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横行》作者:渔矶 文案: (本书为妖魔鬼怪系列文第一部 ,感兴趣的可以移步作者专栏,第二部已经写完,蓄势待发~) 我是一只花妖,在花都的山脚下被人贩子绑架,几年后,人贩子的村子一夜之间被山贼血洗,我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 Ps:避个雷,第一人称视角。感情线单薄。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励志人生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花阑,吕明远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屠村 徽州冤枉岭。 是夜,一伙山贼悄无声息的将沉睡在月光下的村子包围的水泄不通,连一只老鼠都跑不掉。 说是村子,其实也只有十几户人家有人住,大部分房子都是空着的。 因为此地曾经发生过一桩天大的冤案惨案,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里不吉利,便举家迁移,留下来的都是些胆子大一些的硬头户。 那些离开的人都说这里是冤枉岭,一传十十传百,这里原来的名字几乎没人知道了,世人只知冤枉岭,不知其原名耳。 哨声响起,那些伺机待发的山贼冲进屋子,惊醒了睡梦中的人,山贼一刀下去,便气息全无,有些睡得熟的,在梦中就直接凉凉了。 单方面的屠杀,干净,迅速,片刻间,整个村子里不剩一个活口,除了我。 山贼冲进屋子里的时候,那个男人和女人还在炕上睡觉,我就躺在地上,地面不平整,硌得慌,我已经尽力想让自己睡着了,可是就是睡不着,便闭着眼睛数着我家的老母鸡。 所以山贼一进来,我立马睁开了眼睛,到底是谁半夜三更不敲门就闯进了人家的卧室,真是太没礼貌了。 房间里的灯已经熄了,我看不太清楚那人长什么样子,就算开着灯大概也看不清楚,因为他的脸上还带着一块黑布,只露出了眼睛以上。 进来的只有一个山贼,我为什么知道他是山贼?还不是因为冤枉岭。就这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军官老爷都懒得大老远跑过来收税,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在家里抱着小娘子美美的睡一觉。也只有山贼会光顾这里了。 那山贼看了我一眼,明显愣了一下,然后他的视线越过我,看向床上睡得正香的男女。 手起刀落,非常潇洒,毫不拖泥带水。 鲜血溅了我一脸,还热乎乎的,我静静地看着那山贼做完这一切,那对男女连叫都没叫,就这么永远的睡着了,而我更是一脸漠然,仿佛那两个人并不是人类,只是两只院子里的老母鸡一样,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好伤心的。 那山贼朝我走了过来,弯下腰,把我从地上抱了起来,然后放在房间里的米缸里。 “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等天亮之后就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比那对死去的男女的声音要好听多了。 米缸的盖子被盖上了,里面黑乎乎的,要是让那对男女知道我站在大米上,把用来吃的大米踩脏了,他们一定不会饶了我的,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必要担心这个问题了,他们已经动不了手了。 这一年,我十二岁,这是我被拐的第三年。 第二天,等到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我才从米缸里面出来,看着那两个到死都没有醒过来的两个人,我真不知道该同情他们还是痛恨他们,不过往事都如云烟,还是不要再去追忆了,我终于可以回家了,虽然我不记得回家的路,但是离开这里却是我这三年来每天都在期待的事情。 我没有去其他的房子里看有没有活口,如果真的有的话,那我可能也走不了了,为了不让自己在路上觉得无聊,我抱走了院子里最大的那只老母鸡,它是我一手养大的,特别听我的话。 我们一路往北走去。当初被人贩子拐走的时候,我已经能够识别方向了,人贩子一路带着我南下,然后把我卖到了冤枉岭这个穷乡僻壤,冤枉岭冤枉岭,听起来就不吉利。 我带着我的鸡走了很久,天都快黑了,还是没有见到有人住的地方,一天都没吃饭,我已经饿的不行了,也不管路边的杂草能不能吃,抓起一把看的过去的就塞进了嘴里。 父亲以前和我说过,那些在边疆行军打仗的将士们,饿的时候如果没有饭吃,就会吃路边的杂草,当时父亲还给我介绍过几种可以吃的草来着,可是我那时贪玩,没怎么认真听,也不知道那几种草到底长什么样子,现在想来真是后悔不已。 吃了好多草,终于有了些许力气,我们又开始赶路。老母鸡跟在我身后,它太重了,没抱一会儿我就把它放下来让它自己走了,刚开始的时候它总是走走停停,有时候还会在周围转几个圈,似乎是对周围陌生的环境感到好奇,但是我可没有这个闲工夫让它自由自在地转圈,如果再不赶路,我们就要露宿荒野了,于是我用在路上捡的绳子绑在了老母鸡的脖子上,就这样牵着它往北走。 走啊走啊,就走到了一片树林,太阳已经落山了,树林里看起来黑漆漆的,通往林子的路就像一张张大的野兽的嘴巴一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着赶路,反正天一黑,在哪里都一样,还不如多走一些,离家也就近一些。 不知道我是何时睡着的,等我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我已经不在那片树林了,而是在一张非常柔软舒适的床上,我四处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似乎是一个下人们休息的地方,因为床板非常大,能并排睡下五六个人。 我下了床,穿上破了洞的鞋子,推开房门。 外面天光大亮,一个大枣树立在院子中央,树下不断有人来往,洗衣服的洗衣服,挑水的挑水,一旁的竹竿上还晾着材质上好的女性穿的丝绸做的衣服。 我一开门,那些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眼神古怪的看着我,不过只有一瞬,然后他们又做着自己的工作去了。 我走到那个洗衣服的少年身旁,蹲下来看着他洗衣服,这些年来做家务做习惯了,也从来没有见过同龄人,我看他和我年岁差不多,便心生好感,想和他多呆一会儿。 “滚开,别在这里碍着我洗衣服,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他用湿漉漉的手用力推了我一把,水印很快在我身上晕染开。 “我哪里碍着你了,你干嘛这么凶?”我不服气,从地上站起来和他对质。 他瞪着眼睛也站了起来,坐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但是站起来后我才发现他居然比我还高一个头,我有点心虚,如果打起架来我肯定是吃亏的那个。 我的气势已经被削弱了不少,我在心里计算着逃跑的概率有多大,可是还没来得及跑就感到自己的衣领被人拽住。 这下完蛋了,早知道就不逞强了。 少年拽着我的衣领,我们俩的脸几乎要贴在一起,我害怕的闭上了眼睛,大不了就是让他打一下,我已经认了。 “弱鸡。” 少年不屑地切了一声,然后猛的松开我的衣领,得到自由的我赶紧后退几步,离少年远远的,生怕他突然反悔放开我。 后来有个下人模样的年轻人过来把我叫走了,说是老板娘要见我,我巴不得能赶紧离开,便和那人一起离开了。 老板娘是一个打扮的非常妖娆的女人,她的身上穿着比花儿还艳的绫罗,脸上涂着红白色的胭脂水粉,头上戴着造型好看的金钗装饰,如果不是因为她笑起来眼角有着明显的鱼尾纹,我都觉得她是真的很年轻了。 一看到我来,老板娘就开始笑,笑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总觉得她别有用心。 “以后你就在我这里好好干活,一定要养的白白胖胖的。”老板娘笑着说,还不忘摸一把我的脸。 我总觉得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听起来怪渗人的。 “我的鸡呢?”我问。 那只鸡陪我那么长时间,多少有点感情了,可是我一醒来就没有看见它。 “鸡啊,吃了,味道好极了,还给你留了一些,一会儿让小六给你送过去。” 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居然就这么随意的处置了我的鸡,她都没有问过我的意见!还让我呆在这里,我呸! 小六就是叫我过来的那个年轻人,离开老板娘的房间后,他直接带我去了厨房,端出还剩一只鸡腿和鸡脑袋的盘子递给我。 “吃吧,还有馒头和粥,吃饱了好干活。” 小六说完就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鸡的残骸。 我咬一口馒头,吃一口鸡肉,心里愤愤不平,我辛辛苦苦养大的老母鸡,就这么给没了,而且还只给我留了这么点,早知道路上我就把它烤了吃算了,那样的话一整只都是我一个人的,就不会沦落到这种只能吃一只腿的地步。 我在这里呆了三天,每天都有人教我什么事情该怎么做,哪些地方不能去,什么人不能招惹,我也算是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这里是金陵城,我以前听我老爹说过,金陵城人杰地灵,风景优美,好多文人墨客都逗留在此地,就连大诗人谪仙人也不例外。 而我所在的地方是无数男人都心心念念的青楼,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跑这里来了,我现在只想离开这里,回到我自己的家。 所以我逃跑了,还差点被小七发现。小七就是那个不讲道理骂我的少年,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对我。我们下等仆人住的地方只有那么一间房,本来只能睡六个人的屋子已经睡了七个人,因为我的到来,增加到了八个人,这下更加拥挤了。其他人都比我们大,于是就让我们两个挤在一起,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和小七基本就是前胸贴后背,他不舒服,我也不舒服,我甚至想过要不要在地上打地铺,但是后来一想,万一有人半夜下床不小心踩到我了怎么办,便只能忍一忍,和小七将就着睡了,现在我走了,小七也能平躺着睡觉了,对我对他都算是一件好事。 我逃跑的事很快就被发现了,楼里派了很多人出来找我,连小七也出来了,我就不明白了,不就是丢了一个不起眼的杂役,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吓得我都不敢出去了,只能呆在垃圾堆里虐待自己,这味道,真酸爽。 也许是同龄人特有的直觉,小七最终找到了我,他就站在我面前,我大气也不敢出一个,心里想着完了,被抓回去就算不死估计也得脱层皮。 “以后滚远点,别再回来了。” 小七捡起旁边的一大片白菜叶扔到我脸上,然后就走了。他居然没有把我抓回去,真是见鬼了,不过仔细想想也是,我要是回去了,他又睡不安生了,我离开对他是有好处的,这么一想就通了。 我一直在垃圾堆里呆到天黑,才终于敢出来呼吸两口新鲜空气,看着我一身的狼狈样,就和路边的叫花子一样,不过金陵城没有叫花子,这里根本就不允许叫花子出现,这么富饶的土地上如果出现叫花子这种生物,是会被抓去坐牢的,与其在金陵城饥一顿饱一顿,吃了上顿没下顿,不如去吃牢饭,还能管一辈子。 而我此刻和叫花子也没什么两样了,路边巡逻的官兵很快注意到了我。 “抓住他!” 我真是上辈子造了孽了,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简直连鸡都不如。 晚上的金陵城大街,彩灯飘飘,人们晚上都会出来瞧一瞧,看一看,也方便了我阻挡官兵的追赶,那些逛街的男男女女看到我一个小叫花子在人群里乱窜,都露出恶心的表情,祈祷着我快点被官兵抓到,他们甚至还对我使绊子,用手里的东西砸我。 有个人把一根棍子突然放在我的前面,我一时不察,竟摔了个狗啃泥,鲜血从嘴巴里流了出来,两颗大门牙都有些松动了,这下更像叫花子了。 那官兵很快追到了我面前,他一只手把我提了起来,气势汹汹地说:“跑的还挺快,今天遇到我就算你倒霉,哈哈哈哈。” 我也知道此刻再挣扎大概也不会有什么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住手!”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属于中篇,一共六万多字~ 第2章 神医 这一道清喝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周围的人群包括官兵在内都看向那个缓慢向我走来的老头。 “官爷,此子乃鄙人的孙子,因为一时贪玩,不小心掉进了粪坑,让官爷误以为是不雅之人,实在抱歉,不过这真的是个误会,还望官爷手下留情,让鄙人带他回去清洗一番。” 这老头说的头头是道,街上的人还真的信了,尤其是那个抓着我的官兵,他一听我是从粪坑里出来的,赶紧嫌弃的把我扔在地上,退出三尺远。 “快快带走,不知道金陵城不能出现垢人吗。” 那老头对着官兵弯腰行了个大礼,把他的外衫脱了下来罩在我身上,又用袖子擦了擦我的脸,便拉着我走了。 那老头带着我走了很远,我也不识路,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不过看他不想坏人,便乖乖的跟在他后面,如果我发现他有什么坏心思,我会立马跑掉,虽然我才十二岁,但是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论力量肯定是拗不过我的。 我们穿过繁华热闹的夜市,跨过了一座石拱桥,最后停在一间狭小的房子前面。 那老头松开我的手,搬开门上的木条,对我招了招手。 “孩子,过来。” 我看了看左右,都比这间房子要大一倍不止,这间房子处在两座大房子中间,未免有些突兀,不会是什么黑店吧,我有些犹豫,如果他这个老滑头准备把我关在屋子里,我可能很难逃出来,于是我便站在原地,没有听老头的话走过去。 “你要是有地方去,我也不拦着你,如果没地方去,暂时在我这包子铺做个小工,也省的又被那些官兵抓了去,等你什么时候想走了,我也不会不让你走,如何?” 我看这老头一副老实人的样子,大概不会是在骗我,便点了点头,朝屋内走去。 屋子前面放着很多蒸笼,还有发好的面团,真如那老头所说,他确实是卖包子的。 我跟着老头来到了后院,他特地烧了一锅热水,让我自己抹身子,然后又递给我一套干净的衣服。 “这是我孙子的,他和你一般大,你应该能穿上。” 我接过衣服,手脚伶俐穿了起来,心想原来这老头还有个孙子,也是,都这么老了,确实该抱孙子了。 老头的孙子还在睡觉,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我和老头进屋发出的声音都没有将他吵醒,睡得和死猪一样。 于是我就在这间包子铺住了下来,老头会每个月给我发工钱,我也是第一次明白了没有钱在外面是没法生活的,我也不知道我家在哪里,离金陵城有多远,只能先选择在这里住下,等我攒够了回家的路费,就离开这里。 老头的包子生意还算不错,周围的街坊邻居早上都习惯来买几个包子吃,他们都夸老头的包子好吃,吃了这么多年也不腻。 “牛师傅这又是从哪里捡回来的小娃娃,看起来还挺水灵的,不会是个女娃吧?” 这天一个陌生的男人走进了老头的包子铺,他买了四个牛肉包子,一口就吃掉了一个,嘴里一边咀嚼着包子一边指着我对老头说。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跑进了后院,这人怕是个瞎子,我一点也不想看见他。 “可别这么说,人家是货真价实的男孩呢,前几天……” 老头和那个男人解释道,我躲在门后面听的一清二楚,听见了没,我可是男孩,快吧你的眼睛擦干净再说话。 男人走后,我才从帘子后面出来,接着帮老头卖包子。 后来老头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城东的屠夫,每三天就来城西买一次他的包子,要不是因为城东离城西太远,他真是恨不得天天都能吃上一顿热腾腾的包子。 在包子铺里干活的只有我和老头,老头姓牛,周围的人来买包子的时候都会叫他牛师傅,而我心里就只想叫他老头,我不喜欢卖包子,如果认了他做师父,那我岂不是得卖一辈子的包子了,这可不行。 老头的孙子叫阿虎,牛阿虎,这名字真是太逗了,要不是我有点面瘫,我真的就当着他的面笑出来了。 牛阿虎和我差不多高,但是他才十岁,也不知道这家伙吃了什么好东西,居然能长得和我一般高,我心里难免有点小嫉妒。 听街坊邻居无意中的谈话中,我得知牛阿虎也是老头捡回来的,不过捡的早,大概是十年前,牛阿虎是个弃婴,大冬天的被扔在了金陵城外的城门口,要不是老头路过看到了他,牛阿虎怕是早就一命呜呼了。 也许是因为在冰天雪地里呆的久了,牛阿虎从小就身体不好,发热感冒是常有的事,不仅疾病喜欢他,那些苍蝇蚊子也都粘着他,他一个月里有二十天都是在床上躺着的,真是有点可怜,连我这个冰冷无情的人都忍不住有点同情他。 老头为了帮助牛阿虎驱赶蚊虫的叮咬,在牛阿虎的房间里燃着最贵的熏香,还用帐子把牛阿虎围住,这样做果然有效,至少蚊虫不见了,但是疾病还在。 当初老头给牛阿虎起名字的时候就是希望他长大后能健健康康的像只老虎,起个贱名的人,命一般会硬一些,可是牛阿虎的命硬不硬,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几天牛阿虎没生病,我和他睡一个屋,他总是会缠着我问我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我被他弄得烦不胜烦。 “哥哥从哪里来?” “哥哥去过哪些地方?” “哥哥以前过得什么生活,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 真是的,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家在哪里了,也忘记了家乡的名字,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我根本就想不起来了。 也许是因为我的到来,牛阿虎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开始变好了,以前一个月躺二十天,现在最多只有十天,只要是能下床的日子,牛阿虎都喜欢赖着我身后,哥哥长哥哥短,哪怕我不怎么理他,他也乐此不疲,真是个傻子。 一晃三年过去了。 我长高了不少,牛阿虎终于没我高了,这才对得起哥哥的称呼嘛,我心里有些小骄傲。 最近一年牛阿虎的身体已经彻底好了,再也不会动不动就像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一样病来如山倒,这大概是这三年来最好的事情了。 但是似乎就像是命运在作怪一样,老头又病倒了,都说病来如山倒,对柔弱的孩子来说是这样,对上了年纪的人来说,也是一样,老头这次真的病的不轻。 包子铺关门了,街坊邻居都哀叹可惜,而且还送来了养生的东西,希望老头的病能早点好。 “吃不到你的包子感觉活着都没什么追求了,牛师傅,你可一定要早点好起来啊。” 城东的屠夫坐在老头病床上唉声叹气,旁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他送来的十斤牛肉。 包子铺已经有半个月没开张了,小院里每天都被苦的让人流泪的中药味充斥着,可是老头的病一点也不见起色,老头大概挺不过去了,我想。 在老头生病的第二十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在厨房熬药,守着老头的牛阿虎突然冲进来对我说爷爷吐血了。 听牛阿虎叫了三年的爷爷,本该很快反应过来的,我却愣了一下,牛阿虎所说的爷爷是谁呢?哦,对了,是那个把我从官兵手里救下来,还收留了我三年的老头。 我赶紧冲出去找大夫,只要把大夫请来就好了,老头就不会吐血了,我这样想着。 我熟门熟路的跑进那家医馆,拉着那个医生的胳膊,求他去看一看老头的病。 可是他却对我摇了摇头,还把我的手掰开了。 “他已经病入膏肓,就算是神医降世,也是无力回天。” 这句话我记得很清楚。 神医降世,无力回天!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 我失魂落魄的走出医馆,不知道该怎么办,忽然听路边的人说金陵城来了一位神医,包治百病,神乎其神。 神医来了! 我急不可待地冲到神医面前,人们排着队等着神医看病,对我插队这件事非常不满,可是那又如何,神医我是请定了。 神医是一个中年人,大概四十岁,非常好说话,他听了我的解释后,怜悯的摸了摸我的头,虽然我不喜欢被人这么近距离接触,但是神医是好意,我知道。 神医说如果他答应我去救老头,我要答应做他的弟子,和他一起学医术,好让他一身的本领后继有人,我答应了,就这样,我把神医请回来了。 神医给老头把了把脉,他眉头紧皱,微闭双眼,完后转过头对我和牛阿虎微微一笑。 “你们爷爷的身体并无大碍,只要吃了我开的药,就能不会再痛苦了。” 我和牛阿虎一听,激动的抱在了一起,果然神医就是神医,不是医馆里的那些庸医可以相比的,还说什么神医降世,无力回天,简直就是放屁。 神医让他的小斯去买了药,还特地低声交代了几句话,声音太小,我没听清楚,不过大概是什么医学机密,不可以对外人泄露,所以才如此小心翼翼。 此刻外面天色已经黑了,我和牛阿虎苦苦的等着那小斯回来,只有亲眼看到老头吃完药,我们才能安心。 那小斯腿脚也太慢了,如果是我的话,早就回来了,我不免有些急躁,一会儿跑到门口看那小斯回来没有,一会儿又跑到老头病床前看他有没有再吐血。 “哥哥,你不要着急,还是坐下来等着吧。” 牛阿虎拽着我的胳膊让我歇一会儿,我也知道自己有些急躁了,便坐了下来。 “哥哥,等爷爷好起来了,我们就不让爷爷干活了,咱们两个负责包子铺的所有事情吧,让爷爷每天都歇着,我身体也好了,已经不需要爷爷和你再照顾我了。” 牛阿虎坐在我旁边,一脸憧憬的说,仿佛已经看到了他想象中的场景:爷爷坐在凳子上,含着笑看着我们两个经营包子铺。 这样的生活,好像也不错,但是我知道这不可能实现,我这三年已经存了不少钱了,我迟早都是要离开这里的,回到我真正的家去。 现在这个情景,我也不想让牛阿虎伤心,便含糊的嗯了一声,离开的事情,还是等老头病好了再说吧。 我也是难得会这么大发善心,这三年来,我没少让牛阿虎难过,这样顾虑他心情的时刻更是少之又少,也许是因为快要离开了,人之将走,其言也善吧。 坐等又等,终于等回了那小斯,他把药放在我手上,让我去熬药,我听完他的话,二话不说就拎着药包进了厨房,这可是老头的救命药,必须得重视。 等我端着熬好的药进老头房间时,发现只有神医和那小斯二人。 “阿虎呢,他去哪里了?” 我将药放在了床边的桌子上,去扶老头起来喝药,顺便问了一下牛阿虎的去向,他可不会无缘无故离开老头,就算是想要尿尿,他也会等我来了之后再去,牛阿虎对老头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也许是因为老头的救命之恩吧,可是现在他居然离开了,真是令我奇怪。 “他啊……” 那神医说了两个字,但是却迟迟不说下文,我心中疑惑,想要看看他在干什么,忽然有人从背后勒住我的脖子,然后一块湿抹布捂住了我的口鼻,没过一会儿,我就失去了知觉,临近昏迷之前,我好像听到了一阵笑声,那声音就像蛇一样,不怀好意。 * “这老头和小孩怎么办?” 小斯问那神医,刚刚他们趁着花阑去熬药的功夫已经把牛阿虎给迷晕了,现在牛阿虎被他们塞在床底下,对于发生的一切都不知情。 “还能怎么办?这老头眼看活不成,留着也是遭罪,你把药给他灌下去,好送他上路,让他临死前少吃点苦头,至于那小子,就留他一命,反正山高水长,他也找不到我们。” “哎。” 那神医呵斥了小斯一通,小斯低下头迎合一声,便把那一碗黑乎乎的药全部喂给了老头,片刻,老头便断了气。 两个人带着花阑连夜坐马车离开了金陵城,踏出城门的那一刻,神医回过头看向金陵城的城门,摇了摇头,连叹三声。 “这金陵城,以后还是别来了罢,可惜喽,可惜啊。” 说完便放下马车的帘子,闭目养神去了。 第3章 中毒 “好孩子,喝了这碗药吧。” 那神医站在我面前,手中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中药,这药味道问起来并不苦,反而有些清香,我这三年来也算是颇为了解中药的药性,还从未见过如此制药之人。 自从我从昏迷中醒过来,已经三日有余,这些天这个绑架我的神医一直让我喝下各种药,说是强身健体,润肠暖胃,我之前确实有些上火,肠胃也一直不太好,便半信半疑的喝下他给我的药。 我想就算我拒绝喝药,偏不顺了他的意,他也会想办法让我喝下去,最坏的结果就是被逼着喝完这些药,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老实一点,先看看这神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再说。 “那个老头的病怎么样了?” 第一天醒来,我趁着神医不在的时候偷偷向那个小斯打听,他们就这么急急忙忙把我绑架了,我还来不及喂老头喝药呢,也没有看到老头病好的样子,也不知道老头现在能不能下地了,还有牛阿虎,我还没有和他解释清楚,不知道他会不会怪我不告而别,我好像还有好多事都没有做,还有好多事没有说,还有我的工钱也没有拿,就这么离开了,真是太仓促了。 “他很好,喝了药之后就不再痛苦了,睡得可香了。” 小斯笑着说,我听了他的话,心里也好过了些,就算我知道他是在骗我,我想,老头大概已经走了,对老头来说,这也算是个好事情吧。 老头都活了七十多岁了,平日干活手脚都不麻利,他生病的时候,夜夜都睡不安生,这罪真不是人受的,如果我是老头的话,我宁可早点去西天,也免得受着老病之苦。 “牛阿虎呢?” 我唯一担心的就是这个傻子了,他才十三岁,除了生病以外,没有经历过人世险恶,今后只有他一个人,他可要怎么活啊。 “也很好,我们离开的时候睡得可熟了,大概天不亮就会醒。” 这小斯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不管什么时候,脸上都带着微笑,就像一个笑面虎一样,我不太喜欢和这种人交流,总觉得这种人说话带着一种误导性,他会编织一个谎言,在你没有察觉的时候自己跳进去,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神医在我醒过来后,开门见山的和我说了绑架我的原因,我甚至都没来得及反问他。 “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将会是能够继承我衣钵的人,所以才迫不及待地把你带了回来,你也知道,我年岁已高,说不定某一日就会驾鹤西去,我寻寻觅觅了大半生,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刚巧,在金陵城遇到了你,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就这样,我成了神医的亲传弟子,对于别人来说,这真是至高无上的荣耀,可是我志不在此,当初答应做他的徒弟也是权宜之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让这神医腻了我,早些放我离开。 神医道:“要想成为像我这样的神医,必须要对各种药物的作用烂熟于心,仅仅是看书是不够的,要亲尝才能刻骨铭心。” 我说:“如何亲尝?” 难不成是将所有的药材都唱一遍?那不就和神农尝百草一样了吗。 神医道:“入口,入眼,入心,知根知底,乃亲尝也。”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这个神医确实有些本事,他对于药材的用法用量,功能作用都脱口而出,分毫不差,而且他对于医术的追求以及狂热,我之前真是前所未见。 我在这里跟着他学习医术,总是心不在焉,被打了无数次手掌,跪了不知多少次,每天的任务就是吃药,喝药,闻药,辨药,无趣的很。 寒冬将至,神医忽然说要带我上山采药。 “为何不去药铺买?昨夜刚下过一场小雪,山路难走,万一摔着了怎么办?” 我其实不太想去,我们住的地方在半山腰,这里远离人烟,四下无邻,赶到最近的镇子上至少也要一个时辰,但是每日慕名而来的人倒是不少,估计是觉得这样半隐居的医生能力比较强,所以不惜远道而来。 “此县名为邵阳县,此山名曰邵阳山。邵阳山头邵阳殿,山高路险人兴叹。” 笑面虎经常在院子里哼这首诗。 “其实山头并没有什么邵阳殿,那都是百姓对于不能征服邵阳山而凭空生出来的幻想,不过山上确实有好东西,就是各种珍贵的草药,所以葛先生才会选择在此落脚,那山上我都没去过,你小子倒是好运气。” 笑面虎的语气阴阳怪气,也不知道是嫉妒还是幸灾乐祸。 “你可别诅咒我,我年纪大,受不的摔,而且现在不去,等到大雪封山,可就去不成喽。”神医敲了一下我的头。 “那明年再去不行吗?”我捂着被被打的有些疼的脑袋问。 “明年?也行,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万一出个什么幺蛾子,你可就错失良机了。” 总之最后我还是去了,不去不行,这神医是铁了心的要让我亲眼见识一下山上的各种草药。 于是我们两个人就这么背着背篓出发了,笑面虎被留下来看家。 我们沿着山路走了一刻钟,路便开始难走起来,就算是前面的那段路,估计也是被人为踩出来的。 山上的树木和草丛都已经褪了颜色,干枯无力的匍匐在地,还有一片一片还没有来得及化掉的雪花覆盖在上面。 我们一路往上,神医给我讲了这些树的名字,草的名字,以及他们的功效,这次我倒是记住了一些,确实比只看书来的容易。 没有理会这些已经干枯的树木,神医径直往前走,就好像他已经把这个地方都摸了个遍一样,他清楚的知道他要找的药材在哪里。 终于,在一片黄白的大山深处,我见到了散发着盎然生机的绿色的树。 “到了,随我来。” 我跟着神医走到那树下,神医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小镰刀,就开始砍上面的树枝。 我也拿出镰刀和神医一起砍,但是因为砍的手法不对,反而被神医一顿臭骂,经过神医的指点,我也渐渐上了道。 神医在回去的路上和我讲着关于草药的种植方法和最佳的采摘季节,突然脊背一弯,差点从山上摔了下去,还好我眼疾手快,拉住了他。 “你个乌鸦嘴,差点害死老朽。”神医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脯。 还好后面的路一切顺利,没有再出什么状况。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这一天,神医从山上下来,开心的不得了,手里还捧着一把不知名的草。 “大概又是发现了新的草药,所以才这么激动。” 笑面虎在我旁边解释道。 “少阳,快来。” 神医大喊着笑面虎的名字,笑面虎笑着回了一声“来了”便起身向厨房走去。 我有点好奇,便跟了过去。 只见神医神态疯狂,将那些草药分了好几批放置,笑面虎在一旁帮他处理这些草药。 过了几天,这些草药被熬成了药,神医又把笑面虎叫过去了,居然是让笑面虎试药。 “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早就习惯了。” 笑面虎事后笑着对我说,我好像有点理解他为什么总是笑了,一定是不小心吃了什么药,所以得了一种病,一辈子只能笑的病,要是能找到解药就好了,或者是找到那种可以让人哭一次的药就好了,这样笑面虎的病就能有救了。 神医最近有点忙,也许是因为春天来了,生病的人有点多,所以神医经常不在家,笑面虎也和神医一起去给别人看病了。 我一个人闲得无聊,就老是往山上跑,经过神医三个月的指导,我已经差不多都记住了山上的什么植物不能碰,什么草有毒。 我想找到一种可以救笑面虎的药,一定能找到的。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终于找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草,等到神医回来的时候,我把这种草药送给神医看,神医夺过我手里的草药端详了一阵,然后哈哈大笑。 “好好好,不愧是我的徒弟,为师就知道你一定能继承我的衣钵,造福人民,我果然没看错,哈哈哈哈。” 我也懒得纠正自己不是他徒弟的事实,我在期待着这种草药的功效,是否可以治笑面虎的病。 当那一碗药被神医送到笑面虎面前时,我伸手接了过来。 “让我来吧。” 笑面虎面露诧异,神医也是欲言又止,但是我速度快,他们还来不及阻止我,我就一口把药喝完了,真苦。 我觉得我成功了,因为这种药喝下去,人真的会哭。 我的胳膊上长满了红色的点点,可想而知我的脸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神医一脸痛心地坐在床边看着我,我想我此刻一定很难看,要不然神医为什么会哭呢,而且还有笑面虎,他居然也不笑了,果然,还是笑比较适合他,他现在一副死了爹的表情真是难看死了。 我大概要死了,英年早逝,人都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一直都觉得非常有道理,可惜我还没找到我的家人。 “可惜啊可惜,不过你也算是为百姓做贡献了,这种草,以后就以你的名义命名吧,好让人们知道,因为你我们才知道它有毒。” 神医在我临走前这么对我说道。 我不知道神医是怎么想的,他居然在我还没断气的时候,就让笑面虎驾着一辆牛车把我送到了乱葬岗。 “等你们到乱葬岗的时候,他差不多也没命了,去吧,让我一个人伤心会儿。” 就这样,我的命运再一次被捉弄,真是可喜可贺。 还好笑面虎还有点良心,如果不是我,死的就会是他了,不过药是我找回来的,就算他死了,也是我害死的,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我死了干净,这样也不用背负杀人的罪名了。 他把我轻轻地放在乱葬岗的边上,看到我还没有死绝,他本想直接掐死我送我上路,但是还是忍住了。 “你……好自为之。” 笑面虎走后,整个乱葬岗只有我一个半死不活的活人,和一群来不及掩盖的尸体。 明月当空,透过树枝洒在我的身上,此情此景,我忽然很想喝一壶酒,李白有诗云:“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我姓花,此时此刻也没什么亲人,只有天上的一轮明月,以及身下的影子,可怜我到现在也没有喝过酒,不知道酒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居然有如此大的魅力,吸引如此多的人借酒消愁。 也许目睹我死亡过程的,只剩下明月与影了罢。 “听说前面是乱葬岗,你怕不怕?” 忽然,从不远处传来人声。 “不怕。” “那我们从这里走吧,这条路近,也省的再绕远路,真想快点到客栈好好休息一下啊。” 声音越来越近,我在想自己怎么还没有死,如果我等一下突然出声,也不知道会不会吓到这两个夜闯乱葬岗的人。 第4章 俗日 很遗憾,我没有死,俗话说得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觉得我以后一定是个能享大福的人。 把我救活是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一身白衣,一个穿着一身黑袍。二人走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黑白双煞,专门负责索命的那种。 我刚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他们二人站在我床前,还以为自己是到了阴曹地府,阎王爷派人来接我了。 “你总算是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昨天晚上差点把我吓死。” 白衣瞪着我说,我才知道他们不是来索命的。 我仔细想了一下,我的确是有想要吓他们一下的想法,但是我当时意识有些模糊,也不知道到底吓没吓,又是怎么吓的。 “你不记得了?我给你示范一下好了。” 说着白衣一把抓住我的脚腕,我还在床上躺着,浑身没有力气,只能转动眼珠子去看,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脸上缠了好几圈纱布,我抬起手想把它扯掉,结果发现我的胳膊上也被缠得一塌糊涂。 “你可得好好谢谢我,要不是我决定走那乱葬岗的路,你说不定就死了。” 白衣笑着对我说,他的笑很真诚,不像笑面虎那样假惺惺的。 “你这一身的红点肯定是吃了腥红草,还好我知道怎么解腥红草的毒,悄悄告诉你,我以前也不小心中过这种毒,那个时候我脸上起了一脸红点,真是丑死了,你可别告诉别人。” 白衣凑到我耳边低声说到。 腥红草是白衣自己起的名字,他所说的解毒方法我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我问过他,但是他总是不告诉我。 “那是仙法,知道了可是会折寿的。” 不说就算了,反正我这条小命是保住了。 白衣在湖山县租了一座别院,住在这里的只有白衣黑袍和我,三个人。 湖山县地处昭阳县北边,以乱葬岗为界,原来当初那个神医让笑面虎把我扔在了那么远的地方,真是辛苦笑面虎了。 我在床上躺了半天,就可以下地了,能够重新掌握自己身体使用权的感觉真好。 白衣名叫白风,黑袍名叫无幸。 白风告诉我,他和无幸是游历江湖的侠士,平时就简简单单的做一些除暴安良的小事情,顺便去看一看世界上所有的角落。 侠士自然是会武功的,但是白风不会,他看起来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无幸看起来会武功,但是他也不像侠士,反而像个杀手。 书生与杀手的组合,居然会做为民除害的好事,真是稀奇,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白风说他们的路线是一路向北,等到了尽头,然后再往西走。 我也是要往北去,便请求他们能够捎上我,我可以帮他们拿行李,打扫卫生,做饭,搓澡,如果不是因为没有钱,我也不会这么做。 白风听完我的话大笑三声,说不必这样,我以为他是嫌我麻烦,不愿意带我一同上路,心里有些失落。 “能多一人作伴自然最好,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失落的心忽然变得很激动,真的是太好了,这样我可能就会找到我的家了。 我没有和白风说回家这件事,因为我已经记不太清自己的家在哪里了,如果说了出来,白风可能会要帮我找到家人,若是找不到,岂不是空欢喜一场,所以我和他们只有在往北的路上是同行的,等他们改变路线,转而向西的时候,就是我们分别的时刻。 * 春日,院子里开了好些花朵,闲着无聊,我便会给这些娇滴滴的花儿浇水。 隔壁的院子里住着的是本地人,每日清晨,便会有悦耳的笛声跃过围墙,钻入耳朵,似乎是一个女子在吹笛,笛声宛转悠扬,但大多听起来有些哀伤,这女子心中一定有心事,连带着笛声都充满了压抑之感。 白风每日都会出门溜达,考察当地的风土人情,回来后记在本子上。 无幸一直寸步不离的跟着白风,白风到哪里,无幸就一定在附近不出十米。 我也不知道白风是怎么治好我的病的,我既没有喝药,也没有泡药浴,五天之后,我身上的红点就全部不见了,连个疤痕都没有留下。 病好的第一天,白风带我去饭馆庆祝我痊愈,他点了一桌子的菜,我觉得三个人绝对吃不完。 “没关系,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晚上接着吃。”白衣说。 这样也行,也不会浪费食物了。 “听说皇帝准备建造一个房乐宫,就在旎山附近。” 其他桌子上吃菜喝酒的人总是少不了八卦,天下大事,民间小调,都可以在酒馆饭店略知一二。 “建此宫作甚?听说前线打仗正打的火热,将士们连饭都吃不饱,有这个闲钱,不如多为那些将士们送去些食物与衣裳。” “建此宫当然是为了一己私欲,为了能收罗天下美人,这届皇帝,贪图□□,愚弄朝政,这大良的天,早就黑喽。” …… 以前我很少听到有关国家大事的话题,难免多听了几句,白风似乎也挺感兴趣,我们三人就这样默不作声的吃着饭,听着那些人你一言我一语,倒也有趣。 有些我没有听懂,就像故事只从中间开始看起,没头没尾的,不过好在白风知识渊博,他给我补充了一些前因后果,有好些都是别人不知道的。 我所在的国家,号为良,而大路上一共有三个大国,数个小国,小国一般都是大国的附属,暂且不提。 其他两个大国,一个为久,一个为高,三国势均力敌,多年来并没有起过什么争端和摩擦。 而所谓的打仗,是大良国和北部蛮夷之地之间的战争,蛮夷的部落屡次三番侵犯大良国边境地区,弄得人心惶惶,于是近几年来,大良国便派兵攻打蛮夷,势必要搓搓蛮夷的锐气。 可惜老皇帝去年驾崩了,继位的是老皇帝最为宠爱的皇后的儿子,大皇子太子荣。按理说这也没什么不好,顺理成章,名正言顺,可是坏就坏在这个太子荣身上。 太子荣天生乃一美男子,粉面朱唇,长身伟岸,但是生性善淫,并无半点治国的才能。与太子荣相比,二皇子季和三皇子恩都是能够担当国君的优秀人选。 自从荣继位之后,便广纳后宫,不满一年,后宫的房间不够了,荣便打算重建一个后宫,就是房乐宫,听说能容纳一千女子,如此劳民伤财,难怪百姓会有歧义。 “你家在何处?为何会被扔在乱葬岗?” 闲聊的时候,白风这么问我,我早就准备好了答案。 “家已经记不大清了,从小就被卖到大户人家做小斯,因为不小心中了毒,老爷看我快死了,便弃尸荒野,幸得白大哥与无幸大哥相救。” 我仔细斟酌,觉得自己应该说的没有什么披露,白风果然信了我的鬼话,他觉得我身世可怜,不过有他在,我以后就不会再吃那么多苦了。 我看着白风真心实意的样子,似乎不像是在骗我,可是我们只不过是认识了不到十天的陌生人而已。我也不是故意要骗他,只是以前的生活太过乱七八糟,没什么值得说的。 我们在这里呆了月余,才终于踏上北去的路。邻居家的笛声也吹了月余,到离开我也没有见到那吹笛人的样子,只能在心里勾勒出一个面容哀愁的女子的形象,她为什么愁呢?是因为笛子学着太累了吗?还是因为思念之人不在身旁?可惜我不得而知。 * 我们三个人坐在马车上,感受着马车的颠簸,从湖山县到十里乡,路途有些远,步行就算是走上一整天也是走不到的。 忽然从不远处传来一阵吵闹声,有孩童的哭泣,有男人的责骂。 “停车。” 白风掀开帘子对着马夫说道,然后纵身一跃跳下马车,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无幸也跟着过去,我自然不好意思一个人留在车上,便也和他们一起。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的话,我是万万不会关心别人家的事情的,顶多只会看上一眼,然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可是白风不是那样的人,他此行的目的除了看看国家的山山水水,风土人情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除暴安良。 在湖山县的那一个月,不管是哪家的鸡丢了,米铺的称缺斤少两引起公愤了,乞丐没钱看病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白风都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给人家讲道理,帮助那些人,甚至还会自掏腰包。 我看白风就是个傻子,圣母,他觉得世界上的人都是好人,根本不知道,也有很多人,其实并没有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好。 这是一片树林,前方五十米远处有一间房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住在这么偏僻的老林里面,难道是隐居的文人墨客不成,我知道那些希望得到皇帝重用的才子,有一部分会选择隐居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然后等待皇帝的垂青,不过真正能被皇帝看中的,却是寥寥无几。 越是接近那房屋,孩童的惨哭声越大,也不知道他是犯了什么错,居然能被亲人如此对待。 白风加快了脚步,很快就到了那房子前,哭声是从房后传来的,距离近了,我们也清楚的听到了来自男人粗俗难听的辱骂。 “别哭了,快给老子起来砍柴去!” “以后你就别想着回家了,我好不容易把你拐过来,你就给我当一辈子奴隶吧!小杂种!” “你再哭,晚上也别想吃饭了,不干活吃什么饭,吃屎去吧!” 看来这个哭的这么惨的人也是被拐来的,和我一样,真是同病相怜,我不禁想起以前刚刚被拐走的时候,我也是因为不听话,老是被那对夫妻殴打,平时干活比牛还多,吃的比鸡还少,晚上更是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为了怕我跑掉,他们还特地让我睡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往事不堪回首,不想也罢。 我们绕到房子后面,我本以为那语言粗俗不堪的男人会是一个面容粗犷,凶神恶煞的模样,没想到那人衣冠整洁,体格较好,看起来四十多岁,也是一个浑身书生意气之人,不过他的面相比较阴郁,给他的整体形象打了折扣。 “你们是谁?有何贵干?” 男人终于算是说了句人话,没有带脏字。 我们已经得知那跪在地上的十二三岁的小孩是被他拐来的,白风上前和那男人开始了长篇大论,反正就是说些伦理道德方面的话,我一个书没有看过多少,大字也不识几个的野人,听着就觉得烦得慌,就像一只苍蝇在我的耳边,翁嗡嗡,吵的很,好想一掌拍死。 也许是白风的善良和努力感动了上天,那男人真的被他说动了,答应放了那孩子,真是可喜可贺,原来善良也是会有善报的。 不仅如此,男人还被白风的大道理说的声泪俱下,告诉了白风他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 男人名叫赵芥,三岁时父母双亡,被舅舅家养大。舅舅家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比赵芥大一点。 赵芥的舅舅家境不算富有,但也还算殷实,可是舅舅不愿意让赵芥去书院读书,只把自己的儿子送去了书院,反而让赵芥留在家中和女儿一起学习女工,制作一些手绢之类的拿去卖钱。 赵芥乃是一介男儿,如何能忍受得了如此对待,于是从小便对舅舅一家怀恨在心,他偷偷翻阅表哥的课本,却被表哥嘲笑不识字还看什么看,于是赵芥一气之下在十五岁那年离家出走,四处漂泊,因为小时候的经历,他一直都很嫉妒那些被父母照顾的很好的孩子,刚好他看到这个因为淘气贪玩而落单的富家少爷,便生了坏心,把人抓了过来,来平复自己内心的不满。 赵芥的身世听起来还挺感人的,但是我听完并没有任何感觉,这个世界上活的不如意的人太多了,我们最应该同情的,不应该是自己吗?活着不容易,能长大也不容易,尤其是活到老年更是不容易。 我佩服赵芥能活到四十岁左右的勇气,也佩服自己能活到现在,以后的路,谁知道会怎么走,走一步算一步吧。 第5章 绑架 白风将跪在地上的孩子拉起来,和赵芥告别之后,我们又开始赶路了。 小孩也许是知道自己得救了,上车后就停止了哭泣,不过偶尔还会打嗝,大概是刚刚哭的太凶了,留下的后遗症吧。 小孩一路上都紧紧的抓着白风的袖子,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被丢下一样,我想我应该能够理解他的心情。 “你叫什么名字啊,可记得家在何处?”白风问。 “我叫武荐,家在良安城。”小孩答。 良安城是大良国都城,距离这里少说也得有十天半个月的路程。 “良安城?那你可知理寺卿武安?”白风又问。 “正是家父。”小孩突然激动起来,白风知道他父亲的名讳,就意味着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你父亲要是知道你差点被人拐跑,肯定会着急,等会儿到了十里乡,先给你父亲写一封家书报平安罢,然后等你父亲派人来接你。” “恩。” 中午时分,马车终于在十里乡的客栈门前停下,坐了半日的马车,我的屁股早就麻了,实在是这泥巴路太过颠簸,地面凹凸不平,确实该好好修修路了。 将写好的书信交到送信人手中,剩下的只等武荐他爹派人来接他回家了。 如果我知道我爹是谁,或者我爹的名气也如同武荐他爹一样大就好了,那我也不至于在这里流连辗转,迟迟不能回家。 我们这次落榻的地方是客栈,因为十里乡没有可以租住的别院。 白风每日依旧会出去采风,无幸照样寸步不离,就像是白风的保镖一样,但是白风对无幸的态度却是对好朋友那般,而不是上下属的那种。 我曾问过白风有关无幸的事情,因为无幸很少说话,我不敢直接问他,怕问了得不到回答,反而吃一鼻子灰,相反白风就好说话的多。 “无幸是我游历途中遇到的恩人,当时我被一群山贼围堵,好在无幸突然出现,救了我一命,他也是一个江湖游客,居无定所,我提议不如一起结伴而行,他很爽快的就同意了,后来我们就一路同行了。” 武荐还是个十二岁的小孩,白风也不方便每次带着太多人出行,便让我留在客栈陪着武荐,作为照顾小孩的代价,就是每次白风回来的时候都能给我捎上一串糖葫芦。 我舐甜,而且惧辣,也不是说不能吃辣,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辣辣的那种刺激感,但是这幅身体承受不了,一吃辣就头眼发晕,面部泛红,就像喝了酒一样,要躺上半日才能好。 有些人,在大人面前一个样,乖乖巧巧,在背地里又是另外一个样,混世魔王,没错,我说的就是武荐。 “花阑,我要洗脸。” “花阑,我要穿衣服。” “花阑,我要梳头发。” …… 武荐的少爷脾气在白风走后全部释放出来,洗脸要人伺候,衣服也不会穿,头发不给他梳的话他能披头散发一整天。 除了这些,他还总是缠着我带他出去逛,说客栈里闷死了,什么也做不了。 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当初遇到我们的时候哭的像杀猪一样,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 看着武荐的时候,我会想起牛阿虎,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一个一出生就被抛弃在冰天雪地,先天不足,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花阑,你就带我出去玩一次嘛,就一次好不好,真的,我保证。” 武荐拽着我的胳膊,我不答应他就粘着我不撒手,甚至会双脚离地,将整个人的重量都挂在我身上,让我寸步难行。 不过不管他用出什么把戏,就算使出了洪荒之力,我也不会答应带他出去,他可是理寺卿之子,要是出了什么岔子,首先被追究的可不就是我吗。 “我看你年纪轻轻,怎么就如此古板,比我家里养的驴子还要倔。” 武荐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 我听到他把我比作驴子,忽然很想揍他一顿,让他知道我花阑也不是好惹的,但是最终还是理智占据了上风。 我专心的看着手里的书,没有理会他的嘲弄。 这段时间白风有教我认字,我也勉强能看的懂书上写的东西。以前牛老头说过让我去学堂念书,我一心想要回家,哪里有什么念书的心思,这件事也就这么搁置了,如今有了免费的教书先生,又能回家,还是有必要学习一下的。 “花阑,要不你和我一起回去吧,我把驴子给你养。” 武荐在我给他梳头的时候扭过头忽然说到。 我对于他总是能够想一出说一出的断片式的话题早就不感冒了,而且,我才不想养驴子呢。 “不行。” 我把他的头掰了回去,继续给他梳头。武荐的头发又黑又粗,每次梳完头发我的手都累的不行。 “为什么啊?你父母反正都把你卖了,你也无家可归了,和我回去不好吗?我绝对不会抛弃你的。” 武荐从白风口中知道了我的身世,当然是被我随口一说的那个版本。 “那你说为什么要让我和你一起回家?” 难道是因为这几天一直被我照顾,所以是在同情我吗。 “还不是因为……因为可怜你嘛。”武荐撇撇嘴道。 果然如此,但是其实我并不可怜,我自己知道,虽然之前是遇到过一些事情,但是也都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回想起来,反而觉得好笑,特别好笑。 不知不觉我竟然笑了出声,这大概是我中毒之后第一次笑,总觉得面部有些不自然。 “你刚刚笑了吧,你再笑一个给我看看。” 武荐愣住了,我能从铜镜里看到他的表情,然后他猛的转过身让我再笑一遍,鬼才要再笑一次呢。 “坐好,再乱动就不给你梳头发了。” 我威胁他道。他果真一动不动正襟危坐,连话也不说了,早这么听话多好,我也就不用梳这么久了。 在书信送出的第二十天下午,武荐的家人派人来接他了,他的父亲没来,不过他的哥哥来了。 武荐的哥哥年纪二十五,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他刚从马背上下来,就急匆匆的冲进客栈,大喊着“荐儿,荐儿”。 武荐听到有人叫他,连忙腾地一下站起来,冲出房间,接下来就是一阵兄弟相见的亲情戏码。 没一会儿,外面又冲进来好几个风尘仆仆的随从,他们一个个身上带着刀剑,应该是护卫之类。 武荐的哥哥一路车劳马顿,只为早些赶来与弟弟会和,现在终于见到平安无事的弟弟,他终于彻底放心下来。 白风今日外出还没回来,武阳见到的只有我一人,他向我道谢,说是救弟之恩,我说不必,真正救人之人并不是我。 武荐与他哥哥在房间里叙旧,人家说悄悄话,我自然是要回避的,便留在楼下喝茶,给他们兄弟二人腾出空间。 “这几日家弟多有叨扰,实在感激不尽,当日家弟失踪,家父也是心急如焚,家母更是一病不起,现在我们要赶紧赶回去,可惜不能向另外两位恩人当面道谢了。” 武荐跟在他哥哥身后,两个人从房间里出来,走到我面前,有些遗憾的说。 我本以为这一路匆匆赶来,他们少说也会在此停留几日,好好休息一番再回去,哪曾想竟如此紧急,不过走了也好,这样我就不用再伺候这个小祖宗了,至于当面道谢的事,白风大概是不会计较这些小事的,我就更不会在意了。 武荐走了,真好,不过,令人难过的是,他把我也带走了。 我没有练过武,做过最多的体力运动就是帮牛老头甩面,所以当我察觉有问题的时候,我已经被人打晕了。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不在原来的客栈了。 “你放心,我哥哥还留在客栈,他会告诉白大哥他们,说你和我们一起走了。” 武荐笑眯眯地坐在床头,似乎早就在等着我醒过来和我解释。 对于武荐的绑架行为,我的心里虽然有些生气,但是并没有多大的排斥,因为我就是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万事能成则成,不能成也无需担忧,大抵就是一种得过且过的心态吧。 “你要带我去良安城?”我问。 “没错。”武荐答。 良安城在十里乡的南边,应该比冤枉岭还要南,我北上的路途好不容易有了进展,现在居然一下回到解放前,还成了负值,真是“可喜可贺”,而始作俑者还一脸傻笑的坐在我身边。 我叹了口气,还是等以后有机会了再说吧,而且跟着武荐回去也没什么不好的,武荐的父亲是个大官,跟着他我以后也不会挨饿受冻,不会露宿街头,挺好的。 “我哥说我的驴子生了小驴子,以后你就负责养驴,还有我。” 哈哈,真是笑死我了,武荐的脑子怕是被驴给踢了,我怎么养的起他啊,等他以后知道自己说过这样的话还不得后悔死。 “你又笑了。” 武荐看着我说。 “要你管。” 我翻过身,面朝墙壁,不再理他。 “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你居然不巴结我。” 武荐估计是从小被拍马屁拍习惯了,第一次遇到我这样的人,所以有些好奇罢了,好奇心总是短暂的,也许不到一个月他就会烦我,然后把我赶出去。 “没有必要。”我说。 我又不希望靠着武荐的家世背景谋官发财,巴结他做什么,只可惜,我没能和白风道一句再见,他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礼貌,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毕竟我那些天一直都是吃他的用他的,忽然就消失,真是有点说不过去。 我们在这间客栈停留了三日,我也总算知道武荐的哥哥武阳说的要立刻回家的话就是骗人的,目的就是绑架我。武荐知道我不会同意和他回家,所以才让武阳用这么个下三滥的方法把我弄走。 后来武阳也和我道过歉了,言辞之诚恳,让我都不好意思难为他,不过也确实没什么好难为人的。 十五日之后,我们终于踏进了良安城高大气派的城门。和金陵城相比,良安城处处透露着端庄与贵气,而金陵城则是奢侈与魅惑,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良安城的街道很宽,大约是金陵城的一倍宽敞。马车在一座雄伟气派的朱红色大门前停下,武荐兴高采烈的蹦下马车,带着我走进了门内。 武荐的爹娘看起来都是很慈眉善目的那种人,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是欢迎,知道我会留下来后更是开心的不得了。 又不是我救了武荐,这份感激我真的是有些受不起,我和他们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他们还说我太谦虚,我真是无语凝噎。 后来武荐又带我去看了他的驴子,他居然真的在家里养了一只驴子,母驴子,真叫我大开眼界。 “我的驴子叫小武,是我起的名字,至于这只小驴子,就叫小花吧,你养的,就跟你姓好了。” 果然富贵人家的想法就是与众不同。 就这样,我在大理寺卿府上住了下来,每日的工作就是伺候武荐洗漱穿衣,陪他各种玩耍,外加养养毛驴,真是好不惬意。 弹指一挥间,半年过去了。这半年来,武荐除了去宫中当伴读,基本都和我腻在一起,他爹是大理寺卿,掌管刑事司法案件,手里握着大把的人命,很难想象这么一个看起来和蔼的人会做出那种残忍的事,不过死掉的人大多数也是十恶不赦的罪犯。 武荐已经十三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他曾有一天晚上悄悄和我说他看上了三公主,一说起三公主,他就面红耳赤,我还从未见他如此害羞过,还挺有趣的,不过对于三公主,他只能想想了,听说三公主明年要去久国和亲,这种爱情甚至还来不及萌芽,就已经被宣布死在了摇篮里,为此,武荐还失落了好一阵子。 忽然有一天,武荐信誓旦旦地说:“我决定了,我要去当兵!” 武荐的心中到处都是三公主的影子,他说只要他打了胜仗,三公主就不会和亲,他就还有希望。 我只能说,武荐真是勇气可嘉,为了喜欢的女人,竟能做到这种地步。 第6章 刺客 武荐一得空就去缠着他老爹,非要让他爹答应让他去军队,可是他爹哪里会同意,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跑到军营里吃苦受累,万一一个不小心,为国捐躯了,这怎么了得。于是乎我每天都能看到武府里上演一出爹躲儿追的戏码。 来来回回半个月,武荐也知道自己从军的愿望八成是实现不了了,终于放过了他老爹。 为了庆祝儿子想开,武老爷还特地让厨房做了一桌子好菜,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凑齐了一桌。 我自然是没有那个身份和地位能够与武荐的家人同桌吃饭,我也不好意思,那是人家的聚会,我一个外人去瞎掺和什么啊,还是去喂小花吃草比较自在。 小花这半年被我养的又肥又大,体型都超过他老娘了,真是没有枉费我的悉心照料。 这一天我正在驴棚喂小花和小武,武荐突然跑过来,拉着我就走,一路上神神秘秘的,眼睛四处乱瞟,生怕被人发现了一样。 “我救了一个人,你可不许告诉别人。”武荐说。 来到武荐的房间,我看到他的床上躺着一个女子,她好像睡着了,脸色有些苍白,但还是不难看出她出色的五官,她的肩膀上不知道是被剑还是什么戳了一个洞,血液染红了她淡青色的衣衫,看起来有些渗人。 武荐让我守着这个女子,他去外面买些止血的伤药,临走之前还再三叮嘱我不要告诉别人,得到我的承诺他才肯出门。 看他这副模样,难不成是喜欢上这个女子了?也是,这女子看起来姿色不错,我也没见过三公主,不知道她和三公主比起来谁更好看一些。 武荐把药买回来之后,傻傻的站在那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毕竟男女授受不亲,他才十四岁,脸皮更是薄的不行。 看他扭扭捏捏的害羞模样,我忍不住笑了一下,结果他恼羞成怒,把药都塞到我手上:“你来!” “要不我去叫一个丫鬟过来?”我提议道。 我也从未和女子有过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而且这上药难免就要脱衣服,确实很尴尬。 “不行!”武荐果断的拒绝了我的提议。 正在我们两个为难的时候,那个女子忽然转醒,听到了我们的谈话。 “把药给我,你们出去。” 她的声音软弱无力,说完一句话后脸色也更加苍白。 武荐把药一股脑放在床边,然后傻愣在原地不动。 “走了。” 我看他是真的忘了非礼勿视,便拉着他一起出了门。 “她是谁?” 我站在武荐院子里的杨树下,背靠树干,双手抱臂。 “我也不知道,我一出门就见到她躺在我的院子里,浑身是血,都吓死我了。” “都吓到你了你还把她弄进屋子里?你胆子可真大,万一她是坏人怎么办?受了这样的伤,八成是被人追杀,而且晕倒在你院子里,说明她身怀武功,能够避人耳目,就你这四两肉,能活着还真是奇迹!” 我有些生气,武荐做事从来都不让人放心,老是想一出是一出,前些日子吵着要从军,报效国家,现在又救下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就他这种性格,迟早会惹上大麻烦。 “那我总不能看着她死掉吧,她长得那么好看,而且这是大理寺卿府,她不会乱来的。” 武荐有些心虚的回答,说话声音底气不足,显然他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那你是看上她了?这么快就不要你的三公主了?” “没有的事。” “那一会儿你去和她说让她上完药就离开这里,以免节外生枝。” 我平静地说出这么一番没有人情的话,这也是没有办法,人在江湖飘,总得万分小心谨慎,尤其是像我这样没钱没权没地位没背景的四无人员,没必要去招惹是非,染上一身腥。 “可是她受伤那么重……”武荐有些犹豫。 “和你有关系吗?”我说。 “没有……可是……”武荐面露难色。 我趁热打铁道:“那不就得了,你可是大理寺卿的儿子,要是因此惹上什么麻烦,不仅你自己遭殃,你的爹娘也会受到牵连,你已经不小了,宫里的太傅应该有教过这些利害关系,孰轻孰重,你自己掂量掂量。” 武荐被我说的哑口无言,末了他苦笑一声,道:“你可真无情。” 我很想笑着告诉他:我就是这么无情,你早就应该知道,当初更不应该把我带回来。但是我并没有这么做,我是什么人,我相信武荐已经很清楚了,所以没有必要再说一遍。 “就一晚,明日一早,我就会让她离开。” 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不好意思再咄咄逼人,反正这件事与我无关,我又不是这里的主人,谁去谁留,我说了不算。 可是谁曾想,就是这好心的一晚,却生出了那么多乱子,我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知道武荐日后想起这件事,心里会不会自责和愧疚。 晚上,那个女子睡在我的房间,我的房间留在武荐房间的旁边,因此我便和武荐凑合睡了一宿。 起初,武荐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他可能是在担心那个女子,也可能是因为我白日的话而提心吊胆。 “你要是睡不着,就想想三公主,后日就要开学了,马上就可以见到她了。” 我企图用三公主来让武荐能够放松一些,不要被糟心事占据了整个心神。 “我想她做什么?” “你不是喜欢她吗?” “那是……那是我以前没见过世面,今日遇到这个女子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比三公主还要好看的人。” 我:“……”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武荐竟是一个如此看重色相皮囊的人,小小年纪就如此三心二意,长大后还得了。 “就算隔壁的女子再好看,你们也是不可能的,而且明日一别,怕是再也不会见面,你还是看开点吧。” “我知道,其实……哎呀,不和你说了,睡觉睡觉。” 我很快就睡着了,这大概是我能睡得最后一个安稳觉了,所以睡得特别香,以至于半夜被武荐叫醒的时候,还以为是在做梦。 还有两个时辰就天明了,这最后一觉还是没有睡到自然醒。 当我跟随武荐来到中堂,看着武荐他爹面露沉重,眉头紧皱,他娘在一旁死死的揪扯手里的手绢,眉眼里满是担忧和无奈,下位坐着一个身着紫色华袍的中年男子,他微呷了一口杯子里的茶水,屋子里就属他最悠闲,紫袍男人后面还站着两个拿着佩剑的随从,应该是有些武功。 我和武荐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头雾水地看着屋子里的几个人。 “刘大人,此事与我儿无关,定是花阑擅作主张,私藏那奸细,我儿年岁尚小,又偏爱花阑,难免会被花阑利用,希望刘大人明察!” 如果刚刚我还没有醒,现在我可是彻底清醒了,真是想不到这慈眉善目的大理寺卿说起谎话来也可以如此心安理得,我算是长见识了。 “可有此事?” 那紫袍男人放下手中的茶盏,双眼直直的看着我。 我与他对视了三秒钟,又一一看向武荐他爹,他娘亲,最后落在武荐身上。 武荐比我低一个头,演技和他老爹实在是差了太远,他的胳膊在颤抖,表情也有些不自然,如果刘大人是真心要与武家作对,他绝对不会放过武荐这个愣头青,可是他没有。 所有人都在等着我的一个回答,我如果说没有,那就是当众打武荐他爹的脸,到时候这老家伙如果恼羞成怒,死不认账,就难看了,而且如果武荐真的被抓走,我的下场可想而知。 “确有此事。” 我面不改色的背上了这个不属于我的锅,武荐他爹松了一口气,他娘也不拽手绢了,我看向武荐,他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我,我记得他今天还说我无情来着,也不知道这件事能不能让他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的改观,不过都无所谓了,那个女子若是奸细,怕是会被处死,我一个包庇奸细的人,谁会在乎这一条小命。 那个女子早已经被御林军从我的房间里带走了,人证物证确凿,所以刘大人才能如此信誓旦旦地兴师问罪。 我就这样被那些官兵带走了,临别之际,武荐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还能是因为什么,我笑了。 “没有为什么。” 他拽着我的袖子,声音哽咽:“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我可是会被杀头的啊,谁知道能不能再见面,自从两年前对牛阿虎说了那一句空头承诺,我现在是能把话说清就说清,不想再给人留下无谓的希望。 “你以后,就当我死了吧。”就算我还活着,也不会回来了。 说完我转身就走了,不知道武荐在原地站了多久,看了多久,不知道他有没有被我的举动感动哭。 除了武荐的临别赠言,武荐他老爹也给了我一些东西。 “天牢里的饭不好吃,这些干粮你带着吧,临死前也能吃顿好的,这饼虽然有点硬,但是很耐放,放个四五天都不会坏,还有这桂花糕,今天一定要吃药完,要不明天就馊了。” 这老家伙现在一副热心肠的模样,真是有点令我作呕,为了自己的儿子,而牺牲我这个蝼蚁,算是临别忏悔吗? 第7章 小偷 我被关进了牢房,那个女子就被关在我旁边。 “你们可真是好大的胆子,一个刺杀皇上,一个窝藏罪犯,待明日皇上发话,怕是没几日活头了,好好珍惜最后这几天吧,哈哈哈哈。” 刘大人一脸奸笑,得意洋洋地离开了。 “你为什么要刺杀皇帝?”我隔着墙壁问那个女子。 反正睡不着了,总不能到死也都是个冤死鬼,我总得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人而死。 “因为我哥。”那女子回答。 “你哥?” “对。” 瞬间我的脑海里就自动上演了一出皇帝杀了女子的哥哥,女子为哥报仇,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刺杀皇帝,结果失败被捉的故事。 “我哥从小便跟随狗皇帝左右,为了这狗皇帝鞍前马后,做了不少事,可是这狗皇帝,□□熏心,看中了附属国祁国国主的妻子,在祁国国主来参拜他的时候,派我哥哥杀了祁国国主,将其妻子扣留在后宫,如此荒淫无道之人,居然能做皇帝,真是天道瞎了眼!” 这女子越说越愤慨,可见她对这皇帝是恨之入骨。 “你哥哥杀了祁国国主之后呢?” “祁国国主的儿子当然不乐意,父亲死了,母亲被囚,他派人来大良国讨要一个说法,否则就要出兵开战,狗皇帝为了息事宁人,就兔死狗烹,砍下我哥哥的头颅,送至祁国……”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可终究是忍住了,不愧是能够有胆刺杀皇帝的人,真是坚强。 不小心提及了人家的伤心事,我也不好意思再问什么,气氛忽然安静下来,我隐约听到有老鼠的叽叽声,不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还是我第一次来牢里,这里的环境阴暗潮湿,只有外面的过道里有昏暗的火光,那是墙壁上专门负责照明的火架,里面放着灯油,一根灯芯悠悠地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这大良的天,要变喽。” 我另一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听语气,似是叹息,又像幸灾乐祸。 “你是何人?为何被关押在此?”我问。 “江湖无名氏也,因偷盗之名而被捉。”那人答。 “可是死刑?” “非也,明日便刑满释放。” “为何偷盗?”我听他的声音铿锵有力,年岁约莫不到三十,再加上语气正直,不像是行窃之人。 “为天,为地,为苍生,为……” 他说着,竟毫不顾忌的大笑了起来,吵到了外面的守卫。 “笑什么笑!皮痒了是吧?你说你偷什么不好,非要偷人家一只狗,是不是神经病!” 原来他是在笑自己,竟然因为偷了一只狗而锒铛入狱,确实挺令人惋惜的。 守卫走后,我又问他:“你偷狗做什么?” “吃。” “那还不如去偷鸡鸭鹅呢,狗肉有什么好吃的。” “好吃,特别好吃,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肉铺卖狗肉,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吃狗肉。” “那你真吃了?” 他好像被我问住了,一时竟没有回答。 第二日我和那个女子被押送着到了皇帝面前,我原本以为会见到左拥右抱的香艳场面,没想到那皇帝还挺注重场合,只见他身着一件绣着白金边青龙的长袍,动作随意地坐在亭子里的椅子上看着池塘里的风景,连看都不看我们一眼,桌子上摆着一应俱全的点心,还有一套喝酒用的器具,好像是要招待什么人。 我和那女子被捆着双手,跪在亭子外面的台阶下,四周是十几个人围着,密不透风,我脑海里想着逃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呦,来了。” 好半天之后,他才像是突然察觉到我们的存在,戏笑道。 “顾心,顾常客的妹妹,这姿色,勉强还算可以。” 他走到我们面前,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抬起那女子的下巴,勾着腰笑着说。 以前就听说皇帝长孙荣俊美无双,完全继承了其父和其母的优点,如此近距离一看,此言果真不虚,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却风流无比,让人咋舌。 “我看这小哥长得倒是挺俊俏,你叫什么名字?”长孙荣松开手,直起腰身看向我。 刚刚我并没有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反正迟早是一个死人,不如更加随性些,因此在长孙荣看向我的时候,我们的视线对在了一起。 “花阑。”我答。 我没有因为偷窥被发现而心虚和不自在,在我心里,皇帝的名声早就臭的不行了,人人恨不得得而诛之,再加上他看着年岁也不大,浑身上下更是没有一点威严,这样的人做皇帝,真的合适吗? “花阑,好名字!好名字!” 皇帝连连拍手,转身又回到了凉亭内。 “带下去,明日午时三刻,朕要看到他们的头颅。”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决定了两个人的命运。 在被护卫带走前,我朝着凉亭中沉迷喂鱼的人看去,也许好看的人总是有些特权,我发现自己竟然不是那么讨厌他,或许他是有什么苦衷才如此。 “狗皇帝,你不得好死!”顾心忽然冲着长孙荣大骂道。 可是他根本不理会,或者是没必要理会,这天下是他的,百姓是他的,不喜欢他的人太多了,他不可能一一回应,反正他想要谁死,谁就得死,阎王爷的话都不顶用。 临走的时候,一个身着藏青色华袍的男子从我身边经过,他瞥了我一眼,然后径直往前走去,看样子是要去往凉亭,也许长孙荣约的人就是他。 我又回到了大牢,既然明天就要死了,武荐他爹送我的干粮得赶紧吃完,不然会浪费。 关押在我隔壁的人正巧刚从劳门里走出来,我早上离开的时候他还在睡觉,面朝墙壁,我没能看清他的相貌,只看到脏成一股一股的长发。 现在恰好与他打了个照面,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从额头斜到下巴,不过他眉目锋利,神情虽然过于散漫,但是隐隐约约透露出一种坚定。 他看着我,声音洪亮:“小兄弟,鄙人曹公教,我们后会有期。”说完便大笑着离开了,我还没告诉他我叫什么呢,这是个怪人。 我回到了牢房,负责看守的人把牢门用大锁锁上,真真是让我插翅难逃,不过我也没有打算逃跑。 我拿出武荐他爹给我的大饼还有桂花糕,吃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那个叫顾心的女子还在隔壁,便将剩下的桂花糕从牢门的缝隙里递给了她。 “多谢公子。”她说。 “不必客气。”我回答。 都是大难临头的人了,吃什么都觉得没有味道,话说这个大饼可真不是一般的硬,硌得我牙疼。 下午那个狱卒来告诉我们,明日午时三刻,我们将会被斩首示众,我的内心竟然毫无波澜,斩首就斩首吧,希望下辈子能投个好胎,脑子机灵点,不要再被拐了。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才连累你……” 那女子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我无聊到差点睡着,也没听清她说了什么,大概是对不起之类的话。 她一个弱女子,为了兄长报仇,不惜与皇帝作对,我其实挺佩服她的。 “没关系,反正我一个人无牵无挂,死了倒也自在。” 其实我还是有点不想死的,但是事已至此,又岂是我想不想的问题,决定权可在皇帝手里攥着呢,我可不觉得这个皇帝会突然大发好心放了我。 这一晚,大概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个夜晚了,我本想一夜不眠,好好看看这最后的风景,但是牢里实在太过漆黑,墙壁上的油灯都被灭了,什么也看不见,这牢房连个窗户都没有,月光也进不来,思来想去,我竟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卖包子嘞,又香又热乎的大包子!” “包子呦,刚出锅的大包子!” 一阵香气扑鼻而来,有猪肉馅的,韭菜馅的,我以为自己还在牛老头的包子铺,便能的睁开双眼,下床找鞋子。 忽然动作顿住,我不是应该在牢里吗?怎么会在房间里,而且,这是哪儿啊? 窗户正大开着,楼下传来各种叫卖声,和我在牛老头那里生活的情景非常相似。 我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一派热闹的市井气息映入眼帘。 难道我是在做梦?对,也许我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死人,都是鬼魂。 我双手猛的拍了拍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疼痛袭来,鬼也会痛吗? 我回到房间,忽然看到桌子上有一副茶具和一个布囊,托盘下面压着一封信,我把信封拆开,掏出里面的纸张。 “公子不必多疑,我的主子已经命人将你送到了安全的地方,桌子上是一百两银子,这是我送给公子的谢礼,公子最近尽量不要去良安城,待风波平息之后,公子就可以回来了。 顾心,书。” 也就是说,我现在已经不在良安城了,我竟然不知不觉,被人弄到了这个地方,虽然不知道顾心的主子是什么人,但是能逃过一劫,也是一件喜事,真好,真好。 第8章 才子 我拿过桌子上的布囊,打开数了数,有银票和一些碎银子,果然有一百两,这下就方便了,也省的我再去筹钱了。 收拾好东西,我便退了房,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一个钱袋子而已。 我在外面扯着嗓子喊卖包子的小哥那里买了三个肉包。周围也有很多卖其他食物的小摊,但我见就这小哥喊的最响,再加上我好歹也和他算是同行,就照顾他一下生意。 “客官下次再来啊。”那卖包子的小哥笑着将包子递给我。 “好。”我回到,不过很可能没有下次了。 我正要离开的时候,忽然看到一只小手从放包子的桌子下面伸了上来,目的很明确,就是那案子上的包子。 那小哥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他拿起一旁的棍子使劲的敲了一下那只脏兮兮的小手,一个灰不溜秋的身影从案子下面窜了出来,那是一个小孩,看起来不到八岁岁。 “让你偷我的包子!快滚!下次再让我发现一定送你去衙门!” 卖包子的小哥一脸严肃地对那个小乞丐呵斥道。 那小乞丐也回瞪着小哥,眼神还在包子上扫了一下,然后转身跑远了。 那小哥见我还没走,又换成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让客官见笑了,这小乞丐是个惯偷,前几天还偷了旁边卖豆腐的一碗豆腐,后来被抓住打了一顿,没想到他还敢来偷东西,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我看着小乞丐离开的方向,又买了三个包子。 这地方叫老虎屯,也就是一个几百来户的地方,地处良安城西北方向,距离不是很远。 我向路人打听了一下那乞丐可能呆的地方,叫做龙水庙。龙水庙以前是供养龙王的,人们祈求风调雨顺,庄稼丰收,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六年前,土地连旱三年,种什么死什么,颗粒无收,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搬家。 三年后,土地忽然又好了,得知了消息的人们又陆陆续续搬了回来,不过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去龙水庙祷告了,而且土地依旧获得大丰收,因此更加没人愿意去了,甚至有人还说:“这龙水庙供奉的估计是个假龙王。” 我按照那人给我的提示终于找到了龙水庙,只见不足九平米的小小庙宇,大门倒地,牌匾斜挂,门口的杂草有一米多高,环境无比恶劣,房顶还有几个大窟窿,和危房已经差不多了。 我踏进这破败不堪的龙水庙,四处看了看,终于见到了那个小孩。 他也发现了我,只见他浑身绷紧,目光如炬地盯着我——手中的包子,我笑了一声,然后走过去将包子递给他。 “给,我请你吃的。”我说。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手中的包子,犹豫了半天,我以为他都要接受了,没想到他一把打掉我手里的包子,那三个包子在地上滚了几圈,顺利的披上了一层灰色的外衣。 “为什么不吃?”我很疑惑。 他冷哼一声,将脸转到另一边,没有回答。 “那我走了,再见。”他不愿意吃,我也不强求。 我拿着自己还剩下的的两个包子离开了龙水庙。 龙水庙和村子有一百多米的距离,中间有一条河贯穿其中,来回都要经过一座桥。 来的时候桥上并没有人,可是回去的时候我却看到桥上站着一个人,他静静地站在桥上,看着桥下的水流,若有所思。 “……良上啼声晓,殿前明光照。若有归来时,与子共红袍。……” 经过那人身边时,我听到他在低声吟唱着什么,声音夹杂些哽咽。 “兄台,你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古人云: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也不知道他是经历了什么,能在此处一个人默默流泪,连有人路过都不曾察觉。 他一听到有人说话,连忙抬起手擦了擦脸,然后转过头看着我,勉强地笑了一下,真丑。 “我本是湖山县人士,千里迢迢来京城自荐,哪曾想被小人偷走了我的干谒,那人因此而得到皇上青睐,我可怎么回去和婉儿交代,我还不如从这里跳下去算了。”说完他还真的打算跳河。 我赶紧拦住了他:“你别跳啊,我不会游泳的。” 他松开手,坐在桥上放声大哭起来,声音听起来就像鸡叫一样难听,还特别有节奏。 “不就是干谒被偷了吗,你再写一个不就好了。”我坐在他旁边,吃着剩下的包子,顺便给他递过去一个,“吃一个吧,听说吃东西可以分散注意力。” 他拿过我手中的包子,就像要咬死那个偷了他干谒的人一样,使劲的咬了一口,狠狠地咀嚼着。 “你信命吗?”他看着远方出神。 “我……不知道。”我摇了摇头。 命运这种东西,怎样才叫信?怎样又叫做不信?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 “好,好一个不知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早该明白,若不是你,我今日真的会从这里跳下去。” 我也不知道他明白了什么,只见他从怀里摸出一根玉笛,放在嘴边,一段相思之曲直上云霄,我听的有些入迷,穆然发现,这首曲子竟是十分的熟悉,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了,也许是在梦里吧,或者只是错觉。 一曲终了,他从地上站起来,拂去身上的灰尘,竟就这么从我眼前消失了,我揉了揉眼睛,再睁开,哪里还有人的影子,怕是见了鬼。 我心里有些慌乱,赶紧回到镇子上,见到大街上走来走去的大活人,我才稍微有些安心。 我找到可以租借马车的地方,本想着今日就离开老虎屯,继续向北寻找我的家人,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居然下雨了,而且这雨来的太突然,又急又猛。 “小兄弟啊,我看咱要不等明天雨停了再走吧,这么大的雨,马儿都看不清路的。” 那老板娘扯着嗓子大声喊到,实在是雨下的太大了,落在地上哗哗作响,不大声点根本听不清楚。 “好,那我明日再来,不知老板娘这里可否有伞,能否借在下一用?” 这里距离客栈也有不近的距离,冒雨回去怕是会浑身湿透,如果明□□服干不了,可就难办了。 “有的,小兄弟稍等。” 只见那老板娘进了里屋,没一会儿,手里拿着一把青色的大伞出来了。 我从老板娘手里接过伞,道了谢,然后撑着伞跑进了大雨中。 其实我还是挺喜欢下雨的,下雨的时候,总觉得神清气爽,一切的烦恼都会被大雨冲刷掉,然后自己就会变得崭新崭新的。 不过现在不是淋雨的时候,我回到客栈的时候,身上不可避免的湿了一部分,不过晚上搭在衣架上晾一晾,明天应该就能干。 那老板正在柜台后面拨算盘,瞧见有人进门,抬头看了我一眼:“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我收好伞,走向老板,交了钱,便上了楼。 进了房间,我把那老板娘借我的青伞放在门后,然后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外面的雨是斜着的,雨水不会落进屋里,只偶尔有几滴不老实的会飘进来,落在我脸上,凉凉的,还挺舒服。 客栈外不远处有两棵枣树,被大风吹的左右摇摆,路上已经没有行人,只剩下光秃秃的小镇暴露在大雨中,忽然一个发光的东西闯进我的视线之中。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野狗,真是条傻狗,下这么大雨还在雨中走,也不知道暂时寻个地方躲躲。 我看着那条傻狗,它由远及近,最后停在了我在的客栈的门口,它抬头往上看了一眼,这狗莫不是有灵性,我想。 只见它抬起脚,往客栈里走了,但是很快,就被人踹出来了,它疼的嗷了一声,站起身还要往里走,结果又被踢了出去。 “走开,快滚,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地方。”是店小二的声音。 那小狗站在雨中,就是不肯离去,似乎是在等待着店小二发善心,能够让它进门。 一刻钟过去了,大雨还在下,店小二也没出去欢迎它,它小小的身体孤零零地站在雨中,与大雨抗衡。 好吧,我被感动了,于是我下了楼,和店家商量了一下,加了些钱,才把这个傻狗弄进了客栈。 “傻狗,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听到没。” 我让店小二端上来了一盆热水,正在给它洗澡,也不知道狗淋了雨会不会生病,如果生了病,得了狗瘟就不好了,所以还是得洗个热水澡,以防万一。 “看你这么傻,就给你起个聪明点的名字吧,有了!以后就叫你才子!有了这么吉利的名字,你可要变得聪明些。” 洗完澡,我又给才子擦干了身上的水,才子个头不大,毛发是黄色夹杂着白色,鼻子非常小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水灵灵的,嘴巴里也没有獠牙,一排秀齿排列的整整齐齐,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大姑娘一样。 第9章 小鬼 大雨下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逐渐削薄,只剩下蒙蒙细丝。 才子很听话,一直不吭不响,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连店小二都夸这狗有灵性。 我坐在楼下的凳子上吃早饭,一边吃一边把馒头掰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才子吃。 “听说昨夜的大雨把龙水庙冲垮了。” 此时客人不多,店小二和老板在柜台前闲聊。 “是吗?垮了好,反正那破地方也没什么人去参拜了,留着也是占地方,这下正好重修一个。” 老板拨算盘的手指不停,他似乎总是在拨算盘。 我安静的吃着饭,顺便听着他们说话,忽然想起那个小乞丐,如果龙水庙塌了,他以后要住哪里呢?不过这也不是我该担心的问题,他爱住哪里住哪里。 上午的时候,太阳出来了,我带着那把青伞来到租借马车的地方,把伞还给了那个老板娘。 “小兄弟啊,真是不凑巧,前往杞县的一段山路被山上的石头堵着了,估计要等三日才能开通,要怪啊,就怪这场莫名其妙的大雨,小兄弟还请见谅。” 那老板娘一边接过青伞,一边抱怨这场大雨坏了她的财路。 “没关系,我再等等也无妨。” 离开了租借处,我想着四处逛逛,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路上还残留着昨天大雨留下的水坑,一些调皮的孩子赤着双脚在水坑里蹦蹦跳跳,大人在一旁板着脸让他们出来,自己又不敢离水坑太近,怕污水溅到自己身上。 忽然一个孩子从前面直直的跑过来,速度非常快,就好像后面有什么猛兽在追他一样。 我仔细一看,这不就是那个小乞丐吗?难道是偷东西被人发现了,所以才跑的这么慌张? 那小乞丐也见到了我,就像是见到救命恩人一样,快速冲过来抱着我的腰,躲在我身后。 这个臭小子,昨天给他包子还给我扔在地上,今天倒好,惹了祸就知道躲在我身后了。 我抬起头,发现追着小乞丐的居然是一个身穿红衣的……小屁孩! 这小屁孩长得还挺别致,他的左脸上画着三道墨色的鬼画符一样的东西,嘴巴血红血红的,瞳孔居然是竖着的,就像蛇一样,经过再三确认,我敢打赌,这玩意儿绝对不是人啊! “你这是招惹的什么东西啊,怎么长得这么奇怪?” 我心里有些犯怵,忙问小乞丐。 “我也不知道。” 总算是听到小乞丐开口说了一句话,虽然场合有些不太合适。 那个怪小孩也停了下来,一步一步朝着我们走过来,最后站在距离我一米的地方。 “你能看见我?” 他看着我道,说话的时候,露出尖尖的牙齿,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当然能看见。” 这话问的莫名其妙,我又不瞎,怎么可能看不见这么一个大活人。 他歪着头,一步步朝我走来。 虽然他外表怪异,但是我并不觉得他长相可怕,整体来说还是个人模人样的,也许只是化了妆,所以才成这样的,于是我就站在原地,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 他走到我面前,抬起一只手。 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还以为他是想变戏法,但是他就这么单纯的举着右手,迟迟没有动静,所以,这是表演失败了吗? 我俩大眼瞪小眼,那小乞丐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我忽然想起,小乞丐大概是偷了他什么东西,所以才被他追。 于是我问他:“刚刚那个小孩偷你什么东西了吗?” 他歪着头,道:“没有。” “那你为什么追他?” “他能看见我,我想和他做朋友,可是他一见到我就跑。” 原来是这样,我松了一口气。 “你要是不化这么可怕的妆的话,也许他就愿意和你做朋友了。” 小孩收回右手,忽然扯住我的袖子左看右看:“我就长这样,没有化妆。” “那你长得还真够特别的。”我用力将自己的袖子从小孩手中解救出来,“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你接着去找你的朋友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我直接转身往客栈走,这老虎屯也没什么好看的,除了树多一点,水多一点,和金陵城的繁华简直没得比。 我以为那小孩会乖乖离开,没想到他一直跟着我,我停他也停,我走他也走,快到客栈门口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转过身瞪着他。 “你跟着我干嘛?” 他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反倒比我还镇定。 “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他仰着头,咧开嘴笑着说,配上脸上的鬼画符和竖瞳,莫名的有些吓人。 “我这么大,怎么和你做朋友,你还是去找那个小孩吧,你们是同龄人,应该更好相处。” 我对他摆摆手,说什么大笑话,我俩年龄差了几乎十岁,我当他爹还差不多,当的哪门子朋友。 “他怕我,你不怕,所以我要和你做朋友。” 这小鬼一听我的话,眉头立马皱了起来,向前一大步,又想抓住我的袖子,还好我动作灵敏,没有让他得逞。 “我可没时间陪你玩,你还是快点回家去吧。” 我按着他的肩膀,将他转了个身然后拍了一下他的屁股让他走,我可没心情在这里哄孩子,到现在没发火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这家伙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只要粘着你,怎么都不会撒手,我一转身他就猛的抱住我的大腿,甩都甩不掉。 “你到底想干嘛?我都可以当你爹了,不可能和你做朋友的。” 我有些生气了,最烦的就是这些倒霉孩子,武荐那个家伙已经够调皮了,我都没有纵容过他,更何况是一个陌生的小孩,所以我毫不留情地将他的手从我大腿上掰开,这小孩力气还挺大,我也是费了好大劲才成功扯开那双魔爪,为了不让他趁机又抱我大腿,我就抓着他的手不放开,省的一会又得掰半天。 “为什么?”他委屈地问。 我本来有些生气的,但是一见他眼泪汪汪的样子,心里咯噔一下,就像吃了秤砣一样难受,真是的,我一个十六岁的大人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般计较。 于是我放开这小鬼的手,闭上眼睛,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面部表情,深呼吸三口气,再睁开眼,果然神清气爽,也没有那么烦躁了。 “你听我说,首先,我们的年龄差别太大了,你应该去找同龄人一起玩,其次,我不是这里的人,三天后我就会离开,而你还有家人在这里,你不可能为了我就抛弃他们吧?所以我们不适合做朋友,知道了吗?” 我苦口婆心地给他解释,也不知道这小鬼听不听得懂。 “我没有家人,可以和你一起离开,至于年龄问题,你是说这样就可以和你做朋友了吗?” 只见他不知道使了什么法术,忽然间就变成一个和我一般大小的少年,一身红衣似火,长发如墨,肤白若雪,煞是好看,就连那双竖瞳,也没有那么令人害怕,就是左脸上的三道鬼画符有些不太应景。 忽然,那鬼画符上一阵亮光闪过,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就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我已经回到了客栈里面,正躺在我的房间的床上。 头还是有点疼,我坐起身,伸手揉了揉发涨的额头,忽然发现那小鬼居然也在房间里,他正坐在凳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桌子上的水果。 见到我醒了,他笑着对我挥了挥手,然后略带拘谨地指了指盘子里的苹果:“我可以吃一个吗?好久都没有吃过了。” “吃吧,想吃多少吃多少。” 我现在脑子里有些混乱,这小鬼现在还是一副小儿模样,刚刚他变成少年的样子莫非是我的幻觉? 不到一刻钟,盘子里的水果都被他风卷残云一般吃的一干二净,连核都没吐,这得饿成什么样子?! “吃完了?”我下了床,走到他面前,在另一张凳子上坐下。 “嗯。”他点点头,两只手放在自己圆滚滚的肚皮上揉来揉去,估计是撑着了,活该,吃那么多,不撑着才怪。 “我们谈一谈吧。”我说。 “好。”他点头。 “第一个问题,你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长得这么特别?” 他仰着头眨了眨眼睛,看起来单纯无比:“我不是东西,我是龙水庙的神仙,以前还是有很多人供奉我的,但是后来忽然有一天,人们就不管我了,还来庙里骂我,贡品也没有了。” 说道后面,他的神情竟然有些难过。 “神仙?”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虽然长得像个妖怪,但是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有些神仙长得确实比较另类。 “嗯嗯,是神仙。”他连连点头,眼睛里满是希冀。 “姑且相信你,第二个问题,你那个时候问我能看见你是怎么回事?” “那个啊,因为很少有人能看到我的,昨天龙水庙被冲垮了之后,我从铜像中被释放了出来,可是只有那个小乞丐能看到我,我好不容易恢复自由身,就想和他交个朋友,可是他……害怕我,而你不怕我,所以我不要和他做朋友了,我要跟着你!你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这小鬼虽然长得异类了一点,但是也不算难看,尤其是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我的时候,我更是说不出拒绝的话,谁让我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呢,这小鬼居然无师自通,抓住了我的软肋。 “好好说话,第三个问题,你刚刚变成了少年的样子,为什么现在又变回来了?” 这才是我最好奇的一点,如果能保持大人模样,变成孩子的样子岂不是太弱了,很多事都做不了。 “因为我被一个人下了封印,就是这个。”他指了指脸上的三道鬼画符,其实我早就想说了,这是谁画的啊,真是太丑了,而且还画在脸上,这是得有多大仇。 “这个三星咒会压制了我九成的法力,连大人的形态也维持不了,最多坚持一刻钟。” “那你跟着我干嘛?不是应该想办法寻找解救的办法吗?我不过一个普通人,和我一起有什么好处不成。”我不理解道。 “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道。 “你好像一点也不伤心?”而且根本不在乎自己中了三星咒的事情。 “那是当然了,不能一昧的沉浸在无法解决的事情里,而且我这样也挺好。” 小鬼笑着说,他的小腿晃来晃去,有一次不小心踢到我了,他赶紧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 神仙打架的事情,我懒得去了解,至于他要跟着我,就勉强让他跟着吧,说不定遇到其他好玩的东西他就自己离开了,毕竟我们一个是神,一个是人,寿命不同,追求也不同。 “那你有名字吗?”我问,也不知道这神仙的名字和凡人有什么区别。 “我不记得了,我忘记了好多事情。”他摇了摇头。 “那我就叫你小鬼好了,感觉还挺适合你的。”起名字什么的,我真的不是很擅长。 “好!”他用力的点点头,似乎非常中意这个名字。 看他这么开心,我都不好意思了,早知道就认真的想一个正常点的名字了。 第10章 欺骗 傍晚时分,天空又开始下雨,雨势不大,但是我的行程可能又会被耽搁几日了。 我和小鬼坐在楼下吃晚饭,一直坐在房间里未免有些无聊,在楼下还能听听其他人说话。 不过现在客人也少的可怜,整个一楼,只有我,才子,小鬼和另一桌一个戴着斗笠,披着黑色披风的男人,老板在方形柜台后面敲打着算盘,店小二也时不时地出来刷一下存在感。 当把一盘土豆丝放在那个斗笠男面前的时候,斗笠男突然叫住了店小二。 “请问,这里曾经可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落榻?” 斗笠男的声音有些沧桑。 店小二回想了一下:“书生?倒是有过一个,可惜已经死了,唉!真是晦气!” 那只顾拨算盘的老板忽然抬头瞪了店小二一眼,那小二赶紧闭了嘴,快步进到后厨去了。 他们说的书生该不会是我在桥上见到的那个人吧,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如果是他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 以前我只听说过鬼怪灵异的传说,从来没想过这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些东西,我夹起一个花生豆送进嘴里,顺便扫了小鬼一眼,这么奇怪的孩子都出现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吃过饭,上楼的时候,我又瞥了那斗笠男一眼,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人,穿的这么神神秘秘,坐在那里就像一个木桩子一样,一动不动。 其他人是看不见小鬼的,为了不被怀疑,我并没有给小鬼再开一个房间,还好这张床足够我们两个睡。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感觉身上痒痒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身上爬来爬去。 我猛地睁开眼,发现小鬼一双竖瞳发出金色的光芒,正坐在床上,一只手放在我身上。 “大半夜的不睡觉,干什么呢?” 我把他的手从我身上拿开,问道。 “我抓虱子呢,刚刚有个虱子从我身上跳到你那里了,肯定是才子身上的虱子。”小鬼指着被吵醒的才子说。 我看了一眼仿佛在说“我是无辜的”的才子,按着小鬼的头让他躺下睡觉。 “别抓了,明天给才子洗个澡就好了,快点睡觉吧。” 小鬼“哦”了一声,乖乖的躺下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打开窗户,发现雨还在下,看来是下了一夜,路两边的杨柳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吃早饭的时候,我问店小二:“这里以前也经常下雨吗?” “那倒没有,七年前,这里大旱三年,后来又突然恢复了正常,人们也陆陆续续搬了回来,这雨也是下的奇怪,往年这个时候,还从未下过如此大的雨呢,更别提还一连下这么好几日,就好像是故意拦着什么似的。”店小二神秘兮兮的说道。 “昨晚我听到你说起一个书生,还提到晦气,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我扭头看那老板不在,小声问道。 “你可别告诉别人,我跟你讲,那个书生原本是湖山县人士,千里迢迢来到良安城,就是为了毛遂自荐,想谋求个一官半职,他写了一篇文章,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洋洋洒洒千字有余,这要是呈到皇帝面前,没准就能当大官了!可惜啊,某些当权者,采用移花接木之术,将这位公子的文章冠在他人的名上,这位公子气急攻心,回到这里的时候,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然后就这么没了,唉!真是可惜啊!” 店小二说的痛心疾首,尤其是在提到当权者徇私舞弊的乖张举动时,更是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文章就是那书生写的呢?”我问。 “那公子曾在去往良安城前住在此处,我俩聊的来,他还特地给我看了那文章的前半部分,与那冠名小人的文章别无二致!”店小二愤愤不平道。 “不知是何文章,竟如此让人垂涎?”这店小二的话,让我不禁对这篇文章有些好奇。 “那可真是空前绝后的文章,天底下再也没有人能写出这么美丽动人的文字,名字叫做《醉花都》。”店小二一脸向往,双眼放光。 “花都?没听说过,这是那书生自己杜撰的吧?”我问。 “虽说是杜撰,但是写的真叫人分不清是真是假,那相公曾偷偷与我说过,他曾在梦中去过花都,那里当真是人间仙境,而且……” 店小二还要再说下去,一阵咳嗽声打断了他的话,只见客栈老板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店小二的身后,我刚刚听的入迷,也没有注意到。 “你要是再传播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客人听,就别想在我这里干活了!”那老板手里拿着算盘,瞪着店小二说道。 “老板我错了,我不说了,再也不说了,你别赶我走啊!我上有老下有小,可不能丢了这份工作啊!” 那老板气的摔袖而去,店小二跟在他后面苦苦哀求。 “而且什么呢?”可惜精彩的部分没有听到。 吃过饭,我带着小鬼便出了门,经过柜台的时候,那老板猛的抬头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毛毛的,我差点以为他是发现了小鬼的存在。 “早上听到的事情,还请不要说出去。”那老板忽然开口,双眼紧紧的盯着我,仿佛我不答应他就不会善罢甘休。 “好。”我点点头。 离开了客栈,我带着小鬼和才子来到了租赁处,那老板娘见到我来了,连忙丢下手头的事情,笑着朝我走了过来。 “小兄弟,真是不好意思,这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开路的人因为这场雨也不得不暂时停工,可能还会再耽搁几日了。”老板娘说。 “没关系,我就是来问问,并不着急赶路。”我回到。 “那就好,我这里有刚做好的柿饼,还有琼锅糖,如果不嫌弃的话,请坐下来尝一尝,这可是我女儿亲手做的呢,好吃得很嘞。”老板娘热情地说道。 那老板娘不等我拒绝,就往屋子里喊了一嗓子,很快,一个眉清目秀的妙龄少女端着两个放满点心的盘子走了出来。 “这是我的女儿,叫段香。”老板娘一脸笑意地看着我。 我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然而现在的我才不过十六岁,对女子并无什么非分之想,便佯装不懂她的意思,轻轻“嗯”的一声,显得有些不解风情。 老板娘的笑脸有些挂不住了,似乎是对我的不知好歹有点气恼,不过很快又恢复正常。 老板娘让段香先离开了,坐在一旁不停的问有关我的事情。 “小兄弟,今年多大了?” “十六,刚过不久。” “我女儿十五了,你觉得她怎么样?” “心灵手巧。” 我拿起一块点心放进嘴里,还挺好吃的,心中实在是懒得在和这个女人周旋。 “喝口水吧。” 那老板娘从后厨拿来两杯清水,我拿起水杯,轻抿一口,感觉这水的味道怪怪的,就没有多喝。 又和老板娘聊了一会儿,我感觉有些头晕,没一会儿就不省人事了。 这水果然有问题,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也会遇到黑店,难道是天要亡我?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绳子五花大绑,躺在床上,看来这老板娘还挺人性的,没有直接把我扔在地上不管。 小鬼就站在我旁边,一脸乖巧。 “她们说要让你当那个女人的上门女婿。”小鬼说。 “你帮我把绳子解开,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小鬼一脸笑意地看着我,并没有动作。 “我已经拿走了你的钱袋,实话告诉你,我是骗你的,那个人说只要我偷走你的钱袋,他就愿意和我做朋友了。” 小鬼拿出我的钱袋在我面前晃了晃,这算是火上浇油了吧,我心想,果然当初就不应该让他跟着我。 就在这时,大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老板娘率先走了进来,段香一脸娇羞地跟在她的身后。 “呦,这么快就醒了,我还以为你还要再睡一会儿呢。”老板娘笑着说。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她们。 “实话告诉你,我女儿看上你了,以后你就乖乖地做我的上门女婿,不要想着离开老虎屯了,反正你也无父无母,不如就留在这里。”老板娘说着,取掉手里的瓶子盖子,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把里面的东西倒进了我嘴里。 “这是什么东西?”好难吃,恶心死我了。 “这可是好东西,等会儿你就知道了。”老板娘神秘一笑,快速离开了。 段香把门从里面插好,小脸红扑扑地走向我,然后开始……脱衣服!! 小鬼还站在一旁看着,如果让段香知道这里还有第二个男人的话…… 第11章 重逢 “花公子,你长得可真好看。” 段香伸出一只手摸着我的脸,她的衣服已经脱了一半,现在只剩下白色的里衣。 我偏过头,躲开了她的魔爪。就算她□□地站在我面前,我也根本不想看她一眼,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真希望她快点从我眼前消失。 “花公子,奴家真的非常喜欢你,自从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日思夜想,夜不能寐,你可愿意留下来陪我?” 段香脱掉鞋子,已经上了床,但是并没有要帮我解开绳子的打算。 我只想说你睡不着觉关我什么事啊,鬼才愿意留下来陪你呢! 小鬼在一旁偷笑,我真是掐死他的心都有了,如果我能够活着出去,我一定会亲手把他给埋了,我发誓! “花公子……” 段香的神经已经有些不太正常,双眼迷离,就像吃了药物一般。 刚刚那老板娘给我吃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估计也是那种药,但是迟迟不见身体有什么动静,八成是过期了。 段香正要解开绑住我的绳子,小鬼忽然走过来把她推到床里面,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什么东西?!”段香恐惧道。 确实挺恐怖的,被看不到的东西推了一下什么的,但我没心思去给她解释。 “救你一命,以后记得报答我。”小鬼说。 一阵天旋地转,小鬼变成的少年抓起我扛在肩上,离开了这里。屋子里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大概是段香发出来的,她应该是见我凭空飘起来了,所以吓坏了。 小鬼带着我在房顶上飞奔,现在还是大白天,不过因为下雨的缘故,天色暗沉,行人寥寥无几,要不然我们可能会成为群众热议的焦点,真是感谢这个好天气。 回到客栈,小鬼把我扔在床上,动作十分粗鲁,疼的我龇牙咧嘴。 “咱们后会有期。”小鬼嘿嘿一笑,从窗户上跳了出去。 这个小骗子,昨天晚上说是捉虱子,怕是想偷偷拿走我的钱袋子撒的谎!我还真是小瞧他了,可恶! 现在只剩我一个人了,我用了好长时间,才终于一点一点把绳子解开,手腕都被磨破了皮。 看来我还是自己用双腿赶路比较好,那黑心商家绝对去不得了,现在又没了银子,以后又得吃草了,真是要命。 第二天一早我就收拾行囊离开了这里,客栈老板还退给我了一些钱,我在街上买了几块大饼,准备留着路上吃。 走到那家黑心店门前的时候,我特地饶了路,省的她们再弄出什么幺蛾子,要把我抓回去可就惨了,我孤身一人,上哪里说理去。 巧的是我在路上遇到了才子,这只狗还真是与我有缘,昨天晚上也不知道它在哪里过的夜,身上弄得脏兮兮的,好像还有些血迹。 我在老虎屯外的小河边给才子洗了澡,发现他肚子旁边裂了一条小拇指长的口子,血液把那里的毛发粘在一起,非常难洗,我给它洗的时候,它疼的只想咬我,但是却只是把牙齿轻轻地放在我的手上,并没有真的咬。 “真是条好狗,等伤口长好了再洗吧,现在不洗了。” 我摸了摸它的小脑袋,便带着它离开了。 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光明媚,气温正好。 我和才子经过了龙水庙,这里庙宇坍塌,确实已经不能再住人,也不知道那个小乞丐这些日子搬去了哪里住,不过都与我无关了,爱去哪里去哪里。 快到前面树林的时候,忽然从林中传来一阵打斗声,剑与铁的碰撞,声音尖锐刺耳。 我还在犹豫是等他们打完再过去,还是装作直接若无其事的路过,突然一道绯红的身影朝我飞了过来,重重的砸在我的身上,真是天降横祸,人要是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 我推开身上那人,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忽然发现这人好眼熟,这不就是偷我银子的那个小鬼吗!不过他现在却依旧是少年模样。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没想到他居然也会有如此下场,真是大快人心。 我走到他面前蹲下,只见他双眼迷离,口吐鲜血,似乎是受伤不轻。 “喂,你还活着吗?”我推了推他的肩膀,突然看到我的钱袋子牢牢的系在他的腰间,反正他现在也没有什么还手之力,我光明正大的把我的钱袋子拿了回来。 须臾之间,小鬼的身体变成了小孩模样,他的双眼还睁着,一眨不眨,我戳了戳他的肚子,他没有动弹,我叫他的名字,他还是没动,我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下面,好半天都没有喘气的。 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我们认识不到三天,在我信任他的时候,他又偷了我的钱,让我对他有些失望,但是就这么看着他死掉了,总感觉挺可惜的,似乎他这样的人,不应该就这么死去。 “小兄弟还请让开,我要给这妖孽最后一击。” 一个熟悉的苍老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 我抬起头一看,可不就是那个斗笠男!只不过他的斗笠现在不见了,掉在了不远处的地上。 “他已经死了。”我说。 “妖孽,死不足惜。”风吹起他黑白相间的头发,他的话如同一个沉重的大鼎,落地有声。 “我可以把他埋了吗?” 就算是为昨天的事情报仇了。 “随你。” 他说完就转身离去了。 我不知道他说小鬼是妖孽是怎么一回事,小鬼对我说他是神仙啊,怎么忽然就成了妖孽了? 不过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相信小鬼是妖孽这件事,因为他长得就不像个神仙,而且神仙怎么会偷东西! 我一边给小鬼挖坟,一边整理自己所知道的信息,总之,这个世界不正常了,妖孽都敢出来作祟自称神仙了。 处理好小鬼的尸体,我又折了一枝柳枝插在他的坟头。 *** *** 才子的伤好的很快,不到半天时间,它就又蹦又跳的,我俩你追我赶,倒是为旅途增添了不少乐趣。 白天赶路,晚上就住在荒郊野外,三天后,我们终于来到了下一个地点:杞县。 还没来得及找可以住的地方,我便看到了一个熟人,这个世界可真小。 我本来想当做没看见赵芥,可是却见到他鬼鬼祟祟的,好像在干什么坏事,难道他狗改不了吃屎,又去拐卖儿童了? 也不怪我会这么想,实在是当初他承认错误的态度太过草率了,也就白风那种傻子才会真的以为他会洗心革面。 不过就算他拐卖儿童也和我没多大关系,敢在皇城底下做这种勾当,没有一点后台怎么可能,我一个没权没势的小人物,现在很有可能还是被通缉的状态,更加不敢抛头露面,上赶着送人头。 我走在大街上,想着晚上该住哪里,好不容易找回了我的钱袋,总算是不用露宿街头了。 “找到你了!” 忽然一个人从后面拉住我的手腕大喊道,吓得我一个哆嗦。 我扭头一看,怎么是武荐这个小祖宗!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这都能遇到,我也是服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就是他了。 “顾心和我说的,我昨天到了老虎屯,那老板说你早就走了,于是我便让我哥快马加鞭把我送到了这里,没想到你果真在这里。”武荐笑着说。 “你找我干嘛?不会是要抓我回去吧?” 我略有警惕,毕竟我可是逃犯啊。 “不是,我怎么会那么做,上次的事情,我向你道歉,对不起,你……会原谅我吗?” 武荐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而我心里则是翻江倒海一般,武荐居然道歉了!这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一向我行我素,鼻孔朝天的小少爷,居然会向我道歉,我忽然觉得有些受宠若惊,差点给武荐跪下了。 “本来就没有怨恨你,何来原谅一说。”我镇定的回答,别过脸不敢看他,生怕自己会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来。 “那真是太好了!”他兴奋的扑倒我怀里,如此亲密的举动就像我是他的哥哥一样,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好好说话。”我把他从我怀里推开,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现在可是通缉犯,你来找我做什么?”我不解地问道。 “已经不是了。”武荐摇摇头,然后和我讲了皇宫里发生的事情。 原来那一夜我被救走后,第二天,皇宫里发生了巨变,皇帝被刺杀,二皇子顺势继位,而顾心则是二皇子的人,也就是说,我真的已经不是通缉犯了,怪不得老虎屯就在皇城脚下,也没见官兵来这里搜查我的存在,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这种缘故。 想到那个悠然懒散的皇帝就这么没了,还真是天意弄人,如果他能老老实实当个皇帝的话,也许就不会这么不得人心了,不过这也只是我的猜测,具体会怎么样,也不是我三言两语说了就算的。 第12章 再遇 住的地方终于有了着落,武荐带着我去了这里最好的客栈,在客栈里我还见到了武荐的哥哥,他很感激当初我没有拆穿武荐私藏刺客的事情,我摆了摆手,说这都是小事,而且我还好好的在这里站着,除了手头有点紧以外,连一根头发也没掉。 “我刚刚看到赵芥了。” 吃完午饭,我稍微提了一下。 “赵芥?谁啊?” 武荐想了半天,没想起来。 “就是当初绑架你的那个人,你不会忘了吧?”我提醒他。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那个狗东西!你在哪里见到的?” 武荐咬牙切齿,可能是想起了当初被那人鞭打的耻辱。 “就在大街上,咱俩遇到的地方。” 其实我故意说起赵芥也是有一定的私心,如果他真的还在做那些拐卖儿童的勾当,凭着武荐这个有仇必报的性格,肯定会让他哥哥好好收拾收拾这个人,如果他现在安安分分的做老实买卖,那我相信以武阳正直的性格,也不会太过为难他。 武荐听完快速冲到武阳的房间,估计是和武阳商量该怎么抓赵芥的事情了。 不得不说,武阳的行动力还真是迅速,第二天,我就看到赵芥被五花大绑,鼻青脸肿的出现在客栈里。 “他怎么成这样了?”我问武荐道。 “哼,这个狗东西,真是改不了吃屎,他在这里买了一处宅子,里面关着好几个小孩,都是被他以各种方式拐来的,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贩子,当初说要改过自新,全是屁话!”武荐义愤填膺道。 “所以他脸上的伤人你打的?”下手可真狠,赵芥的眼睛青紫一片,都睁不开了。 “不是我,是我让那些被他抓去的人打的,真解气。”武荐得意的笑着说。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武阳坐在正前方,询问跪在地上的人。 “我无话可说。” 只见他低着头,声音不大,却也能让我们听到。 武阳让人把赵芥带下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他们兄弟二人。 “花阑,你和我一起回去吧。”武荐拉着我的胳膊,生怕我跑掉似的。 我看着他充满希望的大眼睛,实在是不忍心欺骗他,便直接说了“不行”。 与衣食无忧的富贵生活相比,我还是更喜欢这种流浪的日子,因为能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比起那种类似笼中鸟的生活要有意思多了。 武阳见我去意已决,也劝说武荐不要再任性,这次他哥哥总算是没有二话不说就打晕我把我带走,真是谢天谢地。 “对了,今天我们在他的院子里救了五个小孩。”武阳忽然说道。 这个赵狗贼,居然绑架这么多孩子,我忽然觉得他脸上的伤实在太轻了。 “知道他们的家在哪里吗?”我问。 “有四个倒是问出来了,明日我就派人送他们回家,可是还有一个,无论我怎么问,他就是什么也不说。”武阳叹了一口气,似乎对这种孩子有些头疼,不知道怎么处理。 “让我去问问吧。” 虽然我也不太擅长对付小孩子,但是我也没少和孩子打交道,或多或少也懂一点和他们相处的方法。 “也好,随我来。”武阳站起身,离开了客栈。 我跟在他后面,来到了赵芥的那座别院,这里比较冷清,四周的房屋都没有人居住,确实是个安置孩子们的好地方,如果有人不听话大哭大闹,声音也传不出去,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他的脾气很不好,我要带他离开这里,他死活都不肯,似乎是特别害怕别人的帮助。”武阳在路上说道。 这是什么熊孩子,有人帮他脱离苦海还不愿意?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忽然有些好奇起来,难道说这个孩子被虐待的太久了,已经连好人都不愿意相信了吗?毕竟武阳的相貌绝对是那种一看就非常正直无私的人,鬼神见了估计都要退避三尺。 武阳这次和武荐一起出来,没有带太多侍卫,两个人压着赵芥回良安城了,还有两个在别院外守着。 一路上武荐都耸拉着脸,好像欠他钱的那个人死了一样,我知道他是因为我不答应和他一起回去而闷闷不乐,可是我也有自己的决定。 我是一个没有根的人,过去的事情记不起来,未来的事情,也没有定数,对于身边的人和物,我也产生不了特别重要的感情。 可是武荐和我不一样,他还有自己的家,疼他的父母,喜欢他的哥哥,还有一群小伙伴,每次看到他和朋友一起玩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留在武荐家里一辈子,还是外面的世界更适合我。 别院门前的两个守门人对武阳行了个礼,然后推开别院的大门,我们三个人进了门。 大门距离堂屋有一段距离,中间是一大片空旷的院子,光秃秃的青石板,连一盆花都没有,只有几株杂草顽强的夹缝求生。 屋子里面的人听到声音,一个个都跑了出来,看年纪,最大的应该不到十三,最小的才六岁左右。 这些孩子的身上穿的衣服都有些破烂,但依旧可以看出衣服的材料质地很好,不是普通百姓家里的孩子能穿的起的,他们脸上还有不少伤痕,有个孩子走路还一瘸一拐,不知道是本来就这样还是被赵芥虐待至此。 他们的目光都放在武阳的身上,有崇拜,有感激,武阳摸摸这个的头,拍拍那个的肩膀,俨然一个好哥哥的形象。 “大哥哥,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啊?”其中一个孩子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的脸上有很大一个巴掌印,当初被打的时候一定很疼,不过现在他的眼里满是激动和喜悦。 “很快就可以了,我已经派人去良安城叫人过来了,到时候就可以把你们安全地送回家。”武阳拍了拍他的小脑袋,接着问道,“那个小孩呢?” “他在屋子里。”小孩回答。 武阳看了我一眼,我心领神会地错过他和这些小孩,进到了堂屋里。 只见一个衣着十分破烂的小小身影蹲坐在墙角,他勾着头,手里拿着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石子在地上划来划去,发出咔咔的声音。 我放轻脚步,慢慢朝他走了过去,直到站在他面前,他好像才注意到我的到来,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抬起头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忽然,他又猛的站了起来,双手牢牢的抓住我的衣襟,两眼死死的盯着我。 “他人呢?你把他弄哪里去了?!” 我一头雾水,不知道这小孩发什么疯,我刚想掰开他的手,他却自己松了手,两只脏兮兮的小爪子在脸上抹来抹去,似乎是想擦掉脸上的灰尘,可是却越擦越脏。 我看他擦的挺艰难,就把随身携带的手帕递给了他,他望着那白色的手帕,动作略微迟钝了一下,然后一把夺过去,在脸上胡乱的擦拭。 看着那张越来越熟悉的脸,我终于明白了,这不就是那个小乞丐吗!他怎么被抓到这里来了?! “那个追着我的小孩呢?他人呢?”小乞丐再次抓住我的衣服焦急地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们什么关系?我再和你说他的事情。” 我一脸平静的问道。 看他这么紧张的样子,他和小鬼之间肯定有猫腻,看来当初小鬼接近我就是这个小乞丐一首安排的,目的就是偷我的钱。 “我们没有关系。”小乞丐顿了一下道。 “那你多大了?”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个查户口的。 “八岁。” “八岁?!” 不是吧,这身高,八岁还这么矮,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样子,该不会是营养不良造成的吧? 他似乎被我的惊讶惹怒了,脸色看起来就像一个充满尖刺的刺猬。 “我没嘲笑你。”我解释道,虽然好像并没有解释的必要。 “既然你和那小鬼没关系,干嘛要问我他的事情,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我反问他道,我觉得这个小乞丐的智商挺高的,可能是因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缘故,况且他已经穷得没有家人了。 “我……我让他去偷你的钱,我和他说只要把你的钱拿来给我,我就答应当他的朋友,够了吧!”小乞丐有些恼羞成怒,但还是一字一句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事情和我想的□□不离十,反正都是两个人合起伙来骗我一个外人,不过我大人有大量,看在他们是孩子的份上,就不和他们一般计较了,不过这件事也让我长了一个心眼,以后再帮助别人,就算是孩子,也要提高警惕,这年头小孩都成精了,真是不得了了。 “所以你们现在还不是朋友?”我说。 “嗯。”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又点点头。 “那我如果告诉你他死了,你会怎么样?”会伤心吗?我忽然很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死了?”他呆住了,似乎不敢置信。 “没错,我亲手埋的,就在龙水庙后面的树林里,你要是不信可以回去看看,我在他坟前还插了一根柳枝,应该不难找。” 我也不想隐瞒他什么,毕竟知道真相的可能只有我一个了,我不告诉他的话,那个杀掉小鬼的人就更不可能会说了,毕竟他们两个都不认识。 我也有过一时间的迟疑,我在想要不要撒个谎,用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他相信小鬼还活着,但是长痛不如短痛,尤其是经历了很多痛苦之后,承受能力一般都比较强,这种时候,就没有隐瞒的必要了,而且我也不擅长撒谎。 “他可是妖怪,他怎么会死?!”小乞丐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对着我大吼大叫。 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如果嚎叫能够解决问题,那么驴早就统治了世界,这句话似乎不太应景,但是妖死不能复生,喊叫是没有用的,悲恸也是没有用的。 我很少为一些事情而乱了分寸,除了牛老头死的那一天,我为找到医生救他而给那个神医磕头不止,那绝对是我人生中最乱了分寸的一次,我并不希望老头就这么死去,可是我也知道,老头年纪大了,早晚有一天会离开,自那以后,我就好像看淡了生死一般,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亡,都不再让我感到畏惧。 所以替武荐蹲大牢我也是一脸从容,无非就是一刀下去,人头落地,还没真正感受到疼痛,就已经死亡,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妖怪也是会死的,只不过寿命比人类长一点。”我试图安慰他,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伤心,因为他说他和小鬼还不是朋友。 我想事情总是不会特别深入,一般别人说什么,我就会完全相信,所以他说他们不是朋友,那么小鬼死了,他应该也不会特别难过才对。 “骗子!都是骗子!” 他大喊了一句,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我没去追他,从容地从堂屋里走了出来,我看到门口的守卫也没有拦住那小乞丐,他的身影就这么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他怎么了?要不要我去追?”武阳一脸诧异地看着我。 “不用了,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就是跪着也要走完。 人何尝不是这样,总是一意孤行,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 “这样真的好吗?他还是个孩子。”武阳有些担忧。 “你要是担心他,就去找他吧,不过他愿不愿意跟你回来,我也不清楚。” 我把在老虎屯遇到这小乞丐的事情和武阳大概说了一下,不过略去了他撺掇小鬼偷我银子的插曲。 武阳听了之后,更加担心了:“这小孩已经无父无母,倒是可以随我回家,给他谋个差事,这样也不至于在大街小巷颠沛流离,过着如此凄惨的生活。” “这样也是个办法,不过还是先找到他再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我也不知道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可能只有我自己能理解吧,哈哈哈 第13章 复仇 因为这些孩子的原因,武荐和武阳这几日一直住在这里,我本想直接离开,但是武荐让我再陪他最后一次,此后一别,也不知道何年何月会再相见,我想了想也同意了,反正多住两天也不碍事。 等到那些押送赵芥的护卫从良安城回来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不是很好的消息:赵芥自杀了。 是服毒而死。 这人还真是奇怪,明明做了坏事,却不卑不亢,还死的这么痛快。 第三天下午,那些孩子们都被护卫送走了,我也到了要和武荐兄弟二人分别的时候。 “武荐。”我说。 “嗯?”他看着我。 “小花你替我好好照顾。” 我忽然觉得这么伤感的场面似乎不大适合我,想说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能把小花搬出来了。 “你放心吧,小爷一定会把他照顾的好好的。” 武荐拍拍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忽然他眼神一变,猛的朝我冲了过来,把我推到一边,我重重的摔在地上,搞不清楚他发什么疯。 只听武阳一声“荐儿”,我猛地回过头来,发现武荐面前有一个小孩,他手里拿着一把匕首,正好刺入了武荐的腹部,鲜血四溅。 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也曾有谁拿着一把剑刺进了我的心脏。 在武荐替我扛了一刀之后,我竟然没出息的晕了过去。那个小孩就是小乞丐,他就是化成灰我也不会再忘记他了。 醒过来后,我直奔武荐的房间,他还没有醒,武阳一直寸步不离地守着他,那个小乞丐被捆住了手脚躺在地上。 “武荐怎么样了?”我问。 “情况不大好,医生说以后可能不能……不能人道。” 武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把话说完。 武荐可真是傻,就算他替我挨了一刀,我也不会因为感激而留下。 我走到小乞丐的面前,平静的看着他:“你为什么要杀我?” 他都出了这种事,我发现我居然恨不起来,但也没有好感,本来还是有些怜悯他的,不过现在连那一丝丝的怜悯也消失不见。 一个人可以穷,可以出身卑微,可以可怜,但是如果把自己对生活的不满发泄在陌生人身上,他就不值得同情,没有人该为他的可怜买单。 小乞丐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做的事情不对,气势汹汹道:“我想杀就杀!管你什么事!” 此刻,我忽然觉得语言是一件多么无力的解释,于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打了他一巴掌。 “啪!”地一声,声音清脆无比。 余光里,武阳扭头看了我一眼,如果是往常,他一定会阻止我,但是现在武荐依旧昏迷不醒。 “这一巴掌,是教训你不应该对好心救你的人下杀手。” “啪!”又一巴掌下去,我已经控制不住满腔的愤怒。 “这一巴掌,是教训你杀心太重。” “啪!”第三巴掌。 “这一巴掌,是替你的父母打的,你迷失了生而为人的方向。” 三巴掌下去,小乞丐的脸已经红肿不堪,他的眼泪顺着脸颊不停滑落,嘴里说着肮脏的话语,大抵就是诅咒我不得好死之类的。 我别过脸,走到武荐的床边,他的腹部被绷带缠了好几圈,连被子都盖不了。 我抬起右手,覆在他的伤口上方,一阵蓝光闪过,没一会儿就消失了。 武阳睁大眼睛不敢相信:“你刚刚做了什么?” “这是我的秘密,他现在已经没事了。” 我有点头晕,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治疗伤口的,那天我和才子在官道上赶路,一只老虎忽然从旁边的灌木丛里窜出来,疯了一样往我身上扑。 还好我用胳膊挡着,要不然它就咬到我脖子了。 最后还是那个斗笠男忽然出现,赶走了老虎。 “这老虎快要成精了,有些兴奋,所以才会攻击你。” 斗笠男对我解释道,说完就一个飞身离开了,真是来无影去无踪。 不过我的胳膊受伤有点严重,印象中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受伤,我试图用左手撕去和皮肉粘在一起的衣服,忽然手心发出一阵蓝色光芒,片刻之间,我的右臂恢复如初,要不是衣服上还有两个洞,我还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梦。 “既然是秘密,我一定不会告诉别人。”武阳沉声说道。 我才不管他会不会告诉谁,既然已经暴露了,我就不怕会有人来觊觎,打不过就跑,我相信还是没人能追的上我的,毕竟我还有杀手锏。 离开之前,我又看了那小乞丐一眼,不知道他会不会悔改,不过我们大概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 收拾好东西,我直接离开了客栈,没有雇车夫,依旧是一人一狗,踏上了往北的路。 “才子,你看这星星多亮,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 因为白天睡得太久,晚上我也不太困,就和才子沿着官道连夜走着。 才子欢快的摇着尾巴在我前面探路,有时候看到路上的青蛙还会汪汪叫,傻得可爱。 忽然,前面出现一大片亮闪闪的小黄点,走近一看,原来是萤火虫,它们似乎在和天上的星星争辉,一闪一闪,煞是好看。 没有停留太久,我和才子又继续往前走,星辰一路跟随,月亮偷偷藏在云朵后面,宛如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歌女。 一路走走歇歇,饿了就吃一口包袱里的大饼,不过这饼子大半都给才子吃了,我发现与饼子相比,我还是更喜欢吃草。 印象中好像有个声音对我说:“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你要多吃点。” 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这么欺骗年幼无知的我,不过吃多了草还真成了习惯,戒不掉了。 才子见到我一直吃草,也好奇的尝了尝,结果苦着一张狗脸,眼神里充满了嫌弃。 这条路未免有些太长了,还好我买的饼子足够多,第四天傍晚的时候,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还伴随着电闪雷鸣。 虽然带的有伞,但是这种狂风骤雨的天气,打伞和没打也没什么区别,与其毁掉唯一的一把伞,还不如淋点雨算了。 我和才子冒着大雨狂奔,很快成了两只落汤鸡,也不知道距离城镇还有多远,忽然,不远处有一个发光的东西闯进我的视线,似乎是一个房子,里面应该有人。 我脚步一拐,向那栋房子跑去,才子跟在我身后,小短腿拼命地摆动,尾巴也甩不起来了。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那栋……破房子面前,之所以说它破,是因为它连门都没有,窗户也烂的不成样子,不过屋顶还好不漏雨,这算是唯一值得庆祝的了。 我踏进门里,看到一个身着棕色长袍的年轻和尚盘着腿坐在地上,他双手合十,闭着眼睛。 我放轻了脚步,怕惊扰到他,毕竟是人家先来的。 我和才子在门边的空地上坐下,我把外衫脱了,它已经湿透了,穿在身上怪难受的。 才子跑到距离我较远的地方,甩干了身上的水,又跑到我面前蹲下,有时候我觉得才子还挺有灵性的,比如这点就很乖。 “施主可是要往北边去?”不知道这和尚什么时候转过身来的,竟然悄无声息,吓了我一跳。 “大师怎么知道?”难道这和尚有神通不成,我心下怀疑。 “这对我来说不难知道。”那和尚故作神秘道。 “那大师要去往哪里?”看来他不打算告诉我原因了,我也就随口问他一下。 “去往西边。” “西边?”这是要学唐僧西天取经不成? “我夜观天象,发现如果施主往西,会遇到有缘人。” “有缘人?”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了结还是掩埋,就看施主自己的选择了。” “还望大师明示。”我实在听不懂他说的什么意思,了结什么?掩埋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一切看施主的造化了。”这和尚双手合十,对我点了下头,然后又变成我刚来时的那副打坐模样。 剩我一个人在那里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既然他说西边有我的有缘人,那我干脆就跟着他一起去看看好了,反正也不碍事,如果什么都没有,我再去北边也好。 打定主意之后,我就想开了,管他什么意思,还是睡觉要紧。 * 竹林内,两个身影在羊肠小道中穿过,前面不远处还有一只黄毛狗欢快的追着一只漂亮的彩色蝴蝶,那蝴蝶就像是故意逗着才子玩一样,时上时下,一会儿给他希望,一会儿又让他失望。 我随手摘了一片竹叶,噙在嘴里,这叶子还挺新鲜,不知不觉我就把它吞下了肚子。 “你怎么吃竹叶?”和尚问我。 “不小心就吃掉了。” “我看前面应该有人家,你要是饿了,一会去化些斋饭来吃吧。” “我有钱。”我指了指自己的钱袋子。 “那也可以。”和尚点点头。 中午在路边休息了半个时辰,我们又接着赶路。 “你为什么不骑马?” 唐僧去西天取经还有个白龙马呢,这和尚难道是打算靠双腿跋山涉水吗? “双脚赶路,踏实。” “就你一个人吗?” “一人足以。” “你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学唐僧去西天取经。” “心中执念太深,有些事情,不去尝试一下,会后悔。” “你都出家了,还有什么执念会困扰你?” “困扰人的东西,千千万万,即使是得道高僧,也不能完全不受它的影响。” “那你出家还有什么用,岂不是还是摆脱不了世俗的烦恼?” “非也,你若真想知道有没有用,不妨亲自出家一回,就知道其中滋味了。”和尚笑着说。 我才不要出家呢,佛门规矩那么多,我才不会这么想不开呢。 途中我们经过了一个村子,买了些补给,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又开始赶路。 “我昨夜做了一个梦。”和尚说。 “什么梦?” “我梦到我飞升了。” 噗哈哈,真是笑死我了,死就死吧,还说的这么好听,就跟真的成仙了一样,而且他这么年轻,那么多老和尚都没飞升呢,他是做了多少功德才能够达到飞升的标准啊。 “假的。”我说。 “出家人不打诳语。”他一本正经道。 “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自杀还是他杀?”我问。 “……” *** *** 这一天,和尚居然没有一大早就叫我起床赶路,真是稀奇。 昨天晚上我们在荒郊野外遇到一个废弃的茅草屋,晚上在这里住了一宿。 我走出屋子,看到和尚正在地上忙活。 和尚有一个箱子,每天都背在身上,休息的时候就从里面拿出一本书来看,我看过,但是看不懂那些乱七八糟的文字,就放弃了。 他的箱子里放了二十多本书,还挺重的,但他每天都背着走路。 现在外面阳光明媚,只见他在地上先铺了一层树枝和干草,然后把箱子里的书都掏出来,摊开放在上面。 “你干什么呢?好端端的晒什么书?” “今天是晒经日。” “我来帮你。”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 “大师客气了。” 把书晒了,和尚也没有书看了,只能在屋里打坐,我静不下心来,就和才子在房子四周闲逛,四周有许多蜻蜓,才子就喜欢追着这些小东西玩。 不远处有一个小水塘,里面的水还算清澈,靠岸的地方还有好多小蝌蚪,黑压压一片,摸着滑溜溜的。 我在逗小蝌蚪玩,忽然“咚”地一声,有什么东西落水了,那东西是从对面的小坡上跳下来的,入水后,在水面上惊起一道道涟漪。 我还在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忽然看到才子的头从水里伸出来,它四肢不断的扑腾,好像是不会游泳,真真是吓了我一大跳。 这池塘的水我也不清楚有多深,不敢贸然下去,我在附近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一根长树枝,我站在岸边,把树枝伸向才子,呼唤着它的名字,希望它能明白我的意思。 不过这树枝有些短,距离才子还有一米多的距离,而且才子的身影在水里瞎扑腾,距离树枝越来越远。 我站在岸边,静静地看着才子这条傻狗慢慢沉入水底,在才子扑腾的水面上空,停留着几只绿蜻蜓,它们刚刚还在一起玩,它们知道才子死了吗? 我一直等着,终于等到才子的尸体浮出水面,我不停的往水里扔石头,引得水面波动,终于把才子的尸体捞了上来。 “你说你是不是傻。” 我用树枝戳了戳才子的肚子,在旁边挖了一个坑,把才子的尸体放在了里面。 我忽然发现似乎跟着我的人或者狗都非常的不幸,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的原因。 我忽然想起那个偷狗被抓的曹公教,他应该不是真的把那条狗吃了,如果是他遇到了才子的话,也许才子就不会跟着我一路奔波了,也许才子还能好好的活着。 没心情继续玩了,我回到茅屋前,忽然一阵狂风袭来,吹起地上的经书,可能是书线松动了,厚厚的一本书竟然被吹散了,白纸满天飞舞,哗哗作响,这可遭了。 “大师,快出来,你的经书都被大风吹跑了!” 我一边大喊,一边去收拾剩下的经书,这狂风打在脸上还挺疼的。 我看了一下,大概被吹走了三四本,看来这个和尚经常翻阅这些经书,要不然怎么会把绑书的线都翻烂掉。 我刚刚那一声足够大,可是却迟迟不见那和尚出来,他该不会是睡着了吧? 我提着已经收好的箱子进了屋,被风吹走的那些,我也没办法一个人捡回来,只能等风消停了再捡。 “好你个和尚,我在外面辛辛苦苦帮你收书,你却悠闲地坐在这里!” 我愤愤地把书箱子扔在地上,却见这和尚还是一言不发,就像是…… 第14章 有缘 雪花纷纷扬扬,落在树枝上,落在鸟窝里,落在树下静静站立的少女头上。 少女仿佛没有察觉,或者说,她是故意站在那里,让白雪把她覆盖。 少女名叫曹安,非常粗犷而且男性化的一个名字,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当着女孩子的面,我还是做不出来这么失礼的事情的。 曹安今年十六岁,三月出生,不寒不暖的天气,却遇到了最厉害的瘟疫,留在村子里的人一个月之内全部死绝,只剩下曹安和她唯一的母亲,她的母亲拼了命的把她送到了安全的地方,可是她自己却没有躲过这一劫。 不满两个月的曹安在舅舅家住了两年,舅母心机重,一直都很讨厌这个丧门星,每天都在自家男人面前抱怨。 ——她克死了整个村子的人! ——自从她来了我们家,我们的儿子就一直大病不绝,小病不断!你说说怎么办吧! ——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差了,干脆趁早把这个小丫头片子卖出去,或者随便找个地方扔了也行。 曹安的舅舅当然不同意,好歹曹安也是她的外甥女,曹安的妈妈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妹妹,于情于理,他都不能这么做,但是自己的婆娘各种苦苦相逼,他也不得不妥协。 曹安又在舅舅家里生活了五年,这五年来,她一直都不受待见,吃的是最差的饭菜,住的是漏风的房子,逢年过节,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家里的大小饭局,她都没有资格出场,除此以外,她还总是被舅舅家的几个哥哥姐姐欺负。 终于有一天,曹安受不了了,她离开了这个没有感情的家,或许,那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家。 她走的很顺利,一路上畅通无阻,看来舅舅一家是早就巴不得她离开了,这样也好,眼不见心不烦。 这些都是白风讲给我听的,曹安离家出走之后,遇到了在外面历练的白风,两个人的初次相遇,也是在一个下雪天。 那日的雪,比今天的还要肆虐,那日的风,比今天的还要刺骨。 寒风猎猎,冰渣子一样的雪花打在脸上,生疼。 彼时,刚过十五岁的白风已经在外面流浪了两年,他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去。 那天,他也是在赶着回家,他在找一个人,找了两年了,毫无音讯,那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所有人都说,那人不是躲着他,就是死了。 不过白风不相信那个人会死,谁都可能死,但那个人绝对不会死。 “就算只有一口气,他都不会死掉的。” 我不明白白风哪里来的自信,但是有自信是件好事,自信的人,往往比不自信的人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 再往前走十里,就到家了,白风顶着狂风暴雪,一刻也不想停下,家里还有人在等他,今天就是除夕夜,他想早点回去,他还给家里的其他人带了礼物,每个人都有份。 一想到那些小家伙一个个围着他团团转,争着抢着要礼物的样子,白风的心都化了。 和常人不同的敏锐观察力,让白风一下子就发现了快要被大雪掩埋的小小身影。 他走上前,拨开那人身上厚厚的雪,还没有彻底昏过去的曹安紧紧的抓住了眼前的救命稻草。 …… 我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大陆的最北边,再往北就是连绵不断的群山,山后面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所以这里,大概就是我的目的地了。 说来也巧,那天我埋了和尚和才子的尸体,正思考着该去哪里,去北方吧,可是和尚说的有缘人连个头发都没见到,接着往西吧,又觉得没有必要,正在我纠结万分的时候,白风出现了。 他是一个人出现的,白色的衣衫已经被鲜血染红,肚子上烂了一个大窟窿,右手握着剑,左手扶着腰,一步三个脚印的往前走。 他的脸上一大半都是血,头发也很凌乱,我差点都认不出他来。 还没有走到我面前,他就先倒下了,估计是撑不住了,也许他就是我的有缘人,我想。 有缘人到底是什么人呢?又是怎么个有缘法?对生活万分迷茫,对过去一无所知的我,忽然觉得,也许白风可以给我答案。 哪怕是用了我的治疗术,白风也是到第三天夜里才苏醒。 “你救了我?”他诧异道,一脸的不敢相信。 “嗯。”我点点头,小爷我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强项,但是还是有些用出的,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救不了的人,死人除外。 他出神地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笑着说了句:“多谢。” “你以前也救过我的。”我说,言外之意就是我只是报恩而已,再加上刚好你是和尚说的有缘人,要是有缘人不是你的话,我可能会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不会花费那么多能量救你了。 要知道,为了补上白风肚子上的大窟窿,我可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不吃不喝,差点虚脱,还好幸不辱命,终于将人救了回来。 他没有问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受那么重的伤,在这一方面,我们还是挺有默契的,反正我也不想答,他也不想说。 “无幸哥呢?怎么没和你在一起?” 气氛安静的有些过分,我只好把无幸搬出来。我脑海里想起总是穿着一身黑衣的无幸,发现我和他之间的交集真的是少的可怜。 “……他有事,已经离开了。你很在意他?” “啊?没有,就是问一下。” 我怎么会在意他呢,我和他又不熟,就算很熟,大概也是不会特别在意的吧,我不希望别人在我心里占有特别的地位,谁都不行,除了我自己。 接下来又是长时间的沉默,白风躺在床上,我坐在门沿上,一个望着没了房顶的夜空,一个望着门前一人多高的野草。 “和我一起回家吧。”许久之后,白风突然开口。 “你不是还要游历名山大川吗?”我有些诧异,并不是很想去白风家。 “不游了。”白风摇摇头,认真地看着我,“我家在最北边,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第15章 花都 鬼使神差的,我居然答应了白风的提议,也许是那个名词我之前听说过,也许是内心深处莫名的悸动,不过既然答应了,那就去吧,反正也是顺路,都在北边,说不定那里就是我家呢,如果不是的话,再找个理由离开就好了。 我本以为从这里到最北边要赶很久的路,少则数月,多则半年,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我就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 “你是神仙?”我看着白风,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算是。”白风笑笑,“这只是最简单的回城决,凡是花都的人都会用。” 我心下了然。刚刚白风告诉我,他的家在花都,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他一边,才知道我并没有听错。 花都…… “那是一个怎样的地方?”还在破茅屋的时候,我问他。 “那是一个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地方。”白风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有些哀伤,又有些厌恶,虽然稍纵即逝,不过还是被我发现了。 看来他对这个地方,有很大的意见,但是又不能离开,怪不得他宁可选择在外面游山玩水,也不想回来。 我问了他一些关于花都的事情,他很爽快的全部回答了,包括花都总共有八十一人,每个人都身怀绝技。 花都是一个类似于江湖门派一样的存在,有一名掌门,不过大家都叫他都君,还有七位长老。与那些门派不同的是,它的地理位置偏了些,江湖上知道花都的人,少之又少,我也是只听到过一次,那个店小二也说书生是在梦里梦到的花都,至于花都是否真的存在,无从考据。 而我现在就站在花都的大门口,看着头顶巨大的牌匾,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花都二字,一股震撼人心的厚重感扑面而来,隐约还有一丝丝的熟悉,似乎有一个小孩,曾经一直站在这块牌匾下面。 “你怎么了?”白风问,“怎么发呆了?是不是想家了?” “……嗯。”我点点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想家,不过和想家也差不多。 “没关系,以后我可以当你的家人。”白风笑的很灿烂,很阳光,但我莫名的觉得这个笑容有些刺眼,我知道他是为我好,谁让我曾经骗他说我父母把我卖掉了,他们不要我了,也许白风只是同情心泛滥,圣母心作祟罢了。 刚进屋没多久,一个身着粉色衣衫的少女忽然冲了进来,一见到白风就风一般地扑向他,把白风抱了个满怀。 “风哥哥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 少女一脸不高兴,撅着嘴,假装生气地抬头望着白风,抱着白风腰身的双手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 “安安,别闹了,给你介绍一下……” 很普通的见面方式,非常平淡的开场白,尽管白风在努力的想让我们愉快的交谈,但是我看得出来,这个叫做安安的女生,其实很难接近,哪怕是表面的做做样子都不屑一顾。 白风还想再说什么,但是少女却提前告辞了,说挂在院子里的衣服忘了收,一会儿可能会下雨,她要赶紧回去。 白风揉了揉她的脑袋,也不管她,看得出来白风很喜欢这个女孩,女孩也很喜欢白风。 后来白风和我讲了女孩的事情,就是开头说的那样。 因为曹安是被白风带回来的,没有白风的话,她可能早就被大雪冻死了,所以她非常粘白风,白风也非常宠她,不过万事总有个度,白风并没有把握好这个度,所以才把曹安养歪了。 同龄人中没有一个愿意和曹安一起玩的,因为她太高傲了,白风对她从来都是有求必应,以至于把曹安养出了一个大小姐脾气,经常对别人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就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了,不过哪怕是这样,白风也依然对曹安好的不得了。 “很奇怪吧,我对安安这么好溺爱。”白风苦笑一声,对着我说。 “有点。”曹安长得确实漂亮,如果白风喜欢她的话,也说得过去,但喜欢的话,为什么又经常不回来,还要在外面奔波。 “我有一个弟弟,他比安安大两岁,因为我的疏忽,惹他生气了,后来他趁我不注意,离开了花都,我找了他很多年,可是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当时看到安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我的弟弟,就把安安带了回来,我多希望如果我弟弟遇到危险的时候,也能有人施以援手。” “那你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他现在过得很好,大概不希望我去打扰他。” “你之前的伤是被他打的?” “……” 不说话,大概就是了,我心想。不过他弟弟下手可真狠,这得是有多大仇。 我在花都已经住了有小半年了,夏去冬来,第一场雪便又急又猛。 这半年来,白风不时就会出去做一些任务,那些任务都是都君安排给他的,他不得不去。 期间我也见过其他的人,不过基本没有什么言语交流,他们一看到我,就跟见到了鬼一样,避之不及。 后来我总算是知道了原因,他们避开的不是我,而是我身后的曹安。 我站在屋檐下,看着已经在大雪中站了很久的曹安,今天的她有些奇怪,吃过早饭后就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 这可不像她。白风不在的时候,曹安完全是把我当跑腿小弟一样使唤,一日三餐都是我去做,还有洗衣服,喂鸟喂鱼,浇花除草,我深度怀疑白风把我带到这里来就是给她当杂役的。 不过我反正也闲得慌,就当是打发时间了,谁让我对这里有些熟悉呢,我以前应该来过这里,在我想起以前的事情之前,还是先留在这里比较好。 “喂,你再不过来就变成雪人了。”我朝曹安喊道。 “不要你管。”她凶巴巴地回了我一句。 不管就不管,以为我很想管你吗?真是不懂女孩子都在想些什么,前一秒好好的,下一秒说翻脸就翻脸,早上吃饭的的时候还挺正常的,一看见下雪就跟魔怔了一样,扔下碗筷就跑了出来,我做饭很不容易的呀,好歹吃完再出来啊,浪费粮食是要入舂臼地狱的! 既然她想站在雪地里,就让她站着好了。我不会劝人,因为我觉得劝了也没有用,别人要做什么是他们的自由,我并不想掺和。 白风这两天又出去做任务了,他每次出去少则两天,多则七天,每次都是一完成任务就立马回来了,从来不耽误,每次回来还会给我们带各种好吃的,就像养孩子一样。 花都的人个个身怀绝技,他们不参与江湖中的事情,只负责一些妖魔鬼怪作祟的事物,十八岁以下的人,一般不会离开花都做任务,以免出什么意外,毕竟拥有异能的人不多,早幺的可能性比较大,至于白风,他是个例外,原因他没有告诉我,毕竟是人家的秘密。 雪下的急,下的久,走的时候也急,说停就停了,毫无预兆。 曹安拍下身上的积雪,潇洒地回到屋子里。 “愣着干嘛,还不快给我烧一碗姜茶!” 她瞥了我一眼,玉皇大帝似的坐在屋子里的红木椅子上。 我回到厨房,生火,切姜,烧水,然后把冒着热气的姜茶端到了她面前。 “你在想什么?”她双手抱着瓷杯,放在嘴边吹着,雾气蒸腾,模糊了她的面容。 “没想什么。”我答。 “你知道我的异能是什么吗?”她问。 我摇了摇头,白风没和我说过,我也没有问过,我只知道白风的异能是可以控制风,他能让无形的风,变成杀人的利器,还可以隔空取物。 “他为什么要带你回来?” “可能是因为我救了他。”我感觉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但是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原因,我能治愈的事情白风应该不知道,毕竟他当时都晕过去了,治疗的中途,他也没有醒过,不过他可能已经有些怀疑了,肚子上那么大一个洞,三天就长好了,确实有些匪夷所思,也许我当初应该骗他说是别人救了他,不过反正已经说了,就这样吧,白风没有理由害我的。 “今天晚上我要吃鱼。”曹安放下瓷杯,看着我道。 “大小姐,这大冬天的我上哪里去给你抓鱼啊?” “我不管,我就要吃鱼!” 吃死你算了,这什么公主脾气,简直就是刁难人,不过我还是出去抓鱼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能抓到就抓,抓不到,谁都别想吃晚饭。 趁着天还没黑,我拿着鱼竿来到了小湖边,河面已经结了冰,不过并不厚,用石子就能砸开很大一个口子。 古有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今有花阑钓鱼,不怕冷者上钩,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傻鱼愿意做我们的晚餐。 钓鱼真的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差事,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小板凳上,看着平静的湖面,等着鱼儿上钩那一刹那,心里好像有了期待,生活好像有了意义。 第16章 鞭炮 曹安的院子在白风院子的左边,右边也有一个院子,不过里面似乎没有住人,大门已经关了半年,从未见人打开过。 除夕前一天,白风带着我去山下买了好多过年用的东西,红烛,对联,门画,柿饼,虾仁,葡萄干等等,还给我们一人买了一身新衣裳,曹安的是粉色的夹袄,我的是绿色的披风。 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隔壁邻居的大门却敞开着,透过大门能够看到屋子里面亮着灯,应该是住在这里的人回来了,不知道这人长什么样子,好不好相处。 我的疑问在第三天就得到了回答。 大年初一,凌晨一点左右,天还没亮,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记得前天我和白风并没有买鞭炮。 鞭炮声一直在响,我本打算等它停了接着睡,不过看样子它是停不下来了。 我从床上下来,披上衣服,打开房门,一眼就看到那个深夜扰民的罪魁祸首。 那是一个少年,他穿着一身青色衣裳,坐在墙头,他身边有一棵树,树枝上挂满了红色的鞭炮。 等地上的鞭炮放完了,少年就再点燃一挂,扔在白风的院子里,鞭炮声不绝于耳,震得人耳朵疼,但是白风也没有出来教训这人的迹象。 我印象中的白风不像是会与人结怨的人,这少年的举动看起来又像是在恶意报复,难道是两人有什么仇怨? 既然白风都不管这人,我就不要多管闲事了,还是回房呆着吧。 我刚转过身,一只手忽然抓住我的肩膀,差点把我吓得跳起来。 “你是谁?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少年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有些清冷,还有些生气。 “明远,放手!” 另一道声音传来,抓着我的那只手猛的松开,等我回过头,少年的身影已经在五米开外。 白风站在我面前,与少年面对面,少年见到白风,双眼里就像起了暴风一样,恨不得杀了白风。 “他是谁?为什么住在月的房间?!”少年冷声质问。 “这件事说来话长……”白风温声解释。 “那就长话短说!”少年咄咄逼人。 “要不等明天……” “现在!”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白风居然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逼成这样,可能是白风脾气好,才会这么受制于人。 “你先回去。”白风扭头对我说。 “不准走!你该不会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能让他知道吧?” “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不应该牵扯到其他人。” “现在知道不要牵扯其他人了?那当初为什么要让他住在这里!” 少年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他一个闪身冲到我面前,右手一伸,想要抓住我,还好白风反应迅速,把我推进了屋里,外面传来激烈的打斗声,我不敢出去,现在出去就是拖白风后腿,还不如老老实实在房间里待着。 他们也太能打了,打着打着,我就睡着了,等到我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白风一脸憔悴地站在我的床前,脸上还挂了彩。 “你没事吧?”我问。 “没事,他打不过我的,放心吧。”白风笑着摇了摇头。 “他是住在右边的人?” “嗯,他叫吕明远。”白风只说了那个少年的名字。 我也没多问,要是能说的话,昨天晚上就不会打起来了。 “你以后小心着他,尽量避开他。”白风叮嘱我。 “好。”一见面就打打杀杀,又是放鞭炮,又是扰民的人,真的是该避开。 不过有些人,不是我想避开就能避开的,首先是武功这一关,我就注定逃不过那人。 大年十五,元宵节,白风又被都君安排了任务,只剩下我和曹安二人。 曹安吵着要吃汤圆,要放孔明灯,但是没有现成的孔明灯给她放,她不能离开这里,我一个凡人就算走上一整天也走不到集市,所以只能自己做。 我按照印象中孔明灯的样子,弄了一根铁丝和一些白纸,最终成功的做出来了一个四不像。 丑是丑了点,但还是能飞起来的,也算是没有辜负我的一番苦心。 晚上,我和曹安来到空旷的后山,点燃了又丑又萌的孔明灯,孔明灯往上飞了一米多高,又晃晃悠悠地往下落,我拿着蒲扇在下面给它打气加油,它才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忽然就燃烧了起来。 望着天空中的一团流火,我和曹安都有些不知所措。 “它掉下来了。”曹安说。 “嗯。” “那里好像是树林。” “是吗?” “都君的宅子好像是在那个方向。” “真巧啊。” “天黑了,我们快点回去吧。”曹安道。 我点点头,和曹安一起离开了后山。 忙活了一天,出了一身的汗,还是泡个澡舒服,当然,如果没有吕明远这个不速之客的话,就更好了。 “出来。”他手中的剑架在我的脖子上。 “我没穿衣服。” “叫你出来就出来,哪儿那么多废话!” “好吧。”我可打不过这个神经病,只能从浴桶里出来了,要是白风在的话,他肯定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过来。 “转过去。” 我转过了身,忽然感觉自己的屁股被摸了一下,我反手就是一巴掌,准确无误地打在吕明远的右脸上,竟然敢吃我豆腐,不要脸。 他被我打的偏过了脸,好像傻了一样,半天没有动静。 我连忙擦干身上的水,穿上衣服,他还是没有反应。 “喂,你傻了啊?” “你……不认识我了?”他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吕明远,半个月前见过,我记性很好的。”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小时候,我们一起长大的,后来你丢了,你不会忘记了吧?”他走到我面前抓着我的手臂,满眼希冀地看着我。 “没印象。”我摇了摇头。 “怎么会没印象?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他不敢相信,抓着我的手更加用力。 “你先松手,小时候的事我都忘得差不多了,当然没印象了。” 他看起来似乎有些伤心,忽然眼睛一亮,抓着我就往外跑。 “我知道了,有一个人你一定不会忘记,你只要见到她,一定会想起来的!” 我们刚出了白风的院子,就碰到了一个少年,那少年神色紧张,脚步匆忙,一看到吕明远,就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 “吕师兄,都君叫你去后山一趟,后山起火了,请吕师兄快点赶过去。” 吕明远犹豫了一下,松开抓着我的手:“你先回去,不要再跑了,我很快就回来。” 后山起火了,大概是那盏四不像孔明灯造成的,我有些心虚地点了点头,等到他们二人离开,赶紧回到了房间。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都君抓到了纵火犯,为了惩罚他们,让他们从火山口跳下去。下面是热气翻滚的岩浆,如果跳下去的话,估计连渣都不剩。 都君和其他人站在高处,看着那两个纵火犯,嘴里喊着“快跳”“快跳”。 我醒了,外面天色大亮,曹安送给我的小鸟在笼子里叽叽喳喳的叫,因为外面太冷,我就把它放在了屋子里,鸟儿在冬天一般都飞到南方过冬去了,可怜了它还在北方受苦受冻。 第二天都君果然在到处找纵火犯,找了三天,然而并没有找到,我和曹安侥幸躲过了一劫,想起来还真是心有余悸。 这件事就这么愉快的解决了,但是后山的树被烧了很多,只剩下黑漆漆的土地,为了美化花都的生态环境,都君让我们这些闲散人士承担起了种树的责任。 其实我还没有见过都君的样子,每次有什么消息都是都君专属的灵兽百灵鸟来通报给我们,包括白风接任务也是百灵鸟通报的。 “你见过都君的样子吗?”我一边种树,一边问在一旁悠哉悠哉坐着的曹安。 曹安想了想,道:“远远的见过一面,不过他带着面具,看不到真实面容。” 种树的有九个人,都是不满十八岁的在保儿童,他们平日里不能出花都,除非有大人陪同,所以种树的活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们头上。 至于我,一方面是闲着没事干另一方面是曹安的那一份也甩给了我,一人一百棵树,也就是说我要种二百棵才行。 虽然那些人有意避开曹安,但是我这些天也没少听他们对曹安的抱怨,无非就是说曹安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仗着白风的宠爱就不把其他人看在眼里,活的像个王母娘娘,等等等等。 我觉得他们说的很对,我也有些不想再继续这样下去了,过了这么久我都还没有想起来以前的事,大概是真的想不起来了,与其这样在这里当别人的奴隶,还不如去闯荡江湖,仗剑走天涯。 我决定了,等白风回来,我就和他商量一下离开的事情。 第17章 棺材 夜里,万籁俱寂,我躺在床上,正要进入梦乡,忽然有人推门而入。 “睡这么早?”吕明远道。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半夜三更还能在人家院子里放鞭炮。”我刚聚集的睡意都被他给弄没了,心里不大高兴。 他好像没听出我的不满,笑嘻嘻地凑到我床前,把我拉起来:“上次我不是和你说过,要带你去个地方,今天正好有空,快起床收拾收拾,我现在就带你过去。” “明天不行吗?我现在只想睡觉。”我抱着被子不撒手,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白天容易被人发现,还是晚上去比较好。” 种了一天树,我都快累死了,好不容易能睡个觉,还要跟着这个鞭炮娃一起鬼鬼祟祟出去,我的态度自然不会太好,哪怕知道敌强我弱,我也没心情给他一个虚与委蛇的笑脸。 走在路上,吕明远愤愤地说:“你说你,好端端的,干嘛要做曹安的跟班呢?以前只有别人当你的跟班的份,是不是曹安欺负你了,或者白风威胁你了,你告诉我,我给你报仇去。” 我看了他一眼,道:“我以前很坏?” “那岂止是坏啊,简直就是一个混世魔王,不是……我是说你很乖,大家都喜欢你的很,都是心甘情愿为你当牛做马的。”吕明远露出一个标准的假笑。 呵呵。 *** *** 后山有一处水潭,现在才二月份,水潭里的水冰冰凉凉,略微有些刺骨。 “你带我来这里干嘛?”不是说要见一个人的吗? “她在下面,准备好,我们要下去了。” “下去?你有病吧!这么冷的天,会被冻成冰棍的。”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居然会有人在这下面,这怕是个妖怪吧。 “下去你就知道了。”吕明远勾住我的肩膀,直接跳进了水潭里。 一阵阴森森,凉飕飕地感觉瞬间将我笼罩,我憋了好大一口气,不过好像并没有必要,因为我没有接触到水,头发和衣服还是干的,好像有一道薄膜覆盖在身体表面一样。 我诧异地看了吕明远一眼,发现他正得意洋洋地看着我,像一只渴望表扬的小狗。 水潭底部有一个洞口,洞口里面是空的,有空气,有桌子椅子,还有一个棺材,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棺材是水晶冰棺,上面还冒着丝丝寒气,没有盖子。 我迟迟不动,吕明远便拉着我往棺材那里走,说实话,我有点害怕,怕看到鬼,或者腐烂的尸体。 还好,棺材里面的情景并不吓人,里面躺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她穿着白色的衣裳,嘴唇发白,毫无血色,脸颊微瘦,放在腹部的右手上里面握着一只枯萎的花,花瓣已经凋零,落在她的身上,苍白的手里只剩下一只一折就碎的花枝。 “怎么样?想起来了吗?”吕明远迫切地问。 我摇摇头,看来他只能失望了,因为我对这个水晶棺里的女子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你是不是以前磕到脑袋了?要不然怎么会忘记我,连姐姐都忘记了。”吕明远说着,伸手开始摸我的头,不过被我躲开了。 “我确实不记得了。”我又看了棺材里的女子一眼,忽然感觉有些熟悉,但也只是一刹那,就像水滴落入大海,翻不起什么惊涛骇浪。 吕明远有些失魂落魄,后来我们在白风的院子前告别。回到房间,我倒头就睡,一直睡到日上三竿,一睁眼就收到了曹安的冷眼。 “我早饭还没吃呢,你倒好,在这里睡大觉,昨晚上是不是去偷东西了?!” “哪儿能啊,你等着,我去做饭。” 我前脚进了厨房,曹安后脚也跟了过来。 “你来干什么?不怕弄脏衣服了?” “我当然是来监督你的,省的你下毒报复我。” “报复你?”没想到平时看起来为所欲为的一个人,想的还挺多。 “对啊,谁让我读不懂你的……”话没说完,她赶紧闭着嘴,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的什么?” “没什么。”她连连摇头。 我也饿的不行,便直接开始生火做饭,没再搭理她,厨房的食物基本都是自己菜园里面种的,很新鲜,大米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存的多,够吃好一阵子。 我的手艺虽然不是顶好的,但是也算是中上等,牛阿虎最喜欢吃我做的饭了,分开这么久,也不知道这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他,唉。 “你干嘛叹气?”曹安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你怎么还在这?”我吓了一跳,手中的柴火差点把锅底戳个大窟窿。 “我一直都没走好不好,这么大一个活人你就没看到吗?”曹安有些生气。 “刚刚顾着做饭呢,没注意,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 一阵沉默。 “喂。” “怎么了?” “没什么。” 看着曹安离开的背影,我心里一阵莫名其妙。 吕明远这些天每天都会来找我,然后讲一些小时候的事情,看来他是铁了心想让我恢复记忆。 曹安和吕明远有些不对付,他们认识的时间长,因为吕明远一直讨厌白风,所以曹安自然不会对吕明远有多少好感,以至于吕明远一来我这里,曹安就满眼放冷箭。 “花阑,我饿了,快去做饭。” 吕明远还在一旁给我讲小时候的故事,不远处的曹安忽然大喊一声。 “一顿不吃能饿死是不是,花阑是你什么人,凭什么听你的!”吕明远不服气地怼了回去。 曹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也是,她一个女孩子,被男人这样说教,确实有些不太合适。 我拍了拍吕明远的肩膀,起身去了厨房。 “你说你是不是傻,那种女人,你干嘛要迁就她?!” 吕明远跟了过来,抱着双臂靠在门口,语气里充满不屑。 “也不算迁就吧。”我说。 我一向都是按照心里的想法做事,还真的没有想过迁就谁,也没想过委屈自己。 “你这些年在外面过得怎么样?给我讲讲呗,我帮你洗米。” 吕明远走了进来,夺走我手里装着大米的筛子。 “挺好的。” “我不信,你一定吃了不少苦吧,要不然怎么会失忆,姐姐说过,只有特别痛苦的回忆,才会让人选择忘记。” “你姐姐她,为什么会这样?” 年纪轻轻就失去了生命,不是天灾就是人祸,吕明远他当时一定很伤心吧。 “……还不是因为白风,如果不是为了救他,姐姐就不会死了。” 午饭吕明远并没有在这里吃,前几天他可是殷勤地很,每顿都在这里蹭饭,这次居然走了,真是难得。八成是我的话让他想起了不好的回忆,我也是心血来潮想问一下,早知道就不说了。 下午的时候,曹安让我去后山摘了一些田果,青色的,椭圆形,有手心的一半大,吃起来酸酸甜甜的,还有助于消化。 后山有一片田果林,谁想吃都可以来摘,路上碰到几个一起摘田果的少年人,他们加快了脚步,恨不得离我远远的,边走边说我是曹安的狗腿子。 我没搭理他们,摘了七八个就离开了田果林。田果这种水果,好吃但不受放,摘太多的话吃不完就会坏掉,七八个正好。 曹安在院子里的大榕树下躺在贵妃椅上晒太阳,三月份的阳光,不是那么强烈,照在身上懒洋洋的。 我把洗好的田果放在她面前,她不客气的伸手拿了一个,不急不缓地吃了起来。 天空飞过一只百灵鸟,不知道是给谁传消息去。曹安眯了眯眼,从贵妃椅上一跃而起。 “你猜我能不能打中那只鸟?”曹安坏笑着望着我。 我抬头看了看,这鸟飞的低,不过体积小,应该不太容易打中。 “等着。” 曹安见我不信,轻喝一声,将手里的田果核扔了出去,正中红心,不过百灵鸟不是一般的鸟,它只是都君用来传递消息的信使,是虚幻的,果核只是从它的身体里穿了过去。 “扶我一下。”曹安道。 “怎么了?”我问,她的脸色有点难看。 “崴到脚了。” 活该,谁让你刚才要跳起来扔的,我心想。 我把曹安扶到贵妃椅上坐下,然后用治愈能力给她疗伤,这还是我第一次在曹安面前使用这种能力,她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你会异能?”她问。 “只能治疗伤口而已。”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别人都讨厌我,我这么对你,你就一点都不讨厌我吗?” 我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曹安的问题,我应该没有对她多好吧,至于讨厌,曾经也是有过的,但是后来一想,我现在是在白风的地方住,曹安又是白风的掌中宝,使唤我是应该的,就像当初在武荐家里一样,不同的是,武荐的脾气可比曹安要好太多了。 “没有。” 我撒了谎,反正等白风回来后,我就打算和他说离开的事情了,以后大家各奔东西,各自安好。 “你知道……风哥哥,你回来了!”曹安飞快的起身,向门口那人冲去。 我站起来,看着相拥在一起的两人,一段记忆从脑海深处慢慢浮现。 第18章 往昔 花都宏伟壮观的大门前,一个九岁左右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的小孩坐在石阶上,托着小下巴目不转睛的盯着南边的小路,似乎是在等待什么人。 “天都黑了,怎么还不进去?” 一道清冷如冰山的声音响起,小孩抬头,看向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男人,男人带着一副白色面具,左脸上画着一朵妖娆的彼岸花,只有双眼的位置有两条狭长的缝隙,就像狐狸的眼睛一样。 “我在等豆豆姐,她还没回来,以前这个时候她早就回来了。” 小孩有些不开心,撅着小嘴,又把视线放在了南边的小路上。 这条路是唯一一条通往花都的路,小孩希望自己能够第一时间看到他等待的人。 “明远说你还没吃饭。”男人说道,语气肯定。 “一顿不吃死不了的。”小孩不甚在意。 “饿的话可以吃这个。”男人凭空拿出一把青色的草,递给了小孩。 “这不是草吗?你在逗我。”小孩望着那双狭长的面具眼睛,竟看不到那人的眼睛。 “这可不是一般的草。” 男人把草放在小孩手里,转身离去。 小孩把玩着手里的草,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甜甜的,像糖一样。 不知不觉,小孩就把手里的草吃的一干二净,而且还有些意犹未尽。 吃完“晚饭”,小孩依旧坐在那里,大有坐到天亮之意。 等啊等,等到月亮高高照,等到太阳都冒泡,终于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从远处走来,除此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小小的身影。 小孩高兴的跑过去,一把抱住少女的腰。 “豆豆姐,你怎么才回来,我都等了你一个晚上了。” 少女没有说话,她伸出手摸了摸小孩的头,又看了看身旁的男孩,无力的闭上了眼睛,身躯往前倾倒。 小孩才九岁,哪里支撑得住大人的体重,被少女连带着摔倒了,少女趴在小孩身上,小孩一脸惊慌失措,他才注意到,少女身上有好多血,素白的衣衫已经被鲜血染红,脸色苍白没有一点血色。 *** *** “你要离开这里?”白风有些诧异。 “嗯,我也打扰你们这么长时间了,实在不好意思继续叨扰下去。”我说。 本来顺着记忆力的零星感觉,觉得北方会是我最终的归宿,但是真正来了之后,才发现过去的事情确实没有那么重要了。 在这里,确实有一些让我感觉很熟悉的东西,但是仅此而已,我能感觉我的内心深处是不想继续待在这里的。 “怎么能算打扰呢,这里本来就是……”白风话说一半,猛的顿住。 “吕明远和我说了,他说我小时候在这里住过。” 我明白白风的意思,估计他是知道我的过去,所以才把我带回来的。 “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要离开?” “我也不知道。” 我想起来的东西并不多,只有那个浑身是血,倒在我面前的少女,吕豆豆,吕明远的亲姐姐,她的过去,我怎么和她认识的,我都没有印象了。 “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你先回去吧,我明天送你离开。”白风平淡地说,收起了一贯如春风般的笑容。 “那我先回去了。” 一出门,曹安便拉着我往前跑,跑到没有人的地方。 “你怎么没和我说过你要离开!”开口便是质问。 “我也是临时决定的。” 刚刚在白风面前的时候,我就发现曹安脸色不太对劲,好像是在害怕,在恐惧,难道我离开之后她会被别人欺负不成。 “错了,都错了。” 曹安双手抱着头,蹲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喊着错了错了,声音颤抖。 “你怎么了?要不要我去叫白风过来看看。” 看着曹安自虐似的敲打自己的头,我怀疑她可能是有精神疾病。 “不要去!” 曹安停止了拍打,缓缓的站起身,平静地看着我。 “他不会让你走的,你死心吧。” “什么意思?”我内心大惊,但是并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 曹安对着我露出一个不明意味的笑,转身就走了,这种话说一半的感觉真是糟透了。 回到房间,我倒头就睡,白风应该不是那样的人,他都说了要送我走了,应该不会食言的。 半夜的时候,我想起来上厕所,发现有一个人坐在床边,吓得我差点骂娘,连尿意都没有了。 “是我。”是白风的声音。 “你怎么在这里?”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到我这里人吓人,真有意思。 白风没有说话,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 “我先去厕所。” 说完我便下床出去了,等我回来的时候,白风还岿然不动,坐在床边。我点燃灯,看着他,只见他双眼无神,就像失了魂魄似的。 “你到底怎么了?” 曹安说些奇怪的话,白风也做些奇怪的事,我真怀疑这两个人是不是被妖精附体了。 “你不能走。” “为什么?” “她不会希望你离开的,你要在这里陪着她。” “她,指曹安吗?” 白风摇了摇头:“不是。” 在提到她的时候,白风的眼里闪过一丝偏执,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冰冷的没有一丝温度的瞳孔,完全不像之前的阳光大哥哥。 终归还是没走成,白风把我关起来了,还在院子外面布了一层结界,除了他没人能解开。 我问他原因,他也不说,白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曹安都不能进他的院子了。 吕明远知道了这件事,天天都在结界外面大骂白风,像个泼妇一样。 “月,你别怕,我已经告诉都君了,他一定会来救你的。” 吕明远站在结界外面,我站在结界里面,我们两个之间只隔着一层结界,我很感谢他,能够每天在这里陪我聊天,要不然我一个人真的会无聊到疯掉。 吕明远说都君法力无边,他们那些三脚猫的功夫连给都君提鞋都不配,不过都君向来不会管下面人之间的纷争,也不知道会不会来帮我。 那天晚上白风和我说完话就离开了,很难想象往日善良圣母乐于助人的白风会有这么不为人知的一面。 我已经被关了三天了,曹安只来过一次,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 白风不介意我和吕明远隔着结界聊天,他的目的只是不想让我离开而已。 每次吃饭的时候,白风就像以前一样,该笑笑,该说说,一点也没有把人关起来的自觉。 终于有一天,都君像是终于想起来吕明远曾经给他发的求救信号,派来一只百灵鸟,叫走了白风,白风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结界第二天就消失了。 吕明远高兴的手舞足蹈,信誓旦旦地说白风一定是被都君惩罚了,要不然不会这么久不回来。 我淡淡的笑了笑,这种没有自由的日子真的令我厌恶,就像当初在冤枉岭的那段时光一样,孤立无援,跑也跑不掉,没有希望,没有未来,这种日子我真的是受够了。 我和吕明远说了我要离开的事,他犹豫了下,也想劝我留下来。 “你不是普通人,在外面生活很危险的,花都多好啊,有吃有喝,还很安全,能不能……不要再走了?” 可是花都再好,也不是我心中最理想的归宿,哪怕我死在外面,我也心甘情愿,因为,这是我的选择,我从不后悔。 吕明远无奈的叹了口气,搞得像生离死别一样,不过他还是答应了送我离开这里。 和曹安道了别,我和吕明远一起离开了生活半年多的地方,来时充满期待,走时却没有一丝怀念,不管是人还是事。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过去的已经过去,我们终归要向前看。 *** *** “你怎么还不回去?”我看向一直跟在我身边的人。 “谁说我要回去了,我已经和都君说好了,以后跟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这次你可别想再偷偷摸摸跑到我们找不到的地方去了。”吕明远瞥了我一眼,眉头微动,得意洋洋道。 一路上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篇的大结局,虽然不完满,但是小花也终于不是孤单一人了,希望他以后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