挺不错的,你是不是喜欢他?” “就算今天十八,嚼上一天这种家长里短的八卦,明天就八十啦!”梁晶晶完,笑着躲开了林青鸾的一击。 凤歌看着她俩就好像亲姐妹一样的胡扯,心里很是羡慕,她自己虽然兄弟姐妹不少,但是没有一个人敢跟她这样话,彼此间话跟金殿对奏似的,彬彬有礼却生疏的令人感到心底发寒。 有些年纪的弟弟妹妹也会跟她没大没的笑闹,但是很快,就会被他们的亲娘又是道歉又是赔罪,然后带回宫中好好的教训一通,等他们再次被放出来的时候,也变成了毕恭毕敬的木头桩。 “对了,那个北燕人,高真北,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凤歌的意思是今天有没有见过她,林青鸾却:“看见了,昨天我看见他和北燕使节团的人话。” “北燕使节团的……一个特别高的胖吗,叫也速该的那个?” “不是,也挺壮,名字挺长,叫安什么瓦沙,听他是使节团的负责人,来也奇怪,他对高真北的态度,很客气,好像下属对上级那样。” “今天呢?” “今天没见着,门给你带来的人踢坏了,一早就忙着找木匠过来修呢。” 咳……到这,那就很不好意思了,凤歌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那个,修门要多少钱,我付。” “你付?还是宁亲王付?”林青鸾笑道,“妹妹,你还是挺有手段的,连这西夏里最有权势的亲王都被你治的服服贴贴,你要不要去见见皇帝,不定你就会变成西夏皇后了。” “西夏皇后还不如大恒的大家闺秀过得更舒服,我只是来西夏见见世面,顺便倒一些兵器回去卖,能赚一点是一点,也好让我家里人看看我的能耐。至于皇帝,我可不想见到他。” 有些话,不要那么早,太早,就会出现被自己过的话打脸的事情。 比如现在…… 凤歌处理完外面的事情,便回到宁亲王府,却迎面撞见李云清,他睡了一会儿,精神明显好了许多,只见他已换上了一身朝服,对凤歌: “还得请公主殿下随我一同入宫。” “为什么?” 凤歌此来西夏,并非持节而来,而是偷偷摸摸,连通行令都是假托他人身份弄来的,难听就是非法入境,这样的身份在亲王府闹腾已经算是顶了天了,哪里还敢招摇过市进皇宫?这也太不给西夏人面了吧。 李云清扬了扬手中装着风灵草的铁盒:“整个东方大陆唯一的一株可以克制风灵草毒性的霞絮在公主殿下这里。” 想想也对,而且,凤歌也不想把自己塞过鼻的东西拿出来再给别人塞,感觉上有点接受不了。 凤歌问道:“我以什么身份去?” “公主殿下即是白龙鱼服而来,那也不便亮明身份,何不继续以璇玑才女之名入见?” 走在外皇城与内皇城之间的夹道上时,凤歌忽然觉得自己那位表兄凤安年的确是很有才,亏他急中生智,想出个璇玑才女这个名号,仔细数数,这个名号已经用来招摇撞骗好多次了。 进宫之后,由凤歌亲自将风灵草放入药汤之中,再由太医看顾火炉炼制。 李云阳在御书房接见了李云清和凤歌。 御书房的桌椅不像金殿御座那样的高高在上,不可接近,一张桌上堆满了奏折与书籍,凤歌这也是头一回见到除了自己父皇之外的邻国皇帝。 李云阳只比关林森大一岁,看起来却是虚弱而苍白,仿佛一碰就会碎掉,眼神中却蕴着一股精采光华,好像能看透人心。 凤歌站在他面前,盈盈行拜见之礼,李云阳听她是大恒有名的璇玑才女,前来大夏是为了游历,顿时心生结交之意,免其礼,并赐座赐茶。 从凤歌这一路的见闻起,渐渐谈到了国计民生,话题越来越沉重,好在李云阳身体不佳,平日政事多由符太后操持,他对于政务的实际处理办法并不是太熟,只会纸上谈兵。 而凤歌不仅会纸上谈兵,还因为这几个月遇上了不少事,比起大夏皇帝李云阳反倒更有见地一些,一番侃侃而谈让李云阳听得津津有味。 看着时候不早了,凤歌本想告辞离开,不想李云阳却:“王兄也难得进宫来一趟,正巧朕今日要宴请北燕使节团,也请王兄和戈姑娘一并参加。” “我?不太适合吧?”凤歌微笑道。 李云阳为什么要让一个大恒国的人,参加大夏国宴请大燕国使节的宴会?在大恒国的外交事务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奇景,还是大夏皇宫实在是太穷了,李云阳又想尽地主之谊请凤歌吃饭,但是又没钱,于是便借着宴请北燕使节团的名义,顺便把凤歌给请了,这样不掉面,在太常寺那里也好走账。 事实上,是凤歌想太多了,不是每个国家的皇帝,都像她的父皇那样,面对唾沫星横飞的户部尚书和太常寺帐本面前选择闭嘴认怂。 宴席开始,北燕使节团被邀请的共有十四人,坐在凤歌对面,凤歌身边只有一个李云清,北燕人好奇的看着凤歌,不知道这个女孩是什么身份。 “这位是大恒国的使者,戈凤。”李云阳是这样介绍的。 顿时,北燕使节团那十四人的目光,从好奇转成了杀气满满。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推销之王 大夏的皇宫相比之于凤歌从生活的大恒皇帝,装饰要简单许多,即便是专门用于宴请各国使臣的奉华殿,也只不过在石柱上多刻了些花草纹饰,处处都显出这个以铁和沙为立国之本的阳刚与硬朗。 凤歌觉得那些北燕人看着自己的样像要把她生吞活剥,应该是与此处装饰风格有关,放大了对敌意的感知。 她知道现在如果自己出了任何事,关林森都不可能再像从前那些马上出现救她,因此,须得自己处处心。 雄壮的鼓点声起,从缓而急,两队身材雄伟的男次第而入,他们用舞蹈表现出大夏铁匠们通过辛苦劳作,最终得到神兵利器的过程。 在舞蹈的最后,舞者不知何时取来了纸张、毛皮、石块,捧在手中。 站在队首的两人,手中各自握着一把装饰华丽的短匕首,将纸张、毛皮、石块一一削开,凤歌知道这是最后的试剑,不由想起上回在石岩那里看着他误劈天星石,忍不住嘴角弯起。 最后,分别站在凤歌和北燕使节团团长安西尔面前,齐声道: “大夏国最尊贵的客人啊,感谢铁与火的大神将你们带来这里,贵国是大夏国最好的友邻,贵宾是大夏国最好的朋友,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罢,两人恭恭敬敬弯下腰,双手笔直伸出,将匕首递出。 看这样,应该是要接过来,凤歌偷偷看了一眼对面的安西尔,他很淡定的接过了那把匕首,凤歌也就伸手拿了过来。 两队舞者又依次退下。 坐在大殿正中的李云阳开口了:“这把匕首的材质使用的是我大夏最优势的铁,由最好的铁匠精心打造而成,方才各位也看见了,端得是吹毛断发,削金切玉,朕在这里可以,这是天下最好的匕首了。” “这把匕首曾经由东宁人卖往海外,一把就要三千两白银,今天在这里购买,不要三千,也不要两千,更不要一千,九九八!只要九九八!绝世好匕首带回家!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只收成本价。” 凤歌看着手上这把匕首,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李云清,压低了声音:“贵国皇帝,还真是辛苦,每回接见外国使臣,都要来这么一次?” “嗯。” “每次都能卖掉吗?” “北燕使臣一直都很积极的购买,贵国么……总是讨价还价。”李云清对这件事见怪不怪,已经很习惯了。 “所以,一般这把匕首,能还到多少钱?” 凤歌觉得如果强硬的拒绝,对两国邦交可能会有所影响,可是人家开什么价,自己就出什么价,这也太傻了。想她在涵凉殿读书的时候,可是在出名的冷血太傅手下读书,都敢对太傅留的作业讨价还价。太傅要她每天交一万个字的临贴,她都没老老实实真的交过。 李云清犹豫了一下,身为大夏亲王,帮着大恒国的公主讨价还价,算不算是吃里扒外?会不会被当成卖国贼? 那边安西尔已经痛快的命人回去拿钱了,凤歌哪里有钱,她一个月也就五十两的生活费而已,而且……她根本就不是什么使臣,甚至皇帝和对面的北燕人都不知道她是恒国的大公主,就算拿不出钱来,也不算丢了大恒的脸啊。 对!为什么要买!不买! 凤歌刚刚下定决心,抬起头,想出自己的心声,却迎上了李云阳那期待的眼神:“戈姑娘对这把匕首可满意?这把匕首装饰华丽,如天上星斗,与姑娘相映成辉,正合姑娘的璇玑才女之名。” 一个病弱少年那期待的眼神。 一国皇帝那亲切示好的态度。 还有那把华彩非常,质量的确也真不错的匕首。 谁能拒绝的了! 凤歌可以拒绝的了。 期待的眼神,在宫里见太多了,那些做错了事受罚的宫女,哪个不是一身柔弱的样,眼中闪着期待的光。 至于皇帝亲切示好的态度,都是套路!你一个十七岁的黄毛,嗯……黑毛,能有我父皇尊贵吗?每次父皇的亲切示好,从来都不是白做的,最差也能把丹凤殿厨房里最后一块烤肉给骗走。 至于质量不错的匕首…… 凤歌笑盈盈的:“多谢陛下美意,我已经有一把一样的啦,如果再多一把,女身形单薄,只怕拿不住。” “哦?天下竟然还有比这更好的匕首?”李云阳根本就不相信,对自家的东西充满自信。 面对李云阳的质疑,凤歌平静如常:“不错,不知陛下可有兴趣看看?” 怎么可能没有兴趣!李云阳的眼眶里都快伸出手来了。 凤歌望着大殿之外肃立着的太监:“入殿之前,随身兵刃留在外面了。” “快快快,拿来。”李云阳一阵催促。 落月刀很快就被送来,凤歌伸手取过,拿在手上,却皱起了眉头:“这不是我的刀。” 外表看起来的确很像,但是刀鞘上原本镶着的珠宝却都变成了普通的石,就连黄金铸成的吞口,也被换成了普通黄铜的。抽出刀,果不其然,刀身也变成了市面上十文钱一把的水准,就算是庖丁拿着它去杀鸡,只怕都要费一番功夫。 被掉包了,在大夏皇宫之内,谁敢掉包? 会是李云阳吗?为了卖出他的匕首,而用这种卑鄙的手法? 还是北燕人安插在宫中的卧底?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偷一把刀? 凤歌脑中转了无数个念头,李云阳还等着看她所的神兵利器,却听见凤歌这刀不是她的,李云阳下旨传今日负责守卫大殿的统领过来,向他询问此事。 那统领一口咬定今日有贵宾前来,因此守备比平日更加禁严,绝对没有宵出没,他也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这里所有执守的人绝不会做出调包之事。 李云阳转头看着李云清:“王兄,方才戈姑娘解剑之时,你是否看见了?” “我没注意。”李云清就事论事。 现在凤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手中这把刀并不是她在殿门口留下的那一把,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刀被人调了包。 她秀眉微蹙,若那刀是自己的倒也没什么,偏偏是金璜借给她的,要是就这么丢在西夏…… “哈哈哈,大夏国的陛下,您还是不要为难她了,您看,她脸都红了,只怕是手头不方便,拿不出这么多银来,故意的一个借口吧。这两把匕首都很不错,不如,就请这位大恒国的璇玑才女,把她的购买名额让给我吧。”安西尔大笑道。 他的,正是李云阳心里想的,这样一个姑娘,身上大概是真的没有钱,既然北燕人愿意买,那也没什么损失。 “如此甚好,来来来,尝尝我大夏最有名的一道菜。”李云阳正着,有四个壮汉抬着一只巨大的铁盘进来,铁盘中搁着一只完整的骆驼,十分巨大,背上还有两座肉峰,凤歌听过这种动物,却从来没见过,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挺熟。 “戈姑娘可知道这是什么?”大恒国没有沙漠,也没有骆驼,李云阳有心想要卖弄一下,却没有注意到李云清不忍卒看的低头,假装看菜。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皇家盛宴  “骆驼,善于在沙漠之上行走,一次吃饱喝足能顶很多天。不惧风沙,不惧干渴,世间有两种骆驼,其一为双峰,多见于大夏。其一为单峰,东方大陆并不多见,据有人在波斯见过。”凤歌看着那个庞然大物,心中想的却是这么大的个头,一定不好吃。 原来她认识,想在她面前显露一下见识的李云阳有些失望,嗯,不着急,还有后手。 “戈姑娘以前吃过吗?” “吃过驼峰,也喝过骆驼奶。”到这里,凤歌的嘴角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那是西夏使节团前来大恒时,带给皇帝的礼物,当天晚上兴高采烈的父皇就吩咐御膳房把那块驼峰给炖了,凤歌有幸分到一块,驼峰吃起来就是一整块肥腻腻的板油。骆驼奶就更可怕了,第一口还没有什么感觉,第二口,一股浓烈的草味在整个味蕾里爆开,而且,还不是在大草原上沐浴着阳光雨露的那种青草香气,而是割下来之后放在不见天日的地方捂出来的可怕气息。 总之,对于骆驼及其相关产品,凤歌都没有好印象,看这李云阳如此兴高采烈的样,不会真的是要把烤全驼当做压轴大菜分给贵宾吃吧? 现在逃席还来得及吗? “不愧是璇玑才女,见多识广。”李云峰由衷的称赞,他站起身,走向烤全驼,有人手持银盆侍立一旁,李云阳净手,取刀,割开了骆驼的肚。 原来那骆驼的肚里,还有一只烤羊。 烤羊的肚里还有一只烤鸡。 李云阳用银刀,从烤鸡的肚里挑出了一只被鸡油浸透了的鸡蛋,然后……他的神色微微一僵,又向被划开的鸡肚看了一眼,凤歌看得清楚,里面空空荡荡,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大夏皇帝站在那里,不动,也不话,好像魂魄出窍一般。 “他怎么了?”凤歌低声问着身边的李云清。 此时李云清的神情也更不好了,他低声道:“里面,明明应该有两个蛋的啊。” 换刀的,偷蛋的,这大夏王宫之内,也是精彩的很啊。 “少放一个鸡蛋有什么要紧的?”凤歌不解。 在鸡窝里的鸡蛋丢了十个八个也不要紧,在大夏国宴上丢失了一个鸡蛋,那可是非常不得了的大事了。 李云清低声道:“这道菜是大漠之上最为隆重,迎接最尊贵的客人才会上的菜,那只蛋最是吉祥如意,从来都只给贵客享用,往日宴请外国使臣,都是给使节团的团长,但是,这一次,有你在……” 这只蛋无论是给北燕使节团还是给凤歌,都会是一个大麻烦。 对面坐着的安西尔显然是早就知道这只蛋代表着什么意义,他一双眼睛就盯着李云阳,等着最后的决断。 没有人话,在场所有的人都屏息凝神等待着。 此时,从大殿之外传来一个女威严的声音:“再等下去,菜就要冷了,还不快将吉祥蛋奉与贵宾?” 众人齐齐望向门外,有一中年美妇在一众宫娥的簇拥中走进奉华殿,宫娥见了李云阳,下拜行礼,李云阳又向中年美妇一躬身:“母后国事繁忙,怎么来了。” 原来这不是旁人,正是李云清与李云阳的生身母亲符太后。 她的目光扫过凤歌,又扫向北燕使节团:“听闻两大友邦皆有使者到来,怎能不到。” 罢,再次催促:“快请贵宾吃下吉祥蛋,冷了便吃不得了。” 竟是要逼着李云阳马上做出决断。 听符太后曾与大恒人生下了李云阳,但是自她入主西夏后宫,至摄政以来,整个西夏对大恒都是付钱收货的银货两讫关系,倒是与北燕之前关系密切,也不知是不是那位前夫给符太后留下了非常糟糕的回忆。 只不过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件事,这几年来西夏对大恒派来的使者也是以礼相待,从来没有怠慢过。 凤歌心念转动,看来烤全驼里只放了一只吉祥蛋是符太后的主意,逼着李云阳当众表态。 看得出来,李云阳现在处于两头为难的状态,坐在凤歌身边的李云清,刚想站起来替弟弟解围,符太后的脸转过来,冷冷的扫过李云清的脸,凤歌明显感觉到李云清全身一抖,又老老实实坐了回去。 “弟弟啊,自求多福吧。”李云清充满同情的看着现在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弟弟,这个病弱的少年看起来好像要被灼热的目光烧死了,凤歌从他的眼中看见了第一次临朝听政的自己,那个时候,自己不知天高地厚,对兵部尚书冯瑞慈提出的抚恤老兵的方案进行质疑,却被冯瑞慈一条一条列出来的数据压得根本无还手之力。 父皇只是笑着大公主年幼无知,对国家大事自然不如列位臣工知晓。下朝后回到后宫,又被母后叫去教训了一番。虽然后面她才知道,父皇就是想让她多,让那些大臣将理由一件一件抛出来,父皇只要在一旁听,就可以发现这些事情是否存在着弊病,如果没有,就统统推“孩不懂事”,可怜凤歌年纪替父皇背了多少黑锅。 虽然现在她并不知道符太后是否也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计划,不过很明显,李云阳就是当年的自己,这个锅,他背定了。 算了,同是天涯背锅人,就助你一臂之力吧。 李云阳背后的冷汗不断冒出,汗透重衣,只觉得双腿沉重如千斤,忽然听见哥哥李云清的声音:“戈姑娘,你怎么了?戈姑娘?” 只见凤歌单手扶额,一双秀眉紧紧绞在一起,眼睛微闭,双颊上浮现出不正常的红色,李云阳吓了一跳,忙召来御医,经过一番诊治,御医向李云阳回禀:“陛下,这位姑娘并无大碍,只是不胜酒力,醉了。” 原来……只是醉了? 李云阳心中大石落下,命人将凤歌送到一旁的偏殿里休息,大恒国唯一的代表离场,这里又没有其他人,那这个吉祥蛋,自然是放进安西尔的盘。 虽然最终那唯一的吉祥蛋还是放在北燕使节团这一边,但是,得来的方式却与他们原先想好的不一样,安西尔并不是那么高兴,却也没有其他办法,欢迎宴结束,北燕使节团告辞离去。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欠债还钱 送走了北燕人,李云阳正要去偏殿探视凤歌,半路却被符太后拦住了,将他拉进了偏殿旁的一处暖阁中,符太后冷笑着看着他:“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是不是!” 李云阳声嗫嚅道:“母后,北燕人连年买入我们的兵器,可是三年前的那笔货款都没有跟我们结清,我们为什么还要这样巴着着他们?” 符太后瞪着他,片刻之后,轻声叹了口气:“我就是把你保护得太好了,才会什么都不知道。” “北燕人的大军现在就在边境上,是要与恒国对峙,但是,只要稍稍偏一些,就是我大夏国的地界,而且在边境上,有我们五座最好的铁矿山,如果就此被北燕人夺去,将来我们大夏要如何自处?” “若北夏人当真打过来了,朕当御驾亲征,就算死,朕也绝不将国土让出一分!”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李云阳的脸上,又重又疾,李云阳被打得跌坐在地上,他捂着被抽红的脸,震惊的看着符太后。符太后平日里虽然也是横着走,但从来没有真的对他动过手,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符太后指着他的鼻:“我当初生你的时候,差点连命都没了,难产三天三夜,你父皇想要保大不保,是我硬挺着一口气,将你生了下来。后来你生下来就被封为太,多少人眼红,盯着想取你性命,是我,不眠不休,你的每样吃食,都是我亲手做了送给你吃,你的每件衣服,都是我亲手检查,才会送给你穿。整整操心了十七年,你竟然可以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张口就是亲征,就是死,你的命只是你一个人的吗!你死了,母后怎么办!你死了,大夏怎么办!” 坐在地上的李云阳,慢慢站起来,看着符太后,一时不出话来,他当然记得很的时候,曾经有人送给他一颗糖,他失手落在地上,被养的狗狗叼了去,结果那只奶狗很快便口吐鲜血,暴毙当场。他抱着狗哭了很久,当时还是符皇后的母亲抱着他,整整安慰了一夜,告诉他,将来一定要这些想要害死他们的人付出代价。 之后,符皇后果然权势日盛,将毒糖送给他的柳妃被赐白绫,想要将他推下水的燕妃被斩立决,那一个个曾经的敌人,在母后的铁腕之下,消失无踪。 亲身经历了这一切的李云阳,对母后即敬且畏,一切行为举止,都依符太后的意思行事,直到他登基后,查阅了这许多年来大夏与北燕的往来帐目,发现北燕欠了大夏好大一笔钱,却始终没有要还的意思,才派了使臣往北燕一趟,明着是正常的国事访问,交流感情,暗着是去催账。 没想到北燕人热情的招待了使臣吃喝,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到最后送了几车毛皮与肉干让使臣带回大夏,就当欠钱的事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一次不成,第二次,宁亲王李云清借着送妹妹往北燕联姻的机会,亲自去了一趟,结果北燕人又是热情的献上歌舞,又是热情的端上了酒菜,就是不还钱,李云清着急了,直接问什么时候还钱,北燕人却不要着急,都是儿女亲家了,难道还能欠你们钱不成? 如今已经有三年了,在李云阳手中卖出去的第一批兵器,至今连一文钱都没有收回来。那批兵器,用得还是最好的铁矿,用了最好的工匠,不提工钱,光是铁矿的价钱,就是一笔不的数字。 这怎能叫他不着急? 李云阳知道整个东方大陆最厉害的军队就是北燕军,就算是大恒也挡不住如幽灵一般,来无影去无踪的北燕人,但是大恒的优势则是位置的优越性,气候适宜粮食生长和聚集财富,虽然北燕人这么厉害,但是他们所居的草原,气候不稳定,到了冬天,就有暴风雪灾害,存不下粮食,到了夏天又得急急奔回草场,家里的羊啊马啊一下崽,根本就没心思打仗。 从帐目上看,大恒这些年从大夏也不少兵器,而且都是现银付讫,从不拖欠,连续有三代皇帝了,都是如此,这样有信用的客人,哪个商家不喜欢呢。 北燕人这么嚣张,不肯按时还钱不,每年还都要买一批新的兵器走,不卖不行。在李云阳十四岁刚刚登基那一年,北燕人的订单又来了,他找了借口想推脱,结果北燕使节团就来了,那一次的接见,差点把他吓尿了裤,使节团的人个个身材高大,不怒自威,一个眼神就好像能把人给杀死。 后来他才知道,那次使节团的团长是在北燕有“战神”之称的右云亲王高舒翰,带来的那些人,都是杀人无数的北燕先锋官,嗜血凶狠。 这些人哪里是使节,根本就是打手。下了新订单,也并不会把以前的旧账给清了,只是会还一部分,意思意思。年少的李云阳又感受到了被武力压制的恐惧。 北燕死也不还钱,还不是因为有恃无恐,军力强盛也不怕债主上门,何况大夏所有男人的心思都在研究新的兵器和制作新的兵器上,把男人骨里那点好战斗狠的心思,都留在铁匠工坊里用来抡大锤了。 所以,李云阳决定要与恒国联手,这样就可以不再害怕北燕人的势力,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如果他直接派使节送国书到大恒国都示好,那就是明摆着要跟北燕翻脸。 前几天他听哥哥的府上来了一个大恒国的女,气质高贵相貌出众,他便想着让这个女冒充一回恒国的使节,试探一下北燕人的态度。 正巧李云清要送风灵草进宫,他便与哥哥商量,将计就计,把凤歌给请到了奉华殿,以试探北燕人的态度。 *v本文*/来自\. . ]更s新更q快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兄弟情深 北燕人果然要炸了,符皇后冷声问道:“你知不知道,她的那把刀在哪?” “刀?她真有一把宝刀?” 符皇后对这个徒有热血却没什么脑也没什么本事的儿快要绝望了:“守卫奉华殿的人里,混入了奸细,你都不知道,你还想试探北燕的态度!你这是找死!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奉华殿?因为我的桌上,突然多了一把刀!” 太后寝宫的桌上,平白就多出了一把刀,虽然那把刀镶满了宝石,但是抽刀出鞘,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气,明了它就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可以用来杀人的利器。 来人已经不见了,只有一张纸条被刀下,上面草草写着:敢与北燕为敌,此刀就会搁在脖上。 符太后不明所以,着人打听之后,才知道李云阳竟然敢把恒国人与北燕人放在一处开宴,而且那个恒国女身边还坐着宁亲王李云清,这简直就是摆明了要与北燕翻脸的态度啊! 就算没有人留刀寄柬,若是符太后知道奉华殿里是个什么情况,她也会马上赶来,阻止这个不知死活的儿把整个大夏往火坑里堆。 好在这位恒国的姑娘适时的昏倒,让自己这个优柔寡断的儿少了一点压力。符太后心中对凤歌有十二分的感激。 看着一脸茫然的儿,符太后轻轻叹了一声:“罢了罢了,这样的国家大事,以后你还是边学边做吧,早知应该学恒国储君的临朝听政制度,早早的让你上殿,让你多学习学习,再继位,那便好了。” “如果母后想要这个位,我这就让出就是了!”李云阳被母亲一通责骂,脸上挂不住,硬梆梆地顶了一句,符太后听了不由一愣,很想再给这个不知好歹的一耳光,看着他那瘦弱的身,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 待符太后走远了,李云阳才走到一旁的偏殿寝室中。 此处偏殿平日是他接待外国使节前更衣休息之所,陈设十分简单,只有几样简单的家具摆设,李云清坐在一旁铺着软垫的泰山椅上,静静的看着手中的一本书。 凤歌卧在,窗外的光打在她的脸上,雪白的肌肤显得晶莹而,一道弯弯柳叶眉,在阳光之下显得颜色略浅,黛如远山,方才红得不正常的脸颊现在已经恢复了肌肤原有的粉色,挺直的鼻梁下那张的淡红色菱唇自然下垂,更有一种少女的娇憨感。 她的身上盖了一条薄薄的毛毯,整个人直直的躺着,看起来十分恬静。 见他进来,李云清起身见礼:“陛下。” “这时没有外人,不必如此客气。”李云阳摆摆手,望着躺在的一动不动的凤歌,“她怎么样了?” “没事,喝了醒酒汤,御医休息休息就好,看起来她平时很少喝酒,阳,你真是胡闹啊!”李云清深深叹了一口气,他带凤歌来送风灵草,真的完全只是因为现在除了她手中有霞絮,可以避开风灵草的毒,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帮忙。 但是没想到,他一心要救的弟弟,竟然把她叫去了奉华殿,甚至都没有告诉自己,奉华殿里有北燕使节团的人坐着。 李云清知道弟弟登基之后,一直想要摆脱北燕人的控制,希望与恒国结盟,本来他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将凤歌的真实身份告诉弟弟,犹豫到最后,他决定在送完风灵草之后,再将此事告知,没想到,李云阳一见到凤歌,就要请她吃饭。 这饭一吃,就吃到了奉华殿。 如果不是凤歌急速大口的饮下了整整一壶酒,显出酒醉不支的模样,只怕那吉祥蛋的事,就没个了局。 现在,李云清决定,绝不把凤歌的真实身份告诉李云阳,只是个恒国人就能让他不知道东南西北,要是知道凤歌是恒国的储君,怕他不是现在就要上天与太阳肩并肩,立马对北燕宣战。 李云阳一听,连哥哥都要教训自己,忙指着自己的脸:“你想的话,母后刚才已经替你过了,不用再重复。” “母后的手劲还是一如即往的大啊。”李云清分明看见他脸上隐隐有五个手指头的红印。 “也挨过?”李云阳找到了同病相怜的人,忽然有些激动,想要分享一下经验。 李云清令他失望的摇了摇头:“我当初与母后在恒国的时候,日过的很苦,家里大的事情都要操心,我即没有空胡闹,也没有空耍脾气,有做不完的事要忙,母后又怎么会有空打我。” “……”李云阳撇撇嘴,“给你一,我好像一个纨绔弟。” “不是好像,就是。”李云清完全没有要给已经登基做皇帝的弟弟一点面的意思。 李云阳脸上有些挂不住:“,好歹我也是个做皇帝的人了,能不能别这么直白?” “母后一直觉得隔壁恒国的教育方针挺好用,只是没来得及用上,你就已经登基做了皇帝,幸好还没亲政,应该还来得及,不如就照恒国皇帝教育储君的方法来教育你好了。” “什么教育方法?” “就是折腾你、嘲笑你、讽刺你、鄙视你、唾弃你,把你所有想做的事都破坏掉,然后你就会动心忍性,增益你所不能。”李云清很高兴的看着李云阳的脸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黑。 “咱们大夏国有大夏国的规矩与传统,何必总想着跟这学跟那学,你是不是?” “师夷长技以自强。” “真厉害,出口成章啊。” “多读读书,你也可以的,这本《君主论》就挺好,很适合你,看完以后,写不少于五千字的心得体会。这不是我的,母后刚刚来过,这是她让我转达的。” 李云阳看着那本不厚不薄的一本《君主论》,苦着脸,也不知道的是真还是假。 此时,躺在凤歌微微张开眼睛,李云清看见,笑道:“醒啦?”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被人追杀什么的习惯就好 刚刚醒来,凤歌有些茫然,她的记忆停留在看见李云阳为了分配吉祥蛋而烦恼,为了帮助这个与自己境遇有些相似的皇帝,她急速喝了几口酒,然后酒劲上涌,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以前宫廷大宴,父皇母后也从来不让她饮酒,她最多也就是喝一些甜甜的果酒,这是她第一次喝这么多的烈酒,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喝醉了是什么样。 凤歌以前听醉了以后,会干出很多奇怪的事,比如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在天地间狂奔。 她偷偷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嗯,衣服穿得好好的,没事。 又比如有人会写很多很多诗,写得很好很有气魄。 她声问道:“我有没有写什么?” 李家两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她在什么,显然就是没有了,凤歌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还有人喝醉了以后会打醉拳,不过从自己那些力气来看,就算打醉拳了,也不会有人受伤,她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看来也没有把奉华殿给拆了。 “我有没有些什么不该的?”现在来看,自己能做出最糟糕的事情也就是胡八道了,比如不心把自己的身份出来什么的。 李云清摇摇头:“你就只是趴在桌上睡着了,什么事也没有做。” 呼,那就好,凤歌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继而又后怕起来,原来自己的酒量竟然是这么的差,才几口就人事不知,跟被下了一样,看来下次,连酒都不能喝了,免得被人抬走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的刀找到了,在母后的寝宫里。”李云阳低声,将符太后方才带来的落月刀放在桌上。 什么?为什么在奉华殿门口解下的刀会出现在太后寝宫里?凤歌不解的看着李云阳,难道这是大夏皇帝强卖兵器的套路之一? 顶着凤歌的眼神,李云阳想解释什么,又觉得什么都只能彰显出大夏皇宫的戒备实在太松,自己这个皇帝当得实在太无能,于是哼哼了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只了一句:“休息好之后,就麻烦把她一并带出宫吧。” 罢,飞也似的逃出了偏殿。 凤歌看着李云清:“贵国的陛下真是幸福,我若如此,早被母后打开花了。” 李云清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深深叹了一口气。 离开皇宫的时候,已是傍晚,宁亲王府的下人早已备好了车马,在皇宫门口等待多时了。凤歌提着裙摆,踏上马车,李云清也跟着上来。 马车很大很宽敞,整个大夏,除了皇宫里的仪仗,再没有人可以用比这更舒服的马车了。 车夫的技术也很好,没有听见扬鞭,也没有大声的呼喝,只有“得得”的马蹄声从外面传来,虽然已经恢复了清醒,但是凤歌觉得还是全身无力,她笑道:“酗酒真是要不得,我现在身上还是软软的。” 李云清没有搭话,他神色有些奇怪,伸手想要推开马车的窗户,这一推,却没有推得动,原来这马车的车窗早已被人从外面钉死了。 他起身去推马车的车门,果然也是推不动,现在这马车里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也不知道会被人带到什么地方去。这辆马车的隔音也是极好,坐在车里,几乎都听不见外面传来的声音,想来大喊大叫也是没有用的,王都的街道上并没有像大恒那样有许多巡逻的士兵,普通百姓这会儿也早已回家,街上就没什么人。 凤歌低声:“我们出了皇宫之后,这马车就径直向东,路过了一家卖脂粉的铺,又向南走到现在。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一处民宅。” “你怎么知道?”李云阳惊讶于凤歌对王都的熟悉,凤歌轻轻一笑:“我认识一个朋友,记路很厉害,还会画地图,我不想输给他,所以,到了陌生的地方,有机会就会四处走走,记住那些路。”她顿了顿,苦笑道:“可惜记住也没什么用,我们也一样出不去。” 正着,马车停下了,过了一会儿,车门被打开,一个冰冷的声音:“出来吧。” 李云清先下车,接着,凤歌也从马车上下来。 这里一片荒废的宅,李云清记得这里以前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住宅,后来这户人家发了财,举家搬去了恒国,这里的宅也就再也没有人住了。 宅很大,如果没有十弓箭对着自己的话,凤歌还是很有兴致去齐腰深的草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你们是什么人?”李云清打量着眼前的人,他们穿着黑衣,又都蒙着脸。 为首一人冷冷的:“夏国想与恒国结盟,对付大燕,是不是?” 原来是北燕人。 “不,这只是本王的个人行为,与夏国无关。”李云清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让人抓着口实,哪怕对方是黑衣蒙面偷鸡摸狗没胆见人的货色也不例外。 为首的北燕人冷笑一声:“不必多,你将这个恒国女人带进了奉华殿,就代表着夏国的态度。既然这样,不给你一点教训,还当我们大燕国的人软弱可欺!” 接着,他就了一句话:“把这个女人杀了喂狗!” 唉,等等,发生了什么,凤歌眨巴着眼睛,不是好了给李云清一点教训吗,关我什么事? 凤歌觉得自己就是传中的池鱼,莫名被殃及的。 李云清被人拉到一边,那十几个弓箭手呈半包围之势将凤歌围住,每个人手中的弓都已被拉成满月的形状,就等着首领一声令下,将凤歌射成个刺猬。 “射!”一声令下,凤歌听见弓弦响动,长箭破空,她转过身,护住头,待这波箭雨结束后,她又站直了身,抬手,三支天水碧便笔直飞出,将来不及反应的首领给个三个血窟窿。 眼见着首领轰然倒地,那些弓箭手都愣住了,他们愣住了,李云清可没有愣住。 他一手拉着凤歌,一手抽出凤歌挂在腰间的落月刀,干脆利落的将马车缰绳砍断。 “会骑马吗?” “不会!” “操!” 他拉着凤歌跳上其中一匹马,一夹马腹,“驾”,那匹白马顿时向前狂奔。 马匹有向群性,一马带头,另外三匹马也跟着跑,徒步的北燕人哪有马跑得快,只是乱哄哄的搭弓射箭。 虽然驾车的马比不得那些绝世良驹,但是在李云清高超的骑术下,左闪右躲,那些箭都落在了他们的身后,接着,连北燕人的声音都听不到了。 一路逃回宁亲王府门口,李云清才的松了一口气,门口侍卫看着王爷与凤歌同乘一骑回来,神情狼狈,忙问道:“王爷,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被人追杀。”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积极要求上班的关林森 自古以来,多少女痴情的相信了一个男对她“放心,从此以后,我养你一辈,保你衣食无忧”,怀着一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思,与一个男人相守一生,为他操持家务,为他养儿育女,为他变成黄脸婆,然后看着他迎娶更加年轻貌美的佳人,却无话多一个字,只因连自己都是由男人养活,若是男人心中不悦,以“七出”中的嫉妒之罪将自己扫地出门,也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只会被人嘲笑为悍妇的必然下场。 国与国之间何尝不是如此,什么只要你交出国之利器,从此以后由我保你平安。 平等的关系从来都建立在平等的力量之上,连自保都需要仰人鼻息,还指望谁会给你好脸色看。 偏偏当初大夏的那些大臣们,当真信了北燕人的话,认为军费耗资巨大,大夏有养军队的闲钱,不如投入在开发新的武器之上,可以完全不设防。 符太后当初被接进大夏后宫的时候,大夏后宫中已有近半数是北燕美人。北燕,不仅要控制大夏的军事国防,更想要让大夏的后裔从此与北燕有甩不开的血缘纽带,到时候,若是北燕美人的儿坐上了皇位,北燕终有一日,可以将大夏并入北燕的版图中。 想得很好,只是大夏的民们并不乐意见到这种事情发生,大夏有自己的传统与风俗,有些地方与恒国相似,有些地方与燕国相似,但相似,也仅仅是相似而已,并不是完全一样,比如大夏的豆浆就是甜的,燕国的豆浆就是咸的,大夏国的民完全不能接受咸豆浆,也不能接受肉月饼,更不喜欢茴香肉饺。 风俗习惯不同还只是一个方面,这些年北燕使节团到大夏国来,他们的态度根本就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对话,而是宗主国对附属国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甚至还出现过几次喝醉的北燕国使节团成员大夏国女孩、拿了街边店铺的东西不给钱之类的事情发生。开始夏国的百姓还会向官府击鼓鸣冤,官府根本也不管,难得一有血性的知县想要将人抓来问一问,结果,人家很快就被手持皇宫特赦令的礼部接走了,反倒是想要处理此事的知县被贬官罢位。 长久的压抑之下,是等待爆发的火山。 只是,还没有等到时机。 李云清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他知道,在宫中有许多北燕人的探,就连母后,他也不能确定她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符太后为什么会对北燕这么好,她在离开大恒之后,大夏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没有人知道,李云阳几次想要询问,符太后却总是环顾左右而言其他。 罢了,就算得不到母后的支持,现在抢先布局,也可以在李云阳十八岁亲政大典之后,马上就夺得主动权,若能得到大恒的盟约,那么,对抗北燕,也并非绝无可能。 李云清将自己心中所想一股脑的给凤歌听,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模样,笑道:“公主殿下不必现在急于回答我,本王也明白,大恒不愿意马上与北燕为敌,大夏也是,只不过北燕欺人太甚,若是贵我两国可以结下盟约,那么,区区北燕,也不过手到擒来。” 凤歌低垂着眼眉不语,接着她才长长的叹了一声:“你可知,北燕已经与东宁有了往来?” 李云清愣住了,那个从来都只关心怎么在海上捞钱的国家,居然也与这个可怕的敌人有了往来? 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话,他知道凤歌一定是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才会这么。 东宁国,那个靠着海上贸易发家致富的国度,比起大夏国靠卖苦力赚钱,冒的是变幻莫测大海的危险,除了人命之外,付出的成本不高,得到的收益不低,北燕若是连东宁国也拿下了,那就明,他们已经有抛弃大夏国的意思,转而从东宁国得到金钱方面的支持了。 在东方大陆上的四个国家,现在已经变成了互相不开的乱局,李云清只觉得心烦意乱,口干舌燥,将手中已经冰冷的茶水一饮而尽。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绝密的消息,北燕将会在边境与恒国开战,而恒国之中,有某个位高权重的人,已经与北燕达成协议,愿意将边境四城拱手相让,换得恒国皇廷易主。如果连恒国都变成了亲近于北燕的国家,那么大夏则危在旦夕,迟早也会被纳入北燕的版图之内。” “因此,我才会冒险恒国……”到这里,李云清自知失言,想收回,也来不及了,凤歌听得明白,不由一笑:“原来如此,我那林翔宇怎么如此出息,竟能凭借一人之力,就造出那般精巧的机械傀儡,还刚巧被我看见。” “王爷与林翔宇认识多久了?”此时凤歌的表情可以称之为皮笑肉不笑,进了一个位于大恒官员体系中最末端的知县设下的局,这对于凤歌来,实在不是很好的体验,上一次发现林翔宇与杜书彦有往来,已经突破了凤歌对林翔宇即软且怂的认知,没想到他这么出息,居然还会里通外国了,真是看他。 只怕林翔宇早就从杜书彦那里得到了消息,因此,才会在丰县城到自己和金璜的时候,就那么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把自己带进县衙了,那可是县衙,不是别的什么地方,而且从来也没有主动问过她的身份来历,当然不用问,因为他早就心知肚明了。 “呵呵。”想通了一切的凤歌,嘴角勾起一抹意义不明的笑,此时就算是傻都能看出来,凤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何况李云清并不傻呢。 他觉得自己必须为漏嘴这件事负责。 “是我主动去找他,他原本是拒绝的。” “过程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凤歌冷着一张俏脸,“结果就是,他还是里通外国。” 李云清脸上有些尴尬:“公主殿下,我们现在已经是盟友了,不用得这么难听嘛。” “现在是盟友,过去可不是,他要找上好的铁丝,目的也是想把我诓到这里来对不对?很好,连我都阴上了,还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 李云清知道这会儿再怎么劝,也难消凤歌心头之气,因此,他决定换个方式。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职业水准 “既然最重要的是结果,那公主殿下更应该奖励他,而不是处罚他,林知县的行为虽然没有事先告知殿下,但是殿下却也的确得到了最要的消息,还有我与陛下这样可靠的盟友。”李云清恬不知耻的自吹。 “如果这也能叫可靠的话,我只好对‘可靠’这个词进行重新定义。” 凤歌现在再一次深切的感受到父皇的不易,要从一堆装傻充愣、扮猪吃虎的人堆里翻出可用且忠心的人,还真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目前,且不论李云清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至少他的态度很明确,希望与大恒联手合作,把北燕人收拾掉。大恒早就跟北燕处于互相看不顺眼状态,就算与西夏联手做出些什么事,也无伤大雅,反正不怕北燕翻脸。 个人恩怨暂且放下,父皇君报仇十年不迟,等回到大恒再收拾林翔宇也来得及。 凤歌的脸色和缓,李云清也松了口气,凤歌笑道:“仔细一算,贵国使节团上回到我大恒,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王爷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我帮忙捎给杜书彦的?” “没有。”李云清随口一,又发现中了圈套,刚才一直在林翔宇,从来没提到杜书彦,正常的反应是“杜书彦是谁?” 啧,大意了,都是因为凤歌忽然到三年前使节团的事情,让他放松了警惕。 李云清长叹:“公主殿下,你这样喜欢挖坑,是不对的。” “有什么不对,多好,挖下两个坑,埋一个姓林的,埋一个姓杜的,两个正好都是木字旁,在他们身上种树,一定能长得又高又壮。把他们埋进去之前,我会告诉他们,是从你口中得到的消息。” 这还是一个国家的公主吗,李云清看着倒映在墙上的影,怎么都觉得这位公主殿下的头上长出了两只角,就好像地狱恶魔一样。 “咳,咱们能不能先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李云清忽然觉得有一句话十分有道理“唯人与女难养也”。 李云清现在觉得得越多,错得越多,决定不与凤歌再就此问题进行展开,万一又被她套话,不心出了别的东西那就不好了。 收起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凤歌正经的问道:“今天把我的刀放进太后寝宫的人,完全查不到吗?” “负责看护来使兵刃的人被人杀了。”李云清声音低沉,“可是与他同班值守的人,却没有看清楚任何的破绽。” 凤歌想了想:“人皮面具?” “有可能。” 凤歌又问道:“有没有查他这几天都和什么人往来?” 看守兵器的人不过是一个喽罗,如果不是早有往来,又怎么会有足够的时间制作一张他的人皮面具?连宫中的一个守卫都不放过,北燕人这是要搞大事啊,李云清的脸色很不好看。 在西夏调查北燕人的事情,当然是由李云清负责,凤歌往石岩的铁匠工坊去了一趟,问制造进度,石岩明天就可以全部完成。 明天,只怕关林森还没这么快好,凤歌再次去了关林森的房间探视,这次见着关林森的气色,比上午看见时更好些了,他还是平躺在床上,见凤歌进来,他想要起来,凤歌连忙将他按住:“别动,心伤口。” “我的伤已经无碍,石岩那里的兵器怎么样了?” 凤歌随口扯了个谎:“还要好几天,你且躺着,好好休息。” “大殿下就不要瞒我了。”关林森的声音还是很微弱,“上次我仔细观察过石岩打造兵器的全过程,不出意外,明天上午就可以全部完成,中午就可以出发回大恒了。” “观察这么仔细?”凤歌笑道,忽然她:“看我的胭脂与早上用的有什么不同?” 关林森愣住了,胭脂,那还能有什么不同?不都是红的吗? 但是凤歌这么,一定有她的道理,关林森努力憋出一句:“是涂了偏紫的颜色吗?” “观察的不到位啊,我根本就没涂胭脂!所以,你在铁匠工坊看见的,也做不得数,连有没有涂胭脂都看不出来,还想推算出人家的工期?你给我好好躺着,不准胡思乱想,我叫你起来,你再起来,不准乱动,不准乱跑!”凤歌一口气完,便离开了。 只留下关林森一个人在房里,躺在床上,默默的想着,看不出有没有涂胭脂与无法推算出工程进度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看着天色还早,凤歌离开宁王府,想再去找林青鸾与梁晶晶,问问她们关于寒山铁骑的事情,这件事在大恒是个禁忌,宫中连父皇都不敢多。 当初寒山铁骑的事情,牵连了许多朝臣或被贬或被流放,而可怕的是,自此,大恒从朝臣到百姓,都不愿意送入伍,慢慢兴起了一股扬文抑武的社会风潮,男人们以簪花华服为荣,有些人一整天花在修饰自己容貌上的时间比女还多。 在太学之内,凤歌的同学们嘴上也是各种鄙视着武人,他们粗鄙无知,有勇无谋,而他们自己在面对北燕的武力威胁、东宁的贸易威胁,还有国中祀星族越来越盛的事情,都只会在嘴上过过瘾,一个个做指点江山状,张口闭口的空话。 这种风气如果再这么兴盛下去,只怕下次就算用刀架在老百姓的脖上逼他们从军入伍,召来的也都是一些用修眉刀又快又好的妖娆男们,到时候,大恒就等着亡国吧。 凤歌一直想要扭转这种见鬼的风气,只是一直也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解决源头问题。 重文轻武的源头,就是武将所承受的不公平待遇。 而武将会承受不公平待遇,都是因为寒山铁骑,这一支一直都是常胜不败的大恒利刃,竟然就这么被强行解散了。 自从在黄沙客栈得知梁晶晶和黄雕都是寒山铁骑的人之后,凤歌便决定从她们这里找到突破口,无论当年的事到底是皇爷爷做错了,还是寒山铁骑真的有罪,都要想办法挽回武将的声誉,至少能提升年轻人对于入伍的兴趣和锻炼身为军人的能力。 想在红芳阁吃饭,必须提前很久预约,每天接待的客人也不会超过十桌,因此,这里从来也不是人声鼎沸的存在,不过今天却是个例外,离着红芳阁还有好远,就听见里面传来嘈杂的声音,有人大声嚷嚷,有人大声唱歌,声音含糊不清,一听就是喝醉了在发疯。 再仔细听听,那些人的是北燕话,这些是北燕使节团的人。 凤歌刚想要离开,忽然听见一声惊天动地拍桌的声音,接着有一个北燕人大声嚷嚷:“老在皇宫吃东西都不给钱,不过吃你几碟肉丝,喝你几坛酸酒,你还敢跟爷要起钱了?” 敢到红芳阁吃霸王餐?凤歌眉头一挑,存了看好戏的心思,站在一旁,与其他好奇的百姓一同往红芳阁的方向看。 身边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这次会是谁赢。 凤歌知道红芳阁里是谁在坐镇,毫无疑问当然应该是北燕人被打一顿丢出来,还得上金亭驿馆找安西尔要钱! 没想到,就在那一声暴喝之后,过了一阵,就看见那几个北燕人大摇大摆从楼里出来,林青鸾还送到门口,一个劲的陪不是。这可不像她的作风啊,而且,就算她能忍,那梁晶晶呢,在黄沙客栈时,她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杀人抛尸的事没少干,敢在她这吃霸王餐还能完整的走出去? 莫非梁晶晶不在? 待北燕人走远了之后,凤歌忙跑向红芳阁,看着几个没精打采的伙计正在收拾一桌的杯碗狼藉,梁晶晶倚在柜台后面,正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咦,你怎么来了?”林青鸾见到凤歌很是惊喜,“请坐请坐。” 着自己亲自泡了一壶好茶奉上。 凤歌看着堆满了剩菜剩骨头的一桌,皱着眉:“他们最后也没付钱?” “其实,我们没有什么损失。”林青鸾笑着坐下,为凤歌面前的茶杯斟上八分满,“只要拿着账单去礼部,自然可以得到补偿,虽然不及真正卖出去的价钱好,但至少也不至于亏本。” 西夏对于北燕的忍让,竟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凤歌暗自叹息,不过还知道给被白吃白喝的商家补贴一些,倒也不算完全的不作为。 梁晶晶一摇三晃的从柜台后面出来:“刚才要不是青鸾姐不准我出来,他们的皮都能被我剥下来,青鸾姐,你什么时候开始操这么多心了。”梁晶晶身靠在椅背上,整个人一副慵懒的模样,离了寒山铁骑之后,她在整个黄沙道上还是横着走,一不二,谁敢对她怎么样。” “你呀,就是冲动不考虑后果,剥皮倒是容易,然后呢?夏国我们是不能呆了,恒国也回不去了,你还想去哪里?燕国吗?还是去东宁在船上讨生活?” “嗯?在船上讨生活?听起来也不错。”梁晶晶现在就是明摆着跟林青鸾对嘴。 林青鸾不以为意,笑道:“嗯,也只是听起来不错,几个大浪过来,保准你把五脏六腑都吐得干干净净。” 梁晶晶做了个鬼脸,不再吭声,林青鸾又:“别不服气,当日元帅那烈火样的性,面对敌人叫关的时候,也没有冲动的马上带兵攻出去,直到布署完整,才发起总攻,最终夺回了丰县,如果没有一击必胜、永绝后患的把握,就得忍,引而不发,只会害人害已。方才你要是把那几个北燕人杀了,你倒是解气了,有没有想过,如果北燕人以此为由,杀进来,这些百姓,又该怎么办?” 道理是没错的,但是忍下这一口气也实在是太憋屈了。 凤歌正为林青鸾抱不平,从厨房里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独孤怀信,他脸色红扑扑,额上满是汗,他见凤歌打量着自己,笑着:“那几个北燕人吃的东西,是我下厨烧的。” “哦……”凤歌看着是他,嘴角扬起,独孤怀信可不是什么善碴,“药庐的主人在此,总不会吃亏的。” 被凤歌出自个儿刚才做的事,独孤怀信得意一扬眉:“谨遵红芳阁训条:不吃软,不吃硬,不吃眼前亏。” “还有这种训条?我怎么不知道?”林青鸾看着他。 梁晶晶懒懒的站起身:“我刚想出来的。” 林青鸾有些担忧的看着独孤怀信:“他们吃了红芳阁的菜,若是出了什么事,只怕要找我们麻烦。” “不必担心,来白吃白喝的人一共有十个,我只在四个闹得最凶的人杯中下了药,十个人吃了一样的菜,喝了一样的酒,只有四个人拉肚,难道还能怪得上我们不成?” 如果只是四个人拉肚,自然是不能怪得上他们,但是…… 当天晚上,那四个北燕人上吐下泻,到最后吐出的尽是血水,虽有太医亲临诊治,但是他们很快就一命呜呼,剖开尸体一看,胃部几乎被腐蚀成了一团血肉泥,看不出来。 太医只能看出他们是吃下了腐蚀性极强的毒药,却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毒药。 安西尔马上调查他们今天都吃了什么。 除了在皇宫奉华殿吃了一顿之外,便是在红芳阁了。 其余在奉华殿宴饮的人都没事,在红芳阁同吃的其余六人也没事,安西尔一时也没有头绪,只是深夜召来了大夏官员,要求他们三日之内给一个交待。 这可上哪儿给交待,大夏王都中所有的事情都由巡城司负责,西夏王都平静了那么些年,巡城司守备这个职位对于西夏的所有人来,都是一个愉快的混吃等死的养老之所,本来到这个月底,守备就可以告老还乡,万万没想到,还差五天,居然就出了这么一档事,北燕使节团的人死在了金亭驿馆,还一死死了四个。 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老迈的守备无语问苍天:“到底是谁干的!这是跟北燕人有仇,还是跟老夫有仇啊!” 再怎么不高兴,事也得做。 守备命人点了十几只大蜡烛,眯着昏花的老眼,仔细阅看调查得来的资料:那四个北燕人,昨天还好好的,今天进宫领了宴,然后就回了驿馆,然后又去了红芳阁,这红芳阁的菜是由礼部替他们订下的,吃完之后,又回到驿馆,晚上又继续喝酒至三更,睡下后没多久,同屋有人进来,闻见了浓浓的血腥气,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死了。 北燕使节团在大夏王都一向专横跋扈,要他们有什么仇家,那可太多了,他们所过之处,都是仇家。 只不过,这几日,他们去的多是铁匠铺,想买赵家的铁傀儡,被大恒国的璇玑才女给抢了先,然后是去了石岩那个自称大夏第一的铁匠铺,似乎也没讨到什么便宜,如果要打击报复,也应该是他们去报复别人,而不是别人杀他。 现在所有的目标就只指向了一处:红芳阁。 他们吃完饭没有给钱,还将红芳阁里的柜面给拍坏了,这是街上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守备将卷宗搁在桌上,命手下去红芳阁拿人。 不多时,林青鸾便来了,见了守备就大呼冤枉,守备不声不响的看着她,久久没有话,然后,他命所有在场的人都离开,要单独审问犯人。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乖巧懂事的手下不仅离开了,而且还离得远远的,生怕听见什么不该听的。 守备站起身,死死的盯着林青鸾。 林青鸾被她瞪得心里发毛:“不知大人有何见教?” “大人?呵呵……”守备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他背着手,佝偻着腰,一步一步向林青鸾走来,林青鸾发现,他的右腿有些跛。 “你是……”从那段已经被记忆尘封的往事中,林青鸾回忆起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却又不十分清晰。 守备站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身高:“当年,我可比你高好多。现在,唉……” “严震天!原来是你!”林青鸾忍不住叫出声。 “林校尉,林大姑娘,死绿鸟臭丫头,当年你就专门给我找麻烦,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又是你给我找麻烦!”严飞卿看着她,浑浊的眼睛中多了一抹神采,那是属于大夏边境卫戍部队的飞扬,随着寒山铁骑的消失,大夏卫戍部队也在北燕人的花言巧语下被先帝下令解散。 同样是队伍被撤销了建制,林青鸾只能离开大恒,在西夏寻一处容身之所,开了红芳阁。 严震天则是服从了安排,成为王都巡城司的一名校官,又过了五年,原先的守备告老还乡,于是便由他接替了这个职位。 两人曾在街上相遇,却没有过多的往来交集,当年在战场上,你阴我,我阴你的事情,发生太多了,见面也是尴尬。 “真没想到,还会再见面。”林青鸾喃喃道。 “臭丫头,吧,是不是你做的!”严震天开门见山。 “不是。”林青鸾的两个字也是干脆利落。 严震天冷哼一声:“不是你还能是谁?别以为我不知道,黄沙道上著名的黑店老板娘梁晶晶也在你店里,她那会儿在寒山铁骑,也没少给我惹麻烦,如果不是你下的手,那就是她!待我把她拘来问问就知。” “也不是她。”林青鸾昂首。 “是不是她,也不是你了算。”着,严震天就要唤人去拘梁晶晶。 正在此时,门口有人低声道:“大人,门口有一个自称梁晶晶的女,还有一个叫独孤怀信的男人,声称有重要的事情,要面见大人。” 林青鸾与严震天对看一眼,严震天喜滋滋:“让他们进来。” 梁晶晶风风火火,进门就:“北燕那四个死人与我们无关。” “哦?”严震天阴笑一声。 梁晶晶听着声音耳熟:“哎?你不是严老头吗?” “大胆,丫头满嘴胡八道,叫我严大人。”严震天眉毛倒竖。 梁晶晶却笑起来:“严老头,当初要不是我告诉你们北燕人要来烧你们粮仓,你早就饿死啦,还跟我摆什么架呢?” “那些陈年往事,我都不记得了!”严震天咆哮道。 独孤怀信是强烈要求跟着梁晶晶来的,那药是他下的,他岂能让林青鸾替他背黑锅。 本以为在巡城司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剑拔弩张气氛,甚至他都想好了,如果林青鸾被巡城司严刑逼供,他拼尽全力也要将林青鸾带出西夏,亡命天涯。结果,勇救佳人,四海为家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破灭了。 这个看起来阴鸷非常的守备,竟然与林青鸾和梁晶晶都相熟,现在听来,还曾经受过梁晶晶的恩惠,悲壮的营救行动,一下就成了久别重逢的认亲,唯一多余的就是他自己。 那三个曾经在沙场上相处过不短时间的人愉快的聊着往事,只有独孤怀信默默在一旁站壁角。 被伶牙俐齿的梁晶晶嘲讽得无还嘴之力的严震天终于注意到在墙边还站了一个人,可以拉过来转移一下话题:“你又是什么人?” 终于被关注到的独孤怀信没好气的:“我是燕雀湖之主,今天那几个北燕人来的时候,菜都是我做的,酒也是我倒的,药也是我下的,吧,想要扣什么罪名。” “真的是你下得药?!”严震云的眼睛陡然瞪大,这下可麻烦了。 药,的确是独孤怀信下的。 但是,他下的只是隔几日才会发作的令人上吐下泻的药,绝不会致人死命,更不会让人的胃部如同被打烂了似的变成一团血泥。 “这可如何是好……”严震云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原本佝偻的背似乎更弯了几分。 独孤怀信道:“给我一些时间,我必能查出事情真相。” “要多久?北燕人可只给了我们三天的时间。”严震云看着他。 “三天?我三柱香的时间都不用!”独孤怀信对自己的职业水准充满了信心。 有时候啊,话不要得太满,得太快,独孤怀信现在很想把刚才那个嚣张的自己给抽一巴掌,让你得瑟,让你傲! 他的确验出了那四个北燕人吃了别的东西,与自己先前下在他们体内的轻微毒药产生了剧烈的反应,才会造成现在这个结果,可是,他却根本不上来,到底他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才会变成这样。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霸王餐 没想到,就在那一声暴喝之后,过了一阵,就看见那几个北燕人大摇大摆从楼里出来,林青鸾还送到门口,一个劲的陪不是。这可不像她的作风啊,而且,就算她能忍,那梁晶晶呢,在黄沙客栈时,她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杀人抛尸的事没少干,敢在她这吃霸王餐还能完整的走出去? 莫非梁晶晶不在? 待北燕人走远了之后,凤歌忙跑向红芳阁,看着几个没精打采的伙计正在收拾一桌的杯碗狼藉,梁晶晶倚在柜台后面,正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咦,你怎么来了?”林青鸾见到凤歌很是惊喜,“请坐请坐。” 着自己亲自泡了一壶好茶奉上。 凤歌看着堆满了剩菜剩骨头的一桌,皱着眉:“他们最后也没付钱?” “其实,我们没有什么损失。”林青鸾笑着坐下,为凤歌面前的茶杯斟上八分满,“只要拿着账单去礼部,自然可以得到补偿,虽然不及真正卖出去的价钱好,但至少也不至于亏本。” 西夏对于北燕的忍让,竟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凤歌暗自叹息,不过还知道给被白吃白喝的商家补贴一些,倒也不算完全的不作为。 梁晶晶一摇三晃的从柜台后面出来:“刚才要不是青鸾姐不准我出来,他们的皮都能被我剥下来,青鸾姐,你什么时候开始操这么多心了。”梁晶晶身靠在椅背上,整个人一副慵懒的模样,离了寒山铁骑之后,她在整个黄沙道上还是横着走,一不二,谁敢对她怎么样。” “你呀,就是冲动不考虑后果,剥皮倒是容易,然后呢?夏国我们是不能呆了,恒国也回不去了,你还想去哪里?燕国吗?还是去东宁在船上讨生活?” “嗯?在船上讨生活?听起来也不错。”梁晶晶现在就是明摆着跟林青鸾对嘴。 林青鸾不以为意,笑道:“嗯,也只是听起来不错,几个大浪过来,保准你把五脏六腑都吐得干干净净。” 梁晶晶做了个鬼脸,不再吭声,林青鸾又:“别不服气,当日元帅那烈火样的性,面对敌人叫关的时候,也没有冲动的马上带兵攻出去,直到布署完整,才发起总攻,最终夺回了丰县,如果没有一击必胜、永绝后患的把握,就得忍,引而不发,只会害人害已。方才你要是把那几个北燕人杀了,你倒是解气了,有没有想过,如果北燕人以此为由,杀进来,这些百姓,又该怎么办?” 道理是没错的,但是忍下这一口气也实在是太憋屈了。 凤歌正为林青鸾抱不平,从厨房里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独孤怀信,他脸色红扑扑,额上满是汗,他见凤歌打量着自己,笑着:“那几个北燕人吃的东西,是我下厨烧的。” “哦……”凤歌看着是他,嘴角扬起,独孤怀信可不是什么善碴,“药庐的主人在此,总不会吃亏的。” 被凤歌出自个儿刚才做的事,独孤怀信得意一扬眉:“谨遵红芳阁训条:不吃软,不吃硬,不吃眼前亏。” “还有这种训条?我怎么不知道?”林青鸾看着他。 梁晶晶懒懒的站起身:“我刚想出来的。” 林青鸾有些担忧的看着独孤怀信:“他们吃了红芳阁的菜,若是出了什么事,只怕要找我们麻烦。” “不必担心,来白吃白喝的人一共有十个,我只在四个闹得最凶的人杯中下了药,十个人吃了一样的菜,喝了一样的酒,只有四个人拉肚,难道还能怪得上我们不成?” 如果只是四个人拉肚,自然是不能怪得上他们,但是…… 当天晚上,那四个北燕人上吐下泻,到最后吐出的尽是血水,虽有太医亲临诊治,但是他们很快就一命呜呼,剖开尸体一看,胃部几乎被腐蚀成了一团血肉泥,看不出来。 太医只能看出他们是吃下了腐蚀性极强的毒药,却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毒药。 安西尔马上调查他们今天都吃了什么。 除了在皇宫奉华殿吃了一顿之外,便是在红芳阁了。 其余在奉华殿宴饮的人都没事,在红芳阁同吃的其余六人也没事,安西尔一时也没有头绪,只是深夜召来了大夏官员,要求他们三日之内给一个交待。 这可上哪儿给交待,大夏王都中所有的事情都由巡城司负责,西夏王都平静了那么些年,巡城司守备这个职位对于西夏的所有人来,都是一个愉快的混吃等死的养老之所,本来到这个月底,守备就可以告老还乡,万万没想到,还差五天,居然就出了这么一档事,北燕使节团的人死在了金亭驿馆,还一死死了四个。 得知这个不幸的消息之后,老迈的守备无语问苍天:“到底是谁干的!这是跟北燕人有仇,还是跟老夫有仇啊!” 再怎么不高兴,事也得做。 守备命人点了十几只大蜡烛,眯着昏花的老眼,仔细阅看调查得来的资料:那四个北燕人,昨天还好好的,今天进宫领了宴,然后就回了驿馆,然后又去了红芳阁,这红芳阁的菜是由礼部替他们订下的,吃完之后,又回到驿馆,晚上又继续喝酒至三更,睡下后没多久,同屋有人进来,闻见了浓浓的血腥气,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死了。 北燕使节团在大夏王都一向专横跋扈,要他们有什么仇家,那可太多了,他们所过之处,都是仇家。 只不过,这几日,他们去的多是铁匠铺,想买赵家的铁傀儡,被大恒国的璇玑才女给抢了先,然后是去了石岩那个自称大夏第一的铁匠铺,似乎也没讨到什么便宜,如果要打击报复,也应该是他们去报复别人,而不是别人杀他。 现在所有的目标就只指向了一处:红芳阁。 他们吃完饭没有给钱,还将红芳阁里的柜面给拍坏了,这是街上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守备将卷宗搁在桌上,命手下去红芳阁拿人。 不多时,林青鸾便来了,见了守备就大呼冤枉,守备不声不响的看着她,久久没有话,然后,他命所有在场的人都离开,要单独审问犯人。 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乖巧懂事的手下不仅离开了,而且还离得远远的,生怕听见什么不该听的。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查案 守备站起身,死死的盯着林青鸾。 林青鸾被她瞪得心里发毛:“不知大人有何见教?” “大人?呵呵……”守备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他背着手,佝偻着腰,一步一步向林青鸾走来,林青鸾发现,他的右腿有些跛。 “你是……”从那段已经被记忆尘封的往事中,林青鸾回忆起了一个模糊的身影,却又不十分清晰。 守备站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身高:“当年,我可比你高好多。现在,唉……” “严震天!原来是你!”林青鸾忍不住叫出声。 “林校尉,林大姑娘,死绿鸟臭丫头,当年你就专门给我找麻烦,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又是你给我找麻烦!”严飞卿看着她,浑浊的眼睛中多了一抹神采,那是属于大夏边境卫戍部队的飞扬,随着寒山铁骑的消失,大夏卫戍部队也在北燕人的花言巧语下被先帝下令解散。 同样是队伍被撤销了建制,林青鸾只能离开大恒,在西夏寻一处容身之所,开了红芳阁。 严震天则是服从了安排,成为王都巡城司的一名校官,又过了五年,原先的守备告老还乡,于是便由他接替了这个职位。 两人曾在街上相遇,却没有过多的往来交集,当年在战场上,你阴我,我阴你的事情,发生太多了,见面也是尴尬。 “真没想到,还会再见面。”林青鸾喃喃道。 “臭丫头,吧,是不是你做的!”严震天开门见山。 “不是。”林青鸾的两个字也是干脆利落。 严震天冷哼一声:“不是你还能是谁?别以为我不知道,黄沙道上著名的黑店老板娘梁晶晶也在你店里,她那会儿在寒山铁骑,也没少给我惹麻烦,如果不是你下的手,那就是她!待我把她拘来问问就知。” “也不是她。”林青鸾昂首。 “是不是她,也不是你了算。”着,严震天就要唤人去拘梁晶晶。 正在此时,门口有人低声道:“大人,门口有一个自称梁晶晶的女,还有一个叫独孤怀信的男人,声称有重要的事情,要面见大人。” 林青鸾与严震天对看一眼,严震天喜滋滋:“让他们进来。” 梁晶晶风风火火,进门就:“北燕那四个死人与我们无关。” “哦?”严震天阴笑一声。 梁晶晶听着声音耳熟:“哎?你不是严老头吗?” “大胆,丫头满嘴胡八道,叫我严大人。”严震天眉毛倒竖。 梁晶晶却笑起来:“严老头,当初要不是我告诉你们北燕人要来烧你们粮仓,你早就饿死啦,还跟我摆什么架呢?” “那些陈年往事,我都不记得了!”严震天咆哮道。 独孤怀信是强烈要求跟着梁晶晶来的,那药是他下的,他岂能让林青鸾替他背黑锅。 本以为在巡城司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剑拔弩张气氛,甚至他都想好了,如果林青鸾被巡城司严刑逼供,他拼尽全力也要将林青鸾带出西夏,亡命天涯。结果,勇救佳人,四海为家的梦想,还没有开始就破灭了。 这个看起来阴鸷非常的守备,竟然与林青鸾和梁晶晶都相熟,现在听来,还曾经受过梁晶晶的恩惠,悲壮的营救行动,一下就成了久别重逢的认亲,唯一多余的就是他自己。 那三个曾经在沙场上相处过不短时间的人愉快的聊着往事,只有独孤怀信默默在一旁站壁角。 被伶牙俐齿的梁晶晶嘲讽得无还嘴之力的严震天终于注意到在墙边还站了一个人,可以拉过来转移一下话题:“你又是什么人?” 终于被关注到的独孤怀信没好气的:“我是燕雀湖之主,今天那几个北燕人来的时候,菜都是我做的,酒也是我倒的,药也是我下的,吧,想要扣什么罪名。” “真的是你下得药?!”严震云的眼睛陡然瞪大,这下可麻烦了。 药,的确是独孤怀信下的。 但是,他下的只是隔几日才会发作的令人上吐下泻的药,绝不会致人死命,更不会让人的胃部如同被打烂了似的变成一团血泥。 “这可如何是好……”严震云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原本佝偻的背似乎更弯了几分。 独孤怀信道:“给我一些时间,我必能查出事情真相。” “要多久?北燕人可只给了我们三天的时间。”严震云看着他。 “三天?我三柱香的时间都不用!”独孤怀信对自己的职业水准充满了信心。 有时候啊,话不要得太满,得太快,独孤怀信现在很想把刚才那个嚣张的自己给抽一巴掌,让你得瑟,让你傲! 他的确验出了那四个北燕人吃了别的东西,与自己先前下在他们体内的轻微毒药产生了剧烈的反应,才会造成现在这个结果,可是,他却根本不上来,到底他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才会变成这样。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生离死别 等了许久,才看见独孤怀信默默走出来,脸色苍白,整个人的气色委顿,仿佛左颊挂着“别惹我”,右颊贴着“烦着呢”,额头上再刻着一个大大的“丧”,不用问,就知道,一定没有什么结果。 对于这样的结果,众人其实心中早已猜到七分,严震云双手笼在袖中,伏在桌上,听见响动,便缓缓抬起头,犀利的眼神盯着要死不活的独孤怀信,冷冷一笑:“嘿,怎么着了?现在可不止三炷香了,一斤香都能给烧完了,结果呢?” 独孤怀信憋了半天,最后一扬头守护着自己最后的倔强:“我已经查出他们吃过了什么东西,并且对这些东西进行了药理反应测试,我的三烛香时间,是我能做的事情只要三烛香时间,药理反应不是我能控制的。” 严震云鄙视的眼神已经快要把独孤怀信给戳死了,投过来的目光翻译过来就是:“燕雀湖主人现在已经只剩下这点水平了吗?” 两人的目光如刀如剑,你来我往一阵之后,独孤怀信一拍桌:“明天,明天一定能拿出来结果。” “呵呵……”严震云意味不明的笑笑。 见此情形,林青鸾出面打圆场:“既然独孤明天能有结果,就一定有结果。” “没有结果怎么办?” “该如何处置,悉听尊便。” 林青鸾此言一出,独孤怀信大声道:“青鸾,你怎么可以为了我……” “咦?你是不是搞错什么了?我什么时候是我?你下的药,当然是你任他宰割了。”林青鸾一脸的理所当然,直噎的独孤怀信不出话来。 严震云挥挥手:“行,明天没结果,绑他去见北燕人。” “好的严老头,没问题严老头。”林青鸾轻轻一笑,转身便走,走了两步,见独孤怀信还愣在原地,便拉着他的胳膊:“还站着发什么呆?还等着人家请你吃饭不成?” 独孤怀信迈着沉重的脚步,随着林青鸾出去了。 在红芳阁里等了许久的凤歌,林青鸾、梁晶晶与独孤怀信一脸沉重的从外面走进来,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那几个人吃的东西,每样都是最常见的食物,无论怎么混着吃,都不会吃死。”独孤怀信仰天长叹,有一种千年老医生遇上新症状的悲伤感。 “你在我这也没什么行李,快走吧。” “我家有免死金牌,不要着急。”当年将燕雀湖赐给独孤家的时候,先帝还附赠了一块免死金牌。 林青鸾疑惑的问道:“免死金牌?保你家千秋万代?” “这倒不是,管五代……”到这里,独孤怀信自己都愣了,连忙扳着手指计算一番,脸又垮了下来:“第五代,是我父亲……到我这,正好没了。” “哦,好巧。”倚在墙边的梁晶晶一脸幸灾乐祸的样。 林青鸾从账房里拿出了五十两银,塞给独孤怀信:“你快走吧,去大恒也好,去东宁也好,还能保住一条性命。” 硬梆梆的银锭触手冰凉,独孤怀信抬起头,看着林青鸾:“我跑了,那你怎么办?” “你打伤了我,抢劫逃逸。”林青鸾很体贴的连罪名都帮他想好了,独孤怀信摇摇头,将银锭放回账房柜上:“不行,我这一走,他们一定会拿红芳阁出气,我不能这么做。” 凤歌站在一旁,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是默默的看着他们,心中暗想如果将来是自己想要保着的人,触怒了外国使节,触怒了大臣,应该如何才能保住他? 此时,她的眼角仿佛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大街上跑过,凤歌向大街上仔细看,却发现那个身影早已消失在人海,无影无踪了。 “怎么?”梁晶晶发现凤歌的异样,走到她身边,也向外望去,只见路上行人熙熙攘攘,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看起来一切皆如往常。 凤歌摇摇头:“可能看错了。” 独孤怀信与林青鸾在一边上演着生离死别,凤歌觉得自己再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义,又惦记着还在宁王府里躺着的关林森,便先回去了。 关林森身体恢复的能力极强,现在伤口上的白绸已经取下来,他穿着一件高领的内衫,那条看起来十分可怖的粉红色伤疤完全掩在了衣领之下。 凤歌进门之后,对关林森的第一句话就是:“金璜来了。” “她?”关林森微微皱眉,“她来干什么。” “当然是为了对得起我的五两银工钱呀。”金璜的声音在外面悠悠然响起,“两位方便吗?方便的话我就进来了,不方便的话,我就再出去逛一会儿。” “进来吧。” 得到凤歌的允许,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张熟悉的脸笑得跟正午的太阳一样的明媚动人:“哎呀,好久不见。” “你怎么来了?林翔宇呢?”凤歌问道。 “林翔宇哪有一个月五两银重要。”着,金璜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信上蜡封镌着的是皇家的印记。这是笼烟阁的柳妈妈带来的回信。 凤歌怀疑的看着金璜:“她怎么会把回信给你?” 那天,明明只有她和关林森去了笼烟阁,没道理会把这样重要的回信给她。 “你猜”金璜还是那副嘻皮笑脸的模样,忽然眼前刀光一闪,一柄冷冰冰的长剑就这么架在了她的脖上,握着剑柄的,是关林森的右手,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杀气。 “实话。”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突然出现的金璜 关林森养伤所住的翠冠苑中种满了杏树,此时杏已是满树红黄,成熟的杏果甜香盈满一室,自从关林森已经可以起身之后,他向李云清不必再安排这么多人服侍,静养即可,因此苑中平素并无人,只是按时会送食物与换药。 苑中流水孱孱,清幽无比。 “没想到,这里竟是我一代美女金璜的丧命之地。”金璜一脸的轻松自在,哪里有半点被剑锋架颈的慌张,“早知道,我应该收齐全款的。” 见她神色如常,凤歌心下起疑:“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大恒昭德皇后……” “你什么?” “……派来的。” 凤歌默默的看着她,心里想:如果在刑律里加一条“话喘大气者死。”会不会被刑部那些老头怒怼结巴没人权? 眼前的金璜笑得一脸灿烂,是母后派来的,在言语间,却不像别人那样恭敬,此女一开始在暗卫的选拔中便表现的十分出色,虽然被关林森略施计夺了第一,但也没有放弃,后来又在酒楼里以抓到了偷拿到了钱袋为由头接近自己。 金璜,意欲何为? 打开信封之前,凤歌又仔细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印记,虽是皇家印记,却另有一行字:奉诏代传书信。 拆开之后,内容大意是律王之事不要她多插手,如果遇到麻烦就亮出身份。北燕的异动已经有人处理,不必担心。 的确是凤歌此时需要知道的事情。 但是,为什么这封信会到金璜手中。 “难道你也是寒山铁骑的人?”凤歌现下也只能想到这个可能了。 “哈哈,我出生的时候,寒山铁骑都解散好多年了吧。”金璜笑嘻嘻地看着凤歌,“不过现在还不能告诉你。那个……关哥,你能不能把这把剑挪走?把我杀了,你会后悔哟。” “就听听她什么。”凤歌示意关林森收剑。 剑一离开脖,金璜夸张地长长出了一口气,大大咧咧坐在椅上:“真是的,我千里迢迢给你送信,这么凶。搞得好像你真的能打赢我似的,现在都不用我动手,你折腾两下,脖上的伤口就得裂了吧?” 凤歌知道金璜这会儿就是想撒撒刚才被剑指的怨气,因此也没有多什么,直截了当问道:“这信是谁传的。” “嗯,这人你也认识,杜书彦。” 又是杜书彦,自打到了丰县之后,怎么事事都与他有关,凤歌:“你是杜书彦的人?” “不是,刚我不是了嘛,我是皇后娘娘派来的人,那次被这个臭不要脸的夺了第一以后……”金璜冲着关林森扬头一笑,后者根本就不看她。 “我伤心难过的走出皇宫,却被一个清秀的男人拦住了,他让我跟他走,我就跟着去了,哎,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不好,像我这样如鲜花一般娇弱的姑娘家,哪能打得过他嘛……” “重点,否则扣钱。”凤歌实在听不下去,废话连篇,简直比各路官员向父皇要银铺垫的还要多,照她这速度,只怕三天三夜也不完。 见凤歌有些不高兴,为了保住五两银,金璜只得加快速度:“杜书彦让我见皇后,皇后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男人不靠谱,男人安排的男人也不靠谱,所以,就让我来了。” 就这么简单?凤歌狐疑地看着她,想从她的表情上看出一点端倪来,可是那张脸上,除了沾着的一些灰尘,还有那一如即往的玩事不恭表情,再也看不出更多来。 母后真得会那种话?母猪能上树什么的……很难想象啊。 “母猪能上树是我的……你不是要快嘛,皇后了好长一串,大意就是这样的,如果你想知道皇后原话,那就要保证不扣我月钱,我就全给你听。” 原本凤歌是不想听的,但是,她心念微动,还是点点头:“你吧。” 靠在椅背上一副懒得好像没骨头似的金璜,突然坐直了身,一手虚空状扶着袖摆,分明一身短打扮的她,此时却好像一个身穿广袖长袍的宫妆女,那眉眼间的顽皮,也忽然消失无踪,倒有几分母仪天下的端庄。 “你便是那在竞技场之上不输男的金璜?” “你可知今日胜者将会做什么?” “不错,却也不限于此,将来大公主登基称帝之后,相随的暗卫,亦将成为禁军统领,掌握皇宫卫戍重责。” “你是个很优秀的女孩,只可惜输了一招。” “大公主自幼娇生惯养,好奇心颇重,只怕关林森一人无法照应周全。你可愿意做大公主的贴身侍女?月银照关林森的给付。” “以你的身手,怎能做铺床垫被端茶送水的活?只要你好好守在她身边,在关林森无法照拂到之处襄助于她,令她平安得返。将来你虽做不得禁军统领,本宫也断不会叫你吃亏,大恒国之内,三公九卿之外,其余官职,只要你能做,愿意做,尽管开口。” 金璜一番唱念做打俱佳,将皇后的神情语气模仿了个十成十,若不是亲眼见过,又怎能有如此维妙维肖之举。 方才那信上的笔迹,又确实为父皇手书,凤歌早已信了八九分,让金璜复述母后的话,就是想听听她的言谈口吻是不是真的见过母后,如果不是,母后常年居于深宫,像金璜这样在江湖上打混的人,又怎么能学得这么像,如今凤歌对金璜是母后派来保护自己的事,深信不疑。 凤歌对金璜的态度也和缓了许多:“今天我看见你在大街上飞跑,本想叫住你,结果你一下就不见了,什么事这样急?” 金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没什么,不心得罪了人,躲躲。” “得罪了什么人?”凤歌开始揉太阳穴,这金璜啊,到底是谁照顾谁,刚到西夏王都就得罪人,可别再闹出什么是非来。 “也没什么,我就是去城外湖边走走,看着花花草草甚是可爱,不由往山里多走了几步,就被几个凶神恶煞的人拿着棍挡住,那山是他家的,我怎么能服?我就,我是皇后派来的。他们一听更生气,‘燕雀湖畔之地是先帝赐予药庐,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上门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然后,他们就拿着棍追出我好远。” 金璜者无心,凤歌却是听者有意,显然他们是误会金璜是曾经的西夏皇后,现在的符太后派来的人,还能把她撵得跑,分明是积怨已久,否则,岂有听见皇后派来,反而更怒之理? 不如去问问独孤怀信,到底燕雀湖药庐与皇家是什么关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阿芙蓉 “我去红芳阁一趟,你可有落脚之处?”凤歌问道。 金璜搓搓手:“当然有,你们不是在客栈开了两间房吗,总也不去住,白放着也是浪费钱,我就去住了。” 凤歌点点头,正要走,金璜却飘到她面前:“我有个好东西,你拿着,给独孤怀信看看。” 接着凤歌觉得手中多了一样东西,她摊开手一看,却是一颗长椭圆形的黑色球果,表面看如蜂窝状,在大恒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只是那果形状,却似乎在哪里见过。 “这……看起来有点像阿芙蓉?”凤歌问道。 金璜点点头:“就是阿芙蓉,我在燕雀湖后面的山里发现的,好大一片红艳艳的花,当真是‘莺粟花殷红,千叶簇’,就像金殿上从门口铺到御座前的红毯。” 阿芙蓉,又名罂粟,花开一片,红艳似火,着实绚烂华美,当初大恒国有许多人家种之以为观赏之用,后来发现此果可治久咳不止,但是再后来,有许多人发现了它更多的用途,并发展为滥用,曾有几处村镇,因家家吸食果中提取之物,整日神思不属,只想更多的吸食,最终一命呜呼。 因此,大恒境内,严令禁止种植此物,除皇家太医院的药圃中仍留有几株,其余地方,发现野生者即烧,若有人违令种植,则入刑,为此事被斩杀者无数。 听,吸食之后会有极大的愉悦感,那是无论什么东西都无法给予的,如果不想吸了,巨大的反噬就会侵袭而来,整个人提不起精神,一个壮汉若是吸食久了,犯瘾的时候,甚至打不过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 药庐这种地方种有阿芙蓉,并非不可理解的事情,这东西用的好是药,用不好是毒,只看使用者的心思如何。 “你是不是发现,有人滥用这东西?”凤歌问道。 金璜不知何时已经跳坐在窗边,两条腿晃晃悠悠:“不是滥用,而是想要卖掉,有一批货,就是要卖到大恒的,半路正好遇上我,被我截住了,这个,就是从货物的其中之一,其余的我都烧了,这些人带的不多,可能只是做为样品送去给买家看一看。” “是谁这么大胆?!”凤歌震惊,大恒严令禁售,想要进关都是不能,如果有人想要把这些害人的东西运进大恒,那一定是在大恒之内,已有接应的人,这人,会是谁!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凤歌揉了揉太阳穴,以她的经验与阅历,很难一下找到罪魁祸首,她紧紧抿着嘴唇,生自己的气。 关林森见她这般苦恼,心中不忍,开口劝道:“大殿下不必烦恼,燕雀湖是独孤怀信的地界,寻常外人不得进,平日又有守卫,想要将阿芙蓉运出,想必药庐中也有内应。” “嗯,我还是去一趟红芳阁好了。”凤歌着,推门而出,她忽然想到,万一这事就是独孤怀信主使,还是带一个人去比较好些,她转头想叫金璜,却发现后窗大开,金璜踪影全无,凤歌不由一怔,关林森上前两步:“我陪大殿下去。” 到底还是关林森贴心啊,凤歌心中一暖,微笑看着关林森:“走吧。” 两人到了红芳阁,却发现独孤怀信不见了,店里多了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见了凤歌,十分客气,双手抱拳,行的是军中之礼:“黄雕见过大殿下。” “你是黄雕?你的毒伤已经全好了?”凤歌第一次见到黄雕的本来面目,有些惊讶原来黄雕生得如此英武不凡。 “青鸾和晶晶呢?我有事找她们。”凤歌四下张望,发现这两位也不在了。 “她们随着一同去药庐了,有什么事吗?” 凤歌将金璜给的那颗阿芙蓉果递给黄雕:“你见过这东西吗?”黄雕脸色骤变,指尖都在发抖:“阿芙蓉果,这……这等害人之物是从何得来的?” “有人想要将这些东西送往大恒,半路被人截下。你认识?”凤歌觉得黄雕的反应实在是太过激动。 黄雕深吸一口气,才将往事告知凤歌。 曾经有人冒充寒山铁骑的军医,混入军中,在为士兵治伤时使用了这种禁药,被发现后,有几个士兵已是瘾重难控,他们得知自己身体的状况之后,几次想要戒除,最终仍是抵不过心底深处对这种药物的依赖。 在某一个霜寒露重的早上,所有出操的将士都看见了震撼的一幕:六个曾经与他们并肩作战,亲如手足的战友,并排躺在地上,每个人的颈中,都有一道细窄的血痕。他们为了摆脱不受控的身体,自尽了。 死前留下血淋淋的遗书:“毒魔难挡,愧而为人。万望兄弟们以我等为戒,莫要沾惹上。” “那六人之中,有一位,是我的亲弟弟。”黄雕想起亲兄弟的惨死,虽事隔多年,心中依旧愤恨难平。 凤歌安慰道:“此事我绝不会坐视,放心,我就往药庐去。” 她刚想离开,却听见大门口传来铠甲互相摩擦的声音,还有一声厉喝:“将这红芳阁团团围住,一个也不许放跑!” “是!” 接着是二的声音:“兵爷,这是怎么回事呀?” “你们老板娘呢?” “老板娘出去了。” “去哪儿了?” “的也不知道呀,老板娘出门从来也不与我们打招呼的。” “哼哼,我看,她就是畏罪潜逃,来人,把今天在这的人,全都抓起来,回去好好的审一审,一个都不能放过!” 又是整齐的应声:“是!” 脚步声从大门口传来,分散去了不同的房间,接着是伙计们、厨娘们被粗暴对待发出的“哎哟”“我的娘喂”…… 听着士兵踩在楼梯上的声音,黄雕紧张的看着门,又转头看着凤歌与关林森,推开窗:“这里连着后面的民宅,大殿下从这里走吧。他们来势汹汹,想必不是什么好意。” 凤歌微微皱着眉:“好了限期三日,今天怎么会突然又包围了这里,其中必有缘故,北燕人之死与这阿芙蓉花,不定有什么关系,我要留下来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大殿下乃万金之躯,这些人都是虎狼之辈,只怕粗手粗脚伤了大殿下。”黄雕心下着急,虽然他自认武功不差,但是,在纷乱之中是否能保凤歌周全,他也不敢打包票,只希望凤歌能赶紧离开。 “咣!”门被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一脚踹开,此时已是走不得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旧部 为首那人看见屋里的凤歌等人,抬起右手,指着他们:“把这三个都拿下!” 凤歌抬起手:“慢着!” 稍显稚嫩的女声中带着久居上位者的威压,令在场身着铠甲的若干男儿不由得止了脚步。 “什么人,敢叫慢着!”为首之人脸上有些挂不住,眼前这个姑娘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站在那里的模样,却有指点江山、睥睨天下的气势。 莫不是在装模作样? 他一步步走近凤歌,强自镇静:“你是什么人?” 靠近之后,才发现凤歌的手中握着的羊脂玉佩上,刻着一个字“宁”,在大夏用这样的玉,又刻着这样的字,唯有一家——当今圣上手足,宁亲王李云清! 待他认知到这一点之后,原本那一点强撑的勇气也都烟消云散了。 “你……你是王爷的……”他的声音在发抖。 凤歌傲然一笑:“我是王爷的什么人,还轮不到你来管,你又是谁?” “下官王城都尉夏侯勇。” 西夏的王城都尉专司王都中的大案,看来此事已是惊动了西夏皇族,看来此事不能善了,现下想要拖时间,只怕要看运气,凤歌眼皮微垂,语气森冷:“你是不是想把我也抓回去。” “下官不敢!下官也是奉命行事,若姑娘与此事无关,还请姑娘离开这是非之地。” 真是一个认真工作的人,被吓了一跳,还不忘初心,坚持要抓人。 凤歌问道:“谁派你来的?昨日严巡司已好,限期三日,如今才刚刚过了一晚,为何就反悔了?” “北燕使者要求尽速破案,我是奉了太后懿旨,接手此事。” 果然如此,自己的刀上回出现在符太后宫中的事情,至今她都不知道是谁的手脚。 看来这大夏王都之中也是风云叠起,眼前这位夏侯勇,也不过是符太后手下的一枚棋罢了,想必是领了严令而来,再怎么吓唬他,也不会有更大的作用,毕竟宁亲王也要听符太后的话。 “太后娘娘是何旨意?”凤歌直截了当地问道,夏侯勇回道:“将红芳阁中人尽数带至王城都尉府审问,务必天黑之前,可以给北燕使节一个交待。还请姑娘不要为难下官。” 前一天事发之时,虽是着急,但也只是下了三日之期,哪里有这么着急,只怕这段时日之内,不知哪里有了变数。 大恒皇宫中秘密收藏着这些年来,收集来的各国信息,其中包括各国官制,因此凤歌才能知道西夏有王城都尉职务,也知道他们的权力在王城之中非常大,除皇宫之内的事情,上至王爷、百官,下至黎民百姓、外国使节,无论什么事,只要他们认为需要接手,就可以接手。 皇权特许,除涉及三品以上大臣及皇亲国戚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管,管不了的。 如果不是因为凤歌拿出的是宁亲王玉佩,她那一声“慢着”,根本不会有人理睬,徒增笑柄而已。 以凤歌对这种权力机构的认知,那便是,如果被上头催得急了,那就会为了让这件事情早日结束,而不惜进行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甚至是捏造口供,到时候,就算林青鸾等人武功再如何的了得,在大夏境内也是难以容身。 相信以西夏皇族的身份,不应该与一个的酒楼过不去,除非,她们是寒山铁骑旧部的事情暴露了? 那么多年前的事,就算是大恒境内都未必有人看着她们知其来历,何况是大夏。 短短数息之内,凤歌思绪又是转了几转,想不出来,此时她多么希望刑部、大理寺各位大人灵魂附体,再不行的话,林翔宇的灵魂也行啊,他能在丰县当这个县令这么久,应该比起自己这个只会纸上谈笔的人强上许多。 凤歌久久不语,夏侯勇着急了:“太后懿旨,不得不从,还请姑娘略略让一步,士兵粗鲁,怕误伤姑娘玉体。” 现在的形势已经的很明白,红芳阁里的人,是一定得进王城都尉府的,否则这事没完没了。 凤歌定定的看着夏侯勇:“王爷认为,此事颇有蹊跷,还请夏侯大人不要为难红芳阁诸人,待我查到真凭实据之后,只怕王爷也要找他们,问上一问。” 夏侯勇见凤歌肯松口,心里早已是大出一口气,自然是忙不迭的应声,反正真正进了王城都尉府之后,应该如何处置这些人,自然会有人给他指示,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保证,也都只不过是随口一罢了。 对于这些虚与委蛇的官腔,若是凤歌的父皇,当今圣上,必然是能听出来的,但是对于凤歌来,在深宫之中的那些宫女太监侍卫们,凡是应了声的事,没有一个敢不老老实实按时做好的,金殿之上虽有虚应的事情发生,但她也只能看见那些大臣们应了声,至于后续到底做了没有,做的怎么样,她就一点也不知道了。 所以,她真心实意的相信夏侯勇是真的不会为难红芳阁的人,于是,凤歌没有再阻拦,而是让夏侯勇将黄雕带走了。 临走时,黄雕回头看了她一眼,对她做了个口型,凤歌看出这是“药庐”二字,意思是让她去药庐找独孤怀信吗? 还没有亲政,别我了,如果母后要废了他,换一个人做皇帝,陛下马上就不是陛下了。大风堂,只忠于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而不忠于任何一个人本身。这也是他们能从前朝一直留存下来,而没有被太祖干掉的原因吧。”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毒草 很快,官兵便离开红芳阁,现在楼里空空荡荡,只剩下凤歌与关林森两人,外面的路人看着王城都尉府的人将店中一众人等悉数押走,只敢在一旁低声议论,哪里敢靠近这里半步,生怕惹祸上身,在这样熙熙攘攘的闹市口的位置,凤歌竟然感到了一种空寂的感觉。 必须抓紧时间把事情解决,现在一切线索全无,就算是找上李云清,只怕他也不能强迫夏侯勇放人,到时候符太后一声令下,就算是堂堂宁王,也得老实听训。 “你,我们应该是先去巡城司找林姐姐和梁姐姐好呢,还是先去药庐找独孤怀信?”凤歌第一次想要找一个人商量商量,以缓解心中的不安。 “药庐。”关林森又言简意赅的解释一番:“如果独孤怀信已经查到北燕人的死因,那就可以直接带着他进宫面见符太后,由符太后下旨放人,而巡城司只不过是王城都尉府的下一级部门,想要都尉府放人,那是不可能的。” “的有道理。”凤歌同意,与关林森一同下楼,还没出门,就听见外面喧闹的人声。 外面的路人与贩没想到屋里还有人,他们大声谈论着刚才的事: “你们听没,有几个北燕人是吃了红芳阁的菜,才死的,夏侯大人就是来查此事。” “哎哟,不会吧,这里的菜可贵着呢,不能是什么不好的东西吧?” “谁知道呢,我可听,在南边的有钱人,特别喜欢吃一种叫河豚的鱼,那种鱼,外表就是一身软刺,一被捞起来,受到惊吓,就会鼓成一个球,可毒可毒啦,那血啊、肝啊,都是有毒的,一吃马上就玩完!只有肉没毒,你为了吃一口肉得冒多大的风险,就是架不住人家喜欢吃,莫不是这些北燕人,吃了什么稀罕带毒的东西了吧?” “哎,这还真难,听有一种蘑菇一碰到人手就会变绿发青,炒熟透了吃,又香又鲜,如果没熟,嘿,就能看见花花绿绿的人一个一个的从墙上走下来跳舞,北燕人莫不是吃了这种见手青死的?” “你们的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可见过,吃完了鱼虾马上吃酸桔,这么连着大吃了几日,就死了,听验尸的一查,那是砒霜中毒!你邪门不邪门!” 外面的人一通胡乱猜测,也没个结果,倒是给了凤歌一个启发,也许,北燕人吃的几样东西都是无毒的,只是混在一起才有毒? 她与关林森急急赶往药庐,被带到独孤怀信面前时,独孤怀信正在仔细的看着手中色泽不同的细针。 凤歌开门见山,把红芳阁里发生的事告诉独孤怀信,独孤怀信已经发现,那几个死去的北燕人胃中的确有毒理反应,他们吃的东西都很平常。 “有没有可能,是一些平日常见的东西,但是混合起来,便是毒?”凤歌想起刚才听见别人的话。 独孤怀信摇摇头:“我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只是,他们吃的东西就算是混在一起,也不会有毒死人的可能。” “会不会是调料有问题?”凤歌从随身荷包中取出那枚黑色枯萎的阿芙蓉果,独孤怀信一惊:“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是我的一位随从在半路上截到的。原本这东西,会从大夏运往大恒。在大恒,只有太医院才有这种东西,不知在大夏,种植范围是怎样的?”凤歌问道。 凝视着手中的阿芙蓉果,独孤怀信的脸色十分严肃:“大夏也不允许民间随意种植阿芙蓉,只有燕雀湖后山才有。” “那,兴许是在别处私种的?” 独孤怀信摇头:“大夏别处的气候十分干燥而且气温变化极大,阿芙蓉无法生长,只有在燕雀湖后山那块地方,才能长出来,在别处,就算是用心想去种,也只能种出一把枯草。如果有人想要创造人工环境去种植阿芙蓉,那绝逃不过各地官府的眼睛,想要模仿适宜的自然环境,绝不可能只种一棵两棵,否则,付出的代价极大,没有人会这么做。” 凤歌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那这些年来,大夏使用阿芙蓉的量怎么样?” “阿芙蓉虽然可以镇咳,暂时缓解疼痛,但是,弊大于利,就算是皇族中人得了百日咳或是疼痛难当,也都是靠自己的意志力顶过去,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用阿芙蓉。” 凤歌想了想,又问道:“那这些年,你们这的阿芙蓉就这么种着,从来没有用过?” “用是用过,上一回的北燕使节团来的时候,他们中有一个人被野兽咬穿了腿,肉已经烂了大半,实在痛得不行,才用了一些。” 又是北燕人,凤歌皱起眉。 这几件事凑在一起,让她不由得想到,也许这整件事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如果这件事不查个水落石出,红芳阁上下都不会有好下场,药庐也会因为这药是独孤怀信下的,而声名扫地,最可怕的是,大恒有一个内鬼,里通外国,却不知道是谁。 “站住,不准进去!”外面传来护卫的声音。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囚禁 凤歌刚一回头,就感觉到有一团蓝色的影如疾风一般向自己扑来,她一时反应不过来,眼看着就要被扑倒在地上,只觉得腰间一紧,被人揽住,如腾云驾雾一般闪到了旁边,待她站稳,那只有力的手臂又及时松开,凤歌转头,关林森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并没有什么异样,就好像只是搬动了一张椅。 “你怎么来了?”凤歌问那团蓝色的影。 风风火火闯进来不是别人,正是从宁王府翻窗出去的金璜。 “快走,有官兵来了,有一百多人。”金璜催促着,边边拉着凤歌就要走。 凤歌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招灾的体质? 怎么到了红芳阁,红芳阁的人被官兵带走。 刚到了药庐,又官兵往药庐来了。 莫不是西夏的列祖列宗不想让她这个大恒国的公主在此窥探太多本国的事情? 话间的功夫,外面已经传来了对阵的声音,医术与武术从不分家,药庐的弟,也是自幼习练强身健体的功夫,再加上素日里,皇家对药庐也是礼敬有加,他们哪里见过有张牙舞爪直扑而来的官兵,一开始也想着只是要与官兵理论理论,哪承想,这些官兵根本就不按套路来,一上来就动手,不少人促不及防,受了伤。 “住手!”独孤怀信听见动静不对,马上跑出来,却发现地上躺着几个药庐的人,正在痛呼呻吟。 “你们是谁的属下,敢在燕雀湖撒野!”独孤怀信大怒。 对方冷笑一声,取出一纸御札,在独孤怀信面前打开:“独孤怀信接旨。” 不明所以的独孤怀信跪听旨意。 “太后懿旨,药庐家主独孤怀信,潜入王都红芳阁,暗中下毒,谋害使臣,破坏夏燕两国正常邦交,其罪难恕,着令一品大风堂薛其锐将其捉拿归案,药庐众人,一应入罪听审。” 懿旨读罢,那人手持御札,垂在独孤怀信面前:“接旨吧。” 听完之后,独孤怀信整个人都僵住了,大风堂前来传旨之人又了第二遍,他才回过神来,嘴里喃喃道:“不,我不相信,太后不会这样对我……” 他几乎是用抢的,夺走薛其锐手中的御札,一字一句读完,不过寥寥数句,却好像打在他的心上,药庐自开国皇帝将燕雀湖赏赐以来,皆由独孤家族管辖,无论是巡城司,王城都尉府,都没有来找过麻烦,就连高官贵族来此,也都是客客气气的求药。 一品大风堂,直接隶属于皇帝本人,其余任何人的命令都可以无视。 如今皇帝李云阳还未亲政,因此,一品大风堂仍听命于摄政的符太后。 短短一日之内,王城都尉府、一品大风堂尽出,符太后这般强硬的手腕,不知背后究竟是何缘故。 薛其锐对左右使了个眼色,不多时,药庐中人都被拿住,连凤歌与关林森也不例外。 凤歌又拿出了李云清的玉佩,自己是王府中人,并非药庐中人,薛其锐却自己只认皇帝御令,不识王爷表记,不能确定凤歌身份,还是要将她一并押走。 之前一直都管用的招,今天突然失效,让凤歌也措手不及,关林森依旧守在她身边,低声道:“别怕,有我。” 凤歌嘴上嗔道:“谁怕了。” 心里却是一股暖意,在这种时候,谁不希望身边有一个可靠的人呢,看着关林森坚毅的侧脸,虽然还是个少年模样,但是在凤歌眼里,却别提有多可靠了,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禀统领,属下等已四处搜过,药庐的人都在这里了。”有人向薛其锐回报。 薛其锐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神扫视了一圈在场众人,冷冷的一挥手,他身旁的副将马上大声:“全部带走!” 庞大的队伍缓缓动了,凤歌在人群中,踮起脚尖,想要看看金璜是否也在人群里,可惜个太矮,只能看见周围那些黑压压的人头。 “她不在这里。”关林森好似能看穿凤歌心中所想,在她耳边低声,凤歌心中一块大石总算放下,金璜这个人看起来不怎么可靠,但是就这么久相处下来看,她是嘴欠人懒心眼多,但是每每都能带来意外的惊喜和消息,能被母后挑中的人,绝对不会差。现在就希望金璜足够机灵,可以找到破解此案所需要的线索,否则,麻烦就大了。 一品大风堂的位置在城西一处巨大的宅院里,高堂轩亮,着实气派非凡,不愧是西夏皇帝直属的组织,刚进大门,迎面就上来了几个人,将队伍按男女分开,关押在不同的牢房,凤歌咬着嘴唇,看着前面的人一个个被带走,不知前途如何,心中着实慌了。 垂在身边的手,忽然被一只温暖的手握住,还轻轻的捏了一下,是关林森,来不及再多什么,关林森被带到男牢,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凤歌,脑袋上却重重地挨了一巴掌,凤歌感觉心脏猛地一跳,那一下打在关林森的头上,更是打在了她的心上。 不容她多想,一个肥胖的女牢头过来,将她带入女牢。 这里牢房的条件,相对于很多地方已经算不错,起码干净一些,亮堂一些,地上铺着的干草,也是新鲜的,凤歌听人过天牢里终日暗无天日,不透风也不见光,只有昏暗的油灯,人被关在里面,根本都看不清自己的手脚,地上铺的稻草也是腐烂发臭的,老鼠和蟑螂在里面钻来钻去。 想到这里,虽然面前的稻草还是金黄爽洁的样,但是,凤歌却是连坐都不想坐,万一里面钻出个虫老鼠的,那该多吓人。 凤歌站在牢房中间,打量着这窄的囚室,想到父皇在历练之时是上阵杀敌,骑马打仗,迎娶母后,自己却是害关林森受伤数次、在边关差点闹出两国纷争,现在可好了,本来只是想来买根发条,结果还免费体验了一下坐牢的感觉。 不知道母后看见描写这段的阅历日志时,心情会是怎样。 凤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愧对列祖列宗,愧对凤家血统,对不起父皇母后的教导。 一个人没事干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的不断的阴暗下去,为了转移注意力,凤歌开始仔细观察这间牢房。 宽度共六步,长度共十五步,顶高还可以,伸手摸不到顶,地上的稻草很厚,堆到了她的腿肚。 实在无聊,不如数数一共有多少根稻草吧。 凤歌认真的数着: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五,一十,十五,二十……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凤歌心烦意乱地将手中的稻草丢开,气恨恨的将旁边堆着的稻草扒开,抱了满满一捧,向天上撒,这种充满孩气的举动,若不是此时只有一个人,她是绝对干不出来这事的。 当干枯的稻草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时,她忽然发现,在之前被稻草遮住的地方,刻着许多字。 竟然用得还是大恒国的文字? 不知哪位不幸的同胞也被关在此处,凤歌趴在稻草堆上,前两行的内容很好懂,这个人自己追寻着自己的爱人来到这里,可惜爱人翻脸不认人,还因为攀上了高枝,所以命人将他关在这里,他有能力可以马上离开,却又幻想着爱人会到这里来审问他,这样起码还可以再见上一面,在漫长的等待中,他闲着无聊,决定将自己毕生所学刻下来,留待有缘人。 再往下看,却满篇的奇门遁甲,五行八卦,虽然凤歌在太学中只学过一些些皮毛,但是架不住同学杜书彦对这种神叨叨作怪的事情特别有兴趣,总是有事没事就拉着她一直试验自己的理解对不对。 被逼无奈之下,凤歌对这些东西,竟也能出个一二三来。 墙上所刻的东西,无论是用在武功上、排兵布阵上,或是房屋搭建上,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可惜她现在只会一点点基本功,那还是母后硬从她的睡眠时间里挤出来一点点时间,强逼着她学的。那会儿凤歌可反感学功夫了,父皇亲口对她过,学武功没什么用,如果需要皇帝亲自下场了,那就代表皇位已经玩完,还不赶紧一死以谢天下,还打什么打。 唉唉,现在悔之已晚,果然还是不能听父皇的,要不是因为临走时母后把天水碧和金丝护甲硬让她穿着,只怕她都走不到这里来,难怪母后平时不发话,她的话,连父皇都要听,母后才是真理! 想到这里,她又叹了口气,继续看下去,大概是因为能偷偷写字的地方不多,所以,每句话都很简单,必须是有相当基础的人才能看懂,否则就算是认识字的过来,也只会每一个字都认识,却不知道整句话在什么。 写这个东西的人很有才华,用词精炼,没有一个多余的废字,凤歌读着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构建起了庞大的框架,计划好了将这些理论运用到实处的方法。 等回去,就让工部的那些死宅们给她修一个别苑试试,要以鲜花池塘列阵,让人轻易进不去,也轻易出不来。 想到别苑,凤歌心中又是一凉,罢了,一定会被户部和内务府联名投诉乱花钱,最后还得连累父皇被御史谏官们喷一脸唾沫星,算了,身为一个孝顺的女儿,不能这么做。 一口气将所有的内容都看完,已是黄昏时分,凤歌揉了揉酸痛的脖,闭着眼睛,将方才所看见的一切在脑中又迅速的过了一遍,每一个重要的内容,在她的脑中都不仅仅是文字,而是可以直接拿来使用的方法。 在她还想在脑中想想应该这些内容还可以有怎样的用处时,听见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竟是向自己这间走来? 凤歌站起身,迅速用脚将稻草拨向那面墙壁,将所有字迹挡了个严实。然后,她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静静的站在囚室中,看着来人停在自己这间牢房门口,拿出钥匙开门,是刚才那个胖胖的女狱卒。 “大人要见你。”除这五个字之外,女狱卒再没有多一个字,凤歌在前面走,她紧跟在后面,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生怕她这个人犯会平空在她面前消失似的。 待到了大厅,凤歌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一旁喝茶,薛其锐对他话的态度,客气了许多。 “王爷?”凤歌看见李云清,知道是救兵来了,一下放松许多,可是下一刻,她却听见李云清:“不错,就是她,她就是母后为我选定的王妃。” 惊喜陡然变成惊吓是一种什么体验,凤歌的心脏猛跳个不停,脸上却是毫无波澜,连个表情都没有。 薛其锐起身上前,向凤歌一揖到底:“原来是宁王妃,实在抱歉,下官不知此事,职责所在,行事鲁莽,万望王妃见谅。” “薛大人的官腔打得十足,真不愧是一品大风堂的掌事呢。”凤歌的话语中满是讥诮之意,薛其锐抬眼看了她一眼,那凌厉的眼神,让凤歌心中猛然一惊,这样的眼神,对她这个“王妃”,哪里有半点尊敬之意,方才那通套话,只怕也是碍着李云清的面两句,就算她是个真王妃,今天落在他手上,只怕也没个好。 “呵呵,今日之事,完全是个误会,王妃为何不好好在王府里,为什么会在药庐与那些人混在一起?”薛其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凤歌。 凤歌瞥了他一眼:“原来堂堂王妃去哪里,也要向你汇报了?” 眼见着两人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李云清忙上前打圆场:“嗨,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受了点伤,女人家么,总是大惊怪的,明明已经好了,却还将来会留疤不好,于是去药庐,想去买一些祛除疤痕的药膏。薛大人你,一个大男人,留疤有什么要紧,偏生她非得折腾,结果还给薛大人添麻烦了。” “嗨,王爷哪的话,大风堂也是为皇家做事,误会解开也就好了,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这些新抓来的,都要挨个审问,下官就不留王爷久坐了,来人,送王爷。”薛其锐话音刚落,两个高大威猛的男就站在凤歌与李云清身边,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凤歌忙:“我的那个远房亲戚,还被你们关着呢。” “王妃放心,刚才王爷一吩咐,已经将他放出来了。”薛其锐低头看着手中的卷宗,竟是头也不抬一下,看都不看凤歌一眼。 凤歌看着他这般的傲慢,心中不快,有心要与他再杠上几句,转念一想,一个敢在大亲王面前如此骄横跋扈的人,一定有其背景靠山,在事情未明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免得给李云清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她也没再什么,转身大步向门口走去,果然,关林森就站在门口。 回到王府,李云清往椅上一瘫,好像脱力似的,毫无坐相,他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我公主殿下,你也太能玩了吧,怎么招惹上那个邪魔。” “邪魔?为什么他可以在你面前都这么嚣张?”凤歌不解。 李云清疲倦的闭上眼睛:“因为,他就是有这个资格啊,现在陛下还没有亲政,别我了,如果母后要废了他,换一个人做皇帝,陛下马上就不是陛下了。大风堂,只忠于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而不忠于任何一个人本身。这也是他们能从前朝一直留存下来,而没有被太祖干掉的原因吧。”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近墨者黑 曾经有一位皇帝,边疆战事完全倚重一位姓年的大将军,将军飞扬跋扈,当时军中,只知年大将军,而不知有皇帝。 除了那个大将军之外,根本没有人可以镇得住那些蛮族,所以,皇帝对那位大将军宠信有加,赏赐无数,还娶了大将军的妹妹为妻,这位年将军在军中几乎就是一面不倒的旗帜,就连皇帝后宫里的事,他都要伸手,哪个后妃得罪了他的妹妹,他就一定会借口关心妹妹而无心军务,吓得皇帝不得不冷淡了所有的后妃,对外号称独宠她一个。 那样的滔天权势,在当边疆渐渐稳定之后,皇帝便开始动手慢慢地抽掉了他的权力,他在军中的确是称霸一方,但是暗中想要取而代之的人也不少,当军权慢慢被分化掉之后,最后,皇帝亲手写下“十大罪状”,条条皆是死罪,最后,一杯毒酒,完结了他一世的雄图霸业。 这个故事,是同学杜书彦告诉她的,因此,在凤歌的认知里,历朝历代不是没有这么嚣张的人,可是这些人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身为统治阶级的皇族认为这些人还有用处,一旦没了用,还敢这么嚣张,能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都难。 “一品大风堂手里难道有谁见不得人的内幕吗?比如什么身世,什么始乱终弃,致使民间女被家人赶出门,十八年后有女儿带着画和扇来认亲之类的……”凤歌着这话,眼神有些诡异的看着李云清。 李云清只觉得背上一阵恶寒:“堂堂大恒公主,居然知道这种奇怪的坊间话本故事,贵国皇宫里的藏书品种之丰富多彩还真是有些出乎本王的意料。” 那这本《金瓶梅》是不是能代表着大夏国皇室超凡脱俗的品味?”凤歌的话把李云清吓了一跳,原本瘫痪状铺在椅上的李云清,忽然整个人好像装了弹簧似的,一跃而起,扑向书桌,忙不迭地将那本隐藏在书堆中,只露出一条薄薄书脊的《金瓶梅》往书堆深处又推了推。 把书塞好了,李云清这才松了口气,转过头,看着凤歌,认真的:“一品大风堂对大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凭他们只对皇权忠诚,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来,就已经足够了。” 他这样遮遮掩掩,想必是再下去就涉及到了国家机密,凤歌也知趣的不再继续追问此事,转移话题问起关于北燕使节团那几个死人的事情。 李云清无奈地看着她:“公主殿下,本王好不容易把你从大风堂的手里弄出来,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让本王好好歇歇,好不好?算我求你了,哎……我上辈是作了什么孽,才会招惹上你的。” “谁让你堂堂大夏亲王,半夜三更不好好走马路,非要高来高去在天上飞。”凤歌想起那天的事,摸了摸自己的脖,“你还把匕首架在人家的脖上,现在还什么作孽,真是的。” “求别提……”李云清深深叹了口气,都是自己作的孽啊。 “那不如告诉我,北燕使节团的事到底为什么突然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是不是北燕那里要求马上给一个结果,不管这个结果是不是真的?” 李云清叹了口气:“的确是。” “独孤怀信已经在调查这件事了,相信很快就会有……”凤歌还没完,就被李云清打断了。 “求你了,这件事你就别管了好不好?”李云清的脸色比刚才看起来还要差,眉间满是无奈,“你们来这里不就是想要最新的兵器吗?铁傀儡你也买了,石磊那里的也早就做好了,明天我就安排车队,送你们回恒国,好不好?” 凤歌还想什么,李云清越发的急躁:“你即不是大夏民也不是北燕人,要以什么身份来插手这件事?你的真实身份一旦被大风堂的人查出来,大恒公主私入大夏境内,只怕不是可以善了的,还会牵连到我!” 到最后,他那张白净的脸都涨红了,凤歌从来没有想过李云清也会有这样失态的模样,她怔住了,心里升出一丝后悔,这么久以来,李云清对她也算挺好,今天还帮了她一把。 又想起他的身世,不是皇帝亲生,时候又是在恒国长大,刚开始符太后还只是贵妃的时候,想必他的日也不是那么好过,如今宁亲王府门前能有这样的热闹,想来也不仅仅因为他是符太后的儿吧。 他今天在大风堂的人面前把自己带走,已经被许多人看在眼里,如果再执意这么查下去,万一当真惹出什么是非,只怕他以亲王之尊,也难辞其咎。 想到这,凤歌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内疚:“对不起,我不该这样死缠烂打,实在抱歉,就当我刚什么都没有问过。” 听她这样,李云清这才微微叹了一口气:“总之,这件事你千万就不要再插手了,明天我就送你离开。”罢,便离开了房间。 “真的不管了吗?”关林森问道,凤歌微微皱着眉头,没有话,此时她心中也是波澜起伏,不知应该如何处理,红芳阁中的三位虽然都是大恒民,但是,毕竟这店是开在西夏境,别以她现在的身份权力无法将人救出来,就算她是亮明身份,做为一个进行正式国事访问的大恒国公主,也不能就这么随便把涉及到北燕使节团的人命案的嫌疑犯给放出去。 “当然不能不管,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管了。”凤歌头一回尝到挫败的滋味,她揉着太阳穴,脑袋的胀痛却没有减轻些许,而且越来越难受。 关林森轻声道:“大殿下,是不是很不舒服?属下见您额头上的青筋都浮出来了。” 凤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晃了晃脑袋:“胀痛的厉害,不知道怎么回事。” “想必是这几日殿下思虑过度所致,属下曾经习得一些舒缓的按摩手法,不知殿下可愿一试。”关林森依旧恭恭敬敬,就好像从赵元家里买来的铁傀儡似的不带感情。 此时凤歌只觉得头越来越胀,别只是按摩一下了,哪怕是开颅放血,她都愿意,遂点头同意。 关林森请她坐在厅中放着的泰山椅上,自己站在她身后,双手轻轻搭在她的头部两侧,拇指触碰到颈部的风池穴,不轻不重的揉着。 第一次真正碰触到他的手,让凤歌的身忍不住微微一颤,关林森敏锐的感觉到,忙问:“是不是手太重了?” “不是,这力度正好,只是,没想到你的手指上有这么厚的茧,这是练什么东西才会练出来?”凤歌从来没有想过指腹竟然也可以长出这样的茧,她打被太傅盯着读书习字,只有右手的无名指第一根关节上,有一层薄薄的笔茧。 关林森一面继续按着,一面淡淡道:“练暗器练的……” “暗器?从来没见你用过暗器呢,你练的是什么暗器啊?”凤歌好奇问道,她一向觉得像自己这种靠机簧射出暗器的人都是厚颜无耻之徒,徒手甩出去的才是真本事。 “……那是不可能的。”关林森不紧不慢的又接上一句。 凤歌觉得自己原本已经缓解的头部胀痛又加剧了,上回金璜是这样,现在连关林森都这样,关林森原来不是挺老实的吗,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是受了金璜的影响才会变成这样的吧。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有什么事,吃饱再说 “啊啾!!!”遥远的一处酒楼里,金璜揉了揉鼻,继续专心对付面前的手撕椒麻鸡,一旁的二十分热情:“哎呀姑娘,看您是从大恒国来的吧,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咱们大夏这里早晚温差大,眼看着这太阳就要落山了,阴气重,您看要不要再来一坛香蜜流云酒?这可是本店招牌!不零卖,一坛十斤酒,三两银。” “来一坛。”金璜嘴里含混不清的应了一声。 吃饱喝足之后,发现酒坛里几乎还是满的,十斤酒最多也只不过喝了一两不到,本想充款爷,大方的一句不要了,离开酒楼之后,她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拎着那么一个大酒坛,金璜自嘲的抓抓头:“真是穷惯了,没救。” 走在路上,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没看错的话,应该是高真北。 她倒吸一口凉气,转身就想跑,好死不死,高真北刚好转头,两人四目相对,高真北见到她挺高兴:“姑娘,你什么时候来的?” “今天刚到,我是来找姑妈的,可惜她家却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正想要么明天还是回恒国去好了。”金璜微微低下头,脸上写满了淡淡的忧伤。 高真北的目光转到她的手上:“姑娘海量。” “不不不,我不能喝,被二推荐了一下,不由自主就买下了。”想着自己在他面前的人设都是病弱少女的模样,现在自个儿这么一只手拎着十几斤重的酒坛,还迈着轻盈的步,如此欢欣鼓舞的走在大道上的姿势被他看了个正着,就算是金璜,一时也不知道该点什么合适。 好在高真北并不想让她解释些什么,只是对着她笑道:“姑娘今晚住在哪里?” “悦来客栈,戈姑娘她这几天暂时不住,就白白便宜我了。”金璜挤出来一个笑容。 “这么巧,我也是,正好顺路一起。” 金璜点点头,刚想迈步,发现高真北向她伸出一只手,她不解的看着他:“怎么?” “我帮你拎着酒坛,放心,不偷喝。” 两人回到客栈,高真北将酒坛还给金璜,金璜摆摆手:“我真不能喝,送给你了。” “这种闻起来蜜蜜甜,香喷喷的女人酒,我可喝不惯。”高真北笑道,他从腰间取下一只的皮酒袋,打开,对着嘴喝了好几口,金璜站在一边就闻到冲鼻的烈酒味:“你的酒量真好。” “北燕是苦寒之地,我们从就喝烈酒驱寒。”高真北抹了抹嘴,将皮酒袋放在桌上,对金璜晃了晃手中的油纸包:“刚才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 “不客气不客气,刚才真的吃饱了。”金璜不希望自己在他的心中的形象从怪力女变成怪力饭桶女。 高真北有些遗憾:“那真是太可惜了,这家的牛肉丸可是一绝。多少达官贵人家里的厨都做不出来呢。” “有这么好吃吗?”金璜嘴上这么,心里已经伸出了手。 高真北点点头:“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东方大陆四个国家里,只有这家的牛肉丸最好吃!不仅肉质弹性十足,而且味道也调得极好,牛的腥膻气被盖住,鲜香味却被完全吊了出来,上一次吃还是五年前,那个时候这家店刚开张,就天天排队,五年过去了,队伍排得越发长了。” “真……真的啊?”金璜盯着那只褐黄色的油纸包,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当然是真的!尝一个你就知道了!” “那,我就吃一个!”金璜的馋虫几乎要从喉咙里伸出手来了。 高真北对着二大声道:“二,过来,给我把酒袋装满,再拿两副碗筷来。” 圆溜溜的牛肉丸从油纸包里滚落,金璜刚想拿起筷,高真北伸手摸了摸碗边:“冷了,得拿去热一下。” 金璜本以为他又会叫二,没想到,他拿着碗,与二了几句话,便径直往后厨走去,从来没见过还有客人可以直接闯进后厨的,难道他要自己动手? 十分好奇的金璜也循着他的踪迹向后厨走去,二知道她与高真北是一起的,也没拦她,还十分热情的给她指了厨房的路。 “你来的正好,刚才忘记问你吃不吃芜荽。”高真北正低着头切着一种绿色的菜叶。 金璜从来没听过“芜荽”,一脸茫然,高真北拿起一片叶递给她:“整个大恒只有丰县有这种菜,对了,恒国人喜欢叫它香菜。” 金璜接过,这种植物的气味独特而浓烈,凡是独特的东西,都注定不会被大众所接受,只不过金璜是个例外,她笑道:“没事,没有我接受不了的味道。” “那就好。”高真北继续低头切菜,“我还担心你有忌口的东西。” “不过,我也吃不出东西的好坏,吃所有的东西基本上都一样,只有菜烧糊了,调料没放,或是放得过多,才能吃出来。所以,不用在意我,按你的习惯来就好。”金璜笑着倚在门边。 锅里的油已经微微的在翻滚,高真北将早已剥好的几瓣蒜丢下去,“哧啦”一声,蒜瓣的香气被滚油最大限度的散在了空中,高真北挥着铲在锅里翻动几下,又将切好的蘑菇片、玉笋片一样一样放下去,翻炒着。 “吃不出东西的味道来?那失去了多少乐趣?天生的吗?”高真北又将带回来的牛肉丸倒进锅里,加了一些高汤,与其他材料一起炖煮。 金璜抱着臂,轻笑道:“也没有什么不好,没有喜欢的东西,就不会有弱点,听皇宫大内侍膳的规矩,再好吃的菜,也不能超过第三口,如果有喜欢的菜,却看着不能吃,那该多郁闷。” “可是至少吃的时候还是高兴的。” 金璜声音幽幽:“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忧,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红尘有我 高真北拿着铲的手顿了一下,转头看着她:“这……牛肉丸,你还能吃吗?” “啊?为什么不能?” “我以为姑娘你已经出家了,这红尘看得破破的。” “破破的,哈哈哈,你这恒国话是谁教的,红尘啊,那是烂烂的。”金璜一扫方才眉间的忧郁,脸上绽放出笑容,“哪能看得破,这么多有趣的事情,而且,万一哪天我恢复味觉了呢?” 她又继续:“对了,我叫金璜,你呢?” “高真北。” 金璜又笑起来:“这么值得强调一下吗?不仅是北,而且真的北哦。” 高真北也笑起来:“丸好了,来试试我的私房专厨菜能不能治好你的无味觉症。” 他抓了一把香菜,往锅里撒,一面伸出手,有意无意用对特别熟悉的人才会的方式对金璜:“盘。” 天不怕地不怕,连在凤歌面前都敢拿皇后名讳开玩笑的金璜,乐颠颠的跑到碗柜里拿出了一只大盘,捧给了高真北。 高真北转头,发现她那么心的将一只空空的大盘用两只手紧紧握着,双臂伸直递在他面前,他嘴角微扬:“我在大恒听人过一个词,但不解其意,如今看见你的样,忽然领悟了。” 金璜不解的看着他:“什么词?” 高玄武一笑:“举案齐眉?” “呸呸,胡八道,什么举案齐眉!”金璜觉得脸上忽然发烧,强自辩驳道:“首先,这是盘,其次,也就到胸口!” “举盘齐胸?”高真北做恍然大悟状,在金璜恼羞成怒之前,他已经将菜都盛进了盘里,大步急速向大堂逃蹿。 原本只是那么几个肉丸,现在给高真北加工了一些,白白的蘑菇片、浅黄色的玉笋片、碧绿的芜荽,还有褐色的牛肉丸,浸在浅金色的高汤里。 “看着就很好吃。”金璜将筷伸向一枚牛肉丸,却不是夹,而是狠狠往里一扎,将肉丸串在筷上,愉快的咬了一口。 高真北有些讶异:“你真不像大恒的女孩。” “好好的干嘛骂我?”嘴上是这么,金璜又咬了一口。 “没骂你,我就喜欢这样的真性情,我们北燕人都是这么吃东西的,平时里吃得最多的是烤肉,北燕无论男女,随身都会带着刀,吃烤肉的时候,都是自己用刀把刀给割下来,在盐碗上擦一下就吃。” “哦?还有这种吃法?挺有意思。” “等有机会,我带你去吃一回。”高真北也扎起了一个丸。 在他话的时候,金璜已经吃完了,她放下筷,高真北无奈笑笑:“看来,这道菜做得很失败。” “做得很不错,是我的问题。”金璜此时有些后悔,刚才怎么也应该装上那么一装,虽然吃不出味道来,但是假装很好吃这件事还是可以做到的,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完全没有想起来要装一装,也许是在心底深处也把高真北当成朋友,完全没想到在他面前掩饰什么吧。 高真北问道:“你认识独孤怀信吗?” “那是谁?” “燕雀湖药庐的主人,就算是西夏的皇帝,也要让他三分,也许他可以治好你的病。吃好东西却品不出味道实在是太可惜了。”高真北一边吃着,一边真心的为金璜感到遗憾。 “嘘,客官,你可千万别提燕雀湖药庐了。”原本懒洋洋站在一旁的伙计一脸紧张的走过来,“独孤怀信他给北燕使节团做菜的时候,往里下毒,毒死了好几个人呢!” 金璜早知道此事,不过为了圆上之前所“今天刚到”的谎,不得不装出一脸的震惊:“什么?药庐主人还给负责下厨?不仅下厨,还下毒?” “嗨,谁知道他怎么想的,好好的药庐主人不当,跑到红芳阁去打杂,听之前就这么做过一回,莫不是做上瘾来了。这次闹得可大了,两位可千万不要在店里谈及此事,万一被人听见,只怕店也要遭殃。”二摇头走开。 金璜扬扬眉,低声道:“看来,我这味觉失调症是治不好了。” “无妨,没他,还有我呢。”高真北示意金璜将手伸出来,金璜怀疑的看着他:“你还会诊脉看病呢?”手并没有伸出来。 高真北笑笑:“你不会以为我是一个借着诊脉而故意摸你手腕的混蛋吧?” 答对了,金璜此时真的是这么想的,被高真北一语道破,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讪讪伸出手:“好吧,就信你一次。” 高真北的手指在金璜的手腕上搭了一阵,原本轻松的神色变得凝重:“你这是几处穴道受到了极大的损伤造成的,有人用金针刺在你的体内,过了很久才拔出来。你应该不止吃东西没有味道,连痛觉都比别人弱许多。” “呵呵……”金璜将手腕收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受的伤,自记事起就这样了,也没什么关系,并不影响正常的生活。” 受不了高真北望着她的同情眼神,金璜将桌上那坛香蜜流云酒又一次打开:“这么远带回来,还是得喝一点。”着,仰头大口大口的喝,不,那已经不能叫喝了,叫灌。 待高真北将酒坛从她手中夺下来的时候,金璜的神色已经有些迷离,脸颊红扑扑,连眼圈都是红的。一头一脸的都是方才倒得急了,从坛中肆意流出的酒。 “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高真北再傻,此时也看出金璜情绪不对,金璜笑着伸手想要把酒坛再拿回去:“因为不喝完浪费啊,多可惜,三两银一坛呢。” 高真北拧眉:“刚才你不是已经把这坛酒送给我了吗?我也可以喝吧?” “喝……喝……”金璜已经是醉眼朦胧,人半趴在桌上,随意挥了挥手。 高真北抱着坛,一气便将坛中所有的余酒喝了个干净,他将坛放下,却发现坐在桌对面的金璜趴下了,双眼闭着,呼吸均匀,睡着了? 早知睡得这么快,就不喝这么多甜甜腻腻的女人酒了。 高真北站起身,站在她一旁,叫了两声:“金姑娘,金姑娘。” 金璜动也不动。 高真北又推了推她。 还是不动。 高真北抓抓头,实在没办法,也不能把她就这么晾在这里,想了想将她打横抱起,走到房间,将她放下,替她脱了鞋袜和外衣,又将被抖开,盖在她身上,还贴心的放下了床帐,正要走,又拿起桌上的茶壶摇摇,发现里面没水了,又拿着茶壶到楼下找二灌了满满一壶茶,做完了这一切以后,才真正离开。 出门前还用了个巧法,让门闩自动落下,从里锁上,免得有人闯入。 高真北刚刚离开,先前还一副醉的瘫软如泥状的金璜忽然睁开眼睛,双眸一片清明,哪里有半分醉意,她从床上坐起来,掀开帘起身,此时,已是华灯初上,天空中厚厚一层乌云,星星月亮皆不见。她从柜中取出一只包袱,打开取出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和蒙面巾。 收拾好了便推窗而出,身姿轻盈,以“燕三抄水”之势几番起落,已落在远处一座房屋的顶上,将身形隐在屋脊之后,从上往下望去,灯火通明,无数侍卫来回走动巡逻。 此处,正是大夏最最要紧之处——皇宫。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冬之严峻 大夏皇宫的面积约摸只有大恒皇宫一半的大,但是由于大夏工匠的能耐着实了得,每一处房屋都高大敞亮,堂阔宇深,外表看起来不甚华丽,但是只有当身临其中,才会发现处处皆是匠心独具。 夜深了,万籁俱静,皇宫之外已是一片漆黑,就连宫中的灯火也一处一处熄灭,只有廊上屋外依旧亮着灯笼,虽然还是很亮,不过已经给了有心潜入者可趁之机。 金璜看准机会,越过宫墙,落在墙角与树木的阴影之间,如一片树叶落在草地上,无声无息。她悄悄的贴着墙,看着一队队的侍卫与太监、宫女走过去。 人数与规模比起大恒皇宫的水平来差太多了,对于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来,这点人又算得了什么。 她静待时机,眼瞅着两队交错的功夫,便从外墙跑出两丈开外的内墙根底下,而这一切,那些侍卫仍是无知无觉,只是队尾的那人感觉到身后有一阵清风吹过,回头,正好宫女那队的最后一人,也正巧困惑的回过头。 四目相对之下,宫女娇羞的低下头,侍卫脸上露出憨实的一笑…… 金璜蹲在墙根,脸上露出了单身狗的不屑:“呸。” 大夏皇宫讲究的也是地位最高者居于中央,毫不费力就找到了皇帝李云阳所居之处,近期连日暑热难消,他都在清凉殿留宿。 刚靠近清凉殿,金璜便觉得身上凉嗖嗖的,莫名的感觉到了冬日的严寒。 看准了外室的宫女转身倒茶的功夫,金璜便潜入殿中,真的好冷,室内的房梁上竟然有点点白霜,难怪那宫女穿得这么严整,额上脸上也没见一丝汗。 宫女只在外间候着,内间并无一人。也许是怕惊扰了皇帝陛下休息。金璜盘在梁上,仔细看着屋内的陈设。 只见重重紫色的琉璃帐之后,设着一张文彩华美的锦文石床,铺着一层羊毛毯,隐隐可见有一人卧于其上。 这屋里还有几处桌上皆放着紫玉盘,几大块晶莹的冰块立在其中,在冰块之后,还立着凤歌熟悉的铁傀儡,不过现在它们的功能只是拿着扇,机械的挥动着,室内的阵阵寒气皆来自于此。 金璜摸到石床旁,挑开帐,只见床上那人仰卧,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味,正是大夏皇帝李云阳。 推一推,不动。 再推一推,还是不动。 金璜伸手捏住他的鼻,李云阳这才睁开眼睛,见床边立着一个黑衣人,刚想叫出声,被金璜捂住了嘴:“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李云阳惊恐的眼睛在她露出的上半张脸打转,很快平静下来,眼里的惊慌全无。 猜到他不会叫出声,金璜才松开手。 刚松开,李云阳激动的抓住她的手:“戈凤姑娘,没想到,你也会武功。” “呃?”金璜眨眨眼睛,终于想起了这是凤歌的化名,起来,她的眉眼的确有些像凤歌,再加上刻意放柔了的声线,对这个喝得半醉的李云阳来,确实无法分辨。 “你怎么来了?”李云阳还抓着她的手不放,脸上的表情让金璜觉得自己正在代表凤歌被调戏。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偷东西 “朕已经听王兄了,你是大恒国的公主是不是?”李云阳还是抓着金璜的手不放,眼巴巴的看着她,一脸的期待,金璜知道凤歌这次出来,不会主动将身份透露给其他人,她心里快速盘算一番,将手从李云阳手中抽出:“你认错人了。” “王兄已经过了,公主现在身份不能轻易向外人透露,放心,只有我与王兄知道,就连母后都没。”李云阳十分激动的看着她,“公主深夜来访,必有机密要事,只要朕可以做到的,一定相帮。”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璜在心中暗暗翻了个白眼,他一定是看着凤歌的美貌,动了邪心,哼,年纪轻轻,别的不会,先学会了耍流氓。 不过,他既然把自己错认是凤歌,那这件事就好办多了,金璜故意模仿凤歌的语气:“今日前来,并无恶意,只是想借太后娘娘的七宝玲珑盒一用。” 李云阳怔了怔:“你要它做什么?” “自然是有用的。”金璜没好气的答道,心想这皇帝也太傻了吧,穿成这样的人半夜跑到皇宫想偷七宝玲珑盒,就算有什么用,又怎么能告诉你。 想着自己也不能就这么把李云阳给得罪了,万一他还能有点用呢,忙放柔了声音:“那盒中,是当初太后娘娘从恒国私自带走的宝物,今日取回原本属于我国之物,也不算得鸡鸣狗盗。” 听她这样,李云阳沉默不语,金璜也能理解,做为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听见一个外国人要偷自己母亲的东西,还能有什么想法,当然是阻止她啦,就算是精X上脑,看见美女有点智商不在线,也不可能这么愉快的答应这种事情。 “好,我帮你。”李云阳终于结束犹豫,开口出声,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让金璜觉得可能因为屋里太冷,导致他的大脑也冬眠了。 冬眠就冬眠吧,反正事情是向着对自己有利一面发展的,没什么不好,只不过以李云阳在宫里的地位,不能命令太后吧。 “怎么帮?” “那个盒就放在母后寝宫外间的梳妆台上。每天母后中午都会午休,我会在她午休醒来后去请安,提前一些去,也就是了,到时,就委屈公主充做我的侍女,随我一同前去,我进去与母后话,你就可以将那盒拿走了。” 听起来这个计划很不错,金璜在李云阳的宫里呆着。 天刚蒙蒙亮,五更时分,一阵“叮铃铃”的声音惊动了本来就没睡着的金璜,她一惊,转头看着声音传来之处,却见是一排玉铃有节奏的轻轻晃动,发出清脆的…… “夺命追魂音!”李云阳一脸不满,低声的自言自语,门口已有一排人影,整整齐齐站着,为首的那位宫女柔声道:“陛下,请起了。” “进来吧。”李云阳从里间出去,外间的听差宫女已醒,打开房门,身着淡绯色宫装的宫娥们鱼贯而入,为首那位宫娥手捧着铜盆,盆里热气腾腾的热水还隐隐传来松柏的清新香气,这种味道在男身上,不觉其有失男儿本色,反而有一种清新爽洁的感觉。 其余宫娥手中捧着本白色的棉质手巾,香胰等物,专伺候李云阳一人。 金璜躲在帐里,偷偷瞄着外面,只见那奢侈的排场,不由的感叹了一句:“死有钱人!” 李云阳梳沐已毕,又有三位宫娥为其着装梳头,西夏在整个大陆位于西方,又以金属之技立国,因而视本国为金德,故而皇帝朝服以白色为主,胸口绣着张牙舞爪的银色巨虎,正是西夏图腾白虎。 那身朝服烫得平平整整,一丝难看的折痕都没有,宫娥又为李云阳梳好头发戴上银色冕冠,李云阳起身,正要出门上朝,看见每日负责打扫内宫的宫女已经候在门外,想起琉璃帐内还藏着一位“大恒公主”,忙吩咐道:“内室有机密要务,不准进去,只将外间打扫便好。” 负责扫洒的宫女齐声应“是”,李云阳才离开。 李云阳话果然是管用的,他不让她们打扫内室,她们还真的不打扫了,连看一眼机密要务的兴趣都没有。金璜本来还有些紧张,想着万一她们进来了,应该躲哪里合适,现在她悠哉游哉的躺在石床上,看着微微透着光的窗户。 终于打扫外室的宫女也走了,只在清凉殿中伺候的宫女正忙于准备李云阳下朝回来之后需要用的水果、茶水,金璜从宫女临时歇息的屋中随手偷了一套宫女的衣裳,换上,将夜行衣偷偷铺在那羊皮毯的下面,便大大方方从清凉殿大门出去,直奔太后寝宫。 身为摄政太后,此时的符氏必然与李云阳一起在朝堂上听大臣们瞎哔哔。想要对付太后寝宫里的那几个宫女,还不是超级简单的事情。 金璜穿着清凉殿宫女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着,一路遇到不少太监宫女,恭恭敬敬的向她行礼,开始她还不明白自己这样一个生面孔,怎么这些人都认识? 后来有个太监先没主动跟她打招呼,他身边的大太监按住他的脑袋:“这是清凉殿的姐姐,还不快行礼。” 那太监才忙不迭的弯下腰:“姐姐好。” 原来是因为自己这身衣服,真是等级森严呢。 从清凉殿到太后寝宫,中间路过一片开满莲花的清澈湖水,湖旁有一处苑,苑门楹联上用篆书写字“汀兰清芬”四个大字。 如果老老实实从正道走,还得走好一阵,没记错的话,从这里穿过去,翻过一个墙,再跳过一个花园,就是太后寝宫了,路途能近一半。万一今天朝堂上没事,一会儿就散了,那岂不是很担误事,还是抓紧时间。 那片池水中的红莲茂盛如火,支支立在碧水绿叶之上,荷叶连成一片碧色,在微风轻摆,花枝亭亭摇摇,还没等她欣赏够,就看见不远处的杨柳树下,有一粉色宫装女也在看着莲花,而她身后,正有一太监服色的人悄悄靠近,伸手将她一推,“扑通”溅起了好大的水花。 那女努力挣扎,伸手想要抓住岸边草茎,却被那人按住头顶,使其口鼻无法露出水面。 金璜心里只有自己的任务,对于这种后宫阴暗事件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不想多管闲事,她只想默默路过,不惊动任何人去太后寝宫。 不巧的是正忙着按人脑袋的太监无意间一转头,正看见她默默的走过,吓得他手一松,手底下的女只觉头顶压力顿消,求生的欲望让她挣扎着浮出水面:“救……救我……救我……” 被人看见的金璜脑中跳出四个大字:杀人灭口。 太监正好也有这个想法,他从靴筒中掏出一柄刀,笔直向金璜刺去,这一手,在金璜看来就是千里送刀之举,她向旁边跨出一步,让开,反手一掌拍在太监的脸上,顿时现出了五个手掌的红印,挨了一掌的太监还没反应过来,手中的刀也被夺走了,腰间挨了重重一脚,倒在地上“哎哟”不绝,半天站不起身。 在水中的女抓着岸边的草,只是手臂无力,根本爬不上岸。 金璜手里拿着那把刀,看着水中的女,她一定看见自己的脸了,心中犹豫着要不要把她也干掉。那个女却不知她脑中在转着这么可怕的主意,只是可怜巴巴的抬头看着她:“求姐姐拉我一把。” 真是很困扰啊,如果杀个人的话,这次的任务就太亏本了,金璜脑中迅速滚动着算式,最终得出结论:救人。 “咳咳咳……”那粉衣女被拉上来之后,对着金璜连连磕头:“多谢姐姐救命之恩。” “不客气,你赶紧走吧。”金璜挥挥手,她根本不想听这个女对自己谢什么,又没钱又没东西,空口白话,还耽误她翻墙。 “姐姐,我是李妃身旁宫女翠心……” 没完没了了?并不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金璜指着那个太监:“我帮你把他捆上,你一会儿叫人来把他处理了,记住,千万别是我出手,否则我对你不客气。” 翠心连忙点头:“翠心自然明白,以姐姐的身份出手助我,必会被刘妃认定是陛下之意,又会扰了陛下清静。翠心绝不会出姐姐的。”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金璜茫然的眨着眼睛,算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女人,现在!马上!赶紧!滚出去! “那就好,你快去吧,我帮你盯着他。” 翠心连忙称是,跑出去。 盯个鬼啊,你走我也走。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结成儿女亲家吧 金璜劈昏了太监,迅速翻过后墙根,太后这会儿还没回来,寝宫之内只有两个宫女在里面站着,这一路别人对自己客客气气的,是因为现在穿着的是皇帝身边宫女的衣服,那自己对着太后身边的宫女,应该是个什么态度? 一直走到近前,还是想不出应该用什么态度,算了,自己一个冒牌货,还这么关心态度,真是吃饱了撑的,不对,还没吃早饭呢! 金璜大步走进太后寝宫,那两个宫女看见她一人前来,有些奇怪,上前刚想问话,鼻尖刚刚闻见她身上的香气,便眉酥眼重,人事不省,倒在地上。 七宝盒就在梳妆台上端端正正的搁着,金璜向它伸出手 回到清凉殿的李云阳,发现“大恒公主”已经不见了,问了殿中宫女,得知并无人离开,也无人进来,想着也许她有什么要紧的事离开了,转念一想,别是她等不及,已先往太后寝宫去了,太后,那可是个不好惹的! 心急如焚的李云阳急匆匆的赶到太后寝宫时,发现一屋的人齐刷刷的跪着,见他进来,都一起转头看着他。 这场面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地上跪着的人里,有李妃,有刘妃,这两人平日里都不是省油的灯,为了坐上皇后的位,时不时的吵闹,宫里来了新的妃嫔,她们就合力对外欺压新的妃嫔,逼得新进宫的妃嫔,不是装病就是一脸清心寡欲专心投奔佛祖。 有心整治她们一番,偏偏符太后这两人都是很早就跟了皇帝的,不可以因为有了新来的就轻慢了她们,李云阳也只得听之任之。 “今天又是怎么了?”看这阵势,应该与在自个儿宫里消失的那位公主无关,让李云阳心中反倒松了一口气,二妃再怎么闹,也比邻国公主夜入皇帝寝宫这事听起来要正常一些。 “李妃的宫女翠心,刘妃的内侍郭槐推她入水,想要淹死她。郭槐翠心伙同你宫里的一个宫女想要杀他。正想找你,没想到你来了。”符太后不紧不慢的着。 “并无陛下宫女之事,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人。”翠心连忙。 符太后凤目微挑:“那你,你既然有将郭槐打倒的实力,又为什么会被郭槐推进水里?” 翠心目光闪烁,她一咬牙:“婢入宫之前,随家父习得一些拳脚的皮毛,若非贪看红莲,一时不察,也不会被推入水中。” “哦?你还会武艺?”符太后对身边的宫女吩咐道:“出去随便叫个侍卫进来,与翠心过两招。” 跪俯在地上的翠心微微一颤,落在符太后眼里。 ……………… 宁亲王府。 后门站着一队马帮,府里的仆役正忙着将已经收拾好的箱往马背上捆,这是李云阳找来的马队,他们时常往来于大夏与大恒之间,熟识近道,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将凤歌送回恒国去。 “昨天就没见你,你又跑到哪里去了?”凤歌正看着人把她的武器一样一样拆了打包,眼角余光瞥见金璜身影从门口一闪而过。 “还买了身新衣服?”凤歌看着金璜嘻笑的脸。 “没什么,昨天和高真北喝了一夜的酒,醉了,吐了一身,刚刚才醒,就出去买了一身新衣服。”金璜笑着。 凤歌也懒得管她到底是干什么去了,没惹祸就好:“我们今天就要出发回恒国了。你快去收拾一下。” “我没东西要收拾,要走马上就能走。”金璜心里开出花,太棒了,刚刚作了案,马上就有正大光明的理由离开王都。 此时,门口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男不女:“陛下驾到!” “陛下?李云阳?”凤歌本以为他是来找李云清的,没想到,他径直走进来,摒退左右,金璜也赶紧跟着仆妇们溜出去。 “公主为何不辞而别?” 简简单单一句话,信息量可太大了,他怎么知道自己是公主的?凤歌在记忆中努力搜索了一阵,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把真正的身份告诉过李云阳,嗯,一定是李云清的。 不辞而别又是什么情况?明明是李云清非要把她送走,一早就叫人将客栈里寄存的铁傀儡还有石磊那里打好的兵器一并取来,捆扎好一并交给马队。 这兄弟俩之间到底有哪些话了,哪些话没? 凤歌忽然想到一个可能,莫不是李云阳在那天的宴会上看上了自己,李云清这告诉他,自己是大恒国待继位的储君,不能娶,然后又怕这位皇帝心里情丝万缕斩不断,所以才急急忙忙要把自己送走,却没有告诉李云阳。 嗯,这个逻辑是通顺的。 自己的确也不可能嫁给李云阳,那就不能把李云清给出卖了。 想到这,凤歌笑道:“此次出来,本就是为了买一些东西带回去,在这里时日久了,家里人还等着这些东西用呢。” “可是,你要取母后宫的七宝箱,还没有拿,如何就走了?”李云阳着急道。 难为他自出门上朝开始就心心念念惦记着此事,面前的朝臣了些什么,他听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就没注意他们各自了什么,又在吵什么,以及母后又是怎么才让他们平静下来的。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会儿应该怎么样才能带着她到母后寝宫,在母后那些宫女的注视之下,让她把东西拿到手。想了无数个主意,又一一推翻,这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自己在筹算着一个大的不得了的计划,心里又是激动又是忐忑不安。 好不容易想到一个可能的操作,正巧朝会也散了,他急急忙忙赶回清凉殿,结果发现,佳人早已沓然无踪,真正是一片赤诚的心上泼了一大盆凉水。 “什么七宝箱?”凤歌完全不知道他在什么。 李云阳又误以为她是已经得手,却不想对自己,便压低了声音,急急道:“公主莫不是混在那些宫婢之中?” 完全听不懂他在什么,凤歌只是笑而不答。 李云阳见凤歌这一笑,认为她这就是默认了,叹了一口气道:“那公主可否告诉朕,那宫女与太监是不是也与公主有关?” 什么?还有宫女与太监?凤歌还勉强维持着笑容,脑中忽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不会是李云阳设下的什么计谋吧?可这能是什么计谋?想达到什么目的? 李云阳自顾自下去:“也是奇怪,翠心看起来一个娇娇弱弱的姑娘,没想到动起手来,能与侍卫打个平手。” 凤歌心中不由想起,她的七弟,今年刚五岁,整天逞勇斗狠,总是有事没事去找侍卫打架,别他是个皇,就算是个民间的五岁孩,哪个大男人会一本正经的跟他打,没两下就故意被打得抱头鼠蹿,直到他跑去扯了一下淑妃娘娘养的狗的尾巴,腿上结结实实被咬了一口,才消停下来。 与其苦苦思索翠心为什么会有一身功夫,不如去问问翠心与侍卫之间有没有私情比较好。 不过……这难道不是他后宫里的事吗?宫女和太监打架,还跟侍卫比武,这关她什么事? 见凤歌只是笑,总也不话,李云阳着急道:“既然公主已经办完事,要离开,朕也不便相留,但有一件事,希望公主答应。” “什么事?” “与我王兄成亲,与大夏结为儿女亲家!” 什么?!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婚姻大事岂可儿戏 如果刚才还只是困惑,那现在凤歌是实实在在的震惊了,她本以为因为李云阳看上了她,所以李云清才急匆匆的要把她赶走,可是,李云阳现在却要自己与李云清结婚? 这是什么情况? 凤歌默默的揉着太阳穴,直到李云阳走进来:“东西都收拾……陛下?” 显然他也没有想到李云阳会来,凤歌脸色不佳,显然两人方才的对话不是很愉快,他敏锐的想到,也许是李云阳来找他,刚巧看见了她,这个不死心的女人又问起了北燕使者的事情,才造成现在的局面。 关林森出声打破了三人之间尴尬的死寂:“马队已经准备好了。” 凤歌点点头:“走。” 着,便要离开,李云阳拦住她:“公主,与我王兄联姻之事,请尽速应允。” 现在轮到李云清一脸的茫然,他完全没有想过,原来李云阳跑到自已府里来竟然是为了这个原因。他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陛下,你在什么?” “王兄,为了大夏,为了我,就牺牲一下吧。” 没想到这句话,把凤歌也给惹恼了:“与大恒联姻是牺牲?” 从来没有经历过在朝堂上与大臣唇枪舌剑的李云阳,完全没有练习过话的艺术,他感受到凤歌的不高兴,于是又连忙补了一句:“朕不是那个意思,朕的意思是量大夏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这下不仅是凤歌,连李云清的脸上都快绷不住了,赶紧叫人:“你们怎么都愣在一边,陛下来了连杯茶都没有吗?” 一旁马上有侍女端着茶盘上来:“陛下方才与姑娘话,婢不敢进。” 李云清劈手取过那杯茶,也不管是烫的还是冰的,塞在李云阳手里:“快喝快喝,这么热的天,又了这么多话,一定很渴吧,快把这茶喝了,含在嘴里,先不要咽下去。” “为什么?”李云阳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操作。 李云清替他把茶盅盖揭了:“喝了以后,你就会变聪明,能帮助你练成绝世神功。” “哦,这样啊。”李云阳喝了满满一口,含在嘴里,自然一句话也不出来了。 “不管你刚才那句话是从哪里学来的,千万不准再,再不能让母后知道或是别人知道你过话。”李云清对李云阳的态度一直都是臣下对皇帝的客气,今天终于憋不住,必须拿出做兄长的态度来,再这么任由他发展下去,大夏的未来真是…… 凤歌看着李云清的眼神里满是同情,有这么一个中二加天真的弟弟做皇帝,那样一个严厉精明的母后摄政,这位宁亲王过得也是很苦啊。 “王爷,王爷……”门口有人急急前来报信,发现李云阳也在里面,不由一愣,忙下跪行礼:“陛下。” 为了练成绝世神功的李云阳,那口茶水还没咽下去,他眨巴着眼睛示意那人起来。 李云清问道:“慌慌张张像什么样,,什么事!” “北燕使节团的安西尔来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栽赃是不对的 好好的找他做什么? 李云清转头发现李云阳和凤歌都不见了,一旁侧耳室里的门帘犹在微微晃动,想来这两人此时正在里面,不出意外,凤歌一定是自己弟弟拉进去的。 心里又是默默叹了一口气,李云清吩咐:“请进来吧。” 安西尔只身一人前来,他进门之后,便对李云清:“本使与王爷有要事相商,还请王爷摒退左右。” 李云清挥挥手,屋里的人走了个干净。 “我在大燕就听过大夏宁王之名,智计无双,仁心爱民,比起当今贵上,不知强多了不少,只因王爷不是皇帝亲生,虽是符太后所出之长,却也只能屈身为王。王爷心中必也有所怨恨吧。”安西尔一脸的沉痛。 李云清大怒:“心你的言辞!” “王爷,难道你心中不是这么想的吗,若不是这么想,又怎么会派人毒死我北燕使者?”安西尔冷冷一笑,“我们在夏国境内出了事,自然是要贵国给一个法,虽然不会伤及贵国皇帝陛下,但是只怕符太后让他亲政的时间还要再往后推一推,到时候等太后殡天,当今贵上又无能,到时候,还不是王爷以太后长之位,还不坐稳摄政王之位?摄政王之位,坐着坐着,也就该转正做皇帝了。” 若是平日听别人这么,李云清直接命人把这等狂妄之徒拖出去斩立决也就没事了,但是现在李云清就在耳室,方才安西尔的话,只怕他听了个清清楚楚,如果现在就把安西尔给砍死的话,那反倒成了杀人灭口,更让李云阳起疑。 李云清很担心耳室里的李云阳会直接冲出来质问他为什么想要造反,他深吸一口气,等了半天,耳室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奇怪,李云阳是没听见,还是他真的转了性,如此能忍得住? 罢了,这样更好,让自己有充足的时间想办法把这事给兜回来。 “下毒致人死命可是死罪,就算是王爷的身份,也少不得要重判,你这么,有何证据?”连李云阳都能忍得住,没冲出来叫嚷,他李云清有什么坐不住的。 他坐得住,还稳得很。 安西尔冷笑一声:“别人不知道,我可知道。那几个死掉的属下脖后面,都有一个的针痕,针上涂有剧毒,而这种剧毒,整个大夏,只有王爷才有。” “有意思,如果只有我才有,那一定是很机密的东西,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李云清笑道。 “因为那是独孤怀信奉了你的命令秘制。” “你有什么证据?” “独孤怀信的仆人中,正好,也有北燕人,发生这件事之后,我就知道了,只当是独孤怀信想要挑拨贵我两国关系,却不料,独孤怀信制作那批药材的原料,却是王爷秘密派人送去的。” 李云清一怔:“你什么?” “还要我得更清楚一些?好,反正这里也没有外人,我就帮王爷回忆一下,就在几日前,有一男一女两人往落月崖上,取了风灵草,然后,那个男人受伤,被人送进了王府,这件事,看见的可不止一个人。” 原来是风灵草,李云清的神色一下轻松:“哈哈哈,那风灵草,早已送进王宫,医治陛下之疾。” “呵呵呵,王爷,别急,听我完。”安西尔看着李云清的神情,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可是剩下的,王爷却给了独孤怀信,风灵草是药也是毒,独孤怀信将它做成奇毒,抹在针上。那种毒无色亦无味,如果不是知道此毒必与风灵草有关,只怕全天下谁都查不出来。” “想必这件事的证据,你已经在药庐里放好了?”李云清冷笑。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斗心思 现在他已经没有什么想的了,事到如今,已经是硬往头上栽赃了,连这种理由也能编得出来,耳室里平静如常,想来也是因为安西尔的话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就算是李云阳,也不会相信。 安西尔扬起头:“王爷派去毁灭证据的人来迟一步,真是可惜。” 着,他从手中拿出一只瓷瓶,在李云清面前晃晃,笑道:“药师为王爷立功不少,而且那一身用药用毒的本事,独步天下,若是就这么死了,也是可惜,药师全族如今身陷大风堂之中,薛其锐只听帝令,其余人的话一向不听,但是王爷今天却能从大风堂将那璇玑才女带出来,可见,就连薛堂主也有意与王爷结交。只不过主犯独孤怀信,若是放走,实在难以交差,王爷,你若是能登基九五,想要救他,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贵使啊,我想问问,你在进入使节团之前,是做什么的?”李云清一本正经问道。 安西尔自豪的一扬头:“我是大燕国世袭一等镇国公!” “哦,原来如此,我还以为阁下是跑江湖书的。”李云清淡淡一笑,“一本正经的胡八道,真是可惜了,阁下若是吃开口饭,只怕得的打赏比每年的俸禄还要多。” 被李云清这番消遣,安西尔已有些绷不住,北燕人向来性格直来直去,最不擅长的就是这种转着弯骂人的把戏,西夏人其实也很不擅长,只是恰好李云清从就生在大恒国,那是一个重文轻武的地方,那是一个大侠能凭着素口骂人,活生生把一个江洋大盗给骂死的神奇国度! 要北燕皇帝会派安西尔领导使团,也是因为他真的已经是北燕贵族之中最能忍的了,若是其他王公大臣来,这会儿只怕已从腰间抽出两把斩骨刀,与李云清对砍起来。 安西尔的脸色变了几变,到底还是将这口气给咽了下去,只是阴恻恻地笑道:“王爷不承认也没有用,等大风堂的审讯结果一出来,只怕到时候,王爷也自身难保。” “大夏国无论换成是谁主政,都会本着和平共处的原则,与周边邻国相处,我们大夏民只想安静过日,并不想惹是非,贵使又为什么非要想把本王抬上皇位?”李云清不解的问道。 “呵呵,恒国那些狗杂种,现在正在边境秣马厉兵,前几年一直都是在混日的士兵,如果不是他们有心要挑起战事,好好的,练什么兵,习什么武!我大燕为了自保,必须与贵国联盟,恒国没有自己的武器产出,只要贵国答应不卖兵器给他们,他们就完了!” 来去,还是为了联姻的事,李云清不动声色:“大燕国,是想把恒国给灭了?” “灭了自然是最好的,不用担心没人买大夏的兵器,我们还有东宁,还有东洋和南洋,还有波斯、大秦,听走过一片比这里的沙漠更大的沙海之后,那里还有一片丰饶的土地,我皇保证,这些所有的武器都在大夏购买!保你们的生意源源不绝。” 李云清的眼皮低垂,从案上端起早已冷透的茶,慢慢的喝了一口:“为什么,不干脆把大夏也给吞并了?还能省点钱。”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威胁 安西尔嘿嘿一笑:“放心,我皇了,可以把自己最心爱的妹妹,草原上的神女嫁给你为妻,到时候,我们就是姻亲,就是一家人啦。” 忽然间,李云清就明白了,为什么安西尔一定想要把自己抬上皇帝的宝座,其实北燕人想要把这位草原上的神女嫁来西夏的事情,早已与符太后了,符太后这边刚与李云阳提起,李云阳马上就露出一脸不屑之色:“北燕人都是臭哄哄的,从来也不洗澡,那个什么草原神女,还不知道从出生之后洗过几回澡,我可不要臭哄哄的人做皇后。” 可是,联姻大事,符太后是将宫里其他人摒退之后才的,当时房间里除了自家两兄弟和符太后之外,就再没有别人。 没想到,北燕的探已经渗透进了大夏皇宫,听机密还没有被人发现,想必,不止一人。可想而知,那位草原神女嫁过来,不管是嫁给谁,整个大夏就真的是北燕的一家人了,一点秘密都不会有。 “若是王爷愿意,我皇必然推波助澜、乐见其成。”安西尔又催促道。 北燕大军就在边境,现在打着的旗号是对战恒国,但是如果自己现在就与安西尔翻脸,只怕北燕马上就会挥师转西,直接攻入大夏王都来,而大夏的兵力与北燕相抗衡,无异是以卵击石。 当然,如果大恒愿意两相夹击,那还是有赢面的,可是以大恒现在朝堂之上的风气,只怕他们只会袖手旁观,看着北燕大军踏碎大夏国门。 不如现在虚与委蛇,把他骗走以后,再与凤歌商量,她虽然年幼,但毕竟是储君,总比自已秘密派出使臣的效果更好一些。 拿定主意,李云清笑道:“这么大的事,哪能定就定的,女儿家亲,还要先相了人,再看生辰八字,跳大神求卜吉凶,最后才是纳礼问名呢。给我一点时间,我要考虑考虑。” 听李云清的话气已是有所松动,安西尔满意的点点头:“识时务者为俊杰,王爷不仅生得俊,而且还杰出的很呐。” 被不伦不类的夸奖一番,一点都不会高兴好吗! 李云清脸上依旧还是挂着温和的笑容:“多谢夸奖,贵使要不要留下吃饭?” “呵呵呵,不了,我还要进宫,告诉贵上,那几个人是自己在外面误食了野果而死,让大风堂把药庐的人放出来,再迟了,只怕人出来也废了。”安西尔大笑着离开。 李云清这才大大松了一口气,等安西尔离得远了,他才:“好了,你们出来吧。” 耳室里传出一阵叫骂,是李云阳:“你敢如此对我,我要砍你的头!” 然后是凤歌温柔的声音:“他是我的人,不给你砍。” 李云清忙进去看,只见李云阳站在关林森的面前,瞪着眼睛,眼圈红通通的,好像刚哭过,那样一点都不凶,倒是有一种很委屈很委屈的可怜模样。 “这是怎么了?我在外面一头汗,你们在里面好好的怎么也能闹起来。” 凤歌对关林森:“解了他的穴道吧。”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要点脸吧 关林森抬手在李云阳的肩头拍了一下,李云阳顿时又叫又跳,转着圈圈咆哮:“你们,你们一个个都合伙起来欺负我,我要告诉母后,我,我要把你们都砍了!” 方才他没直接冲出耳室来找自己算账,原来不是他不想,而是被关林森给点住了软麻穴与哑穴,李云清感激的看了一眼关林森,却不敢道谢,不然自己这位弟弟还不知道要疯成什么样。 “难道陛下真的相信,我与北燕有勾结,要害死你吗?”李云清看着激动的李云阳就问了这么一句。 “本来是不信的,可是他的那样真切,我,我当时就想问问你,你到底有没有背叛过我。”李云阳有些不好意思,方才他的大叫大闹,有一部分原因也是想要掩饰自己的羞愧。 李云清叹了口气:“陛下,明年母后就要还政了,到时候,整个大夏的江山都在你一人的肩上,如果还是如此这般,怎么才好。” “有什么怎么才好,你可以听北燕人的话,把我废了啊,把我杀了都行。”李云阳还在气鼓鼓的。 凤歌皱着眉,完全不明白他到底在生什么气,明明刚才了会相信李云清的,怎么这么快又变了。 “呛啷”一声响,李云清抬手从墙上取下悬着的一柄宝剑,拔剑出鞘,倒转剑柄,递在李云阳的面前:“陛下若不信,现在就把我杀了。” “哼!”李云阳转头不看他,嘴里嘟囔着:“你为什么要对那个北燕人那么客气,不就是想要放了药庐的人嘛,我也能放啊,大风堂听我的话,又不是听他的话。” 凤歌觉得自己一个外人站在这里听人家两兄弟傲娇闹别扭实在不合适,她笑道:“两位慢叙兄弟情,我先出去了。” “啊,对不起,公主请留步。”李云清连忙开口留下凤歌。 三人在厅里坐下,李云阳为了表示自己并不是一个只会耍脾气的孩,抢先道:“公主,方才你也听见了,北燕总想着把臭哄哄的那个什么神女送过来联姻,可见,联姻真的是个好东西,你看我大王兄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他刚才骂那个北燕人的时候,是不是嘴皮特别利落,跟你们大恒人也很像,我王兄时候就是在大恒长大的,对了,他身上还有一半大恒的血统,如果你将我王兄纳入后宫,一点都不会觉得不习惯!” 还以为他已经把这事给忘了,怎么又提起了,凤歌又开始揉起了太阳穴,她微笑着:“只怕你大王兄不愿意呢。” “有什么不愿意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聪明又可爱!” 凤歌的嘴角微微一扯:“可是我大恒国的皇帝,都是三宫六院的呀,我父皇除了有母后之外,还有四妃、九嫔、三十六世妇、七十二御妻、九十八宝林,一百零八采女……有很多人一辈见不到我父皇的。” 这一点,完全出乎李云阳的意料之外:“可……可是,我母后只有先帝一人呀,女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男人?这不合理。” “如果王爷入我后宫,那就是符太后那样的身份啦,他只能有我一个,但是我可以有三千佳……面首!” “这样啊……那大王兄的牺牲就太大了……”李云阳看着李云清,后者默默的看着他,眼神复杂。 “那,你还有没有其他的妹妹?”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真相是什么 “目前还没有,也没有正在怀着的妃,如果刚刚怀上的话,王爷到三十五岁的时候,我妹妹就可以嫁人了,要是运气不好的话,还得再等几年,我共有十五个弟弟,一个妹妹也没有,这事可能比较悬。” 李云阳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然后,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令李云清好想弑君的主意:“你的弟弟们有没有喜欢男风的?” 那场异常尴尬的联姻讨论之后,李云清催李云阳赶紧回宫处理释放关押在大风堂里的药庐众人为由,把李云阳赶紧给撵回宫里去,这才总算歇下一口气。 “快走吧,趁祖宗还没回来之前。” “你的祖宗又回来了!”李云阳的脸出现在门口。 李云清的神经陡然又绷紧,看着李云阳站在凤歌面前:“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你要取太后的七宝箱,那进太后宫便是,为什么要到我的清凉殿来?” “我昨晚一直留在这里,与王爷话,从来没有进过皇宫。”凤歌回答道。 “当真没有?” “没有。” 李云阳紧皱着眉头:“可是,昨天有一个跟你长得很像的人,偷偷潜入我的寝宫,我还以为是你,便没有叫人拿住她。” “跟我很像的人?”凤歌问道,“然后呢?” “趁着我上早朝的时候,她就跑了。想来翠心的事也是她做的,此女可恶,也不知到底是谁,竟在我大夏宫中生出如此多的事端。” 类似于这种毫无头绪的事情,凤歌一向的作法就是搁置一边,不去想它,也不去为它苦恼,反正,也是白操心,于是她笑笑:“听起来很难找到她呢,我也不便打扰太久,再不走,就来不及赶到今晚要住的地方了。告辞。” 着,她起身,唤道:“金璜。” 从遥远的不知何处传来了金璜的应声,可是过了很久,她才过来,凤歌原想着她是不是内急,一直蹲在茅厕里,等看见金璜的脸时,她先是吓了一大跳,然后忍不住笑出声。 金璜本来的模样虽不是绝世美女,但也至少是个清秀佳人,现在脸上那五彩缤纷的好像开了颜料铺似的,又黑又粗的眉毛斜挑着都要飞上天去了,眼皮上闪着浓重的蓝绿二色,好像被重重的打了,两坨浓重的胭脂堆在颊上,更可怕的是那张血盆大口,有正常人嘴的两个大。 “干嘛把自己画得跟妖怪一样,快把脸洗了,别出门吓着别人。”凤歌摇头,要出发了,还来这么一出,金璜跟李云阳一样,就是个疯疯颠颠的孩性格,这两人要是搁在一起,不定能把房给拆了。 “现在不能走。”金璜在凤歌耳边低声,“殿下没忘记阿芙蓉吧,那东西,只怕真的是屋里这哥俩,或是这哥俩的妈给大恒找的大麻烦。如果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将来贻祸无穷。” 这厢她们俩在话,那厢李云阳起驾回宫,临出门前还看了一眼金璜,实在是丑得惊天动地,吓得他没有勇气看第二眼,便离开了。 金璜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凤歌,凤歌摇头:“不行,太危险了。” “皇后娘娘付给我的钱里,就包括了面对危险的费用,如果不涉险,就查不出真相。我必须要去。”金璜难得的认真,“殿下,将来你是要做皇帝的人,打仗危险吗?救灾危险吗?派使节出使危险吗?捕鱼打猎采药危险吗?这些事,都危险,但是不可能没人做。殿下,你只要能看清,谁去做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性最高,就派谁去,而不是想着危险,就不让人去做了。” 凤歌想起太傅曾经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唯千万人,吾往矣。”没想到今天会在一个被画成大花脸,平时没一句正经话的金璜嘴里听见。 “我去了,不用等我,你们先走,到了住的地方先安顿下来,我晚上就到,给我点些好吃的。”金璜扔下这么一句话,很快就不见了。 李云清见凤歌站在院中,问道:“可齐备了吗?” “不,有个侍女不见了,要好好在城里找找。”凤歌向李云清行了一礼,便与关林森一同出去了。 怎么可能依着金璜的话,留她一个人在这西夏王都里独自面对危险,凤歌打定主意,一定要等金璜平安回来,然后再一共离开。 李云清望着她的背景,若有所思。 红芳阁还是一片冷静,想来是李云阳还没有下旨,记得红芳阁的众人是在都尉府里,那里出来的快,而且那夏侯勇,还是认王府令牌的。 担心红芳阁众人受苦,凤歌决定先去找夏侯勇,没想到她刚出来意,夏侯勇扬了扬手中的卷宗:“迟了,在红芳阁的后厨里发现了大量的阿芙蓉,引人上瘾,有个打荷的已经招供,那是老板娘让他放的,好让人不断想来吃,多贵都要吃。” “什么?”凤歌被这个消息惊呆了,真正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红芳阁里的人绝对不会做这种事!” “姑娘,就算你是王府的人,空口无凭也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已经搜到那些证物了!” 凤歌急切道:“不行,我要问问她们,是怎么回事!” “问不了了,她们现在已经押在天牢,等着三司会审。”夏侯勇摆摆手,“姑娘你就别折腾了,那么大一包阿芙蓉,若是落实了,必是死罪,逃不了。” 凤歌倒吸一口凉气,她有心要进宫再找李云阳,但是此时她却不能去。 此时大夏皇宫中,已经有了一个“凤歌公主”正在与符太后话: “我的那些弟弟们现在还,但他们的那些母妃们,哪一个是好相与的,一个个嘴上不,心里都想着怎么才能把我给弄死。若不是凌光叔叔照应,只怕活不到现在。”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密谋 “凌光,他现在还好吗?”符太后关切的问道。 “凌光叔叔的生意越发的好了,现在已有许多得力手下,也不需要他亲自出手做什么,只是,他时常还是会惦记着太后,我曾问过他,为什么要起名叫月黑堂,他,因为喜欢的人不在身边,哪里还有什么光,只不过是一片黑暗罢了。” 符太后微微笑道:“他还真是个长情的人,没想到,他的生意竟然做到公主这里来了。” “那是凌光叔叔有本事,对了,我想向太后娘娘讨个人情,能否将红芳阁的人放了,我想借着寒山铁骑的名头,一步步掌握军权。” “呵呵,想不到,公主年纪,已经想到这些了。” “那是自然,什么真命天女,什么尊贵血统,都是胡八道,为什么现在的皇位不是别人坐而是我凤家坐,因为不服的人都已经在阴曹地府了。” 符太后笑道:“没想到,大恒那样的文弱之地,也能养出你这样的铁血公主来。” 顶着凤歌脸的金璜昂首一笑:“都是被逼出来的,没有实力,别只是储君,就算已经坐上了皇位,也会被人拉下来,以后还要向太后娘娘多多请教才是,凌光叔叔了许多太后娘娘曾经的事情,太后娘娘在我的心中,便是那女神一般的存在,纤手定生死,皓腕镇八方,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他还是这么喜欢乱。”不知是不是错觉,符太后方才那低头一笑,竟然有一种少女的娇羞,单身狗金璜眨眨眼睛,认定自己一定是眼花。 “凌光叔叔问阿芙蓉的事情,能不能抓紧些,否则只怕来不及。” 符太后起身走向梳妆台:“已经好了。” 她的手搭上了七宝箱,那只箱看起来就像是一整块完整而光滑的铁,严丝合缝,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才是可以打开的地方,只见符太后的手指在某处轻轻一按,弹出了一个的突起,按在那处突起,左旋三转,右旋一转半,最后双手使力,盒忽然发出“卡”的一声,从中打开。 “不见了?!”震惊之余的符太后,震惊的吐出这三个字。 “凤歌公主”站起身来,望着那已空空如也的格,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太后寝宫如此戒备森严,谁有这本事拿走呢?” 符太后大怒,想要叫人进来,却被“凤歌公主”拦住,她低声道:“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可能的人。” “谁?” “太后曾经也见过,就是那个璇玑才女戈凤。” “她?” “不错,我与她在丰县相识,她她想要到大夏来看看异国风光,希望我能带她一程,到了之后,我们便分开,再也没有见过。戈凤身上穿有金丝软甲,想来也是功夫不差,又有璇玑才女之名,打开这盒,只怕不会耽误太长时间。” “她……她是何身份背景,为什么要偷芙蓉丹!” 见符太后已经深深的相信了这一点,金璜压低声音道:“她很有可能想要扶持我的某一位弟弟登基做皇帝,因此偷了芙蓉丹,想要以此为由,让父皇下狠手,将凌光叔叔的月黑堂尽数剿灭。” “好歹毒的女人。”符太后恨的咬牙切齿,若是璇玑才女就在她面前,符太后现在就能手撕了她。 金璜眼神变得阴挚:“太后不用着急,刚刚我才见过她,她收拾了行装,雇了马队,就算这会儿已经出了城,也走不远,她要走的是浮罗山那条路,今晚只能宿在山间的雅云山庄,那里别死三五个人了,就算是三五十个人,往山沟里一丢,很快就被野兽叼去了,倒也落个活棺材。” 雅云山庄,是宁王府的别苑,夏季避暑专用,这个时候,宁王既然还在王都里,那里自然不会有人,不过一间空屋,若是派了杀手晚上动手,完事了将地面用水冲洗干净,当真是神不知鬼不觉,世上就这么少了一个人。 符太后点点头,笑道:“公主年纪,没想到竟有如此狠辣的手腕。” “都是为了凌光叔叔,不,到底也是为了我自己,想好好的活下来,不想死在别人手上,那就只能抢得先机。”金璜悠悠一叹,这一叹中包含着她自己的真情实感,连神色都不需要伪装。 “对了,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太后可以同意。” “什么事?” “请太后把红芳阁的人给放了。” 符太后不解:“如果把她们放了,那又该如何坐实药庐的罪名。” “只要放了林青鸾、梁晶晶和黄雕就好,至于如何落罪,我已替太后想好了,只红芳阁伙计的薪水是根据当月的生意量拿提成的,客人点的越多越贵,他们的钱就越多,为此,他们在最贵的菜里下阿芙蓉,让客人吃上瘾,时不时就要来光顾。那三位老板对此事并不知情,但也要判他们三个失察之罪,打一顿,再封了红芳阁,就好了。” “想得倒是周全,但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们三个人原先是我大恒国一位极有威望的将军部下,忠心耿耿,那位将军死后,他们虽被编入其他营中,却抗命不从,星流云散在各处,好不容易积齐了三位,自然不能让他们在大夏留下,以他们的身份,绝不可能去北燕,那就只能回到大恒了,到时候,只要我略施惠,他们便会死心塌地来帮我。” 金璜嘴上这么,心里想的却是:“不然还能怎么办,我只是想让你放人,你还惦记着怎么坑药庐,问题这么多,真麻烦。” 没想到随口编的理由效果这么好,符太后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当下就命人去办这件事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尔虞我诈 刚出房间,凤歌迎面碰上了李云阳,她欠身行礼:“陛下。” 李云阳摆摆手:“守城有失,连累公主殿下今晚奔波,是朕的不是。” 几天前还是一张青涩不知世事烦扰的少年,经过今晚的乱局之后,他的心志已迅速成熟,虽然他不需要做具体的事情,但是大局的安排与人员调配,少不了亲自过问。 好在这些年符太后摄政,威重令行,官员们各司其职,李云阳巡视时看见众人脚步匆匆,但忙而不乱,忽然觉得这几年自己总是在暗中抱怨母后管得太多,不给自己机会,现在才发现,如果母后就此撒手不管,别是如何让这个国家运作起来,就连这的皇宫之内,他都无法管束。 他看着凤歌,觉得自己好没用,还不如这个自己三岁的女孩懂事。 做为一国之君,他不该让邻国的公主出去救自己的民。 做为一个男人,他不该让一个女孩带着那么少的人冒险。 做为一个十七岁的人,他不该让一个十四岁的人替他承担应该有的义务。 各种内疚、羞愧的情绪在他的脑海里盘旋交缠,凤歌看着他的表情,觉得他的样与自己每月都有一次的时候有点像,不由同情的问道:“你肚痛吗?” 李云阳尴尬地咳了一声:“殿下怎么还不睡?” “今晚的事情太多,实在是睡不着。”凤歌十四岁的生命中,自记事起,最刺激最跌宕起伏的一天,也就是母后与父皇祭祀天地,忽然三天提前回宫,要检查她这段时间的功课。逼得她左右开弓,双手同时临贴,旁边还有个宫女念指定背诵的文章,鸡飞狗跳了一夜,总算是交足了数,背熟了文。 还记得当初自己从母后宫里回来,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瘫在床上哼哼:“这辈再也不会这么忙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后世称这种行为“立FLAG”,现在则一般被称为“打脸”。 凤歌重重地叹了口气,听见身旁的李云阳发出同样的声音:“唉,好巧,我也是。既然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公主殿下可否有兴致与朕秉烛夜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凤歌便答应了。 站在御书房的门口,凤歌便看见铺满一桌,盖满一地的奏报,就好像刚才这里有狂风乱过一般。 “这……”凤歌看着李云阳,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呃……”李云阳完全忘记刚才是自己命宫女全部滚开,让他清静一会儿,然后自己又因为心绪暴躁难平,跑出去,导致根本没有人收拾房间。 在李云阳瞪了一眼近侍之后,不知从哪时涌出来许多人,太监宫女的手脚十分麻利,迅速将御书房收拾的干干净净,接着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御书房内只留下了四个伺候的宫女,为李云阳与凤歌奉茶之后,又像木头人似的,定定站在那里,连呼吸的声音都细不可闻。 “多谢公主救出大夏民,朕以茶代酒,敬殿下一杯。”李云阳端着茶杯,向凤歌举起。 凤歌笑笑:“都是邻国友邦,孤又在贵国叨扰这么久,帮帮忙也是应该的。” “若是殿下需要我大夏帮忙的地方,朕定当倾力相助。”李云阳的话语中充满着诚恳。 等得就是这句话,凤歌脸上波澜不惊:“那就先谢过陛下了。” 虽然她现在特别想马上拿出几百页的条约让李云阳给她签下,从特价武器供应,到商税减免,再到只准从大恒国进口食物和茶叶,总之有利于大恒国经济、军事等等的所有条约,都让这位皇帝陛下签个遍。 记得父皇过,没有签过的字,就是厕所里的纸,做不得数。当然那个时候的凤歌还不知道,什么叫“撕毁条约”,以及也没有学到“秦晋之好”这个成语后面的故事就是“退避三舍”。 虽然她不知道这些,但她知道不能急于求成,越着急,越会适得其反,关系,是要慢慢维护的,像西夏这样拥有大量矿产资源和厉害工匠的国家,求的是长远发展,怎么能只看着眼前利。 凤歌在心中对自己了许多道理,讲了许多先贤的故事,才将想要李云阳直接把西夏变成大恒国仓库的愿望给压了下去,期间,她的脸上始终只有一个表情:微笑。 见凤歌淡淡的笑着,李云阳知道她是不相信自己,不过,他与凤歌落的点不一样,凤歌是根本不相信国与国之间会有守望相助的友谊,连父皇为了躲谏官的日常唠叨都能把她给推出去当挡箭牌,还能指望人与人之间能有什么信任,有什么爱! 李云阳一脸认真与坚定:“朕即将亲政,今日相助之恩,朕必涌泉相报!” 哦…… 与这个不是很值得期待的事情相比,凤歌更想知道独孤怀信的事到底是不是他做的手脚。她故作不经意的提起:“如果不是独孤怀信领路,将王都里的防守弱点告诉北燕人,今日他们来得也不会这样快。” “不错!药庐世代承皇恩,独孤怀信竟然敢背叛朕!”提起这事,李云阳双眉纠结在一起,若是独孤怀信在他面前,只怕要被他当场手撕成一片一片。 凤歌点头:“但是,独孤过,死去的北燕使者体内,发现了只有太后寝宫才有的毒果……” 她话音未落,只听门口有人大喝一声:“放肆!” 此时,太监那尖厉的声音才响起:“太后娘娘驾到!” 李云阳忙起身相迎:“母后,怎么彻夜赶回来了?” 又斥责一旁的太监:“太后来了,你们怎么也不禀报!” 身着华丽宫装的符太后,气势迫人,她一步步走进御书房,扫了一眼李云阳,又紧盯着凤歌:“璇玑才女?” 感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连凤歌自己都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应声。 “听今晚璇玑才女仅带着十个人出城,便将我大夏被掳民救回?果然身手不凡。” 虽然这是夸奖的话,但是凤歌总觉得符太后脸上的表情可以被划入皮笑肉不笑的标准范例,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啊。 凤歌决定假装谦虚一下,看看这位太后娘娘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遂笑道:“并不是身手不凡,只是运筹得当罢了。” “到底是运筹得当,还有与独孤怀信本来就有所勾连,因此他才会这么给你面,你是想用这点恩惠,换取什么?是想得到免费的兵器,还是国中财富?” 凤歌虽然不知道她在什么,但一定是有人在她面前挑拨栽赃,还没等她想到应对之策,只见符太后声色俱厉,右手轻扬:“拿下!” 身后两个禁卫军上前,伸手便向凤歌的肩头抓去,待李云阳反应过来,忙大喊一声:“住手。”他急急起身,走到符太后面前:“母后,她是我请来的客人,为何要抓她?” “客人?在主人家偷东西,就算不得是客人了吧?”符太后冷冷道。 偷东西?李云阳疑惑的看着凤歌:“母后丢了什么东西?” “你的这位客人,潜入我的寝宫,偷了七宝箱中的东西,意图谋夺恒国皇储之位。” 李云阳忙道:“一定是什么地方弄错了,这位璇玑才女,正是大恒国的大公主,当今储君,凤歌殿下。” “她?公主?”符太后上下打量着凤歌,“看你气质出众,谈吐不凡……” 李云阳刚松了一口气,忽然听见符太后冷笑一声:“与公主长得也有几分相似,难怪敢冒充公主。” “什么?”李云阳瞪大了双眼,“母后何时见过公主?” “前天的早上,公主入宫拜谒,与哀家了好一会儿话,她提醒哀家,这位璇玑才女心怀不轨,哀家有好生之德,见她并未做出什么实质上有损大夏的事情,才迟迟没有对她动手,你王兄早就要将她送走,她却找出各种理由,拖延不走,终于等到独孤怀信引北燕兵破城,她再带人去救,白得一个大大的人情,皇儿,她有没有要你答应什么?” “没有,母后,你一定是误会她了。”李云阳依旧在为凤歌辩解。 凤歌心中却长舒一口气,好险,幸好她连一个要求都没有过。 “哼,想必是想放长线钓大鱼,打得好算盘。”符太后逼视着凤歌的双眼。 凤歌一双清亮的眸,定定地望着符太后:“太后娘娘,捉贼捉赃,既然我偷了东西,我愿意让太后搜查。”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是非难定 凤歌心中无鬼,坦坦荡荡,在符太后眼里看来却是另一重意思,她冷冷道:“不错,连你都知道捉贼捉赃,又怎么会把东西放在自己身上,你今晚为何出城,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宁王妃那些士兵将她们抓回营后,并未侮辱,只是关在营帐内不得离开。” “定是你与独孤怀信里外合谋,你偷了东西,他劫了人,你出城救人的时候,正好把东西给他,现在独孤怀信定然已逃向北燕,你身上当然什么都不会搜到。” 符太后的有理有据,最重要的是,此处是西夏皇宫,她就算太阳是绿色方形,每天从西边冉冉升起,也不会有人敢半个不字,凤歌自知此时已无法自证清白,不能再在这件事上纠缠太久,重点还是独孤怀信。 “独孤怀信在反叛之前,已查出那几个北燕使节死于朱果,而整个夏国,也只有太后寝宫中有,当初设定的三日期限未过,为什么要派出大风堂将药庐里的人都抓起来?莫非,太后有什么难言之隐?” 平日里,她绝不会对一国摄政太后这样话,但是现在她已经别无选择,一心想要亲政的李云阳还在这里,从他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特别想要摆脱太后执政的影,为自己立威,但是又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机会。 凤歌没有看李云阳,心里却在大声喊:“现在机会给你递过来了,要是抓不住,就别想亲政了,老老实实躺当一辈的傀儡吧。” 果然李云阳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使命召唤,他开口道:“母后所见的公主,必然是假。实不相瞒,那一夜,朕夜宿清凉殿之内,也闯入了一个与她长相十分相似的女,也想要去拜见母后,朕正要赶去上朝,让她稍等,不料回来之后,就没了人影,只怕就是此人将母后宫中的东西给盗了去。” 皇帝寝宫中曾经冒出过女人这件事,符太后闻所未闻,不由大怒:“半夜三更有女人跑进皇帝寝宫,竟然无人知晓,来人,将清凉殿当值侍卫与守夜宫女全部拿下!” 站在门外的禁卫军应了一声,脚步整齐的向清凉殿而去,李云阳大惊:“母后……” 刚想为他们求情,符太后便恶狠狠的瞪来:“还有你!半夜被女人摸到床边,为什么不叫人?” 李云阳的后半句话噎回了肚,他总不能告诉太后,因为“公主”母后偷了大恒国的东西,要把它再反偷回来,所以才出手帮忙,他更不能告诉太后,当初父皇临死之前,曾经悄悄告诉他一件事,那就是符太后的那个恒国丈夫并未死,而且在恒国也很有一些势力,如果在自己亲政之前,母后决定改立王兄李云清为太,那么,势单力薄的李云阳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此,他想着符太后的那个七宝盒里装着的一定是与前夫的信物,让人偷走了正好,让她彻底绝了与恒国势力勾连,把自己给弄下去的心思。 今晚他不是无法拦住凤歌出城,而是他需要救人以安民心,自己没这本事,又不想再让李云清立功,也不想动用只听母后的大风堂,因此凤歌这个外国人愿意出手,要的人又不多,当然是乐见其成。 现在凤歌被符太后指为窃贼,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他还想借着凤歌的身份,向国人力证与恒国才是友好邦交,以及自己已经得到了恒国未来储君的友谊。 虽然李云阳实在是没有自信一个能够让符太后相信的谎言,不过现在已是火烧眉毛,他决定努力一下:“因为公主曾对我,对王兄有好感,希望可以与大夏联姻,让王兄去恒国做皇夫大亲王,是朕舍不得王兄,于是当时没有答应。于是,在那天夜里,一个长得很像公主的人站在朕的床边,就要回去了,希望能在离开之前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朕想着女儿家娇羞,于是,也没有声张。” “娇羞……半夜三更摸到男人床边的算是哪门娇羞!”符太后对自己儿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朕身边的妃都是这样娇羞的。”李云阳言之凿凿。 符太后很想把他的脑打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无奈地挥挥手:“罢了,继续。” “然后朕,联姻这样大的事情,应该禀明母后,再告诉王兄,所以,她就,要来拜见母后。然后就上朝了,再回去人就不见了。”李云阳一气把后续完,凤歌听得直皱眉头,她猜到李云阳没实话,那个假扮她的人千辛万苦潜入皇帝寝宫,难道就是为了谈亲事?总不能是月老性转下凡来逼婚了吧? 她能想到,符太后当然也想到了,她一拍桌,指着李云阳:“撒谎!” “云清已娶有正妃这件事人尽皆知,怎么可能潜入清凉殿就为了联姻。就算未曾娶王妃,待她回到国中,一封国书过来,自然有哀家做主。你当时没有叫人,现在还替她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可见,她与你所谋相同。” 李云阳的心脏猛然跳了一下,母后怎么看出来的。 “,她到底想要做什么?”符太后步步紧逼,李云阳的谎技能暂时进入冷却状态,一丁点灵感都没有,张口结舌,脸涨得通红。 凤歌还来不及同情他,就已经听见李云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竟然除了凌波之外,还有女这么痴恋于我?”他笑着跨进门槛,向符太后与李云阳行礼:“拜见母后,拜见陛下。” “免礼。”符太后见大儿来了,神色总算好些了。 李云清站在符太后身边,笑着:“母后莫要为这些无聊的事气坏了身。”着,他抬起手,在场所有人都以为他要为符太后揉肩捶背,尽一尽儿的孝心,不料,他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劈向了站在一边的凤歌额头,凤歌的头发被掌风扬起,她不由倒退两步。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爱恨情仇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这是个偷学武功的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可惜这一声到底喊迟了,茶壶里的水,淅淅沥沥的从壶嘴里流下来,浇了他一头,看起来颇为狼狈。 冯爷也顾不得这许多了,他随手将脸上茶水抹去,看着凤歌:“妹,迷香这么快就解了啊?” “这种程度的迷香?”凤歌冷冷的瞪着他。 冯爷大笑,刚想放开关林森的剑,想了想,对着关林森笑道:“先好,我没有恶意,一会儿放开了它,你可别对着我捅过来。”着,便松开了手指。 “两位不要这么紧张嘛,来,坐下坐下。”冯爷笑着示意两人坐下。 关林森担心的看着凤歌,凤歌笑着摇头:“我没事,不必担心。”她转头看着冯爷:“你把柳姨怎么样了?” 听着这句火药味十足的话,冯爷不以为意的笑笑:“没什么,你应该问问,她把我怎么样了。有事就找我,没事就当我不存在,可怜我一个比七尺还多两寸的男儿,被她一个娘耍的团团转,还被你们一个黄毛丫头,一个臭恐吓……有没有天理啊。” 凤歌自动屏蔽了他的最后一句话,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前面那些哼哼唧唧的抱怨上,怎么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男人在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当牛做马,可惜那个女人却始终没有给他承诺。 若当真如此,倒也不必担心柳贞华的下落,既然是友非敌,凤歌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只不过她对方才冯爷竟然对她对迷香这件事耿耿于怀。 “是贞华托我在这等着你们的,本来一两天你们就到了,结果一等等了十天,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假冒的。贞华只是一对少年男女,男的武功很高,女的气质高雅,除此之外,什么都没。” 就……这么简单? 凤歌不相信以柳贞华在笼烟楼这么多年,连将两个人的特征描述清楚的能力都这么差,她投向冯爷的眼神又充满了怀疑,就好像他把柳贞华偷偷杀了又悄悄埋在土里。 “别这么看着我,好像在看十恶不赦的囚犯一样。”冯爷也看出凤歌眼神里的审视,他这把年纪的人,竟然被凤歌这样的丫头瞪了一眼,却有一种受到了巨大威压的感觉。 “她走得匆忙,也没多什么。”冯爷的神色尽是不满之色:“她一叫我,我无条件地马上赶来,她却这么多年来连个笑脸都没给过我。” 凤歌困惑:“那你还这么百依百顺?” “在有事的时候,她肯叫我,那是看得起我,给我面,你看她不叫张三,不叫李四,偏偏叫我,就是高看我一眼,对不对!”冯爷着着,脸上露出了一种乐陶陶的微笑,凤歌默默地想:“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挺和谐的。” 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是什么事会让柳贞华慌慌张张离开笼烟楼,连好好的描述一下两人的样貌都来不及?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芙蓉丹 倒退之时,她没注意到身后还有一只香炉,正青烟袅袅。凤歌的脚跟磕上香炉,身失去平衡,向后倒去,那香炉是青铜铸成,炉盖形状做成了博山炉模样,顶端尖尖,要是被它戳上一下,要是位置不巧,也是能伤人的。 李云清没想到会这样,愣了一下,再想去拉住凤歌,却觉得眼前有一道灰影如闪电一般骤然出现在面前,凤歌向后摔倒的运动轨迹被中止于一双有力而稳定的手中。 大夏皇宫里,怎么谁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符太后大怒,看着那个扶住凤歌,令她免于摔倒命运的少年:“你是什么人!” “大恒国大公主殿下暗卫,关林森。”少年不卑不亢回答。 符太后皱眉,方才李云清那一掌,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她,凤歌的确不会武功,然后,她转念一想,指着关林森,问李云阳:“你好好看看,那天潜入清凉殿的人是不是他?” “……”李云阳心中有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母后,朕还是能分得清男女的。” 凤歌听出他的呼吸声时急时弱,一定是刚才那一阵的奔跑让他的伤势有了反复,遍布宫室的巨烛将整个房间照得通明,凤歌看着关林森的脸,失血过多的他连嘴唇都透着苍白,看起来随时会倒下去,事实上,他已经快要倒下去了,苏醒后没多久,他便四处找寻凤歌的踪迹,听她竟然只带着了十个人奔袭北燕军营,还被追兵赶上,正在城外厮杀,他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就在他准备冲出王都的时候,凤歌已经回宫了。 她毫发无损,身后是李云清与金璜,一定是这两人将她接应回城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关林森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恼之中,身为暗卫,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刚才看见凤歌快要摔倒的时候,他不惜拼尽全力,赶在她摔倒之前扶住,不仅仅是因为职责,还有一种“见不得她受到一点点伤害”的奇怪感觉。 关林森没有话,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件,亮给众人看,一枚银质的六角牌,上面有一个浮雕般的图案,猛虎啸林图,这在大夏是可以获得最高礼遇的标志。 只有从大夏一次性购买各种兵器、防器、攻城器等等,加在一起超过三十万两银,才能得到这样一块六角牌,持牌人是大夏国最尊贵的客户,除了每次购物可以打九折之外,就算是大夏王室,见了持牌者也要客客气气。大客户,谁也得罪不起。 至今为止,这块六角牌也只发出过三块,一块在北燕亲王高玄武手中,一块在东宁丞相风行远那里,还有一块,关林森的曾祖父传给了关林森。 “这牌是贵国大行皇帝亲手赠予我曾祖父的,应当不至于连真假也分不出了吧?”关林森的气息紊乱,只是这么几句话,也分了好几段去,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他,他却回之一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接过,拿在手中,只见那只猛虎身旁镌刻着两个大字:关岭。 这两个字的确是先帝亲自刻下去的,符太后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无比怀念的摸了摸:“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一次先帝手泽。” “关岭的曾孙,为何会做了公主的暗卫?”符太后抬眼看着关林森,犀利的眼神直探他的心底,关林森一双黑琉璃色的眸平静无波:“因为想做,所以就做。” 站在一边的李云阳,在心中暗暗给关林森竖了一个大拇指,他早就想乾纲独断一回,然后在母后问他的时候,也这么酷酷的一句:“朕想做,就做了。”可惜,他也只敢在心里叨叨一下,根本就不敢真的这么做。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还给关林森:“看来,这位姑娘,当真是恒国公主了?” “是。” 符太后皱眉自语道:“潜入宫中的人,到底是谁?” “母后,到底是什么东西丢了?”李云阳十分好奇,母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宫里也放着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被符太后珍之重之,用寻常人打不开的七宝玲珑盒装着的东西,一定特别特别要紧。 “是一粒禁药。”符太后闭了闭眼睛,“是从阿芙蓉中提取出的精华,被称为芙蓉丹。” 丢的竟然是芙蓉丹?! 凤歌脸色微变,杜书彦曾经告诉过她,芙蓉丹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服用了它的人,会变得力大无穷,不知疼痛,最早制作出来,是想给士兵使用,打造出一支不知疲倦,也不知痛苦的战斗机器队伍,但是很快,这种药的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服用的人会渐渐丧失自己的意识,除了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厮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变成行尸走肉。 这种药是在大恒国最后一次大规模战争的时候,被研制出来,而最后一个使用它的人,是一队忠诚的黑甲军,他们以三百人之数,守住关隘要道,他们抱着必死之心,服下了芙蓉丹,以一敌百,拖住了近四万之数的叛军。而他们的结局也着实惨烈,叛军兵败之时,也是他们仅剩最后一丝清醒的时刻,他们为了保有身而为人的尊严,自刎而死…… 因此,凤歌对这药的名字就有深深的恐惧,丧失自我,多么可怕的事情。 “这东西,为什么会在大夏?”凤歌不解,大恒的太医院已经制作出了更好的可以提高潜力的药物,金璜偷去给关林森服下的就是这种药,虽然伤身,但至少可以休养得回来,又何必要用这么可怕的东西。 符太后面无表情:“那东西对哀家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药,只是一段与故人之间的回忆罢了。” 她没有再多什么,知道符太后曾经过往的人也都能猜到,她所的应该是与身在恒国的前夫之间的事情,也许这药就是她与前夫弄出来的? 不过凤歌也不能直接去问符太后,只得转移话题。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夜色深沉 “这药除了死士之外,寻常人要了也没用,难道,偷药之人,是北燕派来的?” “不是北燕人。”李云阳十分肯定的,“北燕女人身上有一股特别的膻臭味,与她们打吃的东西有关,朕只闻过一次,就受不了,而且北燕女人的五官又怎么会与公主长得那般相似。那个潜入清凉殿的女人,就是恒国人的长相。” 凤歌心念一动,想起了金璜,就在前天准备出发的时候,她发现符太后身旁的宫女,有好几个身怀绝技,也许偷她匕首的人就在其中,宫女好好的不会偷了东西还放在符太后宫里,她怀疑符太后与北燕人有勾结,于是要去找证据,还一个劲的催凤歌先走。 如果不是因为凤歌执意要等她回来,只怕这会儿已经到恒国了。 而且,在丰县的时候,金璜的确也曾经假扮过自己,当时就连自己都吓了一跳,能模仿一个人模仿的那么像,仅仅是容貌像,那是不够的,必须是气质与仪态都一致,李云阳见过自己,符太后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敢在他们面前冒充自己,那一定是与自己相处时间很长的人,才能模仿到位。 除了金璜之外,再也想不出在这地方,还有第二个人。 凤歌陷入沉思,李云阳以为她是累了,便:“这事也不着急,本就是宫中之事,与公主无涉,公主不如明天启程回大恒,也比在这里安全些。” “北燕使节团如何了?”凤歌问道。 “都在大风堂的牢里呆着。”李云阳有些得意,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对薛其锐下令,心里还有些紧张,生怕他一口回绝自己的要求,那岂不是很没面,没想到,薛其锐只应了一声“遵旨”,便带人去了金亭驿馆把使节团的人全给抓了。 符太后看着自己儿神采飞扬的模样,忽然生出一个念头:“这满脸压不住的得意洋洋,实在是太丢脸了……眼前的这个恒国公主才十四岁,论才智论沉稳,自己儿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不还是等他锻炼锻炼再亲政。不然大夏国的国运怕不是要终结在这个傻儿手上。可惜云清不是先帝的儿……” “来人,带公主去紫英殿休息。”符太后吩咐道。 凤歌提出希望请太医给关林森看看,他方才那样急速运功,只怕对身体会有损伤,李云阳连声催人去请太医,符太后看在眼里,她身为一个过来人,怎么会看不出自家的傻儿对凤歌是一种怎样的态度,只不过李云阳是大夏的皇帝,不可能入赘到恒国。凤歌是大恒的未来女皇,不可能嫁进夏国。 别胜新婚只是偶尔为之,长期异国肯定玩完。 李云阳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一直憋着没有把自己对凤歌的好感出来,而只是一个劲的想要撮合李云清,也真是难为他了,再给他一点时间,他应该可以成为一个好皇帝吧,符太后想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如果真的是这样,自己不惜犯天下之大不韪,也值得了。 太医经过一番检查,只没有大碍,给关林森又换了一次伤药,另开了一些生肌止血,理气补身的药方。凤歌这才放下心来。 “公主,婢带您去紫英殿。”宫女向凤歌行了一礼。 “紫英殿远吗?”凤歌问道。 宫女指着前方从花木中露出的粉墙:“不远,前方就是。” “那我一会儿自己去,现在我还想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始终放不下心。 宫女躬身道:“陛下有旨,令婢送陛下回宫,不敢不遵,婢在外等候。” 着便退后两步,再转身向门口走去,离开时还将门也给关上了。 屋里没有旁人了,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你觉得怎么样?” “属下无事。”关林森又恢复了公事公办的模样,这让凤歌感到很不开心,关林森在她的眼里是特别的,与皇宫里那些面目模糊的守卫完全不一样,同样,她希望自己在关林森眼里也是特别的,而不只是一个被保护的对象。 “如果把你派去保护别人,你也会这样拼尽全力吗?”凤歌莫名的试探了一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希望听到怎样的回答,如果不拼尽全力,那关林森就是失职,如果拼尽全力,她又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果然,关林森回答道:“尽我所能。” 凤歌撇撇嘴,也没办法怪关林森呀,干嘛要作死问这个问题,反倒把自己呕个半死。 一点点的失望加一点点的不甘,又加上一点点的娇嗔,还有一点点的少女的心思,让她犹豫了半天,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尽力就好,不必太拼命,虽然你现在还年轻,但是受太多伤,到老了就会全部找上门的。” 就这么几句话,还是宫中年长的姑姑时不时在她耳边叨叨,才顺嘴溜出来的。 凤歌感觉到关林森似乎在看自己,她忍不住望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琉璃似的眸中藏着深深的,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他的眼中清晰的倒映着自己的影。于礼而言,她不该这样盯着关林森的眼睛看,可她就是挪不开,那双眼睛通向他的心灵深处,他到底在想什么,他到底经历过什么,凤歌都很想知道。 可是,关林森却关上了那两扇窗户:“夜已经很深了,殿下也该好好休息。” 凤歌这才如梦初醒,看着他眼下的皮肤微微透出青黑色,也有些心痛,匆匆丢下一句:“你快睡吧。” 便逃跑般飞快的跨出房门,直到将屋门关上,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在一旁久候多时的宫女上前,手持灯笼前方引路。 凤歌慢慢走着,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看着自己,一回头,看见关林森房间的烛光刚刚熄灭。 不要想太多了,自己对他来,也只不过就是一个被保护的任务罢了。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明天,升起的又是一个新的太阳。 前提,是能看见的话。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攻城战(一) 符太后的手段狠辣的程度实在是大大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很快,一道圣旨便传遍了王都,圣旨上的内容实在是令人震惊,先是城中的达官贵人们知道了这事,接着,这消息如同燎原野火一般,袭遍了全城。 临街的茶馆每日里总是在黄昏时才开始热闹,现在刚刚过了午时,整个大堂之内便一片喧闹,伙计后脚跟打着屁股蛋,一刻不停的上茶添水,忙个不停,两层楼挤了个满满当当,别客座皆满,但凡是个能站人的地方,都挤得黑压压一片人头。 这等盛况,就连茶馆老板都没见过,鼎沸的人声吸引着外面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探头往里看,待听清楚是与药庐有关的事,好奇的人都忍不住走进来,打听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在八卦消息开始疯传的时候,谁知道的多,谁就成了众人瞩目的最中心,有个嘴快的伙,不知是哪位达官贵人家的仆人,消息来得快,他连带比划,唾沫星横飞:“哎哟,红芳阁那事你们知道吧,可不得了,攀扯出了一件大事啊,燕雀湖药庐被抄啦!” 此言一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他,周围的人都争着挤向他身边,七嘴八舌的问道各种问题,那伙非常享受这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恨不得把自己所知全部都出来,有个嗓门大的问道:“那药庐里的人呢?” “家都被抄了,里面的人还能落着什么好,都抓起来啦!而且啊,不是王城都尉府,是大风堂!大风堂的薛堂主亲自带人去的!现在那百十来人口,全都被拘在大风堂里,等着上头三司会审呢,指不定啊,就落个满门抄斩,一个不留!” 当下一片哗然,西夏百姓谁不知道燕雀湖紫金山那一大片山景水域都是开国太祖赐给药师一族的地方,别是被抄了,平时王公大臣想要进去,还得恭恭敬敬递拜贴过去。 谁能料想,不过百年,前几日还赫赫扬扬的药庐,竟然就落得被抄家的罪名,曾经连守门人都能傲视王侯的家族,全都成了阶下之囚。 又有人问道:“独孤药师下药毒死了那些个北燕人,抓他一个就是了,何至于将整个药庐也给抄了?” 那伙越发来了精神,踩着凳站上了桌,居高临下俯视着那片黑压压的人头:“嘿,你有所不知啊,那几个北燕人事,紫金山北边那一大片阿芙蓉花,才是催命的咒呐!听啊,朝廷里有人……” “快别了!”一个男的声音打断了伙的长篇大论,众人转头,却见是这间茶楼的王掌柜,他穿着蓝布长袍,圆圆的脸,一脸的皱纹,平时笑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待人一团和气,见之生喜,今日却是一脸的苦相,看着茶馆里这么多人,他将那伙从桌上给拉下来:“哎哟,这位哥,求你别了,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啊。” 被掌柜的这么一搅合,那伙也不再多什么,看客们三三两两散去,还有一些人低声在讨论着些什么。 茶馆靠窗边的位置坐着一男一女两人,完全不被茶馆吵闹的环境所影响,正是凤歌与关林森,凤歌此时出来,正是想打听一下关于红芳阁的事情,没想到,竟然闹得这样大,已经不仅仅是红芳阁的事,而是让药庐这样一个开国功臣家族落得这样下场。 从传言到真正的消息传遍王都,也只不过短短一个多时辰,符太后已颁下旨意: 独孤怀信意欲毒害北燕使者,破坏两国邦交,罪不容赦,收回太祖赐予药庐的燕雀湖紫金山,药庐中人,十岁以上,不论男女,皆斩。 十岁以下的女童官卖,充做乐伎,男童发配矿山,充为采矿人。 圣旨颁下,朝野震动,独孤怀信接掌药庐数年,与朝中大臣结交不少,但到现在,竟然没有一个人敢违逆圣意,替他上一句好话。 人情冷暖,由此可知。 坐在茶馆里的关林森依旧是端端正正坐如钟的风范,只是听着独孤怀信的遭遇,眼神变得幽远,凤歌从未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关心的问道:“怎么了?” 飘远的思绪被凤歌的话拉回来,关林森笑着摇摇头:“没什么,不过是想起一些往事罢了。” 不知不觉,天空满是浓黑色的乌云,云层中时而被电光打亮,轰轰雷声自天边而来,在人们的头顶上炸开。 瞬间,暴雨倾盆如注,街上行人纷乱的奔跑着找地方躲雨,原本就拥挤的茶馆,更挤了。 关林森转头望向窗外,只见京城的亭台楼阁,皆被隔在如瀑的雨帘之后,仿佛被时光掩去的往事,清楚而又不那么真切。 茶楼里方才闲了半日的唱曲妹此时敲着鼓开嗓清唱,却是一阙《南乡》: “泪咽却无声,只向从前悔薄情,凭仗丹青重省识。盈盈。一片伤心画不成。别语忒分明。午夜鹣鹣梦早醒。卿自早醒侬自梦,更更。泣尽风檐夜雨铃。” 那女声色凄婉,又衬着这样的天气,触动听者伤心事,出手打赏更大方几分。 凤歌猜到他心情不好想必与独孤之事有关,也许是触景生情,感怀身世,只是却不知道他的过往是怎样,一直以来,关林森都默默守在她的身旁,平时他连话都很少,整个人就好似完全透明,没有存在感,也没有喜怒哀乐。 可是凤歌从他偶尔闪现的眼神中看出,这个男人绝不像他表现出的木讷,在平静的水面之下,隐藏炽烈的火焰。 凤歌的心中忽然兴起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想要看一看这个男人灵魂的另一面。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凤歌发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有人彳亍而行,并未打伞,一身单薄灰衣被雨水浇得紧贴在身上,肩膀上的水渍颜色比别处更深一些。 当日初见之时,他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此刻却只是孤身一人,走在这样的雨中。 “他受伤了。”关林森也看见了他。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攻城战(二)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之前在黄沙客栈里曾经误会凤歌与关林森是劫道土匪,而与关林森大打出手的宇文寒涛。凤歌忽然想起关林森曾经过,西夏宇文家,也是只认王印,而不认王,与大风堂何其相似。 “宇文家与大风堂有何关系?”凤歌问道。 关林森也注意到宇文寒涛的出现,他低声道:“大风堂所做的事都是光明正大,打着旗帜,亮明身份。宇文家就不一样了,更像是皇帝的暗卫组织,监察官员,处理各种不便张扬的悬案。大风堂中也有宇文家的人,他们都忠诚于王权,因此,从未有过分歧,自相残杀。” “黄沙飞鹰一听就是土匪,难道也是不便张扬的悬案?”凤歌不解。 关林森也不明白:“也许是什么不能的大案吧?” 正在话间,宇文寒涛已经到了茶馆旁边,雨水将他的头发打湿,沾在脸上,他的右手紧握住长剑,慢慢向前走,待离得近了,凤歌看见他的双眼,那样一双空洞的眼神,与当时在客栈里那张神采飞扬的模样判若两人。 凤歌站起身拿起倚在桌边的油纸伞,向宇文寒涛抛过去,虽是心神恍惚,但宇文寒涛毕竟也是武学世家出身,在伞飞过来的时候,他本能的抬起手一接,握住了伞柄。 他低头看,是一把画着花鸟的粉色油纸伞,又抬起头,望着伞抛来的方向,凤歌这才注意到,把自己新买的那把女气十足的伞给丢了过去,不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宇文寒涛抬手将伞抛了回来,带着劲风“嗖”的一声,凤歌正犹豫自己能不能接得住,只觉有人影挡在自己面前,轻抬手臂,将那把伞接住,轻轻放下,凤歌觉得自己应该要弥补一下刚才的过失,于是将关林森的那把黄色粗竹油纸伞又丢了过去。 又被宇文寒涛接住了,这两去一来,倒是让宇文寒涛接起了不少精神,那双眼睛又恢复了一些灵气,他向凤歌走来,在窗前站定,笔直的伸出手臂,将伞递回:“不需要。” “这么大的雨,你又受了伤,会发烧的,我找人帮你包扎一下吧。”凤歌很认真的。 宇文寒涛没有话,转身就要离开,关林森突然开口:“大风堂斩星剑法。” 高瘦的背影忽然停下脚步,关林森又接着:“再淋上一会儿雨,你的这条胳膊就保不住了。” “呵呵,”在暴雨匝地的轰鸣声中,传来了自嘲的轻笑,宇文寒涛平视着前方:“我就是个没用的人,要这胳膊何用?” 语调中充满了颓丧与失落,凤歌道:“既然没死,就有用。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面对吗?” “谁我怕了!”宇文寒涛忽然转身,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凤歌,凤歌笑道:“天气这么差,不如我们找个地方,给你换身衣服治疗伤口?” 在医馆中,那大夫也从未见过伤得如此之重的伤口,皮肉完全被划开,露出里面的森森白骨,大夫一面处理一面:“哎哟,有根筋受损了,以后这条手臂,只怕恢复不到以前了。” 凤歌听着心中一跳,宇文寒涛的脸上却没有什么异样,只是平静的看着前方那面白墙,就好像大夫的不是他,伤的胳膊也不是他自己的。 处理完之后,大夫又开了许多药,了好些注意事项,例如不能吃刺激的东西、生冷的东西,这段时间也不要再让水碰了伤口等等,凤歌认认真真的听着,谢完大夫,就看见宇文寒涛伞也不打,径直走向屋外的雨中。 “等等。”凤歌拿着伞追上去,怎奈宇文寒涛身高腿长步快,眼看着就要出门,关林森身形如鬼魅一般掠到他身边,在他后颈轻轻一点,宇文寒涛顿时身一软,被关林森接住。 凤歌对目瞪口呆的大夫连连道歉:“对不起,我弟弟还,还不懂事,太任性了。”付完诊金之后,便赶紧离开,只剩下大夫一脸疑惑:“这人高马大的,竟然是弟弟?” 宁王府此时去不得,关林森背着宇文寒涛,凤歌在一旁撑着伞,三人回到客栈,凤歌想要一间上房,客栈老板陪笑道:“不巧,今儿上房全都满了。” “满了?生意这么好?我早上才退的房,现在又满了?” “是啊,你们刚退,就有人又给住上了。” 凤歌点点头,她想起隔壁住的是高真北,如果他还在的话,他应该愿意帮忙让他们待到雨停的。于是三人便上楼,凤歌刚想去敲高真北的房门,却听见自己原本住的那间房里,传来一声闷哼,那声音十分熟悉。 “这声音,听着像金璜?”凤歌向关林森投来询问的目光。 关林森沉默的点了点头,凤歌站在门外,轻轻拍了拍门,又叫了几声:“金璜,金璜?” 里面又变得无声无息。 过了许久,房门打开,走出的却是一个身材高壮的男,不是别人,正是高真北。 “你?”凤歌被他的身影吓了一跳,刚才那一声明明是个女的声音,怎么会是他? 高真北笑道:“昨儿绛仙楼客满,我便把人带回来了,你们有什么事吗?” 绛仙楼是本地出名的青楼,带回来的是什么人,自不必多,凤歌便不再问起房间里是什么人,想要借个房间,让宇文寒涛换身衣服,好好休息一下。 高真北带他们到隔壁房间:“这间也是我的,你们尽管在这里,我包袱里还有几件换洗衣服,可以给这位兄弟穿,只是可能长了一些,大了一些。” 岂止是长了一些大了一些,高真北的衣服穿在宇文寒涛身上,让凤歌想起了在路上的田地里曾经见到过的稻草人,它们都穿着宽大的衣服,被风一吹,“唿啦啦”的飘动着,赶乌鸦麻雀的效果极佳。 也不知高真北从绛仙楼带回来的是怎样的天仙绝色,值得他这大白天的也不停歇。自凤歌他们到隔壁歇下之后,那房间里再也没有传出什么声音,连话的声音都没有。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攻城战(三) 换完衣服后,宇文寒涛痛得根本睡不着觉,凤歌有心给他喂些醉春风,可是偏偏此时他那莫名其妙的傲骨又发作了,就是不肯用药,觉得丢人。 凤歌无法,见他痛成那样,也不是办法,便坐在一旁,与他话,转移一下注意力。 “宇文家与大风堂不是关系一直挺好的吗,你怎么会被大风堂所伤?”凤歌问道。 “哼。”宇文寒涛闭了闭眼睛,“没什么,只不过是对于效忠的对象,产生了分歧而已。” “不都是效忠皇权?能有什么分歧?” 宇文寒涛闭了闭眼睛,冷笑一声:“如今一位是摄政太后娘娘,一位是登基却未亲政的皇帝陛下,分歧?不是一般的大。” 原来如此,自古以来,凡有摄政之事的国家,都少不了闹出这么一场是非,无论是摄政王或是摄政太后,都被视为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至于皇帝,只不过是名义上的掌权人而已。 就看各家对皇权的定义如何了。 大风堂要依太后懿旨,将药庐中人斩杀,但宇文家接到皇帝旨意,要保护他们,但要命的是,李云阳不敢与太阳硬来,发的不是圣旨,而是秘旨,除了宇文家的家主和几个嫡系弟之外,再无人知晓此事,宇文家的人出动,与大风堂对抗,要将独孤家族人抢救下来,大风堂的人手中拿着太后手书懿旨,白纸黑字。 宇文家却不敢将皇上的密旨拿出来,这一旦拿出来,便会使得帝后对立,到时候江山社稷会变成怎样也难,无法理,只能硬打,大风堂的人数越多于宇文家出动的人数。 那一战,甚是惨烈,宇文寒涛假扮独孤怀信,引开大风堂追兵,真正的独孤怀信在宇文家几个弟护送下逃向北方。宇文寒涛中了一剑之后,又摔落断崖,所幸一路被崖上生出的树枝连挂几回,缓冲了下降之力,追兵一时来不及找到下来的路,他才有幸逃脱生天。 “原来是这样。”凤歌对这件事也不知该如何评价,人家大夏国的内政,自己也不便多嘴,只得嘱咐道:“那你好好休息,等雨停了,再回去。对了,要不要帮你往宇文家传个信?” “那就劳烦姑娘,替我告知家主,就,就宇文寒涛幸不辱命,已将独孤怀信送出国境。” “嗯,我记下了。”凤歌点头。 宇文寒涛实在太累了,伤重难支,终于沉沉睡去。 窗外的雨声伴着隆隆雷声,下得甚是畅快淋漓,凤歌起身离开,关上房门,让他好好睡一觉。 刚一出门,凤歌发现虎兴高采烈的趴在隔壁屋的门旁边,又叫又跳,不知道它激动个什么劲,她刚想喝止,门开了,高真北出来:“叫什么叫。”却发现凤歌就站在旁边,就在此时,凤歌发现屋里的床帐缝隙中半隐半露着女人的身体,床下……都是血。 难道高真北在房间里偷偷杀人了? 凤歌大惊失色,不由倒退两步,高真北向前一步,刚想解释些什么,关林森已挡在她面前,面露杀气,似乎只要高真北敢动凤歌一根头发,他便立下杀手。 “罢了,都到这个地步,见与不见,也没那么重要了。”高真北神色凝重,让开一条道。 凤歌急急迈了几步,走到床边,伸手猛然将床帐掀开,发现床上躺的不是别人,正是金璜,她身上未着寸缕,身上有数道新鲜刀痕,深可见骨,皮肉外翻,虽已上了金创药,但血不断涌出,将药粉冲开。平日活蹦乱跳,脸色如初绽桃花般鲜亮的金璜,此时嘴唇苍白,眼睛也失去了焦距,眼看着已是气若游丝。 她身上的刀痕与宇文寒涛身上的一样,凤歌手里拿着药膏,看着金璜身上那样的可怖的伤口,心中实在是害怕,虽然高真北早已将金璜周身看了个遍,但是,现在凤歌既然接手了,就没道理让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男人来做这件事。 上回在韩王墓给关林森上药的时候,关林森已经昏迷,无知无觉,而现在,金璜整个人还很清醒,凤歌每为她抹一下,她的身体就会忍不住颤抖,努力克制着不出声,脸上还挤出了一个笑容对着凤歌:“没事,就当是块猪肉,随便涂随便抹。” 凤歌寻了块手巾替她擦拭汗湿的额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也就是被十几个大风堂的人追着跑,真是太刺激了,我从来没想过,这辈可以跑这么快。”金璜得意一笑,又牵动了伤口,笑到一半,倒抽一口凉气“丝……” “你老实点歇着吧,别话了。”凤歌看着她那满是血迹的身体,心中一阵发颤。 金璜看着她:“你为什么还没走?” “你为我冒险,我岂能丢下你不管。” “你……”金璜闭了闭眼睛,“像你这么傻,以后登基当皇帝,可怎么办哟。大恒要亡了。” 凤歌此时也不想与她计较这等大逆不道的用词,没理她。 金璜又继续:“我依计划潜入皇宫,却遇上了一位大风堂的高手,奇怪的是,我当时明明顶着的是大恒公主身份,符太后贵客,不知为什么这个侍卫打扮的人,却对我直下杀手,我竟力不能敌,若不是遇上他,现在你只能到我坟前,替我上三柱香了。” 话得多了,金璜有些气力不继,喘息一阵才继续:“你要我传递的东西已经递出去了,看不出来,大恒原来在西夏皇宫也伏有暗线,真是,呵呵,李云阳那一晚上打几声呼噜,你都知道了吧。” ……并不是很想知道这种无聊的事情…… ———————— 金璜着着,眼皮也渐渐垂下,与隔壁屋里的宇文寒涛一样,因失血过多而昏睡过去,在睡过去以前,她用一种名为“传音入密”的内功,将一句话送入凤歌的耳朵:“心高真北,安西尔见了他,就好像老鼠见了猫。”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攻城战(四) “嗯。”凤歌应声,替她拉上床帐,便走出房门,便看见高真北关切的眼神:“她怎么样了?” 凤歌不动声色:“血止住了,现在已经睡着。” 高真北看了看两个房间:“两位伤患把屋都给占了,咱们还是下去话吧。” 夏日的雨来得急,收得快,此时已是云破天开,半边天空虽仍有几朵乌云,却被太阳镶上了一层金边,煞是好看,地上微凹处积起了的水洼,檐上残留的雨水间或落下几滴,激起的涟漪,荡漾开。被暴雨淋哑了的知了,被太阳晒干了翅膀后,又高一声低一声的叫成一片。 正是一派悠然的夏日午后景象,只可惜凤歌并无心情欣赏。 从一大早忙到现在,方才又是紧张,现在停下来之后,当真觉得腹中饥饿,叫了吃食,凤歌拿起一块肉,丢给虎,它叼住之后,径直往外走,也不知道是不是给哪个相好的献殷勤去了。 将肚填饱之后,凤歌方问起高真北是在哪里遇到金璜的。高真北是在礼部,北燕使节遇害之事,虽与他无干,但他到底是北燕人,关心一下本国同胞也份属应当,礼部鸿胪寺专司接待外国使节之职,因此他有心去问问,礼部就在离皇宫后墙不远的地方,他刚从礼部听了一通套话出来,就看见两道人影从皇宫高墙之上先后跃出,前一个人就是金璜。 “那个时候,她就一身都是血,一个姑娘家家的,看着实在吓人。”高真北摇头道,“这几天还真是接连出事,到底那毒药是谁下的,至今也没有查出来。” “林青鸾、梁晶晶还有红芳阁其他的人怎么样了?”凤歌忙问道。 高真北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人没事,都放出来了,但是,限期离开西夏境,终身不得复入。” “凭什么!”凤歌站起身,想要找严震天理论。 高真北不紧不慢将杯放下:“就凭,这是符太后的旨意,到目前为止,在整个西夏国境之内,还没有人可以违逆她的意思。” 符太后莫不是疯了吧?凤歌皱着眉暗想。 一天时间,发出这么多道懿旨,难道这是还政给李云阳之前的最后狂欢?红芳阁众人是绝计不会去北燕的,她们哪怕是去东宁,都得从恒国路过,而以她们的身份——逃兵,在恒国被抓住,那就是兵法处置,死路一条。 符太后为什么要将他们逼走呢?凤歌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符太后从什么人那里得到了一些信息? 得到了什么样的信息呢? 疑团实在太多,凤歌一时也想不明白,高真北见她那张脸都皱成了一团,笑道:“她们若能回去,对你来,是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凤歌只觉得是天大的灾难。 高真北笑而不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之后,转移话题:“这里可能快要打仗了,你们要尽速离开。” “打仗?为什么?”凤歌睁大双眼。 高真北将三个杯收拢在一起:“这,是夏;这,是燕;这,是恒……药庐自西夏开国以来就独得燕雀湖之地,得世人百官尊重,几时吃过这样大的亏,独孤怀信想要靠武力与西夏皇室抗衡,当然是找武力卓著的大燕,而不是找恒国帮忙。” “找恒国有什么不好!”凤歌不服气。 高真北笑笑:“找恒国干什么?用爱来感化西夏皇族呢,还是靠卖嘴皮的恒国文人把他们哭感动?西夏人与你们恒国人一样,没什么信仰,除了挣钱,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们愿意为之付出,还是动手最直接。” 听高真北的话中之意,便是独孤怀信背弃了他的国家西夏,向北燕借兵反叛了吗?凤歌虽然觉得独孤怀信这样就反叛了不好,但是,也很难评价他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原本,大恒也应该有此一乱。”高真北看着凤歌,“当初刘觥弈若是不愿束手就擒,坦然赴死,而是煽动军中向着他的人一同起兵造反,今日的大恒还不知是谁家天下。可惜,他竟然就这么死了。” 高真北一面着,一面摇头:“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真是太蠢了。” 提到寒山铁骑,凤歌也不知什么才好,只好闷着头不话。 “他们想的是,一已之私,绝不可动摇江山社稷之本,纵使帝王无情,然而百姓何辜?要受此兵燹之难?乱世人不如太平狗,寒山铁骑中的很多人奔波一生,就是为了能让百姓过上好日。为了这个目标,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纵是百死亦无悔。寒山铁骑的所有人,都愿意为了百姓而死,又怎么会因为自己名声被污,而将百姓卷入战火?” 凤歌惊讶的抬起头,一直都如同影一般跟在她身旁的关林森,竟然主动与高真北话,还了这许多。 “呵呵,有意思,原来你会话的,认识这么久,总见你跟在她后面不话,连个表情都没有,还以为你又聋又哑。”高真北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关林森。 关林森的神色已不再是原先那样的淡漠,他看着高真北:“他们不是蠢,只是有自己坚持的信念而已。” “你我们大恒人没有信仰,整日活得昏昏噩噩,不知追求什么,我告诉你,我们大恒的人,不靠什么神仙菩萨,也不靠什么天赐神迹,我们的信仰是仁义礼智信,是天地君亲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是知道什么叫大义什么叫尊严,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苦苦守护的坚持和自我,这就是骨气。我大恒人,自幼修身读书,他日治国平天下,也不比马背上的人差!” 凤歌被他的话惊住了,她从来不知道关林森嘴皮也如此了得,看来她的预感是没有错的,关林森绝不是如表面看上去的那样,他的灵魂深处,有不羁的火焰在跳动。 “哈哈哈!!!”高真北放声大笑:“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攻城战(五) 似乎憋了很久,关林森将想的话一气完,又恢复了原来那个木头人的模样,高真北将手中酒碗倒满,举碗对着关林森遥遥一敬:“这位哥豪气干云,是我失言,在此罚酒一杯,请莫见怪。”罢仰头一口喝干。 “不罚酒,你也没少喝。”凤歌看着高真北这种自我惩罚方式,摇头。 高真北笑着将酒碗搁在桌上:“嗯,那我用一个秘密与你交换,好不好?” “什么秘密?” “我只告诉你,别人不能听。”高真北压低了声音,还故作神秘的看了一眼关林森。 凤歌懵懵懂懂的当真靠近高真北,只听见他用气声低低的:“你挑了当年新打下来的花生米,与新鲜豆腐干同嚼,能吃出金华火腿的滋味。” 然后,他就坐直了身,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 “然后呢?”凤歌还在等着他的下文。 高真北一仰头,又是半碗下去,他反手抹了抹嘴:“这么大的秘密,你还不满意啊?两样这么便宜的东西,能吃出火腿的味,那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心知他这是在故意插科打诨胡八道,凤歌淡淡一笑,竟然一点都没露出生气的模样,高真北倒有些意外,以他对女的认识,被自己方才那般戏弄,还不得气得尖叫起来,自己身上也少不得要吃上两记粉拳,没想到这年纪的丫头,竟然这样不动声色的忍了。 以他多年的经验,这种女人不是没见过,她只是在积攒着怒气,等到了一定的时候,那怒气值爆炸出来,那可真是鬼神辟易,神仙难挡,高真北“嘿嘿”一笑,瞅着她:“生气啦?” 凤歌扫了他一眼,叫老板新鲜炒制的花生米与卤豆干,当真一同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滋味略有些像,认真品下来差得太远,若有一日你到大恒来,我请你吃真正的金华火腿。” 高真北左看右看,没有从她的眼中看出半分气恼,竟然是认认真真的在进行评价,这般气度,果然非常人。 原本计划今天离开西夏,不料却出了这么一档事,凤歌不能让金璜拖着如此重伤的身与她一同回国,只得在这里再多留几日。 “你独孤怀信要向北燕借兵来攻打这里?”凤歌捧着杯,手中的茶汤照出她平静的脸。 高真北点头:“所以,你们最好尽快离开,否则,只怕便走不了了。” “可是金璜伤得这么重,只怕受不得路途上的颠簸,从这里往边境而去,来回起码要五日的路程,再等等吧。”凤歌做出决定。 雨后的空气分外清新,凤歌来到红芳阁门前,曾经这里雅士云集,此时,却是大门紧闭,还贴着封条,门前分外萧索,就连路人都不想与这闹出人命的地方扯上关系,都绕道走,就算不得不走这条道的,都兜得远远的。 凤歌拿着宁王府玉佩,直入王城都尉府,询问被关押的红芳阁众人去处,被告知众人已被放出,限明日午时之前,离开大夏王都。 既然如此,他们想必是安全的,凤歌心下方定,又想起如果当真独孤怀信要打进来,只怕王都要遭殃,还有那下毒之事实在蹊跷,明明没有实据,符太后却那样迅速果断地下旨,好像是要掩饰些什么。 凤歌又回到宁王府,想要找李云清,告诉他独孤怀信可能要向北燕借兵,打进来之事,可是却扑了个空,李云清不在王府,下人也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 罢了,这种事情本也没有实据,空口白牙出去,反倒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时分,街上忽然传来一阵吹吹打打之声,好不热闹。凤歌转头望去,只见一队身着红衣的队伍,喜气洋洋的走在路上,一个身穿喜袍的年轻男端坐在黑色的高头大马上,身上斜绑着一朵大红花,满脸春风,掩饰不住的喜悦,原来是一队迎亲的队伍。 东方大陆除了北燕之外,西夏、大恒、东宁三国,嫁娶习俗基本相同,沿袭古代风俗,拜堂成亲都在黄昏时分,新郎骑马,新娘坐轿,有钱人家铺开十里红妆送女出嫁,就算没钱,也少不得陪些衣柜箱笼,以充嫁妆。 眼前这对新婚夫妻,看起来门当户对,不算十分富贵,也称得上是康了。 凤歌听着一旁有知道的街坊,这对夫妻原本就是打认识,青梅竹马,今日终于成了好事,也算是一段佳话。 看着那新郎脸上压抑不住的笑容,那是打心底里对即将开始的新生活充满了期待,轿中的新娘虽不得见容颜,但想来也是开心的吧。凤歌看着他的脸,不由的想到,将来自己不知道能找到怎样的郎君得配。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见前面人声鼎沸,她抬头才发现,这里正是新郎的家,街坊邻居都在这里笑着闹着,要看新娘,要闹洞房,新郎家的人向四周撒着果与糖果,孩们兴高采烈的一哄而上。 看着新娘下轿,她一身翠色,如夏日最清澈的山间湖水,衣饰华美,满头珠翠焕然,周身环佩叮当,手中持着一柄纱质团扇,遮着面容,莲步纤纤往院里去,凤歌早听大夏婚服讲究的是“红男绿女”,今日方才得见,不由好奇的随着跟了进去。 大堂之中灯火辉煌,新郎新娘相对而坐,新娘手中仍持着那柄团扇,新郎虽是坐着,那神情却是急得不行,恨不得马上就紧紧抱住新娘。 他清了清嗓,原本吵闹的大堂顿时安静下来,只听他朗声念道:“雾夕莲出水,霞朝日照梁。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良人复灼灼,席上自生光。所悲高驾动,环佩出长廊。” 一首却扇诗念罢,周围之人皆高声叫好,新娘却只是微微一笑,手中的扇纹丝不动,完全没有要拿下来的意思。 看热闹的人催促新郎赶紧再来一首,新郎抬头做思索状,信手拈来:“洛城花烛动,戚里画新娥。隐扇羞应惯,含情愁已多。轻啼湿红粉,微睇转横波。更笑巫山曲,空传暮雨过。” 又是一片叫好之声,新娘还是不肯放过,新郎却不以为意,不过眨了几下眼的功夫,又是一首:“婉丽花颜轻罗遮,姝色独秀珠玉奢。玉腕纤纤持绡扇,挥却彩云见嫦娥。” 新娘的手缓缓放下,对着新郎嫣然一笑,当真是满室生辉。 “婉姝真是好性儿,只三首便放他过关,要是我呀,不给我凑齐九九八十一首,休想。”一旁的姑娘娇笑着。 “八十一首?你不急,可是要把新郎给憋死了。” “哈哈哈。”两人笑成一团。 新娘却扇之后,已算礼成,大宴宾客,这家人的确殷实,摆了几桌流水席,供往来的路人享用。新娘与新郎在里间招呼着亲朋好友,端得是喜气洋洋。 从大堂走出来的时候,凤歌脸上也带着笑容,忽然,她听见空中传来异响,刚想抬起头看看发生了什么,身旁的关林森大声叫:“心。” 她便被人揽住腰肢,提着蹿出三丈有余,接着扑倒在地,有人压在她身上紧紧护住。 新房的屋顶上爆出一道如白虹贯日火光,巨大的金色光芒轰然一声爆发出来,一支粗如儿臂的钢箭自苍穹落下,横蛮的破开黛瓦,钻入屋中,顿时响起一片撕心裂肺的呼喊。 箭名“飞虹”,是一年前大夏人开发出的一种强有力的攻城武器,卖给了北燕,没想到初次使用,竟是用在了大夏王城。 接着凤歌被扶起,身边已是一片纷乱的脚步声,前来道贺的宾客,看热闹的路人,尖叫着四下奔逃,方才里屋中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现在已被一片地狱火海所包围。凤歌分明看见,在即将倒塌的大屋之内,那一身翠色礼服的新娘紧紧抱着手中的人,一动也没动,她身旁早已空无一人,就在她的头顶,房梁在熊熊燃烧。 凤歌心下着急,转头看了关林森一眼,关林森几步便跃进屋内,发现新郎的胸口已被贯穿出一个大洞,早已气绝身亡,他想要拉起新娘,可是新娘却紧紧的抱着新郎,不肯松手。 一个女流之辈的力气竟然可以如此之大,让关林森也无法让她放手。 火焰越烧越烈,那根大梁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很快就要被烧断了。关林森手腕用力,将新娘与她怀中的新郎一并抱起,腿上用力,奋力冲出被大火包围的新房。 就在他将要冲出大门的一瞬间,房梁塌了,带着熊熊烈焰的巨大梁柱从高处砸下来,发出一声巨响,碎木上带着的火焰四溅,落在新娘的手背上,烫得她一惊,疼痛将她从巨大的哀伤打击中唤醒,她如梦初醒一般发现自己的处境,看着手中已死去的新婚丈夫,发出了凄厉的惨呼。 关林森呢?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攻城战(六) 凤歌感到心脏狂跳,她疾步冲过去,关林森正艰难地扶着门框要站起来,凤歌这才松了一口气,却发现他的头发有一截被烧糊了,方才那根房梁巨木落下来的时候,他虽然闪过要害,但后背与左腿仍不可避免地被重重砸了一下,他看着凤歌紧张的样,挤出一个笑容:“没事。” “这叫没事!”凤歌眉头紧锁,一个深深的川字纹在她的眉间。 就在她声音未落之时,别处又传来了连续不断的炸裂声,凤歌抬起头,带着火药的钢箭,如同最灿烂的流星一般,划过浓墨般的大夏天空,让整个王都亮如白昼。 街上惊慌的人们杂乱的发出同一个声音:“北燕人!是北燕人打来了!” 骤然的变故,让太平了许久的西夏人不知所措,他们已经和平太久了,长久以来,他们对于战争的概念就是又是发财的好时机,这一批可以砍破所有重甲的刀剑做出来卖给北燕人,那一批可以抵挡住所有刀剑的重甲做出来卖给大恒人,大夏只需要坐壁上观,做生意收钱就可以了,从来没想过,自己也有会被拉入战火,成为交战对象之一。 就在第一波远程攻击结束之后,四边守城的士兵吹起了特制的铜号角,那富有穿透力的尖利声音,给原本已惶恐不安的大夏王城,又添了一份恐怖的气氛。 新娘犹自抱着新郎哀哀哭泣,可是凤歌却没有时间留下来安慰她了,客栈里还有重伤昏睡的宇文寒涛和金璜,必须回去找他们,将他们转到安全的地方。 回到客栈,发现老板与伙计都已经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去了,整个客栈连灯都没有点,黑漆漆,只能靠着街上的亮光勉强看清桌椅与台阶。 “你在这把伤口处理一下,我上去看看。”凤歌不由分,按着关林森的肩膀让他坐下。 高真北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凤歌上楼先去探视金璜,发现金璜居然不见了,隔壁的宇文寒涛也不见了。凤歌有些惊讶,转念一想,也许是方才飞虹箭袭击的时候,高真北就已经将他们带去安全的地方了,她又匆匆跑下来,关林森已用随身的火折点亮了烛台,昏黄的烛光下,关林森的腿上一片青紫色,其余之处没有伤到。 “属下确实没事,殿下不必惊慌。”关林森将裤角放下,冲着凤歌一笑。 凤歌摇摇头,看着他:“不要骗我,你这可是重伤,至少得四五个月才能好。” “看着厉害,其实只是被轻轻砸了一下,最多七八天,连淤青都不会留下。”关林森笑道,想着凤歌兴许是从来没有受过伤,有些大惊怪了。 凤歌欺身压向关林森,把他吓了一跳,凤歌却只是挑起了一缕他的头发,被从中烧断,生生短了一截,卷曲缭乱,还隐隐散发出焦糊的气息:“头发想要恢复原样,没有四五个月,哪能长得出来。” 原来的是头发,关林森不由莞尔,没想到这个严肃认真的大殿下,也有会笑的一面,他的笑容刚展开,又敛住,街上再次传来惨叫,城中百姓无不四散奔逃:“城门破啦,北燕人杀进来啦。” 被压紧实的黄土地被脚步声震动,关林森拉着凤歌刚要出门,就看见对面的茶楼顶被飞虹箭射中,就在下午时还高朋满座,听人着城中的八卦消息的茶楼,摇晃了几下,接着,便分崩离析,轰然倒下,变成了一片废墟。 一个女人没命的向前跑,可是她身后的黑影越来越近,那高大的黑影手中所持的巨刀落下,将她劈做两半,残躯高高的飞旋起,正落在关林森与凤歌的脚下,关林森本能的闪身挡在她的面前,伸手挡住她的眼睛。 此时的凤歌,早已不是那个见了血哇哇大叫的公主,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再次面对这样的血腥场面,她也能冷静如初:“先进客栈。”着,便退回门内,关林森将大门关上,心知这样的门绝挡不住北燕人的一刀,他便拉着凤歌往厨房去,那里杂物众多,这里又黑,一时也搜不出什么。 关林森与凤歌躲在引火用的草垛后面,听见街上传来男男女女的尖叫惨呼,还有北燕人张狂的大笑与长啸,这是凤歌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什么叫战争的残酷,什么叫绞碎血肉的战争之刃。 现在她脑中唯一想着的就是幸好这场战争不是发生在大恒,大恒的百姓不用受到这样的苦难。听着街上传来的如同地狱一般的声音,凤歌紧紧握住了拳头,心中暗暗发誓,若是此次能侥幸逃生,回国之后,必彻查寒山铁骑之事,必复武将辉煌,必让大恒军力足以让北燕不敢轻易言武! 想到这些,她的身微微有些颤抖,一双有力的手轻轻覆在她紧握的拳头上,关林森低语:“殿下别怕,有我在,必以此性命护得殿下周全!” 想来是关林森感觉到自己的身在抖,误以为她在害怕,凤歌心中一暖,刚想对他句话,却听见大门那里传来了,木头破裂的声音,是大门被人用利器砍开了。 伴随着木头落地的声音,还有一个女的尖利叫声,男人不怀好意的笑声,一声闷响之后,传来了什么东西被甩在桌上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布料被撕开的声音,女的叫声更响。 起码有三四个北燕人,他们用言语戏侮着那个女,女叫骂不止,然后其中一个北燕人不知怎的痛呼了一声,可能是女挣扎时刚巧打中了他的命根,其余几个北燕人反而哈哈大笑的嘲笑他被女人打中。 那个男人恼羞成怒的骂着,一记响亮的耳光声之后,女的声音便听不见了,接着是那几个北燕男人商量着谁先上的声音。 只是听一听,凤歌便觉得无法忍受,她此时只恨自己身无武功,也无利器,她也不想再让受了伤的关林森出手,就这么听着,她的心都快要滴出血来。 “你藏在这里,千万别动。”关林森忽然从稻草垛后站起来,拿起他的剑,悄悄从杂物间摸黑出去,他觉得背后有人,回头,却是凤歌。 “你来做什么,危险!快回去!”关林森用气声着,语气急促。 凤歌也低低的道:“若是你有个闪失,我又岂能在这样的地方活下去,放心,我有金丝软甲,还有天水碧,不会拖累你的。” 关林森深知此时劝她也是没有用,话多了,或是推推搡搡,惊动了大堂里的北燕人反而不好。 “跟在我后面。” 两人借着黑暗的掩护,摸进了大堂,关林森拔剑首先将在那女身上律动着的北燕人砍了个对半开,又是一剑,将站得最近的北燕人砍伤,另外两个北燕人的重剑与砍刀同时向关林森落下,关林森与这两人缠斗在一处。此次攻城的北燕人装备精良,身着重甲,此时却为了寻欢作乐给脱了,这给了关林森极大的帮助。 只听“轰”一声响,客栈里的砖墙被重剑劈出一道裂缝,关林森的脑袋就险险的擦着重剑而过,北燕人天生一身蛮力,关林森却游刃有余在两人之间盘旋,凤歌看着三道黑影纠缠在一起,揪心不已,有心相助,却又怕失了准头,误伤关林森。 刀光剑影中,他颀长的身影闪转腾挪,北燕人哇哇大叫,手上兵器使得越发急,三人同时向关林森砍来,瞄着的就是关林森的脖、胸口、大腿三处要害,他向后跃,背部却碰上了一堵结结实实的砖墙,这正是刚才三个北燕人合力设计的结果,他们得意大笑:“去死吧!” 关林森眼色一沉,身忽然跃起,北燕人没有注意到墙边竟然搁着一张凳,关林森一脚踩上去,飞起一人多高,跃出包围,无辜的砖墙同时挨了一刀、一剑、一锤,碎砖落了一地。 现在大开空门的是他们,关林森挽出三朵剑花,在他们的身上绽放出了血红。 关林森扭头去看凤歌,她正从地上捡起被撕裂的衣服盖在那妇人身上,关林森两指按在那妇人脖颈侧的皮肤上,触手一边冰冷,手指之下,没有一点颤动。 “她已经死了。”凤歌抬头看着关林森,出乎意料的平静。 “殿下……你,害怕吗?” 凤歌平静摇摇头:“害怕,有什么用。”她望着客栈外。 被冲天火光照得通明的客栈门外,静静的站着五十多个北燕士兵,他们身着重甲,手持兵器,其中还有数人端着劲弩,弦已拉满,只需轻轻扣动机簧,便能将凤歌与关林森二人射成刺猥。 北燕人忽然让出一条道,一个身着白色重甲的北燕人从后面缓缓走出。 关林森按下方才激战时被伤到的几处疼痛,不动声色的挡在凤歌面前,虽然他知道,这样的弩箭,绝对可以将他射成一个对穿,再刺进凤歌的胸膛。 凤歌站在他的身后,看着面前站着的北燕军团,脸上波澜不惊,似乎完全没有将生死放在心上。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攻城战(七) 攻城战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只有远处还不时传来一阵惨叫,不知是谁又死于非命,天上那一轮明月仿佛也不愿见人间惨剧,拢起满天乌云,将天幕再次遮了个严实。火光冲天,将天空也染成了血一般的颜色。 白甲人看着躺在地上已成了一堆死肉的北燕士兵,又抬头看着关林森,眼睛里射出迫人的寒光:“他们,是你杀的?” 关林森没有回答,右手握着的长剑被鲜血浸染,还有一滴一滴的红色顺着剑刃落在地上,刃上在方才的车轮战之下,已有了明显的裂痕,剑身被血色沁染,形成一条条诡异的花纹。 那名白甲人看着关林森,眼中满是不屑:“他们都是我大燕军中猛将,看你瘦得如同山中猴儿,到底是用了什么下作的手段才害了他们性命?” 关林森冷冷一笑:“就凭他们,有什么资格让我动脑去想手段。” 白甲人手一挥,重甲军士慢慢上前,关林森将手中长剑一摆,准备迎战,他微微侧过头:“地方太,不如上楼观看?” 话里的意思,竟然是把这场生死攸关之战视为一场娱乐表演,丝毫不放在心上,白甲人眼神阴鸷的望着他,这个恒国的少年,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 凤歌应了一声,提起裙摆,转身上楼,白甲人看着关林森:“心你的相好的跑了。” 楼上的脚步声进了房间又复出,凤歌抱琴而出,她悠然坐在楼梯上,置琴于膝,玉手轻拂,丝弦铮然而响,宫商角徵羽,泠泠七弦竟隐隐含有风雷之音,正气浩然直冲胸臆,正是古琴名曲《风雷引》。 关林森嘴角微微上扬,逼视白甲人的双眸,白甲人被他眼神里的讥笑刺激,喝令道:“活捉他,赏银一百两!” 数十重甲军士齐步上前,高大的身形如铜墙铁壁,手中铁枪比关林森手中长剑还要再长出一大截,他们不需要做任何的动作,只需要一步步走过来,便是坚不可摧的碾压对方士兵的利器。 令他们万没想到的是,关林森不仅没有像寻常人那样向后躲,反倒是快步迎上,踩在大堂木桌上,借力跃起,手中长剑向下挥去,正正砍中其中一人头盔与铁甲相交的缝隙之中,鲜血四溅,就这样丢了性命。 其余铁甲兵见同伴身亡,嚎叫着挥动长枪,向关林森刺来,关林森瞬间又平地弹起,足尖踏住一杆铁枪,借着长枪尖上的上扬之力,整个人也腾空跃起,不料此时,竟有一面满是利刃的铜向他兜头罩下,若是被这铜罩个正着,就算不为那利刃所伤,也会被束了手脚。 关林森伸出长剑,铜顺势绕于长剑之上,他手一抖,便将这张要命的缠于剑上,只是此时,那剑发出不堪重负的一声,陡然碎成片片晶亮,落了一地。 重甲士兵见状狂喜,一拥而上,有心立功得那一百两的赏银。 关林森就地一滚,落在先前杀死的北燕人身边,取了北燕人身旁重剑,展开身形再战,重剑的重量与宽度皆多出他惯用的长剑一倍有余,用起来十分不顺手。 挥动几下,已牵动胳膊上先前的伤口,凤歌坐在高处看得分明,他的袖上又缓缓晕开了一抹深深的水渍。手中的《风雷引》转音改调,已换成了《将军令》。 关林森悄悄从袖中暗袋取出一粒药丸,嚼碎咽下,双手握紧重剑,迎接下一轮的攻击。 正在此时,白甲人手中拿出澄黄色机关管,遥遥瞄着关林森,扣动机簧,关林森全神贯注对付面前的重甲士兵,一时未察觉到白甲人的动静,待发现时,只来得及将身向后急仰,一招“金刚铁板桥”,那颗带着火焰的霹雳弹擦过他的头发,打在墙上,发出一声巨响,结实的砖墙也被炸出了半圆形的痕迹。 关林森手握重剑,大喝一声,手腕轻动挽出令人眼花缭乱的剑花,重甲兵们举枪相迎,关林森手中的重剑被他使得轻灵非常,剑光森然,重甲兵明明接住了那一剑,手中还能感觉到被巨大压力砸下的震动酥麻,可是下一刻,重剑竟然就砸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重剑之上带着无限的力量,关林森将全身真气蕴于掌中,被重剑劈中的人感觉到剧痛从胸口的骨骼经脉传向全身,连串脆响,被重剑劈中的人,甲衣完好,未见破损,人却已颓然倒地。关林森一剑一个,快如闪电,身手敏捷,包围着他的其余士兵看着自己的同伴一个个莫名倒下不起,不由骇然大惊。但北燕民风从来彪悍非常,越是危险,越是能激发他们的热血,当下不退反进,众人齐上,将关林森包围了水泄不透,虽是靠近关林森之人皆难逃伤亡的下场,犹自悍不畏死,前赴后继。 天空中的阴云又隐隐现出电光,雷声隆隆,躺在关林森脚边的人越来越多了,远处有一个北燕人匆匆赶来,右手捂在胸前,向白甲人行礼:“雅克查将军,王询问您是否已经找到大王的下落?” 雅克查摆摆手:“先前探查到大王就住在这间客栈里,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抓住这恒国猴,逼问出大王的下落。” 传令兵疑惑的看着他的侧脸,雅克查只是阴笑不语。 连续不断的激战,关林森周身已被鲜血浸透,北燕人的血,他自己的血,混在一处,难以分辨。关林森连续使用真气,早已损耗过度,汗透重衣,而且这重剑着实过重,用起来实不称手,挥动之间已有片刻的凝滞,再纠缠下去,只怕当真要死在这里。 关林森并不怕死,但是,他却不能死,耳畔琴声未绝,提醒着他,他手中握着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性命。 又是一轮进攻,重甲兵同时出手,从上中下三路将他的退路牢牢封死,与时同时,雅克查手中的机关筒已填装完毕,这一次机簧响动之后,有三颗霹雳弹呼啸而出,直向关林森胸腹要害奔去。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攻城战(八) 若是避开霹雳弹,就避不开铁枪,尖锐的锋刃从腿上划过,冰冷的麻森之后剧痛。关林森咬紧牙关,再次纵身跃起,重剑挥动,砍倒数十铁甲兵。 关林森也付出代价,右肩与左腿皆被霹雳弹炸个正着,腿上被铁枪划过的伤口,血迹淋漓。常人到此时,只怕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关林森却依旧站定如松,抬首顾盼,无限意态风流。 看清关林森如血人一般站在那里,雅克查不由大惊,他深知霹雳弹的威力,真正是中者死,擦者伤,不仅是皮肉之痛,更会伤及内腑,在阴暗之中,看不清关林森脸色如何,只见他身形一晃,站立不稳,眼看,便要跌坐在地。 剩下的重甲兵们见状,喜不自胜,扑上前去,关林森的身影被他们挡得严丝合封,一点都看不见。 雅克查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笑容还未展开,便听见轰然一声,那些压在关林森头上的重甲兵,如同被炸开似的,飞起半人多高,又重重砸在地上,翻滚哀呼。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雅克查大吃一惊,定睛一看,只见关林森站定如松,意态悠然,缓缓抬起右手,指着雅克查,食指勾了一勾,眼神中充满着轻蔑。 雅克查拔出佩刀,大喝一声,迎将上去。 方才分明已经精疲力尽的关林森,此时像换了个人似的,全身好像有用不完的力量,手中一柄重剑被他使得轻灵精巧,锋芒毕露,招招不离雅克查要害,到此时,雅克查不由得怀疑,关林森到底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类,他打了这么久,又受了这样重的伤,早应该已经支持不住了,为什么他还站在这里,为什么他手上的重剑一点都没有慢下来? 如果不是因为雅克查行军多年,已无数次面对武勇过人的对手,只怕他此时也会败在关林森的重剑之下。 关林森表现出来的超出常人的力量与能耐已经让雅克查心中生出了畏惧。 雅克查挥刀与关林森交错而过,分明感觉到刀锋深深砍中他的侧腰,那种刀刃嵌入人体时的手感,他此生体验过无数次,绝对不会弄错。 本以为关林森会就此倒下,失去战斗力,没想到,他竟然还站着,不仅站着,关林森手中的重剑,也已劈在了雅克查的左臂之上,那条胳膊带着鲜血飞上空中,又重重落在地上。 “一刀还一剑,公平合理,你为什么要瞪着我?”关林森平静的看着他。 “你不是人,你是怪物,你是怪物……”雅克查倒退数步,站在他面前关林森,脸上满是血污,犹自笑着,如果地狱有勾魂使者,那一定是长成他这样的。 耳边的琴声肃杀,更将此地的血腥气氛提升了不少,这个女人,一定是妖女,这琴声,是妖术!这个男人被琴声控制了,所以他才会不知道痛,不知道后退,不知道害怕…… 雅克查一步步退出客栈,右手将身上衣物扯烂,撕成布条,紧紧包扎着断臂,接着从随身袋中取出一物,放在嘴中,尽力吹响,尖利的唿哨声响彻了王都的夜空,那是北燕人的召唤哨,只要吹响,周围的北燕人都会向发出声音的地方集结而来。 只要进攻王都的北燕军队有三成被召唤来此,便是关林森有三头六臂,也难敌数千重甲兵的长枪。 等了许久,久到雅克查以为自己是不是已经被北燕军队开除的时候,终于,从遥远的长街那头,传来了整齐的跑步声,那是久经训练,才能跑出的整齐划一的步伐。 雅克查大喜,他转头望向脚步声传来的地方,黑暗中,有数不清的人影向他这里跑来,雅克查望着关林森,他咧开嘴,得意地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你死定了。” 忽然,雅克查脸色大变,无数尖厉的破空之声呼啸着,直奔着他的方向而来。 箭雨组成的乌云,遮蔽了天空,所有箭枝指向的目标只有一个人——雅克查。 直到被射成了刺猬,雅克查都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是按着他的意愿进行的,只不过,出了一点的意外:来的人不是北燕人,而是西夏人。 关林森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凤歌手中一曲未完,便将古琴搁在一旁,急急拾阶而下,想为关林森处理伤口,不料此时地上还有一个未死透的北燕人,爬起来,举起长枪便向凤歌刺来。 若是被这一枪刺中了,凤歌必死无疑。 可是关林森却动也不动,还是那样静静的站着。 赶来的西夏人群中有人倒抽一口凉气,只当凤歌死定了。 凤歌柳眉倒立,右手抬起的同时,一支淬有剧毒的天水碧便从袖中射出,正中那北燕人的眉心,北燕人顿时止住脚步,手中长枪落地,整个人也向后倒去,地面上的灰尘被震动,扬起。 地面的震动传到关林森的脚下,原本昂首挺立的他,胸口微微起伏,眉头痛苦地一皱,一口鲜血毫无征兆的喷了出来,整个人颓然软倒在地上,无声无息。 凤歌扑过去查探他的鼻息,已是气若游丝,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凤歌想要将他扶起,只觉满手湿滑粘腻,借着火把的光,一看,满手血腥。再低头,只见关林森的唇色苍白如纸,一头黑发已被冷汗完全浸透,粘在脸颊上。 方才他站得那般腰背挺直,根本看不出来他已是油尽灯枯,此时凤歌抱着他,感觉到某种剧烈的痛苦就快要从他的身体里爆出来了。 有人走过来,凤歌抬头,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宁亲王李云清。 “快,救人。”他一声令下,一旁有几个士兵上前,将关林森抬着,往距离此处最近的皇宫跑去。 眼见着关林森变成那样,凤歌强自压抑着心底的难过与悲伤,一个字也不出来,李云清柔声对他:“北燕人已经退兵了,只是王都损坏严重,不如今晚在宫中歇息吧?”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攻城战(九) 凤歌深吸一口气,恢复了镇定,问道:“你有没有看见我的侍女和一个西夏人,一个北夏人在一起。” 李云清摇了摇头。 罢了,相信以他三人之能,就算不能千军辟易,至少也可以在这种乱世里保住性命。 在路上,凤歌问道:“北燕人势头正盛,为什么退兵?”李云清对此也很难理解:“皇宫的防卫虽然严密,但以北燕人的攻势,很快就可以拿下,不知何故,他们竟然鸣金收兵,不仅如此,还退出王城三十里之外。” 想必是有什么人对他们下达的命令,凤歌忽然想起了高真北,又想起了刚才听见那个北燕人问雅克查,找到大王没有。 她脑中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高真北,会不会就是那个大王? 不可能不可能,北燕人又不像恒国人一样,继位之前还要进行一年的游历之期,高真北那个样,怎么可能是北燕国的大王。 对了,北燕国的大王叫什么来着的? 凤歌努力想要回想,此时她的脑中一片混乱,哪里能想起来一个只是从别人口中偶尔听见一回两回的名字。 管他叫什么,关林森被人抬着的身形在前方,影影绰绰看不清楚,这才是令凤歌真正在意的事情。 好在西夏宫中的灵丹妙药应该不少,相信只要关林森能有一口气在,就可以把他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 到了皇宫,但见禁卫军轮班换岗,为伤者包扎,也是经历了一场大战的模样,李云清召来太医为关林森诊治,太医却发现关林森的昏迷不仅仅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皮肉伤,更是受到了药效的影响。 “不久前,他是不是吃了一种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提高人体潜力的药物?”太医问道。 凤歌一脸茫然:“那是什么东西?” “凡是短期之内可以逼出人体潜力的药物,并会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导致身体无法正常行动,如同瘫痪。” 凤歌急了:“那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呢?” 太医摸着胡:“这要看那到底是什么药,用的什么料,还要看他自身的情况,也许三五个时辰,也许几天,也许几个月,这都不好。” 凤歌忽然想起临出宫之前,母后给她的几种药,记得母后在一一介绍药性的时候,似乎提到了这么一种东西。 难道关林森吃的就是这瓶药? 她忙倒出一颗药丸,递给太医:“他可能吃的就是这种药,劳烦您看看,这种药对身体是否有极重的伤害?” 太医看了看,又闻了闻:“这个药丸的配料样样皆是珍品,已经是同类药物中,对身体造成伤害最的一种了,可惜我也看不出来更多,如果是药庐中人的话,一定可以确定这位公到底什么时候能醒。” 提到药庐,凤歌不悦的瞪着李云清,李云清恰好转了个身,背对着她,完全没有看见她那要杀人的眼神。 如果不是因为符太后下旨要诛杀药庐中人,又怎会闹得如此之大。 几个太医一同会诊之后,已将关林森周身的伤口处理停当,虽然他现在醒了,却是全身无力,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量都没有,凤歌去看他的时候,他刚刚包扎完毕,半倚在枕上,依旧神智不清。 嘴里还在念着什么,凤歌仔细听,却是:“殿下别怕,有我。” 凤歌听着这话,只觉得鼻一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想着她。 见他伤得如此之重,凤歌转身便要出去,不料关林森此时却微微睁开眼睛,醒了:“殿下?” 关林森有心起身相迎,结果只是颤了一颤,他现在除了眼皮能动,连嘴都不能用力张大,又哪里起得来。 “免礼,好生躺着。”凤歌在一旁坐下。 偌大的宫室中,只有凤歌与关林森相对而坐。 “你什么时候把我的药给拿走了?”凤歌问道。 关林森声音微弱:“属下,不曾偷大殿下的药,那药丸,是金璜给我的,她,她这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吃下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别人随便给你的什么药你都敢吃,万一是老鼠药怎么办?”凤歌对自己身边这个暗卫的警惕性感到十分的不信任,哪有别人给药就吃的人啊。 关林森疲惫的脸上浮出一丝微笑:“因为我知道金璜不会骗我。” 这叫什么话!还笑! 凤歌莫名的觉得心里酸溜溜的,本想他几句,话还未出口,又咽了回去,想起从恒国过来的一路上,第一次在山林间,关林森遇上了狼群受伤,那时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是金璜适时出现,出手将他救下。再后来的一路上,两个人也是有有笑,虽是嘴上互不相让,但听男孩对女孩表达喜欢的方法就是变着法的欺负她。 反观关林森对自己那是毕恭毕敬,过去是不显身的暗卫,他就当真根本不召唤就不出现,现在虽然情势所迫,他不得不如影随形的呆在自己身边,但也是存在感稀薄到几乎没有,还不如虎更可爱懂事通人性。 也许,关林森对金璜是真心喜欢的? 关林森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一个表情,竟然让凤歌想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心中百转千回,连他们初遇时的心理活动都想出了三四个不同版本出来。 “你为什么觉得她不会骗你?就因为她长得好看?”凤歌用开玩笑的语气出来,关林森却从话中听出了少女的嫉妒心,不由哑然失笑:“她好看?殿下真是笑了,她最多属于能看,与殿下……” 话到一半,硬生生的憋回去了,拿一个不知道怀着什么心思的江湖女与国之储君大公主相较,那是大不敬之罪,好在凤歌并不以为意,反倒有些喜滋滋的,试问天下哪个女孩不希望被自己心仪的男孩夸赞艳压群芳。 就算是公主也不例外。 “她将药盗来给我,是有她的私心。”到这里,关林森的声音越来越轻,精力渐渐不济,凤歌急忙阻止道:“也不急于一时,你好生歇着。”着上前,将关林森扶着,让他躺下,又为他盖上被。 关林森最后的一句话是:“金璜,月黑堂……” 凤歌虽然听清楚了,却不完全不明白这是在什么。 北燕人虽然此时距离王城已有三十里开外,但是皇宫之内的戒备依旧森严,准备随时开战。李云阳活了十七年,除了与权臣呕气,与太后斗智之外,真算得上是个太平天,什么事都没经历过,此时他甚至还不如曾多时参加朝会的凤歌来得冷静。 此时王城中一片混乱,也来不及将大臣召集起来商议如此应对,符太后今日偏生还在郊外的灵云寺做三日法事,也来不及赶回来,只有李云阳一人在宫中,若不是有个李云清带人从宁王府杀一路,进宫帮助他调配人手,进行防守,只怕皇宫此时也已陷落在北燕人之手。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攻城战(十) 药效已完全发作,关林森沉沉睡去,短时间内他的身体已受过太多的伤,但为了保护凤歌,他一直压抑着伤口,被药物激发出全部潜力之后,他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连压制伤口的力量也不剩。 李云阳下令太医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各种珍稀药材尽管用,务必保住他的性命。 御书房之内,李云阳坐在御案之后,仔细听取禁卫军统领的汇报:皇宫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只是外墙被飞虹箭炸开了几个洞,很快就可以补上。 飞虹箭的威力来源于箭枝上附着的火药,在戳哪儿炸哪儿的同时,箭身太重,导致射程十分有限,从城外发射,最多,也只能射到皇宫外墙而已。 城中受损最严重的方位是东北方,北燕人从北门闯入,所过之处,百姓皆受其害。这里民宅与商铺较多,有近一百多间房舍被炸毁,至今仍有两百多间房屋的大火仍未扑灭,死伤情况不明。 门口有太监通报:“陛下!京兆尹求见!” 李云阳皱眉:“快宣!” 京兆尹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他此时未着官服,头发只是用一根黑绳随手一绑,满头大汗,脸上还有几处血污,显然是从防卫战中刚刚脱身。 见了李云阳,京兆尹撩袍下跪,眼中满是悲怆与愤怒:“陛下,北燕蛮人在撤兵之前,从城中掠了三十多名女带入营中,其中包括宁王妃,如今驻扎在距王都三十里之外,当如何,请陛下定夺。” 听见“宁王妃”三个字,坐在一旁的李云清坐不住了:“你什么?你看清了,那确实是宁王妃?” “是,微臣本在城中与巡城司、都尉府一同对敌,刚好看见有一队北燕人从宁王府出来,带了好几个女眷,臣曾经见过宁王妃,因此认得。” 李云阳一拍桌,大声喝道:“来人!” 一旁禁卫军统领应声:“臣在。” 李云阳咬着牙:“朕命你领兵两千速去将宁王妃救出来!” “遵旨!” 李云清猛地站起身:“且慢!” 他大步走向书房正中,对着李云阳端端正正跪下来:“陛下,王都之中的防卫本就不足,两千人已是禁卫军人数的一半,如果是为了救这三十多人,而将他们抽走派出去,只怕北燕人在王都附近有埋伏,到时候北燕人若是趁虚而入,只怕王都危在旦夕。” “那你怎么办!”李云阳站起身,烦燥的在书房里走来走去,“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她们被抓走,而不救她们?被抓走的人里,可有我的王嫂!” 李云清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为了这一城的百姓,她,一定会理解的。” “理解个屁!”李云阳忍不住跳起来,骂了句他这辈都没过的脏话,他指着李云清:“你无权决定他人生死!她是不是能理解,不是你了算的!那些女也都是我的民,我一定会救她们!就算是只剩下个尸首,也绝不能让她们留在北燕人的手里!” 李云阳咆哮完,转头瞪着禁卫军统领:“你还在等什么!朕让你点起两千禁卫军,你聋了吗?!” 从来没见过这十七岁的皇帝发这样大的火,禁卫军统领不由一哆嗦,不由自主的大声应道: “遵旨!” 李云清还想再些什么,李云阳大声道:“摄政太后不在,这大夏国的一切事务由朕乾纲独断,一人作主!王兄,你想抗旨吗?!” 抗旨这样的大帽,就算是亲王,也顶不住啊,李云清只得噤声。 此时,凤歌推门而入,方才虽然听得不真切,但她也知道李云阳是想派人去救那些被北燕人掳走的女,她很欣赏他的想法,但是,却无法赞同他的行为,北燕人的虚实根本就没有人去查探,没有人知道是不是有埋伏,如此贸然行动,只会让刚刚恢复平静的王城遭遇危险。 “陛下,这件事不妥。”凤歌开门见山。 李云阳见是她来了,面色有些缓和,问道:“怎么不妥?” “方才宁王得有道理,如果将禁卫军抽走,万一北燕人偷袭,整个王都便再也守不住了。”凤歌声如银铃,出的事实却令人心悸。 王都沦陷,也代表着大夏国祚已尽,无论李云阳再怎么任性,他也不敢拿着列祖列宗用性命打出来的江山做赌注。 “可是,就眼睁睁看着她们去死吗?”李云阳的口气已经软了下来,仍是心有不甘,“虽然朕也知道,拿上千人的性命去赌换那三十条性命不划算,但是,性命又怎么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衡量。” 凤歌心中轻轻一叹,有这样的仁者做皇帝,在太平无事的时候,对西夏百姓来,堪称是万世修来的福气,但是,在这非常时期,这样的想法,只会带来巨大的牺牲,太傅曾教过她:“慈不掌兵,义不掌财”。那个时候只知字面意思,心里还有些不明白,现在她才真正明白这八个字的真正含义。 “大夏的军队,都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会让北燕人直入王城?”这是凤歌最不能理解的一点。 到军队的数量,李云阳低头不语,大夏的军队人数原本就极少,因此,只在边境上驻扎。 西夏人一直相信,只要燕国与恒国这两个国家都存在,只要他们还在互相看不顺眼,就一定不会抽出手来对付他们。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养着那么多军队,浪费钱,浪费精力,有空还不如多开发出几样武器,让燕国与恒国都舍不得伤害夏国,更离不开夏国。 百姓们也是这么想的,当兵又苦又累又穷,还不如做生意的好,发家致富来钱快,跑个几趟边境,就能盖起三间大瓦房,娶上漂亮媳妇,舒舒服服过一辈。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燕国或是恒国中的任何一方,会对自己下手,本国的地位如此重要,无论是燕还是恒,如果看着对家想要吞并夏,那一定会出兵保护大夏国的,不可能坐视不管。 今晚,北燕人竟然直捣王城,一点征兆也无。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攻城战(十一)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北燕人到底为什么来得这么快。 京兆尹已做出回答:“北燕使团每次前来,都会带有大量的人马,前几回,也都是驻扎在城外,因此,这一回他们照例如此,巡城斥候虽看见了,但也习以为常。这次北燕使团前来的目的是为了联姻,因此斥侯误以为他们带的大箱是聘礼,没有人前去检查,没承想,那箱里装的是飞虹箭的机关。” “以为!你们以为!你们的以为,令整个王城陷入危险,要你们何用!”原来事前早有征兆,但是没有人当回事,哪怕有一个人将异常情况上报,都绝不会发生今晚的事情。 “陛下,臣曾经上报太后,北燕使节团带来的数量比往年来的要多,太后只道无妨,臣也没有再查。”京兆尹罢,连连磕头,额头撞击在地面,砰然有声:“陛下,臣失职,请陛下赐臣一死。” 话时,额头上被撞破的地方,鲜血缓缓流下。 李云阳皱眉道:“大敌当前,你不想着如何将功抵罪,倒想着让朕责罚?想让朕杀了你,你就不用干活了?告诉你,没这么便宜的事!你惹出的祸你自己收拾!赶紧想办法给朕把那些妇人救回来!” 京兆尹又是连连磕头,正要退下,凤歌问道:“你想怎么救她们?” “巡城司与都尉府中还有一些人手可以调配。” “多少人?” “大约……十三四人……”京兆尹的声音越来越,显然他自己也知道就十三四人想要闯进北燕人的军营中带出那些被掳的妇人,就是个笑话。 凤歌问道:“那十三四人,个个都是武功盖世?” “也……也不是,他们……”京兆尹也不出口,青壮年早已被派去守城,留下来的,都是些老弱残兵,其中有几人已是须发皆白,原想着再过两个月到秋天就该回家颐养天年,谁想到竟然遇上了北燕进犯,这对他们来,简直是活了这么大岁数头一遭。 听了京兆尹的话,李云阳终于对现在城中的形势有了一个清晰明朗的认识,那就是: 一没人 二没武器 三没坐镇大将 凤歌心中暗想,这要什么没什么,还不如洗洗睡了,等着给北燕人递降表以示诚意呢。 想是这么想,但是她却不能这么做,西夏皇帝李云阳现在已经明摆了不想再做被符太后操纵的傀儡皇帝,正需要建立自己的威信,以及干两件正经事来让所有的西夏人都知道他才是正经的皇帝。 记得伟大的太傅过,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李云阳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出手帮他一把,以后等恒国需要他的时候,也好开口。 凤歌无时无刻不记着自己身为大恒储君的身份,就算已经是兵荒马乱的时候,她还想着自己明天的《阅历日志》没有素材,写不出来,一定得干点什么有出息的事情才行。 脑中闪过曾经学过的计谋,将所有预设条件过了一遍,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凤歌便开口:“如果陛下信得过,我愿意替夏国出这个头。” 李云阳疑惑的看着她:“你?” 眼前的凤歌,芙蓉如面柳如眉,细胳膊细腿,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像是会武功的样,她身边唯一能打的男人,现在还在偏殿里躺着,受伤极重,人事不醒。 凤歌看出他的怀疑,微微一笑:“做为统领,本就只需要运筹帷幄便可,何至于需要亲自动手?如果连首领都要亲自下场,那真是大家都在用命去拼了。” 有一句成语叫“纸上谈兵”,的就是毫无实际经验,就以为自个儿厉害的不行,能飞上天。 此时的凤歌,就是纸上谈兵的最佳示范。 方才在宫里一通大话出去,李云阳十分感动,让她从禁卫军中随意挑选人手组队,将那三十几名女救回来。 凤歌挑了十个人,临出发前,李云阳对他们好一通战前动员,他们被李云阳激励的热血沸腾,恨不能血染沙场,马革裹尸。 众人身形隐在沙丘之后,前方就是北燕人的大营,火把将整个营帐照了个通明敞亮,那些北燕人个个身材高大雄壮,围在篝火旁,只见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些酒肉,都是刚才从王都里劫掠而来。 他们高谈阔论,兴致来了便又唱又跳,也许是觉得西夏人已经被他们吓到了,也可能他们已摸清了西夏的军队到底有多少。 整个营地内根本连巡逻的士兵都没有,大家都在吃喝玩乐,嘻笑打闹,热闹的好像过节。 牛已经吹上天了,身后的十个男人都等着她的命令,无论命令是对还是错,他们都会坚决执行,不会有任何的质疑。 万一错了呢? 他们愿意为了救人而死,但是不代表他们可以死的没有意义,凤歌心中无限的后悔,刚才充什么英雄,逞什么能,要是女人们没救出来,又把男人的性命给搭进去了,这一辈她都会良心不安。 突袭的方案已经想好,从北燕人的防卫水平来看,真正执行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三十几个女被关在什么地方。 必须先确定她们的位置,以免误伤。 凤歌仔细观察着,想要找出关押那些女的营帐,但是每个营帐都长得一模一样,实在是太难区分了。 为难之际,忽然身后有人低声道:“咦,一只狗?” 凤歌感觉到裤脚被什么东西拉扯,低头一看,一双乌溜溜的眼珠正看着她,尾巴摇的兴高采烈,正是出去浪了很久不见的虎。 如果用虎来找出那些女的下落,应该不会引起注意…… “要是能有那些女的随身之物就好了。”凤歌自言自语。 “有有有……”七八个声音同时回应,他们将手中的东西递给凤歌。难怪刚才临出发之前,他们是那样的激动,还以为是李云阳的战前动员令多么的壮怀激烈,感人肺腑,搞了半天原来是因为被抓的都是他们的亲人。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攻城战(十二) “我媳妇儿今天早上给我系的腰带,上面应该有她的味道。” “这是我妹亲手给我做的饭团。” “这是我姐姐给我的铜板。” “这是我姨的梳……” 凤歌皱眉:“你姨的梳为什么在你这里?” “都这种时候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虎挨个闻了一遍,除了将饭团一口吞掉之外,一点反应都没有,一脸茫然的看着凤歌,不知道她想让自己做什么。 这些东西搁得太久,早就没有那些女的气息了,凤歌愁眉不展,站起身,无意间从袖袋中跌出一只铁盒,这是先前在宁王府住着的时候,宁王妃借她梳妆时用的胭脂,自己喜欢这只盒的精巧,夸了一句,宁王妃便将它送给自己了。 凤歌心念一动,将铁盒打开,给虎嗅了嗅,指着军营的方向,虎这次似乎是找准了目标,一路撒着欢的跑了过去,凤歌的眼睛紧追着它,看着它进入军营,左转右转,然后不见了。 然后,她就听见一阵疯狂的吠叫,一道黑影如闪电一般向着戈壁滩上跑,几十个醉熏熏的北燕人大叫着:“烤狗肉、狗肉火锅、狗肉汤……”跟着虎狂奔。 本来只是想让它利用天赋找出关押那些女的营帐,没想到它意外的还使出了一招“调虎离山”,干得漂亮,相信它身为一只黑狗应该可以在黑夜中顺利甩掉那些已经醉得连直线都走不了的北燕人。 凤歌带着十个西夏男人,悄悄从后面接近北燕人的营帐,有一处帐帘上明显缺了一块,门前还有狗刨过的痕迹,看来这里就是关押那些女的地方了。 此时北燕人正忙着吃喝玩乐,这里竟然没有一个北燕人,连个看守都没有。自家亲人就在眼前,那十个男人早已按捺不住,想要冲进去将她们救出来。 不料此时,竟然有人挑帘进去了,帐内传出女的惊呼。 同为女,凤歌怎能见她们被北燕人肆意凌辱,她身后的那些男人们更不能。 “下令吧!” “快下令吧!” 凤歌匆匆扫了一眼远处的北燕人,很好,过来的只有一个人,十个人还收拾不了他一个不成! 她抬起手,刚想下令,意外发生了。 方才那个进去的人,竟然很快就出来了,他在门口还遇上了两个也想进去的北燕士兵,那人一左一右的揽着这两个北燕士兵的脖,又唱又跳的把他们又给勾到火边上去了。 这算是哪一出?凤歌在脑里转了几圈,也没想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还有那个人的身形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可惜离得实在太远,看不清到底是谁。 整个东方大陆上,最爱喝酒的是北燕人,高兴了喝,不高兴了也喝,庆祝喝,悲伤了也喝,男人女人能喝。 不过最善酿酒的却不是北燕人,而是西夏人,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让西夏的土地更适合各种水果与粮食的生长,当农作物大丰收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出各种方法保存,并最大限度的进行利用。 酿酒,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西夏人并不像北燕人那样热爱喝酒,但是他们的酿酒技术在整个东方大陆认了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 但是西夏人自己却不喝,因为这些液体,对于他们来,就是哗啦啦流淌着的白银啊。 果酒卖给大恒国,葡萄美酒夜光杯,恒国少年戏娥眉。 烈酒卖给北燕国,醉争酒盏相喧呼,北燕铁骑满天飞。 西夏人的追求不仅仅是成为美酒供应商,他们为了打造兵器,而创造出一种可以让火焰变成如清澈湖水般湛蓝的助燃剂,那是酒中之精华,名为“酒精”,这项技术一直秘而未宣,是西夏铁匠们之间最高等级的秘密。 北燕人这次闯入西夏王都,经过的每一处民宅和商铺都没有放过,鸡鸭鱼肉、粮食美酒,能带的全部都带走。 在几处铁匠铺里,他们发现在工坊的角落里都发现了成桶装的“酒精”,他们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只是看着颜色澄澈,又有酒的气息,虽然没什么香气,但北燕人的烧刀,也是这般味道。 他们认为这是西夏的铁匠们一边干活一边喝的,也没多想,便将那些“酒精”一并带回去了。 除了一些睡觉大过天的人,已经回营补眠。其余人等都按着自己的酒量来了几大碗,数倍浓度于烧刀的酒精下肚,别是想寻欢作乐了,就算是天上嫦娥下凡跳脱衣舞,他们也不想再多看一眼,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喧闹的北燕军营终于归于平静,只有两三个酒量极大的人还晃晃悠悠的着醉话,其余人等,不是在营帐里睡着了,就是直接在火堆旁的地上瘫成一堆,只有一人神智清醒,坐在火堆旁,不知道在想什么。 十个打几百个打不过,打他一个,还是没什么难度的。 戈壁上的夜风刮起来了,一阵紧似一阵,地面上飞砂走石,石拍击在酩酊大醉的北燕人身上,他们也毫无察觉,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就是现在! 凤歌命一人带着火石火镰悄悄潜入北燕人的军营,其余人手持强弩将营帐围住,约定只要看见火起,就击鼓大喊。那人将几处粮草并营帐点燃,火借风势,风助火威,须臾之间,整个营帐便烧成一片。 有些北燕人没喝太多,被惊天动地的声音吵醒,在营帐之中惊坐而起,只听见前后鼓声、喊杀声震天响,他们个个惊慌失措,乱成一团,被埋伏着的西夏士兵用强弩射杀而亡。 方才在西夏王都之内横行的北燕士兵,皆用他们的性命偿还了王都里枉死的灵魂。 那个坐在火边的男,犹在顽抗,他手中拿着北燕人的竖盾,将自己周身全部护住,弩箭完全伤不到他。 终于,弩箭全部射完,那个男冷笑一声,丢下竖盾,手中夹着四颗丸状物,向那些士兵砸过来,士兵们闪过,没有砸中,但是那四颗落在地上的丸,却突然生出碧青色的烟雾,向四周弥散开,离得近的士兵纷纷软倒在地:“有……毒……”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攻城战(十三) 待那烟雾散尽之后,十名大夏士兵也尽数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出来吧。”那人对着凤歌藏身的方向喊道。 凤歌一步步走出来,火光照在她的脸上,那人的声音有些惊讶:“怎么是你?” 熟悉的声音,凤歌抬头看着他,大鼻头、眼睛、眉毛前半截浓后半截淡,圆圆的脸盘,憨态可掬,不是独孤怀信又是谁? “是你把北燕人引到城里去的?”凤歌看着他,虽然是疑问句,但彼此心知肚明,不是他还能是谁。 “不利用北燕人的力量,我又怎么能将药庐上下几百口人救出来?”独孤怀信冷冷的看着凤歌,“独孤家的人世代尽忠职守,为皇族效命,可是那李氏皇朝又对我们做了些什么!如果不是有人拼死将我救出,只怕我早已魂归地府了。” “宇文寒涛把你救出去,可不是想着你要反过来害夏国百姓的。”凤歌看着他,这个被仇恨蒙住了双眼的男,现在从他的脸上只能看出刻骨的仇恨,再没有曾经的温和可亲。 “你,是皇族想要害你们药庐?”凤歌不解,李云阳自然是没有这个本事的,就刚才他表现出的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来救人的样,实在不像有会动歪心思坑人的能耐。 “不错!”独孤怀信咬牙切齿,“符氏那个老妖婆,早就想要扩大阿芙蓉的种植面积,将那种东西大量的收割提纯,然后再卖给北燕与恒国,让这两个国家的人慢慢受到药物的控制,从此失去战力,然后就是大夏的机会,可是那片地上不仅仅种植有阿芙蓉,还有许多珍稀的药材,老妖婆不止一次命人偷偷潜入,想要将那些珍贵药草烧去,逼我们种阿芙蓉,所以药庐那里才会有那么多的守卫。” 他深吸一口气,又继续道:“他们已经往恒国偷运过许多次,都十分顺利,老妖婆越来越着急,不惜用这种手段,想要将我们逼走。” “在大风堂派人来之前,我已经查出来了,那几个北燕人吃的东西里有一种毒果,这种毒果,是从波斯的亚兹德运来,是当初山中老人遣使而来,做为礼物进献,唯有太后宫中有一株,做为观赏之物,除此之外,整个大夏再找不出来第二棵!” 独孤怀信到这里,脸色变得狰狞:“她不仁,我不义,北燕人愿意借兵给我,让我平了那老妖婆苦心维持的李氏皇朝,可惜,她今天晚上竟然不在,否则,无论如何,我也要打进皇宫,生擒了那老妖婆,活活扒了她的皮!” 夜风劲吹,他的声音与风声混在一起,如鬼魅一般凄厉。 药庐里的成年男女在今天下午,已经在大风堂被处决,独孤怀信连他们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他们的尸体被一把火烧成了灰,洒在先皇赐予他们的燕雀湖中。 独孤怀信的瞳孔中火焰在摇曳,使他眼睛更加的明亮,但是在这明亮之下,隐藏着深沉的昏暗,火焰旁映射扭曲的无意识的舞动着,就像是落入水中快要窒息的,狰狞而可怖。 他看上去并非那么的暴躁,甚至在强迫着自己保持应有的风度,但是影狂乱的似乎已经脱离了它本应该存在的动作,就像是隐射出他疯狂的内心。 独孤怀信一怔,回过神来,瞥了一眼凤歌,若有所思的抬头望着天空,天上依旧乌云滚滚,不知何时这场雨才能落下来。 宣泄出愤怒之后的独孤怀信,神智终于恢复了一丝清明。 他看着面前的凤歌:“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可理喻,是个疯?” 凤歌摇摇头,却也对他的行为无法从正面评价:“李氏皇族对不起你,可是城里的百姓又有何辜?” “你随我来。”独孤怀信带着凤歌,往一处营帐走去,他掀开帐门,借着烛光,凤歌看见七八个孩,呜呜咽咽地抱在一起,脸上满是泪痕,看见独孤怀信进来,他们赤着脚向他奔来: “二叔,外面怎么了?” “二伯,我害怕。” 最里面床铺上缩着的姑娘,却一动不动,独孤怀信走到她身边,凤歌分明看见那个姑娘两腮通红,微微喘息着,她伸手探向姑娘的额头,烫得惊人。 “她是我堂弟的女儿,看见父亲在自己面前被酷刑折磨而死,被吓的失惊了。”独孤怀信看着她,自嘲一笑:“百年来,被药庐救过的人不计其数,没想到,至大厦将倾之时,连自家人简单的高烧都没有药来治。真是可笑。” 独孤怀信微微偏过头,左手在脸上迅速的擦了一下,声音又恢复如常:“如果是我一个人,我绝无可能把他们从大风堂的牢房里救出来,为了他们,我只能选择与北燕人合作,符老妖婆想的是从北燕人身上赚钱,可是北燕人又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银不断往夏国流,一劳永逸的方法,当然就是让夏国成为北燕的一处辖地。夏国如此不仁,我便让它归了北燕又如何?” 正到这里,那个女孩难受的哼了一声,独孤怀信杀气腾腾的眼神又变得温柔,轻声哄着女孩,不多时,她又陷入昏睡,在梦中的脸仍皱在一块。 “她病的很重,必须马上治疗。”凤歌虽然不是太懂医术,但也知道发烧烧久了,是会死人的。 独孤怀信看着她,又看着其他的孩:“你是想让我回去,自投罗?我死了不要紧,可是他们该怎么办?” 孩们似乎听出了不祥的意味,紧紧倚在他身边:“二叔,不要丢下我们。”“二伯,不要走。” 凤歌心一横:“我送她回去,我去找李云阳,让他不要为难这个姑娘。” 独孤怀信冷笑:“朝政从来由符太后把持,哪有那个毛头什么事?而且,不为难就可以了吗,她还这么,根本没有自己活下来的能力,到时候,你要把她带在身边吗?” 此时,帐门外传来一个女的声音:“我可以收养她。”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攻城战(十四) 凤歌闻声回头,一位气质温婉的女站在门口,她的容色并非倾国倾城明艳,却有一种令人感到舒服的亲和感,她的衣着并不华丽奢侈,但就算不懂行的人也能看出那样的剪裁与布料,绝非一般人家可以享用。 她是被掳来女人的其中之一。 她是李云清明媒正娶的王妃。 凤歌见到她,微微欠身行礼:“王妃无恙?” 宁王妃还礼:“多谢挂心。” 她看着独孤怀信手中抱着的女孩:“她病得很重。” “病死也不要你管。”独孤怀信咬牙切齿,他与李云清决裂的开端,就是这个女人,他恨不能将她掐死。 姑娘都快死了,人家王妃也没要他跪下磕头才肯救什么的,要不要摆这么大的架,不过独孤怀信也是个性别扭的家伙,硬劝一定没用。 凤歌开口打破僵局:“既然你不想承她的情,那我负责收养她。” “你一个丫头片,自己都在江湖里飘着,还能收养她?”独孤怀信根本不相信凤歌有这能耐。 凤歌双目一凛,傲然气势全开:“孤王乃大恒国大公主,收养一个姑娘,又有何难?” 独孤怀信不由一愣,他虽然看出凤歌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但是从来没想过,她的身份竟然如此之高。 姑娘的呼吸声越来越重,痛苦难耐的低声哼哼,凤歌着急道:“你也是个懂医的,她现在已经这样了,再不治,就算救回一条命,将来也会是个傻。” 独孤怀信咬咬牙,将姑娘交到凤歌手上:“替我好好照顾梅。” 凤歌看着他:“你真的不想为独孤家洗刷冤屈?” “有什么好洗的?人已经死了,就算平反昭雪,他们,也不会再回来。”独孤怀信的声音如同戈壁上呼啸而过的夜风,刺入骨头的冰寒。 凤歌想再点什么,想了想,还是将话咽了回去,做为一个外人,此时什么都不对,原谅之类的话,也只有当事人自己出来才有意义,失亲之痛是他一个人扛,别人什么都只不过是针没扎在自己身上的牙疼话。 “那我先回去了。”凤歌觉得手中的姑娘越来越烫,实在让人心惊胆颤。 北燕营中有不少好马,前来参与营救的西夏士兵与那些被掳的女都骑在马上,向王都飞驰而去。 凤歌也跨上马,一夹马腹,骏马飞驰,在马背上,她转头看了一眼,大声叫道:“你真不回去吗?” 只见独孤怀信连头也没有回,只是背着身,挥了挥手,毫不留恋的向着与王都相反的方向大步离去。 罢了,人各有志,凤歌一抖缰绳,催马前行。 守城士兵见他们回来,忙打开城门,迎他们入城。 忽然,凤歌感觉到脚下的大地传来一阵颤动,背后传来疯狂的唿哨声,有人狂笑:“前面马上的那个人就是恒国的大公主,抓住她,重重有赏!” 凤歌倒吸一口凉气,催马急赶向前,她的马术仅限于在内宫里打马球玩,哪能与世世代代在马背上讨生活的北燕人比,很快,背后的马蹄声便已近在咫尺,她甚至可以听到了离得最近的那匹马的响鼻声。 “嘿嘿,快跑快跑,马上抓住你了。”背后传来北燕人的狞笑。 守城士兵见大批北燕人来袭,吓得将城门再度关闭,城外除了凤歌之外,还有五六名女,她们拍打着城门,绝望的尖叫着。 凤歌腕中的天水碧已经射空,她的手中又抱着一个生病的孩,实在是难以支撑,她忽然想起了外国有一位姓赵的男士,手里也是抱着孩,在长坂坡杀了个七进七出,一点事也没有。 现在自己与他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北燕人的目的似乎也是想要活捉自己,等等,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身份的? 出城救人是自己提出的,也不存在任何被人设计的可能。 一定是出去之后,有人把消息泄露给了北燕人。 现在想不到是谁泄露的,不过这事似乎也不是很着急。 比较着急的是眼前这把冲着自己砍下来的大刀,好了生擒,可是他们这动静实在不像能留下什么活口。 迎着凤歌瞪大的双眼,年轻的北燕人有些羞愧:“那个,今天出来的有点急,没带绳,只好把你的手手脚脚随便砍一砍,到时候手脚都动不了,就当是绑了。” “真是太随便了!”凤歌发出强烈的外交抗议,“好歹我也是个大公主,你把我砍得零零碎碎的,就换不了钱了。” “唉?这样吗?”北燕人脑一抽,手里的刀落得也不是那么快了,凤歌猛然伏下身,一枝利箭从城楼上直射入那个北燕人的心窝。 那人顿时从马上摔了下去,后面紧跟而来的北燕人也被接连而至的箭雨与暗器接连放倒四人,他们抬起头,只见城楼之上,灯火明亮之处立着一个身着单衣,手挽长弓的男,他身边还站着一个被厚厚的裘皮裹得连脸都看不见的矮,暗器就是从这人手里射出来的。 在凤歌面前的北燕人并不多,他们是留在王都之外的北燕队伍中的一部分,参与了今晚的劫掠。 见西夏人已有了防备,他们转头就跑,连摔在地上的同伴也不管了。 城门洞开,已经被吓得站都站不起来的女人被人扶进去,还有几个士兵出来将死了的北燕人埋掉,把受伤的北燕人抬回去。 方才那个站在城楼之上挽弓射箭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云清,他看着凤歌:“你不该谢谢我?” 凤歌皱眉:“我救了你的民,应该是你谢我,怎么会是我谢你?” 李云清笑笑:“大恒国的公主,千金之,坐不垂堂,却为了夏国人亲身涉险,如果不是想从大夏得到某些好处,我只能相信,公主殿下看上我国的陛下了。” 凤歌觉得自己需要好好重新认识一下眼前的男人了,本以为他就是一个想要做点什么,却又被太后压得一点办法也没有的王爷,没想到他将自己的心思分析得如此透彻,一语中的。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攻城战(终于打完了) 承认自己是想从大夏得到好处不行,看上了李云阳更不合适。凤歌脑中飞速的想着应该怎么这事。 角落里那个被裘皮裹得看不见脸的人话了:“见稚落井,心有不忍,是为仁。我大恒国的人,个个都仁义礼智信俱全,大公主殿下更是百姓表率,万人仰望,当然更是仁义中的仁义了。” 熟悉的声音,凤歌惊喜:“金璜,你没事?” “嗯,我哪能有事,这个月的月钱还没领呢。”金璜连身也没起,就这么懒洋洋的在阴影里缩成一团。 凤歌问起那个孩,李云清已经送医治疗,问起是谁的孩,凤歌一笑:“那是我女儿。” 李云清一愣,想要再问,就听见有人通报:“王妃到。” “王妃今晚受惊不,王爷还是好好安慰安慰她吧。”凤歌转头对金璜:“走了。” 李云清看了她俩一眼,意义不明的笑了笑,便去陪他的王妃了。 金璜还没有起身的意思,凤歌走向她:“宇文寒涛呢?高真北呢?你怎么会在这里?” 没有回答。 “要睡回去睡,在这里会着风寒的。”凤歌在她面前站定,却闻到了一股血腥气,这一惊非同可,她刚想大声叫人,却被金璜止住:“嘘,别叫,王城里的局势比你我想象的要复杂,别惹是非,明天赶紧回恒国要紧。” 她勉强想要站起身,身摇晃了一下,凤歌本能地伸手要去扶,金璜摆摆手:“千万别扶,当初文王给姜牙拉了八百步车,姜牙保了周朝气数八百年。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你要是扶了我,我讹上你,是你伤了我,那你怎么办?” “你又不是这种人!” 金璜的脸被城楼上摇晃的灯笼照得惨白,她挤出一个笑容:“知人知面不知心,为什么你会这么相信我?”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凤歌脱口而出。 金璜不由一愣,张了张嘴,千言万语在心头,却是不出来,最后只蹦出来一句话:“难怪有了关林森,皇后娘娘还要找我帮着你……” 没出口的话是:“只怕你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 凤歌决定结束这个话题:“其他人呢?” “我不知道,客栈顶上发出第一声爆炸的时候,我就从房间里跳出去了。然后在屋顶上蹲着看北燕人杀进城,然后不心多管了一些闲事,伤上加伤,就变成这个德性。” 她的多管闲事,自然就是帮着西夏人抵御北燕人的攻击,凤歌心里想着,果然不应该对人有刻板印象,总觉得金璜就是个收钱才干活,干活也不走心的人,没想到,她竟然会为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西夏民而冒这样大的险。 “把善良藏在心底,你还真是可爱。”凤歌低声自语。 转头却见金璜手里晃着几枝造型精美的簪环:“不得不,西夏人的手艺真是好,这金套环,真是巧夺天工啊……” “这是哪里来的?” “我救了她们,这是她们给我的报酬,看见这支钗没有,那可是一个大姐压箱底的嫁妆,听那是她爹亲手打的,半个多月才完工。”金璜嘿嘿一笑。 凤歌默默低头向前走,心里暗自哼哼:“把我的感动还给我。” “殿下,等等我呀,今晚你睡哪儿?” “皇宫。” “那我呢?” “随便你。” “哼,这么绝情,我去哪儿都不会去皇宫跟你呆在一起!” 巡城司的严震天亲自审问那个受伤的北燕士兵,本来那个士兵就是个新入伍的,不经吓,随便一问,便如竹筒倒豆,把该的不该的都完了,审问结果被马上送回皇宫。 这拨北燕人不是什么伏兵,而是抢得东西太多,不想带回营被同僚分成,于是偷偷躲在王都附近,奋力把吃的喝的先装进肚,再将其他金银细软分干净。 正喝得晕乎乎,忽然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们,将会有一个年纪很的,梳着双环发髻的姑娘路过,她是恒国的公主,如果能抓住她,就能向恒国勒索一大笔钱财。 等他们反应过来,东张西望想要问清楚,却只见周围旷野一片黑洞洞,哪里有什么人。 北燕人一向相信鬼神之,只当是天神下凡传他们发家致富的方法,骑着马往城门去,果然看见一队人回城,在最后的正是那个神秘的声音所描述的姑娘。 “所以,他们就追着你来了。”悄悄潜入御书房,听完审问结果又溜回来的金璜忙着把夜行衣往下脱,不心扯到伤口,痛的脸上一阵扭曲。 凤歌见状同情的看着她:“我过去听不就好了,他们又不会瞒着我,你这伤还没好就上蹿下跳的。” 凤歌才不相信什么鬼神之,那个神秘的声音一定是知道她身份,又知道她出城的人,在整个西夏王都里,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叫李云阳,一个叫李云清。 “李云阳身体病弱,照北燕人的法,只有李云清符合条件。”金璜一面,一面呲牙咧嘴拿着药瓶往伤口上倒。 “道理我都懂,但是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刚才不是去哪儿都不去皇宫跟我呆在一起?” 金璜义正辞严:“现在是你跟我呆在一起,不是我跟你呆在一起。” 一直被教育“以正治天下”的凤歌,从来没听过这么臭不要脸的解释,三观受到了震动。 凤歌决定暂时放弃与她的对话,在耍无赖方面,她自认不如。 “你先睡吧,我去看看关林森。”凤歌起身离开房间。 重伤的关林森仍在沉睡之中,这段时间他连续受伤,凤歌十分担心会不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等回去之后,一定要找御医给他好好的检查一番。 如果他像金璜那样会偷奸耍滑,他一定会没事,但是自己的性命只怕已经不保。 还是忠于职守的关林森更好。 凤歌站在他的床边,看着他那张闭上眼睛之后,显得柔和许多的脸,比睁着眼睛的时候,反而更像一个生机勃勃的少年。 像他这样的老实近乎于木讷的人,一定不出金璜那样的耍无赖的话吧。 如果能偶尔听见一次,也算是达成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了呢。 凤歌看着他的睡脸,想着他用僵硬的声音:“我不要和你在一起,所以,这是你和我在一起。” 她的嘴角不由扬起一个大大的弧度。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事后 凤歌心中无鬼,坦坦荡荡,在符太后眼里看来却是另一重意思,她冷冷道:“不错,连你都知道捉贼捉赃,又怎么会把东西放在自己身上,你今晚为何出城,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宁王妃那些士兵将她们抓回营后,并未侮辱,只是关在营帐内不得离开。” “定是你与独孤怀信里外合谋,你偷了东西,他劫了人,你出城救人的时候,正好把东西给他,现在独孤怀信定然已逃向北燕,你身上当然什么都不会搜到。” 符太后的有理有据,最重要的是,此处是西夏皇宫,她就算太阳是绿色方形,每天从西边冉冉升起,也不会有人敢半个不字,凤歌自知此时已无法自证清白,不能再在这件事上纠缠太久,重点还是独孤怀信。 “独孤怀信在反叛之前,已查出那几个北燕使节死于朱果,而整个夏国,也只有太后寝宫中有,当初设定的三日期限未过,为什么要派出大风堂将药庐里的人都抓起来?莫非,太后有什么难言之隐?” 平日里,她绝不会对一国摄政太后这样话,但是现在她已经别无选择,一心想要亲政的李云阳还在这里,从他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特别想要摆脱太后执政的影,为自己立威,但是又找不到一个适合的机会。 凤歌没有看李云阳,心里却在大声喊:“现在机会给你递过来了,要是抓不住,就别想亲政了,老老实实躺当一辈的傀儡吧。” 果然李云阳感受到了一股强烈的使命召唤,他开口道:“母后所见的公主,必然是假。实不相瞒,那一夜,朕夜宿清凉殿之内,也闯入了一个与她长相十分相似的女,也想要去拜见母后,朕正要赶去上朝,让她稍等,不料回来之后,就没了人影,只怕就是此人将母后宫中的东西给盗了去。” 皇帝寝宫中曾经冒出过女人这件事,符太后闻所未闻,不由大怒:“半夜三更有女人跑进皇帝寝宫,竟然无人知晓,来人,将清凉殿当值侍卫与守夜宫女全部拿下!” 站在门外的禁卫军应了一声,脚步整齐的向清凉殿而去,李云阳大惊:“母后……” 刚想为他们求情,符太后便恶狠狠的瞪来:“还有你!半夜被女人摸到床边,为什么不叫人?” 李云阳的后半句话噎回了肚,他总不能告诉太后,因为“公主”母后偷了大恒国的东西,要把它再反偷回来,所以才出手帮忙,他更不能告诉太后,当初父皇临死之前,曾经悄悄告诉他一件事,那就是符太后的那个恒国丈夫并未死,而且在恒国也很有一些势力,如果在自己亲政之前,母后决定改立王兄李云清为太,那么,势单力薄的李云阳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此,他想着符太后的那个七宝盒里装着的一定是与前夫的信物,让人偷走了正好,让她彻底绝了与恒国势力勾连,把自己给弄下去的心思。 今晚他不是无法拦住凤歌出城,而是他需要救人以安民心,自己没这本事,又不想再让李云清立功,也不想动用只听母后的大风堂,因此凤歌这个外国人愿意出手,要的人又不多,当然是乐见其成。 现在凤歌被符太后指为窃贼,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他还想借着凤歌的身份,向国人力证与恒国才是友好邦交,以及自己已经得到了恒国未来储君的友谊。 虽然李云阳实在是没有自信一个能够让符太后相信的谎言,不过现在已是火烧眉毛,他决定努力一下:“因为公主曾对我,对王兄有好感,希望可以与大夏联姻,让王兄去恒国做皇夫大亲王,是朕舍不得王兄,于是当时没有答应。于是,在那天夜里,一个长得很像公主的人站在朕的床边,就要回去了,希望能在离开之前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朕想着女儿家娇羞,于是,也没有声张。” “娇羞……半夜三更摸到男人床边的算是哪门娇羞!”符太后对自己儿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朕身边的妃都是这样娇羞的。”李云阳言之凿凿。 符太后很想把他的脑打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无奈地挥挥手:“罢了,继续。” “然后朕,联姻这样大的事情,应该禀明母后,再告诉王兄,所以,她就,要来拜见母后。然后就上朝了,再回去人就不见了。”李云阳一气把后续完,凤歌听得直皱眉头,她猜到李云阳没实话,那个假扮她的人千辛万苦潜入皇帝寝宫,难道就是为了谈亲事?总不能是月老性转下凡来逼婚了吧? 她能想到,符太后当然也想到了,她一拍桌,指着李云阳:“撒谎!” “云清已娶有正妃这件事人尽皆知,怎么可能潜入清凉殿就为了联姻。就算未曾娶王妃,待她回到国中,一封国书过来,自然有哀家做主。你当时没有叫人,现在还替她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可见,她与你所谋相同。” 李云阳的心脏猛然跳了一下,母后怎么看出来的。 “,她到底想要做什么?”符太后步步紧逼,李云阳的谎技能暂时进入冷却状态,一丁点灵感都没有,张口结舌,脸涨得通红。 凤歌还来不及同情他,就已经听见李云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竟然除了凌波之外,还有女这么痴恋于我?”他笑着跨进门槛,向符太后与李云阳行礼:“拜见母后,拜见陛下。” “免礼。”符太后见大儿来了,神色总算好些了。 李云清站在符太后身边,笑着:“母后莫要为这些无聊的事气坏了身。”着,他抬起手,在场所有人都以为他要为符太后揉肩捶背,尽一尽儿的孝心,不料,他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劈向了站在一边的凤歌额头,凤歌的头发被掌风扬起,她不由倒退两步。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药 倒退之时,她没注意到身后还有一只香炉,正青烟袅袅。凤歌的脚跟磕上香炉,身失去平衡,向后倒去,那香炉是青铜铸成,炉盖形状做成了博山炉模样,顶端尖尖,要是被它戳上一下,要是位置不巧,也是能伤人的。 李云清没想到会这样,愣了一下,再想去拉住凤歌,却觉得眼前有一道灰影如闪电一般骤然出现在面前,凤歌向后摔倒的运动轨迹被中止于一双有力而稳定的手中。 大夏皇宫里,怎么谁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符太后大怒,看着那个扶住凤歌,令她免于摔倒命运的少年:“你是什么人!” “大恒国大公主殿下暗卫,关林森。”少年不卑不亢回答。 符太后皱眉,方才李云清那一掌,已经明明白白告诉她,凤歌的确不会武功,然后,她转念一想,指着关林森,问李云阳:“你好好看看,那天潜入清凉殿的人是不是他?” “……”李云阳心中有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一句话:“母后,朕还是能分得清男女的。” 凤歌听出他的呼吸声时急时弱,一定是刚才那一阵的奔跑让他的伤势有了反复,遍布宫室的巨烛将整个房间照得通明,凤歌看着关林森的脸,失血过多的他连嘴唇都透着苍白,看起来随时会倒下去,事实上,他已经快要倒下去了,苏醒后没多久,他便四处找寻凤歌的踪迹,听她竟然只带着了十个人奔袭北燕军营,还被追兵赶上,正在城外厮杀,他一口气差点没接上来,就在他准备冲出王都的时候,凤歌已经回宫了。 她毫发无损,身后是李云清与金璜,一定是这两人将她接应回城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关林森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懊恼之中,身为暗卫,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刚才看见凤歌快要摔倒的时候,他不惜拼尽全力,赶在她摔倒之前扶住,不仅仅是因为职责,还有一种“见不得她受到一点点伤害”的奇怪感觉。 关林森没有话,从怀中掏出一样物件,亮给众人看,一枚银质的六角牌,上面有一个浮雕般的图案,猛虎啸林图,这在大夏是可以获得最高礼遇的标志。 只有从大夏一次性购买各种兵器、防器、攻城器等等,加在一起超过三十万两银,才能得到这样一块六角牌,持牌人是大夏国最尊贵的客户,除了每次购物可以打九折之外,就算是大夏王室,见了持牌者也要客客气气。大客户,谁也得罪不起。 至今为止,这块六角牌也只发出过三块,一块在北燕亲王高玄武手中,一块在东宁丞相风行远那里,还有一块,关林森的曾祖父传给了关林森。 “这牌是贵国大行皇帝亲手赠予我曾祖父的,应当不至于连真假也分不出了吧?”关林森的气息紊乱,只是这么几句话,也分了好几段去,凤歌十分担忧的看着他,他却回之一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接过,拿在手中,只见那只猛虎身旁镌刻着两个大字:关岭。 这两个字的确是先帝亲自刻下去的,符太后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无比怀念的摸了摸:“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一次先帝手泽。” “关岭的曾孙,为何会做了公主的暗卫?”符太后抬眼看着关林森,犀利的眼神直探他的心底,关林森一双黑琉璃色的眸平静无波:“因为想做,所以就做。” 站在一边的李云阳,在心中暗暗给关林森竖了一个大拇指,他早就想乾纲独断一回,然后在母后问他的时候,也这么酷酷的一句:“朕想做,就做了。”可惜,他也只敢在心里叨叨一下,根本就不敢真的这么做。 符太后将六角银牌还给关林森:“看来,这位姑娘,当真是恒国公主了?” “是。” 符太后皱眉自语道:“潜入宫中的人,到底是谁?” “母后,到底是什么东西丢了?”李云阳十分好奇,母后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宫里也放着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被符太后珍之重之,用寻常人打不开的七宝玲珑盒装着的东西,一定特别特别要紧。 “是一粒禁药。”符太后闭了闭眼睛,“是从阿芙蓉中提取出的精华,被称为芙蓉丹。” 丢的竟然是芙蓉丹?! 凤歌脸色微变,杜书彦曾经告诉过她,芙蓉丹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服用了它的人,会变得力大无穷,不知疼痛,最早制作出来,是想给士兵使用,打造出一支不知疲倦,也不知痛苦的战斗机器队伍,但是很快,这种药的副作用就显现出来了,服用的人会渐渐丧失自己的意识,除了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厮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变成行尸走肉。 这种药是在大恒国最后一次大规模战争的时候,被研制出来,而最后一个使用它的人,是一队忠诚的黑甲军,他们以三百人之数,守住关隘要道,他们抱着必死之心,服下了芙蓉丹,以一敌百,拖住了近四万之数的叛军。而他们的结局也着实惨烈,叛军兵败之时,也是他们仅剩最后一丝清醒的时刻,他们为了保有身而为人的尊严,自刎而死…… 因此,凤歌对这药的名字就有深深的恐惧,丧失自我,多么可怕的事情。 “这东西,为什么会在大夏?”凤歌不解,大恒的太医院已经制作出了更好的可以提高潜力的药物,金璜偷去给关林森服下的就是这种药,虽然伤身,但至少可以休养得回来,又何必要用这么可怕的东西。 符太后面无表情:“那东西对哀家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药,只是一段与故人之间的回忆罢了。” 她没有再多什么,知道符太后曾经过往的人也都能猜到,她所的应该是与身在恒国的前夫之间的事情,也许这药就是她与前夫弄出来的? 不过凤歌也不能直接去问符太后,只得转移话题。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年轻人要保重身体 “这药除了死士之外,寻常人要了也没用,难道,偷药之人,是北燕派来的?” “不是北燕人。”李云阳十分肯定的,“北燕女人身上有一股特别的膻臭味,与她们打吃的东西有关,朕只闻过一次,就受不了,而且北燕女人的五官又怎么会与公主长得那般相似。那个潜入清凉殿的女人,就是恒国人的长相。” 凤歌心念一动,想起了金璜,就在前天准备出发的时候,她发现符太后身旁的宫女,有好几个身怀绝技,也许偷她匕首的人就在其中,宫女好好的不会偷了东西还放在符太后宫里,她怀疑符太后与北燕人有勾结,于是要去找证据,还一个劲的催凤歌先走。 如果不是因为凤歌执意要等她回来,只怕这会儿已经到恒国了。 而且,在丰县的时候,金璜的确也曾经假扮过自己,当时就连自己都吓了一跳,能模仿一个人模仿的那么像,仅仅是容貌像,那是不够的,必须是气质与仪态都一致,李云阳见过自己,符太后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敢在他们面前冒充自己,那一定是与自己相处时间很长的人,才能模仿到位。 除了金璜之外,再也想不出在这地方,还有第二个人。 凤歌陷入沉思,李云阳以为她是累了,便:“这事也不着急,本就是宫中之事,与公主无涉,公主不如明天启程回大恒,也比在这里安全些。” “北燕使节团如何了?”凤歌问道。 “都在大风堂的牢里呆着。”李云阳有些得意,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对薛其锐下令,心里还有些紧张,生怕他一口回绝自己的要求,那岂不是很没面,没想到,薛其锐只应了一声“遵旨”,便带人去了金亭驿馆把使节团的人全给抓了。 符太后看着自己儿神采飞扬的模样,忽然生出一个念头:“这满脸压不住的得意洋洋,实在是太丢脸了……眼前的这个恒国公主才十四岁,论才智论沉稳,自己儿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要不还是等他锻炼锻炼再亲政。不然大夏国的国运怕不是要终结在这个傻儿手上。可惜云清不是先帝的儿……” “来人,带公主去紫英殿休息。”符太后吩咐道。 凤歌提出希望请太医给关林森看看,他方才那样急速运功,只怕对身体会有损伤,李云阳连声催人去请太医,符太后看在眼里,她身为一个过来人,怎么会看不出自家的傻儿对凤歌是一种怎样的态度,只不过李云阳是大夏的皇帝,不可能入赘到恒国。凤歌是大恒的未来女皇,不可能嫁进夏国。 别胜新婚只是偶尔为之,长期异国肯定玩完。 李云阳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一直憋着没有把自己对凤歌的好感出来,而只是一个劲的想要撮合李云清,也真是难为他了,再给他一点时间,他应该可以成为一个好皇帝吧,符太后想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如果真的是这样,自己不惜犯天下之大不韪,也值得了。 太医经过一番检查,只没有大碍,给关林森又换了一次伤药,另开了一些生肌止血,理气补身的药方。凤歌这才放下心来。 “公主,婢带您去紫英殿。”宫女向凤歌行了一礼。 “紫英殿远吗?”凤歌问道。 宫女指着前方从花木中露出的粉墙:“不远,前方就是。” “那我一会儿自己去,现在我还想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始终放不下心。 宫女躬身道:“陛下有旨,令婢送陛下回宫,不敢不遵,婢在外等候。” 着便退后两步,再转身向门口走去,离开时还将门也给关上了。 屋里没有旁人了,凤歌看着关林森苍白的脸:“你觉得怎么样?” “属下无事。”关林森又恢复了公事公办的模样,这让凤歌感到很不开心,关林森在她的眼里是特别的,与皇宫里那些面目模糊的守卫完全不一样,同样,她希望自己在关林森眼里也是特别的,而不只是一个被保护的对象。 “如果把你派去保护别人,你也会这样拼尽全力吗?”凤歌莫名的试探了一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希望听到怎样的回答,如果不拼尽全力,那关林森就是失职,如果拼尽全力,她又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果然,关林森回答道:“尽我所能。” 凤歌撇撇嘴,也没办法怪关林森呀,干嘛要作死问这个问题,反倒把自己呕个半死。 一点点的失望加一点点的不甘,又加上一点点的娇嗔,还有一点点的少女的心思,让她犹豫了半天,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尽力就好,不必太拼命,虽然你现在还年轻,但是受太多伤,到老了就会全部找上门的。” 就这么几句话,还是宫中年长的姑姑时不时在她耳边叨叨,才顺嘴溜出来的。 凤歌感觉到关林森似乎在看自己,她忍不住望着他的眼睛,那双黑琉璃似的眸中藏着深深的,不清道不明的感情,他的眼中清晰的倒映着自己的影。于礼而言,她不该这样盯着关林森的眼睛看,可她就是挪不开,那双眼睛通向他的心灵深处,他到底在想什么,他到底经历过什么,凤歌都很想知道。 可是,关林森却关上了那两扇窗户:“夜已经很深了,殿下也该好好休息。” 凤歌这才如梦初醒,看着他眼下的皮肤微微透出青黑色,也有些心痛,匆匆丢下一句:“你快睡吧。” 便逃跑般飞快的跨出房门,直到将屋门关上,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在一旁久候多时的宫女上前,手持灯笼前方引路。 凤歌慢慢走着,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看着自己,一回头,看见关林森房间的烛光刚刚熄灭。 不要想太多了,自己对他来,也只不过就是一个被保护的任务罢了。 凤歌揉了揉太阳穴,明天,升起的又是一个新的太阳。 前提,是能看见的话。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不小心看见了 紫英殿的上一位主人仙去之后,再无人居住,宫女好好将宫室内外打扫完一遍之后又熏了香,但凤歌总是觉得在宫中的角落里,家具中,总是飘飘乎乎的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也许这就是叫做没有人气吧。 凤歌躺在铺着烟青色锦缎的床上,眼睛闭着,却怎么也睡不着,宫女在离开的时候,十分体贴的替她将灯拿走了,外面也是一片漆黑,草中的夏虫刚刚从土里爬出来,振动着翅膀,先欢天喜地的开了一场表演。 被吵得头疼的凤歌也不能叫它们闭嘴,静静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只觉得越躺越清醒,全身酸痛,脑袋沉沉,翻身起来,套上外袍,决定出去走走。 草丛中飞舞着点点翠绿色的光点,凤歌惊喜:“萤火虫。”她向前走进深深的草丛,栖伏在草叶上的萤火虫陡然惊起,如漫天流星划过。 凤歌从未见过这般壮美的景色,当下看呆了,一动也不动,萤火虫见没有威胁,又纷纷落回去,还有不少干脆落在她的头上身上。 真是新奇的体验,凤歌就这么看着萤火虫在自已身边飞舞,也不知看了多久,眼角的余光看见有人往紫英殿去了。 那个身影看着眼熟,应该就是将她带来紫英殿的那个宫女,但是很快,那人就气急败坏的跑出来,手里好像还提着一把长长的、闪着寒光的、名字可能叫刀的东西。 这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杀自己? 凤歌想跟过去瞧瞧,又怕自己惊动了那个人,正在犹豫,就看见关林森的影如捷疾的猎豹,从墙边一闪而过,紧跟上了那个人。 刚才他睡下的时候,已经疲累至极,凤歌还想着要不要再多留几日,让他好好休养再回恒国,没想到他现在竟然又起来了。 伤得再重,再累,也要执行暗卫之职吗? 凤歌想着,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竟然已经离开了紫英殿的范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跟了过来。 前方有一片湖水,岸旁有垂柳轻拂,柳树下有一处筑,凤歌靠近了,借着一点微弱的光,才看见筑上有一块牌,写着“汀兰清芬”。 这里是一处死路,里面也似乎没有住人的样,关林森与那个人大概是越墙过去了吧。凤歌看着那堵有自己两人高的墙,向四周看看,没有梯,努力蹦跶了两下,绝无可能跃过去,她默默转身,鼻差点撞上一个提着灯笼的宫女女,吓得她倒抽一口凉气,好险没叫出声来。 这位宫女看见她,脸上有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色,凤歌刚想随便解释一下就赶紧离开,那个宫女却十分激动的拉住她,好像见到亲人似的:“姐姐这么晚了怎么会到这里来?” 一番话得凤歌愣住了,这个宫女应该是把她错认成别人了,忙:“妹妹,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是上回在这里被郭槐推下水的翠心呀,如果不是姐姐当初出手相救,我可能就死在这里,变成孤魂夜鬼了。”翠心的言语间充满了感激,“姐姐放心,上次姐姐让我谁都别告诉,连太后娘娘问起,我都没呢。” 凤歌心念一动,忽然想到,这个叫翠心的宫女,遇见的难道是那个假冒自己的人? “你再仔细看看,上次看见的真是我?”凤歌凑近,翠心将灯笼提起来,盯着她仔细瞧,然后瞪大了眼睛:“唉?真的不一样呢,她的眼睛颜色比你浅一些。” 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身高可以通过缩骨功来改变,容貌也有易容术,唯有眸的眼睛,不可改变,凤歌笑道:“虽然我不是,但是,却听人过这件事呢,我带你去看看,是不是她?你也好当面致谢。” 翠心自然一口应允。 凤歌带着翠心径直到了金璜住着的地方,从外面看,里面黑漆漆的,凤歌轻声唤道:“金璜……” 没有人回答。 再唤了一声,还是没有人回答。 凤歌便推门而入,屋里有床,床边有鞋,一双男鞋,一双女鞋,素色的床帐低垂,将一切遮了个严严实实,凤歌本想伸手拉开床帐,手指尖已经碰到床帐了,又停在半空,万一拉开来,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辣眼睛怎么办。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凤歌也不敢让翠心进来,做为受到招待的外国人,竟然在皇宫里做这种事,要是被人知道,她的脸还往哪儿搁。 她站在床边,用不高也不低的声音:“穿好衣服出来!” 还是没声音。 这是睡死过去了? 凤歌站在床边,犹豫再三,最后还是闭着眼睛,伸手一把掀开床帐,金璜半倚在一个男人怀里,形容憔悴,奄奄一息,这个男人一手搂着她,一手按在她的胸口,头上似有热气蒸腾而出。 这个男人正是高真北,床帐被忽然掀开,他的姿势未变,神色如常。 眼前这种场面,在许多话本上看过,名为疗伤。凤歌觉得挺尴尬,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听外面传来关林森的声音,与翠心了几句话,接着房门被推开,关林森走进来,看见凤歌站在床边发怔,他一转头,看见床上的情形,心中了然,轻声对凤歌:“没事,回去歇息吧。” 凤歌与关林森一同离开房间,关林森送她回紫英殿,一路上安静的气氛实在异样,关林森首先打破了沉默:“殿下刚才去哪儿了?” “就在紫英殿后面。”凤歌没勇气出自己是为了扑萤火虫才过去的。 关林森的目光一直盯着她的头顶,凤歌疑惑的伸手想去摸,被关林森止住了:“有一只萤火虫,卡在殿下的头发里。” “快帮我拿下来。”凤歌站在关林森面前,只觉得发丝被轻轻拨动,很快,关林森轻声:“好了。” 凤歌看着他的手,一点绿光在指尖之上明明灭灭,甚是可爱,不一会儿,它就振翅飞向路边的草丛中去。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小盒子 “腐草为萤,朝生暮死。”凤歌忽然有些伤感,这些妆点着夏夜的精灵一般的生命,它们的生命也不过是一个月左右,不由感叹道,“人生也不过百年,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想一生这般辛苦筹谋又是为了什么。” 关林森笑道:“就算是朝生暮死,却依旧能在黑夜中绽放光芒,人生百年,既然来了,那就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为这个世界做一些事情,留下千古之名,一生轰轰烈烈,也不枉在人世走一趟。” 原来,他竟有这样的大志向,他来做自己的暗卫,一定挺郁闷的。 平安无事不算他有功,若是出事没防住,就是他的过。 凤歌想问他要做什么样的大事,自己是不是应该放他自由,话到嘴边溜了几圈,还是咽回去了,如果他没错,就是想出去浪迹江湖怎么办。如果他想要做大元帅,领兵打仗怎么办。如果他…… 如果他其实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自己身边,应该怎么办? 宫中侍卫无数,朝堂官员无数,琼林宴上青年才俊无数,没有一个曾入过凤歌的眼,在她眼里,这些人统统都只是工作人员,无论谁来谁走,凤歌都没有什么感觉,只有门口站着的侍卫被调走,她才会多问一句这人去哪儿了,也就仅限于问一句。 关林森,明明也就是一个“工作人员”,可是,为什么想到他有可能会要离开自己,心里就这么难过呢。 凤歌用手掌搓着自己的脸,想让自己清醒清醒。 关林森低声问道:“殿下觉得冷吗?” 黑夜带来神秘与不确定,也带来了暧昧缠绵的气氛,凤歌按住加速的心跳,对自己:“别自作多情了,他只是在执行公务而已。” 要是把别人的职业素养当成对自己有意思,岂不是很尴尬,关林森不定家里已经有青梅竹马了,不定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了,不定其实已经结婚了…… 深吸一口气,凤歌又恢复了礼貌的态度:“谢谢。” 一路无话,到紫英殿门口,凤歌将身上披着的罩袍解下,递给关林森:“更深露重,注意身体。”语气中的疏离,已十分明显,关林森默默接过,施了一礼,目送凤歌进房。 掩上门,凤歌还是没忍住,转过头,立在门口的身影已消失不见。 走得这么快,果然刚才就是工作需要才会有披衣这样的举动。 幸好没有多想…… 心里压着许多事情,总也睡不踏实,凤歌在床上躺至半梦半醒,依稀做了许多梦,只是一件也想不起来,只记得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好事,东方即白,她便起身了。 训练有素的宫女听见房里有动静,手里已捧着热水盆、手巾以及各色梳妆用品鱼贯而入。用的东西在恒国皇宫中也不少见,装着胭脂香粉、头油、螺黛的各式各样盒着实有趣。上回在宁亲王府得了一个胭脂盒,这皇宫里用的更有意思。 是一整个套盒,打开来,左扭右扭,从各种看似不可能的地方扯出来一个装着眉膏的格,或是拖出装着香雪粉的格,一套妆面下来,凤歌只觉得眼花缭乱。 最后又合并成一个朴素的方盒,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 洗漱之后,宫女引凤歌去用早膳,她想起重伤的金璜,始终放心不下,决定先去探望一下伤员再去。 金璜住的屋是值夜宫女临时下榻的房间,此时已空无一人,窗户大开着,凤歌看见金璜正坐在梳妆台前,伸手探向桌上放着的梳妆盒,接着,极其熟练的打开,她并不确定每个格里放着的是什么,但是很明显她知道应该怎么让这些格弹出来。 正当金璜拿着香雪粉往脸上胡乱的拍时,凤歌推门而入:“你的伤好些了?” “睡了一觉,好多了。” “高真北呢?” “什么高真北?”金璜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胭脂往脸上糊。 凤歌挑眉:“你不知道?” “不知道啊,我昨天一回房就睡下了,什么都不知道,好像还做了个梦,梦见什么也不记得。”金璜的神情不似做伪,一脸的困惑,“你昨天看见高真北了?在这房里?” 她这么坦荡,凤歌反倒不知该如何回答,一个男人,半夜进了一个未婚姑娘的房间,还搂在一起……凤歌不好意思出口,找了个借口岔开:“晚上天黑,只远远的看着一个人影,兴许是值夜的宫女回来,看错了。” “哦。”金璜并未细究此事。 凤歌站在梳妆台旁,拿起梳妆盒,与自己方才用的不太一样,虽然已经完整的看过一遍怎么打开盒,但是遇到这个略有不同的,也不能马上找到机关在哪里。 “你以前见过这种盒?”凤歌问道。 金璜还在对着镜扫胭脂,随意回道:“久在江湖飘,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多,类似的东西,都是一个路数。” 听起来很有道理,凤歌虽是心中存疑,但她一时也没有证据可以反驳,对金璜的过去,她一无所知,只知道她贪财的同时,也能做好事情,仅此而已。 “梳妆好的话,我们就一同去用早膳?”凤歌诚意邀请。 金璜有些苦恼的叹了口气:“你先去吧。” “怎么?” “不心手重了。”金璜转过头,两大坨鲜艳夺目的大红横在脸颊上。 凤歌不由莞尔:“宫里的妆品比外面的要轻薄许多,只须用一点点就够了,来,我帮你。” 待金璜将脸洗净,坐在凳上,凤歌手中托着妆盒,细细给她描画,一边画还一边:“平日见你总是一副笑脸,怎么眉间已经有了浅纹?” “啊,这个,天生的吧,不要在意。”金璜笑道。 “这个也能天生?”凤歌的表情写着:我读书多,你不要骗我。 金璜眨着眼睛:“嗯,就像你是双眼皮,我是单眼皮一样,纹路嘛,都是天生的。”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打架啦 凤歌笑道:“为什么你话总让人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又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因为我的都是对的。”金璜一笑,“像我这样能活下来,又活得正好有点久的人,总是能发现一些真理的。” “哎呀……”正给金璜涂着口脂的凤歌手一抖,在她的脸上画出长长的一道红痕。 又得重画。 “你家人呢?真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养出你这样的性。”凤歌问道。 “死绝了。” 凤歌手一顿:“抱歉,我……” “没什么,我从来也没见过他们,师父把我养大,然后就让我出来赚钱,报他的养育之恩。像我这样身手了得,武功天下无双,又美貌不可方物的女,就做了月钱五两的高贵侍女,其他人,可能在码头扛大包,也可能在青楼卖身,还有给镖局做趟手的。” 从金璜的神色里,的确看不出她对丧亲之痛有什么感觉,凤歌才放下了心中的内疚之情。 为了防止刚才画歪了嘴的悲剧重演,两人都没有再话,金璜老老实实的闭着嘴,神色木然的等着凤歌给她化,一切完成之后,凤歌稍站远了些,检视着化妆的效果,却发现金璜不话也不笑的时候,脸上仿佛带着一股煞气,看得她心中不由“咯噔”了一下。 “怎么了?”金璜问道。 “没事,挺好看的,走吧。”凤歌笑道,将心中的一团疑问压在心底,故作轻松,金璜的目光有意无意扫过她的脸,嘴角微微扬着,不知在想什么。 待这两个各怀心思的女孩用完早膳,就听见外面有人悄悄议论,北燕派特使来了,一位宫女恨恨道:“他们还有脸派人来?” “可不呢,听这次袭击王都的行动,是安西尔擅自做主,北燕王廷是不知道的,所以,希望我们大夏把使节团的人送交回北燕,让他们自己管教。” “呸,想得美,交还给他们,他们回去一放,这算什么。” “是呀,特使还提出为了表示两国友好,还要把北燕的公主嫁过来呢。” “就是陛下一直在心中拒绝的那个草原神女吗?打我们不算,还要个公主过来吃我们大夏的粮食!” 聊天的声音被一个不男不女的公鸭嗓喝断:“让你们干个活,叽叽喳喳个没完,国家大事岂是你们这些丫头片能明白的,闭嘴做事!” 之后,再没声音。 凤歌知道安西尔的身份的确在北燕算高的,不可能就这么放他放在西夏,任由他自生自灭,不过,在袭击第二天,就来了特使,是不是也快了点? 凤歌心中暗笑:“这可不是欲盖弥彰了?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袭击的事情,安排好了人在边境等着准备捞人,哪来得这么快。” 有人向凤歌行礼道:“殿下,是否现在动身?” 凤歌看着金璜:“你的伤……” “没事没事。”金璜笑笑,“还是早日回国吧。” 大夏皇宫通向正门只有一条大道,凤歌自然是要从正门离开。 就在门口,凤歌看见了北燕特使,北燕特使也看见了她。 北燕特使身旁的侍从躬身:“大亲王殿下,请上马。” “大亲王……”凤歌喃喃自语,眼角一道蓝影闪动,一身标准淑女装束的金璜蹿出去,平地跃起,对着北燕特使就是一耳光:“混蛋!” 她的手腕被北燕特使握住:“咱俩,彼此彼此。” 金璜提膝对着他的腹部就是一下,又被他挡下:“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生气?你也从来没过你是恒国公主的侍女。” “金璜,回来吧,正殿之前打打闹闹成何提统,殿前失仪要扣钱。”凤歌平静的,她淡淡道,“见过北燕大亲王高玄武殿下。” 听到“扣钱”二字,金璜二话没,马上转回凤歌身边,白眼翻到天上去了。 “哼,连名字都是假的!”金璜忿恨难当。 高玄武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眼,看起来讨厌又刺眼:“不是假的,北方是真武大帝执掌,玄武代表着北方,玄武就是真北,真北就是玄武。” “呸,要不是殿下拦住,我就取你狗命!”金璜气的要命,凤歌转头看了她一眼,示意她别了。 高玄武不以为意的笑笑,张开双臂:“等金姑娘恢复自由之身,本王随时欢迎金姑娘来取狗命。汪”还抛来一个调戏的眼神,接着发出一阵狂笑。 “你!!!我从未见过这等厚颜无耻之人!!!”金璜现在就想砍死他。 凤歌只了一句话,就挡住了金璜已经准备抬起的腿:“你敢过去一步,扣光你这个月的月钱。” “我!看起来像这种只看金钱,毫无节操的人吗!”金璜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蹦出来。 “不像。”凤歌看着她,“你就是。” 金璜立马泄了气:“你答对了……” 西夏的鸿胪寺卿一出殿门,就看见恒国大公主与燕国大亲王分立两边,大公主眼神森冷无比,大亲王却是一脸调笑的模样,莫不是这位大亲王调戏了大公主?哎呀妈呀,这可是国际纠纷。 鸿胪寺卿顿时理解了为什么城里几家大酒楼,店里都拉着一个横幅“要打先结账!要打出去打!” 您二位要是着急干架,不离了王都吧,至少先离了皇宫行不行? 真是要命。 想当初主动要求分到鸿胪寺,就是指着这份差杂事儿多,却只要有脸,也不会搞出太大的事来。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有今天。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装傻 虽然一千一万个不情愿,职责所在的鸿胪寺卿却不得不赔着笑脸走向那充满霹雳雷电的修罗场中央:“两位殿下,有话好,有话好啊。” 高玄武扬眉一笑,看着战战兢兢的鸿胪寺卿:“不要担心,我与大公主早已相识,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 “那就好,那就好。”鸿胪寺卿转头看着凤歌,凤歌还是一脸平静,倒是她身后那个侍女满脸气急败坏的模样,公主与侍女的气度就是不一样啊,鸿胪寺卿由衷的想着。不远处传来车轮在地面压过的声音,遥遥望去是一辆翠盖璎珞宝车,正是前来接凤歌的。 高玄武就就这么好整以暇的看着凤歌莲步轻移,登车而去,没资格坐车的某位侍女,跟在车旁走着,眼睛死盯着尊贵的北燕大亲王阁下,待马车渐行渐远,她才气乎乎的转过头,默默伸手,比划了一个手势。 一旁的侍卫看着马车转了个弯,便消失不见,转头再看自家的主,被人竖了个手指头,而且还不是拇指,不仅十分淡定,根本就是期待的不行,没听过大亲王有这种特殊爱好啊。 高玄武翻身上马:“你急什么,她想对我做这事,她有这作案工具吗?瞎操心,走。” 到城门口,回恒国的车队正在等着她们,是李云清一早备下的,从第一铁匠铺里买来的各色兵器都已捆扎好,装了好几大箱,铁傀儡身边跟着一个赵家的学徒,是赵家的规矩,他要跟着铁傀儡一个月,期间出现任何问题,都由他负责修理。 “不把它装上吗?”凤歌看着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铁傀儡问道。 学徒铁傀儡自己就会走,不需要占车上的位置。 长途跋涉的大车外观不比翠盖璎珞宝车,看起来灰灰暗暗,中规中矩,进去之后才发现别有洞天,车上十分宽敞,车厢里铺着厚厚的丝垫,可靠可躺可坐,窗边立着一架矮几,矮几下有三个抽屉,第一个里面放着一套茶具,每只杯下都嵌着一块的黑色石头,将杯放在矮几上,便被轻轻吸住,看来这便是传中的磁石了。 第二个抽屉里装满了各色蜜饯与干果,西夏不仅出铁矿与匠人,还有许多在大恒根本见不着的水果,这里的气候与水土特别适合这些东西的生长,日照时间长,早晚温差大,地里水还不足,结出的各种果,都甜得不行,西夏使节曾做为国礼带来过一些,可惜宫里人口实在太多,就算凤歌是大公主之尊,也只能分到一把,还没品出味儿来就没了。 第三个抽屉里装着的却是一只盒,西夏皇宫里见过的七宝玲珑盒,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一些宫中女梳妆使用的胭脂香粉。 凤歌不由叹道:“不愧是宁王,想得着实周全。” “好宽敞的马车。”金璜挺高兴,刚想上去,听见凤歌唤道:“关林森。” 好像变戏法似的,关林森就这么从方才还空无一人的马车旁走出来:“殿下有何吩咐。” “上车。” 关林森不解,抬头看着她。 凤歌平静的:“你受伤了,骑在马上风吹日晒的,对伤口不好。” “可是殿下在车里……” “无妨,上去。”凤歌硬梆梆的扔下四个字,便自顾自先上车了,关林森无法,只得从命。 上车之后,就听见凤歌:“躺下。” 关林森老老实实躺下,凤歌也不再多什么,有人送来一大壶泡好的茶,告知车队马上出发。 车辚辚,马萧萧,这辆车不知是否加了什么装置,走起来也没什么感觉,只见窗外的胡杨树已经开始向后退去,方知车队已出发。凤歌望着窗外向后退出去的胡杨树出神,本来到西夏只是想买根发条,不过三五天就能回转,却没想到,竟然这一去就留了这么长时间,还闹出这么多事来。 此时车已离开王都很远,一路上又见尘土与飞沙,凤歌这才将帘放下,将那只七宝玲珑盒拿在手里盘玩着,金璜在一旁看见笑道:“早起不是已经梳妆过了吗,殿下还要用?” “我只是在想,你为什么会这么熟练呢?”凤歌本来微垂的眼睛,缓缓抬起,看着金璜。 金璜从桌上抓了两颗杏干,丢进嘴里嚼着:“因为我见多识广啊,这种宫里的东西,做工精巧对不对?看起来就很贵对不对?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宫外的皇商供给,他们卖了皇家之后,会再做一批类似,但品质略低一些的卖给王公贵族们,别西夏了,就算大恒也有这种盒,号称西夏皇室同款,限时抢购。我就在那会儿买过一个,这些玩意儿,都是异曲同工,只要稍微有点脑的,举一反三还不容易的很” 言下之意,倒是凤歌大惊怪,金璜平时里对她也是这般没大没的顶撞,但是凤歌却莫名觉得,她话的气息有些虚,这种感觉很熟悉,记得父皇在厨房偷吃被起居注郎官发现的时候,大谈什么治国如烹鲜的道理时,话也是这样着急又心虚。 凤歌继承了来自父皇的稳重,凡事讲究的是证据,无论是上朝怼文官,或是发兵镇边塞,都是有了十足的把握以后,才会全力出手,力求一击必胜。 此时,她很希望自己能有母后的胆识,管他是真还是假,先诈一诈再,不定就诈出个惊喜来了,反正诈不出来也没什么损失。 努力酝酿了半天,到底还是没有母后的魄力,敢直指金璜就是盗取符太后宫中芙蓉丹之一,捉贼捉赃,万一她有同伙把东西转移走了,来个死不认账,那岂不是很尴尬。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关林森你闭嘴 东想西想,还是将话给咽下了。 就在此时,躺在一边的关林森出声:“翠心,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金璜正伸手去抓第五把,那只手在空中顿了一顿,她转头笑道:“翠心是谁啊?” “翠心,那位救她的姐姐功夫很好,看起来很凶,不让她跟别人是谁,但是她心中永远感激着那位姐姐,因此,把大殿下误认成是你,拉着大殿下千恩万谢。” “啊,是吗?”素来灵巧机变的金璜再也挤不出更多的字来,给自己倒了杯茶,端在手里慢慢品着。 她心中默默的揣测着,凤歌到底知道了多少?关林森又知道了多少? 如果被他们知道自己的目的,只怕没那么容易了局。 此时车队已进入一片荫凉,金璜将帘挑起,发现车队已行进在茫茫大山之中,这片山林在大恒与大夏之间,属于未开发的地带,大夏的商人从来都是要同时做北燕与大恒两国生意,而这里只与大恒边境接壤,因此就算是商旅,也不会经常往来于这条道上。 人迹罕至,丛林深处隐隐传来虎啸狼嚎,听起来十分可怖。 要是在这里杀人,应该没什么人会现的吧? 关林森完那句话后,金璜就持续性抑郁,一脸茫然双目无神,凤歌也没管她,直到她将罪恶的双手伸向堆,却摸了个空,凤歌才从抽屉里又打开一包核桃:“接着剥。” “不剥了。”金璜神情颓然,“你不就是想知道我到底是谁吗,至于让这个男人恶狠狠的盯着我看那么久吗?” 凤歌十分无辜:“你剥第二堆的时候,他就已经睡着了。” “哦……”金璜这才注意到,自己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剥出了一堆仁、一堆松仁,如果不是凤歌叫醒她,可能还要再继续剥出一堆核桃仁来。 凤歌端端正正的坐着,看着对面的低头拨弄壳与松壳的金璜:“一路上你帮了我不少,为什么却又要冒我之名进西夏皇宫偷东西?” “不能。”金璜声音低沉。 愿意不编故事而坦言告之不能,是一个不错的开端,凤歌又追问道:“你接近我,就是为想要去偷芙蓉丹吗?” “这倒也不是……”金璜叹了口气,“来话长。” 凤歌为她倒上一杯茶:“没事,路上闲来无聊,正好慢慢。” “就从,你到底是谁起。这总可以了吧?”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金璜嘿嘿一笑,结果抬眼望着对面的凤歌,根本就不打算搭理她的胡言乱语,自觉没趣,只得老实回答:“殿下知道本朝开国时,曾有镇边公主吗?” 镇边公主,本朝开国时最大的八卦,太祖在与嘉仪皇后相识在战火不错,但是,在这之后,太祖与嘉仪皇后聚少离多,各自在战场上奔波,一别数年不相见。在攻打某一座城的时候,一路势如破竹的太祖却在这里卡了好些日。 太祖施攻城计,守军施防守计,你有云梯上墙,我有勾拉扯。你有擂木撞墙,我有泼油烧你。 两相僵持不下,如果不是因为这座城着实地位险要,早就绕着走了,何至于为了争一城池,浪费这么久的时间。 又僵持了几日,城中粮尽,守城的官兵本来对前朝也没有太多的留恋,便把守将迷晕了,绑了送给太祖,此时众将士才知道,原来据城死守的人竟然是个挺漂亮的姑娘。 再然后,就是很俗套的剧情了,姑娘本就是前朝皇家的公主,看不惯宫里那些人的行径才要求前朝皇帝在这里赐她一套宅邸,开战之后,不满归不满,自家的孩也只有自家才能打得,因此这位前朝公主便领着全城加在一起不超过一千的壮丁,死守了六个多月,直到被手下副将抬来卖掉。 太祖不想为难这个忠义又聪明的姑娘,对她的各种挑衅也不在意,当时的乱世,也不止太祖一路叛逆,于是,在乱七八糟的共患难之中,两人相爱了。 两人相伴直到大恒初立,这位姑娘差一点点就要被册封为皇后,就在前一天,早就被众人以为死在乱军之中的嘉仪皇后竟然出现了,前朝公主这才知道,原来太祖早有发妻,她毫不留恋,潇洒离去。是嘉仪皇后拦住了她,她对大恒劳苦功高,应有封赏。 公主根本就不想要,最后硬将与西夏相连的天狼山封赐给了她,有守卫边境的意思,并赐其国姓“凤”,提起她,皆称其为“西公主”,其后人也一脉相承,虽然从未见过西公主那支后裔,但镇边公主的故事,却在民间广为流传。 这段风流债,硬是被史官扯成了先帝宽厚仁德,广施恩典,阻了他六个月的前朝公主,也不为难,还多加恩赏。 “那个皇帝是不是觉得自己特仁义,是不是感动天感动地?然而,就是感动不了这位姑娘,她快要怄死了。”金璜意味深长的笑道:“她可是一将能敌百万兵的悍将,莫名的做了三,还非得领这两口的赏。” 所以,这位西公主,暗中与太宗的皇叔暗通款曲,把整个朝廷给闹了个天翻地覆,如果不是柔淑皇后搅局,今日皇城里还不知道坐的是谁。 “真是可惜,然后,西公主就因为叛乱,被‘咔嚓’了。”金璜比划了一个杀头的姿势。那次的内乱,的确抓了许多人,也杀了许多人,多少皇族弟,多少官员被牵扯其中,听刑场的地面都被血浸透,整块地都透着冲天的血腥气,之后又据那里闹厉鬼,就连任职多年的老侩手都不敢半夜往那里去。 凤歌听她东拉西扯了这么多西公主的事情,眼角微微一跳:“你是西公主的后人?” “殿下真聪明。”金璜手里抓着三个核桃,向天上轮流抛着,眼睛却瞟着凤歌,“如何?殿下想斩草除根吗?”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你够了 现在轮到凤歌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的入定了,西公主的事,父皇喝醉之后曾对她起过,是以一种复杂的感情去的,强撩了人家前朝公主,山盟海誓一大堆,还娶不了她,人家想走,还不能给人家自由,非得硬塞一个什么天狼山什么西公主,他也觉得自家曾祖干这事着实丢脸,只是对凤歌,那位西公主真可怜,如果能见到她的后人,一定不会为难。 没想到,父皇没遇上,让她给遇上了。 “我若是想杀你,与西公主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因为你冒我的名,偷西夏皇宫里的东西。”凤歌定定的看着她。 金璜眨眨眼睛,感觉很失落,本来想东拉西扯,让凤歌心中生乱,然后不知该如何处理。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拨开迷雾看本质。 “大殿下不愧是大殿下,一语中的。”金璜十分认真的拍马屁。 “你偷芙蓉丹做什么?”凤歌问道。 金璜故作无辜:“谁我偷芙蓉丹啦,谁看见……”话音未落,身便僵住了,从她背后落下一颗的核桃。应该正在沉睡的关林森皱着眉:“那颗芙蓉丹应该就在她身上,殿下不必与她这种人动口舌,搜出来就是了。” 着,就要抬起手,凤歌忙:“她一个姑娘家,怎么能让你在身上摸来摸去的。” 关林森眼里根本就没把金璜当成一般意义上的姑娘家,就是一个人犯而已,被凤歌这么一,才觉得如此做的确不太妥当。 “大殿下想得周全。” 凤歌当然不会告诉他,她根本不是因为金璜要被他搜而不高兴,而是因为他要去摸别的女人而不高兴。 可是将她全身搜了个遍,除了一些随身饰物之外,真的什么也没有搜到。 被点住穴道的金璜,全身除了一双眼睛,一动也不能动,她那对眼珠,直勾勾的盯着凤歌看,凤歌只觉得头发都要被这灼热的眼神点着了。 饶是她再多聪慧,再多机智,也没了招,顶着金璜强烈谴责的眼神,凤歌觉得有点顶不住,将求救的目光投向关林森:“她身上我都搜遍了,真的没有。” 也许是已经被她交给同伙了? 凤歌正想着,看见关林森拿起了一块玉璜,上面刻着一个字“金”,他笑笑:“玉璜上刻着金,就变成金璜了,金璜包藏祸心,又该叫什么?” 完全没听明白他在什么,就听见玉璜轻响,关林森的手指在玉璜的某处轻轻顶了一下,有一处竟然动了,推出来的不是别的,正是符太后寝宫中失窃的芙蓉丹。 凤歌接过淡粉色的芙蓉丹,这么一颗,若是落在懂药理的人手中,只怕会让整个大恒的天下鸡犬不宁,想到这里,凤歌盯着金璜:“谁让你去偷的?” 自知理亏的金璜眼中只剩下了无助可怜又委屈,刚才那气势汹汹的谴责早已飞得无影无踪。 寻常人拿了这芙蓉丹根本没有什么用,谁想把自个儿变成没知没觉的傀儡,想弄明白这种药的配方,也不是一药师可以做到的,能从制好的药丸分析出配方,就算是太医院里的人,只怕也是凤毛麟角。 能招揽厉害的药师为已所用,又真的需要这种控制人的药物……凤歌心念微转: “有人要造反了?” 莫非是律王叔? 可是先前,金璜明明还截下了一队往大恒送阿芙蓉的队伍,凤歌一直认为,与那支队伍里应外合的人,就是律王叔。 眼前这个油盐不进的金璜,到底是听命于谁? 凤歌觉得心烦意乱,又恨自己无能,只不过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她就看不透,将来要是在朝堂之上,看着那些心计百出的官员们,那该怎么办? 要是父皇在这里就好了,可以问一问他的看法。 实在不行,母后在也是好的,简单粗暴的方法虽然不是很美观,但是有用。 离宫这么久,这是凤歌头一次感到十分思念宫里的那对不靠谱夫妇,年少无知的时候觉得只要有钱,就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恨不得早早的飞出宫墙,独挡一面。 凤歌神情落寞,关林森忙问道:“殿下怎么了?” “没什么……”凤歌抱膝坐在一边,神采飞扬的大眼睛被淡淡烟云所笼罩,樱粉色的嘴唇被她紧紧地抿着都失了血色,全身上下写满了四个大字:失魂落魄。 关林森从来没见过凤歌如此神情,不由心中也是一阵难过,恨不得现在就撕开金璜的嘴,让她把凤歌想知道的事情都出来,他:“殿下不必挂心,审问之事,交出给属下就好。” 凤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本以为我可以以德服人,却没想到,还得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 她看着金璜:“你要是肯实话,我就给你白银一百两,抵得上你二十个月的月钱了。” 金璜的眼里满是不屑。 “二百两。” 铁血真女,岂能为二百两折腰! “三百两。”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移! “四百两。” 安能摧眉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五百两。” 还没动静,凤歌闭了闭眼睛:“我的预算就这么多,不要就算,关林森,交给你吧,从石磊那里买来的兵器里好像有鞭,带倒勾的那种,随便用。” 再睁开眼睛,不出意外看见了金璜慌乱的眼神,凤歌松了一口气,目的达到了,还以为她是那种宁可服毒自尽的死士呢:“肯真话了吗?” 金璜眨眨眼睛代替点头。 关林森替她解了穴道,金璜东张西望,然后又是拿蜜饯,又是要喝茶,磨蹭到实在没得磨蹭了,她:“我也不知道是谁让我去的,我只是接到命令和钱,让我把芙蓉丹放到四象观后面的房间暗格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四象观,又是四象观…… “你到底接了多少活?人生在世,钱够花不就好了。”凤歌对金璜如此贪财表示不解。 金璜笑笑:“钱够花?永远也不会够花的。你生于宫中,富有四海,哪会明白我们民间生活艰辛。”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谁说关林森的不是都不行 凤歌自问不是那种听闻外面百姓挨饿,吃不上饭,只会傻乎乎地问那为什么不吃肉糜的那种智障,祖父登基之后,虽不敢人人富裕,至少也没有天灾也没有兵祸,像金璜有本事的姑娘家,更是想做官也并非完全无路,怎么被她得这般可怜? “我已经完了,殿下想要如何处置我?”金璜懒洋洋问道。 “身上没这么多现银,以后再给你。”凤歌一时没反应过来。 金璜却愣住了,她根本没想过凤歌会是真的要给钱,从一百两开始,只不过是在玩手段而已,最后还不是要落在刑讯逼供头上,因此,她也只是随便的戏耍凤歌一下,于是编出了个四象观暗格这话,她等着凤歌得了口供以后,就把她给杀了,或是捆起来,到时候就可以好好嘲笑凤歌一番。 原本心里的嘲讽都给咽了回去。 不心看见了关林森的眼神,一切了然于胸的眼神。这个男人,从开始就什么都知道,大家都是在江湖上打混的,谁也别想在谁面前玩花样。 “如果你想跟着我回恒国,继续拿五两的月银,也可以。如果你想就此离去,也没有关系,这一路你也辛苦一场,答应你的,我不会少给。”凤歌认真的看着她。 金璜的脸上波澜不惊,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山庄到啦。”外面传来一声吆喝,前面就是今晚的住宿地。 马车停下,有人请凤歌稍等片刻再下车,金璜却是自己一开门,就跳出去,不见了。 关林森看着凤歌:“要抓回来吗?” 凤歌摇摇头,既然刚才过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那就要话算话。 反正她的身份已经暴露,也掀不起多大的浪来了。 凤歌从窗外望去,只见车队里有好些手脚麻利的厮,打开门,迅速取出洒扫用具,隔着门,只能远远的看着有人在割草,有人在扫地,还有人端着水桶来回跑,不多时,里面安静下来,接着另有一些人拿着被褥等物跑进去。他们进去后没多久,队伍领头的就过来,请凤歌下车。 此处山庄是宁王李云清的避暑别苑,平时不住在这里,寻常商队到了晚上,只能找块平地扎营,哪有这样好的条件。凤歌还未进门,先闻见庭院中新鲜青草被割开的清新气息,有人上前引她去卧室,虽然比不得皇宫或是宁王府里的奢华,但已被收拾的十分干净整洁,来时在黄沙旅馆里住的那满地都是土的所谓雅间,眼前真已可算得上是天堂了。 安顿下来之后,就是随队的厨大展身手的时候,很快,山庄里便升起了袅袅炊烟,米饭煮熟后的那种清香压过了青草的气息,连凤歌住着远的都闻见了。 下人们自顾自的吃,另有人端着托盘,将热气腾腾的饭菜送到凤歌房里。 “关林森,坐下一起吃吧。” 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飘来一句话:“大殿下,这不合规矩。” “还没到恒国境,不必讲究这些,现在我了算。”凤歌对关林森竟然又开始跟她谈规矩,感到十分不满,在西夏的时候那样的相处多好啊,好到她已经忘记关林森的身份是暗卫,好到…… 她好像已经有好多天没有写阅历日志了,哎嘛,要死要死要死。 在恒国,有教养的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虽然凤歌把关林森留下一同吃饭,但是饭桌上还是静悄悄的,连咀嚼的声音都轻不可闻。 想到回去之后还要面对的各种事,凤歌心里又开始烦躁起来,一口饭吃进嘴里,就愣在那里,连嚼都忘记了。关林森低声道:“殿下,这几天的阅历日志属下已经写好了,殿下只需要抄一遍就可以。” “嗯……嗯???”凤歌愣了一下,当下筷一扔,饭也不想吃了,一个劲的催促:“快拿来,我看看。” 关林森将一本简陋装订的本递给凤歌,凤歌看了连连点头,用词雅致,用句雕琢。 西夏的风貌,李云阳的不甘人下,李云清的温和儒雅,符太后的权势滔天,宇文寒涛的热血冲动,独孤怀信的冤屈难雪,还有围城战的时候那惊心动魄的场面,写得实在是太到位了,凤歌看得津津有味,一口气看完,翻到后面已是空白,还恋恋不舍的问:“然后呢?” “然后?”关林森以为她指的是后面事情的发展,“然后属下伤重昏迷,殿下一人带队出城去救那些西夏的女人了,具体发生了什么,属下不清楚,也不敢乱写。” 然而,凤歌却敏锐的感觉到,他好像不是这意思,怎么看,他的额头上都横着一句话:“替你写了这么多还不知足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错觉,一定是错觉,她的关林森,一直都是温和敦厚儒雅老实斯文,让他干啥就干啥的天字第一号老实人。 一定是没吃饱,饿得眼花了。 她夹起一块鸭肉放进嘴里,胡乱嚼了嚼便匆匆咽下去,又向关林森的脸上望去,没错,还是那张沉稳老实、八风不动的脸,刚才那抹带着浓浓鄙视的奇怪神色果然就是自己的错觉吧。 凤歌又将关林森写的翻到最前面,细细看起来,一面看,一面吃饭,看到两人共同经历过的事情,脸上情不自禁露出微笑,现在回忆起来,生死相依的那几天,简直是鲜花满地的回忆。 看到他一人力挑数十北燕重甲军,还把自己写得那么不堪,什么“到底年轻,没经过事,处置不当”,什么“不能一击致胜,真是无能”。 凤歌就很不开心,关林森那晚已经是以死相拼,派来攻城的就算不是北燕精锐军队,但也是身着重甲之人,他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能收拾了人家几十个人,还有什么不满!还想怎么样?想一招砍万人,做个万人敌吗?真是的,自我要求这么高。 谁关林森的不是都不行,包括他自己!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回国 随队大厨精心烹饪的一桌菜,凤歌没吃几口,便搁下了,满桌的菜有几盘连动都没动,便被撤了下去,大厨心情低落,本是有心讨好,结果这位贵人却不吃这一套,唉,大厨愁眉苦脸,担心自己回去会被宁王处罚。 他给自己烫了一壶酒,正打算把那些剩菜吃掉,一转头,却发现少了一盘大肘、一盘整鸭,还有一块饽饽不见了。 “咦?”大厨再一转头,连烫好的那壶酒都不见了。 这这这……深山闹鬼? 吃这么多,馋鬼还是饿鬼啊? 吓得大厨赶紧吃了两块饽饽一只烤鸡压压惊。 夜深了,借宿在山庄里的人们都已歇下,山林里的夜一点也不安静,虫蚋在草丛里飞舞,野兽在远方咆哮,以及不知道哪来的什么东西蹿过,树林里夜鸟惊飞。 凤歌躺在床上,周围的各种声音,声声入耳,听得她心惊胆颤,自我安慰:“围墙很高,门很厚,关林森在守着我。” 来来回回念叨了十遍,没用,林中总会传来一些她根本没有听过的古怪啸声,深夜给了人们灵感迸发的大脑,她却用来幻想出各种怪兽来吓唬自己。 凤歌紧紧地抱着被,在黄沙旅馆里看见死人都不害怕,被关进大风堂的监狱没有害怕过,王都被围那一夜没有感觉到恐惧,面对威压超强的符太后,都只是被激起了好胜心,并没有觉得特别害怕。 现在,却被自己的幻想吓得根本睡不着觉,出去也是够丢人的。 身边连一个人都没有,房间虽然不大,但是床帐放下来之后,总觉得房间里有什么人什么东西在走来走去,发出细微的摩擦地面的声音,隔着床帐,就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几次掀开床帐,房间里却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又躺了一会儿,凤歌莫名的又感觉到床底下有人,几次往床底下看,仆人们打扫的很干净,连一点灰尘都没有。 来回折腾了好多次,凤歌的眼皮直打架,但就是睡不着,心脏越跳越快,如雷响。 她坐起来,抱住被,想叫关林森,又觉得实在太丢脸,双眼半睁半闭,忽然有一个故意压低的少年清冽嗓音传来:“殿下怎么了?” 平时明明已经听惯了关林森的声音,怎么这个时候听见,却有一种特别的温柔,凤歌心中的惊惶平白去了一半,她强自镇静回答:“没什么,我有择席之病,刚到这里一时睡不着。” 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什么择席之病,在丰县、在黄沙道、在西夏,睡完客栈睡宁王府,睡完宁王府睡皇宫,一路换了也不知道多少地方,从来都是睡得好好的,关林森一直守在她身边,肯定也知道这事,现在好好的,哪里就突然多了这矫情的毛病。 “殿下是不是担心回去之后的事情?”关林森安慰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北燕刚刚与西夏交恶,一时就算想与大恒动手,也腾不出空来,如果当真有某位大人物想要撼动国本,有属下在,他就绝不会得逞。” 嗯……回去之后的麻烦在吃饭的时候已经担心过了,现在担心的是黑夜中的自我幻想。 既然关林森替她想到了这个借口,她也从善如流的走下了这个台阶:“嗯,是啊,烦心的事太多了。” 关林森的声音又响起:“只要殿下需要,属下必义不容辞,从容赴死。” “呸呸呸!”凤歌被最后四个字激得立马精神了,“谁要你从容赴死,你给我好好活着,我不让你死,你就不许死!” 关林森许久没声音,哎,不会他老实了一辈,忽然想体验一下抗命不遵的快感,现在就去死了吧? 凤歌一把拉开床帐,站在地上,唤道:“关林森?” “属下在。” “既然在,干嘛不出声?” 关林森忽然单膝跪在地上,右手握拳横于胸前,这是暗卫行的最高礼仪,他向凤歌恭恭敬敬弯下腰:“殿下的愿望,就是属下的命令。” “大半夜的这是干什么,快起来。”凤歌被关林森突如其来的宣示忠诚给吓了一跳,关林森抬起头,看着她:“殿下,此次回到恒国,只怕已不复上回那般清闲,西夏皇族之中暗潮涌动,谁真话,谁假话,十分难辨,而大恒国之内,比起西夏更是人事纷杂,殿下万事心,属下誓死相随。” 本来只是烦恼烦恼因黑暗而生的恐怖幻想,被关林森提起回国之后的事情,凤歌只觉得头痛万分,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好了,睡吧。” 她只感觉到周身充满了暴躁的戾气,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哼,别只在墙外嚎了,就算是在门口嚎,我也不怕。”凤歌自言自语。 话音刚落,耳边陡然响起了狼群的叫声。 发生什么事了! 狼群袭击?! 这几天真是过得跌宕起伏,眼见着就要回国了,还来这么一出。凤歌觉得如果能平安回去,可能要去找个什么大仙给算算,是不是自己跟西夏的什么人八字不合。 狼群一下一下的叫个没完,山庄里所有人都被惊醒,起身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只见不远处的陡崖上,立着一只头狼的身影,它的身后跟着一群,头狼昂首向天,对着挂在漆黑夜空中的满月“嗷”的一声长啸,紧接着,群狼相和,在这样的夜里,狼群嚎月的声音,清晰无比的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忽然,那只头狼望向山庄的方向,紧接着,开始向山庄狂奔,连带着整个狼群一起跑动,一边跑还兴奋无比的“嗷”“嗷”叫。 很快,值守山庄大门的人就惊恐的呼喊着:“狼群、狼群、好多狼!” 紧张的众人各自抄着家伙,虽人乃万物之灵,拥有先进的武器,但是,他们进门时失策了,想着在这荒山野岭,不会有人来偷东西,于是装着武器的箱都在外面的车上捆着。现在院里的十几个人,能打的还只有五六个人,手里只有几把扫帚两把菜刀,想要对抗几十条狼,基本上没什么胜算。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离去 很快,狼群就已经到达门口,来回踱步,发出响亮的鼻息声。 凤歌身旁已站着队伍中所有会武的几个人,手里可笑的抄着扫帚、擀面杖、菜刀,大厨手里还握着一根准备用来炖汤的大腿骨。 许久也没什么动静,凤歌问起:“外面怎么样了?” 守在墙边的人爬上梯,困惑的:“头狼正在扒门。” “门结实吗?” “结实是结实的,但是这狼很奇怪,扒门的姿势像狗。” 凤歌忽然想起了什么:“头狼是什么颜色的?” “黑色。” “关林森,看看是不是虎。” 关林森轻轻一纵,就跃上了墙头,对着下面正在认真扒门的头狼叫了一声:“虎。” 头狼抬头,看见是他,撒欢似的蹦来跳去,摇尾巴打滚,什么首领的威严,什么野狼的骄傲与自豪,不存在的,都是不存在的! 待确认外面那是虎之后,凤歌也默默的爬上了梯,向外一望,虎更开心了,伸着舌头呼哧呼哧直喘气,尾巴摇得跟扫地似的。 “你到底是狼还是狗啊?”凤歌不由认真思考起一个严肃的问题,当初是谁这是狗的? 见到凤歌之后,虎高高兴兴的又蹦又跳,连带着它身后的“弟”们也十分激动,狼嚎之声此起彼伏,虎拼命的挠门,想进来。凤歌站在墙头,看着狼群露出的尖牙利爪,还有那在满月光华下绿幽幽的眼睛,这山庄之内二十多个人,万一哪只发起疯来,伤到任何一个人都很要命。 抓了半天门之后,凤歌咬咬牙,大声:“不能给你开门。” 虎抬起头,不解地看着她。 凤歌对着虎,指着后面的狼群:“你的手下太吓人了,不能进来。” 虎转头看着身后的狼群,又看着凤歌,似乎领会了什么,它那双乌溜溜的眼睛中充满了哀伤,嘴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它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王霸之气的形象在弟们面前轰然倒塌,可怜巴巴的看着凤歌,两条前腿抬起,做人立状,不知跟谁学的,双爪做出拱手作揖的动作,还摇着尾巴,看起来就像谁家的孩过年来讨红包一样的讨喜。 从来没见过虎这么努力的讨好自己,凤歌看着心都软了,要不就叫虎自己进来?想想又摇了摇头,这么多人的安全,实在不敢掉以轻心。 凤歌还是对虎摇了摇手,又不忍心看着它一脸期待的样,便从梯上下去。 虎隔着门,又呜呜的叫了两声,声音里满是哀求、悲伤,凤歌真想打开门把它放进来,几经纠结,最终她捂着耳朵,跑回自己的房间。 过了好久,关林森推开房门进来:“它们走了。” 凤歌坐在床头,抱着膝盖发呆:“它是来找我的,但是我却把他赶走了。” “等它回头看着它背后带来的那群狼,就会明白殿下不是在赶它,而是在保护其他人。”关林森安慰道。 凤歌想了想,抬起头来:“一只狗,哦不,狼,它能想这么多。” 她抬着红红的眼圈,看着关林森,脸上写着“我读过书,你别骗我。” 关林森坐在一边,对她:“真的,以前,我祖父在边关的时候,也遇到过狼……” 接着,关林森就了一个关于狼与一个爱戴红色帽的姑娘故事,刚第一句,就被凤歌打断了:“狼怎么可能会话,这不合理。” 关林森一本正经的对她:“被东郭先生救走的狼,也会话。” “对哦。”凤歌又继续听。 可是了没几句,凤歌忍不住又打断:“那只狼早就知道有外婆住在那里,为什么还要等到红帽来了,才吃?还有,她妈妈知道森林里有狼,为什么会让她一个人走?为什么走大路就没事,难道大路上有什么符咒?为什么狼肚被剖开,狼还没有死?” 从来没见过对传故事纠结这么仔细的人,关林森的故事顿时不下去了,他搓搓脸:“这只是一个故事,殿下不要太在意细节。” “可是细节决定成败呀。”凤歌看着他。 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十四岁的姑娘已经失去了对童话的憧憬和向往,失去了天真无邪的梦幻与信任。 “殿下的逻辑分析能力真强。”关林森也只能强行夸奖一番。 听了一会儿毫无逻辑的故事,凤歌的心情还是好了许多,随口了一句:“没什么,跟杜书彦学的。” “……”关林森此时脸上笑着,心里已经在盘算应该把这个姓杜的撕成多少条才能泄心头之恨了。 一夜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山庄门前只留下了一些凌乱的狼爪痕迹,大门上还有被划过的痕迹,其中有一道抓得很重,连包着的漆皮都被划开了,内里的木质露出来。 凤歌蹲下,抚着门上的抓痕,默默不语。 车队的头儿清点完所有的东西和人员之后,恭恭敬敬对凤歌:“金姑娘还没好吗,就等她了。” “不用等她了。”凤歌微垂着眼皮,提起裙摆走进车厢。 又是一声唿哨,车队再次向前,凤歌就这么愣愣的坐在桌前面,将茶杯拿出来,没有倒水,直勾勾的看着那只杯,眼神空洞,不话也不动,就坐在那里。 不知过了多久,她手中轻轻一动,才如梦初醒般的抬起头来:“到了?” 只见窗外依旧是浓翠如荫的山路,点点野花遍布其间,幽静怡人,若是平时,凤歌会很喜欢这样的环境。从前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愁,现在只是经历了一趟西夏之行,她却感觉整个人的心境都不一样了。 曾经信任过的人离她而去,围着她卖萌耍贱的狗也被她亲自赶走。 “到底是为什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凤歌心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崩溃了,她的眼泪毫无征兆的一滴一滴流下来,顺着她的脸颊,打湿了她的衣衫。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理科宅男 关林森抬头看着她脸上的泪痕,整个人都手足无措起来,摸遍全身,也没有摸到手帕,他有些发慌:“殿下你怎么了,别哭啊。” 他从来没见过女孩流眼泪是什么样,更何况是身份这样高贵的公主,不还好,一,凤歌的眼泪更是如同决堤一般,不断涌出。 四下找了一圈,才从随身的包里找到了准备裹伤用的布条,一时来不及多想,抓出布条,他起身靠近凤歌,伸手要为她擦眼泪。 手刚抬起来,原本还坐得端端正正的凤歌忽然就软下来,整个人伏在他怀里,再也压抑不住难过的心情,放声大哭起来。 关林森全身都僵住了,手里还拿着布条,胳膊就这么僵直的伸着。怀里那个柔软的身体微微颤抖,此时的凤歌,已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是一个需要安慰的邻家妹妹。 温柔而有力的拥抱,让哭泣的凤歌找到了一丝安心的感觉,耳边轻轻传来关林森的声音:“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直到你让我离开。” “我不会的。”凤歌抬起头,泪眼朦胧的看着他。 在刚才的慌乱中,关林森的手松开,布条团滚到了车厢角落,关林森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不由伸手,想替她拭去脸上的泪。 手指刚碰到她的脸颊,从来没想过女孩的脸这么软,这么嫩,自己的手掌上满是被剑柄磨出来的老茧,指尖上也有茧痕,这样的手触碰到她,会不会让她感到很不舒服? 他的手微微松开,凤歌看着他的眼神从期待也渐渐变成了失落,微微张着的粉色樱唇,也垂了下去。她的眼神深深刺痛了他心中最柔软的深处,一直冷静自持的外壳在这一刻碎裂,什么暗卫工作守则,什么身份悬殊,都不重要。 关林森的手如珍如宝般的捧着她的脸,轻轻的,蜻蜓点水般的落在她的嘴唇上。 放开凤歌的时候,关林森才恢复了理智与清醒,他已经准备好迎来一耳光,或是回去之后被砍头,凤歌看着他的眼睛,声音里满是落寞:“这只是安慰吗?” 还没等关林森话,凤歌自嘲地笑笑,扭头望着窗外。 刚才凤歌的心中被涌入的大量负面情绪挤压,那一刻是她最脆弱的时候,关林森适时的那一吻,深深地印在了她的心上。 沉稳无波的人生,被关林森投下的石块激起了涟漪,她的心动了,可是关林森对自己到底有没有意思,亦或是一时的同情而导致的情难自禁? 需要时间去证明,看着窗外飞快掠过的树木,凤歌不由扬起了嘴角。 日头刚刚偏西,车队在路上已越来越多的遇见穿着大恒国服饰的行人。 再向前没多远,马车停下来,听声音,是正在进行通关检查,半天也没有往前动一动,守门的城门官与车队的掌事纠缠不清:“运进来这么多武器,也太扎眼了。” “咱们都这么熟了,也不是第一回了,您就高抬贵手,就当没看见,不就成了?” “现在不一样啦,北燕人闯进了你们王都的事,我们这都听了,上头下了严令,有一点点嫌疑的都不能放,你这明晃晃的又是铁傀儡又是武器,求求你,行行好,我上有老,下有,还指着在这混碗饭吃,你别给我砸了行不?” “哎,您这……”掌事的还想,就看见凤歌披着斗篷走过来。 凤歌亮出凤安年给她的腰牌:“律王千岁要的东西。” 城门官就是律王家将,自然是认得这腰牌的,他看着凤歌:“请问姑娘名讳?” “戈凤。” 城门官肃然起敬:“原来是璇玑才女。” 他挥挥手:“放行放行。” 凤歌坐回车上,路过城门官时,他一脸憨笑着:“城门官王六问律王千岁安好。” 回到县衙,林翔宇闻声奔出,看见铁傀儡和那一车新式武器,整个人激动的不能自已,如同孩看见了最新奇的玩具,摸摸这个,又拿起那个,直到被铁傀儡踢了一脚,趴在凤歌面前,才想起自个儿好像忘记行礼了,顺势给凤歌磕了个头:“拜见殿下。” 凤歌笑笑,不以为意:“快把东西拿进去,搁门口人家还以为我是来给你行贿的。” “对对对。”林翔宇叫人搬东西,自己还乐颠颠的抱着一把长枪舍不得放手。 一屋各种稀奇的东西,林翔宇看着嘴都合不拢了:“听北燕袭击了西夏王都?看来是个谣言。” “不是。”凤歌慢悠悠吐出两个字,“正巧被我们赶上了。” 林翔宇震惊地看着她,还没话,凤歌摆摆手:“这些都不重要,跟我到书房来一下。” 在孩玩得最高兴的时候,叫他吃饭,是很不容易的。林翔宇一步三回头的跟着凤歌到了书房,站在那里的时候,整个人还心不在焉,人在书房,心在库房。 凤歌摇摇头:“真没出息,给我磨墨。” 摊开纸,她微微闭上眼睛,回忆在石磊那里看见的图纸,落笔如风,将那本图纸册上的图型尽数重现在纸上,识货的林翔宇眼睛都直了,直到凤歌收尽最后一笔,他才将已经张了半天的嘴巴合上,瞪大了双眼,一张张仔细看。 “能做出来吗?”凤歌问道。 林翔宇深吸一口气:“都是很大胆的想法,除了材料限制之外,还有就是工匠的技能了。” 图纸绘制的十分精细,各项数据一应俱全,林翔宇看得一脸沉醉,脸上神色变幻莫测,时喜时忧,嘴里还不住念叨:“天才天才,怎么想到的。”一会儿又摇头:“太扯了,怎么可能。” 如果那不是凤歌亲手给他画的图纸,几乎要以为他在看什么情节曲折离奇的坊间话本,看个图纸也能情绪这么饱满,还真是一个进工部的好苗。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快来看啊 翻到最后一页,林翔宇又疑惑的翻回前面,再翻到最后一页,眉头微微皱起,抬起头看着凤歌:“没了?” “没了,那本册就这么多内容。”凤歌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 “不对……不对……”林翔宇喃喃自语,右手指还不断的写写划划:“少了一个重要的部件。” 凤歌不解的看着他。 “你来看,圆形的机簧想要达到最终的撞击效果,这里就必须要有一个推进力,把钩弹出去,但是在这个地方却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画,也没有详细的数据,缺了至少两张图,如果画在正反两面,正好是一张纸,莫不是那张纸被人撕去了?” 谁会把这本藏在石磊书房里的册给撕去一张?如果是想要盗走设计图,要么全拿走,要么就像自己一样临摹,撕一张是几个意思? 凤歌闭上眼睛努力回想着当时那本册的情况,依稀记得在有两页之前,的确曾经见过好像被撕过的毛边,当时还想过西夏人做事就是不讲究,订个册订成这样,真是看不下去。 会是谁把那页纸给撕了? 沉思半晌,凤歌忽然想起有一回去淑妃宫里,淑妃正在教训她养的那只狗,问起原因,是把她的绣花图样给咬成了一片一片的碎渣。 石磊的屋里,的确有一只大狗,虽然看起来平时挺老实的,但是,保不齐人前是个正经模样,人后就是个撕纸毁家的主儿。 不管是人撕的,还是狗撕的,结局都只有一个,凤歌看着一脸焦躁的林翔宇:“这一页大概是回不来了,你能前后推敲出来吗” “我试试。” 林翔宇点点头,忽然想起什么事:“那个,金姑娘,你看见她了吗?” 他有些紧张的看着凤歌:“你们走后没几天,她就不见了,东西都整整齐齐的放着,我猜,她应该是去找你们了。” “看见过,她有别的事,先走了。”凤歌了个谎,她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一脸期待的林翔宇,瞎都看得出来,他对金璜是有好感的。 “哦……”林翔宇有些失落的低下头,此时又听见门口有人来传话,律王二公听戈凤姑娘回来了,想请姑娘过府一叙。 这位足不出户的二公消息倒是灵通,自己刚回来,他怎么就知道了,不知他此时叫自己过去,是想做什么。 来接的车和人都已经在门口等着,凤歌决定去探探情况,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没进修竹院,凤歌便发现前方的路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很快过了一个转角就不见了,“怎么会是他?!”凤歌愣住了,这个人不仅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甚至都不应该出现在恒国,如果被西夏知道他在这里,只怕会闹出外交风波来。 “戈姑娘,你在看什么?”前方引路的侍女转头发现她停下了脚步,眼望远方,不由也好奇的向那个方向张望,只见一座篱笆墙上爬满了粉色蔷薇,在阳光下开得欣欣然,引得蜂蝶萦绕飞舞,美则美矣,天天见多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触。 凤歌为掩饰,信口胡:“我见蔷薇娇艳多姿,香气袭人,一时引得狂蜂浪蝶竞相起舞,但是若有一日,这篱笆墙倒下,柔弱的藤蔓再也撑不起,再美丽的花朵,也只能落在泥水之中了。” 看个花还能看出这么多想法?真不愧是璇玑才女,侍女笑笑:“可是这蔷薇天生便只能攀附别的东西上面,不然,根本也长不大,天赋所限,没有办法的。就比如姑娘是璇玑才女,世与公都竞相与姑娘结交,像我们,整日端茶倒水的辛苦,在世公眼中,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的也是。”凤歌笑笑,前方已是修竹院。 刚走进院门,就看见门口站着的侍女翘首以盼,见到凤歌,惊喜的叫道:“戈凤姑娘来啦。”房间里一阵骚动,凤安年坐着轮椅被推出来,时隔几个月,他还是老样没变。 看见凤歌,他的眼睛都亮了:“戈姑娘去了哪里,这段时间我提笔想写,却总是有一种笔力不足的感觉,想请姑娘来参详参详,不料林知县却姑娘到南嘉去探访姑母了。与姑娘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偌大一个王府,竟没有一个可以与我知心话的人。” 想着他腿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别到王府外面去,就连出这修竹院都十分困难,对于这样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孩来,还真是憋坏他了,凤歌不由生出了一丝丝同情,她笑道:“这么久,一定写了很多吧,上回看到断章,真有些想知道后面的故事呢。” 凤安年好像献宝一样乐滋滋的命丫环将自己新写的故事拿来:“请姑娘斧正。” 几个月不见,凤安年写的故事还是那样的伤春悲秋,一点事整整写了七百多字,凤歌一目十行扫过,心里惦记着的是应该如何确认刚才在花墙后看见的那个身影就是自己所知的人。 凤歌微笑:“写得很有意思呢,芊芊姑娘这般娇弱的女,竟会冒险替清澜打掩护,也难怪之后清澜对她死心塌地。” 只不过是随口评点了一下情节,凤安年长叹一声:“芊芊虽是娇弱女,但她却是四肢健全,才能在陌上采桑之时,救下清澜。如我这般,纵有心,也无力,唉……” 凤歌敏锐的感觉到他话中有话,温柔笑道:“如公这般,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我刚回来没多久,公便知道了,比一般人强多了。”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好敷衍 “唉,这也是府里下人起看见县衙门口浩浩荡荡,我猜是你,才派人去试着问问,哪像大哥,四处寻访名士,那天在城外,随便就遇上了一位独孤先生,那位先生真是厉害,一来,就把父王的头痛病给治好了,父王简直是把他当大仙给供着,连带着大哥也被父王夸奖。”凤安年心中无限怨气,尽数向凤歌诉。 听见“独孤”二字,凤歌心中猛地一跳,真的是他,独孤怀信,不是跑到北燕去了吗,为什么会到大恒来,西夏人知不知道他到了大恒,还藏在大恒国亲王府中,藏匿他国的通缉犯,这要是往大了闹,就是起兵的理由。 凤歌压下剧烈的不安感,笑道:“听起来,他是一位神医,我近日也有些不适,不知可否请他帮忙看看。” “当然可以。”凤安年命贴身厮往独孤怀信所居院落去请,只是二公想请独孤先生看看一位朋友的病症。 独孤怀信欣然前往,进屋看见凤歌,不由一愣,凤安年向他介绍这是一位朋友,想请独孤神医帮忙看看,独孤怀信见到凤歌,一时有千言万语想要,当着凤安年的面,却不得。 他强自镇定:“不知姑娘有何不适?” “这几日总也睡不好,夜夜有乱兵入梦,残杀屠城,每每被惊醒。”凤歌用手背轻轻托着腮,脸上神情满是失眠者的无奈。 哪里来的乱兵,哪里来的残杀,都是他独孤怀信招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关林森誓死相护,现在凤歌哪里还能安然无事的坐在这里,独孤怀信脸上仍是平静如常,请脉之后,对凤歌:“姑娘的病是受到惊吓,神思不属所致,我这里有一些药材,可配成安息香,姑娘晚上临睡时点上,便可安神定息,一夜无梦。” “哦?有这等好药?那我现在就随先生去取?”凤歌微笑。 独孤怀信看看天色:“待我回去配好,送到姑娘府上,不知姑娘何处下榻?” “丰县县衙。” 黄昏时分,家家户户燃起了炊烟,林翔宇连饭都没好好吃,匆匆往嘴里扒了几口,就又一头钻进书房里去研究那缺失的部分应该如何补上。 被晚霞染成红色的天空变黑、布满星斗的时候,凤歌听见寂静的后院里响起了脚步声,隔窗望去,正是独孤怀信,他看见凤歌,立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当日燕雀湖一见时,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药庐主人,现在却成了不得不逃亡在外的叛国贼,物是人非,情何以堪。 “进来,坐。” 独孤怀信默默进屋,差点被不高的门槛给绊倒。 “怎么?见着我不开心?”凤歌坐定,关林森站在阴影里,盯着独孤怀信,独孤怀信看着他:“想杀我报仇,现在就可以动手了,我不会反抗的。” 关林森没话,凤歌递给他一盅茶:“杀掉一个上门送药的医生,林县令明天还怎么出去见人?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到恒国来?北燕人不收留你吗?” “我……”独孤怀信犹豫再三,长叹一声:“我对不起王都里那些枉死的百姓,如何能投靠北燕。” “你是怎么进关的?”大恒的城关什么时候戒备这么松了?正经人进进出出还要查验路引呢。独孤怀信没话,凤歌略一思忖,吐出三个字: “林青鸾。” 独孤怀信猛地抬起头来:“不是她,不是。” “本来我只是猜一猜,也不是很确定,看你现在这样,是她没错了。她在哪?是不是笼烟楼?”凤歌从独孤怀信的表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好了,别紧张,接着,你为什么来大恒?” 见她终于转移话题,独孤怀信不由松了一口气:“先前那批阿芙蓉被殿下身边的那个侍女所劫,没有按期交货,一定很快还会有第二次的运输,我想恒国也许可以抓住机会,把符老妖婆给弄下去,让更加亲近恒国的陛下早日亲政,这样对两国都有好处。” 原来是想抓住押运的人,再逼出口供,让符太后坐实了向大恒国偷运阿芙蓉的罪名,以便大恒找到借口施压。 啧啧啧,虽然现在这个计划对大恒来是有利的,但是独孤怀信怎么看都是把西夏卖给北燕之后,又把符太后卖给了大恒,整一个就是反骨仔,就差东宁没卖了。 做为受益国的公主,凤歌对他的计划没有任何不满,甚至还很乐见其成,她点点头:“也好,那你怎么混进律王府的?” “我对律王以及律王世并无恶意。”独孤怀信以为她担心自家亲戚,不过转念一想,不对,他试探问道:“那府中的凤安年二公,是不是还不知道殿下的身份?” “对!”凤歌坦荡荡的承认了,“我现在还是璇玑才女戈凤,管好你的嘴,不该的别。” “明白,明白……”独孤怀信忙不迭的一连声应道,他还是不解,“恒国的亲戚之间,都不走动吗?他们怎么会不知道你长什么样。” “我们恒国大!他们花不起进京的路费!” 真是好敷衍的回答,连个正经的胡八道都懒得编了。 独孤怀信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又问道:“殿下的那位侍女呢?” “她回老家结婚了。” 独孤怀信一愣:“可是,今天我还在王府里看见她的。” 现在轮到凤歌震惊了,什么?金璜在律王府里?难怪她行事这么古怪,原来她竟是律王的人。凤歌忙问道:“你看见她在干什么?”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多干活少说话 “我只是远远的看见了她,她穿过花园,一径往王爷的书房去了,我还以为是殿下派她与王爷事。” 凤歌勉强扯出一个笑脸来:“不定是结婚对象死了,她又不好意思回来找我,于是想在王府谋些事干吧。” 听出凤歌已经连编敷衍的理由都不想,独孤怀信识相的起身:“时候不早了,还请殿下早些歇息,告辞。” 凤歌送出门外:“若有需要,就来这里找我,阿芙蓉若是入了我国,对所有民都会有巨大的伤害,我绝不会坐视不理的。还有……” 独孤怀信等着她开口,最终,凤歌只是摇摇头:“没事,辛苦了。” “我这段时间,都住在四象观,今天正巧遇上律王世去那里,与我闲谈几句,才被他请回来的。”独孤怀信猜到凤歌与律王的关系只怕不像正常亲戚那般和睦,便解释了一下。 凤歌点点头,不以为意。 待独孤怀信离去,凤歌回转,正好看见书房里还亮着灯,林翔宇将满屋点了个亮堂,彻夜研究那本图册,桌上已堆了许多废掉的草图,地上还有许多被揉成一团的纸,大概是看了太久,林翔宇的眼睛都微微发红。 实在想不出来,他烦躁的抬起头,揉着酸痛的脖,正巧看见凤歌站在门外,凤歌见他这般,问道:“可有什么进展?” “唉……西夏工匠思维那般精妙,一时也只能想出一些可能性,但却无法保证有效实施。”林翔宇十分苦恼,他看着凤歌问道:“刚才那位是谁?” “咦?你居然知道外面有人?我还以为你已经全神贯注到物我两忘了呢。”凤歌打趣道,“一位在西夏时候认识的朋友,他正好来有点事。” “那殿下有没有问他,有没有见过金姑娘。”林翔宇有些不好意思。 凤歌同情的看着他,当一个技术宅男陷入爱河的时候,大概就是这样吧,他既然刚才就知道独孤怀信在院里,想知道金璜的下落却又不敢直接问,只想兜着圈来问她,凤歌轻咳了一声:“金姑娘那霹雳的性,要是知道你连问她的下落都要拐两三道弯,一定会看不起你的。” “金姑娘如同耀眼的阳光,光彩夺目,我这样的人,她当然不会看得上……”林翔宇心情低落,凤歌摇摇头,如果金璜不是律王的人该多好,林翔宇这么老实,与她倒真是很相配,不管她玩出什么花样来,都能包容她。 但是现在,不定很快就有与金璜兵戎相见的一天,与其到时候让林翔宇痛苦,不如现在就清楚。 凤歌正色道:“金璜不是好人,你还是趁早忘了她吧。” “发生什么事了?”林翔宇惊讶于凤歌的态度,难道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可是看她的脸色却又不像。 “她是别人派到我身边的杀手,想要取我性命的时候,被发现,这才跑了的。” 林翔宇死死盯着凤歌的脸,想看见她完之后露出笑脸,对他,这只是开玩笑。 可是,没有。 凤歌的眼神都变得十分凌厉,林翔宇摇头:“不会的,金姑娘,金璜她,明明一直在惦记着你,你们刚走没多久,她就一直魂不守舍的,想要迅速的恢复身体,当时我还不明白,现在才知道,她是想追上你。” “追上我,好杀了我?” “不不不,她一直担心着你到了西夏会不习惯,关侍卫一个人照应不过来,她还,高真北不是普通人,如果到时候高真北想要对殿下不利,只怕殿下身边只有一个关侍卫保护是不行的。” 想起在西夏王宫大殿的广场之上,发现高真北就是北燕大亲王高玄武的时候,金璜那个气急败坏的表情不似作伪,如果她早就知道高真北的身份,又怎么会这么生气。 凤歌相信,在丰县时,金璜的确只是从蛛丝马迹中看出高玄武不是普通人,而不是与高玄武有所勾结,不然她也太厉害了,当今皇叔的手拉着,那边北燕大亲王也吊着,再加上西夏,她偷了符太后的药丸,还栽赃给自己,让自己这个真公主变成假公主。 “她还真有本事。”凤歌冷笑。 林翔宇没注意她的真实意思,竟然一本正经的跟着附和了一句:“是啊,像她这样又漂亮,身手又好的姑娘,的确是不多见。” 话音刚落,他的脚就离地,整个人被拖出凤歌的房间,关林森将他丢出门外的时候,还补了一句:“快闭嘴吧。” 接着,凤歌的门就关上了,身为正经房主的林翔宇还不怎么能接受自己被人从房里拖出来扔到院中的现实,他刚想再分辩几句,关林森却再次出现,将他从院中拖向书房。 “多干活,少话。”关林森冷冰冰的丢下六字真言。 林翔宇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想解释些什么,又觉得没什么好的:“她……我……你……那什么……” 想了半天,结果加一句完整的话都没出来,连他自己都觉得没意思,唉,算了算了,还是好好研究缺失的那一页吧,这些机械比人有意思多了。 研究到半夜,林翔宇又想起了那只铁傀儡,整整一个白天,那个从西夏跟过来的售后服务专家已经将铁傀儡的使用方法、维修方法全都告诉他了,白天院里的仆役还挺多,也不知道铁傀儡到底会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为了不吓着别人,于是他一直憋着没有去玩。 现在整个后院空荡荡,凤歌房间里的烛光也熄灭了。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不对!!! 林翔宇走到摆放铁傀儡的房间,那间房,也正是他摆放收集来的那些人偶娃娃的地方。 铁傀儡正手里拿着拂尘,按着顺序,从第一个架的第一排慢慢拂去那些人偶身上的灰尘,平日里,根本就没人管,他也怕那些下人们毛手毛脚,万一打碎了什么,摔坏了什么,那可是太心痛了,铁傀儡的路线和力量是固定的,不会出现手滑之类的意外。 看着一屋干干净净的人偶,林翔宇十分满意,心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人生啊,做上十个铁傀儡,负责打扫的,负责做饭的,负责砍柴的,连衙役的打板工作都可以无人化操作。 一圈扫完,林翔宇关闭了铁傀儡,这东西虽好,但却是要烧烈火油的,大恒并不产烈火油,到时候就无法大规模的应用。 林翔宇搓着手,忽然想着,也许可以把它改成烧煤的,想到就要做到,他马上找来自己当初的半成品,那个木傀儡,将它拆开,又将一只瓷制的香盒改制成用来盛放燃烧着煤块的地方。 外面风有些大,他将房门关上,一次又一次的点燃煤块,试验着木傀儡的性能…… 不知不觉,雄鸡唱晓,东方的天际由鱼肚白转为玫瑰红,一轮朝阳喷薄而出。 凤歌起身之后,路过那间放傀儡的房间,觉得紧闭的房门里透着一股不可思议的高温,虽然现在是夏天,但现在只是清晨,而且就这门缝里吹出来的温度,可以把人给烤干了。 站在门口往里一看,这一惊,非同可,她上前,一把推开房门,对比了一下自己的力量与林翔宇的身高体重,忙叫道:“关林森!” 关林森身影出现在凤歌身边,抱起关林森,跑出房间。 “他怎么还不醒,是不是中暑了?”凤歌看着满头大汗,双目紧闭的林翔宇,有些担心。 刘大娘给他灌了一些霍香去暑汤,却一点用也没有。 “看来中暑的很厉害,得放血。”刘大娘又亮出一根缝衣针,在火上飞快的过了一下,对着林翔宇的几处穴位扎下去,林翔宇还是一动也不动,就好像针是扎在了别人身上。 刘大娘的权威遭遇史上最大的挑战,她不服:“连卸甲风都能给治好,我就不信治不好他了。” 又在指尖点了几下,挤出血来,那血的颜色着实有些古怪,竟是樱桃般的深红。 “啊哟,这是中毒了。”刘大娘惊呼,“我老家就是产煤的,那些烧煤的人家,到了冬天,门窗紧闭,多的是像他这样出事的,或是昏迷不醒,或是就这么死了。哎哟,我的林哥儿呀……”着,她的眼圈都红了起来。 如果凤歌与她一同坐着哭,那林翔宇是真的死定了。 别林翔宇还有口气,就算他已经断气了,也得想办法进行最后的抢救。 “刘大娘,劳烦您去请大夫,我到四象观去一趟。”凤歌简单利落的。 刘大娘一面应着,一边:“四象观只拜天地,不拜药王菩萨和观音,姑娘要去为他祈福,不如去紫云寺,听那里特别灵……” 话音未落,凤歌便已经出去了。 拜鬼神,那是在已经极尽人事,全凭天命的时候干的事情。 在人力还可以挽回的时候,去拜鬼神? 谁有这闲功夫! 到了四象观,凤歌就大声叫道:“独孤,你在吗?” 独孤怀信连衣服都没穿好,就匆匆跑出来:“怎么了?” “你会治被煤块里的毒气放倒的病吗?林翔宇被闷着了。” 两人正要走,律王世派来接独孤怀信的人又来了,见独孤怀信要往县衙去,他生怕没接着人,会被世责备,便要与独孤怀信一同前往县衙。 不想与他纠缠浪费时间,因此也就由着他跟去了。 独孤怀信在房间里救人的时候,那个人百无聊赖在后院里四处走,就发现了那装满娃娃的房间,一只蠢憨蠢憨的铁傀儡正拿着拂尘,认认真真的打扫架上摆放的人偶…… “真是个好东西啊。”那人摸着下巴。 图纸绘制的十分精细,各项数据一应俱全,林翔宇看得一脸沉醉,脸上神色变幻莫测,时喜时忧,嘴里还不住念叨:“天才天才,怎么想到的。”一会儿又摇头:“太扯了,怎么可能。” 如果那不是凤歌亲手给他画的图纸,几乎要以为他在看什么情节曲折离奇的坊间话本,看个图纸也能情绪这么饱满,还真是一个进工部的好苗。 翻到最后一页,林翔宇又疑惑的翻回前面,再翻到最后一页,眉头微微皱起,抬起头看着凤歌:“没了?” “没了,那本册就这么多内容。”凤歌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 “不对……不对……”林翔宇喃喃自语,右手指还不断的写写划划:“少了一个重要的部件。” 凤歌不解的看着他。 “你来看,圆形的机簧想要达到最终的撞击效果,这里就必须要有一个推进力,把钩弹出去,但是在这个地方却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画,也没有详细的数据,缺了至少两张图,如果画在正反两面,正好是一张纸,莫不是那张纸被人撕去了?” 谁会把这本藏在石磊书房里的册给撕去一张?如果是想要盗走设计图,要么全拿走,要么就像自己一样临摹,撕一张是几个意思? 凤歌闭上眼睛努力回想着当时那本册的情况,依稀记得在有两页之前,的确曾经见过好像被撕过的毛边,当时还想过西夏人做事就是不讲究,订个册订成这样,真是看不下去。 会是谁把那页纸给撕了?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一点念想都成空 沉思半晌,凤歌忽然想起有一回去淑妃宫里,淑妃正在教训她养的那只狗,问起原因,是把她的绣花图样给咬成了一片一片的碎渣。 石磊的屋里,的确有一只大狗,虽然看起来平时挺老实的,但是,保不齐人前是个正经模样,人后就是个撕纸毁家的主儿。 不管是人撕的,还是狗撕的,结局都只有一个,凤歌看着一脸焦躁的林翔宇:“这一页大概是回不来了,你能前后推敲出来吗” “我试试。” 林翔宇点点头,忽然想起什么事:“那个,金姑娘,你看见她了吗?” 他有些紧张的看着凤歌:“你们走后没几天,她就不见了,东西都整整齐齐的放着,我猜,她应该是去找你们了。” “看见过,她有别的事,先走了。”凤歌了个谎,她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一脸期待的林翔宇,瞎都看得出来,他对金璜是有好感的。 “哦……”林翔宇有些失落的低下头,此时又听见门口有人来传话,律王二公听戈凤姑娘回来了,想请姑娘过府一叙。 这位足不出户的二公消息倒是灵通,自己刚回来,他怎么就知道了,不知他此时叫自己过去,是想做什么。 来接的车和人都已经在门口等着,凤歌决定去探探情况,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没进修竹院,凤歌便发现前方的路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很快过了一个转角就不见了,“怎么会是他?!”凤歌愣住了,这个人不仅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甚至都不应该出现在恒国,如果被西夏知道他在这里,只怕会闹出外交风波来。 “戈姑娘,你在看什么?”前方引路的侍女转头发现她停下了脚步,眼望远方,不由也好奇的向那个方向张望,只见一座篱笆墙上爬满了粉色蔷薇,在阳光下开得欣欣然,引得蜂蝶萦绕飞舞,美则美矣,天天见多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触。 凤歌为掩饰,信口胡:“我见蔷薇娇艳多姿,香气袭人,一时引得狂蜂浪蝶竞相起舞,但是若有一日,这篱笆墙倒下,柔弱的藤蔓再也撑不起,再美丽的花朵,也只能落在泥水之中了。” 看个花还能看出这么多想法?真不愧是璇玑才女,侍女笑笑:“可是这蔷薇天生便只能攀附别的东西上面,不然,根本也长不大,天赋所限,没有办法的。就比如姑娘是璇玑才女,世与公都竞相与姑娘结交,像我们,整日端茶倒水的辛苦,在世公眼中,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的也是。”凤歌笑笑,前方已是修竹院。 刚走进院门,就看见门口站着的侍女翘首以盼,见到凤歌,惊喜的叫道:“戈凤姑娘来啦。”房间里一阵骚动,凤安年坐着轮椅被推出来,时隔几个月,他还是老样没变。 看见凤歌,他的眼睛都亮了:“戈姑娘去了哪里,这段时间我提笔想写,却总是有一种笔力不足的感觉,想请姑娘来参详参详,不料林知县却姑娘到南嘉去探访姑母了。与姑娘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偌大一个王府,竟没有一个可以与我知心话的人。” 想着他腿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别到王府外面去,就连出这修竹院都十分困难,对于这样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孩来,还真是憋坏他了,凤歌不由生出了一丝丝同情,她笑道:“这么久,一定写了很多吧,上回看到断章,真有些想知道后面的故事呢。” 凤安年好像献宝一样乐滋滋的命丫环将自己新写的故事拿来:“请姑娘斧正。” 屋内,独孤怀信对林翔宇进行了全套的诊治,果然不出意外,是关着门窗烧煤块,被里面的有毒气体给扑着了,时间有些久。 “可能会对脑有些影响。”独孤怀信看着躺在床上,仍处于昏迷不醒状态的林翔宇。 会有多大的影响?凤歌有些着急:“啊,那……会不会变成白痴?” “这种毒,会影响脑的正常运转,可能会变成白痴,也可能会变成瘫痪,很难,我在药庐的时候,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也试着用金针刺穴处理,虽有一些进展,但还没有完全成功,我就……”独孤怀信到这里,就顿住了,之后,便是由北燕使节团中毒而引起的药庐之变。 “现在有两种方法,一种就是保守治疗,保证性命,但是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对智力会有较大的影响。还有一种就看你们敢不敢了,让我试试用金针刺穴,他可能会死,也有可能会恢复如常,甚至比原来更好一些。他有没有家人,可以替他拿主意?” 他的家人……凤歌眨巴着眼睛,他还有家人吗,他家人在哪里?在京里?要不要送信去问问杜书彦? “如果他身边没有亲人,那么殿下替他决定,也是应该的,你是君,他是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独孤怀信忽然觉得好像哪里有什么不对,赶紧转移话题,“咳,不管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必须尽快,否则毒入脑髓,什么招也不好使了。” 哎?这意思是,找杜书彦是一定来不及了?凤歌忽然发现,自己对这么一个其实已经算接触时间不短的人,竟然一无所知。现在反省这一点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独孤怀信还等着她的回答。 虽然自一出生,她就是大公主,就是储君,可是就连丹凤殿厨房里今天到底是杀鸡还是杀鱼,她都没有做过主,忽然就有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放在她的面前,等着她定夺。 变成白痴,还是赌上一条命。 自己跟面前这个人非亲非故,实在是很难定夺啊。 凤歌深吸一口气,想着,如果自己是林翔宇的亲人,一定会希望他能活下来,不管是以什么样的状态活下来,只要活着,就有念想,如果死了,那什么都成空。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动手 “那就……”话还未出口,她又转念一想,如果自己是现在躺在这里的林翔宇,那么自己是宁死也不愿意变成白痴或是瘫痪,昏昏噩噩过完这一生,实在是太没有尊严了,活着还不如死了。 真是好难决定啊,凤歌苦恼无比,秀眉微蹙,唤道:“关林森。” 那个如影随形的身影果然就这么出现在她的眼前:“有何吩咐。”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这个难题,就这么转手甩给了一脸茫然的关林森手上,关林森认真的想了想:“如果我是躺在那里的,那么,宁可死,也不想要苟延残喘。如果是我的亲人,我希望他能活下来,不管怎么样。” “……”凤歌扶着额头,好吧,果然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的,站在亲人和站在病人的不同角度,处理问题的方法实在是千差万别。 凤歌抬手,戳了戳林翔宇的手背:“我数三下,如果你不马上醒来,这件事就交给我办了。” “一、二……”林翔宇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三!”凤歌咬咬牙,下了决心似的,“独孤,给他扎针吧,我相信他不是短命之相。” 独孤怀信亮出一套粗细长短不一的针具:“那我可真下手了。” “等一下。”凤歌出声,独孤怀信转头看她:“改变主意了?” “不,等我出去。”凤歌看似优雅,最后几步实则飞也似的逃走,跑到院中,才停下脚步,她站在院中间,抿着嘴,眼睛看着脚尖,好像做错了事的孩,身后的关林森问道:“殿下并没有做错。” “我知道……”凤歌还是苦着一张脸,“但是,我这么做,真的是他愿意的吗?万一他有什么事,都是我的错,我……” 关林森的手指轻轻点在她的唇上:“殿下将来要负起的责任更大,大恒的数以万计的黎民百姓,军中将士,他们的生死、苦乐,都系于殿下一人身上,林翔宇,他是殿下第一次做出的决定,他应该高兴才是。” “他高兴吗?他为什么会高兴?”凤歌觉得关林森纯属安慰。 关林森轻笑道:“因为躺在那里的是我,无论殿下做出怎样的决定,我都会欣然接受。” 凤歌笑笑:“也许,这个决定是金璜做的,不管怎样,他都会愉快的接受吧。” “金璜冒充过我,那我现在冒充她好了!”凤歌愉快的做出了决定,关林森默默看着她愉快的自欺欺人,嗯,算了,每个人都有第一次,为了度过适应期,找个理由自我安慰一下也没什么不对。 到底能不能治好,现在已经掌握在独孤怀信手中,旁人就算再怎么担心也没用,凤歌决定四处走走散散心,却发现林翔宇视为宝库的那间屋门开着,里面还传来了吱吱嘎嘎的声音,她站在门口,发现一个陌生人,将铁傀儡按倒在地,在它身上摸来摸去。 变态! 林翔宇躺在屋里生死未卜,他热爱的铁傀儡在这里被人摸!这怎么能忍! “放开它!”凤歌大喝一声。 里面那人急急回头,手上一松,被铁傀儡挥动着的拂尘重重在脸上抽了一记,看起来倒真像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被揍。 那一下并不重,只是拂尘上原先带着的灰尘与蛛全部抖落在他的头上脸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好像是从什么荒无人烟的地方钻出来似的。 他认出凤歌是经常往修竹院去的那位姑娘,忙站起身来赔笑道:“原来是璇玑才女,失礼失礼。” “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只是看见这么一个铁疙瘩竟然会自己动,还会打扫屋,觉得新奇,便进来看看。” 凤歌皱眉:“屋的主人不在这里,你就可以随便动手动脚?你是谁?怎么这么没规矩?” 那人在王府里也是横惯的,对凤歌客气,那也是因为二公凤安年的缘故,然而他实则是世身旁服侍的人,平日里去修竹院,二公也会对他以礼相待,听凤歌教训他,他的气焰也上来了:“这就不劳姑娘费心了,就算林翔宇在这,我要进来看,他也不会不允。” “他允或不允是一回事,你未问即入,便是无礼。还不快出来。”凤歌生怕他把铁傀儡给弄坏了,急着让他赶紧出来。 王府豪奴,岂是能任由一介女呼来喝去的,他冷笑着又蹲在地上继续在铁傀儡身上按来按去:“我不出来,你又能怎样?” 话音未落,只觉得领被人拎起,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身边的景物急速向后退,然后,就落在了地上,落地时还没站稳,脚脖一歪,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坐下之后,他才回过神,抬头看着那个把他拎出来的少年,关林森冷着一张脸,站在凤歌身后,笔直挺直的模样,与铁傀儡别无二致。 “你,找死!”那人一跃而起,提着拳头便向关林森脸上打过去,方才这个少年能拎住他的领,一定是趁人不备偷袭才得手的,平日里,跟着王府里数一数二的侍卫也交过手,怎么也不可能输给眼前这个乳臭未干的。 他大喝一声,猛烈的拳风扬起了关林森的头发,一系列的动作只是在转瞬之间,他满以为能打中关林森高挺的鼻,事实上,他也只差一点点,便能得手。 只可惜世上很多的事情,是一点点都不能差的,他的拳头离关林森的鼻尖只差了一颗花生米那么大的距离,便再也不能向前,他的手腕被两根骨节突出,瘦瘦长长的手指给夹住了,那样的手指,看起来只要轻轻一折就会断裂,竟然能把他这只可以击弯铁板的拳头给停住了。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悄悄的进庄 他想要将拳头抽出,只是徒劳无功。关林森没有动,不知道在等什么,凤歌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站的位置,心中了解,默默向旁边移开数步。 关林森的手背陡然暴起青筋,整只手爆发出了巨大的力量,从手腕传递过来,关林森翻手一掀,那人只觉得自己的拳头仿佛被铁钳夹住,又连骨带筋活生生的反拧一圈,腕骨传来被挤压的“咯吱”声,骨裂的痛苦让他眼前发黑,那一刻他连叫都叫不出来,接着,关林森将他的手臂整个折了起来,当胸推去,他跄踉倒退三步,最后仰面摔在地上。 整个动作利落无比,如行云流水一般,摔在地上的人,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躺在地上了。 然后,剧痛从手腕蔓延全身,痛得他如杀猪一般的嚎叫起来。 凤歌皱着眉:“太吵了,只怕会影响施针,把他扔出去。” 一声令下,关林森便将他从地上又提起来,拖至县衙门口,扔了出去。 县衙虽然很少有人进去,但是,到底也是主要道路,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少,今天从门里扔出一个活人来,这可真是自林县令坐衙以来的头一遭,顿时路人们便围上来,其中有认识他的人:“哟,这不是律王爷府上的廖大爷吗?” 再抬头看看那个把他扔出来的少年,眉目英挺,嘴唇线条刚硬而削薄,整个人散发着冷冽的气场,他什么都没,将人扔出来就转身回去。 想这廖大爷,在律王世面前,也算得上是个有名有姓的主儿,谁敢把他给扔出来,就连林翔宇,见了王府门口的门房,还得客客气气。 街坊们纷纷猜测,这个少年到底是什么人? 有人将他扶起来:“廖大爷,那是什么人,这么嚣张?” “关你屁事!”廖大爷揉着摔痛的屁股,恨恨而去,很明显是吃憋了又无法回击,要是往日谁敢得罪了他,他还不马上回府,把他手下奉承的那些厮给叫齐了,不把那少年给打稀烂,已经算他廖大爷格外开恩,今天他居然就这么怂怂的回去了。 有人知道县衙里住着一位漂亮姑娘,还被王府里的二公请过去几次,但是,这漂亮的伙又是什么人? “莫不是林县令的远方亲戚?林县令相貌也生得不错,有这样的亲戚也是应该。”有人猜测道。 “有可能,也许是他被欺负了这么多年,家里亲戚觉得实在太丢脸,于是派来保护他的?” “我看不是,这江湖上的那些游侠,不都讲究的是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嘛?我看这对少年男女,是听林县令是个好官,又总是被欺负,才到他家里来保护他的。” “你什么都不知道,还在乱讲些什么?告诉你,那个姑娘是林县令的表妹,本来啊,还有一个圆脸姑娘也住这的,这对姐妹花本来都是要与林县令结亲的,但是那个圆脸姑娘想要做妻,但是林县令喜欢的却是另一位姑娘。妻妾之争一直没停过,后来这姐妹俩去了一趟姑妈家,回来以后啊,那个圆脸的姑娘就不见了。看来是家里亲戚给那个圆脸姑娘另觅佳婿,解了林县令的烦恼。” 之前也的确听县衙里的下人提起过两位姑娘在争夺林县令的宠爱,这下就全对上了,众人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躺在屋里的林翔宇完全不知道自己被人编排出了一场狗血大戏,他还没有醒,静静的躺在床上,上半身赤裸着,几十根金针扎在他身上,密密麻麻好像刺猬。 独孤怀信手里拿着最后三根金针,没有急于扎下去,这最后三个穴位,个个都是死穴,只要手上力道稍稍有些不稳,林翔宇这条命就交待在他手里。 阳光,从窗外照进房间,在针尖上跳跃出金色的光芒,独孤怀信想起逃亡那一夜,在边境上身心俱疲的自己遇上了接天连地袭卷而来的黑风暴,迷失了方向,失去意识的自己被半掩在沙丘之下,若是没有人发现,在无遮无挡的炽烈阳光下,自己只有脱水而亡的下场。 再次醒来,却是在奢华的房间里,侍女,是王爷的世将他救回来的,多么熟悉的场景啊,只不过当初,是自己将李云清从树下捡回去,只是没想到后来,两人之间,却落得那般的结局。 有心将自己的一切往事掩去,去向世道谢时才发现,这位王爷世看起来着实憨厚老实,相貌也是平平无奇,与大夏宁亲王实在是天壤之别。 也幸好是这样,如果又是一个俊朗的样貌,只怕自己会忍不住夺路而逃。 王爷世自己是在代父巡视边关的时候发现他的,又问起他是什么人,独孤怀信随便编了一个身份,只自己是一个游方医生,在戈壁中迷了路,才会遇上黑风暴。世对医术很有兴趣,询问了好些草药的使用,他也对答如流,世似乎特别关注如何将草药中的有效成份提纯,他,草药能救人,不过是因为其中的有效物质,若是能将那些东西提炼成高浓度的药丸,比喝上一大碗黑漆漆,味道恶心的汤汤水水要好多了。 独孤怀信为谢知遇之恩,告诉世,自己曾对提纯之事有些研究,如果世需要,自己可以帮忙。这让世高兴万分,当下就要留他在府中,要修一处别苑,让他专心炼药,再等一批药材运到,就可以着手炼药了。 同时,世也提到过,县令林翔宇最近在严查异国人入境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在王府的马车里进城,就根本没有机会进来,没有路引与腰牌的外国人如果偷偷进来,直接视为奸细,当场处死。因此要他不要四处走动,以免被林翔宇发现他的行踪。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偷渡 这几天独孤怀信都躲在四象观的后院里不敢出来,着实是憋坏了,若不是听见凤歌的声音,他今天也不敢出来,没想到凤歌直接将他带到了县衙,来治疗这个传中看见没有证件的外国人,就直接杀之的县令林翔宇。 如果把他救醒了,自己的身份就会暴露,到时候被自己亲自救下的人杀掉……那可不就像西夏王都之变一样了,不能重蹈覆辙,如果就在这里,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除掉……反正,已经与凤歌明了利害,就算林翔宇当真身死在此,她也无法怪罪在自己头上。 独孤怀信的眼睛盯着林翔宇的脸,最终他下定决心,双手稳稳的,接连将三根金针刺入林翔宇的穴道之中。 凤歌在外面等了很久,直到太阳照在头顶,那间紧闭的房门才打开,独孤怀信的神色有些疲惫,凤歌上前:“辛苦了。”又转头大声:“刘大娘,快倒碗茶来。” 独孤怀信接过茶,看着凤歌与刘大娘希冀的目光:“没事了,很快就会醒。” 刘大娘这才松了口气,搓着手笑道:“神医啊!太谢谢了,您忙这一上午,也没吃饭,饿了吧,快快入席,都给您预备好了。” 独孤怀信摇摇头:“我还是走吧,等林县令醒来,两位别我来过就是帮忙了。” “怎么?”刘大娘不解。 独孤怀信无奈道:“我没有入关文书,只怕林县令醒来,有心要循私,也只能把我给斩了。” 刘大娘笑道:“就算没有入关文书,也断断没有斩人的道理,放心,等林哥儿醒了,让他给你补上一道文书,也就是了。” “不不不,我还有别的……事……”独孤怀信四下张望,却没有看见那个跟着自己过来的律王府的廖大爷,他疑惑问道:“那个,与我一同前来的廖大爷,你们可曾见过?” 凤歌与关林森对视一眼,凤歌清了清嗓:“他要对铁傀儡图谋不轨,被我发现,已经打出去了。” “对……对铁傀儡……也能图谋不轨?”独孤怀信震惊了,看不出来啊,这位廖大爷的口味如此独特? 既然接他进府的人已经不在,又紧张了这么久,肚确实有些饿,独孤怀信便应刘大娘之邀,坐下来吃饭。刘大娘并不入席,她转头又去照顾尚未苏醒的林翔宇去了。 “如何?能吃得惯吗?”其实不用问,就现在独孤怀信大快朵颐的样,他也不会觉得这些菜难吃的。独孤怀信咽下嘴里的食物,叹了一声:“这里的肉,没有大夏的香……” 凤歌知道他思念故国了,安慰道:“李云阳亲政之后,必能还你独孤家一个公道。” “亲政?”独孤怀信像是听见了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他放声大笑:“看着吧,符老妖婆活着一日,断不会让他有亲政的机会。” 以自己对符太后的认知,她的确是能做得出来把持朝政一辈的事,凤歌也不想那些没用的宽心话,只得岔开话题:“你后面是什么打算?要去北燕吗?” 独孤怀信伸向菜碗的筷停住了,轻轻放下:“也许不会去了,符老妖婆与北燕的右翼王素有勾结,这次来的安西尔是左翼王的亲信,所以才会与我合谋攻城,否则,他早就将我绑去送给符老妖婆了。” 凤歌对北燕的左右两位翼王也颇有了解,右翼王对武力征服这件事有浓厚的兴趣,左翼王则更喜欢“以德服人”,靠纵横合纵之术获得支持,以达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目前北燕皇室对这两位翼王都十分倚重,并无偏颇之意,才能让如今的东方大陆还处在一个相对安稳的状态之中。凤歌又想起了高玄武,这位北燕大亲王,以商人的身份潜入恒国这么久,到底意欲何为。 金璜在他那里数日,就算他再心翼翼,只怕也留下了一些首尾被她看见,只可惜,如今金璜也离自己而去,这下完全失了情报来源,处处施展不开。 在今天的阅历日志中,凤歌十分严肃认真的写下了自己对情报收集工作的理解和期待。 “所谓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靠得就是准确而及时的情报,否则所有的计划都只会落空,变成笑谈,要掌控国家各个阶层的动向,就必须有一支可靠的收集消息的络,除了要能收集,还必须有一位头脑清醒的人负责对不同来源的情报进行筛选与排查,剔除虚假错乱以及过时的消息。” 道理人人懂,但是真正要实施起来,却是不易,谁能保证这些消息不是别有用心之人存心想要让自己看见的?记得偷偷看的话本里有一个故事,叫“蒋干盗书”,那个叫蒋干的人,看似是偷到了情报,实则,那情报却是周瑜精心布置等着他偷的,情报的失误,硬是让曹孟德自斩两员大将。 必须是一个完全忠于自己,又脑够灵的人来做这件事才行,凤歌看着落进书房里的信鸽,觉得自己已经找到合适的人选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留在我大恒也好呀,像你这样的神医,我们恒国很需要,我可以安排你进太医院。” “我不想进太医院,里面的人都是按规矩办事,如同给林县令治病的事情,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太医院,他们一定是老老实实的就照保守治疗了,只要人没死,就算他们的功德。而且……实在的,如果方才不是殿下当机立断,我也不敢……” 凤歌打断他的话,笑道:“你会不敢?你这样的人,会很高兴尝试新方法的,只要没有人拿刀架在你的脖上,对你,如果治不好她,就拿你的命来抵。” “得也对。”独孤怀信微微一哂,“殿下真了解我。”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紧张 凤歌认真地:“我可以安排如药庐那样的地方给你,让你专心做研究,你想要的人员、药品我都会尽力满足,如果你想要研究什么疑难杂症,我也会替你找到志愿者,反正都是要死,还不如找你搏一搏。” 独孤怀信看着凤歌的脸,感叹道:“殿下……你刚才面对林翔宇的治疗方案时,可没现在这么果断。” “那当然,关心则乱。”凤歌坦荡荡的承认。 “如果是你身边的那位关哥遇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做?”独孤怀信故意问道。 凤歌毫不犹豫:“当然是金针刺穴,他一了百了,不再受折磨,其他的,那就是我自己的事了。” 是这样吗?宁可自己痛苦,也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受尽折磨的活下去。 独孤怀信又愣在那里,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凤歌又:“等我离开这里回京的时候,就把你也带上,先把你安排到太医院里呆一段时间,你看看有什么人可用,到时候等我结束游国之后回宫,你可以从中挑一些可用之材。” “等等,我还什么都没答应呢。”独孤怀信连忙道,自己刚才什么都没啊,凤歌怎么就自顾自的已经安排起后面的事来了。 凤歌无辜的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你不答应我,还想做什么?北燕你去不了,再那里的草药又少,又不好,我大恒国幅原辽阔,物产丰富,你想要的草药,都能找的到。我们也有传承多年的医学名著,前朝留下的书楼,我们全都好好的保护着,我敢,整个东方大陆,自有记载开始的医书,如果在我大恒医书楼里找不到,那就永永远远的找不到了。” 话得十分自负,却也十分有道理,独孤怀信无法反驳。 “就这么定了!”凤歌丝毫不给他犹豫的机会,一锤定音。 独孤怀信怔怔的看着她,脸上露出笑容:“好。” 就在凤歌为得到这样一位医术国手而开心时,刘大娘激动的跑进来:“神医,神医,他,他醒了。” “醒了,是好事啊,叫他过来一起吃饭吧?”凤歌也很高兴。 “他一醒,就跑到书房去了,拦都拦不住啊。”刘大娘对自家县令大人的敬业之心叹为观止。 凤歌转头看着独孤怀信:“你这一针,不是把他的脑给扎漏了吧?” 嘴上着,她已经站起身,向书房快步走去,刚走了没几步,独孤怀信的身影就如风一般从她身边刮过,飞奔向书房而去。 没想到他竟然比自己还着急,凤歌忽然想到宫里那些妃嫔在生孩的时候,父皇很淡定,甚至都不去看一眼,倒是里面的稳婆与全宫上下的侍女特别着急,就好像她们娘娘若是有个好歹,就要她全家陪葬一样。 “还真是,最担心病人的不是病人家属,而是大夫。”凤歌喃喃自语道。 书房之中,已是铺天盖地的纸,纸上是林翔宇刚刚画下的各种奇怪的东西,墨迹淋漓,还没有干。凤歌看他手里还着一张有三个叶片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 林翔宇手上不停,回答道:“这是飞桨,装在船上,搅动起来,可以让船自己动,驱动的方式可以像铁傀儡那样,也可以进一步改进。” 一张画完,接着又拿出了一张,这次画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凤歌偏着头看了半天:“这是孔明灯?” “对,但它比孔明灯更大,大很多倍,孔明灯能够飞上天,它不仅可以自己飞上天,还可以把人,或者是想要放上天的东西捎带上。” 凤歌点点头:“可是,不能控制风向呀,孔明灯烧完了,就直接坠落,如果人上去了,也这么砸下来,可受不了。” 林翔宇手中毛笔顿了顿,他陷入了思索。 凤歌见他这样,笑道:“又不急于一时,快来吃饭吧。” 林翔宇搁下笔,双手揉了揉头:“自从一醒来,我就觉得脑里有很多想法,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我想要把它们画出来,如果不马上画出来,它们在我的脑中盘旋不去,而且越来越多,杂乱无章的跳着。” “我的头现在很胀,如果不把一些想法画出来的话,就好像要炸开一样的痛。” 闻所未闻的毛病,凤歌看着独孤怀信:“这是……后遗症?” 独孤怀信让林翔宇坐下,又给他诊了一回脉,完了半晌没话:“他的脉象着实很乱,阳明一脉跳动异常强劲,这一脉主神思,想来,就是这个原因,才会使得他无法抑制脑中产生各种想法。” 有想法是好事,但是想法太多,实在是对人体损伤太大,凤歌忙问道:“可以压下去吗?” 独孤怀信又摊出针具,摇摇头:“尽力而为。” 这次施针都在头顶,看的凤歌着实心惊肉跳,死盯着独孤怀信的手,生怕他手一抖,就把林翔宇给交待了,被她盯得实在背后发毛,独孤怀信忍不住开口:“殿下,你这么盯着,他不仅不会好,我还会紧张。”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还强自辩解道:“你的经验这么丰富,还会紧张。”嘴上这么,她还是起身,将林翔宇刚才画下的那些图纸,一张一张的收起来,刻意不去看独孤怀信那里的情况。 林翔宇画下的这些东西,有些能看出来是做什么的,有些则完全看不出来,也不知道他的脑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场景。 此时,一只灰色信鸽扑楞着翅膀,从窗外进来,凤歌抬手将它捉住,从腿上的竹筒里倒出一卷的竹芯纸来,半透明的纸上写着寥寥数语:“请殿下速归,边疆将有战事。”,左下角镌着的一个“杜”字,这位老同学还真是不出天下门,已是天下事。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我读书多!你别骗我 只不过,这个天下事知道的也不是很齐全嘛,边疆的战事,那是西夏与北燕之间的,与大恒没有什么关系,何至于要储君速归。凤歌心中暗笑,想着回去以后要不要拿这件事做为笑料,去嘲笑一下这位老同学后知后觉,还情报有误。 想到这里,凤歌心情很多,她将收携带好的图纸放在桌上,见独孤怀信还在忙碌着,便不再打扰,径直走出书房,想到独孤怀信在律王府里还见过金璜,她心里始终有些不安,金璜一直都是律王的人吗,那律王也应该知道自己已经到了丰县,可是凤安年他却仍然毫不知情的样。 或者……他只是假装不知情,幸好这里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西夏的时候已经认识了独孤怀信,不然这样一个大陷阱,自己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现在就是要等着看看,律王派金璜跟在自己身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要除掉自己,那金璜怎么一直也没有动手,如果是想要从自己这边得到什么,那金璜又怎么会半路就露了馅,让自己给赶走了? 凤歌百思不得其解,坐在这里空想,永远也得不到答案。 “不入虎穴,焉得虎。看来,我得再去律王叔的府里好生探一探。” 凤歌这次直接前去找了世,凤二公腿脚不便,只怕知道的事情不会太多,还不如问这位大表哥来得直接一些,世见到她十分高兴,问道戈姑娘怎么好些日没来了,又是拿出自己新近得到的奇石给凤歌看。 凤歌接过石头,故意问道:“这看起来,有点像西夏那边的石头啊。” 世笑道:“真不愧是璇玑才女,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的确是西夏的石头,而且啊,还是神石哦。” “神石?许愿用的?”凤歌笑道。 世心翼翼拿着“神石”:“这石头,生在西夏王都旁的一片神秘之地,那里五行调和,种什么长什么,着实喜庆的很,据这块石头放在屋里,可保百病不生。” “如果我没猜错,王爷的那片神秘之地,是在燕雀湖畔紫金山下。” 世双眼猛然睁大:“这这这,这你也知道。” “那地方并不算得神秘,西夏众人尽知,还不如我大恒的祀星一族隐秘极深,若是连这点事都不知道,又如何敢称璇玑才女呢,只是,王爷又是如何得到这块石头的?”凤歌看着世,温柔地笑着,心中却在想:“看你什么时候露出狐狸尾巴。” 世沉吟半晌:“也不怕你知道,我前几日出外巡守,遇到了一个西夏人,他正赶上了黑风暴,半边身都被沙丘盖了,我将他救回来,他为表感谢,便将这块石头送给了我。” 还是独孤怀信的礼物?他怎么没提起过?那石质的确晶莹剔透,十分漂亮,绝不是在戈壁上随手能拾到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独孤怀信可以回去慢慢问他,自己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金璜。 凤歌问道:“我先前路过花园时,看见一个圆脸的姑娘站在花间,我怕她晒着了,招呼她往树荫下站站,她却骂我多管闲事,还翻了个白眼,就跑了。不知这姑娘是何等身份?在王府里可以这般的无礼?” 虽然经过是编造的,但她精确的把金璜的性格和日常行径描绘的十分到位。 世一听便了然:“嗨,戈姑娘想必是遇上父王新纳的妾了,叫兰玉,仗着父王宠爱,整日里谁都不放在眼里,别姑娘了,就算是我与二弟见了她,她也连个礼都懒得行,只不过点点头就算过去了,别人家哪有这样的规矩,可是谁都不成,就连在王府里服侍多年的何妈妈找父王了她几句不是,父王都让何妈妈多担戴些,年轻姑娘总归是娇纵的。连何妈妈的面都不管用,谁还敢怎么着,我们也只能远远的躲开罢了。” 什么?金璜是律王的宠妾?凤歌忙问道:“她是什么时候进府的?” “大半年了吧。” 这个时间,是自己刚刚出宫的那会儿,莫非……她在参加暗卫选拔时候的身份,就已经是律王的妾侍了? 律王叔啊律王叔,你到底意欲何为啊? 可是,母后在江湖中的消息来源一向广泛,如何连母后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还委托她来保护自己? 凤歌微微垂着眼睛,脑中将金璜曾经对自己过的事情又过了一遍,对了,“我是昭德皇后派来保护你的。”这句话是她自己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确认,还有那封据是写给她的信,谁知道是不是她伪造的。 唯今之计,便是再去问问笼烟楼的柳妈妈,她应该将回信带给自己,断不会就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 凤歌笑道:“原来是王爷的宠妾,那倒是有自傲的资本,只是对王爷和二公都这般不客气,着实有些不智呢,还未上桥,何必急着断自己的后路。罢了,不这些事,打扰世多时,告辞。” 离开王府,便直向笼烟楼而去,现在笼烟楼还没有开门,凤歌前去敲门,开门的姑娘不情不愿的叨叨道:“太阳还高悬在头上呢,哪来的急色鬼……”打开门,却见是个漂亮的姑娘,她不由愣住了:“你是谁?” 凤歌客气问道:“我找柳妈妈,她人呢?” “她去礼佛了,这几日都不会回来。要卖身的话,再等几天吧。”着,丫头就要把门关上,凤歌下意识的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抬手抵住门:“你谎。”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不打不相识 丫头明显露出慌张的神情:“我没有。”更加用力的想要关上门。 两人僵持着,然后丫头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门板上传过来,将她整个人弹开,一个站立不稳,要不是身后一位姑娘及时扶住她,她就少不得要摔个跟头。 她恨恨的叫道:“你到底要干嘛。”这才发现凤歌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容貌俊朗,却充满生人勿近气质的少年。 方才扶住她的那个姑娘看见凤歌,“咦”了一声,问道:“你是不是以前来过一次?” 凤歌也认出了她,是个红牌姑娘,叫翠喜,遂点点头:“不错,是柳妈妈送我下楼的。” 翠喜上前,陪笑道:“抱歉,这丫头是刚来的,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罢转头看着那个丫头:“没你事了。” 然后她对凤歌:“实不相瞒,柳妈妈这些日的确不在楼里,她只跟我们,如果有人找她,就她礼佛去了,过几日就回来。” “那楼里若是有事,该找谁呢?” 翠喜道:“楼里能有什么事,谁还敢在笼烟楼闹事不成,若是临时有一些需要拿主意的,或是拿银的事情,找冯爷。” “带我去见他。” 凤歌在三楼见到了被称为“冯爷”的男人,本以为他也会是像黄雕那样的人,没想到,就是一个看起来本本份份,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别他是笼烟楼管事的,就算他只是来玩一夜的,也充满了与这个地方不相合的感觉。 他这个人,怎么看,都应该是在大树底下,摇着蒲扇,手里端着粗瓷大碗,吹掉上面落的树叶,大口喝着里面凉茶,然后再对身旁围坐着的孩讲鬼故事的乡村教书先生。 凤歌还没开口,他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哟,这位姑娘,你找谁呀?” 翠喜忙:“冯爷,这位姑娘是柳妈妈的旧识,是来找柳妈妈的。” “哦,这样。”冯爷挥挥手,“你先忙去吧。” 待进了门,冯爷请凤歌坐下,又为她倒上一杯茶:“不巧,拙荆出去礼佛了,有什么事,找我也是一样。” 又是礼佛,这理由虽然听了好几遍,但为什么总觉得这么好笑呢。 凤歌笑道:“我的母亲与柳姨是二十多年前的好友,专程来见柳姨。她到底在何处,还望冯爷不吝相告。”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这是个偷学武功的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妻管严 可惜这一声到底喊迟了,茶壶里的水,淅淅沥沥的从壶嘴里流下来,浇了他一头,看起来颇为狼狈。 冯爷也顾不得这许多了,他随手将脸上茶水抹去,看着凤歌:“妹,迷香这么快就解了啊?” “这种程度的迷香?”凤歌冷冷的瞪着他。 冯爷大笑,刚想放开关林森的剑,想了想,对着关林森笑道:“先好,我没有恶意,一会儿放开了它,你可别对着我捅过来。”着,便松开了手指。 “两位不要这么紧张嘛,来,坐下坐下。”冯爷笑着示意两人坐下。 关林森担心的看着凤歌,凤歌笑着摇头:“我没事,不必担心。”她转头看着冯爷:“你把柳姨怎么样了?” 听着这句火药味十足的话,冯爷不以为意的笑笑:“没什么,你应该问问,她把我怎么样了。有事就找我,没事就当我不存在,可怜我一个比七尺还多两寸的男儿,被她一个娘耍的团团转,还被你们一个黄毛丫头,一个臭恐吓……有没有天理啊。” 凤歌自动屏蔽了他的最后一句话,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前面那些哼哼唧唧的抱怨上,怎么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男人在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当牛做马,可惜那个女人却始终没有给他承诺。 若当真如此,倒也不必担心柳贞华的下落,既然是友非敌,凤歌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只不过她对方才冯爷竟然对她对迷香这件事耿耿于怀。 “是贞华托我在这等着你们的,本来一两天你们就到了,结果一等等了十天,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假冒的。贞华只是一对少年男女,男的武功很高,女的气质高雅,除此之外,什么都没。” 就……这么简单? 凤歌不相信以柳贞华在笼烟楼这么多年,连将两个人的特征描述清楚的能力都这么差,她投向冯爷的眼神又充满了怀疑,就好像他把柳贞华偷偷杀了又悄悄埋在土里。 “别这么看着我,好像在看十恶不赦的囚犯一样。”冯爷也看出凤歌眼神里的审视,他这把年纪的人,竟然被凤歌这样的丫头瞪了一眼,却有一种受到了巨大威压的感觉。 “她走得匆忙,也没多什么。”冯爷的神色尽是不满之色:“她一叫我,我无条件地马上赶来,她却这么多年来连个笑脸都没给过我。” 凤歌困惑:“那你还这么百依百顺?” “在有事的时候,她肯叫我,那是看得起我,给我面,你看她不叫张三,不叫李四,偏偏叫我,就是高看我一眼,对不对!”冯爷着着,脸上露出了一种乐陶陶的微笑,凤歌默默地想:“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挺和谐的。” 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是什么事会让柳贞华慌慌张张离开笼烟楼,连好好的描述一下两人的样貌都来不及? 凤歌忽然开口:“你也是寒山铁骑的人吗?” “我何德何能,能在刘将军麾下,若是当初刘将军能将我收下,我早就和贞华在一起了,我就是一个军中的马夫。”冯爷的神情,好像又深深的陷入当年的回忆之中。 趁他还没有沉迷,凤歌赶紧打断他:“柳姨去哪儿了?是不是有寒山铁骑的旧部来找她?” 梁晶晶林青鸾和黄雕三人匆匆逃离西夏之后,很有可能借道大恒,往东宁而去,或是就在大恒的什么地方隐居,毕竟过了这么多年,父皇也从来没有要追究当年之事的意思。 冯爷摇摇头,万般无奈道:“她的事,我哪有资格过问,她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赫然又是一个独孤怀信,寒山铁骑的女们都这么厉害吗?凤歌忽然很想听听母后当年都有哪些事迹,现在唯一可知的,也只是她将当时身为太的父皇给按在地上暴打了一通。 冯爷取出一只锦盒,交给凤歌:“这是贞华让我转交给你的。”凤歌接过盒,打开,里面还是一只盒。 这只盒的模样十分特别,无锁无缝,浑然一体,就好像这是一个普通的木块。 凤歌熟练的在盒上按了几下,一只木块发出轻微的“砰啪”声,变成了一朵木制莲花的模样,冯爷惊讶的看着凤歌:“你怎么会开启玲珑盒之法?” “开盒之法原本不会,开多了,也就会了。”凤歌笑笑,这盒的做法,与西夏宫中七宝玲珑盒的制法区别不大,只不过七宝玲珑盒用的是铁,而这个用的是木。 莲花的正中心有一枚的珠,晶莹剔透,好像一滴的水珠,看起来甚为可爱,凤歌将它拿起,触手冰冷,却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她将询问的目光投向冯爷。 见到那颗珠,冯爷眉毛微挑:“哦,她还真大方。什么时候才能对我大方一点。”整句话都像是被老陈醋腌渍百年一般。 “这是骊珠,起来也不是什么特别紧要的东西,在军中,机密信件往来,往往以绝密方式书写,只有通过骊珠才能看见书信的内容。全天下骊珠只有各军统帅才有,没想到她也有一颗。” “她有留下什么书信给我吗?” “有!”冯爷拿出一张白纸。 手中捏着那颗骊珠,细细看去,竟是母后的手泽:“听闻吾儿一切安好,着实放下一颗心,金璜确是吾派出照应,不必担心。律王暂时不可动,莫要打草惊蛇。西夏与北燕互相牵制,不宜轻易出手相助任何一方,以免将来反受赢家之害。”凤歌微微皱着秀眉,金璜当真是母后派来的?可是她的行径,实在是像收了别人的钱来取自己性命的,母后竟然还力保她,为什么?难道就因为她在选拔赛时差一点点就拿了第一?母后没这么肤浅吧。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黑白相争 以及,母后还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动律王叔?连九五之尊的父皇都搞不定这事,何况是身为公主的自己,自古以来,如果储君得不到权臣的支持,这个储君很快也就会玩完,虽然不是很想承认,但道理她还是懂的。 至于西夏与北燕,现在明显是西夏弱啊,符太后有心要让西夏与北燕联手干掉大恒,这已经不是看着别人打来打去的时候了,如果西夏当真与北燕以各种形势联手,只怕不久之后,就是西夏北燕联军剑指大恒京城。 这些国家大事,她一时也想不清楚,就连柳贞华为什么会急匆匆的跑掉,她思来想去,始终不解其意。 “柳姨有没有什么时候回来?”话一问出口,凤歌就有些后悔,柳姨怎么会主动告诉他自己什么时候回来。 没想到,冯爷摸摸脑袋:“短则五六日,长则两三个月,贞华还,只怕丰县要发生大事,请你早点回家。” 唉,早点回家早点回家,怎么人人都期望自己早点回家,是因为自己在她们面前,都还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黄毛丫头吗?凤歌心里一阵失落,储君的位虽然是天生就有的,但是,如果手里没有一点实实在在的功绩,这位就好像绚烂的泡沫,炸就炸,一点根基都没有。 父皇乐呵呵的坐在金殿上听大臣们你撕我,我掐你,律王虽虎视眈眈,有心取而代之,却也这么多年都没有动静。 不就是因为父皇当年在军中名声显赫,夺回被北燕强占多年的土地,每战必胜,虽然不是他亲自打下的,但他也有监军之功。原本还有人不服他,但是他刚到边塞不久,就遇到了北燕的夜袭,在他冷静的指挥之下,大恒军不仅没有什么损失,而且,还顺势反击,摸到了北燕的粮仓,把里面的粮食给搬了个干净。 搬了个干净呢……凤歌捧着脸,一般人那会儿的想法一定是把粮仓给烧了,但是父皇那会儿竟然就动不少江湖朋友以及北燕自己的民众,趁夜,将北燕的粮食给抢了个干净。 真想知道父皇当初到底了些什么,才能让这么多人愿意随他去做这么多事情,难道他的嘴炮,在那之前就练成了? “对了,这段时间,北燕那边确实有些动静,但不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而是偷偷摸摸的,这还真的一点都不像北燕人的风格。”冯爷念叨着。 凤歌笑笑:“风格都是随需而改的,不要在意。” 又了几句闲篇,凤歌便离开了笼烟楼,径直向四象观走去,四象观里,独孤怀信还在那里盘着腿,一脸的冥思苦想状,原来他正自己与自己下棋。 “黑落在这里不就好了?”凤歌忍不住出声,这场棋局很明显,白已经兵败如山倒,整个棋面只剩下一块根据地,但那里已经没有用了。照这样的下法,不出两步,白就彻底结束。 独孤怀信头也没抬,手中拿着白,悬在空中久久没有落下。最终,他思虑良久,将白在边角一处落下,凤歌不由一愣,就这一处不起眼的地方,竟成了局势逆转之处,虽不能力挽狂澜,但也让黑白双方的力量趋于平衡,最终以和局告终。 凤歌于围棋一道,只是有涉猎,做为帝国的继承人,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这种被划入娱乐范围的项目,自然不会被分配以太多的时间。 “双方的力量达到平衡,这就是你的目的吗?”眼见面前的棋秤上每一个交错,都已落满棋,而黑白势力仍是无法分出胜负——平局。 对于这样的结果,凤歌心中颇有些不甘,好不容易扭转败局,却只是达成平局,而不能反败为胜,总觉得欠了那么一点。 也许是看出了她脸上的那抹遗憾,收拾着棋的独孤怀信笑道:“大殿下看起来很失望?” “嗯。”凤歌完全没有掩饰的意思,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必要掩饰,“如果棋盘再大一些,如果能再稍稍抢得一步先机,也许,白就可以反败为胜了。” 罢,微微叹了一口气,那失落的样,好像是她下棋被人打败了似的。 独孤怀信笑着摇摇头:“那么方才,大殿下看着黑没有在边境设防,被白抢了一处地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遗憾呢?” 对啊,明明已是胜券在握,却因为大意失荆州而将大好局面彻底断送,为什么自己却一点也不觉得失望。 “因为看着白好不容易从大败边缘挣命回来,很不容易,挺厉害的,就……觉得它应该可以赢。”凤歌也觉得自己的法有点莫名其妙,着着,声音也低了下去。 黑白两色的棋,此时已各自在竹制盒里放着,棋秤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了纵横交错的线条,独孤怀信见凤歌还在愣愣的看着棋秤,笑道:“大殿下要不要与在下手谈一局?” “好呀,我下的不好,你不要笑我。”凤歌客气了几句,便在独孤怀信对面坐下,她其实有很多话想要问对面这个男人,可是这个男人现在与在西夏的时候完全不同了,偌大一个家族只剩下了几个孩,他自己从西夏皇族都要捧着的药师一族变成了有国难回的通缉犯。 他整个人的气势完全不一样了,在西夏时,独孤怀信是一个虽然高傲,但是心中仍有情的人,是对家族的孝、对国家的忠、对林青鸾的爱情、对李云清的友情,可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整个人就好像被抽空了一样,看着仿佛云淡风清,实则却从他的眼里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人就在眼前,却看得见摸不着,如同石像一般。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世事如棋 凤歌曾在朝堂之上见过这样的人,看似从不与人争辩,也不积极的去做什么什么,看不出来他有什么朋友,也看不出来他有什么敌人,只是默默的,忽然就从别处得知,此人对某事的态度是怎样的,并且往往已经着手做了。 父皇曾过这样的人最可怕,喜怒不形于色,不朋党便看不出其人品,所谓人以群分,也未有仇敌,从一个人的对头是什么人也能看出那个人的品性为何,无敌无友,无爱无恨,如古井无波,只是在水下暗暗动作。做为天下之主的皇帝,就算不能遍掌天下人心,但起码自己认识的人到底在想什么要弄明白,否则此人到底是何心思都不知道,那就很危险的。 至于“天威难测”是皇上专用形容词,所以,身为储君的凤歌也被要求向这样靠拢。 对于生性沉稳的凤歌来,这事并不算太难,但是孩的到底眼里纯净,汤里盐放多了,肉丝塞在牙缝里了,新衣服被弄脏了,总还是会忍不住露出一些些情绪来,每每被母后训斥:“一点事,大呼叫,成何体统。上位者不是靠声音大来表示权威的。” 此时游历,收获当真颇丰,连“不动如山岳,难知如阴阳”都有榜样可以学习。 凤歌之所以会与他下棋,完全就是为了能再近一些观察他的样。 因此,也没什么心思放在下棋上,很快,她执的黑便被吞去一大块,她叹了口气,投认输:“不下了。” “刚才大殿下在想什么?”独孤怀信将凤歌弄乱的棋局一点点的复原,他看着凤歌:“怎么感觉大殿下的烦恼比我还要多一些?” “嗯……我有事要问你。”凤歌到底还是没憋住,单刀直入的问了。 独孤怀信笑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开了局,就应该好好下完再是,东晋谢安,淝水之战时,以少胜多,大胜符坚的前秦大军,也只不过将战报轻轻放在一边,继续下棋,大殿下何不效法古人,好好将这一局下完?” 居然被一个西夏的药师教训了,凤歌脸上有些不好意思,便坐了下来,从篓中拈起黑,继续下棋。 她看了一处,刚想要落下,忽然脸上浮出一丝微笑,将手指往棋秤的左下角的交叉处一点:“刚才,你不是下在这里的。” “不是吗?”独孤怀信的声音懒洋洋的,无可无不可,并不在意。 凤歌将整个棋盘上的棋全部收了,从下的第一颗棋开始复盘,一直复到她无心下棋的第七十三手,很明显,独孤怀信复盘的地方,被他偷梁换柱,将自己的白替换成了凤歌的黑。 “哦,原来如此。”独孤怀信仍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并没有被人揭穿的尴尬。 虽然被人耍了赖,不过凤歌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因为她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一副云淡风清已经什么都不在乎的皮囊之下,还有一个争强好胜的灵魂。而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可以不择手段。 毕竟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女孩下棋的时候还玩这么一手低级下三滥手法的事情,并不是太多见啊。 凤歌一面下着,一面想应该如何从他身上找到突破口,围棋这东西,又被称为“木野狐”,不喜欢的人一点也不会受其影响,喜欢的人,就会沉陷其中不可自拔,如同被野狐所迷。 最终黑白两色又交织在一起,杀得难分难解之际,凤歌忽然想到老同学杜书彦曾经教过她的那几步连环杀。 黑接连落下,白瞬间被绞杀殆尽,凤歌以三目之优势,赢了这局。 独孤怀信犹自低着头,眼睛死死盯着凤歌最后那串连环杀的落之处,口中喃喃道:“竟然还能这样。” “如何?”凤歌起身笑道。 “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独孤怀信看着凤歌,一脸的惊愕。 凤歌觉得挺奇怪,不就是一个棋谱里的套路吗,有什么奇怪的?她笑道:“若我,这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呢?” 独孤怀信大摇其头:“不可能,我以前听过这种下法,那是一本名为《白云回望合》的棋谱里有过记载。” 棋谱的名字听起来倒是挺特别,不过下棋的人总是喜欢搞一些神叨叨的东西,比如什么《呕血谱》《烂柯谱》,这么长的棋谱名字倒是头回听,下回若是遇上杜书彦,一定要好好问问他是不是有这么一本棋谱。 见她一脸的茫然,独孤怀信也相信了她是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棋谱。 他的神色从希冀,又转变为忧伤:“如果能找到写这本棋谱的老人家,我独孤家,也许,就有望沉冤昭雪了。” “靠下棋去赢西夏军队?”这个念头在凤歌的心里打了个滚,没出口,她也觉得这想法实在是太蠢了。符太后也不会陪他下棋玩,然后若是下输了就向他赔罪。 独孤怀信这才将这本棋谱的故事告诉凤歌。 所谓《呕血谱》,的是围棋国手刘仲甫在骊山与一乡下老媪对弈一百二十着,被杀得大败,登时呕血数升,人称这位老太婆为骊山仙姥,而《烂柯谱》的是王质在山上砍柴时,看到几位童下棋,就凑过去看,不知不觉有些饿,其中一位童把一个形状如同枣核一样的东西给王质,他吞下之后,便不饿了,又过了一会儿,有个童:“你该回家了吧?”王质这才起身,发现那木头的斧柄已经腐烂了,斧头就这么重重地落在地上。等他回到人间,他孙都已经七十多岁了。而王质看到的几位童下的,便是仙界才有的《烂柯谱》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哦不见了 至于《白云回望合》,传有一位道士,曾在兵荒马乱之时,被乱军追杀,他一路逃进山中,乱军紧追不放,兜过崎岖的山道,便是一片坦途,根本避无可避。就在道士以为自己要被乱军砍死的时候,发现前方突然出现了一团白云,飘飘乎乎,他一头扎进去,那团白云马上带着他飞上天空,与空中的云团融为一体,而道士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在山道上永远的消失了。 许多年以后,有一个长得像道士的人再次出现,下得一手好围棋,杀遍天下无敌手,后来,他又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只留下了这本《白云回望合》棋谱,据,这就是道士从仙界学来的。 “虽然那棋谱传是从仙界授之,但,那也只是棋谱啊,对药师家族沉冤昭雪有什么帮助?”凤歌不解。 “据,那位道长,不仅习得了棋谱,更从北极星君真武大帝那里习得了无上的兵法,若是能得到兵法,我再去借兵,定能让符老妖婆跪在我面前投降。”独孤怀信长叹一声:“可惜……” 对于这等怪力乱神之事,凤歌从来都只是当睡前故事听听便罢,没想到独孤怀信还认认真真相信了,凤歌也不好直接反驳他,只好转移话题道:“借兵?所以,你是想借我大恒的兵吗?” 独孤怀信看着她紧张的样,摇摇头:“大殿下倒是爱兵如,放心,我知道大恒断不可能将国家之兵力借给我,到时候,倒成了大恒与夏国之间的两国纷争了,放心,我只是向律王爷借府兵而已。” 这更没办法放心了好不好?若是一个亲王的府兵,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来,都足以借给别人,去与一个国家的军队抗衡,那已经相当可怕了。 凤歌心中紧张万分,恨不得马上让独孤怀信出律王到底有多少兵力,有多少武器,有多少粮草,不过她知道,这事不能急,现在独孤怀信肯出来,只怕是还不知道律王爷与坐在龙椅上的父皇之间的关系。 李云清和李云阳兄弟情深,可不代表什么地方的皇家兄弟感情都能这么和睦。就如同也不是哪个皇朝的太后,都有这么多花花肠,尽琢磨着怎么与异族人谋事。 “对了,律王爷,只能借我一千兵马,这,这实在不够。能不能请大殿下帮忙与律王爷,再多借一些?”独孤怀信为难地看着凤歌,以一千兵马对付整个西夏的军队,听起来的确不够用,但其实西夏的主要兵力都在边境上,就凭那百余名北燕人都能长驱直入西夏王都就知道了,一千兵马简直能直接把西夏皇宫给掀翻。 律王叔从来都不会吃亏的,能借出一千兵马,明他至少还有五千兵马,而且一定会从独孤怀信这里讨得不少好处。 凤歌心中暗想:“能借一千就不错了,上回沙澜河决堤,父皇要他出人出物,他宁可自已带头上堤,也要假装手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府兵可以用,平白还给他落了一个身先士卒,抢险救灾的贤王好名声。” 她笑着:“府兵是亲王家自蓄的,我可不好开口,多了,叔王还以为我父皇对他有什么意见呢?” 简直太有意见了,意见大了去了! 独孤怀信不语,她又安慰道:“一千人肯定够了,律王叔也不会白白送一千人给你带去西夏送死,放心吧,起来,你就这么把律王叔的人带走,没有给他什么东西吗?或者是答应什么?” “自然是有条件交换的。” “什么条件啊?”凤歌脱口而出。 独孤怀信随口道:“要我留符太后一条命。” “唉?”凤歌茫然的眨了眨眼睛,“只是这样吗?” “对,就这一个条件。” 这不对啊,律王叔什么时候这么悲天悯人了?而且还是对着西夏的太后,记得符太后的样,也不是什么青春美貌的模样,进西夏皇宫之前就已经育有一李云清,现在连二儿李云阳都快要可以亲政了,律王叔的口味有些奇特呢。 难道李云清,是律王叔与符太后生的? 想到这个可能,凤歌觉得脑仁一抽一抽的,抬手揉着额角,会是这样吗?那为什么这两人不能在一起?难道是符太后的身世不好,不能进亲王府?可是出身背景再差,也能当个妾啊,总比带着儿跑西夏去了要强些。 仔细想想符太后的长相,虽不知那眉眼中的威严是进宫之后,在风刀霜剑严相逼之下才显出的,还是天生就有,但是从她现在犹存的容颜来看,年轻时,一定也是艳光四射,不可方物的人品,律王叔十七便娶了正妃,若是纳了正妃之后才结识了符太后,只怕那位性烈如火的正妃断然不能容得下她。 这么一,好像也能得通了呢。凤歌按着自己的思路一径想着,倒也能自圆其,因此也没有再把这事放在心上。 “律王叔有什么时候让你带兵往西夏?”这是凤歌现在最关心的事。 独孤怀信道:“一个月之后,一切准备齐全了,便动身。” 凤歌正在想着应该如何在这一个月之内,阻止这件事发生,忽然听见独孤怀信对她:“大殿下是不是该方才有事想要问我,什么事?” “哦,就是想问问,可看见林姨她们?”西夏那边出事之后,林青鸾梁晶晶与黄雕三人生死不明,这令她十分挂心,且不寒山铁骑与自家父皇母后之间的关系,就算是在西夏相处这么些时日,也有了感情,因此她这才急着往笼烟楼去问,林青鸾她们也许会投奔柳贞华,在笼烟楼暂且落脚。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素明泽 只是没想到,连柳贞华自己都不见了踪影。 毫无意外的,独孤怀信也不知道那三人究竟去了哪里,他自打离了西夏国,悄然入境大恒,便被律王爷悄悄派人接上,再没有与旁人多接触过。 凤歌有些失望,反倒是独孤怀信安慰她:“青鸾这样聪慧的女,绝不会有事的。何况身旁还有同伴相助,再有天大的事,都不会难倒她。” “……”凤歌心中暗想,可不正是因为有同伴相助,寒山铁骑的那几个人凑在一起,还不知道要搞出什么事来,现下各军中都有寒山铁骑旧人,别是她们想趁着这个时候连串起旧部,然后做出什么事来…… 心中再多的忧虑,凤歌也只能按下,笑道:“得也是呢,是我多心了,既然这样,我便先告辞了。”行至门口,凤歌又转头:“独孤先生,且听我一句劝,有些事,冲动不得。” 独孤怀信嘴角微微一挑:“若是别的事,也就罢了,我独孤家上下数百口的人命,不是不要冲动,就可以按下去的。” 得也是有道理,凤歌虽有心要劝,只是思来想去,却无法像父皇找出诸多理由服独孤怀信,也只得怏怏地去了。 寒山铁骑的旧部聚在一起,绝对不可能是为了吃喝玩乐吃烤串,虽然现下接触过的都是些女,她们不仅熬过了寒山铁骑刚刚解散时那段最悲凉的时光,而且,还可以混得有声有色,不见兵部正式记录的女们尚且如此,那些将领们还不知道一个个是怎样的人物。 走在路上,凤歌想了许许多多的可能,包括他们若是串联起了旧部,要杀回京城去,朝中是否有兵可用,有将可守,母后将如何自处,父皇又该怎么办才好。 “你这丫头,怎么走在路上,自顾自地走在中间,连路都不看的!”凤歌的胳膊忽然被人用力扯了一下,她昏头昏脑的随着那股劲,踉跄着被扯到一边,正在此时,一辆马车呼啸着擦着她的身边过去,留下了一串马车夫不满的骂声:“瞎了眼啊,低着头走在路中间,想寻死找别处去,别想在大爷这边碰瓷!你这种女骗,大爷见多了!”等他骂够了,后车轮都见不着了。 凤歌这才醒过神来,方才想事情想得太投入,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危险,如果不是刚才那个人拉了她一下,只怕就要与马车撞上了。 功高莫过于救驾,凤歌心怀感激的转头看着方才那个拉住她的人:“多谢相救,刚才我有些走神了。” 那人是个年轻的后生,看着约摸二十五六岁,眉清目秀,一身烟青色长袍,腰间束着的腰带上镶着一块碧色玉石,看着便是一派富贵模样,见了他,凤歌有些意外:“咦?素明泽?怎么是你?” 待素明泽看清凤歌的模样,也笑道:“原来是你啊,真是好巧。姑娘后来去了西夏吗?” “去了呀,在那里留了很久,前几日方才回来。” “那,北燕人围攻西夏之时,姑娘也在?” “在呀,城破之日真是好可怕呢。”凤歌做出心有余悸的样,素明泽则是狐疑的看着她:“姑娘那天晚上是如何躲过兵灾的?” “随便找了一个人家的大缸躲了进去,上头又盖了许多的杂物,北燕兵先是翻了一阵,后来翻累了,便罢手出去了。”凤歌妙目一转,“不知素公那天是怎么逃过一劫的?” “那时我正在西夏皇宫附近,便与一些百姓躲入内皇城去了。”素明泽的眼神清亮,坦坦荡荡,不似作伪,凤歌不以为意,点头应了一声,又问道:“那素公如今到大恒国来,也是做生意吗?” 素明泽笑道:“也是做生意,也是寻亲吧。” “寻亲?”凤歌笑道:“找到了吗?” 素明泽摇摇头:“我也是刚入大恒境不久,要寻的亲人应该在京师之内。我已准备好车马,准备明日动身进京。” “哦,那就祝你心想事成,要找的人可以马上出现。”凤歌笑道。 “多谢吉言。”此时两人正巧走在一条十字路口,凤歌要向前,素明泽要向左拐弯,他对着凤歌一拱手,便离去了。 望着他的背影,凤歌的脸上不由露出了思索的表情,方才他刚入大恒境,明他不是大恒国的人,看他的身材模样,也不是北燕人,在黄沙客栈里的表现,也不够熟络,也不是西夏人。素,这个姓乃是东宁国的国姓,想来他是东宁国的人。 只是不知他是何等身份,素虽是国姓,但并非皇族专有,看他一身富贵,却又轻车简从,不知是普通的王孙公,还是皇室中人。 此时凤歌的头顶上一行归鸟正叽叽喳喳的飞过,她这才惊觉太阳已经快要落山,半边天空已被橙黄色浸染,今日没有什么收获,她有些怏怏的继续往回走,忽然想到一件事,方才那辆马车快要撞到自己的时候,为什么关林森没有出手? 凤歌转到一旁无人的巷中,低声唤道:“关林森?” 没有人回应。 她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关林森?” 还是没有人回应。 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凤歌心里有些慌了,声音更大了一些,除了巷里住着的一个老妇人对她喊了一嗓:“这里没有叫关林森的。”便只有一只老鼠从她的脚边跑过,吓得她心肝颤了一下。一直以来,关林森对于她而言,就是一个影般的存在,虽然不是时时与自己并肩在一起,但是只要她有危险,或是她需要的时候,他就会出现在自己身边。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 快广 告少 正文 第二百章下雨了 也因为他的存在,无论是金璜的主动离开,或是自己将虎赶走,凤歌也从来就没有觉得自己就是孤家寡人了,关林森一定不会背叛自己,也不会离开自己。 虽然没有得到过关林森的任何保证,但是,凤歌的心里就是有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 可是如今,这个信念,却被打破了。 关林森,他会去了哪里?他是自己走的?还是被别人强掳了去? 凤歌怔怔地站在巷口,过了好一会儿,已经是繁星满天,站得太久了,她轻轻叹了一口气,抬起左腿想要往前走,却发现双腿已经站麻了,沉得像铅似的,根本迈不动步。 她无力的倚着砖墙,慢慢地滑坐在地上,耳边传来的是妇人唤着玩心正重的儿回家的声音,还有远远的笼烟楼里传来的姑娘们招呼客人的声音,鼻尖飘来的是饭菜阵阵香气。 平凡的市井生活,如今落在凤歌耳中,却是十分的亲切和热闹,在这段时间最热闹的大约就是与关林森、林翔宇、金璜、高玄武一起度过的那些日了吧,还有一只总在脚边转来转去的虎。 然后,身边的人就一个一个的消失了,到底是谁的错?凤歌深吸一口气,脑中如电光火石一般闪过了这段时间经历过的一切,自己确确实实没有做错,金璜守在自己身边本就居心叵测,虎根本就是狼,而高玄武更过份,他根本就是潜入大恒数日,盘桓不去的北燕细作。 让他们离开,自己完全问心无愧,只是为什么心里会这么难过。 丰县在掌灯之后,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比白天倒还要热闹几分,笼烟楼坐落的那条街,加上前后两条街,满满都是摆着摊的贩,以卖吃食的最多,各种常见的不常见的吃都在这里能看见,还有耍百戏的,耍猴的,卖艺的,卖药的,还有媳妇出来卖成衣与绣品补贴家用的,别提有多热闹了。 这三条大街,每条都可以并排走四辆马车的宽阔道路,硬是被各色摊占了个整齐,游人如织,人来人往将大街挤了个水泄不通。 那一派喧嚣尘上的热闹,就连京师都不敢一定能赢得了,毕竟京师之中,达官显贵众多,能这般肆无忌惮热闹的地方也是有限。 张老汉每天都会在夜市上摆摊卖馄饨面条汤圆等食物,风雨无阻,他自认天下各色人没见过十停,也见过八九集了,什么来找他收保护费的泼皮无赖,什么打情骂俏的露水姻缘,什么吃完之后非得碗里有虫的霸王客,什么被仇家追杀的江湖人,这几年真是看个遍了。 唯独没见过长得漂漂亮亮的姑娘,身上衣饰不俗,气质也不似寻常百姓,一气将摊上所有能点的吃食都点了,张老汉问她是不是还有同伴没来,要不要等到了再一起煮,她只是摇摇头,只有自己一个人。张老汉好心劝她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白白浪费了,她却从荷包里掏出一张飞票拍在桌上,让他只管做,不要管这么多。 张老汉一面用筷往滚水锅里拨馄饨,一面心里暗自嘀咕,不知这是哪位有钱人家的姐心情不好,跑这里来用钱撒气了。他将丰县里所有可能的人家都想了一遍,也没有想出来,眼前这个姑娘到底是谁家的大姐。 “姑娘听老汉一句劝,天下没有过不去的槛,有些事情能解决,有些事情不能解决,老汉不知姑娘遇上的是什么样的事,只不过,若是遇上天意难违的事情,也只能劝姑娘想开些了。” 凤歌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面前的馄饨、面条、汤圆、炒晾皮、酸奶、冰碗、甜酿将一整个方桌占了个满满当当,她却连拿起勺的意思都没有,只是怔怔的看着这些吃上悠悠然飘起的白色水蒸汽。 听着张老汉的话,凤歌木然地开口:“天意难违……我却又想不开,那又该如何?” 张老汉微微一怔,心想这姑娘莫不是家里死了至亲?或是死了情郎?她别是想吃完这顿以后自绝于人间吧? 想到这里,张老汉不由又盯着凤歌多看了几眼,只见那双大大的眼睛周围一圈嫣红,眼窝被风灯一照,反射着莹莹灯光,竟是满盛着泪水,强忍着没有流下来。 哦哟,可不得了。张老汉觉得自己的猜测一定妥妥地没错,他心里一惊,恰逢此时,夜空中风云突变,一阵阵的狂风卷着乌云堆过来,将漫天星斗遮了个干干净净,空气中弥漫着丰沛的水气——马上就要下雨了。 夜市上的客人忙乱着往街道两旁的屋檐下躲,张老汉急急忙忙支起了雨布,雨布刚支好,豆大的雨点便砸在地面上,一滴两滴……接着,便是倾盆大雨,雨珠砸在青石地上,飞溅起白色的水珠,天地间仿佛只有暴雨的声响。 风云变色,暴雨倾袭,人们跑来跑去的惊呼,对凤歌没有一丁点影响,她还是怔怔地坐在桌前,看着那些已无半分热气的食物发呆。 当雨势再一次的增强,雨点大到砸在人脸上,连眼睛都睁不开的地步,凤歌却忽然站起身来,径直走入雨幕之中,忙着将家什收拾到雨布之内的张老汉抬头时,凤歌已经走出好远了。 张老汉忙冲出雨布,脚下紧赶慢赶几步,拉住凤歌:“雨下这么大,你要去哪儿啊?就算回家,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的,不如避避再走?给这么大的雨淋着,是要作下病根的!” 凤歌站定,歪过脑袋,轻轻自语道:“我给过钱了吗?” 还没等张老汉反应过来,只见她冲着张老汉露出一个笑容:“钱我已经给过了。”便如同被无形的丝绳牵着手脚的木偶一样转身,准备离去。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稀奇古怪 “哎呀,姑娘,你有什么事想不开的嘛!”张老汉着急地搓手跺脚,想拉着凤歌,却年迈力衰,拖不动她,反倒拉拉扯扯的很不像样,被一旁躲雨的看客指指点点,不知在议论些什么。 正在张老汉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身边伸出一只手,那是一只年轻人的手,虽不筋肉虬结,却充满了力量,他的手牢牢扣住了凤歌的手腕,拉着她要向一旁的房屋走去,一拉之下,凤歌却不为所动,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站在一旁的张老汉,看见那个年轻人将凤歌拦腰抱起来,特别帅气的扛在肩头,刚迈了一步,第二步便膝盖一弯,差点将扛在肩上的凤歌摔了下去,张老汉连忙搭了一把手,才免得两人摔在雨地里,“谢谢谢谢。”原本还想耍帅的年轻人向张老汉连连道谢。 “伙,要不要我帮你?”张老汉看着他的样,猜着他一个人大概是弄不动这姑娘的。 年轻人此时也没有耍帅的心思了,接受了张老汉的好意,两个人将凤歌硬拉进了一旁的客栈。 “不好意思,让让,让让啊。”年轻人奋力分开站在屋檐下躲雨兼看热闹的人群,将凤歌带进去,二见他拉着一个全身湿淋淋,还在不断往下滴水的美貌姑娘回来,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充满了诡异的意味,年轻人转头看见了那个笑容,皱着眉:“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她找身衣服来,再给她烧香汤沐浴!” “素爷,我们这是客栈,老板又是个爷们儿,可没法给这位姑娘找衣服穿,再,烧香汤也得费柴呢,如今这柴价就不了,您是我们的贵客,再送你一回沐浴本来也没什么,但是都这会儿了,店里的柴已是见了底,打柴的人得明天早上才会出来,依我,不如给她擦擦干就行了。”二的眼神不断在凤歌湿透的身上巡梭着,他又看着年轻人:“拐带人口可是重罪。”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拐带人口了!”素明泽一拍桌,也知道二是在开玩笑,挥着手:“去去去,我就不信你们这一根柴都没了,便是你们家没柴了,隔壁总有吧!要多少钱,我买!你的跑腿费,也不会少!行了吧?快去!不然不给打赏了。” 听见后面那一句话,二脚下顿时充满了力量,腿上生风四处张罗,素明泽这几日都住在这里,出手阔绰,动不动就给打赏,现在已经是店里最尊贵的客人,整个店里的伙计都忙着,有准备沐浴用具的,有去买柴的,还有收拾房间的,不多时,香汤已在灶上备着,一旁的矮几上还放着梳洗用具并一套簇新女装。 张老汉辛苦一辈,凡事亲力亲为,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只是不断的咋嘴念佛:“咋这么大方呢,咋这么有钱呢,出手这么阔,家里爹妈不呀,你们年轻人真是……” 当然,声音非常轻,素明泽也没有听见,此时他正忙着劝凤歌去沐浴更衣,凤歌却是动也不动。 “好歹去把衣服给换了,别看白天这么炎天暑热的,晚上这场雨一下,还是冷嗖嗖的,别着凉了。” 素明泽了半天也是没用,便转头问张老汉:“她这是怎么了?我白天看见她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现在跟丢了魂似的?” 张老汉摇头:“她到我摊上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了,叫了一桌吃的,却动也不动,就是看着默默流泪,也不知道是想到什么事了。” “一定是遇到什么要紧的大事了。”素明泽叹了口气,从荷包里拿出一块银给张老汉,“这个,就当付她吃的那些东西。” “付过了,付过了,她一坐下来,就付了十两,都够把我那摊给买了。”诚实的张老汉连连摆手,素明泽点点头,却没有将银收起来,“我还从来没有吃过夜市上的东西,一会儿雨停了,她点了什么,你给我每样送一份来,这些银够吗?” “够,够,太够了,这银太大了,找不开啊。”不断被财神爷眷顾的张老汉有些惶恐不安,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一夜的收入,足够全年的开销了。 素明泽摆摆手:“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就一并帮我买来。哎,先不这事了,怎么样才能劝劝她?” 望着面无表情的凤歌,素明泽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劝,张老汉更不知道这般富贵人家的姐到底心里在想些什么,啥都不对,她总不能是因为地里的粮食被旱死了,全家吃不上饭而烦恼吧? 就在这一老一两个男人在发愁的时候,二楼的房间门开了,一个满头珠翠、环佩叮当的女孩走出来,她看了一眼凤歌,又抬眼扫视了两个男人一眼:“你们对她做了什么?” “没有,没有。”生怕惹祸上身的张老汉连连摆手,“我们想劝她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可是,她就是不理人,这可怎么是好。” “这点事……”那个女孩弯下腰,在凤歌耳旁:“关林森在律王府。” 如雕塑一般的凤歌动了,她双眼圆睁:“什么?!” 眼前的这个女孩不是旁人,正是从西夏回来之时,半路离开的金璜。 若是平日里,凤歌只恨不得再也不要见到她,可是此时,除了金璜,她再也无人可依靠,关林森的意外失踪,打碎了她往日的所有自信与坚强,如果这个人从来也没有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倒也罢了,她在宫中那么些年,虽是有人照顾饮食起居,但是在精神上,她始终都是一个人独自面对所有的人与事。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世上哪有公平 无论父皇还是母后,都以将她培养成为乾纲独断的女皇为目标,自然不会给她产生一丝一毫依赖心理的机会,十四年来的坚强心扉,在短短半年之前,就在无声无息中被打开了,如果不是关林森这次失踪,甚至连凤歌自己都想不到,自己竟然对他已到了离开便会失魂落魄的地步。 现下别是金璜这个亦敌亦友,敌友难分的人,就算是北燕那大亲王高玄武关林森在他手上,她也要鼓起勇气去面对,也要将关林森带回来。 身体从死气沉沉的状态中恢复,又马上剧烈活动,凤歌一下没站稳,脚下一软差点摔在地上,素明泽伸手想去扶,金璜早已双手扶住她的腰,瞟了素明泽一眼,满脸写着鄙视:“想趁乱占姑娘便宜?你还早得很呢。”复又扶着凤歌向准备好的沐浴房间而去:“走,把寒气去一去。” 平白被成想占姑娘便宜的素明泽嘴角抽搐几下:“哪来的野丫头。”转头看着张老汉:“你们大恒的姑娘都都这么野吗?” 张老汉摇摇头:“公不是大恒的人吗?我们大恒的姑娘,都与那位淋雨的姑娘一般,斯斯文文、秀秀气气、端庄知礼、柔而不弱……至于那个一身闪闪发光的姑娘,她可能也不是大恒国的人,是外国人,对,是外国人,看那一身叮叮当当的,应该是东宁人。” 素明泽连忙摆手:“东宁的姑娘虽是为人豪爽,可是也知道与人话时拿捏分寸,进退有度,绝不会对着一个刚见一面的人,那般失礼的话。这么粗鲁的性,我看,她一定是北燕人!” “对,一定是的!”张老汉迅速与素明泽达成共识。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外面两个男人更改国籍的金璜,替凤歌将湿透了粘在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除去,扶着她坐进浴盆。 这家客栈在丰县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大客栈了,浴盆够大,水够热,里面还贴心的飘着几片花瓣,虽然根本也闻不着什么气味儿,至少意思到了。 冰冷的身被热水一激,凤歌的眼皮这才微微动了一下,如果刚才她从凳上跳起来,完全只是因为听见关林森在律王府这几个字,被惊吓之后的本能反应,那么现在的她,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醒过神来。 凤歌双目环顾四周,自己坐在大大的木澡盆里,一个比木澡盆稍高一些的四方几上,摆着脸盆,里面满盛着热水,脸盆一旁的架上搁着一些香胰、白澡豆,还有几条澡巾。 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叉着腰,正是时常自夸“我可是个娇弱女”的金璜。 “醒了啊?那你自己洗洗就快出来。”金璜正要出去,就听见凤歌慢悠悠的:“你可是每个月收我五两银的侍女,跑就跑了,这几日的工钱还回来。” 只听耳边脚步急响,金璜笑咪咪的将双手先在热水里泡热了,然后拿起香胰,给凤歌洗头发:“那可不是误会嘛,我只是觉得啊,咱们稍微分开几天,有利于彼此的身心健康……” 再由着她扯下去就无边无际了,凤歌忙打断她的话:“你,关林森在律王府?” “是,下午的时候,我从律王府出来的时候,看见他了。” 为防止贵客在沐浴更衣的时候被风吹着,更防着有无耻人偷看,沐浴室的门窗缝隙都从里面严严实实的用厚绵纸糊住,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不入耳。凤歌望着金璜:“我们相识很久了。” “嗯,也不是太久,才半年多。”金璜双手抱在胸前,真是白瞎了她一身金光灿灿的富贵人家姐的打扮,倒像是刚抢了金铺,并把赃物全挂在身上招摇过市的女土匪。 “好吧,至少也不是刚打照面的交情,你知道我是谁了,可是,我却始终不知道你的身份,这岂不是很不公平?”凤歌对她话的态度,与当初第一次相见时,并无太大分别,如同晚归之人回家时正巧遇上了隔壁邻居随口聊两句。 什么事情都不知道,被人始终蒙在鼓里的感觉着实不太好。凤歌微微皱着眉头,心中暗暗发誓,将来待到她登基为帝,一定要有一双听遍天下的耳朵,看遍天下的眼睛,无论是三教九流的人,或是三山五岳,四海之外的消息,只要她想要,也要能知道个真真切切、明明白白,这番被金璜戏耍的憋屈终有一日能宣泄出来。 金璜嘿嘿一笑:“这个世界上,本来也就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我我是什么人,你就信了吗?” “嗯。”凤歌轻轻点了点头,她的一张俏脸隐在白色水汽之后,隐隐绰绰看不清楚表情,金璜对她答应的这般干脆利落倒有三分意外,僵了半晌,才开口:“如果你的是假话,不应该回答得这么快,得慢些,会让人感觉比较真诚,可信度更高。如果的是真话……”金璜四十五度仰头看着天花板,凤歌笑道:“你会被感动吗?” “不,我会觉得你是智障,大恒的储君是个智障,啧啧,那可是真是国之将亡了。”金璜话依旧是这般狂悖招摇,生怕没有机会被官府以“妖言罪”抓起来斩立决。 凤歌初次听见她的话时,着实感到无比的刺耳,全靠着良好的教养才能忍到现在,听着听着,也就听习惯了,现在再听这话,心中已是毫无波澜,就跟听见“今天天气真好”一样没有任何的区别。 也许正是因为金璜的出现,才让凤歌的心性坚韧,登基之后面对倚老卖老的国之重臣,才能忍得一时之气,尽其材而用之,而没有将他一刀给砍了,那时坐在宝座上的凤歌回忆起年少时的这段经历,由衷感激。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夫妻情深 金璜在手里把玩着头发,歪着头看着她:“如果我我是好人,想必你是不信的。如果我我是坏人,我自己心里也是不情愿的。我我是皇后娘娘派来的人,你……” “我信!”看见母后的密信之后,凤歌对于这一点的确深信不疑,“我还想知道更多。” “你怎么这么多要求的。”金璜撇撇嘴,也知道眼前这个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孩的内心,绝不像她表面看起来那般软绵绵,今天要是找不出什么好理由来,只怕下一步也不好进行。 金璜倚在墙边,右手无比认真的捏着一把刚刚从玻璃碗里抓来的澡豆。 这些澡豆都是请了平安堂药店里的坐堂大夫,按着《千金方》里的配比,精心制作。那优雅而特别的香气是丁香、沉香、青木香、麝香混合在一起的气息,红幽幽的颜色是奈花、梨花、红莲花、李花、樱桃花、白蜀葵花、旋覆花、蜀水花、木花的花瓣一起置于玉钵之内捣烂取出的汁,用细绢反复筛过几次之后得到的澄净之色,更别提还有看不见闻不着的钟乳粉、珍珠粉、玉屑等名贵药材,加上了当年新下来的绿豆面,每一颗都价值不菲,寻常百姓家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金璜脚前的地面上,已是纷纷扬扬,落了一地的红色澡豆碎屑,现下手里还正捏着第五颗。 最终,她掸了掸袖口的澡豆粉,叹了口气:“我的真实身份……还是不能告诉你,不告诉你,我没有任何的坏处,告诉你,我不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她飞速扫了一眼凤歌的脸色,又:“我这个人,一向都很缺钱,各种活都接,一不心,总也有重合的,但是,我对每一份接了的活都是很认真的,绝不会因为一份活误了另一份活,或是伤了另一份活的雇主利益。昭德皇后的订单和你的订单我都是收了的,自然会按事先约定好的做事。关林森这事,你信我也好,不信我也好,话带到,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先出去了。” 罢,她直起了身,将门打开,就要走出去,却听得背后凤歌问了一句:“他在律王府做什么?” 金璜没有转过身,只微微回了一下头:“不知道,我也只是远远的看着他的身影在屋顶上晃了一下,然后,就不见了。” 屋顶?凤歌有些意外,她本以为关林森是被律王府的人生擒活捉,金璜看出她的心思:“好好的抓一个暗卫做什么,你一天到晚大喇喇的在大路上晃来晃去,就算是驾着马车制造一起意外,都能轻易得手。” 马车?意外?又想起下午时被素明泽险险拉住的那一幕,如果不是他及时拉住,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思及至此,凤歌不由有些后怕:“这么,他是擅离职守,今天下午,如果不是被旁人拉住,我……” “也没什么,”金璜笑笑,“这不还有我吗?只不过看见有人英雄救美,我便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了。” 什么把机会让给别人,根本就是乐得有人帮你干活,你就不用动手了。凤歌心里默默吐槽着。 待凤歌从盆里出来,金璜展开浴巾覆在她身上,认认真真给她擦干,又取来干净的衣物与她换上:“这可不是什么人穿过的旧衣服,这可是我刚刚才从竹记绣庄里买来的新衣服,可贵了,五百钱一套呢,里面的这件衣单卖的,竟然要两百钱,老板娘这质地是南边来的桑蚕丝的双皱工艺织成,上面绣的兰花,可是花费了她们绣庄里技艺最精湛的绣娘整整一个月时间才完工的……” 没等她再继续往下,凤歌已是听弦歌而闻雅意,不想再听她一路将这套怎么看都是大路货的东西吹成了天上才有,地上仅此一套的神妃仙级的绝代美衣:“加上代购费,给你一千文,行吗?” “行行行!太行了!”金璜对于凤歌如此上道表示十分满意。 衣、裙裳、大衫,一件一件仔细穿好,金璜认真的给她系上丝绦,里面的衣服必得收拾整齐了,再穿第二件,“看不出,你还挺会服侍人穿衣服。”凤歌笑道。 “那是自然,我可是五两银一个月的侍女,跟那些一个月就一吊钱的丫头不一样。”金璜眉毛飞扬,将腰带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又上下打量了一番,拉着凤歌坐在梳妆台前,替她梳理头发。 桌上放着的梳妆盒十分眼熟,七宝玲珑盒,从西夏带来的东西。 凤歌在铜镜中看着金璜熟练的将她的头发打成数条发辫,开始往头上堆盘,虽然有心想问她到底有什么居心,不过仍是按下不表,谁也不会在自己的脑袋在别人手上的时候,问这种容易招人激动的话。 待着青丝绾正,凤歌对着镜照了一照,对金璜的手艺十分满意,两人一前一后出门,凤歌随手将插了一头的金簪银钗珍珠步摇去掉了十之八九,若是就这么顶着一头出去,人家还以为她是跑出来的新娘。金璜的手艺不错,品味太差,这种暴发户本性到底是哪里来的,凤歌无奈的将它们收在袖袋之中。 天地间已是骤雨初歇,青石砖的地面上的洼地里还留着方才暴雨来袭时留下的积水,乌云尽散,天空中一轮明月再一次向大地洒满了清冷的光辉。 雨下得时间久了些,夜市上的客人见雨停了,也不再逗留,三三两两地散去回家,张老汉见凤歌出来,起身向她打了个招呼:“姑娘没事了吧?” “多谢记挂,我已经没事了。”凤歌客客气气向他福了一福。 “那老儿就回去收拾摊去了,我家老婆还等着我呢。”张老汉露出憨厚的笑容。 凤歌笑道:“老人家这么多年夫妻过来,还是这般的鹣鲽情深,真是让人羡慕。”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夜市 “嘿嘿,也没多久,她是我续弦的,年轻貌美,才六十七岁,外面不知道多少人打她的主意,她好不容易看上我这个糟老头,我一定得加倍对她好,不然啊,就被别人抢走了。” 年轻貌美的下一句是……六……六十七岁?凤歌以为自己耳朵有问题,笑道:“老人家,您今年高寿了啊?” “七十九啦!” 还真是……整整大了一轮,也难怪。 “您这么大年纪了,还出来摆摊啊?”凤歌问道,心想莫不是民生出了问题,这么大年纪的老人家能出来摆摊,固然明他身体硬朗精神好,但是从另一个方面,岂不是明他的存款不足以颐养天年?大多数像他这样年纪的老人家,多半身体都有这里那里的不适,如果不能出来做生意的话,会不会饿死? 心系江山社稷的大公主将自己的疑问抛出。 张老汉笑道:“家里的柴米油盐这样的开销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啊我家老婆生日快到了,虽然她嘴上不,但是我看着她每次路过明月台的时候,那眼神就直勾勾的往里飘,就差把眼珠给押在那了,哎,我娶了她回来,不能保她锦衣玉食随心所欲,至少,在她生日的时候,给点惊喜还是应该能做到的吧。” 明月台是大恒有名的一家卖红妆的地方,京师里的贵妇姐们也很是喜欢。 金璜插嘴道:“明月台啊,我也知道,那家的东西各方面确实都不错,唯一的缺点是贵。” 张老汉摇摇头:“哎,姑娘,你弄错了,贵,不是它的缺点,是你的缺点。” 此话一出,从来都自视嘴炮无敌的金璜竟然没接得上话,她半张着嘴,想要点什么,却发现这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竟无法反驳。只得笑笑:“没错。” 张老汉点点头:“以后啊,你也嫁个知冷知热的男人,也会想着给你买上一套的。” “哼,我自己买得起。”金璜不屑道。 “不一样,不一样,自己买的叫物件儿,别人送的,叫心意,鹅毛加上了心意都不一样,何况这般贵价的东西呢。”张老汉笑道,“原本还要再攒个十天半个月的,今天遇上两位这么大方的公姐,明天就可以去买那限量的瑰香酥体霜了,老婆一定喜欢。” 看着张老汉乐颠颠的夹着雨伞出去了,金璜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声,凤歌问她怎么了,她也没多什么,只也要告辞。 “素公,今晚多谢了。”凤歌向素明泽道谢,素明泽摆摆手:“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我明早还要赶路,少陪了。”他躬身行了一礼,便上楼回房去了。 就这话的功夫,连街上的人都没剩了几个,方才还人声鼎沸的街道,仿佛一瞬间就变得空空荡荡,如同宵禁时的京城一般。 “要我送你回去吗?”金璜问道。 听她的口气,竟是不打算一起回县衙?凤歌奇怪的看着她:“你还有别的什么事吗?” “你不是把我给赶出来了吗?”金璜脸上写着“你失忆了吗?” “我什么时候赶你的,是你自己跑了的,收了我两个月的钱,就干了十五天不到的事。”凤歌对于她恶人先告状的行径十分不满。 “好吧好吧。”金璜不想进行这种无聊的争论,她对凤歌:“我还有另一笔单没完呢,如果你要我送呢,我先送你,如果不要呢,我就先办事去了。” 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凤歌不记得是从哪里看到这句话的,觉得特别有道理,既然金璜要赚钱,自己又没什么别的事,那当然就让她去吧。 此地离县衙也没有多远,凤歌表示可以自己回去。 两人一同出了客栈门,一阵饱含着水汽的夜风吹在皮肤上,意外的还有些寒意,沿街的铺都已经关了,黑洞洞的,街上又是一个人也没有,满月的月光,被地面上的积水反射,这里一点白,那里一点白,深巷里堆积的杂物在月光下的阴影看起来分外的可怖,就连伸出墙头的柳枝,此时摇摇摆摆,看起来十分狰狞,如同传中鬼怪的触手。 “我想了一下,你还是陪我……”凤歌转身想要找金璜相陪,却发现身后哪里还有金璜的身影,赚钱大事,金璜从来不耽误,走就走,一点犹豫都没有。 凤歌只得怏怏回头,一个人在长长街道上踯躅而行,偌大一个县城,这么多人怎么没了就没了呢,京师里就算有宵禁,各家各户关了门之后,里面也是挺热闹的呀。 路上也不是完全没有声音,瓦片上残留的雨水一点一滴的落在檐下水洼里溅出时的声音、不知哪里的野猫打架的声音,还有草堆里传来的唧唧虫鸣,但就是没有人声,就好像一瞬间,城里的人都不见了。 走了没走了没几步,凤歌心里发慌,如芒在背,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自己,可是回头看,却什么也没有,一定是幻觉,谁好好的会看着自己呢。 真可谓是月光光,心慌慌,越走越着忙。 凤歌咬着牙,加快脚步,心里想着只要赶回县衙就好了,脚步越快,就感觉到身后跟着自己的东西更快,到最后凤歌几乎是不顾形象的飞奔起来了,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街上回荡、反射回自己的耳中,听起来另有一番毛骨悚然的感觉。 雨后的青石板滑不溜丢,凤歌脚上穿着的那双绣鞋偏偏又是金璜新给买来的,今儿头一回沾地,脚底布面要多光洁有多光洁,一个不留神,脚下一滑,凤歌整个身向前扑倒,就在身悬在半空,将摔未摔之际,她感觉到腰部一把揽住,一股熟悉的气息,出现在身后。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飞鸽 就在与那股气息接触的一瞬,在这片寂静夜色里所有的恐惧之意,尽数烟消云散了,凤歌的手无意识的反握住那只揽在她腰上的手腕,又惊又喜:“怎么是你?” 关林森刻意压低的声音送进她的耳朵:“职责所在。” 哼,这会儿想着职责所在了,下午的时候跑就跑了,害她差点被马车撞到。 虽然路上现下是鬼都没一个,不过如果当真在这里起了争执的话,少不得那些已经睡下的人都会爬起来听八卦,凤歌咬住嘴唇,按下所有不满:“你也要回县衙吗?” “大殿下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得好像多尽忠职守一样,凤歌带着性大步向前,感觉关林森没有跟上来,她气哼哼的唤了一声:“关林森。” “属下在。” “你又想偷偷摸摸的跑掉吗?” 关林森被这无端的指责弄得哭笑不得:“属下是暗卫,大殿下没有吩咐,属下自然是在暗中保护。” “不必了,你被免职了。” “啊?” 凤歌冷着一张脸:“你就在我身边一直呆着,哪儿也不准去,也不要偷偷摸摸的藏着,我要是出了事,你再快,还得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再出手,耽误时间。” 没有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凤歌继续向县衙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了上去:“可是大殿下,属下与陛下的合约不是这么签的。” “暗卫薪水又不是特别高,你干嘛就喜欢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凤歌很是不解。 关林森决定捍卫自己工种的尊严:“大殿下,暗卫不是偷偷摸摸,在暗中保护,对方容易失去戒心,保护的成功率也高一些。” “你就在我身边,不是更高吗?有什么区别?在暗中什么的,那是我主动去招惹别人的时候,多埋点伏兵胜算大,我又不做这种事,有伏兵的意义是什么?”凤歌连珠炮似的将关林森的话给堵了回去,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关林森用什么借口,找什么理由,总之,在半夜三更走夜路的时候,就是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关林森抓抓脑袋,看着她大步向前的样,低声嘟囔了一句:“别是怕鬼吧。” 他这句话声音很低,只是夜晚实在太安静,凤歌的耳朵将这五个字尽数收音,她哼了一声:“不语,怪力乱神,我又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 话音刚落,她无意识的看了一眼左边的墙头,惊呼一声,关林森一个箭步冲上前,挡在她面前:“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双碧幽幽的眼睛正望着她,那是一只虎斑纹的野猫正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逛累了,跳上墙头歇口气,正好遇上了凤歌的目光。 “别怕,就是一只猫。”关林森轻声安慰道,墙头上的那只猫居高临下望着凤歌,“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充分表达了它对这个胆如鼠人类的不屑与鄙视,然后就“嗖”的一声,跳下了墙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被一只猫吓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太丢脸了。 凤歌表情僵硬,也没有与关林森话,自顾自的往前走,此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关林森和她自己。 想当初在宫里,尚衣局那里闹黄鼠狼,她都兴高采烈的跟着那些太监们去送黄大仙,当时看着蹿出来的大个儿黄鼠狼,心中何曾有个怕字,还倒提着黄鼠狼的尾巴整个宫里乱跑着,招摇过市,吓唬弟弟妹妹各宫娘娘。 今儿这是怎么了! 出去怕不是要被人笑死! 凤歌低着头只顾走路,连走过了县衙大门口都没注意到,还是站在门口的林翔宇叫住她,她才醒过神来。 “大殿下?您这是怎么了?”连标准版木讷直男林翔宇都看出凤歌这会儿魂不守舍,心神不宁的。 “没事。”凤歌木着一张脸,丢下两个硬梆梆的字。 更反常了,凤歌从来都不会这般冷着脸的。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不太正常,凤歌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双手食指按在太阳穴上揉了揉,对一脸茫然的林翔宇丢出一个笑容:“真的没事,我先回房睡了。” 她过去了,跟在后面的关林森却被林翔宇一把抓住:“她今儿怎么了,气不顺?谁得罪她了?” “我……”关林森默默继续跟着。 林翔宇看着这对少年男女,也猜出这两个人之间是什么情况,不由得心里一阵哼哼唧唧:“一股恋爱的酸臭味儿。” 此时,空中传来一阵扑楞楞的扇动翅膀声,一只灰白相间的信鸽从空中如炮弹一般落下来,林翔宇连忙赶上前几步,将它接住,信鸽触手之时,肌肤上便传来一阵粘稠的感觉,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萦绕不去。 林翔宇借着府门口的灯光,低头看着接住鸽的手,手掌之上一片暗色的水渍,是血。 看那鸽也已经是气息奄奄,林翔宇忙捧着信鸽,往书房奔去。 这只信鸽早就该来了,却一直也没有等到,林翔宇心里发焦,才会在门口徘徊,从京师方向来的信鸽,便是从正门这个方向来的。 那鸽背上有一道被鹞的利爪擦过的痕迹,好在这信鸽够机智,身侧了一侧,没让它给抓着翅膀,飞得也够快,否则,这信,断然是送不来了。 林翔宇先将鸽腿上绑着的竹筒拆下,取出其中的竹芯纸,只见那一个纸卷上,以蝇头楷端端正正的写着:“律王与北燕暗中结盟,不日边境将有异动,传令玄铁营萧燕然提高警惕。”左下角缀着一个的“杜”字。 寥寥数字,却是看得林翔宇心惊肉跳,律王与北燕结盟,不发兵还好,若是发兵,那便是剑指京师的意思,而丰县,就是北燕铁蹄要踏平的第一处地方。若是已有铁证,陛下就可以直接拿下律王,可是很明显,所谓律王与北燕结盟,必然只有风声,并无实据,当今圣上若是想要拿下亲弟弟,也不是靠着莫须有,就可以做到的。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江山危矣 就算是北燕当真兴兵来犯,律王也可以假装与已无关,在丰县这地方,守城的都是律王府的府兵,只要他随便的那么一放水,就算是到时候将北燕人给打回老家,也无法对律王进行事后清算,毕竟打仗么,有输有赢,他是故意输的,那证据也不好找。 林翔宇都快要愁死了,给信鸽上药的时候,不心手重了些,信鸽发出凄惨的嘶叫,在寂静后花园的夜空中回荡,听起来分外的吓人。 “你在做什么?”被信鸽的惨叫声吸引而来的凤歌倚在门口,见林翔宇手上按着一只满身是血的鸽,那只鸽激烈的挣动着,看林翔宇的表情,好像是在与这鸽发生激烈的厮杀。 “它被鹰之类的东西抓伤了,我想给它包扎一下。”林翔宇一脸无辜的举起手里的布条,以示自己的是真话。 凤歌上前,轻轻接过那只鸽:“让我来吧。” 看着她十分熟练的处理着那鸽的伤,林翔宇颇有些意外:“大殿下怎么还会这个?” “以前,各宫里的宠物受伤,都会有专人去治,我觉得好玩,就会在一旁看。看着看着,也就会了。”伤口处理完毕后,那只信鸽的精神恢复的非常好,在书桌上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可惜后来实在太忙,也再没什么机会去看,好在这手艺还没丢下。”凤歌看着林翔宇:“这鸽又传来了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只见林翔宇忽然撩袍跪在她面前,把凤歌吓了一跳:“这是做什么?” “丰县即将有巨大的变故,只怕边境将有战事,请大殿下速速回京,以策万全。”林翔宇俯下身,一拜到底,且不凤歌的国之储君身份若是有个好歹,整个大恒国都会因国本动摇而陷入慌乱,就算单纯以相处这么久的个人关系来,林翔宇也完全不希望凤歌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上回劝她,根本就不听,这次杜书彦如此郑重的提醒,定然是兵祸迫在眉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离开,林翔宇甚至已经想好了,若是她不走,他就拿菜刀架在自己脖上威胁她——文死谏! 还没见着菜刀,凤歌已经被他这阵势给惊到了,她结结巴巴的想要将林翔宇从地上拉起来:“你,你先起来话。” 只是这么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个身材细瘦的文弱书生,那体重也不是凤歌能轻易拉得起来的,扯了几下没动静,凤歌也只得放手随他去了。 林翔宇又磕了几个头:“大殿下,算我求你了,快走吧。储君乃是国之根本,如果大殿下出了任何的事,不陛下与皇后娘娘该有多么的着急难过,就算是我等官员百姓,也会惶恐不安。大殿下,你不为自己保全自己,也要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保全自己啊!你的命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而是属于整个大恒国的。” 哎呀,这个大帽往头上一扣,凤歌只觉得心里被压得沉甸甸的,就好像如果自己不赶紧离开丰县的话,就会成为大恒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要用生铁铸成雕像,跪在京师大门口,让人来人往吐口水的那种。 都快成罪人了,还不赶紧表态?于是凤歌马上从善如流: “我答应你,明天一早就走,好不好?”凤歌平生头一遭,真正感受到了一股“文死谏”的气势,硬生生的被完全压倒,一点帝王威严都拿不出来。 她不知道,林翔宇那会儿在翰林院里天天呆得无趣、无聊,感到人生毫无意义,闲时经常去翰林院隔壁的御史台转悠,看着里面的御史在练习如何慷慨激昂的劝谏上书,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不同方式的进言,从最普通的谏言,到跪谏,力谏、泪谏,以及最高等级的死谏,都是不同的套路玩法。 天资聪慧的他将这些套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不时还会被御史们拉去做陪练,到最后,他的水平反倒是御史台里最高的,御史中丞甚至一度提议要将他调进御史台,加入他们光荣的进谏队伍。 林翔宇觉得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情不太适合自己,这才将午饭后的散步路线改为从翰林院前往工部,一路过工部深似海,工部那些神妙奇异的机关术数与各种精妙的设计一下吸引住了他,工部一个看门厮做的人偶娃娃都会哭会笑的,那是他收集的第一个娃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凤歌知道林翔宇的过往,她一定会庆幸,这么一个隐藏的嘴炮之王,竟然就自断了经脉,决定去跟闷嘴葫芦理科宅男们一起混,不然,那可有得她受的。当一个讲究逻辑的理科男变成了文综帝,那威力要翻几倍。 总算听到凤歌答应第二天早上离开的许诺,林翔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送凤歌去休息之后,他还要去给萧燕然送信,让他重点关注北燕方向军队的情况,抓紧布防。 前几日,律王高调的出现在京师里,不在丰县,分明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丰县出事的时候,他可是一无所知,隔那么远,他也鞭长莫及,出什么事,都不是他的错。 北燕人从来都不守信约,口头约定如同放屁,律王不管与他们谋划了些什么,必然是有一封盟书,记下誓约内容,到时候再一一履约,如果能找到盟书,那就能坐实律王里通北燕的造反之举。 谁都知道盟书重要,律王自然对盟书的安放更是加了百倍的心,不会随手搁在书房里,想来定然是放在一个各种机关暗道、守卫森严的地方。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虎子,又是你 林翔宇将偌大一个丰县几乎要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至于律王府,杜书彦曾奉旨前来颁赐寿礼,在王府里住了有半个多月,将王府里里外外也是查了个透彻,以他的机关术数之能,找出了律王大公藏的春宫图,二公藏的坊间男女之事的话本,翻出了律王各位妾室们争宠用的扎针巫蛊人、催春药、滑胎剂,以及管家娘放的高利贷花帐,远超出亲王应有品级俸禄的地契与金银用具,甚至还有一套明显僭越身份的五爪金龙袍服。 却就是没有找到盟书。 没有找到盟书,私造的龙袍很容易就被处理掉,而为了地契与金银处理亲王,也够不着杀头之罪,不过抄一些,罚一些,根本动不着他的根本,反倒容易打草惊蛇。 因此,即使现在北燕人就要兵临城下了,也仍然动摇不了律王半分根本,人家在皇宫里被当今圣上好吃好喝的供着呢,遥遥地就等着看丰县这里的好戏了。 林翔宇下地道赶往边境去送信了,凤歌在房间里睡不着,她走出房间,坐在院中,抬头看着圆圆的月亮高高悬在头顶,她嘟着嘴:“一定是月亮太亮了,一点都不想睡觉。” 忽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她的腿,借着月亮低头一看,黑乎乎的一团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抬头正望着她,嘴里还“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虎?!”凤歌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那天虎带着狼群被自己拒于山庄之外,天亮时就没了踪影,以为它从此与自己恩断义绝,再不会露面,没想到今天竟然又看见了它。 凤歌起身,想去厨房给它找些吃的,可是虎却叼着她的裙摆,不让她走,凤歌蹲下身,问道:“你要干什么呀?我是去给你拿好吃的。” 虎没有松开,反倒是拉着她的裙摆,一步步的往林翔宇的卧室走。 “你到底要干什么呀?这个屋的主人不在,我们不可以随便进别人房间的。”凤歌好声好气的。 虎完全不为所动,凤歌也不能因为一只狗……嗯,可能是狼,听不懂人话,就揍它,也不至于为了一只狗断裙摆,人家断袖可是为了美少年呢。 被力大无穷的虎拖进了林翔宇的房间,虎示意让她钻到床底下。 林翔宇的床底下,有一个地道,当初她与金璜进城的时候,就是从这个地道里进来的,莫非那地道里有什么玄机? 凤歌想了想,还是唤来关林森,与自己一同下了地道。 这条地道不长,走了没多久,便已出了城,未出地道,凤歌便觉出不对了。 外面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仔细听听,还有“哔剥”作响的火把声,以及不远处的号令声,那是北燕语!!!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丰县被包围了 凤歌心中猛然一凛。 这片山林是丰县通往京师的,如果这里出现了北燕人,岂不是明,北燕人已经将整个丰县团团围住? 若是想要回京师,林翔宇床下的地道已是能将人送出最远的范围,却还能听见北燕人的声音,那岂不是明,丰县里的人已经是插翅难飞了。 如果北燕人已经到了这里……岂不是明京师危矣? 凤歌越想越紧张,急急赶回城里,她心神不宁地等待林翔宇回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她的心中更是焦急万分,北燕人已经将整个丰县包围的事情他知道吗?萧燕然知道吗? 她思忖片刻,决定亲自往玄铁营去一趟,将这件事告诉萧燕然。 关林森站在她面前:“大殿下一夜没有休息了,我去一趟玄铁营。” “不,他们不认识你,未必会相信你所的话,一夜算什么,想我在宫中赶功课,三四夜不睡觉,也都玩儿似的。”凤歌摆摆手,“不过你还是陪着我一起去吧。” 着,两人便从地道往玄铁营而去,地道的出口,离玄铁营还有几里路的距离,这会儿没马,凤歌此时别提多恨自己不会轻功了,若是有机会她一定得好好学学才是。 关林森见她心里着急,可是脚下的步却着实不够快,便:“不如属下背着……” “好,就这么决定了。”凤歌对关林森的能力还是知之甚深的,当下也不客气,关林森蹲下背上她,默运真气,脚下生风,不多时,便到了玄铁营。 离营门口还有好远,就听见营门内传来的声音:“战备!战备!北燕人!是北燕人!” 原本黑暗的夜空,被无数举火燎天的火把映照成了不详的血色,一簇簇的火苗,如同地面上的星星,远而望之,如同天空中那颗不详的破军之星落在大地。隔着关防的高大城墙,双方手中的赤色火焰一般无二,只是双方却是你死我活的对峙。 一方为攻,北燕人久居关外的草原大漠之上,牛羊成群,人强马壮,却是靠天吃饭,终日游牧为生,牛羊进多少,便出多少,所谓积蓄,不过牛羊肉干并奶酪等物,若是寒风飞雪提前降临,连为家里的牲畜储备过冬的草料都来不及,一旦风云变色,气候不尽如人意,则全家老失了生活来源,关内那片广阔而肥沃的土地深深吸引着他们。 听那里水丰沛,绝不会因为一时的干旱就面临无水可用,无水可饮的困顿。 听那里的气候温润,冬天的风也温柔的如同情人轻抚着的手,即使年龄很大,也不会被如刀一般的朔风在脸上刻下深深的痕迹。 听那里有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银财宝,每个城市都有巨大的集市,在集市上,有穿上数套也不觉其重的神奇衣料,与厚厚一层的羊皮袄完全不同,还有美味而精致的食物,那是终日吃着牛羊肉蘸盐的北燕平民完全无法想象到的珍馐。 听住在那里的人不需要一年搬两次家,因而房里满是华贵的装饰,各种方便生活的器物,就算是天宫,也不过如此。 听……那里的人,讲究的是以德服人,能嘴炮绝不动手,平日以读书识礼为要,不以武事为意,甚至还在数年前,将国内最强悍的寒山铁骑元帅满门抄斩,从此朝堂之上,武将地位全无,御阶之下,竟无几员武将。就算武将出征,也要文官监军,而那些文官,胆如鼠,生怕旷日持久的战争,会让庞大的军费影响了国家收入,进而影响他们个人荣华富贵。 武将不能打,文官又怕死,想要拿下大恒,简直是轻而易举! 眼看着今年冬天来得比往年更早一些,草原又将一片封冻,何不南下过冬去? 对!南下过冬!在恒国的高屋中穿着华服,吃着美食拥着美姬,过冬! 北燕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蛊惑之下躁动起来。 全民皆兵,所有十四岁以上的北燕男,无须皇族什么,他们放下了牧羊的皮鞭,告别了在家中织毛挤奶的母亲与妻,握起了刀剑,随着南廷大王,从草原大漠一起涌向了大恒国的北部关口——丰县玄铁营。 一方为守,大恒国自古以来都是农耕社会,百姓只想在这片土地上安安份份过着自己的日,只要不被压迫到实在生活无可继续,对于所有的不幸与意外,都愿意默默承守,一直到忍无可忍,退无可退为止。他们平生所愿只不过是国泰民安,天下太平而已。他们有自己的礼仪规矩,也有着自己的文化传统。 遇到天灾,想着的不是去劫掠别人,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发展科技,为了抗旱做出水车,为了防洪建起河堤与人工河渠,如今大恒国某一地区稍有旱情或是水患,地方官员与百姓自己便可以处理,无须惊动京师之中的中枢六部,至皇帝知道灾情之时,往往已是处理完毕之后的事后情况汇报。 不劳而获的人在大恒国的民情之中是被唾弃与鄙视的,土匪与山贼从来都是人人喊打的对象,那片土地虽然富庶肥沃,但那都是百姓祖祖辈辈,靠着双手打拼出来的结果,而不是坐等着天上掉下来的好处。 这样的百姓,平时克已复礼,温良恭俭让,如果有人想要强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反抗起来也是能杀红眼的。 也有不想打仗的人,北燕人就算占了京师,对于普通百姓来,也只不过是皇城里换了一个皇帝坐,对于平民的生活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但是很快,关于北燕人的传就在民间传播开,内容一个赛一个的血腥: 听北燕人杀人不眨眼,若是所攻之城稍有抵抗,城破之后,便无人生还,尽数屠尽。若是北燕人刚到,毫无抵抗便开城投降,除城中身高在车轮之下的孩童不杀,其余男女一个不留。当投降与拼死抵抗一个结果时,大恒百姓自然不会选择束手就擒等人来屠。 听北燕人占领了土地之后,首先做的便是将财宝劫掠一空,将文书典籍付之一炬,所过之处便是流着鲜血的焦土。 听北燕人对待原土地上的孩,如同对待牛羊畜牲,年纪就要担负起沉重的劳役,即使是那些身高不及车轮的投降之城的孩,他们也往往不能活到成年。 大恒国百姓最重的是自家祖宗的香火延续,也看重本国文化传统的维持与稳定,北燕人如此野蛮,那便只有拼死一搏。放弃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放下投降就能继续过太平日的天真,拿起手中的武器,尽已所能,将北燕人永远挡在国门之外,这是现下丰县所有百姓的心愿。 即使不懂什么叫家国天下的农人, 即使不在乎皇城之中坐着是谁的自由文人, 即使只是锱铢必较的市井商人, 即使是在书斋之中的学, 所有人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无论如何,要挡住来袭的北燕人,无论如何,要守住自己的祖宅田产,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踏入大恒一步! 玄铁营之中,已是众志成城,萧燕然这些日的练兵起到了效果,凤歌眼前看着的那些士兵,虽不及立国之初那些久经战事的老兵,但也已有了新铸刀锋初出鞘的锋芒与光采,每个人身上散发出的精气神,都与当初她第一次探访玄铁营之时看见那般颓废、惫懒的模样完全不一样,风气为之一新。 看来萧燕然,果真是个人才。 凤歌心中感叹着,正在巡逻守卫的哨兵发现了她,一声厉喝从哨岗上传来:“什么人!” 随着这一声厉喝,周围传来弓弦被拉紧的声音,细听之下,至少有十几张弓已弯成满月,箭头正对着她与关林森,凤歌抬头望着岗哨,亮出手中律王府的玉牌:“有事前来拜见守卫将军。” 不多时,得到消息的萧燕然出营来见,身后还跟着林翔宇,见到凤歌,萧燕然有些意外:“这里十分危险,大殿下怎么来了,快快回京。” “回不去啦。”凤歌嘴角轻轻扬起,将她在连接丰县与京城的山林中发现的北燕军队之事告知萧燕然。 从他的脸色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他不知道这件事,玄铁营的人本来就不多,斥侯就更少,已尽数投在前线,哪里还有余力搞清楚后面的事情。 * 首 发更 新 . gz bp i. 更 新更q快广s告少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男儿志当报国 看他这般烦愁,凤歌再不懂军事,也知道现在的局势不容乐观,一时间,气氛十分凝重,不远处是马嘶人呼,而这四人所站之地,却有着一种死神来临前的令人窒息的死寂。 “没记错的话,萧将军在玄铁营中,也只不过是个偏将嘛,这般令人烦恼的事情,不如先告诉主帅,让他也愁一愁?”凤歌半开玩笑的提示萧燕然应该赶紧将此军情告知玄铁营主帅高德兴。 不提主帅还好,提到主帅,萧燕然眉间的皱纹又加深了几分:“高元帅,他早已不在玄铁营。” “什么?”凤歌惊讶,身为镇边之军的元帅,从来都是无调令绝不许离开,她问道,“想来是我走之后才被调走的?那现在是谁主事?” “不是被调走的,”萧燕然沉沉叹了口气,“现下主事的是我。” 凤歌眨眨眼睛:“高帅,莫不是已为国捐躯?”不可能吧,自己离开这段时间,北燕人也只是袭击了西夏,按说,北燕人不会两面开战,同时与西夏、大恒作战,北燕人再如何的厉害,国力也不足以支持他们如此找麻烦。可是,如果不是开战,主帅为什么会死,总不会是病死或是噎死吧? “他好得很,现在应该与律王殿下在京师里吃香的喝辣的。”萧燕然的语气中满是愤恨。 不必再问,也知道发生什么了,为了给北燕人入关扫平障碍,律王甚至将玄铁营的主帅也一并带进京,让原本就纪律松懈的玄铁营彻底群兵无首,没有一个得力主将的军队即使装备再好,单兵作战能力再强,也不过是个没有启动的铁傀儡,更何况玄铁营连铁傀儡都不如,最多也就算个布娃娃。 原本觉得战事胜败结果大约是五成对五成的凤歌,心里顿时也凉了下来,“也许会输”这四个字从她的脑海中一跳出来,便被她自己匆匆忙忙的抹掉,她神色的变化,在足以照亮山河的火光中,被萧燕然尽收眼底,心中不由生出几分钦佩。 她不是不明白战争的恐怖,脸上那一瞬间的变幻,就足以说明她并不是无知者无畏,但是她这样一个打小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家长公主,锦衣玉食被如珍似宝的呵护着长到十几岁,只怕连杀鸡杀鱼的场面都没见过,却能在这样的紧迫之下,保持镇定,足见过人之处。 丰县被重重包围,林翔宇放出的信鸽,大概是这座城池第一时间传向京师的唯一机会。 关城四周围着高高耸立的山体,在月光之下,山体的阴影牢牢笼罩着这处关隘,如同战争的阴云压在每个关城士兵的心上,这座关城里,只有五六个老兵,真的是很老很老的兵,已经六十多岁了,只在伙头军中做着后勤类的工作,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像年轻人那样在战场上厮杀,而且,他们在年轻岁月,也没有经历过太多的战争,他们中唯一见过血的,只有一人,那一年,他才十三岁,那是大恒国最后一次的大型战争,在那这后,大恒国风平浪静,只有小打小闹的扰边行为,只要扛着武器走到阵地上,磕着瓜子互相骂一通,晚上到了饭点儿就扛着武器,如晚归的农人一般归营吃饭。 要是第二天还没闹完,两边士兵还会交流一下前一天晚上吃了什么,并互相嘲笑对方吃得不好。 而现在,则完全不一样了,真正要经历血与火的考验。 这些过惯了太平日子的士兵,能不能真的扛起保家卫国的重任,就连萧燕然自己心里,也十分没底。 现在唯愿便是能拖得一日是一日,玄铁营尽最大的可能拖住北燕的军队,让后方来得及调集兵马,将北燕人尽量拖离京师。 望着营中队列整齐的士兵,他们操矛持戈,步调整齐划一,士气高昂,除了人数少对阵经验少,几乎什么缺点都没有。然而,唯二的缺陷,也是最为致命的。 “既然丰县已被围,那就请大殿下坐镇丰县,至少安全一些。”萧燕然说道。 凤歌点点头:“我不懂打仗,在这里留着也没什么用处,还要你们分心照顾。” “下官与大殿下一同回去。”林翔宇向萧燕然行一礼,“前线,就交托给萧校尉了。” “义不容辞。”萧燕然一拱手。 凤歌正要离去,忽然看着身旁的关林森:“你留下。” 此话一出,别说关林森,林翔宇与萧燕然的脸上都露出了惊讶之色,关林森看着凤歌:“属下是大公主的暗卫,不敢擅离职守。” “该离的你也离了,这次是孤王的命令,不算你擅离职守,孤王命你留在军中,听凭羽麾校尉萧燕然的调遣。”凤歌脸上看不出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也不像是赌气。 关林森不知凤歌何意,在这等危急关头,竟然将自己调离身边,虽然丰县比起前线来要太平一些,但战事一起,丰县被包围,到时候城中存粮有限,为了一口粮食,到时候饿极了的人们要是闹出什么事来,都很难说。 “大殿下,我……”他还想再努力一下,留在凤歌身边。 凤歌看着他:“别让人说你是靠我的关系进来的,去,立下战功,然后再回来见我。” 然后,便没有对他说第二句话,只对林翔宇说:“走。” 说罢便坚定的向前大步离去,与凤歌在一起有半年多的关林森从来没见过凤歌这般坚定的下令,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只是愣愣的站在那里,看着凤歌与林翔宇离去的背影,他心中百感交集。 关林森参与皇家暗卫选拔,本就是为了将来可以从暗转明,做为大内统领,镇守皇城,虽不能再现关家往日荣光,至少也可以再拾武勋,让军功世家的光辉不坠。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列阵 至于参与真正的战争,关林森不是没有想过,却没有觉得自己还有这样的机会,毕竟二伯父叛逃往北燕这件事,可称得上是关家全族上下数百口的耻辱,关家人将心比心,若自己是皇帝,也不可能让这样一个有黑历史的家族再执军权,倘若是执掌军权的人里通外国,与二伯父里应外合,将所守关隘拱手相让,那么整个大恒将危如累卵,没人会冒这个险。 就在关家人已经死了这条心的时候,凤歌却让关林森留在萧燕然身边,听凭调遣,表面上看起来,只是凭关系随便塞一个小兵到边关,但是关林森与萧燕然心中都心知肚明,这是凤歌以储君大公主的身份,要给关林森一个机会,让他得以以军功晋升。 待凤歌与林翔宇去得远了,萧燕然轻咳一声“咳,那个,听说你是关海泽将军的后人?你会些什么?” “十八般武艺皆有涉猎,也曾习过兵法。只是从未真正践行过,愿在萧校尉鞍前马后效劳,学习行军打仗之道。”关林森向萧燕然一拱手。 萧燕然笑着摆摆手:“不必客气,既然是大殿下托付,我必倾囊相授。” “多谢萧校尉。” 回去的幽长地道中,凤歌没有说一句话,直到回到县衙,她站在院中,怔怔地抬头看着满天的星斗,城中,还是一片静谧,熟睡中的人们完全不知道,整个丰县已被北燕人包围,一场兵燹之灾,即将降临在自己头上。 “那只从西夏带回的铁傀儡,你研究的怎么样了?”凤歌问道。 林翔宇面露难色:“工艺十分精巧,我将它拆开之后,发现内部零件需要由多种锻造工艺打造,以丰县城中的力量,不足以完成此事。” “唉,没想到,还是迟了一步,若是北燕人来得再慢一步,便来得及将造型图发至京师工部,工部那些人,一定可以将它迅速复制出来。”凤歌抚着额头,心中满满的遗憾,如果有铁傀儡,就算玄铁营的士兵人数不够,也可以用这些力大无穷,不知畏惧,不知疼痛的铁傀儡补上,着实可惜。 看出凤歌一脸的不甘,林翔宇总算是想起来一个好消息可以让她稍微高兴一下,她在石岩偷抄来的新型火器研发图中,有三样可以复制,以丰县现有的力量,有两样可以制出十件。 那三样是连珠炮、床子弩,还有遍地红。 大恒现在已经有石炮,即是将石头掏空,在里面填充火药,再由机簧弹射出去,落在敌人阵上,造成敌人伤亡,只是装填速度过慢,往往只来得及发一炮,在填第二炮的时候,北燕人的骑兵便已经冲到近前,石炮便不能用了,有了连珠炮,可以连续发射出三炮,第二梯队可以争取到足够的时间,让石火弹连续弹射出去,压制北燕的骑兵。 床子弩是一种强弓硬弩,过去想要让弓弩射出够远的距离,必须要将弓床做得够大,大恒国最大的弩机,需要五个人同时拉动,才能将弩弦上紧,十分费事,而床子弩则通过烈火油驱动内部齿轮运转,就算是女人或小孩,都可以将床子弩的弩弦勾上,这一改进,将大大的提高人力的运用,不仅仅是男人,就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也可以上阵杀敌。 至于遍地红,便是将火药与烈火油混合的一种制作炮弹的方法,被床子弩或是连珠炮弹射出去之后,它会在半空中炸裂开,如漫天火雨,落在敌人头上,将敌人连同他们的阵地,烧成焦土。只是这遍地红的成本着实太高,大恒本身也不产烈火油,想要达成漫天火雨的效果,那得将大恒国库中所存的烈火油一半给尽数调出,因此遍地红不在林翔宇的研究范围之内。 虎子趴在院子里百无聊赖得摇着尾巴,凤歌与林翔宇在书房里商量了整整一夜,灯火未熄。 天色未明,代替四象观的钟声叫醒丰县百姓的,是北燕人包围了丰县的消息,与这个消息同时来的,是北燕人过去那些杀俘虐敌的黑暗历史,大街小巷一瞬间被惊恐笼罩。 就在此时,城楼上忽然传来了一个清朗的声音:“玄铁营将士已在前方列阵,严阵以待,在援军到来之前,前方军粮与军备品,都需要靠各位父老乡亲的相助了。” 丰县众百姓抬头望去,只见站在城楼上却是个文弱书生模样的人,有人认得:“唉?那不是林县令吗?” 百姓们指指点点,平时日,林翔宇这个县令存在的意义就是处理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自他上任以来,处理的最大的事,也不过是张家多划了李家的一尺地皮造成的纠纷。 这个时候,不管是谁站出来,都比林翔宇站出来的说服力更强一些,一时间百姓议论纷纷,说丧气话的人比有心抵抗的人多,一时间,城中愁云惨淡,凤歌都有些替林翔宇担心。 林翔宇却说:“不必担心,武将之事我不能行,文臣应尽的责任,我不会失职!” 话虽这样说,凤歌心中却依旧是充满担忧,他从翰林院直接调任这里,从来也没有正经的管过事,更何况管束这一群已经惊慌失措的百姓。但是看着林翔宇从容镇定的神情,她也只得将心中的疑惑按下,学会去相信一个有能力的人,充分放权给他,也是为帝王者的必修课之一,只是凤歌的这门必修课来得太过突然,紧迫的现实之中,她来不及慢慢考察林翔宇的能耐,而她自己也尚在学习之中,不敢说自己从书本上学来的东西就一定可行,因此,她只能选择相信。 凤歌选择相信林翔宇的原因,不是因为与他相处的这些日子产生的友情,而是相信杜书彦会选择他做为丰县的内应必有原因,相信若是丰县城破,林翔宇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此必会尽全力一搏。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乱世用重法 在凤歌的同意之下,林翔宇开始着手进行自己的工作,看着他忙碌的样子,凤歌想起了大朝会之后,百官四散回去,各自进行自己的工作,而父皇要做的就是相信他们,充分的给予他们执行的权力。 上午短短两个时辰间,就有六起劫案,但是这六起劫案,没有一起得手的,在劫匪出手之时,往日几乎看不见人的巡街衙役有如天降,将他们擒获。 劫匪被串成一串,捆绑着跪在县衙之前。 许多百姓前去围观,指指点点,窃窃私语,那六个劫匪平日里就是城里的游手好闲之徒,劫的东西倒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是一些米面、财帛,抢夺最多的那个,也只不过抢了价值一百文钱的东西,在平日里根本就不算是个事儿。 他们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一脸无所顾忌的歪着头看着坐在堂上的林翔宇,他腰背挺直,文弱书生模样的脸上,竟透着隐隐的杀气。 “呵呵,吓唬人而已。”有人心里这么想着。 待审明案情,苦主对质之后,林翔宇从桌上签筒抽出一支判签,冷冷吐出一个字:“杀!” 就在林翔宇的“杀”字一出口,立在一旁的围观群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一队皂隶上前,一共十二人,两人一组,将劫匪急速拖向菜市口。 在那里,有身强力壮的刽子手等着他们,手中的利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在那六人哭爹叫娘的惨呼声中,百姓似乎才醒过神来,这位爷是真的要杀人啊,林翔宇自上任以来,明明是连板子打人都不会超过三十下的,今天他竟然要杀人? 此时人群中传出一阵骚动,有一个老妇人披散着头发,哭喊着跑出来,当街跪在道路中间,挡住了皂隶,口中呼喊着:“大人饶命啊,大人,求求你了,我孙子还小,他还不懂事,他,不是故意的呀!” 有人认出这个老妇人是那六个劫匪中,年纪最小之人的祖母,那个小劫匪刚刚十四岁,家里父母早早双亡,就靠着祖母替人浆洗、缝补衣服度日,家里的钱只够勉强吃个半饱,衣服都不够穿的,那个劫匪的裤子都是别人家的破床单改的,小孩子长得快,那裤子的长度也只刚刚吊在脚腕上,还有几个大补丁,看起来也着实可怜。 街上传来的喧闹,也惊动了林翔宇,他离开县衙大堂,行至老妇人面前:“你的孙子是谁?” 老妇人哀哀哭泣着,颤抖着右手,指向那个劫匪,那小劫匪早已被斩立决的命令吓得魂不守舍,见祖母指着自己,马上大声哭号起来:“奶奶,奶奶救我。” 一时间,祖孙两人哭声震动了整条街,前来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林翔宇面无表情的看着老妇人:“战事刚起,你的孙子便去抢了饼铺的十斤面粉,还打伤了老板娘,若是不杀以敬效尤,将来人人有样学样,到时,丰县人心大乱,不用北燕人打进来,便自己内讧大乱,还如何守城?!” 老妇人老泪纵横跪在林翔宇面前:“家里真的是好几日没吃饱饭了,我孙子,他真的不是故意在北燕人打过来的时候,做出此事,他,他真的是饿得没办法了啊……大人,求求你了,饶了他吧,我愿意加倍做工,赔钱给饼店老板娘,求求你,饶了他吧……” 路上许多百姓见这老妇人实在可怜,七嘴八舌说道:“大人,她真的太可怜了,就放过她孙子吧……” 还有人说:“那饼铺老板娘也没受什么损失嘛,平日里总是偷工减料,饼子越做越小,还有用发霉的面粉做过饼子,抢了她十斤面粉,也罪不致死啊,大人你一直也没管过城里的事,有些事情,轻轻放过也就罢了。” “就是就是。” 还有一位教书先生大声道:“林大人,王法之本意,为教化百姓,杀人并不是目的啊!” 林翔宇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凤歌见他没有做出任何的表态,心中也是十分为难,方才已下了斩字签,如果现在就因为众人的话就影响了判决结果,那岂不显得国法太过儿戏? 但是如果执意将这六个劫匪推去菜市口杀之,则有可能会让百姓感到严刑苛法,在北燕人围城之际,未必是个好事。 凤歌很同意林翔宇,如果这件事,是在围城一段时日之后发生,每个人家的粮食都不够,对于这种抢劫的行径容忍度必然会大大降低,到时候林翔宇此举,只会让人大声叫好,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只是差了一点点的时机啊。 那么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凤歌的脑海中闪过太傅曾经举过的许多事例,可是浩瀚史册之中,一时竟然找不到合适的案例可以对应,她心中沉沉一叹:“没想到,自己能遇上千古史册查无籍的事情。” 她打量着周围的那些百姓,观察着他们的神情与举动,发现里面有些人是真的同情那老妇人,也有人是一脸兴高采烈,纯属起哄架秧子,想来这些人必然是平日里生活不够好,总觉得是官府国家对不起他们,因此稍有机会让他们为难为难这位看起来没什么气势的县令大人,可了不得了,让他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手划脚。凤歌相信,如果林翔宇宣布将那个小劫匪当众释放,到时候说林翔宇朝令夕改,妄顾王法,毫无主见的,也还是这群人。 不知道这位心中只有机关暗道的理工科宅男,有没有应对此事的招,凤歌已经想好,如果他实在压不下来,自己就亮出储君的身份,接管此事,将那六个人重新判决,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到时候再怎么也怪不到林翔宇头上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被坑的二公子 如何插手此事,对于凤歌来说,也是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体验,平生第一次。如何将各怀心思的百姓说服,至少,是在表面上说服,这是非常需要技巧的事情,若是不能一击致胜,这些百姓一人一句,就足够让现场乱成一锅粥,自己又没有带着大批的护从来命令他们安静。 凤歌认真的想了许多方法,如何能从人群中站出来,然后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才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让他们安静地听自己说话。 脑中排演了数遍之后,终于决定了,她快步上前,奋力挤出人群,还没开口,就听见林翔宇抬起双手,作势向下压了一压:“本官已有决断。” 方才还闹哄哄的百姓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望着林翔宇,等着他的下一句。 林翔宇的目光扫视周围:“丰县已被包围,本官已遣人拼死突围,将消息传至京城。”也只有凤歌知道,这个“人”是一只已经受了伤的信鸽,但是这句话,却让所有的百姓心中生出感激。县令至少先做了他应该做的事。 第二句话就是:“然而援军不知何时来,丰县之中,粮草有限,各位对强抢粮食之事可以容忍多久?若是有人站出来说,将来若是城中缺粮,自己愿将自己家的粮食全部拿出来,分给全城的人食用。本官可以放过这个劫匪。” 没有一个人说话,如今兵临城下,打肿脸去为别人充白莲花,完全没有必要,的确没有人知道援军什么时候会来,如果当真到了绝粮无援之境,那当然是自家的粮食越多越好,怎么可能会拿出来给别人吃。 站在人群中的凤歌扫视着周围所有的人,心中不由生出冷笑,乌合之众啊,这就是乌合之众。 可是守城与后备,却还是需要靠这些乌合之众,如何能让他们万众一心,齐心抵抗北燕? 凤歌忽然心中一点底气也没有,自己在宫中时,那些宫女太监对自己毕恭毕敬,唯命是从,那是因为皇权能给他们带来功名利禄,每个月按时发放的月例、宫中的饮食供给,可以让他们过上比外面普通人家好很多的生活。 而现在自己却什么都没有,空口说白话,会有人听吗? 忽又想着,当初太祖开国之时,还不是什么都没有,在当初乱世之时,太祖起兵,他不是最富有的,却最后得了天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凤歌忽又想起曾经有一个叫曹孟德的人,领兵行军时,众将士口渴难耐,可是周围并没有水源,眼看着军心涣散,已经有体力不行的士兵哼哼唧唧的就要走不动了,他将马鞭遥遥一指前方:“这里我来过,前方就有一片梅子林。”当时正是青梅初结之季,士兵听闻前方有梅林,每个人都不由联想到梅子之酸,嘴里不断涌出口水,急迫的口渴之境,得到缓解,就连行军的步伐都比往日要快了许多,最终顺利走到水源之地。 脑中闪过的几个例子,凤歌得出一个结论:啥都没有的时候,那就要画大饼。饼要画得不大不小,太大了,看起来就失去了它应该存在的意义,谁都不会相信。还要画得香,让人觉得有可图之利。 以前太傅教授“画饼充饥”这个词的时候,用的是贬义来形容,直到现在,凤歌心中却想着,能让人相信画饼可以充饥,这是身为上位者应该做的事情啊,唉,怎么以前就没想到,没好好学呢,父皇以前有没有画过大饼? 有,似乎在琼林宴上说过不少,让每个及第的进士都觉得皇帝对自己特别重视,只要自己拼尽全力,就可以让皇帝对自己另眼相看,然后升职、加薪、走上发家致富之路。 凤歌还在想着,林翔宇又说了一些话,更加让周围的百姓说不出话来,只是连连点头称是,所谓凝聚人心,无非晓以利害,人人皆是逐利避害,只要有足够的理由,便可控制人心向背。 最终,林翔宇做出了重新判决: 六个劫匪之中,只有两人行为恶劣,不仅抢的是金银,而且还将事主重伤,斩立决不变。 另外四人,都是抢了一些吃的,平日就是个混混,对他们来说,丰县被围什么的,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因此,抢吃的,只是他们的日常行为,抢食物在王法里,也够不着杀头的罪,因此稍稍轻判。 林翔宇命他们将功抵罪,哨探围城的北燕人行踪,为守城出力。 逃得一命的小劫匪被解开之后,马上扑到早已哭成泪人的奶奶怀中,放声大哭,哭了好一阵子,老妇人忙领着他一同跪在林翔宇面前,连连磕头:“多谢林大人,多谢林大人!” 改判之举,让周围的百姓深感林翔宇的仁政,交口称赞。 啧啧,变得真快。凤歌摇头,心想这也就是百姓,若是在大朝会上,这一改判,还不知道多少官员跳出来,翻着祖宗律法、拿着君王体面来说事,不扯皮上两三个时辰,都不会完事的。 只希望自己将来运气好一些才是,凤歌陡然觉得自己好像想得有点远,现下北燕人还围着城呢,还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哪里就到了将来登基之后是不是能顺利管辖臣民了。 都是因为现在县城里还一点风声都没有的错,一点都没有战火将至的紧迫感。 凤歌看着那四个劫匪已经被带走,林翔宇转身回县衙,忽的想起一件事,不知律王府里的两位表兄是否还在? 守门的仆人认识凤歌,将她放进去了,“大总管与世子爷随王爷进京觐见去了,二公子在。”二总管雷烈说,看着他这会儿一脑门子的恼火,也难怪,北燕人就要打进来了,两位主子却是不声不响的就走了,等他知道北燕人被围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坑了,心中怎能没有愤恨。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如何解围 凤歌一路走过来,发现府中的仆从与丫环少了许多,想想也是啊,北燕人都已经围城了,谁还有心思伺候人,就算死,也要与家人死在一块儿,因此那些家就在丰县的下人,一早得到消息之后,便做鸟兽散,各自回家与家人团聚去了。 往日里红红翠翠、莺莺燕燕的修竹院里,安静的好像没有人在似的。 凤歌一面唤道:“二公子?”一面推门进去,发现凤安年静静的坐在书桌之前,眼神空洞,正慢慢地磨着一块好墨,不知多久,还在磨着,却没有下笔的意思,地上全都是书本与宣纸,看来这里的主人曾经发泄似的将桌上的东西全部扫到地面,大概是因为砚台与墨放得远,没让他够着,这会儿正在磨墨撒气。 “如此好的徽墨,又磨得如此浓稠,二公子莫非是要画一幅泼墨山水?”凤歌故意开玩笑。 忽然听到有人说话,凤安年的表情像是被人吓了一跳,好似从梦中醒来一般,眼神这才凝聚,看见凤歌:“啊,戈姑娘,你怎么还在这里?北燕人围城了,要打仗了!” 凤歌点头:“我知道,因此特意过来看看你。” 就这么短短一句话,凤安年的脸色骤然一变,眼圈顿时红了,他缓缓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又将眼睛睁开,如此这般强压住将要夺眶而出的泪水:“没想到,父亲兄长将我抛下,最后竟然是你一个普通朋友想着过来看我。” 说完,他又发狠似的将墨块用力在砚台上磨了数圈:“我从小腿有残疾,知道父王从不喜我,因此我专心习文练字,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在文字方面取得成就,不求父王待我如大哥一般,至少,至少也不该像对待路边的陌生人一样,他说我腿脚不便,就免了晨昏定省,我知道,他根本就不是因为怜惜我,而是因为,我每次出现,他就会觉得,我是他的耻辱,王爷家怎么会有一个瘸腿的儿子,我也不想啊!每次大节下,我去行家礼,他看见我的样子,就好像看见了过街的老鼠,早早打发我离开,生怕被往来的宾客看见我,给他丢脸。” 凤安年越说越伤心,眼眶里含着的泪水再也忍不住,顺着他清瘦的脸颊,一滴一滴,不断落进砚台里,将那一洼墨池激起一圈一圈小小的涟漪。 本以为他在王府里过的衣食无忧,没想到,心里竟也有这么多难过的事情,不过想想也是,父亲就这么带着长子跑了,根本就不管他的死活。 其实,凤歌倒也十分明白律王如此做的用意,上京打着的旗号是拜见皇帝,家中这个腿脚不便的二公子,自一生下来就没有进过宫,好好的又不是年底又不是整日子又不是成年礼,带着他跑到京里,实在是让人心生提防,有一种举家逃蹿的感觉。 只怕这位二公子,就算是个活蹦乱跳的健全人,也跑不了留守的命运,律王做事一向谨慎小心,谁知道北燕人能不能成事,万一北燕人就这么被打退了,到时候来查是否有勾结北燕之事,他也可以说自家儿子还留在丰县,怎么可能会是自己勾结北燕呢,要是丰县城破,二公子与城同死,他还可以扮演一个悲伤父亲的角色,博得世人的同情,如此完美的计划,只需要牺牲一个本来就是残疾的二儿子就可以了。 世人只想着虎毒不食子,谁又会想到,为了权谋,人性可以有怎样的扭曲。 站在律王的角度,凤歌能够想通一切,只是眼前的凤安年,显然是不能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的,这位十六岁的少年,哭的好像三四岁的孩子,无助弱小又悲伤。 凤歌从来都不会安慰别人,皇宫之中,不相信眼泪,遇到需要哭泣的事情,要么出手解决,要么忘记它,向前看,再喜欢的东西,也绝不为失了它而哭泣,哭泣没有任何用处,宣泄,也只不过让别人看见自己的软弱而已。 只是这些道理,现在讲给凤安年听,也实在没有意义,凤安年也算饱读诗书,道理,他未必不明白,只是事临到自己头上,一时难以释怀而已。 此时凤歌自己也是被北燕人包围的一员,她自己心中是坦然无畏的,因此无法感同身受的去安慰凤安年,她只是坐在凤安年身边,默默陪着他,最后,等凤安年的哭势减轻之后,从旁递上一块手绢。 虽然什么也没说,只是陪伴的力量,已经让凤安年心中一阵温暖,他接过凤歌的手绢,将脸上的泪痕仔细擦拭干净,声音有些嘶哑,却也已恢复了平静:“抱歉,让姑娘见笑了,我一个大男人,竟然在你面前哭得收不住。唉,也难怪父王总是看我不顺眼,我的确是个没用的废物。” 他自嘲一番之后,看着手中的丝帕,抱歉的对凤歌说:“现在我身边连一个仆人都没有了,污了姑娘的帕子,真是对不住。” “不过一条帕子,莫在意。”凤歌淡然一笑,看着凤安年将那条被泪水污了的手帕收起来:“将来,若我能逃出生天,必重谢姑娘。” 咦咦咦,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画大饼? 凤歌眨眨眼睛:“若是丰县之围能解,天下安定太平,二公子能不能答应我三个要求?” “什么要求?” “暂时还没想到,等我想到再说吧,到时候,二公子可不要推脱哟。”凤歌一笑。 凤安年摇摇头:“我一个残废,就算是侥幸能从这次兵祸之中活命,父王与大哥回来,又哪里有我地位,我能答应姑娘什么要求呢?” “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去做那些作奸犯科的事。” 凤安年看着她的笑脸,无奈的笑道:“若是作奸犯科的事,兴许我还能做到,罢了,如果姑娘不嫌我空口说白话,那,我就在此应承姑娘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城楼 说着,他想从自己身上找东西做为信物,却发现,自仆从离开之后,自己身无长物,什么值钱的东西都被奴从给卷光了,想到自己平时对他们也不薄,大难临头,且不说护在他身边,就连他的东西也要谋走,不由又是一阵悲从中来。 凤歌看他的神色又由晴转阴,赶紧指着桌上那枚小小的印章说:“若是信物,无论是什么金环玉佩,也不及二公子的这枚私印有用,不如,二公子就将这枚私印做为信物给我吧?” “也罢。”凤安年从桌上拿起那枚私印,“这枚印章是田黄石所刻,我凤安年的名字虽不值钱,但这块田黄石,还是价值不菲的。” 凤歌双手接它接过,小心收起:“二公子莫要妄自菲薄,如今丰县里外一团乱,守城士兵是王府的府兵,只怕林县令无法调动,王爷与世子又不在,现下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就是二公子了,城中大局还要靠二公子坐镇呢。” “什么坐镇,姑娘莫要拿我这个残废取笑了。”凤安年狠狠对着自己的腿连拍数下,喟然长叹。 凤歌一脸的认真:“二公子千万不要再说自己是残废,二公子可知道六扇门之中,有一位出名的总捕头,他也是双腿残疾,可是抓起神偷巨盗,一点都不含糊,二公子又怎么可以因为腿上的不便,就说自己是废物,有了轮椅,二公子去哪里还不是如平常人一样。何况,我方才说的也是句句属实,守城士兵根本就不听县令的话,是死守还是放弃,他们也根本心里没有数,不如你以王府二公子的身份,给他们下令,也好让他们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才是。” 听凤歌这么一说,凤安年的心里又一次的生出暖意,他寻思着凤歌的确说的也没错,丰县的城防的确是自家的府兵这事他是知道的,他犹豫道:“但是父王不在,我又不是世子,他们能不能听我的,也是难说。” “大敌当前,他们也是想要活命的,只不过需要一个人去安定安定军心罢了,如果二公子嫌麻烦,可以出面一次,当众授权给县令林翔宇,这样行事也便宜一些。”凤歌游说道。 凤安年想了想,总算同意了。 没有仆从,又不想惊动那个不算好人的二总管雷烈,凤歌推着凤安年悄悄离开了王府,走向城楼的这一路上,凤安年眼睛打量着四周,说道:“怎么就这般萧条了?” 往日喧闹的市井,此时每一家店铺皆是大门紧闭,平时那些挑着担子走来走去甚至都影响了道路正常通行的游商小贩,也不见了踪影。 第一次感觉到丰县的道路是这样的宽阔,竟然是因为大难临头,凤安年又是深深叹了一口气。 就在凤安年伤春悲秋的时候,凤歌心下却是焦急如焚,她飞快的推着凤安年往城楼跑去。 “哎,戈姑娘慢些慢些,太快了……”凤安年从来不知道轮椅也可以跑这么快,街道两边的景物如电光火石一般从眼前掠过,风嗖嗖的刮在脸上,他感觉到心跳加快,十分紧张的抓着轮椅的两边把手,大呼小叫。 凤歌不敢慢下来,她恨不得马上一步就飞到城楼那里去,让凤安年下令让他们死守。 她不敢停下,她不知道律王在临走的时候,对那些守城的士兵做出了怎样的命令,万一,万一命令的内容是让他们看准时机,打开城门让北燕军队长驱直入,那就算是萧燕然就守在城里,那也只有死路一条。 往日走路都小心翼翼,以不弄响禁步金铃为女子礼仪的凤歌,从律王府推着轮椅狂奔了有一里地,感觉快要跑断气了,终于看见高大的丰县城楼,就在眼前。 好不容易赶到,看着城楼的马道,凤歌却是傻了眼,丰县的城楼就是为了打仗防守而设计的,因此为了守卫城池的方便,登上城楼的道路都是坡道,可以行马,也可以推炮。凤歌就是记得有这么回事,才会把轮椅连着凤安年从王府里给拖出来。 只是她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坡道本身十分之陡,马的腿部力量很强,可以凭借着肌肉稳当当的走上去。推炮拉弩什么的,那都是强壮的男子士兵做的事情,而且,也并不是一个人去完成这件事。 可是现在……她抬头看着那条陡峭又漫长的登上城楼的唯一坡道,心中不由泛起了一阵绝望,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力气把凤安年的轮椅给推上去了。要是关林森在就好了,他肯定可以做到的。 猛地发现自己居然在想着怎么倚靠别人,凤歌拍拍自己的脑门,想要把这个见鬼的想法给拍出去,拍了两下之后,又觉得不对,关林森不是别人呀,他是自己的暗卫,倚靠他不是应该的吗?想到这里,她又偷偷露出一丝微笑。 凤安年用余光看着她一会儿懊恼地拍着自己的额头,一会儿又是低着头轻笑,不知道她正在被少女的甜蜜心事所困扰,只是想着也许她是没办法把自己推上去而正在犯愁。 “要么,叫几个士兵下来,把我推上去?”凤安年提出意见。 凤歌想了想,自己实在是无能为力,便同意了。 上了城楼之后,有士兵拦住她,问她是什么人,她将来意说明,又说律王府的二公子就在城楼下,要找人将他推上来,守卫的士兵说需要先向守城官通报,遂带着她去见守城官。 那守城官上下打量着凤歌,问她是什么人,二公子来做什么? 凤歌说自己是王府中人,二公子说要来,自己并没有打听到底是要来做什么。 守城官摆摆手,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你回去吧,跟二公子说,王爷一切都已经安排好,让他不必担心,将王府的门关好,安安心心等上几天,自有结果,他不会有事的。”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夺权 听着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想必他是知道律王与北燕人勾结,并且他就是负责将北燕人放进城的执行者。而且,他也知道凤安年在王府里的地位,因此对他一点尊敬之意也没有,奉着王爷的命令,自然可以不将这位不受宠的二公子放在眼里。 只是不知道此人与北燕人到底约定好什么时候开城,是否还来得及。 凤歌心中着急上火,脸上却依旧是笑脸盈盈:“哎呀,这些大事,我一个小女子说不清楚,倘若二公子还有想问的,岂不是还要我跑上来,这城门这样的高,跑一趟我就要累死了呀,不如大人随我一同下去,亲自面见了二公子,对他说清楚,若是二公子有什么想问的,也可以直接向大人询问,岂不省事?” 那守城官冷笑一声:“你这小丫头倒会偷懒,罢了罢了,既然是二公子亲至,本官前去见礼也是应当,走吧。” 说着,便起身随着凤歌向城楼下走去。 凤安年此时就在城楼入口处,看着那守城官跟在凤歌身后下来,还没等他开口,守城官便将方才对凤歌的话又说一遍。 “父王安排了什么?”凤安年不解道,“父王怎么会知道这里被北燕人包围?” 凤歌心想:“这位表兄果然是不受重视之子,父兄想要造反的消息,他竟一点也不知道。” 这样的话问出去,不仅凤歌知道他对勾结北燕之事一无所事,连着守城官也知道了,只听他皮笑肉不笑的说了一句:“二公子身子孱弱,听着这些烦人的事情听多了,对也没什么好处,王爷与世子也是顾忌着二公子的身体健康,才没有告诉二公子,下官又怎么敢逆了王爷之意,多嘴多舌呢?二公子只管按照王爷的吩咐去做就是了,别的事情,也不必在意太多。” “我府中的仆役丫环都跑光了,怎么能不在意,你们到底能守多久?”想到自己一个人难以维系日常生活,又看着守城官那嚣张的嘴脸,凤安年忍不住动了气。 守城官面对王府二公子的脾气,一点点的畏惧都没有,依旧笑道:“是守,还是别的什么,王爷临行前都已经做出了安排与指示,下官等自然会遵照执行,二公子就不必操心太多。仆役丫环……已经是这会儿了,还请二公子将就将就,何况,我看这位姑娘就挺伶俐,她一个人服侍二公子,想来也足够。好了,我还有军务要事需要处理,就不陪二公子聊天了,二公子赶紧回王府吧,下官告辞了。” 说着,也不管凤安年是什么脸色,当真就这么自顾自的转身回到城楼上去了。 他这番作派只将凤安年给气得脸色发青,恨恨冷笑道:“呵呵,果真连府兵都敢给我脸色看!” 凤歌这会儿也没心思安慰他了,心中只想着这守城官与北燕人约好的开城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否来得及找到萧燕然调兵,如果来不及的话,应该怎么办。 也根本没仔细听凤安年在抱怨什么,等凤安年嘀嘀咕咕完了,她只听到最后一句:“你说是吧?”她便随口应了一句:“没错。” “你也赞同我的意见?”凤安年的表情明显露出了欢欣鼓舞的模样。 等等,他刚才说了什么?赞同什么意见?凤歌看着他那样高兴,不忍心说对不起刚才我什么都没听到,只是随便应了一声而已。 凤安年没在意她的异样,十分高兴的说:“那就动作快些,我们去县衙。” “啊,哦?”凤歌刚应了一声,只见凤安年双手如飞,转动着轮椅,从城门通向县衙的道路微微倾斜,是下坡,凤安年的手速越来越快,轮椅在他的动能与下坡的势能,两方面作用,转得飞快,比起刚才凤歌小跑着推,还要快。 凤安年的心情如同轮椅的转速一样,在风中飞扬,十六年来,这大概是生平头一次可以向父王证明自己不是废物的机会,他别提有多开心了。 只是,他的价值目标与律王爷的似乎相去甚远。 林翔宇正站在县衙门口,安排与指挥衙役们轮流值班巡街,稳定城中人心,杜绝抢盗等趁乱行凶的事件,然后,他就看见一架轮椅,呼啸着从自己的面前冲过去,看不清轮椅上坐着的人,依稀是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 虽然有些奇怪,但他也没有把他放在心中,继续给衙役布置工作任务,然后,就看着凤歌远远的一路狂奔而来,一边跑一边喊:“停一停,过啦!” 什么情况?他转头看着轮椅消失的方向,只见那轮椅已滑出两个街口,传来一个少年惊慌失措的声音:“我停不下来啦,太快啦……” 凤歌对林翔宇说:“快,快把他给拉回来。” 林翔宇一挥手,三四个衙役飞奔着追过去,然后,将凤安年给带了回来。 凤安年不断的向一个壮壮的衙役致谢:“刚才差一点撞上旗杆,幸亏这位衙役出手拉住了轮椅,不然我就惨了。真是多谢了。” 那衙役点点头,对林翔宇打了声招呼:“那我们就按刚才说的巡街了啊。” 林翔宇点点头,方才站在门前的衙役都四散而去,沿着即定的巡逻路线对全城进行巡视。 “这位是丰县的县令林翔宇,”凤歌站在中间,为两人进行介绍,然后她又看着林翔宇说:“这位是律王爷的二公子。” “二公子?!失敬失敬!”林翔宇向凤安年深施一礼,眼神却总往凤歌那里瞟着,意思是你怎么把他给招来了,他到底是什么心思你知道吗,别给咱们添乱。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上下一心 凤歌笑道:“王爷与世子刚巧进京觐见了,只有二公子在城中,二公子也想与城中百姓一同守卫丰县,直到援军到来。” 简单几句话,让林翔宇明白了一切,原来是个被王爷留下的弃子啊,这位弃子一定是明白了自己的身份,不想坐以待毙,只是不知道,他到底能做些什么。 凤安年笑道:“守城之兵皆是王府里的府兵,这事想必县令大人也是知晓的。” “不错。”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自己何致于混得这么凄惨不高兴,林翔宇还保持着脸上笑眯眯。 凤歌站在凤安年背后,向林翔宇比划出“守城官想要开城投降,而且连二公子的面子也不给”的手势,这让林翔宇的心上又沉沉压了一块石头,他问道:“那二公子此次前来是……” 凤安年道:“那守城官我看他能力有限的很,而林县令在丰县这么些年,对民情与城防修筑情况皆了如指掌,不如就由林县令接替了那人的位置。” “如此这般甚好,只是,手中有权之人,只怕不会轻易将守城之职让渡于下官。”林翔宇觉得这位王爷的二公子实在是太过天真了,既然守城官都可以不给他面子,那又何谈让他交出职位呢。 凤安年冷冷道:“他若是肯好好的把位置交出来便罢,若是不想交……那便由不得他了。” 说着,他对凤歌说:“王府中的后院里,我说过的那位新姨娘,身手了得,一会儿我回府去请她出来。” “不用一会儿了,我现在就在呢。”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凤歌耳旁响起,金璜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看着凤安年笑道:“二公子找我?” “是,麻烦姨娘让城楼上那个守城官,老老实实的卸任让贤。” 金璜笑道:“没问题,只不过,二公子虽是叫我一声姨娘,该给的钱,还是不能少哟。” “王府中如今只有我一人,姨娘想要什么,尽管取!” “好的,一言为定。”金璜笑得十分开心。 眼看着已近申时,天色越来越暗,凤歌道:“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去吧,只恐迟则生变。” 一个衙役推着凤安年,林翔宇走在他身边,金璜与凤歌走在后面,一行人浩浩荡荡向城楼走去。 “你怎么又成新姨娘了?”凤歌压低了声音问道。 金璜扬眉一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只是工作的伪装而已。” “又是谁下的订单?” “不能告诉你,我的职业道德是为每一位雇主保密。” “你到底现在有几个雇主?” “也不多,五个而已。” “五个……”凤歌瞥了她一眼:“这五个你都能保证互相不串单,不伤害别的雇主的利益?” “保证。”金璜回答得十分自信,一脸的骄傲。 凤歌摇摇头:“你到底是多缺钱啊?” “很缺!像你这样富有四海的人,是不会明白穷人是怎么挣扎求生的。”金璜看着凤歌的样子,一脸的痛心疾首,就好像她是一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千金大小姐。 正说着话,城楼就到了,他们登上城楼,再次被守卫挡住,凤安年亮出身份,守卫士兵仍说需要向守城官禀报,还没等他迈出一步,金璜闪电般出手,那个士兵便软软倒在地上。 周围的士兵同时抽出宝剑指着他们,凤安年手中举着王府腰牌,少年的脸上露出王府二公子的傲然:“怎么,你们想反了吗?” 这些士兵到底是王府的府兵,见到王府的印信,连忙收起武器,低头不语。 当他们出现在守城官面前时,守城官的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二公子,你怎么又来了,不是让你好好在王府里呆着,哪里都不要去的吗?” “大胆,连我的行踪都要管了吗?我看你的差使是当到头了,把兵符与令箭交给林县令,守城官一职,由他接替了!”凤安年厉声喝道。 守城官哈哈大笑,嘲讽道:“二公子,王府里的事,你一点都不知道,也来命令起本官来了,本官看在王爷与世子的面上敬你一声二公子,你自己想想看,若是王爷看重你,怎么会让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紧接着,他的眉心正中,多了一根银刺,深入颅骨,血流出很少,他的双眼圆睁,瞪视着凤安年,嘴里一声也没出,缓缓地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金璜将手臂放下,挽起方才解开的袖口,没有说话。 凤安年扫视着周围刀刃出鞘,齐齐对着金璜的士兵,厉声道:“他敢对我不敬,死有余辜,你们谁想出手,就是与他同谋?” 下级士兵本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只知道自己的上司死了,杀他的是王府的二公子,自己是王府的府兵,所以,二公子应该是自己上司的上司?既然是这样,那就不必在意了,上司的上司,杀掉了上司,那一定是上司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从守城官的身上搜出了兵符,凤安年指着林翔宇,对传令兵说:“传令下去,从今日起,林县令执掌丰县守备任务,所有人必须听其调遣,不得有误。” 王府二公子传出的命令,所有守城的府兵毫无抗拒的接受了。 林翔宇坐在桌前,凤安年看着他:“守城之事,就拜托了。” “必当竭尽全力!”林翔宇的话掷地有声。 见最大的心病已消,丰县大门交在了林翔宇的手上,凤歌这才松了一口气,想再问问金璜什么事,却发现她又不见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战乱 以往在朝堂之上见过的那些大臣,虽是有父皇已经早早对她说过谁是哪一派系,谁是谁的门生,但是在御座之前,个个都表示自己对皇帝是绝对的赤胆忠心,至于反对什么事情,也绝对是因为国家为了江山为了社稷,绝对不是党争、看谁不顺眼、今天早上谁谁谁吃了大蒜还对自己说话之类的事情。 像金璜这样直言不讳自己接了好几家生意,且明显互相之间有关系的事情,那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凤歌想想也觉得这事挺有意思,金璜已经明摆着告诉她了,可是她也只知道金璜所说的五家雇主之中,其一是自己,其二是母后,其余三家到底是谁,根本就猜不出来。 若是父皇想要弄明白这件事,应该会安排人手慢慢调查,可惜自己手上无人可用,查不了。 若是母后想要弄明白,她一定会靠着武勇之力将金璜拿下,然后严刑拷问,但是自己却又手无缚鸡之力,只有一个关林森堪堪可以与金璜一战,还未必稳赢,若是动起手来怎么听都是自己吃亏。 罢了,看她在西夏王都时,被高玄武气得半死,那会儿的模样不似作伪,想来她那五位雇主之中应该没有北燕人吧。 想到这里,凤歌心里才算稍稍有些安慰,不卖国求荣,这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守城权力交替,林翔宇手握着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掌握过的重兵,凤安年对他说:“丰县守军皆以兵符令箭为凭信,除了王府印信之外,便再不认它物,林县令千万要收好了,莫要遗落。” 林翔宇连连称是,轮椅带着凤安年缓缓离开房间,凤歌随他一同出去,这里是城楼的最高处,往下望去,离地面有五六丈高,丰县的县城从一开始就是人为规整出来的,因此城市里的建筑与街道,都是四四方方,端端正正的格局。 此时已是战云密布,往日的繁华已是遍寻不着,所有的人家皆坚壁清野,就算不得不出门的,也是匆匆而过,再也没有悠闲的模样。 巡街的衙役们五人一队,在街道中不断走动,视看着城中百姓的情况,不容许有任何变乱从内部发生。 那上午的六名劫匪能被那么快抓住,也是因为林翔宇得知丰县被围之后,已是预料到若是消息传出,城中必然有不法的宵小之辈趁机作乱,于是彻夜下达的指令,要求所有的衙役紧急回到县衙报道。 不仅如此,林翔宇也早已想好了如何处置抓到的人,其实他一开始就没有想一定要将抓到的人犯赶尽杀绝,不过是一个震慑而已。 在真正处置完那六个劫匪之后,林翔宇马上当众宣布了《战时紧急城防应对律令》,对丰县之内可能发生的一切乱象,全部进行了规范,如果有人敢违反,那便是以身试法。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真相 平日里林翔宇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斯文的老实人,只会调解调解夫妻纠纷,邻里不和,今日他坐在堂上,一声“杀”字喊出口的时候,即使是城里卖肉的徐屠户,都感到自己的肝胆被那震得抖了三抖。 当然,法令得以执行,除了林翔宇在公堂之上陡然出现的威风八面,还有就是不断在街面上巡逻的衙役,以及刽子手那把闪亮亮的大刀。 《战时紧急城防应对律令》规定了,在战事未歇之时,任何不法之举至少有八成是直接砍头,也不像平日里还要层层上交,最后由京里的刑部复审,然后再反复推敲,最后再决定名单,林翔宇说斩谁,那就斩谁。 县令的权力陡然暴涨到如此地步,百姓却没有人提出异议。 在危急的时候,就需要有这样一个人做出统筹全局的事情,而不是优柔寡断,坐视变乱丛生。 当然这也是林翔宇与凤歌商定好的,他不是一个只知道做事,却没有情商的木头脑袋,凤歌堂堂一个储君,虽是白龙鱼服下来游历江山,但也不能绕过她。 眼见着林翔宇将城中所有事物安排的井井有条,凤歌忽然觉得自己果然是资历尚浅的皇位继承人,与他接触这么久了,竟然在兵临城下的危急时刻才看出林翔宇的的确确是一个人才。 从他的迅速应对之能,多管齐下的铁腕处理,别说是一个小小的丰县,就算是将京师五城兵马司的司长之位交给他,也是毫无问题的。议定如何弹压城中局势之后,凤歌由衷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五城兵马司,那可是守卫皇城的最强防线,代表着巨大的权力与皇家的信任,普通的官员与住在京师中的皇亲国戚都要给五城兵马司几分面子,不敢与之强横。 可是听见凤歌的话之后,林翔宇却没有高兴的样子,他只问了一句:“皇城里可以做机关暗道吗?” 京城又不是堡垒,做机关暗道是想干什么,让一大早前去上朝的官员踩陷阱,掉沟里吗? 看着凤歌在摇头,林翔宇目光坚定:“大殿下!” “啊?”被他的神情吓了一跳的凤歌赶紧应声。 “若是我能平安活到丰县的包围被解除,请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 “不要说这种话,说这话的人似乎都……” “请让我说完。”一直都是软软弱弱的林翔宇从来没有这样跟凤歌说过话,凤歌赶紧闭嘴。 “丰县若是太平无事,大殿下一定要举荐我进工部啊!!!!!”林翔宇声泪俱下,与方才奋笔疾书,写下战时紧急战备条令的那个人简直判若两人,凤歌几乎以为他被什么怪东西附身了。 “你不答应我,我就……我就哭给你看!” 这样的威胁还真是无力啊。凤歌心里暗想,然后就发现这一招的可怕了。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不忠不孝 凤安年的话已经说得不能再到位,兹事体大,谁立马轻信谁是傻瓜,如果不知道凤安年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凤歌绝不会从自己的嘴里说出一句对律王有所怀疑的话来。 城楼上的风比地面上吹得更为强劲许多,凤歌迎风而立,发丝轻轻飘扬着,她的双眸依旧被掩在低垂的眼睑之后,许久,她才抬起头,看着自己的这位表哥,微笑道:“律皇叔向来忠君体国,早年为大恒扫除边患立下不世之功,可谓大恒国第一大忠臣,表哥这样说自己的父亲,于国不忠,于家不孝,不知表哥为何要做下这般不忠不孝之事,莫非,只是因为律皇叔没有对你照拂有加?” 一句话直指凤安年心中最深的刺,她的意思很明白,凤安年就是因为在家里过得不够开心,所以才故意说律王与世子有谋反之意,抢先密告自己的父亲与兄长,在这两人被国法处置了之后,他自己可以继承亲王的头衔,根本就是在公报私仇,拿凤歌当枪使。 凤安年本以为凤歌知道律王与世子要造反的消息,一定会勃然大怒,没想到,她的回应竟是这样,不仅不相信,还反斥自己不忠不孝。 “大公主,若是没有真凭实据,我怎么敢说自己的父王与大哥?若不是为国尽忠,我又怎么会舍弃骨肉亲情。”凤安年痛心疾首状,“就是因为见到了证据,我才敢确信这等大事。” “证据是什么?”凤歌问道。 “就是父王与北燕使节签下的盟书,就在王府的秘室里!” 盟书! 就是林翔宇遍寻不见的那份律王与北燕人签下的秘约?! 凤歌终于有所动容,她的一双秀眉微微扬起:“给我看看,律皇叔的字我是认识的,你不要想拿什么假的来骗我。” “自然是千真万确,假不了,如果大公主不信,现在就与我一同回府,我取出来就是,不过这件事还希望保密,只你我二人知道便是,以免走漏风声,父王在京中提前动手,那就不好了。” 提前……动手?莫非律王在京里还藏着一些死士杀手?凤歌以前常看话本中提到有刺客潜入皇宫,只那一人出手,便可血溅五步,天下缟素。父皇与母后整日身边那么多宫女太监侍卫的,也不知道其中会有谁就是被律王买通的杀手,若真是律王狗急跳墙,在宫里动手,那父皇与母后也是防不胜防。 性命攸关的大事,还是谨慎一些为好。凤歌答应了凤安年的要求。 待凤歌悄悄告诉林翔宇关于盟书之事的时候,林翔宇皱起了眉头:“让你一个人去?只怕其中有诈,凤安年现在把话说的这么明白,就是孤注一掷,若是他将你诓进王府囚禁起来,那该如何?” “该做什么,想必你这个智多星早已有所准备了吧?”经过一夜的布防安排,凤歌对林翔宇的信心空前高涨,现在在她心中,林翔宇已经是多智近乎妖,霹雳手段不比阵前杀敌的将军弱。 “没有!”林翔宇回答的一点羞耻之心都没有。 凤歌觉得他这是在谦虚:“怎么会没有!你这样思维缜密的人,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预案预备着事件发生,对不对?” 林翔宇苦着脸:“大公主啊,你可别捧我了,怎么会有啊,我到这里来这么久,整天什么事都不干,连城防都是今天才真正接手,从来没有管过人,从来没有管过事,天天混吃等死,又不是天天都有皇亲国戚跑到我这片地面来跳湖上吊自寻死路,我为什么会准备这种莫名其妙的预案啊。” 说得也对,凤歌也觉得自己把林翔宇逼得也太紧了,就算是天纵英才,也得有练习的机会,平时什么都没准备过,怎么会有临时应对的方法。 “不能去,要么,我陪你一起去。”林翔宇说,他对律王府里所有的人都没有好感,尤其是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文弱的二公子,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二公子身上的气质就是阴阴的,看着别人的眼神就好像在算计着什么,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虽然凤安年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但是他全身那股阴阴的气息,感觉他好像是个已经活了几千年的妖精,藏在阴影里,就等着有机可趁的时候跳出来害人。 “哪有你说的这么玄乎,他也就是个十六岁的人,从娘胎里开始玩阴谋诡计,也就十六年,而且,我也不是傻的啊,就等着他来阴我,要论动手武力什么的,他还未必能打得过我呢。”凤歌对于自己能打赢双腿残疾的人十分有自信,“好了,不要多说,无论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我都必须走这一趟,无论真假,有机会总得去试一试,万一是真的呢?” 林翔宇嘟囔道:“城南的李奶奶就是抱着你这样的想法,然后被人给骗了六百大钱的。” 凤歌也不高兴了:“不然你说怎么办?你又找不到盟书,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盟书的消息,你却畏首畏尾。”说到激动处,她一拍面前的桌子:“你要做的不是不断的对我说这个不行那个不可以,为人臣子的,你还要给我提出解决方案!而且要不止一个!” 被凤歌的气势所慑,林翔宇方才还挺直的腰板不由地塌了下去,他往后缩了一缩:“大公主不愧是国之储君,小小年纪就已经就有上位者的风采。” 凤歌不明白林翔宇为什么突然拍起马屁来了,歪着脑袋想了想,瞪着林翔宇:“你在骂我?” “不敢不敢,下官说的都是真心话。”林翔宇脸上写满了真诚,“像大殿下这样英明睿智、机敏过人、美丽端庄又大方的储君,想来除了天资聪慧之外,还有陛下、皇后娘娘以及太傅多年的细心教导,世间这么多人,与大殿下的同龄人中也少有大殿下如今的成就。” 哪来的什么成就,要是有成就,哪至于被北燕人袭扰了两次,一次在西夏还能赖到李云清李云阳兄弟俩的头上,现在这可是在丰县,大恒国的地界,林翔宇是急于拍马屁拍晕了吧?凤歌皱着眉头,听他到底还能再胡扯出什么东西来。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似诉平生不得志 “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家里稍稍有点钱的人家,都不会舍得让自己的子弟,特别是继承家业的子弟去冒险,更何况是富有四海的天下之主呢。”林翔宇的话锋终于转到正经路上来了,“如果大殿下轻易的去冒险,若是有个好歹来,且不说当今圣上与皇后娘娘该是多么的悲痛欲绝。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失去了储君,就是动摇了国本,到时候北燕人是退了,可是皇宫之中,再为了继承权的事情起了波澜,兄弟阋墙,姐妹翻脸,嫔妃争宠,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虽然林翔宇一直在叨叨叨叨叨,听起来真的很烦,但是就算是凤歌也不得不承认,他戳到自己心里的痛处去了,她虽然想要马上拿到盟书,但是,她同样也负担不起如果这是凤安年的阴谋的结果。 两人在屋里说了许久,凤安年的声音从外面悠悠的飘进来:“外面风很大,是否可以走了?” 凤歌急忙应了一声,起身就要走,林翔宇叹道:“微臣身份低微,言尽于此,如果大殿下一意孤行,臣会写信给御史和史官的,以免得大殿下英勇无畏去取盟书的事迹就这么被淹没在历史的真相之中……” 分明就是威胁,凤歌咬着后槽牙,林翔宇什么时候还会玩这一手以退为进了,以前没见他这么厉害过啊,是他隐藏的太好,还是最近跟什么明师学习过了? 凤歌瞪着林翔宇:“放心,我不会有事,因为所有人都看着我是随他去的,凤安年的目的是取代父兄之位而继之,就必须得位正,我若是失陷在他手里,就算与他无关,他的梦想也会破灭,因此,他必会竭尽全力,保我太平!” 说罢,昂首走了出去。 林翔宇被她的话说的一愣,也没错,凤安年并不是想要抓个人杀掉吃肉,他的愿望要达成的先决条件,就是凤歌太平无事的活着,不仅活着,还要拿着他父兄与北燕人勾结造反的证据,才能把他这个忠臣的形象给烘托出来。 嗯,这么想想,也是有道理的,倒是自己多虑了。 他本想派一个士兵将凤安年与凤歌送回去,也是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但是到了城楼之下,凤安年就让那个士兵去,说城防更重要,自己已经可以熟练的操控轮椅了。 林翔宇站在城楼之上,看着凤歌与凤安年两人沿着长长的青石板的道路往王府去,心里别提有多担心了,原本凤歌有一个暗卫关林森在身边随侍,但是现在关林森远在玄铁营,鞭长莫及,若是出了什么事,只怕关林森会把自己给撕了。 唉,现在就寄望于那个人了,杜书彦这个人看人的眼光不错,偏偏怎么找了他? 希望这次杜病鬼依旧没有看走眼,否则…… 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啊! 回到王府,凤安年停下,抬头看着“赦造律亲王府”的牌匾,轻笑道:“过去王府门口站着两大排守卫,每天冠盖如云,可是没有一个人与我有关系。家中仆人丫环成群围在我身边,我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今门可罗雀,没有一个人,我却觉得自己是有用的,方才在城楼之上,将守城官的虎符交给林县令的时候,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什么人家的附庸。” “是啊。”凤歌回应道,“人生在世,总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才对得起在人世间走一趟。” “表妹,你也是这么想的?!”凤安年很激动,接着又变成了沮丧,“只是我的腿实在是糟糕,不然,我也可以上阵杀敌。” 方才他身上的阴冷之气,此时又一扫而光,他就像一个热血沸腾的少年,迫不及待的想要证明自己,性格如此分裂,莫不是有什么病? 凤歌脑中闪过在太医院看过的一些案例,记得有个女子,白天说自己的名字叫紫霞,温柔似水,善良和气,到了晚上就说自己叫青霞,不仅脾气变得异常火爆,而且力气奇大,动不动就把丈夫一顿暴打,后来好像是用往脑袋上扎针的方法,才治好了。不知道这位二表哥,是不是也得了这种怪病。 王府那沉沉的朱色大门现在也没有人开了,凤安年不良于行,他愧疚的看着凤歌:“这种用力气的活,还要表妹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家动手,我真是没用。” 凤歌笑笑,上前推开大门,现在她只想少说话,多多观察凤安年是不是真的得了什么脑部的疾病。 轮椅在石子地上碾过,这条路是通向律王书房的路,池塘与花苑没有人打理,在这夏季的气候,池中满是绿藻,花下的杂草也都冒出了头,看起来更有一种萧瑟之感。 “才几天,这里就快变成鬼屋了。”凤安年自嘲的笑笑,“我就是留下来让人安心的泥菩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我走。” 原来凤安年早已明白自己的处境。 “我就是不甘心,凭什么是我,凭什么同样身为王爷与嫡妻的儿子,我却只能落得如此下场,我不服!”凤安年的声音变冷,“不怕告诉你,乱世出英雄,北燕人围城,就是我的机会!” “你真的,要出首自己的父亲与大哥?”凤歌还是不敢相信他真的会这么做。 凤安年冷笑道:“他们不仁,我不义,什么亲情,他们从来没有当我是亲人,我为什么要当他们是?他们一声不吭的跑了,用我的性命做为麻痹皇帝与所有人的工具,我为什么还要替他们遮掩?!” 凤歌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在一旁听着凤安年诉说生平不如意,看来他在王府里真的是郁闷坏了。 到了律王书房,凤安年环顾四周:“我知道这书房里有一处机关可以打开秘道,但不确定是什么,需要找一找。” 两人分头行事,转动花瓶,搬动书架上的书,书房很大,陈设极多,一个一个全部试过来,已是过了许久,但没有一点点动静,凤安年不由得有些沮丧:“不可能,我明明听见过书房里传出过机关的声音。”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机关(1) 凤歌没有说话,她仔细找着任何可能的东西,秘室那般重要,一定会是一个很大的机关控制,那么控制机关,应该不会离他平日行坐之处太远。 她想了想,将目光落在巨大的书桌上,书桌上摆放着文房四宝,并一些不重要的文书,凤歌一样一样拿起来细看,连笔架上的笔都没有放过,然后,她就发现了端倪:砚台,是拿不起来的,那块砚台非常大,但是再怎么样的沉重,也不可能在她的全力之下,也纹丝不动。 凤安年见状,上前用力搬动,合两人之力,砚台兀自稳稳的好像被钉在了桌子上。 “机关!”凤安年脸上露出欣喜之色,他双手握住砚台,想要转动它,可是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有让砚台转动分毫。 不是转的,也不是拿起来,那这机关应该怎么开?凤安年看着它发愣。 桌上还有其余的东西,既然机关的启动点是砚台,那么,也许,它需要一个墨块来帮助。 果然,在桌边一个精美的锦盒里,凤歌找到了一个精致的墨块,那是上好的徽墨,有手掌那么长,墨体细腻黝黑,握在手中,如玉一般的柔滑,墨块上有阴刻的南山不老松图案,以金汁勾勒而成,看着古朴而贵气十足。 凤歌将墨块拿在手中,掂了掂,笑道:“果然王府与别处的文具用品都不一样,拿在手中竟这般的沉重。”她捏着墨块,将它往砚台当中一插。 只听墙壁之内接连爆出齿轮转动的“咔咔”声,紧接着,书桌对面的一个巨大的书架,缓缓移开,露出黑黑的洞口,凤歌与凤安年站在洞口外面,里面很黑,什么都看不清,兴许,还有第二道门。 凤歌说:“我进去吧。” “不,我进去,如果里面有什么机关的话,我可以挡在你前面。”凤安年说着,不待凤歌再说什么,就转动轮椅,往洞口里去了。 当两人踏入洞口的那一瞬间,也不知是触动了什么机关,墙壁上接连不断的便亮起了烛台,将原本伸手不见五指的洞口给照了个通亮,直通向遥远的某一处,看不见终点,这条路不是直的,似乎还有拐弯。 除了烛台机关之外,路上再没有第二道机关,暗道倾斜向下,坡度颇为陡峭,凤安年笑道:“你站上来吧,我这滑得还快一些。一会儿要上来,还得麻烦你帮帮忙了。” 凤歌依言站在凤安年轮椅后的踏板上,稍稍一用力,轮椅动了。 这速度比刚才凤安年当街飙轮椅的速度还要快上许多,凤歌只觉得墙上的烛台已连成一片红,根本看不清哪个是哪个,速度太快了! 不知滑了多久,前方陡然一片开阔,是另一个房间,里面堆放着许多东西。 轮椅根本来不及停下来,最终在两人的惊呼声中,撞上了一只箱子,凤歌与凤安年被巨大的惯性甩飞了出去,落在坚硬的地上,痛得凤歌的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半天没爬起来。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机关(2) 等她终于缓过气来的时候,发现凤安年在一边的地上晕着,他磕着了脑袋,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凤歌拍了拍他,他摆摆手:“我没事,就是眼前一片金星直冒,你不用管我,赶紧找吧,应该就在这里了。” 秘室虽然不大,东西也不多,看起来空空荡荡的,想想也是,哪来那么多特别重要的东西放呢。 凤歌将所有的箱子柜子都打开来,没有,她想了想,盟书这样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是随便就这么搁在这里的,一定还有别的机关。 可是,这房子里,真的什么都没有,她仔细检视着所有能拿起来的东西,没有用。 接着,便是弯下腰,将所有的墙砖、地砖轮番按一遍,若不是因为与关林森共同在韩王墓经历过机关暗道,她甚至都不知道这会儿自己应该做什么。 “没想到久居深宫的大公主,也知道这些机关术?”凤安年看着凤歌蹲在地上一通忙乎,露出羡慕的神色。 “也没什么特别的,可能是我运气不好,游历的这段时间,接连不断的出事,也不断学到新的东西,只是没想到,连机关术都这么快就学以致用了。”凤歌笑道,说话的同时,她的手底按着一块地砖,猛然向下一沉,接着,周围墙壁上有数块砖头突然缩进墙内。 紧接着,巨大的轰鸣声由远及近,然后,从砖头留下的口中喷射出来,是水。 凤歌猝不及防被喷了一身,凤安年也是直接受害者,他刚巧就坐在其中之一的喷水口下面,被从头淋到脚。 “这是怎么回事?”凤歌愣住了,正在此时,房间与暗道之间突然伸出了一道墙,严丝合缝的将房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密室,凤歌心中猛然醒悟,自己刚才一定是按到了不该碰的机关,这些水,是要把入袭者淹死! 她冲到那堵墙前面,又是敲,又是找东西砸,没有用,那面墙十分的结实,砸了半天,甚至没有让它掉下一点点的渣。 “你也别闲着,快找机关!”凤歌看着坐在水流之中发呆的凤安年。 凤安年摇头:“这是死机关,碰到之后,必须外面有人打开,才能出去,从房间里是出不去的,这是我父王的设计,如果在房间里就有机关能打开,那还怎么起到防盗的效果?” 听着他话中的意思,难道他早就知道这里的机关,故意不说,把自己坑死在这里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你到底是何居心!”凤歌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她不明白,如果是坑人,何至于把自己也给搭上,如果当真这个机关只能从外面开,那凤安年自己也不也会命丧于此? 凤安年摇头道:“我只是知道父亲曾经对工匠说过设计机关的事情,但是并不知道这个房间里的机关是什么,本想赌一把运气,也许可以在不触发机关的前提下找到,可惜……”他扯了扯嘴角,“我的运气一向都不好。”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机关(3) 在砖块后退,水流倾泻入密室的时候,墙上的烛台就已经无声无息的灭了,整个房间一片黑暗,只有“隆隆”水声在耳边响着,这是催命的声音。 水势很猛,转瞬之间,就已经从脚底淹过了膝盖,当初设计这道机关的时候,就是一个绝杀之局,凡是触碰了机关的人,不仅只有死路一条,而且通向死亡的路还挺短,最多一炷香的功夫,从砖孔中涌出的水就可以将整个房间装满,在里面的一切非水生物的生命,都将终结。 感受到腿部的冰冷不断向上漫延,凤歌的心底一片冰冷,她站在黑暗之中,没有尖叫,也没有失声痛哭,这不是她有多么的冷静,而是这一切实在是来得太过突然,她的大脑还无法接受自己已经身处绝境这个现实,更不要说对此时的处境进行一些应激反应,比如嚎两嗓子,以做人生最后的悲歌。 “大公主你在哪?”黑暗之中传来凤安年的声音,他听不见凤歌的声音,水已经漫到了他的腰部,他却无能为力。 被他的声音从惊愕中拉回来,也过了需要靠尖叫来发泄恐惧情绪的时候,凤歌只是沉沉叹了一口气:“真的没有出去的办法?” “真的没有,这间密室平时不让别人进,想来这些机关也只有父王自己知道,他是不会弄错的,会弄错的只有擅自闯入的人,父王做事一向绝决,绝不会给人留下可趁之机。”凤安年的双手轻轻撩起身边的水,现在这水已经淹到他的胸口了。 凤歌站着比他坐着要强一些,不过,也仅仅是强一些,再过一会儿,水就淹到了房间的天花板,除非变成一条鱼,否则,那是绝对没有生还的机会了。 水位已经到达凤歌的胸口,她只觉得胸口很闷,呼吸十分沉重,沉重的水压正迫使她的肺部不得不使出更大的力气才能保持正常的运作。 她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会怎么死,学习历代帝王事迹的时候,她幻想过自己会死于兵变,也幻想过自己会死于毒杀,甚至还想过自己会死于难产,就是没想过自己会是被淹死的,而且这么快。 想着父皇母后这会儿应该在宫里,也许在为丰县被围之事发愁,也许正在担心自己会不会死于乱军之中。但是他们一定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丰县被重重包围的时候死在一个房子的地下密室里,若是北燕人当真打了进来,王府如果被烧了或是被拆了,谁会想到废墟之下还有这么一个黑漆漆的房间,谁又会想到还有两个人死在这里呢。 很快,凤歌感受到水波在自己的下巴晃来晃去。 水到了自己的下巴,那凤安年……凤歌大声问道:“表哥,你怎么样?” 没想到凤安年的声音从比她高一些的地方传来:“现在还没事,很快就有事了。” “你在哪?” “在水面上”凤安年的声音还算稳定,“你怎么样?” 水已经淹到了凤歌的鼻子下面,她已经开不了口,用力向上跳了跳,勉强吐出一句话:“我不会水,浮不起来。”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机关(4) 接着,又“咕噜咕噜”浸在水中。 凤安年听着声音不妙,急促说道:“屏住呼吸,身子向后倒,倒进水里,不要紧张,放松,然后慢慢的把腿抬起来,就能把头暂时露在水面上。” 凤歌依言而行,第一次因为过于紧张,整个人沉了下去,好在她很老实的照凤安年教的前四个字执行,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没有吐出来,也没有动,沉下去之后,过了没一会儿,整个人就缓缓的浮了起来,口鼻露在水面之外。 听不见她的动静,凤安年急切问道:“怎么样了?” “现在还没事,很快就有事了。”凤歌苦笑将凤安年的话学舌了一遍。 随着水位不断上涨,凤歌的额头已经碰到了房间天花板的石头上,随着水波一荡一荡,额头在石头上也不断的被磕来碰去,“咚咚咚”,撞得生痛。 死神越迫越近,水慢慢的没过了她的耳朵。 水下世界的声音十分奇妙,似乎很遥远,其实是她自己耳朵中的空气被水挤出后,挤出的水泡声在耳道中回响。 看来,当真要死在这里了。 凤歌记得过三岁生日的时候,母后隆重宣布:“从今以后,你就是大孩子了,不能哭了。”从那天之后,母后见到她哭,就会斥责她:“遇到事情哭有什么用,赶紧把它解决掉,解决了不就不用哭了。”哭泣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只会招骂,因此,在那之后的岁月里,凤歌真的再也没有哭过,无论是养的小狗死了,还是被太傅打了手板,甚至有宫女传说大公主是个怪胎。 “现在,真的是无计可施,解决不了啦。”凤歌喃喃自语,越想越觉得难过,不由得鼻子一酸,只觉得有两行热泪从眼眶里涌出来,脸颊上什么也没有感觉到,它们就散入水中,与即将淹死自己的凶手融为一体。 也许是人之将死的时候,思维特别清晰,凤歌此时想着,眼泪果然是最没有用的东西,无法起到任何作用,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来,然后把自己给淹死,不仅无用之极,还添乱。 凤歌只觉得麻痹感从手指尖端传来,胳膊沉沉抬不起来,胸口闷得好像要爆炸,这是极度缺氧的症状,然后,她觉得头很重,眼皮越来越无力,便慢慢的合上了眼睛,整个人完全浸在水中,从鼻腔中缓缓吐出的一口浊气,在水中形成一串连续不断的泡泡,升了上去。 在一片黑暗之中,凤歌很快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又渐渐回到了她的体内,虽然隔着眼皮,但是仍然可以感觉到有红色的光芒,很温暖的颜色,手指尖端也恢复了知觉,这是死后的世界吗?还是在弥留之际的梦? 凤歌微微动了动手指,从食指的骨骼关节传来的运动感十分的真实。刚才严密包裹在自己身体四周的水质感没有了,可是衣服还是湿淋淋的粘在身上,很不舒服。 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凤歌努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来时的密道上,旁边还倚着依旧昏迷不醒的凤安年。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机关(5) “哦哟,你醒啦。”明明应该是一句温馨的问候,为什么这声音却透着没好气、鄙视、唾弃,感觉这声音的主人下一刻就要抽她两耳光,都是合情合理的。 凤歌循声望去,有一人倚着墙壁坐在烛台之下,微弱的光线只能照出那个人的剪影,杀气腾腾的剪影。 “你……在生气?”凤歌犹豫地开了口,刚刚从昏迷中醒来,她有点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大家彼此都这么熟了,与其猜来猜去,不如直接开口问。 “对,我在生气,我气得要死!”那是金璜气急败坏的声音,“我好好的在干活,你们突然跑进来,触动了机关,不仅功败垂成没得手,连我都出不去了!” 凤歌茫然的看着她:“干活?在王府里?” “对啊!”金璜气哼哼的声音是从鼻腔里冒出来的,“你们干嘛呢?!兵荒马乱的,还往这跑!就不能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歇着,尽给我添乱!” 她说话的口气是这样的义正辞严,理所应当,就好像她是王府的主人,而凤歌与凤安年都是意外闯进来的小毛贼。 “我来找东西。”凤歌的脑子还没有恢复过来,老老实实回答了金璜并不想要得到答案的问话。 “找吃的在厨房,找金银在账房,往这跑什么啊,这里是律王私藏龙袍的地方。”虽然看不清金璜的脸,但是从那熟悉的一扬脸动作,凤歌猜到她是狠狠地翻了一个大白眼。 凤歌没有再说话,她盯着凤安年看了半天,他还没有醒来的意思,凤歌有些担心:“他……还活着吗?” “活着,活的好的很呢,他可比你先醒。” “那他现在怎么……” “给我点了穴,我可不能让他看见我在这。”金璜不耐烦道,“等找到出口我再弄醒他,真麻烦,这鬼地方的机关真难搞。” 在金璜的抱怨声中,凤歌的大脑已经从昏昏沉沉中恢复,此时额头上传来的一阵一阵的疼痛清晰起来,用手轻轻一摸,火辣辣的疼,有几处油皮给撞破了,是她刚才在石质的天花板上不断磕碰所致。 别是给撞成傻子了吧,她有些担心,然后……心中默默的计算了一下“鸡与兔一起关在笼子里,只知道有一百只脚,问一共有多少只鸡多少只兔子。”从头开始推导,并得出12只兔子与23只鸡以后,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看来脑袋还能用,没给撞坏。 “你是来找什么的?”凤歌问道。 金璜本不欲说,然后她想了想:“告诉你也没什么,我是来找盟书的,律王与北燕人勾结的盟书。” “什么?”凤歌很惊讶,没想到她也是来找盟书的,遂问道,“谁派你来的?” “嗯……虽然告诉你其实也没什么,但是,我还是不能说,这是我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 “你的职业道德真的不包括不可以同时接单,兼职,脚踏几条船?” “真的不包括,每单做好就行了呗。”金璜顿了顿,“你不会也是来找盟书的吧?”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机关(6) 被金璜一语道破,原本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凤歌大大方方承认了:“对,凤安年说他知道这里有个密室,盟书应该就放在这里面。” “白痴!他知道个屁!”原本已经情绪稳定的金璜又暴躁起来,“不仅腿残,脑也残!谁会把盟书这种东西放在阴湿的地底下啊?!不怕长霉啊!不怕腐烂啊!从暗道的方向也知道我们现在已经在见鬼的花园荷塘底下了啊!哼,活该给水泡一泡!” “那,你知道盟书在哪吗?”凤歌抓住重点,既然会指责凤安年,那就说明金璜一定知道盟书真正所在的位置。 “当然知道啦!你以为我跑进来做什么新姨娘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找出藏匿盟书的地方啊!我在王府里呆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找到藏盟书的地方,好不容易才把机关给破了,手刚伸过去,就差那么一丢丢就能拿到了!嘿,你们倒好,在下面触动了机关。结果盟书又被机关锁给锁上了,连着通道入口都被封了,要是不能从墙上打个洞出去,咱们就都得饿死在这里。这个凤安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都不够我吃几天的。” 虽然知道金璜是随口这么一说,但是看着她呲着牙,目光在凤安年身上扫来扫去,凤歌还是由衷的感到背后一阵汗毛直竖。 于是她赶紧岔开话题:“秘道的机关只能从外面打开?那你是怎么把我们给救出来的?” “机关的开关虽然在外面,但是驱动机关的齿轮在里面,砸了几块砖,把泄水开门的齿轮给随便拨了几下,不就行了。” 金璜的语气轻描淡写,眼尖的凤歌却看见她的手掌被层层叠叠布条胡乱的包裹着:“你的手怎么了?” “没什么。” “给我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看了又不会好。” “起码可以帮你重新包的好看一点。” “好看有什么用。”金璜将手藏在身后, 凤歌看着她,一字一句:“好看特别有用!人长得好看,别人乐意亲近,赚钱的机会也多一些!东西的包装好看,里面就算装的是最普通不过的东西,买的人也多一些!伤口包的好看,就会忘记疼痛,布条的纹理与打结的方式那是讲究美感的!你包成这样,看着就痛。让我帮你重新包一次,包你不后悔受这伤!” 金璜狐疑的看着她:“真这么有用?” “真这么有用!”凤歌就差在脑门上写上“童叟无欺,信心之选” “好吧,反正被关在这里也没事做。”金璜将受伤的右手伸出去给凤歌。 凤歌小心翼翼的将包着的布条一根一根拆开,最后一层的布条上浸透了鲜血,已半干,布条无法取下来,凤歌轻轻的扯了一扯,布条紧紧的粘在伤口之上,稍稍一用力,新鲜的血液再次不断的涌出,吓得她手一松,不敢再用力。 “让开,我自己开,”金璜咬着牙,一抬手将那几根粘着的布条给扯了下来,瞬间整只手不断的往下滴血,凤歌吓得闭上眼睛,金璜痛得表情有些扭曲,语气却还是那般毫不在意,“你将来好歹也是要当皇帝的人,灭人九族,满门抄斩之类的事肯定少不得做,现在得练练,等你杀几百个人,内心毫无波动,那就成功了。”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机关(7) “你,你不怕吗?”凤歌赶紧从自己随身的小包里取出大内御制的金创药,好在这药瓶是蜡封的,离京之后没有打开过,里面的药粉才没有被水给泡坏。 金璜自己按着大臂上的血管,血流的速度才有所减缓,当那些纵横交错,最深处可隐隐看见白骨的伤口出现在凤歌眼前时,做好了十足心理准备的她,还是倒抽了一口凉气。手上的皮肤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皮肉翻起,着实可怖。 当机关被凤歌触动之后,暗室收藏盟书之处,也变得危机重重,金璜避开了万箭穿心,又躲过了合击的夹墙,跃过了布满毒刺的地坑,从上层赶往凤歌所在的下层。 凤歌的声音混着注入密室的水瀑声传进金璜的耳中,她毫不犹豫,以血肉之躯将砖击破,再将手伸进齿轮绞合之处,尖利的金属齿轮力量非凡,她完全是用手掌阻住了齿轮的转动,之后,又拼尽全力,令齿轮逆行,从来不能从里面停止的机关,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之后,被停下了。 当大门打开,水流泄尽之时,凤歌与凤安年两人已经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为什么受了伤,你都不说呢?” “这是任务之内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金璜十分的理所当然,“昭德皇后付我钱,指定要保你平安,那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不管我要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保你平安。” “哦……” 拿起瓷瓶,轻轻将药粉洒上伤口的时候,凤歌明显感觉到金璜的手猛然一抖,“咝”轻微不可闻的抽痛声从她的牙缝里不可控制的挤了出来,凤歌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金璜被疼痛扭曲的脸强行被展平,又露出了凤歌所熟悉的,那张满不在乎的脸。 “痛吗?”凤歌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抖。 “你……猜?”金璜扭过头,“有空问这种无聊的问题,还不如赶紧把这块乱七八糟的肉给包上,看着就心烦。” 凤歌知道她争强好胜,不肯承认其实已经痛得要死了,便不再多话,手上加快速度,上药、包扎,很快就包好了。 “好了,你看看,满意吗?”凤歌微笑道。 金璜将头转过来,看着整整齐齐十分规整的布条,以及上面那个端端正正,颇有立体造型感的蝴蝶结,勉强挤出个笑容:“嘿,还真挺好看的,要是在这结子的中间钉上一颗东宁国那个鲛人岛出产的大珍珠,就更好看了。” “你也知道鲛人岛?”凤歌一面收拾起瓶子,一面问道,鲛人岛远离大陆,是东宁国最东的地界,出产的珍珠又大又圆,就连她也只是在东宁国往来的国礼中见过这种大珍珠,才知道的。 金璜笑道:“那当然,一颗珍珠的价值,可以买下这丰县里所有的店铺。我能不知道吗?与钱有关的事物,我都很熟。” “嗯,看你的样子其实也不缺钱啊,为什么会对钱这么……这么……嗯……”凤歌想要找一个不那么贬意的词汇,却一时想不起来,话卡了半截在喉咙里。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机关(8) 金璜替她说了出来:“对金钱这么渴望是吧?大殿下,你不要把因果关系弄颠倒了,我之所以现在能看起来不那么缺钱,就是因为我对金钱充满渴望,如果不是坚持对金钱充满渴望,我就不会是你现在看见的样子,早就死在街头了。” “怎么会呢,以你的能耐,不管是在哪里找一份工,都可以活得很好啊。” “哦,没想到你对我评价这么高啊。”金璜笑笑,没有再说什么,脸上浮出了无奈的苦笑,凤歌看出眼前这个总是一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心中一定有着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心中有些后悔,不该提起这事,她不擅于安慰别人,把人家的伤心事勾出来,却无能为力,只能看着人家伤心,这可不好。 没有人说话,光线昏暗的密道死寂的令人觉得心里发毛,凤歌想说点什么打破这样尴尬的气氛,想了半天,终于憋出几句话来:“你用的这个是叫易容术吗?为什么可以做的这么真?表情都可以做出来,还有,你的胸口是什么东西填的?” “嗯?”原本老神在在的金璜,眼神陡然一变,整个人僵在那里,半天没吭声,许久才出声,声音清朗低沉,嗓音竟然变成了少年音线:“你怎么知道是我?哪里有破绽吗?” “你的手……” 关林森这才醒悟,易容术虽然细致,甚至通过缩骨功,连身高、脸型都可以仿得八九分相似,但是手部却因为受了伤,无瑕顾及,这才“原型毕露”。 “没想到,百密一疏啊。”关林森自嘲笑道,凤歌赶紧安慰道:“已经很厉害了,连说话的语气!翻白眼的一整套姿势,还有时机,都抓得特别好,跟金璜真的很像的。对了,你为什么在这里,我不是让你留在军中吗?” “军中有‘关林森’在建功立业,大殿下身边,还是要‘金璜’随侍保护的。” 关林森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凤歌。 自从那日在玄铁营,凤歌当众要求关林森留下时,关林森其实心中明白,这是凤歌给他的机会,他的确需要一个重振关家的机会,但他也放不下凤歌的安危,如果凤歌出事,他将后悔莫及。 恰巧他在玄铁营遇到了被赶出去的金璜,她很着急,说一定要进玄铁营帮助萧燕然,但是她不是军中之人,也没有正式的调令,军营中不会留下她,她正打主意怎么假扮他人混进去。 金璜的易容术装备十分齐全,于是关林森提出希望可以与金璜互换身份。 “然后,你就把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奸细的人给放进玄铁营了?”凤歌问道。 关林森十分肯定的说:“她不是奸细。”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临走时托付我一定要找到盟书,说它十分重要, 找到之后,如果丰县之围平安解了,就把盟书交给她,让她去复命,如果她在保卫战之中死了,那就将这盟书交给杜书彦。”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机关(9) 没想到,金璜的第三个雇主,竟是杜书彦,既然是杜书彦托付的人,那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杜书彦一向不声不响的,但是看人的眼光很准,他曾准确的说过神武将军的三儿子是个担得起事的人,当时没人信,那人根本就是个畏畏缩缩的怂货,那年秋天众王孙公子去猎场的时候,瑞亲王世子被老虎扑住,身边那么多人都呆住了,只有那个人上前,用一条胳膊换了世子的命。 那么就依着杜书彦,相信她吧。 “找到盟书最大的功劳还是金璜的,是她告诉我准确的位置,还告诉我这里的机关设置,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打开密室的门。” 凤歌有些好笑:“还没有要论功行赏呢,你就急着跟推卸责任似的,推卸功劳。功高莫过于救驾,我现在虽还没有登基,到底也是一国储君,救了我的功,也不小呢。你要什么赏赐?” “等丰县之围解了之后,再说吧。”关林森笑道。 凤歌补了一句:“应该是等我们能从这里出去了再说吧。” “哈哈哈,是啊。”两人笑起来,完全不像是已经在这里被困着的人。 在秘道之中,凤歌又给关林森换了一回药,大内的药确实疗效惊人,伤口已经开始收口结痂,凤歌这才松了一口气。 精神放松之后,她的肚子发出一声“咕噜”,凤歌有些害羞的捂住了肚子,关林森问道:“要不要吃点东西?” 凤歌怀疑的看着他,他全身上下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小小的口袋,里面还装着用于打开机关的小工具,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储备粮的样子,遂开玩笑道:“莫非你要学介子推,割腿肉给我吃?我不吃生肉的。” “不吃腿肉,吃点别的。”关林森从胸口一左一右的掏出两个大个的梨子:“我知道这个也吃不饱,不过先垫一垫吧。” 凤歌看着那两个梨,没有接,只是看着它们,想着它们刚才的用途,有些不好意思的笑。 关林森见她微垂着头,只是在笑,想到她也许是嫌弃这梨子刚才用于撑起胸口,他左手食指与拇指猛然用力,梨子从中裂成了两半,然后又再分开,一个梨子变成了四块,躺在他的手掌上:“现在不像了,吃吧。” 凤歌这才伸手接过那四块梨子,还有一个梨子,关林森拿在手上没有吃,凤歌问道:“你不饿吗?” “不饿。”关林森笑道,心中想的却是还不知道多久才能从秘道中走出去,这个梨子,还是留给她吃吧。 待凤歌一只梨子吃完,两人便开始研究到底能不能从里面将机关打开。 可是这里每一块砖都摸过去了,从敲击的声音可以听出来,每个砖后面都是结结实实的。关林森至此才感到无比的侥幸,那个储水密室的机关因为需要将花园中荷塘里的水引下来,所以多了一道机关闸,才给了他逆转齿轮的机关,若不是如此,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凤歌被淹死在密室之中,而无能为力。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机关(10) 对付中空的虚墙,关林森尚要用尽全力才能击碎,更何况这些有数层之厚的砖呢。 又过了很久,凤歌已经放弃了对墙壁的探索,有些沮丧的坐在一旁,关林森又给她递来梨子:“再吃点吧。” “你不吃吗?” “不吃,分梨不吉。” “那你都吃了吧,过了这么久,你也该饿了。”凤歌扭头不吃。 关林森坚定的把梨子托在手中,递在凤歌面前:“你活下来比较重要。” “人的性命同样重要。” “不一样的。”关林森摇摇头,“我活下去,对关家也没什么好处。如果大殿下将来登基,只需要一道旨意,我们关家就可以恢复昔日的荣光。殿下,刚才你问我要什么,我没说,现在我可以说吗?” “不行,等出去了再说,现在说,我记不住!”凤歌抿着嘴,看着他的眼睛。 关林森笑笑,也没有再说什么。 时间慢慢的过去,凤歌只觉得嗓子开始冒烟,她偷偷看了一眼那只梨子,梨子甜美多汁,咬上一口,果汁都会顺着手掌流下来。 她闭了闭眼睛,强行将脑内这个想法打住,刚才自己已经吃了一个梨子了,而关林森什么都没有吃,自己不能这样自私,一个人把两个梨子都吃光,这是不对的。 可是关林森不肯吃,还拒绝了她分享的提议,这个死硬的臭脾气,真是的。 当初他的曾祖父,也是因为这个又臭又硬的脾气吃的亏吧,帝王本来就在气头上,他还非要硬凑过去劝,然后被贬官,带累了全家,看起来十分的悲壮与英勇,其实也许过一段时间,换一个方法劝说,就会好的,就像触龙说赵太后那样,说得赵太后把最疼爱的小儿子给舍出去做人质了,还有什么事说不通的呢。 凤歌捧着脸,看着眼前关林森的侧脸,幽幽一叹:“你这样子,以后迟早是要吃亏的。” 关林森不知道她好好的怎么突然说出这句来,完全不知道接什么话比较好,只好继续听她说。 凤歌见他不说话,以为他被自己吓到了,于是又加了一句:“也不用太担心,我会保护你的。” “呃?”关林森更加莫名其妙了,保护?谁保护谁呢? 也许是因为昏暗的环境,让她开始胡言乱语了?以前听人说过,有一种叫幽闭恐惧症的病,有这种病的人到黑暗狭窄的地方,就会被吓得瑟缩一团,或是胡说八道。 难道凤歌竟有这毛病? 幽暗的环境,的确能让人感到十分的不适,人类到底还是夜伏昼出的生物,在缺乏光线的地方呆久了,再阳光开朗的人,也少不了生出压抑烦躁的感觉。 往日在宫中,就算是深夜,只要凤歌吩咐一声,宫中也可以被明烛照得亮如白昼,甚至从前她还抱怨过宫里太亮了,影响睡觉,到现在她才感受到,光明,是多么可贵的一种东西。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机关(11) 关林森则比她要强上一些,暗卫的培训课程里,有适应黑暗以及在黑暗中判断时间的内容。 现在外面的情况不知道怎么样了,北燕人有没有袭击城池,守军能不能防住这些野蛮人的强弓硬弩,以及京城是否已经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想到这些,凤歌更加心急如焚。 她不死心的将这里所有的地方都来来回回的摸了一遍。 “从里面是打不开的,不要白费力气了。”凤安年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却让凤歌感到无比的郁闷,也许人就是这么奇怪,身在绝境之中时,总是会产生一些“一定有别的什么办法”“我不承认我不承认”的莫名意识。 在微微幽光之下,凤安年默默看着凤歌摸完了最后一块砖的砖缝:“我早说过,打不开的。” 凤歌这才颓废的坐下来:“我只是想出去。” “谁不想出去呢……只是该面对现实的时候就要面对现实,不存在的东西就不要去想了。”凤安年的神情似笑非笑。 凤歌感到很奇怪:“你不怕死吗?如果外面的北燕兵把丰县围上十天半个月,就算城没有破,我们也会饿死渴死。” “嗯……”凤安年听了凤歌的话,认真的考虑了一下,“我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事情,书里有很大很美的世界,可是现实中,属于我的天地却只有修竹院那一小块地方,活着的每一天都是无聊的重复,生与死,又有什么分别。” 越是黑暗,越是安静,越是会引起人内心深处那一片不为人知的阴郁,就连凤歌都忍不住想起自己身为储君,只能看着弟弟妹妹愉快的选择他们想要的生活,而自己却只能接受父皇母后的安排,学这学那,根本没有一点自主的权利,就算将来这万里江山都是自己的,可是,始终也只能在朝堂那一片地方。 天天坐在金銮殿的御座之上,看着脚下的大臣们争来斗去,判断出谁是忠臣,谁是奸臣,谁是可用之臣,谁只会溜须拍马,回去还要再批阅奏折,批的慢了还会被骂懒政,想想也终是无趣的很。 关林森的夜视能力极佳,即使是这样幽暗的光线条件下,他也能看出凤歌脸上的神色不佳,这种神色看着颇为眼熟,那是早朝之前,那些凌晨起床,赶在卯时之前到达宫门排队等打卡上班的大臣们脸上的表情,除了大臣们之外,还有一些刚刚上坟回来的人也会有这样的情绪。 坊间俗称:上班如同上坟。 在凤歌这样年纪的小姑娘脸上,还真的是很少见到这种状态。 关林森的暗卫培训项目里,还有关于如何调节在黑暗中的情绪波动,虽然这门课他学的很不好,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情绪波动,自然也无法感同身受的去调节,不过好歹是让他知道有幽闭恐惧症和黑暗抑郁症这种事情。 以凤歌脸上的表情来看,几乎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目前凤歌已经染上了黑暗抑郁症。 对于特别聪明的人,所有的道理她都懂,因此,劝她什么都是白搭,只能换一种方法。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机关(12) 关林森努力的想了一下当时培训的内容,嗯,好像是有一项叫注意力转移法,他决定试试。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们每个人说一件有趣的事情,让大家开心开心?”关林森提议道。 如果这是在正常环境下,凤歌一定会认为他是不是疯了,丢人现眼的事情,当然是死也不会说的。 但是,现在好像,真的要死了呢,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死。 做为提议人,由关林森先开始说: “这是一个我听来的故事,先声明,真的不是我。军中传信,都靠斥侯,每天接到信就送到指定的地方,再从那里拿到回信之后,再赶回来,有时候还会被派出去刺探情报,几乎都不在营中,就算是军中主帅,也未必知道自己麾下的斥侯,此时此地在哪里。” “斥侯们因为经常风里来雨里去,严寒或过热的天气,会伤害他们的皮肤,因此,斥侯都会用布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 听到这里,凤歌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男人们也这么讲究呀?我还以为军中的汉子都是好多天可以不洗澡的呢。” 关林森摇摇头:“这不是讲究或是爱美的问题,大漠上的风沙如同刀子,能把脸上割开一道血口子,正午时分的沙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只要晒上一顿饭的功夫,暴露的皮肤马上就会变红,然后就会像被开水浇过一样的,起一层小水泡,再然后,皮肤就会慢慢的与身体脱离开来,可以一整张从身上揭下来,我曾经嫌戴着面罩会喘不上气,于是就把鼻子露了出来,结果,没有被遮到的地方是什么形状,到后来撕下来的皮就是什么形状,撕一天还没完,连着脱皮三天……” “别说了别说了……”凤歌听着都觉得心里发毛,赶紧打断了他,“不是说要讲有趣的故事吗,怎么变成恶心故事了。” 关林森正说得兴致勃勃,但是最大的受众表示不想听,那也没办法,只好继续往下说。 “虽说斥侯在出任务的时候都是戴着面具的,但是,回营之后,他们就会把面罩拿下来,毕竟有这么一块东西捂在口鼻处,实在不舒服。有一个斥侯,他只有在回营的时候会把面罩拿下来,让哨兵确认身份,平时也是一直都戴着。” “话说,将军有一个贴身亲兵,每次都由他负责接下斥侯传来的情报,并且把将军的回信交给斥侯,交接的过程很短暂,斥侯可以不需要说一句话,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足以说出心中所想。” “等等。”这次打断故事的是凤安年,做为一个八卦狗血的写作者,他对某些形容词十分的敏感,“这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般是形容姑娘的吧?” 关林森点点头:“不错,不过,本朝的斥侯中,也有不少是女子,女子心细谨慎,经常能发现不容易被发现的异常情况,所以,这位亲兵,一直认为这位斥侯是女性,这样他不摘面罩就更好理解了,姑娘家么,更讲究一些,怕风吹日晒,也怕闻见这些军营里的汗臭味儿。”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机关(13) “天长日久,总是这位斥侯过来送信,见面三分情,何况在军中,女子本来就是少数,亲兵不由自主对这位斥侯产生了感情。有一回,斥侯在路上受了伤,军医全部都在为受伤的将士包扎伤口,斥侯本来要自己处理,但是有一处伤在后背,根本无法自己动手,正在为难之际,亲兵路过,斥侯让亲兵过来帮忙,这是亲兵第一次听见斥侯开口说话,声音很低沉暗哑,竟是男子的声音。” “亲兵心里想着,一定是来回奔波,过于劳累,又受了伤,声音才会变成这样。斥侯的背上那道刀伤很长很深,不能简单的撒药,需要将衣服除下,再裹上布才行,可是大恒再怎么民风开放,在军中再怎么与子同袍,到底也是男女有别,亲兵很羞涩,还没等他羞涩完,斥侯已经三下五除二的把上衣给脱了个干净,露出与亲兵一般无二的平坦胸部,转过身,让亲兵给上药。” “没想到,自己苦苦暗恋了两年的斥侯,竟然是个男人。亲兵完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哭着跑出去了,只剩下一脸茫然的斥侯还光着身子站在营帐中。” “大家都问那个小亲兵,到底是哪只眼睛看出来这个斥侯是女的了。他一直不肯摘面罩,是因为脸上有伤疤,不想吓着别人,这件事大概除了小亲兵之外,所有人都知道,从此小亲兵在军中被传为笑谈,根本就不想再进军营了。” 关林森的故事说完了,凤歌同情的看着他:“这就是你宁愿做暗卫,想从暗卫转为大内侍卫,而不是直接在军中建功立业的原因吗?” 关林森叹了一口气:“我哪知道还有男人能长那样的眼睛……哎不对,我都说了,这人不是我,只是我一个朋友的事。” 看着他这般急于辩解的样子,凤歌忍不住笑起来,情知再瞒不过,关林森只得再给自己找补点面子回来,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拉一个踩一个:“林翔宇不也是差不多吗,没什么好笑的。下面该谁说?” 凤安年似乎很有热情:“那就我说吧,我们王府家大业大,家丁仆人也有许多,其中男男女女都有,相处日子久了,有感情的会向管家娘子禀报,请求结为夫妻,也有到了年纪的家生子,被指定嫁娶的。” “就有这么一对夫妻,便是看着年龄相仿,在府里的等级也差不多,管事的也问过他们的要求,一个说没要求,只要‘活的,女的。’另一个也说没要求,只要是‘活的,男的’就可以,于是就把他俩给凑成了一对儿。” “本来就是搭伴过日子,也没什么,但是日子久了,男人迷上了赌博吃酒,每每输了钱或是喝个酩酊大醉的时候,都会打女人,把女人打的全身都是伤,虽也有跟别人诉苦,但是毕竟这是他们的家事,只要没在主人跟前闹,这是人家夫妻关上门的事,也管不着。” “日子久了,女人就因为常期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了,还会磨牙和做恶梦,苦不堪言。” 说到这里,凤安年幽幽一叹,仿佛是在为这个女子伤心。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机关(14) “日子纵然难过,也得继续过下去,这个女人每天睁着眼睛到天亮,没多久,整个人就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脸上也是病怏怏的,好像风一吹,骨头架子就会散落一地。后来,有跟她好的婆子给她找了个偏方,说用磨刀的水煮大枣,可以治她这个半夜睡不着觉的毛病。” 凤歌却是不知道什么叫“磨刀水”,凤安年解释道: “那女人依言照做,所谓的磨刀水,就是在磨刀的时候,在刀与磨刀石之间洒上的水,磨过之后,混着刀上的铁与磨刀石的浆,就用这水煮大枣吃。” 凤歌摇摇头:“这就是胡说了,怎么可能好的了。” “不,还真的好了呢。”凤安年笑道,“那个女人借了王府里大号的磨刀石,厨房里搁不下,就搁在院子里,为了好的效果,她磨的是一把又厚又重的斩骨刀,那把刀我见过,厨子一刀挥下去,连牛的头骨都被斩成两半。女人在磨刀的时候,由于很费力气,于是也是狞眉竖目,咬牙切齿的模样。” “然后,她用这水煮了几天的枣子,奇迹发生了,男人再赌输钱,再喝醉酒,也没有打过她,没有了恐惧,她自然也睡的很好,再也没有磨牙和做过恶梦,她还包了好大一份谢礼给那个教给她偏方的婆子呢。” 聪明如凤歌,自然领会了故事的真正含义,又笑了起来。 轮到凤歌了,她歪着头,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有什么好笑的事情,可是除了小太监爬树落进水里,小宫女的衣服绽线,某妃子吃了凉的东西胃痛,却大呼小叫说有人要毒死她之外,自己的生活竟然没有什么好玩的。 勉强想起苏岩的事情,一个太医院的小学徒,却想要在自己面前装神医,却被人抓回去洗药罐子,可是,这件事比起关林森和凤安年的故事,显得也太无聊了一点。 再努力的想了想,她说了一个在太学里,有位皇子考试考不出来,于是让伴读替他写,最后记得写上他的名字,可是伴读写得太开心,最后写名字的时候,大笔一挥,把自己的名字也给写上了,结果被太傅一顿好打。 关林森和凤安年笑了,不过凤歌总觉得他俩完全是出于礼貌的硬挤出来一个笑脸,下定决心,以后要多多关注一些身边有趣的事情,免得万一将来需要再说个笑话什么的,自己说不出来。 虽然从此以后,身为高高在上的女皇,并不需要讲什么有趣的故事,但是观察仔细和善于归纳总结,还有脑洞大开苦中作乐,却给她带来了许多意外的乐趣,很久以后的凤歌,回忆起在秘道被困住的这段时间,总是忍不住勾起嘴角。 凤歌的故事讲完了,又该轮到关林森说,关林森清了清嗓 子:“我的曾祖父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很讨厌看起来吊儿郎当,很不靠谱的那些年轻将领,但是偏偏有这么一个年轻人,运气很好,赶上了几次对北燕的大战役,他从低级军官一路升为了元帅,就连先皇也钦赐了封号给他,在他还只是一个小校官的时候,就曾经自己组织起力量,从北燕人的手中夺回了一座城。”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机关(15) 北燕人的武力值在整个东方大陆绝对是第一名,这个人竟然有这本事,能以一个小校官的能力就夺回一座城?凤歌觉得很不可思议。 关林森接着说:“城里的百姓基本上是大恒国的子民,他们也不喜欢北燕人的统治,只是缺了一个引导的人,那位年轻人站了出来,弄到了武器,也安排好了计划,只是他也很担心。因为出于安全的考虑,防止有人将计划泄露,故意出卖,于是,全城的力量被分成了许多份,每一支队伍都不知道其他参与者是谁,应该怎么集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人多口杂,而那个年轻人又势单力孤,就在计划执行前三天,北燕人可能觉察到了什么,挨家挨户把他们起事用的武器收剿了,藏在一个地方。” “这下可好,本来还不知道应该怎么联络,到了约定好的那一天,一枝穿云箭飞上云霄,尖利的啸声响彻全城,所有参与的人,都赶向一个地点。” 凤歌接话道:“是那个收着他们武器的地方吗?” “对!”关林森大笑起来,“没想到北燕人倒是帮了一个大忙,于是,猝不及防的北燕人,不是被杀就是被擒,从此那座城池,又重回了大恒的版图。” 凤歌歪着头,仔细分析:“嗯,这人是元帅,看来就不是你了。” “……”关林森语塞。 凤歌又想了想:“与你曾祖父一同出征的元帅,还这么聪明,我猜他是……” 话还没说完,忽然听见墙内的齿轮与链条摩擦,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有人在外面打开机关! 凤歌激动的想要冲到出口那里迎接久违的光,却被关林森一把拉住,还把她的眼睛捂住,凤歌惊呼:“你干什么!” 说着左右扭动着头,从指缝中,她看见关林森也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凤安年如法泡制,凤歌不解:“你们这是干什么。” “防瞎。”关林森言简意赅。 很快,暗门就被打开了,正午时分,最强烈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书房,整个暗道里也洒满了金色的阳光。 虽然有关林森的手护着,凤歌仍然感觉到眼前一片白光闪过,如果没有关林森的手挡住了光,她的眼睛很可能会受不了这样强烈的刺激。 晓得厉害的凤歌没有再乱动,她向着有光的地方迈出一步,结果脚下一滑,差点摔着,关林森从背后扶住了她,她刚想感谢,整个人都被抱了起来:“公主殿下,还是臣把你抱出去比较安全。” 虽然觉得这样挺难看,但是想着自己似乎并没有闭着眼睛走路的能耐,凤歌也没有坚持。 将凤歌送出来之后,关林森转身回暗道,想要把凤安年给推出来,没料想,凤安年已经自己将轮椅给推出来了,凤歌对于自己竟然还不如一个双腿残疾的人,深感羞愧,看出了她的心思,凤安年安慰道:“我的轮椅稳,是不会摔倒的。” “里面还有人吗?”从开启机关的地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金璜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那里,还是那副看谁都不顺眼的神气。 凤歌的眼睛适应了光线之后,马上问她:“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金璜一本正经:“我的一位雇主说,你要好好保重自己,哪里安全往哪里躲,千万不要为难自己。”她的脸上同时做出慈爱与担忧的表情。 接着,表情为之一变,一派的少年意气,朝气昂扬:“另一位雇主说,如果公主殿下欲图将来江山稳固,须结交边城忠心之将领,这次丰县之围是困难,也是机会。不必担心援军之事,公主殿下只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不需要金璜说出这两个雇主是谁,凤歌也能猜到了,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个让她哪儿安全往哪儿跑的一定是母后了,唉,母后自己当年还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军中女煞星,轮到自己女儿头上,也不能免了儿女情长,生怕她遇到一点麻烦。 不过母后担忧的也是有道理的,自己打小都没有习过武,与母亲自然是不一样的。母亲双刀说砍谁就砍谁,反观自己,最多拿一个小刀刀,切切水果。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谁干的 不管情报是谁递出去的,现在都已经没有心情去再追查这件事,浑身浴血的传令兵从前方沙场传来消息:北燕大军,兵临城下。 大军自然是不能像小股兵力奇袭包抄。 清晨,他们带着重型攻城武器与辎重,浩浩荡荡自边境带着滚滚尘沙而来,玄铁营那小小的关城在他们面前就好像一只小蚂蚁。 多年来自由奔放的边境士兵头一次见到这么严肃的场景。 “看样子,他们不像是打完就回去吃饭的。” 对方军营中喊话的士卒仿佛听见了守城士兵的心声,只听得那里传来一声大喝:“杀杀杀!杀进玄铁营吃饭!” 喂,不是吧! 玄铁营里现在的许多士兵已经习惯于两边只是象征性的随便打打,根本就没想过所谓战争,真正的战争,那都是要见血的! “今天中午没准备菜!”一个天生大嗓门的士兵对着北燕军营的方向大喊着。 对面喊话的又过来了:“大家准备好,今天中午吃人肉!” 此话一出,对面沸腾起来。 “听说人肉是酸的,要多放一点甜菜调和一下。” “吃糖醋的娘炮!当然是放辣椒!酸辣才是王道!” “多放芫荽!” “吃芫荽的都是狗!” “吃大蒜的都是猪!” 趁着对面的猪和狗吵成一片,玄铁营这里传令兵才得空赶回丰县,让城里做好准备。 其实,又有什么好准备的呢,丰县已经被重重包围,根本就出不去,林翔宇紧守城门也不能离开,就连凤安年,也从县衙出来,以他看了多年的各种奇怪书籍的心得,居然无稿而能吹,慷慨激昂的说了半个多时辰,将人心惶惶的局面给压了下来。 凤歌与关林森在城中四处巡视,加固城防,从玄铁营那个方向隐隐传来冲杀的声音,凤歌抬眼看着那一边,关林森看着她,在她那双清澈的眼里看不见一丝恐慌,在平静无波的眸中,隐隐燃烧着炽烈的火焰。 北燕的主力大军果然很快就到达玄铁营前方的孔雀界河前,先头部队已经将玄铁营的守城部队紧紧压制住,北燕以骑兵为主,肥壮的马匹上端坐着的是士气高涨的北燕士兵。 身后一阵马嘶,在众人的拥簇中缓缓踱出一骑,先锋元帅也拨马让到一边。 马背上的那人一身黑甲,束着健壮的身材,手中执着一柄长刀,坐在马上使用这样的刀,在速度的加重力帮助下,可以轻松将对方的人头砍下。 那人抬起一双细长的眼睛,目光如鹰隼一般锐利,他环顾战场,最后目光落在前方的玄铁营。 玄铁营的关楼是粘土加红柳垒成,数年来,将北燕大军挡在孔雀界河之北,不能向前一步。 可是,它到底能不能挡住现下铺天盖地,如沙漠上黑风暴一般的北燕军呢? 那人缓缓举起手中长刀,刀上黑色缨络在风中烈烈飘扬,随着他的动作,北燕大军中举起了六面黑色军旗,旗上,一只金雕展翅欲飞,直指玄铁营门。 守城士兵在高处看得分明:“那是,北燕朔定王旗!!高古达!那是高古达的亲卫军!” 没想到,竟然是北燕的朔定王高古达亲自到了! “快,快报告萧将军!”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敌袭 萧燕然在军中,看着面前的沙盘,听见来报,眉头皱得更紧,脸上冷冷一笑:“没想到,前面的那么多次只不过是佯攻,他们真正要做的是等高古达。”萧燕然令传令兵退下,他负手在沙盘前踱步,铁灰色的铠甲金属片互相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除此之外,帐内再无其他声音。 沙盘之上的地形一览无余,就算不看,这里的一山一丘,一沟一河,都早已深深的刻在了萧燕然的心中,一旁的亲兵管城忍不住开口问道:“既然朔定王率大军亲征,而玄铁营又兵力如此薄弱,将军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这个问题,萧燕然也在心中问自己,但是,在旁人眼中看来,他却是十分的笃定,似乎已有破敌良策。 北燕君主的位置并非由父终子继,或是兄终弟及,而是与许多民风剽悍的民族一样,由部族中的几位长老推选强者,再从这些强者中,比较战功,最终,由战功最为卓著之人坐上君王之位。 这种只看实力的做法,对于这些常年在恶劣环境中的民族来说,有重要的意义。 高玄武之所以武力强横却只做了大亲王,除了与他的性格有关之外,还有就是他身上并无一分战功,他不喜欢侵略别人,更喜欢与西夏和大恒做生意,交换生活必须品。他又懂天文地理,每年都能准确的预测出今年会是怎样的一个天气,当天灾即将来临之前,他会做好万全准备,因此,越发的懒得在弓马上取人性命。 别人就不这么想了。 高古达,打小就对与北燕接壤的近邻大恒有无比的向往,大恒有诗云:“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让从来只在北燕吃一嘴风沙的高古达,在被风雪堵在家里不敢出门的时候,一边吃着存下来的干粮,一边向往着那个传说中美丽富庶,从来都不会有暴风雪与黑风沙肆虐的地方。 他恨,每个北燕人都是铁血男儿,但却又目光短浅,每次抢完了东西就跑,根本没想过要彻底占领大恒,长长久久的住在那个温柔乡中,不必再因为家里的羊群被冻死,而不得不四处借粮,或是饿肚子。 为此,他一直在努力,他是个有为之人,从小小的一个哈拉第部的十夫长,连得战功,最终进入北燕皇廷,被封朔定王。 往年北燕都是在有天灾的时候,才会想着南下打草谷,去年和今年连续两年,草原上都风调雨顺,令大恒也失了戒心,万万没想到,朔定王高古达,竟然会趁着这两年功夫,存下了许多军粮,在每年小羊羔出生的季节,也就是过去数百年间,北燕人都从来不会用兵的日子,亲率大军突入北燕与大恒的边境。 可见此人决心,不破大恒誓不回还。 管城是萧燕然从禁军中用尽手段挖来的人才,他一向喜怒不放在脸上,从来都没有表情,此时,他的眼中却带着一丝淡淡的忧虑:“高古达骁勇善战,他手上的兵,与我们过去接触的北燕兵都不一样。” “嗯。”萧燕然应了一声。 高古达的事迹,他自然也是知道的。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头人 开始的时候,北燕皇帝也不敢轻易将军权交给这个年轻的朔定王,只是随便拨了五千士兵给他,这些士兵平时都是猎户,临时因为要南下打草谷,才征召上来。 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军人,而只是个牧户,对他们来说,家里的羊要生小羊羔都会是撤兵回家的理由,行为散漫,军纪两个字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 北燕皇朝之内,也有很多人是看不惯高古达的,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空有一身武力的莽夫,出身低贱,有什么资格与他们这些贵族在一起。 其中一个叫嚣的最凶狠的人,是北燕的云安亲王,他是先帝的亲哥哥,现任皇帝的亲叔叔,平时在朝中说话,也是一呼百应,无人敢拂他的意思。 云安亲王时时处处与高古达对着干,高古达初时根基不稳,虽被百般折辱,却也能做到唾面自干。 直到在葱岭之西的另一个铁血民族色雷斯举兵来犯北燕,北燕与色雷斯在广阔的草原上展开拉锯战,打了很久。 过去如果遇到了糟糕的气候,只要家里还有足够的存粮,就可以躲在家里,还能愉快的过日子,但是,色雷斯人并不讨厌坏天气,越是坏天气,他们越是喜欢跑来偷袭,这令北燕人也感受到了大恒国群众的烦恼。 就在北燕皇帝为了不能永绝后患而感到烦恼的时候,云安亲王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派朔定王高古达做为北燕的使节,带领三十六人的使节团,出使色雷斯。 就在高古达已经进入色雷斯王宫,两边正开展对话的时候,云安亲王带兵来袭。 北燕人的不宣而战令色雷斯王大为震怒,当时便下令要杀掉高古达。 与色雷斯王同时收到北燕军队来袭消息的高古达临危不乱,他手下带来的三十六人是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兵,他们对高古达忠心耿耿,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性命。 这三十七人,竟然从色雷斯部落的卫兵中,踞在一处小小的房间,一时之间,竟然也保得自家周全。不仅一人未失,还有一人瞅准时间蹿出去,把收拾行李准备开溜的色雷斯王给杀了。 色雷斯的卫兵们将那个弑王的北燕人杀掉之后,又气急败坏的包围了高古达所在的房间。就在卫兵已经将房间大门轰开,高古达以为此劫难逃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这些卫兵居然一哄而散了。 原来,是被云安亲王带着前来袭击色雷斯的北燕军队到了。 袭击色雷斯这件事,云安亲王是早早的就把名头喊了个震天响,但是军队其实从北燕出来,一路都在慢慢走,慢的如同游山玩水的踏青者。 所到之处,不仅与当地民众愉快的深入交流,还打着亲民的旗号,跟别人一起唱歌跳舞,还教别人怎么烹饪做饭。 于是,这趟的奇怪之旅,还意外的把散落在北燕皇城周围的那些仍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收服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鸣镝风云 他们甚至还带着画师,走到哪里,都要摆姿势,让画师给下来。 单人画、双人画、多人画、集体画。每个人都要画,各种姿势画。看到成品觉得自己刚才的姿势摆的不好,还要求重画。 可想而知,这支队伍得是走得多慢。 如果不是因为一点都不推进会成为周边部落的笑柄,云安亲王真的想让部队出城之后就各自回家玩去了。 云安亲王原本想着拖了这么多天,色雷斯人早该收到北燕出兵消息的第一天就该动手,等他们真的到的时候,高古达早就应该凉透,坟包上的草都该有三米高了。 谁想到,大军到的时候,色雷斯人因为王死了,根本无心恋战,跑的跑,降的降,先头部队到达的时候,色雷斯部落的中军帐中,已经没有任何的反击。 云安亲王到的时候,迎接他的是高古达。 万军之中,高古达站在色雷斯部落高高的祭台之上,俯视着从北燕姗姗而来的云安亲王。 他笑了,他的朗声长笑,在草原之上回荡,惊动了在高空中飞翔的金雕,改变路线,掉头而行。 云安亲王的心中不由一抖,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可是,一切都已经迟了。 高古达带着色雷斯王的头颅,回转北燕皇廷,被朝中上下一致认定为北燕的大英雄。 色雷斯人绝了,周围小蛮族也顺从了,但是,大恒还在那里。 大恒,那是高古达心中永远的美好之地,那是他的朔定王旗所指之处。 常年在军中的高古达知道,大恒虽然看起来松散一片,好日子也许会浸酥了那些大恒人的骨头,但是,既然要打仗,那就是拎着脑袋的事情,要做万全的应对之策,首先,就需要让北燕的军队更加强大。 怎么把这盘散沙捏成无敌强悍的军队,没有人教他,但是,高古达有自己的想法。 得到这五千名士兵之后的高古达,没有按照北燕皇帝的想法率兵南下,因为他知道此时的时机还不成熟,这只队伍就算是向前,也不会是因为他的命令,而因为大恒境内那些数不尽的珍奇财宝,驱动他们的动力,只是最原始的抢劫愿望。 虽然以这些兵力前往大恒,未必会输,因为边境上的大恒士兵也懒得认认真真动手,几乎就是默认了一部分的物资会被北燕抢走。 打的随意,守的也不认真,大家都处在一种佛光普照的光辉中。 但是,高古达决意改变这种百年以来的思维习惯。 他决定让这只军队完全忠于自己,听命于自己的话,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 高古达发明了一种响箭,由特殊工艺做成,名叫“鸣镝”,也就是射出去之后,就会发出一阵一阵的鸣响。 接着,他召集齐手下的五千名士兵,对他们下达了这样一个命令:凡鸣镝所射之处,所有人都必须跟着射,违令者,斩。 几天之后,高古达带着这五千名士兵外出打猎,实际上,这是他的第一次练兵之术。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夺权 他在草原上发现了一只小狼,高古达拉弓放箭,射出鸣镝,有几个士兵觉得这只不过是一只小狼,射死了,这么多人也分不到肉,没意思,于是就这么傻傻的坐在马上看着箭雨飞过去,而他们并没有什么反应。 每枝箭上都有对应士兵的姓名,一阵箭雨过后,高古达下令收集箭矢,五千人的队伍,收到了四千七百枝箭,亲兵对着箭枝喊人名,喊到名字的,便离队站在另一边。 箭矢慢慢减少,最后只剩下三百人站在那里,他们有些无措的彼此对望,当时的他们,完全没有想到,这会是他们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眼。 “未随鸣镝射箭者,杀!”高古达一声令下,这三百人的鲜血染红了这片草原。 过了几天,高古达又将这四千七百名士兵召集起来,这次不是打猎,茫茫草原上,只有一匹马,那是跟随高古达许久的战马。 高古达将鸣镝射向了他最喜欢的那匹乌云盖雪,一声凄厉长啸划破天空,被上次那片鲜红草原吓怕的士兵眼疾手快,齐齐的跟着高古达的行止拉弓放箭。而另一批人则想,只怕是朔定王爷被马摔了,一时心气不顺,过几天万一等他想起来了,要追究所有跟着射箭的人怎么办,于是,机灵的他们没有射箭。 而那一天的夕阳,是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看见的最后一次落日。 没过多久,士兵们再一次被集合起来,他们不知道,这是高古达所做出的升级版训练,这不只是服从和武力,而是对他们人性的考验——高古达的鸣镝对准了他最宠爱的女人。 经过了前两次的教训,绝大多数人都随着鸣镝将自己的箭射出。但是,还有一些人无法下手去杀一个人,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北燕人,她不是敌人,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她是那样的漂亮,她是高古达最宠爱的女人。 迟疑的士兵们,为此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经过这一次之后,还有四千五百人活着,这些剩下的人,都唯高古达的鸣镝指向是从。 但是这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 高古达早已旁敲侧击过北燕皇帝的想法,北燕皇帝太小,掌握北燕朝中大小事务的是摄政大亲王高玄武,他很年轻,也是锐意进取,早就烦透了云安亲王这些老古板围着自己叨叨个不停,他虽然没有明说,但高古达已听明白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 就在一次打猎活动中,鸣镝再次响起,目标不是猎物,而是云安亲王。 在北燕这种地方,就算是子杀父,弟弑兄,在当时的北燕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没有人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他们只追随着最有力量的王。 高古达的行为,在北燕皇族中没有听见任何杂音,大家就这么习以为常的给咽下去了。 当时的北燕周围,还有一处名为鲜达的强大势力,他们听说当时北燕掌握兵权的云安亲王死了,都认为这是一个机会,认为北燕国中已经无将可用,于是便有意挑衅。 鲜达派使者前来说:“听说贵国云安亲王有一匹马,我们大王很喜欢,想问问贵国是否可以割爱。” 群臣们议论纷纷。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天真 高玄武说:“既然两国为邻,又何必为区区一匹马而伤了邻里之间的和气?”于是便做主将那匹马送给了鲜达。 鲜达以为北燕软弱可欺,便又派来使者说:“听说北燕皇帝有一个妃子,天生体有香气,想求娶此女。” 群臣们都炸了,虽然北燕不像大恒那样讲究女子的贞节,但是,那只是在婚前,男男女女,想跟谁玩跟谁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但是在婚后,男子有妻,女子有夫,便是一个需要对彼此负责任的家庭了。 无论是对别人的丈夫下手,还是觊觎别人的妻子,都是北燕民风所不能容忍的,甚至为此决一死战也不是没有过先例。 皇廷之上,群臣异口同声反对,一位大臣甚至愤怒的砸坏了一根殿里的朱漆大柱:“鲜达实在太过于狂妄耍流氓,这种要求都敢提,我愿意带一千精兵,踏平鲜达!” 北燕皇帝向左看看高古达,又向右看看高玄武,两人皆回之以微笑。 北燕皇帝亦含笑对群臣说:“不就是个女人么,大恒和西夏嫁过来的公主也不知道有多少,有什么要紧,送就是了。说起来为个女人动了刀兵,那我岂不是昏君了?” 说罢,他当真就把自己那位体有异香的妃子亲手送上了前往鲜达的马车。 鲜达王见状,越发的得寸进尺,以为北燕是真的害怕他们,于是,他的心中便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当时草原无比的辽阔,在北燕与鲜达之前,有数千里的土地,都没有人居住,两国彼此都知道,也就是在春秋,放牧牛羊需要转场的时候,才会是做为一块公共土地,由两国人民使用,并没有指定这是哪国所有。 鲜达再次派出使者来到北燕皇廷:“北燕与鲜达之间有一小块空地,北燕的人口不多,牛羊也少,用不着这块地方,我们鲜达这些年,畜牧业大发展,牛羊马都特别多,女人们也很给力,经常生双胞胎三胞胎,一家子经常有十几口人,鲜达现有的土地实在是容纳不下这么多人口了,不如,就把这块地方让给我们鲜达定居之用吧。” 北燕群臣也都在朝堂之上,北燕皇帝便询问他们的意见,有人说:“那块地方本来就只是转场用一用,平时根本连狗都不去,既然鲜达想要,那就给他们好了。” 当时高古达便大声道:“土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没有土地,你们这些人还活着有什么用!”北燕皇帝随之下令,将所有同意鲜达要求的人全部推出王宫之外斩了,然后传令北燕全境,所以能弯弓射箭,挥刀持戈的人,无论男女老幼,一律拿着兵器上马,攻打鲜达,谁能上战场而不去者,当即处死。 被北燕的几次忍让蒙蔽,误以为北燕这次也会顺从的将土地拱手相让的鲜达,根本没想到北燕竟会主动进攻,他们没有做任何准备,还在等着使者带回好消息。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防守 可是他们等到的,却只有北燕来势汹汹的大军,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鲜达王便已身首异处,做了高古达的刀下之鬼,从此鲜达的土地和人口皆被划入北燕境中。 自那之后,北燕便处于休生养息的状态,此次动兵,显然是已做好了万全准备。 萧燕然想起随凤歌一同前往西夏的“关林森”说在西夏看见了北燕的使节团,还有大亲王高玄武曾经以商人的身份在丰县停留数月,便知此战必是一场硬仗。 玄铁营现下的兵力,就算加上丰县县城里的那些老弱妇孺,也不过是一万七千人,精兵最多有四千,兵力悬殊实在太大,对手亦是强悍非常,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劲风吹起大漠中的风沙,双方之间的空地上被一层淡淡的黄色笼罩。 萧燕然坐在城中,数日不眠不休,使他原本英气逼人的硬朗脸庞上多了几分憔悴之色,眼神却是犀利依旧,如同有用不完的精力一般。他的下巴也尖削了许多,轮廊更加分明,脸上神色却依旧是从容与镇定,为将帅者,自当胸有惊雷而波澜不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即使是现在强敌犯境,自家兵力如此明显的处在劣势,就算是如此火烧眉毛的凶险,也不能让他的情绪动容一分一豪。 “齐思他做个斥侯还可以,要说做前锋,他压不住场面,管城,你马上去右侧瓮城接替他,那里会是北燕的主攻方向。”思考了许久,萧燕然转头低声说道,声音还是那样的平和悦耳,语气里却是透着傲视沙场的气魄和沉着的风度,“还有,没有更多的兵力了,右瓮城要守多久,你也该知道,还有,如果不能让北燕人吃点亏,你也别回来了。” “末将遵令!” 管城当下便推门而出,向瓮城而去了。 萧燕然又静静的站在沙盘前,在沙盘上,缓缓地插下一只小旗。 大恒虽是幅员辽阔,在东方大陆,除了北燕之外,便是大恒的国土面积最大,但是,北燕的许多土地并没有人居住,这也是游牧部落的一个特性,因此,事实上,还是大恒的国土使用率更高一些。 但是,大恒虽富,却没有足够守住这位富贵的足够兵力,曾经,大恒的武力也是足以横扫东方大陆的啊,直到…… 那一年,麒麟将军刘觥弈被杀, 那一年,寒山铁骑精英将士流落四方, 那一年,再也没有人愿意让孩子习武, 那一年,大恒人以儒生冠为荣,以武将缨为耻, 那一年,同品官员,文官在殿内得见天颜,武官在殿外遥遥朝圣, 那一年,大恒修起了牢固的关城与长长的城墙,认为这就可以挡住马快无脑的北燕人, 那一年,边关士兵的待遇再无人关心,一落千丈,唯有因罪充军流放之人,留在边关,其余良民,无一人愿意戍守边关,大家都喜欢繁华城市的纸醉金迷。 如果不是因为想要弄清楚一些事情,萧燕然此时也不会在这里吹风,而是在京中某处温柔乡,某一位或是几位温柔美貌的女子怀中听着小曲喝着醇酒。 为了防止镇守边关的武将起兵造反,所有精兵都在京师之中,或为城卫,或为禁军,边关虽空有人数,但充军之人无心恋战,被贫困所迫不得不从军的人更加畏惧死亡。 战力?开什么玩笑。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力竭 除了萧燕然的亲兵,其余边关中人,都很紧张,如果不是北燕有屠城前史,投不投降都是一个结果,只怕早就有人偷偷开关献城了。 可是萧燕然即没有说一些激励人心,说我们一定能赢的话,也没有哀声叹气,愁云惨淡,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此时,他携了一卷闲书,寻了一处能晒着太阳的地方,慢慢翻看,那卷闲书,还是“关林森”从律王府拿来的,作者大名在扉名上大拉拉的挂着:“吉羽片光”,大约也就是兰陵笑笑生,悼红斋主人的意思。 来来往往的士兵看着自家主帅正晒着太阳,看着一本名为《玉香闺阁记》的书,悠闲的好像身在京中某个大官家里的书房里,顿时心中也定了下来,主帅如此,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每临大事备有静气,京中的那个人曾经当着萧燕然的面说过,这种八风不动,万事不惊的冷冰冰的平静会让人从骨子里生出一种害怕的感觉,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有感情,还是不是人。 前几拨的攻击果然从右瓮城开始,管城一直坚守着,没有后退一分,守城的将士折损大半,箭矢亦将尽,从山中收集来的石块也早已被投掷地所剩无几,而对面北燕的士兵却如同旱灾时的蝗虫,铺天盖地,杀之不尽。 高古达在马上昂首而立,虽然打下大恒的进度延迟的有些出乎他的意料,本以为会在京师附近遇到阻碍,没想到,在第一站的丰县就遇到了这样硬的难啃骨头,但是,他并不在意,从高玄武的情报中得知,现在守在丰县玄铁营的将军是一位年轻有为的人,他似乎有过很不同的过往,也许,与那个传说中的军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么现在出现任何变数,也都不足为奇。 高古达虽已多年不曾亲临战场,但是融于骨血的那股勇猛,却不会因此而被消磨。 面对如此胶着的战况,他泰然自若,一面下令手下弓箭手一波一波一轮流对守在城墙之上的大恒守军进行攻击,压制了守军向下投掷防御武器的行为,同时还派人挖掘河道,如果从上至下的打通了地下暗河,然后再往里下毒,那么玄铁营,连带着丰县城中的人口,将无人生还。 北燕有的是人,有的是时间,他们日夜不停,人手充裕,轮班替换,而大恒军队却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战了。 战争,打的不仅仅是士气,更是在燃烧国力。 城中的守军不仅仅要防备着从下面射来的冷箭,还要寻隙阻止挖暗河的北燕士兵,在高古达无休止的车轮战之下,大恒士兵已筋疲力尽。 在一个黄沙漫天的下午,一支北燕军队带着攻城武器,撞开了右瓮城的城门,顿时北燕士兵如潮水般涌入瓮城之内,与守城的大恒士兵杀在一处。 城中的大恒士兵早已疲惫不堪,带领着这支攻城军队的人是高古达手下有名的悍将也速奇,此人身形壮硕如铁塔,声如洪钟,一声厉喝,似乎大地都在摇晃。 他一杀入阵中,管城好不容易才约束起来的防守线顿时土崩瓦解,士兵们就好像山上的枯草,被他砍杀。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奇迹 管城跃上前,手中长剑与那柄巨形厚刃阔叶弯刀撞在一处,勉强能招架得起,剑身不断颤抖,似乎可以听见剑身正发出碎裂的声音,管城咬紧牙关,硬顶着,整条手臂已分不出更多的一分力气,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柄弯刀向自己压下来。 “啊哈?你就是大恒国的将军吗?真有意思,你这样的玩意儿都能当将军,你们大恒国里都是娘们儿吗?是个带把的就能当将军?”也速奇一脸轻松,嘴上还在放言嘲笑,他双臂轻轻用力,竟将管城弹出了两丈之远,摔在地上。 “哈哈哈,真是废物!大王说的没错,让你们这些废物占着这么好的地方,真是糟蹋了这么好的地方!!你们这些小羊羔,就该给我们北燕做奴隶!” 管城已在右瓮城苦守了整整十天十夜,在这段时间,他连合眼的时间加在一起都不超过五个时辰,再加上城中早已粮食短缺,已经有数日,腹饥难耐之时,他只以白水充饥,实在眼前冒金花了才会喝两口只有几粒米的稀汤,尽量把食物留给更需要的士兵。 方才被也速奇重重一摔,半天都没能爬得起来,也速奇如一阵风般的挥刀赶上,刀锋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只见他手起刀落,管城心下一片绝望,他已无力反抗,就这么看着闪着寒光的刀向自己头上劈下,随着刀锋而来的破空之声,他已经可以清晰的听见。 此时忽然听见也速奇痛呼一声,他紧握着弯刀的右手竟然松开了,那柄刀直直的掉落,管城迅速一滚,弯刀落在地上,发出了沉重的一声闷响。 “哪个混蛋王八蛋只会躲在旁边偷袭?!”也速奇大喝,管城看见,他紧紧地捂着自己右腕的手指缝中已渗出了鲜血。 也速奇从手腕上拔下一枚银针,针体闪着莹莹的蓝绿色光芒,也速该感觉到一股麻痹之意飞快的从自己右手腕受伤之处向上蹿,伤口隐隐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气。 他知道自己这是中毒了,只见也速奇用脚尖抄起落在地上的弯刀,左手稳稳接住,不假思索,挥刀狠狠向自己的右腕砍下去,一时间,鲜血四溅,一只粗壮的右手落在沙地上,还跳动了几下,似乎是对于离开身体的不舍。 也速奇用力将自己衣服的下摆扯下,撕成一条,紧紧将伤口扎紧,止住奔涌的血流之势,他大喝道:“无耻鼠辈,快出来给爷爷受死!” “无耻鼠辈翻山越岭侵我大恒,偷偷摸摸袭我玄铁营,骂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脸也在隐隐作痛呀?”不远处,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坐在高处的栏杆之上,看着也速奇微笑。 他的手里拿着一枝银色的圆筒,不消说,这枚毒针就是从这枝圆筒里射出来的。 “啊!”也速奇转身再次向管城砍去,能砍死一个是一个,多砍死一个算是赚的,一条人命给他的手陪葬,也不算亏!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得手 不料,另一道身影如闪电一般飞至,如猎豹一般的迅猛,手中一杆镔铁长枪直直刺向也速奇,势如破竹。 那身材,那脸,那眉眼……不是那个刚刚坐在高处栏杆之上的人吗?他什么时候下来的? 也速奇一愣,面前那人却哪里有心情给他喘息时间,手中长枪上下翻飞,凤凰三点头,百鸟朝凤,强悍的枪法如疾风暴寸一般,不离也速奇左右。 也速奇失血过多,加之又一时措手不及,堂堂一员猛将竟然在这俊秀少年的长枪之下,徒有招架之力,再无还手之功。 面前的对手看起来年纪很轻,甚至还是一个只能被称为少年的年纪,大恒人的身量与北燕人也有相当的区别,大恒男子的身型从来都不会有像北燕人那样夸张虬结的肌肉块,他们看起来都很修长,在北燕人的眼里,可以称之为纤细。 没想到这样的细麻杆身体里,竟然会有这样强横的力量。 也速奇看着他:“你叫什么名字?” “关林森!”三个字,冷冰冰的从他的口中吐出。 也速奇转头望向高高城楼上的那根栏杆,那里早已空无一人,难道,眼前这个少年的身法果然如此之快? 也速奇很快的接受了这个设定,与关林森认真对战,关林森一枪逼退也速奇,紧随而至的是无数枪头的残影,速度太快,不知哪一枪是真,哪一枪是虚招,逼得高壮似塔的也速奇唯能舞动弯刀招架,护住周身每一处,却总有疏漏,身上着了好几枪。 身在瓮城之下的高古达当然看见了这一切,他微微眯着眼睛:“没想到,玄铁营里还有这样的人?” 此时,北燕已进逼丰县半月有余,此时关城内所有的大恒士兵都已是战意消退,士兵几乎荡然无存,与死神共舞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有些人因伤而不得不躺下的那一刻,心里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如果就这么死了也好啊。 只不过,一旦缓过一口气,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求生欲望又泛起来,这大概就是自古以来人类进步的根本源动力吧。 关林森完全没有一丝疲态,他握着镔铁枪,长身玉立,没有戴头盔,青色的发带在风中飘扬,看起来另有一番俊秀意味,完全不像是个上阵杀敌的士兵,谁又能想到,他竟是当初以武扬名的关家后人。 他的强悍不在表面,而是在骨子里。 与也速奇交战,他断臂上的血滴洒在关林森的脸上,他森然一笑,那张温和克已的脸上,竟张扬着一股逼人的血腥杀气。 “好嚣张的小子,不知天高地厚!”也速奇绷着一股劲,再次向关林森扑来。 他话音刚落,关林森的杀招又至,也速奇再次举起弯刀格挡,关林森的长枪磕在也速奇手中的弯刀之上,借着那股力量,整个人飞身而起,接着,从高处向也速奇的咽喉刺下。 也速奇意欲格挡,却哪里来得及,关林森的镔铁长枪,便带着无双的杀气,从他的咽喉要害刺入,又从脑后穿出,许久,血花才喷溅出来。 只是一瞬,干脆利落。 “啊!兄弟!”也速奇的同胞兄弟也速该见兄弟惨死,嚎叫着挥舞着弯刀扑了上来,此时,关林森的长枪,还没有从也速奇的咽喉抽出来。 在城下观战的高古达想要高声阻止他,却已是来不及,也速该高大的身躯,猛然扑倒在地上,已断了气息。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岂在多杀伤 关林森转身,看着也速该的尸身,又抬起头,看着那个悠然坐在城楼栏杆之上,悠然晃着两条腿的另一个“关林森”。 他微微皱眉,刚想说话,却听见城下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嚎:“大哥,二哥!” 惨烈的呼号从高古达所在的方向传出,当然不是他发出的,声音来自高古达身边的另一个壮汉,他是也速奇与也速该的三弟,也速烈,三兄弟乃是一母同胞,自幼一同长大,感情甚笃,此时前来大恒叩关,三人都只认为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打草谷,就和往常一样。 自家来的人越多,赚的也就越多,多拿一些东西回去,好过冬。 没想到,大哥与二哥就这么惨死在玄铁营的右瓮城中,连丰县的边都没摸着。 也速烈对着城楼上笑嘻嘻的“关林森”大喝:“大恒的男人都是只会在背后偷袭的猪狗!” “关林森”捧着脸看着他,连连点头:“嗯嗯,我会替你转达的哟。” 也速烈气急,提前刀就要往山上奔去。 “莫中了激将法。”高古达持着长枪的手骤然抬起,拦在也速烈的面前,也速奇也速该两兄弟,在军中皆以勇猛无畏著称,杀敌之时,气势如虹,光是他俩的身形往前一站,便能对敌人产生极大的震慑效果,现在失去两人,对北燕军来说,亦是巨大的损失。 但是高古达却十分沉得住气,他面目阴沉的看着高高城楼上嘻笑的人:“你现在冲上去,也不过是多添死伤罢了,经此一役,玄铁营也已是强弩之末,明天大军一到,我们就可以突破关城,直取丰县,兵临恒国京师城下。” 他将长枪别在马鞍旁,唤人取来弓箭,抬手,搭箭,黑色的羽箭穿破了弥漫着血腥的空气,直向关城上的帅旗而去,旗杆应声折断,硕大的一个“萧”字,飘飘摇摇,落在地上。 “走!”高古达将缰绳一提,令人鸣金收兵。 当晚,管城在校城点起兵将,数千守将只余六百多人,而他们还不能安歇,他们需要彻夜将右瓮城被攻击后留下的缺损修补,等待着新一轮的进攻。 营帐之中,萧燕然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关林森,笑笑:“金姑娘,玩够了就把面具摘下来吧,捂久了对皮肤不好。” “啊,是吗?”站在右边的“关林森”忙将脸上的人皮面具扯下来。 萧燕然问道:“也速该与也速奇的尸身何在?” 在战场之上,敌将的首级或是尸首,可以给敌人带来极大的刺激,甚至可能令敌方士气崩溃,同时,也会有效的提高已方的战斗意志。 从战斗结束,高古达撤兵之后,营里营外都忙于打扫战场,清点人数,治疗伤兵,到现在才想起来,还有两员大将被斩于瓮城之中。 “啊……嗯……这个嘛……”金璜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那个,我顺手就把他们给埋了。” 顺手……这还能顺手?萧燕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那么巨大的两个人,看金璜的小身板,能一个人把其中一个拖动已经很了不起了,竟然她把两个都给埋了? “对,就在瓮城大门旁边,你们自己找吧,哎哟哟,萧将军你刚刚真说对了,的确是人皮面具捂久了对皮肤不好,现在脸上有点痒痒的,我去找点东西涂涂。”金璜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古来征战 出门的时候还差点撞到管城,管城转头看了她一眼,萧燕然见管城神色不善,笑着摇摇头:“也不知道她跑那么快干什么。” 萧燕然吩咐士兵把也速奇与也速该的尸身从大门旁边挖出来,枭首号令,以祭帅旗。 “你说你跑来干什么,这么危险的地方,我还得保护你,不行,得加钱!”金璜懒洋洋的斜靠在榻上,看着端坐在桌前的凤歌。 凤歌转头微笑看着她:“你天天钱不离口的挂着,但是到了真危急时刻,竟然会出手相助,我也深感意外呢。” 金璜哼哼没理她,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小草,摇来摇去的玩。 凤歌又说:“依你看,胜算几何?” 金璜坐起来:“这个你不是应该问将军吗?问我做什么?”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凤歌微笑,烛光之下,那张五官精致的小脸愈发的明艳动人,可是,金璜却觉得有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只觉得一股寒意传遍全身:“不管你有什么想法,都别拉着我,我跟皇后说好了,作死我是不管的!” “嗯。”凤歌淡淡应了一声,那样子竟是完全的不以为意。 金璜苦笑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倚衡,圣主不乘危而徼幸,你就不能老实一点吗?” 凤歌轻轻摇摇头:“这是我的责任。” 她微微闭了闭眼睛,又睁开,一双眸子在摇曳烛光之下竟是灿若星子:“也是我必须的义务。” 营帐之外,“叮当”之声,彻夜未歇,凤歌却睡得十分香甜,那一夜,铁马冰河悍然入梦。 北燕的大军,令整个东方大陆为之惊叹的重武装骑兵,距离玄铁营不过两里地。 大地,将铁蹄落下时的震颤传到了玄铁营的城墙之上,传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高古达腰背挺立着坐在马上,在他的面前是一片纵横交错的深沟,一张原本就凶悍非常的脸,此时看起来更为可怖。 骑兵的优势在于草原,但凡是有点山势,都会对马匹有巨大的影响,这也是大恒在解散寒山铁骑这么多年期间,也能暂保太平的原因,大恒修建的城墙虽不算很高,只需要一架云梯就能轻松而上,甚至只要身手好一些的人,都能徒手攀援上去。 但是,对于骑兵,却是一个巨大而不可逾越的存在。 好不容易这一次通过反复的冲击,消耗了玄铁营的实力,截断了丰县与京师的往来消息通路,再加之对瓮城的损坏,本以为,骑兵就可以这样长驱直入。 只是北燕人没有一个想到,就这么短短一夜之间,玄铁营之前,竟然会出现这么多条又大又深的壕沟。 在这样的地形上,别说是冲杀夺城,就连向前进一步都难,进很难,退亦难,重武装骑兵的优势在这样的地形面前荡然无存。 高古达冷笑一声,长枪向前一指,雪亮枪尖,指着那片沟壑交错之地,言简意赅的只说了一个字:“填!”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沙场一战天未晓 北燕大军嚎叫着向上冲去,在各自队长的指挥下将周围的土搬运过来,往沟里填。 人多势众的好处就是工程进度非常快。 萧燕然站在城楼之上远眺,神色平淡,转身对管城吩咐:“箭到了吗?” 管城摇头,同时脸上不无担忧:“丰县已被围困多日,若是有出去的方法,那不早就出去了,又怎么会只能运箭,不能将百姓疏散。公主的话,究竟有几分可信?” 萧燕然从容一笑:“除了出家人不打诳语之外,那便是天子一诺,金口玉言了。现下就算不信,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管城无语。 昨夜,萧燕然为守城而烦恼,丰县中所有老弱忽然来到营中,说守城这等大事他们帮不了忙,但是挖沟造饭还是可以的。 萧燕然很是惊讶。 北燕大军忽然到来之前,凤歌突然出现在萧燕然面前,萧燕然以为她只是因为担心自身的安全而专程前来询问,没想到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介绍了关林森和金璜两人给他,说此二人可以信任,能够帮忙守城。 萧燕然对于一个保镖一个侍女当然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认为那只不过是公主想让自己人得一些战功的手法,他还暗示凤歌,战场十分危险,不是一个用来混功勋的地方。 凤歌冰雪聪明,一下子就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她却没有反驳,只是说:“如果不想用他们也没有关系,那也希望不要限制他们的行动。” 萧燕然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他将管城派往瓮城的时候,那两个人就不见了,他也没有多想,毕竟那不是他的属下,没想到,他们不仅去了最危险的瓮城,还一举斩杀了北燕的两员大将。 军中最看重的就是真本事,嘴皮子功夫无论耍得多么好,上阵就露怯,只会被耿直的士兵们嘲笑为无能的懦夫。 关林森在瓮城中,一枪刺穿也速奇,神功无敌,远程杀死也速该的英雄事迹早就在营中传开了。 在北燕人留下两员大将和无数士兵的尸体撤退之后,萧燕然知道很快,北燕大军就要到来,那是一场容不得一丝投机取巧的硬仗,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再多的计谋也只不过是白搭。 如何能最大限度的让这些仅有的士兵发挥作用,守住玄铁营,这是他最为头疼的事情。 凤歌提出北燕的可怕之处就是骑兵,骑兵需要的是平坦的地形,如果想办法让地形变得不平坦,那么会对北燕人造成巨大的打击。 萧燕然点点头说自己早已想到这一点,但是连日征战,士兵已疲惫不堪,北燕大军转瞬即至,一夜之间,只怕也是杯水车薪来不及。 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丰县里那些平日只专心自己家那一亩三分地小事情的百姓,竟然自己带着锹扛着铲就这么来了,说愿意帮助玄铁营挖壕沟。 平日里,他们可是非常看不起玄铁营的人啊。 除了大恒朝看不起士兵的光荣传统所致之外,玄铁营这些年在高德兴的放养政策下,的确也是越来越肆意妄为,时有士兵跑到县城里拿东西吃不付钱,还臭不要脸的说老子在京城里下馆子都不给钱,吃你两个破西瓜,你竟然还敢跟老子要钱? 时日久了,玄铁营的名声也就臭了,幸得后面有萧燕然的管束,士兵不再骚扰普通百姓,这才好些,但是关于这些“臭丘八”的恶名却始终在丰县百姓的口耳中相传,如果谁家孩子半夜哭闹不休,家里人只要喊一声:“再哭,再哭玄铁营就来把你的小布娃娃抢走!”孩子就老实了。 他们竟然会来帮助玄铁营! 萧燕然觉得天上要下红雨了,对于管束士兵他有手段,但是对于如何协调对玄铁营积怨已深的丰县百姓,他真的一点心得都没有,因此,自始至终,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寻求丰县百姓们的协助。 他与凤歌并肩站在一处,看着士兵与百姓们齐心协力,在玄铁营门前挖起战壕,不由敬佩的问道:“殿下到底是怎么做到让这些百姓主动过来的?” “嗯,我就说了一下,玄铁营人手不足,希望让百姓过来帮忙。”凤歌认真的想了想,给出一个答案。 萧燕然的嘴张了半天也合不拢,就这么一句话啊? 如果真的这么容易,那军民关系早就和乐融融似一家了,哪里至于让他烦恼了这么久。 “真,就这么简单?”萧燕然不敢置信,又问了一句。 凤歌点点头:“嗯,是啊。” “就这么站在大街上,喊了一声,然后就这么来了?”萧燕然睁大双眼。 凤歌微笑:“这倒不是,我是在房间里,对一个腿有残疾的人说,让他帮个小忙,然后,他答应了。” “原来如此。”萧燕然没有再追问,他心想也许凤歌是委托了一位德高望重的乡绅替她鼓动百姓。 他只猜对了一半,不过,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百姓,真的来了。 天亮之前,萧燕然站在城楼之下,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也被无数火把驱散的无影无踪。 他俯视着校场上那些虽然疲累已极,但却仍然尽力挺直身子的士兵们,他的眉眼中满蕴杀气,素日平和的眼眸之中锋芒尽露:“明早,北燕大军将至,如此强敌,自开国以来未有,诸位恪守本位迎敌,必当尽力而为。” “擅离职守者,杀!” “不听号令者,杀!” “妖言惑众者,杀!” “畏而不前者,杀!” 军令如山,众将齐声应道:“末将得令!” 随着晨曦一同而来的,是北燕大军整齐的军容,与震天的嘶吼。 接下来的时间,玄铁营前的刀舱单杀声响彻整片广阔荒漠,马蹄疯踏,大地亦被震得阵阵雷鸣,血流成河在这里已经不仅仅是形容词,干涸多年的孔雀河道中,暗红色的血水每天都在缓缓流淌,天上飞鸟无踪,生怕路过的时候被流矢意外射中,连保险都不赔。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几人回 城关上下尸横遍野,皆是被利箭穿身而亡。 北燕人惊讶的发现,本以为被围城许久的玄铁营早已射空了箭囊中的所有箭枝。 然后,他们更惊讶的发现,负责补给的队伍,迟迟没有来。 最后,补给运输队的尸体在不远的山沟里被发现,所有的粮食、箭枝一点都没有剩下,好像被一支人数庞大的土匪给劫了似的。 可是,黄沙道上的土匪,从来都不会招惹国家军队,他们也不想落得一个被大军包围的下场。 到底是谁干的!高古达在营帐之内,虽然脸上还能勉强保证着冷静,但是手中却已捏碎了两块令牌。 与此同时,玄铁营的守军却发现丰县百姓们,又源源不断的往营中送来箭枝和 北燕人虽被玄铁营关城所挡,锐气被磨,然而高古达亦是军令如山,鸣镝响处,无人敢退,大恒国境内的花花世界亦在支持着他们的战意,因此,就算是生死攸关,就算是亲兄弟死在自己的眼前,一众北燕人等也无退意,且更加凶悍,玄铁营所有兵将凭借地势与城关顽强抵抗,兵力虽比北燕军队差了许多,但也能防个半斤对八两。 战况又胶着数日,北燕军中忽然一阵欢呼,萧燕然站在城上一看,一架巨大的攻城投石机从不远处远远而来,那是北燕人不惜万金从西夏买来的最新工艺。 飞石在天空中飞舞,无人敢掠其锋芒,玄铁营的城墙原本就是粘土与红柳所筑,只不过挨了几块石头,整个城垣便已是破败不堪,城台护城几乎全部变成土渣,连三岁小孩都可以举足跨入。 北燕人数度打马上前,又被防守的大恒士兵用箭矢回敬,不得不退下。 人退,石进。 石停,箭来。 已成摆设一般的城门在石墙上摇摇欲坠,终于倒下,扬起一片尘埃,是管城带兵拼死相守,才将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北燕人给杀退回去。 此时的孔雀河畔,玄铁营下,是不折不扣的血肉绞杀器,无数的人投了进去,变成不能说话不能动的一块尸体。 不知什么时候起,从来只有金雕的大漠天空,出现了许多食腐为生的秃鹫,它们虎视眈眈的俯视着地上惨烈的战场,那里有大量的血食等待着它们的大块朵颐。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算是有飞箭的威胁,也不能挡住它们的翅膀。 来回几次厮杀没有结果,高古达依旧没有动摇,他的眼中跳动着噬血的光芒。 “拿下丰县之后,城中一切的财宝粮食和女人,任凭抢夺,不做限制!”他大声宣布,苦战已久的北燕人,顿时疲色顿去,每个人的眼中,都闪着与高古达一样的血色。 就在高古达整肃军队,准备给已是勉力支撑的玄铁营最后一击时,从北燕皇廷来了特使,说北燕皇帝驾崩,在大亲王高玄武的首肯下,小王子克顿继任汗位,发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令高古达撤军。 “撤军?开玩笑!”高古达撕碎了克顿亲笔所书的旨意,看着案下众将:“战况已至此,绝无退兵可能,众将听令,随我杀入丰县,尽享大恒的财宝和美女!” 北燕如狼一般的将士们齐声欢呼。 皇帝特使也只能缩在一旁,不敢说一个字。 接下来,是连续十二道的旨意,要求高古达马上撤军,最后一道,已是措辞十分严厉,高古达冷笑一声,当着所有将士的面,将写着皇帝旨意的羊皮高高抛在空中,用刀将它砍成碎片,羊皮如雪纷纷落地,将士们心中却升起了一阵不安。 高古达此举,已明确表达了他不听令的意愿,也撕开了与北燕皇廷的最后一点君臣关系的面纱,他们只能随着高古达一起前进,进入大恒,而北燕,注定将成为一个回不去的故土。 可是没有人敢出声说一句什么,鸣镝之威犹在,主帅高古达铁了心不撤军,他们只能进的义务,没有退的权力。 又是一日激战将近傍晚,一勾新月从东方升起,与之遥遥相对的夕阳才刚刚从西方落下,西方天际一边血红,残阳如血,北燕人再一次攻入了玄铁营,这一次,不仅仅只是在瓮城盘桓,而是已经进入了主营。 萧燕然一枪挑开数名飞扑而来的北燕壮汉,眼神冷若冰雪,不见半分慌乱,他立在残破的城墙之上,他傲然挺立的身姿被北燕的弯刀寒光所笼罩,但他却依旧进退有度,不急不徐,沉着而冷静的气魄被所有大恒的守军看在眼里,城头上的帅旗早已被飞石砸断。 站在那里的萧燕然,就是一面猎猎不倒的帅旗,他在哪里,大恒的士兵就在哪里。 他杀退围在身旁的北燕士兵,冷冷转头看了一眼脚下那些正从云梯上攀来的北燕人,手中长枪再次爆开点点寒光,在乱军之中,他却依旧如在书房之中读书品茶一般的从容。 大恒士兵们心中很稳,只要有萧燕然在,一切都会过去的。 再一次的进攻被打退了,所有士兵们都松了一口气,军医在伤兵之中忙得脚不点地,凤歌将自己所有的药都拿了出来,连只懂一点包扎的金璜都在伤兵营里忙前忙后,嘴里还不停的嘀咕:“亏了亏了亏了……” 大帐之中鸡飞狗跳,在一处隐秘的帐中,凤歌和关林森正并肩站在一张简陋的床前。 床上有人, 人是萧燕然, 萧燕然只剩半口气了, 就算是当初堪称南朝第一枪的高宠,连挑了十二辆铁滑车之后,也筋疲力尽,最终死于铁滑车之下。 在玄铁营刚破之际,萧燕然就成了北燕士兵的头号靶子,所有人都向他包围而去,有一名北燕士兵从背后向萧燕然砍来,将他几乎砍成两半,幸得管城拼死相护,将其救下,送至相对安全的凤歌所居之处。 当时萧燕然的神智还是清醒的,他颤抖的双手用最后一丝力气,抓住关林森的手,想要说什么,可是飞快流失的力量让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关林森反手握住他满是血腥的手:“我懂,会有一个萧燕然继续站在城中指挥的。” 萧燕然的嘴角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接着,手一垂,便晕了过去。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关山一夜 再探其脉博,已微弱的几乎感觉不到,脸上从来八风不动,就算刀斧加身也色不变的管城的脸上终于也现出了痛苦与悲伤。 关林森将金璜叫到一边,还没开口,金璜眼睛就看着天:“我没有!” “你怎么知道我要什么。” “要萧燕然的人皮面具。” “对。” “没有,不给。” “这个时候,我没心情跟你开玩笑。”外面的喊杀之声未歇,北燕人还在源源不断的进攻。 关林森坚定的伸出手。 金璜转头看着凤歌:“你怎么说?” 凤歌闭了闭眼睛,好像聚集了全身的勇气:“男儿当在沙场建功立业。” “嘿,你没事儿吧!”金璜跳起来,“你可想清楚了!连萧燕然这个在军中混了这么多年的人都这样了,何况是他!” “嗯。”凤歌没有再多说一个字,她自顾自从白色的瓷瓶中,倒出一颗碧色药丸,塞进萧燕然的口中,那是离开皇宫的时候,太医学徒苏岩送给她的。 虽然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 虽然不知道吃了以后会发生什么, 但是,也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金璜扯扯嘴角,从随身小袋中掏出一块薄薄人皮,扔给关林森:“这可是你自己要的啊,要是出去遇上了什么事,千万别说是我把你给坑了。” 关林森穿戴上萧燕然的一身行头,仔细戴上了人皮面具,向凤歌辞行:“我出去了。” 凤歌连头也没回:“嗯。” 她的一双眼睛只看着床上躺着的萧燕然,用手帕蘸水,小心的给萧燕然擦去脸上的血迹。 不敢回头,生怕那是最后一眼。 不敢嘱咐任何事,生怕一语成谶。 只有淡淡一声回应,表示她听见了。 待关林森出去后,她再也稳不住因担忧而颤抖不止的手,那一方带血的白丝帕飘飘摇摇落在萧燕然的身上。 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金璜一脸的鄙视:“早就说你会后悔的,他还没走远,要不我帮你叫他回来?” 凤歌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我不想让他失去自我,那一天,他在瓮城之中,枪挑也速奇的时候,全身都散发着不一样的光彩,那才是他,而不是只能紧紧跟在我身旁,做一个只能在黑暗中不得见光的暗卫。” “他要是堂堂正正的死了,那还不如做一个在黑暗中见不得光的暗卫。”多年在刀头舔血的金璜,从来都不在乎谈论生死,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可是凤歌却不能适应,她顿时变了脸色,看着金璜,眼圈泛红。 金璜本以为自己会挨一顿训斥,没想到凤歌却是要哭了。 素来与男子一样,讲究流血不流泪的金璜顿时慌了手脚:“哎哎哎,别哭别哭,我去替你盯着他,行了吧?” 说着,一溜烟的跑了出去,临出去之前,没忘记戴上关林森的面具。 关家长辈给钱委托她想办法让关林森建功立业,虽然钱不多,不过抓紧时间,能干一点是一点。 是夜,“萧燕然”站在点将台上,再一次的清点人数,身后有人靠近,他转头一看,“关林森”出现了。 他压低了声音:“没事别扮成这样子,看着自己的脸在旁边走来走去,实在是很奇怪。” “难道你想一直顶着萧燕然的脸走来走去,赶紧的做个权力交接,我可以出去玩,你可以用你的脸站在城楼上干你想干的事。” 接着,所有的大恒将士们都听见站在城楼之上的“萧燕然”大声道:“丰县告急,本帅将回转丰县督战,玄铁营中一应军务,交由关将军定夺。” “关将军是谁?”校场之上的官兵们窃窃私语,他们知道那日也速该与也速奇死在一个很厉害的男人手上,但是却无法把人名与样貌对应起来。 直到“关林森”站出来,他们才恍然大悟,同时,愉快的接受了这个人事任命。 那一日的瓮城之战,关林森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不败战神的形象。 打仗靠的是什么,靠的主要还是主帅的个人魅力。 现在虽然萧燕然将要离开,但是新接手的关林森,也是深得众人拥护的。 关林森正大光明的成为了玄铁营的主帅,与权力相对应的职责,就在城外。 荒漠之中,点点营火连成片,将天上的星月也衬得黯然失色。 北燕人的马匹在嘶吼,北燕人的战歌在回荡。 黑暗之中,四面都是北燕人的声音,给大恒国的将士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重点是噪音扰民,实在是睡不好,特别是伤员,本来伤口就痛,外面的北燕人还在叭叭叭叭啦啦啦啦的唱个没完没了。 凤歌手中提着灯,探看营中的伤员,柔声安慰,又是帮他们换药,灯光将她的影子拉得长长,落在薄薄透风的帐篷布上,有些伤员在她离开之后,挣扎着起身,亲吻着她曾经踩过的地方。 北燕人的声音也令她感到很烦躁,她巡视完所有的伤员营之后,回到自己营中,手中拿着一支长笛,又准备出去。 金璜看着她,眨了眨眼:“你等等,我在西夏的时候,拐了一样好东西。” 深夜,纵情高歌的北燕人也消停下来,白天打仗确实也在大量消耗这些草原人民的精神与体力,此时,他们听见,低沉而悠然的声音从不远处的城头传来。 笛声幽咽,在此深沉的黑夜,更能勾起人思乡之情。 正在帐中研究明日进攻路线和策略的高古达当然也听见了,他正与其他参将商议明日如何直取玄铁营,却听见一阵熟悉的音乐。 那是北燕的民歌。 在天气和暖的时候,明月之夜,北燕的青年男女,相会于草原上的敖包,草原之夜,处处都留下了相爱的人儿火辣辣的爱情。 这首曲子,便是在相会时,草原上的姑娘们唱给心爱情郎听的,现下被凤歌用竹笛演奏,又平添了一份悲伤。 北燕军中皆是青壮男子,有几个人心中没有装过心爱的姑娘,曲中之意,唯有懂的人才会动心。 高古达出营巡视,发现许多还留在帐外的士兵,已是神情痴痴,望着笛曲传来的地方,甚至还有人流下了眼泪,战意全无! “不好!”高古达知道当年西楚霸王项羽,便是因为韩信的一招“四面楚歌”弄得是军心焕散,斗志全无,最终落得个兵败垓下,乌江自刎。 他咬着牙,虽然他也颇通音律,但是,他是出来打仗的,什么乐器也没带。 令高古达更为不解的是,区区一根笛,怎么可以让声音传得这么远? 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手中这几万的铁血男儿,全都变成思家想婆娘的小废猫。 高古达喝令道:“取战鼓来!” 手中鼓棰,重重落在牛皮绷的大鼓之上,一声惊天动地巨响,让北燕士兵从对家乡的思念中惊醒,接着,高古达敲出一首《兰陵王入阵曲》,激得方才那些颓然失志的士兵又再一次燃起了斗志。 “没想到,他还有这本事?”凤歌皱眉,本以为赢定了,却出现了意外。 金璜蹲在一旁,拿着扩音喇叭的手放下:“嘿,真看不出来,品味还不错。” 身后有人慢慢走来,两人回头,是关林森,他手里拿着一把铁筝。 他缓缓坐下,双腿盘膝,将铁筝置于膝上,轻轻一拂,激越清朗之音从指尖流淌而出。 “虽无琴,有筝也可替。”关林森望着凤歌微笑道,“属下斗胆,愿与殿下筝笛相鸣。” 凤歌心中欢喜,又将笛口对着樱唇,徐徐吐息,笛音幽幽,筝声淙淙。 先与鼓声合拍,接着,却变成了这两种乐器将鼓声带偏,激越之意渐渐被按下,又变成了百转千回的“杨柳岸,晓风残月”。 任高古达再怎么用力,也无法盖过去。 吹奏之时,凤歌偷偷看一眼关林森,只见他意态从容,无限风流,宫商角徴羽皆在他手中。 关城明月夜, 吹笛到天明。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责任 朝阳从东方冉冉升起,空气凝重的仿佛挥不开。 北燕人要攻城了,凤歌虽然知道自己在武力方面无能为力,但是,她却舍不得离开。 朝阳的金光之下,关林森那道挺拔的背影如一杆标枪挺立,他站在那里,大恒的脊梁就在那里,阳光为他的战袍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在风中猎猎飞舞,他的侧脸冷峻如刀削,平静的双眼映着正在残酷厮杀的血色沙场,如火焰一般将战场侵袭。 已经没有材料再去修复已经残破的城墙,北燕士兵轻松的踏过了曾经是城墙的地方,看着如蚁群一般的北燕人,关林森的眉头都不曾动一下。 他传递的每一道命令都简短而准确。 手中一柄长枪,每一次点刺,就是一条人命被收割,喷溅而出的血花在沙场上朵朵盛开,这是世间最极致的残酷,而对于大恒的百姓而言,也是最极致的美丽。 冲至关林森面前的所有来犯之敌皆已躺在了他的脚下,他的面容平静,手中的长枪已被鲜血浸透,他居高临下,看着城外的北燕人冷冷一笑,笑容中尽是对死亡的无畏,从容的让凤歌亦感到震惊。 高古达就在城下,远远的,他再一次取来强弓黑羽箭,微微眯起眼睛,弓弦响动,羽箭急速飞出。 站在远处看着关林森的凤歌刚刚为他杀掉面前的最后一名敌人感到高兴,就看见,半空中悄来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无双的气劲,破空而来,挟着刚猛之势,猛然刺进了关林森的腹部。 关林森的身体猛然一抖。 周围的大恒士兵看了个真切,不由惊呼出声,而北燕士兵则是得意的大笑:“哈哈哈,你们的将军要死啦,还不快……” “投降”二字还没说出来,那个得意的北燕士兵便圆睁着双眼,缓缓倒在血泊之中,到死他惊讶而错愕的看着自己的胸口,无神的眼睛似乎提出了一个问题:“这支枪头是哪儿来的?” 在他颓然倒下的身后,是傲然挺立的关林森,他一点点抽回刺穿人体的长枪,站在风中,昂首一笑,就好像那枝箭根本就没有伤到他。 大恒士兵看了他第二眼,发现他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箭枝,也许,刚才真的只是错觉,那只箭,只是擦过了他的胳膊而已。 他们放下心,士气更加高涨,奋起反杀涌入的北燕人。 凤歌却不放心,趁着北燕人已渐渐被杀退,她向关林森跑来,看见她,关林森露出一丝微笑,想说话说自己没事,只是口一开,便是痛苦的拧眉。 凤歌看见他的胸口,远了看不清,近了便能看见,那个小口正不断的流出鲜红的血液。 “嘘。”看出了凤歌的惊慌,关林森对她微微一笑,坚起手指挡在自己嘴唇前。 凤歌明白,在大战之际,主帅安危最能牵动人心,否则,萧燕然也不会伤成那样,还撑着一口气,只为军中无帅,无法安心。 现在,她很后悔,后悔为什么同意让关林森接替萧燕然的指挥之职,如果不是这样,关林森也不会受伤。 “我没事。”关林森伸手想要擦掉她脸上的泪珠,却发现自己手上沾满了鲜血,又讪讪的将手缩了回来,凤歌却一把抓住他的手,大声召唤:“金璜!” “如何,我就说,准没好事。”顶着关林森那张脸的金璜出现了。 管城将关林森抱起,蒙着脸带下城楼,紧急送回去医治。 军医被召来治疗,检查一番之后说,幸好那一箭射偏了,没有伤到要害,只是要静卧,等箭伤完全好了才能动,否则伤口崩裂,那将会比现在还要糟糕。 晚上的例行点兵又要开始了,管城离开,前往点将台协助对流程不熟悉的金璜。 帐中只剩下了凤歌、关林森还有依旧昏迷不醒的萧燕然。 “我不该让你去的。”凤歌忍不住又落下泪来。 关林森脸色苍白,额上亮晶晶的挂满了汗珠,他的呼吸有些不稳,却努力挣着眼睛,看着凤歌,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我真没事,不信你看……” 为了让凤歌安心,关林森还作死的想做几个动作,只是手刚一抬起,伤口传来的一阵抽痛就让他倒抽了一口凉气。 “别动了!伤口刚刚才包好!”凤歌忙按住他。 连续征战再加上失血之后,他还坚守了很长时间,此时在凤歌面前,精神一放松,剧烈的疼痛从伤口迅速传遍全身,一时之间,全身绵软的使不上一丝力气。 在烛光下,关林森的脸越发苍白,嘴唇也是干涩起皮,显出灰白之色,他还想再安慰凤歌,眼皮却越来越沉,呼吸越发的短促而混乱。 可是就算是如此的伤重,他仍然没有露出示弱之意,眉间的冷傲与刚强犹存。 他微微闭着眼,额上传来一片清凉,凤歌正在替他擦拭脸上的血迹,然后,是只有纱布包裹着的上半身。 “别……脏……”关林森想阻止她,可是连手指都抬不起来,只是微微颤抖了一下,只是这一个动作,就已经令他喘息不止。 这一箭,伤的不轻。 “哎咦?什么味道?”点完兵的金璜回来,看见凤歌正伤心欲绝的替关林森擦着身体,见她进来,凤歌瞪了她一眼,金璜忙转身,捂着眼睛:“啊,我什么都没看见。” 片刻又疑惑的转过头来:“不是我说啊,他身上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你没闻到吗?” 凤歌摇摇头:“我只能闻到血的味道。” “这味道很熟悉,虽然被血盖住了,有点淡,我想想……”金璜偏着头想了半天,许久终于一拍掌,“对了,这是断魂花的味道。”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关林森中毒了。 军中只有普通的金创药,来往打仗,就是靠着铁片子削人脑袋,铁刺尖戳人心窝,来来去去实在不够了,还能草船借箭进行回收再利用,涂毒这种事情,又耗时间又浪费感情,一次性的物品折合成单次损耗又实在贵得很,正常人都不会在常规战争的时候在箭上涂毒。 这么有钱又大方的人,显然军阶不会太低,太低也不会有这么多钱浪费,要浪费也不会浪费在普通人身上。 放眼城下的北燕军中,能有钱有闲在箭上涂毒的,只有…… “高古达。”凤歌出声。 “高古达。”蹲在一边的金璜亦同时开口。 两人对视一眼,金璜举起手中箭枝,箭枝末端刻着三个字“高古达”,嗯,原来说穿了是这么的无聊。 知道是什么毒,又知道是谁下的了。 “你有办法解毒吗?”凤歌看着玩着手中箭枝的金璜。 “有啊。”懒洋洋的声音。 凤歌心中一动,赶紧问道:“怎么解。” “把解药拿来,往嘴里一倒,就解了。”金璜露出了贱兮兮的笑容。 凤歌心中十分不快,性命攸关的时候,还在开玩笑! 也是看出了凤歌心中的不爽,金璜摆摆手:“哎,你急什么,独孤怀信不是在丰县吗?” 对啊,西夏的药师族的族长独孤怀信就在这里,怎么忘记了。 凤歌起身就想往丰县跑,金璜按住她的肩膀:“你呆在这里别动,好好照顾他们,我去给你把人扛过来。你跑的这么慢,等你到四象观的时候,人都该死透了。” 不等凤歌回过神,金璜便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明明是一个热心义气的人,就是嘴上怎么这么欠的,凤歌摇摇头,此时管城回到帐中,与凤歌一同照顾萧燕然与关林森二人,萧燕然的伤势已经稳定,只是需要时间来让他的伤口慢慢恢复。 但是关林森那里却出现了反复。 虽然已经尽量将毒血放出,残留的毒性仍是猛烈非常,关林森的身体颤抖地厉害,凤歌伸手探向他的肌肤,高热炽手,昏沉中,他睡得也不安稳,眼睛半睁半合,眸中有些许光亮,却散乱而无神,不知是睡还是醒。 管城昔年在禁军之中,也曾见过宫中之人因妃子内斗而被牵连中毒的场面,当日为求自保,他也曾向太医请教过关于毒药药性的一些问题,虽不认识这是什么毒,但按照金璜刚刚说的断魂花,他却是想起了太医曾经对他传授过的一些理论知识。 “不用太过担心,他现在虽是毒伤未愈却不致命,以金姑娘的速度,今夜便可来回,关公子的毒伤必无性命之忧。”管城安慰道。 他知道凤歌的身份,当初在宫中见过一面,那时的她只不过是一个温婉娇憨的小姑娘,被宫规压着不得不做出少年老成的模样,但是她与陛下在宫里小厨房偷偷摸摸做菜烤红薯的事情,其实早就被宫女内侍传得满天飞了,那样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现在却身在随时都有可能城破的危险之地。 看着她,管城想起了自己的小妹妹,那个梳着羊角辫,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小雪团,却在一次北燕的南下侵袭中死去。 管城心中不由升起一阵坚定的信念:无论如何,也要保她平安! 转头看见萧燕然静静躺在那里,他想了想:“嗯,还有为了萧将军。” 凤歌伏在榻边,眉目间尽是倦色,她担忧地看着关林森昏沉中被高热烧得不正常嫣红的脸色,却道:“管校尉今日杀敌一日,着实辛苦,你身上也有伤,现下军医们都已经处理完士兵的伤了,你也去好好的包扎一下吧,这里有我。” 管城没想到凤歌竟然还注意到了自己,心中更是一阵感激,他肩上的确是受了伤,虽不重,但他一直都忙于军务,无暇处理,又是清点士兵人数,又是照看萧燕然和关林森,现在伤口似乎有些发炎化脓的迹象。 凤歌道:“你一会儿治完伤,就好好的休息吧,明日还不知是何情形,少不得又是一番苦战,体力必会损耗。” 说的也是有道理,管城也知道自己现在在这里戳着也没什么用,只不过看着干着急而已,明天少不得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今日无论如何,也要逼自己好好休息才是。 “萧将军现在没有什么问题,关公子现在的高热就是因为余毒未清而引起的,再过一阵子,若是还没有解药,只怕会烧得更加厉害,现在他的身子一点也不能受风寒,一会儿如果是出了太多的汗,需要将汗水擦掉,换上干衣服,殿下在此只怕有所不便……” 凤歌抬头看了他一眼:“大战已数日,人命只不过是草芥,不管是大恒人,还是北燕人,现下在这块地方,也只不过都是人肉而已,又分什么男女。只有能打仗的和不能打仗的两种,你,是能打仗的,你要保留体力,我,是不能打仗的,需要靠你保护,还请管校尉自珍身体,我的性命,尽托校尉之手了。” “殿下言重了。”管城心中一惊,下拜。 凤歌看着他,淡淡说了两个字:“去吧。” 管城心知劝不动她,也只得下去自寻军医,之后便自行回帐歇息。 待他走后,凤歌静静坐在床边。 帐中一片安静,只有呼吸声与烛上火焰燃烧的声音入耳。 蜡烛越烧越短,大约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凤歌心下焦急,却也无奈,她知道从这里到丰县一来一回没有两个时辰是完不了的,何况,战事日久,只怕独孤怀信也不在四象观了,金璜就算脚程够快,也要找一些时候。 万一……万一独孤怀信早早得了消息,早已离开了丰县……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无赖一般的女子 想到这里,凤歌心中一片冰冷,她紧紧握住了关林森的手,心中的不安尽在她轻轻颤抖的手中。 不多时,果然如管城所言,关林森的身体越来越烫,额上,脖颈中,汗水越聚越多,一摸身上,里衣已被汗水浸透,凤歌再一探其鼻息,只觉得连他呼出的气息都灼烫非常。 在沉沉昏迷之中的关林森飞扬入鬓的眉微微皱着,微微张着口,呼吸越来越急促,仿佛隐忍着极度的痛苦。 凤歌并不懂应该如何擦身。 在冷水和热水的选择上,她都考虑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选择了温水,自开战之后,帐中多伤兵,热水也是一天十二个时辰连续不断供应的。否则要她从烧热水开始,只怕三天三夜连火都还没点起来。 凤歌轻轻掀开盖在他身上的薄被,在疗伤时,管城已经替关林森换过一次衣服,只是现在已经再一次被汗水浸透,湿衣紧紧贴在身上,隐约将他结实而紧绷的肌肉勾出几分线条。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凤歌熟门熟路的将关林森被汗水浸湿的里衣脱下,裸露出身体,关林森的胸口剧烈起伏,每一次的呼吸仿佛对他来说都是极大的痛苦。 此时已是夜色深沉,唯有一只小小的烛光将室内照亮,昏黄的火光被风一吹,摇摇晃晃,将凤歌落在帐篷布上的影子吹得影影绰绰,不似真实。 只见关林森露出的上半身肤色是浅浅的小麦色,与军营中那些成日在阳光之下暴晒的成年西北汉子相比,还是个身量未成的少年模样,他的身体结实而匀称,线条流畅,胸腹处在皮肉之下明显可以看出紧绷的肌肉,就好像被一层绒布包裹着的铁块,刚劲内藏,皮肤摸起来仍是如上好丝绒一般的光滑柔韧。 此时,他的肩头、胸口、腹部全是汗珠,被那微微的烛光一照,更是晶莹剔透,更有一番勾人心弦的意味。 只是,这却是建立在他极度的痛苦之下的。 凤歌一言不发的凝视片刻,拿起手巾,在温水中浸透,拧干,先将他额上的汗水擦去,接着便是顺着脖颈往下,细细擦拭着,接着是起伏不定的胸口。 她一时不小心碰到了胸口的伤处,关林森的眉头愈加紧锁了几分,他微微的动了动,口中发出了几声含糊不清的声音,却听不出来是在说什么。 胸口缠着的绷带太薄太薄,打仗打得太久了,就连这些必需的治疗用品都奇缺,绷带也都是洗了再用,用了再洗,来来回回,绷带本来就又薄又透,再洗过几水之后,更是破败的如同烂布条,只能勉强起到效果。 但是像关林森这样伤口极深的情况,绷带很快就失去了功能。 伤口那里已经浸出了一片血红,凤歌不由自主伸出手想要按住,心中却也知道按之无用,反而只能添其伤痛。 便强忍心中伤感,重新将手巾浸在温水之中揉搓一番,再次铺开,凤歌用手轻轻替他继续擦拭,关林森更好像更加的难受,原本急促起伏的胸膛忽然一滞,将咳未咳,头也不安的轻摇,凤歌忙将他抱起,搂在怀中,让他的下巴搭在自己肩上,轻轻拍了两下,不料,只听耳旁一阵异响。 再看关林森,方才竟是喷出一口血来,血中带黑。 毒,已侵入了肺部。 凤歌心中着慌,却也没有办法,只能紧紧的抱着他,关林森的身体如同滚烫的炉火,灼烫着她的皮肤,更灼烫着她的心。 许久,从耳旁传来的呼吸声不再急促,凤歌将他放下躺平,关林森已是一动不动,凤歌虽不很通医理,但在这么些时候,身旁的人几次受伤,她也会了最起码的一点常识。 她伸出颤抖的手指,按向关林森颈旁那一小块温热的皮肤,在她颤抖的手指之下,那里原本应该强而有力的跳动几乎消失不见,只有微弱到几乎让她以为那只是自己幻觉的跳动。 如果独孤怀信再不来,如果他来了却没有解药…… 凤歌站起身,捂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这个一直努力保护着自己的人,就要死了吗…… 看着他一步步的走向死亡,自己却无能为力。 这种痛苦的认知,撕扯着她的心肝,她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愿意承认这是真的,不想承认这一切是真的。 对,这是梦,一定是梦。 她将被子再一次盖在关林森的身上,跑到帐篷外面。 此时已是初夏之时,但在落日之后,这片沙漠的夜风却依旧凉如水。 被冷风迎吹了一阵,凤歌的心中沉下大半,秀美的容颜紧绷着,天上的星星与新月的一点光芒落在她的脸上,一片阴暗。 “闪开闪开。”远远传来的是金璜的声音,似乎有士兵想要拦住她询问腰牌与口令,却被暴躁的她一掌推开。 凤歌先是一愣,再侧耳去听,的确是金璜招牌式的不耐烦没错,急匆匆的脚步声也正在向她这里走来。 她忙过去相迎,向守卫的士兵说明情况,从暗影中走出来的金璜身边果然跟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西夏药师一族现在唯一的传人独孤怀信。 金璜与独孤怀信一路狂奔赶回军营,独孤怀信入帐检视,凤歌怕打扰了他,没敢进去。 金璜看着她有些瑟缩的纤细身影,觉得有些奇怪。 “大半夜的,你在外面站着吹风是想干什么?”她问道,“里面两位怎么样了?” 凤歌微微转过身,独孤怀信的到来,让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也终于可以神情自若的说出话来了:“萧将军一直没什么事,就是关林森的毒比较麻烦一些,出了好几身汗,衣服都快不够换了,还发着高烧,一直都昏迷不醒。” 连日来战况胶着,金璜比士兵们也没有多闲一会儿,她不知道到底还接了谁家的生意,不是替这个士兵守夜,就是替那个士兵巡逻,一会儿顶着萧燕然的脸,一会儿顶着关林森的脸,不管什么时候,都看着她在干活,也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休息过。 “你也辛苦了,这些日子都没休息过。”凤歌看着她的脸色,那张平日里吊儿郎当的脸蛋上也好似笼着一层白霜,那是极度疲倦之后才会有的。 “几日没睡了?”凤歌问道。 金璜想了想:“从第一次的瓮城之战开始吧,后面又接了不少单子,没空睡。” 凤歌想不通:“丰县被包围这么久,你上哪儿接的单子?” “嘿,别说是这种程度的包围,就算把我关到牢里,我也能接到单子,哈哈哈。”金璜努力的憋出了三声笑,最后那一声却是破了音,有些尴尬的化为咳嗽。 “咳咳,是这样的,玄铁营旁边不是有一个破村子吗,从破村子再过去一段路,有一个自然村落,再往前才是丰县,就在这个夹缝的自然村,那就是以前那个破村子里的村民迁过去的。玄铁营里有不少士兵的家就在那里,我去那里的时候,有一个老太太,托我照顾他儿子,我有什么办法,我见钱眼开啊,于是,就接了。” 见钱眼开? 凤歌不信,这种破村子里的村子,能有一口饱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有余钱给金璜,让她干活? “那村民给了你什么好处?” 提到这个,金璜的眼神四处瞟:“特别大方的给了我一篮鸡蛋,大概二十几个吧……” “那……鸡蛋呢?”凤歌心下生疑,鸡蛋那种东西,保质期挺短的,如果不及时吃掉,很快会变质,那就不能吃了。 金璜指着帐篷,毫无诚意的假哭了一番:“呐,给里面一个叫萧燕然的王八蛋分给士兵吃了,嘤嘤嘤,我的鸡蛋。” 凤歌这才想起,前一阵子,明明已经打了很久,粮食早已殆尽,但是,忽然有一天,伙房里竟然端出了鸡蛋汤,说先给伤员吃,大家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不过有得吃就好,谁还关心那么多有的没的。没想到,却是金璜的。 “你会这么大方?”凤歌不信。 金璜仰望天空:“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我只是把鸡蛋放在了伙房里,结果被王八蛋萧燕然翻了出来,那会儿我正在城楼上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呢!结果,他问了几声,鸡蛋是谁的,没人知道,他就给分了!!!” “为什么你还要替老太太的儿子守夜?你不是只是答应了照顾他吗?” “嗯……”金璜低下头,脚尖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轻轻的盘来盘去,激起了地面上的一层尘土,“她的儿子……死了,就在那次冲锋的时候,被北燕人一箭射死了……我没有完成委托,失手了……” 她又抬起头,看着凤歌:“他临死前,看见我,说知道我一直在帮他,说他有一个心愿,希望能看见大恒太平昌盛,希望他母亲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过完这一生。” “所以,我就只好接下这个任务了,太平昌盛啊……那首先就得让这一仗打赢对不对?”金璜轻轻一笑,“接下来,就是你的事喽,如果没有一个贤明的好君主,国家是不会太平昌盛的呢。” 凤歌看着她疲倦的脸上犹自带着光彩,伸手握住她的手,金璜虽是一个杀手,但平时也保养得当,那只手一直以来都是白皙滑腻的,现在摸起来却是被西北风吹得粗糙干裂。 哪个女子不爱惜自己的容貌与皮肤,如果不是因为凤歌,她也不会受这样的罪。 凤歌心中有些内疚,金璜看出来了,笑道:“你别这样,这本来就是我的错,如果我多带些油脂过来每天都涂,也不会变成这样,是我自己没做准备,跟你没关系,只要你按时付我每个月五两银子就行。” 不知说什么好,凤歌拉着金璜的手,心中暗自下定决心,若是此战平息,将来一定会做一个好皇帝。今日在这边关苦守之人,萧燕然、管城、还有这些将士,金璜,还有关林森,一定会全部善待,无论如何都不会对他们痛下杀手。 独孤怀信不多时就从帐篷里出来,手里已沾上了一些鲜血,对凤歌说:“萧将军的伤确无大碍,只要再休养几天就好,关公子的毒,我已经用银针封住了他的几处穴道,一会儿再给他煎一碗药喝下去,就会醒过来,但是,要彻底清除毒素,还需要有一些特效药泡澡,否则,将来会有后遗症。” “有劳独孤先生了。”凤歌敛手为礼。 独孤怀信笑道:“也不用谢我,丰县被围,我也很麻烦,这场仗赶紧打完,对我来说也是有很大帮助,就是……”他看了一眼金璜:“要是你再敢把我的门踹开,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连件衣服都不让我穿,我就谁都不救了!” 凤歌这才注意到独孤怀信此时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色的中衣,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一看就是刚刚被人从床上拖起来,什么都没整理,又一路赶来。 金璜做了个鬼脸:“都这么熟了,又不是叫你来相亲,穿那么严整,想勾引谁啊,略略略,你煎你的药去,我还有活没干呢,回见。” 说着又如一阵风般的消失在黑夜中了。 独孤怀信看了直摇头:“这样泼皮一样的女子,将来谁敢娶她哟!”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惆怅 又转头看着凤歌:“看殿下也是数日不曾好生休息了,快进屋去吧,一会儿我煎了药,过来替你。” 说罢便离开了。 到东方渐明之时,独孤怀信才将那碗药送来,端药来的是个不过十一二岁的小孩子,个子还没凤歌高,一脸的稚嫩,孩气未脱,凤歌知道这是前面帮忙挖壕沟的那些老弱妇孺中的一员,他们在挖完沟之后,就退出玄铁营,却也没有回丰县,在荒村里住着,只待玄铁营一有需要,他们马上就补上前来。 有些老人家,在年轻的时候也当过兵,虽体力不济,但丰富的经验让他们可以对年轻人进行指导,的确对守城有巨大的帮助。 女人们就帮着采药、挖野菜,做饭、洗绷带,还有帮着军医打下手,让士兵没有后顾之忧。 小孩子们就负责跑来跑去传递消息,为丰县与玄铁营之间建立起一座信息网,两边可以互通有无,不至于完全阻断。 凤歌怜惜的看着这个小孩子:“你快回去吧,等天亮了,就又要打仗了。” “我不回去!独孤先生说了,让我把你替下来,我是男子汉,要保护女孩子的!”那个身高刚刚才到凤歌肩膀的小男孩昂首挺胸,大声说道。 凤歌好说歹说没有用,顿时想起了父皇曾说,上位者该乾纲独断的时候就要乾纲独断,跟说不通的人就不要说,说了也是浪费感情耽误青春。 于是,凤歌接过小孩子手中的汤药,只丢下一句话:“赶紧回去!” 便把人赶出门去,还把帐篷的门帘给锁上了。 从炖汤药的地方过来,还有点距离,被清凉的晚风吹过,汤药已不烫手,放在手里正好温热,可以马上喝了。 凤歌坐在关林森的床边,一手搂过关林森的后脑,将昏沉的关林森抱起来,揽在怀中靠在自己胸前,一手拿着瓷碗靠近他的唇边。 关林森在昏迷之中,嘴唇触到碗沿,本能的张开了唇,凤歌将药碗轻轻斜过去,将黑褐色的药汁慢慢倾入他的口中。 大概是药汁太难喝,只倒下去一点点,意识不清的关林森便扭过头不愿再喝,任凤歌怎么喂,也不肯再张口。清醒时候稳重成熟的关林森,现在就像一个耍赖的孩子,说不喝就不喝。 眼看着汤药就要凉掉,凤歌便不再老老实实的指望着他自己能喝下去,改以用嘴喂,她先自己喝了一大口药含在口中,再嘴对着嘴送进关林森的口中,直入深处,汤药混着她的气息一并进入关林森的喉中,她的唇舌不免也会与关林森的齿舌发生一番纠缠,如此反复几次,关林森的药才算是终于喝完。 凤歌搁下碗,只见关林森的唇角划过了一道药汁的残渍,她伸出手指轻轻为其抹云,只见那血色尽褪的薄唇微微张开,整张脸,只有被药汁浸渍过的这张唇还有些微的光泽与血色。 凤歌不由心中一动。 他也还是个少年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不管前路如何的凶险,无论要去的地方有什么龙潭虎穴,无论遇到什么麻烦,她都一点也不慌,因为她知道关林森总是会从各种不可能的地方冒出来,只要她遇到危险,他就会出现的。 但是现在他,却这样沉沉无力的躺在这里,这令她感到十分的惊慌,如果他不在了,她不敢想象自己是不是还有勇气继续之后的旅程。 一年之期,刚刚过半。 关林森的容貌正在从少年跨入青年,下颔上长出一些青色的胡碴,眉目骨骼却还是少年的模样,凤歌轻轻抚着他的脸,轻轻摩挲了一会儿,缓缓低下头,那张俊朗的面孔在她面前放大。 不应该这样,这样是不对的。 凤歌残存的理智在叫嚣着,但是,很快,理智就被激越的感情冲到了九霄云外,什么理智! 她低下头,吻住了一张微微张开的嘴。 如同刚才喂药时一般,凤歌轻轻的勾着他的舌,一阵的纠缠,有些事情不是理智可以控制的,凤歌从来也不觉得有些事情,一定得是男人主导,毕竟连女人都可以当皇帝了,当然是情到深处,他不反对,她就可以动手了。 唔,反正现在他也不能反对是不是? 凤歌将关林森抱在怀中,堵着他的嘴,越吻越深,方才哺入他口中的药,再一次流进了她的口中。 呼吸原本就不畅的关林森这下更是皱紧了眉,喉中闷闷的逸出了几声含混的低鸣。 直到这一吻结束,凤歌才留恋不舍的放开了他。 只见重新可以自由呼吸的关林森呼吸急促,却还依旧昏迷不醒,有几分的痛苦不适之色。 凤歌轻叹一声,想到自己与他也许根本就不会有将来,一直以来,为帝为王者,都不会只有一个后宫,无论男女,倒是曾经有一位皇帝与原配皇后相爱笃深,因此只有一后,从未有妃。 其他的皇帝则不然,也许那个皇帝深爱着一位能歌善舞的贵妃,甚至不惜将他从自己的儿子手中夺来,父夺子媳。 但是,在那之前,他也有过武惠妃,梅妃,而且,到最后,他也没有封她为皇后。 也许那个皇帝深爱着一位大自己十七岁,宫女出身的贵妃,万般宠爱,无论她在后宫之中做出了多么赅人听闻的可怕事件,他也不曾责罚于她。 但是,他还是跟其他的宫中女子生下了孩子,而且不止一个,令那位万姓贵妃整日疑神疑鬼,更加变本加厉的谋害那些怀了孕的宫人,以及,他也并没有封她为皇后。只因为她的出身并非大族。 唉……关家曾经倒是世代为官,只是先帝既然贬了他们全家,她也不能违逆先祖的旨意,将关家再次抬至高位,何况,关家甚至还出了一个叛逃北燕的人,而且那个人还是关林森的二叔,无论是于先帝的旨意还是当朝百官的态度,都不会同意她立关林森为后的。 如果不能为后,如关林森这般高傲的男子,一定受不了与其他后宫中的男人玩这种无聊的小心机,他会过的不开心,会憋死的…… 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何况,两人的身份实在是一个巨大的鸿沟。 凤歌摇摇头,无意中一回头,却看见一双亮晶晶的眸子盯着自己,萧燕然。 萧燕然发现凤歌正盯着他,忙把眼睛闭上,假装没睡醒。 凤歌笑着走过去:“别装了,我知道你看见了。” “不,我没有,别乱说。”萧燕然给出了素质三连。 “放心,我不会杀你灭口的。”凤歌微笑道。 萧燕然这才慢慢睁开眼睛,凤歌问道:“那,你会支持我吗?” “你要问我支不支持?嗯,我当然是支持的啦。只要关兄自己不反对就行啊。殿下喜欢谁,那是殿下自家的事情,哪有别人置喙的余地?”萧燕然给出了一个机智的回答。 凤歌这才有些放心,点点头,起身,端起碗想要往外走,萧燕然松了一口气。忽然凤歌一转头看着他:“你说的是真的?” “是真的,当然是真的。”求生欲极强的萧燕然回答。 萧燕然不在,中军帐里也是空的,凤歌便在那里暂歇,这一觉睡得很不安稳,迷迷糊糊的做了许多梦,眼睛一睁,太阳才刚刚在东方的山谷中探出头来,山的影子甚至还没有伸到校场。 凤歌心中挂念着关林森,急匆匆的收拾了一下,便往帐篷跑去。 帐中,管城正扶着萧燕然喝粥,关林森还昏昏沉沉的躺着,独孤怀信正守在他身边,他的胸口纱布已去,留下一个赅人的黑洞,还扎了好些银针在上面。 “他怎么样了?”凤歌轻声问道。 独孤怀信还没有回答,只见关林森的手指动了动,凤歌心中一喜,上前将他的手轻轻握住:“你醒了?” 关林森微微睁开眼睛,眼中一片迷茫,过了好一会儿才聚焦。他看着凤歌,口中微微吐出两个字:“殿下?” “太好了。”凤歌见他说话也算清晰,心中更是高兴,独孤怀信冰冷的声音却给了她一个巨大的打击:“余毒清的太慢,伤了他的内腑,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找到冰草给他泡药浴的话,将来到了秋冬的天气,少不得要被咳疾所扰。” 咳疾?凤歌想起宫里曾经有一个妃子,也是得了肺病,整天咳得惊天动地的,后来终于听不见她的声音了,母后说,她咳了一夜,吐了一地的血之后,便死了。 这是她对咳嗽一生的阴影,看着谁不管是呛了风还是呛了水咳两声,都会令她感到惊恐不已。 “那个冰草,在哪能找到?”凤歌忙问道。 独孤怀信想了想:“我是外国人,刚到你们这没几天,你往西夏去找也不现实。只能说,冰草生长在比较潮湿阴暗的地方,像这种大漠里,是一定不会有的。一般是在暴雨之后的苔藓丛里能找到。” 苔藓生在林间,而这里最近的林间,却是在北燕重重包围的丰县城墙之外。 凤歌心中焦急万分,待到北燕退兵,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余毒一日不清,就多一天的危险。 此时,她想到了林翔宇床下那条通向城外林间的地道。 那条地道应该还没有被北燕人发现,如果小心一点,应该可以无声无息的在北燕人的眼皮子底下采到冰草,然后再溜回来。 主意已定,她便对独孤怀信说:“请先生把冰草的样子画下来,我这就去找。” “你?去找?”独孤怀信疑惑的看着她,虽然他知道大恒幅员辽阔,应该也有冰草的分布。 但是,现在两国战事正酣,除了这里,她还能去哪里? 凤歌却是一脸的自信只催着独孤怀信快画。 反正只是让他画,也没什么损失,独孤怀信也不是个多话的人,便铺开纸画上了。 画完之后,凤歌拿起纸,吹吹干,卷起来便出去了。 然后,就再也找不到她。 管城问起来,只有几个士兵说,听见那个姑娘和一个士兵说话。 那个姑娘先说了什么没听清,只是那个士兵在嚷嚷着:“我不去,困死了,我要睡觉!” 然后,那个姑娘就说了两个字:“加钱。” 士兵就紧跟着那位姑娘走了。 好吧……这一听,就知道那个士兵是谁了。 但是,只有她们俩,真的没有关系吗?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寻药 关系的确还是有的。 那一夜,从林翔宇床下的地道中,她们摸到了城外,北燕兵谈话走动的声音清晰可闻,就在耳旁, 凤歌与金璜轻手轻脚的寻摸着林中苔藓地上的冰草,原本已经采了不少,但是凤歌心想出来一趟着实不易,不如一次多采些,存着,万一丰县之围一时半刻解不了,那也可以稍微多撑一会儿。 就是这么一耽搁,便出事了,凤歌只管低头看冰草在哪里,没有注意到有一个北燕士兵也往林子里来,两人面对面相遇,北燕士兵一见有个美貌小姑娘,马上便兴奋的大叫起来,虽然金璜眼疾手快一刀砍了他,但也已经引来了其他的北燕人。 他们举着火把向林中而来,包围圈越来越小。 金璜咬着牙将凤歌拉到地道旁:“你快下去,我把洞口堵上,把他们引开,你回去之后,从城头上垂个绳子下来,假装我是从城头上爬下来的,这条地道千万不要被他们给发现了,关林森还指着你呢。” 不容凤歌反对,她便将凤歌一把推了下去,又将一旁的树砍断,横压在上面,然后,她自己跑向另一个方向,还弄出了很大的声音,将那一众北燕士兵引开。 凤歌站在地道口那里,听着北燕士兵们兴奋的呼喊,心中百般滋味难平。 她不能在这里停留,金璜是为了帮她找药治关林森的,如果因为她在这里伤心难过而耽误了医治关林森的时候,那岂不是让金璜的一番努力付之东流,何况,她相信,以金璜的实力,绝不会有事的,她一定会像以前那样平安脱险。 哗啦一声,士兵将挑来的水倒入浴桶中,独孤怀信往里加入了冰草和其他药草煎制的汁水,又将关林森放进去。 他全身浸泡在水中,依旧昏昏沉沉,如同一块石头。 虽然一连数日,他都没有动,但是,独孤怀信探脉之后说,他的情况正在转好,就算是不通医理的凤歌也看出来,他的脸上已渐渐有了血色。 只是,还没有醒。 凤歌把自己药包中所有的药都拿出来,独孤怀信也翻出了自己的珍藏,想尽办法为关林森滋补元气。 萧燕然醒来之后,便搬回中军帐中住着,继续操持军务,林翔宇那里也时常会传来消息,他必须两头都要处理。 在关林森伤势稳定的时候,凤歌也会问起林翔宇那里有没有围守在那里的北燕人有什么动静,或是找到了什么女孩子,她是多么害怕听见林翔宇说林子里发现了金璜的尸体,但是,没有。 没有消息,也许是一个好消息,但是,现在并不是如此,因为金璜是往林子里跑的,林翔宇能够掌握的信息,也只不过是在丰县附近而已,如果金璜是在深山之中被他们抓住,或是跌下悬崖…… 凤歌不敢去想,她现在只能收敛起心神,专注于眼前,一切只能待北燕退军以后再说。 眼下昏迷不醒的关林森,更让她愁肠百结。 昏迷了这么久都不醒,醒来之后,会不会失忆了,认不出她来了,或者是变傻了,变呆了?想到这里,凤歌心中更是无比的担忧。 在一个清晨时分,北燕人发起了总攻,外面一片喧闹,似乎大恒军已经快要守不住了,喊杀声越来越近,已经近到似乎就在帐篷之外,激烈的兵戈相撞之声就在凤歌耳边响起。 “哧啦”一声,帐篷的布被弯刀划破,一个满脸是血的北燕人撞进帐篷,他看见了凤歌,脸上露出了嘿嘿嘿的表情,向凤歌逼近,就在他手中的弯刀映出凤歌那张俏丽的小脸时,他便一步也不能向前了。 北燕士兵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胸口,那里多出来了一根枪头,他缓缓转头,背后,原本躺着的关林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起来,手中握着一柄银光闪闪的镔铁长枪。 不再理会倒下的北燕士兵,关林森起身,将凤歌拉出帐篷之外,现在这里也不是安全的地方了。 几经周折,这一次的进攻又被大恒士兵们拼死挡了下来,但是,死伤惨重,连独孤怀信都无法挽救许多士兵的性命。 凶悍的北燕军在前,而朝廷的援军依旧遥遥无期,在这样的纯消耗战之下,士兵们的战意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凤歌看得出来,如果今日北燕人打算来个夜袭,只怕现在这里的士兵,没几个有力气再站起来防守。 凤歌来到萧燕然的中军帐,询问情况。 萧燕然的大案上,有一封书信,那是林翔宇转交而来的飞鸽传书,这只鸽子很命大的躲过了北燕人的弓箭还有天上的凶禽来到林翔宇的手中。 它带来了一个非常好的消息,那就是朝廷已经派出了援军,不日将至,看落款时间已经是五天前了,从京中到这里,再撑个两三日也该到了。 凤歌欣喜的看着萧燕然,但是后者却没有给她一个正面积极的回应,萧燕然苦笑道:“大公主,现在的情形你也看到了,如果明天北燕人再来一波进攻,只怕,我们就守不住了。” 的确没错,但是,凤歌也不是个乐意束手待毙的人。 她匆匆丢下一句话:“我有办法。”便跑回自己的帐中。 这几天,凤歌一直都是穿着最朴素的短衫,便于行动,现在,终于有再着华服的时候,只是没想到,这衣服穿得还这么有意义。 帐中条件简陋,连面镜子也不曾有,她打了盆水,对着水中倒影,细细描画着眉眼与嘴唇,最后抬起头来,冲着默默坐在一旁的关林森一笑:“怎么样?” 关林森拿起一根凤钗,小心地替她戴在头上:“如同在大殿之上参加大朝会一般。气质高贵,国之储君。” “很好。”凤歌微笑着看着他,“陪我出去走一趟吧。” 在那一个血色钧天的黄昏,玄铁营中的士兵们皆以为自己眼花了,在厮杀了这么久的战场上,竟然出现了一位如仙女一般的女子,她很年轻,可是那通身的气派,令人绝不敢小瞧了她,或有轻慢之心。 一路士兵只是呆呆望着她,连阻拦都忘记了,只当她是仙女下凡。 到了萧燕然的中军帐前,萧燕然开帐相迎,躬身下拜,口称:“恭迎大公主殿下千岁!” 周围人一听,当时就傻了,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竟然是当今的国之储君,大公主? 为什么大公主会来这里? 萧燕然说这是因为玄铁营战况胶着,陛下心忧,却因国事冗多无暇分身,便派储君前来押阵。 凤歌又说道:“诸将士连日征战辛苦,孤王皆看在眼里,援军已在路上,指日便到,这几日,诸位表现,孤王皆看在眼里,待北燕军退之日,孤王必论功行赏,绝不亏待有功之人。” 只是简短几句话,便将已是心灰意冷的士兵们煽乎的狂热起来,大恒这么多年轻视武人,丰县被围,连个援军都没有,没想到,今天竟然会派出身为国本的储君大公主前来,这说明,陛下终于愿意重视起军务,他们的出头之日也要到了。 无论是为了自保,想要将北燕人赶出自家的边境,还是为了升官发财,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努力方向,顿时失去了斗志的士兵们,再一次从他们的眼中看见了熊熊燃烧的战意。 萧燕然请凤歌且先回到安全的地方去,凤歌却说:“不行,我一定要在士兵们能看见的地方,否则,他们以命相搏,我却找了个地方躲起来,萧将军,你会这样带兵吗?你也是要身先士卒的吧。相同的,我也一样,如果我不在,又怎么能让他们安心,悍不畏死呢?” 这些道理,不用凤歌说,萧燕然也是明白的,当下他也的确需要提高士兵们的士气,便不再坚持。 萧燕然朗声说道:“既然如此,那我等必将誓死护得大殿下周全!” 凤歌亦大声回应:“孤王必与各位将士们生死以共!” 这一天晚上,北燕人果然前来夜袭,白天时大恒士兵的疲态他们看在眼里,只待今晚全力一击,丰县便可攻下,不料,却发现这一关城的士兵,竟个个变成了疯子。 莫说大恒人从无信仰,只要有一个促成他们全心向着一处的力量,那里便是他们的信仰。 而现在,这个信仰便是他们的储君,大恒国的大公主——凤歌。 这一夜,战火烧红了天空,北燕人的夜袭也不曾成功。 他们遇到了这场战争开打以来最凶狠的阻击,甚至,这些看起来已经完全没有战斗意志的大恒士兵,竟然还在寻找机会反扑。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缘份 前方战报传来,高古达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你说恒国人还向我们营地推进了?” “是,大王。”传令兵心虚的低下头,这话说出口都觉得丢人。 本来以为趁夜偷袭,轻轻松松,那玄铁营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些大恒人跟中了邪似的激动起来了。 高古达猛地站起身:“来人,拿我的披挂来!” “不必了。”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高古达的身后传来。 高古达惊讶的回头:“大亲王?” 话音未落,他便看见了自己飞了起来,不是他整个人飞了起来,而是他的头,离开了身体,飞了起来。 在战场上全无敌手的高古达,就这么倒了下去,直到死,他都不敢相信,杀了他的人,竟然是北燕国的大亲王高玄武。 周围的北燕士兵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不知就里,只是惊恐的看着高玄武和他们倒下的主帅。 高玄武从容擦去了长刀上的血迹,朗声道:“高古达抗旨不遵,已是谋反,奉大燕皇帝诏令,就地格杀!” 接着,他环顾四周,吩咐亲兵道:“吹号,退兵!” 四野连天响起了低沉而悠长的号角声,所有正在玄铁营厮杀的北燕人听闻号角声后,便如潮水般的退去,几乎以为今夜必死的大恒士兵们,又松了一口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当这是北燕人临时决定回去睡觉。 没想到,从丰县那里很快也传来了消息,将丰县团团围住的北燕人也都撤了。 萧燕然站上城头,看见原本繁密如天上星星一般的北燕人的营帐全部消失了,只有远远的火把如蛇一般在大漠之中蜿蜒。 北燕人竟是连夜撤军了?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派出斥侯再三哨探,的确是撤了。 最后一次派出的斥侯回报的时候,身上还带着伤,他带回了高玄武的口信:“老子是真的撤军了,你们别再探了,真烦。” 连续了近两个月的战争,无论白天多么的疲累,晚上睡觉也必须睁着一只眼睛,否则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夜袭的北燕人割去了脑袋。 无论是沙土飞扬的坏天气,还是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对于这些将士们来说,眼前都笼着无边的血色,再亲近的战友可能明天就会死在自己的眼前,今天还四肢俱全,也许明天就会少一条胳膊,所有的人,无时无刻都紧绷着神经,等待着蓄势待发的北燕人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北燕人可以轮流替换着进攻,而大恒却只有孤城一座,除此之外,再无援兵。 终于,北燕人退兵了。 “咱们要不要在他们的屁股上踢一脚?”有资格进入中军帐的人中最年轻的李燕奇问道。 萧燕然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巴掌:“你啊,真是唯恐天下不乱,有这么好的精力,不如好好把外面的那些伤兵给安顿了。” 平时萧燕然对他们的态度也都比较随便,从来没有主帅的架子,李燕奇嘿嘿笑着摸着自己的脑袋,出去了。 萧燕然说的没错,整个玄铁营的情况都不容乐观。几乎每一个士兵身上都带着或轻或重的伤,城关……如果这还可以被称之为是城关的话,其实已经完全被投石器催毁,满地都是石碴,什么都没有给剩下。 修复工作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实在是腾不出手,不,是腾不出脚往正在北撤的北燕军队上再来一下,更何况,萧燕然不是没有做过这样的想法,只是在今天早上听到北燕人撤军消息的时候,他站在了城楼之上,发现北燕虽是撤军,但是军容齐整,进退有度,不慌不忙,连旗帜也是高高立在车旁飘扬着。 他们真的只是撤退,而不是败退,更不是逃跑,如果追上去来一下的话,万一北燕人忽然改了主意,回头反击,到时候那真的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萧燕然将军中诸事安排好,便出去巡视军营,发现凤歌也在营中四处巡视,她所到之处,人人都精神振奋,能站起来,拼命挺起胸膛,想让这位大公主多注意到他一些,将来也好拜将封相。 “关公子怎么样了?”萧燕然看见凤歌,便问起关林森的近况。 凤歌轻轻摇了摇头:“虽已醒了,但独孤先生说还需要再多观察数日。” 接着,她努力做出一副轻松的样子笑道:“有独孤先生在,一定会没事的,他命硬的很。所以,我就出来看看将士们怎么样了。” 着实是不怎么样。 敌人虽退,但是战场还未打扫,城外,两军服色的士兵皆静静趴在由鲜血凝成的血池之中,分不清到底是谁的血,血色,都是一样的。 “战争……对谁都是一样的啊。”凤歌感叹道。 站在一旁的萧燕然负手望着远方:“主动挑起战争的不义之师和保家卫国而死的英魂,是不一样的。” 凤歌笑道:“那是自然。” “大哥……你的腿,腿……没了……”玄铁营中的小兵罗安涕泪横流。 在最后一场战斗中,一块投石机打过来的沉重巨石向罗安飞来,而他正专心致志的对着城外的敌人放箭,等发现飞石已到眼前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开了。 是他的大哥罗平,忽然出现,一把将他推开,可是罗严自己却被巨石压在腿上,无力推开,罗安几次尝试也终告失败。 当敌人终于退去,独孤怀信告诉罗安,现在就算石头能推开,也不能推了,如果将石头挪开,很有可能会使罗平的身体出现异常的变化,身体会因为长久的挤压,气血停滞,经络不通而导致血块凝结,发生中毒症状,且无药可救,唯有死路一条。 如果现在截肢将人拖出来,没了腿,却还有一条命在。 是要全尸,还是要性命? 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罗安刚刚十五岁,他的人生中从来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选择题。 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也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替自己的大哥做出人生的选择。 就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凤歌来到他的身旁,看着昏迷不醒的罗平和打了这么久的仗都没有哭,而此时却哭的像个孩子似的罗安,她对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说:“活着,就有希望,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这是发自内心说的,这几天来,她为了照顾关林森衣不解带,不眠不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如果关林森永远这么不死不活的昏迷下去,她也要照顾他,直到他真的咽气了为止。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有醒过来的希望。 也许是凤歌的神情打动了罗安,罗安思来想去,最后咬着牙,对独孤怀信说:“请大夫救我大哥一命。” 独孤怀信的手艺非凡,很快就将罗平从石头下解脱出来,只是付出了一条腿做为代价。 几贴汤药下去,罗平也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罗安看着醒来的大哥双眼空洞的看着自己空荡荡的裤腿,心中难受至极。 罗平反倒安慰他:“没事,一条腿,就算不能下地干活,也可以在家里编筐子打草鞋不是么,你记不记得,大哥的这些手工活计做的可好了。” 整个营中,像罗平这样豁达的人并不多。 有一位发现自己醒来之后,眼前一片黑暗的士兵,忍受不了将来永远只能在黑暗之中度过,用残箭插进了自己的心口,自尽而亡。 好不容易等到战争结束,可是,他们要面对的,却是比战争期间还要严酷的事情。 看着城中同袍们的惨状,李燕奇被萧燕然压下去的好战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不行,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去给北燕人添点堵。” 他知道会被萧燕然拦住,于是谁也没告诉,悄悄的就向着北燕人撤退的方向跟了过去,路上静悄悄,只有风儿刮过草叶发出的呼啸声,忽然,他听见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不止一个,好几个。 转头一看,是军中同袍,都很年轻,他们拍着他的肩膀:“嘿,你去干什么?” 生怕他们是来钓鱼执法的李燕奇环顾左右而言其他:“好不容易等到打完仗了,咱们好久也没有发狐狸皮的财,我是出来想看看还有没有狐狸可以打了。” “哦,这样啊,你觉得,打了这么久的仗,还会有狐狸吗?”一个圆脸小兵搂着他的肩膀,“兄弟,你这故事编的不行啊。” “真的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你看我真诚的眼睛。”李燕奇一脸的老实忠厚。 众人正在打闹,一人却从人群中默默的走出来,手中握着长刀,是罗安,他一言不发,默默向前走去,有人叫道:“哎,罗安,别急啊,等等我们。” 罗安冷声道:“我可没你们这么好的兴致,今天不把几条北燕狗的狗腿子砍下来回去放在我大哥面前,我都睡不着!” “啧,这么快就招了,真是没意思。”大家一拥过去将罗安搂住,大大方方向前走,李燕奇此时才明白,他们也是出来想要找北燕人晦气的。 这些年轻人,在大战初定之后,只是稍做休整,便又精力十足,面对大战之后,玄铁营的惨状,他们实在是不能忍。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北燕人肯定会扎营,就算不能杀了他们,给他们添点堵也是好的。 他们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在北燕人的水源里撒尿,怎么在他们的帐篷里放烟,能趁乱杀掉几个人那简直是太完美了。 夜色渐渐降临,今日天上有云,星星与月亮皆被挡了个严实,四野皆合,什么都看不见。 远远的,已经可以看见北燕人的营地,他们说话的声音,马匹嘶叫的声音,随着夜风,一阵阵吹进偷袭小分队的耳朵。 他们在离着北燕人营地三丈远的地方停了,小圆脸从肩上卸下包袱,铺在地上打开,里面装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还有巴豆和卸马掌用的东西。 “嘿,让他们人畜一家欢!”小圆脸开心的不行。 虽然他们人不多,虽然他们都很年轻,但是,论调皮捣蛋恶心人,越年轻越有主意。 小圆脸在这次的守城之战中,出了不少好主意,于是,众人也都很信服他,愿意听从他的指派。 只是罗安不一样,他不是来戏弄北燕人的,他憋着一口气,一定要将砍断几条北燕人的腿带回去,给他大哥的腿陪葬。 因此,在小圆脸安排人员各自职责的时候,他并没有在旁边,而是已经悄悄的摸进了北燕人的阵地。 北燕人的大营,秩序井然,定点的哨兵,流动的巡逻兵,安排的位置得当,想要寻找到他们的守卫空隙,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最外一圈的营帐都是士兵的,伙头军的营帐与主帅的营帐则被包围在正中,以防止被偷营。 水源地也有人看守着,这些西北男人的警觉性比狼还要敏锐,不是轻易可以突破的。 其他的大恒士兵努力的寻找着下手的机会,罗安则是凭着他瘦小的身形,还有冷静与稳重的决断,一步步的稳扎稳打,一直摸到了主帅中军帐,这中军帐与大恒的中军帐有一定的区别,被布幔隔成了一前一后两块。 罗安就从后面潜入,后半部分明显就是供人休息的地方,布置的很是舒适,一点肃杀血腥的战场气氛都没有。 前帐灯火通明,高玄武与众将官的声音十分清楚,罗安对北燕语只是一知半解,完全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听出了他们似乎是在商量回到北燕皇宫之后的事情。 他小心翼翼的借着从前帐透过来的灯光仔细打量着后帐里摆放的物件,除了一张大床,还有炉子,水壶等一应的家俱用品,床上鼓鼓的,似乎有一个人在被子下面。 高玄武在前面,那么在被子下的是什么人? 莫非是高玄武带来的女人? 罗安慢慢从腰间掏出了匕首,放轻了脚步,向大床走过去,猛得掀开了被子,扬起匕首就要往下扎,却看见了一个女人冰冷的眼神,那个女人身上有伤,伤虽不重,但她也走不了。 她的四肢被铁链紧紧的锁住,只能勉强从床上坐起来,走开几步。 怎么看,这也不像是高玄武宠爱的女人应该有的待遇。 见罗安的匕首停下,那女人伸手,示意让罗安把匕首给她。 罗安正在犹豫,忽然,前帐讨论的声音停了,那些将官们各自回营,高玄武收拾好军务文书,便举着蜡烛往后帐而来。 罗安一个翻滚,便跃到了床下。 一室的灯火通明,罗安只能看见一双男人的大脚立在床前。 高玄武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床上的女人:“大恒的人讲究缘份,我三番两次的救了你,还不是很有缘份,你为什么总是对我冷冰冰的。” 女人没有吭声。 “当初在丰县的时候,我尽心尽力照顾你一个月,虽然知道你是装晕,也没有对你有任何的不敬之举,难道还不能足证我的诚意吗?” 女人对着他吐了一口口水。 高玄武摸了一把脸,一点也不生气:“大恒的女人果然是吐气如兰,连口水都是香的。” 这么肉麻的话,终于连金璜这样厚脸皮的人都受不了了。 “你要么杀了我,要么放了我,我永远也不会喜欢你的!” 高玄武却很高兴:“你终于肯对我说话了,别急,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做梦!” 接着,高玄武俯身压下,罗安只能听见女人发出的唔唔的声音,还有大床发出的吱吱嘎嘎声。 他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女人是大恒的女人,他本就是来替大哥报仇的,又怎么能忍受大恒的女人受到如此的侮辱,他握着匕首冲出来,就对着高玄武的后背捅下去。 不料高玄武却像背后长了眼睛,身体微微一侧,罗安这一刺落空。 金璜忽然用双手双腿紧紧缠在高玄武的身上,将他侧过去的身体又拉了回来:“快!” 罗安又扬起匕首,却见高玄武不知什么时候,从袖中弹出一把又薄又细的长刃,横在金璜的脖子上,他一双眼睛微眯,瞪着罗安:“再向前一步,我就杀了她。”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和谈 见此情形,罗安原本已经扬起的手,又放下了,金璜的眼中似要喷出火焰,满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接着,她用脖子迎上高玄武的长刃,用力一抹,若是这一下抹到实处,必会鲜血四溅,救之不及。 没想到高玄武的反应更快,金璜的脖子向前送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到她的心思,手腕处的机关一动,那柄长刃又缩了回去,那狠狠的一抹却是落了个空。 中军帐中发生了这样的异动,负责守卫高玄武的北燕士兵早就冲了进来,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握着弯刀与长枪,呈扇形包围之势,将罗安围在了中间。 高玄武看着金璜笑道:“你还说你是个没人爱的孤家寡人,你看,这个小男孩不是为了你连性命都不要的跟了过来?” 为了防止金璜咬舌自尽,他的手紧紧地钳住了她的下巴,金璜现在挣脱不开,也说不了话,干脆也不管不顾的躺在床上,安安心心做大爷,反正,爱啥啥吧,她现在也管不了了。 “拿下!”高玄武一挥手,十数名侍卫上前,与罗安发生激烈的厮打,罗安根本不是这些战斗经验丰富的成年男子的对手,很快便被抓起来。 高玄武见状,便松开了钳着金璜的手,笑问:“你看,我应该拿你这个小小的爱慕者怎么办才好呢?” 金璜冷冰冰的说了一句:“我没这么蠢的爱慕者。” “啧啧,你还真是无情啊。”高玄武摇头,“喜欢上你这样的冰山,还真是有够不幸。” “对啊,你这个不幸的男人。”金璜冷笑。 高玄武挥手:“把他推出去杀了。” 他说着,还偷眼看了一眼金璜,金璜脸上毫无情绪波动,那些侍卫得令便将罗安推推搡搡的出门去。 正当罗安被推倒在地上,眼看着北燕人的弯刀就要落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忽然四周传来“救火啊,失火啦”的叫声,回望四周,只见火光冲天,烟尘滚滚。 “禀大亲王,粮仓失火!”前帐有一名士兵跌跌撞撞的跑来报告。 高玄武看着躺在床上一脸“关我屁事”的金璜:“看来,你的爱慕者不少啊。” “谢谢啊。”金璜心知肚明这些人绝不是为自己而来的,不过,如果他们的到来能让自己逃出生天,那当然是更好的了。 高玄武挑帘出去,一面指挥人救火,又安排人去抓纵火之徒,还有命令负责巡逻的卫队长加强巡逻,不要让贼人有可乘之机。 玄铁营现在的情形他再清楚不过,不可能是萧燕然派出来的兵,一定是什么想要泄愤的人跑过来撒野。 既然这样,也不用担心两国之间的问题,只要好好的教训他们一顿也就是了。 那个嘴上说着大恒也好,北燕也好,对她来说都无所谓的金璜,其实心里,还是对故国有所惦念的吧,算了,还是命人不要伤害他们比较好,如果他们识趣的话。 事实上,要这些初生牛犊们识趣,也是挺困难的事情,就营中现在的损失情况来看,想要放他们一马,高玄武答应,下面的士兵也不会答应的。 在营中闹腾的捣乱小分队们,相比于大型的战争场面来说,这种趁着黑夜和地形的优势蹿来蹿去给敌人予以打击的行为似乎更适应了他们的天赋,不仅没有人被抓着,而且,北燕人还被他们搞得头昏脑胀。 罗安也趁乱逃了出来,与其他捣乱小分队的成员们汇合之后,他们招呼他赶紧走,罗安却说还有一个女人被捆在了大帐后面,他一定要去救她。 说着,他又跑了回去,帐中只有金璜一个人,她看着罗安,奇怪的问他还回来干什么,罗安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想救她出来。 金璜指着床脚说,你把它抬起来。 罗安试了一下,抬起来,金璜将铁环小心抽出,然后将所有的铁链都捧在手上,大大的一堆,她对罗安说:“这是北海的星铁所铸,很重也很硬,一般兵器都弄不断它,钥匙在高玄武身上,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如果不是这一身的铁链子缠着,她早跑了,哪还要罗安跑过来。 金璜虽然觉得罗安挺傻,不过,这么多年来,还真的从来没有人对自己这么傻过,心里还浮起一丝甜甜的小开心。 罗安一咬牙:“就算是这样,我也要带你回去。” “干嘛这么执着。”金璜不解。 罗安说:“我本来是想砍几条北燕人的腿,为我大哥报仇,既然现在北燕人的腿砍不着了,能把你救回去也是一样。” “哎哎?我的价值就和几条北燕人的腿一样啊?”金璜的脸有些抽搐。 算了算了,这会儿纠结这个也没意思。 “走走走,现在回去,说不定还能有点剩饭剩菜。”金璜捧着手里的铁链子,正想离开,却听见一声低沉的厉喝:“好吃好喝的供着你,你不喜欢,偏要回去吃剩饭剩菜。” 是高玄武,他已经稳住了营中的情况,回来了。 他冷冷的看了一眼罗安:“你的那些同伴们,也已经被我抓住,现在你还有什么坏主意?” “哦哟?听起来人还不少嘛,走走走,出去看看都是些什么人啊,看看我认不认识。”金璜莫名其妙的兴奋了起来,抱着一大捧铁链就往外走。 高玄武虽然觉得她现在玩不出花样来,不过,也紧跟在她后面,牢牢的将她控在自己的身旁,她一旦有任何的动向,都可以马上压制住。 火把将营地照了个通明,他们放的火也已经被浇灭,只剩下了袅袅黑烟向天空飘去。 他们被压着跪在地上,一共十七个人,每个都不过是十四五岁,甚至还有更小的。 高玄武一个个抬起他们的脸,笑道:“原来大恒的未来栋梁都是这般有骨气,好好好,我该回去,给萧燕然送个大礼才是。” “不过……”高玄武又顿了顿,“就这么好胳膊好腿的给送回去,日后少不得要成为我大燕的心腹之患,还是得给他们留点记号才是。” 话音刚落,他只觉得自己腰间一凉,低下头,发现金璜一脸无辜的看着他:“那我先给你留个记号呗?” 不知什么时候,她的手中出现了一把匕首,明明俘虏她的时候,已经将她全身的武器都搜干净了,包括头发里藏着的银梭都没有放过。 “嘿,杀人放火,连个凶器都找不到,我还混个屁啊。”看见高玄武惊讶的样子,金璜着实得意非凡。 “能让北燕大亲王露出这么惊讶的表情,我的职业生涯也可算是一片无悔了。” 高玄武看出了那把匕首工艺粗糙的很,是大恒军中人手一把那种便宜货,便知道定是罗安不知何时递给金璜的,他冷冷道:“你们倒会暗通款曲。” 金璜忙说:“别瞎用成语啊,什么暗通款曲,这把匕首是我凭真本事偷的,你有什么意见?” 事实上,还真是她偷的,罗安看见她拿出匕首抵着高玄武的时候,也是一惊,本能去摸腰间,却摸了个空,金璜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匕首给偷走了。 “偷鸡摸狗这事啊,我熟,业务小能手!”金璜开心的不行,“我说,大亲王,你既然已经抓住他们了,又想用他们跟萧燕然交易,那当然是整只比零卖来得更好些,你说是不是?” 被她的匕首抵着,还有什么机会说“不是”呢。 高玄武身份尊贵,不比金璜这个泼皮破落户,舍得一身剐,什么事都敢干,他还有太多的事,太多的顾虑,因此,他挥挥手,示意将这十七个捣蛋小分队全关起来,准备第二天回转玄铁营下。 北燕人再次来到玄铁营下的时候,发现一切已经与一天一夜之前有着本质的不同,城墙已经修补好了,完全看不出来这里曾经被投石机砸的已经只剩下了石头渣。 而且,在玄铁营外,还有庞大的军队,长矛林立,寒光闪闪,军容整肃,这是从京中调来的精锐部队。 “我还说你来迟了,没想到,他们还回来,专程跟你见一面。”城楼之上,萧燕然对身边的一位文官模样的男子打趣道。 “想必他们是知道我奉圣旨,专程前来取材写进本朝的历史之中,生怕我漏了素材写不下去,于是还掉转马头。”这位文官不是别人,正是大恒国的翰林院编修杜书彦。 早年身体孱弱,虽殿试三甲,却无缘做官,最后仗着皇帝旧年同窗的身份,进了翰林院谋了个编修之职,整天其实也没什么正事,最后皇帝看他实在闲得无聊,便令他四处寻访本朝人物,记录本朝事迹,除了只记大事的史官之外,民间的事情,也有许多值得记述的。 接了皇帝的圣旨,杜书彦便开始了“哪里有乱子,我就去哪里的”光荣工作。 实际上,他却是直属于皇帝的情报机关灵楼的首脑,此时前来丰县,也是因为兵部阻碍不肯发兵,是他提交了证据,证明大公主也在丰县,因此,才调来了兵马。 否则,光是为了驳斥兵部尚书冯瑞慈的曲线救国理论,还不知道要再多费多少口水,浪费多少时间。 好不容易赶到这里,却发现北燕已经退兵了,当然不打仗了是一件好事。 顺便还发现了重伤的关林森,久病成医的杜书彦,随身也带了不少补药,送了不少药给他。 看着萧燕然有些眼馋:“你说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怎么没见你对我这么大方?” “我送你东西还少吗?!”杜书彦提到这个,恨得牙痒痒,“每次送你的东西,你转手就送给别人了。” 萧燕然那无耻的痞子模样在战后的轻松氛围中展露无疑:“这说明你很有眼光啊,挑的东西都很有实用价值,每次都能让我有机会扶危济困,把东西送给真正需要他们的人。现在像你这样有品味的公子哥儿不多了。” 高玄武的军队在孔雀河北岸停了下来,接着,他亲自策马,缓缓走到界河旁:“我大燕已经退兵,你们却穷追不舍,是何道理?” “不是我,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萧燕然分明看见了高玄武身后的那几个半大的小子,心中明白,肯定是他们不忿北燕人这些日子在玄铁营杀了这么多人,便悄悄尾随过去,寻他们的晦气。 只不过,捣乱经验尚浅,这不,就给人抓了。 “本王大燕国大亲王高玄武,想与贵国讨个说法,最近日子都不太好过,何不定个盟约,你不犯我,我不犯你?”高玄武昂首坐在马上,虽然是他在提出和谈请求,但是看他的神气,却好像在说:“你爱答应不爱应,我无所谓啊,要打我也可以奉陪。” “你们要是做不了主,也可以回去禀报你们的皇帝,不着急,我有的是时间,只不过,我的大军这些日子在这里的吃喝拉撒,还得贵国负责。”高玄武嘴角挑起笑容。 萧燕然自知这种事自己做不得主,便看着杜书彦,杜书彦又转头看着凤歌。 能有资格与北燕的大亲王高玄武对话的,现下正好有一位,大恒国的储君。 萧燕然看着凤歌:“大殿下,为了不让他们吃我们的粮食,这事应尽早解决。打也好,和也好,还请大殿下拿个主意。” 虽然是大殿下,虽然也上殿听政这么久了,但是,她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的决策,毕竟父皇还在宝座上坐着,一切国家大事,她只有听的份,并无决断的权力。 凤歌想了想:“这么大的事,也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杜书彦却好像早知道她会这么说似的,拿出一道有龙纹的纸张:“大公主接旨。” 纸上却只有一句话:“在丰县发生的一应事宜,皆由大公主便宜行事。” 原来皇帝早就想到,战场之上变数众多,所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而他也相信自己这个女儿,一定有做出正确判断的能力,便令她在丰县之内,想干点啥就干点啥吧。 虽然现在援军已至,再与北燕人杀上两三个月也没什么问题,但是,打了这么久,真的很累了,现下对方提出了和谈,如果自己一口拒绝,那好战的名头反而会落在自己的头上。 于是,凤歌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和谈!” 自古以来,在兵力强大的时候和谈,都是一个慈悲的好名声,兵力弱小的时候就是卖国求荣,而势均力敌的时候……就看谁更不要脸了。 大恒以前也曾经打过仗,朝臣们也曾经在朝堂之上为了是和还是战争论不休。 武将以战成名,因战而得功勋,自然是想要战的,拿出了祖宗基业说事。 而文官们则是以写书立传而得功,如果在谈判的时候,他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就能争取到一些利益,重享太平,那对他们来说,就是莫大的荣耀,他们往往以国计民生做理由,毕竟常年在前线的士兵太多了,谁来耕地种庄稼,谁来养猪养羊提供肉类呢? “以和为贵。”是文官们常挂在口中的话。 虽然现在凤歌此时远离朝堂,但是身边一位文官杜书彦,一位武将萧燕然,她也不得不有所顾忌。 如何谈条件,她心中也是犹豫再三,直到…… 她推开萧燕然的房门,看见一向斯文的杜书彦,正和萧燕然两个人一起极没形象的啃着羊蹄,她心情复杂的关上门,然后……心中便有了计较。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听政 在朝堂之上听政的时候,凤歌站在一旁看着父皇高深莫测的坐在龙椅之上时,总觉得父皇好厉害,好威严,直到在朝堂上呆的时候多了,她才知道,父皇不发一言,就是等着大臣们先各自出主意,一个人出主意的时候,总会有人去给他找麻烦使绊子,虽然这样会让行政效率低下,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让身为决策者的皇帝听取多方意见,挑刺的人多,能想到的方向就多。 然后,皇帝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判断这件事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再做出选择。 现在眼前即有文臣,又有武将,如果不是因为大敌当前,凤歌几乎可以说是非常轻松的。 “不知萧爱卿觉得和谈这个主意怎么样?”凤歌询问萧燕然。 自古以来,武将都希望以武勋晋身,对文臣所热衷的和谈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看着就烦,文武两边在朝堂上对撕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 因此,凤歌首先问的就是萧燕然的意见,如果他反对,那么他一定要提出一个替代的条件来,没想到,萧燕然答的倒是挺快:“臣没有意见,听说杜翰林精于此道,大殿下何不直接问杜翰林。” 于是她去问了杜书彦,没想到杜书彦倒是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他微微皱着眉,问凤歌:“大殿下,不知玄铁营被北燕人抓去的那几个人怎么样了?” “杜爱卿所虑很是周全。”凤歌当然没有忘记那几个被抓的人,她已经想好,由独孤怀信从中斡旋,让高玄武把人放回来,应该也不是很困难的事吧,毕竟战争拖的时间越久,对双方来说,都不是好事,高玄武也不是弱智的好战份子,这个道理,他应该懂的。 懂是懂,但不代表着要执行啊,独孤怀信送去的书信中,说希望保证玄铁营那几个小子平安回去。 本来高玄武答应这些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凤歌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要让高玄武把金璜也太太平平的给放回去。 高玄武看到书信上的金璜两个字,嘴角不由勾起来,他对独孤怀信说:“别的倒也罢了,唯独这个丫头给我找了不少麻烦,如果就这么把她给放回去,岂不是让别人笑我北燕无人?” 说着,他命人拿来纸和笔,扬扬洒洒写下一大篇要求,让独孤怀信再递还给凤歌。 凤歌打开一看,高玄武除了有对牛羊和粮食的要求,还有就是玄铁营的人可以放,金璜绝不能放。 “大殿下,您看……”杜书彦故意试探着。 凤歌将高玄武的回信揉成一团,扔在桌上:“如果一个国家,连一个女子都护不住,那还有何颜面存活在这事上!” 杜书彦见她动了火,不动声色的将回信收起,没有多说一个字。 “我们的这位大殿下,脾气不小,就是不知道本事怎么样。”萧燕然得知凤歌的态度之后,对这个强硬的大殿下莫名的有了一丝好感,与捣浆糊的皇帝陛下相比,大殿下凤歌身上,还是有着年轻人的血性,这让萧燕然感到很舒服。 只不过,血性并不能当饭吃,冲动只会坏事,萧燕然一方面紧锣密鼓的准备着劫营,一方面也在观察着凤歌的主意,不知道这个小姑娘到底什么怎么做。 是一时冲动,不管那些士兵的死活,还是因为救不出来人,就自暴自弃,对北燕人予取予求。 他身为臣下,虽然应该去主动出主意,不过,现在他更想看看凤歌自己的想法是什么。 凤歌在县衙里。 北燕人的进攻停止了,林翔宇也卸下了守卫丰县的职责,虽然他的工作完成的不错,不过对于他来说,坐在城门楼子上的每一刻,都如坐针毡,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他的梦想只是吃吃喝喝,顺便判几个案子而已,守城,多么可怕的事情。 “你做的挺好的,干嘛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凤歌问道。 林翔宇拼命摇头:“别逗了,大殿下,能做是一回事,做的高不高兴是一回事,你看我才守了这么几天,白头发都出来了,幸好北燕人是退了,要是北燕人不走,我可能会死在城墙上。他们不死,我先死。” “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一宿一宿的睡不好觉,总觉得北燕人会在我睡着的时候鬼鬼祟祟来偷袭,睡不了一会儿就被惊醒,半夜还有人在我耳边说话,实在是太可怕了。”林翔宇回忆起那几天的日子,脸上挂着往事不堪回首的悲痛感。 他曾经也想做个英雄,现在觉得,自己还是更适合后方的生活。 玩玩机械人,设计设计自动傀儡什么的。 “你……是不是见过林姨红姨了?”凤歌突然开口,把林翔宇吓了一跳,他手里捏着傀儡人的控制铁丝:“你你你,你在说什么啊,我完全听不懂,什么林姨红姨的,打仗呢,我怎么会看见皇家女眷,大殿下不要开玩笑啦,哈哈。” 干笑了两声,连自己都觉得实在尴尬的笑不下去,笑声嘎然而止,只有傀儡人身上的铁发条的嘎哒嘎哒转动的声音。 凤歌看着他手足无措低着脑袋的样子:“北燕人几次的确是要偷袭,但是,却都没有成功,你别告诉我,都是因为你福泽深厚,运气爆棚,北燕人才会连续几次都没有得手。” “你要这么想,也不是不行啊……”林翔宇的声音越来越低,低到几乎听不见。 凤歌轻轻叹了一声:“你又不会说话,又不会讲实话,像你这样的人要是去了工部,会被工部尚书鄙视到死的,到时候年年考绩不合格,有坏事都是你去背黑锅,哎,这工部啊,你不去也罢。” 一下子就戳到了林翔宇内心最向往的部分,他抬起头:“大殿下,别这样,别看我有点傻,但是臣对皇家对大恒是一片赤胆忠心的。” “赤胆忠心?大战之时,你偷偷背着我去见寒山铁骑的旧部,你还说赤胆忠心?”凤歌故意板起脸。 林翔宇身子微微颤抖:“大殿下,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们不想出来,也是不想让大殿下在国法与私人感情之间左右为难,大殿下又何必强求呢,大殿下只要相信,他们绝对不会做出对大恒不利的事情。”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有趣 “相不相信是我说了算,用不着你来指手划脚。”凤歌很不喜欢别人替她做出决定,无论是怎样的结果,只要是自己做出来的,她都认,如果是别人指指点点,就算是个好结果,她也会一脸的不高兴。 林翔宇见她如此坚决,轻轻叹了一声:“不错,我是见到了她们,在西夏之后,她们决定迁往东宁,现在正在大恒境。” 他偷偷看了一眼凤歌的眼神,凤歌有些恍惚,她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但是她什么也没说,以她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她还远不能恢复寒山铁骑的名声,也无法将她们留下来。 也许,也许终有那么一天,寒山铁骑可以堂堂正正的招回旧部,让这三十年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部队再次集结。 但是现在,凤歌所在意的,是能不能把身陷在北燕营中的几个人给救出来,她希望红姨林姨她们能出来,与自己一起商量。 她一个人做出了太多的决定,也背负了太多的压力,凤歌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女孩子,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变故,已经大大的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她感觉自己有些挺不住了。 凤安年、林翔宇,都在等她的安慰,而萧燕然,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个人是在抄着袖子等着看好戏,他在等着她的决定。 至于杜书彦,她的同学,也是一个年纪轻轻背负太多的人,他不会主动提出冒险的主意,也许这与他的姐姐在宫中为妃,家里的父亲是户部尚书有关系,利害关系牵涉重多,他就会变得畏首畏尾。 还有关林森,他为了自己,重伤不起,凤歌想到这些纷纷扰扰的事情,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凤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闭上眼睛略一思忖,一件一件来吧。 丰县之围尚未解开,红姨和林姨应该就隐在丰县之内,丰县里能藏人的地方不少,凤歌闭上眼睛,脑中一处一条的分析,四象观! 她们一定是在四象观里,只有那个地方可以暂时住几个陌生人,而不被别人察觉。 战乱开始之后,百姓都在自己的家里住着,也不再去四象观祈福,那里成了城中最为人迹罕至的地方,凤歌信步走到四象观,刚到门口,就看见独孤怀信匆匆出来迎接,她摆摆衣袖:“请红姨和林姨出来吧。” “大殿下说的是谁?”独孤怀信一脸的不解。 凤歌望着他,笑笑:“药师大人又何必装傻,我今天到这里来,自然是有了十足的把握,还请红姨和林姨出来,我有要紧事请她们帮忙。” 独孤怀信还想装傻,却听见屋子里有女声轻笑道:“药师大人,请大殿下进来吧,大殿下如此聪慧,到底是瞒不过的。” 凤歌被独孤怀信引向房间,房间的蒲团之上,坐着三个熟悉的人,见到凤歌之后,三人齐齐行礼,凤歌抬手道:“红姨,林姨,黄大叔,叙旧的话就不多说了,我想麻烦三位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是去北燕军中把玄铁营那几个傻小子救出来吗?”黄雕接话。 “正是。”凤歌没有掩饰自己的来意。 红姨看着她的神情,说:“那几个小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的那个丫环,很难救出来。” “为什么?”凤歌不解,金璜难道得罪了高玄武,让高玄武一定要置她于死地不可吗? 黄雕轻咳了一声:“男人啊,对自己喜欢的女人,不会这么轻易放手的。” “喜欢的女人?”凤歌不解,“我真的没看出来高玄武喜欢金璜。” 红姨轻轻摇头:“你啊,还小,还不懂,如果高玄武不是喜欢金璜,以金璜那丫头做的事,落在高玄武手里,早就该死个七回八回了,可是她现在什么事都没有,而且还好吃好喝的被供在大帐里,那样子,根本就是要把她带回北燕做王妃。” 金……金璜?做王……王妃? 想到金璜那张跳脱的脸,再想起王妃应该有的端庄样子,实在是无法结合在一起,凤歌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北燕的女子本来也不是像我们南朝的姑娘们那样端庄,金璜的性格搁在那里,其实挺适合她。” 凤歌摇头:“可是,金璜她一定不愿意被锁着去做王妃,就算是王妃,也得她亲口说她愿意才行啊。” “大殿下真是个善良的人。”红姨轻叹,“那大殿下是希望我们把她救回来吗?” “对!” “那大殿下有没有想过,如果她根本就不想回来,反倒让我们白跑一趟,说不定还会有危险?”红姨故意逗她。 凤歌根本就没想到过这种可能性,金璜不回来,怎么可能,金璜为什么会不回来?在北燕那个贫穷的地方,别说是做王妃了,就算是做北燕王,也不及在物产丰饶的南朝做一个平头百姓啊,金璜怎么可能会想留在北燕! 不,她一定是不愿意的。 凤歌坚定了信念,无论如何,也要把金璜给弄回来,一定要她亲口说愿意,她才相信。 “现在高玄武不愿意放人,有人质在北燕,我们的行动就处处掣肘,我希望能把人质先救出来之后,再进行和谈。”凤歌说。 看着凤歌坚定的眼睛,红姨心念一动,虽然凤歌的想法在老谋深算的人眼中是一种幼稚,但是就算是她这样见惯了世事冷暖的人,也忍不住为她的赤子之心所感动。 “好。”红姨说,“那我们就替你去跑这一趟吧。” 入夜,凤歌目送三人悄悄离开丰县,她有些紧张,为了缓解这样的情绪,她又去了凤安年那里,仍在昏迷之中的关林森被安置在那里。 他的呼吸很平稳,就是眼睛还没有睁开,凤安年在照顾伤员的过程中,感受到自己很有用,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好了许多,不再是王府里那个伤春悲秋,只会写男欢女爱的二少爷。 看见凤歌来,他很知趣的到别的房间里去了,顺便在构思一个新的内容,贵女与暗卫的故事,一定会很有趣。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北燕 北燕军帐之中。 “你猜,你的大殿下还会派来多少人救人?”高玄武好整以遐的坐在一旁,看着被捆在床上的金璜,金璜似乎也是不着急,手脚都被铁链捆着,身体却很放松,眼睛闭着,就好像真的睡着了一样。 高玄武无法看着她如此无视自己,于是恶劣的凑上去,他的气息喷在金璜的脸上,吹起了她的发丝,灼热的气息,让她的脸色变得越来越红。 终于,金璜忍不住睁开眼睛:“凑这么近干什么!” 见计谋得逞,高玄武露出得意的笑容:“还以为你真的睡着了,想趁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的调戏你一下。” “幼稚……”金璜对这个北燕大亲王如同三岁小孩的举动表示很无语。 高玄武则不这么认为:“你觉得我这叫幼稚?看来,你很喜欢北燕其他人的行径?” “北燕其他人是什么行径?”金璜故意问道。 高玄武的声音变得冰冷而危险:“他们把所有的女人都看成是牲畜,是自己的所有物,被他们抓走的女人们,都是没有衣服可以穿的,他们将那些女人们像羊羔一样的圈着,她们也光溜溜的就像羊羔一样,他们随时随地会摸到她们的身边,强迫她们做任何他们想要让她们做的事……” 说到这里,他停下了,盯着金璜的眼睛,金璜对北燕那些臭名昭著的男人们的事迹有所耳闻,她也曾经想过,自己如果落在北燕人的手里,会是何下场。 但是没想到,她遇到的,真正意义上的北燕人,却是北燕的大亲王,深受南朝文化影响的高玄武,虽然长相还是北燕人的粗豪气质,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对她做过任何强迫的事情,一直很守礼克制,就算是她在他的房间里装昏迷装了那么久,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占她的便宜,一次也没有。 这让金璜已经忘记了北燕人的本性是怎样的,直到今天,再一次被高玄武提起,她才回想起在传说中,北燕的男人们的行径。 那才是真实的北燕男人,而不是传说。 金璜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高玄武展开了一个魅惑至极的笑意。 她从来都是大大咧咧的,魅惑二字,会在她身上出现,简直就好像日食月食那样的罕见,可是,偏偏现在就出现了,这一笑,让原本想逗她的高玄武心中一动,嘴上说着:“你这又是想要搞什么花样。”一方面,却又忍不住想要靠近她。 “也,没什么,就是头有些痛罢了。”金璜声音柔柔的。 “头有些痛?”高玄武不明所以,接着,他觉得脖子上传来剧烈的疼痛,接着,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都告诉过你,头有些痛了。”金璜看着高玄武倒下的高大身躯,做了个鬼脸。 来人三下五除二就把她身上缠着的铁链给去除了她,待金璜看清来人,脸上露出笑意:“你们可算是来了呢。” 丰县,子时,县衙后院的楼中。 凤歌端坐在一盘没有开局的棋秤之前,她静静的闭目养神,整个后院里此时空无一人,唯一的院门是锁着的,就连刘婶都不在,而林翔宇此时正在他的书房中,并不敢过来骚扰大殿下的冥想。 太阳的影子从雕花窗格探出,温暖的阳光被投进房间,落在地上,落在棋秤上。 没过多久,一只雪白的鸽子拍打着翅膀落在窗边,鸽子抖了抖自己的身子,拍了几下,接着闲庭漫步般的在窗边走来走去,轻轻的啄着窗格,凤歌睁开眼睛,将窗户打开,将绑在鸽子腿上的竹筒取下来,倒出里面装着的薄薄竹心纸。 “日夜兼职,辛苦你了。”她轻轻的抚着手中的鸽子,接着,她又写了几行字,装回竹筒里,又撒了一把米在窗台上,鸽子的头一直低着,直到将米粒全部吃完。 不一会儿,窗边的白鸽完成了任命之后,再一次展翅高飞,只留下凤歌一人,再一次静静的坐在棋秤旁,她的手中多了一枚光滑黝黑的黑子,接着,轻轻落在盘格之中。 刚刚从鸽子身上取下的竹心纸,此时已被她的两根手指轻轻搓成了碎片。 朝廷里的事情,总是这样的扑朔迷离……凤歌心中暗自轻叹,如果能一直像在试炼期那样的无忧无虑该多好,只是无论她走多远,朝中总有事情牢牢牵绊着她,这让她感到很烦恼。 原本以为丰县的事情已经是她这个年纪能烦得最大的事情了,没想到,竹心纸上的内容却让她发现自己之前是多么的天真和愚蠢,事情只有更糟,没有最糟。 就知道父皇不会老老实实的一个人坐在朝中烦恼,哎,爹啊,女儿我死里逃生已经很不容易了,你就不能消停些吗? 凤歌也是无奈,父皇明知道以她的能力,此时此刻又没有人又没有钱,还困守丰县,外面就是北燕人的兵马,他竟然想着要让凤歌把律王府的事情给处理了,这不是搞笑吗。 她能处理什么,最多也就是把凤安年给处理了,可是把这位瘸腿的表哥给处理了,算什么本事? 凤歌光是看着那张纸,就能想到父皇写下那行字的时候,到底是怎样的眼神…… 一定是幸灾乐祸,抱着要死大家一起死的心态吧…… 母后怎么也不阻止一下他的,由着他的性子胡来。 以父皇的猜疑心,凤歌甚至可以想到,他是不是在自己身边也安插下了什么间谍眼线,就像灵楼一样。 想到这里,凤歌抬头看着屋顶,说不定,屋顶上就蹲着两个暗卫,一笔一划的把自己的日常行为全部都记下来,然后回京汇报给父皇母后。 想到这里,凤歌嘴角抽搐:“这么闲的话,为什么不能赶紧把军队调过来啊,真是的。” 棋秤上,此时只有一枚黑子孤零零的落在中央,凤歌又拿起了一颗白子,在左上角落下,似乎无意与黑子在中央正面战场纠缠,凤歌又想起灵楼昨天晚上发来的情报:就在前天早上,兵部调集了大量的人马和禁军,进宫,说要保护皇帝,北燕人可能会派人暗杀皇帝。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紫衣卫 暗杀吗,凤歌不屑的冷笑一声,在母后面前,所有的力量与技巧都是渣渣,兵部的人竟然敢调动禁军,真是不想活了。 禁军自开国之时,就是皇帝的亲卫直属队伍,除了皇帝的命令,他们应该是谁都不听的,但是兵部这次竟然能调动的了禁军,如果不是父皇老糊涂了,就是兵部想造反了。 兵部尚书冯瑞慈,看起来一直都很老实,他的侄女冯贵妃,在宫里看起来也挺老实,对母后恭恭敬敬,从来都没有一点想要争权夺势的样子,父皇一直很倚重他,冯瑞慈这几年虽然说上书不多,但是提出的建议都是对朝廷来说影响颇大的,父皇也没有怎么驳回,都依照着执行了。 所以,这次是父皇的主意? 凤歌揉着额角,无论再怎么宠信一个臣子,也不能把禁军给他调集啊,这说的好听是对臣子的信任,说的不好听就是把自家的身家性命都交待给了一个外人,凤歌觉得就算父皇一时脑子不清楚,母后也不会同意的,母后可从来都不是一个讲究后宫不得干政的女子,也没人敢说她。 真想知道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对了! 凤歌脑中灵光一现,刚刚那张纸条上写着的,是禁军的紫衣卫被调动入宫,这件事就更奇怪了,禁军一直都分为五大阵营,专门负责外皇城周边警戒的是白马司,白马司的司长是杨昭明,听说与当年的寒山铁骑还有点关系,但是没有实际证据。 负责内皇城的是飞龙营,营中都是朝中高官的子弟或是世家子弟,内皇城里从来都是太平无事,最多也就会抓个夹带宫里小东小西的小太监或是小宫女,完全没有恶性的刑事案件,不仅日子过得轻省,没有人身安全方面的危险,而且离皇帝皇后,还有皇家的各位贵人们都近,随便投了谁的眼缘,就是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的路子,所以许多人都愿意把自家的孩子送进去,甚至还有挑不上的,硬塞钱贿赂负责挑选的官差,就是想让自家的儿子能在内宫门前站上那么三年。 紫衣卫的性质比较特殊,说是禁军的一部分,实则却是负责研究武器与防卫的部门,他们平时与工部走的比较近,工部新发明个什么玩意儿,或是什么机关阵,都由他们来负责进行可行性的分析和测试,如果他们说测试不通过,那么工部的研究项目就算白费。 基本上,他们就是个研究部门,平时都在宫外办公,就在工部隔壁,也是林翔宇曾经梦想过的地方,但是紫衣卫对人员要求更高,工部做出东西,他们负责挑刺,工部的那些理科死宅们都是不讲情理不讲规矩的,而且还有着科研人员的自豪与骄傲,谁敢说他们的东西不好,就一定要拿出实际证据来,否则他们就会不依不扰,想要说服他们只有一条路! 那就是在试验中形成完整的数据链,用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来说明工部做出来的东西缺乏实际使用价值。 然后工部也会拿出他们的数据来,你甩过来一百张纸的图,我丢过来两百张纸的数据……直到最后有一方实在是甩不出东西来,这件事才会告一段落。 林翔宇只见过一次他们对甩数据,就默默的怂了,第二天,就收拾行李,老老实实去丰县赴任去也。 凤歌对紫衣卫的了解,还没有林翔宇多,她对这个神秘的测试部门的唯一印象就是:里面的人长的都挺木讷,没有什么灵气,平时宫里修个机关的时候,他们就会抄着手,蹲在一旁默默看着,就好像村里的老农,要是手里再捧着一个碗,凤歌觉得自己可能会忍不住往里丢俩大钱。 就这么一个负责工程的紫衣卫,却会被兵部调集往宫里去。 为什么是兵部,而不是工部……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紫衣卫再怎么说,也是禁军,就算不是皇帝直接调,也轮不到工部去调啊。 凤歌又想了想,也许是宫里又要新修什么东西了,兵部只是顺便? 怎么也想不通,算了,不想了,想太多对身体不好。 宫里的事,自然有父皇母后处理,自己只要把眼前的事解决就好了。 早上天气有些阴,风很大,吹起来的声音好像鬼哭狼嚎,不知谁家的瓦片没安牢,在狂风劲吹之下,落在了青石板的地上,砸成了数片。 丰县之围基本算是解了,城里最大的茶楼今儿也开了门,伙计将门板一片一片的卸下来,将每一张桌椅都认认真真的擦拭干净,仗打完了,日子还得继续过,说不定过几日,北燕人就退兵了,先把屋里的东西收拾收拾,省得到时候临开门慌手慌脚的。 只是街边别说是客人了,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战争的阴影还在城里人的心头没有散去,谁有心思往茶楼跑。 伙计将桌椅擦完,又在擦门板,忽然听见了马蹄声,几匹高头大马上端坐着几个人,呼啸着往县衙去,那马上坐着的,还有几个女子。 马蹄之后是一片尘土飞扬,伙计默默的看着灰尘飞起,灰尘落下,叹了口气,门板上又蒙上了一层土,他把刚刚收好的抹布又拿出来,继续擦,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回来了回来了。”门房一路跑进来,大呼小叫。 凤歌听见,连外套都没穿,忙冲出去相迎,金璜下马,向凤歌行礼:“大殿下,好久不见。” 看那神气,一点都不像是被北燕人抓走了好几天,倒像是去北燕旅游一趟,凤歌握着她的手:“你有没有受苦,北燕人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没有没有,除了铁链子沉了点之外,没什么不好的。”金璜神采飞扬。 凤歌这才放下心来,她以前一直听说在北燕军中,那些军士都不把女人当人的,不过以金璜的性子,如果当真吃了亏,这会儿也不会是这样的神情了。 “其他人呢?”凤歌问道。 林姨回答道:“都救出来了,回玄铁营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人质 人质全部都被救出来,也就不用跟北燕人客气了。 相信萧燕然也是这么想的,做为玄铁营的统帅,想必他比自己更想要建功立业,把北燕人给赶出去。凤歌对这一点完全没有怀疑。 入夜后,凤歌坐在屋里,还在想朝堂之中的事情时,“咚咚咚”,有人叩门,门外是林翔宇,他已经做好了一套傀儡人,有些迫不及待的想与人分享自己的成就。 凤歌出门,发现金璜也已经在外面等着看,林翔宇面前停着三只铁皮傀儡人,其中一只是凤歌从西夏带回来的,林翔宇拨动按钮,铁皮傀儡人开始在院子里巡逻,然后,林翔宇向铁皮傀儡人丢过了几只老鼠,看起来高大笨拙的铁皮傀儡人,忽然拔出剑,几下功夫,老鼠就被斩成了数段,血淋淋的落在地上。 “真……刺激……”凤歌看的目瞪口呆,她不是见不得血腥的娇滴滴大小姐,不过这么直白的情景,也的确是头一回见,还没等她再说什么,只见一旁的金璜身子一闪,握着匕首,往铁皮傀儡人身上扑过去。 林翔宇没想到她会来这么一出,忙叫道:“小心啊。” 话音未落,铁皮傀儡人手中的利剑已对金璜挥下,金璜抬手格挡,发现铁皮傀儡人的力量果然很大,长剑与匕首相撞,火花四溅,她方才有些轻敌,差点没防住。 看着铁皮傀儡人的剑就要落在她头上时,金璜忽然腾起身子,落在铁皮傀儡人的头上,铁皮傀儡人一下子失去了目标,在地上团团转圈,金璜抬手在开关的位置点了一下,铁皮傀儡人停止了动作,静静的站在原地,就像一大块普通的铁皮筒子。 “还有改进的空间嘛。”金璜从铁皮傀儡人的头顶跳下来。 林翔宇对自己的设计原本是十分自豪与骄傲的,结果被金璜这么轻描淡写的就给关上了,心情有些低落。 凤歌安慰道:“这个铁皮傀儡人本来就是打算大规模制作,在战场上用的,又不是所有的士兵都有你这样的好身手,再说,如果做出了成千上万个,就算是你,也顶不住吧。” 道理是没错,金璜扬了扬眉毛:“成千上万个,的确是防不住,但是,单做这么几个,已经要用到许多的铁矿与匠人,成千上万个,那得是好几个铁矿山一起上了吧,大恒境内可是没有铁矿山的,想要达到这样的数量级别,那还得再从西夏那里弄铁矿来,但是,就西夏那位太后娘娘与北燕的关系,我不觉得西夏会卖铁矿给我们。” 没想到金璜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人,竟然也会有心思如此细密的时候,凤歌当然知道铁矿石是大恒的弱项,她笑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西夏今天能跟北燕好,明天也就能跟大恒好。” 金璜忽然想到西夏的那个小皇帝,印象里,他对凤歌似乎有那么一些些的好感,嗯…… 金璜的嘴角露出了不可名状的笑容,凤歌猜到她在想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声喝道:“停止你脑中的想像。” “哦,好的。”金璜笑的更开心了。 被晾在一旁的林翔宇,垂着脑袋,打算把那三个傀儡人带回仓库,被凤歌阻拦:“做出来了,就好好的用吧,放回仓库多浪费。” “一共就三个,能干什么用?”林翔宇问道。 “虽然它们打不过金璜,但是可以用来给玄铁营练兵啊,玄铁营的那些士兵,可未必能赢得过它们,现在正好北燕停止进攻了,他们的压力锐减,也该让他们的训练多点新花样才是。”凤歌笑道。 一夜就这么太太平平的过了,只是身在玄铁营的士兵们不知道,有人给他们找了点事做。 第二天一早,凤歌就接到消息,说北燕人走了。 “走了?”虽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她本以为北燕人还得再多赖几天才是。 前来传消息的小厮说:“没错,走了,走的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 的确如此,凤歌站在关城之上往下瞧,只见前方一片空荡荡,只有黄土在风中飞舞,连扎过的营都没有留下痕迹,这办事效率,还真是惊人,不消说,一定是高玄武治下有方,想到高玄武,凤歌心里有些不安,如果北燕只是一些热爱抢东西的土匪,那还好对付,如今竟出了一个会用军法治下的大亲王,又在南朝呆了这么些时日,只怕大恒的许多事情,他都了如指掌,若是将来开战,此人必是大恒的心腹之患。 现在愁这些有些为时过早,将来若是北燕再犯境,大恒也已经有了准备,断不会像这次一样,被围城围了这么多天。 “将来若是他们再敢来,我们也绝不会再让他们有可趁之机!”玄铁营里的小兵看着远方的黄土漫漫,握着拳。 这次实在是损失太重,如果不是因为援兵及时赶到,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凤歌在这里又遇见了杜书彦。 “杜翰林怎么不住在城里,住在这?”凤歌故意问道。 杜书彦站在凤歌面前,一脸的恭敬:“圣上有旨,派我前来驰援,下官虽是一介文弱书生,但也绝不会做出贪图享乐之事,自然是要与士兵们共进退,同甘苦。” 说的真不错,如果不是因为看着他跟萧燕然两个人在一起偷吃羊杂汤,凤歌几乎就要信了,不过她并不在意臣下之间的私交如何,她一直觉得,文臣与武将,能好好的齐心合力,才是国家之福,满脑子都想着帝王之术,让大臣们分崩离析的,这种国家就算是勉强活着,也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 她笑笑,没有将事情戳破,只是说了几句场面话:“杜翰林真是当今文人风骨的榜样。” “哪里哪里……”杜书彦臭不要脸的也就这么接受了凤歌的表扬。 凤歌将铁皮傀儡人交付给萧燕然,嘱咐他好好练兵,一定要将玄铁营的士兵打造成军纪严明的队伍,萧燕然点头应允,接着问道:“大殿下这是要回京吗?”凤歌摇头:“不回不回,一年还没到呢,现在回去,会被撵出来的。”她望着京城的方向,不得不说,还有点想家了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水秀村 “客官里面请!您几位?” “两位。” “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两间上房。” “哟,两间上房,那可不便宜。” 伙计看着面前的两个年轻女孩子,从头到脚的仔细打量了一番,大恒国的女子从来都是自由奔放,随便出门的,伙计也见过不少,只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只有两人结伴同行,而且,竟然要的是两间上房。 从她们的衣着看,也只不过是普通的布料,完全看不出来她们多有钱。 柜台轻响,一大锭银子搁在柜台的桌面上,看成色,十足十的雪花纹银,看重量,起码也得有二两重。 伙计忙将银子收下,热情的将两人迎上楼:“两位,楼上请” 态度变化极快。 凤歌低声嘀咕着:“你放银子就放银子,干嘛还在上面捏出个手印来吓他?” “省得他一会儿还得怀疑银子是咱们偷的,很麻烦啊。”金璜也小声嘀咕着。 “要是他怀疑咱们是江洋大盗,那不是更麻烦?” “那不是有你在吗?” “……我的身份不能随便泄露……”凤歌觉得自己当初是不是识人不明啊,竟然跟这个热爱惹事生非的人搅和在了一起。 “没关系,那就说你是青鸾教的圣女不就好了。”金璜还记得这码事,有拉风的身份不用,多浪费啊。 这是距离丰县一千六百里的休宁城。 丰县被围的时候,休宁城没有受到一点影响,小日子照样过,这会儿正是春末夏初,休宁城是个好地方,半城山水半城花,处处莺飞蝶舞,比起肃杀的丰县,实在是天仙宝境啊。 只不过,休宁城的居民现在并没有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他们也在为一件事头痛,闹妖怪了。 休宁城是倚山傍水而建的,平时城里的居民有事没事可以去山里走走,去湖边逛逛,快活的很,但是这段时间,他们都不敢去山里了,因为山里……闹妖。 整座城市过去一直如同得到上天的恩赐,从来都是风调雨顺,只是没想到,今年到现在,休宁如同遭遇了灭顶之灾。 原本城里城外都有许多耕田,丰富的水网让这里随便什么角落里把种子一洒,都能长出丰硕的粮食,可是现在,城外的大好良田因为许久没有人过去,早已是杂草丛生,农人小憩用的草棚子也塌了半天,看着就有一种荒凉的感觉,在城外的小村子里,连人的声音都很少能听见了,就连村子口那座先帝御赐的高大石牌坊,都失去了往日的光辉,上面全都是灰尘,还有横七竖八的蜘蛛网,整个休宁城外,就好像鬼村一样。 “我才不信有什么妖怪。”金璜坐在大堂里,手里拿着一双筷子,筷子上面还顶了个茶杯,不断的晃来晃去,好像在玩杂技。 凤歌看不下去:“把杯子放下,你就不能消停一会儿。” “反正菜还没上来,闲着也是闲着。”金璜做了个鬼脸。 “哎,你真的相信城外在闹妖怪?”过了一会儿,无聊的金璜又提起这件事,把酒楼里的伙计给招来了:“哎哟大小姐,你可千万别提这个妖字,那些蜘蛛妖啊,可是有灵性的,要是让它们听见,说不定晚上就会来找你。” “找我啊?那正好,我杀人无数,还没杀过妖。”金璜兴冲冲的睁大眼睛,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又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伙计根本没有把金璜那句“杀人无数”当真,只当是一个中二病的小丫头,胡说八道罢了。 “那你倒说说,那些蜘蛛妖是什么时候来的?”金璜问道。 伙计叹了口气:“嗨,你不知道,去年年初的时候,一切还都是好好的,后来城外,不知道怎么就冒出来了好多蜘蛛,本来觉得蜘蛛多,也许是因为去年冬天不够冷,有些老蜘蛛没死的缘故,看着数量有点多,有点大,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忽然有一天,城外的水秀村说,他们的耕牛不见了,在牛棚里啊,到处都是白色的蜘蛛网,,那些个蜘蛛网,跟普通的也不一样,看起来特别大,特别多,还有在地上的泥巴里,能看见耕牛是被硬拖走的痕迹。” “哎呀妈呀,你说,蜘蛛能把那么大一只的耕牛给拖动,不是成了精了是什么。”也许是脑补到了当时的场景,伙计捂着自己的胸口,脸色泛白。 金璜看着他的样子,问道:“你亲眼看见了?” “哎哟,可别乱说话,光是听就吓死人了,还亲眼看见,只怕亲眼看见的都已经死了。”伙计拍拍胸口,这个小丫头片子怎么都不知道害怕的呢,城里其他人,别说是小姑娘了,就算是棒小伙,现在听见蜘蛛两个字,脸上都吓的失了人色。 “哦,你这么一说,我倒更想去看看了呢。”金璜一向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哪里有麻烦,她就想去哪里,如果能参与一下起哄架秧子,那就更好了。 “不过是几只蜘蛛而已,又能闹出多大的动静来。” 伙计摇头:“那可不是一般的蜘蛛,今年,有人亲眼看见,几只蜘蛛妖从山里出来,你猜怎么着,那蜘蛛妖啊,个个大的跟牛一样的,最小的也有这么大!”伙计比划了一下。 “全身上下都是长长的毛,那眼珠子,那么大!”伙计又比划了一下,“特别凶残,水秀村里的狗啊牛啊猪啊,一只都没放过,还有在外面玩的小孩子都被拖走了!后来,还有一个壮丁也被拖走,村里的人只听见他惨叫了一声,接着,就是被拖走的声音,都没人敢进山里去看一下,后来啊,整个水秀村的村民,就全部搬到城里来了,现在那个村子,一个人都没有。” “全都搬城里来了?你认不认识几个?我想找他们打听打听。”金璜还是很有兴致。 伙计还没说话,旁边就有人开口了:“我就是水秀村的,你想打听什么?” “就是想听听,村里发生的什么蜘蛛妖啊,还有什么拖牲畜吃人,到底有没有亲眼看见啊,现在听这伙计说的,全都是道听途说的,不是‘有人’,就是听说,谁知道这个有人是谁啊,说的话是不是有真凭实据啊,我从来都不相信口耳相传的东西,传着传着,就不知道变成什么样了。”金璜晃着手上的镯子。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妖怪 那人看了一眼金璜:“小姑娘,你真想听?” “想听。” “那你可别害怕。” “不怕不怕。”再有什么可怕的事情,也不会有杀人放火可怕吧,也不会有丰县之围那么可怕,不就是几只大蜘蛛么,这些人不知道是怎么穿凿附会就变成蜘蛛妖了呢。 那人喝了一杯酒,讲述起在水秀村发生的事情。 本来,大家也都没多想,只觉得会不会是山里有别的大野兽把牲畜给拖走,但是到后来闹出了人命,他们才不得不重视起来,但是那个时候,局势已经无法挽回了。 山上有不少洞穴,原本洞穴里有一些蝙蝠,还有一些其他的穴生动物,但是有一天,居民听见蝙蝠发出扑啦啦的声音,在蝙蝠最不应该活动的大白天,竟然看见了无数蝙蝠从它们生活的洞穴里逃了出来,然后再也没有回过头。 现在的洞穴里,已经完全被巨大的蜘蛛所占领,洞穴整个成了巨大的盘丝洞,洞里、树上、甚至可以说漫山遍野,都是蜘蛛丝挂的到处都是,整座山就好像是被大雪封山似的,四处都是白色的蜘蛛丝。 “听起来,很刺激啊。”金璜补了这么一句,凤歌拉了她一下:“别插嘴。” 那些被妖怪抓走的人中,有一些命大,拼尽全力逃了回来,本来家里人还兴高采烈的喜迎亲人回来,但是后来没多久,这些人的身上,就到处长了大大小小的疙瘩,突出来的,看起来特别可怕,他们整个人的精神也都恍恍忽忽的,谁都不认识,谁跟他们说话,他们都听不见。 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许多蜘蛛从他们的身体内部撕开一个个血淋淋的大口子,从大口子里出来,有人胆子大的去看过,那些被蜘蛛破腹而出的人,内脏全部都被吃光了,整个身体里都是空的,那段时间,他们像行尸走肉一样的在村子里走来走去,其实已经不是人了,而是被蜘蛛妖控制的死人。 那些蜘蛛妖从他们的体内破体而出之后,往往会把他们的家人,还有他们的邻居也都害死,一时之间,真的是哀鸿遍野。村子里的村长还有族长到处求助,找来了和尚、道士,各种自称自己会捉妖的大师,钱花了不少,但是就是没有用,那些大师一个个也是有去无回,根本就不是蜘蛛妖的对手。 被抓走的人都变成了蜘蛛妖的粮食,还活着的人已经完全等不到奇迹,因此,才会背井离乡,离开自己世世代代生活着的水秀村。 “到了城里,有些人本来在城里有亲戚可以帮衬一把,像我这样的,一直都是村子里长大的,亲戚也都是村子里的,或是外地的,身上没什么钱,没有根基,只能做最下等的苦活。” 做最下等的苦活,还能到酒楼来喝酒?金璜挑眉看着他手里的酒杯,那人发现了,苦笑一声:“这是我帮酒店老板送货,老板心善,把最后一点坛底酒送给我了。” “唉,水秀村是完了,现在就连休宁城里,也是鸡飞狗跳,每天都在担心蜘蛛妖会不会冲进来,把休宁城也变成第二个水秀村,我想再存点钱,搬远一点算了。”那人叹了口气。 凤歌想起今天在休宁城门口看见的除妖告示,还有招募壮丁参与城头的巡逻,难得这里山水如此秀美,却被个蜘蛛妖闹得人仰马翻,也真是太惨了。 说完水秀村的往事之后,那人的酒也喝完了,他道了一声告辞,便转身出门离开,大堂里,只剩下金璜和凤歌两个人还在窃窃私语。 金璜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嚼了几口就咽下去:“世上哪有什么妖怪,还不是人在自己吓自己。” “可是照他们所说,像牛那么大的蜘蛛,听起来真的很不一般啊,而且把蝙蝠洞都给占了,一听就不是普通的蜘蛛。”凤歌认真的说。 金璜不屑的说:“世上的动物千千万,有那么几只长的大一点,又有什么关系,成年人也有侏儒,只有三岁孩童那么大,那岂不是得说这些人都是人妖?” 凤歌觉得金璜有些强辞夺理,但她一时也想不出来有什么说辞可以说服她,当下只是默默吃菜,不再多说什么。 金璜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一边吃着一边微笑。 天色晚了,凤歌在屋里收拾东西,金璜跑出去了,凤歌一向也不管她,过了一会儿,金璜又跑回来:“哇哦,外面有好多好多人。” “城里有好多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有什么奇怪的?” “不是普通人,都是一堆看起来神叨叨的人!”金璜挺激动,比划着:“他们穿的都很奇怪,拿的东西也很奇怪,看起来像神棍们在集会。” 凤歌看了她一眼:“你手上拿着什么?” “哦,是一张告示,官府说愿意出一万两银子收妖。”金璜将告示放在桌上。 “……”难怪会有这么多异人出现,一万两银子,可以在大恒大吃大喝,买房买奴仆养孩子,什么都不干,也能过上五十年的快活日子,那可是大半辈子啊。 凤歌看了一脸兴奋的金璜一眼,淡淡的问:“你也想去?” “呃,这个么……”金璜搓搓手,“你也知道我的主要营生就是接单子做生意,赚钱,一万两银子呢,要是能拿到的话,我都不用接订单了,天天游山玩水,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天天用牛奶洗澡,金银首饰戴满全身,走起路来,叮叮当当,满头珠翠,环佩叮当,那才是神仙般的日子……” 凤歌摇摇头:“顶着一头的珠翠,很重的。” “不重不重……”金璜的脑中已经出现了一个满头是金银珠宝的形象。 看着她的口水都要流下来的样子,凤歌摇摇头,想起每次大朝会的时候,自己被迫戴满的那一头,真是悲惨的往事啊,也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人会向往那些。 “你什么时候动?”凤歌忽然问道,金璜笑咪咪:“我这不是跟你商量吗,你毕竟还是我的雇主,总得跟你打个招呼……”打招呼?凤歌看着金璜一身劲装,身上的匕首还有各种武器已经收束整齐,随时随地都能出去打妖怪的样子。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有理 “其实,咳,我已经在县衙签了约了。”金璜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签约,也给五十文钱呢……” 她有些心虚的看着凤歌的脸,说着把手里的一个纸袋子递了过去:“这是我给你买的,休宁城的特产,霉干菜小酥饼,特别好吃,快趁热吃,可香了,在宫里肯定吃不着。” “这里的人看来真的深受蜘蛛妖之苦,我买这个小酥饼的时候,老板听说我是来捉妖的,死活不肯收钱。”金璜说着,自己摸出一块小酥饼咬了一口,她有些不好意思,好像占了人家很大的便宜,金璜虽然爱钱,但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做事才拿钱,做不好不收费,这是她的职业操守,现在只是贪图签约费去签了一下,什么事都还没干,卖小酥饼的老板就把她当成大救星一样的白送东西给她吃。 金璜怀着深深的愧疚,吃完了两个小酥饼。 “你看啊,我连人家的小酥饼都吃了,如果还不替别人干活,这,这有些说不过去啊。”金璜说着,又伸手去摸第三块,在口袋里,她的手与凤歌的手相遇,凤歌也拿出了一块小酥饼:“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既然你拿了人家的小酥饼,就该好好替人办事才是。” “哦,好的。”得到了凤歌的首肯,金璜高高兴兴的准备走,忽然听见凤歌又说:“等一下,我和你一起去。” “啊?你?”金璜打量着她,虽然金璜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妖怪,但是如果蜘蛛真的那么大的话,杀伤力还是有的,像凤歌这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去跟蜘蛛妖硬杠,那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凤歌望着窗外:“我也不相信世上有妖怪,只相信事在人为,就算是有牛那么大的蜘蛛,一定也是有人故意搞出来的事!我身为储君,怎么能放任这种妖言惑众的事情不管?” 听起来很有道理,金璜都没办法反驳,她哼哼唧唧的说:“可是,那,你的安全……” “我付银子给你,不就是让你保护我的安全吗?” ……呃??? 金璜眨巴着眼睛,没记错的话,关林森才是你的暗卫啊,我的大殿下。但是她这句话也只是在脑子里过一过而已,关林森自从在丰县受了重伤以后,就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虽然他是暗卫,但是,像这两间上房中的一间,就是为他准备的,金璜与凤歌两个人睡一个房间。 虽然关林森表示自己已经完全好了,但是,凤歌却说这些小事,用不着他,有金璜在就行了,让他好生歇着。 比如现在,关林森就在隔壁房间里躺着,凤歌收拾停当之后,就与金璜一同出去了。 本来两个面相稚嫩的小丫头往哪儿走着,都有几分的惹眼,但是在一群兴冲冲,穿着花里胡哨的人群里面,看起来反倒是最没有存在感,看起来最正常的两个人。 没错,是一群,一大!!!群。 休宁的官府实在是太有诚意了,光是签约金就已经付出去了不知道多少,那一万两银子,倒不只是官府出钱。 休宁自古人杰地灵,出了不少厉害的商人,历史上出了一大堆富可敌国的豪商,就算是现在,也是各种死有钱人扎堆的地方。 一万两银子的悬赏,就是休宁的盐商商会前几日商议,由官府下公文,由商会出钱。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蜘蛛妖算什么,穷才是最可怕的。 眼下这群人,足足有几十号,都是要赶往水秀村除妖的。 在高高的石牌坊上,却落着几只乌鸦,吱吱嘎嘎的叫着,透着几分不祥的意味,仿佛在嘲笑着底下这群不自量力的人类,又来送死了。 县令都没有想到,刚贴出去没几个时辰的贴子,怎么一下子这消息就好像长了翅膀一样的,竟然招来了这么多能人异士,本来已经被蜘蛛妖闹的想挂官而去的他,此时总算感到人生还有那么一点点希望。 这群人里,有人穿着金灿灿的袈裟,头上点着戒疤,一脸的慈眉善目,还有人身披画着八卦图案的道袍,背后负着一把色泽古旧的桃木剑,一头白发在风中飘飘,如大仙下凡拯救世人。 还有人面相看起来很是凶恶,感觉比起虚无飘渺的蜘蛛妖来,他更像妖怪一点。 凤歌与金璜两个人站在这堆人中间,看起来特别像是出来看热闹的小姑娘,甚至还有人把她俩往旁边挤。 此时在城里最大的水井旁,正在举行誓师大会,县令大人站在井旁,对各种前来捉妖的义士好一通褒奖,说他们高风亮节,说他们除恶扬善…… “讲这么多道理,不如再把奖金翻一倍。”金璜小声的在一旁叨叨。 凤歌却不这么认为:“重赏是有用的,但是也要凝聚人心,不然就会像秦朝一样,全靠奖励,没了奖励,人就一哄而散,这样怎么好。”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金璜继续小声的叨叨,人得先解决了温饱问题,才能谈这种形而上的精神境界,仓禀足而知礼仪,像她这种还在生死线上挣扎的人,完全不想听这些废话。 虽然,其实以她的实力而言,早已超越了在生死线上挣扎,但是她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因此,钱怎么都不够。 誓师大会还有不少居民在围观,他们已经把这些前来捉妖的人都当成大神了,向他们跪拜磕头,向他们祈求妖怪被除尽,幸福的生活早点来。 县令还在絮絮叨叨个没完,除妖大师们已经开始不耐烦了,其中有一个衣着单薄,似乎就是专门来卖弄他身上肌肉的壮汉粗声粗气的说:“哎,我说大人,你就别扯这些没用了,我就想问问,到时候杀了蜘蛛妖,一万两白银是付现钱啊,还是付银票啊,我们都是赌上性命替你们除妖,不想在这些俗事上还要费精神。” 县令忙说:“银票银票,汇通钱庄的银票,全国通兑,放心,我们绝不会坑各位的。”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道人 那个汉子这才点点头,换了个柔和的口气:“大人也不要怪我不相信,对贵宝地有什么意见,实在是这一万两白银,兹事体大,我们这些人的家里都指着这钱过日子……” 旁边的人听了,也是纷纷点头,金璜发出低低的“呵呵”声。 像她这样直白的人,最见不得这种明明就是想要钱,却还要装模作样的路数,大男人装什么装,呸。 “这一万两银子,想来是休宁现在能拿出来的最多的钱了吧?”忽然有人说,那是个穿的仙风道骨好像谪仙下凡一般的道士,他的口气里充满了悲悯:“水秀村的蜘蛛妖的事,就交给小道一人吧,就当是我修仙的阶梯,那一万两银子,也不用给我,到时候给大家分了做盘缠,也不枉大家齐心协力来这一趟……” 嗯?金璜的耳朵竖了起来。连着凤歌都觉得很奇怪,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钱跑过来,难道还真是有什么想要修仙的悲天悯人之心? “听说休宁城的泉眼里,有一块黑石头,亮亮的、滑滑的,看起来颇有些意趣,若是我除妖得手,希望县令大人可以把那块黑石头送给我,也算是一点美好的回忆。”那个道人说。 此言一出,在人群中像是炸了似的,一片哗然。 很快,那些人都叫骂了起来,就连停在石牌坊上的乌鸦都被底下这些人的冲天杀气给吓得拍拍翅膀,四下乱飞。 金璜冷笑一声:“还当他真是什么好人,搞了半天,是打上那石头的主意了。” 身旁也有人在金璜的身边附和几句,语气也颇为不善:“这老牛鼻子倒是聪明,一脸的好人样,搞了半天,盯上人家的镇水石了。” 休宁的镇水石,与整个休宁城的建立都密不可分,传说在上古的时候,老子骑着青牛行游全国,路过了休宁,发现这里人杰地灵,山川毓秀,处处都好,只不过太过于秀丽,而伤于纤巧,致使许多邪恶的力量都想在这里借助这里的天地灵气进行修炼,反而扰得百姓不得安居乐业。 于是老子就在休宁的泉眼里留下了这枚镇水石,将休宁多余外泄的灵气尽收于内,从此,休宁,才得以休息和安宁。也可以说,这块石头,是休宁名字的起源。 在修行的人眼中,这块石头吸尽了数千年来的天地精华,非常有助于修行,得到了这块石头,就等于平白得到数千年的天地灵气,许多人都想得到这块石头,但是奇怪的是,这么多年来,想偷石头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得手。 后来又传出消息,说如果不是休宁人主动送出,这块石头,就没有人可以拿得走。 此时这个道士提出了这种要求,分明就是想趁人之危,迫使他们不得不答应。 那些前来除妖的人,除了金璜与凤歌,也都是修行的人,他们早就看中了那块石头,只不过没有这个道士这么直白,被他抢了先,那些人叫骂起来的精神,好像老道的话是挖了他们家的祖坟。 那个老道士听着他们的叫骂,冷笑一声,将手中的拂尘一扬,柔柔的拂尘丝刮在旁边的树干上,粗得要两个人才能合抱过来的大树,被卷住,老道士的手一扬,那棵大树竟被拦腰勒断,倒在地上,发出了巨大的一声响。 惊天动地的声音传到所有人耳中,当场就安静了下来,等那些人回过神来,也各自拿着手中的法器,看样子是随时随地准备拔出来与老道士一决高下。 “各位施主,各位同修……”老道士文质彬彬一稽首,然后抬起头,“你们他妈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骂的这么起劲,好像你们从来都没惦记过镇水石似的,你们以为你们是什么好东西啊,还不就是打着先做好人,然后再拿石头的主意,怎么着啊,被我说破了,恼羞成怒了啊,大家都是冲着镇水石来的,就干脆挑明了直接说。” 老道士挥了挥拂尘:“既然大家的想法都这么一致,镇水石又只有一颗,那么,就各凭本事说话。只要县令松口,先除妖的人先拿镇水石,老道我就一马当先,当仁不让。” “呸,滚你的吧,说的好像只有你一个人能除妖似的。”旁边面目狰狞的汉子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手里抄起一柄大关刀,直指着老道的鼻子骂道:“就你这种江湖骗子,老子见多了,像你这种人,还除妖呢,回家吃奶去吧!” “呵呵呵,这位小哥,你别心急啊,你这么说,好像也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我说的,才是人间真理。”老道士摸着胡子,发出笑声。 那汉子不服:“凭什么你说的就是人间真理?” “因为……”老道冲着那汉子咧嘴一笑,“我比较厉害一点。” 那一瞬间,老道动了,站在一旁的金璜忽然出手,数点银光从她的手中射出,老道一时促不及防,百忙之中抽空,挥着大袍袖,在空中卷了几卷,将银光收在袖中。 待展开一看,只见是若干银针,他瞪着金璜:“你想干什么?!” 金璜斜眼看着他:“你和这个男人想打,不关我的事,但是,你要伤了她,我就不答应。” 老道这才发现,那个汉子旁边还站了一个小姑娘,看起来文文弱弱,秀秀气气,看起来要是被拂尘一卷,不定就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若是刚才真要出手,那个汉子摔倒了,说不定也会砸在她身上。 老道看着金璜,又看了看被收在袖中的银针:“小丫头,你小小年纪,出手这么狠辣,也不怕将来找不到婆家!” “要是男人连我这几根细细的绣花针都接不出,还是出家当道士吧,别出来丢人现眼了。”金璜反唇相讥,一点都不客气。 老道“嘿”了一声,毫无预兆的出手,将袖子一抖,银针又向着金璜飞过去:“这种女人家玩的东西,还给你。” 从飞过来的声音就能听出,与刚才金璜扔出去的力道完全不可相比,金璜也不敢硬接,闪身躲过,只听“笃笃”几声响,那几根银针全部射进了她身后的石柱里,只露出了一点点尾巴。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上山 “小丫头,今日我不与你计较。”道士冷冷的说,他又转头看着县令:“大人,这事……” 凤歌忽然开口:“镇水石是人家的镇城之宝,你既然有降妖除魔的善意,为什么非得要人家的东西。” 老道打量了她几眼,刚想讽刺几句,忽然发现凤歌的脖子上挂着一只青鸾,那是青鸾教的信物,不知道这个小丫头与青鸾教是什么渊源,老道将想要脱口而出的话给咽了回去。 “每个人要的代价不一样,有人想要一万两白银,我只不过想要一块石头,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再商量。再说了,虽说这块石头是休宁城的名字,但是,现在就算有这块石头,休宁城还不是即不休,也不宁?既然已经不能保佑这座城池了,又何必抱着它不放,还不如用来换太平日子,那才是正经事。” 之前与道士骂架的汉子,也发现道士不好惹,但是他的脾气也上来了,他刚开口想骂,发现眼前人影一晃,不忿的金璜抢在他前面跟道士掐起来了:“刚才你是想要我的命?” 她冷冷的冲着道士说,连石柱都能射透,要是射在人身上,那还不是几个血窟窿。 道士看着她,又扫了一眼凤歌身上的青鸾扣,行走江湖,小孩、女人,都要防着些,寻常的小孩与女人是不会出来行走江湖的,能出来的,都是远胜过于寻常人数倍,老道明白这个道理,现在他觉得,这两个小丫头一定是仗着自己与青鸾教有什么渊源,才会行事这么横。 青鸾教听说与朝廷都沾亲带故的,寻常江湖人,还是不要与朝廷对上为好。 想到这里,他的态度缓和了一些,在袖子里和怀里摸了半天,拿出了一块黑铁片:“小丫头,你也算是有些本事,今天就当给道爷一个面子……这是道爷的名号,两位将来若是在道上遇到什么麻烦,可以亮这个名号,自然会有道上兄弟买账。” “要是人家不买账怎么办?对着天空叫你的名字,你会来救我吗?”金璜忍不住的开口讥笑。 凤歌却是端端正正的接过了那块黑铁片,就像接国书那样的正式和认真,让道士有一种被尊重的感觉,当下对她的好感更多一层,这么一个正经的姑娘,怎么身旁的同伴这么讨厌。 那块黑铁片上刻着他的名号,凤歌看了一眼,眉头微微皱起,像是在思考着什么,然后,她就将那块黑铁片递给金璜,金璜看了一眼,脸上的嘻笑之色顿时一僵,一张利嘴也说不出话来。 周围的人不知发生了什么,纷纷伸长了脖子,张望着那块黑铁片。 在看清楚黑铁片上的字之后,众人也顿时议论纷纷,语气都软了许多,完全失去了刚才叫骂的气势,瞬间他们就好像变成了小羊羔,看着道士的神情都不一样了。 那块黑铁片上,刻着字,字上用金粉给涂上,看着就闪闪发光,贵气逼人,那几个字写的是:敕封护国大国师玄云门玄扬真人。 金璜默默的看了一眼黑铁片,又掂了掂,再看了一眼凤歌,凤歌摆摆手,示意她先不要多说话。 “两位姑娘。”老道向凤歌行礼,看起来强行客气了一下,“贫道就是玄云门下弟子,玄云门素来被朝廷倚重,我辈也当以除妖安民为已任,都是为皇家分忧,为天下苍生谋福祉……” 一旁的其他人得知老道身份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人再敢吱声。 玄云门一直都挺神秘,跟青鸾教有一拼,众人或多或少都听过玄云门的事迹,但是传着传着,就变得越来越神乎其神,现在的民间传说里,玄云门简直就好像是为黄帝打拼天下的九天玄女似的。 传说开国太祖曾经在大泽遇险,全军覆没,自己还被数万叛军包围,幸得玄云门的掌教路过,才得救,那位掌教,使了一个障眼法,开国太祖明明就站在光秃秃的山头上,无遮无挡暴露在叛军面前,可是叛军一个个就好像瞎了一眼,视而不见,就这么生生的把一个大活人给放跑了。 还说曾经有一次,太祖被敌人堵在了淤塞的河口,是掌教出手,招唤来了飞鸟,将太祖拖出泥沼,当着敌军的面,飞上天空,逃出生天。也因此,太祖才会封玄云门为护国神教。 这些年,后来玄云门的其中一支,成为了祀星族的供奉,从此,连着祀星族也成为了皇族十分尊崇的一支大族。 玄云门的门人极少在世人面前露脸,也因此,显得特别神秘,如今这位老道却自称是玄云门的人,这怎能不让所有人都心生畏惧,那老道一脸压不住的得意:“看来各位对玄云门的名号,有所耳闻,既然如此,各位何不给老道几分面子,像这种事情,交给朝廷亲口承认的专业组织解决,才是最合适的嘛,不然,对大家都不好。” 说着,老道又有意无意的晃了晃手里的拂尘,看起来就像有意在挑衅似的,但是,这一次没有人再敢跟他一较高下,虽然在场的人中也有许多人对自己颇有自信,觉得真动起手来,不一定会输给这个老道,但是,这个老道不止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后是玄云门,玄云门那是什么,那可是国教,那是先皇亲封的,就连当今圣上也要给玄云门几分面子,谁又敢说自己比当今圣上更厉害。 就算这个老道只是玄云门下最低档的小道童,那也是玄云门的人,丞相门人七品官,谁又敢跟他叫板。 敢跟玄云门叫板,就等于跟朝廷叫板,那显然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很快,那一群人中,就有人先行离去,临走前,看了一眼老道,不知是羡慕还是妒忌还是恨,很快的,剩下的人三三两两的也都效仿着那个人的行动,默默离开。 最后剩下的人里,除了凤歌、金璜,那个叫玄扬的道士,还有那个大汉。 大汉没走,因为他觉得现在走了,实在是太丢脸,那不就说明,他怂了吗。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说怂就怂 说怂就怂,连挣扎一下的意思都没有,金璜看着这些刚刚还意气风发,看起来要大干一场的人们,一脸的鄙视,他们每个人也都拿了官府的五十文签约钱,屁事都没干,竟然就这么走了,对于一向敬业的金璜来说,这些人简直就是无耻之极。 倒是凤歌的神色轻松了许多:“他们做的也没错,蜘蛛妖、玄云观,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这群人当初估计也就是听说了镇水石的事情才会到休宁城来,要是真的跟蜘蛛妖对上,你看这些人,哪一个是真的能拉出来走两趟的,你比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都还要强些。” 金璜的嘴角抽动了两下,虽然这是在夸她,但是为什么听着觉得这么变扭呢。但她也明白凤歌的顾虑,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刚刚玄扬并没有认真的使出实力,但是那些围观的人,却没有一个发现这里的异常,甚至没有一个人看出玄扬刚刚曾经出手,就连金璜的实力都不如的人,还跟什么妖怪斗气,还是别跟着瞎掺和了,白白送掉性命。 如果蜘蛛妖当真像传说中那样可以无声无息的拖人拖牛的话,那它们的实力,可是不容小看,真的到了蜘蛛妖的面前,只怕这几十个乌合之众,连蜘蛛妖长什么样都看不见,便直接玩完了。 “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呢……”玄扬低声的叨叨着,他没有急着动,耐心的站在古井旁,确定剩下的人是真的铁了心不会走了,才皱着眉头,对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想了想,觉得这动作似乎有些不雅,于是又挥了挥拂尘,做出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您几位,是真的不想走了?不如就在这儿,咱们再好好的论一论道,省得一会儿,贫道一面对付蜘蛛妖,一面还要分心跟您几位聊天。” “各位上师,大仙……”县令的心都要碎了,本来看着有这么多人参与捉妖,他的心情是放松的,愉快的,觉得这么多人中,总能出一个神人,把这事给摆平了,万万没想到,这些人居然自己内讧了起来,不多时,便做鸟兽散,干活的人全跑了,签约金已经发出了这么多,光见钱出去,蜘蛛妖还在山上好好的呆着,这让他可怎么向休宁商会的人交待! 此时此刻,虽然他看着那老道手里的拂尘怕的要死,但也绝对不能再眼看着他把其他人都得罪了,由着他一个人胡闹下去:“那蜘蛛妖就在山上,下官用头上乌纱帽做保证,不管您几位谁能把蜘蛛妖给除了,一万两银子双手奉上之外,镇水石……镇水石也任由大仙处置,如何?但求各位不要再自相残杀了,先除妖为重,除妖为重啊!” 言下之意是,你们别再折腾了,别再闹了,先把正经事办完了吧,人跟妖之间的事先处理了,人跟人之间的问题,咱们还好商量,反正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到时候你们谁先除了妖,谁拿镇水石,其他人也没什么立场再多废话,可千万别事儿还没办成,先自己打起来,到时候死的死伤的伤,可真的就没有人对付蜘蛛妖了。 玄扬道人听完之后,露出不屑的神色,冷哼一声,重重的扬了一下手中的拂尘,也不管其他人,就这么大踏步的自顾自向着山里走去,没一会儿,剩下的其他人也跟着出发,向着如被白雪覆盖的山上迈进。 金璜与凤歌没有动手,等那几个人的身影在山道上消失不见了,金璜才把手里的那块黑铁拿出来,又仔细看了看,她的脸上浮出诡异的笑容:“你就这么由着骗子打着皇家的旗号在这招摇?” 虽然金璜不是正经的皇家人,但是,她对江湖上的那些八卦和各种小道消息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玄云观那不过是一个传说而已,当初开国太祖打仗时遇到的高人们,早就列侯封王,就是没有一个神叨叨的跟成了仙似的,什么镇国玄云观,只能拿去骗骗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罢了,这些年打着玄云观招摇撞骗的骗子不少,光是金璜在江湖上就见过不少,还出手教训过其中几个。 “要不是你刚刚给我使眼色,我就出手把他给废了。”金璜最见不得骗子,就因为有这种人存在,才会导致现在的生意这么难做,雇主瞻前顾后的,生怕所托非人,每次她都得费好大的力气说服雇主,自己是有真本事的,不是骗子。 “玄云观是假的,但是,也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跟他起冲突,你要说服别人相信你,得费多少口水,还没有收益,这种亏损的事,不像你会做的啊。”凤歌微笑的看着一脸不忿的金璜。 “唔……你这么一说,倒也没错。”金璜仔细想想,的确是的,想要相信谣言和骗局的人清醒过来,不花上十倍的力气辟谣是没有用的,更何况,玄云观的故事深入人心,凭她用嘴说,肯定没人理她,每个人都选择相信自己愿意去相信的。 凤歌见她神色稍缓,又继续说:“你把这个铁片片扔了吧,放在身上还挺沉,而且,朝廷里已经有人来了休宁城。” “什么?你爹派人来了?”金璜扬扬眉毛,凤歌已经习惯了她这种没上没下的称呼,也没多说什么,她点点头,抬头望着天空,天空一片阴沉,让人感觉到十分的压抑。 “我昨天看见灵楼的信鸽了。”凤歌说。 灵楼选取的信鸽,比普通的鸽子要大一些,颜色也很特别,一根杂毛都没有纯白色鸽种,力气大,飞得久,听说能在箭雨中自由的飞翔,堪称鸽中极品。 能认出来,也是很正常的。 “灵楼的啊……”金璜低声重复一遍,她与灵楼也算有业务往来关系,灵楼的楼主杜书彦,前阵子还在丰县见过,灵楼直属于皇帝,从来不管小事,一出手,就是与江山社稷相关的,而且还不便让所有人都知道的大事。 如果这里闹蜘蛛妖的事情惊动了灵楼,那么就说明,蜘蛛妖什么的,已经不仅仅是她之前所想的,只是普通的特别大的动物,也许,真的和什么人的阴谋有关。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怪物 “杜书彦又来了吗?”金璜问道,她对杜书彦颇有好感,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一个人顶起了这么大一个灵楼的运转,她是相当佩服的。 凤歌看着她期待的眼神,忽然笑起来了:“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天不怕地不怕的金璜忽然跳起来,脸颊上有可疑的红晕,凤歌更是笑的前仰后合:“看不出来啊,原来你也有会动心的一天。” “才没有!北燕大亲王我都没看上,我会看上那个书生,别逗了!”金璜咬着牙,死不承认,凤歌只是笑个不停,笑得金璜心里发毛,要不是因为她手里掌握着自己的五两银子的月钱,金璜现在就想扑上去把她的嘴给捂住。 见金璜的神色已经快要变成恼羞成怒,凤歌见好就收:“好啦不闹了,我们要马上处理这件事。” “唉?处理什么?灵楼的人来了,正好交给他们处理啊,为什么还要管?”金璜不解。 凤歌没有作答,只是抬起手,晃动着食指,然后指着在大石牌坊上盘踞的乌鸦群:“你看,那是乌鸦?” “嗯,啊?”金璜抬头,发现乌鸦群中,竟然有一只通体白色的鸟,高傲的昂着头站在乌鸦群中,如同白凤一般。 “一只信鸽,混得这么好?”金璜也看出来了,那是灵楼的信鸽。 凤歌对着那只信鸽招了招手,那只白色信鸽就好像通人性似的,陡然张开巨大的翅膀拍了几下,然后纵身从大石牌坊上飞下来,稳稳的落在凤歌的肩头,细看之下,那只白色信鸽的眼睛和嘴壳,竟然都是浓艳如血一般的赤红色,看着有些吓人。 那只信鸽牢牢的站在凤歌的肩膀上,它微微的歪着脑袋,一双赤红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凤歌,那表情看起来竟有几分桀骜不驯的样子,不像一只鸟,倒像是一个人,金璜看着它的样子,摇摇头:“灵楼的楼主那么斯文,养出来的鸟怎么看起来这么惊悚?” “斯文吗……”凤歌淡淡的笑道,没有再多说什么。 凤歌摸了摸它的翅膀,然后转身走到金璜面前,将信鸽抱起,拿到她的面前:“灵楼的任务,是保证整个国家的安宁与和谐。” “嗯,啊,是啊,所以呢?”金璜不解,这个目标不是挺伟光正的吗,有什么问题吗? 凤歌淡淡一笑:“所以,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城池,而放任整个国家都陷入危机之中。” “嗯?”话说到这里,金璜也听出有些不对了。 凤歌又轻轻的抚了抚那只信鸽:“如果休宁城闹蜘蛛妖,那么,你猜,蜘蛛妖会不会只留在休宁城,而不去别的地方呢,比如,去京城?” 金璜默然,是的,如果这里闹了蜘蛛妖,而事件却没有得到平息的话,那么,妖怪很有可能就会去其他的城市,那么整个国家都可能会因此而陷入危机之中,那么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血洗休宁城,让整个城市……鸡犬不留。 也许是因为杜书彦的缘故,金璜总觉得灵楼就是一个文质彬彬,斯斯文文的书生之地,可是她却忘了,杜书彦这个人是翰林身份不假,可是,灵楼却从来都不是什么文弱之地,灵楼在暗中替朝廷做过不少脏活,也是满手血腥。金璜对这一切十分了解,因为,她就接过许多来自灵活的脏活订单,并且……出色的完成了它们。 “这只信鸽的到来,说明灵楼这次没有把活外包。”凤歌看了一眼金璜,她知道金璜接过一些活,灵楼把一些不重要、非机密的活外包给江湖人物,也是一种省时省力的办法,当今圣上对这事也是心知肚明的,也没有避着凤歌。 “你猜,这次灵楼派出的,会是什么人?”凤歌淡淡的抚着那只巨大的白鸽,那只白鸽冲着金璜扬起了翅膀,朴楞楞的,白羽纷飞。 灵楼的人,虽然都有这种信鸽,但是,像这只白鸽这般拥有着丰茂的羽翼者,只有一人才能养得出来,金璜心中忽的跳出一个名字,她犹豫了一下,不敢确定,毕竟兹事体大,仿佛那个名字说出来,就是万劫不复一般。 “鬼手白羽?”金璜低声自语,然后只感觉到背后所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虽然整座山间都布满了白白的蜘蛛丝,但是通向那个前任蝙蝠洞的山道却格外的好认,凤歌与金璜顺着小路一径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要小心不要让地上横流的脏污弄脏了裙角。 这条小路几乎是用尸体铺成的,无数的蜘蛛尸体碎片在地上散落着,喷溅出的黑黑黄黄的液体明晃晃的标识出了前方的道路方向,就好像巨大的路标似的,想走错都很难。 “哟,看不出来,这几个人还挺能打,我以为都是江湖骗子呢。”金璜拎着裙子,在地上小心的找稍微干净一点的地方下脚,以免自己一脚踩进这些粘乎乎的液体里弄脏了绣花鞋,鞋上还有明珠呢,踩进这些恶心的东西里,多可惜。 毕竟凤歌与自己也只是稍微晚了那么一点点时间而已,本来还以为能赶上围观那几个人砍杀蜘蛛的壮举,顺便跟在后面鼓掌叫好,没想到,那几个人早就挥着武器杀出一条道来,远远的连甩个背影给两个妹子看的想法都没有,到现在金璜已经加快了脚步,基本已经到了半山腰,可是,前面却依旧只有各种型号的蜘蛛尸体,就是没有那几个人的踪迹。 可见前面那几个人的步伐之快,身手了得,沿途的这些小蜘蛛们,只是他们升级的小道具而已,完全不会对他们的上山速度有什么影响。 金璜本以为像凤歌这样娇养在深宫的公主殿下,看着这些尸体会感到不适,她转头看了一眼凤歌,没想到,凤歌却神色不变,看着地上的蜘蛛尸体,就好像看见林间的花花草草一样,面如止水,波澜不惊。 可以的,可以的……金璜对凤歌的淡定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她不知道,凤歌的学习能力实在是过于强悍了,在西夏经历的那些事情,还有在丰县保卫战时经历的那些,让凤歌的心性已经变得无比强大,区区蜘蛛妖而已,别说是已经死在地上的,就算是在她面前会活蹦乱跳的那种,只要不直接伤害到她,她都无所畏惧。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镇定 相对于蹦来跳去,兴高采烈的金璜,凤歌要沉稳许多,她一路走来,不仅仅只是在走路,她也在分析,她默默的看着那些巨大蜘蛛的尸体,这些大怪物虽然被砍的支离破碎,但它们身上的花纹还是可以看清的,那些看起来淡淡灰色的花纹,在黑色的身体上看起来并不很明显,蜘蛛的长腿末端是长长的爪子,看起来就很锋利,不过从质感上看,又有几分透明,淡淡的带着稚嫩的感觉,看起来就好像是刚刚才从卵壳里爬出来的幼虫。 幼虫就这么大了啊…… 虽说这些蜘蛛把丝吐得满山遍野都是,看起来也超级凶的样子,但最多,也就是长的大一些的凶兽而已。 真正的妖,应该不是它们,它们没有脑子,做不了千里迢迢搬家来到这里的事。 凤歌和金璜没有吭声,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下的步子,终于在洞穴的入口那里,看见被玄扬道士痛扁过的大汉。 准确的说,凤歌和金璜是看出了他使用的兵器,才确定这个生物是个人,而且还是个熟人。 巨大的洞口就这么垂在巍巍的山岭之中,入口看起来又高又宽,就算是比起休宁城的城门楼子也不输,甚至比那个九丈高的城门楼子看起来还要再高一些,而就在这个大洞的入口处,还高高低低的挂着一层厚厚的蜘蛛网,白白的,厚厚的,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棉门帘,又像上好的丝织物,将洞口与外界分割开。这层蛛网的质地很厚,每一根蛛丝的粗丝,都是肉眼可见的直径,比起那种小风一吹就断的晶莹蛛丝有非常的不同。 凤歌蹲在一旁仔细瞧着,这门帘蛛丝的表面看起来也是一点都不光滑,反而有一根一根的倒刺,密密麻麻,看着就吓人。质地很厚,但是在山间微风徐来的时候,它竟然还能被风吹得轻轻飞扬,飘飘乎乎,有一种诡异的美感。 那个汉子整个人都已经被蛛网缠绕,手里的武器也是勉勉强强拿着,他正在扭动着身子,虽然从他的样子来看,那种程度的扭动,也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挣扎,只不过是对自己有一个交待:看,我努力过了。 他的衣服早就被蛛丝割的破烂不堪,上山前看还是好好的衣服,现在已经变成一根一根的布条裹在身上,全身上下都是血口子,甚至还在不断的往下滴,他手中的大关刀上缀着的红缨在风中飞舞,他努力的想要用大关刀去砍断身上的蛛丝,可是,他一切的努力,却都只是徒劳而已,他身上缠着一圈一圈的蛛丝,越来越紧,密密麻麻,这个精壮汉子的劈砍的力量也一次比一次更小。 蛛网旁边蹲着不少蜘蛛,它们并没有对这个大汉有什么想法,连过来打望一眼的精神都没有,它们只是懒洋洋的趴在一边,好像在睡觉,也好像是在看着这个人类是如何进行最后挣扎的。 “救……啊……”汉子在继续努力挣扎数次之后,已经越来越软弱,他抬起头,看见了站在他面前的凤歌和金璜二人,虽然当初他对这两个小丫头可以说是完全的轻视,可是现在,眼前,却只有这两个小丫头没事人一样的站在这里,也许,可以试着呼救一下? 因此,他才会拼尽全力,喊出了这么一个字。只是,这么一声喊,却几乎把他的命给彻底断送了。 就在他刚刚开口说话的那一瞬间,在他嘴边飘荡的几根细细的蜘蛛丝终于寻隙飞进了他的嘴里,这下子,那汉子的嘴唇和舌头,都被蜘蛛丝包裹住,倒刺缠绕在他的舌头上,让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黑眼球也慢慢向上翻,看来,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金璜心中一动,向前迈了一步,右手探进了袖中,袖中是她收藏暗器的地方,这些年,只要她出手,就没有摆不平的事,只是,她的手却被站在一旁的凤歌给拉住了,对她摇了摇头,让她再冷静的观察一下。 “还等啊,再等他就彻底死透了!”金璜有些着急,虽然她从来也不是一个喜欢救人的人,不过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被蜘蛛弄死,她有一种物伤其类的悲伤感,就算是死,也得死在自己手上,死在蜘蛛手上算什么嘛。 凤歌摇了摇头,只是轻轻对她说:“有人在监视。” 金璜眨巴了一下眼睛,监视?谁?哪? 她静静地站着,看着地上的巨大翅膀阴影,在高高的盘旋着,每个阴影,看起来都杀气十足,忽远忽近的飞舞着,寂静的山林之中,空气被扇出了哗啦啦的诡异声响。 又是白鸽吗?金璜与凤歌交换了个眼色。 凤歌看着那个大汉,慢慢的走过去:“从休宁城到水秀村,又到了山里,我觉得,那个人,说不定是来找你的,你刚刚已经露了行踪,可千万再不能让人看见你出手。” “我……我又没干坏事。”金璜心虚地踢着脚下的石子,现在她的确是什么坏事也没干,但那也仅限于认识了杜书彦之后,在认识杜书彦之前,身为月黑堂的首席杀手,什么坏事也没干?说出去真是会让江湖上的人笑掉大牙,只能说,她运气好,一直没有被官府抓住,快要被抓住的时候,又抱上了灵楼楼主杜书彦这条大腿,从此从黑转白,替官府办差。 但是她以前的案底可都还在,只要官府想要查,只要有人出首举报,那她的好日子就算是到头了,又要被官差追的满山遍野胡乱飞。 习惯了安宁祥和的日子以后,再回到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任是谁也不乐意干啊。 现在凤歌也只不过是个储君,如果想要保下金璜,赦免她的罪,也必须等到她继位之后,可是以金璜曾经犯下的罪,只怕是撑不到那一天,只要被抓住,那就是斩立决的命。 因此,凤歌让她不要露出行藏,她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老老实实的听话。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绝杀 “那就看着他死吗?”金璜有些不甘心。 凤歌手中亮出飞龙牌,巨大的白鸽从空中落下,接着,一个人现身了,他走到蛛网旁,轻轻伸出手,拉住了那个壮汉的手臂,在锋利的蛛丝很快就向他缠了过来。 金璜看着蛛丝向那人袭来,本能的握紧了手中的匕首,想要上前相处,却看到那个人藏在袖中的右手已经捏起了一道白光,只听得扑的一声重物落地的巨响,那个汉子被那人影从密密麻麻的蛛网里硬扯了出来,扔在地上,金璜向那汉子身上望去,却见他身上只有被割出来的伤口,却没有一根蛛丝的残留。 那个汉子气喘吁吁,半死不活的躺在地上,过了一会儿,翻身起来,向那人磕头致谢。 那人却看了一眼凤歌,凤歌冲他一摆手,示意免礼,那人就束手立在一旁,甚至都没有看金璜一眼,金璜觉得他跟林翔宇做出来的铁皮傀儡有点像,忍不住轻笑出声。 “咱们进去。”凤歌冲着金璜挥挥手,然后对那个大汉说:“你快走吧,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那个汉子从来都对自己很有信心,这是头一回,被一个小丫头鄙视,但是,他却一点脾气也没有,谁让这个小丫头有超级厉害的帮手呢。 那个大汉想了想,说:“我这一路过来,对这些蜘蛛妖也算有些了解,还请让我跟着,为大家引路。” 有个熟门熟路的跟着,也不错,凤歌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汉子得到凤歌的应允,手上提着大关刀,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与他并肩走的,是鬼手白羽。凤歌与金璜紧随他们之后。 白羽的左手轻轻挥动,门口垂着的锋利蛛网已应声而断,落在地上,四人就这么从洞穴的正面,直接走了进去,身上一点蛛网也没有沾到。 只不过往洞穴里走了几步,就发现已经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了,而身后的洞口,转身望去,也只见到微微的光芒,金璜有些咋舌,没想到,就这么几步路的功夫,那蛛网已经神奇的修复完成,又是那般垂天坠地的模样,将洞口严严实实给笼住了。 “这玩意儿看着真恶心,看我一把火把它给烧了!”金璜的耐心有限,被脚下突起的石头差点绊倒的第三次,她忍不住出声抱怨了一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凤歌慢悠悠的念了这么一句,“你看见那个蛛网的修复速度了,放火还没把蛛网给烧了,它就自动修复,说不定还会粘在你身上烧呢。” “哼!”金璜很不开心,视力受限实在是很让人烦恼的一件事,在黑暗中,本来没事的,都能把人给呆抑郁了。 “早知道这里这么黑,我就带个风灯进来。”金璜还在叨叨,忽然感觉眼前一亮,她转头望去,发现竟是凤歌的手中发出了莹莹光华,三颗如核桃般大小的夜明珠,在她的手中握着。 “真……奢侈……”金璜由衷的感叹,不得不说,也真的挺好用,夜明珠本来也就是个照亮的功能,只不过因为稀少,所以才会变成奢侈的玩物,据说在五代十国的南唐国中,李后主李煜就是用夜明珠照亮宫室的,到后来宋太祖灭了南唐,抢了南唐宫里的妃嫔到自己宫中,那个妃子到了晚上,就闭着眼睛,宋太祖赵匡胤问她怎么了,她说蜡烛烟气大,熏得眼睛疼,这才知道,原来李煜的宫里,从来都不用蜡烛的。 今日终于见到夜明珠照亮是怎样的一种体验了,金璜向凤歌要了一颗,捏在手中,时而握成拳,时而又摊开手掌,看着那绿莹莹的光把自己的手照成半透明的样子,玩得很带劲。 “你不是要照亮的吗,握起来了还怎么看路。”凤歌看着金璜玩得兴高采烈,忍不住出声。 “咳,这不是,没见过嘛……”金璜有些不好意思,说起来自己也是个在江湖中有名号的人了,要是让人知道自己玩一个珠子玩得这么起劲,传出去也挺丢脸的。 洞穴之中,是一个个不同的小洞口,每踏进一个洞口,都有新的不同的路,向不同的方向展开,就好像是站在蜘蛛网的中心,四周都是路,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错综复杂,又交错在一起,金璜拿出匕首,想要在洞口留下痕迹,以免在里面蹿时间久了,连出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凤歌止住了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洞口,借着夜明珠的那一点点光亮,金璜看见,就在洞口旁边的石壁上,留着一道巨大而又清晰入里的刀痕。 金璜点点头,看来,这就是那个名叫玄扬道人选择的路径。 四人快步向前,又走了几百步之后,忽然见得洞穴陡然变大,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个天然的石钟乳形成的大厅,借着头顶上的洞口洒下的几分光明,看起来,还真有几分洞天福地的感觉。 现在,那个玄扬道人,就站在这个石钟乳大厅的正中,闭目而立,手中的白色拂尘丝上,早已沾满了黄黄黑黑的蜘蛛汁液。 金璜看见光亮,就默默的把手里的夜明珠收进了自己的口袋,凤歌看了她一眼,她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要把夜明珠递过去,凤歌低声说:“拿着吧,一会儿还要出去。”四人都没有动,只是静静的站在洞口,小心的观察着那个道人的行止。 洞穴里十分的安静,连风声都没有,只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的一些轻微的细响,听起来像是小石子落地的声音,也好像是什么动物飞快的爬过石壁发出的声音。 有几道庞大的身影,默默的伏在石壁上,以极快的速度在移动着,那样巨大的身躯,在移动过程中,竟然只有些微的声响,不可谓不令人心惊。 “三只。”白羽仔细听了一会儿,轻声对凤歌说,金璜皱着眉头,只是默默的看着站在中间的那个玄扬道人,还有他手中的拂尘,有些担心的问道:“他能搞定吗?” 话音未落,忽然,一只巨大的黑色毛绒绒的大蜘蛛从天而降,眼看着就要落到玄扬道人的头上,那道人向后退了两步,避让开,大蜘蛛一击不成,后背上忽然陡然睁开了无数血红色,如眼珠一般的东西,瞪视着玄扬道人,凤歌心里一惊。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白羽 玄扬道人见状,手中拂尘一挥,白色的拂尘丝忽然变成锋利的尖刺,一根一根笔直的挺立起来,向那只巨型大蜘蛛挥了过去,那只蜘蛛也不甘示弱,调整了一下方位,就向玄扬道人冲过去。 看起来没什么,只是蹲在门口的金璜和凤歌却看的很清楚,这只正在与玄扬道人纠缠的大蜘蛛只是陪他随便玩玩而已,想要吸引他的注意力,真正的杀招是另外两只潜伏在玄扬道人身后的大蜘蛛,一左一右,完全将玄扬道人的路完全封死了。 只见玄扬道人身后的两只大蜘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缓缓的、无声无息的落在了地上,慢慢的张开了嘴,然后,飞速几步,向着全神贯注,全心全意对付面前大蜘蛛的玄扬道人的后颈就是一扑。 唰的一声。 金璜忍不住眨了眨自己的眼睛,又揉了揉,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看见了幻影。 没错,这个玄扬道人的的确确是朝着自己面前挥出了拂尘,但是这一挥却实在是太跌份了,拂尘挥出去的位置,明显是什么都挥不着的意思啊。 但是,在他身后的那两只大蜘蛛,明明是想要咬他脖子的,扑到半路却好像见了鬼似的,竟然自己径直朝着那拂尘的运动路线跳了过去。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金璜都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看见玄扬道人的那一拂尘是出手落空的,但是,他身后的两只蜘蛛却莫名其妙的主动扑到了拂尘之下送死,然后,被勒成了一块一块的碎片,落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呃……蜘蛛也会被什么东西附身吗,还是灵魂被控制了,反正,应该不会是爱上它,因此决定死给他看? 金璜的脑袋里一片混乱,她看了一眼凤歌,顿时充满了敬佩之情,大殿下就是大殿下,这么混乱的局势,她竟然看的这么认真,脸上神色都不变,就好像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一样,金璜开始反思起自己一个江湖中打混的人,怎么会还没有一个生在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大公主这么冷静,不就是大蜘蛛脑子一抽自杀了吗,大惊小怪的,丢脸! 她不知道,凤歌这会儿的大脑是完全宕机了,她也完全不能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因为实在太不能理解了,于是,一点点的概念都没有,一点点的想法也没有,一片空白,所以看起来,才会是如此的冷静和淡定…… 同样被这莫名其妙的一幕给弄傻的,还有玄扬道人面前的那只大蜘蛛,它活了这么久,吃了那么多人和牛,就是没见过自家的同伴为什么会想不开自杀,难道是因为前段时间它爱上了一只母蜘蛛,但是那母蜘蛛却是黑寡妇品类的? “来,该你了。”玄扬道人轻轻晃了晃手中的拂尘,将上面粘着的蜘蛛尸体碎片给晃了下去,他神色轻松的对着面前这只活着的大蜘蛛招了招手。 大蜘蛛沉痛思考了很久,十分的谨慎,向左爬了几步,又向右爬了几步,似乎明白眼前的这个道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不是很想上前,脚下还是两个同伴的尸体碎片,不由得它不小心几分。 “山不来就我,我自去就山。”玄扬道人脚下踏着七星步,悠然自得,手里晃悠着拂尘,向面前的大蜘蛛走去。凤歌看着他的模样,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些神仙故事,感觉他再走几步就要唱起来了。 金璜这才看清,原本离着老远的大蜘蛛也跟刚才那两只一样,好像被鬼附身似的蹦达到了玄扬道人的拂尘扫过的路径上,然后就这么,“卡察”一声,被扫成了两段。 “这个道人,有神通。”缩在一旁半天不出声的汉子,这会儿出声了,“是妖术。” 金璜觉得挺有劲,她好奇的问道:“什么妖术?” “那个拂尘,能够迷惑蜘蛛妖的心志,晃来晃去,就能让蜘蛛妖迷失了本性,本能的就想跟随着拂尘的晃动,一探究竟,然后,就会被他的拂尘扫中,弄死。”那个汉子说。 金璜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她认为这个汉子一定是吓糊涂了,虽然她自己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这么大的蜘蛛决定自杀,但是,什么迷惑妖怪的心志,听着就不正常,如果有这种东西的话,迷惑妖怪给自己办事多好,什么五鬼搬财大法之类的,还累死累活的除什么妖啊,直接就让那个县令把镇水石给他,他就可以回家睡觉了,还冒险跑到山上来发什么疯。 金璜一脸的不屑,还觉得有些扫兴,本来一件值得好好探究的事情,给这汉子往鬼神妖法上一套,忽然就觉得很没劲了,什么事都是有法术,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也觉得是这样。”许久没有开口的鬼手白羽忽然说话了,他站起身,完全没有理会一脸不高兴的金璜,他向凤歌躬身行了一礼:“那道人手中的拂尘似乎是由特殊的材质制成,或许真的有迷惑心志的作用,也难怪那些大蜘蛛会争先恐后的扑上去送死。” “呵呵,有这么方便的好东西,要是拿去到战场上用,岂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掉整个北燕的大军。”金璜讥讽道,想到在丰县死了那么多人,伤了那么多人,要是世上真有这种神叨叨的东西,又何至于费这么大的劲。 “只不过,这种东西的能量有限,也只不过能收拾收拾普通的怪物罢了。”白羽淡淡的说,“如果他遇到了这些蜘蛛妖的头目,那么,他就吃不了兜着走了。”白羽做了总结性发言,凤歌没有说话,她习惯性的等所有的事情都闹明白才说话,现在的局势实在是太不明朗,因此,她继续保持沉默。 白羽知道面前这位大小姐身份特别,但是,他也不是很清楚,她到底是什么人,只知道他要保护手中有飞龙牌的人安全,这个女孩子手里有,他负责保护,如果她不开口,他也不能说什么。 “蜘蛛妖还有头目这种东西?”金璜眨巴着眼睛,她觉得这些大蜘蛛都是乌合之众,纯属过来旅游,哪还有什么头目,难不成还真的是有组织有纪律跑到人间来捣乱的大蜘蛛?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玄扬道人 “喂,玄扬道士。”金璜喊了一声。 玄扬道士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吓了一跳,猛然一转头,看见站在墙边上的四个人,看清是人类之后,玄扬道人的神色轻松了许多,还露出了嘲笑的笑意。 “你们来这干什么,这可不是你们女孩子家来的地方,快……”语音未落,玄扬道人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呼吸被什么东西中止了,他努力低头看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脖子上竟然被悄悄地套上了白色的蜘蛛丝,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那一团蜘蛛丝猛然绷紧,将玄扬道人硬生生的原地拉了起来,整个人都被拉到空中直打晃,玄扬道人整张脸顿时被憋成了猪肝色,手中的拂尘脱手,双手无力而又徒劳的扯着脖子上的蛛丝,想要为自己挣取一点自由呼吸的空间。 “不是吧,真是经不得夸。”金璜无奈的摇摇头,等凤歌反应过来,她已经握着匕首冲出去了。 “真是……”凤歌根本就来不及把她拦下来,她从口袋里取出临行前,母后送给她的防身之宝,她从小到大都讲究一个稳字,就算是在西夏皇宫里,也没有冲动过,每一步都在她的算计之中,但是遇到金璜,她就一点办法也没有,这个冲动的女人,总是会在她还没有做好计划之前就行动,自己又不能看着她掉坑里,于是,也不得不出手相助,唉,真不知道金璜到底是来帮自己的,还是来给自己添乱的。 不过,遇到她之后,自己的人生倒是充满了未知的乐趣,让自己埋在灵魂深处不安份的神经,蠢蠢欲动。 一个高大的身型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看清那人的模样之后,天不怕地不怕的金璜吓得差点倒退了几步,她看着那个人型看的十分清楚,那个身型,勉强算的上是在走,的确不是爬,看起来,也是个人形,但是,身上却长着与普通人不一样的东西,他身上有四只脚四只手,就好像传说中的三头六臂一样,肚子很大,脑袋上的五官看起来很是呆滞,一点人类的灵性都没有。 也不知道应该是他,还是她,或是它,金璜见过那些江湖杂耍班子里长相怪异的人类,有的长着两个头,有的长了两个身子,这也算不得稀奇,但是,这个人,姑且称之为是人吧,和一堆大号的蜘蛛混在这个山洞里,那个气氛,就跟江湖杂耍班子的娱乐气氛完全不一样了,还没靠近,金璜就觉得自己身上起了许多鸡皮疙瘩。 不用凤歌阻止,金璜也已经停下了脚步,这么大一个怪人站在面前,对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来说,还是有那么一些威压的,实在长得太丑了啦…… 那个怪人站在原地,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它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跳出来,却又不动是想干什么,但是,它抬起了一只胳膊,那只胳膊相比较于这个怪人全身的身形来看,显得无比的巨大,而且还有奇怪的四根手指,那根本就不像手指,而像香蕉,只见它晃了晃手,忽然之间,手中就喷出了一张巨大的蛛网,将促不及防的金璜从头到脚盖了个严实,巨大的拉力让金璜根本就站不稳,整个人就这么在了地上。 金璜努力的挣扎了几下,发现这张网的重量不算沉,也没有刚才门口蛛网上面的那些可怕倒刺,但是粘的很,将她整个人扣在地上,她只是微微的想动一下手指,都十分艰难。 “都说了,叫你不要冲动,你不听。”凤歌微微拧着眉头,忍不住责怪道,当然,她也知道,这个时候责怪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此,一面吐槽,一面脚下不停的冲了过来,直接跃步上前,亮出手里的一道薄片,向金璜身上挥下去。 就在此时,凤歌面前响起了“嗬嗬”的声音,那个怪人刚才还看起来很站在原地,但是现在它已经站在了凤歌的面前,伸出手,看样子,它是想把凤歌也给扣在地上。 凤歌就地一滚,让开了从怪人手中喷射而出的蛛网,还没等她停稳身子,那个怪人的下一波攻击就已经到了,忽然,数道白点向怪人飞去,是鬼手白羽出手了。 鬼手白羽之所以得名,就是因为他那异于常人的腕力,实在是强大的过份了,只不过区区一片羽毛,在他的手中,就好像神兵利器,江湖中人喜欢用一首原本是形容飞将军李广的诗来形容他,那就是:“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说的就是他的腕力,可以将羽毛射进石头,完全拔不出来。 那个怪人被那几道白羽阻了一阻,一时慌张,四只手胡乱在空中挥舞,原本对着凤歌脑袋喷下去的蛛网失了准头,忽的一声,落在了一旁的乱石堆上。 “大小姐请往后站,这里有我对付就可以了。”白羽挡在凤歌面前,如同一个守护天神。 凤歌将金璜放出来,金璜刚一得到解放,整个人就要蹦起来,结果因为脚上还有一点蛛网没有割开,整个人粘在原地,一丢丢都没有蹦起来:“快快快,把下面的也割开来,那个玄扬道人快挂了。”金璜很着急,她抬头望着悬在空中的玄扬道人,那个道人的双手已经使不上力气,嘴已经微微张开,吐出了半截舌头。 “我可不想半夜梦见吊死鬼,赶紧把他放下来。”金璜皱着眉头。 凤歌摇摇头,看着她着急的样子:“你啊,平时嘴上都挂着利益,好处,代价,其实明明是一个善良的人,把自己搭进去都再所不惜吗?” “我才不会把自己搭进去。”金璜也没听她在说什么,只仿佛听见凤歌是在置疑她的能力,她急匆匆的为自己辩解。 那个怪人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似乎有些不明就里,它慢腾腾的挪动着身体,又顿了顿,接着,又抬起了一只手,这一次,喷出的是一根长长而又坚韧的蛛丝,远远的像一个绳套似的抛了出去,笔直的向白羽飞了过去,白羽一直防着它出手,他转身让开,不料,这一招却是虚招,从黑暗之中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一条绳索,准确的套住了白羽的双手手腕,白羽一愣,似乎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出,一下子就被蛛丝扯了个正着。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怪人 怪人用力将白羽向自己身旁拉动,怪人的力气十分巨大,就连白羽也一时没有挣脱出来的能力,这一次,金璜与凤歌都看清了那个怪人的动作,也许刚才,玄扬道人也是这么中招被套住了脖子,现在才会挂在半空中等死吧。 虽然落在了怪人的手中,但是鬼手白羽一点也不慌,他尝试了几种方式之后,忽然停止了动作,他积聚着力量,瞬间,对着怪人的大肚子踹了过去,世人只知道白羽双手厉害,却没人知道,他的腿也相当的有力,若是被踹中了,也有开碑裂石之力。 趁着怪人和白羽纠缠的功夫,凤歌将金璜身上的蛛网彻底割断,把她给拉了出来。 “你找个地方躲起来,我跳上去。”金璜抬头看着被吊在半空,已经奄奄一息的玄扬道人,对凤歌说:“我把他先给弄下来。” “嗯。”凤歌知道自己不能打,留在这里,也只是让金璜和白羽分心,因此,她往后退了几步,金璜猛然提了一口气,飞身落在石壁上,双手紧紧的抠住了石头最细小的缝隙,脚下踩着石壁上的微微凸起,整个人就好像一个大号的壁虎,紧紧的贴在石壁上,接着几下的功夫,整个人就已经到了半空,这是壁虎游墙术。 凤歌仰头看着她,暗自替她担心。 忽然之间,一声惨叫,让金璜停下了脚步,她与下面的凤歌同时向怪人所在的地方望去,那个怪人显然已经被白羽激怒,身上用了十分的力气。 刚才白羽那力道千钧的一踹,竟然没有伤到怪人分毫,只是……触怒了他。 白羽的脖子被怪人牢牢的抓住,再也叫不出声,看起来好像已经被捏碎了喉骨,他的嘴角缓缓的一滴一滴的流下浓浓的血液,顺着他的嘴角,流到脖子上,又落在了地上。那个怪人看起来心情不错,嘴里又发出了嗬嗬的声音,随手将白羽的身体扔在了地上。 但是,白羽嘴角的血,看起来流得很是诡异,就连那个怪人都为之停下了脚步,没有向金璜攻击,奇怪啊,这个人的血,怎么流啊流啊就是流不干呢?它好奇的蹲在地上默默的看着。 血不断的流,也没有流到别处去,那些血从白羽的口中流出,就这么汇聚在地面上,慢慢的,变成了如同地狱血池一般的场景。 “唉????”金璜居高临下,看的更加清楚,她不再急于救人,只是愣愣的看着这个可怕的场景。 一只雪白到欺霜赛雪的手臂从那滩血池之中忽然伸出来,然后好像是在摸什么似的,按着旁边的石头,然后一个曼妙妖娆的身影,慢慢从血池里浮出来,看起来,是个女子,她扭着腰肢,东张张西望望,在这诡异的洞穴里,好像逛街一样的恰然自得。她毫不客气的戳了戳怪人的肚子:“喂,是不是你!” “嗬嗬???”连怪人都愣住了,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冒出来的,以及,她到底想干什么。 那滩血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去向了,那个女子愉快的伸了个懒腰,终于站直了身子,扫视了一下周围,又用脚尖小心翼翼的踢了踢伏在地上的白羽,继而揉了揉鼻子,轻笑道:“你又欠了我一个人情哟。” “没叫你出来。”刚才看起来已经死透了,凉透了的白羽,居然就这么从地上站了起来,没事人似的,如果,忽略掉他嘴角还没擦干的血迹的话。 “哼,你这个小没良心的。”那个女人娇滴滴的嗔怪道,凤歌和金璜都觉得背后一阵恶寒。 “是谁伤了你?”那个女人心疼的抚着男人的唇角,接着,搂着他的脖子,吻在了他的唇上,接着粉色的舌头轻轻在他的唇角舔舐着,一卷,将那一抹血色收进了自己的口中。 “算了,这也不是很重要。”那个女子摆摆手,自问自答,“你们谁拿着飞龙令?” 金璜和凤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问,女子一眼看见站在石壁旁的凤歌:“一定是你了,有飞龙令的人,可不会像猴子一样的攀在石壁上。” “喂……”某只攀在石壁上的猴子不忿的在高处发出声音。 那个女人却不以为意:“啊,对了,忘记自我介绍,我是白羽的妻子,流云坊的月神。” 白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扭过头,看他的脸色,似乎不是很想承认这个女人的身份。 月神拍拍手上不存在的灰:“来都来了,就开始吧。” 流云坊,在江湖中一直也是个名头响当当的存在。 如果说青鸾教是个神秘的出世教派的话,那么流云坊就是人人都可以亲近的入世之地。 那里的姑娘们都很漂亮,那里的音乐都很勾人心神,那里的歌舞能让最硬的硬汉酥了半边骨头……是的,流云坊,是全国最大的连锁娱乐场所。 月神,是那里有名的花魁姑娘,可是至今也没有听说谁能有机会一亲芳泽,有些王孙公子想仗着自己的钱权势力去流云坊找乐子,下场往往是被老板娘直接扔了出来。 开始的时候,这些公子哥儿还会扔下几句狠话,类似“我还会回来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些公子哥儿一般都会受到家里的严惩,根本就没有机会再回来报复,有人说流云坊的老板娘是一个惹不起的大人物,跟当今圣上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也有人说流云坊是当年太祖爷在民间负过的女子,太祖爷不能将她带回宫,因此,出钱出力,让她修起了流云坊,世间官绅没有一个敢得罪她的。 凤歌自然也听说过这些流言,但是,她对此嗤之以鼻,哪个男人,会出钱给自己的女人开这种娱乐场所,男人,从来都是独占欲很强的,就算自己得不到,也绝对不会让其他男人有机会接近,更何况自己主动把人往外送,这些编民间野史的人,脑子可能是被门夹过了。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大雨 世间的烟花之地何其多,多了一个流云坊,根本也不会引起谁的注意,但是有一天,当今圣上的爹,在新春祭天的途中,遭遇歹人埋伏,当时那些人来势汹汹,也不知是从哪里练成的邪术,皇帝身边的所有护卫都跟傻了一样,不是打不过,而是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那些歹人的队伍中,有一领头的,发出了诱人心魄的声音,所有护卫都默默的垂手站在原地,一个个脸上还露出了欣喜的笑容,然后,就被那些歹人一个接一个的切掉了脑袋,就在脑袋落地之后,他们的脸上还带着笑容。 眼看着圣驾就要一命呜呼,此时,有几个在大路旁走过的女子忽然出手,她们根本不受影响,并且,手中拿出各种乐器,与歹人队伍中发出的声音相和,和着和着,歹人的队伍中发出一声惊叫,那个发出诱人心魄声音的人,竟然七窍流血而亡,其余女子手中只是执着彩练,就将歹人尽数绞杀,瞬间,一场滔天灾祸便消弥于无形。 功高莫过于救驾,那些女子不要皇帝的封赏,只希望皇帝赐她们一块地,自名流云坊,她们也没有做什么更多的事情,就这么天天莺歌燕舞,完全不像是当初救驾时的飒爽英姿。 在那次的惊天之变后,流云坊又曾经几次出手,屡建奇功,深得皇族的信任,就在那个时候,流云坊里的能人异士也越来越多,还一个赛一个的漂亮,金璜曾经想去流云坊,却在门口看着那些美人们,就自惭形秽的退了出去。 流云坊用非常丰厚的待遇招揽天下能人异士,在万里挑一之中,找出又漂亮又厉害的女子组成了流云十二钗。 短短几年的功夫,流云坊的势力在朝野之间可谓是一手遮天,风头一时无两。 许多大臣觉得,一个在野的、女子组成的组织这么厉害,对皇权是一种挑战,因此纷纷上书,要求皇帝限制流云坊的发展,否则将来兴许会出现结党营私,危害江山社稷的事情发生,但奇怪的是,皇帝根本就没搭理他们,反而下了一道圣旨: 以流云坊十二金钗为首,流云坊的坊主封为二品文官,监控世间民众与百官的所有行止,若江湖中有异象或是妖孽等事,也由流云坊全权负责处理,一切事项便宜行事,不必再请示朝廷。实际上,流云坊就成了一个间谍组织,几乎大臣们都望而生畏,担心自己哪天不小心说了一些吐槽朝廷的话,让流云坊给听了去,汇报给皇帝。 几位老臣在上朝的时候,听见皇帝发下的这道圣谕,气的鼻子都歪了,荒唐,真是太荒唐了,世间哪有让女子说话的份,这不是牝鸡司晨吗,更别说还让女子做这种偷偷记录别人言行的事,女人,全都是情绪化的生物,万一她们看着单纯看着哪个大臣不顺眼,就诬告,那算怎么回事。这事不行不行,不合规矩,不合祖制,一定是皇上受到了流云坊那些长相娇媚的女子蛊惑,才会出这种主意。 有些人相信这一定不是皇帝的本意,甚至还有人找了门路,向皇后请示。 皇后回复:本宫也是女人,情绪化,呵呵。 让这些老臣完全彻底的无话可说,这些话,也都是这些臣子们私下说的,没想到,连皇后都知道了,可见流云坊的势力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地遍布了整个京城。 臣子们,果然就开始不敢议论朝政了,流云坊也并没有像他们之前想象的,隔三岔五去打小报告,事实上,她们还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日子,根本就没空搭理他们,渐渐的,大臣们也就放松了警惕之心,小女人嘛,到底是小女人,心思根本就不在夺取天下上面,只要让她们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直到有一天,一个名叫月神的女人出现,这个女人一上台,就举行了一个祈福仪式。 那段时间,京城大旱,钦天监的人被皇帝抽的滴溜溜转,可是钦天监只能实时监控天上下不下雨,而不能控制老天下不下雨,每天皇帝都会招钦天监正进宫汇报天气情况,并给出预测。 “晴晴晴,每天都是晴!”皇帝终于炸毛了。 钦天监正也很委屈,每天都是晴那也是老天的决定,关我什么事啊。 天天进宫看皇帝的脸色,实在是太吓人了,说不定哪天,皇帝一生气,就把自个儿给砍了呢。 愁眉苦脸的钦天监正稀里糊涂的拖着沉重的脚步进了流云坊,抬头发现走错了,本来想出去,结果被热情的小姐姐们给拉了回来。 工作不顺心,什么美女在面前都跟红粉骷髅一样,钦天监正一脸要死不活的样子让流云坊的姑娘们感到很没有面子,于是,有一位蒙着面纱的姑娘就这么走了出来,问他对流云坊有什么不满意的,钦天监正哪敢得罪流云坊的姑娘们啊,于是叹了口气,把自己的烦恼都说给了她听。 那位姑娘听了就笑了,告诉他,当天晚上,自己会进行一场祈福求雨的仪式,保他明天就能看见下大雨。 钦天监正当然是不相信这些的,什么祈福求雨,那些都是迷信,要是真的这么灵,还要他干什么,指哪儿下哪儿,那不就是龙王转世了吗,太邪性,不可能! 见他不信,姑娘留他在流云坊,等到晚上一起参与祈福求雨。 天空中只有几朵云,飘来飘去,根本就不可能下的了雨,钦天监正神情委顿的缩在一边,生无可恋的看着漂亮的姑娘们穿着纱衣在高台上跳舞,据说,这是在求雨,呵呵,求雨…… 静谧的夜空,忽然起了一阵风。 风吹啊风,吹来了一片云。 云飘啊飘,竟然有隐隐的雷声闪电在云层里闪现。 接着,钦天监正的鼻尖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雨味,那是风雨将至的信号。 “不可能……”钦天监正搞了一辈子的科学,从来没见过还有这么玩的,可是眼前的一切,却由不得他不信,滂沱大雨倾盆而下,大旱……解了。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月神 那几位讨厌流云坊的老臣在听说钦天监正的遭遇后,更认定了流云坊里都是一帮妖怪,世上哪有招风惹雨的人呢,不是妖术是什么!见皇帝喜笑颜开的样子,他们决定给皇帝添点堵,上书,要求皇帝彻查流云坊妖女。 皇帝一拍龙案:“就你们话多,你们这么能干,早干嘛去了,朕等下雨等了不是一天两天了,你们什么都干不了,还要对人家能干的人指手划脚,要你们有什么用,一帮废物。” 老臣们还是坚定的认为,这一定是可怕的妖术,不能让妖女蒙蔽了皇上,于是,他们私底下见面串联,商议了要搜集百官一致对外,以他们几个为首,冒死进谏,让皇帝清醒一点。 否则,任由流云坊这么发展,迟早有一天会让整个朝廷都变成这些妖女的势力范围,天下到时候就成了女人的天下了,那可不就大乱了吗! 只不过,这件事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听说流云坊出来了一位美人,就是那位主持祈福求雨仪式的美人,她自称月神,好像与朝中的文武百官都似乎有那么一丢丢的交情,她也只是分别去找了那几个想要牵头写谏表的大臣家里,找他们聊了聊,然后,第二天,这些大臣就全部放弃了自己坚持了半个多月的理想,兵不血刃的问题就结束了。 月神,人如其名,如同清冷的月光,又美又神秘,见过她的人,都会被她的美貌与气质所吸引,唯一的例外,大概只有鬼手白羽了。 鬼手白羽原本是一个江湖人士,后来被灵楼所招募,但是,他又似乎不完全听从灵楼的调遣,有时候还会去工部报道,他时常去流云坊小坐,流云坊的消费一向很高,因此,还有人说,鬼手白羽是贪污了公款,才有钱天天泡在流云坊,后来又有人扒出了白羽的家世,原本他就是关外豪商巨富之子,家里有钱的几辈子都花不完,这才堵了那些人的嘴。 再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再也没有踏进过流云坊一步,倒是流云坊的这位神秘的月神,开始频频出现在白羽的宅子里,再然后,白羽赖在工部不肯回家,半夜三更也在工部里睡着。 再然后,月神又去工部堵着他。 最后,又听说了一件事,白羽成亲了,老婆是月神。 这件亲事传出来的时候,整个京城都轰动了,不管白羽怎么解释,都只能换来别人的讥笑:“人家这么漂亮的大姑娘,死缠烂打非得说是你老婆,哎,她怎么不说是我老婆的?你是不是对人家始乱终弃啊?我告诉你,你要是这么干的话,就是跟整个京城的男人为敌啊。” 白羽怎么解释都没有用,于是,他频频申请出外勤,往外地一跑就是几个月几个月的不回京城,实在迫不得已才会回去一趟,一回去,就会被月神抓个正着。 休宁城闹妖怪之后,他简直是迫不及待的申请奔了出来,却没想到,月神竟然如影随形的跟来了。 市井之中传说,月神是九天仙子下凡报恩的,白羽当初是个白鹤童子,对月宫的素娥有救命之恩,因此,素娥飞落下界,自称月神就是要还这一段恩情。 “屁!”白羽的心情是崩溃的。 很快,这些神叨叨的传说就不存在了,因为挺巧的,这些人都莫名其妙的各种家宅不宁,因此,也没有了说别人家是非的精力。 据说,这是因为白羽不喜欢被别人议论,月神就替夫出手,用法术教训了这些人,从此以后,流云坊的事情,也成了大家都不敢提起的坊间小八卦。 眼下,凤歌和金璜遇到的月神,正是这位传说中的女子,凤歌自然是听过她的大名和事迹,金璜则不太了解,流云坊那种地方,女人也不会跑进去消费的。 不过她相信,世间的女子想要做出与男人相似的成就,就要比男人更厉害数倍才行,更何况,月神的成就早已超越了世间大多数男子能做到的,所以,她一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 金璜想的没错,月神的确是相当的厉害。 不用凤歌提醒,金璜也知道对方不是凡人,何况,她现在根本也不想与月神为敌,且不说旁边那个长相丑陋的怪人,毕竟洞顶上还悬着一个玄扬道人呢,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气了。 形势很严峻,不能再这么僵持下去了。 “你……自便,我去救人。”金璜扯扯嘴角,对下面喊,也不知道是对白羽说,还是对月神说,她自顾自的向上攀去,再挂一会儿,大概就能看见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出来收人了,那会儿干什么都没用了。 凤歌一声惊呼,金璜感觉到耳旁有什么东西唰的飞了过去,忙将头一低,只觉得耳朵尖被劲风刮得火辣辣的痛,接着,她听见“叮”的一声,那个飞过来的东西就这么结结实实的嵌在石壁里。 在嵌入石壁之前,它还射穿了一只大蜘蛛的肚子,本来,那个大蜘蛛是埋伏在黑暗之处,就瞅着机会准备找金璜麻烦的。那是一枝凤头金簪,凤嘴上还摇摇晃晃的挂着一串浑圆可爱的小珍珠,金璜挑眉,往下看,只见月神优雅的拢了拢头发,冲着她一笑。 哎嘛,这一笑真是太漂亮了,妩媚动人,我见犹怜,连金璜这个同性看了都心中一动。 “妹妹,你要不要先下来,上面太危险了。”月神微笑的抬眼看着金璜,声音温柔又娇糯,太好听了,“不如我们联手先把这个怪人杀了,再救他。” “呃……”金璜抓抓头,“可是,我觉得他已经等不到我们把怪人解决掉了哎……” 在天上已经挂了好久了呢,再挂可能就要成风干肉了。 虽然月神很漂亮,不过金璜分析了一下,她的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 凤歌站在石壁旁,看着金璜与月神虽然相隔很远,但是却好像很有默契的如同并肩战斗很多次的战友,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如果自己也能打,那就好了,可以参与其中,而不是只能缩在一边看。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玩鸟 “好吧,如果你觉得这样更好的话。”月神妖娆的扭了扭腰,挂在她腰上的一串金铃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忽然,又是一枝金簪飞来,这次的目标,竟然是金璜的后心! 金璜忽然在石壁上蹬了几脚,飘飘然从上落下,目标是月神,月神冷笑一声,根本就没把金璜当成一回事。 只不过,金璜并没有直接扑向月神,她的目标,是月神手中那段系着金铃的白色纱缎,只见金璜用尽全力飞起一脚,将金铃踩在脚下,月神手中的白纱陡然一紧,无法再随心所欲的施展,并且,随着金璜的动作,向月神的胸口击去。 月神不慌不忙,一双素手轻轻的一动,白色纱缎像是有灵性似的,又变得听话无比:“呵呵呵,妹妹,你这点小手段,在别人面前倒也罢了,在姐姐面前用这招,是不是也太看不起姐姐了呢?” 一直在白羽身边飞翔的白色信鸽,咕咕的叫出声,好像在提醒着白羽要小心,只是因为,刚刚还呆呆的站在原地的怪人似乎从一场大梦中醒来,猛地向白羽甩出了一束银白色的蛛丝。 “嗯?”也许是因为月神在侧的缘故,白羽精神恍惚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的身子已经被怪人甩出的蜘蛛丝给紧紧的缠住了,整个手臂都被蜘蛛丝牢牢的固定在身体的两侧,根本就动弹不得,紧接着,那个怪物甩着口水,朝着白羽走过来。 白羽很淡定,因为月神已经出手,挡在了他的面前,现在,他只要等白色的蜘蛛丝被鸽子弄断就好了。 真是太棒了,正如金璜预料的那样,此刻白羽和月神都忙着各自的事情,没空管她,事不宜迟,趁着这两位大神都自顾不暇的时候,金璜向着已经快要断气的玄扬道人扔出一枚飞镖,接着,又提气向石壁蹿上去,那枚飞镖自然是割不断那结实的蛛丝的,金璜本来也没有打算指望它能割断什么。 那枚飞镖的功能,只是在金璜飞身到半空中,一口真气不继的时候,可以用脚轻轻的踏在上面,然后,可以再得到一个上升的力量,可以将她托到更高的地方,碰到玄扬道人。 眼看着金璜已经快跃到了位置,马上就可以把玄扬道人给救下来,突然之间,一个黑影“唰”的从她身旁掠过,对着她的后心就是一扇。 凤歌在下面看的清楚,着急的大叫:“金璜,小心啊!” “小丫头,你也太看不起我了。”白羽眼看着自己得手,心情大好,不阴不阳的嘲弄着,那道如闪电般的速度差点伤了金璜的,竟然又是一只大白鸽,这只鸽子在得手之后,高高兴兴的飞回到了白羽的肩头,那速度,可谓是迅雷不及掩耳。 幸好金璜反应够快,在凤歌刚刚出声的那一瞬间,将身子转了一转,在千钧一发之际,又是纵身提气一跃,高举着的手到底还是摸到了玄扬道人的左脚腕,就在那一瞬间,玄扬道人从蛛丝的包裹之中滑落,金璜努力扯住了他的衣服,让他下坠之势缓了一缓,本以为可以太太平平的一起落地,结果,玄扬道人的衣领布料发出了不堪重负的一声“哧啦”,领子被扯坏了,玄扬道人瞬间从金璜的手中脱出,“嘭”的一声,摔在了白羽月神和怪人之间,把怪人吓的倒退了一步。 金璜顾不得自己下落时没控制好力量,导致膝盖有些微微的痛,急忙上前,伸手去探了探玄扬道人的鼻息,还好,手背上的皮肤,感受到了些许的空气流动,她这才露出了一个轻松一些的神情,总算没有白费力气。 凤歌见人救下,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跑过去帮着金璜将玄扬道人抬到一边,然后,又从自己的小包里取出应急的丹药,喂他服下。 月神一直注视着金璜和凤歌两人的行动,反而对面前的怪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就算那怪人的确有一些手段,喷出的蜘蛛丝也很结实,但是比不过月神,甚至也比不过他的大白鸽,大白鸽只是展翅在蜘蛛网旁边飞了一会儿,蛛丝就被切断了。 怪人显然没有想到人类竟然还有这本事,匆忙的将自己的几只手都伸了出来,每只手的手心,都喷出了数道蛛丝,一道蛛丝缠上了白羽的全身,让他动弹不得,一道蛛丝则是直奔月神而去,还有一道蛛丝则是将那两只大白鸽背对背的捆在了一起,显然,那个怪人是想阻止这两只鸟飞起来救主。 月神的铃铛被蛛丝缠出,一时也出不了手。 “还以为是个只会喷蛛丝的蠢货,没想到,还有几分脑子。”白羽试着转动身子,动了动手脚,发现的确现在已经行动不便了,两只大白鸽也是努力的在扑楞,用尽了本身,却也没有办法展开翅膀。 怪人见这一回合自己出手大获全胜,得意不已,嘴里又发出了兴奋的嗬嗬声,仿佛是在欢呼雀跃自己的胜利。 “趁着他们都动不了,我们先走吧?”金璜看了一眼凤歌,小声的问道:“估计那个怪人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我们。” “这……不太好吧?”凤歌觉得就这么把同类给丢下,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可是我打不过那个怪人,也不想把白羽和月神放出来给我自己找麻烦,你觉得呢?”金璜小声嘀咕。 “你说的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凤歌试着想要把玄扬道人抬起来,却发现,成年男人的身体比她想像的要重,只是抬了一抬,却根本就抬不动他。 好不容易把人救出来了,要是却因为抬不动,结果他又死在了这,那岂不是很丢人?金璜看着这一幕,心里又在嘀咕,她行走江湖的时间还不是特别长,有时候还是挺重视脸面问题的。 没等金璜嘀咕完,那个怪人笑的声音越发的响亮,甚至声音都变了,那个难听的声音在洞穴里盘旋环绕,听起来让人觉得牙酸。 “呵呵……”白羽忽然笑起来了,只不过看他的表情,比较像怒极反笑,他看着怪人:“蠢货,谁告诉你,我只有两只鸟?”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祀星族 话音未落,只见瞬间有数十只大白鸽从白羽的身上腾空而起,向着那怪人的身体飞扑而去,如铁一般的翅膀扇动着,连空气都好像被搅动成一团乱流,坚硬的鸟嘴在怪人身上不断的啄着,就如同钉子一样在怪人身上留下无数个小洞。 凤歌与金璜看的目瞪口呆,这一幕就好像变魔术似的,白羽的身形纤细,衣着紧身,这么一大群白鸽,刚刚到底是藏在了哪里? 怪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瞬间就被一团白色所包围,随着白鸽的攻击,怪人不断发出惨叫,等他的惨叫声停下之后,那群白鸽又飞向白羽。 白羽此时早已从蛛丝之中摆脱出来,他随意轻拂了一下身上沾着的蛛丝,高挑的身影笔直的站立在原地,白鸽在他身边飞扬着翅膀,他整个人就好像百鸟之王似的,从容与淡定。群鸟就这么再一次的消失在他的身影之中,就好像刚刚只不过是一场梦。 白羽慢慢抬起头,看着对面的凤歌,还有眨巴着眼睛,努力想那群鸽子到底藏在哪里的金璜。 “大小姐,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但是有些事,你最好还是不要插手为妙,早些离开休宁城,对身体比较好。” 站在一旁的月神早已迫不及待的过去倚在白羽身边,对凤歌不咸不淡的说,看样子,她似乎是把凤歌当成是情敌了。 “你可以走。”白羽指着凤歌。 “你不可以走。”白羽转头看着金璜,“你刚刚使的功夫,很眼熟,没记错的话,三年前在鄱阳湖畔,一众名人雅士皆死在这一招之下,至今那仍是一桩悬案,当场只有一个活口,店里的小二,已经疯了,只是不断的喊着血手妖后,应该是你吧。” 金璜看着他,脸上露出傻笑:“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完全听不懂呢?血手妖后,是杀完猪以后没有洗手吗?” 一面说着,脚下却不由自主的向洞口的方向退去。 “你身旁有这位戴着飞龙令的大小姐,为什么还要逃呢?以她的身份,如果你不是,谁也不能拿你怎么样的,就这么逃了去,岂不是大大的丢了月黑堂的面子?”白羽歪着脑袋,那神色与仍停在他肩头的大白鸽一模一样,真是宠物似主人。 这句话虽然平平淡淡,但却让刚才已经充满自信的计划逃跑路线的金璜脸上发烧。 同时,又是一阵翅膀扑楞的声音,几个大白鸽从白羽的身上腾空而起,扇动着翅膀,如同蜂鸟一般悬停在金璜向后退的方向。 “我靠,这是鸽子?”金璜咋舌,从来没见过鸽子还有这种操作的,这不是鸽子,这是鸽子精。 凤歌叹了口气,似嗔似怪的看了一眼金璜,她不知道金璜的背景是什么,金璜从来没有主动说过,她也不问,只是这一直的相处中,她觉得金璜应该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徒。 只是刚刚白羽说出金璜的往事,从她的表现来看,白羽说的应该是真的,不然,以金璜的性格,肯定是反驳,甚至是气势汹汹的叉着腰大骂白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怂怂的东张西望做准备逃走的样子。 金璜抿了抿嘴,忍不住大声的说:“你,你可不要胡说八道,平白污人清白。” 这般苍白无力的辩驳,连凤歌都听不下去了。 现下如果要与白羽动手,胜算最多三成,再加上他身旁的月神,胜算大概只有一成都不到,金璜的心中有些绝望。双方的实力实在是差距过大,金璜与曾经的心态有很大不同,现在的她,很享受又有钱又自在的生活,并不想与白羽以命相搏,但是如果白羽不肯放她一条生路的话,那……也没有办法。 如果白羽执意将她抓捕归案的话,那也只好拼个鱼死网破,也好过束手就擒。 从白羽闲亭信步的模样看,他并不着急,反而是弯下腰,认真的看着怪人被大白鸽撕扯的支离破碎的身体。认认真真看了半天之后,白羽抬手往空中一点,身上的一只大白鸽拍拍翅膀飞起来,在怪人的尸体上四处寻摸着什么,不多时,就发现了一块闪动着光华的莹润透明的白色石子,它叼住,把石子轻轻放在白羽手中。 白羽将那块石子举起,通过山顶上小洞照下来的光芒,那样子,倒像是珠宝店的老板在检查宝石的成色,过了一会儿,白羽将手中的石子放下,又把那块石子扔给月神:“本以为控人心神的石头只不过是一个传说,没想到,成真了,只不过这石头也太随便了一点,把一个好好的大活人变成这么丑陋的样子。” 那颗石子划过空中,月神伸出纤纤素手,轻轻一捞,将它捏在手中,细看之下,那颗石子虽然外表光华可人,但是,内里却有许多的裂纹,还有几处甚至已经破碎,月神笑意浅浅:“想来是个不受重视的便宜货,又或者只不过是实验品,所以,做的不是太上心。” “控制石,你们听说过吗?”白羽转头看着金璜和凤歌,似乎是在确认着什么。 金璜与凤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明白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知道自然是知道的,金璜在江湖中闯荡这么久,许多古怪的事情就算是没有亲眼见过,至少也是听过的,金璜性格要强,哪里能受得了别人说她什么都不知道。 控制石,听说是祀星族的人从一种神奇的陨石中找到的,被装上了控制石的人类,会失去自己的心智,但是会多出一些奇怪的能力,或是身体也会像这个怪人一样,生出了奇怪的部分,就好像是个妖怪,而不再是个正常的人类,听说祀星族之所以能够在东方大陆占据一席之地,就算是大恒国和东宁国的国君,也不敢对祀星族的事情指手划脚,就是因为有这么一批身上装着控制石的战士群体,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军队,都无法战胜这些怪人。因此,也只得任由祀星族的人自由发展,也幸好祀星族的人只专心呆在密林深处,并不想出来统治世界。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控制石 控制石也分为三六九等,它是每一个被控制战士的最重要的力量来源,可以说,装上控制石之后,人就不再拥有自己的灵魂,控制石才是他们真正的灵魂。当这个战士通过控制石,对身体进行改造之后,就会自然而然的将控制石与自己的身体融为一体,继而人的身体会不断打磨控制石,这便像里妖怪的内丹,之后战士每一次的战斗,都会调转控制石,在控制石对人体进行改造的同时,人体也在改造着控制石,不断的打磨与凝练着它,听说,最高一级的战士,又将会获得自己的意识,同时,与控制石相辅相成,而不像眼前的怪人似的,完全被控制石所操纵。 只是想要打磨战士体内的控制石,大多都是需要通过残忍的杀孽,因此这种石头也一直被东方大陆上的人视为不祥的妖物,正常人都绝对不会像白羽和月神这样,直接用自己的皮肉去接触它,否则,多多少少,心智都会被控制石所影响,轻则受伤,重则整个人就被控制石所影响,就如同刚才所说,控制石将会浸染接触它的人类的灵魂,以非常不自然的方式控制人体,一旦如此,那一步,就会多出一个听命于祀星族的战士。 虽然金璜不明白为什么白羽会提出这种问题,但是显然,他应该不是为了打破彼此间无话可说的尴尬而随便扯的一个话题。 “要么留下,随我走一趟,要么动手,让我见识见识血手妖后的实力。”白羽见金璜愣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便开口催促道。 凤歌皱眉,虽然她不知道金璜的过往,但是她现在更讨厌白羽这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她觉得金璜是她的人,谁敢不给金璜面子,就是不给她面子,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金璜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声,右手慢慢探进袖子,手掌紧握成拳,死死的抓住那把金色的匕首,准备随时一击。 站在那里的白羽似乎发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他咳了几声,清了清嗓子:“不好意思,刚刚好像有些用词不当,不是与我动手,是控制石。”说完,白羽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想来你也不会与我动手,你又没疯。” 金璜闻言,愣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转头看了看凤歌,似乎是在询问着什么。凤歌也没想到白羽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一下子打乱了自己的思绪。 这是如何是好?难道要让金璜真的在白羽面前露出自己的真正本事,那到时候,真的就是坐实了,但是,听白羽的意思,似乎他早就知道金璜是什么人了。 “嗨,有什么好藏着的,大家都这么熟了。”白羽似乎看出了凤歌的犹豫,直接开门见山的点破:“我在京中的时候,早就有人知道有一个跟着飞龙令大小姐的人身手不凡,当时该查的也都查的差不多了,不然,也不会由着你跟在大小姐身旁。只不过,我觉得一个小丫头,能有多大的本事,只怕是吹得太玄乎,留在大小姐身旁只是想骗吃骗喝。” 呃,这么说,好像也没错的样子,金璜抬头,望着石壁上突出的怪石,咳了一声。 白羽又继续说:“所谓眼见为实,如果你有真材实料,当得起大小姐的护卫之职,那咱们也不是不能好好的聊一聊,但如果,你只是一些小把戏,根本就不足以保护大小姐,那我们就要好好的谈一谈,你以前干过的那些事,要好好清算一下。” 白羽的脸上努力的挤出了一丝笑意,但是停在他肩膀上的大白鸽却是神色不善的咕咕个不停,那张硬梆梆的鸟嘴,可是能把装着控制石的战士硬生生的给啄死的利器,她可不想跟这种扁毛畜生斗气,何况,还有白羽和月神两个人在一旁盯着,自己这等于是陷入团战,自己一个人,单挑对方这么多人,对方这么多人群殴自己一个,怎么看都觉得很是亏得慌。 原来,果然,大殿下的零花钱不是这么好骗的啊,也许自己刚刚与凤歌接触的时候,就被盯上了,不过想想也是,身为堂堂的储君大殿下,皇家人也不可能当真特别放心的不管不顾,由着她跟一干身份不明不白的人接触。 只不过凤歌不是很开心,明明说好一年之内由着自己瞎蹿,怎么一开始就有人死死的盯着,虽然这是为了自己好,但……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不开心与不心甘。 眼下,金璜倒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也许是已经破罐子破摔了:“嗯,啊,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似乎好像也没有什么必要继续隐瞒了吧,呐,大小姐,你说呢?”她转头看着凤歌。 “那就……只好这样了吧?”凤歌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既然没有特别的想法,那就顺着对方的意思做吧,反正,也不会更糟糕了。 思来想去,也就只能这样,之前不想让金璜动手,是怕她露出行藏,惹来事端,但是既然白羽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却没有直接把她给绑走,那么,说不定事情还有转机,也许,他并不是想要来抓金璜的。 最重要的是,他是灵楼的人,凤歌知道灵楼的工作职责里,并没有直接把人犯抓捕归案这一项,六扇门的人一向对自己的职责十分骄傲,每次有别的部门想要插手办案,六扇门的各位总捕们就会把这个人先列为敌对势力,宁可先手撕了同僚,然后再办案,次数多了,也再也没有人想要跟六扇门挣这个高下。 金璜点点头,她从袖中取出一盘金丝,向上一抛手,又抬起左手,双手抓住金丝,金丝在空中飞舞,然后,金璜从腰间又取出一块玉石,盘膝而坐,将金丝的一头穿在玉石之上。 金璜看了凤歌一眼,凤歌明白她的意思,虽然还是很担心眼前的白羽和月神暴起伤人,但是,她终究还是向后退了几步,她也知道自己离金璜太近,不仅没有任何帮助,还会害金璜分心。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休宁城 只见金璜微微闭着眼睛,猛然将手中的金丝与玉石向身边放着的那块控制石击去,瞬间,那块本来已经有些裂纹的控制石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又有一些细小的碎片从石头本地上落下来,金丝轻易的勒住了控制石,那块看似无比坚硬的控制石,此时就好像豆腐一般,被金丝缠住,并且深深的勒了进去。紧接着,金璜似乎心无旁骛,开始用手中的玉石托住控制石,金丝一道一道的,如同有灵性似的一道一道将控制石缠成了一个蚕茧似的模样,接着,控制石越来越小。 凤歌一开始还目不转睛的盯着站在一旁的白羽和月神,生怕这两人会突然伤到金璜,或是绑走她,但是很快,凤歌也看出来,对方并没有想这么做。、 此时,盯着坐在地上金璜的白羽那张惨白无血色的脸上,似乎有了那么一点淡淡的血色,看起来,那是因为兴奋而出现的颜色。 月神有些吃味的看着他,却没有说话。 大概过了有一袋烟的功夫,金璜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收起手中的金丝和玉石,然后双手拍了拍身上落下的控制石掉落的石渣,刚刚还光彩照人的控制石,此时早已消失不见,那一小堆石渣在金璜的拍打下,被流动的空气搅散,飞逝在幽暗的洞中,一点都没剩。 一只大白鸽在天上飞了几圈,最终落在了金璜的肩头,歪着脑袋,看似非常可爱的模样,它用嘴啄了啄金璜手中的玉石,又冲着白羽咕咕的叫了几声。 “厉害厉害,果然名不虚传。”白羽连击三下掌,洞中石壁回应以三下回响。 “嗯,啊嗯……”听到这句话,金璜才如梦初醒似的,“那当然,像我这样的小女子,女红针线活自然是熟得不能再熟的,自然是运作起来也得心应手……” “我说的不是你的针线活功夫,而说的是你的手法。”白羽打断了强行解释的金璜,继续说道:“没想到,的确是比传说中的血手妖手的手段,更加厉害,本来以为你只是能打,没想到,竟然连天外神石做成的控制石,你也可以让它破碎成为一堆飞灰,这比寻常武林人士,厉害多了。” 正说着,所有的大白鸽全部展翅,飞回到了白羽身旁,又被他的身影所吞没,只剩下了最开始的那一只,默默蹲在白羽的肩头。 金璜咽了一下口水,不知道白羽这么夸他,到底是几个意思。 “你叫金璜是吧……”白羽一边说着,一边慢慢的回头,望向洞穴的深处,其实不只是白羽想要回头,就连月神也在向着同一个方向张望,而金璜,不,应该说连凤歌都仿佛听见洞穴深处有响动,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一步一步缓慢的向这个方向走来。 片刻之后,之前与玄扬道人和持关刀的壮汉一同进入的人,手里拉扯着几只蜘蛛的尸体,出现在众人眼前,这个人长相实在丑恶无比,驼背,额头上还长着两个肉瘤,手臂无比粗壮,头发的颜色甚至都是绿油油的,看起来比刚刚死掉的怪人,更像妖怪。 这个丑八怪显然没有想到洞里还有其他人,看他如豆的小眼睛一跳,好像他也被吓了一跳似的。 白羽一个字也没说,只是陡然抬起手,向那个绿发怪人一指,他肩上的大白鸽立马朝着那个人的脖子飞过去,翅膀这么一扑楞,只见一道血光,那个倒霉蛋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脑袋就这么整整齐齐的被削掉了,还在空中晃了几晃之后,才掉在了地上,接着整个身子向后重重倒下去,发出巨大的一声“嘭”! “你这是在干什么?!”凤歌失声叫道,她没有想过,灵楼的人竟然也是可以这么不讲道理的草菅人命,都怪杜书彦,让她对整个灵楼都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说到底,灵楼也是一个为皇帝直接办差的机构,如果真的心慈手软,只怕也混不到今天的地位。 “不要让别人看见金璜小姐的身手,以免平白生出事端来。”白羽默默看着血流了一地的倒霉怪人,转头继续对金璜说:“像你这样的功夫,不如加入我们灵楼的治下。” 金璜咬着牙,尼玛,这个叫白羽的莫不是个脑残?自己早就接了杜书彦的单了,还轮得着你来替灵楼拉拢人手?真是多管闲事多吃屁。 凤歌听了他的话,才似乎有些明白,白羽这是在杀人灭口,凤歌低头看了一眼早已昏迷不醒的玄扬道人,淡淡的笑道:“既然金璜的身手不能让人看见,你是不是还想对我动手?” 金璜听到这里,立马跳了起来,手中金色匕首瞬间出鞘,金光灿烂,气势逼人,她恶狠狠地瞪着白羽:“你敢。” 站在一旁的月神轻笑一声,她的身子微微侧着,但是,也能依稀看出,她的手中多了一把圆月形的兵器。 一副要为夫扎场子的气势。 “开什么玩笑,”白羽扬扬眉毛,那一脸的认真,就好像凤歌刚刚是在说什么了不得的笑话似的,“整个灵楼都是要保护拥有飞龙令的人,怎又怎么能伤了你,那岂不是本末倒置。”白羽扬扬手,那只大白鸽马上就落了下来,张开嘴,咕咕的叫了几声,白羽摆摆手,转身,向洞口走去,随着光影将他的身影吞噬,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小:“这个小丫头的能力如此强大,可千万不要死了,不然,我会感到很扫兴的。” 随着白羽一同离去的,还有刚刚莫名其妙出现的月神,现在,她已经不见踪影了,就好像她来时的那般神出鬼没。 眼见着白羽真的就要离开,提着一口气准备进行一场血腥厮杀的金璜一脸茫然,仿佛完全不能理解眼前发生了些什么奇怪的事,她怔怔的问道:“你,你真的不杀我,也不抓我?你,那个,真的不是为了镇水石来的吗?” “你说的是休宁城里的镇水石吗?呵呵呵呵呵……”白羽转过头,淡淡的侧影上显着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休宁城就是大恒的,镇水石无论是放在休宁城,还是放在皇城,对我来说,对陛下来说,都是一样。”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稳住 说着,白羽的身影就在洞口消失不见了,大白鸽也咕咕的扇着翅膀,着着主人一同远去,凤歌与金璜就这么茫然的站在原地,直到空中连扑楞翅膀的声音都听不见,两人才好像如梦初醒般的对看一眼。 “他,这,那,啥,到底是几个意思啊?”金璜看了看刚刚白羽站过的地方,连一片鸽毛都没留下来。 “可能,他是想找你玩?真的是一心想要拉你入灵楼吧?”凤歌也不明白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想了想,只能觉得,也许是灵楼最近人手紧张,于是灵楼的人在干自己工作的同时,也在想办法招揽一些江湖上的能人异士到灵楼工作,减轻工作压力。 “呃,哦……”金璜想起,杜书彦也的确说过,让她不要把与灵楼有关的事情说出去,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就连杜书彦自己,在朝臣的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区区翰林,闲散官员,纨绔子弟而已,能混得开,时不时的进宫,也不是为了工作,而是陪皇上下棋,所倚仗的不过是一个做贵妃的姐姐,还有一个做户部尚书的爹而已。 要是这些人知道杜书彦就是传说中的灵楼楼主,不知道会不会把下巴都给惊掉了。 “还是做编外人士比较好,”金璜感叹道,在与灵楼往来的这么些日子,她不是不知道杜书彦承担了多大的压力,有些朝臣的心思实在难测,杜书彦一心为了皇帝着想,办事有些越界,也会被皇帝召进宫中痛骂一顿,被处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伴君如伴虎,还不如就这么在江湖里混着开心。 凤歌的心思却全然不在这件事上,她看了看洞里现在的样子,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真是太可惜了,平白亡了一条人命,灵楼做事也太任性了。”凤歌皱着好看的秀眉,语气里也充满了自责,她指了指那个丑八怪的尸首:“只能说,如果不是因为我们,他根本就不会死得这么惨。” “嗯,是啊,”想起刚才那一幕,就连金璜都深深为之叹息,她虽然以前也是个接单杀人的,但是,她从来都不会滥杀无辜,有人委托,出了钱的才会杀,如果平白无故就杀人,那万一本来就有人想付钱把这个人杀掉的话,那不就不会付钱了,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杀手的委托人,或是目标,都代表着钱,怎么可以乱杀呢。 金璜的心思也着实奇葩,凤歌却不知道她的想法。 “那,起码得把他给埋了吧,死无全尸已经很可怜了,如果再曝尸荒野,我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凤歌看了一眼还没有醒来的玄扬道人,轻轻叹息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金璜觉得也是,便点头答应,看着凤歌这个娇娇巧巧的样子,觉得她去处理这个血乎淋啦的尸首,那个画面感实在是太过于违和,于是,她便主动向那个绿发怪人的尸体走过去,刚刚走了三步,金璜忽然停下脚步,看她的眼睛睁得溜圆,嘴巴大张,好像能塞得进一整只鸡蛋,这样的震惊在她的脸上,从未出现过。 “怎么了?”凤歌也看出了她的异样,奇怪的问道,有什么东西能让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震惊成这个样子? “你你你你你你看看看看看……”金璜的牙齿都在打着颤,只不过说两个字,都结结巴巴的。 顺着金璜手指的方向,凤歌望过去,借着一点天光,她也瞬间瞪大了双眼: 那个绿发怪人的身体动了一动,然后坐了起来,趴在地上,双手在地上不断寻摸着什么,摸了半天,终于摸到了滚落在一旁,刚刚被白羽的大白鸽削下来的脑袋,然后心满意足的扯着那个脑袋,急急忙忙的像戴帽子似的,将那个脑袋重重的往脖子上一放,然后左拧拧,右转转,好像是在对准方向,然后又摸了摸脖子,那个丑得好像只是在脸上随便划了一道的嘴,咧开,发出了咯咯的笑声,他拍了拍脑袋,好像确认它的确是已经长好了,这才站起身来,好像啥事都没有似的。 “我擦!!!这是闹哪样?见鬼的还是遇妖了?”金璜目瞪口呆,她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见过脑袋被削掉,还能愉快的走来走去的人,要是世间都是这种人,她的生意也别做了。 很快,更让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那个绿发怪人伸出尖尖长长的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砸巴了几下嘴,显得有些不开心,他的眼睛扫过凤歌,又扫过金璜,然后并没有打算对她们怎么样,而是转身走向自己拖进来的那两具蜘蛛的尸体,俯下身子,张开嘴,吭哧吭哧的像野兽吃食一样的,开始啃起了蜘蛛。 玄扬道人醒来的时候,本能的动了动右手,忽然整个心脏就好像从高空坠落一样,他没有摸到自己熟悉的拂尘,他闭着眼睛胡乱的摸索,同时腰间使劲,想要坐起来,手腕上却好像有什么东西搭着,手腕是脉门要害,他不敢再动,只是慢慢的睁开眼睛,只见一个粗壮的汉子,一副五大三粗的模样,胳膊上脸上还有身上都是被细丝割成一道一道的伤口,从伤势上来看,仿佛也不比自己轻,但是,他却还坐在那里,用手指搭在自己的脉门上,那样子,看来像是在把脉。 这里是休宁城的第一大客栈的二楼上房,玄扬道士抬着眼睛看着窗外,窗外一片漆黑,街上也没有人说话和走动的声音,大概已经是凌晨了,千家万户此时都在深度睡眠之中。 “嘿,你醒了啊,我还以为你就打算这么闭着眼睛睡死过去了。”那个壮汉看着床上的玄扬道人睁开眼睛,兴高采烈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是在起哄架秧子,还带着那么一丢丢的挖苦:“了不起了不起,看您这身子骨,细胳膊细腿的,没想到还这么的耐打,半死不活的被勒着脖子吊在天上这么长时间,正常的凡人早就咽气见阎王了,您怎么这么快就起来了,真是了不起!”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出家人 玄扬道人气得半死,却也咬咬牙,没有再多说什么,他翻身起来,就是将那个壮汉一推,不偏不倚正好推在了那个壮汉腰间的伤口上,壮汉一时不查,痛得呲牙咧嘴,向后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玄扬道人伸手探向自己的脖子,细细的摸了摸,手指尖上沾着红红的血痕,这道伤疤让玄扬道人一下子就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于是他气呼呼的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 “混蛋,王八蛋!”玄扬道人没头没脑地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在骂谁,他的脑袋东张西望了一番,便转身向着门外走去,就在门口的桌子上,他看见了自己的那把拂尘,静静的搁在桌上,白色的拂尘丝随意的散在桌面上,就像老人的头发。 看起来它一直就这么在那里,静静的等待着自己的主人醒来,玄扬道人走过去,一把抓住自己的拂尘,接着下一刻,他抬起了脚,“哐”的一声,无辜的木头门被踹开。 此刻的客栈,依旧灯火辉煌,县令与众乡老坐在大圆桌旁,桌上菜色丰富,整鸡整鸭还有大肘子,还有一条完整的蒸鱼,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看来,这是感恩宴? 酒菜无比的丰盛,桌子上首坐的人,除了凤歌、金璜之外,还有一个一头绿发的怪人,在一干人中,就属他最扎眼,三个人各居上首,单单留出了正西方向的位子空着,看样子,县令也不打算坐在那里,不知道是留给谁的。最为显眼的不是桌上的好酒好菜,而是一块石头,黝黑发亮,被白色的丝缎衬着,看起来分外的动人,那是许多人惦记很久的镇水石。 没有人有心情吃饭,大家的眼睛都盯着白色丝缎之上的那块镇水石,没有人开口。 寂静,如死一般的寂静,让这本该热热闹闹的庆功宴,显得无比的尴尬。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大厅旁立着的几根粗如手臂的大蜡烛都被烧的矮下去了半截,也没有人说话,直到灯芯忽然爆开,发出了一点响声,打破了大厅中的寂静。 “咳……”县令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的出声询问:“呃,那个,所以,各位大侠,女侠,大仙?那个,这个,镇水石就在这里搁着,到底归谁所有,不如,请各位大师一会儿单独聊,我等凡人小民,就不跟着掺合了。” 一阵巨大的木头门被踹开的声音从二楼传了下来,在场所有人齐刷刷的抬起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玄扬道人手中拂尘猛地一挥,瞪着下面的一桌人,随后,那个壮汉也揉着屁股从房里出来,站在玄扬道人的身后,小心翼翼的保持着距离,显然,他对玄扬道人的火暴脾气和实力有所忌惮。 “哟,你醒啦。”金璜冲着楼上挥了挥手,就算是打过了招呼。 玄扬道人看着她,气势汹汹的瞪大了眼睛,忽然身子一飘,越过了栏杆,他根本就没打算老老实实的走楼梯……只见他从二楼一跃而下,手中拂尘白丝飞舞,就向那绿头发的丑八怪挥过去,那个绿头发的人倒也不是一个废物,面对着从天空直扑下来的玄扬道人,也不慌不忙,只是反手从自己的腰间抽出一把砍刀,捏在手中。 银光闪闪的砍刀让玄扬道人一愣,绿头发的丑八怪立刻纵身向上跃去,用手中的大砍刀,接住了半空中飞舞的拂尘,硬生生的将他顶在了一旁,压住,让他动弹不得。 几根拂尘丝被砍刀削断,飘飘摇摇的落在地上。 “放开我!”玄扬道人咬牙切实想要从绿头发怪人的身下出来,却发现那个人力气大的惊人,他也只是能微微颤动一下身子,根本就无法将绿头发怪人从自己的身上推开:“放手,放手,我不是来找你的,我要把那两个混蛋丫头片子给打死!” 听起来……好像是在说我们俩?凤歌与金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明白。 县令身为做东的,当然不能眼看着一场内讧发生,赶紧站起身,劝说着玄扬道人先把拂尘放下,绿头发的怪人再把玄扬道人松开,大家都是人类,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但是玄扬道人却是气急败坏的模样,指着凤歌和金璜,气乎乎的说,当时都是自己一个人凭着力量把一洞的妖怪都给收拾了,不料却被这两个小丫头片子设计给暗害了,要不是自己命大,几乎就要被坑死在洞里。 “你们好大的胆子!圣上见了我都要客客气气的。”玄扬道人冲着金璜和凤歌的方向大喊大叫,说明了自己超然的身份地位:“你们敢谋害我,懂不懂规矩!要是我死了,整个玄云观都会为我报仇,你们得罪了我,就是得罪了玄云观,得罪了玄云观,得罪了玄云观,就是得罪了朝廷,得罪了朝廷就是得罪了皇上,得罪了皇上,皇上就会龙颜大怒,到时候把你们满门抄斩不说,邀请你们的休宁城上上下下也都被牵连!!你们干了这么大的错事,心里就一点数也没有吗?” 县令听他这么一通瞎捏捏,不知他的来路,心中也是十分紧张,当下腿就是一软,跌坐在椅子上,紧张的看着金璜和凤歌,心底直蹿凉气。 听他骂了这么一大串,坐在一旁的凤歌总算是听明白他到底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了,估计这个玄扬道人打败了几只小蜘蛛以后,就以为自己已经成为除妖大师,结果紧接着就被默默路过的金璜和凤歌两人给坑了,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那个手里会喷蜘蛛丝的怪人手法非常快,说不定这个玄扬道人中招被挂在半空当风干腊肉都没来得及看清楚眼前发生的事情,就晕了过云,看来,他连之后出现的白羽和月神的事情都不知道,所以,现在玄扬道人张口闭口就是金璜和凤歌背后捅刀子暗算他,其出发点也是有道理的。 只不过,玄扬道人现在已经越骂越难听,一面抬高着自己,一面骂着金璜和凤歌两个小姑娘的祖宗十八代,没教养什么的,实在是难得的不行,完全不像是一个出家人嘴里应该说的话。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绿头发 那个绿头发的丑八怪听了玄扬道人的话,咧开大嘴,冷笑数声,嘴里叽里哇啦,噼里啪啦的说了好长一串,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玄扬道人一脸茫然,不知道这个怪人是在跳大神还是在干什么:“喂,你在说什么,你是人还是妖,能不能好好的说人话,要是不会说人话,就当你是妖怪一党,我现在就替天行道,把你这个妖怪给收了。” 切……刚刚明明被这个绿头发怪人压在楼梯口那里一动都不动,还替天行道,还收妖捉怪,真是太敢吹了,金璜抽动嘴角,觉得这个世界不会好了,她故作压低了声音,其实声音大得整个楼里的人都能听见:“真可惜这世道吹牛不上税,要是上税的话,大恒一定国富民强,富过东宁,强过北燕。” 玄扬道人听了,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眼看着他手中拂尘一动,就要向金璜扑来。 “他说,他明明看见了,你是被蜘蛛丝勒住了脖子,是一个手里会喷蜘蛛丝的怪人做的,与我,还有金璜,没有一点关系。”凤歌淡淡的说,替绿头发怪人解释了一下刚才所说的话,玄扬道人听不懂也是正常的,这个绿头发怪人说的是巴蜀山中一种土语,轻易听不懂,要不是因为朝里有一个巴蜀出身的官员,每次上朝的时候,他总是跟人掐架,然后掐着掐着,一激动,就会从官话转成了巴蜀方言,开始的时候,满朝文武皆懵逼,后来由于虽然听不懂,但是看着他咬牙切齿的样子,也知道肯定不是在说什么好话,于是朝中上上下下平时与他不对付的官员,就开始苦练巴蜀土语,最后,朝会的时候大撕逼,也会从官话直接转成了巴蜀方言。 两方人马吵得这么来劲,一旁听着的凤歌却一个字也听不懂,有热闹就在眼前,却听不懂,不能全方位进行参与,简直是抓心挠肝的着急,不仅是凤歌,就连凤歌的爹,当今圣上也是这么想的,于是,为了能听懂朝中大臣到底在吵什么,当今圣上与当今储君两人暗挫挫的躲在宫中学习巴蜀土语,说起来是为了更好的了解朝臣心中所想,实际是为了更好的听他们到底在吵什么,不想错过热闹。 没想到,为了这种见不得人的目的而学的巴蜀土语,竟然今天派上了用场,嗯……算起来,应该还是比为了听朝臣吵架这个理由高大正义一些吧……吧? 绿头发的怪人见凤歌在翻译,又叽里哇啦,稀里哗啦的说了一大堆。凤歌仔细的看着,不住的点头,还问了几句,详细的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理解有误,绿头发的怪人很愉快的与凤歌交流。 “他刚刚还说……”凤歌仔细听他说了一通之后,又对着玄扬道人说:“像你这种只会装逼的菜鸟,被挂在天上这么久还没断气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有什么资格跑到这里来大呼小叫,要知道,如果不是我们把你从山上抬下来,你早就喂蜘蛛了。” “什么?”这番话大大出乎玄扬道人的意料之外,他的脸先是一阵白,接着又是一阵红,他大张着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过一会儿,他一拍桌子:“你你你,你休得胡说,你们说不定就是一伙的,想要动我的镇水石,合起伙来坑我!” “呵呵……”金璜冷笑两声,镇水石,也就是他有兴趣吧,在一个月五两银子面前,镇水石算个屁。 楼上的壮汉听到这里,终于也憋不住开口了:“放屁放屁,是我和这个绿头发的兄弟把你给抬下来的,这凶巴巴的小丫头扶着你的胳膊,另一个小丫头帮你拿着拂尘!难道你这么大的面子,要我们这么多人坑你一个!就凭你这个三脚猫的功夫,给人压在楼梯口动都不能动,还打蜘蛛妖呢,装逼充大神倒是厉害的很。” 虽然玄扬道人刚刚还是嘴硬,但是,显然他也无法反驳这个壮汉的说法,脸上涨得通红,手上也渐渐的没了力气。 那个绿头发的怪人抬头看了一眼壮汉,说了一句哔呱呱,呼啦啦,把玄扬道人松开了。 “嗯,他刚刚说你又肥又重,还不停的放屁。”凤歌一本正经的翻译着,一点都不像是挟私报复的样子,此言一出,不仅玄扬道人又在一旁跳脚,也引得金璜、绿头发怪人还有那些壮汉一起盯着一脸正经模样的凤歌。 “看不出来,你是这种人。”金璜摇摇头,本来以为自己是个江湖混混,没想到凤歌这个平时一脸正经的样子,竟然使起坏来,也一点都没有客气的意思。 玄扬道人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完全忘记自己根本就不是那个绿头发怪人的对手,加上他也着实有伤在身,本来就打不过,现在更糟糕,虽然他挥动拂尘似乎很有气势,但是却被绿头发怪人轻飘飘的一巴掌就给推飞出好远,连宝贝拂尘都落在地上,那个绿头发的怪人看着玄扬道人,神色特冷静,完全不想追着他痛打,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把砍刀往腰后的刀鞘一插,便坐下了。 “你……”到了这个时候,玄扬道人就算是再瞎,也不会觉得自己硬冲上去能讨得什么好来,看见此情此景除了张口结舌也没什么话好说了,玄扬道人一瘸一拐的捡起了拂尘:“哼,巴蜀刀客。” 那个绿头发怪人冲着他,又是咧嘴一笑,笑得比哭还难看,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铁牌子,冲着玄扬道人摇了一摇。 “咦?”金璜看见那块铁牌子,倒是睁大了眼睛:“没想到,你是鬼市的供奉啊?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虽然说,朝廷从来都禁止走私啊,也不让卖一些神叨叨的东西,说是会乱了民智,但是,越禁止的东西么,人民群众对于它的兴趣就更大,包括一些传说中的草药啊,高僧大德的舍利子啊,还有什么什么传说中大神的法器啊,总之,就是越传越邪乎,越是难搞的东西,价格就越贵,有些人本来对这些东西没兴趣,也并不是想得到这些东西去做偏方救命,但是,看在钱的份上……谁还会嫌钱多呢,于是,就算是跟这些邪乎的事没有什么往来的人,也会忍不住想要出手,从中捞一票,只不过,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捞得动的。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鬼市 就连控制石,这几年在鬼市里都有交易,祀星族的人不好找,但是总有人惦记着让自家的家丁啊护院啊,也能得到一些力量,或是放在宅子里就单纯当个镇宅避邪的玩意摆设。 有人想要,自然就会有对应的人去做这个生意,鬼市里有一批采购员,忙着做这些事情,为了得到那些能卖出好价格的东西,从来都是不惜命的,不惜自己的,也不惜别人的,想从他们手里抢东西,那是要有赔上性命的觉悟,那些采购员们可是从来都不讲江湖规矩的,眼睛里只有货物、钱,哦,有时候还会有买家,只要价格出得合适,他们也可以选择当场就把得手的东西转卖出去,当然,这种采购员一般都会被鬼市严厉的处罚,以前有不少,后来死的死,亡命天涯的亡命天涯,现在鬼市的采购员们再也不敢擅自把货物未经允许就转手卖出去了。 采购员们之间的业绩争夺战也是十分激烈的,为了防止内讧,他们一向独来独往,从来不会拉帮结伙的一起上,因此,这个绿头发的人大概是真的与中原地区的人不熟。 “哼,算了,没心情跟你们这两个小丫头片子计较,打开天窗说亮话,也别以后再分了,现在,我们都坐在这儿,马上说清楚,这个镇水石,应该归谁吧!”玄扬道人仍强行嘴硬了一下,假装自己好厉害好厉害的样子,说完,就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他打了半天,吊了半天,又躺了半天,早就饿了,看着一桌子的酒菜没人动,就特别自觉的拿着一个大碗,从酒坛子里倒了满满一碗酒出来,仰着脖子一口喝干,然后,一双眼睛在桌上寻摸了一会儿,举着筷子就向一碗芦笋老鸭煲的盆子里扎过去。 不料,所有人同时大叫:“不准动!” “咳咳咳咳咳……”玄扬道人刚刚才喝下去的一口酒,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被吓得全从气管里进去,呛得他不住的咳嗽,脸又涨得通红,半天才止住咳嗽,他抬起头,发现所有人都盯着那个装着老鸭煲的大盆子,县令更夸张,双手像老母鸡护鸡仔似的,把老鸭煲护在怀里,那一脸的小心,就好像那是他生的似的。 “妈的,老子还以为蜘蛛妖又来了,老子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差点把性命都给葬送在山洞里,连你们一只鸭子都吃不得了,要不要这么小气!”玄扬道人气得够呛。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不是小气。”县令陪着笑脸,手里却把那只老鸭煲给捂着的更紧了:“你看这些鸡啊,鱼啊,大肘子啊,您随便吃,但是,这个老鸭煲真的不行,这是给一位公子留的。” 玄扬道人一脸的不高兴,一眼扫过去,金璜和凤歌一脸的不屑,绿头发怪人也正忙着啃鸡腿,没空理人,玄扬道人指着壮汉说:“给你留的?” 壮汉默默摇头。 县令生怕玄扬道人又闹出什么事来,忙解释道:“那位公子,说起来也是您的救命恩人,就在您之前昏迷不醒的时候……” “谁!!谁昏迷不醒,我跟你说,你不要乱讲话,你讲话是要讲证据的,我那只不过是小憩片刻,不是昏迷不醒!” “嗯,嗯,”特别识时务的县令从善如流,马上改口,“就是您在小憩片刻的时候,从山上下来了好多蜘蛛妖,好像是追过来报仇的。正巧赶上那位公子从客栈里出来,一出手呀,就把那些蜘蛛给弄死了,当时休宁城中许多百姓亲眼所见,我不敢乱讲,那位公子弄死那些蜘蛛以后,自己也气力不济,说要回去睡觉,我寻思着,怎么也不能饿着肚子睡觉啊,就跟他说,问他喜欢吃什么,等他睡起来,让他热热的吃上一口,人家也没什么别的要求,就说想吃芦笋老鸭煲,你说,那位公子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又这么辛苦,看着身子也单薄,就这么一点点要求,要是等他醒了以后,看见我们连道菜都保不住,你说,这让我们怎么过意得去?” “什么?他一个人?把一堆妖怪给弄死了?”玄扬道人震惊的看着县令,似乎想要从他的话里分析到底是真还是假,早就把老鸭煲给忘到一边去了,一双眼睛只是在县令的脸上打转,半信半疑:“我玄扬道人在玄云观呆的时间也久了,世间高手见过不知凡几,那些个江湖高手就算联起手来,也只不过能让妖怪暂时退去,就这么,一个人?把一堆妖怪给杀了?怎么可能!她用的是什么家伙?” “也没有什么家伙,也没什么特别的动作,我们就看着他随便的手指动了动,然后,那些妖怪就变成碎片了。” “胡说八道!哪有这种人!除非那个男人也是妖怪!” “不能够不能够!”县令赶紧摆手,“那位公子长得可斯文可儒雅了,怎么可能是妖怪。” “切,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家伙,告诉你,世间的妖怪都不会故意长成妖怪的样子,都是长得好看,然后来骗取人的信任。”玄扬道人摸着胡子,一脸的得意,看着县令的眼神就好像写着几个大字:“没见过世面。” “这位兄弟,你不仅要吃掉我的菜,还说我是妖怪?你我素昧平生,为什么要如此仇视于我?”门口传来一个淡淡的、平静的声音。 玄扬道人忙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瘦弱,头发规规矩矩束着的文弱少年从楼上走下来,看起来,甚至还没有那个壮汉给人以压迫感,倒像是谁家走失的公子。 壮汉给他让出一条路,那个公子定定的看着他,又看了看县令:“不好意思,刚睡醒,你们都吃过了吗?” “没呢,都给您留着,您看,这老鸭煲,还热着。”县令微笑着。 那位公子见了凤歌,恭恭敬敬一行礼:“拜见主人。” 唉?主人? 众人看着他,之前只看见这位公子英气逼人的大杀四方,没想到,竟然是小丫头片子的下属?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夜宴 “坐吧,你也辛苦了。”凤歌淡淡的说。 面前这位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关林森。 “老鸭煲是专为公子留的,还热乎着。”县令十分殷勤的将怀里捂了半天的小坛子拿出来,放在关林森的面前,他对休宁城的功劳那可是大大的。 “你们不吃吗?”关林森显然看出来,那一只鸭子,现在还是完整的状态,一点都没少,这里讲究的就是整鸭下煲,不切不割。 说着,他就把那只鸭子接过来,一边吃一边说:“以前在家里就是不让吃,说寒性大,对身体不好,吃了会让身体的筋肉拉不开,嗨,那就这么多规矩了,真的是很让人头痛。每次都只能蹲在卖鸭子的店旁边,闻闻,说来惭愧,我觉得鸭肉的味道比什么都好吃。” “你家里规矩真是太大了,”坐在一旁的金璜吐槽着,她也是习武之人,就连月黑堂这种靠卖命收钱的地方都没有什么吃了鸭肉会筋肉拉不开之类的诡异说法,也许这就是大家族与小作坊的区别吧,她每次收到钱以后,都是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吃多少吃多少,从来没有想过还有什么不能吃的说法。 做杀手的人,有今天没明天,惦记那么多做什么,今朝有酒今朝醉,为明天的事情烦恼太多,打算太多,结果很可能半夜三更出任务的时候,一时失手,就再也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何必在意那么多。 凤歌看了她一眼,显然是嫌弃她多嘴,金璜转开眼睛,认认真真的吃着自己面前的东西。 她刚刚说的那一句还是被关林森听见了,他放下筷子:“唉,我也是身不由已啊,家里的长辈总是要孝着顺着的,不像家里没人管的,多么自由自在。” 明面上听起来这是在感慨金璜自由自在,其实是在暗地里讽刺她没有家教,没人管。 金璜冲着他做了个鬼脸,关林森假装没看见,对县令说:“我吃饱了。” 凤歌对自己这两个手下,也是没什么办法,都是自我意识过剩的人,难伺候,唉,也不知道父皇当初刚刚登基的时候是怎么把那些见鬼的大臣给搞定的,自己为什么面对着这两个人都觉得搞不定呢。 “公子,您再多吃点啊,怎么吃了这两口就不吃了呢?刚才您一个人对着那么多的蜘蛛怪,临危不惧,出手如风,哎呀,那得花了多大的力气啊,怎么也得多吃点,好好补补。”县令忙又命人给关林森盛上了满满冒尖的一碗饭,放在他的面前。 面对县令的热情,关林森笑笑:“真的没有费什么力气,我也只是随便的比划了两招而已,就跟打蚊子花的力气差不多,真的,那些妖怪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本事。” “哎哟哟,您说笑了,打蚊子,那是人人打得,打这种蜘蛛妖,我看着都觉得腿软了,哪还有劲跟它对着干呢,想想就觉得身上汗毛直竖。”县令立马一通表扬。 “呵,嘴上功夫真的挺不错的嘛,反正我是没看到,眼不见,怎为实。”玄扬道人刚刚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看着县令对关林森的态度如此殷勤,他感觉很不好,受到了巨大的冷落,像他这种自视甚高的人,怎么能受得了,“县令大人,你可是得想好了,我一个人可是打死了不少蜘蛛怪,一个人!可没有找什么帮手,也没有什么邪术,现在这两个小丫头,还有这个嘴上无毛的黄口小儿,说打死了妖怪,哼,还不知道是不是用了什么蒙心的邪术让妖怪暂时离开,说不定过不了几天,蜘蛛妖就回来了,要是你肯把这个镇水石给我,以后休宁城再有任何事情,只要你点燃这个雷鸣烟花信号弹,对着天空这么一喷,我就会马上来!” “道爷,道爷……来来来来,我帮你把酒给满上,都怪我不好,刚刚没有把道爷照顾到位,真是失礼了,来来来,道爷,吃菜吃菜。”县令忙不迭的给玄扬道人倒酒夹菜。 他也颇为无奈,可是他也不敢真的得罪玄扬道人,毕竟,这人看起来这么嚣张,说不定真的是玄云观的什么人,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道士面也要看玉皇大帝面,打狗还要看主人,总之,与人为善是安身立命之本,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 就算这个人是个假把式…… 做县令真是不容易啊。 看着休宁县令的脸色,凤歌想起了另一位县令,丰县的县令林翔宇,这个一心要进工部的男人,现在应该正忙着修复丰县城防。 临走前,凤歌嘱咐林翔宇要好好修复丰县的城池,并且还特意告诉他,丰县内有王府,需要加固城防,如果他能修得不错,她就可以以此为由,帮助他在工部尚书面前说话了。 可是当听到她说可以提携的时候,林翔宇的神色却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到底听进去没有,凤歌不明白,这个男人明明很想去工部的啊,为什么会不注意听她说话。 难道是与杜书彦有关? 凤歌暗自摇头,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管怎么样,那就等最后的结果,修得好,就替他说话,修得不好,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那不就好了。 正想着,忽然玄扬道人拿起放在桌上的镇水石,在手里摇晃,一手还指着县令和其他陪座的休宁老者:“这几个小孩子,也都是为了镇水石而来的!你们对他们如此客气,想来,一定是想把镇水石给他们了?你们休想!要是你们想在我面前作手脚,先问问我大玄云观答不答应!” “咦?玄云观?啧啧,你是观主啊?”金璜又找到了新的目标,便不再与关林森斗嘴,她一向坚持的是对内的事情可以先缓一缓,把外面飞舞的苍蝇先给干掉才是正经。 凤歌也觉得挺有意思,这段时间,她也在江湖上听了不少江湖人士说话,一般人都说的是你问问我手里的剑答不答应,问问我手里的刀答不答应。 这个玄扬道人,居然冒出来一句,大玄云观答不答应,有一种吵架吵不过,就把爹妈抬出来的羞耻感。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抢功 “看把你给着急的,刚人家县令大人说,让我们自己商量,我们还没什么呢,你这就先上手了,看来,这镇水石,是粘在你手上,丢不掉了吧?”金璜讥讽道。 玄扬道人这才想起来,虽然金璜凤歌与关林森是一伙的,但是还有这个绿头发怪人和那个壮汉在,自己就这么直接拿在手上,似乎的确是有那么一些不妥,看起来就好像是要硬抢似的,平白降了身份。 他老脸一红,气哼哼的将手上拿着的镇水石放回桌上,大马金刀的坐回去。 等玄扬道人把镇水石放下之后,凤歌先开口了:“我来说句公道话,的确是你第一个出头来说要除妖的,那既然如此,镇水石我们也不要,让给你就是了,如何?玄扬大师?只不过,我记得刚刚大师保证过,只要休宁城有任何的事情,就算你在天边或是在山里,也得随叫随到,马上出现。” 绿头发怪人和壮汉还没说什么,倒是金璜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什么?就这么给他了?凭什么!他除了昏倒、诬陷我们之外,还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吗?” 看着关林森的神色,似乎他觉得金璜的反应太大了,微微皱着眉头,而凤歌则是在桌子下踢了金璜一脚,示意她闭嘴。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闭嘴,但是凤歌是她的雇主,一个月五两银子呢,怎么也得给她一点面子,金璜悻悻的闭上了嘴。 别说金璜了,就连玄扬道人自己都有点懵,不明白为什么剧情会是这样的发展路线,那个小子既然是凤歌的手下,那显然他也不会有什么异议,这个浑身是刺的丫头似乎也被弹压了下去,那么,还有……玄扬道人小心翼翼的转头看了一眼坐在身旁的绿头发怪人,似乎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但是连这个绿头发的怪人也没有什么反应,看见他在望着自己,绿头发怪人还冲着他咧嘴一笑,点了点头,似乎也支持凤歌的决定。 不知道他们有什么阴谋。 管他们有什么阴谋! 玄扬道人把刚刚放回桌上的镇水石一把给抢了过来,揣进怀里:“哦,那既然大家这么看得起我,如此谦让,那我也不客气了,以后这个休宁城的安危,就交给我负责了,当然,我也要感谢各位的助力,毕竟打走蜘蛛妖,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一边说着,玄扬道人就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把铜钱,搁在桌上。 绿头发怪人看了一眼铜钱,露出了不屑的笑意。 金璜更是毫不掩饰的翻了一个白眼,她的目光只在铜钱上扫了一眼就知道,这堆也就是二十来个铜钱,一个铜钱两个馒头,这桌上的一把,还不够吃一个月馒头的。 没钱还充什么大方,真恶心。 “啊,之前,嗯,误会,都是误会,大家都是有志之士,想必也不会与我计较,都是为了除妖嘛,啊哈哈哈哈……”玄扬道人好像被人踩着脖子的鸡,发出了尴尬的笑声,眼珠子转了一圈,却发现在座的,除了县令陪着努力把嘴角往上抽了抽,意思一下之外,没一个人笑的。 他清了清嗓子:“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若是以后各位在路上遇到什么麻烦,只要报我玄云观玄扬真人的名字,保管天下没人再敢动你们。”玄扬道人拿着拂尘,客客气气的一行礼,看起来就好像是个正经的道士似的。 绿头发怪人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自顾自的忙着啃着手里的大鸡腿。 没人理他,这事不重要,重要的是镇水石到手了,玄扬道人也不管外面黑灯瞎火的,将面前碗中的酒一饮而尽,匆匆告辞,就起身离开客栈,没过一会儿,就听见街上传来疯狂的脚步声,还有得了失心疯一般的欢呼:“啊哈哈哈哈哈,镇水石是我的啦,是我的啦,啊哈哈哈哈哈……” 县令听见这个声音,刚刚努力定格在嘴角的笑容也挂不住了,抽动几下,嘴角就垮了下来。 “哎嘛,这个疯子终于滚蛋了。”金璜心情显然不错,她的脾气一向不太好,眼看着一个碍眼的人在自己面前,却不能抽死他,简直是对她个人的修养最大的挑战,她对自己说了无数次的淡定淡定,从容从容,可是那个玄扬道人一开口,她所做的所有心理建设都破功了,到最后,金璜只能通过盯着凤歌,心中想着为了五两银子,我忍,我忍!才努力憋到现在。 她早看出来,这个玄扬道人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就算不弄死他,小小的教训一下也是可以的嘛,可是凤歌却拦着她不让她动手,真是太难受了。 不管金璜心中起伏澎湃,凤歌只是转头看着绿头发怪人:“你有什么打算?” 绿头发怪人摇摇头,吱吱嘎嘎说了几句。 “哦,原来是这样,那块控制石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还有许多裂纹,卖的话,大概也就是卖这么多钱。”凤歌指着桌上的那二十几个铜钱,示意绿头发怪人可以把它们全部拿走。 才二十几个铜钱,还不够自己一天的生活费。 绿头发怪人倒是不嫌钱少,冲着凤歌点点头,把铜钱都抓了起来,往口袋里塞,接着,起身离席,就这么径直出去了,临出门前,他还转头看了一眼凤歌,冲着她嘿嘿的笑了几声。 凤歌知道他没有恶意,也对着他微笑了一下。 玄扬道人和绿头发怪人都走了,金璜凤歌和关林森却不能走,热情的县令还在说个不停。 “嗯……你是怎么知道镇水石是假的?”金璜直接打断了县令的喋喋不休,看着关林森,“我怎么觉得你以前没这么聪明?” 关林森扬眉一笑。 凤歌也低头不语。 而坐在一旁努力找话题的县令,则是全身都在剧烈的颤抖。 “哎?假的?玄扬道人带走的那个是假的?”站在一旁的壮汉惊讶的问道,凤歌点点头,似乎对县令此时的态度并没有觉得异常。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镇水石 其实当县令当镇水石放在桌上的时候,凤歌金璜关林森,连同那个绿头发的怪人都发现了,这块镇水石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鹅卵石而已,看来应该就是休宁城的人匆匆忙忙在河里随便摸了一块长得差不多的石头,又稍做处理,绿头发怪人没有对此提出异议的原因也简单的让人觉得无趣: 他只不过是为了控制石而来,谁在乎什么镇水石啊。 而凤歌则是明白,休宁城的人已经给蜘蛛妖搞疯了,也知道自家只能掏出一万两银子这么多,因此才故意放出镇水石这个手段,宝物动人心,总归能吸引来不少人替他们做事。只不过,镇水石既然被拿出过休宁城的水面一次,那就只能换一处水域清养着,绝对不会让它出现在桌子上,所以,凤歌早就知道在休宁城是不会再有镇水石了,倒是那个玄扬道人,估计要一路心花怒放到回了京城,才会发现,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 只是眼下,为什么关林森这个军功世家的人也会知道镇水石的真假,这着实令人意外,就连凤歌都十分好奇,毕竟镇水石不是一般人能见到的东西,世间罕有,而关林森又从来没出过京师,连那个一心想要通过镇水石发家致富的玄扬道人都被骗了,但是关林森看着镇水石的样子,就好像一拿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似的。 难道,关林森还与传说中的那个地方有什么牵连? 关林森并没有任何的紧张的不安,看他的神色,似乎觉得像金璜和凤歌这么紧张的样子,才是不正常的:“镇水石吗?那个一看就是假的啊,纹路、质地都不对,光泽也不对,真的镇水石是很润泽的,不用透着光,石头里都好像有水波在轻轻流动,看起来特别有灵气,就是像这种样子的……” 说着,关林森将手探进袖中,抬手,就在桌子上放下了一块小小的石头,那块石头在烛光的映照下,闪着点点莹光,就好像里面有水波荡漾,轻轻晃动着,就好像有一汪清泉被封在了里面。 显然,关林森这番兴动,远远的超出了凤歌的预料,一时间竟然愣住,倒是金璜的反应无比的激烈,她本能的向后退,但是却忘记了自己此时是坐在椅子上,腿还在桌子里,往后这么一退,没挪得动椅子,倒是整个人差点跟着往下倒过去,她纵身后空翻,平稳落地,挡在凤歌面前。 “怎么了?”关林森愣了一下,他看着金璜的反应,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就好像见鬼了一样,而且连凤歌都一反往日的淡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凤歌喃喃的说。 而在距离休宁城不远的城外小道上,一路狂奔的玄扬道人手里抓着拂尘,嘴里也是这么默默的说了这么一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这也是他这短暂的一生中,最后的一句话了。 玄扬道人的面前站着几个统一黑衣蒙面的人,从那身打扮来看,不太像正常人,玄扬道人心中十分紧张,他一步步向后退,手中的拂尘扬起,做出迎敌的模样。 “那就动手吧。”为首的黑衣人,淡淡的说了一句,同时抬起自己的手。 只见玄扬道人好像得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命令,拂尘用力一挥,顿时响起破空之声,足可见气力非凡,只不过那拂尘丝是卷住了尘扬道人自己的脖子,就是狠狠的一勒,尘丝一根一根的勒破了颈部的皮肉,鲜血瞬间染红了白色的拂尘丝,他犹自不觉,手中还在使劲。 而这可怖的一切,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那个黑衣人又是抬手,轻轻松松的动了动手指,比划了一下,而玄扬道人的手中又加了一把劲,尘丝深深嵌入了他的脖子,看起来,已经把头给削去了半边。 其实,玄扬道人早已经死了,但是,那鲜血四溅的尸体却还在努力的执行着黑衣人的命令,直到他的头与脖子分开,才轰然倒地。 那几个黑衣人好像觉得那一地的血很恶心的样子,慢慢的往前走,用手中的剑挑开他的衣服,打开他的包裹,里里外外翻了个透彻,玄扬道人身上也没装太多的东西,于是,他贴身收着的镇水石,很快就被黑衣人翻查了出来,其中一人,将它拿在手中,另一个人,点亮了手中的火折子,借着那一点微弱的火光,透着瞅了一会儿。 “没错了。”拿着石头的人说着,一面将那块假冒的镇水石扔下了悬崖,就好像对那块石头一点兴趣也没有:“这块石头上留下的痕迹,就是殿首的指纹。” 在京城,不管什么时候,都灯火通明的灵楼转波阁之中。 杜书彦的贴身书僮云墨端端正正的坐在一副还没有开局的棋盘面前,正在愁眉苦脸,抓耳挠腮,转波阁唯一的出入口被反锁着,整个转波阁没有一个窗户,外面的人想要进去,必须从出入口进入,而没有别的任何办法。 云墨对面坐着的是一身儒生打扮的杜书彦,他高束着乌黑的头发,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看着手足无措的云墨,手里拿着的黑子,一会儿摆在这里,一会儿又摆在那里,心神不定,几乎把棋盘上能放棋子的地方都比划了个遍,最后也没有找到落子的地方。 “你这般心浮气躁,将来如何能成大事。”杜书彦笑道。 自己的这个书僮,做事利落,为人谨慎仔细,也够忠心,就是现在遇到事情,还是会慌乱,定不下性子,暴躁的很,与金璜倒像是一对双胞胎兄妹似的。 只盼着他将来能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大将之风,否则,一辈子做自己的书僮,其实杜书彦还是很遗憾的,明明有才华,却被情商耽误,岂不可惜。 没过多久,只听见墙壁上传来两长一短的敲击声,接着,墙壁洞开,一只大白鸽扑楞着翅膀飞了进来,在转波阁里绕了一圈,云墨抽动了着嘴角:“又来这一套,就不能别这么浮夸,正常的走进来吗?”杜书彦却只是指了指棋盘:“你落子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双更 “唉?”云墨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小心把棋子掉在了棋盘上,棋盘上的位置这么多,偏偏这是最糟糕的地方,唉,后悔也来不及了,“反正,认真下和不认真下,都是注定输给公子的,又何必挣扎。”云墨自暴自弃,他抬起头,看着收拢翅膀的大白鸽:“有正经事做,不下了。” 呵呵,这小子又在逃避。杜书彦岂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没点破,慢慢的将棋秤上的棋子都收了起来,从大白鸽中幻化出了人形,杜书彦正好将棋子全部收好,盖上盖子,他微笑的看着那人形:“一路辛苦了,月神姑娘没和你在一起?” 完成任务的大白鸽展翅高飞,只留下了白羽坐在云墨身旁:“何必收棋,继续下就是了。” 说着,他打开两边的棋子盒,将棋子一颗一颗的按原样摆好,竟与刚才分毫不差。杜书彦笑着望向云墨:“被比下去了。” “我哪能比得了他这个怪物一样的记性。”云墨哼哼唧唧。 接着,白羽又落下一子,杜书彦这才转头望向棋秤,低垂着双目,不知是在想什么。 “灵楼里来了客人?”白羽指了指墙壁,慢悠悠的开了口:“为什么不进来喝杯茶呢,难道是楼主小气不舍得请客人喝一杯?” “我倒是想请他们喝一杯,只不过面子没这么大罢了。”杜书彦一面考虑着应该把子落在什么地方,一面回答:“这是皇上派来的大内高手,专门盯着我的。” “盯着你,还是盯着灵楼?”白羽问道。 “有什么区别吗?”杜书彦落下一子。 “区别可大了去了,要是盯着你,那把你赶出去就行了,要是盯着灵楼,那我还是辞职出去卖红薯来得更加自由自在。” 白羽的嘴角带着一丝冷笑:“你已经把全家都抵给了朝廷,皇上为什么对你还不放心,你到底对皇上做过些什么事,还是对大殿下做过什么事?” “嗯,大概就是我太能干了吧。”杜书彦恬不知耻的自夸。 虽然是自夸,但也没有夸张的部分,如果杜书彦不过是一个无能之辈,那么朝廷的确没有必要防着他,但是他也就坐不了灵楼楼主的位置,给他权力,又派了另一拨人限制,这是帝王术的权衡之道,道理是有的,只不过这么做,实在是让一个真正忠诚的人心惊肉跳,还会心寒。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杜书彦却好像并不在意这一点,白羽猜测这是因为他已经全家的生死荣辱都系于皇家一身,皇帝想对他做什么,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唯一的方法,就是照单全收,如果稍微有一点自己的想法,那么,都会过的很不愉快,那又何必呢…… 杜书彦,这个在朝中被当做只会陪着皇帝下棋看花吃喝玩乐的男人,实则背负着太多太沉重的东西,难得他还能一派云淡风清,就好像这些事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似的。 “灵楼一直都是风流灵巧招人怨的,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杜书彦笑着说了两句,“所以,圣上也很苦恼,稍微对我们好一点,就有人在他耳边劝谏个不停,因此,也只能对我们高标准严要求了。” “可是兵部一向都跟我们不和,这可是皇上纵容的,处处对我们限制,明明兵部的人干了不少事,还不让我们查,但是很多事情都是查着查着就查到兵部的头上了,唉,好不容易查到的线索,就这么断了。又要我们破案,又不让我们继续往下查,真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还让人怎么干活。”白羽的怨念很深。 “这件事嘛,很容易,就八个字。”杜书彦微笑的看着他,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白羽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又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是吧?” “不然呢,你有更好的办法吗?”杜书彦还是那么放松,“圣上的意思,一向都是让我忍着,不要出去招摇,不然,灵楼哪来这么多的经费,你以为,如果是亮明了灵楼之后,我们还能得到这么多的财政拨款吧,现在这样子暗挫挫的走账,才能多拿点钱花啊。” “……”白羽彻底无语了,户部尚书的儿子,贵妃的弟弟,为什么说出的话就好像市井里打小就穷怕了的穷小子似的? “你这些话都是从哪里学来的。”白羽打死也不相信这是杜书彦的真实水平,他哪儿能学到这些话啊。 杜书彦笑笑:“说起来,这个人你应该也见过,咱们的外包供应商。” 灵楼至今只有这么一个江湖上的外包供应商,月黑堂的金璜。 “那个女人……”白羽摇摇头。 “怎么样,你们这次在休宁城应该见过了吧?”杜书彦问道。 “嗯,是啊,见着了,”白羽点点头。 杜书彦听到白羽当真见着了,便随口一问:“怎么样?” “这个人挺有趣的,幸好当初剿灭月黑堂的时候,留了她一命,这么有意思的小丫头要是死了,当真实在可惜。”白羽挺开心,“对了,为什么一直让她做外包的生意,灵楼明明这么缺人手,要是能把她给拉入伙来,那很多事情就能加快完成进度了。” 杜书彦轻轻叹了一声,又在棋秤上落下一子:“你以为我不想吗,你可知道外包得有多贵啊,而且走账也不好走,但是我之前跟她提过好几次了,她就是不愿意,说外包可以多拿一些钱,还不用受限制,想干嘛就干嘛,想接谁的单子就接谁的单子,不像我这样的可怜人只能拘于朝廷一处,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也没有再提这件事。” 自古以来,都说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整个东方大陆最富庶的就是大恒,如今大恒的朝廷愿意招揽她这个有前科的江湖女子,她竟然还不愿意,还想着接其他单子,白羽皱着眉毛,表示不解:“她不想为朝廷办事,那她还想干什么,接西夏和北燕还是东宁的单子?” “这就不好说了,这是人家的自由,我也没多问,”杜书彦满意的看了一眼棋秤,“你输了。” 白羽扫了一眼,也没在意,只是盯着杜书彦:“万一她与我们为敌……” “那就杀了她呗。”杜书彦说的很随意,就好像是听见狗咬人一样。 “她的本事不是一等一的好,但是她的心态特别好,稳!我们需要这种人才。”白羽对金璜的评价很高。 “哦,如此厉害?”杜书彦没想到白羽这样心高气傲,眼高于顶,从来都看不起女人的家伙,竟会如此说。 “这件事倒是不着急,反正……咳,她手头也有活不是吗?”杜书彦说道,抬头看了看放在桌边的更漏,显示已经是申时了,这会儿茜纱应该已经准备好了晚餐,该回去了。 “说起来,灵楼十八卫多出来的这个空缺,也着实让我心烦,呵呵,进了灵楼的门,便一生不能脱离,更何况是灵楼十八卫,胆敢擅自离开十八卫,这个混蛋也太瞧不起灵楼了。” “楼主想来已经做好处置了?”白羽问道,他知道这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楼主,从来也不像外表那样,如果真的那么柔弱无主见,又怎能镇得住灵楼上下这么多好手,灵楼的这些下属中,有不少家世比杜书彦强上百倍千倍的,甚至不少开国功臣,三朝元老家里的孩子,虽不像皇宫禁卫里的那些刷履历的嫡子,但也绝对不是废物,他们都是怀抱着出人头地的心思,愿意用性命搏取名声的人。 “嗯,已经派了管袍去。”杜书彦念出一个名号,之后他站起身,慢慢悠悠抬起手,对着墙壁的方向敲了敲,墙壁转动,那两个刚才被白羽发现的黑影老实而木讷的从墙壁后走出来,迈着僵硬的步子,站在杜书彦的前面。 杜书彦抬起双手,左手与右手分别按在两人的侧颈之上,手指微动,轻轻抬起来,从两人的侧颈血脉处吸出了半截闪亮的银针,杜书彦轻轻的转了转两根银针,很快,那两个人的血脉好像有超强的吸力似的,又将针给吸回了体内,那两个人愣愣的站了半天,眼睛连一眨都不眨。 “回去告诉你们的上头,灵楼一切正常,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所有人都奉公守法,安份守已,所做之事皆为皇上安排,绝对没有擅自专权的事。”只见两人呆呆的点了点头,眼皮都不带动一下,接着转身,又默默的走了出去,杜书彦没有再理两人,任由两人自行离开。 杜书彦叹了口气,再一次收拾着面前的棋子:“唉,像以后,这样能踏踏实实下一盘棋的日子越来越少了……你与我,都是这棋秤之上的棋子,而棋局之大,也许是以天地江山为界吧……” “只要圣上的江山稳固,只要大恒王朝千秋万代,我们这些做为臣子的,自然是尽已所能,唯以死报国。”白羽屈身,拱手遥遥向着虚空便是一揖。 从正经的门口,传来了轻轻三下敲门声,杜书彦忙示意白羽不必行礼,云墨起身开了门,敲门的人小心的在云墨旁耳语了几句,只见云墨先是冷笑,接着又皱眉。 等来人离去之后,云墨恭恭敬敬站在杜书彦面前:“公子,是六扇门派人来了,他们听说灵楼十八卫缺了一个人,于是,他们很想举荐自己人进入灵楼,以免灵楼事务运转不灵,耽误了为圣上办差。” “呵呵……六扇门的人?六扇门把自己的台子巴的死紧,任何人不得进入,稍微插手他们的案子,他们就能把人给骂到天涯海角,甚至还会想办法构陷罪名,把别的部门安插进来的人除掉,他们自己倒是不怕灵楼把他们派来的人给干掉啊?”白羽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嗯,我倒是觉得,他们应该想到这一点,会被送进灵楼的人,应该是针对灵楼事务有些准备的,虽然,这种人进了灵楼也翻不起多大的浪来,但是,我也不想在这种无聊的小事上耗功夫,嗯,不如抓紧时间把这空缺给填个上,也免得给六扇门的人落下把柄。”杜书彦思忖片刻,重新坐下,“来,那先详细的跟我说说,你都观察到那个叫金璜的姑娘什么品质了,你也知道,我们灵楼关注的重点除了武艺智力之外,还有就是忠诚,你确定她可以对灵楼忠诚吗?” “嗯,我看见……” 且不论白羽如何对杜书彦详细说明金璜的情况,先说另一边凤歌与金璜。 她俩在休宁城中休息了一晚,天刚亮,金璜与凤歌就洗漱完毕,准备出发,在二楼的楼梯口,竟意外的看见了一个,那个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的壮汉,金璜向后退开,站在凤歌身后,给壮汉让出地方,但是那个壮汉手里却拿着行李,站在那里,好像就是在等她们。 “谢谢你们。”壮汉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凤歌微微皱眉,不知道这没头没脑的一谢是从何说起。 “谢谢你们在洞口的时候救我,那之前,玄扬道人也在,我不好意思说……嘿……”壮汉看了看凤歌的表情,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过了一会儿,那个壮汉又低下头,脸上满是尴尬的笑:“哎,学艺不精,学艺不精,还说想要去捉妖,结果连人家的大门都没进得了,就差点一命呜呼了,真是太丢脸了,要不是你们,我真的就交待在那里了。” 原来是这件事啊。 金璜与凤歌相视一笑,金璜摆摆手:“举手之劳而已,没什么,不必挂心。” “你们,是不是其实还是要找镇水石?我知道一些相关的线索。”壮汉想了想,许久,他才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才继续开口:“离休宁城东南大概三十多里的地方,深山里面,有一个小村子,好像叫绿柳村,其实,本来应该在休宁城的镇水石,这会儿应该在绿柳村里” 凤歌静静的看着他,金璜则是一脸的不屑,显然两个姑娘都不相信他说的话。 “那个,其实,我是刚知道的,”壮汉有点着急,急于解释:“听说休宁城似乎与灵楼十八卫的某个人关系不错,这才躲过了蜘蛛妖一难,听说蜘蛛妖本来就是冲着镇水石那千年的灵气而来,但是那块镇水石到底去了哪里,其实连县令大概都不知道,刚才那位公子亮出镇水石之后,我才想起,前几天,我路过绿柳村的时候,远远的看了一眼,见过一模一样的光泽。” 那壮汉说完,看那脸色就是惊慌过度,他咽了一口口水,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凤歌看出,他连手指都在微微的颤抖,显然那镇水石的波纹与流动,大概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它是“真好看”。 因为,那种荡漾流淌的模样,更像是水中女妖勾人心魂时的模样,让人本能的就从心底里生出一股寒气。 “反正……你们去不去绿柳村,我也管不着,你们想去就去,不想去,也就当我是还你们一个人情,仁至义尽了,总之,咳,要是去的话,你们就自己小心,我我我先走了。”壮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看神情,似乎还有一些扭捏,他匆匆跑下楼离开,人情还完了,也没自个儿什么事,还是赶紧离开这个见鬼的地方比较好。 凤歌并没有喊住这个壮汉的意思,毕竟这个人的本事着实是……不能叫有本事,空长了一身腱子肉,却一点用处也没有,远不及自己身旁的关林森和金璜两个少年男女,再加上镇水石本身也是引得人人眼红,好东西自古以来就是众人向往,人人欲得之而后快的东西,有本事的或能占有一两日,没本事的拿着只怕倾刻间就会命丧黄泉,银子再好,也没有命重要,走了就走了,既然他能看开,那是最好的。 至于昨天那个带着大朴楞翅膀的白鸽的白羽,金璜和凤歌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表示,不想再参合这件事了,希望不要再这么折腾下去,只不过,事与愿违…… 白羽没来,月神还在。 月神在走廊的尽头要了一个房间,昨天,玄扬道人走后,她就来了,她也在席间出现,关林森吃着他的芦笋老鸭煲,月神心满意足的吃着面前的火腿大肘子,刚一起身,一个巨大的铁斧就落在她面前,把一只白瓷碗给砸得粉碎。 铁斧的主人是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看起来就像是一面墙似的汉子,他握着斧柄的手看起来就好像一把用来烧火的大蒲扇。 “小姑娘,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蜘蛛妖的事,可不是像你和你的同伴那样容易混过去的,想要骗人骗东西,先问问我手中的铁斧答不答应。” 月神淡淡一笑:“你这手里的铁斧啊,也就只能在我家后院劈劈柴禾,兴许劈的好了,还能给你一个月多涨两个铜钱。” “少废话!玄扬道人虽然是个白痴,但是,有一句话还是说的对,你们能一个人把这么多妖怪给打死,除非你们也是妖怪。” 月神冷笑一声:“等等,一个人把那么多妖怪打死的是那个小子,你为什么不找他,倒要来找我?” “因为……”那汉子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都没有,“因为县令大人在和他说话,我怎么好中途打断。” “噗,”月神忍不住笑出声来,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差点就让人相信了他真的只是一个守礼君子,不愿意打断别人的话,而不是因为他害怕关林森,也害怕关林森身旁的金璜,更不想去惹被关林森和金璜簇拥着的凤歌,相比之下,看起来文文静静的月神,就更好欺负一些。 “我觉得……”一直在打量着这边的金璜突然开口了,“你们就不能好好说话吗,你就不能好好的问吗,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金璜虽然跟月神没什么往来,不过,也看不下去这种横鼻子竖眼的模样,“你要是客客气气的问,说不定人家还能跟你说话,你一上来就亮大斧子,那人家凭什么理你,凭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你仗着自己力气大就欺负小姑娘,这可是不对的,随随便便开口就说别人是妖怪,要我说,你实在是没见过世面,丢人现眼!” “黄毛丫头,闭嘴!”那个大汉冷冰冰的扫了金璜一眼,虽然心里还是有些怕,但是气势要做足,不然那不就被别人耻笑了去。 “你,你叫什么呀?”月神的纤细小手指了指大汉,歪着脑袋,轻轻一笑。 “老子江湖人称四海八荒霹雳无敌神仙怕怕金光闪电英勇无敌风维扬。” 月神笑笑:“好长的名字,令堂与令尊真是有心了,一定对你寄予了厚望,希望你千万不要英年早逝,免得令堂与令尊伤心。你听着,虽然我根本就记不住你的名字,但是,为什么他一个人就能杀光了那些妖,那当然是有缘由的,说出来,你一定会震惊的不能自己,但是,我偏偏不想告诉你,我只想告诉这个小姑娘,你有什么不服的地方,尽管上楼来听,只不过啊,你手里的这个小铁片片,未必能赢得过我手中的这一支长笛。” 月神说完,就起身,走到凤歌身旁,拉起了她的手,向着楼梯一步步的走去,她这一转身,方才还一脸不屑的汉子才看清楚,她的纤腰之后悬着一枝晃晃悠悠的白玉笛,刚才还气势汹汹的脸瞬间垮下来,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 “月影……清音?”待月神和凤歌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之后,那个大汉震惊的,从口中慢慢的吐出四个字。 “喂,你们这是闹哪样?”金璜这才反应过来,从人群中挤出来,也跟着一口气冲上了楼梯,开玩笑,自家老板就这么跟着一个背景成谜,而且明明之前看起来还是敌对关系的女人跑了,这个月的月钱还没给发呢! 县令呆呆的坐在楼下,还有一干乡老,都傻了,过了半天,才默默的抬头,看着楼上,三个人的身影早都不见了,接着他们又默默的把视线转回来,看着那边站着的汉子,只见他的脸色一直苍白着,再也没有精神起来。 那枝白玉笛,和寻常的白玉都不一样,形状如蛟龙,却在头部饰有一凤,龙与凤用这种诡异的方式联合在一起,笛身上还有隐隐祥云缭绕,包缠在一起,就好像一条龙一条凤在一起,游龙戏凤一般。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弯刀 关林森“嘿”了一声,接着,他也站起来,往楼上去了。 他的腰间挂着的那把刀,更是让大汉差点没趴下,那把细细巧巧的弯刀,是从西域传入,本朝开国之时,听说太祖身边就有这么一队弯刀武士,誓死保护着太祖的安全,在刀光剑影的烟尘之中,太祖多次身临险境,最终却都安然无恙,有人说,这是太祖福与天齐,注定是天下之主的预兆,只有江湖人知道,那是因为太祖身边有那么一队忠心的弯刀武士,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护卫着他。 这个男人,不,应该叫少年,也许不是妖,但是这把刀,却实实在在的几乎已经成了精,一把刀,如果收割过太多的性命,难免,也会煞气过盛,继而成妖。 “这这是太祖身边的旧物。”大汉愣愣的说。 有人搭话:“听说,太祖能够一统天下,专治所有不服,就是因为这把刀。” 又有人说:“你们说的都不对,这刀不是太祖的,太祖身边的弯刀武士,其实都是女人,也就是先太祖皇后,女人啊,平时看起来柔柔弱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看起来一无是处的样子,但是,真要是爱上什么人,发起狠来,哦哟哟,万千男儿不能及。听说,有一次,太祖被手下出卖,差点就被堵在山谷里被火活活烧死,是先太祖皇后带着她手下的那些弯刀武士,从大火之中,把太祖给救出来,可惜了她自己和身边的那些女人们的花容月貌都被大火烧的不成人形,好不容易拣回一条命,却从此只能将头面遮得严严实实,不得见人,也幸得太祖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就算是这样,在登基为帝之后,仍娶了先皇后为正室,并对那些蒙面的弯刀武士加官进爵,并没有因为她们是女子而让她们嫁人了事,这也算得上是太祖的一项义举了。” 一旁有人插话:“加官进爵?女人要加官进爵做什么,最后还不是把心思都放在男人身上,以相夫教子为乐,什么国家,什么天下,在女人心里都不如一个男人重要。” “胡说八道!你竟敢议论先皇后!” “还不是你先说的,再说了,你刚刚不也说了,先皇后根本也不是因为心怀天下才会去救先太祖的,她是因为爱上了太祖,她的行为动机是因为一个男人,而不是什么民生百姓,家国天下!” 两个人竟然就这么吵起来了,一旁的人忙起来拉住两人。 其实,他们也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女子的权益,或是真心为先皇后说话,只不过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观点才是对的,对方不肯接受,就是不给自己面子,而别的事情别的人,只不过是一个由头罢了,让自己站在道德至高点上的由头。 说着说着,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也就罢了,反正也不是真心的想替谁说话,于是两人各自看着对方冷哼一声,就坐下,自顾自的喝酒。 楼上,凤歌与金璜的房间,凤歌与金璜,还有关林森就好像在涵凉殿里面对太傅的三位小皇子一样,端端正正的坐着,而月神则是在房间里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快把整个房间给丈量了一遍,然后又打开窗子,看看窗外的风景,还有早起的人们,一会儿又拿起桌上的瓷杯,倒上水,手里捧着杯子,看着杯子上悠悠冒出的水蒸气,就是不说话。 她不说话,其他三人也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一直等到窗纸发白,天色大亮,月神终于说: “好了,他们也差不多该累了,我们也假装聊完了,我好困,一夜没睡,我想睡觉了……” “等等,”凤歌开口,“我们刚刚与姑娘一起上来,只不过因为看不下去那个蠢汉那般无礼莽撞,其实我们也很好奇,姑娘你不是跟着白羽一起的吗,为什么现在却独自一人在这里?我们都挺好奇的,如果月神姑娘你不想说,我们当然也不会勉强于你,只不过下次如果还有人来找姑娘的麻烦,只怕我们也帮不上忙了。” 月神笑笑:“如果大小姐你来问我的话,我当然一定会回答的,只不过,你又怎么判断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呢?这位姑娘一定明白,江湖中人,说话从来都是三分真,七分假,谎话假话大话,开口就来,都不必打草稿,虽然我没有朝堂之上的大人们编故事的水平高强,逻辑严密,但是随便编一个小故事说说,自信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包管起承转合都有,各位听的尽兴。” “呵呵……我自认,还是可以听得出来真假的。”凤歌淡淡的说道,她敢这么说,自然是自信十足,虽然她一向只是在朝会之时,侧立在旁,旁听生而已,但是她听完了,回去之后还会有父皇与母后的耳提面命的教诲,告诉她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套路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换个修辞而已,假话在逻辑与证据链上,自然会断掉,想要分辩,也不是什么难事。 “月神,其实我也没什么特别想知道的,”金璜眨巴着眼睛,“我也只是想要提醒你一下,那个镇水石,如今想要得到的人不胜枚兴,为了它把小命送掉的人也不少,姑娘虽然武功高强,不过也总归是一个人,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成为众矢之的,如果姑娘将来还想吃得下睡得着,那还是不要轻易把那块石头亮出来了。” 月神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我也就觉得那是一个挺好看的石头而已,要真是能发家致富,我早就成了全国首富了,要真的是能得到天下的权力,我都成皇帝了,结果呢,现在还不是连一个男人的心都没有得到,想想看也真是没意思,真不知道那些人到底起劲的想要抢个什么劲。” “编,接着编,那么请姑娘努力的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你会从那一滩血里出来?” “呀,被看出来了,嘻嘻,”月神冲着凤歌一笑,“既然大小姐想听,那我就努力努力,说的好的地方,还请大小姐不吝打赏。” “因为我和你们这些人不一样,我从小就出生在一个神秘的家族,家族里的所有人,都拥有各自特异的本领,那是与生俱来的,当家族里的孩子长到六岁的时候,就会被带去做测试,测试他们各自的天赋与能力是什么,然后,再根据不同的能力进行训练与学习,当然啦,也不是完全没有出现过什么天赋与能力都没有的人,”月神说到这里,停下了,她挑了挑滑落到肩上的长发,冲着凤歌与金璜一笑,慢悠悠的喝了一口水。 “然后呢?没有天赋与能力的人,怎么办了?”金璜很有兴趣的追问,她从这只字片语的描述中,似乎找到了一点回忆,那曾经不堪回首的往事。 “也没什么怎么办,直接杀了,埋了,扔到沟里了,”月神脸上神情,就好像是理所应当似的,“不然呢,一个家族那么大,要是出一个废物就要养着,要是传出去,岂不是丢家族的脸,我们的族长啊,最讲究脸面了,这么多年来,我们家的后山,也不知道有多少枯骨。” “哇哦。”金璜淡淡的说了一句,心里压不住的往事,开始往上不断翻腾,月黑堂、金院、紫衣少女,还有……曾经最好的朋友叶,背叛的那一刀,自己反杀时的那一刻的心情,此时此刻,全部涌上心头,把她的咽喉死死的扼住,本以为自己已经抛弃了这种无聊的感情,心中只有赚钱赚钱赚钱,却没想到,被月神的一个瞎编的故事给全部勾了出来,心中酸涩,连眼圈都忍不住红了。 凤歌显然是看到了她的异样,却压下了心头的疑问,没有去问她,也许将来时机成熟的时候,她自己会说的吧,打探别人的隐私,不是她愿意去做的事情。 月神一双灵光闪动的眼眸映着桌上残烛的光芒,樱桃般的唇角挂着笑意:“你看,我编的怎么样?” “好,很好!”金璜大力的鼓着掌,掩饰自己的不安。 “嗯,的确编的不错,”凤歌淡淡的应了一声:“好了,楔子说完了,该说正题了,七分假说完了,现在是不是该说三分真了?” “噫,真没劲,”月神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无聊的玩着手上的杯子,转来转去,“嗯,好吧,真实的原因是,这就是我练的功夫,血影术,可以从任何带血的地方钻出来。战场上用的,可以时不时的救个急什么的。” “……难道……”凤歌忽然想起,太祖身旁的隐卫,每次都是杀到尸山血海才会冒出来,但是,平时太祖身旁也根本就没有人,无管是在什么地方,忽然就会冒出来,难道是因为血影术? 关林森听了,微微低下头,血影术啊……那才是正经的隐卫应该会的功夫,可是他并不会,这也是他一直努力想要保护凤歌,证明自己的原因,但是没想到,现在凭空出现了一个金璜,性别的优势,让他现在越来越被边缘化,想到这里,他也是暗自心惊。 “然后呢,血影术也不是人人都能学会的,学会的人,就一定要无条件的服从家族的安排,被送去做卫士,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呢,”月神做了个鬼脸,“反正我就是不想做,于是,就偷跑出来。” “你偷跑出来,然后就建立了流云坊???这么拉风、招摇、天下皆知的地方?”金璜有些惊讶,正常的逃犯,难道不应该是越低调越好吗? 月神却笑了:“喂,你没读过书吗?不知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吗?大隐么,我是做不到了,朝里都是我家的人,混进去铁定就被抓出来,小隐也不行,我家里在江湖中也是颇有地位,随便一个什么人都能认出我家的印记,就只好中隐隐于市啦,流云坊这种地方,我家人和我家的熟人,都自恃身份地位,不会去这种风花雪月的场所,所以我才能混到现在还没发现,嘿嘿。” 月神挺开心的样子。 “什么,朝中,江湖,都有你家人?”凤歌问道,她步步紧逼,“那你家岂不是权势滔天,你这么一个女孩子跑出来,家里的父母亲不担心你吗,也完全没有派人出来吗,姑娘并非一直在流云坊里不出来,一出来,岂不是会被抓住。” “我的母亲在生下我之后就难产死去,而且,我本来也就是个遗腹子。”月神淡淡的说,脸上看不出一丝情绪。 “这……”凤歌一时也不知道怎么继续往下了,只有金璜还盯着她看,金璜的身世也着实孤零,从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天伦之乐,也就不会觉得失去之后会有多么的痛苦。 “没什么,”月神叹了口气,施施然,拉了把椅子,坐在窗前,“我在族中人的照管下,长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的那些伯叔兄弟们,就想着给我联姻,让我嫁给一个根本就不认识的老男人,我说我不愿意,可是,自古以来,结婚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有女孩子自己决定的道理,因此,我就跑了出来,也没有什么强烈的目的性,就是随便走走,逛一逛,玩一玩,说起来,不怕各位见笑,这是我第一次出家门,以前都只是被锁在家里,最多去一趟后山,回来还要被打一顿,哎,原来天下这么大,世间万象,这么有意思,我连看别人老婆汉子吵架都觉得特别有趣,原来话可以那么说,骂起人来,都是一套一套的,特别带劲。” 月神的眼中带着笑意,明显看出来,此时她是真情流露:“然后啊,我在流云坊,也见过不少男人,急色的,假装正经的,见多了,也觉得结婚生子真没劲,直到遇到了白羽,这个男人,不像别的男人,说是端方君子,眼睛却总是偷偷瞄着我,这个男人,竟然真的只是跑来干活的,认认真真的查案,难得有机会到花魁的房间里,就当翻查着普通的房间,一点偷瞄的心思都没有,看着玉体横陈的我,也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把我当成是个家具一般,查完就走了,于是,我就忍不住,对他起了好奇心。” “姑娘一夜没睡,还是早点休息吧。”凤歌忽然开口。 月神点点头,看了凤歌一眼,又扭头望了一眼金璜,金璜还想说什么,但她已经走出去了。 听着月神的脚步声消失在楼梯尽头,金璜问凤歌:“她刚才说的,你信多少?” “一半对一半吧。”凤歌说。 这个时候,清晨的阳光已经洒在铺在楼面上的雕花地砖,凤歌和金璜互相看了一眼:“走啊,看看去。” 月神的房间就在楼梯的尽头,两扇看着不怎么结实的木门紧紧的关着。 金璜轻轻敲了三下门:“月神姑娘?” 房里安安静静,没有一点声音。 不会吧,还没起?这也太懒了,外面卖包子的都蒸了好几屉了。 呃,会不会是已经跑路了? 又或者,因为昨天晚上她那么嚣张不避讳的把镇水石弄出来被人看穿,然后就出事了? 凤歌和金璜惊恐的互看一眼。 “那个,你们站在我房门口是想找谁啊?”楼下冒出来一个娇娇媚媚的声音,“人家早就梳洗打扮好等着你们啦。还要人家等多久?” 凤歌和金璜转过头,往楼下望去,只见空无一人的大堂正中的大圆桌旁,坐着一袭月白色轻纱长袍的月神,她微微扬着脸,对楼上两人微笑。 一路上,金璜忍不住对走在一旁的凤歌抱怨了半晌,她不明白为什么凤歌会带着一看就很麻烦很折腾很矫情很事儿逼的月神一同上路,不会就因为她看起来很可爱吧,那也不能啊,大家都是女孩子,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因为另一个女孩子撒个娇就心软了呢,这不符合同性相斥的道理啊。 凤歌一言不发,也偷偷的微微偏回头,向后看了一眼,月神一直跟在她们身后几步远,她们走的快,她就走的快,她们走的慢,她也走得慢,而且头始终都不抬,手里捧着一本奇怪的小本子。 “你的自传回忆录的第一位读者哎”凤歌用口型戏谑的对金璜说。 金璜一直在写一本自传回忆录,想要把自己是如何成为杀手的过程写下来,然后,一直写到自己成为一个宇宙无敌超级厉害的杀手组织头目为止,当然,现在后续都只是YY,她现在只是一个因为月黑堂被朝廷剿灭,所以流浪江湖的普通无主杀手而已。 “哼,没想给她看的,是她一直求我。”金璜一脸的不屑。 “哦哦哦,脸红咯。”凤歌继续调戏她,这个嘴硬心软的金璜,调戏起来的反应特别好玩,比关林森还要有意思,那个男人么…… 想到现在又不知道身藏在何处的关林森,凤歌抿着嘴偷偷一笑,这个男人,总是一副逆来顺受的小媳妇样,真是,啧啧啧,有时候也真是忍不住想要调戏他,但是总是那种样子,也好像很没意思,就要再搭配金璜这种嘴硬心软的服用更带劲。 金璜显然一时间不知应该如何是好,把她的小黑蒙面巾给拉过来挡在脸上。 也不管大白天的,她这一身名门闺秀的打扮配着这个黑蒙面巾有多扎眼。 “唉。”凤歌叹了口气,忍不住又回看了一眼月神,此时的月神因为要方便出门,所以把那身月白纱裙给换了下来,一身淡青色的窄腿收腰的蜀绣裤子,再配着淡蓝色的短裳,身后披着一袭用来防风的银白绣梅花夹绒带金的斗篷,看起来显得很是爽利精神,与之前穿着纱裙的样子又完全是另一个人的模。 而她腰后的那把笛子……月影清音白玉笛,凤歌在心中默默的想着,再也无法把目光从那枝笛子上移开。 “是不是很好看呀?”月神微笑。 “月神姑娘……你……那个……”凤歌在心里搜索了一下适合的词汇,发现自己实在是不能做到像金璜那样张口就是像男人一样油腔滑调,还是老老实实该说什么就说什么的好,“你的那把刀啊,可是……” “月影清音啊,怎么了?”月神看着她,微微偏过头,看起来十分可爱。 “啊?啥?什么音?”金璜也回头问看,两人停下脚步,等着月神追上来。 “嗯,写得勉强还可以吧。”月神把小册子往金璜的怀里一塞,“第一章,到底谁才是女主有点分不清楚,我还以为叶是男主呢,而且叶还冒出来了一个姐姐,第一章就两千字不到,你塞了三个人进去,对读者来说,起来十分困难。” “喂……”这是金璜亲身经历改编,她当然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的事情指指点点,真实发生的事情,有什么要动的吗? “嗯,第二章的废话也太多了,一直就在练习练习练习,也没说怎么提高,这边铺垫不够,后面她突然这么厉害,我也是很有点接受不能呢。” “哦,第三章开始,杀了叶以后,感觉就好多了,毕竟那是一个情感的爆发点,不过也是同样的问题,你前面没有铺垫好,把叶杀了之后,我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想笑,莫名其妙的一个紫衣女冒出来,就这么没了啊,然后,金还能反杀,一下子就进了玉殿做殿首?要我说,月黑堂也太水了点吧。” 月神毫不客气的点评着,金璜看着她滔滔不绝,感觉弹幕就要把她的身体给盖满了。 “哦,我觉得,你要是再加强一下描写,应该这本书还是有希望卖给说书先生的,像兰陵笑笑生啊,还有什么灯草和尚啊,他们的书不都卖的挺好,加油,你一定可以的。” “竟然拿我的书跟那些小黄文比!”金璜咆哮起来,“再也不给你看了!” “别灰心嘛,慢慢写,总能写好的,我觉得,你这本书,应该可以卖到三文钱!” 不说还好,一说,金璜更加暴躁了:“三文钱,连爆米花都吃不到。” “爆米花是什么东西?” “唉?你没有听说过爆米花吗,你真是太惨了,你的人生还有乐趣吗,你的童年有没有阴影?”这一路走了那么远,金璜也一改看谁都不顺眼的模样,竟然和月神像老朋友一样的互相损了起来,凤歌惊讶的看了她一眼,她知道金璜这个人的性格是怎样的,她的眼神里写着:“看不出来啊。”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不容易 “嗯,你这么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我小时候吃的东西,用的东西,还有看过的东西,你一定也都没有见过用过吧,比如独孤信用过的黑煤精石官印,我们都是趴在地上当弹球玩的,还有当年头一拨的雨前茶,就连皇帝都喝不着,我们喝着喝着不想喝了,就拿去洗头洗脚,还有管你什么大师的名作,不是用来垫桌脚,就是用来给狗咬着玩。”月神斜了一眼金璜,她正把锁子放进随身的行李里,那行李里除了他的稿子,还有各种小包的食物,看她那么珍之重之的样子,月神忍不住想刺她两句。 “哼,那又怎么样,你还不是没吃过爆米花,连听都没听说过。”金璜不急不恼,转头挑衅似的看了她一眼。 “嗯,那这只月影清音白玉笛在你家是做什么用的?”凤歌淡淡的问道,似乎只是普通闲聊。 “哦,就是用来招猫逗狗的嘛,把下面几个孔都捂住,只留上面一个孔,用力一吹,会发出一种很尖厉的声音,大多数人听不见,只有少部分人,还有猫和狗才能听见,据说这是因为声音的频道不一样,我们人类的耳朵听不见太过高频的声音。” 金璜听闻,兴致勃勃的凑过来:“真有这么神奇?来,吹吹看嘛。” 月神摘下笛子,捂住其他洞孔,鼓着腮用力一吹,凤歌一点反应也没有,金璜痛苦的捂住耳朵:“靠,噪音,太吵了,受不了,快停下快停下。” 等月神停下了,金璜才把手放下:“这么吵,还说什么听不见。” 凤歌转头看着她,眼中满是疑惑:“真的听不见啊。” “……”金璜仔细看着凤歌,觉得她的样子好像不是在骗人,嗯唔……啊…… 月神笑得前仰后合:“原来,你的耳朵跟小狗狗和小猫咪一样啊,哈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玩了,难怪你的性格也那么像,特别特别的傲娇,然后又有时候特别的狗腿,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在你一个人身上完美融合,哈哈哈。” “闭嘴!”金璜很生气,后果么,嗯,也没有,虽然她觉得自己应该是可以打赢月神的,但是,又没有人给钱,干嘛要用心去打架,想着就很麻烦呢。 凤歌心里则是生出了一股无奈与感慨,月影清音笛一直以来都被称之为魔笛,据说吹响了它,就可以控制人的心神,让别人心甘情愿的为已所用,据说这是很久以前,商代帝王武丁的妻子妇好所用,凭着笛子的力量,她才能以一个女子之身,让许多男儿甘心情愿为她卖命,而武丁对她的爱也是千山万水不绝,还给了她封地,又说唐代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也是因为这样,才能镇守娘子关,为李唐江山的创立建下了无双的大功,就算是她的夫君柴绍,都干不过她,等她爸李渊她哥李世民她弟李元吉还有她老公柴绍到长安准备建都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把整个长安周边的几万人都收编到自己的麾下,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厉害! 凤歌对这种传闻一直都是不屑一顾的,怎么男人就可以凭自己的个人魅力和真本事收服手下,女人就要靠这种邪魔外道的手段才可以吗,愚蠢!天真!这些直男的想法都是欠调教!没见过世面。 记得母后也曾经对她说起过这枝笛子,只说这只笛子的音色圆润,柔和动人,就算吹笛子技艺不那么高超的人,也能吹得好听,因此,她以前才会特别想拿到这枝笛子,就想吹吹看。 唉,没想到,这般的神器,就沦落到月神家族里给小孩子招猫逗狗。 “我想试试看,能不能吹呀?”金璜很快就忘记月神刚才是如何对她不敬的,就像一个小孩子似的,看到新鲜的东西,就大大方方毫不遮掩的去要。 “嗯,别给我砸了就行,嗯,不过你应该也砸不动它,它可结实了,我以前用它打我们家的大黑来着,大黑被打的汪汪叫,笛子都没有断呢。”月神很干脆的答应了,把笛子解下扔给了金璜,金璜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赶紧伸手去接,哎哟,那可是玉石做的笛子,上面还刻着那么精细的花纹云路,要是不小心磕断了一根云丝什么的,都是罪过罪过。 那根笛子被金璜一把抓住,颇有些份量,就连金璜这种平时练惯匕首与暗器的人,都觉得入手一沉,差点没握住。 “这哪是笛子啊,这是关刀吧。”金璜从脑中调出了她举过最重的武器做为类比。 却被月神嘲笑:“关刀还没有它重咧,关刀最重的不过六十五拖延,我这枝月影清音笛重八十斤呢,呵呵,不然的话,你以为白羽为什么会对我刮目相看,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特别关注,我们之间又怎么会牵绊起奇妙的缘份。” 金璜想不通,为什么一只重的要死的笛子会搞出什么缘份来,她很有求知欲望的看着月神。 “那一天,在流云坊,我在吹笛子,然后,看见楼下有一个很讨厌的胖子跑进来,想利用他手里的权势找流云坊的麻烦,还说指名要见我,哼,笑话,我是他这种俗物想见就能见的吗,所以啊,我就拿着笛子,靠在二楼的扶栏边,假装不小心,把这枝笛子失手落下去,要真是能落在他头上,不死也得重伤,可惜呀……嗯,也不算可惜,要不是白羽忽然出现,把笛子接住,我也不会与他搭上话了。” 月神的眼睛都在闪着爱情的酸臭光芒。 金璜在她面前挥挥手:“别花痴了,快说,然后呢?” “然后,他轻轻的接住了我的笛子,忽然,他的眼神一变,不可置信的抬头看着我,我就娇羞的低下了头,脸都发烫了呢,白羽就这么一层一层的踏上楼梯来找我,他问我,姑娘,这是你丢失的笛子吗?” “我对他说,不,这是你的笛子……” 金璜的嘴角在抽搐:“姑娘,你丢的是金笛子,还是银笛子?不,我丢的是玉笛子。”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成精了 月神继续说她的花痴故事,其实也很简单,她蓄意杀人,结果却被跑来查案的灵楼探员白羽同志接住了凶器,上楼还给她,由于白羽自己腕力过人,于是对笛子的重量产生了好奇,与花魁月神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他要求花魁放弃这种反人类反社会的思想,尽快回到正轨,专心本职工作,不要总想着抢杀手的工作。 “白羽说的对呀!”金璜深以为然。 月神不服:“哎,你们杀手行业的人经常捞过界,跑来假扮我们风月场所的人,搞得我们名声都受到影响,好多人都以为花魁就等于杀手,结果到流云坊消费的客人都越来越少。你凭什么不让花魁兼职当杀手。” 这么一说,好像也很有道理的样子,金璜陷入了沉思,杀手做花魁,花魁做杀手,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再说了,花魁做杀手有天然的优势啊,就算不动刀动枪,也很方便,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二八佳人体如酥,腰里仗剑斩愚夫,就算不见人头落,暗中叫君骨髓枯。 就是时间长了一点。 两个人逼逼逼了半天,凤歌无心在意这件事,她抬起头,向远方的山头望去,看了许久,眉头微皱。 金璜看出她的异样:“怎么了?”顺着她视线的方向望过去。 只见一个人站在高高的山坡上,身材高大,双手抱在胸前,站姿挺拔,气宇昂扬,那个人头上还戴着头笠,将脸严严实实的遮住了半边,只露出了一张不厚不薄的嘴唇来,身后负着一把长长的……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用布紧紧的包着,说它是雨伞没错,说它是刀剑也没毛病,隔着大概十多米远,那个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也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但是从那个人的动作来看,显然是发现了金璜凤歌她们,而且看那个身影姿势…… “我觉得……他似乎对咱们有敌意。”金璜说。 那个人随随便便往那里一站,但是整个人的气势都好像一把蓄势待出鞘的宝剑,周身上下没有一丝破绽。 “会不会是你的仇家?”凤歌转头看着金璜。 “我这么纯良的好人,怎么会有仇家。” “纯良……好人……”凤歌每重复一个词,都摇摇头。 金璜给她这么一念,也有些不好意思,她嘿嘿一笑:“起码看起来像,对不对。” “咳,再说了,我的仇家怎么会知道我长什么样啊,还追过来……会不会是你露了富才会这样?” 两个人互相推来推去,月神却说:“他是针对我们三个人的。” “唉?”金璜有些惊讶,要说自己和月神两人在江湖上惹事生非搞出仇家来倒也没什么,或者说是凤歌在朝里得罪了什么人,那也能理解,但是敌意是针对三个人的,这就很令人费解了。 “你能确定吗?”金璜问着的同时,手也在悄悄探向袖中,两把金光灿烂的匕首就被藏在袖管深处的皮套里,只须确定敌人,就…… 那个人站在山坡上,打量了一会儿金璜和凤歌,终于开了口,他的语气似乎还带着犹豫:“三位姑娘,你们被人盯上了。” “啊?”金璜很震惊,什么人敢盯上自己这帮人。 “有一个男人,不,应该说,是一个少年,一直跟在三位姑娘身边,不显身,也不说话,就跟着,已经跟了很久了。”那个人很认真的说。 金璜看了凤歌一眼,凤歌有些不好意思:“嗯,啊,熟人,熟人,他比较害羞而已啦。” “真的不是坏人吗?”那个人十分关切,还夹了几分怀疑,“三位姑娘不用怕,如果真的是坏人,只需招呼一声,我就可以帮你们把他给打走。”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我们都认识的。” 那个人这才长长松了一口气:“如此,看来是我误会了,在这种荒山野地的,你们三个姑娘走路,也须得小心一些,那个少年看起来倒是比较纯良,我有点担心,哦,对了,顺便问一下,看几位过来的地方,应该是从休宁城过来的吧,我想打听一下,从这儿到休宁城,还得走多久的路?” “再走一个时辰吧,我们差不多就是一个时辰前从休宁城里出发的。”金璜说。 “谢谢谢谢,不好意思刚才误会了。”那个人客客气气的对着金璜一行礼,眼见那人就要离开,忽然又转身,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指了指附近环绕着的山,对着金璜说:“对了,如果你们还要再往南边去的话,最好能绕道走,不要从这片山里过,这附近有妖怪。” “什么嘛,大白天的,又有妖怪,喂……是什么妖怪呀?”金璜问道,但是那个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茫茫林海之中,只有树叶被风吹起的哗啦啦声响,连个回音都没有。 凤歌只是一直看着那个人的身影离去,片刻也不敢放松。 “这个人真是神叨叨的,喂,你在干什么?”金璜推了推凤歌,自己吐吐舌头,觉得凤歌有些草木皆兵了,但是凤歌却示意金璜不要放松警惕,过了一会儿,凤歌直接向前着那个背着长形物体的男人站过的地方跑过去。 “喂喂,等等,你别跑这么快啊,小心掉进坑里。”金璜一边叫一边跟了过去。 “来来来,过来看。”凤歌站在那里,抬手向月神也招了招手,紧跟在后面的金璜看见地上的东西,有些吃惊,在刚刚那个人站过的地方,还躺着两具诡异的尸体,不像人也不像什么哺乳类动物,而是像某种奇怪的大虫子,体形超级大,看起来比成年男子还要高两个头那么多,这两个妖怪的手部看起来也不像手,直接化为了刀…… “我猜这是螳螂成精,你说呢?”金璜抬头看着凤歌。 凤歌淡淡的说了一句:“我没见过螳螂。” “啊?”金璜显然被她贫瘠的童年震惊了。 刚刚一个从来没见过爆米花的,现在又来了一个从来没见过螳螂的。 不过算了,仔细想想,皇宫里新鲜稀奇的东西就更多了,自己是当真比不过。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说不出话 凤歌看着那些尸首,半天也没说话。 “嘿,真看不出来啊,刚才那个傻大个还真的挺有本事的。”金璜不由得称赞起来。 月神却脚步匆匆的走到了刚刚那个人站的地方,想要再看看那个人的身影。 “早走了吧,这会儿哪里还能看得到啊。”金璜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开口。 虽然她觉得那个人的确挺厉害,但也不至于让月神和凤歌都对他如此在意吧。 “他能察觉关林森的所在,关林森是暗卫,虽然不是暗卫世家出身的,但也不是寻常人就能发现。”凤歌说。 月神看了金璜一眼:“这两个妖怪这么近,而且也已经亮出了兵器,但是刚才那个人出手,你没有感觉到,我也没有丝毫的感觉,可见对方身手极高。” 金璜这才明白,仔细看了看地上的怪物尸体:“啧啧啧,果然又是被装了控制石的,放石头的位置空了,又被挖走了,这些人啊,真是穷疯了吗!” “你如此愤慨,是不是因为没有抢先一步拿到控制石,于是心有不甘啊?”月神故意逗她。 金璜果然又跳脚了:“我是这种人吗!我的眼里就只有这种小钱吗!我的档次品味有这么低吗!” 月神与凤歌默默的看着她,等她这一轮叫完,果然接下去的一句就是:“这些大虫子长这么丑,一看身上的控制石就是便宜货,谁稀罕啊!!!” “哦……”月神与凤歌难得的保持了一致,两个人就这么默默的看着金璜又在那里跳脚。 “走吧。”凤歌摇摇头,起身示意金璜和月神马上出发,自己也加快了脚下步伐,在还没有到达那个壮汉提到绿柳村之前,最好还是别生事,没惹到自己头上来就当一切不存在。 眼下,怀抱着同样梦想的人,显然不止凤歌她们一行人而已。 在京城之内,已经开始了人心惶惶,流言在民众之间不胫而走:且不说最近京城里禁卫军、灵楼、还有六扇门各种行动频繁,时不时在路上就能看到跑来跑去的穿着制服的人,甚至今天整个皇城守卫的五城兵马司里都有一两个小队长之类的变成了妖怪,祸害别人,对着平日的同袍又打又咬,听说死伤了不少人呢,要知道,平时里的五城兵马司那可是整个皇城守卫的关键之所在啊,这就相当于保护皇上的人变成怪物了,直接威胁着整个皇城里达官贵人们的生命安全。 杜书彦慢悠悠走过去的时候,六扇门总捕杨之信已经在那里了,杜书彦被六扇门的差役们挡在五城兵马司的大营之外,通报的士兵说的也很简单:“那个怪物已经被打死烧掉了,灰也拌了符水浇进了土里,放心,有大师坐法,用符把他们给镇住了,不会再半夜起来作妖了。” 说的很客气,但是杜书彦却明显听出送客的意思,再直白一点的说就是识相的就快滚。 虽然身后灵楼的暗探们都忍不住骂,说自家主子的性格实在是太温柔了,就应该给这种不长眼的小王八蛋一点颜色看看,但是杜书彦却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与那个小兵争执,或者说,他现在也并不想与五城兵马司的人发生摩擦,因此,杜书彦也只是随便的点了点头,就这么溜溜达达的回了灵楼。 变成妖怪了?杜书彦将自己再一次的关进了转波阁之内,他坐在棋枰前,手里捏着一颗棋子,看似在琢磨棋局,实则脑中不断的在推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从理论上来说,整个京师的四边方圆五十里之内,除非有人故意破坏了什么,否则,是不会发生任何这种意外的,毕竟整个京城一直以来都有龙气相护,还有,那个传说中的人坐镇,对于这一点,杜书彦非常有把握。 既然五城兵马司之中出现了活人变成妖怪的事情,那杜书彦可以确认,这件事绝不简单,只不过现在就算是灵楼,也没有得到什么太多的消息,如果能够找到一个五城兵马司里亲眼看见那个小队长变成妖怪的人来问问就好了,那怎么着也能了解一个大概情形。 但是想从五城兵马司里抓个人出来,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且不说五城兵马司的独特地位,亮出灵楼楼主的身份,只怕都会被赶回去,今天杨之信能站在门口好声好气的跟人说话,已经是超然特例。 毕竟杨之信与五城兵马司的司长杨昭明是表兄弟俩,平时走的还比较近。 “真是有人好办事啊。”杜书彦摇摇头。 他看着棋盘上的纵横,又在仔细想。也许是对那具听说已经被烧掉泼掉,还用符镇上的尸体下手,如果一个大活人真的变成了妖,那就说明一件事,那就是他的体内一定有控制石,而且,控制石如果只是用普通的火是根本烧不掉的,只要控制石能拿到手,那么事情的真相,只怕也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了。 所以……那倒不如…… 杜书彦无意识的盘转着手中的白色棋子,想到了一个办法:鬼市。 在鬼市里,只要想要的东西,都可以用钱换来,杜书彦对这一点心知肚明,倒不如派人前往鬼市,亮出一笔银子,让所有人都知道有人想要控制石,引那些鬼市里的亡命之徒去偷那个变成妖怪的人的尸首里的控制石,用控制石换银子,所以才会有鬼市的人出手,就算五城兵马司的人抓住了运气不好的鬼市中人,也没有什么好问的,为了钞票,鬼市的人本来也就是什么都敢干的,并不会引起特别的关注。 又或者,只要再多给一些钱,五城兵马司内部都会有一些囊中羞涩的人偷偷把那个人,呃,妖,烧成的灰拿出来卖掉,也不是不行。 就算五城兵马司,要怀疑到灵楼……那就让他们怀疑去吧,灵楼一直都是独立于所有衙门之外的存在,只有当今圣上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存在,就连自己,也只不过是个翰林身份而已。 正当杜书彦思考的时候,门板上传来轻轻的三下敲击,开了门,却看见云墨脸上满是喜气洋洋:“公子,公子,喜事到了。” 杜书彦皱眉,他不喜欢这种不说重点的事。 看见杜书彦的神色,云墨这才想起来自家公子素日的习惯,不由得吐吐舌头:“嘿,看我,都糊涂了,是这样的,五城兵马司的掌令官正在门口求见,说是务必想要见一下公子,我估计着,就是来罪的,哼,敢跟灵楼放肆,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请到正厅。”杜书彦摆摆手吩咐道,他不想听别人说这些毫无意义且浪费时间的口舌之快。 没过多久,果然有几个身穿五城兵马司制服的人被灵楼的传令兵引着昂首挺胸走进来,进了正厅之后,便恭恭敬敬向杜书彦行了个礼。 杜书彦高踞上首,脸上戴着银光闪闪的面具,一身宽袍大袖将他略显瘦削的身材都挡了个严实,他在灵楼的身份,除了贴身几个心腹之外,再无别人知晓,就连父亲杜尚书与姐姐杜贵妃都不知道。 “楼主大人,我等此番前来,是为了……”为首的掌令官开口说,虽然灵楼楼主并无品级,但是,身为皇帝直属的秘密队伍,叫客气一点总是不会错的。 杜书彦摆摆手,示意对方暂时不用手,然后他对传令兵说:“退下吧,把门关上。” “还……还没有给几个大人上茶。”传令兵领兵之后,想了想觉得这不太合适,于是又小声问了一句。 “五城兵马司还会缺茶?他们不是来喝茶的。”杜书彦淡淡的说道。 “那需要把其他的灵楼十八卫叫来吗?”传令兵也不算特别蠢,听出了杜书彦话里的意思,又继续问。 “你说呢。”杜书彦懒得再多做解释。 传令兵躬身退下,退出之后,便关上了厚重的大门,灵楼正厅的大门是用厚木包铜制成,中间还夹了棉絮,隔音效果一流,关上门之后,里面就算有三百个女人同时尖叫,站在门口的人也只能感觉到仿佛是从远方传来的一点点异样的声音。 门关上之后,正厅之内瞬间变暗,只剩下高高的天窗上投下正午的阳光,落在杜书彦的身上,银色的面具闪闪发光,自带着一股凛冽的杀气。 几个五城兵马司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来没见过这种姿势的待客之道。 杜书彦虽然没有动作,不过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真的,你们已经可以名垂史册了,之前,还从来没有易过容的人敢主动走进我灵楼的大门。” 那几个五城兵马司的人显然吓了一大跳,领头的那位掌令官上前一步,躬身道:“楼主大人,下官不知您开的是什么玩笑,但是,下官等人今日来此,是有正事想与大人沟通,一来是为了前日守门小兵的不敬向大人道歉,第二是想请大人赏光赴宴,关于我五城兵马司中的妖变之事,还想请灵楼相助,从长计议。” “不错不错,连官场用语都一套一套的,伪装的相当不错,已经达到了灵与肉的合一,但是,这里可是灵楼啊……”杜书彦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从容起身,立在他对面的那几个五城兵马司的人不约而同的后撤一步,似乎是在提防着杜书彦的一举一动。 “楼主大人,您是不是喝醉了?”掌令官从自己的腰间拔出宝剑,示意杜书彦不要轻举妄动,同时,他微微侧过身,对身旁的人说了几句,两个手下立刻跑到门口,用力将正厅的大门给拴上了门闩。 “哈哈哈,我让人出去,就不会有人敢自己跑进来,放心,不会有人来的。”杜书彦不慌不满,淡淡的说道:“只有我一个人。” “若是如此,那便更好了。”掌令官忽然间嘴角勾起一丝笑意,眼睛里却冒出了凶光:“大家都直白一点,简单一点,别装腔作势了,干脆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杜书彦抬头看了看天窗:“虽然没有打开,不过还是挺亮的。” “……”掌令官一下子无法接受杜书彦这神奇的一皮,想说的话噎在嘴里半天没说出来,过了半晌才稳定住情绪继续说:“各位到这里来,也是为了镇水石吗?” “谁在乎那个毫无意义的破石头,别装傻了,快把我们少主交出来。”掌令官压低了声音,但是字字有力,不容置疑。 “唉?咳,我想说的是,我完全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你们大概也不会相信吧?”听到掌令官的话,反而让杜书彦糊涂了,他很诧异的看着面前的掌令官。 “如果楼主大人不愿意承认,那我们也只好得罪了。”掌令官说完,伸手探向腰后,很快,绕回来的手上,便多了一把刀,那把只有传说中的祀星族亲卫队才能用的如月华,似霜雪一般的寒刃。 看着他们的动作,杜书彦却更糊涂了,好看的眉毛紧紧的纠结在一起:“祀星族?我就更不明白了,我们素日河水不犯井水,为什么各位会见面就与我动手?不如,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 “动手。”掌令官说道,他身后的八个人齐刷刷的亮出弯刀,那一瞬间,刀身上附着的寒气从天窗之中喷薄而出,原本就如霜赛雪的兵器上,被缠绕上了一圈雪白而冰冷的刀气。 “既然不能把他骗出门,那就只好在这里速战速决。”掌令官下了命令:“不必再多说了,他就是在拖延时间等别人来救,只怕灵楼十八卫已经在路上了,再拖下去,于我等不利。” “祀星族的人怎么也这么浮躁呢?”杜书彦淡淡的笑着,依旧温文儒雅,慢慢的亮出手中一把赤红如血的细剑:“各位放心,真的不会有其他人来的,如此,动手吧?” 的确,杜书彦此时不想被其他人搅局。 各位既然来了,那不如就坐下,跟我好好聊聊吧。 白羽站在正厅门口,来回踱步,时而抬头看天,时而又转头查看更漏,心急如焚四个字几乎就挂在脸上,他伸手推了推正厅的大门,推不动,里面也没有传出任何声音,一旁的传令兵十分紧张,想要上前试探。 白羽迟疑半刻,抬手唤出他的大白鸽,吩咐其飞到天窗,探看一下正厅之内的情况,就在白鸽欲飞未飞之际,沉重的大门缓缓打开,第一眼看见的,是从石阶上缓缓流下的血水,那样多,那样的浓稠,很快的,只有两级的石阶就被血色完全染红。 此时的正厅里,只有杜书彦一人,确切的说,只有他一个人站着,以及,其他人,已经不能叫人了,死掉的人,只能叫尸体,或者叫一堆肉。 杜书彦点住了曲池穴,不多时,从右小臂上的伤口里缓缓流出了几缕红的发紫,紫的发黑的血迹。 地上三三两两倒一地的,是那几个觉得自己赢定了的杀手,如霜赛雪的弯刀上沾满了黑色的血液,一个武者最不会放下的兵器,此时已七零八落的掉了一地,背弃了他们的主人。 仔细看着那些刀,刀柄上竟然生出了笔直尖细,极度锋利的刺。 手里拿着这些刀的人,手掌上被扎出了无数小孔,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白羽进入正厅之后,只是抬眼看了看杜书彦的伤势,并没有急着问候自家顶头上司,就接着蹲下来翻开那几具尸首,最终,白羽托着下巴,仔细翻动着其中一人身上的腰牌,喃喃自语道:“五城兵马司的人啊。” 说着,他就站起身,向外踏出几步,听他的脚步落地声,就知道他心里奔腾着怒火。 “和五城兵马司没有关系。”杜书彦知道白羽这是要去找五城兵马司的麻烦,忙出言阻止。 白羽虽然停下了脚步,但是竟然有人直接冲进了灵楼的大本营对楼主动手这件事,实在是让他怒槽爆满:“反正都是要干一架的,早打迟打都得打,何必忍着。” “没错,我们与六扇门、五城兵马司,或许迟早得干一架,但是今天这件事,的确与他们无关。”杜书彦说着,用手中的红色细剑挑起了一把白色的弯刀,递到白羽面前,他本来一脸的无所谓,当弯刀靠近自己的时候,忽然脸色一变:“这是……控制石?” 瞬间白羽明白了,地上这些人并不是五城兵马司下属,只不过是另一批人易容而来,很有可能是他们私下里袭击了五城兵马司的人,从他们身上硬剥下来的。 “真是怂货!”白羽做出评价。 杜书彦点点头,示意白羽的猜测没错,同时,他也抬起手招呼着白羽过去,杜书彦的脚下,正躺着刚刚为首的掌令官,只不过现在他的脖子上多了一道血痕。 细细的、长长的血痕,只是一道而已,却从伤口涌出了那么多的血液,只因为杜书彦手中那把血色细剑胭脂泪,将他藏在颈部深处的动脉血管给挑断了。 白羽踢了踢,那个人一动不动,他抬起头看着杜书彦:“全给你弄的死得这么透,也不知道留个活口问问。” 杜书彦笑笑:“问自然是要问的,不留下点有用的东西,怎么就能让他给死了呢?” “他们是要找自家的少主,虽然,我根本都不知道他们的少主是谁。”杜书彦一脸的无奈,这辈子他遇到的怪事也不算少,别人寻仇之类的事情,也不是没见过,但是这种扑上来就要他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的事情,也算得上是人生头一回体验。 “唉?”发现脚下尸体的异常,白羽忙拉着杜书彦向后退,那具尸体,刚刚还好好的尸体,现在竟然泛起了泡泡,血红色的泡泡好像开水沸腾了一般在他的身体上跳腾,接着,那具尸体在变小,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在融化,慢慢的,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了一套被血色浸透的衣服,尸体不见了。 只有在脖子的位置,留下了一颗完整的控制石,虽被鲜血浸污,但看起来还是那般的光彩照人。 “嗯,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杜书彦宽袖一摆,那颗控制石骨碌碌的从血水中滚出来,沾在上面的血污也随之被吹干净,然后,他小心的将那颗控制石拿起来,对着门外明媚的阳光看了看:“大概情况就是,祀星族的亲卫队遇到了一个自称玄云观的玄扬道人,然后发现他身上有祀星族跑路的少主味道,于是他就杀到我们这里来找事了。” “什么?玄扬道人?”白羽显然是愣了一下,然后双眉紧皱:“绝无可能,且不说玄扬道人这几年一直被关在重兵把守的天牢之内,就算他已经从天牢溜出去,也没道理跟祀星族的人对上啊?” “咳,第一……”杜书彦似乎已经研究好了那块控制石,便随手将它放在案头,然后端端正正的坐下来:“天牢什么的,关住玄扬道人的可能性有多少,你知道,我也知道。第二,他这个人一向都是唯恐天下不乱,如果把祀星族给惹炸毛了,能让整个天下都乱起来,他一定会乐见其成,那么他肯定会这么做,他肯定也明白自己这种见鬼的性格很要命,所以灵楼十八卫都同意把他关在天牢,就连他自己也同意这件事。” 白羽想了半天,才抬头回答:“肯定不是玄扬道人本人,肯定有人冒他之名,就是想来坑我们,什么玄云观,根本就不存在啊,证据么,你我都心知肚明!!!” 的确,凤歌他们一行人遇到的所谓“玄云观的玄扬道人”,是一个冒牌货,那个玄扬道人只是利用了民间口口相传的玄云观,还有传说中的玄扬道人做一个噱头,精心准备了一套装逼的行头,还做了看起来特别厉害的名帖吓人。 只不过……他似乎弄错了什么,他所以为的“玄扬道人”,是灵楼十八卫之一,而不是玄云观,只不过是传错了而已,不过用来吓唬普通百姓,倒也足够。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丢人 那个假冒的“玄扬道人”在遇到祀星族人的时候,误以为对方只是想来打劫的土匪而已,于是他便自称是玄云观的人,喝令对方让路,没想到,李鬼遇到了真正的大老虎,不仅不害怕他报出来的名头,还把他顺手给杀了,又顺着他报出的名头找到了灵楼。 祀星族的人,当然知道玄扬道人才不是什么玄云观的人,而是灵楼十八卫之一。 不过杜书彦其实心里也是知道的,如果是那个现在还关在天牢里的玄扬道人做出了这件事,那么祀星族的人绝对不会跑到自己面前说什么交出少主,还亲自跑到灵楼来要人,玄扬道人那个人,虽然是入道,但是入的却不是一个正常的道教,他的性格一点都没有变得无为而从容,反倒是越发的直来直往了。 “爱信不信,不信滚,别妨碍老子飞升。”这是他的宗旨和作事风格。 如果他真心要招惹祀星族看天下大乱的热闹,那么一定会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杀掉了那个祀星族少主,然后再把那个少主的尸体挂在祀星族的大门口,蘸着那个少主的血在大门上写上“哎嘿!杀人者,玄扬!”这种嚣张的留字,才算痛快淋漓。 所以,想来想去,白羽说的也确实没错,当今天下,控制石的价格非凡,找到那些被控制石控制了心志,变化了形状的人类或是动物,自然也是许多人发家致富的快捷路径,别说冒充灵楼的人,就算冒充禁卫军,冒充大内侍卫的江湖骗子,自己也见过不胜枚举。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等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完,得了空,自己便按规矩往祀星族走一趟说清楚就好,只要那些让他烦恼的部门没有勾结祀星族,那么从整个大局来看,祀星族找上门这件事,也只不过让自己稍稍多了一点麻烦而已,眼下让杜书彦更烦恼的事情还有一件。 那就是刚刚这位掌令官在死前提到的“休宁城”,说起来,之前自己曾经在意过金璜,也注意过关林森,没想到,关林森手中有镇水石,现在还出现了一个麻烦的月神,白羽并不想跟她产生什么关系,但是她却一定要缠着白羽,白羽不肯出手解决,杜书彦也很为难,他一向不善于处理男女之间的问题。 但是他也更不希望男女之间的感情会影响工作,白羽不肯去这个问题,嗯,总有一天可以想到办法让他去的……杜书彦这么想着,还是先把手上的事情解决掉吧,虽然白羽对金璜评价很好,但是转眼这几天,祀星族的人忽然就掺合了进来,想到这里,杜书彦觉得自己思虑太多,不由暗自好笑,不过是灵楼的外包员工而已,自己这个想法也太抬举她了。 怎么看,她也不像是一个能够左右天下大势的人吧。 没错,其实凤歌与金璜一行人根本就不知道京城里发生了这么多事,现在他们正面对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麻烦: 从休宁城走出来之后,已经过了两天,但是却还是找不到绿柳村的影子,凤歌清楚的记得,那个壮汉说过“绿柳村离这个地方不远,走走就到了。”没想到,一行人在深山里走来走去,却在这风景如画的地方迷了路,转来转去就是找不到路。 如果只是凤歌等三人倒也罢了,但是偏偏身边还跟着一个月神,这个妹子刚刚开头的那一天精神还好的不得了,看见什么都像是平生第一次见到一样的兴高采烈,哪怕只是树冠上飞起的一只鸟她都兴奋的指着问那是什么鸟,但是如今,她们已经在这片林子里呆了两天了,满眼绿色,看不到尽头,还有一个挺烦她的金璜,一个性格淡淡的凤歌,还有一个神出鬼没,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的关林森。 人生明明这么美好,却失陷于大山之中,想想就很令人泄气。 月神也忍不住抱怨了几句。 “哎,她不是说她什么都知道的吗?”月神蹲在地上,看着站在一旁高处仰望星辰判断目前行进方位的金璜,忍不住对着坐在身旁休息的凤歌吐槽:“怎么看着星星半天,神叨叨跟个大师似的,却连个绿柳镇都找不到。” 凤歌面无表情,她有点饿,所有带着的干粮已经于昨天结束,今天她和金璜只靠野果充饥,这倒没什么,要命的是月神手里各种干果和肉干就好像吃不绝似的,这是那天上路之前,她在镇上买来的,相比之下,凤歌更觉得那些野果入口无比寡淡,根本就吃不下去,但是在一个基本上还只能算是陌生人,甚至还带着一点敌意的月神面前说这些毫无意义,因此不得不假装吃得很带劲的样子。 金璜看完星空,从高处蹦下来,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坐在火堆旁边。 凤歌和月神充满了期待的看着金璜。 “方向没错。”金璜斩钉截铁的说,充满了气势和自信。 “哦哦哦,那就好。”月神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但是金璜的下一句,就让她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可是我们却回到了昨天的地方,我记得那棵树,因为长的太丑,对着它削了几下,留下了一个印记,所以印象很深。” “你在说什么啊,方向没错还能走回原来的地方,难不成这个世界还是个圆球,随便走走就到了?”月神鄙视的看了她一眼,“就算是个圆球,也没这么快的,才两天呐,两天,两天的时间连大恒的国境都走不出吧,怎么也不可能就绕回来了。” 道理是有的,但是,现在的事实是,金璜指着她留下的那个印记,就连凤歌也无法淡定了,那个印记,的确是太有金璜的个人风格了,绝对不可能弄错的。眼下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凤歌知道金璜是有办法的,但是也得让她同意。 “什么?烟火雷鸣炮?就为这点小事?不!太丢脸了!我不干!以后我还怎么在同行里混?”金璜一口回绝。 “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月神摇摇头,不解的看着金璜。 “那,在烟火雷鸣弹上写,不是求救,只是求指路。”月神很热心的给出解决方案。 “在哪写?射出去就是一蓬烟花,再说了,不是求救,只是求指路就更丢脸了好不好?!”金璜对月神的常识缺失表示鄙视,“要说我被几百个人围殴,让同行来救一下,也算得上是个英雄,迷路!开什么玩笑!杀手迷路!丢人。” “迷路有什么关系嘛。”月神对金璜的坚持完全不能理解。 金璜觉得自己跟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完全没有沟通基础,也不想再搭理她,月神也不是很着急,她不急不忙的端着自己的小食盒,有滋有味的吃着里面的食物。 “有话好好说不行吗!为什么要放毒!”吃了几顿野果的金璜看着肉干,就有一种忍不住的犯罪欲望。 月神刚刚还吃的很认真,忽然发现金璜的眼神落在自己的食盒上,十分紧张的一手抱紧食盒,一手盖在上面:“不行不行,我还不够吃呢。” “你看看你!什么素质!什么态度!这是跟朋友说话的态度吗?”金璜板着腰,一本正经的教育她,“朋友就应该分享!这样还怎么出来行走江湖,出门靠朋友知不知道?为了一口食物把朋友都得罪了,我看你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家呆着去,何必跑出来在荒山野地里受罪,我看,你也不用鬼鬼祟祟的,等过几天把这些吃完了,你就回家踏踏实实的嫁人吧!” “哎,过了过了,怎么这么说话的。”凤歌听到金璜这么说,也觉得实在不合适,忍不住开口让她闭嘴。 “眼下就是这样,她这么能说会道,家世又好,一点忙也帮不上,除了会奚落别人之外,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吗?我需要一个只会叭叭动嘴的人跟着吗?”金璜显然不打算让月神过的太舒服。 月神努力憋住了火气,听着金璜夹枪带棒的喷了她一顿,终于气势汹汹的把盒子一盖,站起来。 “干嘛,想打架啊!”金璜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 接着,月神冷笑一声,看也不看金璜一眼,拿起手中的月影清音轻轻吹了几下。 乐声悠扬,然而…… “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吃饱了还吹起笛子来了。”金璜不满的小声嘀咕。 吹着吹着,随着笛声悠扬,周围的林子发出了刷刷的声音,金璜跳起来,戒备的看着四周,很快,有数人出现在她们面前,每个人脸上都戴着银色面具。 “何人召唤?”为首那人朗声开口。 月神晃了晃手中的长笛,笛子尾部挂着的新月形玉佩被红绳牵着,在空中不停的打着转。 为首那人一愣,又定睛看了一会儿,月神一点都不着急,她还很贴心的把笛子再向前伸了一截,方便那人验看。 然后大概也是伸烦了,她便又坐下,慢条斯里的打开食盒,又塞了一枚葡萄干在嘴里,对来者也是不理不睬。 凤歌不知道这些人的来历,金璜是知道的,那可是传说中的月影骑士,一支自由奔放的队伍,感觉就是山贼土匪的一种,但是他们的能力又比山贼土匪高出许多,平时也不抢别人,就是经常呼啸而来,呼啸而去,让人觉得有点害怕。 人么,总是会对陌生的,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感到害怕,然后编排出一些可怕的段子,金璜对月影骑士的了解,基本上也就停留在那些传说之中。 “哦哟,各位大侠,我们这也不是故意把你们给叫出来的,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会……”金璜紧张的搓着手,憨厚的笑着。 “别别别,这么客气,多不好意思。”为首那个冷、酷、炫的黄衣男人忽然声音变得十分柔和,虽然看不见脸,但从声音判断,应该是带着笑容的,“哎,我们也就是区区月影骑士而已啦,不必拘礼,难得能被各位招唤出来,也是缘份啊,嘿嘿,有什么事需要在下帮忙?尽管说!” “没事,就不能叫你们出来了吗?”月神不闲不淡的说了一句,她抬起头,脸上尽是慵懒之色。 “不能不能,只要大小姐看得起,哪怕就是让我们几个陪着您闲聊几句,也是我等无上的光荣。”那人的马屁快要拍到天上去了。 要不要这么夸张,凤歌与金璜面面相觑,月影骑士高贵、冷艳、自以为是、高来高去,从来不对人假以辞色的高大威猛形象,瞬间碎成一片一片。 也不知道这个月神给他们看的玉佩到底是什么意思,竟然瞬间就让这些传说中高傲无比的人没了脾气,而更可怕的是,这些人还四散开,过了一会儿,他们手里拿着各种猎物回来,各自忙活着,以极快的速度把这些小动物洗剥干净,还架起了火堆。 野鸡野兔还有采来的蘑菇被架在火堆上,吱吱的烤着,不断冒油,那香气,让金璜忍不住口水直流,围着火堆转圈圈:“好了没?” “能吃了吧?” “哎你看那边都有点焦了,应该是能吃了吧。” “我就咬一口,剩下的接着烤行吗?” …… 虽然凤歌也被肉的香气勾引,但是,她对金璜的丢脸行为也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你坐好!如果你再表现的像几辈子没吃过肉一样,我就扣你的月俸!省得白白让人家说我不给你钱!”凤歌小声威胁。 什么威胁都没有扣钱的威胁严重啊,金璜马上老老实实的坐在凤歌身边,一动也不敢动,只是眼巴巴的看着火堆旁被烤的滋滋冒油的肉。 “肉肉……呜……” 金璜,月黑堂打小培养的杀手,冷静理智,高傲自负,眼高于顶,出手无情…… 十六年来打造的人设,轰然崩塌。 要问她有没有感觉到惭愧…… 嗯……没有吧 在食物面前,人人平等,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 “可以吃了。”一声招呼,凤歌只感觉到自己的裙摆陡然飞了起来,一道人影,就这么嗖的一声出去了。 “手艺真不错,是在哪儿练的,用了什么调料啊,我跟你们说,我的味觉一向很灵敏,用了哪些调料,是出产自哪里的,只要吃一口就知道!像这里面用了巴蜀的井盐、达州的花椒,只有一样味道怪怪的,像茴香又不完全是的东西,吃不出来,哎,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啊?”金璜一边吃,一边还不住的提问。 凤歌很斯文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饶是她已经习惯了金璜的风格,仍受不了她这种为了一口吃了,努力跟人套近乎的丢人现眼作派:“快吃你的吧,这么香的肉都堵不住你的嘴。” 说着,就拿起一条烤兔腿塞进了她的嘴里。 “我们想去绿柳村,”把金璜的嘴堵上以后,凤歌看着为首的那个男子,这些人能来得这么快,一定对周围的环境特别熟吧,“但是,我们已经走了两天,却还是走不出这里,能不能麻烦您指点一二?” 那个男人双手交叉,抵在下巴上,一脸的和气:“你们之所以会在原地转圈,是因为这座山是按九宫八卦阵排的,想要去绿柳村其实也不难,别看这里的地形弯弯绕绕,常人十人有九人走不出去,但是,很多不刻意走路的人,却反而能找到。一路闻着花草的清香,也就找到通向绿柳村的路了。” 花草的清香?一地都是花草啊,也没有哪个方向飘来的花草清香特别重,这可怎么分辨?而且闻来闻去…… 等等,为什么有一股奇怪的女人用的头油味儿。 而且是一种很重的玫瑰花香味。 金璜从来都不用有味道的东西,免得潜行时被人发现,凤歌用不惯普通的头油脂粉,宫中内造的那些带出来也不方便,她坚信远行无轻装,于是,出门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因此,一直也没有用。 显然,那就只有一个人身上会有了…… “你们看我干什么!”月神发现凤歌和金璜都在默默的看着她。 “怪不得走不出去,你身上的玫瑰花香都把这里的花草清香给盖住了。”金璜大声嚷嚷着,一下子找到了在这里瞎球转两点的重点。 月神脸色微微发红,抱着食盒站起来,一脸的不服:“喂,头油香是头油香,花草香是花草香,再说了,这种明显是重瓣玫瑰的味道,你们自己看看这座大山里,哪里有重瓣玫瑰,这是只有在特殊的山谷里才能种出来的!你们分明就是没有注意到花草清香这回事,想怪到我头上。” 嗯,这么说的话,倒也没错……但是,怎么能承认。 “我们又不是狗,怎么会有那么灵的鼻子。”金璜斜了她一眼,输人不能输阵! “喂,你就不能直接告诉我绿柳村在哪里吗?装神弄鬼的很好玩?”月神转身,瞪着那个戴着白面具的男人一眼。 没想到那个男人却默默的摇了摇头:“就算我们,也没有具体的路线可以提供,每次都是顺着花草的清香才能找到绿柳村的,除此之外,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找到了。“” “你这个玫瑰头油,其实就是用来亮明身份,让那些会给你带来麻烦的东西不敢靠近你的吧,现在有我和关林森在,你还怕什么?!”金璜催促着她去洗掉。 月神看了金璜一眼,又看了看离她不远的那条清澈小河,歪着头想了想:“算了,反正,也没有什么人值得闻。”说着,便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熊熊燃烧的树枝走到小河边,接着,又把那根树枝重重的插在小边的石缝里,卡住,橙黄色的火苗被风吹的微微晃动,把月神的身影衬得朦胧又柔和,看起更美了。 随着水声哗啦啦,火光之下,她将头发解下,在河水中,轻轻晃动,将头发上涂的玫瑰味发油尽数洗掉。 “这条小河,当年也是有名堂的,说起来,小姐在这里洗发,也不算落魄,”那个男人坐在火堆旁说道:“各位大概不知道,这里乃是碧波河,传说在数万年前曾有上仙在此落下,开凿此泉,灌溉山下的农田……” 倒是金璜看着月神从河边缓缓站起,双手捧着湿发的样子,很是漂亮,忍不住念了一句“万丈青丝何白头?”难怪很多男人喜欢看美人出浴,美人出浴的确好看啊,就这么歪着头,捧着头发的样子,就好像是一幅画。 “什么碧波河,我看叫濯发河更有意境,等着,我现在就去立块木牌,刻好了就插在河边!”金璜忍不住脱口而出。 那个男人忍不住斜了一眼金璜,差点跳起来:“你知道不知道这泉水的来历吗,满嘴胡说八道!” 一旁的凤歌没有搭理金璜的胡言乱语,只是伸手拉了拉那个男人的衣角,示意他不用理会金璜时不时的间歇性神经病。 月神带着湿淋淋的头发回来,像是跟金璜赌气似的甩了甩头发,将一头的水珠全甩在了金璜的脸上,她向后退了几步,仍有一半没有避开,月神又从身上背着的小包裹里拿出了一只精致的红玛瑙瓶,里面隐约晃动着液体,她将那只瓶子放在地上,问道:“现在应该不影响你们的鼻子了吧?” “呃,这个吧……可能不行……月魅发油的味道香可达一丈,出了一丈之后,才能闻到花草的清香。”那个男人赶紧补充道。 “那就多谢指点了,去吧。”月神挥挥手。 那批人就如同来时那般,又悄悄的全部离开了,还是一瞬间的功夫,就走了个干干净净。 “厉害厉害,这轻功,我要学!”金璜伸长了脖子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又转头问月神:“哎,你不是跟他们挺熟吗,能不能让他们教我?” “不是太熟,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怎么可能教你。”月神鄙视的看了她一眼。 “有饭大家一起吃嘛……”金璜小声逼逼。 转念一想也没错,自己的看家本领,的确也不会轻易教给任何人的。这么一想,顿时心里踏实了许多。 果然,三个人顺着小路往前走了一丈多地的时候,就闻不见头油的玫瑰香气,仔细闻闻,到了一股特别的花草清香,那个香气比起周围的花花草草来说,都要浓郁许多。 就算现在已经是半夜三更,周围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但是那股香气却若有若无的在身边飘散,哪怕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也好像能找到正确的道路。 但是与之前完全不一样,月神的脚步再也不是那般的闲庭信步,就好像出门旅游一样,而是急促的不行,凤歌和金璜有些诧异,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突然这么着急,明明就是个逃家的大小姐,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被家里人抓到啊。 “嗯,讲道理,我才不怕什么被控制石弄变异的怪人或是怪兽,”月神轻轻一叹,“只是没了那头油的玫瑰香气,若是会追过来,那东西,就一定比那些怪物还要可怕。” 金璜忍不住叉腰大笑,对身旁的凤歌说:“啊,不会是你家里的叔伯兄弟给你定下的亲事的婆家来找你了吧?” 凤歌却只是低着头走路,完全笑不出来的样子。 “刚才那批人,你不觉得他们很怪吗?”凤歌压低了声音问金璜。 “啊?”金璜完全没有往什么怪异的方向去想。 “那个男人一直都没有打探过我们的身份,又怎么会对她如此那般的恭恭敬敬?”凤歌小小声的说。 “我估计着,不是从笛子认出来的,就是从笛子上的玉佩认出来的。”金璜大大咧咧的说,“月神拿着那笛子在那个人面前晃来晃去半天了,如果是真的熟人,那肯定会客客气气的,你看人家那身衣服穿的,怎么看都是大家闺秀的模样,大家闺秀么,有钱有权有势,人家认识也不奇怪啊,哪像我,哎,要啥没啥,还要为了一个月五两银子卑躬屈膝,强颜欢笑……” “很委屈吗,那就不要做了啊!”凤歌斜了她一眼。 “不委屈,不委屈,这才是真正的人生,过于顺风顺水的人生,不是我想要的!一点意思都没有!”金璜发现自己不小心说漏了嘴,赶紧圆场。 “咳,其实,也很正常嘛,你看,她叫什么,她的名字是月神。那些人是什么,月影骑士,月亮的影子跟着月亮的神仙转圈圈,也没什么特别值得奇怪的事吧。” “嗯,你说的倒也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难得凤歌认同了金璜胡说八道的想法,但是在得出相同的判断之后,凤歌却更加感到不安了:“可是,能让月影骑士紧张的人群,只有那么一拨啊……”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萧然 “啊……对啊……”被凤歌一提醒,金璜也想起来了,整个人心里咯噔一下,“难道,真的是……” 凤歌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希望,自己只是太过多心,不然的话就麻烦大了…… “不好意思啊,麻烦两位稍稍的让一让,在下一直没减肥,身材过大,无法挤过去,对不住,对不住。”在休宁城门口,凤歌与金璜之前在山间遇到的那个背着长形兵器的男人本来打算晚上可以到城里投宿,却没想到,连门都没进得了,就遇到了之前玄扬道人的同样遭遇,两个人,就这么笔直笔直的站在大马路中间,看起来来者不善,全身上下都透着杀气,虽然那个汉子客客气气的请他们让路,他们却一丁点让开的意思都没有,依旧堵在那里。 “你身上有如此重的血腥气,一定不是平常百姓。”其中一人向前走了一步,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瞪着那个汉子。 “哎,我只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找你们的,最近休宁城附近不是出现了不少怪物么,在下为了自保,杀了一些怪物而已,可不敢杀人,放心,否则我怎么还敢进城呢。”那个汉子依旧客客气气。 “你到处杀人,还敢说这种虚伪的!我看你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那个人听见之后,越发的气愤难当。 背着长形兵器的男人听到这里,忽然脸上的神色轻松了许多,反手将背在身后的那柄长形兵器慢慢取下来,握在手中,慢慢将罩在那个兵器上的麻布抽掉,露出了一柄巨大的长刀。 “看来,你们是控制石的主人?”汉子微笑着,似乎对面前两个手持长剑的男人一点都不害怕,“早说啊,我就不用跟你们虚伪的客气来客气去了,真是,把我今天的套话都用完了。” 你们好,认识一下,在下是灵楼十八卫之一的萧然。 来来来,让我们一决生死。 在江湖上混过饭,在刀口上舔过血的人,只要不是聋子瞎子,就会知道萧然这个名字,倒不是因为他是很难加入的灵楼十八卫的一员,而是萧然这个人本身就很是与众不同。 “特别讲义气。”这是认识萧然的人给出的统一评价。 萧然人并不如其名,当初范经略范仲淹曾写下《岳阳楼记》,中有一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说的是那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哀景象,可是萧然这个人,打小就是一个超级热心肠,猫上树下不来了,狗钻洞被卡着出不去了,或是谁家小孩掉井里了,还是谁家灶台起火了,就连小贩短斤少两与顾客发生争执,他都要跟着后面看,不仅仅安于做一个麻木的看客,还积极参与,上树救猫,挖洞救狗,身上拴根绳子就去救小孩,寒冬腊月把自个儿身上给泼湿了跑去救火,认真听取小贩与顾客双方的说词,进行复秤。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轻功值,武力值,都特别高,否则早就因为多管闲事给人打死了。 之后,他在十五岁那一年,因为实在是太多管闲事,被人围住,差点小命不保,是杜书彦路过,出手救了他,还带他回去治伤,因此他对杜书彦死心塌地,鞍前马后,愿效犬马之劳,杜书彦见他心地良善,在考查了几番之后,便将他收入灵楼,十六岁时在边境执行任务时,立下了赫赫战功,就在几年前与北燕的那次大战时,第一个冲上战阵,在万马军中取对方上将人头的,就是他,这几年下来,萧然和他的同事们经历了不计其数的惨烈厮杀,国与国之间的大战不多,但是,自古以来,有人的地方,就有勾心斗角,就有暗中见不得光的交易勾当,还有看当今太平盛世不顺眼,存心颠覆的。 在一次,萧然发现了一处阴谋叛乱起兵的密谋之地,身旁的人不慎暴露行踪,他与同僚一起被对方包围,同僚全部杀死,他杀出一条血路,逃得一命,却也在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数十道伤疤,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可以说,萧然能走到今天的地位,是靠自己的命,自己的血,还有那一点点的运气才能得到。 当初他被提拔为灵楼十八卫时,圣上亲自赐他“忠勇无双”这个封号的那天,萧然自己是没有什么特别感觉的,内心里唯一高兴的,就是自己每个月的月俸一下子涨了许多,可以养活在那一天死去的同僚们的遗孀。每个月的俸禄一发下来,他就急急的捧着所有的银子,挨家挨户送过去,只说是朝廷发下来的抚恤金。 他对所有人都好,就是对自己不好,至今不曾婚娶,连一个暧昧对象都没有,吃住都在灵楼里,衣服也都是灵楼每年发的制服,整个人完全没有消费欲望,所有的钱,都撒给了别人,偶尔朝廷没有及时把俸禄发下来,他还得厚着脸皮跟同僚借钱送过去。 如果非要说成为灵楼十八卫之后,对他的个人生活有什么影响,也只是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不会再直呼其名,见面打招呼的时候,都会客客气气的称他为:“萧然大人,或是掌剑大人。” 前几天,就是这个月的第一天,杜书彦召来萧然,告诉他,将要交给他一个任务,那就是将灵楼里的叛徒给清理掉,萧然一脸的懵逼,愣了半天才眨巴眨巴眼睛:“唉?内部清理门户的事情从来都不是我处理的吗,这么跨职责办事,会不会被刑堂的人骂我捞过界?” “那个叛徒就躲在东南方,你从这里过去,很远,而且要找人,又得再找上一阵子,朝廷可以大大方方的给你安排一笔差旅费,你高兴呢,就省着些花,多的就自己留着,不高兴呢,也能吃点好的,喝点好的,强似你在这里天天吃的这般清淡,知道的是你没钱,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出家了。”杜书彦说着这些话的时候,眼神与脸上都大大的写着“同情”两个巨型隶书:“以及,所有人,包括当今圣上都知道你跟那个叛徒过去的交情一直都很不错,这也是给你一个摆脱关系的机会。” “既然杜楼主已经知道了我与那人的交情,那么,对不起,卑职不想接这单活,这么多年来,为了灵楼,多少兄弟玩命打拼,死的死,伤的伤,直到今日,楼主也不肯放过一个已经洗手不干的人吗?何必咄咄逼人呢?” “忠勇侯,这是圣上的口谕。”杜书彦淡淡的丢下一句话,没有再多做任何解释,便转身离去。 萧然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身子缓缓下落,直至双膝跪地,慢慢弯下腰,以额触地:“属下……领命……” 是啊,自己早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任勇任侠,自由按着心思办事的萧然了,现在的自己,是忠勇侯萧然。 是有朝廷封任的忠勇侯。 他的行李一向简单,不过一两件衣服而已,又拿起了牛皮制成的水袋缠在腰间,萧然背上了自己那把长长的宽刃刀之后,便立时出发上路,果然,这一路上,遇到了许多身体内嵌有控制石的妖化的人与兽,萧然似乎也并不着急赶路完成杜书彦交待的任务,四处走走逛逛,高兴了就杀几个妖兽,还会管管别人家打老婆,或是街上顽童打闹的事情,慢慢的攒了不少控制石在自己口袋里,他也不着急回去卖钱,只是秉承着灵楼一向的安定天下的宗旨而已。 当然,能攒着攒着卖掉也好,张大哥的儿子小六儿也长大了,上次去看,裤腿都缩到小腿肚上了,哎,小孩子长的就是快,一天一个样,感觉天天买衣服都跟不上他长个儿的速度,李二哥的儿子小勇也该去念书了,李二哥当初活着的时候时常说,不能再让孩子跟自己一样,是一个赳赳武夫,目不识丁,只知道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他想让自己的儿子读书、识字、明理,如果能再考上个状元,提笔成书,丹青妙手,那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文人始终才是本朝最关注最体贴的,最高身份的武将,都不敢对低他一级的文官吹胡子瞪眼,轻则被文官群起而攻之的嘲讽,而且还是他听不懂的那种嘲讽,重则被圣上斥责侮辱斯文。 “没意思,太没意思了。”这是李二哥那会儿常说的话,“你说我们做了什么孽,怎么就出力不讨好了,他们那些文臣只是在殿上摇唇鼓舌,我们却在前线玩命杀敌,血肉横飞,换来几个军功,还能被那些眼红的酸书生给一笔勾销,你说有意思吗?” 李二哥曾经大破敌阵,回朝之后,还大破了几个阴谋,让数场足以颠覆江山的大灾难消弥于无形之中,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臣中有些文臣在灵楼上表为其请功的时候说,那些都只不过是小事,被他查到也没什么,就算将来发展,也不会有什么大碍,现在根本就看不出他的功劳有多大。 也就是说,在他们眼里,在灾难发生时的奋勇才是功劳,而提前做好预防则是一文不值。 杜书彦对这些人也不可谓不心寒,只是他每每向当今圣上进言,圣上都说灵楼本就是秘密的组织,这些人还是少见光为好,名与利,只挣一头,要名,只会出风头后,成为众矢之的,还不如闷声发大财。 然后,每年给灵楼的拨款又多了几十万两。 杜书彦将这笔银子分了不少给楼中的人,但是,虽然有钱,也不能消去他们心中的不满与愤恨,毕竟人不是老鼠,谁愿意做一辈子阴影里的人呢。 本来晃来晃去,打算把日子混过去就算了,就说自己找不着,萧然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已经在休宁城里晃了几天,三分认真,七分放水的假装打听那个叛徒的消息之后,就高高兴兴的准备无功而返,谁知道,大清早的,竟然就被人挡住了去路,那两个特别装逼,特别拉风,姿势摆的特别好看的人,让萧然看见他们的第一时间,还以为这是自家杜楼主嫌弃他办事不利,不想给他报销差旅费,所以专门派来杀掉他的杀手。 其实,如果对方真的是杜书彦派来的人,或者说,是当今圣上派来的人,萧然都一点没有压力,他在混吃等死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一来是灵楼从来都是规矩很重的地方,别看杜书彦是一个谦谦君子,逢人便带三分笑,说话和软,从不与人起争执,实则使命必达,他下的命令,所有人,都必须不折不扣的去完成,否则,就算刑堂的杀手办事不利,他也要千里迢迢追到那个人的身边,带着无奈和温柔的笑容,用手中那把赤红色的异形长剑胭脂泪,给对方身上添一个大窟窿。 其次,他之前在山里转悠的时候,一抬头,曾看见头顶上有白鸽飞过,那不是普通的白鸽,萧然一眼就认出,那是灵楼白羽的身份标志,嗯,虽然,那是正忙着赶回灵楼述职的白羽,人家压根没打算跟他聊,最好别碰面,以免影响回京的日程,结果当时萧然就误会了,认定杜书这是在派人监视自己,他也很认命,已经用朝廷的俸禄白吃白喝瞎逛这么多天了,结果连那个叛徒的一点消息都没打探到,而且,竟然还准备就这么回去了,那么被杜书彦在这里直接干掉,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把这个混日子的手下在这里干掉,总好过等朝廷的审计部门入驻灵楼,一笔一笔的查账要来的强些。 直到对方表露了身份,身上有控制石的人,那就不是人了,那一瞬间萧然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了,杀杀杀。 很久以前,在萧然刚刚入门的第一天,老同事们就不断的耳提面命着一句话,这也是灵楼工作者数十年来的规矩,从没有变过。 那两个黑衣蒙面装逼的人,最后看到的景象也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美丽,萧然手中的宽刃刀,披光带风,在他手中舞做一团,如满月升空,又如明镜照影。 那般如霜赛雪的灿烂光辉,可称得上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美景。 只不过,凡是见过萧然刀光的人,没有一个可以活在世上。 下一刻,就是单方面的屠杀了,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出手的机会,瞬间,那两个人就翻倒在地,由于萧然出手太快太重,那两个人的肉身,就好像被无数把锋利的刀刃切成了肉泥一般,纷纷落在地上,根本看不出来那是什么东西。 萧然默默的擦了一刻钟的刀,这刀好归好,就是保养太麻烦,而且刀柄那里设计的太过花哨,好看是好看,就是挺容易卡肉卡血,这个天气慢慢的变热,眼看着就要夏天,他可不想走到哪里就被苍蝇盯到哪里,想着自己所到之处,都有苍蝇嗡嗡跟着飞,那场面太过耻辱。 他收好了刀,又弯下身子,把落在地上那两块控制石给捡了起来,放进牛皮水袋之中,出来的时候,他完全没想过,一路上竟然会遇到这么多有控制石的怪物,不然,他一定带一个大箩筐出来,白白糟蹋了这么好的牛皮水袋,每次喝水还得满世界的找杯子,也不方便携带,真麻烦。 萧然又看了一眼地上那一大滩血肉,心中思忖,真是没想到啊,休宁城附近竟然有这么多带着控制石的怪物,不是说控制石很难找到吗,是谁这么大方,给这么多东西身上布了控制石,曾经自己的那位老朋友在这里守着的时候,简直就是男耕女织,一片和谐的世外仙境,没想到,这才过了短短几年啊,竟然就已经变得好像魔鬼地狱一般。 认真的想了许久,萧然不由得又想起了之前自己在山里看到的那几个少年男女,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太太平平的已经走出来了。毕竟那片深山真的很难走,就连自己都是兜了许久,才走出来, 其实萧然真的不必为凤歌和金璜他们担心的,因为,就在他离开地上那滩血肉的时候,凤歌他们已经走到了目的地。 就在昨天半夜三更的时候,被月神召唤出来的月影骑士们指引了找到路的方法,终于找到了绿柳村的位置,这绿柳村虽然是在山里,不过竟然还有个象样的客栈,进了村之后,什么都没想干,直接就要了四间上房,各自休息,就连关林森,凤歌也召他出来,告诉他在这种地方,就不用躲躲藏藏了,反正山这么大,躺着也没什么意思,本来关林森还想坚持一下,被金璜一通奚落,说他连从血里爬出来这种影卫的常见技能都不会,还装什么影卫,虽然一旁的月神努力的想要解释,其实这真的不是普通技能,很难学的,要有天赋,还要有机缘什么的,不过金璜只当它是从耳旁吹过的风而已。 连续走了两天的山路实在是让人疲惫不堪,就连一向精神好的不行的金璜,在清醒之后,都发现已经过了午时。 唯一清醒的是凤歌,在宫里,她从来都是睡得迟,醒得早,母后常常教育她,死后自会长眠,生前何必多睡,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开始凤歌还听听,到后面也就不用听了,后面就是母后劝她去睡觉,她也想去睡啊,可是根本就没空睡。 每次朝会回来,都会被朝臣们塞了一脑门子的问题,然后还要根据朝臣们的话,自己进行分析,还要听父皇评点她今天在朝会上做的回应对不对,还有告诉她,哪位大臣是不正常的,哪位大臣是赤胆忠心只是脑子有点浆糊的,哪位大臣是在无形的拍马屁,哪些大臣是一边拍马屁还一边能做实事的,哪些大臣是一边拍马屁一边在想着怎么撬墙角的,哪些大臣看起来跟另一个大臣有仇,其实私下交好,无形中替他说话的…… 都是学问!都要学,都要了解,处理完白天朝会上的那些内政之后,还有外交要学,除了外交,还有母后教她的谋算人心的技能,有时候父皇还会拿灵楼的报告突然冒出来,告诉她又发生了什么事,再让她结合今天在朝会上听见的这个那个再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这个人当面是这么说的,背面却在做这些功夫。 唉,都是事儿啊,都是事儿。要是贪睡的话,只怕三十年都学不完这些东西。 每天能香喷喷的睡上两个时辰,她已经感天动地的要感谢大神保佑了。 可惜就算是在睡梦中,她也时常被各种公文、报告、分析追着跑,根本就不得安枕,因此她吃的不算少,身形却如此瘦弱,是有原因的。 另一个起的早的是关林森,那是他多年来的习惯了,睡觉轻,睡觉少,这是一个好影卫的基本素质。 金璜原本起的也早,自从月黑堂覆灭,她变成了自由职业者之后,不,也许应该说,是从她担心吊胆的过了三个多月,结果发现过去的仇家没有找过她,朝廷也没有找过她之后,整个人就开始放飞自我,如果没有搭理她,她能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吃午饭,今天更是自由奔放,一口气睡到过了午饭时间。 月神比她略好些,凤歌推门进去的时候,月神已经起来了,坐在窗边,不知道在收拾什么东西,出门看见打着呵欠的金璜,她用嘲笑的目光看着他,然后鄙视的往嘴里丢着干果。 绿柳村村如其名,整个村子里都是摇摇摆摆的垂杨柳,绿色的丝丝绦绦飞扬着,看着来就好像是最温柔的情人的手,想要挽留心上的情郎,又像是美丽女子的头发,在风中轻柔的飘动着。 从客栈出来晃了一会儿,就看见路边有一家挺大挺拉风的酒馆,装修精美,门口够大,伙计够精神,几个伙计穿的衣服都是一样的,嘿,还穿的是制服呢。 这种地方,一般物价都很高昂。 凤歌与月神大大方方直接走进去坐下,再高,又能高到哪里去,对她们来说,也就这么回事吧。 月神的月影清音笛就这么随手放在桌上,一点都不觉得它过于晃眼,过于引人注意。 金璜认真的看了看几个伙计的身材,感觉要是付不出银子来吃霸王餐,自己也有把握打得过他们然后逃走,这才走进酒馆。 凤歌等金璜走进来,点好饭菜之后,眨了眨眼睛,示意了一下金璜,金璜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起身去找掌柜的东拉西扯的问来问去。 “月神姑娘,”凤歌想了想,想着应该怎么遣词造句的去问才比较合适,还有哪些方便问哪些不方便问,不方便问但是一定要问的应该怎么说,才不会让眼前这个小妞急赤白眼的上火生气,最终,她开口问道:“你到底是从何处而来?” 月神抬起头看着凤歌,似乎有些不知道她想问什么,凤歌暗自叹了口气,把剩下来的问题给咽回了肚子,一则是即使自己问出了口,月神也不一定会说真话,第二,就算月神觉得那些事没什么大不了,可以说,从这几天跟她吃住同行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她也不一定能把事情说清楚。 于是凤歌想了半天,想问的问题在出口前,变成了:“你从家里带出来的这把白玉笛,还是不要放在桌上,平白惹人红眼,万一有人存了觊觎之心,虽然我们并不怕事,但是出门在外,财不露白最好,省得时不时的还要打发一堆跑来惹事的小鬼,很烦啊。特别是,万一村里的什么人跑去告了官之类的,还要跟他们费口舌。” 月神一脸的无所谓:“那就让他们去告呗,告官府我又不怕的,不过是一群整天混事摸鱼的白痴而已。” “打听清楚了,旁边就有一家是卖文房四宝的,一会儿吃完,就可以买一些宣称回来,”金璜挺高兴的跑过来,还没来得及拉开椅子坐下,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纷乱的脚步声,四人不约而同抬眼望去,只见一队士兵簇拥着几个穿着官服的人大踏步而来,从领头的人衣饰穿着来看,一定是一个特别有权有势的人,再看他们腰间被衣服有意无意露出来的令牌,也暗示他们是可以在京城随便哪个衙门口子里走来走去都不会有人拦的大佬,认真的再看看他们的气势和身材,即不像是整天动脑子怎么跟同僚撕逼的那种干瘦风格,也不是舞刀弄剑的肌肉型男风格,而是挺着个大肚子,下巴眼看着都垂到了胸口,那富态的,一看就是日子过的太自在逍遥了。 “怎么这么多官府的人,是不是出什么事了?”金璜闪着八卦的眼神,扒在柜台边,似乎是在自言自意,其实也是在等着掌柜的能接上这话碴。 店里的掌柜抬起头扫了一眼,特别稳,神色轻松自在:“哦,没什么,那就是大内里的内务府,哦不,应该叫光禄寺派下来的官员,今年又到了绿柳小饼的季节了呢,宫里人经常吃的,我们这绿柳小饼啊,口感清香,入嘴绵软,咬一口,整个就像是要化在嘴里似的,每年都有很多官员也会来订一些吃的,你们有没有兴趣?尝尝?我们店里做的虽然不比朝廷定点采购的,但是味道也很好哦。” “呃,哦,好吧,那就来点吧。”金璜嗯嗯啊啊的应了一声,虽然不知道多少钱,不过显然这顿不是自己付,那就随便了。 凤歌在一旁听见,也松了口气,总算不是因为月神的笛子招惹的麻烦,只有这个万恶之源月神却一脸茫然的问道:“光禄寺?寺?和尚也喜欢吃这些零食?” 掌柜很奇怪的看了她几眼,凤歌连忙说了一堆有的没的把话题给岔开,掌柜的才没有多搭理她,继续低头算自己的账去了。 只是一旁的金璜急急忙忙的对月神解释道,那个所谓的光禄寺,它不是寺,而是跟大理寺一样的并列于五寺之中,显然那是一个国家地位最高的衙门口之一,大理寺主管着律法与裁决,而光禄寺就像是一个大厨房,主管着寿宴与膳食,就为了博皇宫里的贵人们一笑,当然是恨不得把天下的美食都给找来,其他的五寺还有太常寺、太仆寺、鸿胪寺等等,这是很普通的常识,她怎么着也得稍微记得一下,不然会让人怀疑她是从别国跑来的奸细,到时候上官府去告她一状,那可就麻烦了。 “不过从皇宫里的人,还有那些大官们喜欢的食物,应该特别好吃,不然的话,那些人平时也是天下的好吃好喝轮着吃尽的,又怎么会看得上这小小村子里的一块饼?”金璜见月神对自己的官职科普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打了个呵欠,于是赶紧补充了一句。 果然,听到这东西应该比较好食,月神就激动了,迫不及待的催着老板快点把绿柳小饼给端上来,掌柜的嘻嘻笑着,说那位姑娘已经下单了,别着急,现在正在锅里做着呢。过了约摸一盏茶的时间,就看见店小二端着一只白瓷盘出来了,他将手里的瓷盘往桌上一放,那股香气顿时将四个人包围。 盘子底色是白色,上面还有红釉描绘的彩色,绿柳小饼是在笼屉上蒸出来的,色泽翠绿,看起来有与江南的青团有几分相似,与白底红花的盘子在一处,显得十分喜庆与富贵。 “掌柜的,你们家挺讲究摆盘啊,谁给设计的,真好看。”月神问道。 掌柜的听着赞美,却幽幽叹了一口气:“唉,如果,我们能用得上明黄色的盘子就好了。” “绿配黄?”月神歪着头想像了一下那个颜色,虽然也不是很丑,但是那种黄绿黄绿的颜色,总让觉得这是秋尽江南草未凋的萧瑟感,不算很好看,还不如眼前这样,绿柳小饼做的像叶子似的,跟红花一配,多合适啊。 “黄盘子有什么好的,一点都不好看。” 月神嘀咕着。 掌柜的摇摇头:“姑娘你有所不知啊,能用得上明黄色的盘子,说明那是皇宫御采,是那些贵人们都喜欢吃的东西,这要是传出去,哎,小店也是脸上有光啊,大官们都是看着皇宫里的风向转的,宫里的光禄寺在哪儿买,他们也在哪儿买,他们给钱又大方,哎,一出手就是成千上万的,那家的饼价格是小店的十倍不止,可是有什么办法,人家就喜欢在那里买!” 提起这事,掌柜的就是一脸的痛心疾首,凤歌闻言,淡淡的笑道:“虽然他家的售价是你的十倍,可是论利润,还未必有你家的多哦。” 掌柜的不解,抬头看着她:“姑娘莫非是想说小店用的材料不好,克扣质量?” “呵呵,不是不是,掌柜的,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皇宫远在京师,离这里好几日的距离,你们这绿柳村又在山里,如此难找,那么,第一个进来村子里找绿柳小饼的光禄寺人是怎么就能从这么多家里挑中的那一家做为定点采购呢,总不至于你们其他几家的绿柳小饼味道与口感当真不如那家?”凤歌淡淡一笑。 掌柜的一拍桌子,满脸的忿忿不平:“哼,我们店做绿柳饼的时候,那家小子还只不过是一个刚刚会走路的小娃娃,他就是吃着我家的绿柳小饼长大的,没想到,他在我这做了几日的学徒,就偷了我的配方,自己开店做老板去了,不仅如此,竟然还成了皇商,特供皇家,连着那些大官们也跟着一起跟风,真是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天下哪有这个道理!” 凤歌耐着性子听他说完了这些,就笑着说:“哈哈,所以咯,为什么光禄寺会选中那一家呢,当然是有原因的,自古以来,负责采购的人就少得不有一些挟私的夹带,如果不给足回扣,又为什么要在它家采购,而且如此这般的长期生意,除了回扣,只怕平时三节六日换季的孝敬也不少,说不定还要供给他们家的子嗣过来打秋风,光禄寺的人,眼界可不小,张口要的银子就是几百两几百两,不给又不行,大不了下次换一家,对皇上禀告就说这家的料子做的不好了,皇上也不会太过追究,再说出这种风头也没什么好,万一哪天送进宫的绿柳小饼,在半途给人做了手脚,不说放砒霜鹤顶红孔雀胆,哪怕是换个放变质的,让那些宫里的贵人们吃了拉肚子,那也是抄家灭九族的死罪啊,掌柜的,你想过没有?” 被凤歌这么一说,原本无比愤恨的掌柜一下子就平静下来,凤歌所说句句在理,不由得他不信服,连连点头,于是,他很大方的表示,多谢姑娘解我多年心结,这盘饼就当是送给姑娘吃的,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见笑见笑。 “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本事。”金璜压低了声音对凤歌说。 凤歌脸上的笑意收敛,冷冷的看着她:“谁让你擅自作主点上的,你知不知道这盘饼要多少钱?!” “嗨,一口饼么,能要多少钱,撑死了三五十文钱不得了了,难道还能比京师里醉仙楼卖的还要贵?”金璜毫不在乎。 凤歌指着对面的白墙,墙上挂着一溜排的菜牌水单,搁在正中间的那块牌子上写着:“绿柳小饼一盘50两银子”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小饼 月神对金璜的吃相实在是看不上眼,还是凤歌的要低调文雅许多,她无语的瞪了一眼金璜,伸手拿过一块绿柳小饼,不急不慢的咬下了一小口,不需要细细咀嚼,这块绿柳小饼入口即化,绵软生香,在口中融成一片香甜。月神这才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个满足的微笑:“的确很好吃呢。” 金璜对自己的吃相非常满意,从各种意义上,吃完了第一块之后还随便拿起了第二块,完全忘记它的价格是多么的惊人,也可能正是因为它的价格惊人,金璜才吃得这么开心,多吃几块,捞够本。 看着她的嘴也不大,随便一咬,半块饼就不见了踪影,果然,这饼无比的香甜,而且入口之后也不粘牙,就算是连着吃上几口,也不会觉得发腻:“凤歌,你尝尝呗,真的很好吃啊,哎,这糕点到底是什么原料做的,等我好好的研究研究,弄明白了之后,随时随地想吃就能吃。” 凤歌很想告诉她,自己本来就是随时随地想吃就能吃,以及这些东西在宫里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但是看着她高兴的样子,凤歌也实在不好意思拂她的意,就算是宫中的御厨,也没有谁是真心实意因为觉得好吃,才想给她做着吃的吧,都是应付差事。 凤歌听着她的话,没有应声,只是拿着一块绿柳小饼细细的品尝着,还闻了闻,笑着说:“其实,里面的方子也不是很难,这味道上说,应该搁了不少醪糟,还有槐树芽,之类的,东西吧,都是很讲时节性的,就算是有方子,也做不出来,叶芽儿一年也就一个月的光景能吃,再搁久了,叶芽变成叶子,就不好吃了。” “哦……”金璜有些失落,不过她很善于自我安慰,“不过,一年能吃上一个月也是好的呀,活上几十年,年年都能吃,也不失为一种乐事,对了,里面还有什么东西?” 凤歌又闻了闻,再咬了一口,看着金璜和月神满腔的期待,哎,等等,为什么月神也满腔的期待? 算了,这不重要,凤歌用手将绿柳饼一分为二,仔细的端详着:“还有豆沙,还有水研法的米粉,还有……” “水研法的米粉是什么?”月神很好奇,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 金璜很高兴的给她解释:“就是把糯米泡上一夜,连水带米一起在磨子里,研磨成糊糊的样子,这种水磨法做出来的米粉特别的细腻,就算不做绿柳饼,做汤圆或是做其他的东西,都很好吃的。” 月神听得眼睛发亮:“我以前也吃过汤圆,不知道是不是水研法做的。” “肯定是的啦,不用想的,像你们家这种高宅门第,说不定更讲究呢。”金璜说。 就在这个时候,凤歌手中的半块绿柳饼里,竟然有些动静,金璜露出了厌恶的神情,别是蟑螂吧,噫。 给蒸过还不死,这莫非是要成精的节奏? 大恒皇朝立国之后,所有的生物都不可以成精的! 凤歌显然也注意到了,她惊慌的松开手指,绿柳饼落在桌上。 片刻之后,一个只有手指大小,穿着淡绿色纱裙,看不出性别的小东西,从那半块绿柳饼里稀里糊涂的探出脑袋,冲着她们一笑。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更厉害的来了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精诚合作,大砍刀被金璜的匕首挑飞,泄了力道,砸在地上,现出一个大坑。 关林森直接飞起一脚,将那个妖怪踹倒在街边,阻止它继续伤人。 “小心后面,还有一个。”关林森落地后依旧紧紧的压着那个妖怪,同时开口提醒金,那另外一只已经追上了倒霉的胖子官员,想必此时他无比的后悔为什么平时不多跑跑步,妖怪嘴里发出奇怪的声音,就要把他的头砍头。 金璜抬手再一伸,哎呀,暴雨梨花针筒里已经什么都射不出来了,我靠,便宜无好货啊,顿时心中有些发急,眼看着那个朝廷官员就要命丧黄泉,虽然金璜跟那个人不认识,虽然金璜根本就不喜欢救人,虽然…… 但是,现在是与关林森在雇主面前一争高下的时候,怎么可以输给这个男人,哼! 金璜一咬牙,右手将紧握在手中的那把金光灿烂的匕首扔了出去,时间紧迫,她来不及多想,一抬手,一道金光划破长空,朝着那个妖怪飞了过去,嗖! “破空,撤手!太上老君听我令!” 一声厉喝在空气中响起,突然之间,一大团迷雾在街口出现,集而不散,很快,又落下两道天雷和符咒分别落在那两个妖怪身上,还忙着按住妖怪的关林森见状,赶紧松手,向后跳了一步,那两只妖怪连挣扎都做不到,在阵阵凄厉的惨叫声中,倒在地上,化为一滩脓水。 “噫,真恶心。”金璜心痛的看着自己的匕首也被泡在脓水里,真不想要了,哎,算了,这么贵的好兵器不是哪里都能买得到的,忍忍吧。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顺畅无比,流利到金璜甚至来不及射出第二支匕首,所有的事情就已经结束了,接着,一个穿着破烂道袍的道士飘然而落,只是随便的看了一眼金璜和关林森之后,连招呼都不打,理也不理他们一下,就转头看着那两个官员:“两位大人,是否有事?” “嘤嘤嘤,我的腿,我的腿被那个妖怪抓了。”倒在地上的那个朝廷官员娇滴滴的哭着,听声音,好像是大内太监……咳…… 关林森看了金璜一眼:“学学人家,你这个女人比男人还男人。” 金璜冷笑一声,将落在地上的匕首捡起来,心痛的找小布片擦了擦。 那个倒霉男人,呃,可能不应该叫男人,总之,就是那个官员吧,上全是血,中间还有一道黑乎乎的切开痕迹。 金璜看清之后,慌忙把那把金色的匕首收了起来,哎嘿嘿嘿,这个世界啊,那个,哎嘿嘿嘿。 反正不是我干的。 她急忙跑到凤歌身边,过了一会儿,关林森也走了过来。 四个人继续稳稳的坐下。 此时街上已是人声鼎沸,一群人围着那个穿着破烂道袍的人歌功颂德,大呼活神仙,相比之下,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刚才冲在除妖第一线的金璜和关林森。 不过,这也挺好的,反正,也不指望着这些人给钱。 毫无意义的名声传出去,又不是什么好事。 金璜觉得自己需要低调,虽然她平时做的事从来也不低调,性格更加的不低调。 为了平均一下,因此她现在特别低调的低着头在吃东西,完全不打算往街上热闹的场景看一眼。 “你刚才,那个人……”凤歌显然看到那个胖太监的腿上是怎么回事,问道。 “那个,天气不错,就是风大了一点,风呢,会影响匕首飞行的角度的方位对不对,这个也不是我的错。”金璜低头看着碗里的剩菜,就好像剩菜里能开出奇异的喇叭花来,声音干涩的为自己辩解。 “刚才有风?”凤歌淡淡的说。 “有!特别大!”金璜最后几个字的声音几乎低如蚊蚋,差点就听不见了。 倒是月神对她非常有兴趣,朝着金璜伸出手:“拿来给我看看。” “看什么,看什么,你的笛子比我的值钱多了。”金璜装傻,小气巴拉的就是不想让她看。 “你的那个金灿灿的匕首啊,刚才没有看清楚,不过能飞得这么笔直,一定是名家出的好东西吧。”看到金璜如此反应,月神不满的扭过头:“我又不要你的,真是小气的要命,又不是什么稀奇的物件,不过,倒真是亮晶晶的好看,你看你,把人家小朋友给吓的!” 不是我的错……金璜哼哼唧唧的,差点连自己都听不见了。 不过她才想起来,有那个小东西,只见它蹲在绿柳小饼的后面,努力的缩小自己的身体,减少存在感,虽然大半个屁股都露在外面,不过看起来也是在很努力。 “你不用怕的,那个匕首,其实也就是……”金璜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张口安慰。 “谁,谁怕你那小刀刀,哼。”不等金璜说完,那个小东西勉强抬起头,小心翼翼地朝着远处张望了一眼:“我是被那个妖怪的妖气给压得全身不舒服。” “那两个妖怪已经被打走了。”凤歌安慰道。 那个小东西听见她这么说,整个人都不好了,露出震惊的模样,指着那个黄袍道士,手指都不稳,颤颤抖抖的说:“为,为什么你们都看不出来吗?那个人,他,他也是怪物啊!!!” 金璜茫然的看着它,又转头看了看月神,月神同样露出了茫然的表情,金璜又问关林森:“你看出来了吗?” 关林森也摇摇头,连凤歌也不明所以,摇摇头,表示自己也想不明白,后来想了想,猜想也许是因为那个小东西看见自己的同类妖怪死于非命,所以害怕那个衣着破烂的道士,就说他也是妖怪? 毕竟人类也经常会说特别厉害的人是神仙啊,妖怪啊,鬼啊什么的,或者说是什么大神附身之类的,习惯就好了。 金璜吐吐舌:“哈,那岂不是我们也都是妖怪?像我这么厉害的人,嘿……” “不是的。”凤歌若有所思的转着头,同时向那个破烂道袍的人看了一眼,金璜和关林森见凤歌的神色如此凝重,也转头顺着凤歌的目光一望,只见那个道士的身上,仿佛闪着一种光芒,看着就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周围所有的人都很淡定,视而不见,只有那可怕的光芒在飘飘摇摇,越长越大,好像要吞掉身边的一切。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有毒 从一大早开始,御膳房的几位大师们都老老实实的跪在门槛旁边,等着皇上或是皇后今天想吃点啥,当然,还得接待一些宠妃的额外要求。 没等多久,时常蹲在皇上身边的大太监就慢慢悠悠走到门口,也没什么聊的,也不说说今天的天气有多好,眼睛翻着白眼就表达了一下今天皇上皇后的意思之后,就淡定的转身离开,全程都没有低头看那些个大厨们一眼,就好像面前的不是人,而是一些小泥巴雕刻。 当大太监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的消失在某个拐角处之后,首席大厨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想站起来,却又觉得心慌腿软,一下子没站起来,一屁股歪坐在地上,跪在身后的小学徒忙过来扶住了他肥胖的身子。 “皇上喜欢咱们准备的那些吃食,特别是那个绿柳小饼,不仅是皇上,连着皇后,还有一干宠妃们都喜欢吃,”大厨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但是又轻轻的叹了一声,“唉,真是太吓人了。” 小学徒不明白:“明明是个好事啊,师父你为什么要一脸哭丧的样子?”他的心里相当的欢呼雀跃,能得到那些嘴叼贵人们的一致好评,那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嗯,是啊,皇上赏了不少好东西给咱们,还有银子。”大厨紧张万分的心情终于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忍不住喜极而泣,抹着眼泪说,自古伴君如伴虎,当今圣上虽然没那么大的脾气,但是宠妃们总是不好惹的,虽然皇后一向也是管着后宫,可是,她也不可能对那些权臣家的女儿侄女太过严苛。 之前已经有二十六个厨子因为做的菜不合某位贵人的心意,而被扫地出门。 光荣退休的御厨出门想要找个什么大酒楼里的大师父工作都很容易,还会被人争相抢着要,但是被扫地出门的就不行了,坊间总会传出种种猜测,比如这个御厨是不是手脚不干净,是不是做出的东西吃坏过肚子,或者是别的什么,甚至还有人传过,某位御厨企图给皇帝下毒。 不过这个谣言倒是很快就被人识破,毕竟哪朝哪代的皇帝都不可能让一个企图毒死自己的人太太平平的离开皇宫回家养老。 所以,今天自己早早的听说皇帝昨天吃饭的时候,有一些想法,以及今天还有圣旨要传到御膳房的时候,大厨已经准备等死,连行李都收拾好了,还想着手里存下的钱,应该可以在什么地方悄悄的开一个小饭店养家糊口什么的。 从三十多岁已经一路想到了七十多岁了。 没想到,今天却传来的是个好消息。 绿柳小饼,对了,就是这个,看来皇上就是喜欢吃这个东西,御厨打定了心思,急忙让小学徒把手里正在削着的大萝卜给放下,赶紧去一趟光禄寺,不,马上飞鸽传书,让他们派出去采购的人马一定要多买一些绿柳小饼回来,就算是别的东西不买这个也是顶顶重要的,想想时间,前几个月被派到外头的那几个采买官员应该也已经到了绿柳村了吧,虽说皇宫里的冰鉴效果惊人,保鲜力量一流,但是,终究都是搁了大半年的东西了,既然皇上都说这东西好吃,可口,还赏了东西,那还不用力讨好?当然要多买一些备着,免得有一天供应不上,自己也得准备着被扫地出门。 难得各位贵人们连续吃了这么多天还很有精神,平时任凭他想破了头,做出的各种泡螺,点酥,再漂亮再美味,也不过是吃一天两天的就被抛诸于脑后,被要求开发新品 开发新品哪儿这么容易啊,真是的。 听说今天皇上还吃了好几块,御厨心情起伏,如果自己随便做一个东西,皇上都能这么喜欢就好了,那这工作简直就是天下最舒服的工作。 但是,御厨默默的看着那个绿柳小饼,感到十分的困惑,理解不能,这玩意儿,不就是个小米粉做的糕点吗,哪里有这么好吃,平时御膳房也有类似的东西啊,当初买回来的时候,整个御膳房里的人都吃过,大家投票,觉得哪样东西可以端上去呈给各位贵人们的,大家都没把它当回事。 只不过是御厨自个儿觉得,这东西来自遥远的地方,而且是当地的特产,就算是个新鲜的东西吧,味道呢,的确也还算得上是不错,但是,也就是不错而已啊,什么东西值得来来回回吃这么久都不腻的,想不通,想不通。 对于口味难以理解的贵人们来说,竟然如此热爱同一样东西,实在是太反常了。 心中同样抱着困惑的,不只只是御厨一个人。 “绿柳小饼,巨胜奴(蜜制馓子),婆罗门轻高面(蒸面),贵妃红(红酥皮),汉宫棋(煮印花圆面片),长生粥(食疗食品),甜雪(蜜饯面),单笼金乳酥(蒸制酥点),曼陀样夹饼(炉烤饼),皇上皇后中午吃的是这些东西。” 在灵楼天音阁的一角,有一个黑衣蒙面的人跪在戴着白色面具的杜书彦面前,恭恭敬敬汇报着,连头都不敢抬。 杜书彦挥挥手,示意对方可以离开,那个黑衣蒙面的情报探子,马上起身,匆匆离开。 已经连续四天了,皇上都还在吃那个绿柳小饼,这跟往年吃上一两口就扔到一边去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皇上吃的东西一向都是事关体大,由御膳房和光禄寺全权负责,别的地方一概不准插手这事,最多也就是皇上想吃个什么东西,不让吃,偷偷去丹凤殿跟大公主一起烧着吃。 但是有几样从宫外采买过来的东西,比如绿柳小饼这种从偏僻小村子来的东西,一直都是在灵楼的掌控之下。 虽然这些小吃的发源地和生产车间都是普天之下的王土,生产者也都是率土之滨的王臣,但毕竟那里不是被严格监控的御膳房,万一里面放了些什么不靠谱的东西,整个国家可能都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小心驶得万年船,一定要防着某些花招才是。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鬼市 毕竟大内里的防毒水平,也只能是测一测几种常见的,会立即致死的东西,却查不出来更多的东西。比如五石散,比如阿芙蓉。 眼下,唯一最佳处理办法,就是把宫里那几块吃剩下的绿柳小饼给弄出来,只要到了灵楼,就没有什么搞不定的事情,但是,如果是从别的衙门也倒还好,只是想要从御膳房里拿东西,就少不得有一些麻烦,皇上虽然只交待过,灵楼不许碰兵部的事情,但是,御膳是直接入口的,如果皇上吃的东西出了什么事情,或是查之前没事,查之后出事了,那么他可万万担当不起。 宫中的杜贵妃,是杜书彦的亲姐姐,但是最近听说她怀孕了,也不便随便进去探望,母亲去看了她一回,说因为怀孕,各种甜腻的东西都吃不下,所以皇上也没有赐她绿柳小饼。 不能从姐姐那里拿到,那宫里还有什么人能帮自己弄到呢,哎,杜书彦感觉到很发愁。 思来想去,杜书彦重重地叹了口气,除了去鬼市,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鬼市就在整个京城最偏僻最荒凉的正南边,一共有六个门可以进入这个奇怪而透着诡异气息的市集,第一个大门正对着整条大街,修得也算得上是金碧辉煌,有钱有身份的人都会从这扇门进来,从这扇门进来,只会看到完全合法的东西,第二扇门在鬼市的北面,入口是一个布满了蜘蛛网和绿油油苔迹的小破砖屋,掀开地板,钻进来,下面就是一条长长的地道,这就是鬼市卖家走的路了,每次带回来的一些奇怪的东西,有的干净,有的不干净,名义上还是得避一避上头的那些耳目。 毕竟有的时候,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你当着人家的面不给面子,这让有心放你一马的人也感到很为难啊。,。 还有几道门,只不过是便门,打扫卫生的也都会从那里走,每天早早的就会有人去把地面上乱七八糟的包装纸啊、果壳啊瓜子壳啊,死人的尸体啊,血迹啊,什么的给弄干净,每天都整整齐齐的迎接新的每一天,不然的话,皇城的城管也是有权对这里的脏乱差进行罚款处理的。 还有一道门,也就是传说中的门,几乎没有人知道,能有资格从那扇门走进鬼市的人,两只手都能数得完,此门位于皇城城郊,根本就不是门,而是一汪碧波荡漾的湖水,上面长满了水草,好像一潭死水,味道还臭臭的,正常人避之唯恐不及。 水上也浮不起任何东西,就连苍蝇想要在上面停一停脚,都会咕噜泛泡。 而今天,趁着月黑风高走进湖底的人不是别个,正是翩翩佳公子,皇上最宠信的臣子杜书彦。 从这个门进入鬼后,就是鬼市的神秘交易市场,这里有很多鬼市的精英高手看守着,每个人脸上都戴着面具,面具的不同,也能看出他们的身份,杜书彦所戴的面具,是鬼市的顶级尊贵客人的象征。 那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守卫看着他,也纷纷行礼让路。而杜书彦连头都不点,只是打量了一下这些人,只觉得这些守卫,似乎换了一批,几乎都是生面孔,没有几个相熟的。 不过,这跟自己也没什么关系。只要鬼市还在,自己这个顶级尊享客户,都得人见人跪。 今天杜书彦会降贵纡尊亲自来到这里,就是想要找鬼市背后的真正大老板谈谈事情,前几天,杜书彦原本派了一个灵楼的探子替自己传话,就在那一天的半夜,一个木盒被隔墙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扔进了灵楼的院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个被派出去的探子的衣服和腰牌,血迹淋漓。 这个态度也太明显了。 杜书彦性格再平淡,也不会随便忍了,再加之事情的确耽误不得,于是今天处理完所有的工作之后,他就换了一身平常的公子衫,戴上了鬼市顶级尊享客户面具,独自一人来到了这鬼市。时间已经是丑时,千家万户都已经睡下了,京城里一片安静,只有这鬼市却刚刚开始夜生活,就算这里是神秘内市,只有一些受到特别招待的人才有资格进门,也算得上是人头涌动。 “萧公子。”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穿着麻布衣服的白胡子老头,朝着站在市集正中的杜书彦招了招手,杜书彦立刻走了过去,随便的聊了几句之后,便默默着着那个才给走进了旁边一间半地下的破宅子,什么都看不见。 屋子里一片黑,直到杜书彦进门了,老人才小心翼翼的东张西望,确认没有人跟着之后,才锁上了门,点上了一枝幽幽暗暗的蜡烛。 瞬间,整个房间都被照亮了,那根蜡烛看着昏暗,但是整个房间里,都堆满着如山一般的金光灿灿之物,还有无数颗夜明珠,就这么随便的堆着,被烛光一染,它们也自顾自的散发着光芒。 跟门口看着那种好像马上就要塌了的危房完全是两个世界,绝对是内有乾坤。整个屋子是向下沉的,好像一个巨型的大池子,有几十丈的面积。 那个老头子默默的爬上了金银珠宝山,然后很不客气的躺在了珠宝之上,也不怕硌着腰,大大的侧卧着,无比的嚣张。 杜书彦客客气气的向他行了一礼,抬手作揖:“今天前来叨扰葛老板,实在是有一些事情需要葛老板相助,前几天。” “哎,等等,我先脱个衣服。”那个老头子不耐烦的打了个呵欠,又招了招手,然后竟然真的就这么随便的扯开腰带,开始脱衣服。 杜书彦也不着急,也没有什么别的反应,就这么静静的等着他忙乎。 眼看着那个老头真的已经脱了个光当当,他还嫌脱得不够多,又扯住了自己的脸,来回扭动了一下,很快,满头白发就被他拉扯掉了,然后,整个人也不像刚才那样看起来是个身形瘦小的老头子。 好厉害的缩骨功。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救人 现在这位传奇般的鬼市老板,才真正的露出了他的真面目,一个壮硕的汉子,全身肌肉虬结,看起来如同一尊巨大的铁塔,身高起码八尺有余。 “啊,总算舒服了,天天缩着,真烦。”那身普通的麻布衣服被小心的叠好,收在一边,如今在杜书彦面前横着的,是一个铁塔壮汉,转头看见杜书彦嫌弃的眼神,他又从珠宝堆里摸索着,随手翻出来一件透明的天蚕丝衣衫:“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穿,我穿还不行吗,看,我穿衣服了。” 一身透明的衣服,这也的确叫穿衣服了,谁也没法反驳。 杜书彦忍了忍,想到毕竟是自己来求人家,不是人家来求自己,那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因此,他选择一动也不动。 “杜大公子亲自屈尊而来,想必不会只是想买点东西,或是想出手什么东西吧?嘿,说吧,是不是又想去哪个国家的皇宫走一趟,或是又想把哪位将军的人头给取了?” 那个壮汉打了个呵欠,身子在金银珠宝上滚来滚去,扭来扭去,只听见珠宝金银不断的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从高高的山上塌下来,最后,他终于扭出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开口问道。 “王老板还真是把在下当成自己人。”杜书彦深深吸了一口气,毫不避讳的看着那个壮汉,却又不着急忙着说正经事了:“在下还真是感到十分荣幸,不过以您与吾皇定下的规矩,您是不可以在人前露出真实身份的,以免带来两国祸端,还请王老板再接着缩回去。” “我不,我不我不!”壮汉又滚了几滚,“你不是人,你是讨厌鬼!管得这么宽。”那个壮汉吐槽,完全不打算变回去,反而还更加嚣张把四肢都伸平摊开:“规矩。是管你们的又不是管我的,我在我自己的房子里脱衣服都不行吗,再说了,这里除了你,也没别人,我也不算吓着别人啊,真是的,而且我看你们京城里,也有不少身材魁梧的男人,也不比我差啊,你为什么就非得盯着我,我混在人群里,就像融入大海的一颗小水滴,完全不会被人发现的。” 王老板已经快要憋死了,杜书彦面无表情,整个京城里,身材最高大魁梧的,比他还要矮上半个头,窄三分之一,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如果出去,是多么的招摇。 唉,算了,跟这个快憋死的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杜书彦决定不再跟他讨论这个问题,反正劝也劝不住,他肯老老实实的缩骨躲在鬼市里,已经算是给了皇家天大的面子了。 王老板哼哼唧唧的滚了一会儿之后,似乎终于发泄光了不满情绪,心情好多了,这才像一只趴趴熊似的趴在金银堆上,眼睛半睁不闭的看着杜书彦,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说吧,什么事,一会儿我就要睡觉了。” “哦,请问王老板,最近鬼市上有没有……”杜书彦低着头,用十分客气的语气问了一句。 “没有没有。”壮汉显然已经被杜书彦问烦了“我早跟你说过一万次了,如果有镇水石流进来的话,我会早早的告诉你,反正你也有钱,卖给你我还更安心一点。” 杜书彦点点头,明白王老板此言是真的发自肺腑,只不过,今天自己到这里来,并不是想了解镇水石的事情。 “不是镇水石。”杜书彦的语气中带着笑意,开口继续问:“最近在鬼市里,有没有出现绿柳小饼?” “啊?”王老板困惑的眨巴着眼睛,似乎完全听不懂杜书彦问的是啥,但是显然,他知道“绿柳小饼“”应该是某种食物:“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 杜书彦从王老板的语言和表情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如果王老板有兴趣,下次有机会我就带一些来给你尝尝。” “哦……原来你也没有啊。”王老板听到杜书彦这么说,心情很是低落,失望的又躺了下去,“好吧,有的话,一定要给我尝尝。” 杜书彦直起身子,从身后背着的包袱中取出一个盒子,小心的打开之后,里面正是被派来的灵楼探子的血衣和腰牌,王老板歪着头看了一眼,并不是很有兴趣,又继续趴下来,脸都没有往杜书彦这里扫一眼,摆摆手。 “再见。” “前几天,是我灵楼失礼了,不该让别人过来,但是,王老板也是与我灵楼有过约定,不可以在大恒境内随意取人性命,更何况,这是我灵楼派来的人。”杜书彦说到这里,声音转厉,语气也加重了几分。 “呐,规矩什么的,嗯,在鬼市的规矩,当然是我说了算啦,这里可是鬼市,又不是你灵楼,想要讲灵楼的规矩,当然就是在灵楼,而不是到我这里来撒野。既然你不给我面子那就别怪我不客气,到了我这里,一切都要听我的处理。”王老板坐起来,双手抱在胸前,斜着眼睛看着杜书彦,他本来就高,居高临下越发显得可畏。 他从金银堆山上跳下来,站在杜书彦面前,他鼻中粗重的呼吸都喷在了杜书彦的脸上,用手指着杜书彦:“怎么着,你还有什么不满?” 杜书彦也没有做出什么辩解,只是从袖子中掏出了绿色琉璃子,一颗一颗,端端正正的以北斗七星位摆下,内里流光溢彩,看着十分漂亮。 然后,他又从内袋取出了厚厚一叠银票,放在了王老板面前,同时身子微微倾着,双手以江湖规矩抱拳行礼: “那么,就像王老板说的,鬼市的规矩就是世间万物皆有价,这是每张一千两的银票,还希望王老板高抬贵手,给我个面子。” 显然这是杜书彦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王老板眯着眼睛看了看,然后又抠了抠鼻子:“哟,灵楼十八卫,你带了八个过来,你是一开始就想把我给就地正法了吗?” “杜书彦不敢在鬼市放肆。”杜书彦客客气气一如初见,语气却不容置疑:“只是如果灵楼若是退让这一步,从此,我杜书彦再无脸见人。”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绿柳 王老板悻悻的抓了抓头发,然后拍了拍手,很快,墙上裂开一道门,门里有一个人,趴在地上,全身都是伤痕。 刚刚杜书彦手里的那厚厚一叠银票都不见了,只有那个人在微微喘息的声音。、 “多谢王老板赏脸。”杜书彦扶起那个人之后,微微欠了欠身,表达自己的谢意,准备离开。 “啊,对了,说起来,前几天,鬼市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王老板并不想留他,只是随便叨叨两句而已,“那个家伙是个穿着破破烂烂的道士,跑到鬼市来说自己的姐姐被灵楼的人杀掉了,悬赏了不少银子买凶杀灵楼的幕后黑手想要给姐姐报仇雪恨。哦,对了,我一直都说,灵楼的幕后黑手就是你哦。” 王老板似乎觉得这事挺有趣,嘿嘿笑了一下:“因为我很讨厌你。” 杜书彦假装什么都没听见,却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淡淡的应道:“哈哈,无所谓,你不是第一个,这事也不是第一次,我身在灵楼楼主之位,得罪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八千。” “是啊,我也知道你不在乎,只不过,嗯……”王老板摊摊手,又打了个呵欠:“看得出来啊,那个家伙还是有一些本事的,与你们灵楼的十八卫不相上下,这么厉害的人,居然还要花钱悬赏,而不是直接杀到灵楼把你给打死,也真是奇怪呢。” 世上还有人能与灵楼十八卫不相上下? 杜书彦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着王老板。 “嗯,其实吧,我也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的本份生意人,赚钱最重要,并不想跟你们朝廷为敌。”王老板眨眨眼睛,似乎是想把刚才给弄紧张的气氛调节一下,“我先说哦,这一次,鬼市上已经有人接了这个活了呢,不知道收了多少钱,真是好在意。” 这句话倒是大大出乎了杜书彦的意料,按道理来说,鬼市的人都是知道分寸与进退的,他们尽量避免与朝廷相关的单位接触,更何况是神秘莫测的灵楼,以灵楼的手段,想要打灵楼主意的人早就已经投胎不知道多少次了。 “鬼市的意思,那么,是不是代表着王老板的想法?”杜书彦淡淡的问了一句,先了解清楚比较好,省得动起手来的时候比较尴尬。 “这几年呀,鬼市里搞出了一个新的故事,叫什么飞花逐月,还是叫什么魔域桃源的,没错啦,就是在我的眼皮底下,嘤嘤嘤,按照我和你们的约定,鬼市的人只能单干,不能抱团,不过呢,他们也算得上是在规矩的周边游走,打打擦边球,所以,我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唉,我也真是好可怜啊,都没有人肯理我了。”王老板哈哈的笑了几声,“我老啦,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了。” 说着,王老板又靠回了他的金银山,闭上眼睛,一副已经睡着的样子。 “多谢老板的提醒,”眼看对方昏昏沉沉,杜书彦行礼告退。 事情发展似乎跟自己想的有些不一样,不然依王老板那个火爆和不耐烦的脾气,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对自己说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王老板既然提到了这些细细碎碎的事情,自己也不能当耳旁风。 身在边塞的灵楼叛徒,鬼市的镇水石,还有北疆的战士,祀星族的月神,还有什么道士。 刚刚才几天,可以说连续不断的消息大量的涌入杜书彦的脑中,表面上,这一切看起来好像都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似乎总有那么一根线,把所有的事情都联系到了一起。 自己是不是忽略掉了什么事情? 杜书彦陷入沉默,心情复杂的在鬼市上走着。 “我们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弄错了?”同一时间,发出同样感慨的,还有远在千里之外的金璜和凤歌。 金璜和凤歌在夜色之中,悄悄打开客栈的窗户向外望去,大概五百米之外的地方,有一圈隐隐波光,笼在某个民宅之上,不用想,一定是那个破破烂烂的道士下脚的地方。 虽然他穿着很破烂,但是现在却被奉为上宾。 屋子里面,月神愉快的跟那个小东西聊天,非常开心:“你怎么会有衣服的?你的衣服真好看,这么小,怎么做呀。” “我个子小,衣衫自然也小,针线也是小的,你们的衣服怎么做,我的衣服也是怎么做的。”小东西在月神面前端端正正的盘腿坐着,看起来就像是在学堂里的小朋友。 “哈,这个小饼妖,这么认真。”金璜也挺有兴趣的坐在桌边,捧着脸,看着她。 “都说了,我不是饼妖,我是绿柳精!”那个小东西显然很不高兴,声音跳高了许多,在桌上跳了有一颗花生米那么高:“我只是不小心被关到饼里了,都怪那个讨厌的老板,他往绿柳饼里加柳芽,不知道为什么把我也给顺下来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好热,又全身不能动,然后就被端出来放在你们面前了,哼,你看我,身上,都烫红了。” “那你到底是男还是女呀。”金璜又问了一次她最关心的问题。 “我是男的!男的!”绿柳精昂首挺胸,可惜他的样子,只让人觉得很搞笑,一点严肃的气氛都没有,金璜忍不住,又想伸手去戳他,被月神按住。 月神取了一只小小的茶杯,往茶杯里倒了一些水:“你可以进去洗澡了。” 绿柳精悲伤的看着茶杯,那个茶杯比他还要高出两个身子那么多。 金璜哈哈大笑,伸手把他捏住,放进了茶杯里。 水刚好没过他的头,只见他一浸到水里,就咕噜咕噜的沉下去了,连叫救命的机会都没有。 月神连忙把杯中的水倒出来一些,现在刚刚淹到他的胸口。 绿柳精这才松了一口气:“哎呀,吓死我了,真是的。就不能考虑一下人家的身高吗?” 这撒娇耍嗲的声音,男的…… 金璜露出了不忍卒听的声音,转头看见关林森,关林森又是那副:“看看人家,再看看你,比男人还男人。” 金璜默默蹲在凤歌身边,指着关林森发出控诉:“你看看他哟!你管管他嘛!”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道士 就算是站在那位穿着破烂道袍的道士面前,凤歌金璜关林森,乃至月神,也都看不出来任何问题,在小绿柳嘴里不断嚷着的大妖怪什么的,怎么看,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干瘦老头而已。 “我说大神啊,你是不是弄错什么了?”金璜努力揉了揉眼睛,小心地从窗口避开,自古窗口多麻烦,万一飞进来一个什么奇怪的东西,就完蛋了。 她看着那个小东西认真的问道:“你没事吧,是不是给吓傻了,他全身上下哪里像个妖怪了,不就是一个老头子吗?!” “哎?”月神听闻此言也愣住了,她又默默的打开了窗户,张望了许久,然后,又默默地关上窗户:“你是不是眼神不太好啊,明明是个美貌的小道姑啊。虽然穿得有些朴素,但是那仙风道骨的气质,那胸,咳,怎么着也不能认出是个老头子啊。” 凤歌坐不住了,她起身又打开窗子看了一眼:“那不是个中年道士吗,头发乌黑的,胡子也是乌黑的,还有胡子,怎么会是道姑?” 三个女人一台戏,谁都说服不了谁,按说三个人就算眼神有岔,也不会岔成这样吧。 “你说,到底那个人到底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最后,三个女人一齐把脸转向全程默默无语,坐在一边喝水的关林森。 关林森差点被呛着,本来以为不出声就没事的,哎,谁告诉你的。 “关林森,关林森,有本事你坐在这,有本事你说话啊,说话啊,我知道你在家!”金璜兴高采烈的敲着桌子。 关林森叹了口气,默默的打开窗子,又默默的关上窗子:“算了,不想说话,就是一个怪物,你们为什么要跟他过不去,长得这么难看。” “难看?哪里难看了?”三个女人都愣了。 “头上那么大一个瘤子,还不难看吗?” “哪里有瘤子?!” 月神将小绿柳捧到窗户边上,又打开,只见小绿柳抱着自己的小脑袋趴在月神的掌心中,月神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在瑟瑟发抖,屁股朝天,脸朝地,根本就不敢看一眼窗户外面的世界。 “你们是中了他下的迷幻药,所以才根本就看不出他的真身,那个家伙是个很厉害的妖怪,已经杀了很多人,你们不要管我,快走吧,嘤嘤嘤。” 迷幻药?金璜与凤歌对视一眼。 金璜在杀手界工作这么久,毒药迷药什么药没见过,虽然中招什么的也挺常见,但是,起码自己中招了自己是知道的,不可能中了招以后还一点感觉都没有。 凤歌则是因为自己身上就带着各种解药,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真的用上的一天,在感情上有点接受不了。 关林森低垂着眼睛,脑中闪电般的过最近他们到底都吃了些什么,闻到过什么奇怪的味道,但是都没有,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街上的那位不知道到底是男是女是老是少的道人已经在众人的簇拥下巡游了整个绿柳村,嗯,也的确是整个村子不大,他甩了甩自己的大袖,看着方向似乎是准备就此离开。 金璜看了看凤歌,意思是问她接下去应该怎么办。 凤歌示意关林森去留住那个道人。 这一举动让月神都有些惊讶,手中的小绿柳更是抖得像筛糠:“你们居然还主动去招惹他,天啊。” 只见关林森当着金璜凤歌月神的面,坦荡荡的打开窗户,然后对着那个人喊道:“大仙,请留步!” 在那一瞬间,关林森高亢的少年音在空荡荡的村子中回响,甚至传到了周围的大山,又从大山一波一波的传回来: “请留步,请留步,请留步……” 余音绕梁,久久不曾散去。 隔着两条街的那个道人想不听到都难,他停下脚步,转身,向着客栈的窗户望去,显然是看见了关林森等人。 “喂,你发什么神经,你要把他给吓死了。”连月神都被关林森这突然的一嗓子给吓着了,用手拍了拍心口,小心的护着窗棂上站不稳,差点要栽下去的小绿柳。 “哎,你不是说你家里教很多奇怪的东西吗,那你试试,看他到底是什么东西呗。”金璜喜滋滋的凑过去,她一向是唯恐天下不乱,现在看着这场面,更让她开心了,要是能认出一个超级厉害的牛逼人物,那他身上的控制石一定能卖好多好多钱,说不定,她拿到鬼市,就够活一辈子了。 哎嘿! “哼。”月神虽然不知道金璜为什么这么高兴,不过她也对那个道士充满好奇,于是径直走向窗户,抬起眼睛向那个道士张望。 月神还没有说话,只听见那个道人声音洪亮,大声问:“施主主主主主,有什么事吗吗吗吗吗?” 关林森咳了一声,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要说他的背影十分熟悉,像自己的妹妹? 听起来也太假了,他转头看了一眼凤歌,凤歌还以为他有下招,结果他居然没有。 一时间,空气十分寂静,气氛十分尴尬。 “快躺下!”金璜突然大声喊道,飞身上前,一手抓住关林森的领子,一手把凤歌揽在怀里,急速向后退了几步,促不及防的两个人重心后倾,把金璜也给带着向后摔去,三个人一起倒在地板上,发出咣的一声巨响,连着月神都被他们带了一下,差点摔在地上。 而就在凤歌刚刚站着的位置,两道夺目的怪光带着呼啸的破空之声飞了进来,直接穿过窗户,笔直的扎进了他们身后的厚墙之中,稳稳地,都没有掉下来的意思。抬眼望去,那个性别模糊,长相不明的道人已经浮在空中,杀气冲天的样子,就好像他们几个是他的杀父仇人,他的大袍在风中飘摇,看着起来就像是被挂在半天高的风筝。 刚才那两道邪光,正是那个奇怪道人的手中射出来的。 “呵呵呵,找到你了,绿柳精!”那个道人志得意满的放声大笑,然后在半空中摇摇晃晃的向着客栈窗口的方向飘过来。 月神被顶到了墙角,起身之后先寻找小绿柳给摔到哪里去了,还好,他没有什么事,只是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她随手将小绿柳放在了凤歌的手中,将凤歌挡在身后,反手抽出月影清音笛,跳出窗去。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一曲清音 凤歌想拦住月神,让她不要这么冲动,但是,根本就拉不住,只见一道蓝色的身影闪过,连着金璜都跟着跳了出去,她高高的跃出窗口的同时,将手中握着的暴雨梨花针的针筒出口对着那个道人,一蓬银光在出口处闪烁,细密的针射了出去。 都这个时候了,还聊什么啊,当然是先打再说了。 只见那个道人一点都不着急,也不紧张,那蓬银针如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金璜手中的针桶里射出去,到了他面前,竟然停下了! 金璜震惊了,虽然这一盒子暴雨梨花针是打折时期抢购的,但是,也不至于就这么被人停住了。 虽然不是没有听说过关于护身罡气的传说,但是,护身罡气从来都挡不住各种小型暗器,最厉害的人,也不过是能挡住类似于小李飞刀或是流星镖那种大小的。 针头又细又尖,来势又快,号称专破护身罡气。 练成也非常不容易,江湖中能发出这样厉害的暗器的,除了用各种工具帮忙,那就只有一个人白羽了。 暴雨梨花针在暗器家族中,也属于很难制作的,因为针实在是太细太小,很容易受到风向等等的限制,射出去的效果,往往就是用于吓人一跳,根本伤不到人,过去使用飞针的人往往会被人鄙视。 因为不是准头不好,就是力气不够,准头好力气够,说明那也离得实在太近了,失去了远距离打击的应有效果。 直到暴雨梨花针的出现,才让针在暗器界稍稍抬起了一点头来,但是没想到,竟然在这个道士面前一点用都没有? 不过,这一蓬针雨出去,倒是让那个道士停下了脚步,他反过手来看着自己的手掌,冷笑一声,许久之后,他落在地上,对站在他面前的金璜和月神温和的说:“我还真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女施主手上还有好东西,你的本事真不小啊,不知道还有没有更多的可以拿出来亮亮?” 最后那一句话,明显可以听出来,那个道人生气了,后果挺严重,他的声音如同惊雷一样,在整个小山村炸开。 “快跑啊!”坐在凤歌肩头的小绿柳尖声大叫,急忙拉着凤歌的耳朵,生怕她听不见似的。 凤歌没有迟疑,关林森一手抱住她的腰,一面就这么直接跳了下去,几经纵跃,没有伤到她分毫。 也幸好小绿柳提醒得及时,只见那个奇怪的道人被金璜的暴雨梨花针伤到之后,突然之间,就飞身向着客栈笔直的冲过来,就好像毁天灭地的乌云一般,只是那么随便的甩了甩袖子,整个结结实实的客栈,就变成了一片断壁残垣,地上好像被轰炸过似的扬起了一大片尘与土,直到烽烟散尽,尘埃落定,地上只剩下了各种破裂的砖头,断开的木头,还有震惊的客人,欲哭无泪的老板,一脸懵逼的伙计。 那个道人只当那些人也都是空气,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又转头看着躲在一旁的凤歌和关林森, “两位施主,你们好,首先,献上我最诚挚的祝福,我从你们的身上,闻到了绿柳精的味道,能不能劳烦二位,把那个绿柳精交出来?只要交出来,我可以带两位去非常有趣的地方一游哦”那个道人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可疑的诱拐犯。 空气中响起了幽幽笛音,声音不大,带着缠绵悱恻的凄婉与哀怨。 那个道人歪了歪脑袋,扭头看着自己的身旁,不知何时,月神已经如姣花照水一般的静静立在他的身旁,手中一枝白玉笛,横在嫣红的唇前,轻轻的吹奏,发出了那样悲伤的音调。 白玉笛在月光下看光润照人,但是月神的手比白玉还要白,看起来娇俏可人,任谁也不忍心打断这样美妙的音乐。 “月影清音笛啊……”那个道人笑笑,神色中似乎带着一点无奈,一点悲伤,很快,他就叹息着,倒了下去。 笛音骤停,月神又吹了一会儿,见那个道人真的没有什么反应了,她才将笛子从唇边挪开,露出淡淡的笑意。旁边的金璜一脸懵逼的看着她,原来还能这样,用音乐就能把这么牛逼的大妖怪给弄死了?不知道现在抱大腿去学还能不能来得及,看月神的脾气应该也是个乐于助人的吧,嗯,这一路说不定还有机会哦。 “哎,我的绿柳呢?”月神问道,回头就朝着凤歌跑过去,着急的问道,凤歌指指肩膀,只见那个小小的绿柳精抱着她的衣绳攀扣,全身颤抖不止。 “再用点劲,再用点劲!”金璜正好走过来看见这一幕,“把绳结给扯松了,哎嘿嘿嘿。” 关林森和凤歌都默默的看着她,眼神似乎不善。 “每个月的五两银子,你是不想要了?”凤歌淡淡的说。 “要要要要要要。”在现金面前,节操算什么,有钱,还要什么节操,如果节操能按斤卖,金璜一定把它打碎了,再往里掺合着一点砖末石头渣什么的一起卖了。 绿柳精在插科打诨的时候,精神稍微放松了一点,月神微微一笑,用手指轻轻的抚了抚他的头发:“别怕呀,你看,他不是死掉了吗,在我面前,没有什么妖怪……” “姑娘是不是太自信了一点?”刚刚那个道士的声音传入众人耳中,在场所有人大吃一惊,那个语气中充满了从容,就好像刚刚他根本只是躺下去,稍微睡一会儿似的,“不知道在祀星族中,姑娘有没有见过龟息大法呢?” 四个人震惊的转身,就连小绿柳也从自己手指缝里偷偷看着前面,只见那个道人的身子很悠闲很淡定的侧卧在地上,就好像脚下这片泥巴地是世界是最舒服,最软的床一样。 然后,他就这么站了起来,又拍了拍身上的灰,挽了挽袖子,整个人精神好的不得了,就好像刚才那曲夺命音,让他得到了极好的休息一样。 “你不会吹错了吧。”金璜低声问着站在身旁的月神。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合力 “不可能,我绝对不可能弄错的,我只会这一首!”月神此时的震惊,溢于言表,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刚刚那个人倒下时候的样子,就跟家里那些叔伯兄弟们出手斩妖的时候,跟那些妖怪的反应一样一样的啊。 “你一定是弄错的。”金璜觉得月神完全是在给自己找回场子,她很不喜欢这种有事不肯承认的人,哼,怂。 “不可能……不可能……”月神除了说这几个字之外,完全不知道应该再说点什么好了,小绿柳低声说:“是因为你的威力不够啦,反倒让他吸了你的杀气。” “什么,还有这种操作?”月神和金璜都震惊了,从来没听说没被杀死,还能倒吸一口,变得更强的,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小绿柳慢慢放下捂着脸的手,站起身,端端正正的扯了扯衣角,用力的抿了抿嘴,就好像下了一个巨大的决心,突然从凤歌的肩膀上跳起来,全身上下笼上了一层淡淡的绿光,就好像夏日的萤火虫那般轻盈可爱。 接着,他在凤歌的头顶上轻轻的拍了一下,力道很轻微,就好像一片雪花压下来,一点感觉也没有,直到凤歌看着小绿柳跳到关林森头上的时候,才意识到,他刚刚可能对着自己的脑袋拍了一下,她不以为意,无意中转头又看了一眼那个道人之后,整个人都傻在那里了,呼吸为之一窒。 那小绿柳在关林森的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之后,又跳上了月神和金璜的脑袋,如法泡制的轻轻拍了一下,金璜与月神顿时觉得,有一股淡淡的清新的柳枝气息替代了一直在周围萦绕不去的浓稠味道,顿时觉得舒服了许多,两个人转身,准备再与那个道人大战三百回合的时候,她们的脸上也露出了与凤歌一般的表情,眼前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道士道姑或是老道士,根本就是一个穿着人类的衣服,身体却无比庞大的黑蛇精,而这个妖怪身旁,脱下了一层蛇皮,想来是刚刚才脱下的,看起来就像一个软软的套子。 “刚刚整个镇子里的奇怪味道……”凤歌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说出来。 金璜一愣,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转头望去,从凤歌的表情上,还是没看出有什么,她有些焦燥:“哎,要说什么你就赶紧说,说话还卡一半,这是哪来的断章癖啊?” 关林森一下子就明白了凤歌的意思,他仰着头,用力抽动了几下鼻子,没错,一定是眼前这个黑色的大蛇怪,用这种手段,掩盖住了自己那带着腥臭味的蛇皮味儿,那种怪味儿还有着迷惑人心的功能,花香掩盖之下,加上众人也没想到,在这种小山村里,竟然还有这么厉害的大妖怪,一不小心,吸入了蛇涎中的毒气,不知不觉,就晕乎了。 虽然这种毒不像孔雀胆鹤顶红能瞬间致命,但是一点点累积下来,会对人体的大脑和神经造成不小的影响,因此,也产生了各种幻像,就算警觉如关林森金璜和凤歌,也没有看出来它竟然是个大蛇妖。 现在的一般妖怪,都是因为体内被装了控制石之后,产生的变化,也都是自然变化而行,变出来的人形,基本上看着都挺尴尬的,像这种努力假装自己是人形的玩意儿,那么意识流的风格,只要不瞎,都能识破,但是这个黑蛇妖就不一样了,它的力量可以直接将自己设定好的形象传入每个人的脑中,而他自己,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执着的做它的大黑蛇。 那小小的绿柳精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又落回凤歌的肩膀,不住的喘息:“没错,就是花香,你们到这里来才一天,所以我还能想法办法把你们中的迷幻毒气给解了,如果再多呆一会儿,就算是我爸妈来,也完全没有办法了。” “哎,你这么能耐,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不能帮我们解开?非得到这会儿了才出手?”金璜很不满,她一向也懒得掩饰自己的情绪,凤歌这次难得的没有责怪她过于鲁莽,而是将小绿柳从自己的肩膀上拿下来,定定的看着他,金璜说的没错,如果一开始小绿柳就把众人中的迷幻毒气给解开,也不至于现在落到这样的地步。 小绿柳似乎有些不方便说的,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开口,只是低着头,将自己的身体又努力的缩了缩…… “呵呵呵呵呵,只怕这小小的绿条条还没这个本事吧。”黑色的大蛇开口说,接着身体顺着身后倒塌的木柱砖石攀爬向上,不断的吐着信子,一双如灯泡大的眼睛,俯视着脚下关林森凤歌金璜月神,最后,停留在趴在凤歌手中的小绿柳身上。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你躲了这么久,今天终于露出行藏了。” “话说你们都是一伙的,为什么非得伤害他?”月神不明白,她挡在凤歌身前,同时也护住了小绿柳,她的神情困惑不解。 “谁跟他是一伙的,嘤嘤嘤。”小绿柳精表示很不满。 大黑蛇显然也不是很开心:“在你们心中,我有这么弱吗?” 大黑蛇又吐了吐信子,不想再搭理他们,盘起了自己的巨大身体,用力向凤歌扑过来,凤歌向后退了三步,月神金璜和关林森挡在她的面前,月神持长笛,金璜手中已是金光闪烁,关林森手中一把长刀,不知从哪里摸出来的。 关林森首先用手中的长刀,迎面对着那个大蛇精的脑袋狠狠的劈了下去。但是那个大妖怪显然已经想到了关林森会有这么一招,整个身子一盘,一翻,在空中扭动着,就绕到了关林森的背后,张开了血盆大口就要向关林森咬下去。 关林森没有想到那个妖怪竟然会来这么一手,竟然还会一点人类的兵法,高手过招,只不过是瞬间息之间,眼看着关林森就要被大蛇妖咬死了,却莫名的向后退出了许多步,原来凤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身旁,手里拿着一只红色的瓷瓶,瓶口悠悠飘出了淡淡的红色烟雾。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一起上 “滚开,傻逼!”金璜见凤歌竟然上去了,那可是她的大金主,要是她挂了,谁给金璜发每个月五两银子的月钱啊! 本来她对这种长虫会感到十分的恶心,能离多远离多远,但是看在钱的份上,有什么忍不了的! 她也冲了过去,但是奇怪的是,那个大黑蛇妖却好像停住了,它本来想愉快的尝尝年轻小伙子的美味身体,眼下却如同闻到了世上最恶心难闻的屎味儿一样,它的心情很复杂,它只想离这个恶心的味道远一点,它觉得就算是山上的熊窝都没有这么难闻。 就连关林森都愣住了,他本能的挡在了凤歌身前,而她肩膀上的小绿柳已经被金璜粗手重脚的拎了起来,护在手心里,往下去。 “哎,你这是在搞什么啊?”金璜对世上所有有用的东西都很有兴趣,现在她对凤歌手上的红瓷瓶的兴趣已经超过了月影清音,女人么,就是要保持好奇心,才会青春永不老。 人类军团完全没有感觉到空气中有什么恶心巴拉的味道,只有刚刚站在前面的关林森,因为那条大黑蛇曾经张大了嘴想要咬他,因此,他闻到了大黑蛇嘴里的味道,那股肉类腐臭之后留下的味道,让关林森感到十分的恶心和憎恨,能吃出这么重的味道,一定是……吃了不少人吧? “能搞定吗?” “不能搞定也得搞定啊,既然不能好好相处,那就杀了他吧。”关林森淡淡的说,他轻声对凤歌说:“你站到后面去,我没事的。” 凤歌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点点头,向后退开许多远。 那条大蛇不屑的发出一声冷哼:“等我把你们都吃了,再去吃她也不迟。” “想法很好,先来试试再说大话呗。”金璜大笑着,将手中的金色匕首一摆。 “杀!”关林森双眸冰寒。 瞬间,那条大黑蛇的头上,就多出了一把大锤,如泰山压顶一样的将它一下一下的往地里砸,连续不断,力道十足,把它整个人,哦不,整条蛇,给砸得晕头转向,这下子别说是吃人了,就连嘴都没办法张开,只见那个大锤子没头没脑的对着它的头和眼睛不停的砸,根本就不给它停下喘息的机会。 这下子,那条大蛇决定先开溜,然后再图后事,它飞快的想要蹿下那堆废墟,想要逃命。 金璜走上前去,双手一摆,两筒暴雨梨花针亮出来,同时大声说:“老少爷们儿让开!” 那只黑色大蛇勉力抬头,冷笑道:“就凭你这两把细针,想要对付我,早的很呢!” 一向善于斗嘴的金璜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着它。 左右两只手的食指同下按下机簧,两道光华灿烂,如孔雀开屏一般的光华从筒中如锦似缎的铺开,比世间最轻柔最昂贵的丝最飘逸的纱,还要轻薄与飞扬。 看起来,赢定了呢,这两支孔雀翎,据说还没有人能躲得开,如果不是因为孔雀山庄最近搞拆迁,根本就不会卖这些东西,正好金璜路过捡到了。 “快走。”突然,凤歌惊声大叫 “啥?”金璜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了,转头看着她,明明就要赢了,为什么发出了好像要死定了的惨叫? 忽然,一把锄头挥了过来,如果不是因为金璜闪得及时,早就被活生生的凿开一个大洞。 发生什么事了,这是哪里,我是谁? 虽然金璜闪得很及时,但是脚下被乱七八糟的石头卡住了,她倒下之后一个翻滚,又紧接着翻了一个身,才勉强站住,还好没被砍上,只是被轻轻擦了一下,不然只怕自己这身衣服就保不住了,这可是领了上个月的月钱之后新买的,很贵呢。 接着连月神和关林森也跟着向后跳了几步,似乎他们也没有想到刚才的那一击,到底是怎么回事? 整个绿柳村的居民,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聚在了一起,一个个面目狰狞,手里都拿着一些锄头,镰刀等等奇怪的农具作为武器,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并向着凤歌金璜关林森和月神他们包过来,金璜扭头看去,刚刚那个向自己砍过来的人,分明就是白天自己等一干人坐在他的店里吃饭聊天的那个饭馆的老板。 “哎,你干什么啊,我们这是在除妖啊,我们好歹白天在你的店里还消费了那么多,连找零都没要,你这是什么对待客户的态度啊!”金璜嘴里叽里哇啦的说了一长串。 “呵呵呵,大神真是厉害呢。”那个饭店老板的神色有点奇怪,眼神也不太正常,眼珠子根本就没有聚庥点的,嘴里来来去去反反复复的说着这么一句话,就好像被按下了开关的复读机,他们一拥而上开始将那条大黑蛇从瓦片碎砖中拖了出来,那个大锤子是祀星族的神力所化,只伤怪物,不伤人,人类的身上没有控制石,因此,大锤子在遇到人的身体之后,也就停下了,重重的落在地上,变成了没有任何杀伤力的东西,很快就被村民们拖走了。 瞬间,那条大黑蛇又精神百倍的盘成了一团。月神手中拿着自己的月影清音笛,但是却不知道如何是好,这只笛子吹出的声音,只能伤妖怪,不能伤人,当然,以这把笛子的坚硬程度,用来砸人脑袋也是行的,可是,她从小接受到的训练都是一击制胜,从来就没有学过留手,如果把这些村民都打死了办,那些人的样子,实在古怪,可能只是受到了妖怪迷幻毒气的蛊惑而已,而不是出自他们的本心,如果就这么出手的话,可能会死伤无数,她的家庭教育让她无法对无辜的村民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不过,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有那么一小段时候的犹豫,却让金璜落入狼狈不堪的境地,在一旁的关林森一下子看出了月神的犹豫,只得先把金璜给弄出来,确实,以他的教育来说,就算是他也不能随便就这么出手了,一出手,也就是取人性命。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白素贞 他们的家教是极好的,都是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可是金璜可不一样,她是从江湖中走出来的黑道大女子,月黑堂的首席第一杀手,怎么可能会有悲天悯人,收手留情八个大字,平时只要给钱,她就干活,更何况是现在这种时候,别人都已经杀上门来了,她怎么可能会就饶了他们。 所以,关林森把她从人堆里拖出来,其实不是为了保护她,主要还是想要保护那些村民,暴走的金璜说不定可以搞定千军万马,毕竟当年在边城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了。 她可是冒充了关林森,一个人坐在翁城之上,破敌数千,几乎可以说,是她一个人,挡下了一扇门的敌人。 如果不是她,东门早就破了…… 这么厉害的女人,一旦生气,整个绿柳村只怕都保不住。 那条大黑蛇精气得咬牙切齿,正谷再次向金璜袭来。金璜也正战在兴头上,不甘不愿的挣扎: “妈蛋,你们放开我,放开我,让我把那条大王八蛋,加上这堆不知好歹的小王八蛋全给做了!妈的,不动手,他们不知道老娘的厉害,老娘也就是这几天跟着你们才开始吃斋念佛,慈悲为怀,别以为老娘就忘了自个儿的职业培训了!” 她一边大声的骂着,一边不断的蹬着腿,想要再回战场。 月神与关林森十分辛苦的把她往后拖, 往后拖, 后拖, 拖…… 这么可怕的女人……啧 然后远处传来了一声如同猴子一样的叫声,那条大黑蛇愣了一愣,震惊的抬头看了看天色,一轮明月依旧当空照,只是东方已经远远的有了一抹鱼肚白,白中带着瑰丽的红色。 太阳就要出去了。 大蛇很不甘心的扭动了一下,最后,想了想,还是决定,算了,咱们还是好好的回家去吧。 于是,它收了身子,飘飘摇摇的向山中游过去。 夜空之中,那些本来缠绕着,浓稠黑雾已经散开,露出了淡青色的天空。 而那些包上来的人们,就好像被吹了哨子似的,纷纷散去,默默的散开,回家,关门,动作非常的整齐划一,就连关上门发出的那一声嘭,都十分的统一,只有一声,很响…… 只是那些摆在门口的小鞋子,已经全都不见了。 整个绿柳村在那一刻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金璜还是不甘心,拎着双手的匕首就想要再冲过去,却被正在给关林森喂解毒剂的凤歌拦住:“别去,说不定有陷阱。” 金璜哼哼唧唧不甘不愿的又说了几句什么,最后,还是双手一抖,将两把金色的匕首又收回了袖子中去。 金璜又跑过来去逗小绿柳,只见凤歌小心翼翼的捧着她:“你干嘛啦,别逗啦,你看她都吓成什么样了,真是的,你怎么能这样啊。” 金璜吐吐舌头:“嘿嘿,真好玩,同样是妖怪,还是小绿柳可爱一些,对了,为什么刚才那个大蛇怪那么恨你啊,你是偷了他的东西还是偷了他的人?我看他好像很想把你吃掉哦。” 那个绿柳精愣住了,然后抬起头来看了看温柔微笑着的凤歌,还一旁轻轻抚着他头发的月神,最后又看了一眼怪模怪样的金璜,最后,居然哇的一声,大放悲声。 这一哭倒是把金璜给吓住了,她是个女孩子,虽然在黑道上混。 但是,这么多年,也学到了一件事,那就是男儿流血不流泪,她是把自己当男人用的。 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会看到一个男人,哦不,男妖精哭,哭成这样子,真是不太适应。 就好像她自己哭得像个傻瓜一样的。 “关林森,你怎么看?”金璜默默缩到一边,跟关林森站在一起,关林森更是接受的都是铁血教育,从他记事起,就不流泪了,只哭过一次,不仅没有人安慰他,还被骂了,还被罚不准吃饭,哭得这么随心所欲的事情,对他来说,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关林森对哄女孩子都不拿手,更何况是哄男妖精。 于是,他和金璜默默的蹲在一起,完全不想理那边的事,反正,有两个母爱泛滥的女孩子在那里,那就够了,汉子和女汉子统统靠边站。 在绿柳镇的另一头,东南七里地,绿柳观。 那个穿着破烂的大黑蛇,嘶嘶的吐着信子,游到了道观之中,撞翻了地上所有的家伙事儿,还有点着的香炉并蜡烛等等,在地上不断的打滚,对它来说,已经很久没有伤得这么严重了,身上有许多伤口,不仅有锐利的伤口,还有钝器击打伤,以及还有一点点细细密密的伤口,那是金璜的孔雀翎和暴雨梨花针给它留下的。 没想到,自己做妖那么多年,竟然大意了,小看了那几个小伙子和小丫头,结果却被他们伤得这么重,这几个小毛孩子到底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这么厉害。 除了那只月音影音笛之外,还有金璜手中的那几把筒,其中的孔雀翎已经是传说中的东西,那不仅仅可以锐利伤人,更因为其杀伐太重,积攒了无数的杀气,就连妖怪的煞气都无法挡下它。 那只大黑蛇翻滚了许久,将胸前坠着的那颗镇水石放在了嘴边,轻轻的吞下了那颗小小发光的石头,不痛了……真是个好东西啊,谁给都不让。 不过,不妨事,那只大黑蛇止住了疼痛,认真的思考了一下,只要自己好好再恢复恢复,明天就能把他们全部一网打尽,再说,看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敢伤害村民半分,那还不是分分钟就能搞定的事么。 呵呵呵,想到这里,大黑蛇妖心情大好。 突然,它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突然一惊,然后屏住呼吸,停下身形,仔细的听。 不错,有细细的脚步声,不知道是人还是妖,正在慢慢的向自己这边靠近。慢慢的靠近。 难道是那几个小毛孩子追过来的?呵呵,真是有意思,真的是被看不起了呢,不过也挺好的,那四个小屁孩子也算得上是自投罗网,来吧,嗯?不对,为什么脚步声只有一个人,难道是那个脾气暴躁的小丫头,那条大黑蛇妖慢重新抽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跃上房梁,默默的在暗中观察,它的眼睛正对着道观的大门,只有从那里才能自由进出,别的地方,是深深厚厚的山体,根本就不可能混进来的。借着月光,却看见一个光着上半身,的高大身子,信步走进了绿柳观之中,走到那香炉前,一脸嫌弃的将香炉扶起来,又往里面上了一炷香。“哎,你出来,出来,说的就是你,在房梁顶上呆着的,没事呆在上面,也不怕摔下来,真是的。”那个汉子连头都没抬,抬手就在桌上放下了一颗镇水石,慢悠悠的开口说:“你要是听得懂我说什么呢,你就出来,我挺好奇的,你说的那个什么魔域桃源,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利用 那个黑色大蛇妖看着眼前的这个壮汉,不得不说心中有一些紧张,那不是见到孔雀翎之后的紧张,也不是因为知道他有多么强大的力量,而是……他实在是太淡定了,不管是说话,还是行为,都实在是太过镇定,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见到妖怪的人类,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像个人类,哪有人类还能这么从容的跟妖怪说,喂,你出来,我们聊一聊。摆明了就不是凡人啊。 再加上他背上的那把大斧子,那可不是普通的人能搞得定的吧,就那弓弦的粗细,还有那结结实实的大力臂,怎么看,也得是一把十八石的铁胎弓,这种兵器,大概只有陈塘关的李靖的儿子哪吒才能拉得开,没错,说的就是他家的乾坤弓,射死了石矶娘娘的彩云童子的那个。 还有那个被他拍在石案上的那两颗镇水石,都被他拍得微微有些嵌在石台中了,这是什么实力啊!而且是嵌,而不是把石台给拍断,寻常人做不到这些吧。 何况自己此时也是有重伤在身,如果要跟这个人硬拼,只怕混不下云,但是这个人进了自己的道观之后,没有先找自己,而是先把香炉给扶了起来,还给上了一炷香,说不定,他真的是想跟自己好好聊聊?想到这里,那只大黑蛇妖决定出去聊聊。 反正对方都已经知道自己的行藏了,再缩在这里也没意思。 他再一次幻化成了道士的形象,又将镇水石小心的收好,这才从房梁上翩然而落,气势说不出的从容与优雅。 “施主为何深夜来访呀?所为何事,只要我能做到的,小道都可以为施主尽力。” 那个壮硕的大汉也一点不客气,寻摸了一下,找到了一张稍微干净一点的桌子,坐在上面,抬手又拿过旁边立着的小木牌牌,拍了拍上面的灰,看了看,淡淡念道:“青城山下白素贞……” “你没病吧?”那个大汉又抬起头来看了看他,露出嫌弃的表情,白素贞是白蛇,你一个大黑蛇,跟着凑什么热闹。 那个大黑蛇妖忍不住想要咬他一口,只是吐了吐信子,努力的忍住不满情绪,这个人实在是太嚣张了,现然看都像是在挑衅。 只不过,大黑蛇妖很快就冷静下来,冷静的原因不是因为那个壮硕汉子身上的肌肉,而是他身上的一片纹身,在庙里烛光和门外月光的照耀下,那个汉子后背上的纹身,隐隐发出鑫色的光芒,看起来很漂亮,不像人类身体纹身的那种金属感,细细看过去那个人的纹身应该是一条巨龙的样子,那条龙的龙须,到龙鳞,到龙身,龙尾,纹得无比精细,从背后一直伸到前胸,是那条龙的眼睛,正好在那个男人的胸前两点,看起来有一种玉匠的巧色感。 与那双龙眼稍稍对视,便有一种惊恐的感觉,让他不敢再直视。只能低头。 “对不住,没文化,只能随便起个名字。”那个大黑蛇客客气气的行了个气,算得上是低头了。 “原来是白素贞,真是失敬失敬。”那个壮硕大汉的样子,却一点都不像失敬,一条腿搭在桌边,踩在上面,看起来无比的懒散。 白素贞心中虽然有怒气,但是却一点也不敢怠慢于他:“不知阁下高姓大名?” 那个壮硕男子大笑几声:“你都盯着我看了半天了,还不知道吗?” 接着,他抬手指了指纹在自己胸前的龙头,那双龙眼似乎在嘲笑着这条称为白素贞的大黑蛇。 身上有这种纹身的人,一定很厉害,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纹龙纹虎的,就算是这种样子的纹身,白素贞其实也见过不少,甚至连灵楼、禁卫、连五城兵马司都有,还有祀星族外围的分支旁家里也有人喜欢搞这些东西,就连一些仙人神怪,化成了人形,也会搞一些这种东西,号称流行。 所以,虽然很怕,但是白素贞还是不知道,这个壮硕的男人到底是哪来的大神。 “魔域桃源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听闻最近有不少地方,都挺喜欢起这个名字的,既然您这位大神仙也是其中之一,那不如说给我听听?让我也见识见识,多学习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那个壮大山的汉子见白素贞不再说放,索性自问自答。 原来是为了魔域桃源,那么…… “对不起,魔域桃源的事情很重大,请恕贫道不能透露,说者死。”白素贞匆匆开口,同时双手一摆,将道袍掀了起来别在腰间的腰带中,脚下还退了半步,整个人如同一张绷紧的弓,随时随地都可以出手。 如果这个壮硕的汉子真的要动手,那么自己马上就可以化出原形,让这个男人完全无路可退,都说了大欺小,相信自己不会输,再说,看着这个男人用的是斧,看来也是个用蛮力的家伙,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只要不会法术,这种只会下死力气的人,还有什么搞不定的。 白素贞十分自信,他认为自己绝对不会失手的。 倒是那个壮硕大汉完全没有想要动手的意思,反而有些为难的摸着下巴,呵呵大笑道:“哎哎哎?这个姿势,莫非是想要打架吗?我也很无辜啊,大仙息怒,息怒,我也就是好奇,随便问问,怎么,大仙,连问都不能问吗?” 这语气,越听越想打人,无异是让人火上浇油的感觉,白素贞觉得实在是忍无可忍了,那就无须再忍,身子随便一摆,身体就从人形变成了黑色的大蛇,在那个壮硕汉子面前晃来晃去,嘶嘶的吐着信子。 无论面前这个壮硕的男子到底是人还是妖,是大仙还是鬼怪,无论如何也得弄个明白,如果对方真的要动手,那少不得也得试一试,也好过处处受制于人:“如果施主一定想要知道的话,那贫道就不客气了。” 狠话说到这份上,那白素贞反而愣了一下,好像他想到了什么,很快,他又收起了原形,变成了人的样子,对啊,那这个壮硕的汉子看起来这么难搞的样子,那么,自己为什么不好好利用他一下。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怂货 看起来头脑简单的人,相信一定很好用吧。 “施主,如果一定想要打听魔域桃源的事情,虽然小道不敢多说什么,但是在这个村子里,却是有人知道来龙去脉的。”白素贞假装犹豫了很久,终于说了那半句话,接上了前面的那句:“在绿柳村那个最大的客栈里,住着几位魔域桃源的几位客人,三男一女,如果施主真的对此感到好奇,去了问一问就知道了,还希望施主不要为难贫道,只不过嗯……”他说到这里,又停下了。 “只不过什么啊?”壮硕汉子在心中骂着断章狗,一面又忍不住问道。 “只不过,如果您是这么突然去问,是问不出来的。”白素贞装做一副无奈无辜又迫不得已的样子,下了几番决心,才咬咬牙:“不如这般,您过去了,找到他们,就说您是我黑体玄蛇白素贞的好朋友,说不定对方还会给我这小道几分面子,哦,如果您说跟我是生死之交,也没有什么问题。” 那个壮硕的汉子看着那个奇怪的白素贞,眉梢挑了挑,笑着说,哦,那就好办了,得咧,我看天都亮了,那就不打扰您休息,就在村里的客栈是吧,好找吗? “好找好找,就那个最大的客栈,特别好找。”白素贞恨不得现在就给他画地图。 那个汉子径自从桌上跳到地上,随手将搁在桌上的镇水石收了起来,然后朝着薄雾冥冥的村子走去。 白素贞站在他的身后,目送着他的身形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茫茫的丛林之中,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很好很好,一定要努力的打得开心一些哦。” 不管你们谁胜谁败,胜者想来也不会讨到便宜去,等你们两败俱伤,到时候,就是我的天下了。 月神微微睁开眼睛,一片雪亮的阳光就洒落满了视线,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午时了,哎,还真的没错呢,月神大大的打了一个呵欠,就好像小绿柳昨天说的那样,在绿柳村里飘着的那股花香,让这个小村子的日照时间很短,一下子就过去了大半天了。 街上慢慢的热闹进来,其中夹杂着客栈老板的声音:“哦,天啊,发生什么事了,好好的房子怎么就塌成这样了啊,还让不让人活了啊,我的房子啊,呜呜呜,我还有贷款没还清呢,呜呜呜。” 月神忙抬头看了看自己所住的房间,哦,还好,起码自己在这里还算好,起码能挡激怒风挡挡雨的,如果有雨的话。 再听着那一片的热闹,分明是那些村民们好心的劝说着老板不要太伤心难过,就好像房屋塌掉的事情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样,嗯,的确也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如果他们昨天是清醒的话,应该不至于到今天中午才变得这么激动。 看来,他们也就是中了妖术,被那个大蛇妖给控制了而已。 原来控制人类这么简单,那还要什么控制石啊,真是没意思。 其实村民们也困惑,房子能被拆成这样子,那得是多大的动静啊,为什么昨天半夜却没有人听见一丁点的声音呢。 月神站起身来,小心的扒在墙边,往下望,只见关林森安安静静的站在人群中间,一言不发,就好像一个乖巧的小男孩,他一言不发,眼神从容淡定,她不由得感到很厉害,昨天晚上,关林森让凤歌金璜和自己在这个房间里睡觉,本来月神和金璜都提出要轮流守卫的,但是,他却说自己已经习惯一夜一夜的不睡觉,让她们女孩子多睡一会儿。 月神觉得,凤歌是主,自己是客,金璜明明也是个拿钱办事的人嘛,为什么可以心中一点愧疚都没有的睡了一晚上,月神左右活动着身体,她推开了隔壁的门,打算把金璜从床上拉起来,再扔出去。 她的一只脚刚迈进房间,却像钉子一样钉在了原地,她昨天晚上明明睡得很轻,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敢从她的眼皮子下面溜进来。 而且,这是什么怪物为什么可以不取人性命,也不吸人精气,只是紧紧的盘在人的身上? 眼前的金璜似乎中了什么香气,双眼紧闭,但是呼吸平稳,胸前一起一伏,脸上还挂着愉快的笑容,不知道是梦见了什么东西,一个清秀的男人伏在她的身上,穿着一身淡青色的衣服,乌黑的长发如瀑布一样铺在床上,一只手按在金璜的胸前。 月神生怕此时出手,会误伤了金璜,或是让那个妖怪恼羞成怒,伤害金璜,于是,她小心翼翼的退了出来,把门带上,她想了一下,还是别打扰凤歌了,平白把她吓着。 她朝着楼下的关林森看了一眼,关林森觉得有人看着自己,便敏锐的抬眼望去,只见月神用口型对他说:“上来。” 月神不是那种喜欢撒娇的姑娘,会叫他一定是有事,别是凤歌出事了吧! 关林森心中一紧,几步就蹿上了楼,月神指了指里面,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搂抱动作,关林森没看明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能让月神变得这么鬼鬼祟祟,那一定是很难搞的妖怪以。 关林森压低了声音:“你让开,我过去。” 正在此时,凤歌也醒了,推开门,看见两个人偷偷摸摸的蹲在金璜的屋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刚说了一句: “你们这是……” 就被月神紧紧的捂住了嘴:“嘘,有妖怪!” 凤歌睁大了眼睛,向月神投向了询问的眼神,月神点点头,关林森也示意两个人往后退。 忽然听见房间里金璜发出一声大叫:“卧槽,去死吧流氓!” 接着,就传来一声家具被什么东西撞翻在地的巨响,关林森和月神同时冲了进去,就看见金璜杀气逼人的眼神,手里两把匕首,已经抵住了那个绿衣男人的咽喉,只要再深入一点点,这个男人,就算是妖,也没得救了。 “别动手,我是小绿柳,真的。”那个男人的声音都在抖。 “这么怂的声音,还真像哎。”月神仔细打量着他。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来了 金璜撇撇嘴,反正一路上见过的奇怪东西也多了,就算是反正那个小绿柳怪也就是怪么,变大变小都是正常可以理解的状态,她很不开心的将手里的匕首收起来,但还是一根手指戳在那个一点都不小的男人头上:“干嘛趴在我身上,流氓!” 小绿柳听见门口的声音,转头来看,两行眼泪哗啦啦的流下来:“好可怕,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要相信我。” 相信你就有鬼了,金璜气哼哼。 凤歌和月神都默默的站在门口,愣住了,看着小绿柳一脸好像是他被欺负的样子,但是,姑娘家的身子,哪能随便让男人抱,只怕这个小绿柳还不太清楚人类的规矩。 她们又一起看着金璜,金璜显然是很不开心,如果眼前没有凤歌和月神站着,可能她真的就把小绿柳给杀掉了。 没有等小绿柳开口解释,客栈这个残破的楼下又传来一片吵闹的声音:“各位,各位,这里是不是绿柳村的客栈啊?最大的那个?” “对,没错,不过,客官,您看现在这样,也实在没办法再住人了,不如,您到别处去试试?虽然不比小店的设施齐全条件好,但是,小店现在真的已经住不得人了。” “没事,我可以住。” “哎呀,客官客官,您看看呀,这客栈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如果能让您住,我还能不让您住吗,我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呀,真是的,我可是一片好心,现在这里已经是危楼了,您过去可能会塌了。” “哼,我也不是为难你,我就问问啊,这个客栈里面是不是住了三个女人,还有一个男人?” 金璜凤歌月神和关林森的组合实在显眼,想不记住都不行,楼下的小二点点头:“对,是的,他们的确是在小店里住着。” 凤歌听到这里,神色一凛,看来是找上门来的,不知道是不是敌人,金璜扔给凤歌一个眼神,凤歌点点头,又撤步回到房间,伸手示意关林森过去帮帮她,自己只要保住自己的安全,就算是对团队有贡献了。 “在下书奇,乃是青城山下白素贞的朋友,还请楼上的四位出来聊聊。”楼下,那个壮硕的汉子,对着关林森他们的房间大声说道。 “只有,四位吗?”小绿柳咬着下嘴唇,看来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不过他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反应过来。 “白素贞?大白蛇?”金璜也没有反应过来,她只见过大黑蛇,没有看见大白蛇。 “是那条奇怪大黑蛇妖的朋友?”凤歌猜测,虽然那个名字很有迷惑性,但是,反正也都是蛇,万一它是个色盲,或者就是喜欢指黑为白呢,或者就是为了想要让人疑惑呢。 只有月神,她呆呆的站在那里,一时没有说出话来,许久,才缓缓开口:“书,书奇吗?难道,哦漏,不会吧。” 脚步声慢慢的从楼梯那里一步步一传来,与此同时,书奇的声音,也已经传到了众人的耳中,抱着满满的不耐烦:“既然你们不想见我,那我就自己上来了,各位把衣服什么的都穿穿好。” 气势汹汹的脚步越来越近,金璜已经把衣服和一身的武器都准备好,关林森也已经将手中的大刀拿出来。 无论那青城山下白素贞的什么朋友到底是想上来干什么,反正不会是来找楼上的四个人愉快玩耍的吧,既然他敢报出与那个大蛇怪的关系纠葛,想来就是前来找麻烦的,那还不如先把人给做了,免得被妖怪的朋友先得手,说出来多丢脸,妖怪的朋友,肯定也是妖怪了。 月神也注意到这咚咚的脚步声,她现在也没心思看着绿柳精是什么情况了,她小心翼翼的缩在门后,偷偷向往看,那一身的龙形纹身,还有背后的大斧子,以及那个人看起来就特别欠揍的神色,她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卧槽,真的是他,月神心中一提,神色慌乱无比,她连身子都来不及转,将声音压得低低,对众人说:“一会儿千万别开门,也别跟他动手,赶紧把他给弄走!” 虽然金璜凤歌和关林森都是一脸的迷惑,但是月神似乎完全不想再多解释什么,刚刚还在楼梯上的脚步声,现在已经到了门口,月神没有再继续解释什么,凤歌和金璜就看着她慌乱的身影飞跑到床头的大衣柜前,然后,伸手拉开衣柜大门,就这么钻了进去。 “嘤嘤嘤,我好害怕啊。”小绿柳又哭了一声,抱住金璜的胳膊,金璜用力想要把自己的手从他的紧拉硬扯中抽出来,同时,单薄的门板发出一声可怕的响声,感觉好像就要倒下来了似的,被人从外面打开了,金璜虽然各种看不顺眼小绿柳,她很讨厌无能懦弱的男人,但是看他已经吓成这样了,还是稍微给他点面子吧,她挺身站在小绿柳身前,将他护住,关林森立刻跳到凤歌面前,将她护住。 门口的书奇,看着眼前的场景,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一个男人护着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女人在护着一个男人,明明就是两男两女嘛,什么情况…… 嗯,不过那个蹲在地上的绿衣服男人看起来的确是又怂又弱,长相又过于清秀,的确是看起来有可能会被误认为女人,反正这年头妖怪的视力似乎都有些问题,这件事也不重要,是四个人就对了。 看来那个青城山下白素贞说的所谓的四个人就是他们了,嗯,那就好,看来是找到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一时情急,闯了进来,还请大家不要在意。”书奇移开目光,深深做了一揖,以表示自己的诚恳道歉,不再去盯着他们,同时用手遮着自己的脸,假装没有看见跪坐在地上嘤嘤哭泣的小绿柳。 这番举动不仅让凤歌,让关林森和金璜都不明所以,发生什么事了,继而金璜又用力甩开小绿柳抱着她的腿的手:“放开放开。”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打 那书奇也没有在意,只是在怀里摸来摸去,掏出了两颗镇水石在手中心,那奇异的水光波动在空中悠悠荡荡,小绿柳看着那两颗曾经在白素贞身上出现的灵光之后,心中更加感到害怕,再一次的抱紧了面前唯一的大腿,对他万分嫌弃的金璜。 金璜看着那镇水石也不由得心生警惕,伸手一抖,双手袖管中就亮出了两点金光。 书奇并不在意,只是随便的打量了一下房间:“呃,听说四位是魔域桃源的人,在下不远万里赶来就是想要打听一下这件事,还希望四位能告诉我关于魔域桃源的一些事情,那么在下感激不尽。” 话音未落,金璜手中的一把金色匕首就飞向了书奇,直奔着他的脸而去,书奇眉头一皱,抬头看着她,看来是那个被男人抱着大腿的女人以飞快的速度发出了这一招,想必这是她正在进行家暴的现场,自己闯进来,影响了他的家事,嗯,有点不好意思。 书奇也没打算坐以待毙,他已经准备好了,只要向旁边挪开一点点就可以避开这一击,虽然他觉得那匕首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不过,看着那上面的光泽不知道是不是涂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能不要正面接触就不要正面接触,只不过,他忽略了站在一旁的关林森,关林森先是一步跨过去,紧贴在他的身边,然后朝着书奇的下三路就是一脚。 关林森完全没有想过这一脚还能得手,但是他至少应该会奶字典这个房间,把他弄到房间里去找,不然的话,在这么小的房间,还是危楼里动手,想来是护不了那个还蹲在地上嘤嘤哭泣的小可怜的周全,再加上还得小心不要把莫名其妙把自己塞进柜子里的月神的柜子给打翻了,所以,还是要小心一点比较好。 接着发生的事情,让他有点懵逼,一声闷响之后,就看见书奇翻滚着如蛋炒饭一般直接被关林森刚刚的那一脚踢下了楼梯,身上的金龙纹身在空中留下了一圈一圈的残影,然后,他就直接的扑进了一片废墟之中,而那把匕首则是落空,飞出去,扎在了房梁上。 金璜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腿从小绿柳的紧紧拥抱中抽了出来,看到这一慕也是十分的困惑,她愣了半天,又缓缓转头看着关林森:“你给他下药了?噫,你们大内影卫的心真脏,还会下药!” “我哪来的钱买药,我的月钱还没你的月钱高!”关林森冷冷的丢下一句话,他不相信自己真的得手了,哪有这么简单的事,要是真的这么容易,大恒皇朝哪还来得这么多事。关林森示意凤歌小心一些,只说那个人看着气概非凡,肯定不会是这么一脚就能简单踢飞的玩意儿。 果然不出他所料,楼下很快就传来了书奇从容的大笑,金璜与关林森齐齐探身望着楼下,就算书奇现在的姿势无比的狼狈,但是却好像根本就没有伤到他一丝半点似的,他只是从容的抬手扫了扫自己身上的碎瓦和灰尘。 “呀呀,真是太厉害了。”书奇抬头,朝着楼上的人从容一笑:“看来,这就是你们打招呼的方式了,那我也不用对各位客气?” 说着,书奇就这么站了起来,手就朝着背后背着的那把巨斧摸去,而他身上的龙形纹身,竟然好像活动了起来,在他的身上游动,那一双龙眼,死死地盯着楼上正在看风景的两个人的。 这个人实在是太奇怪了,背后背着那么大那么长的斧子,感觉好像挥起来很不容易的样子,金璜忽然想到,这个人的技术,不会是跟自己差不多吧,自己手里拿着匕首和暴雨梨花针还有孔雀翎,本质都是让他们飞出去的东西。金璜觉得如果是斧子能发出的无形剑气之类的东西,很有可能会让那一击不可挡。 显然,关林森也想到这个问题了,他急忙用手搭在凤歌身上,打算将她带离这个是非之地,金璜自然是不用担心她的,这个时候,护住凤歌才是重中之中。 接着,那书奇就腾身而已,身子稍稍有些摇晃,关林森此时已将凤歌送走,转身回来,这次他没有拿长刀,而是准备用其他方式来对付那个人,接着,金璜的身子也开始摆出了对战状态。 但是,书奇竟然迟迟没有动手,反而身子一歪,再一次的栽倒在地上。 “啊哈哈哈哈,真是的,这边竟然这么多人,”书旗摸了摸自己的屁股,然后抬起头,淡定且从容的说:“咱们现在可以先不打么,在这里打来打去,这么多村民怎么办,显然是会伤到他们的嘛,再说了。” “什么玩意儿?你还会想到伤及村民?”金璜忍不住破口大骂,“无耻混蛋!” 书奇这番话说的非常的大义凛然,落在金璜耳中却根本就是无耻之极,昨天那个大黑蛇妖还在这里祸害人,弄得房子都塌了,人都被迷了,而现在这个自称白素贞朋友的人竟然还有脸在这里逼逼说自己是个不想伤及无辜的好人。真是笑话。 “咳,那个,再说了……”书奇完全没有想跟金璜对喷的意思,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腿,继续说,“不好意思,我的腿好像摔断了,能不能帮我叫个正骨科的大夫?谢谢。” 金璜的脸色跟关林森的脸色差不多,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应该说楼下这个蠢货壮汉是真的好厉害好厉害,深不可测,故意戏弄于两人,还是说,他真的就是个白痴? 正当金璜与关林森还没有分析出个所以然的时候,一声轻轻的声音飘扬而出,接着,一点淡淡的星光,从二楼的客房里面浮在半空中,忽悠忽悠的飘了出来,好像发呆一样的愣了一会儿,接着,就高高兴兴的向书奇飘去,只听见衣柜里传出了月神的一声“糟糕”,紧接着就拿着笛子从柜子里面冲了出来,只不过,已经迟了,那一点星光,已经朝着楼下的书奇飘去了。 书奇看见二楼有一点亮光飞来,以为是金璜手中的什么奇特暗器,先是本能的抬起手来挡了一下,继而发现这个星光并不是锋利的暗器,而是围着自己飘来飘去。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书奇 书奇低头细细看着那点星光:“咦?星彩,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一直都在……” 而楼上,月神正手忙脚乱地赶出来,有心想要抓住那一点星光,却根本抓不着,还差一点脚下不稳,撞到关林森,关林森一把扶住了月神,同时想起来,那点星光好像就是月神笛子上的小挂坠啊,一闪一闪的,还以为就是个死物,用金钢石一类的东西做的,没想到,竟然还是活的。 “祭司大人,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还要躲着我?”书奇脸上那副嚣张的表情被换掉了,注露出了一丝震惊之后脱口而出。 月神转身气乎乎的看着关林森和金璜:“都跟你们说了,不要跟他动手啦,这个人就是看着讨厌,让人生气,其实他特别特别的脆弱,要是这一下子他给摔残了摔伤了怎么办呀。” 关林森和金璜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什么,月神又解释说:“书奇是我们家藏书阁的守卫啦,专门负责藏书阁的安全什么的,我喜欢在藏书阁里看书,所以跟他关系就比较好,当时我打算逃婚的时候,还是他偷偷让我从后院的狗洞里钻出去的。” 唉?还有这种事?金璜很不能理解,完全没有想到这个自称青城山下白素贞的蛇妖朋友跟月神还有这么一层关系。 当凤歌听到了藏书阁那三个字之后,不禁微微皱眉,民间的家里,最多有个书柜,有个书架,能有资格用得上藏书阁的,只有四家,其中一家能出这么厉害人物的,也就只有……祀星族了。 祀星族一直都在皇权的管辖之外,也是当今圣上一直烦恼的事情,但是他们也行事低调,完全没有什么借口把他们给处理了。 “呃,那个啥来着的嗯,……”楼底下的书奇显然更加的震惊,指着关林森,又指着小绿柳:“莫非祭司大人想要逃婚的原因,就是想要跟他,还是跟他?一起私奔?哦,天啊,讲道理,这两位公子一个怂蛋一个平庸,谁也配不上祭司大人的脚趾头,请恕在下直言,我觉得那个绿衣服的,还不如旁边那个姑娘雄姿英发。” 雄姿英发你妹啊! 金璜又要炸了,她听完这句发自内心的夸奖之手,手里提着两把匕首就要跳下去,月神赶紧抓住了金璜的袖子,对着下面的书奇喊道:“喂,你是不是被我哥派来抓我的,我可告诉你,我绝不会回去的,我既然敢跑出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不是啊不是!”书奇非常的爽快,直接否定了月神的猜测:“祭司大人想得有点多了,我就是一个藏书阁的人,除非书被人偷了才会被派出门来,单纯祭司大人您跑了这种事情,由各位长老去操心就好了,还不至于让我亲自出来,在下现在会来到这里,完全就是因为……” 书奇拿出镇水石,还想要再多解释。 “好了,你别说了,快闭嘴吧。”月神忍不住出声打断。 书奇的这番话说的月神气不打一处来,就好像自己之前在众人面前说自己是多么多么的重要,多么多么的在乎自己,完全是胡说八道一样的尴尬,就好像其实自己在府里的地位只不过是一根草一盆花,丢了就丢了。 不过金璜现在倒是冷静下来了,怪不得月神之前叫大家不要理他,的确是不能理他,一开口说话,就让人想打死他。 这才刚刚说了几句话啊,金璜就已经想要把他给捅死,砍碎,切成一片一片,然后再愉快的把他包成包子喂狼! 要不是看他这么弱,不,应该说,要不是因为月神拦着,他已经玩完了。 金璜从来都不是什么你弱你有理的理论支持者。 “喂,你够了啊,都说了这是我家的人不是坏人,你怎么还抱着她的大腿啊,真是太不要脸了。”月神看着书奇已经坐起来,扶着楼梯慢慢上楼,这才放了心,转身在椅子上坐下,却发现,小绿柳还是紧紧地抱着金璜的腿。 这个小绿柳真是太不要脸了,昨天金璜明明一直在戳他,逗他,自己一直在护着他,怎么现在抱金璜的大腿抱得这么快,真是讨厌的要死。 很有一种我心向明月,明月照沟渠的感觉。 “可是他好可怕啊,就跟那个大黑蛇妖一样的。”小绿柳慢慢从金璜身后探出头来,露出一双惊慌的眼一拍即合。 “放开放开,真烦。”金璜把自己的腿从他紧紧抱着的手中抽了出来,同时她也感到十分的好奇:“昨天你还那么小一点点,怎么今天变得那么大啊?”金璜问道。 “呃,是这样的,我那天啊……”小绿柳一屁股跳坐在床上,抓了抓头发说:“我去看看河边的柳树看看新芽是不是都出来了,唉,自从族人不断被白素贞给害了,这方圆数百里大山里的柳树发芽全都是我管。半路上我就有些不太舒服,想吃酸的东西,山谷里本来有一些小莓果的,但是那旁边有好多小蛇,他们都是白素贞的人,我最怕蛇了,嘤嘤嘤,可是我好想吃一点啊,所以,我就跑过去吃了一点,呃。” “吃了什么啊?”几个人同时问道,特别是金璜,她在江湖中走南闯北这么久了,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某种生物迅速缩小的药,月神看了一眼书奇:“咱们家的藏书阁里有记载着这种东西的书吗?” 书奇摇摇头:“我只是个守藏书阁门的,不是去看书的,藏书阁里的书,我只看过一本。” 月神好奇的问道:“哪本?” “藏书阁所有藏书的目录,每天要按着数去点一遍,以免少了数都不知道。”书奇非常老实。 月神非常不满,呸。 那厢小绿柳继续说:“我也就是吃了一点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没有毒的果子,但是里面有一点点发酵了,我只要碰到酒,就会变成这个样子,你别笑,别的妖怪不会这样的,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厉害了,而我只是一片没有用的小绿柳而已。”说着说着,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眼圈也红了,好像一片在风中飘扬的小柳叶,看着真是我见犹怜。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化了 但不幸的是,金璜不是那种会怜香惜玉的人,她只是问了一句:“那你能修炼成他们那样吗?” “不知道。”可怜的小绿柳声音发颤。 一路上见过了能把蛋生在人肚子里的蜘蛛精,还有能搞出无数幻影分身的大蛇精,每一个的原型都可以置人于死地,从来没有见过竟然喝一点点酒就能玩完的小绿柳精。 “啧啧,我觉得你比书奇还要弱。”金璜忍不住脱口而出,语气里满是挖苦。 她自己是一路辛苦走过来的,对弱者完全没有什么同情,何况还是男人。 她一个女人都能走过来,为什么他们不能。 而她,则是完全忽略了天赋和背景对于一个人的限制。 如果她出生在农家里,没有学过那些杀人放火的手段,那么到了年龄,她也只能默默的听从家里人的安排,嫁给一个根本就不认识的人,生儿育女过完这一辈子。 “算了算了,既然你跟着我混,就不会让你受别人,哦不,别妖的欺负的。”金璜拍了拍胸脯,这下子看起来,她更有英雄气概了呢…… 小绿柳带着一脸的崇敬看着她。 “月神,你要干嘛?”金璜赶紧伸手拦住了月神,她从楼下弄来了一坛酒。 “我给他喂点酒,还是迷你版的比较可爱!” “不要啦,人家不要。”小绿柳吓得整个人都不好了,站起来就往门边跑,书奇也已经一步步的挪到了门口,赶紧将小绿柳护在身后: “祭司大人啊,你这脾气也该改改啦,怎么跟家里一样的,就是喜欢随便欺负别人,你看看,连小伙子都被你吓成这样,小姐,你的气势比男人还要厉害啊,这样出门在外是要吃亏的,哎,小姐,你是不是因为对这个小伙子好,对人家有意思,但是人家却对这位姑娘有兴趣,所以你才会觉得不开心吗,哎,的确啊,是这样的,女人都是爱吃醋的,但是,我们祀星族的祭司大人怎么可以这么小气呢,平白惹人笑话,要不然,这样好了,如果祭司大人心中有什么不满,尽管对着我来就好了,我一定默默承受,绝无二话。” 啪叽,话没说完,好不容易刚刚爬上来的书奇还没喘好气呢,就已经被气急败坏的月神给一脚踢了下去,一番响动之后,月神转头看着金璜:“怎么样?” “啊,什么怎么样?”虽然金璜也是女的,但是她一向是个有钱就动手,没钱就不动的懒惰人类,因此,也没有想真的再跟月神动手的意思。 “下面的书奇在等着你的招唤呢。”她摆摆手。 就在同一时刻,京城之中的鬼市门口,有几个身负重伤的黑衣蒙面人被鬼市的守卫抬进了内部机要所在之地,随意的置放在了一处房间的门口,房子里面似乎欢天喜地的在不知道折腾什么,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根本就不在乎。 过了好一会儿,房子里才走出了一个大胖子,挺着将军肚,全身上下都散发着逼人的气执,身上穿着的是一件华丽闪光的袍子,手上还拿了一副奇怪的鹿皮手套,把玩着一串大核桃,盘串。 看起来也不像是正经盘串的人……看着门口的那堆黑衣蒙面人在痛苦的哀嚎,那个人的脸上都是唾弃。 “里面可是朝中的各位大人们在喝酒玩乐,你们不要在此吵闹,败了大人们的雅兴。”那个男人开口说道,就好像躺在地下的这些人跟他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众人看见他,却像是看见主心骨一样:“哎呀,老板啊,不得了啦,大事不好啦,祸事到啦。” “呵呵,自古以来,都是我们魔域桃源去打劫别人,偏偏到了你这们这边,就被别人给抢了,真是太丢脸了,真是破了先例啊。”被叫做老板的人一脸不屑的捂着自己的鼻子,似乎是不想闻着他们身上的血腥之气,呵,我明明之前已经嘱咐过你们了,镇水石是天大的事,叫你们加倍的小心,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倒好了,一下子竟然被人抢走了两颗,呵呵。 “是属下无能,属下无能,被人黑吃黑了。”躺在地上的那个领头之人,本是鬼市内集之中的顶尖好手,号称天神塔礼,他的身高比寻常人要高一些,几乎可以与鬼市幕后的王老板并肩齐头,身上还穿着一身钢铁打成的铠甲,求饶似地向那个老板伸出了手,仔细看着他身上,虽然被厚厚的铁甲包括着,但是身上竟然还全都是伤口。 “你有没有报我们魔域桃源的名号?”老板嫌弃的甩了甩袖子,躲开了对方伸出的手,示意天神塔礼离他远一点,不要脏了他的衣服。 “哎,真是好话说尽,但是那个人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就是死活不听,软硬不吃,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天神塔礼赶紧识相的把手给了回来,微微转身,又是一大口鲜血吐了出来,这才勉强开口说:“那个人实在是太诡异了,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什么东西来,只记得他身上的纹身,特别好认,只要给在下一次机会,在下一定还您一个奇迹,在下无论如何也要把他给抓出来,给我们魔域桃源找回面子。” “嗯嗯,好的,所以,你是还想再跟他打一场,再输一次,然后再灰溜溜的回到这里丢我的脸吗,外面那么多守卫,不知道有多少人都看着你们这么血淋淋的进来了,真是丢人现眼。”掌柜无奈的摇摇头,弯下腰,替塔礼说完了后面的经过之后,就冷冷的直起腰:“还有,那个白素贞做的黄花饼呢?” 那几个人都不再敢说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默默的看着塔礼,等着他继续说。 “那个,呃,被另一个带来的扁毛畜生给吃了。”塔礼的声音越说越低,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几乎根本听不见。 不过老板也不想听他这些丢人现眼的废话了,又是一声冷笑:“这么说,嗯,就是什么都没落着,还倒亏了本?”掌柜淡淡一笑,似乎什么事都放下了似的,从口袋里倒出了一把什么东西,轻轻的飘扬在那个人的身上,接着,那一瞬间,所有的东西都好像结网在他的身上,覆盖在表面,进而将他的全身都包住了,即使塔礼想要大声叫,也叫不出来了,很快,那个人,就变成了一滩血肉,化在地上。周围的人见状全都傻在当场,一个字也不敢说,沉默了许义之后,纷纷向着那个老板跪下,嘴里说着:“求您了,我们上有老下有小,还请老板饶命啊。”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盛宴 “把他拖出去扔了吧,把地也打扫干净。”老板连看都没有低头看一眼,却也不想继续打算动手了,只是疲惫的挥了挥手:“这件事,就到这里为止吧,大家都辛苦了。” 说完,那个老板也就转身,走进了身后的房子,将门关上。就像鬼市王老板的房间相似,就算是外面破得让人完全不想进来,里面却是金碧辉煌的让人不敢轻视,房间里的一干人等,都在开心得不得了,各自打把酒言欢,不再想世间的纷纷扰扰。 绝色美人一曲舞毕,伏倒在地上,水袖如白练,又像纷飞的满天飞火似的,飘飘摇摇落在地上,铺满一地,引得周围掌声一片:“很好啊,不错不错。” 此时已经是半夜了,但是在桌上的案台上,还依旧是好酒好酒菜,众人吃得是不亦乐乎,满树的花花草草并着小鸟与珍兽都在夜明珠与八宝莲台灯的照耀之下,显得无比的光彩夺目,那盈盈起身的舞者此时正含笑着,如同在百花花中最夺目的百花之王。 一位男子笑着起身,示意侍者将自己面前的一杯酒递给美人,然后转头向着上首的一位大人,满面笑道:“杜公子,此女名为珠袖,是我府中的婢女,虽然长得很普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能耐,但是也就能跳几只舞,可以供公子乐一乐。” 说完之后,他小心的看着那个年轻人,见他并没有翻脸的意思,于是又继续说:“珠袖已经仰慕杜公子的才名与秀容许多年,才会今日自告奋勇来此,如果能稍微博杜公子一笑,我今天就做主,让她亲手为杜公子献酒,不知不否愿意赏脸呢?” 座席之上所有人都大笑起来,场面也变得更加热闹有趣,坐在首席之上的,不是旁人,正是当今圣上的宠臣杜书彦,他也觉得很有意思,悠然道:“珠袖么?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有意思。” 他的声音清幽而沉静,在这么吵闹的环境里,竟然有一种穿透的力量。 珠袖的神色微动,只听见杜书彦说:“抬头。” 珠袖慢抬起头来,她的心中所思所想很多,但是最直接的一个想法却是:“好生俊秀的少年郎。” 传说中最得皇上宠信,许多大权集于一身的杜书彦杜翰林,与别人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他一点都没有仗势欺人的样子。 只见他一身华贵的锦袍,用银丝绣着暗丝,整个人虽是懒洋洋的倚在案后,但却依旧看出,他整个人挺拔昂扬的气势,风度翩翩,真正是个清俊的贵公子,与一旁那些脑满肠肥的京官儿们完全不一样。 只可惜,他的脸上盖着一张白色的面具,遮住了包括他的额头,鼻子,与眉毛在内的大半张面容,然而,就算是遮住了这么多好看就是好看,挺拔的鼻子之下,那张线条流畅,又在嘴角带着温柔笑意的嘴唇,还有修长的脖子,也让姑娘忍不住从心底油然升出了无限的好感。 珠袖心中又是一紧,她一直知道自己是很漂亮的,凡是美人,都知道,美丽对于自己来说,是一种很有力的武器,就如同将军的大印,皇上的玉玺,还有大侠手中的宝刀,见人杀人,见鬼斩鬼,这是她达成一切目的有效武器。 可是现在,当她看见杜书彦的那一刻,她反而对自己计划好的一切,不是太确定了,那样俊秀的男人,她以前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像他这样的气质,还是头一回,在她的心中,忽然生起了一股寒意,她觉得,自己好像无法对他下手了,她的心中满是彷徨。 “珠袖姑娘果然堪称人间绝色啊。” 杜书彦似乎对珠袖心中复杂的想法没有什么觉察,还挺认真的夸了一句,后者赶紧几句,还说能让杜公子看中,是珠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两人又假装的客气了几句,杜书彦又将脸转向了珠袖,只是随意的招了招手:“你过来。” 这三个字里,听不出任何的不尊重,甚至连一点动心的意思都没有,就像是食客在普通的酒楼里对着跑堂的伙计招呼似的,仔细听听,那声音,可以说是相当的随便了。 珠袖紧紧抿着嘴唇,端着酒杯缓步向前,心中却是翻滚了无数次,终于下定了决心。 从舞台的中内走到杜书彦的面前,要走三步,走上第一步的时候,她的脚步如踏碎银雪似的,原本就轻薄如云的轻纱从肩膀上滑下来,落在地上,露出了背后大片的雪白肌肤。 第二步时她的发钗摇摇落在地上,一头黑发在光下露出了耀眼的光泽,显得她整个人都好像在灯火中发出光彩,第三步,她停在了杜书彦的面前,在周围男人们起哄般的声音里深深俯身,水蓝色的低抹胸,织金舞裙,越发的衬出她那突起的雪峰。 她的眼睛看着杜书彦,妩媚而妖艳:“小女子爱慕杜公子很久了,今日终于得见,三生有幸啊。还请公子赏脸,喝下小女子手中的这杯酒吧。” 杜书彦面具后的眼神似乎对她很有兴趣,盯着她半天,许久之后,那张漂亮而菱角分明的唇角,笑意加深。 他伸手接过了白瓷杯,那只手指也是长而有力的,骨节也被皮肉包裹着,看不出有过练武的痕迹,姿势极其的优雅与好看,同时,那只手,还非常的客气,从珠袖手中接过酒杯的时候,动作很是放松和守礼,指尖都没有碰到她一点点的皮肤。 那样一双手,就是用来握笔,书写天下的风花雪月的。 可是这样的人,到底凭什么可以得到皇上的宠幸呢? 真是想不通,难道当今圣上真的如传闻一般,男女通吃,才会召他姐姐入宫为贵妃之后,还会时不时的招这个书生进宫? “真是好酒呢。”杜书彦仔细端详着那只名贵汝窑酒杯中装着的如琥珀色的酒水:“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两句念完,却没有要喝下去的意思,他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珠袖的脸色已经变了,忽然他笑着将酒杯放下,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如此好酒,你们为什么要在里面下毒呢?”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惊变 珠袖慌了,她转头看了一眼那个将她送上来的男子,只见那个男人微微点了点头,幅度很小,几乎看不见,已经到这样的地步,只能动手了。 珠袖心中一横,从怀里抽出金色的匕首,厉声喝道:“拿命来!” 所有的变故都发生在转瞬之间,话音还没未,落,只见一道刀光直刺向杜书彦的胸口,接着,又是一道。 双匕合一,封住了杜书彦所有的退路,只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匕首锋利的刀尖已经扎向了他的胸口,只需要再往前一点点,就可以轻松的将杜书彦杀死。 匕首尖上淬有剧毒,见血封喉,无药可救。 后续一系列都已经准备好,就等着珠袖等手。 可惜,世上有很多事是不能差的,一点点也不能差,就在珠袖此时双手出招之际的时候,一切都凝固了。 杜书彦的两根手指轻轻的捏在珠袖那双白皙如玉的手腕上,看上去是那么的轻松自容,一点力气都没有,就算是只小鸡,也不会受到伤害。 紧接着,珠袖就感觉到对方那两根手指中传来了扑天盖地的如山内力,她脑中就好像炸开了似的,整个人向后飞去,胸口一阵闷,张口便吐出一口血在地上。 哐当,珠袖一下子摔在地上,一路翻滚,还撞飞了许多小桌子,桌上的那些食具和食物还有酒水翻了一地。 “发生什么事了” “有刺客!” “来人,快来人啊!” “守卫,守卫!” 在座的都是身家性命极其贵重的客人,他们平时都是护从如云的,到了鬼市,也就依着鬼市的规矩,没有带太多人进来,没想到,这里还会横生枝节,出现了刺客。 那个带着珠袖进来的人见状,不得不咬了咬牙,机智的指着珠袖:“这个女人竟然想要伤害杜公子,来人,快把她抓住,打死!” 早就已经有准备的几个仆人从那个男人的身后涌出,他们虽然身上没有武器,但是每个人的身体都足以致使,他们向伏在地上,无力反抗的珠袖奔云,显然就是想要杀人灭口,然而,就在混乱之中,却没有人有心情云管这个女刺客到底怎么样了,他们都慌乱的关注着自家的性命,正当冲在最前面的人伸出手,就要拍上珠袖脑门的时候,另一旁的首席之上,杜书彦却随手的将杯中的毒酒泼出,那动作也是优雅而高贵的,随后将自己身上的青云斗篷解开,顺手扔出云。 斗篷呼啸着飞过了众人,其中含着无穷的霸道气势,靠近的人无不一一退后,就连那几个冲到前面云准备动手的仆人,都不得不向后退了几步,紧接着,披风飘摇而下,落在了伏在地上的珠袖身上,正好将她摔倒时露出的身体盖住。 整个席上顿时安静了下来,只听见杜书彦身后的小书童云墨大喊一声:“保护大人。” 瞬间草屋附近,传来许多脚步声,接着,大门被踹开,许多侍卫手中拿着刀剑,将整个欢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席上所有人大惊失色,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自己好像被无辜的牵扯到了什么大事里面,那个男人此时已经知道大势已云,但是他不愧是朝中多年的重臣,还能保持着从容镇定的神色:“大家都不要慌,安静,杜公子,您没事吧,来人,快将杜公子扶下云休息,把此女抓起来,好好审问。” 杜书彦嘴角带笑打断他:“李大人,你急什么?” 他慢慢从案后走出来,绕过木案,在所有人紧张的注视下走下了玉阶,停在了珠袖面前,场中的气氛十分紧张,只有人们急促紧张的喘息声,只听见杜书彦居高临下的问道:“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杀我?” 珠袖伏在地上,许久,又吐出一口血,这才勉强开口道:“我就是要杀你,需要什么理由,你始乱终弃,欺凌弱小,玩弄了我姐姐的感情之后,又将她无情的抛弃。” “呵呵?”杜书彦忍不住笑出声。 想必,这又是从哪里听来的野史吧,只有杜书彦自己知道,从来没有跟什么女孩子正经的接触过。 那声音中的冰冷与不屑扎在珠袖的心上。 “你!你与你姐姐沆瀣一气,玩弄圣心,将陛下玩弄在股中。”珠袖恨恨的骂道。 原来是后妃争宠,啧啧,杜书彦摇摇头。 他从来也没有从姐姐是贵妃这件事里弄到什么好处,事实上,很多人把他和姐姐的关系给弄反了,以为是杜嫣然先进宫之后,他才能以外戚的身份被皇上宠幸,谁知道,是他先被皇上宠幸,为了限制他的权力,让他投鼠忌器,不敢乱来,皇上才会纳他姐姐入宫为妃。 唉,谁喜欢全家都被皇上扣着当人质的感觉呢。 算了,现在说这些,也不会有人听的,只会说他矫情装蒜。 杜书彦笑笑,女人的战争,他不想掺合,但是,如果有人找上门来,他也不会一味退让。 事情其实差不多也清楚了,所以,杜书彦也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他淡淡的吩咐道:“把她押下,好好审审,别让她死了。把他家给封了,不准任何人进出,待我明日进宫禀明圣上之后,再做定夺。” 身后那些卫士齐声应道:“得令。” 那个男人一下子摔在地上,根本就支持不住,整个人的精神都老了十多岁,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杜书彦出门之后,门外灯火辉煌,整个草屋都被包围住了,几个心腹守在门口。 “杜公子。”之前那个处理掉失手手下的老板向杜书彦恭恭敬敬行了一礼。杜书彦停下脚步,定定的看着他,又是一笑:“我知道跟你没关系,鬼市能来的人,也不是普通人。” “多谢公子体恤。”那位老板又是深深的施了一礼。 杜书彦抬手让他不要说话,随即,那位老板又给他递了一个锦盒:“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杜书彦收了锦盒,一言不发的上了马车。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逐客 目送着杜书彦的马车离开之后,老板的神色一凛,招来刚刚在里面服侍的几个女子:“去,查查到底怎么回事。” 那几位美人敛首低眉站在老板面前:“老板吩咐就是了。” “这件事很有问题,你们拿着我的名贴,再带上些礼物去中心枢钮那里找王老板问一下,”老板低声吩咐道,“咱们的人在别人地面上弄出了事,为了以后还能继续合作着想,该有的礼数还是得先尽了。” 美人儿听闻此言,都嘟起了嘴,显然对此事不是很满意。 老板却根本就不在乎她们是不是满意,又继续说:“见过王老板,把礼送到之后,你们就借着王老板的地道离开鬼市,去找青城山下白素贞,镇水石的事情比较着急,他手上应该还有一颗,你们与他聊聊,说说好话,撒撒娇,看能不能先把他手上的那颗取回来充充数目。”王老板认真的说。 “哎呀,我的亲亲老板,那可是镇水石,不是鹅卵石,人家怎么会愿意给呀,那可是要他的命呢。”其中一位满头珠翠,环佩叮当的女子说道,“老板,你这是在为难人家白素贞,还是在为难我们呀。” 说着,女子又娇俏的笑了起来。 “啧啧,真是最毒妇人心,”老板笑着摇了摇头:“他到底也是我们魔域桃源的客人,你们两人也不要太不给人家面子,如果他知情识趣,知进退识时务,那你们就不要太狠的斩尽杀绝,把他的手手脚脚随便砍一点下来就行了,如果他真的一点都不肯客气的话呢,那你们就把他的性命给取了吧,反正留着也没有用。” 然后,再把他那一观一山的徒子徒孙都给灭绝了。 那几位美人听见这样的叮嘱,扭动着身子,笑得花容轻颤,笑着行了礼,再将全身的衣服撒下,换上了武士服,她们对着掌柜的一行礼:“老板放心,我们必将遵命而行,不辱使命。” 书奇扶着门框慢慢坐在地上,把桌子上的小木棍拆下来绑在自己的断腿之上,凤歌端坐着,手里轻轻的捧着一个小茶杯,杯中的水已经凉了,但是她眼睛却盯着关林森不动,金璜的视线则是在月神和小绿柳之间来来回回的,只见那个已经是成年男子模样的小绿柳正在弄自己的衣服,关林森手中握着那柄异形的古铜色大刀,冷冷的看着他:“你到底是哪里来的?” 关林森然后对着小绿柳问了一句,声音一点都不客气。 “你为什么不能好好回你的家去?”这一句就是在下逐客令了。 但是小绿柳却一脸无辜的说:“没有家了。” “那你以前睡在哪里,睡桥洞底下吗?” “睡哪里都可以呀,睡大马路上,睡在山林之间,睡在柳梢头,走到哪里睡到哪里,反正去哪里都一样,”小绿柳把袖口的丝绦扎好,回过头来,一双桃花眼无辜的看着关林森。 看着月神和金璜都心跳不已,太可爱了吧。 “你家里的亲戚朋友呢,你消失了这么久,他们会担心你的。”关林森的声音还是一点都不客气。 “我的爹娘啊,没有呢,我是天地生的,土里长的,靠着春风与雨水长大,小哥哥,我上哪儿去找他们呢?” 关林森将衣摆一甩,几步冲到小绿柳的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拉到窗边:“你看看外面。” 就在窗外,一条小河蜿蜒而过,阳光洒在波光潋滟的水面上。 “呐,地上都是泥土,还有的是各种风霜雨雪的,只要等等就会有,你还在这里干什么啊,我们都是有事的,不抓你这个妖怪,是看你实在太弱小太可怜了,再不走,我就只好把你灭掉了,金璜。”关林森转头大声喝道,却看到金璜嘻皮笑脸的笑在一边动都不动:“我收的是凤歌的钱,可不是你的,你不能指挥我。” 关林森又转头看着凤歌,凤歌不说也不动,她也觉得欺负这么小的妖怪实在是太不科学了。 “殿下,你让他走吧。” 凤歌摇了摇头,带着笑意:“可是外面很危险。” “他自己就是妖怪,可大可小,有什么危险的。” “但是你昨天也看到了啊,外面的那些超级厉害的大妖怪,比如什么青城山下白素贞之类的,可不会对她手软,万一就这么把她抓去吃掉了,那你真的忍心这么做吗?” 关林森第一反应是我有什么不忍心的,但是他张了张嘴,却怎么也没说出口。 “好了好了。”一直被关林森扯着背心衣裳的小绿柳开口了,他看了看关林森,又看了看凤歌:“你们,你们就不要为我而吵架了,这位关公子说得没错,你们是人,我是妖怪,人妖殊途,怎么都不会方便的,不如,就让我走吧,就算遇到了那个大黑蛇妖,我,我……”他低下头,好像在下定什么决心似的,憋了半天,好像积累了很多的勇气似的,又默默抬起头来,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就算遇到他,我也不会害怕的,他要是想要打我,我也能咬他两口。” “那怎么行呢。”凤歌急了,一下子站起来,月神也拦在小绿柳的前面。 “你不能走。” “好了。”小绿柳哼哼唧唧的说着,眼眶里满满的都是泪水,一时真是分不清他到底是男还是女,长长的睫毛都被眼泪打湿了,看得真让人心痛,“你们本来关系都是很好很好的,为什么要为了我一个外人,哦不,是外妖吵架,我走了,外面有泥土,还有风雨还有小河小溪,微风,那才是我的家。” “不行。”金璜站起来,一下子站在门口挡住了他的去路,“你要是走了,那就必死无疑。” 金璜的话听起来好像很严重的样子,一瞬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 过了一会儿,书奇才慢慢开口:“其实,也没有那么危险吧?” “对我们来说,的确是没有那么危险,但是对她来说就不行了。”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嘴欠的人真烦 “正好我也想出去走走,憋了这么多天,我都快烦死了,这样吧,我带着小绿柳出去逛逛,再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有我在,绝对不会有什么大妖怪敢欺负他。”关林森哼了一声,说着,他又专门看着月神和金璜说了一句:“放心,我不会打她的。” 没等众人开口,关林森就带着小绿柳一路走出去了。 “啧啧啧,就这么一点气度,想来也不会是我们家祭司大人看中的人,真是脾气太差了,不过就我说,那个绿衣服的小哥应该也不是祭司大人您的意中人吧,您的意中人必得是个盖世英雄,像他这么怂,这么弱的男人,怎么可能会适合您呢。” 书奇躺在床上的样子,非常淡定,就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他看着关林森咚咚咚下楼的样子,露出了一脸奇怪的戏谑,看着他的样子,金璜更加的心头不爽,如果不是因为看着他的腿真的断了,可能金璜还得揍他几下。 就算刚才关林森替他把腿给接上了,但是那个书奇却一点感谢的样子都没有,一直都在话里话外各种看不起他,充满了对他的嫌弃,看样子是把关林森当成假想敌了。 “说了多少次了,关林森是凤歌的侍卫,不会对你家的祭司大人有什么非分之想的。”金璜摇摇头,但是每次开口,换来的都是书奇一脸毫不走心的惊讶和嘴角那一抹淡淡的冷笑,看着就讨厌。 书奇这样的笑容,很有几分此处无银三百两的意味,气得金璜很想把他打死。 她虽然跟关林森一向关系也没有那么好,但是现在她要争的是自己的一口气,自己解释半天,这个人一点领情的意思都没有,足够把她给气死。 只是凤歌觉得,既然现在关林森不在,有些事情还是应该很弄明白,那个男孩子的心思实在太重,有些事让他知道的话,说不定会有麻烦。 “刚才这位书奇公子说过,自己是祀星族藏书阁的守卫?”凤歌拨了拨头发上插着的金钗,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更加从容淡定。 “是的。”书奇对凤歌似乎没有那么深的敌意,这么多人中间,暴躁的金璜,再加上冲动的月神,以及正在吃醋的关林森,显然还是淡定从容的凤歌更可爱一些。 因此,他也乐意与她好好说话。 “据我所知,祀星族藏书阁里因为藏了许多有趣的书,因此时常招来别人觊觎,恨不能偷走,几乎可以说,与少林寺的藏经阁身份不相上下,因此,能做藏书阁守卫的人,应该也不是凡人才对。” 书奇笑着说:“没错,就是你所知的那个,就是那个不能说的藏书阁的守卫,你倒也知道。” 没想到书奇承认的这么快,不能说的藏书阁守卫在他嘴里说出来怎么听着就好像可以随便诏告天下似的,也太随便了吧,就好像不能说,只不过是一个定冠词而已,就好像今天的天空是蓝色的一样。 “那,为什么你会跟那个奇怪的大黑蛇精成为朋友?”凤歌小心翼翼的问道,虽然祀星族一向比较奇怪,但是他们一向洁身自好,隐居山中,谁的面子都不给,谁来都不理,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还会跟外人,特别是妖邪,散仙之类的东西往来,这件事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除非这个书奇已经背叛了祀星族。 “不是不是,是我被那个大妖怪给骗了。”书奇摆摆手,一脸去他大爷祖宗十八代的操蛋表情:“我也就是昨天晚上才看见了那个大黑蛇妖,想打听打听一些关于最近比较热闹的魔域桃源的事情。” “魔域桃源?”金璜听了来了精神,开口打听道。 “咦,你不是走南闯北,见识无数的江湖中人吗,月黑堂下的吧,哎真是的,月黑堂有你这样的人,难怪会玩完,真是,想当初,天殿的第一殿首叶公子,那可是机敏无双,天下人人赞叹。” “妈了个鸡,老娘也是殿首!”金璜不忿。 书奇颇有兴味的问道:“哦?你是什么殿首?” “玉殿!” 书奇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就是那个弱鸡的玉殿啊,哈哈哈哈哈,平时连出任务都没有机会的,就是收收情报,刺探刺探消息,最厉害的任务就是偷东西了吧,然后有一个人被我抓住,埋在后山了。” “哈,原来是你把我们的人给弄没了?”金璜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那次是玉殿损失最惨重的一次,派出去了几十名好手到祀星族去偷一本听说很厉害的书,但是,那几十个好手出去了,个个有去无回。 “哟,怎么着,你今天是想来给他们报仇的吗?”书奇嘴上硬气的很,表情也很淡定,就好像金璜想要动他,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忽略了他现在躺在床上的那种死样子的话,还真的很有几分气势呢。 月神也有些紧张,她太知道金璜这个说一不二,动手就开打的性格,照书奇现在这死样子,真的挨不住她一指头的。 没想到,金璜也就是冲着书奇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就没事了。 这下连凤歌都不解了,她刚刚也想着应该怎么劝架才好,没想到金璜就自个儿放弃了。 为了防止金璜只是暂时的战略性撤退,趁众人不注意再把书奇给剁碎,凤歌问道:“你,真的不打算把他怎么样?” 金璜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月黑堂都没了,你让我跟他聊什么?费劲巴拉的把他给杀了,还要得罪祀星族,且不说会招来祀星族的高手给我添各种麻烦,我看就这位月神小姐姐,也不会跟我善罢甘休,看着我把她家里人给弄死了吧?” “你倒识相。”月神淡淡的应了一句,抚着手里的月影清音长笛,“书奇就是一个嘴欠的,你就当听不见,也看不见就好了。” 金璜摊手:“那可不行,就算是真幻听,我也得治啊,不然那不就是闹鬼了吗?”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真烦 月神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想,你家的人,麻烦你管管好,不要让他出来乱叫,不然哪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把他打死了。” “呵。”月神扭头。 虽然她一向也是受不了委屈的,但是自家这位书奇,实在是一个令人感到尴尬的存在,就算是她,也说不出什么好话来。她只是抖了一下嘴唇,心中的反讽之语还是没有说出来。 金璜心中却是暗自想着,的确是如此,自从月黑堂玩完之后已经一年多了,自己一个人浪迹天涯,遇到了许多事情,如果说之前遇到的各种异兽,都是因为天地之间的灵气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却只顺从于本性的妖魔鬼怪,但是最近这么一段时间,遇到的都是长得好丑好丑的怪物,实在是受不了的丑,强行变成人,真的是没眼看,手里收到的控制石,也越来越不靠谱了,看起来就好像是二次再造的渣渣一样,就好像那些人形的怪物,都是没有长熟的青苗,被人强行下药催熟了似的,长出来的又难看,又难吃,只是能充个数用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干这种事。 与其说这些长得好像人形的玩意儿像是害人的东西,还不如说是一个军团。 所谓的军团,不是靠的单兵作战,能力,而是靠着很厉害的集团化作战,把对手干掉。 如果说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书奇现在跟着的这条线索就非常有存在的意义。 书奇还躺在床上叨逼叨逼的没完没了,同时还从床上摸出了金璜写的阅历日志,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这样好记数,方便跟雇主要钱,跟凤歌那种充满思想和分析的阅历日志是不一样的东西。 “写得真无聊,不是杀了这个人,就是杀了那个人,一点有出息的东西都没有,倒是很方便交到官府,一抓一个准,连证据都不用准备了。”书奇鄙视的把金璜的阅历日志扔到一边去。 然后又伸手:“孔雀翎。” “呃?”金璜一愣。 书奇笑笑:“孔雀山庄搬家以后,孔雀翎也就消失了,你能拿到他们家最后的两枝孔雀翎,应该不会真的用完就把它们扔垃圾桶里了吧?” 被看穿了,真是有点烦,金璜没办法,不过孔雀翎发射出去以后,她也就随便找回来几根,并没有找齐,也不想找,不就是暗器么,虽然不是孔雀翎,其它的也可以替一替吧。 书奇接过之后,神色一会儿:“哦。” 一会儿“啊。”然后就把那只黄金色的圆筒还给了金璜:“我说,大妹子,你的品味还真是低俗,全身上下都是金闪闪的,就连匕首也是金闪闪的,暗器还是选的金闪闪,莫不是以前太穷,穷怕了,现在才会对金色这么有执念?” “哦,被看出来了呢。” 一时间金璜和凤歌对视了一眼,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此人不简单。 倒是书奇毫不在意,朝着凤歌说:“虽然你一直都不吭声,也不言不语的,看着脾气挺好,其实你才是真正威压权重的那一个对不对,我看那个吃醋的小子,和这个穷疯了的小妞,都乐意听你使唤。” “只要你给够我钱,我也可以听你使唤的。”金璜给了他一个白眼。 书奇笑着摇摇头:“你这样的,就算倒贴给我钱,我也不会想要你的。” 这话说的,金璜又差点想抓着匕首跳上去了。 这番话说的金璜倒是没有什么太多的意外,毕竟对方是祀星族藏书楼的守卫,有这样的见识其实也是太正常不过了,既然对方还不知道自己这边的底细,那就没有什么关系,最要紧的不是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出主意的,亦或是金璜是不是月黑堂的余孽,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这个身份,不能泄露给任何人,这个话题也最好就到此为止,让书奇以为自己一切尽在掌握,就是最好的结果。 “你到底还想说什么。”金璜一点都不像凤歌那么稳定,她现在的样子,就像是要忍不住跳到他身上一样的,按不住性子,张口追问。 听到金璜的暴躁,书奇愉快的笑着说:“你们别看我外表年轻,看起来就好像是个翩翩美少女,但是其实我的年龄,已经可以做你们的父亲啦。” “呵呵……”金璜冷冰冰的笑着,“嗯啊,是啊,你看起来得有四十了吧,呵呵呵,还美少年,还翩翩,怕不是对美少年三个字有什么奇怪的误解吧。” 书奇低下头顿了顿,之后,对金璜继续说:“黄毛丫头,你是打算马上去世吗,要不是看在我们家祭司大人的份上,像你这样的女人,我一只手就能对付两个。” “妈蛋,别拉着我,让我捅死他,今天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放开我,放开我!”金璜张牙舞爪的准备扑上去弄死他,月神赶紧挡在书奇的面前,并且把他的嘴给塞了只袜子,让他闭上嘴,那,凤歌对金璜说,坐下来,冷静冷静,你要真把祀星族藏书阁的守卫给弄死了,你就算一个月有五两银子,也没地方给花去。 凤歌的声音,很清冷,又很淡,一点发狠的意思都没有,却让狂暴化的金璜默默的坐下来,捧起手中的茶杯,默默的喝了一口,如同老僧入定一样。 门打开的声音,打断了房间里奇怪的气氛,关林森笑咪咪的走进来,身上不仅多了几分香气,手里还拎着一包好吃的点心:“我们刚刚出去买了好多吃的,还给几位姑娘们买了胭脂,别看这个地方就是一个破山村,没想到,集市里的东西竟然这么齐全,来,这是大殿下平时喜欢的色号。这个是金璜你的,虽然你平时不喜欢涂,不过我给你买的是接近肤色的,看起来就很自然健康,这是月神姑娘的,你喜欢的杏花红,看起来淡淡的,就很有气质。” 天呐,关林森买胭脂了,关林森这个钢铁直男竟然会买胭脂,实在是太吓人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着关林森把手中的胭脂一个一个的拿出来,在场的三个女人目瞪口呆。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大狗狗 “小绿柳呢?”在关林森背后没有看见一身绿衣服的柔弱男人,凤歌怀疑他是把小绿柳给杀了,发现回来以后无法交差,才会买来这么多东西,讨好几个女人,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关林森示意金璜的声音不要那么大声,然后才摊开自己的左手,那小绿柳竟然又恢复到手指大小,正在睡觉,睡得很香了,还冒出了鼻涕泡泡。 金璜目瞪口呆,凤歌也忍不住皱眉,两个人都不坑声,只是直直的看着一脸无辜的关林森。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愿意相信她说的一喝酒就会变小,世上哪有这种事啊,所以,我就想试试是不是真的,路上偷着给他的茶水里滴了一滴酒,没想到,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关林森一面说着,一边把手里的小绿柳随手扔到桌子上了,笑笑:“还是小着比较可爱一点。” 月神看着心痛的扑上去,检查有没有把他给摔坏,还好,关林森手里还是留着劲的,小绿柳还在睡着,一点醒来的意思都没有,月神气乎乎的看着他:“关林森,你就是故意的,你就是欺负他老实天真,故意捉弄他!你这是恶作剧!” 关林森完全没有搭理她的意思,嘴里哼哼唧唧着刚刚听来的小曲儿,一边把手里的油纸包扔下来,他把油纸包打开,愉快的问道:“来来来,小绿柳饼谁要吃,说不定还能再吃出一个小绿柳来哟,人人有份。” 书奇顿时一愣:“这就是小绿柳饼。” “是啊,”金璜笑咪咪的走过去,顺手拿起一个:“真的特别好吃,你赶紧尝尝,趁热吃,那味道简直不能再棒了。” 话音未落,金璜手中的小绿柳饼就已经被书奇打翻在地,还没等到金璜炸毛,书奇马上就把桌上的小绿柳饼连带着盘子都一起推到了地上:“这个不可以吃的。” 瓷器碎裂的声音传来一阵乱七八糟的响动,就连月神都被吓了一跳,看着满地的小绿柳饼片片,混着扎人的瓷器,一向心疼粮食的金璜大叫:“喂,怎么不能吃了,这可是当今圣上都赞不绝口的顶级美味,你知不知道致哀多贵啊!” 书奇努力勉强坐直了身子,对月神说道:“祭司大人有所不知,前些日子,在下因为镇水石的事情,同一些黑道上混饭吃的人打过交道,当时,他们正在把一批货物押送前往京城,而车上,除了有两颗镇水石之外,就正是这满满一车的小绿柳饼了。” 说着,书奇就把身上的两颗镇水石放在桌上。 “他们自称是魔域桃源的人,干得都是月黑风高的买卖,我是不认识这些人,”书奇自言自语的说着,也不管有没有人理他,“不过后来这么一想啊,我这趟旅途,家里也没给太多的钱,一路上总是这么饿着肚子,也不是办法,再加上大家聊得这么开心,难得在路上相遇也是缘分,就干脆抢了他们的,哦,祭司大人放心,我真的没有再随便的伤心性命。” 这一番话说的特别的流畅和自然,但是显然除了书奇自己之外,在场的其他人都不太能理解他的逻辑是什么,惊讶之余就连插话都忘记了,书奇显然也不觉得自己的逻辑有什么问题,只是摸着自己的胳膊,语气有些心疼。“然后,啊,我一想,虎子也饿了好几天,就让它随便的把那一车小绿柳饼给吃完了,然后,咳,他倒是吃出了许多不同寻常的东西来。”书奇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道:“里面,掺杂了阿芙蓉。” 阿芙蓉,别人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反应,经历过了边城之事的金璜和凤歌对视一眼,彼此心中都是一惊,那可是会致人出现幻觉出现瘾的可怕毒药啊,绝对不是什么平常人能碰到的东西,西夏的独孤怀信家不就是因为有这么一块阿芙蓉田,而出事了吗,还说那是最后一块地,这下可倒好,怎么会出现在大恒境内这么深入的地方,而且还是整整一车的绿柳小饼,这点心万一流落到了市面上,岂不是…… “虎子?”月神显然不知道什么叫阿芙蓉,只是被这个没来由的名字弄得有些糊涂。 书奇也没有多说,只是吹了一声口哨,哗的一声,一只黑色的大狗不知道从哪里就跳进了屋子,转着圈圈,先是在书奇身边蹭了蹭,接着,又欢欣鼓舞的跳到凤歌身上,似乎看见凤歌,它更开心一点。 月神这才注意到,那是一只巨大健壮的黑狗,与书奇在一起,看起来比较合适,与凤歌站在一起,看起来好像随时都能把凤歌给压死,身上的毛皮像是涂了油似的,一闪一闪。 “虎子,你怎么在这?”凤歌惊讶。 书奇更惊讶,他也看出虎子跟凤歌的交情不一般:“你们认识?” “是啊,本来它是跟着我们的,后来在围城战的时候,它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原来是跟你混去了啊。”金璜也认出了那只黑狗。 凤歌与金璜互相看着面露惊讶,从边城到这里,要走很远,她们骑马坐车,才到了这里,虎子到底怎么跑得这么快,还先跟书奇混到一起去了。 也难怪,书奇会对孔雀翎这件事这么清楚,也许是虎子捡到了掉落的孔雀翎什么的。 倒是月神似乎对这一幕见怪不见,反而俯下身,摸了摸黑狗虎子的大脑袋,别看虎子现在长得越发的凶,但是在几位小姑娘的面前,看起来无比的温顺,懒洋洋的伏在地上,快乐的翻滚着,还伸手跟月神握手,特别可爱的吐出舌头,大力的舔着月神的手掌,而身后的尾巴更是摇的快要造成残影了。 “好大的狗呀。”月神微笑着。 关林森见状,也是心中一动,蹲下身子靠在月神身边,想要如法炮制去摸一摸虎子的脑袋,他们之前的关系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差,也算是熟人熟狗吧,但是还没来得及伸出手,那虎子瞬间就已经变了神情,咬牙切齿的从牙缝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牙齿暴露了出来,看起来还想要发起攻击。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妖怪围城 “小心!”凤歌来不及多说,月神已一把推开了关林森,关林森身子向后一跃,落地之后,茫然的眨着眼睛。 书奇看着这一幕,倒是完全都无所谓:“要不是祭司大人好心救你,你就会死掉了,自从吃了那个绿柳饼以后,脾气越来越暴躁了,可别怪我没有警告你们,这一路上,它已经咬过不少人了,万一出了事。” “汪。”话音未落,虎子似乎变得很不开心,向着关林森落下的地方大声的叫了一嗓子。 “哦,中毒,它还没醒呢?”凤歌听到这一声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书奇。 书奇叹了一口气:“是啊,整整一车的绿柳小饼啊,不知道里面到底含有多少阿芙蓉,吃了以后,他就不太正常了一会儿能认得人,一会会儿连我都不认得了。” “呃,哦。” “习惯就好了,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人吃了阿芙蓉以后就不知道自己是东南西北哪条线的了,何况是狗呢,虽然它很通人性,但是那也只是通人性,不代表它就是人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呢,哎,真是的。” 忽然凤歌心中一惊,大声喝道:“住手啊。” 可是,已经晚了,凤歌的喊声还没有落,那虎子瞬间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眼中充满了嗜血的气焰,瞬间化做一道黑色的闪电呼啸而出,差点把桌子撞翻在地。 只是,这道闪光的目标并不是在桌子,也不是关林森而是在空中打了个滚,之后,又笔直的朝着书奇扑去,当然,它并不是想要把书奇怎么样了,是书奇所躺着的那张床的窗户。 一只巨大的人形妖怪悄无声息的从一楼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上来,身上长着乱七八糟的腿腿手手,手里还拎着匕首,看起来装备倒也齐全,正盯着书奇的脖子准备下刀,好一只大黑狗虎子,毫不犹豫的从那个大型半妖的身上跳过去,在那一瞬间之后,那个大号的妖怪身子剧震,接着,就松开了手,从二楼整个摔了下去,身上多了一道锋利的爪痕,看起来被抓得很深。 在那短暂的交手之后,虎子又重新掉在屋子里,黑乎乎的毛,还是那样的蓬松,看着它憨厚的模样,一点都不像一只狗挑翻一只大妖怪的样子,月神赶紧护住桌上还在睡得很开心的小绿柳,一手又从腰间拿出了自己的月影清音笛来。 “看来,有一些不速之客,想找咱们吃饭了。”月神嘿了一声,接着跳了上床铺,又向窗外张望了一下,开口说道,不知道为什么,绿柳村没有清晨,也没有黄昏,现在街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黑压压一片的客栈周围的硕大身影,纷纷从地表下面爬了出去,这些大妖怪无一例外的,都是身上长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手手脚脚,手里都还拿着兵器。 “怎么样了,怎么样了?”金璜也跟着跳了上去,顺便还故意踩了一脚书奇的胸口,她与月神并排朝下望了望,手中握紧了暴雨梨花针。 “呃,没有想过这么多呢。”月神的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是在思考应该怎么办,的确,看着现在的情况,的确是有些麻烦的,小绿柳那个只能靠别人保护的就不提了这么多敌人一围,就算是金璜也不敢说自己能保证全身无伤的通关。 再加上这床上还躺着一个瘸腿的书奇,不管是想要硬拼一把,或者是愉快的逃走,得手的概率都不会太高。 而且这些大妖怪,长得这么丑,一看就是还没有充分妖化的东西,完全都不知道害怕受伤或是害怕死亡的。 倒是书奇被金璜踩了一脚之后不声不响,坐直了身子,朝下面看了看,那些大妖怪成群结队的,甚至还有整个大妖怪手里拿了个旗子,大旗子上只有歪歪扭扭的四个字,魔域桃源。 “奉白素贞大小姐的命令。”那个大妖怪开口说话了,嘴里说的竟然真的是人话,虽然听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大舌头一样,不过也算是能听清楚了。“所有人,杀无赦。” 一大群可怕的妖怪,放眼望去,妖兵成片,最多的还是手手脚脚,看起来枝枝桠桠的,实在是很碍眼的样子,一个个连成了片,看起来就像是军队的战阵一样。 正印证了凤歌之前的猜想,他们不是单兵作战的,他们是军团做战。 就算是能力再高的人,或是仙道,落进了这样的大战阵里,都会像被无敌的车子碾过一样,死掉。 如同守襄阳的郭靖与黄蓉,再高的修为,也不过是死在乱军阵中。 凤歌轻轻的转身,关上了窗户只留下了一个小缝缝用于暗中观察楼下的动静,没过一会儿,吴承恩从屋子外面轻轻走进来,小声的说:“哎,怎么办,后面也有不少呢,不过现在他们还没有动手的意思,就是一直守着,看着也挺糟心的。” “那是啊,因为天还没有黑呢,当太阳收尽阳气的时候,妖怪的妖力就会达到顶峰,那个时候,他们就会动手了呢。”书奇也借着窗户缝看了一眼,顺便把刚才的那个妖怪留下的匕首给拔下来玩了一会儿,眼下,月神更在意的却是那个大妖怪留在这边的那把匕首,这把匕首,看起来像是铜或是锡做的,但是看起来又不像是正经的铜。 月神接过书奇手里的匕首,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心里还是不懂。 金璜凑过来看了一眼:“嗨,这不就是青铜吗,你以前没见过,你家这么有钱,应该有一些青铜爵之类的东西吧?” “青铜爵那是什么?” “喝酒用的。” “是铜的吗?”月神不明白,“我家的杯子,都是用的官窑出的瓷器,我叔父喜欢的是钧窑,我哥哥喜欢哥窑,然后就拿着那个破瓷片子跟我说他永远都是我哥,哼,我喜欢的是雨破天青云开处的汝窑,从来没有人会做金属做酒杯或是酒碗啊,那不是给小孩子用的吗,怕他们给摔了。哦对了,我家的小孩子也不会用的,反正摔了,大不了再买一批新的呗,用金属的,多掉份啊,听说重金属到食物里还会伤人呢。”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围了 金璜向窗外看了一眼:“外面现在铺天盖地的都拿着这种玩意儿啊,这可不只是青铜,青铜里面似乎还掺了一些什么别的奇怪的东西,想要全身而退,只怕不容易,小心别给那玩意碰着了,说不定一碰,就会化脓成血什么的。” “噫,你看那个纤细的小模样,一点都不像是正经的妖怪,好像是毛毛虫身上的毛变成了手和脚。”月神说道:“就是毛毛虫吧,虽然那种虫子的手手脚脚跟蜈蚣也差不多,但是也没什么用处的样子,就算是成了妖怪,也只能拿得动这种轻巧的小匕首之类的轻兵器。” 然后,她感受到身旁金璜投来的敌视目光,赶紧笑着说:“凡是用轻兵器的,都是身形无比灵活的,轻盈的,身材纤侬合度的……” 金璜的杀气才慢慢消失。 书奇坐靠在墙边,听着两个女人的对话,一脸懵逼:“原来还可以这么转折啊。” “那他们为什么围而不打?”凤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自己的行李拿过来,一边说一边收拾着,把不必要的东西拿出来。 “他们不喜欢太阳啊,就要等等咯,怎么样,你也想跟他们过一过招?”、 金璜想得很简单,她也一向不喜欢磨磨蹭蹭的,:“嗨,在这里跟那个大蛇妖的手下打架一点好处都没有啊,还不如主动出击,直接来个围魏救赵,把这些奇怪的人干掉比较令人愉快,与其跟这些小妖怪浪费青春和生命,还不如趁早把他们的老板给干掉,擒贼先擒王啊。” 在金璜与书奇争执了一会儿之后,凤歌决定做出选择:“不要正面进攻,躲开他们。” 既然月神说那些大妖怪手里拿着的青铜匕首有问题,那当然是要信其有的,不然,万一中奖了,那可怎么办呢。 金璜一向没什么节操,付钱的是老大,一个月五两银子,随便想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 金璜也蹦蹦跳跳的去收拾了行李,鄙视的看了一眼书奇的断腿:“喂,瘸子,你怎么说,要让关林森背你吗?嚣张半天,还不是我们的累赘。” “哈!”书奇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我才不用你们背,我可以跳着走!” “哦,好吧,那你就跳呗。”金璜嘻嘻一笑,关林森也并不想坚持这件事,。 “哎,你要是想要背我的话,我也可以让你背一下的嘛。”书奇忽然又有些怂了。 “嘘,闭嘴啦,声音这么响,你想干嘛啊,他都要被你吵醒了。”月神朝书奇比划了一个让他声音低一点的手势,躺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小绿柳翻了个声,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说了些什么梦话,接着,又动了动,似乎睡得很高兴,在梦里不知道见到了什么好东西。 “万一他现在醒了,看见外面这么多妖怪,只怕能把他给活活吓死。”月神摇摇头,顺手把小绿柳给放进了袖子的袖袋之中。 “那就走吧。”只见凤歌挥挥手,示意大家一起准备,关林森搂上她的腰,接着,就抬手掀开了窗户 金璜第一个冲了出去,手中两把银针如雨,铺天盖地的射了出去,接着,是月神,她的手中拿着两面光滑如水的铜镜,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向群妖照去,那一刻就好像天上有三颗太阳并行的模样,果然,就像金璜说的那样,那些奇怪的手手脚脚怪们纷纷让路,闪出了一条道路。 “快走。”金璜催促道,她不知道这些妖怪只是觉得一时的刺眼才会让开,还是真的就害怕,万一等它们反应过来,那就没玩得了,她心里实在是慌的很。 几个人匆匆而下,朝着那绿柳观就要动身。 一声奇特的响声从天空中传来,凤歌最先听到了这个声音,不由自主的抬起头,天上佬都没有,那可不是见鬼了。 但是,的确有东西落了下来,划破空气的破空之声也响彻云霄,而那声音,竟然已经离众人越来越近了,然后,轰然一声巨响,把整个绿柳村都给撼动了,如同地龙翻身似的。(地龙翻身就是古代地震的一种说法) 凤歌等人站稳了脚跟,四下张望,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有声音,却看不见物体,无形的恐惧,更加令人感到害怕。 刚刚分明是有什么很重很重的东西砸在了地上,可是竟然却一点都看不见它的样子,只能发现地上的尘土被震得飞来飞云,想必落下来的东西一定份量不轻。 金璜第一个缓过了神,继续向着绿柳观的方向跑过云,没跑多远,却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她摸了摸鼻子,刚才无辜的鼻子顶到了一层无形的墙壁,好在也不疼,软软的,凤歌和月神都忍不住抬手去摸了一下,感觉到手掌心传来了一阵奇怪的温度,那绝对不是空气的温度,月神来不及多想,手中拿起了月影清音笛,开始吹奏,然后,随着音乐的飘扬,面前的空气,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空气,开始凝固了,就好像冬天在水上的冰层那样,现在已经形成了肉眼可见的一层奇怪的半透明黑色薄膜,只是这一片膜铺天盖地,仿佛一个大号的苍蝇罩子,把以客栈为中心方圆二十多公里的地方都给包了起来,水泄不通似的。 如果远远的望去,就是一个大号的用来盖菜盖饭的大罩子,把凤歌她们装在了里面,当然,还有那些妖兵,也同样在里面,嗯……然后,是养蛊么。 金璜的神色有些变化,但是她还强自镇定的看着外面:“哈,这就是那个大黑蛇的法术吗,还是挺有本事的嘛。” “能搞定吗?”凤歌问道,关林森背着书奇,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沉了,身上全是肌肉,起码得有两百多斤,所以凤歌看着心痛,又不好说就让他把书奇放下来,于是赶紧问金璜能不能赶紧动手。 但是金璜看着那道妖气变成的无形屏障,心里有些吃不准。 她一向只杀人,偶尔杀杀妖,但也只是普通的妖,像这么有出息的大号的玩意儿,她还真的从来没有搞过,何况,还有一个大罩子。 正文 第三百章万妖蛊 “不好!”月神用手指敲了敲那黑色的无形软墙,显然是明白了刚才书奇那番话的含义:“还真是在养蛊呢,这叫万妖蛊,从里面是跑不掉的。” 万妖蛊,本是起源于苗疆的一种神秘技法,当那些苗民想要炼蛊的时候,就会把一堆各种乱七八糟的毒虫放在同一个大壶里,然后把壶盖给关上,再任由里面的毒虫自相残杀,等只剩下最后一个活物的时候,那就是炼出来的最毒最厉害最牛逼的蛊虫了,这种方式的成本有点高,但是养出来的毒虫很厉害,而且成蛊的时间很快,最多一天两天的,也就成了。 当然,这种急攻近乎的方式,被一些很有想法的人类移植到了炼妖方面的试验,只不过是这种妖类的同类自相残杀,再互相吞吸彼此的天地精华之时,实在是太过于惨烈了,而且最后就算是赢了,也会因为吸了过于多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玩完,如同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那样受尽折磨,不仅成不了大妖,反而会完全变成一个没有自身意志的无用小魔,只能像僵尸一样,不入人间,不入冥间,不在六道轮回之中,反正就是下场非常的悲惨。 的确,这个巨大的罩子,正是白素贞拼尽全力才扔出来的万妖蛊,只不过,正常情况下,也就是扔个两三丈的样子,已经是很了不起了,一般人也不会想着要扔那么大,反正修出来都不是什么正常的玩意儿,何必太浪费原材料呢。 今天,出现在凤歌等人面前看见的万妖蛊,那可是真正意义上的万妖蛊了,以前,也就是随便意思一下,今天弄出这么大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炼蛊所需要的正常范围。 关林森不由得有些后悔,因为第一次与那条大黑蛇妖交手的时候,自己金璜还有月神联手的时候,是占了上风的,所以,在内心深处,他根本就没有把那条大黑蛇妖当回事,而之前,在那客栈也感觉到了不对劲,本来应该有机会早点逃走,但是想想看,那些长得奇怪手手脚脚的玩意儿,也只不过是在拖延时间而已。 真正的杀手,却是这万妖里边之中无法避开的万妖…… “呃,反正,也走不掉了是吧?”金璜问道,她拍了拍关林森,示意他可以把书奇放下来了,关林森正好也背累了,随手就把书奇扔在了地上,金璜双手一抖,亮出了一对金光灿烂的匕首:“那,咱们就打呗。” “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凤歌开头道。 有一只细细长长的不知道什么玩意儿变成的妖怪已经从月神的脚下猛得钻了出来,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就想要去捅月神,一旁的虎子眼睛一歪,正好看见,一口叼住了那个奇怪的妖怪,然后咬着牙,上上下下的把妖怪叼在嘴里甩来甩去,把它整个从地下好像拔葱似的给拖了出来。 正如之前月神所说的那样,这种小东西,很脆弱,甩了几下,就被甩飞了出去,还在空中解体。 这一套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连月神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直到虎子呜呜汪汪的叫着邀功的时候,月神才回过神来,她很惊喜的拍着虎子的头说:“对啊,咱们有虎子呀,只要没有被完全围住,我们靠在这边,打败这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打败他们还不容易的很。” “祭司大人还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内在力量。”书奇一边揉着被摔痛的屁股,一边摇头,同时还抬起手,向刚刚那个尸体落地的地方指过去,刚刚那个被干掉的小妖怪的尸体一落地,就化为了一团乌漆麻黑的玩意儿,而它身旁的一个同类,不由自主的把那团雾气给吸了进去,继而全身一阵乱抖,再重新站直了身子。 站直身子这后的它,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玩意似乎比刚才要高很多。 “呃……”大家都看出来了这一幕,但是不明白原理是什么。 “万妖蛊并不只是普通的一个瓶子或是缸子,在这里,妖气是散不掉的。”月神忽然明白了,刚刚金璜和自己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在这样一个大罩子里,每一个死掉的妖怪的控制石,都会被离它最近的那个妖怪吸收,让那个妖怪变得更强。也就是说,在这个大罩子里,虽然大妖怪小妖怪们的数量会随着战斗而减少,但是,它们只会被越杀越强,轻易弄不死了。地面忽然抖动起来,泥土翻起,一片松软,此时,金璜大叫着小心,关林森抱着凤歌,虎子叼着月神向上蹿去,竟然真的努力攀住了那透明发黑的罩子,几只七手八脚的大妖怪同时蹿出了地表,向着可怜摔在地上没人关心的书奇挥舞着手中的兵器。 “上来啊上来啊。”月神吹起了笛子,金璜挥手让书奇赶紧上来,书奇没有任何迟逢,但是也努力的向上跳了一跳,但是他自己尝试了一下,根本就没办法留在空中,只好拉了一下虎子的尾巴。 虎子的心情是很不开心的,它一下子身子沉了许多,转头就看见了被吊在它尾巴上的书奇,呼噜噜的表达了一下不满的情绪,书奇嘿嘿的笑着:“等回去给你吃糖醋排骨。” 还没说几句,他的手已经抓不稳了,又笔直的掉了下去。 月神见状,也突然出手,笛子中传来的声音换了一个调,变得异常的凄厉与高亢,与之前的音调完全不一样, 那样的声音,让所有在场的妖怪,都忍不住挣扎了起来,身上还冒出了烟,就好像马上要炸开一样。 没错,真的是炸了,一个接一个就好像小型的炸弹似的,炸开了。 “好厉害啊,真是太棒了,卧槽,耳朵,耳朵受不了了,我说,妖怪都死绝了,咱们是自己人,求你收手吧。” 刚刚为了去救书奇,所以已经落在地上的金璜忍不住大叫起来,实在是耳膜受不了那样尖利的声音。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围攻 其实就算金璜不说,月神也不打算再吹了,她擦了擦额上的汁珠,随之移开了自己按在笛子上的手滨,然后,那些死去妖怪们体内的黑色的控制石,也都向周围的大妖怪飞过去,吸入它们的腹中,成为了它们的养料,真是太残酷了。 很快,那个会说人话,会摇小旗的大妖怪似乎觉得很不开心,在这里已经坐太久了,工作还没有完成,想想也是挺烦的,还急着回去吃晚饭呢,于是它挥舞了一下手中的魔域桃源大旗,很快,又有一只大妖怪从书奇的脚下冲了出来,这一只大妖怪的体型明显比之前的要大上许多,硬是将书奇这样壮硕的身材给撞到飞了起来,同时抄起匕首就是对着书奇一刺,幸好,关林森也发现不对劲,他将凤歌交给了月神,由虎子背着她,然后自己飞身而下,正好踩在那个大妖怪的脑袋上。 没想到那个大妖怪一点退缩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是继续用力,将关林森也给撞飞了出去,看来,这个妖怪跟另外几个不是一家的,力气竟然要大这么多。 那只大怪物顶飞了两人之后,得意非凡,整个身体都爬了出来,第一个,就是飞身扑向金璜。 接着,又是尖厉的笛声响起。 那个大妖怪全身就好像僵住了一样,它停下了,努力想要挣扎,却是一动也不动,它拼尽了全力,想要抬头看一眼在半空之中的月神,却根本也只能转一转眼珠而已,月神手中的笛音不断如水似的流出,那个大妖怪很快,也化成一滩,倒在地上。 “哎,我说你到底行不行啊,手里拿着那么多家伙,又是匕首又是银针的,怎么还对付不了呢,难道你的匕首功夫还不如这些大妖怪不成。”月神在上面,挤兑着金璜。 的确,这也只是开始,那个被月神吹死,嗯,算得上是吹死吧,的妖怪,冒出了比刚才那些第一波围上来妖怪更加晶莹的控制石,看得出来,质量要强了许多,然后被围着的一只大号的妖怪给吸进了体内。 太阳,在西方的地平线上,收尽了最后一丝的光芒,人在晚上视力本来就受到限制,而妖怪,则是终于等到了他们最怕的太阳的消失,如果再拖下去,那么,只有人类全灭的结局。那只会说话的大妖怪又挥了挥旗子,哎哎,赶紧的上啊,回家吃饭啊。这一次,顿时有五十几只大妖怪直接跑着冲上来。 虎子一跃而下,凤歌与月神站好之后,它就抖了抖身上的毛,甩着舌头就向着那堆妖怪冲了上去,只是越来越多的大妖怪从地下冒了出来,实在是防不胜防,凤歌再一次掏出了手中的银针筒,如银色雨点一般的银针被机簧发射出去,如同一场真正意义的血之暴雨,果然这一招还是很有用的,由于第一批妖怪就被暴雨梨花针射死在地上,根本就没有办法出头,下面一批的也被他们压在地底下,连头都出不来,也就只有几个能强行挣脱,把压在头上的妖尸给掀开,钻出来。 这种小事,就算是关林森,也可以随便应付。 在圭层下面的那些小妖怪,有些还没死透的,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于是用力挣扎,只要还有一口气的,都在努力钻出地面,给后面的同伴让开一条道,其实,也就是想爬出来透透气而已。 关林森拔出手中的异形长刀,时不时的朝着脚下的地面土层就是随便一刺,几乎每一刺,都有妖怪的黑色血液泛着泡泡从地下涌出来。 书奇把这一幕看在眼里,认真的想了一下:“所以,地下到底还有多少这种东西,那么,这个万妖蛊……是真的万妖,而不是一种夸大的修辞手法?” 凤歌这也意识到自己可能弄错了这一点,她之前单纯的认为,所谓的万妖蛊,最多也只不过就是一两百只妖怪不得了,就好像父皇说的万国来朝什么的,整个东方大陆才那么几个小国家,把那些部落全都给算上,也就撑死了四十多个,哪来的万国,不就是个虚词吗。 难道,妖怪就是这么的老实,说万妖蛊,就是万妖蛊,一点都不带客气的? 没错,她想对了,人类就是这么虚伪,而妖怪就是这么的老实,说是万妖蛊,就是万妖蛊,而且所谓的万妖,也就是从一万到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都可以叫万妖,不,其实就算是十万,百万,千万,也可以叫万妖嘛。 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诚实的人。 所以,现在这么大号的万妖蛊里,说不定有一亿缺一只的妖怪也难说,别看现在那几个人似乎占了上风,尤其是大黑狗虎子,来去如风,呼啸杀妖,随便的扑一扑,就是一堆妖倒地不起,单凭着一已之力,就能挡住几乎所有的正面进攻,但是,且不说金璜月神和关林森能不能撑得住,体力的消耗,还有,人也是会疲倦和瞌睡的时候,就连虎子,也开始呼哧呼哧的吐着气,在撕咬落地之后,已经不能继续勇往直前的咬人了。 眼下,还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呃,你们不是说这是炼蛊吗?”月神只是负责吹笛子,都已经觉得中气不足,无以为继了,她已经快吹不动了,可是大地却依旧不断的震动,不断的冒出来大大小小的虫子怪物:“说好了是妖怪在这里互相打架的呢,为什么好好的他们要跟我们过不去?” “我猜,那个会摇旗的家伙,是上一届万妖争霸大会的总冠军。”书奇抬手,指着那个会说话的半妖:“所以,胜者为王,这些小妖怪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听上级吩咐。” 他也就是这么随便一说,根本就没走心。 金璜几乎是一拍自己的脑袋,首先反应了过来:“对哦,说的没错,哎嘿,刚才我真是糊涂了。” “啊?”月神不知道金璜想通了什么,凤歌也跟着反应了过来:“没错,所谓擒贼先擒王,不一定指那个大黑蛇妖啊!”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停战 “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月神实在受不了了,放下手中的笛子,微微喘息着,“下一次,我一定得带一个不这么费劲的,要么打击乐器,要么丝弦乐器,吹啊吹的,我的嘴都酸了。哎,你们在说什么?” “弄死他们那个头头,我们就可以愉快的玩耍了。”金璜搓着手。 他们一开始看着那么多妖怪,只是想着先逃,根本没想着要去把中间的那个摇着小旗的给弄死。 眼下既然已经有了想法的话,那为什么还不出手呢? “如果只是对付那一只的话,嗯……”书奇坐在地上,抬手大喊了一声:“虎子。”虎子飞快的扑了过去,而书奇,则是第一次的从背后摘下了那一只大斧子。 金璜看到这一幕,震惊了,这家伙现在连站都站不起来,又怎么能抡得动手中的斧子,何况刚才都没有抡,现在摘下来是想挥给谁看。 虎子接下来的行动,倒是让金璜再一次的震惊了,只见书奇只是用右手举着斧子,摆好了一个姿势,没有要挥动的意思,看他的样子,好像是打算把斧子给……掷出去? 好好的一个近战武器硬是被他给弄成了远程攻击性武器,这一波操作也是溜溜溜,看着他将胳膊挥动着,整个斧子虎虎生风。 远方的那个会说人话的妖怪,显然知道这个男人对着空气挥斧子是想做什么,于是,它再一次的挥动斧子,便涌出了许多的妖怪挡在他的面前,成了妖肉护盾。 “祭司大人,还请闭上眼睛。”书奇低声说道,听到这句话,月神不由觉得想笑,书奇还把他当成小孩子吗,生怕一会儿场面太过血腥,会吓到自己,要知道,月神虽然从小是锦衣玉食长大,但是血腥的B级场面也还是过不少的,这些妖怪么,一路上也见死不少吧,哈哈。 “唰”的一声,斧子飞了出去。 月神分明看见了,与斧子一同出去的,不仅是斧子,还有狗子,一道银光伴着一道黑光,向前呼啸着扑过去,接着,银光包裹住了黑光,接着,整个天地越来越亮,越来越亮,一开始只是有一些刺眼,继而完全照亮了整个万妖蛊,再然后整个绿柳村都如同白昼,不,不仅仅是白昼,就好像是天上再一次出现了十个太阳。 “光耀天下!” 接着,什么都看不到了,只剩下了耳旁书奇低低的声音。 当光芒散去之后,几个人才放下罩住眼睛的手,再慢慢把眼睛睁开,过了好一会儿,才能看清地上的东西,地上还多了许多土坑,看来那些妖怪都受不了过于强烈的光照而躲了起来,外面还剩下了几只巨大的怪物被劈开的身体,而那个手里拿着旗子的人语妖怪,已经不见了踪影。 金璜眨巴着眼睛,四下张望,什么都没有发现,于是犹豫的问道“是射偏了吗?” “汪汪。”不知什么时候,虎子的声音在凤歌身后响起,在安静的环境中,显得非常的响亮,把凤歌惊了一下,凤歌连忙转身,嘴里还叼着半拉布片,仔细看,挺眼熟,不就是在那个大妖怪手上晃来晃去的那个吗。 安静没有持续太久,在地表之下,很快又出现了摇动的声音,不过这次没有涌出地面,一切的厮杀仅停留在地下,很快,兵器互相碰撞的声音,血肉被利刃刺穿之后那种特有的声音,还有那些似乎是人又不是人的妖怪声音,响个不停。 “这,这就是炼蛊吗?”凤歌听了之后,心里也觉得很不好受,这些妖怪,说起来也算得上是一条性命,而且也算得上是有灵性的生命,就因为他们是妖,所以就要受到这样的折腾吗 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题。 金璜看着自己发抖的手,刚刚太紧张,握着匕首的手指现在无一不在发抖,连着掌心都在痛,。 她先找了个地方躺下,关林森也寻了一处干净平坦的地方躺下。 大家,都很累了。 “你们,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凤歌见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反应,忍不住问道。 “说点啥好呢,刚才它们可是想要杀我们呢,”金璜对人命都不是很在意,何况是妖的命,更何况这些妖,刚刚还想把自己给弄死,这么累的活,她真的很久都没有干过了,之前那几个月的钱,几乎就是用来买丰县之围的,而这几个月的钱就是用来付这个,所以,大概,啊,果然天下没有好赚的钱呢。 金璜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还是先养好精神最重要,地底下那个最大号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出来之后,又是个什么样呢,总之,先把它给搞定吧。 “哎,累死了,等把最后那一只大号的赢家给弄死,咱们就可以去找那个真正的罪魁祸首,青城山下白素贞了。” 凤歌没有再说话,也知道这个时候不应该耍脾气,刚刚大家都是从生死之战中走出来,她有什么理由,非得要逼着别人认同她的观点,去同情这些刚刚还在与自己生死相搏的妖呢,至少,自己现在还活着。 至少,现在大家都还活着,也只能这么想了,说不定,等自己歇一会儿,醒来的时候,就结,太太平平的。 顺顺利利的。 也许是这样吧,这已经是最好的想法了。 世人说,物伤其类,还有一句话叫兔死狐悲,自己明明跟那些妖怪都不是一个种族的,现在就谈普世价值,谈悲天悯人,不,是悲天悯妖,是不是也还太早,毕竟那个最大号的还没有出来,自己身旁这些用性命护住她的人,他们的辛苦还没有恢复,如果自己现在就这么圣母的去说那些妖怪不容易,只怕他们也会心寒吧。 凤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不知道父皇母后当年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这种令人觉得很烦恼的时刻呢,就是看着敌人,觉得人家其实也挺不容易的时候,那个时候,心就会软,手就会提不动武器。唉,真是让人为难啊。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起疑 黎明就此到来,笼罩了整个京城,天色微微亮,这个时间,大部分的京城百姓,都还愉快的跟周公进行着友好会谈,而身着翰林官服的杜书彦,已经恭恭敬敬的在皇帝御书房门口跪了大半个时辰。 周围乱七八糟的脚步声完全没有引起杜书彦的注意,宫里的太监们总是来去匆匆,准备着皇上起床之后需要穿的衣服,靴子,洗脸的护肤的等等一干琐事,没过多久,杜书彦还远远的听见了一声马的叫声,那样的声音,不是一般人可以的,有资格在皇宫中打马的人,只有一种可能。 过了没多久,带着铁掌的厚靴伴着远远的钟声在自己身旁擦过去,杜书彦看着大殿一点一点的亮起来,看时辰,应该差不多是今天从大寺里传来的平安符被使者带来了。 大殿一旁的小角门忽然开了,里面露出了一个人头,伸出来,看了一眼,是一个胖胖的老太监,看到跪在门外的杜书彦,急忙跑出来,跑到杜书彦身边小心的站在那里,杜书彦抬头,看了一眼,认出了这就是当今圣上身边最得宠的李公公。 “杜大人太辛苦了,来得这么早啊。”李公公客客气气的对着杜书彦行了一祀。 “李公公也辛苦了。”杜书彦回了一礼,打算就这么站起来,向大殿里走去。。 “杜大人。”李公公看见这个情形,急忙拦住了杜书彦:“圣人说了,说是最近精神不太好,今天的早朝都不上了,也不想起床,所以,就不与杜大人下棋了。” 杜书彦心中起疑,按说,每天这个时候,都是自己向皇上汇报灵楼最近事务进展的时候,这数年来,圣人就算是再忙再累,就算是半夜批奏章一夜没睡,也从来没有耽误过,或是把自己拒之门外,就连迟都没有迟过。 既然圣人既然已经觉得身体不舒服,那为什么还不叫自己,他一定有一些事情还需要安排的,这些日子出了不少事,他竟然一点都不想知道吗,五城兵马司的人员变动,圣上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如果再加上今天圣上对自己竟然是不打算见了。 难道,皇上对灵楼已经起了疑? 眼看着杜书彦的眉头皱了起来,连着李公公都觉得有些紧张,别人不知道,他可太知道这位小公子在皇上心目中的地位了,哪里敢得罪。 “皇上只是身体有些不适,还请杜公子先行回府。”李公公忙赔着笑脸。 杜书彦问道:“那不知圣上的病情如何?” “没事没事,只是有些困乏而已,太医已为圣上诊治,说只要多休息就好。”李公公笑着。 杜书彦还是不信,此事实在是太过出乎圣上平时的所为,平时就算有事临时要他离开,也会与他面见,说明原因,不会让一个内侍就把他给打发走的。 “下官素日也习得医术,想为皇上诊脉。”杜书彦说。 李公公见他如此坚持,没有办法,也只好再一次进到殿内,片刻之后,李公公匆匆忙忙的又跑了出来,对杜书彦躬身道:“已经准备好了,就请杜公子入殿。” 杜书彦这才起身:“好,有劳。” 杜书彦进屋之后,却发现幔帐低垂,里面隐约有个人影躺着,他觉得有些奇怪:“李公公,这望闻问切,四法,如今连望都不让望,那又该如何诊治?” “是陛下说,连连咳嗽,只怕对杜公子的身体有所影响,这才不让的,而且陛下这几日咳的厉害,嗓子已经说不出话来,这‘问’也可免了。”李公公站在一边,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杜书彦伸出手去探脉,却只是探在了一截布上。 皇上的手与手腕,完全被衣袖罩着,李公公顶着杜书彦杀人的眼神,咳了一声:“圣上说了,近日感觉皮肤不适,怕传染给了杜公子,所以,才隔着衣袖。” 呵,真是想得周到。 既然皇上要求的,杜书彦也不好再说什么,他只是认认真真的再检查,他双手搭在脉上,却感觉不到有任何的脉象动静,他凝神静气,再一次的认真探脉,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脉象搏动,他的心中大惊。 又抬起头,看了一眼身旁凑热闹的李公公,那位李公公已经是宫里的老人了,什么叫避讳,既然现在还在这里凑着热闹,想来是没见过外臣跑来给皇上诊病的新鲜事,现在他当然是要看个仔细,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把这具消息转手卖给谁,也或者只是想与别的太监闲聊的时候多攒一点能说的八卦而已。 身旁有个小内侍拎着一块黄蒲团一口跑到杜书彦身边,讨好的说了一些话,请杜书彦移驾,跪在黄蒲团上,免得他老人家金尊玉贵的身体跪累了发。杜书彦什么也没说,抬手轻轻一刺,一根微微的银芒就落在了小内侍的脖子上面,就算李公公自始至终都盯着他看,他也没有注意到杜书彦不经意的轻轻一手,那个小内侍只是轻轻的晃了一晃,接着整个人就跟平常一向,在宫里跑进跑出,继续忙他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小内侍从别处跑回来,在杜书彦的身后丢下一句话:“皇后娘娘没有反应。”杜书彦也没有给予回应,只是将扎在他脖子上的那一点银芒收了回来,那个小太监忽然间一抖,又朝着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下,什么也没摸着,只是抓了抓,嘟囔了一句:“这天气就出虫子了。” “你不要命啦!在杜公子身边嘀嘀咕咕什么劲!”站在远处的李公公大声斥责道,那个小内侍被训斥后一惊,左右看看后,又急忙搭拉着脑袋跑了下去。 “真是见鬼了,我怎么刚才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个小内侍还是在嘀嘀咕咕,他完全想不起来刚刚自己只是把一个黄蒲团递给了杜书彦,为什么后面自己就好像见鬼了一样,整个什么事都不记得了,手里还多了几样东西,好像是从皇后那里得来的,想不通啊想不通。 同样见了鬼的,还在跪在地上探脉的杜书彦,从小内侍的回报来看,皇后并不知道皇上病重,当今的皇后可不比前朝那些什么事都不管的女人,她那霸气无双,如果几天见不着皇帝,她还不把这皇帝寝宫给掀翻了。 只是,如果自己的确没有受到任何干扰的话,也不是宫里的内侍故意找麻烦,那么,为什么皇上的脉象这么奇怪,以这个脉象来说,不动也不跳,只有一个结论,那是一个就算是杜书彦,不,就算是凤歌,也不敢说,不敢问,不敢想的结果,那就是陛下已然归西了。 “杜公子,可以了吗?”李公公一直小心观察着日头,过不了多久,杜公子没资格站朝列班,皇上可是得去前殿里与群臣召集开会的,但是这杜书彦在这里待了这么久,却一个字也没说,到底是什么意思,别耽误了上朝的时候啊,可是,杜书彦的样子看起来比平时谦和有礼的样子完全不一样,看起来分外的吓人,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杜书彦是皇上的心头宠,有人说杜书彦是仗着姐姐的身份才得宠的,可是宫里老资格的内侍都知道,皇上在宫里最宠的是皇后,杜贵妃,只不过是因为杜书彦的关系,所以才能在宫里稳坐四妃之首。 别人都能得罪,这位小贵人,那可是万万得罪不得的,所以,李公公也只能远远地提醒一句。 眼见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李公公觉得全身都在着急上火,大殿之内又走出一人,杜书彦抬头一看,刚才那位传平安签的那个人。 那个人刚从里面出来,就冲着杜书彦大喊:“喂,你是杜书彦吗,哦,没错,皇上叫你呢。” 一番的吵吵,从李公公到其他站在一旁的小内侍都忍不住目瞪口呆,李公公一扬拂尘:“你这是什么地方,是你们的衙门口吗,你们的大人就这么教你规矩的?!要不是因为你传的是皇上的话,就你在这皇宫大内里大声的吵闹,就能直接把你拖出去斩了,你才几品官?啊?敢叫要饭花子似的对这位杜公子呼来喝去的,你有什么资格?” 倒是杜书彦听到了一句重点:皇上叫你? 那现在躺在这里的是什么? 他转头看了一眼李公公,脸上似笑非笑,李公公被他看得心里直发毛,他可是太清楚这位小贵人的脾气了,一言不合,还不知道会被怎么整呢,没点手段,他怎么能以男子之身让皇上宠爱这么久。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下棋 杜书彦与此人擦肩而过,由李公公领着,又去了内间的门口。 “皇上,杜公子到了。”那李公公替杜书彦通报了一句,接着,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压低了声音:“我说杜大人,您看您对皇上的事情这么上心,每天天不亮就早早的等着圣人,宫里这些不长进的小内侍要是有您一半的勤劳,也能让皇上少生不少气呢。” 说罢,那李公公对着杜书彦挑了挑眉毛,那后半句话,明显是说给还在里屋的皇上听的。 “传杜书彦。”皇上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无力。 “那就有劳李公公了。”杜书彦也压低了声音,将手探进袖袋,摸出了一锭足色纹银递给李公公,家里几代人都在宫里朝中打滚,对于与内侍打交道的规矩,杜书彦比谁都要吃得透,李公公只是假意的推脱了一下,就十分真诚的急急收起了银子,转身离开大殿。 只剩下了杜书彦,将在外面等了大半天的容色收拾了一下,敛着袖子,走进了房间里。 皇上的确没有起身,半卧在床榻之上,桌子上,除了摆了一盘子点心之外,还有有一副已经走了几子的棋盘,而杜书彦现在也看见了自己刚刚搭的那半截袖子是什么。 那不过是一截假的,用木头做成的人手罢了。 杜书彦只是看了一眼那半截人手,马上跪在地上,俯身不起:“陛下。” “杜爱卿平身吧。”皇上摆摆手,示意杜书彦在他面前不用如此的紧张。 杜书彦站起身来,一点都没有避讳,非常不乐意的看着那半截木头人手。 “其实,朕早该叫你过来,你一向不仅通文墨擅丹青,对杏林之道也都精通非常,朕时常想着,如果像你这样的人才,若能为王夫,那该多好。” 杜书彦听得一头的冷汗:“皇上说笑了。” “哈哈哈,是说笑了,不说别的,别说朕的大公主不愿意,就算她愿意,那莫离郡主也得打上门来。”皇上笑了几声,又坐直了身子,指了指搁在案上的茶水,示意杜书彦给他端过来:“杜爱卿,最近朕的身体很不舒服,你知道朕是什么地方不舒服吗” 杜书彦低垂下目光:“臣不知,还请皇上明示。” 皇上笑了笑,再次说:“杜爱卿,我们已相识多年,你不必如此拘谨,是这里……” 杜书彦抬起了眼睛,看到皇帝用手指了指自己身边周围和脚下。 “是朕的江山,生病了,让朕很不舒服,所以,今日,特意请爱卿过来,是让爱卿替朕的江山看一看,为朕的江山好好把把脉,看看,它到底是生了什么毛病。” 素日和善的皇上,说的话一字一句都好像意有所指,一向带着温文笑意的脸上,那笑容也渐渐消失,杜书彦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皇帝,似乎连同着杜书彦的心跳都跟着一起消失了。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皇帝,那样的天子威严,那样的重压,把一向在灵楼掌事,也是杀伐决断的杜书彦,给压得喘不上气,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今天,皇帝是怎么了?”杜书彦在心里来回的闪着这句话。 这么大的事情,他为什么不与朝臣商量,而是又找上了自己,莫非是又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必须由他这个灵楼的楼主出面才能处理的吗? “不用害怕,朕只是跟你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皇上看着一语不发,眼观鼻,鼻观口,鼻观心,紧张得如同老僧入定的杜书彦,脸上又重新浮起了笑容,同时捏起了一颗棋子在手中盘弄着,最后又放在了棋盘上:“这一局棋,你陪着朕已经下了许久,今日朕一觉睡醒,忽然想到了一个妙招,一定能破了你的棋招,来来来,你过来看,朕这一手,落得如何?” 杜书彦起身,向棋盘望过去,虽然说距离上次自己进行这局棋,已经过了许久,但是,他从来都是过目不忘,又何况是与皇上下的这盘棋,他回去之后,也复盘了整个棋局,有空就会看上两眼,说实在的,皇上所有可能出的招,都在他计算范围之内,只是这一子,也的确是杜书彦分析出的,皇上能走的最好一步棋。 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最后落在门口,继而,就听见一个不男不女尖细的声音:“皇上,上朝的时辰到了。” “今日朕身体不适,就不去了,你叫人把折子带过来,顺便,让人把那个奇怪的木头手给拿走。”皇上挥挥手,外面的内侍马上进来收拾了一番,然后安静的退下,一个字也不多说,皇上转头看着杜书彦,说道:“今日不上班,不如索性与爱卿把这一盘棋下完。” “皇上这一步着实走得厉害。”杜书彦在棋局上从来都是实话实说,他回应道:“那容微臣好好想一想。” “没想到,灵楼的差使干时间长了,连你都会油嘴滑舌了。”皇上嘴上嗔怪着,语气里却一点也没有责难的意思:“你可不能就这样弃子认输,朕为了这局棋,想了有两个多月,才想出来这完美的一手,如果就真的这么赢了,那还真是没意思。” 说着,杜书彦手指拈起一枚棋子,斟酌着想要落下。 “那就好,能与朕一同下棋的,放眼天下,也就只有你一个人了,世间最难得是棋逢对手,再加上朕的身份,哎,贵为天子,着实不易啊。”皇上点点头,语气里都是满满的悲伤,与不痛快:“你不知道,之前请来的几位与朕对弈的先生,在赢了朕之后,就被诛了九族,这也不能怪朕,这是因为他们以下犯上,竟然敢赢过皇帝。” 杜书彦听着,心中一抖,不知道皇上说这些是什么意思,以他对皇帝的,觉得他干不出这种事来,就算他想干,前朝那么多大臣,后宫的皇后,都不会由着他这么自由奔放的瞎搞,他说给自己听,是几个意思? 皇上并不在意他僵硬的反应,又继续说:“唉,可是,输给朕的人呢,明显就是为了故意哄朕开心,个个心怀鬼胎,不知是在盘算着些什么东西,故意下错,罪属欺君,论罪当斩,朕自然也不会放过他们。”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风云变幻 皇上这是闹哪样? 记得他一向是以明君的姿态示人,从来没有把人命挂在嘴上随便开玩笑的。 杜书彦不明白他这是在闹哪样,莫不是在皇后娘娘那里受了气,跑到这里来找自己麻烦了? 皇上说完之后,又抬眼看了一眼杜书彦,杜书彦的神色不变,看起来依旧淡定如初,皇上就是很欣赏这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又从来都是处变不惊的样子。 因此,他十分亲切的称赞:“这么多年来,每一次,都能与朕下得不分胜负的,唯有杜爱卿你了,若不是你还有灵楼楼主之职,朕真想每天都把你招过来陪朕下棋。” “陛下抬爱了,陪皇上下棋,也原本是臣的分内之事。”杜书彦嘴上说着,眼睛却紧盯着棋盘,大脑急速飞转,盘算着应该怎么样才能不胜不负的完成这一局棋。 “分内之事啊,嗯,不错不错,对自己的定位很明确。”皇上笑了笑,又喝了一口茶,“不过总是这样呢,你也会觉得很没意思吧,不如这次,就让朕与你赌一些东西,有赌无赏多无趣。” 杜书彦觉得他一定是没安什么好心,也不敢接话,就这么静静的听着。 “不如这样,如果你赢了朕,朕就杀了你一个人,绝不会连累杜尚书和你姐姐杜贵妃。”皇上笑眯眯的看着杜书彦那依旧不变的脸色,杜书彦按着心里狂跳的节奏,等着皇帝再继续往下说。 之后,皇上却似乎很苦恼的想着输了的处理办法:“如果你输给了朕,朕就将灵楼完全除掉,重建一套体系,免除你被那些烦人之事所缠绕,专心好好练习棋艺,天天陪着朕下棋,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能如何? 都是个死啊。 杜书彦微微抬起眼睛,看着皇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拿着棋子的手,僵在桌旁,手指冰冷,似乎已经快要捏不住了。 什么赢,什么输,皇上始终只是在影射别的事情。 太强的人,功高震主,自然是留不得的。 太弱的人,那就是废物,自古以来,谁有钱也不会养废物玩的。 在灵楼创建之初,皇上就严令禁止他接触兵部的事情。但是近期的事情,或多或少都与兵部有关,皇上莫不是…… 杜书彦心中沉沉一叹,看来,再怎么样的明君,也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底线存在。 整个朝廷都是皇家手里的棋子,里面养着所有的力量,皇上需要他们互相制衡,也需要他们做事。杜书彦忽然感觉到心里沉甸甸的很累,多少的精力都放在内耗上了,如果能让他好好的专心为朝廷做事,也不至于灵楼会受到这么多的牵扯。 也许,一开始,他就不应该把灵楼设得那般招摇,结果…… 皇上未必会将灵楼一锅端,但是,也很有可能,会把灵楼的势力完全消除,到时候,就由朝中的暗势力负责将知道的太多的人一一处理掉。 看着杜书彦的神色,皇上认真的在想:“反正灵楼在与不在,外人都不会知道,只有你会知道而已,只要你不说,我不说,就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相信杜爱卿是不会随便乱说话的。” 皇上为什么今天突然说起这件事,而且,完全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杜书彦还是不动声色,手掌已是微微出汗。 “平日里,灵楼也都是尽忠职守,确实也没出什么问题,真要把灵楼给处理掉,朕还得想想办法,怎么样才能一个不留,跑不出去,唔,还真的挺麻烦,算了,不说了不说了,下棋下棋。”皇上摆摆手。 “其实,朕也不是很明白,你们为什么这么喜欢石头,是因为灵楼的地盘还不够大,还是谁家要盖房子。”皇上笑眯眯的摇摇头,看着正准备落子的杜书彦。 杜书彦一惊,石子。 难道皇上说的是,镇水石? 灵楼的确手里有藏着几颗镇水石。 许多事情的点点滴滴全部融在了一起,成为了一个完整而明晰的线:之前自己命人处理了不少事情,为的就是想要斩草除根,让外人不得镇水石的全盘之貌,想要摸清关于镇水石的相关一切线索,而皇上似乎一直都没有关心过这件事情,都是由着自己自由发挥,而自己也一度觉得这件事瞒得滴水不漏,谁也不知道。 只是,为什么最近兵部连禁军都敢调动,但是最应该受到影响的皇帝却对此事一点都不关心的样子,平日里灵楼十八卫,一直都是散在四方,处理自己手头的事情,而自己却因为有些别的考虑,将其中十五个人全部都调回了京城,当时觉得正确无比的举措,现在岂不是方便让某些人将他们一网成擒,这么想的话,似乎自己深思熟虑的每一步,其实都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只是自己还不自知罢了。 现在事情已经往最坏的地方发展了,并且,似乎已经无法改变。 将来到底会如何,就连一向机警的杜书彦也不敢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啪嗒。”一颗棋子轻轻的落在棋盘的一角,将皇上的黑棋之围,轻轻的撕出一条口子。 “微臣,遵旨。”杜书彦从容的回答道。 就在同时,刚刚与杜书彦擦肩而过的那个送平安符的人已经出了外皇城的大门,一径快速通行,向着五城兵马司的大营前进,很快,就已经到了大营之内。 “如何?”一个刚刚拔的头领急急忙忙迎上前问道,前一段时间,五城兵马司发生的妖变弄得人心惶惶,很多手握兵权的将领都死在了那场变故之中,这笔帐,自然而然的会被算在灵楼的头上,如果不是因为灵楼那些神叨叨的人做怪,京城之内怎么会有妖变这等不详之事。 就算没有真凭实据,也可以凭着猜测和以为过日子,反正,就是先把灵楼当成敌人就没错了。 “传皇上口谕。”那将领跑得气喘吁吁,都来不及喘匀了气,就口开道:“准备通知所有单位,命令火炮营午时之前移至皇城北门,还有,皇上特意嘱咐了,让他们把所有的连珠炮都带上。”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放鸽子 北门啊,呵呵呵呵呵,那里可是距离灵楼的主营最近的地方,想到这里,那位将领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冷笑,待那传令的人离开之后,他急忙将这条信息与要求在竹心纸上抄了两份,然后,分别准备了两只信鸽,分别将竹心纸塞在传令筒里,再绑在鸽子腿上。 其中一只鸽子十分诚实与老实的拍拍翅膀,直接奔着神机营的大营飞云。 而另一只鸽子,则在空中盘旋一周之后,褪去了周身的和顺与乖巧,露出了霸气无双的模样,然后,它拼命地向着京城北门不远处的灵楼据点,拍打着翅膀,飞过去。 就在灵楼的大门口,白羽独自一人靠在门柱之上,懒洋洋的时不时望着天色,日头都已经笔直的晒在头顶了,若按平日的时间来算,杜书彦也早该回来,就算皇上有什么事情要留下他的话,那送杜书彦过去的下人也应该回来说一声,不至于做事情没前没后没交待的。 现在的灵楼不比平时,蹲着十八卫之中的十五位,平时都靠杜书彦压着,不然,他们从来都是谁也不服谁,只怕早就闹得整个京城鸡飞狗跳的了,白羽一向都不善于跟这些人打交道,做事一向也是独来独往,从来不掺合在这些人里面,而且这些人在酒后时常会说一些足以抄家灭族的话,自己说不定一时听不惯,冲动起来,真的会与他们大打出手。 不看不听不想,白羽总是习惯自己找个地方待着,省得招惹出麻烦来。 天气这么好,不如出去放风筝吧,不然就回去睡觉。 唔,还是回去睡觉的好,太阳晒在身上,暖哄哄的,忍不住的让人眼皮粘在一起,还不如回屋,找个地方眯一会儿。 天上飞来一个鸟影,啪啦啦啦的飞舞着,白羽很奇怪,抬起头,发现天中似乎有一只很熟悉的影子正在扑腾,由不得他多想,白羽已是一跃而起,向那只在半空中扑腾的鸟追过去。 没过多久,白羽就已经到了一处偏僻的所在,他环顾了一圈,发现周围完全没有人,连猫狗都没有,他这才撮唇为哨,尖利的一声口哨之后,一只白鸽从半空中忽得栽到了他的手里。 白色的羽毛已经完全被血色浸染,它的身上插着两支长长的羽箭,却依旧努力挣扎着,把自己腿上的传信筒伸给白羽。白羽轻轻抚了几下它的羽毛,心里有些心疼,但还有一些怀疑,真是见鬼,自己的那些白鸽应该都在自己身边,怎么会还有一只在外面飘着,而自己竟然不知道? 到底是…… 还没等他想明白,就听见不远处已传来一阵闹腾的喧哗:“在这边,快追!” 一队身负长弓,腰悬箭壶的人马已经赶了过来,看那样子,似乎就是冲着白羽的白鸽而来,他们的步伐匆匆,似乎很着急,白羽看着手中白鸽身上中的箭枝,又看了对方箭壶里的那些羽箭,已然猜到就是这些人放的箭。 果然,那些人没跑了几步,就注意到站在一旁的白羽,以及在他手里被轻轻抚着的白鸽。 那些弓箭手是皇城出身,并非无知无识的莽夫,他们已经有人认出了高挑的白羽,一下子显得很是紧张: 灵楼里面,这个叫白羽的家伙,对养得那群鸽子的疼爱是出了名的,甚至还会延伸到其他小动物的身上,能闹事会闹事,还会煽动别人跟着一起闹事,自己也很能打,不是普通好对付的那种。 搞不好他就一怒之下大开杀戒,只怕自己这一票人都不够他一个人砍的。 一时间这群人也没想什么江湖规矩了,纷纷从自己背后拿出硬弓,从腰间抽出长箭,纷纷拉开弓弦,如刚才射白鸽一般。 只不过现在他们瞄着的,当然是鸽子的主人,白羽了。 白羽倒是没有动手的意思,只是轻轻的将鸽子身上的箭矢抽出,轻描淡写的丢在地上,箭枝落地时发出的轻微一声脆响,却重重的落在了众人的心头。 这个男人,他想干什么?! 白羽又小心的看着伤口,为白鸽包扎。 “白大人……”为首那人,看着全身的打扮就知道这一队人之中的首领,那人看出白羽暂时不想挑起争端,急忙先拦下了想要闹事的手下们,然后客客气气的走出去,又深深地作了一揖。 白羽看也没看他一眼,只是淡淡的摆摆手:“什么大人,有事就直说。” “是,在下是五城兵马司箭造队的队长江涉。”那人停了一停,见白羽没什么反应,于是又直起身子,继续说:“我等是五城兵马司里的弓箭手,奉皇命保护皇城安全,方才见有这等怪鸟进入,因此按规矩办事,没想到,这是您所养,还请大人见谅,不要责怪我等,我等只是奉命而行。” 白羽点点头,的确皇上是下过这种命令,除了皇上钦点的几个机密情报机构可以飞鸽传书入城之外,其他的鸟儿,就算是老鹰,就算是金雕,进了皇城,也要射杀 当初有这命令的时候,明着看好像是防止有奸细与皇城里来回传信,暗里实则是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怕是皇上针对灵楼下得旨,整个灵楼也只有杜书彦一人有资格放鸽子。 那些鸽子,都是有特殊标记的,而像白羽养的这些,显然是没有得到允许出入的许可,必须杀掉。 所以,在京城之内,白羽从来都不会让自己的鸽子四处乱蹿,就算它们无聊得快憋死了,白羽也只会把它们带到城外去浪一会儿,今日这白鸽被射,也着实是它自己不好,实在是没有办法指责别人。 白羽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因此,他也无法对这些弓箭队的人发脾气。 “江大人辛苦了。”白羽慢悠悠的开口,打算此事就此揭过,“这次是它不好,连累各位将士辛苦一趟,实在是对不住,现在,它已经死了,事情也已完,还请各位将士回吧。”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中计 这番话说的在情在理,任是谁也挑不出他的错处来,只不过,对面的那些手握弓箭的人,不仅没有想离开的意思,甚至连手中的弓弦,都还牢牢的扣在手里,完全没有想让步的意思。 看到这般的场面,就算是白羽此时不愿与对方起冲突,也已经忍不住动怒,对那领头的江涉冷冷说道:“不知江大人,这是想做什么打算?” “咳,那个,是这样的啊……”江涉看着白羽手里的乌鸦,迟疑了一会儿,勉为其难的开口了:“有人说,这只鸽子身上,挂着一只传信筒,您也知道,最近京城里实在是风头太紧,只有错杀没有错放的,事关重大,在下身受皇上重托,也不敢草率从事,还希望大人可以让在下把这只鸽子带回去,也好回复给上峰。” “江大人,既然您认得我白羽,那就该知道,这幻形白鸽是我白羽从来不让人看见的法宝,你五城兵马司现在提出这样的条件,已经不是强人所难了吧,可以说完全不把我白羽当个全乎人看待了吧?”白羽淡淡的说着。 他的脸上还挂着那样淡淡的笑意,脸上微微露出思考的表情,又冷笑了一声:“如果,我说你们不能把它带走,你们又当如何?” 那领头的江涉自然知道灵楼中人的厉害,听到这句话之后,惊得向后退卫步,不远处的弓箭手们也感觉到这里的情况不对,他们的双眉立起,手指也略微活动了几下,似乎就等一声令下,万箭齐发。 江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挂出了一张笑脸:“哎呀,白大人,为什么要这么认真置气呢,反倒伤了我们兄弟之间的和气。下官也就这么随便一说,咳,如果大人实在不愿意的话呢,就当下官从来没有提过此事,您看可好?” 说着,江涉再一次作了一个揖,退了回去,朝着自己的那些不明真相的手下挥了挥手:“快把你们的家伙事儿都收起来,那只鸟死都死了,你们还拿着弓箭对着灵楼的白大人,像什么样子!” 在一片置疑声中,那些弓箭手总算是纷纷把手中的弓箭都放下了。 白羽不再搭理这些人,转过身,将自己的手中那只传令筒拆下来,那只大白鸽轻轻的踩了踩他的手掌,白羽早就看见传令筒了,急急拆开,扫了一眼,心中一阵叹息,脸上却没有太多的情绪变化,只见他摊开了自己握着那传令筒的手掌,一阵小旋风刮起,渐渐的将那传令筒,化为了一股飞灰,在风中散了。 “唉,皇上,你为什何要如何对我们。”白羽心中暗自叹息。 大树无枝向北风,十年遗恨泣英雄,班师诏已来三殿,射虏书犹说两宫。每忆上方谁请剑,空嗟高庙自藏弓。栖霞岭上今回首,不见诸陵白露中。 自古以来啊……忠心为国的,唉…… 一股劲风响起,白羽匆匆回头一望,只见那些弓箭手并没有离开,反而森列成阵,在江涉的指挥下,趁着白羽的视野被挡之时,一起发箭。 平时,想要在这个距离暗算白羽,那是绝不可能的,只是,刚刚在白羽心神不宁之际,一时漏了破绽,等到白羽警觉之后,一切早已无法挽回,数枝长箭,早已挟着无双的气劲,射穿了他的身体,只在伤处留下了白羽箭头,而身体之后,则露出了尖尖的箭尖。 何谓暗箭,就是如此,更何况,五城兵马司的弓箭队,也不是吃素的。 白羽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口,身子轻轻一抖,唇齿之间,溢出了浓浓的鲜血,就算五城兵马司与灵楼互相水火不容的事情,已经是路人皆知,但是白羽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皇城旁动手。 那江涉见一招偷袭已是得手,方才在他脸上挂着的谦卑笑容早已不见,而是换上了洋洋得意的小人嘴脸,手臂又再一次举起来,见他举手,那些弓箭手们,也已经蓄劲待发,再一次搭弓挽弦,等着出手。 “白大人,您说,您又何必为难我们这些小喽罗呢?不过,大人也不用担心,今天京城内外,大家都忙得很,所有的闲杂人等都不在,就算大人今天在这里一命归西,也绝对不会有人知道的。灵楼白羽白大人死在我们这些小人物手中的事情,一定不会传扬开去,请大人放心的上路吧。” 这番话的另一番意思,白羽自然是很明白,那就是不会有路人突然出现,拔刀相助了。 那些弓箭手已经将弓拉成满圆状,江涉的语气也越发的得意:放! 扑天盖地的长箭如雨点一般的落下,横七竖八的将白羽射成了个刺猬,白羽的身体,慢慢的倒在地上。 血水,淹没了他脚下的大地。 “你,过去,把他的头砍下来,带去领赏。尸体就在这里处理了。”江涉命令手下打扫战场,几个手下收起了弓,从腰间拔出锋利的直刀,向白羽走去。 “天为什么还没有亮?”被罩在万妖罩之中的几个人,发出了不高兴的叹气。 持续了一夜的厮杀已经渐渐平息,看来,在这罩子之中的半妖,已经互相消耗得差不多了,果然,那些半妖就是没什么脑子,也没有战略,只知道谁靠自己近就打谁,凤歌他们缩在角落里,反倒落了一份清静。 金璜疲倦地躺在万妖罩的一角,已是软软的躺在了一旁,她实在是气力消耗过大,已经顶不住了,身边的月神,也靠在一旁的石头上,早已双目合着,发出了均匀的呼息声,看起来睡得很是香甜,书旗则是精神很好的看着那群妖怪打架,还顺便问金璜他们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在数次被拒绝之后,他从怀里掏出了不少零食,吃起来了。 金璜勉强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又自顾自地合上眼睛,现在她只想睡觉,肚子是磨盘,躺下就不饿,现在她真的已经连咀嚼食物的力气都没有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万妖罩中的一夜 “在这绿柳村里,一向都是没有晨间这段时光的。”凤歌一直没有出太多的力气,所有人之中,只有她的精神还算好,她悠悠然望着天空,似乎从两个时辰之前,天空就是这样的阴沉,迟迟都不见太阳从东南方向出来。 而那万妖罩的上空,那个自称青城山下白素贞的大黑蛇妖也正抬头看着天色, 他是在半夜的时候到的,当时手中还拎着一把加了许多符印和加持的柳木剑, 从那绿柳观之中起身,用云雾半隐着自己的身形,他轻轻的落在了这万妖罩的上方,书旗抬头一看,发现那个大蛇妖手中的柳木剑带着可以恢复妖怪灵力和肉体的傀儡修复术。 看来大黑蛇妖的确是万妖罩的老玩家了,用熟了之后,自然就会知道,这蛊罩之中最后虽然汇集了万妖的精气而妖气厉害非常,但是在体力方面,却已经是奄奄一息,一般来说,练成的妖物,起码也得恢复个十天半个月才能用得上。 如果如果将这把柳木剑,与最后那个成为蛊王的妖怪内丹对接,通过柳木剑上的符咒与灵气,则可以让它精神百倍的再战三宿不眠不休。 那个大黑蛇妖本来已经都算好了,设计得十分周全,只要等自己美美地睡上一夜,第二天,用最好的精神状态醒来,等到万妖罩快要撑不住的时候,再出来把残局给处理了,万万没想到,书奇的那一道无形之箭,实在是把他给吓着了,他根本也无法安稳的在绿柳观里静静养伤,他匆匆忙忙奔到门口,只见看见一道金光冲天而云。 什么!那罩子里的人竟然有如此大的本事,如果这一招,刚刚是落在自己身上的话,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大黑蛇妖忍不住全身打了个抖,无法坐住,哪里还能静心养伤,急急忙忙得拿着所有的东西,赶到了万妖罩之上,就等着寻找他们的破绽,再出手,把他们全部干掉。 等到他到了万妖罩前面,他才注意到之前见过的那个高大壮硕的汉子,正跟那几个仇人愉快的坐在角落里,看样子,不像是打过一场,关系还挺不错的样子,手里拿着馒头,问了那三个人一圈,然后自己吃掉了。 糟糕,看来挑拨离间之计没有得手,现在,必须抢占先机,大黑蛇妖明白自己一旦错过这唯一的瞬间机会,那么,很有可能会让这万妖之中唯一的蛊王,倾刻之间,反被这四个人杀掉,那就太可惜了。 金璜看见大黑蛇妖之后,当然也是想到了这里,所以才会让月神一直伏在石头上,看起来在睡,其实她的力量还在深入地底,查看还有多少妖怪,只不过,就算是月神,也因为灵力使用将尽,只能知道一个大概,还不如就站在万妖罩顶端的大黑蛇妖知道的更多。 就在这短短的时间,虽然双方并没有什么接触,但是心里却都紧张得很,只要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小火花,他们就能给爆出世界大战来。 大概,也就只剩下那么一两只?三四只……亦或,五六只? 书奇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拖着那条被自己摔断的腿慢慢站起来,走到月神身旁,俯身叫了一声:“祭司大人。” 月神困的要死要活的,眼皮都不想睁开,举手轻挥,手中闪亮出一道白练也似的光华,向书奇的劈下,幸好,书奇躲得及时,才逃开了被活生生劈成两半的下场。 在一旁的金璜围观了全程,深以为憾,摇头叹气:“唉,堂堂祀星族的大祭司,居然也会有失手的那一天,你要是就稍稍快那么一点点。天下就太平了。” “我,我没有睡着,你们别乱说啊,干什么看着我。”月神的眼睛半睁半闭,分明是努力睁开之后的结果了,说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的,也不知道刚刚谁“乱说”什么了。 “祭司大人,我,我只是想说一下,那个,我们差不多时候该起来对敌了。”书奇虽然刚刚闪躲得十分难看,不,已经不是难看的问题了,是已经一屁股坐在地上了,实在是对不起祀星族守卫这个光耀门楣的名头。 身上一道口子,那一定是被刚刚月神划开的,里面还掉出了一堆零食,就连金璜都看不下去了,这是上辈子饿死鬼投胎还是怎么的,全身上下都是吃的。 书奇一边追着滚来滚去的零食,一边说:“祭司大人,您看要不要帮您梳个头,上个妆,再换一套头饰什么的?” “哎呀,不用不用。”月神不耐烦的挥挥手。 旁边的金璜蹲在地上,双手捧着脸,默默的看着这一主一仆的耍花枪,默默的忍不住摇头,原来当祀星族的守卫这么简单,要是将来哪天杜书彦不给她活干了,凤歌也不给她钱了,她就可以跳槽去祀星族过日子了。 “刚刚那刀为什么就没有砍着呢,哎,可惜,可惜。”这是金璜现在最大的遗憾。 砍着了以后,祀星族守卫就妥妥的缺编了,那个时候,她再去应聘,那简直是十拿九稳,不,一定是百发百中,还能有谁比她强不成?! “哎呀,再让我睡一会儿嘛,你看那个大黑蛇妖也没有什么动静,为什么我们要这么辛苦啊,等他打过来再说也不迟嘛。” 书奇却摆摆手,态度竟然意外的十分强硬,他说这万妖罩里的妖怪已经只剩下了个位数,很快,他们之间就会分出胜负,那么最后的矛头,一定会指向他们,那么,他们需要提前做好热身运动,然后,迎接着与最终蛊王的大战。 一边说着,书奇一面已经替月神把洒落在身边的各种小零碎都收了起来,包括月影清音笛,还有镇水石,还有许多女孩子家用的小玩意儿。 接着书奇仰头一啸,身上黑金色的纹身,又闪闪发光,看起来,就像要活了一样。 忽然,一只巨大的妖物从不远处破土而出,手中挥舞着兵器,直向几人冲来。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万妖罩破了 那只巨大的怪物,手中的武器离着众人还很远,金璜就已经提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从刚刚瘫软在地的要死不活样子,忽然振作了起来,她出身月黑堂,那是一个以训练残酷,杀手生存几率非常低而闻名的杀手组织,虽然她在那里也就是混个中游荡荡,不过能在月黑堂活下来的人,就已经是杀手界的人中龙凤了。何况,她还是玉殿的殿首。 她屏住呼吸,只待那个大号的怪物跑过来之后,给予致命一击,但是没想到,她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已经有一个妖怪抢在她前面,挥着一把大号的长刀,将这个同类拦腰斩断。 金璜眨了眨眼睛,松了口气,又坐了回去。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又没有额外给钱,打打杀杀的多累啊。 站在罩顶上的大黑蛇妖看见这一幕之后,反倒紧张起来,他弯下腰,手中念动着什么诀,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 “差不多了,咱们都醒醒吧。”月神终于恢复了正形,她站起身,拿着笛子,见她如此认真,金璜与书奇也摆好了架势,关林森将凤歌护在身后。 金璜看着那个大黑蛇妖总是在上面蹲着,也没有什么动作,有些着急,口中叨叨着:“我看那个大黑蛇妖的样子,肯定也知道这个万妖罩里的蛊王就要练成了,只不过呢,他似乎算错了一点,这么大的罩子,他在顶上,妖在土里,他反而还不如我们离这些妖怪近一些,能好运活下来的蛊王在撕逼了一夜之后,想来也是累的快死了,等我们随便把它们干掉之后,再去对付他,他之前扔出了这么大的万妖罩,想来也是耗尽了精力,咱们的胜算很大。” “啊,天亮了吗?”一个小小的,微弱的声音在大家耳旁响起。 “哟,小绿柳,你醒了啊。”月神歪着头看着伏在自己肩膀上睡了一夜的绿柳妖。 那个绿柳妖的宿醉还未完全去掉,依旧是只有三寸丁大小,他大大的打了一个呵欠,又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要走两步,结果晕乎乎的,差点从月神的肩上栽了下去。 月神急忙一把扶住了他,轻轻拍了几下:“那就再睡睡,等醒了,就什么事也没有了。”然后,她还是忍不住的叨叨了几句,就是说这小妖怪倒是运气好,只要随便睡上一觉,等着别人处理就好了,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干,这日子也太好过了。 “小……小妖怪?”金璜忽然一惊,她想起了什么,“那个……刚才书奇是不是说过,这个是万妖罩,只要有妖……呃,这么小的,算不算啊?” 凤歌先没明白她在大呼小叫的叨叨个什么劲,转头看着她惊慌的神色,顿时也懂了。 绿柳妖 他也是妖啊! 而且还是一个身在万妖罩之中的妖。 就在大家都慌乱的时候,又有一只大号的妖怪被杀掉了,整个万妖罩之中,传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声,紧接着,从地底,慢悠悠的爬出了一只有城墙那么高,全身如钢似铁的那么大的一个怪物,它的全身,都粘着各种妖怪的血迹、断肢,看起来非常的可怕。 “现在!”站在最顶上的大黑蛇妖明白时机已到,大声呼喊着,手中挥舞着柳木剑,纵身就合身那万妖罩冲过去。 “卧槽?”他整个人都撞在了罩壁之上,撞得牙歪眼花,鼻子还嗖嗖的往外蹿血。 “早知道就不变鼻子出来了。”大黑蛇妖捂着鼻子叨叨着。 真奇怪,为什么万妖蛊到现在还没有打开,那不已经是最后一个妖怪了吗,按常理来说,只要出现了蛊王,万妖罩就会自动打开的啊, 那只怪物刚刚吸完了所有罩中与之相杀的妖气,转过身,四下张望,抬眼就看见了全身的纹身正发着光的书奇,这只妖怪完全没有想休息的意思,它直接挥着手里的兵器就冲了过来,书奇与众人都做好了一级战斗准备,随时随地准备与那只大妖怪进行战斗。 只不过,那只妖怪只是跑了几步,就一下子摔在了地上,整个身子扑腾着,激起了地上一片灰,全身上下都在冒着妖气。 大黑蛇妖站在上面看着这一幕无比的后悔,早知如此,自己就不应该一下子扔那么多妖怪进来,虽然说是万妖罩,但是,人家的设计是按一万只妖怪来的,他在那一夜,起码往里丢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只。 这下可玩脱了,这只好不容易才干掉所有的同类,成为最后一个活下来的妖怪,肉身完全扛不住大于原设计数值九倍的妖气,活生生的把自己给撑死了。 哎,被撑死了,说出去,真是太丢脸了。 只见那妖物身上逸散的妖气真来越多,汇聚成了一团,隐隐有炸裂之势。 “小心,都趴下!” 只是,已经来不及了,那团妖气东张西望,最终选定了趴在月神肩膀上的小绿柳而去,绿柳妖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勾勾的看着那团黑色的妖气向自己冲来,瞬间,她已被妖气贯注一身。 与此同时,那只黑油油,亮闪闪的,如城墙般高大的巨妖,因为失去了妖气,而完全崩塌,成粉末,就在那一刻,万妖罩也化开了,外界的风吹入万妖罩中,将那个大号妖怪化成的黑粉吹散,顷刻间,已经是什么都没有了。 大黑蛇妖早早的就一跃而起,悬浮在高高的空中,静静的看着脚下的变化。 小绿柳被妖气冲了一个跟头,趴在地下,就在迷迷茫茫之前,小绿柳又发身长大,变成了清秀少年的模样, 黑乎乎的妖气,并没有完全被她吸收,还在她的脚下四散开来,如同一团玄色的雾气,将他整个人都包了起来。 而他原本纤细瘦小的身子,越变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壮。 “呀呀呀呀呀,好烫,好烫,怎么回事,救救我啊。”小绿柳这才彻底的醒了过来,大呼小叫, 此时,只见书奇一个箭步冲到绿柳跟前,出手就是一掌,只见,那整个绿柳村的柳树,纷纷长大,比原本的高度要高出一倍多,也要粗了很多,如绿色丝绦一般的树条儿被风吹动,飘飘洒洒,看起来十分优雅。只是那白茫茫的柳絮,也跟着飘飞,钻到鼻孔里,让人痒痒的想打喷嚏。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火 书奇的那一掌不是要杀掉小绿柳,而是为了先击破绿柳妖被万妖之气凝练出的身体,如果维持着现在的模样,妖气又出不来,就会像刚刚那只大妖怪一样的下场。 被击中的那一刻,绿柳的身体好些了,不再飞速的长大,但是,刚刚才开始在绿柳村飘摇的柳絮,却从中心开始,自动燃起了火妖,开始自动焚烧,满天飞舞的柳絮,就好像一个个的小火种似的,随风飘荡,看起来,很危险。 面对这样的情形,就算是月神,也没有办法了,妖气虽然已经散开,但是能躲开身体崩坏已经很不容易,但是,妖气依旧还存在于绿柳身上,就算刚刚书奇已绿柳还做原成了原型,但还是无法彻底的将这团妖气给去除,整个黄花镇,都好像坠入了无边的火海,一直在飘飘摇摇的绿柳枝,成了一只只的火条,通红的在燃烧,许多还在睡梦中的百姓,被越来越高的温度给烤醒了,迷迷糊糊的推开门一看,却发现整个村子就好像十八层炼狱一般,熊熊燃烧,那一瞬间,整个绿柳村的百姓,都忙着四散逃命,他们不知道逃向哪里,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逃开这悲惨的命运。 有些还比较清醒的人,拿起水桶往火上浇。 但是妖火,又岂是凡水能浇熄的,反倒像是火上浇油,越烧越旺,落到救火人的身上,火焰瞬间将那人吞噬。 一时间整个村子里惨叫连连。 “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小绿柳哭着看着月神和书奇,他只觉得全身就好像在被火烧,马上就要被烧成一团灰烬,金璜伸手想要把小绿柳身上的火焰捏熄,却发现烫得伸不下去手。 她可是练过铁砂掌的,一双肉掌在滚烫的铁砂里来来回回走几个回合,都没有任何的问题,却万万没想到,今天会连这样小小的火焰都无法掐息。 那黑蛇妖落在几个人的面前,忍不住得意的大笑:“本座还以为要与巨妖进行一场大决战,没想到,竟是来得这么轻易。” 话音未来,大黑蛇妖只觉得身后有一道凶狠的视线在看着自己,猛然转身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月神已经走到自己身边,手中握着那只能够轻取妖怪性命的月影清音笛。 她傲然地看着大黑蛇妖,对他说:“把法术收了,否则,取你性命。” “天意如此。”大黑蛇妖淡定而从容,他知道那道厉害的银光不是月神发出的,除了那招之外,他什么也不怕,因此,他继续的哈哈大笑:“现在,大姑娘,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大黑蛇妖倒是没说错,绿柳妖火遍布漫山遍野,而且烧得越发的热闹,此时就算大黑蛇妖不动手,他们这些凡人肉全,也难以逃出这漫天大火的绿柳村。 月神不再多说,直接吹起了月影清音笛,那大黑蛇妖没有反抗,只是摇身一变,恢复了巨蛇的原型,朝着那群正在乱蹿的百姓之中乱蹿,之后,就不见了踪影,月神知道他是化成了百姓的模样,气得一跺脚,握着月影清音笛就冲了过去。 “别追了。”凤歌止住了她的冲动,刚刚,书奇已经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将方圆几丈之内的妖火全部灭掉,已是用尽全力,至少可以保得他们暂时的太平,这一招能勉强挡一挡,但是,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地方,又岂是他一个人能救得过来的。 凤歌心里很清楚,现在这个大黑蛇要做的事情,就是拖延时间,她看见了大黑蛇妖混进百姓群里:“他一定是会能变成百姓的模样,还能收住妖气,只怕不是你想追,就能追得上的。何必浪费时间。” 月神气得直跺脚:“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看着它逃走吧。” 书奇倒是不害怕,看着金璜,问道:“你就没点办法?” “我的办法是用来杀人的,不是除妖的。”金璜倒也坦坦荡荡。 “那也没点什么扬土灭火之类的本事吗?” “我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家,怎么会去玩泥巴。”金璜看着书奇的眼神,就好像他是世界第一大傻瓜。 “那就是什么忙都帮不上呗。”书奇小声的逼逼。 金璜气急败坏:“你给我闭嘴,你有本事你上啊。” 凤歌忽然想起了什么,手中拿出父皇给她的龙形坠子,拿出刀,往自己的手指割去。 血一滴一滴的落在龙形坠上,发出淡淡的光辉,然后…… “不行!你不能这么做!”金璜尖叫着,想要扑上去,阻止凤歌。 除了关林森之外,其他人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书奇倒是有几分见识:“莫非,她的血能激起这枚龙灵佩的灵气?” “龙灵佩?你怎么认出来的?”月神还是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属下好歹也是祀星族藏书阁的守卫,就算没有看完所有的书,也有幸听到过一些,反倒是祭司大人您怎么会没认出来。” “学习的时候走神了呗。”月神坦荡荡的承认,反倒让书奇没什么话好接了。 “龙灵佩,能唤醒传说中的龙神,让天降大雨。”书奇说。 月神抱着手,看着那边金璜与凤歌抱在一起滚来滚去,金璜不让凤歌这么操作。 “那金璜为什么要阻止她?” “因为怕是这雨势控制不住,毕竟龙神之力,不是凡人可以唤来的。” “凡人?凡人的血,可以唤醒龙灵佩?”月神奇怪的看着书奇。 “大概,她是真凤之血吧。”书奇也进入了看戏模式,这个男人,一直都好像什么事都跟他没有关系似的。 凤歌被金璜扑在地上:“如果我不召唤出龙灵,那我们今天都得死在这里。” “召唤出龙灵,就是你一个人死在这里,你以为我会高兴吗?” “你不就是怕下个月的俸禄没人开了吗!等我死之后,你把龙灵佩拿走,一个月的五十两,全归你!”凤歌叫道。 金璜反手打了她一巴掌:“这是钱的事吗!我与你相处这么久,难道就是为了钱,才陪你玩命吗?”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发大水 一番话把凤歌给说愣了:“那你是为了什么?为了跟着他?” 她一脸茫然的指了指关林森。 “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的。”金璜叹了口气,把凤歌松开,交给关林森。 关林森自然也不愿意见凤歌涉险。 金璜笑笑:“我也可以试试吧。” “反正……我是个没人疼没人爱的。”金璜割破手腕,大量的鲜血从伤口处涌出,喷溅在龙灵佩上,凤歌惊呼一声:“你!” 月神又从怀中拿出镇水石,抛在金璜面前,被金璜劈手接住,那道光彩夺目的镇水石,碰到金璜的血之后,光彩夺目,与龙灵佩响应着,悬浮在空中,发出了奇异的变化。 原本黑沉沉的天空,出现了一道空隙,在空隙之中,露出了青苍的天空,还有一道阳光,好像被劈开似的,落在地面前,不过,也只是露出了那一下下,紧接着,整个乌云,又迫不及待的合了起来,整个天空好像被人泼了墨,所有的云彩都尽黑,在云层中滚滚响起了闷雷。 接着,天空中,突然落下飘泼大雨,就好像银河打开了闸门,倾倒而下。 雨水落下的那一刻,所有人都被浇了个透心凉,根本连躲都没来得及躲。 这根本就不是雨,而是传说在世界尽头,倾泄在无尽宇宙之中的大瀑布。 再大的火焰,也无法挡住这样大的雨势,刚刚全身发烫欲死的绿柳妖,虽然此时伏身在地,但是已经神魂皆定,月神探手摸了摸他的鼻息,已经恢复了正常。 书奇带着众人赶到一旁的酒楼里避雨。 金璜被书奇扶着,整个人都软软的倒在他的身上,双腿已经提不起一丝力气,她有气力无的倚在墙边,还盯着上放在桌上的镇水石:“这就是……镇水石的力量吧。” 天空中的豪雨还在不断落下,云层的黑色还在纠缠,高空中的风,将云吹来吹去,只是越变越浓,根本没有要散开的意思。 “什么见鬼的力量。”书奇抬头看着天空,忍不住摇头:“镇水石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带来的注定就是天灾,我看这雨,不下个四五天,停不了。” “什么?”月神此时已经换好了干衣服,听到书奇这么说,不由得十分担心:“这么小的山村,要是下这么大的雨,还下个四五天,那不是得成水底的泽国了?那可怎么好?” “祭司大人。”书奇叹了一口气,“不仅仅是绿柳村,而是整个世界,都要下的,不过之前一直干旱的很厉害,说不定,这场雨,正好能将已经蒸发干的湖泽水泊再次填满,是好事也说不定。” “别不相信,我们过来的时候,不是看见很多湖已经干得见底了吗?”书奇又强行补充了一句,只是,看他的表情,似乎说的十分勉强,也不知道他自己是不是都不信。 反正这雨只有真凤血才能招来,全天下能有真凤血的…… 呃? 书奇忽然想到一件事,刚开始的时候,是凤歌想要以血祭召唤龙灵,后来,是金璜抢过去了……所以 这两个女人都是有真凤血的吗? 当今天下,岂能有两条真凤? 他若有所思的转头看着金璜,只见她已经气息奄奄,大口的鲜血不断从她的口中涌出,凤歌正从自己的小药包里,翻找着各种能止血的药,似乎一点都不介意眼前这个女人,竟然也有真凤血。 在这个重视血统的世界里,拥有真凤血的人,是可以成为凤歌最大的敌人,有可能一呼百应,就拉起一只队伍,颠覆了她家的天下。 而凤歌,真的一点都不在意,还认真的在照顾着自己可能的敌人? 书奇觉得自己对女人之间友情的认知,可能需要改写了。 月神也看见了这一幕,她惊呼一声,跑过去,出手相助。 “她这样重的伤势,只是用药是压不下去的。” 唉,自家的祭司大人也是这么的随心所欲,有一个真凤已经对祀星族产生了足够大的威胁,她不说趁机把两个都干掉,居然还在帮忙。 真是个仁慈善良的祭司大人啊。 书奇摇摇头,一边想,一边也过去帮忙了。 皇宫的御书房之内,静静坐在棋盘前许久的杜书彦终于决定落子了,这一步非常重要,只要这一步落下去,进可攻退可守,只要后面稳住,就可以再下成一局和棋,与皇上下棋这么久,他从来都是把每一步棋之后的变化,全部都考虑到位,也因此,只要他想下成什么样,就可以下成什么样。 只是,一日一日这样的殚精竭虑,再加上灵楼事务缠身,他的精神越来越不济,一旦有任何一个漏算,都是万劫不复。 杜书彦,他已经很累了。 二十出头的人,头上已有了白发。 皇上看着他的样子,却好像那些白发不是他造成的似的。 “算了。”皇上突然出声。 杜书彦不明所以,抬头望着皇上,刚刚还兴高采烈的看着他落子的皇上,起身,走向窗外,“怎么突然下这么大的雨,黑压压的跟半夜似的,真烦人。”皇上的语气,似乎非常不悦。 话声未落,雨声就好像银河倒悬一般的落了下来,一连五日的暴雨,出人意料的,落在了整个天地之间。 “哦你大爷的。”鬼市里的胖老板心情很不好,看着天空,愣了半天,也就说出了这么一句毫无意义,只能表达一下他心情的话。 原本很热的天气,好不容易盼来了一阵凉风,胖老板还没开心一会儿,那场暴雨就这样的砸了下来,很快,那场大雨,把正在忙乎着准备炸了灵楼的火炮营和五城兵马司给弄了个措手不及。 火炮营里的人更是哭天抢地,他们一共有三百六十五座大炮,全部是从西夏进口而来,很贵的,几乎是国库一年的收入,没想到,天色却由干巴巴的深蓝色,变成了水叽叽的乌云翻滚,雨水之大,就算是活了六十多岁的火炮营守门老头张师傅都表示自己从来没见过。 雨水之大,就算是已经包了防水布,也并没有什么卵用,雨水直接将炮筒给淹了个透心凉。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雨 老板对下大雨当然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不满,只是很多人会因为天气原因不想出门,这会大大的影响鬼市的生意,唉,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啊,这么大的雨,到底是谁给弄出来的。 胖老板觉得这怎么都不会是天然形成的,正常的云就算再怎么积雨,下成这样,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事,力道太强,云系里的水早就该被挤干了,哪有这么越战越勇的意思。 别是什么龙族的同胞搞出的事吧,也不应该啊,龙族里的人从来都不会跟着人间掺合的,再说,龙族下雨是受天条的规定,如果违规下雨,那是要受到天条严重处罚的,当年那个泾河龙王,不就是因为稍稍的改了一点点时辰,稍稍的多下了那么一丢丢的雨,结果,就剐龙台上吃了一刀么。 自从那件事之后,龙族的大家伙都特别佛性,特别珍爱生命,远离斗气,从来都不会想着要跟什么人间的什么人比一比高低,把自己的性命搭上去,不值当,不值当啊。 胖老板一掐手指算了算,唔,原来不是现在的龙族,而是上古的龙灵。 被真凤血激发之后,这才下起了这泼天的大雨。 嗯……上古的龙灵? 据他所知,现在还留在人间的上古龙灵,只有一个,那就是收藏在皇家里的龙灵佩。 真凤血,除了当今储君大公主殿下,还有谁能是真凤血。 大公主这是遇到什么事了,才会想着要下这么大的雨? 那一定是出了大事,如果出了大事,那么杜书彦这个爱操心的灵楼楼主,一定会来找他。到时候,嗯,应该开个什么价才好呢。 嗯,算了,还是先想想,万一杜书彦要他来收雨的话,自己能不能搞定这件事吧,毕竟这个龙灵佩是上古祖龙的精魄所在,就算是自己,也未必能搞它。 不说胖老板正在盘算应该黑杜书彦多少银子合适,单说那火炮营的领兵将军已经快要被吓死了,三百六十五门西夏进口高级连火并发火炮,现在看样子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泡了汤,而且,这可是火炮营最值钱的东西了,皇上的圣旨刚刚要他们搬出来用,还没来得及让它们发挥一点点作用。 一炮未发,就先彻底玩完,看来,自己九族的性命都堪忧啊。 所有人都知道,本朝皇上,是一个讲科学的,特别现实的人, 他从来就不相信有什么天灾,他一定会说,为什么你们没有提前做好准备,你们为什么没有想到会被水淹,你们为什么…… 呃,不,陛下根本就不会说这么多废话,他只需要动动手指,然后……自己就会人头落地。 所以,这场雨造成的一切悲剧,都一定会有人背锅的,只希望,这个人不要是自己就好了。 自己位低权轻的,也背不动这么重的锅啊。 胖老板的手下很久没有玩得这么开心了,很高兴的跳在水里,游来游去。 再大的雨,对于在水中潜行的生物来说,也没有任何的区别。 晕迷的白羽,此时已撑起身子,看着眼前的大雨,有些困惑,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白羽起身,恭恭敬敬俯身老板磕了一个头:“今日若非得到老板的相助,我白羽已是死无葬身之地。” “啊,不,我什么都没干。”胖老板觉得自己一脑门的汗都要被吓出来了,他连连摆手。 白羽愣了愣,好像又明白了什么:“我懂我懂,老板所顾忌的必是对付我们背后的强大力量,放心,老板这次并没有做什么,我今日只是刚巧路过鬼市而已,即不是老板把我给救回来的,也不是老板为了救我才下了这样大的雨。” “本来就不是啊!本来!就!不是啊!!!”胖老板的心情很低落,这话怎么感觉到了白羽的嘴里,就变成了另一个意思了呢? 湖面上翻腾着水花,一个胖老板的手下拖着另一个半死不活的手下,顶着大雨跑进屋,刚进门,就看见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的白羽已经跪倒在自家老板面前。 难得自家老板有这么大的面子,秃头手下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开始吹自家老板的厉害,简直就是卖货的在吹自己最得意的东西:“喂,灵楼的小子,看见这大雨了么,除了我家老板,还有谁能搞得定这么牛X的天气,还不被天庭追究责任的。我们老板手眼通天,就算是你们灵楼的楼主亲自来,对我们老板也是客客气气,毕恭毕敬!” “妈蛋,你丫快给老子闭嘴。”胖老板好像牙疼似的,呲牙咧嘴抽了半天,一巴掌把手下给拍回水里去了。 白羽还没反应过来,就看着眼前的各种变化,愣愣的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反应比较好。 “哎,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胖老板心情很阴郁,他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怀疑,自己明明是个在哪儿都能混得很开心的,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却会落得一个百口莫辩的下场。 白羽见胖老板毅然决然的把自家的手下给拍到水里去了,终于想起了某些事情。 他很大大方方站起身:“没想到,老板做事如此果决,缜密,这件事,到底是事关重大,大约连我也是不便知道的吧?在下懂了,唯有死人,才是永远不会泄密的,在下这就赴死,老板尽可以放心。只希望……” 说着,白羽手中露出一点银光,他对着自己的脖子上的动脉:“老板把我的尸首藏起来,不要给灵楼和老板添麻烦就好。” 接着,那一点银芒,就要刺入血脉之中。 “麻你大爷啊!你已经很麻烦了!”老板注意到白羽有意自尽,整个人都不好了,一巴掌抽在白羽的脸上,将白羽在地上带了一个圈,又带了一个圈,一阵狂风将白羽掀在地上。 “放你大爷的心,妈蛋,你有没有脑子啊,你就不能像杜书彦那样可靠一点吗,你是非得逼我承认这事就是我干的吗,你非得让我背锅吗,我招谁惹谁了啊,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吗!”说到最后,老板的声音已是哽咽难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棋 白羽被打出去之后,就一头歪在地上没有再吭一声,胖老板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一时冲动,在气急败坏之下,完全没有留力气,他急匆匆的赶过去看了一眼,发现白羽已经被打晕了过去,他把白羽翻过来,探了探鼻息,还好,还有一口气在,只是刚刚似乎撞到了墙上,鼻血长流。 一群扑楞着翅膀,气急败坏的大白鸽子从白羽的身体阴影里一怒而起,在白羽的头上飞了半天之后,又齐齐的瞪视着不远处的胖老板,嘴里发出了不祥的咕噜噜的声音。 “混蛋!嗷!!!!”胖老板的嘴里发出如天崩地裂般的一声嘶吼,在这样的声音之下,就连天上正在如瀑布一般往下倒的倾盆大雨,也似乎停了一停,愣了半天,才继续“没事没事,咱们继续下。” 天地间又只剩下了雨的声音,那些大白鸽子早被胖老板的一声霹雳嚎叫给吓得闭了嘴,有几只都忘记了怎么飞,张着翅膀没有扇,咕噜噜的坠了下去,快砸到地面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好像是应该会飞的。 胖老板发泄了一下心中的不满时,这才似乎出尽了心头的一股恶气,他停住身子,将手一招,几个手下从墙边的角落四处跑了出来,将他放在一块巨大的桌案之上,刚才他躺着的地方正在漏雨,要是再漏一会儿,他可能就会被淹死了。 老板心情很停落,老板很不高兴,老板把自己刚刚那几个胡说八道的手下抓过来,向着屋外走去,嘴里不停的小声逼逼:“他大爷的,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在背后坑我,我就吃了他,还要吃了他全家,我要吃了他九族,不,吃十族,天啊,我还怎么活下去啊,这要让灵楼的那个小子觉得是我干的,那我以后还怎么在这里混啊,我的货款还没有收回来啊。” 随着大门的缓缓关闭,房间里已没有其他的动静,而这一趟扑天盖地的雨,没有比刚才下得再大一点,也没有下得更小一点,在足够的水量之下,也根本看不出来到底能不能再下大一点了。 而此时此刻,刚刚在宫里与皇帝赌命下棋的杜书彦已经坐在了回到灵楼的马车之上,今天皇上到底是发了什么疯,所有的言行举止都与平时的他完全不一样,以前的皇帝,绝对不可能随便拿人命开玩笑。 刚刚他的举动,更像是一个习惯了血腥的妖怪,或者说,是一个常见了死人,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如果江山落在这样的人手里,只怕以后百姓苦矣,而朝中的众大臣也难以保全性命。 任杜书彦多么的机灵百变,他也完全想不通为什么皇上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而一向贤惠聪颖的皇后,却对此事也一点也没有想法?自己在宫中的姐姐,杜嫣然,也没有向家里传递任何信息,按说…… 姐姐在进宫之前,一直都为自己担心,因此,有几次宫里传出对自己不利的消息,姐姐都会冒死把消息传出,以便让自己提前准备,但是,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杜书彦身为外臣,不便主动进宫,每次都只有等杜贵妃亲自召见,就连父亲,也不能随便进宫探望自己的女儿,这就是天家的规矩。 想到这里,杜书彦又轻声叹息。他又仔细的将近日的事情来来回回想了一遍,刚刚,皇帝似乎提到了石头,那就应该是镇水石,那一定是在暗示着自己,他已经知道了灵楼中人已经私下藏匿了能够大大提升力量的镇水石。 但是,为什么他却没有直接要求自己把镇水石交出来?而是用这种平常人轻易猜不到的暗示之法,难道是,他还是想给灵楼一个机会,不想就此赶尽杀绝? 杜书彦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想要向皇帝表忠心,表示灵楼绝对没有反逆的意图,让皇帝觉得灵楼这批人还是可靠的,那当然就是马上把灵楼中所藏的所有镇水石都交出去,这是最简单的方法,只是,最简单的方法,却成了现在最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那个人……那个叛徒在逃离灵楼的时候,将两颗镇水石带走了,镇水石原本藏在灵楼最深处,整个楼子里,也只有杜书彦一个人可以得到,但是,当那个人一口答应,接下了那个最困难的任务,自己就放松了警惕,而他提出需要镇水石的力量来提高完成任务成功率的时候,杜书彦也觉得十分合理,完全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就会这样背弃了灵楼里的其他人,就这么自己跑了。 “他逃走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楼里的其他兄弟,还有……那个人吗?”杜书彦看着窗外的雨,心乱如麻,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逃走,走的那样利落,灵楼从来也没有亏待过他啊…… 他这一走,让多少人都陷入了困境。 被皇家猜忌,就算天下之大,也没有他们可以逃的机会。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一张海捕文书,发布天下,又能逃到什么地方去。 杜书彦心里很明白,如果自己现在向皇帝坦白,也是没有用的,镇水石的数量不对。今天看起来好像是普通的下棋,但其实是要逼自己做出一个选择,一个决断,到底是向着谁。 自己,到底是什么人。 是要顾全那个叛徒,还是灵楼所有人,还有杜家几千口人的性命。 只是没想到,到最后,皇上已经把自己快要逼到绝路了,又突然放了自己一马,还给出了相当优厚的条件,说只追究自己一个人,而不涉及杜家九族的性命。 这一点,让杜书彦也是想不通,皇上的性子啊……果然是天威难测。 总之,事关重大,看来当时自己选择让与那个叛徒关系不错的萧然独自前往休宁城,实在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萧然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动静,大概事情没有成,只是,如果灵楼中的办事遇到麻烦的话,总会往自己这里传个信,如果连信都没有,大概……他也已经……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天牢坏了 杜书彦不愿意再想下去,此时马车之外,也传来了马夫的声音。 “杜大人,杜大人?” 杜书彦微微挑起了帘子,只听马车夫说:“这个雨,实在是太大了前面积水太多,马走着都不稳,害怕,若不然,我们找个地方,且先避避雨再走?” 杜书彦听完,心中不悦,从来没听说过因为下雨而导致马匹心慌,从皇宫到灵楼,一共也就这么几步路,竟然还会因为畜牲害怕,而要找个地方避避雨再走的,实在是太可笑了。 杜书彦挑起帘子,想让马车夫加快脚程,赶紧到了算了。 但是没想到,车外的景象映入他的眼中,就连见多识广的杜书彦,都懵逼了,曾经熟悉的道路,不见了,地面上如同湖水之中,水波荡漾,被风,被雨,还有不得不在这种见鬼的天气出来匆匆赶路的人们踩得直晃荡,完全不像是在京城,而像是水乡泽国了。 路上也到处都是泥泞,在车前的那两匹马,也的确是很紧张的样子,每走一步路,都似乎在试探着前行,摇摇晃晃,街上曾经热闹的小摊也没有了,来来去去的,只有一些铁盔都被雨水冲刷得锃光瓦亮的士兵。 士兵? 杜书彦微眯着眼睛,仔细辩认那些士兵的身份。 按说,在京城里不得擅自有大规模的军队调动,只是近日,兵部实在是各种大动作连连,皇上又严令禁止他对兵部有任何的调查。 当然,他不会那么老实,只是,在这样的圣旨之下,也只好小心翼翼的查访一些信息,那样的信息,就来得少太多了。 杜书彦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默默的将手伸出轿外,在滂沱大雨之中,伸出手心,不多时就接下了一小汪雨水,然后又把手缩回来,在不大的轿中,他借着壁上镶嵌的夜明珠,仔仔细细看清了手中的那几滴雨水,色泽有一些淡淡的黑气,杜书彦将头上一枚紫色的木质发簪拔下来,在水中拨了拨,没错,虽然气息并不十分浓烈,但是也足以说明,这样的雨,绝非天意,而是人为,或者说是……妖为? “不会是……”杜书彦的眉头又皱紧了几分,因为,除了那股奇异的控制石的气息,还有一股很熟悉的味道,不,不是一股,而是两股,缠绕交织在一起,一股强烈一些,一股略弱一些。 应该是强烈的那一股,催动了龙灵符所致吧。 杜书彦只知道世上有龙灵符这种东西,却没想到,它一直就藏在皇宫之中,皇家的秘宝到底有多少,就算身为灵楼楼主的他,也不能全部尽知。 杜书彦想了很久,也没有想通,为什么会有两股真凤血的气息,难道是……他完全不能相信,想了半天,最后一,到底还是小心翼翼的想要去尝一尝雨水,唯有通过敏锐的味觉系统,他才敢保定。 忽然,他听到了轿外马匹的一声长嘶,接着,是马车夫直直的从前面的驾驶位,摔进了轿厢之中,眼睛紧闭着,胸口多了一个脚印,杜书彦心里一惊,手中接的那一小汪雨水洒落,手中已亮出了那把形状细长略弯的鲜红色宝剑——胭脂泪。 “虽然下了一阵子了,但是天上的雨水,其实还是挺脏的,别处化人厂啊,还有土啊,沙啊,什么的都在里面,我说,杜楼主你一向博学杂收,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还要喝,哎,平时在楼里,看你也是挺讲究的一个人,怎么在这会儿就不讲究了呢?” 车轿之外的雨声潇潇、雷声滚滚、风声烈烈,只是这三样声音,都没有压得住这个从马车轿厢的顶部传来的清朗的男子之声。 听到这个声音,杜书彦反倒放松了心情,手中的胭脂泪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无声无息的被收了起来:“大胆,又踩在我的马车上,要是踩碎了,我得淋着雨回去。” “楼主大人,你真是一如即往的矫情。” “这叫讲究。” “好好好,”上头的声音颇为无奈。 杜书彦笑道:“那些穿甲戴盔手拿武器的近卫队,全部都是出来找你的?” “对啊,真他爷爷的见鬼,我明明跟他们说我不是逃跑,要是想逃跑,早就跑了,他们连我的屁股都看不见,但是那个看天牢的家伙,就是死脑筋,就是不肯大大方方的让我出来,非得让我折腾一下,他们就高兴了,哼,这么死脑筋的家伙,难怪只能做一个牢头,真没出息,哪像楼主你聪慧善谋,识时务,知进退,只要能完成事情,有什么手段使不出来……” “等等等等等……”杜书彦觉得越听越不对劲,开头还是拍马屁,怎么后面似乎变了味儿。 他止住了蹲在轿顶上人的唠叨:“所以,你把他们杀了?” 闹出人命和没有闹出人命,性质还是不一样的。 “没有没有,自从跟五行门那个小妞认识之后,我觉得她的理论不错,又不收钱,怎么能随便杀人呢,”顶上的声音很是愉快。 “我只是把他们打晕了而已,一帮凡人,跟他们也没有什么好计较的。”轿厢顶上的人补充道,他知道自己家楼主对这些事情的关注度,虽然他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干脆就直接说了:“不过,嗯,如果工部的大人问起来,那您一定得替他们说一句,天牢修的时间有点长了,现在屋顶上有点漏雨,下得太久了,实在是有损我泱泱大恒的脸面,万一有什么达官贵人再给关进去,有失体统,皇上肯定会不高兴的。” 杜书彦默默掏出一个小本本,又拿出一支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找工部侍郎,提前进行天牢修缮工作。” “不过,楼主大人猜得相当准确,”那个人等杜书彦把手里的本本和笔都收起来了,才继续说话:“这场雨,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并且与龙灵符、真凤血、镇水石都有关系。要不然,我也不会在天牢里被浇成了落汤鸡。”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是我这么久以来,睡得最舒服的几个月了,但是万万没想到,居然会被雨给浇醒,简直是气死我了,楼主,您可能也知道,一个人在梦半醒的时候被硬给弄醒,那该有多难受啊。”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奇雨 说着说着,天空的低压云层里又响起了一个炸雷,接着,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股焦糊味儿,看来有什么东西被刚刚的雷劈着了。 “外面雨这么大,要不要进来,这样我们说话也方便一些。”杜书彦听着那个炸雷声之后,干脆挑起了窗子,示意蹲在上面淋了半天的人可以进来避避雨。 “谢谢楼主好意了,不过,楼主你是不是忘记朝廷的规矩了?”蹲在上面的人的声音带着笑意,反而对身为灵楼楼主的杜书彦进行了普法宣传:“大恒律令上说,非得圣旨而私自与天牢里的死囚相见,那就视同谋反,谋反者,株连九族。” “杜楼主,我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我的九族,就我一个人,但是您就不一样了吧,哎,还是不要给您添堵了比较好,反正该湿的都已经湿透了,也没有什么可以更湿的地方。无所谓啦。” 杜书彦淡淡的说:“我不是在乎你湿不湿,而是你这么高高的站在我的车上,会把天上的雷给引下来,虽然我的车是木头与布的,不会把电给导下来,但是,如果真的天雷打在上面,那也是会起火的,我还没有想着要跟你一起渡劫。” “哎呀呀,原来楼主你这么无情,我还以为你真的是好心让我进去避雨呢,哎,真是伤透了我的脆弱的小心灵。算啦,咱们还是不要见面的好,你和我在光天化日,哦,虽然云层有点厚,雨有点大,不过其实天上还是有太阳的,嗯反正,就是太不给皇上面子啦,嗯,天下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取我的性命,进天牢就像回家一样,我这几个月,就算是节日都没有跑出来呢,也就是有时候想吃点新鲜的东西,才会出来看看。在外面除了你们,也没有别的朋友,也没有女朋友,在天牢里面的人,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你就不一样了,家里人多,而且灵楼的那堆报销单还等着你去签字呢。” 听着那哼哼唧唧,故作柔弱失落的声音,杜书彦不为所动:“还有,你站得那么高,该引来的官兵,已经全都给你引过来了。” “呃,哦,对不起啊……”顶上的那个人的声音有些变化,“对不起啊,他们好像已经来了,你先等等,我们换个地方接着聊。” 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听起来就是向着马车的方向来的,杜书彦的眼神一凛,素日温和的眼神里充满了杀气,正准备出手,忽然之前,杜书彦感觉到了悬空,自己好像飞起来了,不过,真的不是错觉,而是整个马车真的飞了起来,只是那么一瞬间,就被从平地拔起了数百丈之高。 事实上,杜书彦所乘的马车,的确是飞了起来,那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把马车,连马,一起都吸到了天上,在前面拉车的那几匹马,刚刚才从前蹄尽被水淹没的恐惧之中摆脱,很快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不停的往上飞,脚下的一切越来越小,全身无着无落,它们对马生产生了怀疑,它们不停的嚎叫着,挣扎着,发出惊恐的嘶鸣。 “嗯,总之,这场雨,是几大不可思议的法力叠加的效果,难得这么多东西凑在了一起,楼主不想关心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吗?”蹲在轿顶上的人特别淡定,虽然他和马车一起悬在半空中,但是,也像脚踏实地那样的淡定从容,如同村中的老头子,在夏天的傍晚,坐在大树下,摇着蒲扇,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米那样的自在。 “像吾皇那种手眼通天的人,一定不止灵楼这么一个消息来源,所以,他也很快就会知道这件事,嗯,现在,是不是那个叛徒用了镇水石,连我们都查不出来,但是,如果再不把这件事压下去,那灵楼就会陷入被动。” “萧然已经去了。”杜书彦开口回答道,同时手指轻轻一弹,一股气息冲向了两匹马的头部,让它们的脑部控制恐惧的那一部分受到冲击,进而安静了下来。 “哈?萧然?你为什么会想到让他去?那小子不行,别说开打了,我看啊,他一看到那个叛徒,就会进入嘴炮模式,苦口婆心的劝一个根本不想回来的人跟着回来,到时候,说不定那个叛徒比他先要反应过来,把他给杀了呢。” 蹲在轿顶上的那个人声音里面一派的不屑,对杜书彦的安排表示各种不满:“不过,你一向做事都是有自己的理由的,你明明知道萧然跟那个叛徒的交情匪浅,还把他给派过去,分明就说明你的心里也是在惦记着旧情,想给那货一条活路走,我说……楼主啊,虽然我知道你本性就是这样,就算武功再高,计谋再好,也架不住心软,但是你要是总这样的话,别说皇上了,就连什么兵部啊,六扇门啊,五城兵马寺啊,也都不会把咱们放在眼里,他们想对灵楼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说真的,到时候万一真的跟他们翻脸,灵楼根本就保不住,如果到时候真的落到了这个地步,你可别逼着我动手,说真的哎,我一直觉得跟你们几个动真格的一定特别有劲,比打那些咸鱼杂碎有意思多了,跟你们几个打,肯定是我能吹一辈子的事。” 杜书彦的心事被他说穿,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轻轻的闭着双眼,在心里轻轻的叹息。 这个人,大概是进了天牢之后一直没有人跟他聊天,寂寞得太狠了,才会跑到这里来喷口水。 蹲在轿顶上的那个人等了半天,也没见杜书彦说什么,自己也觉得无趣,于是便转移了话题: “祀星族最近也总没什么动静,这不像他们的作风,你猜这个雨,会不会跟祀星族有什么关系?” “书不奇还在卧底,如果是祀星族的人在搞鬼,这种事情,他也应该会有消息传给我们,不会无声无息。”杜书彦的异常情绪一向都是一闪而过,这也是他能稳坐灵楼楼主的原因,换上一如既往的从容与平静,就像翰林院里那些老头子熟知的杜书彦一样。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抢救 “你对他倒还挺信任,我觉得那货的脑子一向不灵光,亏你居然还一直相信他,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去做。你坐好了。”蹲在轿顶上的人的声音变得温柔了许多。 周围传出极速前行才会有的轻微音爆声,甚至连那哗啦啦的水声也被音爆的声音压了过去,最后,杜书彦只感觉到马车又停在了空中,缓缓落地,最后发出与地面接触的一声轻响,两匹懵逼的马,四蹄碰到了灵楼门前的青石板地,才回过神来,东张西望,眼前的灵楼建筑物,对它们来说,也不算陌生,回到了熟悉的环境,它们也似乎忘记了刚才莫名腾云驾雾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冲击。 杜书彦拿起手边的油纸伞,走出轿厢的同时,撑了起来,扑天盖地的雨水,瞬间打在油纸伞上,发出“轰”的一声响,此时,马车离灵楼的门檐也只有两步台阶而已。 那个人,做事还是很贴心。 杜书彦走了一步,忍不住还是开口道:“你真的不想进来看看么,他们都在这里。” 没有回应, 杜书彦也没有转身,他已经感觉到了,马车顶上一直蹲着的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杜书彦不知道应该作何心情,此时,也不容得他有多余的时间去东想西想,他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他就这么走进了灵楼的大门,早有一旁的门童接下了兀自滴着水珠的油纸伞。 在遥远的绿柳村的某一个民宅里,引起这场暴雨的头号犯人金璜,还是没有醒来。 村子里最大的客栈被大黑蛇妖炸了半拉以后,一直都没有修好,幸好月神长得可爱又漂亮,随便跟村民一聊,第一个村民就愿意把房子借给他们。 现在金璜就这么躺着,月神替他把脉,然后换了关林森,又换了书奇,三个人的神色都很凝重,绿柳妖坐在金璜的床边,看着她气息奄奄,进气少出气多的样子,眉头紧锁,好像马上就要死了一样。 宫中虽然也时常有听说谁谁谁死了,但是那些都与凤歌离得很远,父皇的父皇死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生,最近接触的死亡,也只不过是养的小猫小狗死了而已。 凤歌甚至都没有见过最亲近的人生过重病。 因为重病的宫女与太监,早早的就会被调离大公主的宫中,不可能让她看见。 那种垂死的模样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冲击,凤歌从来都没有体会到看着平时生龙活虎的人一副马上就要离世的样子,是一种什么样的体会。 现在,金璜的模样,给了她巨大的心灵冲击。 她所能拿出的,只有自己所有的药,但是,那一包大内的灵丹妙药里,却没有一样,可以救得了金璜的性命。 金璜的内出血还在不断继续,就连嘴唇上也渐渐失了血色。 “她……到底怎么样了?”看着月神的表情,凤歌担心的问道,月神沉默了许久,没有说话,似乎她也不确定自己的判断是不是正确,亦或是,明明是一个已经确定的结局,只是她不愿意面对而已。 月神轻轻叹了一口气,把金璜的手放下,又用被子给她盖好。她的身体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冰冷,只是因为她已经陷入深度昏迷,才会无知无觉。 月神轻声对凤歌说:“我已经尽力了……”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的不吉利?凤歌问道:“她的血有办法止住吗?” 别的且不说,如果血总是不断往外流,那大活人怎么也扛不过四个时辰。 凤歌从来都不喜欢听别人安慰的话,多年来在朝堂之上的历练,让她只关心事情的原因,以及处理事情的办法。 月神摇了摇头:“刚刚的爆发之力在她的全身游走,撑破了血管,如果只有一两处,我还可以缝合,但是……”她又转头看了一眼金璜,“她所有的血管,包括最细小的,都破碎了多处,现在她的体内,已经充满了淤血。” “我已经努力的补上了她破碎的血管,不过,失去的血,就算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努力很多次了,但是,却始终没有办法让她清醒过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镇水石的力量,就算是我所拥有的星辰力量,也无法与之抗衡,现在能不能醒过来,只能看她自己的意志了……只是,我觉得……” 月神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把她想的那句话说出口,迎着凤歌与绿柳妖充满着希冀与期盼的眼神,任是谁,也说不出那样残忍的话来。 只是,虽然话没有说出口,大家也是心照不宣,只怕金璜的命,已是不久。 月神忍不住咬了咬嘴唇,从自己的腰间小荷包里拿出了那颗镇水石,狠狠地拍在桌子上:“看起来这么好看的东西,竟然能要人的性命。” 镇水石从桌上,又咕噜咕噜的滚到了地上,发出嘭的一声响,坐在一旁的书奇抬头看着很生气的月神,困惑的抓了抓头,又看了看在地上兀自还在滚动的镇水石,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他有些迷糊,又抬起头看着月神:“呃,你现在就想把它还给我吗?” “随便你,赶紧把它拿走,别脏了我的眼。”月神还是气愤不平,怒气冲冲的对书奇说。 书奇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想了一会儿,看了看绿柳妖,又看了看月神,似乎好像明白了什么,他说:“祭司大人,您这是生气了?谁惹您生气的?是不是刚才这个绿柳妖的错?哎呀,我说祭司大人啊,您这么美貌如花,放眼天下也难找到一二可以与您相匹敌的女人,您为什么会看上这个小妖精,他也就是一个妖精,哪里能配得上您高贵的身份。再说,您不是对那个灵楼的白羽一直很有好感吗,怎么会突然变心?女人变心也是这么快的吗?还是您觉得金璜比较有趣?嗯,我也觉得她挺有趣的,如果她死了,那么还真少了不少乐趣,不过相信,除了她之外,这个世界上也能找到更有趣的人,您又何必为她伤心,要是她死了,我再帮您找去。”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放开我我还能写 听到书奇叽叽歪歪的说了这么多,绿柳妖的脸色变得更难看,眼泪在眼眶里不住的打转,最后终于没忍住,扑扑的掉下来。 就连凤歌,也听不下去了,见过不识相情商低的,没见过这么不识相的。 月神觉得有这种家仆跟在身边,简直是丢人现眼,祀星族从来没有出过这么不靠谱的人! 如果可以的话,月神现在就希望可以把书奇给开除出祀星族的行列,希望这辈子都不要跟他沾上关系,太丢脸了,现在她觉得其他人看着她的眼神,也把她给划到跟书奇一类人里面,好丢脸啊。 “她这样的会死?!你没听说过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吗!”月神大声呵斥着,“你好歹也是祀星族藏书阁的守卫,就不能稍微有一点文化吗?” “呃……”书奇抓抓头,觉得自家的祭司大人说的这话,好像也不是什么好听的意思。 不过,不要去惹暴走中的女人,是人生愉快玩耍的要诀,就算他的脑子不大灵光,不过也能本能的感觉到危险,所以,他只是憨憨的抓抓头。 “你在藏书阁混了这么久,看了那么多的书,难道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你不是很厉害的吗?”月神大声问道。 月神这么说之后,凤歌也充满了期待的看着书奇,祀星族本身就是一个神秘而充满传奇的存在,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在他们那里会发生,凤歌也听说,他们曾经研究过让人长生不老的秘诀,不过到后面,也没有消息了,不知道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以前凤歌从来没有觉得长生不老很重要,也不觉得这种违背自然法则的事情是好事,如果人人都不老不死,那么这个世界只怕是撑不了多久。 但是现在,看着熟悉而亲近的人就这么无知无觉的躺在这里,随时会死,她也不由得改变了自己过去的看法。她期待的看着书奇,希望从他的嘴里听到奇迹的出现。 没想到,书奇只是无奈的摊了摊手,耸耸肩:“祭司大人,那可是镇水石啊,能够掌管天下水源的灵石,自女娲补天的时候就存在了,您不是不知道,镇水石原本是女娲补天的时候曾经用过的,后来补上去的那一块总是不停的在下雨,所以女娲大神才会把那块石头给抠下来,换了别的石头补上去,因此镇水石本身也充满了怨气,曾经有补天之材,却又被强行替换下来,那种积聚了亿万年的恨,不是一般人都扛得下的,就连龙宫水族,也不敢轻易动它,本来你们要降雨,只要龙灵符加上真凤血就可以了,没想到,祭司大人您居然动用了镇水石,我本来想提醒您的,但是,您好像也不想听我的提醒。” 听见书奇的这番话,月神愣住了,没想到是自己的多事,才让金璜落到如此下场。 “有很大的可能,她就这么躺着,等着身上的血流干,就死了,不过还有可能,会因为体内有着水系力量在冲来冲去,然后她会变成一条怪龙或是什么东西,反正就是完全失去了自我的意识,由着她的本性进行破坏。其实也都是一个意思……” 书奇顿了顿:“就是死定了。” 月神本来就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又羞又恼,现在听书奇“得巴得巴”的说了这么多,一个解决方案没有,一个劲的就说死定了死定了,她越发的气急败坏,四下摸索着,举起一张椅子,就向书奇扔了过去。 书奇轻轻松松用一只手就把月神扔过来的椅子给接下来,他也不生气,只是有些苦恼的对月神说:“祭司大人啊,我们现在这是在别人家里,如果是在祀星族的话,别说扔椅子,就算是扔桌子,砸了长老们的珊瑚树水晶灯,他们也都不会说什么的,但是,你要是把人家家的椅子给弄碎了,这可怎么好,万一这椅子还是人家家里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呢?” 他轻轻的把椅子好好的放在地上,又细细的看了一圈,检查有没有被蹭掉漆什么的。 “呃……”房间里出现了一声低低的吃痛声。 所有人都循声望去,低下头,看到金璜刚刚被盖住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露了出来,手指动了动,失去了血色的嘴唇微微张开,不过,她也只出了这么一声,眼睛还是紧闭着,看起来,还是没有清醒。 凤歌忙扑过去问道:“你想说什么?” “月……月……” 月神扑过去:“你叫我?” “月钱……”金璜闭着眼睛,艰辛地吐出两个字。 月神的表情僵在脸上,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凤歌握住金璜的手:“放心,月钱不会少你的,这个月的,再给你翻一倍!好不好?” 金璜听了之后,似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原本绷紧的嘴角,也松开了。 “本……” 就说了这么一个字,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她在说啥,最后还是凤歌领悟了,她从金璜的小包包里拿出了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着金璜所有的工作,也就是杀手的工作日记,平时偶尔看到她有空的时候,就会拿出来写一笔,没想到已经是厚厚一本了。 “经验,教训,都要记下来,流传给后人。”金璜努力的打开本子,她的手指在颤抖,失血过多,让她连翻动纸页的力量都不足了。 绿柳妖咬着嘴唇,对这样敬业的人产生了无比的敬畏之情,他帮着磨墨,把金璜的笔给拿了出来。 “其实你这些经验,别人早都总结下来了,也不用这么操心,安安心心的躺着等死不就好了。”书奇最后的几个字被月神死死的按在了喉咙里,别人只听到了“安安心心的躺着唔唔唔唔唔……” 月神的眼睛里都含着泪:“等你好了再写不行吗?”她将已经握在金璜手里的笔给抽了出来。 凤歌抱着激动的差点从床上跳起来的金璜,想说话,最后还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凤歌的脸上,显着灰白的暗色,就连一向充满正能量的她,也觉得金璜现在是在迫不及待的留下自己在人间的最后印记。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写文 “祭司大人,你就让她写吧,万一她没来得及写,就死了,到时候一口气没有接上来,变成地缚灵什么的,对这里的百姓也不够友好啊。”书奇看着其他人一脸沉重的样子,把金璜的那支笔拿过来,递给她。 金璜握着笔,在绿柳妖捧来的砚台里舔了几舔,在工作日记上奋笔疾书。 书奇看着她的样子,对自己刚才的行为十分满意,他帮金璜捧着工作日记,便于她躺着书写。 金璜一气写着,落笔极重,每一个字都好像要将厚厚的纸张穿透似的,字迹十分潦草,只能勉强辨认,离她最近的书奇忍不住吐槽:“写得这么乱,你自己认识不?” 金璜的耳朵已经听不见外界的声音了,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要把自己这段时间缺失的日记全部补上,这是她少年时代受到过的最严苛训练带来的一种几乎已经快要成为本能的习惯。 月神与书奇是在后半段才加入进来的,之前发生的事情,他们全不知情,她一笔一笔的写着,如何与林翔宇相遇,如何走过漫漫黄沙道,如何在西夏得到武器,如何躲过北燕兵马,又是如何与高玄武在西夏王宫之前刀兵相见。 写到“高玄武”三个字的时候,金璜似乎有些犹豫,她写了又涂,涂了又写,弄得书奇很着急:“我说,大妹子啊,你这是卡文了吗,快写啊,我看得好着急啊,然后呢,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他到底是不是喜欢上你了呢,你们能不能在一起啊?” 金璜没有理他,把好几页纸都尽数涂黑了之后,她才继续往下写。 书奇忍不住叨叨着:“就算你这本子够厚,也经不住你这么糟蹋的,我们现在在的地方可没有卖纸的,要是不够写了怎么办……” 金璜继续写着,写着他们是如何在围城之战中逃得一命,又是如何突破了封锁,连虎子的事情,她都没有漏掉,那一笔一笔的写着,写尽了他们曾经遇到过的所有事情。 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镇水石发出的淡淡水光,正在随着金璜下笔的动作,一下一下的亮着,似乎是在为她照明,又好像是在看着她笔下的故事。 “等等。”书奇的脸上,忽然变得十分正经,只见他缓缓的站了起来,将背后的大斧取出来,身上的纹身也变成了金光闪烁的样子,他淡淡的冲着凤歌一笑:“突破围城,又黄沙道,这可不仅仅是一个大小姐和侍女的故事了吧,你们三个,到底是什么人?” “哦哟,被那么多北燕兵围着,然后,她还能冒充一个男人,以一敌百?看不出看不出,厉害,厉害。”书奇捧着金璜写得狗爬一般的字迹,努力的着,他似乎有一点强迫症,这个字,实在是乱得受不了了, 于是,他一手拿着金璜的本子,一面在他就要忘记这个字是什么玩意儿之前,把它端端正正的誊写在纸上。 金璜还睡着,不过脸上似乎已经有了一些血色。 大雨还在下,已经是第四天了,看起来似乎雨势变小了。 一股淡淡的蔬菜香气从厨房的方向,慢慢的漂了过来,凤歌与月神这两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闻着这股香气,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她们俩对看了一眼,又各自转过头,掩饰着自己的失态。 刚刚在金璜的情况好一些之后,绿柳妖就跑出去跟这里的大娘借厨房,果然是人长得俊就是占便宜,大娘看着他的样子,不仅大方的借厨房给他,还帮着他一起弄菜,弄饭。 最后竟然弄出了六大碗菜来。 香气更加浓郁,柴房里还坐着的四个人,都被那股浓浓的饭菜香气所吸引,书奇毫不掩饰的大大方方的吸了吸口水。 “我说,你这个字啊,能不能再练练啊,虽然我知道你这是躺在床上写出来的,但是也能看出来,你之前的那些字,根本也就不能看啊,你身为一个杀手,字这么难看,怎么样才能提高自己的身价……” “快开门!”外面传来了绿柳妖的声音。 月神把门打开,只见绿柳妖笑眯眯的端着一个巨大的托盘,里面放着六大碗菜,有炒青菜,炖鱼头,红烧肉,还有氽四喜丸子,家常茄子以及槐花炒鸡蛋。 “竟然有肉!还这么多!”凤歌很惊讶。 不知民间疾苦的月神不解:“有肉吃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没有才不正常吧。” “你看这家的房子,已经穷成这样了,房子都没钱补,那边的瓦都漏的,要不是书奇用了一片石板把它给堵上,咱们都没法住在这里,穷成这样,哪里还有钱买肉,这种人家,大概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回肉吧。” 凤歌到底是已经走了不少地方的人,眼界宽了许多,身为储君的她,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住在大房子里,穿着绫罗绸缎的衣服,吃着山珍海味,有很多人家,家里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也知道很多人家,可能一年都吃不上一回肉,想要出个门,需要走上几百公里的山路。 月神还没有深刻的体会,她都是在城镇里跑,只要有钱,在城镇里什么吃不到? “这个是给金璜吃的。”绿柳妖指着那一大盘红烧肉。 又指着炖鱼头对书奇说:“这个你可以多吃一点。” “为什么她能吃肉,我只能吃这种全是骨头的东西?”书奇很不满,他只想要大口吃肉,不想吃这么费劲的东西。 月神补了一刀:“因为你的脑子不好使,需要多吃点鱼,补一补。” “祭司大人,怎么连你也对我有所怀疑。” “嗯。”月神一点客气的意思都没有。 众人坐下,绿柳妖又把金璜扶起来,这才解释说:“这是我从那几个大官住的地方换来的。” “你?换来的?用什么?”月神奇怪的看着他,她不觉得这个小妖精有什么东西值得人家去换。 “绿柳饼啊,这么大的雨,把原来他们常常采购的那一家给弄倒了,然后,我就做了许多绿柳饼,跟他们换了一大块肉。” 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食物 “我在万妖罩里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也应该给我吃一点肉吧。”书奇嚎叫着。 绿柳妖完全当这句话是耳旁风,高高兴兴的跑出去,又给端来了一大盆米饭:“难得的白米哟,这边的百姓都吃不上的,也是我跟那几个大官换来的,大家随便吃,锅里还剩了一点。” 绿柳妖举起筷子,却感觉到了异样,大家甚至连筷子都没有拿,绿柳妖感到很奇怪,看了看众人:“怎么了,你们都不吃吗?”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说话,最后,凤歌轻轻的咳了一声,好像是下定了某个决心似的,到最后,还是得有人出来说话的:“我说绿柳小哥啊,能不能麻烦你去再要点开水,一会儿吃完了饭,要喝点茶的。” 说着,凤歌起身,从自己的包袱里取出了一小瓶茶叶,小绿柳不疑有它,放下筷子,接过茶叶,就这么走了出去。 看着她走远了,月神忙挨个检验了这些食物,特别是肉,别是小绿柳从什么妖怪身上割下来的肉,那也太恶心了,还好,并没有,那些只是一些普通的猪肉而已,她们都不想当着小绿柳的面去做这些事,毕竟人家也是辛辛苦苦的做了半天的饭了,他们什么都没有干,然后还质疑人家,这还是个人吗。 倒是书奇还是不肯吃,他随便找了个借口,说有件私事一定要马上去做,于是顶着大雨出去求别人给点吃的,用他的话说,那就是他不想吃妖怪做的东西,也不想跟金璜凤歌这些奇怪的人产生什么关系,他为人坦坦荡荡,也希望别人坦坦荡荡,真凤血引起的天象变化,不仅让杜书彦心中产生怀疑,就连书奇这个木头脑袋,也觉得很不正常,真凤降世,只有一只,那就是大公主,但是现在,却竟然出现了两个。 这两个女人,又谁也不肯说真话。死也不肯说的样子,让书奇很暴躁,他差点就想动手,但是却被月神阻止,书奇很委屈,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家的祭司大人却总是向着外人说话,明明她们那么可疑。 “祭司大人,这两个人明明这么怪,又手上沾着人命,咱们还是不要跟她们掺合在一起比较好,说不定她们是朝廷要犯。”书奇说。 月神则对书奇的白痴有了新的认知,她扶着额头:“是不是朝廷通缉犯,在每个城门口不就知道了吗,你以为海捕文书是假的啊,进休宁城的时候你看到什么了吗,能不能不要张口就来,平空污人清白?” “万一她们只是隐藏的比较深呢,或者她们手中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朝廷也不方便公开缉捕?”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他们是被朝廷暗中缉捕的?”月神觉得书奇的脑回路如此清奇,应该可以去写市间的惊奇,说不定收入比在祀星族做藏书阁的守卫还要高许多。 “你说这是妖怪肉?哈,那你就是看不起我了?”月神已经验过了肉,对书奇的紧张完全不在意。 “我都敢吃,你还不敢,你真没用啊。”月神一脸鄙视的夹起了一筷子青菜,大口的吃掉了,还顺手抄走了一块红烧肉。 “小绿柳说,那是给我的!!”金璜想要伸手去夺,如果是平时还有几分胜算,但是现在,她刚刚一抬手,伤口那里就发出一阵阵一的剧痛,让她的运作为之一滞,趁着这个时候,月神已经把那块油亮亮,香喷喷的红烧肉给塞到嘴里去了,金璜露出了悲伤的神情。 书奇本来还想再坚持一下,转念一想,忽然又做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家并没在意他的恍然大悟,反正他也根本悟不到什么东西,书奇故作神秘的说:“祭司大人一定是想把金璜收为祀星族的侍卫?但是,我说,祭司大人,她现在已经不行了,废掉了,如果是之前的话,倒是有资格给祀星族做个门卫什么的……” 耳听得书奇嘴里越说越不正常,月神顶着凤歌和金璜的眼神,对着书奇又是一脚,只得见咔嚓一声,书奇的腿,又被她踢断了。 “嘶……”凤歌、金璜和关林森同时发出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 如果是自己的腿断了,金璜和关林森未必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就是这声音是落在别人身上,再加上自己的脑补效果,越发的惊人。 月神也没想到会这么厉害,真的把他的腿给踢断了,当时就傻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害书奇:“怎么会这样?藏书阁里的侍卫明明武功都很厉害的啊,你是不是缺钙啊……要不……我给你去找点骨头炖汤,来来来,吃鱼吃鱼,鱼头汤里也是有很多钙的。” 于是,就这样,书奇也这么悲伤的躺下去了,同时,他也得到了半碗红烧肉。 “你为了这半碗红烧肉,也太拼了吧。”金璜这会儿已经清醒过来,看着书奇静静的躺在那里,嘴角还有红烧肉的酱油痕迹,忍不住嘲笑着。 眼看着大雨就要停下了,凤歌认为那个大黑蛇妖一定妖心不死,迟早会跑来寻仇,却没想到,就让她们在这个小小的绿柳村里太太平平的呆了五天,村里的百姓也好像对这样的大雨一点反应都没有,过去的记忆也似乎不存在,完全不记得之前发生过什么,也挺好,这种悲催被火烧的记忆,能不要有,就不要有,省得半夜做恶梦。 书奇的拐杖之前还没有丢,他在屋里看着外面的雨变小,又打算出门看看周围的环境,顺便再找点食物,他还是不想吃绿柳妖做的东西,虽然凤歌一力劝阻,但是他从来也不会听谁的话,月神也根本懒得理这个死脑筋。 “如果有好吃的小吃就买点回来,如果有酒的话,也买一些。”月神看着拿着伞就要出去的书奇,嘱咐道。 金璜虽说这会儿已经恢复了一点生气,但是每次一挪动身体,都会像娇弱的深闺大小姐那样咳个不停,时不时还会带出一些血丝,这让她感到很苦恼,她最讨厌的就是娇滴滴的大小姐了,可是以她当时那种马上就要死的样子,能恢复到现在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她也没有办法。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农夫蛇 原本没有什么胃口,不过为了能够尽早恢复,所以金璜才勉强着自己尽量多的往肚子里塞吃的,但是,却似乎起色不大,损伤实在太大了,需要慢慢的治疗,凤歌是这么说的,她包裹里的药,已经有一大半进了金璜的肚子。 现在离京城皇宫很远,如果想要补充这些药,都要等很久才能拿到,但是她也不会因此而小气,药的功能就是救人,能救到金璜,她很高兴。 这几日,月神和关林森在给金璜把脉的时候,心里都有一股疑问,镇水石的力量,在金璜开启龙灵符的时候几乎是把她全身的血管给撕开了一遍,但是现在却莫名的成为了她身体里的助力,让她的血脉恢复了活动,让她的身体尽快得到了复原。 仔细想了很想,月神想到之前金璜曾经受过的许多细细碎碎的伤,也是很快就痊愈了,当时,与绿柳妖在一个房间里呆了一夜,也许那个时候,是绿柳妖的妖气支持着金璜疗伤,只是没想到,那一股小小的力量,竟然一直留在金璜的体内。 也许正是因为这股力量,才让镇水石的天地之气与之交缠,否则说不定金璜这会儿已经血管尽碎,血尽而死。 想到镇水石的怨灵力量竟然如此可怕,凤歌就觉得有些担心,现在他们手上有镇水石的事情,知道的人还不多,但是,那个大黑蛇妖已经知道了,镇水石从来都只会引来杀身之祸,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凤歌希望最好没有更多的人能知道这一点,否则只怕会招来更多觊觎镇水石的人。 希望那个大黑蛇妖已经忘记了这里,或者是被大水冲死了,永永远远的不要过来。 其实,大黑蛇妖这几天也是头痛万分,虽然他已经感觉到了这场异常的雨,是由真凤血与镇水石引发的,但是,他自己这里也是一堆破事,完全没有空去找她们的麻烦。 这一切,都是因为阿芙蓉,绿柳村的名点柳绿饼之中有阿芙蓉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很少。 原本这里是没有阿芙蓉这种东西的,但是绿柳村是整个大恒国最适合生长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有西夏的燕雀湖边上,那里不是大黑蛇妖的地盘,他努力的找了很久,才找到了这里。 借着绿柳村的地势,他在这里种下了许多阿芙蓉,想来在这种深山里,不会有人路过,再说,就算有人路过,也没有关系,自己在阿芙蓉田附近放下的眼线与罗网,会将意外闯入的任何生灵给干掉。 阿芙蓉在这里的事情,只有大黑蛇妖一个人知道,但是万万没想到,一连数日的暴雨,如果就放着那样不管的话,种在山谷里的阿芙蓉,一早就被山洪冲了个干净,所以,这几天在暴雨之中,大黑蛇妖就像所有的农人那样,一直紧盯在自己的阿芙蓉田旁边,用尽自己的力量,张开了一张大网,把雨水都挡在外面,本来淹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眼看着就要成熟了,自己辛苦了这么久,眼睁睁的看着劳动成果毁于一旦,任是谁也不能甘心。 何况,这批阿芙蓉已经有了主人,魔域桃源向它订了许多,身为妖怪的它,根本就不需要人间的银两,反正想要什么,抢就是了,但是,那个魔域桃源的老板,不知道背后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能找出许多很厉害的法宝和提升修炼用的东西给他,用于交换阿芙蓉。 那些东西,就算是大黑蛇妖,在这人间混了这么多年,也只见过寥寥几种,没想到,这个掌柜的竟然一拿就是好多,看得他心动神摇,不由自主就答应了这样的条件。 本来,他看着那个瘦瘦小小的掌柜,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不交阿芙蓉,也可以一巴掌把掌柜的给捏死,然后黑吃黑,把这些法宝全部拿走,但是莫名的,他就是没这个胆子,几次鼓足了勇气,但是一看老板的样子,就又怂怂的坐了回去,继续与老板面对面,充满了和谐的喝茶。 这个人很危险,如果自己真的对他动手,可能死的人,会是自己,这是大黑蛇妖做为妖物和自然界的灵物,心中本能的升出的预警信号,因为这种预警,他逃过了不知道多少次的生命危险,因此,他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喝茶,喝茶,反正,不就是阿芙蓉么…… 两边相谈甚欢,掌柜的对阿芙蓉的性味很了解,他很大方的提前给了大黑蛇妖一批法宝,做为定金,而交换的条件,就是让她大黑蛇妖想办法把阿芙蓉掺到绿柳村的名品之中,等朝廷来的大官进行食物采购的时候,把这批绿柳饼混进去,就可以的。 就这么简单,跟平时所做一模一样,完全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真是超级简单的生意。 简单到大黑蛇妖觉得自己是捡到了一个巨大的馅饼。 人生就是这么的愉快,很快就可以成为妖界的第一人了! 大黑蛇妖的正在做着美梦的时候,凤歌金璜的出现,打破了他对未来的一切向往。 “该死的混蛋,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等这该杀的雨不下了,我就取你们的狗命!”大黑蛇妖在山间嚎叫着,一边认认真真的照顾着自己的小田地。 就像所有尽职尽职的农夫那样,如果地里种的不是阿芙蓉,而是种的小麦和水稻,再背上一个小草帽,此时的大黑蛇妖就完全像一个因为天灾而导致收成不好的农夫。 大黑蛇妖认真的给阿芙蓉田施肥,还小心翼翼的把长在阿芙蓉根旁的小小杂草给拔掉,免得与阿芙蓉抢营养,认真的不得了。 哎,这雨啊,什么时候才能停啊,真是受不了了。 忽然,他的眼前好像出现了两个人影,奇怪,这么大的雨,谁还会跑过来? 为什么在这附近施下的监视罗网都没有任何的反应?难道也被雨淋坏了吗,不,不可能。 就算监视设备被淋坏了,也应该有自己的手下在这里守着,断然不会让两个人一声不吭的就这么闯了进来。该死的,那些混蛋不会是偷懒跑出去躲雨了吧。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魔域来客 大黑蛇妖飞到那两个人面前,定睛一看,两个漂亮妹子。 “你们……”能在这样的暴雨下跑到这里来的女人,一定不是普通的女人,看打扮,也绝不是绿柳村的村民,大黑蛇妖也决定先礼后兵。 她们看见大黑蛇,笑盈盈的向他点点头:“我们是魔域桃源的红樱,紫娆。” “原来两位是魔域桃源的人,”大黑蛇听见是甲方来的人,脸上的神色和缓了一下,又跟对方随便的客套了一下,说了一些天气真好之类的话。 蛇妖跟对方哈拉了几句之后,一直很困惑,心里紧张的很,这是来催阿芙蓉的?也不对啊,之前的那批货不是都交了吗,现在也还没有到成熟的季节,催啥呢? 他只是个蛇妖,又不是龙猫,还能给植物催熟。 想到这里,蛇妖心情很不好,说话也不怎么好听了,觉得魔域桃源的主儿是在着急的催他活。 没想到,那两个美女也就听他在叨叨,一点也不生气,也不着急的样子。 慢慢的,天空似乎出现了一点点的明亮,云层也没有刚刚那么厚了,也许,雨就要停下来了吧。 大黑蛇妖的心情终于稍稍好一点点,对两位美女说,水退了之后,再过几天,就可以收割了。 没想到,大黑蛇妖将这个消息告诉眼前两位美女的时候,红樱轻声一笑:“原来您误会了,我们今天来,不是来催您的货的,哎,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掌柜的着急,本来也不想麻烦您,不过呢,您放心,我们说借,就一定是有还的,而且还给您利息哟。” “嗯?”大黑蛇妖迷茫的看着这两个妹子,问道:“我这里穷乡僻壤的,有什么东西可以借给你们?” “就是一颗很漂亮,很美,光华流动的小石头,相信蛇仙您一定会很大方的借给我们,对不对?” 大黑蛇妖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她们说的是镇水石!!! 开什么玩笑,那东西怎么能借呢!外面到处都在找镇水石,每个人,不每个妖,都在以得到一颗镇水石而兴奋不已,为了这颗石头,搭上性命的人和妖也不知道有多少。 “大仙呀,您不会让我们空手而归吧,那样的话,掌柜的一定会责罚我们的呢。”紫娆扭着腰肢,嘟着嘴,看起来那模样分外可怜,又可爱。 一般人看着她这么可爱的样子,早就心软了,哪里还能强硬得起来。 大黑蛇妖不是普通的人类,当然不会受到这种楚楚可怜的模样影响,但是,他也并没有动手。 不是因为他养气的功夫极佳,涵养高,而是因为,他自从用尽全力扔出万妖罩之后,整个元气就没有得到恢复,最近又一直在田里忙乎着,身上所有的力量都没有得到恢复,甚至连体力,都可能会比不上一个普通的成年男子,这两个女人,虽然看起来娇滴滴,可怜又可爱,但是,他却知道,能进魔域桃源的女人都不会是看上去那么简单,而且,她们又被派出来,可见,也不会只是普通的花瓶而已。 都说行走江湖有两种人不能惹,一种是老人,一种是小孩,还有一种是女人,因为这种人行走江湖不易,所以,能在外面走动的人,都比普通的男人还要厉害几分,更加阴毒。 如果现在跟他们斗起气来,那吃亏的一定是自己,大黑蛇妖能混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活在狗身上的,他对这个局势看的很明白,很透彻。 因此,大黑蛇妖现在已经收起了自己的骄傲与脾气,对两位美女笑得十分真诚:“那,既然是甲方爸爸开品要的东西,那我也自然相信堂堂魔域桃源不会失信于人,只是现在阿芙蓉也只不过差了几天就好了,两位不如在这里再留几日,等阿芙蓉全部成熟,再将阿芙蓉和镇水石一起带走,那岂不是两边便宜?” 红樱与紫娆对看了一眼,然后轻轻的笑了一声:“哎呀呀,人家可等不了那么久呢,掌柜的特别着急,催得可紧了呢,不过,既然您也说得这么到位,我们也不方便逼您逼得太紧,哎,没办法,见面三分情,我们既然与您见了面,您的话又说得这么软和客气,我们也不能硬逼着您马上交出来不是?那岂不就成了硬抢了,嗯,那看着雨也差不多要停了,我与紫娆妹妹就在这里多住上一天,逛逛这里的镇子,看看这里的人文风景什么的,明日再走,让大仙收拾收拾,与镇水石话个别什么的。” 什么,就多呆那么一会儿吗? 大黑蛇妖感到心里很不高兴,说得这么好听,感觉还让步了,其实根本就是根本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多留一天有什么用! 对方既然不识趣,那也没有必要再与她们客气下去,“那两位姑娘,建议你们还是去镇上住,虽然小庙里也是有吃有喝,但是到底不如镇上热闹,吃食也多,条件也简陋,实在不好意思招待两位贵客。” 大黑蛇妖客客气气的行了一礼。 紫娆挽着红樱轻盈的转身离去。 混蛋!哪里来的下人,也敢欺到我的头上! 大黑蛇妖气得七窍生烟,直到那两道妖娆的身影完完全全消失了之后,他随手立了一个小笼子,罩在阿芙蓉花田上,自己回到绿柳观里,现在雨下得不大了,自己正好可以恢复恢复妖力,等恢复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把这两个不知好歹的女人给杀了,埋在阿芙蓉田里做肥料! 过了没一会儿,大黑蛇妖就回到了自己的地盘,翻找着自己的法宝,还叫嚷着让手下过来,就不信,就算自己的力量不如那两个女人,那两个女人也不可能一下子打败自己和自己的那么多手下。那些都是从万妖罩里活着爬出来的精锐,身上的控制石一个个掏出来都是油光水滑,堪称极品,就算是自己,也不可能一招灭了他们,何况是那两个娇滴滴的女人。 等大黑蛇妖拿出自己的法宝之后,却发现了一些异常之处,平时总是在附近跑来跑去的手下,怎么这会儿一个都见不着了。 他很困惑,这些妖怪都去哪里了?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我猜两位是 大黑蛇妖忽然听见头上有哗啦啦的响动,他不由自主一抬头,顿时整个身子都软了下去,在地上坐了很久,他嚎叫了一声,声音在整个绿柳观里回荡,他的身体甚至都无法维持人形,衣服被迅速膨胀回原形的身体撑坏,他的身体在绿柳观里扭动着,嚎叫着。 就在绿柳观的高处,房梁、牌匾,到处都挂着他的手下妖怪们的尸体,一动不动,。挂得乱七八糟,毫无美感。 这一定是上次伤了自己的那几个人类干的,他们趁着大雨,掩了行踪,把绿柳观给端了,哼,趁着我在田里辛苦种地的时候,你们竟然干出这种事! 大黑蛇妖气得够呛,每次扔一回万妖罩,都是很耗精力的行为,好不容易养出来了这么多,竟然被一网打尽了,这是深仇大恨,不共戴天! 扭了一会儿,绿柳观的地面都被他的尾巴扫了个干净,他想了想,又蹿上了高处,本来想把这些手下的尸体先放下来,但是却怎么也无法解开绳子,折腾了半天,连一个尸体都没放下来。 大黑蛇妖又是给气了个半死:“就不能让我斯文的吃一顿饭吗!”他只好盘绕在大梁上,开始吃那些妖怪的尸体,每吃一口,他体内的妖力就得到了一点回复。 等我恢复了妖力,一定要去把客栈里那几个混蛋全部撕碎,吃掉! 红樱与紫娆离开了大黑蛇妖之后,到了绿柳村,她们也很久没有出来逛了,看着什么都感到很新奇,她们对于人间的食物有非常深的感情,特别是路过这里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子香气,就专门想来这里,于是,留一日,不是给大黑蛇妖面子,而是单纯的想找点吃。 两人推门而入,发现坐在最靠墙的大桌上,有五个人,四个蒙头盖脸,鬼鬼祟祟的家伙,还有一个壮汉,背上负着斧子,身上还有一个显眼的金色纹身,有肌肉没大脑,不足为惧。 背着斧子的壮汉似乎对她们俩的进门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其它四个则是暗暗的向她们的方向看了一眼,红樱与紫娆小心的找出离他们那一桌最远的桌子坐下,开始点菜。并且为到底是点烟柳脆香鸡好,还是点红烧大排好,发生了分歧。 看来,不是来蹲自己的啊。两桌人同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解除警报之后,那个纹身男人书奇,又继续跟那几个蒙头盖脸的人说。 “哎,你们到底为什么不相信我呢?”书奇非常无奈的摇头叹息,似乎是已经把所有的话都跟身边的这几个人说尽了,但是人家还不相信他。 “祭司大人怎么可能会在这里呢,你们看,这边唯一的客栈都被轰了,你让祭司大人睡在哪里?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在祀星族的时候,祭司大人睡的是什么地方,那是软烟香罗,房间里有一根头发,她都会大发雷霆,要是熏的香浓度浓了,她要掀桌子,要是浓度淡了,她要拆墙,这么金尊玉贵的一个人,受不了苦,吃不了亏的,你们看,我的腿!就因为我一句话不让她满意,她就把我的腿给踢断了,我怎么可能还跟她在一起,那不是找罪受吗,她这么娇,怎么可能会到这里来啊,你们就不能用你们的脑子稍微想一想吗,难道你们的脑子只是用来增加身高用的吗,里面是空的?” 书奇一口气说了一长串话,说得口干舌燥,端起酒碗来,咕咚咕咚的喝完了一碗,随手将酒碗扔在桌上,一脸无奈的看着周边的几个人。 “呃,我们不是怀疑您的话,但是,我们真的感觉到了祭司大人的气息。”其中一个身子高挑一点的人说话很客气,也十分发愁的样子,他开口说道,“而且我们接到了密报,说灵楼十八卫有人出现在这里,自报了身份,而且,他的身上也有祭司大人的气息,如果是被灵楼的人把祭司大人给绑了去,那事件就十分的严重了,我们不得不如此,我们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山里转悠,想要找到这里,但是却一直被山里的那个奇怪阵法困着,如果不是因为这场雨,我们可能还在山里转。” 书奇又给自己倒上满满一碗酒,无奈的点了点头:“的确,也是没办法,祭司大人年纪这么轻,却要担负起祀星族的重任,各位长老逼的又那么紧……” 其中一个蒙着面的男人声音低沉着:“书奇大人,还请小心慎言,长老如何行事,不是你我可以评论的。” “哎,出门在外的,你怎么还这么小心啊,你是不是长老派来盯着我的?!”书奇已经喝得脸上通红,他斜着眼睛看着那个人,神色似乎有些不善。 为首的那个人忙拦着:“哪能呢,您也别为难我们,如果您知道祭司大人的下落,还请一定要告诉我们她的去向,我们也好早日回报。” “我要是知道,一定告诉你们,好不好?”书奇摇头晃脑,“对了,你们别回去给我瞎打小报告啊,我就是稍微的喝了一点酒,我没醉,一点都没醉。我没有违反禁酒令。” “是是是,书奇大人现在喝的只是一些水,清水而已啊,哈哈哈。”那几个人发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声。 很快,他们的笑声突然停止,不是因为他们笑累了,而是因为,又有一个人,撑着伞,走进了这里。 这个人通身的气势,也绝对不在红樱紫娆之下。 那个人进来之后,并没有着急找个地方坐下来,而是先扫了一眼书奇和蒙面人这一桌,看见书奇之后,他似乎不是很满意,摇了摇头,然后,他就这么走到了红樱与紫娆的桌边,红樱与紫娆也感受到了他身上的压人气势,抬起头来,一脸的媚笑,看起来令人心动神摇。 “嗯,如果没看错的话,两位一定是妖怪。”那个人平平淡淡的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他一边说,一边从容的收了伞,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是多么的令人感到惊恐。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巧遇 看着这个人说的如此直白,连着书奇那一桌的人都感觉到紧张,每个人都摆出了戒备的姿势,书奇看见他们的手都在悄悄的向自己的武器摸去,忙制止了他们,低声说:“人家有过来找你们吗,自做多情个什么劲啊,一会儿咱们最多坐远一点,别让他们溅咱们一身血就行了,我们继续聊我们的,对了,我们刚说到哪了?” “既然公子说得这么直白,当着明人,小女子也就不说暗话了,不知公子来找小女子,有何见教?”红樱一点都没有想要胡说一下,骗一骗的意思,她很坦然的对面前这个男人说了实话。 “嗯,既然两位妖女这么直白,那我也不多说废话了,在下一向是见到妖,就一定要杀的。”那个男人也十分的坦诚,很客气的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十分斯文的对红樱和紫娆说:“那就麻烦两位跟我出去一下,打个你死我活,免得弄坏了酒店里的家具和器皿,也免得误伤了那一桌的客人。” “既然是来杀小女子的,那么,小女子还想请教一下,自己会死在哪位大英雄手上呀?”红樱与紫娆连站都没有站起来的意思,红樱在说话的时候,紫娆甚至还在专注于眼前的松鼠鳜鱼。 “在下,灵楼十八卫之一,萧然。”那个汉子,正是之前凤歌与金璜和月神见过的指点绿柳村方向的汉子萧然。 话音未落,就在萧然的背后,又出现了几道杀气。 萧然背后的几个蒙面人,一下子就掀了桌子站起来,手中早已紧握着各自的成名兵器,一个个看起来都是神色不善的样子,他们死死的盯着萧然。 为首的那个汉子,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重复道:“灵!楼!十!八!卫!”那个男人的声音低沉,十分有压迫性,感觉就好像与灵楼十八卫有血海深仇一样。 眼看着自己身后的人类似乎是与自己有仇,萧然也不着急,他只是把手中的伞,又抖了一抖,轻轻松松的转过身,只是这么一个转身的动作,全身就起码有十几个破绽可供身后的人进攻。 不过他却丝毫不以为意的样子,就好像身后是他值得信任的盟友一样。 “嗯,怎么?好像您几位,跟灵楼十八卫的关系不太好?”萧然笑眯眯的问道,就好像问路一样的从容。 “哼,既然遇上了!”为首那个男人冷笑一声,伸手就要把头上戴的兜帽摘下来,“我就让你死个明白,我们是……” 靠在一旁好像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书奇忽然飞起一脚,硬是将站在自己面前的那个男人踹倒在地上,然后抬手,把那个男人提了起来,像放一个行李似的放在椅子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他刚刚在说梦话,你们继续,我们不打扰,慢慢来。”书奇笑嘻嘻的对着萧然陪了一个笑脸。 红樱与紫娆看着莫名其妙的跳出来一伙人,那伙人中间又似乎发生了分歧,然后现在好像一切又结束了,人类,真是一种难懂的生物。 她们忍不住盯着书奇,就好像看一个什么奇怪的动物。 书奇先把桌子扶了起来,然后一拍桌子:“干嘛,这店是你家开的啊,我就想看看热闹,这都不行吗,你们真是太不要脸了,喂,这个灵楼十八卫兄弟,你赶紧把那两个妖女收拾了,为民除害。” 刚说完这一通,桌子就很不给面子的,唰啦一下,散成了一地的木柴。 书奇一下子僵住了,过了一会儿,又挤出一个笑容:“哎,这桌子,质量不行,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然后赶紧拉着自己这边的几个人赶紧坐下来,剩下的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坐了回去。 萧然见书奇这边已经没什么事了,于是,他又转身看着红樱与紫娆:“两位?” 书奇笑眯眯的目送着萧然与红樱和紫娆离开,扭头看见那几个壮汉的身后,露出了一些不得了的行藏,他赶紧踢了那几个人一脚,让他们马上收起来。 直到那几个人把自己非人类的一面收起来,书奇环顾了一周,老板和伙计早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如果打起来,那真是人间惨剧,书奇就是出来随便逛逛,万万没想到,竟然会在大马路上遇到了祀星族的那几个人,实在是太巧了,而且月神她们就在附近的民居里,如果她们听到动静跑出来,然后被这几个人看见,非要给带回去,那自己这个人口贩子的罪名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净了。 祀星族别的不多,杀手就是特别多,而且不是五行门月黑堂那种外包性质的,没什么忠诚度,只要给钱就办事,祀星族自己养了就有几千个杀手,忠心耿耿,让他们杀谁就杀谁,当场自尽也是没有难度的。 “书奇大人,为什么不让我们动手,他是灵楼十八卫啊!”等到萧然离开之后,那个男人开口问道:“按族规,我们可是与灵楼水火不容的。” “胡说八道,族规什么时候定了这一条的,还不是你们就听着长老说的,灵楼才建了几年,就写进族规里了,你别逗我,我看书多!”书奇说他看书多,这些人还真的都没有办法反驳他。 那几个人互相看了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再说了,你们明明又打不过人家,非得给这边饭庄的地面溅上血干什么,不好收拾又不好擦,你们也不会给小二加班费,对不对!” “……”那几个人面面相觑,显然是没有想到书奇会这么回答。 “但是,长老的话,也是我等应该遵从并执行的对不对?而且有书奇大哥在,我们不会输!”为首的那个汉子不依不饶的,非缠着书奇,好像一定要他说出个一二三来。 书奇开始嫌烦了,他翻了个白眼:“我跟人打了一架,你们看,我的腿都这样了,你们还非得要我上去打啊?你们别逗了。到时候要是输给这个萧然,那岂不是让人看笑话,我个人的荣辱没有关系,如果让人家说,我们祀星族就是不如灵楼那些个朝廷走狗,那岂不是很没面子?对不对?”书奇说的有理有据,那几个人也没办法,只得点了点头。 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忽悠 那帮人对书奇表示叹服,然后又有些迷惑:“那,书奇大哥的腿,到底是被祭司大人打断的,还是被灵楼十八卫打断的?” “祭司大人忠厚仁义,怎么会打断我的腿?” “可是刚才你……” “刚才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懂不懂!就是虚拟的,不存在的!” 为首那人义愤填膺的一拍桌子站起来:“灵楼十八卫,好大的狗胆,一定是仗势欺人,才会伤到书奇大哥,书大哥放心!等我们回去点齐人马,回来就为书大哥报仇!” 说罢,那几个热血沸腾的面具男,一甩斗篷,向书奇下拜道别之后,就离开了。 书奇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情有点复杂,从表面上看,他好像是解决了眼前的危机,但是,实际上,似乎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更大的麻烦,灵楼十八卫,什么的…… 要是真的招惹上了灵楼十八卫,只怕到时候家主也不会饶了自己,祭司大人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把自己给手撕了,连酱都不蘸,就扔去喂了野狗。 想到这里,书奇忙起身,大声招呼着已经走到门口的四个人:“你们等等。” 那几个人又被书奇招过来坐下。 “你们几个,就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吗?”书奇的声音压得很低,显得十分神秘而古怪。 那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没有领悟他的意思。 “我是说,你们知不知道祀星族的规矩?”书奇继续循循善诱。 那四个人还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为首那人说道: “书奇大哥,我等鲁钝,实在不明白话中的深意,还请书奇大哥指点一二。” 书奇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你们啊……你们知不知道我的身份?” 书奇的身份众人当然是知道的,不然谁会跟这个二傻子一样的壮汉客气。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藏书楼的侍卫,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书奇又追问道。 此时这四个人才好像明白了什么,他们知道书奇的身份,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 这里又没有藏书楼需要他守卫,按理说,藏书楼的守卫只负责藏书楼,如果需要有需要出差的工作,都有专门的人照管,祀星族上上下下有四万多口人,再怎么也不可能节省经费,省到这个地步。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书奇,本来就不应该在这个地方出现。 只是那四个人一时激动,大脑一片空白,根本没有想到为什么书奇会在这里出现。 “你们几个,也不是外人,都是过生死交情的兄弟,我实话说给你们听,你们可千万不要对别人说。”书奇此时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十足十的像极了坐在大街边上传八卦的长舌妇,就连最后那一句收尾,都是长舌妇的标准用语。 书奇又把手一招,示意他们几个再凑的近一些,连声音都变成了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丝气声,不凝神静气去听,都听不着。 这么隆重的样子,一定是有巨大的八卦要说,那四个人毫不怀疑的把耳朵凑到书奇的嘴边。 “你们知不知道,祭司大人失踪了?” 这个在祀星族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不然他们出来干什么,不就是找祭司大人的么,于是他们四人点点头。 “那你们知不知道,祀星族与灵楼,一向都水火不容?” 这件事,也不算得是秘密,不仅是祀星族,就连朝廷里的其他部门,也一向跟灵楼水火不容,那是一个超级有本事,一口气把里里外外,敌人和盟友全部都得罪光了。 那四个人又是连连点头。 “家主将一个极为重要,极为隐密的任务交给了我,让我出来与灵楼十八卫打好交情,以便日后谋其大事!”书奇一脸的郑重,那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秘密任务! 特使! 书奇的形象在他们的心中顿时变得无比高大起来,过了许久,才努力的想到了合适的措辞,结结巴巴的说:“如此要务,果然只有书奇大哥足以担当,如您这般的直爽汉子,忠心不二,又体恤众兄弟,到处都有至交好友,家主如此安排,正是最合适不过了,往日祀星族里那些小人,说您就是靠着这一身纹身变化才能攀到如此高位的,想来一定是妒忌您的才华与人脉,如今连家主都如此看重您,这么大的事,不派左午卫的人来,而是派了您,足以见得,您就是背负着祀星族未来的男人啊!您是家主心中的第一功臣,要说祀星族上上下下,最厉害的就是您了。” 一通马屁拍得书奇是全身四万八千个毛孔,无一处不舒服,又像猪八戒吃了人参果,整个人都在往外蹿着仙气。 这个人,果然是个人才,不仅是在言语上在拍马屁,从表情到动作,无一不到位,全身上下闪烁着四个大字——真心实意! 就连书奇心中都快憋不住了,赶紧客套几句:“嗨,什么厉害不厉害的,大家都是为了祀星族做事的兄弟,以后如果我遇到什么麻烦,还得仰仗各位帮忙。” “书奇大哥但凡有吩咐,小的们一定一往无前,尽心尽力!” 那四个人向书奇表忠心。 书奇见他们是这番反应,决定再添油加醋一下:“哎,你要说,被家主器重是件好事吧,我怎么就过得这么累呢,你们可知道,灵楼楼主那只老狐狸,多狡猾……” “可是我听说,灵楼楼主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左不过二十来岁。”有一个无知群众打断了书奇的夸夸其谈。 书奇一脸不屑的看着他:“这是形容词,形容词懂不懂?!说明他聪明!” “哦……您继续。” 书奇又接着说:“凡是能入灵楼的人,个个都要做背景调查,一个个把祖宗十八代查个底儿掉,而且啊,除了灵楼楼主之外,其他的每个人就好像长了一百个脑袋似的,个个都是人精,脑子里面各种鬼主意,根本就防不胜防,不小心就会中招,每个人都有两副面孔,不!不止两副面孔,起码也得是十七八张面孔,说一句话,都能被分析出个一二三四五来,那些人,简直就是变态!”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五章书奇的忧郁 “还有啊,那些人,根本就是窝里斗一把好手,正常人根本就搞不过他们,玩脑子不行,玩手段不行,就连玩功夫都不行,灵楼十八卫里个个都是身手了得,警觉性还非常高,不小心就中招。”说到这里,书奇仰头望着天花板,露出了无辜无奈与悲凉的神情。 “哪像过去在祀星族的时候,与众兄弟在一起,玩得多开心,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唉,而灵楼就完全不一样了,别人就不说了,灵楼的楼主,别看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整个人都阴暗的很,做什么事都滴水不漏……” 另一个汉子问道:“滴水不漏不是好事吗?” 书奇瞪了他一眼:“人无完人你听说过没有?你见过一个正常人,特别是这么年轻的人,考虑问题那么周到的吗,那不是怪物又是什么?我跟你们说啊,什么年龄就应该干什么年龄的事,小孩子装大人,大人装小孩,都很让人恶心。” “唉,”书奇又重重叹了一口气,“反正,我这件事呢,原本也不应该对你们说的,看你们实在太关心我,怕是要出事,才会说,你们可千万不要说啊,回到族里也不要对别人提起这件事,你们就继续找祭司大人的下落吧,不用管我了。来来来,再干一杯饯行酒,祝你们一路顺风。” 说罢,书奇就高高的举起酒杯,那四人也忙不迭的把手中的酒杯举起来,恭恭敬敬与书奇碰杯。 一杯饮尽,他们才躬身告退,说要去其他的城市寻找祭司大人的下落。 终于送走了…… 书奇感到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他以前从来都没有这么厉害过, 从安排到说辞,简直完美,他给自己打一百分。 事实上,书奇出来,还真的不是为了寻找祭司月神,而是为了一个很蛋疼的使命,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他也不会整个人就像个缺心眼似的迷迷糊糊向前走,走着玩着,玩着吃着,看尽世间风光,管尽天下不平之闲事,就连人家夫子打小孩,他都要把脑袋伸到私塾里去逼逼几句,劝夫子不要这么粗暴,要客气,要和蔼,要看见孩子好的一面,甚至还帮着夫子管教了几天小孩子,这是应夫子要求去做的,他感到很自豪,很骄傲,后来那几个小孩子,不也是见到他就规规矩矩的坐着,根本就没有什么调皮捣乱的嘛,小孩子,就要好好的引导,好好的教育……他身上的肌肉和那金色的纹身在小孩子眼底是多么可怕的吃人妖兽,那就不在本次的讨论范围之内。 他能磨蹭一会儿是一会儿,整个人都很丧,但是却不能让人看出来,所以,他是高高兴兴的卷着包袱从祀星族里出来的。 虽然书奇平时就是个逗比,好像脑袋这种东西,就是为了给他增加身高用的,但是,他对于有些事情,还是相当的门清,比如,虽然祭司大人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价值,而且堂堂大恒朝廷如果用一个弱女子来谈判,实在是过于丢人现眼,但是,毕竟祭司大人是整个祀星族的精神领袖,至于有没有传说中那些厉害过人的招数,并没有亲眼看见,一直在和平年代,也没有什么机会让她展现一下的,最重要的是,祭司的选拔就很随便啊, 那几个老头子神叨叨的在房间里面开会,开了三天三夜,忽然就出来了一个人,大声宣布,本任的祭司大人已经选出来了。 什么依据,什么条件,都是老头子们自己说了算,这叫什么事啊,虽然祭司大人本人很可爱没有错啦,但是……哎。 如果真的是灵楼的人把月神给走了,那么祀星族的人绝对不会就这么坐视不管,起码也得让皇家随便死个什么皇帝加皇帝再加上储君之类的,反正就是一门死绝了,才能消族长的心头之恨。 做事就要准备在前,总不能等坐实了祭司大人的性命已完,才派出人动手吧,那样的话,太没有工作效率了,当然就要备着个人在马路上遛着,等到消息确实之后,马上动手。 而他,就是被派出来的那个不幸的男人,只是没想到,走着走着,就遇到了凤歌金璜等等,以及那个熟悉的女人,月神。 他坚定的认为,月神是因为关林森才会跑出来,但是,关林森怎么看都是死心塌地的跟在那个叫凤歌的女人身边,完全没有对月神好的意思,而且,月神似乎也并没有在意关林森这个人,在整个队伍里,关林森更像是一个无辜的小透明。 月神大人与金璜和凤歌两个妹子的互动反倒比较多。 天呐,难道……书奇从来不敢想会有这种可能,难道月神大人喜欢的不是男人,而是妹子,难怪她整天在祀星族里看跟在她身边的侍卫人间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各种看不顺眼,就连英俊潇洒的他,都难以得到月神大人的青眼。 真相,似乎呼之欲出了,书奇惊恐的捂住了自己的嘴。 后来,才从金璜的嘴里断断续续的听说,有一个叫白羽的人,似乎那才是祭司大人的心头好,每次说到白羽的时候,月神都会一脸娇羞的追打着金璜,金璜的脸上则是露出哎嘿嘿嘿的欠揍模样,时不时的还叫着:“来呀,追我呀。” 看上谁不好,看上白羽,那货除了会装逼之外,到底有什么好,女人啊,眼神不好就算了,脑子也不好,放着他这么一个重量级的帅哥不看,那个白羽,到底有什么好的。 再后来,与他们并肩作战了一次,书奇又感觉到,也许祭司大人是想把他们几个人留为已用,一个个都很厉害,虽然比起他来说,还是要稍差一点点的。 直到他看到了龙灵佩,当时,他就震惊了,龙灵佩啊! 那是皇家的标志! 为什么这个女人身上有龙灵佩!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六章妖物 不仅有龙灵佩,还有真凤血。 不仅有真凤血,还是两份真凤血, 不是他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快, 只是他现在还不得不小心,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只怕是消息一旦走漏,大恒朝廷到祀星族,都会全力追拿他们一行人,然后就会悲剧。 书奇一边数着碟子里的茴香豆,一边琢磨着应该怎么样,才让太太平平的渡过难关。 他还没想出个头绪来,外面已经乒乒乓乓的打起来了,而且还有一阵阵的嚎叫,听那声音,挺惨的,叫得这么响,可能很痛。 哎,那两个小妞,红红紫紫的,身为妖物,还穿得那么招摇,越是敢招摇的人,就越是难惹,看来那个身上带着长形武器的小哥,要交待在这里了,只不过,他不想多管闲事,免得给月神他们招来麻烦,于是,他只是把盘子里的菜都吃完,壶里的酒喝完,就打包了一些饭菜回去准备喂那几个想必现在已经快要饿死的人。 萧然现在心情有点复杂。 当初为了完成杜书彦交待的任务,萧然已经在整个大恒的南方晃悠了好久了,他根本就不想去,但是,有命必遵,这是灵楼的宗旨,就算平时多么桀骜不驯的人,都必须服从,否则杀无赦。 他在那个镇子里呆了好久,他一直守在镇门口。 这个镇子不大,不仅不大,而且还只有一个出入口,因为与大山相连,所以,平时也时常会有野兽下山,时有伤人的消息,因此,镇子里修起了高墙,让野兽进不来,然后,只留了一个大门,平时有身材魁梧,武勇有力的壮丁轮流值守。都是为了自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守门的人也都分外的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每天,萧然就蹲在门口,看着人来人往,直到入夜。 离开灵楼之前,那个人,一直也都是守在这里的,就算现在背叛,也不会跑太远,萧然很清楚,只要守着这唯一的出入口,等他把吃的喝的都折腾完了,那一定就会出来,等他出来,萧然就想抓住他,问个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背叛兄弟。 等!只要等,迟早有一天,他就会跑到自己的罗网之中,总有一天,会被自己遇上,到时候,他会不会对自己动刀动枪,萧然不是没有想过,但是,就算是这样,他也要等到,不亲眼看见,不亲口问一问,萧然始终不能死心,那个人,他是真的背叛了吗,还是……只是一个计策? 镇里的老百姓每天都会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坐在镇门口,但是平时看谁都笑笑,就连小狗小猫都喜欢围在他的脚边晒太阳,时而打滚,时而哼哼,看起来非常和谐的景象。 因此,所有人也都不再害怕他,只当他是一个没有赶上之前捉妖悬赏的倒霉蛋罢了,有时候会跟他聊聊天,有时候会问他要不要工作,萧然都客气的谢绝了,他日复一日的只是坐在小镇的门口发呆,晒太阳,与猫儿狗儿逗逗趣,人们也就当他是一个石狮子一般的存在了。 那一日,萧然还坐在镇门口,头上蹲着一只小花猫,腿上卧着两只小黄狗,还有小土狗追着一只小白猫,欲行那夫妻之事,萧然正想着怎么才能让它放弃这种不伦之恋,忽然,天空中传来一阵滚滚雷响,接着,天空飞快的被浓密的黑云覆盖,在云层之中,一阵一阵的闷雷从天边滚滚而来,电光,将暗色的云层照得通亮,如同十八层地狱一般。 不一会儿,整个天空,就好像被抽开了水桶的盖子,暴雨倾倒而下,在夏天,有暴雨什么的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就算是下午的时候,看见天黑的像墨汁似的,也没什么,只是,在这雨水里,萧然却感受到了一股完全不一样的气息,那是镇水石的味道。 他很讨厌带着控制石的那些家伙,他们可以任意的猎杀人类,坏了天地伦常与规矩,因此,见到一个,就杀一个,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萧然一直以来,也都是这么执行着的。 当时雨水极大,周围的山水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泥石流,就算是萧然,也没有办法往前走,再后来,道路完全崩塌,村民们都进出不便,萧然积极主动的加入了修路的大军之中,他一个人就能抵寻常三四个汉子的劳动力,很快就把崩塌的道路给疏浚了,村长和村民想要给他一些钱,做为感谢的时候,他却只要了一些干粮,就这么上路了。 向着雨云飘来的方向而去,一定可以找到那个作乱妖物的老窝。 只是没想到,这一走,就走到了绿柳村,而刚进绿柳村的村口,他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香气,那是绿柳小饼的香气,顺着绿柳小饼的香气,他又找到了这个小饭店。 还有饭店里坐着的几桌客人,进门的那一桌,就是一个一脸憨厚的汉子,嘴里叭叭叭的不知道在说瞧些什么,只是神色之间,颇有几分正气,而且,他也是人,萧然也不想与他计较,不想搭话,免得多生事端,只是与他同桌的人,看起来有点怪怪的,甚至都分不出来是人还是妖,既然分不出来,那就当他们是人好了,萧然很是想得开。 然后,就是坐在最角落里的两个非常漂亮的妹子,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整个媚气冲天,看起来就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要占有的冲动,但是萧然却不会有这种冲动,他太熟悉这种妩媚了,那是只有魔域桃源的女人,才会有的味道。 魔域桃源里的女人们,为了完成工作,所以,一个个都用尽各种手段,不惜一切,包括色诱,既然她们如此大方,把自己的媚气尽现,说明,她们一点都不在乎会不会被人认出来,及至大打出手,因此,一定是很有本事的。 想到这里,为了不伤及那一桌汉子,还有店主伙计等人,萧然这才直白的开口,直接点破两人身份,让她们出去,等到出了门,萧然就想着把两个女人引到镇外去,想要离开这里,再说。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打一架 想法不错,但是那红樱又岂是好欺负的,她步步紧逼,反倒让萧然无还手之地,她的功夫甚至远在萧然之上,手中两把赤魂爪,轻轻的一抓,就在萧然的身上留下了五道深深的血印,就连萧然这样见惯了阵仗的铁打汉子,也不由觉得痛入心肺,萧然知道眼前这两个女人绝不能等闲视之,因此,他马上将手中的兵器打开,露出了它的模样,那是一把如伞一般的兵器,却又不完全像伞,它能徐徐展开,幻化成为九把无护手的长剑在天空中盘成了一个完美的圆,然后,萧然的双手掐诀,那九把剑就好像变魔术耍杂技一般,在天空中飞来飞去,无论红樱毁了多少,萧然总有一把新的剑在前方等着他接住,然后,将它挥向二女的身体。 “姹紫,别光顾着看热闹,帮忙。”红樱大喝一声。 萧然这才想起,原来那个名叫姹紫的女人,竟然站在一边,完全没有动手的样子,姹紫扭着腰走到前面,只见她的手中,慢慢的升腾起了两道紫烟,随着她轻柔的摆动,两道紫烟好像有灵魂有生命似的,飘飘乎乎的向着萧然的方向而去。 萧然很快就闻到了紫烟的气息,很香,很甜,闻到之后,全身都酥酥软软的,好想就这么躺在地上,睡上一觉,甜甜的睡上一觉,再也不用起来面对人世间的各种烦恼与不幸。 就在萧然晕乎乎的时候,红樱已经不声不响,站到了萧然的背后,她手中的赤魂爪,已经对准了萧然的脖子,只要她一出手,再一拉,萧然的大好头颅,就会与他的身体分家,命归九泉。 萧然忽然撤手回剑,对着自己左手的手背狠狠的划了一剑,鲜血不断涌出,同时,他的精神也是为之一振,靠着疼痛的刺激,他提起了少许的精神,眼前着红樱再一次向自己逼近,那萧然手持双剑,以防御势站好,一剑对着红,一剑对着紫。 萧然的年纪不大,已经可以有手持双剑,以一敌二之能,但是,二女也是久经战场,她们虽是生得娇媚,实则手中也是沾满了鲜血,见多识广,知道萧然这样的远攻战法,只有贴身才能赢她。 待两女逼近萧然,萧然看起来左支右绌,处处受限,二女大喜,更加靠近萧然,手中的兵器每挥动一次,萧然的身上都会血花四溅。 萧然已经被逼到死角,二女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忽然,红樱觉得有些不对劲,萧然一点也没有临死时的恐慌,她们杀过许多胆大包天的人,有快死的时候,还在嘴里骂骂咧咧个不停的,但是,他们的眼睛,无一例外,都露出了深深的恐惧,在死亡面前,无论是谁,都会有一刹那的恐惧。 但是萧然,却根本就没有,他的眼睛里,甚至带着笑意。 “破!”萧然大喝一身,二女顿时感觉到自己好像被周围的空气卷了起来,重重摔在地上,她们想要爬起来,却根本动得,整个人都像被一股无形的气流死死地压在地上似的,整个人都用不上力气。 “等……等等……”红樱伏在地上,拼尽全力,吐出了几个字,“这位公子,是不是叫萧然?” 萧然不知道为什么她都快死了,还关心自己是谁,她应该看得出,自己并不想把她押回去,也不想问什么,只是单纯的把她杀掉吧? 难道有诈?有同伙? 萧然很小心,只见红樱努力的支起身子,冲着他露出了一个妩媚无比的笑容:“公子,我与你也是老相识了,你为什么会对我如此狠心,莫非,公子已经忘记奴家了吗?” 萧然听闻此言,一脸茫然的看着她,打量了半天,确定自己的熟人里面没有这么妩媚妖娆的女人,他从小就是孤儿,也没有什么青梅竹马,许三生三世的小姑娘,别说是这种气质的女人,甚至连女人,都不曾有过,他身旁的都是男的,还都是一些赳赳武夫,随便一动就是一身臭汗,瞪着眼睛就要杀人的那种,哪来的这种老相识。 但是听说是熟人,萧然还是不由自主的松了力气,红樱身上的压力顿减,她小心翼翼的探入袖子,摸半天,萧然不知道她在摸什么,不由的凑近了一点,只见红樱忽然一抬手,一蓬银针,直逼着萧然的脸过来。 “咦,好奇怪啊。” 月神迷惑的看着手里的酒壶,努力的晃了晃,又将空口直接对着地上倒,没错,的确是喝完了,的确全部都是小绿柳喝的,这么一大壶酒喝下去,就算是月神,也会抵不住酒劲,可是,这个坐在凳子上叽叽歪歪大喊着拿酒来的小疯子绿柳,还是那么大一只,月神用手指沾了一点点葫芦口剩余的液体,往在嘴里尝了尝,痛苦的皱起了眉毛:“啊,好辣好辣好辣,这么辣的烈酒,你为什么还不变!” “月神姑娘,你就不要再折腾他了,他体内可是有万妖罩残余妖气的,现在已经比过去的他强了许多,万一他喝了酒,迷失了本性,然后,就会……” 凤歌早就闻到了那股辣鼻子的烈酒气味,实在忍不住开口,这个月神,实在是太没轻没重了,绿柳现在和他们还是一国的,但是谁知道后面会变成什么样,万一喝了酒,迷失了本性,然后把他们都吃了,那可怎么好。 说到一半,金璜站起身,同时手里的匕首也抽出来了:“那就先杀了,永绝后患。” 看着金闪闪的刀子,绿柳本来还在跟月神胡闹,吓得他腿都软了:“别啊,求你了,你看我这么弱小的样子,你怎么可以欺负弱小呢!” “哟,还会给我安罪名了啊,既然你都说我是欺负弱小了,那不好好的欺负你一下,那不是白担了这罪名?”金璜嘿嘿嘿嘿的向小绿柳靠近。 “你们别闹了。”凤歌实在看不下去。 “不是我闹,是月神给小绿柳灌酒的,我可什么都没做。”金璜蹲在一边,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是你吗 月神哼哼唧唧的不开心,嘴里还嘀咕着:“是不是假酒啊。” 小绿柳也没在意她在说什么,只是很着急的到处证明自己的清白:“我真的不会变的,我不会变成大妖怪来害人的。” 金璜觉得挺无聊,起身四处寻摸着有没有好吃的东西,而书奇则是一直看着窗外,没有掺合屋里刚才闹腾的鸡飞狗跳。 他的眼睛怔怔的看着窗外,金璜与凤歌小声说:“他这样的一个人,难道也会为了未来而操心,这才会中年听雨客屋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现在也算得是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了吧?”凤歌也在嘀咕。 过了一会儿,书奇似乎有些不可置信的伸出手,去接外面的落雨,然后整个人走出去,站了一站,激动的大呼:“雨停了,雨停了。” “你刚才……那么深沉的看着外面,不是在想东西?”金璜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把这个男人看得过于高深。 书奇觉得金璜这么问很奇怪,他点点头:“对啊,不然看什么,下了这么多天的雨,烦都烦死了。” “……”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金璜感到很无力。 不过雨停了,总算是一件好事,屋里的人都跑到外面去,憋了好些日子,终于可以出来放风了,下了整整五天五夜的暴雨,终于结束,笼罩了整个国家的乌云此时已渐渐散去,天上的白云缝隙之中,蔚蓝的天空若隐若现,淡淡的金色阳光小心的从缝隙中射出,落在大地上,挂在柳叶上的雨露,此时被阳光一打,闪着一颗一颗的翠绿,如同翡翠一般,非常漂亮。 金璜手里拿着一根鸡腿就这么走出来了,她刚刚一个人吃了半只鸡,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与五天前那个只剩下一口气,怎么看都像是马上就要死掉的人相比,眼前这个就像根本没有受过伤。 “看什么,以前不是见过我吗?”金璜被凤歌看得有些不自在,凤歌问道:“你真的好了?” “差不多了吧,虽然还有点这儿疼,那儿疼,难道还就不动一动了?”金璜大大咧咧的说。 “你那天伤那么重,还坚持要写工作日记,我们都以为你就要……”月神都凑了过来,补弃道。 金璜不满的撇撇嘴:“以为我就要挂了是吗?我要是快挂了,我才不会写什么狗屁工作日记,就要吃喝玩乐,让好多帅哥来陪我,还工作,还日记,别逗我了。我就是因为死不掉,才不得不写,不然等好了以后,还不得给老板抽死,反正都是得做,那有什么办法,只好做咯。” “你老板……不是她吗?”月神指了指凤歌。 “嗯……嗯……嗯……”这么说也没错啦,金璜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反驳,“我不止一个老板的,她不要,可是另一个老板要呀。” “我母后?”凤歌好奇道,记得当初金璜自称是昭德皇后派来的,母后做出这种事来一点都不稀奇,记得自己小时候,才两三岁,太傅都没给安排什么课业,母后要求她每天写一百个字,哎,想想都是一把辛酸泪。 “嗯啊哦,你就不要再问了,我是不会告诉你我的雇主是谁的,我可是一个有节操,有思想,有出息的杀手。”金璜一昂头。 月神差点想上手拧她的耳朵:“嘿,当个杀手把你给出息的。” “哎,我刚才听见外面打得可厉害了,书奇,你刚有听见什么吗?”金璜忽然转移话题,听到金璜忽然这么一问,书奇心里很紧张,胸肌突突的直跳,连大臂上的肱二头肌也不由自主的抖了两下。 金璜看着他的样子,无奈道:“我只是问你外面怎么了,不是让你秀肌肉,还是……”她忽然凑近了书奇,“这事跟你有关,是你打的?” 书奇吓了一大跳,他连忙转身,脑子里还没有把理由编齐全,月神就一脸鄙视的凑过来:“嗨,你理他干嘛呀,还他打的?要是他跟人动手,那应该是他瘸着两条腿回来了。还能由着他这么完好如初的蹦达?” 月神对他实在是知之甚深,书奇心里松了口气,连忙应和:“对啊对啊,祭司大人一语中的,说中了事物的本质,我怎么可能跟人打架嘛,我可是堂堂祀星族藏书楼的护卫,轻易不与别人动手,动手则要取人性命,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情,你们完全也可以对我放心,我不会随便就被人打死了,万一真的出事了,你们也不用管我,我技不如人,安心等死,只要你们能把祭司大人给照顾好,我也就没有什么惦记的了。” 说完,书奇向着周围的几个人做了一罗圈长揖,再站直腰,竟是一副大侠的气质, 这倒把月神弄得很不好意思,嘴里轻哼了一声。 金璜嘿嘿嘿的玩弄着自己手里的匕首:“放心,我们从来没想过你会出什么事,当时本来凤歌还说让关林森出去看看,就我说啊,看啥呢,反正你这么厉害,只要你身上的这个纹身没事,那就不会有事了,所以我们又继续在屋里嗑瓜子聊天。” “等等,什么叫纹身没事啊,我要是有事的话,纹身也不能独存啊,你们不能这样看不起我。”书奇很惆怅,心里很悲伤。 “谁让你……”金璜刚想说些什么,然后听见了嗷呜嗷呜的声音,那个声音竟然带着情绪,带着气愤,惆怅,无可辩驳的要求所有人都相信他。 小绿柳听见那劲道十足的狼嚎,忍不住好奇了一下:“咦,你们在聊什么?”书奇赶紧用衣服掩着了自己的纹身,然后就这么跌跌撞撞的冲进了房间,然后整个人的样子,似乎都挺悲剧的。 就连金璜都不住同情的看着他。 “刚刚那个纹身说,叫我们不要欺负他的主人,否则他会很生气很生气。”小绿柳仔细听着她的话。 “哈?谁欺负他了?”金璜对这个指控予以强烈的抗议。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杠精 “那个,你为什么会听得懂纹身在说话?”金璜很有兴趣,小绿柳无比的骄傲,“那当然了,我可是交际满天下的人物,只要风吹到的地方,都有我的朋友,人间的猫啊狗啊,猪啊牛啊,还有纹身啊,器物啊,只要成了精,没有一个不是我交不得的朋友。” 而凤歌关心的则是另一件事:“等一下,你刚说什么?他叫什么名字?” “管城呀,那个纹身叫我们不要欺负管城。” “他不是叫书奇吗,怎么起了这么多名字?”凤歌看着在远处摘柳叶扫院子的书奇,月神倒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奇怪的:“进了我家门,当然就是按我家的命名习惯进行命名了。” “他是看守藏书楼的,所以叫书奇。” “为什么不叫书屋什么的?” “因为已经有人叫书屋了。” “……”原来祀星族的人起名这么随便吗。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月神摆摆手,她更关心的是小绿柳居然还懂外语,这个厉害了,她一直对精通外语的人才表示了极大的兴趣,祀星族位处于东宁国与大恒国交界的地方,经常需要与这两个国家的都打交道,同时还有许多蛮族的人也会到祀星族来进行商业往来,语言不通,那就很尴尬了。 身为祭司,在不作法的时候,也需要谈一谈业务,她也一直想到有一个得力的伙伴,把翻译的问题解决了。 凤歌倒是无所谓,她自己平时被母后逼着学了各国语言,不懂也得懂,不通也得通,就算是正经的严肃场合,也不怕一个人太过紧张听翻了,倾全国之力,想要找什么样语种的人才找不到。 凤歌曾经也对母后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明明都已经有人,而且是大师级的翻译人才在手上了,为什么还要自己这么辛苦的学呢。 母后当时,笑而不语。 然后,凤歌就体会到了母后的一片苦心。 有一位新入的小宫女,是边塞那里的人,说的一口浓重的当地方言,一时改不过来,被派到储君宫中,也只是让她做做粗活,没想到那一天,却被母后叫过来,近身服侍。 小宫女战战兢兢的端来饭菜,凤歌吃了一口,觉得有些淡,想要盐,她跟小宫女说的时候,小宫女一脸茫然的看着她,没想到母后对小宫女用当地话嘀嘀咕咕说了半天,小宫女一脸了然的样子,跑了出去。 过一会儿,又拿回了一瓶什么东西,对着菜里就不停的洒。 凤歌吃了一品,当时差点吐了出来:“怎么这么甜的,你刚才往里面放了什么?” “母后,她是不是弄错了?” 皇后看着凤歌说:“没有,我告诉她,往菜里放糖。” “啊,母后,你为什么要坑我?”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学一门外语,而不是依靠别人了吗?” “……我懂了。” 那是一门深令人印象深刻的课程,凤歌至今都不会忘记,麻辣香菇里面放了厚厚的一大勺糖的滋味。 太可怕了…… 且不说凤歌这里感叹着对黑暗料理的可怕记忆,那边月神则是很有兴趣的跑去找金璜,让她再把之前的杀手工作日记拿出来看看,她现在特别想知道在西夏的皇宫里,她是怎么装傻充愣躲过去的,还勾引了人家的皇帝。 “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金璜一拍桌子。 “看看不就知道了。” 月神嘻皮笑脸的嘿嘿嘿,这段时间的日记,给她看也没什么关系,反正金璜的工作日记一向是一个雇主一本,同样的事情,有不一样的详略,与比重,因此,现在给月神看的,就是以凤歌做为雇主那一本 虽然凤歌不要求她写工作日记,但是,万一哪天就要了呢,万一哪天要起来,再补,那岂不是很悲痛?而且很多事情,到时候也不记得了,那岂不是很丢她这个天下第一杀手的脸? 月神看了一会儿:“没劲,我才不信呢,堂堂皇帝就这么让你混过去了,写得一点逻辑都没有。” “可是,事实就是他就这么让我混过去了。” “我不信!” “世上的事还要你信了,才能变成现实的?” “你这个杠精,你就是没好好写吧!你有跟我抬杠的功夫,早就写得比这个精彩了。” “大小姐,你知不知道杠精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新学了一个词,不四处抖一抖,憋得全身不舒服?” “哈,你还敢说我了,你要是真写得那么好,还不早就发家致富了,至于还四处流浪吗?哼,祝你一辈子都是个扑街。” 金璜追杀月神, 月神跳窗逃蹿, 凤歌实在听不下去了,这两个人,怎么跟三岁小孩似的,吵得这么幼稚。 “杀了她又没钱拿!!!”凤歌对着窗户大叫一声, 在心中数了三下,金璜就回来了,她气呼呼的坐在桌旁,把水壶里的水都喝完了:“你看她,你看她呀!” 好像一个委屈的小孩子,来找安慰。 凤歌心中也很无奈,好像金璜比自己还要大一岁呢,怎么这撒娇撒得这么流畅,这让她也很为难啊。 只好“哦哦哦”的哄着。 金璜手里拿着沾上了灰的工作日记,皱着眉头,整个人就不好了。 凤歌拿过湿的手巾,替她擦了擦工作日记的封面,又拿着干布轻轻的一页一页把里面的纸吸干净。 “写得这么好,弄坏了多可惜。”凤歌叹息道。 金璜听了以后,心情更不好了,里面已经有好几页被泡坏了,她还得把坏掉的页拆下来重写一遍,里面都有些字迹不清楚了。 “她们之间,真的没什么吧?”小绿柳很紧张,金璜与月神都是一言不合就能打起来的那一种,而且还很能打,随便一出手,就是杀人无数的范儿,就连身为妖的小绿柳都觉得这两个女人身上的杀气实在太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砍她,祭司大人,你这是在使拖刀计吗,现在就可以转身了,石头砍,砍,砍!” 正文 第三百三十章妖孽来袭(一) 她们实在是吵得不像样,小绿柳虽然是个妖,但是也忍不住了,他看了看关林森,又看了看书奇,这两个男人都好像事不关已的样子,书奇更是抱着看好戏的态度:“哈哈哈,两个女人等于一千只鸭子,古人诚不欺我。” 指望他们是指望不上了,小绿柳非常担心这两个可怕的小姐姐说出手就出手,说打人就不含糊, “凤姐姐,你能不能让他们别打了?”小绿柳拉了拉凤歌的衣服,凤歌刚刚已经努力的假装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但是现在小绿柳都开口了,那就没办法假装一切都不存在了。 凤歌只好叹了一口气,走出去,院子里已经被金璜和月神踩得乱七八糟,好多东西也都翻了下来,书奇非常有出息的蹲在屋顶上,往下看着热热闹闹打架的两个女人,你追我砍,一点都不像耍花枪。他时不时的对金璜的武功评点一二,又给月神支招:“打她左边,打她右边,扫,横扫!” “不是这边,小心啊,她从那边杀过来了。” 并没有人在意他的大呼小叫,月神被叽叽喳喳的书奇气得说不出话来,每次她想让书奇闭嘴的时候,金璜的攻势就到了,让她无暇分心,她从书奇那里抽来了一把长刀,对着金璜就没头没脑的砍,但是她平时也根本不用刀,就是凭着一股子邪力,哪里能追得上金璜的力量,整个院子里被她挥出的刀气所震动,许多无故的花花草草就此告别人间,悲惨的被腰斩了。 只是,她只能砍得了不能动的草木,砍不着四下乱蹿的金璜。 金璜不仅能蹿会躲,有几刀看起来险险的擦着她的头皮过去,但是,她都一脸轻松的躲开了,就好像一切尽在她的掌握之中,而不是失误。 “来呀来呀,来砍我呀,能砍到我一星半点儿,就算我输。”金璜不仅能躲会让,嘴里还一点不客气的嘲笑着月神,她身为一个在刀山血海之中走出来的杀手,对于应付月神这种水平的小丫头,实在是太随意不过了,月神做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需要凝神静气,不能开口说话,否则一口真气就会散开,更加无法与她相抗衡,而金璜却是动作随心,自在潇洒。 月神都快要气死了。 “够了!”凤歌一开口,然后,金璜嘻皮笑脸的转向她,忽然,她的脸色变了,就好像见鬼那样, 接着,她整个人就扑向了凤歌,来势之急之猛,就好像要把凤歌生生扑倒,在屋里的关林森见状,一下子从窗户蹿出来,同时,手中的长刀已经拔在手中,看样子,是准备要向袭击凤歌的金璜砍去。 差一点点,关林森的刀子,就要把金璜的脑袋瓜子给劈成两半,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在他要动手的时候,忽然,他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他险险的收住了刀势,因为他也看出来,金璜是扑向凤歌没错,但是,却是双手扶着凤歌的双肩,想要把她推开。 就在金璜刚刚搭到凤歌的肩膀,将她推开,凤歌倒退了一步,两步……第三步还没有迈开腿。 一道巨大的黑蛇就从一旁的缝隙里蹿了出来,一个摆尾,就向凤歌扫去,凤歌被金璜推开,那条大黑蛇就这么扫了一个空,接着,大黑蛇又顺势向金璜咬过去,金璜此时身体失去了平衡,又没有着力点可以避让,因此,她只能硬生生的扛了这么一下,她刚刚与月神缠斗许久都没有任何问题,一脸的轻松愉快,现在却再一次的拧起眉头,露出痛苦的神情,她的身上被开了两个口子,不断的向往渗血,接着,大黑蛇身子再一扭,一道黑雾之中,那个大黑蛇妖,又变成了凤歌他们曾经见过的那个穷苦道士的模样,而金璜则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半天也没爬起来。 凤歌用力将她拖到一旁,关林森抱起她,把她带回房间。 “妈了个鸡,放开我,老娘要跟那个王八蛋决一死战!”金璜已经痛的快要说不出话来了,嘴唇抖了几下,关林森差点以为她要说遗言了,结果还是这么气势逼人。 大黑蛇妖手中握着镇水石,忽然,手中比划了那么几下,一道巨大的蛇尾,忽然从天空出现,重重的拍在了屋顶上,将屋顶打破一个口子,接着,蛇尾又向关林森扫去,就在关林森躲避的时候,手中的金璜,却被另一条蹿出来的蛇尾给卷住,送到大黑蛇妖的身边。 现在,他一手搂着金璜的腰,一手掐在金璜的脖子上,冷冷的看着凤歌等人:“本来以为你这个小丫头最弱,没想到你身上竟然有龙灵符。” 龙,是蛇一直期望的高阶转职,因此,天下蛇妖,对于拥有龙之灵气的东西,都会或多或少有敬畏之意,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你们这些混蛋王八蛋!竟然敢杀我手下,坏我好事!”大黑蛇妖大声咆哮! “谁杀你手下坏你好事了!”月神抬头看着天空,她观察着金璜的情况,金璜现在双目紧闭,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晕了。 那个大黑蛇妖并不理会她,而是将金璜举了起来,看样子,像是要把她活活掐死,或是活活摔死,反正都不是什么特别令人愉悦的死法。 然后,地面上亮过了一道耀眼的光芒,那样的刺眼,就连在紧张战斗状态之中的大黑蛇妖也忍不住转头看一看,此时,一直蹲在屋檐上的书奇,背后的大斧子已经拿了下来,身上的纹身也在闪着金光, 大斧子在他的手中握着,看起来就要拿起来把大黑蛇妖给劈死。 “祭司大人让开!大胆妖孽,看小爷我的厉害!”书奇大声一喊,同时右手挥下大斧,一道无形的无双利气划破空气,直逼大黑蛇妖的面目。 就在那个大黑蛇妖看见金光的时候,顿时就想到了之前令他一直感到很不安心的金光了,这道金光与斧子的无形刃气,是可以取他性命的,大黑蛇妖虽然已经修炼成了妖,但是,依旧有做为野兽的直觉,还没有动手之前,就已经很到位的对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做出过认真的对比。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妖孽来袭(二) 现在看见书奇终于出手了,那大黑蛇妖忙将手中握着的金璜迎着那无形劈开的利刃之气扔了过去,想要用金璜的身体挡上一挡,同时自己也慌里慌张的让开了,同时手中紧紧的握住了镇水石,镇水石的光彩就这么在他的手里来回运转着。 凤歌见状一咬牙,想要自己扑上去搂住金璜,但是她的动作实在太慢,关林森已经抢在她之前,他见过书奇那一道利刃无形气的厉害,以金璜现在的状态,无论是被劈中,还是直直的落下在地上,都是一个死字,就算知道自己这么做,也会被涉及在其中,但是如果金璜死了,那么凤歌一定会很伤心很伤心的吧,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凤歌伤心。 只是现在,书奇并没有像他们想像的那样,放出纹身中附着的天地的力量,事实上,那道无形的斧气,也就是飘飘忽忽的过来了一点点,很快就停下了,如果不是因为瓦片上的小草被刮到了一点点,变成了粉碎,根本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凤歌紧张的看了一会儿,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甚至连书奇都不见了。 看来,虽然书奇嘴上一直说要让月神赢,砍死金璜什么的,到底也就是随便说说,并不是真的想要取她性命,想到这里,凤歌对书奇这个憨傻大个,又多了一点点的好感。 “你们在干嘛呢?”书奇在一旁大呼小叫,催促着关林森:“我现在根本就放不出纹身来,你还不快上去,把这个妖孽给收拾了?” “……原来是这样,哈哈哈哈哈……”大黑蛇妖听闻此言,哈哈大笑。 就连月神听不下去了,她一脸震惊的看着书奇,从来没想过,世上还有放不出来的招,难道,他还要等技能冷却不成? 凤歌这才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带着金璜回到屋里,好生的为她治伤, 现在她包裹里的药都快要被用完了,越用越多,之前是治关林森,现在是治金璜,只有她自己是平安无事的,想到这里,她心里又有一些难受,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个完全靠别人过日子的废物,平时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看着别人为自己去死。 想到这里,眼泪从凤歌的眼角一滴一滴的落下来,砸在金璜脸上,刚刚有气无力的金璜,努力的睁开眼睛:“哈,我以为是下雨了,原来是你在哭啊,你哭什么呢?身体不舒服吗,被吓到了吗?” 都什么时候了,她竟然以为自己哭是因为自己身上不舒服,凤歌想到这里,哭得更厉害了。 金璜有些慌了神:“到底怎么了?难道是关林森……” “呸,胡说八道些什么啊,关林森好好的,还在跟那个大黑蛇妖打呢,你就不想想你自己吗,你的伤那么重,一定很痛吧。”凤歌含着泪,嗔怪着,又忍不住的心痛,她也只比自己大一岁而已,童年那么不幸,长大了,还要为自己拼死拼活,自己却什么事都不能为她做,只能坐在这里流眼泪。 金璜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哦,对不起啊,我现在,真的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能出去帮他,希望他吉人自有天象吧。” “你……你为什么就不能想想你自己?”凤歌对她的重点偏移表示非常的无语。 “我?我还活着啊……为什么要想,有什么好想的,想就能解决问题吗?”金璜微微偏过头,看着她,一脸的轻松,就好像身上两个正在往外喷血的口子不是她的似的, “你是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功能,身上受伤不会痛?是不是杀手组织的人都有这种功能?”凤歌问道。 她看着金璜,一脸的随意,真的好像不痛的样子。 金璜笑笑:“去想他会痛,他会痛,不去想他会痛,说不定还能痛的少一点,我以前就是这样啊,小孩子哭是为了吸引家里的大人注意,而我,我哭了,又有谁会注意到我呢,只会招来打骂而已,后来,哭,也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会哭的小姑娘,惹人怜爱,做很多事情,都很方便,我……我已经很久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为自己而哭了,呵呵,你也别哭了,堂堂储君,为了一个下人,哭成这样,成何体统。” “我从来都没有把你当做下人。”凤歌大声辩白。 “我懂,我懂,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只不过,将来你位登九五,天下人,都是你的下人,你要操心的事情很多,你需要的是平衡,而不能对谁特别上心。”金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好像伤口又在抽痛。 凤歌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你怎么说话跟我母后似的,真不像你,你是不是被什么附身了。” “没有没有,可能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吧。”金璜随便笑着说了一句,忽然她哎哟一声,刚刚凤歌听着她的话,手里一抖,按在了伤口上,金璜忍不住痛呼了一声,凤歌顿时更加心慌了。 “稳住,稳住,我本来还没这么快死的,都要被你给按死了……”金璜反倒过来安慰她,“我就这么随口一说嘛,就算今天不是这么个死法,万一吃东西的时候被噎死,喝水的时候被呛死呢,也是有可能的,要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 “好了,你不用担心我,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我这个月的月银还没有花干净呢,怎么能就这么死了。”金璜努力笑着看着她,“你出去看看关林森吧,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扛不住了。” 刚刚书奇说了些什么,大黑蛇妖完全没有听见,只是莫名其妙的看见书奇跑掉了,不知道他想干什么,虽然心下生疑,不过,该动手的还是要动手,就在这一瞬间,大黑蛇妖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着镇水石重重的一喷,顿时那刚刚光彩眩目的镇水石,变得妖气迷雾,蒸腾着,环绕着,看起来就很可怕的样子。 他又将镇水石按在手中的大刀上,瞬间,那把大刀变成了一根流星锤,大黑蛇妖一点都没有犹豫,挥着流星锤就向关林森挥过去,关林森急忙闪开,只是这样的兵器,飞出去之后,还会再绕回来,并且就着锤头的重力,将关林森一圈一圈的缠了起来,然后就要张嘴咬一口的样子。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妖孽来袭(三) 关林森见状不好,左手从腰侧又抽出一个小小的盾牌来,瞬间,流星锤重重的击在了盾牌之上,发出了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的一声响,就在这一声震天响之间,关林森觉得自己握着盾牌的手,连虎口都被震得发麻,低头望去,竟是已流出了鲜红色的血,那颗流星锤的诡异之处不仅仅在此,它在缠住关林森的时候,竟然还会扭动着自动向上爬,将着一圈一圈的爬在了关林森的身上,直逼咽喉,接着,就要向他的咽喉重重砸去, 人的咽喉那里是一块脆骨,上吊自杀的人,往往不是因为气管被封住导致的窒息而死,而是因为那块骨头被勒断而窒息,如果关林森被这么重重的击上之后,那么,他一定也难逃一劫。 “哼,妖怪。”关林森忽然全身一抖,将身上露出一道银色的护甲,那个怪东西见了银色的护甲,顿时就好像蛇被按住了七寸,瞬间瘫软下来,一动也不能动,,就这么落在地上。 落在地上的时候,那根流星锤还在向四周喷着黑色的毒气,刚刚被雨水滋润过的绿柳树,瞬间变得枯黄焦黑一片,眼看已无生还之理。 那大黑蛇妖又浮浮悠悠的飘了起来,冷笑着,瞪着关林森,他就这么举起了地上的流星锤在头上挥舞成一个圆形的光弦,黑色的雾气,化成雨滴一般,不断的落下,就连屋顶被弄坏的凤歌与金璜也不可避免的落在毒雨的笼罩之下,大黑晕当然是知道,自己如果与这些奇怪的人类缠斗下去,一定会输得个彻底,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自己输之前,先赢过他们,他们这些人类手上,也有一些可以赢自己的法宝,但是他们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不会飞,既然他们不会飞,而自己掌握了制空权,那么这些可怜可悲的渺小人类,就只能等着自己从空中任性打击,想怎么摆布他们,就怎么摆布他们,想到这里,大黑蛇妖整个心情都好起来了。 “闪开!”关林森知道这毒水到底有多么的厉害,他大声提醒着在屋里的凤歌与金璜,只是金璜却根本就已经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办法自行躲避了,面对在空中悬着的大黑蛇妖,月神也没有什么办法,在这样的毒水四溅条件下,她连吹笛子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她也只能气乎乎的躲进了房间里,与凤歌和金璜一起趴在床底下,也就只有床底下,能稍稍给她们一点躲避的究竟,而那书奇,此时也想要离这个毒水四溅的鬼地方远一点,但是他到底伤了一条腿,行动非常的不方便。 关林森见状,也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安顿了凤歌等人,在床上又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好挡毒水,接着,就飞身向上,一个箭步冲到书奇身边,用手抓住书奇的胳膊,接着,他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把长刀,他挥舞着长刀,刀身如伞一般,挡住了从天而降的毒水,一滴都没有漏进来! “厉害厉害,他还有这本事,以前怎么没看出来的。”月神趴在床底下,饶有兴致的点评着关林森的刀法,凤歌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刀法,也是瞪大了眼睛在看,可怜金璜因腹部有伤,只能仰面躺着,完全看不见关林森挥刀断水的英姿,着急的连连叹息,非拉着凤歌说,等自己好了,一定要让关林森再舞一次给她看。 “还有这种操作?看不出来啊,你小子竟然有这样的刀法。”书奇现在一点都不着急了,他做为一个武者,对于关林森显露出的这一手绝活,更感兴趣, “哎,你是不是下雨的时候都不用打伞的?平时要是想要带个什么东西,放在上面就行了?是不是把一头猪放在上面,然后就会落下来肉馅?”不过片刻的功夫,书奇就已经替他想好了这种刀法的三百六十五种使用方法,关林森对他也是服气的,心这么大的人,在祀星族里是不是很多啊? 浮在半空中的大黑蛇妖不知道关林森是在干什么,竟然可以什么事都没有,他无法相信人类可以做到这一步,手中的流星锤又继续挥动着,但是,却已经洒不出一点点毒水来了,用完了 大黑蛇妖见状,便张嘴,把手中的流星锤给扔到一边,接着,又向下面继续喷吐着不知道什么东西。 “小心!”书奇大声道,他用力抖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和关林森一起包裹起来,不让那看起来像是黄黄粉末的东西罩在他们头上,但是,他们能躲开,绿柳村的村民却是躺不开的,没过一会儿,绿柳村的村民手里就拿着刀拿着锄头,还有斧子,再不济的手里还捏了一块砖,就向大黑蛇妖脚下的这处房子走来, “见鬼!”月神大怒,她拿出手里的月影清音笛,想要吹响,但是一吹,那个黄黄的粉末,就会被扬起来,向她们藏身的地方飘来,就好像有灵魂一样的,追着她们, 关林森的脸上已经不断的往下流汗,神色也有些疲惫,不知他是因为消耗过度而感到累,还是被太阳晒得全身冒汗,就在房子外面,已经听到了许多人的脚步声,杂乱无章的向这里走来,关林森将脸上的汗随手一抹,对书奇说:“这个妖物,又弄来了许多百姓替他卖命,你到底还有什么招啊,赶紧使出来,现在能指望的只有你我还有你们家的祭司大人了。” “呃,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了……”书奇嘴里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也是越来越小,显然十分的心虚,关林森也忍不住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原本就十分敏感的书奇,心情更加不好了,真是对不起啊,我就是不如我的纹身,也不如我的斧子,真是让你们失望了。 此时,就听见一声长嚎,他身上的纹身幻化成形,落在了院子里,书奇对着它打了个呼哨,那纹身幻化成的虎形,向着房间里跳进去,就在房间里,月神手里拿着书奇的另一把刀挡在门口,护着里面的人,此时,金璜被小绿柳搂在怀里,正在用他的本命妖源为他疗伤,而凤歌则是紧张的观察着窗外。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三章妖孽来袭(四) 金璜的气色已经有些好转,但是人还没有醒过来,只是手指能微微动弹,指望她出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那只金虎到了月神的身前,低下头嚎了一声,月神有些懵逼,不知道这只小虎想要干什么,小绿柳说:“它让你坐在它的身上。” 月神忽然懂了,跳上那只金虎的身上,然后紧紧的抱着它的脖子,看来,书奇是让金虎来帮自己的,早知道如此,就不用这么畏首畏尾的,远离那些粉末,她就可以吹起笛子,月影清音笛的效果,就算干不掉大黑蛇妖,至少可以让那些百姓的神智恢复。 果然,等月神坐之后,金虎又嚎叫了一声,纵向跃起来,接着,它就飞扑出去,撞开了呈包围之势的百姓后,笔直的沿着街道,就这么跑了, 跑了…… 跑了??? 这一波神走位,连月神都傻了,都快看不到人了,她才反应过来:“干嘛,你要带我去哪儿,你想干什么!” “放我下来,你要干什么!”月神大声的喊着, 只是那只金虎完全都没有想要搭理她的意思,一个劲的往前跑,想要离开这片凶险之地。 “很好很好,虎子干的好,这下祭司大人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看着这一套流程操作完毕的关林森、凤歌,还有小绿柳都懵逼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全部都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不知道书奇这是在闹哪样。 书奇慢慢悠悠的站了起来,看样子,还有一些勉强,然后,他晃了晃身子,冷笑一声:“各位,不会以为我就只会这么一点点本事了吧?”他像是对着大黑蛇妖说,更像是对着房屋里所有人说,大黑蛇妖当然不会跟他搭话,也在等着看,他到底这是在闹哪一出,书奇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脸上完全就绷住了,再一次,将手中的大斧紧紧的握住。 “那么,现在,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祀星族族的绝密队伍。” 藏书楼的侍卫,从来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因为,他们平时轻易不会出门,出门之后,他们的目标,都不会有机会活着把他们到底是怎么杀人放火的事迹传扬出去,因此,祀星族藏书楼侍卫这个职位,不仅仅是图书管理员而已,他们拥有着将整个天地倾覆的能力,听说,只要一百个藏书楼侍卫,就足以将整个王朝更新换代,只要他们想,这个天下,随时都可以易主。 现在,在鬼市之中,也有一个人正在头痛着同样的问题。 在市集之内,那个看起来很花哨的房子,有一个头上戴着大斗笠的男人,正在与胖老板的两个手下说话,显然这个男人的身份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古朴简单,因为胖老板身边的这两个楞头青,都对他十分客气,毕恭毕敬。 “我们老板啊,这几天不在,前几天下大雨,他就说好久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了,想出去走走,所以,就陋去走走了。”其中一个楞头青小五,一脸的诚恳,看着来人。 “哦,是这样啊。”那个人点点头,看起来也没有生气,似乎他全心全意的相信小五说的话是真的。 “真是太可惜了,老板不在,那我也不好在外停留太久,还要回去复命,这件事十分的重要,希望您可以及时通知王老板,与我好好的商量商量这件事应该怎么办才好。”那个人很淡定的说。 小五十分客气的连连点头,全身上下就像等着打赏的小二一样:“那是一定一定的,您放心,祀星族一向是我们鬼市的贵客与最好的朋友,只是,不知阁下应如何称呼,等见到我们老板,也好通报一声。” “称我管袍即可。”那个人在腰间摸出一张素色名刺,向小五的手中递过去。 大黑蛇妖浮在半空中,已经累得气喘不止,嘴里还在念叨着咒语,看来,咒语本身也是极为消耗体力的,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百姓,双眼无神,直勾勾的看着那个屋子,他们拼命的用自己手中的武器砸着房子附近的墙,只要墙一塌下来,只怕里面的凤歌,还有受了重伤的金璜,都性命难保。 关林森与书奇都捂住了自己的鼻子,努力不去吸入那些黄色的粉末,金璜与凤歌还有小绿柳则是躲在床上,头顶上用棉被罩了个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粉末自然就更不会进来了。 大黑蛇妖看着关林森和书奇艰辛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两个还是速速受死,早入轮回,也好赶个投胎的好时候。” 那个身上有纹身的男人,一看就已经完蛋了,那条腿是早就废了,现在还只能躲在另一个人的后面,看来,刚才那一道金光,也不过是虚张声势,自己竟然会上了他的当,真是太可笑了。 男子汉大丈夫混到这个程度,也真是可笑,可悲可叹啊。 只不过,这个手里拿着刀的年轻人看起来着实有点本事,之前那一阵挥刀,看起来只是刀舞得快而已,但能让它的毒水一点都漏不进去,那还是要有相当的一些手段的,直到看到关林森的手法,大黑蛇妖才想起来,之前自己在被围攻的时候,好像就是这个小子一直在牵制着他,但是,那个时候,自己高高盘踞在屋顶,看这些渺小的人类,全部都是头顶,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子是不是就是当时牵制住自己的那个人。 大黑蛇妖现在觉得自己似乎有一些面目模糊症,算了,这也不重要,反正最后都是被自己一口吃掉,是谁不是谁,又有什么要紧的地方。 只是,仅仅过了五天而已,为什么就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这个小子好像比之前要更厉害了一些,如果当初那个人,真的就是他的话。 这件事实在是很奇怪啊。 在房间里,金璜的伤口已经止住了血,她强撑着想要起来,出去帮关林森和书奇两人,凤歌尽力的劝她好好的留在原处别动,现在她的伤势这么重,出去也是添麻烦。 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浓烟 金璜有心相助,但是此时她的身体条件的确是撑不住长时间的恶斗,而且外面有这么多的人,她的武功路数是用于一对一的暗杀,而不是一个人砍死这么多人,有这本事,早就上战场做将军去了,何必要做这个鬼鬼祟祟的杀手。她也不想真的把外面的那么多百姓都给杀了,那都是人命呐。 既然如此,那好像就只有另外一条路了。 金璜心里盘算着,又从墙头跳了下来,拉着瑟缩在一旁的小绿柳,问道:“你怕火不?” “当然怕啦,我是木头,一点就着……”小绿柳看着金璜的表情,感到十分的惊恐,就好像一旦自己说不怕的话,金璜就会把他整个扔到火里面去烤着玩。 “不是要烧你,要是跳进火里,别说你了,我也怕呀。就是问你,本身对火有没有恐惧感,就是隔了很远,都觉得火好可怕好可怕什么的。” 小绿柳用力的咽了一口口水:“我……我努力,我不怕。” 回答得如此勉强,金璜又不是傻子,也不会把他说的那句我不怕当真的。 “算了,要是怕的话,就到我身后躲着吧,关林森!烧!”金璜指着房子,一声喝令! 关林森先是没反应过来,然后,领悟到了,他从怀中飞快的掏出火折子与火镰,打出了火花,火花落在干枯的柴草上,很快,就腾起了烟火,接着,将整个房子吞噬。 “哈哈哈,你想烧了房子,用大火做为掩护吗,真是太天真了,现在这些人根本就已经没有了害怕没有了恐惧,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意识,他们不会怕火,你们想趁机溜走,那是不可能的!” 大黑蛇妖还在天上笑的欢快,忽然才觉得,似乎哪里有一些不对劲,为什么这个房子已经烧成了这样,但是屋里的棉被,还有在屋瓦上摇晃的柴草,一点着火的样子都没有呢。 这个时候,金璜站在房子旁边,头上已是一身的汗,小绿柳、凤歌、关林森,也都是一身的汗,小绿柳已经被吓得全身在颤抖,脸上也在不断的往下流汗。 与此同时,同样蹲在关林森身后的书奇手里不断的画画画,然后,前方被小绿柳挡住了,他皱着眉头,粗声大气的说:“喂,你让一下,踩到了!” “啊?”小绿柳一愣,这才注意到原来书奇不是像自己一样只是躲在关林森身上发抖而已,他正跪在地上,认认真的画着一副画,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又生六十四卦,生生不息,天理循环,来回运转,中间带着天地之间的无双正气,在那卦象之间,又似乎有一把利刃,如剑又似刀,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看着那副画,心里就有一种隐隐的紧张,好像那画上的利刃真的会飞出来伤人。 “可以动手了。”书奇把手上的画完成之后,站起身,拍拍腿上的泥土,说完,他再次挥动着手中的巨斧,抬脚踩在卦画之上,手里的武器对准了再一次飞舞到了空中,正在作法控制村民的大黑蛇妖。 关林森点点头,对书奇说:“一会儿你帮帮金璜,把那些百姓挡在墙外,然后我就会……” “别叨叨了。”还没等关林森说完,书奇就已经挥着斧子,一道斧影笔直的飞了出去,天地间好像被掀起了一条长长的阶梯,直接将关林森送上了天空。 小绿柳吓得大叫一声捂住了眼睛,而书奇则是十分得意的看着飞在半空的关林森:“哼,没有金虎,老子一样能送人上天!哼哼哼。” 金璜一直专心的站在门边上,看顾着那些燃料的使用情况, 这是她之前找来的低燃点的燃料,一点小火就能着,看起来火大烟大的,其实就是个道具,吓吓人而已,在烟散去之前,大黑蛇妖应该是看不出来真相的,她也没关心书奇和关林森在搞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相信他们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等她把自己的责任完成之后就打开了院子的房,外面蜂拥而来的百姓对着金璜的脑袋,右岸手就是一锄头砸下来,金璜的身子就像是有弹簧似的,向后跳出了五步远,同时,一扬手,刚刚被点着的重烟燃料,向那些人射出去,很快,那滚滚浓烟就将人群罩了个密不透风,里面的那些百姓虽然是失去了自己的神智,但是人体本身的免疫功能,还是在正常运作的,顿时,被浓烟罩住的人,就在里面咳个不停。 并且,他们最终大量的吸进了那样的烟。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是咳嗽,很快,那些涌进来的人,就行动变得迟钝,最后,一个接着一个的摔倒在地上,一切就如金璜所料,再怎么厉害的妖术,也是建立在肉体本身的物理反应之上的,反射神经与免疫系统会给常人带来的反应,这是大黑蛇妖所没有想到,而被金璜想到的,她平时的工作就需要夺人性命,或是令人失去反抗能力,现在,竟然免费在做这事,想想也是很亏本呢。 算了,反正也是为了救自己一命,就不收钱了。 嗯,看这个大黑蛇妖也是很穷困的样子。 金璜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长长出了一口气,一手捂着刚刚被牵动的伤口,好不容易包好的伤口,似乎又裂开了,一点都不痛,一点……都不……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痛的。 金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剧烈的疼痛压了下来,然后,她觉得凤歌是一个不错的好帮手,如果不是凤歌手脚麻利的帮她把那些燃料全部摆好,也没有烧得这么快的。 想到这里,金璜一笑,冲着屋子里喊:“凤歌,你……凤歌?” 在天空之中,大黑蛇妖已经慌了,以他的能力,单单避开关林森是没有问题的,单单避开书奇的无形斧气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两个东西加在一起,那么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了,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嘛。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五章打七寸 关林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紧紧的抓住了大黑蛇妖的胳膊,手中拿着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这么笔直的扎了下去,就在那一瞬间,大黑蛇妖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弥于无形,他感到很惊恐,世上竟有凡人的东西可以伤了他,还能将他的力气全部给吸走,他甚至都稳不住身形,明明凭自己本事飞起来的,没想到,就这么重重的栽了下去,就算是他,在没有力气托着的情况下,就这么栽下去,也是个死啊,大黑蛇妖心知不好,几经扭动,最后化为大黑蛇的原形,减少了身体重量对于地面的压强,才算捡回一条命来。 关林森此时扎中的,也只不过是大黑蛇妖厚厚甲片的一个部分而已,不是七寸,对大黑蛇妖本身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影响,那大黑蛇妖马上就将身体扭动了几下,将那一块被扎坏的甲片扎脱开去,就此甩开了关林森的控制。虽然关林森在他变化之时,就已经有了准备,如果真的跟他硬碰硬,那也不算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但是,就这么一条大黑蛇本身,以本身的体重砸下来,也不是普通凡人可以承受得了的众量,如果就让这个蛇妖现在砸下去,只怕会伤及很多无辜的人。 本来关林森心中的预估结果是与大黑蛇妖变成的人形拉到地面上再把他给收拾了,没想到这货竟然就这么变成了原形,反而让关林森一直反应不过来。 现在大黑蛇妖的反应如此机智,关林森倒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关林森无论怎么做,原形,都会对这些无辜的百姓有影响,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在空中将大黑蛇妖拦截下来,但是以他的能力,也只不过能拦下一截,就算用极快的刀法,将大黑蛇妖的身体斩碎,但是以现在下落的速度,已经来不及将他的身体完全绞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落下去,砸到周围的人,何况,就算他也只是将一小部分给绞碎,也会消耗他极大的力量,然后,到时候谁才能来对付眼前的这个大黑蛇妖呢。 突然此时,关林森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那是属于在风中轻摇的柳叶的气息,此时距离地面很高,那些柳树都在下面,就算是好风如何再借力予它,它们也断然不可能将这股气息传到这么高,关林森急急的向着下面一望,只见小绿柳向着空中跳起了奇怪的舞蹈,两条胳膊不断的扭啊扭,就好像柳条在风中的模样,他还在絮絮叨叨的念着什么,此时,就从他的头发里,一根,又一根的绿色柳条,从他的头发里长了出来,就好像他整个人本身就是一个大柳树,柳条就这么不断的从里面抽出来,然后又迅速的向上伸展,就好像传说中的那个大魔豆的藤蔓,可以笔直的伸到天上,那根柳条,不断的变粗变大,变硬,宛如天梯,不断向上而去。 “快闪开。”关林森看到小绿柳正在做的事,忍不住马上喊了出来,小绿柳想要刺穿黑蛇妖的想法是不错,但是以大黑蛇妖的甲片的厚度,小绿柳变出的那些小柳枝,是不可能把他给怎么样的,反而有可能会被大黑蛇妖反制住,那柳条实在是太柔弱了,就算是关林森,也可以轻易的将它斩成碎片,何况是大黑蛇妖,想要靠它,那是绝对没有一点希望的。 “你才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里带着冷冷的不耐烦,从柳条的最顶端传出来,关林森循声望去,顿时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他马上将自己的身子下坠,直直的向地面落去。 柳条上升并不是为了想要刺穿大黑蛇妖,就这么一招,如书奇刚刚送关林森上去一样,也只不过是想要把人给送上去,就在柳条的最上头,攀着月神,月神手中握着的月影清音笛,现在,她可以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地方进行吹奏,而不会影响到任何人了。 一阵幽幽的笛声传来,带着如泣如诉的悲伤,那样的声音,任是谁听了,都会伤心流泪,而最悲伤的,莫过于大黑蛇妖了,它只觉得自己已经耳眩神迷,听不见,也看不见,周围的一切都好像与他没有一点关系,他无法稳住身形,就连原形,也无法撑得住,然后,他感觉到体内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正在左突右冲,好像要将他的身体撕裂,从他的身体里冲出来,他痛苦的哀嚎着,声动十里,周围的房子都被他的这一喊而震动的在风中颤抖,瓦片不断往下落。 月神的头发被他咆哮的声浪吹起,她却不为所动,只是继续吹着手中那支月影清音笛,在悠扬的乐声中,大黑蛇妖大声的痛苦哀嚎,从他体内,陡然蹿出了无数道气劲,就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快刀,将他的身体撕成了一片一片的碎块。 大黑蛇妖的七寸被死死护住,那里,也是他体内的控制石护身之处,他在极度的痛苦之中,犹自能稳住心神,不愧是多年的成年大妖,他盘算着应该怎么样才能把月神给弄死,这个小丫头片子,看起来只有一支笛子,但是这支笛子的力量却超乎他的想象,比起那个脖子上戴着龙灵符的丫头,也一点不输,如果任由她再这么吹下去的话,最好的结果就是自己体内的刃气被她的笛音调动,反噬了自己,再差一点的结果,就是自己的控制石也被她的笛音所蛊惑,直接炸成了碎片,到时候,那真的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想到这里,大黑蛇妖收起了原形,悲伤的摔在地上,如果按刚才自己的计划,再怎么说,落下来也能砸死几个人,够那个小子一通忙乎的,万万没想到,竟然被一个小丫头坏了计划。该死的。 月神满意的看着大黑蛇妖再一次收成了原形,她这才把自己的月影清音笛收了起来,刚刚那只奇怪的金虎带着自己跑到村口兜了一圈,也不知道算是考察还是旅游,然后,还没等她做些什么,那只奇怪的蠢老虎又听见了书奇的招唤,又把自己给带回去了,真不知道它在想什么,更不知道书奇这个奇怪的人在想什么,知道他傻,不知道他竟然这么傻,要是平时的月神,早就把书奇骂了个狗血喷头,但是现在实在是情势不许,已经危急的不行了,关林森明显已经挡不住下落的大黑蛇妖,她实在是万般无奈,才会想到让小绿柳把自己给送上去。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太弱了 只见那只大黑蛇妖已经摔在了地上,金璜有心上去扎他两下,不料却发现,自己都不知道应该扎哪一个才好,现在地上出现了十一个大黑蛇妖的模样,每个都是一脸不开心的样子,有的揉着脑袋,有的捂着屁股,还有的骂骂咧咧,还有的趴在地上不肯起来,不断的打滚,说小妞杀人啦,看来,刚刚他体内的利刃之气冲破身体之后,他还有将自己变成数段的能耐。 “这是什么操作?”月神震惊了,金璜此时已经站在他的身边,看着十一个一模一样的人,对月神说:“你小时候没玩过地龙?” “地龙是什么?” “地龙就是蚯蚓,蚯蚓有好多个心脏,分布在身体的各个部分,因此,将蚯蚓切成好几节,他们都会长成一模一样的不同段。” “蛇也有这种能力?”月神觉得眼前的这个妖怪本体一定是蛇,虽然她小时候也没有在土堆里玩过,但是,她觉得自己还是能分得清蛇和蚯蚓的。 “地龙也是龙,龙也是龙,龙是蛇,蛇是龙,所以,它有点怕龙,有点蚯蚓的特性,也没什么特别的吧,他也可以博采众家之长,说不定龙生九子,那九子的本事,他都学会了呢?”金璜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此时关林森已经落在了地上,眼见着眼前的这一切,二话不说,直接上去就打,只是轻轻的一挥刀,那只大黑蛇妖就一下子被打得血肉横飞,斜斜的飞出去,撞在墙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真是太弱了。”金璜摇着头,咂吧着嘴,看来这是新生出来的大黑蛇妖,能力才会如此之差,金璜也兴致勃勃的提着她的小刀刀冲了上去,“根本就不需要什么战术嘛,一个一个的处理掉就好了。”早知道这样的话,刚刚就不要逼杀的那么狠了,结果他给炸出了这么多块来,还挺麻烦。 一共也没多少个,只要一个一个的排除掉,马上就可以找到大黑蛇妖的真身,想到了这里,金璜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只银色的圆筒。 “老关,让开!”她大喝一声。 关林森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既然金璜说让开,他也下意识的让开到一旁。 金璜的纤纤玉指按在了银色圆筒的发射按键上,轻轻一按,蓬的射出了一大把银色的细针,每一根针上,她都加上了针对各种妖魔鬼怪的符水,原本只能用来对付人类的暴雨梨花针,现在用来对付大黑蛇妖,也没有什么难度。 没想到,那个被连连进攻的大黑蛇妖,虽然从高空落下,摔得有些七荤八素,但是面对逼命的威胁,却一点都没有迟疑,他马上就地一滚,躲开了金璜这一手绝杀之技,朝着刚刚射出了一蓬银针,还没有来得及收手的金璜扑过去,金璜下意识的向后退,伸手去摸自己插在腰间的匕首,但是刚刚在一时情急之时,那把匕首被她自己随手扔到一边,然后,她才摸了暴雨梨花针的, 现在金璜有点发愁,以前也没见她的运气这么好,真是好到极致了,十个大黑蛇妖里,只有一个是真身,她随便挑了一个射出一蓬银针,恰好就是真身,这有什么办法,她也很绝望啊,以前都从来没有过这么好的运气,如果这个真的算是好运气的话。 但是这个妖怪落在地上之后,水平就不够了,也可能是因为本体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才会变成这样,总之,以他的冲击力而言,毫无力度,他有心要将站得离自己最近,又刚刚受过伤的金璜给咬死,只是他的力量,跟之前完全没有办法相比。在地上打了一个滚,还没到金璜面前,就已经被金虎一脚踩住,嗷呜嗷呜的叫了几声,又揉又搓,竟是把他堂堂千年大妖当成一个球在踩着玩。 “这是在踩奶吗?”月神问道,“我家以前有养猫的,猫特别喜欢踩奶,据说这是它们小时候养成的一种习惯。” “公的也踩?” “踩,怎么不踩,反正猫科动物么,你对他们要求不能太高。” 踩了一会儿,金虎把脚下踩着的大黑蛇妖又拨来拨去,动来动去,最后,硬生生的推开,好像比赛射门一样,将大黑蛇妖一脚给踢到了墙边,又反弹回来,落在地上,大黑蛇妖原本就已经受伤很篮球,现在更是大口大口的往外吐着鲜血,站在一旁的书奇蹲下来,眼看着金虎又踩又踢,玩得不亦乐乎,却让它回到自己的身边,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句教训道:“平时我怎么教你的,让你不要乱在外面捡东西吃,又不是养不起你了,每天乱吃乱吃的,会把自己养胖的,太肥了,祭司大人就会不喜欢你的,你就会被抛弃了。” 金虎嘤嘤嘤的蹲在一旁,老老实实的摇着尾巴,凤歌不由得想到自己曾经养过的大黑狗虎子,不知道它现在又在什么地方称王称霸了。 大黑蛇妖此时倒是捡回一条命,看来自己真的是低估了眼前的这些人类,不如今天就此别过,避避其锋芒,想到这里,那大黑蛇妖努力的挣扎起来,猛得张开血盆大口,嘶嘶的吐出黑色的雾气,表面上做出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但是很快,它就趁着黑雾弥漫,身子一扭就想要往地下钻,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身体钻到地面之后,却完全没有要钻下去的一点点可能,而是好像碰到了巨大的大理石板,整个脑袋与大理石板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震得他的脑袋一阵一阵的发晕,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会钻不下去。 金璜有些不好意思的蹲在一边搓着手:“不好意思啊,前几天,下大雨,这边的泥都烂了,我看不上这破路,就用石板子把地面都给铺了一遍,这事你可不能怪我,要怪,就怪这天气吧。” “这天气还不是你招来的!”月神幸灾乐祸的蹲在一边,假装责怪起了金璜。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你们都给我等着 “这也是没办法呀,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呀。”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 “我不喜欢半夜出来上厕所的时候,还踩了一脚泥呢,铺上就麻烦一会儿,能享受四天的硬化路面时光,想想也是很划算的,你说是不是啊?” 金璜还笑眯眯的看着大黑蛇妖,大黑蛇妖被她俩这么一唱一和的快要气死了,他拼命喷出的黑雾已经散开,在自己面前,金璜、关林森、月神,甚至连那只蹦蹦跳跳的猫科动物,也围了过来,那大黑蛇妖伏在地上不断的,她斜着眼睛,四下乱瞟,想要寻找出路,但是,四面都已经被围住了,不说拼武力,就算是速度,自己也不是这个猫科动物的对手,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大黑蛇妖的心情很复杂,明白自己这次是妥妥的完蛋了,就连自己手中的那颗镇水石,也从黑雾中挣脱出来,再一次发出着莹莹的水波纹一般的光芒,就连这颗石头,也都在嘲笑着自己,千年的苦修有什么用,到头来,都是一场空,想过无数次自己的一生会是怎么结束,也许是跟什么大妖怪火拼,或是死于天灾雷劫。 就是没想到,会死在区区几个软弱无能的人类手上,这群人之中,能打的没几个,每个人都只会一点小招术,如果是与他一对一的话,他根本就不可能会输。 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已经注定完了……现在,他只能想着,怎么样,才能让自己死得不那么痛苦一些才是。 “白素贞大仙在上,小女子此厢有礼了。”清澈明朗的声音,就这么突然从众人的身后响起。 凤歌等人回头发望,却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两个妖娆的美女已经站在了这个破破烂烂的院子里,一个穿红,一个穿紫,衬得整个破院落,都如同生出了光彩,她们往这院子里一站,这里就好像是最美丽的百花盛开之地。 只是这两个女人,一个似乎伤得很重,半拖着身子,在后面跟着。 大黑蛇妖听见熟悉的声音,整个人都很开心的抬起头来,没错,那就是魔域桃源的红樱与姹紫,这两个女人的实力非常恐怖,就算是自己,也不敢与之一抗,真是命不该绝。 “哈,你们刚才这么多人打我一个,是不是很开心啊?”那个大黑蛇妖带着激动的心情,强撑着身子,那样子,就好像能将金璜关林森月神等人一举拿下一样,“这两位仙姑,可都是我的帮手,别以为我就这么死了,告诉你们,你们的死期到了!”大黑蛇妖整个身子都在扭动着,透露着无限的喜庆。 金璜不知道这两个漂亮妹子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只是关林森一下子就注意到,这两个女人的能力,远在大黑蛇妖之上,绝对不是普通可以对付的小角色,而一旁的书奇看起来更是紧张,不知道在手舞足蹈的比划着什么。 “呃……我觉得,您可能是对我们姐妹来此的目的有一些误会。”红樱挽着姹紫的腰,“我们只是接了老板的任务,想请大仙把镇水石给我们,也好让我们姐妹回去交差。这些人,看起来是找您的,私人恩怨,我们魔域桃源的人也不好插手,不干涉别家的内政,否则是乱了我们的规矩,不过大仙放心,如果今天大仙死了,只要我们老板同意,我们姐妹一定帮您报仇的。” 不仅得死掉,还得他们家老板同意……大黑蛇妖对这么多的附加条件,已经绝望了。 红樱说着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看周围的人一眼,就好像手里提着匕首的金璜,横着月影清音笛的月神,还有手里提着长刀的关林森,完全都不值得她们担心一样,对付他们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毫无惧色。 红樱的表态,让大黑蛇妖彻底的绝望了,没错,自打签定合同的开始,自己和鬼市那边的魔域桃源就只是普通的买方与卖方的关系,大黑蛇妖现在心中明白,现在这两个女人看着自己已经是力气已尽,准备趁火打劫。 自己原本就不想交出镇水石的态度,只怕也被她们看在眼里。呵呵呵,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就…… 大黑蛇妖好像下定决心似的,对着众人咆哮道:“你不仁,我不义,既然老子今天要死,就要把你们也一并带下地狱。” 说着,大黑蛇妖一下子把手里捏着的镇水石塞进嘴里,狠命的吞了又吞,咽了又咽,终于,喉头一动,被它生生的咽了下去。 就在那一瞬间,地面上卷起一阵妖风,周围的空气就像从百花盛开的暮春,又到了飞雪连天的凛冬,所有人都打了一个冷战,只见那妖怪双眼一番,接着整个身体都跟着翻滚,全身发出了镇水石才有的一阵一阵的水光,只在片刻之间,大黑蛇妖的身体异常的膨胀了起来,从一根细细的棍状物,硬是膨大成了橄榄状的东西,全身还在不断的膨胀。 关林森忙护着凤歌,他不知道对方这么做是想达成什么样的效果,书奇护着月神,金璜也是步步后退,同时,书奇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只巨盾,立在地上之后,他整个人就轻松了不少,然后坐在地上,也不想再往前走了,过了一会儿,他又招来金虎,摸了摸金虎的头,金虎会意,走到月神身边。 “祭司大人,快走吧。”书奇对月神说。 “为什么要逃?” 月神不明白,明明他们已经占得先机,明明那个大黑蛇妖已经无路可逃了。 书奇转头指着还在不断膨胀的大黑蛇妖,摊手:“他是打算自爆的,千年的修行再加上镇水石的威力,我猜,可能千米之内是没有可能生还的,现在只有金虎能背着您跑出去,现在走的话,您可能会被爆炸的气浪掀起来。不过能保得住一时的性命。” 书奇轻描淡写的一番话,让金璜与凤歌面面相觑,就连小绿柳都忍不住掉下眼睛。 书奇这一次也没有想再进一步解释什么了,而是不由分说的抓住了月神,把她按在金虎身上:“走!”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八章谁是仇人 金虎如离弦之箭一般的蹿了出去,金璜忽然才如梦初醒似的:“哎,不,等等,那个蛇妖,哦不,蛇仙,青城山下白素贞,你先等一等,我们商量商量,天下有什么事是不能商量的呢,你为什么就这么想不开,非要寻死呢,我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的啊。” 大黑蛇妖此时已经完全没有收手的可能了,全身都已经胀了起来,他并没有关心金璜,也没有看着关林森,没有看着书奇,他没有看着这一边的任何一个人,他只是恶狠狠的瞪着不远处站着的红樱与姹紫。 “想要我的命?呵呵呵呵呵呵,都下地狱去吧,下地狱去吧!!!”大黑蛇妖不断自语着,拼尽了自己的力气,一双眼睛好像要将红樱当场格杀一样。 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大黑蛇妖的身体已经被胀得有些透明了,全身的气息,就像随时透体而出似的。 那红樱眼看着这一幕,似乎也不着急,一点都没有觉得自己的处境是多么的危险,她只是转头看了看身旁半倚半靠的姹紫,轻轻的叹了一句:“完了,回去要被老板处罚了,到时候你一定要替我说话啊,那不是我愿意的。” 姹紫点点头。 “我一定会如实相告的。”只见红樱从自己身旁的小腰包里取出一个薄薄细细的网,抖开,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点点隐隐的蛛丝状物体,显得那的确是有一个东西存在,而不只是一个虚无的假动作而已。 只见她不急不忙的将那一团抖开,望空一洒,然后…… 什么都没有看见,就看见那个大黑蛇妖的身子一阵颤抖,好像被什么东西包起来了似的,越包越紧。 那红樱将手中的绳子一收,用力的抽紧,那大黑蛇妖的身子就好像天福居的大肘子,给包了个严实。 “行不行啊,这个要是弄坏了的话,老板会怪罪我们的。”姹紫很担心,担心的不是自己的性命,而是担心老板的责罚。 忽然,惊天动地一声响,整个院子都摇动了一下,而红樱的那个透明罩子,竟然真的有用,真的将大黑蛇妖的自爆完全控制住了,只见一股黑烟,从罩中腾腾升起。 红樱上前,从一团乱七八糟的东西里面,找出了镇水石。 镇水石不愧是天地灵宝,被狠狠地炸过之后,还完好无损,依旧闪着耀眼的光华,然后,她抬头看着站在一旁的金璜。 金璜对镇水石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很好奇。 从遥远的天边,又跑来了一只什么东西,飞速的奔了回来,是金虎,身上还背着泪痕未干的月神。 看到他们一点事都没有,月神把脸上的泪痕一抹:“嗨,什么玩意儿啊,炸的效果也就这样嘛,连一个透明的网都炸不破,还给说的那么神乎其神。” 没有人理她,而在众人身后的破房子,此时,往下掉了几块砖,几片瓦之后,忽然,就此倒塌,塌的一点预兆都没有。 尽为灰烬。 京城之中,已是夜深人尽,杜书彦看着灵楼重病号医座的床铺上躺着的白羽,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自己被召进了皇宫,也只不过是三五时辰而已,而身为灵楼十八卫之一的白羽,却在这个时候竟然被人打成重伤,就这么被扔在路边待死。 白羽的身体里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到处都是伤,就连人体最坚硬的颅骨,都有几处骨折,而且,在他得到消息的时候,白羽已经在暴雨之中被淋了许久,现在杜书彦召来了灵楼最好的医生给他调养治病,现在他的伤口似乎已经正在慢慢恢复,但是,却始终高烧不退,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杜书彦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甚至以灵楼的情报系统都不知道到底是谁伤了自己的同伴,只不过,这件事,绝对不仅仅是针对白羽的个人私事,也不是报仇雪恨这么简单的就能说通的。 白羽的身份在京城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果有人明知道他是灵楼十八卫之一,还敢在京城之内对他动手,那么,他们根本就不是冲着白羽,而是冲着灵楼来的,利用白羽,给灵楼一个下马威。 想来这些人的身份,也绝对不是简单的江湖角色,说不定又是朝廷里哪个部门,只是,不管是哪个部门,杜书彦都决心让他们血债血偿,否则,灵楼之名,岂不是成了天下最大的笑柄。 这几天暴雨连天,京城里又下了最新的封门令,灵楼的衙门口也时时有一些间谍探头探脑,杜书彦心急如焚,但是他也没有任何办法,那一天,被皇上召进宫,下的那盘棋,皇上说的那些话,全部都在他的心里,历历在目,皇上早已有心想要动灵楼了,自己要怎么样,才能让灵楼稳住,保住灵楼上下,保住自己的家人。 留守在京城之内的灵楼十八卫除了白羽之外,还有十三个人在门里,趁着天降大雨,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大家就在灵楼最机密的转波阁之内聊天,认真的分析着关于白羽遇袭的多种可能,只是,这几年灵楼的确是竖敌太多,到底是谁来寻仇,真的一时半会儿没有定论。 “哈,那就不如趁这个机会,把跟咱们有仇的人,衙门都给一锅端了,岂不乐哉?”不少灵卫都支持这个观点。 当然啦,如果要认真的把灵楼在京城的敌人列成花名册,那不是不行,只不过,杜书彦心里也有数,如果真要全列出来,那么可能十几本都不够使,说不定能牵连到皇宫大内,得罪灵楼的人,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位高权重的文臣,拥兵百万的武将,甚至灵楼门口短斤少两的小贩,都会成为他们寻仇的对象,记得灵楼里的那个小谁,跟门口的小贩都已经吵过好多次了,小贩就是不肯走,还死赖在门口大声叫卖着,灵楼一有人出来,小贩就大叫官差打样人啦,实在是令人烦不胜烦。 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再探鬼市 只是如果这么复仇的话,整个京城都会受到牵连,就算皇上不说,连杜书彦自己都觉得看不下去,如果这都不叫谋反,那什么才算。想到皇上上一次对自己说的那些话,杜书彦一口就否决了这种找死的主意。 “该是谁就是谁,别拉拉扯扯牵连这么多,你这是想造反呐?”杜书彦一拍桌子,“总之,我会给大家一个交待,你们不必再操心这件事了。” 他的话说出来之后,其他人才安静下来,他们虽然平时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过对于杜书彦,他们还是很服的,这么年轻的一个人,就能在官场、皇宫,还有自身的执着之间有坚持。很不容易,平时做的事情,他们也都是服的。 只是,所有人已经想好了,如果要抓到凶手,哪怕凶手是官居一品大员,当朝国师,哪怕是亲王,只要有了实凭实据,就算他手眼通天,也得把他给抓回灵楼来,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让他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 事情过了几天,灵楼里的其他人已经不再提起这事了,杜书彦心里倒是有了一个想法,按照当时白羽的鸽子飞来的方位看,白羽出事的地方,应该就是鬼市,按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消息,白羽是不会往那里跑的,那么,一定是鬼市里有什么消息,让他过去,才会落到现在的这个境况。 既然如此,王老板身为鬼市的人,对于这件事不说百分百都知道,至少也应该知道一星半点的影子。事关重大,如果白羽真的就这么死在这里,别说灵楼的这些兄弟按不住,对于朝廷来说,也是有人把朝廷命官给当街取命,王老板也应该明白,这件事非同小可,他一向知进退,识时务,按说不会与朝廷过不去。所以等到封门令结束,杜书彦就打定主意,换上了便装,一个人悄悄往鬼市去了。 平时这一路上,虽算不得是人来人往,但也绝不会像今天这样,连个鬼影都没看见,当然,平时,这对于杜书彦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省得藏匿行踪的麻烦,没想到,今天鬼市的门口,那条用来送人的小船竟然已经变成了半拉,还有半拉,正在由胖老板身边的两个笨伙计,你一锤我一锤的把它继续敲打成渣。 杜书彦看见这一幕,心里觉得很奇怪。 “小五,小六,你们在干什么呢?”杜书彦走近之后,开口召呼,这两个伙放计,自己平时也没少见过,当然也算是个脸熟。 那两个笨伙计听见有人招呼,细细的瞧了瞧眼前的来人,过了好一会儿,才匆匆还礼:“哎哟,杜公子,真是对不住,这不是您平时穿着来的那件衣服吧,嗨,瞧我们,换了身衣服就看不出来了,你们人啊,长得都差不多,我们主要就是靠着发型和衣服来认人的。” 杜书彦看着那个已经成渣的破船,问道:“我要找你们老板,有要事相商,不知两位可否相送一程啊?” “呃……”那两个蠢伙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似乎很为难的样子。 “那个……我们,我们老板出远门了,很远很远的远门,这几天都不在鬼市。”小五挺直了腰,大声的说,更像是给自己壮胆。 “这样啊,那我也正好要去鬼市买点东西。”杜书彦说着就要向两个人靠近。 吓得小六往后一缩,反倒是小五上前:“咳,不好意思啊,杜公子,你看,这船,都已经这个样子了,怎么送你嘛,这样,不如等几天,等我们把船修好了……”他的脸上努力挤出的笑容,完全没有得到杜书彦的回应。 说着说着,小五忽然倒吸一口凉气,他分明看见杜书彦已经从腰间缓缓抽出了一把红色的异形细剑,而且原本温良和善的脸上,也已满是杀气。 “你们是不是当我是瞎?”杜书彦淡淡的笑道:“你们分明是在毁船,而不是在修船。你们这么做,到底是想毁了老板的生意,还是想害死哪个朝廷命官?” 小五和小六早就知道杜书彦的厉害,他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谦谦君子,他一出手,就是能要人命的。 小五和小六怕死了,磕磕巴巴的说:“你你你,你这个人,怎么凭空污人清白,你有什么证据,别以为你来鬼市的次数多了,就可以胡说八道。” “灵楼的传统,只要是妖孽,就可以杀掉,怎么样?”说话之间,杜书彦手里的血色长剑,就已经直指着小五的鼻尖,小五还没怎么样,小六已经吓得瘫倒在地上,只留下了吓得全身软了的小五,颤抖的看着眼前杀气逼人的杜书彦。 ”我的耐心,还可以再问你一次,“杜书彦的手轻轻的将血色长剑递到小五的脖子上,轻轻的蹭了蹭,有些麻痒,他的声音一如即往的温柔:“你们老板,到底在不在?” 看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小六,小五知道自己今天是注定难逃一劫,他闭上眼睛,双眼一闭,梗着脖子:“要杀就杀!” 杜书彦没有动,他看见眼前的湖水在微微颤动着,很快,一个胖胖的,憨厚的男人,就从水里扑腾出来了,滴水不沾身的老板拖着两条胖胖的腿,向岸边挪过来,小五显然也注意到了身后的情况,他一回头,看到了老板这后,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了。 “啊啊啊?老板?”小五一脸的懵逼,然后,很快就清醒过来了:“老板,你不用担心,我一定会为你死而后已的,眼前的家伙,不一定能赢得了我,来啊来啊,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本事。” “干什么?干什么?你有什么能耐见识杜公子的本事,你是活得不难烦了吗?”老板一脸的鄙视,然后向着横卧着的小六重重踢了一脚:“快起来吧,丢人现眼的,杜公子有把你给怎么了吗,给吓晕了,你们两个根本就不是管事的人,跟着瞎凑什么热闹,滚!” 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好冤啊 方才杜书彦已暗中射出暗器,直接扎向了湖底,只因为他不想再跟这些傻乎乎的两个伙计们叨逼叨个没完,只是没想到,这两个伙计不仅傻而且还胆小,居然就这么给吓晕了。 虽然胆小如鼠,这两人竟完全没有出卖老板的意思,忠诚之心可见一二,如果灵楼上上下下都是这样的人,那他该多稳,哎,可惜,现在只能看着别人家的伙计,徒生羡慕。 “抱歉了,惊到了两位兄弟,见谅见谅。”杜书彦将通知老板专用的暗器收起,客客气气的向老板施了一礼,老板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嫌弃的看了一眼被两个伙计砸破的破船,便向着水面一抬手,那丰沛滚滚的水面,瞬间被一道气浪滚滚从中分切两边,水墙高耸,像是被逼水之法喝令侧立两旁,不得造次,将中间一条土路让开了道,土路之上甚至还有一条没有来得及跑掉的鱼在地面上用力的蹦蹦达,一跳一跳的,终于还是努力跳进了水墙里。 “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你的。”老板看着杜书彦,摇摇头,可见他最近也很心烦,他招呼着杜书彦随着自己一起过来:“这里人多眼杂,耳目众多,随我过来。” 杜书彦紧随着老板后面,走上着湖水中心的小路,两旁的水墙高耸,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游动着的小鱼,这条小路通向的方向,是老板的私宅。 那个看着十分不起眼的小房子。 进了屋子之后,老板匆匆将门关好,小心将杜书彦引到了隐藏在墙里的密室里间,杜书彦觉得这个房间与平时有些不一样,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少了平时那些晃眼的金银财宝,堆积成山的金银财宝,竟然说没就没了? “怎么,你被贼偷了么?”杜书彦好奇问道,他知道老板对那些黄白之物的深情厚谊,怎么都不会放弃的。可是,谁又敢偷他呢?杜书彦看着老板的样子,似乎要死要活的。 此时,身后的老板已经恢复了他一向的模样,那个铁塔般的壮汉,他习惯性的摊开身体,想向后躺,姿势摆到一半想起来,哎,金银靠山都没了,这么一躺,可不得躺在地上,于是才不得不收敛了起来,随意的找了一个椅子坐下,他一脸哭丧着脸对杜书彦,拍着大腿说:“哎呀,这叫什么世道啊,要了亲的命了,我这样一个好好的生意人,从来都不作奸犯科的,竟然也会横遭如此不测,到现在这个境地,我还能有什么好说的,鬼市哪里还能开得下去,京城如何呆得。等我收拾收拾东西,回家继承家产去了。” “……”杜书彦真不知道老板所说是真是假,看着他的神情半天,却并不像只是说笑而已。 “怎么,还有谁敢为难鬼市吗?”杜书彦认真的想了半天,完全想不通,在京城里,鬼市可以说是人尽皆知的存在,连老板都是得到了皇上的允许,还有谁敢与他为难,老板一向又特别要脸,谁敢说他在人前吃瘪,那简直是比杀了他还要命。 但是事关重大,杜书彦还是不得不问。 本以为老板会气急败坏的否认,或是斥责自己,没想到,一向暴躁的老板,却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没有反唇相讥,那个铁塔般的壮汉,点点头,又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又很惆怅的把手夹在两腿之间,看起来像一个尴尬又紧张的小姑娘,各种姿势都摆了一遍,还是觉得哪哪儿都不对劲。 又是哀声又是叹气,扭动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说:“哎,这都是命啊,我为什么要跟你们人间的破事扯在一起啊,我这么老实的一个人,从来都不干作奸犯科之事的,没想到天降横祸,天降横祸啊,我有什么办法,连下五天大雨这破事,怎么可能跟我有关系,就算我是个司雨的雷神,也不能这么把我给拐带上吧,本来我下凡就是想好好的过着安生日子,谁知道,人间的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带脑子的,我他妈是打雷的,不是管下雨的,下雨难道不应该去找雨师赤松子或是四海龙王吗,哪怕是找河伯冯夷的麻烦,都比我要强啊,我能干什么,我又没把宫殿给劈了,为什么要找我啊,嘤嘤嘤,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去查一查,就因为我跟你们灵楼平日里走得近了,就非得说是我干的。” “哎?等等……”老板嘴里嘀嘀咕咕的哼唧了半天,杜书彦只抓住了最后一句话里的关键点,怎么,这事跟灵楼还有关系?“谁说你跟我们灵楼有关系,就要害你?” “唉?你居然不知道大内禁军调动的事情吗?五城兵马营的火器营的事情你都不知道吗?我靠,你这个情报机构的头头也别干了,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原本还忙着吐槽的老板,一下子卡壳了,他有点茫然,因为那个白羽怎么看也是没什么脑子的冲动货色,脑子的大不定跟自己那两个小四小五的脑子一样,这种人,怎么会有什么厉害的想法,所以,老板一直都认为,白羽所做的一些,都是受到了杜书彦的授意。 只是现在,似乎一切都跟老板想的有些不同,是不是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老板认真的看着杜书彦,似乎想要从他平静的眼神里看出一些什么,接着又抠了抠自己的大脚丫,半天没有开口说话,看起来心事重重,老板此时也知道,在这个时候,得有多少都盯着自己,刚刚派小四小五把船给砸了,那是想要表明一个态度,那就是生意归生意,鬼市的人从不与灵楼有什么太多的瓜葛,但是杜书彦这个人一向文雅知礼,态度谦和,自己挺喜欢这个小伙子的,如果就这么看着他被人坑了一道还不自知,实在是心中不忍。 “罢了罢了,难得我们相交一场,我就告诉你吧,”老板想了又想,最后好像下定决心似的,犹豫再三,似乎在研究措辞,最后,咬咬牙,还是低声的说出了他所认为的石破天惊大机密:“小杜啊,你的上司,皇上,想杀你们。”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真的不是我 “嗯,我知道啊。”杜书彦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谢谢老板提醒,我已经习惯了。” “哎,你就不能稍微意思一下吗,世上有谁被自己的老板追杀还一脸无动于衷的样子,啧,你这小子,就是一天到晚摆出这副天塌不惊的淡定模样,招人讨厌,感觉什么都在你的掌握之中似的,难得我还努力的想了半天说辞,不想吓着你,你就不能让我稍微有点成就感吗?”看着杜书彦的反应,倒是老板被惊呆了,然后,他又恢复了往日那张不高兴的脸,一腿架在椅子的扶手上,一只脚一抖一抖的踩着地面,充分的说明了他内心的烦躁:“反正,你们家上司看啥都不顺眼了,调了五城兵马司的火器营想要搞死你们,不过这件事吧,是听你们那位白羽说的。” 杜书彦的眉头微皱,没想到老板竟然是听白羽说的,那么,从时间来算,一切的变故发生,都是在自己进宫与皇上下棋的时候产生的变化,火器营吗,那样的东西拿出来,可谓是国之重器,武者无人可掠其缨,看来,皇上真的是想要将灵楼给灭掉,肉体凡胎,就算练成了无上的武器,又岂能与火器大炮相抗衡,注定只有死路一条。 这件事可怕的并不是五城兵马司的行动本身会对灵楼造成怎样的威胁,而是,自己身为灵楼的楼主,竟然什么都不知道,自从灵楼建立以来,自己可以说,上至朝堂,下至江湖,几乎没有一件事可以躲过他的耳目,无论是什么地方,自己总有办法获得情报,就算是五城兵马营这个与自己灵楼一向关系不好的部门,其实也是有眼线在里面的,虽然知道的并不是很详细,因为五城兵马司说到底也是兵部的事情,而皇上一向都不许自己去调查与兵部相关的案子,直是不让他查,他越想知道,因为他也知道,这种东西,如果有一天反过来对付自己,那是注定在劫难逃。 看来,皇上那一次把自己留在宫中下棋,迟迟不肯放自己回去,其目的不在于落子较艺,而是就是要将自己一身禁锢,免得自己给外面的人通风报信,想到这里,杜书彦一身的冷汗,原来,自己苦心孤诣布置了数年的情报网络,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再后来,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吧,哈。”老板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杜书彦的反馈,于是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自顾自的继续说下去,似乎有些犯困:“然后就是接连下了五天的暴雨,把五城兵马司的那些大炮火药全都泡成了药渣,于是他们也就没有动成手,呵呵呵,那么,这个暴雨是谁下的呢!!!他妈的,除了我还有谁啊!!!” 说着老板捂着脸,嘤嘤嘤的哭了起来:“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一边拍着肚皮,一边哭嚎着人世间的不公。 杜书彦听着老板拍肚皮的声音,忽然想起山海经的大荒乐经里提到的:乐海中有流波山,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其身如雷,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以雷兽之骨,声闻五里,以威天下。 一个吃饱了就拍着自己肚皮玩的雷兽啊…… 而且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杜书彦对老板的好感又提升了几个档次,杜书彦忙敛袖正衣,对着老板就是一拜:“我懂了,懂了,银票珍玩很快就会送至府上,感谢您仗义出手相助,不计报酬。” “我靠,你小子也是疯了吗!我说了,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干,我他娘的真的什么都没干啊,为什么你们一个一个都说是我呢!!就因为我是雷神吗,我是雷神我跟下雨有一毛钱的关系吗,你们没听说过干打雷不下雨吗!”老板一次又一次被人如此误会,整个人的神经都不太好了,忍不住再一次的发出一声咆哮,杜书彦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的反应会如此之巨大,抬头看着老板之后是一脸的不解。 “祀星族的人,还有钦天监的人,分别都来过了一场,说哪天下雨都成,唯独那一天不可以下雨!让我警醒着点,也要管着手下,不可生事。”壮汉一样的老板,想到自己的遭遇,又是一脸的愁苦,似乎受尽了天大委屈的小媳妇似的,看起来有着非常的违和感。 “结果,好死不死,那天不仅下了,还下得史无前例的巨大,结果就好了,平时你总是往鬼市往,我与你们灵楼也算得上是平日素有往来,然后就在那一天,你们那个大白毛鸽子又跟我见面,就像你刚才那样,非得说是我给下的雨,我咧个去啊,别说是跳进黄河了,老子把全世界的水给泡一遍,也洗不清啊!” “嗯?老板,说,在下大暴雨的第一天,您看见了白羽?”杜书彦在老板说话的无意之中,听见了这段时间他一直挂心的事情,忍不住开口问道:“那您有没有看见,或是知道一点消息,在那一天白羽到底是跟谁动手,伤成那样?” “你妹啊!我现在要被你们的皇帝给砍头了,你的心思却全都挂在那个啥大白毛鸟的身上,你就不能关心关心我吗!”老板的声音,现在已经出离愤怒了,完全就是一个哀怨的小媳妇的样子,就差嘤嘤嘤的在地上撒泼打滚了:“你们灵楼的人怎么都一个毛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说事情是我做下的,然后还很激动的磕头,你们是不是这么喜欢磕头,这么喜欢磕,就去庙里拜菩萨啊,非得磕我干什么,我跟他说了一遍又一遍,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他就跟耳朵聋了一样,还说是我,甚至还想死给我看,我真不知道,他死的姿势是很华丽还是怎么着,有什么好看的!我为什么要看!混蛋!受不了!灵楼的人是不是脑子都有病啊!他跟我说,死给我看是为了报答我,你妹啊!为什么报答我不能好好的给我钱,要死给我看,他的死亡表演门票很贵是不是?要不是我抢先一步出手,那蠢货就真的要死给我看了,你们灵楼的人事部门是吃干饭的嘛,怎么这种人都能招进来,你下次招人的时候,就不能招几个脑仁稍微大一点点的,你自己看着那些蠢货不觉得糟心吗,老杜啊,这日子没法过了啊!你让我怎么活啊……”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来者不善 老板没有继续说下去, 轻轻叩在木板上的敲门声中断了两人的对话,那敲门声在空空的房间里回荡,听起来分外的清晰。 杜书彦站起身,朝着门口看了一眼,那老板马上变回正常的模样,竖起食指挡在唇边,示意,杜书彦不要说话。 只是,屋外的人敲了一会儿,见没有人开门,也没有离开的打算,安静了一会儿之后,“轰”的一声,一个人将大门直接给踹碎了,从外面走进来,有一个脸上戴着面具的男人提着一把大刀,就这么笔直的走了进来。 “看来不止是遇上贼了,这根本就是明抢了吧。”杜书彦微微一笑,手中那把赤如胭脂一般的火红异形长剑已是亮了出来。 谁知道,老板根本就没有心思跟他开玩笑,而是将自己的身形越发的佝偻起来,缩在一旁,不断的咳嗽着,看起来就是一个病得不轻的小老头,哪里还有半分鬼市老板的气势。 那个人看了看手中持剑的杜书彦,又看了看坐在一旁的老板,将手中的大刀一摆:“这位朋友,我是来找鬼市王老板的,之前我与他有一些交易需要清一清账,还请朋友高升一步,莫要插手此时。” “咳咳咳……”老头子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走到那个人面前,整个脚步都是虚浮发飘的:“我家老板,不在啊。” 语气之中,充满了恐惧。 杜书彦则没有老板这么紧张:“不知阁下是?”手中的赤色长剑轻轻一挥,说不出的气度潇洒,意态风流。 身为翰林的杜书彦,谦和有礼,身为灵楼楼主的杜书彦,沉稳而精于谋算, 只有杜书彦和他的那位知已好友才知道,真正的杜书彦,依旧有着一身的任侠之气,只有在别人不知道其身份的时候,才会毫无顾忌的张扬而出。 “祀星族藏书阁侍卫,这是祀星族与鬼市的一点恩怨,与阁下无关,以及……”那人看到杜书彦的那般举动,知道对方是表示光明正大之意,是一种谦谦君子的风度,而不是暗下杀手的小人,那人眼见着杜书彦如此行此,自己也不便再躲躲藏藏,只是抬手将自己头戴着的面具与斗篷去掉:“如果没弄错的话,阁下是灵楼楼主?” 杜书彦也不否认:“不错。” “阁下不要误会了。”那人微微一笑,在斗篷之下,是一个国字脸的普通男人,他将斗篷与面具随手扔到一边,露出了完全的模样:“在下书不惊,刚在说的是办事,即使大家本是行为其主,但是这位公子也应该知道,如果祀星族与大恒国皇室承认的官员动手话,那这件事,只怕不是老板一个人一条命可以压得下来的,以我们族人的力量与大恒朝廷的力量,只怕这些年的安生日子,便要就此结束,或者说,这位公子只是因为之前与这位王老板不同一般的私交往来,而不得不出手呢?” 杜书彦明白,对方说的就是那场绵延五天的滂沱大雨,这一句话出口,老板已知自己是绝无生还之理了,如果杜书彦不出手,那么自己是注定难逃一死,只是如果杜书彦又出手呢,就算今天能死里逃生,挣出一条命,那么,自己也已经坐实了与灵楼相勾结,弄法术而降暴雨,浇灭了五城兵马司火器大炮的死罪,那么,朝廷的杀手就会连绵不绝的来找自己的麻烦。 书不惊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将王老板完全逼上了绝路。 “我想,这位书先生可能是误会了,”杜书彦微笑着抬起头,一把抓住了老板的背心衣服:“这个人伤了灵楼十八卫之中的重要成员,在下今天来就是要将他捉拿归案的。” 杜书彦随口一套话出去,只把老板听了个目瞪口呆,他看着杜书彦,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原来是这样,呵可,看来,我是多虑了。”书不惊的神色放松了不少,点了点头之后,又亮出了手里那把闪亮亮的弯刀:“那么既然我们目的相同,还不如让我替您动手,如此这般,也算是公子您给在下一个面子。” 杜书彦听到这里,微微一笑, 而那书不惊,也是笑而不语。 “灵楼十八卫要杀的人,怎么可以让别人抢了先?” “祀星族藏书阁侍卫要砍的人,也绝对不能让别人占了先机。” 看来话不投机呢, “老板,你出去吧,然后记得把门关上。”杜书彦松开了老板的背心衣料,在他肩头拍了拍,微笑着说道:“看来,在下得与这位书先生好好的聊一聊才行。” “老板,你且不要着急,等我们的事情了结之后,一定会想起您的。”那书不惊也将自已的身子侧开,让出了门口,一双眼睛死死盯住了杜书彦:“这位灵楼的楼主,似乎也有一些需要弄弄清楚的地方。” 绿柳村上空一直被浓云遮盖的天空,终于看见了一尘不染的蓝色青空。 姹紫伏在地上,身如弱柳扶风一般的娇柔可怜,任是谁见了,都会为这样可怜的小美人而心痛,她一阵一阵的轻轻的咳着,一丝一丝的朱红,从她的唇角不断流出,看得出好,姹紫与红樱并不知道凤歌与金璜她们的立场是什么,之前一直没有动手,处于互相观察的阶段,所以在谁都不想惹麻烦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把自己的弱点让别人知道的,因此,姹紫努力想要掩饰着自己的伤势。 对面那几个人,想来也是见过一番世面的,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红樱方才明显的看见,自己从大黑蛇妖的尸体里翻出那块镇水石的时候,那个看起来是他们队伍之中最没用的,脖子上戴着龙灵符的那个小丫头片子,似乎有些着急,死盯着她的行止不放,脸上虽然想努力掩饰出一副云淡风清的模样,但是,到底年龄太小,眉梢眼角之间掩饰不住的着急,显然对方也是知道这种镇水石到底有什么用。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人家想要 现在,如果自己真的拿走了镇水石,难说对面这几个人会不会出手与自己为难。 只不过,红樱现在并不想与这几个人真的起什么冲突,且不说除了那个龙灵符的小丫头之外,个个都是真的有本事,而自己这里的姹紫,实在是伤势重到,想压都压不下去,这一点,已经是无法掩饰的事实了,再加上自己的刚刚的天罗地网丝龙罩已经被大黑蛇妖的自爆力量给弄得彻底坏掉,如果在这里真的打了起来,就算能赢,也绝对是惨胜。 在心中暗自盘算了一番之红,红樱将那片已经被损坏的天罗地网丝龙罩一点一点的收起来,又悄悄的看了一眼伏在一旁不断喘息着的姹紫,姹紫知道红樱的意思,她在身体极度难受的情况下,手还向着袖口里缩了一缩,将刚刚收起的镇水石又向袖袋的深处推了推。 “几位好心的小姐姐啊,小女子姐妹二人家里前几日被歹人屠戮殆尽,只留下我姐妹二人,我妹妹又伤得极重,不知几位好心的小姐姐能不能高抬贵手,行个方便……” 那红樱现在下了决心,先礼后兵,先是客客气气的施了一礼之后,然后说话也是十二分的客气,而姹紫伏在一旁,似乎早已猜到他们会说什么,已经是随时准备出手的模样。 “哦,没事,可以的可以的,你们就拿去吧,这姑娘看起来怪可怜的。”没想到,最先说话的是书奇,说出的话,让红樱与姹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就这简单的把天下众人皆想得到的镇水石拿拿走了? 书奇倒不觉得自己的话到底有多么的惊世骇俗,他说完之后,就高高兴兴的和自己的小金虎玩在一起,小金虎走到书奇的身边,蹦来跳去,看起来就像一只可爱的宠物小狗,一点都不像威风凛凛的猫科动物,红樱愣了半天,努力的猜着书奇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是想来想去,也不像是单纯的反话,看着这个男人天真无邪的样子,实在是很难想像,他还会玩说反话这一手。 红樱认真的想了半天,刚刚大黑蛇妖吞下了镇水石之后,书奇已经觉得自己今天是死定了,万万没想到,竟然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躲过了一劫,再怎么说,自己今天能捡回一条命,都是因为这位姑娘刚刚抛出的无形之大网,救命之恩,难道一点恩都不用报的吗,他书奇不是这样的人,人家说,功高莫过于救驾,自己的性命虽不比皇帝值钱,但是祭司大人的命,还是可以与皇帝一较高下的,既然对方已经开口说想要镇水石,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不让对方拿吗,再说了,镇水石又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东西,满大街都是,跟冬天栽水仙用的雨花石似的,不就是个稍微漂亮一点的玛瑙吗,那有什么关系,前几天自己随手还捡了几个呢。 在确定了书奇的想法之后,红樱又看着凤歌,她看出,这群人,其实分了两个不同的派系,除了那个手里拿着白玉笛子的小女生是让这个傻大个心服口服的人,而这个戴着龙灵符的女孩子,是另外的那一男一女的领头人,她的意见,也是很重要的。 红樱感觉到,这个小丫头,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手里连一点力量都没有,武力值几乎可以说是零,身上也没有什么灵力,刚刚自己在翻找镇水石的时候,她的模样在所有人之中最为紧张,那个傻大个可能真的不知道镇水石的功能,但是这个小丫头不可能不知道,不晓得她到底是什么态度,如果她一声令下,就算那个拿白玉笛的小丫头和傻大个不听从号令,在这个小丫头身边的一男一女两人,绝不会袖手旁观。 “没事没事,拿走吧。”凤歌感觉到红樱在盯着她看,马上也开口说明了态度,说实在的,刚刚凤歌在看的并不是镇水石,而是那块在大黑蛇妖腹内的控制石,那样大一块完整而精美的控制石,说明不是一般人能炼出来的,这对凤歌来说,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说不定,背后会有一个巨大的针对皇朝的阴谋,她已经知道绿柳小饼里面有问题,而那些饼竟然还是往皇宫里送的,那父皇母后他们,会不会身受其害? 她的心思完全在国家大事之上,至于镇水石什么的,她心知对方是在胡说八道,什么疗伤,不过就是看着镇水石在鬼市里能卖出高价而已。 不过也无所谓了,人家为了罩住大黑蛇妖的自爆,损失那么重,这样轻柔的纱笼,就算是大内手最巧的绣娘也做不出来,就这么崩坏了,重新做一个,或是修复的话,一定特别贵,也该给人家一点补贴补贴的嘛,想到这里,凤歌也觉得,她们拿走镇水石也是应该的。 凤歌又转头,看了看金璜,在这群人之中,江湖经验最为丰富的就是金璜了,如果她没有提出什么反对意见,那这事就这样了,金璜也只是点点头,她对镇水石的传说也听了不少,以镇水石的力量,用来救人,也没有什么不好,就算这两个女人看起来形迹可疑,但是她们刚刚的行止,的的确确是将整个绿柳村的百姓给救了下来。而现在那些百姓因为刚刚受了蛇妖的毒雾,生命还在垂危之中,她总觉得自己在人家这里白吃白喝这么多天,总该赶紧把人家的性命给救了,她现在也完全对镇水石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红樱见她们互相张望之后,完完全全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全部都兴高采烈的让她拿走,不禁连她自己都有些愕然,不过,既然这样,能太太平平的解决,那是最好,也省得动刀动枪的费一番力气,正当红樱再次向几人行礼以示感谢之后,准备扶起姹紫离开,却不料,对方有一人飘了出来,站在她的眼前: “喂,你是不是漏了什么人?”月神的嘴角带着讥诮的笑意,“你就知道,我一定会答应?”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萧然重伤 月神一身雪白色的衣衫在风中轻轻飘动,她直视着红樱:“她们同意有什么用,我同意了吗?” 那红樱的心中不由的一紧,自己刚刚明明打量过这几个人了,看起来那个大汉应该是最厉害的,拥有龙灵符的小妞是最有气质的,除了这两人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必要再与他们中的谁确认,而这个一身素白色长裙的小妞,应该只是那个大汉的大小姐而已,脑中空空,毫无江湖经验,完全没有理会她的必要。 江湖中的事,自然是由江湖人解决,一个脑中空空的大小姐,能抵什么用。 红樱微微露出一丝笑意,只怕这位大小姐只是因为刚刚自己没有专门去请示她一下,而心生不满,她根本就不会知道镇水石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她刚想要说什么,忽然之间,就在大黑蛇妖的控制石附近,气氛有些不对,空气好像凝固了一样,周围的景物都发生了扭曲与变形,那红樱盯着看了一会儿,心下疑惑万分,刚才自己在收拾掉那个愚蠢的蛇妖之前,他的确是死透了,连控制石和吞进腹内的镇水石都爆出来了,难道还能有生还的机会。 难道,死成了这样还能诈尸? 红樱知道此地有异常,不可以久留,急急忙忙的向着月神恭恭敬敬行了一个大礼,算是为自己刚才没有向她请示镇水石的处理方案而请罪:“这位小姐在上,都是小女子方才失礼了,不懂事,现下小女子的妹子重伤难治,急求镇水石救命,日后若是与小姐重逢,一定对小姐重重谢过。” 嘴里说的话很客气,但是那红樱却是看着身边越来越诡异扭曲的空气,完全没有看月神一眼,那副模样就算是别人,也会觉得,红樱一点都不诚心,根本就没有道歉的意思,只不过月神还没有来得及开口,红樱就急匆匆的拉着伏在地上的姹紫,一溜烟的跑了。 月神想追又追不上,气得半死,凤歌与关林森一起去村子里,忙于救醒那些被毒气熏晕过去的那些百姓们,金璜还是一副丢人现眼的没出息财迷样,高高兴兴的跑到了大黑蛇妖伏尸之处,翻找着那块精美的控制石。 方才那道扭曲的空气,忽然定住了,就在忙乎着翻东西的金璜面前,陡然出现了一个暗紫色的气团,把金璜吓了一跳,定睛一看,那个气团越变越大,几乎可以走出一个人来。金璜忙将刚刚翻到的控制石收起来,离了三步远,定定的看着那个气团,她的胆子一向很大,不怕各种奇怪的事情,她不怕死,只求活着的时候过的开心愉快。 所以,她非常不怕死的凑了过去。 在气团之中,忽然伸出了一条腿,接着,是一个胳膊,最后,才是一个头,然后,那个头左张西望了一圈,整个身体才从气团里出来,那个从气团里出来的人,脚步虚浮,连站都站不稳,他大口的喘息着,好像被野狗群追了一百里地似的那么累。 他微微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干哑的喉咙里却一个字也没说出来,那个汉子只看了一眼站在他面前的金璜,然后,颓然向前倒去,金璜忙伸手扶住了他,顺手在他的腰间摸出了一个小口袋。 “咦,是你啊?我好像见过你。”金璜终于看清楚了对方的脸,忍不住开口大声说,又招呼着凤歌和关林森过来。 书奇则是先将金虎收了起来之后,又看了看刚刚那个气团出现的位置,明白萧然现在应该是已经提不起一丝力气了。 “这么年轻就会这一手空间转移?牛逼厉害!”书奇一向很少佩服别人,这一次,他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灵楼十八卫的实力是多么的恐怖。 此人正是之前与红樱姹紫动手的萧然,就在两个多时辰之前,萧然与红樱缠斗,打着打着,一只大网猛然从天而降,而在红樱抛出那张大网之前,自己竟然没有看见她的动作,不仅如此,大网落下来的时候,自己也什么都没有看见,直到被大网紧紧的缚住,且越勒越紧的时候,才察觉到不好,那网上的丝,看起来很细很轻柔,但是在皮肉上一勒,就是切下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萧然很快已是遍体鳞伤,他心知大事不好,忙挥动着自己的伞形兵器就想要把大网挣开,可是一点用都没有,越挣扎越紧,越紧,身上的皮肉就被割开的越多,鲜血顺着大丝网一滴一滴的往下流,可是,还没有落在地上,就已经被大网给吸收了,得了人血滋润的大网,越发的变得柔韧而难挣开。 眼见如果再不出最后的绝招,已是必死于此,萧然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空间转移之术,最伤本元,他长这么大,除了学成时用过一次,进入灵楼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用。 如果不是因为那大黑蛇妖弄坏了大网,他现在甚至还不敢出来,他的血染透了那张大网之后,大网似乎都有了追寻功能,无论他躲到什么地方,都能紧追着不放,这才迫使他使用空间术,躲在自己造出的异世界空间之中,但是,那样的力量不能维持太久,异世界空间最多维持一炷香时间,等时间到了之后,只怕不等大网来把自己缠死,自己也会从半空中掉下来,活生生的摔死。 现在,终于挣出一条命来,萧然抬起头,看见了之前自己见过的那个很皮身穿蓝衣的姑娘,还有穿着白色长裙看起来很有气质的小姑娘,不远处,还有一个男人正在忙着缠自己的腿,还有一个穿着绿衣,男女难分的男人正蹲在自己面前看着自己,倒是挺可爱,还有一个气质出众,不怎么说话,脖子上戴着龙灵符的女孩子。 咦,刚刚那两个妖娆的女人,是已经走了吗? 月神她听见动静之后,也急急忙忙追来,萧然使尽了全身的力气,现下抬起一根手指来都很困难,他忽然咬破舌尖,喷出一口鲜血之后,强行提振了精神,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向月神的方向飞扎过去。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五章十八卫 月神不由一愣,本能的用月影清音笛将那把飞来的匕首打落。 “请姑娘让开。”萧然开口,他的目标自然不是月神,而是刚刚蹲在他身旁,现在跟在月神后面的绿衣人。 只是萧然却晚了一点,月神手中的月影清音笛已将匕首击落在地,断在地上,小绿柳惊呼了一声,不知发生了什么,月神赶紧将他护在身后。 “喂,你发什么疯?”刚刚还蹲在萧然身边的金璜一脸懵逼,不知道这个人刚刚才从一团气里面跑出来,明明一副累的要死要活的样子,却还惦记着杀人,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刚刚很明显是想要杀小绿柳,金璜本能的一出手,就向萧然的身上扎过去,萧然努力抬起另一只手,挡下了金璜这一刀。 凤歌也已经救治完了所有人,听见了金璜这里的动静,就带着关林森赶过来,萧然抬头看着众从,森冷的眼神不带一丝感情:“你们都是人,何必与妖物同流合污?” “你有病啊!”金璜听到同流合污四个字,就很不高兴,抬手就对着萧然的脑袋敲了一下。 杀手出身的金璜,动手一向干脆利落,就算是萧然,躲过了上一次,也没有躲过这一次,随着脑袋上一声闷响,萧然又软软的倒了下去。 虽然知道金璜绝对没有拿出平时杀人放火的实力,但是凤歌还是挺不高兴:“他都这样了,你为什么还出手这么重。” “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你没看见,他还不是二话不说,直接就要把小绿柳给杀掉,我想给他机会,他有给小绿柳机会吗,这个神经病,我倒是想好声好气的跟他说话呢,你觉得他能听进去吗?” 萧然的手指在地上微微的抽搐了一下,金璜被惊了一下,脚尖又对着他肋下的穴道重重踢了一脚:“你还是多睡一会儿吧。” 这是金璜此时的心里话,如果萧然这会儿醒来,还得跟他打一架,自己平时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这几天打了这么多场架,实在是太累了,又没有额外的收入,想想就亏的要死,能不动手就不动手,每动一次手,就是一次血亏,这是她的基本原则。 “你好歹也问问他是什么人再动手啊。”凤歌拦住了还想再多踢几脚的金璜,金璜将自己刚刚从他腰间摸出的小口袋对着凤歌晃一晃:“别慌,我们一会儿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了。”她将小口袋里的东西倒了出来了,除了一些散碎的银两之外,还有一些控制石。 想到他刚刚对自己的态度,小绿柳看着那些妖物死后留下的控制石,吓得小心肝直跳, “到底是什么人啊。” 金璜又继续翻,小口袋里还有一个小小的令牌,上面写着:“灵楼十八卫萧然。” “我勒个去!”一向不愿意沾惹朝廷的金璜一脸懵逼,我靠,灵楼啊,那不是最大金主杜书彦的手下吗。 要是杜书彦知道自己把他的手下就这么给,呃……那会不会取消所有订单啊。 想到这里,金璜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觉得腿有些软,膝盖有些酸,好像有点站不稳,过了一会,金璜努力的平息了一下激动的情绪:“那什么,咱们刚刚弄死的这个人,好像是个朝廷命官来的……灵楼的,十八卫。” “你紧张个什么劲啊?”书奇一脸鄙视的看着她:“你以前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明明就是你一个人杀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的话中将其他人与惹事精金璜分得非常干净。 哎哟,这个人可千万不要死啊,金璜现在已经顾不上书奇的态度了,若是平时,她少不得要跟书奇斗上一番嘴的,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在月黑堂学到的所有能耐都用在萧然一个人的身上了,又是掐又是捏,又是按压胸口,可是萧然却根本不为所动,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凤歌的灵药之上,如果招惹了灵楼,像杜书彦那样对手下那样好的人,肯定得把自己这个外来户给灭了,那自己到时候不仅没有灵楼的外快拿,就连这条性命就未必能保得住。 关林森摸了摸萧然的脉象,已是油尽灯枯之象,不过与方才金璜的行为无关,他刚刚使用空间技,已经耗尽了全部的力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算是凤歌的那些灵药,都不会有太大的效果。 不过,人力造出的丹药没能用的话,那么妖力,也许可以一试? 凤歌抬头看了看被吓得要死,缩在月神身后的小绿柳,想来想去,还是把他给招来了帮忙。 这样也不错,虽然这个灵楼的人死不死,对书奇来说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又不是他杀的,死一个两个灵楼的人,甚至对于祀星族来说,还是削弱皇权的大好事,只不过,再怎么说,自己现在身份是祀星族藏书楼的侍卫,如果真的有一个灵楼十八卫死在自己面前,到时候如果让人掀出来,就凭着他自己的一张嘴说萧然的死真的与他没有关系,只怕也不会有人相信的,到时候,那就是巨大的麻烦了。 以藏书楼侍卫与灵楼十八卫之间的关系来说,很微妙,两家说好了,彼此之间,绝不先动手,毕竟双方都不只是自己一个势力而已,他们的身后分别是祀星族与大恒皇朝,而且身份在彼此的阵营之中都不算低,如果哪一边都占了上风,对方都不会满意,你报仇来,我报仇去,杀来杀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祀星族与朝廷之前的一场解不了的恩怨,其后果,最终会演化为天下兵祸,民不聊生。 如果自己站在一个灵楼十八卫的尸体前这件事,被有心人看见,拿出去一说,人传人之后,到时候还不知道扭曲成什么样子,造谣的动动嘴,辟谣的跑断腿,自己追都追不上谣言飞起的速度,到时候,人人都说是他杀的,他都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办法来自证清白,因此,现在书奇此刻最大的心愿就是,不要有人看见,不要有认识他的人看见,不要有认识萧然的人看见,这件事就这么无声无息的中止了,让一切都回归到最初的从前。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六章三个傻瓜 “哇,书奇大哥牛逼!” “书奇大哥就是出手不凡!” “书奇大哥太厉害了!” 在就在几个人站着的地方不远处,传来三声无比真诚,感天动地的称赞, 三声称赞将书奇的心彻底变凉。 那三个如此熟悉的声音,让书奇觉得,这个糟糕的世界啊,还是趁早毁灭吧。 不远处,那三个身影鬼鬼祟祟的缩在一块大石头后,不约而同的探出头,对书奇伸出大拇指,称赞着,那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书奇刚刚在小酒馆里好不容易才忽悠走的三个祀星族的仆人。 现在他们已经摘掉了刚刚戴着的斗篷,从脸上看,一个憨厚,一个凶狠,还有一个傻了巴唧,那三个人是义结金兰的三兄弟,自称桃园三义。 其实他们刚刚被书奇忽悠的稀里糊涂,离开了绿柳村,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走太远,就感受到了绿柳村上空的妖气阵阵,做为同袍之谊,他们十分担心书奇,于是又回转,没想到跑回来之后,他们就看见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幕。 书奇轻松随意的坐在地上,而那个气势迫人,把他们压得抬不起头来的怪人萧然已经气息奄奄,伏在地上等死,都到这个地步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当然是书奇大哥武功盖世,将灵楼十八卫都给收拾了,三人把自己对这个事件的理解互相交流了一下,一拍即合,于是,他们马上现身,为书奇比心,挥舞起小棍子,就差竖着小横幅,写着书奇大哥我爱你了。 “哇哇哇!!!” “看看,都看看,学着点!” “明白了明白了,书奇大哥实在是身手不凡!不愧是藏书楼的侍卫!祀星族的铁胆忠心最绝密的武器。” “对啊对啊,不动声色的让我们先手,就这么一个人把那么厉害的灵楼十八卫之一给干掉了呢。” “咦咦咦,你们看,那不是祭司大人吗,我勒个去,原来祭司大人真的是被灵楼十八卫给绑架走了啊,长老大人说的没错。” “呃,但是书奇大人为什么要让我们离开呢,有我们兄弟三人一起帮忙,岂不是赢面更大些。” “你懂什么,高手过招,只在一瞬间,像我们这样的身手,留在书奇大哥旁边,说不定不是帮忙,而是扯他的后腿。” “对,书奇大哥一定是担心我们的安危。” “想太多!你有没有看见祭司大人身后站着的那个女人,那一定是书奇大哥新收的女人。” “两个哎,哪一个是大,哪一个是小啊?” “你没看她们俩感情这么好,站在一起,都不分先后的。” “你瞎啊,明显是那个戴着龙形佩的姑娘是大,那个圆脸的小丫头是小,男子汉大丈夫,娶妻要娶贤,妻室就是要一本正经,妾室才是这种活蹦乱跳胡闹的。” “书奇大哥也真是的,在祀星族的时候一点都没看出他还有这本事,真是万万没想到啊,一出门,就赢得了两位美女的芳心,书奇大哥是不是不好意思啊,对咱们还遮遮掩掩的,莫不是怕兄弟们来闹他的洞房?” “哇,两个一起娶了哎,这洞房要怎么闹?” “不得不说,书奇大哥真是手段高明,心有七窍。” “就是啊,你看,没耽误救了祭司大人,还灭了灵楼十八卫的威风,还一举得了两女,真不愧是我们祀星族最强卫队中的人。” “等我们一路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祀星族多么牛逼,想来族长大人一定会很高兴的。” 三人一路说着,一路跑到书奇身旁,先是恭恭敬敬向月神跪拜行礼:“祭司大人万安。”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又转头看着站在一旁的书奇,眼睛闪闪发光,那狂热的崇拜,都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 那样迷离的眼神,几乎就是要拿着小本本,把书奇大哥万寿无疆,向书奇大哥学习,向书奇大哥致敬给写下来,然后裱成字,贴在自家的屋里,一天拜三次的节奏。 看见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祀星族的桃园三义,月神忽然紧张起来:“你们,你们,你们三个什么时候来的!!!” 一旁的凤歌与金璜看的有些糊里糊涂,不明白是谁又给招出来三个看起来脑子不太好使的人,而且,似乎又是祀星族的,祀星族的人,是不是都是这样……呃,智商堪忧? 凭空出现的三个人,把小绿柳给吓了一大跳,连着蹲在一旁帮忙的金璜都不由得惊了一下,那三个人看着蹲在萧然身边,正在用匕首划开萧然的身体,想要将药汁直接灌入他血穴的金璜,他们以为自己明白了金璜想要干什么,急忙搓着手过去说:“二嫂这双纤纤玉手,怎可干这等粗重的活,只要交给我们三个,包他马上就死!” 听到这里,金璜看了看小绿柳,不知道他们三个口中的二嫂指的是谁,小绿柳着实男生女相,一时看不出来男女,她一时听见那三个人称呼二嫂,以为他们在说小绿柳,忍不住放声大笑:“小绿柳,他们好像把你,哈哈哈……” 那三人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气氛的尴尬,嘴里还在兀自叨叨个不停,嘴里不断的说着一些客套话,还把关林森也称之为兄弟,不停的炫耀着书奇之前的各种厉害之外,说他今日能亲手打击那灵楼十八卫之一的厉害人物,那是很正常的,很常见的,过去他还亲手打死过许多很厉害的人物。 金璜好奇的问起那些厉害人物的名字,想要好好的嘲讽一下,没想到,听到了好几个名字之后,她就默默的低下头,自顾自的继续给萧然疗伤。 那些死亡名单里,有不少,是她客户委托她动的手,现在当着这些人的面,难道要直说那些人是死在自己手上的吗? 不,但是想要她去夸书奇,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她的手法多么的精妙,她的出手是多么的利落,多么的无声无息,绝对不是书奇这种傻大个能干得出来的。 凤歌与关林森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只是随意的虚应着,救人还来不及,听那些废话,并不在日程之内。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魔域桃源 那个一向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的书奇,此时此刻,却是一副要死要死的样子,天大的委屈无处诉,如果他现在看见了鬼市老板,那两人一定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就在此时此刻,老板已经退出了自己的房间之外,并且将门关好。 蹲在门口的他,一点逃的想法都没有,能逃到什么地方去呢,天大地大,竟无他的藏身之地。 那个见鬼的杜书彦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跟祀星族藏书楼的侍卫书不惊正正的对上了。 平时这两家,虽然是举世皆知的不和,但是,平时也都保持着退让,彼此之间,王不见王,也没有惹出多少事端来,如今王已见王,这件事,还不知道如何能了结呢。 这下可是结结实实的坐实了与灵楼相勾结的罪名了, 否则,谁会在鬼市刚出事的时候就跑出来找到鬼市,正常人这个时候都是避之不及的。 唉,幸好杜书彦一向机警的很,不动声色的就帮自己把其中的关系给摘干净了。 现在就希望祀星族的人不要逼人太甚,否则的话,唉…… “哦哟,没想到还能看到老板在这会儿出来,是晒太阳?”忽然,老板的身后传来了一个慵懒的声音,老板一转身,只见一个衣着华贵非常的年轻男人站在自己面前。 以老板强大的记忆里,完全想不起来这个男人是什么人,自己一定没有见过他。 老板仔细的看了看,又想了想,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但是这人为什么一见面就能认出自己的身份,,想来也是有一些名堂的,只是,现在不管对方是谁也好,老板都已经没有心思想搭理了。 鬼市的生意,他都已经完全不想做了,还有什么能让性命让他感到更要紧呢。 老板正在哀怨的想着,房间里已经传出了两人噼里啪啦的打斗声,房间里传来的动静,已经把老板的情绪完全调动起来了,好紧张。 眼见着老板对自己完全没有理会的意思,整个人像个石雕似的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那个人也不着急,只是客客气气的欠了欠手,抱拳道:“老板的鬼市对我等一向相护颇多,今日才与老板相见,实在是我等之过,在下正是魔域桃源的老板,黄纸。” 魔域桃源的掌柜? 听见那个人自报姓名,老板才从一个石化状态,转化为另一个石化状态。 “看老板的神色,看来也知道,里面的两位客官如果真的打出个好歹,不管是伤了谁,你与我都受不了那样的后果,只不过,他们双方的关系,又绝对不是你我这样的身份能劝得住的。”黄纸笑的一脸客气,却让老板觉得他的笑容背后似乎藏着什么不怀好意的修图。 黄纸面对老板的怀疑,并不以为意:“为了咱们吃饭讨生活的鬼市着想,在下前来,就是想为老板指点一二,可以解开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心结,不知老板可愿意?” 说着,黄纸就带着一脸的笑意,向老板伸出了热情友谊的双手。 往日的这个时辰,鬼市早已是热闹非凡,熙熙攘攘,就算是内集,也少不得已经有不少贵客在这里谈事情,今天的天气很好,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只是偏偏在这内集之中,连个鬼影都看不到。 老板已经来不及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鬼市如此冷清,亦或是有人从中作梗,面对黄纸伸出来的热情双手,老板几乎像是在拉救命稻草那样紧紧的握住,黄纸十分开心,满意的点头,说着:“好了好了,从此以后,老板就不用再为这种些许小事而烦恼了。” 老板一脸懵逼的看着他,等了一会儿,也没见黄纸说出什么有出息的建议来,他当时就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完全不能理解对面这个人到底在说啥:“你不是说有办法的吗,这就是你的办法啊,我不需要这种毫无意义的安慰,要是你没有什么正经的话要说,那我就走了。” 说着,老板嫌弃的甩开黄纸的手,大步向前走,走着走着,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叹了口气,又继续向前走,走了没一会儿,又停下来,听了一听,屋子里还打的热闹,罢咧罢咧,这都是命啊。 反倒是黄纸方才淡定的神色被一层惊讶所掩盖,他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一阵淡淡的黑色,仿佛刚刚握着的是一朵乌云,看着老板蹒跚而去的愁苦背影,黄纸这才明白,自己显然是小看了这个王老板了,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那东西就算是夹在皇朝与祀星族还有各种难惹的大人物之间,却能在一年之内,就将鬼市做到如此的程度,如此看来,无论是皇朝亦或是祀星族,如果真的想要取他的性命,只怕也不会那么的容易。“ 黄纸刚刚那热情的手,伸出去之后,无论是怎样的生命,碰触到了,都会化成纸人,这是他的独门绝技,看来,刚才自己握住的王老板,并不是王老板,只是他召唤来掩护自己本体的乌云而已,而真正的王老板,身在虚无缥缈的云与山之间,黄纸也曾想过要不要去云层之间寻找王老板的本体,但是他想了想,就放弃了,天上的每一片云,都有可能是王老板的藏身之处,新生的,飘走的,任何一处,都有可能是的,他面对的是整个天空,面对这样巨大的面积,他到底是一介凡人,根本有心无力。 那一种令人绝望的搜索过程。 想来想云,就算是黄纸出手,老板也不会有任何的损失,甚至有可能因此惹怒了他,当场就把他给废了,因此,黄纸一招失手之后,面对老板的不满,也只是笑笑,摊手致歉,然后,就给王老板让出了一条路,身为魔域桃源的掌柜,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性命做为赌注去做这种事。 他是一个很厉害的商人,而不是一个脑子抽筋的赌徒。他所做出的所有决定都是建立在沉思熟虑之下的。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八章比试 就算自己不能马上亲手把这个鬼市的老板杀掉,对于黄纸来说,也不是什么天大的问题,只是自己失去了一个讨好祀星族的机会而已,反正,今天已是布下天罗地网,就算鬼市老板手眼通天,他也走不出去,而且他注定一死。 到时候,鬼市里一定会大乱,没有人坐镇指挥,那么这么大一个鬼市,就会尽归于自己一个人了,想到这里,黄纸又看了看背影走得摇摇晃晃的王老板,忍不住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老板,看您今日似乎有些身体不适,保重啊,一路走好。”黄纸挥着向着老板的背影告别。 老板已经无心去听身后那个人到底在叨逼叨什么了,他已经走到了鬼市的大门,如往常那样的推门,但是,门却完全推不动,再用力,门扇轻轻的摇了一摇,似乎被什么东西死死的顶住了,好吧,看来,内集里之所以连鬼都没有,不是鬼市要倒闭了,而是有人把门给关上了,所以才没有客人能进来,但是,如果门是从外面被关上的话,那岂不是里面的人也根本出不出? 刚刚还有些笃定神色的老板有些发慌了,这可如何是好? 在房间里面正在与杜书彦斗法的书不惊,似乎早就算准了这一切,所以,他一点都不着急,看着老板从房间里出去,也不怕他逃的无影无踪,虽然根据一向的法理来说,身为藏书楼侍卫的自己,实在不应该与朝廷的灵楼的人在这里玩命,何况,对方还是灵楼的楼主,如果真有个好歹,自己都会很麻烦,但是,现在房子之内,只有自己和他两个人,面对一个这样拥有无双战力的人物,很久没有对手,深感到无敌太寂寞的书不惊,又怎么能忍得住不与杜书彦动手过招?“ 杜书彦一直在很谨慎的对付对方手中的巨型长刀,在对方挥舞起的刀影之间,杜书彦手中的红色长剑,也已相对的挥出同样多的招数。 “你的能耐,不应该到此为止啊?”书不惊似乎有些意犹未尽,他明显感受到杜书彦出手很小心,并没有使出全部的力气,杜书彦只是淡淡一笑,他的成名兵器,并不只是胭脂泪而已。 金璜的暴雨梨花针,就是他送的,那么他自己,自然也不会少了这些东西。 只是他却不能不管不顾的像金璜那样抬手就对着书不惊把一蓬银针都射出去,如果书不惊接不下来,那就必死无疑。 他也不相信书不惊,能接下那样快速,那样细如牛毛的暴雨梨花针。因此,他不能赌, 在胭脂泪舞起的重重红影之中,接连两蓬暴雨梨花针,从杜书彦手中的针匣里飞出,只是,瞄准的并不是书不惊的要害,只是那书不惊也绝不是凡人,手中长刀一转,便已将所来袭的飞针尽数击落,那一瞬间,房间里叮叮当当,飞针落了一地。 只不过,那些,都不是杜书彦的主要目的,还有几根比寻常银针还要再细几分的针,已经被杜书彦抹上了酥骨散,此时已经扎在了书不惊的丹田要害之上,如此一来,对方便无法活动内息,高手过招,只争毫厘,对方已经输定了,杜书彦一向都不愿意把事情做得太绝,大家随便动动手,分个彩头似的输赢,也不至于披红挂彩的丢人现眼,大家给彼此都留一分面子。 那书不惊中了飞针之后,果然脚下一软,就要栽在地上。他低头,从肚子上取下了五根银针,杜书彦没有说话,只等着对方说点什么,自己再说点什么,这件事就算到此为止了,至于王老板,自己已经为他争取了这么多时间,应该已经够他蹿到世界的彼端了。 只不过,杜书彦这么想,别人可不会这么想。 那书不惊只是点住了自己腹部的几处穴道,然后,缓缓抬起头,冲着杜书彦微微一笑:“明明是一个好手,为何却处处留情,如此的小心谨慎,方才我是故意挨了你一下,没想到,果然也不过是这般而已,阁下莫非是担心你我的比拼,会引起灵楼和祀星族的冲突,进而导致天下大乱吗,哈哈哈,放心放心,这件事,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的,鬼市内集已经被我关上了,还希望公子您在与我对战的时候,稍微认真一点,否则我就算赢了,也赢的没有一点意思。” 杜书彦刚想说点什么,那书不惊又从伤口中缓缓逼出几滴鲜血,他从怀中取出手帕,在伤口上按了一按,然后又重新握紧了手中的长刀,逼视着杜书彦,慢悠悠的说道:“只不过,灵楼的这位公子,您是不是太过于目中无人了?” 随着书不惊的语气,杜书彦也听出对方此时已绝对不是什么单纯的比试,而是已经起了杀心,书不惊抬起手中的长刀:“这把刀,是由深海底沉积了千万年的寒铁所铸,其上沾有剧毒珊瑚的毒液,被砍中之后,伤口会日夜流血不止,痛苦难当,生不如死,中刀之人,往往会因为受不了这般的痛苦,而自我了断。” 杜书彦笑笑:“女子往往一个月有七天如此,我看没有哪个女子会因为这种事情而自我了断的,还是说,书先生认为在下还不如世间那些柔弱的女子吗?” “啧啧啧,这么久以前,唯有公子您才想到这样的方向,那如此一来,那我就只好杀掉你了,否则,这么有趣的事情,被人当成是女子每月一次的癸水,那我的面子还往哪儿搁。”书不惊大笑着,将长刀一摆,指着杜书彦的鼻子。 话音未落,刀风已向杜书彦的脑上落下来了。那一刀,比方才所使出的所有招都要力沉许多,杜书彦差点没躲开,他从来不会与别人硬碰硬的比拼,方才,他却凭着手中的胭脂泪,将对方的大刀给接了下来,发出了金属相接的一刀巨响。 武器沉重在有些时候,就是很占便宜,杜书彦原本就不是死练力气的人,被那刀风横扫之下,顿时就被推开了很远。 正文 第三百四十九章冷静 书不惊淡淡一笑,赞了一句:“身手不错。”紧接着,就向后退了一步,接着,如同洒沙一样的在房里撒出许多东西,杜书彦定睛望去,却看不出来是什么,只觉得不过是一些普通的石头而已,难道他还想玩洒豆成兵? 杜书彦知道书不惊不会真的就是洒着玩,却也看不出他的真正目的,猜了半天,也是没有头绪,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而他面前的书不惊,则是重新摆出姿势,大声喝道:“来刀!” 就在此时,忽然杜书彦想明白了,每一个石块,其实都有着自己的活动,书不惊忽然消失了,忽然再一次出现了,他可以附身在那些石头之上,随时再从那些石块里钻出来,突如其来的打杜书彦一个措手不及,杜书彦连忙退开几步,也明白对方刚才也算没有下死手否则,自己在那样的突如其来之下,未必能全身而退。 刚才那些石头在地上咕噜咕噜的转了几圈,接着抖了一抖,化成沙粒,散在地上,一动不动,杜书彦盘算着,看来,只有石头才能被利上,变成沙子就说明已经废了。不过就算他明白了,也没有什么用,因为地上还有数不尽的石子,每一块石子,都会成为书不惊藏身的地方。 自己到底能不能算出书不惊下一个到底会躲在哪个石头里吗,杜书彦心中一点把握也没有,如此自己再这样的退让,只怕今天就得交待在这里。 杜书彦大喝一声,只见纷纷石子,凭空飞起,竟然向书不惊纷纷攻击而去,原本是书不惊的最好帮手,现在却成了杜书彦的远程攻击武器,没有被书不惊附身的石子,就只是普通的石子而已,杜书彦可以轻松的用自己的内力将它们掀起,攻击书不惊 “厉害厉害,难怪人说灵楼楼主,虽年轻,却是见多识广,心思细密,乃是朝廷不可或缺的人才,只不过看我用了一招,不仅想明白了,还能使出破解之法。”书不惊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之中满是佩服,高手与高手之间,都是这般,断不会如市井小人那样幸灾乐祸,拜高踩低。 的确是这样,书不惊不能一下子控制所有的石头,只能一个接一个的潜入,现在所有的石子都被他自己的刀风化做粉末,这一招已是破了。 “好说好说。”杜书彦客客气气的还礼:“这样的话,希望书先生能给在下一个面子,关于鬼市老板的事情,希望您就不要再追究了。” “呵呵呵,楼主,您是不是想得太多了。”那书不惊的语气陡然一变,变得十分的咬牙切齿:“你们灵楼的人,是不是太看不见我们祀星族的藏书楼侍卫了?” 只见那书不惊双目大睁,全身上下嚣张的散出一股一股的杀气,杜书彦知道,这一次对方是没打算留手了,唉,既然如此……自己也绝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啊。 杜书彦轻声叹息。 房间门忽然被推开了,让房间里正在生死相搏的两个人都有些意外,书不惊看清人,开门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黄纸。书不惊似乎认识他似的:“黄掌柜,还是先请把门关上。”书不惊一点都不惊,果然人如其名,认清来人之后,开口说道:“我与杜楼主还有话没有说完。” 黄纸听完之后点了点头,依言将门关上,然后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站在房间另一头的杜书彦,他的脸上看不出来什么,只是心里正在着急的盘算着自己的利益:咦,奇怪,今天为什么还会有灵楼的人到这里来呢,这一点跟自己的计划完全不一样啊,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来的不是别人,竟然是赫赫有名的灵楼的楼主杜书彦。 说实在的,如王老板的想法一样,就算是黄纸,也不希望这两个人在这里真的打起来,一旦书不惊输了,王老板不会离开鬼市,自己想要抢班夺位的想法那就彻底的没戏了,但是如果书不惊赢了的话,那么在这座京城脚下的鬼以说是完全暴露在灵楼的眼皮之下了。 在那之前,魔域桃源虽然接下过许多黑道中人对灵楼里的的高额悬棠,但是,黄纸已经派出了红樱与姹紫去找主谋大黑蛇妖的麻烦,估计着现在,以那两个小妞的身手,那条愚蠢的黑蛇,不死也废,除了会做饼之外,也没有什么用了,那么这样的话,自己的立场也就随之而改变,没以脸都以道理会与灵楼正面为敌。 如果不与灵楼为敌,那就更不能得罪灵楼的楼主,听说灵楼的楼主虽然这几天跟皇上的关系有些紧张,但是,听说,他才是皇帝真正的入幕之宾,他的姐姐,那位杜贵妃,不是杜书彦的裙带,反倒是她蹭了杜书彦的裙带才能连连升级的,万一让杜书彦死在了这里,万一哪天大恒皇朝的皇帝又怀念起了杜书彦的好,少不得会想着他是死在鬼市的,那么到时候,鬼市谁能落个好来? 想到这里,黄纸不由的对之前的王老板心生敬意,这样错综复杂的朝廷与江湖之前的那些破事,进退如此两难,王老板却能处处应付妥贴,在夹缝中求生存,真是活着不容易啊。 现在就连黄纸自己都不知道应该向着哪里走了,如同被将死在了棋局之上。 嗯……棋局?听说杜书彦是会下棋的? 皇帝时不时的召他进宫? 想到这里,黄纸笑了起来,好像想通了什么似的,他缓缓开口道:“两位大人,能不能且先放下兵器,听小人一言?” 杜书彦并不知道这个被称之为“黄掌柜”的到底是什么人,但是看着对面的书不惊那样的脾气,也将手中的刀垂了下来,杜书彦,也愿意好好的听听黄纸到底想说什么。 那黄纸在两位大佬的中间笑着,点头哈腰:“非常抱歉,请两位大人先听我说一句,两位的确是各为其主,但是两位也当为双方的主子多想想,万一两位在这里打着打着,不管哪位或死或伤,只怕双方都会引来巨大的麻烦,只不过是想分出个高下而已,又何必要见生死呢,而且,就小人刚刚得到的消息,灵楼十八卫已经有人赶来,两位就算想要比武,只怕现在也没有机会了。” 正文 第三百五十章棋局 这一通话,引起了杜书彦的兴趣,而书不惊则是一脸的悲伤,皱着眉,小声叨叨着说:“你的意思是,打不起来了?” 像书不惊这样的人,难得遇到了一个高手,一点都不想放过过招的机会,但是,他还不是太傻,还是能拎得清任务和自己的个人爱好之间的工作关系的,如果真的有其他的灵楼之人赶来的话,那主人给自己下达的任务,就会完不成了。 黄纸小心的观察了一下书不惊的脸色,笑着向屋门退去,又抬起自己的手,清脆的击了两下,很快,门外就传来了一个轻轻落地的声音。 “拜见掌柜的。”外面的人口齿清楚的说道。 黄纸打开门,走出去,对他附耳轻声的说了些什么人,那人转瞬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不多时,又是从半空之中,身形轻盈的翩然而降,手里还托着一个东西。 黄纸托着那物件回到房间,大门吱呀一声,自己关上了。 “听闻杜楼主乃有国手之力,而书先生既然是祀星楼的藏书楼侍卫,想必棋力也可称了得,何不就用这个小东西分一个高下?”黄纸将手中的东西放下,竟是一个木制的棋盘,还有两篓棋子,分别揭开,其一黑,其一白,棋子皆是光泽动人,圆润可爱。 书不惊的确会下围棋,而且在祀星族之内,可以说,完全没有敌手,他很自信,他认为自己的胜算很大,他看着杜书彦哈哈大笑。 杜书彦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迟疑,就这么走过来,大大方方的坐在棋盘前,随手拈起一枚白子:“书不惊先生是客,请客人先行动棋。” “杜楼主不愧是翩翩君子,请!” “书先生请!” 书不惊一点也没有推让的意思,将手中的大刀收起,就大马金刀的坐在了棋盘之前,抬手拈起一枚黑子,就落了下去。 “今天他必须死。”书不惊突然之间开口说起这事,让黄纸有些意外。 “可是,他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是无辜的。”杜书彦想了一下,在紧贴着黑子的地方也落下一子。 “是不是无辜的并不重要,既然是我家的主人需要他死,他就得死。”书不惊的眼神有些飘乎,似乎他的心思并不在棋盘之上,落子就好像完全没有考虑过似的,杜书彦下完一子之后,他就跟着迅速落下一子:“如果连一个小小的鬼市老板都搞不定,那祀星族的面子往哪里搁?” “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祀星族千年不出山,一出山,却会与五日暴雨相关连。”杜书彦对书不惊下的棋路已经有了十二分的把握,又落下了一枚白子,将书不惊的一小块黑子包围起来:“我记得,你们出山的理由是说灵楼十八卫的人绑架了你们的祭司大人,但是藏书楼的侍卫出山,却只是前来找鬼市的麻烦,而不是灵楼的,这件事,我也想不通。” 书不惊哈哈大笑,又飞快的落下一子:“那当然了,我们藏书楼侍卫行事,岂是能让你们这些凡人随便就能想明白的,其实这件事,也很简单。” “有多简单?不如说来听听?”杜书彦的双眼终于从棋盘之上挪开,而是落在了书不惊的脸上。 “还记得你们灵楼之前跑了一个人,让人上天入地的去抓?哈哈,那货就是导致今天这个境地的罪魁祸首之一。”书不惊随手又下了一枚黑子,之后,抬起眼睛,看着杜书彦。 杜书彦点点头,虽然这事挺丢人,但是对方已经知道,再藏着掖着也没有意思。 何况,祀星族的人知道这件事,也太应该了。 “毕竟跟你们那个叛徒私奔的女人是我们祀星族的人,虽然已经是一表十万里,平时她都不回祀星族的,只不过,说到底,她的身上,依旧有着祀星族的血统。”书不惊啧啧的摇着头,嘴里面说个不停:“那个男人从你们灵楼逃走之后,大恒皇朝的皇帝是不是就开始处处与你们为难?到底是跟祀星族的女人私奔,那个男人现在虽然带着我们那位小姐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是……” “书大人,您在说什么啊?”虽然黄纸听的一头雾水,但是以他的人生经验来说,这么说话,绝对不寻常,于是,他开口打断了书不惊的叨叨叨。 这个情况太不正常了,祀星族里一个会被派出来做任务的藏书楼侍卫,怎么会这么口无遮挡。 黄纸惊讶的听着他们方才的对话,完全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按说,书不惊不可能是这种人的。 只是,黄纸没有注意到,甚至连书不惊都没发现,坐在书不惊对面的杜书彦的黑色眼珠的中间,出现了三朵青色的花瓣,那是他的独门绝技,只要看见他双眼青花的人,就会在他的指引下,不知不觉的将所有杜书彦想要知道的消息全部都说出来。 杜书彦又轻轻的抬起手,好像在下棋,但是那黄纸却是一紧张,接着就发现自己已经哑着嗓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刚刚黄纸打断书不惊的话,看来他已经知道了一些什么,杜书彦心中明白,双眼凝花的催眠功夫,极耗精力,就算是他,也不能进行太长的时间,必须抓紧。 “那么,书先生说的另一个人又是什么呢?”杜书彦在落下一枚白子之后,语气不急不徐,只是他在努力的按压着心中的急燥。 “哈哈哈,说起来,那可真不得了,你一定不知道,那个人的出现,不仅说明我们祀星族终于要走出大山,重新看一看这个繁华的都市,成为这天下之主,更是会与天地同寿。为了她,就算是让我们付出任何代价,我们藏书楼侍卫也会在所不惜。” 书不惊的样子非常的得意,语气里面有着如同书奇一般的自毫与炫耀,而更多的却是向上仰视的那样尊敬与忠诚:“她就是……” 就在此时,身在遥远绿柳村里的月神,忽然觉得鼻子一痒,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说漏嘴 “祭司大人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啊,天气凉了,树叶黄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书奇看着自己身边连连打喷嚏的月神,一脸的担忧,而被书奇放出来的小金虎在听到了月神的几个喷嚏之后,就欢欣鼓舞的蹦跳着走到月神身边,用自己温暖的,毛乎乎的身体包住了她,还用自己温暖的身体靠在她的身上。 月神只是怔怔的看着天空,手里拿着书奇刚刚从外面买回来的绿柳小饼,有一搭没一搭的咬上一口。 凤歌和关林森正在全力抢救着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的萧然,其实萧然身上并没以什么皮外伤,只是现在他的气力已尽,如果有一股强大的真气注入萧然的丹田之中,推动他本身的气息顺利运转,那么很快,萧然的性命就会顺利的被拉回来。 听起来很简单,实际上也很简单,小绿柳的身体虽然与人类不相同,但是却可以照着金璜的样子去学,拿着萧然的手就开始用自己的力量向萧然的体内灌去,很明显,在被万妖罩穿身之后,她的力量比之前已经强悍了许多,一刻不停的向他的体力强灌真气,也没有一点疲劳的模样。 但是他们齐心协力救人的样子,让一直恭恭敬敬跪在月神面前,仰望着自家祭司大人的桃园三义感到十分的不解。 从他们与这帮人接触开始,就看着凤歌与关林森一直在忙碌着不停,就算是金璜这个脸是摆着臭脸色的女人,也都在积极的帮忙,甚至连饭都没能吃,虽然书奇也没有帮忙,但是,对于他们积极救治的行为,并没有什么阻止的意思,甚至有时候还会搭把手,递个东西什么的。 “书……书奇大人,这个人可是灵楼十八卫啊!”为首的桃大说,生怕书奇是不是一时糊涂了。 “嗯,我知道。”书奇听见了桃大开口,就觉得一阵的烦恼,这三个货一向都是糊里糊涂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说啥,不应该说啥,就算祀星族有四万人口,如果将人从蠢到聪明按序排列,他们三个绝对是并列第一名。 如果今天的事情被他们三个传出去,那这件事,只怕会很是要命。 能与他们好声好气的说话,已经是书奇下了极大的自我克制,在他的心中已经无数次的闪过杀人灭口,杀人灭吕,杀人灭品…… 但是,祭司大人就在现场,自己如果真的想要动手把他们三个干掉的话,她一定不会坐视不理。 那三人见书奇并没有开口继续解释的意思,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桃二鼓起了勇气,看着书奇,傻乎乎的问道:“那书奇大哥为什么要跟他这么客气,还帮着他治伤?他们灵楼十八卫可是拐走了祭司大人的元凶啊!这种罪名,就如同杀父仇人的亲生儿子!” “啊?”书奇一愣,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金璜忍不住开口嘲讽道:“哎哟哟,那个叫杀了亲生父亲的杀父仇人,哈哈哈。”她刚刚听着桃二在那里叨逼叨了半天,实在忍不住想要插话进去,她的性格一向如此,何况看着那几个祀星族的人凑在一起以后,更像是小朋友出去踏青郊游,那小日子简直是轻松快活的不行,而自己却要在这里看着萧然,为他忙前忙后,那几个人,全都不帮忙,书奇就算了,那个蠢货出手帮忙也是帮倒忙,月神,以前看她还好,怎么着,自家的几个仆人来了,现在就要在朋友面前摆自己的祭司大人身份了吗,一直高高冷冷的端坐在那里,一直没有说话,跟平时时不时的出声斗嘴的样子完全不是一路人。 桃三根本对金璜刚刚说的话置若罔闻,不理不睬,他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向月神问道。“既然祭司大人安然无恙,那今日就请祭司大人随我等回祀星族里吧,在外辛苦,这等环境,又岂是祭司大人您住的地方,条件太差了,何况,主上始终也对您牵挂不止,就一直盼着您能回家。何况……”桃三说到这里,又笑眯眯的咧着大嘴巴,一脸谄媚的笑着:“离祭司大人您的好日子不远了,如果再在外面旅行的话,只怕,别人会说我们祀星族的女孩子……” 他这话一出口,书奇的心脏停跳了半拍,急忙看见月神,生怕月神暴起,把这几个口无遮挡的蠢货给立毙掌下。 但是月神却还只是淡淡的坐在那里,脸上露出了嘲讽似的笑容,神情又是愤怒又是悲伤:“是么,那家人那么好的话,为什么他们不让自己家的姑娘嫁过去?你们如果非要把我绑回去领功,那就用绳子把我绑回去好了,喂,金璜,你那里有没有绳子,卖给我一根。” “不不不不。”虽然桃园三义很蠢,但是也听得分明,月神明显就是不想回家。三人连连磕头请罪。 “你们快闭嘴吧,不说话,没人把你们当哑巴。”书奇看着月神一反常态的痛苦与伤心,心中十分的不忍心,忙喝令三个蠢货不要再说话了。 那三个笨蛋虽然都是低着头,但是眼睛里都露出了疑惑的光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通过眼神,交流了一下想法,那几个人心里也明白,知道月神那可是祭司大人,神力通天,就算是族长,对她都要客气几分,现在她只是没有施展出自己的能量而已,如果她就是不想回去,那自己三个人也是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 祀星族一向对上尊荣无比,如果硬将月神绑回去,那么带回祭司大人的功劳有的,然后,绑着祭司大人回来,算是对祭司大人不敬,只怕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在祀星族,只要对祭司大人不敬,就可以抵消了之前所有的功劳,哪怕是救族的大功,都无法抵消当着祭司大人的面打了一个喷嚏的小过。 “少主啊,少主,您息怒啊。”桃二想来想去,觉得有些话还是得说,他想了想,最后还是努力的开了口:“祭司大人近日登基之日将近,将来就要被责任所缚,现在好好玩玩,也是应该的,只是,您是不是应该先回家,与族长大人说一声才是,您知不知道,在您失踪的时候,祀星族已经快炸了,所有人都说您是被灵楼十八卫给绑架了,要用您与祀星族谈条件,让我们放弃族人已经活动着的土地,您要是再不露面,到时候藏书楼侍卫们与灵楼打起来的话,那可不止是简单的两波高手相碰撞了。”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二章不想说 道理是有的,因此,桃二这番话,虽然只是在劝月神回家,但确实让书奇心有戚戚,现在祀星族已经在用祭司大人消失的理由,不断的在找灵楼那边的麻烦。月神从小爱看书,因此,藏书楼的侍卫们,有不少是看着月神长大的,在月神刚刚失踪的时候,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十分着急,但是后来听说,是灵楼的人绑走了祭司大人,那些藏书楼的侍卫们听说月神性命肯定安然无恙之后,一个个反而挺激动,毕竟灵楼十八卫的名声也是传遍四海,能与高手过招,一比高下,是多少习武者的梦想。 他们甚至很期待这一刻的到来,毕竟,这年头,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的打过了。 和平的太久,大家都有些懈怠了。 好战的心,慢慢的又燃起了火焰。 两边都是属下,但是这两拨都是热血男儿,总是你这么挑衅过来,我挑衅过去,打起来是迟早的事情。 就算依着这三个蠢货的话,月神只要回一趟家,就能说清楚,免了藏书楼侍卫与灵楼人的一战,但是月神就一定没有机会出来了,她一定会被严严实实的盯着,一直到最后被迫成为祀星族的一个精神象征,从此没有了自我,想到这里,书奇也有些不忍心。 所以,一定不能让她回去,这是书奇心中的想法。 但是的确也不能让堂堂祭司大人就在这边飘着,毕竟这个世道如此的凶险,以祭司大人天真烂漫的性子,如果身边没有一个人罩着的话,只怕是会吃亏,而这些人。 书奇看了看凤歌金璜和关林森,觉得他们也很是不靠谱,如果有了危险,金璜和关林森一定是顾着凤歌,到时候,谁还会心疼他们家的祭司大人呢。 真是难上加难啊,书奇心中悲伤,用力的敲了一下桌子,嘴里叨叨着:“王八蛋,要不是你见色起义,何必逼得我们落入这样的地步。” 也许是他的声音太大了,还没等他说完,在一旁躺着的萧然微微咳了几声,手指动了一动,眼睛也微微的睁开。“哦哟哟哟,醒了啊。” 金璜蹲在一边瞧热闹,凤歌示意关林森帮他顺顺气,一旁的凤歌悄悄将小绿柳拉到身后去,免得刚刚醒来的萧然暴起伤人,哦不,伤妖。 “这位兄台,您刚刚说了一个什么?”萧然喘匀了气,开口问道。 书奇吓了一跳,赶紧让一旁傻乎乎蹲着的桃园三义赶紧去别处玩去,萧然对妖的态度是什么样,大家都已经心知肚明了,现在这会儿,正是应该同仇敌忾的时候,可千万别再闹出别的什么祸事来了。 那三个人虽然得了书奇的要求,但是,他们却是磨磨蹭蹭的站起来,哼哼唧唧的舍不得走,一边走,一边还在小声叨叨:“干嘛跟这种人这么客气,像他这样的废物,我让一只手,都能打他十个!” 桃大分明就是挑衅,他就是想逼着萧然先动手,一旁的桃二拼命的点头,好像是在证明桃大的话是真的。 幸好桃三比他们都正常许多,不动声色的从书奇旁边走过,又压低了声音:“如果书奇大哥感到有什么不对,那就大声的咳嗽,到时候,我们几个一起上,为大哥助力!1” 书奇十分的哭笑不得,只是现在萧然重伤之后,已经没什么力气,他的心神只能守着一件事,就是他刚刚听到的那件事,他的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书奇,直直的盯着他。 书奇越感尴尬,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哼哼唧唧了半天,也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咦,书奇,你这老脸皮厚的,居然会红哎!!!你是不是偷吃什么东西了?”金璜调笑着,看着书奇一副尴尬的样子,忍不住出声调戏,平时从来都是不要脸的夸着自己的男人,竟然还有脸红的时候,想想就很有意思。 “真奇怪,是不是生病了?”小绿柳也接了这么一句话,他完全想不通。 越是平时不要脸的人,到了害羞的时候,越发的动人,那大家都很喜闻乐见的风景。、 书奇听了这话之后,差点恼羞成怒的把桌子给掀了,但是,他忍住了,如果真把桌子掀了,外面的三个蠢货真的能冲进来惹事生非。 说到底,唉,这件事也是兹事体大,难怪萧然这个重伤的快要死掉的人,都在操心这件事。 “嗯,是啊,我刚刚提到一个带着别人家的女人跑掉的男人。”想来想去,书奇还是忍不住把这件事给说了,算是难得的正经回答了君萧然的提问。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看着书奇,没有人说话,就等着书奇进一步的解释,书奇看到金璜那个好奇而又八卦的模样,皱着眉:“别人不知道也就算了,难道你也不知道,一脸好像看西洋镜似的家伙,难道不知道灵楼十八卫之中的赤色魔君吗,那你还真是没见过世面。” 本来金璜也就是凑个热闹而已,朝堂里的事情,她一向鲜少过问,虽然灵楼是她的东家金主之一,但是,杜书彦也不会把楼里的这些重要事情都说给她听啊,因此,听起来这个中二病爆棚的外号,实在是没有听说过,赤色魔君,噫我还莉娜因巴斯呢。 她假装好像没有听见似的,只是定定的看着窗外的天空:“啊,今天的天气多么的好啊。” 无耻的逃避,就连凤歌都听不下去了,就连一旁的月神也是充满着鄙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承认也没有什么关系,非得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的,真是太没有出息了。 萧然也没有在意她这边的情况,只是淡淡的一笑,很快,他的伤势有所反复,因此,他咳了几声,过了好一阵,才将咳嗽压了下去:“赤色魔君,曾经是灵楼十八卫之中的一员。” “哦,曾经?”凤歌好奇的问道,说明那就是过去时了。 萧然点点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终于能正常说话了:“是的,他曾经是灵楼十八卫之中,拥有最强大力量的人,对于朝廷的敌人,他出手无情,尸山血海,也因此,得名赤色魔君,唉,只是没想到……我们一直以为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心中只有杀意,再无爱恋,唉……”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三章爱情故事 说着这些话,萧然的神色越来越惆怅,甚至还带着几分羞愧之色。金璜对此倒是很有兴趣,她在江湖之人称为“血手妖后”,嗯,听起来跟“赤色魔君”倒是很有一对的感觉,不知道这位赤色魔君长的怎么样。 “唉,实在不想瞒着各位,只是,唉……”萧然神情暗淡,努力的按下了情绪之中的波动,才继续开口说:“我这一次会到这里来,正是要将那个……那个叛徒捉拿归案,只是嗯,那个皇上实在是太厉害了,大恒疆土实在太广,我实在是找不到那个人的线索,刚才听阁下的意思,好像是有一些消息,如果方面的话,能不能告诉我?” 萧然说着,一边伸出手伸向了他的武器,那把巨大的伞,看着他那个动作,金璜不由皱着眉头,萧然这厮……如果书奇死活不肯说出来的话,难道他还想要动手不成。 “你还真是大方,一点都不藏着瞒着的。”书奇也看见了萧然的行动,但是心中一点都没有在意,“我跟你说啊,像你这样的都快挂掉的人,就不要瞎折腾了,别把自己给折腾死了,说不定我还没动手,你就自己气绝而亡,到时候反倒栽赃给我。” 事实上,萧然对自己的身体状态十分清楚,只是刚刚摸了一下伞的这么一个动作,他就觉得胸口闷痛无比,想要再动一下,都痛苦万分,一丝丝的朱红在他的唇角流下,擦都来不及。 只是他眼中的坚定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你真是够了……”看着萧然的样子,书奇都觉得自己这样的脾气输给他了,“你知不知道,他们一群人,用尽心力,拼了一天一夜才把你给救回来,你就算不为了自己,能不能为了别人考虑考虑?” 书奇这样的大老粗,竟然会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来,金璜不由对他刮目相看了一眼。 “好好好,算我输了,行吧,哎,你说你要是死在别的地方就算了,要是非得死在我面前,到时候你们灵楼的那些人还以为我是杀的呢,我有嘴都说不清,你就不能老老实实的在床上当你的病人吗?” “那,赤色魔君到底是什么情况?”金璜刚刚听了一半的乐子,被打断了,一直悬在心里,特别着急想听后续。 “以前啊,他是被派到南方来的人,因为南方是朱雀,他说自己既然被人称为赤色魔君,那当然是一定要到南方来的了,于是,他就来了,当时南方的情况也确实不太好,因为是瘴气之地,当地的那些少数民族又实在很难搞,因为,其实连这里的地方官,都没有人愿意来做,凡是来这里做官的人,都是被贬的,到这里一个个都伤春悲秋,不好好干活,甚至还会想办法勾结当地人造反,一泄心头之恨。” “本来让赤色魔君到这里来是平叛的,谁知道,那个小小的叛乱,他搞了一年多都没有回来,说跟这里摆夷族的一个什么姑娘好上了。” 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后续,只听得金璜一脸茫然,这不是很普通的故事吗,怎么至于闹得那么大。 “他娶的那个摆夷族的姑娘,其实是祀星族的人,说起来,可能是我太爷爷的太爷爷的太爷爷那一支下来的。”月神见书奇说的哼哼唧唧,不由得有些着急,她迫不及待的接过话头:“本来啊,我们祀星族的人,从来都跟各国政要都不会扯上关系的,无论是皇族亦或是官儿,但是,那个赤色魔君,不依不绕的,对着我们家那位亲戚死缠烂打,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是,被祀星族的人知道了这件事,那还得好,马上整个祀星族就炸开了锅了,要求我那位不知道几门子的姑姑赶紧回来,但是,她也是死也不肯回来,两个人就一起愉快的跑了,就是这样。” “哦哟私奔啊,哈哈哈哈哈哈。”小绿柳的眼睛眨巴着,听得很来劲,手里甚至还抓着一把瓜子,与金璜在一起磕着听八卦。 “是啊是啊,这才是真真的爱情呢!结婚,就要嫁给爱情,别的什么,都不重要,如果枕边的人自己都不喜欢,那天天晚上还不跟受罪一样……” “祭司大人!”书奇听着月神越说越不像样,赶紧打断了她。 月神嘻嘻一笑:“我们家里的那些女孩子,都说如果能嫁给像赤色魔君这样有担当的男人,那才算不枉此生呢,所以啊,我从家里跑出来以后,就直接到了这里,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有好运气,遇到那对苦命有情人,再给他们送点钱送点吃的什么。” 萧然听完月神的话,眉头微皱:“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刚刚听见您说的那些,似乎,嗯,是别有所知,不知小姐您是……” 书奇突然出声打断了萧然的问话:“嗨,这不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吗,赤色魔君就是你们灵楼十八卫之一,结果好好的非得娶一个祀星族的妹子,然后为了妹子,从灵楼之中叛了出来,这破事还让全世界都知道了。 首先那种香艳的事情,让一些未婚的女孩子听了越发的不安份,越听越来劲,最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心思越发的野了,整个就自由奔放的自己逃了出去。结果她跑了,又有人在一边通火,说是你们灵楼的人干的,弄得灵楼和祀星族两边闹了起来,已经快要天下大乱了,最后还害得我不得不被派出来……” 正说到这里,那只小金虎忽然嗷呜嗷呜的甩着尾巴叫着,书奇才发现自己不断的吐槽吐槽吐槽,差点把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出来了。 书奇紧张的看了一眼萧然,生怕他刚刚领悟出了什么。 幸好,萧然此时再次精力用尽,已经昏了过去,金璜忙过去为他扶正回源的导气,而关林森则上前为他把脉,过了一会儿,摇摇头:“他没事,累的。” 看着眼前的这些人,书奇忽然全身一个激灵,好像想到了什么。 正文 第三百五十四章坑货 折腾了半天,又是安神又是补气,终于把萧然的状态给稳下来了。 “呼,总算不会断气了,趁着他还有口气,咱们趁早走了吧,把他送到城里的大夫那里是正经。”书奇总算松了一口气,虽然萧然在他的心中也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家伙,但是自己方才也是说着说着就有说漏嘴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小金虎的及时提醒,说不定他真的把族内的一些重要事情就给说出来了,还是赶紧走的好。 “现在看他时不时的晕过去的样子,说不定等他恢复到一半,第一个就把他给杀了。”书奇抬手指着小绿柳,把他给吓了半死,一下子跳到金璜身后。 金璜同情的拍了拍他,瞪着书奇:“喂,你干什么总吓唬他,有意思吗?” 但是凤歌却知道,书奇这么说,并不只是单纯的吓唬,以萧然一向的性格,还有刚刚从空间之中出来,自己明明还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就已经先惦记着杀掉小绿柳就知道,这人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执拗,自己的小命都要保不住了,还惦记着杀掉妖怪,已经很难跟他沟通,世界上的人都不全是好人,又怎么能说妖就全是坏妖呢,唉,算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只是先护住小绿柳最要紧了。 月神也是这么认为的,别的也就算了,小绿柳这个家伙,哼,爱死不死,真讨厌,只是万一萧然发现了小金虎,并且也说它是妖,那可怎么好,书奇爱它如性命,谁要是敢动小金虎,比动书奇自己还要厉害呢。 可是离开绿柳村之后,应该去哪里呢,月神心里并没有答案,她本来就只是私自跑出来看看这个世界的,对自己的前途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 而金璜与凤歌也只是互相看看,金璜并不介意去哪里,凤歌心中有一些想法,但是没有具体的方向,那到现在为止,所有的谜团都没有解开,为什么控制石越来越多,失落的镇水石又在什么地方,还有皇宫之中会发生什么……她最挂心的是身在皇宫里的父皇与母后的安全,但是,除非皇宫里发出要求她马上回去的通知,否则在外游历的储君不可以无召回宫的。 想想就很愁人,自从与杜书彦分开之后,也一直没了他的消息,早知道自己也训练一个鸽子什么的,至少可以跟杜书彦建立有效的联络体系,也不至于只能干着急。 又或者回城之后,派金璜回去与他联系?打听打听宫里的消息,他与金璜之间已经有了一些往来关系,想来,派金璜去打听消息,应该还省了不少口舌与验证印信的麻烦。 这厢凤歌正想着,那边一向唠叨个没完的书奇,这会儿倒是异常的安静,似乎正在踌躇着一些难决之事,过了好一会儿,他好像下定了决心似的:“祭司大人,如果你见到了那位……那位姑奶奶和赤色魔君之后,是不是就可以完成心愿回家去了?您身为祀星族的祭司,您也有自己需要应尽的义务,不能总在外面跟这些来路不明的人混,就算您不愿意,逃避也不是办法,总要去面对,去解决。” 难得书奇这么大脑僵直的人都会说出如此认真的话来,月神也觉得自己整天就这么着在外面晃不是个事儿,她想了又想,看书奇之前说了那么多有的没的,还有遮遮掩掩的态度,他一定是知道一些什么的,只是不肯当着萧然的面说而已,只要他想,就一定可以带着自己找到那两位,既然如此,那就最好了,如果能看到这一对为了爱情而亡命天涯的人,月神觉得这辈子也没白活。 “好吧,那祭司大人这就算与小的说定了。”书奇小心翼翼的看着月神,月神回报之以闪闪发光的眼睛,让人觉得说她撒谎,都是一种对天真无辜小女孩的一种亵渎。书奇将小金虎召了回去,又把身上的东西都收拾了一下:“那就请祭司大人收拾东西,我们一会儿到前面的酒庄门口聚集,然后,我就带你们去找赤色魔君夫妻俩。” “们?什么叫们?”金璜似乎愣了一下,不明白书奇为什么会把单个量词给变成了多重量词:“等等,我没说要去啊,凤歌和关林森也不会想去的,我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并不想去看落跑的两家叛徒愉快的结合。” “不行,你们必须要去!”一向吊儿郎当的书奇,忽然说话非常的强硬。 “等等,这又是为什么?”金璜的脾气也不是好的,平生最讨厌有人强行命令她去做这做那,而且最关键的是,还没有给钱,此时她的话语之中满是不高兴的语气,如果书奇不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说不定她现在就会拔腿就走,根本不管书奇说什么,如果书奇敢拦她,她也是一个说拔刀就拔刀,一点都不会客气的女人。 “呃,因为,嗯……”书奇似乎很苦恼,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开了口:“因为那个赤色魔君那里很有钱。”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金璜是一个脑子清楚的人,别人有钱,也得给她用才行啊,光说有钱,难道别人花着自己看着吗,那不是神经病吗。 “因为赤色魔君经常会惹出一点小麻烦,而我们的那位姑奶奶,又不希望他再次手上沾惹血腥,因此,他们时常会因为惹到了别人而跑掉,最近搬家的成本越来越高,他们不想再搬了,于是,很需要有人愿意帮他们把那些麻烦给去掉,当然,以赤色魔君的家底,那肯定是一笔很丰厚的费用。” 瞬间,他的话就打动了金璜,马上她就一脸温和的笑容,搓着手手,心里已经盘算着,拿到赤色魔君的钱之后,应该怎么花了。 她主动与凤歌说了赤色魔君的情况,又说既然那是从灵楼出来的人,那一定是杜书彦还有许多朝中势力都在追寻的人,总是让这两人跑来跑去,过得那么惨,万一哪天把他们给惹急了,突然跑出来报复社会怎么办,还不如就让他们好好的过下去,但是如果要特赦的话,就需要像凤歌这样的身份才可以,储君大公主说要放的人,天下还有谁敢不从,虽然祀星族那里多半不会买帐,但是至少让赤色魔君他们不要怀恨大恒的朝廷和大恒的人,这样也是好的,就算报复社会,也是去找祀星族的麻烦,不会把矛头指向大恒。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无奈 金璜的一番话,让凤歌也是动了心,关林森则是完全没有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凤歌去哪里,他就去哪里,因此,很快的,就愉快的决定,跟着书奇和月神一起走向南方的深处,找到那对传说中为了爱情而坚持的苦命鸳鸯。 “嗯嗯,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我就先出去把外面那三个蠢货给处理了。”书奇站起身,一瘸一拐的从房间里走出去,示意大家一会儿去村口的酒店见面。 金璜帮凤歌收拾好东西,交给关林森背着,月神原本也没有东西可带,于是,四人就说说笑笑的向村口走去。 直到那四个人的声音已经消失在远处,书奇才从墙角进到院子里,此时,桃大桃二桃三都在屋子里等着他的下一步吩咐,只见书奇左顾右盼一番,确认四下无人之后,才神神秘秘的冲着三个人低低吩咐了一番。 “什么!天呐!”桃大听着书奇的一番话之后,整个人都傻愣在当场就好像听见了天下最不可思议的声音一样,而桃二与桃三已经愣在当场,就好像一个大石块一样,已经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了。 “的确,就是这样,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真相往往就是这么令人震惊,你们也要习惯于接受,我们都是祀星族的人,讲究的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你们的反应太大了,有些丢我们祀星族人的脸。”书奇说。 接着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这是刚刚祭司大人亲口对我说的,绝对不会有错,这件事一点点都不能再耽误了,否则只怕会出大事情,你们赶紧回到族里,把刚刚我说的所有事情都对族长大人还有长老们说清楚,千万不要再出问题了。” “书奇大哥!你刚刚说的全都是真的?!这件事一点都不好笑啊,您千万不要捉弄我们。”桃大想了想,忍不住还是追问了一句,他还是完全无法把刚刚书奇对他们说的事情当做是真事,实在是突破了他对整个世界的认知和三观,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也不能奇到这个份上啊:“祭司大大大人,真的是那个像木头一样的男人存了那……那个什么之心?你确定他不是那个女人的保镖吗?” 看来桃大虽然傻,但是并没有傻到一定的境界,他还是看出了关林森始终都是站在凤歌的身后,而不是月神的身后。 书奇非常严肃的点了点头,那样沉重的神色,在他身上,那简直是平生从未有过的正经时刻,语气也是斩钉截铁一般的,一字一句从他的口中跳出来:“他不仅与祭司大人有了私情,而且还把自己带走祭司大人的事情全都推到了灵楼的身上,害得我们现在都还在跟灵楼对撕个没完,真是居心险恶,不过,如此一来,倒是可以说明,祭司大人的失踪,的确与朝廷无关,全都是那个叫关林森的小子干的坏事,哼,那个混蛋,真是可恶直极,看上了祭司大人的雍容华贵的气质,还有天下无双的美貌,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要不是因为祭司大人现在稀里糊里的看上了这小子,我当场就能把他的那张脸皮给撕下来。” 书奇一通真真假假的话说完,把桃园三义气了个半死,真想马上冲到关林森面前,把他那张小白脸给撕下来,把那个小细身板打趴在地上,再踩上几脚,让他灰头土脸,再不能勾引像祭司大人这样温柔可爱,又不谙世事的天真小姑娘。 “且不管这些,相信祭司大人天纵英才,总有一天会发现这个小子的狼子野心,再说,有我在一旁守护,那个小子最终也不会得手的,得不到,他很快就会放弃了。现在最要紧的就是你们赶紧回去,通知族长与长老,灵楼并非我们的敌人,到时候两边拼杀,却毫无意义,倒让这小子得了意。一切都要以祀星族为重,还有就是祭司大人的心情为重。” “对对对,还是书奇大哥说的有道理,不像我们,一时冲动就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多谢书奇大哥的提醒。”桃大对书奇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他对着书奇恭恭敬敬的躬身行礼道:“那我们三人立时就起身回转本族,免得咱们堂堂祀星族,竟会因为一个书生的小小诡计,就与朝廷干上,平白惹出一场麻烦来。” 书奇还没有说完,那急于立功的桃园三义,就急急忙忙的一路狂奔而走,就好像迟走了一刻,都不能表现出自己对祀星族的十成十,比真金还要真的崇敬之情。 “喂喂喂,你们等等啊,还有一件……喂……跑这么快干什么,你家屋子着火了吗?”书奇忽然想到了还有事情需要再嘱咐他们一下,对着三人远去的背影大声的叫嚷,但是喊了半天,却一点用也没有,那三个人的耳中,只有呼呼的风声,除此之外,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哎哎……”书奇现在觉得头很大,很烦恼,过了一会儿,他又自己安慰,哎,算了,总之,只要能拖得一天就是一天那了,只要月神能赶紧回去,说不定一切他所担心的事情都不会发生,都只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想到这里,书奇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看他的神色,已不似往日那般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模样,竟是多出了一些淡淡的忧伤,不像是他这种乐哈哈的傻大个所拥有的。 忽然,小金虎嗷呜嗷呜的冲着他叫了几声,书奇拿起自己简单的行李向村口的酒店去找凤歌他们汇合,一边抚着小金虎,压低了声音呢喃道:“我又何尝不知道,说出这些话之后,会给关林森那个小子带来多少麻烦,甚至……甚至会送掉性命,我也知道,那个叫凤歌的丫头看起来很喜欢他,但是,唉,小金虎啊,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如果真的让祀星族与朝廷对上,那么天下苍生……都会生灵涂炭,以关林森那样的性格,还有凤歌,他们也一定愿意,用一个人的性命,去换取成千上万老百姓的性命吧,大不了,……大不了我一死以谢他,陪着他去就是了。”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从容 小金虎又嗷呜嗷呜的对着他叫了几声,想到这里,书奇又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的确,像祀星族的祭司大人竟然不想继位这种事情,交给一个男人,推到爱情的头上,那是最容易不过的了,只有为了爱情,人才会昏了头脑,做出一些与平常不相符的行为来,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天下最没有逻辑,最不需要,也最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就是爱情,这样的话,对谁都好……对谁都好……除了关林森这个人。 想到这里,那书奇的神色稍稍整理了一下,又恢复成平时那个傻乎乎的样子。 “哎,想起当初我们一起的时候,唉,赤色魔君那货的儿子女儿应该都有了吧,不,都应该可以打酱油了,那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杜书彦他们是不是都已经挑中了人去补缺,灵楼十八卫,一共只有十七人,说出去都是个笑话一样的存在,真是讨厌啊,老魔,你真是会给我们大家惹麻烦啊,以前怎么就没想着多黑你一点呢。”书奇与小金虎时不时的念念叨叨,怀念着过去,趁着没人,说说自己不敢在人前宣之于口的心里话,慢慢的向村口走去,那里,已经出现了几个人正在等着他的身影。 书不惊揉着自己的脖子,总是保持着一个姿势,就算是习武之人,也会感觉到有些累,他眨了眨眼睛,左右的转动了一下,最终,还是带着一些不甘心,把头给抬了起来,坐在他对面的杜书彦,没有抬头,似乎真的是在认认真真的看着眼前的棋局,研究应该怎么下,就好像完全不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男人,只要他抬起手指头就能取他的性命一样。 书不惊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忍不住动了动手指,试着自己的气息施放,没错,在这个距离,在杜书彦那样认真看棋的前提下,只要他想,随时随地就可以取了面前这个认真下棋的小子性命,灵楼楼主竟然也会如此大意吗? 不可能,一定是他还留有后手。思及至此,书不惊摇摇头,放声大笑起来,随后,他扶着棋桌,从桌边站了起来,对着杜书彦十分客气的说:“当真不愧是灵楼的楼主,出手不凡,难怪就算是当今圣上,也对杜楼主的棋艺赞赏有加,时不时的招您入宫,一起品尝下棋的乐趣,是在下输了,杜楼主的棋艺胜过在下许多。” 杜书彦听到这里才慢慢抬起头来,敛袖为礼,对着书不惊一拱手:“哪里哪里,承让。” 坐一旁半天没有动静的黄纸一直傻乎乎的看着棋局,动都没有动一下,整个人一直保持着僵直的状态,直到书不惊推枰认输,他才感觉到刚刚一直僵直的身体终于得到了身由,全身都松开了,就在这一下,一直保持着高度紧张的身体,几乎承受不住似的,就要倒下来,杜书彦不着痕迹的扶了一把,黄纸只觉得自己背上的冷汗不停的冒出来,已经将后背的衣服完全给浸湿了。 黄纸偷偷的看了一眼杜书彦,对方似乎有意无意的看了他一眼,那双原本温和的眼睛里,却带着无比的杀机,仿佛只要黄纸想要对书不惊说出点什么,杜书彦马上就会立下杀手,想到自己与书不惊原本也只是一种普通的交易关系,没有必要为了传递情报,把自己的性命搭上,最佳商人黄纸马上就决定放弃与杜书彦正面对抗的行为。 杜书彦此时才一脸笑容的转向黄纸,随着书不惊的站起,他对书不惊说:“既然这位书先生已经承认了果,那么,也请这位……这位黄掌柜做个公证人。” 黄纸将嘴里的口水咽了咽,并没有马上回应杜书彦的要求,虽然他是一个贪生怕死之徒,但是,一但有了生的希望,他就还是要将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因此,他看了一眼书不惊,探询着他的态度,如果书不惊想要,只要他微微那么点一点头,那么魔域桃源布置在外面的所有杀手,就会瞬间从四面八方涌进来,将杜书彦给围死在这里,就算杜书彦天纵英才,古语也说过,双拳难敌四手,何况,魔域桃源的杀手,也不是白痴废物,几十个人,还对付不了一个朝廷的鹰犬吗? 只是,现在书不惊的样子,却有些奇怪,书不惊在祀星族之中,棋艺堪称一绝,几乎可以说是全族无敌手,而且,他也与东平国的国手较量过,甚至他还赢了那位国手一目半,所以之前当黄纸拿出围棋的时候,书不惊简直觉得自己赢定了,还想着黄纸这么明目张胆的帮着自己欺负别人真的好吗。 但是今天,书不惊却觉得自己的状态很不好,整个人都糊里糊涂的,难道是因为很久没有下棋了?不可能,下棋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就算是很久没有下了,也绝对不会下出这种棋面上的水平来的,又或者是昨天吃坏肚子了?书不惊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总之,书不惊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真的会输在下棋这种平生最为自负的技艺之上,这下,让书不惊有些惊了,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自己得了族长的密令,万里迢迢从东方的密林祀星族之中,潜行至此,就是要干掉鬼市的老板,难道就为了一场游戏一样的棋局,就要让自己功败垂成吗? 但是杜书彦却的确是堂堂正正的下的棋,就在下棋的时候,书不惊时不时的将自己全身的杀气散发出来那,一阵一阵的阴寒,对所有身有武功的人都会有所影响,就连坐在一旁的黄纸,在自己放出杀气的时候,都会脸上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但是杜书彦却好像一点影响都没有,只是淡淡的坐在那里,自顾自的下棋,就好像根本没有感觉到一样。 不可能的,自己的杀气,就算是老虎狮子那样的凶兽,在面对他的时候,也会乖乖伏下身子,或是龇牙咧嘴,如杜书彦这般不卑不亢的从容,还是平生所未见。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七章大树 或是这样,他越是不好下手,与君子相交之人,就算是真小人,也不好当场就翻脸与之动手,何况书不惊并不是小人,他只是一个一心想要完成任务的人而忆。 “那个王老板,还留在鬼市吗?”书不惊微微闭上眼睛,感受到了一股淡淡的气息,还没有离开,那种在云中的味道,所拥有者,全天下,也只有一个王老板。黄纸连连点头,书不惊轻轻叹了一口气,将长刀从背后再次抽出,握在手中,看着对面端坐着的杜书彦:“在下今日输了不错,只是,在下的的确确输不起,是在下有负杜楼主的信任了,无论如何祀星族也是在下的主上之族,安身立命之本,哺育我多年,万万不能背叛,只是,在下先前也答应了杜楼主,如今违背,也非出自本心,着实是万般无奈之举,在下思来想去,唯有一个办法,先将那雷神王老板斩于刀下,再上灵楼,自刎于灵楼之前,令灵楼知晓,我祀星族人也并非言而无信的小人之辈,情与义,两相难,实在无奈,还请先生见谅。” 杜书彦听到最后一句话,想要开口,已是晚了,那书不惊瞬间整个人就化做了一团雾气,在空气中飘飘散散,实则是他的障眼法,他的真身已跑出门外丈余,已是追不上了,杜书彦在他的身上暗暗留下的印记,此时也已经被他暗暗收回,杜书彦不动声色的起身,将东西收起来。 书不惊已经到了鬼市的内集,此时依旧是没有客人,四处藏着的都是黄纸的手下,他们从藏身的地方探头探脑,半天没有动静,他们不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黄纸的安危如何。 “人呢!”书不惊冲着埋伏在四周的人大声问道。 坐在屋里的黄纸只是微微的点了一下头,外面埋伏着的人马上对书不惊指了指不远处的大门,书不惊马上就冲了过去,如一道闪电似的。 而在屋子里的杜书彦,竟然一点也不着急,动也不动,与方才誓死要为王老板开路逃生的样子,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杜楼主,你真的不要去看看吗?”黄纸看着坐在一旁的杜书彦,始终是从容淡定的模样,实在是忍不住的好奇,此时最该着急的人不着急,那么不着急的人,就该着急了,不知道他是不是有什么样的阴谋诡计。 “刚刚,听到书不惊称呼您为黄掌柜,想来您就是在鬼市之中另立山头的魔域桃源的掌柜,黄纸吧?”杜书彦慢慢转身,看着黄纸的脸。 黄纸这是第一次认真的看着名扬天下,却又神秘非常的灵楼楼主杜书彦的脸,完全是一个文弱书生的模样,就连着眉梢与眼角,都是温良的气质,就好像从来没有跟谁生过气似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是让全天下为之震惊的灵楼的领袖,江湖中的那些传闻,套在他的身上,都显得是那样的不和谐。 有人说灵楼楼主是一个手眼通天的人,一身的阴险狡诈,天下没有他不用的诡计,跟他说话,随时都可能会被卖掉都还要帮着他数钱,也有人说他的武力值爆表,一个人就可以挡住百万兵马,一张利口,能吓得天下最有胆识的汉子撤退,总之,从众人的口中信息综合,杜书彦就应该是一个全身嗖嗖的冒着阴气,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笑容的奸臣模样。 黄纸心思百转千转了一圈,立时便向杜书彦躬身行礼,虽然现在灵楼与祀星族为敌,又不得皇上眷顾,已经完全是被抛弃的部门,按说杜书彦也应该越发的心灰意冷,夹着尾巴做人,从此伤春悲秋,不问世事才对,但是为什么他好像对自己的使命却还是那样的执着。 黄纸十分客气:“没想到,以小人这样的卑微身份,也能让杜楼主挂心,着实是不敢当。” 就在房间之外,几个黄纸的手下,已是全身精神高度紧张,等着黄纸一声令下,随时出手。其实就连黄纸自己心里也在打鼓:“那个杜书彦看来已经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但是不知道他现在忽然提起这件事,到底是有什么别的目的,鬼市并不大,人多嘴杂,想要藏一件什么事,比登天还难,前几天,魔域桃源接下了大黑蛇妖的订单,说要把杜书彦的人头交给那个大蛇妖的事情……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到底知道多少。” “大恒皇朝与鬼市早有约法三章,鬼市之内,只能一个人行事,不可聚众成团。”杜书彦并没有想与黄纸客气的意思,他一字一句的说出魔域桃源的存在,原本就是与朝廷的法度相违背:“否则,鬼市之中,好手众多,距离皇城又那么近,若是你们成了气候,让天家如何想?” 听杜书彦说了这一通,黄纸的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原来杜书彦只是单纯的想表达一下自己违反了鬼市的规矩,提点一下,他们已经犯了禁,而并不知道他们在私底下还做了些什么事。 黄纸微笑着抬起头,同时手中动了动,示意守在一旁的手下们要冷静,暂时不要动,同时对杜书彦的态度还是那样的客气:“杜楼主说的没错,但是,这是鬼市的王老板与朝廷签的规矩,在下当初并非参与,如今亦不认同,规矩与律法,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律法如铁君心如炉,但是规矩与道德,从来都是看执行的人如何,方才进行更改的。” 杜书彦随意的站起身,将身上的衣服折痕抚平,就好像平时准备出门那样的轻松随意,而门外那些虎视眈眈的杀手们,对他来说,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他的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直视着黄纸:“嗯,我一直在想,鬼市的人一向只求财,从来都不想跟着各方的势力纠缠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们主动参与进来,现在,我好像有些明白了,想来阁下一定是想要坐上鬼市老板的位子,有心背靠一棵大树,好乘凉?”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八章王老板 “哪里哪里,小人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平头老百姓,一个毫无本事的肉体凡胎,即无修仙之能亦无大侠之利,即不得天地灵气,也无朝廷龙气相护佑,又怎么会有大人说的那样了得。”黄纸说的客气非常,任是谁都挑不出错来:“只不过,鬼市一向都是整个天下黑道势力关注的地方,小人可没有王老板那样不凡的出身与背景,哪里能担得起如此重任,也只是稍稍想一想,小人的脑子还是稍稍有些好使的,如果鬼市的执掌者是区区不才在下我,能替着天家分忧,小人也是在所不辞的,绝对不会令大人和皇上失望。” 黄纸这番话说的好像是在把自己放在了尘埃里,但是听在杜书彦的心里却含着另一层的意思,就是那些在门外卑躬屈膝的手下,只是一扫之下,就能看出有几个能给杜书彦制造一些麻烦的高手藏在其中。黄纸如他自己所说,的确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到底是用什么办法,竟然能让这些厉害的妖物听从他的命令,想来,一定不是靠着嘴炮就能让那些心高气傲的妖怪折服的。 杜书彦心里明镜似的,黄纸说的那些话,只不过是避重就轻,半真半假,然而,他内心之中的抱负,已经说的很是明白透彻了。 “你与书不惊的关系很是亲近啊,以藏书阁侍卫的地位,能为你出手把王老板除掉,想来,不仅仅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个人私交吧。”杜书彦说着,手指尖之中,隐隐的亮出一道银光,外面那些杀手之中,多的是个中好手,不少人已经亮出了兵器,就等着黄纸一声令下,或是杜书彦要做出任何对黄纸不利的行为,就马上出手,将杜书彦毙于刀下。 黄纸又是淡淡一笑,再次抬起手,示意手下不必惊慌。 “虽然灵楼的楼主身份成谜,但是灵楼这些年做下的事,却是江湖与官场之中,人尽皆知的,杜楼主的霹雳手段,在下虽在江湖之远,却也件件铭记在心中。”黄纸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转过身子,将后门要害尽数露出杜书彦,一点也不着慌,用手指着自己的脖子:“小人也知道,杜楼主善辨真伪,没有人可以在杜楼主面前说谎,小人真的从未与祀星族有生意之外的联系,所有的往来,不过是一笔一笔的普通的生意而已。这一次王老板被祀星族的人找上麻烦,的的确确与小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如果非要说有关,那也只不过是,如果王老板死于非命,小人正好能捡到一个大便宜而已,如果杜楼主不相信的话,您所有的手段尽可以往小人身上施用,小人绝无怨言。” 听见黄纸这样说,杜书彦反而不好下手,很明显,对方是有备而来,对自己的事情知道了不少,而且,也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而来,那么,就说明,现在自己的想法和目的和所有的行动,都在对方的掌握之中。 被别人掌握住情报的灵楼楼主,说出去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杜书彦心中苦笑,却也没办法,天下的事情总是这样,自己身为灵楼楼主,原应是天下消息最灵通的人,但是却迫于皇令,不得不止步于某些消息之外,反倒没有那些江湖中人知道的更多。 “王老板与我灵楼素日旧交不错,无论如何,今日我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送命。”斟酌再三,杜书彦叹了一口气,将手中的那一点银芒收起:“如果黄掌柜与那祀星族的人真的几分交情,只要替王老板说上几句,让他今日能全身而退,那么我保证王老板今日就永远离开鬼市,永不回来,那么下一任老板,就只有黄掌柜您才有资格坐上去了。” 一笔归一笔,杜书彦这番话说的也是十分到位,已是他这样的身份能说出的最低的姿态了。 灵楼的规矩,黄纸也是知晓一二的,方才杜书彦肯这么说,确实已经是能放到的最低身份,如果他就此应了,不仅黄纸可以继续愉快的达成他成为鬼市大老板的梦想,而且还能轻松的得到杜书彦的一个人情,能得到灵楼楼主的人情,那对他将来掌管鬼市的生情,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 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盘算,杜书彦开出的条件都十足的完美,无论怎么想,都不可能有一丝一毫的损失。 “杜楼主实在是太高看小人了,但……”黄纸慢慢悠悠的开口,听到“但”之后,杜书彦好看的眉毛就微微的皱了起来,已经猜到他下面要说什么了:“小人已经说过,小人与祀星族,真的只不过是普通的交易关系,并没有商家与客人之外的感情,在下说什么,人家只怕也不会听的,就算是去找到那位书不惊,只怕把小人的口水说干了,他也不会理我一下的。” 杜书彦沉沉的点了点头,似乎也没有打算继续为难他。 “真是多谢杜楼主的体恤之情。”黄纸笑了笑,心中很快就明白了,这个男人刚刚真的是在给自己下套,这个杜书彦,真的不是简单的角色,赶紧把这尊大佛送走吧,再让他留在这里,还不知道会从自己这里套出多少东西来。 天下从来就没有白得的好处,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包赚永不亏的好事,黄纸方才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大脑还勉强保持着一丝清醒,飞快的考虑了一下之后,很快就明白了杜书彦的话,根本就不是真心的,而是在刺探着自己,如果不是因为黄纸发现了杜书彦的心思,当机立断回绝了杜书彦的话,真的乐颠颠的答应说要去找祀星族的书不惊帮着王老板说好话,只怕现在杜书彦的心中就已经给黄纸打上一个记号——魔域桃源就是祀星族在大恒皇朝安插的眼线! 要是真的让灵楼的楼主有了这样的想法,那对只怕这辈子都洗不清这个罪名了。 正文 第三百五十九章楼主风范 杜书彦这个文弱书生,说起话来也是不疾不徐,带着你一点一点的往他设下的圈套里走,一不小心,就会落入陷阱,实在是太可怕了,黄纸当然明白什么叫做言多必失,也明白自己实在不能再跟这个杜书彦面对面的坐下去了,再说下去,就怕撑不住要说错一些什么了。 “看来,老板是真的不知道了。”杜书彦也没有再追问一些什么,只是轻轻的撮唇为哨,黄纸能感觉到空气的颤动,却无法听见他说了一些什么,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传音入密吧? 忽然,一股强大的气浪向小屋而来,接着,在杜书彦的面前停下,然后,一切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但是黄纸却明显的感觉到,在杜书彦的面前,停着一个人,或者说是一股强大的气场,只是,却根本什么都看不见,难道杜书彦还能招鬼? 杜书彦的嘴唇微微颤抖,黄纸一向觉得自己也是能读唇的,但是在杜书彦的微颤之下,却根本什么都感觉不到。 只有到最后几句,杜书彦大概觉得让黄纸听见了也无关痛疼,才出了声:“就如我的安排一样,执行我的命令。”杜书彦的声音冷然,与他素日的温和儒雅模样一点都不一样,这才是高高在上的灵楼楼主,一向习惯在高位发号施令的男人,拥有着整个大恒帝国最强大的间谍精英的男人。看得黄纸不由得有些心惊。 “让他过来,还有,不要再多说什么,以免招出别的是非。” 等杜书彦说完之后,那股气浪,又从杜书彦面前涌起,接着越走越远,直到消失在远方的青空之中,站在一旁的黄纸都看傻了,他强行的咽了咽口水,努力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想来这就是灵楼一向最引以为毫的影探了吧,果然闻名不如见面,灵楼之中,到底是倾全国之力网罗来的天下俊材,但是,只怕此时,已经来不及了吧?” 黄纸开头的一通吹捧之后,又忍不住夹着一丝得意,在话里话外的放出去,现在他已经不在乎杜书彦是不是已经能听出他的意思了,刚刚那个书不惊跑出去已经有一阵子了,杜书彦就算是手眼通天,从他叫来人,再到救人,又不知要多长的时间,更何况,鬼市早已经被团团包围,他叫来的人,想要进来,还得再花上一阵功夫,只怕杜书彦今天的梦想,注定要折翼于此,那位王老板,今天必须死在这里! 杜书彦扫了一眼黄纸,并没有在意,脸上依旧挂着那熟悉的淡然微笑,似乎根本就不在意黄纸刚刚的话,拱手作别,很快,就转身离去。 王老板此时正忙着把鬼市之内那座大门上的符咒撕下来,哎,都说了鬼市里不准胡乱张贴东西,怎么才一会儿功夫,就被人贴上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王老板一边吐槽,一边心中深深的揪紧,那些符咒,可不是乱贴乱挂小广告,而是真正拥有着强大法力的符纸,也不知是何人做绘,就连他身为天庭雷部的第一首领,也会被那那符咒上的痕迹弄伤,那一道道的朱砂,就好像火焰一样,烧灼着他手上的皮肤,不仅只是烫一下而已,而是有一种会被烧伤的程度。 被符咒烧伤这种事情,对所有的妖怪来说,应该是家常便饭,哦不,应该说,是很好理解的事情,但是王老板可不是普通人,他是雷神! 雷神能被烧伤,雷与火相通,火不能伤了雷,雷也不能伤了火,如今这符咒,却竟然能将王老板灼伤,这可不是见了鬼了吗。 王老板看着自己的手,感觉很惆怅,他平时在天上,跟火神祝融一向关系不好,时不时的互相吐槽,王老板时不时的说如果没有自己,哪里会有那么多火。早期的原始人就是因为雷击在了木上,燃烧起来,才知道要用火的。时时嘲笑火神对人间的那些肉体凡胎没有进到使用教育的义务。 唉,前几天,有个手下把自己的房子给点了,然后烧了个精光,差点波及到自己的房子,难道那其实是在提醒自己,会有火灾? 王老板一边吐槽着一边想着这件事,然后,他明显感觉到背后有一股强大的破空之声向自己袭来,老板头都来不及回,身子向旁一闪,同时向后拂袖,一道强劲的气浪,向着身后挥去。 在王老板背后偷袭的,正是挥舞着巨形长刀的书不惊,他当然知道背后偷袭这种事情是下流作派,但是,光明磊落有什么用,能完成任务才是一个真英雄,现在眼前这个胖老板看着有些气急败坏,书不惊担心他会使出什么手段逃走。 那突如其来的一股气浪,那力量可谓相当的惊人,书不惊本能的举起巨形长刀想要挡上一挡,但是那股气浪却将书不惊整个人都给拍在了地上,身前的衣襟也被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在皮肉上留下一道血痕。书不惊想起来,只觉得胸口一阵气闷,忍不住吐出一口血来。 “好厉害的手段!”书不惊又一次强撑着跳了起来,跃上半空,接着,手中持刀,向王老板的脑袋劈了下来。 王老板正忙着逃跑,听到身后又传来了呜哩哇啦的声音,不由心烦意乱,忍不住转头,想要骂死他,不小心却看到自己刚刚头都没回,打趴下的那个人,竟然是祀星族的藏书楼侍卫。 我勒个去!一旦认出了对方的身份,王老板一下子就怂了,将自己的身子化做一团云气,黑乎乎的,飘飘摇摇的向空中飞去,但是一时慌乱,他还有半截没有成功的变成云团,还是脚的样子,于是,书不惊就抄起了他的大刀,对着老板留下的人脚就是狠狠一剁,老板在天上正好低下头,刚好看见书不惊在挥刀的样子,只见他的大脚一个使劲,就要向着书不惊的心窝踩过去。 书不惊急忙回刀防御,只是却比寻常慢了一些,他心知不好,少不得要挨这么一下,正当他已经闭目等着受这一下重击的时候,却感到身旁有一股清风逛过。 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农业学者 刚刚王老板的脚要踢在书不惊身上的时候,擦过了一点,却拍中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人身上,那个人就这么默默的站在书不惊身边半天,就连书不惊这样的高手都没有感受到他是什么时候来的,那个身影挨了王老板的一脚,一下子没站稳,狠狠的摔在了地上,但是那个人却一点事都没有似的,挨了如雷电直劈力量的一脚,他却好像没事人似的,顺手把那只脚给扯住。 就连书不惊也不由的傻了,那个人是谁,竟然可以就这么摸到自己身边,而让自己一点知觉也没有?这样的身手,只怕不是凡人可以做到的。 “得罪了灵楼你还想跑,真当我们灵楼没有人管事了吗?”那个人大声的吼了一声,同时手上又加重了几分力气,语气里一派的傲慢:“还不快跪下来,给老子谢罪。” “喂,那个你可别乱来啊,这个人是祀星族的藏……”那团黑色的雷雨云在半空中发出一声巨大的吼叫,好像是想要提醒下面这个功夫出众的来人,那个书不惊才是他们需要共同对付的人。 只是那个人根本就没有听他好好把话说完的意思,那个人抓着王老板的脚脖子,就是猛的往地上一摔,发出剧烈的惊天动地之声。 就在地上的尘土消散之后,书不惊这才看见,地上的老板已经恢复成的样子,而且已经昏迷不醒,他的脖子要害被那个怪人一把抓住,就好像一个巨大的布偶,任由那个人摆布,而这个时候,书不惊才看到刚刚那个贴满了连雷神都会被灼伤的符咒小门,竟然已经被人踹开,显然是眼前这个人干的。 书不惊抬眼,仔细打量着这个人,此人的脸上都是伤,完全看不出来到底是谁,只不过从刚刚王老板的反应来看,他应该是灵楼的人才对,但是,为什么王老板认识他,而他不认识王老板,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那个人这会儿好像才看到了书不惊,一双眼睛上上下下的将他扫视了一番之后,问道:“干嘛,看什么?灵楼的人办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别出来。” 书不惊知道这个人的功夫一定在自己之上,心下十二分的警戒,口中还是很客气,想先探探对方的底:“在下此来是为了……” 还没等他说完,对面那个人忽然伸手,就好像拿起一个大扫把似的把书不惊手里提着的大刀拿了过云,然后对着老板的胸口就是一刀扎了下去,利刃扎心,老板全身上下一阵猛颤,接着鲜血不断的流出,染红了一大片地方。 “呵呵,还想跑,你能跑得了多远?”那个人扎了这一刀之后,似乎全身舒爽,愉快无比,然后将手上的大刀抛还给了还没反应过来的书不惊:“嘿,挺好用,谢谢。” 书不惊没有动弹,也不想拦下他,因为他通过这个人的各种举动明白了一个道理:“眼前这个人,不仅武功很厉害,而且做事毫无逻辑,下手狠毒,根本就是传中的武疯子。” 不管是真疯也好,假疯也好,书不惊心里明镜似的,他手里握着自己的长刀,微微的领悟了一下,无论如何,就算对方原本的心意只是在自己面前演戏,但是自己的刀却是实打实的落在了老板的身上,只要中了自己的刀,那么王老板,就绝无生还的嗵。 眼前的局势转变的太快,连书不惊都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他理清了思路之后,才沉沉的叹息了一声,现在这样的结局,其实也挺好,非常好的解决了朝廷的灵楼和祀星族的藏书楼侍卫之间的巨大矛盾:王老板的确是被灵楼的人杀死的,但是本质上来说,老板的真实死因,却又是因为祀星族藏书楼侍卫手中的刀。 如此两头都能过得去的安排,想来一定是那位滴水不漏的杜书彦的主意,这样的情况,灵楼与藏书楼之间应该算是大家都满意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书不惊也算是满意的,至少,可以愉快的交差了。 那个人拎起了王老板的尸身,转头却发现书不惊直勾勾的看着他,没有动,翻着白眼横着说:“看什么看!” “此人的尸首,不知阁下是想如何处置?在下有一个不情之情,如果您没有什么……”书不惊在脑海里小心的搜索着词汇。 却被那人打断:“哈这还有什么想不想的问题,当然是拿回家种地啊,雷神哎!你知不知道,土地里最需要的是什么肥?是氮肥!我们这个世界上原本是没有氮肥的!后来,你猜,是什么把氮肥带给了我们?” 书不惊一脸懵逼,不知道这个怪人在叨叨着什么。 “哈哈哈,一看你就不知道,在高温高压的条件下,我们平时呼吸的空气就会被电子进行分离,闪电的温度很高,比所有火炉加在一起的温度都要高,而且还会产生电压,在闪电的作用之下,那些被分离出来的空气,就会变成一个一个的分子,然后再莫名的组合在一起,那些氮啊,氧啊,都不是白白浪费的,全是好东西,他们会变成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然后,等它们混在雨水里面再到土壤里,这个世界,才有了氮肥,每年因为雷电而落在地上的氮肥啊,有四亿吨那么多!你知道氮肥有什么用吗!凡是需要多长叶的,就要多施氮肥,嘿,像你这种一看就喜欢吃大白菜的人,要感谢氮肥。” 什么乱七八糟的,书不惊听他叨叨叨叨了一长串之后,越发的糊涂了,那人说:“我们灵楼最近种的花花草草,长的都不太好,一定是缺肥,要是把这团云给弄回去,就卡在我种的小草上面,一定能让它长得更好,你想不想试试?如果你要想要的话,嗯,我给你算便宜一点,十万两银子,就让给你,特别棒,纯天然无污染的。” “……”书不惊完全没想过自己还会跟一个农业学者一起讨论这种问题,当时就愣在那里半天没反应过来。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继任者 “看什么看,你到底想干嘛,要不要先打一架?”那个人被看得着实很烦,于是把老板像一个大件的垃圾一样扔在地上,盯着书不惊,慢悠悠的问道。 那书不惊的心中,的确是想跟这个看起来比杜书彦还要厉害的高手比试一下,只不过,自己现在的体力和气势已经被杜书彦消耗了一些,刚刚准备的那些石头也都被杜书彦给玩光了,如果现在动手的话,输,那是一定会输的,但是最令他感到扼腕叹息的却不是输,而是打得不够爽啊,与高手过招的快感,从来都不是为了赢。那种不问胜败,只求一战的快意,也只有多年寂寞无敌手的顶尖强者才能达到。 如果单纯是为了公务,那么现在他也不想跟灵楼的人起什么冲突,赶紧把族长交待的事情办完,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书不惊淡然一笑,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对那人说道:“以后再说吧,将来若有机会,在下一定会向阁下讨教一二。”说完之后,书不惊便从一旁被踢坏的门洞离开。那人看着书不惊已经失在了视野之外,才微微的笑了笑,只是那的身上,却已经有了一道伤口,一道鲜红色的血液,不断的往下流淌。 过了许久之后,杜书彦才慢慢的从不远处的长街走来,除了半死不活横在地上的老板之外,连着刚刚那个疯狂的男人,都已经无影无踪了。 “你在这里吗?”杜书彦对着空气说话,那样子一点也不像自言自语。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还是已经回去了?”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喂喂,你被人跟踪了。” “嗯,我知道,跟了好一会儿了,不要揭破的太快,太快了,人家怎么混饭吃。”杜书彦笑笑,“是黄纸那边派来的,跟了我一路了,多不容易。” 杜书彦一点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他抬起手,手中一点银芒往某处一点,又飞快的收回,原本空空荡荡的一身旁,此时却出现了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他的头顶正中,出现了一点红色。 “老板已经死了,是你亲眼所见。”杜书彦的声音低沉,而有一种古怪的魅惑。 那个跟在杜书彦身旁的影子好像点了点头,然后一摇一晃的按原路返回到鬼市之内去了。 “怎么样?”杜书彦低头看着像垃圾袋一样被扔在地上的老板问道。 过了一会儿,老板努力撑着肥胖的身子,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很生气,气的要命:“下次你能不能先提前通知我一下?” 老板捂着嘴,不断的咳咳咳,全身都在颤抖,看起来真的很痛苦:“这人就是个疯子,他就是想杀了我。” “呵呵呵,你真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如果我真的想动手,你现在早就死得透透的了,保准你说不定现在都已经赶上投胎了呢。”刚刚的那个声音在冷笑,嘲讽着气急的王老板。 那个声音听起来很近很清晰,仿佛就在周围,杜书彦也并不再追问他到底在什么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既然他是为了不想给灵楼和自己惹事,那么,自己也应该接受他的好意才是。 那个声音又继续说道:“好歹我也是救了你一命,不过呢,你也不用谢我,你应该谢谢杜楼主才是。” “他用他的那一点凝息星光针刺了你一下,又拔去,效果就可以让你的全身的血到下一个经脉的关节点之前,幸好你的速度够快,如果星光针失效,那我这点小把戏,肯定骗不过那个叫书不惊的人。”杜书彦现在说起来的模样,从容而淡定,就好像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其实,他的心中一直很忐忑,很紧张,这是一场豪赌,他没有退路,只能全力以赴,如果请来的是其他人,他们的手速肯定没有他这样的快,只要慢一点点,那么,现在局面会怎么样,只怕连他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老板看到杜书彦的模样,也知道灵楼用着自己的名声来赌一赌,就是为了救下自己一条命,灵楼十八卫已是大大的费了一番脑筋,还有杜书彦这样的人,其身份,原本不需要淌这趟混水的,想到这里,老板也不好意思在杜书彦面前再说些什么了。 “非常抱歉,所幸现在老板身体健康,什么事情都没有。”杜书彦赔了一个笑脸,对老板说:“只不过,老板现在已经不能到别的地方去了,否则,祀星族的耳目遍布天下,如果看见老板还是一个活蹦乱跳的样子,只怕,老板还会继续招来杀身之祸,就算是灵楼,也无法再保住您了。” 听到这里,老板的脸色猛然一变。 “开心开心,寂寞了那么久,终于有人来陪我玩了,什么时候来啊,我就除在一号房,你可以住三号房,这样在我隔壁,或者住二号房,在我对门,平时,都没什么事,我们可以聊聊天,下下棋,打打麻将,要么,你给我说故事听?或者我给你说故事听,都可以的。” 天知道这货在天牢里呆得是有多寂寞,听见有一个活口要进去陪他,开心之情溢于言表。 “呃,等等,你刚说的是啥,祀星族?” 杜书彦飞快的打断了他的话:“眼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这一次的武举考试就快要开始了,兵部尚书冯瑞慈,只怕会安排眼线进来,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们先下手为强,弄一个新的人填补十八卫的空白。” “说的好像十八卫招人这么容易似的,对了,你看中谁了?”那个声音说道,似乎被杜书彦说的事情吸引住了,“十八卫的人一向难找,能找到合心又能让皇上同意的不容易,你敢提议,说明你一定看中谁了。” “咳,其实也不算什么新鲜的,她一直都是我们的外包合同工,现在让她转正也没什么关系,再加上,她现在一直守护在大公主的旁边,名正言顺,就算是皇上皇后,也不会说什么。因此在皇上那里,也可以说的过去。” 杜书彦笑着说:“她的名字是金璜。”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二章小绿柳 “我觉得我的耳根有点痒,还有点热热的。”金璜摸着自己的耳朵说,凤歌看了一眼:“还真的,红了哎。” 书奇一脸鄙视的看着金璜:“你是不是得了什么传染病,离远一点啊,别把病过给我们家祭司大人。”书奇一脸好像护着蛋的老母鸡一样,把月神严严实实的护在身后,这一路上,书奇看金璜各种不顺眼,各种数落她,金璜哪里是会好声好气受人摆布的,当然也会反唇相讥,一来二去之间,两人之间的梁子结得越发的深了。 “呵呵,还不是你们家的祭司大人先打喷嚏的,谁知道是不是她先把病传给我的,对,你最好挡在她面前挡严实点,别把我们家小姐给传染了。我们家小姐可跟你们家不一样,要什么没什么,跟在身边的都是不像样的。” 金璜的嘴一点也不客气,书奇说她一句,她一定要回书奇三句。 书奇听到这里,又将手伸向后背,作势要抽出兵器,与金璜大战三百回合,摸了半天,都没有摸到,他一直在等别人上来劝他消消气,不要与金璜一般见识,但是这一路上已经来来回回的那多次了,大家早已见怪不怪了,并没有人去搭理这两个人互相放嘴炮的事情。 只有一个人,哦不,是一个妖不习惯,小绿柳每次看到两个人打打闹闹耍花枪就会觉得很可怕,每次都会觉得世界要毁灭了。他很紧张的缩在凤歌的身后,亦步亦驱,生怕两个人真的打起来。 “别害怕,这两个人吵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回了,你看打起来了吗?”月神都觉得不耐烦,看着小绿柳紧张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想伸手拍拍他的脑袋。 “我说,那个绿了巴唧娘们儿唧唧的小妖怪,你要是真的很害怕的话,那就回去吧,你这身子骨,实在是太弱了,万一还没有走到,你就累死了怎么办。”书奇一直想把这个碍眼的小妖精送走,他实在是太弱了,弱到根本就不应该是一个男性的身体,简直是受不了了,说不得打不得,比金璜都……不,金璜那根本就不能叫女汉子,寻常的汉子都不及她的万分之一,那根本就是个钢铁神人,嗯,要比的话,还是要比一下祭司大人和那个总是不怎么说话的凤歌,这两位才是正常的女性,小绿柳跟这两位比起来,都弱的不行,他真正是人如其名,如风中的柳条一样,飘啊飘…… 因此,书奇劝他回去,其实也是为他好,路途如此遥远,他真的很不适合走这么长时间的路,而且,在这一路上,还有可能会遇到热爱斩妖除魔抢夺控制石的各路人马。当时就在那个蛇妖死掉以后,大家都以为小绿柳会留下来,毕竟连这个村子的名字都跟他的名字一样,有什么道理不留下来吗,他也可以照顾那些翠丝轻拂的柳树们,但是她却说,这里刚刚跟那些妖怪们打过一架了,虽然大黑蛇妖死了,但是他手下有那么多的妖怪,万一跑了一个两个,记住了她,然后又看见她当时跟凤歌他们站在一起,把大黑蛇妖杀掉,难保他们不会杀回来为自己的老大报仇雪恨。 小绿柳一直在说自己很害怕,因为他实在是太弱了,根本就打不过他们,小绿柳说着说着,都快要哭出来了,他也根本就没有家,只是一直在岭前四处乱转悠,这边住住,那边住住,绿柳村的人也不知道他的存在,其实对他来说住在绿柳村,还不如跟在凤歌他们身旁,起码还有愿意听他说说话什么的。 小绿柳有些奇怪,他一直在求着月神,本来还想着办法把小绿柳给弄走的月神一下子也没什么话说了,憋了半天找不出合适的理由,于是,那只好同意让小绿柳跟着队伍走。 连月神都同意了,那书奇这个身为侍卫的人,当然也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只是这一路上他不断的找出各种理由,也要吓唬小绿柳:“我可跟你说啊,那个赤色魔君一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虽然最近已经有了老婆孩子,但是也不一定性格温和,说不定还是跟那萧然一样,看见个妖,就要杀的。” “你干嘛老是吓唬她?”金璜皱着眉:“不把她带着怎么办,难道把她留在绿柳村里等萧然恢复力气,把她给剁了吗,还是说,你更想带着萧然?” 小绿柳连连点头好像捣蒜一样,金璜的性格一向是大大咧咧有啥说啥,这让小绿柳觉得很是安心,比起那些嘴上一套,心里一套的人,实在是强太多了,他从一旁的柳树上摘下一根柳条,在手里盘着盘着,盘出一个小花篮来:“其实,我也就是想看看那个赤色魔君,一个被称为魔君的人,最后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一切,归隐山林,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美了,好想知道他的夫人是怎样的天仙美人。” 书奇警惕的看着他:“我可跟你说,你别对人家的老婆动了心思,虽然你这个弱受的样子,那位祀星族的妹子肯定看不上你,但是,你要是当着赤色魔君的面,对他的老婆流露出一星半点不敬的意思,你马上就会知道什么叫做赤色魔君!” 书奇说了一大串之后,还意犹未尽:“还有,你一个男的,这么关心这种八卦爱情故事有什么意思,赤色魔君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遇上的祀星族的女人,然后呢,他的任务就不干了,各种破事都扔给同僚处理了,让整个灵楼十八卫都受到了牵连,根本就是色令智昏,让女色迷了心眼,说好听的叫为爱疯狂,说难听一些,那货根本就是拐带良家少女还有里通外国!” “你一个大男人,拿着花篮是几个意思?”金璜劈手将小绿柳刚刚盘好的花篮从书奇手里夺过去。 这是书奇刚刚才从小绿柳那里抢来的玩的,还没拿一会儿就被金璜转手给抢了,他感到很不高兴,然后,似乎又明白了一些什么,在深山之中容易迷路,小绿柳一直会沿途种下一些柳树做为标记,现在他已经非常厉害了,种下的柳树飞也似的蹿高,简直比雨后春笋上蹿的速度还要再快上几百倍,不多时,就已经是一颗大树了,同时,也会飘起柳絮,那些柳絮在夜晚之中,还会微微发着点点绿光,与萤火虫混在一起,分不清是柳絮还是萤火虫。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赤色魔君 天气越来越晒,小绿柳会给大家用柳条编成帽子戴着,避一避太阳,金璜第一个戴上,是想试一试,那柳条有没有问题,所有人之中,只有她是经过了最严格的黑道训练,各种乱七八糟的妖法与魔性邪术,她都接受过如何避免的训练,因此,她抢在所有人之前,先试一下,然后才能让没有这种能力的众人试一下,只是,如果明说的话,小绿柳一定会感到很伤心。 金璜戴上那顶绿柳冠之后,又蹦又跳,转着圈圈,确定感觉到没有不适之后,她说了一句:“戴上去果然荫凉不少,小绿柳好厉害啊。” 小绿柳编出的几顶帽子全部被分光了,见大家每个人头上都顶着他编成的帽子,小绿柳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至少说明,自己还是有用的,能给大家遮荫避暑,再也不是一个毫无用处只会哭的废物点心了。 现在,最让凤歌担心的,却是看起来嘻嘻哈哈非常开心的金璜,这几天,金璜总是在背着人的时候,拧着眉,微微张着嘴呼吸,时不时的还按一按心口的位置,看起来十分的痛苦,问她,她却又不说,还是那副嘻嘻哈哈的样子,说凤歌想的太多了。 虽然凤歌一直都知道金璜是一个从来都不将生死放在心上的人,她的人生信条就是过一天是一天,今朝有酒今朝醉,但是看着她的样子,凤歌也觉得十分的担心,金璜一向是个要强的女人,但是,也信奉着该跪就跪,该跑就跑,识时务者为俊杰,知进退者为高人,从来都不会强撑着自己,如果只是受伤或是生病,她一定会让自己知道,去求医问药,但是如果连她都已经到了撑不住的地步,而且还不肯说,那说不定……就是已经十分严重,严重到已经完全不可能治好的地步了。 从金璜的口中问不出答案,凤歌只能暗自在心中替她着急。现在凤歌只能希望,这一切只是自己想太多,看错了。是那几次受的伤,累积在一起,令她身体受的损伤还没有治好吗…… 又是一天的夜里,大家围坐在刚刚生起的篝火旁,几个姑娘围坐在离火堆近的地方,哦,这几个姑娘之中,并不包括金璜,代替她坐碰上的是小绿柳,凤歌月神小绿柳两人一妖坐在一起,她们很兴奋,向南方越来越深入,意味着离那段传奇一般的爱情故事越来越近,让姑娘们越发的激动。 金璜这会儿又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关林森倒是静静的守在一边,耳目警醒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你就这么因为你们家祭司大人的一句话,就往南方这么远的跑,真的不会耽误你的正经事吗?”凤歌与月神他们聊够了,到一旁拿水袋,喝了一口之后,悠悠的对着书奇吐出这么一句话。 “啊?正经事?我的正经事当然就是保护祭司大人,不然还能做什么。”书奇嘿嘿嘿的笑着。 凤歌却没有被他的嘿嘿嘿的傻笑混过去,这种事情,她在宫里看的太多了,小太监小宫女知道大公主是个好人,如果不小心犯了小错,他们就会用这种方式想要混过去。一次两次还行,十几次下来之后,凤歌也不会被他们所感动了,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因此,凤歌看着她,半天没有说话,又从容说道:“之前,你说过,祭司大人不要太看得起自己了,或者是说,祭司大人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了,这次你出来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来找她的,以你祀星族藏书楼侍卫的身份,如果不是前来将月神抓回家的话,那一定就是要出来与大恒朝廷对抗的,而朝廷对外的第一道防线,就是相属于情报机构的灵楼。所以,你是来找灵楼麻烦的?” 凤歌的声音没有提高,也没有降低,就好像平平静静的普通聊天一样,但是书奇的心里,却“咯噔”了一下,他想起之前自己好像的确说过,当时到底自己是被什么东西蒙了心才会说出来,真是都怪自己嘴上没有一个把门的,如果能穿越回去,他一定要狠狠给自己一个耳光,记得当时还是小金虎发出声音示警让自己闭嘴,哎,自己活着还有一个什么劲,这么大一个男人,嘴上竟然没有一个把门的,还不如一只小宠物。幸好凤歌和金璜这两个都是女人,看起来即不是灵楼的,也不是祀星族的,大概就是什么富户人家的小姐在外面浪吧,就算让她们知道了,也没有什么关系。 ……静默半晌之后,气氛越来越尴尬,书奇清了清嗓子:“嗯,啊,那个吧,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书奇说的很慢,一边说一边想怎么说才不会出问题,以他的脑子,思来想去,也觉得,就算说出去也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就索性都说了出来:“那个赤色魔君跑了以后,灵楼十八卫就只剩下十七位了,那么灵楼一定会再找一些足够的人手进行补缺,所以呢,既然都是要招人,还不如趁此机会,把祀星族的人给安排一个进去,所以,嘿嘿,我就来了。” 书奇刚说完,刚刚消失不见的金璜,忽然又从树顶上倒挂下来,笑眯眯的看着他:“所以,你的任务其实是专程把小金虎送到京城里参加选拔的吗?” “是我!是我!是我!我才是被送去参加选拔的!!!”书奇气哼哼的站起来,想要戳一下倒吊在树上的金璜,金璜的腹部一用力,身子又轻轻巧巧的卷了上去。 “哈哈哈,打不着。”金璜坐在树枝上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但是,那个赤木魔君带着我那位远方姑奶奶跑掉的故事,不是已经有三四年了吗,那么遥远的事情,为什么他们不早做打算?”月神听了以后,心生疑惑,以祀星族族长的城府和计谋,绝对不可能一直拖到现在才动手。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目的 “因为朝廷正式的选拔是三年一次的大比之年,上一次赤色魔君跑掉,正好是在武状元已经有了正式工作之后,所有也没有来得及,这一次,正好是第二次的大比之年,因此,族长大人相信,灵楼今年一定会从考场之上寻找到合适的人物,把灵楼十八卫的人数给填满,但是,又不能去的太早,如果去的太早,一个陌生人总是在京城里晃来晃去,那一定会引起专门研究情报的灵楼眼线注意,所以才不用去的太早。”书奇看着跳动着的篝火,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眼神空远,似乎在想到了一些什么,“所以,速度慢一些,也没有什么关系,武举的时间还早呢。” “啧啧啧……”书奇说了这么多,金璜从其中提炼出来了一个意思,那就是月神身为祀星族的祭司大人,却竟然想跑出来游山玩水,就是不想上班,导致现在搞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平时的月神嘴巴也是一向不饶人的,但是今天,金璜的话却噎的月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了半天,也只能含恨的把不满意的话语给咽回嘴里,因为书奇真的是因为月神被灵楼掳走的这种瞎话才会不得不不远万里从东方密林之中的祀星族来到这里,再说了,就算书奇这个皮燥肉厚的无所谓,那么萌萌哒小金虎又怎么能受到了如此糟糕的环境呢。 火光已经渐渐的暗淡下去,书奇脸上的光彩,却早已比火光暗淡的速度还要快的暗了下去。小金虎伏在月神身边,紧紧的让月神枕着,然后自己就闭上眼睛,呼吸平稳,看样子,已经很快进入了梦想。 凤歌一直有一下没一下的看着坐在火旁往里添柴的书奇,他这个人的人设,就是不适合那种城府极深的,就往里添个柴,也已经把心事重重,而且每件事都很大的神情都挂在脸上了。 燃烧着新柴的篝火不断爆出小小的火花,很快,小绿柳和月神都已经睡着了,金璜又不见了踪影,关林森也已经靠在石头上闭上了眼睛。 冷不丁,凤歌又说了一句话,把书奇给惊住了:“听你的意思,祀星族早就已经对大恒皇朝看不顺眼了是吗?”她的一双眸子定定的看着书奇。 守在火堆旁的书奇听闻此言,双手竟然本能的握紧了搁在身后的巨斧,那样子,可不像路上跟金璜斗嘴的时候那种耍花枪,而是已经结结实实的摘下来了,在确定了其他人并没有被凤歌的话惊动,或者至少是关注凤歌的话之后,书奇才松了手,又将斧子放了回去,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凤姑娘,姑娘家这么晚了还不睡觉,是很容易长皱纹的,而且……你的心思为何如此缜细,心思太多了,也很容易老的。” 他虽然将斧子放了回去,但是那双手还是握在斧柄上,好像只要凤歌有任何异动,他就会动手,就连方才看起来已经睡着的小金虎,此时也已经醒来,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瞪着凤歌,亮了亮白森森的牙齿。 月神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嗯,没办法,你露出的破绽实在太多了,如果这都注意不到的话,那几乎可以被称之为是白痴了吧。”凤歌笑了笑。一点都没有怕小金虎,也没有怕那把看起来很厉害的巨斧,她还在继续说:“就从你第一次出现,就是绿柳村,那个最后只剩下了半拉的客栈里,你还记得吗?” 书奇点点头,他当然记得,他当时被大黑蛇妖骗过去之后,见到了月神,也是十分的意外。 他又想了想,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傻:“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有了破绽?” 凤歌轻轻挑起自己的耳旁发丝,时不时的抚着,笑着说:“是的,那个时候见到你,你整个人心情都很不好的样子,看谁都不顺眼,后来你自己说了出来,你是被派到灵楼去做为奸细。” “是卧底。” “好的,卧底……得了这种不幸的活,也难怪你那个时候一肚子的怨气。” 书奇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终却没有说出口。 “但是,后来你看见月神从柜子里出来的时候,你看的是一种欢天喜地的感觉,但是,却不是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意思。”凤歌微笑的说着,又看了一眼在火边睡得正香的月神。 “什么意思?”书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与你相处的日子也久了,明眼人都能看出,不管你到底是什么人,心是在祀星族的也好,灵楼的也好,你对月神的心,倒是真的。”凤歌微微偏过头,又看着书奇:“所以,你看到了月神从柜子里跳出来,并没有落到跟祀星族关系一向不怎么好的灵楼手上的时候,你一下子放松了一些,但是你脸上的那种烦躁,却始终都没有减少,后来那个作死的妖怪一直在找我们麻烦,连我都不能安枕,你腿上有伤,战斗的十分辛苦,但是你的神色却比之前要好了很多,就好像你希望这件事一直不要完,这样你就可以一直留在绿柳村,逃避一些让你感到烦恼的事情。因此……” 随着凤歌的分析,书奇也不得不连连点头,每一件事都被说到位了,不由得他不对眼前这位看起来平时不怎么爱说话的少女刮目相看。 也就是说,书奇之所以会被派去灵楼做为祀星族的内应,并不是因为月神有可能是被灵楼的人绑架的故事,因为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书奇当然应该是见到月神之后,把她给带回去,这才是行为的真正目的,如果月神只是因为不想上班不想承担做为祭司的职责,而书奇身为一个身份较低的人,不能与自家的祭司大人发生矛盾,那他也可以悄悄的将这个消息传递给祀星族的人,就在没多久之前,不是还遇到了桃园三义吗?“ 然而,书奇却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不仅如此,他竟然还要去京城,这就很不合理了,如果说,他们的祀星族族长给书奇安排这个任务的时候,是因为月神,那这个任务早就应该已经结束了,既然任务没有结束,就说明书奇的任务目的并不是为了月神。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五章面子 其实在之前就可以看出,书奇并不想祀星族的人与灵楼十八卫交手,并不是因为他怯战,而是因为他不想天下大乱。但是,既然书奇既然还没有回去,而是继续跟着众人,虽然一路都在想办法拖延时间,但是最终仍是需要回到京城参加大比,就说明,他依旧需要做为祀星族的人打入灵楼的内部,如果不是为了月神,那就是…… 书奇是祀星族针对于大恒皇朝的卧底,而且,不是冠冕堂皇的那个祀星族为了救回祭司月神而设的卧底,就算月神的失踪与灵楼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祀星族也一点都不想把这件事一笔带过。 仔细想想,如果祀星族的人真的这么关心他们的祭司大人月神,又怎么会不让藏书楼的侍卫悄悄的潜入各处,先寻找到月神影踪,而是却处处让藏书楼的侍卫们张扬着祀星族的名号,来与灵楼做对呢,他们难道不怕那个在传说中,已经落到灵楼手中的月神被灵楼的人当做人质给撕票了吗? 因此,从最终的结局来看,月神在离开祀星族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成为了祀星族可有可无的一个东西,只是打着她的名号,可以方便祀星族做出一些对朝廷更多不利事情的理由和借口罢了。 就是因为藏书楼侍卫那样的招摇,才让凤歌感觉到这一切都很不简单。 书奇有些慌张的转头看了一眼月神,见她依旧躺的好好的,睡容安祥,他才松了一口气似的,又往火堆里丢了一根柴火,让这个冰冷的深山之夜稍稍多一些温暖,小金虎也又伏下身子,与月神拱在了一起。 “看不出,你小小年纪,竟然从一点点小事之中,就看出了这么多细节,而且分析也很对。只不过,希望你能不能不要对祭司大人说……这种事,毕竟……”书奇没有说出来,但是凤歌也心知肚明,平时处处受宠,忽然有一天发现,所有的宠爱都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泡影,说被放弃就被放弃,那种感觉,将心比心,凤歌也是受不了的。 “不知凤姑娘家中是何门第,竟会有如此敏锐的观察力,就算是在男人之中,如你这般的,都不多,不错,你都猜中了,着实厉害。” 这是书奇发生内心的称赞,只不过,凤歌却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了不起,这已经是一种很简单的本能,对她来说,就像吃饭喝水那样的常见。 “不过,今天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平时都不怎么爱说话的你,说了这么多呢?”书奇说着,便再一次提起了手中的巨斧,而卧在一旁的小金虎,也顿时警觉了起来,站起身,走到书奇身旁。 凤歌淡淡的看着他,竟然又从容的闭了眼睛,靠在树边。 对她的淡定,书奇深吸了一口气,笑着摇了摇头,强敌环伺之下,她还能闭得下眼睛,睡得着,那也是相当的了得,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她的确除了闭上眼睛躺下之外,也没有什么可做的,但是真的可以做到不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给大家惹麻烦,能有如此认知的人,真心的不多。 书奇活动了一下手腕,又起身,活动了一下腿,接着,他将自己的手中巨斧一挥,又示意小金虎不要随便乱叫,将睡着的人吵醒,然后,一阵风刮起,篝火的火焰顺着风势微微一动,接着,又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只是在书奇的身旁多了两个身影,一个是关林森,一个是金璜,金璜一向都没有正形的脸上,此时也透着十二万分的正经,整个人就好像在林中的阴魂一般,随时都会出手取人性命。 书奇在火旁冲着林子里挥出巨斧,一道如同冲击波一样的气息,从林子里刮过去,所过之处的草与树枝,纷纷折地,林子里,隐隐传出了一声惨叫,接着,又是一阵乱七八糟的脚步声。 “凤姑娘,既然你看这些事情很透,那就不要再继续装傻了,我今天把话就说在这里,你我等人能在一处,只不过是一时的缘起而已,而且从当今天下的局势来看,这样的缘分很快就会尽灭,祀星族与大恒皇朝这些年一直或明或暗的起了很多争执,我等被迫裹挟于其中,已是不易,能尽量脱身最好,千万不要主动的再扯进去,人活一世,皆是辛苦,我虽然只活了三十多岁,但是,也已经明白了一件事那便是这世上,无论是战乱亦或是太平盛世,做人,都很是不易,还不如做一个自由自在能自保的妖物,在山林之间,纵情山水。” 小金虎听着主人说这话,心满意足的舔了舔爪子,愉快的又伏下了身子。 书奇看着凤歌,却没有继续,就连金璜都觉得书奇这个人今天晚上,很不一样,平时那个大大咧咧的书奇,到底是他的真性情,还是说,只不过是一个伪装而已,真正的书奇是什么人呢。 火焰又渐渐的低了下去,凤歌从容一笑,并没有继续顺着他的话说,只是轻松的仰望着天空中那一轮明月,淡淡说道:“将来到底是什么样的,尚未可知,又何必如此早早的就灰心丧气,书先生正值盛年,应该抱着一颗为天下苍生的抱负才是。” “没想到凤姑娘一个女流之辈,竟能想到如此的深远,”书奇越发的好奇了,什么人家的女儿会有如此的胸襟,就算是祀星族这样的,对于祭司月神的培养,也并没有那么尽心,因此,才会有月神私自跑出去这种事,如果她稍微对自己的责任有那么一点点的认知,都不会如此。 “这些埋伏着的人还真是有勇气呢。”金璜忽然插话道,她没有睡觉,也没有离开,只是如一道淡淡的烟气那样在四周警戒,她看着黑暗的丛林,打断了两人的谈话:“有人,不少人,往这里来了呢,我说大块头,你那手不行啊,不仅没有把人给吓走,还把他们给招过来了。” “啧啧,我也没办法啊,以前,我这么做的话,他们很快就会知难而退,没想到,现在竟然流行起迎难而上了。”书奇也忍不住叹气,“现在倒是灵楼十八卫的名声亮出去响当当,是人都会给一点面子。现在日子越发过的艰难了。”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六章包围 “是不是不给你面子我不知道,现在我只知道,他们的的确确是没有在给我面子。”金璜一脸的不高兴,她在武功不怎么样的时候,就是骄傲非常,何况现在已有了小成,更是傲到了骨子里,对于给不给面子这种事,她看的很重。 “敢来找麻烦的,一定身手不凡。”金璜眼神一凛,手中已是亮出了她的成名兵器,两把金光闪闪的匕首。 “不用了,小姑娘这么晚了,就应该好好的睡觉,半夜三更打打杀杀这种事,还是交给我们男人来做吧。”书奇挥挥手,难得的对金璜表现出了男子汉的风度,在暗黑森林里的那些身影已经消失了,也不会再纠缠:“看那些人的样子,应该不是专门来找碴的,他们只是前锋的探子而已,真正的后手,还没有来,嗯,过一会儿,可能就应该来了。” “你家派来的吗?”凤歌问道,这涉及到一会儿书奇的屁股会往哪里歪,万一过了一会儿,书奇不声不响的打着打着变成了对方的人,那岂不是很要命? 书奇摇了摇头:“不,应该是土著,说起来,你们也应该知道,这里本来是谁的势力范围吧?既然大恒皇朝能派出赤色魔君一直在这里守着,其实就是想要防着他在这里搞事,因此,就算赤色魔君跑了,也没有跑到别处,而是到了这里隐居,虽然那个男人在这里呆着的时候看起来老老实实,但其实,私底下还不知道搞了什么东西,因此,他也不是什么好鸟,哎,也就小丫头们觉昨她为爱而战的故事好浪漫啊好浪漫,哼,他教给那些人的东西,在一个完全没有被仁义礼智信培训过的手里,那根本就是巨大的坑,好像疯子手中多了一把大砍刀,见谁砍谁。在心智不成熟的人手里,越厉害的武器,代表着对普通人越大的伤害。 凤歌忽然想到了什么:“那些控制石什么的,不会都是他给弄出来的吧,我记得以前控制石都是在各家好好的藏着的,不会有这么大规模的泄露出来。” 书奇点点头,又想起了之前在路上遇到的那些人。 周围的林子里,再一次传出了声响,这一次的响动,比之前要大许多。 书奇抬手,将伏在一旁的小金虎给叫了出来,小金虎抬起头,先是将那几个姑娘护住,将着,又是一个分身,跃到了书奇的身旁。 “你有没有听说过,在传说中,有一种很厉害的秘术?”书奇随口的问道,然后站了起来,活动着筋骨。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死灵术吧?”凤歌很爽快的说了出来,她在皇宫中,曾经看到过描写这种秘术的书本,但也只是提了一下使用死灵术之后的后果,还有威力,并没有说怎么使用,因此,她一直以为那只不过是一种传说而已。 “那你知不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皇宫之中,曾经发生过的一件大事吗?”书奇问道,眼睛却是片刻不曾离开林子。 别人不知道倒也罢了,凤歌如何不会知道,这件事,被母后提起了一遍一遍又一遍,把事情描述的非常之奇诡和惨烈,宫里的老宫人每每提到那件事,也是各种的心有余悸。 就在那一天,天上忽然掉下来了很多很多的尸体,每个尸体的样子,都很是狰狞可怖,他们如同活人似的,在京城里行走杀人,太宗与太宗的皇后并肩,率领禁卫军,将那些尸体给砍碎,只有砍中头部,那些尸体才会结结实实的倒下去,真正的死去。一直闹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这件事才算平息。 并不是太宗与皇后的武力拔群,将成千上万的尸体的脑袋全部砍碎,而是那些尸体们自己消失了,就好像一场最为可怖的一场噩梦,就这么在阳光下消失了。 “传说中,他们是自行消失的。”书奇从容的说着,他知道很多详细的事情,甚至比凤歌还多,因为皇后与皇帝不想吓着年幼的凤歌,但是书奇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他大大方方的将他所知的真相,都说了出来,“那一天掉下来的尸体,并不是凭空消失了,而是他们自己为自己挖了坟墓,然后跳了进去。他们就这样,自己把自己埋在了京城的地下,京城的土地之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有可能藏着那些把自己埋进了土里的人,如此一来呢,倒是避免了更大的伤亡,也免得疾病肆虐传染,很多人都说,那是国师作法,才会天生祥和,令僵尸自退。” 凤歌第一次知道自己生活着的皇城之下,竟然还有那么多的没死的尸体,镇定从容的模样之下,是狂跳不止的心脏,万一哪一天,他们再一次突然醒来,再一次的在京城的地面随意行走…… “我倒是觉得,这件事,没完,”直到周围的林子里的响动消失,书奇才将自己的关注从林子里收了回来,他又继续说道:“那些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结束,而只是藏了起来,万一有哪一天,他们再一次突然醒来,在京城的地面随意行走,依旧会打一个措手不及。” 他的话音刚落,在书奇的脚下的泥土之中,就出现了大量的穿着盔甲的士兵,带着腐朽的肢体,向着众人围攻。 “不错……”凤歌看着现在的情况,已经可以想到,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会是怎样的境况。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对这个盛世天下感兴趣的,可不止祀星族一家而已。 月神是被大地的抖动而震醒的,她正在做梦,在梦中,她正躺在家里舒服的软床之上,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小猫,跳上了她的床,又蹦又跳,整张床都在剧烈的抖动,这让她感觉到很不舒服。 “哎呀不要动了啦。”月神不满的嘟囔着,慢悠悠的睁开了眼睛,大大的打了一个呵欠,然后,她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那是一场厮杀,一群穿着破烂,露着骨头和烂肉的人形物件,正挥着手里破烂的兵器,围着书奇和金璜还有关林森三人。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突围 “睡醒了就起来活动活动吧,总躺着,对身体不好。”金璜虽然对付起那些一身破破烂烂的怪物还是游刃有余,但是来者数量实在太多了,有一种无穷无尽的感觉,那一刻,她又感觉好像回到了万妖罩之中。 关林森一面护着凤歌,一面与那些怪物缠斗,比起金璜来,吃力了许多,鼻尖上都挂着晶莹的汗珠,瑶光糊里糊涂的还没反应过来,不知现在这个状况到底是在梦中,还是在真实的世界里。 这个世界上那会有这么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还会走来走去,一定是在做梦,于是,她又换了个姿势躺着,迷迷糊糊的看着金璜在砍来杀去,实在是太刺激了。 直到一个妖怪破烂的脚站在她的面前,并且抡着斧子要向她砍下去的时候,她才觉得,这个梦实在是真实的有点过份了,不如,先躲一躲?不然万一不是梦,而是真的,然后就这么一动不动的被砍死,说出去也太丢人了。 “这种妖怪,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瑶光终于清醒了,因为刚刚那个怪物手里的斧子一下落空,砸在她面前的土里,飞溅起的土与石头,有一些洒在了她的脸上。 她拿起月影清音笛试了几个音,却发现对面那些妖怪完全无动于衷的样子。 看来,还是得用上暴力的东西才行。 瑶光这么想着,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枝长枪,她有一个好师父,据说曾经是大恒皇朝寒山铁骑的一员,直到寒山铁骑被解散,他们才四处流散,而她的师父,就直接来到了祀星族。 而这枝长枪,更是祀星族里的人,为了哄祭司大人一笑,而专门为她从西夏最好的铁匠那里打制的。据说,枪头上的符文,也有着保佑平安的功效, 自打成以来,从来都没有使用过,没想到,今天,竟然会有这样的机会。 她转头又看见了缩在一边的柳叶,他还是那样的毫无战斗力,他这样的弱小,真的不是他的错,天生就是这样,也不忍心再怪他什么,他真的已经很努力了。 “如果一会儿,我是说如果,你发现我们快要不行了,你就快点往回跑,从这里往山上跑,跑回你的绿柳村城去,那里说不定还有什么结界,这里妖怪无法到达那里。”瑶光将手中的白银色的长枪一挺,挺身站在柳叶的面前,声音低低的对她说。 “他们……他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柳叶整个人都不好了。 现在的场面与当初之前被万妖罩盖着跑不掉的情况真的很像,但是就整个怪物群体的素质,比起那些没大脑的妖怪来说,实在是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万物之灵啊,毕竟不一样,就算是死了,变成尸体了,然后又变成妖怪了,还是比普通的虫子变成的妖怪要强上百倍。刚刚这些从地下钻出来的人类遗体变成的怪物,手里竟然还拿着武器,身上有甲,头上有盔,看起来不仅仅是人,而且还是正规军。 那些尸体怪们也不像虫虫怪们那样,见到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扑上去咬,然后被个个击破。 他们之间竟然还有一些阵法,一进一退,各有章法,竟像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似的。 对付关林森的人就是这样,这才让原本占据地利优势的关林森,左支右拙,异常的吃力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书奇在一旁,关林森只怕会吃大亏。 但是就算是两个男人联手,也陷入了苦战,现在他们也只能是以守为主,而不能主动进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斧子,一旦砍中了某块骨头或是某个肉,粘在了斧子上,还要努力甩半天才能把它甩掉,以免影响锋利程度。 现在小金虎并没有被放出来,而是附在了书奇的身上,化身成为他盔甲的一部分。 那样一把巨斧,在对付这些尸体怪的时候,却变得好像一点用处也没有,如果把胳膊给砍断,那些怪物就跟一点事也没有一样,继续该上的还上,砍断了腿,他们还会爬在地上,一点一点的前进,找出机会进攻。 “这些恶心的东西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死啊?”金璜越来越不耐烦,就算是武功再怎么样的超群,也会累了。 只听得一声巨响,书奇忍不住回头,看见凤歌的手里闪出一道火光,然后,一个潜伏在林中,伺机要向金璜的脖子咬过去的尸体怪,就这样被巨大的冲击力,掀出好远,头骨被击了个粉碎,然后,那一滩骨头,就再也不动了。 “原来是要砍头啊。”金璜刚刚才从危机之中被解脱出来,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反倒是因为发现了干掉怪物的方式而欢欣不已,但是,她又感到腿有些发软,好像是中毒似的。 瑶光站在一旁,本想挥着长矛就冲出去,但是关林森却一把拉住了她,硬生生的把她给拖了回来:“别去。” 这力量意外的大,差点让瑶光摔了一跤,就算是书奇这个大大咧咧的汉子,在面对瑶光的时候,也是客客气气恭恭敬敬,谁敢对她下这样的重手。于是瑶光很是生气:“我是出去帮金璜!” “有毒!”只是两个字,关林森就止住了瑶光的脚步。 虽然瑶光的身上也藏有一些可以解百毒的药丸,但是天下奇毒这么多,能毒到让那些怪物都活动起来的异毒,大概是属于百毒之外的第一百零一种吧。 如果只是普通的刀枪而已,他绝对相信瑶光有这个实力出去。 但是…… 万一染上这样严重的毒,在这么偏僻无药的地方,只怕保不住瑶光。 至于金璜,关林森嘱咐道:“你们都这留在这里,不要四处乱走。书奇,她们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书奇大斧一挥,又砍碎了一个骷髅兵的脑袋,应道:“好!” 说时迟那时快,又从地下涌出了许多骷髅兵,张牙舞爪的要向凤歌等人扑去,金璜百忙之中,转身看见这一幕,一咬牙,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金璜手里多出了一只圆筒,又是暴雨梨花针,另一只手里,则是凭空出现了一道闪耀的光芒, 那样的白光,将整个黑暗的山林照得如白昼一般的明亮,同时,那样的光芒,将所有的骷髅兵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金璜脚下飞快向前跑,手中的光芒不熄,随着她的脚步,那些骷髅兵几乎全部都被引开,仅有几只眼神不好的,也已经被书奇斩杀。 那些骷髅兵不仅向前追,而且还边追边砍,金璜领着他们越跑越远,凤歌他们安全了。 等跑到差不多的地方了,金璜忽然转身,抬手,一蓬暴雨梨花针应声就从针盒里射了出来,有一些射中了尸怪的头,但大多数,也并没有什么用,因为,需要将尸体怪头里装的控制石打碎,才能停止他们的活动。 现在,成千上万的尸体兵,追在金璜的身后,有些口中还发出嗬嗬的声音,在这样寂静的黑夜里,分外的吓人,刚刚射出去的纸,只弄死了三五个尸体怪物,原本金璜有心直接放火烧山,但是这里的风很大,草木又分外的茂盛,只怕点了火之后,山火能绵延百里,把住在山里和山旁的百姓都给烧了个干净。那样的话,罪魁祸首反倒成了金璜了。 那些妖物着实众多,普通的武器对他们一点用都没有,金璜皱着眉,又从手里摸出了两枚霹雳弹,那是她压箱底的宝贝了,难道,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金璜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从第一次试练开始,她好不容易挣下一条命,但是现在……却好像……只能交出去了呢,做杀手的总有一天要死在任务上,这是大师兄李墨一曾经对她说过的话,她一直觉得像自己这样懒惰的人,根本就不会有死在任务上的一天,只有可能死在刑堂,但是,今天,李墨一竟然说准了呢。 霹雳弹是江南霹雳堂的神物,本来像金璜这样级别的杀手,根本就不会有机会用上,但是,架不住杜书彦有钱,第一次去灵楼的时候,与杜书彦定立契约,杜书彦让她随便挑几样趁手的兵器,她把能刮的都刮走了,还顺手抓了两颗霹雳弹。 “早知有这么一天,早就多抓两把了。”金璜感到十分遗憾,果然这年头遇到好东西,都应该好好的囤上一大堆才行,别说什么贪婪,如果她贪婪的话,现在就不会这么烦恼。 正想着,已经扔出去了一颗,轰然一声巨响,炸飞了一片尸体怪,但是,他们留下的空白,很快就被其他的蜂拥而来的尸体怪给填补上。 几乎可以猜到的,第二颗霹雳弹再扔出去,又是一声响而已,然后,又会悲剧了。 果然,刚刚有一个被刺穿的尸体怪又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她亲眼看见,那只怪物已经从自己的身体里挣脱而出,反向她的脑袋劈来。 “呀,小心!”忽然金璜听见了柳叶的声音,柳叶见金璜已是难保周全,看到这场面,便奋不顾身的扑了上去,挡在金璜的面前,然后就是一声惨烈的痛呼,从他的左肩到右腰,着着实实的挨了尸体怪的一刀,血溅五步。 金璜一惊,刚刚劈在柳叶身上的力量,已经穿透了柳叶,结结实实的传递到了她的身上,那一刀有多重,她心里十分清楚。以柳叶那身体,就算只是刮风下雨,都会要了他的性命,更何况是这样如霹雳一般的刀风。 柳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的站在那里,刚才那一刀挨下,很痛,更多的是害怕,他反手想要去摸伤口,却不敢摸,只是觉得手掌上一片冰凉的水渍,衣服的破口在风中瑟瑟发抖。 他看不见自己的伤口,也不敢去看,只感觉到身后不断有温热的液体流下。 “我不是怪物,我会流血,我的血也是热的。”柳叶最后的心情,是这样的,不知道这血要流多久,才会死? 柳叶看着金璜,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向她说点什么。毕竟人间的话本也是这么写的。 还没有等他酝酿好情绪,忽然觉得,好像背后的血不流了,就连伤口也没那么痛了,到底是发生什么事了,他想转身给金璜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想到上一次他也是没穿衣服,差点被金璜打死的往事,这让他心有余悸。 “不得了了,柳叶受伤了。”瑶光大喊,关林森已经不知道去哪儿了。书奇听从了关林森最后的留言,决定就算是天塌了,也不能放瑶光出去。 书奇没有反对瑶光的意见,但是也没有松开紧紧抓住瑶光的手。 “你敢抓着我不放!”瑶光大喊大叫。 书奇没有说话,手里也没有松一点劲。 现在大家心里都明白,如果眼下瑶光出现了一点问题,都有可能会引起大恒皇朝与祀星族之间的重大冲突,之前瑶光一个人在前面跑了那么久,还一点事也没有,已经是苍天保佑了,但是眼前的一场袭击,跟之前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之前,金璜都是为了完成任务才会出手,而现在,既然对方已经知道了在队伍之中,有祀星族藏书楼的侍卫,竟然还敢出手,明显就是想要跟祀星族过不去,想的话,谁会引来这么大的麻烦。 凤歌的身份虽然尊贵,但是却始终是一个秘密,在这里应该不会有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关林森就是一个世家的小公子,而自己只是一个混饭吃的杀手,然后那个书奇,看起来傻乎乎的,不像是能招惹这么厉害人物的样子,而那个柳叶,他能惹到谁啊,除非是飘柳絮飘的太狠了,惹到了哪个有鼻炎的厉害人物。 可是这种厉害人物,又怎么会怕柳絮这种好东西。 这么想的话,那就只能是为了瑶光了。 瑶光着急的要死,忽然,她脸上的焦急之色一扫而光,激动万分,又蹦又跳的指着书奇的背后:“快快快,快看,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书奇的脑子本来也就不好使,哪能想到到了这个时候,瑶光竟然还会使诈,他稀里糊涂的一转头,只见身后,只有树林被一阵阵的晚风吹了树浪,地上的荒草被吹着发出刷刷的声音,哪里有什么人,别说人了,连鬼都没有。 等他反应过来上当了之后,瑶光已经不见了,她已经提着手里那柄银白色的长枪冲入阵中,与那些怪物奋力的撕杀了起来。 书奇看着没有抓住瑶光的空空右手,叹了一口气,此时,由于瑶光冲了出去,所以那些刚刚被金璜用光明弹引起的怪物们,又注意到了瑶光的存在,转身又杀了回来,他们调整了兵力的部署安排,准备将他们围起来,然后杀掉。 金璜此时刚刚看见已经站在阵中的瑶光,虽然自己已是忙乱不堪,但是,她还是抓紧时间骂了好几句,书奇耸耸肩,觉得自己很无辜,瑶光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能想到主意逃走,他能有什么办法,他也很绝望。 关林森只能折返转身,再一次的挡在凤歌身边。 书奇再傻也知道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容得拖延了,只好一把抓住身旁那个身子略高的尸体怪物,也不管他是怎么的叽叽喳喳挣扎,他将那个尸体挥动如轮,最后像扔飞镖一样,把他给扔了出去。那个尸体如同一个大车轮似的,在半空飞舞,一路横扫了不少尸体。 在茫茫的夜色之中,刚刚一直在明亮环境里呆着的瑶光,现在看周围的环境,还不是很清楚,只能听见风的声音直向着自己这里飞来,就算刚刚瑶光刚出来的时候非常有自信,觉得自己一定能赢,但是现在未知的风险,还是让她感到十分的害怕,只是,瑶光的性格一向要强,咬了咬牙,给自己鼓起勇气之后,反手又拿起了自己手中的那把白色的长枪,迎着风声,向前挥舞着,那是她师父曾经教过她的,那个自称翠羽的女人,出身寒山铁骑的师父,对她说过,临敌对阵,首要要的就是勇气,如无勇气,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只能使出十之五六,若是心中有勇,则能将全身的力气额外的再多使出十一,十二来,因此而逆天改命的也不是不可能。 好,那就按师父所说,勇往直前,不再多想,不管是什么样的妖魔鬼怪,只要挥动手中的长枪,那就可以了,别的事情都不要问,都不要想。 等到那一阵呼啸的声音传来,瑶光终于可以看见眼前的东西了,忍不住还是吓了一跳,平时她也不是没见过那些妖啊怪啊什么的,但是,平时与她相处的妖和怪,都是很好看的,或者是很可爱的,至少也是普普通通,绝对不会吓到人,而眼前的这些,恶,长的实在是太难看了啦,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难看的妖啊,瑶光皱着眉头,不想看那些怪物的脸,但是不看又不行,心里一慌,手里的长枪都失了准头,在她着慌之际,她感觉到身子在往下陷,几个尸体怪物一晃一晃的从土里钻了出来,伸出手,不断的想要抓住瑶光的脚,瑶光只觉得很恶心,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还有空发愣!”金璜此时再次出手一个霹雳弹,又将一次怪物引到了自己身边,书奇得空,将一个快要抓住瑶光脚腕的怪物的脑袋一脚踢爆,让他死透了,幸好是这一脚,书奇成功的让瑶光清醒了过来,手中长枪抡成一个圆形,将自己身旁围着的怪物清理了一个干净,书奇急急伸手,想要将瑶光从包围圈里拉出来。 “才不要你多管闲事呢。”瑶光哼了一声,一点都没有领书奇的情,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紧紧的握住手中的长枪,在自己的面前举了起来,一双眼睛圆睁,眸子在未熄的火堆映照下,亮如星子,她的手一挥,枪尖划出几道流畅的弧线。 她的衣裙随着枪身带起的劲风而起,瑶光这才轻轻的缓了一口气,刚刚那一扫,她用的恰到好处,枪尖一挑,已将书奇与自己身旁的怪物尽数挑开的同时,又完美的避开了书奇的脖子,这一招下去,包围之势尽解。 “哼,你是不是还当我是小孩子,我可不用你帮忙,自己就可以……”瑶光微微的喘着气,嘴里却还说着大话,她想要向书奇说明自己很厉害很厉害,却发现自己已经是头晕脑胀,站都站不住。 书奇急忙伸手拉住了她的腰,瑶光现在已经是自身难保,再也没有力气骂书奇不尊重了,刚刚她不小心一口气喘大了,闻到了弥漫在整个林子里的可怕臭气,这些尸体怪物虽然还可以活动,但到底还是尸体,因此,整个林子里的气味,都是他们身上传来的。用尸体攻击还真是方便,等于多出了三重攻击的效果。 书奇已经将身边再次围过来的尸体们处理掉,而关林森则是已经布置好了机关雷信,双手在地上一按,整个地面爆开,原本藏在地下的怪物全部被炸上了天空。 “不知来者是哪位朋友,如果愿意聊聊,还请出来,我们何必动刀动枪呢。”书奇抬起头,双眼毫无目的的在林子里看,他也不确定对方现在到底猜在什么地方,他大声喊道:“我是灵……祀星族的藏书阁侍卫书奇,自古明人不做暗事,如果你要是真的想跟我们打的话,好歹也应该过来,露出脸,报个名,宝刀不斩无名之辈,你现在藏头缩脑躲在林子里不敢出来见人,你这算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吗?” 又叫又骂又嘲讽的声音,在夜晚寂静的山林里不断的回旋着,就在书奇说话的同时,那些尸体们也都不动了,好像是在等着什么,也有可能是因为驱使他们的人停下来,顺便休息一会儿。 “书先生说的一点都没错哟。”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夜色之中响起,竟好像是来自高高的天空,让人无法分辨方向,那个声音的出现,却让书奇等人十分惊讶,竟然是一个女子的声音:“那我不是正常的男人,咱们是不是能继续呀?”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我在哪 那天空中传来的悠悠女声,令众人一时都惊了,所有人,包括凤歌在内,都不曾想过今天晚上找他们麻烦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一个女子。 在女子说话的时候,那些尸体们破烂的眼窝,不管里面有没有眼珠,全都直勾勾的看着书奇。 “哈,我还以为那厮来了,没想到却是个妞。”听着那个女人的声音,书奇不仅没有害怕,反倒好像是松了一品气似的,语言之间又轻慢了几分,连着关林森也似乎松了一口气,如果来者真的是书奇之前提到过的那个人的话,那么,今天晚上,只怕是大家都得交待在了这里。 “我说大妹子啊,你就不能稍稍别那么走心吗,对付我们这些普通而又平凡的人这么认真,有意思吗?”金璜嘴里哼哼唧唧的说着,实则是想逗她说话,来判断她到底是在什么地方,然后…… “这里原本就是一个死路,前面只有一条天堑,要风景没风景,要人文没人文,想来你们几位,应该不会是因为走错了路,才会到这里来的。” 那女子说的话着实已经不算少,金璜却始终没有能听出那个女人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书奇一脸的期待,最终也只能是黯然,只得说:“在下也只不过是带几个朋友去探望一位故人,并非有意冒犯,更不愿动手,何况,姑娘也请想,若是祀星一族真有心将大兵压境,又怎会只令我带上几个没用的黄毛丫头,还有这个只会哭,没别的办法的弱鸡男妖来吧?” 柳叶对于自己被评价为弱鸡这一点并未置疑,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明确,真的就是弱鸡啊,人家说的又没有错,但是金璜却不能忍,小声的逼逼,书奇才是一个没用的全身肌肉木头脑袋男,废物一个还吃得多。 “哦?如此说来,莫非几位是来找赤色魔君的?”那个女声仿佛夹着淡淡的冷意,不咸不淡的问道。 “姑娘还真是聪明,怎么就一下子猜中了,既然这样,那明人不说暗话,我们就是来走个亲来访个友,吃吃喝喝完事就走,姑娘又何必与我们为难呢?” “若只是朋友之间的交情,那小女子也不好为难,但是,我家主人在临走之前,特意对小女子说过,无论任何人,都不可以让他们见到赤色魔君,不管是大恒皇朝的人,亦或是祀星族的人,或者是任何一国的人。”那个女子的声音虽然依旧飘乎,位置难定,但是却可以听出,离众人越来越近:“不过呢,祀星族毕竟是整个东方大陆上响当当的一个名头,小女子也不好直接将书先生给拒了个彻底,如此这样,小女子就代家主自作主张,卖书先生一个面子。” 听到这一句,书奇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还扫了金璜一眼,意思是:“你看怎么样,还是我的名头最响亮。” “不知这位姑娘,想卖一个什么面子给我?”书奇一脸的激动,甚至想提前炫耀。 那个女声冷冷的说:“今天晚上,书先生输给我的事情,我一定不会对别人说,以保全书先生的名声,不知书先生,意下如何?” 听了这女子如此张扬的话语,书奇忍不住放声狂笑,还没有笑够,忽然就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妖气如大石头一般,从天而降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关林森忙飞身扑到凤歌身边,为她张开了防御,双手一抬,一股强大的气浪,将那强大的妖力给挡了下来,书奇没人疼没人爱的,本能的举手想要挡一挡,却发现,这股妖气并不是冲着他而来,反倒是从自己的身上穿了过去。 就在妖气到达地面的那一刻,无数的尸体,从地下涌出,满山遍野都是,只是手中的兵器,不再是之前的粗制滥造的东西,而是一根亮着绿莹莹幽光的骨棍,在月亮的惨然白光之下,显得越发的令人感到心悸。 每个人都看得分明,那些怪物手里拿的不是兵器,而是死人的骨头。柳叶此时也藏身在关林森的内力防御之下,老老实实地蹲着,忽然他的手中一沉,不知什么时候也多了一把闪着绿光的白色骨头,他一脸嫌弃的松开手,骨棍落在地上,凤歌倒是不害怕,蹲下身子,细细的看去,那竟是一段人身上的大腿骨。 放眼望去,所有的尸体手里都拿着这样的一截白骨,那个女人的能耐,就算是只是那么简单的一击,也并没有伤到谁,但是就凭着她操纵着手下的精怪,手里拿着的这些东西,到底是要伤了多少人,才能有现在的气势? 关林森叹了一口气,抬起手,将骨棍踢出了他所能护住的范围,不知这根骨棒是否一会儿也会生出意识,向众人攻击,还是小心为好。 金璜悄悄指了指身后,书奇与关林森都看见了她的这个动作,两人同时竖起大拇指,示意她干的好,书奇身上开始发出了淡淡的金光,那是虎子在蠢蠢欲动,关林森手里的长刀,也被握得更紧了。两人抬起头来看,天空中,繁星点点,皓月如半只玉盘,下一个动作,主是书奇与关林森两人合力,向着刚刚金璜指的那个方向劈过去。 无双的气劲向着森林的深处重重劈下去,带着呼啸与周围那些没有避开的尸体们被劈成了骨头碎块的破裂声,那个气势滔天,不可一世的女子大意了,虽然这个女人的声音一直飘飘乎乎,无从判断,但是金璜做杀手这么多年,已经养成了一种感受到潜伏危险的能力,只是随便的感应一下,就可以知道她现在大概在什么地方。 此时,又是一声巨大的声音。金璜皱眉,不知道怎生会有如此的变故,她循声望去,发现是瑶光,不知怎的朝着自己刚刚做手势的地方飞出了一枝长箭,一旁的书奇都傻了眼,不知她这是在搞什么。 远处很快就传来了一个女人的诧异声,接着,又是一阵风动,草动树摇,很明显刚刚那个女人又变化了位置。 正文 第三百六十九章白骨兵 “我说祭司大人,您这是在做什么?”就连书奇都忍不住了,张口问道。瑶光愣了一愣,这才明白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心中有愧,但是嘴上还是没有承认,“我,我还以为金璜是在让我动手呢”“你们事先也没跟我说啊。”等等一类的分辨之语。 蹲在一边的柳叶也跟着拼命点头,好像在替瑶光帮腔。 这一招先机已失,下一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金璜心中大为遗憾,只好振作起精神,再谋后算,说不下一次还能有机会,也许吧……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那个女人恼羞成怒,已经驱使着那些尸体,再一次围了上来。 “看不出来,几位的身手果然不凡,那么,也多谢了那位小姑娘,既然如此,我也是个知恩图报之人……”那个女人的声音再一次的落下,声音依旧飘乎不定,但是却已经越来越远:“如果各位愿意回去,我就可以当今天的事从未发生过,但是如果各位还是执意要进入我南方朱雀的地界,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随着她的声音越来越无,最终,消失在天地之间,耳旁只有潺潺的水声,与夜风拂动树梢带来的阵阵松涛,就连着原本散发着恶息的尸体,都已经不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已经悄悄的潜回地下。 什么都没有剩下,就好像刚刚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从来都不存在似的,就在这茫茫的大山之中,只有书奇气急败坏的叫嚷之声,关林森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看了一眼瑶光,刚刚瑶光看起来似乎中了尸毒,现在看来,原来只是因为过于紧张而造成的,并非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凤歌,我想跟你说……”金璜悄悄拉了拉凤歌的衣角,将她唤到一旁。 瑶光轻轻的喘着气,以她这样的见识,都被刚刚的那尸山尸海给吓着,她刚刚很清楚的看见,金璜一边在不断施放银针,一边劈人,一边又防着关林森的眼睛,将在柳叶手里凭空出现的人腿骨给收走了,那根腿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上面一层淡淡的绿光,似乎显示着什么字。 杜书彦此时端坐在转机阁之内,面前放着今年的雨前龙井,但是,却早已失了温度,已经凉透了,这是他这样的贵公子绝对不会去喝的那种,那满满一杯雨前龙井,一口也没有动过,杜书彦一言不发,看着面前摆着的棋枰,黑白二子如奋力厮杀的双方军士,这是数天之前,在皇宫中,皇帝要以整个灵楼上下,还有杜家数百余口人的性命与杜书彦进行的一场豪赌,杜书彦认为自己已经想遍了皇上可能出的所有棋路,无论如何,皇上都不会再多出什么样的招数,因此,只要自己这样,这样,然后再这样的话,最终一定是可以做到和棋,绝对不会出意外。 但是在杜书彦的心中,总觉得有一丝隐隐的不安,说不上来这样的不安是从哪里来。但是,他不得不对这种预感更加的谨慎,他从来都不是杞人忧天的人,会生出不安,也是因为在多次的出生入死之间,练出来的警惕。 转机阁紧闭的门上响了几声,杜书彦一声没吭,还是坐在原来的地方,过了一会儿,萧然就一瘸一拐的推开了转机阁的大门,一只白色羽毛的大白鸽还在门把手上飞来飞去,替自己的主人敲着门,此时,杜书彦才抬起头,抬呼着大鸟飞过来,落在自己的肩头,杜书彦轻轻的抚着那只大白鸽的羽毛,眼神里也多了几分温暖与关怀,比起刚才看着棋局时的模样,要多了几分活人的气息。 “辛苦了。”杜书彦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也说不清到底是对着认认真真帮着白羽敲门的大白鸽说的,还是对着小心翼翼的扶着桌子,慢慢腾腾坐下来,神色憔悴非常的白羽说的。 “听老程说,祀星族的人已经走了吗?”白羽并不关心那三个字是对谁说的,只是自顾自的开了口。 杜书彦肩头上的大白鸽听见自己的主人开口说话,也跟着焦燥的晃动着脑袋,发出了咕咕的声音,好像是在为白羽助舞。 杜书彦点了点头,原本安安份份立在他肩头的大白鸽就扑楞扑楞的扇着翅膀,一溜烟似的蹿回了白羽的头顶。 两只小细爪子攀在白羽的头顶,白色的羽毛与乌黑的头发相映成趣。 白羽也没在意这只大逆不道的鸽子竟然爬到了自己的头顶上,他的心思只挂在那祀星族的来使身上,嘴里哼哼唧唧的说,那些人,本就是来者不善,又怎么能让他们活着回去呢。这句话,就是在吐槽杜书彦,原之前进入灵楼的那几个伪装成五城兵马司的,正是祀星族派出的人,当时杜书彦没有手软,出手无情,立时就让那些人命丧在灵楼之中,但是这一次,既然已经让灵楼十八卫的人出去了那么多,却为什么又让对方太太平平的回家去了,这件事若是传出去,那岂不是灵楼的面子全无?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重伤尚未痊愈,白羽现在一定会爬起来找到祀星族的那些货,为灵楼出口气,更是为大恒皇朝找回一场面子。 杜书彦只是淡然一笑,并不打算把实情告诉白羽,那一天与灵楼十八卫交手的人,已是祀星族藏书阁侍卫之中的顶尖好手,白羽站在灵楼与大恒皇朝的角度,或许还能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但是这灵楼之内的人员,并非每一个都这么聪慧和有大谋略,白羽的嘴又有点大,万一他传着传着,让程雨楼知道了一切的真相,说不定,他会为了再把祀星族的人给吸引来,会故意将那个倒霉王老板根本没死而是藏在大内禁地之中的事情给传扬到天下皆知去。 灵楼所欠王老板的情份还是挺多的,在朋友情谊面前,自家的这点面子,真的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 祀星族只不过是外患,而五城兵马司才是内忧,总是在灵楼附近晃来晃去的五城兵马司,就好像眼中钉,肉中刺一样的让灵楼里的众人都感到烦不胜烦,杜书彦心里明镜似的,五城兵马司过去从来没有对兵力分布进行如此大规模的调遣,而针对灵楼的这个行动,皇上有了第一次,就会有了第二次,五城兵马司里的火器大炮能力,无论是从距离或是杀伤力来说,都能将灵楼给压制的死死,如果皇上真的想要动他们做些什么的话,那灵楼的胜算,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了,灵楼将会在一瞬间,就随着天下落下的红夷大炮子从此消失在大恒皇朝的历史之中。 杜书彦想到这里,便觉得心中的石头又被压实了几分,知道自己站在全局所观,不得不担心着这一点,就好像现在面前的这局棋一样,虽然按着棋局的规则来说,杜书彦一切尽在掌握,但是皇上却可以随时随地忽然要求多下一子,或是悔棋,将整个的规则改。 只要皇上想,杜书彦就要陪着他下一遍又一遍,直到皇上说不想下了为止。 而杜书彦只要输了一次,那么,皇上一定就不会给灵楼十八卫再留一次翻盘重来的机会了。 就在杜书彦愁眉紧锁的时候,转机阁的大门又被一个人推开,此人生得形容秀丽,行为举止却像一个脑中空空的粗野莽夫,他大步向着杜书彦走去,杜书彦抬眼望了一眼,此人正是之前在兵部尚书府门口的酒楼旁一直扮做乞丐打扮的男子,乞丐看见杜书彦以后,也没有一分客气的意思,只是大拉拉的走到他的面前,一屁股坐了下来,同时又用眼睛扫了一眼坐在一旁的白羽,眼神里似乎在撵人,又好像在说,这小子怎地怎么不识趣,我来了还不快快回避? 一连串的举动,就好像是一个完全不懂规矩的野蛮人,杜书彦虽是一向好性子,但是白羽还是很尊重他的,从来都不会故意挑衅,就连着白羽头顶上站着的那只肥白鸽,都对着那个容貌秀丽的乞丐叫个不停。 “没关系,也是十八卫的,说就是了。”杜书彦似乎一点都不在意这个人的无礼,只是开口说道。 那个乞丐这才大大的伸了个懒腰,横卧在身后的美人靠上,好让自己更加舒服一点:“鬼市已经好似秋风扫落叶一般,被魔域桃源飞快的全部接管了,我们之前设下的探子全都没有了,不是说那些探子都不理我们了,而是他们全都消失了,看来魔域桃源的大当家黄纸的确有几分手段,这才几天而已,就把我们这几年的辛苦全都给付诸东流,着实厉害。” “嗯,也就是说,现在已经什么消息都断了吗?”杜书彦淡淡的问了一句,对这样重大的损失,他好像也不是很意外,虽然自己和那黄纸也只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已,但是从那人的面相,还有与他的那几句对话,完全可以看出来,此人的灵魂深处,与自己有几分的相似,同样的,只要能够到达目的,什么招都可以使。 “没错,那五城兵马营一向都是严防死守着咱们,这些年虽然五城兵马营的名声鹊起,但是对外却始终都看不出他们到底是怎样的底子。”那乞丐的表面上好像在赞同杜书彦的话,但是其实却并不是很在意的样子:“特别是我们现在已经失去了王老板这样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渠道,又不得不全部被困于京城之中,哎,真有一种又聋又瞎的感觉。” 那五城兵马司着实是一个大号的麻烦,不说别的,就是他们的大门口,那全身检查的工作之细致,就算是皇上带进去的人,都要全身脱光了细细的搜查一番,说起来是因为里面都是国之重器,兹事体大,连杜书彦随身的银丝都不可以带进去,因此,对于五城兵马司的情报,就算是灵楼,也只能一直指望着鬼市遍布于天下的庞大信息来源过日子,想想也是很愁人的。 “好在,也不是什么消息也没有。”乞丐看着杜书彦心事重重一言不发,觉得自己就这么无所事事,实在是有愧于自己的职责,于是,他抓了抓头,又继续说:“听说你很想让一个女人进我们灵楼十八卫是吗,是不是那一个叫金璜的,对了,关于她有一些传闻。” “嗯?”杜书彦对金璜的调查不可谓不仔细,连她打小出身在月黑堂,曾经在月黑堂之中遭遇过什么,都清楚的很。因此,乞丐说的话,让他很是在意,难道自己在这样重大的事情上都出了纰漏吗? “她之前不是月黑堂的杀手吗?”那乞丐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小女子有什么本事,竟然能让见惯了人杰的杜书彦都觉得不错,想收她进入灵楼,所以就继续说了下去:“其实也没什么,就是随便听来的消息而已,说是金璜她在月黑堂被律王爷给剿平之后,她一个人无所事事,浪迹江湖,于是想要考一考新开的女科,后来,她又折转进入了京城,先去了大云观祈祷能考中,结果前脚刚出寺门口,后脚就被五城兵马司给放了,结果完美的错过了考试时间,直到所有人都考完了,放榜了,她才被五城兵马司给放了出来,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我都不会注意到她,以五城兵马营那帮孙子的尿性,抓进去的人,不管是什么情况,无论如何,都会给安上一个罪名,断然不会有好好的被放出来的事情发生,更何况,她本就是月黑堂的人,律王爷当初得的命令是将月黑堂一网打尽,一个不留,而这个月黑堂的余孽竟然可以全身而退,啥事都没有的跑了出来,不得不引人深思。听说,只有非常糟糕的人,才会让五城兵马司的人给踢出来。” 说到这里,那乞丐的话语里,满满的嘲讽,其实就是在提醒杜书彦,如果想让金璜进门的原因是因为她曾经在五城兵马司呆过,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她也只是因为意外才进去的,未必会知道很多的内幕,如果只是因为想要从她身上打探到一点什么线索,就让一个有黑历史的女流之辈进了灵楼,那灵楼妥妥的要成为京城里仅次于林翔宇想进工部的第二大笑话了。 杜书彦却没有关心乞丐话里话外的鄙视之意,此时在他的心里,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她去大云观?做什么?” “不就是想祈祷考个好名次吗,嗨,这就是命,不该她得的,拜谁都没用。”乞丐微微皱了皱眉,杜书彦刚刚是没听见还是咋的,自己刚刚不是已经明明说的很清楚了吗。 杜书彦还在想自己心里的事情,而一旁的白羽则已经发现了重点“是么?普通人想进大云观,谈何容易,还没有靠近山脚就会被守在那里的人赶走。大云观里的东西,那可是龙气之所属,就算是你我,也未必能进得去,她一个有黑历史的女杀手,去那里,做什么?” 大云观的布防,那可是从山脚下就开始的,从上到下,可谓是严防死守,就算是白羽的鸟儿,也未必能飞得进去,隔老远就会被人给打下来,刚刚乞丐却说,那金璜是在下山之后,才会被五城兵马营的人弄走的,也就是说,那个女杀手的的确确已经上了山,而且还又下山了,以她的性格,能难想像,她会因为门口的人说不让进,她就真的不进的。 白羽一番话说出来之后,那个乞丐才觉得好像真的是有那么一回事,没错,京城附近的各种寺庙林立,不管是求子的,还是求功名的,想要什么功能的没有,偏偏要去又远又麻烦的大云观? “并且,根据可靠消息,就在她离开京城的时候,身上还有镇水石,有两块!”乞丐想了想,觉得如果是他自己的话,会更关心这件事。 如此一来,也就是说……杜书彦微微皱着眉,认真的想了一下,做出了以下的判断: 首先,金璜在月黑堂刚刚被律王爷肃清,她自己在浪迹江湖的时候就已经在四处寻摸镇水石了,并且到达京城之后,已经让她给找到了,镇水石那种被众人疯抢的东西,以她的资质,似乎并不能力压众人,抢到镇水石。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金璜并不是真的主动想要去取得镇水石,她只是想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但是经历了大云观和五城兵马司之行以后,她的身上就多了镇水石,只不过,那镇水石可不是什么普通的薄,能够一次性得到两块,以杜书彦的家世背景,都想不通,会是什么地方,能让她一下子得到这么多。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金璜在月黑堂的时候,身上就已经有了镇水石,月黑堂被朝廷的官兵剿灭之后,她不仅一点事都没有,还凭空的多出了一块镇水石,也不是不可能。也就是说,跑进来说要考女科什么的,只不过是金璜对外的一个幌子,她就是到京城里来取镇水石的,杜书彦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可能,乞丐早早的就注意到了金璜,看来她也不是有心想要把这件事藏着掖着。 每一种可能,都已经被杜书彦想了一圈,但是每一种可能,都让杜书彦产生了新的疑问,并且疑问越来越大,根本就没有解开的可能,每一个都能牵扯出更多的问题来。 罢了,如果不能在末梢上把问题给处理了,那么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从根源上一把解决。 “今年的大比是在什么时候?”杜书彦忽然开口问道,乞丐哑然失笑:“我的翰林爷,这整个灵楼里,如果你都要问别人,那还有谁能知道啊?” 乞丐笑着摇摇头,说的也是,灵楼上上下下都是杜书彦想办法从各种网罗来的高人,各种人都有,只不过,唯一一个参加过秋闱,并且一路杀上殿试的人,也就只有杜书彦本人了,问别人,确实不如问他自己。 杜书彦笑着摇摇头,也觉得自己是多此一问,掐指一算,日子的确是近了,眼下能做的,就是快刀斩乱麻。 “罢了罢了,横竖迟早是……即是如此,唯今之计,也就是最好将金璜姑娘先给请回来再说。”杜书彦的言语之中,莫名的对金璜起了一些尊敬之意:“既然能带着镇水石行走江湖,那么就千万不要小看了他,这件事,兹事体大,万万不能失手。”杜书彦将自己的话,淡淡吩咐完毕之后,挥了挥手,示意自己的话说到这里已是结束,那乞丐得了他的吩咐之后,也没有施礼,也没多说什么,便自行起身直接离开了转机楼。 等那乞丐走后,白羽才嘿的出了一声,也并没有对刚才那个乞丐的话做出什么分析或是评价,他也知道,那本不是自己的职责之内,以自己的脑子,去做分析等等之事,也着实太累,还不如让杜书彦去伤脑筋,然后,自己只要照着他说的话去做就好了。 “啧啧啧,你这个棋到底是怎么个给下出来的?”白羽对围棋之道,只是略通一二,不过,谁胜谁负,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看了那棋局好一会儿,最终还是开口:“执黑之人的手法也是相当的不错,只不过,如果白子落在这里的话,那黑子,可就是输定了。” “嗯。”杜书彦淡淡的应了一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白羽,脸上的表情一如过去那样的温文儒雅,真正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模样,“原本,我已是步步退让,只求和棋,只不过……” 只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皇上实在逼人太甚了。 看着自己面前坐着的,相比之前已是形容憔悴了许多的白羽,杜书彦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今天可以退,明天可以退,那么一退再退之后,被逼到悬崖边之后呢,又当如何?整个灵楼还有整个杜家,都会因为自己的懦弱,而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这是自古以来儒家对世人的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三纲五常,人之大防, 但是,又说君为轻,百姓重之,若是君上用这种手段,逼得臣反,那又当如何呢? 想到这里,杜书彦不由得心中一跳,晃了晃头,好像是想要把这等大逆不道的想法,从自己的脑海里赶出去。 杜书彦纷乱的思维,终是渐渐的收拢了,他收拾好了棋局,对着坐在一旁发呆的白羽说:“难得有空,不过你我手谈一番?” “别别别!”白羽连连摆手,一口回绝了杜书彦的相邀:“我一直以为我的水平跟你也差不了多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一直都是忍而不发,唉,亏我还瞎了,以为外头传你是弈道国手,公子无双什么的,只不过是怀春少女的胡说,没想到,哎,今天看了这局棋,才知道,你平时得是把自个儿给憋成什么样,才能跟我下,就这样你为什么还总是答应我的要求,每次都会下一盘,我的水平这么差,你又何必非得迁就于我呢,真是……” 说着说着,白羽想着平时自己赢杜书彦的次数,竟然也有十之三四,想来,那都是杜书彦给让的,越想越愁苦,脸上几乎就要凝重的滴出水来,杜书彦见他这幅模样,忍不住好笑,想说说点什么,却被白羽给打断了:“迁就交情,实在是对你太辛苦了,所以,如果日后,我的身体,一直都是这般,已再不能好了,无法再为灵楼效力,只能混日子的话,那还请杜大人当机立断,千万不要因为往日你与我的交情,就坏了咱们灵楼十八卫的名头。” 说着说着,白羽忽然端端正正的俯下身子,以额触地,对着杜书彦下拜,那是拜礼之中的最高礼节,叩首,这一拜,他伏在地上,久久不曾起身。 杜书彦见他如此,心中一动,本能的就想出手赶紧将他扶起,想了想,他却又停住了手上的动作,又坐回去,挺直了腰背,实实的受了白羽的这一大礼,他淡淡的说道:“白大人,您不必担心,若是将来我认为白大人已有失位之嫌,本官必会按灵楼的规矩去办,请起吧。” 待杜书彦的话说完之后,白羽的心中才好像踏实了一些,两人四目相交,对彼此的心意已是了解,不再说话。 而就在此时,正是那万里之外的南方腹地,金璜拉着凤歌在一旁的林子里鬼鬼祟祟的说话,金璜从她的小袋子里拿出了刚刚那根大腿骨,拿到凤歌面前:“有印象不?” 凤歌看了一眼,上面的痕迹,似字非字,只是一道很特别的痕迹,她抬起头,不明白金璜如此施为,是什么意思。 而金璜的眼中,则是充满了一些激动的神情,还有一些迷惑,甚至还有悲伤。 悲伤? 这两个字用来形容金璜,若是在过去,只怕会被人笑掉大牙,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又怎么会惊慌? 凤歌一脸的茫然,她以前也从来不没有在金璜的脸上看到过这样的表情,事实上,她在任何一个人的脸上都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情绪,她从小生活在宫里,无论是父皇母后亦或是伺候她的宫人,无论遇到天大的事情,那些人,也不会露出这样极大的情绪波动,凤歌并不知道为什么金璜会这么激动,只是淡淡的看着她而已。 “我来看看,你的包里还能有点什么药,嗯,我看这个益气补血的最好,嗯,还有这个绿药丸,也是挺不错的,专门治脑子不正常的。”金璜翻了一个白眼,转头叹了一口气。 柳叶兴高采烈的捧着一些好吃的果子回来,拿出来给金璜一一介绍:“这个果子可甜了,又香又脆,吃完以后,满口生津。还有这个,吃了以后,不仅能饱,而且还可以提振精神。” “嗯嗯,你可以拿去给瑶光他们尝尝。”金璜指了指不远处正坐在树下的瑶光和书奇,她一面说着,还顺手拿了两个果子,递给了凤歌一个。 自己手里的刚要咬,忽然才发现,一旁还站着一个关林森,她不由的一愣,手里的果子有点不好意思咬下去,想了想,将手里的果子递给他,关林森摇摇头:“不必了。” 等柳叶走远,金璜又低声对凤歌说:“你真的想不起来,再仔细看看?” “我真的看不出来,有什么你就直说吧。”凤歌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向大大咧咧,直来直去的金璜,这会儿神叨叨的跟个江湖骗子似的,有话不好好说,非得藏着掖着。 金璜看着她,确定凤歌此时真的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思及至此,她这样一个人,竟然真的莫名的生出了一丝的悲凉,罢了,罢了,也许这真的是命吧,李墨一,唉,自己曾经最为重视的师兄,虽然也只是说过几句话,却令她此生不曾忘记,也让她在月黑堂遭遇了那样大的变故之后,还能独善其身的活下来。 凤歌却道:“天下苍生那许多,我又能岂全都记住。” “嗯……”金璜哑着嗓子应了一声,是啊,像她这样站在高处的人,又怎么会记住每一个生命呢,即使是曾经为她出生入死的那些…… 金璜想了想,觉得也许是自己误会了凤歌,她又努力的提醒了一句:“殿下可曾记得六岁之时,发生过什么?” “那么久远的事,我哪里能记得了,我现在只能记得六岁以后的事,母后说,我曾在六岁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什么事也都忘记了。” 啊,是吗……看来,凤歌并非她所想的那样忘恩负义之徒呢,金璜又有些高兴,但是凤歌又继续说:“莫非你说的这些,是与寒山铁骑有关?” 金璜一愣,接着,凤歌又继续说:“难道我小时候曾经与寒山铁骑的人还有来往?” 寒山铁骑,寒山铁骑,她的心中,就只有寒山铁骑吗。 “嗯,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月黑堂里也有好人呢?”金璜小心的试探着。 凤歌觉得今天她很奇怪,点点头:“那当然,不就是你吗,虽然你好人的方式有点怪。” 罢了罢了,看来还是不记得,对于一个不记得一切的事,金璜也没有兴趣再多说些什么,她抬眼看了一眼关林森,可是关林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得远远了,也许是想避嫌?真是一个体贴的男人。 正文 第三百七十章睡前小说 凤歌不明白金璜为什么这么生气,金璜也没有再多做解释,只是沉沉的叹了一口气:“依我看,你应该找点回魂草什么的吃一吃,六岁之前这么多有趣的事情,你竟然说忘记就忘记了。” “这也不是我愿意的呀。”凤歌觉得自己很冤。 睡在一旁的瑶光慢悠悠的睁开眼睛,压低了声音叫了一声:“书奇,那个……” “什么事?”书奇没有看她,还是很有兴趣的看着在那里气急败坏的金璜跟凤歌两个人,你不肯说,我不想问的两相胶着状态。看的特别有劲。 “我也觉得,那段白骨上的痕迹,很眼熟。”瑶光认真的思考着,以她的年纪,不应该亲眼见过,她甚至都没有看过,应该是在藏书阁的某一本书上看过的,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书奇淡淡的应道:“藏书阁里的东西,也有一些是稗官野史,不足信,祭司大人您将来可是要做整个祀星族的祭司,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千万不要当做是真事,免得让人笑话。” “可是,我记得,除了藏书阁的书之外,我还听人说过,说当时大恒皇族内乱,有人想要取皇帝和刚刚六岁储君的性命,欲令得大恒皇朝内乱,立瑞亲王为嗣,但是,后来,不仅是有当时寒山铁骑的人出手,进入内城,将皇帝救下,甚至还有杀手组织月黑堂的人出手。月黑堂从来都是只认钱,不认人,根本没有忠义二字,如果不是有人委托,又怎么会进入皇城,行那等事?” 瑶光百思不得其解,书奇却只是轻声提醒了她一句:“祭司大人在这里说就是了,如果当着那个金璜的面说起月黑堂的人只认钱不认人,只怕她要炸。” 瑶光皱了皱鼻子:“我才不怕,再说了,她一向也是这么认为自己的,说她只认钱,她可高兴了,平日里,就能看出,她不乐意帮别人做事,能得一句只认钱不认人,她可乐得一身轻松。” 想了想,又接着说道:“只是当初那月黑堂进入皇宫的人,人数虽不过三十人,却是堂中的精英,后来为了护着年幼的储君,尽数死于叛军之手,一个未还。那次之后,也使得月黑堂人才凋零,也许正是因为那样,所以像金璜这样的人,竟然也能成为玉殿的殿首吧。” 她又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金璜忙着跟凤歌生气,显然没有听见瑶光的声音,不然,她是真的一定会炸毛。金璜一向认为自己能成为玉殿的殿首那是众望所归,实质名归,再不能忍谁说她的名头是因为月黑堂根本就没有高手了。 瑶光原本也不在意于金璜,只是又在想过去的事情,她又说道:“那些冲进皇城的叛军,听说对宫内道路极熟,一点都没有绕弯路,就直接杀进了储君的房间,同时也对宫里的一些机关暗道了如指掌,才会使得月黑堂那般的被动。坊前多有传说,是当今皇上的叔叔,律王爷暗中操控,但是却没有真凭实据。那些人手里都拿着一种奇怪的兵器,砍在人身上,深可达骨,骨头上都会留下特别的痕迹。我看那根骨头上的痕迹,就很熟悉,很像传说中叛军所留。我听说,叛军的首领,就是一个女人,还听说,那个女人原是律王爷最宠爱的姬妾,武功过人,还会妖法,不仅仅是律王爷的枕边人,还是他在事业上的得力帮手。” “祭司大人……您是不是临睡前的看多了,这对身体不好的。”书奇依旧在插科打诨,假装刚刚听到的事情全都是假的,但是瑶光却自顾自的小声嘀嘀咕咕:“对了,那个人听说也不在律王府里了,一代美绝人间的佳人,就任由她出去浪,嗯……她是叫什么来着的?” “一听就是一个编出来的爱情故事,如果真的是那样重要的人,以律王爷的头脑,就算是把她杀了,也绝对不会让她离开王府,万一哪天漏了他的底怎么办,而且,还让坊间把这事传得沸沸扬扬?太假了。”书奇对于小姑娘们喜欢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美丽幻想各种看不上眼,“还不知道是哪位丫头平时坐着没事干,闲磕牙的时候编的段子,让您给听见了。您听了这故事以后,是不是觉得还是自己手上要有权利会比较好一点,于是决定回去继位当祭司?”书奇至今还记得自己的任务,这位大小姐总是在外面逛,也不是个事儿啊,抓住机会,能劝一点是一点了。 “哎我想不出来那个人的名字了,真是好着急。”瑶光一点都没有在听书奇的唠叨,还沉浸在她自己的想法里。 “……叫邢姬。”书奇也受不了她的纠结了,书奇扭过头,看着那边上蹿下跳的金璜,又补充了一句:“坊间传的邢姬之所以会离开律王府,也是为着一个男人,叫关旭。”好了,祭司大人,别想了,赶紧睡觉吧。 一边说着,那书奇将自己身上的外袍套下来,盖在瑶光的身上,免得她在梦中着凉,不多时,瑶光就呼吸平缓,很快的睡着了。虎子看见瑶光已然睡着,先是站起身,看着远处的关林森,接着,又转头看了看自己的主人,书奇却一反平时那种傻乎乎,吊儿郎当的模样,一脸的沉静,与平时判若两人,他轻轻的抚着虎子的脑袋:“不要着急,不要着急,你知不知道,那么多年了,我为什么会这样的辛苦奔走,被夹在大恒皇朝与祀星族之间的周转,千万不能因为着急,而令前功尽弃,知不知道?放心,只要我们一直跟定了他们那几人,那一定可以得偿所愿的。”书奇抬起眼睛,望着头顶上的点点星光,眼中不尽的温柔。 萧然摘下了一颗山间野果,认真的分析了一下,有一些蚂蚁在上面爬动,应该无毒,他小心的将皮剥去,咬了一口,甜到入心,如同直接吃了一大勺的白糖,萧然眨了眨眼睛,他平日常在山间行走,为了赶任务时间点,错过吃饭的时间,也时常就这么随手摘一些野果子吃,可是山间的野果,从来都不会太甜,往往都有几分酸涩,只有经过人为的一次又一次的嫁接,才会让果子变得好吃,难道这里的果子天赋异禀?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百年好合 萧然忍不住吃了一颗又一颗,此时,从绿柳村冲出来的萧然,已经离凤歌等人不远了,他并没有感觉到这些果子之所以长得这么好,是因为一旁都种有柳树,那都是小绿柳的妖力催发的柳树。 而那些山间野果都沾了那点妖力的光,长得越发的茂盛与……好吃。 虽然萧然没有发现果子好吃的秘密,但是对于凤歌一行人的大概方向,他心里还是有数的,昨天晚上那样强大的妖气在那里盘旋了许久,无风不起浪,那样强大的妖气,肯定就是找他们麻烦的,只不过那股妖气竟然就走了,想来也是没讨到什么便宜,只要能找到那几个人,就可以跟在他们的身后,找到赤色魔君,是也是目前为止,萧然所仅能想到的办法了。 萧然站在树边,一面擦了擦脸嘴边的果汁,一边又提振了精神,现在自己的身体感觉已经恢复的还可以了,自己根本就不想跟赤色魔君打架,但是如果想要和平解决这件事,让赤色魔君笑而束手随自己回京城结案,那简直就是在做梦。 没错,萧然根本就不想跟赤色魔君动手,更确切的说,是萧然觉得跟那种心里只有轻怜蜜爱小家子气的男人动手,简直就是在丢自己的脸。想当初,赤色魔君带着那位祀星族的姑奶奶叫瑶光的回来时,萧然还只是城头守卫小卒一个,但是,他也听说了许多事,当时京城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平头百姓,都因为瑶光而引起了轰动,长得好看的女人,就算走在荒山野地里也会招人多看两眼的,何况是人头济济,就连地皮都长着六只耳朵八张嘴的京城呢。 除了好看之外,还有更多的就是在讨论这个女人的来历,几乎人人都知道祀星族在整个东方大陆是怎样嚣张的气焰,他们不受任何国家的控制,却拥有着强大的力量,也导致了与许多国家之间的矛盾,其中尤以与之接壤的大恒为甚,现在眼下,肩负着整个大恒情报系统之职的灵楼十八卫之中的赤色魔君竟然带了一个祀星族的女人回家,也难免会有人说闲话。 当时的灵楼其实早已跟几大部门关系变差,京中几乎所有的部门,都在灵楼的眼皮子底下,只要灵楼交给皇上的情报里有一星半点儿暗中指摘他们有不忠或是贿赂之举,第二天只怕就有人的乌纱落地,或是人头落地也未可知。每个人都很怕灵楼,也很恨灵楼。恨不得能趁早把这个紧盯在自己背后的眼睛给拔了。那些官员上朝的时候,都会多一句嘴,或说是最近京城里不明来路的人变多了,希望五城兵马司能提高警惕,又或者说是近日北燕有大的行动,大恒皇朝内部的消息千万要捂严实了,别让人看出来。 还说要防着有敌人安排尖细,或是谋反,这些话,表面上说的是别家的事情,实则都是在指桑骂槐,暗指赤色魔君从外面带进来的祀星族女人不怀好意,到最后,更有甚者,直指是灵楼的人就是动了这般的心思。 如果说灵楼内部将此事给压实了,平时夹着尾巴做人,这倒也罢了,大家也就这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也就过去了,但是那赤色魔君,当真是对得起他这个花名,行事又邪又霸道,顶着整个京城里上上下下的压力,就是要按着之前曾经对瑶光许下的诺言,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将瑶光迎娶进门,她这样一个从来都是养在深闺的小女儿,平时在家里也是被父母娇养着长大的,如今就因为自己,就背井离乡抛父弃母的来到京城随自己生活,又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受一点委屈呢。 只要她的这份情不变,赤色魔君的心也不会变,只要她还爱着自己,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赤色魔君也都在所不辞。 而这个时候,就算是灵楼之内,也没有人对赤色魔君有好脸色,谁都不喜欢为灵楼染上一抹不忠之色的人。而当时,刚刚为翰林的杜书彦,却意外乐于帮忙,由于杜书彦的出身和家世,朝中上上下下谁都会给杜书彦几分面子,户部尚书的儿子,皇上宠妃的爱弟,谁也不想轻易得罪,但是,不想轻易得罪,不代表不可以得罪,杜书彦挨家挨户的递请贴,别人都是客客气气的迎他上门,又是请坐又是看茶,然后看见贴子之后,又不软不硬的递个理由,说有事去不了,那些地位高一些的人,甚至都不自己出面,直接让管家就把杜书彦给拒了,只是那个时候,杜书彦也不急也不忙,依旧是按着礼来办事,就算是被家奴拒了,次日,他依旧上门,杜书彦还是那张笑脸,客客气气的递上请贴。 古人说的好,伸手也不能打笑脸人,以杜书彦的身份,那样的出身,还抱着如此谦和的态度,着实不好让人拒绝,就这么过了七八天的功夫,总算是有了转,当朝的丞相第一个收下了杜书彦递了又递的婚宴请贴,丞相的父亲得了风寒,请了多少医生,吃了多少药都不见好,甚至越发的病重,看起来几乎都要过不了这个季节,最终,丞相没办法,只得去户部尚书府,连夜请了最是杂学旁收的杜公子,杜书彦往那里一去,随便就说出了丞相父亲真正的病因,与之前那些太医所瞧,大相径庭,最终,到底还是吃了杜书彦开的药方才好的。 也就因此,丞相也不得不卖杜书彦一个人情,收下了那张赤色魔君与瑶光的婚宴喜贴。丞相乃是百官之首,他都收了,旁人还有不收的理吗? 一场注定悲凉的婚礼,在杜书彦的忙碌之下,终于得到了一个圆满的收场,在婚宴之上,赤色魔君与瑶光这一对新婚夫妇,已算得上是风光无限,朝廷上下近百名官员都来到他们的婚宴现场,向他们道贺,就连皇上,也送来了一份礼物,而当时的萧然也只不过一是一个随从而已,按说,也只能跟着主人进大门,主人进内门之后,自己也只能在一旁的仆人席去吃最简单的茶饭而已,按说,再怎么,自己也不可能能见到像赤色魔君这样身份的人,但是没想到赤色魔君却带着瑶光,一路敬酒出来,到偏院里,与每一位灵楼中人喝酒,只要在席的人,不管身份高低,赤色魔君都会与他们喝一杯,也不知到底喝了多少,少说,也得有好几坛,赤色魔君连眼中都带着浓浓的笑意。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杜书彦之伤 如果不是从天牢里跑出来的人搅了一下局之外,简直就是完美的婚宴。 只不过,那却是整个灵楼里最后一次的热闹狂欢。 在那之后,杜书彦用尽办法,说服了所有人,将原本应该留在京城里,卸掉职权,严加看守的赤色魔君给调去了南方镇守,说起来的理由也不新鲜,南方多为蛮族,他们从来也都不服大恒皇朝的管束,总是时不时的想搞些事情,以赤色魔君的本领与身份,他去南方压制当地蛮夷,也是天经地义谁也不能说什么。 就在临行前,赤色魔君一反常态,没有与灵楼里的兄弟喝饯行酒,只是单将杜书彦约了出去,听说,是去一个很偏很偏的地方,平时杜书彦都根本不会去那块地面,喝了一通之后,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最后不欢而散,也许杜书彦那个时候,心里就应该明白,自己让赤色魔君去南方,就是纵虎归山了吧。 果然,没有过多少年,那场婚宴上贴的大红喜字还没有褪色,赤色魔君却已经像当初朝廷上下所料想的那样,他背叛了整个朝廷,背叛了当今圣上,更……背叛了灵楼和杜书彦的信任。 杜书彦在得知此事之后,神色如常,甚至连叹息也不曾,只是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天,杜书彦就和其他人把灵楼上上下下的事务俱交待了个清楚,甚至连人员调动这种应谋后动的事情,都先说了清楚,竟像是在留遗言。然后,他只是简单的吃了一碗饭四个菜,喝了一杯茶之后,便独自前去面圣,按说那一天,也该是他随王伴驾的日子。 进入御书房之后,杜书彦依着大礼,恭恭敬敬三跪九叩之后,杜书彦便将自己的官帽摘下,官服脱去,俯在帝王面前,灵楼都已经收到了赤色魔君背叛的事情,那么,皇上,自然也能从兵部那里知道,只是希望皇上能念在自己这些年对皇家勤勤恳恳的份上,不要为难灵楼,也不要为难杜家,无论是杀还是剐,都由他一人承担。 只是万万没想到,皇上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暴跳如雷,相反的,皇上似乎很平静,心情也不错,意外的免掉了灵楼识人不明,消息不灵的罪名,甚至还像平常那样,让杜书彦与自己一起下棋。 “不过是一两个叛徒而已,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也不必太过在意。”皇上安慰着俯身在地的杜书彦,手里捏着棋子,“人多了,心思就多,如果因为灵楼出了叛徒,就要楼主去死,那要这么算的话,朝廷出上几个不肖这辈,朕的脑袋还不够砍的,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杜书彦听闻此言,觉得自己性命或许可保,忙叩头。 “但是,该罚的还是要罚,否则这天下成何提统。”皇上的声音淡定而从容,就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小事似的。 杜书彦没有抬头,静静的等待处置。 皇上连拍三下掌,有几个太监进门,手中各自提着巨大的木杖,站在杜书彦身后。 他们正要将杜书彦带出去,皇上摆摆手:“罢了,杜爱卿身份不同,不必示众,就在这里罢。” 皇上又看着杜书彦:“这次,只罚你一人,不攀扯别人。” “谢陛下恩典。”杜书彦俯身再拜,接着,便顺势伏在地上。 木杖被抡圆,重重落在他的身后,与皮肉接触时,发出“啪”的一声。 宫中执廷杖之刑的太监,都是深知圣心者,此时圣上发怒,若是循私,只怕连着自己也要受罚,手里又不能太重,万一打死了杜书彦,将来皇上心中后悔,倒霉的还是自己。 在这些人手里,打人都成了一种艺术。 痛入心肺,冷汗将垂下的发丝都打湿了。 杜书彦强忍着一声不吭,只是,眼睛也睁不开,汗水不断往下流,迷住了他的双眼,不知不觉,背后的已被汗与血浸湿。 不知道硬挨了多少下,杜书彦眼神涣散,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终于听见上头说了一句:“罢了,到此为止。” 太监在一旁似乎在请示是否要将他抬出去,皇上却道:“杜爱卿素来硬气,不过几下廷杖,又怎么会要扶。” 杜书彦全身颤抖着硬撑着站了起来,整个人摇摇摆摆,如秋风中的树叶,却死咬着牙:“臣,拜别陛下。” “罢了,下去吧。”看着一脸沉静,低垂着眉眼的杜书彦,皇上似乎也觉得这样的人颇为无聊,摆手挥袖,示意杜书彦可以走了,杜书彦再一次俯身跪地请安,然后,便起身,一路倒退着出了大殿,身上的血,不断的向下流,路上遇到的太监与宫女,看见天子宠臣竟是这一身的血出来,不由的一个个脸上都露出惊恐的神色。 等杜书彦回到了灵楼,也不管别人是多么的担忧,询问,他始终一言不发。 站在旋波阁门口,他终于撑不住,倒在地上。 第二天,他就发下了灵楼的通缉令,命人捉拿赤色魔君,而杜书彦则是再没出过一次门,就连平日的吃食饮水,都是由下人端到门口,由他自己拿进去,再将空盘拿出来。 一个月之后,他方进宫面圣,皇上看见他,第一句话:“恢复的真快。” 第二句话:“朕的规矩,你须得好好记住才是。” 杜书彦只是俯首,不发一言。 杜书彦对赤色魔君所做的一切,不仅折服了灵楼所有的人,就连其他部门的人,也都说,若是自己的上司能像杜书彦那般,那端得是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杜书彦以那样年轻之姿,可以为了灵楼那般隐忍不发,灵楼还留下所有人,也都打定主意要想办法,把赤色魔君那个叛徒带回来,为杜书彦洗刷罪名,杜书彦一向做事从无纰漏,家世又是那样的好,如果不是因为一个赤色魔君,他本可以过得更加逍遥。 何况,杜书彦为了曾经的手足赤色魔君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那可是欺君杀头大罪啊,他竟想一个人扛下来,若是那赤色魔君还有一点人性,就应该不牵累杜书彦,一人做事一人当,怎么着也应该亲自回到朝廷,献上自己的手头认罪,但是,那赤色魔君竟然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似的,躲在南方跟瑶光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你也是逃婚的吗 萧然握着自己手里的伞,那伞中藏着一把极为厉害的兵器,那是一位前辈所赠,那位前辈,为了天下苍生而魂归九泉,萧然一向敬重于他,因此,也是自那次杜书彦带伤归来之后,他也下定了决心,绝不能容得下赤色魔君这种眼里只有自己而无旁人的混蛋继续逍遥法外,败坏了灵楼的名声。 又吃了一些果子,萧然知道自己该出发了,也不知道前方还能不能吃到这样好吃的果子,萧然想了想,决定未雨绸缪的先准备着,他索性折了一根树枝扛在身上,随着树枝折断的声音,萧然忽然一愣,那声音,很是不寻常,若只是普通人的话,怎么也不会听出有什么问题,但是萧然听得出来,他从木枝断开的声音之中,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轻轻的叫了一声哎哟,好像是在呼疼,也好像是被吓了一跳,再看那树枝断开的地方,竟然渗出了一滴清澈透明的液体。 呵,什么树,还会流眼泪吗!萧然抬手就要将整颗树给劈开,却听见头上传来了咕咕咕的声音。萧然抬起头,发现了一只大大的肥鸟在天上扑楞着,他当然认得出来,那是白羽最心疼的大鸽子,他抬手,示意那鸽子落下来,鸽子老老实实的停在他的肩上,收拢翅膀之后张开嘴,扑扑的吐出了一些珠子,还有一张字条。 萧然先是将那些里面闪烁着奇怪影子的小珠子收好,然后又看着字条,看着那笔笔刀锋一般的字迹,应该是杜书彦亲笔所写,字条上说,让萧然先跟着这只大白鸽去寻找一个叫金璜的那个人,至于那赤色魔君的事情,暂时先不用管它。 金璜?不就是自己先前见过的那个在队伍里上蹿下跳,看起来很是粗暴的女人吗,萧然不明白为什么杜书彦要让自己去找这样一个女人,不过,他也没有多想,身为灵楼的人,第一要务就是老大怎么说,自己就怎么做,令行禁止就可以,别的事情,一概都不要多想。 大白鸽见萧然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就等着跟它一起走了,于是便又扇了扇翅膀,振翅高飞,萧然也随之脚动脚,跟着天空中的那团白影,无比精确的向着金璜他们正在前进的方向前行。 就在前方,金璜他们的脚步悠闲非常,在睡了一觉之后,瑶光的精力已经有些恢复,但是因为很久都没有吃到好吃的东西了,这让她感到很不幸福,从秀水镇那里带出来的牛肉干早就吃完了,有一种令人觉得百爪挠心的感觉从胃里直达心中,然后到了嘴里,那一种名为馋的感觉,比饿更让人觉得不舒服,再加上这一路,金璜总是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让瑶光感到很不满。 “每次都在说你那些事情,真是无聊,你以前就没记点有意思的东西?”瑶光问道。 “我会写下来的,都是有意思的东西!”金璜不服。瑶光把金璜的工作日记递给了柳叶:“喏,你来看看,是我太挑剔了,还是真的很不好玩?” 柳叶本不欲接下那个本子,却还是不得不接了,然后一脸尴尬的说:“那个,其实,我不认识你们人类的字。” “你竟然会不识字!”瑶光震惊了,在她的概念里,怎么会有人不识字呢,自己可是三岁就开蒙读书了呀。 “你都能化形了,还会不识字?你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认字读书,那这么长时间,你都在做些什么,吃喝玩乐吗?” 柳叶仔细的想了想,还真是没错,自从他能化形,睁开眼睛开始就一直在到处玩耍,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自己就是一颗柳树啊,不吃喝玩乐干什么,难道要读书考学然后做官吗,自己也不需要吃什么东西,衣食住行,他都不需要,也不用写自己的名字,甚至来说,他都没有名字,那要学识字有什么意义吗? 但是他却不敢反驳瑶光,他知道瑶光不是好惹的,只要让瑶光抓到一点把柄,那她就输定了,能与瑶光相抗衡的,只怕也只有金璜一人,偶尔还有凤歌,其他几个男人,都是识趣的闭着嘴。 书奇、凤歌还有关林森走在前面,什么都没有说话,分明听见身后的金璜与瑶光又在吵架,两个人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啧啧啧,竟然有人敢顶撞祀星族的祭司,若是这消息传到祀星族去,只怕祀星族里的守卫要全军皆出,只怕金璜手眼通天,也得给他们压死。”书奇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也着实无聊,随口就挑起了话题,想逗两人说话。 凤歌和关林森在前面走着,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路。 书奇对这两人冷淡的反应也不以为意,又继续执着的问道:“你们在一起走了有多久了?” 凤歌应道:“快半年了。” “半年,能有两块镇水石,效率还真是高啊。”书奇好像是在夸他们,只是话锋一转,又变成了讽刺与挖苦,“但是为什么每次遇到大事的事情,你们似乎都应对不来的样子,如果不是遇到了我和我们家的祭司大人,只怕你们早就抛尸荒野了。” 凤歌没有说话,关林森也没有说话,两个人与金璜就好像是完全相反的极端一样。 “但是,你们出来到底是有什么目的?或者说,你自己又有什么样的打算?”书奇一反常态的问到底的样子:“我看你沉静,头脑又灵活,你身旁的这位关兄弟,也是本事不错,不如您二位逛够了以后,也到我祀星族来,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荣华富贵,吃穿不愁。” 听到书奇说到这些,凤歌忍不住笑了一下,摇摇头:“我已经吃穿不愁了。” “哦……”书奇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难怪气质这般出众,可见是大户人家出身,只是为什么会跟疯狂的金璜混在一起?” 说到这里,书奇又转头看了一眼在身后已经开打的金璜与瑶光,啧啧啧,自家祭司大人那样娇贵的人,怎么可以跟那个疯丫头动手,真是罪过罪过。书奇又想了想:“那你是逃婚的吗?”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天真 凤歌不置可否,因为金璜已经又蹦又跳的跑过来了,围着书奇和凤歌关林森三个人就绕起了圈圈,好像戏弄着瑶光一般。瑶光气急败坏:“你躲什么躲!怂货,真没用!”金璜一点也不吃她的激将法,又是做鬼脸,又是吐舌头,但是,她却拿着身姿灵巧的金璜一点办法也没有,手中的一杆银枪,拿出了百鸟朝凤的枪法,竟然都碰不到金璜的一星半点,金璜又跳又笑,做着鬼脸,戏弄着瑶光。柳叶给吓着了,他看着两个女人打起来,被吓得够呛,根本不敢上前去劝,只得上前去求凤歌,求她劝她们别打了,看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与凤歌的对话就这样被金璜这个疯丫头给打断了,一心想要招揽凤歌和关林森的书奇很生气,但是,看凤歌和关林森的样子,就算是再谈下去,两个人也只会继续装傻,还不如…… 书奇将虎子唤了出来,然后摸了摸虎子,忽然连身子都没抬,对着金璜就是一斧子飞了过去。虎子则是飞快的随着斧子后面,向金璜飞扑过去,这一幕将瑶光和柳叶都惊呆了,柳叶担心的是金璜,而瑶光则是担心刚刚自己如果那一枪不小心就会捅着了虎子。 金璜则是本能的抬手挡住了劈面而来的斧子,再想让开虎子的一扑,那是万万不能了,再厉害的人,也无法同时接住来自两个方面的招数,她被虎子当面扑了一下,然后伸手想要抓住它的尾巴,虎子却已经飞快的蹿到书奇旁边去了。 书奇手中就这样多了一个本子,被他翻开细细的读着,看那封面,挺眼熟的,金璜一愣,没想到,那书奇的目标竟然是自己的工作日记,简直是莫名其妙嘿,等等!那个版本的工作日记不是给凤歌看的,而是给…… “我勒个去,快把这它还给我!”金璜顿时就炸毛了,而且似乎是动了真气,因为她的手中已亮出了两把金黄色的匕首,平日里,她再怎么跟瑶光闹,都不会拿出这东西来的,最多也就是抓一把土或是拎一块石头。 虎子看见金璜手中亮出的武器,也做出了攻击的姿势,嘴里咕噜噜的好像要吃人似的。书奇抬起头,也没有继续要激怒金璜的意思,相反,他将手中的工作日记又给扔了回去,金璜赶紧接住,一把收好。 “这本比原来那本好看多了,相当的精彩。”书奇淡淡的夸了一句。 金璜冷哼一声:“真当我是跑江湖说书的了?” “对了,那个从天而降的一掌什么的,嗯……就是说有一个什么人,想要找皇帝老儿的麻烦,于是,一招如来神掌拍下来,将整个皇宫都给拍塌了一半,这写法着实有去,我还以为这件事在那之后,再不会有人提起呢。” 瑶光有点茫然,不明白平时一向跟金璜好像是水火不容的书奇今天是中了什么邪,竟然夸起她来了,而且,之前她也看过金璜的凤歌版工作日记,完全不记得书奇刚刚说的那个从天而降的掌法,写的也很一般,完全不刺激。 “哦,我想起来了。”书奇又说着,拍了一下大腿,转头看着凤歌:“我记得了,月黑堂杀手工作日记,一向是只给对应雇主看的,有几个雇主,就得有几本,对不对?刚刚我们家虎子摸来的,不知是金姑娘打算给谁的?” 金璜收起了一向嘻皮笑脸的模样,眼神里带着刺骨的寒意,嘴角危险的向上勾了一勾:“你说呢?” 书奇连连摆手:“摆了摆了,向一个杀手打听她的雇主,是我不对,不过,想看金姑娘你的年纪,你不应该能知道那件事吧,那时候,金姑娘,大概只有七岁?除非月黑堂当真如此丧病,连一个小丫头片子都不放过,也要做童工出来赚钱。 书奇手中的斧子握紧了,看着金璜,如果现在金璜说不出他想要的答案,书奇很有可能就会当场翻脸,金璜却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这一段,是我的师兄告诉我的,后来我只是去替他处理了一下现场,所以,才会写进去。” 金璜一脸无辜的样子:“还有一些细节,是凤歌告诉我的,不然像我这种普通的小人物,怎么会知道皇宫里面是什么样的。” “那么这位凤姑娘,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凤歌默默的看了一眼毫不客气,把麻烦抛给自己的金璜,接了一句:“自然是一位住在宫里的妃子告诉我的。” 书奇听她说出那个妃子的名字之后,眉头锁着,却将手里的兵器松开了,原来如此,看来这位姑娘,看起来也不仅仅只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而已。 瑶光也很好奇:“你们说的是什么事,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呢?”为什么听书奇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自己的心里一点感觉也没有,明明以她的八卦和性格,这样大的事情,怎么可能连一点风声都没有听见呢。 没等到凤歌回答,柳叶指着前面的一片桃花林,那些桃花刚刚开放,如同粉色的云雾一般,朦胧的浮在树枝上:“瑶光姑娘你看,原来世间竟有这样美丽的花,绿柳村一向没有桃花,我也只是听别人说起桃花盛放时,如云似霞,天下那么大,有很多奇怪的事情,那么,有些事,你没有听过,也并不足以为奇呀。” 瑶光却是摇了摇头:“不一样的,虽然我一直在祀星族里呆着,但是家里人进进出出的不少呀,从来就没有什么事能让我什么都不知道,何况是皇宫被毁了大半的事情。” 说到这里,站在一边的金璜却神气活现了起来,她挑着眉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瑶光和柳叶,得意的不行:“你们啊,嘿嘿嘿,还是太年轻呐!瑶光啊,不是我说你,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家藏书阁再大,能装得下天下事么,天真!”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禁忌之名 就在金璜神气活现的想要把那件事全部说出来的时候,忽然凤歌在金璜的身后重重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把她给吓了一跳,凤歌轻轻的摇了摇头:“不要提起那个人的名字。” 凤歌以前从来没有这样严肃的表情,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金璜,也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于是立即闭嘴。 “哎,到底是谁啊,你们为什么总是说话这样说一半藏一半的,真是……”瑶光好奇心被勾起来,但是连多嘴的金璜都真的不说话了,逗得瑶光一脸的着急。 想不到的是,就连一向对瑶光有求必应,问什么答什么的书奇,都帮着凤歌说话:“祭司大人还是不要问了,那个名字,着实是很不祥,就算是在祀星族之内,那也是一个招人讨厌的名字。” 其实真正的原因,书奇是知道的,就在京城之中发生那样巨大变动的时候,朝廷就下了严令,任何人不得随意猜测,也不准讨论,更不许在公开场合发表那些话,但是,奇怪的是,就在封口令下达的那一天晚上,所有的百姓都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们都知道了那件事的来龙去脉,也知道了那个人的名字,一时间,众说纷耘,防民之口亦如防川,如何能够挡得,就算是严刑峻法,也挡不住治下百姓们对八卦小道消息的热情,那个故事其实很简单,只是很奇怪的是,只要任何人无意间把在梦中得知的那个人的名字说出来,也就是一两天之内,必须会遇到意外,甚至会暴毙而死。就在那一时刻,所有的百姓都很紧张,甚至传出,那就是朝廷的探子在杀人灭口,以防他们把更多不该说的事情说出去,由此,灵楼也背上了更大的黑锅,人人都说,灵楼就是皇上的一条狗,皇上让他们咬谁,他们就咬谁,就算是无辜百姓也不放过,一时间人心惶惶,每个人都不敢再多说些什么,果然,在这样的无形的威严之下,很快,所有在梦中得到过启示的人,也都闭口不谈这件事,同时,朝廷也迅速对京城被毁坏的部分进行修缮,很快,新的建筑拔地而起,所有人都在自己的屋子里,继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如果是从外地来的人,根本就看不出来京城到底曾经发生过什么,而京城的百姓们,就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那件事一样,只当它从来也没有存在过,绝口不提。 只不过,就连书奇都知道,当时的朝廷内部早已是混乱不堪,几乎所有的防卫力量都调入了皇城之内进行布置,根本就没有多余的人手在京城里走来走去,探听百姓们在说些什么,而灵楼当时也是遇到了极大的问题,人手严重不足。外面那些讨论这件事的百姓遇到的麻烦,还真的跟皇上一点关系都没有,想想看,皇宫那可是被毁了大半哎,谁还有心情去管外面的那些人呢。 虽然不知道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最好还是不要提到那个人的名字,也不要再提起这件事,那才是最好的,就算提起那个名字就会遇到祸事只不过是一种迷信,但是,也总比真的让瑶光遇到什么麻烦来的要好一些,书奇可受不了这事。 瑶光哪知道这些,她现在可好奇了,眼看着凤歌,金璜,甚至连傻乎乎的书奇都知道那个人是谁,却就是死也不肯告诉她的样子,可把他给气着了,急得瞪着眼睛,鼓着腮帮子就要发火,忽然,小绿柳冲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原来就连小绿柳都好奇这件事了。 对了,自己好歹也是祀星族的祭司就算自己是一个混日子的,但是曾经学到的东西,还是不会忘记的。 瑶光开始做法,让小绿柳抓来了一只兔子, 那只兔子努力挣扎,却被小绿柳给绑了个结实,小绿柳小声的叨叨:“别害怕,我们不伤害你,只要你告诉我们真话,就放你走。” 瑶光运起天地之神力,将之投射在兔子身上,兔子忽然口吐人言:“我才不说呢,说了就死掉了。” “什么,你在说什么?”瑶光不明白,什么叫说了就死掉了。 书奇大笑着说:“嗯,就是那是一个不祥的名字,谁说谁死掉,就是这个意思,没想到,就连一只山野里的兔子都有这么强大的求生欲啊。” 听到这里,那兔子一脸坚定的看着瑶光,无论小绿柳怎么吓唬他,都不肯说,当然,也有可能是小绿柳吓唬他的方法着实是太低级,见多识广的兔儿爷根本就不怕他。 见那兔子是真的铁了心不肯说,瑶光也是一脸无奈的挥挥手,让小绿柳把它给放走算了。 隐隐约约听到远处有河水流动的声音,金璜急忙跑上前,很开心的样子:“快把水袋拿出来,正好水快喝完了,我们到河边歇一会儿,再走也行。” “早呢……”书奇听了听声音,明白金璜对这里的地形着实是不熟:“这里再往前,就是津河的响动,听这个声音,大概还要再走个一天一夜吧,嗯,不过……” 在说津河的时候,书奇的语气加重了,同时看了一眼在自己身旁的凤歌,凤歌低垂着眼睛,没有说话。见凤歌没有什么动静,书奇只好继续说:“不过,我们的确也是该停下来了,就算我们不歇,跟着我们一路来的这几位朋友,想必也累的很了。” 说着,书奇就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去。现在他们站着的地方,已经属于南方朱雀的地盘,在这一片深山老林里,就算是自己,也不敢说认识路,但是在他们身后一直尾随的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现在已经可以说是凶气毕露了,变化着实有趣。也就是说,本来在身后一直跟着他们的人,一开始本来只是观察一下他们到底要去哪里,而现在他们却真的一直在往人家的地盘里走,于是,有人要护着自己的地盘,于是,已经准备出手了。 嗯,来一个也挺好的,至少可以问问路。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六章打闹 正在想着,金璜忽然脚下一歪,就被一根藤蔓缠住了腿,还没有来得及出一声就被笔直的扯到了一棵树上面,金璜岂能吃这样的亏,她在空中,陡然弯起了腰,手中的匕首绽出金光,挥动之处,藤蔓断开,她在空中轻巧巧的翻了一个身,在树杆上用足尖轻点了一下,缓了下坠之力,最后轻巧巧的落在了地上。 看到这一幕,关林森和书奇却是同时放下一颗压在心上的石头,这么简陋的陷阱一看就知道,只是当地人用来抓山里的动物的,而不是害人,这么想的话,后面跟着的人,真的不是起了什么歹心,也不是想要把他们给怎么样,而只是想要防卫自己的地盘,不想让这几个外来户抢了他们的动物。 虽然在京城人的眼中,南方远的就好像天外一样,但是这些当地人的心思却着实单纯的许多,只要说清楚,就可以省下许多事端。 果然,就在书奇他们刚刚路过的林子后面,出现了许多人影,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握着单兵武器,而另一只手,也都缩在怀里,不知道是准备掏出什么东西来,看着有那么几分刺激,但是书奇却看出来,那些人的空着和武器也都是最简单的山林猎人的装备,那些人嘴里呜里呜啦,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他们一边跳动,一边叫,虽然听不懂,但一定是在骂他们,嘴里说的全都是当地的土话,就连学富五车,精通东方大陆各国语言的凤歌,也接不上话。 凤歌听着他们的话,觉得有些熟悉,对着其中一人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阵子,没想到,话一出口,对面的人就越发的激动了,看着好像马上就要砍过来一样。 “咦,那个我好像见过。”骑在小金虎身上的瑶光仔细的看着对面,只觉得有一个青面的当地人十分眼熟:“哎哎,凤歌金璜,你们看,那个人我们是不是在秀水镇见过,就是打那个蠢道士的。” 正在说话的时候,对面那个青面当地人停下了动作,闻声仔细的看了一看坐在对面的瑶光,果然,那个人的青面着实是一个巨大的记号,就是之前在秀水村遇到的那个壮实的怪人,看来,这个青面的人就是这些人的头目,只见他转头对身后的人说了几句之后,其他人就将兵器收了,各自离开。 事实上,刚才凤歌也认出了那个人,所以才会开口说话,但是对方却好像已经不记得她也,也可能,他对金璜还有些许印象,毕竟金璜在那会儿上蹿下跳的次数比较多,如果不是因为他认出了瑶光,说不定现在两边已经开打了。 赤面怪人手里捏着一把猎叉,向他们走过来,那小金虎马上发出了警告的嗷呜声,似乎是在提防着他,那个怪人愣了一下,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兵器,这才领悟到,小金虎是在防着他的兵器,于是,随手将猎叉搁在一旁的树上靠着,然后,才空着两只手过来,对着瑶光很高兴的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通。 随着他的靠近,瑶光感到了一股可怕的气息,马上就捏住了自己的鼻子,之前瑶光的身上总有异香相伴,所以有感觉到那股可怕的味道,现在她已经好久没有用那种水粉了,于是,现在竟然很难忍受这股气息。 一旁的柳叶已经感觉到了瑶光的不适,于是施法,让瑶光的鼻尖又一次的充盈了淡淡的草木清香,瑶光才从快要窒息的危机里挣脱出来。 怪人还在叽里呱啦的喋喋不休,可是除了凤歌能听懂之外,别人都只能大眼瞪小眼, “他说,他认出了瑶光,但是却万万没有想到,大家竟然会在这里再一次相见。”凤歌一边说着,一边上前,与那个青面怪人聊了起来,就好像她一点也闻不到怪人身上那股令人难以忍受气味似的。 说了几句话之后,凤歌的眉头却皱紧了。 “呃,我记得,他不是说,他是鬼市的买办吗,怎么会在南方朱雀之地出现呢?”瑶光现在插不上嘴,只能对书奇说着什么。 凤歌与那个青面怪人聊完了,轻轻叹了一口气,走到书奇身边:“你听说过鬼市吗?” “大恒皇朝京城旁的鬼市,耳目众多,货源遍布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书奇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凤歌会突然提到远在京城的鬼市。 “听说就在前一阵子,鬼市里发生了一些事端,鬼市的老板不知因何被杀,现在有一个叫魔域桃源的组织占领了鬼市,还发出了最后的通知,说,过去鬼人,要么就归顺在魔域桃源的组织之下,否则此生就不许再踏入鬼市一步。”凤歌说道,神色凝重,自己之前也跟杜书彦逛过鬼市,知道这个鬼市可绝不是看起来那样的简单,买货卖货而已。 “魔域桃源啊……”书奇听了半天,只念叨了这四个字,那青面怪人听懂了这四个字,连连点头。 “那魔域桃源的杀手把他的同伴给杀了,”凤歌说到这里,语气之中,也忍不住带上了悲凉:“他着实气的够呛,于是冲回南方朱雀之地,想要请动他们的神,对那些魔域桃源的人降下神罚,只不过,唉……” 凤歌停下了,接着,又与那青面怪人说了一通,说话的意思,无非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人生该放下就当放下,只不过青面怪人并不领情,他与凤歌说着说着,又炸了。 “等等,请神?什么神?神还管这事?”书奇虽然听不懂他嘴里说的当地语,但是有一个词却不断的被那个青面怪人提起:“就我所知道的,这里的汉人信奉于赤色神君,但是这里的土著,信的却是蚩尤啊?”书奇抓了抓脑袋。 蚩尤,那可是上古的神,与黄帝战于涿鹿,最后大败,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是藏在了南方的朱雀之地,这里的人们都只信奉他,武力拔群的战神。 凤歌和关林森对看了一眼,瑶光却说:“我记得蚩尤,在这里,真的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而不只是一个塑像而已。他并算不得是妖怪,而是镇守在这一带的人,这些年,更是让在津河两岸的朱雀族百姓一直服从于他,虽然朝廷总是想要开土扩疆,也派过重兵前来这里,但是却因为无法突破两道屏障而每每只得铩羽而归,第一,就是津河那道天险,水的浮力不行,又深又急还多是暗礁,船只过去就玩完,第二就是这些土著嘴里的大神。 “听起来,还真的不像是妖怪呢,倒像是本地的一个土皇帝。”瑶光说着,有些迟疑,又觉得似乎这事哪里有些不对。 “说到这个人,也是很有意思的,”书奇说,“这就得说到另一个人了,那个人总是跟这个蚩尤的人间代理过不去,但是,每次,两个人都是不分胜负的闹完就走,后来那个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蚩尤,也再也没有了敌手。” “那还真是有够寂寞的。”瑶光同情的说道。 看看时候差不多,凤歌觉得这件事着实是兹事体大,无论如何,也应该把整件事给京城里通报一声才是,她并没有联系的方法,但是金璜与杜书彦之间却一定有。 果然,金璜很快就拿出了雷鸣烟火霹雳炮,随着一声惊天巨响,一道火光,冲上了天空。 百里可见,在这百里之内,一定有灵楼的消息中转站,看到金璜放出的消息之后,他们就会与远在京城的杜书彦联系,杜书彦知道了,就代表着皇帝也知道了。 只不过,没想到的是,比中转站提前要知道的人,却是在山林之中赶路的萧然。萧然看了金璜的火炮传来的消息,皱眉:“哼,总是让这种不三不四的人给灵楼添乱。”说着,他又继续向着金璜他们一行人前进的方向赶去。 平日里,在繁华的京城之中,最让人感到压抑和绝望的,也就是在大内禁地深处,专押各种绝望死囚的地界。 除了几个特殊的日子,比如新皇登基大赦天下这类的时候,能让被关在天牢里的那些死人们,或者说,是注定一死的人命稍稍感到放松,甚至是欢呼雀跃之外,绝大多数时候,整个死牢之内,一点声音都没有,没有人喊冤,也没有人叫苦。 所有人,都在默默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只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会出现在死牢之中,最近刚刚才改出来的那间巨大的大坑子里,是一个非常意外的意外。 这间是由工部尚书亲自主持,由户部全额拨款,不惜成本而大兴土木建造的房间,从外面看,实在就像是在京城里,按价格排序,从高到底的前十名的客栈,或者,青楼里最好的房间也是这般。真的是要啥有啥,竟然还有家具!说出来都吓死你,什么香案,贵妃榻,八仙桌,还有各色的古董家具,要啥有啥,还有一个刚刚挖出来的池子,看起来应该是用来洗澡的。 只不过这池之奇特之处,也就只有几个工匠才知道。那池子竟然要挖两百米深!而且还是上窄下宽的奇特造型,只有一个老工匠看了图纸,小心肝猛的一颤,这还不明白吗,太明显了啊,明显就是户部不想给钱,工部又得做事,于是,才搞了这么一个阴谋,等池子挖好了,就把他们几个全部给埋进去。 但是朝廷的人说想要干的事,又岂是能说不干就不干的,如果干了,也就埋你一个,不干,抄你九族,想到这里,老工匠还是不得不咬着牙,继续给干。 没多久,新的牢,不,不应该叫牢房,这样豪华的房子,怎么能叫牢房……只能叫贵宾室,工匠们竟然真的拿到了工钱,一个铜子都没少,而那个池子,真的就被注满了水,里面越发的像一个泡澡用的大池子。 在这样严整的地方,弄这么大的豪华房间,到底是为什么,到底是要关什么人?没有人知道。 现在天牢之中其他房间的气氛依旧是那样的凝重,但是这间新造牢房里却总是传来了欢快的锅碗瓢盆欢快的碰撞声,还有一阵阵让人忍不住垂涎三尺的香气,闻着都觉得好吃,那可是肉味!肉! 在这见鬼的牢房里,别说是肉了,就算是稍微丰富一点的菜,都是做梦。 许多囚犯闻着那香气,忍不住纷纷站起来,用力的贴在门上,大口大口的吸着从空气中传来的味道,真想吃上一口啊,这是许多人的心声,就算是吃完了以后马上就要去死,那也是死而无憾了,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去,整点儿酱油来,没了。”小四冲着小五晃着酱油瓶,小五一脸的不高兴,嘴里咕噜噜的说着什么,眼看着自己手里的菜也要准备出锅,哪里能忙得开。 就在牢房之中的大竹床上,躺着一个什么都没穿的壮汉,正仰面卧在床上睡得开心,就在他的身后,刚刚才修好的铁笼,看着好好的铁柱子,早已被捏断了好几根,然后,似乎有人用蛮力,将它完全的扒开,看来,躺在这里的人,就是制造了破坏铁笼惊天大案的凶手,他不仅弄坏了铁牢,而且还对飘了满屋香气的饭菜一点反应也没有,更是让人感到很不可思议。 最后,所有的菜终于好了,小五急急忙忙的将鱼端到池子边,又轻轻的搅动了一下水面:“老板好了。快出来吃吧。” 一个身材健美的男人,忽然从水里冒出来,小心的看了一眼那个正在睡觉的男人,然后才拿起筷子,准备动手。 “哟哦,好了啊,好了还不叫我?找死啊!”正在睡觉的那个什么都没穿的壮汉忽然坐了起来,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就直勾勾的看着小五的背后。 小五一咬牙一跺脚,把手里端着的鱼整个塞进了老板的嘴里,然后自己转身,以悲壮之姿挡在老板的面前,想驻点那个无礼的人离老板远一点,大声的说:“喂,我跟你说,你别欺人太甚了,这才几天啊,你天天到我们这里来吃喝,全都是我们老板一应招待的,你也别太过不要脸,做人要有分寸,哼,我们老板为人豪爽大方,也不是让你这种没脸没皮的篾片来蹭吃蹭喝的,如果你存心跟我们过不去,那就别怪我们跟你过不去,我们可是明人不做暗事,也别说我们人多欺负人少,我们,我们……可是有三个人的呢!” 小五正说着,那边刚刚收拾好了灶台的小四,手里还拎着一块抹布,就跑了过来,冲着那个男人劈头盖脸的一通骂不要脸。 那个人,就是一直以来都在天牢里粘着不肯走,事实上,是他自愿放逐自己的人,灵楼之中的碧眼狐狸。 老板躲在自己的两个忠心无畏的手下身后,把一盘鱼给吃了个干净,又咂了咂嘴,似乎是没有尽兴,他的面前放着一只光洁的盘子,盘子上摆着剔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肉的鱼骨头。 “等等,别什么三个的,我们鬼市的人,一向做事都很讲究,怎么能以多欺少,说出去多掉价。”老板说着,一面淡定的用手指剔了剔牙:“如果你们要打架的话,你们俩打吧,可千万别把我给扯上了,我不想跟这只老狐狸动手。” 说着,老板又准备潜回去,那样子急急忙忙的,好像在逃避着什么。 就在那一瞬间,就在小四和小五还在骂着的时候,一个身影从他俩的身侧擦身而过,快如闪电,小四和小五只觉得一阵风从自己的面前擦了过去,快到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再下一刻,只见碧眼狐狸手里已是捏起了那根完整的鱼骨头,心满意足的放在嘴里嘎吧嘎吧的嚼着。 “你们还真是小气哎!”碧眼狐狸很不高兴,一边吃着还一边瞪着他们几个:“要搞清楚,什么我到这里来蹭吃蹭喝,你们出去打听打听,老子在这里呆了多少年,你们才刚来几天?知不知道什么叫长者为尊,知不知道这里才是我的地盘听我的,再说了,也就是吃了你们几口而已,你刚刚,那也只不过是你们剩下来的骨头,就算是按市值来算,又能值几个钱,就你们这样的,还好意思说什么鬼市的老板,有你们这么小气的吗,难怪鬼市易主了呢,一点有钱人的气魄都没有。” 那番话说的,终于把老板也给刺激的动了真火,随即他的双手攀住池沿,带着整个身子都蹿了上去:“碧眼狐狸,你给老子说清楚,吃和住就算是我们两不相欠,这池子是怎么回事!!!这可是我平时睡觉的地方,你倒好,明知道是这样,还偏偏到我这里来洗澡,每次都洗的一池子的臭气,这笔账算什么!” 老板气的拍着大腿。 碧眼狐狸抓抓头,又歪着脑袋仔细的想了一下:“这不是我的错,还不是因为前阵子一直下雨,我全身都要长湿疹了,所以才会借你的池子用一用,要不要这么小气啊。” “胡说八道!”小四大声的骂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你在我们这里喝酒,喝多了,还在池子里尿尿的!” “啥!!!什么时候!”老板当时就震惊了,整个人都不太好了,“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昨天!当时你已经睡下了,我和小五就没有及时的禀报。”小四大声的指证,而小五也马上接话,为小四作证说自己真的看到了那一幕,两个人觉得自己抓住了碧眼狐狸的把柄,就算赢了。 但是没想到,老板的神色却好像是要吃了人似的,全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整个人都像是长了一圈似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老板一字一顿,咬牙切齿。 那碧眼狐狸看见这样的景象,不仅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是一脸的欢喜,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似的,一脸的激动:“哎嘛,真是太爽了,这么久在这里呆着,快要把人闷死了,终于能有好玩的事情发生了,来来来,你们一起啊,我让你们。” 王老板就算是快气死了,也知道这个混蛋的实力不容小看,只见老板伸手就招来了牢房中乌云密布。 一股大水凭空从乌云之中,无休止的落下,不断的注进了天牢,接着,还伴有电闪雷鸣的特效,看起来分外的吓人。 “啊,好害怕,你这是想要把我给活活淹死吗?”碧眼狐狸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却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意思,脸上反倒是笑嘻嘻的,一脸的期待与兴奋。 王老板也没有理他,从风中,忽然伸下了一根龙卷风,将那碧眼狐狸整个人都卷在了其中,碧眼狐狸一句话没说,整个人就离了地,被卷进了风中。 “哼哼,被风缠住了手脚,我看你还有什么本事!”老板一边说着,一边向那团龙卷风走云,准备好好的收拾收拾这个惹事生非,整天吃他东西,还在池子里撒尿的家伙。 但是,老板很明显是低估了碧眼狐狸的实力,忽然,碧眼狐狸的一只手,从风壁之中伸出,然后准确的抓住了老板的头发,下一刻,老板痛叫着,整个人就被顺势扯进了龙卷风之中。 在一旁的小五和小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看见那团龙卷风之内,时不时的伸出一只手,时不时的伸出一只脚,来来往往打成一团,根本就看不清楚现在到底是谁占了上风。 最后,是老王被打的实在是扛不住,那一瞬间,龙卷风消失了,老板和碧眼狐狸一起落在了地上,只见老王俯趴在地上,而碧眼狐狸坐在他的屁股上,一手还捏住了老板的后颈,怎么看,都是碧眼狐狸完胜。 “呵呵,如何?”碧眼狐狸笑眯眯的看着他。 老板愤恨的抬起头,随即扯开嘴角,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然后张开嘴,只见他的口中,凝着一道闪着电光与雷声的小球,似乎随时都会出来,打在碧眼狐狸的脸上,碧眼狐狸依旧是一点都不在乎的样子,却是忍不住抬起手。 “不过玩笑,老板何必当真,在下在此先替碧眼狐狸赔,此招可万万用不得,皇宫离此不远,兴许便会伤至皇族中人,还请老板高抬贵手,就当给我杜书彦一个面子。”在牢笼之外,一个谦和温文的声音响起。 老板并不想给他面子,但是打架也是要打的,吵架也绝不能少说一句话,他也只好把闪电球给吞了回云,然后才开口骂:“混蛋杜书彦!你少在那里充好人!混蛋王八蛋,今天不让你们灵楼知道什么叫做雷霆之……啊嗝……怒。” 刚刚的雷电球已经被吞了回去,在老板的肚子里发出了咕噜噜的声音,连着老板都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嗝,原本气势惊人的宣言,一下子给打了一折。 天牢里,唯一一个可以自由行走的那个男人,正是杜书彦,那碧眼狐狸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一脸不高兴的冲着杜书彦扔了一记白眼:“混蛋,竟敢妨碍我玩耍,该死!” 但是杜书彦却一脸客客气气,恭恭敬敬的样子,让人挑不出一点错来。 在牢房里,小四和小五正忙着收拾地上乱七八糟的薄,虽然说刚刚王老板与碧眼狐狸之争未分胜负,不,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杜书彦前来,甚至可以说是老板胜了一筹,地上的乱倒也没什么,都是刚刚被大水和风从远处卷来的鱼和虾,也算是不错,起码明天的菜有着落了。 杜书彦一如他往常的模样,端端正正的坐在牢房之外,而里面,王老板的碧眼狐狸虽然停了手,但不想停嘴。 “我不干啦,我不干啦,我就是不要再在这个鬼地方呆着了,为什么要有这个疯子整天缠在我旁边,简直受不了。” “才不是这样呢,哼,杜书彦,他竟然说我臭!我可是灵楼的人,说我臭就是说灵楼臭,说灵楼臭就是说你臭,你说说,你能忍得了这样的话吗,我可是为了你才出手打人的。” “你给我闭嘴!杜书彦,你今天一定要给我一个交待,否则,我跟你没完!” “啥?你还想没完,好啊,你没完那我也没完,我们看谁到底谁怕谁!” 杜书彦只是静静的坐在门外听,一时间也没什么想说的,只是看见两人似乎已经不满足于继续动口,而想在手上见真章,杜书彦才不得不出声,让他们收敛着些。 “非常抱歉老板,这位兄弟一向是快人快语,不识礼数,也请老板多多见谅,祀星族的人只怕现在都还没有放弃找老板的麻烦,所以,在没有确定这一点之前,我绝对不能冒险,让他留在你的身边,也是为了图个能给你提供更多的保护,还有,老板您刚刚说的味道,不是因为他,而是几年前的那次天降尸雨,在皇城的地表之下,留有不少余孽,始终未曾根除,所以,也只好请老板多多的担了,还有……” “他在我的池子里尿尿!”老板忽然开口打断了杜书彦的话。 “还……还……还有……”一向伶牙俐齿的杜书彦,忽然听到这么一句话,竟然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就在此时,牢房里还传出了碧眼狐狸哎嘿嘿嘿的得意笑声,更是把老板给气了个半死。 “嗯,这个么,碧眼狐狸一向都是来云随心,野惯了,如果老板介意的话,我马上让人为老板重新再注一池子水,也算弥补一二。”杜书彦说着,老板已经快要炸了,其实就算是杜书彦自己,也觉得老板不会这么好说话,唉,没办法了,那也就只好…… “若是老板还有不满的话,灵楼愿意再给老板一千两的谢罪银,作为招待不周的道歉,小小意思,还请老板您收下。”杜书彦客气的说道。 “哼,他在里面撒尿的时候,我还泡在里面呢!”老板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宏亮,在天牢的入口都能听到。 “两千两!”杜书彦咬着牙,又一次的提高了价码。 “他总是到我的房间里偷吃东西,前几天把我珍藏的好酒都给偷了。”老板刚刚高亢的声音降低了一些,但是态度还是很强硬。 “最近灵楼内部也有大笔的款项支出,实在是没有办法一下子拿出更多的银子,如此这般,老板不如再等等,日后我一定会给老板一个满意的答复,你看如何?”杜书彦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以守为攻,牢房里,除了老板哼哼唧唧的小声嘀咕之外,很快,就听见了水声,之后,就没有声音了。 碧眼狐狸也是大马金刀的往牢房门口一坐,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抱怨。 听他叨叨了好一阵之后,杜书彦才开口问道:“听他们说,你要找我?” “对,这几天,总是在做梦!”碧眼狐狸做出张牙舞牙的样子,“那可是很厉害很厉害的噩梦。” “难道是,因为那个书不惊?书不惊可以随意进入别人的梦里杀人,你又替老板挡下了一刀,所以才会如此?”杜书彦听见碧眼狐狸说,赶紧问,他可是碧眼狐狸,再重的伤,他也不曾抱怨过。 “不不不,不是这样,虽然的确在梦里有人要砍我,而且,那种痛感也是挺真实的,不过这种小事,也就是玩玩而已,算不得是噩梦。”碧眼狐狸轻松的笑着。 听到这里,杜书彦才算松了一口气。 “那你,到底梦到了什么?”杜书彦问道:“我有安神的草药,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 “我梦见了……”碧眼狐狸压低了声音,原本明朗的那样一个人,现在却显得有几分的阴森与可怖,“那个人,把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人。” “已经连续好几天了,我每一个夜晚,都会清楚的看见他的脸,就在我面前,他的鼻息,我都可以碰到,让我恨不得当时就把他给……”说着这番话的时候,碧眼狐狸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疯狂的状态,异常兴奋,手舞足蹈。 在那个时候,就连杜书彦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只能悠悠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我把你叫来,也就是想找个人,听我说说话。”碧眼狐狸又说了一通,见杜书彦久久不作声,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轻咳了一声:“我也知道你一向忙的很,所以才半夜三更把你给找来。” 现在已经是子时了,杜书彦忙碌了一整个白天,还有一些其他事也是刚刚才忙完,他连家也没有回,直接歇在了灵楼里,但是天牢里的守卫好像掉了魂一样的跑来找他,说是碧眼狐狸又炸毛了,还点名要见灵楼里那个该死的小子。 杜书彦才会因此而来。 却没想到,那碧眼狐狸也只是想跟自己说几句话,压一压心里的不安情绪罢了。 杜书彦没有客气,在碧眼狐狸说完以后,就起身准备走了:“这几天,的确是忙了一些,很快就是大比之年了,京城里来了许多各地的高人,有些人也不知他们的底细,灵楼不得不防,加派人手调查他们,何况,这次的大比涉及到了灵楼十八卫的新人选,也不得不小心一些。” 碧眼狐狸点点头,从刚刚那惊慌混乱的样子,又恢复成了平时杜书彦所熟悉的那种懒洋洋的模样:“哎,你还是赶紧回去吧,早知道那个雷神这么有意思,我就不打扰你了,哎,一会儿天就要亮了,你最多也就睡四个时辰。”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七章八卦阵 离开天牢之后,杜书彦急匆匆的赶回灵楼,此时天还未亮,但是已经有不少人影幢幢,路旁边的商铺小贩们已经在通火,准备做早饭,早起的大人们赶着上朝,此时已经起身了,做大官,也免不得了要起早贪黑的起床,杜书彦由于官品低微,倒是可以省了这档子事。只不过灵楼此时也是多事之秋,他还是得早点赶回去。 而京城的大门之外,已经有许多人,他们都是急等着开城门的人。 不少人身上都带着兵器,身形健硕,都是本次大比之年参加武科的人选,今日值守在京城门口的守卫,都是五城兵马司专门派出来的精英,这么多能打能闹的人突然出现这么多在京城里,自然是大意马虎不得的。 每个人都要把祖宗十八代给登记清楚,包括着官府给的路引凭信,也是细细的查证之后,才会给放进去。 原本那些武举之人,多的是肌肉量大于脑容量,挤在一起少不得有口舌之争,还得五城兵马司的守卫出言恐吓:“再吵闹,你们谁都不准进去。”这方才好些了。只有一个穿得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家伙,一直不在意别人是否抢在他前面插队,一直就安安静静的排着,一直等到人几乎散了,轮到自己,才悠悠然的上前。 守卫的手里拿着纸笔,抬头扫了他一眼:“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干什么的?” 那人微微一笑,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从身上取出了路引:“大人辛苦了,在下是从朱雀之地而来,名叫沙通。” 就在这个时候,大云寺里每日的封建迷信活动照常进行,今天,也是一个天气很好的日子,在小小的竹签上,出现了很应景的两个大字: 大凶。 林子里的树枝们在风中轻轻的摇晃,一摇一摆的,随着风,发出哗哗的响动,那样激荡的声音,就好像很容易就被折断了,有一块大石头,根部还有着层层的苔藓包裹,到了顶上,就只有光秃秃的颜色,在山风的劲拂之下,许多东西,都注定留不住,在这样一个浓翠花香的季节,在林子里却莫名的只留下了阴郁,或者说是阴森。 那青面怪人走起山路来相当的熟练,领着凤歌等人在山林小径之间穿行,在这一路上,书奇忍不住一直很好奇的东张西望,那原本听起来好像就在隔壁的津河,居然走了这么久还是那么不远不近的在耳边发出哗哗声,但就是看不见其真容,原来都是因为这里的山地被人布了一个很有出息的阵法。 这个阵法说起来,许多高人都用过,其中最为众人所知晓的,那就是三国的时候蜀国军师诸葛孔明布下的——五行八卦阵。 按理说,像书奇这种能在祀星族担任藏书阁侍卫的人,以他的能力,想要走出这个五行八卦阵,并不是特别难,就连凤歌,以她在皇宫中学到的那些东西,只要仔细想想,走出来也不是很费事。 只不过,就连最机智的金璜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问题,就是因为这个五行八卦阵实在是布的太大了,走进阵的人,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已经落入阵中,看起来乱七八糟,东一个西一个,随意冒出来的山丘,其实都是按着五行八卦阵的方位立起来的,准确的将所有在这片深山里行动的人都卡住。 事实上,这整个片地区的山林,就是阵法本身,如果不是深谙其中门道的人,又怎么会发现呢。 但是书奇也看出来了,那些石山的位置实在不像是天然生成,哪能生得这么挤呢,肯定是人给堆出来的,但是,这样多的山,而且每一个都挺高,那得要多少人力,多少物力,需得几年的功夫,才能把这些事情给摆平。 愚公移山最后能成,还是得了天神的相助,否则真不知道要耗费子孙多少代人的功夫才能做到。 如果不是因为青面怪人与凤歌他们在秀水镇有些交情,可能他们就真的会永远也走不出云,最后被困死在这片深山之中,朱雀氏人虽然生性蛮横,不开化,但是也是性格简单的人,他们对敌人如冬天般的残酷无情,对朋友又如同春天般的温暖,有着最热情好客的一面,那青面怪人一路上也没有停过,虽然他已经不太记得在秀水城里一向沉默寡言的凤歌和关林森,不过,这也不影响他和凤歌愉快的沟通,一直在跟凤歌说着分开之后他干了些什么,又遇到了什么,又问凤歌她们的经历什么的。 两个人谈笑风生一问一答,聊得好像特别投机,说的一直都是朱雀的土话。金璜听不大懂,只是悠闲的坐在一边,拿着纸笔,研究着自己的不同版本工作日记应该怎么写才好,柳叶一直好像很怕那个青面怪人的样子,所以一直低着头,手里捏着他的柳叶枝,一向都是叽叽喳喳个不停的瑶光,竟然也是难得的安静,老老实实的坐在小金虎的背上,不知道一路在出神想着什么。 唯一觉得很不舒服的是书奇,他的嘴就根本停不下来,但是他每次上前想要跟青面怪人和凤歌一起进行愉快的交谈,但是那个青面怪人都会住口不说话,然后死死的盯着他看,凤歌也不好说什么,只能也跟着停下来,然后还暗示书奇还是别自讨没趣了。 “哎,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啊,真是的。”书奇看着前面走着的人影,自己颇为无趣的踢着脚下的石子,时而惊着林子里的小兔子,时而惊着水边的青蛙,总之就是一个很无聊的样子,单纯是给自己找点事做。 “魔域桃源。”刚刚一直骑在小金虎身上一言不发的瑶光忽然开口说话了。 书奇一愣,脚下飞快的走到瑶光身边,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的问:“祭司大人,你你什么时候会说朱雀话的?” “他们都聊了这么久了,我又不傻,那些词语的规律随便听听也就能理解个十之八九吧,虽然不是能完全听懂,不过听个大概意思还是没有问题的。”瑶光一脸理所当然的模样。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八章被围 书奇,就很明显是“我很傻”的那一挂了,虽然瑶光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大小姐,脾气也一向很暴躁,但是到底是祀星族的祭司,祀星族挑选祭司的时候,是有才者上,而不是唯血统论,因此,能被选中成为祭司的人,头脑很聪明这是一定的。 书奇忍不住出声夸赞了祭司大人如何的天纵英才,机智无双,但是瑶光却只是很淡定的扬了扬眉毛,一点也不觉得这种事有什么大不了的,反倒是书奇大惊小怪。 “那个青面的怪人一直在提一个名字,说叫金色的纸,也可能是黄色的纸。”瑶光抬起头,看着就在他们前面走着的凤歌与青面怪人,那个青面怪人手里张牙舞爪,挥着那只大猎叉,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看他的样子,也是一脸的生气。瑶光仔细听了他的话,继续说:“呐,现在还在骂着呢,说黄纸不仅仅是魔域桃源进攻鬼市的元凶,弄黄了很多人的生意,而且还偷偷的邀请了许多高手,在家里私囤着兵马,不知道是想干什么。” “我靠?在京城的眼皮子底下招摇?那灵楼的人,岂能就这么放着不管,那个魔域桃源的人是找死吗,祭司大人你是不是听错了啊,哪怕是下葬的时候陪葬了一副铠甲,也得大恒的皇帝同意,否则视为谋反啊,他们不是生意人吗,怎么搅合到这些事里云了。”书奇听了瑶光的话,觉得那个青面怪人一定是弄错了什么,也太夸张了吧:“除非那个魔域桃源是真的打算另组一个国家,单干了。” 正说着,那个青面怪人忽然停下了脚步,并且仰天望天,对着天空叽哩哇啦的喊着不知道什么,好像是跟守卫在打招呼似的,只不过这次的交流好像不是很顺利,换来的是如暴雨一般,黑压压的压下来的箭枝,书奇本能的将瑶光护住。 那每一根弓箭的箭身上,都刻满了曲里拐弯的符咒,刻得很远,还散发着一阵一阵的黑烟,只不过,虽然不知道到底是谁射的箭,但是对方却并不是想要找金璜他们一行人的麻烦,每一枝箭都落在了他们的身旁而已。 每一根箭在落地之后,都钻进了地面,很快,就在原地拔地而起了一座新的山川,很快,那些落在地上的箭枝用咒术形成的高山与高山之间一层一层的累加在一起,把原本还算平地的地方,生生的圈成了一个深井,将所有的人都困在了里面,因为周围的箭还在不断的落下,而周围的山也变得越来越高,渐渐的,在井底之下的人,人能看见头顶上的那一小方蓝天。 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看着眼前轰轰烈烈的造山运动,如同数亿万年前的大地那样,只有小绿柳全身颤抖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四周的高山层层叠起,那一阵一阵的巨响,是大地板块挤压发出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周围终于安静了下来,关林森与金璜立在凤歌身边,书奇则是护着瑶光,防止还有什么意外发生。 那青面怪人对着头上那一片小小的蓝天大声吼叫,很明显他不是在跟对方闲聊,凤歌过去问了他几句,忽然几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头,就又走回了关林森和金璜的身边。 “是不是魔术?”金璜好奇的摸了摸自己身旁的石头,又用力的敲了敲,开口问道。 凤歌摇了摇头:“不,是真的,而且,还仅仅是个开始而已。” 很快,金璜听见了有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正在向着他们的头顶方向前进,就算是隔着刚刚造出来的山石,也能听到。人数大约有四五十人,凤歌抬起头,越来越高的天空,越来越小的洞口,又淡淡的说道:“现在他们是要去山顶,然后从上面放箭,把我们活活给压死。” 书奇闻言,皱了皱眉,抬头看了一眼,接着,就指着头顶上的那一点点小洞,虎子马上就亮出了爪子,飞快的好像蜘蛛一样攀岩上去,它的动作比外面的人要快许多,它朝着唯一的出口跑去,书奇着急的盯着那一小点,就算一会儿落下来的山石他们能侥幸躲过去,但是如果堵住了那个出口的话,也是能把活人给憋死的。 虎子越跑越快,从脚步的声音听得出来,它已经跑到了外面那些人的前面,很快就要到出了,也真是难为了虎子一直在狂奔,没有停下,如果停下,它的速度可能就无法克制它自身的体重,然后就会落下来。 书奇叹了一口气,有点后悔,早知道如此,刚刚就应该把虎子给抡上去,那就好多了。 眼看着虎子已经扒在了洞口,忽然从那缺口处,竟然伸出了一只巨大的手掌,一把将虎子给拉住,紧接着,一个秀丽女子的脸庞,就出现在了洞口附近。那青面怪人看见了她,就好像见了鬼一样的,忽然跪下连连磕头,生怕少磕了几下,不足以表示诚意。 瑶光看着虎子被抓,也着急的叫出声,只见虎子被那只手越抓越紧,嘴里也只能发出呜呜的求救声,着实是可怜非常。书奇看着心疼不已,正要开口…… “喂,上面的家伙,你给我听着!”还没等书奇开口,瑶光已经先出声了:“快把我的虎子放下来,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呵呵呵,我记得,我已经劝过几位不要再深入我朱雀之地了吗?”那个女子的声音听起来颇为耳熟,金璜想了想,轻声对凤歌说:“这就是那天晚上趁着半夜三更的时候用一大堆臭哄哄的尸体来袭击我们的怪女人。”上一次她走了,但是这一次,她显然是有备而来。而且已经取得了先机,那个女人轻声一笑,又顿了顿,对书奇说:“祀星族的藏书阁侍卫么,这次分明是你们先行挑衅,如此一而再,断不可容你们再而三,上一次放过你们,我已是给足了祀星族的面子,祀星族与朱雀之地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事到如今把你给杀了,就算是你们祀星族的族长亲临,也不能说我做事不周全了吧。” 说着,那女人又是轻声一笑:“不知这位兄弟,觉得这样大的坟墓可容得下你们几个人,如果不够,还可以再加一些,也算是给了你们祀星族一个面子。”那只巨手,将虎子又给抓一些。 那书奇一边听着她的叨叨一面皱着眉头,一脸的不悦,拿下了自己背后背负着的大斧,挥着起来,朝着顶上的洞口抡着:“喂,金璜,你过来。” “嗯?”金璜一向都是有钱才办事,她还从来没有听过书奇的话,做为一个杀手,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没事叫自己,手里还没拿着钱,多半是没有好事的。 “我把你给送上去,然后你让那个混蛋女人把虎子给放开,后面的事,虎子会处理的。”书奇将声音压得低低,生怕给那个女人听见,开口对金璜说。 “我吗?”金璜万万没想到,书奇竟然会指使自己干活,他们平时的关系也没有近到这一步吧,就连关林森也在皱着眉,开口说:“怎么能让一个姑娘家做这种事,不如让我。” “你不行,你太重了。”书奇直接否决了关林森的提议,“你看那个女人居高临下的,她的那术法,连虎子都能抓住,本来对付这种邪魔歪道,祭司大人的月影清音笛就可以将它破了,但是很有可能对方狗急跳墙,在祭司大人还没有来得及吹响的时候,就进行反击,那个时候,虎子就凶多吉少。” “那我能去做些什么?”金璜觉得书奇的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嘛。 “因为在那一天的夜里,这个女人以为是你把她给放走的。”书奇说,金璜翻了一个白眼,“那还不如让你们的祭司大人去,她才是货真价实的把人给放跑的。” “可是那个女人并不这么认为。”书奇又继续说,“她认为是你把她放走的,与你就还算能说得上话,说不定会给你一点面子,手下留情。”书奇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又看了一眼金璜,继续说道:“第二个原因么,就是因为第一个原因,所以,你才是上去的最合适人选。”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你们家祭司大人每次跟我吵架都赢不了,所以你怀恨在心,存心想要替你们家的祭司大人把我给弄死吧。”金璜又给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替书奇把第二个原因给说了出来。 “别说了……快过来,一会儿等那些会堆石头的人来了,咱们就全都交待在这里。”书奇活动着手腕,然后,紧紧的握住了巨斧。 “拿好了。”小绿柳将手里闪着点点莹光的绿柳条放在了金璜的手里。 “哎嘛,你这是干嘛,上去一趟,还折柳送别啊,真是太讲究了,我的手没空拿。”金璜说着又将柳条给扔了回去。 “这,这不是送别。”小绿柳急忙将手中的柳条给接住了,说了一点点,就被瑶光给打断了。 瑶光放声大喊:“一定要把虎子给救出来啊,到时候要是实在不行,你就先把虎子给扔下来。” 金璜轻声叹了一口气,自己的性命还不知道由谁来保呢,瑶光心里惦记着的就是虎子,真是人不如畜牲啊,大概便是如此,她转头想要看一眼凤歌是什么态度,还没有来得及转头,只觉得身子被一阵劲风带起,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向上飞起。向着洞口的方向飞着。 那个女人居高临下的位置,着实是占尽了地利之先,但是她也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有一个活人就这么嗖的一声飞了上来,金璜一边小心的眯着眼睛,避开疾风对视力的影响,一面在手里已经拿出了暴雨梨花针。 那个女人没有要躲开的意思,反倒是抬起了另一只手,那一只巨大的手掌竟然是她的!那一只手将蓬然而出的暴雨梨花针全部给拍落了,那些细细的针卡在那只大手之中,但是看着那个女人的神色,一点都没有影响似的,就好像那不是她的手。 那金璜现在还悬浮在半空之中,一点力气也用不上,还要等一会儿,等自己落在实处了,才能再发起下一步的攻击,只是想要砍断捏着虎子的那只大手,还得想想别的办法。 想到这里,金璜手中忽然又多出了霹雳堂的烟火弹,冲着那女人丢了过去。那个女人机敏的一闪,那一声霹雳般的闪亮光芒,让那个女人也忍不住偏过了头,但是,她的手却没有闲着,她的身子微微俯下,那只大手一捞,就将还在向上飞的金璜给抓住,就像捏虎子那样,把她给悬空提了起来,然后扔在地上。 那一下着实摔得很重,就连金璜这种从小就是在重伤与轻伤之前徘徊,自称皮躁肉厚,寻常一头犀牛都顶不死她的人,都感觉到全身的骨骼发出了裂开的声音,她的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耳朵里也跟着嗡嗡做响,从胸口有什么东西涌上来,漫过了喉咙,接着舌尖感受到了一股重重的腥甜之气,许久,就好像整个人都失去了意识似的,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她感觉自己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了,眼前也是一片黑暗,就好像睡着了那样。 她不知道自己昏过去了多久,过了许久,她才听见好像有人在对自己说话,那个声音也是飘飘乎乎,就如同那一夜似的,她没有任何防备,全身瘫软的倒在地上,那一双她视之珍重的金匕首,还握在她的手中。 勉强的抬起头,在模糊的视线里,看见了许多人,不,不是人,而是之前她们见过的那些尸体,一个个都是腐烂的面孔,手里提着弓,还有那些可以召唤出造山运动的箭枝。 “小姑娘,欠你的人情,我可是还清了哟。”那女人连看都没有看,只是忙着对付手中的虎子,“你要是现在就走,我绝对不难为你。” 金璜大声说:“把那只小猫放开!”她一面说着,一面爬起来,手里紧紧的握着匕首,那一对匕首,一只对着那个女人的侧腰,一只对着她的咽喉。 那个女人转过身来,脸上竟然是笑盈盈的,那是一个很是清秀的女人面孔,一点杀气也没有,但是那个女人给人的感觉,却依旧是看起来很不舒服,就好像在冥物店里售卖的白纸做的童男童女一样,一点也没有人气的样子,看着来着实可怖。虽然现在是大太阳在头顶上,但是金璜还是不由得全身打了一个哆嗦。 出手又是一颗烟火弹,烟火弹虽不如霹雳弹那么厉害,但也能产生火与热,打在人身上还是挺疼的。 她出手了,烟火弹结结实实的打中了那个女人的鼻子,以金璜的腕力,空手射出的烟火弹,也能将寻常弱女子给掀出一个跟头来。就算是有着巨掌的女人,也在金璜的偷袭之下,一个没有防备,踉跄着倒退了几步,金璜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没想到那个女人向后退了三步之后,又停下了,她身体轻轻的扭了扭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看着眼着站着都十分吃力的金璜。 金璜不由得吓了一跳,这个女人怎么都打不死的,看来,那些尸体的弱点是头,她的弱点可不是,烟火弹将那个女人的脸给掀了开来,不,根本就不能叫做女人,哪有人烂着半边脸,还能一脸疼的感觉都没有,还在站那里,在身上不知道摸着些什么东西。 等她摸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她竟然摸的是个小镜子……小镜子……难道还是个照妖镜不成? 被烟火弹烧坏了的面孔看起来着实可怕,但是,却对她毫无影响,在面皮之下的骨头,还是相当的结实,金璜知道,那个女妖根本就不怕她刚刚的烟火弹。只是那个女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却是十分的着慌,刚刚那两只巨手,一下子变成了普通的大小,然后,她就好像掀面膜一样,一点一点的把那层皮给掀了下来,然后捧在手里,一脸的愁苦,就好像是什么不得了的宝贝给弄坏了一样,同样的表情,金璜好像在绿柳村的红樱脸上看见过,就是她抛出了无形无色的大网,把那个要自爆的大黑蛇妖给罩起来的时候,然后大黑蛇妖轰的一声自己炸开,还把网给炸碎了的时候。 金璜看见,那个女人看着那个被弄坏的脸皮,一脸的心疼样,连手都在微微的颤抖,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道金光落在了那个女人的肩膀上,那是虎子,刚刚那个女人把手变回原形之后,它就自由了,接着并没有逃走,而是跳了起来,狠狠的向那个女人咬过去。 但是,就连虎子的利齿,对那个女人来说,也是毫无用处,她抬起头,对着半倚在石壁上的金璜露了一个淡淡的笑意,那样的骷髅脸,在自己面前一笑,金璜觉得自己半夜说不定会做噩梦。 “大家都是女人,脸对女人有多重要,你知道,我也知道,你又何必伤了我的脸呢,性命可以拿去,脸绝对不能丢!”那个女人大叫着扑了上来。 虎子的下巴还在继续用力的合拢,它已经拼尽全力,却根本咬不动它嘴里的那根骨头。那个女人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一根鞭子,将虎子给缠住了。 “他也就记得我这张脸了……如果没有脸,他就再也找不到我了。”那个女人嘴里喃喃自语,也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她起身,向金璜走过去,“你不应该动我的脸,那是我最后的希望,我最后的梦想。” 一边说着,那个女人的手指忽然变得如刀一般,金璜知道情况对自己不利,准备挥动着手中的匕首,再次向前,但是,她的喉咙已经被那如刀一样的手指给压住,金璜的脸上一下子泛起了红晕,呼吸困难,就连声音也发不出了,眼底也溢出了晶莹。 “你敢断了我的梦,就是自寻死路!”那个女人的声音已经变得分外的恐怖,就好像要将金璜置之死地而后快。而在她的身后,那些背着箭的尸体已经大批的出现在了他的背后。 一直在山下面呆着的众人,不知道上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没个响动,只是等了许久,即没有看见那个女人,也没有看见金璜,甚至都没有看见虎子,没有好消息,也没有坏消息,完全没有消息,书奇嘴里不停的叨叨着,说都这么久了,怎么着也该有点动静了,小绿柳一直见上面什么动静都没有,忍不住又开始抽泣起来。 “你为什么不变成个女人的样子,男人的样子哭哭啼啼实在是太难看了,一会儿虎子肯定就能把金璜给带下来。”瑶光一边尖牙利嘴的刺着他,一面也是自己心里着急,拿小绿柳作筏子,心底里还是急得跟什么似的,一双眼睛只是直勾勾的瞪着上面,:“哎哎哎,快看快看,那可不是他们吗?” 一道金色的身影,从洞穴的入口钻了进来,不用想,那一定是虎子,紧接着,一身蓝衫飘然而下,那一定是金璜,书奇见状很高兴,冲着虎子一挥手,平时虎子见了他那样,一定会马上扑到他的身上来。 但是,这一次,虎子却是全无动静,只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糟糕!”凤歌和书奇同时说道。 关林森与书奇尽力一跃,接着小绿柳手中的柔软柳条也飘飘摇摇的伸上去,编织成一张绿色的大网,准备接住掉下来的人。 虎子还活着,只是吐着舌头,眼睛半闭,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书奇又是着急又是心疼,却不知道刚刚上面发生了什么,正想转头问金璜,却发现抱着金璜的凤歌,脸色一脸的沉重。 金璜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用手指着洞口,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什么,却只有发出嗬嗬的破风声,她喉咙的那个位置有一枚指印,正正的压在她的喉咙正中,发红发紫,好像被下了无比的重手,想来是那里喉骨也受到了损伤,努力了很久,最终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那只手也软软的垂了下来,就在他们的头顶上,那群背着弓箭的尸体已经到了,他们搭上了弓箭,瞄准了石洞。手指间一响,眼看着就要放箭,封洞。 此时在洞中,已经是一片漆黑,伸手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点点的淡淡白光,让人看见周围的石壁,没有点火,因为火会消耗掉在这渺小空间中原本就不足的空气,现在他们唯一的照明,是凤歌身上藏着的夜明珠,发出的那一点点幽光。借着那一点点白光,书奇看着自己脚下俯卧着的虎子,心情低沉。 “凤姑娘,你过来看一下。”书奇不知看见什么东西,只是对着身后忙乎的人们招呼着,让凤歌过去看一下。 而在洞穴的另一边,金璜的脸色已是越来越差,嘴唇都已是一片惨白之色,额头上一层一层的冒着冷汗,虽然凤歌已经拼尽全力,把她最好的伤药都拿了出来给金璜使用,但是,那没有用,药粉散上去之后,对她一点用也没有,在那指印旁,还有着一点点的伤口,那些伤口不断的在向往渗血,让她一时半会儿死不掉,只是一点点的走向死讯。 那个青面怪人见凤歌一次又一次的往她的脖子上倒药,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最后,他拉住了凤歌的手,冲着她摇了摇头,意思是,不要徒劳了。 小绿柳在一旁急得红了眼圈,他一边流眼泪一边握着金璜的手,想要尽自己的力量,把自己的妖力注入到金璜的身体里,以维持着她的活力,但是金璜的瞳孔已经快要放大,鼻端的气息也是飘乎难定,所有的话到了嘴边,都被那层薄薄的嘴唇封止住了。 凤歌擦了擦额头上凝着的汗珠,知道自己现在已经什么都做不了,而关林森,原本也只是处理外伤的行家,并不会处理这样刁钻的剧毒,无论再怎么努力,也只是在延长金璜的痛苦罢了。而瑶光,这个时候才真心的担忧丰收来,她本来以为金璜最多像虎子那样只是受了一点轻伤而已,没想到,竟是这样的严重,只见她的神色很是惊慌,盘腿坐在金璜的身边,时而站起,时而又坐下,端得是个心神不宁,手里拿着月影清音笛,却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祀星族,对于这种事情,有什么心得吗?”从来都是淡定从容的凤歌,此时也难以掩饰她的焦急的不安,转头问瑶光。 瑶光只是仰头看着天空,而在那个原本是天空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只有黑暗,而没有光。 瑶光的眉头皱着更紧了,手里的月影清音笛也是有一下没一下的甩着,书奇坐在一旁看见了这一幕之后,也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祭司大人,不用再试了,祭司之术,只有你本人或是祀星族人遇到了麻烦,才会有用,而且,也需要有星光那,而且现在,还有一些别的事情要做。凤姑娘,请快过来,我已经请了你半天了。” “你给我闭嘴!”瑶光很不高兴,但她也知道书奇所说的都是对的,祀星族之内的确是有一些秘术,但是那些秘术,也只对本族中人才会生效,而现在金璜却已经来不及等到那个时候了。想到这里,她气急,站起来,从自己的身后扯出了那柄白银长枪,对着石壁就狠狠的想要扎过去。 她想的很清楚,只要能给这个石山掏出一个洞那么,金璜就有希望能看见星空,那这样,她也可以得救,这把长枪平时扎石头一扎一个洞,想来也不会让自己失望,想到这里,瑶光猛吸一口气,对着身旁的石壁就是狠狠的一下。 忽然一只手从横着过来,抓住了她的枪柄,不由得把瑶光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没想到拦住自己的人却是书奇。 “祭司大人先不要着急。”等到一会儿真的完全没有办法了,我也不会再拦你。“”书奇的话虽然是请求的语气,但是,他的手上却凝着十足的力气,就连瑶光也不能轻易抽开,是那样的不容置疑,:“现在,还不到要打破的时候,凤姑娘,你且来看看。” 瑶光抬起头,看见凤歌已经走到了刚刚书奇所站着的地方,手中举着一颗碧油油的寒光夜明珠,看着那粗糙的石壁,瑶光不解其意,她从书奇的手里挣脱以后,也跑到石壁旁边摸了一摸。 原来那石壁上竟是刻着什么东西,不,从那个东西上来看更像是花纹,或是文字一类的东西。 “这是一种来自于西域身毒国的文字,”凤歌仔细辨认了一会儿,开口说:“刚刚我们看见的那些箭枝上雕着的也是一样的文字。” 书奇的神色放松了一些,能认识就是好事啊,说不定很快就可以解了,但是,凤歌却并不那么轻松,只是知道那是哪国的文字有什么用,不认识也是白搭。 眼着看最后的机会就要失去,凤歌的神色也变得阴晴不定。 那青面怪人站起来,走到凤歌身边,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通,凤歌看了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金璜,当下没有一丝犹豫,就将金璜身上摸出一颗镇水石,那个青面怪人挺高兴,然后,就接过了那颗镇水石,高高兴兴的去石壁前站着。 但却是趁兴而来,败兴而归,那个青面怪人的模样很是失落,又对着凤歌说了一些什么,又看着自己手里的镇水石,很是惆怅。 书奇看着这一慕,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对着身边的瑶光问道:“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啊?” 瑶光压低了声音,轻轻的说:“原来啊,那个青脸的怪人是认识那些什么身毒国文字的,看到凤歌好像很需要翻译的样子,就向凤歌要了一块镇水石,嗯,生意做的挺好的,但是他到石壁那边看了一圈,说那些文字也没有什么用,不能救众人出困,也不能把金璜的命给救回来,因此,他现在很是过意不去,收了那个镇水石,却什么事也没有做,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收下。” 凤歌此时却根本就没有心思跟他说这些了,只是向他点了点头,然后重新跑了回去,在金璜身边,努力着别的办法。 正文 第三百七十九章伤逝 不得不说,那个青面怪人,虽然会想着要镇水石,但是,也并非一味的勒索,到底还是有几分义气,见凤歌如此,那青面怪人也觉得不好意思,他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蹲在凤歌身边,对她嘀嘀咕咕的说了几句。 凤歌抬头看着青面怪人,神色似乎有些古怪,像是夹杂着担忧,青面怪人却不以为意,冲着她张开大嘴笑了笑,抬起手,一用力,就把另一只胳膊给扯了下来,比扯断一节藕还要容易一些。 他把那节胳膊拿在手里,还冲着凤歌摇了摇,凤歌目瞪口呆,就算是她平时见过的东西已经比同龄小姑娘见得多的多,也对眼前的场景表示无比的震惊。 紧接着的一幕,就连瑶光都看傻了,那个青面怪人,就像哪吒剔肉还母,剔骨还父一样,每一次抬手,都会扯下一点什么来,但是看他的表情,又很是淡定从容,,甚至还在跟凤歌聊天。 最后甚至把脑袋都给卸了下来,放在地上,就那么一个光秃秃的脑袋,在地上还在说话。 他把自己的身体围着金璜摆了一圈,看起来好像是某种祭祀之术一样,一切准备完了,那个青面怪人大声喊着什么,凤歌对其他人说:“他是让我们站远一点。” “这是,替身之术——影贽。”书奇忙站在瑶光面前,将她完全挡在身后,然后自己瞪着双眼,看着那青面怪人的表演,十分惊奇,他也是第一次真的看见有人会这一招。 只见那青面怪人的全身都发出了淡淡的黄色光芒,光芒将躺在中间,奄奄一息的金璜包了起来,这一招替身之法,是朱雀之地的人从来不对外示人的秘法,原本是朱雀族中的长老,用来替族中误中蛊毒的族人救命的妙法。 凤歌猜得不错,在金璜的伤口上,的确有一种让伤口不断恶化的剧毒。但是,只怕就算是从这洞穴之中逃出去,这样厉害的剧毒,天下也无人可解。 大内的解毒灵药,已是汇集天下杏林圣手所制,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但是,用在金璜身上,却依旧什么用也没有。 青面怪人方才已经对凤歌说的很清楚,那个女人是朱雀的对头,巨妖手下的人物,就算不说她手下的那些会射箭变成山的怪人,以及她自己那双能活活把虎子给掐死的变化系巨手,她的指甲上,也带有剧毒,可以让人的伤口完全无法痊愈,血流不止,进而恶化,最后死亡。 这种毒,名为寸相思,寸寸相思,深入骨髓,不死不休。 虽然这种毒,就连青面怪人也没有解过,但是那个青面怪人还是想要试一试,用自己的身体试一试,毕竟他在这朱雀之地,也是有头有脑说得上话的人物,在普通人的眼中,他的替身之术已经厉害非常,就算是把全身的肢体与躯干分开,也不会死。 虽然大家一共也就见过两次,但是刚刚凤歌为了救金璜,二话不说,就同意青面怪人要镇水石的要求,而且,明明他没有办成事情,凤歌也没有索回的意思。 这不由的让他想起自己的那些鬼市里的朋友,虽然平时鬼市里的人都是独来独往,不让抱团,但是,经过了那么多事,就算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多多少少有些感情, 何况很多时候,那真的是生死之交,将性命托付,什么叫战友情,这就叫战友情, 是所有友情中,最高的一种。 青面怪人此时看见凤歌为了金璜如此,由人推已,也被同样的情绪所深深的感动。 男子汉行走世间,讲究的便是义气二字,凤歌这样的小姑娘都能做到如此,自己又岂能当这一切不存在呢,无论如何,自己也应该做一些什么,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否则,这颗镇水石,他握在手里,良心不安! 烫手! 青面怪人全身散发出的淡淡光圈,将金璜整个人包了进来,在她的身上不断的打着圈缠绕,一丝一丝如同气息一般,缠绵不去,不多时,那道光又回到了青面怪人的身上,青面怪人的全身好像一块一块的小石头似的,滚动着向身体而来,继而拼接在一起,拼好之后,他动了动手指,又动了动全身所有的关节,然后,捂着与方才金璜一样的伤口处,痛的倒抽了一口凉气,看来是真的痛,就连他也受不了。 法术应该已经完成了,凤歌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凤歌转头看着还躺在地上的金璜,虽然她还是昏迷不醒的模样,但是原本的伤口已经没有了,小绿柳见状激动的扑上去抱着她,不断的叨叨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一边流着泪,一边用妖力帮助金璜恢复力气。 “总算好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就算平时总是跟金璜吵吵闹闹的书奇,此时也终于说了一句正常的话。 瑶光很开心,金璜平安,而自己有幸看见天地之间这种奇特的秘术,这是在祀星族里呆一辈子,都不可能看见的事情,人活在世上,就应该多见见世面。 众人虽然围着金璜一通的忙乎,但是凤歌还是走到那青面怪人面前,十分恭恭敬敬的对着他深深的一个万福:“多谢仗义相救。” 那青面怪人缓缓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凤歌,模样很是怪异,眼神迷离,似乎完全没有焦点,凤歌不知所以,正想再说一次,只是一瞬间,鲜血不断的从青面怪人的指缝中流出,瞬间,汹涌到无法压制。 凤歌惊呆了! 她急忙叫来了关林森,只见那个青面怪人摊开了自己的手,看着被鲜血浸透的手掌,看着看着,嘴角出一个无奈的笑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紧接着,他开始不断的咳嗽,随着他的咳嗽声,鲜血不断的从他的口中涌出,涌出……怎么都止不住。 关林森见状,出手点住那青面怪人的几处穴道,那青面怪人冲着他摇摇头,示意他不用再费劲了。 青面怪人看着凤歌,示意她过来,指着四周石壁上的字,努力的说着些什么。 那些话说完之后,青面怪人一脸的惭愧。 刚才凤歌让青面怪人去看那个石壁的时候,其实石壁上是有一些含义的,但是青面怪人张口就要一颗镇水石,其实开口的时候,他觉得凤歌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也只不过是随口答应,到时候反悔,他都没处诉苦去。 因此,他并没有说出那个石壁上的文字真正的意义,不料,凤歌竟然不仅同意了,而且还当场就把镇水石给了他,这意料之外的发展,让青面怪人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无比的惭愧,但是,想要再反悔,却已是来不及,因此,他刚刚才会提出,要为金璜去除毒素,算是让自己的良心稍稍一安。 只不过,没想到,安抚良心的人价,竟然是如此的惨烈。 连他自己没有想到。 关林森没有理他,接过凤歌递给他的药粉,尽力想要救治青面怪人,青面怪人见关林森和凤歌还在执着于救他,于是手上用力,一把将蹲在他面前的关林森推开,接着,抬起头,对着周围的石壁一张口。 “扑!”一大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涌面出,溅在了周围的石壁之上。 墙壁上的文字如同涂上了萤光漆一般,一点一点的亮了起来,继而,所有被点亮的,都出现了吟哦的声音。 而坐在洞穴之中的青面怪人,脸上一派的淡定从容,好像对自己的处境已是心满意足,他盘膝而坐,整个身体,竟然慢慢的化成了飞灰。 事到如此,关林森也只能护着凤歌向后退,这也是朱雀之地众生的法门之一,凤凰涅槃。 因为朱雀之地的那些法术,都是藏在身体之中,就算是死,也绝对不能让尸体落在别人手中, 这是他们自爆的一种方式,一旦开始,一切就已经无法回头。 关林森默默的看着这一切,小绿柳也惊呆了,整个人愣在那里,看着青面怪人一点一点的消失,他的眼泪不停的往下流, 他的泪,化做了飘扬的绿柳枝,仿佛是在为青面怪人送人, 灞桥折柳,送亲友远行。 一直到青面怪人死,他们也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名字, 一地的飞灰,很快,便无风自动,打着旋儿,消失的无影无踪。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只觉有一口难以消解之气,堵在心口,难受到不行。 方才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金璜,此时缓缓的动了动手指,她很困惑的看着自己的手,又发现大家都在那里一脸沉痛的样子,她眨了眨眼睛:“关林森在念叨着什么,难不成是剃度出家了吗?” 此时,大家听见她的话,愣了一愣,才感觉到,的确没错,那个清朗的嗓音,与关林森一模一样。 京城之中的鬼市深处。 在生意最好的时候,抬高整个鬼市平均消费值的内市里,居然没有人!说起来,完全是因为有个人坐在这里,嘴里BBBB个不停,别说是进来内市买东西了,就算是在门口站一站,都觉得头痛的要死。 黄纸领着嫣红与姹紫,气势汹汹的踢开了一个房间的大门,里面坐着一个奇怪的家伙,蒙头盖脸,看不清模样,低着头嘴里不断的说说说。 这个人是昨天才冒出来的,非要见黄纸,但是不巧的是,那一天黄纸正忙着在外面忙着,不在,被人挡住了,他也不跟拦住他的人吵,就这么默默的找了一个地方坐着,嘴里不断的念叨着,也完全听不出来他在说什么,但是那个声音偏偏就刺耳的让人受不了,听着就觉得很烦很头疼。 黄纸得到鬼市里的手下来报,不得不提前急匆匆的赶回去,来处理这件事。 看见黄纸踢门进来,那个男人也没有一点的慌张,只是缓缓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你的愿望,看来真的很强烈啊……真的很不像堂堂鬼市的大掌柜,城府如此浅薄,如何才能管得好鬼市这样一大块地方呢?“ “你知道我的身份?”黄纸冷笑道。 那个男人点点头:“那是自然,从阁下通身的气度看,绝对就是黄老板本人没错了。” 黄纸没有说话,身后妖艳的双婢,姹紫与嫣红亮出了自己的兵器,向着那个男人走去,那个男人看见这两个气势汹汹的女人向自己走来,似乎想要站起来,干点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干,就已经被姹紫和嫣红手里的双剑捅穿了心脏。 连一个回合都没有……单方面的挨揍而已。 “哎呀呀呀,如此美貌的女子,何以下手竟如何歹毒呢?”那个男人摇头轻叹,似乎是在为姹紫和嫣红无限的叹气。 那个人身上被刺穿的地方,一滴血都没有,满脸都是悲天悯人的表情,好像被刺穿的不是他,而是姹紫与嫣红似的。 嫣红什么没见过,她笑着扭着腰:“好厉害的本事。”说着,便拔出了扎在那个男人身上的长剑,想要再分高下。 那个男人抬起头上,手中多了一个小小的杯子。 “唉,两位女施主啊,你们看,这样痛苦,与世间众生的痛苦来说,并没有什么,人生本已是苦,女施主又何必执迷不悟。” 随着他的声音低喃,姹紫与嫣红美艳的外表,慢慢的化做了一团飞灰状,她们的身体就要慢慢的松散开,被风吹的保持不住原形,就连站都站不样子,那个男人的手慢慢张开,手中卷起了一团旋风,将姹紫与嫣红化成的黑灰卷到了手中,不断的旋转着,而那两个女妖,一向都是横行于世,此时,却一点办法也没有,虽不死,却也难生,她们看着自家老板,期待着他能出手救自己。 “我说,大兄弟啊。”黄纸着那团飞灰,还有已经完全被化形,只剩下了一个头颅的姹紫与嫣红,已经基本猜到了敌人的身份,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我只想说,那个大云寺的抽签,居然是真的准。”“感谢黄掌柜及时通知我。”一个声音在黄纸背后响起。“杜大人您真是太客气了,有人在京城脚下,皇城根儿闹事,在下身为好市民,又岂能坐视不管呢,我一向熟读大恒的律法,十分清楚做为一个大恒子民,我应该有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接着,对面的那个男人,抬头看见了杜书彦,脸上的表情好像见了鬼。 “在下正是灵楼楼主杜书彦。”杜书彦还是那派书生气质,手中抱拳,行的却是江湖中的祀节,他的手中,正捧着早上从大云寺里抽出的签:“今日朝中出现了异动,灵楼之职,当是保得一方太平,还希望阁下给杜某一点面子,能随我到灵楼,喝杯茶,聊聊天。” 就在这大门这外,接二连三的跳下了无数个身影,将那房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哎呀呀,在下第一次到京城来,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请我,灵楼不愧是天子直属,真是太客气了,这么多人,我都不好意思了呢,如果,我就这么随大人一同去灵楼,当如何?”那人问道。 “那么在下一定以礼相告诉,绝不会轻侮于阁下。”杜书彦的翩翩佳公子气质,此时就好像与多年的老友聊天似的。 “哦?那如果我不想去呢?”那个男人的神色没有什么变化,语气平淡的很,也没有夹带太多的感情,但是,任是谁,也能听出,今日此事必不能善了。 杜书彦笑了笑,腰背挺直,手里一点红色光芒闪耀: “如此,那今日,你与我,只能有一个人站在这里。” 正文 第三百八十章赶路 抬头望天,根本看不清天空,到处都是高高耸立的石头山。“卧槽,好像又兜回来了。”萧然抬起对,发现自己左边的石头上有那么两道自己好像是在凌前不久刚刚留下的刀痕,这是萧然在兜了大半天,还没有走出去之后,为自己留下的路标,在这一片朱雀之地的大山中,就好像见了鬼一样的,不停的在原地转圈,本来以为自己已经走出去了,但是走着走着,就发现前方的一切,是那样的熟悉,熟悉的,就好像刚刚经过一样。 没错,的确是刚刚经过。 再这么下去,别说是追赶上那一行古里古怪的人了,别说是去见到那赤色魔君了,自己真的很有可能会死在这一片茫茫无人的大山之中。 虽然,在之前,萧然好像是见过一些人的身影,但是,不幸的是,他注意到那几个人身上背着的行李和食物,看起来好像是打算在深山里住上十天半个月似的,那么多的东西,可见附近千里无人烟,不然谁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带那么多东西上路。当时萧然便很想上前向他们问一下附近的路,或者更进一步,要一点吃的,只是他还没有靠近人家,只是大声的招呼了一声,那些当地人看见他的身影,远远的就跑开了,看起来就好像见了鬼一样,很快,山里就再一次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萧然一点也没有什么受刺激的样子,他已经习惯了,他一向知道这些人对汉人没有什么好感,对汉人的朝廷更没有好感,自己身上穿着的……好像是官服呢,简直就是在自找麻烦,这些当地人性格彪悍,只是远远的避开,而不是跟自己打起来,已经算得上是太给面子了。 虽然想得开,但是该吃东西的还是要吃啊,萧然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摸出进山之前备下的几块饼,现在其实已经吃了很多,只剩下小半块了,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啊,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不仅万里无云,太阳还被高耸的山头挡住,现在太阳在哪里都找不着,根本就无法定位。 这下可真是要了亲的命了。 忽然之间,大地不断的抖动,震得萧然站都站不稳,过了好一阵子,大地的才算停下来,而萧然抬头看着眼前的场景,几乎被惊呆了,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口中喃喃的念叨着:“卧槽,真是见鬼了啊。” 刚刚眼前还是一大块平地,忽然之间,就拔地而起一座山,他仔细盯着看了半天,确定不是自己眼花,那上面竟然还有好多人在走动,所以……到底平地是幻觉,还是高山是幻觉,萧然揉了揉眼睛,山还在, 好的,就当刚才平地是幻觉吧。 至少,多了一个参照物不是么。 萧然飞快的把手里那块饼子给吃掉了,然后向前走,好歹那么高的山,可以当个路标使使,也不至于总在原地转圈圈了,只不过,那些在山上走动的身影很僵硬,看起来就不像正常的人类,更像是木偶一般,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往前走走试试看。 等萧然走到了那山石之前,就已经有些迟了,眼下已经四顾无人了,自己又没有线索,在山中清朗的空气之中,只有一股奇怪的,令人作呕的气息,还有一股更加奇怪的味道。 正在萧然打算爬上去,看看周围到底是什么地方,忽然听见有人在低低的吟唱着什么,事实上,并不是某一个人在吟唱,在回音的效果之下,更像是这一片大山,都在低吟着什么,那样的声音,让人不由得为之动容,就算是萧然这样一个铁血无情的人,并无悲天悯人之心的人,听见这样婉转低沉的声音,也忍不住觉得心中一动,忍不住向着这无穷大山,连连下拜。 “别听!”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在萧然的身后响起,把萧然给吓了一跳,他未及起身,伸手就探向身后的长刀,但是余光扫过,背后却没有人。 萧然向后探去的手渐渐松开了,然后,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耳朵,现在,萧然觉得这吟唱的声音里面似乎有些不对,自己听着就觉得有些不太舒服。 难道是因为自己平时总是想着杀妖杀魔的,才会被自己的心神所蛊惑吗? 正在萧然认真思考的时候,一些当地人,背着重重的行李,从山脚下一径向前走,那些人里的男女老少都有,其中最小的那个看起来,刚刚到大人的腰那里,手被一个阿妈牵着,扯着他向上走,不过,他们现在都在认真的爬山,低着头,一步一步的向上走着,完全没有注意到山上已经站着一个人,萧然此时身后背着长刀,身上还有一些污迹,以及一些已经干涸的血迹,虽然那是他自己的, 但是看起来,怎么着都不像一个好人,不仅不像个好人,而且还像一个会为一点小事就随时暴起的那种坏人,但愿这一行老少别真把他给当坏人了。 萧然为了不吓着这些当地人,只得默默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 没想到,那一行人,对萧然根本看都不看一眼,在跟这个背着长刀的男人面对面擦肩走过的时候,都没有人看他一眼,除了那个小孩子,小孩子很紧张的抬头看了他一眼。 虽然萧然看起来很凶,但其实他挺喜欢小孩子的,他默默的在自己怀里摸了摸,只摸出了一张纸,正正反反什么字都没有,就是包着那块饼的纸。 他的手指轻巧的将那张油纸给折了一只小鸟的模样。 随手一丢,随风飘飘,如同那一只在天空中飞翔的小鸟一般, 那只小鸟飞啊飞啊,就这么落在了那个孩子身旁,小孩子见一个黄色的小纸鸟飞了过来,脸上十分的惊喜与惊讶,他忙不迭的跑过去,伸手将那只小鸟接住,无比的兴奋,还拿给一旁的阿妈看。 拉着孩子的阿妈转头看见自己的小孩子手里拿着那只小鸟,然后又看了一眼萧然,对着他点了点头,扯了扯嘴角,似乎那是一抹笑意?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一章流水 大人还很是收敛,小孩子则完全没有掩饰自己的欢欣鼓舞,冲着萧然大大的给了一个笑容,这让萧然有些不好意思,转头假装看风景,他已经习惯于没有人搭理自己了,没想到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纸鸟,就让小孩子对自己这么好。 那些当地人并没有在萧然的身旁呆太久,那些人只是继续着自己的脚步,一步步的向着山上走去,等他们的脚步声慢慢走远了,确定自己的行动不会吓到他们之后,萧然才转过头来,认真的思考着自己下一步应该干点什么比较好,没想到的是,自己一抬腿就看见旁边的石头上,放着几块干粮,还有一筒装满了水的小小皮水袋。 萧然心中不由得一喜,他忙坐下,拿起皮水袋,晃了一晃,听见里面发出了哗啦啦的水声,心中便是一喜,忍不住咽了了一口口水,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人家背了那么远才走过来呢,哎他们怎么知道自己缺水少食的? 直到喝了一口水,已经干裂的嘴唇被水一泡,竟有些疼的厉害,萧然这才知道,自己的嘴唇因为没有水,已经干裂开了,现在没有镜子,不然还不知道自己的模样到底有多狼狈。 真是,雪中送炭啊,萧然拿起水袋,又大大的喝了一口,清凉的水进入口中,顺着食道,进入胃里,那种感觉,真的比喝什么好酒都要舒服,只有真正饿过,渴过的人,才会知道,那一点点的水,是多么的重要。 然后,他又拿起干粮,咬了一口,一边大口的咬着,一边无比感激的看着那些已经走远的当地人的背影,他们肯定是要在这大山之中走七八天才能走到他们想要去的地方,现在却竟然出手就把食物和水送给了自己这样一个陌生人,自己根本什么都没有做啊,也只是给他们的孩子折了一只纸鹤而已,真是……太不好意思了,现在,萧然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赤色魔君会这么喜欢这个地方,宁可留在这里,也不愿意回京,这些淳朴的人,和他们在一起,整个人都觉得阴谋诡计实在是太上不得台面了。 谁说朱雀之地都是荒芜,朱雀之人都是化外的野人,萧然心中一时的感慨万千,等到自己结束了这一切之后,也许,也会主动申请到这个地方来吧。 想到这里,萧然忽然心中一凛,然后对自己说,绝对不是因为想要接替赤色魔君!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萧然还没有进入灵楼的时候,他对赤色魔君有着十分的敬重,再加上萧然十分重义气等等的理由,杜书彦一直觉得萧然是派来朱雀之地的最佳人手,只不过,杜书彦对萧然性格似乎还有一些错误的认知,曾经的萧然,也许真的像杜书彦所想的那样,并不会把赤色魔君追杀逼到绝路,但是自从那一天,杜书彦脸上带着三道血痕从宫里回来,状如恶魔,神色却淡定如初,那个时候,萧然就懂了,杜书彦,他代表着的是灵楼,他为了灵楼,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位曾经让萧然真心仰望的前辈,已经露出了他的真正嘴脸,竟然就是为了一祀星族的女人,背叛了灵楼,背叛了一心为他着想的杜书彦。 对于萧然来说,灵楼就是自己所要效忠的世界,而杜书彦,就是他最看重的上司,杜书彦这样的人,上哪儿去找!但是,赤色魔君却害他至此。一切都是因为他,赤色魔君!想到这里,萧然心中不由的一阵深深的鄙夷与深深的憎恨。 也许,一向善于谋划人心的杜书彦,却没有想过,自己在萧然这样一个热血青年的心里,会是怎样的崇高地位。 随着萧然的眉头越皱越紧,周围大山之中的吟诵声,也越来越响,这令他感到很不舒服,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又出现在萧然的脑海之中:“别听,把耳朵捂上,心神归一,千万不要听!” 萧然一个激灵,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四下看着却发现,身边连鬼都没有,那个声音,十分的熟悉,似曾相识,语气也是十分的着急,似乎在为他深深的担忧。 真是奇怪,这个声音……这个声音为什么这么奇怪?脑海中的这段声音,听起来怎么那么像他刚刚还在想着的杜书彦啊? 难道这是日有所思,就日有所想? 真是奇怪。 萧然站在山上远眺,忽然看见刚刚的那一群当地人已经爬到了山顶,除了小孩子之外,其他人已经围成了一圈,对着大地与天空,不断的叩头,那个姿势,很像远古壁画上的那样,不断的下拜,下拜。 吟诵的声音,然后变得很响,一阵风吹来,小孩子手里捏着的,刚刚萧然给他折的那只小鸟被山风吹得很远,那个孩子着急的跑了出去,想要捡回。不料,此时围在一起的当地人,露出痛苦的神情,抱着自己的肚子,在地上打滚,有人还发出了痛苦的哀嚎,萧然本能的从背后摘下长刀,向那些人走去。 在那几个人围成的圈子正中,涌出了清泉,然后,水流慢慢的向四周流淌,被水碰到的当地人,全身上下,开始变成了石头。 变成石头的过程非常快,萧然的脚步已经很快了,但是,却依旧改不上他们被追上的过程,看来是一种极为厉害的咒术,萧然看着心惊肉跳,一把抱起那个小孩子,转身就向着山下狂跑,幸好刚才脑海里那个酷似杜书彦的声音不断的阻止了自己,否则,萧然说不好,自己会不会也跟着那声音,跑到山顶去了。 这座刚刚从平坦地面冒出来的大山,此时,又从山顶的位置,往下崩塌,不,应该说,是融化更对,这座山,就好像春天的时候,万载玄冰被融化成水,化成的水,又流向四面八方。 只不过这些水,在清澈之中,又夹杂着几分诡异的艳红,用鼻子闻一闻,就可以闻到里面有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萧然知道这些水是有问题的,但是,他也并不是除妖师,只得先护着刚刚抱着的小孩子逃走。 而被困在这个石洞里的金璜等人,看见的却是另一种景象。 刚才分明一点光都没有的洞,现在却已经可以看见了天光,随后,下起了红色的寸,关林森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嘴里还在嘀嘀咕咕,金璜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凤歌也不明白,两个女人就这么默默的看着他,觉得也许这是关家的人用来破除咒术的一种特别姿势,也许就是因为他在这里小声的叨叨,才会让这个漆黑到让人绝望的洞穴,再一次的见到了阳光。 书奇抬起手,接下了几滴水珠,然后皱着眉头,放在鼻尖前面闻了一下,然后马上一把将坐在地上的关林森给提了起来,又让凤歌与月神坐在了小金虎的身上,小绿柳变得小小的,坐在月神的肩膀上,地上还躺着一个金璜。 半死不活,看起来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 书奇着小金虎示意了一下,说了几句,小金虎便走过去,对着金璜俯下身子。 “不用管我!我没事!”金璜看着小金虎的举动,就猜到了书奇的想法,大声说道,此时,她已经把青面怪人留下的东西都处理了,不过,似乎小金虎也并不是来征求她意见的,话刚说了一半,他还想继续说,金璜就被小鑫虎叼在嘴里,整个人悬了起来。 现在,金璜就知道了书奇的真正打算。 “喂,你快把我放下来!”金璜很不高兴,她大声的喊:“死书奇,快让你的小猫把我给放下来,我又不是小鱼干!太丢脸了,快把我放下来!” “看起来,这石头山是这朱雀之地的某位大神的手段,我猜,这水里都是那位大神的精气与血。”书奇开品说:“不过,也幸好如此,我猜应该是某位大神跟人干起架来,需要用到他的精气,我们才有机会跑出来,只不过,这些水似乎想法很多,正在忙着给自己的主人补充实力呢。不抓紧时间跑,咱们就只能都死在这里了。” 一旁的金璜还在叫快把他放下来,书奇听着心烦,很想把金璜的嘴给堵上。 “安静一点,给你一文钱。”坐在小金虎背上的凤歌,淡淡的说了一句。 月神觉得这个交换条件很可笑,一文钱有什么,能干什么,毫无价值嘛,凤歌莫不是在跟金璜开玩笑? 没想到,金璜就真的闭嘴了,一声不吭。 “喂,你的节操呢?”月神忍不住发问,“你的气节呢?” “啊?卖了呀,刚刚卖的,一文钱,你不是也听见了吗,难道还要我给她开一张收据?”金璜的声音又变得懒洋洋起来。 凤歌淡淡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她现在已经有些明白,父皇所说的,要抓住每个人的心理,然后从他们的弱点出发,是什么意思了。 相对于朝堂之上那些阳奉阴违,收了钱还不好好干活的老臣子们来说,还是金璜更令人愉快一些,不要问她对什么事情有没有兴趣,也不要问她愿不愿意去怎么怎么。 只要价格给到合适,就没有什么不能做的,就没有什么事情忍不了的。 凤歌觉得自己是一个不错的老板,每次给的价钱,相当的合适,以及,她让金璜做的事,也并非过于强人所难。 “这个世界竟然还有这种操作!”生在富贵之家的月神真是大开眼界, 她觉得自己出来这一趟真是值,在祀星族,就全然看不见这样直白承认自己是一个贪财之人的人,怎么着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做出一个高贵的理由。 还是直白一点好,大家都省事。 书奇的心情却没有大家那样的轻松愉快,他的手中拉着关林森,一边躲开不断流淌的水,然后,接寻着可以冲出洞穴的机会。 但是,头顶上,却是这座空坟的唯一出口,但是那里却不断的流下来。书奇有些着急,对月神说:“祭司大人,这些沙子,千万别避着,否则会有很大的麻烦。” 其实月神并没有太在乎书奇的提醒,不就是个沙子么,难道还能把自己给伤了吗,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月神还是拿出了自己的白银色长枪,小心的看着从天空中不断落下的水滴。 那些水滴,有问题的,原本只是随便的落一落,但是现在却好像有了目标似的,凝了起来,不断的朝着那几个人的头脸流了下来。 小金虎驮着月神和凤歌,叼着金璜,不断的躲开从头顶上掉下来的水滴,但是随着时间的不断积累,脚下的水已经汪成了一大滩,已经没过了小金虎的肚子。 小金虎一时没有挪动开,便露出了破绽,一些水滴汇聚成流,向着月神落下,月神伸手挥动了长枪,将水流给挑开,但是,那水流只是被刺开了一个小洞,并没有影响整体的走向。 瞬间,月神皱眉,轻声痛呼了一声,被水流拍到的地方,竟然肿了起来。 “糟糕!”书奇大叫一声,知道要出事。 果然,月神只是紧张的叫了一声,但是她插在身后的那把月影清音笛,却好像有了灵性似的,上蹿下跳,就好像要自己飞出去似的。 月神自己痛的要死,还要按住那只不安份的笛子。 小绿柳看见了这一切,很是震惊:“笛子也要成精了?” 此时,书奇赶紧四下张望了一下,什么都没有看见,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那小金虎便大声的叫了起来, 嗷呜,嗷呜, 忽然,一个身影忽然出现在了小金虎的面前,那个人身上有伤,鲜血、淤泥,都沾在一起,紧张的握着自己手中的长刀,等他转头,才发现骑在小金虎身上的月神,匆忙跪下行礼:“侍卫书不惊救驾来迟,祭司大人恕罪。” 来的人不是别个,正是书不惊。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二章破阵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书不惊,原本他完成任务之后,正在急急赶回祀星族,但是,就在这一刻之前,书不惊的脑海中收到一个信号,那是祀星族最紧急的烽火通信,书不惊来不及多想,便想法,找到了发出信号的瑶光,以及跟在瑶光旁边的一群人。 瑶光的神色有些慌张,急忙看了书奇一眼,好像是在求助,没想到书奇更怂,他急匆匆的将身子一转,躲在关林森的背后,蹲在地上寻了些和水的泥巴,往脸上糊,虎子迟疑了一下,也是慢慢的退到了金璜的身后去了。 “书奇!你再藏!你人在这里,却让祭司大人受到伤害,你就该死!”书不惊一双眼睛看着瑶光之后,便厉声开品,同时,也擦了一下从自己额头上流下的鲜血,一直在流淌,似乎根本就止不住,看着他手中的那一把大刀,刀身上也有着不少血迹,看起来,书不惊头上的伤,更像是自己给弄的。 见实在躲不过去了,书奇才假装好像看见了书不惊,他嘿嘿嘿的笑着凑了过去,同时还看了一眼虎子,心里暗自想着:“在这地方,谁还有心思睡觉,竟然让他能有可趁之机,顺着跑了过来。” 虎子也是一脸的困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真是奇怪,书不惊虽然有顺着别人的梦境进来的能力,但是现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没有睡觉啊,他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书不惊抬头看见了正在崩开的石头,同时,他灵敏的鼻子也让他闻见了在水滴之中的那股淡淡的血腥气,是的,那股味道,一定不是来自于自己的伤口,看来,这些水滴并不是天灾,就如同之前的那场妖雨一样,完全是人为所至。 “先带着祭司大人离开这里,等我带着祭司大人回去见到了族长,我一定要如实禀报,看族长怎么收拾你。”书不惊说着,便拉着虎子,连同着骑在虎子背上的瑶光,向一旁的山石走去。 瑶光很紧张,她紧紧的握着凤歌的手,一排白白的贝齿紧紧咬着下唇,咬得好像要滴出血来。 而在一旁站着的书奇却笑了,苦笑,他知道,这一次,自己是惹上大麻烦了。 经过了将近一炷香的时间,石山化作的水滴开始汇聚成溪,再又成一汪浅浅的水泊,然后,随着水越积越多,便开始分流,向着地势更低的方向流淌,如果有人能在半空中观看的话,就会清楚地看见这些流沙如同大地的脉络一样连在一起,流动之时形成的水迹也如同心跳的频率一般起伏。 水流经过的地方,原本应该是泽润万物,但是不知那水里到底有什么古怪,竟然让周边的草木尽树枯萎,就连生命力最为顽强的最苔,也在水流过处,变成了一团焦黑色,被水流触碰到的兔子、山鸡,哪怕是小甲虫,也都难逃一死,如同被抽干了的干尸,倒在地上,尸首被摔碎,接着,就幻化成了一团黑烟,消失在空气中, 将所过之处的生命全部吸尽之后,那水好像有生命一般,它不再向前流动,而是停止,接着,渗进了地下,就好像刚刚肆意流动的只是一场梦。 就在那座冒出来石山的位置,从水中冒出来了一块大包袱皮,竟然还会抖抖自己身上的水珠,然后,那张大布块,慢慢的自己打开,露出了内里的东西。 书不惊挺身站在那里,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堆纺织物不断围着他转,刚刚那个看起来非常厉害,连水都浸透不了的包袱包,竟然是他身上垂下的布条。 书不惊也没有想过,世上竟然会有他的大刀劈不开的东西,在水滴不断流下的时候,只好先护住所有人,包括他压根不认识的那几个。而在他的保护之下,又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 关林森的身子瘫软着身子,口里还在不知道在嘀嘀咕咕念着什么,而书奇和金璜则是捂着自己的脖子,不断的咳嗽,瑶光则是好奇的看着虎子的爪子,脸上露出了莫名的表情。 “书奇,你要脸吗?”书不惊看着趴在地上的书奇,开口说着,书奇抬起头,有些不太好意思,笑了笑:“咳,我也不知道啊,当时说要搞什么歃血为盟,我也不明白竟然是为了这个缘故,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单纯是个巧合,巧合而已啦,哈哈哈……” 祀星族的藏书阁,地位何等重要,每一个即将成为藏书阁侍卫的人,都会有一个歃血为盟的仪式,以示自己与其他的侍卫同生共死,情同兄弟,而操刀割血之人,正是那书不惊,事实上,那套结盟的仪式,也不过是个假幌子,最根本的主要目的是要让每个藏书阁的侍卫都会被书不惊砍上那么一刀,这样一样,若是日后有人想要背叛祀星族,那么,无论身在何方,都会被书不惊追杀到,至死方休。 当初挨了这一刀的时候,的确是砍在了书奇的身上,但是,砍的却是在他胳膊上的纹身,而这刀,实际则是砍在了虎子的身上。 虎子抬头看了看瑶光,又舔了舔她,摇晃着尾巴,欢快的玩了起来,紧接着,它又站起来,将护着瑶光的防御姿势给撤掉,让她从自己身边走出来。书不惊俯下身子向瑶光伸出手,动作与神态都无比的恭敬,瑶光本能的抬手握住了书不惊的手,然后借着那股力量站了起来。 只不过,书不惊扶起了瑶光之后,并没有松手的意思,瑶光试着想要把手抽回来,但是发现书不惊的手上是带着力气的,她的心中一慌,已经明白了他想要做什么。 “祭司大人,您出来已经好一段日子了,盾来,这里就已经是朱雀之地,大恒皇朝的最南边。”书不惊稍稍调整了一下自己手上的力量,尽可能的不弄痛她:“族主很担心您的安危,很快,就该是您的继位典礼了,族中还有许多大事需要您回去处理,再这么玩乐下去,只怕会将祀星族里的正经事全都给误了,倒不如今日由微臣替您做了决定,您就此随我回家,一路上我也能照顾到您的日常起居,祭司大人觉得如何?” 瑶光没有对书不惊的提问做出任何回答,她只是用另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了自己腰间所悬挂的一把金色的利刃,那是之前在危急关头,金璜借给她保命用的,一直忘记还,没想到,今天…… 金色的匕首闪着寒光,那股在月黑堂里沾染了无数人血的杀气开始在四处蔓延开,书不惊却一点想要退让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是抬起了自己握着瑶光的那只手,将自己的胳膊递到瑶光面前一个便于下手的位置上: “祭司大人下手的时候请千万小心一点,千万不要误伤了自己。” 那语气,就好像是瑶光砍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一样。 看来,那书不惊的确是不想躲也不想让,原因说出来,竟是简单的一点意思也没有:书不惊担心自己和瑶光拉拉扯扯的时候会让瑶光失了准头,要是她那一刀砍下去,说不定会伤到自己,那把匕首,虽然他之前没有经过,但是沾染在上面的气息,让他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那刃足够的锋利,如果砍偏了的话,就无法将它拦下来。 只不过是区区一条胳膊,如果能让祭司大人回心转意,老老实实跟着自己回祀星族,那么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面对着这样大方和坦荡的书不惊,瑶光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从来都不是硬心狠意的人,面对着那一截刚刚还在拼死保护着自己的胳膊,她无论如何也砍不下去。 “我……我现在不能回去。”瑶光犹豫了一下,“因为……因为……” “因为祭司大人已经有了意中人了!哎,你这个傻子,怎么都看不出来的呢?”书奇见瑶光半天没说出来,赶紧凑过去,对书不惊开口,将瑶光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完全给堵了回去。 瑶光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愣愣的看着书奇,书奇却是悄悄冲着她使了个眼色,示意瑶光千万不要开口,这里由他来搞定。 “哦?是谁?”祀星族的祭司,竟然有意中人! 简直是石破天惊的一句话,书奇趁着冲着关林森的方向递了一个眼神,嘴巴还努了努,关林森此时身体还虚弱,没有注意到自己被当成了靶子。 “即是如此,为什么祭司大人不早说呢,如果祭司大人只想追求爱情,我们也不想看着祭司大人孤苦一生啊。”书不惊转过了头,接着,又松开了自己紧握着瑶光的手,他冲着关林森看了一眼,又小声的问道:“就是他,看起来很不可靠啊,为什么祭司大人会看上他?” “不一样,不一样,你别以相貌取人啊。”书奇见书不惊相信了,于是便继续添油加醋的说:“你看,说到底,咱们虽然也是祀星族的人,但是比起族长的想法,咱们还是要更多的考虑到祭司大人的意见对不对?” 说着,书奇就看了一眼瑶光,虽然瑶光的心中充满了MMP,虽然,瑶光根本就不想跟关林森扯上什么关系,虽然……但是现在她也不会再多说些什么,毕竟书奇这么一说,真的让书不惊把紧紧抓着她的手给放开了,其实瑶光心里很清楚:藏书阁侍卫,大多数都真的对自己很好很好,只要好好的利用这一点,一定就可以真的脱身。 书不惊没有说话,四下张望一番之后,便拎起自己手中的大刀向着关林森走去,关林森听得脚步越来越近,抬头一望,只见那书不惊挥刀就往下砍。所有人都惊呆了,谁都没有想到那书不惊说出手便当真出手了,现下关林森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站得离着最近的金璜也只来得及出手想要挡住书不惊这一招。 只是书不惊根本就不在乎金璜的阻挡,他的大刀即重又沉,刀锋未至,而刀气已将金璜震的手臂发麻,而那把长刀依旧去势不减的向关林森重重砍了下去。 就连一向八风不动的凤歌,也发出了一声惊呼,向着关林森扑去,金璜感觉到那把刀,实实在在的砍中了关林森,她哪能忍得了这种事,一瞬间,双眼瞪大,嘴里大声的骂着什么,接着,便是掏出了一只暴雨梨花针的针筒顶住了书不惊的脑袋。 右手用力一按,嗖的一声,飞针出筒,注定桃花满地血浆迸流, 但是,预想的场景却没有发生,那只针筒只是擦过了书不惊的额角,而金璜已经被扑过来的书奇给按在了地上。 “喂,你干什么!”书奇从地上抬起身子,开口刚想说点什么,但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的脑袋,被金璜手中的暴雨梨花针死死的顶住了。 “滚!”金璜的口中森冷的吐出这一个字,这与她素日里玩笑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就连书奇都惊呆了。 “如果你不让开,连你一起杀。”金璜神色冰冷如刀,这才是月黑堂首席杀手的风采,这才是五行门主的气度,过去就连凤歌,都不曾见过金璜性格之中身为杀手时真正的阴暗一面。 站在一旁的书不惊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身子猛然一震,接着,身子贴着石壁,慢慢滑下去,坐在地上,然后,躺在凤歌手中的关林森终于嘴巴里停止了嘀咕,翻身睁开了眼睛。 金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见关林森无碍,也停下了刚刚要与书不惊决一死战的样子。 “你走火入魔了”书不惊喘匀了气,对关林森说,“算是噩梦的一种。” 接着,他又对金璜笑笑:“这种情况,我以前也见过,这次有些着急,行事有些鲁莽,还请姑娘不要见怪,没想到女子之中,也有你这样的血性,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祀星族,如果能通过考验,做藏书阁的侍卫,那一个月的收入那可是不得了,还有各种福利和补贴,冬天有羊肉锅子,夏天有香辣小龙虾,都是随便吃的,同伴之间关系也十分的和谐,你看,连书奇这样的都没有被打死,就可见我们藏书阁侍卫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和谐与融洽了。” 无故中枪的书奇抓了抓头:“你每次都是这么拉新人入门的吗?” “不然呢,可以指望你吗?”书不惊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 “啊?”金璜一脸的茫然,身后传来了关林森的咳嗽声,她对这个男人的死活不是很在意,但是凤歌在意的事情,她也会跟着在意,于是,她急忙过去,询问关林森有没有什么问题。 “刚刚好像有人说在找我,”关林森皱着眉,忽然发现自己竟然靠在凤歌的怀里,实在是太丢脸了,他赶紧坐起来,接着说:“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有人说在笑我,一直在找我,终于看见我了。” “那你跟那个找你的人见着面了吗?”书奇听到这里,他好像比谁都要紧张的样子,赶紧凑过来插嘴问了一声,关林森听他这么说,认真的想了半天,最后摇摇头,说:“没有。” 听他这么说,书奇才算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幸好幸好,要是他真正的身份被别人知道的话,只怕就会见不着明天的太阳。 书不惊见关林森的神情十分疲惫,也不由得问道:“来人费这么大的精神,想来也不会只是为了下几滴雨,你们到底是被谁给阴了?” 关林森摇摇摇头。 书奇倒是接上了一句:“朱雀之地的大神,听说是叫沙通的。”他移开了自己的目光,不与书不惊对视,不想透露太多让他知道,也不想给他有什么可趁之机。 “嗯,那么,祭司大人与这位……嗯,大家,就绝对不能留在朱雀之地了。”显然书不惊也知道那个沙通到底是什么身份,“那货一向做事很奇怪,那个人从来都是不讲道理的,他从来都不会为了任何人而改变行动的方向,不过看着刚才水流奔腾的方向,显然那人应该已经离开了朱雀之地,不知道他会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这个人啊,去哪儿都是个祸害。” 书奇一脸的天真无邪状,只管傻呵呵的笑着,摇着脑袋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书不惊看见他的模样,一脸鄙视的扫了他一眼:“讲道理,你要是不想说的话就不要说,我又不能把你怎么样,装傻充愣特别有意思还是怎么的,你有什么本事,我心里清楚的很。” “哎哟哟哟哟……”书奇心里吓了一跳,嘴上赶紧打岔,“我说大哥,你别逗凶,我要是真有本事,还能在做了藏书阁侍卫之后,只能打打杂,搬搬书?就像族里其他人说的一样,我啊,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本事,完全就是靠虎子过日子,我这藏书阁侍卫的身份,就应该让给虎子,我就是一个养虎子的捡屎官而已。” 虎子听着他这么说,摇着尾巴,蹦来跳去,似乎挺开心。 书不惊只是看了他一眼,不想承认就不承认吧,当年,所有藏书阁守卫的晋级最后一关,就是与其他现任的藏书阁守卫交手,他身为藏书阁守卫统领,可是全程都看着的,虽然到底要过多少关才算过关,并没有人说,只是说,必须要有一个人趴下,这事才算完,但是,也并不会真的把人打到这个程度才停手, 大家心中内定的目标就是要让参加考核的人撑过一百个回合。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三章流水无情 书奇带着一群人飞快的向前跑动,努力躲避着身后那怪异水流的追赶。四下张望,路边竟然有不少人类、动物,甚至还包括妖物的尸体,事实上,那些尸体,已经不能叫尸体,只能叫肉皮,那控制石就不说了,连骨骼都没有剩下,看来这些人都应该是死在了黛珂的手上,而且,越接近他们此行的目的地,被杀掉的人就越多。 “唔,你那个朋友的客人真不少啊。”书不惊不咸不淡的说着,好像只是一句普通的轻描淡写。 而瑶光的脸上,早已没有了刚刚离开祀星族之时的各种新鲜感,她的目光努力避让开了在路边散落着的残肢断腿,只是定定的望向远方。 金璜远远的落在后面,已经看着他们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远,虽然她的体力比一般的姑娘家要好很多,但是现在的长途消耗,就算是她,一时也不能适应,此时,她已经有些不支,只是低着头走路,但是呼吸的声音已经是越加的粗重。 凤歌第一个从虎子身上跳了下来,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虽然关林森是自己的保镖没错,平时宫里伺候自己的人也不少,但是,她始终无法把关林森当做普通的下人那样,只要有另一个下人去照顾就行了,自己身为高高在上的大公主,本就不应该去操心这些事。 她眼看着金璜虽然累得半死,也没有松手的意思,不由得心中觉得有些愧疚,金璜与关林森平时吵成那样,仍坚持不松手,稳稳的扶着关林森,自己竟然什么事都没有做吗,她从虎子身上跳下来,打算帮着金璜一起扶着关林森。 瑶光也注意到这一点了,原本抬头想让前面走着的书奇和书不惊两人慢一点,但是仔细想想,瑶光直接让虎子停下了脚步,连着坐在她肩头的柳叶也停了下来。 “坐这么久,累得我腰疼。”瑶光揉着肩膀和胳膊,假装很不在意的对金璜说:“你把关林森放到虎子背上吧,省得你累成这死样子,真难看。” 柳叶听了,当然明白瑶光这个死傲娇是怎么回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跟着拼命点头:“对啊对啊,你让关小哥伏在上面,总比你扶着走要舒服很多。” 说完,柳叶转头看着虎子:“小虎小虎,你要听话。”柳叶摸着虎子的几根毛,对它说:“你看关林森都快不行了,金璜也扛不住了,你就背一会儿好不好,别看他是个男孩子,但是,不会很重的,走到前面那里就好,然后,我来帮你背。” 说着,柳叶就从从瑶光的肩膀上跳下来,接着在风中,就随着风,慢慢长大,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年轻男子的模样。 瑶光把他拉到一边:“别说了,再说话,连金璜都得一并给背上。”她把关林森扶到一边,小心地把他放在虎子的背上。金璜这一次一点逞强的意思都没有,她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就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瑶光接过关林森后,柳叶变出了几根枝条,把关林森固定在虎子的背上。 前方的书奇和书不惊一语不发的看着女人们和妖精们在忙乎,两人对视一眼。 书不惊原本想说一点什么,但是他还没来得及说,就听见关林森低低的说了一句什么,凤歌凑在她的耳旁听着,他又说了一句,这次听清了: “逃不掉!” “你在说什么?”瑶光听见了关林森的话,没头没尾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追问了一句。 “我们一直都没有动,在原地,一直在原地。”关林森垂下的手指,无力的指了指地面,声音低沉到几乎听不见。 “别乱讲。”书奇听到这里,走过来摸了摸虎子的头:“你一直睡着,不知道我们已经走了很锭。” 书不惊看着书奇的脚步,接着眼神一凛,他将自己手中的刀扎在脚下的地上,然后自己对着天空高高的跳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书不惊落在了地上,但是,现在他已经离自己的刀,隔了十余丈远。 他刚刚明明只是原地起跳啊,这是大家都看见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惊了。 “糟糕,我们现在在流沙河里。”书不惊向前纵身,将方才插在地上的那把长刀,再一次握在了手里,书奇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俯下身子,摸了摸脚下的地步,虽然动静并不是很大,但是,大地的确一直在抖。 关林森没有说错,一众人等虽然在走,而且感觉上,已经走了不下百余里,但是事实上,他们只走出了三四里地而已,这片大声,已经是朱雀之羽的范围,虽然他们的脚程比起寻常人要快上了许多,但是整块大地,都在他们不经意之间,缓缓的流动,一心,想要将他们引回他们努力逃避的水流之中。 “那个青面怪人曾经说过,我估计着这里的大地,也是什么奇怪的阵法。”书奇向身后看着,他并不通这些,因此,也是束手无策:“我知道阵法,也知道应该怎么走,只要能避开大地上会流动的部分,咱们就可以出去,但是,就算是能出得了阵也不知道我们应该去什么地方。” 瑶光上前走了一步,刚想说话,书奇和书不惊同时冲过来,挡在瑶光的面前,然后各自夸明着不远处的一具怪兽的身体亮出了兵器。 一股妖气瞬间,从地上蹿了出来,一道一道的黑气,丝丝缕缕缠绕在了那具怪物的尸体之上,怪物的尸体得到了妖力,开始慢慢的活动,然后,慢慢的抬起手臂指着一个方向,那股妖气越来越浓,渐渐的,那尸体扛不住,在黑云滚滚的妖气之中,化为飞灰。 一阵风吹过,瞬间,便烟消云散,什么都没剩,过了好一阵子,书奇和书不惊确定没有后续发展之后,才从瑶光面前让开。 “这是,你那朋友传来的消息?”书不惊很疑惑,那妖物看起来像是指路的,那么,他现在也只能想到是书奇说的那位朋友。但是,书奇自己心里是有数的,如果赤色魔君早就知道是他要带人来找自己,那肯定不仅不会指路,反而会不断的给制造障碍。 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赤霄府 只是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随便混混了,书奇同书不惊的耳边说了几句,两个人就换了在队伍之中的位置,书奇在前方带路,而书不惊则是在后面押阵。 一路向前,不断有尸体被黑色的妖气裹挟着站起来,然后指了指路,指完就被妖气烧了个干干净净,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瑶光先还有些惊讶,后面便觉得有趣起来,忍不住对金璜说:“这故事有意思的很,一定要写在你的工作日记里,想心血来潮这能多换一点钱呢。” 话一说出来,瑶光就开始后悔,果然,金璜听见工作日记这四个字,就忍不住的唉声叹气,接着痛呼大嚎,差就满地打滚了,听得让人烦不胜烦,就算是三岁孩童干这事,也让人受不了,何况金璜现在是三岁孩童的五倍之多。 这一次,众人顺着大地的流动前行,出云了没几步的路,但已经自动的多占了好几百里的便宜,只见刚才一直包着众人的荒岭土埂已是绿树成荫,花香阵阵,着实比起刚才那万物萧索的样子,令人愉快了许多。 书奇绕过最后一个山头,站在山顶往下看,整个人都愉快了许多:“到了。” 群山隐隐,万物生长,参天古树,看得着实让人心情愉快,只见在那翠叶繁花之下,有一座白墙黛瓦,颇有江南意味的小院,站在山头上往下看,可以看出,这院子的面积非常大,周围有一圈高墙护卫着院子里的人,而墙内则是修起的小桥流水,花园林道,外加上太湖石立起的假山,并那一小坑一小坑的水池,池上还有小小的吊桥供人行走,那景致,可谓相当的匠独具。 院中处处妆点着红红紫紫的鲜花,彩色蝴蝶凌风而起,更给那小院添了几分活色,没想到在这朱雀的蛮荒之地,竟然有这等雅的景观,就连凤歌也没有想到。 待到众人走到门前,便看见大红的朱漆门之上高高的挂着一块牌匾,上书着数个大字:“赤霄府”。 书不惊看着那三个了,心下觉得奇怪,微微皱起眉头:“赤霄府?这名字怎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说着,书不惊的心神有些动摇,他觉得有些不妥,紧紧的握紧了手中的长刀,并且用一种奇异的眼神,上下打量着身边站着的书奇。 书奇没有回应,只是领着众人走到了院门前,抓着门环,轻轻的叩了三下,大门轻轻的自动开了,似乎是欢迎众人进云。 等所有人进入了屋子之后,大门又慢慢关上。没走了几步,书不惊忽然露出了奇怪的笑容,接着他的身子向前一扑,整个人就这样倒在了繁花似锦的大地上,惊起了一群彩蝶飞舞,瑶光不由得吓了一跳,以为被人给暗算了下毒,她蹲下身子探了探他的鼻息,却发现书不惊呼吸平稳,竟然只是睡着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书奇倒是一点都不紧张,他说:“这些花儿啊,对人无害的,只是很不喜欢身上杀气腾腾的人。”书奇说着,俯身将书不惊换了一个舒服一点的姿势,让他继续睡。 “估计他是想到我这位朋友以前是灵楼之中的人,也因此动了杀心,罢了,咱们先进去,等我们出来的时候,把他带上也就是了。” “什么?赤色神君不喜欢争斗?”瑶光迷茫的眨了眨眼睛,传说之中,赤色神君可是因为先帝御口亲赐名字血海滔滔而得名,怎么会不喜争斗,难道真的是人言未必可信,瑶光困惑的想了又想,为了一个美女,不仅得罪了自己的同僚与上级,还得罪了祀星族,可以说是把所有能得罪的人都给得罪光了,听起来,怎么也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嚣张小子,怎么这会儿倒好像吃斋念佛似的。 “以前呢,他倒是很喜欢跟别人比武打擂什么的。”书奇说着说着,脸上露出了一丝难以言喻的笑意,语气也变得很不要脸:“不过呢,这几年有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媳妇在身边,只怕站都站不稳,所以,也没了跟人动手的心思吧。” 正在说话的时候,众人已经穿过了院子,面前是一排红墙碧瓦的小屋子。 屋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一个人从门里缓步而出,走到石阶之前。 只见那人的模样,头发黑中带赤,一双浓眉紧紧的皱着,压在一双大眼之上,身上还穿着一件赤红色的大袍子,看起来就好像沾了多少人血染成似的那般鲜亮,腰间还有一根长剑。 书奇见到此人,脸上的喜色不像装出来的,但是他刚刚把手抬起来,要打招呼。那个人抬头看了一眼,认出那个人是书奇,那脸上的表情就好像是见了鬼一样的,马上向后退开一步,直接回到门里,然后,关门,上闩,一气呵成。 里面传出了一个女子柔柔的声音:“夫君,外面是什么人呀,为什么不让他进来呢?” “没什么,就是一群迷路的人而已,不要管他们。”那个男人的声音之中,充满了疼爱之情,然后,紧接着,那个男人的后半句话,就是说给书奇听的了:“他们说,只是在这里稍稍的歇一会儿,马上就走。” “赤色魔君你这个王八蛋!”之前书奇可是口口声声称其为朋友的,现在却被当众落了面子,实在是扛不住,走到门前,用力的拍着门:“我靠,这都TMD过了多久了,你至于么,还是这死样子,再不出来,我就让虎子把你的门给吃了。” 跟在书奇身旁的虎子向后退了几步,躲在凤歌的脚边,不想搭理他的意思。 金璜好奇万分,看见这一幕,于是凑过去问道:“怎么,你跟赤色魔君的关系,也不怎么好?” 她的意思很明白,像书奇这个神憎鬼讨厌的,到哪里都不会混的太好。 “说起来,这个事情吧,嗯,很久远,但是,真的只是一个小小小的误会而已,谁知道他一个大男人竟然这么记仇,我也很无奈啊。”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五章花海危机 书奇还没来得及追忆往事,身后原本已经插上的门又被咣的一声推开,那木门打开,撞在别处的声音,听起来真的很吓人,好像门马上就要碎了一样,刚刚那个红衣人手里提着长剑,站在门口,直指着书奇。 “杜奇,若是别的十八卫来取我性命,我定然以礼相待,既然来的是你,那我就不用客气了!” 站在这里的这位气的半死的兄弟,正是前任的灵楼十八卫之一,赤色魔君。 只见赤色魔君的浓眉倒竖,身子忽的向上一跃,长剑之上闪着取人性命的锐利锋芒,力道之大,风声之厉,如同恨不能将眼前站着的书奇捅个对穿。 书奇也不着急,抬手吹了一个口哨,那小金虎听见召唤,变出了一个小小的可爱模样,好像一只大猫,被书奇捧在胸前,正对着一剑刺来的赤色魔君。小金虎对着持剑的赤色魔君,发出了柔弱的咪咪声。 已经跳到半空的赤色魔君见状,一愣神,最终还是没有刺下来,只是自己气呼呼的落在地上,将剑收起。 “你看看,你心里还是有我的嘛。”书奇看着气呼呼蹲在地上的赤色魔君,那样子好像得意非凡:“你要是真的这么狠心,便将我杀了,我就知道你狠不下这条心。” 赤色魔君一脸沉沉的看着他,也不说话,只是盯着书奇的两条腿。被打断腿也很不愉快啊,书奇心中暗自心惊,忙往一旁跑开了几步:“等一下,我有话说。”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那赤色魔君对书奇,显然是没有什么好性情。 书奇一脸讨好模样的凑过去,对着赤色魔君说了几句话,刚开始的时候赤色魔君还是一脸不高兴,就好像随时一言不合,先捅为敬,但是听完了书奇说的几句话之后,他先抬眼朝着金璜那边看了看,又对着凤歌和瑶光她们瞧了瞧,几位姑娘被人如此打量,除了金璜之外,都有些紧张,所幸这赤色魔君虽称为魔君,但到底也曾经是灵楼十八位之一,一身正气,只是看了她们一眼,并没有更多的意味。 最终,那赤色魔君的目光,落在了关林森的身上。 “朝廷和祀星族都不知道,就连楼主都不知道,我可是特意先告诉你的,咱俩的交情,谁跟谁啊,看这么多年,我还把你放在心里。”书奇轻声的叨叨着,一脸的谄媚与邀功:“看,咱们的交情都到这份上了,还不快把你家的好酒先拿出来?” 但是,赤色魔君竟然一点都没有领情,他只是皱着眉头,走到关林森面前,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你还是关家的人,你可知道,之前京城的那场大灾变,死了多少人!” 凤歌见赤色魔君如此无祀,急忙走过去,想要让他放开关林森:“你这个人,好生不讲道理,京城那件事的时候,他才几岁,那个时候的事情,怎么也不能怪到他的头上。” 凤歌已经十分努力了,但忽然无法让赤色魔君松开一根手指,赤色魔君有些疑惑,转头看着凤歌:“你又是什么人?” 书奇急忙又压低声音:“她啊,可了不得了,她可是杜楼主的妹妹。” 赤色魔君看着书奇,脸上的表情很是生气:“楼主只有一个姐姐,且已入宫为妃,哪里来的妹妹!胡说八道!” 正说着,赤色魔君又了一旁站着,始终望着自己的瑶光和柳叶,这一次,赤色魔君仔细的看了看她们,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瑶光的身上,赤色魔君看着她手中握着的长枪,以及腰间挂着的那枝月影清影笛,点了点头。 “原来是这样。” “如果不是进了祀星族内部,外面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在外面,我们一直都是统一称呼为少主。楼主这位妹妹,自然不是亲妹妹,但是她的身份却是尊贵非常,把自己的妹妹都派了出来,自然是有其深意的。” 书奇站在一旁,知道赤色魔君已经相信了他的话。 “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赤色魔君终于放开了抓着关林森的手,神色十分复杂:“难怪,祀星族在这几日无比的招摇,看来,江湖之上所说的事情,竟然是真的。”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祀星族都没有出过真正拥有天地灵力的祭司,现在终于有了一位,若是真的让她顺利登基,那么,大恒皇朝,那可真的就是玩蛋,你可知道,那族长还打着什么心思……” “闭嘴!”瑶光站在一旁,听出了书奇是在说祀星族的事情,忍不住高声勒令书奇闭嘴。 赤色魔君叹了一口气:“罢了,过去的事情,我不与你计较就是了,那么你们一路如此辛苦,倒不如请这几位,还有外面站着的那些,一起到屋里喝几杯,解解乏,虽然我这里没什么好酒好菜,不过装下你们几十个人,也是可以的。” “几十个?”书奇没懂:“我们一共也就,一二三四五六七,加上外面睡着的那个,也就七个人。” “这么说,后面这些人,跟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赤色魔君一双眼睛变得冷冽,看着院门。 大家闻言转过头去,却没有看见一个人影,只不过,金璜却发现,刚刚她是最后一个进门,分明记得把门关好的,为什么现在门竟然开了。 赤色魔君对着空无一人的花圃挥了挥袖子,沉沉开口:“那么,这几位朋友,莫非是走错了方向,不如来我这府里讨杯酒水解解乏?” 一阵香风掀起,掀起了滚滚的花香气,还有花粉,扑天盖地的遮在了这些人的头上,令其无所遁形,那些影子见状,知道藏不住了,也不再躲藏,纷纷站直了身子,那些人都是当地人的打扮,只是身上的衣服有些怪模怪样。 很快,那些人从自己的怀里,各自掏出了一只银盒,那玩意儿,金璜可太熟悉了,那些都是暴雨梨花针,灵楼专门订制款,所有人的手指都按在了机簧之上,而那所有的针孔发射口,都只对准了一个人,赤色魔君。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奇袭 “为什么当地人竟然会有灵楼的东西……”瑶光不明白, 金璜与凤歌却是看得清楚,那些人脚上穿着的都是官靴,而且还是火器营发的那种,因为鞋的两侧绣着红色的火焰标志。 虽然这些人身上穿着的都是当地人的衣服,但是鞋子,却露了行藏。 “那么,嗯,看来几位不是来休息的。”赤色魔君见状很淡定,将手拢在了袖中,淡淡一笑:“那么,几位是来……” “杀人。”站在最前面的,首领模样的人点头开口。 “嗯,那么,我想再问问,为什么要杀人呢?”赤色魔君向前走了几步,那些人的针盒也都随着他的脚步移动而移动,这样就不会殃及瑶光与凤歌等人。 “灭口。”那个人说完,便手臂肌肉紧绷着,随时准备向赤色魔君发难。 “那你就带着这几位先去休息。”赤色魔君自顾自的越走越远,随意的对书奇说道。 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不得不说,那几人打起来着实手段了得,那些人的眼神并不会盯着什么地方,只是飘忽不定,那脚步也是落地无声,出招与收招,都随心所欲,完全看不出出招与收招的规律,再加上他们手上的暴雨梨花针,无论是谁都难逃一击,威力巨大,虽然赤色魔君有心不再伤人,但是,却很难逃得过去,实在是很难啊,又不想杀人,又想保全自己的性。 那些人的明面儿上是杀手,实则却更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队,他们几个人一排,手里握着武器提防赤色魔君靠近,另一只手则是找准了机会向着赤色魔君射击,而他们手中的针射完之后,这几个人就会向后退去,而另外几个装填完成的人则会上前,继续与赤色魔君面对面的对峙。 “在下并不想与朝廷发生任何关系,我想问问,几位到底是在哪个衙门供职?”赤色魔君身形跃起,脚尖轻轻落在花瓣之上,虽然他的身子是那样的高大,但是,他脚下的花却没有被压弯一点点,就连花瓣也没有折断的样子,看到对方如此训练有素的样子,赤色魔君不由得拧起了眉头,因为这些人的战术,绝对不是什么野路子,而是真的练过,这让他不由想到了曾经灵楼的那些伙伴们。 那些人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再一次的举起了针盒,赤色魔君没有大意,将自己的大袖一抖,身后那几个依旧透明的身影本来已经探到了赤色魔君振荡右,想要偷袭,但是却被他刚刚甩出来的那一阵大风给掀飞出了几丈远,由于赤色魔君下手已经轻了许多,那些人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在地上滚了几下之后,他们虽然现出了人形,但是又很快的站起来,放弃了偷袭,转而明刀明枪了。 其中一个人刚刚摔得有些惨,不仅身上的外袍被地上的花枝与树杈扯烂,露出了里面贴身的汉人衣装,就连身上的一件符都掉落在地上。 只不过,那个人却依旧对满院子的梦魂花粉一点反应也没有,而是跟着其他人一起排兵布阵。 赤色魔君见状,不由得起了疑心:自己院中种下的那些花草,是山中的奇珍,花粉会把让所有心怀杀机的客人全部给弄睡着,刚刚看见他们的时候,赤色魔君觉得这些人身上挂着的符,就是为了防着院子里的花粉,但是现在,符都已经掉下来了,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一阵脚步声在附近忽然响了起来,接着,传来的是书奇的抱怨声:“喂,怎么还没完事啊,你的速度不行了呢。”说着,书奇就走到了院子之中。 “你好好的出来做什么!我不是叫你去跟你的朋友们在一起的吗,这里没你的事!”赤色魔君皱着眉头说话,却把后半句给咽了下去,如果书奇动了杀心,他也会在这里被催眠,这句话当然是不能让这几个杀客听见的,否则到时候,睡在地上的书奇,就只有死鹭条。 不过,赤色魔君却很快发现这句话没有什么意义,书奇根本就是出来看热闹的,根本就没有动手,而那些杀手对书奇也根本毫不在意,只是盯着赤色魔君一个人。 “哎嘿,我这不是看你半天都不回来,还以为你搞不定呢,哈哈,哎,你是不是沉醉在美人乡里太爽了,武学之道,不进则退,真的不要我帮忙吗,要帮忙的话,记得说一声啊。” 书奇的声音里充满了唯恐天下不乱的意味。 赤色魔君刚想答话,不料就在他分神想说话的时候,一蓬银针射了出来,一瞬间,那一大把银芒,便冲着他飞了过来,赤色魔君抬起手,轻巧的挥了挥手中的长剑,那把长剑挥起之时,如一把巨大的伞,风吹不进水泼不尽,所有的银针都被击飞,还有一根,被赤色魔君轻轻巧巧的接住,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随着,把那根针扔给了书奇。 书奇懒洋洋的随手接住,哎,不就一根针嘛,谁还没见过,家里杜楼主时不时的就喜欢扎两下,见着都麻木了。 只不过那针一入手,书奇的神色也变得郑重起来,那针上竟然附着妖气,能将妖气附在兵器之上,可是相当的不简单,杜书彦曾经有这个想法,与工部尚书借了多少个厉害的人过来,想要把这事给办成,都没有成功,除了花了好多钱之外,什么成果都没有。 没想到,这些人的本事,还真不小,书奇正想着,忽然之间,小金虎化做了一团金光,从书奇的身上跳了起来,迎风一抖,从一只柔弱无助又可怜的小猫咪,瞬间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金虎,原来,在书奇的背后,一团如同野兽一般的白色物体冲着书奇过来,正无声无息的要咬他的脖子。小金虎居高临下,双爪发力,将偷袭来的白光按倒夺上,接着,白光的光芒渐息,隐隐变成了一只老鼠的样子,那老鼠细细长长的尾巴,好像一根线,连在其中一个杀手的身上。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暴雨梨花针 那杀手见计划被识破,万分的惊讶,一个不注意,就被那赤色魔君闪身到了面前,赤色魔君抬手抓住了那杀手的手腕,狠狠一用力抓下去,那杀手的骨头就传来了慢慢裂开的声音,那份剧痛,不是常人可忍,一点点看着自己的手腕在别人手里变形,发出令人齿酸的碎裂声。 一般人根本扛不住这样的痛楚,但是这个杀手却一点也没有露出痛苦难耐的样子,他抬起右手握着的针孔,朝着赤色魔君的小腹顶住,然后用力按下机簧。 “很快嘛。”书奇坐在一边跟看戏似的轻松自在,他当然不是在夸奖那个杀手,在那须臾之间的赤色魔君,动也不动,但是他手中的长剑却闪着光,竟硬生生的将那杀手握着针盒的手直接砍断,断肢还紧紧的握着针盒,飞起一蓬鲜血,飞上了天空,那样的力道,那样的时间掌握,令人叹为观止。 赤色魔君丝毫也没有放松的意思,他紧紧的看着那个人的手腕,不见有一点伤口,不由的产生了怀疑,这样严重的伤,就算是个妖怪,也不可能一点都不见痛楚。 那个人摇晃着,努力想要从赤色魔君的手里争脱,但是他的身体却被赤色魔君死死的抓住,身后的那道白光也被小金虎死命的压住,显然,这个人应该是杀手中的首领,其他杀手见首领被抓,一时也不敢有什么动作,一个个身体僵硬着,站在原地看着赤色魔君,等着他的下一步行动。 赤色魔君的心中一动,挥手用刀背,将那个杀手头子给敲晕了,再看其他杀手,果然与那杀手头子一样,纷纷摔倒在地上,那模样,就好像也被赤色魔君敲了后颈似的。 莫非是传说中的傀儡术?赤色魔君心中暗想,这倒是挺方便,不管是什么术,现在看来,只要抓住一个,就等于抓住了所有,其他杀手根本就不足为惧。 暂时将这些进击的杀手们给打昏在地,赤色魔君终于得到了一点休息的机会,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转头看着书奇问出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在意的问题:“你潜入祀星族这么多年,有没有查出当初京城之事,与祀星族到底有没有关系?” “嗨,有什么好查的,这世上,能闹出那么大动静的,仔细想想也就两只手能数得过来,朝廷里的人也不傻,根本就没有查的必要,”书奇淡淡的说,“再加上,那沙通选择在这个时候出门,想来与那祀星族也是脱不了关系的。” “我知道你一向都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但是也不应该拿这件事开玩笑啊。”赤色魔君定定的看着书奇,“只是希望,你不要袖手旁观的好。” 书奇叹了一口气,反问道:“你说的倒轻松,你这么厉害,我问你,若是到了那个时候,你会怎么选,你老婆是李家的远房姑奶奶,你也是李家的女婿,灵楼和李家,杜书彦与月娇娥,你选谁?” “我选……黎民百姓。”赤色魔君抬头看着天际舒卷的白云,淡淡应道。 “那我也应该选黎民百姓才是。”书奇摊手笑笑,回道。 “既然,你选了黎民百姓,就应该好好查清楚,当日的京城之变到底是怎么回事,谁引起的,而不是离开京城,躲进祀星族过你的悠闲日子。”赤色魔君恶狠狠的盯着他,就好像眼前的书奇是多么十恶不赦的坏人似的,“凭你和金虎的能力,原本应该可以有一番大作为才是。” “你别逗了。”书奇笑笑,然后摊手道:“我说,你在灵楼也日子不短了,我有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全靠金虎过日子,当时连皇上都看不起我,也就是杜书彦,稍稍给了我几分面子,让我愉快的在灵楼混碗饭吃,你想想看,我每次绩效考核都垫底,拿的奖金最少,每次还要跟你们借钱,你说我都混成这样了,你还觉得我能干什么?” 赤色魔君越发的听不下去,转身不说话,书奇也觉得没意思,便上前想要去看看杀手,不料,刚刚赤色魔君敲得不算重,现在那杀手竟然已经醒过来了,他猛然张大了血盆大口,从口中慢慢悠悠的飘出了一缕白色的雾气,那一瞬间,其他杀手也都如他那般,挺直了身子,抬起头,张大了嘴,一股股的白色雾气从不同的人口中冒出来,最后凝成一大片,就连金虎按住的那个怪物,也瞬间化为一团白色的烟气,与其他人嘴里喷出来的化为一体。 赤色魔君抽了抽鼻子,大呼:“不好!” 显然书奇也闻出来了,那不是一般的烟云,而是硝烟,是火药! 那些杀手将腹中的火药粉喷出来之后,各自从怀里拿出了火石,就要引燃火药,赤色魔君大叫一声,身影瞬间变成一道道残影,声音未落,只见他已是如蝴蝶穿花一般,影子在杀手中蹿来蹿去,那个杀手全部身子一抖,身上的要害之处,全部都流出血迹,然后,软软的倒在地上。 “好厉害,好厉害。”书奇鼓掌看热闹。 忽然从后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者是金璜,她这性子哪里能在屋子里坐下来听姑娘们的聊天,也跑出来看热闹,她一进院子,就抽动着鼻子:“怎么这么重的硝烟味儿,谁家放爆竹了不成?” 正在此时,院子中的白烟中,忽然跳出了一只奇怪的动物,笔直的从白烟之中抽出,蹿向天边,赤色魔君一时不查,那道云烟变成的怪物已经跑远了,看那方向,多半是向着京城跑云。 “哼!”金璜没有片刻犹豫,她从袖中抖出了一盒暴雨梨花针,对准了天空,她已经认出在那天边的怪物并不是妖怪,而是火嚣营用来传递消息的烟,只不过,留在院子里的味道着实浓烈非常,金璜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去,现在就算按,也已经来不及了,那只是一道烟,银针虽能将它搅碎,但不能让它彻底消失。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叛徒 赤色魔君提起了那个杀手首领的身体,那杀手还能动,书奇看见这一幕,不由得笑了一声:“哟,看不出来,你这人还会手下留情,几年不见,你怎么对得起你赤色魔君这个神圣而光荣的称呼?” “你是谁?”赤色魔君看着那个杀手,一字一顿问道。 那个人用力挣扎,哪里能从赤色魔君手里讨出好来,见自己的确已经无法脱身了,便自嘲的笑笑,他是死士,如果能活下来最好,如果活不下来,也不强求,他也不在乎手底下的人到底会怎么样,只是得意的看着那远去的一股烟云,然后,静静的打量着一脸着急的赤色魔君。 按这样的速度,就算是赤色魔君,也已经追不上了。 那个人看着赤色魔君淡淡的笑道:“朝廷很快就会知道你藏身的地方。”那个杀手好像看出了赤色魔君的焦虑,也直言不讳:“你躲在这里过自己小日子的好事,也已经到头了。” 赤色魔君很不明白,他转头看了看书奇:“奇怪,我叛离了灵楼,也应该是由灵楼派人出来清理门户,为什么又来了这些杀手?” 只不过,书奇这个时候正在与金璜一起玩刚刚捡到的银针,并没有注意到赤色魔君,有了漂亮小姑娘,要什么赤色魔君。 “你要记得,你背叛的可不仅仅是灵楼,你背叛的是朝廷,还有皇上的信任,而我的身份,你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杀手眼见着赤色魔君着急的样子,越发的得意了。 蹲在一边的金璜忽然插嘴:“哎?你不是火器营的吗,隶属于五城兵马司的那个,这双带着火绣的鞋子,太扎眼了啊,我那个时候想加入,就是因为这鞋子好看。” 那杀手听见金璜这么说,整个人都傻了,呃,还有这种操作,接着,他又冲着金璜吐了一口口水以示自己的大无畏精神:“呸,就算你知道我的身份又怎么样,你知道了,还不是难逃。” 赤色魔君与书奇面面相觑,书奇很困惑的抓了抓耳朵:“呃,不好意思啊,我们没有想逃啊,你们来,我们杀就是了。” 说着,书奇便起身,一步步向着那杀手而来。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书奇看着赤色魔君一点都没有要杀掉这个人的意思,忍不住开口。 赤色魔君低头认真的想了一会儿,冲着书奇摆摆手:“罢了罢了,我的确是背叛了朝廷,不管是灵楼也好,五城兵马司也好,派人来缉我也是应该的,你千万莫要出手,连累了灵楼。” 书奇一脸鄙视的看着赤色魔君,脚步没有停下,一边走一边从背后取下了巨斧:“他都不知道我是谁,那我就帮你杀人灭口好了。” 赤色魔君反倒是上前一步,将手中的长剑握紧:“杜奇!你敢在我这里动手!” “为什么不敢,我叫书奇,不叫杜奇,你不要忘记了,进了祀星族的藏书阁,我改了一个挺好听的姓,怎么样,不错吧,比肚脐听起来好听多了。” 书奇一脸的鄙视,一点都不在乎赤色魔君的阻挡,他只是握紧了手里的弓,然后,唿哨一声,虎子马上就跳回了他的身上。 “你快让开。”书奇的大斧瞄准了那杀手的头,又晃了晃自己的脖子,对挡在自己身前的赤色魔君笑了笑。 赤色魔君却是紧紧的握住自己手中的兵器,没有要松手的意思:“我要是失手伤了你,你可别怪我,只怕你也顶不住我这一击。” 他的话还在口中没说完,书奇吐吐舌头,右手已经将那支巨斧给丢了出云,那个杀手原本以为那书奇只是想要杀掉自己,他面无表情,甚至还带了一点喜色,但是,书奇丢出去的虎子却只是在动也不动的赤色魔君身旁擦肩而过,瞄着那股烟云逃走的方向,只见那虎子嗷呜一声,如同一道闪电飞了出云,那杀手看傻了,从来没见过这种操作。 书奇则是一脸轻松,手掌挡在眼睛前面,看着远方:“耶飞高高。” “哈,以前我欠你的东西,现在可不欠了了。”书奇笑眯眯的低下头,又坐了回云。 而那赤色魔君,则是从腰间掏出了酒袋,一屁股坐在书奇身边,开始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书奇笑笑,转头对赤色魔君说:“哈,成了,火器那些人真是没见过世面,那东西再快,也不可能比金虎快的。” “什么!”那杀手到现在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你说,你追上了烟信?!” “哎嘿?”书奇很愉快的应了一声。赤色魔君什么都没说,将酒水倒在了刺客的身上,很快,他们就长出了一身的长毛,还是各种颜色花着长的,主要是黄与黑两种颜色,很快,那些看起来像人的,竟然就变成了一只只的斑斓猛虎。 “过几天,你们就会又变成人啦,到时候可别再来烦我了。”赤色魔君说着,又遥遥对着天空敬了一杯,然后,自己喝干了壶里的酒液。 书奇闻到了酒的香气,也忍不住馋了起来,劈手夺过赤色魔君手里的酒袋,但是摇了摇,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显然是已经被喝完了,地上的百花也跟着长了出来,将那杀手头子,还有他的手下们一起裹了起来,咕噜噜的送了出去,向远处的深山跑云。 “哦呀,这下可真的是放虎归山了,这么心软,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书奇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酒袋扔回给赤色魔君,坐在他的身旁,而赤色魔君则是将酒袋放进百花之中,很快,柔软花瓣上的露水一滴滴的渗进了酒壶,很快,一股浓烈的酒香又飘了出来,书奇这才捡起那酒袋,仰头痛饮。 正说着,虎子嘴里叼了一个什么,又蹦又跳的跑进来,显然是在邀功,赤色魔君一抬眼,发现虎子脚下多了整个正在瑟瑟发抖的白鸽,刚刚的那团烟云怪物,其实只不过是随便吓人玩而已,为的就是让人不要注意到其中的信鸽。赤色魔君走过去,看到了,那只信鸽腿上的小字条,小心的取下了,烧成灰烬,然后,赤色魔君松开了信鸽,放它自由。 正文 第三百八十九章追 书奇着看这一切,一脸的鄙视。 金璜蹲在一边看了半天了,犹豫了半刻,还是跑进了花园里,捡起刚刚那个杀手丢下的断手,把他的手指挪开,从手里抽出了暴雨梨花针的针盒,她特别好奇,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 “杜奇,这个女人,她是做什么的?”看到收着同样兵器的金璜,赤色魔君不由得有些不高兴,走到书奇身后,小心的打听着。 “其实,嗯,……她现在干的事,跟这个小子一样,是杀手,只不过,是我们杜楼主请来的,”书奇说,“还有,我现在叫书奇,不要再叫我杜奇了,听起来实在是很奇怪啊。你注意点,不要总是叫错。” “哎,这么多年,一时难以改口。”赤色魔君似乎感慨万千。 “嗯,反正,哎,就这样吧,无所谓了,名字不就是一个称呼么,只要我知道叫的是我就行了。”书奇笑笑。 赤色魔君点点头,还想说点什么然后发现书奇打了个嗝,身子就这么随便的歪倒在旁边,闭目打呵欠,好像真的了似的,显然就是不想再跟他多说什么。 虎子用牙轻轻的咬着自己主人的手,书奇理都没理它一下,它很哀怨的抬头看着赤色魔君。 赤色魔君抬头看了看天色,又向着大门那里的百花望了望,心中明白,只怕书奇是还有别的任务在身,不方便与自己明说而已,他摸了摸金虎的头,压低了声音:“随他去吧,等吃晚饭的时候再叫他也可以的。” 虎子点点头,就这么老老实实的蹲在了书奇的身旁。 赤色魔君站起身来,对着金璜大喊一声:“喂。” “呃,我就是随便看看而已。”金璜连忙站起身,同时手上还飞快的把一只针盒给藏了起来,哎嘿嘿嘿…… “进去吧。”赤色魔君看着她装傻的表情,叹了一口气:“我在这里等了这么多年,不想你们真的来了,有些事情,今天还得告诉你们,哦,还有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叫关林森的男人。” 两个人起身,一同走进了之前就打算让他们歇脚的那个房间里。 在百花盛开的院落里,草丛之中,响起了一片奇怪的声音,好像什么东西正小跑着从草丛跑出去。 刚刚还好像睡的很熟的书奇这时候忽然睁开了眼睛,伸了个懒腰,接着跳了起来,慢慢走到院子中间,刚刚书不惊睡着的地方,已经没有了人影。 “呵呵,我就说么,能在梦里把人给砍成三段的家伙,怎么可能就在这百花丛里出不来呢。”书奇做了个鬼脸,一点也不觉得意外,想来刚刚他与赤色魔君的对话已经被书不惊听见了,只是他始终无法从花粉催眠的效果里醒来,这才用了法术,把自己给弄跑了。 大概是去祀星族报信了吧,书奇耸耸肩,觉得这书不惊行事倒是果断的很,知道自己就算在这里也无法保护祭司,便毅然的决定离去,但是如果整个藏书阁的侍卫都杀过来的话,嗯那就会很麻烦了。 还没有等书奇想明白应该怎么应对,那赤色魔君却已经独自一人走了出来,手里捧着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一只肥肥的大白鸽,那只熟悉的大白鸽啊……多么的熟悉。 脚上则是端端正正的缠着一小块布条,那只白鸽好像一直在不见天日的地方生活,被阳光照到之后,就不住的把脑袋往下低,不想与耀眼的阳光直视。 赤色魔君双手捧起那只大白鸽,高高的向上一抛,白鸽便展翅高飞而去。 “杜楼主果然心思缜密,那么多年前的谋划,终于,没有白费。”赤色魔君的眼里,是一种愉快,那种一切终于快要结束的愉快。 雷声隆隆,自天边响起。 京城里同样有一道惊人的霹雳在天边一闪。 “到底不枉我等了这么久,有劳各位了。”沙通坐在明亮的大堂之内,手边的茶还在冒着滚烫的热气。 整个大堂之内,除了当朝的官员之外,还有一个人坐在那里。 “沙先生言重了,不过是区区两张圣旨而已,哪里就能把我们给为难住了。”那人开口,便说了一句论律当斩的话来,:“咱们这太常寺里,专管皇上大内的日常,只要吃了那黄花饼,皇上就会因为疲倦而干不动活,看不动折子,不过,这次我们为了救下大仙,也是不容易,那些人还有不少的怨气呢,说是不晓得这次的买卖能不能回本。” 这话显然不只是在诉苦,而在讨价还价,想要开个高价。 沙通没有说话,只是将手向袖袋伸去,那一瞬间,虽然大堂之内并没有看见什么人马调度,但是,却隐隐听见了兵器出鞘的细微声响。 那一重重的声音,汇成了一个声音,显然,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加在一起得有百人之众。 沙通也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只是将袖袋里的东西摸了出来,放在桌子上。 “镇水石九颗,还请王公公过目。”沙通开口说道,“如果公公觉得,草民的实力还可以,过几日的武举之试,还请各位大人帮忙。” 朱雀之地虽是蛮夷,但却并不荒凉,至少比金璜猜想的要好许多,虽然朝向京城的方向已经被人布下了极大的法阵,让人无法通过那重重大山与大河窥见其中奥秘,但是,如果继续向南的话,就会发现当地人已经在朝廷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治的愉快万分,根本就不知道世上还有大恒皇朝这么一个地方。 朝廷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历任镇南将军、镇南王不知凡几,至今也只有一位镇南王做出了一点成绩,但是,就因他做出了成绩,反而遭到了朝廷中人的记恨,硬是将他给调回了京城,京城里有一位出名的公子,娶了镇南王家的郡主,那位公子,正是户部尚书的儿子,杜贵妃的弟弟,杜书彦杜翰林,也是当今圣上最重视的灵楼楼主。 在杜书彦岳父之后,所有朝廷派来的人马,对那深山也是无可奈何,好在,当地的朱雀之民并不想北进中原,对大恒皇朝做出什么事来,双方这才数十年来相安无数。每个月,镇南将军都很辛苦的编出几封信,跟朝廷表表功,说自己是多么的不容易。 正文 第三百九十章别动歪脑筋 朝廷自然也是要奖励的,给劳苦功高的将士们一箱一箱的运钱,而沙通也是一个懂规矩的人,每个月十五的子时正,准时准点,就会往镇南将军的房子之内,无声无息的放下一箱黄金。 一开始的时候,镇南将军是拒绝的,他不知道那是谁给的,为什么要给,但是里面连个拜贴也没有,也并没有要求他做什么令自己为难的事情,也只是感叹了一下在这个鬼地方居然有人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黄金来,于是,就很淡定的把黄金给好好的收起来了。 没想到在第二个月,黄金竟然又来了,而且,虽然是十五月明之夜,竟然没有一个人看见是谁,几个人,把黄金怎么就给送到了内院来的,这让镇南将军相当的不高兴,现在送的是黄金,将来要是送进来的是个歹人,那可怎么办,自己好歹也是在这里守了许久的,睡着的地方怎么能让别人说进来就进来。 将军大怒,将那晚负责值夜的士兵砍了之后,将军又将自家的院子整个加高加高再加高,然后还安排了数个弓箭手,在夜里埋伏着,同时,也加强了警卫数量和巡逻班次,等到十五的那一天,将军大人又紧急调了许多刀斧手埋伏着,在自己的床下、桌底、梁上,就等着今天晚上将那个送黄金的胆大包天之徒给拿下。 将军以为一切都已经就绪了,于是晚上便穿戴齐了盔甲,稳稳的坐在屋子里守着,但是一整晚,外面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直到太阳已经升起来,第一缕阳光照在了窗户上,他才非常高兴的笑了起来,对方一定是怂了怕了,不敢来了。 然后,他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推开房门。 不料,那房门前,竟然还是放了一个木盒,那木盒,闪着金灿灿的光芒,让人一眼就能看见里面放着的金子,大块的! 镇南将军只道门口的守卫失职,刚大声喊了一声,忽然看见,地上只有一个一个站着的冰雕,每个人,都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十分的惊慌,好像就是在正常运动的状态下,变成了冰雕似的,见惯杀人放火现场的将军,顿时站不住了,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屋子里的刀斧手们听见外面有动静,急忙喊着冲了出来,隆隆的脚步声,震动着大地,外面的冰块倒下,摔成了无数块,映着阳光,闪闪发光。 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那位将军,不再对这个送黄金的人有任何的防备,他明白对方的意思,送金子就是告诉将军不要额外找事,而这位客人,如果想找自己这个将军的麻烦,那实在是太容易了。 人固有一死,但是谁也不想就地去世,如果对方是站在面前,有个活人的话,那不算什么,就算是比将军高几个头,宽几个身子的壮汉,将军也不会怕,他一定会亮剑相迎,哪怕注定是个死,也会有亮剑的勇气,但是,面对着这样无形的强大敌人,任何的勇气,都好像没有一点用处,只会让人白白丧命。 所有被派到这里来的将军都知道朱雀之地的人会奇怪的术法,也不是没有想过,请皇上派大云寺高僧,或是灵楼过来,但是,这道秦折说着很容易,一旦送上去的话,不但是承认朱雀之地早已脱离了朝廷的掌控,还会显得自己手里养着这么多兵,却一点用也没有,手里有上万士兵,还指望着灵楼的人。 不过,朱雀之民并没有什么更多的举动,因此,每一位负责镇守这里的朝廷官员,都觉得……就这样吧,挺好的,你不要招惹我,我也不招惹你。 皇上远在万里之外的京师,只要朱雀之地不挥军北上,就不会惊动皇上,也不会显得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了。 平平安安,从从容容过一生,多好。 “朱雀之地,现在就是这样子了。”赤色魔君又喝了一口酒,对着面前一脸懵逼的金璜说,金璜不明白这个人是不是发疯了,竟然跟可以说与他完全陌生的说起了国际形势。 凤歌倒是很在意这件事,在心里默默的记着,京城里发生的事情,她一个被派遣在外的储君不能插手,但是,如果等到局势真的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她说出手,就一定要能做出一点成绩来的。 关林森休息了一阵子,精神已经好了些,但是金璜听着却是一头问号,眼睛忍不住往外瞟。 窗外的参天大树之下,书奇刚拎来了一大桶水,瑶光和柳叶正在给金虎洗澡,有说有笑,金璜只想找一个借口跑出去玩,说这些事情,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对于她没有处理方法的事情,她一点也不感兴趣,还不如洗大猫比较好玩。 只是,那赤色魔君的眼神无比的锐利,杀气十足,喝了一些酒之后,那醺醺的样子,显得更加可怕,再加上他手里还时不时的摸着那把大刀,一直露出了诡异的笑容,紧盯着面前还没清醒过来的关林森…… 金璜觉得自己现在不能出去,凤歌不谙世事,关林森……基本上可以说是人事不知,于是,千万不能放他们俩个晕乎乎的人跟这个可怕的赤色魔君独处,而在那参天古树之下,书奇一边摇着手里的酒袋,一边也在发呆。 书奇的日子一向过的随性,反正祀星族从来也不会少发了他的薪水,认真的扳着指头算下来,他也还是不知道满月到底是什么时候,干脆就喝酒玩耍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无酒喝凉水。 虎子有两个人照顾着,也不用他烦,只是,嗯,不知道那位李家的姑奶奶到底长什么样子,能让赤色魔君为了她这样的神魂颠倒。 书奇把酒袋里的酒一口饮干,无限感慨道:“祭司大人,你说,你那位姑奶奶是不是被赤色魔君给藏起来了?” “哎,你到底是来看赤色魔君的,还是惦记人家夫人的,要是让赤色魔君知道你一直惦记着我家姑奶奶,少不得把你打一顿、”瑶光吓唬他。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集市 转了几圈,凤歌发现有几个摊子卖各种不同的草药,有她见过的,也有她没见过的。不知道有没有瑶光所说的夜光兰。 冒出这个想法之后,她自己又觉得好笑,怎么会有呢,那样贵重的东西。 “这里卖的稀奇古怪的东西还真不少。”金璜很好奇的看着这一切,她也是第一次到朱雀之地来,这地方,民风彪悍,想杀人放火什么的都是自己动手,没有杀手的业务。 看着摊子上那些与中原大不相同的东西,金璜蹲在那里看个没完,凤歌却心中惦记着赤色魔君吩咐的事情,催她赶紧走。 “等会儿,不着急,这不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吗?话说这朱雀之地,将来也是你的治下,不好好看一看吗?”金璜反倒催着凤歌应该好好的视察一波。 凤歌见她沉迷地根本拖不动,便与关林森一同去寻找卖米卖面的地方。 “这么美丽的花儿,姑娘你不要一朵吗?”一个老婆婆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一朵发着幽幽蓝色的花,在盆中开放。 “这是什么花?”凤歌好奇的看着。 “夜光兰。”老婆婆笑眯眯的看着她,“在晚上,会发光的哟。” 听见这三个字,凤歌整个人不由得一震,瑶光说的夜光兰,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很好看的花,要多少钱?”凤歌淡淡的应了一声,老婆婆笑眯眯伸出五个手指:“五两银子。” 凤歌十分之一个月的生活费,还是可以支持的。 虽然不知道这花到底是不是瑶光所说的那种魔花,但是,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想法,试一试,万一有用呢,只可惜瑶光不在这里。 凤歌当即掏出银子,买下了那盆花,由关林森抱着,离开摊子几十米,转头再看,那摊子竟然不见了,凤歌不由一愣,心中思忖半晌,又继续寻找卖米卖面的。 等金璜看够了摊子上的东西回来找凤歌,一下子就看见了关林森手里抱着的那盆花,不由笑出声:“你们好好的干嘛买花?” “卖花的人说,这花的名字,叫夜光兰。” “哈哈哈,这个叫夜来香。到晚上,香是很香的。”金璜哈哈大笑,又看着关林森:“你们俩都不认识啊?哈哈哈。” “拿着。”关林森将肩上扛着的一袋米劈头盖脸扔在金璜脸上,被后者敏捷的接住。 “回去。”凤歌大步回去。 金璜扛着一袋米,笑着问:“怎么,这花还带着?” “付过钱了,没有随地扔掉的道理。” 一向有着不浪费精神的金璜想了想:“这么说的话,也对。” 回到赤霄府之后,凤歌问能不能把夜来香种在赤色魔君的院子里,既然是开花后很香很香的,那种在院子里也没什么不好。 月娇娥帮助她将花从盆里拿出来,小心的栽进土里。 凤歌却发现盆里有一块木牌。 木牌上写着:御花园。 御花园? 全天下的花园很多,但是能被称为御花园的,却只有一个,那是凤歌从小长大的地方——皇宫。 难道,夜光兰竟然种在御花园中? 凤歌想到这里,不由心中一紧,会是谁种的? 控制人心……难道会是父皇?不,不会的……父皇不是这种人,他都是以德服人的…… 无论对自己说了多少次,凤歌还是觉得无法说服自己,毕竟,谁不喜欢走捷径呢? 月娇娥笑盈盈的看着她:“凤姑娘可是有什么为难的事吗?” 凤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罢了,没什么。” “莫非,是为了那个名叫关林森的少年?”月娇娥笑道。 大概这是在闺阁之中的女子能想到的最痛苦最纠结的事了,凤歌志在天下,心在百姓,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后来,她想了想,只是羞涩一笑,没有再多说什么,看起来就好像是默认了。 “若是喜欢一个人,也不必在意身份的差距,”月娇娥以为她是为了关林森身份低于自己而烦恼,拿自己与赤色魔君的婚姻做比方:“你看,我与相公,甚至可以说是两个对立的族群,现在,还不是在一起了么。” “嗯,我会努力的。”凤歌笑笑,将夜来香种在地下,心里依旧想着,御花园三个字。 “什么?夜光兰,可能在御花园?”瑶光也愣住了,她想到了很多种可能,就是没有想过,竟然能种在御花园里,若是在别处,她还能跟着去看一看。但是,在御花园…… 瑶光:“你能带我进去吗?” 凤歌为难的摇摇头:“进宫出宫的人员,都需要查身份,就算是我,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去,能随便带人进去的只有我父皇。” “你什么时候成你父皇?” 凤歌想了一下,储君继位大典已经是公开的消息,就算告诉瑶光,应该也没有关系。 “理论上来说,四个月以后。” “现在怎么办?” “只能写信回宫问问。” 凤歌也很发愁,赤色魔君这里的事情还没完,又找到了夜光兰的线索。 “吃饭啦,你们在聊什么?”月娇娥笑着走过来,瑶光与这位姑奶奶的辈份与关系说起来很复杂,论身份,瑶光是继任大祭司,论悲份,月娇娥是她的姑奶奶,如果两个人要依礼相见,还不知道要算多久,两人心照不宣的只当普通朋友相处,大家都省点事。 一顿饭吃完,赤色魔君却下了逐客令:“你们该走了。” “咦,为什么?”突如其来的逐客,令众人大惑不解。 正在此时,忽然听见门口传来萧然的声音:“朱九!原来你躲在这里!” 说着,便是气势汹汹的一剑砍来,赤色魔君默默的向后退了一步,避开这一剑,也没有还手的意思,只是平静的看着他:“看兄弟也是灵楼中人,远道而来,何不进门,喝杯水酒,洗洗尘。” 萧然看见他的模样,当下便恨得红了眼圈。 曾经有多么的景仰他,现在就有多么的恨他。 如果不是因为他,灵楼不会成为各部的笑柄,杜书彦也不会过得那么苦,在皇帝与灵楼之间挣扎, 如果不是因为他,灵楼与祀星族之间的关系不会闹得那样僵。 “你这个叛徒!”萧然恨恨的看着他。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往事不要再提 萧然连连向赤色魔君进攻,但是赤色魔君却只招架,不还手,连续数招之后,萧然也不曾碰到赤色魔君的衣角,曾经的灵楼十八卫中第一人,实力可见一斑。 “住手!”凤歌喝住萧然,萧然见过她,只是不知她的身份,发现她竟然也在这里,不由把她也当成赤色魔君一伙。 “你们要一起上吗?”萧然冷冷的看着走过来的金璜与关林森。 金璜茫然的看着他:“给钱吗?” 关林森则默默的站在凤歌身后,瑶光不明所以,站在一旁静观其变。 萧然发现他们都不是来动手的,便也不管他们,看着赤色魔君:“怎么,你不敢应战?” “这小花园,若是被打坏了,多可惜。”赤色魔君一脸温和的看着他,萧然这才注意到,自己所站的这个花园,收拾的井井有条,明显是经过主人精心打理的。 “那你想怎样?” “出去打。” 过了一会儿,也没注意听见有什么动静,只见赤色魔君抱着紧闭着双目的萧然进来了,见众人盯着他,忙解释道:“他没死,只是让他安静一会儿,我会把他送走的。” “哦哦”金璜发出古怪的声音。 凤歌叹了口气:“你们这又是何苦?我看得出你有苦衷,为什么不对他说明白?” “如果能说得出口的,也不叫苦衷了。”赤色魔君无奈的笑笑。 书奇嘿嘿嘿的笑着,他心里有数,却也不说,只把金璜急得想把他们掐死算了。 “魔药和镇水石的事情,你们不必再插手。”赤色魔君将萧然抱回房中,只留下一句话,“已经有人在追查此事。” “有人?是什么人?”凤歌问道,却没有人回答。 书奇笑着说:“他这个人,一向说话都是有实据的,他说有人,就一定是有人。” “你们之间,一定有奸情!”金璜眯着眼睛,看着他,书奇抓抓头:“我喜欢女孩子。” “哼,装!” 凤歌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嘴角微微上扬:“我那老同学啊,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灵楼,杜书彦面前的书案上,一张纸条写着“夜光兰在御花园”。 他曾经探过,但是,却没有成果,御花园很大,以他的身份,只能以随行人员的方式进入,不能随心所欲的走遍所有地方。 夜光兰事关重大,显然,也不能就这么随便的在一个角落里种着。 只是不知道,会在御花园的什么地方。 忽然,他想到了一处,御花园之中,有一个暖房,用于冬天放置怕冷的花卉,现在是夏天,自然是用不着的,平时也没有人去。 他试着想要去一探究竟,不料却被皇帝拒绝,这事十分罕见,让杜书彦越发觉得,那暖房里定有古怪。 但是,皇帝已经看出了他的想法,三言两语,便让人把他送出宫去。 擅闯皇宫是死罪,如果连皇帝都不在乎这事了,他也不想插手。 魔药的源头,竟在皇宫,也许,是皇帝为了压制祀星族,而故意为之。 不料,在这一天的深夜,灵楼迎来了一个神秘的来客。 周身裹得十分严实,头戴兜帽,连脸都看不清,只能从下巴看出,是个女子。 管事差点没让她进去,她亮出了手中的镇南王府令牌,见是楼主的夫人家,管事不敢怠慢,回禀杜书彦。 杜书彦命人请进来,待那女子将头上兜帽取下,杜书彦连忙跪下:“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不必多礼,平身吧,本宫今日来,是有要事委托爱卿去办。”皇后似是无限愁思。 原来这些日子,皇帝喜怒无常,心绪不宁,无心国事,也不像过去愿意听谏官的话,每天病焉焉的样子,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不小心又会惹怒他,完全不知道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皇后听宫人说,杜书彦在查御花园,以她过去的见识,猜到杜书彦必然是有所发现才会如此,因此,悄悄出宫,来寻杜书彦,希望他能帮忙。 杜书彦将自己的想法告之皇后,皇后点点头:“本宫去找暖房看看。” “那就有劳皇后了。” 有皇后相助,夜光兰的事情,可以得到一些线索。杜书彦叹了一口气,又看着另一封传来的消息,说凤歌在朱雀之地,遇到了赤色魔君。 赤色魔君与萧然打了起来。 杜书彦微微垂下眼睫,如画的眉目此时也凝着诸多无奈,怎么偏偏让储君遇上了。 赤色魔君的事情,当初是杜书彦安排下的一颗棋子,朱雀之地,涉及各方势力,需要有一个心志坚强,又绝不会背叛的人去做。 杜书彦极力推荐赤色魔君,但是,皇帝并不相信他。 “你怎么能保证他,绝对不会背叛于朕呢?” “臣愿以身家性命担保!”年少气盛的杜书彦是这样说的。 皇帝看着眼前的少年,露出笑意:“好,若是朱九一旦有反意,便要你杜家上下九族陪葬,你可愿意?” 杜书彦不由一愣,却终是咬着牙应了下来。 一门荣辱,系于一身,这样的压力,十五岁的杜书彦,早早的体会到了。 所幸,这么些年,他看中的人,都没有令他失望,现在,就期望金璜能完成任务,把凤歌给平平安安的从朱雀之地带回来了。 而沙通,他自然会在京城牵制住他的。 如果……可以的话。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人生已多风雨 萧然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身边围着凤歌等人,他想坐起来,后脑却传来一阵阵的疼痛:“你们!” “冷静点,赤色魔君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办,你相信他不会对不起你们就可以了。”书奇坐在一边兴灾乐祸的说。 萧然当然不能相信这一面之词,但是,现在他却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他的身上被绳子牢牢的捆住,凤歌有些抱歉的看着他:“本来我觉得不用捆,但是,他们都说,你是个危险的人物。” “他们又是谁!”萧然大怒。 “除了我之外的人。” 好有道理,萧然虽然一路都在嚷着要放开他,但是并没有人搭理,马车一路前行,晚上休息的地方,是一处古老的村落,仲夏时节,田里种着庄稼,其中有块田里的庄稼看起来歪歪倒倒,命不久矣的样子。 坐久了马车的凤歌下来活动一下身体,看见了那块田,虽然她不会种地,但是也知道秧苗是不可能变成那个样子的。 正巧有位农人正坐在田边休息,她便问道:“老丈,那块田里是怎么回事?” 农人头也没抬:“老李头前阵子说有人请他去种花,给得钱比在这土里刨食多的多。他就走了,正巧那些天下大雨,下完了,也没人管这些庄稼,就这样了。” “种花?”凤歌一下子就想到了夜光兰,但是,为什么会请一个种地的人去种花呢,这两种植物完全没有相通之处啊。 “那这位老李头一定种花种的很好。” “屁咧,他连种果树都不开花,也就种种稻子了。我们都说他吹牛,不过,这阵子,他还真的不见了,家里也没人,有人说看见他带着包袱往外走了。” “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忽然就不见了,也没跟任何人说过。” 这就很奇怪了,住在村里的人,一向都是互相通气,一点小八卦,瞬间传的满天飞,哪有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的事情? 凤歌谢过农人,回到车上,关林森也听见她刚才与农人的对话,便说:“兴许在京城。”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要不懂种花的人。”凤歌想不通。 金璜则提出了一个可怕的设想:“只说是种花,没说是怎样种花,舍身做了花肥,也是种花。” 她转头看了一眼瑶光:“夜光兰的习性怎样?” “我们……的确有把死掉的兽类埋在土里做肥料的习惯。”瑶光想到埋下去的可能是人,忍不住一阵作呕。 要是这样那就更可怕了,凤歌想到皇宫的御花园里埋满了尸体,那还不把人给吓死。 于是便催促着赶路。 就连萧然,也不再闹腾了,他知道京城之中,也出了极大的事,反倒越发的期待起来。 进入阔别以久的京城,凤歌偷偷的看着车窗外的世界,想起自己第一天踏出宫门时的感觉,一晃快一年过去了,经历过种种事件之后的凤歌,早已不是那个按捺着欢欣雀跃心情的无知少女,她深深的感受到,自己做为一个储君的责任,她的责任,在天下。 大恒要在东方大陆稳立不败,就需要一代又一代君王的努力,很快,就要轮到她了。 距离游历期满,还差两个月,她不能回宫,只得先投奔了杜书彦,带了一帮人,在灵楼就这么住下了。灵楼里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人住进来,但是,倒也不会像林翔宇的仆人们那样多嘴多舌。 自从凤歌住进来之后,杜书彦就开始了同时伺候两代皇帝的重任,从宫里出来之后,又要被凤歌询问别的事情,关林森也是随侍在凤歌身边,萧然这就算回家了,金璜约瑶光在京里闲逛。 一天下午,金璜带瑶光去了京城里最豪华的茶楼,说这里的几样茶点特别好吃。 不一会儿,四样茶点就端了下来,两人各自取了一块,正吃着,只听一旁的有人说:“你们可知道,前阵子,月黑堂被朝廷包围,整个都没了。” “没了?不能吧,月黑堂里的杀手一向在江湖上那可都是横着走的。” “大概就是横着走多了,才会树大招风,落得如此下场。听说,正好杀手全部被召回,一锅端,一个不停。” 说话的人当然没有任何同情的意思。 金璜手中酥点的芝麻落在地上,她大口的嚼着,把口中的食物努力咽了下去,又笑着与瑶光说了一些京城里的事情。 待喝完了一壶茶,金璜起身,对瑶光说道: “我还有点别的事要做,你先自己逛逛。” 瑶光此时正听着茶楼里说书人的段子,乐不可支,对金璜的话也没有往心里去。 只是到天黑,她回到旋波阁,凤歌问起金璜去了哪里,她才惊觉,原来金璜没有回来。 “大概回家去了?”瑶光也不确定。 “她已经没有地方回了。”门口传来杜书彦的声音,“月黑堂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位于深巷中的月黑堂,原本就无声无息,现在除了门上多了两张封条,以及周围的居民还记得那天大批官兵杀到的景象,在一切结束之后,与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金璜远远的看了一眼门口,没有惊动守卫,轻轻一跃,落入院中。 院子里能搬走的东西都被搬走了,在她记忆里留下回忆的所有东西,都不存在了。 对于月黑堂,她原本就没有一点感情,只除了药堂的小石和负责情报的赵叔。 每次带伤归来,小石都会体贴的为她上药,明明原来的药效很好,他还不断研究,说希望有一天,可以研究出一除涂上马上就不流血的药来。 赵叔则是每次都为她额外提供很多消息,有那些消息的存在,她完成订单的速度,比别人都要容易许多。 只是,这两个人又在哪里? 她不敢奢望他们逃过了一劫,因为他们始终都在堂内,从不离开。更何况,这次朝廷为了一网打尽,杜书彦设下圈套,让所有的杀手,都回到总堂来。 一个没剩…… 听说,那些杀手,在围攻那天,已经因为拒捕,而全部被处死,一个不留,如今那些尸体都放在城南的义庄之内。 金璜又马不停蹄的赶往了城南的义庄,义庄之内,果然多出了很多具被草席卷着的尸体,连口棺材都没有。 草席旁没有名字,金璜一个个的将草席掀开看,里面露出的脸,有些是金璜熟识的,有些平时只见过,却从来没有说过话,也有看着眼生的。 一路揭过来,也没有发现小石和老赵,金璜的心中始终抱着期望,说不定……小石正好去采药了,老赵正好在档案室里没有被发现? 直到走近最后两个草席卷的时候,金璜所有的期盼,才落了空,那样熟悉的两个人,就算不掀开,从身形上也能看得出来。 个头小一点的,是小石,那个每次都会小心翼翼为她上药,生怕她痛的小石。 顶上露出花白头发的,是老赵,那个每次都会嫌弃她是个白痴,但仍会准备好许多资料给她的老赵。 金璜站在两人的草席卷前,大脑一片空白,这两个在黑暗中给她带来一点光明的人,全都不在了,过去十多年里,这两人是她活下去的最大希望。 她无力的丢下手中的包袱,那里装着她从朱雀之地,为小石买来的药具,还有为老赵买的笔墨。 在她心头上挂着的两个人,从此,再也不会有了。 金璜曾经想过无数个可能的结局,但都是自己奇形怪状的死去,小石失落,老赵站在她的坟头前数落她无能。 从来没有想过,竟然是他们先去了,留下自己孤单的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 “如果……如果我能早一点动手的话……”金璜的手紧紧握成拳,指甲刺入肉里,也无知无觉,鲜血一滴滴的落在地上。 脸上湿湿的,她抬手抹了一把,不知什么时候,已满脸是泪。 正文 第三百九十四章神迹 深夜,灵楼管事看见金璜进门,他记得她是楼主打过招呼说可以放进来的人,便也没有多问。 金璜神色如常看着他还挤出了一个笑容,步子故作轻松的走进门,只是在快要进门的时候,被高出的门槛轻轻绊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有人扶了她一把,抬头一看,却是杜书彦,杜书彦问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随便瞎逛,就逛晚了。”金璜信口编了个理由。 冲着杜书彦笑笑,便蹦蹦跳跳的跑进屋,杜书彦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屋里,灯火通明,凤歌还在为着夜光兰的事情而烦恼,从宫里传出的情况看,暖房里也没有夜光兰,还能放在哪里,既然是要培育,那就应该有一大片,可是宫里除了御花园,还能有什么地方可以种植大片的夜光兰? 正在思索,抬头却见金璜从外面进来:“回来了啊?” “嗯。” 金璜见她坐在桌案边,笑着凑过来:“在研究什么呢?” “夜光兰还是没有找到。”凤歌的眼角忽然看见一点金光,这道金光,她在这段时间内无数次的看过,那是金璜匕首的闪光,这段时间以来,她无数次的被这一点金光救下,只是从来没有想过,竟然会有一天,自己会是金光的目标。 “你做什么?”凤歌惊呼。 金璜也没多说什么,一刀便笔直的向着凤歌的心口捅过来。 杀手杀人,从来也不需要给对方一个解释,如果实在很想说,那在目标的坟头上说最好最安全。 只是,被中间的椅子隔了一隔,没有刺中,第二下,关林森的身影已飘然出现,挡在凤歌面前,他手中的刀已出鞘,指着金璜。 “你为什么要杀我?”凤歌不解。 听见门口传来脚步声,金璜从窗户一跃而出,进门的杜书彦放出一蓬银针,也没有射中她。 灵楼的护卫从来都不是虚的,只是凤歌却有要求,不想伤了她,这却让这些护卫十分为难,如果只是抓个活口审讯,那怎么着都没问题,但是不伤人,又要活捉,那简直是千难万难。 “大殿下,这可不好办,金璜她可不会手下留情,这让侍卫们如何是好?”杜书彦希望凤歌松口。 道理凤歌都懂,但是,她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一路上同行的朋友,会变成这样。 “待臣拿下她,再交给殿下审讯如何?”杜书彦再次请战。 思及杜书彦出手一向有分寸,凤歌点了点头。杜书彦缓缓从腰间抽出一柄赤色的异形长剑,剑尖点地,就算在个时候,他也还是那样温文尔雅的模样。 “金姑娘,收手吧。”杜书彦看着金璜,一脸的诚恳,“一路同行这么久,难道,你们之间一点感情都没有留下来吗?” “感情?曾经有过,当你们下令绝杀月黑堂,一个不留的时候,就没有了。”金璜露出一个冷冷的笑意。 杜书彦:“大殿下并不知情,全是我一人所为。” “你一人所为?你一个人,竟然能调动那样多的官兵?”金璜看着他的表情,充满了嘲讽,“你有这能耐,还至于这么憋屈吗?” 杜书彦也不生气,只是看着金璜:“你执意要与我们为敌?” “不如我把你全家杀了,再问你是不是要与我为敌的好。” 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是到底了,金璜自然知道是谁能有那么大的能耐,调动兵马,除了凤歌他爸,再没第二人选。 她只恨,为什么杜书彦没有提前告诉她,就算……就算杜书彦不能放过小石和老赵,也不会让她有一种受到愚弄的感觉。 “看在过去的情份上,我……”凤歌还想说点什么。 金璜不耐烦的摆摆手:“我们之前,只有交易,没有情份,今天你尽管试试看,能不能留得住我。” 说罢,她再也不想与杜书彦多说一个字的废话,只是一心向凤歌攻去。 存心要取她的性命,但是前有杜书彦挡路,后有关林木贴身相护,今天想要取凤歌的性命,那是千难万难。 只是,再难,也要做,不然,她无法面对小石和老赵。 “既然你说的这般绝决,我也不用客气。”杜书彦右手缓缓抬起,手中赤色长剑直向金璜而来。 “你的任务是将月黑堂的人一个不留,好巧,我就是最后一个。”金璜的匕首架住赤色长剑,眼底满是仇恨。 凤歌看着两人在自己面前做殊死搏斗,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她也很冤,做出剿灭月黑堂计划的时候,她完全不知情,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好好的突然在这个时候要将月黑堂给灭掉,明知道,金璜她就是月黑堂的人。 数十个回合之后,金璜的力气渐渐不济。眼见着就要落败,杜书彦存了生擒之心,他的左手捏着一盒暴雨梨花针,对着金璜的双腿射来,若是射中,就算是金璜,也只有摔在地上的份。 忽然,金璜竟然拔地而起,银针全部射空。 不是金璜自己跳起来的,是有人扔出套索,系在金璜的腰间,将她拉了起来,扔套索的人站在灵楼的高墙之上,远远的,只能看见一个人影,此人身材高大,凤歌感觉十分眼熟,不过,没容她看清楚,他已经带着金璜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见过这个人。”凤歌十分确定。 杜书彦点点头:“北燕使节团,正在金亭驿馆。” “北燕?”凤歌终于想起来,这个熟悉的人影,没错,曾经在西夏与之见过面,北燕皇帝的亲哥哥,大亲王高玄武,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凤歌:“能追吗?” 杜书彦摇摇头:“如果没有实据,无法进入金亭驿馆搜人,而且,金璜也未必会停在驿馆里,她的目的是报仇,而不是与北燕人混在一起。” “为什么,会这样……”凤歌犹自站在原地,怔怔的看着远处,金璜消失的地方。 “其实,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杜书彦的话让凤歌更加大吃一惊,“金璜,原本是戚相的女儿。” 戚相,上一位皇帝的丞相,曾建议皇帝抢在北燕之前,抢着拿下没有勘测定界线的那座铁矿山,只是,却因朝中来回讨论了许久,导致迟了一步,没有来得及赶上不说,还带兵与北燕守矿山的士兵发生冲突,虽大胜,但北燕大军转瞬集结在边境,要求皇帝将戚相交出来,否则,将杀入京师,寸草不留。 皇帝知道大恒的军力拖不过北燕人,不得不妥协,将戚相交出,不仅如此,朝中有怕死的,上书皇帝,把戚相一家全部交出,以结北燕人之欢心,换数十年之和平。 先帝竟然采纳了这个建议,戚家数十口全部被送给了北燕人。 只少了一个,那个被仆人抱着上街去玩的小女儿,一岁的戚娅。 仆人在街上听闻戚府被抄,当下便将戚娅扔在一户人家门前,自己逃得无影无踪。 而那户人家,刚巧,就是月黑堂。 什么都不记得的戚娅,在月黑堂里长大,直到十岁那年,为自己取名为金,经过地狱般的试炼,又改为金璜。 “她会与大殿下同行,正是因为她想要杀大殿下,以报家门之仇。”杜书彦的话,让凤歌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了。 “不,不可能,你说,她在月黑堂的时候,才一岁,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身份。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凤歌不敢相信这一切。 杜书彦说:“在月黑堂的档案室里,找到了一份记录着当初收养金璜时的记录,她的身上,挂着一个刻着戚字的玉佩,那枚玉佩,也与记录放在一起,那是先帝曾经赐给戚家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她早就知道……她接近我,也是因为……因为……”凤歌难以想象,这一路上,虽然她与金璜多次有意见不和的时候,金璜也有离开又复返的时候,但是她也只当是金璜在闹小脾气,从来没有想过,这竟然是她有意接近自己。 “可是,在路上那么好的机会,她都没有想过要杀我,为什么一直到回来之后,才,才会动手?”凤歌红了眼圈。 杜书彦轻轻叹了口气:“也许,原本她已经放弃了报家仇的打算,如果我在处理月黑堂事情的时候,再注意一点,再多想一点,也不会这样了。” 看着杜书彦自责的样子,凤歌劝道:“算了,这不是杜爱卿之过,她素日表现的对月黑堂只有各种不满,谁知道,竟然在那里面还有她挂心的人呢。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们会这么着急,难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杜书彦这才将实情和盘托出,因为月黑堂竟然密谋在平安大祭之时,对皇帝下手,而金璜,则是他们认定的,会对凤歌下手的人,到时候,国君与储君两人皆不在,皇位就会落在二皇子的头上。 “二……二弟?”凤歌不敢相信,“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他懂什么?” 杜书彦垂着头:“大殿下,十一岁的孩子,知道的已经不少了。” 他看着凤歌,凤歌想起自己十一岁的时候,好像……的确该知道的已经知道了,只是,她不能接受这件事。 “可是,他又怎么会与月黑堂有所往来?” “他的确没有与月黑堂往来,不过,有人会帮他,有人说,律王爷与此事有关,我们没有查到实据,月黑堂的订单资料,从来都不会留下太多痕迹。”杜书彦十分惭愧。 皇家手足相残,凤歌只在坊间话本里见过,还笑过写书之人见识浅薄,没有在皇家待过,只会用险恶之心来揣测,没想到,没想到,竟然这件事,就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 凤歌思绪零乱,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杜书彦:“大殿下先回去休息吧,事情已经出了,唯今之计,只能善后,也别无他法了。” “嗯。”凤歌也知道他说的没错,只是心中依旧郁郁,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安睡。 房间里静得令人心悸,太静了,反而睡不着。“关林森,你在吗?”她轻声问道。 “在。”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一声轻轻的应和声,凤歌终于感到了一丝安心。 接着升起了一阵忧郁,如果是过去的话,还能听见金璜那连嘲带讽的声音:“又半夜睡不着了啊?” 然后,她会凑过来,说说自己临时编的一些小故事,或者听凤歌说自己的心事,虽然都是一些无关痛疼的小事,不过,在那漫漫长夜,有人说给她听,也是很有意思的。 现在,没有了,金璜已经与自己势同水火,再见之时,只怕便是见生死之时。 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觉得,我这个大公主,当得怎么样?” 关林森默默无言,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不对,凤歌并不是想要听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话,她只是想要一些安慰,但是关林森却不擅长安慰,他只会解决事情。 凤歌并没有期待他真的能说出什么,他生性是一个沉默的人,不擅言辞,只是在她身后默默的守护。 “在灵楼我很安全,你不用守着,好好休息吧。” “是。” 接着,又无声无息了,凤歌却知道,关林森,一定不会好好休息的,一旦自己有危险,还是会马上跳出来。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鬼市初见 找不到,什么地方都找不到。 夜光兰就好像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在京中完全没有找到一丝半点关于它的消息,令凤歌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弄错了,在朱雀之地花盆里发现的木牌,只不过随便写写而已,并不是要传递什么信息。 那个山野里的老婆婆,也并没有多说什么更有用的消息。 而此时,三年一度的武举就要开始,往年都是春闱或是秋闱,今年却是特殊,安排在了夏季,给太阳那么一照,多少结实的汉子都中暑了,使不出力气。 那些将相人家的子弟,又不需要走这条路,自然会有父兄庇护,给予军职,完全不需要走这样辛苦的路,因此,这届武举报名的人中,多是家世平平。 特别穷的倒也没有,习武需要补充足够的营养,穷苦人家一年连肉都吃不上几顿,又哪来的力气习武。 与凤歌一同路过城门的时候,关林森好像不经意的看了一眼武举时间的榜文。 “怎么,你想去?”凤歌问道。 关林森摇头:“不……不想。” “不想也得想,我已经给你报上名了。”凤歌似是随意的说道。 “虽然你做为我的暗卫,可以直接入宫,但是,身份却只能限定在大内之中,我觉得,你有天下之志,若是被困在那方寸之地,实在可惜。”凤歌认真的看着他。 忽又笑道:“而且,我也想看看,你穿着状元的衣袍跨马游街,一定很有意思,听说路过天香楼的时候,楼上的姑娘们,还会往下撒花。。” “大殿下……”关林森反倒闹了个大红脸,他当然知道天香楼是什么地方,没想到,凤歌知道。 凤歌:“你到日子就记得去考试,不考个状元就别回来见我。” “可是大殿下,我那二伯,现在还在北燕,若是当真得中状元,只怕吏部那里过不去。” 凤歌一挑眉:“我说过得去,就过得去。现在不过是初试,待到三试之后,金殿比武,就是我主持了!就算御史拦路,我也要把第一位状元给点了。” 关林森:“……” 凤歌说是这么一说,想到连父皇都搞不定那些御史,在心中暗暗吐舌。 “好了,别想这么多,听说,京师郊外有一处鬼市很有意思,我想去看看你陪我好不好?”凤歌问道。 关林森犹豫道:“可是,我们并没有鬼市入口的机关,不如问问杜楼主。” “问他干什么,问他就得派一大堆人跟着,玩都玩得不痛快,我就不信了,我还混不进个鬼市。”凤歌昂首挺胸哼了一声。 然后…… 站在波光粼粼的湖边,凤歌一脸懵逼。 “我记得,就应该是在这片湖附近啊,怎么一点都找不到呢?”凤歌很愁,湖上连艘船都没有,湖边连个鬼都没有。 关林森没有说话,他的长袖一抖,从袖中射出一枝响箭,扎入水中,直向湖心而去。 不多时,响起一片机关联动的声音,“卡卡卡”,沉在水底的铁索与铁桥被拉了起来,凤歌看了一眼关林森,关林森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你刚刚,是不是就等着看我的笑话?”凤歌终于露出了小女儿的形状。 关林森笑着摇摇头:“我也很担心,会成笑话。” 凤歌不解:“嗯?” “这是我从八卦楼买来的消息,也不知道准不准,万一不准的话,岂不是丢脸,就没有好意思告诉你。”关林森微笑看着她。 也是,凤歌想起父皇以前跑到自己宫里做新菜的时候,从来都不告诉她要做什么,这样万一失败了,也可以说,本来就是想做的是这种,不怕丢人。 原来关林森也是这样的,呵,男人。 顺着铁桥一步步的走到一片礁石地,忽然,整个石头动了,缓缓的向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才停下来,眼前已是一片街市,有人递给她和关林森两副面具,凤歌看着关林森把它戴上,又帮自己戴上。 “这就是鬼市啊……”凤歌好奇的打量着周围,那些店面里卖的东西,与她之前见过的完全不一样,也与朱雀之地的土著卖的东西不一样。 街上还有一些卖吃食的店铺,凤歌悄声问道:“这里的东西能吃吗?” “这些东西都是卖给来这里的客人的,自然是能吃的,只不过……”关林森想了想,还是没敢把真相告诉凤歌,怕吓着她,素的还好,荤的,就不知道有些什么奇怪的东西了。 其中有一间酒楼,看着颇新,凤歌看着觉得装修风格有些眼熟,不由得拉着关林森一同往里走,刚进门,就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梁晶晶和黄雕。 “呀,是你们俩?”她激动的扑过去,梁晶晶也听出了凤歌的声音:“大殿下,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一直只听说有这样一个地方,从来没有来过,好奇嘛。”凤歌有些不好意思。 梁晶晶又看着关林森:“关小哥,你也在这。那位,金璜姑娘呢?” 凤歌勉强挤出一个笑脸:“她呀,回家去了。” “哦,挺有趣的一个姑娘。”梁晶晶也不以为意,“你们吃过饭了吗,今天我这里正好有上好的食材。” 凤歌笑着说道:“吃过啦,不过想向梁姨讨杯茶喝。” “有”梁晶晶大声唤着黄雕,“快把咱们最好的碧雪芽茶端上来。” “碧雪芽茶?”凤歌喝的都是龙井或是碧螺春,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古怪的名字。 梁晶晶手中提着茶壶,小心为凤歌斟上:“这茶极为名贵,一年也产不了几片,如果赶上灾年,就一片也产不得,所以,从来不会进贡到宫里,我可说好了,可不许在宫里提起这茶。” “为什么?”凤歌不解。 “因为这茶的产量很少,所以,不能进宫,一旦成了进贡的清单,那就会成了劳民伤财的东西。这碧雪芽茶产自大雪山中的山谷里,去一趟极为不容易,稍微天气有些变化,当年就不会发芽。” 凤歌点点头,她明白了。 梁晶晶笑笑:“在外面这么些日子,是不是也吃到了一些跟宫里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对,有些菜,宫里其实也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起来宫里的还不如外头小摊子好吃。” “那是因为,宫里永远不可能把最时鲜最好的东西拿出来,否则的话,若是有一日供不上了,那就是杀头的罪啊。嘻,原本,我不该说这些,不过陛下与皇后都是在外面经过历练的,我也不怕你去告状,只是,你知道皇家吃饭不能超过三筷子的原因吗?” 凤歌点点头:“母后说,是怕下毒。” “还有,就是不能暴露自己的喜好,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宫人也都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贵人们吃的高兴,那就会不遗余力的找许多好吃的,如果你们喜欢吃的,恰好是极为贵重的东西,那岂不是给人招祸。所以,再好吃,也不能表现出来,这样,就不会有人为了你们的口腹之欲而做出一些危险的事情。” 凤歌忽然想起诗中所说“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 也许就是这样吧。 “所以,如果以后有什么想吃的,记得到鬼市来找我们呀。”梁晶晶不失时机的给自己打了一个广告。 凤歌忍不住笑出声来:“梁姨真是出色的商人。” “那是必须的,”梁晶晶一笑,“你们怎么也不戴个内集面具,不去逛逛内集吗?” “我没有那种面具呀,还分内外集的吗?”凤歌好奇。 梁晶晶从屋里拿出了两张银面具,递给凤歌:“戴上这,往前走,看见一个小门,里面就是内集了。里面的东西,可比外面要好得多呢。” 凤歌笑眯眯的接过,关林森看了一眼梁晶晶,眼中满是惆怅。 内集里,藏龙卧虎,安保压力更大了呀。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六章提问回答 虽然鬼市换了老板,但是如果不知道的人,绝对感受不到,内集之中,依旧是声色犬马,完全看不出来此处已不是曾经的天下。 凤歌并不知道鬼市里发生过什么样的变化,杜书彦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她,就连关林森也只知道在鬼市里曾经发生过一些事情,并不知道更多。 在内集里卖的东西果然更加稀罕,无论是东宁国来的有拳头那么大的珍珠,亦或是雪域高原与冰雪精灵结合在一起的万年寒玉,就算是现在没有的东西,只要开得出价码,就一定能弄到。 优质优价,好东西的价格,就连凤歌听着也忍不住心头一惊。 “这不就是一个普通的盒子吗,凭什么卖这么贵?”凤歌不解。 摊主看着她的身形与声音,估计着她是哪家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小姐,也没斥责于她,倒是好声好气的告诉她,这盒子是西夏七宝盒。 “七宝盒……”凤歌一下子想到那个顶了她的名字,潜入西夏王宫的金璜,从太后寝宫里偷出的,正是七宝盒。 想到金璜,凤歌的神情不由得有些沮丧。 忽然,她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那么,就有劳黄老板寻找了。” “那是自然,一有消息,即刻通知公子。” 凤歌转头望去,一个身材高挑的贵公子模样的人,脸上虽然戴着面具,凤歌也认得他——杜书彦。 等黄纸离开之后,杜书彦,转过头,显然也看见了凤歌,不由得一愣,又惊讶地看着关林森,最后语气有些愠怒:“胡闹!你们怎么能来这种地方!” “哼,你来得我们就来不得吗?”凤歌抱着胳膊哼了一声。 “快走,这里不是你们来的地方。”正说着,忽然人潮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将凤歌等人卷了进去,虽然不知道他们要去什么地方,不过,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往前走,杜书彦没办法,只得跟着去。 在一处空旷的地方,大家似乎都在等着什么。 台上空无一人,所有人也都没有着急的样子,静静的站在那里,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凤歌觉得很无聊,想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远远的,传来一阵马蹄声,还有车轮碾过地面的声音。 “来了来了。”人群里发出一片欢呼。 一辆装饰的极为精美的马车从远方缓缓而来,最后,停在中间。 从车厢里,传来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在场虽有近百人,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马车,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铃铛声响之后,传出的是一个软糯女子的声音:“题目是:家与国,孰为先?” 这题目问的有意思,答案无非“家”“国”亦或是“不知道”。 凤歌好奇的眨巴着眼睛,但是现场的人都没有开口。 许久,才有人说出一个答案:“民为国之本,家是民之本,以家为先。” “错了。”马车里,轻轻的传来了两个字。 过了一会儿,有人又说:“无国怎有家,以国为先。” 马车内又传来了否定的答案。 周围传来一片嘲笑的声音:“新来的吧,这两个答案早就有人回答过了,要是这么简单,还能轮得到他们来回答?” 凤歌悄声问杜书彦:“这是在做什么?” “每年这个时候,这辆车都会出现,提出这个问题,说如果能答出来,马车的主人,就会送给答对者一份厚礼。” “问了多少年了?” “听说,已经有十年。” 十年?凤歌对十年前发生过什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就算是寒山铁骑,也早就解散了,应该不至于到这里来问这种问题,再说,得到答案又如何,难道不都是公道自在人心吗? 凤歌忍不住大声的说了一句:“家与国谁大,依每人所处境地不同,这样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不知主人到底是想得到怎样的答案?” “答案已刻于马车之中,若有人能答出来,便可得到厚礼相赠。” “百姓社稷同等重要,国若难护百姓,百姓自可覆国。若异族入侵,往日习俗一应要改,那么,民自然也要为国而战。国不是皇帝一家之物,而是所有认同同一个文化和意志的百姓在一起聚合而成。国即是家,家亦是国。” 凤歌将自己的想法一口气说出来。马车之内,久久没有声音。 许久,那马车之内,又悠悠传来女声:“第一关已过。” 什么?第一关? 竟然那个为难了众人十年的题目,只是第一关吗? 所有人一下子对凤歌好奇起来,他们想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姑娘能回答出多少个问题。 第一关的礼物,已由一位青衣小婢献上给凤歌。 凤歌随意看了一眼,不过是珠翠而已,虽然光彩绚丽,个大夺目,不过,对凤歌来说,却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随手递给了关林森。 内集里的客人们也都是非富即贵,这种够普通百姓吃喝一辈子的珠宝,他们见了也没有什么反应。 “第二个问题便是,若是死三十个无辜的人,可以换取数百万人的性命,你会如何做?”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过尖锐,比虚无的国与家,有了更加明确的概念。 凤歌却没有像刚才那样侃侃而谈,而是沉默。 周围的人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她的回答,方才还安静的人忍不住问道:“怎么还不回答呢?” 凤歌却不为所动。 终于,马车里传出一声:“答对了。” 顿时,在场的人都叫嚷起来:“凭什么!她什么都没说!” “这个答案到底是什么!” “答案就是,没有答案,没有谁可以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 凤歌也低沉着声音:“不错,唯有从心。” “这位姑娘,请上车来。” 凤歌摇摇头:“我只是一个路人,并不是想要东西。” “这可是很好的东西,你一定会喜欢的。” 凤歌:“天下很好的东西很多,想要的多了,就会变得贪婪。” 说罢,她便转身离去。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七章伤逝 “站住!”马车里传出一声清喝,“既然回答出了问题,那么,厚礼,也是一定要接下的。” 从马车里掷出一物,凤歌头也没回,关林森出手替她接下。 身旁的杜书彦的眼神也变冷厉,马车主人从来没有真正出手过,也没有人想过,会有这等事。 “小姑娘,江湖再见。”马车再一次缓缓前行,这一次,不像从前,身后有着无数舍不得的眼神追随,关林森手中的包裹,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在场的人,什么古怪的东西没见过,被这马车吊了那么些年的胃口,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看上一眼。 凤歌不以为意:“既然大家都想看,那就把它打开吧。” “小姑娘上道!” “快看看,是什么东西。” 大家都充满了好奇心。 一个盒子, 再打开,却是一片隐隐闪着光泽的金色鱼鳞。 金鳞上刻着几个字:心之所愿,吾之所向。 那就是完成一个愿望的意思?凤歌笑笑,她想要的,只怕这位马车主人给不起。 “既然是车主人的一片心意,就收着好了,这片金鳞看着挺有意思。” “该回去了。”杜书彦出声,他的心脏实在受不了这么折腾,好像揣着一个帝国到处跑,万一有点三长两短,那可怎么好。 好在凤歌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没有再任性,而是随着杜书彦一同离开鬼市。 夜光兰的事情没有头绪,从皇宫里却又传来另一个消息,皇帝病重。连续数日不曾早朝,这对当今圣上来说,是十分罕见的事情,凤歌对自己父皇知之甚深,他是一个哪怕发着高烧,也要起床上朝的那种人。 他对自己的国家的那份责任感,绝对可称之为勤政的模范。 凤歌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回去,却已经收到宫中消息,只有两个字:“速归。” 而这一天,离她游历期结束,还有一个月。 自大恒建立游历制度以来,没有一个提前结束游历期回宫的储君。 凤歌心中隐隐觉得此事不妥,却也没有办法。 “若是父皇当真病重,身为储君,我当有监国之职。”凤歌轻轻一叹,“但是,总觉得这事不是那么简单。” 凤歌在旋波阁中,与杜书彦商议。 “我知道。”忽然有人大步走进来,竟然是太医院的实习医生苏岩,凤歌离宫之时,他送了一些药给凤歌。 “皇上是被人下毒了,还请大殿下尽早回宫。” 苏岩的话,不仅让凤歌惊了一跳,就连杜书彦都震惊万分。 “什么?谁下的毒?” 从外面运入宫里的食物,全部都是经过灵楼检查的,御膳房里端出来的东西,又是经过了无数道的检查,怎么可能…… “是绿柳小饼。”苏岩说,“可是没有人相信我,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太医院检查食物的时候,绿柳小饼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甚至御膳房的厨子自己也吃过,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我知道,皇上吃的,与他们吃的,太医院验的,都不一样。” 凤歌:“怎么看出来的?” 苏岩:“不是看不出来的,是闻出来的,我的鼻子,一向比寻常人要理加敏锐一些。皇上口中残留的味道,与在太医院里检测的绿柳小饼味道不一样。” “那,你可有与院判说?” “我人微言轻,哪有人会听我说话?” 苏岩也很是无奈。 “如果不是杜楼主曾经给了我一些鼓励,并且也相信我的药,我今天也不会到这里来,五城兵马司看得可紧了,我好不容易才到这里来的。” 杜书彦想到这灵楼得罪了多少人,也颇为不好意思。 “抱歉,连累你了。” “无妨,不过,大殿下最好还是早日回宫,那饼上之毒……现在无药可救。” “什么?!”凤歌整个人都傻了。 “连太医院,都找不出来办法吗?” 苏岩无奈的摇摇头:“也许,有一些险招可以,但是,太医院,只求无过,不求有功,有些药,本身便有大毒,以毒攻毒之法不成,方子一公开,那便是落人口实。” “我明白了。”凤歌点点头,“即刻回宫。” 从灵楼,到皇宫,不过走一个时辰的路,再加上快马,外皇城的侍卫见竟然有人敢在京中的御道上打马而来,大喝道:“什么人?!” 凤歌下马:“孤回来了。” “大殿下!”侍卫们齐齐跪下相迎。 凤歌大步走入内宫,只感觉到气氛无比的压抑,莫名的感觉到愁云惨淡的压抑。 “你们为什么都在外面,父皇怎么样了?”她站在皇帝寝宫院门外,宫女跪下道:“瑞王在里面,将奴婢等遣了出来。” 瑞王是凤歌的弟弟,淑妃的儿子。 凤歌也不顾宫女的阻拦,伸手去推寝宫门,门竟然插上了。 “凤源,开门!”凤歌忽然听见里面传来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 她向后退一步,看了关林森一眼,后者会意,一脚将门踢开。 凤歌一眼便看见瑞王正跪在父皇的床前,听见踹门声,惊慌的转过头。 皇帝大声的呛咳着,看见凤歌,好像看见救星似的向她伸出手。 凤歌连忙过去,问道:“父皇,你感觉怎么样?” 皇帝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瑞王哭着说:“皇姐,父皇几天前就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一直惦记着皇姐。” 凤歌闻言,眼泪止不住的流。 皇帝看着凤歌,努力抬起颤抖的手,却是指着瑞王,他张开嘴,好像要说什么,从喉间只挤出了一个字:“杀。” 凤歌一愣,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瑞王凤源才十四岁,凤歌完全无法将他往大逆不道的方向去想。 皇帝想要再多挤出一个字,都是困难,只听得喉咙里发出几声如气泡浮出水面的声音, 几次尝试未果,皇帝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身子软了下来, 最后拼尽了全身的力气,颤抖着双手,从床头暗格里取出一圣旨,递在凤歌手中,接着,他的手一松,双目便永远的闭上了。 这个过程太快,凤歌愣在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见瑞王已放声大哭:“父皇!!!” 门外的人听见响动,急忙叫来太医,太医匆匆赶到之后,一番诊探,终于,太医院院判摇摇头:“皇上驾崩了。” 凤歌手中紧紧的捏着那份圣旨,过于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几乎忘记了呼吸,直到憋得不行,才发现自己已经手脚无力。 “大殿下,撑住。还有皇后娘娘。”关林森在她耳畔提醒。 “对,还有母后。” 凤歌沿着熟悉的宫中路径跑回宫中,不料,却听见母后的寝宫中,也传来太医忙乱的声音。 一个宫女看见她,跪倒在她面前:“皇后娘娘,大口吐血之后便昏迷不醒,太医们正在全力救治。” 吐血?昏迷?这是何等烈性的毒药。 凤歌只感觉到天旋地转,接着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八章继位 国一日不可无君,在先帝棺椁之前,凤歌继位,是为大恒皇朝第七位皇帝,她继位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彻查先帝的死因与导致母后吐血的原因。 中毒,的确是中毒。 他们的体内,有着两种不同的毒药,剂量最大的,是慢性毒药,但是致死的,却是另一种,只要一点点,就能让骏马倒地而亡。 “这种毒,在大恒没有。”苏岩说,“据说,是祀星族独有之物。” 听见这三个字,凤歌的眼神陡然一变,她又想起了与自己一路同行的瑶光。 此时瑶光还留在京城里。 “我想等到凤歌的继位大典之后再回去。”瑶光看着书奇,继位大典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错过,下一个皇帝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呢。 书奇已经是好话说尽,可是,她就是不肯走。 书奇快要愁死了。 “你不是说,找我不是你的正经差使吗?你办你的事,别管我。”瑶光又补充道。 书奇心中颇为无奈。 入夜,书奇来到灵楼,紧闭的房门后,灯火依旧亮着。 房门慢慢打开,书奇走入后,门又紧紧打开。 坐在上首的文弱书生神情不似白日那般从容,眉头紧锁,似有无穷烦恼压在心头。 书奇俯身下拜:“楼主,杜奇回报,祀星族祭司仍滞留京中,其余藏书楼侍卫已向京城集结。” “这么多年,辛苦了。”杜书彦淡淡的应道。 书奇的脸上再没有熟悉的那种傻乎乎的模样,眼中带着十足的精明,还有深深的担忧。 “祀星族分为两派,支持族长的人多,而大祭司尚幼,她的支持者,多为老人,且忠于的不是她,而是忠于的祀星族,若是将来大恒与祀星族起了纷争,而大祭司不愿与大恒相抗,只怕第一个反她的,也是那些老人。”书奇实话实说,语气中满是对瑶光的同情与叹息。 “那些老人,只是想要捧起一个偶像而已,是谁都好,都会被打上一个大祭司的标签,因此,只怕我们的计划,不会那么顺利。” 杜书彦微微闭着眼睛,复又睁开:“无妨,这几日,我观察这位继位祭司,她年纪虽小,却颇有自己的想法,假以时日,一定能将祀星族的人心收服。再加之,大殿下,不,女皇陛下与之相交数日,这段时日有感情,也必会对她有所影响,在做出种种决策的时候,一定会考虑几分。” “只不过……我们不能把希望,建立在一个人的身上。”杜书彦叹了一口气。比他大上十多岁的书奇,只是立在一旁看着他。 书奇不明白,为什么像杜书彦这样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富家公子,竟像是经历过千帆不如意似的,什么都看得通透。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通透,因此,才会总是一派波澜不惊的模样,好像无论胜与败,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 从他的眉眼之中,完全看不出他只不过是一个未满弱冠的少年。 书奇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多年,莫不是白活了,怎么人跟人的差距这么大呢。 忽而听得上头杜书彦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你回去吧。还要继续关注祀星族的消息。” 书奇忙应声退下,房门开而复关。 房内只留下了那个孤独的少年。 同样一个人留在房中的,还有凤歌,第二天就是继位大典了,外面的事情,都由礼官负责,她只需要按步就班。 现在她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御书房内,桌上是父皇还没有批完的奏章,宫女再三请凤歌休息,凤歌只说看完再歇,其实那些奏章,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这些日子风调雨顺,不过是一些小的事情而已。 她留在这里不回宫,是因为,她睡不着,需要找到一些事情做。 曾经,父皇曾经把她放在膝上,让她看着自己是怎么批阅奏章,说:“将来,这些都是你的事了。” “好多字不认识呀。”凤歌还记得小小的自己是这样回答的。 父皇:“所以,你要抓紧时间学,时光不等人。” 本想着,自己就算继位,有什么不懂的事,也可以去问父皇,可是现在,一切却只有靠自己了。 仅有自己了…… 御书房之内,隐隐传来哭泣之声,却没有一个宫人听见。 第二天的继位大典,隆重非常,宫中四处华彩辉煌,众人景仰的目光,臣子们谦恭的低头,凤歌一步步走向皇位。 坐上龙椅的那一刻,群臣欢呼,声浪震天。 大恒皇朝新帝继位,改年号为德佩元年。 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武举 新君继位,并未大赦天下,而是下令将先帝与新任太后的中毒案,交给灵楼处理。 深夜,旋波阁的灯火一夜未灭。 除了贴身小厮云墨之外,没人知道,新帝凤歌,竟亲身来到灵楼,对杜书彦做出指示。 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了祀星族, 从遗骨之中查出的药物,大恒从来都没有过。 凤歌想起了西夏药师一族的独孤怀信,如果能找到他的话,也许,就能确定到底是什么样的药物害人,只是现在,此人不知身在何方。 继任大典之后,很快便是武举的考试,殿试时,整个场中,站着的是来自朱雀之地的沙通,还有她的影卫关林森。 “小哥,我劝你早早放弃,免得拳脚无眼,伤了你。”沙通冷笑看着关林森。 关林森一如即往的沉默,听到代表开始的锣响,便出手,一拳一脚,皆是法度森严,不愧为世家子弟。 沙通见关林森并无相让之意,也不再多言。 沙通左右手中各执一把弯刀,如毒蛇吐信一般刺到他的眼前,关林森双手切过去,不仅避开了刀刃,还眼见着就要落在沙通持刀的手腕之上。 沙通忽然双手一翻,刀锋陡然翻上,关林森急速收手,就差一点点,就要被削个正着。 关林森手中的长刀挥动,与沙通手中的双弯刀碰在一处,一时间,杀气纵横,刀光劈落在地面,竟将结实的青石地砖划出数道痕迹。 周围监场之人,此时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历代的武状元的比拼,的确也有受伤的,但都是切磋,哪里像这两位,出手如此狠辣,明显就是要人命。 他们小心的抬头看着御座的方向,凤歌面无表情的看着场中,她心中无论再怎么着急,也不可能在如此激战的时候喊停,她知道沙通是朱雀之地来的人,也知道自己这一路凶险,只怕都与他有关,事实上,她根本就不相信,沙通只是想来争一个武状元而已。 如果她喊了停,关林森依言收手,沙通很有可能会趁机杀了他。 如果她喊了停,关林森并没有收手,那便是抗旨不遵,一样是个死罪。 不如…… 凤歌悄悄吩咐身旁的贴身宫女几句话,又继续静静的观看着场中的变化。 “咣!” 青石砖地在弯刀的猛砸之下,化为无数石块,关林森勉强躲开,却无法避开那一地的石粉,他微微偏过了头,闭了闭眼睛,以免石粉入眼。 而就在这个时候,沙通却继续向他扑来,常年在朱雀之地的沙通,双目竟不怕风沙,他执起双刀,笔直的向关林森扑杀而去。 关林森百忙之中,微微转动身形,避开了砍向要害的一击,同时,他手中的刀柄微转变,轻轻的按上了沙通的肋下,的确是轻轻的一下,就连沙通,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妥。 而关林森,虽然避开了那致命的一刀,到底没有全身而退,手臂上实实地吃了一刀,袖上沾满了鲜血,青色的外衣上,迅速晕染出了一片暗色。 凤歌看得眼神微凛,几乎就要站起来。 忽然,关林森如一只轻盈的鸟,飞了起来,就在他刚刚站的地方,沙通的刀,又重重劈出一道刀痕。 “小子,受死吧!”沙通冷笑一声,追着关林森而来。 众人眼中左支右绌,已是强弩之末的关林森,竟然停下了,转身迎上了沙通的双刀,手中长刀,正对着沙通的心窝。 沙通一时避之不及,差点,胸口就要被扎中。 忽然,他的身体一矮,关林森的刀,从他的脸颊擦了过去,而他手中握着的双刀作势向上扬起,若是被他这一刀撩着了,关林森势必会被劈成两半。 前提是,他的刀,能举得起来的话。 他的手臂一酸,手中双刀落地,肋下的位置传来一阵剧痛,不由得他不松手,不知什么时候中了关林森的暗算,沙通不可置信的看着关林森。 “暗器吗?” 关林森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只是对着他展开更快的攻击。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当关林森的刀尖将沙通逼躺在地的时候,监场官终于敲响了表示停止的锣。 做为皇帝,凤歌依例要下场对胜负双方进行慰问,沙通虽然不是状元,但也是榜眼,未来大恒的栋梁。 凤歌虚应了几句话,忽然闻见一股奇特的味道,很香甜,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她觉得头有些晕,呼吸都有些不稳,却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痕迹,只是慢慢转身,一句话没有说,保持着与往常同样的优雅步子,向一旁走去。 待离开了众人的视线,心腹小宫女前来搀扶,她身子一软,几乎摔在地上,小宫女急着想要叫人,凤歌却摆摆手,命她找来软轿,又命人传太医院的苏岩。 杜书彦急匆匆的赶到宫中的时候,苏岩已在寝宫旁的暖阁里开方了。 “苏太医,怎么样?”杜书彦急忙问道。 苏岩应了一声:“与先皇与先皇后身上的慢性毒药一样,只是,剂量却要多很多,陛下现在已陷入昏迷,如果没有解药的话,只怕,醒不过来了。” 也就是苏岩敢说这话,放眼整个太医院,谁不是变着法儿的说皇帝并无大碍,谁敢说话这么直白。 杜书彦皱眉:“解药能找到吗?” “这,我不好说。”苏岩将药方上墨迹淋漓的字迹吹了吹,让它好快些干。 “现在我只知道,毒药是火性,须得寻到寒性的药物方能解。但是,天下寒性的药物千千万,究竟哪一种对症,不好说啊。”一向无忧无虑的苏岩也愁上了眉梢。 “如果找到了药,苏太医是否能确定那种药是否对症?” “这不好说,只能说,有药总比没药强。我只能确定哪些药是真的一点用也没有。” 苏岩的话,杜书彦也得承认有道理。 “寒性的药物,可能生长在两种不同的地方,一种是极寒之地,一种是极热之地。在极热的地方,生物会生出自我保护的机能,也就可能会出现性质完全相反的东西。就如同毒蛇出没之地的百步之内,必有解毒药一样。”苏岩补充道。 极寒之地,在北燕, 极热之地,在祀星族。 都不是好相与的。 杜书彦深深吸了一口气,皇权改朝换代,对他来说,却一点改变也没有,一样的殚精竭虑,一样的全力以赴。 一点点差池,都不能有。 而此时,更糟糕的来了。 云墨来报:“楼主,瑞王殿下有请。” 正文 第四百章夜谈 “瑞王?可有说何事?”杜书彦微微皱起眉头,他一向不喜欢与王公贵族来往,若是圣上见疑,便是抄家灭门之祸。云墨回道:“只说是得了一副好画,想请您一同鉴赏。” “好画……”杜书彦无奈的冷笑一声,只怕是宴无好宴,话无好话。 “告诉他,我身体不适,不便上门。” 云墨轻声:“楼主,他说了,如果您不去,他就亲自往杜府去了,而且是甘雨巷的杜府。” 甘雨巷! 那是杜书彦私买的外宅,就算是家中父母也没有告知,那里是他买来与一些不便在大庭广众之下见面的人相会之用,没想到,竟然被瑞王知道了。 杜书彦轻轻叹了一声:“我知道了。” 说着,他便起身更衣,换了一身见客的衣裳。 一路上阴沉着的脸,在下马车的那一瞬间笑意盈盈,如同春风拂过,对门口相迎的管家也是十分客气。 “哎哟,杜大人,您拨冗前来,真是幸甚至哉啊。”管家对杜书彦客气非常,他的客气不是对杜翰林,而是对杜楼主。 杜书彦一如即往的笑道:“哪里哪里,得瑞王殿下相邀,是下官的荣幸才是。” 两人皮里阳秋的互相客气一番,杜书彦便被请入屋内。 瑞王早已在大厅之内,看见杜书彦,大笑着迎出来:“杜大人,本王就知道,有这样一副好画,杜大人一定会来的。” “拜见王爷。”杜书彦低眉顺眼,眼前这位十四岁的少年,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一身官场味儿,行止说话竟像四十岁的人似的,若不是身量未足,眉眼还是没长开的样子,真让人一时难分长幼。 “不必客套,快来看看,这是本王想尽办法弄到的,不知杜大人觉得如何?” 瑞王将手中画卷徐徐展开,浓墨淡彩,竟是一副沃野千里,江山无限之意。 “这画原藏于一位老者之手,说此画名为千里江山图,本王看着此画意态风流,气势极佳,挂在厅堂之内正好,便重金买下,只是上面有画无题,有些可惜,便想请一位大儒提字,于是想到了杜大人。” 杜书彦笑道:“下官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翰林罢了,哪里敢称大儒,岂不是要让各位太傅与文渊阁学士笑掉大牙?” 瑞王看着杜书彦的眼神带了几分深意:“那些人已是老朽腐儒,如何能与杜大人相提并论。杜大人青年才俊,先帝时便已被点为状元,又是皇姐同窗,相信能力与眼界比那些老人强出百倍。” 说罢,又唤下人:“来人,为杜大人准备文房四宝。” 竟是逼杜书彦就范。 千里江山图,意指皇权,岂能挂在王爷的屋内,瑞王之母乃是先帝贵妃,这些该避讳的事情,他不可能一点不知,只能说明,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凤歌刚刚登基,位置不稳,生母皇后又与先帝同时辞世,便是外戚的关系,也交情泛泛,杜书彦细心为她算来,手中竟无亲族之人可用。 而贵妃,现在已被尊为太妃,则有兵马大元帅的哥哥,刑部侍郎的侄子,大恒皇朝中竟有不少高官是她家的亲戚,也难怪心思活络。 邀请自己在这千里江山图上落字,便是要求他效忠之意,他又会如何不知呢。 “皇姐刚刚登上皇位,着实辛苦,毕竟是个女孩子,国事繁重,整夜难眠,昨天我看见她,眼底下一片青黑,若是能为皇姐分忧,也是尽了为人弟为人臣的一位职责,只是皇姐对我们保护太好,什么事都揽在自己身上,杜大人可知道皇姐近日来挂心之事?” 杜书彦微微垂下眼皮,这根本已经是直白的探问政务机密了。 他淡淡笑道:“下官不过是一介翰林,朝中大事,自然有重臣们处理,又哪里能轮得到我这般微末之人开口。” 瑞王大笑:“杜大人客气了,以杜大人之才,翰林之位,不足以施展。这等事情,本王能想到,先帝与皇姐自然也能想到。来,还请杜大人快快赐墨宝。”说着,便将毛笔饱蘸墨水,递了过来。 “瑞王殿下,这画,是假的。”杜书彦轻笑,并不接。 瑞王微微挑眉:“哦?何以见得?” “真画,如今在皇宫之中,世间焉有两幅千里江山图。”杜书彦不急不缓将麻烦踢了回去,便是瑞王,也不敢说宫中的千里江山图是假的。 只是,瑞王他当然知道,宫中并没有千里江山图,现在与杜书彦打这个官司没意思,纠结无益。杜书彦只不过是想借画来说明,他侍奉的主子,已在皇宫正位,自然就是心向凤歌,绝不变。 瑞王想了想,又做了然状:“也对,杜大人的亲人家眷,尽在京中,有些事,的确不便,放心,本王会替杜大人解除这些后顾之忧的。” 杜书彦的眼神转冷,看着瑞王,后者却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朗声大笑:“来人,送客。” 应付完了瑞王,还有先帝先后的中毒事件,虽然毒药的来源指向了祀星族,但是,他总觉得哪里有不对。 书不惊的出现,说明他们已经知道瑶光现在已经在京城,若是祀星族那么大手笔的下毒,不怕大恒皇朝对他们的继位大祭司不利吗,还是,他们根本就不关心继任大祭司的死活? 不对,这不可能。 杜书彦揉了揉眉心,起身换了一套衣服,向外走去。 门外,已是华灯初上,热闹非凡。 夜市上无比的热闹,瑶光已经在这条夜市逛了三天了,总也没逛过瘾,白天没什么人,到了晚上,竟然如此的灯火辉煌。 祀星族也该这样才是,不然到了晚上,哪哪儿都是黑漆漆的,看起来好凄凉。 “姑娘,来尝尝我家的馄饨吧,包你香得舍不得走。” “哎,新鲜的胡辣羊蹄哎。” “大肉索饼,大肉索饼,真材实料有保证。” “冰雪元子!冰凉透心的冰雪元子,东京熟水,荔枝凉膏,姑娘,要不要来一碗?” 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瑶光从街头开始吃,吃了三天,也才只吃到了一半,每一家都很好吃,就算是一样的东西,也有稍许的不同,感觉一旦错过,会是天大的损失。 书奇很幽怨:“祭司大人,注意你的形象。” “闭嘴,又没别人认识我。” “祭司大人啊,万一有个特别英俊的小伙子出现,你岂不是来不及?” “不可能!” 正说着,两人同时感觉到了身后有人出现,转头一看。 一位身材修长如玉树临风一般的年轻人站在他们的身后,神色有些尴尬,似乎有话要说,又被咽了回去。 瑶光的身手了得,不愧是从小练就的童子功,在厨房偷嘴什么的,只一转身的功夫,就把嘴给擦干净了,一点都看不出来有偷吃过的痕迹。 她笑着问道:“请问公子是……” “在下杜书彦,凤姑娘的同窗好友,阁下可是瑶光姑娘?” “好说好说。”瑶光笑眯眯的回答。 杜书彦又转头看了一眼书奇,只当不认识:“这位,一定是瑶光姑娘的随从了。” 书奇咳了一声,点点头,算是回答过了。 “瑶光姑娘,此地不是谈话的所在,可否随我往清静之地?”杜书彦客气的询问。 瑶光大大方方的起身,跟在杜书彦身后,书奇对她的坦荡感到十分震惊:“祭司大人,你,你就随着一个陌生人这么随便走了?” “生得这么好看,走就走了。” 书奇:“……” 杜书彦寻了一处灵楼在外安置的房屋,在深巷民宅之内,屋里干净清静,只有瑞珠在内侍奉茶水,为几人奉上茶点之后,她掩上门,悄然离去。整个屋里,只剩下了杜书彦、瑶光与书奇。 瑶光看了一眼书奇:“你站在我这里做什么?” “呃?”书奇不解其意。 “他才是你的上司吧。” 瑶光一句话,把书奇吓了一大跳:“祭司大人,这是从何说起啊。” 瑶光轻笑:“你们一见面的时候,你的眼神分明很惊讶,但是身体却并没有露出警戒的样子,刚刚你坐下的时候,原本已经要坐下了,但是这位杜公子还没坐下,于是你又微微的抬了一下,等杜公子坐下之后,你才坐下。显然你的身份,在这位杜公子之下。” 她微微一顿:“如果我今天不来,这位杜公子,也会命令你变着法儿的把我给弄来的,所以,我才会一口答应,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呵呵,说穿了,就一点都不奇怪。” “……” 书奇一时无语,他没有想到,这位平时看起来傻乎乎的瑶光,竟然如此观察入微。 “看你的表情,很惊讶?”瑶光轻轻一笑,气质高华,与她过去表现出的样子,完全不同。 “你难道以为,我能成为继任祭司,完全是因为,我是族长的妹妹吗?”瑶光的眼眸里满了笑意,书奇无语,他的确是这么想的,瑶光一向娇纵,族长与各长老,都觉得她若是做了大祭司,便于控制。 “如果让他们觉得不好控制了,只怕,我现在已经被逼着联姻嫁人了。” 瑶光笑道:“这一点,我五岁那年,就知道了。我的姐姐啊,她不就是这么被迫嫁给了东宁国的国主吗?我记得,她离家的那一天,哭得好伤心,好伤心,其他人都在笑,说她嫁得了如意郎君,只有我知道,她喜欢的另有其人,根本不是那个东宁国国主。” “好了,阁下到底是什么身份?”瑶光看着杜书彦。 俨然又是一个凤歌啊……杜书彦心中感慨,这两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却担负着同样的命运,也是不容易。 不过,这样也好,都当做理智的成年人那般看待,彼此也省事许多。 杜书彦将魔药之事说了一遍,瑶光点头:“可否安排我入宫一次?我要看了才知道,是不是。” “可以,那就请瑶光姑娘暂且等待片刻。” 杜书彦暂时离开前去安排,房间里的书奇与瑶光无语对坐,气氛十分尴尬。 “祭司大人,我……”书奇想要解释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瑶光抬手止住了他:“我懂,我明白,各为其主罢了。” 书奇的话噎在嘴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的确是被杜书彦派出去的,但是,这些年,他在祀星族,也一直看着瑶光从不懂事的小丫头,一点点的长大。 只是,这样的感情,掺杂了利益,就变味了。 “不必太在意,我也知道,除了工作需要之外,你也是真心对我好。”瑶光笑笑,“虚情假意,我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书奇继续沉默,直到杜书彦派来接瑶光进宫的人前来,书奇才算舒了一口气。 时隔数日相见,物是人非。 彼此的身份,已是大恒女皇与祀星族继任大祭司, 非正式的见面,礼仪规格却一点也没有降低。 凤歌的十二章纹,瑶光的祭司华服。 过去嘻笑相见的两个小姑娘,现在站在华丽的殿堂里彼此相见,恍如隔世。 凤歌遣走所有的官女太监,只留下了杜书彦。 许久之后,紧关的宫门才缓缓打开,瑶光如来时一般,无声无息的离开。 正文 第四百零一章皇帝的烦恼 瑶光回到客栈之后,马上收拾东西,书奇低着头,一直跟在后面,也不说话,瑶光看了他一眼:“你的身份,还有谁知道?是不是把你放进来的几位长老,都有份?” “祭司大人,我是凭真本事进来的。”书奇搓着手憨笑。 “你留在京城吧,祀星族留不下你。” 书奇本以为那不过是瑶光的气话,抬头看着瑶光,却是神色平静:“我不会容忍一个探子在身边,无论是什么原因。” 事到如今,书奇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大大方方一躬身:“拜别祭司大人。” 书不惊也在京城,相信瑶光不会一个人上路,自然会有人护着。 皇宫之中,瑶光留下的解药,已经被凤歌服下,药到则病除,快的很。 瑶光确认先皇与太后所中之毒,正是祀星族的药物,只不过其中一样慢性药物,正是被绿柳道人已经大量种植的阿芙蓉,而急性药物,又是只有族长才能拿到的碧水。 皇宫一夜,凤歌与瑶光谈及天下大事,双方达成共识,以双方现在的实力,如果大恒真的与祀星族杠上,那么,只会是其他国家得益,东宁国早就想拿走祀星族的地皮,北燕则是早就跟大恒互相看不顺眼,西夏,少不得又是两头卖军火。 这种便宜了别人的事,断然做不得。 瑶光想起临行前凤歌对她说过的话:“若君心似我心,则未来可期。” “可期么?”瑶光坐在马车上,默默想着,中原之地,有两个连在一起的成语:秦晋之好、退避三舍。 曾经关系那样那的秦国与晋国,最终,退避三舍却成为秦国诱敌深入的手段。 两大体量之间,没有敌友,只有利益,瑶光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与凤歌接触的这段时间,她还是很喜欢这个温文儒雅的女孩子的,如果要被迫与她为敌,那真的是很难受了。 还有那个性格跳脱的金璜,有情报说,她跟在凤歌身旁,竟然是要杀凤歌,为家人报仇? 这恩怨情仇,真的是很难说了。 可是,金璜所做的一切,也真的只是出于报仇,而没有一点真心吗,瑶光闭上眼睛,仔细的想了想,对这个结论也有质疑,不,在凤歌遇险的时候,金璜看似只是一时冲动跳到前面去,实际上,却是保护了凤歌,有几个时候,如果不是她挺身而出,以关林森的能耐,根本就无法保住凤歌。 那只是简单的取信之举吗? 不可能,她的目标本就是要取凤歌的性命,而不是别的,只要静静的看着凤歌死掉就行了,她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大仇得报。 天色渐渐晚了,瑶光与书不惊在一处客栈住下,在柜台前与老板娘说话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金璜,是她,五官身形都是她,只是脸上的气质却完全不一样,阴郁而冷漠,活似换了一个人。 瑶光愣了一下,几乎不敢叫她。 “金……璜?”她试探着叫了一声。 金璜转过头来,客气的向着瑶光一点头:“你也要回去了?” “是。你这是要往哪儿去?” 金璜笑笑:“天高海阔,天涯任我行。” 瑶光微微偏过头:“那,要不要到我们祀星族来,气候不错,环境也好,以你这样的身手,在祀星族可以得到一个很不错的职位。” “哈哈哈,不了不了,我还是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金璜冲着瑶光挥挥手。 “那你有可以住的地方吗?” “只要有钱,有什么地方不能住吗?” 金璜笑着走向上房。 纵然一夜未曾好睡,第二天清晨依旧要起来上朝,还有武状元之事。 果然有人拿关林森的家世来说事,说他家有人叛逃至北燕,此人断不可用。 凤歌顶回去:“他的伯父逃往北燕,也杀死了他的曾祖父。关家在他小时候祭祀的便是曾祖父,而将伯父从家谱之中勾去。这样的人,与北燕有不共戴天之仇,正当合用,就此舍去,岂不是可笑?” 众朝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也找不出更多的话来说。 凤歌当下便封关林森为玄铁营羽麾校尉,不日赴任。 虽然知道凤歌一定不会封他为禁军统领,但是,往年的暗卫转明,都因为与太子有着亲厚的关系,全都安排在京师附近,又安全又舒服。何况现在是太平年代,玄铁营那里条件很差,又捞不到军功,岂不是白白浪费青春。 朝中上下,没有一个人理解凤歌是怎么想的。 只是,他们也不想操太多的心,不过一个小小的校尉,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万万没想到,北燕皇帝竟然派人来求亲,说希望能与大恒化干戈为玉帛,如今北燕皇帝也是未娶之人,愿与女皇陛下结为夫妻,东方大陆上的两大强国联手,必能所向无敌。 凤歌在朝堂上不动声色的接下了国书,回到御书房之后,气得把国书砸在地上: “做梦!” 一旁被召来想对策的杜书彦捡起国书:“陛下,戒急用忍。” 这四个字,还是从前太傅对他俩说过的,每个字,凤歌都明白是什么意思,连在一起,应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那口气,真的很难忍下去。 凤歌深吸一口气:“杜爱卿,拒书由你来拟。” “陛下,臣以为,不可。” “什么?难道要答应他吗?” “自然是要,吊着。” 杜书彦低垂着眉眼:“陛下,可记当日吕后之事否?匈奴单于调戏之,吕后羞愤难当,却也忍了下去。陛下是未嫁之女,自古以来,一家有女百家求,陛下何不以此为机,为大恒得到更多的利益。” “啪!”杜书彦的脸上狠狠挨了一下。 “大胆!” 杜书彦俯身跪下:“陛下,臣句句肺腑之言。” 凤歌闭了闭眼睛,冷静下来之后,她也不得不承认杜书彦是有道理的。 “再等等,西夏国的求亲书,东宁国的求亲书,只怕已在路上。”杜书彦见凤歌平静下来,便陈述了这个事实。 凤歌无力的笑笑:“那么杜爱卿,觉得朕应该嫁给谁才好。” “陛下一日不嫁,这几个国家,一日不死心,终日担忧陛下会答应其他国家的婚约,以大恒之富,无论是往何处,都会让两个国家变成东方大陆最强之国。” 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说,吊着他们的胃口,所以,朕便永远不嫁?” “陛下可有心仪之人?” “……”凤歌想起关林森,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她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 杜书彦轻轻吐出三个字:“关林森?” 惊讶于杜书彦的洞察力,又觉得以灵楼之能,这本也是理所当然,凤歌也不想在灵楼楼主面前隐瞒什么,这只会让他难做罢了。 “陛下喜欢谁,本无可厚非,只是……” “我懂,我明白……若是大恒一日不强,也许朕永远不能给他一个光明正大的婚礼。” 接下来的话,凤歌没有说,但是从她的眼神里,杜书彦看出她接下来的话:“有朝一日,凤舞九天,一切依朕之心而为,看谁敢说半个不字!” 正文 第四百零二章夜市风波 几位从武试选拔出来的人都给安排了职位,只有沙通,凤歌沉吟半晌,不知应该把他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好,最终决定,把他放在白马司。 “陛下,太危险了。”得知凤歌计划的杜书彦皱眉。 白马司拱卫皇城,兹事体大,不可轻慢。 虽然他明白凤歌为什么这么做,越是容易出岔子的地方,越容易让一个心怀叵测的人露出马脚,可以早些结束这一些。 只不过,御驾亲征尚且不是为帝王者常为之举,又何况是把这样一个危险份子就放在身边,随时都要提心吊胆,等待着那个人动手。 在未动手之前,所有人的神经都要紧绷着。 “朕想过,把他远远的发配到没有人的地方,但是,他只是心术不正,而不是大脑迟钝,若是把他放得远远的,只怕他过几年,就能给我独立建国了。” 凤歌笑笑:“不如把他放在京城之中,朕相信,灵楼一定能看住他的,对不对。” 杜书彦满嘴的苦涩,他还能说什么。 只能答应下来。 京城的夜晚,夜市热闹非凡,天气好的时候,两条街总是被挤的水泄不通。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不同,人流好像遇到了礁石的水,遇到某个街角,就自动分开,几个北燕人打扮的士兵,在夜市上行走。 游人可以避,摆摊的老板可避不了,看着北燕人,他们的神色紧张,脸上夹杂着害怕与痛恨两种不同的情绪。 忽然,一个少年从北燕人身边跑过,忽然,被其中一人抓住胳膊,推倒在地上。 “北燕人打人啦!”少年一嗓子嚎起来。 周围的百姓原本对北燕人就恨意冲天,见状更是指指点点,甚至有人已经手里抄着棍棒,围上来了。 “他偷我钱包!”那个抓着少年胳膊的北燕人发现不妙,忙为自己分辨。 但是,此时已没有人会听他说什么了。 所有在场的人都已经围了上来,北燕人本来性格就剽悍,哪里肯吃亏,再加上这次,他们着实冤的很,更不会让一步。 忽然,一阵清脆的铜钱落地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等他们发现声音的来源是什么的时候,顿时全部俯下身去,哄抢着铜钱,哪里还管什么北燕人。 北燕人原本严阵以待,却变故陡生,还没来得及反应,便听见有人在他们耳旁说:“随我来。” 他们也不想闹出事来,加快脚步,远离这是非之地。 左转右转,离开了夜市的范围,才停下脚步。 那人手中提着灯笼,灯火昏暗,看不清他的脸,那人只说道:“你们快些回去吧,莫要露面。” 说罢,就要走,忽然,为首的北燕人拉住他:“杜大人,多谢。” 穿着青衫布衣的杜书彦头也不回:“大亲王殿下客气了,夜市上龙蛇混杂,大亲王千金之体,还是不要冒险为好,免得礼部为难。” 高玄武笑道:“其实,我的事也快办完了,只是想知道,那位叫金璜的姑娘在哪里,为什么总不见她?问你的陛下,她也不肯说。” 杜书彦笑笑:“不是陛下不肯说,而是那位金璜姑娘本就不是朝廷中人,来去自由。” “哦,原来是这样,那么,我若想要向她求亲,自然也是没有关系的?” 杜书彦有些不解:“大亲王殿下前来,不是为了贵上?” “我弟未曾娶,我也未曾娶,一举两得,岂不更好?我看女皇陛下与金璜姑娘素日交好,若是能成一家人,想必会更加高兴才是。” 高玄武一厢情愿的想着好事,杜书彦却是哭笑不得。 “若是能找到金璜姑娘,大亲王请自便。” “那我就不客气了。” 高玄武看样子是真的挺开心,杜书彦却是笑不出来,没想到,高玄武喜欢的,竟然是金璜? 若是他永远找不到金璜倒也罢了,一旦给他找到了…… 一心复仇的金璜,说不定会借北燕之力,与大恒为敌。 想到这里,杜书彦心中又是沉沉一叹,造化弄人,岂是人力可改之。 如果能见到金璜,再劝一劝她就好了。 转念一想,女人一旦做下了决定,谁又能劝得动呢。 “那就请各位好生歇息了,不送。”杜书彦叹息着,打着灯笼,慢慢向自家宅院而去。 正文 第四百零三章茶楼 对于祭司大人的归来,只有几个心腹之人才知道,没人说,甚至广布在外面的侍卫也不知道。 只有随瑶光回来的书不惊知道,而他,身为藏书阁侍卫的统领,自然也不会乱说些什么,一切以族长的意志为首要考量。 而瑶光,则被勒令在大屋里呆着,好吃好喝的供着,只是什么地方也不让去,形似软禁。 房门屋后,包括楼顶,都有人看守着,别说人了,连只鸟都放不出去。 瑶光叹了口气。 显然是族长哥哥还要利用“拐带祀星族祭司”的名号,与大恒皇朝再搞出点什么事来。 瑶光猜的没有错,藏书阁的侍卫已经集结在京城旁,与五城兵马司的巡城卫队对上了。 “你们是什么人!”五城兵马司的小队长发现了并不想隐藏行踪的藏书阁侍卫。 藏书阁侍卫看着他们,没有作声。 许久之后, 一队五城兵马司的人四处找人,甚至冲入火器营和天牢。 杜书彦得到消息后,已经猜到那一队人是何等身份,毕竟灵楼也曾经“接待”过这样的一批来客。 皇宫里,似乎也没有什么反应,按说外面的这些骚乱,应该都被白马司传到凤歌的耳旁了。 杜书彦猜想,凤歌一定是有一个大计划。 不错,她的确是这么想的。 很快,那队五城兵马司的人面前,就出现了一个身材瘦削,五官平平的人:“前面便是外皇城,不准进入。” 藏书阁侍卫以为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卫兵,也不与他多说什么,挥动着武器,便向他砍去,那人面对着银光闪闪的武器,面不改色心不跳,微笑着看着他们向自己冲过来,然后,只一击…… 藏书阁精英侍卫,皆化为飞灰。 “祀星族的人,一代不如一代。”沙通摇摇头,连尸首都不用收拾,便自顾自的离开。 凤歌与杜书彦,同时收到此消息,沙通,的确不一般, 以他这样的才能,大恒皇朝的格局,对他来说都不够大, 他到底想做什么? 想要一统天下吗? 凤歌轻轻叹息,令她更加烦恼的,还有桌上三份求亲文书,在北燕求亲书来之后没多久,东宁国与西夏国的也来了。 她将那三份都搁在一旁,武举完毕之后,便是秋闱,文武恩科,前后差了几个月。 想到武举开之时,自己还是公主,事事都不用自己操心,而现在,却必须处处想的周到。 开科取士,也是很久之前就定下的,京城里的外来户又从一堆形容粗鄙的武夫,换成了摇着折扇,舞文弄墨的书生,连着书坊和卖文房四宝的地方都发达了起来。 只是酒楼与茶楼不是很高兴,那些穷书生总是在地方一坐,就不走,点的东西,也不过是一些茶水与果碟,还不如武举那会儿,起码那些人都是喝酒吃肉,酒楼或多或少还能挣着点,一通胡扯,扯完拉倒。 这些酸书生,联诗作赋念叨个没完,能从早上开门,一直坐到晚上打烊。 有些机智的老板,则是联合了勾栏瓦肆里的姑娘们,不拘颜色,有空的就来,评点那些书生的诗词歌赋,得些额外的赏。 大多数女子都不稀罕来,一些新入籍的,急着想要寻些新词谱曲,以便压人一头,才会到这里来。 那些酸秀才,也以自己的诗词能被妙龄女子的朱唇唱起为荣。 只是精于考试的书生,写出的诗词往往酸腐之气冲天,那些久经欢场的女子们,哪个自然对这些东西是看不上眼的。 京城之内最大的茶楼里,一壶茶比别家都要卖得贵上许多,普通意义上的穷书生,望其价格而不敢入,从某种方面来说,对客源也起到了一个不错的挑选作用。 反倒成了斗富的天堂, “姝云姑娘这一曲唱的真不错。” “来人,打赏朝霞姑娘纹银十两。” 富家公子们出手打方,但是,姑娘们的眼波,却总是流连在坐在茶楼一角的桌上,那里坐着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右手紧握着一枝毛笔,在纸上奋笔疾书,姑娘们都挤在他的桌前,抢着他新写的诗句。 倒比拥在富家公子面前的人还多。 那些失了面子的富家公子凑过来,仔细看着这个坐在桌边的小子,全身上下都看不出来一处有什么特别的人,竟然比银子还要亮眼吗? 那人又写完一张,围在桌前的青楼女子还没有来得及拿,就已经被一位富家公子抢过,照着念了一遍:“什么玩意儿啊,我也能写!” 说着,他便拿出笔:“蝶舞莺啼绿映红,娇娘美侍漫香风。一年最好恩科时,助我平步青云中。” “好好好。”他身旁的朋友们不断的鼓掌叫好, 姑娘们对这首驴头不对马嘴的句子,强忍着没笑出声来,毕竟对方是个有钱大户,不好轻易得罪。 只是那位年轻人连头也不曾抬起:“兄台,并不是七个字七个字的四行,就叫诗的。” 富家公子被他这番嘲讽弄得恼羞成怒,当场便抬手要给那个年轻人一耳光,满以为能着着实实令他挨上一记,不料,手底下却是一空,刚刚的那个年轻人,好像只是不经意的挪了挪位置,只差了那么一掌的距离,富家公子的掌风只是带起了他鬓角旁的发丝,轻轻在空中飞起。 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而然,就如同他只是刚刚好,想要挪动一下位置而已。 而此时,五城兵马司的巡逻队已经到了茶楼下,如果在京里闹事,秋闱休想进去那是一定的,甚至还要被抓起来问责,就算是富家子弟,也不会在这时候闹事,他指着那个书生:“你给我小心一点!” 说罢,便带着一干随从匆匆离去。 待他走后,那书生才慢慢抬起头来,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望着眼前排队的姑娘们:“下一位轮到谁?” 正文 第四百零四章琼林刺杀 试期将近,举子们或是用心苦读,或是打点着准备进入考场使用的行李。 不管是贫还是富,打小是睡在破屋里的还是睡在锦绣帐的,全部都要在条件艰苦,四面空空的考棚里过上三天, 没吃没喝,自己带。 没铺盖没被子,自己带。 没有笔墨纸砚,自己带。 这些还不是最难熬的,最难熬的是看到试题之后绞尽脑汁的破题,也不知道要写出什么东西来,才能让阅卷官满意。 更多的人是在忧虑自己能不能得偿所愿,寒窗苦读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考前综合症越发的严重, 有几家客栈里,主要客源就是这些举子,半夜三更的不睡觉,点灯熬油,就连睡觉的时候,枕下怀中都是书,也许能得到神仙托梦,兴许就梦到考试题了呢? 有睡得着的,还有睡不着的,睡不着的除了自己关着门窗在屋里看书的,这几天还出现了会爬到屋顶上嚎叫的。 “昨天半夜你们听见了吗?”一大早,凑在一屋吃早饭的举子们就在交流昨天晚上的可怕嚎叫。 “可不么,我刚梦见孔圣人跟我说,你如此勤奋,就给你透点题吧,题还没看见,就被那声嚎叫给惊醒了。”对于没有看到圣人的题目,举子痛心疾首,至于嚎叫,哪里有马上就要考试这件事可怕? 都是为考试所苦的人,大家当个笑话讲讲,也就过去了。 就在大家快要吃完饭,回屋看书的时候,才有个人姗姗来迟。 有认识的跟他打招呼:“哟,惟正兄,你怎么这会儿才来?是不是昨晚读书太辛苦?” 这个名叫赵惟正的书生,笑着与在座熟识的人打招呼,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先倒了一壶茶:“不才自幼身体孱弱,比不得各位,只能早睡晚起。” “那赵兄定是天纵英才,早已通读经史。” 赵惟正笑着摇摇头:“非也,非也。不才天资驽钝,比不得各位,过去的十年寒窗,只怕最多是各位的一两年之功罢了。” 又不聪明又不勤奋? 众人面面相觑,只道他不过是谦虚,不然千里迢迢跑到京城来做什么?总不至于是为了看一眼今年的试题长什么样吧? 赵惟正也不多做解释,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众举子同情的看着他,摇了摇头,考试不仅是考脑子,还要拼体力,一连三天,只怕病秧子是撑不下去的。 别人纷纷起身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书备考, 赵惟正吃完之后,也回到房间, 先打开一本书,翻了几页,又合上书本,似在背诵,不过背了几句,就卡壳在嘴里, 再打开看了一会儿,再合上,再背,再卡, 他起身,从包袱里层层翻出一只白色的瓷瓶,打开瓶塞,往手里倒了几倒,却没有任何东西出来, “这么快就吃完了?”赵惟正转身出门,,穿过热闹的大街,站在一间药店前停下了。 “赵公子,明天便要进考场,今儿您怎么还有空来我这小店逛逛?”掌柜的认出赵惟正,热情的招呼着。 赵惟正低声说:“那种药,能不能再多给些?吃完了。” 掌柜面露为难之色:“哎哟,赵公子,那药,可不能多吃啊,对身体不好。” 赵惟正皱着眉:“不就是想要钱,要多少?” “瞧您说的,要是能赚钱,谁还会把生意往外推呢?”掌柜的摇摇头。 “一百两!” “赵公子,这……” “二百两!” “真的不行啊,您已经吃的过量了。” “三百两!” “万一您吃出个好歹,可让我们怎么交待。” “四百两!” “您先前已经吃了那么些,应该已经起效了,何必急于求成呢?” 掌柜的不经意看见赵惟正的双眼,只见他的眼底已微微泛红,如同充满了凶暴的戾气,整个人也不复刚刚进来时的模样。 “罢了。”掌柜的松口,命伙计到后面取出一个白色的瓷瓶。 赵惟正看见瓷瓶,扑上去一把抢过,扔下一张银票,好像怕掌柜的反悔似的,一溜烟的跑出门。 回到客栈,他从瓶中倒出四颗黑色药丸,就着桌上的残茶,一口吞下。 他闭了闭眼睛,又坐回桌边,打开书本,刚才那些艰涩难懂的句子,一气读下来,不仅意思一读便通,更是过目成诵。 “那些嘲笑我的人,你们等着吧,待我金榜题名,高中状元时,再狠狠打你们的脸。”赵惟正想象着自己自己穿着状元服时,曾经嘲笑过他的那些人,是如何的卑躬屈膝的在他面前讨好谄媚,忍不住从心底里冒出得意。 赵惟正原本家贫,五年前,他的父亲在田里挖出了一瓮银元宝,将家里房子翻新,又添了两头牛之后,还剩下一些,便想着将来要让儿子为官作宰,光耀门楣。 一个当了十五年文盲的人,忽然收到亲爹的要求,让他从会写自己的名字开始,五年之内,考中进士,否则“我们老赵家没有你这个丢人现眼的儿子!” 赵惟正实在是压力太大了,赵惟正也不明白,爹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就非逼着他去做。 大恒皇朝的考试只有两级, 第一轮乡试,由于当天暴雨,许多地方的桥梁都塌了,很多学子没有赶到考场。赵惟正十分侥幸的以最后一名的资格挤进皇城试。 到了皇城,他本来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坐在茶馆里,听起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的谈话, 圣贤书中的典故信手捻来不说,甚至还有更多的解读, 听说那也是当代大儒的解读,相比自己的那点量,赵惟正忽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只会写名字的懵懂时期, 想到自己备考的时候,家中父母与妻子真的把自己当凤凰供着,什么活也不让自己干, 如果不考中…… 赵惟正不敢去想这个问题,如果当真没有考上,他也没有返回家乡的勇气了。 父亲让他带着那只瓮里剩下的金银财宝,换成了六百两银票, 这在乡下人眼里,已经是不得了的天价, 父亲让赵惟正到京城里买身鲜亮的衣服,万一金殿面君,也不至于失了礼数。 还让他走走京城里大官的门路,就算是乡下人,也知道,只要有钱,就没有敲不开的门, 只是,京城里大官的庭院,是他永远也想不到的深, 六百两,去掉盘缠与采买费用,只怕连打赏门房的钱都不够,更何况,那些高官的府第,又岂是他这种毫无家世的普通人可以进来的。 连续不断的苦读与焦虑,让他病倒了,去药店抓药的时候,无意中听见有一个人向掌柜的推销一种“聪明药”,据那人说,只要吃了聪明药,读起书来就会事倍功半,过目不忘。 药店老板见多识广,根本就不愿意相信。 而站在一旁听见的赵惟正,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赵惟正忙主动上前,问道:“此药,果然有效?可容我一试?” 那位卖药的人见有人自愿试药,便免费给了他一颗。 服下之后,只觉得精神百倍,随手拿起药店里学徒正在背诵的《药典》,从来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他,竟然随手翻了二十多页之后,再回忆,书的内容全部都在脑海里,如同背过了千遍万遍。 什么药,竟然有这样的奇效,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句话他不是不知道, 俗话说,病急乱投医,赵惟正已经完全不想这种药是否合理,他只迫切的想要获得捷径, 他不想输, 也输不起。 他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下了十颗药。 卖药人说,一天只要吃一颗就可以,吃多了,只怕精神绷得太紧,反而不好, 赵惟正当天就去书坊,几乎把那里与应试相关的书全部都搬了回去,一夜未睡,苦读诗书, 直至红日初升,他依旧精神奕奕,没有半点疲累的样子。 刚开始,赵惟正是听的,但是,第三天,他就感觉到,似乎只吃一颗,药效已经没有原来那样强了,到五更鸡鸣时,他的眼皮开始变得沉重,想要睡觉。 也许是身体已经适应了药性,没有第一次使用那么强了。 于是,他又吃下了第二颗。 他再次前去买药,药店老板看他眼下发青,好心告诉他,这种提神药虽好,却伤身,少吃为妙,赵惟正却只是笑笑说:“如果考不上,我的命都没了,还在乎什么伤不伤身?”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买药了。 老板看着他夺门而出的身影,想着次日便要入考场,他以后,也不会吃这种药了,也许,考完之后,休养几日,便会没事了吧。 秋闱之试,国家选材之本,入考场之时,共有三道关卡,层层搜身,以免夹带,若是后两道关卡的人搜出被前面的关卡放过的人身上有夹带,则前面负责搜身的士兵一并以科考舞弊论处。 赵惟正很自信,他只觉得自己这次一定可以金榜题名,扬眉吐气。 连续三日的考试终于结束, 考官们日夜审阅,一致认为赵惟正文辞优美,博引广拾,观点又接时政,正符合新帝凤歌亲自拟下的题目:“农桑与百工,何为先”的答案。 遂点为探花 张榜的那一日,全城轰动,报喜的官员吹吹打打到了客栈门口,大声喜报:“请探花老爷赵惟正赐见。” 客栈里的举子和老板等了半日,也没见着赵惟正下来,莫不是出去了? 老板与伙计面面相觑,怎么可能,谁不知道今天是放榜的时候,谁不是迫不及待的想马上知道自己的结果,怎么会出去呢。 伙计也说开了店门之后,并非见过赵相公出门。 老板寻思着,上楼去看看。 他敲了许久的门,赵惟正才把门打开,甫一见赵惟正的脸,老板差点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赵惟正的脸已经瘦削到凹陷,双眼无神,整个人如行尸走肉一般, 老板不愧是见多识广的生意人,定了定神,又喜笑言开的对赵惟正说:“赵老爷,您中啦!” “中了……什么?” “探花呀!全国独一份儿的呀!”老板搓着手。 赵惟正木然的点点头,忽然,向前一倒,就倒在老板的身上。 借着老板的胳膊扶了一把,才勉强站住,被这么一惊,他似乎也有些清醒过来:“是不是,报榜官还在下面?” “可不吗,就等着您给喜钱啦。” 赵惟正点点头,他这才想起,身上的银票已经全部给了药店的老板,身上只剩下了几十枚铜钱。 报喜官看见铜钱,不由得大失所望,不过,这位好歹也是新科探花,谁也不敢把不满表现在脸上,赵惟正心里也是不快,却也没有办法。 报喜官正待要走,忽然听见门口有人朗声说:“且慢。” 那人迎上来:“这位是我兄弟,家里估计着钱不够,特特送钱来,好在,没误了时辰。” 说着从袖中掏出了两锭元宝,每锭竟有十两之足。 “两位辛苦了。” 来者目送着两位报喜官离开,便上前扶着昏昏沉沉的赵惟正:“哎哟我的哥哥,你怎么熬成了这样,快回房好生歇息。” 便将赵惟正扶回了他自己的房间。 客栈老板不疑有它,见当下无事,便让伙计散开,各自做事去了。 放榜之后的第二天,依例,新科前三甲,要去宫中进行最后的殿试, 有可能会维持原结果,也有可能会因为皇帝的个人爱好而改变名次,如果发现是身无才学的作弊之徒,则很有可能引起一场大的官场震动。 赵惟正从屋里再次走出来的时候,客栈老板抬头看了一眼,与放榜那天见着的病痨鬼样已经完全是两个人了,容光焕发,气质不凡。 “不愧是探花郎啊。”客栈老板这一声夸赞有八成出自真心。 金銮殿上,大儒分列两排,新科状元、榜眼、探花,站在大殿中间,凤歌则高居龙椅之上。 依例问了一些问题,状元与榜眼谨言慎行,回答的虽然不错,但是整个人的意态与神情都紧收着,僵硬如木。 凤歌知道他们是紧张,也没太在意。 但是问到赵惟正的时候,他却是侃侃而谈,无限的意态风流,令人可亲。 “你看见朕,不紧张吗?”凤歌忍不住问道。 赵惟正微笑道:“陛下是万民之主,是草民的天,是草民的太阳,草民每天都会看见天空与太阳,又怎么会紧张呢?” 这样的回答,倒是让凤歌没有想到,她又问了一些关于朝政的问题,赵惟正对答如流。 虽然气质不错,不过,就回答的内容实质来说,与状元榜眼相比,还是略显格局不足。 最终,三甲顺序不变。 只待赐宴琼林宴了。 华灯初上,琼林苑中灯火辉煌,宫娥内侍匆匆来去,手中尽端着的是时鲜瓜果,陈年佳酿,各色少见的吃食。 新科三甲,依次排坐在右手一侧,同时还有数位大臣相陪。 凤歌盛装而出,众人三呼万岁之后,被赐落座, “众爱卿,今日琼林宴是为新科头三甲而设,各位不必拘谨,尽兴便是。”凤歌笑着说。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客气而恭敬的说着套话,酒过三巡之后,便放飞自我, 三位幸运儿,被一轮一轮的敬酒,灌的七荤八素,很快,状元与榜眼便酩酊大醉,连椅子都坐不住,直接滑到桌子下面去了。 只有探花赵惟正还与众大臣谈笑风生,酒到杯干,十分豪气。 有心戏弄他,想要把他灌醉的吏部侍郎自己反倒先不胜酒力,瘫在地上,强忍着才没有呕出来。 众大臣只得歇了把新人灌醉,好看热闹的心思,以这人的酒量,只怕他还没醉,自己已经先倒了。 不过,今天被新人压了一头,这是自有本国琼林宴史上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要是说出去,只怕会被没来的人笑话,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探花,虽是第三名,但实则要求更高些,除了要有处理政务的能力,人还要长得俊秀,更要有诗文才情,腐儒是不堪探花之名的。”翰林院院正摸着胡子。 赵惟正静静的看着他,等他发难。 “不如就以今夜盛宴为题,请探花郎做一首诗,答谢圣上恩典?不如探花郎意下如何?” 还没等他同意,已经有人收拾出一张干净的桌子,连文房四宝都放好了,哪里还由得他不答应,事到如今,忆是推脱不得。 赵惟正略一思忖,手执狼毫,在砚上舔足墨,不假思索,便写下一首长诗。 周围的人都好奇的围过来,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落笔: “好,好的,有意境。不愧是探花郎。” 身旁的兵部侍郎首先夸赞道,那位起哄要赵惟正写诗的翰林马上怼过去:“这写的什么啊,连韵都不对,词不达意,更不要说意境!” “怎么,你的意思是说,我是大老粗,不通文墨?” 兵部侍郎也是多喝了几杯,有些上头,与翰林纠缠起来。 凤歌摇摇头,她看见赵惟正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好像一个受惊的小羊,本能的对他产生了同情,便安慰道:“将诗文呈上来,朕亲自看看。” 只见白纸上落着: “玉盘朗朗十五色,清风阵阵萍末裁。紫云凌空御山河,凤舞九天探花来。” 凤歌还没看完,忽然听见身旁宫女尖叫,她一抬头,正看见赵惟正手中持着一把短匕,向她的心口刺来。 她本能的身子向后倾,同时,抬手掀翻了桌子。 身旁内侍大呼:“护驾。” 赵惟正还想要再出手,匕首却被一把长刀拦了下来,是沙通。 在沙通的身后,还有一大队匆匆赶来的大内侍卫。 一击不中,赵惟正便飘然远走,眼看着就要跃出琼林苑的院墙,却被一根凭空抽来的软索缠住了腰,硬生生的从墙上扯了下来,他还没有来得及转身,沙通已身如鬼魅般的到了。 两人战在一处,动作都很快,旁人甚至只能看见两人的残影。 赵惟正一着不甚,被沙通的刀子砍中左肩,身子一晃,差点摔在地上。 他强提着一口气:“你!” 赵惟正的话还没有说完,紧接着又是一蓬银色的针雨,是杜书彦赶到。 虽然勉强侧身躲开,却仍有几枚银针刺进了体内,针上抹了药,赵惟正膝盖一软,摔在地上。 眼看着就要落在侍卫手中,赵惟正手中短匕倒转,对着自己的心窝便要扎下去。 “留活口!”凤歌大声叫道。 比沙通和杜书彦更快的,是来自殿顶的一枝小金箭,击飞了赵惟正手中的短匕。 接着,一条长长的蓝色绸带从漆黑一片的殿顶飞来,绸带末端的铁钩,卷在赵惟正的胳膊上,赵惟正反手握住彩带。 殿顶上的人发力,将他整个人凌空提了起来,半拖半抱着,在殿顶上三纵四跳,便消失在茫茫黑夜中。 “罢了,不必再追了。”凤歌摇了摇头。 刚刚还在喝酒作诗的新科探花忽然变成了刺客,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查清楚。”凤歌淡淡的用只有杜书彦能听见的音量,吐出了三个字。 杜书彦领命离开。 “臣,救驾来迟,请陛下降罪。”沙通第一个跪下来。身后大内侍卫更是齐刷刷跪了一地。 凤歌抬手示意他起来:“沙爱卿来的很及时,何罪之有。丹凤阁统领之职,正空缺,不知沙爱卿意下如何?” “多谢陛下恩典。”沙通从神凤门侍卫,一下子成为了丹凤阁统领,简直是一步登天。 身后跪着的大内侍卫们投向他的眼睛,满满羡慕嫉妒恨。 破败的月黑堂旧址。 秘室。 “赵惟正”已是气息奄奄,他的上衣被解开,一个纤细的身影手里拿着短匕,对着他,重重插下去。 他额上滚满了冷汗,却是一声不吭,将呻吟压在了喉咙里。 “作死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这根针再深一点,就戳穿你的肺了,你说怎么就没扎在心口上呢。” 另外一边,有一个身材高大的身影出声:“明明担心他,让我去救,把人救回来了,为什么对他这样?” “闭嘴!光站在那看热闹不干活,快把蜡烛给我点上。”不耐烦的女声。 牛油蜡烛,粗如儿臂,只一根,便满室的光明。 “都已经凑到人面前了,杀招也能失败,李墨一啊李墨一,你真是有负天殿殿首的虚名呢。叶死了以后,你们天殿真是越来越水了。” 金璜鄙视看着他:“人皮面具也做的没我好,这么难看。” 抬手就将覆在他脸上的人皮面具撕了下来,露出一张因失血而惨白的脸。 “你……”李墨一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真的那么想她死吗?” 金璜哼了一声:“那当然。” “是吗,那你为什么,不等我使用玉碎昆仑?难道是舍不得我死?” 金璜眨眨眼睛:“因为舍不得你这匕首,这把寒玉匕,我喜欢好多年了,你死了不要紧,弄坏寒玉匕可不行。” “呵呵。”李墨一微微叹了一口气,还想再说什么,却是一口气提不上来。 “行了,闭嘴吧你,伤了肺叶,还想胡说八道些什么。”金璜不耐烦的点了他的睡穴。 金璜拿起蜡烛,走向那个高大的身影:“你为什么会跑出来?” “因为你啊,我美丽的姑娘。” “说真话。” “在夜市吃饱了撑的,出来消食,忽然看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忍不住好奇就跟了上去。” 这个答案虽然不中听,不过起码比较合理。 金璜挥挥手:“你该回去了吧,别闹失踪,到时候北燕人就有借口在京师里翻箱倒柜了。” “草原上爱我的姑娘不胜凡几,为何你对我如此冷漠?”高玄武做痛苦的捂心状。 金璜对他这个酸文假醋的各种看不上:“因为你绑过我,我讨厌被人控制。” “啊?”高玄武一愣,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可是,在我们北燕,那已经是对俘虏最礼貌的方式了,你看其他人,都是被锁在单薄的帐篷里,任由寒风吹毒日晒。” “哦,那我还要谢谢你了。”金璜翻了一个白眼,“你不出去,我出去。” 说罢,真就自顾自的离开了。 “这么野的姑娘,我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你?”高玄武问自己,又摇摇头,随着她的脚步出去。 密室里,重归一片黑暗之中。 正文 第四百零五章招聘圣手杜书彦 皇帝被刺杀,全城大搜查,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所有房屋都被禁卫军进入,翻了个底朝天,却一无所获。 黑暗中,有人推开了月黑堂被封闭已久的大门。 漫天星光下,金璜坐在树下的石桌旁:“杜大人,别来无恙。” “刺客是你的同门?” “我的同门?不是被你们杀光了吗?”金璜淡然一笑,将手中茶盏一饮而尽。 杜书彦:“你为什么在这里?” “这是我家,我还能去哪里?”金璜冷笑。 杜书彦摇头:“你本不属于这里,你是……” “镇国将军戚雄的女儿戚娅,”金璜笑了笑,“那么小家子气的名字,哪有我现在的名字好,有金有玉,十足的富贵。” 杜书彦轻轻叹了一口气:“本不该如此。” “可是已经如此了,我又能怎么办。太子监军,贪功冒进,若是胜了,那自然是太子之功,败了,则说是我爹指挥失当,担下了全部罪责。” 金璜看着杜书彦,又是一笑:“我能活到今天,就是因为违了王法。满门抄斩,又岂能漏了我一个?大概,这也是注定我这辈子就要跟王法对着干。” “那么我呢……”门口传来凤歌的声音,她一身便装,头上也无多余装饰。 听见凤歌的声音,金璜转过身,不看她。 凤歌:“你不是要杀我的吗?为什么连看我一眼都不敢?” 金璜咬着牙,她知道自己的武功在杜书彦之下,只要自己一动,就会被他制住。 既然跑不掉,逃避也没有意义,金璜转过身来,看着凤歌:“陛下想怎样呢?杀了我?” 凤歌看着她的眼睛:“我们一路行来,你就没有一点留恋?” 金璜:“我会跟在你身边,就是为了杀掉你,顺便挣点钱,你可别太自作多情了。” “是吗?”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可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看待的。说话从不留情面,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却总是会出现的朋友。” “那是因为,我不能让你死在别人手上。”金璜的话说到这里,已经是苍白无力的辩驳。 凤歌笑笑:“为什么今天出现在琼林苑的人却是你的同门,而不是你?” “他报他的仇,跟我有什么关系。” 话说到这里已经有些无理取闹了,前面还说不能让她死在别人手上。 素来伶牙俐齿的金璜心已经乱了。 戚家出事的时候,她甚至还不记事,报仇什么的,只不过是字面上的概念。 但是月黑堂对她来说,就是她的家,虽然里面一帮讨厌的亲戚,但是,到底也有美好的回忆,要杀凤歌与其说是为报戚家之仇,不如说是为了月黑堂里死去的那两个朋友。 凤歌知道,以金璜的性格,话说到这里就可以了,逼得太紧,她就会不管不顾的直接翻脸。 于是凤歌话锋一转:“你的那位同门,还是快把他交出来,谋刺朕之事,朕可以不予追求,但是他占了今年新科取士的一个名额,害我少得一位贤才。” 此时金璜的情绪也稳定下来,看着凤歌,忽然笑出声:“你真有意思,一个要杀你的刺客,你却还想招揽他?” “管仲射了姜小白一箭,如果不是姜小白揽他为相,也成就不了齐桓公的霸业。”凤歌笑笑,“齐国也就嘉南道那么大吧,难道我还不如一个小小的国君?” 在金璜面前说话久了,凤歌又不由自主的称起“我”来,就好像回到了数月前,两人一同闯荡看世界的时光。 “我不会把他交出来的,不过,你也没有缺贤才,赵惟正,确有其人,被点为探花的试卷,也是他写的,而不是我的同门。真正的赵惟正,现在应该还在云来客栈里,大概刚刚醒来。” 该说的话都说完了,彼此相对无言。 金璜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转身就要离开。 凤歌忽然叫住了她:“林翔宇,已经调入工部了。” “得偿所愿,他一定很高兴。”金璜淡淡应声。 凤歌:“谢完恩,他第一句话,问的是你。” 金璜的声音没有任何波动:“他还是那么不懂官场规矩。” “你对他无意?” “我只当他是朋友。” 男女之事,从来只能自愿,无法强迫,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虽是伤感,却也无奈。 金璜忽然想到了什么:“那么你呢?听说北燕、东宁、西夏都向你递了求婚书?” “嗯。” “有没有看中的?” “看不看中,又有什么要紧。” 金璜点点头:“那么,再见,也许……再也不见。” 凤歌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又轻轻叹了口气。 “陛下,是否要再追查刺客?” “不必了,没有必要。”凤歌笑笑,“先把朕的探花郎找回来吧。” 云来客栈的老板无辜的看着面前的捕快们:“我真不知道啊,那个赵相公,他不是考上探花,当官去了吗?如何又向我来要人呢?” “他房间里可还有人?” “应该……没有了吧。” 琼林宴不过是前一晚的事,老板还没命人收拾,寻思着要不要把赵惟正住过的那间房给好好装修一下,挂个牌子说这是探花住过的,兴许会有不少人想要住上一晚沾沾喜气。 在老板的带领下,捕快们到赵惟正住过的门前, 老板敲了几下门,门里无人,推了推,门却是从里面被反锁的。 不耐烦的捕快一脚把门给踹开,只见里面行李与随身所用的东西都好好的搁着没拿。 窗户却是大开,桌上的书页正被风吹的“唰唰”直响。 床上被褥凌乱,却没有人。 “被窝里是冷的,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老板见有人,而且还是一位贵人,在自己店里失踪,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一旁的伙计也是瑟瑟发抖:“我们真的什么都没做啊。” 杜书彦和颜悦色的笑道:“不必惊慌,这事,肯定跟你们没关系,只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 从他们的口中得知,在开榜的那一天,老板见到的赵惟正已是一副病容,在出席琼林宴的时候,却又恢复了公子如玉的模样。 “大概那个时候,就已经是李墨一乔装的。”杜书彦了然。 他微微闭目,脑海中浮现出了整件事的过程。 赵惟正中举之后,无钱打赏,李墨一冒充家人,将赵惟正扶入房中,弄晕了他,自己乔装改扮成了赵惟正的模样,只为刺杀。 而赵惟正,就这么被他扔在客栈里。 带走赵惟正的另有其人。 房间里没有打斗的痕迹,说明赵惟正没有反抗。 赵惟正的家世在他考中之后,就已经被查了个底朝天,不过是一个乡下农人的儿子,谁又会跟他过不去? 杜书彦一边想着,一边打量着房间里的东西,除了简单的行李之外,还有很多很多的书。 举子带书不稀奇,但这么多书,实在扎眼。 老板说,这是他来京城之后现买的。 现买的? 杜书彦随手拿起一本,书很新,几乎可以说完全没有翻动过。 而这些书,都是一些与应试有关的内容,对于杜书彦来说,都早已耳熟能详。 “都已经到京城来应考了,还临时抱佛脚?”杜书彦摇头,书都这样新,短短几天的功夫,他能看得了多少? 看着那一本本的书名,杜书彦回想起,赵惟正的答卷里,有大量的引经据典,而所引用之句子,的确就是出自于这些书中,甚至还包括一些比较生僻的典故。 “难道,他真的过目不忘?”杜书彦相信世间有这样的人才,但是,不相信这只是巧合。 天下的巧合,都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自从他住进来之后,你们这里有没有发生什么异状?” 老板想了想,摇摇头,伙计却插话道:“开考前几夜,总有人半夜在屋顶嚎,嚎得大家心慌慌的,却又不知道是谁。那个声音啊,像野兽一样,可吓人啦。对了,这位赵相公,每次起床都比别人迟,别的举子都已经吃完了,他才起床,我记得特别清楚,第一天还忘记给他留饭,巴巴的让灶上开火现做的。别人都起早贪黑的看书,就他不着急。” 应试这等大事,他却能如此淡定,而以他的资质,却远达不到有恃无恐的程度。 是什么给了他自信? 贿赂考官、考场作弊? 他还没这个资本, 那就是他的身体起了什么变化,可以让他对自己的头脑充满了自信。 药! 祀星族精于制药,用药,而他们的人,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京城附近。 杜书彦本能的就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了一起。 赵惟正也许只是一个试验品,现在失踪,是因为有人需要他的身体,了解服药后的反应。 再向周围的人了解赵惟正的行踪,常年在药店门口摆摊的小贩说,见过赵惟正进了几次药店,最后一次还很慌张的从药房里跑出来。 药房老板本不想承认,但是人证好几个,实在是没办法,只得实话实说。 “那个卖药的人,我真不认识,我也不想买他的药,是那位赵相公,他自己非要买的!” 捕头看着他:“你根本不知道那个人给的是什么药,你也敢放在店里寄卖?” “我,我,我真不知道,那真不是寄卖,那位赵相公吃完以后,当真是过目成诵,我就想把那瓶药留下来,自己看看能不能尝出来里面都放了些什么东西,万一当真有效,我也可以照着仿制。谁知道,那赵相公就出事了呢,我苦劝过他,可是他不听啊。” “那个卖药的人呢?” “就见过他一次,后来,再也没见过。” “他长什么样?” “长的……长的……就不像咱们这的人,大概,跟我差不多高,有山羊胡子,别的,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啊,看起来就是扔在人堆里就找不见的普通人啊。” 这种普通人,是最难找的,连说都说不出来。 “我见过那人,我可以画出来。”一个弱弱的声音传进来,杜书彦转头,是一个穿着布衫的书生。 杜书彦:“你什么时候见过?” 书生答道:“那日我正巧路过药铺,无意间往里看了一眼,正好看见赵相公,刚想跟他打招呼,看见他从那个人手里接过一颗药,吃了下去,然后我就走了。” 说话间,药铺老板已经在杜书彦的示意下给他准备了文房四宝。 那书生摇摇头:“我不用毛笔,求店家厨下烧过的木柴一用。” 很快,一头被烧得焦黑的木柴就递在他手里。 不过寥寥数笔,一个中年干瘦男人的形象就已经跃然纸上,神形兼似。 “对,就是他!”药店老板激动的指着画像。 杜书彦点点头,将画收下,称赞了一句:“不过一眼,便能画的如此形像,兄台的记忆力与画功可称双绝。” “绘画不过是微末技法,入不得仕,上不得台面,当年大画家阎立本也令子孙不得再习画,如今想来,都是血泪教训。”那书生叹息,“如我这般,会画画又如何,再一次名落孙山,也不想再考了。” 杜书彦笑道:“技艺从来不压身,若阁下有意,我可以给你一份差使。” 紧随杜书彦身旁的云墨暗地做了个鬼脸,心说:“公子又在拉人了。” 正文 第四百零六章寻人 杜书彦将画像拿回灵楼,刚要命人将画像发下海捕文书,被瑶光开除的书奇正好看见:“哟,这不是祀星族的炼药师石公子吗?” “他是什么人?” 书奇大大咧咧坐在杜书彦旁边:“祀星族的十长老之一,专门搞药的,那些能控制人心志的控制石,还有能让普通动物变成怪物的魔药,就是他的手笔。必须要说,他的水平,可比太医院要强上一百倍。真是高手在民间呐。” “身为长老,会亲自前来?” “他这人,对各种奇药、偏方,特别有兴趣,若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药物,或是发现了什么古怪的病症,哪怕是传闻有误上当受骗,白白来回跑几千里,下次,要是再听见有怪病怪药,他保准还去。” 杜书彦想了想:“他性格怎么样?” “没什么性格,如果你手上有他想要的东西,说不定他能给你跪下叫亲爹。如果你不能给到他想要的东西,就算你给他跪下叫亲爹,他也懒得看你一眼。” 鬼市中,有一间客栈,一天的房价堪比京城里最豪华的客栈里的天字一号房住一年。 但是这里却永远都不缺客人。 鬼市离京城并不算太远,愿意来做冤大头的,自然不是什么正经人,不是躲官家的就是躲道上的。 只要住进来的客人,任何人不得再追杀他们,曾经有人不信邪,冲进来想要找仇家,结果还没进得了门,就被机关削成了肉泥。 不过由于这间客栈着实收费昂贵,一旦住宿费交不上,老板就会无情的赶人。 老板的眼里只有钱,有些媚功了得的女魔头想要用身体支付,最终也落得个衣衫不整被抛出去的下场。 杜书彦找他,当然不是要住进去,而是打听消息。 老板的生意这么好,不是因为他的店名声多响,而是他知道京城方圆百里的地方,都藏着哪些见不得人的人,只有把那些人从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给弄出来,他们才会被迫无奈住进鬼市客栈,被榨干兜里的最后一文钱。 虽然所有人都好奇客栈老板到底是何等样的人物,为什么这么厉害,还如此贪财。 但是终究也没有人打听出来, 杜书彦也不知道,他也无意去打探这些,别人不想说的事情,追着问,得到的也不会是真话。 反正他要的是情报,又不是合作伙伴的底,只要情报是真的,什么都好说。 “李老板,别来无恙。”杜书彦走进鬼市客栈,客栈还是那样的热闹。 客栈门外永远都蹲守着很多人,他们都是住客的仇家,就等着里面的人把钱财耗尽被扔出来的那一天。 而一楼的大厅里,则永远飘着一股子血腥气,很多人或躺或趴着。 很多人都是快被人砍死了,才不得不一头扎进来。 客栈里有最好的伤药和大夫,只要还有一口气,都能给吊住。 还有着最热情的服务,哪怕是被削成了人棍,也能吃好喝好快乐到老,前提是,这根“人棍”身上有足够的银子。 “哎哟,杜公子。”老板热情的招呼。 一旁早有伙计忙不迭的端上一杯茶,老板对着他的头狠狠拍一下:“你要死啊,换热水!这是免费的,可不能太好,太好了咱们亏,从你薪水里扣!” 杜书彦笑笑:“等明儿开春,我送你几斤碧雪芽茶就是了,何必为难伙计。” 听见碧雪芽茶,老板又喜笑颜开:“哎呀,那敢情好,来来来,杜公子喝茶,今天又是什么事,只要您开口,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个人,你知道他在哪里吗?”杜书彦将石公子的画像放在桌上。 老板看了看,摸着下巴:“很平凡的长相,有人追杀他吗?” “还没开始吧,不过,他身边带着一个病人,病的很重的那种,应该已经失去行动能力。” 老板摇摇头:“一个没有被人追杀的普通人,身边带着病人,目标太小,随便一座民宅都能藏得下人。” “打搅。”杜书彦不欲浪费时间,老板在身后喊住他:“等等,他们不会出城了吧?” “不会,所有大道已经封锁。” “所有的房子都已经查过了?” 杜书彦笑而不语,老板自己点点头:“抱歉,我不该怀疑杜公子的手段。” “不过……真的所有的房子都查了吗?杜公子,这里可是京城啊。” 杜书彦猛然想到,的确有一处,他没有查——皇宫。 先前凤歌传回消息,说宫中有夜光兰,要他去查,只是查了几次,也没有结果。 也许,在皇宫中有什么机密的所在? 毕竟房子那么多,有不少空关着的,兴许要找的人,就藏在其中一间里。 “多谢老板提点。”杜书彦施了一礼,大步离开。 老板看着桌上多出的一叠银票,笑眯眯的点了起来。 没想到,绕来绕去,线索又回到了宫中。 杜书彦在对凤歌说完来龙去脉之后,接着说:“臣认为,此事不亦张扬,只怕宫中还有他们的同党。” 凤歌同意杜书彦的意见,由他自去安排。 她所能做的,就是等杜书彦把安排的人报上来,以便安排他们获得进入宫禁的权限。 “沙通?”凤歌看见名单,十分意外。 杜书彦恭敬答道:“是,他不是祀星族的人,却藏在宫中,只怕另有所图,他为了晋升,一定会比别人更加努力去寻找。” 凤歌笑笑:“人尽其材,果然是杜书彦。” “哪里哪里。” 正文 第四百零七章搜宫 很快,皇宫之中,便以清扫和修补为名,不仅所有的宫室殿宇都要被检查,就连多年来无人居住的上锁院落,都被打开彻查,要求一天之内,全部完成,以免打草惊蛇。 圣旨一下,整个宫中上下万余名宫女太监全部都行动起来。 平时散落在宫中人一下子堆在通道上,站在高处的凤歌远远的看着,眼前黑压压一片,每个宫院中的人们都在忙碌着。 其中,混着杜书彦安排下的人手,仔细检查着宫中每一处能藏人的地方。 甚至还调出了工部的蓝图,对可能存在的秘室暗道,进行检查。 一个上午过去,只发现了一些房舍的确年久失修,需要修缮。 凤歌对着蓝图看着看着,忽然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 她做公主的时候,所居丹凤殿的小厨房,并不在设计范围之内。 自她登基之后,便搬至中极殿,连带着服侍的宫女与太监都一并调走,丹凤殿中只留有一些太监宫女时不时的过来打扫与修剪枝叶,里面并未住人。 “去丹凤殿。”凤歌对杜书彦说。 宫女正要安排轿辇,凤歌摆摆手:“我走的还快些。” 刚在丹凤殿门口,正看见沙通指挥着几个内侍在小厨房里,不知在忙些什么。 “你们找到什么了?”凤歌问道。 沙通忙上前回禀:“在小厨房里发现一处暗道,被一些乱石堵上,微臣正令人挖开。” 正说着,里面传来巨石落地的声音:“开了。” “是一条通道。” 内侍顺着通道向下走。 沙通带路,凤歌跟着下去,杜书彦紧随其后。 狭长的通道,竟然通向的是御膳房的库房? 难怪父皇每次都能喜滋滋的变出很多好吃的,一个皇帝为了避开谏官的眼睛,想吃点东西,不仅要从自己的私账走,还不敢光明正大的吃,也真是太可怜了。 凤歌想起过去与父皇一起缩在小厨房里做菜的时光,脸上忍不住露出微笑,忽然想起这样的天伦之乐,从此不会再有,心中如被重击,心中酸楚万分,眼里的泪几乎要落下来,又咬着牙,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随意伸手将眼角的泪痕拂去。 御膳房正在备膳,因此还没有查到这里来,凤歌四下查看,发现御膳房后面竟然有一片菜地。 绿油油的葱蒜和萝卜青菜正喜滋滋的在风中摇晃着叶子。 “菜不都是从宫外送进来的吗?”凤歌不解。 御厨搓着手,跟在后面点头哈腰:“这炎天暑热的,宫外头送来的菜,有时候上午割了,晚上就蔫得不能用了,厨下们也实在是没办法。自己种些菜,备着哪天万一不成的时候,还能接得上。” 凤歌看见了一处锁着的竹棚子:“这里种的是什么?” “是蘑菇,蘑菇要湿润、避光的才能生得好,故而修了这样的棚子,不让水气跑了,也免得阳光直射进来。” “打开。” 竹门被推开,凤歌一眼就看见,有一半的地方是空着的,地上有一个一个的坑。 只有墙角靠着的几根原木上生着蘑菇。 御厨一脸的疑惑,不待他解释,沙通已上前,伸手向土坑里一探:“土还是湿的,刚刚被起出来。” “蘑菇?”凤歌看了一眼御厨。 御厨惊慌的擦汗:“这……这素日都是胖福照应,微臣,也不知道……” 转头问道:“快去把胖福叫来。” 身旁的小杂役跑出去,没一会儿又跑回来:“他们说,说早上就没看见胖福了。” “快去找啊!” 沙通在一旁报道:“今日宫中无人离开,只有进,没有出。” “有没有东西出去?” 凤歌想了想:“送菜的送水的呢?” “都在御膳房旁等着,只待全部搜完之后,才能出去。” 杜书彦心领神会,马上带人去彻查送菜车与送水的罐车。 侍卫对着空空的罐车敲了几下,又伸头进去看,里面的确是空空荡荡,他回禀道:“里面什么都没有。” 又查了送菜车,依旧是什么都没有。 众人一同离去。 其他宫殿的清扫工作也已全部结束,什么都没有发现。 御书房内,凤歌手里批着奏章,却有些心不在焉的不时望着门外,似乎在等着什么。 不久之后,门口内侍的声音传来:“杜大人,陛下一直在等着您。” 杜书彦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将门关上,正要行礼,凤歌示意不必:“怎么样?” 杜书彦点点头:“陛下猜的没错,胖福,的确是被人灭口了,虽然是溺毙,但是后脑有一处被重手法按住的痕迹,是被人按在水里,活活淹死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清晨。” 清晨,正是下令检查宫殿的时候,消息刚传出来,就把人给弄死了。 “发现尸体的地方离御膳房多远?” 杜书彦会意,一并回答:“大约八百步。附近宫室都问过了,没有人看见胖福。” 凤歌笑笑:“看来,混进来的还是个高手。难为这位高手,跟着萝卜青菜一起进来。” 又看着杜书彦:“这次千万不要再出差错。” “是。” 凤歌一低头,又看见桌上搁在一边的三封婚书,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些玩意儿,怎么处理才好。” 杜书彦略一思忖:“西夏国只怕是太后的主意,西夏国是求着大恒买他的东西,随便找个托辞拒绝,也没什么要紧,寻一个宗室之女嫁过去,不损了对方的面子也就是了。 东宁国则是一个试探,若是陛下这里将他们拒绝,也许,他们会转而寻求与祀星族的联姻,到时候,祀星族得到东宁国的财力支持。 北燕则更加麻烦,若是拒绝了他们,只怕会成为他们新的开战借口,若是随便嫁个宗室之女,也最多不过压住他们一两年不作祟。陛下须得小心回应才是。” 杜书彦的话,正合凤歌心中所想,东宁与北燕,都是应不得,拒不得。 如果父皇母后还在就好了,可以问问他们,到底应该怎么做。 但是现在,却只能靠自己一人去想,她所书所说的一切,则决定着会不会把一个国家拖入不幸的深渊。 杜书彦又补充了一句:“昨日玄铁营传来消息,在边境,发现大批北燕人停留,皆身穿便服,但从行为举止看,应该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这是逼婚呐?”凤歌气的抓起北燕婚书,砸在地上。 杜书彦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将婚书捡起。 凤歌自己闷了半天,深吸一口气,命杜书彦将婚书拿过来。 北燕使节团还在金亭驿馆里等着,一日日的硬拖着,也不是办法。 凤歌手中拿着毛笔:“杜书彦,你猜,朕会写什么?” “臣不敢妄测圣意。”杜书彦恭敬回答。 这些年在官场的历练,让杜书彦已经学会了内敛与低调,说话都圆滑的令人讨厌。 凤歌本来还想从他的臆测里找到一点灵感,现在她感到很泄气。 “大恒与北燕的军力对比如何?” “大恒或许会险胜,但是会付出巨大的代价,陛下当日在丰县被围时,所遇到的不过是北燕二十分之一的人马而已。” 杜书彦一句话,让有心直接翻脸与北燕打一架的凤歌又蔫了下去。 “难道大恒的军队都是养来看的吗?”凤歌觉得憋屈的要死。 “陛下,关林森可是在玄铁营里。”杜书彦提醒道。 想到关林森,凤歌想要跟北燕干一架的心思,彻底的成灰了。 现在想到关林森在丰县保卫战的时候重伤昏迷的样子,凤歌的心中还觉得一阵一阵的痛。 她把关林森派到玄铁营,也不过是想让他在军中呆上几年,打打小型的遭遇战,回来就可以靠军功,把他提到兵部,总有一天,能把现在兵部尚书冯瑞慈给换了。 这个老头子奸滑非常,表面上对兢兢业业,背地里与亲王藩臣,私底下都有来往,凤歌一直都很讨厌他,但是父皇却总是纵容着他。 她曾经问过,父皇却说,他这种人,只求着自己能太太平平安安稳稳过完,才会长袖善舞,在不同的势力之间周旋,军权散落在各处将军的手中,看似是由兵部统领,实则县官不如现管,士兵只认得自家主帅,哪里知道什么兵部尚书。 他这个位子,最是得罪人,若是一纸调令下去,领兵之将不肯服从,若是硬压,只怕会出事,他为了完成他的任务,就会想办法,通过他自己的关系,去把这件事抹平。 有这样一个善于平衡的臣子,皇帝就会轻松许多。若全是铁骨铮铮的忠臣,只怕很多事情推行不下去。 凤歌似懂非懂,以她的年纪,只知道,这个人又奸又滑,还有一个女儿做妃子,让她的母后很不高兴。 可是现在,由不得她不懂了,大恒的兵力搞不定北燕,就只能怀柔。 “我不想送宗室女给他们,也不想送钱给他们。杜书彦,能把罪魁祸首给……”凤歌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姿势。 从来没见过帝王会有这种想法的,杜书彦都愣住了,许久,他才喃喃说了一句:“陛下,您这是跟金璜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吧?” 正文 第四百零八章药 好在凤歌在冷静下来之后,没有再提这件令杜书彦感到头痛无比的要求。 只不过在这个敏感的时候,去北燕皇宫行刺,且不说成功之后,对现在的局势能有多大的改善,要是不成功,还被人发现,那就是稳稳的两国开战,以大恒的战力,与北燕之战,只怕大恒也落不着好来。 能坐稳灵楼楼主之位的杜书彦,也并非善男信女,削弱北燕的实力,搅乱北燕的朝廷,是他一直在暗中进行的事情,凤歌也知道,因此并不再额外要求他做些什么。 杜书彦一向是个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明白人。 宫中再一次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宫门打开,来来往往的人依着秩序,交验宫门凭证。 几辆运送食物与水的大车“隆隆”从北宫门出去,向着城郊的一片菜地而去。 大车到了菜地旁,稍做停留,有人向京城方向张望许久:“没尾巴,走吧。” 两辆车又径直往山凹里驶去,直到四周已是荒无人烟。 车夫跳下来,钻到水车的车底,将一整块铁板从车底抽出,铁板上,全都是根部包裹着泥土的兰花,含苞未放。 很快有人出来,将花接过,车夫又掀开运菜车的夹板,里面躺着一个面如白纸,气息奄奄的男人,他双目紧闭,人事不省,正是在高中探花之后,就被李墨一替了身份的赵惟正。 车夫伸手按在他颈后,大声道:“还有一口气,再不出来,这口气就没了。” 从破草屋里,慢悠悠的走出一个高瘦的中年人:“急什么,他这一口气,且吊着呢。” 车夫不屑道:“那是,数日不眠不休,还能给考出个探花,这药,着实厉害,就是现在这样子,考上了也是个废物。” “那也是为益智丹的发展而献身,他应该感到光荣才是。”中年人伸手探向赵惟正的手腕,许久才松开:“剂量还得有些调整。把他抬进来吧。” 几个药童将赵惟正抬进草屋。 草屋之内,各种器具齐全,一只小鼎散发着阵阵的药香气。 赵惟正被放在草榻上,依旧是一动不动。 “你说你,吃那么多干什么,饭吃多了也得撑死啊。”中年人看着他,摇摇头,便出门去捣鼓地里的草药。 入夜之后,夜光兰徐徐盛开,幽光点点,如萤火之光。 中年人蹲在药房里,专心称量着手中的药物,小心配比。 忽然,他感觉到身后有异动,刚想转身,脖子上一凉,一把刀正架在他的脖子上。 “你这味药,放得太多了。”身后的人指了指桌上的蛇莓,“减去一半,正好。” “你是什么人?” “刚刚躺在床上的人。”苏岩轻桃的声音响起:“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你到底懂不懂药理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灵楼的侍卫早已将小屋团团围住,竟然一点声音也没有。 中年人微微眯起眼睛:“好厉害,不愧是大恒皇朝的得力干将,栽在你手里,也不算冤枉。” “谢谢,谢谢。”苏岩大言不惭,中年人的目光却跃过了他,望向他身后的杜书彦。 杜书彦负手站在门口,脸上戴着银白色的面具,此时他的身份,是灵楼楼主,帝国的第一密探。 “早听闻石长老药毒双绝,既然来我大恒境内,若是以礼相见,不至如此,可惜啊……”杜书彦遗憾的叹了口气。 “益智丸的解药,还请石长老交出。”杜书彦客气的像跟朋友说话。 石长老冷笑三声:“没有。” 杜书彦身后的萧然手中长刀“唰”的一声亮了出来。 “他真没有。”苏岩随手拿起桌上的药物,“连给赵惟正的药都只是个半吊子,又哪里有解药。” 刚刚面对重重包围也面不改色的石长老,听见苏岩对他的专业进行了鄙视,顿时高冷的模样就挂不住了,他从苏岩手里抢下药草:“你懂个屁!那药的药性早就已经在我的牢牢掌控之中,我现在是在精益求精!” “快拉倒吧,你那药有什么意义?让人瞬间记忆提高,然后人就变成了活死人,有什么用?”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苏岩也是不肯服输让人的。 石长老不服:“那是他吃太多了!吃大米吃多了还撑死咧!” “还不是因为你这副作用太强!你这药丸的原理就是刺激人的大脑,刺激太强,没有了后续剂量跟进,人就会变得比原来还要迟钝,要你这药有什么用?送个僵尸回来,连说话都做不到。” “所以才要改进!” 苏岩很得意:“那就是承认你这药是半吊子了!” 石长老:“……” 在两位专家级的撕逼对话中,杜书彦听出了那么一点意思: 首先,益智丸的毒性没有解药。 第二,石长老并不是想杀人,而是单纯的想做出一种提高记忆力的药。 “石长老为何不在祀星族试药,而来我大恒?” 还千里迢迢弄来夜光兰种在皇宫里,杜书彦最想知道的并不是这药的制作工艺,而是…… 到底是勾连了何人,才能把夜光兰给送进宫的。 没等他开口问,苏岩已经在打听绿柳小饼的事情了。 石长老很不屑:“这种慢性毒药,随便哪个山里的土著都能做出来。阿芙蓉又是满街都有的东西,与我何干?!” 也许土著真的能做出来,但是阿芙蓉,却绝对不是满街都有的。 除了西夏药师族的山中,整个东方大陆,也就只有被严格管控的大恒国和三不管的祀星族。 杜书彦无意修正他过于夸张的描述,他看得出来,石长老只对各种古怪的药物研制有兴趣,无色无味的累积型毒药,已经不算什么特别的东西,无法让他有成就感。 杜书彦:“夜光兰一向都只在祀星族有种植,石长老为什么要不远万里,从祀星族过来?” 石长老“因为祀星族的人没法拿来试药啊。” 他说的竟是如此的坦荡,苏岩呸了一声:“祀星族四万人,都是死的?” “他们又不需要瞬间记忆,用在他们身上,多浪费。”石长老对自己的药充满感情。 杜书彦皱眉:“大恒国的子民,不是用来试药的!” “益智丸要是能做得出来,对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为了下一代的幸福,牺牲几个人,有什么了不起的。”石长老大言不惭。 苏岩还想怼他,杜书彦摆摆手,止住苏岩,令人将石长老拿下:“在大恒境内犯了大恒的国法,只好得罪了。”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石长老忽然将手中一物重重砸在地上,一颗小小圆球砸碎在地上,瞬间释放出大量的花香,闻者欲醉。 在石长老的小球落地同时,苏岩手中的小瓷瓶也落在地上,飘出了另一种味道,是……红烧大排的味道。 方才吸入花香而摇摇欲倒的侍卫,瞬间恢复了精神。 石长老的表情好像见到鬼:“你竟然能解了我的迷香!” 世间迷香千千万,不知道配方,根本就不可能解开,更何况石长老一生走遍千山万水,收集各种古怪的药物,手中的这瓶迷香,虽不是新药,但就算是在祀星族之中,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用的,外泄的可能性极低。 “哈哈哈。”苏岩高深莫测笑笑,并没有打算向石长老解释什么。 石长老醉心医道,论打架是不行的,在灵药被人解了的巨大心理冲击之下,他也没有反抗的愿望,就这么默默的被灵楼侍卫押走了。 苏岩很得意:“楼主,看我这药理是不是足够让我进灵楼了?” “爬过荷叶的螃蟹,好吃吗?”杜书彦忽然没头没脑的冒出来一句话。 别人听不明白,苏岩却变了脸色。 他手中的这瓶药,不是自己做的,而是一天,他与朋友在湖上饮宴,遇上了同样出来玩耍的瑶光的船,两船合在一处,喝酒饮宴。 宴席中,有一只螃蟹慢慢爬上荷叶,瑶光激动的说要捉了那只螃蟹煮来吃。 苏岩少年心性,急于表现,当场做了一道葱呛蟹。 瑶光知道苏岩是个大夫,便将自己手中的一些珍贵药物赠给他,说是还礼。 就这么一件简单的事,苏岩从来没想过,杜书彦竟然知道,而且,连意外出现的螃蟹都知道。 “你……监视我……”这话说出口,连苏岩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在太医院都只是个刷药罐子的。 杜书彦嘴角微扬,从苏岩身旁擦肩而过时,苏岩分明听到了一句话:“所谓灵楼,当如是。” 正文 第四百零九章查案 在皇宫之中,只有不想查的事,而没有查不到的。 凤歌一道旨意下去,所有宫人皆在严查之列,就连大内总管,也在被查之列,查问宫禁之事,交给了白马司处理。 平日里,有些宫人仗着所侍奉的主子身份高贵,没少嘲讽白马司的人,说他们顶风冒雨晒太阳,要是奉命办事,那更是横行,有些应该有的手续办不齐全的被查了,也不去补办,扔出自家主子的名头,吓唬守卫。 如今他们落在了白马司的手中,可算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圣旨很简单,要查出是谁决定购入绿柳小饼,是谁与石长老勾连,什么时候在皇宫里种下夜光兰。 目的明确,对手段没有要求。 一时之间,哭爹喊娘的声音在白马司的刑房里响成一片。 白马司的司长杨明昭坐在安静的书房里,看着收上来的供状,眉头紧锁。 满纸的废话,几乎没有可用之处,个个都像流水帐似的报自己每天都做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见了什么人,吃了什么饭。 宫人每天的生活都差不多,时日又久了些,就算想要再问出什么来,也是不容易。 现在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御膳房,绿柳小饼与他们有关,藏人的地方也与他们有关,就连夜光兰,都是种在他们私下的小菜园里的。 光禄寺卿胡晨看着杨明昭的脸色,只想找个绳子上吊,兴许还能舒坦点。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胡晨哭丧着脸,他平生干过的坏事,也就是从采购费用里扒那么一小丢丢出来,挪进自己的口袋,挪的也不多啊,就比俸禄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点而已,他想过无数次,自己会因为贪污腐而被抓,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涉及先皇驾崩这等抄家灭九族的大事…… “胡大人,您觉得,这句话,是能说服我,还是说服陛下?”杨明昭冷冷的看着他。 根据胡晨多年的为官经验,这句话是什么事都解决不了的。 可是,他真的好冤啊,他什么都没干啊。 现在把自己贪污了多少银子的事报出来,也不能算重大立功,谋害圣驾的罪名比贪那点银子的罪名, 差距略大。 现在,胡晨还是光禄寺卿,凤歌没有下旨剥夺他的官位,他还是从三品官员,只比正三品的杨明昭低了一点点,再加上大恒皇朝对文官的态度一向高于武官。 平时里两人见面,都是平级相交。 只是现在胡晨觉得自己就是个待宰羔羊,只要杨明昭一句话,他的脑袋就要从脖子上搬家。 “是光禄寺的一位寺丞无意间吃到绿柳小饼,说味道不错,兴许御膳房可以学学,给各位贵人调换口味。当时我虽尝着觉得一般,不过也觉得有那么些许淡淡的清新气息,才会进给圣上。我们原想学了自己做,不料,怎么都做不出那种味道来,我寻思着,不过是一块饼罢了,原本存放时间也会比别的糕点时间要长一些,既然偷不来师,就这么时不常的去买,也没什么。” 胡晨想了想,终于让他想到了撇掉责任的事:“每次绿柳小饼进京之后,灵楼会对每一块绿柳小饼进行检查,也都是他们确认无误之后,才送圣上面前的,圣上与娘娘中毒,灵楼也有责任。” “那么,从灵楼送到圣上面前这段路,是谁负责?”杨明昭不紧不慢抛出这么一句。 胡晨额上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流,还能是谁,当然是御膳房的人, 御膳房是谁管,光禄寺。 光禄寺卿是谁,可不就是他么。 兜了一圈,还是兜到他的头上来了。 “本官会如实向陛下禀报,胡大人对手下行止一无所知。”杨明昭起身,胡晨忙出声:“杨大人,杨大人,别走啊,我想想……我想想……” 他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上个月的时候,御膳房买菜的支出忽然多了一些,说是宫里的小菜园子产量少了。 还有先帝当时思念离宫未归的陛下,于是,时常去丹凤殿小厨房,每次,都会在那里吃些东西。” 杨明昭看着他:“还有吗?” 胡晨努力的想要憋出点什么来,但真的什么也想不出来了。 就这点,还是因为他时常会查账,如果能多些剩余,就可以多往自己口袋里挪一些,看着账上买菜花的钱多了,他比皇上还心疼呐,账上的银子支出多了代表着他能贪到的银子就只能少了。 杨明昭也看出胡晨实在是憋不出什么来了,命人调取了光禄寺的账本,发现账上除了产生买菜的支出,还多了一些修缮费用。 按说,修缮宫内的建筑是由工部负责,光禄寺这笔账记的是新修菜棚子。 杨明昭回忆在御膳房附近看见的菜棚子,都已经有了风吹日晒的痕迹,并没有哪里是新修的。 因此,这笔钱到底是用在了什么地方? “杨大人!”灵楼的侍卫看见杨明昭大踏步前来,刚想入内禀报。 刚巧杜书彦在院子里,远远的就看见了走路带风的杨明昭,笑着点点头:“我以为,杨大人今天应该为了彻查宫中的连续几件事,正焦头烂额。” “有人告你渎职,本官特来拿你问话。”杨明昭板着脸。 杜书彦点点头,对正打算去沏茶的云墨说“好茶不必拿出来了,给他去井里打杯凉水就行。” 云墨一愣,杨明昭不干了:“我是来拿你的,你不更应该拿出好茶来孝敬我?!” “杨大人,光明正大,天日昭昭,我哪敢孝敬杨大人,令大人清名蒙尘?” 杨明昭无奈的笑起来:“得得得,是我错了,我不该妄图与杜翰林斗嘴,太自不量力了。” “别在外面站着,进来坐。”杜书彦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一旁云墨早已奉上滚热的香茗。 杜书彦扫了一眼,云墨笑着说:“公子每次都跟杨大人闹这些,您不累,我都替您累,早早的备好,也省得杨大人再等。” “你倒是会做人情,茶叶钱从你的薪俸里扣。” 云墨一缩脖子:“扣就扣呗,我又不是……” 他刚想说出那个代表着嗜钱如命的名字,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一溜烟的跑出去,顺手关上门。 杜书彦不以为意,坐下看着杨明昭:“进展如何?” “圣上毒发之前,光禄寺的账目上,每日忽然多出了二十多两的买菜钱,我已经确认过当时的菜价,并没有如此大的波动。” “御膳房在宫中的菜棚的内部构造有一些调整,对于他们原先种植的品种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改造之后的水土,反而变得不适合蘑菇生长。” 杜书彦轻轻一笑:“想来是更加适合夜光兰的生长了。” “不错,正与城外种植夜光兰的土质条件相接近。” 杨明昭把小本子合起来:“好了,我说了这么多,你也得给我通点消息。” “你还是死活不肯吃亏啊。”杜书彦笑着摇摇头。 接着,他也把自己这里收集的情报一一告知: “根据石长老的供词,是宫里有人找到他,说可以安排他在皇宫内大量种植夜光兰,为他的研究提供便利,同里,也可以提供给他足够自愿做为试药的人。 至于绿柳小饼,根据已有的线索看,与石长老无关,饼内含有的阿芙蓉本身有令人成瘾致幻的效果,但并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致人死亡。 是一种名为碧水的毒药,与阿芙蓉混在一起,才会有如此结果。 太后的体内只有阿芙蓉,并没有碧水……” 忽然听见有侍卫禀报:“独孤怀信求见。” 独孤怀信? 杜书彦与杨明昭对视一眼,他们曾听凤歌提起过这个人,而且,也知道他已被逐出西夏,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快请!” 正文 第四百一十章追 杜书彦从来没有见过独孤怀信,不过在凤歌的阅历日志里见过他的画像和容貌描述。 看见独孤怀信手中,拿着只剩下半片的金鳞,杜书彦这才知道,原来凤歌用香车主人给的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找到了独孤怀信。 “你们遇到了什么麻烦?”独孤怀信单刀直入。 站在一旁的白羽忙说:“这事说来话长,三言两语说不清,请里面坐。” 又是先帝中毒驾崩,又是太后中毒昏迷,还有夜光兰什么的,起码得聊他三五个时辰吧。 杜书彦说道:“太后中毒昏迷六日,太医束手,请先生相助。” “这不是挺简单的三句话么?”独孤怀信随着杜书彦往内室去看他取得的样本了。 只剩下白羽站在外厅,愣了半晌:“我怎么没想到。” 独孤怀信对大恒皇宫里出现夜光兰,感到意外:“夜光兰只有祀星族才有,并不是因为祀星族的土壤特殊,而是它所需要的养料很特殊,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萤虫吐出的汁液,这种萤虫在东方大陆只有祀星族的沙漠绿洲里才有,别处想要模仿那样的环境,需要付出极大的人力和物力。 绝不是你所说的,多出了二十两银子,就可以做到的事。” 杜书彦微微闭了闭眼睛:“萤虫,是这样的吗……” 他拿出一只轻纱缝成的袋子,里面装着一只黑色的小虫,阳光照在黑色的甲壳之上,闪耀出五彩斑斓的色泽。 在光线稍暗的转波阁之中,它的尾部闪着一点蓝色的光芒。 到晚上,光芒将会变得更加明亮,飞起来,如同一簇蓝色的火焰。 “你怎么会有?!”独孤怀信睁大了豆豆眼。 杜书彦沉默不语,这只萤虫,是搜宫那一日,沙通从丹凤殿的小花园里找到的:“这种小虫不似大恒之物。” 以杜书彦的见识,也不知这种虫子来自何方,询问丹凤殿的宫人,也说过去不曾见过,是先帝思念大公主曾经在花园里玩耍,扑萤火虫,因此寻来放在小花园里的,大约是暮春时节。 杜书彦现下心中一片明了,夜光兰,不是别人,而是先帝首肯种下。 让石长老从祀星族来的人,一定也是先帝。 先帝,他到底想做什么?杜书彦不明白。 御书房内,凤歌看完了先帝留下的厚厚遗诏,陷入沉思。 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父皇才会这么着急,才会这么不择手段,才会与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要合作的祀星族的人合作。 “……皇子之中,诸儿皆有藏私,唯你深肖朕躬,可行此事。” 凤歌苦笑,自己从小接受的教育便与众兄弟姐妹们不一样,看事情的角度与方式不一样,自己生下来就注定继承皇位,天下都是自己的,还有什么好藏私的。 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命人将钦天监的钧天召来。 先前她对钦天监一点兴趣也没有,整天装神弄鬼,说什么客星犯帝星对皇帝不利,九星连珠恐有大灾,白虹贯日怕有刀兵。 这种废话对凤歌来说,都毫无意义,有没有大灾有没有刀兵,全都是可以通过情报获得先兆,用不着他们神叨叨。 但是钧天密递给先皇的观星记录,却是凤歌不得不重视的。 行礼之后,凤歌开口道:“此事关系重大,你确定没有看错?” 钧天不卑不亢:“臣全族自先祖起,皆专司占星。” “那么,为什么先前的日月食、九星连珠、火星袭月,水星逆行,却不是你上报?” 钧天朗声道:“那些都是天地规律,如果陛下需要,臣可以算出往后百年的所有星轨异相。水星逆行每年都有,这等寻常小事,有何价值,反倒搅了陛下清静。” 这位钦天监的五官灵台郎,倒是与众不同。 “占星世家,竟出了你这么一个不信的人?”凤歌笑道。 钧天嘴角浮起一丝笑意:“臣先祖之所以来到大恒,正是因为在故国连续三次预言失败,被国君追责,才不得已携家带口,逃入大恒。占星看命,若是当真如此灵验,又何至于看不清自己的下场。 臣只相信,星辰变动,自有规律,全部都可以观测。想那天空中星辰不知其数,活在地上的人,又凭什么认为天空中的星星会特别关照自己,对应的是自己?” 没想到最爱装神弄鬼的钦天监里,还有这么一个头脑清醒的人。 “那么,你看见的那颗慧星轨迹,确实无误?”凤歌问出了她最关心的话题。 钧天正色道:“是,此事非同小可,臣在三年前,已经看见了这颗慧星的,每夜都会记录下它的方向,根据星轨计算,再过三年,就会落在恒国境。” “若是将国民迁至别处……”凤歌沉思。 钧天摇头:“陛下,石子入水,泛起涟漪,抛石子的位置越高,石子越大,波浪亦更大,慧星若是当真撞下来,只怕不仅是整个东方大陆,只怕与这块地面相连的所有山海,皆不可幸免。” “好的,我知道了。”凤歌揉揉额角。 兴许将其击碎,会是一个好主意。 但是,用什么击碎? “你回去继续观察,若有异象,直接上书于朕。” “遵旨。”钧天行礼退下。 石长老与独孤怀信两人已为太后开出对应的药方,已经服下两天,太后依旧没有醒来。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什么又有远虑,又有近忧呢。 坐在太后床前看顾的凤歌,忍不住重重叹了口气。 也只有在没有人的时候,她才能露出压抑的真情绪,朝中众臣都以她马首是瞻,若是她乱了,朝臣只怕会各起心思。 喜怒不形于色,那也是被逼的。 忽然有一只手,轻轻的搭在她的手背上。 凤歌连忙低头看去,是母后的手,再向母后的面上看去,只见形容憔悴的母后,微微睁着眼睛,担忧的看着她。 “母后,你醒啦!”凤歌惊喜。 太后想要努力抬起自己的手,却颤颤巍巍,只能举起一点,凤歌将那只干瘦到皮包筋骨的手拿起,贴在自己的脸上:“母后,我在这里。” 太后微微抖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却只能发出极为细微的声音。 凤歌将耳朵附在太后唇边,只听见太后说:“有什么烦心事,告诉娘。” 一句话,让凤歌的眼泪忍不住的流下来:“没事,没事,只要母后能好起来,什么烦心事都没了。” 又过了几日,太后身体好些,她的第一个要求竟然是召石长老进见。 凤歌不明所以,难道,夜光兰的事,不仅只是父皇一个人的主意? “你父皇他,有什么事会瞒着我?”太后笑着说。 说得也是,反正也瞒不过。 小厅内只有四个人,太后、凤歌、石长老、杜书彦。 太后首先发问:“石长老,事情进行的如何?” 石长老:“虽有成果,但要赶上三年之后灾变,只怕来不及,需要打开海经神农册,也许还有希望。” “杜爱卿,你呢?” 杜书彦:“微臣无能,三十六块镇水石,如今仍有十三块,流落在外。” “还差这么多。”太后的话语中充满着失望。 “不过微臣已经查到这十三块镇水石的下落。” 太后点点头,并不追问具体什么时间可以拿到,以杜书彦的能力,既然已经知道镇水石的下落,一定会尽他所能取回,问时间,并没有意义。 坐在下首的凤歌,虽之前一无所知,但经过太后的两问之后,心中也大概有数。 石长老先行离开,杜书彦留下,向凤歌解释在她离宫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 钦天监的钧天密报天有异象之后,先帝便开始寻找世间能人异士,也与祀星族往来,期望寻找解决之法。 人力无法与天灾抗衡,有位老者告知先帝,大地上的灵气与万物之灵若能提升到一定的程度,聚合起来,定可胜天: “所谓女娲补天,便是星坠大地,造成天地大灾变,娲皇便是将自身灵力提升,托起陨星,未与大地相触,才能保得先民不死,在先民看来,托着燃烧着的陨星飞向天际的娲皇,是在炼石补天。” 自那之后,先帝召来的术士,开始了各种秘密实验,希望从平凡的人群中,找出一个,或者说是培育出一个拥有娲皇资质,可救万民于大灾之人。 哪怕是有灵识的动物,也可以。 凤歌等人在水秀村看见的那些体内有控制石的妖怪,正是那时候的产物。 “控制石、魔药,都是方士进献。” 杜书彦对这些逆天背伦的手段并不以为然,但是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说服先帝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手段。 先帝甚至把祀星族的石长老都给拉拢来,想要加快研究的速度。 却正是因为如此,让祀星族的人认为先帝有心要吞并祀星族,绿柳小饼的毒,在那一天,也悄悄进了宫,进了先帝的肚子。 “朱雀之地的人,到底想做什么?”凤歌觉得沙通是一个很麻烦的人物,她不希望这个人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 “朱雀之地藏着南明离火,所以朱雀之地有许多中原所看不到的神奇之物,沙通也想在东方大陆裂土为王,哪怕是一个封国。” “呵,”凤歌冷笑,慧星来袭,谁的性命都留不下,还惦记着权力。 杜书彦看出她的心思:“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是,人活着一天,就得用。他也并不知慧星之事。” 事实上,知道的也没几个。 离钧天计算的慧星来袭的日子还有三年,如果让人知道了,只怕这三年都过不下去,只会惶惶不可终日。 平民百姓的紧张,也对解决事情毫无帮助,因此,先帝决定这件事控制在少部分人之中。 “陛下不必为此事忧心,微臣会尽全力处理。”杜书彦神色从容,如同一切皆在掌握。 凤歌看着他,明明不过弱冠之年,竟已有了几丝银发。 “杜爱卿,保重身体。”除了这句毫无用处的话之外,凤歌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还有别人可以帮助他分担事务吗? 没有。 杜书彦微笑:“多谢陛下关心。” 天地异变之事,凤歌全权交予杜书彦处理。 她现在能做的,是自行把婚书的问题处理好,不要再让杜书彦操心。 北燕使节团赖在金亭驿馆里白吃白喝久矣,就等着凤歌回信。 祀星族门口。 书不惊捡到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年轻人,正当他想把这个年轻人扔到后山死人沟里的时候,他忽然开口说话了:“我是来应征祀星族侍卫的。” 虽然普通侍卫不及藏书阁侍卫那样高标准严要求,但也绝不是一个半死的人可以当的。 书不惊决定不给他这个机会。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书不惊也感觉到,这小子的确有几分本领,明明已经快断气了,竟然可以在自己手下躲过那么多招。 只是拖得时间久了,这个年轻人的体力越发的不支,身上挨了书不惊一刀之后,连躲闪的力气也没有了。 天下武学奇才能再有,随便擅闯祀星族大门的人不可留。 书不惊举起手中长刀,眼看着就要落下。 “留下他。”人群后,传来瑶光的声音。 众人连忙散开,为瑶光让出一条道。 “我要他做书童!”瑶光指着地上的年轻人。 书不惊一愣:“小姐,祀星族里那么多人,你为什么偏要一个外人做书童?” “他长的好看!”瑶光毫不掩饰自己以貌取人。 书不惊犹豫道:“他可能是个奸细。” “好看的奸细不是奸细!”瑶光叉腰。 “族长不会同意的。” 瑶光哼了一声:“现在伺候我的丫环,也都是我自己挑的,我哥都不管我,你哪这么多事啊!” 就连围观的长老都说:“小姐喜欢,就不要违逆小姐的意思了嘛。” 书不惊看了他一眼,刚刚这个老头子偷偷跟旁边的人下注,赌自己砍多少下才能砍到这个年轻人,小赢了一笔,这会儿正得意。 瑶光再没跟他说话,拉着年轻人就往自己的书房里跑去。 围观众人啧啧摇头:“祭司大人到底是个小姑娘,就喜欢好看的少年。” 在他们之中的一个老头子,抚须轻笑,心智这么不成熟,果然好控制,看来,还是要全力扶持大祭司上位,到时候,祀星族的大权,不愁落不到他的手中。 已经有医士在书房里为年轻人诊治:“祭司大人放心,他只是皮肉伤,很快便可痊愈。” 瑶光看着被包扎成粽子的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李……李墨一。” “哦,你跟金璜什么关系?” 李墨一原本已经十分疲惫的身体,猛地一震,好像要跳起来:“你怎么知道?” “戴着一样的玉佩,我又不瞎。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把你救回来?你不会真以为是自己长得好看吧,我没那么肤浅。” 瑶光看着李墨一脸上的血污,十分的不屑。 “我与她,是同门。” “月黑堂?” “是……在围剿那一日,我正好外出。” “那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刺杀皇帝。” 瑶光眨巴着眼睛,忽然想到:“你说的皇帝,是凤歌?” “是。” “啪!”瑶光一巴掌抽在李墨一的脸上,把李墨一给抽懵。 “她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刺杀她!” 一向跟大恒皇朝不对付的祀星族里,竟然有一个会为大恒皇帝报不平的祭司? 瑶光想了想:“皇宫禁卫森严,你能跑出来?” 李墨一心想,她与金璜相熟,会救自己也是因为与金璜相同的玉佩,便说道:“金璜出手相救。” “她好好的为什么会跑到皇宫?” “因为她也要刺杀皇帝。” “啪!”李墨一脸上又挨了一下,“她刺杀皇帝,你打我做什么?” “既然你们是同门,将来总有机会相见,帮忙把这巴掌捎给她。”瑶光很生气。 金璜疯了吗? 一起在路上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凤歌对她这么好,她凭什么刺杀凤歌。 瑶光气鼓鼓的对丫环吩咐了一句:“这人实在脏得厉害,把他洗刷干净,换身衣服。”便自顾自的出门去了。 她身为大祭司,虽然现在还没有正式继位,但是所有人看见她,也会恭恭敬敬行礼,眼中满是虔诚。 瑶光对这种虔诚很不屑。 何等廉价的虔诚? 如果不是因为祀星族供这些人吃喝,有好衣服穿,有房子住,还许着各种各样关于死后就能得到更多享乐的诺言,哪来这么多人哭着喊着也要往祀星族跑? 大恒许不了这样的诺言,实在是因为人口太多,许不动。 现在虔诚拜她的人,并不是在拜她,而是在拜自己的荣华富贵而已。 不知道身在大恒皇宫里的凤歌,是不是也有着同样的烦恼。 记得她有一个极为忠心的护卫,那个男人,到底为什么会跟在她的身边? 就连金璜,也是…… 瑶光觉得,一定是哪里出错了,许以好处是聚拢人心的手段,但这手段不能长久。 想这些事情久了,脑袋会痛,反正祀星族的事情,将来也轮不着她去操心。 自己这个大祭司,说到底,也只不过是一个摆在那里供给别人看的傀儡罢了, 能在趁哥哥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出去这几个月,已经是天大的运气。 人活得开心,最要紧的是什么? 知足! 顺应天命。 李墨一身上有伤,并不能沐浴,只是用湿布把脸上身上的血迹与泥巴擦了擦。 瑶光进门的时候,他早已疲累已极,卧在榻上睡着了。 “哼,睡得倒舒服。”瑶光大步向他走去,想把他弄醒,轰到外面小厮房里。 待她看见李墨一的脸,举起来的手,僵在半空中,硬是落不下去。 如墨色长剑一样的眉毛,栖在合着的眼帘上,长长的睫毛如羽扇一般在脸颊上投下阴影,插直的鼻子下一双因失血过多而显得苍白的薄唇。 整个人看着显得脆弱、无助,激起瑶光的保护欲。 “有这么好看的人做同门,金璜竟然没有先下手?她是不是瞎?”瑶光不解。 金璜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 高玄武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披在她的身上:“山里冷,小心点。” “你不是北燕使节团的特使吗?跟着我干什么!到时候找你找不着人,算怎么回事!”金璜完全没有感激的意思,这个男人总是粘着她身旁,说好的草原男儿剽悍爽快,怎么她遇到的就是个粘粘虫? 高玄武嘿嘿的笑着:“大恒一时半会儿也给不出国书来,我也不是跟着你,只是出来看看,有没有做生意的机会。” “哈?做生意?”真敢说哎,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山野岭,做生意,跟野兔做生意,还是跟野狼做生意? 金璜也并没有什么目的地,她只是想远远的离开大恒国都而已,到处走走,散散心。 但是身旁总有这么一个男人跟着,千般小心,万般在意的,一会儿提醒她小心冷,一会儿提醒她小心热,刚刚有一点饿,他就像未卜先知似的,把烤好的野味送过来。 一天两天还没什么,日子久了,金璜觉得自己变成废物了。 好像什么都不会似的,想要的东西马上就会按着她希望的样子出现在自己面前, 就连认路都不需要,满是荆棘的路,早已被砍平,铺成一条走个独轮小车都没有问题的平坦大道。 无论她说多少次,不需要不需要,甚至高玄武给她送东西的时候,她都没有说过一个谢字。 高玄武还是喜滋滋乐颠颠的给她,就好像只要她愿意接下,就是他最大的开心。 这真的很让人头疼啊。 金璜陷入苦恼。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一章东宁之战(一) 西夏国的婚书果然如凤歌所想那样,只要答应按时采购他们的货物,李氏皇朝也没有什么意见,就连符太后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大概是因为与北燕翻脸之后,东方大国,也只剩下恒国,已经得罪了一个,不能再得罪一个了。 在京中的北燕使节团也并不着急,原本还隔一日来问一次,现在已经过了五天,他们一点动静也没有,而且也不出去,只是在金亭驿馆里待着,偶尔打打马球什么消遣,再也没有催过婚书的回复。 这两个国家歇下来了挺好,还有一份东宁国的。 凤歌看着东宁国的婚书,她对东宁国的印象就是——渔民,老老实实出海的那种。 对东宁人的印象则是素明泽那样的,什么都不懂的憨厚年轻人。 “回复东宁国,说朕刚刚继位,国中事务繁杂,暂无心婚姻之事。” 今日轮值的侍诏将上谕拟为文书。 如果杜书彦看见了这份文书,一定会把这个没有许以好处,没有说软话的拒婚书拦下来。 凤歌只看见了东宁国的一半生意,还有一半生意是远洋贸易,而这远洋贸易中,有一半是与海外国家做生意,还有一半,则是做海盗。 海盗,是东宁国早期发家的全部收入来源。 三百年前,东宁成立了国家,才缩小了海盗生意,仍存的海盗生意,也打着合理合法的外衣进行着。 这一切,在东宁国的婚书到来之时,杜书彦已经全部查清。 但是那个时候,皇宫里一片乱,凤歌只看了东宁国皇室的背景、军事实力和经济数据,看到一半就没继续,东宁国之前到底是干什么的,她一无所知。 等杜书彦从灵楼出来之后,得知凤歌简单粗暴的拒了婚,他派人去追,却哪里追得上。 “陛下,只怕,要准备与东宁国开战了。”杜书彦苦笑道。 凤歌这才知道自己回信内容写的莽撞,后悔已晚,她深吸一气:“召兵部尚书冯瑞慈。” 这是她最不愿意叫的人,看着就讨厌,但是这个时候,也没有别的办法。 冯瑞慈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壮年男人,他能坐上兵部尚书的位置,不是因为军功,而是因为家世出色,平定过几次不大不小的边境冲突,回来之后,再由生花妙笔稍稍一描绘,顺利进入兵部。 自那之后,冯瑞慈的升迁之路,就靠官场上的那套规矩了。 太平世道,也没他什么事。 前任兵部尚书告老还乡之后,他就毫无悬念的当上了兵部尚书。 因此,凤歌对他能出什么好主意,一点信心也没有。 “陛下不必心忧,大恒虽水军人数不多,但与东宁国的交界处,全是陆地,若是打陆战,大恒绝不会输给东宁!”冯瑞慈信心满满。 凤歌看着地图,眉头却没有因为冯瑞慈的这番话而松开。 大恒的确只有南方疆界有一段在海边,但是那里却是朱雀之地,至今也只有镇南王曾经深入过,后来的将军,都是在那里混日子。她自己在朱雀之地逗留的时日,除了赤色魔君夫妻俩,再没见过大恒人,更不要提正规军。 冯瑞慈拿出兵力分布图,几乎六成的兵力都分布在西北与北部,还有三成散布在全国各处,仅有一成在东部,就那一成还不是为了防东宁,而是为了防祀星族。 这对东宁得是有多放心。 凤歌按了按额角,冯瑞慈见状,忙上奏:“水军已加强训练,现已从北境调动十万人马向东部边境布防,约五日可抵达边境。” “五日……”那个时候,拒婚书应该已经到东宁国国君的手中两天了吧。 大军移动的速度,无法与单人的信使相比。 “何人领兵?”凤歌又问道。 “萧燕然。”冯瑞慈小心的观察着凤歌的脸色,现在北燕那里太太平平,把女皇陛下心爱的关林森留在平安无事的地方,女皇陛下应该高兴才是。 杜书彦却心中一跳,萧燕然一向只在北方行伍,哪里在南方打过仗。 “为什么调一个没有在南方打仗经验的人去?”凤歌替他问了一句。 冯瑞慈道:“此次调萧燕然驻防东方陆路关卡,并不是让他统领水军,南北方虽有气候差异,但到底都是陆战,萧将军先前在玄甲营连败北燕大军,他去,不仅是统率,更有振奋军心之能。” 冯瑞慈一番话,说的甚有道理,凤歌也没有更多的话反对他的决定。 她挥挥手:“冯爱卿下去吧,杜爱卿留下。” 冯瑞慈退下,宫门在他的身后徐徐关闭,他一面走下长长的白玉阶,一边愤愤:先皇喜欢杜书彦,这换了个女皇帝,还是喜欢杜书彦,这杜小子除了一张脸生得俊之外,到底有什么好! 只剩下两人的御书房内,杜书彦撩袍拜倒:“陛下,是臣失察。” 他向凤歌汇报的东方与南方的驻防官员的名字,是另外两个人。 “罢了,这事本来也不能怪你。”凤歌淡淡道。 似曾相识的话,让杜书彦感觉背后曾经挨过脊杖的地方,又隐隐作痛起来,先帝说过这句话之后,便命人给他一个教训,让他一个月都不能仰卧的教训。 在凤歌这里,说不怪他,竟真的就没有怪他。 “当初是父皇不让你插手兵部的事务,我也没有解除过这条禁令。”凤歌的话让杜书彦松了一口气,她接着说的下一句,却又让他紧张起来:“若我们与东宁开战,北燕是否会在北方防线开战?” 这个问题,在杜书彦心中也已经萦绕多日。 北燕人,说的好听些,便是只争朝夕, 说得难听些,就是只看眼前的利益, 什么大局,什么长远,对这些常年靠天吃饭,哪一年雪下得早一些就会吃不上饭的草原民族来说,都不存在。 在大恒之前的皇朝,也曾向北燕的前身送和亲公主,但是有一年,他们想去南方的花花世界看看,当即便杀了和亲公主,领兵南下。 也正是因为这场战争,太祖皇帝才能通过对夷狄的战争中,立下威名,引得万民归附,才有了今天的大恒。 北燕人,除非他们有内乱,不然,大恒与东宁开战的时候,他们按兵不动,那才叫见鬼了。 凤歌抬头看了一眼杜书彦,两人在彼此眼中,都看出对北燕人那点秉性的了解。 “他们能不能自觉的内乱一下?”凤歌叹了口气,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杜书彦微笑,不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笑,是老狐狸拖走了一只大肥鸡得手后的笑: “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大亲王高玄武特别放心的。” 猜疑,是动摇内部的最好手段。 而高玄武恰好现在不在北燕境, 当一个谣言刚刚起来的时候,没有及时按下去,以后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了。 被委屈的人有一众死心塌地的追随者时,一定不会坐以待毙。 忽然,凤歌想起在黄沙客栈见过的素明泽,他是东宁国人,会出现在前往西夏的黄沙道,是不是说明,东宁国也从西夏,进了一批武器? 进的是什么样的武器? 就连杜书彦也不知道,东宁国没有取道大恒,而是经由朱雀之地的海路,向东宁运输。 “传沙通。” 凤歌要传的不是禁军沙通,而是在朱雀之地呼风唤雨的沙通。 “是,东宁国曾取道海路,运走了一批货物。”沙通恭敬俯首,“但是运的东西不清楚,收了运费的船家是不会问他们送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这是货行的规矩。” 杜书彦追问:“有多少货?” “将一艘三桅船全部装满,将压舱石也扔了,全放的货。” 装了不少啊。 沙通:“若是南方有战事,臣愿请命,临阵杀敌。” “朕自会考虑,你且下去吧。”凤歌摆摆手。 凤歌看着冯瑞慈刚刚递交的水军统领的名单,心中颇不以为然,这两个人,对朱雀之地的了解,未必有凤歌自己多。 他们甚至都没有去过朱雀之地,统领水军的经验倒是有,不过都是在江河里的经验,只怕在海战的时候用不上。 “这个人,跟关老将军,似乎有点关系?”凤歌指着陈喜的名字。 杜书彦:“是,此人曾在关老将军麾下任偏将,后来才被调去长江水军。” “陈喜与关老将军的感情如何?” “关老将军一向爱兵如子,倍受爱戴,陈喜是从士卒,被关老将军一力提拔起来。” 凤歌点点头:“把关林森调过去。” 调到随时可能开战的前线?杜书彦微微一愣,他知道凤歌对关林森的感情。 “水军建成之后,没打过几次仗,不过是扫平一些江面流寇,面对海盗出身的东宁国,只怕还得有些武勇才是。” 杜书彦明白凤歌的意思,关林森一定会为了她而拼命,而受过关老将军恩惠的陈喜,也不好意思不护着这位少将军,人多了这么一口气,便能撑得久一些。 “那沙通……”杜书彦请示道。 “你说呢?” “让他去也无妨。” “看来,杜爱卿已经安排好一切了。” 凤歌对杜书彦的四平八稳的性格颇为了解,他不可能会放虎归山,还不套上笼头的。 两人心照不宣的对视而笑。 一纸调令,将关林森从玄铁营调至朱雀之地。 与别的调动不同的是,关林森先进京城,对外说是与熟悉朱雀之地的沙通一同前往, 实则是凤歌想见他一面。 大半年不见关林森了,竟然比凤歌高出了一个头,眉眼也渐渐脱了清涩少年的模样,军中生活将他越发打磨的英气逼人,整个人的气势都如一把出鞘的长剑。 凤歌见了他有千言万语,只是当着满朝文武的面,也只能说些勉励的虚词。 晚上,凤歌轻车简从到关林森下榻之处,见面之后,那些在心中盘旋了许久的肉麻话,也终是没说出口,凤歌只是用手指点着关林森的心口:“不许丢我的脸啊。” “遵旨。” “哼,太敷衍,一点诚意都没有。” 关林森无奈的笑道:“那要怎么样才算有诚意。” “还要我教?自己想!” 此时的凤歌,完全就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小丫头。 两人正柔情蜜意的闹腾,门上有人轻轻敲门,凤歌一惊,眼睛瞪着关林森。 关林森轻声道:“是林翔宇,他说有东西给我做送别礼,你要是不想见他,我就……” “他啊,没事。”凤歌将衣服整了整,又是一副端庄高贵的模样。 “小关将军,快来试试,这是我……哎嘛……陛……陛下?” 兴高采烈的林翔宇刚跨了一只脚进门,另一只脚还留在门外,便看见屋里坐着的凤歌,吓得脚尖绊在门槛上,整个人向前扑倒,笔直的摔在地上,关林森眼疾手快,伸手抓住他的后背衣襟,免于林翔宇的脸与地砖发生亲密接触。 让林翔宇摔倒都不想松手的,是一架弩机似的东西。 “这不就是硬弩吗?”自古以来就有,这么多年了,从式样,到材料的小规模改进是有的,不过,也就是硬弩,没有质的飞跃。 待林翔宇站稳,他迫不及待的用花架做靶子,要给凤歌演示这把弩机的使用方法。 凤歌觉得好笑,真不愧是工部的人,脑子都不带转弯的,在皇帝面前试用这种远程攻击武器,万一给谏官看见了,说他君前失仪是轻的,说他存心弑君也不是不能。 专心科研的林翔宇根本没往这里想,他只想展示他的得意之作。 他的手扣在扳机上,瞬间,数点银芒喷射而出。 实木做成的厚实花架,在三丈之外,给打得稀烂。 或只是这一点,也不算得稀罕,沙通的铁砂筒、灵楼的暴雨梨花针,都可以做到。 林翔宇的手指停在扳机之上,从射孔之内,便接连不断射出银芒。 不仅是花架,就连花架后的青石砖墙,也被射出了一个洞。 “这是我结合了暴雨梨花针、西夏的精铁发条技术做出来的,我还有一个改进的方子,将它的腹内挖空,装入石火油,可以自己飞得更远,从京城,飞到朱雀之地都可以。” 林翔宇得意非凡。 “那你怎么能保证落地不偏?”凤歌冷不丁的问道,京城到朱雀之地,走还要走好多天,眼睛都看不见的地方,怎么可能瞄准,总不能全覆盖吧,国库也耗不起。 林翔宇嘿嘿一笑:“这个我也想到了,勘测土地的时候,就可以测出距离,只要能确定目标所在的位置,就可以保证落地的精确度。” 原来是给杜书彦找事做的。 否则除了大恒国的土地可以随心勘测之外,其他国家的国土,怎好随便去测?只能派暗探出去。 凤歌几乎可以看见杜书彦表面波澜不惊,心中哼哼唧唧的纠结模样。 “还有别的吗?” 林翔宇指着墙角里蹲着的黑影:“铁驹,烧石火油,日行千里,不会死,不闹脾气,只要中枢机关没被射坏,就能跑。” 得意非凡的林翔宇骑上了铁驹,铁驹“嗖”的一声蹿出去老远,“嘭”的一声撞在墙上,唏里哗啦,零件落了一地,被铁驹甩下来的林翔宇揉着腰,在关林森的搀扶下勉强站起来,尴尬的赔着笑:“这个,速度太快,忘记转向了,东西本身是好的,是好的。” 自己这身骨头都要被摔散了,还惦记着给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说好话。 真不愧是林翔宇。 “若是当真能日行千里,从永宁关回京,也不过是两三日的路程。”凤歌忽得提起那个远在帝国最东方的关塞之名。 关林森应道:“从最东到最西,从最南到最北,时间也全部缩短,只是铁驹能运送人数有限,仅够传令之用。” “传令的,我也有!”林翔宇从他身边那个不大的口袋里,又掏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物件。 左扭右扭,生出了几根翅膀,接着一阵惊天动地的噪音过后,它像鸟儿似的飞了起来。 “这个可比鸽子好使,遇上老鹰也不怕。”林翔宇得意的介绍,“只要在皇宫里放上一块磁石,小关将军从边关放回的铁鸟,就能自动寻位落到陛下手中了。” 他又补充道:“铁鸟也是烧石火油的。” 怎么都是烧石火油的? 大恒以前从来都没有重视过石火油,只不过是当作煤与木炭的临时补充之用。 那黑漆漆的易燃液体,还不如不会乱跑的柴火更得操持家务的妇人欢心。 “大恒境,石火油不太多啊。”凤歌所知,只有与北燕交界之处的深山之中有一片,都是当地人采来取暖烧炕之用。 林翔宇:“还有两不管的黄沙道,那片戈壁之中,也有石火油。” “你如何知晓?” 林翔宇:“石火油点灯明亮又节省,丰县百姓都喜欢,我这才知道,原来离丰县不远的地方,也有一处石火油的藏处。” 说着,还从袖袋中取出一本册子,册子上是各种武器所需要的石火油用量。 附页上是大恒附近能开挖的石火油藏处、若招集民夫,每天可以开挖多少量。 图旁标注着,这些数据由萧燕然提供。 “他好好的怎么会去算这个?”凤歌追问。 林翔宇一愣,想了半天,觉得自己编谎肯定是编不圆的,只得照实说:“是杜书彦让他帮忙的。” 皇帝的心腹文臣与镇守边关武将,关系已经好的可以携手勘测这样重要的资源? 先帝素来忌惮此事,在朝中的杜书彦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在明面上与武将系不和,甚至与萧燕然当面对吵也有过。 其实凤歌在丰县的时候,已经知道两人关系不错,只是不知道关系已经不错到这个地步。 凤歌却似毫不在意这件事,只问了林翔宇一句:“你也随关将军一同去前线吧。” “啊?”林翔宇一脸的懵逼,去前线?打仗?虽然他在丰县不是没见过打仗,不过,那也是困守危城,何况当时那个时候,自己的面子还没有律王那个残疾的二公子大,士兵都不听他的。事实上,自己啥事也没干啊。 “不然,万一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凤歌指着散成一地零碎的铁驹。 林翔宇不得不承认,凤歌说的有道理。 第二天,杜书彦被召进宫,开掘石火油与勘测地形,这两件绝密之事,随便哪件都令人感到烦恼,全部都是偷入邻国国境,被发现则会引起天下大乱的事。 现在全部落在了灵楼的头上。 杜书彦没吭声,心里盘算着应该怎么样拒绝才好。 “贤彣,辛苦你了,萧燕然,朕已经令他仍守在玄铁营,若是你去黄沙道时路过,替朕向萧将军代个好。”凤歌没有打官腔叫他杜爱卿,而是像过去在涵凉殿一同读书时,叫他的字。 每次凤歌叫他的字,就代表着,他最终还是会答应她的要求,不管是怎样作奸犯科的事,反正最后的结局都是他被太傅打手心。 不是因为杜书彦对凤歌有什么男女私情, 而是……凤歌每次都会说点让他无法拒绝的条件, 向萧将军代个好…… 杜书彦再没有二话,接下了这两件麻烦无比的差使。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二章东宁之战(二) 不知道为什么,东宁国并没有如预料中的那样,马上拍桌子翻脸,而是平静的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只是没过几日,永宁关附近的水军传来消息: 在海中也发现了石火油。 这块地区,靠近大恒国的岸边,甚至站在岸上,就能看见被意外刨出来的黑色石火油在水面飘浮。 “谁有这能耐,把海底的石火油给翻上来了?”凤歌想不通,石火油出来的海底,是当地最好的渔夫海女都无法达到的深度,就算到达了,以人力,又怎么可能挖开坚硬的石层。 书信上也写清了,是林翔宇。 林翔宇想要改进他那款可以从京师打到朱雀之地的远程武器, 高度与爆炸力量都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是,飞行轨迹出现错误,完全反了。 一干围观群众便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原本应该飞上天空的大烟花,平行飞到看不见之后,忽然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巨响,接着便是从海上掀起了比城墙还高的巨浪,将在场所有人冲走。 在林梢挂着的大发明家林翔宇从昏迷中醒来后的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无处不在,粘乎乎的黑色石火油,挂在树上、石头上、房子上、还有一只全身粘着黑色的狗,翻着白眼在街上路过。 人为海啸的收拾残局工作迅速完成,海下还在不断冒出黑色的石火油。 总这么浮着也不是办法,林翔宇很快就做好了接驳管,将石火油的漂浮范围限制在一小块地方。 在林翔宇等人驾着船在海上忙碌的时候,东宁国的水军也十分友善的上前相助。 两国军民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完成了海上油污的围困工作。 最后,东宁国的水军与船上的人们到了附近一处岛屿,共进晚餐。 由于环境限制,所谓的饭,也就是用口大锅煮海鲜,燃堆篝火烤鱼吃。 大家你一堆我一堆的坐在一起聊天, 不区分上首下首,主宾、坐北朝南等等,林翔宇也没有多想。 “多吃点,这个鱼不容易打到的,快尝尝。”东宁国水军都督的态度,让林翔宇觉得有些奇怪,明明是东宁帮了大恒,怎么他们客气的却像大恒帮助了东宁? 林翔宇按下了心中的不安,忙回应:“非常感谢贵国对我们的协助。” 水军都督脸色猛地一变:“你真会说笑,明明是你们帮助了我们,怎么却说是我们帮助了你们呢?” 林翔宇:“这片海域,自古以来是我大恒国渔民的生息之地。” 方才还欢声笑语的人群,瞬间变得安静。 只有火焰燃烧的声音。 水军都督一双眼睛如利剑,声音阴冷:“涉及两国邦交,还请大人,莫要开玩笑。” “哦?哈哈哈,吃多了嘛,说个笑话活跃一下气氛也是可以的嘛。”林翔宇笑眯眯。 东宁国人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大恒人果然如传说中的那样文弱而无能,怂包一个。 没多会儿,林翔宇左手端酒,右手拿着烤串,在火堆旁又唱又跳,虽然东宁国的人听不懂他这个西北口音在唱什么,不过看他夸张的动作,就觉得很有趣。 只见林翔宇唱完一出又一出,又是扭腰又是转圈,喝了半醉的眼神四处乱瞟,将原本认真吃鱼喝酒的东宁人注意力全部都吸引到他身上来了。 “恒国的男人都这么浪?”东宁人啧啧看着西洋景。 忽然,林翔宇一亮嗓子叫了一声,吓得看得正热闹的东宁人一激灵。 “哗”,不知道哪里来的一锅水,将燃烧正旺的篝火浇熄,林翔宇嚎了一嗓子:“想动石火油,先问我同不同意!” 瞬间岛上一片黑暗,天空无月也无星,不知什么时候厚厚的阴云从海的那一头悄悄的盖了过来,东宁国的人这会儿才发现,身旁的恒国人都不见了。 接着,岛上只有打斗声与惨叫声,当一道闪电划过大地,岛上只有几个人站着,关林森将手中长刀一抖,沾在刀刃上的血花飞溅,还刀入鞘。 “林大人,你还好吗?”他看着攀在高高椰子树上的林翔宇,那么高,难为他是怎么徒手爬上去的。 林翔宇此时才发现,自己竟然爬到了树冠上。 “咳,我,这是替你们放哨。”林翔宇尴尬的挤出来一个解释。 “打完了,走吧。”关林森没有揭穿他。 就在林翔宇打算从树上滑下来的时候,他无意间望向远方的海平面, 在隐隐的光线下,有一艘大船,无声无息的向这里靠过来。 “不好,有敌人!”林翔宇一手抱着大树一手指着船驶来的方向。 岛上视野开阔,沙滩上只有那么一棵树,其他人也都看见了大船,幸好在打斗之前,关林森就已经将火灭掉,大船就算近在咫尺,也无法看见岛上的情形。 关林森吩咐一人前去哨探,看看那船上挂的是何旗帜。 同时,岛上的其他人,将东宁人的尸体,全部就地在沙滩上挖洞,埋掉。 既然已经杀了第一波,那么面对之后接踵而来的战斗,也在意料之内,只不过,关林森需要把与东宁水军开战的消息,马上传递给凤歌。让她提前准备好应对战事。 林翔宇随身带了一只铁鸟,但这只铁鸟所对应的磁石,却不在皇宫,而是在永宁关。 永宁关里还有一只磁石放在宫中的铁鸟。 但是问题来了,林翔宇以为今天只是出来试放一个冲云炮的,万万没想到,直接变成了与东宁国开战的现场。 所以,他并没有嘱咐任何人守在那块磁石旁边。 知道磁石与铁鸟关系,以及如何使用的人……都在岛上。 早知如此,就应该早些教会关里的士兵。 后悔也是没有用的,等他们回到永宁关,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关林森当机立断,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沾了沾东宁人的血,写了简单的一行字: “吾皇:已与东宁国水军开战,尽歼,无人知晓我等身份。” 不管这封信到底能不能到凤歌手中,至少,让关里的人知道,有这么回事,提前防备着也好。 眼看着大船越开越近,船上的灯光已经可以照到岛附近的海面,甚至可以听到船上的人在大声的喊着什么。 岛的面积不大,事实上,它只是以一块礁石为中心,被冲出来的一小块沙地而已,能长出一棵树来,已经是大自然的奇迹,哪里还能有躲藏的地方。 “船上估计有四五百号人。”关林森的亲兵压低了声音。 刚刚能弄死那几个水军,除了出其不意之外,还有就是人家的数量真不多。 许多人喜欢引用兵法之中的“以奇胜”,总觉得以少胜多才厉害,却无视了前一句话“以正合”,那才是常规的操作。 关林森他们加在一起也就十一个人,船上的人往沙滩上一站,他们全都得喂鱼。 “你会凫水吗?”关林森问林翔宇。 后者摇摇头,他一个从小在京城长大,后来又去了西北丰县,一待就是几年,泡过的最深的水,大概也就是半人高的澡盆子了,就连那,也不是时常能泡着的。 “嗯,小赵,过来帮他一下。”关林森示意一个亲兵过来。 看着人高马大的士兵过来,林翔宇十分惊慌。 那士兵从腰间抽出一个扁塌塌的东西,看起来像一个口袋:“林大人,一会儿您拿着这个,跟我们一起下海之后,您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屏着气就可以了。要是觉得气接不上来,就先把嘴里的气吐掉,然后吸这个袋子里装的气。” “啊?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这辈子都没有屏过气的林翔宇,大脑一下子无法接受这么多的信息。 事态紧急,理解也要下水,不理解也要下水。 好心的士兵最后提醒他一句:“您先深吸一口气,能多深就多深。” 林翔宇茫然的照着他的话做了,然后士兵体贴的让他一只手捏着鼻子,闭紧嘴巴。 紧接着,士兵们便接二连三的跳到水里去了。 林翔宇愁苦的看着微微泛光的海面,还在犹豫,被关林森拖着就扑进了水里。紧张的要命,却牢记着那个士兵的教诲,没有把气给漏出来。 接着,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上坠了千斤重的东西,不断向下沉。 全身都在水里的感觉很奇妙,海面上的风和声音,全部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咕噜噜”的气泡声,很安静。 惊慌的林翔宇心情放松,慢慢睁开眼睛,打量着周围,关林森抱在他的身后,将他往下坠。 脚下一片漆黑,抬头看水面,颜色却要亮一些,接着,他感觉到有尖利的东西穿破海平面,漫无目的的向海中射来。 起先,他以为那是下雨,直到他好奇的伸手抓住一道水波纹的后半段,才发现,那是一支短箭。 没有尾羽的短箭。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样的短箭,会用在什么地方。 那不是靠人力拉动的弓弦,而是靠机簧才能射出。 水中的阻力何其之大,箭枝射出来,依旧这样有力。 白天的时候,还在为自己的“冲云炮”沾沾自喜的林翔宇,心中一阵难受,本以为自己已经超越了东宁国的技术水平,没想到,却是被人甩开了一大截。 在极度的失望之下,林翔宇甚至忘记了呼吸,关林森以为他昏过去了,急忙将气囊罩在他的口鼻处,让他呼吸。 林翔宇拍拍他的肩,示意自己没事。 海面上的光渐渐消失,大船没有找到他们,离开了。 众人再次回到海面,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原本被拖到沙滩上的船都被大船带走了,这座岛屿,离陆地上的永宁关,坐船都要大半天的时间。 林翔宇又是一脸的愁苦。 这么远的距离,就算是渔民,也不想要游回去的,且不说水里会吃人的鲛鱼会不会出来找夜宵,就这阴风怒号浊浪排空的天气,别说游泳了,正常渔民都不会出海的。 刚刚大船那么快就走了,大概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你那只铁鸟,什么时候能到?”关林森看着天际电闪雷鸣的云层,对林翔宇的发明不是很有信心。 林翔宇也不敢确定:“估计着,应该到了吧。” “希望是这样,否则闪电劈下来,不管什么鸟,都是死路一条。” 那只鸟也只不过是送战报,永宁关的人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还是要靠自救才行啊。士兵们齐心协力砍倒了那棵大自然的奇迹,用随身的腰刀,将树冠与树皮清理掉,做成木筏。 就等着稍稍风平浪静一些,再走。 可是海上的风,一阵阵赛过一阵的大,浪头全部变成了白色,对着在小沙岛上无处藏身的十一个人狠命的拍下来。 “早知道,我们就应该挑一个大一点的岛。”林翔宇小声的叨叨。 关林森深知他的习性,没说什么,士兵们都是粗豪的汉子,哪能受得了。 “你咋不说,早知道,在见到那帮东宁人的时候,就把他们给干掉?都什么时候了,说这些没用的,一个大男人,娘们儿叽叽的,有意思?” 识时务的林翔宇立刻闭嘴,关林森说不定在心中也喜闻乐见,只不过是碍于熟人关系,一直忍着他而已。 “估计这风,要到三天以后,才会停下来。”有熟知海上天气的士兵对关林森说。 关林森并不担心风不停的问题,而是风一旦停下来,东宁国的大船会先到。 此时,所有人都看着关林森,关林森神色从容,拿起一块砍好的椰子树杆,将自己的外衣挑着。 “将军是在做风帆?” “哪有用这么粗的杆子做桅杆的?” 在士兵不解的目光中,关林森搭好了一个能挡住脸的小篷子,然后……他躺进了小篷子,不能完全挡住雨水,仅仅聊胜于无。 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巨浪不断拍打过来,风雨声大到连站在近前的人说话都要靠吼。 现在,也没有什么更多的话需要说,风急浪大,什么地方也去不了,如关林森这样好好的躺下休息,保持体力,是最正确的决定。 看着关林森如此悠闲的模样,众士兵认为他一定胸有成竹,林翔宇放出去的铁鸟,至少可以让永宁关的人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 他们也便各自找地方安歇,只有林翔宇与关林森凑在一处。 “真有脱身之法?” “铁鸟保证回去?” 两人对看一眼,同时苦笑摇头。 都是经过丰县之围的人,已经习惯于顺势而行,在能够计划的时候做计划,在无法做计划的时候,就伺机而动。只要活下来,就有希望。 风雨声越发的急了,岛上的十一个人,睡的很香。 恒国东部,与东宁国接壤的山林之中,金璜一言不发向前走,身后的高玄武一声不吭的跟在她身后。 金璜停下,高玄武也停下。 金璜扭头往回走,高玄武也往回走。 “你要跟多久?”金璜终于受不了了。 “我没有跟着你,只是正好顺路。”高玄武的脸皮一向都比城墙拐弯还要厚。 金璜忽然运起轻功,飞快的向前跑。 跑了一会儿,身后没了声音,金璜转头,那个这几天一直粘在她身后的人果然不见了。 她得意的停下来,叉着腰:“哈,还没人跑得比我快!” 忽然觉得头顶上有什么不对,抬头望去,高处蹲着高玄武的身影,笑眯眯的冲着她笑,同时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我这里有好东西,要不要看。” 听起来就像坏人拐卖小朋友的口气一样。 金璜一脸嫌弃的看着他,想她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只不过不是自己的而已。 懒得理他,金璜又向前迈出一步。 “你真的不要看?”高玄武的声音还是那么像诱拐犯。 “呸。” 高玄武的声音里充满了遗憾:“那我就扔掉了,难得这么有趣的小铁鸟。” 几个纵跃之后,金璜的身影瞬间出现在他的面前。 高玄武默默低头看了一眼他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又看了一眼站在细树枝上的金璜。 “你……小心点,这么高,摔下去怎么办。”高玄武向后挪出位置,伸手想拉着金璜,让她站在树枝稍粗一点的地方。 金璜无视了他伸出来的手,眼睛只紧盯着另一只手中的铁鸟。 她认识这只铁鸟,这是林翔宇使用机关术做出来的铁鸟,用于传递消息。 林翔宇说过,这种铁鸟只认定位磁石降落,怎么会飞到这里来? “快给我。”金璜有些着急。 高玄武的眼眸微微眯着:“怎么,你认识这只铁鸟的主人?” “你不给我,我怎么知道认不认识。”金璜耍无赖。 “这是使用磁石认路的铁鸟,只会落在定位磁石附近。” 说到这里,高玄武的声音有些发涩:“没想到,你身上有这只鸟的磁石。” “什么磁石,我不是,我没有。”金璜身上只有一些银子,哪有什么磁石。 但是在高玄武的眼里,却像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辩解。 金璜一向不善辩解,也不屑辩解。 高玄武所希望的,只不过是金璜可以看他一眼,哪怕只是把他当成朋友,不要用这种敷衍的理由对他。 他曾经想过,如果能够让她高兴的话,自己做什么都愿意。 现在他却发现,那个能够令金璜感到高兴的人,如果是另一个男人,自己是不是还能大方的做到,做什么都愿意? “不……不能。”高玄武喃喃自语,金璜没听清,只见他好像失了神一样的,眼神都没了焦点。 这人中邪了不成? 金璜只急着拿回传信铁鸟,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高玄武,却接连退了几步,接着,便从枝头跃下,金璜跟在后面追:“把铁鸟还给我!还给我!” “如果这样才能让你愿意跟在我身边的话,那也不错。”高玄武戏谑的声音传到金璜耳中。 把金璜气得直跺脚,她忽然停下脚步。 有什么好追的,不外是林翔宇传给凤歌的话罢了,自己身上又没有磁石,林翔宇又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出现在这里,事实上在三天前,金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出现在这里。 一定是林翔宇又做出来了一个不靠谱的玩意儿,才会掉到这里来。 不知道就不知道呗,有什么好操心的。 金璜气哼哼的看着高玄武远去的背影,哼,跟我卖关子,本小姐今天还就不中你的激将法了。 接着,金璜施展极快的轻功身法,向相反的方向跑去。 高玄武发觉身后再没有声音,觉得不对,转头望去,发现金璜早已不知去向。 “真不愧是月黑堂的殿首……当真如此冷情冷性。”高玄武看了一眼手中的铁鸟,“她不想要你了,我也不想要你,把你扔了好不好?” 高玄武心情极差,单手用力,已将铁鸟捏破,从中空的鸟腹里飘出一块布,布上用血写着一行字: “吾皇:已与东宁国水军开战,尽歼,无人知晓我等身份。” 从简单的字句之中,高玄武已经猜出发生了什么,他笑笑:“现在有人知道了。” 高玄武返回京师的金亭驿馆时,已是清晨,驿馆中的北燕使节馆看见消失好久的高玄武终于出现在眼前,脸上皆绽放出了笑容。 他们已经在恒国停留的时间太久了,如果不是还坚持与北燕国内有通信,说不定北燕皇帝会以为他们被恒国女皇杀掉了。 “大亲王殿下,您这不是去找金姑娘了吗?她……”随行人员阿不脱花问道。 一旁的副使拉了一下这个没眼色的傻子,没跟着一起回来,就说明殿下追妻失败了呗。 哪能死盯着人问,挖人伤疤的,这么傻的,下次千万不能带出来了。 高玄武摆摆手:“明天我进宫去问回书,不能再拖了。” “哎。” 早就惦记着家里老婆孩子牛羊的北燕使节团,高高兴兴的应了一声,只有高玄武双眼闭上,却怎么都睡不着,眼前都是金璜的模样。 这个刁蛮任性的女人,有什么好的!草原上随便找一个姑娘都比她温柔! 高玄武想要用理智说服自己,但是感情的事又怎么能用理智来说服。 夜深人静,金亭驿馆里一片安静。 高玄武忽然听见自己的窗框那里发出一声轻响。 有贼? 高玄武尽量将自己的呼吸放得绵长。 忽然,窗框那里,有悉悉索索的响动,一根细细的铜鹤嘴,捅破了窗户纸,伸进来,悠悠的吹出了白烟。 又等了一会儿,有人将门上的横闩挑开,推门进来。 纤细的身影,被廊下的灯光投入门内。 蒙着脸的黑衣人轻轻进门,转身将门关上,插好。 她环顾房内,这间房里只有高玄武一个人,床帐低垂,空气中传来的呼吸声平稳。 月黑堂的迷药一向很厉害,金璜放心大胆,也不再刻意放轻脚步。 先在桌上与案几摸了一遍,没有! 又将所有的抽屉都打开,没有! 还能藏到什么地方去,不可能扔掉的,她偷偷跟了他一路,铁鸟虽然只有鸽子那么大,但是,也绝不是可以被无声无息扔掉的东西。 金璜困惑的站在原地,最终,将目光投向垂下的床帐。 这人不会是把铁鸟给贴身放了吧? 金璜大大咧咧,一把掀开床帐,果然,那只铁鸟就放在靠里的床头。 “一个驿馆的床,做这么大干什么,够四个人并排睡的。”金璜吐槽床的宽度。 高玄武睡在很靠外的地方,那只鸟则完全贴在墙边。 金璜站在床边根本就够不着铁鸟。 她只能跨过高玄武,去拿它。 刚刚跨过高玄武的身子,第二步,却怎么也迈不动了。 她双脚的脚踝,被两只有力的大手牢牢扣住,接着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掀倒在床,落在一个厚实温暖的胸膛里。 “半夜爬上我的床,还想走吗?”高玄武的眼神清亮,哪里是中迷药的模样。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三章东宁之战(三) “大意了。”金璜脑中闪过一丝后悔。 杀手的生涯里没有后悔,后悔代表着做错事, 做错事不去补救,就唯有一死。 金璜平生做的错事不少,能从试练之日开始活到今天,绝不是靠犯错之后噘嘴卖萌哭哭啼啼求原谅。 “哎呀。”她顺着高玄武拉她的力气,顺势扑进了他的怀里,她的右手顺势,重重的点在高玄武胸口大穴上,顿时高玄武全身松了劲。 金璜伸手取过铁鸟,却发现鸟腹之中已经空了。 “里面的东西呢!”金璜看着高玄武。 高玄武一笑:“你说那个破布条吗?鲜血淋漓一行字,早扔了。” “字!写着什么?”金璜更好奇了。 高玄武:“你问别人问题的时候,就不能态度好一点吗?要是伺候的我舒舒服服,说不定我还会想起来。现在啊,我全忘了。” 看着高玄武优哉游哉的躺在床上,金璜微笑:“你知不知道,玉殿是做什么的?” 高玄武眉眼微挑:“月黑堂的玉殿,主司情报获得,杀人放火之类的重要工作,由天殿负责,与玉殿无关。” 说到最后那五个字的时候,他的口气变得十分轻佻,十分……欠揍。 欠什么补什么。 金璜一拳捶在他的胸口。 “往上点,多捶捶,赶了一天的路,着实有些酸痛,多谢姑娘专程来替我舒筋活……唔……”最后的调笑被一阵抽搐压在了喉咙里。 金璜冷冷的看着他:“你以为,玉殿的情报,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我吹,刑部里逼供的那些手段,都是我玩剩下的。” 高玄武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你总是要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了。只要你好声好气的求我一句,我便会告诉你,你省事,我也免得皮肉受苦,岂不是大家都方便?” “哼,好声好气的求你,凭什么!” “还记得第一次我们见面吗?”高玄武看着金璜傲娇的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在丰县的荒村旁,金璜被玄铁营涂了迷药的箭矢所伤,高玄武把她带回丰县照顾了很久。 金璜哼了一声:“别骗我,你好好的大半夜跑到荒村去做什么,还不是想打探玄铁营的情报。别说的好像你是专门去救我一样。那个时候会出现在荒村的人,都有自己的目的,你救我,还不是想要从我身上捞点好处!” “你们大恒人有一句话,叫做好心当做驴肝肺。我终于见识到了。”高玄武苦笑,不知道要做到什么地步,才能让这个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的姑娘心里有他。 金璜的手指按在他的咽喉上:“别转移话题,快说,布条呢?!” “扔了。”高玄武还是坚持那句话。 “那你一定记得上面说了什么。” 高玄武淡淡道:“不记得。如果你有什么手段,不妨拿出来在我身上试试,让你知道北燕人的骨头,不是软的。” 接着,他闭上眼睛,等待着金璜在他身上使用手段。 半天没动静,再睁开眼睛,发现金璜盘腿坐在一边,双手撑着膝盖,鼓着腮,好像在生气。 真奇怪,她在生什么气? 再看看,她的眼圈竟然有些发红? “怎么了?”高玄武困惑的问道。 金璜抬眼扫了他一眼,双手在他的脸颊上重重的捏了一把,接着,她站起身,从他身上跨过去,就这么走了……走了? 不是说要严刑逼供的吗? “你要去哪里?”高玄武问道。 金璜:“关你什么事!” 高玄武:“你不想知道铁鸟肚子里藏的东西去哪里了吗?” 金璜闷闷的回答:“忽然不想知道了。” 高玄武越发的困惑,明明穷追不舍,还半夜潜入金亭驿馆下迷香的人是她,怎么现在说不要就不要,翻脸比翻书还快。 “真不想知道了?”高玄武在她身后追问一句。 金璜打开了房门。 “布条上说,他们跟东宁的水军开战了,把人全杀了。”高玄武冷不丁的说道。 金璜的脚步一顿:“你这人也是奇怪,我不问了,你反倒要说,真是蜡烛坯。” “蜡烛坯?那是什么东西?” 金璜笑笑:“就是你啦。” 房门无声无息的关上,高玄武认真的想了很久,也没有领悟到蜡烛坯的含义,忽然他想起来一件事:“我的穴道还没解啊,你这个女人怎么管杀不管埋啊!” 夜色之中,灵楼的转波阁依旧如白天一般的戒备森严。 这么多年来,杜书彦已经习惯于没日没夜的忙碌,他负责的事务,注定了即使是在夜晚,也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安睡。 凤歌的拒婚书,竟然没有引起东宁国的宣战,甚至一片安宁祥和,连个反应都没有。这在外交上,十分反常。 他不相信那帮海盗出身的人,竟然就这么转了性子,变得吃斋念佛起来。 凡是没有爆发出来的,一定是在暗里酝酿着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楼主,金璜求见。”萧然的声音。 杜书彦一愣,金璜?她与李墨一接二连三的刺驾之后,早已成了通缉要犯,还敢来? “让她进来。” 一身黑衣劲装的金璜在月光下慢悠悠踏进门,杜书彦一愣,金璜在见他的时候,一向不是富贵逼人的模样,就是普通少女的打扮,普通到,他经常会误以为,金璜是一个锱铢必较的商人,而不是杀手。 “今天这一身,难得啊。”杜书彦寒暄道。 金璜开门见山:“林翔宇以及等等,跟东宁的水军动手,还把人给杀光了。” “什么?!”杜书彦的笑意还凝在脸上,就被金璜简单的一句话给惊住。 虽然他想好了与东宁国开战的准备,但是没想到竟然会如此之快,还把人给杀光了? “消息从何而来?”杜书彦小心求证。 “林翔宇放的铁鸟,误落到我身边。好了,我也没有更多的信息,告辞。”金璜转身就要离开。 杜书彦出声止住了她:“金姑娘,你与陛下之间……” “女人的事,你少管!”金璜毫不客气的扔下一句,准备走。 转波阁的大门却在她的面前关上了。 杜书彦温和的声音在她耳旁响起:“李墨一在哪里?” “早走了,他有手有脚,想去哪儿,我怎么知道。”金璜现在脑中回响着刚刚高玄武说她的那句“好心当作驴肝肺”,早知道就不要多管闲事了。 金璜连头都懒得转:“杜公子想杀我?” “陛下已赦免,我也不会再追究此事。” “那,杜公子是想娶我进门?” 杜书彦脸上肌肉猛地一抽:“……” “又不想杀我,又不想娶我,把门关着,算怎么回事?” 杜书彦清了清嗓子:“谈生意。” 鬼市的某王姓前任老板,自凤歌继位之后,从天牢里出来,在边境找了一处清静地,过着自己悠闲的生活,在这里,他可以愉快的亮出自己的庞大身躯,再也不用委屈在一个干瘪老头的皮相之下。 王老板本来就是个面面俱到的热心人,在村子里住着,时不时的帮着村里的小花小翠家里干干农活,挑挑水。 淳朴的村民们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强大的劳动力。 “小四、小五,你们死到哪里去啦,我的饭呢?!”王老板拍着桌子。 “老板,别拍啦,这个月都换了第五张桌子啦。”小四端着一盘油爆虾,一溜小跑奔过来。 小五还在挥汗如雨的炒菜,忽然,天外飞来一块大石头,对准菜锅,笔直的落下来。 眼疾手快的小五端起菜锅,向后退了三步, “哐!” “哗啦!” 土灶被砸得粉碎。 “谁!哪个王八蛋!站住来!”小五心疼的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垒起来的炉子,就这样被砸成了一堆。 没有人回答,只有接二连三的大石头飞过来,一时间,村里鸡飞狗跳,村民们惨叫着从自己的屋子里跑出来,屋子很快就被飞来的大石头砸成碎片。 “限你们今日之内,搬离这里!否则,格杀勿论!” 王老板顺着声音传来的村口望去,只见数台投石机之下,是黑压压的队伍, 整齐的,穿着铠甲的士兵, 大恒的士兵。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老迈的村长拄着拐杖,匆匆赶来,眼见着村里满目疮痍,村长绝望的大喊。 为首之人,骑在马上,冷冰冰的俯视着村里的人们:“好言相劝,你们不听,只好如此。” “凭什么要我们搬!凭什么!她们都是军户啊!她们的男人,都在前线打仗,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她们!” 头盔之下的眼睛阴冷而不带一丝感情:“既然是军户,就更应该知道为国牺牲。而不是在这里讨价还价!” “天啊,你要我们老弱妇孺搬到什么地方去?!”村长老泪纵横,瞪着他。 首领冷冷的看着他:“你们想搬到什么地方去,与我何干?若是明日,你们还在这里,休怪我萧燕然不客气!” 他手中长剑举起,大军整齐转身,步伐划一的退去。 待大军退走之后,村长的腿一软,就要摔在地上,被王老板一把扶住。村人们纷纷围过来:“村长,我们可怎么办啊?明天要是不搬,会不会被杀掉?” “我就不信!他真敢!”村长咬着牙,老头子的倔强劲上来,谁也劝不了。 就连村民们也异口同声:“对!我们的村子,凭什么让我们搬!” 等他们的声音低下去,王老板开口:“他说的是真的。” 那个为首之人,煞气很重,他可以感觉到。 而士兵,亦全部是绝对服从命令的精兵。 以村子里这些人的力量,绝对无法与之抗衡。 村长刚刚才得到了村民们的一面倒的支持,这会儿正膨胀着,哪里能听得进去,他不屑的看了王老板一眼:“说到底你只不过是一个外人,到哪里住都可以,村子里的事的确与你无关,阁下想去哪里,请自便,绝不勉强。” 说罢,便拄着拐杖大步回到自己的房间,其他村民,也用一种鄙夷的眼神看着他,纷纷散去。 王老板见惯了世事变迁,深知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谁都挡不住飞蛾扑火,他该说的已经说了,现在能做的,便是收拾自己的行李,离开这里。 入夜,忽然有人敲门,是村头的寡妇范氏,上回她家的房子被洪水冲坏,是王老板派了小四和小五给修好的。 她有一双儿女,其中还有一个是亡夫的遗腹子,好不容易才拉扯到三岁。 村里人的豪言壮语,对她来说,并没有孩子的安全重要。 “王大哥,你说,要是我们明天还不搬,那些当兵的,会真的杀了我们吗?我们这里,可都是老弱妇孺啊。”范氏小声问道。 王老板点点头:“这些人,都是杀过人的,只听命行事,不会对什么人有怜悯。” 范氏紧张地搓着衣角:“那那那,那可怎么好,要搬也没地方搬呀,除了在村里,我还能去哪里呢。” “只要先不在这个村子里,就可以安全。”王老板自己都是个从京城里逃出来的,他并不觉得搬家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什么不得了的事。 范氏咬着嘴唇,看着王老板,刚想说什么。 忽然又有人敲门,范氏生怕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说不清楚,急忙的钻进了床底下。 小四去开门,又是一个妇人,也是来问王老板,情况到底会如何。 王老板张了张嘴,门板再次轻响,妇人又钻进了床底下。 如此往复,又来了好几个。 “大家不如出来谈谈,床底下塞不下了。”王老板让小四小五把宽大的床板抬起来。 满满一屋子的人,或坐或站,都是家里有孩子的女人。 “咳,我们不是怕死。”家里孩子最多的女人说道,“我们一死何惜,但是,我的孩子,不能有事!” “对!” “就是这样!” 女人们异口同声的附和着。 “都怪村长,如果他早早的就听他们的话,把村子的土地卖掉,我们就可以拿着一笔钱,去别处安身,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的地步。”一个妇人抱怨道。 另一个年长些的冷冰冰的打断她:“当初反对卖地,说钱给太少了的人里面,我可记得有你。” “说的好像没有你一样,你现在不也在这里?”女人反唇相讥。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眼看着就要打起来。 王老板皱皱眉,小四与小五,一左一右,把这两个女人的嘴都给捂上。 “你们可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要买村子里的地?” 众妇人面面相觑,这种事,她们并没有在意,只关心离开村子能给多少钱了。 “算了,这不重要。”王老板挥挥手,“你们明天,要不要走?” 妇人们又犹豫起来:“村长说了,咱们这是军户村,要是男人们回来的话,会有大笔的奖赏。” “不回来,也有田种,不至于饿死,要是走……我们又能走到什么地方去……” 最终,这些纠结的女人们做出一个决定:自己留在村里,偷偷把孩子们送走。 只是这个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已经被村长发现。 村长拄着拐杖站在村口:“你们谁家的孩子要是踏出村口,全家都不是我们村的人!” “村长……”妇人们哀求着。 不知不觉,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青,天就要亮了。 王老板带着小四与小五,身上捆着行李,大步向村口离开。 他本就是个外人,村长也没有拦他的意思。 不料,王老板忽然一左一右夹起两个幼儿,大步向村外跑去。 “啊,抢孩子啊!!!他抢孩子!!!”一个妇人先反应过来。 另一个孩子的母亲也接着反应过来,女人发现自己孩子被抢之后,完全像变了一个人,平时看着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现在这跑起来的速度,就连豹子都只能望而兴叹。 “快追啊!!!”一向热爱起哄的小孩子们更是一窝蜂的追出去。 村长没办法,也只得跟了上去。 村子里空荡荡,只有报晓的公鸡“喔喔喔”的叫了起来。 接着,远方的大地传来震颤,整齐划一的步伐跺在大地上,那样的震慑力,将村里的猫狗都吓得缩在窝里不敢动。 昨天还强硬非常的村子,今天却一个人也没有。 为首的将军十分满意。 手一挥,手下的士兵们分散开,将所有的房屋都搜了一遍,出来回报: “报告将军,屋里的东西都没有收拾,好像是匆匆逃走的。” 将军冷笑一声,一定是村长那个老顽固坚持到了最后一刻,实在不行了,才匆匆逃走,不然有一夜的时间,何至于如此。 “开始。” 手持武器的士兵队伍之后,是拿着各种工具的人。 他们以极有效率的工作方式,到村子后山开始工作。 追着王老板的村民们,被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惊动回头,只见他们昨天还安居乐业的小村子方向,已经升起一朵冲天尘云,好些高大的树木应声而倒。 所有人都震惊了,呆立当场。 王老板放下两个孩子:“现在你们谁还想回去,我不拦着。” 能活着,谁还回去寻死呢。 村长纠结了许久,一拍大腿:“进京!我要进京告御状!” 这老头子,一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边关小城,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京城,也不知道皇帝不是他可以轻易见到的,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告御状! “王大哥,你会跟我们一起走吗?”范氏问道,她们甚至都不知道京城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王老板揉揉鼻子,莫名的被军队从好好的村子里撵出来了,以他常年敲诈杜书彦的经验来看,这次说不定还能再捞一把银子。 “会。” 不过,他们没有见到杜书彦,在京城郊外,这行浩荡的老弱妇孺组成的队伍,看起来分外的扎眼。 到了城门口,守城士兵将他们拦下:“你们这么多人,进京做什么?” 老头子特别实诚:“我要见陛下!告御状!” 守城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忍不住大声笑起来:“老头,我在这里守了这么多年的城门,连宰相都没见过,就凭你,还想见陛下?哈哈哈,要是陛下什么人都见,那不得累死了?” “你怎么知道陛下不肯见我!我要告的,是大事!”老头子气的胡子一翘一翘。 “对对对,是大事,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事是大事,老头,回去吧,先找你们的知县,一层一层告上来,懂不懂?”守门士兵哈哈大笑。 老头子执意要往城门洞里走,守门士兵敛了笑容,挡在老头子面前:“怎么着,小爷的话不顶用?” “呵,小爷?!”老头子傲慢的打量着他,“老子在边关打仗的时候,你这小爷的爹还没出生呢!” 守门士兵伸手,一把将老头子推倒在地:“就你这糟老头子,还边关打仗?别是个逃兵吧!哈哈哈!” 老头子身后的小孩子被吓到了,一个开始放声大哭,别的也跟着一起哭了起来。 在城门洞这个回音效果绝佳的地方混音,那效果,简直能有哭倒城楼的气势。 惹得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 一顶颇为奢华的马车要出城,都被堵在了门口,马车夫大声嚷嚷着:“让开让开!” 堵了那么多人,喊散了一批,里层的却还舍不得围观。 “去看看,怎么回事?”马车里传来一个中年男子低沉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马车夫回报:“王爷,是一伙人,跟城门官发生争执,他们想要进京告御状,城门官不让他们进。” “告御状?”马车中人沉吟半晌,“回王府,把他们带过来。” “是。” 人们正看得热闹,忽然有人朗声道:“律王爷有令,将他们带到王府,其余不相干的人等,马上散开!” 律王的正经封地在丰县,在京城也有一处府邸,便于他进京与皇家血脉共叙天伦。 他原本今日该回到丰县,却意外的在城门口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村长紧张的坐在议事厅里,他虽然是铁了心的告御状,但是也从没想过,真的看见贵人之后,应该怎么做。 仅仅是个王爷,已经让他不知所措。 “老丈不必拘礼。”坐在上首的律王爷,和颜悦色的看着他。 上位者的谦恭,与此前遇到的蛮横将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村长一下子跪倒在地,将所有的事情,一一告知律王爷。 “你说,那个为首之人,自称萧燕然?”律王爷看着村长。 村长用力点头:“老朽的耳朵虽是不济,但这三个字,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律王负手而立:“竟有这等欺压良民之事,本王定会为你们做主!” 他顿了顿:“若是要在陛下面前做证,你可敢?!” “小老儿所说句句属实,便是到神佛菩萨面前立毒誓,小老儿也敢!!!”村长见有人要给他做保,当下便有了主心骨,整个人都振奋起来。 “你们且先在这里休息,等本王安排。” 说罢,便有丫环将村长引到偏院,村长一进门,就看见村里的人在吃饭,吃菜都是他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的大鸡腿、大鱼大肉!孩子们吃得满嘴流油,嘴里还没咽下去,另一只手已经去抓盘子里的了。 妇人们也是大口的吃着,见村长进来,才问道:“村长,怎么样了?” “王爷,他是个好人啊!” 第二天,朝会。 律王忽然出班,弹劾萧燕然,欺压良民,逼迫村民让出村庄土地。 “萧燕然?”凤歌面上波澜不惊,继续听律王怎么说。 “皇叔说萧燕然强占土地?可有证据?” “有。就在宫外,等待陛下传召。” 村长被内侍领着,从宫门旁的小室里被一步步的领入内皇城,再到踏上白玉阶,见到了两旁边站着的文武大臣、守卫的武士,都让他感到腿软。 直至见到在金殿正中端坐着的凤歌,青烟缭绕,看不清面目,越发觉得神秘威严。 吓得村长一激灵,根本站不住,当场就趴在地上,竟是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一旁的官员努力忍住笑,看着这个乡下老头子瑟缩着趴在地上。 凤歌吩咐人将他扶起:“老人家,你都看见了什么,细细说来,若是作伪,那可是大罪。” 想到一村子的人都还在王府的偏院里等着他给申冤,村长定了定神,在殿上大声道:“小老儿所住云山村,三个月前,来了一伙人,说要将村子里的地买下,村里的人都不同意,便没有卖掉。不想,前几日,他们竟用投石机,将村子毁坏,还说,如果不马上离开,就要将我们全部杀掉啊!!!” 自大恒立国以来,何时听过有这种事,一时间,朝上百官鸦雀无声。 村长又继续说道:“为首军官自称萧燕然。” “朕自会查清此事,还尔等一个公道。”凤歌的声音从高处传下,给了村长一个定心丸。 待村长被带下去,文武百官议论纷纷:“萧燕然竟敢做出这等事,陛下一定要处置他。” “还不知道是不是萧燕然做的,你想处置谁啊!” “武将行事冲动,做出什么事都有可能。” “就凭着‘有可能’三个字,就想定一个将军的罪?” 朝中文武大臣之间的对立的情况,一直存在,只是最近战争的阴云布满天空,才让一向伶牙俐齿的文官们稍微消停了点,但现在没有打起来,让他们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太给这些武夫面子,正巧又有萧燕然这件事出来,给了他们一个打压武将的绝佳借口。 等他们吵够了,才想起来,金殿之上,还坐着一个女皇。 凤歌从他们的争吵中,也获得了一些思路与方向,等他们都闭嘴了,她才开口:“此事……” 大理寺卿介兰舟上前:“臣定会倾力查清。” 兵部尚书冯瑞慈却道:“萧燕然是武将,应由兵部主查。” 连谁查都要抢吗? 凤歌揉了揉额头:“此事虽是直指萧燕然,但看人不看事,待介爱卿查证确凿,主犯是萧燕然无误,再由冯爱卿处理。” 此番处置,两人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若无其他事,便退朝吧。”凤歌起身。 御书房内,杜书彦已经跪候多时。 “此事,你不宜插手。”凤歌知道他想说什么,也相信他虽与萧燕然亲厚,却也不会徇私枉法,但是该避的嫌,还是要避的。 杜书彦的品级不足以上朝,但是朝会之上的事情,自然会传到他的耳中。 “那位老丈的身份,臣已查出,还请陛下……”杜书彦不相信萧燕然会做出那等事情来,如果当真如此,只怕第一个拍死萧燕然的人会是他本人。 “既然查出了,那就交给介兰舟,也让他省点事。”凤歌看着杜书彦,没有一点通融的意思。 杜书彦还想争取一下:“陛下。” “不必多言。你还有更重要的事做。把北燕皇朝的使臣处理好。” “是。还有一事,关将军,已经与东宁人开战了。” 正文 第四百一十四章东宁之战(四) 凤歌的眼睛陡然睁大:“什么?!东宁人已经攻打永宁关了?” 在朝会的时候,为什么兵部的人一点消息都没有说? 杜书彦:“不是东宁人攻打永宁关,臣恐怕是关将军他们主动去打了东宁人,并且,将东宁人全歼。” “哦?”凤歌挑了挑眉毛,在大恒的武将,居然还会主动打别人?还把别人全给杀了? “也许是东宁人的诡计,诱使关林森先出手。”凤歌想到了这么一种可能。 杜书彦摇头:“若是如此,现在关将军已经出手,东宁人应该提出抗议,并向我国正式宣战。” 人都被杀光了,他们应该不会还想搞战而不宣那套吧? 起码应该在师出有名上占一个不败的正义地位。 任两人在御书房里如何猜测,也无法想到,打起来的原因,竟然只是因为林翔宇把发条的旋转轨迹给弄反了。 永宁关的事,是冯瑞慈的正职,凤歌召来冯瑞慈,让他增兵东南沿海线。 处理完兵部的事,接着,又接到了北燕皇朝的使臣高玄武的上书,大意是使节团在大恒境内盘桓多日,还请陛下早日回话。 凤歌想了想,在国书上落下慎重一笔。 玄铁营中,萧燕然照常练兵,东南沿海的形式严峻,将西北的兵都调出去了一部分。在没有新的兵源补充的情况下,他只能加紧对手下的兵进行训练,数量不能取胜,把质量提高一些,也是好的。 此时北燕求亲使节团还在大恒,边境得到了难得的太平,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迎来一仗。 深夜,在营房中,有一道人影,巧妙的藏在各个营帐的阴影中,避开了巡逻的士兵,潜入大帐。 不,不能叫潜入,进门之后,她坦荡的就像个进入茶馆的食客。 在萧燕然的注视下,她拿起萧燕然的茶壶,为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完,还做了一个嫌弃的表情:“这么难喝的茶,跟杜书彦家的比差太多了。” “金姑娘这次又是受了谁的委托?”萧燕然还抓了一把松子,放在金璜面前。 金璜抓起一颗,慢慢剥着:“说来话长,你是不是又挡了谁的路了?这习惯真好,每次都能让我捞上一笔。” “有人托我来杀你。不巧的是,那个托我来杀你的人,迟了一步,我已经先接了另一笔单子,要保护你。” 萧燕然不由哑然失笑,他的武艺不在金璜之下,若说暗杀,自己可能还会着她的道,但要说保护,却怎么也轮不到她来保护。 “那么,金姑娘今天来是……” “路过。” 萧燕然不明所以,金璜喝完茶,真就这么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玄铁营迎来了钦差介兰舟。 介兰舟说明来意,并直接开始询问,除了询问萧燕然之外,还对营中的官兵进行询问。 玄铁营上下自然不会承认没有做过的事。 此时,从丰县过来送菜的几个菜农却引起了介兰舟的注意。 菜农往下搬菜的时候说:“前几天营里怎么就剩下了几个人?真怕菜给放坏了。” 那伙头军一脸的疑惑,刚想反问什么时候营里只剩下了几个人,抬头却看见介兰舟大步走过来。 介兰舟问道:“你说营里只剩下了几个人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前几天啊,我还寻思着,快中秋节了,这里的将士都是背井离乡的,送他们些月饼吃吃,聊解思乡之苦,巴巴的做了百十来个送过来,营里却没有人。” “他们去哪儿了?”介兰舟追问。 菜农嘿嘿的搓着手:“军队里的事,都是机密,我们哪能问呐?这是规矩,我们都懂,懂。” “你怎么胡说呢!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过人!”伙头军着急了。 菜农见他吹胡子瞪眼的样子,吓得把头一抱,缩在地上:“对不起,军爷,我错了,我,我不该乱说话。” 介兰舟一把将菜农护在身后,转头看见走过来的萧燕然:“你的兵,好大的威风啊。” 萧燕然示意让伙头军闭嘴。 介兰舟看着他:“萧将军,现在你有什么要解释的?” 大理寺来的人,不止介兰舟一个,除了询问玄铁营的人之外,也有人去询问其他营的士兵,有士兵说,的确是见到玄铁营的大批人马向防区之外的山里运动。 玄铁营的人,全部都是萧燕然一手带出来的士兵。 听见多方证词的萧燕然心中冷笑,只怕自己是落到了别人设计好的陷阱里,是谁设的陷阱? 介兰舟看着他:“萧将军,此等大事,依律须停职细细审理,若是属实,当革职查办。这里有兵部冯尚书的调令。” 他将手令出示给萧燕然,只见纸上一行字:“审查期间,边防军务交由韩越将军暂代。” 意思就是要萧燕然交出军权。 此时萧燕然百口莫辩,未做任何解释,便将帅印交出。 “将军!!!”整个玄铁营的士兵,看见萧燕然已换了一身常服,随着介兰舟上马车,齐声高喊。 数十年前,寒山铁骑之事,犹在所有从军将士的心中阴云不去,那个时候,麒麟将军刘觥弈,也是在这样一个清晨,离开了自己的军营,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今天,我倒要看看!谁敢带走萧将军!!!”萧燕然的副将管袍,大声喊道。 忽然,玄铁营周围,出现了铺天盖地的银盔士兵,他们是韩越的亲兵营。 韩越看着管袍,又看了玄铁营中那些愤愤不平的士兵:“看来萧燕然的确是没有教好你们,在尊长面前,也敢大呼小叫。是陛下下旨,彻查此事,你是对陛下不满吗?!” “我们并未做出那等丧尽人伦之事,是有人构陷,萧将军此去京师,只怕凶多吉少!”管袍叫道。 韩越大怒:“目无尊长,来人……” 未等韩越将后面的话说完,介兰舟出声道:“韩将军莫急。” 他大步上前,站在那群眼看着就要炸毛的黑甲军面前:“我,大理寺卿介兰舟,奉旨查办此案,自会秉公办理,还事件一个真相,绝不会无诬陷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管袍打量着这个书生打扮的人,只见他面对黑压压一片的狂躁士兵,亦无惧色,眸正神清,坦坦荡荡,心下便信了他几分:“你,当真会秉公办理此事?” “若是大理寺不公正,则天下再无公正之处。”介兰舟字字铿锵。 管袍咬咬牙,没有再吭声。 回到京城的车上,介兰舟看着云淡风清的萧燕然:“萧将军的统兵之能,果然厉害。若是你一声令下,只怕是什么犯上作乱的事,玄铁营的将士都愿意跟着你干。” “萧某一生做过不少错事,却不会做出犯上作乱之事。”萧燕然望着窗外不断向后移的树木。 即使对这个国家有再多的失望,再多的不满,可是他却做不来那等窃国谋逆之事,他热爱着这片土地,还有那些他关切的人。 只要有这些人在,他便永远也不会行悖逆之事。 想到这一点,萧燕然自己也觉得自己可笑。 回到朝中,很快,便开始了无休止的讯问。 “你那个时候在什么地方?” “除了玄铁营之外,还有什么人证?” “操练兵马为什么会没有人证?” 萧燕然对这几个问题也回答了许多次,已经不想再回答了,他本来也不是菩萨性子,说多了,便忍不住想要调戏审问者几句。 “操练兵马本就是军中机密,萧某不才,也只不过会一点小伎俩,若是那点手段,全让敌军给学了去,萧某日后何以为生,难道要去大人您家吃饭?” “萧某只是玄铁营的统领,又不是其他营的,大人,要是手脚伸到别处军中,那可是杀头的罪啊,大人千万别乱说,萧某一向奉公守法。” “兵者,诡道也。要是调动兵马弄得近人尽知,岂不是陛下白给了萧某这么些年的俸禄?萧某不才,这玄铁营统领的身份,是当初陛下还是储君的时候认可的,难道大人是想说陛下识人不明?” 萧燕然一通连消带打,总之咬死不承认。 双方处在僵持局面。 为免武将们往自己脸上喷口水,凤歌吩咐,在没有定罪的时候,不准将萧燕然关进大牢。 不关进大牢又没地方放,介兰舟只得在大理寺旁租下一个小院,派人看着,不准他随意进出。 一日日的除了进大理寺,就是在小院里望天发呆,萧燕然觉得自己要长霉了,无聊的唱起了一首古老的歌谣:“长铗归来兮,食无鱼长铗归来兮,出无车长铗归来兮,睡无美人……” 没唱完,院门便被推开,送饭的人来了。 食盒里的菜一盘盘的端出来搁在桌上,有鱼有肉,色泽搭配也好看许多,不像前几日,也就比牢饭稍微好了一点点。 “哟,这不会是断头饭吧。”萧燕然笑嘻嘻,一点都不避讳。 送饭人的一双手,皮肤白皙,长而有力,怎么看都是个养尊处优的人,而不会是送饭小厮。 萧燕然抬头看着那张平凡无奇的脸,那张脸上嵌着一双精芒内敛,如琥珀般深邃的眼睛。 “哦哟?”萧燕然自然认出了这双眼睛的主人。 “我是斩立决,还是秋后处斩?”萧燕然存心逗逗他。 杜书彦正往外掏筷子的手,“啪”的一声拍在桌上,好像生生要将桌子给拍出一个大洞。 “介大人听见你整天在唱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专门给你做的!”杜书彦咬着牙,这个人怎么就是这么不识好歹,自己为了他的事,几乎是用尽能用的一切手段,却也只能易容进来送饭。自己都快急死了,他却毫不在意的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这是什么玩意儿啊! 萧燕然满意的看到,气急败坏的杜书彦,这位杜大公子一向天塌不惊,萧燕然的人生乐趣就是看他炸毛惊慌,特别好玩。 “是不是根本找不到证据?”萧燕然心里了解,那些冒充他的士兵,这会儿肯定接到主子的通知,跑得无影无踪,找也不可能找到。 只剩下自己在这里耗时间。 此时,萧燕然生出一个念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杜书彦的日子会不会过得更舒服一点,以他的身份、家世,还有他那长袖善舞的本事,再怎么也不会沦落到乔装改扮成送饭小厮,混进来只为见自己一面的地步。 萧燕然轻轻叹了一口气。 杜书彦抬头:“你有什么不满的?” “当然不满了,虽然现在有鱼有肉了,但是睡无美人妻啊,你们好歹给我送个美人进来。等等,你不会就是那个送进来的美人吧?”萧燕然还是死性不改的嘻皮笑脸。 “别掀别掀,这么多菜,可惜了。” 守在这个小院周围的其他士兵,眼睁睁的看着被以圣旨拘回来的萧燕然,跟着流氓似的,把刚刚送饭进来的小厮给拖进房里,接着,就是各种砸东西的声音。 “噫,听说在前面时间久了,总见不着女人,就会对男人有兴趣,没想到是真的。” “太恶心了,哎,你们谁要进去看?” “我不去,看了瞎眼睛。” “你呢?” “我也不去!” “总不能没人盯着吧?” “嗨,里面动静这么大,那萧燕然又不可能被一个小厮放倒了,咱们就在外面守着呗,操这么多心干什么?” 屋里,萧燕然与杜书彦努力制造出一个下流的强暴现场,一面低声交换情报。 “我已经派人搜寻证据了。”杜书彦随手又掀翻了一张板凳。 萧燕然撕扯着床单:“你是说金璜?” “你见到她了?”杜书彦砸了一个碗。 萧燕然摇晃着床架:“见到了,但是她很快就走了,我都无力自证,不知道她能找到什么证据。” 杜书彦开始脱衣服:“她一定会有办法的。” 萧燕然先是一愣,也开始脱自己的:“你对她真有信心。” 衣衫不整的杜书彦一脚踹开房门,逃出去:“去死吧,混蛋。” 萧燕然想追,周围埋伏着的士兵纷纷探出头,他们手中的弓箭不是闹着玩的。 “各位,辛苦啦。”萧燕然嘻笑着跟周围的脑袋打了一圈招呼,在小院里坐下,吃饭! 杜书彦并没有带来实际的信息,他也并没有更多有用的情报,只是来看一眼,老友是否安好。 如果……如果萧燕然被刑讯逼供或是有任何一点受到伤害,他就会马上向凤歌上书。 他不会犯父亲曾经犯过的同样错误,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好友就这样被屈打成招。 杜书彦从前并没有那么的信任金璜,只是没有想到,事到如今,唯一能用的,竟然就是她这样一个见钱眼开的杀手。 永宁关旁的海域,正常打渔的大恒国渔夫,发现竟然已经有别的船在这里下网,是东宁国的人。 “喂,你们怎么跑到这里来打渔了?”大恒国的渔夫着急了。 “怎么不能到这里来打渔?这海是你家的啊?”东宁国的渔夫叫板。 很快,两边同时叫嚷了起来,永宁关的水军很快出动,但是清官难断,以前从来没有说过具体什么地方是大恒的,什么地方是东宁的,就算出动了水军,也只能看着两边对喷。 东宁国的人,忽然拿起了什么东西,向大恒国的水军攻击,本来就紧绷着神经的大恒国水军当机立断,马上反击,要将东宁国的渔船击沉。 刚刚打出去几炮,忽然,一艘巨大的船只从礁岛后开出,比永宁关的水军船只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恒国人打死东宁渔民!为同胞报仇!” 大恒国的水军只听见这么一句话,然后,整个永宁关便迎来了如同天降陨石一般的袭击,数不清的烧红的铁块从天而降,砸在关城上。 而最可怕的是,那些铁块,并不是实心的,从里面缓缓流淌出燃烧着的石火油。 石火油所到之处,就连大地都在燃烧,溅到人身上,根本就无法扑灭,身旁的人也只能看着他在痛苦中被活活烧死。 永宁关的士兵们惊呆了。紧接着,又从大船之上,跃下无数身着重甲的士兵,这些士兵全身都被铁甲罩着,寻常刀剑无法伤其分毫。 几个时辰之后,永宁关,沦陷了。 所有的建筑皆被付之一炬,所有的士兵皆已殉国。 大船上下来的士兵,迅速占领了永宁关,将大恒国在这里留下的一切痕迹,都抹了个干干净净。 林翔宇、关林森等人,已在岸上的密林里。 大船在靠近沙岛的时候,他们伺机潜在大船的船底,船上的东宁水兵并没有发现这十一个紧贴着船身的人,让他们无声无息的跟着那混到了岸边。 本想就这样混进永宁关,没想到,永宁关,现在竟然已经化为一片焦土。 在他们十一个人的装备和实力,无力与东宁水军抗衡。 谋定而后动,关林森带着剩下的几个人悄悄离开。 等到了远离永宁关的地方,却发现,林翔宇不见了! 他一个文弱书生,会跑到什么地方去? 关林森此时,也做出与凤歌一样的动作,揉着额角:“你们有谁见到他了?” “他,他原来在我后面,我也没在意……”一个战士嗫嚅着嘴唇,相当的自责。 关林森摆摆手:“我去找。” “将军,我去……” “你们要去哪儿?”林翔宇的声音不紧不慢的传过来,他好奇的看着十个为了他着急上火的人,一点都没觉得这事跟自己有关系。 “你去哪儿了?”关林森压着火。 “我去看看船上的装备,还有武器。那些武器,都是来自西夏,主要是靠烧石火油为动力。我看了一下,原理不难,我们也可以做出来。”林翔宇说起技术来,头头是道,眉飞色舞。 “林大人!”关林森忍不住打断他。 林翔宇抬头:“啊?” 关林森一手拍在他的肩上,惊天动地一声响,把林翔宇的肩膀给拍得向下一塌:“嗷,断了!” “请你以后,去什么地方,先打个招呼,可以吗?” 看着关林森狰狞的表情,林翔宇臊眉搭眼的认怂:“哎……哎……我这不是……哎,着急嘛……忘了,下次,下次一定。” “你还想有下次?” “没有,没有。” 关林森曾经以为自己是宠辱不惊,淡定从容那一款,从遇到金璜开始,他发现了自己不确定性,再加上一个林翔宇,他发现自己体内的恶魔已是蠢蠢欲动。 再加上永宁关如此惨状,他已经无法维持淡定从容的人设,体内桀骜不驯的军魂热血在熊熊燃烧,如果可以,他现在就想把永宁关的东宁人,全部杀光。 但是,他只能忍,他的手上,加上林翔宇,才十一个人,武器基本没有,凭什么跟两百多个重甲的东宁人比。 只能等! 入夜后,林翔宇来找关林森:“我们要传信给陛下。” “我已经准备派人去了。” “不用派人去,还记得吗?在永宁关,有一只定位磁石放在皇宫的传信铁鸟,我知道放在什么地方。它被我放在暗格里,刚才的大火,不会伤到铁鸟,我去把它取回来。” 关林森望向永宁关,永宁关那里现在全都是东宁人,灯火辉煌,以林翔宇的本事,绝对不可能混进去。 “不行!”关林森断然拒绝。 “只有我知道铁鸟在什么地方,我不去,再没人能去了。” 关林森:“不用铁鸟,用人就可以传信。” 林翔宇着急:“骑马还要走五天五夜,人走要什么时候才能走到?铁鸟只要一日一夜,兵贵神速啊,关将军!” “不行就是不行!”关林森完全不打算通融。 林翔宇的双手拢在袖子里,哼哼唧唧的站起来,看似要放弃,忽然,对着关林森的后颈某处,不轻不重的扎了一下。 关林森无声无息的软倒下来,林翔宇想很帅的扶住他。 连带着自己也被拖摔在地上。 尴尬的爬起来,找来另一个士兵:“关将军太累了,给他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吧。” 见关林森紧闭着眼睛,士兵们忙着照顾他,没人在意林翔宇干什么去了。 林翔宇蹲在路边,观察了一会儿东宁士兵的巡逻走位,永宁关是被偷袭,消息完全没有人传出去,东宁人也放心大胆的只巡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去睡觉,竟然再也没有人出来? 确定没人了,林翔宇鬼鬼祟祟的向他放铁鸟的位置跑去。 白天的时候,他看的很清楚,那里完全避过了炮火的轰击,铁鸟肯定还好好的放在下面。 悄悄的打开门。 林翔宇差点吓得惊叫起来,由于这里是难得的完好建筑,所以,房间里横七竖八的躺着的都是东宁士兵,打呼磨牙说梦话,热闹非凡。 刚来的时候,林翔宇担心好奇的小兵把铁鸟当成玩具给折腾坏了,所以把传信铁鸟藏在里间的床底下。 “早知如此,我应该藏在门楣上,现在一伸手就拿到了。”林翔宇心里碎碎念。 屋子附近连个火把都没留下,只靠着照进窗户的一点月光,林翔宇小心的跳过在地上睡得横七竖八的人,有人转身的时候,顺手抱住了林翔宇的一条腿。 林翔宇一惊,小心翼翼的抽出,却被抱得更紧。 他轻轻的蹲下身子,用自己的头发搔在那个人的鼻子前。 “啊啾!”那个东宁人抖了一下,林翔宇抓紧时间把腿抽了出来,又把睡在一旁的另一个东宁人的腿放在他的怀里,让这个缺乏安全感的男人抱着。 小心翼翼的跳到里屋的门前,发现里屋躺着一个壮硕的胖子,正在呼呼大睡。 看起来像是首领模样。 林翔宇放轻了脚步,慢慢的走过去,蹲下,钻到床底下去摸那只铁鸟。 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摸到。他艰辛的继续摸着。 触手冰凉,是传信铁鸟。 林翔宇大喜,刚准备从床底爬出来,忽然看见有人悄悄的进门,吓得他又伏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只见那人轻手轻脚走到床前,手抬起,落下,利刃入肉的声音。 很快就有液体流到林翔宇的脸上,身上,不摸就能闻到一股子血腥气。 这人是来刺杀的? 东宁国内部抢权? 还没等林翔宇想明白,那人出去的时候大概是太开心了,踢到了躺在地上的人,瞬间惊起一片:“抓住他!!!” 惊起一片睡在地上的人,那人也是动作灵敏,从如树枝般伸出的手里又蹦又跳的蹿出去,好像拉风筝一样,把一地睡着的东宁人都给吸引到外面去了。 本来林翔宇还在犯愁怎么出去,现在问题迎刃而解。 他从床底下走出来,走到门口,先放出铁鸟,看着它“嗡嗡”的飞向夜空的黑云之中,接着,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在这样的高度,普通弓箭是无法将铁鸟射下的。 “嗖”一道光华灿烂的烟火雷鸣弹蹿上了天,绽放出了灼目的白光。 在这道照亮天地的白光之中,林翔宇看见了那只刚刚放上天的铁鸟,随着光芒,急速而又无助的下落。 “该死的!”林翔宇想要表达更加激烈的情绪,市井那些骂人的词在他脑中打架,一时不知道该选哪一个,最终随便选了一个对于平时的他来说最激烈的形容词。 照明弹的攻击能力不是太强,修一修说不定还能飞。 林翔宇舍不得这只唯一拥有皇宫定位磁石的铁鸟,向它落下的位置跑过去。 原本藏在密林里的关林森发现林翔宇跑出来却不向林子里跑,而是作死的往人堆扎,当下就带着十个人向林翔宇追去,想在东宁人发现他之前,把他先扯回来。 忽然,海岸线上出现了一排小黑点,飞快向他们的方向跑来。 那是一群人,手里拿着最简单的小片刀,挥舞着冲过来,与关林森等人战在一处。 身后的叮叮当当打斗声让林翔宇停下脚步,转头望去,傻了,再急急忙忙跑回去。 还没想到怎么帮上忙,有两个拿着小片刀的人一左一右拉着他的胳膊就往海岸跑去。 对方人数虽多,却是乌合之众。 关林森却是名家之后,手下的士兵也是精挑细选出来。 场面一片混乱,对方且战且退,退到海岸边,将又叫又跳的林翔宇推到船上。 海风呼啸,只能听到有人在说话,在说什么根本听不清。 拉着林翔宇的人不明白林翔宇在发什么疯,抬手就把他给劈昏了。 在岸上的关林森看着林翔宇的后颈重重的着了一下,倒在船上,他想着自己还有些隐隐作疼的后颈,咬着牙: “一报还一报。” 便将海边的一艘小舢板抢了,向装着林翔宇的小舢板奋力划去。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五章东宁之战(五) 林翔宇,名字里有飞翔有天空,这辈子进过的最深的水是齐腰高的澡盆。走过的桥都是四平八稳,挤几十个人也不会动摇半分的坚固建筑,连吊桥都没走过。 从来也没有想过,会有那么一天,竟然会跑到波浪滔天的大海上,前后左右只有一片茫茫大水。 他被人弄到舢板上的时候,正是风起之时,原本还在大喊大叫的他,在剧烈的摇晃中,求生欲让他老老实实的蹲在角落里闭嘴,一声也不敢吭。 海浪跟在湖面上看见的小小涟漪真的一点都不一样。带他走的人认真划船,与风暴抗争,谁也没空关心他,不喊不叫了就好。 等风平浪静,舢板已经到了远海,连块礁石都看不见,那些人才有空过来看一眼林翔宇,一开口,林翔宇发现对方说的话完全听不懂,只能依稀分辨出那是南方岛国琉球那里的方言。 看着对方手里握着的明晃晃钢刀,林翔宇也不想在这会儿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要是对方发现自己不是要找的人,恼羞成怒,用小刀刀对着自己的脖子那么一抹,往水里一丢,上哪儿说理去? 但是人家已经诚心诚意的发问了,自己也不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林翔宇脑中灵光一现,不,应该说胃里翻腾给了他这个灵光。他的嘴一张,翻身就对着海里哇啦哇啦的吐起来。 谁也不会想要靠近一个正在呕吐的人,旁边的水手嘻嘻哈哈的指着他嘲笑一番,也不再管他。 林翔宇扭曲着躺在舢板上,闭目养神,脸上的血污还能护着他暂时不会暴露身份。 此时,天已经亮了,他可以清楚的看见,身旁的人,全部都是皮肤黝黑,粗糙的很,一看便是常年在大海上讨生活,给海风留下的痕迹。 林翔宇一边躺着挺尸,一边偷偷观察。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海盗?海盗为什么会跑去袭击永宁关?永宁关已经被东宁人占了的事情,他们知不知道?他们是想杀大恒的人,还是想杀东宁的人? 无数个问题在林翔宇的脑子里转来转去,却无法得到回答。 语言不通真是一个悲伤的事情,不过,就算语言相通,这个时候他也连个屁都不敢放。 “等我回去,也要练习提刀上阵的本事。”林翔宇看着在别人腰间闪着的小片儿刀,心里愤愤。 不一会儿,前方出现一片黑色,是小岛。 在岛上,传来人类的声音。 船上的人大声的吆喝着,回应着岛上的人。 很快,舢板靠岸,岸上站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多以老人与女人为主,女人手里还牵着孩子。 船上的男人们欢呼着跳进水里,狂奔到岸边,从人堆里认领自家的女人与孩子。 还有老人抹着泪,祈祷般的望着天空,似在感谢上苍。 很快,船上就只剩下林翔宇一个人了,他努力爬起来,摇摇晃晃的跳下船,想赶紧混进人群里,伺机躲起来。 在海上晃悠了,虽然已经脚踏实在,却还是像在海上晃一样,想跑也跑不快。 很快,有一个壮汉走过来,揽着林翔宇的肩膀,好像介绍民族英雄一样的呜哩哇啦一番。 好消息是,被认错的这个人,好像没有结过婚,并没有什么女人带着孩子来认亲。 坏消息是,有热情的姑娘,好几个,手里拿着手巾走过来,要给他擦脸。 林翔宇绝望的等待着露馅的那一刻,但是,那几个姑娘却停下了脚步,一个个温柔的看着他,直直的将手中的手巾递到他的面前。 似乎在等待他选择,到底要从谁的手里拿手巾。 林翔宇的大脑急速运转,这是示爱?可不能示啊,万一选错了,那小子回来以后,还不跟自己拼命!现在已经不能再装晕了,所以,林翔宇决定——跑。 几个姑娘嘻笑着追在林翔宇的身后,还有围观群众的哄笑声。 岸上的人们各自散开,回到自己家里,很快,便空无一人。 在远远的海上,又飘来一块小舢板,随着海浪,慢悠悠的飘到岸边。舢板上没有人,许久,才冒出来半个人头,一双眼睛警惕的观察着海上的情况,岸上没有人。 接着,才从舢板底下整整齐齐的冒出十个人头。 “将军,好像是个小渔村。” 关林森挥挥手,众人弃舢板,悄悄的潜入,到处寻找林翔宇。 此时林翔宇已经被几个姑娘追着,环岛一圈跑了,整个人跑得快断气,一头撞在关林森身上。 那几个姑娘看见眼前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大惊失色,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自己心中的大英雄,却跳到那个太陌生人的身后,好像委屈的小媳妇一样,更是惊讶的愣在当场,不知道应该干点什么好。 关林森上前,说了几句话,是当地土语,姑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一个胆大的,上前将他们领到村子之中。村子里的房子本来也就破破烂烂,此时正是饭点儿,许多人家做饭都是在门外做,于是,他们一边做饭,一边看着十一个人,还有刚刚的大英雄,被带去了首领的屋子。 小渔村里从未来过外人,好奇的渔民们,手里捧着饭碗,就跟着往首领的大屋跑。 在路上,林翔宇偷偷问道:“小关将军,你什么时候学会说琉球渔民的话?” “刚学的。”关林森轻描淡写,就好像是一件不值得一提的小事似的。 林翔宇当时就震惊了,语言这东西,还可以现学的吗? 他所不知道的是,关林森在朱雀之地,因为听不懂青面怪人的话,只能看着凤歌与青面怪人愉快交流,甚至连后面来的瑶光都可以交流,唯独自己插不进话,他迫切的想要知道凤歌在跟别人说什么,希望自己能够对她有一点用处。 瑶光曾经说过,学习语言又不难,来来回回听个几次,从发音规律就能猜出个大概,那一天,他不耻下问,向瑶光请教,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把领会那些生词的意思。回宫之后,更是请教了礼部的传译官,从礼部拿到了东宁国、北燕国,还有西夏国的官方语言学习资料。 在玄铁营镇守的那段日子,守边练兵之余,便是日夜苦学。有副将开玩笑问他,是不是想进礼部。关林森只是说:“若是有一日调防去了别处,抓个奸细审问,连他说什么都听不懂,那岂不是误事?” 曾经的努力没有白费,这些渔民所说的琉球话,与东宁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只要仔细听,就能听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看着关林森等人身上的武器,首领大惊失色:“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来的?” “来找他。”关林森指着林翔宇,同时摊开双手,以示自己并没有敌意,“他是我的人,不是你们村的村民。” 首领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看着林翔宇,林翔宇一脸无辜:“又不是我要跟来的,是你们硬把我给抓来的。” “我们的人在什么地方!”首领恶狠狠的看着林翔宇。 关林森代为回答:“他刺杀得手,向另一个方向跑了,那里都是密林,相信他可以平安脱险。” 首领这才坐下,深吸一口气,看着关林森:“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大恒国的水军,永宁关被东宁人夺了,我们……” 关林森还没说完,首领“呵呵”了两声:“原来是败军之将。” 站在关林森身边的士兵听了之后,当时就把手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首领不屑的哼了一声,关林森喝止了他们:“他说的没错,我们的确是败军之将,永宁关,的确是丢了。” “可是将军,永宁关是东宁人用卑鄙无耻的手段轰下来的。”小兵不服。 关林森平静的看着首领:“行军打仗,赢,才是第一件事,用什么手段,并不重要。原本就是以奇夺天下,以正治天下。不管怎么样,我们的确是输了。” 自家将军都这么说了,小兵再如何的气愤不平,也只得退下。 关林森上前:“虽然永宁关已失,但我仍想问一句,阁下为何要突袭永宁关,到底是与大恒为敌,或是与东宁为敌?” 首领翻了一个白眼,并不想说的样子,斜斜的靠在椅背上,慢悠悠的喝起酒来。 “我替阁下说了吧,东宁水军的大船将你们从惯常打渔的地方赶了出来,还杀了村里三个人,所以,你们才会一直尾随着大船,跟到永宁关,若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对,还请指正提点。”关林森淡定的看着首领从椅子上跳起来。 他像见鬼一样的看着关林森:“你,你怎么知道?!” “本将镇守永宁关,知道这些,也是份属应当。”关林森神色平静淡定,就好像知道这些在永宁关失守前才发生的事情,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首领更是大为惊讶,在东宁大船袭击他们的时候,海上大风暴刚刚过境,除了他们村的人在风浪刚平息的时候出来打渔,再没别人,这个恒国人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他想起了一个传说,这个世间,有一种异能,可以在千万里之外听见,看见发生的一切,难道这个人……可以? 站在一旁的林翔宇保持着脸上表情僵硬,免得抽搐起来吓着别人。 关林森刚刚说的这些,是他在路上现倒出来的。 而他知道这些,是在岸上听村民们说的。 世上有很多神奇的事情,说破了就是这么的无趣,一点也不值钱。 在秘密没有揭开的时候,则是神秘莫测,让人心生敬畏。 关林森淡然笑道:“永宁关,是一定要拿回来的。不知阁下想不想拿回渔场呢?” 首领一拍桌子:“想!当然想!那是这片海域渔产最丰富的地方!就是那天不知道从哪里掉下来一个怪物,把海底的黑水给炸出来,把鱼都给弄死了不少,等到黑水不喷了,东宁那些蛮子又把我们赶走,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关林森的眼角余光瞟着“怪物”的始作俑者。 林翔宇默默的抬头看着天花板,啊,这个草棚子的顶好像应该修一修了,若是风大一些,兴许这草棚子就会被刮飞。 “既然阁下与我有相同的想法,何不携手合作?若是将东宁人赶走,这片海域,由阁下随意捕渔,大恒渔民绝不会轻易擅入。” 首领听着心里直痒痒,以前没有东宁人的时候,的确也时常会与大恒渔民对喷,虽说海里的鱼多,但是鱼多也架不住年景不好的时候啊。 “那,一言为定!”首领一口答应,在渔民的心中,答应便是答应了,根本就没想过要立字据按手印什么的。 双方达成一致,关林森与首领一同认真研究起战略地图。 海洋虽然肉眼看上去一马平川,比陆地有起有伏的地形要好走一些,实则受到天气影响极大,若是风向不对,只怕看着岛就在面前,划上一整天,也只不过是进一丈,退三丈。 看天气是渔民安身立命的本事,首领叫来几个经验老到的渔夫,询问他们近期海上的气象。 “刚刚看着海边,已经起了一层毛毛边,大概,又要有大风了。”一个老头子摸着他的稀疏胡须。 他对着地图的一点指下去:“应该是在这里开始起。” 关林森与林翔宇互看一眼,诗中曾说“风起于青萍之末”,但是在陆地上的人,从来也无法确定某一阵清风源于何处,而这些海上的渔民竟然可以吗? 大概是看出了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陆地人的想法,渔民解释道:“我年轻的时候,最远到过这里,曾经有几次,看着风从海上生起,卷着黑云,就往东去了,说来也是奇,竟从未往西走过。因此我总是往那里跑,不会受风的影响。” “那从这里起的风,大概多久会到岛上?”关林森问道。 渔夫想了想:“这个,我也不是太清楚,都是回家之后,才听婆娘夸我,前几日又起大风浪,别人都不能出海,独我们家还有吃的。嘿,然后她就对我特别好,百依百顺……” 众人自动忽略他后续的自夸若干。 在讨论海洋气象的时候,还能被塞一嘴狗粮,连首领都听不下去,挥挥手让他继续跟自家婆娘腻歪去了。 另一位渔夫继续顶上,对舢板的划行速度数据进行分析解释。 关林森一边听,一边在地图上标记。 在没有风的情况下,从渔村到永宁关需要六个时辰,从渔村到东宁国的平海关需要八个时辰,平海关到永宁关只要五个时辰。 顺风的情况下,可以缩短一两个时辰左右。 现在最稳妥的办法是先到永宁关,等待援军,虽然林翔宇的铁鸟还没飞出去,就被打了下来,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 不过离永宁关最近的关口一定会接到消息。 “平海关……”关林森的手指点在平海关上。 那个被林翔宇炸开的石火油层,就在平海关与永宁关中间。 “东宁国一定也从西夏买了许多需要使用石火油的武器,但是东宁国本身并没有石火油资源,他们需要向大恒或是北燕私下购买,现在这海上出现了一个,他们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争过来。如果让他们占了下来,以后想要再夺回来,就难了……” 关林森扫了一眼身旁众士兵。 “平海关平日常驻六百人,现在有四百人跟随大船在永宁关,那么,在平海关只有两百人。”关林森双眼微眯,看着地图,一手点在平海关的位置:“到这里去。” “可是……马上就要起风浪,怕是来不及。”年老的渔夫忧心忡忡。 关林森:“风浪到达之前,我们就可以到平海关,大船在风中也无法前行,可以为我们赢取时间。” 众渔夫面面相觑,这人怕不是疯了吧,风浪到达之前,就能到平海关? 痴人说梦呐! 他们把目光又投向首领,觉得首领应该把这个神经病扔出去,别再跟他罗嗦,疯狂说不定是可以传染的。 首领到底是首领,比别人稳重一些:“请问,关将军打算怎么跑在风浪之前?” “跟我来。”关林森带着众人向沙滩走去。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大号的铁盒子,盒子下面伸出了几片铁做的叶子。 渔夫们不明所以,林翔宇看着只想捂着脸逃走。 那是他刚刚做好,试了几次都失败的飞桨,现在这个,是他在失败第三十三次以后,又重新调整了一次的结果,到底能不能用,还没有试过。 他只是得意的跟关林森炫耀了一下,说做好了一个东西,到时候,像自己这样的弱鸡,把它背在背上,也可以像背后有大风吹一样,跑得比他最好的士兵都要快。 那……只是吹出去的一个牛,还没有成功,怎么就拿出来了。 从永宁关撤出来的时候,多带一把小片儿刀都比带这个破铁盒有用啊…… 林翔宇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看着众人好奇的打量着飞桨铁盒,又看着他们兴高采烈的把它放在舢板上。 “你的东西,第一次应该由你来开。”关林森招呼林翔宇。 众人将老大不情愿的林翔宇从人群里推出来。 林翔宇深吸一口气,伸手探向发条钢丝。 “嗡嗡嗡!!!” 巨大的轰响从铁盒里发出来,好像马上要爆炸似的。 铁叶疯狂飞转,将海水搅打得扑了林翔宇一脸。 接着,铁盒自己一蹦一跳的跑了,一头掉进海里,舢板只向前推了一点点。 尴尬!巨大的尴尬! 林翔宇的头都快要低到裤腰里了,不敢听周围人的大声嘲笑。 已经有热心的渔夫跳下水,把铁盒从海里捞上来。 铁叶还在疯狂的搅动,林翔宇绝望的想:至少防水不错,没坏。 “没固定好。”关林森摸着下巴。 大恒的士兵们又七手八脚的装上,再加固。 第二次,又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铁桨被岸边的海草卡住了。 第三次,第四次…… 各种各样的失败原因,一次又一次的排除。 原本抱着嘲笑的心思看的村民们,也变得认真起来,他们忽然也很想看着这个铁家伙,到底能不能推着船跑起来,能跑多远,能跑多快。 在第七次尝试之后,铁盒可以推着小舢板往前走,比普通渔民划的要快一点。 “噫,还没有我划的快。”强壮的年轻渔夫小声的叨叨。 林翔宇被打击次数太多,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此时,一位老渔夫过来,拍拍他的肩膀:“你这个铁叶片啊,要再多加一些弧度,你看……” 他手里提着一把木桨:“我们划船的时候,是这样下桨的,一下是一下,如果这样……”他又将木桨稍稍转了一个角度:“这样的话,划十下,才能赶得上刚才的一下。” 原来是这样!林翔宇顿时来了精神,站起来,重新调整了叶片的角度。 “嗡嗡嗡……” 小舢板如一道闪电,从岸边“嗖”的一声蹿出去好远,站在船上的掌舵渔夫一时不察,被惯性甩进了海里,一脸懵逼的浮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 直到发条上的力量用尽,小舢板才停下来,由那位最强壮的渔夫划着另一条小舢板,才把它给拖回来。 “速度还可以。”林翔宇自谦的口气里压抑不住的得意。 关林森沉思:“就是不持久,从这里到平海关,要上二十次发条,我需要重新计算时间损失。” “不用。”那位强壮的渔夫出声,“你们上发条的时候,我来!” “还有我!” “我!” 刚才围观的渔夫们,忽然对拿下平海关,产生了莫名的自信。 “再加上风帆,还可以更快一些。” “对!” 赶在出发的最后时限,一艘被改造过的舢板已经完成。 船上可以坐二十人,关林森原意让林翔宇留下,可是他坚持要去:“平海关有西夏的武器,也会有保养工具,我可以找到修好传信铁鸟的工具。”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六章东宁之战(六) 传信的确也重要,关林森考虑了一下,嘱咐他上岸之后,跟在队伍后面,不要乱跑,同意他跟船。 十二个大恒人,再加上首领和他挑选的七个人。 “首领,这太危险了。”老渔夫看着坐在舢板上的二十个人,劝道。 平海关现在有两百人,难道要这个临时拼凑出来的队伍,以一敌十吗? “今晚,风浪就会到达平海关,这是海神娘娘赐给我们报仇的最好时机,唯有用东宁人的鲜血洒进大海,才能让冤死的小顺、栓子、保崽安息!”首领眼神凌厉,他望着根本看不见的平海关,好像要将那里的东宁人尽数杀绝。 坐在舢板上,林翔宇吐得更加厉害,一会儿加速,一会儿减速,一会儿被浪头抛上半空,他脸色苍白,连坐都坐不住。 但是上发条的时候,他还得强撑着坐起来,将已经松成一摊的钢丝,一圈一圈的拧紧。 此事容不得一点马虎,看着林翔宇已经快要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还认真的样子,一直对他很不屑,觉得他很无能的渔夫,也肃然起敬。 每个人都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事情,能够尽力克服不利条件,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这样的人,本就值得敬佩。 “快了。”那汉子说道,他自己也是一夜不曾休息,一旦船速减慢,他就开始划船,保持最大航速。 最后一次上完发条,黑云已经将整片海域罩住,强劲的海风将平静的水面掀起了如山般的滔天巨浪,即使是在近海航行的小舢板,也不可避免的在浪尖浪底飘摇,全靠渔夫稳稳的把舵。 林翔宇已经吐的虚脱,一副要死要死的样子,躺在船底,一动也不动。 “前面,快到了。”渔夫指着前方黑暗之中的一点光芒:“那是平海关的灯塔。” 灯塔的光在黑暗之中,显得分外的明亮。 平海关的守军没有想到,随着狂风而来的,不仅是大浪与暴雨,还有一块捎带着二十个人的破舢板。 屋里的守卫被风吹醒,睁开眼睛,发现房门大开着,寻思着是谁出去放水,回来没关门。一肚子火,骂骂咧咧:“说了多少次,进来关门,进来关门,没见面外面的雨那么大吗?!妈的,下次让老子知道是谁进来不关门,就把他的床铺扔到海里去!” 一边骂着,一边站起身,去关门。 他的手刚搭在门把手上,只觉得脖子上一凉,接着,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房门再一次关上。 淡淡熏烟,从扔进房里的小筒中飘出来。 被暴雨淋还魂的林翔宇半倚半靠的躺在门外的石头上:“怎么样?迷烟还能用吗?” “挺好用的,你身上乱七八糟的东西真多。”关林森十分钦佩。 “嘿。”林翔宇半死不活的脸上再次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迷烟是他从金璜那里拿来的,他一直觉得这么多年,喷雾装置一点进步都没有,很不应该,便打算做一下工艺改进。 只是没想到,改进之后,便再也没有机会看见金璜。 他一直揣在怀里,做为一个念想,今天却派上了用场。 平海关有十个营房,第一个营房里的二十人,全部被迷烟熏晕过去。 上岸的二十人穿上他们的衣服,拿起他们的武器,大摇大摆的走进其他营房。 此时风雨大作,无所事事的士兵已经睡了,少数在灯下赌博未睡的,眼角扫着是“同伴”的衣服,连头也没抬,专心摇骰子。 “押大,押小,快快快!”庄家大声招呼着。 所有人放完钱之后,庄家正要打开骰盅,忽然,他的手停住了。 “快开啊,你这小子又在搞什么鬼?”赌徒们抬起头,惊骇的发现,他脖子上多了一个口子,正哗哗的往外流血。 庄家无声无息的倒了下去,面色狰狞如恶魔的渔夫手中持刀,站在他的身后,他看着面前惊呆的士兵们,挥舞着手中长刀,向他们劈下去:“还我弟弟的命来!” 慌乱的士兵大声呼喊着,他们慌乱的回头,发现睡在床上的同伴已经无法回应他们的呼救。 数个穿着东宁国铠甲的士兵站在床边,他们手中的带血长刀,正慢慢的向下流淌着暗色的液体。 二十个由正规军与渔夫还有一个书生组成的队伍,化身嗜血恶魔,一处接着一处的收割人命。 十个营房,二百人,就这样在风雨声中,丢了性命。 现在平海关,只剩下了一个瑟瑟发抖的东宁国参将,被像拎小鸡似的扔在关林森面前。 林翔宇迫不及待先问:“你们从西夏国买来的武器,都放在哪里了!” 参将颤抖着指着一处房屋,林翔宇欢呼着冲进了大雨。 “等等等大船回来……你们,你们就死定了!”参将觉得自己这么怂太丢脸,努力憋出一句硬话。 “哦。”关林森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那么在我们死定了之前,先谈谈你们的兵力布防吧。” 参将绝望的看着关林森,还有八个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的渔夫。 东宁人在永宁关没有停留很久,如果不是风暴,他们早就走了。 “这鬼地方,太邪了。”守夜的东宁士兵小声说着。 “就是,听说这边叫朱雀之地,就连恒国的皇帝都管不到这里。”另一个人随声附和。 军中禁止封建迷信,但是越禁止,就越是让人好奇,就连将军们自己都相信什么星星出来代表着要打仗,什么星星出来代表着打胜仗,而另一颗星星出来代表着打败仗。 上面都这样,还怎么服众。 虽然在永宁关期间,根本什么事都没发生,但是在夜班哨兵之中,还是自发的新产生了许多鬼故事。 什么鬼影船,什么在海底行走的骷髅上岸吃人之类的,越害怕就越想听…… 下了哨的哨兵,暂时睡不着,围在一圈,继续说鬼故事。 “传说,海中有一种鱼,上半身长得如同美女,下半身是鱼,她们都长得尖利的牙齿,可以将钢刀咬断,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 说着说着,忽然听见在停大船的位置传来了古怪的声响,声音沉闷,好像是金属被挤压时发出的动静:“吱吱嘎嘎”。 所有人身上猛的起了一层白毛汗,鸡皮疙瘩一粒一粒的跳出来。 “嗨,怕什么,被风吹的,你们这些人真是,胆子这么小就不要听了!”一个强自镇定的副将挥挥手:“都散了散了,回去睡觉。干什么不好,讲鬼故事,也不讲个香艳点的。说什么长尖牙的女人鱼,以后你们去青楼找姑娘的时候,还敢不敢亲下去!” 众人哄笑而散。 次日天亮,风暴已经过去,太阳照在海面上,粼粼一片清光。 准备出发的东宁水兵们却被眼前的景像惊呆了。 大船,竟然搁浅了。 船底破了一个大洞,连着推动大船的铁叶也已经扭曲变形,已经彻底成了一堆废物,无法走了。 昨天晚上守夜哨兵们听见的声音,就是大船被破坏的时候,发出的最后遗言。 “这是谁干的!!!” 附近根本就没有礁石,岸边的浪也不会只摧毁船底,而不破坏船身,很明显是有人蓄意为之。 这么多人看着一艘船,竟然都看不住吗! 东宁将军大怒,要将昨夜的哨兵全部拉出来处死。 “下属办事不办,你做为上司,也有责任,不如,一起下去悔过吧。” 从林间悠悠而起的声音,送入在场所有人的耳朵,东宁人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沙通并未着军服,而是他最惯常穿的布衣,笼着袖子,抱着臂,从容自得的站在林间。 “杀了他!”东宁将军大呼。 还没有等东军兵向前冲出三步,一蓬箭雨,便落了下来,将冲在前面的人尽数射倒在地,紧接着又是一蓬,连续不断。 东宁人的尸体划出一条界线,这条线横在沙通与东宁将军面前。 不知道密林里,还有多少人,还有多少箭…… 也许,已经没有了,这个人,只是在装样子。 如果他手上真的有兵,这个时候就应该出来了,现在还不出来,说明他只是一个人,传说中的“空城计”,不能上他的当。 东宁将军咬咬牙:“他已经没有箭了,快冲啊!把他千刀万剐!” 军令如山,将军身旁又冲出几十人,在沙通的微笑之中,被从天而降的箭雨,射倒在地,为那条“界线”增加了一层厚度。 “真是……蠢得无药可救啊。”沙通轻轻叹息。 此时,东宁将军身边,也只剩下了五十多人,眼前用尸体组成的界线,令他们肝胆俱裂,他们是军人,与看得见的敌人战斗,他们不怕,与这看得见摸不着,不知数量的敌人作战,实在是太过强人所难。 “此处原不是你们的地方,为什么非得来送死呢?”沙通充满悲悯的口气,此时听来满是讽刺之意。 东宁将军强自镇定下来:“你,你是什么人?” “沙通。” 东宁将军听见这两个字,不由一怔,小心确认道:“是朱雀之地的沙通?” “呵,没想到,在下这区区薄名,将军也知道。” “那是那是,朱雀之地的真正统治者,所有人都要服从于沙大人的威名之下,东宁亦有耳闻。” 沙通忍不住笑着摇头:“这是求和吗?已经开始拍马屁了。” 东宁将军的脸上难看的很,强自忍住:“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他看了一眼沙通的脸色,又继续说道:“听闻沙大人应试武举,得了榜眼,哎,我东宁武人也为大人不平呐,以大人之能,在朱雀之地已是呼风唤雨,何需去那个女人手下,与无用的世家子弟争功名?听闻沙大人在得了榜眼之后,甚至只被分去做了大内侍卫,这是对沙大人的侮辱啊!” 说着说着,东宁将军自己都快被自己声情并茂的表演感动了。 抽空抬头看了一眼,想从沙通脸上看见感同身受的表情,可是,沙通却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盯着他,就好像在看一个拙劣的小丑在表演。 “说完了?”沙通淡淡的问道。 东宁将军从这三个字里,听出了杀意,他不明白:“沙大人,您真的就甘于雌伏吗?” 沙通笑笑,没有说话。 忽然,东宁将军身旁的人手中瞬间纷纷弹出一张巨形铁幕,将东宁军团团护住。 刚刚还在紧张的东宁将军,现在一下子放松下来。 他得意的看着沙通:“如果你手里有兵,最好现在就拿出来,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铁幕是从西夏买来的,仅有将军身旁的护卫亲兵每人配备一张,并且工艺还不够先进,弹开需要时间,东宁将军方才的东拉西扯,除了想要动摇沙通的心志之外,便是在等待铁幕打开。 “你那种小箭,是无法射穿精钢铁幕的!哈哈哈!” 眼看着优势完全逆转,东宁将军心情大好。 沙通静静的看着他放声大笑,脚下轻轻的踩动了一处机关。 大地震动,从地底发出剧烈的爆炸,铁片横飞,将场中站着的东宁人全部炸上了天空,又摔在地上。 “下次,应该把铁幕做成一个蛋,你钻进去,这样就安全了。”沙通走出林子,同情的看着死不瞑目的东宁将军,踢了踢他的尸身。 “你这种人,怎么会明白,我想做什么,算了,以你那点浅薄的见识,的确也不会想到。” 沙通站在一片鲜血的地面,从怀中掏出一只传信铁鸟,将早已写好的纸条放进鸟腹,抬起手,铁鸟“嗡”的一声直上云霄。 接着,一声唿哨,他身旁出现许多朱雀之地的民众,不需要沙通进一步的指示,已经开始打扫战场,很快,满地血腥的场面,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就连被大船轰毁的房屋建筑,也被修缮一新。 全部完成之后,他们恭恭敬敬向沙通行了一礼,各自散去。 不多时,从南安府赶来的特使到达,看见永宁关只剩下沙通一人,沙通派人递上的战报的确说过永宁关守将关林森及守关将士们皆被东宁人偷袭殉国,但是,看着空荡荡的永宁关,还是令特使感到毛骨悚然。 “沙参将……这是……” 沙通一脸的沉重:“是,关大人,还有林大人,已经全部殉国。” 特使的心脏猛得一跳,别人倒也罢了,关林森的身份特殊,那可是女皇陛下心尖尖上的人,让他来前线不过是锻炼锻炼,混些军功,何曾想,真的让人把性命搭上了,这可如何是好? “那,那沙大人,是如何收复永宁关的?”特使一眼便看见了搁浅在沙滩上的东宁国大船,他不相信沙通一人之力,可以单挑数百人。就算他是朱雀之地百姓心中的大王也不行。 沙通又道:“下官往日久居朱雀之地,地面熟,百姓们也愿意卖几分面子。是百姓们趁着风雨,将永宁关收回。那些东宁人的尸体,就在那里。” 特使顺着他指的方向瞄了一眼,东宁人的尸体竟被他堆成了一座人墙。 “此名为京观,搁在这里,若是将来东宁人再敢来袭,吓破他们的胆。”沙通笑道。 特使心中一激灵,他从沙通的眼里,看见了嗜血的杀意,这个人……只怕不是会臣服于人下之辈。 “特使大人,援军即将到达,但是永宁关却无守将,不知大人是否已有安排?”沙通催促道。 南宁道有一项特权,可以临时任命南部关隘的守将,直到兵部正式派人前来。 现在整个永宁关只剩下沙通一人,不任命他,还能任命谁? 特使开口:“永宁关不可一日无将,本使现命沙通……” “命沙通做什么?”一个沉沉的声音从岸边传来,特使与沙通同时转头,看见几个穿着东宁国衣服的人大步从岸边走来。 “你们!!!”特使吓坏了。 关林森将头盔摘下,扔在一边,又将铠甲脱下。其他人也照着样子做。 特使认出了关林森,又惊又喜:“关将军,你没死?!” “嗯。”关林森应了一声,转头看着沙通:“辛苦了。” 特使则是大大松了一口气,关林森没死,代表着他不用烦恼应该如何措词向女皇陛下解释,也不用担心陛下会迁怒于他。 “关将军!”从东路赶来的援军也已赶到。 永宁关再一次的热闹起来。 皇宫之中,北燕国的使臣又来了,却不是为了催求婚书的回复,而是来抗议的。 “如今,天下太平,贵国玄铁营总是在边境地带练兵,是何道理,存心破坏友好邦交吗?!这几日,边境上村民的马羊都被练兵的动静吓跑了不少,牧民生活辛苦,还请贵国消停些。” 当然措词不是这样的不客气,大意如此没错了。 凤歌很意外: “玄铁营?练兵?”追查了这么多天,没想到竟然是北燕人的投诉里,将这两个凤歌一直致力于联系在一起的词给放在了一句话里。 “不可能!”凤歌摇头,“玄铁营在十六天前,就没有练过兵了。” 十六天前,正是村长说,被士兵冲进山村,逼令他们让出村庄的时间,再然后,介兰舟便将萧燕然带回,玄铁营上下全部被禁步,有韩越的人盯着,更不可能有心情跑出去练兵。 北燕使者看着凤歌的模样就好像她在说什么特别可笑的,一戳就破的谎言:“女皇陛下!难道我国牧民的马和羊是我们自己撵跑的吗?!” “谁撵都是撵,你怎么能证明,就是玄铁营的人练兵造成的!”做为外事活动记录员的杜书彦杜翰林,仗义直言。 北燕使者瞪着他:“我当然有证据!” 说着,他从盒中取出几根箭,还有一些奇怪的小东西,凤歌认识,那是从西夏买来的远程攻击性武器,林翔宇对它们进行了改进,送给萧燕然试验用。 也就是说,这是天下地上,唯有玄铁营所有的独一份。 “女皇陛下这是要包庇不成吗!!!”来使气势汹汹。 凤歌嘴上还在打着哈哈,兜圈子,就是不承认,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北燕来使连练兵时间,带头的人,骑的什么马,都说了,那人分明就是萧燕然。 “看来,贵国已是证据确凿。”凤歌一脸的遗憾与不甘,眼睛却是笑弯了,“招鸿胪寺卿来,看如何赔偿。” 户部尚书杜老头之抠门,满朝文武皆知,想要户部从国库扒出一个子儿,都要写详细的说明报告,北燕使臣开出的赔偿价码,其实并不惊人,正常的十余户牧民的损失,但是鸿胪寺也得实地勘测,不然杜尚书是绝对不会给钱的! 边境上的北燕牧民,见了鸿胪寺使者,就开始放声大哭,哭诉自己丢了多少羊,跑了多少马,还有刚刚生下的小羊羔,都被练兵的声音吓得腿软,母牛都不产奶了。 鸿胪寺特使问了许多关于具体的练兵时间,羊什么时候跑的,马什么时候溜的,等等,那十几户牧民,回答非常一致,回答完一句,就又开始哭诉,把特使绕的头晕脑胀。 就算有一些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有人说开始的那一天在下雨,自己顶风冒雨去追羊。也有人说那一天是大太阳,自己顶着烈日去追马。 他也没有在意,他自己在写报告的时候,就一笔给合理化了,草原么,天气多变很正常,兴许是上午追的马,下午追的羊呢? 收到鸿胪寺特使发回的报告,凤歌招来户部尚书杜大人与兵部尚书冯大人。 杜大人痛苦的看着赔偿数字,心在滴血,脑子里飞快的盘算着是赔羊划算,还是折银划算。杜书彦看着亲爹如此痛苦,只顾低着头做记录。 “冯大人,北燕人做证,萧燕然与玄铁营,的确在练兵,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云山村,强迫他们离开自己的村子。” 凤歌面无表情。 桌上是鸿胪寺特使的赔偿检定结果文书。 冯瑞慈的表情很是牙疼,杜大人充满期待的看着他,要是他能找出一点反驳的理由,国库就不用赔钱了。 纠结了许久,冯瑞慈轻轻叹了一口气:“也许,是人有相似,弄错了。” 小院里响起男女莫辨的尖细声音: “萧燕然的审查完毕,官复原职。”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七章银矿山 金殿之上,凤歌向北燕求亲使回复求婚书。 骈四俪六,写得是花团锦簇,中心思想就一句话:“我不嫁,给你点东西,算赔偿。” 一套漂亮话说完,满朝文武都等着高玄武说点什么,没想到高玄武却似乎有些心不在焉,凤歌的漂亮话都说完好久了,他还在不知道想什么,魂不守舍的站在阶前,还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不得了,一定是北燕人准备拿着这个理由开战了!” 先前被东宁国刺激到的大臣们,顿时紧张起来。 他们已经脑补了,高玄武把国书往地上一扔,指着凤歌大骂,然后宣战的场景。 但是,高玄武还在沉醉着……傻笑着……直到凤歌问了他两遍,他才如同大梦初醒一般:“哦,这样啊,既女皇陛下主意已定,也不便强求,告辞。” 文武百官:“……” 就这么走了? 是的,就这么走了! 在文武百官不可置信的眼神里,高玄武高高兴兴的走了。 临走的时候,凤歌派人问他还有什么需要的,高玄武从怀里掏出一张单子,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这些东西。” 蜜渍玫瑰花,薄荷小方糕,松仁小团,澄沙香饼……全是女人爱吃的。 还有什么金银首饰,胭脂水粉……都是女人爱用的。 来使看着高玄武,心想,看来他也是有几个红粉知已要进贡。单子上的东西,除了金银首饰,别的加在一起也没什么,算在鸿胪寺的账里也没什么,不过金银首饰就不行了,要是把这笔款子算在鸿胪寺日常招待费用里,户部的那位杜姓尚书,可能要爆炸。 想到这一点,来使先借口去买蜜饯,便跑回宫中,向凤歌禀告。 凤歌看见礼单,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使者见女皇陛下露出这副表情,以为价格已经超出了女皇陛下的预算,心中已经开始措词,应该如何拒绝高玄武购买金银首饰的要求。 没想到凤歌却说:“来人,快去请北燕求亲使进宫,朕有要事。” 高玄武再次进宫。 不在金銮殿,而是在御书房,凤歌摒退所有,只留下了杜书彦。 凤歌看着高玄武:“大亲王,咱们也不算是生人,只想问一句,你是不是把金璜带走了?” “金姑娘一向海阔天空,自由自在……”高玄武打着马虎眼。 凤歌等他说完,笑笑:“要不要朕告诉你,金璜姑娘喜欢的金银首饰都是什么样的款式?姑娘家啊,就是挑,要是款式不对的话,她也不会高兴的。送礼么,就是要送到心坎里。” “对,是她,这次我没有强迫她,是她愿意跟我走的,请问,她喜欢什么样的款式?”高玄武特真诚的求教。 凤歌看着高玄武:“她怎么会突然答应你,和你一起走?” 高玄武:“是她主动来找我,让我帮忙,说只要帮忙,她就会跟我走。” “帮什么忙?”凤歌步步紧逼。 高玄武不说话了。 凤歌看了一眼杜书彦:“是不是与你有关?!” 过去金璜就在灵楼领过钱,办过事,这是凤歌唯一能想到的人。 杜书彦跪下:“回陛下,此次边境云山村之事,不仅仅只是萧将军一人之荣辱,而是整个朝中武将的颜面所在,当初寒山铁骑之事,已令大恒的武将青黄不接,到如今方才勉强有将可用,因此……” “所以,那些牧民申冤的事,是你派金璜去做的?”凤歌的眼睛看着杜书彦。 杜书彦不得不承认:“是……” “哦,这样,那就好。”凤歌的话让杜书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凤歌笑道:“朕还当是萧燕然的兵竟然能与北燕人勾结,骗我大恒的银两。原来是杜爱卿的手笔。” 边境队伍与敌国勾结,骗朝廷的银钱? 杜书彦心中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凤歌想的更加夸张,那是通敌叛国之罪,不是轻描淡写的几句就能了事的。 “不过,”凤歌话锋一转,“光凭你们这么说,朕也不能尽数采信,金璜在何处,宣她入宫。” 金璜正在驿馆里,等着打包来的甜食蜜饯,却等来了杜书彦。 她第一反应就是跳墙跑。 杜书彦无奈道:“金姑娘,不必担心,此事的主使是我,若是陛下要责罚,杜某会一力承担。” “先诛你的九族,再诛我的九族吗?”金璜口无遮拦。 杜书彦:“如今,你是北燕大亲王要护着的人,他想要带你走的话,陛下也不会为了你,与北燕开战的。” “说得也是。”金璜便随着杜书彦一同入宫。 御书房中。 凤歌看着金璜,问道:“你为什么会答应去北燕。” 高玄武挑挑眉,这叫什么问题,北燕有什么不好,有草有牛羊还有他高玄武。 “杜书彦委托我证明萧燕然的清白,可是我找遍了所有大恒的人证,竟然没有一个人可以证明,愿意证明那几天,萧燕然就在边境练兵,并没有出去。当我站在孔雀河边,看着对面的北燕边哨,就忽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金璜将事情经过一一道来。 是她教那些牧民应该怎么说,但是光牧民不行,需要有一个有份量的人出来,告到凤歌面前。 于是她主动找到高玄武,说如果这件事可以帮忙,随便他提出什么样的条件。 高玄武提出的条件是:跟我走。 “既然事情已经完了,那么,就是我该履约的时候了。”金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就好像马上要去北燕苦寒之地的人不是她一样。 凤歌微微皱着眉:“就为了这件事,搭上自己,值得吗?萧燕然,朕本来也已经打算先将他停职几日,便换防至别处。” 听凤歌这么说,金璜忍不住笑起来,低头揉了揉鼻子:“我说大小姐……”话一出口,觉得有些不对,改口道:“陛下,您知不知道,萧燕然从玄铁营被带回京的时候,玄铁营的军心已经变成什么样了? 就连韩越军中的人,心都快凉了,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还有,您知不知道,介兰舟差点就回不来了? 有人等着把介兰舟干掉,把萧燕然弄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到时候,就说了萧燕然的旧部杀钦差救走萧燕然,又是全军整肃。说真的,要杀介兰舟的人还真不少,杜公子给我的那点保护费,根本就不够保他的,他们从边关回来走了几天,我就几天没合眼。” 说着说着又说到钱上,金璜真是个人风格强烈的杀手。 令凤歌感到心惊的是,她没有想到,回来的路上,竟是这样凶险。 “介兰舟,并未提起此事。”凤歌犹疑道。 金璜一副嫌弃的脸:“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总有一个女人跟在他马车前后,还以为我是萧燕然的相好呢。问我要不要上车一起,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吃饭,嘁……” “是什么人要杀介兰舟?”凤歌皱眉。 金璜十分坦荡:“不知道,我收的钱只是保护费,不包括刑讯逼供。” 凤歌:“……” “该说的我也说完了,差不多也该动身啦,不然赶不上石沟镇的香酥鸡。”金璜搓手。 凤歌看着她:“你真的不后悔?” 高玄武也紧张的看着金璜。 金璜:“为什么这么看着我,我只是跟你走,又不是卖身给你了,别瞎想!” “没瞎想,没瞎想。”高玄武从善如流。 “喜欢的东西就买,过不下去就分,有什么。”金璜转身欲走,“没事的话,我们就先走了。” 凤歌一着急,站了起来:“你……要不要去戚家坟上看看?” 金璜的脚步停下了,她背对着金璜,始终没有转过来。 站在一旁的高玄武与杜书彦,看着金璜的侧脸,腮上肌肉隐隐抽紧,那是咬紧牙关才会出现的模样。 她的眼睛闭了闭,声音平静如常,还带着那么一点俏皮:“有什么好看的,一个大土堆,里面埋着我已经不记得的人。” “朕……我……会下旨追封戚相为护国……” 金璜打断了她的话:“死后再大的哀荣,也已经没有用了。陛下何不把这份心思,留给还活着的忠臣良将?杜公子让我办事的时候,不知留了多少手,防着我办不成或是背叛呢。” 杜书彦的嘴角抽抽。 金璜抬起手至眼前,顿了一下,转而按了按额角:“但是,他却没有留出一点痕迹让我看见。陛下却是直接命人将萧燕然从玄铁营带回京,便是我,都看着心寒呢。” 天下敢这么跟凤歌说话的,也就只有人死命一条的金璜了。 虽然刺耳,细想下来也颇有道理。 凤歌紧紧的抿着嘴唇,良久才说出一句:“至少,给我一个补偿你的机会。” “不用了。”金璜笑笑,“至少,你一个月五两银子给得很及时,从来没有拖欠过,这个我还是很感激的。” “你不能就这样没名没份的,跟着这个北燕男人走!”凤歌突然激动。 金璜忍不住转过:“啊?” 连高玄武也是一脸茫然,怎么了,怎么了,怎么搞得他好像是在拐带良家少女一样。 他好歹也是堂堂北燕大亲王,当今皇帝的亲哥哥,嫁给他,也是王妃,什么叫没名没份的。 凤歌看着杜书彦:“拟旨,封金璜为……为定北公主,朕之义妹。” 平白封公主认义妹,按标准流程,那是要和亲的意思啊。 杜书彦惊讶的看着凤歌, 高玄武期待的看着凤歌, 金璜在心中暗暗的翻了一个白眼, 凤歌的下一句却是:“愿你从此一生平安喜乐。” “就……单纯封一个公主?给点食邑什么的吗?”善于破坏气氛的金璜又开口。 凤歌微笑:“给食邑,你就留下吗?” 金璜竟然在认真的思考,高玄武急了:“要什么食邑,以后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这还不行吗?” “那你要是有一天不想给我了呢?”金璜嘻嘻一笑。 凤歌:“安县的百户,送给你做汤沐邑,如何?” 安县就在丰县旁边,与北燕相邻,也是萧燕然的玄铁营巡逻范围。 金璜垂着眼皮,轻声嘟哝:“跟律王那个老东西做邻居……” “什么?”凤歌没听清。 “算了算了,聊胜于无吧。” 被赐了汤沐邑之后,还一副嫌弃口吻的公主,古往今来,也就金璜这么一个了。 柳家的香酥鸡是注定吃不成了,封公主是要颁发正式诏书,还要有一套正经的典礼。 金璜一点都不在意繁文缛节,但是她很喜欢凤歌送的各种金银首饰,真正皇家饰品,与外面市售的就是不一样,无论是做工、材质,都是上上之品。 “阴谋!”高玄武坐在窗下,看着金璜愉快的一件一件往头上手上戴那些叮叮当当的玩意儿。 “她就是想让你习惯用这些好东西,这样以后我就没那么容易讨好你了。你们大恒人说的富养女儿,我也是知道的。” 金璜手里拿着两个簪子,看谁都觉得好看,无法取舍,最后决定一起往头上插:“那当然,虽然我从小没有被富养过,不过现在补救,也不是来不及的。” “就是阴谋!”高玄武竟然有一种吃醋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能拿出什么东西比过凤歌。 金璜从镜子里看见他的脸色,不由笑出声:“你真是的……哈,只要北燕别跟大恒再打仗就行了。” 高玄武:“嗬,看不出来啊,你什么时候还这么有家国情怀了,这一点都不像你啊。” “我走过这么多地方,大恒是东方大陆上做东西最好吃的国家,要是打起来,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哪还有好吃的。” 高玄武凑过来:“那我就把大恒所有的厨子都抓来,供你一个人享用。如何?” “你当我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大小姐吗?”金璜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高玄武,“那可是厨子哎,一不高兴,给我下毒怎么办?就算你能杀光他们全家,给我殡葬,那我也已经死了啊。真是够傻的!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厨子,没听说过吗?” 高玄武存心拍马屁,却拍到了马蹄上。 他这是跟别的王孙公子学来的,比如给宠爱的女人治病的时候,对大夫说:“治不好她,我就杀光你们全家。” 比如“若是天下人负了你,我便杀尽天下人。” 看别人在小姑娘身上用的都很成功,怎么到自己这里就如此的失败? 富有进取精神的高玄武认真的反思了自己全套的操作过程,方法没错,错的是使用对象。 金璜代入的角色总是跟别人不一样,别的女人想的是自己是千万人之中独一无二的那一个,金璜想的是自己就是大夫的全家,还有天下人。 大恒的女人真难哄,生搬硬套还不行。高玄武长长叹了一口气,转而一想,忽然又有些开心,岂不是说明自己眼光独到,卓而不群? 金璜一边试首饰,一边在镜子里看着高玄武时而长吁短叹,时而又兴高采烈得意洋洋的样子。 “奇怪的男人。”她在心里念了一句。 次日朝会,凤歌连续几道旨意。 一是封金璜为定北公主,赐安县为汤沐邑。 二是萧燕然此次进京述职,足见其忠公体国,加封为保国将军。 顿时朝中大臣哗然,他们不知道金璜是什么人,也不关心,只知道北燕来了求亲使团,向女皇陛下求亲。女皇陛下自然是不能随便跟着去北燕蛮族的,随便封个倒霉的女孩子认做公主,推出去充数,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他们更关心的是,萧燕然是怎么回事? 特别是律王,上京告御状的云山村村民还在他的宅子里住着,还不曾与萧燕然照过面,也不曾两相对质,怎么萧燕然说没事就没事了? 明明是被押上京候审,怎么就变成了进京述职? 整个是乾坤大颠倒,让所有人措手不及。 “陛下,萧燕然压迫云山村村民之事?”律王忍不住开口问道。 皇叔带头,连着其他知情或不知情的文武百官都无比期待的看着凤歌,等着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云山村的村长的供词中说,村民曾与为首领军之人近距离见面,若是再见,一定能认出来。”凤歌威严的声音在殿上回荡,“但是,萧燕然多次在他面前走过,他却没有一点反应。” 律王愣住了,云山村的人都在自家偏院里住着,但是,的确有开着角门,任他们随意出入,并非限制。 萧燕然被软禁在大理寺旁的小院里,那么多人盯着,怎么可能有机会见到云山村的人? “朕亲自见证,皇叔还不信吗?” 凤歌的话着实噎人,说信也不是,说不信也不是。 律王到底是老狐狸,不会轻易认输:“老臣并非不相信陛下,而是那萧燕然始终被禁足于大理寺旁,又是如何被村民看见的?” “自然是朕特意安排的。”凤歌微微一笑,“萧燕然从大理寺到小院的那段路上,与不止一位村民近距离接触,却没有一个人认出。” 看守萧燕然的卫队之中,混有律王家臣,忠心耿耿,无论如何也不会背叛他。 律王不相信。 此时,介兰舟却出来做证:“不错,当时,我也在场。” 就在云山村民进宫告御状的第二天,杜书彦就已经想到让萧燕然脱罪的方法。 他抓住云山村民的供词中说,曾看见过萧燕然的模样,从这里做突破口。 如果是在公堂之上直认,只怕律王的手下会从中作鬼,做一些暗示,对萧燕然不利。 因此,设计了一套精密的环节。 先是挑担货郎将住在律王府偏院的小孩子吸引出来,继而将他们的母亲引出,胭脂水粉总是令女人动心的,货郎推说货担上的东西少,又将女人们引到大理寺旁的店面,挑选东西。 再安排萧燕然与买完东西的女人们面对面走过去,甚至,萧燕然还替一个女人的孩子捡起落在地上的沙包,与女人聊了几句。 然后,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萧燕然继续回到小院。 看守萧燕然的人并不认识云山村的村民,只当那是普通的小孩子与妇人,却没想到,百密一疏,就这样,让萧燕然成功摆脱嫌疑。 律王哑口无言。 “或者,皇叔还想让村长再来认一次人?”凤歌谦和的问道。 “既然陛下与介大人都亲眼所见,那想来是有人冒萧将军之名,这等恶劣的事情,必须一查到底!”律王神情严肃。 如果不是早就知道他没安好心,凤歌差点就要信了他的义正辞严。 两道圣旨顺利执行。 三天之后是册封大典,以及为北燕使节团和金璜送行。 所有人都以为金璜就是与北燕使节团一同回去和亲的,因此,册封大典顺顺利利,完全没有人追究金璜不是宗室女,以及她到底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 灵楼,转波阁。 杜书彦对面坐着毫无形象的金璜,他不急不徐的为金璜面前的茶杯斟上八分满:“公主今日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 “啧,真是的,我这才封了公主,你就跟我生份了,说话都变了,男人啊,都是翻脸无情的人呐。”金璜端起面前的茶盏,呼呼吹了两口,便一口喝下去:“哎呀,烫死了,还是人家八卦茶楼的冰镇普菊好喝。” “若是公主喜欢,那就换了。” 金璜做出一副受不了的表情:“得得得,你快给我把这套酸溜溜的套话收起来,真是恶心死了。” “废话就不多说了,临走之前,我就想知道一件事,那个村子里到底有什么?”金璜一把抓过搁在案上的玫瑰瓜子往嘴里丢:“挺香。” 瓜子也是过去每次她与杜书彦谈生意的时候,杜书彦必会准备的东西,只不过,以前的瓜子,并不是普通瓜子,而是纯金瓜子,是付给金璜的酬劳。 “是银矿。”杜书彦道,在村民进城的时候,他就获知了他们的来意,以及在云山村到底发生了什么。 “大恒境内的银矿山不多,贸易多受限制,若是有银矿,将会大大缓解金银不足的压力。” 金璜漫不经心道:“发现了,又怎么样,他又不可能长久据着,私有金、银、铜矿,都是死罪,就算是皇叔,亦不可幸免,这事往大了说,与私藏兵器同罪,视为谋反。” “他当然不会这么傻,但是如果律王已经将矿山占下并开采,那么朝廷并不会另派一队矿工前去采矿,最多派去几个大臣查访银矿出产量,到时候律王弄些手段,将实际产量报低,那么多出来的银子,他就可以全部据为已有。横竖‘萧燕然’已经把村民给赶跑了,再由律王发现后山有银矿,到时候功是律王,过是萧燕然。” 金璜摇摇头:“你说他都已经是皇叔了,还有什么不满的?” “贪心不足啊,若不是他百密一疏……” 金璜笑笑:“他可不止一疏啊。我要是律王,还不得把萧燕然的脸贴得满院都是,天天给那些村民加深印象,再怎么也不能把这小子给轻轻放过了。” 杜书彦忽然一怔。 不错!难怪总觉得事情太过顺利了,以及,总觉得有什么地方有点奇怪。好友无罪开释的消息,让他十分高兴,没想到这些,竟是被金璜提起。 杜书彦急忙取来村民告状时的状词,村长是在明明白白说,领头的人叫萧燕然。 如果是律王存心栽赃,要么让为首之人易容成萧燕然,要么就如金璜所说,无论用什么方法,也要让这些村民记住萧燕然那张脸,到时候,无论用什么方法,萧燕然都无法自证清白。 可是,律王却没有这么做,显然他也相信是萧燕然去做了这件事,因此,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让这件事缜密到无懈可击。 栽赃萧燕然,只是律王顺手之举而已,他早就看萧燕然不顺眼,只不过正好村民出现,给了他一个将萧燕然拉下马的机会而已。 始作佣者不是律王。 还会有谁,谁有能力吃下银矿,还会想到冒充萧燕然。 忽然,转波阁外有人通报:“楼主,鬼市王老板求见。” “快请。” “嗨,什么王老板,早就不是了。”多日不见的王老板,还是那副随便的样子,大大咧咧走进来。 杜书彦笑着向他问好:“听闻王老板早已别处置办产业,做富贵闲人,如何今日又上京城?” “狗屁富贵闲人,给人跟狗似的撵着跑!”王老板毫不客气的拿过案上的茶壶,一气喝干,将银矿的事说了一通,“听说,人弄错了?” “是。抓了一个无辜的人,但是始作俑者还不知是谁。” 王老板咧嘴一笑:“我知道。” “你知道?”杜书彦与金璜对视一眼。 王老板得意的一抬头:“那当然,我就住那个村子里。来,给我笔墨,我给你画出来。” 不愧是曾经的鬼市老板,画出来的东西,就是跟鬼画符一样,杜书彦哭笑不得的想:“要是世上有人长成这个样子,真是走到哪里都不会丢。” 看着成品,王老板显然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我两个手下也看见了,我叫他们进来。” 小四与小五进门之后,也各自画了一副为首者的画像。 虽然依旧不尽人意,但是至少把特征画出来了。 为首者挺胖,坐在马上的时候,肚子好像一颗球撑在前面,下巴上有带毛的大痣,络腮胡。 小五对服饰观察的更为仔细,杜书彦从画中看出,虽然这些士兵穿的也是黑甲,但是制式与玄甲军完全不一样,玄甲军的胸铠与这些人的胸铠完全不一样。 金璜一眼认出:“咦,这胸铠不是大内侍卫的么?” 大内侍卫的铠甲以灵活轻便为主,毕竟他们主要的目标是单枪匹马的刺客,而不是挥着砍刀巨斧的大军。 新制和保管大内侍卫铠甲的营造司,如今是瑞王当家。 能一次性弄出这么多铠甲,还不惊动旁人,就算不是瑞王亲自下令,他也是知情者。 “要我帮忙吗?”金璜一向对凑热闹很有兴趣。 杜书彦笑道:“不必了,你好好准备前往北燕的行装即可。” 灵楼,绝不会坐视有人构陷忠良。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八章山村 偷袭云山村的人就好像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过一样,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杜书彦也不能凭着小四小五画的如同儿戏一般的画,直接向瑞王要人。 与此同时,兵部尚书冯瑞慈求见圣驾,与东宁国之间已经短兵相接,请示是否宣战。 “不过是边境的一点小摩擦,不必宣战。”凤歌笑道,带头宣战,师出无名,大恒现在还没有横到可以在东方大陆想打谁就打谁的地步,干什么事,还得找个合理像样的理由。 大恒在处理“边境小摩擦”的问题上有丰富经验,有个北燕这种隔三岔五来找碴的邻居,天长日久,不会处理也会处理了。 只不过,就连杜书彦都没有想过,与东宁国之间的“小摩擦”会持续这么长时间。 东宁国自有其海外盟友,虽然数量不多,但是蚂蚁数量多了,也能咬死大象。 大恒的海岸线不时受到来自海盗的侵扰,过去虽然有海盗,但是,从来都不会上岸,海盗有自己的地盘,不会轻易到陆地上来。 海盗横行于海岸线,东宁国也从陆地上增兵,他们的数量不多,但是拿出的武器比东宁的水准要高出许多。 为了与东宁国的武器抗衡,大恒不断从西夏购入武器,国库储备日益减少。 打仗从来都不是打的血气之勇,而是国本与财力。 就在这场始终没有被定义的战争开始了三个月的时候,西夏符太后忽然来信,告知东宁国已经高价要求西夏从此不再供货给大恒,否则,他们将从海外购买武器,而不再与西夏交易。 符太后的意思很明确,现在拍卖武器独售权,如果大恒出价比东宁高,那么西夏将拒绝东宁国的要求。 东宁国的国库财富来自于海外贸易,彩贝宝石,黄金白银如流水般的充盈着东宁国的国库,而大恒靠的是土地里长出的东西,贸易这种来钱快的项目,只占国库的极少部分,并且大恒的传统便是看不起商人,认为他们脑子里只有钱。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凤歌将符太后的国书拍在桌子上,闭上眼睛,反思大恒这么多年来的国策,到底是对还是错。 看不起匠人,视其所为皆是奇技淫巧。 看不起商人,认为铜臭不堪,有侮斯文。 看不起武人,认为他们不易管控,有勇无谋。 直至今天,这三样,却令大恒处处掣肘,竟然会与东宁陷入持久战,这是凤歌从来都没有想过的。 “陛下,工部尚书李大人求见。” 工部尚书李长俊,凤歌已经习惯于在每年常规河堤整修报告上看见这个名字,这个人与国内江河联系在一起,偶尔也会与宫室维修有关。 是哪里又要发大水了,还是什么房子要修了? 李长俊是个严肃认真的人,就是他当年把林翔宇拒之门外,就算是凤歌开口替林翔宇走后门,他也是据理力争过,直到林翔宇的确拿出了几样令他勉强满意的东西,他才算点头让林翔宇进门。 否则,就算凤歌非得逼着他收下“那个连变量都不会算的废物”,他会当场表演什么叫文死谏,武死战,工科生死法花样多。 凤歌亲切的接待了他,没想到李大人拿出的不是维修费用清单,而是一个图。 据说是工部的新武器——水炮。 凤歌觉得很新鲜,在外游历期间,她曾经被暴雨淋过一会儿,雨点打在脸上也是挺疼的,不知道水炮能造成什么样的攻击力。 “试一下。” “回禀陛下,试不了。” 凤歌看着他,心想这老头子以前脑子没这么坏的,既然不能试,那何必进宫汇报? “水炮需要石火油做为动力。” 石火油,易燃,难道工部新开发了一个快速把水加热成开水的东西,再往人身上倒吗? 把来犯之敌全部烫熟? “库存的石火油全用完了?”凤歌问道。 “是。” 凤歌不由皱起眉头,虽然说产石火油的地方,也会进贡一些,但是宫里也就是拿它点灯,而且,因为点灯的时候会产生大量的烟,因此,只有下等仆役所居之处才会用石火油,各位妃嫔贵人的居所,还是使用的蜡烛。 李长俊早准备好了石火油使用清单,呈在凤歌面前。 原来现在的水炮已经经过了多次的改进,每次测试,都会用掉一些,近期又不是朝贡的日子,库存的石火油只有出没有进,很快就见底了。 现在北燕那里还没有就拒绝婚书的事情给个态度,派人去北燕边境开采石火油,有可能触动北燕本来就想跳脚的意识。 反正已经与东宁开战了,不如……继续从海上的油井里抽吧。 东南继续增兵,除了士兵之外,增加的还有工部民夫。 永宁关现在已经修得今非昔比,林翔宇与工部同僚在永宁关愉快的会师,得知水炮已经被呈给了凤歌,他激动的直搓手。 最早期的想法是林翔宇想到的,灵感是从笼烟楼下路过的时候,被楼上的女子兜头泼了一盆水。后来这个想法做为进入工部的见面礼,送给了李长俊。 本以为李尚书会斥其胡闹,没想到真的做出来了。 林翔宇激动的好像一只兴奋的小狗,用力的摇着尾巴:“那,那陛下说什么?” “你以为我为什么会来,水炮太耗石火油,倒满也只能射一发。李大人说了,你这东西,就是做最后一拼用的,等哪天要是用上,炮响完,你就该抹脖子殉国了。”同僚十分实诚的转达了李尚书的实诚评语。 林翔宇的尾巴垂下来,有些沮丧。威力那样大的武器,本来就不可能连发嘛。 说到底,还是李尚书对他的偏见,觉得他是靠陛下的关系混进工部的。 大恒国增加兵力的时候,东宁国自然也不会闲着。 两国交界之处,原本就是鱼米之乡,丰茂之地,有些村子甚至紧挨在一起,平时炒菜的时候借把盐,讨根葱,气氛和谐的很。 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靠的特别近的两个村子中间地区再也没有人去,偶尔有无知小孩子跑过去,想要唤对面村子的小伙伴一起玩,却再也得不到回应。 有些村子里的女儿嫁到了对面的村子,或是娶了对面村子的女儿,更是成为关注的焦点,里外不是人,两边都怕他们为对面做探子。 有些家大业大胆子小的,早早就搬离是非之地。 也有安土重迁,舍不得家里这一亩三分地,或是根本就无处可去的人,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阵子,发现没什么动静,抱着侥幸的心理留下。 搬空的屋子,没多时,就又入住了一批人,继续种地养牲畜,过着正常的小日子。 除了本村人,都没人发现屋子的主人已经换人了。 住进来的人中,有年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的,也有五十多的,从称呼上听着像是一家子,有叔有爷的。 就是没有一个女人。 若是以前,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姨早把他们的身份查个底朝天,现在村里只有几个眼花耳聋的老人家,也知道世道不太平,只管自家门前,天天能不出门就不出门,更别提到处打听了。 紧绷的日子又过了些时光,人总这么憋着也不是办法。 先是有机智勇敢不怕死的小贩挑着担子,跨过村子中那条无形的边界线,走向对面的村子,卖东西。 从开始卖生活必需的咸盐大米开始,后面卖针头线脑、糖果零嘴、胭脂水粉的也都出来了。 到后面,又成了集市。 在集市上,有一个老头子,摆摊卖自己用竹木做的小零碎,或是竹哨,或是小弓箭,也有家常要用的编篓与晒衣架。 小孩子走到他的摊前,就舍不得走,死活也要买一个。 这一日,摊子前来了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唇上刚刚生出细细的绒毛,声音还没有完全变为成年人般的低沉,衣服还算齐整,比起很多补丁撂补丁的,显然家境好很多。 他默默的蹲在摊子前,看着手工精巧的小玩意儿,一会儿瞅瞅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拿起又放下,复又站起,像是打算离开。 “喜欢就带一个回家吧,也不贵,这两个,算你一个铜板,不然,再加一个晾衣架?”老头子看着他,笑眯眯的说。 男孩子犹豫片刻,从口袋里拿出三个铜板,咬着下嘴唇,铜板就像长在他的手掌上似的,拿下来一个,都是割了一块肉。 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拿:“家里……还等着买粮。” 说罢,好像落荒而逃似的,跑进人群里,再也不见踪影。 老头子笑笑,没说什么,只管继续招呼其他人:“哎,瞧一瞧看一看啊,能走会响的小人啊,能伸能缩晾衣杆啊……” 第二天,男孩子又来了,还是站在那里,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有钱买玩具的小孩子,蹲下来拿起一个,小心翼翼的,生怕弄坏。 “既然这么喜欢,就买一个嘛。”老头子认出了他。 男孩子腼腆的摇摇头,又要走,老头子喊住了他,把摊上的一个小盒子递给他:“喂,这个要不要?” “我……我没有钱……” “不要钱,送你的。”老头子一边说,一边按动开关,严丝合缝的木盒子,瞬间变成一个木头人,还打了一套拳法。 男孩子一下子被吸引住了,忍不住伸出手接过小人,又抬头看看老头子。 “送你了,拿走吧。”老头子又说了一遍。 男孩子拿着木头人,小声的说:“谢谢。” 转身就跑,好像生怕老头子后悔,向他要钱,或是把小人拿回去。 这种集市一个月只有两天,之后,男孩子再也没有见过老头子,直到有一天,他上山砍柴,听见草丛里有人在低低呻吟:“唉哟,唉哟。” “老爷爷,是你?”男孩子一眼就认出这个老头子,就是在集市上送他木雕小人的老爷爷,忙检查他的伤口,又背着他下山。 老头子哼哼唧唧的:“谢谢你啦,小伙子,要不是你,我这把老骨头,就要交待在这里啦。” “不客气,您住在哪里呀?我送您回去?” 老头子说了一个地方,男孩子一愣:“离我家很近。” “是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你也是新搬来的吗?”老头子声音嘶哑。 “是……”男孩子没有再多说什么,背着老头子回到屋里,“幸好没有骨折。” 男孩子找了一些草药,要帮老头子上药,一个长得颇俊的大姑娘进屋,见状大惊:“爷爷,你怎么了!” “他他他,他在山上摔了,我我我我把他送回来了。”男孩子连话都说不利索。 “那可谢谢你啦。”大姑娘对着男孩子屈身一礼。 吓得男孩子夺门而逃,大姑娘看着窗外,声音变成了关林森的声音:“怎么样?” “感情要慢慢培养,不要着急。”老头子的声音,也变成年轻人的清朗之声,是林翔宇。 他们早早就在这里住下,观察情况。 现在的风平浪静,不过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等东宁人的家伙置办齐全,就是向大恒进行全面攻击的时候了,而到时候,受天气影响相对较小的陆地,会是主战场。 山村在两山之间,是一片平地,易守难攻,比起抬着辎重翻山越岭来袭击要容易许多,这里都会成双方都想拿下的据点。 那个男孩子……是后搬来的,敌方的人。 林翔宇在集市上扮成卖竹木用具的老人,就是为了观察这里已经混入多少敌方的人。 “还是个小孩子。”林翔宇感慨道。 “我比他还小的时候,就已经在练习杀人的技俩了。”关林森这是在好意提醒他,不要对敌人仁慈。 道理都懂,看见敌人的真面目之后,内心还是会有所触动,林翔宇又长叹一声:“哎……” “金璜姑娘若是在这里,会瞧不起你的。”关林森忽然提起了金璜的名字,把林翔宇吓了一跳:“瞧不起就瞧不起……我这是仁善之心,她怎么会瞧不起我。” 关林森看见他慌张的样子,笑着摇摇头。 “别摇了,再摇你那一头荆钗就要掉了,你怎么打扮成这个鬼样子?”林翔宇赶紧转移话题。 关林森一面从头上把钗扯下来,一面说:“还说,你的腿能给他上药吗?老头子的皮肤能跟你的一样吗?” “哎,这你就说错了!我老人家,一向做戏做全套。”林翔宇把裤腿向上一扯,腿上皮肤皱巴巴,布满了岁月的痕迹。 “想得挺周全。”关林森没想到林翔宇如此细致。 “那当然,当初金璜姑娘教我易容术的时候,特别吩咐过,说手啊,脖子啊,这些不注意的地方,都是破绽。”提到金璜,林翔宇的眉毛都要飞起来了。 关林森摇摇头:“你到底有什么想不开的?” “啊?” “她不适合你,你也不符合她的品味。” 关林森说的实话,林翔宇一个字也听不清去:“哼哼哼,等我做的东西立下大功,陛下就会给我加官进爵,到时候,我就能养得起她了。” “哦。”关林森懒得搭理这个正在发花痴的人,出去了。 男孩子开始时不时的到林翔宇住的地方帮忙,没有看见关林森,还会问上一句,林翔宇心里憋笑快要憋吐血了,脸上还要装出平静的样子:“哦,我让她回镇上住了,这里到底离着东宁太近,她一个姑娘家家的,不安全。” 很明显的失落挂在男孩子的脸上。 林翔宇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打听男孩子家里有多少人,都是做什么营生,有没有婚配。 在这样的长舌妇式的八卦聊天之中,林翔宇通过男孩子要买多少米,烧多少柴,分析出在这个村子里的东宁细作人数。 与男孩子一起的人,还在坚持种地。 种地?! 都秋收完了,这里的地又不种二茬,整天在地里刨着土,说是为来年松地。 若是什么都不懂的人,还真被骗过去了,林翔宇是什么人,身为一个合格县令,迅速了解当地民生所有相关事项,是基本素质。在本地人还没有撤光的时候,林翔宇就已经把这里的农产品、天气、地形摸了个透彻。 总之,他们在地里刨土,非奸即盗! 不是挖什么东西出来,就是埋什么东西进去。 以前还能溜溜达达的过去看看,他们把那片田用竹篱笆围起来了,说在里面养鸡,还在外面放了几只大狗。 林翔宇:“呵,还真打算在这过日子了?” 关林森:“我派人去看看。” 只是几次斥侯想要靠近,却都没有成功,日夜都有人在附近,还有暗哨,想偷偷靠近是不可能的。 有一天,林翔宇看见男孩子也在那块地里忙碌。 他将此事告诉关林森,两人对视一眼,林翔宇笑笑,关林森一脸的生无可恋。 美丽的大姑娘再一次走进林翔宇的屋子,不出所料,半炷香都没有的时间,男孩子就赶来报道了,连身上的土都没有掸掉,含羞带怯的关“大姑娘”拿来一条湿手巾,让他擦擦。 男孩子光着膀子,把林翔宇院子里的柴全劈了。 “小伙子很努力啊。”林翔宇看着他一下一下的,小胳膊上的肌肉线条紧绷着。 “哎,你好歹看一眼啊,人家专门脱给你看的。”林翔宇打趣,关大姑娘一脸严肃的看着刚刚给小伙子擦手的手巾,还闻了一下。 林翔宇又打趣:“看来,你也有情……唔……” 飞来的手巾盖在他的脸上,关林森低声:“闻见什么味儿了吗?” 石火油! 没人能比林翔宇更知道石火油代表着什么。 林翔宇的脸色变得凝重。 正文 第四百一十九章贸易关系 阴云密布的傍晚,一只传信铁鸟带着“嗡嗡嗡”的声音从天而降,落在林翔宇的面前,铁鸟腹中带来京师里的消息,大意是不用客气随便打,只要守住海上油井,用什么手段都是正义,如果东宁国派使者去哭闹打滚,自然会有专人处理此事。 见了回信,关林森总算松了一口气,在油井旁的第一次,算是他们先动得手,这在大恒的传统理念中,属于先动手发难,未宣战先动手,失了礼仪。 若是给那些老学究知道,少不得说他们穷兵黩武,挑起两国争端。 凤歌的回信中,却透着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意味,反正没人知道是谁先动手的,赢家说什么话都是真理,油井兹事体大,不管是来文的还是来武的,都得把油井给守住了! 现在已经不能再从北线或是西线调兵了,再大的动静,就会惊动北燕,那些闻着血腥味儿就会靠过来的狼族,趁鹬蚌相争,一定是要捞一些好处走的。 如今正在全国召集新兵,到了之后,稍加训练,便直接拉向前线。 “稍加训练……”林翔宇觉得打仗这种要人命的事,怎么可以不多训练几天,就这么直接拉上来,那可不是送人头吗? 关林森耐心的解释了一下:“你对人说一千遍,不要偷人东西。也不如抓着一个偷儿,直接在集市上斩首示众来得效果好,对不对?” “太血腥了,太暴力了……”林翔宇大摇其头。 “周文王号称圣主,还不是靠的执法必严,又不是靠得教化人心,不然哪来的画地为牢?”关林森举出一个林翔宇无法反驳的例子。 第一批新兵已经在路上,他们将会到达永宁关,进行他们军旅生活中的第二轮训练,基于实战的训练。 东宁国的兵则来的容易许多,他们靠的是海外做生意的贸易伙伴提供的援军,很快,便从海上集结,不日也将登岸。 “一帮乌合之众,海盗渔夫。”前方军报送来,林翔宇看着内容,不屑一顾。 关林森负手站在地图前,他不像林翔宇这样轻松,能在海上称霸这么多年,陆地战也不会太差,否则他们无法上岛进行劫掠。 凤歌没有接受西夏的武器专售费用要求,符太后便安安稳稳的等着东宁国的购买需求,做海外贸易的东宁,给钱都比大恒要大方许多。 但是等了一日又一日,却没有等到东宁的新订单。 符太后有些着急了,整个西夏,都已经将国力投入到武器生产上,原有的几家加大了生产规模不说,就算以前是种地的、纺织的,甚至开酒楼的,都将原来的生意搁下,将全部的资金都投给了铁匠铺。 生意人不傻,哪里有钱他们就去哪里,别的根本就不重要。 一批一批的武器生产出来,摆在仓库里,可是,却没有人来买,所有的钱都搭在里面,等着回本。 整个西夏国,从皇帝到平民,每个人都翘首以盼,等待着东宁人来把东西买走。 又等了五天之后,依旧是音信全无,符太后再也坐不住了,她派人偷偷查看原因。 不看不知道,一打听才知道,东宁国与西夏国之间已经生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原本西夏国到东宁国有三条路,一条是取中道,直接从大恒国走过来,现在既然与大恒开战那么这一条走不通了,第二条是走海路,如今大恒国在永宁关布下重兵,使者几次尝试突破永宁关,最终都变成了箭雨之下的一缕亡魂。 令西夏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北燕那条路,这是三条路之中,需要绕远路,但是却绝对安全,不需要与大恒有任何接触的路线,怎么会也走不过来? 很快,符太后更加震惊的得知,大恒国送了一个公主到北燕。 但是并不是嫁给皇帝,也不是嫁给哪个王室,单纯的,只是一个公主到了北燕,就这么简单。 那个公主之前的身份,也没有人知道,前任大恒皇帝亲生的有不少,前代王爷们生的郡主县主也不少,和亲公主只要是女的,就行。 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关心和亲公主的血统是否为正宗皇室血统,只不过,这次东宁国的使臣竟然连北燕的王庭都没有通过,这不得不令人生疑。 她派人去查探这位和亲公主的身份,是否足够尊贵,大不了,西夏也可以嫁一个公主过去,与她平起平坐,到时候,北燕人想必也不好意思全部都听大恒公主的意见吧。 不求帮忙,只求别拖后腿。 使臣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为符太后带来一个令她更加困惑的消息。 和亲公主是金璜,金璜此前曾经刺杀凤歌。 还带来了另一个消息,独孤怀信现在也在大恒,倍受大恒皇室的礼遇。 “没错了!没错了!”符太后在大殿里走来走去,一定是独孤怀信给金璜配了一副毒药,让她不得不听命于凤歌。 如果能够找到金璜,替她把身上的毒给解了,那么,她一定愿意反戈一击,叛了大恒。 当然,药师独孤怀信的毒,凡人根本是解不了的,只要能哄得金璜相信可以解,把东宁使臣放过来,那就可以了。 西夏的使臣进入北燕王廷,北燕人也在为要不要趁大恒与东宁开战的时候捞一把而议论纷纷。 “如果我们两国合力,那么大恒的力量……”西夏使者提出了一个绝妙好主意。 北燕王高青龙阴恻恻一笑:“合力?你们能出多少兵?” 他太清楚这个奸商之国的本性了,他们只想着赚取利益,要他们真的出人出力,比要了他们的命还难。 “我国乃是边陲小国,咳,一向人丁稀少,不比贵国……”西夏使臣果然开始兜圈子,说废话。 高青龙一拍桌子:“打败了你们一点损失也没有,打赢了分一杯羹,你们李氏皇朝打的好算盘!滚,滚出去!” 使者见高青龙大怒,连忙缩着脖子退出去了。 “呀,使者大人,这么快就出来了呢。”一个娇滴滴的女声从身后响起,使者转过头,看见一个身着华贵皮袄的女子,头上戴着华贵的金银首饰,手腕上翠绿的镯子衬得皮肤欺霜赛雪。 虽不知此女身份,看这一身富贵逼人的打扮,一定不是凡人,使臣赶紧躬身行礼:“是,王上另有要事,不知阁下是……” 那女子轻轻一笑:“你,不就是来找我的吗?” 使者大惊,抬头仔细地看着她,一张圆脸,眉毛微微上扬,五官的确不是北燕女子的模样,倒是标准的大恒女人。 “你,你就是恒国的公主!金璜?”使者差点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金璜轻笑:“使者不必如此客气,快快请起。” 哪里是客气,根本就是被金璜的名头给吓的,不是恒国公主的名头,而是她早年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血手妖后”,看谁不顺眼就杀,她心情不好也杀,雇主下订单要她杀一个,她能买一送百,把目标人物的左邻右舍全给杀了。 看着使者的模样,金璜轻轻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也从一些不实的传闻里听说过我的事迹?” “如果我真的是那样的疯狂,又怎么会被大恒封为公主呢?” 金璜的眼神含悲,满是对命运的无奈和对谣言的控诉,盈盈就要滴下泪来,被厚厚皮草裹着的小脸,越发的可怜小又无助。 使者并不知道当初她曾经混进西夏皇宫的往事,竟然对眼前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小白莲般的女孩子产生了同情。 大恒果然是一个可怕的国家,他们竟然妖魔化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女孩。 “听说,前几日有东宁国的使者过来,但是,不知为什么都没有到我西夏境。”使者小心翼翼的试探着。 金璜东张西望,确定四下无人之后,才小声的对使者说:“这件事呀,你可千万不要在大王面前提起呢,我是看你是个老实的好人才说的。” “哦哦。”使者竖起了耳朵。 金璜的声音压得细细:“东宁的使者,是来过几拨,第一次呀,是想借道过,但是没给钱,北燕陛下说,你们两国打仗,为何要踩我草原上的嫩草?使者身上没带足够的钱,于是回去了。 第二次倒是带足了北燕陛下指定的钱数,但是,你也知道嘛,北燕分为南院、北院、还有东路关卡、西路关卡,还有各位亲王手下的私兵,都是各有一条道的……陛下收钱之后,就代表着陛下不会从国家的层面拒绝东宁使者过路,但是,其他家的孝敬嘛,也是少不了的…… 最不幸的是,有几位亲王大人,不喜欢黄金白银,就喜欢好马与肥羊,有一位,一开口就是要十万头白羊呐! 东宁国又不产羊,你说是吧,这可不为难死他们了吗,所以啊,就一直没凑够过路费。 哎,你可别跟人说,这是我告诉你的啊。” 最后一句以标准的市井八卦传消息的结束语为终止。 西夏使者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东宁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原来是被高额的过路费给挡在了门外。 “十万头白羊。”西夏使者摇摇头,让一个以渔业为主的国家,交出十万头白羊来……真是…… “谁这么缺德,出的这主意?” 一阵寒风起,金璜打了个喷嚏,她搓了搓手:“天晚了,会很冷,使者大人也早些回帐歇息吧。” 晚上,还有侍女送来炭盘,说这是公主怕使者冷着了,专门给他送来的。 可把使者给感动坏了,第二天一大早,便向金璜道谢,他这才发现,原来金璜并没有与皇帝睡在一个房间,也没有与任何一个王爷睡在一个房间,她有自己单独的公主帐。 金璜懒洋洋的靠在软榻上,无聊的撩拨着暖炉里氤氲飘摇的烟气。 这般情景落在使者的眼里,则代表着闺怨的无奈与悲凉:“红颜未老恩先断,独倚熏笼到天明。” 想那高青龙年富力强,身边也从不缺女人,相比于立正妻这种无聊的事情,他更关心的是争霸天下,加之北燕人也并不在乎恒国是怎么想的,自然也不会善待于从大恒来的女人。 对,一定是这样。 金璜并不知道这位内心戏过多的使者,内心是怎样的波澜起伏,要是知道的话,只怕她会叉着腰,冲着天空狂笑三声:“看,终于有人说本姑娘是娇弱的了!” 西夏使者脑补了大恒公主在北燕的悲惨遭遇之后,更加相信,这件事绝对不可能是这位孤苦无依的和亲公主吹的枕旁风,她连枕都没沾着边,又哪来的枕边风。 一定是北燕人见钱眼开,故意为难东宁人,才会如此。 “公主殿下,远道而来,是否有水土不服?”使者意有所指的问道。 金璜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是,装娇弱,是她最近很喜欢玩的游戏,于是故作无力状:“的确有些不适。” “皇帝陛下可知此事?” 金璜:“源自大恒,北燕又如何治得?” 金璜以为使者说的是思乡病, 使者坚信她中了大恒皇帝给她下的毒药。 两边说话都说不清楚,一岔便都向自己以为的方向歪了过去。 不日,他便回转西夏,将他所见与所猜,一同禀告了符太后,只是隐去了他对和亲公主的大大同情,免得符太后说他站错了立场。 “竟是这样?”符太后皱着眉,以北燕人一向的行径,做出这种混水摸鱼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 也许真的是缺进贡? 她招来大儿子李云清与皇帝李云阳,商议应如何疏通关节,才能让东宁的使臣过来。 现在两边的商道完全断绝,就等着东宁送来的钱续命呢,否则,再多几日,西夏的国库将会完全被拖垮。 民众的钱都变成了仓库里的兵器,无税可收,同时也没有人经营别的项目,原想着粮食不足去买就好,但是现在根本就没有钱去买。 好好的生意,竟变成了要命的枷锁,这是此前不曾想到的。 李云阳没有什么经验,觉得塞钱给北燕人是个好主意,沉吟半晌,李云清否定了这个想法:“母后,只怕此事,没这么简单。” 他对金璜相当了解,他不觉得在这件事上,金璜非常无辜,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个善碴。 “也许是因为她中了毒。”符太后也被使者带回的消息带到沟里去了。 中毒…… 那个女人在西夏的围城之战中,表现的简直就是悍不畏死,根本就没有什么能挡得住她,她会因为中毒就认怂?简直是见鬼。 但是,他也不敢十分肯定,在可能会死与真的会死之间,有的人态度会产生一百八十度的巨大旋转,金璜也许这样的人。 “就算她中毒,我们也无能为力,没有人能比药师一族更擅毒理。”李云阳无意间说出一个大实话,符太后听了脸色一沉,当初正是符太后逼走了独孤怀信。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李云清到底比弟弟靠谱,一眼就看见母后不开心了,赶紧转移话题。 “北燕人狮子大开口,给得越多,他们胃口越大,难以满足,只怕,会是一个无底洞。” 这也是符太后所担心的,但是现在除了走北燕之外,也没有另外的出路。 “清儿,那你说,怎么办。” 李云清想了想,似下定决心般的说出来:“我们的目的只不过是把东西卖出去,收回钱,卖给谁都没有关系。” 言下之意,竟是想把制造出来的武器卖给大恒。 “可是,我们刚刚才向他们提出武器专售费,被他们拒绝了,现在再上赶着求着卖东西给他们,岂不是……”符太后说到一半,没有再继续往下说。 西夏虽然不是什么大国,但是这种前倨后恭的嘴脸,符太后也耻于做出。 她耻,有人并不。 “母后,国与国之间,从来都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相信恒国也乐意我们不给它的西线找麻烦。”李云清劝道。 “若是母后觉得放不下面子,由儿臣去说,到时候,就算被拒绝,也不过是一场没谈成的生意罢了。” 李云清说的有道理,符太后想了想,终是点头同意。 西夏特使碾转通过鬼市采购员,与灵楼杜书彦取得联系,表达想要秘密会见大恒女皇的心愿。 过了几日,深夜,一辆低调的马车从西夏秘密进入大恒国境,未入金亭驿馆,直接进入皇宫,与凤歌相见。 他们聊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户部尚书杜大人又在跳脚了:“这么贵!怎么没有多砍一点!” 东宁国与海外诸邦贸易的基础,也来自于东方大陆上的产出,西夏的精美铁器,北燕的牛马羊,大恒的各色精美丝织品与好瓷器,说到底,它并不生产货物,只不过是一个东方大陆的搬运工。 “东宁有港口,我大恒也有港口,难道大恒还会输给一个二道贩子!”凤歌对杜大人是这样说的。 杜大人心领神会,户部最爱的是钱钱钱! 商人也最爱的是钱钱钱! 海外诸国白银储备颇多,黄金当黄铜,珍珠宝石满地,对于他们来说,那些天生地长的东西不算什么,人工巧力做的才叫本事。 一个普通工匠做的自走小马车,能在海外换出一套房子的价来。 就算远洋贸易有危险,就算语言不通,就算…… 只要运出去有三成利,商人们就愿意把脑袋别在裤腰上去干。 “真的能有这么多吗?”东南商会的众位元老聚在一起,商会会长收到了来自朝廷的通知。 他们不怕风险,只怕担负风险却无法换回相应的利益。 但是,朝廷要求他们第一批货物,做为样品,白送。 不赚钱的生意怎么能做! 商人们犹豫着,好像是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似的,朝廷的第二封通令下来了。 为了表示睦邻友好,女皇陛下将与第一批货物亲自出海,与海外诸国国主见面。 谁的货上了第一批出海的船,以后,相同的海外货物,优先从他家采购,若是供应不上,才会考虑去别处寻找填补。 赌不赌?! 赌! 海外诸国对大恒货物的兴趣人尽皆知,只不过这次变成大恒直销,需要让那些海外之人知道大恒是一个可信赖的合作伙伴罢了。 大家都是经商多年的,都懂。 “陛下,你真的要去?”杜书彦问道。 “嗯。” “太危险了……” “险中求胜。”凤歌笑的高深莫测。 凤歌大张旗鼓离京,前往永宁关,准备出海,送货顺便犒赏镇守在东南的将士们。 到永宁关第一件事,她问的便是关林森在哪里。 副将回答:“关将军在铁狼山。” “好不容易来了,他却跑了。”凤歌心里暗自嘀咕,闷闷不乐,忽的想起:“萧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以前这两句诗读起来没什么,现在却分外的让人觉得难受。 凤歌只在永宁关停留两天,等货物全部装船之后,她也要随之远行,起码得几个月才能回来,希望到时候局势能向她希望的方向发展。 直到大船驶出的那一天,凤歌也没有等到关林森的消息,阳光在海面上洒下点点金光,海鸟在蓝天白云间飞舞,凤歌的心里却是阴云一片,强打精神与港口送行的人们微笑。 风平浪静的一天结束了,入夜后,船上的领航员尽职尽责的站在桅杆最高处,查看大船周围的危险。 平静的海面上,只有一点点小小的亮点,那是月光落下的痕迹。 内舱的灯光还亮着,凤歌还没有休息。 忽然,一枝箭无声无息的从海上射来,扎进领航员的胸口,他用手想要撑住身子,没有撑住,从高高的瞭望台上摔了下来,发出一声闷响,船上的其他人,都没有听见。 无数条带着飞爪的绳索飞搭上了船帮,口中叼着大刀的人,悄悄顺着绳索,爬上了大船。 做海盗,我们是专业的。——东宁国国王 正文 第四百二十章巡回促销 入侵者无声无息的潜入大船,其中有一队人已潜入船舱底部,用力凿。 巡逻队伍很快发现了他们,与来犯者发生了冲突,瞬间,船上响起用于警告的锣声,杀声四起,刀枪撞击的声音响成一片。 船渐渐进水,向下沉,来犯之敌冲入内舱,却遍寻不着凤歌的踪迹。 随着下沉的速度,船体开裂,木头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与此同时,大恒水军的护卫舰已经赶到,铁炮打沉小艇两艘。 士兵询问是否追击,将领摆摆手:“不必,救人。” 从护卫舰上,软梯纷纷抛下,站在齐腰深的水中坚守岗位的大船水手们,纷纷爬上软梯,登上护卫舰。 护卫舰上干净的衣服与热茶,一应俱全。 “紫玉姑娘呢?”传令兵在人群中穿梭,见着大船上转移来的人就问。 一个穿着男水手服饰的人转身,露出一张俏脸:“我在这。” 她跟在传令兵身后,直走到船尾最尽头的房间,见着坐在里面的人,她俯身下拜:“陛下,紫玉幸不辱命。” “辛苦你了,冷吗,害怕吗?”凤歌温柔的问道。 紫玉笑着摇摇头:“能为陛下分忧,是紫玉的荣幸。” “嗯,好好休息吧,没事了。”凤歌微笑拉着她的手。 待紫玉走后,几个将领模样的人进来,为首者问道:“陛下,是否加速?” 凤歌轻笑:“不必,看准时机最为重要。”、 “是。” 海外诸国,先前收到大恒国国书,说女皇陛下要来亲自拜访的时候,内心都是不信的,大恒国一向都以农耕为主,就算做生意,也不过是与陆路相连的那三个国家来往,从来不曾踏足海洋。 几乎所有的海外小国都在观望,做生意,就要保持稳定,且不说给了订金的,万一运输保障不了,难道还为这点货,隔三岔五派人往大恒跑催货? 东宁国的海上运输能力有目共睹,大恒从来没有一次成功的海上运输,如何才能令人取信。 “恒国的女皇陛下已经答应我们,送一批样品过来,所以,暂时不需要订货。” 阿伽国的国王充满着真诚的向东宁国使臣道歉。 东宁国使臣:“恒国的女皇,已经来不了了。她的船遇到海盗,现在已经沉在水底很久了吧。真是为这个不幸的女人感到悲伤。” 忽然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响彻阿伽国的皇宫。 那是来自港口的信号,只有一国使者来访,才会响起,东宁国使臣到来的时候已经响过一次,现在又响了一次,是谁又来了? 很快,值日官就飞跑着赶到皇宫之中,大声的喊着:“大恒国女皇陛下驾到。” 阿伽国国主看了惊愕的东宁国使臣一眼:“快请。” 数名宫人与内侍急匆匆将地面清扫干净,撒上鲜花。 皇宫正门中开,前有十二对身材高挑的侍卫前行引路,凤歌一身奢华宫装,额头、耳旁、颈中、手腕、腰间……真正是满头珠翠、环佩叮当。 身旁是贴身侍女紫玉,在她身后,还有数名宫娥执着羽扇、打着华盖,端着各色妆盒。 浩浩荡荡,凤歌已经走到阿伽国国主面前,身后的宫娥还没有全部走进宫门。 “女皇陛下亲自前来,不胜荣幸。”阿伽国国主起身,与凤歌相对见礼。 凤歌身旁的翻译将这句话翻译成大恒话给凤歌,凤歌笑道:“为了两国长久的友好邦交下去,来一趟见见朋友,也是应该的。” 双方分宾主坐下,阿伽国国主关切问道:“听闻女皇陛下到这里来的时候,在海上遇到了麻烦?” 凤歌朗声笑道:“哪里就算得上麻烦了,不过是有些生活窘迫的渔民,想在我这里找些吃食罢了,比起夏季的海上大风,不过是一件旅途趣事罢了。” “哈哈哈,那么,看来是误传了。”阿伽国国主笑道,“不知女皇陛下说好的样品,是否已经带来了?” “自然是带来的。”凤歌命人将几只大箱子抬进来,打开箱子,丝绸与瓷器的光泽,在阿伽国国主的眼中闪闪发光。 他甚至失态的走下台阶,亲自去抚摸丝绸与瓷器。 凤歌觉得有些奇怪,过去东宁国不是运过一些来吗,他也算得上是见过世面的,何至于如此激动? “国主陛下,不知我们的货与东宁国相比,如何?”凤歌微笑道。 阿伽国国主拧着眉头:“天壤之别啊!” 凤歌不知道他说的天是谁,壤又是谁,没吭声,阿伽国国主命人从库房里取出一只白瓷瓶:“女皇陛下请看,这是东宁国卖给我们的最好的瓷瓶!” 声音都有些颤抖。 凤歌接过一看,就是最普通的白瓷瓶,在集市上20文钱一只的,釉没有上好不说,就连瓷瓶上烧制的人物都有些变形,要是遇到挑剔的主妇做买家,只怕16文就可以拿下了。 与凤歌千挑万选,从皇家特供的瓷窑那里拿出来的自然是不一样的,她好奇的问道:“冒昧的问一句,不知这样的瓷瓶,东宁国卖多少钱一只?” “黄金一百两。”阿伽国国主咬着牙。 一百两,就算加上远洋费用,也着实贵了。 凤歌笑道:“一百两啊,的确很便宜呢,我大恒从来不卖这样便宜的东西,我手中这只联珠双耳瓶,要黄金一千两。” “好东西自然是贵的!”阿伽国国主的眼睛几乎已经粘在联珠双耳瓶上拿不下来了,那瓷质,那色泽,十个白瓷瓶也比不上一个联珠双耳瓶啊。 阿伽国多的就是黄金矿,出金率不高的金沙矿石都是当成普通石头用的,他就不喜欢石头里扒出来的东西,那样的灰暗与粗糙,哪有摸上去细腻滑手的瓷器舒服,在灯下闪出的光都是温柔的。 这只联珠双耳瓶,是凤歌做为国礼免费送出去的。 第二天,就有人来求见大恒国女皇陛下,求她卖一些给自己。 来求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阿伽国国主的妃子,昨天国主将瓶子送给了自己最宠爱的妃子,另一位当然就不甘心了,一定要买一个更好的摆在自己房间里。 “有是有,不过,比那个要贵。”凤歌微笑道,忽然觉得,自己这套行径挺熟悉,想当年西夏国的李云阳似乎也是这样的,自己在心里还暗笑过他,一个皇帝搞得跟小贩似的,没想到,今天自己也变成了自己嘲笑过的人,真是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价钱不要紧,只要好,我照付!我不仅可以付出黄金,还可以支付龙涎香!”阿伽国的香料也非常有名,其中以龙涎香最佳。 很快,妃子高高兴兴的挑了一只瓶子,几只盘子走了。 阿伽国只是一个开始,有了林翔宇发明,工部李长俊改进的石火油飞叶推进器,往日需要三天才能到的岛屿,如今只要半天就到了,大大的节约了时间。 大恒国的货物伴随着女皇陛下的脚步,很快便覆盖了东宁国曾经的贸易伙伴。 凤歌带去的不仅有贵重的货物,还有大恒国谦和文雅的礼仪之风,以及静时军容整肃,动时飞檐走壁,可杀人于无形的侍卫队,还有就能轰碎一块石头的小小袖炮。 “陛下,这么吓唬友邦人士,不太好吧。”随行的鸿胪寺少卿想起某位国君大人被袖炮的声音吓的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就觉得……女皇陛下这么不走寻常路,实在是古往今来,天下奇闻。 凤歌笑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爱卿可听说过?” 哪能没听过呢,就算没听过,也得赶紧点头,回头再慢慢查,免得让女皇陛下觉得自己是个智障,回头给免职了。 “若是只让他们知道大恒之富,而不知大恒之强。只怕他们会日夜惦记,一待有时机,便会发难。” 鸿胪寺少卿严肃道:“若有那一天,定然让他们知道大恒的厉害,叫他们有去无回!” “那岂不是不教而诛?”凤歌笑道,“朕今日便是要让他们知道,大恒如熔炉,敢存不臣之心者,尽死!何必要搭上大恒将士的性命,战士的性命不是韭菜,割了以后,就长不出来了。 大恒一向爱好和平,能不打就不打。” 鸿胪寺少卿对最后一句是赞同的,但是总觉得凤歌这套操作流程有点怪。 “大国当以德服人,耀武扬威,到底不是君子所为。”他在做最后的努力。 凤歌一笑:“朕不是君子,是淑女。” 把少卿大人一句话给噎了回去,想了半天,竟无从反驳。 不管少卿大人是不是赞同,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好改变的,目前各国对女皇陛下的到达都抱着欢迎的态度,船上的货物也已经全部卖掉了。同时,还接到了很多新的订单,照这效率,明年的供应量都排满了。 凤歌很高兴,这么多年来,大恒一直在东方大陆扎根,从来没有想过要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甚至还有臣子认为,海外不过是一些番邦小国,自然应该由他们来觐见,大恒皇帝怎么可以屈尊出去看他们。 事实证明,虽然每年坐在宫里,也能收到一些贡品,但是哪有出来转一圈收益大。 现在凤歌深深的理解了西夏,同时也深感到西夏的可怕,如果不是因为西夏深在内陆,没有出海口,只怕东方大陆最富强的国家会是西夏。 不断进账的好消息,让随行官员们也感到十分愉快,这说明明年的财政税收将会增加许多,国库丰盈,可以干很多事情。 偶尔有人注意到凤歌会站在船边发呆,眺望星空,但是并没有人太在意这件事。 他们都以为这是连续航行,与不同国家的国君打交道,太累所致。 或是与东宁边境上的战事。 只有凤歌自己心里明白,她真正担心的是那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的星星。 她曾经幻想过,也许是钧天算错了。 但是,杜书彦从祀星族那里获得的消息,与钧天所算的差不多,祀星族高层也在秘密研究,应该如何应对这场危机。 关林森此时,也在仰望着星空,他在思念着凤歌。 此前,凤歌的“李代桃僵”之计乃是绝密,只有永宁关的最高守将知道此事,大船遇袭的时候,关林森才知道,当时就急得他想要赶赴海边,是林翔宇死命把他给按了一下,说铁狼山这里更加需要他,而他现在赶过去,根本就没有什么用。 “连你我都知道,现在东宁人盯着咱们的出港船,你为什么以为陛下会想不到这件事?”林翔宇一句话堵得关林森不知说什么才好。 他坐立不安,直到凤歌平安的消息传来,他这才从狂暴的状态中恢复。 清醒之后的关林森感到十分羞愧,自己对凤歌的信任竟然还不如林翔宇。 “你那是关心则乱。”林翔宇安慰他,让他别把这事放在心上。 关林森深吸一口气:“我的确乱了,谢谢你。” 天明之后,又是本月的集市,林翔宇又去集市上摆摊,陌生人更加多了。 “我有一种预感,东宁人快要动手了。”林翔宇看着走来走去的人,心中暗想。 似乎老天要回应他的乌鸦嘴,轰然一声巨响,从东宁国的方向传来炮声,向集市轰来,瞬间,集市上哭爹喊娘,乱成一团。 林翔宇刚站起来,就被一双手拉着往外跑,正是那个东宁男孩,一身东宁士兵的甲衣,那张脸却依旧是林翔宇熟悉的稚嫩。 炮响之后,大恒铁狼关守军蜂拥而出。 东宁守军点燃了在地下埋藏着的石火油,他狞笑:“大恒狗,都去死吧!” 他闭上眼睛,等待着期待中的巨响, 可是等了很久,什么动静也没有,只有导火索在静静燃烧,烧着烧着,碰到了土层,便静静的熄灭了,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似的。 早在发现东宁人往地里埋石火油之后,关林森与林翔宇就派人从山里开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那块地的下面,将石火油与引爆装置刨走。 没有惊动上面的狗和守卫,一切都做的天衣无缝。 东宁男孩拉着林翔宇藏到一块大石后面,叮嘱他千万不要出去,接着,自己冲出去。 厮杀没有进行时间太久,东宁人便向后败退,恒国的士兵向前追赶,进入村庄,东宁人都不见了。 忽然从民房里传出木板倒下的声音,一个恒国的士兵一脚将门踹开,挥刀就要砍去,却发现是一个女人,惊慌的抱着小孩子,抬头看着他。 恒国士兵眼睛在屋子里扫了一圈,没有多想,便转身离开,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背心处绽开了血花,他倒地身亡的时候,连眼睛都没有闭上。 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是死在一个抱着小孩的女人手里的。 其他士兵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谁也没想到,看起来无害的人竟然是最凶残的武器。 “村子里的大恒人早就搬走了,其他人,无论男女老少,一律格杀勿论!”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一章回宫述职 军令如山,更何况,队中战友已经有不少伤于死于这些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之手,任是谁,也不会再有什么怜香惜玉之心。 只有杀红了眼的战争野兽。 “杀!杀!杀!”山村之中,连路旁的树上都甚至带着浓浓的杀气,树干上还粘着已经干涸的血迹,不知是东宁人的,还是大恒人的。 此时的林翔宇还是一副老年人的模样,他并不属于战斗单位,但是,也不能坐视着自家同胞被东宁人杀掉,什么天下大爱,到生死关头,还不就是看谁跟谁的关系近。 此时,列阵在大恒士兵面前的是东宁国最后的冲锋队了,他们的远程攻击武器早已用完,大恒的也是,双方在村中间的空地上,眼看着就要短兵相接。 林翔宇看见了那个男孩子,他站在最前面,手里拿着雪亮的长枪,枪头上,还有血迹。 “进攻!”东宁首领一声号令,所有东宁人向大恒的军阵发起了冲击,此时,林翔宇从石头后面慢慢走出来。 男孩子看见他,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看他的嘴型是:“让开!” 林翔宇笑笑,怎么能让开,他设计的从后山秘密发射台射出的“响空箭”,预定的落地位置,就是他面前的六尺之地,因此,他必须站出来,否则,“响空箭”会无法找到目标落地。 高空传来微弱的“嗡嗡”响声,接着,声音越来越大,大到让人无法忽视,大恒士兵早知道此事,心照不宣的向后退,东宁人却无法停下向前冲锋的脚步。 “响空箭”如银河泄地,向大地倾倒下来,比起寻常的弓箭,它小很多,也没有尾羽,就如同一篷银针,但是杀伤力,却比弓箭强大了无数倍,就算没有被射中要害的人,也会被开出一个碗口大的伤,血流不止而死。 这样的杀伤力不在原来的设计构想之内,完全是一个试验上的错误,却保留了下来。 过于残忍,却可以早些结束战争,让双方都可以减少伤亡。 “你不必自责。”看着面前的惨状,林翔宇的神色全部落在关林森的眼中,“如果不是响空箭,我们的士兵,会多死许多,你救了他们。” 道理林翔宇知道,但是看着一地的血,却还是无法心安理得。 东宁人全部躺在地上,没死的,也只剩下一口气,辗转呻吟着,林翔宇看见了那个男孩子,时常会跑到他家里来帮着做活,会偷看男扮女装的关姑娘的男孩子。 此时,他的眼神已经涣散,出得气多进得气少,林翔宇蹲在他的面前,他的腰间裂着一个大大的裂口,血不变断的流出,将他身下的地面染红。 一只雕刻精美的凤钗从他的怀里掉出来,他看着林翔宇,努力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眼中隐隐有泪光,停止了呼吸。 林翔宇揉了揉鼻子:“为什么就不能和平相处呢。” 有人在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林翔宇不转头,也知道是关林森,他站起身,耸搭着脑袋:“我是不是很没用,要是金姑娘在这里,肯定没有负担。” “你们生活的轨迹不一样,不必强求一致,你做了你应该做的事。”关林森安慰他。 士兵们打扫战场,将双方士兵的遗体安葬。 而就在铁狼山之战后,东宁国表示“要与大恒保持和平共处的邻国关系。” “就不能早一点吗!”林翔宇拍桌子。 “早一点,陛下还没有走完他所有的海外盟国。” 正是发现那些不靠谱的海外盟国都已经全部投靠大恒国,西夏的武器运不来,北燕似乎也被大恒来的小妖女迷的昏头转向不想插手,东宁国才不得不认输。 莫名其妙的战争,没有宣战,也没有停战,付出无数人命之后,就这么在一纸奇怪的和平宣言后,算是告一段落,再没有人提起。 与东宁的战事终了,关林森忽然收到赤色魔君的书信,请他往赤霄府一叙。 在赤霄府,他不仅看见了赤色魔君,还看见了书奇。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皇宫里坐着的还是先皇。”赤色魔君招呼两人坐下,一年的时间,赤色魔君多了一个只会流着口水叫娘的孩子。 跟在瑶光身边,浪里浪荡没有正经的书奇,自从回归灵楼以后,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当初关林森以为书奇做出那种样子,是为了让祀星族的人放松警惕,现在却发现,似乎这根本就是书奇的本性。 “小关,你长高啦。”书奇伸手就要摸关林森的头发,被关林森躲开了。 关林森看着赤色魔君:“有什么事?” “我在朱雀之地,发现一本记载着上古秘术的书。”赤色魔君神秘兮兮的说,他的话锋一转,“但是,我看不懂。” 书奇嫌弃的将杯中茶一口喝干:“看不懂你也敢扯那是上古秘术?哄大妹子哄顺嘴了吧?” 赤色魔君将手里抱着的儿子忽然转过去,小儿吐奶喷了书奇一脸。 书奇忙着抹脸,赤色魔君这才不慌不忙的说:“因为书的封面上,有着古老的蚩尤印。” “蚩尤印?”关林森只知道蚩尤是兵家之祖,却不知道还有什么上古秘术。 书奇却收起了不正经的模样:“朱雀之地是当年蚩尤发迹地,至今当地苗民仍认为自己是蚩尤后人,传说中蚩尤有铜头铁额的兄弟,还有呼风唤雨的能耐,如果不是因为黄帝招来女魃,涿鹿之战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相传蚩尤兵败,被杀之前,将自己的异术全部记录在了一本书卷之中,谁得到了这本书,就可以得到他的能力,将炎黄的天下倾覆。 黄帝找到此书,却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无法将其毁掉,便在书上加了一条蚩尤印,若是谁使用书中法术,其必会身受蚩尤之刑,生生世世,无法解脱。” “蚩尤之刑?是什么刑?”关林森对上古时代的传说了解不多。 书奇嘴里含着半块花饼,含混不清的说道:“枷铐之后,五龙分尸,身首分葬。算车裂吧,听起来就很疼。” 关林森没吭声,他是武将之后,根本就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 “我军务繁忙,告辞。”关林森将杯中茶水喝完,起身就要走,跑到这里来完全是浪费时间。 赤色魔君忙拦下他:“这么有趣的东西,你真的不想看看吗?” “如果此书真的灵,谁用谁车裂。如果不灵,学之无用,一样是浪费时间。” 赤色魔君“嘿嘿”一笑:“这你就说错了。” “嗯?” “关将军可知,世上有一种人,名为‘死士’?” 死士,那是用自己的性命完成任务的人,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并不是没有。 “有些任务,只能由死士完成,无必死之心者,无以取胜。” 赤色魔君的话让关林森心念一动,想到在凤歌游历的一路上,遇到麻烦,自己有为之处有限,他不止一次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感到焦虑。 而金璜却可以处处挡在凤歌的前面,虽然她们俩之间不可能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关林森更希望,挡在凤歌面前的人是自己。 如今战事平息,也许自己可以再次调回京中,站在她的面前。 凤歌的性命,远比自己的安危重要。那么,这本骗术大全,哦不,上古秘术,看看就看看吧,就算是假的,也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关林森又坐下来,大大方方的打开包着的丝帛,黄帝的正妻嫘祖,发明了养蚕缫丝,这块丝帛自然是黄帝之物。 当他打开之时,只见蚩尤印慢慢的,在丝帛上消失无踪。 有点古怪。关林森又盯着丝帛包着的铁块,方方正正的铁块上刻着各种古怪的符号,有些像人,有些像叉子。完全看不懂。 书奇啧啧称奇:“传说中的上古文字啊,终于见到真货了。” “快认认吧,在祀星族混吃等死的时候看了藏书阁那么多书,可不是白看的。”赤色魔君催促道。 书奇一字一句的翻译,关林森一字一字的记下。 “好像是召唤某种力量?”听完了所有的内容,赤色魔君也想起了自己这些年听过的一些咒语,不过念咒语的人都是江湖骗子,随便念念,主要为骗钱。 也许那些咒语,在上古的时候,真的有用,流传经年,缺少了内容或是传错,才会变成毫无用处的东西。 背是背完了,但是现在一点用都没有,黄帝的封印说谁用谁会身受车裂之痛,好好的谁也不会给自己找这个麻烦。 因此,也无从测试到底好不好用。 “你真的不打算回去看看?”书奇忽然开口问道。 赤色魔君自然知道他说的“回去”是回哪里,他摇摇头:“我不能回去。” “哈,你有什么不能回去的?”书奇大大咧咧的说,“你可知道楼主为了你……” “我知道。”赤色魔君将书奇的话头斩断,“正因为楼主为我付出这么多,我才不能回去,不能。” 书奇听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赤色魔君却将话题扯到别处:“难得我们能再聚,今天一定要吃好喝好,不醉不归。” 话音刚落,手里刚刚打盹的孩子就醒了,大声的哭闹起来,书奇大笑道:“你还是好好的带孩子吧,省得弟妹埋怨你。” “什么弟妹,她是你嫂夫人!我比你大!”赤色魔君的声音已经在门的后面。 书奇大笑着跑了出来,一起出来的,还有关林森。 “哈,你跑什么?”书奇惊讶的看着他。 关林森将拴在门外的马解下来:“我该回去了,告辞。” 说罢翻身上马,正要扬鞭,书奇忽然开口:“千万记住,那个铁块上的咒术,不到万不得已,千万莫用。” 这句叮嘱根本就是废话,谁没事给自己找麻烦。 关林森敷衍的点点头,珊瑚鞭落在马身上,催马向前,很快,就不见踪影了。 书奇看着他离开的方向,神色变得凝重,又转头回到院子,赤色魔君正站在院里看着他,手上的孩子早已被月娇娥带回房里哄睡觉。 赤色魔君:“他走了?” “嗯。” 两人相对半晌无语,书奇轻叹一声:“也许,我们这么做,是错的。” 赤色魔君:“楼主谋算千遍,却无破局之策。” “他还很年轻。” “嗯,你我也不老!” 书奇长叹了一声:“但是女皇陛下心仪之人,只有他。不是你,也不是我。” 两个人再次相对而叹。 很快,关林森的调令就下来了,守卫永宁油田有功,调回京中,接任白马司司长之职。 “杨司长呢?”关林森问道。 来人笑道:“杨司长调到北朔道做枢密使,高升了。” 回到京中,凤歌在大殿上召见关林森,一个坐在高高金銮殿上, 一个俯身拜在玉阶之下, 抬头对望,彼此眼中映出的尽是牵肠挂肚的身影。 许久不见,相思成灾,却不能在文武百官面前露出一丝半点。 一板一眼的金殿对奏,例行封赏,待朝会散去,凤歌将关林森召至御书房,就连杜书彦都没有叫上。 好奇八卦的宫女与内侍早被遣得远远,只有胆子大的小宫女小声跟同伴说了一句:“只怕咱们要预备着册封王夫大典了呢。” 御书房里,凤歌望着关林森:“你瘦了。” “你也是。” 明明有许多话想说,凤歌却低着头,不知从何说起,忽然,关林森向她走来,低低的耳语:“恕臣死罪。” 接着,整个人就落入了温暖的怀抱中,凤歌不是没有抱过关林森,久别重逢的拥抱,让她清晰的感觉到,抱着自己的怀抱,已经不再是身形单薄的男孩子,而是可靠的男人。 “在永宁关准备出海的时候,我就想过,有没有可能看见你,骑着骏马,从人群中出来,可是,一直等到连岸边的灯塔都看不到了,也没有等到你。”凤歌平静的叙述着这件事,落在关林森心里,却如同被重重的捶在心口。 关林森紧紧的拥着凤歌,轻抚着她的头发:“当我得知,大船在出港后遇袭的时候,如果不是林翔宇拖住了我,也许,我真的就赶到了。” “林翔宇?他能拖得住你?”凤歌轻笑着抬起头,看着关林森的眼睛。 “嗯,他用镇纸砸了我的脖子。” 凤歌倒吸一口凉气:“痛吗?他怎么敢!来人……” 后面的话被关林森封在了口中,许久方才恋恋不舍的放开:“陛下,林大人也是为了我好。” “那也不能打你呀!” 关林森轻笑:“他要是不这样,说不定铁狼关就丢了。” “哼,”凤歌这才悻悻的作罢,又笑道:“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说的好像没有你,铁狼关就守不住了似的。” 关林森想起自己扮女装的样子,把想对凤歌和盘说出的话又咽了回去,太丢脸了。 他又想起了那个纯情的东宁少年士兵,心中又是长叹:“如果能不打仗,那该多好。”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凤歌轻声叹息。 如今东宁国算是被打服了,但是北燕国那里,却始终是一个随时可能跳出来惹事生非的不安定因素。 两人又说了许多别后思念,方才分开。 令凤歌没有想到的是,首先向她发难的不是北燕,而是自己的亲弟弟端王。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二章游园惊魂 端王虽未及弱冠,但已至分土为王之年,万青城就是他的封地。 万青城就在红牙河下游,往年总时不时的闹一闹旱灾,工部每年都要为万青城的旱情愁秃几颗脑袋,前些年在万青城的上游修了几条水坝,丰水之时蓄水,枯水之时放水,以做调节之用,只是一直旱着,所谓的丰水时蓄水,也不过是一个小水坑,里面连养鱼都困难。 没想到,今年上游不知为何连降暴雨,红牙河的水位暴涨,眼看着水位如起飞一般的越过警戒线,再不开闸泄洪,不仅水坝保不住,河水还会溢出,将水坝旁的桃安县、抚安县给淹掉。 水坝所在的地方,正是皇城直属,直接听从京师调令,一纸飞报过来,文书中详述,暴雨连连,已渐成洪灾之势,若是再不开闸放水,只怕附近几县,将成泽国。 此等事务,一向都不需要交由凤歌,只要工部河事相关负责人确认之后,交由工部尚书同意便是。 只是李长俊现在却不在京师,而是在永宁关修缮防御工事,实地查看地形。 那文书来得火急,着实等不着李长俊回转,工部其他人也不敢负责,便直呈内阁,请凤歌首肯定夺。 凤歌的案头堆满了各处飞来的情报,战后总有许多事情要安置处理,当她看见要求开闸放水的文书,叫来河事相关负责人,问了问下游是何情况,听说下游是个常年旱灾的地方,她也没多想,下旨同意开闸放水。 一道圣旨下,红牙河上的三道水坝同时将水闸打开,放至最大,瞬间,从来都只是小河流淌的红牙河水,变得浑浊而汹涌,呼啸着向下流奔去。 万青城附近的河道,早已因为干旱断流很久,河床上长满了青青绿草,小孩子在平坦的河床里追逐嬉戏,也有农人占了河道,开垦种地,甚至还有人把房子也建在河床里,图它平坦结实。 天还是那样的晴,阳光还是那样的灿烂,正在红牙河里玩耍的孩子忽然听见轰鸣,远远的便见激浪滔天,有手脚快的,连滚带爬的爬到岸上,手脚慢的,已被滚滚红牙河水卷到水里,冲的无影无踪。 河岸原本就不高,瞬间,河水便从岸堤漫出来,向倚河而建的民宅冲去。 瞬间,便已淹了百来户人家,桌椅家什,连着猪狗,俱在水面上漂着。 等百姓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世界已经变成了一片陌生的黄色,所有的东西都浸在黄色的河水中。 “万青城灾情严重!” “千户百姓遭灾!” “已出现瘟疫!” 一道道上书,如雪片一般的飞来。 端王以弱龄之身,亲自前往他的封地万青城,并拿出王府里的粮食与金钱,送给灾民们,共克时艰,他身先士卒,王府里的仆役帮着灾民搬东西,平时根本不干粗活的大丫环们忙着煮粥,送予灾民。 “王爷,是个好人啊!”灾民们交口称赞。 接着,端王一道上书,要求严惩开闸放水之人,凤歌看着上书,烦恼的揉了揉额角,同意开闸放水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 而且,国库现在也正值青黄不接,秋收还未开始,海外贸易得的银钱还没有完全收回来。 与东宁之间的战争已经将国库消耗大半,就连拿出赈灾款,都显得是那样的捉襟见肘。 国库里拿出的赈灾款,也只比端王从自己王府里拿出来的多那么一点点,显昨是那样的杯水车薪。 洪水退后,一地的狼籍,凤歌派来的工部官员还未到,端王已经带着自己从民间征来的匠人,为灾民建屋了。 雪中送炭,最是见人心,灾民们的眼中只见端王,再无陛下。 在万青城里,开始流传着一首童谣: “凤舞九天终折翼,歌遍盛世不闻愁。雌儿唯有抱窝志,怎及男儿展雄风。” 慢慢的,越传越远,一直传到皇宫之中。 “听起来,好像是在骂我。”埋首文书的凤歌听见有人上报,连头都没抬,她看着失去房屋的灾民数量,以及受灾的田地数量,揉着额角,盘算着要怎么处理才好。 “陛下,自古童谣之事可大可小,若是不及时处理,只怕会酿成大祸。”杜书彦在此前已经知晓此事,查找源头,却根本无迹可循,似乎一夕之间就出来了。 有人说是从红牙河里捞上来的大石头上刻了这么几句话,也有人说是在地上由蚂蚁拼成的字,还有许多人信誓旦旦的说,是在梦里,听见一个金光神人告诉他们的。 “不过是怪力乱神之谈。”凤歌完全不想浪费精力在这些神叨叨的事情上,传谣言有什么用,一点实际问题都不能解决。 杜书彦坚持:“陛下,此事还是应该早日处理为好。” “哦,你去处理吧。”凤歌又拿过一本永宁关边防的奏折。 杜书彦离开皇宫之后,便转身到了钦天监,钧天正趴在他的星图上,仔仔细细的一笔一划的画着他观测到的星星轨道。 “哟,杜大人怎么今儿有空来了?”钧天抬头看见杜书彦,忙请他坐下。 杜书彦坐下,连水都没空喝一口:“你对占星解术有什么心得?” “那正是我家家传骗术。”钧天什么时候都不忘黑一把自家的东西。 杜书彦无奈笑道:“只怕今天,就要麻烦天监大人,好好的解一下了。” 就在童谣越传越厉害的时候,对于童谣的解说词,也在民间开始流传起来: “凤舞九天终折翼,歌遍盛世不闻愁。指的是,大恒一直太过强盛,上天讲究的是力量平衡,在女皇的带领下,大恒越来越强,强到已经不是周围小国可以匹敌的,所以,遭天忌,才会遇到灾情。不遭人忌是庸才。 雌儿唯有抱窝志,怎及男儿展雄风。指的是家国一体,唯有女皇,才能像母鸡护窝那样,守护着大恒国家强盛。女皇也不会只提拔女性为官作宰,若有男儿愿意为国效力,也是国之栋梁。” 同时“钦天监的秘密天象记录”也在民间流传,说今年水德星逆行,不利于帝星,现在水德星已恢复正位,大恒的一切将会恢复正常。 “我说怎么一切都不顺,原来是水逆啊。” “可不是水逆么,一向旱灾的地方,都淹成这样了。” 杜书彦无奈的叹息,朝廷正经颁发的诏令,远不及这些市井流言传得快,传得远,信得多。 虽然童谣压下去了,但是万青城的事情,还没有完,灾后重建要人、要物资、要银子。 长这么大,这是凤歌第一次为钱的事情发愁,她一向都觉得自己对奢侈的东西没有特别的喜好,只要有一张床睡,有一口饭吃,就可以,再怎么也没想过,会像杜大人那样扒着账本,一点一点的算,什么地方可以抠出银子来。 “太后请陛下。”太后身旁的大宫女来到御书房。 凤歌以为母后身体有什么不适,急匆匆赶过去,发现母后已经可以下床行走了。 “母后,怎么了?”见礼之后,凤歌急忙问道。 太后抚着她的脸,见她眼下乌青,眉间三道纹路还微微的皱在那里,轻轻叹了一口气:“朝里的事,难为你了。” “为君者的份内之事。”凤歌的神情,与她的父亲如出一辙,太后心疼的抚着她的头发:“不要太逼着自己。” 话是这样说,但是,就连太后自己都心知肚明,这种时候,如果凤歌不担起来,整个朝廷都会失了主心骨,如果她不逼着自己,只怕江山社稷就要塌了。 “我会的。”凤歌应了一声。 太后又说:“听闻现在国库艰难,后宫里的费用,能省则省吧。” 凤歌闻言一愣:“宫中现在都是太妃们,若是克扣她们……” “由哀家开始,料想她们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太后依旧还是铁腕手段。 很快,后宫上下的费用裁撤的消息就传开了,端王之母,淑太妃最是绝决,整天就只喝一碗粥,以示自己愿意共度时艰,到端王前来探视的时候,她已经奄奄只剩一口气了,把端王哭得肝肠寸断,上书求凤歌,想要接淑太妃回王府:“端王府虽不济,但碗中米粒想必也能比宫中多一些。” 在坊间又开始流传,女皇为了省钱,克扣宫中费用,竟然饿死了太妃! “只要有心人传播,辟谣永远赶不上造谣快。”凤歌也听见了这个流言,她已经不想去管这事了。 凤歌放飞自我,杜书彦不能,他又派人手处理此事。 不幸的是,太妃,真的死了。 端王府将丧事办得热闹非凡,吹吹打打四十九天未歇,端王一边忙于万青城之事一边忙于母丧,积劳成疾,高烧不止,已经数日卧床不起了。 “真是最毒妇人心,竟然记恨到现在。” 流言刚进了耳朵,又出了嘴巴,流传的速度,比起万青城的瘟疫流传的速度还要快。 不仅京师,就连着朱雀之地的赤色魔君都听说“女皇把昔日与太后争宠的太妃饿死了。” 太妃弥留之际,曾有太医会诊,的确是气血两亏,饮食失调所致。 有侍女道,无论怎么劝,太妃也不愿意进食,只说要为万青城百姓禁食祈福,硬灌也会吐出来,说生怕鬼神责其心不诚,不愿庇护万青城百姓。 此事被凤歌知晓后,心中郁郁,就连探望太后的时候,脸上都阴云不散,太后得知此事,叹道:“淑妃当真要强。” “她为什么会自绝?”凤歌不解,世间竟有真的把自己活活饿死的人。 太后淡淡道:“端王现在名声如何?” “自然如日中天。” “那就是了,下一步,就该夺位了。”太后此言一出,凤歌不由一怔:“怎么会?” 太后笑道:“当年为了争夺你父皇的宠爱,淑妃已是无所不用其极,趁我怀着你的时候,施手段,让你父皇常留在她宫中,才有了端王。 她一直觉得,你父皇会立男而不管长嫡,中间不知道下了多少功夫,可惜你父皇最终仍立你为储,她这口气咽不下去啊。” 凤歌:“可是,如今我已经继位,她还要争吗?” “自然是要试一试的,别说她……”太后笑道,“当日,丰县之围时,我也曾想过,若是可以,愿意以身相代,将你换入京师之中,保你平平安安,生死危难由我一人担当。若是我一命可以换你一命,我当场便一根绳子吊死,绝无二话。天下为母之心,皆是如此。” 凤歌心中震动,说不出话来。 太后又安慰了她几句,便散了。 第一批赈灾钱粮发放下去之后没多久,灵楼接到消息,有流民到京城。 “万青城遭灾,钱粮尽数被克扣,求陛下做主,陛下做主啊!”城外跪着数千流民,黑压压一片。 守城的五城兵马司自然不能放他们进来,他们在城外哭叫不停,跪在那里只是磕头,直将额头磕破,血流满面,看起来着实吓人。 京兆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赶到城门口之后,只是劝流民回去。 带头的老爷爷拄着拐杖:“朝廷给我们的救命粮没有了,我们要见陛下,陛下陛下!” 接着,流民就要往城里冲,京中并没有太多的兵镇守,京兆尹也不敢放数千人进城,守城的士兵挡着他们不让进,带头的老爷爷挥着拐杖,一马当先,杖头挥中了一个士兵的脸,那士兵推了老者一把,只见老者向后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不得了啦,打死人啦!!!” 不知谁先叫起来,后面的流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跟着大声的嚷起来,传遍所有人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京师守军要杀尽流民。 很快,就有人打出了,愿策端王爷为皇帝,将逆天暴君女皇拉下来。 随着拱卫京畿的卫队入京,流民很快被打的四散开,病卧床榻的端王爷还要求将自己抬到金銮殿前,向凤歌请罪。 事情暂时被压了下来,但是,户部拨款到底有没有被侵吞,却有无数双眼睛盯着。 户部尚书杜大人一身忠毅刚正,从不曾贪过一分银子,他拿出凤歌所批数额,五百万两赈灾银。 万青城知府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不小心就会变成头号靶子,他也拿出了收到银两的收据文书,只有三百万两。 还有二百万两去哪里了? 查了又查,最终发现,国库竟然连五百万两都拿不出来,只有三百万两。 难怪当初凤歌出巡海外诸国的时候,游说各大商会把东西白白拿出来,说得那么好听,原来是没钱了。 虽然说打仗的确花钱,但是不乏有心人调出了先皇殡天那年的国库盈余、这些日子的国库收入以及支出,每一笔都有据可循, 中间少了几百万两银子的,去了什么地方? 答案是去了祀星族。 消息一出,举国哗然,祀星族一直以来都与大恒不对付,甚至南嘉道还禁止平民百姓往祀星族去,出入需要有手令,没想到,皇帝自己与祀星族暗通款曲。 传说中祀星族有长生不老之术,只怕这位女皇陛下,是拿国库里的银子,换自己的长生不老。 民间不满之声愈演愈烈,灵楼转波阁灯火日夜不曾熄。 侍卫来报:“鬼市黄老板求见。” 黄纸竟然会来找他? 杜书彦在正厅与黄纸见面,黄纸打量着杜书彦的脸色:“楼主清减了,可是为时事烦恼?” “黄老板生意烦忙,从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什么事,便直说了吧。”杜书彦不相信他只是来看自己是胖了还是瘦了。 黄纸一笑:“楼主果然快人快语,我正是有一件绝密大事,要告知……”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三章追击 很快,就到了千秋节,凤歌的生日,往日是要举国皆庆,如今时局,不宜大操大办,只是在皇家园林里,请来些耍百戏的艺人与驯兽者,就连宾客也不过百人而已,多为朝臣与宗室。 园子里还是热热闹闹,宫女内侍往来不绝,来客献寿礼,凤歌坐在上首接受众人庆贺。 五个来自朱雀之地的人穿着奇异的服饰,跳着独特的舞蹈,一个叠一个,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站在最高处的那人忽的将双手向天空一举,无数彩带与纷纷彩屑从天而降,那人手中多出一只寿桃。 接着,一条绳桥从艺人搭成的人梯上飘飘飞出,伸向凤歌,百戏人手中托着寿桃,踏着绳桥,飘然而降,如同从虚空之中一步步向凤歌走来。 “仙子为女皇陛下献寿!”在喜气洋洋的声音中,那艺人离凤歌不过三步之遥。 一脸的笑意,大桃托在手中,无比恭敬的向凤歌递去。 再进一步,杜书彦的身影如鬼魅一般挡在凤歌面前,脸上还带着微微笑意:“放在这吧。” 那艺人脸色突变:“走狗!” 寿桃骤然炸裂,却也只是炸裂而已,没有伤到任何人,一张轻薄的大网,在爆炸前一刻,如蛛网一般轻飘飘的将寿桃罩了个严严实实。 除了献桃之人受到爆炸的冲击,摔在地上之外,没有任何人受伤。 整个场子里乱做一团,此时,百兽戏班子里的老虎,不知被何人放出,它似乎受到了某种刺激,原本伏在铁笼里的百兽之王,嗷嗷叫个不停,显得烦躁非常。 一出笼子,扑住一个宫娥,便要咬下去,可怜那宫娥不过十三四岁,被老虎按在掌下,一张血盆大口就要向自己咬下来,当时就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眼看着,一条如花似玉的性命就要消失在眼前,周围的人都扭头不忍再看。 一声轻响,银色短箭从老虎的头盖骨正中射进去,齐根没在脑中,老虎受了致命之伤,连挣扎都没有,便已气绝身亡,一动不动。 驯兽人趁乱,想要混进人群逃走,第二枝箭,正正的射进了他的发髻,好像凭空多出了一根簪子,插在那里。 他回头望,只见杜书彦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两人来高的铁灯笼架上,手中握着硬弩箭,静静的站在那里。 风吹起他的衣摆,在空中轻扬,居高临下望着纷乱的人群。 关林森与他四目相交,彼此点点头,两人已互相了解对方所想。 大内侍卫以严整的队形将凤歌护在当中,关林森紧紧跟随在女皇身旁,井然有序退去。 皇家园林的两座大门森然洞开,出现大批衣衫破烂的人,他们大喊着:“昏君无道!”细看之下,他们双眼无神,脚步虚浮,就连喊着那四个字,也只不过是毫无感情的重复而已。 忽听律王大声道:“来人护驾!” 从后方传来沙通的声音:“遵命!”说罢,便欲尾随凤歌而去,右足刚踏出一步,一排银色小箭便射在他的脚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此时园中,除站在高处,青衫磊落的男子之外,园中只余数名大内侍卫。 而那些大内侍卫的刀,并不是向着乱民,而是对着杜书彦。 “杜翰林,杜楼主。”律王皮笑肉不笑的向他招呼道,“以杜楼主之能,早该穿红着紫,如今却依旧是绿衫罩身,岂不可惜?” 杜书彦微笑:“下官身体病弱,才疏学浅,当不得朱紫色,如今翰林院之职正适合下官。” 律王冷笑一声:“病弱就不要站这么高,上头风大,小心摔下来。” 杜书彦双手背于身后:“今日陛下千秋大寿,下官身为翰林,自然要将此盛事记下来,站得高,望得远,陛下交托之事,方能完成。方才园子里一番大乱,只怕陛下已无心游玩,王爷年纪大了,不如早些回去歇着。” “呵呵……”律王冷笑,拂袖而去。 沙通忽然冲着杜书彦笑了笑:“上回在鬼市,与杜楼主之战未完,很是可惜。” “天下太平足以,有什么可惜的。”杜书彦完全不接他的话碴。 律王离开之后,沙通不知做了什么,那些神智受到控制的乱民,方才已经停下了脚步,可是现在却又向皇宫的方向狂奔。 “看来沙统领想在这里分出高下?”杜书彦从容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乱民,只见他双目微闭,地面升起无数硬弩箭,无人控制,杜书彦的手轻轻挥动,箭雨如芒纷纷飞落,就像射穿老虎头盖骨那样,将乱民射倒在地。 每枝皆可发射六轮,射空之后,自动沉回地底,第二批又起来。 如此往复三次,全场已无站着之人。杜书彦却没有放松,他看见,尸堆之中,蠢蠢欲动,那些已经被射穿脑袋的人,竟然又站了起来,沙通将抓在手中做挡箭牌的人扔出去,他们被射成刺猬模样,却也依旧向前走。 杜书彦神色冷峻,看着眼前的一切,沙通狂笑:“是不是很惊讶?他们都吃了祀星族的返魂药,就算是死了,也能为我所用!” “是么?”杜书彦平静的说,“那就,再杀一次。” 沙通一双带着血色的眼睛看着他,狞笑道:“你的箭已经射空了,用什么杀?” 杜书彦微笑,绿色官服被他随手扯开,抛出,正挡在沙通的眼前,沙通手中长刀划出一道弧形,将官服斩成两半。 再看杜书彦,已是银白剑袖劲装,右手中握着一柄赤色异形长剑。 “胭脂泪。”沙通冷笑,杜书彦从高处飘然而落,直向沙通逼杀而来。 沙通连手都没有抬起,已有人挡在沙通之前,接下杜书彦这一招:“沙将军,此处交于老夫。” “有劳。”沙通头也不回,越过杜书彦,冲向皇宫。 杜书彦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人,眼眸精芒内敛,哪怕是刚刚出手接下了杜书彦的一劈,整个人仍是懒洋洋的神气,那是他的师父归云客。 在杜书彦十岁的时候,身体病弱,吃药比吃饭多,杜尚书认为男孩子不能如此下去,便四处寻访名师,希望他可以学武强身。 仅是强身而已,杜家世代出的是文臣,从来与武学无关。 不知是谁,介绍了一个归云客的江湖人,看起来穿着破烂,见面也没有摆出师长的架子,明明是个教武学的师父,却让杜书彦先背书给他听。 杜书彦背了《中庸》的前几句,就被归云客打断,逐句驳斥,圣人之言,在归云客口中,尽是胡说八道。 虽心有反驳,但那个时候的杜书彦还不知道什么叫“天下歪理十八条”,思路不够灵活,反倒被归云客拿住话中的漏洞。 正是因为归云客的反向思维,杜书彦从只会死背书的傻孩子,变成了会去想书里说的道理到底对不对,是不是放之天下皆准。 在十二岁那年,杜书彦已经被归云客带去了京城最大的青楼楚馆,那个时候的杜书彦还太小,对男女之事并没有兴趣。 但是,楼里的姑娘们怎么可能白白放走大鱼,她们为了从恩客身上套钱,嘴里现编的凄惨身世一个比一个的惨,很快,就感动了小小的杜书彦,身上的月钱全都给了“卖身葬父”“卖身葬母”“卖身救弟”“卖身助情郎”等等各种不同的版本。 身为户部尚书的杜大人对儿子的月钱也有着严格的管束,花钱可以,但是一定要有正道的去处,因此,他要求杜书彦记账,时不时还会突击抽查。 当他发现杜书彦的钱竟然全部进了明月楼之后,差点把他给抽死。 杜书彦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挨打。 那个时候的杜书彦,还嘴硬:“我没有做错,那些小姐姐们真的好可怜,我就是同情他们,想救她们出风尘。” 更把杜大人气个半死:“救风尘?!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学那些酸腐文人。” 杜老夫人心疼儿子:“他还小,哪分得清真话假话,何必打他?彦儿啊,那些坏女人,嘴里没有一句真话,都是编的。” 杜书彦却梗着脖子:“是编的更好,说明没有人死掉,也没有人生病。” 就连心疼儿子的杜老夫人都开始怀疑,自己生的这莫不是个傻子吧。 直到有一天,归云客又带他去,却让他别带钱,又教了他一套话,说他因为读书不成,被家里人撵出来,流落街头,看她们可有人会帮他。 杜书彦信心满满,里面的姑娘们,过半受过他的恩惠,怎么会不帮他一把? 没想到,那些原本还笑容满面的姑娘们,听说他被家里人轰出来之后,就连一杯茶都懒得给他,很快便散去,还有一个人,扔下一句话:“这里不是小孩子来的地方,快走吧。” 此前拿他钱的时候,可没有人想过他是不是小孩子。 他失魂落魄的回家之后,一整天没有吃一点东西,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双眼睛只是直勾勾的看着满屋的圣贤书。 那一天,十三岁的杜书彦性情大变,不再老实木讷,脑中只以仁义礼智信为行事要务。 在一天夜里,没有通知父母,他便被归云客带着行走江湖,他没有想过要逃回家,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看着这个与自己身旁的十丈软红完全不同的世界, 见过最低层的人是怎样挣扎求生,也见过江湖豪客是如何的轻生死重信诺, 也是在那个时候,知道世上还有杀手这个行当,只要给钱,他们就会去取别人的性命,哪怕以前与这个人并无仇怨。 一年之后的某一天,归云客忽然消失,只留下了一柄红色的异形宝剑,剑上刻着三个篆字:胭脂泪。 杜书彦也被杜家世交好友在街上发现,将他带回杜家,正好赶上为公主与皇子选伴读的时间。杜书彦在外一年时间,文武双修,一日不曾丢下,遂顺利入涵凉殿伴读,也正是从那时起,先皇看中了他的机敏与交游手腕,令其成立灵楼,成为皇帝直属情报来源。 如果不是归云客,现在的杜书彦也许只不过是一个读死书的腐儒罢了,在翰林院混一官半职,却也少了灵楼的负担,写写应制文章。 归云客的出现,可以说扭转了杜书彦的一生轨迹,杜书彦不知道他所为是对还是错。 但是,至少与他在一起的时候,的确是快乐的,也学到了许多东西。 “师父。”杜书彦终是缓缓吐出这两个字。 归云客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老样子:“乖徒儿,许久不见,你长高了。” 杜书彦垂着眼皮:“师父为什么会在这里?” 归云客哈哈笑道:“听说我徒儿越发的出息了,思念的紧,便来了,怎么?你不想师父吗?” “自师父离开之后,徒儿日夜思念,但是……”杜书彦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抬头看着归云客,“只是,师父这次,却不是来看徒儿的。律王给了师父多少好处?” 归云客哈哈大笑:“亲兄弟,有什么好处不好处的?” 杜书彦闻言,整个人都惊呆了,律王的亲兄弟?那归云客岂不也是皇族中人,那又为何会…… 看出杜书彦的惊讶,归云客笑道:“好徒儿,虽然是一父所出,却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上那皇家玉碟的。” 杜书彦自然明白这是什么情况,许多达官贵人在外拈花惹草,令女子珠胎暗结,却因身份低微,无法认那孩子归宗。 “黄白之物,为师已经不在乎,但是我那娘,却是在临死都惦记着想要让我认回父亲,呵,既然是她老人家的遗命,做儿子的也只好听一回。” 归云客懒洋洋的看着杜书彦:“乖徒儿,你当真要与为师动手?那可是大逆不道啊。” 他向杜书彦步步逼近。 杜书彦从容将胭脂泪从鞘中拔出:“师父若是要帮律王,那么,徒儿的师父也不算有违伦常,天地君亲师,师在最后一位。” 归云客大笑:“好好好,不愧是我归云客教出来的好徒儿。” 笑声骤然停止,归云客手中已经多出一柄黑色无光的细刃,向杜书彦刺来:“让为师再教你一个道理,那就是,在内忧外患的时候,民怨四起的时候,无论上位者是不是错了,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换一个人坐上去,否则,整个大恒皇朝,都要不保。” 归云客的速度实在太快,杜书彦堪堪抬起手,接住他一招。 月上九霄,将周围照得影影绰绰,浓浓的杀气如化不开一般,在空气之中,好像能覆住人的口鼻。 呼吸困难。 杜书彦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迟了,他想要大口呼吸,却发现竭尽全力,也只能吸入一点点空气,无法令肺部充分舒张。 归云客看着他的模样,手中细刃一摆,剑指地面:“徒儿,你撑不过一炷香的时间,荣华富贵,也是要有命,才能享受的,对不对?” 此时,杜书彦忽然笑道:“不知师父知不知道,世上有一种功法,名为龟息?徒儿恰好学过一点点。” “雕虫小技,就算有龟息功,你也撑不过太久。” 杜书彦身侧握住剑的手一紧:“只要把你杀了,那么能不能撑住,意义也不是太大。” 他袖中陡然射出三点金光,归云客的身形突然在他面前消失,三点金光落空。 “乖徒儿,别忘了,你的本事都是我教的。”归云客的声音在杜书彦的耳畔响起, 他的手,轻轻的,漫不经心的,在杜书彦的后心按下去, 杜书彦全身大震,一股腥甜从胸膛倒冲,直直要从喉间喷出来,他拼尽全身力气,将口中鲜血咽回去,唇角仍溢出一线血丝。 “为师没教过你吗?该吐出来的时候就要吐出来,咽回去伤身。”归云客啧啧摇头,他岂不知道杜书彦的本性执拗,不想示弱的时候,一点都不会露出来。 杜书彦半弯着腰,痛苦的似乎连转身的力气也没有,归云客再次靠近,举掌,就要拍在杜书彦的天灵上。 就在此时,他不见杜书彦有任何动作,只觉得自己小腹一痛, 低下头,赤红色的胭脂泪剑尖已将他的腰腹洞穿。 归云客看着杜书彦,呵呵笑道:“真不愧是我的徒弟,这一招……” 杜书彦猛然将胭脂泪,从他的伤口抽出,鲜血喷溅。 就连归云客,也没有防备到这一招,他之所以没有看见的原因是:胭脂泪,是从杜书彦的身体里穿过之后,再刺中了他。 背对着归云客的杜书彦,只需要小小的动作,就可以完成这一切。 “可惜,偏了。”归云客点住自己几处穴道,勉强止住了流血。杜书彦背对着他,到底没有将他一击致命。 杜书彦先前已受了他一掌,现在又挨了一剑,无法自由呼吸,身体早已虚软无力,将剑抽出,已耗尽了他最后的一点力气。 他一个踉跄,摔在地上, 天空,一轮明月在轻轻摇摆的柳梢间, 只是,杜书彦却已经看不见了。 正文 第四百二十四章草原之夜 宫中虽人心惶惶,在重兵把守之下,到底还能镇住场子。 在宫中最高处,女皇凤歌站在那里,那一身红底金绣的大礼服,衣裙上绣着的日月星辰,映在所有人的眼中。 他们都能看见,大恒皇朝最高统治者,刚刚在十六岁生日宴上突遭变故的女孩子,镇定自若的俯视着宫中的一切,如同世间所有,皆在她的掌握之中。 她的身旁,是忠心耿耿的关林森,手中利剑,只为她一人挥出。 很快,人心便已经安定下来,一条条清晰的指令从最高处发出,对伤者的治疗安排,对皇宫守卫的布置调令,对始作俑者的追查。 当凤歌签完最后一道圣旨后,紧绷了一夜的神经放松下来,浓浓倦意不住的从脑中涌出,眼皮越发沉重。 “累了,便睡一会儿。”在最高处,离凤歌最近的只有关林森,也只有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凤歌的倦。 凤歌摇摇头,指着一个方向:“那里,还没完。” “萧将军自会处理好。”关林森劝慰道,“否则萧将军得胜归来时,陛下却已经睡着,岂不是扫兴?” 凤歌怎会不知他这是安慰,朱雀之地的邪术不是萧将军可以处理的,还有令她挂心的杜书彦,虽然在安排的时候,杜书彦力陈自己可以一人可挡万军,但是,至今仍没有好消息传来,杜书彦不是那种做完事没有交待的人。 如果他没有回来,凤歌只能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虽然,她不愿意那件事是真的。 “再等等,现在睡,也睡不着。”只怕会噩梦连连,凤歌轻叹一声。 关林森知道劝不了她,现在他负责着整个皇宫的守卫,也不敢掉以轻心,无法将心思全部放在凤歌的身上。 身上的责任,注定让他与凤歌无法像寻常小儿女那样你侬我侬的腻歪在一起,千里之外依旧能够心意相通的默契,也是寻常情人之间无法拥有的完美配合。 “报,关将军,律王爷的勤王兵已进入京师。”传令兵的声音令关林森警醒。 现在,该他履行自己的职责了。 按照约定,沙通应该已经进入内皇城,到时候打开皇宫大门,与律王爷的勤王兵里应外合。 但是他却没有准时到, 他的面前站着一个人, 他的队伍前面站着一支军队, 那支军队,全着黑色铠甲,在明亮的月色之下,也不反射一点光芒。 “萧!燕!然!”这三个字像是从沙通的牙缝里一字一句的蹦出来。 端坐马背上的男子,冲他一笑:“没想到萧某一点薄名,连沙将军也知晓。” “萧将军,你一向识时务,皇族自家的事,还是莫要插手为妙。”沙通尽最后的努力。 萧燕然没有回答,他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眼里却是坚定不移的执着。 沙通没有感到意外,若是能被说服,那他也就不是萧燕然了。 既然如此,那便手下见真章,沙通再次催动药力,那些行尸走肉,向前涌动。 玄甲军手中的黑刀,毫不留情的向着那些向前的人砍下去,砍断了手脚,他们还会继续向前,好像不知道痛,只有砍断了他们脖子,才能让他们真正的停下。 行尸走肉的数量,远远超过玄甲军,纵使玄甲军使出全身解数,仍有漏网之鱼,向皇宫进发。 在玄甲军之后,有一个马车,说是马车,实则是平板车被拴在一匹马的身后, 平板车上躺着一个双眼紧闭的年轻人,腰间的深色染透了一大片青色的衣衫,一向束得整整齐齐不见一丝乱的头发,此时也有几缕紧贴在冷汗涔涔的脸上,正是不惜伤及自身,也要与归云客同归于尽的杜书彦。 当行尸走肉穿过玄甲兵的防线的那一刻,他的睫毛微微颤动,眼前一片模糊,只能看见踉跄向前的行尸走肉。 杜书彦咬着牙,勉力坐起来,牵动腰间伤口,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 被萧燕然听见,百忙之中,转过头望向他,只见杜书彦已坐起来,手中的四颗镇水石,闪着妖异的光芒。 萧燕然见状大惊,喝道:“住手!” 杜书彦却置若惘望,镇水石的光泽流动,如晚霞,更如血色。 “天下没有不需要付出代价的胜利。”杜书彦看着萧燕然,苍白的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最后的四颗镇水石,是灵楼尽力收集而来,还没有来得及交予凤歌之物,没想到,今日却要成为自己的催命之物。 镇水石,吸天地灵气,完成拥有者的愿望。 万物之灵,自然首当其冲。 “住手!”萧燕然喊第二次的时候,他已经近在咫尺,只差一点点,就可以打断杜书彦。 只是,世间很多事情,一点点都不能差。 四颗镇水石的红光冲天而起,又落下,如铜墙铁壁一般,将皇宫四面围起,凡是触碰到红光的行尸走肉,皆化为飞灰。 皇宫顶上红光盘旋回绕,形如丹凤,展翅清啸,京城之外数十里地亦可见,万众仰望,百姓被此场景震撼,只道当今女皇乃天命之女,当下跪拜之人不知凡已。 杜书彦伤重的身体渐渐无法维持镇水石的红光, 最终,他颓然倒下,四颗镇水石从他的手中滑落,又变成了原本莹润的模样,不复方才如同陨石天降般的烈焰冲天。 最后一具可以活动的行尸走肉,在黑刀之下断为两截。 律王面对的是关林森,面对关林森的脸,律王笑道:“小关将军,你又何必为那女人卖命,你的家族被先帝罚过,二伯父又逃向北燕做了叛臣,这辈子你们关家也不会翻身。 不要以为做过几日的影卫,她就会对你另眼相看,说到底,皇家也不过是看谁家权势更大,寻求平衡之术而已,小关将军又何必把自己的荣辱身家挂在她的身上,还是说,小关将军,你喜欢她?” 关林森面无表情。 律王大笑:“那就更不可能了,女皇选皇夫并不是看喜不喜欢,而是选择对稳定皇权统治有用之人,无论女皇或是皇帝,不外如是。小关将军,你好好想想,以你的家世,有没有资格成为皇夫。” “那就不劳你操心了。”关林森忽然开口,让还想继续发挥的律王愣住。 他挥挥手:“押下去,请陛下定夺。” 晨曦微露,皇宫之中,已渐平静,只是在偏殿之中,太医院的御医们如流水般的进出,杜书彦毫无生气的躺在正中的床上,失血过多再加上消耗精力催动镇水石,令他陷入了深深的昏迷。 杜夫人莫璃郡主得知消息后入宫探望,这也是凤歌第一次看见杜书彦的妻子,杜书彦几乎整日泡在灵楼中,回家的次数极少。 但是却从来没有听说莫璃郡主怨恨夫君终日不着家的传闻。 现在凤歌终于知道,莫璃郡主从未曾有闺怨传闻,她的脖子上挂着青鸾教的金令。 “没想到,你是本任青鸾教的教主。”凤歌轻笑。 难怪灵楼收集情报总是这样的迅速与准确,这对夫妻,不像夫妻,更像是战友。 莫璃进宫不仅仅是来探望,她还带来了来自祀星族的消息。 “昨日,祀星族开始兴建祭星台。” 凤歌无奈一笑:“大恒有你夫妻二人为臣,的确是天大幸事,只是……” 后半句噎在喉咙里没说出来,她真的很想说: 只是你相公还躺在床上,就剩半条命了,你还惦记着工作,真的好吗? 杜书彦这段不似正常人的婚姻,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时凤歌无暇去想,御医来报,杜大人的脉搏越发微弱,须得有高手愿意用真气护住他的心脉,然后再以养气药物慢慢培着。 莫璃郡主起身,萧燕然却道:“郡主,沙通以朱雀之地的邪术控制的尸体还有一部分不曾发动,如今沙通虽已被擒,但终究是个祸患,末将不通这些法术,还得郡主出手相助。 杜公子这里,自有末将。” 一番话说的有理,莫璃点点头,向凤歌行礼之后,便出宫,着手解决沙通所遗留下的问题。 萧燕然扶起杜书彦,双手贴在他的心脉处,那里,归云客重重的击下一掌,直震得杜书彦心脉移位,不断内出血。 与此同时,太医院里的灵芝人参等等补气灵药不断送入殿中,许久,杜书彦仍未有醒转迹象。 苏岩忽然出声:“宫中现下的灵芝人参,只怕不中用,须得九叶雪参才行。” “你懂什么,别胡说。”太医院院判生怕苏岩胡说八道,送了杜书彦性命,连累整个太医院给迁怒的凤歌一锅端。 凤歌却知道苏岩的本事,忙问那九叶雪参要去哪里寻找。 “北燕的秘魔岩。”混在御医中的独孤怀信出声,身边还有存心与他比斗医术的石长老。 “北燕……”凤歌皱眉。 虽然北燕在这次内乱之时没有趁火打劫,但是,也不好说到底他们是不想打劫,还是内部出现什么问题,没空来打劫。 特别是,还有一个,不知道现在对大恒是什么态度的金璜在那里。 “陛下,末将愿走一趟。”萧燕然开口,“金璜与末将相识,若是被发现,也许可以省些事。” 凤歌想了想,满朝文武,的确也没有比萧燕然更适合的人了,便点头答应。 此时,北燕的天气已经冷下来,逐水草而居的北燕人早已转移草场,前往山中避风雪。 萧燕然从边境进入北燕境已有一天,一个人也没有看见。 根据灵楼绘制的地图,秘魔岩应该就在这附近。 正当萧燕然寻找图上的水洼确定位置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的声音,他忙寻了块大石头,藏身在后面。 “陛下怎么想起来这个时候来挖雪参的,还不管大小都要挖,这不是糟蹋东西吗?” “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横竖大雪参小雪参,陛下都按一个价收,还有什么不满的?” “说的也是。” 黑压压一队人,从萧燕然藏身的大石旁经过,每个人皆是参客打扮,看样子,已是满载而归。 想起他们刚刚说的话,萧燕然的心一沉,来迟了。 此时秘魔岩的雪参只怕已经被他们挖了个干净。 不如……悄悄跟在他们后面,伺机在他们身上找到九叶雪参。 从秘魔岩到北燕王城,有一段不短的距离,晚上,参客们遇到了还没有来得及转场的牧民,这一支牧民人数不少,有三十多户人家在一起,大大小小的白色毡房像蘑菇似的站在已经有些泛黄的草原上。 牧民好客,除了参客之外,还有一些过路的人也在此留宿,这些路人凑了些钱,买了只全羊,烤着吃。 萧燕然被分了一大块结实的羊排,草原上的盐十分珍贵,只能分到一点,在肉上擦一擦。 从怀里掏出一包调料的萧燕然,瞬间被流着口水的人们包围了。 凤歌从海外诸国转一圈回来,除了带回丝绸瓷器订单之外,也带回来东方大陆所没有许多植物与动物。 朝中大臣都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到异域香料,萧燕然手中的香料是杜书彦将自己得的赏赐转赠,没想到会成为今日拉近与众人关系的桥梁。 抹了调料的羊肉,再经火一烤,香气飘得将周围帐篷里的人全都给勾出来了。 吃了一辈子盐抹羊肉的老者,第一次吃到加了调料的羊肉,不顾儿孙劝阻“吃多了不消化”,硬是吃了三大块。 “原来羊肉可以这么香。”老者的手微微颤抖。 萧燕然瞬间成了众人包围的中心,参客们想要调料,但是身上并没有现钱,有人拿出一根细小的雪参:“我跟你换,怎么样?” 萧燕然看了看那可怜巴巴的细弱一根,笑着摇了摇头:“或是九叶雪参,我兴许就换了。” 周围的参客们哄然大笑起来:“你这人好不知事理,你可知九叶雪参,要多少钱?卖了你全身都不够。” “哦?那是要多少?”萧燕然饶有兴趣的问道。 看起来是参客老大的人开口道:“十万两,一根。” “这么贵?”萧燕然挑眉,神情如同看见了奸商,“九叶雪参有什么了不起的,莫不是吃了可以长生不老或是白日飞升?” 参客老大嘿了一声:“没这么厉害,不过,吊着快死的人一口气,还是可以的。” “吊着一口气有什么用,活着比死了还难受。”萧燕然故意挑理。 参客老大摇摇头:“年轻人,你不懂,能多活一会儿,都是机会,兴许就有救了?” 萧燕然焉不知这样的道理,他此来正是为了吊着杜书彦一口气,但是十万两白银,对他来说,真的拿不出来。 参客老大的一句话又让他燃起希望:“再说,这些雪参都是给皇帝陛下的,要是让他知道我们拿九叶雪参换了这些香料沫沫,得把我们的皮给扒了。” “北燕的皇帝陛下?” “不是他还有谁呢?”参客老大从怀中掏出一只皮制酒袋,给萧燕然手中的碗里倒上,“来,尝尝,不是什么好酒,暖暖身子。” 萧燕然看着他喝了几口之后,也跟着喝了一口,入口呛人,从舌头辣到胃里,灼烈非常。 “这是什么酒?” “自己酿的,哪有名字。不如你给取一个?” 萧燕然随口说了一句:“火烧心。” “哈哈哈……”参客大笑,“好名字,敬火烧心!” 正在笑闹的时候,忽然听见帐外传来马群的嘶鸣,富有经验的牧民瞬间变了脸色,扔下手里没吃完的东西,一个个冲出帐篷,拿起家伙,小心的看着周围。 呼呼的朔风吹过草原的夜晚,风中夹杂着野兽的腥气,周围的草丛里星星点点的都是绿色的光点。 那是狼的眼睛。 初秋时节,狼群可以捕猎的食物越来越少,原先与牧人井水不犯河水的狼,终于铤而走险,向被人类庇护着的羊群发起攻击。 被圈起来的羊躁动不安,用犄角不时的顶着围栏,仿佛想要夺路而逃。 狼群起码有百余只,与牧民对峙着。 “不好!白狼王!”不知是谁先叫了一声,随着众人的惊呼,所有人都看见了那只站在狼群后面,冷冷注视着这一切的白狼。 虽然狼群可怕,但是此处的牧民加上借住的人,也有百余人,手里都带着家伙,萧燕然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变得那么紧张,就好像见到了不得了的敌人似的。 “怕它们做什么,不过是些畜牲。”参客老大手里握着长刀,大声的安慰着老牧民。 “白狼王,那是狼神啊。”说罢,老牧民俯下身,念念有辞,似乎是在祈求狼神放过他们。 参客却是不信邪的,一声唿哨,参客们组成阵形,向第一波冲来的狼群发起攻击。 锋利的刀锋,如同砍瓜切菜,将狼群杀得个尸横遍野。 “什么狼神。”参客老大不屑的将刀锋上的狼血在鞋底蹭干净,正要收起,忽然,有人大呼:“小心。” 参客老大还没有来得及回头,只觉得肩上被搭了两只毛茸茸的爪子,他本能的回过头,鼻尖只闻见腥臭难闻的气味,尖利的獠牙,正对着他的咽喉。 “狼搭肩”,回头则死。 参客老大万念俱灰,闭目等死。 “卟”,参客老大被血溅了一头一脸,他睁开眼睛,愣了半天,身上不疼也没少个零件,原本搭着他肩膀的狼,倒在地上,头顶上还钉着一枝长枪。 长枪的另一头在萧燕然的手中,他一点点的将长枪收回,执枪立在身旁,腰背挺直,用发带随意束着的长发,在风中飞扬,扬眉一笑,眼中满是桀骜。 正文 第四百二十五章控制石 前两轮的进攻,都被人类挡下,白狼王忽然抬头,对着天空“嗷”的长啸一声,群狼稍稍向后退去。 “它们走了。”牧人们松了口气。 萧燕然却依旧凝神望着前方,在战场上历练多年的他,对杀气非常敏感,狼群没有受到致命的打击,连退去的顺序都不乱,完全不似正常野兽在败后落荒而逃的模样,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它们只是佯退,不知什么时候,重整进攻方向,就会卷土重来。 狼群一向以狼王为尊,不管杀了多少头狼,只要狼王还在,狼群就还有能力反扑。 “我出去看看。”萧燕然抬手饮下一碗“火烧心”,便提着长枪要出去。 牧民们有人劝他别走太远了,萧燕然谢过他的好心,依旧向外走去。 走出帐篷区没多久,萧燕然没有回头,手中长枪一抖,枪尖笔直的点在一个人的咽喉上:“什么人!” “别紧张,我只是看着你一个人出来,怕不安全,就想跟你一起去。”来者是刚刚参客队伍里,想要用细雪参换萧燕然调料的那个人。 他也不过十几岁,眉眼间还带着憨厚老实。 萧燕然摇头:“回去,危险。” “那你不也危险?”小参客反驳。 萧燕然举起手里的长枪:“我有它,不危险。” “我,我有刀。”小参客举起了手里的劈柴刀。 萧燕然有些哭笑不得:“这刀,连狼头都劈不开。” “抹它的脖子不就行了。”小参客不依不饶。 萧燕然:“遇到危险我可不救你。” “不要你救。”小参客语气坚定。 萧燕然的人生里只有令行禁止的士兵,接触的其他人,也只有温文多智的杜书彦,独来独往的金璜,号令天下的凤歌,从来就没有这样粘粘乎乎,打也不是骂也不是的小子。 真是没办法,耗在这里也不是办法,等狼群重整队伍之后,会给牧人带来更大的损失,必须赶紧找到白狼王。 “你有听说过白狼王的传说吗?”小参客忽然问道。 萧燕然没有理他。 小参客自顾自的说:“传说中,白狼王是月神的女儿,来到人间,如果谁能得到白狼王的心,就可以像月亮那样,统治大地。” “像月亮那样?”萧燕然哑然失笑,“一个月只有一天管束力最强,然后慢慢的弱下去,直到两天不见踪影?” 大概萧燕然是第一个这样解读月亮的,小参客一时不知回什么好。 “如果这个故事是我编的话,我都说白狼王是太阳神的儿子,来到人间,祸乱苍生,杀掉它就能娶到天下最漂亮的姑娘。” 小参客眨巴着眼睛:“你也想要天下最漂亮的姑娘吗?” “你不想?”萧燕然逗它。 小参客抓抓头:“不想,我只想要哈依玛。” “嘿嘿,一定是你喜欢的姑娘吧。” “嗯!”小参客坚定的点头。 萧燕然又是鬼鬼的一笑:“哥哥教你一句,下次要是有人,特别是,如果是哈依玛来问的时候,你一定要回答:想要,哈依玛就是天下最漂亮的姑娘。” “可是,大哥身旁的姑娘就比她还漂亮……”小参客话音未落,就被萧燕然一巴掌拍在脑袋上:“傻孩子,女孩子都要哄的,像你这样老实,十个哈依玛也跑了。” 小参客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树木茂密的林间,鼻尖那股若有若无的野兽腥膻气也越发的重了,萧燕然收起方才的嘻笑模样,不动声色将小参客挡在身后。 没过多久,野兽口中发出的“噜噜”声清晰可闻。 萧燕然忽然感觉到身后的小参客气息消失了,他不由一惊,转过头,发现小参客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这么小的孩子,已经会隐藏气息到连萧燕然都无法发现的地步,不由令萧燕然心中起疑。 狼群就在眼前,萧燕然来不及想更多,他看着那只白狼王如人类的帝王一般,站在高处,嘴里“呜噜呜噜”仿佛在发号施令,群狼伏首。 萧燕然抬手,射出腕中袖箭,白狼王竟提前一步发觉,让开几步,三枝袖箭落空。 “嗷!”白狼王一声令下,群狼向萧燕然扑去,萧燕然手中一柄长枪舞作一团,护着自己与身后的小参客。 小参客与萧燕然背靠背站在一起,手中劈柴刀染血,将几条扑上来的野狼毙于刀下。 眼前贴上来的野狼越来越多,萧燕然担心自己护不住这个孩子,抬手抓住他的背心,将他抛上一旁的树杆:“自己再往上爬些。” 只来得及喊这么一句,身旁的野狼已经向他扑来,萧燕然促不及防被野狼扑倒在地,手中长枪落地,他伸手掰住大张的狼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拳从狼嘴里打入,正中柔软的咽喉。 紧接着,他抄起落地的长枪,飞身向白狼王方向跃去。 “嗷!”白狼王身前又出现了四只比寻常野狼要大许多的黑狼,它们如同最忠心的护卫一般,守在白狼王的身旁。 那些黑狼的身体明显与普通的狼不一样,背部与腿部肌肉异常发达,虬结成块,一扑之下,竟连碗口粗的树杆也被折断。 萧燕然陷入苦战,四匹狼给他带来的压力竟然如同在军中混战一般,无论是力量还是攻防技巧,都如同训练有素的战士。 四个方向完全被锁死,包围圈越来越紧,一时不查,握着枪的右手,就被咬住,怎么也甩不开。另一只紧接着便对着咽喉咬上来。 萧燕然左手紧紧捏住狼嘴,抬脚用力踢咬着胳膊那只狼的肚子。 鲜血刺激了狼的兽性,一只被踢飞,另一只马上上前递补。 就在萧燕然的力量随着鲜血不断流失的时候,忽然,站在高处的白狼王发出一声哀鸣,它那身雪亮的皮毛,正缓缓向下流淌着暗色的液体。 一柄劈柴刀,已将它的脖子砍断。 白狼王一死,那四匹黑狼斗志顿失,发出“呜呜”哀鸣,向着白狼王拜了几拜之后,也各自伏在地上不动了。 萧燕然捂着伤口,起身查看,发现它们竟已死了。 狼竟然会有自杀殉主的意识?以及,它们还会自杀? 萧燕然昏昏沉沉的想着,身上被撕扯的伤口还在向外流血,狼嘴里不知道带了什么东西,让伤口分外的痛。 他只向前走了两步,脚下一个踉跄,摔在地上,便一动不动昏死过去。 等萧燕然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坐在他身旁的是个牧民家的小姑娘,见他醒了,高兴的蹦蹦跳跳往帐篷外跑去,向大人汇报着这个好消息:“他醒啦,他醒啦。” 一位老人进来,对萧燕然说:“万幸,救的及时,哎,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冲动,一个人跑出去,狼群最是难惹,若是杀不了狼王,后患无穷啊。” 萧燕然向老人道谢,老人摇头:“你不必谢我,是几个参客把你抬回来的,他们还留下了一棵雪参,说给你补补。来,快趁热喝了吧。” 说着,一位妇人端来一大碗,煮的颜色发黑的可疑液体。 面对如此深情厚谊,萧燕然只得一口喝下,味道无比的古怪。 老人说这是草原上牧民受伤之后,都会煮的补血汤。 萧燕然并不想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东西,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他擦了擦嘴角:“那些参客呢?我要去谢谢他们。” “他们一大早就走啦。”老人说道。 萧燕然掀开被子,就要从床上起来,老人按在他的肩上:“你的伤还没好,这又是要做什么?” “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萧燕然一脸着急要报恩的模样,让老人感慨:多好的年轻人啊,知恩图报。 老人笑道:“别急,他们是往王城去的,没这么快走,你休息几天再走。” “不,我怕来不及了。”萧燕然婉拒了老人的好意。 将全身的伤处又重新检视一遍,收起长枪,便向着王城的方向进发。 北燕王城,说是王城,也不过是有几间大一些的房舍,不说比大恒的皇宫,就连比律王府都没得比。 甚至连林翔宇在丰县的穷酸衙门也不如,这是金璜的评价。 金璜已经在王城待了很久,颇觉无聊。 “过几天就不无聊了。”高玄武看出了她的心思。 “很快就是草原上的那达慕大会,到时候有摔跤的,有比弓箭的,还有叼羊,热闹的很呐。” 金璜以前听说过那达慕大会,不过从来没有见过是什么样,顿时便充满了期待,甚至还给自己准备了一些行头,打算在那达慕大会上掀翻几个男人,拿走比赛的彩头。 在王城入口,来了一队人,看起来穿着很普通,身上还背着筐子,也是长年累月不洗澡的样子,全身上下一股子可怕的味道。金璜虽然自己不讲究,但是她的鼻子没瞎,于是站得远远的。 只见有一人从城里出来相迎,对他们还客气的很,金璜认出来这个迎接的人是北燕王庭里的接待官。 就这么几个穿得好像要饭花子似的人,北燕皇帝会派人出来专门接他们? 一定有事发生! 说不定是进贡什么奇特的东西。 那达慕大会还没开,金璜躁动的好奇心需要找个地方先发泄一下。 以她的身份进入北燕皇宫,根本就没有人拦,但是她已经很久没有干些鸡鸣狗盗的事,生怕技巧生疏,于是……金璜又从皇宫后面的墙上跳进去,正好落在皇帝处理政务的议事堂旁。 此时,议事堂里只有北燕皇帝高青龙、大亲王高玄武和参客老大、小参客四人。 “此次已将成形雪参全部带回,包括一年的细参。”参客老大向高青龙汇报。 高青龙点点头,对高玄武道:“兄长可满意了?” “满意,只不过,可惜了秘魔岩那块地方,之后想要再长雪参,已是不能。”高玄武颇为遗憾。 参客老大又回道:“太子此次表现的非常勇敢,一人诛杀狼神,还救了一个人。” 高青龙看着小参客,脸上露出自傲与骄傲:“不愧是我的儿子!” 小参客,或者说,北燕太子高天赐,在牧民帐篷时那副天真稚嫩憨厚的模样早已在脸上找不着痕痕,取而代之的是沉稳与精明。 “父皇所令,儿臣自当竭力完成。”高天赐从怀中取出一颗晶莹圆润的石头,控制石。 高青龙接过,眼神里满是惊艳:“经过血肉养育之后的控制石,果然不是凡品。” “就连祀星族的人都没有想过的方法,终于成功了,若是能成规模的生产,那么我大燕何愁不能一统天下!”高青龙紧紧的捏着那块控制石。 高天赐站在一旁道:“父皇想要将第一刀砍向哪里?” “恒国这些年总是与我们作对,你皇伯父亲自求亲,也被拒绝,那个女人就没有想过要与我大燕好好相处过!自然,这第一刀,要试一试恒国的国力是不是能担得起他们女皇的强硬态度。” 高天赐看了一眼半天没吭声的高玄武,又对高青龙说:“可是皇伯父很喜欢那个大恒来的金姑娘。” “哈,你放心,那位金姑娘与大恒皇室有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到时候说不定带兵的都是她呢。”高青龙十分自信。 高玄武笑笑:“若是无事,我便出去了,过几日的那达慕大会,还有不少事要做。” “那是自然的,皇兄又可以借此机会大赚一笔了,”高青龙大笑道,他知道自家这位兄长对经商赚钱有着相当的执着,比起当皇帝,他更喜欢通过交易换来利益。 高天赐也随他一起出去。 “皇伯父,是真的吗?”高天赐问道。 “嗯?” “就是,金璜姑娘真的会在大燕与恒国对立的时候,帮助我们吗?” 高玄武笑着摸摸他的头:“女人心,海底针,没人能说得准。” “那,如果金璜姑娘到时候,不帮我们怎么办?”高天赐追问。 高玄武摇摇头:“这是个好问题,不如,你帮皇伯父想想?” 又是一个踢皮球的高人,高天赐撇撇嘴,跑了。 高玄武目送着他跑远,平静的说道:“你都听见了?” 没有动静,没有人出来。 高玄武向一处帐篷后走去,那里只有一只狗,默默的看着他,狗欢快的摇了摇尾巴,跑掉了。 草地上一点痕迹也没有。 高玄武笑着摇了摇头:“你啊。” 那达慕大会,如期开始。 这是草原上一年一度的盛会,所有的部落,包括常年住在山里的人,都会出来,采买东西,参加比赛,当然也有小伙子与姑娘借此机会相识,在这段期间成就好姻缘的不计其数。 四面八方来的人带着自己家的特产,在草原上摆摊,收入颇丰。 金璜从头吃到尾,到最后连一个奶疙瘩都吃不下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拍着肚子,往一旁的摔跤场走去。 摔跤是那达慕的重头戏,此时摔跤场早已被里三圈外三圈的围了起来。 里面两位主角摔的是灰头土脸,在地上蹭来蹭去。 金璜不想参加这种项目,有失淑女体面,于是她只站在一旁围观,很快,就决出了胜负。 身材壮硕的汉子以绝对优势,压倒了挑战者。 “哇,已经连赢十场了,他都不知道累的吗?” “你不知道,去年他就是冠军。还是王上亲自给他冠军奖的。” “那得是多少头牛羊啊?”说的人羡慕非常。 “今年可不止牛羊了,听说第一可以得到一枝九叶雪参。还会被封为将军呢。” “难怪这么多人明明打不过他,还要上来挑战,原来是有这么大的好处。” 金璜对九叶雪参没有兴趣,对封为将军更没有兴趣,只是托着腮在一旁看。 人群里一阵喧闹,有人又上来挑战了。 围观群众对来人的身材很不满意:“细得跟一块羊皮似的,行不行啊?” “别一会儿给人扔出来,摔断了腿。” “不自量力啊,不自量力。” 姑娘们却与男人们的想法不一样,她们对着新上来的挑战者指指点点,脸上浮现出迷之微笑,还偷偷掩着嘴。 “萧某前来讨教。”那人一抱拳。 金璜也看清了他的长相……萧!燕!然! 他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还站在那达慕大会的摔跤场上,他这是想当北燕的将军吗? 不对啊,高玄武认识他啊,怎么可能让他当将军。 金璜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还没等她想明白,摔跤已经开始了。 也许是体重的巨大差异让萧燕然一开始没有占到上风,但是很快,金璜就看出来了,萧燕然身上有伤,不能随心所欲的动手,把那人马上掀翻在地。 在缠斗一番之后,萧燕然抓住那人身法上的一个错漏,抓住他的腿,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又用纽纹锁的手法,将他的四肢紧紧扣住,任那人身材如何的壮硕,挣了半天,竟然也没有挣起来。 最终只得拍拍地面认输。 金璜忽然玩心大起,跳到场中:“我来跟你比比。” 萧燕然刚才就看见她了,没想到她竟然真的跳了出来,笑道:“这不合规矩。” “合什么规矩?又没规定女人不能上场。”金璜强辞夺理,虽然没有规定,但是从来都没有女人上来,摔跤是一种近身缠斗,打起来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是可以攻击的范围,哪个正常的女子会想着被男人摸来摸去。 萧燕然摇摇头:“别胡闹。” “那你告诉我,你来做什么?”金璜说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大恒京师土语,北燕人都听不懂。 萧燕然还是摇头:“知道的越少越好。” “那我就一定要赢你了。”金璜的倔脾气上来,让萧燕然也没办法。 “我不跟你打。”萧燕然双手负在背后,一副“你要打我就是胜之不武”的痞子样。 两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聊天,用的还是周围群众根本听不懂的语言,已经让他们非常不满,聊着聊着还没完了,群众们大呼:“你们到底是来谈恋爱的,还是来打架的。不打就下去!” 摔跤场上的混乱引起了巡场的高玄武注意。 高玄武向摔跤场走来,萧燕然忽然自己飞出场去,大叫一声:“我输了。” 然后钻入人群,不知所踪,高玄武只看见混乱的人群,没有看见萧燕然。 “什么玩意儿啊!”群众们对于这场史上最水决斗表示不满。 有人看见金璜美貌,又不知她的身份,存心想要占便宜,便上场,要求与她对战。 高玄武站在场边时,一个人正好被金璜扔出来,笔直向他飞去。 他退开一步:“公主殿下,别闹了,出来吧。” “我不管,九叶雪参听起来很贵,我想要。”金璜根本不知道九叶雪参是什么,只是随口扯来瞎胡闹而已。 高玄武没办法,这次的摔跤本意就是想要选一位骁勇的前锋将军,他再怎么也不可能让金璜上前的。 “给你一枝就是了,快出来。” 金璜从善如流,马上从摔跤场出来:“你说的哦,别骗我。” “不骗你,走吧。”高玄武带着金璜离开,摔跤活动继续正常进行。 走到无人之处,高玄武忽然问道:“你上次,都听见了多少。” “啊,啥,你说什么?”金璜一脸茫然。 高玄武笑笑:“听到要进攻大恒的时候,你的气息乱了一下。” “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金璜抬头看天, 高玄武扳着她的下巴,逼着她直视着自己:“我也很想知道,如果大燕真的与恒国开战,你会站在哪一边。” “你猜?”金璜做了个鬼脸。 “算了。”高玄武放弃的速度远比金璜想的要快,他大步的向前走开了。 “喂,你就不打算再关心一下吗?”金璜好奇的跟过去。 高玄武无奈的停下脚步:“好好问你,你不会说。严刑拷打,你更不会说。既然反正都是不会说,又何必问。” 金璜做了个鬼脸:“真是没有耐心的男人。你为什么不试着求我,万一我心一软就说了呢?” “呵呵。”高玄武继续向前走,“别的女人也许会,你不会。” 金璜大声:“喂,你怎么知道别的女人会,你跟几个女人好过!有胆子的,别走!给我说清楚!” 到了晚上,真的有人拿着锦盒过来,说这是大亲王送给公主殿下的。 金璜打开盒子,里面赫然躺着一枝九叶雪参。 “还真是说到做到。”金璜随手将九叶雪参搁在一边,这本来就是一个借口而已,她根本就不想要。 忽然,她笑了笑,将九叶雪参拿在手中,走出帐篷。 “我数到三,你要是还不出来,我就自己把它吃光。” “也不怕鼻子流血。”萧燕然的声音悠然在背后响起。 金璜手里晃着雪参:“是不是凤歌想要?哼,我偏不给她。” “是杜书彦,他伤的很重。”萧燕然的声音低沉。 金璜的笑容僵在脸上,二话不说,将九叶雪参递给萧燕然。 萧燕然没有想到她这么爽快:“你不怕我骗你?” “你要是说你明天就要死了,等着雪参续命,我会怀疑,你不会拿杜书彦的性命开玩笑。” 萧燕然从怀中取出传信铁鸟,将雪参枝须去掉,塞入鸟腹中,铁鸟平地飞起,直入云霄。 “你不回去?”金璜好奇。 萧燕然:“本来是要回去的,不过路上被人骗了,心有不甘,须得寻他晦气才好。” 金璜嘿嘿一笑:“你是想寻他晦气呢,还是想寻控制石?” “你怎么知道?” “请叫我无所不知大仙。” “那么无所不知大仙,你知道我要找的人或者东西,在什么地方吗?” “给我什么好处?”许久不见的市侩脸又出现在金璜脸上。 北燕皇宫之中,有一处百兽园,深夜,里面的动物,包括夜行类食肉动物,都倒在地上,好像睡着了。 “这些不过是普通的动物,不及白狼王得天地灵气,只怕做出来的效果没有那么好。”一人汇报。 站在一旁,身穿皇子服饰的高天赐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早有预料,灵气岂是这么好得的,能有一两颗已是奇迹。” 那些人用小刀将昏睡动物身体剖开,往里塞入小小的控制石内芯,控制石会吸取周围灵气,注入动物体内。越有灵性的动物,越可以打磨出光滑莹润的控制石。 现在品相好的控制石,许多有钱人家愿以高价购得,放在家里以示富贵。 事实上,控制石还有着特别的功用,却没有几个人知道。 杜书彦曾经试过,不过因为数量稀少,所以效果并不显著。 “已经全部植入。”下首之人向高天赐行礼。 高天赐摆摆手,令他们下去。 “这就是你把狼群引到帐篷旁的原因吗?”萧燕然的声音冷不防从他身后响起。 高天赐转身,萧燕然看着他,眼里平静无波,手中的长枪却表明了他的愤怒。 “我……”高天赐手里紧紧的捏着控制石。 萧燕然紧紧地盯着他:“为了引来白狼王,你将羊血洒在帐篷附近。” “……不会有事的,我会把白狼王杀掉。” “要是你杀不掉呢?如果你一个人去送死,我根本不会拦你!你竟然拿这么多人的性命做诱饵!” 高天赐抬头看着萧燕然:“本来就不关你的事!为大业,牺牲几个人算什么!” “得位不正,就算一统天下,也不长久!”萧燕然冷冷道。 高天赐咬着牙:“你今天来,就是为了教训我么?你是不是跟那个恒国公主有勾结!” “喂,不要乱讲话。”高处忽然倒挂下来一个人,金璜整个在空中晃来晃去:“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就在金璜一晃一晃的时候,她忽然劈手将高天赐手中的控制石抢走,拿在手中:“果然很漂亮。没收了。” 说罢,一个跟头从高处翻下来,同时将控制石塞在怀里。 “还给我!”高天赐上前想抢,金璜飞身又跃上房顶:“来呀来呀,来追我呀。” “你!”高天赐气急。 金璜的肩上忽然多了一只手,不轻不重的按着她,高玄武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不要欺负小孩子。” 接着,金璜手里的控制石被高玄武抽走,人也被高玄武拦腰搂着,从房顶下去。 “就不能斯文一点吗?我会吃醋的。”高玄武压低声音在金璜耳边低语。 “不能。”金璜鼓着腮。 高天赐见援兵来,精神一振:“皇伯父。”走上近前,就想拿过高玄武手里的控制石。 却没想到高玄武一下让开,看着他:“你告诉我,刚刚他说的事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故意把白狼王引到牧区帐篷旁边?” 高天赐嗫嚅半天,终是点了点头。 “我真是对你太失望了。”高玄武皱着眉,“我是怎么教你的,为君者,当以民众为重。” 高天赐不服气:“可是父皇说,皇伯父都是受了恒国的那套腐儒影响,成大事者,就应该不拘小节,必要时,连自己都可以牺牲。要不是我把白狼王引出来,先靠牧人把狼群消耗一些,我也没那么容易得手啊。” 那套振振有辞的理论,金璜听着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你这是以后当皇帝呢,还是当杀手啊?” “不管是在恒国还是在大燕,失了民心的君主,都坐不稳天下,希望你能记住。太子殿下!”高玄武一字一句,厉声对小太子说道。 高天赐不敢说话,但是眼神分明是不服。 接着,高玄武对萧燕然说:“虽然他有错,但阁下身为恒国武将,擅闯我大燕皇宫,也太不把我大燕放在眼里了。” “啊,这一点我很抱歉。”虽然怎么也无法从萧燕然的话里听出抱歉的意思。 萧燕然摊开双手:“那么,按贵国的规矩,会如何处置我?” “擅闯皇宫,窥探机密,当万箭穿心而死。” 金璜眨巴眼睛:“他不是擅闯皇宫,窥探机密,他是来找我幽会。” 一番话说的高玄武都愣了:“你……” “我什么我?我又没有许嫁给你,只是来北燕玩几天,别说跟别的男人幽会,就算跟别的女人幽会,也跟你不!相!干!” 高玄武真真是要被金璜气死,指着萧燕然:“那他擅闯百兽房,总是事实。” “不是擅闯,是我带他来的,你们可没人告诉我,这里不能来。”金璜继续狡辩。 “但也没有说,可以进。”高玄武瞪着她。 金璜做了个鬼脸:“那你处罚我啊。” 百兽房里的动静,惊动了外面的侍卫,大批北燕侍卫将百兽房团团包围。高玄武抬手在金璜面前一扬,金璜只觉得鼻尖闻见了一股浓郁的甜香,不可置信的瞪着高玄武:“你竟然……” 剩下的,再也没有说出来,她已经站立不住,眼看着就要摔在地上,高玄武将单手将她揽在怀中,另一只手按在她的咽喉处,看着萧燕然:“既然她对你情深义重,那我留着她,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弄死了,一了百了。” 萧燕然笑笑,将手中长枪扔下,束手就擒。 “我劝你省点力气吧,用力瞪,眼睛也不会变大。”高玄武坐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连舌头都无法自由活动,只能努力睁大眼睛瞪着他的金璜。 “我真不明白,他以前抓过你,打过你,你为什么还对他那么好。”高玄武伸手,捏了捏金璜的脸。 “你怎么对谁都这么好,唯独对我不好?”没有人回应,高玄武一个人念叨着,也不觉得烦闷。 “真不知道上辈子做错了什么,怎么会这辈子遇上你?” “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金璜回以一个大大的白眼,用力张了张嘴,比了一个口型:“我喜……” 然后,说到一半,好像很疲累似的,又合上了嘴,闭上眼睛,无力的喘息着。 高玄武看清了她前面的口型,急急的凑过去,摇着她:“别睡,你到底有没有对我动过心?” “我……”金璜又用力的比了一个口型,又无力的闭上了嘴,一双眼睛却是看着他,仿佛带着无限的绵绵情意。 高玄武迫不及待的从怀里掏出解药,给金璜喂了下去,片刻之后,金璜深吸一口气,高玄武又问了一遍。 金璜冲着他轻轻一笑,喉间发出极低的声音,引得高玄武忍不住将耳朵凑到她的唇边,仔细去听,不料,金璜出手如电,指尖一点银芒,在高玄武的后颈轻轻点了一点。 高玄武毫无征兆的倒了下去,压在金璜身上。 金璜伸手抱了抱他,又将他推开,自己翻身起床:“傻子,你以为我跑到北燕来是做什么的,难道还真的是为了吃你们几只羊啊?”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六章控制石 “穷地方,连天牢都舍不得花钱好好的做一个。”金璜轻松的长驱直入,走进关押着萧燕然的地方。 萧燕然背对着门,躺在里面,不出声。 金璜在地上寻了块石子,向他身上砸过去:“喂,断气了啊?” 萧燕然还是没动。 “你这是死了吗?”金璜脸上还满是调笑的神色,心里隐隐觉得不对,没听说萧燕然受刑了啊,怎么会半天不吭声,以这人一向的性格,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少不得要牙尖嘴利的说点什么以示存在。 “开门。”金璜命令看守把门打开。 看守犹豫的看着她:“可是没有皇上的命令……” 金璜伸手,在锁头上摆弄了几下,锁环应声而开。 “你不让我进去,我就不进去了么?”金璜一脚把牢门踹开,“姓萧的,没死就应一声。” 她伸手将萧燕然的身子翻过来,发现他脸色铁青,紧紧捂着胸口,手指缝间满是血色。 走的时候还好好的,谁还偷偷捅了他一刀不成? 金璜皱眉,想要将他的手拿开,看看伤势。 不料,萧燕然双眼猛然睁开,眼里满是嗜血的狠意,那不是属于人的眼神,是野兽。 萧燕然的手伸向金璜的咽喉,金璜反应极快,想将他的手格开,不料,却如同格在了坚硬的铁上,她的喉咙如同被铁钳夹住一般,瞬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觉得气息停滞,一口气也喘不上来。 “中邪了!”这是金璜脑中浮出的第一个想法。 她拼尽全力,在萧燕然的胸口拍下去,可以清晰的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可是萧燕然却不为所动,手上的力量一点也没有变小。 金璜的手再探向萧燕然的手肘,想要将他的手肘关节卸脱,气息被制后,很快就头晕脑胀,没有力气。 正当金璜已是满脸胀红,眼前发黑之时,忽然听见清脆的一声“咔”,接着,喉咙那里骤然被放开,她贪婪的大口呼吸着空气。 接着,她被人扛在肩上,离开牢房。 重锁再一次合上,只留下一室如野兽般的气喘声。 “好了,放我下来。”走到外面,金璜平静的说。 “我应该把你也锁起来,狠狠的打一顿。”高玄武嘴里说着狠话,还是依言将金璜放在草地上。 金璜懒得与他计较刚说的那句气话,认真的看着他:“你们把控制石放在他的体内了?” “我不知道,不过,祀星族一直有这个想法,得到完整的控制石之后,放入人体,看看会变成什么样,过去在俘虏身上也试过,一直没有成功过。” 金璜瞪大眼睛:“没有成功的,后来都怎么样了?” “死了。” 金璜差点要弹起来的身体又被高玄武按下去了:“但是萧燕然不一样,那些人被放入的控制石,都不如这一颗,或多或少有杂质,也许,正是因为那些杂质,才会导致失败。” “你们怎么能用人做尝试?!”金璜整个人都不好了,想着那些曾经见过的变异大蜘蛛,螳螂,还有黑色的巨虫,想着萧燕然可能也会变成那样,她觉得胃部一阵阵的抽搐,想要吐。 高玄武见她脸色不好:“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慢慢的,他的意识,也会被吞噬,只知道听命于发令者。” “发令者是谁?!你吗?”金璜看着高玄武的眼神不善。 高玄武赶紧撇清责任:“我不沾这事。” “那你说是谁!” 高玄武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说:“不能告诉你。” 金璜冷哼一声,刚想站起来,又被高玄武按坐回去:“你也不要再去找他了,控制石与心脉连在一起,放进去,除非死才能取出来。他会六亲不认,就算骨血亲人在面前,他也照杀不误。” “你不是说,只会听命于发令者吗?”金璜看着他。 “是的。” “让发令者下令,让他不得伤害我不就行了吗?” 高玄武一愣:“这……” “怎么,还非得把我也掐死才行吗?”金璜的眼神又变成要杀人的样子。 高玄武:“控制石刚刚才植入没多长时间,现在他可能还不能马上完全接受指令。” “我看你就是想让他掐死我算了。”金璜站起身,踢了高玄武的小腿一下,跑开了。 高玄武看着她远去的背影,颇为苦恼。 大恒皇宫。 萧燕然从北燕放回的传信铁鸟已经到达,在九叶雪参,以及互相不服输,比拼医术的独孤怀信、石长老,还有热情群众苏岩的精心照顾之下,杜书彦已经恢复了许多。 只是行动的时候还略有受限,身体畏寒,精力也比过去差了许多,凤歌下旨让他回去好生休养,等身体好了再说。 灵楼的事暂且交由莫璃郡主妻代夫职。 杜书彦得知萧燕然去寻找九叶雪参,至今没有回来,心下焦急如焚,只恨不得马上出去寻找。 只是他已经虚弱到,只是站在那里,就已经需要耗尽全身力气,他勉强下床,走了几步,正好侍女瑞珠端着食物进来,看见他如此,忙扶着他坐下: “公子身体未痊愈,不可轻易活动啊。” “有没有萧燕然的消息?”杜书彦急忙问道。 瑞珠摇摇头:“少夫人已经派人探听消息,但是至今没有回音。” “九叶雪参,得来不及,只怕他凶多吉少。”杜书彦急的什么都吃不下,“不行,我要去找他。” 茜纱与茯苓两人进门,顺手将门关上,杜书彦看着她们:“你们这是做什么?” 两人异口同声:“奉少夫人之命,公子哪里都不许去。” 杜书彦扶着桌子站起来:“不行……” 被茯苓轻轻一推,又坐了回去。 瑞珠瞪了茯苓一眼:“怎生如此无礼?” 复又对杜书彦说:“少夫人说的也有道理,公子现在的身体状况,连卧室门都出不得,又如何能万里迢迢去的人?若是路上有个好歹,岂不是浪费了萧将军辛苦找来九叶雪参的苦心了?” 她顿了顿,又说道:“萧将军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 这些劝慰的话,杜书彦怎么会不明白,他甚至清醒的认识到,也许萧燕然已经死了,他现在就算是赶去哭坟头,连头七都赶不上。 越是清醒的认识,越是难过。 杜书彦全身脱力,坐着也十分勉强,茜纱茯苓将他又扶回床上,瑞珠捧着小盒过来,舀了一勺加了九叶雪参的补气汤羹:“公子好歹吃上两口,吃东西,身体才会好的快些,也能早日打听萧公子的下落。” 瑞珠着实劝到他的心坎里去了,杜书彦轻叹一声,终是张口喝了起来。 且不说杜书彦心急如焚,就连凤歌也着急,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功夫又如此了得,岂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当下就想派使者去北燕探听消息,于是遣了林翔宇,以探望公主的名义出使北燕。 林翔宇接到这项任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陛下,我?” “对。” “让工部的人做这事,不太合适吧?”林翔宇十分为难。 凤歌:“朕说是谁就是谁。” 林翔宇发愁:“可是,陛下您知道,我和金……公主,那个……” “所以才派你去,而且高玄武完全没有把你当情敌,所以你不用担心人身安全。”高玄武知道金璜看不上他这种书生,所以完全没有设防的意思。 “为什么让我去……”林翔宇心里嘀咕,嘴上不敢说,脸上却带出来了。 凤歌解释道:“因为不知道她现在到底对恒国是什么态度。” “所以送我去试探吗?”依旧是林翔宇内心的小声叨叨。 “你喜欢她。” 林翔宇的脸色一白,不知说什么好。 “她知道你喜欢她。”凤歌又徐徐说道。 林翔宇几乎连手指尖都在颤抖。 “但是她没有接受你,所以,她对你有愧。” 听到这里,林翔宇终于不顾君前对奏的礼仪,笑出声来:“她?会对人心里有愧吗?” 金璜一向都是随心所欲,翻脸无情,出手狠辣,凤歌对她这么好,她还不是说掰就掰,又怎么会对自己这样一个卑微的,连喜欢都不敢当面说出口的人心里有愧。 “你不了解她,我了解。”凤歌轻轻叹息一声,微微闭上眼睛:“你越对她好,不求回报,她就越受不了。所以,整个大恒,只有你,才能在这个时候去北燕出使。” “因为如果要被北燕皇帝抓住打死,金璜会出手相救吗?”林翔宇心中苦涩。 “如果一定要说的话,的确如此。”凤歌揉了揉额角:“你与萧燕然也算得上是旧日相识,惺惺相惜,这件事,除了你,就没有人可以做了,杜书彦又躺在床上,连门都出不去,如果你拒绝,那就只能由朕亲自去了。” 林翔宇实在没有办法,只得答应,他也有私心,想着还可以再借着公事的借口再看金璜一眼。 “那,其他的随行人员?”林翔宇问道,总不能就这么一个人跑过去,多失提统。 凤歌点点头:“关林森与你一同去。” “啊?”林翔宇不明白,为什么守卫内皇城的白马司司长还参与外交项目。 很快,他就明白了,与他一起出发的人,不是白马司司长关林森,而是鸿胪寺丞关林森。 调职不过是一道诏令的事情。 关林森与林翔宇一同出发,凤歌站在城头上送他们离开。 回到宫中,例行对太后进行日常探望,凤歌也将这些事说给太后听。 太后自然知道凤歌绝对不会只是为了查探一个萧燕然的死活,就派人出去,包括她心爱的关林森。 以林翔宇与关林森的组合,凤歌想要在北燕打探的事情,是属于探子被抓,当场就可以处死,并且宣战的那一种。太后拍拍凤歌的手背:“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出事,你更希望谁回来?” “林翔宇精通机关与新式武器的制造,去北燕之后,一定也能记住沿途的山川河流路线,若是将来对北燕的战事一开,他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大恒来说,如果只能回来一个,当然是林翔宇能够回来更为重要。” 看着凤歌一本正经的小脸,太后笑着摇摇头:“那么,你呢?你更想让谁回来?” 凤歌顿了顿,看着太后的脸,一字一句:“朕即江山社稷。” 太后被她的话说愣了,不错,为君者,自然是与江山社稷一体。 无论做任何决定,都以江山社稷为先,但是,太后没有想过,凤歌,真的可以做到这样的要求自己。 许多有益天下的事情,在君主头上来说,那是实实在在的那剜在心上的刀啊。 “唉……”太后也不再说什么,凤歌长大了,她已经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公主,她已经与先皇十分相似。 将自己的全部心思都投在天下苍生之中,万事不再以自己的好恶考虑。 江山之幸,百姓之幸,但是,对于她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是不是幸事呢? 太后无法从凤歌的脸上看出来,就连喜怒不形于色,凤歌都已经做的如同先皇一样了。 “你呀。”太后无奈,自己的女儿,却越来越看不透了。 “母后不必担心,我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凤歌笑笑,“女儿不能让别人瞧不起,大恒是整个东方大陆上唯一允许女子继承皇位,为官作相的地方,我也知道在许多人心里,女子还是任性胡闹,会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影响对天下大局的考量。 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女人,也可以做一个好皇帝,也可以为万民带来福祉。” 太后轻轻叹息:“不要逼自己太狠了。” “母后不是常对我说吗?女人不狠,江山不稳。”凤歌说到这里,又是一笑。 这句话的确是太后在年轻的时候时常叨叨的,后宫里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被母后用铁血手腕处理的。 没想到今天自己的女儿会用这句话来回答自己,太后忍不住笑起来。 “你这孩子……” 太后笑笑,摸着她的头发:“只要你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对得起你的职责,母后也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走了一段时日,林翔宇与关林森到达北燕王城。 “比起大恒京城来差太多了。”看着低矮的城墙,林翔宇由感而发。 北燕的礼部官员已经在城门口相迎,笑咪咪的将车队引领入城。 “两位少坐,公主马上就来。”官员躬身离开。 不多时,门口响动,两人齐齐转头望去,来者不是金璜,而是高玄武。 一位情敌,一位沙场对手, 三人面面相觑。 高玄武首先打破了沉默:“数月不见,两位一齐调任鸿胪寺了?”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七章抓奸现场 有时候熟人好办事,有时候熟人会带来麻烦,比如高玄武这样的熟人,现在就给林翔宇与关林森两人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北燕与大恒的关系一点都不算好,太平年间还时不时的互相拿小刀刀对戳屁股,官员们私下里提起彼此来,也是燕狗恒猪。 关林森与高玄武还算交情略好一点,至少曾经在西夏都城并肩作战过, 男人的交情,无非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并且高玄武知道关林森对凤歌那是死心塌地,绝对不会与自己抢女人的。 林翔宇就不一样了,他在担任丰县县令的时候,没少给高玄武添过堵,在金璜的事情上,两人更是眼红的斗鸡一般。凤歌觉得高玄武不会把林翔宇这个毫无威慑力的情敌放在眼里,但是在男人眼里,哪怕是个毛毛虫,爬进自己的领地都是不行的,何况是这么大一个活人。 现在三人之间的气氛十分微妙。 燕恒友好靠西夏? 但是现在西夏好好的,也没招谁惹谁,没事把它提出来溜,显得很奇怪。 “咳,大亲王阁下,女皇陛下向您问好。”林翔宇打破尴尬的宁静,“那个人事任免的事情吧,全部由女皇陛下一人决定,所以,像我们这种为人臣子的,只有服从,无从质疑陛下的决定。” 高玄武点点头:“公主现在不在帐中,等公主回来,明日再安排见面。今天两位并各位使者就在驿馆里暂歇一夜,虽然大燕驿馆的条件不如恒国,不过也是都城中数一数二的了。” “客随主便。”关林森对住宿条件并不挑剔,只是“驿馆”附近的守卫等级,看起来十分森严,不像驿馆,像天牢。 “今天是那达慕大会的最后一天,如果两位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两位去看看。”高玄武显得十分热情好客。 坐了几天马车的林翔宇对这种“野蛮人”的活动完全没有兴趣,摔跤与传统弓箭,哪有机关术有意思。 “我不想去,我要睡觉。”林翔宇整个人瘫在床上,动也不想动。 高玄武望向关林森:“今天要决出摔跤手的胜负,如果林大人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参与一二。” 关林森身为武者,兴趣还是有的,便与高玄武一同出去了。 摔跤的决胜场,最后的冠军就相当于是草原上的第一勇士,无论男女,都想看看最后的幸运儿是什么样子的,就连前几天没来的人都赶来了,人山人海,一时间竟挤不动。 摔跤场上尘土飞扬,两个身材高壮的汉子在场中尽力拼斗。 最终,一方将另一方摔了出去,胜者得意的举起双手“嗷嗷”直叫。 高玄武偏过头,看了看关林森:“不知关大人有没有兴趣,下场一试?放心,我会让他手下留情,尽量不伤着关大人。” “留情就不必了,胜负谁手,尚未可知。” 恒国人在北燕人的心中有一个刻板的印象:“文弱、没力气、恒国的男人与草原汉子比起来,都是弱鸡。” 也许这就是每次北燕人南下骚扰恒国的时候,总是一呼百应,平时在家里只是喂羊割草的半大小子都积极参与,从无能的弱者手里抢点东西,那可比从狼群里把羊抢回来容易多了。 关林森一直想着,找个机会让这些蛮横的北燕人看看,大恒的男儿一点都不怂。 现在高玄武既然将这个机会送上,那他岂有放过之理。 关林森将身上的长袍甩在一旁,将袍袖紧了紧。 跃入场中,还依着恒国的礼仪,向那壮汉一抱拳。 壮汉冲他咧嘴一笑,接着便是一拳挥了上来,关林森身形敏捷让到一旁,右手却轻轻的搭在了壮汉挥来的手臂上,顺着壮汉的力量,再加上一把,送他一程。 高大的身体砸在地上,激起一大片灰。 壮汉爬起来,向关林森扑来,关林森又要闪开,忽然感觉到那壮汉改变了行动轨迹,出现在他的身后,草原摔跤力大无穷,也懂得锁关节之道,若是真的被壮汉抓住,少不得要断几根骨头。 “恒国的小鸡仔,都只会躲,不敢堂堂正正的一比高下!”那壮汉被关林森的东闪右躲搅的心浮气躁,大声嘲笑着。 引来周围的围观群众跟着哄笑。 关林森停下,壮汉向他冲来,脚步的落地声连大地都在抖动,关林森这次没有躲,相反,加快脚步,迎面直冲上去。 围观的人都惊呆了,这个恒国人怕不是疯了吧,就这么冲上去?就他那身板,还不直接给撞飞上天? 有带着小孩子的女人,把小孩子的眼睛都捂上了,生怕过于血腥暴力的场面影响小朋友的身心健康。 就在两人将要相撞的一瞬间,关林森的身体飞了起来,他的脚尖踩在壮汉屈起的膝盖上,借着这一踩之力,又蹿起半人高,单足踩在壮汉的肩膀上,紧接着,另一只脚在壮汉的后脑重重踩了一脚。 壮汉连一声都没吭,便栽倒在地,抽动了半天手脚,也没爬起来。 人群里发出惊呼,关林森将挽起的袖子放下:“我没下重手,一会儿就好。” 他准备走出来,忽然听见人群里有人说:“这个跟上次的恒国人一样厉害。” 声音不高,关林森却听得很清楚,他大步向那人走去:“上次?哪次?” 那人被关林森吓了一跳,向后退了几步,撞在高玄武的身上,高玄武看了他一眼:“你说的是恒国公主吧?” “啊,对,对。”后面的确跳出来了金璜,还与萧燕然聊了半天,萧燕然还飞出了摔跤场。 高玄武的话一点毛病也没有,那人应的也十分真诚。 高玄武笑道:“金姑娘还是那样争强好胜,就连男人的摔跤比赛,也想掺合一下。” “哦。”关林森从他的回答里找不出破绽,暂且把心头的疑惑放下。 两人想要离开,人民群众不干了,上次把争冠军的人给打晕后,女人被高玄武带走了,害得他们又从头打了一遍。这次又把准备决胜赛的选手给打倒后,要离开? “大亲王殿下,这,如何决胜?”裁判抹着额头上的汗,向高玄武请示。 高玄武看了周围沸反盈天的群众们一眼:“关大人是贵宾,难道你想让他打下去,然后当我大燕的将军不成?” 正是因为不能让关林森当大燕的将军,这不才来找你讨个说法吗,人是你给忽悠上场的啊。裁判的心里也在滴血,本来根本就没这档子破事。 “我来领教领教恒国使者的高招!”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北燕右云王的亲信伊尔邪。 右云王的部队常年在更北方的扶余与肃慎驻守,从未与大恒国的军队打过交道,自然也不知道关林森是个什么档次。 关林森笑笑,却不应战:“听说这次摔跤赛,是为贵国选拔将帅良材,阁下已是将军,再出手,岂不是给普通百姓机会?” “你怕了不成?”伊尔邪昂首,不屑的看着关林森。 关林森摇摇头:“要打,也不能在这里打,否则,你我无论输赢,都耽误摔跤比赛的正常进行,不如我们换个地方?” “换就换,我还怕你不成?!” 说着,伊尔邪便带头,大步离开场地,关林森紧随其后,高玄武看了裁判一眼:“你自己决定。”便向两人离开的方向去了,连带着好事的围观群众也纷纷跟上,好奇的不行。 裁判欲哭无泪,下次再也不当裁判了。 在王城的草料场,伊尔邪与关林森交手。 伊尔邪认为关林森是个只会花架子的弱鸡,关林森认为伊尔邪是个只有蛮力的智障。 数招过后,不分胜负,两人放下对彼此的轻视之心,拳脚之间越发谨慎认真。 卷起的草料被拳风扫中,飞起满天,落在地上,直看的围观者眼花缭乱,两人忽然同时停了手。 “看不出来,恒国人里,还有你这样的。”伊尔邪首先开口,他的右手捂住疼彻心肺的左肋,刚刚差一点,就被关林森打中心窝。 关林森一笑,用手背擦去了嘴角的血痕:“彼此彼此。” 常年在林间穿梭的汉子,脑子里没那么多阴谋诡计,关林森堂堂正正的与他战了个平手,他心中对关林森已满是敬重。 在得知关林森竟然还是一个礼部的“文官”之后,更加的肃然起敬:“大恒的男人,都是像你这样文武双全的吗?” 关林森唇角微扬:“绝不止我一个。” 就在那达慕大会热热闹闹进行的时候,林翔宇从房间的窗户跳出去,又越过了墙头。 “我可是个真文官,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林翔宇痛心的看着自己蹭破了皮的手指。 灵楼的探子已经查到萧燕然曾经出现在北燕王城,但是后来的去向,就不知所踪。没有公开处刑,那就说明,萧燕然没有死,而且,他的失踪一定与北燕人有关系。 在路上,他与关林森就已经商量好,关林森负责把高玄武引开,林翔宇去找萧燕然。 过去在丰县,时常因为城门锁了,而不得不熟练翻墙钻洞躲人的技能,没想到竟然会在这种时候派上用场。 若是杜书彦看见,一定会夸他,可以做灵楼的探子了。 “人生还真是没有白学的东西。”林翔宇自嘲。 王城不大,很快他就已经探明了周围所有的地形与建筑,在脑海中形成一张完整的地图。 没有,所有地方都没有萧燕然。 北燕王城里的的监牢随便的像个笑话,一眼就能看见里面关了些什么人。 但是,里面却没有萧燕然。 也许,被关在皇宫里了? 林翔宇看着被低矮毡房衬托的无比高大的皇宫,心里也在犹豫,以自己的翻墙水平,能不能成功的混进去再全身而退? 不进也得进,这是最后一个没有探查过的地方了。 林翔宇从墙头翻进去,刚落下,正好一队皇宫巡逻队过去,差那么一点点,就被发现了。 他长舒一口气,顺着墙根,寻找类似天牢的地方,却一无所获,就在此时,忽然听见脚步响,另一支巡逻队出现了,林翔宇傻了,现在他所在的地方根本就没处躲,只有身后一间屋子,也不知道屋子里有没有人。 现在是白天,也许屋子里没人,就算有人,也应该是收拾屋子的侍女,虽然自己是个书生,但是捂住女人嘴巴,不让她们发出尖叫,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林翔宇自豪的想着,他一个闪身,进入屋子,又掩上门,看着巡逻队浩浩荡荡扫过去。 屋里忽然传一个女人轻声的“咦?” 不好,被发现了,林翔宇按自己预设的计划,根本来不及看清眼前是谁,就扑上去,想要捂住女人的嘴。 然后,他的脑袋被狠狠的抽了一巴掌,伴着一声“长进了,敢跟我动手!”,又被重重的一脚踹在地上。 “北燕的女人都这么狠吗?”林翔宇晕乎乎的想。 等他眼前冒完金星,看清眼前的人是谁的时候,他又把心里的话收回去,对于金璜来说,这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找萧燕然的?”金璜蹲在地上,看着他,她还没有自我陶醉到认为林翔宇是为了她,而不惜跑到北燕来的人。 一听有戏,林翔宇忙坐起来:“你见过他?” “嗯……算是吧。”金璜想到萧燕然现在的样子,以及未来并没有好转的可能,有些犹豫,不知道该怎么说。 此时听见有人敲门,是巡逻队的队长:“公主殿下,您的房间里刚才有声音?” “嗯,心情不好,随手砸了个东西。”金璜的声音冷冰冰。 谁也不想招惹这位暴躁的公主殿下,巡逻队的队长匆匆丢下一句:“您消消气,别气坏了身子。” 便脚下抹油,溜了。 “他被装了控制石,被关在百兽园。”金璜言简意赅的把现状告诉林翔宇。 林翔宇一愣:“控制石?下令的人是……” “不知道,不是高青龙就是高玄武。”那么危险的东西,北燕皇室不会让控制权旁落别人,“现在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萧燕然已经完全变成了听命行事的傀儡,下令者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控制石是祀星族研究出的东西,大恒对它的理解完全处于空白,只有少数人见过,也只当它是一种好看的玩意儿。 通过植入控制石,控制生物的神智,但是,要怎么样才能解除控制,大恒没有一个人知道。 “不管怎样,至少先把人带回去。”林翔宇急切的说道,“迷香、铁链,总有办法的,对不对!” 金璜忽然止住他的声音,门开了。 高玄武、关林森站在门口,看着金璜的手正摸着林翔宇的胸口。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我……这,这真的不关我的事啊……”林翔宇大声喊冤。 高玄武大步上前,将林翔宇拎起来:“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带进来的。”金璜毫不在意高玄武已经气的够呛的脸。 高玄武的手一松,刚刚快被勒死的林翔宇喘着气,赶紧躲到关林森的身后。 “滚!出!去!”高玄武极力克制着自己想要掐死林翔宇的心思,一字一句从牙缝里蹦出来。 从善如流的关林森一把拖走了“奸夫”林翔宇, 林翔宇还想为金璜的人身安全仗义直言,还没开口,关林森一句话让他闭嘴:“你被剁成肉泥,她都不会有事。” 正文 第四百二十八章关家叛逆 高玄武居高临下的看着金璜,金璜一脸天真无邪的直视着他,一点心虚躲闪的意思都没有。 “真不愧是月黑堂的殿首,胆魄气度远超常人,”高玄武的声音冰冷。 金璜也笑着商业互吹一把:“进门时气的半死,到现在冷静镇定,你也很了不起。” “我只是想起来,你根本就不喜欢他。” “万一我品味变了呢?” “不可能。” “奇怪的自信。”金璜嗤之以鼻。 高玄武轻笑:“他们是来找萧燕然的。” “你这么说我很伤心,好像我就活该没有人想来探望一样。” 高玄武压低了声音:“事实如此。” 金璜不屑的给了一个白眼。 高玄武:“如果不是恒国女皇下令,林翔宇这辈子都不会到北燕来。” “至于关林森,如果女皇与你同时掉进水里,他会救谁?” 金璜扭过头:“我会游泳。” “杜书彦一直都在利用你,你们之间不过是金钱交易而已,若是他心中有为你考虑过一分,也绝对不会在灭月黑堂的时候,一个字也没有透露给你,他始终在防着你,怕你会把消息传递给月黑堂,使得计划功亏一篑。” 金璜的气息已经明显有些不稳,强打精神反唇相讥:“他做的也没错,如果他提前告诉我,我的确是会把消息透露给月黑堂的人。万一那两个人把消息又告诉了别的人呢?那不就泄密了?” “如果你让那两个人死守秘密,只是自己逃走,而不要把消息透露给其他人呢?” 金璜苦笑,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大家都有自己的朋友,一传十,十传百,那真的成了天下皆知的秘密。 “就连你认定的两个朋友,也不会为你的要求而保密?若是他们还活着,他们会冒险来北燕找你吗?”高玄武的话,轻柔而又残忍。 金璜闭上眼睛。 “同样是家门遭变,别人被忠仆舍身相护,不离不弃直至将他养大,你呢?” 仆人将她随手放在月黑堂门口,跑了。 “同样是靠相杀出师,别人有朋友生死相随,携手杀出试炼堂,你呢?” 好朋友在最后捅了她一刀,如果不是因为命硬,早就死了。 方才还一脸笑意的金璜,捂着心口,眼神涣散,仿佛连呼吸的力量都失去了。 高玄武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听了这么多她的事情,此时一起抛出来,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刺在她心头的箭。 “你在恒国,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人关心你,没有人在乎你,你只有我,只有我是真的在意你。”高玄武的手按在她的脉门上,温厚的真气,从脉门散入她的奇经八脉,许久,她才重重的呼出一口气,似是非常疲累的模样,无力的任由高玄武抱起,放在床上,拉上被子,在唇角轻轻落下一吻:“你只有我。” 不知从何处燃起的淡淡甜香,在帐中弥漫,金璜闭上眼睛,呼吸平稳,沉沉睡去。 看着她的睡颜,高玄武才算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方才看着她被自己的话打击的脸色苍白,一向飞扬跳脱的眼睛光彩全无,向来骄傲如九天凤凰的她,方才却无助的如羔羊,着实令人心生不忍,他的心里也在深深的揪痛,几乎无法将“幻音术”继续施展下去。但是,如果让她继续搅和在这件事里,只怕到时候,连他这大亲王,也无法护住她。 萧燕然现在是北燕对付大恒的最大秘密武器,一日没有对大恒开战,一日就不能让大恒的人知道。 对于知情者,唯有灭口。 高玄武不确定金璜告诉了林翔宇多少,但是,只要把关林森和林翔宇杀了,就算全说,也没什么要紧。 与大恒和平共处的想法不是没有过,高玄武是整个北燕第一个提出这个想法的人。 但是,随着天气一年比一年诡异,他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 六月七月的草原上甚至都能降下暴雪,对以游牧为生的北燕人来说,简直是致命打击,如果没有温暖的土地,大燕子民的生活安定又该怎么保证。 大恒国的圣贤书里没有教过他,而大燕的传统便是抢掠别人,没有更好的方法。 高玄武不知道自己的“幻音术”在金璜身上能持续多久,也不知道“南柯香”能让金璜昏睡多久,他能做的事,便是尽早将关林森与林翔宇解决。 今天的草原之夜,比往日要热闹许多,那达慕大会的最后一天,各项比赛的优胜者决出,由北燕皇帝高青龙将彩头发给所有的获胜者。 唯有摔跤场的那位有些不好意思,原本以他的能耐,无论如何也走不到今天这一步,但是连续两次的闹场,把拥有优胜潜质的人全部给扔了出去,让他捡了个便宜。 下午的事情,高青龙并不知情,因此根据礼仪,北燕礼官还邀请了刚刚来到北燕的恒国使者前来观礼。 关林森、林翔宇、高玄武三人,各着大礼服,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各自站在各自的位置上,该微笑微笑,该致意致意。 晚宴上,高青龙向关林森与林翔宇敬酒:“我国与贵国数年来,互为邻邦,友好共处……” 真够虚伪的,林翔宇的心脏抽搐了两下。 高青龙继续说:“我皇兄,大亲王不日将大婚,还请两位多留些时日,在此观礼。” 大婚?高玄武?和谁? 林翔宇的心脏疯狂跳动,抬头看着高青龙,等他继续说下去。 “贵国公主殿下,在草原上生活了这些时日,说留恋北燕美景,不想回去了。愿意与本王结为夫妻,白头到老。”高玄武满脸笑意,看着林翔宇,满意的看见他的脸色发青,眼睛发直。 “公主许婚?这等大事,还得请陛下首肯。”关林森不动声色的将手支着林翔宇的身子,免得他一头栽倒在地上。 高青龙笑道:“那是自然的,国书已写好,明日便遣人送去。” 关林森:“此等大事,应由我等回报予陛下。” “你们,不是已经回报过了吗?”高青龙的嘴角浮起一抹冷笑。 他轻轻击了三下掌,一位侍女,手里捧着大铁盘上来,铁盘正中没有美味佳肴,一只腹中空空的传信铁鸟躺在正中。 空着的鸟腹里,曾经藏着一张纸,纸上写着:萧燕然被植入控制石,控制者身份不明。北燕气候异常,恐有侵恒之意。 铁鸟落在高青龙的手中,说明两人的身份已经曝光,关林森与林翔宇的手腕里都藏有防身暗器,只要轻轻一按,一梭十二根银针便会将高青龙与高玄武射成蜂窝,可惜,他们连轻轻按下机簧的力气都没有了。 “皇兄说恒国人素来狡猾,必须小心,果然没错。”高青龙看着从关林森与林翔宇身上搜出来的暗器,笑着夸赞高玄武有先见之明。 “只是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杀了岂不省事?” 高玄武指着关林森:“他是恒国女皇心尖上的人,武力远胜伊尔邪,给他装上控制石,攻打恒国时,兴许那女皇会不战而降。” 又指着林翔宇:“他的机关术堪称天下一绝,那铁鸟便是他做出来的。” “我不会为你们做事。”林翔宇用尽力气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 高玄武不以为忤,从容道:“但是,你的脑中,记着恒国现在所有的武器图与机关,只要画出来就行。” “我不会画的!” “是么?装上控制石之后,就由不得你了。” 上来几个侍卫,将全身无力,动弹不得的两人押下去,只待寻到品相完好的控制石,就给两人装上。 被扔在铁笼里的两人,终于见到了他们要找的萧燕然,就关在隔壁,萧燕然的四肢被牢牢钉在墙上,时常有人过来,强灌不知名的东西。 萧燕然大半的时间在昏睡中,偶尔醒来,也只是迷茫的睁着眼睛,一句话不说。看见关林森与林翔宇,也没有特别的反应。 他的眼睛里有淡淡的蓝色,所有被装了控制石的野兽,眼睛也是这样的颜色。 第二天,牢门就被打开了,来人在两人的脸上各看一眼,最后挑中了关林森:“既然大亲王说,他最重要,那就先给他装上。” 几个小卒七手八脚的将关林森抬起来,带到百兽园旁的木屋,将他平放在木床上。 为首之人,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先将关林森的胸口附近几处大穴点住,接着将他的胸口划开,鲜血从破口处涌出,并不多,未到致命程度。 接着,那人便将一颗光泽灿烂,晶莹圆润的控制石拿在手中,在关林森面前晃了一晃:“这颗虽不及白狼王的,但是也是上佳,你应该感到很荣幸。” 控制石被放入关林森体内,细细的银针将伤口缝合,“很快,它就会与你的血肉融合在一起,不会感觉到痛了。” “请陛下施令。”屋子里的人都躬身行礼。 高青龙从屏风后走出来,关林森看着他:“果然是你。” “凤歌是皇帝,我也是皇帝,为谁做事,对你来说都一样,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高青龙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关林森。 接着,他便将手按在关林森体内埋入控制石的地方,向控制石注入命令,只要命令注入完成,关林森的个人意识,就会完全消失,从此只听命于他一个人。 “踏平恒国,杀死……”命令还没有说完,高青龙的手腕忽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无力平躺着的关林森,那只手的主人,正是关林森。 中了强力安神药的关林森,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力气,将他的手挪开。 指令没有输入完成,关林森神智清醒。 高青龙大声喊道:“来人,护驾!” 外面脚步纷乱,转瞬之间木屋便被重重包围。 “将他拿下!留口气就行!”离成功就差一点,高青龙不甘心。 关林森的几处大穴受制,又不能解开,气息流转不畅,方才将高青龙的手挪开已是耗尽全力,现在面对北燕禁卫,他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 士兵手中长戈向关林森的腿上砍去,只要让他不能动弹,接下来自然可以慢慢炮制他。 “轰!”一声巨响,木屋的顶塌下来,一根长索落在关林森的面前,关林森抓住后,长索飞速向上收缩,挥舞的长戈落空。 长索的另一头,是一只巨型木鸢,在黑夜之中,只能看见一个巨大的阴影浮在天空。 在火把的映照之下,关林森如同凭空飞升,俯着脚下。 北燕人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百姓以为是魔神降临,许多人吓得当即跪拜。 “可惜飞镖被搜走了,否则,现在若是瞄准高青龙,他便是插翅也难飞。”关林森遗憾万分。 上头没有人回应。 林翔宇怎么不说话?难道是第一次操纵巨鸢,紧张的说不出话? “你别太紧张了,小心撞山上。”关林森说笑,还是没有人回应。 难道林翔宇不在上面?还是说上面的不是林翔宇?关林森轻松的神色渐渐消失。 等巨鸢飞过北师河,慢慢落在林间的一片空地上,关林森才看见,从巨鸢之上慢慢走下来的人,从身形看,绝对不是林翔宇。 黑暗之中,燃起了一点暖色的火光。 照亮了这片林子,也照亮了架巨鸢而将关林森救下来的男人, 那张脸,熟悉而又陌生。 关林森看着那张脸,呼吸为之一滞,那张与父亲有几分相似的脸,塞外多年的风霜让他脸上的皱纹比父亲要多许多。 他是令关家被皇家猜忌,不得重用的祸首。 他是令曾祖父惨死的罪魁。 他是父亲的二哥。 他是自己的伯父关长宏, 当年关长宏与黑衣人一起逃离关家,离家之前,黑衣人将曾祖父杀死,只有关林森一个人看见。 亲人血仇,不共戴天,但是面前这人,却是自己的伯伯。 “好久不见,都长这么大了,跟你的父亲真像。”关长宏伸出手,想要拍关林森的肩膀,却被关林森不动声色的躲开。 关长宏的手尴尬的停在半空,又放下来。 “快走吧,他们很快就会追来,与你一同来的那位林大人已经离开了。” 关林森没有动,声音冰冷:“是左宁王派你来拉拢我的?” “救自己侄子,何须别人安排?”关长宏笑着摇摇头,“你们还没有进王城,我就知道了。恒国皇室上上下下都是奸滑的妖精,从开国皇帝数到这一任女皇,没一个例外。猜着你们绝不会只是来探望公主这么简单,早就准备替你收拾残局了。” “当初帮着外人杀掉自家人的叛徒,会这么好心吗?” 关长宏有些意外:“那个时候人,你还那么小,居然还记得?是好心也好,是歹心也罢,现在追问这些都没有意义。你快走吧,只要离了北燕,他们暂时还不敢跨过边境。”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到底为什么要叛逃!你为什么会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太爷爷杀掉!” 这是憋在关林森心中十多年的问题。 关长宏看着山脚下:“你看,他们追过来了,你还是赶紧走吧。” 沿着山路,果然有一条火把组成的红色线条,正慢慢的向他们躲藏的方向过来。 关长宏“你顺着这条路往前走,从一个小瀑布跳下去,下面的水潭很深,你不会有事的,再顺流而下三里地,就是恒国的国境了。” 寂静的夜色中,还传来了一阵阵的狗叫,北燕搜寻的士兵还带了狗出来,搜寻关林森,难怪要他跳下瀑布,水可以将他的气味全部盖住,让最机灵的猎狗也再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虽然对关长宏的动机存疑,但是现在火烧眉毛,不是再追问前情回忆的时候,关林森大步向前跑去,很快,水声“隆隆”在耳边响起,瀑布到了。 他一咬牙,往水里跳下去,很快,冰冷的潭水便将他包围,伤口受到凉水的刺激,令他一口气没憋住,差点没游上来,此时一只手抓住了他,将他从水潭里拖出来。 等关林森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衣服已经全部换过,胸口的伤也上了药,好好的包着,一堆温暖的篝火在身边,松脂在火堆里爆开,“噼啪”作响。 “醒啦?你这伤这么深,恢复的挺好?”林翔宇的声音。 关林森没有急于起来,只是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躺着:“本来以为还得回去救你,没想到你竟自己出来了。” “你别搞错了!溜门撬锁的是我好不好!”林翔宇叫起来。 此来北燕,最初的目的就是寻回萧燕然,但是这个目的却是秘密进行,如果一旦事败被人发现,少不得变成国家之间的纠纷。 到时候北燕少不得想要从他们的口中打探出大恒的一些事情,自古以来,刑囚的手段都在不断花样翻新,特别是控制石的新功能已经得到证实,可以让人说出自己脑中记住的事情,关林森就不打算熬刑以示坚贞不屈。 为了不拖累大恒, 也是为了让自己少受零碎罪, 出门前,他去太医院,找到苏岩,问他要了两份发作最快的毒药,一份给自己,一份给林翔宇。 苏岩似乎对他的要求毫不意外,只是问他嘴里能不能放得下。 等到在铁牢里,他亲眼看着一同中药的林翔宇活蹦乱跳的站起来后,他才明白苏岩说这话的意思,林翔宇也去找苏岩要了药,不过是凤歌在游历时曾经随身带着的,可解世间大多数迷药的解药而已。 林翔宇也体贴的替他要了一份,包在布钮扣里,关林森被架出去的时候,布钮扣已经在他的嘴里了,只是化的慢了一些,不然也不能让人开膛塞控制石。 “我知道那个牢门为难不了你,不过外面那么多守卫,你是怎么走这么远的?” “有人说是你伯伯,让我跟他带去的人往前走,我想最差也不过一死,那个人白白占你的便宜也没意思,就跟着走过来了,然后就让我在这里等着,跟你会合。” 竟然是关长宏? 正文 第四百二十九章马革裹尸 十多年来,关长宏在关家的地位,简直就是不可提起的存在,是他给关家的列祖列宗丢人,幸好,他并没有留下儿女,否则他们在关家的日子,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每年祭祖的时候,关长宏那一支也被大家心照不宣的无视,家谱里早就将他的名字勾去。 若是不得不提起,也都是一脸鄙夷的称之为:“那个叛徒。” 在关林森的心中,这个伯父几乎就是人人得以诛之的存在,天下间最为邪恶的魔鬼。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靠的是这个关家的叛逆,才从被人做成傀儡的危机中解脱出来。 眼前的事实与从小接受的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冲击,就算是关林森一时也没缓过神来,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样的表情为好。 “咳,人么,都是有两面性的,说不定这么长时间,他一个人在北燕呆着无聊,时不时的也会想起你们呢,再说了,你不也说那个时候,他阻止了黑衣人杀掉你,说明他也是人性未泯的嘛。”林翔宇无力的安慰道。 “也许是这样吧。”关林森甩甩头,想要将这件令人烦心的事情给甩出去。 林翔宇递了一条烤好的鱼给他:“别想他了,他既然救了你,你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不如想想萧燕然的事情咱们应该怎么办。” 为了萧燕然才来的,现在却得到了一个坏消息,他们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向凤歌,以及向杜书彦交待。 “要不,咱们先找找把控制石去掉的方法?”林翔宇小心翼翼的问道,就算把人给迷昏了带回来,也已经成了高青龙的傀儡,相信就算是杜书彦,也不想看见萧燕然变成这个样子。 关林森对控制石一无所知,林翔宇也是,整个东方大陆对控制石有研究的,也就只有祀星族而已。 “你觉得他们会帮我们吗?”林翔宇提出这个答案,话一说出口,自己都觉得很傻,干笑了两声,不再说话。 现在大恒皇宫里的石长老,似乎只对药理有研究,控制石这样高层的东西,他并没有什么接触。 “先回去,请陛下定夺。”关林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他身上的伤口隐隐作疼,虽然已经及时包扎,但是新创口被冰冷的潭水浸过之后,还是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深夜,林翔宇被关林森低低的呻吟声惊醒,他随手推了推关林森,无意中碰到他的皮肤,滚烫。 伤口感染产生的高热,让关林森已经陷入了半昏迷。 “不是吧……在这里……”林翔宇慌了手脚,他对医术只是一知半解,手里的药也很有限,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更糟糕的是,林间似乎传来了脚步声,如果是北燕的追兵,林翔宇也只能选择束手就擒。 等看清来人的模样,林翔宇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是关长宏。 “他发高烧了。”来不及寒暄,林翔宇先说重要的事。 “嗯。”关长宏显然有备而来,没有多说话,便蹲下来,为关林森处理伤口。 林翔宇蹲在一边,时不时帮着递个东西,打个下手,在这段期间,关林森都没有醒来,不过体温已渐渐有些下降,呼吸也平稳了一些。 做完一切,关长宏还没有走,而是坐在一旁,时不时的探一探关林森的脉象。 林翔宇忍不住开口:“你不是叛出关家了吗?” “叛出……嗯,这么说也没错。”关长宏苦笑一声。 “那你现在这是……”看着这一幕亲情温暖的画面,林翔宇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关长宏只是笑笑,没有再继续说,看来是不想说了。 林翔宇颇觉无聊,不多时,便睡着了。 过了许久,关长宏起身,为关林森更换额头上降温用的布块。 他刚在溪边蹲下,就听见身后有人走来,转身,是关林森。 他脸上不自然的潮红还在,整个人也是脚步虚浮有气无力。 关长宏急道:“你怎么起来了?” 关林森勉强倚在一棵粗壮的大树上,仿佛从宿营地走过来,就已经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为什么?”关林森看着他。 无论再多的恨,被人一次两次的救,任是谁也不会假装无事发生。 关长宏没有开口,自顾自将手中的布块浸在冰凉的水中,搓洗一番,又递给关林森:“你的体温还没有完全降下来,现在还很危险。” “危险,有你危险吗?”关林森的语气里,已不再是单纯的憎恨,竟能听出几分伤感。 关长宏将握着湿布的手收回,语气冷淡:“此处离大恒边境还有一段路,早些睡觉,明天想办法过关。” “为何不把我拿住,送给高青龙?”关林森继续追问。 关长宏看了他一眼,自顾自的离开:“你要是这么想,不如回去自投罗网,说不定能坐比我高的位置。” 关林森被他的话噎住,一时不知如何接话,恨恨的转身回去躺着。 没睡几个时辰,关长宏的声音便响起:“趁现在出发,边境上的防守最松。” 看似熟睡的关林森与林翔宇,瞬间同时睁开了眼睛,坐起身,看他俩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是舒服的睡了一夜,倒像是熬了一夜似的。 关长宏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扔了几个果子给他俩,让他们边走边吃。 走了没多远,他便伏下身,指着前方的土坡:“在这道土坡后面,有一个北燕的军营,越过军营,就是孔雀河了。” 孔雀河的那一边,就是大恒。 “那是骑兵的军营,里面有四十多匹马,还有五十个人。要以最快的速度绕过去。”关长宏说。 靠近军营,只能听见哗哗流淌的孔雀河水声,还有偶尔传来的马匹打响鼻的声音。 这里是个暗哨,在玄铁营那里已经完全干涸的孔雀河,在这里可以用湍急来形容,天然的屏障,把互相看不顺眼的两边隔开,除了冬天河水封冻的时候,这里的暗哨会执行刺探类的任务,平时与大恒那一边属于王不见王,互不干涉的态度。 关长宏:“河水很急,但是不深,要是能偷匹马,或是抱着块石头,直接趟过去就行了。” 林翔宇震惊了:“不是说偷偷绕过去吗,还要偷马?马可是会闹的。” “这个时候找块石头的难度更大些。”关林森理智的指出林翔宇梦想中的不足之处。 以关林森往日的下盘功夫,自己走过去也不是不行,但是现在他受了伤,而林翔宇又是个什么都不会的渣渣,适当的使用工具,是他俩唯一的出路。 关长宏示意两人先绕过军营,到河边的芦苇荡里等着他,他在北燕多年,对付马,自认还是很有一套心得的。 就这样,两边分头依计行事,关林森与林翔宇先从军营旁边绕过去,在芦苇荡里等了没一会儿,就听见了有马蹄声向这边奔来。 “你这位伯伯行事作风这么狂放的吗?马蹄声这么响,只怕整个军营里的人都被他惊动了吧?”林翔宇好奇的想伸出脑袋张望一下。 马蹄声擦着芦苇荡,笔直的向着另一边跑过去了。 发生什么事了? 还没等林翔宇回过神来,一阵惊天动地的马蹄声从后面追了过来,听声音,估计那整个军营里的马都出动了。 营里的士兵都有马,没有马的都不过是一些军医与厨子,不足为惧。 不知为什么关长宏惊动了他们。 但是既然有攻击力的人都被关长宏引开了,不趁现在赶紧走,岂不是白白枉费他一番苦心。 林翔宇试着把脚伸进了河里,河水的冲击力差点把他的鞋直接给冲走,他马上又把脚缩回来:“这个……我真的过不去啊。” “去他们军营里找找有没有合用的东西。”关林森指了指军营里。 刚刚关长宏调虎离山的水平实在太高,整个军营里竟然空荡荡,连个做饭的都没了。 马厩里还有一匹光背马,看样子是没有因为来不及装鞍鞯辔头,才没有被牵出去。 关林森常年驭马,完全没有受到反抗的,就把这匹马给牵出来了。 “你那伯父真有本事,把他们溜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林翔宇远远的望了一眼,方才还能有一点灰土飞起来,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了,不知道跑出去有多远。 两人在马的一左一右下了河,河水刺骨的冷,林翔宇全身都在打颤,他看了关林森一眼,关林森身板挺得笔直,让他这个完全没有伤在身的人,一点抱怨的话都说不出来。 等走到了河中间,忽然,那惊天动地的声音又回来了,只听见岸上有人大声喊道:“抓住他们!” “放箭!放箭!” 接着,嗖嗖的箭雨,就在两人的头上身边擦过。 两人勉强在水中左躲右闪,只可怜那匹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一枝冷箭射中屁股,“唏”的一声,疯狂的挣脱了关林森的控制,向河岸那头跑去,接着,又是一箭,射中了马脖子。 马匹应声倒下,不偏不倚,正正的压在林翔宇的身上,他的脚下不稳,整个被带倒,被水冲出好远。 关林森潜在水下,死命的想要把林翔宇从马的尸体下拖出来,几番挣扎之后,两人已脱力,人事不知。 当关林森的眼睛再次睁开时,看见的是几个士兵打扮的人。 发现他们醒来后,士兵马上去汇报,一个参将打扮的人走进来:“你们是什么人?” “我……原来是工部里的郎中,现在是鸿胪寺丞,奉陛下之命出使北燕。”林翔宇呜里哇啦说了一通。 参将却是一脸茫然:“你是谁?可有什么凭证?” 这就很尴尬了,身上的东西早就被河水冲了个干干净净,就连鞋都少了一只,上哪儿找凭证去。 关林森平静的对参将说:“我是关林森。” “啊,原来,你是关将军!”参将的态度马上变得十分亲切。 “你认识我?”关林森奇道。 参将摇头:“属下哪里有幸能得见关将军,但是关将军在永宁关大显神威,破东宁百万水军的事,整个大恒军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躺在一边的林翔宇假装什么都没有听见,哪有什么百万水军,就百个水军,不过就当那艘船的名字叫“万”好了。 关林森更关心任务:“这是什么地方?” “铁瓦山,我指给关将军看。”说着,那参将就命人去取地图。 林翔宇:“不用,我知道,我们已经被送到二十里之外了。” 参将十分感慨:“我们知道那边有个北燕军营,平时他们也没什么动静,等他们有动静了,我们才会放一些假情报出去,让他们以为拿到了重要资料,就乖乖回去,关将军为什么会从这条道走?” 正常人都不会选择这根本没有路的地方通过。 “陛下密旨。”关林森一句话结束了参将的好奇心。 军中的规矩,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门外忽然传来一个传令兵的声音:“报,将军,在下游十里处,发现一具死尸,穿着北燕人的衣服,尸体现已在营外。” 关林森闻言大惊,忙强撑着起来,腿一软,差点一头栽在地上。 身旁小兵想将他扶起来,他咬着牙,自己扶着床沿站稳,大步向外走去。 只见营门口或站或蹲许多人,围成一圈。 关长宏就躺在那里,身上中的箭已经被拔出来,放在一边,有七八枝长箭。 “都是从背上拔下来的。”把尸体捞上来的小兵说。 从背上拔下来,正面却也有两个血窟窿,一个在腰间,一个在左胸。 北燕的箭,将关长宏射了个对穿。 关林森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住了一样,生痛。 一直对伯父都抱有深深的恨,但是,他却出手救了自己两次,最后一次,更是用自己的性命,将敌兵引开。 关林森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将心中的痛苦压下去。 参将上前问道:“关将军,识得此人?” “在北燕见过几次。” 林翔宇此时也出来了,他不便在关林森不承认的时候,多嘴,但也小声的说了一句:“他到底帮了我们不少。” 参将寻思着,此人大概是曾帮过关林森和林翔宇,既然是北燕人里的好人,至少不该让他曝尸荒野。 “关将军,您看,把他就地安葬可好?”参将小心的询问。 关林森点点头:“打水,我先替他净一净。” 军营之中,没有棺材,这附近,连草席都找不着。 “关将军,实在找不着装殓之物。”参将为难道。 关林森淡淡道:“那匹死马,你们捞上来了吗?” “在呢。” 关林森点点头:“把马的皮剥下来,就用它吧。” 叛离关家,漂泊北燕十五载,关长宏的最终结局却是为了救关家人而死,以军人最高的荣耀,马革裹尸,葬在大恒的土地上。 正文 第四百三十章阴谋 从铁瓦山到京城,还有两三天的路,关林森骑在马上,有些神思不属,他一直在想关长宏的事情,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年轻的时候为了求取功名,连至亲亦可杀之人,过了这么些年,却会为救自己而把命搭上。 到底是他的心性有了转变,还是原本他就不是叛逆之人? 与此事相关的人,都已经不在世上,父亲与其他的叔伯兄弟,也不会知道。 竟成了一桩悬案,挂在关林森的心头,沉甸甸的压着。 “关兄,你也别想那么多,有些杀人如麻的人,偶尔也会有一星半点的善念,人性本就复杂,何必为这些事情而烦恼,看,前面有个茶铺,咱们坐下歇会儿。”林翔宇指着前面一座简陋的摊子。 店家只有简单的粗茶与馒头,殷勤的端了上来:“两位慢用。” “咦,这馒头上怎么还有四个红点?”林翔宇好奇的问道。 店家回道:“哦,前两天,村里有户人家喜事,在我这里订了好些馒头,结果……哎,我也不好再去追讨那些钱,就算了。你们放心,虽是搁了两天,但是我们这里气候干燥,没坏没坏。要么,我给你们算便宜点。那家人也不容易……” 看着努力找借口的店家,林翔宇也有些尴尬:“我只是好奇上面为什么会有四个红点,店家不必在意。” 一文钱一个的馒头,还要怎么算便宜,两文钱三个吗? 稍微歇息过后,两人就准备起身,眼看着日头已经有些偏西,如果想要赶到前面的镇子里,需要打马飞奔,不惯骑马的林翔宇觉得自己可能会重蹈覆辙:一头撞在人家刚关好的城门上。 做为一个常年受伤的男人,他已经习惯为自己安排备用计划,林翔宇唤来店家:“前面还有没有什么村子可以落脚的?” 店家想了想:“有是有,就是条件差些。” “只要能给我们一处容身的地方就行。”林翔宇对条件要求非常低。 店家向前一指:“再往前三十里,有个黄坝村,我说的那户人家,就是那里的。要么你们去试试运气。” 两人谢过店家,继续向前。 进村的时候,太阳已经到山后面去了,村子里一片愁云惨淡的样子。 林翔宇向人打听有没有地方住,一位老者说道:“原本黄家是好客的,但是,现在他家现下出了这样大的事情,只怕也不方便留你们,我家还有一处小屋,若两位不嫌弃,将就着住一晚吧。” “不嫌弃不嫌弃。”林翔宇忙不迭的应声。 住下之后,关林森还主动帮着老者劈柴生火,趁着天没黑,还进山一趟,打了几只野兔回来。 林翔宇与老者攀谈,问起黄家到底出了什么事。 老者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哎,作孽啊。那黄家,平日里也是乐善好施,前几日,黄家大儿子还向镇里的大户人家提亲了,人家都答应了,谁想到,黄家大少,忽然就暴毙而亡,可怜黄老夫人都哭晕了几次,黄老爷也是一病不起。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没人管了,乱了,全乱了! 我们村里的人,能帮着一点是一点,黄大少停灵三日,也该下葬了,不知怎的,黄老夫人就是不让人把黄大少抬出去,说他还没死,他还有气,让我们再等等,等到了头七,黄大少的灵魂就会回来,他就会复活。求我们别把黄大少给埋了。 头七回魂的说法我们也听说过,但是,那也不过是个念想,哪里就是会复活,心跳脉搏都没了,哪里还能复活啊。我们都说,黄老夫人是思子成疾,疯了,哎,怎么就疯了呢。” 林翔宇又追问道:“那今天是黄大少离世的第一夜了?” “今晚就是头七了。村里的人自然是不相信黄大少会还魂人,但是黄老夫人天天说,见人就说,大家伙的心里啊,还是有些那么一点怪怪的。” 今晚是十五,月圆之夜,在很多故事里,所有不可思议事件发生的时间。 若是旁人,自然会早早睡下,哪里也不去。 但是,林翔宇这种人,全身血管里都流淌着一种名为“好奇”血液,怎么能稳稳的躺着。 躺在稻草堆上,林翔宇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哎,你说,真的会还魂吗?” “放了这么多天,身体都臭了吧,那魂会不会嫌弃他,就不还回来了?” “黄老夫人怎么知道他儿子会还魂?是真的知道什么,还是疯了?” “今天会不会有很多人也没睡着,在等着看啊?” 林翔宇絮叨个没完,关林森始终没反应,等到月上中天,关林森忽然翻身起来,把林翔宇吓了一跳::“干什么?” “子时到了,如果想凑热闹,现在就走。”关林森扔下这么一句之后,推门就往外走。 林翔宇愣了愣:“嘿,我还真以为你对这些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呢,没想到比我还积极。” 忙不迭的跟上。 此时,黄家大院的门大敞着,门上悬着的两个白色纸灯笼燃着凄凄惨惨的光,在黑暗的村子里,显得特别瘆人。 村子里的其他屋子都已是一片黑暗,但是,关林森听出在屋里的呼吸声,似乎没有几个人睡着,毕竟今天是被黄老夫人宣传了很久的儿子还魂日。 大家都抱着又激动又好奇又害怕的心情等待着天明。 在黄家停灵大屋一旁的墙边,关林森只轻轻一跳,便跃上了丈余高的墙头。 “哎,好歹拉我一把啊。”林翔宇急的搓着手在下面转圈圈。 刚说完,一根绳子就从墙头垂下来,林翔宇拉着绳子,手脚并用,也爬上了墙头。 林翔宇自嘲道:“姿势不雅但是有用。” 关林森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两人静静的趴在墙头上,往下看。 停灵的大屋里,跪在一旁的丫环看样子已经睡着了,只有黄老夫人一个人坐在灵前,一张一张的将纸钱放在火盆里。 “儿啊,你要是能回来,娘怎么都高兴。你要是不回来,这些钱也拿着,路上别冷着饿着。”黄老夫人的声音已经沙哑到不成样。 她抹了一把眼睛,又絮絮叨叨的说着一些琐事。 多愁善感的林翔宇趴在墙头,也跟着抹眼泪:“好可怜。” 关林森依旧静静的没动,收敛着气息,要不是因为他就趴在身旁,真要以为这个人根本就不在这里。 藏在这里还要刻意收敛着,真是太小心了。林翔宇心里暗自嘀咕。 天上的乌云悄悄的将月亮挡住,又慢慢的散开。 方才光明一片的白色月光,慢慢黯淡下来,林翔宇好奇抬头看了一眼,只见方才光华灿烂的满月,正一点点的变成血红色。 “天狗食月!”林翔宇睁大了眼睛。 关林森则是一脸“你怎么这么大惊小怪”的模样:“日食月食的日期都印在宫里发的黄历上,你没看?” “啊?还有这个?” “嗯,是钧天要求加印的。”钧天是一个严谨的天文学者,最见不得拿自然的天文现象装神弄鬼的人,他提前推算出每一个天文异象会发生的日子,印在黄历上,以免民间的神汉神婆趁机散播谣言。 林翔宇从来不看黄历,自然也不知道。 忽然从大屋里传来黄老夫人惊喜的声音:“儿啊,是你吗,你回来了吗?” 关林森从墙头一跃而下,落在草丛里,无声无息,展开身形向大屋掠去。 徒留林翔宇一人在墙头,又着急,又不敢出声,到处寻摸着自救的方法。 很快,传来一声尖叫,丫环瑟缩着窝在角落里,方才还躺在停尸床上的黄家大少爷已经站起来了,身体僵硬,脖子似乎无法转动,眼睛无神。 走起路来,双腿膝盖都不打弯。 让人不由想起了传说中的僵尸。 黄家大少爷并没有像标准僵尸那样,见人就咬,而是拖着僵硬的两条腿,一步步的走出屋子,又走出院子。竟是自顾自的向山里去了。 黄老夫人从巨大的震惊之中清醒过来,再怎么说,那也是她唯一的儿子,好不容易见醒了,哪能就这么让他走? 醒过神来之后,便追了出去。 随着黄老夫人的脚步声之后,村里其他屋子的房门也纷纷打开,好事的村民一窝蜂跟着追出去看新鲜。 “往那边走了。” “快跟上。” 关林森将身形隐住,紧随在黄老夫人的身后,很快,便追着她来到山顶上的一块平地。 僵硬的黄大少爷跪坐在地上,他的面前盘膝坐着一个须发皆发的道人。 黄老夫人喘着气追过来,惊讶的看着道人:“是你?” “如何?老夫人,贫道不曾骗你。” 黄老夫人显然认识他:“大仙,您说的太准了,我儿,果然醒过来了。华儿,大半夜的,快跟娘回家。” 黄大少爷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一动不动。 “老夫人。”老道止住了企图上前拉人的黄老夫人,“令郎已非凡尘中人,他现在已得仙缘,应随贫道修行,将来功德圆满,位列仙班。” 黄老夫人茫然的看着他:“我儿?修仙?” “不错,若非有仙缘,又如何能死而复生呢?如今他得上天垂怜,再世为人,也是向尘缘告别的时候了。” 黄老夫人看着面无表情的儿子,儿子的眼睛却只看着道人,长叹一声:“罢了,能知他如今安好,已是天大的造化,蒙道长不弃,收我儿为徒,也是他的福气。” “嗯。”道长点点头,站起身,伸手在黄大少爷的肩头一按:“自此随风去,天地任遨游。” 拂尘一甩,便向林中走去。 “修仙?跟着他,不如跟着我。”关林森的声音在林间响起。 黄老夫人吓了一大跳:“谁?” 道士却是不动声色:“这位小兄弟,不知有何见教?” “道长,可是从祀星族而来?”关林森淡淡道。 道士垂眉敛目:“贫道游踪遍天下,处处皆是来处,处处皆是去处。” “现在出现的控制石,原来就是这样用人体炼出来的,难怪比休宁城那里的兽类身上寻到的控制石强上数倍。”关林森的眼睛盯着道士。 黄老夫人不解:“控制石?” 道士冷冷道:“凡人不识天道,只知歪曲,小心天打五雷轰。” “我看道长你才要小心才是,以人炼石,只怕道长将来死无葬身之地。” 道士又将手在黄大少的肩上一拍:“挡人仙缘者,当受天罚。” 方才身体还僵硬无比的黄大少忽然变得十分灵活,他脚下如风,直扑向关林森,右手并起如刀,直插关林森心窝。 黄老夫人见状,忍不住惊叫出声。 道士脸上浮出得意的笑意,不料黄大少爷的手碰到关林森的皮肤时,停下了,整个人开始不停的发抖、抽搐。 “儿啊,你怎么了?!”黄老夫人想上前,扶住儿子,刚碰到黄大少爷的衣服,就被一股无形的气浪弹开,摔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连道士都被眼前的场景弄的十分困惑,他又催动命令,黄大少爷却越发的颤抖,慢慢的跪下,伏在关林森的面前,大口的喘息。 关林森再也没有看一眼跪在地上的黄大少爷,径直走向道士,手腕一抖,一把银色短刃出现在手中。 道士挥动手中的拂尘,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 拂尘的白色尾丝灌入真气之后,每一根都如钢针一般,稍有不慎,便会在身上留下血痕。 关林森手中的短剑斜挑,正巧与尾丝对上,整齐的断口从他的眼前扫过,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手中短剑直指道士咽喉。 道士侧身让开,抬手去敲关林森的手腕,不料关林森的左掌抬手拍在他的软肋上,痛得他顿时收了劲。 “好小子,看不出,还有两下子。”方才还仙风道骨模样的道士,此时脸上也露出了戾气。 关林森挥动短剑,向道人挥去。 两人缠斗在一处,久久不分胜负。 道士忽的右手握拳,对着关林森大喊一声: “着!” 一阵烟雾陡然腾开,将眼前遮得一片白茫茫,原是这道人的脱身之术,不仅遮住视线,吸入后更是呛辣非常,连眼睛都睁不开。 待烟雾散去后,道人竟然还没走。 事实上,他也走不了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道士身旁,站着手里拿着一根粗树枝的林翔宇。 林翔宇受到惊吓的样子,仿佛他才是受害人:“他,被我打死了?” “还没。”关林森的手指在道士的耳后按了一按,那块皮肤下面,还有微弱的跳动。 “哦,那就好那就好。”林翔宇拍着胸口,“要是我杀了人,金姑娘一定会怪我抢她生意的。” 敢情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紧张的?关林森将道士全身搜了一遍,找出了两颗控制石,还有一瓶药。 “什么药?”林翔宇接过,刚打开想闻闻。 “迷魂药。”关林森的声音适时响起,吓得林翔宇手一哆嗦。 道士悠悠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被困了个结实,上身的衣服被脱了个干净,关林森手里握着短剑,在他的胸口比划:“你是不是祀星族的人?” “你休想知道!”道士咬着牙。 关林森点点头:“硬气,不过,你知不知道,如果控制石放入体内,再注入命令,我问你什么,你都会说?” 道士没有回道,不过从他的脸色可以看出,他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关林森抬手就要将道士的胸口剖开。 “求求你,不要。”刚刚傲气的道士,顿时就怂了:“我真不是祀星族的人,我也不知道什么祀星族,只是有人委托我找合适的人,将石头放在他们体内而已。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真的!” “是谁委托你的?” “我我我不知道啊……” 关林森冷笑一声:“只是委托,你就可以对控制石注入指令吗?” 控制石在一个人的体内,只能注入一次指令,想要注入新的指令,只能换一个身体。 取出控制石之后,原来的身体,也将彻底的死亡。 “是,控制石放在他们的体内,只不过是做为一个容器,让控制石吸收了他们身体里的精气,变得更强,才能用来控制那些意志坚定,不易被别人左右的人。” 瘫坐在一旁的黄老夫人,绝望的听着他们的对话,她放在心尖尖上的儿子,在道士的眼中,竟然只不过是一个让那块石头变得更强的工具而已。 “啊!!!”黄老夫人手里抓着一块大石头,对着道士的脑袋就要砸下去。 林翔宇拦在她面前:“老夫人,冷静,你儿子现在还没死,先问问他,还有没有救。要是不说,那把刀借给您,您把这江湖骗子给剐成三千六百片,我们都没意见。” 现在这里最可怕的人,不是关林森和林翔宇,而是报仇心切的一位母亲。 “我说我说,别杀我!”道士吓得冷汗直流,“我其实也没有注入什么指令,只是让他们平时吃好喝好休息好,不要伤到自己,不要到处乱跑,就是这样啊。” 见众人都不信,道士大声叫屈:“真的!他们就是一个容器,又不指望他们能干什么。控制石的培养容器都是挑的小康殷实人家的男孩,气血充足,膘肥肉厚的,养到控制石光泽圆润,可以用的时候,才会杀……啊不不不不,不是我杀啊,是别人杀!” 林翔宇努力拦着老夫人,一面喝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你自己掂量着点,不然我都拦不住她了。” “是谁找你的?”关林森冷冷的问道。 道士一脸的为难:“这活,是我师兄介绍给我的,说很简单,也不费事,给的钱又多。我一听,就答应了啊。” “你师兄是谁?” “绿柳道人。” 关林森:“原来是他。” 道士脸上一喜:“你认识我师兄?” “认识,不干好事被杀了。继续说,你是怎么下药的?要把这些人送到什么地方去?” 道士见关系没攀上,反倒平添一层敌意,忙老老实实回答问题:“也没什么特别的手段,世间凡家里殷实一点的人家,少不得想保万世富贵,寻僧问道者众。或是有人得怪病,求医无果之后,便会想着向鬼神问路。 等他们找到我之后,我便知谁家有童男子,只需入夜后潜入他的卧房,下迷药后再把控制石放在体内,迷药厉害,寻常人七日方醒,家人都以为是怪病而死,到时候只需说能复活者,必有仙缘,就可以把他们带走了。 前面的镇上有一处大宅,我每次都把人送到里面,之后会怎样,我真的一无所知,大侠明鉴啊。” 关林森:“那间大宅是谁家?” 道人苦恼的摇头:“不知是谁家,只是在小巷里,左拐右弯,我也说不好,只知如何走。” 说罢,他偷偷看了一眼黄老夫人,林翔宇猜到他是为求保命,生怕把他留给暴怒中的黄老夫人给剐成三千六百片。 关林森走向黄老夫人,温和的对她说:“令郎现在还活着。” 仅仅是还活着而已,只知吃与睡,再也没有别的意识。指令只能注入一次,无法修改。 “我苦命的儿啊!”黄老夫人哭得痛彻心肺。 关林森不知该如何安慰她,用眼神示意林翔宇上,林翔宇苦着脸,怎么就把这烫手山芋扔给他了,见黄老夫人悲伤欲绝,林翔宇心里也是难受:“黄老夫人啊,令郎体内的控制石不能取出来,不过,他好好的吃饭睡觉,还可以活到正常的寿命。” “罢了罢了,我便养他一辈子吧。”黄老夫人抱着儿子,泣泪不止。 黄大少爷没有回应。 道士感觉到关林森的目光正看着他,他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不……不……” 他没有来得及移动半寸,便看见关林森手中的银亮短剑已经扎进了他的心窝,再抽出,从伤口喷出一蓬血雨。 关林森将短剑擦干净收起,身后的黄大少爷瞬间像恢复了清醒。 他迷茫的看着抱着自己痛哭的母亲,又看了看自己:“我这是在哪里?” 片刻之后,黄大少爷又自言自语:“好好睡觉,对我要好好睡觉。” 说着,竟真的就这么一头栽倒在地,又把黄老夫人吓了一跳,林翔宇忙去探他鼻息:“没事,睡着了。” 原来控制石的施令者死后,就可以让体内有石之人恢复清醒的神志,只是已经下的指令,也依旧与自己的意识并存。 好在道士所下的指令,只是好吃好喝不要乱跑而已,对这位黄家大少爷来说,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影响。 “他应该还可以正常的娶妻生子。”林翔宇笑着说。 此时,东方的天空已经发白,村里的鸡鸣一声高似一声。 天亮了。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一章祭星台完工 在正午之前,两人来到镇上。 “哎,早知道应该让那个道士把地图画出来的,也胜过我们这满世界的乱找啊。”林翔宇与关林森在镇上的小巷里到处转。 “一夜没睡觉,困死了。”林翔宇继续嘟嘟囔囔。 关林森大步向前走:“你先回去睡觉,我自己找就行。” 林翔宇急忙跟上:“那怎么行,没有我,你得找到什么时候。” 两人走完了一条小巷,又一条小巷,直到把所有的巷子都走遍了,却也没有找到可疑的大宅子。 “我们还没有走完所有的巷子。”林翔宇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刚那条巷子,过去是死路,但并不是某个宅院,应该是有暗门,可以通向藏人的地方。” 现在是大白天,再怎么也不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跳上墙沿搜寻暗门的位置。 关林森:“晚上再说。” 入夜后,关林森换上夜行衣,潜入夜色之中。 小镇不大,他沿着早上林翔宇已经找好的路往前走,果然很快,就发现了在白天走路的死胡同的前方,又发现了一条狭窄的通道,通道的尽头,是一座宅院。 宅院里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好像没有人在里面。 关林森的夜视能力极强,只须一点微弱的天光,就可以看清脚下的路,他轻轻跃入大院之内,院内虽然看起来一片荒凉,但是很明显,还是有人打扫,收拾,否则这里的草只怕已经能长到及腰那么高了。 院内的房间布置非常奇怪,一般说来,买得起这样大房子的人,都是讲究个尊卑顺序,正厅大屋是绝对不会委屈的,但是此处却让人想到贡院考场,每个房子都是一般大小,或者说,就是一般的小。 整整齐齐的一列一列,又像军营,又像皇宫里太监们住的地方。 里面没有人的声音,却有人的呼吸声,人数还不少,他们此时都睡得很安稳,大概那就是等待指令的人吧。 虽然道士已死,不过死的时候,他们还在梦中,所以,暂时还没有恢复神智。 关林森决定先不惊动他们,又在大宅里转了一圈,忽然在屋后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那是人血的腥气。 关林森四下寻找,终于发现一间上着锁的屋子,他将锁头削断,刚一推门,更加浓重的血腥味迎面冲出来,往鼻子里钻,饶是关林森曾上过战场,见过血流漂杵的场面,也不由得呼吸一滞。 这间屋子比别处更黑,地面与墙面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料做成,若是沾上血腥,很容易就可以清理干净。 关林森燃亮了手中的聚火灯,这也是工部新做出来的东西,小小一枝,点起来却比二十根蜡烛还要亮。 被照亮的房间,让他不由的皱起眉头,可以看出这间屋子到处都留下了斑驳的暗色痕迹,关林森用手指轻轻擦了一下,不出所料,是干了的人血。 屋子正中放着一个巨大的石床,可以看出来只是被简单的冲了一下,打扫的人完全不担心被发现,十分马虎,处理的十分随便。 看来这里就是被取控制石的现场了。 不知道他们会什么时候再来取控制石,否则,只怕很难找到主谋。 天很快就亮了。 从睡梦中醒来的年轻人乱做一团。 “这是哪里我是谁?” “我在做什么?” “你是谁?” “你们是谁?” 他们慌乱的看着彼此,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跟这么多不认识人在一起。 “各位穿好衣服,都出来吧。”院子里传来一个平静的男声。 年轻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飞快的穿好衣服,往门外跑去。 他们看见的是一个与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负手站在院中,腰背挺直,脸上的稚气不曾脱净,眼中却带着一层生杀予夺的煞气,那是在生死之间走过几个来回的人所拥有的气势。 愣了片刻之后,马上有人大声问道:“你是谁,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 关林森看着他们:“你们被人在身体里装了控制石,绑架到了这里。” 顿时人群慌做一片。 关林森厉声道:“想活命的就听我说!” 年轻人们吓的马上安静下来。 “你们还记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茫然的摇头。 “你们还记得回家的路吗?” 其中一人说:“我们连这里是啥地方都不知道,咋来的都不知道,还怎么回家啊?” 其他人同时用力点头。 “你们最后的记忆,有没有见过什么陌生人。” 又是一通忙碌的思索,最后大家统一回答,都是家里因为各种原因,来过一个道士。 “他已经死了。”关林森的话让那些人又是一阵议论。 有个年纪比较小的孩子问道:“我想回家,我想爹娘……” 他这么一说,带的其他人也跟着抹起泪来。 关林森又问:“你们在这里是由谁照顾?” “我!” 与这声男子的厉喝一同到来的,还有一把砍刀。 关林森身子猛的一侧,刀锋贴着他的鼻尖顺着砍下来,将衣襟完全划开,露出带有伤疤的胸膛。 那人见了一愣,冷笑一声:“就知道那个废物没用,装上控制石,还能让人给跑了。” 关林森手中短剑向那人刺去:“那个小小牛鼻子怎能奈何的了我,这可是皇家手笔。” “你从北燕来?!”那人一愣。 “正是。” 那人忽得收起刀势:“北燕人的控制石,竟然已经提升到这个地步了。呵,仿制品倒超正主,惭愧。” “原来你就是祀星族的人!”关林森看着他。 那人笑道:“不错,我是祀星族的隐元。” 关林森笑道:“原来是隐元长老,在下白马司司长关林森,天玑长老正在京里做客,时常思念族中人,隐元长老何不与我一同前往京师?” “白马司?内皇城的卫戍队?”隐元的眼神骤变,接着冷笑:“看来天玑已是凶多吉少。” 关林森:“天玑长老正在太医院做他喜欢的事情,他很喜欢大恒土地上的各色药材,不舍得离开。” “哼,又是个玩物丧志的家伙。”隐元长老对天玑长老痴迷药理而忘记正事的行为十分不满。 “请吧。” 方才的交手,让隐元长老很清醒的认知到自己的武力不及关林森,但是他也不会轻易认输。 书不惊悄然出现:“皇城规矩大,我等不习惯,还是请关大人随我们一叙。” “两位外来是客,怎能麻烦两位?还是请两位随我来吧。”关林森手中已换了长剑。 大宅的上空,传来扇动翅膀的声音,一根白色的羽毛从天而降。 “两位就不要客气了。”白羽居高临下,他独有的赤眼白羽鸽,紧紧盯着院中的书不惊与隐元长老。 白羽笑道:“大恒素来与祀星族交好,难道两位还信不过陛下的诚意吗?” 书不惊一刀可劈开城门,但是,他却将那把具有无穷威力的长刀收了回去,灵楼只来了白羽一个,还是有更多的高手?对付白羽绰绰有余,若是再加上杜书彦,他则没有十足的把握。 而他,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白羽踏着群鸟,如在空中漫步:“两位,请吧。” 关林森留下,看着周围的人:“你们体内都装着控制石,不会影响你们的正常生活,也可以平平安安过完一辈子。” 那些年轻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露出喜色。 看着他们欢天喜地的离开,关林森心中暗自叹了口气,平平安安过完一辈子吗?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只要祀星族的人知道他们体内有控制石,必定会追杀他们,将他们体内的控制石拿出来。 只不过,就算告诉他们也没有用,他们并没有能力躲过祀星族的追杀,反而会一辈子活在恐惧之中。 有时候,不知道,也是一种幸福。 等人走光了,关林森按在自己胸口,那里,也有一颗控制石,没有注入完整的指令。 现在还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既然控制石拿不出来,那就找到可以早日为它注入指令的人。 否则,若是被祀星族的人注入杀掉凤歌的指令,只怕自己到时候,唯有自我了断而已。 白羽会出现在这里,说明杜书彦已经对这两人的举动已经了如指掌,不如趁早回京。 被关林森抓着往回赶的林翔宇苦着脸,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着急,难道关林森这是在给凤歌节省官员的出差补贴? 回到宫中,例行的觐见之后,关林森对林翔宇说:“此行的相关种种,我自会向陛下说明,你回去休息吧。” 林翔宇也不想在这里碍眼,行了个礼,飞快的退下。 “北燕之行,辛苦了。”凤歌看着关林森。 关林森摇摇头:“此行变数多多,有些事,还请陛下早做准备。” 他将萧燕然已经被控制心智的事情告知凤歌,以及,自己也被种下控制石。 “那应该怎么办?”凤歌的心神有些慌乱。 关林森单膝跪下,昂首看着凤歌,握着她的右手,搭在自己的左肩上:“请说出您对我的期望。” 凤歌脑中闪过无数想法:为国尽忠、永远守在自己身边、成为万众仰望的人。 那些话,全部如烟般的消散了,只唯有一句长长久久留在心头:“愿你一生平安喜乐,不为忧惧所扰。” “陛下……”关林森清晰的感觉到体内的控制石起了一些变化,却对凤歌的这个期望有些哭笑不得:“陛下对微臣如此放心吗?” 凤歌一笑:“如果连你都叛我而去,那我岂不是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众叛亲离,那还不如死了好。” “陛下不可妄言。”关林森着急的站起来。 见他如此着急的样子,凤歌:“如果只是说说,就能达成目的,那我一定会许愿,让萧燕然马上恢复原状。” 若是杜书彦知道萧燕然的事,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对了,金璜怎么样?”凤歌终于想起了这次派关林森和林翔宇出使的借口。 关林森也无法说清,她到底算什么情况:“她在北燕玩的挺开心。” “她……还恨我吗?”凤歌的声音低了下去。 关林森摇摇头,根本就没有提起,又何来的恨。 “我是真的,一直想补偿她的……”凤歌想到金璜的不幸,完全是来自先皇的行为,心中也是一阵抽痛。 祀星族中,李墨一随侍在瑶光身旁已经多日。 瑶光总是喜欢逗一逗他,时不时的干些恶作剧的事情,比如在李墨一要推的门上架一盆水,又或者在李墨一的房门口挖一个洞,在表面上盖上一层松松的土,等着他掉下去。 可是李墨一却从来没有踩中过陷阱,这让瑶光感到很泄气,同时又燃起了不服输的精神,怎么能输给他? 恶作剧的花样不断翻新,李墨一还是没有中过一次招。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大祭司的继位大典,终于要开始了。 瑶光看着族长送来的礼服,就开始哀嚎:“看起来好麻烦,好重啊。” 李墨一拿起其中一件:“你穿上一定会很好看。” “哼,你别以为乱说,我就会相信的。”瑶光嘴上这么说,手里却接过了那件外套,在身上比划着。 李墨一不解:“多少人为了能够进祀星族,而不惜千山万水,甚至违反恒国的边境禁令跑来,而你一出生,就注定是大祭司,你为什么还不快乐?” “你生来就是个男的,你会因为这事快乐吗?”瑶光反问。 李墨一怔了怔:“男人一样会有身不由已的时候,这事不会因为性别不同而有所改善。” 他以为瑶光说的是被迫推上祭司之位的事情。 “不,我指的是,你也不会因为一个你自己并不看重,且一直都拥有的事情而感到高兴,对不对?”瑶光摇晃着手指。 李墨一这才领悟了她的话,原来她是在这里等着自己将一军呐。 “的确是这样,不过,若是做了大祭司,有这么多人敬仰,你也可以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吗?” 瑶光冷笑着摇头:“万众敬仰?他们所敬仰的,只不过是祀星族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罢了,他们真的信仰长生天吗?不,他们不相信。下次若是再有一个什么人来,许给他们好处, 哪怕只是嘴上许好处,许他们死后可以登极乐,享锦衣玉食,有无数美女可供他们享用, 他们也会迫不及待的投向那里, 所以祀星族的传说,有许多关于背叛者凄惨下场的故事, 而那些背叛者所遭遇的惩罚,并不是如传说中,由上天带来,而是祀星族家法堂那三千杀手。 入了祀星族之后,不能活着离开,这是规矩。 “你看我这大祭司会做的开心么?”瑶光轻笑,她摘下一朵花,“你看,这朵花很美很香,若将它供在神前,它会受到众人的跪拜,可是若将它……” 瑶光将那朵娇艳的花朵扔在地上,踩在脚下,可怜那花儿已与灰泥混在一处,看不清本来的模样。 “我就是这朵花,不过是一个任由别人摆布的玩物罢了。”瑶光扭过头。 李墨一将花轻轻的捡起来,一点点的擦干净,残破的花瓣,在风中颤抖。 “你们不一样,”李墨一的话让瑶光诧异的转过头来,静听他的高见。 李墨一继续说:“它是植物,你是动物。” 瑶光的表情有些抽搐:“我希望你下面说的是有趣的东西。否则……”远处的家法堂人来人往,人人都以拷打叛徒,为祭司大人出气为荣。 李墨一:“它没有思想,只能任由别人摆布。如同宫中那些平静接受自己命运,任由红颜枯槁的妃子们。可是你不一样,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那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的结局,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一个傀儡,比那些身上种了控制石的人还不如。” 李墨一摇摇头:“不,你还有我。如果你有想做的事情,我一定会帮助你,达成心愿。” 世间的事,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瑶光认为李墨一只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 “你对我说这些,是想要得到什么?想要进藏书阁,或是列席长老之位?”瑶光看着李墨一的眼睛。 李墨一叹了口气:“你们女人啊,都是想的太多了。” “们?你以前还跟谁说过什么?”瑶光没注意,自己的语气里似乎是在吃醋,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吃醋。 李墨一笑道:“我有一个同门师妹,她的脾气跟你有点像,不过更加急躁。她刚刚出师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也说自己是一个只知道听命于人的行尸走肉。”、 “后来呢?”瑶光起了兴趣。 “算了,不说了。”李墨一忽然想到,之后,他鼓励金璜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结果金璜就走上了打听八卦消息的路,进而一跃成为专司情报的玉殿殿首,再然后,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虽然以金璜的性格,就算是跳悬崖,也要当个睁着眼睛死的明白鬼,但是李墨一却觉得是自己把金璜给坑了,瑶光的心思原本就比金璜重,要是不小心让她也发现自己有个什么隐藏身世之类的,那岂不是让人心疼? 李墨一晃晃脑袋,不,这不是说,金璜不让他心疼,这不一样。 到底哪点不一样,他自己也说不好。 瑶光与金璜有巨大的不同,在祀星族的时候,所有人都把她当成女神一般的供着,那份虔诚,只怕连凤歌都享受不到。 在被万众崇拜的神座上,瑶光却看见的是信众的真实想法,她过于聪慧,看见的东西太多,就不会快乐。 瑶光最快乐的时光,大概就是从祀星族跑出去的那段日子了吧,无忧无虑,接触到的人会与她说话,对她笑,保护她,都是因为她这个人,而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可以给别人带来利益的继任大祭司。 想到这里,李墨一柔声说道:“你觉得不快乐,是因为你并没有为这份荣耀付出什么,天赐的血统,让你不费吹灰之力,便可以登上祭司之位。 你并不需要从祭司之位上逃离,而是真正去做一些事情,让你有资格被众星捧月的那个人。” 瑶光古怪的看着他,在此之前,从未有人敢对她这样说话,瑶光想了想,伸手去摸摸李墨一的额头:“没有发烧啊。” “你见过恒国女皇了?”李墨一问道。 瑶光点点头。 “你觉得她有你这样的苦恼吗?” 瑶光歪着头:“没有吧。” “她一直在为她的国家她的子民做事,所以,她拥有女皇的权利,也在履行着女皇的义务。” 李墨一的话,瑶光听懂了:“可是,族里所有的事情,都不需要我真的去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祭司的职责,就要你去好好想一想了。”李墨一笑道,“属下不能越俎代庖。” 无意间,两人已经走的非常远了,已在祀星族的禁地,眼前耸立着一座非常高的石台,石台上还有台阶,一层一层的通向顶端。 “祭星台……这么快就造好了?”瑶光有些惊讶,这些巨大的石材,都来自于远方,价格不菲。 造祭星台的费用是由凤歌出的,除了有瑶光游说有方之外,还因为凤歌也知道这件事拖不得,若是舍不得这些钱而导致祭星台不能在慧星落地之前造好,到时候就是全灭,谁也落不着好。 瑶光提裙拾阶而上,站在高处,极目远眺,整个祀星族尽收眼底。 高处风起,瑶光的裙袂飞扬,飘飘如仙女下凡。 她轻轻的抬起手腕,祭司之舞在她的脑中忽然变得清晰,那是每一任大祭司,都会从上一任大祭司,那里学来的祈福之舞。 几个动作之后,她的脑中仿佛闪过了一些低低的女声吟唱,很好听,但是细细去分辨,却发现歌词她竟一点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仿佛古老失传的语言。 她将祈福舞跳完,脑中的女声吟唱,也同时停止。 瑶光仅记住了几句,且不能保证那些字句是不是都是对的。 李墨一在祭星台下守着,忽然看见瑶光匆匆从台阶上冲下来,几乎是一步两阶的往下跳,急忙道:“祭司大人,慢点,小心摔着。” “哎呀,我这记性,越来越不好使了!” 瑶光恨恨的拍着自己的脑袋,她又再跳了一次祈福舞,可是,跳了一遍又一遍,那低沉难懂的吟唱,再也没有从她的脑海里冒出来过。 瑶光只能狂奔去找藏书阁的阁主书润,他是祀星族的暗卫首领,也是祀星族之中最为博学多才之人。 “这是上古时期的文字,”书润听完,摸着胡子说。 瑶光一喜:“您知道那是上古文字,那,一定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书润摇摇头:“我只是从发音的规律……” “哼,从发音规律听出来的是吧!”瑶光鼓起腮,从发音规律去学习领悟从没有听过的语言,这的确是书润教她的,但是以前她从来没想过,上古文字也可以。 书润又问道:“这上古文字已经失传数万年了,不知祭司大人是怎么知道这发音的?” “忽然到我脑子里来的。”瑶光将方才在祭星台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书润的脸色变的有些苍白,停顿半晌,最终轻轻叹了一口气:“天命,系于一身,纵是万千之法去逃避,也终将会回到那一条路上来。” 神叨叨的话,让瑶光感到十分茫然:“书润大叔,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 “等您继任大祭司之后,我会将一切,全部告诉您的。”书润笑眯眯的看着她。 “那不就还有一个多月了吗,您现在就告诉我,有什么关系嘛。”瑶光很受伤。 书润却还是摇了摇头,三缄其口,就是不肯说。 瑶光知道,虽然藏书阁上上下下的人都很疼她,但是书润大叔特别讲原则,他不想说的事情,她再怎么撒娇也没有用。 “哼,我去问别人。”瑶光提着裙子,跑了。 书润无奈的苦笑:“人生不幸,由识字始。能拖一天,是一天罢。” “可是,她总有一天会知道,与其这么拖着,还不如让她早点知道,早做准备也是好的。”李墨一的声音响起。 书润看着这个年轻人:“等你长到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就会明白,什么叫难得糊涂。再说,如果这件事,早做准备就有用的话,我自然会告诉她。既然是听天由命,那何不到最后一刻再把谜底揭晓?” “说的也是。”李墨一向书润行了一礼之后,向着瑶光离开的方向追出去了。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二章算账 秋收之后,户部越发的繁忙,该收的税,该收的粮,都已经入库,需要做盘点与统计。 来来往往的大小官员脸上都写着一个大大的“丧”,每年都很小心,每次做账也很认真,每次调拨也很细致,但是在对帐盘点的时候,发现有抹不清的帐,一大笔款项的支出倒也罢了,总能想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拨出去的。 最怕的就是一小笔一小笔,数不清的小额未记项目,综合起来就是一大笔数目。 “我怎么觉得我们每天都在做假账,就等着盘点的时候把账抹平?”苦熬了好几天的小吏低声对同僚抱怨。 同僚忙让他闭嘴:“你想死啊,让杜大人听见,他会当真的。” “唉……”小吏长叹一声,继续低头盘帐,不敢再多说一个字。 在户部尚书的单独隔间内,杜飞扬也没有闲着。凤歌大手笔,把二百万两送给了祀星族建祭星台。 虽然杜飞扬本人在经过与钧天的交流之后,认可了凤歌拨款的合法合理性,但是,想要让整个恒国这么多人都理解,有点困难。 于是,二百万两的去处,要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才行。 论瞎编故事,户部尚书大人认了第二,便只有大行皇帝陛下敢认第一了。 户部的烛火数夜未熄, 灵楼转波阁中也是如此, 关林森与林翔宇回来了,可是萧燕然没有回来,关林森在内皇城,进去了就没出来,抓不着。 林翔宇没这么好的命,他从微笑的杜书彦从工部半请半绑架式的弄出去,根本就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 他按之前说好的口径,说萧燕然只是在北燕遇到了故人,想要多留些日子。 杜书彦看着他心虚的表情:“他在北燕怎么会有故人?” “我怎么会知道!”林翔宇用强硬的态度来掩饰自己的心虚,却不知自己的这点小手段早已被杜书彦看穿。 面对机关术时无比灵活,举一反三的头脑,在编故事这方面,实在不行。忽然杜书彦站起身,缓步向林翔宇走来,他每落下一步,林翔宇的脑中就飞一般的掠过各种关于灵楼的传言。 有些情报是偷来的,有些情报是观察来的,还有一些情报是从别人嘴里硬挖出来的,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反正最终得到了。 传说中杜书彦是拷问高手,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全身就算只剩下骷髅架子,也能让人活着,说出他想要得到的消息。 现在自己正好知道杜书彦想知道的东西,但是却没有告诉他,他会不会…… 林翔宇只觉得自己背后已是汗透重衣,虽然过去与杜书彦有些交情,但是到底是自己与杜书彦的交情深,还是萧燕然与杜书彦的交情深,他还是心里有点数的。 萧燕然,那可是杜书彦不惜为之直言犯谏,被罚俸一年的主儿。 “我我我我说……”林翔宇的声如蚊蚋,压低了声音。 杜书彦好整以暇,等待他的回答。 林翔宇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萧燕然,其实是在北燕遇到了一个姑娘……” 杜书彦看着他:“萧燕然不是为了一个女人,就会忘记家国的人。” “那个姑娘,是寒山铁骑的后人。流落北燕,她心中有痛,不愿意回来。所以,萧燕然就留在北燕陪她。” 听见寒山铁骑四个字,杜书彦的眼神有些闪烁,他知道,在萧燕然的心中,在自己与寒山铁骑之间,谁更重一些。 他凝神看着林翔宇,灵楼自有一套通过人面部的微表情判断对方是否说谎的方式,可惜无论怎么看,也看不出一点破绽,以林翔宇那个说话都会打磕巴的人,他不可能做到说谎连微表情都能控制的很好。 因为林翔宇说的是真话,至少,他认为自己说的是真话。 萧燕然在北燕遇到的姑娘是金璜, 金璜家因为寒山铁骑而获罪,所以金璜算起来也是受“寒山铁骑”影响的后人,她心中有痛,没痛怎么会去刺杀凤歌。 萧燕然神智已失,而金璜是清醒的,他俩谁陪谁,在主语上并不需要太讲究。 “原来如此。”杜书彦怅然若失的神情,只是一瞬而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往日那个镇定从容的模样。 “抱歉,吓到你了,我送林大人回去吧。”杜书彦温文有礼的说着。 林翔宇吓得跳起来,倒退着走到大门前:“不用,谢谢,我会走。” 大门应声而开,杜书彦拱手为礼:“多谢林大人,不送。” 水患的那几处城市的重建已经完成,但是眼看着灌浆的水稻被洪水这么一冲,本应是粮食丰足的时节,却只能收获一把枯草,有的地方连枯草都没有了。 不仅原本是鱼米之乡的粮税收不上来,付完重建费,还要再付一笔安置灾民的费用。 杜尚书也算得是有经验的老臣,先把受灾地区的人头全部清点汇总,再算出需要的赈灾款。 “大人,可以补种的类型与费用已经计算出来。” “大人,从现在到补种粮食成熟之间所需要的时间已经计算出来。” “大人,所需口粮已经计算出来。” “大人,国库税收损失已经计算出来。” “大人……” 种种数字相加,最终得出了一个数字,杜尚书看着那个数字,再想想国库的现状,只觉得头发一把一把的往下掉。 差距实在太大了,拿其他地方的税收去抵,时间上来不及。 杜尚书知道,为人臣子,不应该把问题提交给上级,而应该在抛出问题的时候,同时提出多个解决方案,供上级选择。 但是! 现在没有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就是天下掉钱,或者掉粮。 杜尚书能想到的解决方案,全部都是得罪人的,他觉得,以凤歌那样温和的性格,以及她刚刚登基,地位还不稳的现状,她不会冒险选择去得罪那些人。 “杜爱卿不愧是国之栋梁,这么短的时间,已经统计完成。”凤歌微笑着打开那本厚厚的账册,直接翻到最后一页,总计。 看着那个数字,凤歌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三章卖国债 总有人会认为,富豪怎么会缺钱,王公贵族怎么会缺钱,还不就是随便叫两声玩玩。 显然这就是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力,每个阶层的玩法是不一样的。 比如拉大车的伙计喝的是茶渣,愁的是明天能拉着多少趟活,烦的是怎么把一家老小的身上衣裳口中食的问题解决了。 杜书彦喝的便是皇上赐的龙凤团茶,愁的是如何向皇上交差,如何把事情做好,烦的是如何能在皇权与家族之间求得平稳。 凤歌喝的是天下挑着最好的进贡来的碧雪芽茶,愁的是如何才能安顿天下万民,烦的是怎么样才能让心思各异的大臣都为她做事,怎么样才能让数百万人的心往一处使。 事有大小,烦的方向不一样,但是缺钱,却是大家都存在的问题。 拉大车愁身上缺几个大钱,不能让家里人人吃上肉。 而凤歌现在愁的是有数百万两的空缺,水患之地的数万灾民要活活饿死。 户部尚书杜飞扬递来最有效,也是最得罪人的方法就是向富商与王公贵族收取特别税,其实就是从他们身上刮钱。 “的确也只能从他们身上想办法,但是,只收税,却什么东西也不给他们,这些人要是闹起来,可不是儿戏。”凤歌脑中如闪电般的过着能刮钱的名单。 能赚小钱的兴许是聪明,兴许是时运。 能赚大钱的,绝对都是背后有着强硬的背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那种,就算只刮一个人,其他人也会物伤其类,有了防备,何况是把他们一起给刮了,只怕这些人要联手造反。 到时候打个名头,叫清君侧,先把出主意的杜飞扬给杀了,再把自己这个皇帝给拉下马。 自那两个上班迟到而决定造反的人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后,世人便不再相信君权神授,他们没有呐喊着掀翻皇权,不过是受到如蜘蛛网一般层层叠叠的关系牵制而已。 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最后推出一个最弱的做为傀儡控制,或是最强的膜拜, 世间权利纷争,不过如是。 这几日,凤歌连做梦都在想着怎么样才能弄到钱,据说在寝殿值夜的小宫女听见凤歌的梦话:“元宝不够,铜板也行啊,再抓两把……” 凤歌召集内阁大臣,商议如何捞钱,哦不,是如何让富贵人家心服口服的愿意拿出钱来。 刑部尚书提议:“自古权贵之家,多会犯一些小奸小恶之事,他们有的是钱,又不想受牢狱之灾,不如就用钱来抵他们的牢狱之灾。除了十大不赦之罪外,其余全部都可以按罪责大小抵钱。先交钱,留待日后有罪时抵扣,若是一生无罪,这钱也不退还。” “议罪银制吗?”凤歌沉吟片刻,觉得这想法很容易造成百姓不满,特权阶层越发的嚣张,只怕会对整个王朝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她否定了这个想法。 礼部尚书与鸿胪寺卿提议,扩大贸易,接受海外商人进入,异域商人要收取入城费、食宿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可以多一笔收入。 凤歌有些哭笑不得,这两人的想法很有创意,但是却不像杜飞扬那样有精确的数据做为预测基础,且不说一年才有多少异域商人进来,而现在是燃眉之急,等着慢慢收,要收到什么时候去。 她直接跳过工部尚书不问,要是工部尚书被逼着强行省钱,用次等的材料去修河堤与建筑,出的事更大,死的人更多。 吏部尚书所能提的,也就只有削减官员俸禄,这个主意是实在不行的时候才能用的办法。 兵部尚书冯瑞慈提议,向东宁国收取战争赔款。 “没有宣战,名不正言不顺。”凤歌也将这个提议否决。 一时之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们留在议事阁内,继续伤脑筋。 凤歌决定让他们先自己互相之间给提议挑刺,如同将百虫关在一处,互相撕咬,最后选出一个蛊王,她不能留在这里听那么多不成熟的意见。 杜书彦再一次被凤歌召入宫中,陪下棋,凤歌拈着手中的琉璃棋子,问道: “你执掌天下情报,应该知道许多世家大族、一方霸主的发家致富手段,有没有可以借用的?” 杜书彦笑道:“其实有现成的法子,只是陛下一时不曾想到罢了。” “什么法子?” “陛下曾在外历练,也曾与钱庄打过交道,可知银票?” 凤歌点点头,银票就是纸质的货币,带起来方便。 “可是银票那东西,是凭票即兑的。”难道杜书彦想要国家发行银票,但是那样除了浪费纸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杜书彦笑道:“银票的确是凭票即兑,但是如果不是即兑,而是约定一个时间呢?” 凤歌忽然领悟杜书彦的话了,如果约定数年以后再还,那么,就可以获得现钱,也不需要马上还,其实就是向有钱的人借钱,唯一的区别,是以国家的名义去借。 “只是现在不知道大多数有钱人的态度,天下人还是喜欢将现钱放在自己手里的。” 杜书彦垂目看着手中的棋子:“不错,开头最难,如当日商君在城门立木,先有信誉,之后才能办事方便,因此,要有一批人,带头才是。” 他抬起头,看着凤歌,凤歌冲着他一笑。 不错,想要打破僵局,最快的方法,便是使用手中的权利,才能保证最大效率,否则一家一家的劝,劝到明年的种子入土,只怕都劝不完。 大运河的水运是需要许可证的,过去执行配给制,根据每家历年的走货量,给予许可证。 还有运盐,茶叶等等。 此前,大恒商人很不重视海外贸易,凤歌亲自前往海外诸国,换回的金钱与香料,也赏了一大部分给当时供货的商家,并让他们首先获得了海外贸易的许可证,有很多当时心中犹豫的商户后悔的哭天抢地。 这些所有的特许制度,都可以成为诱惑。 除此之外,六部官员也各自认领了一些国债额度,各显神通的把钱弄回来。 其中要数吏部完成的最好,手中掌握着大批官员的考功、升迁,他们说要卖,谁敢不买。 眼看着国库日渐充盈的时候,却出了一个麻烦,又是端王。他说自己新近立府,没有钱买国债。 一个亲王,带头抗旨,原本就不想买的王公大臣们,也有样学样,推说没钱买不了。 国债的发行进度,就这样停滞不前。 凤歌将端王召入宫中:“你当真不买?” “不是臣弟不想买,是真的没有钱。” 凤歌将手中的册子扔到端王面前:“朕想知道,你一年亲王俸禄有多少,是如何攒下这样大一份家当的?” 端王拾起账本,发现上面详细的记录了他这一年来,新购置的所有东西,家里日常的开销,还有新买的丫环姬妾,最后算出了一个总价,比他一年亲王俸禄,要多出十倍还不止。 他本想狡辩是母妃所赠,还没开口,已想到,凤歌的母亲当日是中宫皇后,如今的太后,后宫女人能有多少钱,也都是清清楚楚。 连自己卧室里放的古董花瓶都能查出来价,那么,外祖家中各人有多少钱,只怕也早已被查了个底儿掉。 面对确凿的证据,端王只能低头认输,表示一定会拿钱出来买国债。 没过几日,京城里,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平头百姓,所有人都知道,端王要把端王府带着里面的东西全都给卖了。 人们议论纷纷,不知为什么,有人问起,端王回答:“陛下要我也认下一些国债,说我是亲王,应起表率,但是我哪有闲钱,只得卖房子。” 叫价几日,还真的有北方参商,将端王府买下,端王只留了几个贴身老奴,其余全部遣散,搬到京郊,与农人住在一处。 同时,他认下了一千万两白银的国债。 消息传出后,人人自危,不知道被迫购买国债的事,什么时候就落到自己头上了。 私下有人问端王为什么这么傻,端王长叹一声:“还不是有人给我送礼的事给查着了吗?我跟你们说,我那皇姐,厉害着呢,手下的灵楼,简直就是无孔不入,你们也要小心啊。” 朝中有实权的官员,或多或少,都有藏私之处,其中最为紧张的,要属兵部尚书冯瑞慈。 从现在凤歌种种行事看来,她会也许会找出所有贪腐官员的把柄,然后……人人都会落得端王那样的下场。 想到端王曾经的锦衣玉食,与现在住的小破屋子,冯瑞慈拧着眉头,觉得自己不能坐以待毙。 正巧,此时值秋季官员进京述职的日子,他等到了一直在北边镇守的元帅高德兴。 高德兴还没进京,就先被冯瑞慈派人请到家中,带到了四面是水的湖心亭里,就这样,还不放心,冯瑞慈四下张望了半天,还拿着长棍,对水里来回捅了一圈,才放心的坐下。 看着冯瑞慈忙乎半天,高德兴觉得好笑:“冯大人这是做什么呢?” “唉,祸事到啦。”冯瑞慈将凤歌这段时间推出的国债说了一遍,“只怕你们这些个进京述职的人,也跑不脱哟。” 高德兴笑道:“她能从我这里扒着什么?” “可千万不敢这么说,当初永定城的事情,说不定她全都知道。”冯瑞慈的表情很像牙疼。 听见“永定城”三个字,高德兴的眉头也皱了起来,那是他贪墨了军饷,拿芦花充棉衣,又没有足够的粮食,被两个士兵发现,想要偷偷进京告状,被高德兴发现之后,便将两人溺死在永定城旁的白沙河中。 萧燕然曾想插手此事,高德兴抢先曝光了他身为“寒山铁骑”后人的身份,使得萧燕然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将高德兴正法,只能潜入京城,想通过刺杀的手段,为同袍报仇,最终也被杜书彦所阻。 “那杜书彦,若是知道此事,那陛下也早该知道,至今不曾罚我,又是怎么回事?”高德兴不解。 冯瑞慈摇头:“那杜书彦一家子都是奸诈狡猾之徒,当日永定城之事,只有萧燕然一人的口供,并无实据,他未必会当时就上报。” 高德兴的表情变得轻松:“当时都没找着,那现在就更找不着了,所有的证据,都被白沙河冲了个干干净净,哈哈哈。” 虽然冯瑞慈也认同这一点,但是莫名的,他就是觉得,杜书彦手里说不定已经有了自己与高德兴合伙吞了军饷的证据。 那个男人,年纪轻轻,却十分沉得住气,如果不能有十足的把握,他是不会出手的, 杜书彦,若是出手,必是致命一击。 端王哭穷卖惨的故事,如同长了脚一样,飞出了京城,短短几日,从北到南,从西到东,几乎全国所有官员都知道了这件事,都说女皇不择手段,对亲弟弟也是这般的残酷无情。 “陛下,虽说现在并非对所有官员下达要求,但是,现在已经四处人心惶惶,何不就此停手?”吏部尚书进言。 他是背的指标最重的一个,虽然完成度也很高,心理压力也很大,生怕别人迁怒自己。 过去用吏部考功来吓唬人,那是为自家捞好处,这次好处一点捞不着,还要白担风险,他真的希望这一切赶紧结束。 凤歌摇头,现在赈灾所需要的钱,还远远不到位,若是现在就罢手,那么大的亏空,从哪里来。 吏部尚书也不敢再劝,只得怏怏告退。 第一批种子即将运往灾区,凤歌派人看着,务必保证这批补种用的种子发放到位,并且,他们是真的种下去了,而不是把它们吃掉。 很快,南嘉道就回报消息,凤歌派去放粮的人,与灾民发生冲突,已经打死了好些灾民。 凤歌大怒,命人将负责放粮的官员拿回京中,得知有灾民哄抢,且先伤了几个士兵,他才不得不下令动手。 又是一笔说不清的糊涂帐。 就在这个时候,南嘉道那里又传来消息,有流民打出“替天行道”的招牌,杀了当地官吏,说要扶持端王,取昏君而代之。 杜书彦很快将收到的消息送到凤歌案上,那两个流民,行事周密,不似临时起意,只怕身后有高人指点。 “臣愿往。”杜书彦俯身请命。 杜书彦的口才与人脉了得,的确是上佳人选,凤歌命他以钦差身份前往南嘉道,处理此事。 事实上,还没有到南嘉道,杜书彦就已经看到了那伙流民。 为首的那个叫王小六,看起来不过二三十岁,他领着一伙人,在官道上将杜书彦的马车劫了下来。 杜书彦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自然也跟着被绑到王小六面前。 王小六斜着眼睛瞟了杜书彦一眼:“你就是钦差大臣?” “你就是王小六?”杜书彦毫无惧色。 王小六冷笑一声:“临死了,还有什么遗言?” “把粮食赶紧运给灾民,天就要冷了,他们没吃没穿,会冻死饿死。” 王小六闻言放声狂笑:“装腔作势,充什么好人!如果不是狗皇帝把国库里的钱都送给了祀星族,我们又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 “补种的种子已经发到,是你,带人哄抢,又杀人造反,如果不是你,南嘉道的百姓的确不会沦落到如此地步。”杜书彦针锋相对。 王小六一拍桌子:“你懂个屁!你们这些官,就知道吃喝嫖赌,无恶不作。” “总好过你连作恶都是别人指使的。” 王小六愣了一愣:“胡说八道,谁指使的。” “呵呵,指使的人,现在自然不会在这里,是谁,你我心中有数。”杜书彦眼神轻蔑的扫过去,“你以为现在收了这些好处,跟着造反,将来便有从龙之功?天真,到时候,第一个杀的就是你!” 王小六抄起桌上的刀,就要向杜书彦的脖子砍去,却被一旁的师爷挡住,那师爷是个屡试不第的穷酸书生,平日里对朝廷也是颇多非议,才被王小六找着做师爷的。 稍许读过一些书的人,都知道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能做绝,眼看着眼前的这位钦差大臣从容不迫,完全不紧张的样子,他心里反而犯起了嘀咕,有心要问个明白。 师爷问道:“即有从龙之功,又如何会杀得?” 杜书彦打量了他一眼,回答道:“各位对自己现在的身份,应该有很清醒的认识吧?造反的逆贼!” 王小六一转身,发现刀已经被师爷拿走,他搓了搓手,以示不满。 杜书彦又继续说:“在背后让各位干出这件事的人,可不是,否则他为什么不亲自出手,而要借你们之力呢?他身份高贵,自然不会与你们同进退。等各位攻入京城,把当今圣上的脑袋摘下来之后,那位幕后主使,自然是要进京勤王的,到时候,他的对手,就是你们了,他把你们杀了,是大功一件。就算有幸让你们给跑了,也会天涯海角的追杀你们,毕竟,死人才是嘴最严的。” 杜书彦一番话,说的王小六与师爷面面相觑,他们之前被那位身份高贵之人派来的使者一通上天入地的胡侃,许下的诺言,让他们心动不已,仿佛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但是现在被杜书彦一说,他们也感觉到了危机,王小六有些不安,强自挣扎着:“不会的,不会的,这是你的一面之辞。” 杜书彦轻叹一声,无比诚恳的看着他:“你知道‘寒山铁骑’吗?太子贪功冒进,统兵将军顶下了罪责,结果呢,满门抄斩一个不留,连带着为刘家求过情,说过好话的人,也遭遇不幸。你,是觉得自己比麒麟将军的功劳还要大吗?” 寒山铁骑早已在凤歌登位之初,便下诏平反,整个恒国的人,都知道寒山铁骑这么一档子事,王小六不由觉得全身汗毛直竖。 师爷将他拉到一旁,嘀嘀咕咕的说了半天,时不时的又偷眼看着杜书彦。 最后,王小六手里拿着刀,向杜书彦走来,举起…… 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被抓 手起刀落,绑着杜书彦的绳子随之落在地上。 王小六潇洒的收起刀,转身:“哼,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不过像我们这种替天行道的,从来都不会滥杀好人,我看你像个好人,就不杀你了。” 杜书彦抚着手腕上被捆过的地方,微笑道:“那就谢谢了。” 刚刚差一点,杜书彦就决定自己绷断绳子,将王小六毙于掌下,后来他发现王小六拿刀的姿势,不像是要对着自己的要害砍下去,才停住。 王小六原本也不是家里完全吃不上饭的那种,只是过的没以前那么舒坦,平日里又结交了不少无事之徒,一起蹲在墙根子底下晒太阳的时候吐槽水患,把官员皇帝全给骂了一遍,当晚他家里就来人,送了他一些吃食与钱财,问他愿不愿意为将来拼一把。 然后,他便听从了那个人的话,说是替天行道的起义军,实则是平日里无所事事的泼皮破落户,其中还有不少有些偷鸡摸狗的爱好,一听说有人愿意给钱,让他们行那大逆不道之事,一个个热血涌上心头,仿着传说中的那些大英雄,又是歃血为盟,又是立字号排座序的,仿佛马上就能做官发财走上人生巅峰似的。 杜书彦听他说完,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没脑子。” 他的脸上却一点也没带出来,依旧微笑着说:“那你之前,可知道,谋逆是什么罪吗?” “嗨,不就是杀头吗,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王小六满不在乎。 杜书彦笑着摇摇头:“谋逆,要诛杀九族,首犯,那是要受三千六百刀的剐刑,三日三夜,哀嚎不断而死。” 看着杜书彦微微挑起的眼睛,王小六只觉得全身上下都在往外蹿寒气。 “你,你别吓我。” “信也好,不信也好,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若是不信,那我便只有祝壮士一路走好。”杜书彦便要走出门去。 “谁许你走了!”说着,有劲风袭来,杜书彦临时应变不及,被扫中,向后倒退数步才稳住身形,张了张口,一口鲜血喷在地上,眼前也是一片模糊。 他努力的睁开眼睛,门口站着一人,身形高大魁梧,身上穿的盔甲,很像大内侍卫的标配,杜书彦的脑中,忽然闪过此前,银矿山那里的村民进京告御状的事,他们画了领头人的画像,但是画的很难看,完全不像人。 如今看来,其实他们已经把所有能观察到的特征,都画上去了。 就是领头的这个人。 那一掌着实震伤了杜书彦的内腑,胸口一阵一阵的发闷,接着,他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捆在架子上,身旁是王小六和师爷的尸体,围着他的,是群情激奋的流民,那个身材魁梧的人指着杜书彦,大声说:“是这狗官,带人冲入营中,杀了王将军与段师爷,今天,便要将这狗官烧死,为王将军与段师爷殡葬。” 流民们挥着拳头,大声叫好。 杜书彦试着挣了挣,丹田空空荡荡,显然是被人下了化功散,无论怎么用力,麻绳依旧结实的绑着他,反倒把最后一点力气,也耗尽了。 大概今日,便要命丧于此了吧。 杜书彦放弃了挣扎,轻轻叹了一口气,虽有许多不舍,不过,当注定的命运来临时,他也会坦然面对。 拿着火把的流民一步步向杜书彦靠近,准备点燃他脚下被松脂浸透的木头时,然后,无数飞箭从天而降,将拿着火把,并周围的流民尽数射死在地上,就连那穿着大内侍卫盔甲的壮汉,也被射穿大腿、肩膀、腰腹,倒在地上。 火把从流民手中掉落,依着惯性,继续向前滚动,快要碰到杜书彦脚下的火堆时,又一枝箭射来,挡在火把前面,火把停下了。 两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杜书彦面前,鬼市黄纸老板身旁时常跟着两个女子,姹紫和嫣红。 她俩还是打扮的无比娇俏,出手也还是那样的狠辣。 嫣红将杜书彦身上的绳索割断, 身上的束缚解除,杜书彦双腿无力,差点摔在地上,嫣红一把将他搂住:“当初你打老板的时候那样厉害,怎么现在一点力气都没有?” 杜书彦不仅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就连跟她打嘴仗的力气也没有。 “化功散的解药。”姹紫踢了踢地上的壮汉,壮汉疼的龇牙咧嘴:“我哪里有解药。” 嫣红笑道:“他没有解药,留着也没用,杀了吧。” “别啊,杜公子应该还想知道,到底他的主子是谁吧?是不是呀,杜公子?”姹紫笑道。 杜书彦努力的点了点头。 姹紫蹲下,问道:“喂,你的主子是谁呀?” 壮汉咬着牙:“呸,小娘皮,爷爷要是怕死,就把你的洗脚水都喝了。” “呀,硬汉,我最喜欢硬汉了。”姹紫笑的越发妩媚,她的一双手,轻轻按在壮汉的心脏位置,看着壮汉:“真的不想说吗?” 壮汉只感觉到心脏如同受到电击一般,刺痛感,从心脉延伸至全身每一寸经脉,手指尖都不曾被放过。 如同全身炸裂般的疼痛。 这只是一个开始…… “嗯,硬汉不怕死,但是怕疼。”姹紫从怀中掏出手绢,将手擦了擦,随手丢在地上,落在七窍流血的壮汉身旁。 据壮汉招供,是律王,让他去银矿山赶走村民,也是律王,让他煽动流民,举起叛旗。 杜书彦听在耳中,心中之前的疑惑才算完全被解开,就算流民造反是端王指使的,在事情尚未成功的时候,他怎么可能让人打出拥端王为帝的口号,那岂不是自找麻烦。 原来是律王,真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毒计。 杜书彦气息微弱,嫣红将他带到一处民房里:“你好好休息。” 二女便出去找食物。 待她二人离开,杜书彦便从床上坐起来,强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将得到的消息写下,传递出去。 嫣红的声音传来:“杜公子,你真是一时也不能歇着,陛下能得到你这样的臣子,起码应该给你个一品官当当。” 她脚步轻快的走进来,手里捧着一碗粥:“现在这里的粮食当真不好找,杜公子将就些吧。” 杜书彦更关心一件事:“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哦,你走后没多久,我们老板呀,去见了圣驾,回来以后,就让我们来找公子啦,还说要我们一定保证公子的安全。” 杜书彦心下有些疑惑,凤歌为什么会召鬼市老板? “杜公子不必怀疑我等,我们鬼市,也不过是想要找个发财的地方而已,并不是想要干什么祸乱天下的事情。天下最大的客人,可不就是皇帝陛下了么,难道我们还能反出天去不成呀。” 嫣红端起粥,轻轻的吹了吹,又递到杜书彦的嘴边:“不烫了,杜公子快趁热吃吧。” 杜书彦只吃了一口,皱起眉:“这米是从哪里来的?”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五章山中粮库 “是我们在山里捡到的一些稻子,把它脱出的米,怎么?”嫣红以为杜书彦是嫌米的味道不好。 杜书彦吃出了这是陈年的稻子,以现在的灾情,本地的稻子与大米,都应该已经吃完了才对,怎么还会有存粮? 一般城镇人家,都是囤米,只有村中农户才会囤稻子,他们有用于脱粒的农具。 杜书彦刚走出一步,就被嫣红扶住:“杜公子,你的伤还没好,别乱动,有什么事,吩咐我们去做就是了。” “山里有粮库。”杜书彦闭了闭眼睛。 嫣红按照杜书彦的吩咐,将县官带来,县官又将城里的粮商全部带过来。 “杜公子,人都在这里了。”县官点头哈腰的赔着笑。 粮商们猜测杜书彦又要让他们卖粮平抑粮价,抢先着叫苦不迭:“钦差大人呐,我们真的手里没有粮了,库里早就光了,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们全卖掉了。” “你们,当真没有别的库?”杜书彦看着他们。 粮商们用力摇头,不知这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会把他们怎么样。 杜书彦点点头:“我知道了,都下去吧。” “杜公子,还要不要去找了?”嫣红问道。 “要。”粮食危机是第一件需要马上解决的大事,别说他现在还有力气说话,但凡只要有一点能够思考的力气和神智,杜书彦都会先把这件事解决了。 嫣红去找了几个轿夫,帮着把杜书彦抬进山里。 “这么大一座山,怎么找呀。”姹紫看着眼前的重峦叠嶂,面露难色。 杜书彦静静的看着山体走势,片刻后,指出一个方向:“往那里走。” 又走了许久,抬轿的轿夫都有些累了:“大人啊,前面没路了。” “那就是到了。”杜书彦微笑着,指着被藤蔓层层叠叠盖着的洞口,“进去看看。” 姹紫嫣红两人挑起长藤,弯腰走进洞口,没几步,她们就跑出来,脸上带着笑意:“杜公子果然神机妙算,里面累着层层叠叠好多麻袋,都是未脱壳的稻子。” 很快,山洞里藏着的稻子全部都被搬到了城里,几乎每个人都在等着放粮。 眼看着马上就要连草根子都没得吃了,忽然天上掉下来这么多粮食,大大的惊喜。 杜书彦却没有马上将这批稻子放出去, 他先让县令派人将所有的粮食统计数量,造册登记,然后又仔细查看稻子的品种、判断存放时间,甚至连装稻子的麻袋都没有放过。 “杜大人,可以放粮了吗?”县官赔着笑脸,站在杜书彦的面前。 从听说山里有粮开始,城里的百姓的眼睛都绿了,要不是有官兵挡着,他们早就自己动手,根本就等不到运进县衙统计。 现在粮食已经在县衙里放了整整一天,百姓的心里犯起了嘀咕,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放粮,难道官府想要卖高价,还是想囤积居奇。 别说普通百姓了,就连衙役们,都很着急, 他们也是住在城里的人,他们也有家人要吃饭,要是真把这批粮食拿出去卖,不用百姓造反,只怕这些绿了眼睛的衙役都能把县官和杜书彦给撕了。 杜书彦手里拿着统计出来的所有数据时,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 “杜大人呐,能不能放粮了?县衙门口已经全都是人了!”县官心急如焚。 杜书彦点点头:“去吧。” 县官与衙役们行动如风,也不管什么官威气度了,飞奔着往门口跑。 之前已经放过粮,他们做这件事,还是可以让人放心的。 杜书彦听着门口传来的欢呼声,揉了揉眉心,重伤之后又做了许多事,他的体力与精力几乎耗到了尽头。 但是,现在还远没有到可以休息的时间。 山洞里不会凭空出现这么多粮食,杜书彦故意先问粮商,就是想看看这批粮食,会不会是他们囤着的,但是直到搬出来,他们也都毫无反应的样子,眼里射出的光只有惋惜,惋惜为什么自己事先没有在山里转一圈,发现这批粮食。 杜书彦面前摊开几大本册子,册子上记载着的是南嘉道去年水稻的总产量、去年上缴国库的总量、人均对稻米的消耗量…… 算下来的剩余数字,再折算成人均囤粮量,剩余数字相差甚远,山洞里的那些粮食,怎么也不可能是城里百姓自己存的。 杜书彦的脑中跳出了一个名字,只能是他。 律王。 南嘉道的上游河堤,工部每年都会进行维护,维护费用也都列得清清楚楚,好好的,怎么会闹洪灾? 河堤损毁的地方,并不属于南嘉道,而是在云西道的管辖范围之内,云西道的知州,似乎一向与律王过从甚密。 在灵楼的情报里,时有提及。 这批粮食,王小六似乎并不知情,所以,这并不是用于造反军的军粮。 囤粮不卖又不吃,还能为了什么? 听着从门口传来的百姓声音,杜书彦想到了一个可能:“以律王的名义送粮,邀买人心。” 到时候,朝廷不仁律王仁,民心如何向背,已经十分清楚了。 只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猜测,并没有实据,杜书彦从不把没有实据的猜测递到御座之前,皇者的决定,牵一发而动全身,所有“根据常理推断”的东西,都不能真的拿到台面上做为决策依据。 杜书彦疲累的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忽然,他睁开眼睛,嫣红正端着一杯茶走进来。 “杜公子,喝口茶,歇歇吧。”嫣红娇俏的微笑着。 说着,她便凑过来:“杜公子,那山这样的大,小女子真的很好奇,您到底是怎么找到粮库的呢?” “粮食有保存的条件,山里符合条件的地方不多,随便看看就知道了。”杜书彦说的很敷衍。 嫣红却知道,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保存粮食的地方,无非是阴凉干燥,少人去。 但是山里这么大,符合条件的地方很多,为什么杜书彦一下子就断定,存粮的位置,连一点错路都没有走,就好像他曾经去过一样。 “杜公子难道已经学会了观云望气?”嫣红娇笑道。 杜书彦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嫣红,问道:“你们老板,或者说你,到底是向着哪一方的。” 皇帝,或是律王? 嫣红捂着嘴轻笑:“杜公子说笑了,我不过是一个小女子,我们老板,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罢了,哪敢卷入朝廷的事情里。身在漩涡,也只能随波逐流罢了,哎。” 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好像十分的无奈。 “不过杜公子放心,生意人是最讲究规矩的,只要能谈得拢,什么都好说。” “是么……”杜书彦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嫣红低头向他脸上望去,只见他已经闭上眼睛,不知是睡去了,还是昏过去。 嫣红伸手探向他的耳后,温热的皮肤下,还在微微的跳动着。 “老板说的没错,杜书彦,果然不是外表那样的弱呢。” 嫣红一笑,信步走出房间。 有了在山里发现的粮食,城里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起来,加之造反的头子已经死了,更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在暗处躲藏着的某些人,则只能想新的计划。 南嘉道的事,很快传往京城,不仅压下了各处对凤歌的不满,而且还让凤歌的形象多出了一份神秘。 有传言称,在南嘉道百姓就要没有东西吃的,快要饿死的时候,山神为南嘉道送来了一批粮食,藏在山腹之中,迷雾重重,有猛兽毒蛇相护,凡人不得见。 唯有真命天女的使者,才能取出,保佑百姓不用再忍饥挨饿。 凤歌得知此消息后,忍不住笑出声:“一定是杜书彦编的。” 杜府, 府里的人忽然听见圣驾亲临,一时忙乱成一团。 杜书彦还没来得及起身,凤歌就已经进来了:“听说你受了重伤,就别起来了,今天给你带了些药,好好歇着。” 凤歌摒退了带来的宫人,看着杜书彦:“今天工部的河堤维护记录已经呈上,那段崩塌的河堤,的确是今年雨季之前,刚刚维护过的。负责河工的人已经前去查看崩塌河堤。” 她看着杜书彦越发消瘦的面孔,叹了口气:“我对不起莫璃郡主,把她好好的夫婿给折腾成这样。” “为君分忧,份内之事。”杜书彦气息不稳,声音微弱,却十分的坚毅。 凤歌起身:“书彦,好好休息,大恒需要你。” 说罢,便要离开,杜书彦忽然出声:“陛下,臣还有一事。” 正文 第四百三十六章北燕内乱 从杜府出来之后,凤歌又紧紧的按住了额角,杜书彦冒死向她进谏,希望她能尽早将律王处理掉。 她又何尝不知呢,当初丰县之围,律王带着世子早早的去京城,说是觐见,其实比往年要提前了两个多月。 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知道丰县要出事,他好好的怎么会提前去。 围城战的时候,不是青黄不接,又不是冬雪封城,北燕人为什么会打丰县? 凤歌做过最坏的猜想:律王早就知道她这个储君就在丰县,与北燕人勾结,将丰县围住之后,将她除掉,到时候,就可以抬别的王爷登基为帝。 只是没想到,小小一个丰县,北燕人竟然围了那么久也没有打下来,反而等到了朝廷的救兵。 丰县之围,用上千条人命划上终点,但是,律王却在丰县开始重建之后,悠哉游哉的从京城回到丰县,国库里拨下来的重建费用,他少不得雁过拔毛,往自己口袋里装好处。 父皇对这个弟弟非常信任,对他委以重任,从不怀疑,还要凤歌对这位皇叔敬重有加。 因此凤歌也不敢在明面上调查此事,好在杜书彦也对律王有所怀疑,言语之间曾带出几分意思,被凤歌敏锐的抓住,两人你来我往的试探一番之后,发现大家的目标非常一致,愉快的一拍即合。 只是,就算是杜书彦,也没有查出律王与此事有关的明确线索。 律王依旧是清白端正,干干净净。 凤歌记得金璜曾经潜入律王府,还冒名顶替了一个新进门的侍妾,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金璜到底是以什么身份混进去的。 二世子凤安年,虽然与凤歌在围城之时,同甘共苦,但现在凤歌要查的人是他的亲爹,只怕他不会合作。 脑中一片混乱,轿辇已至宫门前。 回到御书房,意外的发现莫璃郡主正等着她,凤歌笑道:“郡主?我刚从你家过来,你怎么……” 莫璃郡主躬身行礼:“陛下以灵楼相托,微臣自当鞠躬尽瘁。” 凤歌心中暗想:杜书彦夫妻俩真的不像夫妻,倒像是同心协力的工作伙伴。 凤歌在书桌后坐好:“我知道你无事不会进宫,何事?” 莫璃郡主:“北燕消息,四路亲王起兵反叛高青龙,北燕现在已陷入内乱。” 凤歌有些意外:“为什么?” 莫璃:“听说高青龙有意将势力扩张到南边,并且定居。而那几位亲王,只想在草原上生活,不想离开。” “原来如此,扩张到南边,定居……是想定居在这里吧。”凤歌的手指在书桌上点了几点,嘴角勾起一抹笑意,“那么,高玄武站在哪一边?” “哪边都没有站,他不在王庭,听说在叛乱发生之前,就不在了。” 凤歌微微皱起眉头:“那金璜呢?” “也不在王庭,但是不能确定她是否与高玄武在一起。”莫璃的严谨程度与杜书彦也是一脉相承。 他们两人到底会在什么地方? 凤歌又问道:“那么,现在战况如何?” 莫璃:“四路亲王的兵虽多,却不及高青龙手下的近卫军个个精兵悍将,现在战势胶着,且已有败势。” “这么快,”凤歌对四路亲王的无能感到惋惜,“派人去帮帮他们吧。” 莫璃露出笑意:“是,微臣前来,正是想请陛下准许此事。” 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发出愉快的微笑。 “还有,去找到高玄武,他对战局会有影响,还有……”凤歌犹豫了一下,“还有金璜。” “遵旨。”莫璃退下。 北燕,与恒国交界的山村中。 内战的阴云离这里还很远很远,对于住在这里的百姓来说,离这里四十里地的镇子,就已经是天涯海角那么远了。 村子里从来没有来过陌生人, 前些日子不仅来了,还来了两个,一男一女。 村人以为他们是夫妻,但是晚上却睡在不同的房间。 正是离开了王庭的高玄武与金璜。 高玄武每天与村民一样,放牧。金璜完全干不来草原上的活,她的特长是帮人杀羊杀牛,但是,羊只是宝贵的财富,平日里,村民只挤牛羊奶,做奶制品,只有需要庆祝的日子,才会杀牛羊吃肉。 于是,金璜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除了挑水,她也没什么事干,闲坐在屋顶发呆。 其余忙碌家事的女人们看见她这么闲,都羡慕的不行,有大妈好奇的凑过来:“你怎么也不做饭洗衣?” “不会!”金璜言简意赅。 大妈奇道:“噫!这些都是女人家该干的活呀,你怎么能不会呢?” “女人家生下来就会干?”金璜笑笑。 大妈:“嗨,那怎么可能,只是,这些都是女人家该干的活呀。” “除了生孩子是天生自带的功能,这才叫女人家该干的活,别的,没什么事是女人家该干的。”说着,金璜懒洋洋的又躺在了屋顶。 还想再教训几句的大妈遇上了赶着羊回来的高玄武,高玄武看了看大妈的脸色,又看了看躺在屋顶的金璜,抱歉的笑道:“宠坏了。” 大妈摇摇头:“你啊!该拿出男子汉的样子来!管管她!” 说罢,转身就走了。 高玄武将羊只全部关进圈里,接着劈柴,做饭。 过了一会儿,他对着屋顶大叫:“下来吃饭。” 金璜老大不情愿的翻了个身,半天也不应声,也不理他。 一个人影挡住了阳光,她睁开眼睛,高玄武手里端着饭菜上来了:“既然你喜欢在高处,那就在上面吃吧。” “人家教你拿出男子汉的样子来管我呢,你怎么能这么随着我?”金璜并没有接过饭碗,只是斜了他一眼。 高玄武在她身边坐下:“要我喂你?” 金璜哼了一声,扭过头:“你解开我身上的禁制,我自己会吃饭。” “要是解开禁制,你现在手上,就已经提着我弟弟的人头了吧?”高玄武无奈的摇摇头。 金璜小声嘟囔:“北燕的近卫军不是很厉害吗?还怕我?” “特别怕。”高玄武笑道,“你可是出入百万军中取大将人头,如探囊取物。” 金璜:“你这么疼爱他,怎么不留下来帮他?” 高玄武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远方。 早在很久之前,高青龙就想要永久的占据恒国,气候稳定物产丰富的恒国,多么适合生活。 他本以为别人也与他同样的想法,不料,一经提出,顿时遭到了许多大臣与亲王的反对。 如果只是南下打劫,恒国也不会十分用心的派兵追击,这样北燕就不需要养太多的士兵,平时,他们还是牧民与猎手,与家人在一起生活。 一旦变成了想要抢恒国的领土,以大恒的国力,势必会变成拉锯战,到时候耗不起的是北燕,而不是大恒。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金璜身着一行夜行衣,悄悄的潜入北燕皇宫,躲过了侍卫与宫人,还没有来得及进入高青龙的寝宫,忽觉身后有人,还没来得及转头,一股无色无味的迷烟,就令她眼前一黑,人事不省。 醒来的时候,身边坐着的是高玄武。 而她身上的内力散入了四肢百骸,无法聚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但是想要杀掉高青龙,那是不可能的了。 高玄武对她说:“我虽不赞同他的想法,但也不能让你杀了他。” 本以为金璜会大怒,没想到她却只是冷冷的吐出一个字:“滚。” 就闭上眼睛不再看他。 高玄武本以为她已经认了,不料,却着了金璜的道,金璜用口中含着的银针,寻隙刺中高玄武,接着,她便逃了出去。 做为一个识时务的杀手,她没有再去找高青龙,而是去找萧燕然。 萧燕然一直被关在皇宫旁的铁牢里。 在高青龙的命令注入控制石后的第十天,他恢复了清醒,只有路过的金璜知道这件事。 金璜想把他放走,可是萧燕然却拒绝了,他说自己现在能够清醒过来,是因为高青龙心神不宁,自己才能从被他注入指定的控制石下清醒过来,等高青龙再次坚定信心之后,自己对大恒来说,就是一个潜在的危险,他不能容忍自己会做出对大恒不利的事情。 他对金璜说,三天之内,会找出解决的方案,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也绝不会让自己对大恒做出不耻的事情来。 今天,便是约定的时间, 原本金璜是想杀掉高青龙,将控制石的命令破除,但是却被高玄武阻止了。 现在,她必须将这个消息带给萧燕然,让他对自己的命运做出选择。 萧燕然听见金璜的脚步声,已经知道她没有成功,他坐在铁牢中,神情平和,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南面的墙壁,好像双眼可以穿过墙壁,越过平原高山与河流,看见远在千里之外的大恒国都。 “金姑娘,你已尽力了,请借匕首一用。”许久,萧燕然开口,他已经为自己的命运做出选择。 见他如此,金璜心中难过,但此事,已是无解之法, 死,对于萧燕然来说,是解脱。 一把金色的匕首从金璜的袖中飞出,落在萧燕然的面前。 萧燕然微微一笑:“多谢。” 想了想,又说:“我的青鳞长枪,被收在皇宫的武库中,若是可以的话,是否可以麻烦金姑娘,将枪头,替我送给……杜书彦?从军以来,连累他良多。” 金璜点点头。 萧燕然慢慢拿起匕首,看着锋利的薄刃,又看了看金璜:“像你这样爽快的女子着实不多,愿你往后能得幸福。” 说罢,匕首对着心口猛然扎下去, 一声清脆的裂响,控制石从匕首刺下的地方,生出道道裂痕,碎成几块,从此,再不能控人心神。 金璜一生,见惯生离死别, 看着萧燕然的生命渐渐抽离身体,却莫名的觉得心堵, “你死了,一了百了,可让杜书彦怎么办呢?还让我去送枪头,亏你想得出来。”金璜喃喃道。 武库的值守很严,以她刚刚被下了药的体力,根本就无法偷出枪头,在她差点被侍卫发现的时候,高玄武坦荡荡的从正门进去,又大大方方的把萧燕然的枪头拿走,这使得她不得不跟着高玄武,想要伺机将枪头偷回来。 最终,一招不慎,又落在高玄武的手上,被带出王庭,在这小山村里住着。 现在金璜每天的消遣就是想办法偷枪头,只不过都是同一个结局。 高玄武就好像一个不需要休息的怪物,随时随地都会突然醒来,将她压制住,这让她感到很恼火,也越发的燃起了斗志。 就算是现在,金璜也没有放弃从高玄武的身上把枪头拿走。 “要么,你先吃饱了,再继续?不然面条都粘在一起了。”高玄武将尚温的碗递过来。 面条?金璜狐疑的接过碗,山村里的主要粮食是荞麦,但是这面条,分明是用小麦粉做的,得到四十里之外的镇上才能买到。 “你今天放羊放到镇上去了啊?还是镇上有什么可爱又美丽的小姑娘?”金璜调侃道,吸溜了一口面条。 高玄武微笑看着她:“今天不是你的生辰吗?专门为了你这个可爱又美丽的小姑娘去的。” 金璜差点呛着:“我的生辰?” 她笑起来:“我都不知道我的生辰,你知道,哈哈哈。” 高玄武:“戚丞相的嫡女戚娅洗三、百日,总会摆宴,朝中官员,也必有人会去。随便问问,不就知道了,又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随便问问?你能问谁啊?” “这人你也认识。” 金璜想了一下:“不会是杜书彦吧?” 虽然不知道杜飞扬与戚家关系怎么样,不过,应该也不会太差。 “是凤歌。” “啊?”金璜手里的碗差点掉下去。 金璜定了定神:“她还没我大呢,你问她?” 高玄武:“她虽然没有出生,但是你出生的时候,皇宫里也派人去送了东西。在宫里珍宝库的账本上可以查到。” “哦。”金璜淡淡的应声,又扯出一个笑脸:“那你知不知道当初,皇帝送我的是什么东西吗?好像应该很值钱?” 接着,她又摆摆手:“算了,别说了,这么多年,我身上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肯定早丢了,还是别告诉我了,省得听着心疼。” “是这个。”高玄武拿出一块小小的黄金长命锁,四个金色的铃铛轻轻的晃着,发出清脆的声音。 金璜激动的伸手想要接,却又将手垂下,她笑笑:“你是按照珍宝库账本上的文字,重新找人做的吧?挂在刚满周岁的小女孩身上的东西,应该早就给人拿走了。” “什么都瞒不过你,”高玄武无奈的笑笑,“女人太聪明,让男人很难做啊。你们的皇帝送给你的,丢了也就丢了,我送给你的,才是好的。” “好在哪里?”金璜揶揄道。 高玄武认真的说:“皇帝送的人,是臣子的女儿,是对臣子的施恩。我送的人,是我高玄武心上的女孩子,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说着,他将金璜腰间挂着的玉璜取下来,将金锁串在一处,又给她挂上:“现在,金和璜,才算齐全。” 金璜捧着手里的面碗,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七章山村夺枪 最后一根面条咽下肚,金璜将面碗随手放在一边,高玄武十分自然的接过碗,站起身,看样子是打算下去洗。 “堂堂北燕大亲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贤妻良母了?”金璜笑着说。 高玄武飞身跃下屋顶,走向厨房。 在他落下去的一瞬间,金璜分明听见,他轻轻的说了一句:“从心里有你开始。” 天不怕地不怕的金璜,抱着膝盖坐在屋顶上发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有一个人总是掏心掏肺的对自己好,无论如何,也会有所动摇。 只是她不敢轻易动心, 她可以舍命救凤歌,也可以接下杜书彦委托的最艰难的任务,也会为萧燕然的死而伤感。 但是,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愿意单方面的付出,或是可以得到自己预计的回报。 高玄武的感情,她不敢接, 如果付出真心之后才发现,一切都只是骗局,她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 金璜轻轻的捂在腰间,那里有一道伤口,这么多年,早已不疼,只剩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 心上的痛苦,她也以为自己已经忘却,却会在午夜梦回时被惊醒,梦中种种很快变得模糊,只剩下揪心的悲伤与眼角的泪痕。 曾经在月黑堂金院的日子,严苛训练后的温柔给了她多少希望,试练时的这一刀就给了她多少绝望。 只有从来都不曾拥有过, 才不会因为失去而痛苦, 只有从来没有过希望, 才不会有绝望, 有过一次这样的教训,足以刻骨铭心一辈子,一次就够了, 自己平生不曾做过好事,也不曾求神拜佛,又哪有资格对别人有所期待, 可笑的期待, 金璜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将挡在眼前的发丝挑在耳后,双眼清亮,再无半分迷茫之色。 摆正自己的位置和价值,就不会心有不甘, 天气这么好,今天也要继续努力偷枪头。 鬼市里依旧热闹非凡,近期北燕内乱,有贵族避祸逃进了大恒,身上只带了货,没有带银子,只得赶紧找个地方把东西卖掉,没有人查问货物来源的鬼市,自然就是最好的选择。 一根紫檀木的男子发簪,被随意的搁在鬼市的摊头。 紫檀木虽贵,但只有这么小小一根,不值什么, 式样也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即无雕花也无镂空,只刻着一个字。 没有人对它有兴趣,这是摊主一下收了北燕人好几样东西后,北燕人随手当做赠品,白送的。 从内集出来的杜书彦一眼看见了它,整个人如被雷击中一般,愣在那里。 “这位公子,好眼力,这根发簪,用的是北方的云中密境里的神木,看你诚心想要,算便宜点五十两!”摊主见有人盯着发簪,忙上前推销。 杜书彦缓缓拿起发簪:“它不过是一根从真腊国来的紫檀木罢了,原主人又不爱惜,如此坚硬的质地,也能留下这样多的痕迹。” 摊主被说破,心虚:“哎,你说多少肯买吧!” 杜书彦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一百两,放在摊主面前,拿起发簪,一言不发离去。 摊主纳闷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想此人莫不是疯了? 关林森走在街上,忽然听见有人用北燕语叫了他一声:“关长宏。” 他转过身,看见一个穿着恒国衣饰的北燕人,那人看见他的脸之后,一愣,又用艰涩的恒国语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关林森急忙上前拦住他:“你认识关长宏?” “认识,他帮我抓过逃走的羊。你跟他是……” “他是我二伯。” 那人恍然大悟:“哦,难怪长得这么像。以前听他提起过,说家里有个小侄子,就是你吧。” 关林森:“他还说过什么?” “倒也没说什么,就是一些琐事,谁娶媳妇谁生儿子,喝醉之后啊,说的特别多,肉都堵不住他的嘴。说着说着,他还能哭起来,嗨,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哭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的。” 关林森:“他做了错事,对不起家里的人,想来也是心生悔意吧。” 那人惊讶的睁大眼睛:“他做什么错事?他说过想家,但是为了家里,却不能回去。每次说到这事,他又要大哭大叫,吵得人睡不着觉。” “为了家里……”关林森不解,但是这人也说不出再多了。 难道二伯父到北燕去,还另有隐情? 关林森决定回去问问父亲,但是父亲却一直闪烁其辞,直到关林森说要自己去查的时候,父亲才只得松口: “唉,你也大了,有些事,让你知道也无妨,但是,你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 他缓缓说起许多年前的往事,当年关老大人为了寒山铁骑出头,在金殿上顶撞皇帝,整个关家被贬斥,一落千丈, 心存歹意的人落井下石, 与关家交好的人,关家也不忍去求助,以免坑了人家, 撑了两三年后,族人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 曾祖父一身铁骨,愿意为公理和正义出头,当他眼睁睁的看着子孙辈因此而挣扎求生,他的心中到底意难平,身为长子的父亲提议,要演一出戏,让关家有机会在世人眼前,再演一出忠君报国,不惜大义灭亲的好戏。 牺牲一人,换取全族重回仕途,至少,在市井生活也不会受人欺压。 当时的关长宏却说:“大哥一向性子懦弱,哪里能下手这般干脆,一眼便给人看穿了。” 最终便是由关长宏假意与北燕人勾结,再由曾祖父绑孙上殿,到时候想办法将人换出来,远远的送出国境,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只是没想到,勾结的不是别人,而是北燕的左宁王,正当关长宏与曾祖父的争吵达到高潮时,他忽然出手,将曾祖父杀死。 不得不说,因为曾祖父的死,关家比原先计划还要快的重回朝堂, 当时就连最会拍马屁的朝臣也不相信,一向忠厚老实的关家,竟然会为了重新得到重用,而用这样的手段。 能站在朝堂之上经年不衰的世家,有几个是真正一点手腕都不懂的大白兔? 关林森得知此事之后,陷入沉默,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从理智上,他清楚的明白以少数人的牺牲换取多数人幸福的必要性, 从感情上,就没这么容易了,他闭上眼睛,曾祖父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的样子,依旧清楚的出现在眼前,这得是多大的刺激,才能让一个两岁的小孩子对这个场景记忆如此的深刻。 血气上涌时,慷慨赴死容易,但是二伯父却因此而背了十几年的骂名,在北燕浪迹漂泊,不敢回家一步。 要对家族有多么深的感情,才能担下这一切, 关林森将二伯父是如何为了救自己,而命丧孔雀河的事情,告诉了父亲,父亲沉默良久,缓缓道:“找个好日子,把他接回来吧。” 一向对神佛之说没有兴趣的关林森,不知为什么,时常也会去大云观,却并不拈香拜神,只是站在神像前,静静的看着神像,贴金绘彩的泥胎木像也静静的低眉垂目看着他。 “关大人,你怎么也在这里?”说话的是对药物有无比热情的祀星族天玑。 关林森点点头:“石长老,这里可住得惯么?” “特别惯!没想到这里的药材这么全,就算是贵国陛下赶我走,我也不走了!”天玑很高兴,领着关林森往道观后走去, 后山一大片刚刚开垦出来的土地,划出不同片区种植不同种类的药用植物。 石长老看着那些植物的模样,就好像登徒子看见了美貌的姑娘,根本移不开眼睛。 关林森忽然开口:“石长老,可相信世间有灵魂不灭吗?” “哎?”石长老诧异的看着他,陷入了沉思:“我是不相信的,但是隐元相信。” 隐元长老专精研究控制人类意志的控制石,对于灵魂意志等等领域有着相当深的见解。 只不过现在隐元长老依旧被软禁在灵楼之中,不好直接去问他, 由于寒山铁骑之事,实为先帝之过,只是此事绝不能透出去,否则社稷动荡,只怕到时候被有心人利用,因此,从孔雀河迎回关长宏遗骨的事情,就由关林森暗中进行。 他如实向凤歌请示:“当初二伯父也是为了重振关家,才会不得已而为之,还望陛下成全。” 凤歌点点头:“此事,的确是先皇处理不妥,你去吧,早去早回。” 这次由于赶着马车,因此只能绕着山走,无法穿小道。 黄昏时分,关林森看见前方有一处小山村,便加快了速度。 进了村子,便看见远远的屋顶上站着一个人,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身影无比的熟悉。 “金璜?!”关林森大声招呼。 很快,屋顶上又多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高玄武。 “关兄怎么会到这里来?”高玄武的眼中满是警惕,好像看着一个准备来跟自己抢媳妇的土匪。 关林森不以为意:“我是去取一位亲人的遗骨,刚巧路过这里而已。” “哦,那就好,那就好。”高玄武当下便松了一口气,热情的做了一大桌丰盛的菜宴请关林森。 席间,金璜对关林森表现出了超出普通朋友的热情,总是贴在他身边,时而布菜时而倒酒,开始的时候高玄武还没什么感觉,时间长了,他的脸色就有些发绿,故意提起:“关兄与女皇陛下……” 关林森笑笑:“陛下如太阳高悬,普照万民,又岂是我可以肖想的。” 金璜倒满了一杯酒,如蛇一般的扭过去:“那么,我有希望了?” 她的酒还没有举向关林森,就被全身绿油油的高玄武一把夺了去:“关兄明天还要赶路,别喝醉误事。这杯我替关兄喝了。” 说罢,一口饮尽。 他将杯子“啪”的放在桌上,挑衅似的看着金璜,却意外的发现,她竟然没有生气,反而露出得意的笑容,如同成功偷到了一只肥鸡的狐狸精。 高玄武还没有来得及问她笑什么,就已经趴在桌上了。 方才金璜与关林森贴得十分近之时,关林森悄悄的递了一点药丸给金璜,金璜趁着背过身的功夫,将药丸下在酒里,看似是敬关林森,却引得高玄武醋意大发,将酒杯抢过,这才成功。 “嘿,真好用!”金璜非常开心,又笑着问关林森:“你怎么知道我需要用千日醉?” 关林森:“从屋顶上跳下来的时候,你是被高玄武架着下来的,以你金璜的高傲,怎么可能会如此。所以,你一定是功力被制。” “万一,我突然决定当小女人了呢?”金璜挑挑眉。 关林森没回答,只是看着她笑笑,金璜自己也觉得颇为可笑:“哼,被你看穿了。” 她戳了戳高玄武的脸:“哼,现在看你还怎么欺负我。” “他也算对你不错,否则,也不会上这当。”关林森对高玄武并没有恶感,反倒有些同情这位爱上女杀手的北燕大亲王。 金璜从高玄武的身上取出藏着的青麟枪头,正色道:“这枪头,你可认识?” “仿佛在哪里见过。” “这是萧燕然的青麟枪。”金璜叹了口气,将萧燕然最后的日子告知关林森,“你替我转交杜书彦好不好?” 关林森一口回绝:“不好。我不擅于表达同情与安慰。” 金璜跳起来:“我也不会啊!” “可是你收了灵楼的钱不是吗?”关林森指出重点。 “那也没有委托我把萧燕然的遗物带回去!” 两人你推我让了半天,关林森就是不肯接手,金璜只得悲伤的收拾包袱,亲自回京面见杜书彦。 “化功散的解药你一定有!”金璜搓着手,“送我点。” 关林森摇摇头:“前几天全给杜书彦了。” “……可耻的杜书彦……”金璜痛心的捶打桌子。 关林森:“我护送你回去就是。” “你不是要去取遗骨吗?算了,想我乃是堂堂月黑堂殿首,就算身无内力,也比寻常男人的力气大得多!怕什么!” 似乎是想要证明自己的话,金璜当真抱起了高玄武,将他半拖半拽的拉到一旁的草垛上,刚转身离开,想了想,又转回去,把搁在一边的兽皮盖在他的身上。 关林森冷眼旁观着这一切,等金璜坐回来,问道:“你到底对他是什么想法?” “没想法!”金璜斩钉截铁的丢下三个字,却越发显得心虚可疑。 金璜反问他:“女皇真的很喜欢你,可惜却不能马上给你名份,你又怎么想?” 关林森笑笑:“她开心,我就开心,她想做的事,我会全力支持。” “噫,真狗腿。”嘴上这么说,金璜还是很羡慕的,有这么一个人,可以让他不计回报的为之付出,也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两个在情路上曲折回绕的人,相视一笑。 金璜摆摆手:“罢了,谁也不要说谁。” 她举起酒杯:“敬我们注定坎坷的一生。” 一饮而尽。 关林森继续向北,赶向铁瓦山, 金璜一路向南,带着青麟枪的枪头回京交差。 房间里只剩下了高玄武,天还没亮,他也从药性中挣脱出来, 他猛然坐起,环顾四周,发现房间里已是空空荡荡,只有桌上的杯盏狼藉。 身上藏着的青麟枪头已经被拿走了,意料之中的事, 他无奈的笑笑:“什么时候,才能让你对我这般在意?” 正文 第四百三十八章送信 回到京城,按金璜的脾气,应该直接找到杜书彦,把青麟枪头交给他,就算完事了。 只是这次她却怂了,缩在八卦楼里,喝了两壶茶,吃了五笼点心,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 “我很荣幸月黑堂的殿首大人看得起小店的点心,但是,你要是再这么吃下去,会撑坏的。”一个身形纤细的人走过来,穿的是男装,却面白无须,金璜抽了抽嘴角:“老花,你在店里啊。” 来者是传说中整个京城里最擅长安慰人的八卦楼老板花离君,她男扮女装,击败家族中人,夺得大恒最大的茶庄经营权,后来又开了八卦楼,与灵楼一样,也是专收天下消息,金璜当初出道时的第一笔生意,就是靠八卦楼完成的。 金璜十分信任她,在花离君面前,她不需要伪装什么,现在,她趴在桌上,双眼无神:“我该怎么办!” “你?怎么,有几十个小伙子看上你,你不知道选谁?”花离君调侃道。 金璜连反击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看了一眼花离君:“我问你啊,如果有个人,他最好的朋友死了,自杀的,自杀前,让你把遗物交给那个人。你会说点什么?” 花离君想了想,摇摇头:“什么也不说。” “我也想过了……”金璜叹了口气,“但是,唉……” 有时候,最无情的人,忽然讲起良心来,是十分可怕的,金璜就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 她知道事情已经发生,且绝无挽回的可能,所有的安慰都是苍白无力且没有任何意义的, 甚至她自己以前就很不屑于这种无聊的安慰,但是,事到临头,她还是怂了。 “要不,进宫找凤歌,说不定她愿意转达一下?”金璜在白日做梦。 如果让杜书彦知道,连皇帝都知道他最好的朋友的死讯,而他这个灵楼楼主不知道,一定会更加的伤心难过。 “不行不行……”金璜自己否决了这个想法。 花离君看着她纠结的样子,拍拍她的肩膀:“你只负责把该传递的东西传递到位,别的就都不提,不就行了吗?只当自己是传信铁鸟不就好了?” “也只能如此了。”金璜愁眉不展。 灵楼之中,门上来报:定北公主驾到。 “定北公主?”杜书彦一愣,金璜? 许久不曾开启的灵楼正门缓缓打开,公主之尊,自然不可轻慢, 杜书彦看见金璜脸色沉重,不似往日的嘻笑随意,心中疑惑, 大堂之内,杜书彦恭敬下拜行礼, 等了半天,金璜即没有让他起身,也没有说话,杜书彦更加疑惑,他抬头看着金璜。 金璜脑中闪过了无数个念头,无数个说辞, 又飞快的一一推翻, 最终,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她缓缓的从身后取出那把乌亮无光的枪头, 杜书彦见了,什么都明白了, 武人讲究武器绝不离手,枪在人在,枪头如今在这里,那么人也…… 金璜双手捧着枪头,弯下腰,奉于杜书彦眼前:“这是他最后留下的东西。” 杜书彦转头望着书案,那里,有一根紫檀木做的男子发簪,上面刻着的字, 是萧, 是当初两人共患难之后,他送给萧燕然的, 犹记自己还调笑道:“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长生…… 多么讽刺, 杜书彦几乎连跪也跪不稳了,忽觉心口如裂开一般的疼痛,腥甜的液体逆冲至咽喉,忍不住一张口,便喷出一口鲜血,落在青砖地上。 金璜闭上眼睛,她很想现在转身就跑,不忍看见这个温文而雅,从来都是指挥若定的男子,如此失态。 但是她的脚却根本就迈不动。 她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说,否则,萧燕然便是白白死去。 “萧燕然,是为了摆脱体内控制石对神智的影响,自尽的。”金璜尽量用简短的话,把萧燕然从得到雪参到自尽而亡的过程,详尽的告知杜书彦, 每一句,都像刺在杜书彦的心上。 他却不得不听, 他现在不是萧燕然的朋友杜书彦, 而是灵楼楼主杜书彦, 控制石的力量已经可以到打造出一支强大而忠心的军队了, 这对大恒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 杜书彦只是稍稍的加重了几下呼吸,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中又是一片清明, 何等强大的自我控制能力, 他又向金璜了解了一些与控制石相关的事情,然后,又去找到隐元长老。 “什么?你说控制石已经圆如珍珠,色如满月?”隐元长老听完金璜的描述,很激动。 又得知是从狼王身上取出的之后,他又有些失望:“这种控制石做出来,没什么意义。” “很强大,怎么会没意义?”金璜不解。 隐元长老道:“控制石是控人心智,装上之后,施令者,指哪儿打哪儿,但是如果施令者死了,那么,控制石将会按照它们的自然属性归附。 动物身上得来的控制石,会归附于从人身上得来的, 人身上得来的控制石,会归附于从更强者身上得来的, 如果有人,装了从强者体内养出的控制石之后,还能保持自我意志,那么,他就是最强的。 狼王体内养出的控制石,只能养出来畜牲,用于冲锋陷阵,却没有自己的想法,要他有什么用!” 听见“畜牲”二字,杜书彦的脸色明显变了,金璜以为他要做点什么时候,他的情绪却又恢复如初,继续与隐元长老讨论控制石的事情。 控制石是一种拥有巨大能量的磁石,却不像磁石那样吸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会将人体改造成怪兽, 当初发现控制石的地方,是一个巨大的天坑,在当地古老的传说中,那是两个神祗在天空中对打,其中一位虽输却不服,一头撞断了天柱,化成一团火球,砸在地上,形成了天坑,而他的身体化成了一块一块的石头,每一块,都包含着他的不屈和愤怒,被装入控制石的人,就会被他的意志所控制。 “无稽之谈。”出来之后,金璜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她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天塌地陷之说,“无非就是天上掉的流星慧星么,我还见过一把宝剑,是陨铁做的呢,特别好用。” 杜书彦笑道:“天神之说自然不可信,但是,可以说明,控制石,并非大地上的本来之物,而是由天空带来的。” 说着,杜书彦想到钦天监钧天的预言:将会有灾难从天而降,到时,整个世界,都将被灭绝。 “哦,那也挺好的。”金璜对全灭的结局表示满意,“不患寡,患不均,大家都死了,挺公平。” 杜书彦对这个不把生死当回事的人无法评价:“能活着还是活着好,不然你就吃不到今年新做的桂花糕了。” “那是,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命的,得抓紧时间好好享受人生。”金璜告别杜书彦。 转波阁的大门,缓缓关上,杜书彦带着微笑的脸,慢慢消失。 案上的紫檀木发簪和青麟枪头,落在杜书彦眼中,刺进他的心里。 厚重的大门,将转波阁中的悲声完全掩住,只有耳力最强的白羽,从风中隐隐抓住一丝半点, 他暗自叹息:“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情景吧,灵楼楼主竟然哭了。” 又过了几日,凤歌得到消息,高青龙兵败而亡,死后并未留下子嗣,离皇位最近的人,是高玄武, 可是高玄武不知所踪。 北燕人现在四处寻找的人,就坐在金璜的面前, “你对将来,到底有什么打算?”高玄武认真的问道。 金璜笑嘻嘻:“那当然是吃好的喝好的,一辈子享用不尽。” “做我的皇后,一切都会如你所愿。”高玄武认真的说。 金璜轻咳了一声:“这个,坐在路边摊商量要我做皇后这件事,怎么都觉得那么古怪呢?摊主还以为我们疯了呢。” “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向凤歌下国礼聘你。”高玄武一着急,声音大了些。 引得周围人侧目,正巧有巡街士兵听见,为首的军官大步上前:“何方大胆狂徒,竟敢直呼圣上名讳?!来人,拿下!” 正文 第四百三十九章变数 巡城士兵并不知道眼前的男女是何身份,出手便要将金璜按在地上。 一阵混乱过后,巡城士兵倒了一地,金璜忙着整理衣服和头发,还有几个没倒下的,惊恐的跑向远处:“来人啊,有凶徒行凶!” 高玄武目送他们跑向远方,用脚尖将翻掉的板凳摆好,将手里的两碗豆花放在桌上:“快来吃吧。” 这是开打前,刚送上桌的,士兵刚一伸手,高玄武就抱起了两碗豆花,迅速站到一边,与围观群众融为一体, “这就是你刚刚一直站在旁边围观,而不动手的原因?”金璜坐下来,拉过一碗豆花,大大舀了一勺放在嘴里。 高玄武笑道:“原因之一,你动手,叫恒国内部矛盾,我动手,就是燕国欺压恒国。” “哼,就会说。” 吃完最后一口,五城兵马司的援军到了,黑压压的人头,明晃晃的武器。 为首之人是今日值守的五城兵马司都头洪晃, “何方狂徒,敢在京城生事!”洪晃大步上前。 等他看见金璜之后,一愣:“公主殿下为何在这里?” 金璜指指面前的空碗:“吃豆花。洪大人要不要也来一碗?” “不了不了,下官还在轮值,有所不便。” “哦,洪大人忠心体国,辛苦了。” 金璜站起身来,又转头看了他和后面的人一眼:“要不要随我一同进宫,汇报一下刚刚发生了什么?” “不用不用,下官哪里有资格进宫面圣呐。”洪晃陪着笑脸。 “哦,这样啊,那去御史台弹劾我?那里的门槛低,洪大人还是好进的。” “御史大人们想必事务繁忙,就不打扰他们了。” 洪晃此时在心里将第一个咋咋乎乎的士兵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惹谁不好,惹到了这个女人。 他虽然不知道金璜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传闻中,她是在女皇陛下登基之前就贴身随侍在旁的,陛下身边的近人,就连位高权重的大臣,也不敢对她无礼。 幸好金璜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骄横,定要将得罪她的人置于死地,她把心头的恶气发泄完之后,就与高玄武一同离开了。 “下次看清楚是谁再报!”洪晃瞪了报信士兵一眼。 凤歌听闻金璜回来,忙命人通传,又看见了高玄武,笑道:“朕该恭贺大亲王荣登帝位了吧。” 高玄武:“还未成事实,不忙。” “可是,已经为你准备好大印和尊号了。”凤歌笑着将案头上的一纸文书递给高玄武。 是一封北燕来的国书,大意就是通知东方大陆各国,北燕已易新主,连最后的印章都换了字样。 金璜将文书接来:“哈,高玄武,你自己都没见过这个印吧,已经有人替你盖上了。” “我常年在外,想来是有人觉得,可以一手把持朝政了。”高玄武无奈的叹息。 凤歌收起笑意,正色道:“相信阁下一定可以处理好内政,现在,有一件正事,钦天监发现……” 关家将关长宏的遗骨悄然安葬于祖坟之内,却依旧不能立碑,只是一个小小的土丘,随在同辈人的坟旁。 经过数十年来的宦海起伏,关家人已经将名利看得淡泊,不在乎是否要为死者求个名份,何况,这是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就连关林森也不想让凤歌为难。 不料,关长宏遗骨就在关家祖坟的事情,竟然一瞬传遍满朝,让凤歌陷入了被动的局面, 朝堂之上,有御史公然上书,询问关长宏身份到底为何? 是叛逆,就要将关家再次打压, 是忠臣,就要凤歌给天下一个交待。 “关长宏是先帝派去北燕的死间!”凤歌面不改色心不跳。 朝臣们议论纷纷:“死间?” “否则,北燕又怎会传次子高青龙,而不传长子高玄武,当时已引起一次内乱,而这一次的内乱,亦有关爱卿的功劳,可惜关爱卿身份被发现,为国尽忠了。” 凤歌的话,有些真有些假,没有人能证实关长宏可以影响北燕高氏皇朝的立嗣,但是也没有人能证实不能。 律王上前:“此次北燕内乱,乃是因为高青龙与四路亲王政见不合所致,与关长宏何干?” 杜飞扬出班回应:“每年夏季都会有大量的百姓感染风邪,对于大恒的百姓已是习以为常,不过是几日的不舒服而已,但是北燕天气寒冷,从未有过这种病症,曾有一个染上风邪的女子到北燕,让北燕都城半数人感染,由于北燕无药,因病而死者众多,在北燕人的心中,对大恒的地域有极大的恐惧。而这个女子,就是关长宏带去的。” “此事,杜大人又是从何得知?”律王根本不相信。 “因为那一年,边境有几个城镇的药物销售收入忽然增加,此事,涉及税费,户部自然知道。” 杜飞扬的话让律王也无可指摘。 关家的事总算尘埃落定,多了一个为国尽忠的英雄,关家的地位又上一层。 明月台, 京城中的贵妇与名门闺秀最喜欢的地方, 香气馥郁的脂粉,漂亮的首饰,还有各色可爱有趣的摆件,都是她们一掷千金的理由, 这一天,有一位女客走来,每样东西都问了一遍,却什么都没有买就走了, 店里的伙计对此事习以为常,毕竟这样的价格,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得起的,更多的是大饱眼福的女人们,看到实在忍不了了,才会拼足勇气,下手买一两样最便宜的东西带回去。 再之后,便出事了, 所有在明月台买过东西的人家,都好像着了魔似的,女人们竟然变得暴戾无比,家人稍有说话不称意,便大打出手,不仅对仆役如此,就算对丈夫子女也一视同仁。 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家庭纠纷,过了几日,却有越来越多的人家出现这种事,有些女人的力气竟然比男子还大,差点把家里的男人给活活打死。 一个两个是特例,十几户、几十户,皆是如此,就很不正常了。 六扇门很快查到明月台的头上。 明月台的老板娘白莹,对六扇门的讯问十分配合,问一答十,很快,线索便集中到明月台出售的胭脂水粉上。 在出事的家庭里,都有从明月台买来的胭脂水粉, 六扇门将这些瓶瓶罐罐全部收回衙门,却没有查出里面有什么异常。 拖了几天,实在没办法交差,只得称是那些妇人得了失心疯,让各家自行好好看管就是了。 失心疯的人,治不好似乎也在大众的理解范围之内,因此,这件事虽然根本就没有解决,但是,也已经变忧了各家的家事,再也没有人提起。 而明月台为了自己的名声,邀请了一些有心却无钱的女子,赠送了一些东西给她们,她们用了之后,也并没有任何的不良反应,一切如常。 仿佛更印证了这件事,原本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你就这么算了吗?”在明月台的后院屋舍里,传出金璜的声音。 另一个声音却无奈道:“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金璜随手拿起一只瓶子在手里把玩:“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现在年纪大了,比年轻的时候知道什么叫从心。”白莹将瓶子从金璜手里一把拿过来。 金璜笑道:“素雪楼当年也是能与月黑堂一较高下的组织,现在却落得一个被人欺负,也只能憋着的下场?” “哈,还敢提月黑堂,小心被人拉出去斩了,你这个月黑堂的余孽。”白莹笑道。 素雪楼当年的消失,与月黑堂不无关系。 那一年,月黑堂忽然大价钱征收身手出众的杀手,素雪楼那些无情无义的纷纷跳槽。 那一年,月黑堂被朝廷围剿,不管是早已入门的,或是新入门的,一网打尽。 那一年,大恒国的杀手事业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人才凋零,只剩下几个余孽,也只敢缩着头过日子。 素雪楼的大当家小雪,在素雪楼名存实亡之后,便化名白莹,用素雪楼存下的银子开了明月台,只想好好过日子,没想到,却出了这档子事。 金璜与白莹当年被人设计,两人共抢一笔生意,不打不相识,金璜不是心里能憋事的人,把一人下两单的事情当即拿出来对质,于是,两人携手把违背黑道规矩的雇主反杀。 在月黑堂出事之后,白莹曾想找到金璜收留她,却发现,这货在那样的危机之后,竟然也活的不错,便没再管过她。 没想到这次金璜竟主动找上她,问她是明月台的事情,到底是怎样。 白莹查过,那些出事的人家都是在十四日那一天之后买的货,买什么的都有。 十四日那一天唯一的异常,就是有一个女人,进店后把所有的货都摸了一遍,闻了一遍, 光买不看,是很招人嫌的一件事,因此,虽然很多人也都只是看看不买,但是绝不会像这个女人一样,正常情况下,只是看几样自己心仪的东西,就很快离开。 那些胭脂水粉被杜书彦拿去给苏岩和石长老检查,石长老兴奋莫名:“噬心草!!!恒国竟然也有,为什么没有早拿给我。” 噬心草,正是祀星族用来改变动物心性的魔药。 吃下噬心草的兔子暴戾非常,会主动攻击并咬死老虎。 吃下噬心草的猛兽,更是会变成怪兽一样的存在。 “族里的护院动物,都是先装上控制石,再灌下噬心草,比用人做侍卫看守,好用!” 接着石长老告知杜书彦:噬心草只能生长于沼泽之中,水太多了成河不行,水太少了成地也不行。天气也不能太热,需得四季分明。 整个大恒,有沼泽的地方只有朱雀之地,但是朱雀之地全年热的只能穿短衣,当地居民甚至有穿草皮树叶的,显然不是噬心草的适合生长地, 杜书彦脑中如电光火石一般的迅速闪过几处可能的存在,最终,他想到了一个地方——南嘉道。 那里被洪水淹后,许多低洼地带的水无法排出去,被人为的变成了沼泽。 到底是先有了沼泽,才让人灵机一动,在那里种了噬心草, 还是原本就是为了种噬心草,才将那里变成沼泽? 若真是后者…… 杜书彦心中一叹,只怕很快,又要国无宁日了。 许久没有回到丰县的林翔宇,带了一份大礼给身残志坚的二公子凤安年, 一个通过机簧控制的轮椅,行走如飞,甚至还能自己跨过门槛。 “林大人高升之后,还记得我这个废人。”凤安年感慨万千。 林翔宇笑道:“下官与二世子曾在北燕被围之时,同甘共苦,自然情谊深厚,非寻常人可比。” “父王与大哥都不在,林大人莫非真的只是来找我,送轮椅的?”凤安年微笑道。 林翔宇一笑:“想问问,二世子是否知道,大世子收藏的石头,都是从哪里得来的。” 大世子收藏的,除了美丽的、奇形怪状的石头之外,还有控制石…… 凤安年心中了然:“有些事情,我这个做弟弟的,可不方便说。” “难道二世子,从未想过更进一步?”林翔宇看着他。 “若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下官也就不说什么了,当日丰县被围的时候,城外的那些北燕军,只怕不知道二世子的身份,到时候若是城破,杀将进来,二世子也得与寻常百姓一起,遭兵燹之祸。” 这是凤安年心中最深的隐痛,虽然父王与大哥的确对他说过,让他安心留在城里做内应,可是,当他亲眼见到留在被敌军重重包围的丰县,是何等情况之后,当所有的仆役都逃走,只剩下他一个人之后, 他就发现,事情与说好的不一样,没有人可以保住他的安全,北燕人也不可能人人都认识他,在城破的时候放他一马, 若是当真死了,也不会有人为他一个瘸子可惜。 心中暗藏已久的怨毒,又被林翔宇翻挑出来,在心中沸腾着仇恨的汁液。 “既然如此,那我便告诉你……” 律王的确是从祀星族那里取得了控制石,同时,与北燕也有一些不清不楚的关系, 只是这一切都做的十分隐秘,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就算是灵楼,也无从查起。 那些被装了控制石的人,此时身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 现状就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是谁做的,却没有真凭实据。空口说白话是不能治皇帝亲叔叔罪的。 “等。”杜书彦收到林翔宇的消息后,只淡淡吐出一个字,萧然不得不佩服他,一个年纪轻轻的毛头小伙子,却能如此沉得住气, 我在明敌在暗,被动挨打,任谁都会心浮气躁,杜书彦却依旧不慌不忙。 此时的皇宫中,也出现了暴躁的内侍,他们与同伴之间轻易便会产生矛盾,这样的人,越来越多。 让人不由得想到那次明月台事件,但是宫中的人,都是吃住在宫中,从不接触外面的东西, 负责内皇城安全的关林森与光禄寺以及尚宫局开始调查,最后发现,宫中有一批进贡的桔子沾染了噬心草的粉末,才会变得如此。 朱雀之地运来的桔子,怎么会沾上噬心草? 凤歌命人召来沙通,询问此事。 “陛下恕罪,此事真的与臣无关。”沙通俯身下拜。 凤歌抓起一本密折,扔在沙通面前,沙通打开一看,只觉得背后一层薄汗,这些日子,朱雀之地的所有事项,都被记得清清楚楚。 许多藏匿的武器与物资也被一一发现,沙通的手下,也全部被发现,姓名与本事,还有对他们的处理,全部都被记录在文书中。 可以说,沙通在朱雀之地的全部身家,都被凤歌事无巨细全部掌握在手中。 “当然沙爱卿本身的武功,也的确远超于常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凤歌淡淡的说道,听起来似乎是在鼓励他以匹夫之怒,血溅五步。 毫无意义的匹夫之勇。 沙通心里明白,凤歌敢召见他,就不怕他暴起伤人。 不知道在这御书房之内,藏着多少好手,或是机关陷阱,只要他敢对凤歌出手,必会死无葬身之地。 在朱雀之地一向横行无忌的沙通,此时有一种被别人牢牢掌握命运的不适感, 识时务者为俊杰,沙通向御座之上的凤歌,俯首认错:“臣罪该万死。” “的确是罪该万死。”凤歌冷冷的看着他,“只不过……朕很想知道,这些武器,是谁给你的。” “是……”沙通刚想说是从西夏国买来的,却被凤歌打断: “朕要听实话……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沙通不知道凤歌到底知道多少,自己也的确没有必要替那个人隐瞒,把自己搭上。 他与那个人,也只不过是暂时的联盟而已,若是凤歌一倒,权力真空,那人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也有野心的自己。 这个世界虽然大,却容不下两颗野心。 “是端王殿下。”沙通说出这个名字之后,凤歌的神情依旧高深莫测,似笑非笑,这让沙通心中十分没有底。 凤歌慢悠悠的说:“再好好想想?” 沙通俯身下拜:“确实是端王殿下,再无旁人。” “哦。”凤歌挥挥手,“退下吧,你可以再考虑考虑,是不是漏掉了什么人。” 沙通擦着汗,从御书房退了出来, 遇上了律王,他也被凤歌召入御书房, 律王看了他一眼,沙通因身后有侍卫跟随,什么也不敢说,只是微微对着律王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什么也没有说。 凤歌召律王进来,然后,律王再没有出来过。 等在宫外的沙通很着急,眼看着宫门落锁,今日是出不来了,他才不得不暂时离开。 刚转身,就遇上了杜书彦,自从看见了那本密折之后,沙通看杜书彦的眼神已经从看对手,到看杀全家的死敌,如果不是现在就在皇城门口,他已经把杜书彦给碎尸万段了。 偏偏杜书彦还冲着他轻松的打招呼:“沙大人。” “杜大人。”沙通皮笑肉不笑。 “城中新开一家牡丹楼,做的菜颇有新意,不如一同前去?”杜书彦笑道。 沙通有些意外,杜书彦与自己从来都没什么交情,再加上又把他的底细查了个底朝天,这会儿却又邀请自己,可是有什么阴谋? 抱着“我倒要看看,你能闹出什么妖娥子”的心态,沙通与杜书彦一同去了牡丹楼, 沙通一直在等着杜书彦开口说点什么,可是说来说去,也只不过是风月之事,谁家的菜好,谁家的酒香,谁家的姑娘美,高谈阔论,说的头头是道。 总不能真的是单纯的请吃饭吧? 沙通心中狐疑重重,最后实在是憋不住:“杜大人,咱们的交情并没有这么好,这一点,你知,我也知,就不必装模作样,今日你到底有什么企图?” 杜书彦似乎已经酒到三分,微醺的眼神有些迷离,他偏过头,看着沙通: “呵,被你发现了,其实,是这样的,这家牡丹楼新开,一桌酒菜的费用若是够了二十两银子,就送一坛自酿的‘醉春风’,那可是不卖的佳品,要是找别人来呢,只怕‘醉春风’已经被送完了,若是我一个人吃,又实在吃不下二十两银子那么多,糟蹋粮食又不好,正巧遇到沙大人,就请沙大人一同来了。” 就为了白送的一坛酒?!鬼才信你! 沙通对杜书彦的解释一点都不相信,他起身:“我还有事,告辞。” 杜书彦也没有挽留的意思,目送他出去,又自顾自的斟了一杯。 直到回到住处,沙通才明白,杜书彦为什么要留他。 天都已经黑了,关林森竟然离开了京城,去向不明。 但是以关林森的身份,绝对不会为了等闲小事就出去的。 此时想要再追,哪里还能追得上,在他被杜书彦带进牡丹楼的时候,关林森早已走远。 在宫内的律王不知是何情形,没有等到他的命令,沙通也只能暂时按兵不动。 僻静的宅院里,只有两人在说话,连蜡烛都没有点。 “堂堂王爷之尊,竟会住在这里?”一个男子的声音,充满着同情、惋惜。 接着响起的是端王年轻气盛的声音:“我没想到,那个女人,竟然当真如此狠心!” 他说的那个女人,自然就是凤歌, 端王原以为自己负气卖掉王府之后,凤歌会求他不要这么做,会为他把王府买回来,或是买一个更好的宅院,没想到,凤歌竟然只是在朝堂之上大大的夸奖了他一番,称他为了民生而甘愿舍弃自己享乐,堪称百官之表率。 “表率!”端王恨得牙都痒痒,本想把凤歌架上去,没想到反而被凤歌将了一军。 南嘉道的王小六打出要奉自己为皇帝的时候,他还是很高兴的,觉得自己很有人缘,连那些泥腿子都知道自己的大名,只可惜,王小六的造反那么快就失败了,他甚至还想好,如果王小六打入京城之后,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与表情去接待这位想要奉自己为皇帝的淳朴百姓。 那人笑道:“端王爷不要心急,机会,已在眼前,只要稍稍等一等,皇位便可手到擒来。” “什么机会?”端王着急问道。 那个声音又压低了说道:“只要王爷如此这般……” 端王听了之后,却踌躇起来:“可是我手中并无兵权,哪里能做到这样大的手笔。” “王爷没有,只要有兵权的人愿意,那不就行了?” “哪有这般容易。” 那人笑道:“容易,只要让人知道,麒麟将军刘觥奕当初是被冤杀,下属被迫害,不得不逃离恒国,而他的独子萧燕然,如今也已身死北燕,那就可以了。” “被冤杀?”端王顿时来了兴致, 那人详细的说起了往日种种,甚至连当时因为替寒山铁骑说情,而被先帝迁怒的几个臣子,都被说的清清楚楚。 “没想到,当年的事情,竟然有这么多隐情。”端王的模样就像只是听了一个特别有趣的八卦消息,而没有认真的去想这个消息,会为他带来怎样的利益,他应该怎样利用这件事,把凤歌给轰下去。 端王喜滋滋的听完了八卦之后,又陷入沉思:“可是,这是先皇之错,如果让人知道,这是皇家的错失,那岂不是连我也会一并受牵连?” 那人笑道:“这就要看王爷如何对百姓解释了,百姓,并不知道其中有多少内情,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往你想要的方向去说,他们就会相信,之后,就不需要再去推动,他们自己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出足够的理由,证明自己的正确。” 端王犯难:“听起来,挺难。” “一点都不难。” 第二天直至日上三竿,律王才从宿醉中醒来,他一睁眼睛,只见太阳高照,心中便是一惊,大事不好。 匆匆向凤歌告辞,凤歌挽留了几句,并不十分坚持。 关林森已经走得远了,就算是律王,也无法将他拦下。 沼泽边,数十个手持武器的人将石长老和杜书彦团团围住。 “偷草贼!”其中一人愤怒的咆哮。 石长老把比自己还要宽出许多的药篓用力再往后藏了藏:“偷什么草,都是天生地长的,你凭什么说这是偷的。” “你们是谁派来的?”杜书彦问道。 “贼也配问!” 说罢,便手持武器向杜书彦和石长老冲来。 …… 石长老踢了踢地上的人:“哎,不动了。” 杜书彦探了探其中一人的鼻息,睡得很香。 “石长老你的迷药配得越发好了。”杜书彦站起身。 石长老得意非凡:“那当然,比独孤怀信那小子不知道强到什么地方去了!” 忽然一道疾风从石长老脑后袭来,眼看着就要将石长老劈成两半,石长老自己也只来得及将身子转了一半,若不是杜书彦手中胭脂泪出手,石长老早已身首异处。 来者全身包裹的严严实实,连头发丝都没有露出来,就连一双眼睛都在黑纱之后,从身形都看不出男女, 可能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女人,也可能是一个矮小的男人, 一击不得手,那人便已遁走,石长老悻悻将手中还未及抛出的迷烟收起,转头发现一道血迹顺着胭脂泪不断的往下流。 石长老先是一高兴:“你刺伤他了?” 接着他才注意到,那血迹,是从杜书彦紧握着剑柄的手上流下来的, 杜书彦先前重伤未愈,此次突然出手,与刺客硬对了一招,将先前的伤口再次震裂。 “杜大人……”石长老一惊。 杜书彦将剑收起:“没事,先弄醒一个,问口供。” “他们,都已经死了。”石长老看了一圈,最终无奈的摇摇头。 大意了,刚刚那个刺客,刺杀石长老只是一个幌子,他真正要做的是灭口。 石长老要给杜书彦上药,杜书彦摇摇头:“无妨,尽快赶到休宁城,那里一定有事发生。” 说罢,他便捂着自己的伤处,大步向休宁城而去。 石长老跟在他的身后,此时他对杜书彦,已生出了惺惺相惜之意,他自己就是一个敬业的人,几乎把心血都扑在药理的研究上,因此对不顾已身,也要以任务优先的杜书彦,有了强烈的亲切感。 休宁城中,一个人都没有, 一片死寂, 县衙的门匾上已是蛛网遍布,酒楼的门都没有关上,喝光的酒坛子还随意的摆着, 人都到哪里去了? 杜书彦心里明白,已经来迟了,此时,他的伤再也撑不住,全身发软,只得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让石长老替他先处理伤口。 忽然,他完好的手抬起,手中的暴雨梨花针就要射出,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别杀我,我不是坏人。” 说话的是一个单薄的男孩子,杜书彦在脑海里找到了他的名字:“绿柳?” 当初凤歌在绿柳镇冒险时,遇到的被做为试药人的小男孩,后来回到京城后,凤歌给了他一笔钱,足够他安身立命,便也没有他的消息。 没想到今天会在休宁城,遇见他。 正文 第四百四十章噬心草 杜书彦与绿柳并没有深交,只是曾在京中见过一面,连话也不曾说过。 只记得那是一个比女孩子还要腼腆的男孩,也可能因为当时他身边站着的女孩子是自带杀气的金璜与天生居于高位的瑶光、凤歌。 寻常的男子在这三个女性面前都要输一截,何况绿柳。 现在看,绿柳只是生的阴柔些,没有先前的印象那么娇弱可怜。 “你在流血。”绿柳皱着眉头的样子,好像受伤的人是他。 石长老以为绿柳是在嘲笑他的药不好,急忙出声:“没看见药刚敷上去吗!哪有这么快的!” 绿柳被粗声粗气的石长老吓了一跳,很快,就恢复了杜书彦记忆里的那个样子。 杜书彦笑道:“别怕,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是逃出来的。” 杜书彦:“你又被人抓去做试药?” 绿柳摇头:“是抓去种草药,他们听说我曾经跟在绿柳道人身边,就逼我。” “噬心草?”杜书彦问道。 绿柳惊讶的睁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杜书彦:“知道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看起来,不是本地人。说话还带着点口音。” 接着,颇有语言天赋的绿柳,就唯妙唯肖的学了几句。 祀星族的人。 按理说,祀星族的族长与祭司,都已经知道天星灾变之事,不应该再与恒国为敌,所以,这些人,又是什么身份? 石长老一脸无辜:“我可不知道这事。” 入夜后,绿柳带着石长老与杜书彦悄悄往祀星族人居住的地方摸去, 灯火明亮, 石长老目瞪口呆, 来种药的人,全都是他的门徒。 石长老忍不住现身,大声呵斥:“谁让你们来的!你们全来了,我的药圃怎么办!” 门徒们看见石长老,围上来诉苦:“我们也不想来啊,是族长非要逼着我们来的。” 族长的话是祀星族的最高命令,没有人敢违抗,石长老也只得抽了抽嘴角:“种这么多噬心草,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也不知道啊,只知道将做好的草粉,送到京城,有人会接收的。” 杜书彦的身形也慢慢从黑暗中走出:“谁接收?” 门徒们没有说话,石长老咆哮一声:“问你们话呢,都聋啦!” “是一个大宅子,听说以前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地盘,后来被封了。”门徒小声的说。 事关重大, 杜书彦抬头看看月色:“又要赶夜路了。” 月黑堂,曾经的金院, 有人悄悄潜入,将药坛一个个的搬进来,藏在草丛深处,东张西望确定四下无人之后,又悄悄离去。 浑然不觉在屋顶上已经蹲着一个与五脊六兽混在一处的黑影,正冷冷的注视着这一切, 他们正要离开,金璜翩然落下,堵在门口:“收钱收钱,仓库保管费。” 搬东西的人齐唰唰的亮出武器,向金璜冲来。 金璜还没动手,他们就已经被身后的高玄武,以及随之而来的五城兵马司包围, 这些人只不过是搬东西的粗使仆役,武功着实低微,没一会儿,就结束了战斗。 “动作真快。”金璜不满的小声叨叨。 高玄武低声在她耳旁说:“杀了他们又没有人给你钱,亏本的生意,咱们不能做。” “哦,也对。”金璜想了想,忽然又瞪了他一眼:“谁跟你是‘咱们’!闪一边去。” 连夜审讯,这群人异口同声说主谋是端王爷。 不过,再多问几个问题,比如他们是如何接到端王爷指令的,他们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 栽赃而已,而且还是经不起推敲的最低级栽赃, 如果凤歌拿着这份口供去质问端王,很容易被反制。 令凤歌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京城,有人在京城里藏匿令人发疯的毒草, 当初,先皇将五城兵马司的一部分职权交给了端王,如今端王就要行使他的职责了。 在公堂上,端王坐在正中,将抓到的人犯全部押上来, 照例询问他们为何要做这等伤天害事之事,人犯们再次异口同声是端王, 堂下衙役大声呵斥:“放肆,堂上坐着的正是端王爷!” 人犯们纷纷称奇,表示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委托他们的端王爷,另有其人。 其中一名犯人称自己可以将人画出来, 很快,堂上便摆齐了文房四宝,那犯人不假思索,挥毫泼墨,一挥而就, 纸上的人赫然是——关林森。 审讯的结果送到凤歌面前,这让她不禁又皱起了眉头,现在起码半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了,若是不能给出一个解决,那是绝对不可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 审讯记录上还有“端王”是什么时候与他们见面的,说了什么。 那个时候,关林森刚好在集市上遇到流落在恒国的北燕人,并说了几句话,有人出来作证,但是并没有人听见他们说了什么。 内皇城侍卫首领与北燕人勾结的消息不胫而走,凤歌只能让关林森暂时解职,等待调查, 各种小道消息越传越远,变成了女皇宠爱关林森,因此明知他在做有害大恒百姓的事情,却只是让他停职而已,并不打算惩罚他。 关长宏被重新葬入关家祖坟的事情,也被人翻出来,被解读为不同的版本,最终都指向女皇偏心关林森,让他肆意妄为。 “女人就是没用,想一出是一出。” “为了情郎,连国都不要了。” 一时间,群情激愤。 在经历了多次改朝换代之后的恒国人,对皇权并没有十分的尊敬,当他们觉得坐在皇位上的人不称他们意的时候,就会直接的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好在凤歌曾在丰县保卫战时,在军中留下声望,她开拓海路,带来的远洋贸易,也让商人们对她颇有好感, 现在关林森被凤歌秘密派出去,也无法出来自证清白, 唯一的线索,是曾经去明月台碰过所有瓶子的那个女人,由于伙计嫌弃她事儿多,又不买,于是用心的看了她几眼,只是那相貌着实太普通, 被伙计描述之后,只能领悟到那是个女人,一个鼻子两只眼。 “能在那么短时间之内,往瓶子里下药的,手上功夫一定不错。我正好认识几个,去问问。”金璜得知此事后,饶有兴趣的表示积极参与。 白莹想不通:“你什么时候跟皇帝的关系变这么好了,还替她做事?” “才不是替她做事,我最讨厌梁上君子那拨人了,只会偷鸡摸狗,把江湖人的面子都丢光了,还敢嘲我们杀手组织没有技术含量,终于有机会收拾他们,我当然要公报私仇。” 金璜说着就出门去了。 “嘴硬心软。”白莹摇摇头,继续看自己手上的帐本。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一章杂耍团 凤歌第一次与金璜相识,就是金璜买通了认识的小偷,将她的钱袋偷走,然后再由金璜送回去,取得凤歌的信任。 要说京城的旁门左道,金璜没有一个不认识的,但是打听了一圈,也没有人知道,有一个女人受了委托,去别人店里下药。 “我们一向讲究盗亦有道,这种下药害人的勾当,我们不会做的。”京城盗贼工会的头头一本正经的说。 金璜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快拉倒吧,还不是因为偷钱只是打板子,要是出了人命那就要砍头,别说的自己好像是个好人。像我从来就不说自己是好人的。” “那是那是,哪有金姑娘你这样坦坦荡荡,不仅月黑堂被一锅端你没事,还封了一个公主,真是我们黑道的翘楚。” 金璜假装没有听出来这是在讽刺她,反正她以前也没少嘲笑过别人,在这里打听不到消息,也许这个女人是外面来的,灵楼不会特别去查一个只出现过一次的女人,所以,要找消息,还是得去鬼市。 鬼市里的情报贩子:“这种手法的女人?虽然在京城不算很多,但是,在外面可不少,特别是那些玩耍百戏的,你盯着他们的手看啊,都看不出来什么时候就能把大活人给变没有他。” 被情报贩子提醒,金璜想起来,京中的确有一个耍百戏的戏班子,时常在集市上表演,赚一些打赏的钱。 今天,戏班子也在正常表演。 胸口碎大石、登绳上天,自然也有大变活人,空手变花变鸽子…… 这个班子的水平确实不错,不仅不怕被人看,还特别招呼让别人可以再凑近一点。 现在正在表演的是让空瓶里变出酒,表演的人,正是一个女人,长相平平,脸上没痣也没斑,身材中等,全身上下都透着两个字——平凡。 天黑后,戏班子收拾东西回到住处,金璜蹲在屋顶上,等待时机,几只鸟在她的头上不断盘旋,金璜没好气亮出手中的暴雨梨花针,竖着手指, 一! 二! 还没有竖到第三根,身边就落下来一个人,白羽。 金璜扯扯嘴角:“好巧,你也来了?” “那是我们楼主神机妙算,让我来的。” 金璜:“要是没有杜书彦,你们灵楼就要倒闭了。” 白羽一愣,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先下去看看。”金璜无声无息的落在院子里。 房间里的人还没有睡,似乎在商议些什么。 “说好的尾款什么时候给,为什么还没有把钱给我们?” “别着急,约了我今天晚上去城东的破庙去取,本来说子时去,刚刚还来消息说让提前去拿,等一拿到钱,明天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你有没有想好,拿着这笔钱做什么?” “当然想好了,我要那开一家绸缎铺,每天都能看见那些漂亮的衣服,多好。你呢?” “我要回乡,修一家大房子,还要买几块地,再来两头牛,不,四头!”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人推门出来:“那我先去了。” 借着屋里的灯光看,似乎是这个杂耍班的班主,他脚步匆匆,径直走向黑暗。 金璜又跃上了屋顶,白羽已经不见了。 “跑得真快。”金璜想了想,决定跟去看看,到底是谁在付钱。 以她多年的经验,这个人,多半拿不着尾款,还会一命呜呼。 杀人灭口是基本操作。 班主一边往前走,一边时不时的回头看看是否有人跟着,也算得上是十足的小心。 绕了几个大圈,等他确定无人跟着自己的时候,才转入了一条无人的深巷,那里是个死胡同,平时不会有人去的。 当他刚进入巷子,就看见一个黑衣人,已经站在那里。 “大人来得真早,累大人久候了。”班主点头哈腰。 金璜期待的手起刀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有发生, 黑衣人拿了一包沉甸甸的东西递给班主,班主拿在手里,十分愉快的弯腰称谢,就这么各自散开了。 居然不灭口的吗? 这操作真是稀奇。 金璜蹲在屋顶上,为黑衣人的行为找出理由,也许是因为黑衣人一直都是在黑暗中行事,所以班主也没有看见他的脸,就没有必要杀人灭口了。 班主这边没有戏看了,不如跟着黑衣人,看看他会回到什么地方。 金璜兴致勃勃的尾随黑衣人,却惊讶的发现,黑衣人最后竟然进入了灵楼。 灵楼的机关,就算是金璜也不可能硬闯, 但是她一点也不着急,她的心情很愉快,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期待, 刚刚她已经在黑衣人的身上撒下了药粉,就算不跟进去,也能查到,等她抓出这个奸细,就可以好好的嘲笑杜书彦驭下不严了。 杜书彦的人里有奸细?负责天下情报流转的灵楼里有奸细? 能看着算无遗策的杜书彦大惊失色,哪怕是有一点点的失态,都是令人愉悦的事啊。 “想到什么事了,笑得这么不怀好意。”白莹的声音慢悠悠的响起。 金璜:“哟,还以为你不打算来了呢。” “那怎么行,好歹这事也与我的生意有关,你都这么积极,我怎么能稳坐钓鱼台呢?” 金璜指着灵楼:“坑你的人就在里面,看我一会儿把他抓出来。” 灵楼的守门人认识金璜,躬身道:“殿下,楼主不在。” “不是来找他的。”金璜昂首进入,守门人想拦,又不敢拦。 白羽一身白衣飘飘,从里面出来:“殿下,这么晚了,怎么还没休息?” 金璜一愣,这人刚刚分明跟自己一起蹲在人家的屋顶上,转眼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心下有些奇怪,便看见白羽递给了她一个眼色,便打着哈哈:“这不来找你么,想问问你的衣服总是这么白,用什么东西洗的,怎么我的衣服弄脏之后就洗不干净了呢?” “哈哈哈,不过是一点小技巧罢了,殿下需要的话,就进来拿一些。” 金璜指了指白莹:“她也想要。” “那……就一起进来吧。”白羽将金璜带进自己的小院。 一进院门,白羽便感觉到脑后一阵劲风,他稍稍偏过头,让过金璜的攻击。 紧接着又是一招,两人在院子里打起来,白莹体贴的将院门关好,免得被别人看见。 白羽不敢下重手,金璜却是处处不留情, 很快,白羽就被金璜锁住关节,他的几只大白鸽在天上拍打着翅膀,冲下来想要救主,却被白羽喝退。 “殿下,不知我做错了什么事?”金璜的手很重,疼得白羽额上冒出了冷汗。 金璜冷冷问道:“你身上,为什么会有夜蝶粉?” 夜蝶粉是月黑堂用于给目标做标记的粉末,金璜方才远远的往黑衣人背后洒了一大把,刚才她看见白羽脖子上有那么一块残留的时候,眼神就变了。 白羽还想装傻:“我不……” 金璜手上加重了一把力气:“再装?!” 门口传来杜书彦温和的声音:“殿下请松手,莫难为他。” 金璜放开白羽,转过头, 杜书彦站在院门旁,天上的冷月照在他的身上,看得出一身风尘仆仆,脸上带着疲惫,眉目却依旧温文尔雅。 “你安排的?”金璜问道。 杜书彦走进院内,点点头:“在明月台出事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如此手脚灵活的人,无非那几个行当的手艺人。” 白羽揉着吃疼的肩膀:“楼主早就让我等守着那几个人,就看他们什么时候再接触。” 又让杜书彦抢先了,金璜很是不忿,不过细想下来,她也想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要是刚出事就跑,那也太引人注目,少不得一下子就被盯上,所以才拖了这么几天。 想到在屋顶上时,听见那班头说,原定的接头时间提前,那就是白羽乔装改扮把班头先给忽悠去,然后真正与主谋接头的人,便是灵楼的探子。 毕竟这种事,不可能是主谋随便找个阿三阿四来处理,一定是心腹。 到时候,只要看着是谁家的人,也就知道背后到底是谁了。 金璜对探这种案子没有什么兴趣,她只想赢过杜书彦, 又被杜书彦抢先了一步,她对人生失去了信心, 她决定回去睡觉,第二天去鬼市购物,解解心中的郁闷。 快要到鬼市的入口时,她闻见附近的草丛里有一股血腥气,虽然很淡,但是对她来说,已经足够强烈。 好奇心驱使她走进草丛,发现那里地面上的土被新翻动过。 不消说,一定是有人在这里杀人埋尸。 金璜充满热情的把土层挖开,很快,就露出了尸体的手指。 土里埋着杂耍班的人, 所有人,齐齐整整,一个不少。 “我就说,不可能不灭口的。”金璜想把土层盖上,忽然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 杜书彦。 “不是我干的!”金璜的第一反应。 “嗯,知道。”杜书彦查看他们身上的伤痕,“全部都是一击毙命。” 金璜:“能做到的人很多,我都可以。昨天你派去的探子怎么样了?” 说到这个,杜书彦的脸色也晦暗不明:“我就是来找他的。” 鬼市唯一的客栈, 价格贵的要死, 正常人如果不是被人寻仇,绝对不会往里跑的! 此时楼上的客房内,躺着一个昏迷不醒、气息奄奄的人。 “谁能伤了灵楼十八卫的人。”金璜坐在一边,看杜书彦给他诊脉。 杜书彦为了妥贴,派出的是灵楼十八卫中,横练功夫最好的詹行,可是就连他,也伤成这样,可见当时的情况有多惨烈。 “多谢掌柜的救下他。”杜书彦向站在一旁的黄纸道谢。 “不用客气,陛下的旨意,岂敢不从。”黄纸笑道。 陛下?凤歌? 杜书彦有些意外,他不知道凤歌什么时候已经与鬼市有了交情。 “杜楼主不必惊讶,我既然在京城旁边做生意,陛下多留意一些,也是应该的。”黄纸微笑。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二章夜盗 杜书彦坐在床边,詹行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微微睁开眼睛。 “你伤的很重,先不要说话那。”杜书彦对下属的感情,一向都是如手足兄弟一般,看见詹行伤的如此之重,神色凝重。 詹行努力开口:“是端王。” 只说了三个字,詹行就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又一次陷入昏迷。 杜书彦原想将詹行带回灵楼好生医治,但是看见他现在的模样,已经经不得一点舟车劳顿,只能留在原处静养。 想到这里,杜书彦向黄纸一揖:“我这位兄弟,现在还不能行动,有劳黄掌柜照应,若需要用到钱的地方,黄掌柜尽管开口。” “好说好说。”黄纸微笑着还礼。 在杜书彦留在客栈与黄纸说客套话的时候,金璜觉得无聊,便出来闲逛。 在鬼市里,金璜看见耄耋老人守着一个小小的摊子,与鬼市其他人的大手笔完全不一样,看起来分外可怜,金璜忍不住凑过去看看他到底卖的是什么东西。 是一些如意球, 寻常的如意球里面中空,可以放香料,随身带着,自有幽香随身。 “很普通的东西嘛,放在鬼市里卖,连摊位费都挣不回来。”金璜很为老人感到担心。 老者一笑:“小姑娘,你有所不知啊,我这不是普通的如意球,若是你买了这个球送给情郎,让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对你死心塌地,生死不移。” 金璜想了想:“那不就是情蛊?” “不一样,蛊虫对放蛊者,亦是约束,如果放蛊的人变心,情蛊就会反噬。如意球,只是单方面的约束对方而已。”老人的笑容有些意味深长。 “无论男女,都有会对另一半忽然失去兴趣的时候,到时蛊毒发作,对谁都不好,何不好聚好散?用我这如意球,只要将它从对方的身边拿走,就可以了,不会对身体有所损害。” 金璜拿着如意球看了许久,她对如意球的这个功效本身不是很有兴趣,不过球体本身做得精致又可爱,色彩淡雅,单是为了这个球本身,也是值得买下的。 “便宜一点卖吗?”金璜看着摊子上不同颜色的如意球,蓝色淡雅,金色高贵,黑色神秘…… “我要是买两个,能给个折扣不?” 老人一脸懵逼:“这东西,你还要两个?” “嗯。”金璜的模样,就好像老人完全是大惊小怪。 老人想想,这年头,女人都能做皇帝,一个女人同时喜欢上两个男人,有什么问题?没毛病! 讨价还价一番之后,金璜喜滋滋的揣着金色和黑色两个如意球,与刚从客栈里出来的杜书彦遇上。 “怎样了?”金璜问的是詹行。 杜书彦回头看了一眼客栈,叹道:“伤得很重,只怕会留下后患。” “能伤得了灵楼十八卫的人,一定很厉害,知道是谁吗?” 杜书彦摇摇头。 昨夜,詹行冒充杂耍班的班主与那人接头之后,想要悄悄跟踪,却被对方发现行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已经被打成重伤,如果不是鬼市老板突然出手相救,只怕连这条命都保不住了。 “那他怎么知道是对方是端王派来的?” 杜书彦拿出一块令牌,上用隶书写着:端王府,翻过来是:内院何进。 端王都没府了,这个何进又是哪来的? “端王还有这么个忠仆呐?”金璜凑在一旁扫了一眼。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在杜书彦的心中,预设的幕后黑手是律王,但是现在桩桩件件都直指向端王,就算他心中怀疑,也没有一点办法。 律王不愧是老谋深算,做事太干净。 “此事由下官处理便好,公主不必为此事担心。”杜书彦并不想让金璜太多的搅和进这件事来,金璜到底对凤歌是什么态度,他不敢确定,更何况她身边还总是如影随形的跟着一个高玄武,北燕继任的皇帝。 金璜也感觉到他的防备,笑道:“如此甚好,若是杜大人有事,记得雇我,给你一个友情价。” 说罢,笑着离开。 黄昏,宫中。 凤歌独坐在御书房里,想起杜书彦星夜入宫,传来的消息。 祀星族内,仍有人欲对大恒不利。 此人一定身份高贵, 凤歌相信瑶光不是这种人,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那便是瑶光的兄长,祀星族的族长北辰。 “还没有等到危机解除,就已经想着抢班夺位了吗?”凤歌秀眉微皱。 前几日,钧天秘密送来的星图显示,那颗慧星飞来的速度加快,再过几个月,就会落到东方大陆这里,因此,她才会派出关林森去祀星族,通知此事。 没想到,祀星族还想着这些可笑的事情,而不是先统一战线,共同面对来自天上的危机。 今日京郊又出了命案,若是平常死人,再怎么也不会到凤歌这里来,这命案的凶手,却直指端王。 又是端王, 杜书彦的汇报中,端王着实是被栽赃陷害,但是,却有着十足的证据。 甚至,从端王家里,还找到了那个叫何进的人。 他身上的端王府令牌,也着实找不着了。 可是这个人,根本就身无武功,别说是詹行,就算是随便一个市井无赖,也能把他给打趴下。 六扇门依律将其收押,端王又叫又跳闹了一路,引得无数路人看热闹。 凤歌大怒,将端王叫进宫里,好生训斥一顿,罚他在家思过半年,什么地方都不准去。 太妃心疼儿子,在凤歌面前不断求情,说自己的儿子年轻不懂事,纯属无心之失,求凤歌原谅他。 凤歌什么也没有答应,如果端王确实无辜,何须求情, 或是有罪,早该杀一儆百,求情何用? 最后是太后到来,将太妃带走。临走前,太后对凤歌说:“不轻许诺是好的,但是,有些时候,用上帝王心术,也未尝不可。” 显然是意指,凤歌原本不用这么死咬着不答应,一时答应了,到时候再翻脸,太妃又能如何。还省了这许多口舌之事。 凤歌何尝不知,只是,她还不想做这么快,就习惯背诺,能守得一时,是一时罢。 夕阳渐渐的下去,还未等阳光完全在京城的天空消失,各家楼灯的华灯便已次第亮起,比起白天,更有另一番的繁华。 京中的夜市一向热闹,金璜在街角的小店里坐着,八仙桌上只有她一个人,七碗八碟的堆满了整整一桌, 她也只是看着,有时夹起一筷子,在嘴里嚼上许久。 “真不知道,你到底是胃口好呢,还是胃口不好呢?”高玄武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金璜招呼他坐下:“来都来了,就坐呗。” “一个人点这么多东西,又不吃,怎么摆着看?”高玄武笑着问道。 “以前,我们一院里三十七个人,只有十个菜,连饭也不够吃,每天都要抢,谁能抢着是谁的,心不狠手不辣的连饭都吃不饱。”金璜笑笑。 高玄武知道她又想起了过去的事情,同情的伸出手想要摸摸她的头发。 金璜又接着说:“每次我都能抢到好多,吃得好撑,但是又怕下一顿抢不着,所以,还要再多抢一些备着,最后发现存货实在太多,不吃也就坏掉了,只好送给别人一些。” 高玄武的手停在半空中,默默的收回。 “我也就是随手把东西分给不是太眼熟的人,你要知道,在金院里,能被我眼熟的,那一定是特别能抢,总是与我打照面的,才不要把东西分给他们吃。 所以,我每次都会分给叶,她每次都是怯怯的缩在墙角,好像人畜无害的样子,总让人觉得,如果不给她一口吃的,她就会饿死,我是真的傻啊……” 金璜大笑着拍着桌子,不怎么结实的木桌子在她的巴掌下摇摇欲坠:“她怎么会饿死,她只不过是想要等到我们两败俱伤之后,再来捡便宜。等到后来,发现我会主动给她吃的之后,她就更没有努力拼抢的理由了,既然能轻松得到,为什么还要费劲呢?她想着要我的命,而我竟然想着的是跟她一起走出金院,真是天下最大的笑话。哈哈哈哈哈!!!” 我竟然还会真心实意的想要去帮杜书彦,最后还不是被人当贼防着。啧,这么多年,我怎么心里还没点数,也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说着,金璜一只手拎起面前的酒坛,又仰头往嘴里倒。 高玄武听着她的絮絮叨叨,猜着她是白天在杜书彦那里生气了,但是,他并不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好劝,他叫来店小二:“再来一坛酒。” 金璜奇道:“你不劝我?” “你是会听劝的人吗?”高玄武一掌拍开泥封,也拎起酒坛,大口往嘴里倒。 金璜歪着脑袋,眨了眨眼睛:“说的也是。” 大恒的葡萄金樽蜜对于喝惯了草原烈酒的高玄武来说,就跟糖水似的,两坛下肚也毫无反应,金璜已经晕乎乎,她拉着高玄武叽叽咕咕说了好多话。 “你跟女皇陛下是怎么认识的?”高玄武一直很好奇,这两个人的性格实在相差甚远,关系却到了现在这种诡异的地步,似乎关系不错,却又不是那么回事。 金璜嘿嘿一笑:“她有钱,我缺钱。” 听起来很有道理。 高玄武:“那么你去北燕,女皇有没有让你去做一些什么事?” 金璜:“吃好喝好。” 也没错。 总之,高玄武变着法子想问问金璜身上到底有没有什么秘密任务,却始终什么也没问出来,不知道到底是金璜在装傻,还是她真的什么任务都没有,单纯的随心所欲而已。 “嘿,你喜欢哪个颜色?”金璜从怀中拿出两个如意球,一个金色的,一个黑色的,她先把黑色递给高玄武。 高玄武伸手刚要接,却被金璜收了回去,又把金色的给他:“这个给你,黑的我要留着的。” “为什么?”高玄武知道自己名字中的“玄武”在大恒的文化里,代表着北方与黑色,给他黑色,是可以理解的。 等了半天金璜没说话,再看她,竟然睡着了。 高玄武一个人坐在桌前,看着那颗金色的如意球,陷入沉思。 想不通, 他打算将金璜带走时,老板将他叫住:“客官,还没付钱呐。承惠,十两银子。” 高玄武看着一桌子几乎没动的菜,从怀里拿出一锭银子递给老板,这才又扶着金璜出去,用只有她才能听见的声音说:“这十两银子,就算是把你卖给我了。” “噗。”金璜忽然对着高玄武吹了一口气,高玄武以为她醒了,结果,也就是这么一下,她又进入意识模糊的状态。 在客栈,高玄武自己的房间里,他手里拿着金色的如意球,细细的看着。 忽然窗口传来声响,有人从窗口悄然翻入,看见高玄武,便俯身下拜:“陛下,京中老臣皆盼着陛下早日回国登基。” “不着急,”高玄武将如意球拢在袖中,“总有人不安份,我拖得久了,就有人按捺不住,想要出手,出手,就会有破绽。” “恒国的那位公主殿下……” 高玄武:“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又一声的窗户响,灯影里,来人已离开。 律王府中,此时已悄然无声,所有人都在睡梦之中。 一个人影悄悄的隐在房屋的阴影里,慢慢的贴着墙角,向书房摸去。 律王府的书房,就算是世子也不能随便进,此时,却悄悄的被人将门上的铁锁挑开,打开一条缝。 在黑暗中,人影翻找着书架与所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地方,就连摆设花瓶也要摸一摸,转一转,探查是否有机关。 人影摸到了一只木匣,触发了墙上的机关,一道隔板缓缓打开,里面藏着两卷纸张。 那人将两张纸卷全部拿出,借着廊上的灯笼光瞄了一眼,便将纸卷收了起来。 正要出门,启动木匣时无意间碰到的毛笔从桌上滚落,砸在地上。 原本只是轻微的声响,但是律王府的侍卫,个个却都耳聪目明,马上便大喊:“书房里有人!” 很快,侍卫便将书房团团围住,被灯火照了个通明。 房里却没有人,侍卫长马上抬头望向房梁,此时,头顶砖瓦突然破开,有人从屋顶穿出,跃了出去。 “放箭!” 那人飞奔着跃出围墙,在墙头上,腰上不小心挨了一箭,却忍着那痛,继续跑,那人也是极为熟悉城中路径,左转右转,竟失了踪影。 清晨,瑞珠来到杜书彦在民巷里买的一幢小宅院,这里杜书彦曾经招待过不少不便在杜府露面的客人,虽然不是常用,不过瑞珠也会每天到这里来打扫,以备杜书彦的客人可以随时在这里住下。 今天推开门,她第一眼看见的,便是伏在小院地上的一个人。 此人她见过,却从来没有打过交道,公子什么时候跟她也有交情了? 她的腰间那枝长箭从身后贯穿到了腰腹,瑞珠对于处理外伤很熟练,但是,在露水寒重的秋夜里,趴了一晚上,白莹身上滚烫,发起了高热,神志不清。 瑞珠回杜家时,脚步匆匆的样子,正巧被金璜看见。 她悄悄的跟在瑞珠身后,来到小院, 瑞珠喂白莹服下药水之后,又一次出去,向杜书彦汇报此事。 金璜趁机悄悄的进屋,叫了几声没反应,又看见一旁放着拔下来的箭矢,上面刻着一个律字。 “素雪楼的人,从来不会空手而归。”金璜笑笑,在白莹身上搜摸,果然在一个小小的竹筒里,找到了那两卷纸,就连瑞珠都没有发现的重要情报。 那两卷纸,一张是祀星族族长北辰与律王之间的协议,还有一张是北燕族右云王与律王定的条约。 约定三个月后,北燕与祀星族同时起兵,打得大恒一个措手不及,然后由那律王负责出来救苍生于水火,趁机宫变,最后登上皇位。而右云王则可以趁高玄武常期不在北燕,夺取北燕的皇权。 “想法挺好的。” 金璜将那两卷纸收起,既然白莹会出现在这时,那么就说明,白莹也是收了杜书彦的钱, 既然你杜书彦不信任我,那我也不必跟你客气。 金璜悄无声息的从小院离开时,瑞珠与杜书彦刚刚进门。 客栈里的高玄武,忽然听金璜说,要与他一同回北燕。他十分意外。 “为什么?”高玄武还想等着右云王自己露出马脚。 金璜一边收拾着行李:“再不回去,你这皇帝就当不成了,我还怎么当皇后?” “啊?”高玄武不明所以,当皇后这事他倒是时常挂在嘴上,可是金璜从来都没有答应过,今天这是怎么了?昨天晚上喝的不是酒,难道是迷魂汤? “给你个现在就走的理由。”金璜也没心思再跟高玄武打哑谜,她将右云王与高玄武定下的协议扔在高玄武面前:“我就知道你不回去不是想陪我,是在等他露出破绽,现在证据确凿,什么也不用等了,赶紧回去吧。” 正是高玄武所需要的东西,那张纸上,右云王独属的暗记清晰可见,再怎么也无法推做不认识。 这厢杜书彦好不容易等到白莹醒来,可是白莹找遍全身,也没有找到她用拼命换来的两份情报。 灵楼的探子回报:“一个时辰前,高玄武与定北公主从北门出京。” “一定是她拿走的。”杜书彦微微闭了闭眼睛,长长的叹息一声。 白莹急道:“那可如何是好?” “无妨,此事我自会处理。”杜书彦安慰道。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三章大典前夜 祀星族里的日常生活,与在其他国家差不多,不同的是,祀星族以制药做为收入来源,从最基础的药材种植,到使用药物或是手法控制别人的心智,都是他们的研究范围。 祀星族不是国家,但是与东方大陆各个国家,甚至是海外诸国都有生意往来,各家的朝堂之上,都有与祀星族关系不错的人。 “不错”指的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不是单纯的见面打招呼,有空凑在一起吃顿饭。 或是为了钱,或是为了权,又或是有把柄落在祀星族之手。 祀星族并不想取代某个国家,历代祀星族长与祭司,更加享受的是控制着天下的感觉,若是为王,哪有这么愉快。 在瑶光的继任大典前一天,卫队发现关林森进入。 “关公子,抱歉,祀星族近日有大事,不接待外客,请回吧。”书不惊如一尊门神,挡在通往祀星族的必经之路上。 “我有急事,一定要见到瑶光大祭司。” “她没空。” “事关重大,还请通融。” “再大的事,也要等大典之后。” 书不惊手中亮出武器,大有如果关林森想要硬闯,他就不客气了。 关林森见状,不甘示弱,一声龙吟,长剑出鞘。 眼看着两人就要打在一处, “且慢。” 两人齐齐望去,只见一位身材干瘦的老者向他们走来,笑呵呵道:“这位就是关公子吧?” “是。” “老夫祀星族藏书阁主书润。” 关林森行礼:“前辈好。晚辈着实有急事要见瑶光大祭司,还请通传。” “随我来。” 书润带着关林森向族内走去。 在大殿上,瑶光连连打呵欠,但是族长北辰,却还没有放她回去睡觉的意思,还在与其他几位长老讨论明天的继位大典的细节。 瑶光觉得这事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就是个傀儡。 全程的体力活和杂事都由侍卫和侍女负责,自己全程要做的事,只不过是走到举行典礼的平台上,然后说几句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话就行了。 更何况,他们现在讨论的细节,跟自己也没什么关系, 半夜三更,困都困死了,明天还得早起梳妆打扮,穿一身压死人的礼服,为什么还不让人睡觉啊。 瑶光的眼睛都要睁不开了,李墨一跟在她的身边,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一声。 “笑什么,你不困啊?”瑶光不满的看着李墨一。 李墨一笑道:“我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 “怪胎。”瑶光嘟囔着。 “我带了雪梅糖,你要吃吗?”李墨一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 瑶光取了一颗放在嘴里,雪梅糖是加了提神药物的小零嘴,瑶光一向都不喜欢吃的,不过今天要是再不吃,只怕当场就要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你怎么会想起来带这个?”吃完糖,瑶光的精神为之一振。 这几天,一直都是李墨一在她的身边,引得祀星族的其他暗卫很是妒忌,总是想办法给他使绊子。 没想到,这个瑶光从外面带来的男人,竟然实力远比他们想象的要高,每一次他都能完美的避开陷阱,就连赌钱喝酒,他都不曾输过。 最能赌的书不起,把一个月的俸禄全输给了他。 最能喝的书求醉,真的求醉得醉,大醉三天没醒,而李墨一则跟没事人似的,第二天照样早起,陪在瑶光身边。 书求醉坚定的认为李墨一是作弊,哪里有人能喝三十多坛酒,不仅不醉,而且肚子都不见撑的? 他在酒坛子里发现了玄机,本来已经空掉的酒坛,竟然悄悄的又满了。 “你什么时候把酒倒回去的?”书求醉相信自己的功夫,肯定没有差到连有人起身把杯子里的酒倒回坛子这么大的动作都看不见。 李墨一笑笑:“不过是一点不入流的微末把戏而已,见笑见笑。” 却不说就越想知道,书求醉一直缠着他要再看一次,连看了十次,也没看出,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磨着李墨一想知道谜底,李墨一却笑着说:“我自幼习练此术,已二十多年,也是个安身立命的本事,不好随便说的。” 每个习武之人都有压箱底的本事,书求醉也不便强求,只是看李墨一的眼神,已没了恶意。 回忆起自己在祀星族的头几日,李墨一也是无奈,每天都有人来找他麻烦,虽然在月黑堂的训练,让他很能撑,但是日子久了,也实在受不了。 “刚开始的时候,藏书阁的侍卫总是会来找我,为了不失礼人前,我就只好吃些雪花糖,打起精神。”李墨一笑笑。 瑶光微微皱眉,她对藏书阁侍卫那可是太了解了,那些人,总是把自己当成小孩子似的护着,跟她说外面的人都是坏人,所以总是会对她保护过度。 李墨一少不得也被他们针对了。 “你怎么不告诉我?”瑶光轻声问道。 李墨一:“不过是男人之间的一点小玩笑罢了,何必小题大作。” “哼,小玩笑。”瑶光哼了一声,但是当事人李墨一自己都不计较,那她还有什么好说的。 祀星族的规矩,只要当事人自己不说,就当无事发生。 如果闹大了,那就很难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兴许受害人也会变成有罪之人。 瑶光捧着脸,对明天的典礼感到深深的厌烦:“有族长了,还要什么祭司。” 李墨一安慰她:“西夏国的皇帝,在继位之后,也是什么事都干不了,后来从符太后手里得到权力,做的也不错。” “是这样吗?”瑶光认真的想此事有没有可学习的可能。 李墨一笑着刚想说什么,北辰已经示意瑶光过去,再把流程走一次。 瑶光轻轻叹了一口气,过去了。 回到侍卫住的地方,李墨一听见有人在说话,是书不起的声音: “老润也真是的,干嘛不直接把这个小子给杀了,养在这里不能让他跑了,又不能杀来吃肉,真不够烦的。” “别发牢骚了,听说这小子厉害的很,别让他跑了,到时候咱们都吃不了兜着走。” 李墨一想了想,推门进屋:“今天你们俩值夜?没多久大典就要开始了,只怕再睡要误事,不如我们痛痛快快赌一局。” 正文 第四百四十四章大典 “来来来,赌什么?”一听到要下注,书不起激动起来,赌鬼们都有一个错觉,那就是觉得自己的运气特别棒,总有一天会翻本。 李墨一笑道:“赌喝酒。” 书不起立马摇头:“你跟书求醉的事,我可是听说过的,听说你袖里乾坤的功夫连他都看不出来,惹不起惹不起。” “若是赌酒,我自然不会使用袖里乾坤,那岂不成了出千。”李墨一笑道。 酒一坛一坛的摆上来,书不起与李墨一对饮,半个屋子里都堆满了空酒坛,两人还是很清醒,一旁的书不全颇有兴致的看着两人斗酒。 “再这么喝下去,存酒就要被我们喝空了,不如这样,我们下注,赌他什么时候会喝醉?”李墨一提议。 如此新奇的赌法,书不起从没听说过,颇觉有趣,书不全听说要捎上自己,连连摆手:“我不行的,我酒量很差。” 李墨一:“我赌他一坛倒!” 书不起:“我赌他一杯倒!” 李墨一:“哪有这么差的酒量?” 书不起:“把银子放下!书不全,现在你就喝!” 李墨一:“装醉不算啊!” 书不起:“放心,他不会装醉,他一醉,就会打一套拳法。” 最后,书不全泪眼汪汪的喝了三杯, 然后,他到屋外,扭动着开始跳了起来。 “这是……拳法?”李墨一目瞪口呆,那扭扭捏捏的样子,跟勾栏里的花魁似的。 书不起点头:“他当年看上一个姑娘,可惜,那个姑娘是恒国的探子,被族长杀了,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个姑娘曾经教给他一套美女拳法,现在他一喝醉,就会耍一整套。” “还是把他送回屋吧。” “没事,等他耍够了,就会自己找地方睡觉。我赢了,嘿!”书不起终于在李墨一手上赢了一局,心情大好。 两人又对喝了几杯,书不起觉得头晕乎乎:“唉?我怎么觉得有点头晕。” “喝了这么多,你终于头晕了。”李墨一高兴的拍着桌子,“你输了,给钱!” 书不起将刚刚赢来的银子紧紧抱在怀中:“刚才那几杯不算,没说下注!” 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就这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李墨一推了他几下,轻声道:“喂,书不起,书不起!” 书不起只是哼哼了两声,一动也不动。 窗外的书不全还在摇摇晃晃的打拳。 方才还带着些许醉意的李墨一,眼神陡然变得清亮一片,哪里有半点喝醉的样子。 他进入两人身后的房门,那里是祀星族秘牢的入口,只关重要的犯人。 “关林森?是你!”李墨一看见关林森的四肢被石壁上钉着的黑色铁链紧紧的缚住。 此时,关林森整个人都处于昏迷之中,对李墨一的话完全没有反应。 李墨一随手便将牢门上的锁给卸下,探探关林森的脉象,知道他不仅中了书润的迷魂药,经脉也被锁住,如果强行将他带走,他也走不了多远,只怕会伤了经脉。 难怪书不起和书不全看守的时候那样不走心,原来是因为根本就不怕有人把关林森带走。 既然现在没有杀掉关林森,那么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动手,不如等瑶光的继位大典之后再想办法。 李墨一也不是很着急,他跟关林森的交情并不是那么深厚,他在这里呆着,对李墨一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舍不得的情绪。 “喂喂,醒醒……”书不起推了推趴在桌上的李墨一,被晃了半天的李墨一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茫然的看着他。 然后,他发出一声惨叫:“完了!” 一溜烟的冲向瑶光的房间,此时的瑶光房内,已经灯火通明,侍女正在为瑶光梳洗打扮,准备大典的衣着。李墨一也要换上一身像样的衣服。 书不起进了秘牢,看了一眼锁头之后,笑笑:“老大真是神奇妙算。” 接着他又看了一眼关林森:“来几个都没用,你的经脉被天蚕丝锁住,哪儿都去不了。” 又是一声轻响,书不起出去了。 关林森微微抬起头,深呼吸,他紧紧的握住手中如指甲盖一般大小的薄刃寒铁刀,月黑堂天殿杀手的常规暗器,用于脱身,或是自尽。 他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钟鼓齐鸣,祀星族大祭司的继任仪式正式开始。 瑶光一身银绣玄色长袍,如漫天星光闪耀,头上复杂的发饰重重叠叠,将她的乌发撑出双环望月般的模样。 沿着长长的地毯向前,一步步走上高台, 周围的族人与信徒,眼中都燃着名为狂热的火焰, 大祭司,是祀星族的精神象征,代表着星之力量会永远护佑着祀星族, 只要祀星族还存在,他们的优渥生活,也会得到保证。 瑶光面无表情的俯视着他们,心中只有叹息,谁不想要过好日子呢,他们的愿望无可厚非。 长老们用古老的语言吟诵着祭司继位时的咒语: 日月星光,永佑我族。降祥瑞于地面,祭司转达天意,通于人间,祀星虔诚,永不背弃。 高台上的风很大,将瑶光厚重的长尾披风吹起,红唇紧抿,目光深邃,当真如天神降临人间一般,高贵不可方物, 李墨一守在她的身边,望着她的无双风华,不由痴了。 长老将一根镶着闪着莹莹光彩石头的权杖交给瑶光,手指握住权杖的瞬间,瑶光忽然感觉到自己脑海中,似乎真的有什么东西打开了,可以看见很远的星辰,可以感知到周围灵气的流动。 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祀星族的祭司,原来真的不只是装神弄鬼跳大神的装饰品。 拥有了这样的能力之后,瑶光顾不及仪式还在进行,便迫切的催动灵识,观察着钧天所说的那颗慧星,待她探查到之后,不由大吃一惊。 与先前凤歌跟她说的时间,提前了许多, 毁灭,就在眼前! 瑶光心神不稳,不由自主松开了权杖, 在继位大典上握不住权杖,那是不祥之兆,瑶光不由的白了脸色,权杖只是晃了晃,竟然自己倒向她的手中。 瑶光急忙一把抓住,没有人注意到她刚刚出的一点小差错。 大典终于结束,李墨一也要将礼服换成常服,却被管事的大妈痛骂一顿:“衣服上的珍珠扣子怎么少了一颗!这可是从东宁国进的黑珍珠!很贵的!卖了你都赔不起!” 李墨一赔着笑,只说自己不知怎么就给弄掉了。 正当管事大妈还想继续发挥的时候,藏书阁的小厮过来,说阁主找李墨一有话说。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五章影卫 刚进门,李墨一就感觉到气氛很严肃,除了藏书阁的阁主书润之外,还有其他几位长老在。 李墨一向几位大人物行礼之后,就等着他们开口。 先说话的是书润:“李墨一。” “是。” “你来祀星族时间不短,不如说说,当初你不惜一切也要进入祀星族,是为什么?” 李墨一心下神思如电一般闪过,他不知道书润为什么会这么问,以前也没有听说过其他的侍卫或是书童还有试用期转正谈话这种事。 难道书润其实知道自己昨天晚上做的事,今天是来套话的? 在短短一瞬之间,他想了许多,却又不能卡顿时间太久,于是他马上回答:“月黑堂被灭,我在恒国已无容身之处。” 书润摸着胡子:“呵呵!以你天殿殿首之能,无论去北燕或是西夏东宁,就算隐姓埋名,也不会久居人下,不日即会出头,又为什么要到我们这里来?” 李墨一笑道:“因为……吃不惯。夏国没有鱼,北燕的烹饪方法太过单一。” 瞬间,整个房间里安静下来,从来没听说过这种理由。 “气候也不喜欢。西夏太干,北燕太冷。” 房间里的空气好像凝固了一般。 李墨一笑道:“既然连阁主都说,以我之能,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出人头地,又何必委屈自己?” 说的好有道理,在座之人皆无可反驳。 书润咳了一声,又问道:“你可想过将来能做什么?” “听凭差遣。” 又是一个毫无出息的回答,也让书润一点把柄都抓不住。 祀星族对李墨一的身世查得很清楚,月黑堂天殿的殿首,就是个收钱买命的人,没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只要给钱,让杀谁就杀谁。 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也没有什么问题,很符合他一向的人设。 书润没有再说话,他看着眼前的李墨一,好像要看进他的心里去。 李墨一神色从容,守礼垂目,竭力放松着全身的肌肉,不让书润这只老狐狸看出他现在的情绪。 许久,书润终于说了一句:“如今祭司大人已经顺利继位,需要一个影卫,除了要武艺出众之外,还要绝对忠心,你可能做到?” 原来只是给瑶光找影卫。 李墨一心下一松,祀星族找影卫还挺随便,不像恒国又是比武,又是挑家世,来来回回折腾半天。 “愿誓死护卫祭司大人。”李墨一恭敬低头。 然后,他就理解了为什么选拔过程这么随便。 因为,有二十多个影卫, 并且…… “这是每个影卫都要服下的药丸,每个月都需要一次解药,否则,会毒发而亡。若是随祭司大人外出,需提前告知,由祭司大人赐药。” 别的影卫大大方方的仰头便将那颗药丸服下,只有李墨一手里捏着药丸,陷入沉思。 “你为何不服用药丸?莫非……”一位监场的药阁长老问道。 李墨一叹道:“并非不愿,实是我的体内已经有剧毒,现在就靠仅存的药丸压着,若是再服下这一粒,只怕当场毒发身死。” 药阁长老上前探查李墨一的脉象,眉头皱起,转而向书润道:“他的体内,的确还有一种奇毒。” 书润挥挥手:“交给你处理了。” “是。”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六章救人 “还说祀星族都是死心塌地的人,到最后还不是要靠这些药物控制人心。”瑶光得知李墨一也吃了给影卫的药丸之后,露出一个不屑的神情。 真正的受害人李墨一倒是无所谓:“幸好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不会因为忘记要解药而毒发身死。” “你真想得开。”瑶光不解,没有人愿意被别人控制在手中,生死全在别人一念之间。 李墨一笑笑:“就算没有被毒药控制,做杀手,也不过是听凭别人吩咐的一把刀而已。有些事情,成为一种习惯,就不会觉得有多么的不甘,甚至,还会有人觉得这样很好。” 瑶光摇头:“什么人会觉得被别人控制好啊?” 李墨一:“接受别人安排好的一切,不用动脑子,傻乎乎的过完这一生。遇到任何麻烦,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什么都不做就可以,然后等着别人来安慰来收拾残局。” 怎么听起来像是意指某个人? 瑶光认真的想了一下,他这是不是在骂自己? “你这是在说谁?”瑶光的眼神不善。 李墨一只是无意说那些深闺少女,没想到被瑶光瞪了。 “哈哈,随便的说一说,不要随便把自己代入进去。” 瑶光望着窗外:“我也不想的,但是刚遇到麻烦,就会马上有人自己跑出来处理,我连弄明白发生了什么都来不及,唉。” 李墨一:“如果能一生无忧,那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我却不可能做到哥哥想要的祭司,只要站在高台上,等着被人膜拜就行了。”瑶光叹了口气,“我又不甘心。” 李墨一:“聪明人的烦恼,总是比别人多一些。” “有时候看着愚蠢的人被人骗,但是自己却一无所知的样子,是不是这样其实会更好。”瑶光看着窗外走来走去的人,祀星族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任务,每天按步就班,什么意外都不会有。 李墨一站在她的身后:“如果可以被骗一辈子,那的确是幸福的,就怕有一天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场骗局之中,那样的落差,只怕不是什么人都能接受得了。也因此……” 他想起了金璜,明知道真相一定是残酷的,却还要追查到底的金璜。 “……也因此,有人就算是跳悬崖,也要睁开眼睛,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是什么样的结局。祭司大人,你呢?” 瑶光听见他称呼,嘴角抽了抽:“没人的时候,你还是叫我瑶光吧,祭司大人四个字,怎么听怎么觉得是一种讽刺。” “好的,瑶光。”李墨一从善如流,又问道:“既然你已经想着要改变,但是,却又什么都不做,只是在这里感叹?” “祀星族的人,不是都过的很好吗?”瑶光的眼睛还是望着窗外,“他们千里迢迢投奔而来,就是为了他们心中所向往的地方,也许,我才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叛逆,不能因为我一个人想要改变,而打破其他人的安稳。谁也不能替别人过日子,如同你所说,也许这是一个骗局,但是如果能骗一辈子,也是一种幸福。” 这一次李墨一没有应和她的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唉?什么地方?”瑶光虽然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是感觉应该是去一个很有趣的地方,脚底在走路的时候都自带弹性,全身透着开心。 路过的一队侍卫悄声议论:“怎么祭司大人今天很开心的样子?” “刚刚举行了继位的正式典礼,高兴也是应该的。” “不对,我觉得祭司大人一直在偷偷瞄着旁边的李墨一,看他的时候,连眼睛里都有光。” “胡说,祭司大人是何等样的人品,能看中那样杀手出身的低贱之人?” “就是就是。” 不管众人心里的想法,瑶光与李墨一已到了后山。 眼前的森林一片郁郁葱葱,一条幽长小路通向山顶。 瑶光并不怕这样的路,当初与凤歌她们在山里迷路瞎转了好几天呢,她只是笑着问李墨一是不是想要上山打猎,李墨一没有回答,只是让她跟上。 走着走着,瑶光就发现李墨一偏离了小道。 地上杂草丛生,只能勉强走过去,根本称不上是路。 闪着寒光的利刃从后面伸过来,架在李墨一的脖子上,瑶光的声音变得冰冷:“你要带我去哪里?” “不必紧张,我只是带你去看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觉得祀星族不需要改变。”脖子上架了把刀,李墨一的声音却没有半分的惊慌,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如果我想对你做什么,就凭你和这把刀,都只不过是个孩子手中的玩具而已。防人之心若是有,那一开始在祀星族里,我要带你出来的时候,你就应该拒绝,而不是在荒郊野外,只有你我二人的时候。”李墨一微笑着。 虽然这话听起来很不入耳,但是瑶光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没错,悻悻将手中的长剑收起来,继续跟在李墨一身后走去。 在瑶光觉得李墨一这是要带着她走回大恒的时候,他终于停下了脚步,眼前的一切令她大吃一惊。 一地的血迹,地上野兽的爪印,还有地上衣服的碎片。 从衣服可以看出来,那是祀星族人穿的衣服。 “这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族人的衣服会出现在这里?”瑶光惊讶道。 李墨一沉着声音说:“祀星族内,也有人会像你一样,对狂热的崇拜产生疑问,他们会去问别人,私下也会交流。” “可是我从来没有……”瑶光想说自己从来没有听过有人交流这些事,很快,她就闭上嘴。 眼前的这些血迹,想必,就是那些对祀星族的传统有疑问的人留下的吧。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瑶光问道。 李墨一微微闭了闭眼睛:“我是个杀手,对杀气,比寻常人都要敏感一些。” “无稽之谈!”瑶光根本不相信,杀气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不就是说来玩的么? 李墨一笑了:“在月黑堂里,比我努力的人多,比我武功好的人多,比我更加上进,愿意多接活的人更多,凭什么是我,而不是其他人,成为天殿的殿首?” 是个好问题,瑶光不以为意的回答:“运气好?” “大概,也算是运气好的一种吧。”李墨一靠在树上,看着地上的斑斑痕迹,“在危险来临之前,我就可以感觉到,带着恶意的气息,不怀好意的味道。也许你很难理解,但是,我的确是可以感觉到,才可以在无数次的危机来临之前,提前离开。 一天夜里,我感觉到了杀气,就顺着走过去,正巧看见藏书阁的人,正将几个人拖到这里来。他们被捆住,挣扎着,然后被异化的魔兽出现,将他们一个一个的咬死……” “别说了!”瑶光的脸色煞白,她捂住自己的耳朵。 李墨一将她的身子转过来,对着自己:“如果你不想改变,我陪着你,如果你想改变,我也陪着你。我不想看见你再这样纠结着折磨自己下去了。” 瑶光惨然一笑,看着他:“连我哥哥,都只不过把我当一个傀儡而已。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你到底有什么企图?!” “我也不知道。”李墨一长叹一声,“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看见你不开心的样子,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只要顺从本心就好。” 瑶光眨眨眼睛:“我还是不明白。我以为你喜欢的是金璜。” “她?哈哈哈哈……”李墨一好像听见了天大的笑话似的,忍不住大笑起来,“我只是跟她正好是同门,又说过几句话。真的只是普通的朋友,可能还没有你和书阁主的关系亲近。” “是吗……我以为……”瑶光忽然心中释然,也不知道自己这份释然是从哪里来的,只是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想要知道这个答案,又不敢亲口去问,生怕得到一个自己不想要的结果,而现在,一切都清晰起来了。 瑶光又看了一眼那块地方:“我已经明白了,回去吧。” 虽然她是一个并无实权的大祭司,但是这么多年来,祀星族一直将祭司的位置抬得很高,这也方便了她行事。 “关林森来了,但是被关了起来。”李墨一忽然说。 瑶光一愣:“关在哪里?” 被烛光照得灯火通明的房间,关林森还是被吊绑在牢房的墙上。 手中端着茶盏的北辰,坐在他的对面,用十分斯文有礼的态度问道:“恒国女皇让你来,只是要说天上有颗星星要飞来了?” 关林森急道:“慧星若是落地……” “那便是流星,哪天晚上看不见几颗流星?也值得大惊小怪?”北辰看着关林森的表情,就好像他在说着哄小孩的故事,“到底是你太蠢,还是以为我跟你一样蠢?” 关林森无论如何说,北辰只是不信。 最后,他也厌烦了,挥挥手:“罢了,冥火司正好要找个体格健壮的试手,赤炎,把人带走吧。” “多谢族长!”赤炎欣喜万分。 赤炎还没进冥火司的门,就被瑶光拦下了:“把他给我留下。” “祭司大人,可是他……”赤炎困惑的看着瑶光,不知道她怎么会好好的突然冒出来要劫人。 瑶光冷冷的看着他:“星辰之神要我用他连接天地,为祀星族祈福。” 赤炎虽心中疑惑,但也不敢质疑瑶光,只得任由瑶光将人带走,他应该马上向北辰报告的,但是以他的身份等级,在入夜之后,想要见到北辰,需要经过层层通报,就为了这点事情,似乎有些大惊小怪。 不过思及大祭司会要一个男人,赤炎还是决定去走一遍流程。 “凤歌让你来的?”瑶光问道。 关林森被李墨一扶着,在牢里被关了一天一夜,早已疲惫不堪,他强打着精神,将凤歌的话传达之后,便晕过去了。 瑶光皱眉:“这等大的事,为什么哥哥竟然不信?” “不知道……”关林森气息奄奄。 “好了,此事我已知晓,明天就送你出去。”瑶光将关林森安置在自己所居绣楼的偏房之中。 不料,到了半夜,她忽然听见有人走动的声音,起来一看,竟然是北辰带着人,站在自己的绣楼前。 “哥哥?”瑶光疑惑的问了一声。 北辰的声音,一如往常,没有起伏,只是淡淡的问道:“那个人在哪里?” “哪个人?”瑶光装傻。 北辰的声音还是没有变化:“大祭司的绣楼,旁人不能进,我这个族长,还是可以进的。” 说罢,他便已经走到偏室门口,一手便将门闩震断,露出里面的床,还有床上躺着的关林森。 关林森想要支起身子,却无力的又伏在床上,微微喘息,他感到四肢的力量被抽得一丝也不剩。 以他的身体素质,别说一天一夜不曾休息,就算是七天七夜,也断不至于如此,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北辰大步进入房间,一把将他抓起来,瑶光着急,早已从楼上直接跃下,也冲进房间,挡在北辰面前。 “你想与我动手?”北辰看着她的脸,神情似笑非笑。 “我知道,我打不过你!”瑶光努力的回瞪着他,她大声喊道:“李墨一!有人欺负我,你还不动手?” 在场所有人一脸懵逼,虽然李墨一是大祭司的影卫这件事已经是在藏书阁都登记了的,但是,祀星族中,从来没有人讨论过,如果大祭司与族长产生矛盾之后,大祭司的影卫应该帮谁。 不管是什么样的结论,影卫只要敢对高位者动手,就是以下犯上,哪怕是大祭司的命令,只要李墨一敢对北辰动手,都是死路一条。 其他影卫心中庆幸,大祭司没有叫自己的名字,否则,违抗大祭司的命令,也是死罪。 他们目送李墨一缓缓走出去,对这位新来没多久的同僚产生了十二分的同情。 兄弟,一路走好,来世重新投胎个好人家吧。 正文 第四百四十七章血地 在瑶光和北辰二人的目光注视下,李墨一挡在瑶光面前,那是一种明显的防御姿势,虽然他没有拿出武器,但是,他的神情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他站在瑶光这边,只有瑶光才是他愿意舍身相护的人。 北辰看看他,又看看瑶光,脸上露出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很好,有人真心实意的愿意护着我唯一的妹妹,我也深感欣慰,只不过,你们真的要为了这个外族人,与亲人对抗吗?” “关林森过来是有重要的事告诉我,他不是奸细。”瑶光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有违哥哥意愿的事情,今天有李墨一在,她的勇气也增加了不少。 北辰冷冷一笑:“奸细怎么会说自己是奸细?他说的那件重要的事,不会是天上有星星要飞来了吧?你信?” “为什么不信?我也感觉到了!”瑶光坚定的说。 听她这番话,北辰忍不住露出一个嘲讽的笑意:“你感觉到了?” “嗯!”瑶光此时才看出,哥哥根本就不相信祀星族的传说,也不相信族中所说大祭司可以沟通天地,得神谕而知未来之事。 多么可笑,祀星族的族长,每天都在大肆宣扬星辰的位移给人间带来的变化,而他自己,却是一点都不相信。 既然如此…… 瑶光双眼坚定的看着北辰:“在大典那一天,我感觉到了,那颗星星很快就要降临。” 北辰眼中的不屑与鄙视更加深了一层,他挥挥手:“降临也不过是划过天空的流星罢了,作不得数,快把他交给赤炎,他在你的绣楼中停留,成何提统!” 见自己不管怎么说,北辰只是不愿意相信,瑶光也放弃了努力,她定定的看着北辰:“今天,我一步也不会让!” 大部分人,遇到这对兄妹内讧,都露出了犹豫不定的神色,只有北辰身后的几个贴身护卫,全身肌肉紧绷,仿佛就等着北辰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抓住关林森。 此时的瑶光,心中忽然觉得好笑,原来哥哥早已培养了一批只忠于自己的人。 如果不是有李墨一,她身边连一个可用之人都没有。 北辰多年积威,就算瑶光已经继任大祭司,她仍然对这个哥哥心存畏惧。 “天晚了,回去睡吧,剩下的交给我来处理。”北辰挥挥手,他身后忠心的侍卫上前,伸出手…… 李墨一动了, 他的速度快的惊人,在侍卫之中穿梭,只留下残影。 那些侍卫虽是人高马大,但是在李墨一面前,就像是刚刚学武的小孩子,还没有来得及让武器出鞘,就已经全身筋骨软麻,动弹不得。 “小小影卫,也敢在我面前动手?”北辰一直笼在袖中的手终于拿出来了。 他的衣饰十分华丽,轻轻一动,金银线与镶嵌的宝石在灯光下闪闪发光,万分耀眼。 骨节分明的手中握着一盘卷好的黑色皮鞭,北辰的手慢慢松开,皮鞭落在地上,九个皮鞭的梢头,落在地上,如同不祥的九头蛇。 “瑶光,让开。”北辰的声音中带着危险与警告。 瑶光一动不动。 北辰看着李墨一,声音中满是讥诮:“你要靠她来做挡箭牌吗?” “无妨,药阁中多的是好药,到时候,一定可以治得她一条疤都不会留下。”北辰手中的鞭子扬了起来,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向李墨一和瑶光抽来。 李墨一飞快上前一步,用手中剑鞘挡住呼啸而来的鞭梢。 “啪!” 惊天动地的一声响,金属做成的剑鞘,生生被抽出一条凹痕来。 声音在瑶光耳边炸响,她不敢相信自己的亲哥哥竟然真的对自己挥鞭。 她还在发愣的时候,李墨一已经跃出门外,与北辰对峙。 “不过是一个凡人而已,既然祭司大人喜欢,让她留下也无伤大雅。”李墨一看似客气而恭敬,神色却不像在对上位者请求。 北辰轻轻摇头:“若是没有规矩,将来又当如何驭下?关林森,今天我是一定要带走的。” 缠着黑色麻线的剑柄,被李墨一的右手紧紧握住,漫不经心的从剑鞘中抽出。 “呛啷”一声,长剑出鞘, 周围火把上跃动的火焰被倒映在剑身上,原本如秋水般的雪色薄刃剑,此时倒像是从熔岩中炼出的地狱火。 天殿殿首的“雪华”出鞘,不染血,是绝不会收回。 李墨一的神色,也从方才的慵懒与不羁,变得如正待捕食的猎豹那般蓄势待发。 “今日我倒要来领教领教,恒国第一杀手的风采。”北辰脸上还在笑,手中已呼啸着抽出了第二鞭。 李墨一身形飘乎,挥出一团剑影,护住自己,在鞭影之中寻找突破口。 那道灰色的身影在多次的尝试之后,似乎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拼着被鞭梢扫到的危险,向北辰更近了一步。 “呵……”北辰的声音中满是嘲笑的意味,似乎对李墨一的此举不屑一顾。 忽然,李墨一的身子急退,紧紧捂着腰间,北辰的左手中,竟然多出了一把铁刺。 “你好卑鄙!”扶着关林森的瑶光也看见了。 “兵者,诡道也。胜负即是正义,又何来卑鄙之说?”北辰还是那样笑着 李墨一手中长剑一摆,又迎上:“你先带着他走!” 北辰冷笑道:“今天,你们谁都走不掉。” “唰!” 黑色长鞭好像有了自己的意识,长了眼睛般的,处处不离李墨一的要害。 瑶光扶着关林森,贴着墙想要慢慢的溜走,北辰左手上的铁刺脱出,向瑶光飞去。 出手时的力道千钧,李墨一知道以瑶光的力量,断然接不下这一击,他疾速向后退,挡在瑶光的面前。 尖利的锋芒,停在瑶光的胸口,却没有再向前进一步。 刺尖上,缓缓的,滴下一滴殷红的血液,接着,又是一滴。 瑶光不敢置信的看着一根尖刺,它从李墨一的右胸刺进去,又穿透了他的后背,李墨一用左手抓住了铁刺的末端,止住了它的前进。 “走!”李墨一勉强挤出一个字来,瑶光还没来得及挪步,北辰的鞭子又抽了过来,正正的抽在李墨一胸口受伤的地方,衣襟瞬间被抽成碎布。 一道深深的血痕,从右肩延伸到左腰,李墨一只是猛地皱了一下眉头,将痛呼压在胸腔里,一声都没有出。 被他护在身后的瑶光不知他的伤情,刚想问,就被他重重推了一下:“快走。” 瑶光没有犹豫,她知道自己留下来也没有什么用,只是会让李墨一的付出白白浪费而已。 接着又是一声鞭梢打在人体上的声音,瑶光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只一眼,她已经无法再向前走一步, 李墨一的身形不再挺直,微微弯着腰,好像伤口的痛苦已经令他不堪忍受, 没有听见瑶光的脚步声,李墨一知道她停下了,只是他现在光是凝神对付北辰的鞭子,已经耗尽全力,再无法分神开口催促瑶光离开。 现在的李墨一已渐渐落了下风,却依旧如一道坚实的堡垒,挡在北辰和追兵的前面,一个都没有漏过去。 一下又一下的鞭子,好像抽在瑶光的身上。 “本想让你体面点的死去,可惜,你却不领情。”北辰十分惋惜的说。 他挥挥手,有人从后面推出了五个罩着黑布的大笼子。 黑布被拉下来,落在地上, 铁笼内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在山间回荡, 笼内赫然是变异的妖兽,一见到光芒,它们变得越发的暴躁。 “放!” 五个铁笼同时打开,五只妖兽身子微弓,像要确认什么似的,慢慢从笼子里走出来。 当它们发现自己的确已经自由的瞬间,便如离弦之箭一般,向李墨一冲去。 此时已是强弩之末的李墨一,仅仅是站着,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量,面对妖兽的尖牙与利爪,他心中暗自叹了口气,闭上眼睛。 等了一会儿,预料之中的疼痛没有出现,李墨一睁开眼睛,才惊讶的发现,那五只妖兽正蹲在关林森与瑶光面前,摇晃着尾巴,乖巧的像家里养的狗。 “这是怎么回事?”瑶光茫然的看着这一切。 李墨一微笑,朗声道:“祭司大人得天地之毓秀灵气,妖兽在祭司大人面前,又岂敢放肆!” 祀星族的人原本就发自内心的相信瑶光身负无上法力,现在几百号人,亲眼看见族中至凶至猛的五头妖兽,在瑶光面前如此老实,原本在北辰和瑶光之间摇摆的天平,彻底偏向了瑶光,传说中,得罪了祭司大人会受到天谴,他们加入祀星族是为了享福的,不要受到天谴。 如果此时不是北辰还在他们面前站着,只怕他们已经全部跪下,大呼“祭司大人饶命。” “我竟不知道我的妹妹什么时候可以对控制石有影响了。”北辰的声音淡然,他微微偏过头,似乎是在沉思着什么,他好像得到了一点启示,但又自己否定了:“不,不可能。” 得不到答案的北辰,神色似乎有些苦恼,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瑶光,你要控制它们,与我为敌吗?” 先前瑶光看着那五只妖兽对着自己冲过来的时候,已经吓傻了,然后妖兽在她面前坐下,露出了讨好主人的小狗模样,直到现在,她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不知发生了什么。 被北辰的声音提醒,她这才如大梦初醒:“你若是不与我为敌,我自然也不会与你为敌。” 北辰笑着低了低头,接着,眼中闪过一道寒芒,手中的长鞭,再一次袭向李墨一。 “不要!!!”瑶光大呼。 四只妖兽向北辰扑过去,另一只其形如狗的妖兽趁机叼起李墨一,放在自己背上,转身就跑,跑的路上,还没忘记捎上关林森和瑶光。 三人乘着这只发足狂奔的妖兽,越跑越远,很快就不知所踪了。 地面一片血红,最后一只妖兽化做血肉模糊的肉块,撒落在地上,马上就有仆役上前,将那四只妖兽掉落的控制石捡回来。 北辰手腕一抖,黑色的皮鞭灵动地缠回了他的手腕。 望着瑶光等人消失的方向,北辰若有所思。 “族长,要不要追?”侍卫上前询问。 北辰的嘴角勾起一抹笑:“不必,取笔墨来。” 不知跑出了多远,妖兽还在狂奔,李墨一的伤口在颠簸中,不断裂开,鲜血淋漓。 瑶光心痛,忙拍打着妖兽:“停下来,快停下来!” 妖兽不为所动,关林森的手按在妖兽的脊背上,很快,妖兽便停下了脚步。 “原来是你。”瑶光再傻,此时也看出来妖兽是听关林森的驱使,“你为什么可以控制妖兽?” 控制石的技术一直在祀星族,难道恒国已经抢先一步知道如何利用控制石了吗? “这里……”关林森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也有一块控制石,只不过,我还保有清醒的神智,可以控制周围所有被控制石控制的动物。” 瑶光是在梦里被惊醒的,现在才发现,她不仅什么药品食品银两都没有,而且穿的还是寝衣,虽然她也习过武,但是这夜风一起,也着实的寒凉。 若是平时,她早就嚷嚷着活不下去了,此时她却心中只挂念着李墨一的安危,摘了几片大叶子,盛来溪水。 关林森将李墨一的衣服脱下,为他清理伤口。 瑶光担忧的看着李墨一:“他怎么样了?” “我挺好的,现在再出去跑一圈都行。”李墨一已经气若游丝,还努力的睁着眼睛,对瑶光挤出一个笑容。 瑶光心底一阵酸楚,脸上微痒,伸手抹了一下,腮上全是泪。 “不用担心,他没事的,只是外伤看起来吓人。”关林森已经从李墨一身上摸出了许多瓶瓶罐罐,“身上的好东西不少,真是未雨绸缪,很有远见。” “习惯了。”李墨一又看见瑶光不断的抹着眼睛,劝慰道:“我真的没事,要是这点小伤就能让我躺下,那月黑堂早就倒了。没事,睡一觉就好了。” 前方就是休宁城,三人骑在妖兽身上,大大方方的从城中大道进入。 若是过去,一定会吓到很多人,可是现在,整个城市里,早已经没人了。 “城里怎么会没人?”瑶光很诧异,她当初在这里可是好吃好喝的有人招待,记得城里很热闹的啊。 李墨一轻声:“都在药阁种魔药,这头妖兽吃下变形魔草,说不定就是休宁城的百姓种出来的。” 瑶光闻言没有说话,她见过投奔祀星族的人,都能吃得饱穿得暖,比过去的日子要好很多。就算是种魔药,使用控制石,也只是用在野兽身上,这没有什么关系。 在城中找到一家客栈,东西都还没有搬走,关林森与瑶光收拾出一间房来,让李墨一先睡下。 “他的伤口面积有点大,只怕半夜要发烧,我先出去找找有没有药,你留在这里。”关林森对瑶光说完,便出去了。 瑶光坐在床边,就这么紧盯着李墨一看。 李墨一闭着双眼,一动也不动,看似已经睡着了。 瑶光的手时不时的抚着上他的额头,只觉得触手冰冷,深秋之夜的休宁城也已经很凉了,瑶光想再去给他拿几床被子,又怕被子太多太重,压着他的伤口。 正在犹豫不定时,她忽然想到,客栈里有一种叫汤婆子的东西,灌上热水,放在被子里,就可以让人暖和起来。 平常时候是冬天才会用的,但是李墨一现在失血过多,应该很需要用到才是。 瑶光想到这里,便提起裙子,飞奔着下楼,很快就在库房里找到汤婆子, “接下来,烧水。”瑶光卷起袖子,拎着桶去后院的井里打水。 她哪里做过这种粗活,一不小心,就把桶给落到井里去了。 “哗啦”,水桶砸在水中,激起一片水花。 经过一番努力,她终于把弄上来,接着又是去厨房生火,弄了一厨房的烟之后,终于点着了火。 瑶光将满满一桶水全部倒进了灶上的大锅里,等着烧开。 水蒸气丝丝缕缕的从锅里冒出来了。 忽然,瑶光却感觉到,外面的一片光明,她转过头,发现半空中飘着一尊金光灿灿的神像,神像对她微笑,向她伸出手,似乎是在叫她跟着一起走。 神像的笑容是那样的和蔼与慈祥,让人忍不住心生亲近之心。 瑶光一步步的从厨房里走出来,摇晃着,又要走出院门。 忽然,有人一把抓住她:“你要去哪里?” 是李墨一, 他并没有睡着,只是总被瑶光死死的盯着,饶是他平时胆大妄为,就算是刺杀皇帝、被强敌包围,也没有刚刚被瑶光盯着的时候那样紧张。 努力放松了全身的肌肉,放缓呼吸,忍着钻心彻骨的伤痛,让她相信自己真的已经睡安稳了。 不知道为什么,李墨一很害怕看见她的眼泪,害怕看见她皱眉,害怕她哀哀的神情,更害怕的是目睹一切,却无能为力的自己。 在瑶光下楼的时候,李墨一就已经随着一起下去,看着她打水,看着她生火,看着她弄得房间里一屋子的烟,本以为终于没事了,不料,却看见她好像被人牵着绳的木偶,就这么摇晃着向外走去,双眼无神,好像失了魂魄。 李墨一抓住瑶光,她却没有清醒的迹象,依旧在努力的想要挣扎出李墨一的手臂桎梏,无意识的挣扎中,她打中了李墨一的伤口,李墨一吃痛,却还是不肯放手。 “她要去哪儿?”找药回来的关林森好奇的看着这两人在客栈的院门口别扭的搅成一团。 李墨一又被打中了一下,痛得脸上肌肉都抽动了一下:“不知道,她好像中了迷魂药。” “能看见你吃瘪,还真是不容易。”关林森的语气十分的愉快,李墨一上次刺杀凤歌,虽然受了伤,到底还是全身而退,这让关林森身为大内统领的尊严大大降低。 现在看见李墨一被瑶光这个小丫头撞得龇牙咧嘴,别提心情有多愉快了。 “依我说,不如把她放开,看看她到底想去哪儿。”关林森将身上背着的药包解下,搁在一边。 李墨一不解的看着他。 “休宁城的百姓不见了,我身为恒国人,找回同胞,本就是份内之事。”关林森飞身上楼取了自己的长枪,对李墨一说:“你回楼上好好躺着,我去就行了。” 李墨一看着他:“我怎么可能躺得住。” “说的也是。”关林森一笑,从身后取出了李墨一的短剑,扔给他,“幸好刚才顺手拿下来了,不然你还得再跑一趟。” 两人对视一眼,眼中多了几分默契的笑意。 李墨一此时放开了瑶光,她大步向前走去,速度一点都不慢。走着走着,就到了城郊的秀水村。 那个曾经因为闹妖怪,而早早就没了人迹的地方。 在高低不平的田埂上,瑶光走的比平时还要快些,很快,就到了村子后面的山谷里。 等看清眼前一切的时候,李墨一本能的拉住瑶光,将她死死的搂在怀中,见她还要挣扎,便一掌劈在她的后颈,瑶光的身子就这么软了下去,倚在李墨一的怀中。 “他们这是要做什么!”关林森也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一眼望不到头的山中平地,并排着几头妖兽,妖兽身后拖着农具,深深的将土层翻了过来。 土层之中,飘出了巨大的血腥气, 人血与兽血最大的不同,就是人血的腥气异乎寻常的重, 李墨一与关林森都是见过血腥场面的人,他们俩一致判断,土地里的就是人血。 犁下去一条胳膊那么深,还能看见土壤的颜色深浅不匀, 那一瞬间,李墨一与关林森都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两人不由同时感觉到背后出了一层白毛汗。 被控制石控制了神智之后,只会针对命令做出反应,这些犁田的妖兽,所会的,也只是拖着犁头往前走而已,就算看见田地旁边有人在跑,也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继续干自己的活。 有许多人在的地方,就连空气的味道,都与旁处不一样,很快两人就找到了一处房子,房子门前的锁简直就是敷衍,根本就不是锁,而是一根木棍插在门上。 关林森将木棍打开,推开门。 门里都是人,密密麻麻,满满一屋。 他们都穿着普通百姓的衣服,目光木然的看着关林森和李墨一,不说话,也不跑,就像木偶一样,就像……刚刚的瑶光那样。 “中了迷药,你有解药吗?”关林森望着李墨一,李墨一从祀星族出来的时候顺了不少药,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些药都是做什么用的。 正在此时,他们又听见,从旁边的木屋里,传来齿轮转动与轴承的声音。 接着, “哗……”开闸放水的声音,一股强烈的血腥气在空气中散开。 两人看见,在旁边的木屋里,打开了一个排水口,鲜红色的液体,从排水口里泊泊而出,流进地里。 “你守着她,我去看看。”关林森大步向木屋走去。 刚推开门,就看见几个村民排着队,双眼无神的向前走,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坑,坑上悬着一根巨大的木桩,正在一下一下的向坑里砸去。 每砸一下,抬起来,带起飞扬的殷红,还有红色的泥状物。 那些人却义无反顾的一个接一个的向里跳下去。 以关林森的敏捷,也只来得及拉住最后一个人的胳膊,他跳下去的动作是那样的坚决,巨大的下坠力,几乎把关林森也带了下去。 巨大的木桩再一次落下来,那人的腿被木桩擦中,整个人就这样被带进了坑里,然后,连一声惨叫也没有,就这样在关林森面前,化做了一团血泥。 关林森曾在战场见过数千将士死在箭阵之下,也曾在大漠月夜静听鬼哭,可即使是血流漂杵的修罗场,也没有眼前的这副景象带给他的冲击巨大。 不似战争那般的惨烈,也没有慷慨赴死的豪情, 人命,就这么漫不经心的,被活生生的,捣成了泥? 就在关林森愣在那里的当口,位于坑底的盖子又打开了,随着一声“哗”,那些血泥流入地里。 犁地的妖兽,又走了一趟之后,停下了,卸下木犁,向一旁走去,伏在树下,竟是睡觉了。 关林森跑回关着村民的屋子, “这块地是用人血浇的,快回去找到解药。” 李墨一也猜到了,他抱着瑶光,飞快跟在关林森的身后,忽然,两人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向旁边的林子里躲藏。 他们刚藏好,前方的路上就来了几个人,看打扮,是祀星族药阁的模样。 “咱们来得正好,刚刚浇完。”为首那人很高兴,他蹲下身子,检视着土地的滋润程度。 一旁有人谄媚道:“这批药种出来,效力一定强过石长老他们种的那些,那几个老顽固,有省事的法子不用,非要把自己折腾个半死。秦长老大才啊!” 为首的秦长老冷笑道:“非常之时,就应用非常之法,星星都快要砸到头上来了,哪还有空按他们的法子慢慢养。” “听说大祭司已经继位了?” 秦长老:“那个黄毛丫头,能成什么事?平时就是藏书阁那些人宠着她,罢了,一个小姑娘,就这么养着也没什么,族长明事理,识时务,就可以了。” 他从背篓里抓出一把种子,开始往地里洒。 跟在他身后的一个半大后生,闻见地里的味儿,忍不住掩了掩鼻子:“爹,杀这么多人,有违天道啊。” 其他人停下动作,都盯着那个半大后生看,秦长老走过去,盯着他,那后生有些害怕的样子,缩着脖子,好像怕挨打。 秦长老却只是把手里的种子向土里扬去:“我问你,两万条性命重要,还是一百万条性命重要?” “那当然是人多更重要。” “知道就好。” 秦长老没有再搭理他,继续向前播撒种子,半大小子还是不明白,站在原地。 后面有人对他说:“用这休宁城里两万人的血灌溉这片极阴之地,可以长出效力强过百倍的聚灵草。如果没有聚灵草,就无法聚集地上的灵力对抗那颗天上来的星星。如果那颗星星落下来,整个东方大陆,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整个东方大陆的人口加在一起,比一百万,只多不少。” 半大小子愣在那里:“可是,可是,这两万人,也不应该死啊。” “谁应该死?你应该死,还是我应该死?牺牲两万人,救几百万人,你觉得这事应不应该做?” “苍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果不能无情的去做决断,到时候全都死光光。你喜欢的大祭司,也活不下来咯。” 那小子站在原地,似乎陷入了深深的纠结。 许久,别人都已经往前走了许多,他的声音才低低的飘到了关林森和李墨一的耳中:“可是……人命是不能这样计算的。” 正文 第四百四十八章解药 趁着那几个人走得远了,李墨一与关林森才扶着瑶光飞快的离开这里。 在客栈里,李墨一将他从祀星族带出来的药瓶,一样一样的拿出来,放了满满一桌。 然后,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坐着,四只眼睛盯着桌上的药瓶,不说话。 关林森忍不住开口:“到底是哪一瓶?” 李墨一面无表情:“你猜。” “就是你也不知道了。”关林森皱着眉头。 想要把瑶光弄醒,有两条路:回到祀星族,找人要解药,这么做的后果显而易见,瑶光一定没事,他们俩死定了。 “我们带她回京城就行了,西夏的药师独孤怀信,还有祀星族的石长老,一定有办法。”关林森提出了另一条解决方案。 李墨一试着将瑶光弄醒,瑶光还是一副木然的模样,眼睛大大的睁着,一眨也不眨,定定的看着前方。李墨一试了许多方法,想要把水灌到她的嘴里,可是她却根本没有自主吞咽的动作,硬把牙关撬开,也只是顺着嘴角流下来。 已经完全变成了无知无识的木偶模样,关林森摇头:“她这样子,就算能扛得住一路不吃不喝赶回京城,但是只怕这一路上也躲不过祀星族的追杀。” 李墨一好像下定决心似的:“我回去,找找药。” “你打算怎么找?抓住一个药阁的人?还是把药阁的人全抓来?你猜祀星族的防御卫队会在你出现后多长时间,出现在你面前?”关林森几句话便给他兜头泼了一瓢凉水。 为了瑶光,李墨一愿意不惜性命,但是,这样的不惜性命,是否能够得到他想要的目的。 李墨一能在月黑堂天殿殿首的位置上坐那么久,除了功夫高运气好,还有冷静的头脑,否则多少条命也不够用。 可是刚刚提出那个冲动想法的人,竟然就是他自己,等被关林森说破之后,连李墨一都心下茫然,刚刚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想到那么愚蠢的主意。 关林森拍拍他的肩膀:“你也不必想太多,回京城需要四天的时间,我们赶快一些,三天也能到,三天不吃不喝,不会有生命危险。至于路上的麻烦,以我的官位,沿途调动官兵相护,也不是很难的事情。放心吧。” 关林森说的很有道理,让李墨一悬着的心稍稍放下几分。 “我先去睡了。”关林森径直走出屋子,他也没有劝李墨一早些休息,瑶光变成这个样子,李墨一怎么可能睡得着,无用的劝说,就算了。 他得养精蓄锐,至少三个人里,得有一个精神又清醒。 房间里再一次的安静下来,李墨一再一次点中瑶光的穴道,让她睡下。 他就这么坐在瑶光的床前,闭上眼睛,却一点睡意也没有。 忽然,他感觉到,有一股气息正在靠近,从楼下,慢慢走到楼上,接着,就要推开房门。 关林森就在楼上,这人绝对不是关林森。 李墨一骤然睁开眼睛,掩藏着气息,站在门口,手中扣着短剑, 门被慢慢的推开, 他那双如琥珀般晶亮的眸子在黑暗中清楚的看见,一个半大的孩子站在门口, 就是刚刚在染血的地里看见的,秦长老的儿子, 那个孩子看见他站在门口,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很快恢复了镇定:“我想,以你的本事,也不会不知道我来的。” 李墨一没有回答,他的眼睛望着孩子背后的黑暗。 “没有人。”孩子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我是背着他们来的。” 这个孩子身上没有杀气,李墨一也没有让路的意思:“你来做什么?” “我叫秦伟,是药阁秦承远长老的儿子。瑶光,祭司大人一直都是我的朋友,所以……”他摊开手掌,手中托着一小瓶药,“这药,是给她的。” 李墨一冷冷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她需要药?” 秦伟:“整个休宁城的水源里都被下了落魂散,你们既然从族里跑出来,又有人受伤,就不可能跑得太远,一定会在这里住下。有很大的概率会碰到有毒的水。” “你偷偷跑出来,你爹竟然不知道?”李墨一还是保持着高度的戒备,他刚刚已经感觉到,秦承远给人的那种压迫力,绝对不是普通的大夫能做到的。 秦伟脸上带着几分小孩子恶作剧得手的笑意:“我给他们下了药,到我回去为止,他们都不会醒的。” 连亲爹都坑?!李墨一完全无法相信他, “别想多了,若是你,或是另一个男人中毒,我才不会管,我与祭司大人从小一处长大,害谁,也绝不会害她。”秦伟的声音坚定。 “更何况,如果我存心想要她死的话,只要等着,什么都不做就可以了,又何必现在冒险跑过来?” 秦伟的话让李墨一无法反驳。 不由的侧身,让出一条道,让秦伟进门。 秦伟将手中瓷瓶打开,对着瑶光的脸上吹去。 很快,瑶光呛了一声,悠悠醒转,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的秦伟,一喜:“你怎么来了?” 接着她很快想起自己是怎么出来的,又是一惊,本能的望向秦伟的身后,秦伟笑着说:“你们俩还真是一模一样,放心,我爹不知道我来。” 瑶光点点头,忽然问道:“水里下的是落魂散?” 秦伟没吭声,瑶光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你爹干的?” “城里的百姓,是不是已经……” 在瑶光的注视下,秦伟只能点头,瑶光叹了口气:“他果然不死心……竟然还偷了落魂散的配方!” 秦伟腮帮子绷得很紧,许久才说出:“不是偷的,是族长给的。” “什么?哥哥?!”瑶光愣住了,当初秦承远发现藏书阁中记录着人血催发的邪术,是长老院一致通过,禁止使用。 当时念他不知者不怪罪,并没有褫夺他的长老之号。 没想到,这次竟然是北辰联合他,暗中继续行此邪术。 “嗯!而且,是族长先找的我爹!”秦伟极力为秦承远辩护。 瑶光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愣在那里没有说话, 秦伟咬咬牙:“反正,不是我爹的错!我先回去了,如果你们要喝水的话,城外三里外有条活水溪,那里的水是干净的。” 说罢,他便转身离开,从黑暗里传来下楼的声音,渐渐的去远了。 待秦伟已经去远了,瑶光还是十分恍惚, 李墨一有心安慰她,心中转了几个念头,却都觉得不妥, 亲情与大义,不是谁都可以马上做出选择。 他只是坐在瑶光的身边,想搂住她的肩膀,拥住她,又怕她现在只想一个人好好待着。 沉默,仿佛天长地久般的沉默, 终于被瑶光打破,她的头倚在李墨一的肩膀上, 李墨一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终于忍不住将她抱住:“没事的,船到桥头自然直,照你的本心来做就好。” 瑶光没有说话,只是倚在他的怀中,眼泪不断落下,将李墨一的肩头打湿一片。 正文 第四百四十九章郊外 “我们该走了。”李墨一与瑶光还靠在一起的时候,门板上被人不轻不重的敲了三下,传来关林森的声音。 李墨一什么也没说,他也明白的确该走了,秦伟下的药不重,既然秦承远能做得了祀星族药阁的长老,绝不会在中了儿子下的药之后,竟然会不知道。 而他一旦知道自己被下过药,一定会想到往城里来找。 “你睡吧,我抱着你。”李墨一将瑶光打横抱起,关林森很有眼力见的拿上行李。 妖兽在无人的城市里行走穿梭,脚步飞快。 城门洞开,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离开了休宁城。 就在他们离开后没多久,秦承远就带着人来到了城中,四下寻找他们的踪迹,搜到客栈的时候,秦承远看见被动过的床铺,伸手探了探温度,转身给了秦伟重重一个耳光。 晨曦微露,前方就是另一个城镇,这个城镇里的人不少,要是让妖兽进城,肯定得把一群人给吓死。 关林森驱动妖兽自行到林子里,绕过城市,到外面去等着。 “可怜它也跑了一夜,没人疼没人爱的,还得自己找食吃。”瑶光对妖兽心生同情。 李墨一笑道:“还不是因为它长得可爱你才会这么说。万妖罩里那些长的丑的就这么被你杀掉了。” “那是它们攻击我!咦,你怎么知道的?”瑶光好奇。 李墨一:“你的过去,我没有参与,今后,我会把这些遗憾补上的。” 在城中简单的吃了一些东西,三人又匆匆出城,召唤出妖兽,继续向京城赶去。 在深山老林里,被往来客商踩出的小道原本已经十分不清晰,再加上山间忽然起了大雾,已几乎已经到看不清眼前三尺处的地步。 走着走着,李墨一觉得不对:“这地方,我们刚刚来过。” “又是阵法吗?还是我们走错了?”关林森也记起了刚刚走过的地方。 妖兽忽然停下了脚步,对着一个方向露出了畏缩的模样,竟然向后退去。 兽的直觉一向比人要更加的敏锐,李墨一与关林森对看一眼,以他们的功力,竟然没有感觉到前方有什么问题,能让妖兽感到害怕,一定是很厉害的东西,既然现在已经身在雾中逃不出去,何不正面解决掉。 就连瑶光,也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劲,她也抽出了随身的武器。 李墨一看了她一眼,瑶光在脑中已经想好了,如果他不让自己去的话,自己应该找什么说辞,一定要跟着。 没想到,李墨一却只是伸出手,拉着她:“跟紧一点,别走丢了。” 三人径直走进茫茫白雾之中,四下无人,也没有东西, 李墨一与关林森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危险的存在。 不知道那个妖兽是在害怕什么,也可能,它只是走累了,不想走了? 猜测着原因,继续向前慢慢摸索前行。 “前面好像有东西。”瑶光指着前面,隐约是个房子,还有一个被人为整修过的平地,平地到处都是森森白骨。 应该是兽骨,而且,只是白骨而已,并没有什么血腥可怕的东西。 也许是这个房子主人吃掉的? 吃完了野兽,骨头还不扔,摆在平地上,只怕这房子的主人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李墨一打头阵,瑶光在中间,关林森在最后押阵,三人小心翼翼的靠近房子。 观察许久,李墨一摇摇头,示意里面没有人。 瑶光又轻轻喊了一句:“请问,里面有人吗?” 她清脆的嗓音在浓雾笼罩的山谷间回荡:“有人吗?有人吗?” 还是没有任何的回答。 李墨一伸手推开房门,里面比想象的要大很多,也许是因为房屋的主体部分是嵌在山腹内的,在外面只能看见一个门,却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大。 “看起来,像坟。”李墨一从怀中取出火绒吹亮,点起了三根火把,一人一支拿在手里。 再慢慢向里面走去。 周围的墙壁是岩石,却被人为削平,与地面垂直,两边的墙上浮雕着的各种奇怪的图案。 入口处雕着的应该是人间帝王,手中执剑,指挥着大军向另一队人马杀过去,站在他们对面的队伍,只有身形单薄的一群人,好像是一家子,数量远远的少于军队。 “这是以一家之力抵抗一国大军?”李墨一好奇,“不会又是恒国的哪位皇帝在位的时候搞出来的事吧?” 关林森摇摇头:“不会的。” 他又接着说道:“皇权在手的人,想要弄死哪家人,哪里还需要动刀动枪?一道旨意下去,不就是满门抄斩?” 听了他的话,李墨一挑挑眉,不知道这个叫关林森的男人想起了什么,做为内皇城的禁军统领,他这么说话,似乎属于大逆不道。 再向前,便是那家人倒下,只剩下了一个男孩子挡在另一个更小的孩子面前。 他的手中,垂着一块玉佩,玉佩的形状很怪,是骷髅头骨的形状,玉佩在发着光。 下一幅画,便是漫天的火焰,大地裂开,有怪物从地下爬了出来,他们的模样如同传说中的夜叉鬼,身上燃烧着火焰,看起来十分可怖。 夜叉鬼在冲向国王率领的大军,国王的军队化为飞灰,男孩子与另一个小孩子抱在一起,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场面。 手中的玉佩再次闪动,小男孩的身体也被地面慢慢的吸下去,最后,只剩下了那个很小的小孩子坐在地上大哭。 “这是什么故事啊?”瑶光看着觉得心里毛毛的。 现在连她都隐约觉得前方有危险,不要去。 但是好奇心,又促使她继续向前走。 长长的走廊尽头,是一间石室。 石室的正中,放着一具骷髅。 骷髅的手指上,赫然勾着墙上画着的那枚玉佩。 那是可以招唤来地狱夜叉鬼,打败虎狼之师,同时要以身相祭的法器吗? 墙上刻着潦草的痕迹,仿佛是字,又像是图,李墨一与关林森都不认得,瑶光上前细细辨认:“这是古代成国的文字。” “成国?”关林森曾在家中藏书看过这个名字,“已经消失一千多年了。传说现在的巴蜀人就是他们的后裔。” 瑶光还在看着文字:“嗯,这人就是成国的人,这些字是她述说身世的。” 正文 第四百五十章回京 古老的文字述说着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眼前这具骷髅是墙上所绘的,被护在身后的小孩子,他们原是一对兄妹,家中藏有异宝,被国王知道,国王令他们家交出异宝,家人不愿意,逃入深山,却依旧无法摆脱追兵,最后,被堵在深山之中。 家中其他人一个接一个的被国王杀掉,只剩下年纪尚幼的兄妹二人,哥哥为保护妹妹,用异宝召唤出地府的阴兵,将国王的大军吞噬,同时,哥哥也不得不付出代价,灵魂被阴兵带下地府,永生永世,受到炼狱之火无休止的折磨。 “她还活着,怎么会知道她哥受到炼狱之火的无休止折磨?”关林森觉得这事听起来很不科学。 瑶光又继续看着古成国文字:“她的哥哥虽然活着,但是每天全身疼痛无比,生不如死,无论用什么药,都无法让他得到片刻的安宁,所以,这位妹妹,就给了哥哥一个痛快。” “听起来这个哥哥好像是触动了什么机关,然后被机关上的毒药影响,世上哪有什么阴兵炼狱之火,不然的话,那些死前发誓要别人不得好死的人,岂不是都能成功?”关林森还是不相信。 瑶光将所有的文字看完,也不置可否:“墙上的字写的就是这些,是不是有阴兵炼狱,不好说,不过照她的意思,那块玉佩就是让她家被国王追杀的原因,也是可以召唤地府阴兵的机关。” 李墨一想要用剑尖将玉佩从骷髅的手中挑下,瑶光按住了他的手:“等一下,说不定有机关。” 三人上下探寻了一番,石室的墙、地板、天花板,背后都是结结实实的山体,没有可以有藏飞箭暗器的地方。 “门就这么随便的开着,东西也就这么随便的放着,她家人为此而死,她会这么轻易让人拿走?”瑶光不相信会就这么简单,但是事实上,就是这么简单。 她想了想:“不过,是不是应该先把人家的遗骨先安葬了?拿完玉佩就跑,我们又不是盗墓贼。” 李墨一与关林森也觉得很有道理,李墨一先出去挖坑,关林森将骷髅抱起,准备挪到外面。 瑶光忽然发现骷髅身下还有小字,还是古成国的文字,说的是如果有后来人将她埋葬,她愿意将玉佩奉送,不必棺椁,但是希望可以埋在门前的祭坛,那里,是她哥哥为了她,召唤出亡灵大军的地方。 同时,她也提醒后来者,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玉佩,否则会受尽折磨。 瑶光叹息:“到底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过我也明白,为什么她这不设防的原因了。” 只能用一次,且使用它付出的代价相当之大,并非所有人都愿意承受这样的痛苦。 死不可怕,怕的就是死不了,又活不成,日日受煎熬。 李墨一将土坑挖了有半人深,关林森抱着骷髅放在土中,他只觉得手腕微微有些刺痛,发现骷髅的手指尖骨刮伤了他的手腕。 接着,他便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大脑一片空白,似乎有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身体,那块玉佩似乎与他产生了心灵感应,催动玉佩召唤亡灵大军的方法,瞬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如果不知道方法的话,玉佩也仅仅是一块玉佩而已,没有任何效用, 玉佩的主人限定了只让埋葬她的人可以使用这块玉佩,也是算准了,自己的骨骼会擦伤埋葬者的皮肤。 “你怎么了?”瑶光看出关林森状态不对,李墨一将他拉上来:“你看见什么了?骷髅变美女?” 关林森定了定神,才开口:“玉佩的主人,教我怎么召唤亡灵。” “啧,好歹是我挖的坑,怎么就算是你埋了呢?”李墨一对玉佩主人的偏私态度很不满意。 瑶光拉着他的手,摇摇头:“我可不想你天天受到无尽的折磨,那个玉佩,咱们用不到!” 李墨一被软滑的小手一拉,心都快化了,再说刚才也不过是与关林森开个玩笑,他相信自己的实力,不需要靠这种鬼神之力。 将最后一捧土洒进上之后,关林森很认真的四下寻摸树桩石块,想要为她立一块碑。 “连名字我们都不知道,要如何立?”李墨一对他这种胶柱鼓瑟的行为表示嘲笑。 关林森还是坚持:“好歹得有个标记。” “曹操墓都没有标记,有没有标记真不是那么重要。再说,若是要标记,看这附近……”李墨一抬起手,指着祭坛上的白骨:“白骨祭坛就是标记,够风光的了。” 三人往回走,山中浓雾依旧。 “下一次再来,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了。”瑶光回头,身后白茫茫,什么也看不见。 “有缘自会相见。”李墨一微笑着说出这句话,瑶光心中一动,不知为什么,心中生出一丝忧伤,好像李墨一的这句话一句有魔力的谶语,她掩着心中的不安,做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找到妖兽时,林中的雾已经渐渐散去,妖兽的不安似乎已经随着那具骷髅的入土也被同时埋葬。现在的它,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回到京城,关林森将瑶光带入皇宫, 祀星族的大祭司与恒国女皇,在各自登位之后,第一次正式见面。 在分离后,都经过了许多事,不复当初无忧无虑,彼此皆是感慨万千,凤歌得知祀星族中人,在这个时候竟然还想着的是争权夺势。 “一边让别人相信,一边最不相信的人又是自己。”凤歌叹息。 瑶光无奈苦笑:“陛下见笑了,当初也许是真心实意的信仰着这些,随着人心的变动,一切也就慢慢的变了,我哥哥只相信这些事情都是编出来的,为了巩固统治之用,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若是他再不相信,你当如何应对?”凤歌试探问道。 瑶光叹息:“那也只好,让他无法再对此事置喙了。” 说罢,她抬头看了凤歌一眼,凤歌心下了然:“不过,你也不必勉强,在京城,再建一座祭星台就是,不必赶回去。” “再建?!”瑶光震惊了,她知道在祀星族建起的那一座,花了大恒多少钱,再加上后来的水灾与战乱,大恒的国库只怕经不过这么花。 “若是你回去,又无法说服你的哥哥,他将你扣在族内,那岂不是大家都要死?除却生死无大事,不过是一些钱粮,又有什么好可惜的。”凤歌淡然一笑。 “但是在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所有人都会认为这件事与自己没有关系,动用国库那样大一笔钱,只怕恒国百姓不会接受。”瑶光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凤歌深叹一口气,闭了闭眼睛:“若是那样,也只好让他们不接受,也得接受了。不在其位的人,无论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不过让他们安心接受就好。” “如此这般,到时候,慧星并没有落下,在百姓看来,便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只能看见为了建祭星台花费了大量的国帑,只怕你要背上千古骂名。”瑶光担忧。 凤歌:“命都没了,谁还在乎美名还是骂名。到时候,闹小了,我自会平息,若是闹大了,我退位让贤便是。这也不算什么。” “当真如此想得开?”瑶光笑道。 凤歌一笑:“人生在世,便是艰难,想得开也好,想不开也罢,我能做的,只有选择对大数人最好的那条路。” 她的话中满是淡淡的忧伤,瑶光也无法多说什么, 凤歌何其聪慧,将一切看得透彻,每一步,她都想好,安排好,对她来说那些安慰的话,也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牙疼话而已。 不过,瑶光还是忍不住说道:“若是有一日,你在京里待不下去了,就来找我,我定能保你衣食无忧。” 凤歌刚刚还微蹙愁眉,被她的话给说的笑了起来:“也是,我还有祀星族的大祭司做保障呢,记得给我留个好位子。” “上次来,你都没有好好玩,这一次,一定要多住几天。”凤歌命人将瑶光安排在金亭驿馆,又给了腰牌,出入宫闱不禁。 深夜,细雨连绵,杜书彦收到消息,简单的一句话:北燕高玄武正式登基称帝,立大恒镇北公主金璜为后。 杜书彦连夜安排在北方的探子,继续查探高玄武对恒国边境上的兵力布置。 几道手令连续发出,杜书彦终于稍稍松了口气, 他负手站在地图前,盯着几处恒国与北燕交界处的矿山,这些地方,在北燕前一位皇帝的任上,都没有确定如何划界,几乎无时无刻不发生一些小型冲突。 大恒与北燕都曾经派出军队在这里为自家百姓撑腰,但是由于山间地势着实复杂,派兵去,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并不能长期驻守,每次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大恒的士兵刚走,北燕的士兵就到。 北燕的士兵方撤,大恒的士兵又来。 开矿的百姓不堪其扰,后来,再也没有人去那里开矿,都只是去捡一些自家用用罢了,平白搁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却无法使用。 当初两位皇帝,皆是性格刚强之人,半点亏都吃不得,虽然双方都有臣子提议,何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两边皇帝却都干脆利落的表示:“我全都要!” 从此便断了和谈的可能。 高玄武继位之后,不知态度如何。 杜书彦心中想着,又在纸上写下了几个矿产商人的名字,也许到时候还要联合他们。 除了高玄武之外,还有金璜。 杜书彦将这两个富贵的字一笔一划的落在纸上,这个女人,正邪难分,行事太过于随心所欲,根本就不知道她到底想要做什么。 她真的只是因为喜欢高玄武而留在北燕吗? 亦或是,她根本就是想要借北燕之手,与恒国为敌? 杜书彦揉了揉眉心,如果当初,在办月黑堂的时候,能够好好的想想,做事的时候再仔细一些,那就好了。 世上没有后悔药,想这些也没有用。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杜书彦将所有得到的消息情报,整理分析好,同时寻到一些可以处理的方法,一大清早,宫门方开的时候,他便将这些东西夹在木盒之中,向宫中走去。 街上还正黑,青石砖的地板被细雨润得十分湿滑,杜书彦没有骑马也没有坐轿,一人挟着木盒,慢慢走去。 忽然听见身后马车辚辚,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杜大人,这么一早,就去找陛下下棋?” 转过头,马车的四角上挂着大大的防风灯笼,灯笼上斗大的“律”字,十分扎眼。 杜书彦依制行礼:“拜见王爷。” “杜书彦!你可知罪?!”律王爷的声音变得冰冷异常。 用先声夺人的气势先吓人,杜书彦在六扇门看惯了捕头们就是这么吓犯人的,内心毫无波动,声音一点变化也没有,十分平静的问:“不知下官身犯何罪?” “整日游手好闲,勾得陛下也不理政务,此行佞幸之举,动摇国本,十恶不赦!”律王的声音无比威严,仿佛从高处压下来的无形巨手,紧紧的压在伏身于地的杜书彦头上。 杜书彦不卑不亢回道:“下官得陛下旨意,将大恒千里江山之风物,皆收于书中,踏遍千山万水,只求一个真字,不知王爷所指,是为何?” “你手里的那个木盒里,是不是给陛下的棋谱?” 律王终于露出了他的真正目的,他要的是北燕的消息。 杜书彦不急不忙:“不,木盒里是江山风物记的样稿,陛下昨日严旨,早朝之前必须送进宫。” “只怕你是砌词狡辩!” 杜书彦知道律王就是想看,他的脸上神色似乎有些犹豫,手中的木盒待交又不交的,律王又冷喝道:“若是江山风物记,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依本王看,这就是你勾着陛下玩物丧志的铁证!来人!” 律王大喝一声,周围的侍卫一起上前,将杜书彦围在中间。 “王爷……”杜书彦的声如蚊蚋,好像就要被吓晕过去了。 “本王不想与杜大人为难,不过,如果你执意不交,那本王为了江山社稷,也只好动手了。” 杜书彦咬了咬牙,又挣扎了一会儿,终于将木盒交出去。 律王面有得色,将木盒打开,借着灯笼的光芒一照,得意的脸瞬间变色,他飞快的翻了好几页,淡淡本白色的生宣上,用遒劲有力的小楷一笔一划写着的,正是大恒城市与山川的记录,山势与水流,甚至还有详尽的地图标示。 竟然真的是江山风物记?! 律王眉头紧皱,恨不能将手中宣纸撕成碎片! 但是他却不能,只能将木盒盖上,又令人还给杜书彦,吩咐道:“杜大人可得快些,早朝就要开始了,若误期,则是欺君之罪。” 说罢,车轮滚动,律王的车驾径自向前去了,只留下杜书彦。 杜书彦慢慢起身,将官服整理好,望着远去的大车,露出一丝笑意。 他知道自己得到消息的同时,律王一定也会同时知晓。 北燕来的消息只不过是一句话,但是杜书彦对此做出的反应,还有之后凤歌会根据他的提议做出什么样的动作,却是未知。 因此,律王一定会想办法,在自己进入皇宫之前拦住自己,抢先窥探。 律王只想到事关重大,杜书彦一定会亲自递交,但是他所不知道的是,关林森在昨夜已经回到京城。 女皇平日所倚重者,除杜书彦之外,便是关林森。 真正装着情报的木盒,此时早已被关林森送入宫中,他身为内皇宫的禁卫统领,比杜书彦进宫,还要更方便一些。 律王赶到,有内线告诉他,关林森已经自侧门入宫,律王心知已经来不及,却也没有办法。 只得等待凤歌进一步的动作。 “既然成婚,朕应该恭贺他们才是。”凤歌命礼部准备送往北燕的礼物,押送者,是上次出使后,人事关系还暂时留在礼部,没有挂回工部的林翔宇。 凤歌将要在京郊建起祭星台的事,告知户部尚书杜飞扬, 杜飞扬的内心是拒绝的,他也不相信有什么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这种事, 迷信之举,劳民伤财。这是杜飞扬的心里话,上次在祀星族建的已经是他想尽办法去平账的结果了,怎么,还要再来一次? 凤歌点点头:“这次,真的要来不及了,无论用什么手段……总之,一定要尽快建成。” 杜飞扬从未见过凤歌如此严肃,只得相信,这不是一个小女孩在白日做梦。 随着杜飞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凤歌轻声叹息:“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疯了?” 关林森摇头:“我相信你所有的决断,都有道理。” “劳民伤财,动摇国本,若是钧天的判断有误,我将会成为恒国千古罪人。”凤歌轻轻叹了一口气,她也就只敢在这个时候,在这个人面前,露出脆弱的一面,一直强撑着,做出运筹帷幄的模样,心里再怎么慌,也要假装无事发生的模样。 只有关林森,这个在无数次的危险发生时,挡在她面前的男人,才能让她稍稍的松一口气。 “不必担心,有我。” 关林森郑重道。 凤歌心中明白,关林森其实能做的有限,关家早已风光不在,律王端王又在一旁蠢蠢欲动, 不过能得到关林森的君子一诺,她还是很开心的, 在雪中得到的炭,永远比在锦上加上鲜花来得珍贵。 户部很快就推出了几项加税的措施,瞬间,民怨连连,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愈发频繁的与端王走动,如今他们都有着深深的危机感,感觉到卖王府的端王,就是他们的榜样。 要在这种事发生之前,先下手为强!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一章缺钱 新的税法,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不是农民,反倒是各地的豪绅。 他们拥有的土地质量与数量都远胜于一般穷人,对于多抽税,最敏感的就是他们。 一时间,能与户部沾上边的人,能走通户部门路的人,个个家中门庭若市,都期盼着能走通门路,给些贿赂,少交税。 若是平常,三百两银子的税,兴许给个五十两的贿赂,就可以免了,但是这次不同,凤歌亲自下旨,严查, 都说不抓勤的,不抓懒的,单抓那不长眼的,谁猪油蒙了心,在这回收贿赂帮人免税,那这官帽是妥妥的保不住了。 朝堂之上的众官员,并不知凤歌为什么会在此时加税,但他们也并没有提出异议。 律王却在朝议时提出:“今年天灾频仍,百姓已不堪重负,恳请陛下收回成命。” “受灾之地不曾加税,加的是富庶之地,且粮田在百亩以上的庄户。”坐在龙椅上的凤歌面无表情,看着律王,“寻常百姓,何人有百亩以上的田地?” 说着,便令内侍随便挑了一处省道的田地记录,田地的收成有多少、主家是谁,全部都列得清清楚楚。 朝臣们不敢说话,在心中已是掀起惊天巨浪,他们不知道凤歌什么时候已经将豪绅地主的家底探得如此清楚,想来,必是那传说中的灵楼。 知道灵楼是皇帝直属情报的人不少,只是很少有人知道杜书彦正是灵楼楼主。 所以,在散朝之后,杜书彦又遇到几位公子哥,相约他往保国将军府上喝酒。 “唉,你们说,我爹拼了一辈子,攒下那么些钱,买了些地,偏偏就遇上这事。”御史中丞的儿子孙德才刚喝了一杯,就大倒苦水。 马上有人接话道:“谁说不是呢,我家偏生还有几处田亩,是在南嘉道,被水淹了不少,还指着别处的地能均一均,谁知道,就要被收那么高的税。” 众人七嘴八舌说个不停,杜书彦只是慢慢的喝酒,对此事不做评论。 “我说杜大少爷,那税法,是令尊大人定的,还是女皇陛下授意令尊大人定的?” 杜书彦笑笑,将手中瓷杯放下:“有什么区别,结果还是一样。” “不一样,这税法,实在是太损了,简直就是在抢钱啊,令尊任户部尚书那么久,从未有如此心狠手辣的时候。” “就是啊,你们杜家,就没有个外面的田亩庄地什么的?” 杜书彦摇头:“没有。只有在京郊有几亩祖坟旁的祭田。” “嗨,咱们都这么熟了,还装什么呢,谁家没有在外道买上几处?” 杜书彦笑着否认,众人也问不出什么来。 曾经杜家也是有着几处田地的,后来,因寒山铁骑之事,朝中上下人人自危,杜飞扬早已将那些田地变卖,换做现银, 坐拥田产宅地,不外是想着为儿孙留下基业,为家族百世长青。 在戚相被抄家,关家被降级,刘家更是满门抄斩之后,杜飞扬把自己关在书房里闷了几天,出来就忽然想通了。 既然不知道意外与明天哪个先来,何不就把眼前过眼好。 至于儿孙,儿孙自有儿孙福, 如今杜书彦已是皇帝心腹重臣, 杜嫣然已是太妃, 只要不作死,安度晚年的钱还是有的。 所以,杜家真的名下没有田庄, 灵楼有, 灵楼的探子们都需要有一个公开的身份来隐藏自己真正的目的,因此,灵楼的探子们有客栈、有酒楼、有药铺、有当铺……由于灵楼的信息比别家来的都要快,也更加的准确许多,所以,这些店面收入,比探子们的月俸还高。 曾经有一位刚刚被杜书彦招揽入门的探子,对自己竟然被安排去开包子铺感到非常不满,认为自己是要成为隐秘战线上的神秘高人,怎么能干这种市井小民的事? 在他强烈的反对下,他转而去一处大人物的府旁开馄饨摊,兼或卖卖烧饼之类。 不仅时常能从家丁仆役的口中探听到一些重要信息,还能观察那位大人物平时都与什么人交往。 本钱是灵楼出,每天的营业额里抽出一部分钱上交灵楼,剩下的都属于他自己。 第一个月轧账之后,他就把当“神秘高人”的伟大梦想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灵楼平时的支出虽有皇室拨款,但是那点费用仅够应付日常开支和在编人员工资,像雇佣金璜这种“临时工”的费用,就得靠这些生意的盈利支撑起来。 而大恒的税法,只把眼光放在了农业税、盐业税和茶叶税上, 只存在流通而不存在生产的商业环节,特别是服务业,税率相当的低。 杜书彦当初分析需要在什么行业里布线的时候,将所有的成本都算了一遍,才确定了现在的发展方向。 当时,杜飞扬还以为儿子想要加入户部,甚至还暗自的研究一番,怎么样才能让父子在同一部门,还不会引起非议。 现在的加税方案一出,灵楼里的人无不欢欣鼓舞,个个称赞杜书彦机智有眼光。 没想到,杜书彦却主动向凤歌提出,不应该再刮农业税,商业税也可以增加一些。 “楼主!你疯了吗?!别人都恨不得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难得上头把咱们给忘了,您怎么还上赶着去送钱呢?!”副楼主方想急的直跳脚。 他已经按照初始税率,把灵楼这些第三产业的收入都算清楚,连这笔钱应该怎么花都给安排好了, 现在平白要被削去一大截,谁受的了。 “陛下加税,是国库真的缺钱,有一笔大用处,必须马上筹到。”杜书彦解释道。 方想皱着眉:“你不会说的是慧星的事吧!祀星族,是正经拜星为神的族群,他们自己都不信!你居然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小方,你与我共事多年,什么时候见我是听了谣言,就会信以为真的?”杜书彦的声音不急不徐。 方想据理力争:“可是,明年的很多费用就挣不出来了。” 杜书彦叹息:“说不定,我们只能再活三个月,哪里还能想的到明年。” 一个坚决不信,一个坚定的相信。 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杜书彦也不想再在这件事上争执:“你的意见我收到了,此事没得商量,到此为止。” 眼见着杜书彦心意已决,方想也无法反驳。 只得将一些原定下的开支部分减少。 这样一来,不仅朝廷里人心思变,就连一向铁桶一般的灵楼,都分为两个部分。 不少人支持方想, 在付不出临时工的雇佣费之后,许多事情,都由在编的灵楼探子负责,工作量大了许多,薪俸却没有涨,这令他们分外的怀念过去的时光,以及生出更多的不满。 一天傍晚,方想坐在家中,门口来报:律王府雷大总管到。 方想很意外:“雷大总管今日怎么会到鄙府?” 雷大总管一拱手:“王爷有请方大人过府一叙。” 曾经凤歌很难理解金璜为什么把钱挂在嘴上,动不动就说钱,让她干点什么事都要加钱,显得市侩又小气。 现在的凤歌,完全是金璜的加强版, 吃饭的时候,不仅琢磨着碗里的食物需要多少钱,如果去掉几样能省多少钱,甚至连碗筷都想着能不能拿出去卖了。 “坐在石头上吃饭也不耽误下咽。”她摸着紫檀八仙桌,自言自语道。 在宫人中还传说,女皇陛下踩着宫里的地砖时,也问了一句:“这些砖,要是拿到外面去卖,能值多少?” 睡觉的时候,说的梦话都是:“御花园里的花能得多少利?” 虽然已经穷疯了,不过该有的晨昏定省不能少,凤歌每天还是要去看太后的。 太后敏感的感觉到凤歌的精神状态不太对,她的眼线消息也一向不少,早已知道凤歌是在为钱而烦恼,便主动提出:“若是当真急用钱,那从今日起,后宫也该节省开支用度。” 从钧天那里送来的情报,凤歌瞒着天下人,却没有瞒着太后,虽然武勇过人的太后也并不是很相信天降慧星灭世之事,但是女儿为此事发愁,是实实在在落在她的眼中的。 眼看着圆润的脸颊,一天一天的凹陷下去,眼下都满是淡淡的乌青,哪个做娘的不心疼。 其实凤歌早就想削减后宫的开支了,只不过不好意思提,她自己尚未大婚,宫里的都是父皇留下的太妃太嫔,削了谁的都不合适。 “可是……”凤歌犹豫着开口。 太后微笑拉着她的手:“无妨,后宫为国分忧也是份属应当,你不必有负担。”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我没负担,咳,不是,我的意思是,太妃们,说到底也是侍奉了父皇一生的人,委屈了也不好……” 太后瞅着她的脸,忍不住笑出声,谁的闺女谁门儿清, 凤歌哼哼唧唧说了半天,就是不想自己去说后宫削减开支的事情。 “好好好,我来说。”太后说破凤歌的心思,宠溺的看着她。 凤歌如小女儿一般靠在太后身边,她不过盈盈十五余,如果不是被迫,谁也不想拿出五十岁的冷硬与强悍来。 “这种事,本来也不该你来做,皇帝管国事,皇后管家事。”单这么一听,没听出来有什么问题,但是太后看着凤歌的眼神,却不是那么回事,怪怪的。 每次母后在憋损招的时候,都是这种模样。 “母后有什么想说的,就直说吧。” 太后笑道:“你如今也已是及笄之年,国家大事固然重要,婚姻大事,也很重要。若是平常人家的女儿,此时早已许了人家。今日来了,正好也想问问,你自己,可有看中的少年?” 这几天,来来往往不少人,有意无意的对太后提起凤歌如今已经成年,是时候大婚了。 若是平常人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完事了,凤歌不一样,现在她是手握实权的一国帝君,加之太后又真心的疼爱女儿,舍不得勉强她,便得问问她到底是个什么想法。 “都什么时候了,哪有心思说这事?”凤歌揉着太阳穴,现在她满脑子都是钱钱钱。 太后笑道:“如今万事皆为你一人担着,平日里也没有个可以说说知心话的人,何不早些寻个夫婿,心烦时,也好有个人排忧解难。” 凤歌长叹一口气:“真能排忧解难倒也罢了,就怕找个不省心的,我国事没忙完,回来还得收拾家事。我现在已经很烦了,要是再来一堆外戚干政,我性子上来,杀人动刀的,岂不是坏了心情。” “你这孩子,怎么心里想的都是这些?”太后嗔怪道,“婚姻是结两姓之好……” 凤歌摆摆手:“对,我知道,婚姻还有称之为‘秦晋之好’的呢,结婚的时候好的蜜里调油,结果呢?” 结果,便是秦国想要借道晋国攻打郑国。 但是晋国不同意,秦军偷袭郑国,被著名的郑国商人弦高发现,以犒军为名,让秦国的计划失败,不仅如此,回家的路上,还被晋国军队埋伏,全军覆没,主帅被俘。 史称“崤之战”。 这一段是太傅当初认真的讲解了两天的,从为君之道,说到两国合约。 凤歌别的没记住,就记住了一件事:“没签过字的纸,是茅厕里的屎,签过字的纸,只要够强,也可以让它变成茅厕里的屎。” 当然这句话不是太傅说的,是陪她读书的太尉之子说的。还记得当初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太傅的脸色精彩纷呈。 “母后当初决定嫁给父皇,是什么原因?”凤歌好奇的问道。 太后被女儿问的一愣,接着脸上露出一丝红晕,似乎那件往事很令人愉快,她搂着凤歌,眼睛直直的盯着眼前的茶杯,仿佛透过茶杯那氤氲的雾气,回到了曾经的美好时光。 “我与你父皇,是在边关相识的,当时,他是庶出的五皇子,被派到边关送公主往北燕和亲。公主那般千娇玉贵的人,都没有挑剔边关的条件不好,偏他多事,刚来就闹着饭食不好,被铺不暖,房里没有火盆子。要不是看在他是皇子的份上,谁理他。还对我喝三喝四的,让我快去端茶倒水,哈哈,他把我当成普通的丫环了。 也不想想,世上哪有我这么好看的丫环。 然后,我没理他,他上来对着我就拉拉扯扯,我身为将门之女,岂能让人给欺负了,所以我们就打了起来。你父皇被打得哇哇大叫。当然啦,你的外公也替他报了仇,把我绑起来,说任凭他打骂出气。 他说那不要打骂,只要他与公主在边关的时候,我把公主伺候好就行了。 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要的那些东西,都是为公主要的,他不想让公主吃苦,所以尽量把好东西都堆在公主面前,自己却缩在一截短被子里,脚露在外面,全身冻得冰冷,要不是我发现,到天亮,他就得冻死在帐里。” 这段公主出嫁的往事,凤歌也知道,不过是做为强国案例从太傅口中听说。 那位公主,本是宗室之女,因为要和亲,遂将她封为公主,嫁到北燕后刚三个月,由于北燕与草原其他部落联合起兵,要杀人祭旗,那位公主,就被杀了,头被悬在点将台旁三天三夜。 每每说到这事,太傅都扼腕不已:“世间男儿何用!害此弱女子遭此毒手。” 没想到这等惨事,却是父皇与母后结缘的开始。 凤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父皇半夜快要冻死这件事,不是他的随从知道,而是母后先知道?” “那天晚上真的下了大雪,很大很大的雪,我怕北燕人趁雪偷营,便带着人去巡逻……” 凤歌咳了一声,打断了太后的话:“前情提要可以省略了,直接说重点。” “我发现他先前要的火盆,全部都在公主的帐中,所以就去看看,他有什么御寒的东西。结果一进门,哎哟哟,看着都心疼,整个身子都缩在一起,团成一团,就算是这样,也全身在打颤。看见我进来啊,他还强自镇定着问我进来干什么。” 凤歌忽然一笑:“然后,父皇怎么就暖和起来了?是不是母后替他取暖了?” “胡说什么呢?我把自己的火盆子,还有狐裘给他了。”太后说的飞快,好像背书一样。 再然后,就是五皇子回京,向母后求亲,当时他这个不受重视的庶出皇子,爱娶谁娶谁,完全不会有人干涉,也没有人会因为他娶了一个边城将的女儿,说三道四。 谁能想到,这位边城将就因为军功一升再升,最终几经波折,五皇子终于荣登大宝,外戚家发迹于微末,特别识时务知进退,从来不给皇帝找一点麻烦。 “难怪父皇母后如此鹣鲽情深,真是羡慕。”凤歌叹道。 太后抚着她的头发:“你也赶紧找一个,让别人羡慕你。” 凤歌摇摇头:“可遇不可求啊。我现在看着那些少年们的画像,脑中就会自动跳出他们的家世、背景、跟谁家关系好、跟谁家关系不好,我要是让他进宫,我就不能让谁进宫……烦都烦死了。” 其实这句话,是当初父皇还在之日,对幼小的凤歌说的,他以为凤歌还小,不懂,权当自己自言自语泄泄心中的怨气。 如今凤歌想起父皇当初的哀叹,心有戚戚。 太后见凤歌这般坚决,忍不住问道:“那,在游历之时,一直陪着你的那个关家子弟呢?叫关林森的那个,你不喜欢他吗?” 心事被戳穿,凤歌索性挑明了讲:“我是挺喜欢他的,但是现在关家才刚刚被翻案,若是我就这样收他入宫,只怕有心人要将案子作文章,说我偏私。” 太后心中了然,只要有心人搅动是非,就算没有影的事,也可以追查出事来,凤歌所虑也是有理。 “那你打算怎样?” 凤歌低垂着眼眉:“起码,得把有力气掀动是非的人给处理了。” 太后盯着她的脸一会儿,忽然笑起来:“这才是我的女儿!” 很快,太后宣布了后宫的各种节约方案,听得各位太妃太嫔等众位娘娘脸色发绿。 原本冬天用的无烟银霜碳,要换成普通的黑碳, 吃食分例有些被取消,有些从高档换成低档, 就连每三个月一次的做新衣服,都被取消了。 张太妃先说声:“陛下要省钱,我们也都理解,但是,光在后宫这里,能省出多少来呢,我们年纪都大了,实在……” 一旁的杜太妃杜嫣然轻笑:“当初不知是谁在先帝驾崩后,天天唱曲表心迹,哀叹自己青春年华却要在宫中孤独终老,怎么这才几个月,就已经年纪大了?” “你!血口喷人!”张太妃原是张淑妃,与杜贵妃一直都在别苗头,争高低,现在虽然全都成了太妃,但也不能输。 太后扫了他们一眼:“是啊,年初的时候,张太妃不是还说要给先帝再添个儿子吗?说自己正值妙龄青春,身体好的很。” 张太妃瞬间就白了脸,这话是她在龙床上对先帝说的,太后是如何知晓?那么,太后一定也知道下面的话了? 在这之后,张太妃还说过,皇后春秋已高,为皇室开枝散叶的事,还是交给臣妾来吧。 想到太后素日的手段,张太妃再不敢吭声,太后能留自己一命,已经是她转了心性。 杜嫣然上前道:“后宫虽然能省的有限,但是,能省一点是一点,总比摊开手,由着性子撒的强。” 昔年的后宫,皇后之下,便是杜嫣然,此二人地位之稳固,就算是冯瑞慈的侄女冯德妃也不敢掠其缨。 “臣妾愿将一应浮华之物都免了,国家大事要紧。”杜嫣然与太后相视一笑。 后宫中地位最高贵的两个女人都这么说了,其他人还能说什么,要是不从,只怕就会被赶出去,到时候,她们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在民间讨生活,可比宫里要惨多了。 太后见众人不再反对,便开口道:“杜太妃留下,其余人散了吧。” “是。” 正文 第四百五十二章收敌 杜嫣然虽为太妃,实则不过二十四五,正是风华正茂时,她被先皇收入后宫时,刚刚十六,临出门前,父亲杜飞扬将她叫进书房,告诉她凡事都要谨小慎微,千万不可冲动。 进宫之后,身为杜家嫡长女的她,行事低调的几乎让人们忘记了她的存在,只是按份例取东西,最低等级的妃嫔偶尔也会托内侍办一些私差,她却从来都不这么做。 当时的皇后现在的太后,对她照拂有加,时常会与她一处做伴。甚至有传闻杜嫣然是太后的同性相好,才会得此眷宠。 很快皇后就生下凤歌,宫里的闲言碎语才集中到了凤歌的头上,杜嫣然就这样被忽略了。 过了三年杜书彦得中状元,成为翰林编修,杜嫣然被升为贵妃。 册封大典时,皇帝特别对她说,杜家功勋彪炳,希望杜嫣然在宫中也可成为表率。 当时的杜嫣然心下奇怪,虽然父亲杜飞扬是尚书,但是在六部尚书是正三品,而且在任上,也是中规中矩,并非有力挽狂澜,扶社稷于危难的举动,如何就功勋彪炳了? 她也只是把这话当成是皇帝的客套话,没有往心里去。 在封妃大典的第二天,杜书彦便接下了建立灵楼的密旨,封杜嫣然为妃,是对杜家的施恩,也更是对杜书彦的钳制。 每每杜书彦有不想做的事,杜嫣然就会收到丰厚的赐礼。她孝心极重,得到的赐礼,也总会往家里送一些,杜书彦看到由姐姐转赠的御赐之物,有多少不情愿,也只得压在心底。 杜嫣然并不知道弟弟在外做些什么,只是感觉看见他的时候,他都十分疲累的模样。姐弟俩偶尔能说上一句话,她劝杜书彦要多注意休息,杜书彦总是笑着转移话题。 太后将杜嫣然叫到自己的寝宫之中,与她商议将宫中的宫女内侍放出一半,再将从未得先帝宠幸过的妃嫔放出去,任其自由择配如何。 杜嫣然大吃一惊,虽然民间并不禁寡妇再嫁,但是,皇帝的女人……就算没有宠幸过,也是有名份在,若是任其再嫁,岂会被笑话? “不过白问一句罢了,有些人的家境优渥,与其在宫中守寡,不如在外面过得更好。如果她们愿意出宫,那就出去,若是不愿,继续留在宫中便是。” 杜嫣然觉得太后这是想钱想疯了,还愣在那里不知应该说什么好。 不管杜嫣然是不是赞同,太后还是颁布了这道懿旨,大恒的女子一向也不讲究三贞九烈,母家有钱有势的女子,宫里的用度还不如她在家时的奢华。于是,有不少人愿意出去。 侍奉她们的宫人,也都给一笔钱,各自回家。 很快,宫中一半的屋舍关闭,原本到了晚上,整个宫城照得亮如白昼,如今,也只有半片繁华。 宫外议论纷纷,说女皇实在小气,连先皇的后妃们也不愿意安置。 端王的家中更是来往不绝,京中官员,越发觉得自己的未来就是端王这般。 这一日,天至破晓,杜书彦方才结束了案头工作,他站起身子,走到灵楼高处,那里曾经时常会守着一个皇帝派来的大内高手,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自凤歌登基之后,这里很久没有人影了,杜书彦此时上楼,却意外的发现还有一个人站在上面,是白羽。 白羽望着远处,那是端王所居之处,依旧灯火辉煌。 犹豫了半晌,白羽还是说了:“方副楼主,今天也在那里。” “嗯,我知道。”杜书彦的声音很平静。 白羽:“他不应该这样,身为灵楼的人,却……” “吃里扒外”四个字没有说出口,杜书彦打断了他:“罢了,人各有志,起了异心,强留也是留不住的。” “他可是知道灵楼的不少事,也知道你的身份。要不要……”白羽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杜书彦摇摇头:“不着急。” “要是泄露出去的话,对你大大的不利。”白羽着急。 杜书彦没有再说话,只是微笑的看着端王府的位置。 一只传信铁鸟,在黑夜之中,缓缓而来,落在杜书彦的手中。铁鸟是黑色的,代表着信息是来自北方。 白羽看见了,并不问这是什么消息,他向杜书彦躬身行了一礼,自行退下了。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是灵楼的规矩。 杜书彦向来温文尔雅,灵楼的规矩却一次也不曾荒驰过,这是他的手段。 打开铁鸟,一张轻飘飘的竹芯纸上简略的写着几个字:北域肃慎、扶余二部反高玄武,战况激烈。 “激烈不了多久的……”杜书彦点起火绒,将竹芯纸化为灰烬。 北燕内战,好消息是他们不会有空作妖,对大恒不利。坏消息是,若是想要他们参与建祭星台,也是不可能。 罢了,这位邻居,能不惹事就已经算好的,不求他们能有什么建树。 北燕的这次内战,的确来势汹汹,除了因为先前高青龙派人把雪参不论大小,全都挖走,害得参客只得另谋他路之外,还有高玄武想要将所有草原部落,都听他的调度。 过去的前几位北燕皇帝,也只是让那些部落每年来一次,交些朝贡就是了。 现在等于是要将那些部落全部都吞掉,他们岂能愿意。 因此最为强盛,且出产弓箭的两个部落,首先举起叛旗。 高玄武有心杀鸡儆狗,却也愁兵力不足,若是将与大恒边境上的士兵调到更北的地方,也许会被大恒趁机反吞回一片土地。 “不会的。”金璜懒洋洋的听着高玄武的烦恼。 高玄武完全不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我大燕与恒国的边境上一直有几处纠结不清,几经争夺,若是一朝失去,只怕恒国会趁机抢回去。” “不会的。”金璜又说了一遍,手中拨动着金珠与玉璜串坠:“打仗是要钱的,士兵一出征,每日都有花销,现在恒国没钱了,才不会为了这些边界上的小地方烧军费。” 高玄武这几日的心思,全都在对北边的作战上,南边的恒国没有传来特别的消息,他也没有关心。 听到金璜说没钱,才好奇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会不知道?”金璜高深莫测一笑。 两人的对话如同打哑谜,旁人听得云里雾里,对话的二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一笑。 随侍在旁的宫女们,心中只是羡慕:“皇上与皇后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感情真好。” 与肃慎和扶余的战报,高玄武没有瞒着金璜,每日两人也会一共分析战况。 高玄武拿着刚接到的最新战报:“联军竟然后撤了二十里,依你看,是诈还是真撤?” 金璜问道:“他们有后撤的理由吗?” “天气转凉,前几日天降大雪,军中粮食不足,也许是一个原因。”高玄武负手站在地图前,查看联军退后的路线。 金璜也蹦到地图前面:“他们是怎么走的?” “从这,往这……”高玄武划出一条路线。 金璜指着一处山峦:“若是我,一定会在这里埋伏下,等着追杀我的人过来,把他们全都杀光。” 那是一道横断山脉,山峰奇高,凡人难过,只有从山谷中走过去,大军从山谷中走,只要两边安排好伏兵,则很容易将追兵一网打尽。 金璜又问道:“他们现在的士兵人数如何?” “斥候回报说每日都在减少,必是军心焕散。”高玄武笑笑,也看到金璜嘴角一抹不屑的笑意,“别笑,我知道这是诱敌深入之法,但是……” “但是,万一是真的呢,不去岂不是亏大发了?”金璜背着手,转头望着他。 两人的默契着实无人能敌。 高玄武笑道:“那么,你可有什么好办法?” “去探探不就知道了。”金璜想了想,又补充道:“让参客和猎户出身的人去,他们的日常就是在深山老林里转,地上有没有脚印,有多少人走过,能瞒得过他们?” 高玄武摇摇头:“那座山,很是陡峭,而且树木不多,若是从山下上去,山上若有人,一眼便能看见,否则,前路军早就去探路了。” “也对,我说他也不能傻到这个份上,我先睡会儿。”金璜眨眨眼睛,又自顾自的躺回去,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 高玄武见她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也不以为意,只是伸手为她盖上被子,便轻轻的离开房间,出去与其余武将商议应当如何处置。 目睹一切的宫女们私下抱怨道:“皇上一向待她不错,怎么她却懒洋洋的,一点都不想为皇上分忧。哪怕劝慰几句也是好的呀。” 另一个宫女压低了声音:“她到底是恒国人,怕是觉得大燕遇到这种事,对她的故国更好,她巴不得一直乱下去呢。” 大宫女听见了,悄声:“嘘,你们都小声点,不要命啦,我可听说,皇后娘娘在恒国的时候,杀人如麻。” “哼,任她如何厉害,也抬不过一个理字,她对皇上这样,还不许人说了吗?” “再说,割了你的舌头!都没事干了吗?”大宫女恐吓道。 那些说闲话的宫女见大宫女生气,这才缩着脖子闭上嘴,各自散开。 房间里随侍的宫女自然也听见了,担心的看了一眼金璜,生怕这位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皇后娘娘跳起来把她们全都杀光,却发现她似乎真的睡着了,一动也不动。 高玄武与朝臣们商议到天光将明之时,依旧没有商议出一个妥贴的办法,看着疲惫的臣子们眉头不展,高玄武摆摆手:“罢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 等他们走后,高玄武悄悄走进金璜的寝宫,只有夹门处有两个宫女守着,也是昏昏欲睡,靠在门框上,金璜睡觉不容得别人近身,只要五尺之外有人,她都会惊醒,这是多年的杀手生涯养成的习惯,高玄武也只想远远的看她一眼,然后才能安心睡下。 忽然,他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金璜睡觉的时候,呼吸声从来不会这么重,她整个人都是无声无息的,在黑暗中好像不存在一样。 莫不是身体不适? 想到这里,他忧心的走进去,想看看,不料往床帐里一看,他心头猛然抽跳,一把将床帐掀开,床上睡着一个宫女,任其他宫女怎么叫都不醒,看样子,像被人下了药。 能给她下药的,除了金璜,不做第二人想。 高玄武皱眉,叫来随侍宫女:“皇后在哪?” 随侍宫女们齐齐的跪了一地,个个低着头,为首的大宫女声如蚊蚋:“回禀皇上,皇后睡到晚膳时方醒,吃了许多后,说还想要睡,命我们不许打搅,只在二门上候着,在那之后,我们都没有再进入寝宫。” 高玄武紧握拳头,对着床架重重一击,结实的木床摇晃不止,吓得宫女们瑟瑟发抖,高玄武忽然想到了什么,走出宫门,御马场里一片静悄悄,只有一处槽头,空了。 看管御马的小吏吓得只知跪在地上磕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少了一匹马,他以为自己死定了。 “罢了,这也不能怪你。”高玄武眼望远方,命小吏备马,他飞身而上,打马远去。 “皇上……”小吏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一骑绝尘的背影,半天合不拢嘴。 直到岔路口,他才停下,两条路,都是通向那座山峰的,一条是近路,道路崎岖,一条是远路,从山脚下绕过去,平坦许多,高玄武想也没想,就打马上山,他深知金璜那急性子,肯定会走山路赶过去。 已经走了大半,他才发觉不对,前些天山上突降大雨,将道路冲毁,越走越艰难,走到最后,甚至前方数棵巨树都倒伏在路中间,别说马,就算是人,也得很艰难的才能翻过去。 没有金璜的身影。 他这才想起,前些天,他似乎是收到一份消息,说某地暴雨,但是无人畜伤亡,这种消息对忙于战事的他,无关紧要,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扔到一旁。 闲着无聊的金璜,会把他案头的奏本,全部当坊间话本看着玩。 没想到,她竟然记着这件事。 现在再从山上下去,再绕回去,肯定已经追不上她了。 高玄武漏夜出宫,什么事都没有对官员交待,若是这么一走,只怕宫中人不知事务应如何安置。 他想了想,调转马头,在日上三竿的时候赶回宫中,将临时的事情安排好,点了数千守卫皇城的禁军,便打起了御驾亲征的旗号,临行前还留下一道圣旨,大意是若自己回不来,便立高青龙之子为新君。 也不管朝臣百般劝阻,他早已一马当先冲出好远,数千禁军在他身后紧紧跟随。 当真是“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无双霸气。 向北不过百余里,金璜已经感受到什么叫“胡天八月即飞雪”,马蹄下的草已是一片枯黄,踏上去便发出清脆的断裂声,背阴处已积满了厚厚的白雪。 金璜出来的时候走得急,只裹了一件黑色貂裘,连帽子也没有,头发被吹的一片混乱,随手扯了一块帕子包住,哪里还有什么皇后娘娘的样子,普通的村妇也比她要齐整些。 赶了两三天的路,已经远远的可以看见一个一个的军帐,正是前路部队,由于无法探知峡谷中是否有伏兵,他们在这里盘桓不前,又未得收兵号令,不敢退后,犹豫不决。 金璜与他们没什么交情,就不打招呼了,遂绕过他们,直接上了峡谷两侧的高峰。 如果有伏兵,那么伏兵一定会藏在离峡谷最近的地方观察,所以,想要观察这些人,得去更高的地方。 深夜,金璜悄悄上山,伏在峰顶垭口处,借着一点月光,感觉到接近峡谷的位置,的确有些金属的反光。 金璜守在原地,一动不动,伏了两个多时辰,终于,那些金属的反光动了,向着一个方向移动,同时,从那个方向也过来了一些反光点,在先前的位置停下。 伏笔! 金璜微微动了动快要被冻僵的身体,想下山报信。 刚站起来,她转念一想,都已经爬这么高了,从这边下山也是下,到另一面下山也是下,来都来了,不如去肃慎扶余看看。 想到就要做到,正在峡谷蹲守的伏兵们专心致志的蹲守北燕军队,浑然不知头顶上有一个人,正鬼鬼祟祟的越过他们。 上来自然是不能带马的,下山之后,金璜才想起来这件事,自己放走的马,只好自己担着后果。 在记忆中的地图上,峡谷离那两个部落的位置并不远,为什么走了这么久还没有到,真是愁人。 走着走着,金璜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大喝,那是北地的方言,问她是什么人? 转身一看,是几个士兵模样的人,看他们带的东西,应该是在部落外巡防的人。 在北燕混了一段时间,金璜勉强可以听懂大部分的北地方言,但是要她学着说,那是绝对不可能学得像,一开口,立马穿帮。 她用北燕话说:“我是单于在北燕的探子,有要事禀告。” 那些士兵不知其言真假,见她在刀锋之下坦然无惧,心中信了几分,彼此间商量了一下, 为首的队长最后一锤定音:“一介女流,就算是奸细,一刀杀了便是,还怕她不成?” 他们让金璜上马,将她带回联军的帐中。 肃慎与扶余两位首领都在,两人已听说有个女人说自己是被安插在北燕的探子,很茫然。 肃慎首领:“我从没有安排燕国的人做探子。” 扶余首领:“我不仅没有安排燕国的人做探子,也没有派人去燕国做过探子。” 金璜进门的时候,马上就被两把闪着寒光的弯刀架在脖子上,肃慎首领喝道:“把这个燕国的奸细砍了!” 作势就要将金璜推出去,金璜捏出娇滴滴的嗓音:“我们一家为了单于之命,日日为扶余尽职尽忠,为何要杀我?!” “扶余?”肃慎首领看了一眼身旁坐着的男人。 扶余首领一脸茫然:“我什么时候派你们一家去燕国的?” “自然是老单于下的令,我父亲早年是扶余人,曾在山中遇险,得老单于相救,有幸在族中随侍在老单于左右,老单于已料到燕国早晚有一天,想要将草原各部吞并,便派了我父亲前往燕国王庭,在那里成家立业,我父亲已官至左宁王麾下,在与高青龙对战时身殒,他临死前,有一份重要的资料要我一定转给单于,里面有北燕所有的粮仓、矿库、道路以及军队力量的分布,还有在燕国朝内,所有愿意效忠扶余者的名单,不料,老单于也身故,我好这才拖延了时日,今日方到。” 扶余现任单于,的确是刚刚继位数月。 老单于死于一次狩猎,实在太突然,根本什么事都没有来得及交待。死前也不曾立下继承人,通过一系列的宫斗与暗杀,才从一众拥有继位权的人中挑出一个幸运儿。 金璜又拿出了一枚令牌,那是高青龙先前与扶余老单于打仗的时候缴获的战利品,因为太丢脸,所以老单于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打定主意要来的时候,金璜本想着若是遇到扶余兵,凭它可以脱身,便顺走了。 扶余首领见到令牌,自然认得那是父亲随身旧物,再加上金璜又说了一些关于扶余的旧事,让天真无邪的扶余首领,百分之百的信任了她。 “你说的那些图呢?”他迫不及待的想要。 金璜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都在里面呢,随身带着多危险,万一被燕国的士兵发现,岂不是就漏馅了?” 扶余首领拊掌道“有理有理!” 金璜笑道:“只要单于给我纸笔,我即刻便写下来。” 能得到燕国的这些重要情报,就算这次没有打胜,也可以找到在燕国安插好的那些人,让他们里应外合,一举将燕国的王庭拿下,岂不痛快! 想到这里,扶余首领一叠声的命人给金璜安排住处,拿纸笔。 金璜坐在帐篷里,自顾自的写着,连一个看着她的人都没有。 夕阳西下,金璜从帐篷里伸着懒腰走出来,顺着香气,便走到了垒灶做饭的地方。 “大姑娘,你饿了吧,来,刚刚烤好的羊腿。”做饭的女人给金璜递来一条烤得红褐发亮的羊腿,香喷喷,闻着就流口水。 金璜接过羊腿,慢慢的啃着,做饭的女人又忙着照看其他的锅子去了,其他女人们也是笑容满面的与金璜打招呼。 唉,挑起战争的首领很讨厌,可是这些人,都挺无辜的,虽然她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帮凶。 不要深入与敌人接触,也不要为食物取名字。 金璜想起在月黑堂接受到的教育。那个时候她们都觉得很好笑,深入接触又怎么样,该杀还是要杀。 这还没有深入接触,只是一根羊腿就让她手软了。 金璜想了想,将手中的药粉放了回去。 饭后没多久,营地中的所有人,无论是坐着的,还是站着的,一个接一个,无声无息的倒下去。 只有几十个在外巡逻,没有来得及吃饭的人,还站着。 不过,也仅仅是站着了,他们回营之后,发现营地里的人全部都不见了, 到主帐报告消息,却发现,一个女人盛装坐在扶余首领与肃慎首领中间。 “如今两位单于,已经决定,与我大燕,兵合一处,共创美好未来。”金璜的声音高傲冷硬。 巡逻的将领惊讶的看着两人,那两位单于同时点头,表示的确如此。 金璜嘴角微微一勾,左右手的两把匕首,依旧对着两位单于的背心:“现在,两位单于,决定把肃慎与扶余两族族人交托给我,从今日起,你们所有人,皆听我号令。” 将领震惊了,若是如此,那先前为什么要打。 “你是何人?” 金璜一笑:“我是恒国的公主,燕国的皇后,也是你们的女王。” “你这个妖女,做了什么,动我单于心志!!”将军扑上来,要与金璜拼命。 金璜的手腕微微抬起,一蓬银光疾射而出,正正的射在将军的胸口,壮硕的身体轰然倒地,一双眼睛睁得大大。 一切发生的太快,原本颇有血性的两位首领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金璜,也只得认怂。 次日清晨,埋伏在峡谷上的联军人马,意外的发现,从自家大本营的方向,来了几辆马车,待马车近了,发现两侧竟然插的是王旗。 随侍在马车两侧的,是他们的队长。 马车里一定是单于。 单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没等他们想明白,就看见队长冲他们做了个动作:撤哨。 怎么,要撤哨? 虽然不明白发生什么,但是军令如山,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 很快,峡谷顶上就撤了个干干净净。 同时,北燕的前路军也收到了有马车靠近的消息。 “单于王旗?你没看错?”前路将军想不明白,以现在的态势,对方单于为什么会出来单挑。 若是再耗几天,他们就要撑不下去班师回朝了。 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在他的背后,一支军队扬着北燕王旗出现了。 “王见王?就为了这么一个小部落???”前路将军觉得自己三观尽碎,过去不是没有草原小部落惹事生非,耗一耗,等大雪封山,各自撤军回家过冬,风平浪静,第二年开春,看心情,决定是再打一架,还是就当无事发生过。 哪里有这么隆重的事发生。 前路将军先行拜见自家帝君,高玄武手中挽着缰绳,胯下黑马身上尽是汗珠,被太阳一照,闪闪发光,他自己的脸上也满是风尘,看见前路将军向他行礼,连客套话都省了,匆匆一摆手:“看见皇后了吗?” “皇后娘娘?她也来了?”前路将军摇头,这几天别说女人了,连个人都没见过。 高玄武抬头望着高耸入云的雪岭,眉头紧锁,以金璜为人绕过军营,直上雪岭,杀尽伏兵,这事并非不可能,但是,如果杀尽伏兵,她为什么没有下来告知前路将军? 难道,她…… 高玄武闭闭眼睛,将这个不祥的念头从脑子里赶出去。 用力一夹马腹,又向前,准备亲自到山上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抬头,便看见插着肃慎与扶余两部落王旗的马车。 高玄武手中长刀一举,身后禁军列阵,刀剑与铠甲的质量比起常年在外征战的前路军着实要好许多,看着便是杀气冲天。 马车却不为所动,继续向前走,簇拥着马车的士兵,也没有亮出兵器的意思。 是来求和的? 高玄武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马车。 在他身后,弓箭手严阵以待,搭弓引箭,只待高玄武一声令下,便向马车射去。 马车夫缓缓拉开挡在车厢前的竹帘,首先露出来的,是一对弯刀,高玄武向一退,右手落下,一排箭矢毫不客气的向马车飞来,车厢里陡然飞出一道人影,将飞箭全部收在手中,狠狠甩在地上:“高玄武,你犯什么病!” 金璜气冲冲的站在马背上。 难得她想出一个拉风的出场方式,给高玄武一个惊喜, 没想到,高玄武会先给她一个惊吓。 “我不知道你在里面。”高玄武待看清是金璜之后,心中的求生欲大涨。 金璜负手在身后:“这两个好歹也是部落单于,你就不能先聊两句再杀吗!哪有招呼都不打就杀人的?!” “也是跟你学的,你什么时候杀人还打招呼了?!”高玄武决定恶人先告状。 没想到金璜更不要脸:“当然打招呼了,我经常会问他们吃了吗?” 高玄武:“……” 军中众将,就这么默默的看着自家的皇上与皇后一个坐在马上,一个站在马上打情骂俏。 金璜趁着这么拉风的姿势,还想再说点什么,忽然眼前一道人影掠过,接着,便是天旋地转,整个人被高玄武抱住怀中,落在他的马背上,金璜眉毛一挑,还没开口,只听高玄武在她耳旁低声:“穿这么少,还站在高处,风吹着不冷吗?” 顿时心中多少傲娇,都化成了一个“哼”。 “你怎么不早追来?”金璜故意挑刺。 高玄武:“既然你悄悄离开,一定是不想我马上追上,要是一下子就抓住你了,岂不是太不给你面子。” “哼,我才不要你给面子,反正你也追不上我。”金璜骄傲的眼睛一扫。 “差点追上,结果在岔道那里误上山道。”高玄武想到这里,又忍不住赞叹道:“你竟然将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也记住,着实厉害。” 金璜有些疑惑的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决定把她选择平路的原因是觉得山路颠的很不舒服这件事烂在心里,就让他觉得自己就是很厉害很伟大好了。 “我现在可是肃慎和扶余的女王了,你要对我好一点!”金璜抬起下巴,示威似的看着他。 “好的女王大人,没问题女王大人。”高玄武低下头,吻住她的嘴唇,一向嚣张的金璜当场就傻了。 正文 第四百五十三章祭星台开工 肃慎与扶余两部,原本人不多,地也不阔,平时总在山沟里窝着,很少穿越横断山脉,对他们来说,燕国,是一个很遥远的南方部落,更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只是每年一次去朝贡的人才会带回消息,大肆夸说那里的牛羊如何成群,草原如何的繁茂。 因此,在高青龙与四部亲王开战的时候,他们趁乱出山,有些人混进了亲王军队,有些人混进了忠于高青龙的队伍,无论战况地哪边有利,他们都能跟着劫掠战利品,拿了许多东西回去。 然后,他们就膨胀了,觉得自己已经所向无敌,完全忘记了那场内战,根本就不是他们指挥的,甚至他们也不是主力军,根本就没有好好的参加过一次战斗。 一旦形成了强大的自我暗示之后,就怎么也停不下来。 把在高青龙内战中得到的马牛羊都吃光了,东西也都各自分给了族人之后,他们就寻思着什么时候再去捞一票,既然在高青龙时代能这样轻易的得手,高玄武再厉害,也就这么回事吧。 说是两部联军,其实是啥也不干,派出人马骚扰加抢东西,然后仗着马快,一路跑回横断山脉,打算依山势之险,在峡谷设圈套已经是联军想出的最有出息的谋略了。 没想到,被金璜翻过了雪岭,直接将他们的老窝给端了。 高玄武听完审讯结果之后,有些哭笑不得,竟然就是这么简单的思路,是自己想太多。 不过,能不伤一人拿下部族,也是因为金璜够大胆,手里又正好有一块足以取信扶余单于的信物。 两部联军叛乱就这样在“斩首行动”之后被平定了,按照高玄武先前的计划,两部从此归于北燕,他们仍居于原处,不做任何变动。只是两位单于被带回北燕,由北燕的行政官接掌这里的一切。 属下各官员各行其事,不需要高玄武亲自过问,他与金璜二人各自骑着一匹马,缓缓回到王庭。 “我就知道这些人的脑子应该没那么好使,看你还半夜三更熬油费蜡的商议,就他们,也配让你晚上不睡觉去想怎么对付?”金璜得意非凡。 高玄武笑道:“总要考虑周全才是,我还不习惯有你这个天降神兵。在我的心里,你一直就是初见的时候,娇软无助的伏在草丛中的模样,还有在床上静静的躺着,昏迷不醒的模样。” “看不起我,哼!”金璜别过脸。 高玄武凑到她身边,把她的脸又扳过来:“你的过去那么辛苦,那是因为没有我,现在若还是如此,那岂不是显得我很无能?” 金璜心中一暖,脸上却还是摆出冷傲的模样,伸手捏捏高玄武的脸:“我才不要做你保护伞下的女人,我是可以与你并肩的!” “那必须的,你现在可是肃慎扶余两部的女王。”高玄武正经道。 两人一路说笑着,在草原上打马飞驰,高玄武说了一句什么,风声太大,金璜没有听清,只依稀听见了“我要……恒……王”什么的,遂转头问:“你刚说什么?” 高玄武笑着摇摇头。 “装神弄鬼。”金璜不以为意,继续纵马向前。 其余有心反对,暂时没有造反的部落,在听说两大部落联手都败得如此之快时,内心受到的震撼不可谓不大,整日跟大自然讨生活的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识时务,知道什么事可以强求,什么事不能硬杠。 当高玄武回到王庭的时候,草原三十六部的首领已经在宫中等着拜见,表明心迹,表示皇帝陛下让我们干啥就干啥。 还歃血为盟,特别隆重。 外面的草地上热热闹闹的吃吃喝喝,唱唱跳跳,金璜则更关心的是草原各部都上贡了些什么东西。 除了羊、就是马,牛都是一种奇怪的模样,与大恒常见的黄牛水牛都不一样,这种牛身上披着长长的黑毛,走起路来,比水牛的身材还要大,但是看脸,的确还是牛的模样。 黑色的牛有不少,白色的只有一头,头上还给染成了红色,看起来好像准备迎亲的新郎。 “这叫什么牛?”金璜好奇问道。 一位女官回答:“牦牛,是住在高山上的雅克部落送来的。” “那个白色的看起来好怪。” “白色的,是神牛,几千头里面才能出一只呢。” 金璜摸着下巴,记得在大恒的时候,也看见过全身皮肤和头发皆白的人,只被当成怪物,没有人称他们为神人,真是同色不同命。 检阅过送来的动物,金璜感到无趣:“全是动物,没点闪闪发光,看起来很好看很有趣的东西吗?” “他们都是散居在各处的部落,哪里能比得上恒国的手工艺,用的陶具就像是小孩子捏出来的,皇后娘娘看了都要笑话。” 金璜不甘心:“总得有点金啊玉啊石头啊之类的东西吧。” 女官想了想:“倒是有一个部落,送了一块石头,闪闪亮亮,却不知道有什么用,只说是神石。” “好看就是正义。”金璜伸手要来了石头。 在粗如儿臂的牛油蜡烛的照耀下,黑色的石头果然闪闪发光,如同夜空中的漫天星辰。 “有些像黑曜石,却不知道这些银色的点状物是什么。”金璜饶有兴趣的看了半天,也没有领悟出来。 高玄武喝得醉醺醺进来:“这些东西,你喜欢吗?” “外面散了?”金璜问道。 高玄武嘿嘿笑着点头:“三十六部齐奉我为共主,很快,我大燕,就可以挥师南下,一举攻入长城。” 金璜心中一跳,原以为南侵是高青龙的想法,没想到高玄武竟也有此念头。 她对凤氏皇朝并没有什么留恋,但是,以北燕人那暴发户般的野蛮作风,不知道会把已经习惯安定祥和的恒国人给糟贱成什么样。 恒国的山山水水,还有曾经对她好过的百姓,都令她割舍不下。 想到这里,金璜冷着一张脸:“记得先前有一位恒国公主嫁过来和亲,没几个月,就被杀头祭旗,怎么,你是想让我做第二个?” “不一样,你跟她不一样。”高玄武已经醉的有些迷糊了,搂抱着金璜,几乎把整个身体都压在她的身上,沉沉的鼻息在她的耳边。 “我喜欢你,我爱你。”高玄武说着说着,便只剩下了鼾声。 金璜一把将高玄武推开,他毫无动静,翻了个身接着睡。 平复心绪许久,金璜才站起身,走出寝宫,外面的篝火已熄,三十六部的首领也各自回到营帐睡觉去了。 天上的星星与月亮照在青黛般的草原上,被白惨惨的月光一照,地面上所有东西的阴影,都显得如同潜伏在暗夜中的怪兽一般,草原上夜风劲道十足,刮在脸上生疼,金璜没有穿毛裘外袍就出来了,现在全身已经被一阵紧似一阵的风吹得冰冷。 许多念头在她心里交织作战,有一个声音对她说:“管恒国的死活干什么,恒国什么时候管过你的死活了?” 另一个声音说:“凤歌到底对你不错,你们曾经同历生死。” “同历生死也只不过是你设的一个局罢了,难道你还真的被自己生造出来的经历感动了?” “如果要凤歌跪在你面前递降表,如果她死在你面前,你是会觉得十分痛快,还是会痛苦?” 脑海之中的声音不断的说着,金璜捂着头,想要把这两种声音都赶走,却还是停不下来。 她发足狂奔,只要够累,也许就不会为这些事烦恼了。 穿过了大大小小的帐篷,越过了惊恐的羊圈,路过了慌乱的马厩,最后在一处林边停下,她蹲在大树的阴影里,两眼无神的看着前方,现在已经彻底进入了放空自我的环节。 她感觉到有人接近,看身形,不是高玄武。 那人的动作还有些鬼鬼祟祟,往这里走的时候,还时不时的回头看一眼。 确定四下无人之后,那人悄悄的从怀中掏出一只传信铁鸟,就要将它送上去。 铁鸟的翅膀刚刚开始振动,那人便觉得脖子上一凉,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脖子上:“往哪儿传消息呢?” 那人反应极快,手上用力,便要触发铁鸟的自毁装置,铁鸟腹中装好的火石会将写着情报的纸完全烧毁。 他快,金璜更快。 在他的肩井上重重一敲,手掌一松,铁鸟便落在了金璜的手上。 趁那人还没反应过来,金璜又抬手卸掉了他的下巴,免得他服毒自尽。 所有铁鸟的构造都一样,金璜熟练的打开鸟腹,取出竹芯纸,扫完一眼,非常嫌弃:“不远千里飞一趟,就写这么几个字,真是浪费,时间成本也是成本你知不知道?” 说着,便伸手:“随身墨盒给我。” 接着她眨眨眼睛:“不好意思,忘记你动不了了。”便自行动手,从他怀中摸出了一只小匣子,匣内有一枝短毛笔,还有一小瓶磨好的墨汁。 金璜在纸上又添了几行字,再把纸塞进鸟腹,将传信铁鸟放飞上天,很快,铁鸟就直入云端,不见踪影。 “好啦,走吧,还杵在这,等着看日出呢?”金璜解开他的穴道,合上他的颌关节之后,便自顾自的往前走,身后的人追来:“你,你不是皇后吗?” “对啊,你是禁卫军里的一个小官叫司达,见过。” 那人想了半天,觉得无法想通:“那你怎么会……,难道,也是楼主派来的?” 金璜鄙视的说:“哈?你也太看得起杜书彦了,就他?穷抠的要死,每次办他的任务,多吃一点东西,都会给我分得清清楚楚,各种说不能入账,不能算公费,嘁!像你这位置,也是自己争上来的,不是他送你来就是这职位吧?” 司达叹息:“唉,谁说不是呢,最近连编外的费用都减半了,反过来靠这份官职的月俸过日子。” 拉近两个员工关系最快的方法,就是一起吐槽老板,两人很快在编排杜书彦的过程中,已经好像多年的朋友。 最终,司达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若是北燕与大恒开战,你当如何自处?” “当然是杀进大恒,然后成为大恒的女王啦,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凭什么天下就是他凤家人的!” 金璜的话让司达苍白了脸色,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现在别想那么多没用的东西,所有说好的东西,都是会变的,唯一不会变的只有已经发生的结果,谁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看你的样子,跟天会塌下来似的。” “天,大概真的要塌下来了。”司达将慧星之说告诉金璜,这在大恒也不是什么秘密,反正说出来都没人信,大家都只当是凤歌为了敛财而瞎编的一个谎而已。 金璜听完,抬头看着天空:“我信。” 依她所知道的凤歌,不会毫无缘由的相信一个怎么听怎么像是骗人的故事,如果只是想要敛财,应该编个听起来很合理的理由才对。 “钦天监的钧天说,三个月之内,就会到。女皇陛下已经联合了祀星族人,共同商议,希望北燕也能暂时放下国与国之间的嫌隙,共同对抗天灾。” “我知道了。”金璜挥挥手,自行回到宫中。 高玄武已经醒了,换好衣服,准备上朝,看见金璜回来,开玩笑道:“还以为你又去单骑劫杀,拿下恒国了。” 金璜笑笑:“你说的没错,我是要去恒国了。” “为什么?”高玄武有些惊讶。 “因为天上的星星要掉下来了。”金璜笑道。 慧星即将降临的事情,早已从大恒的边境一路传进了北燕,北燕人也如大我数恒国百姓一样,根本不相信,他们不是没有看过流星,就拖着长长的尾巴,“唰”就过去了,过去就过去了,并不会造成什么危害。 为了这种事大张旗鼓的闹腾,也就那个不知道被谁迷了心智的恒国傻娘们儿干得出来。 高玄武自然也是不信的,他从金璜身后抱住她:“你不会是回去投靠旧主了吧?” “旧主?恒国付钱给我杀人的可多了,你说的是谁?”金璜故意装傻。 高玄武笑道:“你不用跟我装,彼此心里有数,不过,你高兴就好,去吧。” 此时外殿鼓乐齐鸣,催高玄武应该出去上朝了。 等他回来,金璜已经带着行李,向大恒进发。 高玄武来到她的寝宫,坐在梳妆镜前,看着她早上梳完头后,随手扔在桌上的漆梳。 他将那漆梳握在手中,取下梳齿上几根落下的头发,又从自己的头上,拔下了几根,与金璜的头发系在一处,北燕的婚俗并没有结发这一项,在立后大典上,也没有进行。 他将那一小束头发,放在贴身的荷包内,仿佛这样可以稍稍安抚一点他空空落落的心,他相信金璜一定会回到他的身边,但是,却找不到任何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这个想法。 高玄武低声自语:“若是你敢不回来,我就率大军踏平恒国,千山万水也要把你抓回来。让你做个自己最讨厌的红颜祸水!” “啊啾!”金璜骑在马上,大大的打了一个喷嚏,难道是昨天晚上伤春悲秋的时候被冷风吹的?她揉了揉鼻子,继续向恒国的方向去。 边关上的人都认得她,很快打开关楼让她通过。 京中,杜书彦面对着案上放着的几份明显南辕北辙,互相矛盾的情报,皱着眉头:“怎么会如此?” 灵楼的消息,一向不仅快,而且准确,没有筛选过的信息,是不会出现在杜书彦的面前的,但是现在,情报质量明显下降厉害,比起江湖中的情报贩子还不靠谱。 “回禀楼主,由于没有足够的编外人员确认信息的准确性,现在几乎只要是沾边的消息,全部都会呈上来,以免错漏,所以……”方想躬身回答。 杜书彦知道他对自己主动向凤歌提议商业税十分不满,也因此,杜书彦没有再多说什么,说什么,都会扯到因为经费不足,所以办不好事上去。 接下来,更大的问题出现了,由于百姓的收入降低,酒楼茶楼里时常一整天都空无一人,就连馄饨铺包子铺,人都少的可怜, 由于农业税的增加,面粉与肉类的价格飞涨,就连葱都比过去贵了一倍,馄饨铺若是涨价,百姓就更不会来,都留在家里吃饭,尽量的省钱。 再加上商业税,灵楼的买卖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终于有一天,方想与杜书彦决裂了。 当初灵楼初建时,是方想给予了杜书彦最大的支持,他当时在江湖中虽不是武林盟主,却也是一呼百应,将许多人收入灵楼麾下,让他们死心踏地的为灵楼做事。 “我当初答应他们,只要跟着灵楼,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过的比做山贼土匪的时候强不知道多少倍,可是你看看现在!”方想拍桌。 杜书彦平静的看着他:“你们这是要去落草为寇?” “这事你不用操心,我们自然有去处。放心,若有一日你为剿匪总指挥使,也一定不会遇到我们,免得大家见面彼此为难,记着,灵楼不仅是你一个人的,你一个人对不起众兄弟就是了,我替你把灵楼的牌子托起来。” 方想走到灵楼门口,遇到白羽与萧然两人,方想森然一笑:“你们俩,也想与我动手?” 没有人说话,方想冷冷道:“让开!” 两人脚下如同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 方想嗓音低沉:“让开,否则,休怪我不客气了。” 杜书彦从转波阁出来:“让他走!” 白羽望着杜书彦,不敢置信:“什么!这厮可有着灵楼所有的情报!” “我的脚还没跨出灵楼的大门,就已经是‘这厮’了?”方想拢着袖子笑道。 杜书彦也没有任何表情:“你们不是他对手,让他走。” “哈哈哈,好,楼主,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无期!”说罢,方想便大踏步的跨出灵楼,在他身后,慢慢聚集齐了不少人,都随着他,越走越远。 “楼主,真放他走了吗!”萧然愤愤不平。 杜书彦点点头,接着,整个人便向后仰去,白羽急上前几步,一把接住他,再探他的脉息,十分微弱。 白羽只觉得自己的手中粘粘腻腻,伸出一看,是血。 江湖上瞬间被一个消息震惊:“灵楼副楼主刺伤楼主,反出灵楼。” 随着秋叶一天天的飘落,百姓已经被越来越重的税赋压得喘不过气来,此时,凤歌宣布要建祭星台。 全国上下哗然一片,原来把人坑得这么惨,就是为了建一个毫无意义的高台? 就在金璜到达京城的时候,民怨沸腾到达了顶峰,百姓们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被拉去建祭星台的,为了保证工期,凤歌要求工部给工匠们提供最好的饭食,同时也保证了他们家里的生活用度,以免后顾之忧。 另一部分就是为了抽税的问题要死要活,愤而举起反旗,誓要与邪恶昏君凤歌斗争到底。 工匠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自己组织起了一只队伍,守卫皇城,誓要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两边形成拉锯战,祭星台的每日进度也很喜人。 直到打着端王旗号的队伍再次出现,这一次与上次王小六那回完全不一样,他们的盔甲与武器,堪称精良,就算是大恒最精锐的部队,也不过如此,那是从西夏运来的昂贵的精制铁器。 在端王身边,还拥着一群与他同声同气的豪绅贵族,他们同样是被新制的税收政策气得暴跳如雷的那群人,他们中人许多已是富了五六代人,自太祖开国之后,他们就被奉为上宾,从未吃过亏,哪能受得了这份气。 杜书彦在灵楼,又一次见到了金璜, “你是以北燕皇后身份来的,还是以金璜的身份来的?”杜书彦问道。 金璜笑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安排我进宫与凤歌见一面。” 离京城两千余里的临江城中。 “那个小丫头,莫不是真以为自己坐稳了龙椅,是天下之主了?”崔家的大公子崔琚冷笑。 王家的二公子王致微道:“先帝都不曾让我们五姓受过气,她怕是太平日子过久了,不知天高地厚。” 其余三姓的代表,也纷纷点头称是,卢家的大公子卢俊朗声道:“那些泥腿子,徒有声势,终是目光短浅,不成气候,且先等他们将京里的资源耗尽,让那昏君无法可守,咱们再一举攻入京内,奉端王爷为新君!” 端王笑而不语,转头看见坐在一旁喝茶的律王,忙赔笑道:“王叔在此,当奉王叔为帝君,哪里有我这个晚辈的地方。” 轻轻放下茶杯,律王一派云淡风轻的模样,淡然笑道:“我老了,只想平平静静的过完残年,不想这些事情,只要皇侄你将来荣登九五之时,不要像你姐姐一般,总是出馊主意,折腾我这把老骨头,就是天恩了。” 叔侄俩又彼此客套一番,再商议了一回应如何利用那些农民起义军,便各自睡去。 正文 第四百五十四章借兵 宫中,凤歌再次见到金璜,恍如隔世,两人的容颜未改,中间却经历了太多太多。 “记得你曾对我说过,唯有皇后之位,方可配得起你,如今,也算是得偿所愿。”凤歌向金璜恭喜。 金璜笑着摆了摆玄色大袖,袖摆之上,是银丝绣成的飞鸟图纹,似凤非凤,是北燕氏族共同信奉的图腾——风神。 她毫不在意的回答道:“北燕的皇后,论物质条件,还不如五姓家的庶女过的舒服。” 两人寒暄一阵,金璜问道:“我过来时,看到京郊立着半天高的台子,那就是祭星台了吗?” 凤歌应道:“是的,如今日夜赶工,不知能不能赶上。” 等了半天,金璜没有说话,好像想了很久,她终于郑重问道:“你真的确定,慧星袭地之说?” “是,工部用水晶磨成观星镜,可以看到很远,钧天每日都会绘制星图给我,那颗星的位置一直在变化,若是按现在的角度,一定会正好撞过来。” 金璜:“好,我相信你的话,你是否相信我?” “你?”凤歌不明白金璜为什么会有此一问。 金璜起身,绣着银色花边的玄色裙摆,落在地上,将她整个人衬得如此魅惑的暗夜精灵,好像她说的每一句话,皆是含着五分真又带着五分假,却又诱人向着她希望的方向做选择。 “如果你是我,你会相信你自己吗?”凤歌狡猾的反问道。 金璜一口应道:“当然相信!我这么老实天真善良,怎么可能会有人不相信我。” 凤歌:“……” 金璜摆摆手:“好吧,说正经事,我知道恒国也出了内乱,你那位好弟弟端王,当初先帝驾崩前,只有他随侍在旁,按我说,指不定就是他下的手呢,当然没有证据就是了。 现在烽烟四起,你手上能用的兵有限,竟然还要靠那些工匠自发组成的联防队,岂不是很耽误时间?这种事,应该让专业的人来,不如,我借你点士兵?” “借……兵?”凤歌疑惑的问道,历史上不是没有借兵的事,有些是好的结局,更多的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借兵的时候许下的诺言,到时候,都得一一偿还,甚至还有可能借来的兵,根本就不走了,生生的将国土给割了大半去,这些可谓是前车之鉴。 但是现在的确是危急存亡之时,人为什么会要饮鸩止渴,还不是着急没办法了。 “你是不是怕北燕兵赖着不走?”金璜一语说破凤歌的想法。 凤歌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 “我已经帮你想好了,若是他们不走,那就弄死他们。”金璜语出惊人。 连凤歌都惊呆了:“你……” 身为北燕皇后说话会不会也太随便了点? 是真不怕自己去高玄武面前把她给卖了? 还是她有什么阴谋,以金璜素来的无耻程度,到时候第一个赖着不走的只怕就是她。 看着凤歌的脸,金璜坦然笑道:“就知道你不会信我,明人不说暗话,这样说吧,除了北燕军队之外,你还能指望谁?指望工匠?他们堆石头砌高台是专业,但是要论打仗,啧啧啧,你何必浪费人命呢?” 她的话确实说到了凤歌现在的窘境, 内战,又不是外战, 反叛军打的旗号就是“人人有饭吃!”,宣称若是新皇继位,一定会免天下税赋三年,别说免三年,哪怕是恢复原来的税赋,就已经足够让很多人倒戈相向了。 百姓只是想活下来,并不在乎是谁当皇帝,要是皇帝让他们活不下去,他们也可以让皇帝活不下去。 如今的叛军首领是端王,那也是先帝正统血脉,他来继位做新帝,简直太明正言顺了。 端王的人在坊间散播:女人天生就应该是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的,眼界心胸都窄的很,哪里能坐得了天下,看看现在,为了搭个高台看风景,都快要把国家给掏空了。 坊间那些总也找不着媳妇的光棍,特别支持端王,他们认为只要女人断绝一切收入来源,乖乖回家,自己就一定可以过上三妻四妾的幸福生活。 于是,端王的队伍过处,时不时有浪荡子弟求依附,这更给了端王无穷的信心,感觉自己受到了许多人的拥戴。 老于世故,精于算计的那一批人,却不是这么想, 他们都知道,端王哪有这能耐,这么快就煽动了这么多人,买到精良的装备,还不是因为有律王在背后撑腰。 律王这个老狐狸,岂肯做只出本钱没收益的事, 到时候,就算女皇下去了,端王与律王之前,还得选择一次站队。 几乎可以说,站律王是没有悬念的,但是现在站了端王,很快又要站律王,岂不是显得自家如墙头草,两边倒。 背信弃义的事谁家没干过,但是谁家也不会当着天下人的面干啊。 因此,他们还是坚定的跟着女皇,到时候等天下即定,再决定站位也不迟,对于一直忠心耿耿于旧主的人,新皇帝一向都会网开一面的。 现在在外阻击端王叛军的队伍,就是这些旧贵族的亲兵。 而凤歌自己,却只有皇宫中那两千的禁卫可以调动,在叛军面前,如螳臂挡车。 到底要不要借北燕的兵,凤歌十分苦恼,金璜也不催逼她,让她自己想想。 外面有内侍来报:“陛下,大祭司求见。” “快请。” 很快,门口便出现了衣着华贵的瑶光,她见到金璜,也是一愣:“好久不见,你竟穿成这样?” “现在人家已经是北燕的皇后啦,今非夕比,自然衣着穿戴也不同凡响。”凤歌笑道,“找我有什么事吗?” 瑶光:“我刚刚去了钦天监的步天台,在那里,又听到了先祖圣灵的声音,她们说想要增强力量,需要集齐世间拥有力量的五块石头,嵌在金盆之内,放置在祭星台上。” “上哪里找这五块石头呢?”凤歌觉得这事比造祭星台还要难。 “一块名为永星石,在草原塔塔部,一块名为飞星石,就在这宫中,一块叫碎星石,在朱雀之地的赤霄府,一块叫晗星石,在东宁国的皇宫,放在中间的那一块,圣灵只说了它形如满月,有生命的力量,在山林之中,还没有说具体的地方,就消散了。” 凤歌听了这几个地方,微微垂下眼皮:“赤霄府与东宁皇宫倒是容易,只要传信,指日便到,只是那永星石,还有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该如何是好。” “永星石。”金璜像是随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铜板一样的随便,把永星石拍在桌上。 凤歌惊呆了,看了看永星石,又抬头看了看金璜。 “我跟你说,这可是北燕士兵的兵符,你接了,就得借北燕的兵。”金璜对着凤歌笑笑, 凤歌伸出的手停在空中,她看着金璜,金璜扬扬眉毛,对她肯定的点点头。 借兵会有无穷的后续麻烦,要是不借兵,根本就不会有未来,更不会有后续的麻烦。 算了,先借,到时候再想办法弄走就是了,火烧眉毛,先顾眼前吧。 凤歌的手落在永星石上,她不明白,为什么金璜非要让她借北燕的兵,若是想要占大恒的国土,那也太过明目张胆了,虽然金璜一向就是个明目张胆的人,但是自己已经提前有了防备,她不怕自己先命人把这些北燕士兵全部杀掉吗? 虽然想不通,不过已经即成事实,也没有什么好想的了。 “还有一块石头,得我去找,我对灵石会有所感应。”瑶光说。 凤歌很为她担心:“可是外面的叛军……” “放心,有李墨一陪着我。” 听到‘李墨一’三个字,金璜笑道:“他能守在你身边这么长时间,看来对你已经是情根深种了。” “别乱说。”瑶光的脸腾得红了起来。 “真没有乱说,他可是个杀手,从来不会为谁停留,你不会真的以为,是因为你可以庇护他吧?”刚刚还像个狡猾狐狸的金璜,现在像个在坊间专说东家长西家短的长舌妇人。 凤歌晚上办宴为瑶光送行,只请了几位命妇,在席间聊着的时候,忽然有一位闺名为春桃的诰命夫人道:“大祭司要的那种东西,我曾见过。” 瑶光听见,忙问春桃,所住山村的地势,果然与圣灵在虚空中展示的一样。 “不远,从这里走,两三日就到了。”春桃笑道,“我与大祭司一同前往便是。” 正文 第四百五十五章初试 傍晚时分,叛军的营帐旁,来了十几个人。 为首一人,头发用青色发带随意挽着,身上穿着暗青色锦袍,五官十分普通,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那种。 他的身后紧跟着的人,皆是服饰低调,这么多人,走路都没有什么声音。 直到他们已经站在主帐旁,守卫的士兵才发现,竟然没有人向内通报,有这么多人来了。 “你们是什么人?”卫兵问道。 此时,大门旁的守卫,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失职,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竟然都悄无声息的从他眼皮子底下过去,直接走到主帐旁边。 瞬间,周围的士兵都拿起了武器,刀尖箭尖闪着寒光,只待这群人有所动作,都动手。 主帐的门帘被挑起,律王背着手,缓缓从里走出来,环视了一圈那些虎视眈眈的士兵们,笑笑:“人家都已经进来了,想要取你们性命如同囊中取物,如果他们不想让你们看见,你们永远都不会有机会发现他们。” 为首那人笑道:“在律王爷面前,我等怎敢造次,擅闯王爷所在。” 说罢,为首那人俯身下拜:“方想率众,参见王爷。” 在他身后众人,亦齐齐下拜,口称拜见王爷。 律王笑着摆摆手:“方副楼主何必多礼,快快请起。” 帐中世家公子与端王也一并出来,颇为好奇的看着来人,端王问道:“这几位是……” 律王对众人道:“他们曾经都是灵楼的好手,这位,便是灵楼的副楼主,方想。” 方想见到端王,再次下拜道:“拜见端王爷。” 端王忙不迭让他起身,打量着他。 灵楼在大恒的官员心中,都是传奇一般的存在,传说中灵楼的人如水银泄地,无孔不入,哪怕是说了一句梦话,都会传到他们耳朵里,最终都会落在帝王的案头前,成为他们是生还是死的分界线。 在场的人中,有不少都曾被灵楼密织的情报网抓住过把柄,或多或少吃了一些亏,因此对来无影去无踪的灵楼,心中皆有深深畏惧,今天能看见活生生的人站在眼前,心中都觉得与预想的不一样。 也不过就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看起来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就像他们在酒楼宴饮时,居高临下看着的那些百姓一样,人海中面目模糊的一员。 顿时心中便生出了几分轻视。 方想并不在意他们的反应,只是将一撂文书交给端王。 翻开几页,端王便忍不住嘲讽道:“王家的老大人,着实思虑周全。” 打开册子,上面记录着,王家的大儿子王致远进入吏部,工作非常积极,将暗中交结叛军的朝臣名册交给凤歌。 “大家氏族,往往两边下注,这种事,份属寻常,只不过你们王家如此绝情,就休怪本王不客气。”律王拂袖,指着王致微:“把他拖下去,斩首祭旗!” 王致微跪倒在地,连跪都跪不稳,声音发颤:“王爷,冤枉,冤枉啊。这,这……”他忽然转过头,看见方想站在一旁,好像眼前的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似的。 王致微指着方想:“这一定是灵楼的奸计!方想,是他们派进来的奸细!王爷,我对您可是忠心一片,天地可表啊!” 律王双手拢在袖中,冷冷的看着他:“冤枉?乔鲸云,是在你大哥王致远手中考功,却不合格,是也不是?!” “乔鲸云?”王致微念着这个有些陌生的名字,忽然想起来了,的确是有这么回事,大哥当时还说此人着实刁滑,明知道自己是考功官员,竟然在自己的明示暗示下,都不送礼,于是变着法儿的原本可以评为上等的乔鲸云,给打成不合格,从户部点库,贬去了外地做县官。 “难道,他是王爷的人?”王致微现在忽然领悟,为什么乔鲸云对考功官员的态度不咸不淡,寻常人无论怎么穷抠,在考功官员已经那样明示之后,也会或多或少的送些东西,唯有乔鲸云依旧不为所动,原来他早已是律王一党。 由于王致远的突然袭击,让律王的所有部署都要重新来过,在户部杜飞扬的眼皮子底下安插人,那可不是一时半刻便能做到,律王便失去了户部的消息来源,后面许多行动都只能取消。 除此之外,王家还有许多与忠于凤歌朝臣来往的铁证,让王致微无法辩驳。 “我道王家怎么送了一个二儿子过来,原来,是要耍弄心机,行平衡之术。本王岂能容得二心之人!”端王喝令亲兵,将王致微拖出去,不久,辕门外便悬起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从方想等人进来,到王致微人头落地,也不过仅仅过了一炷香的时间。 端王手中的那本薄薄小本,就是王致微的催命符。 现在,谁也不敢对灵楼来的这些人说什么了,哪家没有点见不得光的事情,王致微那颗脑袋提醒着他们:闭嘴。 侍者挑帘,端王先进,律王随后,方才还心高气傲的众公子嘴上不说,已主动站开几步,等方想与随之而来的灵楼众人一并进入之后,才进去。 律王最为看重的消息,自然不是王家人如何脚踏两条船,而是忠于皇室军队的兵力部署与粮草情况。 方想没有辜负他的期待,厚厚一撂,图文并茂。同时还有朝中各大臣对两边队伍的态度,哪些是女皇死忠,哪些是可以争取的,全部列得清清楚楚。 “待本王登基之后,必给方楼主一个足以匹配之高位,”端王欣喜万分,言语间,便将方想的副楼主的“副”字,给去掉了。 方想只是淡然一笑:“下官不求高位,只求身旁跟随着我的兄弟们,都能过得好,也不枉他们追随一场。” 发生在灵楼中的惊天一吵,律王的探子早已回报:“方想出走,杜书彦卸职闭门思过,由冯瑞慈任楼主之位。” 像方想这样讲义气的人,不让他手下的兄弟们过好,就是不给他面子,杜书彦执意征收商业税,没有给方想面子,灵楼的正副楼主之间才会闹到无法收拾的境地。 端王得到方想来投,心中不胜欢喜,当晚便开席,宴请方想等人。 却只来了一半人,还有另一些人并没有出现。 端王心中奇怪,向方想问起。方想回答道:“在灵楼多年养成的规矩,从不会一同吃饭,一同坐卧。” “原来如此,总要留个报信的。”端王哈哈大笑。 方想并不避讳,点头称是。 很快,五千北燕兵来到京城,率军之将,正是金璜曾见过的前路将军哈术, “拜见皇后。”哈术见到金璜后,右手搭左肩,深深一躬。 金璜侧身转向凤歌,对哈术说道:“在这里,你们由恒国女皇陛下调度。” 哈术睁大眼睛:“可是,皇上让我们只从皇后安排。” “我对你们的安排就是:听从恒国女皇陛下的安排。有什么问题吗?”金璜看着哈术。 哈术完全没有办法反驳,只得乖乖听令。 会做先锋军的人,原本也不是多么的有智有谋,有勇又听话就足够了。 五千北燕军,不是用来守城的,而是主动出击。他们刚从京城的北门进来还没三个时辰,就已经被派出去与叛军做战。 临行前,凤歌交给哈术一张地图,地图上详尽的记下了叛军的粮库存储量、运粮路线、运粮频率。 “得手了都是你们的。”凤歌笑的意味深长。 就这样,五千北燕军,在每人带了两个馒头的情况下,就浩荡从南门离京。 知道的人都感到不可思议,如此抠门为哪般。 凤歌给的地图上显示,离京城百余里的地方,便是叛军的第一个粮仓所在地,只要北燕军抓紧时间,趁其不备,拿下粮草,晚上就能吃好喝好再睡一觉。 后面以战养战,北燕人对抢完就跑的套路很熟悉,赶走叛军之后,凤歌再派行政官员去收复那些城池,收拢百姓就可以了。 从天而降的五千北燕骑兵,的确给叛军增加了许多麻烦。 直到祭星台即将完工,叛军的军队再没有能向前推进一步,北燕军队一直秉承着“你进我退,你驻我扰,你疲我打,你退我追”的原则,一直在与叛军兜圈子。 瑶光带回了那颗如满月一般明亮的石头,李墨一将瑶光送入宫中,之后便称有些不适,向太医院走去,刚刚走到门口,便双膝一软,晕倒在地。 当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苏岩、独孤离尘、石长老围在他身边。 石长老的神情很惆怅:“给侍卫们服的药,都是由秦长老负责,我们一向分工清楚,互不干涉,虽然大致知道是些什么药材,但是分量不确定,还要慢慢试才知道。” 苏岩不屑道:“慢慢试?他早就死了。” “你有本事你上啊,你一副药下去,他马上死给你看。”专业技能被鄙视,石长老吹胡子瞪眼。 独孤离尘在李墨一身上扎下几根银针,对李墨一道:“银针只能延缓毒素进入心脏的时间,不能根治,若是在这段时间内,能配出解药,就是你的造化,若是不能,报冤报仇的请记得找祀星族的人,别要害了好人家。” 石长老跳起来:“你什么意思?” 幸灾乐祸的苏岩已经跑去药室,继续研究解药。 钧天已经许多天没有离开步天台了,他每夜都在监看着星空,对一分一毫的星轨位移,都在做详尽的计算,希望那颗慧星在到达的路途中,就会与其他星星碰撞,从而解了这场危局。 不幸的是,所有在慧星前行轨道上的星星,全部都完美的避开了它,那颗慧星,以一往无前之势,继续向恒国而来。 为瑶光打造的黄金盘已经做好,五颗星石全部嵌入。 怎么看,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盘子而已,充其量,是好看的盘子。 瑶光将盘子颠来倒去的折腾一番,盘子还是原来的模样,没有任何变化,周围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你们家先祖,还说了点什么?”金璜忍不住开口问道。 瑶光摇摇头:“没有更多了。” 本来就对怪力乱神持怀疑态度的金璜,摇摇头,以表示鄙视。 凤歌认真的问道:“你可记得,到底是在什么地方用这个黄金盘?” 回忆片刻,瑶光犹豫开口:“印象中,是一处很高的地方,圣灵还有说‘真凤之血,启地阴之力’,别的,我也不记得了。” “真凤之血,”金璜坐在一旁,笑咪咪的看着凤歌,“那就是你没跑了。” 瑶光还没说完:“在高台上,除了我之外,还有两个人,都拿着银针刺血。” 凤歌转头看着金璜:“西夏与东宁的皇帝都不曾娶亲,如今东方大陆上可称为真凤的第二人,就只有你了。” “我也算什么凤?”金璜一愣。 凤歌笑道:“皇后自然是真凤。” 没想到自己也有份的金璜颇为无奈的点点头:“好吧。” 工部尚书通报:祭星台已经完工。 瑶光决定先上去尝试黄金盘是否灵验,凤歌与金璜也不反对,不过是刺点血,对她们俩来说,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三人一同登上祭星台,瑶光捧住黄金盘,凤歌站左,金璜站右。两人同时用银针刺破手指,将指尖血滴在金盘中,两人的血汇在中心的那颗如满月一般莹亮的石头上,瞬间放出万道光芒,就连鬼市都被这道光芒照得通亮。 黄纸倚着门框,抬头看着天空中的那束光芒,神色凝重。 忙着算账的姹紫与嫣红也抬起头,互看一眼,姹紫推开算盘,嫣红放下纸笔,两人一同站在黄纸身后。 “老板,莫非慧星之事,竟然是真的?”姹紫道。 黄纸面无表情吩咐:“你们好生留守,我去去就来。” 到了京中,黄纸前往灵楼,进门之后,却发现,灵楼楼主已换做冯瑞慈。 冯瑞慈知道身为鬼市老板的黄纸必定是有要紧的消息通报,他很得意于自己刚刚坐上灵楼楼主之位,便有人来提供消息。 “希望黄老板提供的消息足够值得本楼主的时间。”冯瑞慈的语气里满满的傲慢,他知道生意人,绝对不敢与他强横,月黑堂那样厉害的杀手组织,不也在灵楼的组织之下,从人间消失了吗,区区鬼市,想要活下去,必然要抱灵楼的大腿。 黄纸慌张道:“方才一道强光出现,不知是何缘由,特向大人禀报。” 听到他说强光,冯瑞慈满脸的期待瞬间垮下:“不过是陛下在祭星台作法,还有其他事吗?” 黄纸惊道:“世间竟真有作法之事?” 冯瑞慈懒得再理他,命人送客。 走出灵楼的大门,黄纸方才惊慌失措的模样,瞬间消失,他又恢复了那个精于算计,胸有城府的鬼市老板,他径直向杜府走去。 杜书彦正在看书房看书,听说黄纸来了,忙命人请进来。 黄纸向杜书彦一礼:“杜楼主,我今日特有事来报,律王藏有一支精兵,状如妖魔,顷刻之间便可踏平城池,如今不曾拿出,千万小心。” “黄老板,如今我只是一个闲散的翰林而已,楼主二字,万万不可再提。”杜书彦平静如初,“不过,我想知道,为何黄老板先前没有说,今天才说呢?” 黄纸道:“我本不信那慧星袭地之说,只当是……咳……见到那道光芒之后,方才知道古书之中纪录为实。” 刚刚还一副毫不在意模样的杜书彦,眼神一凛:“古书?” “是,我曾见过《天地志奇》之中记载:聚地阴之精华,以陨落星石为盆,可避天塌之祸。天如何会塌?我从未当那书中所言为实。先前女皇陛下打造黄金盘之时,我尚在半信半疑,现在确定无误,只怕天塌,指的便是慧星袭地。” 杜书彦垂下眼皮,轻笑道:“仅是如此?” “当然还有其他原因……”黄纸的声音变得微弱。 杜书彦笑笑:“以鬼市老板通天手段,弄到钦天监的星图,的确也不是难事。” 被说中心事,黄纸也大方承认:“不错,我的确有星图在手,不过《天地志奇》也是确有其书。” 杜书彦点点头:“不错,自然是有那本书的,我写的。” 黄纸整个人都不太好了,那是鬼市最有能力的探子在远离人烟的荒漠石洞中发现,用蝌蚪文刻在古经幢上,几经波折,才译出了其中含义。 竟然是假的? 不仅是假的,还是眼前这个男人写的! 看着黄纸的脸色,杜书彦笑道:“我本是翰林院编修,不过是用古字作文而已,不难。” “杜楼主果然大才。”黄纸只觉得一口老血卡在喉咙里,随时准备要喷出来。 他又强撑着问道:“不知杜楼主为何要用这种手段?” 杜书彦笑道:“黄老板一向很聪明,为何现在不聪明了?女皇陛下说了这么多,还有人不信,由不在朝廷掌控下的江湖第一情报网鬼市散出去消息,岂不是更好?” 的确,现在之所以有这么多大权在握之人,与江湖英豪之辈,还站在凤歌这一边,完全就是因为相信了鬼市传出的消息。 黄纸无奈苦笑:“我做生意数十年,自诩见一知百,无真不识,无伪不辨。罢了,栽在杜楼主手中,也不丢人。” 杜书彦十分客气:“这件事,的确是真的,黄老板并没有上当,等天下稳定,叛军退去,我自然会把这笔费用双手奉上。” “身为大恒臣民,为陛下分忧,也份属应当,什么钱不钱的呢?”黄纸挤出一个笑脸。 待他走后,杜书彦又慢悠悠的出府,晃到翠云峰,说是翠云峰,实则是一块巨大而陡峭的花岗岩,约有百多丈高,就在京郊立着,峰上无草亦无树,除了俯视京城之外,并没有特别的风景可以看。 杜书彦站在峰顶,坐在峰顶喝酒发呆,直到夕阳西下,他的视线终于看到山脚下几个人影消失,嘴角才露出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传信铁鸟,放入云端。 黑色的传信铁鸟,很快便落在一只手中,取出纸条,阅后又付之一炬。 宫女们来回不断的在走廊上穿梭,凤歌与金璜都守在榻边,瑶光唇色发白,呼吸微弱。 “怎会如此。”凤歌皱眉。 石长老问诊后,只说:“大祭司心血耗费过甚,需得静养,不可再做耗神之事。” 不消说,祭星自然是耗神之事了。 凤歌急忙问道:“那何时才可祭星?” 石长老犹豫半晌,他知道慧星之事已是迫在眉睫。 “至少,一个月不可祭星,否则,会有性命之忧。” 话一出口,连凤歌也不知如何是好了,可是,以钧天的计算,慧星最多还有十天就要来袭。 凤歌眉头微蹙,半天没有说话,忽然,她感觉到一只冰冷无力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 低头望去,却是瑶光醒了。 她看着凤歌,声音微弱,语气却异常的坚定:“不是我一人死,便是大家一起死。反正我都是逃不掉的。不要在意这些了,让钧天告诉我,什么时候需要上祭星台,我自会上去。” 凤歌咬着唇,心中酸楚,故作轻松道:“先别想这么多,也许,中间,会被其他星星挡住呢?” 瑶光挤出一个笑容,没有说话。 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只不过是安慰而已。 钧天并不只是单纯的算慧星轨道,他早已把所有的星轨都算了一遍,无数次的演算,却只有一个结果。 “好了,都出去吧,让她好好休息。”凤歌挥袖,只留下几个守夜宫女,随侍在旁。 其余人全部退了出去。 夜已深,凤歌却睡不着,她怔怔的凭栏而立,没来由的疲累,从心中散开,布满四肢百骸。 “陛下。”关林森的声音出现在她的耳旁,凤歌忙回头,方才的疲惫之色已在转身的瞬间被很好的藏了起来,她微笑着说:“你也还没休息?” 关林森没有说话,只是直直的看着她,忽然将她抱住:“你太累了,当发泄时应该发泄出来,强撑伤身。” “我……”凤歌还想逞强,关林森在她耳旁轻轻说:“如果愿意,你可以说给我听,如果是我不该听的,说完,就杀了我便是。” “胡说什么。”凤歌嗔怪道。 关林森忽然抱起她,飞身落在皇宫的屋脊上,又将她轻轻放下:“若不是钧天在,步天台倒是个好去处。” “我很庆幸。”凤歌忽然说,“我很庆幸,虽然我说的事情是那样的荒诞不经,却依然有那么多人相信我,愿意站在我这一边。” 凤歌靠在关林森身上,俯视着一半明亮一半黑暗的皇宫,还有值夜的侍卫与宫人们。 “等这次危机平安过了,我便向天下宣告,立你为王夫,你可愿意?”凤歌低声道。 关林森笑道:“就算不立我为王夫,我也是要一直缠着你的。” 凤歌轻轻捶了他一下,又靠在他的怀中:“那可说定了,生生世世不变。” 接着,关林森觉得腰间一动,凤歌晃着一块骷髅形的玉佩:“这就是定情信物了。” 关林森一惊,劈手就要拿过来:“这玉佩不行。待我找到最好的给你。” “被你随身带着的,就是最好的,你能找到再好的玉佩,还能比进贡到宫里的强不成?”凤歌娇声道。 关林森被凤歌难得的不讲理弄得没办法,女孩子撒起娇来,真的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块玉佩,不吉利。我是怕它被别人得去,祸害天下,才会一直留在身边的。”接着,关林森便将如何在白骨祭坛发现古成国的遗址,还有这玉佩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都对凤歌说了。 凤歌听了,越发的兴致昂然:“慧星袭地已经是很奇异的事了,竟还有招唤亡灵大军之说?那我一定要试试,万一有朝一日能用上呢?” “那也应该是我……”关林森想夺,凤歌一让,差点滚下屋顶,吓得关林森急忙抱住凤歌:“有没有撞到?” 凤歌见到他紧张的样子,笑起来:“没有啦,别担心,不过,别再跟我抢了哟,不然,我就跳下去。” 虽然关林森知道凤歌不是这么轻率的人,不过,他也不忍再拂凤歌的意思,只得再三对她说,千万不要随便起决绝的杀意,催动这块玉佩的方法简单到令人心慌,只要戴着玉佩的人心中有同归于尽的想法,就可以触动。 凤歌笑道:“以我的身份,如果会产生同归于尽的想法,哪怕是一瞬,都已是国破之时,敌人在前之际。到那个时候,用这块玉佩,岂不是理所应当?” 关林森无法反驳她,只是心中沉甸甸,总觉得不安。但事已至此,也没有办法了。 在祭星台完成之后,凤歌马上派户部日夜赶工,计算国库还剩下多少银两,多少粮。 三日之后,户部计算出了剩余量。 大朝会时,凤歌接连宣布了几道旨意: 从下月起,取消原加收的税赋,无论是商业税还是农业税,全部恢复原样。 将国库中通过加收得来的税赋,扣除建造祭星台所花费用之外,将剩余部分,全部分至各道、府、县,按比例退还给当初交税的百姓。 消息传开,世人皆惊,原本就看不起凤歌的人,冷言冷语道:“女人就是随心任性,朝令夕改。” 还有人说:“又有什么用呢,都已经造反了,难道还能停下。” 市井中说着的这些人,却没有得到大多数百姓的应和,大多数百姓,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平民的愿望都很朴实,只要有一点活下去的机会,他们就愿意一忍再忍,一让再让。 因此,在听到凤歌新政的时候,除了端王律王身边的队伍之外,其余各地的起义军全都散了,各自回到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继续忙乎着田里的活计。 “王叔,现在形式,对我们大大的不利啊!”端王到底年轻沉不住气,全身都写着“愁云惨淡”四个大字。 律王却是胸有成竹,笑道:“无妨,那些泥腿子,原也不过是用来扰一扰,让凤歌不能一力对付我等。现在,是时候拿出法宝了。” “法宝?”端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朴实的战争,突然变成了坊间话本里说的神仙斗法。 律王却依旧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只让他放宽心。 这几日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一直缠着他们的五千北燕士兵不见了,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知去哪儿了。 “呵呵,北燕人怎会藏着好心,真的是帮那个小丫头,自然是有自己的打算。”律王淡定非常。 没有人阻挡,叛军很快便至离京城三百里的地方。 一天早上,端王尚在睡梦之中,忽然被一声惊天动地的声音吵醒,他连忙出帐查看原因,却发现,面前竟然站着许多可怕的人形怪物。 比普通人要高一倍,身材也魁梧许多,轻轻松松,便能将两个人都抱不过来的大树连根拔起,扔在地上。 “怪怪怪物啊!!!”端王吓得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正慌张,却发现律王正负手站在那群怪物前面,风吹动他的衣角,从容而镇定。 端王壮着胆子上前:“王叔,这些是……” 律王笑道:“他们就是我所说的法宝。” 端王打量了半天,紧张的咽了一口口水:“他们是妖魔是人?” “曾经是人,如今是我……你的利刃。”律王看着那些怪人。 站在律王身旁的秦长老笑道:“这是我们祀星族秘术种出的魔草,强化了他们的身体,控制石又让他们忠心不二,悍不畏死!攻下京城,指日可待。到时候,可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那是自然。”律王与秦长老相视一笑。 怪人的吼声,震动了整个山林,飞鸟拍打着翅膀,向天空飞去。 正文 第四百五十六章大结局 “你已经是皇帝了,应该学会不要任性。”刚刚回到金亭驿馆的金璜,看着忽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男人,克制住了抄起什么东西兜头砸上去的想法。 高玄武还是穿着当初在大恒经商时的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北方公子哥,完全不像个皇帝。 “既然皇后可以任性,那么皇帝自然也可以任性。”高玄武一笑,让金璜越发的气不打一处来。 金璜叉腰:“你当时不是同意我来的吗?” 高玄武很认真的点头:“对啊,我也同意我自己来了,有什么问题?我不记得大燕有这样的律法。”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胡搅蛮缠了?”金璜扶额,无力的蹲下。 高玄武笑咪咪的跟她并排蹲在一起:“自从我发现,原来你不喜欢憨厚老实的人之后,我就决定不装老实人了。” “真是对不起啊,我把你给带坏了。”金璜小声嘟哝。 “哈哈哈,你真是把自己看得太厉害了,世间计谋最深,莫过于宫廷,我大燕虽不比恒国人那般狡诈,但我好歹也从小生在宫廷之中,便是没经过,也看过。你所见所知,不过我的十之一二。” 金璜的眼睛,满地搜寻有没有可以用来砸他的东西,地上只有一只屎壳郎匆匆走过,金璜露出一个嫌弃的眼神,只得放弃。 “我来也是帮你的,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 “哦。”金璜冷哼一声,“怎么帮我?天天跟我腻歪在一起?” 高玄武一笑:“你会知道的。” 很快,叛军逼近京城,沿途百姓见到那些高大的人,惊恐的望风而逃。 “端王有驱使妖魔之能”的传言也迅速传开。 很快,旌旗招展,兵临城下。 与此同时,钧天送上最后一份星图:“明日午时,慧星袭地。” 凤歌正想通知金璜的时候,却发现,金璜不见了,到处也找不到她。 本以为她只是出去走走,但是到了吃饭的时间,也不曾见到她。 金璜从来不会错过吃饭的。 凤歌心中开始有些担忧。 派出许多人,始终也没有找到,直到有人回报,说看见金璜曾与一个高大的男子在一处说话,神情亲昵。 凤歌心中叹息:“高玄武。” 对于金璜强行借给她五千士兵这件事,她一直心有疑虑,担心里应外合,趁大恒内乱时,北燕人渔翁得利。 她原已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但是,就在慧星来袭时,不可或缺的人就这么消失了,着实令凤歌心中又惊又怒。 瑶光也得知了此事,只能劝慰道:“兴许只是两口子出去随便走走,天晚就回来。” 半夜,一直没睡的凤歌,没有等到金璜,却等到了京城的城墙传来的惊天巨响。 那些妖兽化的人,手中抬着巨木,对着城墙发起攻击,京城的城墙,可谓全国最厚实,在那样的冲击下,也只不过撑住了十几下而已。 外城的城墙,很快倒塌。 京中百姓早已慌得从自己家中跑出来,他们眼睁睁的看着巨人推平了挡在他们面前的一切。 繁华的京城,此时已有一半变成了废墟,惊叫与哭闹声响彻了夜空。 就在巨人逼近内皇城之时,有一人,站在高高的宫墙上,一动不动。 巨人们停下了, 无论律王如何催动他们体内的控制石,他们都不再向前一步。 “关!林!森!”待律王看清站在宫墙上的人时,恨得牙痒痒。 律王只知道关林森体内也有一颗控制石,却不知道体内植有控制石的人,可以反制被输入指令的植入者。 通过控制石之间的交流,关林森令巨人离开皇城,反攻律王军队。 巨人们刚刚转身,忽然,次第从他们体内响起爆裂之声,巨人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连着关林森,也痛苦的蹲下身体,他体内的控制石,也爆开了。 “既然我早已知道控制石有这样的缺陷,又怎么会不安排好后路?”秦承远站在倒下的巨人尸堆上,衣带飞扬,如同专门给人带来噩梦的夜魔。 巨人倒下了,律王身边的士兵挥舞着武器冲过来,与内皇城的侍卫发生冲突。 东方的天空一点点的变亮了,晨曦缓缓的从东方照向整个京城。 钧天依旧站在步天台上,用工部新制的墨晶观星筒,查看那颗慧星的行踪。 瑶光已努力穿戴整齐,慢慢从宫中,向祭星台走去。 在祭星台上,凤歌穿着最隆重的礼服,向一步步向上的瑶光伸出手。 天空忽然比刚才变得更明亮了一些, 天上出现了一个极小的亮点,如同白天出现了一颗星星。 接着,那个亮点慢慢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大,终于变得与太阳一样大,甚至还在不断变大中。 凤歌与瑶光站在祭星台上,凤歌无论滴了多少血,黄金盘依旧没有变化。 “看来,这是天定的命数。”瑶光冲着凤歌一笑,手臂缓缓放下,仿佛再也举不动那沉重的黄金盘。 与此同时,一身玄色镶银礼服的金璜忽然出现在祭星台,什么也来不及说,抽出匕首,便对着自己的手腕一划。 鲜血涌入黄金盘。 高台上的空气在旋转,上升,变得无比的强劲,强到巨石搭成的祭星台都摇摇欲塌。 “你先下去,”金璜看着凤歌,“大恒还需要你。” 凤歌:“我们三人应在一起!” “你的价值就是供血,现在没你的事了!”金璜一脚踢向凤歌。 凤歌一惊,手脱开了黄金盘,果然那股强劲的气流没有消失。 她咬咬牙:“你们撑住,我先走了。” 说罢,便赶向宫中。 此时,战况发生了变化,五千北燕士兵不知何时出现,与叛军一同进攻内皇城。 皇城的高大围墙,再也支撑不住,轰然倒塌。 叛军与北燕军,大量涌入内皇城。 身在步天台上的钧天忽然大叫:“可以了,慧星已经偏离!” 他跑到宫中,宫中已是一片大乱,钧天被死尸绊倒,脚腕扭伤,他一瘸一拐的继续向前,意外的遇到关林森。 “快让她们结束祭星仪式,已经成功了!” 关林森知道祭星仪式的重大,北燕皇后金璜现在就在上面,赶紧结束祭星仪式,说不定北燕人就能停手。 他遂用自己平生最快的速度,跑向祭星台。 守在祭星台下的李墨一见全身浴血的关林森狂奔而来,不知何故,问他,累得已经声音嘶哑到说不出话来的关林森已经无法流畅的说完一句话。 瑶光上去之前,曾吩咐过李墨一,祭星仪式不可以被任何人打搅,让他为自己拦住所有闯入者。 李墨一按照她的话坚定的执行。 关林森越发着急,两人推推搡搡。 站在祭星台上的瑶光看见关林森过来,然后与李墨一发生了冲突,她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心中着急。 心绪一乱,便气息不稳,手中的黄金盘摔在地上,将金璜弹飞,那股强大的力量转变方向,原本已不甚牢固的祭星台轰然倒塌。 在塌下的那一瞬间,空间发生扭曲,李墨一消失了,瑶光则被压在了石堆下。 关林森被弹飞到高高的树上,昏迷不醒。 不知过了多久,他慢慢从树上滑下来,发现所有的人都不见了,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没有活人,没有尸体,地上干干净净。 关林森在空无一人的宫殿里行走,每一个房间都是原来的模样,只是没有人。 最终,在大殿里,他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 凤歌, 她坐在龙椅上,手中吊着那枚骷髅状的玉佩,看见关林森之后,露出微笑:“没想到,真的很好用呢。他们冲进了大殿,然后,就一下子,全部被拉进了地下。” 只是这么一句话,凤歌都分成了好几段说,从来不为病痛而皱眉的她,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轻轻的呻吟:“真的有点痛。” 关林森带血的手伸出,握住了她那捏着骷髅玉佩的手,用口型说:“你安心的去吧,其余的,由我来承担。” 血红色的雾气,从凤歌的身上不断离开,进入关林森的身体,凤歌瞪大眼睛看着他,却因为疼痛而说不出话来。 凤歌最后的视野,只有关林森远去的背影,然后她只觉气息一松,便再也不必为这个世间的种种而烦恼。 驻扎在京城之外的高玄武,还在等待皇城内的消息。 “天下竟然真的没有可以锁住她的东西吗?”高玄武苦恼的看着又被撬开的铁链,他知道金璜是个很难锁住的女人,他也一直享受着抓住她,看她气急败坏模样的乐趣。 律王答应他,借了北燕兵之后,绝不伤金璜分毫,只要凤歌死了,金璜也不会有事没事就算大恒跑,可以安安份份的在北燕做皇后。 再说,如果她不习惯北燕的气候,再与律王商议,将更南一些的地方让给北燕就是了,除了在京城的五千北燕兵之外,在边境上还陈兵百万,不怕新君不答应。 高玄武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忽然听得一阵金玉相撞的声响。 迷迷糊糊中,高玄武看见金璜的身影:“你就会给我找麻烦,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真烦。” 高玄武笑道:“那还不是因为不想与你分开,你总是喜欢乱跑,可知道你不在我身边的每个晚上我都很想你?” “那你也休想把我锁在你的身边,我最讨厌被别人锁住!” 高玄武宠溺的笑笑:“好好好,我以后再也不锁你了。” “来不及了,已经没有机会。”金璜说着,转身就走。 高玄武急忙问道:“你要去哪里?” “不告诉你,等你改了这霸道的臭毛病,也许我们还会再相见。”说着,金璜竟然真的就这样出门了。 “别走!” 高玄武猛然睁开眼,却是南柯一梦。 已是黎明时分。 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消息? 高玄武困惑的走出帐篷,飞身上马,向京城奔去。 在很远很远的方想,抬头看着天空,赤色的慧星擦过大地,险险而过,空气变得比酷暑还要难耐的热。 但是,终于一切都过去了。 他的手中,还握着一只黑色传信铁鸟,铁鸟腹内的纸卷上写着: “祭星若成,速归京城,再兴灵楼。 祭星若败,来世再做兄弟。 杜书彦字” 方想向其余灵楼兄弟大呼:“祭星成功,走,回京!” 所有人脸上满是喜气洋洋,翻身上马,向京城奔去,对他们来说,这只不过是又一次成功的卧底行动。 数千年之后,在现代化的时尚咖啡厅内,坐着两个穿戴时髦的女郎,其中一个生得一副斯文姑娘的模样,说起话来却又脆又快,另一个气质端庄,妆容华丽。 端庄的姑娘微笑着看着女伴,听她说自己是如何捡到一个没有身份证,但是身手特别好的男孩子,还把他介绍去剧组当武替的故事。 活泼的姑娘越说越开心,一个不小心,桌上的饮料杯被她夸张的手势打飞出去,划出一条抛物线,就要落在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子身上。 男子伸手一抄,将饮料杯稳稳端住,起身,还给那两个姑娘。 当他看见那位气质端庄的姑娘时,愣住了,一瞬间,千年来的记忆,涌上心头。 命运,终于又一次给了我与你相逢的机会。 我的女皇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