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女配她媚媚哒》作者:银黑色 文案: 知道了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女配,这都算不上什么。 偏偏胡曼曼长得越来越开,皮肤细嫩如剥开壳的鸡蛋,腰身也细了一圈,美得不行。 这世界围着男主转,无论她怎么努力,也逃不过既定的命运。 好在这男主对她并不感兴趣。 她决定,扒住男主的大腿,直到女主出现。 内容标签: 民国旧影 女配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曼曼,沈纪堂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少帅,她娇媚撩人,你要不要? 第1章 舟上 胡曼曼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她最近身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己可能是中了邪。 姆妈说过,她八字轻,容易招惹些神神鬼鬼的。姆妈家祖上是闯过关东的,素来信奉五大门。她莫不是招惹上了这些? 初潮过后,她照了照镜子,自己脸上的皮肤白嫩了不少,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原本有些赘肉的腰也细了一圈,就是身上的衣服,也不太合身了。 睡衣裹在了身上,扣子紧紧地贴着皮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 她坐起来,偷偷摸摸跑到隔壁,终于在大姐的漆红柏木柜子里找到了一件小马甲,是她嫁人前穿的新式束胸。 织面有些旧了,一穿戴上去,也挺憋闷的,但胡曼曼还是一个个地扣好了,回了卧房。 一夜无眠,天泛起鱼肚白,她才微眯了一会儿。 叮叮叮,对面的铁匠铺子开始钉马掌了,整条清水街都醒了,不一会儿,沿街叫卖声络绎不绝。 她揉了揉眼睛,摸出自己的竹节刺绣小包,推开了门。 姆妈叫住了她:“丫头你去哪?” “春江图书馆。” “那你别忘了把食盒带到你大姐那去,她一天到晚馋着吃荷叶粉蒸肉,那荷叶是鲜采的,让你大姐热热就行。” “哦。” 胡曼曼提着食盒,挎着小包出门了。春江图书馆是新开的,有一股油墨味儿,胡曼曼也不敢瞎逛悠,更不敢瞎问,可这偌大的图书馆中,全是新学的书,她翻看了一会儿,还是没找着五大仙儿的杂书,只能作罢。她提着食盒和小包悻悻离开。 算了,还是给大姐送粉蒸肉了吧,这东西在盒子闷久了就不好吃了。 曲记粮行在城中心,隔着清水街一条河,走到渡口时,太阳有些毒辣了,晃得人眼花,胡曼曼额头上也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艄公……” 这艄公也是奇怪,明明把船停靠在岸边,却也不做人生意,她喊了好几声,艄公却只当听不见。 终于,船上回话了,艄公撑起了竹竿:“姑娘回去吧,这船被人包了。” 这条清水河上总共就那么一条渡船,包了她怎么办? 胡曼曼哀声求着:“大爷,行行好吧,不走水路的话,我得再走六里地呢。” 艄公望向船舱,舱内,为首的那人点了点头。 “好了,姑娘,你上来吧。” 一进船舱,胡曼曼就吓到了。 舱内整整齐齐,坐着一排穿着军服的男人,统一的坐姿,都透出不凡的气质。为首的男人身着不同制式的深草绿军服,宽阔的肩膀笔直地像条线,墨镜掩住了他的双眼,却藏不住后面冰冷审视的视线。 女孩子一身青色的学生装束,矮身进来时,细细的腰身像是一只手就能握住,白嫩的脸蛋上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蒙着一层水雾,看起来颇有些招人。 “我坐哪儿?” 她一抬头,眨了眨眼睛,声音糯糯的。 “这儿。”沈纪堂指了指边上,声音冷如坚冰,硬如铁石。哪怕她是内鬼,在他边上,也能就地解决。 唯一的空位确实在他边上,胡曼曼只能挤过去坐下,她这一坐,手臂便挨住了男人的手臂。 大夏天的,她只穿着了条湖绿色的夏布小袄,夏布料子稀疏细软,隔着布料,她能轻易感觉到男人军服下的手臂上坚硬的肌肉,两人隔着布料稍稍碰了下,胡曼曼就有些不太舒服,许是船舱中憋闷,有点喘不上气,一时不察,便往旁边踉跄了一下。 男人冰冷的视线又射了过来,很快,他调整了坐姿,把手臂放在了膝盖上。 胡曼曼脸色通红,她这是怎么了? 船开始动了,一阵凉风从船窗外吹来,脸上的热气顿时褪了不少…… 突然,船儿狠狠地摆荡了一下。 一把斧头从胡曼曼脸旁的木头砸了进来,男人一把将她拖过来,拔出手 枪朝着旁边开了一枪。 他低喝一声,命令着周围的军人:“作战!” 胡曼曼浑身不舒服,反应不过来,就被男人拖了过去,船儿一荡,她站立不稳,一下就靠到了男人肩膀上,软软的脸颊撞到了他肩膀的肌肉上。 “唔。”有点痛,她闷哼了一声。 沈纪堂喉结上下微动,动作也停滞了一下。 呼吸之间,他长臂一推,将她轻推到了舱内靠里的位置。 她方才脚底下的位置,一把锋利的斧头凿了进来,船底破了,汨汨的水淹了进来。 沈纪堂拔出□□,朝那握着斧头的手臂,开了两枪。 胡曼曼脸色一片煞白,连带着脑中也是一片空白,血水溅过来,她转头闭上了眼睛。 枪声,惨叫声,连成一片,船在水上荡来荡去,她再睁眼,触目是一张满脸鲜血的脸,船舱里一个中年男人正哀嚎着,他翻滚着攀爬过来,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截浮木,抓住了她的脚踝。 “救,我……”中年男人虚弱地喘息着。 鲜红的血染红了她雪白的脚踝,胡曼曼倒吸一口冷气,本就酥软的身子更是难以移动,正要竭力往后退去时,她抵到了一个宽厚的胸膛中,然后,地上抓住她脚踝的男人被踢开了足足十步远! 砰。 震耳欲聋的一声枪响后,黄色白色和红色的液体溅满了整个船舱,胡曼曼愣愣地站在原地,动弹不得,身后,戴着墨镜的男人收回了枪,面上仍是一片冰冷。倏地,他抓紧她的手臂,将她拉到船舱外,交给了艄公。 “收队。回营。” 男人发号施令,便即刻头也不回地带着一排军人下了船。 胡曼曼头一次觉得,一条河的距离竟会这样远。 艄公也是满头大汗地靠了岸,要不是捏到兜里热乎乎的大洋,他还当在做梦呢。 “姑娘,到岸了。” “哦,哦,好。” 胡曼曼下了船,腿窝儿不觉一软,靠在了柳树上。 岸边早就聚拢了围观的人,叽叽喳喳议论个不休。 “刚刚那是咱们少帅吧?乖乖,真是威风凛凛啊。” “是呢,他可是咱们申城多少姑娘的心上人!” “在这清水河一带作乱的水匪,三两下就灭了个干净。” “曼曼!”一声尖叫从人群中传来,穿着大红旗袍的女人一下就跑到了柳树边,拉住了胡曼曼,上下直打量,终于松了口气,“还好你没事。” 胡曼曼也回过神来:“大姐,你,你来啦。” 来人正是胡曼曼的大姐胡莹莹,她捏着手绢替胡曼曼擦去了脸上的血迹和汗液:“小妹吓坏了吧?别怕,大姐在呢。” 两人说了会话,胡曼曼也觉得心上好了点,这才拉着大姐的手去了曲记粮行。 一进粮行,胡莹莹就招呼伙计给胡曼曼上了碗茶:“好端端地坐个船,也能碰上这种事,你呀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八字太轻,压不住。” 这事儿胡家上下都知道,胡莹莹一念叨,胡曼曼就想到了自己身上那些事儿,压低了声音:“大姐,你看我,像不像是中邪了?” 胡莹莹看了眼自己的小妹,也不知是不是张开了的缘故,较之上一次见面,小妹越加漂亮了。 脸上的皮肤在日光下晶莹剔透,白得似雪,一丝毛孔也见不着,那双眼睛忽闪忽闪,像是含着一汪春水,柔地能将人溺毙,花瓣一样的嘴唇看起来柔嫩又嫣红,乌鸦鸦的头发柔柔亮亮地结成辫子,就这么站在那里,也像是从月历上走下来的。 连同为女人的自己都看呆了,胡莹莹在心底感叹,小妹这才十六,这要是再长长…… “大姐,你看出什么来没?”胡曼曼焦急地问着。 “你中邪?呸,少胡说。”胡盈盈手捂着帕子,啐了她一口,要说中邪吶,那也得是男人们,她笑得开怀。 “吃饭吧,吃了大姐陪你去做两套衣裳。” 胡曼曼摇头表示不想要新衣裳,一去裁缝铺,自己最近的小秘密就曝光在大姐面前,胡盈盈也坳不过她,心里自有计较。 走的时候,胡盈盈往她的小包里塞了点东西:“拿着。” 她手伸进去一摸,沉甸甸的二十个大洋,大姐可从没给过她这么多钱。 胡曼曼惊着了:“你哪儿来的?” “哪儿来的,你大姐,大姐夫凭本事挣的,你莫多问。” 胡盈盈担心她又碰上什么事,打发了一辆黄包车,把她送回清水街,而她,定定地望着小妹的背影,出了会神。 第2章 送走 一到家,胡曼曼就觉得整个人不太舒服。 夜间吃晚饭,她就不怎么吃得下,等到了外面打更匠敲了一梆子的时候,胡曼曼已经把胃里的那些个汤汤水水都吐了个干净,发起了低烧。 这么一折腾,可把她爹胡二贵和她娘周水仙吓得不轻。 听胡曼曼说完了白日的遭遇,她娘周水仙快要跳起来了:“哎哟,那帮子杀才,青天白日就见血,你这八字轻的命,可不能见死人。” 她忙进自己屋弄些纸钱来烧,嘴里念念有词,骂了声:“胡二,怪只怪当年你舍不得钱买那只老母鸡,曼曼才会早产,生在阴月就罢了,还生在了阴时。” “还干看着做什么?滚去烧些开水,弄点儿公鸡血来。” 胡二贵被她骂得耳朵起老茧,麻利地滚了。 周水仙早年跟着自家姆妈学过这些个关东的驱邪办法,倒也能应付一二。 他们在那里折腾,屋里头胡曼曼却烧得越来越厉害,说了不少胡话。到了二更天,也不知是不是公鸡血起了效果,她渐渐好了些,沉沉入睡。 她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她还是胡曼曼,但却是小说《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的一个恶毒女配。 因为生的美貌,她先是被一个老男人看中,把玩过后,又送给了小说中的男主少帅。跟老男人相比,英俊帅气的少帅自然更具有吸引力,情窦初开的她,把全身心都投在了男人的身上,肖想着哪一天,能做他的太太,或者姨太太也好。 可男主却对她日渐厌烦,非但不受她的勾引,反而对她冷若冰霜。 然后,女主出现了,她精灵古怪,跟男主所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前所未有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从那之后,作为一个恶毒女配,胡曼曼不断地给女主使绊子,但也都是剪了她的衣裳,甩她巴掌之类的。但女主却怀孕流产了,男主不由分说就叫人划花了她的脸把她赶出了沈家。 回到家,她却再也过不下去粗茶淡饭的小市井日子,又回头找到了夺走她初夜的老男人。 老男人看中的不过是她的美色,如今她脸都花了,索性就粗暴地玩了她一晚上,弄到她再也没了生育的能力,然后甩甩手,把她卖到了国外的j院。 在结尾的时候,她年老色衰,沿街乞讨,男女主双双携儿女游学海外,女主还仔细端详了她大半天,在她的碗里丢了几张美钞,跟男主笑笑地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而那个她一心所系的少帅,却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她在墙头蜷缩地更紧,是夜,她死在了异乡的街道上,冰冷的大雪将她掩埋…… “不——”胡曼曼惊醒,背后黏黏的,一身冷汗。脸上也湿乎乎的,枕头上也几乎全都浸湿了。 周水仙端着一碗白粥,长舒口气,这孩子在梦中一直哭,哭得她也着实心疼,现下醒了,看着却呆呆的。 “乖曼曼,喝点粥吧。” 姆妈一手给自己微粥,眼中全是慈爱,看着这一幕,胡曼曼一声不吭就钻进了她的怀里,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好好好,都是那些杀才,把我们曼曼吓着了。喝点热粥,马上就好了。” “嗯。”梦终究只是梦,此际姆妈怀里的气味和温柔的声音,却是真实的,她终究还是抬起头来,“姆妈,我做了个噩梦。” 梦里,男主少帅的脸,就是白天见到那个军官,一样冰冷。 周水仙摸着她顺滑的头发:“那就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白天见了打打杀杀,自然做噩梦。” 母女两个说了会知心话,胡曼曼也只当这是一场梦,喝了点热粥,睡了个回笼觉,也没再噩梦了。 兴许,真的只是个梦。 日子又往下过下去,除了她越来越奇怪的身体,其他仿佛也没什么不同。胡曼曼也把这事儿抛到了脑后。 立秋那日,周水仙正在包肉馅的饺子,胡曼曼在厨房给她打下手,突地,胡曼曼打了个寒战,一阵天旋地转。 “怎么了,曼曼?” 周水仙还来不及细问,门口传来一阵嚎啕的哭声,是胡盈盈的声音。 来了,这一天来了。 胡曼曼脸色惨白,原本快要忘光的梦境又浮了上来。她来不及细想,大姐已经冲了进来,她身上穿着藏蓝色的粗布旗袍,下摆碎成了布条,头发乱得如同鸡窝,脸上也是青肿一片。 一进来,胡盈盈就抱着周水仙哭了起来。 “我的亲娘哎,你的女婿快没命了。” “快救救他吧。” 她这个样子,周水仙更是急得不行,忙让她坐下好好说。 胡盈盈一边抹泪,一边说。 事情要从她的丈夫曲有得说起。 曲有德前些日子跟他的发小学会了新鲜玩意,买了不少库券,一时价格被炒上了天,曲有德及时卖出,小赚了一笔。 没多久,曲有德又把田地粮行都抵押了,又借了一大笔钱,跟着发小,打算炒一笔大的,哪儿知道,买入了大量的关税库券后,库券的价又跌了,现在折在手里,也没人要。 现在高利贷来催债,家里的田地粮行都没了,曲有德还被高利贷的人抓走了。 “就连我,也是逃出来的,他们只给一天时间,一天过了,就从你们女婿的手指开始剁。”胡盈盈说到这儿,更是趴在周水仙身上哀哀地哭了起来,周水仙急得直转圈,思来想去从屋里拿出一个手帕,层层叠叠地打开,里面是十八个大洋,整整齐齐,闪着银色的光。 “你姆妈和阿爸只有这么点钱了,你看够不够?” 胡盈盈一看这帕子里的银元,又哭了起来:“姆妈,是盈盈不好,出了这种事,来求姆妈又有什么用呢?” “你女婿可是欠了人家三千大洋……” “三,三千?!”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下子把二老劈了个焦透,木木地说不出话来。 胡盈盈转了转眼珠,揩掉了满脸的泪珠儿,看向站在边上不吭声的胡曼曼:“小妹,你怎么什么都不问?” 胡曼曼原本是要问的,她却忽然想起了那场梦。 梦里,姐姐一开始也是这样哭诉来着,哭着哭着,就说起了那个老男人,说他是申城金融界的大亨,只要送她过去一晚,打探出库券到底是做多还是做空,曲有德就能放出来。 当时她信了,为了姐姐的幸福,她铁下心肠跟着姐姐去了。 只是后来她被沈家赶出来后在家里呆不住,又跑回老男人那里,才从老男人那里得知,这不过是她姐姐设的一个局,什么高利贷,什么剁手指头,脸上的那些青紫,都是一场戏而已。这一切,全都是为了让她心甘情愿把自己奉献给老男人,她和曲有德就能不断从她和老男人这条线,知道下一步是做多还是做空,而这件事,她从从头到尾,都死死地瞒着自己,包括阿爸和姆妈。 她花的每一笔钱,都是榨干了自己的每一滴血泪啊…… 胡曼曼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大姐,她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她仔细地观察着,大姐的脸色还是一如既往的红润,嘴上还有一点晕染在嘴角,没有擦干净的口红,就连她脚上的那双皮鞋,也没有沾染上多少灰尘和泥土。 是啊,假如用心,是可以发现很多破绽的。可他们是亲人啊,她打一开始,就没怀疑过大姐。 “小妹?”胡盈盈慢慢地走过来,“你真的一点也不担心姐姐吗?” “担心。”她扯了扯嘴角,一双明眸蓄着水光,“可担心又有什么用呢?这是姐姐姐夫自己的事儿。” “什、什么?”胡盈盈愣住了,小妹这是怎么了,按照她的设想,小妹不应该是这个反应啊……她是不是听错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就走进了自己的卧室,趴在床上发呆,她满是伤心,却欲哭无泪,只是干巴巴地看着窗外呆住了的大姐和阿爸阿妈。 胡盈盈只觉得奇怪,小妹态度骤变,难道是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她敲了敲门:“小妹,我进来咯。” 门里,胡曼曼没说话,木门锁地紧紧的,她也旋不开。 “小妹,大姐求求你了,杨金龙他只是想认你做个干女儿,就一天,一天大姐就接你回来好不好?” 门里面没声音。 干女儿?她说得可真好听。 胡曼曼索性关上了窗户,她什么都不信,也什么都不想听。 “小妹!你倒是说句话啊!”胡盈盈在外面拍门,“姐姐求你了,帮帮姐姐好吗?” 声音越来越吵,耳朵边上嗡嗡乱响,胡曼曼捂住了耳朵:“我不去!” 不去两个字一出口,便立刻消失在空气中,胡曼曼吃惊地再说了一句我不去,这话一出口变像是被什么东西吞了一般,四周寂静无声。 她不信,再想开口,脑子里却像是被一把尖刀剜过,刺得生疼,这,这是怎么了? 第3章 洋装 胡曼曼说不出反对的话来,胡盈盈在外面怎么拍门都没反应,她又不好做得太过,怕被胡家二老看出端倪,没办法,她也只能哭哭啼啼走了。 她走了后,胡曼曼还是不肯出来。 她没哭,只是呆呆地望着头顶上的梁柱子。 梦是真的。 而她这所谓的女配,竟连抗拒命运的资格都没有,她注定要被大姐送到杨金龙那个令人作呕的老男人那里去么? 晚饭时分,一家人都没说话。 周水仙加了个饺子到胡曼曼的碗里,饺子皮薄馅儿大,小小的一个,闻着却喷喷香:“姆妈去清水河外的塘子里自己摘的藕,和在肉里,你大姐也最喜欢。” 胡曼曼没吱声,也没动筷子。 胡二贵叹了口气:“曼曼啊,你大姐她也是个可怜人,当初拆散了她跟那个袁明辉,没想到,当初那个穷学生也当了大官了。” “她说,自家小妹不肯帮忙,她就只能跪下来求袁明辉。” “哎,袁明辉那个人,睚眦必报,不会念旧情的。” 周水仙和胡二贵也是说不出的滋味,袁明辉得了势不假,可他也不是什么好人,他早就记恨上了胡盈盈,现在盈盈要是落到了他的手上,岂不是要叫她家破人亡才行? “大姐在撒谎。”她这句话一出口,又被消了音。 在胡家二老看来,胡曼曼只不过是张了张嘴而已。 胡曼曼也愣住了,连这都不让她说? 看来,这本剧情是非得逼着她顺着这条大姐给她铺好的悲惨之路走下去了。 她什么都不肯说,冷漠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心软嘴甜的胡曼曼,胡家二老对视了一眼,胡二贵转身去抽旱烟,留下周水仙跟她谈心。 “妈知道这事儿不光彩,可你大姐和大姐夫对你也不薄,要不是你大姐帮衬,你能读上女校?” “就算这两年曲家落魄了,你大姐也没短你的吃穿用度。” 胡曼曼这白净如嫩葱的纤纤十指就是明证。 周水仙拍了拍她的手:“你呀,就当被狗咬了一口,隔天就好了。” 在周水仙看来,这乱世中,女子的贞操本就不值钱。她逃难的时候,当兵的糟践女人就不说了,就连那些乞丐也敢欺负女人。投身成女人,本就是惨事一桩。 像胡曼曼一样,吃大姐穿大姐的,没了贞操,却还有齐齐整整的一家人,比从前的乱世女要强得多。 她却并不知道,只要开了这头,胡曼曼就再也好不了了。 无论周水仙怎么劝,胡曼曼也不肯点头,到最后,她只是眨了眨雾蒙蒙的眼睛:“姆妈,明天再说吧,我困了。” “好好,明天再说。”周水仙也拿她没办法。 胡曼曼回到房间,从包里翻出了大姐给她的二十个大洋,紧紧捏在了手心里,蹑手蹑脚地,她收拾了两套秋衣一套冬衣,打起了包袱。 她决不能落得个惨死异乡的结局,明儿天不亮,她就离家出走。老天爷不让她说话,却也把她的腿给打断。 胡曼曼怀着重重心事,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又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天蒙蒙亮便逃了出去,可,她刚逃出门就让大姐叫人给抓了回来,直接五花大绑,送到了杨宅。 这一次,更糟糕。之前她是心甘情愿奉献给了杨金龙,杨金龙对她还有些爱怜,多少对她好了一阵子。这一回,她誓死不从,弄得杨金龙大发雷霆,鞭子甩在她身上,留了不少疤痕,过了几天就转手送到了大帅府,而她留了疤痕,却连服侍男主的资格都没有,没多久就被大帅府的几个下人给弄到了床上,最后又被赶出了沈家。她长得好,又有这么些黑历史,哪怕收心,遇到的也都非良人,很快,她的结局又和第一场梦中的重合了。 这一次,她不再是小说里的恶毒女配,成了微不足道的一个炮灰。梦境在告诉她,无论她做些什么,她的命运便是如此,无法扭转…… 胡曼曼伏在枕头上,泪水无声地滴下来。 天亮了,钉马掌的声音又从对面传过来,叮叮叮。 她坐了起来,对着镜子,用帕子擦干了眼泪,梳洗打扮了一番,一开门,周水仙已然端着早饭在门口候着了。 “昨天还剩下点肉馅,湃在井里,今天早上现做的水煎包,你昨晚上都没吃东西,一定饿了吧。” 姆妈的头发,一夜之间又白了许多,本就布满了皱纹的脸上又多了几道,她正讨好地笑着,有些浑浊的双眼映照出自己的影子,胡曼曼鼻尖一酸:“好,姆妈,我吃。” 周水仙笑了:“这才乖。吃饱了,再想办法。” 大约是主意定了,她肚子还真的饿了,水煎包底子煎成了金黄色,白亮的面皮上点缀着黑色的芝麻,香味扑鼻,咬一口,汁水在嘴里四溢,藕丁增加了口感的脆劲,又去掉了肉的油腻,还有一股鲜甜感。 胡曼曼慢条斯理地吃了三个水煎包和半碗白粥,刚放下筷子,门口又传来了大姐的叫唤声。 “小妹,小妹!” 大姐她果然来了。 她擦了擦嘴,走到了院子里去,勉强露了个笑容迎上去:“大姐,我去就是了。” 这一晚上,小妹竟然想通了,胡盈盈有些出乎意料,转念一想,小妹自来心软,家里两个老的肯定也劝了一夜了。 “好好,大姐大姐夫全仰仗你了。”胡盈盈泪光盈盈,紧紧地搂过了自家小妹,眼角眉梢却漏出了几丝喜意。 “大姐不是说带我去做衣裳么,走吧。”胡曼曼提着自己的小包,走在了前头。 胡盈盈这下子才算笑开了怀:“成,这就带你去苏记成衣铺。” “不,”胡曼曼头一次反对大姐,“我要去荣昌记。” 这……荣昌记可比苏记要洋派地多了,那价钱也是天壤之别,胡盈盈一时有些发愣,她自己都没去过荣昌记做衣服,从来叫曼曼去做新衣服,她都是推脱,小妹这是怎么了? 胡曼曼回过头,嫩生生的俏脸上带着不快:“怎么,大姐不舍得?” 胡盈盈很快转过弯来,小妹是心里不痛快,也是,哪个小姑娘愿意第一次给个老男人:“舍得,大姐是这样的人么?” 她拉着小妹的手,亲热道:“大姐早就想给你做几身衣裳了。” 跟老街里的苏记不一样,荣昌记的铺面坐落于城中心的贝当路上,车水马龙,玻璃窗里的木头模特儿身上各色洋装,旗袍,小袄裙,可说是占了申城十里繁华的三分春色。 一进店,胡曼曼就问:“有成衣么?” 伙计一件胡曼曼就呆住了,愣了半天才道:“橱窗里就是,还有,还有这儿……” “好呢,谢谢。”胡曼曼认真地开始挑起了衣服。 梦境中,沈家三姨太曾是个电影明星,早年是申城的时尚标杆,耳濡目染,她也学了不少。有阵子三姨太开心,还把她叫过去试旧衣,只要是好看的,全都送与了她。 一时间眼光便有些高,顺着架子看了一排,还是没挑中。 “这件好看,”胡盈盈指了一件旗袍,银亮的丝面,肩膀上点缀着两团粉白的羽毛,“多新潮啊。” 关键是签子上写着减价,也算是物美价廉。 胡曼曼二话不说就否了:“不好,像舞女。” 三姨太说过,旗袍贵在简约美,突出女人的肩线,腰线和臀线,肩膀上两坨羽毛,反而不美。 “那,这件?” 胡盈盈又挑了一件洋装,是她平日里最爱的大红色,亮绸的料子,夸张的裙摆,倒也有几分特色。 “不要。” 胡曼曼摇了摇头,三姨太说她颜色本就娇媚,反而不能穿太艳,夸张的造型也会减分。 “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到底要哪个?”胡盈盈有些不耐烦。 “大姐急什么,陪我逛一会罢了。”胡曼曼也不气,笑盈盈地让伙计把橱窗里的一件洋装取下来。 她刚来就看中了,只是比来比去,还真没有一件比橱窗里的那件更好看的。 伙计取了下来:“这位小姐眼光真好,这可是F.F同款。” 胡盈盈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F.F?” 伙计:“洋文,就是名媛同款,发什么佛来着?” 胡曼曼点头:“Fashion Followers,就是追赶潮流的那些女学生,名媛们在杂志上穿过的同款。”说完她就拿着那件洋装进了试衣间。 留下胡盈盈在原地纳闷,小妹是上过一阵子教会学校,可她原先英文不是不太好吗,怎么顺嘴说了这么长的一溜英文? 没多久,胡曼曼就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 她走出来那瞬间,整间铺子便仿佛被光点亮了一般。 鹅黄色的西洋软纱裙,本身就自带亮度,半透的面料上,点缀着无数的小小白色圆点,如同满天星洒在了裙上,里面衬着一条同色系的衬裙,结白修长的脖颈如同天鹅,裙子在腰身那儿收了几道界,料子软而垂,顺着腰身层层叠叠,如同一朵半开不开的玫瑰。 露出的小腿和手臂部分,更是如同白玉和凝脂,白嫩柔腻。 或许是世间尤物才能这样既娇媚又清纯。 成衣铺里所有的人都看愣了,伙计大着舌头:“这衣服,没别人比你穿得好看。”就是看惯了小妹的胡盈盈一时也喘不过气来,这么一个楚楚动人的大美人,送给杨金龙那样的老头子,是不是有些——暴殄天物了? 胡曼曼又挑一件式样简单低调的白底青花布旗袍,一件开司米小毛衣,一套真丝缠枝夹花小袄裙,算下来一共28个大洋。 一个个排出二十多枚大洋,胡盈盈的心在滴血。她安慰自己,很快就能大笔大笔地赚回来了,想着以后几百个大洋往自己荷包里飞,她又觉得好受多了。 “走吧,就穿这件裙子。我跟杨先生约了五点钟。”胡盈盈招手叫车。 难道这真是她的命么? 胡曼曼双目微红,她带着大姐绕来绕去,一是想叫她荷包出血出出气,二是想拖延时间,尽快想个什么办法。 时间快已到了,她还什么主意都没有。 第4章 转圜 黄包车停在了面前,车夫擦着汗:“太太小姐,去哪里?” “申江饭店。” 胡盈盈要上车,胡曼曼却还在边上磨蹭,她压着火,耐着性子询问:“我的好妹妹,你这又是怎么了?” “大姐,杨先生是金融大亨,我想去找两本金融的书,或许……能帮上忙。”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胡曼曼镇定下来。 这番说辞令胡盈盈舒坦多了,到底是读过书的,还想着从这方面入手,没白费了她这么多年私下里的补贴:“行,快去快回,我就在这儿等你。” 胡曼曼也没有骗人,她确实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书上。学校里曾有个西洋留学回来的先生,常把知识就是力量挂在嘴边,死马当活马医,她最后还是决定去书里碰碰运气。 申城最大的书店“为宝书局”就在荣昌记的不远处。 穿着这身衣服进去,书局里不少男青年都朝她张望,胡曼曼微红了脸,低着头,朝书局最里面走去,说是来找答案,她却全无头绪。 她翻出一本《国富论》,一边阅读一边思索。 “难道这都是命?” 不知道哪里飘来这么一句话,引得胡曼曼心中一跳,竖起了耳朵听起来。 “那当然了,阎王要你三更死,哪能留你到五更?” “刘君,你这是把还珠楼主比作阎王啊。” “是啊,玉无心这命也太惨了,虽说她是魔头之女,可也不至于连小孩都打不过吧?” “刘君,跟你打个赌,日后啊,这玉无心还会更惨呢,谁让她不是主角,又偏偏要跟主角作对。” 说话的两人就站在隔壁的书架边,着长衫,看起来都文质彬彬的。胡曼曼忍不住,上前问道:“两位先生,请问你们在谈些什么?” 两个男青年一见到胡曼曼,恍如见到仙女下凡,面红耳赤:“没什么,是些不入流的小说,怕污了女士的耳朵。” “不,我很想听,能不能给我说说?”胡曼曼娇声道,“那玉无心当真敌不过命运?” 稍高一些的青年推了推圆眼镜:“是啊,小说中那些邪派角色,自然下场会很惨。反而是正派的主角,什么秘宝神兽仙果,都能轻松到手。” 边上的青年也叹了口气:“好像蜀山里的整个世界都绕着他们转。” 整个世界都围着他们转。 胡曼曼静静地嚼着两个青年的话语:“是哪本书?” 戴眼镜的青年有些激动:“女士你要是想看,我这里有,就送给你了。” “那谢谢你了。” 胡曼曼接过书本,跟两人道别。 她已经有了主意,面上就带上了一丝轻松。 她裙摆飘飞,似乎晕染这怡人的香气,直到她出了书店,两人还沉浸在美人的香味中,没回过神来。 “大姐,我们走吧。” 胡曼曼夹着书,跟胡盈盈上了黄包车,胡盈盈见她果然拿了本书来,也就放心地招呼黄包车快些去申江饭店。 很快,他们就到了。 一进申江饭店,梦境中的事儿就如潮水般涌入了胡曼曼的脑海中。 都是些不愉快的记忆,她深吸了口气:“大姐,你不是约的五点吗?听说这里的咖啡和奶油红宝石蛋糕很不错,我请你吃。” “好啊。”胡盈盈确实也有些累了,她感到十分欣慰,小妹不闹脾气了,她的心软劲儿又上来了。 她对自己小妹的性子最是了解,她心软,又格外会体贴人,脾气嘛,过去了就好。 咖啡的香气,奶油细腻绵柔的口感,这些令胡盈盈舒爽了很多。 眼见着差不多了,胡曼曼便不经意道:“哎,大姐,你说这申城的金融界,到底是杨家厉害,还是沈家厉害?” “这还用说?当然是沈家。”胡盈盈端起咖啡杯,这问题的答案妇孺皆知,也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沈家可是整个两江省的大军阀,手里握着枪杆子,在金融街腰杆子硬得很,只是人家来钱的渠道多了,这刚刚起来的金融库券生意,人不稀罕罢了。 “那——大姐,你不如把我送去沈家。” 胡曼曼也敞开心扉,直接把想法说了出来。 胡盈盈大吃一惊,手一晃,咖啡差点翻出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哪个沈家?” “当然是沈元龙大帅家。” 这两句话都没有被消音,说明这条路走得通。胡曼曼不知不觉说地更多,更快了:“申城三大银行,沈家手上就抓着其中两家的股份,而杨金龙不过是替沈家做事的一条狗。” 梦中,杨金龙将她转手送到沈家前,就对她说了这么一番话。 “进了沈家,会有更大的好处。杨金龙的那点消息,又算是什么?” 快到五点了,胡曼曼有些着急:“大姐,只要我能进沈家,就一定替你打听库券的消息。” 她只差赌咒发誓了。 胡盈盈有些心动,她也不是没想过,可沈家在申城是什么样的人家?沈元龙出身行伍,从血海和死人堆里爬出来,自己的脑袋别在腰上,才占了全国最繁华的两江省,把小妹送去那样的人家,稍有不慎,岂不就…… 看出了胡盈盈的犹豫,胡曼曼继续道:“大姐,我读过书,一定会小心谨慎,不会行差踏错的。大姐……” 是啊,小妹好歹是读过书的,说起来也是知书达理,送去沈家,只要好生经营,正经攀上个高枝儿,岂不比跟着杨金龙这样的老男人强得多?胡盈盈的双眸在小妹身上转着,小妹只不过稍稍打扮,便已是惊人之姿,若再养养……沈家少帅正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真要送到沈少帅的边上,哪儿有猫不偷腥的呢? 思及此,胡盈盈便放下了杯子,理了理裙上的褶儿:“愣着做什么,先回家。” 再不回去,杨金龙那色中饿鬼来了见到小妹,可就没什么好事了。 得了大姐的这一句话,胡曼曼如同跑了几里地,明明心上没事了,胸口还是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待到站起来时,一背心的汗,热风拂过,又潮又粘。 回了家,胡盈盈在外面和爹妈说些胡话,胡曼曼一句也不愿再听,便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取出了那本书。 线装的书本,不算很精致,封面上写着几个大字。 《蜀山剑侠传》。 她细细地读了起来。一读,便读到了深夜。 周水仙敲门:“曼曼,不是姆妈不叫你读书,是这煤油灯费眼睛。” 胡曼曼这才吹了灯睡了。 黑暗中,她回味着这个蜀山世界里的故事,诚然,就像那两个青年说的那样,邪教的人,总是下场很惨。可其中也有一类人,比如这个李宁父女,明明也平平无奇,却因为扒住了正派主角不放,后面也平步青云,实力大增,最后竟也成了一代剑侠。 抱大腿,她脑中忽然闪过这么一个词。 白日里发生的事,也确实印证了她的想法。蜀山剑侠的世界和她这个世界,没什么不同,他们可以抱主角大腿,那么她也可以。 所以她才提议跳过杨金龙,直接去沈家。没想到竟然成了事。 至于女主角,读了一遍《蜀山》之后,她也有所了悟。 像她这样的反派女配,负责推动男主角和女主角的感情进展,就像《蜀山》中的邪派使劲作死,推动剧情,令主角变得更加厉害的道理一样。 但,《蜀山》里的李宁父女就不一样了,他们一个劲地跟在主角边上,给主角做牛做马,主角吃肉,他们喝汤…… 她,可不可以试着去做李宁父女,而不去当搅局的玉无心?毕竟,第二个梦里,她也没怎么跟女主作对,男女主不也是在一起了? 思来想去,脑仁子有些疼,现下,她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少比起前两个梦境,她现在的处境可好得多了。 不知是不是身体又有变化,她胸涨得难受,便坐起来解开了小马甲的两个扣子,这才渐渐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梦,格外香甜。 一大早,胡盈盈就带了个人回了娘家。 她一到家就招呼周水仙:“妈,快些上好茶。” 周水仙摸不着头脑:“哪位?” 胡盈盈站起来掐了她妈一把,压低了嗓音:“你怎么糊涂了,昨晚上说得好好的,小妹的事,忘了?” “让小妹去做丫鬟?”周水仙这才想起来,是了,昨晚上胡盈盈是说过这话,说什么老男人不靠谱,得再找人想办法。 “不是让,是小妹自己个儿愿意的。”胡盈盈转了个身,脸上笑意漫出来,“孔妈妈,我去给您泡茶。” 没多久,孔妈妈就吃上了胡盈盈砌的好茶,又接过胡盈盈递上来的蒲扇,扇走了一身汗意:“你那妹妹呢,领出来瞧瞧。” 胡盈盈赶紧地就把胡曼曼给领了出来,今日胡曼曼只简单地扎了把辫子,穿了素日里的袄裙,孔妈妈一见之下,先是道了声好,又捏了捏胡曼曼一双手,又道了声好,最后凑上去瞧了瞧她一双眼睛,道:“眼带桃花,主人家不一定欢喜。” “孔妈妈!”胡盈盈叫了一声,又朝孔妈妈手里塞了点什么东西,“您得帮个忙。” 孔妈妈一脸严肃,捏了捏她递过来的荷包,话锋一转:“做丫鬟的,常低着头就是了。” 她嘱咐了几句,对胡曼曼道:“走吧,现在过去,正好赶趟儿,沈家马上就开始挑人了。” 沈家二字一出,胡曼曼心头一跳。不知道大姐使了什么办法,还真的找到了把她送进沈家的门路。 胡盈盈也舍得下血本,直接包了辆小汽车,将两人送到了沈公馆门口。 申城幽静的半山上,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遮起了一片绿荫,蝉声像唱针微微卡过,一直延续在空中。不远处,便是沈公馆。 沈公馆仿欧美建筑而建,圆顶与尖墙完美交融,白墙朱门,像是一座小小的城堡。 警卫兵拦住了两个人,孔妈妈陪着笑,递了张条子过去。 卫兵看后,才放行:“佣人从西门进。” 孔妈妈忙不迭点头,拉着胡曼曼从西门进去了。 一进西门,便是一个宽敞的小厅,乌压压的一群人站在下首,上头则站着一个穿绸布长衫的男人,面白无须,脸胖胖的。 胡曼曼一眼就认出,这是沈家的总管,庄开诚。 孔妈妈吩咐胡曼曼:“你站在此地不要动。” 自己上去朝着庄开诚说了些什么,庒总管一边点头,一边朝着胡曼曼扫了一眼。 不多时,庄总管就在人群里转了一圈,看一会指一个:“你,你,你——” 最后指到胡曼曼:“还有你,留下。其他人,都散了吧。” 一窝蜂的人都安静地散开了,西门再次关上,孔妈妈也没多说,等人走得差不多了,又上去跟庄开诚说了句什么话,很快离开。 眼下,偌大的大帅府,就好似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庄开诚数了数人:“小子们都出去,丫头留下来,跟我走。” 胡曼曼和边上的一个女孩子留了下来,跟在庄开诚的身后,从大帅府的第一层开始,听他简单地介绍起帅府里的禁忌与规矩。 “这里是书房。” 庄开诚推开虚掩的房门,红漆的木地板,西式风格的宽大书桌上,一台墨绿色的铜电灯,几个晶莹剔透,式样新颖的玻璃墨水瓶,简洁又美观。 他叮嘱:“书房是少帅专用,他不传,都不许进。” 说到少帅,庄开诚觉得有必要再多几句嘴:“你们要本分,少帅是少帅,丫鬟是丫鬟。”有些丑话他也不便当着刚入府的丫鬟讲,实际上,上一个敢爬上他家少帅床的美貌丫头,差点没被少帅给毙了。 第5章 相中 他不说,胡曼曼却清楚得很。 第一场梦中,她就知道这件事。那丫鬟也是幸运,枪子崩歪了,擦到了腿上,满身是血抬出去了,后面怎么样,她就不知道了。在梦里,她听说归听说,一见到沈纪堂,几乎立刻就失了心,把那丫鬟的下场抛之脑后。 “明白了,庄先生。”她当然得管好自己了。 庄开诚满意地点头,不愧是申城第一牙婆孔妈妈介绍来的人,机灵得很,话也接地圆满,遂把书房的门带上,去了二楼。 大帅府的有三层楼,但三楼是少帅一个人的地盘,从不让人上去,庄开诚就简单交代了几句,把两个人带到了二楼东首的房门外,红漆的门上头,挂了个金雕的莲花座。 “大太太。” 庄开诚敲了敲门:“挑了两个丫鬟,得烦您过目。” 一声佛号后,里面说了声:“进来。” 房里有些黑,胡曼曼眨了眨眼睛,一个中年美妇坐在交椅上,黑丝绒的旗袍上缀着一串洁白的砗磲,见他们进来,这才放下手中的佛经和蘸着金粉的毛笔。 她显然正在抄佛经。 这是大太太? 胡曼曼在梦中从未见过大太太,她被杨金龙送过来,便是指名送给沈纪堂,只可惜沈纪堂根本不理她,到后来,她的地位,比大帅府的大丫鬟还低,没机会见到关在房中的大太太。 她有些好奇,也不敢抬头,偷偷觑了一眼,只听说大太太吃斋念佛,她原以为会有些老,没想到也是温柔似水的美女。 大太太略略瞧了一眼:“庄先生挑的,都水灵灵的,我这里用不上丫鬟,你去问问纪堂,他要是松口,就都给他。” 上个丫鬟的事闹得这么大,她这继母也摸不准沈纪堂还会不会要。 “身边没个服侍的人,总是不行。” 她本对这些俗事就不太上心,本是想叫庄先生直接把丫头领过去的。略一思索,又怕这两个丫鬟不牢靠,再出一桩之前那样的事情,可怎么了得。 倒是她这做继母的不是了。 这念头一起,她还是强打起精神,朝着胡曼曼和她边上的姑娘招了招手:“过来,抬起头叫我瞧瞧。” 两个姑娘都抬起了头,大太太一愣,盯住了胡曼曼,一时没说话。 看着十五六的年纪,一身的学生气,但这脸,这身段,全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孩子,若不是命苦,又何必做丫鬟? 边上的圆脸姑娘,才更像是个丫鬟。 胡曼曼大气也不敢出,大太太看着温和,打量人的眼神,可是十足的霸道。她一抬头,眼神就和大太太对了个正着。 这是怎么样一双眼睛?不笑的时候,都泛着盈盈的波光,含着脉脉的情,像是两汪春水,含在眉目之中,便也甜甜暖暖,十分纯正。 人虽妩媚,眼里却没有狐媚气。 大太太阅人无数,自问看走眼的人没几个,也就放下了心,挥了挥手手:“下去吧。” 三人退了出来,不多时,房内便又传来了念佛声。 得了大太太的令,庄开诚又连不迭地带着两人从大帅府里出来,往后面走去。 大帅府占地颇广,小城堡似的楼房后,就是大片的园林,专请人设计的中西合璧的景观。走了好一会儿,才走到一处十分开阔的地方。 平整的地面上,绿草如茵,马蹄声急,卷起了阵阵风儿,马上,深绿色军装的男人背影笔直,挥着马鞭的手臂看起来遒劲有力。 “少帅,少帅!”庄开诚连连叫了几声,都淹没在男人偶尔低沉的喝马声与马蹄声中。 马场上地势开阔,又无阴凉,一时间太阳毒了,三个人都热得出了一身汗。 恍惚中,第一个梦的画面又浮现了起来,沈纪堂第一次见到她时,勾了勾嘴角,又看了看携着她的杨金龙,眼中流露出一丝的不耐,就像是冰冷的雨点,拍在她脸上。 胡思乱想了一阵,马儿渐渐地慢了下来,男人拉着缰绳,骑在马上,一步步踱到了三人跟前。 烈阳下,男人的脸看不清,胡曼曼也很快就低下了头,是沈纪堂,所有的感觉,都告诉她,是他,是书里的男主角沈纪堂。 这一次,她可不会自取其辱啦。 没有了杨金龙,她就只是个普通的丫鬟,他就更加犯不着那样看她了。 沈纪堂没有下马,坐在马上,居高临下问着:“什么事?” 庄开诚有些结巴了起来:“就,就是家里新来的丫鬟,大太太让您,收,收着。” 这话一说完,便是死一般的寂静。 日头移了过去,视线不再受影响。 马上的男人一身深绿军装,汗水打湿了军装,肌肉线条蓄势勃发,他摘下压在额上的军帽,一双眼睛鹰隼一般集中在庄开诚身上,半晌,轻扯薄唇:“丫鬟?” 那股威压的眼神也令得庄开诚喘不过气来,他不断地擦汗:“少帅,大太太说了,您身边一个丫鬟都没有,实在不像话。” 一着急,反而说囫囵了。 沈纪堂的眼神越过庄开诚,落到了他身后的两个丫鬟身上,一个穿着素色袄裙,扎着麻花辫,身量稍高些,另一个,则是粗布衣裳,头发梳成了圆圆的发髻。 只不过,粗布衣裳的那个,一直都在抬头偷瞄他。 相反,另一个则一直低着头,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有一截光洁白润的下巴。 他冷声道:“不需要。”无论是哪一个,都不像善茬。 胡曼曼舒了口气,上次在舟上,坐在沈纪堂旁边,总觉得浑身不对劲。若是成了他的丫鬟,跟在他旁边,岂不是要糟糕? 边上的姑娘却好像是傻了,先是不时抬头偷瞄沈纪堂,接下来就像是整个人都傻掉了一般,直勾勾地盯着沈纪堂看,好像是见到了什么天神。 理解,她表示理解。真的,若不是人太多,她真想和边上的姑娘握个手。第一场梦中,她也是一见沈纪堂就像触电一般,整个心脏砰砰直跳,人也晕乎乎的,这才走向命运的陷阱。 书中这样描写沈纪堂:少帅之俊帅,无一少女能抵挡。 她也承认,梦中,沈纪堂是确实如同神祇般俊挺,一张完美的俊脸,哪怕是骑在马上,有些慵懒的模样,也像是一头蓄势待发,巡视猎物的豹子,古铜色的皮肤上闪着汗水的光泽,长腿跨在马腹旁,哪怕他满目寒芒,拒人千里之外,也不耽误一批批的少女飞蛾般扑火。 “不需要?”庄开诚也没办法了,哀求着:“少帅,您看看,这一批不要,还有下一批,总不能一直……” 他提高了音量,听起来有些聒噪,但道理不错。 自从那个丫鬟被赶出去后,这是第三次试图往沈纪堂房里塞人了。 “少帅?” 一群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过,突然,砰!砰砰! 震耳欲聋的几声枪响爆发出来,直彻云霄。 五只鸟儿鲜血淋漓,形状残缺地掉落到胡曼曼三人面前。 胡曼曼死死地咬紧了嘴巴,边上庄开诚和那个姑娘却在不停地尖叫着。 她,其实也怕——但这场面,也不及初次在舟上见到那死状可怖的水匪一半可怕。 她更怕自己行动出格,连个丫鬟都做不成,被沈家扫地出门,到最后还是逃不过沦为炮灰的命运。 哪怕脸色惨白,吓得腿软,嘴唇咬破,她还是一声都没出。 那边叫了半天的两个人终于回过神来,庄开诚已然是两股战战,他也不敢质问自家少帅为什么突然开枪打鸟,那些鸟的血,呸呸,还溅到他嘴边。 啪嗒。枪套合上,沈纪堂伸手,指了指站在边上的胡曼曼:“就她了。”说罢,又喝了一声驾,再度在马场上驰骋起来。 庄开诚掏出绵帕子不断地擦汗,这差事,还总算是完成了,他的小命也没丢。 松口气,他转过身:“成了,你俩跟我来吧。” “哎,你还不跟上?” 他叫着愣在原地发呆的胡曼曼。 “哦,好。”胡曼曼赶紧跟上,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千算万算,却没算到沈纪堂选丫鬟的方式,竟然这样特别。 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庄开诚把她俩交给了张妈,张妈容长脸,人长得和和气气的,一听说少帅终于还是挑了个丫鬟,不由地对胡曼曼多看了两眼,带着两人去了房间。 “你们运气好,这房间,原本是三姨太娘家来人住的,现下里用不上了,瞧瞧,这阳光。” 果然如她所言,房间朝南,也不似她从前在大帅府住过的那个小房间一般逼仄阴暗,十分宽敞,竟也摆了两张简单的榆木架子床,还有淡淡的漆味,看起来崭新的模样,床铺也带着七分新,床单上印着最时新的瑞鹤红日图。 边上姑娘道:“比我家强多了,这儿可真好。” 胡曼曼也点头:“是的,又舒服又惬意,谢谢张妈。” 两个姑娘都夸赞大帅府,尤其是胡曼曼甜甜的嗓音一出来,张妈十分受用:“那是,日常的东西都在了,你们自己收拾吧。” 说完,她单独找了胡曼曼出来:“你是少帅亲挑的丫鬟,得负责他的一切日常生活,少帅没起,你就得起,少帅没睡,你也不能睡。” 张妈是管女佣人们的,平时也管着大厨房。她又叮嘱了几句,生怕胡曼曼又跟上次那个狐媚子一样,爬床到整个府里见血。 “谢谢妈妈交代,我省的了。”胡曼曼也一贯笑着应了。 回了房间,她又和圆脸姑娘交换了姓名:“我叫胡曼曼,你呢?” 圆脸姑娘先是被沈少帅的容颜折服,现下又被胡曼曼的美貌给震惊了,半晌说不出话来,啧啧道:“你,你可真漂亮,名字也好听。” 又想起来人家是问自己名字:“我叫袁小花。” 两人收拾好,又休息了一会儿,没到晚饭点,张妈就叫胡曼曼赶紧换上丫鬟服:“少帅回来了,赶紧去服侍着。” 她心头一跳,跟着张妈走到了门口,静静地在门口等,不一会儿,门外响起了马靴的咔哒声,清晰有力,接着,一道冰冷的目光,落到了她的身上。 第6章 伺候 男主沈纪堂的存在感太强了,以至于他每次出现,她都浑身汗毛竖起。 那道冰冷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身上,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 梦里的那本小说,男主的心理活动实在很少,女主出现之后才有一些,但到底还是少得可怜,哪怕是描述他后面和女主的爱情,大多也是一笔带过。 但,在这道冰冷的目光下,她却醍醐灌顶般,回忆起了小说中最紧要的一句描述,少有的一句沈纪堂的心理:他最讨厌狐媚女子。 不是讨厌杨金龙和她的龌龊,而是单单讨厌她这样的女人啊…… 难怪,难怪。 在梦中她一次次靠近他,无异于自取灭亡。 冰冷的视线一直集中在她的头顶上,她实在是扛不住了。 胡曼曼努力低着头,福了福身子:“少帅。” 她声音甜腻又娇柔,现在又变得像是撒娇一般的调子,话刚出口,她几乎立刻就后悔了。 果然,沈纪堂皱了皱眉,扯下军帽,把马鞭丢给了后头的用人,直接上了楼。 张妈有些讶异:“怎么你不是少帅亲自选的?” 边上有几个用人都看着,她有些尴尬:“是。”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上去伺候,贴身丫鬟,最忌讳擅离职守。” 张妈的意思她懂,她既做了他丫鬟,哪怕他扇巴掌,她也得受着。何况这只是个小状况。 胡曼曼也跟上了三楼,三楼有四个房间,都属于沈纪堂。 她又不知道沈纪堂进了哪个房间,也不敢敲门去吵他,怕他一发飙就拿□□崩她。 也是左右为难。 实在没办法,她就站在三楼楼梯口候着。 她后来回忆起来,当时自己也太过笨拙了,候一会儿没动静就不必再候了。只可惜,当时她就真的这么傻傻地站在楼梯口等着。 天晚了,她也没去用餐,蚊子咬了脚上几个包,到后来又累又饿,只能靠着墙壁,捶着自己的腰和腿。 等到月亮爬上三楼,跟她平视的时候,看着圆圆的月儿,她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挥去那些氤氲的水雾,轻轻地告诉自己: “会好的,我会更好地活下去!” 门却在此刻,吱呀一声开了。 胡曼曼吓得噤声,努力挺直脊背站好,只是站了半天,沈纪堂却没走出来,而是在里面说道:“不用候着,下去。” 声音依旧冷硬如石头。 胡曼曼却是求之不得,赶忙下去了。 呸,不就仗着自己是男主,世界围着他转么。 她一下去,袁小花就急着来找她:“你还没吃饭呢,赶快,张妈已经着人收拾小厨房了。” 佣人们不和主人家同食,得去专用的小房间吃,也都是轮换着的,现在这个点,其他佣人也都吃过了。 胡曼曼很感动,这姑娘还不错,念着同舍情谊,从自己包袱里拿了个小首饰送了袁小花,袁小花喜欢地紧,连连说好看:“都忘了你还没吃了,赶紧去找张妈吧。” 胡曼曼问清楚了地方,一进小房间,张妈在等着了。 张妈一看胡曼曼的模样,就知道她这是碰了钉子回来的。胡曼曼人长得美,性子也软和,倒也颇得她的眼缘,她早就给她留了一份饭菜:“还是热的,快吃吧。” 胡曼曼一边吃,张妈一边唠叨开了。 “我这老婆子也就是管管你们这些丫鬟的琐事,真正决定去留的,是主人家。” “咱们做佣人的,就是伺候主人家,主人家想不到,你得处处想着,这样人家舒坦了,才会倚重你。” “你这丫头看着模样聪明,不用我老婆子多说。” 胡曼曼吃了几口就饱了,放下碗筷,一头雾水:“听是听懂了,可张妈妈,我要怎么做?” “哎!”张妈妈叹了口气,“你在楼上等了那么久,你也没见少帅他下来吃晚饭吧?” 话已至此,剩下就得看胡曼曼自己了。 张妈转身要走了,还不忘回头再叮咛一句:“我可不是叫你去爬床。” 胡曼曼一时红了脸,张妈看着温柔和蔼,一张嘴却又直又利。刚开始还含蓄着,现在熟了就没个遮拦。 不过,仔细琢磨了一下,她很快就悟出来,这是在暗示她沈纪堂没吃东西,要她做点什么吃的送过去? 这小厨房里,做饭的工具材料,倒也是应有尽有。 说来,她也不是不会做饭。从小只要厨房里活计,大姐都是出去躲懒的那个,她反而比大姐感兴趣,这才总是给姆妈打下手,多多少少也学会了不少。 说起姆妈的厨艺,也得从闯关东的祖上说起,那时候闯关东的,多是满清的贵族。她姆妈的奶奶,就是贵族的私厨,连落魄都舍不得分开,可见她那位外祖奶,手艺有多厉害了。 传到姆妈这儿,也并不逊色多少,就连大姐嘴那样刁,婚前婚后,吃遍了申城不少馆子,还是离不了姆妈那几手绝活。有一阵曲家生意不太好,大姐还曾打过姆妈的主意,想着在清水河一带支个馆子。 要不是姆妈不愿意天天抛头露面,说不定也就如了大姐的意。 既能天天吃上姆妈的菜,又能赚钱。 至于她,她的手艺,原本是不及姆妈的。 但,那场梦的后半段,她被卖到了国外的j院时,她根本吃不惯国外的食物。 大多数时候,她都是自己煮东西吃,做到后来,她的菜,竟也能跟姆妈媲美。 在那个梦中,她甚至会在得空的日子里,模仿姆妈的菜式,做上几道,做得时候挺欢乐,等到坐下来,尝几口,反而直掉眼泪,最后只能用粗糙的手指自己擦去。 胡曼曼深吸一口气,看着自己现如今白嫩的手掌心,一切还来得及。 只是这大热天的,该做个什么呢? 姆妈倒是说过,世上没有不好吃的菜,只有不对胃口的菜。做菜跟做人一样,都得看天时地利人和。 这方面,她比自己经验丰富得多。 最好用应季的食材,再要快手一些,这样她好早些去休息。 到底做什么好呢? 门外,一片蛙鸣声,此起彼伏。 胡曼曼往窗外看去,小厨房正对着后院的小池塘,池塘里开满了荷花,荷叶田田,在夏夜的风中摆荡。 有了!她眼睛一亮,推开了门,捡附近的,采了点鲜嫩的荷叶回来。 不多时,她就端着碗上了三楼。 这次她可就没那么傻了,直接叫了声:“少帅。” 中间的房间里男人的声音飘了出来,带着一丝怒气:“何事?” 仿佛是在责怪自己不该再上来,胡曼曼在心中直念叨抱大腿三个字,才继续开口:“少帅,请用面吧。” 里面没声音。 她四处看了看,也没地方放,他那房间也没允许自己进去,她就往房门口地上一放,本就是凉面,也不怕:“给您放着了。” 里面还是没声音。胡曼曼也不再等了,回房间休息去,她已经很努力在抱大腿了,《蜀山》里面那些抱大腿的,恐怕都没她这样费尽心思。他不吃,那也是该的。 夜深,沈纪堂肚子有些饿了才想起来这回事,一打开门,地上摆着一个餐盘,上面是一碗面。白瓷碗配着翠绿色的面条,倒也有些美感,面条散发出阵阵鲜香,沈纪堂确实也饿了。 他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微微挑了挑眉。 第7章 小枪(修) 做丫鬟也不容易,尤其是做沈纪堂的丫鬟。 短短几日的工夫,胡曼曼就摸到了沈纪堂的作息规律,他起得很早,六点不到就起了,起了之后就吃点面包牛奶咖啡,立刻赶往军营训练。有时候回来得早,有时候回来得晚,也有时候,似乎也不回来过夜。 即便是晚回来,也不见他下来跟几个太太一起吃,要么关在三楼,要么就去马场和园子里。 沈纪堂起得早睡得晚,她也得跟着早起晚睡,不过他有一点好,他对胡曼曼没要求,既不要求她进屋伺候穿衣收拾,也不要求她给自己打点,胡曼曼做的最多的事情,也不过是在他三楼的房门外候着。 候久了,他就会冷着声叫她下去。 所以,除了早起晚睡,胡曼曼竟然意外地清闲。 像是今日,一听到沈纪堂在里面发了话,令她下去,她立刻返身下楼回房,动作一气呵成。房间里,小花没有回来,她被分配到大厨房,晚上可以早休息,但一整天都忙碌得很。 胡曼曼在m从包袱里翻出了几本书,伏在了靠窗的小木桌上,阅读了起来。 当日进府,她别的没带什么,独独带了几本学校的教材和《蜀山剑侠传》。 这几天,她都趁着这功夫偷偷读书。 在那梦中,哪怕到了最为贫困潦倒的时候,她也坚持着买一本书,读着读着,她就全然忘了身处的风尘肮脏,好似自己还只是一开头,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 她慢慢地读着,手指压在泛黄的书页上,更显得洁白细嫩。清风徐来,翻动了书页,撩拨起了美人的发丝。 “曼曼?大太太供佛要吃炸荷花,大家都得去摘荷花,张妈叫我来问问你有空吗?” 袁小花过来,胡曼曼收了书:“嗯,有空。” 张妈,小花都待她很好,胡曼曼非常乐意帮忙,她也读得差不多了,于是便带上了斗笠出了门。 大帅府内就有不少池子,除了小厨房边上的后院,还有专门的园子,园子里就养了许多荷花,都是申城最好的品种。像昨天胡曼曼摘的,就是美国的名品,勃利夫人。 而园子这种专门吃花的种,又不一样。东洋的新品,红唇美人,半开不开时最美,待到全部绽开,花瓣呈淡粉紫,确如美人红唇。据说炸着吃,入口爽口脆甜,一到夏天,大太太供佛,就指着要吃这个。 胡曼曼下池塘,帮着摘了不少,袁小花见她脸晒得有些红,有些不好意思,胡曼曼毕竟不是厨房的,又是大丫鬟:“差不多了,你把这篮子花交给张妈就行。” “嗯。”胡曼曼也没推脱,她最近的身体越来越娇气,只是晒了会太阳,就浑身发软。 袁小花往她嘴里塞了个莲子,就催促着她赶紧走。 莲子嚼起来,格外清香扑鼻,她提着花篮,特地走在树荫下,只慢慢走了一会儿,凉风一吹,发热发晕的感觉才渐渐消散。她擦了擦汗,把荷花放到大厨房,却听到不远处一阵阵的哭声。声音稚嫩,哭得很急,连气都不喘的。 张妈在里面哎哟地叫:“这小祖宗哎,手忙脚乱的时候,偏偏又来添乱。” “三妮,三妮?” “这死丫头,又不知道死哪儿去了。” 三妮是张妈的三女儿,也是大帅府的丫鬟,一说到小祖宗和三妮,胡曼曼就想起来,那小祖宗是谁了。 不过,她还没回过神来,张妈就道:“曼曼,快看看,那小祖宗怎么了?” 胡曼曼嗯了一声,出门顺着哭声找去。 哭声越来越弱,终于,她在一块大石头后面找到了那“小祖宗”。 头顶系着一顶粉色洋帽,一身乳白色的蕾丝洋装,白棉袜子,亮亮的红皮鞋,白白胖胖的脸蛋上,一双又大又黑的黑眼睛,一头卷发翘翘的。如果不论发色和瞳色,这五六岁的女娃,跟外国电影里的洋娃娃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小祖宗,沈小雅,沈大帅和三姨太的老来女。 胡曼曼在梦里见过这个小祖宗,但大多数时候,她都又叫又闹,不是发脾气,就是摔碗盘,还真没这样站在石头边上哭得眼睛晶亮的时候。 “小小姐,怎么了?”她蹲下身,跟小孩平视。 沈小雅不发脾气的时候,看着比平常孩子要可爱的多,唔,至少比曲玉英和曲正浩可爱得多。 大姐一忙着打马吊,就会把两个儿女塞到娘家,一般也都是她带。不得不说,曲玉英和曲正浩恶作剧的点子层出不穷,闹腾能力比梦中的沈小雅恐怖一百倍,也不知这大帅府小祖宗的名号是怎么来的,大约是脾气太差? 沈小雅揉着眼睛,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我的小枪找不到了。” 她比了比:“是木头的,比我的手小些。” 她话还说不囫囵,每个字都咬着舌头,顶上去,糯糯的,听起来霎是可爱。 “那我带你找找?” 沈小雅一跺脚:“我找了许久了,让三妮找,她又偷懒啦?” 三妮是她的丫鬟。 胡曼曼觉得自己有必要替同是丫鬟的三妮说句话:“也许她正在找呢,你还没见到三妮正在干嘛,就说她是在偷懒,这可不好。” 沈小雅一时愣住了,脑子有点卡壳儿。 平时她见到的佣人们还没跟她说过这种讲道理的话呢,大多数时候只有她朝他们发脾气,然后他们唯唯诺诺的份儿。 这个漂亮丫鬟是谁呀? 沈小雅一叉腰:“我说她偷懒,就是偷懒。” 说完眼睛一闭,又哇地哭出声来:“□□,我要手 枪!” 这孩子……哭起来嗓门很大,吵得人脑壳疼。 不过这也难不倒胡曼曼,她也学着沈小雅哼了一声,叉着腰:“你的木头□□有什么了不起,我的□□比你强多了。” 小孩子最经不得激,尤其是沈小雅这样各个顺着她的。 “胡说!”她翻了个鼻涕泡,一根短短胖胖的手指头指着胡曼曼,气得说不出话来,“我的手 枪最好!” “那可不见得。”胡曼曼扭头就走,“你都没见过我的枪,怎么能下结论?” 沈小雅张了张嘴,忘记了哭,反而跟在了胡曼曼的屁股后面:“我的手 枪好!” “我的好。” “我的好。”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不知不觉,沈小雅就跟着胡曼曼走到了小厨房。 她停下了脚步,肥短手指戳着下巴:“难道你的枪藏在炉灶里?” “是啊,咱们比比呗。你怕了?”胡曼曼肚子里笑成了一团,面上却是一副骄傲。 沈小雅果然上钩:“怕,我会怕你?” 她摇摇晃晃地端来一张小木凳子,往门口一坐:“给我看,不然你就是撒谎!” “好好。” 胡曼曼满口答应,看了眼菜橱,里面有一盘切好的土豆条。作为大丫鬟,她可以动用厨房的一切食材。 “哼哼!” 沈小雅皱了皱鼻子,吸掉了鼻涕泡,见胡曼曼不动,拍手笑了起来:“找不到,你没有,撒谎精。” 开心得不行的沈小雅还做了个鬼脸,小胖脸皱成一团,很可爱。 “等等,马上就好咯。”土豆条稍稍裹了些面粉,甩干净后,下油锅炸两遍,金黄的薯条就出锅了。 放进盘子里后,她用筷子拨动了几下,很快,她就把盘子交给了喋喋不休骂着她是撒谎精的沈小雅。 “这——”沈小雅说不出话来,“这什么?” 胡曼曼忍不住笑了:“这不是□□吗?” 盘子上,炸的金黄的土豆条,摆成两把小□□的形状,边上还摆了一叠番茄酱。 沈小雅:“这就是,你说的□□……” 胡曼曼:“对啊,又能吃又能玩,多好。送给你啦。” 沈小雅动了动两片嘴唇,她还真没见过这样摆放的食物,有些好奇:“怎么玩?” 胡曼曼拿了一根土豆条朝沈小雅做了个开枪的动作,然后蘸着番茄酱吃掉。 国外的小孩子常拿薯条这样玩。 胡曼曼走了没多久,三妮拿着木□□追了过来:“我的小祖宗,你把它落在草丛,让我好一顿找。” “这是什么?” 她看到了沈小雅手里的那小盘炸土豆条。 沈小雅往身后藏:“不关你的事。哼。” 这日,晚餐时间较平时早。 美式黑胡桃木圆桌上,摆着不少素斋,其中以炸荷花为特色。大太太招呼着:“纪堂,快尝尝,弄了一下午。” 沈纪堂好不容易下来吃一顿晚饭,也是大太太供佛的由头。 他尝了一筷子炸荷花,未动声色,很快用完饭菜,直接上了楼。 大太太在后面摇了摇头。 房门口,沈小雅怯生生地喊了声:“大哥。” 沈纪堂一时有些头痛:“何事?” 沈小雅把手指放在嘴唇上,神秘兮兮地嘘了一声,然后,她从盘子里捏出一根土豆条,蘸了蘸酱:“这是,手 枪,一个漂亮姐姐给我做的。” 他微微皱眉:“吃过饭了,别再吃零嘴。” 沈小雅却铁了心要塞给他吃:“大哥,尝尝。” 胖胖软软的小手执着地一次次塞过来,沈纪堂避无可避,只能尝一口,番茄酱和炸土豆条,这种搭配…… 第8章 靶场 “大帅回来了。” 又一日晚间,张妈把胡曼曼和袁小花都拉上,急匆匆地赶到了大帅府门口:“站这儿别动。” 边上站着的都是丫鬟,不过胡曼曼还是被张妈拉到了第一排,她长得美,又懂事儿,自然得充当丫鬟们的门面。 至于袁小花,张妈把她塞到了胡曼曼的后面。 不多时,一辆锃亮的黑色小汽车就停在了府门口。车门被仆人打开,庄开诚迎了上去,一个劲地问好:“大帅,您可算是回来了,大家都特别想念您。” 沈元龙从车上下来,他留着黑须,脸型方正,面色黧黑,五官不如沈纪堂那样俊帅如神祇,气质也不如儿子玉树临风般,但也能依稀看出年轻时底子不差,大约沈纪堂的五官更偏向他那个早逝的母亲一些,书里确实也提过,他母亲是个大美人儿。 胡曼曼偷看了一会,得出结论。 “少给老子拍马屁。”沈元龙中气十足,一下车就骂人,“到底是想我还是想开饭?兔崽子。” 庄开诚被骂了反而嘿嘿笑地开心:“大帅,您看您,也不给我留点面子,我这不是替几位太太说的嘛。” 沈元龙解下披风,看了看自己的三位太太,大太太美而端庄,二太太素雅清秀,三太太美艳活泼,一时间哈哈大笑起来:“兔崽子!说得好!” 一行人立刻跟着大帅的脚步进了府。 张妈拉过胡曼曼:“少帅呢?” “我,我不知道……”胡曼曼是真不知道,她哪儿能知道这些事,沈纪堂的行踪根本不让她过问,他都不让自己跟着。 今天她在帅府已经一整天都没见到他出现了。 “你呀!”张妈急得直跺脚,“可能知道大帅回来,躲哪儿去了……” 这——父亲回来,儿子做什么还要躲?他俩关系不好? 张妈又问了一圈人,松了口气:“少帅在后山练枪,你去,把他叫回来。” “我?”胡曼曼挺犹豫,“少帅不会听我的。” “拖也得拖回来。”张妈语气坚决,根本不管这茬,这时候哪儿能躲懒,真要闹到大帅跟少帅开火,届时全府都得遭殃。 胡曼曼领了命,怏怏地来到了后山。 越过马场,就是一个小型的打靶场。她还是头一次来这里,一时摸不清方向,找了半天,这才见到沈纪堂。 他今天只穿了条白衬衫,军裤被他健硕有力的大长腿一撑显得有些紧窄。 胡曼曼站在他身后,她还是第一次离他这样近,热风从沈纪堂的方向吹过来,胸口一时又憋闷地慌。 “少帅。”许是热了,她腿也有点发软。 沈纪堂顿了顿,却没有回身,声音冷静自持:“什么事?” “大帅回来了。等您去呢。” 怎么每次一走到男主边上她就胸口发闷,难受地紧?说话也不太自然?胡曼曼安慰自己,大概是太紧张了。 脑子里想得清楚,可嘴里的话,却说得含含糊糊,打着卷儿,怎么都讲不利索。 莫不是男主光环? “哦?” 沈纪堂转过身,话音戛然而止。 夕阳西下,晕染出一片红彤彤的天空,女孩的影子被拉成了长长的一条,绯红的霞光下,乌黑的发丝湿了几缕,顺着白腻的脖子,蜿蜒入衣领内,一张小小的脸蛋莹润的白,脸颊透着粉红,细细的贝齿咬着同样粉色的下唇,脸上写着一点尴尬。 是她……舟上的一幕一闪而过,他眉头微皱,目光中带着一丝烦躁:“未经我允许来靶场干什么,退下。” 胡曼曼本就有些难受,他这话一出,她立时扶着边上的灌木退了好几步。离他稍远一些,风就变凉了不少,她长舒了口气。 脑筋也因此而清楚一些了,她当然没按照沈纪堂的命令真正退下,只是站在十几步之外候着。 他不回去,她也没法交差,她也不想听他冷言冷语。 胡曼曼轻哼一声。 沈纪堂又练了好几枪,满后山的雀鸟被枪响惊得四处乱飞,靶子上正中红心处都是枪洞。 那边仆人报着:“少帅,10枪全中!” 他勾了勾唇,收了枪,往回走去,全程目光未再落到胡曼曼的身上。 胡曼曼也不用他交代,自动自觉地跟在他的身后,像是一条长得很远的小尾巴。 谢天谢地,他总算是折腾完了。 大帅府正厅中,接风宴已摆开。沈元龙位于上坐,三位太太按次序坐在他下头。三姨太太捏着手绢儿笑:“大姐平日里拜佛,吃的清淡,今天大帅回来,我就斗胆叫了厨子来做家宴。” 二太太跟着笑:“听闻是四川名厨,那待会得尝尝新菜色。” 大太太也只是笑笑,转眼叫了庄开诚:“少帅去哪了,就等着他开席了?” 庄开诚哈哈干笑两声:“就来了。” 沈元龙咳嗽一声:“等他做什么,咱们先吃。” 话没说完,利落的军靴声便传入了大厅,沈纪堂一身军服来了,身后跟着低眉顺眼的胡曼曼。 一进大厅,胡曼曼就站到了张妈旁边。 大帅府中规矩,家宴时,主要的佣人得在边上服侍着。 张妈埋怨:“怎么这么久,也不招呼少帅换身衣裳。” 胡曼曼在心里叹气,她也没办法啊,沈纪堂压根是故意的,先是打枪,又是去练功房打拳,一会又去打了通电话,她也只能在外头干等着的份。 沈纪堂长腿跨过去,沈小雅在位置上荡着腿,一见到沈纪堂就叫起来:“大哥,坐这边。” 他坐在了沈小雅的边上,恰好跟沈元龙隔开了一个位子。 沈元龙又是一声咳嗽,酒杯在桌上砰的一声放下,洒出来不少酒水:“此去金陵,我瞧中一个美人。” 这话一出,场面有些冷。 胡曼曼却竖起了耳朵,努力想听些梦中没听到的八卦。梦里可没说沈大帅有过第四个姨太太,难道是养在外面了? 旁边的张妈和庄开诚似乎也都亮了眼睛,一眨不眨地听着厅里的声音。 大太太没说话,她扫了一眼。二太太没说话,就连三姨太这样恃宠而骄的,一听到这话,也没敢摆脸色。她们一个比一个聪明,知道安身立命的本钱是什么。 四川名厨的荷叶面由丫鬟端了上来,热气腾腾的,香味扑鼻。 大太太正好岔开话题:“咱们府里前几日炸荷花,现在荷叶面,倒也配,都尝尝。” 三姨太很快给沈元龙盛了一碗:“大帅,您尝尝。” 沈纪堂也尝了一口,很快放下了筷子。 “唔,好,好吃!”沈元龙几口吃完,哈哈大笑,“美酒美食美人,才畅快!” “我看哪,这道理一点不假。” “去金陵我碰上隔壁省吴老六,他娘的,七十大寿了,还纳了个妾!” 他酒喝得多又急,已经有了三分醉意,不过他本就如此,在家更是百无禁忌。 大太太在心底叹了口气,看来这话题绕不开了。 “那位妹妹,多大了?” 沈元龙醉眼朦胧:“十八。” 啪嗒。 沈纪堂手里的碗掉了,一地碎片。 大太太站起来:“纪堂,手没割破吧,赶紧叫丫头来收拾。” 她叫了一声,胡曼曼就进去了。 她是沈纪堂的贴身丫鬟,一切都得兜着。在外厅站了好一会儿,好在早就吃了点心垫了肚子,胡曼曼低着头走进去,蹲下身,打开手绢,包着手捡碎瓷片。 离八卦的中心更近了一点儿,她一边捡一边听,还挺刺激的。 沈元龙连喝好几口酒,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沈纪堂,你什么意思?” 沈纪堂一双眼睛如同天上寒星:“大帅,有那精力,你还是管管你那几个军营里的兵。” “兵?我的兵好地很,跟我出生入死打出来,一点不孬!” 沈元龙踉踉跄跄朝沈纪堂走过去:“倒是你,少弄些花里胡哨的什么战争理论,那都是放屁,胡说!” “呵。”沈纪堂也站起了身,声音越发冷淡:“大帅不信,可以去军营里看。” “那几个跟你出生入死的兄弟,各个学你纳好几个妾,现在上战场,都是连一颗枪子都不敢吃的孬种。” “放屁!放屁!放你娘的屁。”沈元龙醉醺醺的,怒将起来什么都骂。 沈纪堂眸光微闪,拳头砸在桌子上:“少提我娘。” 胡曼曼乐得听男主和男主爸爸的壁脚,这些事小说里怎么都没提到过?不过再待下去,可能就不太妙,看事态,她还真怕这父子两个在家里打起来。 尤其是沈纪堂,真要是惹了小说中“冷心冷面”的少帅,天王老子也得吃枪子。 两人真动手怎么办? 她赶紧收拾好碎瓷片,包了一帕子就站起来。 沈元龙气得鼻子都歪掉,却又无可奈何,毕竟,沈纪堂说的也都是实话,他大叫几声逆子:“好好,那你也不能信奉那些狗日的战争理论,看书就能打仗,笑话!” 沈纪堂只是冷笑。 这更是把沈元龙气掉大牙,他摇晃了几步:“让她,她是外人,让她来评评理。” 胡曼曼定在原地,如遭雷击。 沈元龙手指指的,不是她还有谁? 第9章 采花 让她评评理? 她一个丫鬟,怎么评理? 她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左也不是,右也不行。 男主沈纪堂熟悉的冰冷的目光,又落在了她的身上。 沈元龙点头:“对,就是你,快评理,你就说说,到底这打仗是靠不怕死,还是靠什么狗日的理论?” 她?她哪儿懂什么打仗。 胡曼曼额头上冒汗,归根究底,还是沈纪堂打碎了一个碗,要不然她不用进内厅啊。 她一边埋怨着沈纪堂,一边想着该怎么回答。 打仗肯定得靠不怕死的勇武,这一点是肯定的。 就说那些日本人,在关东,打不赢就得切腹,上了战场,一个个都能吃人似的。 这话是姆妈说的。 胡曼曼张了张嘴,不行,她是沈纪堂的丫鬟,她要说打仗得靠不怕死,那不就是站在大帅那边了,到时候沈纪堂要是小心眼…… “没事,你说。”沈元龙鼓励着。 她想来想去,还是没敢开口。 不过沈元龙似乎也不需要她的答案了,哈哈大笑起来:“纪堂,这是你丫鬟?” “你的丫鬟都不向着你,她连句话都不说,你瞧瞧……” 他一扫之前的怒气,爽朗的笑声快要把屋顶掀翻,招呼几个太太:“哈哈哈,你们说是不是?” 大太太趁着上菜的工夫打圆场:“你一回来,就讲什么纳妾了,练兵了,打仗了,现在又逼着人家小丫鬟评理,人家新来没几天,什么都不懂。” “赶紧下去。” 她挥挥手,胡曼曼这才逃到了前厅,擦了好几把汗。 再也不想听什么八卦了,这也太刺激了。 好不容易,砰砰跳的心才平静了下来,谁想到她会这样走运,被大帅指着要评理…… 为着大帅回来,整府的下人忙活了一整天,胡曼曼也是累身又累心。 还未入夜,胡曼曼在三楼候了一会,里面什么声音也没。 竟也不叫她下去? 明明张妈说了他就在三楼,没去别的地方啊。 难道在拿她撒气? 不可理喻。 胡曼曼也不亏待自己,找了个小凳子,坐在门口,赏月,又眯了一会儿。 她熬了好一会儿,里面灯还亮着,可就是一句指示也不给她。 他要熬夜,可她在外面呢,蚊子又多,总不至于要她也跟着熬夜吧? 大帅府里,哪个贴身丫鬟得像她这样? 胡曼曼鼓起勇气,敲了敲门:“少帅?” 门内没有回应。 不久,里面还是和往常一样,传来了冷冷的一声:“下去。” 从前,她都是听到他说下去就立刻走,不带犹豫的。 但今天,胡曼曼听了沈元龙那句“自己的丫鬟不向着你”之后,又坐冷板凳到现在,确实有些心虚。 说不上来,鬼使神差的,她就在门口道了声谢谢。 不过这事儿很快被她撂在了脑后。张妈说,大帅回来,府里格外开恩,给佣人都发了浴桶和香胰子,除此外,还能按级别去领1到3个大洋。 大洋先不说它,澡桶和香胰子却是很好,能给每个佣人单用一个浴桶,那也是大手笔。 “说是金陵开展讲卫生运动,大帅就置办了。咱们大帅府,那是申城独一份儿。” 张妈唠叨完就吩咐把两个浴桶放到了胡曼曼和袁小花的房里。 两人都喜笑颜开,以后不用去澡堂排队,累了泡个热水澡,那比什么都强。 “你先洗,我去烧水。” 袁小花提议。 “好,前日子我晒了干花,待会咱们一起放点。” 房间里,顿时弥漫着一股花香与胰子香。两人洗头洗澡,又把头都洗得香喷喷。 一时兴奋地睡不着。 “哎,曼曼,你刚刚那干花是什么做的,怎么这样香啊……” 夏夜的微风最是凉爽,开了窗,头发也拧得松松的,两人说了会话。 说到那干花,胡曼曼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发现了好久了,在后山湖边,听说是贱种的蔷薇,不大漂亮,太太们都不爱,可是很香。” “咱们去摘点?”袁小花头一次洗花瓣澡,很是感兴趣,“你明天教我怎么晒成吗?” “行啊,我带你过去。” 两人批着衣服就出来了,胡曼曼夜里穿着自己带来的一套睡衣,也没换,披了件开司米就出去了。 夜深时分,大帅府里早就静悄悄的了,后山更是一片寂静。 偷偷摸摸的,反而更加乐呵,两人低声笑闹着,很快来到了后山的湖边。 “好美呀。”袁小花赞叹道。 波光粼粼的湖边,竖起的篱笆上,缠绕着无数的藤蔓,藤蔓上,开满了无数的淡粉色,粉紫色蔷薇花,银色的月光像是给花朵树木都披上了一层纱衣,静谧又唯美。一阵风吹过,细碎的花瓣像雪花一样吹落了下来,吹拂在脸上,清香阵阵。 两人一边采集着吹落下的花瓣,一边说些悄悄话。 袁小花:“曼曼,你在内厅,都说了什么啊,听说都快吵起来了,结果你一去,大帅高兴地不得了……” 胡曼曼叹气:“我什么都没说。当时那情况——” 她描述了一番。 “那你说,我说谁有道理?” 袁晓华思索一番:“我觉得是大帅说的有道理,如果会读书就能打仗,那都让读书人上战场,他们还不得尿裤子啊?” 她这么一比,胡曼曼忍俊不禁,两个人笑成了一团。 “对对,我也是这么想。” “那你怎么不说出来?” 胡曼曼:“少帅小心眼怎么办?” 袁小花一说到沈纪堂就羞涩起来:“怎么会,少帅怎么会小心眼,他可是军中的大英雄。” “他心胸宽广,就像大海。” 不得了,袁小花这样的女孩子,一旦抵挡不住少帅的魅力,连像大海这样的话都能张口就来,听得胡曼曼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反正,只是怕他小心眼嘛。”嘟囔了几句,胡曼曼一时竟也说不过站在沈纪堂那里的袁小花。 算了算了,世界围着沈纪堂转,她说什么也没用。 “小花,我再进去摘些,你在外面等我。” 里面的蔷薇要大朵些,只不过地形有些陡峭,篱笆也高,既来了,她想着多采些,赶明有空做些鲜花饼。 顺着篱笆往里走,是更茂密的一片蔷薇丛,胡曼曼摘了两朵,总觉得身后凉飕飕的,一回头,半明半暗中,一个高大的人影立在那里,白色的衬衫和深绿的裤子,她竟一眼就辨认出,是沈纪堂。 他站在这里多久了,又——听到了些什么? 沈纪堂双手插在口袋中,目光落到她胸口上,睡衣半敞,几片粉嫩的花瓣沾在透白的肌肤上,颈边半湿的发丝顺着钻入其中—— 他跨出长腿,映射出月光的黑色军靴踩过来,地上残花被毫不留情地碾了个粉碎。 他声音冰冷中带着一丝沙哑:“我很小心眼。” 他还是听到了! 胡曼曼在心底暗道不好,想着抱大腿的,怎么又在这碰上男主,还听到了那些话,她…… “不,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这时候她尽力解释,还是显得苍白无力。 “少帅,您……” 一急切,她又成了白日里的情状,胸脯起伏着,脸色微红,看起来有些难耐。 沈纪堂别开视线:“从明天开始,我五点半就得到军营。” “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曼曼只觉得他脸上不如晚饭时在厅中那样如寒冰般冻结着。 他带着沙哑的嗓音再度响起,语气中却是不容抗拒的命令:“五点,我要吃上你亲手做的早饭。” 亲手,听起来这两个字格外重些。 他从前的早餐不是她准备的不说,也从没见他五点整就一定得吃上啊? 五点整吃上,她起码也得四点半起,稍稍考究些,四点都不一定来得及…… “做不到?” 见她粉唇微张,脸蛋微仰,满脸写着不可置信,沈纪堂道:“我可是小心眼的人,不需要没用的丫鬟。” 说完,他迈开长腿,跨过胡曼曼身边,返身入了暗处。 胡曼曼:…… 一整晚,她都在琢磨沈纪堂这个男主得吃什么早餐,后半夜撑不住,迷迷糊糊睡着了。 房外里厅的自鸣钟响了四下,胡曼曼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 小花还在睡,她也没发出太大的动静,坐起来慢慢地穿衣裳。 刚穿上小马甲,门就被敲响了。 “谁?” “我是少帅的副官,少帅让我叫你起床。” “我起了。” 她有些生气,沈纪堂还真的小心眼。她既答应了,自然会早起。 何必还要让他的什么副官来催她起床? 袁小花也醒来了:“谁?”她也得上厨房工作了。 胡曼曼含糊了一声:“我得去给少帅做早餐。” 怕那催命的副官又来敲门,胡曼曼也来不及梳那丫鬟发辫,只是松松地扎起来,挽了一把,立刻赶去了厨房,下了一碗面条。 第10章 吃面 她端着面过来时,厅里的自鸣钟显示已然是四点四十五了。一进内厅,男人已经在桌上候着了。 四点,沈纪堂就起了。 他作息很准,提早半个小时,练武骑马早已浑身大汗,他的确是饿了。 餐桌上摆了黄油,面包片,荷包蛋和咖啡。 胡曼曼低着头进来,把面条往餐桌上一摆,便静静地站在了边上。 沈纪堂看了一眼清汤寡水的面条,挑眉:“一碗面?”声音立时就结冰了。 胡曼曼思量着该怎么解释。 她本来就打定主意把男主角的大腿抱好,不说跟着男主“练神功得至宝”,好歹也得鸡犬升天,摆脱悲惨的下场。 要不然也不会听张妈的,一来就怕他饿肚子,给他下荷叶冷面吃。 他人可恶归可恶,却动摇不了胡曼曼抱大腿的决心。昨晚,她也确实挖空心思,想着到底该给他做些什么好吃的,可她一不知道这人爱吃什么口味,二来时间也太急了,也就来得及她做这么一碗面。 “我,来不及了。只能做一碗面……”她微低着头解释,生怕沈纪堂发火。一发火,抱大腿岂不是前功尽弃? 说完,她就抬起头来,小心翼翼:“您尝尝再说,好吗?” 沈纪堂看了眼离他十步开外的胡曼曼,冷冷的目光打在身上,要不是胡曼曼咬紧牙关,只怕早就吓哭了。 不过,预料中的怒火和枪子儿,都没出现。 他拿起了筷子,夹起了碗中的面条,面条是白色的,看不出和其他的面条有什么不同。汤看起来,也不过清汤寡水而已。 她竟也有胆子劝他尝尝再说。 尝啊,胡曼曼急得不行,这碗面,她可废了一个小时的工夫,怎么可能就是一碗普通的面条?来不及弄些花哨的,她就针对原材料入手,在面粉中和入了不少的鲜鱼蓉和鸡蓉,汤也是火腿吊的高汤,怕太油,她还特地用汤煮了一会萝卜,萝卜不但吸油,还能提鲜,只是煮完捞出来,看起来格外朴素而已。 沈纪堂冷冷的目光在筷子上的面条和胡曼曼的身上来回打转,终究还是吃了一口,面条入口,格外嫩滑,竟—— 他微微挑眉,只在回味间,竟然也慢慢把这碗面连汤带水吃了精光。 他早上练完自己,还得去军营操练别人。 “再来一碗。” 果然如料想的一样,胡曼曼微微地笑了,但——她的笑容很快变得尴尬:“我只做了一碗,材料不够,时间也紧。” 她偷偷地看沈纪堂的反应。 他一贯冰冷的表情似乎没什么变化,一眼扫到了她身上,眼神更冷了。 胡曼曼吓得低下了头。 他拿起了桌上的面包片,转身就上了楼。 五点前要赶去军营操练,他十分快速地下来了,深绿色的军服,黑色的皮革腰带束在腰上,锃亮的黑色军靴,经过餐桌时,他又冷冷地看了胡曼曼一眼,把面包片丢回了餐桌上。 桌上,那块面包片只咬了一口。 胡曼曼低着头,假装自己没看见。等沈纪堂走远了,她才松了口气。 张妈早就交代过,主子要吃的东西,最好备上双份,以防万一。 她当然也长了个心眼,在厨房还留着一些面呢。 但…… 她就是不想给,谁让他这么小心眼呢? 胡曼曼偷觑他脸色。 听到没有,沈纪堂也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想象中雷霆震怒,拔枪伤人。 他倒也没有因为少一碗面就拿下人撒气。 还——当得起男主这个身份嘛。 胡曼曼觉得自己抱大腿又多了两三分希望,端起面条,自己回房慢慢地把剩下的一小碗面条吃完了。 她打听过了,大帅的几个军营里,都是有食堂的。 如果他没吃饱,去食堂也能填饱肚子的吧。 或许是沈纪堂没有发火,胡曼曼一整天安心了不少。 沈纪堂都不在大帅府,她不用上三楼,轻松了不少,先是晒了会儿干花,然后是读了会儿书,这才想起来,自己把蔷薇饼这茬给忘了。 天色正好,她拿出竹篾笸箩晒了会儿蔷薇花。 粉紫色和淡粉色搀和在一起,颜色很好。 她揉了点儿面团,调好油和糖,把弄好的蔷薇花馅儿填进去,用手揉了花的形状出来,放进了烤炉。 出炉后,她捏了几块给张妈送了过去。 张妈正和几个妈妈在一块张罗着洗晒清理。她们几个老妈子在墙根下说话。 “张妈,你可别往外说,大帅在金陵的府里头,听说养了个二十岁的大学生……”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邹妈的大丫头不是在金陵府里头当差嘛,说地仔细着呢。” 张妈不以为然:“大太太什么手腕,大帅回来还吵着再纳妾,今天吃饭时也没提。” “是啊,不就是大学生嘛,养在哪里不一样,要进正经的大帅府,可没那么容易。” 几个老妈子都是大帅府里的老人,背后不说主子的闲话,但一个没进府的大学生有什么,使劲地聊开了。 张妈:“现在的大学生,也不要脸面了,嘴上说着自由进步了,到头来还是做小,哼。” “就是,我看还不如咱们府的丫鬟。” “对了,少帅边上的那丫头叫什么,我小子那天见了一回,一回家就叫我打听。” 张妈与有荣焉:“哎哟,你家小子也大了,该娶媳妇了,不过……” 听到她们扯到了自己,胡曼曼赶紧地加快脚步,叫张妈过来。 “我新作的蔷薇饼,你尝尝。” 张妈尝了一口,香味扑鼻,酥脆可口,清甜又不是特别甜腻,倒是比自己做的炸荷花还要好吃些。 她眼睛一亮,拉着胡曼曼的手:“哎,正好,邹妈,你过来——” 胡曼曼吓了一跳,周妈就是那个帮儿子打听她名字的那个,没抱好男主的大腿前,她哪儿敢听这个:“张妈,我得给少帅准备点心去了。” 张妈在后面哈哈笑了一通。 她也不敢久留,快快地回了房。 她刚把剩下的鲜花饼包起来,门口就探出了一个小小的卷发脑袋,洋娃娃沈小雅,手里拿着小木枪,出现在了房门口。 她嗅了嗅鼻子:“什么味道,这么香?” 胡曼曼一愣,这小小姐的鼻子也太灵了,她都包起来了,还闻到香呢? 她还没反应过来,沈小雅却眨巴起了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哎,你是不是又做了上次的手 枪土豆条?” “给我尝尝。” 她倒是很自来熟。 不过这一次,胡曼曼没答应。 “不是。” 沈小雅好奇:“那是什么,也很香呢。” 总共就做了几个,一半送了张妈,才剩下四个,她还得留着自己和小花一起吃呢。 她蹲下身:“这是姐姐自己做的饼,不过不够了,就不能请你吃了。” 沈小雅:“我想吃。” 沈小雅:“我就是想吃。” 胡曼曼继续:“那下次姐姐再请你吃。” 沈小雅哇地哭了出来:“我饿,我饿。” 她本是打算拿一个给她的,可沈小雅这一哭,惊天动地的,倒像是她欺负了她,现在拿吃的堵小孩的嘴。 之前愿意给沈小雅做薯条,也是她心情特别不错。 现在…… 她把拿饼子的手收了回去,坐在椅子上翻着书,也不去看沈小雅,也不去哄她。 就这么冷着。 沈小雅打出生没见过这种人,她哭了一会儿,胡曼曼却没反应,一时半会,她就忘了哭,眨巴着眼睛停了下来。 然后巴巴地跑到了胡曼曼的身边:“漂亮姐姐,我饿了。小雅乖乖的,不哭,能给我吃吗?” 她还真的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歪了歪脑袋:“要不,我把小手 枪跟你换。” 她踮起脚尖,把小手 枪放在了胡曼曼的桌子上。 木头的手 枪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沈字,说不上什么体,看起来也是龙飞凤舞。 察觉到胡曼曼在打量这个木头手 枪,沈小雅有些骄傲:“大哥给我做的,很好吧?” 她口中的大哥,自然就是沈纪堂了。 在梦中,沈小雅很粘着沈纪堂,而一贯冷面冷心的沈纪堂,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幺妹,也算不错。 沈小雅一说起沈纪堂,滔滔不绝,连舌尖弹出来的音都清楚了不少:“我大哥可厉害呢,他枪法超棒,而且还会武术。” “从小,大哥就练武。” 说完,她也比照着来了几下,摇晃的小身子别提多可爱了。 胡曼曼扑哧笑了,小小姐不那么跋扈的时候,还是蛮讨人喜欢的,她拿出一块鲜花饼:“回去就着奶喝,别噎着。” 如愿以偿接过鲜花饼,沈小雅跳跳地就出去了。 “哎,你的木枪?” 胡曼曼是找到三妮,把 枪给了她。 三妮很不好意思:“她又跑来缠着你了,还管你要吃的,她挑剔地很,难得爱吃些什么。” “没事。”胡曼曼没放在心上。 倒是三妮,悄悄说道:“赶明儿,我带小小姐出去,你也出去透透气呗。” 第11章 庙会 还能这样? 胡曼曼有些惊讶,倒是三妮,挥了挥手,不当回事:“没什么的,我就跟我妈说,你帮我搭把手,少帅不在府里,你白白歇着,反倒叫人眼红。” 她很小就在大帅府里当差,这些曲里拐弯的,比胡曼曼要懂得多了。 “去不去,不去我就□□芽去了。” 春芽是二太太的贴身丫鬟,她们这几个主子身边的大丫鬟也都相熟,只有胡曼曼是晚来,谁都说不上话。 三妮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胡曼曼自然也答应了。 临走前,三妮还让她做点儿方便携带贩卖的小食。 “多做点啊,明天带上。” 第二天一大早,胡曼曼做了一大锅的西式烘蛋,红色的番茄和绿色的蔬菜,奶黄色的烘蛋,配上一小锅小米粥。 她把一大盘的烘蛋和一小锅小米粥端上餐桌时,沈纪堂已然在等了。 如此数量的早餐,他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个微不可见的弧度:“这么多?” 胡曼曼很老实:“是,上次实在是太少了。这次就多做了些。” 沈纪堂也没骂她浪费,吃完了正巧五点,上楼去,换了整套军服下来,长腿迈开两步,忽而在胡曼曼的身边又停下了。 他五官如雕刻出来的,个子高大,当他刻意停在她身边的时候,她不用抬头,那股独属于主角的气息扑面而来,汗水和香皂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就像是什么迷药,胡曼曼立时便腿软了。 怎么一次比一次反应激烈? 前两次还能控制,可这一次,她也没算到沈纪堂会走到她身边来呀。 她满脑子晕乎乎的,身体几乎是本能,向着沈纪堂的方向软了过去。 完了。 她心中一凉,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那个被枪毙的美貌丫鬟。 可她浑身软做一滩,整个人就如同水一般,控制不住,软软地倒了下来。 沈纪堂眉头微皱,下一秒,长手一伸,稳稳的将她托住了。 她一大早就起来忙活,身上本就汗湿,薄薄的夏布棉衫,贴在了胸口上,里面的小马甲也松开了几个钩子,大热天干活,实在是束的太紧了,她吃不消。如今,她上半身正险险地贴在沈纪堂的手臂上。 男人的手臂十分有力,又带着一股滚烫的热度,浑不似他外表一般冷漠,一触上去,一股如电击一般的酥麻从胸口传来…… 沈纪堂只觉得一股撩人的香味,似兰非兰,似麝非麝,从她身上缭绕开来,明明满身是汗,却只觉得好闻,好闻地像是有什么东西钻进心里去似的。 手臂上有什么软热的东西贴着,肌肉如同触电一般贲起,变得钢铁般坚硬。 酥麻感在手臂上窜起,沈纪堂眸子黯下不少,眼眸低低垂下来,动作顿时停滞。 胡曼曼还烂在他手臂上,轻轻地,微微地喘息着。 不行,她得起来,她不想被他一枪崩死,颤颤巍巍地解释:“少帅,我,我早上没吃东西。” 她哑着嗓子,破碎不堪。 胡曼曼话音一出,沈纪堂回过神来,瞳孔骤缩,飞快地抽回手臂,背过身去。 半晌,他清了清嗓子,冷声丢下句:“那就休息。” 转瞬间,便大踏步地离了厅。 门外,常副官已经在候着了,一见沈纪堂出来,就打开了车门:“少帅,今天晚了几分钟。” 他本是二太太的内侄子,七八岁的时候就送进大帅府里当沈纪堂的伴读,一起长大一起入伍,说话间也比普通副官自在。 平日,沈纪堂从来都是准时,最多五点零一分上车去军营,刮风下雨,雷打不动,从他穿上军装那天起,就没断过。 常云来斗胆打趣了一下,哪知沈纪堂平时冷冰冰没什么话的人,像是吃了□□,扫了他一眼:“聒噪地像个女人。” 唔,是谁一大早就敢惹沈少帅? 常云来不再吱声。 大帅府,内厅。 胡曼曼顺了好一会儿气,才勉强撑着身子从地上站起来。 地上,没错,刚刚沈纪堂手一松,自顾自地往外走,她就软软地跌到了地上,叫了声哎哟,他也没回头。 要是周围有什么硬物,可能她一个不小心就摔上去了。 好在周围只有一张餐桌,还离她十步远。 外面传来了三妮的呼唤:“胡曼曼,你好了没?” 呀,她都忘了。 她出来时,三妮侧目:“你脸怎么那么红?” 胡曼曼摸了摸脸颊,果然是滚烫的,看来,靠近沈纪堂实在是太危险了,一不小心,就…… “刚给少帅做早饭,太热了。” 三妮招呼着胡曼曼带好东西,两人带着沈小雅出门了。 出门前,一个鹅蛋脸,绸布衣服的丫鬟拦住了两人,胡曼曼心道不好,头一回偷溜出去,就撞上了春芽。春芽是二太太身边的大丫鬟,平日就不太好说话。 春芽挽着一沓子碎料:“你们这是去哪儿,大太太招呼着大丫鬟做百衲衣供佛呢。” 三妮倒也不怕,抱着沈小雅:“小小姐今明都得上幼稚园,三太太交代了,不用忙大太太的事。” 春芽冷笑两声:“谁不知道你,恐怕是趁着小小姐上幼稚园,去哪里玩。” 三妮也不理她:“羡慕啊,你也跟大太太说,过来小小姐这边怎么样?” 两人几句话就打了个来回,胡曼曼站在三妮身后,没说话。 春芽早就看到胡曼曼了,胡曼曼初来乍到,长得又妖娆,本以为两三天不到,又得惹怒少帅,吃个枪子什么的,没想到…… 狐媚子,春芽早就看不惯她,自然不会放过:“你呢,她严三妮有事,你也有?” 接收到三妮的眼色,胡曼曼也不着急,想了想开口道:“嗯,得出去买些新鲜的食材。” 春芽心中更加不快,呵,是啊,现在少帅就是得吃胡曼曼做的早餐。 她眼尖,见胡曼曼手中垮了个小篮子,冲上去就把她篮子上盖的蓝布给掀了:“这什么东西,你们带吃的出去做什么?” 三妮一把推开她的手,怒道:“让你看了吗,这是曼曼给小小姐做的点心,你仔细打翻了,小小姐上幼稚园饿了,你赔得起么?” 被她一骂,春芽说不出话来,涨红了脸,一跺脚,转身跑走了。 三妮出了门,气得不行,趁着沈小雅吃胡曼曼做的糕点,骂了好几句。 “也不瞧瞧自己的身份,管起我们来了。” “呵,二太太的书本道理没学到,那清高样学了十足,大家都是丫鬟,糟践谁呢。” “二太太又怎样,书香门第破落了,也就是个穷酸,吃我们帅府,喝我们帅府,我呸!” 胡曼曼也被她骂得一愣愣的,送了沈小雅进幼稚园,三妮仍是气不过,道:“你来得晚不知道,她啊,一颗心全扑在少帅身上,要不是崩了个秋果,她也早就爬上少帅的床了。” 听了个大八卦的胡曼曼:…… 这,这样的么? 不过转念想想,也正常,春芽毕竟也是正常少女,在书里,只要是个正常的少女,就敌不过男主沈纪堂的魅力。 她默默地看向三妮,难道,三妮不算是正常少女? 许是察觉到了胡曼曼审视的目光,三妮解释:“我生下来就是丫鬟,比她明白地多。少帅哪儿能是我们这样的人敢想的。” 太有道理了。 胡曼曼连连点头,两人几乎是几句话就结为了知己。 坐了会黄包车,严三妮带着胡曼曼来到了庙会。 她有些兴奋:“这是申城最有意思的庙会了,走,我带你去玩。” 说真的,胡曼曼还真没到庙会这种地方玩过,平日里除了上学,就给姆妈打下手,大姐也跟她隔着岁数,玩不到一块儿。 如今三妮扯着她,一会儿看喷火,一会儿去听说书的,一会又买了串糖葫芦,两人倒真玩的不亦乐乎。 “真的?” “真的,二太太和三太太还打过架呢,刚进府的时候,二太太打不过三太太,被三太太抓着头发……” 严三妮像张妈,性子没那么拘束,风趣又带了三分泼辣,两人一边逛,她还一边说了不少府里的趣事。 “现在不行了,现在打不起来了,二太太只肯念诗骂人。” 怪不得春芽跟三妮不对付,还有这种旧日恩怨。 胡曼曼捂着嘴直笑。 到了一处空地,三妮把布包里的粗单宁布扯了开来:“愣着做什么,摆摊儿啊。” 原来,三妮常趁着出府到庙会摆摊,赚几个体己钱,她乐得和胡曼曼分享秘诀:“大太太跟前的香珠就常卖些绣品给外边的铺子里,像春芽,她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你前头的秋果,她会纳鞋。” “我不爱去铺子,那些铺子的掌柜总爱杀价,好好的东西给他,他说的一文不值。” “还是这里好。” 胡曼曼点头,难怪三妮交代着叫她多带些吃食来。 三妮在摊上卖的是竹编的小玩意儿,而她,则把剩下的小蛋糕都给摆上了。 小蛋糕是一大早给沈纪堂准备烘蛋的时候顺便用边角料烤的,在国外那些年,她也学了不少西餐的东西。 黄澄澄的蛋糕,完整的三角形,她很小心地盖在篮子里,没变形,一拿出来,就散发出一股子蛋糕特有的香味。 第12章 颂莲 没多久,就吸引了不少逛庙会的小朋友和女人。 “哎哟,这个小蛋糕好精致的呀,我在申江饭店看到过,差不多的。” “好香,怎么卖啊?” 胡曼曼:“5个铜仙。” 虽说是边角料,但她切得大块,用料也考究,5个铜仙真的不多。 不一会儿,她摊上的小蛋糕就卖了个精光,连带着烤的一些小饼干,也没剩下。 看得严三妮颇为叹服:“还是会做吃的好,这些竹玩意儿,每次都剩下一大堆。” 胡曼曼笑:“那我下次教你。” 严三妮摆手:“我妈都教不动我,还是算了吧。” 她做的竹编小玩意儿都挺可爱的,胡曼曼掏腰包买了一对振翅颤颤的竹蜻蜓。 摆摊短短小半天,胡曼曼就收了不少铜仙,还有些散碎的银角,装满了她的竹节小包。 “差不多了,收拾收拾走吧。” 胡曼曼点头,刚起身,一个女孩子走到了摊子前,对她道:“哎,你能过来一下吗?我家小姐想跟你说个事。” 三妮一见那女孩子的穿戴,在胡曼曼耳边说了几句话,拉着胡曼曼过去了。 庙会外的街道上,歇着一辆小车,那女孩子把胡曼曼带了过去,车帘子拉了开来,是个曼妙的女孩子,一身草绿色洋装,配着乳白色的披肩,长得格外妩媚,蕾丝的洋扇在玉白的手心里摇着,一见胡曼曼,便指着她身上挎着的包:“我看上你的包了,卖给我。” 她的包? 胡曼曼低头看了眼自己挎着的竹节包,那是她上学前,大姐请她看外国电影,她比照着那女主角的包包设计的,黄绿色的竹节把手,她找木匠磨得光亮,特地照了不那么亮的月白缎子衬上去,边上还费了好些时候,描了三两枝竹子,配了深深浅浅五种的葱绿丝线,绣了近一个月。 她有些为难,这个包她费心思自己做了,用了足有两年,很是爱惜。 车上的小姐看了眼胡曼曼的脸,又瞧了瞧胡曼曼身上的衣服脸色一时不太畅快,一个下等人,竟长得这样美貌,不过很快,她就挥了挥扇子:“十个大洋。” 她这身新衣服,正好拿她的包配来,才好看呢。 “我可以回去再做一个更好的给你。” 胡曼曼也确实需要钱,她早就打定主意,等女主出现,跟男主走上正轨,她就卷包袱逃走。这一切,都需要钱。 所以这个好机会摆在眼前,胡曼曼也不愿浪费。 “我这个虽好,但我用了两年,旧了。小姐要是急用的话,两周时候,便做出来给你,行么?” 车上,小姐又看了眼她身上的挎包,确实有些旧,还勾了一处丝,配她身上的新装,属实不美。 “行吧,等你做好了你把包送到这个地方。” 边上丫鬟递给胡曼曼一张纸条,又排出来三个大洋:“喏,这是定金。” 胡曼曼谢过接了。 路上,三妮和她一起看了她家地址:“果然是她。” “申城医药大王易州的千金易颂莲,易公馆呀,就在咱们大帅府不远。” “刚才我还猜,是哪家小姐爱来逛庙会,就猜是她。” 三妮偷笑起来:“她啊,对咱们少帅,也有那个意思,而且大胆奔放得很。” 说起申城大家族的八卦,三妮滔滔不绝。 胡曼曼也不足为奇,春芽是府里的少女,府外的少女,自然也以易颂莲为代表了。不过她们统统都要败给女主,这么一想,胡曼曼一时觉得有些安慰。 不过,易颂莲,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是熟悉。 她很快就想起来了。 大胆奔放,不就是第一场梦中的那个二号女配么? 小说里很少出现她的名字,但她存在感很强。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她一直都是粘着男主,常常借机会去军营看他。女主出现后,她发挥的作用更大,她先是写了雪花般的英文情诗给了男主,结果女主吃醋,当场写了首更加唯美的诗作给了男主,无声地打了易颂莲的脸,也让男主更加倾心于女主。 书里的女主写的那首诗实在太美了,历经两场梦,胡曼曼仍然记得清清楚楚,而那首诗,只有短短三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和你” 从那之后,易颂莲只要出现,不是弹钢琴输了女主,就是文学作品逊女主一筹,全方面沦为了女主的陪衬。 易颂莲的下场并不比她这个女配好多少。 和女主作对没多久,易家的医药生意出了纰漏,内部分崩离析,为了易家的前途,易颂莲被送给了一个英国官员当情人,只可惜没什么用。 易家完全破产后,易颂莲又被那个英国官员转了好几手,到最后,她巴上了一个过气的诗人,女主多年后再遇上她时,诗人的原配夫人正拿着菜刀追杀她和那个过气诗人。易颂莲衣衫不整,蓬头垢面,被周围的记者拍了不少的半□□,第二天就上了申城日报的头版头条。 现在想想,好似易颂莲的遭遇,和自己在梦中的结局,差不多惨。 胡曼曼有些唏嘘。 回府前,她特意买了些好看的布料与丝线,还有一些纽扣之类的配料,那些电影女明星手里的包包,原来这样好卖,她记得好几个款式呢。 索性就多做两个。 她把上庙会挣到的碎银角和铜仙数了数,除那三个大洋外,又把铜仙换算进去,她拢共挣了八钱银子。 她把钱放进自己的首饰箱锁好,一边锁,一边哼起了小曲儿。 申江边,沪军营内,沈纪堂在做开启卫生运动的发言。 他身高一米八七,踩上军靴更不止了,一身笔挺的深绿色军装,宽肩窄臀,衣服工工整整,连个褶都没有。 他戴着军帽一站到台上,下面立刻就鸦雀无声。他天生气势迫人,抬起头,雄姿英发,目光冷冽坚定,一开口宣讲,语调铿锵有力。 莫说是迷倒少女,就是下面的小兵溜子,也都沉浸在沈纪堂的演讲中。 常云来也不例外,不过,他是为沈纪堂雷厉风行的手腕给折服。 大帅早就把大权交给了少帅,前几日跟着大帅出生入死的几个将领,白日里就去喝花酒,少帅也没吱声,他一直以为沈纪堂不打算管他们了,毕竟,他们也不给沈纪堂面子,照样成天在外面胡混,顶着沈家的幌子,收了多少黑心钱,做了多少昧心事,没人敢说。 他们是谁,是跟沈云龙沈大帅过命的交情。 大帅一回来,沈纪堂就跟大帅府闹了一下,实际上是告诉大帅,他要动手。 从前拼杀出来的人,如今只会享乐,留着无用。 第二日一早,就有苦主找上门来,沈纪堂二话不说,叫人把那三个将领给绑了回来,枪口黑洞洞的,直接朝着其中一个的命根子开了枪,其他两个也吓得够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等到枪口再移过来,他们全都表示愿意听命于沈纪堂。 这不,再开这种全体大会的时候,气氛爽快多了。 “所以,咱们军营里,也得搞讲卫生运动。”沈纪堂话音刚落,下面就有人喊:“起立!鼓掌!” 他挥了挥手,招呼常云来上来。 常云来敬了个军礼,上台继续讲:“为了响应这场全国的卫生运动,易家医药公司的易经理,代表申城医药界,向我们军营捐赠每人一套毛巾,一块香皂,还有军用消毒盒1000套,消毒水500瓶,消毒棉签1800盒。” “大家鼓掌欢迎易颂莲小姐。” 易颂莲从右边上了台,她一身熏衣紫的法国洋装,手上是精致的一双蕾丝手套,耳上别着一对夸张珍珠耳环,乌黑的头发卷了最时兴的小卷儿,她走一步,头发与荡下来的珍珠耳环便一同荡漾起来。 惹得台下那些几百年没见过女人的大兵的心,也荡漾了起来。 这个易小姐也太美了,风情万种,妩媚地很,举手投足,像是电影中走出来的美艳大明星。常云来也有些头晕眼花,应接不暇。 他把锦旗递给易颂莲,她却轻哼了一声,不太高兴,直把目光放到了台下的沈纪堂身上。 常云来恍然大悟。 感情人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一散会,就到了中午的饭点,沈纪堂进了食堂。 常云来跟在后面,颇有些尴尬:“少帅,易小姐也想在这儿吃。” 沈纪堂回过头:“那就吃。” 易颂莲走了过来,一见到沈纪堂,有些激动,上次见他,他还在读军事学院,现如今再见,他昂藏的身躯包裹在军装下,满是阳刚之气,一时间爽朗的她也不禁脸颊微红:“就在这儿吃?能不能……” 沈纪堂淡淡地:“只有这一个地方能吃饭。” 什么?易颂莲看了眼四周,都是普通当兵的,散发着汗臭味,这还怎么吃饭?她原本有些羞红的脸,白了三分。 “常副官,送客。”沈纪堂找了位置坐下,丝毫没注意易颂莲的脸色。 “吃,我吃。”易大小姐何尝在这种地方吃过饭,但她却乖乖地打了一份餐,走到了沈纪堂的边上,试图跟他聊天。 两人其实早就认识,只不过沈纪堂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等她走过去时,沈纪堂边上已经坐了常云来,她只能坐在他对面。 第13章 发软 “纪堂,我大哥说了,他那儿有一些国外的战争类新书,请你过去——”她撒起娇来,声音也甜腻腻的。 沈纪堂没什么反应。 她颂莲只能继续夹菜,此时,汤中有一块黑色的东西飘了起来,她尖叫一声,站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山药皮。” 沈纪堂吃饭不说话,常云来替他回答了。 “这也能吃?” 她尖叫一声,沈纪堂连眼皮都没抬,她也只能坐下来,继续吃着。 常云来补了一句:“军营的伙食,能这样不错了,有时候还会有虫子。” 易颂莲差点吐出来,她不解地盯着沈纪堂,明明是她一样身娇肉贵般养大的,竟然也能闷不吭声地吃完这样的饭菜。 她吃了两口,清汤寡水,要么太咸,要么没味。 常云来叹为观止地看着她要吐不吐地把饭菜都吃了大半。 吃到后来,易颂莲自己绷不住了,拿出帕子擦擦嘴,笑吟吟道:“纪堂,下次我大哥会约你,军营需要什么,我也会送来。” 她恋恋不舍地走了。 等易颂莲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常云来扑哧笑了一声。 沈纪堂冷冷地瞄了他一眼,常云来立刻闭上了嘴巴。 饭后,常云来在门外拦住了罗连长:“少帅在休息。” 罗连长搔了搔头:“俺给少帅送东西,让俺进去!” 他是山东汉子,嗓门大。 沈纪堂在里面早听见了:“让他进来。” 罗连长指了指墙角一麻袋东西,嘿嘿地笑:“山药,食堂今儿吃的,也是俺送来的。” “这些送给少帅。” “那三个臭东西,早就看中了俺妹子,逼着俺送妹子给他们,说要不然就扣我一整年的粮饷。” 说起这事儿,罗连长扒下军帽,直秃噜头发,恨得不行。 “要不是少帅把那三个东西收拾了,营里多少弟兄,还在受他们欺负呢。” 沈纪堂合上了手上的文件,看了眼边上的麻袋:“山药?” 常云来立刻跟上:“对,这是山里的稀罕物,中午吃的汤里有,少帅你忘了?” “哦。”他点了点头,像是刚刚才想起来,“那就收着。” 罗连长还要说些什么,被常云来拦了出去:“罗连长,可以了,少帅收了,他得休息,你也先回去吧。” 罗连长觉得有必要再叮嘱两声:“别忘了,这东西剥起皮来痒手,得跟厨房里的人说一声……” 常运来心道少帅家的厨子什么不知道,嘴上连连应声,总算把罗连长给送走了。 傍晚,三妮有事,就托胡曼曼照看了一会沈小雅。 沈小雅跟胡曼曼亲近了几次,再来,彼此也熟络了不少,再加上上次的事,沈小雅也不敢在胡曼曼面前乱发脾气,反而认真地喊她姐姐。 胡曼曼忙着赶出那个包,正在分丝线,沈小雅也挺好奇:“曼曼姐姐,这是什么?” “都是各色丝线。”胡曼曼也是随口一说,“你看看这一团线,就有好几种绿色——” 沈小雅看了看,立时伸着手指道:“浅浅绿,浅绿,绿,深绿,深深绿。” 她声音脆而嫩,半点不带犹豫,一下就把这五种绿色都说出来了,虽不是特别精确,但排序都对。 胡曼曼停下了手中的活计:“那小雅能帮姐姐分出浅浅绿和浅绿的丝线么?” “我?可以吗?”沈小雅睁着大眼睛,有些期盼地看着胡曼曼,似乎觉得她是在同自己开玩笑,“从来没人叫我帮忙做事……” “三妮生怕我碰她的活计。” 她眼中,流露出来的,是同龄孩子没有的敏感与自卑。胡曼曼望着沈小雅的眼睛,一瞬间有些感同身受。 在书里,第一个梦里,她被杨金龙送进沈家,丫鬟不算丫鬟,妾不算妾,丫鬟没人看得起她,几个姨太太也—— 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那滋味,并不好受。 整个府里,除了三姨太太会跟她说几句,给她几件旧衣服,其他人都…… 或许,这孩子跟她是一样的。府里没有别的年纪相仿的玩伴,至于沈纪堂,书里说,沈纪堂是还比较疼妹妹的不错,可他冷着一张脸,又是同父异母的孩子,也不能强求沈纪堂对这个小妹妹能有多上心。 三姨太嘛,她本是指着这一胎生个儿子,哪儿知道是女儿,她本就对儿女事不太上心。 至于满府的下人,那自然是事事顺着她,久而久之,沈小雅的脾气越来越骄纵,稍有不顺,便是大哭大闹。 “你想帮忙吗?”胡曼曼把沈小雅抱起来,看着她的大眼睛,认真问道。 沈小雅被胡曼曼抱着,只觉得胡曼曼身上味道好闻得很,又有些害羞,不太好意思承认,毕竟这活计,她似乎不该做。 “小祖宗”“我的千金大小姐”——这些都是别人叫的。她年纪小,却也隐隐明白,她不需要做任何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是了。 但是,她还是想试试。 扭了扭身子,沈小雅终究点了点头。 胡曼曼耐心地教她如何分出两股丝线,再劈成一股,半教半玩,沈小雅没有她想象中那样娇惯,她确实很感兴趣,也很认真地在做这件事。 两个人,一大一小,一个帮忙,一个慢慢地比着样子绣,到了日暮时分,竟也有了一竿竹子的轮廓。 也做的差不多了,胡曼曼放下活计。 “小小姐分丝线真不错,一点都没挂毛,结团。”胡曼曼表扬她。 沈小雅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嘴角往上扬,双手叉腰:“那当然。” 送走沈小雅,她把东西收拾停当。 外面张妈喊了起来:“曼曼,少帅找你呢,快来。” 她马上站了起来,心里却有些纳闷,平时军营回来也没见他找啊。 “来了。” 大门口,张妈正朝她招着手,低声说了句:“叫你要来门口迎你非不听。少帅在等你了。” 张妈走了,胡曼曼也抬起了头。 沈纪堂边上帮着提着一麻袋山药的常运来呆站在了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沈纪堂自然察觉到了:“常副官!” “有。”常云来敬了个军礼,沈纪堂用副官称呼自己,那就表示他大少爷还得让他做事。 “把这袋山药从那里,扛到这里,十个来回。” “是!” 军令一出,那就是不得停。 常云来扛着麻袋跑圈,吓得胡曼曼低着头不敢说话。 她什么也没做,沈纪堂又是哪个地方不对了? 他往里走去,胡曼曼忙不迭跟上去,跟到书房外,胡曼曼就站在了门口。 门没关上,沈纪堂看着胡曼曼,才走了这么几步,娇滴滴的脸,已然红了一小半,她半倚在墙上,胸口起伏着。 一想到这儿,前日早上手臂上那触感就—— 他站在书房里,解开军服的第一颗扣子,微感烦躁:“你,进来!” 这样子靠在他的书房外面,路过人看了,像什么样? 胡曼曼被他严肃冰冷的语气吓了一跳,战战兢兢走了进来,不是说这书房不让人进么…… “少,少帅,什么事?” 这一次,胡曼曼很警觉,离他起码有十步远。 “胡曼曼?”沈纪堂往外走了一步。 “是。”她悄悄往后退了一步。 “我六点回大帅府,你明天准备好晚饭。”他再走一步。 “哦,好。”她又悄悄退了一步。 沈纪堂站定不动了,胡曼曼也就小心翼翼地站住了,他挑了挑眉毛,她很怕他? 不过他并没放在心上。 他没声音了,胡曼曼站在他边上又开始有些浑身发软,她壮着胆子:“少帅,我可以退下了吗?” 她身上发软,声音也跟着发软发颤。 沈纪堂抬起头来,静静地注视着她,良久,他啪嗒盖上了手里的钢笔套,冷道:“你是丫鬟,说话不要作态。” 他选上胡曼曼,本来是开了几枪,只有她最不像平常聒噪的女人。 聒噪倒是不聒噪,说话的方式却不太对。 胡曼曼正巧抬着头等着他说下去吧,哪儿知道沈纪堂冷冷地望着自己说了这么一句话,明明做好了各种准备,一再告诫自己得抱住他大腿,等着女主降临,就包袱款款。 可这一道冷冷的目光,和一句作态的评价,却让胡曼曼有些难受。 就像是,梦中的情境再现,沈纪堂那冰冷的目光实在是太过真实。 “我也不想啊。” 她嗫嚅道。 “我不想的。” 她也不想做这本书的配角,落到那个下场,她更不想身体和声音都变得奇奇怪怪,可她没得选。 可这声音,别人都没说不好听,只有男主。 他就是和她不对盘,也是,谁让她是女配? 沈纪堂的目光变成了探究的视线,落到胡曼曼脸上:“你说什么?” “没什么。”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我下去了。” 门一时不慎,被她大力关上,发出砰的巨响,胡曼曼破罐子破摔地想,要是嫌她,大不了让他毙了她,一干二净。 墨绿色的书房门震了两下,沈纪堂微愣了下,修长的食指扣在了皮带上,轻轻敲击着,刚刚,她眼睛闪过的,是不是泪光? 入夜,三楼。 沈纪堂从练功房出来,衬衫被汗打湿,汗水从胸口蜿蜒到了结实的小腹,印出了勃发的八块肌肉,他拿起毛巾擦了擦汗。 看了眼楼梯口,没人。 他又进去练了一会儿,再出来时,还是没人,连小凳子都没摆上。 呵,看他给自己找了个什么样的丫鬟? 一大早,餐桌上,沈纪堂等到了五点钟,胡曼曼并没有带着早餐出现,他昨天让常云来把山药都送到她房门口,叫她看着做的。 常云来后来回来跟他报告,只说敲门没人应,外面的山药也没人动过。 这也就罢了。 现在竟连早餐也不做。 “张妈!” 张妈过来了:“少帅,什么事?” 沈纪堂丢开了桌上一盘子面包和煎鸡蛋:“早餐呢?” 这不是早餐么?张妈望了望桌上的面包片,这还是专门从法国面包房订购的,咖啡也是如此,之前他不也吃这个? 她有些疑惑。 第14章 黄金 这样的早餐,之前也是吃过的啊。张妈只能干笑:“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早餐,少帅不满意?” 沈纪堂抿了抿薄唇:“胡曼曼呢?” 张妈:“她病了,丫鬟也是人,也会生病。” 餐桌上半晌没声音,张妈也是捏了一把汗,沈纪堂扯下白手套,捏起了面包:“下去吧。” 面包捏在手里,干干的,闻起来也没什么香味,跟热腾腾的早餐不一样。 但,沈纪堂面不改色地吃完了。 胡曼曼是真的有些病了。 大约是那天摆摊的时候,吃了点外面的糖葫芦,回来后急着绣那个包,被沈纪堂气了下,这么多事情加起来,她当晚就肚子难受,躺在床上就有些晕晕的,更别说起床给沈纪堂做早餐了。 一大早就跟张妈说了,张妈让她别急,少帅那里她去说。 迷迷糊糊的,她听外面的钟敲了五下,沈纪堂也应是走了。 她就又睡了过去,府里的丫鬟,生些小毛小病,也不会专门叫大夫,实在撑不住了,也得自己出去抓药。 她除了没什么力气,其他倒没什么,躺到了天黑,出了一身的汗。 她拿着毛巾自己擦擦,解开外衫,轻轻擦了几下,门被敲响了,她披着衣服开了门。 门外,沈纪堂刚从军营回来,解开了军外套的扣子,敲了敲门。 敲了两下,门还没开。 又敲了两下。 “来了来了。谁呀?” 里面传来软软的声音,沈纪堂不自觉撇了撇嘴角。 门开了,穿着湖绿睡衣的胡曼曼立在那里,她黑发披散,双眼带着一层蒙蒙的水雾。沈纪堂则看着她发顶上的漩涡。 相对无言,寂静地可怕。 胡曼曼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怕他再来点什么冷言冷语,先是退了好几步。 她不退还好,她一退,沈纪堂挑了眉,长腿一跨,就进了房间。 原本还算宽敞的房间,沈纪堂一进来,便有些逼仄。 他看了眼房间,小小的房内,摆了两张床,破旧不堪,墙上漆掉了几大块,角落里摆着两个浴桶,用花蓝布遮着,更显得狭窄。 一张小小的桌子摆在窗口处,上面铺着一层细麻布,边上摆着一个小瓶,瓶里插了朵含苞待放的荷花。 她好似特别喜欢荷花? 沈纪堂手背在身后,停住了脚步:“那天你说不想的,什么意思?” 原来是来问这个,胡曼曼松了口气,之前,她还以为,他又要过来讽刺挖苦自己呢。 在床上躺着的时候,她也想通了,书里本来就形容男主沈纪堂“清冷矜贵,高不可攀”,她又何必被他几句冷言冷语给刺到? 男主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胡曼曼扯了扯嘴,露出一个过分标准的微笑,尽量把嗓音扯平:“回少帅的话,我的嗓子天生就这样,我也不想的,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少帅听着难受的话,我会少说话的。” 她慢条斯理地说完,声音虽然又软又糯的,可调子平板的很,胡曼曼在心里轻哼一声,她现在总像个丫鬟了吧? 被无声地怼了一下,可也回地滴水不漏。 面对胡曼曼刻意的笑容,沈纪堂握住拳头,放在嘴边,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那十斤山药呢?” “搬厨房去了。” 胡曼曼也不知道他得在这里站到什么时候去,她已然退得够开了,可这小小的房间,关着窗和门,现下全是他身上的味道,汗味混合着香皂的味道,并不叫人讨厌,只是她不能多闻。 她悄悄抽出口袋里的帕子,掩着鼻子,又把头转了过去。 她尽量把动作做得幅度很小,还是被沈纪堂给发现了,他微微皱眉,胡曼曼立即反应过来,笑了笑:“天热。” 虽说还是顶着那种僵硬又刻意的笑容,但小动作被他看见后,她低下头,脖颈处泛起的一层粉红,历历在目。 沈纪堂勾了勾唇:“这两天把山药做了。” 倒也不是非吃山药不可,就是有些好奇。 说完,他拍了拍衣服上的尘,打开房门就上楼去了。 胡曼曼忙把门关上,伏在床上躺了好一会才缓过来。 别的没什么,就是心累,身体也不受控制…… 要不然也不会在第一场梦中,一见到沈纪堂就彻底迷了心窍了。 她叹了口气,再抬起头时,发现供着荷花的书桌上多了一个牛皮纸袋。 打开后,里面是一支药,胡曼曼认了上面的字,顿时大吃一惊。 盘尼西林。 这药的价值,堪比黄金。 这种药,现在还无法国产,都是从国外进口的,而制造方法也是国家机密。 但在小说的后期,女主为了男主,提炼出了国产的盘尼西林,也使得男主对她更加宠爱。虽然只是一笔带过,但也足够让胡曼曼心生感佩了。 不过,这时候,还没出现国产的盘尼西林—— 是沈纪堂拿过来的? 只有他来过。 他给了自己一支盘尼西林?这也不能口服啊?还得找诊所去打针才行。 胡曼曼一头雾水,搞不懂沈纪堂到底什么意思,会不会是送错了? 她现下也不需要这么金贵的药啊,出了汗之后,也好多了,她把东西收到了箱子里,躺在床上,莫名好笑。 如果真是他给的,或许他也不像她想得那样冷冰冰,还有一丝儿人气呢…… 也许是心情畅快了,胡曼曼休息了一晚上,起来就觉得全好了。 一大早,胡曼曼就起了,料理着山药,这东西她没见姆妈做过,又要削皮,削了几下后,手上又麻又痒,这才知道厉害。 找了副手套戴上,她舒服了一些。 沈纪堂派人送来的时候,也不说一声。她昨晚还觉得他像个人呢,估计这山药都是故意的,难怪进了房间就说什么做山药。 她大力地切下一段段山药,用锤子恨恨将山药捣成了泥。 花了半个小时,做了一笼山药糕。 沈纪堂不是爱吃么?胡曼曼决定,那就顺了他的意思,多做一些。 这一天,四点五十的餐桌,终于没有吐司片,咖啡和煎鸡蛋。 沈纪堂看了一眼胡曼曼,又看了眼桌面上,手指在台面上敲了敲:“这些是什么?” “哦……”她得体又不失礼貌地询问,“少帅是在问,这些菜的名字是吗?” “是。” “山药糕,山药粥,还有一个肉丁炒山药丁。” 说完,她把盘尼西林放到了桌上:“少帅,你昨天把这个拉下了。” 沈纪堂拿起了筷子,尝了尝山药粥,喝完后又尝了个山药糕。见胡曼曼拿出盘尼西林,眉头微挑:“给你的。收着。” “太贵重了。”胡曼曼推辞,“再说我也好了,少帅留着送别人也好。” 她这态度,令沈纪堂的目光全都放到了她的身上。 “送给谁?” 沈纪堂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一时易颂莲捐了不少消毒的物品和消炎药过来,军医那儿清点快过期的药品。 他顺手拿了一支回来。 没等到她的道谢,反倒是婉拒。 又是一股子烦躁升上来,他抿紧薄唇,将白色手套戴好,脚尖顿住,侧过身:“你不要,就丢了。” 说罢推开椅子,风一样走出了门。 额—— 这又是怎么了? 伺候了他几日,胡曼曼只觉得这人越来越难以搞懂。 算了,她也用不着搞懂他,平平安安苟活下去才是。 那支盘尼西林在桌上滚来滚去,胡曼曼叹了口气,抓回了手里。 张妈过来的时候,胡曼曼正在收盘子。 “曼曼,你做的早餐,少帅这么捧场啊?” 她从前管着沈纪堂的吃食,她比谁都清楚,少帅是这府里最不爱浪费食物的了,除非特殊情况—— 昨日就是,他面包片也都吃了,剩了个煎蛋,咖啡也没怎么喝,也不知道是不是没胃口。 但现在,三个盘子都空了。 “你做了什么?” 胡曼曼笑了笑:“就是些山药饼什么的。” 张妈更是疑惑,难道少帅更喜欢吃山药? 军营里,沈纪堂正跟着一群老兵训练战斗动作,每一项动作,他都远远地排在前面,接下来就是马术和刺枪训练,而这些,也都是沈纪堂把他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常云来累得不行,只盼着时间快点过去。 别的还好说,刺枪这种东西,这些老兵只要有一个手滑的,就是见血封喉。 正这么想着,队伍中一个老兵脚下一滑,右突刺变了方向,往前面冲去,眼看着就要扎到他前面的兵士,边上的一群人都吓傻了,连动作都忘记做了。 千钧一发之际,右后方的沈纪堂往前跨了两步,个一把抓住了刺枪的枪托,轻轻往里一推,咔哒一声,枪上的刺刀,往里折了个弯,那人滑下去,刺枪仍是撞上了前面人的背。 木质的枪托头碰在了肉上,拿枪的老兵也滑了下去。 沈纪堂抽回身,冷道:“突发事件,刺枪训练时,该直接拍回刺刀棱,真到了时候,全忘了?” “加训!练完吃饭。” 他下了命令,转身就走,后面一片哀嚎声。 第15章 热气 “常副官,今天已经加练了一项刺枪,一项马术了。” “就是,常副官,少帅现在又要再练刺枪,平常加练也得放下午了!” 常云来也有些奇怪,平日沈纪堂的操练是有个限度的,今天确实不太正常。他过去找,想试试能不能替老兵们求个情。 从大晒的操练场回来,沈纪堂热出了一身汗,解开了军服外套扣子凉快,脑中忽然闪过胡曼曼用帕子捂着鼻子的模样。 常云来:“少帅,那什么……” 沈纪堂:“我身上很臭?” 常云来:? 谁敢说他们少帅身上臭?常副官立刻振振有词:“怎么能说臭,是男人的味道。” 不过他的说法显然并没说服沈纪堂,似乎还起了反效果。 沈纪堂动作停顿了好一会儿,戴好帽子:“你很闲?去跟着加练。我马上验收。” 什么?他说错了什么吗? 内心哀嚎的常云来敬了个军礼:“得令!” 哎,胡曼曼叹了口气,好不容易带着沈小雅绣了会儿丝线,一会儿工夫太阳就快落山了,今儿开始,她就得给沈纪堂单独准备晚餐,把沈小雅送走后,她去早些去准备食材,去晚了,大厨房忙起来,就挤不上了。 一想到那堆山药,她就有些头疼,让沈纪堂吃下那么多山药菜,最开始是有些得意的,可现下,她却想不到更多的山药菜式了。 她刚开始忙活,小花神秘兮兮地来找她,凑到她耳边道:“香珠瞧见我晒干花了,你下次别被抓着了,我怕她告诉大太太,咱们没得晒了。” 胡曼曼点了点头:“嗯,那咱们小心些。” 小花又抱怨了两句:“不过厨房和外院子打扫的丫鬟都说咱们晒的干花好,可以拿来熏衣服,又可以放香包里。问我要了好多,我自己都没了。” “没事,等过两日,咱们再去摘了做,日头好,一晒就干了。”胡曼曼安慰她。 “嗯。”小花开开心心地走了。 其实帅府后园子里倒也有不少野花,说不出品种,都是乡野寻常的,也不进花园,就这样随它开了,等入了秋,花谢在泥里,也是糟践。她也正打算着捡些香花,不单可以晒干花,还以泡了油来润泽头发。 她一边想,一边戴手套处理起剩下的山药来。 没多久,她就想到了处理山药的新点子。 沈纪堂回来地晚了些,胡曼曼已经在等他了,照常,离他十步开外。 呵。 “我在三楼吃,端上来。”他说完,放下军帽,扯开皮带,往衣架上一丢,快速地一边扯衬衫扣子,一边往楼上走去。 又怎么了? 除了那天给大帅准备的接风宴,平日沈纪堂都是自己吃早晚餐,一般也就是在书房或者是小厅里吃,也从没到三楼吃过晚餐…… 这几个菜,她也得端上去呢。 真是变着法地折腾人。 不过,她似乎也有些习惯男主这种不按理出牌的样子,反而很快就淡定了下来。 想想《蜀山》中的李玉父女,再想想玉无心的惨烈下场,她舒了口气,收拾好餐盒上去了。 “少帅?” 她没进过三楼的任何一个房间,也不知道该把晚餐摆到哪里好,赶忙叫了一声。 “少帅?” 没人理,他去了哪儿啊? 再磨磨蹭蹭的,食物都凉了。 “晚餐摆哪里呀?” 她食盒里的山药菜,有的得弄酱料,有的也得摆好才能吃…… 三个房间,她也不敢乱闯,但似乎听到中间的房里,传来了一些水声。 门咔哒开了,她一转身,看到了一副足以叫人尖叫的画面。 在书中,对沈纪堂的描写浮在文字上,他有着一副好体魄,少女为之迷醉,可形容终究是形容,脑中所想比不过亲眼所见。 脱下军服后,沈纪堂的身材也……几乎完美,她说不出话来,也想不出任何形容词,双腿发软,她倚着墙壁,无法动弹。 刚刚洗完澡出来的沈纪堂,乌黑的头发湿湿地搭在额前,一股热气蒸腾开来,水珠儿到处乱窜,从宽阔的肩背,顺着脊柱和胸膛,来到了肌肉贲发的小腹处,他四肢修长,肌肉隐藏在小麦色的皮肤下,也似乎,同时隐藏了强烈的爆发力。 而他甚至没有在腰上围一圈毛巾,只是简单地着了一件黑色内裤。 这内裤,看起来是舶来品,和常见的款式不同,贴着身体,里面包裹着…… 好,好大。 她低下头,只觉得浑身发烫,背上腿上大片地发软,只看了两眼,背上就汗涔涔的,脑子里嗡嗡地响,眼前似乎也闪起了点点白光。 沈纪堂也有些微的震惊,整个三楼都是他的活动区域,西首的房间本就是浴室,东边才是卧室,走道的帘子拉着,他也习惯冲完澡后,直接走到东边穿衣服。 他原以为,胡曼曼会放下吃的,就像从前一样,守在楼梯口等着。 哪知道—— 她现在红着脸低着头,从上到下看完他也一句话都不说,看着害羞极了,实际上却并没有拔腿就走。 他勾了勾嘴角,轻笑一声,径直走回浴室取了衣服穿了起来。 可不可以,不要在她面前穿衣服?还,还离得这么近?男人的气味和热腾腾的水蒸气扑面而来——她两只手扶着墙壁,整个人软乎乎的,两只脚像是踩在云上。 虽低着头,却清晰地看见他两条赤,落修长的长腿塞进裤子里,啪嗒一声,扣上了皮带,荡啊荡的裤子顿时被裹着肌肉的腿充实了,在她这个角度,甚至能看见—— 他窄而结实的臀部。 “吃饭了。” 沈纪堂决定放过胡曼曼,她脸孔红的像要滴出血来,就连露在乌发外,莹润雪白的耳朵,也呈现出一种诱人的粉红色。 他先走到中间的房间内,胡曼曼背靠着墙壁,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没了沈纪堂在跟前,她又渐渐恢复了力气。 房内,沈纪堂听见她微微喘气的声音,嘴角勾得更翘了些。 她娇软无力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少帅,食盒在地上,我,我先走了。” “进来摆饭。”他声音中除了不可抗拒的命令,似乎,也少了几丝冰冷。 “哦,知道了。” 他不让她下去?胡曼曼提起食盒,走进了中间那道门。 门内是类似于练功房的陈设,摆着一些棍子,木桩之类,靠里面,摆着一张雕花红木桌,沈纪堂正一丝不苟的坐着,湿漉漉的头发散在额头,扰乱了他的冰冷气息,衬衫的扣子紧紧地扣着,衣角也笔直地竖着,但还是隐约可见被水珠打湿后,起伏的肌肉线条。 她也不想看,可作为男主的存在感太强大了,入目便是这些,就像是身子一见他就会发软一般,她的眼睛此时也不是很受自己控制。 作为原本该对他死心塌地爱得死去活来的恶毒女配,她现在的反应,大约也不是很过分。 努力收回目光,她拿出食盒里的饭菜,便要退下。 “慢着,这都是什么?” 吃饭时,沈纪堂一般是不会说话的,他也不会问饭菜是什么。前几日的早餐都是如此,他问了,胡曼曼又折返过身来,隔开一段距离,道:“山药饭,山药排骨,炸山药条。” 她又把番茄酱的碟子推过去。 早上山药,晚上还是山药。 沈纪堂微抬起那双狭长的凤眼,在胡曼曼脸上扫视了一圈,没什么端倪,仍是那标准的微笑,没了刚才的害羞。 他不知不觉吐了口气:“行了,下去吧,碗筷我叫别人来收。” 说完这话,她娇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好像有些迫不及待。 呵。 他夹起了一筷子山药条,蘸了下红色的番茄酱,送入口中,唔,味道和那天沈小雅送来的很像。 不一会儿,炸山药条被吃了个精光,然后是山药饭,不说的话,他会以为那是一碗蛋炒饭,入口尝了,山药搓成的米粒炒出了焦香的感觉,和着金色鸡蛋,喷香满口,至于山药排骨,也很爽口。 本以为不会再想吃山药的,却吃光了,和家里的大厨房,军营的伙食,完全不同的味道。 沈纪堂皱起了眉头,他似乎离不开这些了。 最后还是张妈去收的碗筷,这次是惊掉了下巴,她可是亲眼看着胡曼曼又做了三个山药菜,早也吃山药,晚也吃,是不行的。 哪儿知道端下来的碗碟都空了。 她异想天开:“你不会是在菜里下了迷药?” 胡曼曼:…… 原是使了小性子连做了两顿的山药,哪儿知道他这样捧场?有些愧疚,她还有些莫名其妙的骄傲,又像是出了口气。 张妈本来就待见胡曼曼,现在少帅爱吃她做的饭菜,那就更宝贝了。 “这孩子啊,一生下来没娘,跟着大帅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他也是苦过来的,不挑食,更不像别家少爷那样,爱吃个什么口味,像我,我也说不出他爱吃什么。” “这还是缘分,你做的,他就爱吃。” 胡曼曼不信:“可大桌上一起吃的时候,少帅也吃光了,不见得我做的他就爱吃。” 张妈叹了口气:“不爱吃的东西,他就吃得快些,爱吃的,就吃得慢些。” 这就点区别? 胡曼曼还是不同意:“都是空碗嘛,哪儿就看得出快慢?” 张妈戳了戳她的额头:“傻丫头,不爱吃,吃得快,就图吃饱而已,多的是不会再吃了。只有爱吃,吃得慢,哪怕饱了,也能多吃一点啊。” 似乎还挺有道理,这么一想,胡曼曼也忍不住笑了,难道她这是抱大腿成功了? 第16章 腰肢 烈日炎炎,军营里又有不速之客。 面对着已经开始全身冒冷气的沈纪堂,副官常云来直抹汗:“少帅,是易家大公子啊。他说他约不到你,就到这儿来拜访了。” “就他一个人?”沈纪堂放下武器库的核算报告。 常云来深知沈纪堂的脾性,他肯定是嫌之前来过的易颂莲聒噪了:“是啊,就他一个人,说是来谈捐助进口武器的事儿。” 沈纪堂点头:“放进来。” 易连城这才能够进来,他一进办公室,就热情地跟沈纪堂打招呼:“纪堂,怎么约你都约不上,这申城圈子里啊,就属你最忙。” 他和沈纪堂是大学同学,只不过沈纪堂读了两年又去读了德国联邦国防军指挥学院,回了申城才又重新往来。 “我军纪在身,和你们不同。”没寒暄几句,沈纪堂已经把文件合上,整齐地摆放在了桌上。 易连城先跟他讲起了捐助武器的事宜,一边在心里盘算该怎么跟他开口。 说起来,沈纪堂早在德国就已经是上流圈子里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就连学校的外国女同学,都对他心折。 他确实无可挑剔,五官每一个都近乎完美,脸型坚毅如刀刻出来,剑眉飞入鬓中,眼神带着凌厉的冷意,鼻子高挺,嘴唇又薄,颇有些混血的感觉。 他背靠大帅府,回到申城也一样是天之骄子,难怪他眼光高,妹妹几次三番,都吃了软钉子回来。 他也劝过,反而被妹子骂了回来。 他说沈纪堂有什么好,她却说沈纪堂哪哪儿都好,起码不像他和爹爹,不会去酒楼歌厅,也不乱碰女人。 这么一说,倒也令易连城无话可驳。 是啊,沈纪堂从来没有任何花边新闻,没沾过舞女歌女一星半点,就是家里的美貌丫鬟爬床,竟也吃了枪子儿…… 这么说起来,他还该个童男子吧? 易连城推了推金边眼镜:“我是来下请帖的,再下个周日,易公馆,有一场沙龙,纪堂啊,偶尔也要享受下生活嘛。” “正巧我好把那些书籍给你,再商量商量捐助沈家军营武器弹药的事。” 沈纪堂也没答应,好在易连城乖觉,将话题引导了别的地方。 易连城前脚走,沈元龙的电话追来了:“纪堂,下周日你小妈给你张罗了相亲,说是纺织大王甘一凌的女儿。你抽空去见见。” 沈纪堂直接拒绝:“我没空,刚刚答应去易家参加沙龙。” 易家?沈元龙想到了易家的小女儿,那倒也一样,在他看来,娶谁都是娶,他沈元龙的儿子,大可以娶上十个太太。 “曼曼,你瞧瞧这花能不能用?”袁小花趁着夜色,又去摘了一大捧花瓣回来,都是后山的野花,有些花瓣太厚,也不香,是不能用的。 听到胡曼曼说有些不能用,袁小花挺失望,叹了口气:“那我不是白捡了。我看你忙着,就自己去捡了些回来。” “不要紧。”胡曼曼把那些没用的花瓣拿过来瞧了瞧,“我可以做点别的。” 她选了些有香气的,找了几罐子茶油来,把那些大片儿的花瓣撕碎,放进了茶油里,分成小罐的。 “明儿拿去晒晒,入了秋,可以用来搓头发,搓手。” 剩下些漂亮的合欢和萱草花,她又教袁小花粘在好看的干树枝上,粘好后,插在瓶子里,比含苞待放的荷花还漂亮些。 袁小花惊叹:“你的手可真巧,太好看了,我是学不会了。” 当然也不是只要浸泡这样简单,这东西也是姆妈教的,除了浸泡,还得晒上几日大太阳,让花瓣的香味散出来,还得搅动,再翻晒,淘干净杂质。 并不是一日之功,但胡曼曼也乐得做些跟花有关的东西,毕竟,花落了,也就成了泥,她做成吃的,做成看的,用的,何尝不是一种最好的保存呢? 既然做了,她也就索性多折腾了一些,说不定下次还能跟三妮出去摆摊。 过了几日,袁小花拿了一罐茶油去搓手,大厨房的几个妈妈在胡曼曼准备早饭时,一窝蜂就围上去了。 尤其是邹妈,一看到胡曼曼就扯着她的手,上下左右地看,胡曼曼避也避不开。 “瞧你这双手,就肯定知道这东西好。” 张妈不在,邹妈妈看胡曼曼的眼神也更直白一些,这胡曼曼啊,模样儿好,一双手天天在吃食里埋汰着还这么白净,一身简单的素色小袄衫,就穿成了大小姐的模样,露出来的肌肤莹润透白,哪儿像是个丫鬟呢。 可人家不光长得好,手也巧,脾性更是一等一的好,说话从来是软和的,进府没跟谁高过声,难怪她家那个二小子,大老远看了她一眼,就心心念念的。 “我也不占你便宜,这一罐子花油,你怎么卖?” 邹妈一出口,周围的两个粗使丫鬟也叫起来:“对呀,我们也想买,曼曼姐,就卖吧。” 东西不值什么钱,就是费工夫,只要时间够,都是能再做出来的。 胡曼曼答应下来,手里刚成的几瓷罐花茶油一转眼就卖了出去。 “哎哟,快打开我闻闻。” 邹妈先走了,几个小丫头激动地不得了,一打开,清淡的花香味扑鼻而来,瓷白的罐子里,茶油白净毫无杂质,稍微倒出来一点上手搓搓,一点儿也不油腻,很快就吸收了,关键是还留着一股子花香,搓在头发上也是一样的好。 “曼曼姐,小花,你们也太厉害了。” “对啊,这比咱们在杂货铺子里十个铜子买的强多了。” 袁小花与有荣焉:“贵有贵的道理,是曼曼的方子,你们喜欢,以后就到我和曼曼这儿来买。” “不贵,就比外面多了三个铜子,怎么能算贵呢?” “就是,曼曼姐,以后用完了,我再找你买。” 几个丫头叽叽喳喳一直夸,惹得胡曼曼心情也好起来,她笑弯了眼睛:“花的作用可多了,我还会蒸花露,用来搓身体,一点儿也不油腻,比这个更好些。” 花露也是姆妈做惯了的,一向挑剔的大姐除了用姆妈亲手做的花露,就只肯喷洋货香水,其他国货是一律不用的。 只是花露不保鲜,得用雪水放地窖才存得住,她们家也是偶尔做。 “曼曼姐,你身上就搓花露的吧,难怪这么白嫩。” 她正准备洗手做事,一弯腰,有些紧的小袄便掀了上去,露出了一圈细细的,洁白的腰来,胡曼曼湿了手,袄子勾了上去,几个丫头看了直羡慕,又纷纷地吵了起来。 “还没做好饭?” 沈纪堂一跨进厨房,就看到了这么一幅场景。 几个小丫头围着胡曼曼,羡慕地盯着她那一圈露出来的细腰。 略显粗糙与昏暗的厨房中,一截细细的腰肢,白得反光,肌肤莹润,上面细细的汗珠,则闪着诱人的光泽—— 只是一瞬,沈纪堂停了脚步,而胡曼曼也很快意识到不恰当,把卷上去的衣服给拉了下来。 几个丫头一见到沈纪堂早就吓得溜了个精光。 只剩下两人静静地站着。 夏日的厨房本就热腾腾的,更别说炉灶还烧着柴,胡曼曼虽说撂下了腰上的衣服,可到底衣衫还是被汗水打湿了些,薄薄的布料紧贴着身上,腰身那上面也贴了上去,线条毕露。 沈纪堂从没来过厨房,一回到帅府,他就没看见胡曼曼的饭菜,三楼也没人,他洗了澡还是没见人,叫张妈也没人。 这才来厨房瞧瞧。 “少帅,我这边马上就好。”她试着背过身去,遮掩一下这种尴尬。 明明她衣服穿得好好的,却有一种被他看光的错觉。 他的目光,仿佛,不再那样冰冷,反而带着一股能把人吸进去的压迫感。 她只能又退了一步,躲在了水缸后面。 “少帅?” 他不做声,也不动作,只是猛盯着她瞧……她又开口了,恨不得直接叫他离开。 一股子淡淡的花香萦绕在鼻尖,沈纪堂喉结微动,变得深沉的眼神在她的打断下渐渐平复下来:“你总是穿这样紧的衣服?” 额…… 这一次,胡曼曼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刚入府发的丫鬟服,总觉得这几日胸口又绷得紧了,腰身虽宽,但是又短了些,稍稍做些动作,总会翻卷上来,许是自己长个子,又怕是洗多了没样子了。 她不说话。 假如走进来的是个男仆,沈纪堂紧紧地皱起了眉头:“现在起,你不用穿这丫鬟服了。” 胡曼曼难以置信:“什么?” 大帅府的规矩,哪个丫鬟都得穿这个,他说让她不要穿这丫鬟服? “我说不用就不用。” 厨房里热得慌,沈纪堂说完这句就进了浴室,打开龙头放了凉水再度冲澡,连着冲了三遍。 第17章 玩意 又是一日天晴好,没了炎夏的蒸晒,不会出太多汗,也算是渐渐要入秋了。 看着摆在床上的两套丫鬟服,确实如沈纪堂所言,有些过短了,前两日她还穿了,裤子又短了些,露出一大截小腿来,反而不美。 如果要再做新的,报上去起码也得一个月才能拿到,等上一个月,拿来的是夏服,入了秋也穿不了了,又浪费了。 她这两身夏服还是新的呢。 胡曼曼有些犹豫,打开柜子,翻找了一套自己家里带来的衣服换上了,还是乖乖听沈纪堂的吧,那天在厨房,他的眼神凶狠地像是要吃人。 她若是不听他的话…… 胡曼曼托着食盒去了小厅。 天气不太热,她就做了些油炸的萝卜丝饼,边上还配了一碟子甜辣酱。给沈纪堂做了这么久的饭菜,她有些摸出规律来,他的口味虽说有些稍重,但却不是一窝蜂浓油赤酱就能满足的重口味。 他喜欢食物本来的鲜美,浓油赤酱又不能盖住食物本身的鲜味,就很难了。 不过这难不倒胡曼曼,她的油炸萝卜丝饼,看着油腻,实际上都是用上好的芝麻香油炸就。 萝卜丝饼里还掐着三种肉馅,分别是猪肉,牛肉和一点儿鸡肉,还混了新鲜的马蹄碎。 果然,沈纪堂只尝了一口,就觉得满口喷香,看起来寻常市井人家的萝卜丝饼,却别有风味,关键是口感丰富,还很爽口,就这甜辣酱,他吃完了整整八个萝卜丝饼和一大碗黑米粥。 吃完,他换好整套军装,回头扫了一眼胡曼曼。 她穿上了合体的袄裙,淡青色的上衫,露出一截白如嫩藕的手腕,下摆虽有些合身,却没丫鬟服掐的这样紧,长长地盖住了腰身。 “很好。”他点了点头,戴上了军帽。 好什么?是说自己做的好吃,还是衣服穿对了? 胡曼曼收拾餐盒:“少帅,晚间你想吃些什么?” 第一次有人问他想吃什么,沈纪堂不知道回答什么,他觉得自己并不挑食:“随便。” 他一说随便,胡曼曼就有些犯愁,本着认真负责抱大腿的态度,她继续追问:“最近府里收了荷塘里的鱼,要不晚上我做个豆花鱼头?” 她张着粉嫩的小嘴,有些忐忑但又尽心尽力的模样,颇有些有趣。沈纪堂唔了一声表示同意,很快就出了门。 胡曼曼这才松了口气,总是摸索他的口味也不是个事儿,像这样每天问问,经过他同意再做,也省了她琢磨的工夫。 她收拾完,便关在房里继续摆弄那个包,样子倒是差不多了,就开始练字。 “曼曼!”袁小花拎着大布袋进来,有些沮丧的样子。 “怎么了?”胡曼曼站起身来。 放下布袋,袁小花不停地叹气:“我娘病了,家里缺钱。我就去府里弄了不少花来,曼曼,你能不能帮我做些花油拿去外面卖呀?” 胡曼曼微微皱眉,她又去弄花了。 袁小花是她第一天就认识的丫鬟,心思单纯,没什么坏心眼,如果是平常小事,胡曼曼也不会不帮,可她在梦里看多了升米恩,斗米仇的事,一时间沉默了。 “小花,这些花油不是一日工夫就能好的。咱们府里丫头能买得起,不代表外面的人愿意买。”她听袁小花说要卖到外面去,就觉得不靠谱。 再打开袋子一瞧,顿时吓了一跳,平常她带袁晓花去都是捡那些开败了的,现下袁小花却把正开着的一股脑都采了来。 “你怎么把好花都采下来了,这要传出去了,得受罚的。”胡曼曼赶紧把口袋扎紧,拖到了柜子里。 袁小花也是没了办法,顿时哭了起来:“曼曼姐,我也没办法,我爹娘把我送进大帅府,花了全部积蓄,想着我能好好做,到时候扶持弟弟一把,哪儿知道这么快,我娘就染上了霍乱。” 霍乱? 胡曼曼想起来,书里带过一笔,讲到过这病,说是有一段时间,不少穷人生了这病。 袁小花拿起手帕擦眼泪:“曼曼姐,对不住,是我太急了。想尽快筹点钱,想错了法子。” 她觉得错了,就还好说。 胡曼曼也跟着叹气,在梦中,她何尝没受过各种苦呢,穷人的滋味,她也挨过,但她不能鼓励袁小花用不应该的手段来谋财。大帅府富有,是大帅府的。 “打起精神来。会好的。”折下来的花,她也叫袁小花丢了,叮嘱她千万别被人发现。 袁小花应承下来。 一夜过去,袁小花还是无精打采的。 胡曼曼没松口帮她做花油,大量的花瓣和花油太打眼了,她不能烂好心帮忙却惹祸上身。袁小花家里困难,她下场也不好,现在扒着男主的大腿还算过得去,万一被逐出大帅府……她不敢去冒险。 渐渐的,袁小花不跟自己说话了,胡曼曼也只当没事人,只想着怎么给沈纪堂做好吃的,上次,豆花鱼头他也全吃光了,就着鱼饼,连汤汁都没剩下,沈纪堂还破天荒说她做的好吃。 哪怕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表情淡淡的,胡曼曼还是有些受宠若惊。 大腿,算是正式抱上了。 早上,送走了沈纪堂,她打算把那两套夏服缝补修改一下,两套做成一套,再绣些花样,免了浪费。 胡曼曼刚裁好两片布,门外就响起了一阵叫声。 是袁小花的声音。 站起来一瞧,窗外早就聚拢了一堆人,中间站着的,正是二太太身边的春芽。 “胡曼曼,你出来!”春芽朝着里面瞧去,扯着袁小花就走向了胡曼曼的房间,边上一堆丫鬟也跟着过来瞧热闹。 她这么一叫,胡曼曼就掩上了房门,走了出去。 她落落大方:“春芽姐姐,什么事?” 落在春芽的眼睛里,就是一股子狐媚气,再一看到胡曼曼身上的衣服,更是气得不行。大小丫鬟都是丫鬟,凭什么她胡曼曼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啧啧啧,谁让你穿上自己的衣服,丫鬟服呢?” 胡曼曼也不怕她,沈纪堂的大腿抱住了,熬过这一段就行,其他的,她有理,又怕什么。 “少帅让我不要穿丫鬟服。” 现下沈纪堂不在,春芽也没这资格质问少帅,顿时憋了气,一把推开袁小花,又叫人把笸箩拿过来:“瞧瞧,这不是你的主意?我早就知道你们干的这好事,我,我这就去禀告大太太。” 笸箩里,密密麻麻都是整朵整朵的鲜花,一看就是从枝头生生摘下来的,有些还是后山的名品玫瑰。 胡曼曼愣了一下,她早就交代袁小花丢掉的,哪知道她非但没丢,还变本加厉。 她目光变得有些凉,袁小花低下了头,也不哭闹,辫子被春芽扯开,头发乱成一团,衣服扣子也被春芽扒开了一个。 现在,春芽也没给两人机会,直接上楼去告了大太太。 没多久,楼梯上咚咚的脚步声传来,春芽跟在大太太后面,昂首挺胸地下来了。 下人的事,也是大太太在管着,春芽是二太太的丫鬟,大太太叫二太太也一起下来了,三太太一见,自己也跟着下来了。 一件小事,竟闹得三个太太都下来,袁小花浑身颤抖,求救地望向了胡曼曼。 胡曼曼却没瞧她一眼。 她早就告诉她该怎么做,袁小花不听,还把她给拖下了水。 她站在袁小花旁边:“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好。” 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这倒也是稀奇。 三姨太抱着白猫:“春芽,我方才没听清,你再好好说说呢。”她一见胡曼曼这丫头,心里就有些说不上来的熟络和好感,真是奇了怪了。 春芽站在二太太边上:“第一桩,胡曼曼她不穿丫鬟服,被小丫鬟告到我这里来,我才来寻她。” 这当然是她瞎编的,但她揪出袁小花,本来就是要杀杀胡曼曼的威风。 “第二桩,我就抓到了袁小花摘了花园的花,在这里晒,听丫头们说,她是要晒了卖钱。” “第三桩,我已经叫人搜了袁小花和胡曼曼的房间,里面还有不少花。袁小花说了,这都是胡曼曼的主意。” 三姨太扑哧笑了一声:“二姐,你的丫头还是像你,说什么都有个一二三,书香门第出来的,到底不一样。” 二太太瞥了眼三太太,没说话。 大太太点了点头:“丫鬟服怎么没穿?” 胡曼曼深吸口气:“回太太们的话,丫鬟服短了,少帅叫我穿自己的常服。” 大太太又问:“那这弄花的事,确实是你的主意?”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胡曼曼也没抵赖:“太太们,我想回房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瞧瞧。” “成。咱们也不能只让一个人叭叭地说个没完呢。”三姨太摸着猫毛发了话。 剩下两个太太也都默许了,胡曼曼就从房间里取了一个干花包,一小罐花油,一瓶插好的花枝,摆到了桌上。 “太太们明鉴,是我起的头不假,可我采的都是些掉下来的花和花瓣。不信太太们可以瞧瞧。” “至于袁小花采的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大太太先是看到桌上那一瓶插好的花枝,叫香珠取了过来,放在手上看了一回。瓶子是个旧酒瓶,但选的样子好,青白色的,旧旧的,反而带了点儿古意,里面插着一支细细的干树枝,寻常肯定是瞧不上眼,但这树枝经过修剪,疏影横斜,枝头还粘着几朵鲜粉色的合欢花,远远望去,真如开了一树红梅。 看了眼大太太,似乎并着恼胡曼曼,反有几分欣赏。 春芽气得嗓子快要冒烟,她说了这么多,竟还不敌胡曼曼几句话,她还真是牙尖嘴利,站在那里妖妖调调的样子,叫人难受。 “大太太,我还有事得报告您,刚刚叫人去她俩房里搜了,还搜出了这个。” 趁着大太太还没发话,春芽赶紧把手里的东西交到了大太太那儿。 “盘尼西林?”大太太一眼就认出来,这东西乱世中价比黄金,大户人家都会储藏一些,可从胡曼曼那里搜出来,就是另一回事了。 第18章 抵着 大太太这才发话:“这东西哪里来的?” 那一小支盘尼西林,她没舍得用,放在抽屉里,没来得及锁进首饰盒里,哪知道春芽竟借着这事,把她的房里都搜了一通。 “是少帅给的。”她实话实说,还没解释完,春芽立刻呸了一声。 “少帅又是免了你穿丫鬟服,又是把盘尼西林给了你。狐媚子,没个正形,怕不是勾引了少帅!” 边上三姨太咦了一声:“你什么身份,少帅的事还轮到你管?一码归一码,还不闭嘴?” 二太太也道了声:“春芽,闭嘴。听大太太发落。” 捏着盘尼西林的大太太,一时也拿不准怎么回事。 她这个继子她了解,沈元龙娶她续弦的时候,沈纪堂才堪堪五六岁,从小就跟着沈元龙在军队和战场上打滚,性子冷冰冰的,对姑娘家,从没上过心,从前的秋果,也是从她这里挑的丫头拨给他。 爬沈纪堂床的事儿,也怪不得秋果。 沈云龙愁着自己的独子对男女之事不热衷,怕他憋出什么病来,这才隐约地跟她说起给他弄个美貌丫鬟,要是沈纪堂收用,就当个小姨太太。 她这才把自己身边的秋果拨给了沈纪堂。 哪知道秋果爬到沈纪堂床上,还没怎么样,就被他崩了枪子儿呢。 所以她不信这东西是沈纪堂给的,更不信春芽嘴里说胡曼曼勾引少帅的事。 “你仔细说说呢,”大太太做事不会给人留下把柄,“真是少帅送给你的?” 说到底,胡曼曼自己也不相信沈纪堂会送这么样东西给自己,也别说大太太不信。 “是,那日我生病,少帅说这东西是军营里不要了,快过期了,叫我去诊所打了,我第二日就好了,也不舍得用,就存着了。” 听着也像这么回事,大太太点头沉吟了起来。 厅中一片寂静,袁小花倒在地上,眼睛却瞄着大太太手上的那一支盘尼西林。 二太太开了口:“大姐,这可不是一般物事,能随便送么?除了这个,在府里私自买卖,那也得罚。” “大姐?” 大太太摆了摆手,也决断了:“袁小花先罚,按说要逐出府。” 她顿了一顿,袁小花已经趴在地上哭了起来:“求太太给个机会,是我娘病了,我才会这样……” “那就去洗衣房,做一个月浆洗再说。” 跟厨房相比,洗衣房浆洗衣服就更是个体力活,一个月时间,马上下人主子就都穿上秋装,长长短短不少。 袁小花却朝大太太磕头:“谢大太太,大太太菩萨心肠。” “至于胡曼曼,起头弄的这些花花草草,在府中买卖,也该罚。”大太太扯着手上的佛珠,捻着,“不若就去花园后山清扫这些花瓣吧。” 这惩罚说穿了并不重,按说,她也该像袁小花那样跪谢,她站在那里,咬着下唇,却始终没能跪下去,也说不出一个谢字来。 她没做错,为什么要受罚?春芽顶着一个由头,就能随意翻人的房间,她反而没错? 决意要抱大腿的,也打定了主意赖在大帅府哪儿也不去,也明知道,跪下谢恩,是最好的选择。 可那股子憋屈,早就塞在了胸口,像是一团棉花塞在瓶口,如今瓶口的瓷片,已快要裂开。 “几位太太——” 她抬起头来,正视三个太太,又扫了一眼躲在二太太身后的春芽。 “我先谢过大太太宽容。不过今日我还想再跟太太们啰嗦几句,大太太,我可以讲吗?” 原本大太太有些意兴阑珊,听胡曼曼要讲,手里的佛珠放下了,她本不怎么爱管事,对胡曼曼也有些印象,几番爱惜,却不知道她要说些什么。 “讲!我们大帅府又不是老古董的地方咯,要学进步,讲民主的。”三姨太眼尖,见二太太要说话,赶紧插话。 大太太也点了头。 外厅,几个丫鬟,还有赶过来的张妈妈,都听到了胡曼曼的话,而内厅里,袁小花,连同几个主人身边的大丫鬟,也静静地听着。 胡曼曼便顺着心里的想法讲了下去:“大太太吃斋念佛,却没想过府里的丫鬟们,来到了比家好一百倍的大帅府,也想把日子过得比家里好一百倍。” “大太太拿鲜花供佛,我们这些小丫头,只懂得采些鲜花装饰自己的屋子,不过图个开心,也能忘掉许多不快,大太太是菩萨境界,我们却是俗人。” 她声音娇柔,语调也婉转非常,听起来不像是据理力争,吴侬软语的调调,倒像是在唱着什么小曲儿。墙角,一抹深绿色的影子退了回去。 “俗人就想着沾沾花的好处,沾些香气,就有了花瓣浸的发油,发油比外面的实惠,这才有人买,归根到底,不也是丫头们想着妆点自己,图个开心吗?” “那些花瓣,掉在泥里,入了秋,再经冬雪,来年又成了春泥,又哪儿有待在屋子里,沾在女孩子们身上头上好?” 这么一长串话说下来,胡曼曼稍稍停了一会儿,再度定定地看着春芽:“有人看不惯咱们丫头穷开心也就罢了,可我竟想不通,我房里的东西,没得几位太太的令,她就敢进去一通乱搜,是什么道理?” “我一时没被太太定论,就还是少帅的丫鬟,她可以搜我的房,那我就也有权利搜她的,香珠的,三妮的,是吗?” “我有错受罚,那么今儿,春芽也得受罚。” 她的话此为止,此时,内外厅俱是一片寂静。是啊,假如胡曼曼有错,春芽也摘不出去,她这是私下翻人家东西。 胡曼曼说地没错。厅里厅外的几个丫鬟,下人,都听着了,不光听着,还挺受用。她不光是在为自己申辩,也是替他们这群人叫屈。掉在地上的花瓣捡起来,想个用途,图个开心罢了,他们又何尝有错,胡曼曼受罚,岂不是给他们这样憧憬美好的下人们兜头一盆冷水? “受罚?”沈纪堂走了进来,冰冷的目光逡巡过厅内众人:“我的丫鬟,不用受罚。” 他拿过桌上那支盘尼西林,冷冷地看着春芽:“以后谁没得太太的令,就敢进别人房里搜东西,我的枪子可不长眼。” 他冰冷的目光和威压袭来,右手放在枪套上,飞速地拔出了手 枪。 黑黢黢的洞口对准了春芽,她咬紧了牙关,腿一软,跌倒在地上,连连求饶:“少帅,我错了,是我的错。太太们,快救救我。” 她怎么也忘不掉,那天晚上一声枪响,秋果一身是血从少帅房里被抬出来的样子,每一滴血,都像是滴在了她的心上,蔓延开来。 大太太站起来:“纪堂,府里不能再出人命了。春芽是二太太家里带来的,情分非同一般。” 在沈纪堂和他的□□面前,哪怕二太太也不敢出来替她的贴身丫鬟说情,要不是大太太,恐怕沈纪堂手 枪的扳机已经扣下去了。 大太太凝望着沈纪堂,终于,沈纪堂把枪收回了枪套中:“再有下回,谁求饶都没用。” 说完,他转过头对胡曼曼道:“跟我过来。” 胡曼曼便乖乖跟在了沈纪堂的后面,跟他进了书房。 从内厅到书房,只是短短的一点儿路,胡曼曼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她没想到,沈纪堂会恰巧回来撞见这事儿。 而且他竟开口在这么多人面前帮了她。 她是真的抱上沈纪堂的大腿了?胡曼曼有些不敢置信。 啪嗒。 沈纪堂站在书桌旁,手一松开,那支盘尼西林滚落在了地面上:“这东西你没用?” 小小的玻璃瓶在地上滚来滚去,幸好没碎。胡曼曼连忙蹲下捡起来,擦了擦:“少帅,我病好了,就没舍得用,打算——” 沈纪堂冷冷地看着她,她顿时闭了嘴,说不出话来了。 她错了,沈纪堂的大腿并非这样好抱,她闭上嘴,自动往后退了好几步。 “你很缺钱?”沈纪堂淡淡开口,眼光落在胡曼曼身上不曾离开,带着一丝不悦。 是啊,她得多筹钱,才能确保日后出了大帅府,能好好地生活下去,自然得是越多越好,她甚至寻思着做个小买卖,做买卖也得找铺面,那又是一大笔钱。 她还什么都没说,他那目光就像是嫌弃自己给他丢了多大的人。 胡曼曼在心里叹了口气,到底是男主,根本不懂人间疾苦。 不过,缺钱也并没什么可丢人的。 胡曼曼露出惯常的丫鬟微笑:“能把女儿送进来做丫鬟的,哪会不缺钱?日后我还得出府,想多攒点钱过日子。” 听到出府二字,沈纪堂的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下,不悦的目光微滞了一下,很快就恢复如常。 “少帅,我得去准备晚餐了。” “等下。”沈纪堂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了一个信封,信封上印着红色的大字:第二军。 他从信封中取出一沓钱,递给了胡曼曼。 胡曼曼愣住了,没敢接,她站得又远,沈纪堂的手臂便这么定在了半空中。 “刚才不是帮你,”他看了一眼胡曼曼,“做我的丫鬟,不能被人欺负,更不能太缺钱了。” “拿着。” 这钱是新的,在空气中散发出好闻的油墨味,再瞥一眼币身,竟不是法币,而是美金! 看他从军队的信封里拿出来,想来该是他的军饷之类的…… 整整五张百元美金,折合成大洋是多少来着?胡曼曼一时有些发愣,她哪里能拿他这么多钱? “不用了,我不能要少帅这么多钱。”胡曼曼拒绝,眼见着沈纪堂要走过来,连忙往后退。哪知道她往后躲,沈纪堂一个跨步就堵住了她的退路,胡曼曼一个错身,便整个儿地撞上了沈纪堂的身侧。 她今儿穿着自己的衣衫,比丫鬟服宽大些,便想着松快下,趁沈纪堂没回来,就偷偷解开了小马甲。现下,她胸口正尴尬地抵在了沈纪堂的右臂上。 第19章 易家 她如遭电击,剧烈的酥麻感又侵袭了全身,要不是沈纪堂手臂上举着的美金还飘着一股子油墨味,冲淡了他身上的男性气味,她早就已经腿软下来了。 只一瞬,她胸口处,原本放松的手臂,在碰到她的时候,刹那间肌肉绷起,凸起的肌肉,像是滚烫的石头,硬硬地擦过她胸口柔嫩的地方。 唔…… 她咬了咬下唇,总觉得嘴里下一秒就要发出奇怪的声音。 胡曼曼凭着意志站稳了脚步,嗓子像是糯地泡了整夜的水,湿哒哒黏糊糊地,连清了两次,才能勉强发出声音来。 “我不能要。” 可这声音却像奶猫儿一样细微柔弱,视线也不受控制,迷迷糊糊地停留在了沈纪堂白衬衫的胸膛上,不知不觉又往下移了一点。 脑子里轰然炸起一点白光,是那日他洗完澡之后,内裤里那一大坨—— 沈纪堂站在原处,手臂早已收了回来,人也动了一步,但还是站在胡曼曼的面前,他人高马大,一下子将两人之间的空气变得稀薄起来。 他多年在战场和军队,性子偏冷,待人接物更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可他方才手臂擦过的地方,柔软地晃动了一下,像是把他万年不变的石头心给晃了一下,除了胡曼曼,他从没碰过女人的什么部位。 就在那个瞬间,他整个人都僵住了,有些熟悉的酥麻感从手臂外侧直击脊椎,但他神情半点波动也无,只是淡淡地看了胡曼曼一眼。 没想到她整个身体摆出要逃离的模样,但却脸泛桃红,双眼如一泓潋滟的春水漂浮着水雾,还偷偷地在他身上停留,她却并不知道,出生入死的将领,对别人偷偷打量的视线是最为敏感的,沈纪堂强压下蹿到尾椎的酥麻感和心头的莫名躁意。他看着清冷,骨子里自傲又刚强,一般人压根入不了他的眼,且他最不耐烦聒噪的女人。 但此刻,沈纪堂有些好奇,她明明不愿意靠近他,又为什么是这个反应? 他叫住了胡曼曼:“把钱拿着,省得日后在府里出丑。” 他一把抓住了胡曼曼缩回去的手臂,直接把美金放到了她的手里。 女孩子的手一触到,又软又滑,如同摸到了上好的玉器,温温软软。 把钱塞过去后,他咳嗽了两声,冷冷地抽回了手。 见胡曼曼没什么反应,略略退开了一步,冷道:“去做晚饭吧。” 又看到她手心里紧紧攥着的盘尼西林,不自觉冷哼一声,转身先上了三楼。 胡曼曼是直到他走开,才能站直了挪腿,她捏着手心里一沓美金,要不是有这东西的味道,她只怕要出大丑。 伺候完沈纪堂的晚餐后,她进房间休息,袁小花正在收拾东西,她受了罚,得搬去洗衣坊的下人房。 而胡曼曼,三位太太那里,却没提过任何惩罚的事。大太太反而是把春芽数落了几句,扣了她一个月的薪,了了这桩事。 袁小花一见胡曼曼进来,扑通一声就跪下了:“曼曼,我错了,我早该听你的,我是猪油蒙了心了,一门心思想着救我姆妈,犯了错。” 她心思简单,既然肯认错,胡曼曼也没有太过计较,只是终究淡了些,把她扶起来,简单安慰了几句就是了。 哪知袁小花还不曾说完,她擦了眼泪,圆圆的脸上露出了渴求:“我,你,你能不能把那支盘尼西林给我?” 她定定地仰望着胡曼曼,眼中盛满了希冀。 替袁小花收拾的动作停住了,胡曼曼轻轻地叹了口气:“这……” 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袁小花低下了头:“这东西贵重,我知道,但或许就能救下我姆妈呢?” 胡曼曼听完,终于道:“好吧,不过,我有个条件。” 袁小花听完胡曼曼的条件当下就同意了,在纸上按了个手印,收拾好了包袱,拿着胡曼曼递给她的那支盘尼西林,破涕为笑地走了。 其实,胡曼曼在袁小花说起她姆妈得了霍乱动过恻隐之心,只不过一是碍着这东西是沈纪堂送的,她不太好转手,二则是得想好了怎么送。 这世道,帮人也得有法子,既不能简单施舍,更不能养出白眼狼来,就像她大姐帮袁明辉这样,确实帮出了一个大学生,可人一上大学,就有了不少红粉知己,号称是知音,谁也拿他没办法,大姐还一头热地扎下去,到头来什么也没换到。 沈纪堂那里,她看他出手阔绰,大约不会追问这盘尼西林。 至于怎么帮,她也很快就想到了办法。 她让袁小花立了张字据,按照这盘尼西林的市价打个八折给她,也无须她即刻还清,只是要她在大帅府当丫鬟的月俸里每月扣一些,什么时候扣完,这字据就烧了。 听了之后袁小花当然满口答应了,她去哪里找一支有价无市的盘尼西林呢?胡曼曼的条件可说是十分优惠,每个月扣一些,换个十七八年,也总该还清了吧?所以她开开心心签了走了。 胡曼曼的打算则更细些,立了字据,不白送,也免得别人当她是冤大头,没有直接回绝,也就没有掐灭袁小花的最后一丝希望,她就不是把她逼上绝路的人,每月扣些钱,也能激励她做事,才能在大帅府中长长久久地立足。 同为丫鬟,又都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胡曼曼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袁小花从房间里搬了出去,她一个人住虽然冷清些,但到底还是宽敞,自在,天气凉了,她在袄裙外披了件小毛衣就出去给沈纪堂弄早餐了。 一到大厨房,就有个丫鬟笑着走过来问好:“曼曼姐。”她一问好,周围的几个小丫头也都叽叽喳喳叫上了曼曼姐,神情中不再像从前那样笑闹,多了几分恭敬。 带头的叫桂枝,是向胡曼曼买过发油的那个,长得机灵,嘴也巧。 她朝着胡曼曼行了个小礼,胡曼曼连忙躲开。 她却笑笑的:“曼曼姐帮着咱们丫鬟说话,行个礼又有什么,多亏了曼曼姐,昨儿个大太太已经发令,允许咱们采些园子里平日用不上的花花草草,做些东西呢。” 她一带头,周边的几个丫头也都开心地交流起来,一个个都催着胡曼曼再做些别的鲜花用品,胡曼曼也敌不过她们这样热情:“等有空再说,我还得给少帅准备早餐。” 她给沈纪堂准备的早晚餐都不重样,今天端上去一盘子华夫饼,配上奶油夹心与巧克力酱,还有一碟子切好的新莱阳梨,也算是中西合璧。 好在沈纪堂十分捧场,很快就一扫光。 他拿起帽子,瞥了胡曼曼一眼:“今天我不回来吃晚餐,不用准备。” 唔?胡曼曼一愣,等到目送沈纪堂出门去,琢磨了一下,今天是周日,难道军营周日休息?不过她也管不上沈纪堂的日常安排。 沈纪堂一整天都不回来,她不用准备晚餐,也就是说,她几乎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 赶紧回屋,把那个做好的竹节小包擦拭干净,将里面的香包拿出来,又细细地装进了牛皮纸袋子里,跟张妈告假,说出门有事。 现下胡曼曼成了少帅眼前的红人,张妈哪儿有不应的道理,只叮嘱了她快去快回。 没了三妮,她自己告假出一趟府,竟也如此轻松。 易公馆就在大帅府不远的梅格路上,初秋中午天气微热,胡曼曼脱了小毛衣搭在手肘里,擦了擦。 她吁了口气,白墙上贴着大大木牌,上面雕龙画凤地刻着易公馆三个字。 总算走到了。 按了门铃,一个女仆来开门,胡曼曼简单把事情说了一遍,那女仆道:“等等,我去问问翠兰。” 想来翠兰是当时那个丫鬟。 胡曼曼等了一会儿,女仆过来引她进去:“走东门罢,前面都挺着汽车。” 果真,光是宽敞的前门外,就停了一溜烟的小车。 她跟着女仆从东门进去,走到了一个楼梯间外,也没见着易颂莲,翠兰走过来,她就把牛皮纸袋里的包取了出来,翠兰检查了一遍,把剩下的七个大洋给了胡曼曼:“今天小姐有事要忙,就不出来谢你了。” 银货两讫了,胡曼曼也不讲究什么谢不谢的,翠兰当然也只是嘴上客气,就那天易颂莲的排场,她自然不会出来谢一个看起来是下等人的胡曼曼。 “易小姐客气了。” 胡曼曼从易家走出来,到大门的路边上,开满了各色的月季花,她走得慢了些,空气清新带着月季的微甜,这季节让人微醺呢。 “胡,胡姑娘。” 她回过身,背后站着个粗布短衫的男孩子,约莫十八九岁,正一脸憨厚地笑着。 “你是?” 男孩子被她一瞧,脸红了大半:“我是邹妈的儿子,吴学文。” 是他。 胡曼曼一时也有些窘迫,怎么会在这里碰上他? 吴学文挠了挠自己的寸头:“我骑了自行车来,要不我带你回去?” …… 二楼的阳台上,常云来正端着酒杯瞭望整个儿易府,易家豪阔,整个儿内宅都用大理石铺就,在申城有冰宫的美称,豪是豪,就是有点儿冷,他赶紧地出来晒会儿太阳。 一看之下,顿时哎了一声,转头对着站在后头的沈纪堂道:“少帅,你把那丫鬟也带来了?” 那日常云来眼珠子瞎转,今天又口没遮拦。沈纪堂挑了挑眉:“看来你还想罚跑。” 常云来似是没听到,欣赏了好一会儿,余光才扫到胡曼曼边上站着个男的:“哎,鲜花沾上了牛粪。” 沈纪堂一瞬间的表情凝固住了,他凌厉的眼光看向常云来:“你说什么牛粪?” 第20章 洋文 林荫道上,自行车吱呀吱呀地想着,吴学文有些尴尬:“链条得揩点儿油了。” 胡曼曼比他更尴尬。她说不用,想自己走回大帅府,吴学文就说他也想一起走回大帅府,走了一会路,她借口想去买书,吴学文就说他也想去买书给自家弟弟妹妹,又跟着一起了。 没奈何,她也甩不掉他这颗牛皮糖,只能先去了书店。 梅格路上的书局比贝当路上的多些,吴学文也说要买书,胡曼曼就没挑开明书局,选了稍稍平价些的光华书局。 书局里的油墨味儿令胡曼曼舒心不少,也不那么紧张吴学文是不是离她太近了,好在吴学文知道分寸,也不会靠她太近。 远远地瞧着就好,吴学文忍不住在心底笑开了花。 他第一眼见到胡曼曼,就是在大厨房外,给他姆妈搬米,远远地看到了她。 所有的丫鬟都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同样的衣服,穿在胡曼曼身上,却是另一种样子,她肌肤雪白,娇媚又纯洁,奇异地糅合了这两种气质,也不突兀。 她没看到自己,只是朝着他的放下瞥了一下,他就吓得躲到了树后面,只一眼,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射中了心脏的部位,激动不已。 现在,她穿着小碎花底的鲜亮袄裙,站在古朴的书局里,翻着书微笑,更像是画上走下来的美人,是照亮阴暗的光。 这一刻,他惟愿时间走得慢些。 怕她急着要走,吴学文绞尽脑汁问道:“我弟弟妹妹想学洋文,你能不能帮忙瞧瞧?” 胡曼曼挺奇怪:“你怎么肯定我懂洋文?” 她可从来没在府里张扬过这事儿。 他指了指边上的那本套装书:“这本书,就瞧你看了好几眼,我猜你应该懂洋文。” 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是一本墨绿色的精装本,印着金色的英文:Gone with wind。胡曼曼方才确实看了好几眼,碍着吴学文在,她没去翻动。 做丫鬟的,也不必要太露风头吧? 倒是吴学文,看着憨憨的,心思反而很细腻,那本书她也只是进来扫了两眼。 “那你别在大帅府里传成么?” 胡曼曼一声软语,立时让吴学文的心荡悠了起来:“成,当然成。” “嗯,你家弟弟妹妹多大?”胡曼曼走到书架边问。 书局中来往的皆是长衫,短衫粗布的吴学文站着有些局促,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问,胡曼曼竟真的回答了他,一时激动,想了好一会儿竟没法开口。 胡曼曼扑哧笑了:“你弟弟妹妹多大不知道吗?” “不,不,不是的,”吴学文脸红了:“弟弟十三岁,妹妹十岁,还有两个小的。” 这人还真挺淳朴地可爱,胡曼曼收了笑,从书架上取了一本薄薄的书册下来:“这么大年纪的话,开蒙用这个好。” 吴学文接过来,仔细看了看,他认得字不多:“开明——” “开明英文读本,这是第一册 ,生字不多,丰先生画的插图,小孩子读了喜欢。”她耐心地解释。 “那,那真是谢谢你了。”吴学文朝她谢了又谢,先自去结账,胡曼曼先逛着,在最前排的书架上,瞧到了一根项链。 项链是纯银的,细细的链子折射着光,款式看着很时兴,不是银匠铺打的旧样子,链子上挂着个镂空的银囊,银囊里,飘过来一阵像兰花的幽香。 她心中微动,这香味,她或许用得着。 “这是什么?”她问书局的伙计。 “这是咱们书局找国外设计的项链,里面的香料是法国的。不过,这链子不单卖,是赠品。” 伙计说得头头是道:“只要在咱们书局消费100个大洋就可以。” 结了账的吴学文过来正好听见:“什么东西要100个大洋?” 伙计微笑:“这根项链。” “什么,一根银项链也用不着这么贵吧?”吴学文嗓门一时大了起来。 他很快发觉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起来:“额,你,你,你想要吗?” 这么贵,她自然也不必再问下去了,胡曼曼摇了摇头:“只是问问。” 她也付款买了本书,便走出了书店。 “那我先回去了。” 边上跟了个吴学文,没了一个人逛的惬意。 吴学文见她似是有些失落,以为她还想着那银项链:“我家就在这附近,旁边就有个银匠铺子,他手艺很好,不如问问他,叫他照着做一条?” 似乎,这也是个好主意。只是里面的香料…… 胡曼曼忽然想到自己攒的干花,便点了点头:“那好。” 和胡曼曼在一起的时间又延长了,吴学文满心的雀跃,这真是最好的开始,要不是他一直盯着胡曼曼的动静,也不会知道她今天出府,要不是他跟着她出来,一路到易公馆,更不会有今日这样的好事。 其实,哪儿那么多巧遇,都得靠人创造。 吴学成越想越来劲,不一会儿就带着胡曼曼来到了临近梅格路的西摩路上,果然有家小小的银匠铺子,听胡曼曼描述了那银链子的模样后,老银匠表示可以试试,不过不一定能做出一样的来。 “洋项链那都是机器做的,小小的一片链子就细得很,我这儿只能给你做大些。” 胡曼曼有些迟疑,吴学文反而一口替她答应了下来:“成,我来付定金。” 他排了一块大洋出来,胡曼曼赶紧阻止:“不用,我有钱,我自己来。” 她也不便和吴学文推脱,把大洋放在了桌上。她本是想考虑一下再决定的,哪知道吴学文这样赶鸭子上架,她也就只能应了。 吴学文却并不知道胡曼曼心里的这些小想法,一个劲儿道:“老徐的手艺很好,我们这一带的人家里有喜事都找他打些银子,价钱也公道,分量不会少。” 天色已晚了,胡曼曼不愿久留,吴学文一个劲地要她到自己家去喝茶。 跟吴学文耗到现在,她耐心全无。 她正拎着袋子要走,边上突然有人叫了一声:“曼曼!” 这爽朗的声音,除了邹妈还能有谁? “哎哟喂,我的天爷啊。” 邹妈一见到胡曼曼和自己儿子站在一起,那心里别提多喜欢了,尤其是胡曼曼,小手一摸又白又软和,都说这样的女孩子性情好,旺夫兴宅。 她立马把网兜递给了吴学文,自己抓过了胡曼曼的手:“快,快来我家坐坐,今年我家食秋桃晚了,正好你来一起凑个人。” 食秋桃这样的喜庆事,一般是不会邀请不相干的人,可要有幸被邀请了,也必得跟去沾沾喜气的,毕竟,这是老申城人是年年一入秋就要办的头等大事。 看来今天真是跟吴家人耗上了。 “哎,今年瘟疫真是多,城西头,好几个霍乱的。” 她这么一说,胡曼曼就更没办法拒绝了,食了秋桃,就可以驱除瘟神,要是不食…… 不等她回过神来,邹妈妈一个劲儿地拉着胡曼曼往家里走,生怕她逃了,另一边朝吴学文使眼色,使了几次后,吴学文终于是明白过来:“那我先回家准备准备。” 顺着西摩路往北走一段,吴家就在老北门路上。 老北门一整条路,都是沿街卖货的,有卖水果的,也有卖菜的,边上还有卖活鸡鸭的,空气中各种气味交汇起来,胡曼曼掩了下鼻子。 一路上,都有人跟邹妈妈打招呼,有的还塞上来一把枇杷:“自己家果树上结的,甜得很。” 吴家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家底不错,吴富贵是易家的副总管,邹妈妈更是沈大帅家得力的老妈妈。街坊之间送两个枇杷和小菜,是常有的事。 一各个的,都拿眼睛悄悄地打量着胡曼曼。 趁着装枇杷的工夫,邹妈妈被拉过去八卦了。 卖水果的凑到邹妈妈的耳朵边:“这是来家里相看的吧,老大要娶媳妇了?” 邹妈妈哈哈大笑起来,轻轻一推,那卖水果往后退了十几步差点摔跤:“我家老大自己相中的,美不美?真要成了,请你们街坊都吃喜酒!” 卖水果的也乐了:“美得很,我看像那电影演员蝴蝶。” 边上卖菜的也附和:“是呢,看着也好生养。邹妈妈,还是你福气好,马上就要抱孙了。” 他们聊得越来越大声,站在一边从头听到尾的胡曼曼:…… 她刚要开口,邹妈妈也回过了神,拉着胡曼曼往前走去。 “别急,你看,这不就到了吗?” 老北门路的尽头,列着一整排有些破烂的平房,邹妈妈手指的那一间,是唯一的红瓦房。 她跨过门口的几个小泥坑,便算是进了吴家。 有些暗的小院里,种着一排的青菜,豆角,豆角架子有些挤到路了,得侧着身子才能继续往屋子里走。 进了屋子,早已经站在里面的吴学文有些面红耳赤,一个劲地用灼热的目光盯着胡曼曼。 胡曼曼只能把头转过去,装做打量吴家的屋子。 有些发黄的墙壁上挂着老旧的月份牌,旁边贴着一张观音像,时髦的旗袍美女和神圣的观音大士并排并站着,倒也有些味道。 “坐,坐吧。”邹妈妈招呼着,“我去准备食秋桃的东西。学文,赶紧招呼曼曼。” 绕过正中挂着腊肉的竹篮,胡曼曼坐到了藤木椅子,吴学文端来一杯热茶。 红茶装在洋瓷盖碗里,寻常人家是用不起的这样印着漂亮花朵的洋瓷的,胡曼曼多看了两眼装茶的小盖碗,吴学文立刻道:“我家刚买了一对,你要吗,我送你一个。” 她连连摇头:“我只是看着花样新鲜。” 蓝色的小野花星星点点,还蛮特别的,喝茶的时候,她已经把花样子记在了脑海里。 吴学文坐在另一张藤椅子上,他也找不到话说,胡曼曼也安静地很,他如坐针毡,憋了一会儿,站起来道:“我家还有水果糖,你要吃吗?” 胡曼曼:…… 是让她说要还是不要呢? 直接说要?岂不是太不像第一次上门的客人了。 她摇了摇头,吴学文又气馁地坐了回去。 第21章 秋桃 “来来来,秋桃来了。”邹妈妈估摸着差不多了,便把盘子端了出来,又把几个小的也带了出来,“吃吧。” 几个小毛孩都是十岁上下,看了看胡曼曼的衣裳,又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衫,不敢上前,一边吃着秋桃一边偷偷地打量她。 胡曼曼挑了个小的,用帕子包着慢条斯理地吃完了。 之后,几个人都带着桃核抱在旧报纸中,一个个送去了吴家厨房的炉灶里,邹妈妈用炉里的灰细细地把这些桃核都埋了起来,嘴里念念有词,大多是些吉祥话。 既来了,胡曼曼也跟着默念了起来。 希望她能从既定的命运里逃出来,找个一心一意的良人,过上甜甜美美的小日子。 那边邹妈妈赶紧推了吴学文出去:“你这傻蛋,姆妈给你想尽了办法,我问你,刚刚留没留人家吃饭?” 吴学文一愣:“没。” 半大小子,气死老子。邹妈妈恨不能打他一顿,指望不上他,她只好自己过去找胡曼曼:“天色不早了,留下来吃晚饭,快,学文你去张罗着热饭菜。” “不用了。”她是真被邹妈妈的热情劲儿给吓到了,食秋桃都完了,继续待下去,对着吴学文她要尴尬死。 她拿起自己的小毛衣和竹节包,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女孩拿着一本新书怯怯地走了过来:“姐姐,听哥说,这套书是姐姐让买的,这几个词是什么意思?” 小女孩身上的衣衫打着几个补丁,却干干净净,她的手正指着书本中间的一篇文章,有些不好意思:“这里说I am the Sun and I am bright.图片上画着一个人和太阳,这Sun到底是这男孩,还是太阳呢?” 胡曼曼看了一眼,倒也没直接告诉她答案:“你觉得呢?” 她思索了一会儿,害羞地笑了笑:“应该是太阳吧。” 胡曼曼:“为什么?” 女孩道:“倒也没听说过洋人有叫Sun的,我瞎猜的。” 让她猜对了,胡曼曼点点头:“把整篇文章看完就知道,这是用太阳的口吻写的了。” 邹妈妈追出来,胡曼曼正跟自己的小女儿吴秀儿讨论着英文读本上的一些问题,她眼睛一亮:“哎呀,曼曼,你看你跟我家秀儿投缘,正好,咱们家缺个洋文老师,我想请都请不到……” “不如你日后有空就来我家教洋文怎么样?” 她家可有四个小孩呢。 胡曼曼笑了笑:“哪儿有空,邹妈妈真是说笑了。我真的得走了,少帅有可能回府了。” 天色确实不早,都已经擦黑了,还要留她,她到时候一个人走回大帅府,大黑天,也怕的呀。 邹妈妈哪儿肯放她走,一个劲地留她,拽着胡曼曼的衣服就要“客气”地留人,哪儿知道,撕拉一声—— 被她拽住的裙摆竟是裂开了。 这…… 邹妈妈一下停了,胡曼曼再软和的性子也板下了了脸:“邹妈妈,你看看你干的好事!” 尽管她的声音还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道,可她一没了笑容,邹妈妈也知道胡曼曼是生了气了。 邹妈妈连忙道歉:“我这手,就是该打!”她转身进屋,拿了件旧的长衫,打开让胡曼曼围上。 胡曼曼长吸了口气,才没发火,现下也没了法子,只能选择立刻接过那长衫围在撕破了一条裂缝的袄裙外,堪堪挡一挡。 正手忙家乱的时候,外面传来熟悉的一声叫唤。 “曼曼?你真在吴家!” 这声音,是张妈? 一抬头,张妈快步走过来,一进来就是抓着邹妈妈打她好几下臂膀:“好你个邹月娥,还真以为你家是广寒宫,想找个嫦娥来配你家那半大小子?” 她一骂一打,一半真一半假,现下越说越气:“曼曼她好性子,你就来了劲,把人骗到家里来了,怎么,还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邹妈妈也不敢多不言语,嗫嚅了几句:“哪儿呢,这不是食秋桃么……” 被张妈轻轻看了一眼,又束着手缩回去了,只是嘴还硬着:“我家学文怎么就配不上她了,大家都差不离的。” 张妈又被她气得嘴皮子直哆嗦,邹妈妈是个急性子,早就跟她提过几回相看胡曼曼的事,是她几次推脱,叫她缓缓,人曼曼才来大帅府多久? 事不大,就是邹妈妈这张嘴,做的事情叫人看不上。 张妈也板了脸:“邹月娥你混账,府里的大丫鬟,没到主人允许,就敢自由婚配么?” 邹妈妈脸色一白,心道这话就说的太严重了,这是要威胁她告到主人家那里去呀,那她多少道理都站不住脚了。 被张妈这么一怼,她终于不敢再犟嘴了,懒懒道:“成,算我错。” 这态度——眼看着张妈又要被气爆炸了,胡曼曼拉了拉她的袖子:“算了,我——” 滴! 滴滴! 外面传来了几声汽车的喇叭声,每一声都间隔不短,听起来却有些急促。 张妈赶忙扶着胡曼曼往外走,临走不忘在吴家院子里啐上一口。 院子里,吴学文还是追了出来,目光炽热,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在张妈虎视眈眈的目光里退了回去。 “呸,呸,呸!在易家赚了几个臭钱,就敢在大帅府这样胡来。” 挡住了胡曼曼,张妈快步往外走。 “你呀,真是叫我一通好找,快,少帅还在外面等着呢。” 胡曼曼脚步顿了一下,沈纪堂也来了? 锃亮的小汽车停在坑坑洼洼的道边,轮胎上溅上了不少泥水,张妈打开车门,不由分说就把胡曼曼推进了小车里,车子的驾驶位上,坐着的可不就是正是沈纪堂么。 第一次,他穿了一身黑色西装,头发一丝不苟地梳上去,颀长的身躯塞在驾驶坐上,整个小汽车内显得逼仄起来。 他没看自己,胡曼曼却异常地心虚,半探出车窗外:“张妈,你怎么不上来?” 张妈:“我还得采购些厨房的东西,赶紧的,少帅还没吃晚餐,一起回去吧。” 她说完就走了。 车上只剩下她和沈纪堂,她往边上缩了缩,整个人贴着车门,这个时候也不能再换到后面去了,车窗开着,她半侧过脸,逼自己嗅着窗外并不那么好闻的空气。 她动作幅度有些大了,沈纪堂朝她投来了一道目光,有些凉飕飕的,胡曼曼抱住了手臂。 他仍是没说话,发动了汽车,明明钥匙旋转的动作看起来非常冷静自持,但引擎却像是什么野兽在咆哮。 胡曼曼不敢再继续动作。 在这个时期,繁华的申城内,小汽车也并不多见,偶尔几辆街上开过去,也都及不上沈家的这辆宾利。 路边的交警站上,一个白袖章的交警没见到宾利车拐弯时的手号,刚要上前,被另一个交警拉住了:“你别过去,傻了啊,也不看看车牌。” 年轻的白袖章追上去,白底的车牌上,只有简单的三个黑色数字001。 宾利车消失在街角,年轻的白袖章咋舌不已:“这是沈家的……” 年纪稍大些的交警点头:“今儿可能不是司机开的,要不然不会没打手号。走,下班了,喝酒去。” 车上,清凉的风一阵阵拂来,车子平稳地行驶着,沈纪堂一只手扶着漫不经心地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支在窗框上,修长的十指随意地散开,有些慵懒。 胡曼曼从镜子里瞄了他一眼,他神色如常,可空气中就是压抑着一股冷凝厚重的感觉。 她很不自在,车窗开得大,裙子上的那条破裂开的缝,凉飕飕的,胡曼曼低头,那条裹着的长衫有些吹开了,难怪她的腿凉…… 她刚抓住那条旧长衫,想着用它把裙子裹紧一些,旁边的人开口了。 “这衣服谁的?” 胡曼曼停住了手里的动作,她转过头去,沈纪堂的侧脸在暗中都显得俊美无俦,他目光专注地看着前方,仍是之前保持着一开始开车的动作,他是在跟自己说话对吧? “我也不知道,邹妈妈给我的。”胡曼曼一松手,长衫便被窗外的风吹了开去,连同捂好的裙子,都飘了起来。 一抹雪白光润便如春光乍泄了出来,胡曼曼低叫一声,忙扯过飘走的长衫过来捂住。 沈纪堂冷冷瞧了她一眼:“把长衫给我。” 额—— 胡曼曼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勉强压着裙子把长衫递了过去。 他伸手,一把抓过那件淡咖色的长衫,直接丢到了后坐。 “喂!”胡曼曼一时激动:“你做什么?” 他淡淡地看过来,答非所问:“你叫我什么?” 胡曼曼赶紧改口:“少帅,我裙子破了,得用那个遮着。” 她有些急地解释着,大约是心急自己裙子会再度扬起来,软糯的音调往上扬,吞了一两个尾音,听来有些可爱。 沈纪堂放在窗外的手收了回来,搭在了方向盘上,仍是看着前方:“去别人家怎么会把裙子扯破?”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声音很轻,但是透着一股冷意,扯破两个字咬了十足的重音。 胡曼曼再度抱紧了手臂,浑身冷飕飕的。 “是邹妈妈手劲太大了,我也不知道会这样啊。” “且邹妈妈是请我去食秋桃,这种事,我很难拒绝的。” 她也不是自己要去的,听他现在说的话,再瞧瞧他的模样,胡曼曼觉得自己有必要说个清楚。 “她非要留我吃晚餐,这才扯到我的——” 她刚起了个头,就被沈纪堂打断了:“她儿子看见了?” 这些,也都是张妈妈嘴里秃噜出来的。 胡曼曼低下了头:“不知道。” 猛然,轮胎叽的一声,沈纪堂踩了刹车,胡曼曼没注意,一下就撞在了他的肩膀上,肩膀有点儿硬,她捂着鼻子:“又怎么了?” 沈纪堂脱了西装,直接丢到了她身上:“系着。” 说完,很快就再度发动了汽车,开回了府中。 他长腿从车上跨下来,白色的衬衫带起了一阵凉风,砰地关上了车门,再没跟她多说一句话。 胡曼曼捏着他的西装,手臂软软地抬不起来,站了好一会儿才把衣服折好,自己回房间换了身衣裳,去厨房准备沈纪堂的晚餐。 那头内厅已然吃上晚餐了,沈云龙不在,三个女人就有些随意。 二太太先提起了胡曼曼:“越发骄纵,先前采花不说了,如今是坐少帅车子回来的,也不知两人去了哪里。” 大太太来了兴趣,但眉眼未动:“哦?” “是呢,是差常云来回来接的张妈,最后才两个人一起坐车回来的。”二太太也没胡说,府里很多下人,都见到了常云来过来找张妈。 按说丫鬟是不能上主人家的车,三姨太却不以为然:“胡曼曼那丫头且受着重用呢,听说纪堂顿顿得吃她的菜。再说了,哪个英雄不过美人关?” 大太太思忖着,没说话。 三姨太继续道:“小雅也喜欢她,常常要找胡曼曼,三妮也亲近她,一个丫鬟,能让这么多人喜欢,是有些本事在身上的。” 二太太放下筷子:“我吃饱了。”人站起来,看了三姨太一眼,袅袅婷婷地上楼了。 三姨太也哼了一声:“瞧那样子,金陵那个也是读过书的,请回来跟她较量较量,看她哭不哭。” 说完就也把筷子扔了上楼去了。 到底没有沈云龙在不行,老二和老三见天地闹。 大太太叹了口气,想到胡曼曼,便想到她替下人们说话的那个时候,看着软绵绵,却有些骨力和劲道,难怪现在府里的大小丫鬟见了她恭恭敬敬。 倒也像个人才。 要不,也尝尝胡曼曼的手艺? 第22章 甜汤 第二天,沈纪堂的那件西装,胡曼曼洗好了,叠放在他的书房里。 他也没收起来,胡曼曼只能端着餐盒过去寻他。 跟平日不同,他并未主动在餐桌上等她,而是在书房里待着。 胡曼曼敲了敲书房的门:“少帅,该用早餐了。” 沈纪堂打开了书房,瞧了眼桌上的西装:“给你的东西,不要再还给我。” 什,什么? 胡曼曼拿不准他的意思:“可这西装我用不上呀。” “那就丢了。” 他冷冷地迈着步子走了出来。 说不清,胡曼曼就是感觉到他不开心。 她哪里又惹到他了? 真是搞不懂,男主的心思也太难猜了些。胡曼曼端上了一盆荷叶饼,荷叶已经快要败光,这些还都是她先前摘下来晒干了磨的粉,沈纪堂格外喜欢荷叶的清香,她就放到了面饼中,配着现做甜滑的虾酱,沈纪堂很快就吃了个精光。 他看了眼胡曼曼:“你很喜欢他?” 谁?哪个他? 到底在说些什么? 她接不上话:“谁?” “邹妈的儿子。” 胡曼曼反而有些好笑,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怎么的…… 她站地离沈纪堂有些远,头抬了起来,就这么定定地看着沈纪堂:“少帅,我虽是个丫鬟,但也不至于连喜不喜欢谁,也要少帅过问吧?” 她这是喜欢了? 天光下,那一截光滑洁白的脖颈,如同优雅又倔强的天鹅。 沈纪堂微眯了下眼睛,什么也没说,只轻哼一声,戴上帽子,大步出了门。 小汽车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常云来都没来得及替沈纪堂关上车门,站在边上愣愣的看着。 忖度着,这是怎么了? 昨天易家的事他也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他就不清楚了。 又能有什么事儿? 常云来也猜不出来。 到了军营,沈纪堂又是急行军训练,竟生生地折腾了一整天。 到后面,人困马乏,他自己倒是精力十足,还在办公室内练着俯卧撑。 常云来累瘫了,倒在沙发上,摘了帽子,解了扣子:“你倒是还能俯卧撑,最近怎么老是心情不好,易颂莲也没来烦你啊?” 沈纪堂还在单手俯卧撑着,没说话。 常云来知道沈纪堂的性子,自顾自地念叨着:“要我说啊,那天在易家,我看到的,绝对就是那个小子,吴学文,呵呵,比我还小两岁呢,就他娘的往姑娘边上钻了。” “小子不是东西,满府里这么多丫鬟,挑谁不好,偏偏挑你的丫鬟。”关键是长得还这样美,常云来在心里添了一句。 吴学文? 沈纪堂动作幅度大了一点:“邹妈的儿子?” 常云来点头:“是啊,前院的几个佣人都知道吴学文看上了你的丫鬟,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还说马上就要成亲了的。” 沈纪堂停住了俯卧撑的动作,汗水一滴一滴地打湿了地面:“成亲?” 不知道自己正在火上浇油的常云来:“是了,这种事也多的,府里长得周正的丫鬟,都早晚要成亲,我这人就是太挑了……” “哎,你去哪里?” 沈纪堂头也不回:“回家。” 大帅府里,香珠把胡曼曼带到了大太太面前。 大太太正诵经,屋子里缭绕着淡淡的檀香味,很是舒服。胡曼曼把糖水放在了桌上:“照大太太吩咐做的,炖了百合银耳莲子,您尝尝。” 大太太洗了手,拿起调羹尝了尝,微微地笑了:“你这甜汤味儿倒是很独特,旁人做的甜汤,都恨不得甜地齁人,怎么你的汤,就带着一点苦?” 百合与莲子都是带着点苦,若要是强行去掩盖,只能靠多放冰糖。可胡曼曼做的这碗百合银耳莲子羹,入口微苦,很快回甘,就像是吃了一碗上好的茶,既不甜腻,也不过苦。 难得喝甜汤的大太太一口一口,把小碗的甜汤都喝光了。 胡曼曼收了碗:“回大太太的话,我放了苹果和藕粉,苹果带点儿酸,煮了汤底会带起回甘,藕粉则把苦味吸收,起到中和苦味的作用,不会涩嘴。” 大太太点了点头,斟酌道:“我听说,那盘尼西林你给了袁小花,她当时,可没给你说过好话。” 胡曼曼看着雪白的瓷碗,半晌没说话。 许久,她才道:“这世道,对女人太不公了。” 如果说她是这本小说的恶毒女配,那么,袁小花只算是个凄惨的炮灰吧? 大太太叹了口气,拉胡曼曼过来,拍了拍她的手,深深地看了她几眼,等胡曼曼走了,香珠过来的时候,大太太正拿着帕子揩眼睛。 “怎么了?太太,是不是胡曼曼说些什么话气到您了?” “没,让我想到了前头的夫人。” 前头的夫人,就是沈纪堂的生母李氏。李氏也是这样儿一个人,总是对弱女子抱着一分同情,两分怜惜。 没想到,沈纪堂的贴身丫鬟,能让她想起李氏来。 “纪堂回来没?” 香珠点了点头:“回了。” “那成,扶我下去。” 有些话,她不得不说。 一进厨房,邹妈妈就拦住了胡曼曼:“曼曼,你再考虑考虑,瞧瞧能不能到我家来个半天,一个小时也行?” 她不顾及周遭,又是扯着嗓子地喊。 胡曼曼正要拒绝,只是找不到由头从厨房出去,袁小花正在厨房口探头探脑:“曼曼姐?” 胡曼曼赶忙跟着袁小花过去了。 几日不见,袁小花瘦了一大圈,一见到胡曼曼,刚寒暄了几句,她噗通一声就跪下了,脸上都是泪痕:“曼曼姐,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姆妈就没了。” 胡曼曼想不到袁小花会这么激动,刚要扶她起来,袁小花却死命不肯,竟是朝她磕了个头。 去了洗衣房,受了几天排挤,她才知道之前胡曼曼对她是有多么好,胡曼曼给的那支盘尼西林,拿到诊所去,那医生也是啧啧称奇,一直问她这么金贵的东西哪里来。 “你朝我磕头做什么?” 胡曼曼终究还是把她扶了起来。 “曼曼姐,这是五个大洋。”她从衣兜里掏出五个银色大洋,递到了胡曼曼手里。 一边说,一边又流下泪来。 “曼曼姐,我,我不能再在府里待下去了。” 胡曼曼接了钱,她本是说好了每个月一付,没想到袁小花一下子给了这么多:“那哪儿来这么多钱?” “曼曼姐,你就别问了。”袁小花站了起来,擦了擦脸,笑了笑,只是这笑,竟比哭还难看。 “剩下的钱,我每个月叫张妈还给你。” 说完,她就起了身,眼中露出一抹拒绝,捏了捏胡曼曼的手,逃走了。 胡曼曼总是觉得不太对,再去西院的佣人房里找她,袁小花竟真的不在了。 张妈倒是知道点什么,听胡曼曼问起,便道:“造孽,她姆妈得了霍乱,家里掏光了,还有个弟弟,动了歪脑筋,把袁小花给卖了。” “卖?卖去哪儿了?” 胡曼曼一听到卖字,便有些心惊肉跳。 张妈缓缓道来:“卖给了个病痨鬼冲喜,今儿出大帅府,明儿就嫁了。” 她一声叹息,胡曼曼也没了声响。 她笃定袁小花本性不坏,只是一时行差踏错,哪儿知道转眼之间,她就结局已定? 她一时间有些恍惚,邹妈妈又黏了过来,正要再与胡曼曼掰扯些什么,胡曼曼一把推开她搭上来的手臂,严词拒绝:“邹妈,我不想去你家教洋文,以后也不会再去了。” 邹妈妈愣在原地,她原看着胡曼曼面软心善,想再求几个回合的,哪里想到胡曼曼突然对她甩了脸色。 她尴尬地把手抽回来,啧啧了两声,又低骂了两句。 恰巧,沈纪堂站在边上,看到了这场面,胡曼曼说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微微勾了勾嘴角,他叫住了低头正闷气走着的胡曼曼。 “今儿不用准备晚餐,我和大帅太太一起吃。” 他嗓音低沉,尾音有些上扬,听起来有些轻快。 胡曼曼抬起头瞧了他一眼,她心情有些低落,也没有跟他虚与委蛇,直接叫了声少帅,便越过了他,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拖开椅子,一时太用力,碰到了手肘,再拖动了一次,才把椅子拖开坐下。 半月前插在瓶里的干花仍是艳艳地挂在枝头,微风吹过,随之摆动了几下。 她伸出手,想要稳住那些摇摇欲坠的干花,手却不断地在颤抖着。 她到底在难受什么,说起来,袁小花跟自己也不过几日交情,为何听到她的事情,竟是止不住地颤抖? 笃笃笃,门被叩响了。 沈纪堂站在门外,一时脸也冷了。他脾气也勾上来了,好心通知她不用准备晚餐,她倒好,掉头就走。 门开了,门后,胡曼曼脸上带着一点未干的泪痕,便如梨花带雨,海棠垂泪,一时,沈纪堂失了声。 “少帅,有事?”她连个笑容也无,今天她不想那么用力地抱大腿,只是努力地退开一段距离。 生疏冷硬的语调,这可不是从前那个胡曼曼,沈纪堂挑起了眉头。 “你有心事?还缺钱?” 胡曼曼摇了摇头,不知道该怎么向沈纪堂解释。 半晌,两人之间,一丝声音也没有。 胡曼曼终究还是败给了这无声的拉锯,仰起脸来,微微地笑了下:“今儿少帅怎么要去和大帅他们吃?” 她开了口,沈纪堂面色终究和缓了下来:“大太太说有事。” “唔。那,我得去伺候着么?” 她实在不想去,今天就想关在房里好好地静静。 “去吧。”沈纪堂说了几句话,便满意地要去内厅用餐。 胡曼曼也松了口气,只要是沈纪堂在,她每一根汗毛都竖着,十分费精神,不敢打任何的马虎眼。 她刚要关门,一只黑色的皮革手套从门缝中伸出,把住了门的边缘,把她的力全都抵消了。 门又被轻松地推了开来。 门后,还是沈纪堂那张俊帅的脸庞。 他撇了撇嘴角,望向了胡曼曼那只迫不及待关门的手,胡曼曼赶忙缩回手:“我,我理下容就去。” 沈纪堂那只黑色的手套从门上放了下来,转眼又伸进了深绿色的军衣口袋中,捏着什么东西,捏到了半空中,倏然放开,一根银闪闪的链子像是一道忽闪而过的粼粼波光,从他黑色皮革手套指尖荡了下来。 “给你的。” 他直接把那根链子丢到了窗前的木桌上,这才转身离开。 桌子上,一根细细的银色链子闪闪发光,中间穿着一个银色镂空香囊,散发出淡淡的,优雅的香味。 “这——” 这不是她在光华书局瞧中的银链子么?沈纪堂又是如何知道? 刚开始的惊喜过后,胡曼曼又开始害怕起来。 难不成,沈纪堂连自己的行踪都一清二楚? 他这个男主,心思也太深沉了吧。 她到底是抱上大腿了,还是没抱上呢? 第23章 同席 是夜,沈纪堂时隔月余,再度跟沈云龙同席用餐。 胡曼曼在外厅候着,张妈也有些紧张,在她看来,只要是少帅和大帅在一起超过半小时,就等同于吹响了战争的号角。 胡曼曼却问了张妈那天少帅跟她一起去老北门路的事情。 张妈立刻就转移了注意:“少帅回府就找你,不知道有什么事,看着不太好。我吓死了,你告过假,哪儿知道你去了哪里。还是常云来说见着你和吴学文了,说你恐怕是被吴学文给拐到他家去。” “我这才急了,少帅开车,我来带路。这才摸到老北门路上那老吴家。” “你还没回绝吴学文?” 胡曼曼摇了摇头:“我回绝了。那张妈,少帅在哪里停过车?” 张妈想了想:“我不记得老吴家在老北门路哪里,下车问了好几次路,少帅就停在书局边上等了我一阵。” 原来如此,或许,他并不是心思深,只是巧合? 那他送这个给她做什么? 内厅里,气氛尴尬。 沈云龙这次没喝酒,只是在上首坐着,半眯着眼睛,一言不发。 沈纪堂稍好些,一上菜,便是动筷子吃菜,只不过在尝试了几道菜之后,他就没再动筷子。 大太太笑而不语,只是静静地看着。 大太太招了招手,把张妈叫了进来,在张妈耳边悄悄交代了几句,张妈出外厅,又把胡曼曼招招手叫了过去。 胡曼曼依言而行,也瞧不出什么端倪。 尴尬的气氛依旧在内厅的餐桌上蔓延着,三个太太也是各执着筷子不说话,倒是二太太先开了口:“我听易颂莲说,那日的沙龙很不错,明儿她还打算送一箱子国外绝版的军书过来。” 二太太和易家交情不错,在她看来,易家也是诗书传家的好人家。 一听军书,沈云龙哼了一声,刚要拿酒杯的手,就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想说些什么。 大太太瞟了一眼,沈云龙没说话。 沈纪堂淡淡地嗯了一声,表示二太太说的不错。 传菜的丫鬟把新上的菜给端了上来,这道菜和桌子上的菜有些不一样,还没放下,就已经传出了一股子诱人的香味来,一放下,菜色看着红红的,却闻不到浓油赤酱的咸香味儿。 大太太笑了:“大帅,尝尝这菜,是我另请高明做的。” 二太太三太太没动筷子,她们对这种比较朴实的农家菜,并不十分看得上眼,心中也诧异,吃惯了素斋的老大,怎么的就有心思去请这种肉菜的厨子。 香气扑鼻,热气散去,桌上的菜才展露出颜色,黄黄的栗子偎在嫩嫩的鸡肉边上,红油油的汤底,看着就勾人馋。 沈云龙正想喝酒,听了大太太话也不犹豫,夹了一筷子,尝了尝,叫了声好:“属实好吃,你们也尝尝,快快。” 他觉得好的东西,必要叫人也道声好。 周围的人也都知道他的性子,二太太便先动了筷子,她夹了筷栗子,放进嘴里,说不出的香酥软糯,吸饱了鸡肉的汤汁和鲜香,在口中留香四溢。 她一向不爱吃这种红烧肉菜,哪儿知道这块小小的栗子竟也这样好吃。且,吃不出任何的酱油味,只有浓浓的肉香。 见二太太仿佛被镇住了,三太太也不信邪,尝了一小口。 她也没能说出话来。 “好吃吗?”大太太问。 “好吃。”两个太太连连点头。 沈云龙哈哈大笑起来:“那是,我沈云龙说好,就是好。” 他终究还是把头撇了过去,看向了沈纪堂:“你怎么不吃?” 大太太哎了一声,叫住了沈云龙:“你这人,知道的是知道你关心儿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下命令。纪堂,别理他。” 她这么一说,沈纪堂撇了下嘴角,看了眼沈云龙。 沈云龙端着酒杯,眼神则瞟向了别处,不知道在看些什么,就是没看自己。 沈纪堂还是动了筷子,夹了一筷子肉,送入嘴里,他微微挑了挑眉头:“这菜谁做的?” 大太太也不卖关子,又让张妈把胡曼曼叫了进来。 胡曼曼原是听张妈吩咐去厨房洗手随便做了道菜,大厨房只剩下一些栗子和鸡块,她想着栗子爆鸡倒是能快快出菜,就做了这么一道菜。 哪儿知道菜端过去没多久,又叫她进去了。 上次她进去就差点目睹沈纪堂父子两个吵起来,这次她又得去? 她一进去,便是死死地低着头,半点儿声都不肯出。大太太把她拉到了跟前儿,亲热地拉着她的手:“瞧瞧,这丫头的手艺,比咱们重金聘来的名厨只好不差。” “我这几日,也在寻着由头叫这丫头给我炖些补品甜汤呢。” 三太太想了想:“昨儿大姐送来给我们吃的翡翠绿玉汤,就是曼曼做的?” “是呀,也不叫她太累。是她教着厨房做的。” 大太太说起胡曼曼的甜汤,也是连连点头,她口味淡,偏偏胡曼曼一连做了几次的甜汤,都不太甜,入喉爽利,对了她的胃口。 “确实好吃,式样也新鲜。”三太太点头,回想起那道翡翠绿玉汤的滋味,确实令人记忆犹新。 “是吧?”大太太让胡曼曼在边上站着,“大帅,纪堂,你们不都喜欢这丫头做的栗子烧鸡么,父子俩嘛,口味一样,心底想的也不会有左。” “这几日大帅在家,就让这丫头掌勺,咱们晚间就一处吃。” 三太太转了转眼珠子,大约也明白大太太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笑了起来:“成,那咱几个也跟着享口福了。” 沈纪堂皱了皱眉头,刚想说些什么,沈云龙看到了胡曼曼,乐了,一拍桌子:“哦,就是那天那个直心眼子的丫头。中,就这么办了。” 他自来待人接物都是凭眼缘,那天胡曼曼站着说不出话来,没回护沈纪堂就等于给了大帅他一个面子,自然看胡曼曼十分顺眼。 大太太也轻声细语:“曼曼,不必亲自动手,只教教厨房这些人,咱们也换换口味,你可愿意?” 给沈纪堂一个人也是做,这么一大群人,也一样吧? 胡曼曼哪里敢说不愿意,她就先点了头。 这顿饭,吃的沈云龙十分畅快,他又多喝了不少酒,胡天胡地吹起了当年战场上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事儿,这事,沈纪堂听过不少遍了。 他站起来时,有些站不稳,撑了一把桌子,恰巧撞到了胡曼曼的肩膀,胡曼曼吓得往后面退了好几步。 “没事,没事儿,我还好,没醉。”沈云龙一个劲地眯眼睛往前看,约莫是想看看刚刚撞了谁。 沈纪堂猛地站起来,沈云龙一把搭住了他的肩膀,劲道十分大,把沈纪堂给压了回去,沈纪堂顺着这股子劲,撑在了桌子上,顺势便抓了他的手,直接扭了过来。 沈云龙怒了:“这小子,胆子大了,敢跟老子较劲。有本事打一架。” 他醉醺醺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口齿不清,像是在说醉话。 胡曼曼看得真切,沈纪堂根本就没松开沈云龙的那只手,仍是扭着他的手腕。 “好啊。”沈纪堂应了。 沈云龙啪地一拍桌子:“成!打!拳头……拳头讲话,有种的跟上来。” 他摇摇晃晃往脱了军服,往后山走去,沈纪堂扫了一眼 二太太急得要命:“大姐,你也不劝劝,大帅都醉成这样了。” 三太太也有点怕:“对呀,大姐,要不咱们跟过去瞧瞧?” 太太倒是微笑了一下:“看什么,他们爷俩自有办法,总不会手足相残。放心。” 她定定心心坐了回去,神色比之前又轻快了许多,叫张妈拿了一壶黄酒过来:“你们也别担心,一起来吃点酒热热身子。” 两位太太有些疑心,但也不能违抗大姐,就坐下来,陪着大太太喝起酒来,大太太今夜兴致不错,还真喝了有小一壶,把两个姨太太都看愣了,还不时地招呼着胡曼曼,问她做这道栗子烧鸡的秘方是什么。 胡曼曼解释着:“大太太,没用酱油,怕抢了栗子的香甜味,就炒了糖色。” 她一边说,心思却飞到了外头,还真想知道沈纪堂和沈云龙去了哪,真打起来了? 但她哪儿敢出去瞧,满院子的下人都被大太太约束着不能出去,且天色已然黑了,哪怕是出去了,也得打着灯才能见着。 越是瞧不见,不知道,胡曼曼就越想知道,收拾完一进大厨房,张妈就凑了上来,瞪着眼睛:“大帅和少帅真打架去了?” 胡曼曼点了点头,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张妈一边收拾厨房一边念叨:“这父子俩,我也觉得早晚得打上一架才好,大帅这样的率性,少帅却淡淡的,啧啧。” 她又说胡曼曼:“还是你运气好,两次都被你撞见。” 胡曼曼又好笑又好气,她怎么就是运气好了,是运气太差了,每次都在凑在跟前,却没一件好事。 少帅没回来,她也不敢休息,不过她的房间就在边上,只要少帅进书房或上三楼,发出动静,她就能知道,胡曼曼把窗户和门都虚掩着。 直到夜半,才听到沈纪堂穿着军靴走来时,那熟悉的脚步声。 她赶忙拿着那条银链子走出来。 这东西她不敢带,拿着又心慌,日后若是女主出现了,又算是怎么回事呢? 她一走出,恰巧碰上沈纪堂从不远处走来。 他浑身冒着热气,扣子解开了一般,露着大半的胸膛,古铜色的肌肤在月下闪着汗水的光芒。 若不是手上的银链子里有香味传来,她只怕一下就得软了。 “少,少帅。”她声音也变了不少,又软又娇,有些沙哑。 太,太强烈了,她把链子捏地近了些,这样香味冲到鼻子里,就好受些。 这时候再捏着银链子,却怎么也还不回去了。 还怎么还呢,对着他,用得上啊…… 沈纪堂目光也投到了她手心里捏着的银链子上,接过她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满头的汗水,见她还是紧紧地将链子组攥在了手心里,他轻勾了下唇:“你很喜欢?” 这—— 胡曼曼挺为难,他好像误会了。 她回答什么好呢? 喜欢?保不齐沈纪堂又要给她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喜欢?他那变脸的工夫,胡曼曼也亲眼见过。 果然,抱男主大腿的难度真不亚于天桥底下耍杂技抱杆子往天上爬的。 第24章 甜蜜 “喜——喜欢。”胡曼曼很没志气,把链子捏在手里,深呼吸一口后,觉得自己清醒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是选择把这条链子留下,说说这链子的好话。 要不是这链子,此刻只怕她早就软倒在边上,又得讨人嫌了。 不过,她倒是很想知道,他为什么会买这条链子。 “你怎么会想到买这个?” 沈纪堂转身前,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抓紧机会问了心底的疑问。 青色的地砖上,光可鉴人,印着沈纪堂修长的倒影,纯白的毛巾扣在他乌黑潮湿的头发上,显得他十分慵懒。 不知是不是他心情不错还是什么,胡曼曼觉得他看过来的眼神不那么冰冷,反而带着一点戏谑。 “你真想知道?” 胡曼曼点头。 沈纪堂从裤兜里摸了摸,掏出了另一根链子,也是银的,链子比胡曼曼手里的这条粗一些,看着也不太闪,带着一种朴拙,坠子上的银色香囊也大了两圈,倒——有些狗铃铛的模样。 他把链子往桌上放了:“或许你更想要这一条?” 放东西的时候,他凑近了一步。 只这一步,高大的人影压过来,蒸腾的热气,阳刚的男人味道,便彻底盖过了链子上那小小银囊散发出的香味。 胡曼曼悄悄别过头,落在沈纪堂眼里,便是她在认真地看那根新链子了。 “喜欢就拿着。” 呵,还真是喜欢得很么? 忽然间,沈纪堂声音又变冷了。 胡曼曼还来不及说些什么,一回头,沈纪堂离开了。 这人,越来越奇怪了。 不过,她屏住的呼吸终于可以松一口了。 提起了桌子上的那根新链子打量了一番,胡曼曼这才想起来,这莫非就是吴学文家银铺子打的这根项链? 她明明跟那掌柜的沟通好的,哪儿知道出来是这个样子的。 果真,第二日一早吴学文就巴巴地来了,他倒也不避讳,直接就找到了胡曼曼,胡曼曼听他说起了那根银项链,便硬着头皮跟他说了两句。 “你那链子可拿到了?我拖张妈转交给你,她给你了吧?”吴学文盯着胡曼曼,憨憨地笑。 胡曼曼点头:“拿到了。” 她没听张妈说起这事儿,链子又是怎么到了沈纪堂那里的? 胡曼曼也没来得及再打听,便忙了一天,晚间果真,沈纪堂去了大桌子上用餐,胡曼曼也备了两个菜,大帅也吃得很香,倒也出乎意料。 沈纪堂刚吃完,就把胡曼曼叫了过去。 看脸色,有些冰冰的,她琢磨着,是不是不高兴? 她进了书房,地上摆了几箱子的书。 “这是?” 沈纪堂取下了手套:“帮我归置下这些书。” 一说到书,他的话音就有些重。 邹妈的儿子叫什么来着? 吴学文。 那天在书局外,车上他似乎是瞧见了两人的身影,下车进去,便寻不见了,问起来,伙计只说有个那样的小姐替同行的先生推荐了些英文读本,又自己看中了银链子。 进府才几天,竟学洋人约会送礼了。沈纪堂目光胶着在胡曼曼身上,她蹲下身子,脖子里漏出一抹银色,看款式,是他买的那件。 他的目光在那链子上停留了一会儿,嘴角不自觉扯了下。 戴在她脖子上,竟十分不错,正好。 胡曼曼理着又厚又重的原文书,书有些是旧的,有些却是全新的,手指刚触上去,一张纸像是锋利的刀片,割了一下。 “哎。”她轻叫了一声。 转瞬间,她的手指已然渗出了血珠子,从小到大,滚落了下来,胡曼曼忙把食指含在了嘴里。 沈纪堂正要出去,听胡曼曼轻叫一声,飞速折了回来。 一眼过去,便如有一把重锤狠狠砸在了胸口。 微暗的夜色下,月光衬得她肤色奶白,透着明亮的光泽,乌黑的头发点缀在洁白的脖颈处,宛如丝草撩动,顷刻便能缠上顽石。 她便如一幅起笔便十分惊艳的画,光是挂在白墙上不动,也有无数人要为之驻足。最惊心动魄的一笔,是沾了一点鲜血的唇瓣。 本就粉嫩的唇瓣,染上了殷红的血,如同上了什么娇艳的妆,诱人冲动。 沈纪堂目光灼灼,不知不觉间便逼近了一步。 胡曼曼却暗道不好,明明带着项链,鼻端也有香味,他身上热气不如运动后重,可被他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仍是四肢发软,有些支撑不住。 他走,她便退。 退无可退,软绵绵的背便抵在了墙壁上,冷冰冰的墙壁,却令胡曼曼觉得有些舒适,她口干舌燥,浑身发软,下意识伸舌头舔了舔嘴边,淡淡的咸腥味道—— 殷红滴血的唇瓣,一截软软的粉嫩的小舌卷了过去,最后的理智终于被狂火点着,如同烟花爆炸开来。 几乎是同一个瞬间,巨大的阴影扑了过来,男人的气味如同燃烧的火炬,又热又烫,她不光是身子,连脑袋都软成了一滩浆糊。 她鼻端全是沈纪堂的呼吸,淡淡的烟草味,下一秒,唇瓣便被沈纪堂贴了上来。 冷冷的凉凉的,唔…… 沈纪堂如同一头猎豹,猛然攫住了自己的猎物,双手撑在墙上,初时只是浅浅地贴了上去,她微张的嘴,吐气如兰,立刻窜入了他的胸腹之中,便在那里烧起了一团熊熊烈火。 钢铁一般的臂膀立时收紧,狠狠地捏住了她柔软的手臂。 天塌地陷。 胡曼曼浑身发烫,他手掌贴着她的手臂,便如同一条离了水的鱼儿,需要更多的空气,红唇微张,他便侵略了进来,带着男人的强烈气味,卷入了她的唇舌之间。 滑嫩的唇瓣和粉嫩的小舌——那把大火终究将他整个人都烧了个精光,他猛烈地需索更多。 沈纪堂何时如此跟人亲昵的交缠过,此时只是遵循本能,他一下,又一下,一次次比一次重地卷着她的唇舌中的蓓蕾,吻啄着花蜜。 是该死的甜美。 她唇间溢出一声细碎的轻嗯和轻嗯,声音如同细细的丝线绕到了胸口,勾得人酥麻入骨。 沈纪堂双手不自觉在她手臂上移动了一下,只一下,手指便按到了一处不可言说的柔软上,深深地陷了进去。 无法自拔。 隔着一层薄薄的夏秋纱衣,他的手指能清晰地感受到她衣服下嫩滑如花瓣的肌肤。 喘息间,已然瘫软成一滩水的胡曼曼无意识地挂在了沈纪堂的胸膛上,双手也渐渐缠到了他的脖子上。 美妙的感觉令人只愿醉死此间。 砰。 外头有谁砸了个坛子。 沈纪堂像是被烫到了一般,意识蓦然清醒,松开了胡曼曼。 “哎哟,你这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外头传来妈妈的骂声,小丫鬟连连道歉。 声音不大,却也足够令两人彻底分开。 胡曼曼气喘吁吁,倒在墙上,软软的,没了骨力,分开后,她才觉得回了一丝神智,他方才皮肤热度滚烫,浑身上下像火炭,那热度,像是在铁炉子里炼着,骨头都化成水了。 这次亲吻过后,她浑身上下都泛着动人的樱粉色,再好的颜料也调配不出这种色泽。 沈纪堂看着她,她也就这么定定看着沈纪堂。 两人短时间都无法彻底冷下来。 他没想到,自己会失控成这样,但,下一瞬,他还是喑哑着嗓音问:“你有没有跟别人这样过?” 什,什么? 胡曼曼双眼仍迷离着,只犹豫了一会儿,沈纪堂立时冷了脸:“出去。” 这? 胡曼曼:…… 她做错了什么? 怪不得书中形容男主最难攀折,生人勿近。 出了书房,她躲进房间,摸了摸嘴,已经肿起来了,只能打来清水好好儿地用冷帕子敷着。 一动作,舌尖也痛了。 胡曼曼脸色绯红,沈纪堂竟这样大力,回忆起方才的场景,她身上又跟着熨烫了起来—— 稳,稳住。 这大腿抱上了,可这一不小心,抱过头,似乎又松动下来了? 她胡思乱想一通,终究还是很晚才入眠。 第二日一早,她端着碎牛肉沙律和煎蛋三明治过去时,沈纪堂又早早在等了,他叉着三明治吃得很香,看起来,也不是特别生气的样子。 胡曼曼清了清嗓子:“昨天……” 乒。 沈纪堂手里的刀叉掉在瓷盘子边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他锐利的黑眸冷冷地盯着她:“做什么?” 胡曼曼败下阵来,男主的心,又岂是她这样的配角可以随意揣测? “不,不做什么。”胡曼曼随口想了个尴尬的借口,“就是今儿多做了几个三明治,想中午重煎了给你送过去。” 她纯粹是胡乱找话说,她一说昨天,沈纪堂的脸色就冻得像是深海海底,她哪儿敢继续讲昨天的事。 话说完了半晌没反应,沈纪堂看了看胡曼曼:“为什么?” 什、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男主他的每一个问题都没问到她的点上呢? 好在她脑子转得还算快:“这个,张妈说,天凉了,军营的食堂总不够热,我怕少帅您受凉。” 沈纪堂抓住帽子戴上,双手十指抓住领带将结推到了最上面,喉结微动:“军营也不是你随便来的,不用了。” 哎。 算了,冷就冷点儿吧。 胡曼曼彻底放弃,她有些自暴自弃地想,抱不上便算了,至少没把她给赶出府来。 敷了会儿冷帕子,嘴唇没那么痛了。 门却被敲响了。 张妈叫着:“曼曼呀,外头有人找你,说是你家大姐。” 大姐来了—— 胡曼曼飞快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赶忙走了出去,一颗心砰砰乱跳。 第25章 少帅 大帅府里的丫鬟们平日是不让出帅府门的,也鲜少有家里人来找下人。 大姐肯定是进不来,胡曼曼左思右想,还是跟张妈说了声。 “张妈,能不能让我大姐进府里来?” 张妈想了想:“这事儿得问庄管家。” 她凑到胡曼曼耳边教了几句,胡曼曼便起身去照了庄开诚。 庄开诚起初不同意,不过胡曼曼照张妈说的,递了盒雪茄过去,庄开诚打开雪茄盖,颠了颠分量,道:“成,我让哨兵把你姐放进来,不过只能在你屋子待着不能到处乱转。记着时间啊。” 他笑呵呵地离开了。 胡曼曼也松了口气。 倒也不是别的。 实在是她怕大姐真的跟第二场梦中一样,一言不合又将她绑去哪里,左思右想,去外面见大姐,还真就不如在府里面见她的好。 这下胡曼曼松了口气,去门外迎胡盈盈。 “哎,她怎么还不出来了呀?” “这位女士,请你站在白线外等待。” 哨兵正拦着,不让胡盈盈过去,庄开诚在边上走过去,说了声,胡曼曼跟在庄开诚的后面,一眼就见着了有些变样的大姐。 “大姐。”胡曼曼叫了一声。 胡盈盈一抬头,这才认出,眼前那亭亭玉立的姑娘,可不是正是自己的小妹么? 这才短短几日不见,看着竟又是越发地出挑了。 胡盈盈先放下了心中的那块石头。 跟在胡曼曼身后,走入了大帅府,胡盈盈只觉目不暇接,如同入了富贵乡之中,走路都是轻飘飘的。 一路过来,不少的丫鬟都跟胡曼曼行礼:“曼曼姐。” 胡盈盈嘴角带笑,又打量着这些丫鬟们的服饰,独独只有胡曼曼穿的是自己的衣服。 进了胡曼曼的房间,胡盈盈也是为之一震。 屋子可不像是下人房,单人单间,有桌有椅,要不是陈设有些旧,说是个书香家小姐的闺房都有人信。 她嘴角的笑容更大了:“曼曼,你在帅府的日子过得不错,大姐也放心了。” 胡曼曼淡淡的:“大姐,不如开门见山,有事说事吧。” 她早就淡了几分姐妹情深,要不是还念着手足骨肉的根子,又怕稳不住胡盈盈她又故态复萌,她哪儿会跟胡盈盈多说呢。 她这态度,也在胡盈盈的意料之中,她也不是拉不下脸的人,现下也拿出了诚意,慢慢地绕着帕子走到了胡曼曼的身边,轻轻地叹道:“小妹,我知道你怪我心狠。可咱们胡家,就我们两个姐妹,我不争气点儿,早就被袁明辉踩在脚底下了。” 她从手包里拿出一封信,打开了递到了胡曼曼的面前。 这封信是袁明辉寄给胡盈盈的,看落款,大约是两年前的事了。胡曼曼一目十行地读完了,在信中,袁明辉只说了一件事,说早晚有一天,要看到胡家家破人亡。 “当年爹妈拆散我俩的事,他一直怀恨在心,两年前他入金陵就职,就给我来了这么一封信。我时刻害怕,又不敢和人说,只能深夜流泪罢了。” 这事胡曼曼并不知情,若是从前,她自然会同情大姐,可现在,她只担心自己日后的结局。信笺上,的确有不少干透的泪痕,点点滴滴,纸张也变得凹凸不平,墨水晕开了不少。 “大姐,到底什么事?” 胡盈盈愣了一下,小妹真的变了不少,说话的方式,都变了。 她等了那么久,就等着小妹主动传递消息出来,哪知道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也知道不能急,可这库券的事,做空做多,一个手欠,便是满盘皆输,她现在只捏着最后一点儿本钱,只等着惊天一赌。 “好,大姐就跟你交给底。”胡盈盈拿出了一个信封,信封是国外的制式,白底黑字,写了一串洋文。 胡曼曼很快看明白,这是申城远东银行的信封。 “你洋文好,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胡盈盈定定地看着胡曼曼的眼睛,知道小妹明白意思:“我现在急需这笔钱。这个消息,也是我花了一大笔钱买来的,小妹,你听着,这家公司,就是沈纪堂手里的一家银行,每个月,都会有犹太人经理给沈纪堂写信,就是用的这个信封。” “信封里,会有一张字条,简单地写着下个月库券的行情。不过,都是用的英文。”胡盈盈一个劲地讲下去,“要是做多,你就去帅府门外的树上,系一根短短的红绳,要是做空,那就什么也不必。” 见胡曼曼脸上还是淡淡的,胡盈盈咬了咬牙,双腿一软,跪了下来:“小妹,算大姐我求你了。只要成了这一票,爹妈后半辈子,都无忧了。我必给他们存上一大笔。” 胡曼曼吓了一跳,赶紧去矮身去接。 她一凑近,胡盈盈却恰好凑近了,看到了胡曼曼破了皮的嘴唇。 她呆了,转瞬又笑了起来:“小妹,你能行。” 胡曼曼反应过来,忙捂住了嘴唇,脸上红了一片:“大姐,你胡说些什么?” 胡盈盈扯下她的手,细细地看了看,啧啧叹了两声:“也太不怜香惜玉。是他弄的?” 问话有些露骨,胡曼曼避而不答,胡盈盈却已经胸有成竹,但笑不语。 她把东西放在桌上,外面已有佣人来催,道时间到了,访客该走了。 胡盈盈开了门:“事成之后,红利我分你一半。” 定定地看着桌上的那张信封,胡曼曼发起呆来。 她一发呆,时间便过得很快。一下子就到了沈纪堂回来的时候。 沈云龙和几个太太的晚餐比沈纪堂习惯的时候要晚些,沈纪堂掐着点回来,便有了一些空闲时间。 他一回来,就叫了胡曼曼去了书房。 胡曼曼心不在焉,大姐说,那些信应该就在沈纪堂的书房里,可她并没有资格翻动沈纪堂的书房…… 她并没和沈家签卖身契,丫鬟也是活契,半年续着。 半年之后,她不如大姐的意,以大姐的性子……就不说半年之后,半年中,大姐找个借口,就能将她支回家。 本就是为了这个送进来,她也巧言拖延了大姐的主意,这一天真的来了,胡曼曼竟还是有些难以过关。 总觉得对不住沈纪堂似的。 可——她早就打定主意要等女主角出现后就逃走的…… “胡曼曼!”沈纪堂高声冷道,啪地将枪套放在了书桌上,“胡曼曼?” 这枪套撞击着紫檀木的桌子,发出闷闷的一声,胡曼曼这才惊醒过来:“啊,少帅,什么事?” 他方才说的话,她全当耳旁风? 沈纪堂盯了她半晌,选择把话重新说一遍,这是他向来不曾有过的经验。 “我说,你今天没去军营?” “没去啊,少帅不是说不用去么?”胡曼曼不明所以,她白日里本就是扯了个幌子,并没打算真去,他也明确说了不用送饭菜去,哪儿知道他一回来会问这个。 沈纪堂坐了下来,似乎并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却也被堵得无话可说,半晌,他道:“书房的书乱了,你接着收拾。” 自己就坐在书桌上,抽出了一竿金笔,在纸上书写起什么东西来,一会,划破了一张纸,便团成了一团,扔到了地上。 又怎么了? 胡曼曼微微皱眉:“少帅,我得去准备晚餐了。” 啪。 沈纪堂手里的钢笔笔帽歪着断了,他冷冷地抬起头来:“你就在这儿收拾书,哪儿也不用去。” “可,这是大太太吩咐的。”胡曼曼很执着。 沈纪堂也皱了眉头:“不过是一场戏,我爹也只是想要个台阶。” 那日两人出去打了一架,有些话也不用说自然开了,事后沈云龙自己说上阵父子兵,便不再计较他如何管教军营中的事情了。 话一出口,胡曼曼哦了一声,便不再作声,默默地收拾着书本。 沈纪堂觉得那里有些不对,望着她,停了笔:“曼曼?” 他第一次唤她曼曼,声调虽冷,却带着一种说不上的调子,仿佛那一声在心底叫了几万遍一般自然。 胡曼曼没抬头:“少帅,什么事吩咐?” 她越冷淡,沈纪堂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两人俱是一言不发。不多时,胡曼曼收拾好了一堆书,一直弯腰,一站起来,身子歪了不说,衣衫也都空了。 一眼瞥过去,便是一片白腻,和一条深深的沟壑,难以填满。 他猛地站了起来,胡曼曼赶忙拉住外衫,不知道他看到了多少,背过身去,嗔了一声:“少帅!” 胡曼曼逃开了多时,那一声少帅娇滴滴又带着软糯,仿佛某种娇吟,又在耳边回荡了一万声。 夜晚,他入了梦。 血海之中,他奋力在马上拼杀,一时刺刀入肉杀人,一时枪林弹雨,突地,耳边有女子声音叫了起来:“少帅——” 一声少帅,他便猛然回头,再回首,身上已然缠着一女子,光洁天然,白臂细腰,触手柔软。 “少帅……” 躺在身下的胴体妖娆妩媚地蠕动着,女子娇声带喘,声声入骨,下一刹,女子的脸渐渐清晰起来—— 胡曼曼,是她…… 女子如雾散去,沈纪堂额头汗珠滚滚,只觉得下面坚如铁。他又冲了几回冷水澡。 第26章 穷呀 一大早,胡曼曼刚起床,门又被拍了好几遍,敲门声毫无规律可言,听起来也不板正,胡曼曼就定下心来,必定不是沈纪堂。 “是我。”常云来拍着门板,心里有些苦苦的,“少帅今儿不在府里吃早餐。” “好的,知道了。”胡曼曼应得乖巧,心中却有些欢喜,真是难得清闲。 不过,他今天怎么就不在府里吃了? 常云来还没走:“少帅还吩咐,让你中午做好饭盒送去军营,司机十一点半来接你。” 胡曼曼一颗心又落了下去。 他这是搞的哪一出? 他就非得要她做饭送去军营? 胡曼曼也只能应了下来,这样一来,原本上午的空闲时间便有些赶了,她便选了点快手的菜色,耐心地装进食盒。 没多久,她拎着食盒出了门,司机正在外面等着。 “上车吧。” 她低头钻了进去,汽车一路飞驰,很快便入了一片树荫的大河边,远离了人烟的地方,正是军营。 私车不开进军营,司机把她在军营门口放下了。 胡曼曼矮身下来,跟司机道了声谢。 军营门口站着哨兵,见她过去,便把她拦下。 “等等,你找谁?军事重地,闲人免入。” 这个哨兵比大帅府门口的那个个子高些,皮肤也更黑,说话间带着一股喝令的威风。 “我找沈纪堂。”胡曼曼抱上了沈纪堂的名号,“他叫我过来的。” 她一抬头,哨兵先愣了下,转瞬间,黑黝黝的脸便透出了一丝亮红色:“你找少帅?” “是呀,他叫我送吃的来,我是他的丫鬟。” 胡曼曼把那手里的食盒提了提,哨兵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手臂露出一截,如嫩白的藕,搭在漆黑的食盒上,更显颜色。 他一时看呆了,便没能接上胡曼曼的话。 胡曼曼又叫了他一声:“我能进去了吗?” 哨兵这才回过神来,此时他黝黑的脸上已经红透:“可,可以。在本子上画个名字。” 哨岗中墙上挂着一个本子,胡曼曼接过钢笔写下了名字。 她穿了身嫩粉的连衣裙,是胡盈盈托人送进府来的,款式时尚大方,又不像旗袍勒得慌,恰好这个季节穿着。 远远走来,便如一朵盛开的粉嫩花朵,满地的黄绿树叶做背景衬着,格外出挑。 边上,几个连长正和常云来趁着午休在打篮球。 王连长先瞧见胡曼曼,他动作一停,篮球就咣当砸到了常云来的身上。 常云来顺着他眼神看过去,便见到了走在树影子下,正往里面来的胡曼曼。 她脚步很慢,似乎并不知道方向,张望了几下,像是在找人。 边上的几个连长远远望去,便看得真切,这女孩子眉眼动人,身段窈窕,看着像是来寻人的。王连长心痒难耐,常云来把篮球丢一边:“你们玩,我有事去。” 边上几个男人怎么可能让他走,团团把他拉住:“这姑娘你认识?常云来你小子不赖啊,是谁家姑娘?” 是他家姑娘倒好了,常云来有些闷闷不乐,偏不是他家的。 他撩开这几个骚动的连长:“别胡说了,我真的有正事。” 边上几个男人起哄,把他勒着不让他动:“说了再走。” 常云来叹了口气:“是少帅的丫鬟。” 自从上次易家的事,他就知道少帅对胡曼曼不寻常,现在,从未在军营吃过外食的沈纪堂竟然要求胡曼曼给他单独送食盒,就更加确信了几分。 他跑到胡曼曼边上,整理好军服:“你来了,我带你过去。” 胡曼曼这也是第一次和常云来近距离打交道,她稍稍退开一些,默默跟上了常云来的脚步。 她没好意思说话,常云来倒是说了起来:“少帅他今天有事,没来得及吃东西呢。” 他把胡曼曼带到了一座红瓦白墙的小房子外,指了指楼梯:“在二楼左手边的房间里。” 胡曼曼拎着食盒上去,房间里,似乎还有人在讲话。 她敲了敲门:“是我。” 门内,谈话声戛然而止。 沈纪堂旋开了门把手,胡曼曼走了进去,里面除了沈纪堂,还坐着易颂莲和一个年轻的男士,戴着金边眼镜。 沈纪堂跟金边眼镜握了手:“今天府里送饭,恕不奉陪。慢走,我不留。” 他冷淡的客气也令易颂莲和男人都是一愣。 易颂莲扯了扯身上的翠绿洋装,有点儿不开心。她想得好好的,借着大哥的东风,到军营里来探望沈纪堂,再故技重施,谈一谈最近霍乱给军方的捐赠,恰好,结束后,一起吃一顿。 哪里知道沈纪堂会让丫鬟送饭? 她恋恋不舍地站起来,拎起了手里的竹节小包,看着沈纪堂迈不开腿,易连城拉住她,推了推金丝眼镜,跟沈纪堂道了别。 胡曼曼在边上默不作声,倒是易颂莲,本就要出门了,不知怎么,多心看了一眼沈纪堂口中送饭的下人,这一看,才是吓了一跳。 “纪堂哥,这是你的丫鬟?我曾见过的。”易颂莲咦了一声,左右地打量着胡曼曼。 沈纪堂看了眼胡曼曼:“哦?” 这个美貌丫头竟是服侍沈纪堂左右的,易颂莲不知不觉就多说了几句:“是呀,你也知道我喜欢逛庙会,那天庙会上,这丫头就在卖蛋糕,生意很不错呢。” 她每多说一句,胡曼曼手指便握紧食盒一分。 易连城看了眼沈纪堂,再度拉了拉易颂莲,哪知道他这个妹妹根本不为所动,反而越说越起劲。 “对了,我这个包包也是她卖给我的,很不错。” 易颂莲也没什么心眼,想到包包就问胡曼曼:“这包着实不错,你不是说还会别的款,我认识别家千金想要,能不能你也给做一个?” 她刚问完,便被沈纪堂打断了:“易小姐,慢走。” 易连城赶忙把易颂莲拉了出来,走了几步便训斥:“你这个傻丫头,一点城府都没有,你以为沈纪堂为什么突然要叫丫鬟送饭?” “为什么?”易颂莲琢磨不出来,“府里饭菜好吃?” 易连城直叹气:“那是借口罢了。算了,回家再说吧。” 刚才沈纪堂脸色虽没什么变化,但周身气息是越来越冷,那危险的气息,易连城敏锐地感觉到了。 他们走了后,沈纪堂一言不发,胡曼曼却暗道不好,再这么下去,食盒里的菜都快要凉透了,她把食盒打开,饭菜香味飘了出来。 “少帅,用饭了。” 沈纪堂没动作,只是紧紧地盯着她:“庙会?” 她还真是厉害,瞒着他,可是去了不少地方。 这一关怕是过不去了。 胡曼曼再度顾左右而言他:“再不用饭,就凉了,少帅,你先吃吧,吃了再听我解释好吗?” 沈纪堂拿起了筷子:“那你讲。” 胡曼曼咬住了下唇,私自出府肯定是不对,现下这个关口,也只能承认了:“是,我没告诉你,我跟三妮去送小雅,顺道去庙会试试。” “你就这么缺钱?” 他冷寂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淡淡的讽刺。那一支盘尼西林,随手卖出去,就是多少价钱,值得又是去庙会又是卖包给易颂莲? 他的丫鬟,何须做这些事情来求生! 他给的钱,她竟也不肯用? 这一缕淡淡的讽刺,没逃过胡曼曼的耳朵。 她微笑着劝他吃,又笑着解释,可却一点也受不住沈纪堂这样的语气。 “对,我就是缺钱。” 水雾弥漫在眼中,委屈一点点地泛开,又被冲刷到了一起,她耳畔伴随着轰隆一声,刹那便决堤。 “你以为我愿意做丫鬟做下人?要不是怕被我姐卖了人,我也不至于逃到这个地方,给你当丫鬟……” “现下是你的丫鬟,等哪日不是了,出去这兵荒马乱的,谁不需要用钱?” 她呜咽起来。 “您是大少爷,是少帅,不用知道人家疾苦。你给我的东西,给我的钱,我都记着收着,早晚还你就是了。” 她用手背抹去滚滚的泪珠,乌黑的眼睛有些红,蒙着水水的光,鼻尖也是红彤彤,看着便叫人心声怜惜。 沈纪堂一时哑了,刚想上前拉住她,胡曼曼却甩门走了。 常云来在楼下,不敢上去打扰,只是候着,哪知道,没多久,胡曼曼就跑下来,一句话都不说,没一会儿,沈纪堂也冲了下来。 “她人呢?” 一向冷静的沈纪堂显然下来地有些急,军帽都没戴,常云来指了指西边儿的树下。 “站这儿干什么,去操练。” “得令。”常云来行了个军礼,小跑步走开了。 心里却是无边哀嚎,看少帅这个样子,他是彻底没戏了。 西边是围墙,围墙里种着一排梧桐。 接近深秋,偶尔便有叶子掉落,胡曼曼蹲在树下哭了一会儿,几片叶子便盖满了她的身上。 “王八蛋。” 她便擦泪边骂:“什么屁的男主角。” “穷又怎么了?” “我就爱钱。” 她悄声道。 树后,沈纪堂站着看她,不知不觉便开了口:“梧桐叶子上会有毛毛虫。” “呀!”胡曼曼尖叫起来,胡乱扭动着,跳到了沈纪堂身旁。 她叫了几声,才发现说话的人是沈纪堂。 可此时,她已经都快要扑到他身上了。 下一瞬,她的腿,渐渐便软了。 第27章 暴烈 她踉跄着倒了过来,沈纪堂长臂一伸,捞过了胡曼曼。 他手臂硬如铁,便是轻轻一箍,带着一股子热度,胡曼曼早已熏得浑身发软,倒在了沈纪堂手臂上,怎么也起不来。 沈纪堂一时收住了手臂,手臂上,软软的身躯,带着女子独有的香味,他的手掌落在胡曼曼的腰肢上。 她的腰肢细细的,一个手掌便几乎能环绕过来,丝滑的布料下,大拇指磨砺过去,柔腻的皮肤如同在手指下跳跃起舞。 他的呼吸微乱,蓦然,他加大了手劲,紧紧地箍住了那一段软地像是甜梦的腰肢。 胡曼曼原本软着,他在她手臂上加大力道,便吃了通,原本收了的眼泪又汪了出来。 “轻——轻点。” 她原是有些恼怒,可声音出口已然不成调,软烂地不行,像是猫叫,又像是带着爪子,在他胸口轻轻地抓挠着。 本就呼吸乱了,他眼角泛着微红,倾下身去,慢慢地吻上了她的脸庞,那里,有闪亮的泪痕,一下,又一下,他啄去了胡曼曼脸上一滴滴散碎的泪珠。 她的眼泪竟也带着一丝微微的甜。 胡曼曼本是有些痛地哭了,他放柔了力道,又是轻轻地啄着,呼吸间全是沈纪堂的气味。他个子比她高上许多,此际她只是窝在沈纪堂的怀里。 他伸出手指,抬起胡曼曼的下巴,逼迫她不再瘫软下去,另一只手绕过她的腋下,固定住了她小小的后脑勺。 啄吻一路往下,便到了她的唇瓣,两人呼吸交错,胡曼曼手臂软软地在他胸膛中搭着,一时手指搔过了他硬硬的腹肌,沈纪堂在她唇上深吸口气,眼角通红。 他遂收紧了双臂,将她紧紧地箍在怀中。 王连长带着几个连长从篮球场外走过,停下了脚步,总觉得不远处有什么动静,像是什么轻哼声。 不过站住了脚步,很快又听不见了。 “去冲个凉,谁第一?” 几个男的早一溜烟跑了,王连长也跟着飞跑起来。 从轻柔的啄吻到暴风雨一般猛烈的索吻,胡曼曼到最后,已然是整个人都挂在了他的怀里,更羞耻的是,她的胸都整个儿贴到了沈纪堂的身上。 刚才几个男人的哄笑声,将沈纪堂的理智唤了回来。 他却并没有放开胡曼曼,而是捏着她的胳膊,将她和自己拉开了一段距离。 “还哭么?”他沙哑着嗓子。 胡曼曼迷梦着双眼,仍是处在迷离之中。 方才亲吻的时候太过激烈,不知不觉间,她胸前粉色连衣裙的盘扣,竟是松开了两粒,隐约间,能一眼瞥见那两团似乎无法一手掌握的雪团。 “唔。”她微微地半闭着眼睛,方才靠着他坚硬的胸膛,被他强健有力的手臂紧紧搂着,哪怕身子发软,反而十分舒服,如今他将自己撇开距离,冷凉的空气,失去了全身的挂靠,她有些难受。 胡曼曼无意识地靠了过去,微颤着贴上了沈纪堂的身体,她身体柔软地像无骨的鱼儿,沈纪堂费了一番大力气,才继续将她把持住。 “现在还不行。”他喑哑无比地说给胡曼曼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 “你不行?为什么?”她呢喃着,脸孔纯真地像个婴儿。 被她下意识地质疑了这个,沈纪堂恨不得冲破理智的牢笼,令她就地求饶。 但,他终究退开了几步,刚退开时,胡曼曼有些摇摇欲坠,他忍着自己再次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伸出手去,将她扣子扣好,甚至替她打理了裙摆的褶皱,心道,早晚,早晚她会知道。 胡曼曼真正回神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然有些晚了,她也在小车上了。 司机见她神情不对,还关心地问了一声。 她摇摇头:“我没事,回府吧。” 打开食盒,里面空空如也。 她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在梧桐树下,沈纪堂又亲了她。其中细节她全都不记得,只知道后面她跟着沈纪堂去了他军营的办公室,默默地看着他吃完了饭,默默地上了车。 全程她都晕乎乎的。 她怎么又和沈纪堂…… 且,她的身体竟会不受控制地那样—— 她低叹一声,红着脸埋头趴在了车窗上。 心口扑通扑通地跳着,好一会儿,才恢复了平静。 胡曼曼呀胡曼曼,她告诫自己,可万万不能为沈纪堂丢了魂儿,弄得在梦中一样的下场。 军营中,沈纪堂打开了桌面上早就备好的一份资料。这份资料,是关于胡曼曼的。 早在决定他用胡曼曼的当日,府里就有一份她的资料了。 不过,他这里的这份,更加详实。 这也是他命人搜罗来的。 他很想知道,她到底有多缺钱。 翻开第一页,沈纪堂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她的家庭,比一般的下人好得太多,父母健在,父亲有一门小手艺,姐姐嫁的不错,进府的那天,竟是包了小车来的。 她这样的,又怎会缺钱成这样? “常云来。” 常云来很快进来:“少帅,什么事?” “去帮我查查胡曼曼的底,越仔细越好。” 常云来行了个军礼:“是。”心底下却泛起了酸,还从没见过沈纪堂为哪个女人这么上心,偏偏是他的丫鬟。 秋高气爽,秋风阵阵,正是吃螃蟹的好时候。 张妈提溜着竹篓子,喜笑颜开:“我说吧,每年这时候就进不少的螃蟹。” 说是阳澄庄子上差人送来的,今年气候好,蟹也肥,比往年足足多送了二十篓子的螃蟹,算起来就是三十八篓。 一下午张妈带着丫头们忙着收拾螃蟹了,这东西府里人也都吃个新鲜,多出来的螃蟹就全放后山的池塘里养着。 胡曼曼大着胆子捏了捏蟹脚,果真十分饱满刚硬,各个蟹壳青,蟹脚毛黑绒绒,在水盆子里张牙舞爪。 “现下你张罗着内厅的晚餐,今儿这螃蟹宴,就用你的点子。”张妈催促着胡曼曼快些想主意。 其实,胡曼曼也早有了主意,娇声应道:“那我就试试。” 既是螃蟹,便得赏月赏菊,胡曼曼指点几个主人的晚餐已有些时候,现在指挥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桌子摆到了院井中,边上围了新品种的异菊,绿的紫的,花团锦簇。 沈云龙和三个太太过来的时候,恰好新月镶在了天井中。 他先喝了声彩:“好,我老沈今天也附庸风雅一回。” 三个太太也高兴,尤其是大太太,她精心佛事许久,并不贪图享乐,可这风雅之事,倒也对了她的胃口。 二太太也没意见,三太太更是喜欢别出心裁,一致都说胡曼曼的主意不错。 她也有些开心,在边上候着。 唯独沈纪堂没表态。 “怎么,你不喜欢?”沈云龙最爱跟沈纪堂较劲,父子两相处,总是针尖对麦芒,胡曼曼也有些习惯了。 沈纪堂若有似无地看了一眼站在对面低着头的胡曼曼:“喜欢。” 她脸上一热,心口也跟着砰砰跳了起来。 这人说话怎么这样含糊不清,明明平时挺利落干练,又惯是冷冰冰的,也不怕大帅和太太误会? 风波很快结束,因为上菜了。 蟹酿橙,蟹丸粉丝,蟹粉豆腐汤,紫苏煎蟹脚,每一样都是新款式。 沈纪堂对蟹也就一般,往年这些螃蟹也都是意思一下而已。 这次尝了几筷子之后,确实风味独特,他遂大口吃了起来。 就连大太太,也进了不少橙肉,粉丝与豆腐。 沈云龙也吃喝俱是畅快,逼着沈纪堂也连连喝了几杯酒。胡曼曼原以为沈纪堂会拒绝,那知道他真杯杯都喝。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上次父子两人相约后山干架后,气氛似乎变了不少。尤其是沈纪堂…… “上菜了。这是菊花蒸螃蟹。”张妈报完菜名退了出去。 清蒸的螃蟹一般都带着腥味,要么就得用浓重的姜味盖过去,可这一道菊花蒸螃蟹,竟带着一股子菊花的清香。 “怎么没有蟹八件?”二太太很讲究,没有蟹八件是不会吃清蒸螃蟹的。 “对啊,蟹,蟹八件呢?老子要蟹八件。” 沈云龙打了个酒嗝,醉眼迷离跟着起哄。 胡曼曼赶紧解释:“这是新菜,全名叫粗吃菊花蒸蟹。魏晋时还没蟹八件,因此晋人就手持蟹螯,大啖蟹肉,引为快事。” 她引经据典,二太太倒也无话可说。 哪儿知道这话说到了沈云龙的心坎上,他一激动,便是拍桌子,酒杯倒了,酒撒了一地。 “好!我老沈就他妈的是个粗人,还真要试试这粗吃菊花蟹!来,给老子满上。” 他的满上指的是螃蟹。 大太太会意,忙给他选了个大的。 沈云龙掰下蟹螯,满满都是白肉,就着酒壶来了口酒:“好,痛快!” 他带头说好,没人反对,大太太就让厨房别上蟹八件,大家都试试这粗吃法子。 说来倒也奇怪,自己剥壳咬肉,滋味似乎更鲜美些。 “好,是个明快人。”沈云龙经此一顿螃蟹宴,醉醺醺地把胡曼曼引为知音,端着酒壶,迈着凌乱的步子,走向胡曼曼,“来,咱们干了。” 沈纪堂箭步迈过去,便把沈云龙给挡了,他压低了嗓子:“大帅醉了,你下去吧。” 他离得这样近,身上其实也沾染了几分酒气,混着他原本的气味,又热了几分,胡曼曼满脸通红,掐了自己手腕一把,这才软着脚慢慢退了下去。 翌日,沈纪堂破天荒地没有早起用早餐。 胡曼曼不明就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时慌了手脚。 张妈支招:“按说少帅也不用每天去军营,就当休息了。但他可不是这样人,就怕是螃蟹吃多了,病了,你还不去照看?” 沈纪堂也会病?他可是手可通天的男主角…… 她不信,不过她还是照着张妈说的,上了三楼,去到了沈纪堂的卧房外,敲了敲门,没人应,再敲了两下,仍是没人应。 难道真的病了? 她试着旋开把手,只轻轻一转,便打开了。 他连房门都不锁,这就更奇怪了。 第28章 变故 胡曼曼推开房门,房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气。 西式的大床上,深绿色的铺盖叠地整整齐齐,但却见不到沈纪堂的人影。 他人呢? 张妈明明说,他没去军营呢。 她四处打量一番,他的房间虽然大,却并不显得空空落落,一排空墙上是打到顶的书架子,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有很多都是德文的,她看不懂。 “少帅?” 她叫了一声:“你没事吧?” 没人应答,他真的不在? 那——她也没必要继续呆在这里了。胡曼曼想把门关上,刚拉过把手,也不知道从哪个方向飘下来了一个白色的信封。 她蹲下身捡了起来。 白色的信封上点缀着藏蓝色的波纹,看起来格外雅致。 这信封好像很熟悉的样子?她突然想起来,大姐上次来,不就是把这样一个信封交给了她么? 胡曼曼拿在手里,信封自己仿佛带着温度,手心里热热的,几乎要捂出汗来。 信封上的黑色字体也映入了眼帘:申城远东银行。 果然是大姐说的这个东西。 沈纪堂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随意乱丢? 她紧紧地攥着这个信封,她要看吗? 房间内,强烈的阳光照了进来,信封的纸薄薄的,透着阳光,似乎能够清晰地看见,里面是一张薄薄的字条,上面有一个英文单词。 胡曼曼愣愣地盯着,再多看一眼,她似乎就能够拼凑出那个英文单词是什么了。她像是进入了迷雾之中,耳边全是大姐的声音。 “帮帮我吧,曼曼。” “爹妈日后便无忧了。” “曼曼,我的好妹妹。” 她的目光便不知不觉间放在那个信封上透出来的英文单词上,再多一秒,她就能看出来了—— 刹那,一阵冷风吹过,她抖了个机灵,浑身抖了一下之后,她才像是如梦初醒。她这是怎么了?明明早就决定了不理大姐,等到攒够了钱就自己找个地方,过安稳的生活…… 胡曼曼松开了这封信,信也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掉落在了地面上。 慌忙转身,却撞入了一个坚实的胸膛。 男人半裸着胸膛,身上冒着热气儿,像是刚刚洗完澡出来。 “你过来了?”他挑了挑眉。 “是,少帅,张妈说您没去军营,怕你有事,叫我过来看看。”胡曼曼嗫嚅道。 她一吓,话就多了起来:“您没事吧?是不是病了?” 她低着头,正对着沈纪堂的胸口,他胸口被晒成了好看的古铜色,但皮肤光洁,像是上好的缎子,只是稍一抬头,便见到了他皮肤上泛起了一个个小红点。 张妈叫了才来。 沈纪堂皱了皱眉:“吃多了螃蟹喝了酒,出了些疹子,泡了药浴就好。” “哦,那就好,那就好。”胡曼曼无意识地重复着,腿软了,人又开始有些晕陶陶的,她只能用说话来稳住不太宁静的心神,“少帅,早餐做好了,你下去吃吧。” 好在沈纪堂并没有一直站在那里,而是抬了腿,走进房间,看了一眼,蹲下来捡起那个信封,交给了胡曼曼:“拿去丢掉吧。” “丢,丢掉?”胡曼曼再度把信封捏在手里就像是捏了一个烫手山芋,难受地紧,“为什么?” 沈纪堂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她浑身的忐忑不安,简直就像是一张白纸上的画,毫无遮掩。 “没用了。丢掉就行。” “好,好吧。” 胡曼曼捏着信封下了楼,一颗心七上八下,砰砰砰地直乱跳。 她飞快地回了房间,把那封信丢进了纸篓中,人坐在了椅子上,大口地喘着气。 大姐待她不错,那场梦,虽然真实,毕竟没有发生,所以之前她跟大姐见面那几次,她也听大姐多说了几句。 可,真到了这个关头,她根本做不出来。 哪怕沈纪堂说,这封信没用了,要她去丢掉,她都不想去看这里面的纸条了。 大姐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或许还是跟袁明辉有关系吧。 袁明辉当初只是个穷学生,大姐一直帮着他,到头来父母不同意,大家各自分开,大姐嫁的也是中等人家,只可惜,曲家一时家道中落,只剩下个小小的米行,反而袁明辉得了势,成了人上人—— 她是欠了大姐许多,如果真要算清这笔账,她会还回去的,只不过不该是这个时候,也不是这个样子。 她胡思乱想了一阵,终究还是找出了纸篓中的信封,用尽了力气,乱撕了一阵,将那封信胡乱撕了,撕得粉碎,什么也瞧不出来了。 那之后,沈纪堂便常常有一些类似于这样的文件叫她处理,基本上都是丢掉,胡曼曼也都扯碎了丢掉了。 时间不知不觉过得有些快,胡曼曼也总有些浑浑噩噩,心下不定,一转眼,这个月就过去了。 天已近初冬,天亮地也晚了好些。胡曼曼穿起了薄薄的袄子,在厨房切起了洋葱丝,张妈在外面急急地叫着她的名字,她的手一歪,锋利的刀尖撇过了手指头,割开了一条口子,汨汨地流出了血来。 她心下有些憋闷,忙冲了水,自己按住了,撇下围裙:“张妈,什么事?” 张妈指着外边:“你家来电话,说是出了事,让你回去呢。” 胡曼曼多了个心眼:“谁来的电话?” “就上回来的那个,你大姐。”张妈想了想,又加了句,“我听电话那头吵吵得很,还有个老头和老太的叫声,实在听不明白。” 出了事——能有什么事? 她做早餐的时候,沈纪堂还没起,她想跟沈纪堂说一声,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总觉得心里怪怪的。 可,上了三楼,对着那扇房门,她正准备敲的手,又渐渐地放下了。 “为什么非得跟他说不可呢……真是奇怪。” 她转过身,想了想还是作罢。 她还是找到了张妈,鼻子有点儿酸:“张妈,我此去,若是到傍晚还不回来,便帮我告诉少帅,成么?” 张妈也挺诧异的:“你这孩子,这话怎么说的,好好的,成,我替你转话。只不过我听常云来说,这几日军务繁忙,恐他晚上也回不来。” 是呀,这几天沈纪堂也都是早出晚归,没个规律,听说是哪儿又要打仗了。 她一时悲从中来,总算是忍住了眼泪,把银钱收拾好,便出了大帅府。 脚一踏出大帅府的地,她竟觉得外面的世界,颇为陌生,走着走着,便落下泪来。 从大帅府回清水河,她不包小车,只是叫了辆黄包车,车夫一听路有些远:“姑娘,这路有些远,我这脚力,可能还慢些。” “那你快点跑就是了。” 车夫苦笑笑:“咱这力气,就只有这点,哪儿是说快就快的。”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胡曼曼又忍不住扑簌扑簌地掉下泪来。 “哎,姑娘,你可别哭,我尽量,尽量啊。” 她把头枕在黄包车上,极目望去,满是些落叶黄枝,哪儿有半点欢乐气象?她不忍去瞧这种景色,就把眼睛闭了起来。 模模糊糊间,有谁把她推了两下。 她睁开眼睛,袁小花不知什么时候便坐在了她身边:“曼曼姐,你怎么也出府了?” 她怎么来了? 胡曼曼却不知不觉把心底话都说了出来:“我怕是回不去了,一个弱女子,还能怎么办呢?” 袁小花却笑了:“曼曼姐,你放心吧,你比我可强多了。” 她从头上拔下一支花来:“瞧,我刚摘的月季,红彤彤的,可好看了。曼曼姐,我给你戴上。” 胡曼曼连忙摆手:“我可不爱戴花。” 她和袁小花推来推去,竟终究没闹过袁小花,小花还是把那朵鲜红的月季别在了胡曼曼的耳后。 看着戴好了花的胡曼曼,袁小花笑了:“曼曼姐,你真像个新娘子。” 新娘子——对啊,袁小花不是出府嫁人去了,怎么会在自己车上? 她猛然惊醒,自己还是坐在黄包车上,原来自己是睡着了。 车夫把黄包车放了下来,道:“姑娘,清水河到了。” 胡曼曼愣愣地坐了一会儿,车夫再叫了一遍,她才如梦初醒,下了车来,把车钱结了,慢慢地往前走去。 往前,再拐过一个街角,就是她熟悉的家门了。 隐约间,好似有什么臭味飘过来。 她用手帕掩住了鼻子,走到了家门口,却是大惊失色。 “怎么了这是?” 她家原是青瓦白墙,如今,白墙上却被泼满了朱红色的液体,看起来触目惊心,不时地传来阵阵的腥味,如同在流着血。 她原本漂浮不定的心,像是沉入了深不见底的大海之中。 “爸,妈?”她喊了两声,却没有人理。 门又是虚掩着的,上面也泼满了腥臭的秽物,胡曼曼用手帕包着,推开了大门。 一进门,满地狼藉。 姆妈最喜爱的白盆石榴花,稀巴烂地躺在了地上,石榴树也被劈地粉碎。 阿爹的眼袋杆子也被踩断,黄铜的烟斗竟然也被劈了两半。 她颤抖着望向房内,黑黝黝的,眼内有些模糊,竟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呜呜,呜呜呜——” 有什么哭声传了过来,她往黑黝黝的房内迈步走了进去,却不小心踩到了什么鲜红的东西,定睛一看,才发现时一截布料,看起来是大姐常穿的旗袍。 “小妹,小妹快救我。”帘子被扯开,光线透了进来。 房内,大姐,她姆妈和阿爹,都坐在地上,绑在了一起,边上,还坐着一个高瘦的男人,手里握着一块布团,看起来像是从她大姐嘴里扯出来的。 第29章 莎翁 不知道为何,当真正看清楚姆妈阿爹和大姐都完好无损地坐在一起时,胡曼曼整颗心渐渐地平静下来了。 阳光洒入了这个暗黑的房间,一寸寸,一点点,将一切都染成了淡金色,包括坐在椅子上的那个高瘦的男人。 男人的脸一半沐浴在阳光中,另一半,则笼罩在阴影里。 他戴着黑框圆眼镜,穿着长衫,头发梳成时下最流行的中分,油亮亮的,低垂着眉眼,气质忧郁而深沉,像极了一个诗人,只不过手里把玩着的□□,破坏了这份和谐。 “袁大哥,原来是你。”胡曼曼忽然笑了,她仿佛走出了一团迷雾,只不过一刹那,心中就明亮起来。 袁明辉一边把玩着左轮,一边跟她淡淡地打招呼:“曼曼,好久不见了。” 胡盈盈叫了起来:“曼曼,不要信他,不要!” 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正是袁明辉,他站了起来,重新把那团布塞进了胡盈盈的嘴里,拍了拍她的脸蛋,仿佛在安慰一条宠物。 被塞住了嘴,绑住手脚的胡盈盈衣衫破烂,只能呜呜地叫了几声,静静地淌下了眼泪来。 “想不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再见。” 胡曼曼淡淡地跟他打招呼:“我去给你沏壶茶?” 袁明辉把眼神从胡盈盈身上收了回来,看向了胡曼曼,仿佛有些诧异:“可以。” 他和胡盈盈自由恋爱时常带着胡曼曼做幌子,只不过那时候胡曼曼还小,虽看得出是美人胚子,终究没有今日亲自见着来得惊为天人。 是啊,惊为天人才好。 若是个蠢物,他又何必费这一番心思。 “家里还有一罐子武夷山大红袍,我去给你泡。” 听到大红袍三个字,袁明辉愣了一会儿,接着便轻飘飘地道了声好。 茶罐子在厨房,胡曼曼推开了门,往右手边走过去,不经意看见院子里站着五六个穿短衫的壮汉,都三三两两地在聊天,想来是袁明辉的手下。 她走进了厨房,关上了门。 厨房里也是一片狼藉,只不过茶罐子都藏在阴窖之中,她便取了一盆上来,烧了开水,沏好了一洋瓷壶的茶。 沏茶时,她的手总是不由自主地把茶汤洒出来,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把这壶茶弄好,盖上盖子,配好茶具,端了出去。 她只有一个念头,拖延时间。 袁明辉这人极为自负,要不然也不会为了一件事记恨她们家到如今,看他的样子,也是为了要把她给引出来。 知道他的目标,总比什么都不知道要强得多。 胡曼曼走出去,先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喝了下去,才给袁明辉另外倒了一杯。 “虽不是天心峭壁上的那一颗母树,但风味也很独特,我已经冲泡了九次,有些桂花香的,袁大哥,尝尝?” 袁明辉两根手指捏住了那一盏茶杯,闻了闻:“当年你姐姐爱喝,我也跟着学怎么冲泡……” 他喝了两口,突然道:“要一个骄傲的人看清他的嘴脸,只有用别人的骄傲给他做镜子;倘若向他卑躬屈膝,不过增长了他的气焰。莎士比亚。” 胡盈盈本在边上呜呜地叫着,他说完这话,胡盈盈便止住了声音,只是一个劲地流眼泪。 “袁大哥还是喜欢莎士比亚啊。”胡曼曼微笑了一下,“可莎士比亚也说过,最好的好人,都是犯过错误的过来人。” 她淡淡地笑,脸上看不出丝毫端倪,袁明辉神色冷了下来,啪地将手中的茶杯摔碎:“那是你的莎士比亚,不是我的莎士比亚!” 瓷片飞溅开来,有一块尖的,直直刺到了姆妈的腿上,扎了进去。胡曼曼看在眼里,脸上却还是淡淡的:“我却并不喜欢莎士比亚,太过大悲大喜,我喜欢诗经。” 袁明辉似乎又要动怒,只是他看了看胡曼曼,忽然笑了:“要说聪明,胡家二女儿还是比大女儿聪明得多。” 他终究收敛了神态,又坐了下去,勉强使自己平静下来:“不用你喜欢,知道就行了。” “可我什么也不知道啊。”胡曼曼仍然维持着笑容,她不能输,在这个时候,哭也解决不了问题了。 她得独自面对这一切。 脑海中闪过沈纪堂的脸,胡曼曼捏住了拳头,定定地和袁明辉对视着。 袁明辉的眼神阴冷,当他摘下眼镜,那双有些三角的眼睛就显得格外突兀,像极了一条暗处的蛇。 两人对视许久,胡曼曼终究还是在他阴冷幽暗的目光下挺了过来,她牙齿咯咯作响,只能紧紧地咬住。 “怪只怪你大姐,贪得无厌。” “她嫁的那个丈夫,贪图蝇头小利,入了库券的坑。我早就在她周围安排了不少人,先是令她赚了些小钱,又让人给她介绍了杨金龙这条线。” “你大姐真是个妙人,当年为了钱可以把我一脚踢开,现在为了钱竟忍心把妹妹送人。”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看起来像是在为胡曼曼惋惜。 “商量好了送你过去,哪儿知道,她突然把你送进了少帅府。不过这样也好,要不然,我也不会发现,沈纪堂对你用情至深。” 他说到沈纪堂的时候,牙关紧咬,似是要把这三个字代表的人扑上去撕咬两口。 沈纪堂对她? 胡曼曼心口微痛:“你胡说什么,他怎么就对我用情至深……” “先是盘尼西林,又是申城远东银行的机密信件,啧啧啧,真是令人向往啊。” 她终究还是变了脸色:“信,你怎么会知道?” 袁明辉哈哈大笑:“原是想让胡盈盈的妹妹也没好下场,哪儿知道你对了沈纪堂的脾胃,这么好的事情,我怎么能不利用起来?” 他原本计划复仇,之后很快改了主意,毕竟,复仇又哪里有青云直上来的意义重大? 他对胡盈盈,也不过是旧时青烟罢了。 因着职务的关系,他一直监视着沈家的动静。自从那天在胡曼曼丢弃的垃圾中看到申城远东银行的信件,他就知道沈纪堂是入彀了。 这种关乎金融界大事的机密邮件,竟能出现在胡曼曼的垃圾中,绝不会是沈纪堂粗心。 他找了上百人,拼凑出了纸条上的英文,做空。 他跟着大量做空,顺带着玩了一把胡盈盈,在树枝上随手系了根红绳。果然,胡盈盈上当,几乎是典当全部身家,借了高利贷,押上了做多。 一下子就赔了个倾家荡产。 她并不知道,借高利贷给她的,也是自己。所以当他带着人来各处胡闹要钱时,胡盈盈当场崩溃了。 胡家的那点子钱,他哪里看得上?要不是为了胡曼曼,他也不必做这场戏。 这些事情一点点地从袁明辉的嘴里说出来,竟带着些婉约的意境,他遣词文雅,句式长短排比,好像在作诗一般。 胡曼曼静静地看着他,好像在看着一个疯子。 袁明辉疯了,她想。 “那你想要什么呢?” 他这么跟自己周旋,总是想要些什么的吧? 袁明辉俯下身来,左轮手 枪在手里啪嗒啪嗒地转着:“我们商量个事儿,以后把那些申城远东银行的信,全都直接交给我。我就把你的家人放了,然后把你好好儿地送回大帅府,当你的大丫鬟,怎么样?” 黑色的□□里,几枚铜色的枪子闪着柔和的光芒,在胡曼曼的眼前不停地闪动。 她双眼中也就跟着闪过一些亮亮的光芒:“我要是说不呢?” “那——我今晚就给你准备洞房花烛夜。”袁明辉从长衫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相片,“瞧,这是我顶头上司的父亲,丧妻,想要再娶个摩登女郎,你大姐嘛,方才把你卖给我了,你父母都画押签字了。” 黑白的相片上,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男人,头发已然有些花白,胡曼曼只看了一眼,便有些作呕。 她别过眼睛,选择不看。 脑海里不停地浮现起沈纪堂的脸,冷淡的脸,泛着淡淡恼怒的脸,还有沙哑着嗓子说话时的脸。 “好好选哦。”袁明辉伸出手,慢慢地揩过胡曼曼白玉似的脸庞,带着一丝颤抖,癫狂地笑了一声又很快收住,“真是漂亮呀,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肯定不愿意嫁给一个老头。” 胡曼曼没有作声,袁明辉的手指触碰在脸上,像是碰上了粘腻恶心的冷血动物,像是什么蛇皮。 她可不傻,袁明辉故意将第一个条件说得简单,可她清楚地知道,袁明辉供职于金陵军需处,虽在金陵,却是西部马大帅的地盘。在内厅伺候晚餐的时候,她听到过这些议论。 金陵军需处,实际上是马大帅的情报刺探部门。 要不然袁明辉也不会了解沈府如此详细。 开初只是要申城远东银行的信,后面呢?她就等于成了袁明辉的走狗……她本就在规避着悲惨的命运,怎么能一错再错? “说话呀?”袁明辉没了耐性,刚要发作,外面一个短衫汉子推门进来,“袁爷,外面好像不太对,什么声音都没了。” 袁明辉闻言嗤笑了一声:“没声音还不好?这说明沈纪堂忙着呢。” 他早就知道沈纪堂在军营中忙着,没个三五天根本没空回府管事。 他挥了挥手:“滚去外面看看动静。” 静字才吐了一半,密密麻麻的枪声响了起来,像是过年的炮仗,格外热闹。 他举在空中的手愣了一秒,自己带来的短衫汉子浑身是血,身上带着密密麻麻的洞眼,一个接一个地趴下了。 门外,沈纪堂一身深绿色军服,披风一角被风卷起来,高高地扬了起来,投下了巨大的影子。 胡曼曼忽然就想起小说中对沈纪堂的描写:宛若神祇。 她终究没忍住,鼻头一酸,眼泪又从眼角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不过,她并不敢做任何动作。 因为,袁明辉已经死死地卡住了她的脖子,手里的左轮手 枪也对准了她的太阳穴。 第30章 娇软 左轮手 枪顶在肌肤上,触感冰凉。 除了沈纪堂外,她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别的男人,她脑中拼命地想要逃离袁明辉的掌心,实际上身体却软了一小半。 她呼吸急促,却仍强撑着,不想让袁明辉觉察出异常。 她脸色绯红,似是格外难受。 沈纪堂皱了眉头,声音前所未有的冰冷:“放开她,我给你三秒钟,三——” 他开始倒数,袁明辉却并不害怕,反而疯狂地哈哈大笑起来:“沈纪堂,是你的枪子飞到我身上快,还是我的子弹进她的脑子里快?” 话音未落,几声闷响传来,沈纪堂早在他说话时扣动了扳机,子弹直接打入了袁明辉拿着左轮的右手腕上,他惨叫一声,鲜血飞溅,胡曼曼闭上了眼睛,脸上热热的,她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再睁开眼睛时,袁明辉已经倒在了地上。 血泊之中,袁明辉右手臂,右腿,各中了两枪。 没了支撑,胡曼曼也软在了地上,袁明辉的血沾染了她大半的衣裳,无比鲜红。 地上的袁明辉从喉咙中发出荷荷的声音:“沈纪堂,你用见不得人的手段!才数到三,算什么英雄?” 沈纪堂走到他身边,一把拉住了胡曼曼的胳膊:“我最讨厌聒噪。”说着,拿起了手里的枪,对准了袁明辉的额头。 此时,袁明辉是真的傻了,一片腥臊味从他的□□中传来。他没想到,沈纪堂连他这个金陵军需处处长都会杀。 他总觉得自己是有用的,真被沈家给抓了,利用自己手里的消息,他也能两头讨好。 袁明辉用另一只手撑起身子,死死地往前抓,想要抓到沈纪堂的军靴。 “少帅,你,你就不想知道我手里马大帅的秘密?” 沈纪堂一脚将他踢开,他滚了两圈,撞到了胡盈盈身上。 “盈盈,救我,快让你妹妹替我求情。”他慌不择路,压根忘记了胡盈盈嘴里还塞着布团。 沈纪堂跨过血泊,冷冷地走过去,手里的枪顶住了袁明辉的太阳穴:“马占南培养的探子,这种时候该自尽。” “不应该啊,不应该——”他喃喃自语,“你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沈府的人我埋得很好,怎么会……” “少帅,饶了我,我可以告诉你,什么都可以告诉你。”他颤抖着哀求,如同一条丧家之犬。 只可惜,他的求饶声还是埋葬在了一声枪响之后。 沈纪堂皱了皱眉,把手里的枪丢在了袁明辉身上,摘下染血的白手套,丢在了地上。 他又回头,走到了胡曼曼身旁,胡曼曼仍是软着,她呆呆地看着不远处的袁明辉,不自禁地打起了哆嗦。 沈纪堂伸出手,遮住了她的眼睛,他的声音有些轻,听起来像是远在天边:“别看。还起得来吗?” 胡曼曼说不出话来,只是止不住地颤抖着。 沈纪堂解开身上的披风,披风看起来棱角分明,盖在身上却似毯子一样柔软,且带着沈纪堂的气息,这种熟悉令胡曼曼稍稍安定了下来,她不再打哆嗦,但也还是呆呆的。 她紧紧地裹着他的披风,动也不动。 眼睛上,还盖着沈纪堂滚烫的大手。 他的手掌心内,能感受到她弱弱的呼吸,一下,又一下,带着水汽,又带着热度。 沈纪堂只觉得心头化开了不少,遂弯下腰,强健的手臂穿过她的腰和腿窝,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军靴一下一下踩在地上,坚实有力。 天地旋转起来,胡曼曼下意识抱住了他的脖子。 沈纪堂的脖子长长的,被他抱起来的感觉,竟分外地温暖。 自从孩提时代后,还没被人这样抱过呢。 被他的气息熏蒸着,胡曼曼又开始发软,这一次和袁明辉那时不同,这次没有恐惧,她也放任自己软了下来。 罢了,就只偷这么一会儿时光。 胡曼曼这样想,然后,她就将脑袋靠在了沈纪堂的肩膀上。 他的肩膀,好宽呀——很让人安心。 她没有回头看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而是静静地,把脑袋靠在了沈纪堂的肩上,此时,她不想再去思考任何问题,只想静静地,一个人待着。 从房子到车里的路,很长又很短。 她搂着他脖子的手臂能感受到他喉结在动,靠在他肩膀上的头也能听着他安稳的心跳,一下下的,像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声音。 什么男主角,什么小说,什么命运,全都不再记得。 她软软地往他胸膛里缩去,像是一个小小的粉团子。 他把她放在军车内,她仍是缩在他的怀里不动,沈纪堂便将她放在了腿上抱着,定定地望着她。 她的脸有些发白,但是唇色仍是鲜红欲滴。 方才他早就看过,她身上没有任何伤口,只是看起来吓坏了。 袁明辉没敢动她。 但他仍是起了杀心,他眯了眯眼睛,包括马占南,沾了这事,都该死。 天知道她最初颤抖个不停的时候,他几乎是全力地克制,望进她水漉漉带着恐惧的双眼中,才把杀人的欲望掐灭。 汽车的抖动和沈纪堂男性热气的熏蒸使得胡曼曼头脑发晕,浑身软着,渐渐的,软在沈纪堂身上的她竟睡着了,呼吸绵长。 沈纪堂勾了勾手指,副驾上的常云来忙回过头来:“少帅,有什么吩咐?” “你先回府上,先知会大太太,再帮我办点事。” “得令。”常云来很快下车,先另找车子赶回府上。 许是入了甜梦,胡曼曼微笑了起来,原本眉头皱着的沈纪堂也被她的笑容打动,跟着微笑了起来。 若是胡曼曼醒着,也许会惊叹一声,冰冷的沈纪堂真正笑起来,左颊竟有一个米粒大的笑窝。 她又或许会想,这是书中从未描述过的景象。 只可惜,她睡得很沉,甚至还在沈纪堂的大腿上蠕动了几下。 两人贴在一起,她的小屁股险险地靠着他的大腿根,接触的地方早就滚烫一片,微微一动,便引动雷火,烫得沈纪堂脊背微麻,狠狠地绷直了后背,他的注意力,已经全都集中在眼前这个无意中都散发着柔软幽香的女人身上。 上车前,他早已扯掉了胡曼曼身上沾血的小袄,只留了一件月白的中衣,盖着他的披风。 她太过柔软,只是抱着她,就已经让他难以忍耐。如今贴在一起,更是觉得她柔软到随便碰一下哪个地方,都是一片的酥滑柔嫩,皮肤细腻地如同上好的羊脂,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她令她心动,哪能不想? 可是,他厌透了父亲那样的花下风流,他更是一早就为自己做好打算,日后的妻子,他只要一人,且他会珍爱她如珠如宝。未大婚之前,作为一个军人,他有这样的忍耐力。 再忍一会,他额头冒汗,只一会儿,就可以了。 但梦中的胡曼曼却并不打算放过他,不知又梦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嘤嘤地哭了起来,小声的啜泣着实惹人心疼,她本就拢在沈纪堂的胸口处,下意识搂住了沈纪堂的脖子,飞快地吻在了上面,呜呜地叫着:“姆妈,别走,姆妈——” 她又是亲又是小声地哭,粉嫩柔软的唇瓣带着雾气蹭在他的喉结左右。 啪嗒,沈纪堂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断了。 他猛然低下头去,如蜻蜓点水一般,吻住了她叫着姆妈的小嘴,她迷迷糊糊间竟也张开了粉唇,他趁势而入,卷起了她的小舌头,一点点地发起了进攻。 他攻势过猛,胡曼曼喘不过气,渐渐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星眸半睁,来不及反应,便已被沈纪堂压住了后脑勺。 “少帅……”她推开他压迫过来的胸膛,努力地呼吸新鲜空气,“我,我……” 他放开她香软嫩滑的小舌,额头抵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剧烈地喘息:“先放过你。” 她不自在地蠕动了一下,却被沈纪堂猛地抓住了手臂固定住,他低哑道:“别动。” 胡曼曼屁股下,有什么硬硬的东西抵在那里,隔着薄薄的布料,滚烫的。 转瞬间,她便明白过来,浑身像是煮熟的虾子一样,又红又烫。 “我,我下来。”她执意坐了下来,身子软绵绵的,撑着车座才摸到边上的位置。 车子平稳地行驶着,很快便驶入了大帅府前的大路上。 帅府内,大太太打翻了一碗佛茶:“你说什么?这是少帅的原话?” “是。”常云来也很无奈,“少帅吩咐,让连夜准备着。” “这,这孩子——”大太太跟着叹起气来,“总得商量一声吧。” 时间这么赶,就是马上着手,也得一晚上工夫了。 不过沈纪堂长这么大,还没跟她说过什么事,今天这是头一桩。大太太放下佛珠,走到自己卧室,打了个电话。 “喂,云龙,你回来吧。纪堂说要结婚了,今晚就得结。” 电话那头,一片推杯换盏声,沈云龙一下清醒了过来:“谁,你说谁?” “和谁结啊?” 大太太也是一头雾水:“他也没说和谁啊,就让我准备,你说怎么办?” 沈云龙愣在当场,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格老子的,有什么好问的,儿子要结婚,这不就跟娘要嫁人一样? “结,今晚上就结!” 沈云龙哈哈大笑起来:“走,哥几个去我家里热闹热闹。” 沈府,一下子就忙碌了起来。 第31章 大结局 一切都张罗起来了,大帅府中入了九点,已然是宾朋满座。 只不过这些人都不知道大帅府是什么喜事,竟会这样隆重。 红灯笼红绸子将花园子般的帅府装点一新,映出了满天红光,就连张妈都打听,却打听不出什么消息来。 “这事闹的,曼曼回来了么?”她想起曼曼的交代。 常云来点了点头:“回来了,在三楼待着呢。” 张妈松了口气:“这孩子,还真是能吓人。” 她都被胡曼曼吓着了,还以为真的出了什么大事儿。不过她也确实好奇:“云来,你知道是什么事儿吗?” 常云来摇了摇头:“张妈,马上你就知道了。” 事件的主人公此际正在沈纪堂的房里,躺在床上,酣畅地睡着。胡曼曼受了惊吓,后面迷迷糊糊在车上又睡着了。沈纪堂便将她抱至三楼自己的卧房中,替她盖了被子。他自己下了楼去,进了厅堂。 沈云龙早喝地醉醺醺的,一把就将沈纪堂拉到了一边:“哪家姑娘?是易家的,还是哪个?” 他是真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让沈纪堂能定下来。虽说是早晚的事,但他的儿子他知道,又冷又倔。 “明天你就见到了。” “什么?”沈云龙酒醒了一大半,拉住转身要走的沈纪堂,“你小子胡来啊?” “今天你说要搞酒席,我他妈给你搞了,新娘子不在,你又想去哪里?” 他刚要去拎沈纪堂的衣领,却被沈纪堂一把按住了手臂,手臂上跟沈纪堂打架的旧伤还隐隐作痛,松了手:“轻点,你小子轻点!” “新娘子在,我说了明天给你见。”沈纪堂冷冷道,“至于什么酒席,也暂时是个象征。你来摆平,我今晚上有事。” “什、什么?”沈云龙自打娘胎里出生就没听到过这样的事情,且这事情还是他儿子的主意,“大喜的日子你没跟我商量也就算了,你让我替你摆平?” “当初我可是八抬大轿,敲锣打鼓把你娘娶进门的。” 沈云龙强调。 他的论点并没有说服沈纪堂,他勾了勾嘴角:“似乎没什么用。” 沈云龙愣了,他说不出话来,沈纪堂也就随之离开,大太太找过来,素来冷静自持的她,也额头冒出了不少汗了:“这是怎么了?” 听沈云龙说完,大太太也呆住了。 三太太正好过来找大太太,凑巧听了这事,想了想,嗨了一声:“这事儿倒也好办。” 楼上,胡曼曼已然醒了,她揉了揉眼睛,沈纪堂正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在刷刷地书写着什么东西。“你醒了?”胡曼曼看了会儿周围的陈设,这才觉察出自己是在沈纪堂的房中。她只记得自己做了很多断断续续的梦,有些好,有些不好。但刚刚这个,是个美梦。 “你在写些什么?” “誓词。”他难得地回过了头,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我在德国留学时,就曾想过,若是遇到了想要共度一身的姑娘,会亲手准备这一份结婚誓词。” 想要共度一身的姑娘,女主角出现了吗? 胡曼曼心中微微泛酸:“那你写好了?” “我读给你听。” “啊?可以吗?”胡曼曼面上终究带不住笑容了,颤声道,“会不会不太好?” 毕竟,这种东西的第一次也不该读给她听呀。 他挑了眉头:“不会。” “哦。” 沈纪堂走到了胡曼曼的面前,他高大的身影笼罩住了她,昏黄的灯光下,她更是被他对比成了小小的一团。 “我,沈纪堂,之前从未相信过地久天长,我父亲曾说,一辈子只面对一个人,想想就都可怕。” 他没看纸张,什么都没看,就这么望着她的眼睛。 有那么一个瞬间,胡曼曼真的以为,他在和自己说话。 “但,我希望那个人,会是你。” “胡曼曼。” 他真的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胡曼曼浑身颤抖起来,怎么会这样,她做了两场梦,也大约知道书中的情形,却怎么都没想到过,沈纪堂这番誓词,是真的跟自己说的。 可她能听出来,每一句话,都是发自沈纪堂的肺腑。 因为,他从未有过这样深的眼神。 她眨了眨眼睛,毫无预兆便流下了泪来:“什么意思?” “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查胡曼曼的资料,顺藤摸瓜牵出了不少东西,包括袁明辉安插在沈府的眼线,又包括胡曼曼大姐身边的那些人,一步又一步,他终于查到了胡曼曼缺钱的原因。 她有这样一个大姐,自然不会过得□□生。 他甚至查到,她大姐要申城远东银行的那些信件。 不过是一些信,他沈纪堂给得起。他给了胡曼曼,却没想到胡曼曼压根没看,以至于把藏在暗处的袁明辉给勾了过来,他嗅到了胡曼曼的价值,竟趁着他不在家,将她骗了过去。 见到胡曼曼被枪顶着的那一刻,他的心跳跟着停了。 哪怕在赶过来的路上,他预想了无数惨不忍睹的画面,真正见到之后,却仍旧是无法言语的震动。 见到她的眼泪,他心头仍旧残留着那股子空洞又钻了出来,渐渐地,空得像是一个巨大的黑洞,能把他无尽地吞噬掉。 沈纪堂往前跨步,倾身将她吻住,他的吻很柔和,凉凉的唇瓣像是雨点般落在她的泪痕上,一点点地侵略过去。 沈纪堂喜欢她吗?他从未在言语上表达过,但是此际,在他点点滴滴的吻雨之中,她作为一个敏感的女人,胡曼曼能清楚地感受到,他有多喜欢自己,她的哭泣牵动了他的情绪。 她不由自主,呼吸急促,身子又跟着软了下来。 只不过,这一次,她脑子里却很清醒。 他真的很喜欢自己,不是单纯地贪图□□,否则他大可急不可耐地要了她。 每一次,他却没有这样做。 他虽然霸道,可行动中,却让胡曼曼感受到,自己确实是被他需要着的,每一个动作,他并不是很熟练,却透着足够的耐心,并没有令她感到一点儿难受。 终于,钢铁铸成一样的手臂紧紧地箍着她,将她楼了过来,她的整个身体被揽入一具滚烫的怀抱中,肌肤烫人的温度不断炙烤着胡曼曼柔嫩的皮肤。 随后,她微张着喘息的嘴唇就被同样烫人的,炙热的唇瓣给封住了,他滚烫湿热的舌头灵动地滑入了她的口中。 探得很深很深,连她的惊呼,都被他吞了进去。 胡曼曼被吻得昏昏沉沉,异常娇软的身体在他的臂弯里化成了一摊水。 这一吻结束,胡曼曼气喘吁吁靠在了沈纪堂的肩膀上,整个人头重脚轻,直往下坠,再抬头时,望进他的眼眸中,他眼中有什么东西幽深不见底,像是要把她整个儿地吸进去。 “你……”她话音都连不成片,每一个字都支离破碎,带着妖媚,打着卷儿,“我们不行……” “行。”沈纪堂太阳穴微跳,突地想到上次的事情,从咬紧的齿间迸出话来,“现在试试我行不行。” 说完,他右手撑住了床边,将她翻身压在了床上。 …… 外面隐隐约约响起了唱戏的声音,咿咿呀呀,琴音悠扬,满堂喝彩。 大帅府主楼思月楼的三楼卧室内,却有人霸道地让人一夜无法安睡。 暴风雨般的激情过后,胡曼曼早已神志不清,昏了过去。 他从头到尾,都紧紧地盯着她的神色,哪怕她激动到快要昏过去。 …… 凌晨五点,天空仍是一片黑暗,但天边已经隐约有了一抹霞光。 胡曼曼疲惫地睁开了眼,想看墙上的钟,哪儿知道边上站着沈纪堂。他伸手取过衣架上的军服,套在身上,打理好。 略微带着猩红的眼眶,冒出一些青色的下巴。 他脸上并没有疲态,反而更加容光焕发,又没了从前那样冰冷难近的感觉。 他将袖口扣好,坐过去伸手拨过她脸上有些凌乱的发丝:“你睡,我先下去一趟。” 昨夜丢了个烫手山芋给了他们,也不知道应付地怎么样。沈纪堂打算先过去看看。胡曼曼拉住了他。 她心中总是不安,哪怕真的过了这晚,她仍是轻飘飘的,像是在一个无法触手可及的梦中。 她不起身还好,一起身,身上哪里都痛,尤其是腿心,痛得像是要撕裂开一般。 她张开口,想说话,嗓子却哑地不成样子。 脸孔一下子绯红,昨晚上他强迫着自己挂在他的身上,狂野激烈的动作下,她就如水中摆荡的浮萍,声音也被扯碎了。 她勉强扯着嗓子道:“我,我也一起去。” 昨晚下面的动静确实奇怪,她起身后,身上空落落的,边上沈纪堂的眼眸又变得黝黑起来,她顿时拖过被子盖住了身体:“你出去。” 都已经这样了,她还娇羞…… 沈纪堂只觉得她可爱,压下再度翻腾起来的欲望,他就勾了勾唇,反手关门出去了。 等了好一阵子,胡曼曼从门内探出头来,她没别的衣服,那身染血的衣服早脱了,现下只是穿着贴身的中衣,好在沈纪堂早有准备。 打开了书桌上的几个纸袋子,里面分别有几套衣服,还有几套首饰。 沈纪堂不懂女人的事情,都是吩咐了常云来去买的。 不过好在常云来还算靠谱,选的几套衣服都还算大方,胡曼曼选了一套规规矩矩的旗袍和大衣穿上了,首饰她没戴。 沈纪堂也不执意,便带着胡曼曼下去了。 厅堂之中,沈云龙和几个太太都等着了,尤其是大太太,实际上已经听到些消息了,果然,见到胡曼曼跟在沈纪堂后面,满面娇羞,袅袅婷婷地从楼上下来,便了然了。 沈云龙却呆着了:“这不是他的丫鬟么?” “是啊。给爹介绍,这是我的新婚妻子,胡曼曼。”沈纪堂坐了下来。 大太太先笑了:“好,这事儿好,这——肥水不流外人田。” “曼曼我看着人模样品性都好。” 说着,她又去推了一把沈云龙。 沈云龙这才如梦初醒:“是,是是,好,好得很。爱就娶了,爱几个,那就娶几个。” 他说地豪阔,却又是被大太太推了一把,终于只能哈哈干笑几声。 大太太也不是沈纪堂嫡母,婚事办得草率,就只是简单地喝了两杯茶,拉着胡曼曼的手,说了几句话。 倒是三妮,早餐一结束,就带着小雅过来找胡曼曼了。她也听说了胡曼曼连夜嫁给沈纪堂的事,很是诧异,过来一瞧,竟是真的。 夜里事情办得急,白日一有空,就把喜被之类的都搬到了三楼。 还置办了不少新媳妇的用品。 三妮啧啧称奇:“咱们少帅虽说一表人才,但看着难以亲近,怎么会跟你成了,平日里也看不出端倪?” 她送了件礼物过来,是自己亲手做的竹鸳鸯,上了色,小小的一对,摆在床头,倒也别致。 “那昨晚上怎么听着唱戏?” 三妮先笑了,捂着嘴道:“昨晚上你也听着唱戏了,可真不容易。” 听出她话里的意思,胡曼曼脸上绯红一片,不再言语。 “那是三太太想的主意,你和少帅都不肯露面,就给你们请了两个角儿代替,唱了出满床笏。” 怪不得。胡曼曼如此想着。 她结婚的消息家中并不知道,她也并没有想过去通知,她甚至不知道胡家人的下落,她在府里忙着新婚的事情,出不去,就拜托张妈找人过去看看。 张妈却说:“早就托人去看过了,那屋里人都不在了,什么都没留下。” 他们都去哪儿了? 她没敢问沈纪堂,到底也有些怅然若失。 不过沈纪堂对她很好,大帅府中,除了她身份变了外,其他也并没有什么变化。 一日,沈云龙又从金陵回来,庄开诚照例迎接,三个太太却都意兴阑珊。 胡曼曼倒也没往心里去,等到了晚上,府中又要开席,张妈请胡曼曼帮忙拿个主意。 入了夜,宴席开了,沈纪堂也从忙碌的军务中抽身而出入了席。 三太太微微叹了口气,二太太也是淡淡的,唯有大太太,一如往常。 不多时,沈云龙带着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女人身材高挑,肤白似雪,一身桃红锦缎的旗袍,围着雪白的狐狸皮毛,边上,还有一个稍矮些的女孩子。 沈云龙吩咐两人落座:“快,坐下吧。” 看着两个女子入席,胡曼曼一时呆住了。 她差点儿忘了,这是一本小说,书中是有女主角的存在的。 高挑的女子叫做郑雪晴,矮些像个学生的女孩子是郑雪纯。郑雪纯,才是这本书的女主角。 沈云龙介绍起来:“这就是金陵的四姨太,郑雪晴,这是她妹妹,郑雪纯。” 许是沈纪堂也都结婚了,沈云龙终究按耐不住,还是把金陵的那个女学生给带回家来,顺带还捎上了人家的妹妹。 啪嗒。 胡曼曼手中的瓷调羹摔在地上碎了。是啊,郑雪纯才是女主角呢,在小说中,她就是这样进入大帅府,得到了沈纪堂的青睐。 可,现下,她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偷偷地看着郑雪纯,人如其名,她长得十分清纯,如同雪一般清冷,叫人一见便能窒息。 “怎么了?”沈纪堂挑了眉头,吩咐下人再送一副餐具给胡曼曼。 胡曼曼没吱声。 当晚,她便没睡着,沈纪堂压着她,火热地喊着她的名字,她却有些走神。 事后,她翻过身,背对着沈纪堂,竟不知不觉流下了眼泪。 千算万算,没想到女主角这个时候出现了。 第二日,她神色如常送沈纪堂出门,依依不舍地依偎入了沈纪堂怀中。说来也怪,自从和沈纪堂新婚后,她见了男人便软的毛病就彻底好了。 沈纪堂搂着她,捏住她的下巴,逼迫她看着自己:“怎么了这是?” 他这个新婚的小妻子,可从未这样热情过。 胡曼曼摇头:“没什么。” 等沈纪堂走了,她便去收拾东西,发觉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便只跨了自己入府的一个小包,出了门去。 她跟张妈说:“我去瞧个人就回来。” 张妈信以为真,拿了件披风给她:“少奶奶,天凉了,你怎么穿这样单薄。” 出了门去,景色已然比上次还要灰蒙蒙些,她早就想好,再上了一辆黄包车,去了城南。 申城城南,一座座小公馆毗邻着。 “王公馆在哪里?”胡曼曼向路人问路,路人指了指西边。 她就慢慢走过去,果然找到了王公馆。 她敲了敲门,门里,一个妇人开了门,有些警觉:“你找谁?” 胡曼曼有些犹豫,但还是说出了名字:“我找袁小花。” “哦,你说她啊。”妇人把她引了进来,打量了她几眼,“你是她的……” “我是她朋友,想见见她。” 自从在黄包车上梦见袁小花后,胡曼曼一直觉得怪怪的,就打听到了她的夫家所在,又跟她通了两封信,确认她还活着。 信中,袁小花常常给她夹一些干花,说是到现在还爱摆弄这些。 胡曼曼走到了公馆的二楼,妇人把房间打开,胡曼曼便惊呆了,床上躺着的,可还是那个圆脸壮实的女孩子么? 瘦成什么样了…… 她在信里可没说过这些。 袁小花原在床上昏睡,见胡曼曼来了,还以为是在做梦。 “曼曼姐,我怎么又梦见你了。” 胡曼曼潸然泪下,过去拉住了她的手:“你怎么还骗我,说过得很好?” “是很好。”袁小花笑了,干瘪的脸上,笑容有些难看,“病得不那么厉害的时候,我就起来摘点儿花,做干花,弄花油,日子还不错。” “至少,不用为了银钱发愁。” 她早就把盘尼西林的钱给付了,她嫁的不错,只可惜夫婿跟她新婚才几天就病逝了,从那以后,她就一直郁郁寡欢,得了怪病,消瘦地不成样子。 “我没处可去,来投奔你来了。”胡曼曼实话实说,她真的不知道该先去哪个地方,父母没了踪迹可寻,只剩下小花了。 袁小花也拉着她的手,低低地叹气:“我常常想,当日我若按照你的做,是不是便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胡曼曼说不出话来,她其实也并不知道,命运是有怎么样的轨迹。 她也不要住别的地方,也不嫌弃袁小花的病,就搬了张行军床睡在了她旁边。 许是胡曼曼来了,袁小花精神好多了,起来走了几圈,两人又一起睡了。 到了后半夜,胡曼曼却睡不着,听着一片响动声。 突然,砰地一声,门开了。 她揉了揉眼睛,月光下,沈纪堂如天神般站在门口。 “跟我走。” 她颤颤巍巍地开口:“纪堂,你听我说。” “你不该……” “郑雪纯才是——” 她破碎的话语拼凑出一些些真相,沈纪堂皱紧了眉头,约莫明白了她的心事。 “跟我走。你是我认定的女人,少扯别人。” 他几乎是扛着将胡曼曼带走的,走时,胡曼曼还穿着袁小花替她准备的纯白色睡裙,看起来像是一朵巨大的白色莲花,在沈纪堂的肩膀上绽放了。 袁小花噙着笑,看着这一幕,半晌才道:“曼曼姐,我算是还清了你的情了。” 夜渐渐消失,热闹的城南响起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叫卖声,打铁声,行人的脚步声,每一声,都充满着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