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作者:大胖儿子 文案: 我叫吕树,一个籍籍无名的网文写手。 常年混迹于各大中文网站,撰写各种类型小说,无一例外都扑街了。 可是我性格执拗,坚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能够成为大神。 所以我的生活过得一团糟,吃了上顿没下顿,更没有异性喜欢我。 直到遇见小丁,一个漂亮得让人眩晕的姑娘。 然后我的生活变得乌烟瘴气、七荤八素、没羞没臊、不可描述…… 小丁姑娘,静下来想你,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十三年突然就过去了,你在他乡还好吗? PS: 1 可悲可叹的单恋故事。 2 人间不易,愿你拥有美好前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三教九流 欢喜冤家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吕树,丁灵 ┃ 配角:春哥,老毕,大师 ┃ 其它:扑街,都市,颓废 第1章 我叫吕树 我叫吕树,是一名普通的网文写手。 所谓写手,俗称码字的,就是把生活中或是想象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加工一番(有时候连加工都不用),然后通过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 当然,会有人站出来反对这种说法,在他或她看来,写作者应该是一群智力超凡的人,他们揭露假恶丑,弘扬真善美,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写作者既然是人,它就具备人所拥有的一切缺点和陋习。比如抽烟、酗酒、爱扯谎、有露阴癖。 我成为网文大神应该是十年以后的事情。换言之,现在还不是。不仅不是,而且离大神这个称号十万八千里,远远挨不着边儿。我其实是一个农二代。因为不想子承父业把地种而跑出来打工,于是堂而皇之成了上班族――按月拿取那点可怜兮兮的薪水,朝八晚五地出入于公司内外。 通俗一点,我就是一个打工仔,不仅文化程度低,而且本人傻头傻脑,被人欺负捉弄更是家常便饭。可是生活中的我却不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我社交广泛,而且出奇地热爱幻想。当然幻想的都是些不切实际的东西,香车美女、富可敌国之类。周围的朋友说:“这人穷疯了。 我是穷疯了。 我现在蜗居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一个工业园里,与人合租一间大半不小的二室一厅。我的工资很低,日薪,干一天领一天的钱。每个月底,我最头痛的问题是应付房东,与此同时,我也令房东头痛万分。 房租和水电费似乎每月都在不停地上涨。猪肉二十块钱一斤了,一件T恤衫打六折以后是八十块钱。什么都涨了,就是工资没有涨。老实说我做梦都想发大财。我之所以没有发大财,是因为我总在做梦。 每个人都喜欢优越的物质生活,我也不例外,而且喜欢得特别厉害。 我的工作单位是据吹是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至于大到什么程度,我并不过多关注,我所关注的是我的工资。公司再牛逼与我何干,我只是一名最底层的普工,守着一个最苦最累的岗位。 没错,我是个装卸工。只要是男人,有力气,谁都干得了这个。每天除了装货,就是卸货。别人是蓝领、白领,我是实打实的黑领。 无论工再忙再累,也不妨碍我热爱幻想。我热衷于在虚无的国度里随心所欲、无所不能。不过我和其他幻想家的区别是,我有一项写作的本领,我可以把那些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事情描述出来,这样,就成了所谓的小说。 提到了小说,不得不提到我的灰色童年。 七岁的时候,读小学二年级,我目睹了一场终生难忘的大事件。我的母亲,一个生于忧患心地善良的农村妇女,因为责任田的分配问题和村长老婆发生了口角,口角升级,成了打斗――父亲当时不在家,战斗败北、失魂落魄的母亲,用一瓶巨毒农药,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母亲在拔开瓶盖的时候把我叫到跟前,跟我讲了一句话:“儿啊,一定要出人头地,只有自己强大了,别人才会怕你……” 我不能理解母亲的话。当时的我只是狠命地点头,假装很懂事的样子。我也劝母亲不要喝,说不值得,可母亲还是喝掉了。我看着母亲一口气喝下半瓶,嘴里就冒起了白沫儿,然后两眼翻白,疯了似的乱跑乱叫,最后在痛苦的挣扎中变成僵硬的尸体。我竟无动于衷。在别人眼里,作为吕家唯一继承人的我,成了一个没心没肺的冷血动物。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当时很害怕,电视里自杀的情节发生在最亲近的人的身上,这使我一时无法接受,宁愿相信是我的幻觉。后来这一幕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不时浮现于脑际,使我愈加坚信自己是个罪人,且罪不可赦。 母亲死后不久,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最难忘的一件事》的作文。我不假思索用我拙劣的文笔平铺直叙了这件事情。至今记得文章的开头写道:“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儿发生在两周之前,妈妈跟人吵架,他们人多势众,妈妈孤军奋战,不但没吵过人家,还挨了一顿打。这令妈妈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伤心之下,回家喝了农一清(一种农药牌子),喝到一半就死掉了。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傻的女人。” 这篇作文交上去之后出乎意料地得了个“甲”,被老师当作范文贴在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中,供全班同学观摩效仿。老师的批语是:“感情细腻,立意独到,无错别字。你很有小说家的潜力。”我的欣喜可想而知。我迅速忘记了母亲离世所带来的茫然和悲痛,沉浸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中。 母亲死后,父亲把我送到了外婆家,由外婆代为抚养。父亲只身去了外地打工,我也开始了我的童年生活。我说我的童年是灰色的,一点不夸张,痛失生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那时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年中难见晴天,甚至在夏季,也很少看到太阳。我养成了伤春悲秋的坏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伤春悲秋具体表现在,喜欢白天,不喜欢黑夜;喜欢静思,不喜欢热闹;喜欢独处,不喜欢群居。 众所周知,写作这件事儿,除了真的热爱外,并不好玩儿,它属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写,离不开手,作,离不开脑,所谓手脑并用,心力交瘁,就是这玩意儿。而且容易使人体力消耗,意志崩溃,把命都玩完了。法国的巴尔扎克,中国的路遥,都是很好的例子。可是我不这么认为。写作对我而言是生命形式的最好表达。说通俗点,写作就是我的命,没有它,也就没了我,没了它,我的存在毫无意义。 因为我的童年包括随后而来的青少年,都是在自我释放的文字中度过的。那些或飞驰或安静的文字给我带来了无与论比的快乐。我的文字被印成了铅字,占据了各种报纸杂志的角角落落。它们为我赢得了荣誉,赐予了我福祉。因此,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让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更多的人通过我的作品认识我,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一样,世界驰名,誉满天下。 可悲的是,虽然我一直笔耕不辍,写各种类型的小说,最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而且离奇的是,自从高一那年父亲归来,我再没有写成一篇像样的东西,我的稿件被一次次退回。大家看不到我的新作,很快把我遗忘。 后来我从纸媒转战网络,开始了创作网文的生涯,很多年过去了,仍旧籍籍无名,扑街扑到亲妈都不认识。由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明明没有写作天赋、锦鲤运气,偏偏坚信只要努力就能成功,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 我得承认,有时候我是挺傻的,比如在面对数理化试卷的时候。但除了考试不灵以外,我很聪明,我测过IQ,大概180左右。我看过很多智力小说,神探福尔摩斯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聪明的人总富有创造力,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离不开聪明人。 不过奇怪的是,除了我的朋友陈宫,似乎没人认为我是个聪明人。陈宫是县城里的人,膀大腰圆,面目可憎。看上去不像个良善之辈。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十二岁就辍学了,满街打油飞,成了一个小混混,但混得并不怎么样。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他没那个胆量;而且级别也不够。混了十几年,依然只能看看场子、收收保护费,还负责给老大修修冰箱空调、电灯电话,成为那条街上最低调、最廉价的流氓。 陈宫是我在公园的篮球场认识的,他除了长得霸道之外,篮球打得也很棒,三分球投篮投得超准。 对于篮球,我虽然不会打,可我喜欢看别人打。那天我看得如痴如醉,但我的表情很白痴。陈宫看我一直看他,心里不自在,右手一扬,篮球带着他的敌意砸到了我头上,跟他投球一样准。我不但没生气,反而朝他花痴样地笑。 “你他妈的笑什么,没见过帅哥打球啊?!”陈宫很不给面子地数落我,“以后离我远点,刀枪无眼,球也无眼,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我揉了揉被球撞疼的地方,然后满脸堆笑。 “听到了你还笑!欠抽啊你!” 陈宫人高马大,见我瘦瘦弱弱,以为我很好欺负,就很蛮横地推搡了我一下。我一个趔趄,狼狈地倒在了地上。这说明我的确很好欺负。 “打得好!哥你力气真大!我想以你为原型写一部小说。” “弄啥?”陈宫疑惑不解。 “小说!”我重复一遍,并提高声调。 陈宫愣住了,仔细打量了我一会,然后给了我一个鄙视的手势,扭头走掉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心里肯定在说:你丫有病吧。 我当然没病,我生龙活虎着呢。陈宫走后,我也走了,我回到宿舍,马不停蹄赶写了一篇小说,再马不停蹄投了出去。天助我也,三天后的市报上,陈宫变成了一个文学形象出现在了很多人的视野里。 我拿着报纸,跑到公园等他,他来了,我主动搭讪,并奉上我的大作。他惊讶得眼珠子快掉了下来,没想到我说到做到,果然写了小说,而且公开发表了出来。霎那间,他对我刮目相看。我告诉他:“你的球打得真心不错,我爱看你打球时挥汗如雨的样子,咱们交个朋友吧。” “荣幸之至!”陈宫的口吻与上次截然不同,“你的小说写得很精彩啊,有时间向你讨教一二哦,真棒!” “你好,我叫吕树。” “你好,我叫陈宫。” 我和陈宫成了朋友。关于朋友的定义,我们深入讨论过。以陈宫的观点,朋友是用来出卖的。他给我列举了很多事例,李世民做皇帝之后怎么对待以前兄弟的,朱元章做皇帝之后如何对待以前兄弟的,等等。 我:“放心,我不会出卖你,因为我做不了皇帝。” 陈宫:“……”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故事新的起点。 期待有缘人。 撒花。。 第2章 小丁姑娘 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我和陈宫在谭鱼头喝了个酩酊大醉,因为那个时候我从校园逃了出来,去投奔了陈宫,跟着他一起无所事事,游戏人间。 席间,我们相谈甚欢。我醉眼迷离问陈宫:“你说,我是个男人吗?” 陈宫笑笑,意味深长:“原来是,以后不一定了。”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去你妈的!” 陈宫尬笑,不耻下问:“交朋友了吗?我指的是女朋友。” 我哭笑不得,正待回答,陈宫脖子一歪,倒地不起,看来是喝高了。我把他搀起来,搭了辆三轮车四处游荡,不幸的是,路过状元桥的时候,居然被几个穷流氓给打劫了。 这事说起来特可笑。陈宫本是个老流氓,入行十几年了。而我是刚下海的新流氓。然后我们被一帮从外地流窜过来的穷流氓欺负了。 他们晃着寒光闪闪的水果刀,拦下我们的三轮车,车夫是个憨傻老农民,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我和陈宫酒醒了大半,本想装装逼与他们对峙、叫嚣一番,可我们手无寸铁,因为酒精的缘故,站着走路都困难,所以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任打任骂,束手就擒,此外毫无办法。 穷流氓们将我俩臭揍了一顿,抢走了所有的钱,还仔细数了数,一共是十二块八毛,还不够买两碗牛肉面的。他们很扫兴,再次把我俩臭揍了一顿,另外化怒气为尿水撒在我俩身上,扬言:“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打一次尿一次,滚蛋!” 胜利者扬武扬威走了后,我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之前所自诩的聪明和智慧,在和敌人交锋的过程中,完全派不上用场。我不禁脸红耳热,羞愧难当,怀疑自己根本就是个傻逼。 状元桥事件结束,我和陈宫没有展开报复,找人揍回去,而是痛定思痛,做出重要决定:闯天下。理由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县城太小,容不下我们的勃勃雄心。俗话说,麒麟岂是池中物,一遇天雨便化龙。我们都是龙,是在天上飞、海里游的,陆地上耍不起来。 我们决定闯深圳。 深圳是个大都市,我打算在那里实现梦想,造就人生。 我和陈宫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们瞒着所有的人,他认识的,我认识的,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因为是败走麦城,必须低调前行。事实上没人把我们当回事儿。 一个黄道吉日,我们带上所有积蓄,雄赳赳、气昂昂地上了路。 出发之前,我专门跑去老古街,请阴阳先生算了一卦,先生问了我的生辰八字,又让抽了签。然后收一百块钱才肯告诉所谓的天机。我砍了半天价,最后以三十八块五成交。阴阳先生故弄玄虚,对我说了两个字:南下。 我问了很多人,他们说南方的城市很多,最值得创业的还是深圳。创业两个字,我听出了一种沉重的使命感,觉得不成功便成仁,不混出个人样来,决不回来。要么衣锦还乡,要么客死他乡。 然后我和陈宫来到了深圳,就是脚下的这片土地。 关于深圳,可讲的地方很多。这城市给我的印象首先是大。从进入市区到我们要去的龙华街道,汽车不停地行驶了近两个小时。汽车是长筒似的中巴,实际载客量超出规定载客量大概两倍不止,又闷又热,不能不令人产生一种英雄气短的感觉。 出发之前,陈宫联系了他的一个堂哥,陈宫堂哥已在深圳打拼多年,我们初来乍到,自然要去拜访他。陈堂哥见到我俩时,分别给了一个深情的拥抱,并大方拿出了一周的时间陪我们四处游玩。 其次是雨。降雨量是我们县城的几倍不止。因此很多时间,我们下班,只能呆在男工宿舍,足不出户,蒙头大睡。睡不着了,拉上三五人,打纸牌,砸金花。纸牌打得无聊了,就看大部头的仙侠小说,或者不厌其烦地抄着手机打游戏。 最后是人。街头巷尾,来来往往,人头攒动,黑压压,乱哄哄。当地人寥若晨星,放眼望去,几乎都是外地人。为什么这么说,口音太杂啊。 说到口音,我可以跟你聊上三天三夜。我出生在安徽北部,众所周知,安徽境内横亘了一条长江,长江像把大刀,将整个省一分为二,长江以北是北方,以南则是南方。也就是说,我是北方人。我说我是北方人的意思是为了引出北方口音,北方口音和南方口音自然大为不同。当然,这只是笼统地概括。比如说北方人说话比较“硬”,南方人说话比方“软”;北方人大大咧咧,南方人细声细气。不过也不能以偏盖全。 我生长的那座小城与河南省比邻,因此我染上了河南口音。大家都觉得河南话很土,说它土得掉渣,其实河南话在宋朝的时候就是普通话。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歧视,我曾苦练普通话,在很多场合,或是跟南方的朋友私下聊天,我绝不承认自己讲的是“河普”,我是个虚伪的人。 陈宫堂哥是这样的,他在我们公司混了一个部门主管,官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关于这个部门主管,堂哥向我们诉苦,不好弄。不好弄的意思是不好当。并且事先他为这个职位的获得苦熬了三年。即使现在梦想成真,他也不得其乐。 我们能看到的,他每天都很忙。有时候十点下班,有时候是十二点,甚至更晚。大家不妨算算,一天二十四小时,他的工作时间要占去十四五个小时。因此可以断定,陈宫堂哥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一切都是生活所迫。 陈宫还有个堂嫂,或者说准堂嫂,也就是陈宫堂哥的老婆,或者说准老婆。他们的关系是恋人关系,他们干的却是夫妻勾当。这很正常,大家都这样。他们选择外宿,也就是住在公司外面。我和陈宫由于经济紧张,万般无奈只能先住进集体宿舍。 我们来到深圳宝安,经陈宫堂哥的帮忙,顺利进了大企业“福士康”。因为堂哥已在福士康工作了五六年。据说这个公司是很多求职者梦寐以求的地方,工资高,福利好,前程无量。比如两个久未谋面的乡党或朋友在深圳的一个街头偶遇,他们的对话应该如下: ――哟,这不是那那谁吗? ――对,是我是我。 ――最近怎么样,工作找着了没? ――找着了,找着了。 ――哪儿上班啊,看把你高兴的? ――福士康。 ――卧槽,行啊你!有前途! 我和陈宫进厂的时候参加了所谓的面试,除了身份证是真的,其它证件全是冒牌货。可是我们还是顺利成功了,谁让我们上头有人呢。当然现实和理想总会有点差距,我和陈宫入职后成了再普通不过的流水线工人,名副其实的打工仔。我们也堂而皇之地开始了我们的打工生涯。 *** 在深圳,本土人叫我们外来工,打工族占着深圳总人数的五分之三还要多。我是这样想的,我们这帮人,来自天南海北,如何安置,或者说如何老老实实地干活挣钱,不集会、不结社、不打架、不闹事,这的确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当然很快我觉得这事与我无关痛痒,因为这是政府的事情。 我从来不是爱讲话的人,或者说,我性格内敛。不能否认我有极其强烈的倾诉欲望。但是很多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说,怎么去表达。譬如,我爱上了一个姑娘,我很想开口对他说,我爱你。但我不能,“我爱你”这三个字仿佛一道屏障,我横竖跨不过去。 陈宫说我胆小,没勇气。他的评价很对,我十分认同。 姑娘姓丁名灵,是个湖南妹子。我喜欢把她称作“小丁姑娘”。小丁姑娘有一副婀娜的身段和一张姣美的面容,也就是说,她是个美女。用广东话来讲,她长得很“靓”。我第一次见到小丁姑娘并打算爱上她是在一个部门聚餐的活动上。 活动就是吃饭,一家装修十分考究的酒楼,上下三层,全是我们部门的人――也有其它部门来混饭吃的,被发现后轰了出去。这次聚餐因为花的不是自己的钱,所以大家欣然前往,且放开了吃。陈宫因为有点私事,没去成,于是我有了责任,就是把陈宫应得的那份给吃回来。所以,我不是一个人在吃。我事先故意漏掉了两顿饭,可以想见我在餐桌上的狼吞虎咽是何等滑稽。 当然很多人都抱了和我同样的想法,反正主管请客,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吃了不白吃,不吃才白痴。且同我一样,悄悄饿着肚子。 小丁姑娘与我隔桌相望,那天她穿了一件碎花裙,露出两条洁白修长的腿。头发披向后背,五官精致,胸脯高挺。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入非非,我想她在床上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时至今日,我还为当初的龌龊心理愧疚万分。小丁姑娘那天喝了不少酒,酒是啤酒,度数不高,可喝多了也会醉,小丁姑娘那天就醉了。 醉酒后的小丁姑娘更加好看,她笑起来脸颊上出现两个可爱的酒窝,正是这可爱的酒窝,让我一下子爱上了她。聚餐快结束的时候,我看到小丁姑娘晃晃悠悠往卫生间走去,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如同遭了雷击,先是打了个激灵,然后迷迷糊糊地跟了过去。 关于卫生间,有一点必须向大家说明,它是两用的,也就是男女共用,门的作用就是提醒大家,这是卫生间,不是卫生站。然后我进入了一个隔档,我知道隔档后面还是一个隔档,小丁姑娘正在方便。 我虽也有些醉了,但意识十分清醒,尤其是在这种关键时刻。我能够清晰地听到小丁姑娘小便的声音,也就是尿柱冲刷便池的声音。我努力地把耳朵竖起,仿佛是在倾听世上最美妙的音乐,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然后是小丁姑娘套上内衣的声音,小丁姑娘拉开隔档把手的声音,小丁姑娘走出卫生间的声音,最后小丁姑娘的任何声音都消失了。 卑鄙的我啊…… 我赶紧提上裤子追过去,远远地我看到小丁姑娘已经钻进店外的出租车里,我还看到小丁姑娘通过车窗玻璃朝车外的人们嫣然一笑。我自作多情地认为她是笑给我的。 回想一下,我做了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此后的日子,常为那天的卑劣行径深感自责。那天下着小雨,我鼓足勇气跑出去,准备索要小丁姑娘的联系方式,悲哀的是,她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 第3章 三段恋爱 遇到小丁姑娘之前,我有过三次恋爱经历,皆以失败告终。 第一次发生在小学四年级,就是那次母亲喝农药自杀、我的作文《最难忘的一年事》被老师评为范文之后。我当时在学校已是小有名气,全班同学就数我一人最受瞩目,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不管好话坏话,我照单全收。 有喜欢我的,有不喜欢我的。喜欢我的,觉得我才华横溢、妙笔生花,写出的文章感人肺腑,能够带来心灵的震撼。不喜欢我的,认为我是个不孝子,居然拿生母的不幸当作故事传诵,实在大逆不道。 被人骂的感觉很痛苦,我已无心向学,这时候,班里一个叫娇娇的女孩向我发出了爱的讯号,让我提前感知到了春天的温暖。 老实讲,娇娇长得并不漂亮,主要是当时年龄太小,还没有成熟发育。可是娇娇成绩很好,是班里的尖子生,老师面前的大红人。当然,这是指以前。自从我因为写作文牛逼而出名后,取而代之成了老师前面的大红人,她不幸沦为第二大红人。娇娇那时候看我的眼神特别柔情似水,如果换成现在,长大了的今天,她再以那种眼神看我,势必会引发我的犯罪心理。可是那时太年轻,根本不懂爱情,只是电视剧看多了,有那么一点朦胧意识。 娇娇对我很好,她不仅要学校里辅导我学习,而且放学后还陪我一起回家。体育课上,我们一起做好玩的游戏,跳皮筋,踢皮球,有时候迟到被罚站,两人亦同甘共苦。她很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一点也不觉得烦。那个学期的期终考试,她依然名列前茅,我的成绩也大有长进。我们在将近一年的时光里,建立了非同寻常的、非常深厚的革命友谊。读完五年级,我们一起小学毕业,她就被外出打工回来的父母接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第二次恋爱,姑娘叫张真。那年我十三岁,正读初二。论考试成绩,我是班里的差等生,座位在教室里的最后一排。张真有一对狐狸眼,很媚,酷似某个大明星。她的性格偏向男孩子,泼辣,直率。和张真交往的那段时间,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喜欢,可她比谁都喜欢我。我不是傻子,感觉的到。 我记得那个时候校园里流行功夫皇帝李连杰,我也非常爱看他主演的武打电影。他演了一个电影名叫《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非常好看,打得特过瘾,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根据金庸小说改编的。我发现片子里武功最高的人是张三丰,那个打太极的武当派创始人。可是由于大家都很尊敬他,不会直呼其名,都管他叫张真人。可想而知,我受到启发,从此我管张真不叫张真,而叫张真人了。 张真人之所以垂青我,当然不是因为我的颜值。众所周知,我长得并不好看,甚至可以说很丑。也不是因为我有显赫的家世,我家的穷酸远近闻名。张真人之所以垂青我,是因为我的写作才华。虽然我敏感而内秀,好像很能写的样子,但是我写文章一般只能定在1000字以内,再多的话就不可为了。还有一点,老师和同学都不承认我是在写小说,包括看到了我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他们也只是微微一笑,夸我的作文写得还行。对于他们不肯承认我写的是小说这一点,我只能选择不跟他们计较。 就是这样,因为我的写作的天分,张真人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我。张真人家据说很有钱,她爸是个药材商,因为就这一个女儿的原因,张真人在家很受宠溺。那时我住在学校寝室。张真人原来是不住校的,后来住了校,因为可以每天看到我。 晚上有两节自修课,那是我和张真人的天堂。我们经常是缩在墙角乐此不疲地闲聊,除了学业方面的,上天入地什么都聊。我记得我们聊得最多的是电视剧《流星花园》和动画片《灌篮高手》。她最想成为杉菜,而我最想成为流川枫。然后不久,我有了自己的第一次性经验。 那天晚上我们相会于操场一角,打情骂俏、半真半假地开始了。 我们模仿电视里的情节,互相动手,赤诚相见。一下子回到刚刚出生时的样子。 我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看清了故作羞涩的她,她借着微弱的路灯灯光同样看清了故作羞涩的我。我们紧紧相拥,如胶似漆,像两块吸铁石一样。这个时候,我的脑回路直挺挺的,像愤怒的柴禾棍。虽然很努力,但始终不成功。后来我气沮了,精疲力尽,躺在地上了。谁都叫不起来。 我和张真人的故事进行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因为此事过后,她就转学了,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她没跟我说起,所以我们直到今天,再没见过。 最后一个女孩叫马晴。马晴是我初三班主任马老师的女儿。她冰雪聪明、才智过人、成绩优良,考试都没考出过前三名。当时大家受了琼瑶小说的影响,情窦初开,富于幻想。同学L君率先追了她,势头很旺,前景看好。不幸的是,此事无意中被班主任马老师发觉,就千般叮咛女儿说:“你现在年龄还小,恋爱这种事情还是等考上大学之后再说吧。”又把这意思反复讲给了我和L君。我当时完全没有听进去,而且在张真人远走高飞后,我已把下一个目标锁定在马晴身上。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大概是给马老师面子吧,很少有人包括L君胆敢名目张胆地往她家跑了。形势所迫,都转入了地下。我也是那帮地下暗恋者的一员。时间过的飞快,初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俩个考入了两所不同的高中,之后就分道扬镳了。 我现在总结一下我与马晴的关系,似乎只能停留在暗恋这个层面上。很多个日子,我与她邻桌而坐,我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独有的女孩子的芳香,我的心跳动的厉害。可是我始终提不起勇气对她说:马晴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此后的很多年,我因为马睛而变得冷漠自卑,我从她身上看到的都是闪光点,她的漂亮,她的聪慧,她的温柔,她的脱俗。我从她身上看到的美丽,让我不敢相信这世上还有丑陋。 *** 毋庸讳言,今日的小丁姑娘,让我看到了以前的马睛,以前的美丽。而且这种感觉是一刹那间发生的,就是我觉得,以前用在马晴身上的所有美好的词汇,现在拿过来用在小丁姑娘身上,都不为过,都十分贴切。 那天我醉醺醺地回到工厂,站在男工宿舍楼下,我看到整栋楼跟触电似的在摇晃。我攀着扶手爬楼梯,一阶阶地往上、再往上,就像吃冰棍一样。终于,我爬到六楼,然后拐了一个弯,进了宿舍。 我的床铺最靠近阳台,我睡上铺,陈宫睡下铺。 此时陈宫不在,他去办私事去了。我吐了口酒气,打了个喷嚏,然后发现很多已经睡下的舍友睁开眼睛奇怪地打量我。我连忙跨上了床,摸了摸被子和枕头在哪,衣服也懒得脱,一猛子睡过去了。 我做了一个梦,美妙又刺激。 我梦见了小丁姑娘。我和她分别坐在弯弯月牙的两端,我看着她,她看着我,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又很远。小丁姑娘美得就像天上的神仙,然后果然她说她是广寒宫里寂寞的嫦娥。我也介绍了自己,我说我叫吕树,特别有才华,能和我交个朋友吗?小丁姑娘微笑不语。我不敢惹她生气,也不说话,一直痴痴地看着她。 不过很快小丁姑娘就开口了,她的声音异常甜美,如果可能的话,我宁愿折寿十年来换取她的三言两语。 小丁姑娘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我回答:“遥远的北方。” 小丁姑娘笑不露齿:“你真的很喜欢我吗?” “相当喜欢!喜欢到了骨头缝里!”我指天为誓。 “那你想和我永远在一起吗?” “当然想啊。”我的嘴角流出哈喇子。 小丁姑娘忽然低下头,哀怨地叹了一口气:“唉,只可惜……” “可惜什么?”我焦急地问。 “可惜我是个男的!巴拉巴拉小魔仙,变身――” 说时,小丁姑娘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满身杂毛的男子,眼神凶恶、张牙舞爪,狠狠地拍打自己的脑袋。一边拍脑袋一边拔毛,后来竟把身上的毛发全部拔光…… 我睁大双眼目睹完这一恐怖的剧变,我的心竟然从喉咙眼里蹦了出来,血红血红的,还冒着热气儿。 太可怕了,我很快从梦中惊醒,浑身上下湿涔涔的,摸了摸额头,全是滴溜着的汗水。 四下里瞅瞅,夜阑人静,万物俱寂,大家睡得很香。窗台映着皎洁的月光,远处传来三声猫叫,气氛一下子诡异无比。 第4章 一件私事 我的朋友陈宫,人长得高大帅气,很让小姑娘着迷,唯一的缺点是皮肤黝黑,跟古天乐有一拼。他的皮肤像是在太阳底下暴晒过,夜间出门能够轻而易举地溶进夜色。我刚与他打交道那会,曾无情地指出与讽刺过他的黑。不过他很乐意接受这一事实。 陈宫泡妞无数,最令他得意忘形和值得自吹的武器就是他的无比黝黑的肤色。当然,光有黑皮肤显然是不够,或者说,不能成为他屡战屡胜攻无不克的杀手锏。就好比红花还要绿叶扶一样,他的黑皮肤的绿叶是他的脸。 我们两个走在一起,就好象是黑夜和白天。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世道,我这种小白脸非常的不受欢迎,而陈宫的黑,人们说那代表着健康。人们都向往健康,远离病态。 陈宫虽然处处留情,可只有我知道,他还是个处、男,生理学上叫做童男子。如果我当众宣布这个消息,势必会引发一场口水战,并且会把矛头指向我,骂我是个神经病。因为了解陈宫的人都清楚,陈宫是个花花公子。可是天地良心,我此言非虚,不敢拿这事忽悠大家。但是没人信我。这年头,人们宁愿相信慌言而不肯相信真话。真的没人理,假的传千里。 在深圳打工的这半年里,陈宫先后交了七个女孩子,但没有一个长久的。也就是说,陈宫先后失了七次恋。关于陈宫的七次失恋,我不想一一提说,陈宫也很少跟我炫耀。但现在我要说的陈宫的私事跟他的七次七恋不关系。这事说出来可能要让大家笑掉大牙,陈宫从小落下了个宝皮过长的毛病,他够倒霉的。 当然,这属于陈宫的隐私,一般陈宫是绝口不提的,毕竟这种事情实在羞于启齿。后来被我无意中发现了,他才不得不向我陈述放射的痛苦。他每次同女友在一起的时候,女友一看到他那长长的家伙就吓得不能自已。陈宫觉得万分屈辱,甚至觉得自己不是男人,而像个怪物。陈宫的这种想法很怪诞,当他甩了一个又一个女友之后,决定要做一个切割手术了,而且迫在眉睫。 那天晚上没有回宿舍的原因就在这里,他独自一人跑到一条地理位置相当偏僻的巷子里,做了一次手术。陈宫知道这个地方是源自于桥头上的一张小广告。广告上说,本医生有祖传的独家秘方,传治各种疑难杂症。后来陈宫还陪着一个女孩来到这里做了一次无痛人流。当然,痛不痛只有那个女孩自己知道。 陈宫见到那位医生的第一眼,便觉得大倒胃口。那医生长得贼眉鼠眼、尖嘴猴腮,十分不符合他们行业救死扶伤的正派形象,倒像个越狱出来的逃犯。门面也小,就一个单间,一张板床,上面摆满了瓶瓶罐罐。陈宫因为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又渴又乏,也没心思再换其它地方了,索性坐下来,喝杯水,开始跟医生谈价钱。 “五百块,根治,不留后遗症。”医生信心满满地说。 “还行,就是太贵。”陈宫有点犹豫。 “不贵呀,你到别处打听去,我这很便宜啦。” “两百,你看怎样?”陈宫砍价。 “开什么玩笑,”医生苦笑,“我这是正经手术,很复杂的。” “你能保证一次性根除吗?”陈宫将信将疑。 “必须的。” “做的时候痛不痛?” “放心,我有麻醉药!” “好吧,我给你三百,成不成?” “甭三百了,三百五,就这样,不能再少了。”陈宫点点头,算是成交了。医生让陈宫先交钱,说人心隔肚皮防人之人不可无怕他事后不认账,陈宫没办法,一边说我是那种人么,一边把钱掏出来点够了数递给了这位赤脚医生。 医生把门帘拉上,屋子里立即漆黑一片,陈宫心里咯噔一下,仿佛即将面临一场空前绝后的灾难。不过很快,医生打开了日光灯,据日光灯的亮度估计,这灯泡应该是200瓦的,不然不会这么刺眼。陈宫只好用手遮了下眼,从手指缝里,陈宫看到,医生又搬来了一张长短适中的五合板。医生把五合板放在地上,然后铺了一层宽厚的海绵,再铺了一张花色床单,最后医生摆摆手说:好了,躺下来吧。 陈宫听话躺了上去,同时惴惴不安,因为他无法预知接下来医生又会对他做出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医生像个老妈子似的帮助陈宫褪掉了裤子,让他完整地暴露在日光灯下。医生见怪不怪,握着来回晃了几下,然后放手,同时嘴里发表观后感一样说了句:真黑。 接着医生弄来了一瓶消毒水,用一支毛刷沾了沾,就反复地在陈宫身上涂来抹去,进行事务性消毒。消完毒,医生拿起针管对着陈宫的屁股拼命地扎了一下,好象担心不用力就会扎不进去。 陈宫“嗷”了一声,不知打的是麻醉剂还是镇定剂,很配合地昏了过去。 不在过了多久,陈宫醒来,见医生坐在门槛上抽烟,觉得诧异,查看身体,完好无损。 陈宫问:“完了?” 医生说:“完了。” 陈宫说:“要不要再吃点药什么的?” 医生说:“不用。我已替你包扎好了,记住,一个月之内,禁止活动。另外,多吃干饭,少喝生水,尽量不要撒尿。以免旧伤复发。” “晓得了。”陈宫提着裤子就打道回府了。 当然,要说不疼,那是假的,只是这疼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是微微的,像被蚂蜂蛰了一下,不会痛彻心扉。陈宫前后右右回想了手术的过程,发现记忆残缺不全,脑子里除了消毒水和麻醉剂以及医生的那句感叹“真黑”,什么也没留下。 当天晚上陈宫没有回厂,因为根据厂里规定,凌晨十二点以后门卫无法通行,也可以说,如果你要进厂的话,会被记大过一次。要知道,记大过一次将意味着绩效取消,本年度的工资涨不上去。因此陈宫,包括我以及成千上万的同事们,什么都不怕,就怕记大过。除非你跳槽,不想干下去了。 陈宫在一家旅馆过了一夜。夜里,陈宫被下面的疼痛弄醒了N次。 陈宫这回怕了,他本以为没什么的,谁知道事情会演变成这个样子。他的疼痛由开始的微微的疼后来变成了生生的疼,就像被人死死地攥住,挤牛奶似地狠命地挤。都快痛掉了。 陈宫被这有一搭没一搭的痛楚折磨得死去活来,真恨不得拿刀砍了那个江湖骗子,砍了还不能解恨,最好把他的那个传宗接代的家伙给阉了,让他变成死太监。 陈宫跟我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表情极其复杂。我的表情也极其复杂,一切都让我很难相信。我要撩开他的衣服证实一下他所言非虚,可他坚决不肯,说那家伙长得实在难看,看了之后肯定会恶心得想吐,不看也罢,不看也罢。 我跟陈宫瞎侃的过程中,不止一次提到了小丁姑娘。我说小丁姑娘是我在深圳见到的最有气质的一个女孩,假如没有意外的话,我会疯狂地爱上她。陈宫问我:“要不要哥们帮忙?” 我说:“自己搞定。” 陈宫说:“就你?” 我说:“就我!” 我明显地感觉到我说这话时的底气不足,可在陈宫面前,我不想他看到我懦弱柔软的一面。做个真正的强者,或者说真正的男人,自信力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这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对于小丁姑娘,我真是一点把握都没有,她那么优秀,我这么平凡,要想追上她,简直比登天还难。 第5章 胖妞是谁 你知道,我自诩是写小说的,无聊的时间里,我爱好舞文弄墨,编排些小故事,抒发些小情感。我没有放弃成为大神的梦想,一直在努力着。 早在一年前,我初到深圳时,我就已经在构思一部网文史上最牛逼的小说。可是我一直没有动笔。我觉得还不是时候,或者说,时机尚未成熟。至于时机何时才能成熟,我也说不清楚,但我坚信,时机到一定的时候,它会成熟的。 有了这么个乐观的想法,我的生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趋于正常,我所谓的正常是指安心工作,不惹是生非。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心情很浮躁,做事情总不能有始有终,给主管上一个满意的答案。这种浮躁的心情使我整个人变得刁钻和肤浅,说话油腔滑调,不知庄重为何物。我常在主管跟前溜须拍马,尽说好话,可主管司空见惯,不吃这一套,甚至有些讨厌我,一直让我做最苦最累最吃力不讨好的活计。 主管前面碰了一鼻子灰的我,死不甘心,思定思痛,决定在同事堆里扬名立万,以扬眉吐气。要知道,这年头什么都好出,就是名不好出。 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先生说过一句话:要出名,先出书;要出书,先脱裤。脱裤对我而言不算困难,主要是我那半斤八两没人看;出书就难了,除非我的小说写得超级棒。可惜我的写作能力还没有达到那种水平,并且我觉得人是不能无耻到脱裤这种地步。因此,我所能做的,就是等,等待时机的到来,等到天荒地老也要等。 等待的过程中,我由原来的笨嘴拙舌慢慢变得伶牙俐齿。因为我爱上了虚荣,我常常忍不住炫耀自己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文学事业。我想看到人们对我的另眼相看,我想出名都想疯了。其实大部分时候,我还是傻里傻气,瞧人眼色,人云亦云,随遇而安。有一点我是反复考虑过,以我的条件去追小丁姑娘,简直是天方夜谭,是压根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第一,我不够帅,打小长得歪瓜裂枣,人神共愤。小丁姑娘青春靓丽,天生尤物,两人在相貌上,天差地远。 第二,我不够有钱。我虽不知道小丁姑娘工资如何,但绝对不会低于我。我爸不是李刚,我没能力买房买车,给她宽裕的物质生活。有时候,没钱就等于没浪漫,大多数的浪漫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的。 第三,我没有任何特长。也就是说,对于未来,我自己都无法把握。我凭什么去把握呢?身无长物,一无是处。每次想起小丁姑娘,我就觉得,在她面前提我的那些无病呻吟的垃圾小说,简直自掘坟墓。写小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会写字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小说家。我的想法是,对于我的小说,她不看则罢,看了,只会对我的印象更加差。 小丁姑娘竟跟我同一个车间,这个秘密我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知晓。我之所以说它是个秘密,是因为我的同事们包括我的哥们儿陈宫,都对此一无所知。我在同事面前也经常提起小丁姑娘,可我从来没有称她是小丁姑娘,所以同事们从来不知小丁姑娘的真名实姓。大家都知道我对小丁姑娘的思恋和爱慕,可基本上都不知道她到底是谁。 每次小丁姑娘打我面前经过,我就感到是一阵柔和的清风,或是一段优美的乐章。每一次,我的心都会禁不住砰砰直跳,我的脸都会禁不住满面羞红。这真是奇怪的反应,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它。 我说过,我是一名装卸工,流水线上的一名作业员,虽然我作业的时候不常在流水线上。怪不怪,我的工位是一条线的最后一个,把包装OK的成品堆放一栈,然后用手动叉车将它们拉到仓库,等待客户验收。或许在某些工厂,同样工作内容的岗位不叫装卸工,而叫打包员。 关于这个工位,也有要补充的地方。它既属于线内,又属于线外,因此,特别得自由。如果你坐线,那么就意味着一个工作日之内,你只有两次机会活动腿脚。一次中休,一次下班。这样算来,很是不爽。 想想看,十几个小时,就那么一直坐着干事,换成你,受得了吗。就算是干那事,长时间不换姿势,你也会感到乏味。男孩子尤甚,主要是耐不住无聊。所以每个月辞职或自离的员工里,绝大多数是男生。 我在线上大吹法螺,我以前是如何如何厉害,写出的文章如何如何牛X,的确唬住了不少人。或者说,不少人信以为真,认为我确实牛X,对我有了那么一点点好感。这是想当然的。因为大概整个车间内,甚至整个福士康,能写小说的人跟熊猫一样,不多了。 胖妞是众多仰慕者里唯的一个变心动为行动的女孩子。胖妞对我的崇拜犹如江水滔滔,一个冬日的下午,胖妞向我发起了进攻。 胖妞,顾名思义,人长得很胖,远看上去很胖,近看上去更胖。她的体重我估计得有七十公斤上下。肥头大耳,形如鬼魅。我觉得,跟她的丑相比,我的丑,真是小巫见大巫了。胖妞是线上的一个测板员,驾着副近视眼镜,有时候是白色,有时候换成灰色。后来胖妞告诉我,她的眼睛里还戴了副隐形眼镜。 这话让我吓了一跳,我惭愧没能看到事物的全面性。 我平日里跟同事们大吹特吹我的小文学的时候,胖妞是真正认真听的少数的一个。第一次听我讲,她心里的小鹿就撞个不停。再次听我讲,她对我钦佩得五体投地。第三次听我讲,她就对我动了真心。一次中休的时候,她趁没人注意,偷偷塞给我了张纸条,我好奇地打开来看,上面写着:陈宫,很佩服才华横溢的你,我们做个朋友好吗?胖妞。 我觉得挺好玩,回复道:幸甚,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呼?吕树。 下班之后她在厂门口把我堵住,而我一看是她,心底直犯堵。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看天,看看地,看看虚无的空气。 “吕树你知道吗,我好好崇拜你呀,我在网上看了你写的一些小说,你写的很棒,记得要加油哦。”胖妞毫不扭捏地表达她的爱意。 我倒有点局促:“信手涂鸦,不登大雅之堂!” 胖妞笑了:“吕树你知道吗,我一天不见你,我就感到日月无光、地动山摇,你能理解我的这份思念之情吗?” “你有话直说。” “我喜欢你不是一天两天了。” 胖妞说完,扭过脸去,做出女孩子应有的矜持和难为情。 我看了直犯恶心,没理她,径直往出走。 胖妞不依不挠,展开追势。我走进街边的湘菜馆,屁股方挨凳子,胖妞就跟了上来,不客气横插在我对面。 我点菜,她专心看着,我想她大概是想知道我爱吃什么菜。我点了一份水煮肉片,一份红烧茄子,然后把菜单递给服务生,服务生问我要不要来瓶啤酒,我说算了,胖妞却喧宾夺主替我点了两瓶老青岛。 胖妞一脸兴奋,不住给我倒酒夹菜,我对她的热情只能接受,别无它法。毕竟是我饿了,我要吃饭。我觉得有必要让这个女孩子对我死心。 说心里话,我不喜欢她,现在我的心里,只容得一个小丁姑娘,容不下别的姑娘。我边吃边说:“爱情这事,得靠缘分,五千年的中国历史证明,强扭的瓜是不甜的。” “我就爱你,今生今世,非你不嫁!”胖妞死心不改。 听了这话,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真的不想说出难听的话来令她难堪,毕竟她是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且又是一条流水线上的同事。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真的打击了人家,我会觉得自己太不近人情。 我只好说:“我已经有了心上人了。” “是谁啊?”胖妞追问。 “这个很重要么?” “很重要。” “丁灵,知道是谁了吗?” “我虽不知道她是谁,但我知道她一定比我漂亮。” “你真的很聪明!” 我抓紧吃饭,吃饱了,抹嘴走人,胖妞却先发制人地把饭钱给我付了,并说:“不管丁灵是谁,我都不会放弃对你的喜欢!” 我走出饭馆,她跟出饭馆,我回公司,她特务似的咬定青山不放松。直到我走进男工宿舍楼,她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止住了前进的脚步,依依不舍地目送我消失在她的视线里。我嘘了口气,如释重负。 第6章 老九表哥 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眼里出眼屎。为了成为我眼中的西施,或者说成为我的情人,胖妞干脆豁出去了,开始了疯狂减肥。她很明白现在不是唐朝,没有男人会喜欢肥胖的女人,他们都偏爱那些身材苗条的姑娘。 胖妞的想法是,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若能博得喜欢的人的喜欢,必须大刀阔斧地减吧。胖妞吃了秤砣铁了心,奔着40KG的目标去了。每日都计划着食量,能少吃尽量少吃,能不吃尽量不吃,只要饿不死,一直挺到底。 单凭减少饭量以达到极速减肥的目的是远远不够的。她在减少饭量的同时还买了大量的减肥茶、减肥药,并且依照减肥书上教的,勤于运动,每天早晨五点多钟就起床,然后绕着公司跑三圈,三圈之后还要搭车去镇上的文化广场跟着师傅学练瑜伽。不过,每小时要向师傅缴纳二十元钱的学费。用心良苦啊。 我对此却无动于衷,我只是觉得胖妞大可不必如此,可我又管不住她,只能随她便。我还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按部就班地生活着,上班下班,下班上班,吃了睡,睡了吃,构思完毕的一部小说大作也未动一个字。 我就这样机械而麻木地活着。陈宫转了夜班,我还是白班,因此很长时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只是点点头,算作打过了招呼。 公司进入了忙季。周末甚至都在加班中度过,平时基本都要忙到九点或者十点才能下班。偶有几次与小丁姑娘的邂逅,也只是惊鸿一瞥,完全是两个陌生的路人。我曾经向她所在的线上的一个男孩子打听她,得知了她是一个测试段的助拉,目前为止还没有男朋友。我的心里一阵窃喜,同时又很困惑,她这么漂亮的,居然还有没男朋友。简直让人无法相信嘛。 老实讲,我特别特别特别地想成为她的男朋友,能成为她的男朋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我是这么想,人家并不这么想啊。在我们这个企业王国里,稍微有点资色的女孩选择男友的机会就很多,像小丁姑娘这种百里挑一的美女,挑男友的眼光之高可想而知啊。 但是我并不为此感到沮丧,我只是觉得还没到时候,小丁姑娘是我的人,她早晚都会属于我的,小丁姑娘不是我的人,她早晚都不会属于我,一切都是天注定,着急也没用。胖妞对我是不离不弃,每个周末都要约我出去吃饭、上网或者逛街买衣服。她很乐意对我陈述和展示她的减肥成果,从她嘴里蹦出的数字和她现在的体形上看,她没有骗我,果然比以前瘦了很多。 我过二十三岁生日那天,胖妞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她已经减到了六十公斤。想想真不容易,奖了一杯啤酒给她喝,她激动地就喝了个一干二净。此时,胖妞脸上红扑扑的,如一轮朝阳冉冉升起,我凝视着她的脸,一瞬间竟有了点小感动。我吻了她一下,她便低下头去,脸朝更红的方向红去。 生日宴上,朋友们都到了,有陈宫,老九,春哥,张郎,我觉得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小丁姑娘。小丁姑娘此时若能坐在我身旁陪我喝酒送我祝福,那将是怎样的一副良辰美景啊。当大家热情洋溢七腔八调地唱起生日快乐的时候,我真的感到很快乐,并且一口气吹灭所有的蜡烛,虔诚地许下了我的心愿。 我的心愿是,牵着小丁姑娘的手,走完以后的人生路。 当夜,我和胖妞做了男女关系的最后一件事。 我并不想和她那样,因为我并不爱她,我爱的人只有小丁姑娘一个。可是我那晚中了邪似的控制不住自己,因为恍惚间,我觉得她就是小丁姑娘,她的笑是小丁姑娘的笑,她的渴望是小丁姑娘的渴望。我吻着她仿佛是在吻着小丁姑娘。 “在我之前,你都和谁做过这件事?”我问她。 “没有啊。”她说。 “甭装了,你不是第一次。” “好吧,有四个。” “以后除了我,和谁都不能干这个了。” “嗯,我明白了。” 可是我始终不肯承认胖妞是我的女朋友,无论是在同事面前,还是在朋友面前。我觉得胖妞是我女朋友这一假设如果成为事实,那势必会使我很没面子,颜面尽失。朋友们可能这样想,丑男对丑女,天造地设,门当户对,有什么不能公之于众任人凭说的呢? 众所周知,这年头都是丑男配美女、丑女配帅男啊,拿眼往大街上瞅瞅,兴许你看到的情形还要坏,年轻美貌的女孩子手里挽着的大多都是形容猥琐的老年男人或中年男人,年老色衰、人老珠黄的女人们身后跟着的大多都是英俊潇洒帅得掉渣的美男子! 朋友们想的绝对不是我想的。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同理,不想吃天鹅肉的癞哈蟆就不是好的癞哈蟆。而且我觉得,我和小丁姑娘,才称得上郎才女貌,才子佳人,我们两个牵手才叫天造地设、门当户对。 小丁啊小丁,怎么会迷上你了呢,我在问自己。 *** 朋友中有个叫老九的,和我很谈得来,他也在福士康做事,跟我不是一个部门,有回我们私下里聊天,他说他有一个表哥在佛山的一个报社上班,好象是个编辑,也算是搞文艺的吧,他想把他表哥介绍给我,或者说把我介绍给他表哥,说不定对我的文学事业有所帮助。那天老九就扔了一个手机号码给我,说是他表哥的,已经隆重举荐了我,作为朋友,他不想再看到我怀才不遇。 后来我还真的心血来潮拨打了那个手机号,电话那头是个粗重的男音,我问是老九表哥吗,对方似乎是犹豫了半天才说:“是我。” “我是吕树,老九哥们儿。”我主动介绍道。 “哦,”老九表哥恍然大悟的口气,“我想起来了,老九说你是个写小说的。” “对,在网上写,但没人看,不挣钱。” “这样吧,你可以试试写一些短篇,我这儿正收稿子,尽管投过来。”老九表哥是个爽快人,又送了一句,打工生活方面的,稍微带些传奇性,急需。 我“哦”了一下,心里盘算着要不要码一篇这样的文字投给他,嘴上接着话儿,又东拉西扯地聊了半个钟头,觉着差不多该刹车了,就说手机快没电了有空再联系吧,记下他的电邮,赶紧挂掉了。 放下我那部构想中的大作,我挤出时间写了篇题为《做香港商人小三的365天》的小文,抱着侥幸的心理,发给了老九表哥。三天后收到老九表哥的回复:写得非常棒,我已用在《打工风采》第XXX期上,稿酬和样刊很快寄往你处,不要忘记查收。 我乐坏了,感到十二分的不可思议,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种好事竟发生在我身上,整个过程就像做梦一样。当然我知道这不是梦,一个月后,我在公司的邮局里收到了一张老九表哥寄来的汇款单,我一看上面的数字,哇,好家伙,二百多块!马上取出,喜滋滋地把现金换到手里。这是我在深圳以正当手段获取的第一笔稿费,自然免不了邀几个猪朋狗友庆祝一番――撮一顿。 那天哥几个特别能吃,能喝,以我的名义把餐馆里最贵的菜点了又点,我把一瓶正要送上桌的精装白酒拦下,劝他们注意身体别喝太多时,老九不领情地说:“兄弟为你感到高兴啊,这是你文学之路的转折点啊,有了这一步,以后就通畅无阻了……以后你成了著名作家,俺们这些小老百姓也会沾点光彩,所以我不能不喝啊,我替你高兴啊……” 饭后买单,一共花去了我将近四百块钱,我想这太不划算了,稿费全算进去,还倒贴了二百多块,想想,我肝疼啊。此事过后,我趁热打铁地往老九表哥那里投了数十篇稿子,不能说大获全胜吧,但也算十有九中,老九表哥很给面子,基本上都给过了关,只有廖廖几篇因为写得实在过于草率不得不毙掉了。 周围的人们对我的看法开始往良好的趋势发展,胖妞对我的崇拜更加的五体投地了。我以为我的崇高理想正在慢慢向我靠近。 第7章 又见小丁 某个时刻起,我开始热爱我的生活,对自己光辉灿烂的前程充满期待。我要事业,要爱情,要幸福的人生。我尽可能改掉以往的陋习,勤洗澡常换衣,不吃不洁食物,按时睡觉,按时起床,工作认真负责,不论别人对我评价如何,只管自己活的快乐。 我每周都要交一篇稿子给老九表哥,然后等待着他给的稿费,拿到稿费立马改善一下生活,下馆子吃些平日不敢吃的东西,然后继续写稿,继续等待稿费。我竟然觉得我很忙,不过说实在的,我喜欢这种充实的生活。 关于我的写作,有几点需要补充的地方。我在公司上班,基本上一周六天,周末休息,住在公司,吃在公司,一般情况下是很少出公司的――也就是说,公司为我们员工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看看公司里的设施,有餐厅,有邮局,有网吧,有超市,有篮球场,有图书室,还有碟吧和理发厅等等。你需要什么,它有什么,只是质量上不是很有保证。 比如说网吧,电脑很烂,网速超慢,而且容易掉线,打开一个页面基本上都得七八分钟,而且不提供上传和下载。实在垃圾得可以。比如餐厅,做出的饭菜作为人的话很难下咽,饭菜难吃也就罢了,更可气的是,那些打饭的老妈子在给你打饭的时候,一只手掂着饭勺不停地抖啊抖的,五块钱的菜,能给个温饱就算是不错的了。 但是抱怨归抱怨,你是无从选择的,公司太大,上网或吃饭的话,如果在外面解决,就得多走不少的路程。我的写作主要是在公司的一个网吧里进行。 公司的网吧之一位于我所在的男工宿舍楼的下面,我每天下班之后先冲凉,清洁一下身体,然后脱去工衣换上便衣趿拉个拖鞋噔噔噔往楼下跑,一坐下来三个小时刹不住。我进了网吧通常会找一个偏僻点的座位,因为这样可以感受到一种安静独立。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不能被人干扰,否则灵感尽失,一个字都可能敲不出来。 一次陈宫站我身边看着我写,说想看看我们的小说家是如何进行文学创作的,可他一出现,我就发现,他看着我,我就写不下去了。硬撑着写了两段,后来也被我删掉了。我始终如一地相信,我有编故事的能力,并且编得还不赖。我给老九表哥写出的二十几篇稿子,全是发生在我身边最不引人注意的事情,或者说是大家不屑一顾的事情。 当然,我也有一些自己的功利心,我心里这样想的,我要靠写小说出名,靠写小说证明自己是个才子不是白痴,然后博得小丁姑娘的另眼相看,再进一步的话最好让她爱上我。看,看,看,我还是痴迷于小丁姑娘!我是为了她而写的!我还是忘不了她! 我有一个朋友,比我大两岁,我喊他春哥。春哥是个不宜得罪的人物,因为在他手里,掌握着很多有关小丁姑娘的信息。春哥是个初技员,公司里的待遇要比我这样的普工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和小丁姑娘同在一条流水线,他负责几个大锡炉的维护,工作清闲,没事的时候常到小丁姑娘所在的测试段上打晃。 春哥和我混成好友时,他得知了我喜欢小丁姑娘的事儿。春哥说:“不瞒兄弟说,兄弟也有点喜欢那个小丁,没办法,谁让她长得好看呢?不过既然兄弟你先看上了,那作兄弟的,义气当先,朋友妻不可欺嘛,兄弟我以后就不会再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啦,兄弟你尽管加足马力追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言语一声。” 在春哥的这一段话里,反复出现了“兄弟”的字样,可见他确实是一个重视兄弟情的人,我特别欣赏他这种豪爽的个性,我请他喝了一次酒之后,我斗胆说:“以后兄弟的事情,就有劳春哥挂心啦……” “没问题,小丁姑娘包在兄弟身上。”春哥拍着胸脯。 “大恩不言谢!”我抱拳。 不几日,春哥便找到我,向我述说他所知道的小丁姑娘。春哥报料说:“丁灵,女,十九岁,湖南临湘人,去年三月份进厂,职务,助拉。” “这我都知道,说点我不知道的。” “她呢,目前还是单身,名花还没主儿呢。” “这我也知道,说点我不知道的。” “一般不上班的话,她挺喜欢去碟吧看碟的。” “去看碟?” “主要看韩剧,”春哥笑道,“而且呢,她还喜欢溜冰,是个资深老手。” 我奉献了一包“猴王”香烟给春哥,希望他再接再厉,为我提供更多更可靠的小丁姑娘的信息。我知道这么做有些不道德,不是男人行径,可我又不敢直接走到小丁姑娘面前对她说我爱你,在她面前,我只觉得自己好渺小。 吕树不过是个普通凡人,小丁姑娘就是我的女神。 长年打工在外,自是寂寞难挨。有时想法来了,就像潮水来了一样不可阻挡。我时常有一种负罪感,不知是对于胖妞还是小丁姑娘。我和胖妞在一起时,喜欢嚼一种“暗香”牌的口香糖,每次嚼的时候就会想到小丁姑娘,我会发挥想象力,如果伴在我身边的不是胖妞而是小丁姑娘,那该有多好。 我从不曾嘲笑过胖妞,她的处境很尴尬;我也从不曾感恩过她,我们俩个完全是在做交易。一场场不纯洁却也并不肮脏的交易。一次我冷了下来,她惊愕地瞪着我,我的解释是:“没有暗香了,我去卖一包上来。” 我真的穿上衣服下楼了,我走到一家商店的柜台前,递给老板一百块钱,我说:“老板,麻烦一包暗香,另外一瓶可乐。”老板接过钱,两手撑开,对着灯光验了真假,才慢悠悠地把可乐和暗香交给我,然后扒开抽屉找零钱。找来找去,还差十块不够,于是老板让我等等,因为这时有人朝小店的方向走了过来。 于是我拧头一望,天呐,那不是小丁姑娘是谁?小丁姑娘的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她走路的姿势,那叫一个独一无二,优雅中透着性感,热闹里显出孤单,时而让人感到落落大方,时而让人觉着楚楚可怜。总是令我倾倒不已。 此时想躲已是不及,只能硬着头皮假装没有看到她。我把头别向一边。小丁姑娘独自一人进了商店,一番挑挑拣拣,拿起一样东西看了会儿,然后放下,又拿起另一样东西。好像买什么琢磨不定。 这时老板对我说:“小伙子你别急,再等一下好吗?” 我忙说:“不急不急,一点都不急。” 我僵直着身体,眼睛做贼似的盯着小丁姑娘不放,同时面色潮红,手心出汗,真不知是怎么了。小丁姑娘看中了一双白色毛绒拖鞋,又选了一包“可比克”薯片,以及一瓶绿茶,然后快步来到柜台前,准备结账。小丁姑娘将人民币递给老板的时候注意到了老板身边的那个人民――就是在下,并微笑着向我点头示意。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小丁姑娘认识我啊?!我哪敢怠慢,连忙点了两次头再示了两次意作为友好地回应。我能感觉得到,在小丁姑娘的注视下,我脸上的笑容是那么地局促和不自然。 “数好,这是你的钱,抱歉让你久等了。”老板按数找给了我钱。 “不久,不久。”我在乎的哪是钱啊。 小丁姑娘未走,一手指着我,埋头作苦思状――在我看来,这个动作可爱极了。然后小丁姑娘似乎是想起什么来了,对我说道:“你叫方……陈宫是吧?” “对,对,我是陈宫。”我不迭地说。 “你在D线?”小丁姑娘问。 “对,对,我就那个是D线的员工。” “我叫丁灵,”小丁姑娘一笑,“我是H线的,我们一个车间呢。” “对,我们见过见过的。”我语无论次了。 “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厂吗?”小丁姑娘略带关心地问道。 “我在等一个朋友。”我受宠若惊,信口编了个谎。 “噢,我先回厂啦,拜拜――” “拜拜!” 目送小丁姑娘远去,我真恨不得和她一同回厂,这样,我还能和她再多说上一些话。小丁姑娘原来是认得我的――我想了想,也不足为怪,因为上班的时候,几乎每天我和她都有几次打照面的机会。 小丁姑娘所在的H线在整个车间的最里面,而我所在的D线在整个车间的中间位置,所以,每逢下班或者是去卫生间,小丁姑娘必然要经过我所在的D线。于是,我和她常常眼对眼,她看看我,我看看她,只是没有怎么搭过话。 无精打采地上了楼,胖妞扔下手里的遥控器一下子扑进我怀里,粘住我,嘴里呢喃着要。她是想要,可官人我却不想给了。小丁姑娘刚从我的眼里消逝,却又在我的心头滋生。整整一晚,我的脑海里全是她优雅却撩人的身影。 第8章 兄弟挺住 遇上了一个阴云密布的天气,估计要下雨,果就下了雨。阴雨天特有的那种潮湿气息弥漫进我的胸腔,沉闷且压抑。因为工作上的一个疏忽,被拉长骂了个狗血淋头体无全肤――虽然十分不爽,但又毫无他法。毕竟错在自己,理在别人。 于是心里郁闷得不行,想我好歹也是个写作者,老大怎么一点面子都不给留呢? 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儿,口沫横飞、得理不饶人地数落我,这让我的脸皮往哪儿搁呀,真是岂有此理也。拉长是个湖北女人,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人长得不咋样,却吃得比胖妞还要胖。工作能力很差劲,却常常对线上的同事大发雷霆。 当然,她骂人的理由都很充分:谁让你不听话呢,不听话就得挨骂。 拉长这里受的委屈还未放下,春哥又给我带来了一个糟糕的消息。小丁姑娘倒班了。小丁姑娘上了夜班了,小丁姑娘跟我上对班了。我的心里一阵莫名的失落。为了证实所言非虚,春哥还带我去了小丁姑娘所在的H线上溜达了一圈,她人确实不在,春哥没有诓我。我一脸悲伤地在车间里来回踱步,以后再见到小丁姑娘的机会就少之又少了。 春哥见证了我的悲伤,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挺住呀。”我朝他笑笑,说没事儿,我也快倒班了。春哥去后,我一个人跑去洗手间洗了把脸,你们谁也想不到,包括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竟然哭了。是哭小丁姑娘呢还是在哭自己呢? 我双手抱住头,蜷缩在墙角,像个无助的小孩子,呜呜地痛哭。 哭着哭着,我开始反省自己,到底哪里做得不对。反省的结果是:哪里都做得不对,甚至是从开始到现在,一错到底。也许他们说得对,我不像个男人。我做出的事情太不像个男人了。爱上一个人,却不敢表白;只是偷偷地喜欢,却又到处宣扬。 吕树啊吕树,你丫真是太失败了。 于是我心灰意冷,决定放弃,不再暗恋小丁姑娘。并且发誓对胖妞好,她对我那么好,我有什么理由不对她好呢? 晚上下班,我钻进网吧,一鼓作气写了篇有关自己暗恋小丁姑娘的文章,文章的内容几乎全是对小丁姑娘的溢美之词,我对自己却是一再地贬低和鞭笞。 文章的题目是《你那么近,爱那么远》,修改掉几个错别字之后,我把它发给了那位做编辑的老九表哥。然后我打电话把胖妞约出来,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约会胖妞,看着她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我的心仿佛被刺刀狠狠割了一下。 我和胖妞在“天乐福”蹦迪,迪厅内人满为患,疯乐无边。我扯住胖妞的手挤进人群,然后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摇摆。我假装已经忘记了一切不快,忘记了小丁姑娘,我把头像不倒翁一样摇来晃去,我的身体也动了起来,就像那歌里唱的,抛却了世间的尘与凡,唤起了心中的湖海泉。 停下来休息时,一个黄毛过来向我推销和兜售他的产品。 “靓仔,玩得开心吗?” “还行吧。” “要不要试试这个?”黄毛伸出手,手心里躺着几粒药,我知道这是那种丸,是害人害己的东西,这一刻,我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拒绝的意思,我把它们接过来,反复观察了几遍,又放回黄毛手里,脸上秀出思虑的表情。 “怎么样?我试过的,很带劲的。” “我没多少钱。” “没关系,都是打工的,我给你七折,一粒三十块钱,买四粒的话我算你一百。” “买四粒,没作用的话,我回头找你。” “我等着。” 心血来潮买下了黄毛的东西,我自顾自地激动了会,心里却在犹豫,要不要吃?在黄毛刚过来搭讪的时候,一旁的胖妞扯了扯我的衣角,说他不是个善类,不要理他。可我还是理了。在我掏出钞票时,一旁的胖妞又扯了扯我的衣角,告诉我千万使不得。 可我还是使得了。这说明了什么? 一,我的脾气确实很倔,决定了的事情很难改变;二,我有点神经质,经不住诱惑,定力变得越来越差了;三,主观上讲,我对未知的不熟悉的东西很好奇,很期待。 以上三条,促使我不再犹豫,服下了一粒。我到要看看,它到底有多狂。那玩意儿在我的体内被消化掉的时候,我的心底一下子火热起来,仿佛有谁放了一把火,越烧越旺,产生了醉酒的感觉,找一个成语形容之,飘飘欲仙。我的手臂开始舞动起来,我想象着雄鹰展翅,我想象着飞龙在天,我的脑袋像就慢慢变成了拨浪鼓,摇啊摇,晃啊晃,天崩地裂,无休无止。世上的一切似乎和我无关了。 这个癫狂的夜晚过去以后,我爱上了迪斯科,小说也不写了,老九表哥那里的供稿也搁浅了,小丁姑娘成了遥远的回忆,和胖妞在一起疯玩才是我的现实生活。因为厂里有门禁时间,所以在厂里住的话就不能放开自己,想玩多久就玩多久。 于是我申请了外宿,就是搬出来租房子住。便这样一来,开销就很大,有些问题不得不考虚,有些钱不能不花。 外宿申请单很快批了下来,我拿到了每月100块钱的外宿补助。这说明,公司是鼓励大家外宿的,毕竟宿舍楼就那么几栋,而员工却越来越多。人多了就没地住,这也是管理层比较棘手的一个问题。 比如我们宿舍,两年前我刚刚入住的时候,共有七个室友,也就是说,一间寝室住八个人。现在呢,一间五六平米的单间里却要挤上十二个人。十二个人住一块是个怎样情景,每日下班宿舍内仿佛空难来临,又吵又闹,叽叽喳喳,七嘴八舌,乱成一团。而且南腔北调,你说你的河南话,我说我的陕西话,真是不让人有一丁点的安静。 在大部分时候,我是向往安静的。尤其是在睡觉的地方,我最担心受到干扰。所以只要其它人一吵,我就睡不着。 不过这一切都过去了,我要跟两年之久的集体生活道一声再见了,我要搬到外面跟陈宫一起住了。跟陈宫合租也是我早就考虑过的事情。我自己一个人负担不起昂贵的房租和水电费,我必须要找人合租,否则我的下场将会很惨。而且我主要考虑到,自己的银行卡里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了,由于我肆无忌惮地吃喝玩乐,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存住多少钱。 之所以找陈宫,是因为我信得过他。截止到目前,我能信得过的人也只有陈宫了。胖妞我都信不过。她毕竟是个外乡人。而且感情这事儿,谁也说不好。今天她深爱着你,今天一过,说不定,她都能偷偷把你给卖了。 事实上,我其实并不了解胖妞。当然,我也不需要对她过多了解。 我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区,名唤“又一村”,村里大概有将近二十栋单元楼,我们的“家”位于最后一栋单元楼的第六层。需要说明的是,没有电梯,只有楼梯,而且楼梯很陡峭,上楼下楼都感觉是在上山下山,攀岩附壁。每天我和陈宫都累得气喘如牛。不过也有它好的方面,空气清新,光线明亮,冬天温暖如春,夏季不用担心蚊子咬。 我们租的是两室一厅,我和陈宫分别有着自己的房间,我和胖妞住在我的房间,陈宫和他的女友住在另一个房间,我们各行其是,和平共处。当然,住在我房间里的不仅有胖妞,还有很多其他姑娘。这都是后来的事,后来的事后来再谈。 关于我的内宿生活,还有一些补充的地方。毕竟住了两年,多少有些感想。我在第一年里,经常是早睡早起,早睡不一定睡得着,但一定要躺下来。哪怕两个眼睛睁得桃核大,也要按时睡觉,按时起床。 后来就不行了。后来就变成了晚睡晚起,基本上凌晨十二点之前不能睡的,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会睡,要么看书,要么玩手机。第二天早上几乎从不吃早餐,会一直睡到上班时间才火烧火燎穿衣穿鞋洗脸刷牙然后再风风火火往车间赶。 迟到了,老大照样会骂你个狗血淋头体无完肤。 刚搬进宿舍时,常被老员工欺负,替人端脸盆、洗袜子、搭凉个衣服之类,然后等到自己做了两年,也成了老员工,不由自主欺负起那帮刚来的新员工。这就叫规矩,而且约定俗成。情形跟在监狱里做犯人所遭遇的差不多。另外还有一点,室友们常常为会熄灯问题闹个面红耳赤。 有的室友喜欢看书,当然我也是,那么就不想太早熄灯,我们的理想熄灯时间是午夜三点。我们这样想,肯定有人反对。他们的说法是:灯一秒钟不熄灭,人就一秒钟在失眠。也就是说,开着灯,他们睡不好。于是,我们两拨人就形成了两派,熄派和不熄派。后来的两派之争一直延续至今。 战场上的情况经常是这样,到了一定的时间,比如是十一点钟,熄派人士要睡下了,就正大光明地抬手把灯熄掉,顿时屋子里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 大约过了五分钟,我们的不熄派人士就会悄无声息地走到门后抻手一摁,登时一片光明。大约又过了五分钟,熄派人士就坐不住了,应该说睡不住了,然后再翻身下床,“啪”地把灯熄灭。大约过了五分钟,灯又会亮起,大约又过了五分钟,灯会再次熄灭…… 第9章 不懂爱情 实话实说,我不懂爱情。我曾经看过并且现在也在看很多有关爱情的书,书里说,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我不以为然。我觉得只有生存才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爱情要靠后,爱情是在人吃饱了没事干的前提才进行的一项业余活动。有面包才会有爱情。 当然,除了人之外的动物们之间有没有爱情,我不太了解,但公牛在寂寞的时候会找母牛交流,这一点我知之甚详。我小时候曾专门观察过这个,而且兴致勃勃地做了笔录。要我说,谈情说爱最终是为了繁衍,然后为繁衍的后果承担责任。 书里还说,爱情是伟大的神圣的,爱情还是纯洁和自由的。以前我信,现在不信了。为什么我不信爱情了?因为小丁姑娘已经交了男朋友。 绕了一大圈,最终是为了引出小丁姑娘。我没有得到小丁姑娘的爱情,因此我变得郁郁寡欢,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发现我这人其实很虚伪,嘴里说一套,心里想另一套,典型的口是心非。 我说我对小丁姑娘绝对没有丝毫的非份之想,这是不对的;我说我对小丁姑娘只是产生单纯的爱慕之情,也是不对的。我说我从来没有想过哪一天能和小丁姑娘在一起,则是更加言不由衷了。 第一次遇到小丁姑娘的时候,我被她的清纯外表所打动,因为当时她穿得衣服很少,我就很流氓地想,如果她不穿衣服势必会更好看。后来无数次地看到她,看到她可爱的笑容,我恨不得立刻拥她入怀。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九常常在我向她绘声绘色地大讲小丁姑娘的美好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阴暗心理:你就装逼吧,想上人家就直说,何必这样假眉三道?做了表子又要立牌坊,就是你这样的人! 老九说的没错。不过我也想象过阳光的一面,比如我们俩一起看着夕阳白头偕老,做一对平凡却幸福的夫妻,只羡鸳鸯不羡仙。再比如我们远离俗世,归隐山林,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 对于小丁姑娘的幻想,不管是好是坏,总是出于私心,又不想这私心被人看到,因此,我说我变得虚伪。可是如你所知,这虚伪早晚要被拆穿,只要我一旦咸鱼翻身成为一代小说家,那么我的这些想法就会公布出去,弄得尽人皆知。因为我要写小说,小说必定会涉及到小丁姑娘,这简直是一定的。我不知道哪天小丁姑娘看了我的小说后,会有一番怎样的感触。 不管如何,小丁姑娘对我的吸引力,就像太阳对地球的吸引力,小丁姑娘就是我的太阳。我嘴上说不在乎,可是心里比谁都在乎。就像现在,小丁姑娘有了男朋友,我想着这事都觉得心酸不已,小丁姑娘怎么就交了朋友呢? 这个问句还可以换成:小丁姑娘的男朋友怎么不是我呢? 一次工作期间,春哥跑过来把我叫出去,对我助拉说有点事找我。助拉看了看春哥,又看了看我,我赶紧面色沉重地点点头。助拉不情愿地说:“快去快回,不要耽搁太多时间,你知道后果的,十分钟后不见你人,记小过处理。” 春哥把我拉到车间的一个角落,尽理避开摄像头,面部的表情有几分的忧心肿肿,又有几分的幸灾乐祸:“大事不妙了,大事不妙了。” “你老妈死了还是?” “我不跟你耍嘴皮子,我说真的,丁灵有男朋友啦。” “可能吗?” “骗你是孬种,”春哥言之凿凿,“早上我来上班的时候,正好在福利社门口看到她和一个男的走在一起,他们手牵着手,好像很亲密的样子。女的我确定是丁灵,她走路的样子太特别,一眼都能认出来;那个男的,个头很高,戴副白边眼镜,我在哪儿好象见过,估计应该是工程部的人吧。不信的话自己去看,你就守在福利舍,我保证你能看到她,他们。” “狗屎!我才不干偷窥的事!那不是我吕某人的作风……” “随你便啦,话,我就传到这儿,回见!” 春哥悻悻地走了,都是被我的虚伪给气的。春哥的话我只能信七分,剩下的三分需要我亲自去求证。后来求证的结果是,春哥的话百分百正确。 那天我就守在了厂里的福利社门口,福利社是台资企业里台湾人的称呼,其实就是一家综合超市,并没有因为福利二字拿东西可以不交钱。我事先买了包烟,一罐百事,花去了我十块钱。 我点着了烟,然后叼上,找一路边的台阶,坐下,一边吞云吐雾,一边东张西望。此时是早上八点,正是员工们上下班的高峰期,福利社门前人头攒动,活像一个农贸市场。大概过了三支烟的工夫,我看见了丁灵,即小丁姑娘。 小丁姑娘真是人如其名,走起路来灵动活泼,就像一只觅食小燕子。 我看着她往福利社方向走过来,恶心的是,正如春哥所言,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男生。于是我把精力放到了那个男生身上。此人大约二十五六岁,剃个平头,长相一般,个头很高,鼻梁上架了副白边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虽然,有时候文质彬彬代表着一种可贵的气质,然而这男的不具备,文质彬彬之于他,完全是装出来的。我看到小丁姑娘身后的眼镜男,脑海里所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小丁姑娘喜欢长相斯文的男生啊。 小丁姑娘继续往前走,我的两只小眼睛紧追不舍。小丁姑娘走进福利社,眼镜男跟进福利社,小丁姑娘走出福利社,眼镜男跟出福利社。小丁姑娘手里捏着一支冰淇淋,眼镜男手里也同样捏着一支同样颜色的冰淇淋。小丁姑娘在路边找了个台阶坐下,眼镜男乖乖地坐在她的身边,是个称职的奴才。 小丁姑娘舔着冰淇淋上面流下的奶油,我一阵激动,我当时的想法是,我愿意变成一支冰淇淋。我看到小丁姑娘身边的眼镜男也伸出舌头去舔流到指缝里的奶油时,我就一阵犯恶心,人们口中的奶油小生大概就是眼镜男这样的货色吧。灌了几口可乐,我抬脚往小丁姑娘处走去。 我刚刚走到她身前准备搭讪,她一旁的眼镜男突然站了起来,并且顺手把她拉了起来。小丁姑娘还是看到了我,她向我微笑了一下,然后牵着眼镜男的手,向着厂门的方向走去。 我小声骂道:“这个眼镜男太可恶!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人模狗样地跟小丁姑娘成为恋人!他还不及我的十分之一!他算个鸟呀!” 当我心头平静了些,我还是感到不服气。但是我冷静了许多,我想,也不要把事情想得太坏。兴许眼镜男不是小丁姑娘的男友呢?那是她什么呀?老乡?同学?同事?表哥?表弟?都不太可能呀。 怎么看都觉得这眼镜男就是小丁姑娘的新交的男朋友。我用一个电话把春哥叫了出来,春哥见了我不住抱怨:“兄弟呀,我正上班呢,你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快点说吧,待儿老大看不到我,我死定了!长话短说,快!” “陪我去外面喝酒。” “什么,喝什么?”春哥以为听错了。 “喝酒啊,”我来了劲了,“难不成喝尿呀!” “你不上班,我还得上班呢。” “去不去?” “不去。” “不去就不是兄弟!” “你威胁我?” “到底去不去?!” “既然你威胁我,那我只能选择去!” 春哥苦口婆心请完了假,我们一块出了厂,在一家湘菜馆里点菜点酒,大吃大喝。不用我解释,春哥明白出了什么事儿。酒越喝越多,身体也越来越晃,可我觉得还不够,还要再喝,我含混着声音叫老板再来两瓶金威啤酒。春哥却对老板说不用了,老板还是争分夺秒地把酒拧掉盖后送了上来。 我说:“喝吧,喝死算了。” “因为丁灵吧?” “小丁姑娘真的交了男朋友,我他妈的亲眼看到了。” “我就说嘛。”春哥叹了口气,“你想开一些,不就是个女人嘛,漂亮一点,清纯一点,男人都喜欢清纯的姑娘。姑娘既然没有选择你,那说明你们没缘。” “不过个眼镜男真的很差劲儿。” “别这么说,人家可是个大学生啊。” “大学生算个屁!” “在咱们厂,大学生就是宝啊,”春哥闷了一口酒,“你看不起人家,人家未必看得起你呢?而且从大势上看,咱们这儿的姑娘就喜欢找男大学生做男友,人家文化水平高,社会见识多,薪水也很可观――你是不比了人家,你才这样贬低人家!” 我听了春哥的一席话,又感到无言了。也许春哥说得对,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应该把心胸放宽一些,眼镜男势必有他的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小丁姑娘。想到了这,酒醒一大半了。 出了湘菜馆后,春哥又告诉我,那个眼镜男好像还是个文人,会写小说的。我立刻出了一身冷汗,我觉得这个消息对我而言真是莫大的讽刺。 第10章 表姐万恶 胖妞这个节骨眼上出事了。 那天胖妞对我说,她不想再在这个地方呆了,她想换一个新的环境。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不光是她,我其实也不想再在这个地方呆了,我也想换一个新的环境。 可是我现在还不能走,因为走了之后没有可以投奔的方向。或许两年时间的深圳生活,让我们都感到厌倦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难免会见异思迁。我对胖妞说:“你走吧,我不会很想你的。”胖妞说:“我有个表姐,在江门打工,现在做到了公司主管,她想让我过她那边去,我考虑了很久,我同意了她。” “是个好事。”我说。 “如果我在那边混得开,你也过去好啦,到时候咱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好啊好啊。” 胖妞果真去江门寻投奔她表姐去了。走前,我第一次陪她跑到山城买了衣服。陪女人买东西这事我之前从未干过,这太不像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那天胖姐显得特别兴奋,挽着我的手一路走来,一路走去,就是舍不得放开。她在挑选一件衣服的时候总要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如果我摇了摇头或是皱了皱眉或是撇了撇嘴,她会放下那件,再选其它的。 胖妞对我的百依百顺让我不再像以前那么讨厌她了。 我们吃饭的时候,胖妞不住地往我碗里夹菜,生怕我吃不饱似的,而且像平常一样,饭后还是她抢着付账。我们打道回府的时候,胖妞手里拎了一大包衣服,不过其中有一半是给我买的。她精心为我挑选了两套款式新潮的西装,以及一双昂贵到不敢猜出价钱的鳄鱼皮鞋。她说我正儿八经地穿西装的时候最帅――我之前没觉得,胖妞走后我觉得了。因为我平时都是邋里邋遢的,最不爱弄成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样。 当天晚上,我和胖妞在租屋里亲热。陈宫被我找个理由支开了,因此整个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从床上到沙发上,从沙发上到地板上,不遗余力,不停不休。 我注意到,胖妞前后哭了十数次,且每次都哭得梨花带雨,仿佛跟我在一起是件无比痛苦的事情。我们双双登天后,胖妞的眼泪也哭干了。我感到累坏了,点了根烟抽。我觉得这样可以缓解疲劳。胖妞扒在我身上,像个死猪一样一动不动。 “累了吗?”我说。 “不。”她说。 “用不着伤感,”我安慰她,“以后还会见面的。 “但是我有预感,这恐怕是最后一次了。” “世上的事情,哪能这么肯定。” “来深圳几年,”胖妞又哭了起来,“最令我难忘的,就是认识了你。” “也许吧。”我面无表情。 明天天明,胖妞稍做收拾,托着她的行礼箱就离开了。我还赖着床不肯下来。胖妞伏下身给了我一个长长的深深的吻,然后说了声再见,就真的再也见不着了。 胖妞先是去了广州,因为那里有她的一个老乡,然后跟老乡一块再去了江门。在江门下车的那一刻,她发短息给我报平安,说她已经顺利抵达了,她看到了来接她的表姐。我收到短信的时候,正下班走在回家的路上,却万幸地碰着了小丁姑娘。 小丁姑娘依旧和眼镜男腻在一起,不同的是,这次眼镜男看来胆子大了许多,他的右手搂住小丁姑娘的肩膀,左手不停地抚摸着小丁姑娘的腰。 我跟他们狭路相逢,眼看着快要碰到一起形成交集了,我却突然一个转身,躲了开去。我主要是怕自己一时情绪失控,一个箭步冲上去将眼镜男痛扁一顿。 当然也可能发生另一种情况,眼镜男将我痛扁一顿,我双手抱头蹲在马路牙子上独自抽泣。后一种情形看上去会比较凄惨。由此可以推断出,我当时的心境十分之恶劣。所以对于胖妞发来的短信,我的回复仅仅是四个冷冰冰的汉字:我知道了。 再次收到胖妞的短息,已是两周以后。胖妞说她出事了,被她那个万恶的表姐给骗了。她表姐把她骗进了一个传销组织,她表姐就迷一样消失了。组织里的头目扣留了她的身份证,手机和所有的现金,让她身无分文,没法跟外界联系。她跟头目们闹,要回家,头目们也答应了,但提了条件,说只要你拿出六千块钱来,我们就放你走,我们只要钱不要命,说到做到。 胖妞在短信的最后一句告诉我说,收到后请打这个电话……她说她用的是别人的手机,让我抓紧时间。我还真就按照这串数字拨了过去。我听到电话那头接话的是胖妞。 “你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说。 “大街上,有人跟着我。”胖妞像是捂着嘴巴在说。 “我知道你在大街上,”我想知道具体的地址,“你在江门的哪个地方?” “好象是……” “什么?说详细一些,我去找你。” “你找不到我的,”胖妞语气中透着绝望,“他们会随时换地方。几天前还不是这个地方。你来了后,他们肯定又会把我带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你不用来了。” “我很担心你。”我说的是真心话,“你表姐简直人面兽心!” “也不能怪她,她也是被逼无奈。这个组织里的人,都是靠行骗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混饭吃的。” “他们打你了么?” “没有!每天就是上课洗脑,说什么两年赚五百万,我才不信,太可怕了。” “别怕别怕,”我向她保证,“我会想办法救你出来的。” 我的办法只有一种,就是扔钱。我相信钱是万能的,他们拿了钱,自然就会放胖妞出来。可是我手上真的没有那么多钱。像我这样的“月光族”而言,六千块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只能去借,别无它法。陈宫也没多少钱,翻箱倒柜才凑齐了一千块。 怎么办?人不能不救,不救的话,胖妞真的有可能十年八载都出不了那个罪恶的传销组织,更有可能会在行骗别人的时候被警察抓个现行,下半生的时光只能用来坐牢了。我又向春哥、老九、张郎以及所有认识的自觉关系还不错的同事们借,这帮孙子,别看平时都豪气干云一诺千金的,真到了用得着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谈钱色变,望风而逃。 我不怪他们,在深圳生活,尤其是在深圳打工,生存乃是第一要义,谁的钱都来之不易,每个人都活得很现实。也就是说,谁也别想欠谁的,尤其是对于钱。 低三下四地向别人借钱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胖妞还是有着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因为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而且回想起来,胖妞这个女孩还是不错的。 胖妞是陕西渭南人,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孩。上学时成绩优异,后来参加高考,因为考场发挥失常而与大学失之交臂,然后像很多的农村女孩子一样,外出打工来了。因为长得胖,她变得沉默不张扬。她兢兢业业地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在我们厂,她还得过一次“优秀员工”。 总之,胖妞除了长得不好,其它一切都还不差。她爱上了喜欢故弄玄虚的我,她爱得是那么纯粹那么直接那么强烈,爱得那么义无反顾。可是最后她发现,我并不爱她,我爱的人只有小丁姑娘,她变得心灰意冷了。她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很适合我,于是她选择了放弃,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她心痛地放手了。 想到胖妞的心痛,想到她曾为我付出的一切,我发誓一定要把她救出来,不然后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我救她出来也算是还了她的人情,我不想欠谁的,欠别人的感觉一点也不好玩。 实在没辙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家里,我记得我还有一个老父。我试着联系到了我那陌生的父亲。我向父亲不冷不热地讲述了我的打工生活,顺便也说了需要钱的事情。 两年多了,我还是第一次电话给父亲。父亲在确认了我是他的唯一的儿子吕树的时候老泪纵横,泣不成声。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哭,难得是他觉得很伤心吗?应该是他伤了我的心才对,那么多年对我不管不顾,把我丢给了年迈的外婆,就那么理直气壮地消失了,他对得起我吗?数年来,我过着一种无父无母的生活,与那些孤儿院里的孤儿有什么区别?现在我有困难了向他要点钱,他至于要大哭一场吗? 我说:“别假惺惺了,到底给钱不给?” 父亲问:“多少钱?” 我说:“至少三千块。” 父亲没搭腔,沉默良久,他才问我要了地址,他说他会很快给我寄过来的。我抽了抽鼻子,说没事我挂了啊,然后不等父亲反应,啪地挂了电话。 几天后我收到了父亲寄来的三千元钱,他没有食言,我很欣慰。加上之前借到的,我总算凑足了六千块,然后打电话给胖妞,告诉她钱已经弄够了,让她给个可用的账号。胖妞收到了钱,如数交给了那个传销组织的头目,头目还算有点人性,迂回地把她放出来了。 重获自由的胖妞并没有来深圳找我,她回陕西老家了,她在到家后的第一个晚上便给我发了条信息过来,她说:吕树,与你相遇,真好,可老天爷不高兴;咱俩的缘份到此为止吧,我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你,以及,你的女神小丁。 看完短信,我的心头一阵怅然若失。又感觉到痛,像是身上割去了一块肉。 第11章 不做哥们 陈宫对我说过一句话,要做哥们儿,就要做最铁的哥们儿,做不了最铁的哥们儿,那就不要做哥们儿。这话听上去很拗口,但道理非常简单,就是说,要做哥们儿就是做最铁的哥们儿。至于怎么理解这个“铁”,则要视个人的情况而定。 比方说我,吕树,我对陈宫算是够铁,铁到我的钱就是他的钱,他的钱还是他的钱。我们一块上街吃饭,基本上都是他负责点菜点酒,我负责饭后埋单。当然,这也是我贱的一面的体现。对于掏钱,我总是表现得争先恐后、乐此不疲。 陈宫对我却未见得很铁。尤其是近阶段,他对我冷语相向,好想我前世欠了他什么似的。当然大部分时候,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干脆没得聊。 每个月的房租还是由我承担大半,他有钱,可是舍不得多出。很多次,他回家了,我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板着面孔装作不认识我一样扑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一夜见不着人。陈宫的突变,让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对。我并没有哪里做得不对呀,那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他了? 回想起认识陈宫的前前后后,我是真的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他的事情,反而是他偶尔做一些对不起我的事情。有一次我看到他背着我勾引小丁姑娘,人家是朋友妻不可欺,他是朋友妻不客气,他明明知道我喜欢着小丁姑娘,还横插进来瞎凑什么热闹呀!虽然他也没成功,但把我气得要命。 这些我都不计较了,谁让我当他是哥们呢?我觉得陈宫变了一个人,他不是以前的他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地淡薄了。 当初我们没来深圳之前,在家乡小城的街道上出双入对地游荡,像两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那时我们的心是连着的。我们玩累了玩饿了去偷商店的东西吃,被发现后手拉着手发疯似地逃跑;我们弄了两把玩具刀半夜里在街上打劫,由于没有经验打劫了一个地痞,地皮要报复一个电话叫来了十几个同行,结果我们被他们打劫了,衣服被扒得只剩下一条内内,不得不在桥洞里窝了后半夜。 还有我们一起去约会女网友,不幸上当了,被人放了鸽子,这还不算,回来的路上还遇了车祸,一辆农村进城卖瓜的三轮车把我们撞进了路边的地沟里。那个时候我们的信念是,点再背也不怨社会,命再苦也不怪政府。我们活得多么快乐! 那些难能可贵的快乐,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慢慢慢慢地不见了。就像那些轻盈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知飘到天涯哪个海角了。我们在深圳打工,深圳生活,世俗的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却不能改变世俗的世界。心中仅存的那点美好,我真的不想亲手去抹掉它。 胖妞离开我以后,我开始独守空房了。陈宫的渐渐冷淡,让我感到自己似乎成了个没人理的孤家寡人。这个时候陈宫倒了白班,我倒了夜班,我觉得很痛苦。我是个不善长熬夜的人,熬夜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好处。也许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加班费高。如果身体毁了,要那么多钱干嘛?因此我对夜班厌恶之极。 不过,我也不那么着急上白班。 因为小丁姑娘也在上夜班。我可以有更多次机会看到她的身影。每次小丁姑娘留给我的总是身影。我也尝试过正眼看她,见她走过来了,我就扮成路人甲迎上去,四只眼睛相对时,我这张不争气的脸总是未羞先红。与此同时,内心紧张得不行,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一样。 我对自己承诺过百次不要再暗恋她,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胖妞不在的日子里,我又总是枕着她的名子入眠。如果不是念着她的名子而睡,那么我的梦就不会很香甜。 我想我真是走火入魔了,也许人生之苦,就在于所求不得吧。 失去了胖妞,我的房间里充满了寂寞的空气。寂寞真不是个好词儿,它让人心里空虚得没底没沿儿。陈宫还是一如往常岔三隔五地把他的女伴往家里带。家是我们两个的家,他有这个权利。我以前和胖妞还不是天天粘在这儿。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陈宫的女朋友。陈宫的女友唤作冬瓜,人长得却像黄瓜一样瘦;不算丑,也说不上漂亮,一般般吧。我发现陈宫所交的所有女朋友里没一个长得好看的,或者说,没一个长得像小丁姑娘那么好看的。 陈宫每换一个女友就会向我保证一定会比上一个漂亮,可是换来换去,越换越不怎么地。冬瓜是个狐狸精样的女孩,和大多数长得不好看又想出风头的女孩子一样,尽量把自己打扮得特别妖艳,但是这种妖艳反而使她们显得更加得难以入眼。 我和陈宫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因此他卧室发出哪怕一丁点慎微的声音我都能够捕捉的到。我不是故意要去捕捉的,这意思是偷听,我是他哥们,我不干这个。不过我也真是没办法,每次他跟冬瓜做好事的时候,冬瓜的声音就会此起彼伏,像是一波一波的驴叫,直接钻进我的耳朵,防不胜防,不听都不行了。 冬瓜的声音,有时候我听出了恶心,有时候我听出了撩人,恶心的时候我就用被子蒙住头或是找些棉球把耳孔塞住;我感觉自己像一块干涸的田地在渴求雨水的滋润。这个时候我想胖妞,特别特别地想她,如果她在我身边,那就万事大吉了。 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我不会狗急跳墙地把冬瓜赶走。事实上,我也赶不走。这个女孩很难招惹,陈宫都有些怯她,我身为局外人,更是束手无策了。其实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她经常在我们家里烧饭,她烧的饭,诚实地讲,非常难吃。 我们三人有时候围一桌吃饭,冬瓜还假装热情地给我夹这夹那,还说什么别客气了吃吃吃,我心想,她真没把自己当外人看。我吃她烧的菜,真个是味同嚼蜡――也不能这么说,有时她会放很多盐,放很多很多盐,把菜弄得巨咸无比。甚至有时候,盐在她手里不是调味品,成了主菜了,她的想象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有几次,我还梦到这副情景,陈宫的女友,笑脸如花的冬瓜,在饭桌上不住地让我:“吕树吃盐,吕树吃盐。”以后她再让我吃盐,我会觉得比让我吃人还要可怕。后来我向陈宫提起我的不快,我绕着弯儿说:“三个人一起住,有时候真的很麻烦。”陈宫似乎没听懂:“是么,很麻烦啊?” “你知道,胖妞走了之后,我是一个人。” “不是还有我和冬瓜嘛。” “我的意思是,你们俩的感情怎么样?” “还行,你想说什么?” “你上班去吧。” 此事不了了之。有回陈宫无意间问我说起是不是该找个伴了,我心不在焉地说是啊是啊你给我介绍一个吧,陈宫说我才不喜欢惨合你的事呢,你爱找不找。我很生气,第一次跟陈宫翻了脸,我说:“你的冬瓜真的很令人讨厌!” “只要我喜欢,管别人喜不喜欢?”陈宫不鸟我。 “你以后不要再把她往家里带了,这女的不是正经女的,太妖了。” “要你管,房子是我俩租的,房租也是两人分摊的,我是出了钱了的。你说,我住我自己的屋,睡我自己的床,爱我自己的女人,我有什么错?冬瓜有什么错?我承认冬瓜很风骚,可这风骚是只对我一人的,你看不惯就闭上眼睛!自己没本事找女人,倒把火发到我身上来了,什么人这是?!” 我万万想不到这些话能从一向温文尔雅的陈宫嘴里说出来,我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推搡了他一把,我吐了狠话:“还钱!把以前借我的钱全还给我,少一个子都不行!以前我处处让着你,把你看作自己的死党、亲兄弟、好朋友、铁哥们,现在我算是看穿你了,你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陈宫被我一阵数落,尤其是我逼他还钱,他一下子泄气了,气鼓鼓把头扭向一边,背对着我。 我说:“陈宫你变了。” 陈宫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吕树你也变了。” 接连几天,我都没理陈宫,当然陈宫也不会理我,再过几天,陈宫一声不响地搬了出去,不再和我合租,也就是说,他不再拿我当哥们儿了。 第12章 同事张郎 对于陈宫的出走,我深感悲哀。我不是为我感到悲哀,也不是为陈宫感到悲哀,我是为这个时代感到悲哀。我觉得都是这个时代的错,什么样的时代造就什么样的人,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差劲了,造人能力太差了。 试问这世间还有温暖这个词吗?人和人之间全是因为利益关系而冲突,而连接,而维系。利益关系处理得恰当,人们就是父子、母女、父女、母子,就是朋友、亲戚、邻里、师生、夫妻,就是很多很多种人际关系。一旦利益关系处理不当,那么就会出现父子反脸、兄弟相残、六亲不认、妻离子散。等等等等。 当然,你也可以不信我这一套,并向我说教一些诸如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我们的工人有力量之类的话;其实有时候我也不太相信自己,为何会冒出这么荒谬悲观的想法。于是我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如陈宫所说,脑子出了什么问题。因为只有不正常的人会对生活充满绝望,对未来缺乏信心。 我想我得去找心理医生咨询一下。 我去找了张郎。张郎是我玩的不错的一个同事,江西人,学历不高可是聪明绝顶。我刚认识他时,他还是一个普通作业员,两个月后升为助拉,一年后升为拉长。在我们厂,拉长也算个半大不小的官了,毕竟管着一条线五六十人呢。张郎戴上拉长袖章的第一天,请几个朋友吃了次饭,里面就有我。 酒桌上,张郎十分亢奋,几杯酒下肚,红光满面,大家都从他身上感染到了快乐的氛围。好象他当的不是一个工厂里的拉长,而是一个军队里的师长。张郎喝醉后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好好干,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只要肯吃苦,只要能挨骂,你会比我做得更出色。张郎的话戳到我的痛处,我这个人最怕受苦受累了,上班的时候想下班,下班以后就不想上班。 我幽了一默对张郎说:“我肯定会比你出色,我的色根本不用出,我本来就很色。”听了我的话,张郎笑得吐了酒。我掰着指头数了数,张郎算是我交往的猪朋狗友里官做得最大的一个,因为,其它人基本上都是最低层的普工,没有当主管的。 张郎长得很富态,一点都不具备江南水乡的那种秀气,他是个粗人,他很豪爽。说到豪爽,我马上联想到《水浒传》里的英雄们,我从小就喜欢豪爽的性格,遗憾的是却没有长成一个豪爽的人。或者说,没有人承认我是一个豪爽的人,比如陈宫,他把我对他的那种不求回报的帮助当成了理所应当,甚至有时候他还认为我贱,多作多情――我所做出的豪爽被扭曲成另外一番模样。这也是我感到悲哀的地方。 我跟张郎在一块几乎从不谈正经的东西,很少谈工作和家庭,我觉得这些东西索然无味,我觉得他也应该觉得。我们认为一切所谓正经的东西都是非常庸俗的东西。虽然我们本身就很庸俗。从另一方面说,也正是因为本身的庸俗,我们才僻庸俗而不谈。我们谈的大多是歪门邪道、道听途说,却都是我们认为很有趣的东西。 我们俩常常谈到笑得东倒西歪,笑到不得不中上每次谈话。我们谈论的话题通常有明星绯闻、三级影片、香烟牌子、古钱收藏、金庸小说、台湾收复、星际大战、灭蚊方法、深圳人口、童话大王、生化危机、避孕措施、天上人间、官场腐败…… 张郎做了拉长后,也在“又一村”租了套房子,跟女朋友一块住。他的年岁比我大,不仅仅是看上去比我大,实际上也比我大。举凡在工厂里做了主管的人,一般都会显得比较老。按照一般人的说法,就是因为他们工作压力大。事实上也是如此。只是张郎打小就生得老相,比他小两岁的都管他叫大叔,每次逢年过节他回老家,村里的孩子们都缠着他要糖吃。 几次张郎跟我说到这儿,都会笑得不能自持,说:“其实我才是个孩子呢。”我说:“你叫我叔叔,我给你糖吃。”他说:“死去!”其实张郎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却被长年累月的工作搞得像个三四十岁的老前辈,这实在是滑稽得很。 我到了张郎家,张郎还未下班,我等,边等边和张郎女友聊天。张郎的女友是个新新人类,头发很黄很爆炸,衣服很潮很破烂。人长得还凑合。对付这类女子,我有我的绝招。我跟她聊时尚的东西,比如同志恋、麦当劳、服装秀、Lady Gaga,当然也少不了旅行团和偶像剧。如我所料,此女果然兴致高涨,立马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聊着聊着,张郎就下班了。“吱呀”推开门,再“吱呀”合上门,然后看到了我。我说:“等你半天了,才回啊。”他脱了鞋子:“别提了,拉长不是人干的呀!” “怎么,很累吗?” “超累!” “但也很充实啊。” “充实就像充电,一两天无所谓,时间长了就暴了。” “那咱俩换换,我做拉长,你做普工?” “求之不得!” 这不是他的真心话。没有做拉长之前,他并不想做拉长,因为众所周知,做拉长管一条产线,真的不轻松。后来做了拉长,才发现,他不能不做,就是说,他没有回头的余地了。拉长的工资太诱人,拿月薪不说,每个季度都会有不菲的奖金补助。做拉长一年综合下来拿的薪水,几乎等于一个普工三年的薪水。这就是差距呀。 我和张郎坐下开聊。他女朋友去厨房备饭。我跟他说了陈宫搬走的事情,我说我和陈宫怄气了,陈宫一气之下搬出去住了。我说:“陈宫好像变了一个人。现在的陈宫不是从前的陈宫了。”张郎说:“废话,你也不是从前的你了,我也不是从前的我了呢。社会变了,时代变了,潮流变了,大家也就都跟着变了。” “也许是吧,瞅个时间,你做个和事佬,把我和陈宫的关系弄融洽喽,我真的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好朋友。” “这个没问题,”张郎摊摊手,“陈宫呢,也不是个不通事务的人,只要你肯向他赔礼,我肯定他一定会向你道歉!” 陈宫的事儿就聊到这儿。我们又聊起了我们最感兴趣的UFO。我们热烈讨论着地球上到底有没有外星人一说,讨论得热血沸腾,并且把自己想象成了外星人,我们来到地球上之后会干些什么。以照张郎的想法,那就是我们假如真的拥有了非同寻常的特异功能――在我们眼前,外星人都有特别的本事的,比如力大如牛,比如法力无边,比如长相奇丑能吓死儿童吓跑妇妇――我们登陆了地球之后,什么都不干,除了干。 张郎女朋友做好了晚饭,我们边吃边聊。不过,有他女朋友在,我们的话题不敢太□□。我后来说到我最近的心态,很浮躁,总难于平静。工作上敷衍了事,生活里放任自流,越是想放松,越是很沉重。比如我近时间常去一家迪厅蹦迪,并且买过不良药品吃,但是很快,我讨厌了那种无意义的活动,我喜欢安静地发呆,但凡喧闹的地方基本很少光顾了。 “我现在悲观厌世,活得毫无意义。”我说。 “甚至连死的念头都产生过?”张郎接过我的话头。 “不止一次。” “你认为什么是生活?”张郎反问我。 “我不知道。” “仅从字面上理解,生活就是生下来活着。你已经生下来了,可是你没有好好地活着,这就叫不懂生活。” “我没有任何理想。” “你病了,”张郎断言,“应该去看看医生。” “又一村”对面就有家大型私立医院。周末休假,满面笑容的张郎陪着心事重重的我进了此家医院。很奇怪,我们很快找到了心理科,还真的就有个医生在值班。看到门车排着长龙队,我揪着一个患者问他:“怎么了哥们,你有心理疾病吗?”这人拧着眉头看了我半天,然后眼泪汪汪地说:“我失恋了。” 我们是良民,我们不插队。终于轮到我们了,那医生招手放我们进去。进去了才发现里头空间狭小,我直接问这医生:“大夫……” “不要叫我大夫!”医生打断我说。 “医生――”我赶紧纠正。 “不要叫我医生!”医生再此打断我的话。 这下我和张郎都瓷化了,站在原地,像两个做错了事情却又不知错在哪里的孩子。医生实事求是或者自吹自擂地说:“请叫我医师,或者大师都可以。我是英国剑桥留学回来的,我的老师是国际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关门弟子X,由于我知识渊博医术精湛,这里的百姓们都管我叫大师。” “你要把我这病治好了,别说叫大师了,管你叫祖宗都行。 ” 第13章 江湖骗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大师。认识他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个江湖骗子。此兄奢赌,却逢赌必输,这就是说,他的手气背得很。可是他爱这个行业,是与生俱来的爱,不让他赌钱,就好比不让他吃饭喝水,会把他渴死的。 大师原名随娃子,是个很难让人记得的名子。自从我们成为朋友之后,大师就不叫随娃子,大师叫大师。因此可以说,大师要感谢我的赐名,是我把这两个字叫开来的。大师是四川人,操着一口川谱,来深圳打混后,那口四川方言总是改不了,跟人一见面,三句普通话里就会忍不住崩出一句四川话,常常让人莫不着头脑。 我和他曾经互相学习,我教他普通话,他教我四川话。当然,我的普通话说得也不怎么样,而他的四川话也不是正宗的四川话。大师性格开朗,风趣幽默,却又极爱面子,有时候死要面子活受罪。他小时候没念过几年书,就下学务工了。他在家里不是一个好孩子,他在学校不是一个好学生,他在社会上也不是一个好民众。他太爱赌博了,做了工,拿了钱,不吃不喝也要赌博,看来他是深深地爱上赌博了。 为了帮他甩掉赌博这个恋人,父母亲朋都使尽了浑身解数,然皆无结果,或者说收效甚微,大师是爱得太深了,不好自拔,再有人干涉,他真的会选择徇情。对于在这件事情上大师所表现出的勇气与决心,我自叹弗如,只有顶礼膜拜才足以表示我之钦佩。 大师的行径犯了众怒,大家群起而攻,他识时务为俊杰,不战自逃,南下来了深圳。在深圳挣钱不易,真正的赌徒又少,他只好顺应天命,稍稍收敛了些。 大师生得文秀,身体素质奇差无比,身高不过一米七零,体重不过四十公斤,整个人看上去轻飘飘的,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上天去。他和很多初到深圳的外籍人一样,当务之急就是找工作,找到了工作才有安身之地。否则,在深圳,没有一份可以糊口的生计,你将寸步难行。 众所周知,深圳的现实堪比任何地方的现实,你去电话亭打电话,你少付了一毛钱,你是绝对走不了的。这个城市的面孔是冷冰冰的,像一个死人,没有一丝温暖。大师是个聪明人,深知城市的底色,可是他只能感而叹之,别无它法。 他进了工厂,却是个黑厂,他是通过一个职业介绍所进去的,但他被骗了。钱被骗了倒是无所谓,钱是可以再赚的,问题是,人也被骗了。也可以说,他是人财尽失,赔了夫人又折兵。他苦于逃跑,黑厂就像监狱,有着高墙和铁丝网。其实黑厂还不如监狱,监狱属于政府正大光明挂牌经营的,而黑厂,你连处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何时才得自由――或者几天就被释放,或者永远难逃魔掌。 在这家黑厂里呆了近半年,大师过得是一种非人的生活。每天都是夜以继日地干、干、干,比联合国秘书长都忙。头发长了胡子长了,衣服破了鞋子破了,长了就长了,破了就破了,你想要领点工资出去搞一下,门都没有,窗户都没有。除非你有哈利波特的本事,弄根扫把就能飞出去。 可大师最后还是飞出去了。 他真的钻了狗洞。所以说,在自由面前,尊严要低下高贵的头。没有什么比自由更可贵。大师在钻狗洞的时候,想了很多。比如还要不要回去取那双已经臭气熏天的回力球鞋;比如还要不要带上自己一直暗暗喜欢的那个女孩一起逃走;再比如,逃出去以后老板会不会大发雷霆剥光所有女员工的衣服,那些女工们半年没有洗澡了身上定然臭得比自己的那双回力球鞋还要厉害…… 十分不幸的是,他所思考的这些问题影响到了他要逃跑的最佳时机,他被一个保安发现了,保安不是傻子,喊来了众多保安一起追他。生死关头,他想到了狼和小羊的故事。他咬进牙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前跑,生怕一个闪失,被身后那帮恶狼给吞掉了。十分幸运,可喜可贺,我们的小羊取得了胜利。 大师成功摆脱了保安们的围追,这已是奇迹;人的一生中,能够创造奇迹的机会不多,大师后来以此为荣,常向我们炫耀这个奇迹。大师觉得自己的好运已经来了,今后老天会赐给他更多的机会来创造新的奇迹。但是时至今天,很多个春华秋实过去了,大师却一个奇迹也没有创造出来,足迹倒是遍布了深圳的大街小巷。 大师历经了一番又一番的打击和磨难,他捶胸顿足指天为誓:打死也不赌了。他是赌不起了。但如果扔给他一千万,我估计他会照赌不误。不过,打击和磨难不失为戒赌的一剂灵丹妙药。他决心正儿八经做回人了,他以前净做鬼了――赌鬼。他在街头花了八十块钱办了个假证,这个证能够证明他是英国某某某大学毕业的心理学硕士,尽管他长得实在不太硕实。然后买套山寨名牌西装,正版的要一千多块,他只花了一百多块。于是,大师摇身一变,成了大师。 大师这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能说会道,主要是因为以前在赌场里,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和赌友们争得面红耳赤,久而久之,练就出了一个好口才。当然,这么好的口才在那家黑厂里英雄无用武之地,人家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完全不吃那一套。他铤而走险地应聘进了一家大型医院,做起了所谓的医师。 我们为什么进去之后才发现上当了,因为这家医院实在很“小型”。就那么几间房子,就那么几个大夫,就那么几张床位。但它确实是叫“XX大型医院”,我一直很困惑,为什么实物和名称如此的不相符? 后来大师告诉我,这个医院是个私人开的,因为老板的名子叫张大型,所以才叫大型医院,就是大型开的医院。 这个结果真是令我哭笑不得,觉得这个张大型很可恶,如果我手里有把枪,我会对着这个大型开一枪,并且保证子弹要射到他的嘴里。 大型医院里,大师干得完全是江湖骗子的勾当,不过他没有害死过人,因为他从来不卖药给患者,他只是靠嘴吃饭,耍耍嘴皮子而已。我和张郎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当场揭穿他的行骗把戏,弄得他很是下不来台。我今天为之忏悔,作为朋友,太不应该了。当然,也不能怪我,当时他并不是我朋友。 我还有一个困惑是,他的演技这么拙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受骗? 对于这个困惑,我曾深入思索过。 比如,这里方圆几十公里都是工业园,鳞次栉比的工厂里盛放着不计其数的打工仔、打工妹,他们的文化水平并不高,甚至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知识有限,涉世未深,实在太容易被骗到了。举个活生生的例子,我的前女友胖妞,一口气被人骗到了北京。别管骗子是谁,是你的亲人还是你的朋友,骗子就是骗子,他们以各种身份和面貌潜伏在你身边,对他们的信任,就是对自己的伤害。 那天大师在我和张郎的揭发下,露出了自己的庐山真面,可把他气得不轻。他生起气来就完全不是他了,他变成了另一个人,张牙舞爪甚至歇斯底里地对抗我们。悲哀的是,他双拳难敌四手,半根烟的工夫便趴下了,且衣衫凌乱,鼻血长流。事后我俩向他道歉,我俩真不是故意的。当然,他打死也不会信。 大师趴下后,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失”,风度大失,名誉扫地。三分钟不到,他丢了饭碗。我们为此深感愧疚,商量着把他送到街对面的另一家小型医院里进行抢救,看他还有几分生还的希望。当然,大型医院我们是不敢去了,并且以后的很多年里,我一直保持着不进大型医院看病的良好习惯。我担心会再碰上个张大型。 我们把大师抬进出租车的时候,大师回光反照一样大放厥词:“你们俩有严重的心理病,我强烈建议你们去看看心理医生……” 我是认为我的心理有问题,可是以后再也不会去看心理医生了,尤其是像大师这样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阴谋诡计的心理医生。大师以为自己被我们打死了,鼻血止住后,他兴奋不已,一厢情愿地断定,自己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这就是一位心理学大师的奇异的心理。 那天我们仨人出了小型医院,我和张郎决定请他吃个饭,算作道歉,毕竟人家还没有收我们的钱呢就被我们弄得如此狼狈。我们不能说都是月亮惹的祸,我们不能总是把任何事情的祸源都推到纯洁的月亮身上吧。 此时的大师,与我们不谋而合,他也想请我俩吃个饭,因为我俩救了他。虽然是先打后救。有句江湖老话,不打不相识,我们仨找了个饭馆,点了几个小菜,喝了几两小酒,稀里糊涂地就拜了把子。 第14章 合伙开店 因为喜欢大师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流氓气质,我和他交了朋友。如果拿大师跟陈宫相比较,他们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大师是外柔内刚,陈宫则是外刚内柔,大相径庭。坦白地说,现在我是喜欢大师多于陈宫。 对于陈宫,我是心如刀割,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带着女朋友冬瓜在另一条街道上租了房子,安家落户,完全忽略了我――这个曾经同甘苦共患难的哥们。我也不想苛责他,毕竟我不是他的亲兄弟,他要干什么,与我无关。 大师也在外租有房子,我和张郎那天去探防过。 可以说,那里简直不是人能住的地方。就那么一个四平米不到的单间,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放不下。四面的墙壁班驳得厉害,白色的抹灰不时簌簌而落,像一个半月没洗头的人抖动头皮屑。因为是夏天,床尾摆了一台摇头扇,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吹。这样才容易使空气通流,不至于闷热而死。床头胡乱放了几本香艳杂志,想必是用来打发寂寞无聊的。 我心想,大师也够穷酸的,别看在外头西装革履的,回到窝里,照样自己陪自己睡。我把我的想法传达给大师,大师却是个乐天派,笑着说这算什么,老子以前困在黑厂里的时候,日子比这还要苦焦呢。 “没弄个女人耍耍?” “我倒是想啊,”大师苦笑,“可没人能看上咱呀。” “不该呀,你好歹是个心理学硕士嘛。” “别挖苦我啦,我还不是为了混碗饭吃,你说呢? “是啊,都挺难的。” 我提议大师到我家去住,因为两个人住的话房租就可以减少一半,大师二话没说爽快地同意了。看来,他在这狗窝一样的屋子里呆够了。我们当即帮他收拾东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乱七八糟的弄了一个包,然后退了房,去了我家。 我家因为陈宫的离去而倍显空荡。前两天,我还思谋着要不要申请内宿再搬回厂里去住,但前一天,我就否决了这个想法。好马不吃回头草,既然当初兴师动众地搬出来了,如今再狼狈不堪地搬回去,丢人。 我现在还丢不起这人。 在我的那帮同事眼中,我是一个未来的大神作者(我也一直这样认为)。大神应该是那种特立独行牛逼烘烘的人物,假设我申请了内宿,他们就会对我成为大神这一说法提出大大的质疑,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将直线下降,那么我的做法将使我后悔终生。因此,穷困潦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颜面尽失。这就是我对放弃了申请内宿的看法。由此不难看出,我是一个多么顽固的人。 大师与我合租,我有几点考虑。陈宫走后,我一直一个人,非常空虚,内心深处的那种空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我每天下班后的生活,无非是看看电视,看看杂志,听听广播,然后洗澡睡觉,直到天亮。 陈宫走后,我在家中从没做过一次饭。几乎都在外面搞定。早餐和午餐在厂里吃,晚上下班就在街上吃,有时吃点烧烤,有时喝些豆汁,但这些都不挡饿。我经常半夜里被饿醒,梦游似地披衣下床,然后咚咚跑到楼下,超市没关门就进去买泡面和面包充饥,如果超市打烊了,只好再饿着肚子上楼,喝点白开水继续睡觉。 还有一点,我在本书的开篇提到过,我在外租房,已经穷疯了。陈宫在的时候,已经很穷,陈宫不在了,房租由我一人承担,我更穷了。 尤其是这段时间,厂里正值淡季,一周下来几乎加不了几个小时的班,要知道,一个加班制人员,没有加班,光靠那点基本工资,简直没有活路了。大师的加入将多少缓解我的负担。他虽然也穷,但总有一些存钱的,他在那医院干了那么久,要说一毛存款都无,不信。另外我觉得大师这个人真实可靠,我想跟他共图大计,共同创业,没一个人愿意给别人打一辈子工的。 大师搬进来之后,表现出了另一个不为人知的优点,对室内的摆设进行了一次重整和设计。让我刮目相看,觉得他有艺术家的潜力。没准发展发展,运气好了还真能混成为一个不错的室内设计师。如果这样,那他就成了真正的大师,可惜,这条通往大师的道路就像是万里长征,走过去非常困难。大师觉得,家就应该有个家的样子。他的意思是,现在这个家,很没家的样子。于是大师开始大刀阔斧地整改了。 他先是请人把整个房间的墙壁全部重新粉刷一遍,使用的全是高级油料――这笔钱,应该是个不小的数目。电棒换成了吊灯,欧式的那种;沙发换成了躺椅;阳台上烟灰缸、臭皮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盆盆争奇斗艳的月季和文竹。还有,彩电换成了液晶的,二十九寸的那种;卧室里安放了两个红木衣柜,坚硬的板床换成了柔软的席梦思。 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我很难想象,大师哪来的那么多钱。我无不惊羡地问他:“昨天建设银行被抢了,是不是你干的?”大师说:“我要有那能耐,就不出来打工了。” “那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真话还是假话?” “废话,当然是真话!” “我买体彩一年多了,终于中了回八万元。” “多少?” “八万。” “丢!” 这事儿是真的。大师自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还真没再赌过一次,他转而买了体育彩票,每期都买,一年以来,风雨无阻。虽然买得不多,但贵在坚持。其实这也是一次次变相的赌博。以前他赌的是运气,现在赌的还是运气。 有了耕耘,就会有收获,一年以来,大师分别中过几块的,几十块的,几百块的,再往上,就再没中过了。这次突然中了八万块,他认为是老天终于开了眼,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真是老天有眼。 我比大师还要激动。 看来我没有看错人,大师就是大师,危难时期总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不愧大师的称号。我终于有了一个有钱人朋友了。而且我还明白了一点,所谓艺术,完全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的,没了钱的支撑,任何形式的艺术都是假大空或者干脆不能称之为艺术。比方说你脱光了衣服在大街上狂奔,那不是行为艺术,那是精神失常。 我提心吊胆地询问大师这意外之财该怎么花,大师的回答正中我下怀,大师说,当然要钱生钱,要创业。我说:“我们联手吧,强强联手,更胜一筹。” 大师说:“你有多少存款?” 我说:“没你的多。” 大师说:“除了在房子里面花的,我还有五万。” 我情不自禁笑了一声:“五万就五万,够开一个水果店的了。” 大师没患老年痴呆,他不糊涂。我如实说了我的经济状况后,大师对我表示了同情和安慰,他说没关系,我能理解,一般工厂里打工的人,都穷得要命呢。我们是兄弟,一切都好商量。 我们决定弄一个拉面馆出来。 大师告诉我,他以前在北京的一个饭店做过配菜师。这个经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大师上进心强,不满足常年累月的配菜,他向师傅们偷学了一项本领,拉面。他没事的时候,经常弄一块面团,面团必须是发酵后的,他先是将面团揉来揉去,随后觉得揉得差不多了,就开始拉,像拉弹簧一样拉来拉去。久而久之,他会拉面了,且拉得还不赖。 摆面我们面前的第一座大山是资金的筹集。两个人创业,总不能他出五万,我出五十吧,悬殊太大,以后分红势必闹别扭。亏了我的耐力还行,在我的死缠烂打下,老九扔给了我五百,春哥资助了八百,张郎也拿出了一千,加上我手头上刚发的工资,凑够了五千块,算是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主要还是大师不跟我计较这些,最起码表面是如此。大师真是个善良的人,原我主保佑他长命百岁,飞黄腾达。 我们是这样定的,赔了的话,算大师一个人的,赚了则由两人六、四分成。 这样似乎对大师不太公平,但没办法,我实在没钱,只有力气,如果大师需要的话,我让他全拿去。在对待金钱以外的东西方面,我还是比较慷慨的,这一点千真万确,无需质疑。 第15章 东南西北 如前所述,大师买体彩中了八万元钱,他用了一部分来打理我们的“家”,另一部分用来投资做生意。他选择我做他的合伙人,实在是明智之举,因为他实在没有别人可找了。张郎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他有家有室,也不宜跟着瞎掺合。我就是一个独行的浪子,过不惯安定的生活,喜欢寻求新鲜和刺激。 总而言之,只有我最合适跟他干这个事情。 此后的很多天,我和大师便忙着拉面馆的开张,基本上都是大师做阵指挥,运筹帷幄,我东奔西走,跑前跑后,忙得不亦乐乎。 在我们的拉面馆开业之前,更具体地说,是在我刚刚以“得了阑尾炎,需做切割手术”的理由成功地向主管请了三个月的长假之后,我的一些同事们为了表示对我这个“病人”的同情与怜悯,在湖南菜馆点了一桌鸡鸭鱼肉,然后郑重其事地通知我,要我务必赏个光,“来也得来,不来也得来”,否则“以后不认得你哟。” 看来,我是非去不可了。 我很能理解同事们对我的温暖关怀,可是我并未从内心深处去感动,因为我觉得理所当然,就像领导干部慰问下岗工人一样,都是应该做的。 我满心欢喜地到了约定的地点。我看到包间的门窗紧闭,心想莫不是他们在耍我。我轻轻地推开门,里面一团漆黑。 我喊道:“春哥,人呢,跟我玩躲猫猫吗――” 我又喊道:“老九,你个大傻叉,赶紧出来!我可怕黑啊――” 都没有人回应。我觉得奇怪,刚一转身,包房内的灯光全亮了,恍如白昼,刺得我快要睁不开眼睛。我听到满屋子里人的笑声,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同事们。他们太可爱了,想给我个惊喜也不用搞得这么悬疑嘛。 强烈建议他们去写小说,没准能成为第二个蔡俊或者尾鱼。 春哥老九都在,线上的一些女孩子也捧场来了。实不相瞒,我们D线全线上下大概有六十来人,男生十几个,其余都是女生,可见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因此,在线上,男孩子们都成了宝贝,大熊猫一样被宠着惯着,平时都张扬跋扈牛得不行,不过,干那些又重又脏的体力活,没有男生还是不成的。 我对女同事们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激,没想到他们还记得世界上有吕树这么一个人。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得到异性的青睐,凡夫俗子如吕树者,莫能例外。这次的饭桌上有女性出现,我已经感到大大地欣慰了。又不免生出一丝愧疚,毕竟我是装病,我骗了所有人。 唯一觉得遗憾的地方,这些女同事大都奇丑无比,不及小丁姑娘之万一。要么身材臃肿胖成水桶,要么脸上的青春痘层出不穷,咧开嘴笑的时候能清晰看到上下两排发黄的牙齿。更恐怖的是,她们一个个打小商量好了似的超级能吃,一直吃到今天走路都要互相搀扶才不至跌倒的成绩。她们都是喜欢怀旧的人,审美观还停留在唐宋时期。跟这些丑女们在一起,我居然对自己的相貌产生了自信。 男同事中,除了跟我比较熟的春哥和老九,还有三四个人,不过点头之交,但都听过我的大名,小说家云云,也仰慕而来了。我给他们一一敬酒,谢谢他们记得我。 我们喝的啤酒,白酒太烈,不适合年轻人。包厢内有一台点歌机,投币点唱的那种,几个女生酒量欠佳,拥在一块把歌唱。我们这边猜酒划拳,她们那边引吭高歌。但是说实在的,她们唱歌简直制造噪音,难听不说,还要把音响开到最大,整个屋子就像手机震动。 酒喝到醉而将倒的时候,哥几个兴致勃勃地神侃起来。我们抽着香烟,打着酒嗝,从东聊到西,从西聊到南,从南聊到北,再从北聊到东,最后由东作为起点,继续往下聊。 我们聊东。聊到了上海,东方明珠。我问他们对上海的印象,他们有的说上海女人很尖酸小气,有的说上海男人都很怕老婆,还有的说上海虽然比较发达,但真正有钱人并不是很多。他们反问我的看法,我说我没去过上海,只知道有两个写文章的上海人,一个是张爱玲,一个是韩寒。 我们聊西。聊到了西藏。有人向往去西藏游玩,说那里空气清新纯净,没有污染,不像内地,空气里满是油烟的味道。还说西藏是天下最高的山脊,西藏的人民纯朴热情,这一点我无从反驳,因为小学课本里就传达过这些东西。 当然也有人说西藏的不好,乱,仗着天高皇帝远,以为中央政府管不着它,老是不安分地搞小动作。当地人的宗教信仰根深蒂固,达赖喇嘛假装是个吃干饭的,其实野心勃勃。因此怕死的不要去西藏。其实我对西藏一无所知,只知道摇滚歌手郑钧唱过一首《回到拉萨》的流行歌。 我们聊南。聊到了南方的新兴城市深圳。有人说深圳是个年轻的城市,它才三十来岁嘛,这我知道,而且生活在这里的人,多半都是年轻人。当然年轻人里,几乎多是外来务工者。深圳1400多万人口里,流动人口就占了1200万。所以说深圳真正的主人应该是这些外地人,应该是我们。也有人说深圳繁荣起来以后,很多不健康的东西侵入了进来。这是必然的,因为它的开放,所吸收的东西必然泥沙具下鱼龙混珠。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不过占主流地位的还是好的一面。 深圳人的生活节奏快,这也是众所周知,深圳时间应该是世界上最贵的时间,抓住每一秒钟,你就等于向成功靠近一步。很多人从五湖四海来到这里寻找梦想,渴望成功和辉煌,可是成功和辉煌就像如今的大学招生,名额有艰,不是人人都可以踏进这个门槛的。它只留给那些不怕失败锲而不舍的勇士们。 我总结出了一些来深建设者最普遍的口头禅:好烦呐、超累啊、我不想干了、好想回家哟、真的不愿加班啦、老大简直不是人、活着真他妈没意思……这些话几乎都出自上班族的口里,无论你是哪一阶层的人,相信都会有类似的感受。而我对于深圳,却是品出了别一般的滋味。它让我欢喜让我忧,给我希望又把我陷入绝望;它崔人奋进又令人沉堕,其实它就是一面镜子,你可以从面里看出不同的自己。 我们聊北。聊到了北京。北京像一个遥远得快要模糊的梦境,我很想去触摸一下,可是入手冰凉,两手空空。春哥去过一次北京,他有一个堂姐死在了那里,他去接她回家。他堂姐是个美女,艺校毕业后怀着做明星的梦想去了北京,成了“北漂”一族。可是后来混了五六年,还是一无所成,再后来就莫明其妙地死掉了。 警察发现尸体后,找出了身份证,于是联系上了她的家里。家里正值农忙,就由春哥和一个同村的男孩去北京认领尸体。春哥到了那儿后,警察告诉说,堂姐是自杀死的,身上还留有一张遗书样的文字。 堂姐在遗书里说,几年的北漂生活,苦不堪言,前后陪了二十几个男人睡觉,有的是电影导演,有的是三流明星,更多的是唱片公司经纪公司的大头小头。这些男人实在可恶,都让他们玩了,却还不守信用,且反咬她是在色、诱他们。 当然,这些都是娱乐圈里通行的“潜规则”,用身体谋福利。只是悲哀的是,她用了身体却没有谋来福利。甚至一次,她被骗进了一个“外围”组织,被迫交易长达数月之久。她在遗书里还说:我已经对这个世界完全绝望了,与其肮脏地活着,不如干净地死去。于是她真的死了,用一把水果刀把手腕割得血肉模糊。 春哥讲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下来。我们几个用眼角的余光互相打量,心里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春哥作了总结性发言:“北京是我一段悲伤的回忆,可是我觉得在堂姐一事里,北京没有什么错,错在她自己。不切实际的东西不要想太多,不然受伤的是自己。” 春哥讲完,大家一片沉默。 酒醒过半,老九却心血来潮地说了一句:“老子以前在天、安、门前拍过照片呢!”见大家没理他,悻悻地加入女生们的队伍里制造噪音去了。 饭局已毕,各自散开。有人回厂,有人回家,相同之处在于都要寻找归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世界是如此的不安定,我们都很需要安全感。 什么东西能带给你安全感?有人搞笑地说是安、全、套。此君之言虽是大实话,但是这年头,什么东西都可能造假。假烟假酒遍地都是,盗版书籍充塞书市,吃的、喝的、用的,清仓的,甩卖的,让你眼花缭乱,真假莫辩…… 第16章 拉面大师 长话短说,拉面馆就孩子一样,在我和大师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艰难产出。 很难想象两个玩世不恭的男人是如何费尽心机把这面馆给拉出来的,但终究是拉了出来。现代人做事儿,只求结果,不问过程,就好比很多人往往只看到了成功者表面上的风光华彩,却并不知人家背后到底付出了多少艰辛汗水。 当然,如果从字面上理解,“拉”这个字,有点不洁,甚至让人联想到很恶心的画面,比方说“拉肚子”;“面”这个字亦是如此,你要形容某个人长得很“面”,或者做人做事很“面”,我敢肯定,这人听后心里肯定不会很舒服。但是“拉”和“面”两个字联到一起,就组合成了一个很好的词语――拉面,就是我们现在所从事的事业。 我们的拉面事业始于阳光七月,七月的大地阳光四溢,充满生机,我们的内心升腾起希望的光芒,希望拉面越拉越好,事业步步高升。我们曾为拉面馆开在哪里大费踌躇,并且两人的意见颇有分歧。我的意思是开到离“福实昌”不远的那条街面上,客流量多,生意好。大师的意思是开到那家大型医院附近,因为他曾在那混过一阵子,比较熟悉那儿的环境。 两人争来争去,最终目的不谋而合,两个字:显摆。我显摆给我的朋友们看,大师显摆给他的朋友们看。让他们看到我们混拽了,混得比他们强,他们还在给别人打工,我们都当了老板了。总之就是让他们羡慕,眼红。 因为是合伙人,不便在第一次合伙前就散伙,我和大师各让一步,互相妥协,把店开到了另外一条街上,离福士康电子厂和那家医院的距离都比较适中。 这样一来,就像歌星开演唱会时站在了舞台中间一样,既可以照顾到前面的观众,又不会让后面的观众受到冷落,可谓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当然,很多时候,我和大师在商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我说话的份量是相对较弱的,有时候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毕竟,开张这家面馆,他出了比我高于10倍的钱。也就是说,一件事情,如果需要10句话才能解决,我只有一句的话语权,其它9句全是大师的。 正式营业那天,我们不惜血本,试图营造出一个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壮观场面。 首先我们请来了很多熟人过来捧场。熟人分为两拨,一拨是跟我熟的,春哥、老九、张郎,后来还看到了陈宫;另一拨是跟大师熟的,基本上都是他的大型医院熟人们。我看到这些人脱下了白色工作服之后一个个大腹便便的原型,忍不住想找把手术刀子给他们放放血。 其次还请来了一个川剧团来表演变脸,我们说好了变一次脸十块钱,一个小时候最多变60次,多变了属于义务变脸,不给加班费的。后来演出的过程中,他们不停地变来变去,就那么少得可怜的几种脸色被他们反复地变,变得观众们都想拿臭鸡蛋扔他们。 最后,我们推出了“开业首日免费试吃”的营销手段,不管你是小老百姓还是商场精英,你来了我们就欢迎,第一次嘛,就算我们请的,不但不收你一分钱,而且吃完了,我们还有小礼物相送。 顾客盈门,热闹非凡。我和大师忙得几乎失了分寸,吆五喝六地差点把自己当成了客人。无法想象,大师那天从早上八点一直“拉”到晚上十二点,那么大一个馆子,那么多食客等着享用免费的面,而且因为是免费,来吃的人特别多,馆里的十几张饭桌座无虚席,馆外的马路上还有饿着肚子排队的人。 假如大师不拉的话,人们就都没得吃。假如大师拉得慢的话,依然会有人排了一天队了还是吃不着面。我则充当了侍应生的角色,端着盘子迎来送往,皮笑肉不笑地招呼着:“你好,请进――” “下次再来,你慢走――” “味道还不错吧,以后常来――” “没吃饱啊,对不住啦,要不再接着排队吃第二轮――” 千等万等,总算等到了关门打烊的一刻,目送最后一个食客拍拍鼓胀的肚子走出馆子,大师先我一步昏厥过去。接着是我,大脑一热,一个恍神,栽倒在地板上。过了很久很久,我们都处在一种极其安静的空间里,耳鸣却像转动的机器一样轰轰作响,不知停歇。 后来大师先我一步睁开眼睛,拍醒我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尽余力给自己拉了一碗面。一整天里,他光为别人拉面了,自己粒米未进。我也是如此,招呼了一天别人,却没招呼自己一次。 大师恶狼似地吃完了面,恢复了些力气,接着为我拉了一碗。我是扒在地板上吃完这碗面的,吃完之后抹了抹嘴,然后伸出大拇指用陕西话赞美大师说:“哥呀,啥也不说啦,你就是额滴神啊……” 当夜我们睡下,可都没睡好。 大师和我同一时间失眠,我们并没有互相约好。大师累得几乎虚脱,躺在床上乐此不疲自我安慰,反来复去一句话:“我不容易啊,我太不容易了……” 我全身上下除了嘴巴不疼之外,哪儿都疼。最主要的还是心疼,开张第一天,一分钱没挣吧,反倒搭进去了几百块。如果能换来日后的生意兴隆倒也值得了,可日后的事情又有谁都预见得了呢。但不管如何,我还是对明天充满了希望。 哪个王八蛋说过,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话说得真是太对了。 开业的第二天,我们遭遇了致命的打击,这种打击可以用“门可罗雀”四个字来概括。明显,昨天的那么多人都是冲着“免费试吃”而来的,这就是典型的中国人的贪小便宜的投机心理。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大师拉的面确实不好吃,他们吃一次就腻了或者知道上当了,那么无可厚非,他们就不会第二次上当吃第二次了。只是我固执地认为,人们是因为第二次要掏腰包才不肯来光顾的。 我们黯然神伤。 我没精打采地招呼着零星的几个食客,大师还在拉面,却像拉屎一样有气无力。白天迅速过去,晚上在家,我们商量对策。我们结合实际分析现状,一致认为,是我们的招牌没有打响。就是所谓的品牌效应。为什么谭鱼头的鱼头有那么多人喜欢吃,因为谭鱼头有名嘛,我们就是吃了没名的亏。 “我认为,名气很重要。”大师顿然开悟。 “是的,比如拍电影,一线的名星能拿几百万,二三线的名星可能只拿了几千块,还有倒贴给导演睡觉的。” “我们的店名取得不太好。”大师若有所思。 “是的,不能因为你是四川人就得叫‘“四川拉面馆’,要知道,四川人喜欢的是‘辣’,而不是‘拉’,要不改成‘四川辣面馆’得了。” “不成,”大师正气凛然地摇头,“我只会做拉面,不会做辣面。” “笨死了你,”我来指点迷津,“把做好的拉面放些辣子在里面,不就是辣面了吗?” “欺骗消费者的事情,我们不干。”大师坚持自己的观点。 我们谋划了一宿,仍然毫无头绪,不过后来,我们还是把店名改了。而且前后改了很多次。有“安徽拉面馆”(鄙人祖籍安徽)、“北京拉面馆”(大师的手艺就是在北京学的)、“大师拉面馆”(广告语:大师拉面、拉面大师)以及“中国人民拉面馆”(我们都是中国人)、“神马都是浮云拉面馆”(我们就想标新立异),最后定下了“心连心拉面馆”。 这个时候已经深冬季节,适逢我国南方各省发生了世所罕见的特大雪灾。众所周知,深圳有爱。于是我们突发奇想把店名改成了最后的这个,目的就是打着雪灾的旗号赚钱。虽不人道,但没办法。 我们在店门口拉起了长长的条幅,是关于南方雪灾的,我们的口号是:“你吃一碗拉面,等于向灾区人民奉献一份爱心。”我承认,这句话我们剽窃了中南海香烟。人家是真正的给希望工程献爱心,我们呢,爱心可以献,但钞票不能献。 虽然没献,但生意起色,并在一个阶段达到了火暴的程度。这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没有想到这边的打工仔打工妹们这么好骗,我们的鬼话他们也信。这个时候的拉面馆,我们两个人是完全忙不过来了,大师便从外面招了两个湖北妹,一个跟他做下手,一个跟我做下手。这样,我们的负担减轻了不少。 打着赈灾的旗号赚钱,钱就赚得特别快。虽不能说是日进斗金吧,每天数钱也数得心花怒放。后来大师和那个做他下手的湖北妹小A好上了,好得生怕被别人分开。不久,二人另租套了房子,男欢女爱去了。 我仍是孤家寡人,大师劝我也找一个,我固执地对他说:“我吕树,今生今世,非小丁姑娘不娶!”当时大师只是无声地笑了笑,他并不知道小丁姑娘是何许人也。 第17章 因为爱情 猛然间提到了小丁姑娘,我这才发觉,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如你所知,她一直是我暗恋的姑娘,我虽和她认识,却只是点头之交,始终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可是我一直不曾忘记她,而且在很多场合时常提起她。 大师给我介绍一个姑娘,我自然不会当面拒绝,我就与那个姑娘约会,约会的过程中,我总是不自由主地拿这个姑娘与小丁姑娘相比较。相貌我倒是不太在乎,我在乎的是她的气质和谈吐,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走路的样子。我说过,我非常迷恋小丁姑娘走路的样子,青涩中透着性感,热闹里显出孤单,令我心生怜惜,欲罢不能。 通常的情况是,我坐在流水线的后面,看着小丁姑娘像个天使一样从我身边经过,我会目不转睛地盯住她,一直盯到盯不到为止。还有一种情况是,我跟踪小丁姑娘,跟踪又分两种,一种是隐秘的,就是悄悄地跟在她身后,注视她,目光一刻也不离开,但不能让她知道;另一种是开放的,见到小丁姑娘过来了,我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计,不管这活计多么重要,我也要放下,然后大摇大摆紧跟其后,甚至贴身而行。当然,后一种行为在外人看来无疑特别猥琐,甚至称得上下三烂,在电视里就是犯罪嫌疑人“跟踪狂”的形象。但我不在乎。 小丁姑娘走路的时候很少看人,一般眼睛只望着前方,脑袋向左呈倾斜状,与脖子构成80度角,面容冰冷,两条胳膊前后摆动,是个冷美人。不过若有熟人跟她打招呼问好,她的笑容会立刻绽放在脸上,这个时候她的双眼眯成了缝,脸袋上适时出现两个甜甜的酒窝。等熟人走过去了,她又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表情。 我和某个姑娘约会,基本上以失败告终。我说过,我会拿她们跟小丁姑娘对比,不幸的是,她们都不及小丁姑娘的万一。大师常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打量我,怨怪我眼光太高。我就向他讲了小丁姑娘,我的语言里,能够听出,全是溢美之词。大师以为我夸大其辞,说眼见为实,要我安排他与小丁姑娘见上一面。 我很为难,一方面我从来没有约过小丁姑娘;另一方面,我怕大师看到了小丁姑娘之后,色心大起,也喜欢上她。 关于我曾偷窥小丁姑娘一事,还有需要特别补充的地方。在上班期间,我是无心上班的,每天往流水线后面一坐,专等着小丁姑娘的路过。一般一天下来,她路过的次数都不一样,有时候是七次,有时候五次,但至少要有四次。 一次是上班,她要走过我们D线,去她自己所在的H线,这是必须的。一次是下班,她由H线走过我们D线,下班吃饭。吃罢了午餐,还要继续上班下班,这又得过两次D线。当然,仅仅四次我是不满足的,而且四次里,我也不能保证每次都能看到她。比如当她路过的时候,我恰巧不在,忙别的事情去了。因为我在明,她在暗,我就很容易找得到她,而她从来不会注意到我。 有很多时候,我看不到她,心里就特别失落,老想见见她,虽然说不上什么话,但见一面看一眼总是好的,缓解一下相思之苦。严格地说,是单相思之苦。我就会向老大请个假编个内急上厕所的理由,偷偷留到H线后面,找一个不易被察觉到的位置,做贼似地向她瞄几眼。也曾大模大样地从她身边走过,假装目不斜视,不敢引起她的怀疑。 这些,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我已经没必要那样做了。我请了两个月长假来打理我的事业,生意好了,我就不再回福士康上班了,生意不好,到时候再死皮赖脸回去讨口饭吃,不知那时的主管们还认不认领我。 这么久不上班了,跟厂里的同事们也很少往来,自己做了小老板,对于所谓的前程,似乎有了点奔头。但是最令我割舍不下的,还是小丁姑娘。小丁姑娘是我真心爱上的第一个女生,也将是最后一个。因为自从爱上小丁姑娘那一刻起,我的心一直追随着她,在我的心中,她是那么地纯真、优雅、高贵和圣洁,她就是我的女神。因此,我发誓,今后我不会再爱上别的女生了,今生若得不到她的爱,我宁愿孤独地死去。 可是现在,小丁姑娘已经有了心上人,那个可恶的眼镜男,每逢看到他们一块,我就心如刀割,恨不得拿把刀阉了眼镜男。我当然不会去真阉,我深知法律的威力,况且以我之聪明,才不会做出那么蠢的事。我所悲哀的是,面对残酷的现实,我竟然毫无招架之力,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能抚平我内心的伤痛。 后来我知道了,我要成名,我要成功,我要成为有钱人。但是有钱就能唤回小丁姑娘吗?我很茫然。小丁姑娘应该不是一个功利的女生。否则我也不会那么一往情深地迷恋她。 我给春哥去了电话,让他帮我留意一下小丁姑娘。小丁姑娘平时在哪儿吃饭,主要是喜不喜欢吃拉面。结果得到的回答令我大失所望,春哥告诉我,小丁姑娘一般都在厂里吃,偶尔出来了通常会选择湘菜馆,因为她是湖南人,当然要吃家乡菜。而且有一点令我感到十分郁闷,小丁姑娘爱吃辣,不是“拉”,是“辣”,虽然众所周知湖南姑娘被称为“辣妹子”,爱吃辣是必然的,但是我不能接受。 我打小不吃辣,我家从不种辣椒。我外婆爱吃,舅舅爱吃,舅妈爱吃,甚至我的几个老表们都爱吃,唯我一人不爱吃。不仅不爱,而且讨厌。我来到深圳后,跟同事们一起吃饭,见我不能吃辣,他们都嘲笑我不是男人。这种情况发生过无数次,在家乡的时候,也经常有人这样说我,陈宫就是一个。 我做人也是有原则的,最不能忍受别人骂我不是男人。基本上在别人说我不是男人的时候,我会做出两种反应: 一,他们人多,我弄不过,我会用一种幽默的方式化解这种尴尬,比方说,我笑着脱下自己的上衣,露出自己的肱二头肌,以此证明我是真正的男人。大家一轰笑,此事就算过去。不脱上衣的话,还可以顾左右而言他,把话题转移开去,以此消除冲突。 二,某一个人说了我,比方说陈宫,他说我不是男人,我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和他较量一番。这是针对朋友的,如果陌生人这样骂了我,而对方又是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气得怒发冲冠,然后抄起板凳一路将他追出老远。 因为不吃辣椒而常被别人说成不是男人,我十分郁闷,直到今天,我还不能理解,吃不吃辣椒和是不是男人有什么鸟关系?谁能告诉我,我请谁吃拉面。 如前所述,小丁姑娘不爱吃拉面,我的理解是,因为她是南方人。南方人吃饭,北方人吃面嘛。以前我在厂里,经常看到,到餐厅就餐的员工都分作了两拨,一拨人围着米饭转,一拨在面食区排起了长队。显而易见,一拨是南方人,一拨是北方人。当然不排除爱吃面的南方人,和爱吃米的北方人。 小丁姑娘是不爱吃面,可我听春哥说,小丁姑娘身边的那个眼镜男是个东北人,比较喜欢吃拉面。我的心头一阵窃喜,看来天无绝人之路,我对春哥说,那眼镜男你熟吗,可以把他约出来吃顿饭吗? “你忘了,”春哥说,“我也是工程部的,我和他一个部门。” “想办法和他接触一下。”我神秘一笑。 “嘿嘿,早就神交已久了。” “我想跟他做个朋友,你给牵牵线。成吗?” “你们可是情敌呀。” “国难当头,”我面色沉重,“最重要的是大家团结一至,儿女情长算什么,雪灾一日不悄除,台湾一天不收回,我就一天比一天难过。” “得了吧你,这事交给我了。” 春哥办事效率高,约莫过了一周时间,他真把那个眼镜男给约了出来,约到了我的“心连心拉面馆”。那天食客较少,我让大师也给我拉了一份,我们三人边吃边聊。其实我哪有心思吃面,我的心思全放在了眼镜男身上。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眼镜男,老实说,这厮长得不咋地,头发是稀松的短发,不够黑,也不够黄,属于半黑半黄,亦黑亦黄,很魔幻的风格。额头较宽,眼睛不大,鼻子很挺,牙齿……不是特别白。 此君最明显的一个优点就是个头高,比我和春哥都高出很多,估计有一米八左右。我看到他和小丁姑娘走在一起,他要比小丁姑娘高出一个头来。 原来小丁姑娘看上他的身高了啊。卧槽。 我总结一下,眼镜男其实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凑合的男人。除了学历和身高,他没有任何资本能够与我相抗衡。 第18章 美人为馅 眼镜男说话的时候,你能注意到,他咬字不清,口齿含混,这又暴露了他的一个缺点。 另外,他眼角含笑,故作清高,在他眼里,我和春哥成了下里巴人,他以阳春白雪自居。不过,他整个人看上去很是质朴,有亲和力,不像我,天生一副土匪样――这或许就是小丁姑娘看上他的原因吧。 我和眼镜男的共同语言极少,我们三人做在一桌,你只能听到两个人的声音,那便是眼镜男和春哥。我无法做到跟自己的情敌大话上下五千年。我没这境界。 春哥假装不经意地问到他的女朋友,眼镜男却说目前还唱着单身情歌,这个结果让我大吃一惊。春哥代我问道:“怎么可能呢?你说,每天跟你一块的那女孩是谁?” “哦,”眼镜男搔搔头皮,“你指的是丁灵吧? “对,就是那个小丁……” “小丁姑娘!”我忍不住插嘴道。 “她呀――” 眼镜男高深莫测笑了一通,右手食指有节奏地敲打着下巴,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又有点饿了,能再来碗拉面吗?” 我赶紧通知大师:“顾客急需,拉面一碗!” 我等那碗拉面等得心焦,后来干脆跑到后面跟大师一起拉,拉好了之后亲自端到眼镜男面前,拜托他说出下文。我说:“面来了,你慢吃。” “是小丁姑娘把你甩了?”我不得不主动出击了。 “呃,不是。”眼镜男摇头。 “你把小丁姑娘甩了?”我再猜。 “也不是。”眼镜男再摇头。 “那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有点糊涂了。 眼镜男指了指面前的面,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嘴巴,他的意思是吃完了再说。就不顾我和春哥的感受,自顾自地朝嘴里扒面。我们俩干着急没办法,看来我是低估了这小子了,看上去傻了吧叽的,其实比谁都会装孙子。 好不容易等这鸟人吃完了,我沉住气问他:“要不要再来一碗啦?”他总算谦虚一次:“不用了,不用了,饱了,饱了。谢谢,谢谢!” 我继续我的忧虑:“你和小丁姑娘到底怎么啦?” 眼镜男扶了扶他的白边眼镜,然后慢条斯理地说:“没什么呀,我们两个还是普通朋友关系,什么都没做呢。我现在还处于接受考察阶段,她不承认我是她的男朋友,她也不让我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就这么简单。” “也就是说,”我补充道,“你们还不是正式的恋人。” “也可以这么认为吧。”眼镜男点点头。 我不禁心头暗爽。我还没有彻底失败,还有希望将小丁姑娘从眼镜男的手里夺回来。我喜笑颜开地把眼镜男送走,他要付账,我坚决不收,我拍着他的肩膀说:“以后咱们都是朋友了,你再谈钱的话,就等于打我的脸。” 眼镜男也很开心,吃了一顿免费的午餐。我叮嘱眼镜男以后常来面馆坐坐,最好领着小丁姑娘一块来,眼镜男说一定一定,有空一定捧场。 我对春哥说:“咱俩就不用客套了,有困难了找哥们。” 春哥说:“现在最困难的应该是你哟。” 诚如春哥所言,我真的很困难,在小丁姑娘这事儿上,我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春哥走后,我心里顿时紧张得不行,因为过不了多久,小丁姑娘就要光顾这里了,如何以最好的面貌最好的状态展现在小丁姑娘面前,是我最费脑筋的事情。 当天,我容光焕发,干劲十足。持了银行卡跑到专卖店,不惜血本拿下了一套名贵西装,然后花了半天功夫在理发店为自己做了个发型,头发也染了颜色。这种颜色我叫不上来名子,应该紫、蓝、黄三种混合出来的颜色,给人的感觉是看上去没染,其实是染了的。 另外,我还给自己精心挑了双皮鞋,我之前是从没穿过皮鞋的,而且很不喜欢穿,我喜欢那种轻便的旅游鞋,而且偏爱乳白色。可是为了迎接小丁姑娘的到来,为了给小丁姑娘留下个好印象,我不怕委屈自己,只要小丁姑娘高兴,再大的委屈算个鸡毛。 我还开始注意到店内的卫生问题。 在以前,店里是每天打扫一次。你知道,我们面馆里,食客多的时候,店内外都脏得出奇。餐巾纸扔得满地都是,像秋风吹过的落叶,公共厕所的状况也不过如此。素质差些的,吃下的哕物不吐在餐桌上,直接吐在地板上,一天下来,积少成多,让我们气得肺疼,又毫无办法…… 现在我是不能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了,我在店门和餐桌上都贴上了一张公告,上面禁止随手扔垃圾,请大家保持店面清洁。这招不管用的话,我会紧盯每一个食客,发现有不讲卫生者立即上前制止,并且保证不厌其烦地向他宣导乱扔垃圾的种种不良影响。 作为老板,我吩咐我的员工――也就是那个湖北妹,以后我叫她小M,每隔两个小时就要把地板拖一遍,拖得不干净了,我要炒她鱿鱼。所幸小M还算听话,对于我的指示,总表现得任劳任怨。 万事具备,只欠东风。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东风吹来的日子…… 终于,小丁姑娘千呼万唤始出来。 *** 那天,小丁姑娘具体穿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天的小丁姑娘漂亮性感,温柔腼腆,我的魂儿一下子被她勾去了。我以前不能明白为什么古人要说红颜祸水,为什么那帮帝王们不爱江山爱美人,现在我明白了,男人就是为女人而生的! 假设小丁姑娘是美人褒姒,那么我甘愿做个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只要能博她笑上一笑,即便国破家亡、遗臭万年又有何妨? 假设小丁姑娘是陈圆圆,那么我甘愿自己是吴三桂,不就是断送了大清江山吗,我不在乎,我只求她能在我身边。 小丁姑娘在我心目中是那么地完美无瑕,她能光顾我的小店,对我而言,是无上的荣光。唯一让我觉得不爽的是,她的左手牵着的另一个人的右手,那只右手偏长在了可恶的眼镜男身上。 岂止不爽而已,简直大煞风景嘛! 眼镜男一脸奸笑地跟我打招呼,为了表现出自己的风度,我连忙上去握着他的另一只手,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样,亲热地拉着他坐下。小丁姑娘看了我一眼,微笑着朝我点头,我真想醉在她的微笑里,但理智告诉我,还不是时候。 “欢迎光临心连心拉面馆――” 小丁姑娘看着我,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眼睛眨了几下,然后说:“哦,你是D线的那个吕树,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呢。” 我顿时兴奋莫名,小丁姑娘居然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子。 “对,我是吕树,吕是吕树的吕,树是吕树的树……我们常见面的。我,我觉得在福士康做普工没什么前途,就跟朋友合伙,折腾了一个拉面馆,就是现在这个。见到公司的同事过来,我,我非常兴奋……” 我说了一箩筐话,小丁姑娘一直笑着在听,我说完了,小丁姑娘吐吐舌头,夸赞道:“你好厉害啊,都做大老板了。我好佩服你哦。” 小丁姑娘吐舌头的动作真是可爱极了。 “哪里哪里,小本生意啦。” 这时候大师也闻声过来了,像看外星人似的打量小丁姑娘,然后小声问我:“这就是传说中的你的女神小丁姑娘呀?” “废什么话!”我捅了他一下,“还不赶紧拉面,别忘了多放点肉。” 大师忙活去了,我亲手倒了两杯白开水,分别送到小丁姑娘和眼镜男面前。我坐在他们对面,觉得十分别扭。眼镜男故意炫耀似地对我说:“哥们,你看我女朋友长得还行吧?她可是车间的头号美女哦。” 我不知道该如何措辞:“美女,美女。” 小丁姑娘娇嗔地点了一下眼镜男:“去你的,谁是你女朋友啊,别得了便宜就卖乖啊。”眼镜男突然搂住了小丁姑娘的脖子,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她脸上亲了一口:“我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哈哈。” 小丁姑娘羞得满脸通红,粉拳雨点般地砸在眼镜男肩头,然后幸福地倒在他的怀里,像一个未成年的活在童话里的小公主。 看着他们亲密的打情骂俏,我的心头仿佛浇下了一坛醋,酸得不行。只好别过脸去,看向窗外。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眼睁睁地看到心爱的姑娘躺在别人的怀抱里,自己却还假装无所谓。 大师的拉面姗姗上来了,我埋怨大师的速度太慢了,我甚至觉得这几分种里,一个世纪都过去了。我把面恭敬地端到他们面前:“别客气啊,吃,吃。” 然后我出了店,一个人走上了大街。 *** 大街上熙来攘往,人们行色匆匆。天色忽然转暗,一场大雨就要到来。深圳的雨就是这样,要么不下,一滴都无,要么下得很大,瓢泼似的,长泼不止。 我漫无目的往前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走到什么地方去。 前方是人群,我穿过人群。人群的中间位置是一个小女孩,低着头跪在那里,胸前挂着一块牌子,写着父母双亡背井离乡云云,这种骗人的把戏我见多了,我敢肯定小女孩背后有黑心的成年人在操控。如果在平时,我会看都不看一眼,可是此时此地,我却发癔症似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给了她。 我继续往前走,我可以听到背后人们的纷纷议论,我不管他们,我毅然把身上的那套名贵西装脱了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我继续往前走,天风聚起,乌云密布,很快,大雨兜头而下。街上的行人好象炸弹来了一样地四处躲藏,小摊小贩们个个神情落寞,争分夺秒地抓紧收摊,他们不喜欢下雨天。再往前走,马路上的汽车都开得飞快,车轮里溅出来的泥水弄得我睁不开眼睛。 雨点越来越密,我的全身都湿透了。 我神经质地把皮鞋脱下来,在路旁的一个商店里换了两瓶啤酒,一手一瓶,边走边喝。不知走了多久,天渐渐黑了下来,我还在不停地往前走。啤酒喝完了,我也走累了,一下子倒在马路边上,倒在混浊的雨水里,像个死人一样。 腰里的手机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手机是防水的,不然早挂掉了。我知道是大师打来的,可是我不想接听,我的情绪低落至极,不想与任何人说话。 我就那么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手机还在响,彩铃是一首刀郎的《雨中飘荡的回忆》。沉郁的歌声把我拖进一段美好的回忆里。我想起第一次遇见小丁姑娘那天,也是下着雨,只不过没有现在这么大,这么紧。 那天小丁姑娘的纯真笑容,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美丽。 第19章 思念是病 不瞒你说,我大病一场。可能是重感冒,也可能不是,总之,我病了,而且病得不轻。想想看,那么糟糕的天气,那么无情的风雨,那么抑郁的心情,那么狂热的自虐,不大病一场才怪。 事后得知,是大师把我弄回去的。 那天,大师看到我出了面馆,以为我去买烟或者干其它的去了,也没把我的离开,放在心上。后来,眼镜男和小丁姑娘吃完了面,要买单,瞅不见了我,问大师,大师说我可能跑哪儿鬼混去了,看看店外,却发现,外面已经大雨倾盆。而他清楚地得,我并没有打伞。 大师找来两把雨伞,一把借给了眼镜男和小丁姑娘,另一把自己撑着,就奔出来寻我了。大师并不知道我是往哪个方面走的,他就随便拣了个方向去追,不幸的是,这个方向却是相反的方向。大师沿着马路一边不停地跑,人们以为他是个疯子,或者家里失了火。 大师心急如焚,因他深知,我们这个路段,下雨天最易出交通事故。前一阵子就有两个刚下班的女工因为路面过滑摔倒在地上,正好此时一辆大巴车喝醉了似的疾驰而过…… 后来大师找了半天没找着,聪明地掉过头朝反方向继续寻找,这次,黄天不负有心人,他在累得快要倒在地上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已经倒在地上的我。 根据大师的回忆,那天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但是我固执地认为,那天的情形不是这样的,至少不完全是这样的。因为在大师的讲述里,我觉察出了不少大师美化自己的地方。比方说他沿着马路在风雨中奔跑并被路人们误以为家中失了火――这话就值得推敲一番。以我对大师的认知,他不是这样奋不顾身的人,除非是为了争夺某个姑娘或是他买的彩票中奖了奖金被别人领走了。 我这样说是有据可依的,并且以上两种情况都在大师身上发生过并被我亲眼目睹过。众众周知,大师打小玩世不恭,游手好闲,奢赌如命,尽管他在经历了“黑厂事件”后洗心革面了,却洗革得不够彻底,也就是说,他的那些坏毛病没有根除。我们两人经营拉面馆,合作的过程中,他时不时地会跟我赌这个赌那个。 当然,在大师口里,赌这个字是不被允许说出来的,他发过誓,今生再说一个“赌”字,全家死光光,生出的儿子没皮眼。他自作聪明地把“赌”改成了“猜”。 试举几例。馆子开张前一天,他对我说:“吕树,我猜我们这次一定能引起轰动。”开张后一天,他对我说:“吕树,我猜明天的来吃面的人一定会更多。”小丁姑娘大驾光临的那天,他对我说:“哼,以我猜哪,那个小丁姑娘一定长得不怎么样。” 可以这么说,大师嘴里的“猜”,基本没有一次是猜对了的。因此我要说,大师只对“猜”感兴趣,或者说只对金钱和姑娘感兴趣,他是不会对朋友之间的情份感兴趣的。总之,大师那天不可能如他所说的那样为我奋不顾身。 不是我打击他,他尚没修炼到那种级别。 我想那天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我因为看到了小丁姑娘和眼镜男亲昵的画面而心酸不已,换一种说法就是吃了醋,于是内心十分郁闷,一心想出去走走。如你所知,那天风大雨急,而我事先不知。或者说,明知天下雨,偏向雨中行。后来风越来越大,雨越来越密,而我又猛灌了两瓶啤酒,于是就倒下来了,醉卧在某段马路中间,也可能是马路牙子上,我都不记得了。 不久我醒了过来,我看到一辆警车停在我面前。一个警察对我行了礼,说:“先生,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们几个早就完蛋了。” “刚才发生了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们在追捕一伙逃犯,逃犯有枪,我们正在交火,一时打得难纷难解。你过来了,大声冲那帮逃犯们喊了几句话,不曾想,他们全束手就擒了。” “我对他们说了些什么?” “我们怎么知道。”警察们异口同声。 “麻烦你们把逃犯叫来,我要问问他们咋回事。” “都被打死了。” 我应该很伤心,居然忘记自己说过什么惊天动地的话。我看天黑沉沉的,于是就求他们把我送回去,警察们二话不说,乖乖地把我送回来了。 想到这里,我自己哈哈大笑。我还缩在被窝里,只露出一条左臂,小M正在帮我换药水。我凝视着小M的脸,居然发现有些地方酷似小丁姑娘,比如鼻子,和小丁姑娘一样小巧;还有,单眼皮,小丁姑娘也是单眼皮。 再仔细地寻找,发现小M也留着跟小丁姑娘一样的马尾辫。其实把头发束成马尾现在看来是个很老土的发型,现在年轻的女孩子都把头发弄成两种样式,一种是长发披肩,男人们基本上都喜欢这种;另一种就是爆炸型,简称“爆头”,跟鸡窝似的,假扮时尚,彰显另类,还名之曰:张扬个性。 我偏爱小丁姑娘的那种“土”,我觉得并不土,只是看上去很土罢了。其实那是一种朴素的美,自然的美。 真是太巧了,小M怎么能和小丁姑娘留着一样的发型呢? 小M帮我换好了药水,重新挂上了吊瓶,然后走到卫生间里,拿了一块湿毛巾出来,整齐地对折了几下,轻轻盖住我的额头。 我觉得小M对我真好,不光是小M,大师对我也不错。我不禁为我对大师的误解深感惭愧。我想没准真是大师把我送回家来的也说不定。 “小M,我可以叫你小M吗?” “你都叫了两天了,还有什么可不可以的。” “大师走了多久了?”我问。 “刚走不久,他说过两天还会来看你。” “店里的情况怎么样?” “有大师在,”小M拍拍我的肩膀,“你就专心养病吧。” “你怎么会在我家里?” “这句话你都问了七遍了,你的记忆性也太差了。” 我不说话了,盯着小M看,一直盯到她脸红为止。我见证了她由脸不红到脸红的过程,然后觉得她很可爱。我的印象里,小M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是个湖北女孩,相貌平平,如果打扮得好一些,可能情况会好一些。 小M不太爱讲话,可是嗓门很大,以前在店里,都是我对着食客们喊“欢迎”,她来了之后,这事就交给了她。她身材还可以,如果再发育得好一些,可能情况会更好一些。 平时工作的时候,小M比另外一个湖北妹要卖力得多,这一点大师也看出来了。大师在□□难耐的时刻没有选择她而选择了她的同伴,这说明大师看重的不是谁工作务实,而是谁长得好看。小M身上只有一点是我讨厌的,她的快要遮住半张脸的蓝边眼镜,跟胖妞有得一拼。她说她高度近视,并进一步给我解释了原因,是因为念书的时候太刻苦而落下的。 我很奇怪,我问她:“你以前读书很用功吗?” “是啊,不然我哪能得近视?” “那你怎么没有去读大学,却到这里来打小工了?” 小M语塞了,好像一个贼偷瓜的时候被抓个现行。不过总体而言,小M还是个不错的女孩。假如她能把眼镜摘掉,我会觉得她更不错,因为她的那双眼睛真的酷似小丁姑娘。 我自找苦吃把自己弄病了之后,大师吩咐小M来照顾我――当然是有偿照顾,她的工资不会少一分钱。然后她就过来了,来到我家。几天里,她事无巨细或者假装事无巨细地照料,让我这个大老粗切实地感受到了她的温柔和温暖。 我喜欢一切性情温和的女孩子。 在这宝贵的几天里,也有很多事情让小M感到尴尬并让我感到内疚。比如,我不能很方便地下床走动,夜里内急就由她扶着去卫生间小解,走动的时候,我必须要搂住她肩膀,而她只穿很薄的内衣,难免肌肤相亲;我一边扶着她,一边小便,于是经常被她看到,每次看到,她都要脸红一到十秒不止。 她还充当保姆的角色,亲自给我换洗衣服,如你所知,内裤也属于衣服的范畴,自然无法漏掉,她在扒下我的内衣时紧闭双眼,但在给我换时就不可能再紧闭双眼了,否则还不把那玩意儿套到我的头上去。因此,小M不得不睁开眼睛给我换,透过透明的两块镜片,很多细节的东西被她一览无余。 通常这个时候,小M的嘴巴就会张成“O”型。 我也不想吓着她,可是我毫无办法。 当然,你可能会说,就我的病情而言,诸如上厕所、换内衣,完全可以自己搞定。但是我不想这么做,一是我怕麻烦,虽然这些麻烦在生病之前天天存在。二,既然我现在病了,我是个病人了,我的想法就要有所变化了。 你知道,一个病人的心理是和一个正常人的心理不一样的。 我的心理就和你认为的差不多,是种变态心理。我想得到别人的照顾和安慰,这些东西如果没人给倒也算了,可如今小M就在身边,那么一切不能被理解的发生都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不过我总是感觉这些发生还远远不够。我有强烈预感,我和小M之间还会再发生点什么。至于“什么”是什么,恕我直言,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第20章 小M来了 我发现小M是个有洁癖的人,如果说洁癖是一种病,那么她已经病入膏肓。我卧病在床的这段时间里,小M始终如一地坚守在我身边,对我施以妻子般的照顾,令我感动万分。不过,她常常出入我的卫生间,有时一呆半个小时不出来,这点令我很是费解。 我的卫生间和邻居家的没什么两样,都设有马桶和浴池,都可以排泄和洗澡,也就是说,它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为什么小M一进去要那么久才出来呢?而且我发现,小M每天至少三次跑进卫生间,每次在里面的时间都不低于三十分钟。有次我实在被好奇心弄得难受,便鼓足勇气问小M:“喂,你刚才干嘛去了?” 小M这时刚从卫生间出来,只听她大大方方地说:“洗澡呀,还能干什么?” 我继续问道:“你一天要洗几次澡啊?” 小M想了想说:“一般来说是三次,逢年过节啥的会作相应的调整。” 我惊讶地睁大眼睛:“洗澡还有计划啊?” 小M给了我一个蒙娜丽莎般的笑容,却不回答我,扭过头,下楼给我买吃的去了。 当天晚上,小M打点好一切,整装待发。小M要走了。这天晚上是我病后的第八天的晚上,也就是说,我躺在家里养病,从前到后,整整八天了。 八天里,我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及和小M不着边际的聊天,似乎什么也没做,毫无成就可言。八天里,我和小M虽然混得很熟,可对她还是一知半解。我只能看到她表面上的东西,比如长相一般戴了眼镜屁股很大牙齿很白,我却无法走进她的内心。 一个人想要走进另一个人的内心,其实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生下来就是连体,用着同一个心脏。人们常说,知子莫如父――也未必是这样。现在很多做儿子的都比较叛逆,热衷于和父亲对着干,实不相瞒,我也属于此类。我跟我父亲是天生的敌人,他在我年幼的时候弃我而去,至使我在痛失母爱之后又失去了父爱。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对父亲的怨恨从未消除过。这说明父子之间的代沟远远大于其它的血缘关系。比如我和我舅舅就相处得比较融洽,他从未打过我,我也很少诅咒过他。总之,父亲要想真正了解自己的儿子,很难。他不知道他所要的是什么,甚至想都想不到。 我对小M也是这样,我不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她不图回报地对我好,究竟是何居心?也许我的想法过于偏激狭隘,说不定小M就只是单纯地想帮助我呢?小M向我告辞,她说:“你身体恢复好了,我也该走了。” “要回家么?”我问她。 “我一个打工妹,哪来的家?” “那你往哪走?” “天大地大,总有我容身之处吧。” “我不想你走。” “我留下来什么都做不了。” “不是啊,你可以陪我说话,陪我一起起床……” 我把起床二字压的很低,这时我注意到,小M的脸上显出亢奋的神情,同时眼神迷离,双腿微颤。看样子,她对男女间事并不陌生,或者说,神往已久。面对小M如此反应,我决定做一回轻浮之人,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可以让我把手伸进去感受一下吗?” 小M假装矜持:“哪儿?” 我说:“上面。” 小M说:“上面哪儿?” 我说:“随便。” 看到小M点了点头,我像得了尚方宝剑,开始肆无忌惮。 我伸出右手,蚯蚓般抻入小M的上衣里面。果然是个太平公主啊,我不禁感慨,比飞机场强了那么一点点。但她年龄小,尚没发育完善,我不怪她。我的手掌在里面,明显感觉到了□□的温度,以及灵魂的颤栗。 以我的经验,对付一个女人,已经绰绰有余,我的骨子里却有一种浪漫情结,就是不论做出的事情多么庸俗不堪,我都想让它在发生的过程中冠以浪漫纯洁的名义。这一点足以说明我是一个伪君子,毫无高尚可言。 如你所知,这天晚上,我得到了小M的身体。开始是上半部分,后来变成了整体。小M虽然长得不美,但皮肤光滑如缎,也许是她一天至少要洗三次澡的缘故。我很想知道她用什么牌子的香水和沐浴露。 小M的胸前扁平,无法比拟电视里那些时装模特儿们,但是很有质感,我想如果加以改造和丰富,她将不必再会为此而自卑。此女有一点值得称赞,双腿修长,不输小丁姑娘。我是个美腿控,她的腿,让我直流口水。 我提出更进一步,小M半推半就答应了。但是她向我提了几个条件。三点如下: 一,之前,必须清洗身体,时间为三十分种。二,之前,必须熄灭电灯,且禁止随地吐痰。三,之前,必须万无一失,且要保质保量。 小M提出的条件里,只有最后一条,我能勉强接受,对于第一条,我坚决抗议,我对小M说,你不能以你对自己的标准来要求我,我洗澡都是几分钟之内搞定,你要酌情适当给予减免。小M思虑再三,忍痛割爱减了一半时间。对于第二条,小M也不得不做了些许妥协,她同意我在做的时候可以点上几根蜡烛,但必须是红色的,红色象征喜庆和谐――我并不这么认为。 关于吐不吐痰的问题,我先吐了一口,然后答应她:“尽量不吐。” 双方自愿,彼此相吸,我们有板有眼地进行了一场爱的交流。小M虽是初次,可她表现得很不初次,而我虽久经沙场,却表现得很是笨拙。整个过程,小M不哭不笑,不打不闹,不抓不挠,不喊不叫,她的沉稳淡定令我着实汗颜。 小M还具有发明家的潜力。小M为我们的成人生活发明了一个专用的名词:上背。这个词语在词典里肯定查不到,而且此后,我们管男女之事都叫“上背”了,并且在朋友间传播开来。老实讲,我也不太能懂“上背”这俩字的原义,我只知道“断背”,李安有个电影叫《断背山》嘛。小M却教给了我一个课本上学不到的新名词,我实感欣慰。 当然,照字面理解,上背嘛,必定是男人上了女人的背,也能与那事儿搭上关系;后来小M告诉我,其实“上背”取的是谐音“伤悲”。这么一想,也有点浪漫主义的味道。 自从小M第一次被我“上背”,或者说,和我发生了“上背”的关系,我们俩便名正言顺地同居了。小M那天晚上没有走,第二天却走了,回去退了租房,晚上又过来了,此后便一直跟我住在一起,一直住到我们无法再住。 在我们或快乐或不快的同居时代,我以我独有的毅力,顽强对抗着来自我的女友小M的生活方式。小M不是小资,却充当小资。小M是个打工妹,却一心想着当富婆。小M花钱如流水,有时候又抠门之极。小M长得不漂亮,却总认为自己很漂亮。 这些还不算什么,我最无法忍受的,小M患有严重的洁癖,简直无可救药。和这种人一块生活,真是痛苦不堪。她做出的怪异的事情,还逼我去做,这真要命!比方说她穿衣服,买倒是不多买,可是她洗的次数多。每天一洗,今天的衣服决不用到明天。她洗衣的频率快要赶上洗澡了。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忽然停水或者断电了。 小M吃饭,如果在外面吃排挡,一看苍蝇,二看桌椅,两中有一不入眼者,她皆不入内。如果在家吃,一次性筷子只能用一次,冲洗之后用二遍她便会觉得恶心。不准吃鱼――鱼味腥且鱼眼吓人,她都不喜欢,因此也不让我吃。 家庭卫生方面,墙壁上不能有灰尘,地板上不能有纸屑,沙发上不能放衣服和报纸,烟灰缸里不能有烟灰。总之要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搞得家不像家,倒像大酒店里一夜上万元的总统套房。 面对小M如此用心良苦的同化,我真的感到无言以对。太美好的东西会让我接受不了,就好比哪天小丁姑娘带着爱情突然对着我从天而降。我准得晕过去。 小M是我生命里早晚要出现的人,我从来都这么认为,她在胖妞离我而去之后现身,在一定程度弥补了我精神上的空虚。 但是很奇怪,我从没把小M当作可以与我厮守终身的人,我之所以和她“上背”,不是我爱她,是我需要她。而心底最重要的位置,我早就留给了另外一个女人。你猜得到的,她就是小丁姑娘。 第21章 上班太累 小M除了可恶的洁癖之外,她还是一个贪图享受的女人。她的这种懒惰心理早已形成,只是遇到我以前,没有机会表现出来。 我向来是个不喜欢对女人动粗的人,因为胜券在握的事情做出来丝毫没有挑战性。我们同居一个月以后,小M公然不上班了,扬言要做家庭妇女,不想抛头露面,只愿相夫教子。如实说,小M其实并不懒,不然,也不会患上洁癖。我所说的贪图享受是指,不上班,不挣钱,完全靠我一人养家糊口。而且她说到做到,说一不二。 那天小M对我说:“我不去上班了,上班太累了,不适合我。”果然没去上班,找块抹布擦窗台去了。我当时哭笑不得,以为她在开玩笑或者闹情绪。后来,连续三天,她都呆在家里,足不出户。这样做的后果是,拉面馆里,我背对着大师,纠缠不清地解释原因。 “小M是怎么回事?玩罢工啊她?”大师质问我。 “她得病了,不能上班了。” “她也得病了,什么病,思春呀?”大师不信。 我感觉应该瞒不过,便如实相告:“我跟小M已经那个了。” “哪个啦?” “上背了。” “上背?” “就是我把她上了。” 大师并不吃惊:“我早料到,一对狗男女,干不出什么好事来。” 这件事情是这样解决的:大师又另外雇了一个女工,接替小M之前的活计。可是我的工资却没有相应地提升。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分红的事情。 一开始说好了的,这馆子是我们两人合资的,虽然大师投入资金是我的10倍。月底分红的时候,我们按七三分成,也就是说,面馆所赚的钱,大师七份,我拿三份。我也确实在上个月拿了三份,但后来不这样了,计划赶不上变化,后来老板变成了大师一人,我居然和小M小G一样,也成了打工的! 谁能够想到,突然一天小G成了面馆的老板娘。 小G当初和小M一起被我们招进来,完全看不出她们有任何野心,才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小G和小M就先后俘获了大师和我。据我所知,大师被小G迷得神魂颠倒,出淤泥而尽染。赐我出局也是小G向大师建议的,或者逼迫的。 由此,我也终于明白了小M为何不想上班在家做全职太太了,她是在效仿小G啊。这两个妖蛾子!她们两人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我和大师之间伟大的革命友谊。对此,我无话可说。或许大师自有他的难处,他没有直接向我下逐客令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仍留在拉面馆做事,拉面馆已经今非昔比。原来的店面太了,赚了些钱后,根据老板娘小G的意思,又在另一条街租了家更大的店面;店里的员工已多达六人,最主要的是,大师不再拉面,另高薪聘请两个师傅。我负责安全防卫,和福士康电子厂的保安干的是一件事。我每天无所事事,专门给大师看店。 大师不在时,店员们也勉强把我当作老板。 大师也没闲着,他在着手拉面的研发工作。这一点令我十分钦佩。大师的研发处设在自家的厨房里。他所干的事情是,先和好面,然后把面托在手里,上下左右东西南北地拉来拉去,他的愿望是要使拉出来的面吃起来更有劲道。这个愿望落空以后,智力超群的他决定在拉面的外形上大做文章。 比方说一根细长的面条,下锅之前,刻上各种图案,花、草、树、木,以及鸟、兽、虫、鱼都行,这样就使出锅的面显得花样不一,形象丰富,最终目的是引发食客们的食欲。 这是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他把面做成各种形状,不是单一的细长型了。比如做成镰刀、斧头、铁镐、榔头――这属于农具类;苹果、香蕉、葡萄、猕猴桃――这是水果类;诸葛亮、孙悟空、潘金莲、东方不败――这则是人物类。 还有很多不能一一列举,比如牛马猪狗、高楼大厦、金童玉女、两只蝴蝶、山川河流、七种武器,等等。这些东西与其说是拉出来的,不如说是捏出来的。不管是拉是捏,出锅以后都叫做“拉面”。也不能说全都“拉”得惟妙惟肖,有些东西比如人物潘金莲,大师见都没见过,只能全凭想象来“拉”。有时候感觉还不错,可经过沸腾的开水煮过之后,就成了四不像或者一团面疙瘩。 大师娲居在家研究各种拉面的时候,小M在家也在发明了一种东西。我发现他们俩个都具有发明家的天赋。小M要发明的东西叫“黄茶”,就是一种饮料。起名“黄茶”是为了区别于绿茶和红茶。小M此举的动机是,懒得出去买。 “黄茶”的具体做法是:先准备纯净水一瓶,瓶子的容量要向绿茶的容量看准,不能过大,也不宜过小。然后把批发来的白糖、茶叶、香精各取适量混入纯净水里,搅拌,搅拌完了再放上从药店买来的维生素C,是药片的话碾碎放入,是药粉的话直接放入,然后溶化。这几步完成以后,不要忘了给水加热,加热必须至100摄氏度,接着再置入冰柜进行冷却。冷却完了,拿出来就可以喝了。这便是所谓“黄茶”制作流程。 当然,你可能不能接受这种制法,认为它太过简便,任何人都会这么做,甚至比小M做出的效果更好。可是,你不知道,平时小M在家是多么地墨守成规,多么地冥顽不化,她很少会去碰一些要浪费些脑细胞的事情。换言之,她的生活毫无创意。能够自发研制出“黄茶”出来,实属不易。因此要给予鼓励,让她再接再厉。 小M做了全职太太,性情与从前大不相同。不是变得温柔了,而是变得暴躁了。她经常向我发脾气,我还不能对着发,如果我忍无可忍动手打了她,她会秉承中国古代妇女们对付男人们的优良传统,一哭,二闹,三上吊。 小M哭的时候眼泪巴嚓的,神色悲戚,像是死了亲爹妈。她边抹眼泪边哭诉,哭诉的内容不外乎是从小命苦啦、看我看走了眼啦、天底最可怜的人啦,诸如此类。 见我无动于衷,便主自动放弃哭泣,开始大闹。大闹天宫她没那个本事,她有本事把这个家弄得鸡犬不宁。她的强项是摔东西,看得到的,摸得着的,抬得动的,举得起的,无一例外,全遭毒手。每次不把家弄成垃圾厂绝不罢休。这招还不能另我悔改认错的话,她只有上吊这条路可以走了。但基本都是假上吊,她那么自恋的一个人,不会对自己残忍的。 我却每每信为以真,我倒不怕会出人命,死了倒落个耳根清净,反正是自杀,关我鸟事;我是害怕她半死不活的,这样就麻烦了。如你所知,我最惧去医院看病,又是花钱,又是折腾,咱不是有钱人,咱也折腾不起。我就是担心小M死不成,然后被送进医院。 通常看到小M手上拿根尼龙绳子挽个圆圈然后挂在吊灯上面然后把脑袋套进去,我会情不自禁地上去阻止,我会做出让步,违心向她认错。这个时候小M会将我臭骂一顿,然后汪汪痛哭,最后伏在我在怀里,提出跟我“上背”。 吵后“上背”,小M要比平时疯狂得多。她的疯狂表现在,抓咬我的双肩,撕扯床上被褥,口中发号施令:“吕树同志,冲啊,冲啊,停下来的是汉奸!”于是我不敢停止,永往直前,跋山涉水,攻城略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上背”完毕,小M又成了往日的小M,趾高气扬,作威作福,指东道西,不可一世。 只到有一天,小M从外面买了一台电脑回来,她的火暴脾才得以收敛。 小M在家无聊得很,常向我抱怨,要我抽出时间,陪她逛街或者游玩。我都没有时间,因为这时大师已把拉面馆交给了我打理,他带着小G回四川老家省亲去了。大师那么信任我,我干得特别卖力。因此这段时间特别地忙,比牛仔还要忙,忙得团团转,忙得不可开交。以前只是做保安的事情,现在要做老板的事情,自不可同日而语。 我就对小M说:“我没空,没看我忙着嘛。” 小M说:“那成,我要聊天,我要上网,你给我钱!” 我就给了两千块,结果如我所料,她买了台电脑。那天我回到家,就看到小M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我说:“买回来啦?”小M说:“是呀,刚请别人帮忙安装好。” 我问:“别人是谁?” 小M说:“哦,他叫老九,你的一个朋友。” 我说:“什么时候走的?” 小M说:“刚走啊,他说改天还会来。” 小M不理我了,打开电脑玩起了网络游戏。想到了老九,我想到了老九的表哥,那个曾经频繁向我约稿的文字编辑。这才发现,我好久没有写小说了。我翻箱倒柜,找出了一份落满灰尘的报纸,然后找到副刊的部分,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我交给小M看,我说:“喏,这我写的,随便看看。” 小M好奇地放下鼠标,看完了我的豆腐块,然后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光打量我。与此同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复杂起来,说不出是喜是悲,是嗔是怒。 “你还会写文章啊?”小M的口气软得像糖。 “不值一提。”我摆摆手,然后故作深沉地点了点头。 第22章 河南大汉 老九是位河南大汉,认识他时,我刚进福士康没多久。那天天气干燥,烈阳高照,因为车间里没有放足冷气,因此闷热异常。一个流水线作业的男工一时烟瘾上来了,背着老大偷偷点了根香烟来抽,结果不抽不知道,一抽命没了――带着火星的烟头被他无意间的一扔,扔进了一旁的大锡炉里。 大家知道,大锡炉是高温机械,它就像一桶汽油放在那儿,最容易引起火灾。这位男工真可谓是无心扔火火成灾,于是大锡炉就爆了,喷射而出的火苗一下子将那位男工吞没,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一个鲜活的生物就变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 别误会,这尸体不是老九的,老九向来老实巴交,而且很少抽烟,更别说在严禁抽烟的车间里抽了。老九是后来赶过来灭火的英雄。 说老九是个英雄,一点也没吹嘘的成分。 当时火势旺盛,流水线上的物料基本都是易燃品――别看这帮流水线上的作业员们平时都嘻嘻哈哈争强好胜的,这回一碰到火灾,全都像霜打的茄子,蔫掉了。竟然没一个敢壮着胆子视死如归地上前救火。我认为主要是都给吓傻了,只顾着逃命呢,躲火还来不及,谁又会去冒险救火? 乱世出英雄啊,老九就是这个时候恰到如处地出现了。没人看到他是从哪个地缝里钻出来的,他犹如神兵天降,带给人们无尽的想象。 老九“降”下来以后,先把自己的上衣脱下一件,卷成筒状,去砸火舌,被烧成灰后,老九又脱下了一件上衣。不料这件享受到了和上件同样的待遇,同样被烧掉。然后老九继续脱,上衣脱光了,往下脱裤子。他就像剥粽子一样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脱到最后就只剩下一个小裤衩――不能再脱了,再脱的话,他的丑丑的家伙就要见光了,见的不仅是人们的目光,还有耀眼的火光。 这时四周已然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工友,有男工友,也有女工友,以女工友居多,因为在我们厂,男女人数的比例是2:5,也就是说,有两个男的,就有五个女的。可想而知,我们厂是典型的阴盛阳衰。不过这也不能怪高层们,人人都知,男工要比女工便于管理,男工们常常滋事闹事,而女工相对来说,就省心了许多。 男工们复杂地观看着老九的表演。 他们肤浅地认为,老九救火是在出风头。于是都抱着事不关己或幸灾乐祸的心理,有的静观其变,有的则竭力怂恿。比如在老九脱得只剩裤衩的时候大家同仇敌忾地冲他喊:“脱!脱!脱!”他们想看到老九不挂一丝的样子。或者说,他们想看到老九不挂一丝时旁边女工们的反应。 这边的女工们隔岸观火,仿佛在观看一场有声电影,老九是这电影里唯一的演员。也有一些女工失声尖叫的,也有吓得说不出话的,能说出话却说得嘴直哆嗦的。更多的人主动做了老九的观众。 老九这时还没交女朋友,他很想在女同事们面前表现得英勇一些,但是脱光衣服并不代表英勇无畏。于是他三思后行,保留了身上仅有的一块遮羞布。应该说,老九的脑袋瓜还是挺灵活的,在他感觉到衣服灭不了火只会被火灭之后,他想到了车间角落里的灭火器。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了灭火器准备终极灭火,但不幸的是,他不会使用,面对这么一个和自行车打气筒相似的东西,他皱起了眉头。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这里,即使是演戏,也得硬着头皮演下去,不然,丢人将会丢到月球上去。幸好,车间外面的保安们闻讯赶来了,老九眉开眼笑,等待着保安们的援救。然而,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几个保安也不会用灭火器――都是新进厂的员工,对灭火这项技能缺乏最基本的掌握。 保安的职责告诉保安们,这火不能不扑,不扑的话,他们将要面临处分和开除的危险。于是赶鸭子上架,连同老九,打开所有的灭火器的压嘴,对着熊熊燃烧的大火乱喷一气,最后居然把火给灭了。观众们欢呼雀跃,真是坎坷! 这个月月底公司召开月会,领导点名表扬了老九的光辉事迹,授予老九为“优秀员工”,奖金两千元,并号召全厂职工向老九学习。老九衣冠楚楚上台领奖,而且发表了长达三百多秒的即时演讲,感谢这个感谢那个,唯独没有感谢那场大火。 我当时也在广场上,冒着炎炎烈日听他感谢。 他感谢完了,领了钱就跑下台了,我看到由于他跑得太急而趔趄了一下,差点当场摔个狗啃泥。我想笑,可没笑出来,我觉得我没资格笑人家。人家毕竟是“优秀员工”,为厂里做过卓越贡献的人,我凭什么笑话人家?我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我又点妒忌老九,他因为脱了几件衣服就拿了两千块,不光是我,很多人都会觉着眼红。 以后的老九,声名大燥,以至在我们福士康,有很多女孩子暗恋他,也有很多男孩子不服气。我就不服气,比我不服气的还有我的哥们陈宫。陈宫你该知道,他为人做事比较直接,他就找到老九,向他公开挑战。老九更怪,想也没想,就接招了。 打架当然不能在厂里打,你们这边刚打起来,那边保安们就拎着棍子过来了。到时候不但打不成架,还要被保安们打一顿,实在划不来。 我们选择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所在,这个所在具体在什么地方,是我们之间约法三章的私密,在此恕我不便相告。说到我们,是指陈宫,老九,和我。我本来是不想参加这场无聊的斗殴的,因这实在毫无意义。我虽然也比较不服气老九,可我不会跟他打架。 如果我真的认为自己比老九要强要英雄,那我应该像老九一样去灭火,在灭火中永生。我也这样想过,也每天等着灭火,只是苦于无火可灭。有时候等急了,也会掏出打火机来,把自己的帽子点着,然后及时吹灭,权当灭火之练习。陈宫跟我不一样,是个急性子,那天他和老九一声不吭一见面就打起来了。 陈宫练过摔跤,老九练过拳击(都是后来知道的),他们两人打得旗鼓相当,同时精彩纷呈。这场架里,我充当抱衣服的角色。我先给陈宫抱,之后又敌我不分地给老九抱,抱到后来,我自己都觉得热得要死,于是把自己的衣服也脱掉,一块抱。 他们战斗的结果是这样的,两人看上去都未受伤,因为都没流血;但是又都痛苦不堪,因为受了内伤。内伤要比外伤难治,而且其中的玄机甚多。他们都不能正常走动,我架着他们,一手架一个,跌跌撞撞地回了厂。当时我们都没申请外宿,因此都住在厂里。我作为三人之中的唯一能走路的人,全权负责了他们的治疗。 我没有去药房买药,药房里卖的全是西药。我要的是中药。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外婆就是一个当地小有名气的中医。她常年在山里采集各种草药,然后精心调配,熬成药水,包治百病。我曾跟着外婆学了点这方面的本事,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附近买不到,我就跑到镇上去卖,一般的大型超市都有卖中草药的。我买到之后,请外宿的同事帮忙,熬了两碗,给他俩喝。神奇的是,第一口喝下去,他们的疼痛就减轻了,再喝一口,就没了疼痛;喝到第三口,他们居然可以蹦蹦跳跳了。 从此,我们成了朋友。 但也说不上私交很好,只是还算聊得来。老九这人没城府,不会算计人,不过有些爱慕虚荣,爱出风头而已。那次老九因为救火出了名之后,事隔两年,他的那点小事迹已经逐渐被人们遗忘在光阴之外。主要这两年里,福士康再没发生过类似的火灾,老九盼到儿子都快出来了,还是没能实现脱光衣服扑进火海的愿望。 老九这次来找我,要谈的是两件事。一件有关他未出生的儿子的。早些时候,他泡到一位广西美媚,因为彼此吸引,所以发展迅速。这女生清纯可爱,娇小玲珑,深得老九宠爱。在泡上手的一周之内,老九就和她发生了关系,但是由于保险措施做得不够到位,女生怀上了老九的孩子,而且很晚时间才发现。 这女生太小,十八岁不到就出来打工了,不太懂事,十分害怕,不知该怎么办。然后不知听信了谁的建议,吵吵着要老九娶她回家,不然死给她看。老九犯难了,他当然不想现在结婚,一是对方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二是他并不想和她结婚。 老九的想法是,找女朋友可以找她这样的,但找老婆绝对不能找她这样的。女朋友和老婆毕竟是两码事儿。于是老九苦口婆心奉劝这个女生,一定得把孩子打掉,不然后患无穷。后来老九说服了倔强的女友,却又为打胎的事情犯了愁。这不,找我借钱来了。 还有一件事情与我有关。 老九告诉我,他的表哥也就是那个文字编辑,工作有了变动(走了狗屎运),已经跳槽进了一家出版社。在出版社当编辑的老九表哥并没有忘记我这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这不,又通过老九向我约稿来了。 总之老九的到来给我带来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我最怕借钱出去却不得不借给他,因为他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文学激情。当我把七百块钱递给老九的时候,老九则礼物交换似的递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说这是他表哥新换的号码,以后常联系。 我说:“好的好的。” 老九走后,我望了一眼小M刚买不久的崭新电脑。 那电脑本来是关着的,屏幕乌黑一片,却突然闪亮了一下,里面映出一个人头来。人头上挂的是我的面皮,有我的眉毛和嘴巴。眉毛中间横着嘴巴,嘴巴里面长出眉毛。我背后一阵发凉,肯定是幻觉。 也许生活本身并不可怕,只是我把它想象得很可怕。 第23章 文学梦想 若不是老九提醒,我都忘记我是未来著名作家的事了。作家要干的事自然是写作,不仅要写,而且要写得多,写得好,保证产量的同时保证质量。 我在来到深圳以前,是写不了少的小说,如果那些东西可以称之为小说的话;我来到深圳以后,也不曾停止创作的热情,百无聊赖的时候涂鸦过几篇,多半都投寄给了老九表哥。老九表哥视如珍宝,小说就幸运地被印成了铅字。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触碰过它,有两种原因可供解释:一,没兴致了,觉得写作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二,江郎才尽,我胸无点墨写不出来了。其实要我说,我只所以不写,更重要的原因是保存实力,我要厚积薄发。 你知道,我之前写的那些东西,对于网文而言,都算是短篇,偶有长些的,也没超出二十万字,这也是我总扑街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我还没有写过一部真正的长篇小说,这怎么能行呢? 我觉得,短篇对我而言,实属小打小闹,难成气候。要想成为一个大神,没有自己的长篇是行不通的。只有长篇才能体现出一个作者的功底和才华,才能更容易走出国界走向世界。 中国近百年的文史上,除了鲁迅先生,任何一个扬名立万的作家都拥有自己的长篇,这些长篇就代表了这些小说家。比如《四世同堂》之于老舍,《金粉世家》之于张恨水,《围城》之于钱钟书,《平凡的世界》之于路遥。 我希望后世的人在提到我吕树的时候,脱口而出我的长篇作品《XXX》。鉴于这一点,我必须得有属于自己的一个长篇,甚至可以是多个长篇。一个作家至少写出十部以上长篇,才能有望成为一个大神。当然,写得差另算,它跟写得多是两码事儿。 可我该写或者说能写些什么呢?这是一个疑问句。 于是我开始冥思苦索,我要写些什么东西。在写这些东西之前,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要写的是一个长篇,我把它定为一百万字左右。可以肯定的是,我不能再去瞎杜撰那些莫须有的爱情故事了。纯粹的言情支撑不了那么长的篇幅。 此时的我已然不信爱情,或者说怀疑爱情的真实性和浪漫性。也就是说,我以为,爱情并不存在,只是欲望在作怪;即使爱情存在,也是柴米油盐的实在,而不是千回百转的虚幻。总之,我不要再写假爱情,假爱情有琼瑶海岩们写就已足够,我还去凑什么热闹。 我只有写生活。自己的生活、他人的生活,生活里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我都要去写。我的精神偶像王小波说,小说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解释自己;另一类则是开拓世界。王小波选择了第二类,他成了一头特立独行的猪。我现在能做到的,只有解释自己,我觉得对于开拓世界,我能力有限。 我回想了下自己二十多年来所走过的路,所见过的人,所遇过的事,所受过的伤,所哭过的泪,所……仿佛只在两天中度过,一天是出生,一天是死亡;一天是希望,一天是绝望;一天是路过,另一天还是路过。 灵魂歌手许巍在歌曲《两天》里唱的,令我深感共鸣。 有时候我想,许巍就是唱给我听的吧?尽管我还没到许巍那种历经沧桑的年纪,可我依然有和许巍同样的感受。于是我给自己即将开笔的小说命名为《我的生命只有两天》。我决心要好好写它,不仅要写出精彩,而且要写得诚恳。 我决定从我的灰色童年开始写起,一直写到从现在开始十年以后的自己。时空跨度长达三十余年,当然还可以更长。如果写成,就很伟大。我觉得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我要从打地基做起,一路做到一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 这的确不易。我要寻求支持。我把这的想法说给小M听时,不M像看地球超人一样看着我,她不信我有那么大的能耐和才力。 “吕树,你真要当一个小说家?” “我本来就是。” “你还要写一部轰动世界的小说?” “是啊,你相信我吗?” “相信相信!” 小M告诉我,她曾经也是一名文学青年,上初中那会特爱看课外书,常常抱着席绢于睛看得如痴如醉,甚至废寝忘食。 据我所知,举凡学生时代不看正书看邪书的学生都被视为不务正业,这类人有一共同特点,学习成绩奇差无比,幻想能力无人能及。于是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小M在校园里是个不务正业的人,她中考失败不得已外出打工也是必然的了。 “你都发表过什么东西没?”我问小M。 “我在课堂上看小说,大家都认为我热爱文学,因此班里的黑板报都由我来出,因此我写的东西常在我们班的黑板报上发表。” “你都写了什么东西呢?”我蛮好奇地问。 “我喜欢诗歌,”小M骄傲地说,“最喜欢的诗人是中国的徐志摩和英国的雪菜。” “雪菜?”我以为自己的听力有问题,不是雪莱? “是啊,我最喜欢雪菜的那句:啊,冬天你来了么,春天也该不远了吧?” “你记性真棒……”我差点笑喷掉。 “甭乐啊你,”小M不让我笑,“说说,你喜欢哪个诗人?” “海子吧。”我信口扯了一个。 “海子我知道的啊!”小M兴奋得要跳起来了,“他写的那首《面朝花开春暖大海》我非常喜欢!哦,好象不对,是海子写的吧?” “是是是,”我竖起大拇指,“你太厉害了,什么都知道。” 小M有些自鸣得意,后来发觉不应该在我面前锋芒毕露,于是低眉顺眼,变得无限柔顺。依偎在我怀里,感受着我的气息,小M的心情较之以前落差很大。以前她依偎在我怀里,感受到的是一个打工仔的气息;现在她仍然依偎在我怀里,感受到的却是来自一个未来小说家的气息。 一个打工仔,一个小说家,身份地位相差之悬殊,完全能够想象。 带着小M的无比支持和崇拜,我虚张声势地开始了小说创作。这次的写作不同以往。原来是在网吧里写,现在换成了家里,用的是自己的钱买来的电脑,虽然不是自己的电脑,但用起来感觉像是自己的。 原来我是一个人写,现在是两个人写――是这样的,应小M再三恳求,我答应她,我出让给她校对我的作品的权利。也就是说,小M是跟在我屁股后头专门替我挑选并修改错别字的。我每天写完一段,然后交给她,由她来做第一读者。不得不说,小M相当胜任这份工作,她所表现出的认真尽责比之先前从事的所有工作,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的写作进程是这样计划的,这部小说总篇幅预计一百万字,按一天3000字跟进,我需要1000天才能完成它。天换算成年,我要花掉将近三年的时间。不瞒你说,我写字的速度实在是慢,一天3000个字对我而言是个很大的挑战了。 可我不在乎时间的长短,我认为只要具备坚持到底的不屈精神一百万字就不在话下!我坚信一点,而且这一点几千年前大诗人李白也坚信过,只要工夫下得深,铁棒槌也能磨成针! 如此想来,小M的校对工作就显得不太容易,以她五年(初一时留了一级,初二时又留了一级)的初中知识每天对付3000字实在捉襟见肘,她随时都能犯错误。 这个时候小M完全不像几天前的那个贪图享受的女子了,她会每天准时做好饭菜等我回家,然后在我吃完饭准备写小说的时候,一个人躲在厨房里刷洗锅碗瓢盆,而且在刷的过程中,尽量减少器物之间的磨擦,目的是营造安静的环境,以利于我的写作。最难能可贵的是,小M不再是洁癖主义者了,每次主动提动跟我“上背”,不再向我提任何为难的条件。小M的改变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可能性。 我码字很慢,原因有二。 其一,打字很慢。我上学的时候从未接触过电脑,后来跟着陈宫混社会,经常到街头网吧里打发时光,还是陈宫教会了我上网。我在网上和网友聊天,我不喜欢音频,必须打字。我用的是全拼,后来发现五笔要比拼音方便,于是求陈宫教我五笔。 陈宫也不会用五笔,到深圳后,我俩同时拜师春哥学打五笔,也学了一段时间,每天都跟背英语以的背土士两干十寸雨工戈草头又匡七,别提多费劲了!不久不背了,自己慢慢试着打。但是一直到现在,速度依然很慢,慢到蜗牛都想拉我一把。 其二,时间不足。我是真的很忙,白天要打理馆子,大师还在老家逍遥快活,我不得不独挡一面啊。深圳人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很忙,我都忙飞了。我感同身受,真有一种飞起来了的感觉。 也是奇怪,大师在的时候,店里的生意不冷不热,时好时坏;大师不在了,店里反而一下子兴旺起来,顾客盈门,生意火暴,真是邪了门了。 一般我晚上回到家,时钟都指在十一点左右。假如我在十二点休息,那么我只有一个小时的写作时间;假如我凌晨两点钟休息,那么我就有三个小时的写作时间。我每天都会留给自己三个小时。这长达三个小时的恣意挥洒,成了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24章 灭顶之灾 我的生命只有两天。今天和明天。生命永远重复着这么两天,一直重复到生命的消亡。两天里可做的事有很多。一天播种,一天收获。我在学校读书,在工厂做工,以及经营拉面馆,这些都是我的播种。 我的收获也不少,在学校,考试不行但学会了抽烟;在工厂,我手脚很笨,依然可以拿到和别人等同的工资;现在,我的拉面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这些无论好坏,都是收获,你都得接受。当然,人活着,我以为,活在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另一个是理想世界。也就是说,人活在世上,不能总是干事,还免不了想事。 我也是这样。我现在干的事儿是打理面馆和写小说,还有吃喝拉撒睡。这些事情是我必须要做的,不然就不能证明我的存在。人为什么要活着?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有些人活得不错,这说明他证明得不错;有些人活得差劲,这说明他证明得差劲。每个人都希望能把自己证明得好一些,我也是如此。 每天做事的同时,我也在想事。想事不外乎想你和想自己。我得承认,我在想你的时候多一些,在想自己的时候少一些。“你”是谁?我不用讲,大家都知道。我之所以活着,并且努力奋斗,与其说是为了我的大神梦想,不如说是为了――小丁姑娘。 我相信每个男人都这么想过,这么活过。为了心中喜欢的姑娘,把自己变得更好。当然,姑娘在不在乎这一点,我们无从猜测。也许当你为她而活着时,她心里想的不是你,而是你的情敌。 不瞒你说,我在想小丁姑娘的时候,也会顺便想想自己,每次想到她,就不能把自己置之度外。这是必然的。我想自己怎么才能变得更好来赢得小丁姑娘的青睐。想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我要成名。 成名的途径有两条,做个有钱人和做个作家。 当然,有时候这两种身份可以兼得,比如,有钱人可以是作家,作家也可能是有钱人。但我现在必须选择其一。要么我把拉面馆做大做强,在全国乃至全球开设数万家连索店,让全国乃至全球人民都能吃上我的拉面;要么我把小说写出名堂,出版成书,超级畅销,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有广泛影响,让全国乃至全球人民都能看到我的小说! 但是,我并不打算获得茅盾文学奖或者诺贝尔文学奖,我对这些官方的奖项没有兴趣。我最崇尚自由,我是个自由主义者,我的小说是写给自由民众看的,不是写给专家学者们看的。当然,如果他们硬把某些奖项塞给我,我想我也不会拒绝。你知道,我并不喜欢得罪人,我怕他们会骂我不识抬举。 以上两条途径都很适合我,又都不太适合我。在我的概念里,我把挣钱看成是物质文明建设,把写作看成是精神文明建设,我现在虽然是物质精神两手都在抓,但两手都不硬。生意再好,也不过是一家面馆而已,小说再牛,也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都没什么不了起的。可我深知,不能放弃,都不能放弃,放弃就等于自掘坟墓。因此,我的现阶段生活可以概括如下:白天赚钱,晚上写作,和小M“上背”,然后想她。 大作的开头,我提到了我的童年,既然写的是生命历程,就不能不提到那段童真岁月。在那段既漫长又短暂的时光里,我认识了一些人,也失去了一些人;我获得过赞许,也得到过斥责;我学会了感恩,也学会了嫉恨;我有过很多快乐,也有过很多痛苦;我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可依然晃晃悠悠活了过来,至到现在。 我还提到了一件事,童年快要结近尾声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个怪异的老人。老人当年衣衫褴褛,今天看来,他无疑是个乞丐。老人老态龙钟却能掐会算,他在村头的一角摆了张桌布,上面画着几个圆圈似的图形。今天看来,他无疑是个算命先生。我当时十分好奇,因为已有很多小孩子找他算过命。 于是我偷偷打翻了舅舅儿子(也就是我表哥)的存钱罐,里面硬币很多,但数额巨小,还不足两块钱;于是我又偷偷打翻了舅舅另一个儿子(也就是我二表哥)的存钱罐,也没见到很多钱,但已凑够找老先生算一次命的数目。然后我就把这些硬币统统放在了老先生面前的桌布上,那桌布已然油腻脏黑,但老先生显然是个超脱世外的人,他并没有看一眼眼前的硬币,直接问了我的出生日期。 我如实告诉他,然后诚皇诚恐地等他解命。他首先问我:“你爹妈呢?” “我没爹妈。”我告诉他。 “死了吗?” “死了。” “你的头顶有一团火。” “会烧死我吗?” “二十年之内,你将面临灭顶之灾。” “噢。” 我问他二十年具体是指哪一年,老先生却不搭话了,双手合十作了个念经和尚状。我再追问,他才开了金口,却说两天没吃东西了,问我能不能给他弄些吃的来。 我连忙跑回舅舅家,在舅舅家的厨房里,拿了两个还没蒸熟的馒头,然后火速跑到老先生跟前交给他。我还没看清楚,老先生就风卷残云把两个馒头干掉了。老先生大概吃得太急,噎着了,说话断断续续的: “你千万记住了,你在……二十四岁那年……有个坎儿……跨过了万……事大吉,万一跨不过,就万(完)蛋了……” 我没有问老先生会遇到什么坎,我就吓得哇哇大哭,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这辈子我真的就只有二十四年的岁月可活。 这部分情节我把它写进了小说里,我请你们相信它确实发生过。现在我从小说里回到现实中,我还是认为它真实可信。但不幸的是,今年,我正好二十四岁。也就是说,在今年,更准确地说,今年的后半年,我会遇到人生中的一个坎儿,这个坎儿可大可小,但我必须跨过。不然我将面临灭顶之灾。 这太可怕了!我还不想死!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小M在帮我挑选错别字的时候惊异地发现,有关这一小节的文字,写得严肃认真,看不到一个错别字。小M问我怎么回事,我据实相告,我写的都是真的。小M听了这话像见了鬼似地跳出一米之远,脸上写满惊恐和问号。 我走上前,拍拍她肩膀:“没事的,我明天再找人算一卦。” 这天晚上我和小M例行公事地“上背”,她显然疑虑重重,心不在焉。我看她这样,也觉无味,随便推了几下,抽出来睡了。 黑夜很快过去,白天很快到来,白天很快过去,黑夜又很快到来。时间就是如此的循环往复,无休无止。我放下了创作,由小M陪着,街头巷尾寻找算命先生。这种感觉和当初去寻找心理医生时非常相似,有期待,又有担扰。 我牵着小M的手,不,应该说是小M牵着我的手,像一对甜蜜的恋人,行走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事实上,我们已是恋人,只是没有公开,主要是不知向谁公开。 深圳是个属于夜晚的城市,白天人们忙着挣钱,夜晚人们忙着狂欢。活着就是大把大把地挣钱,然后大把大把的花掉。生命并不如何重要,开心快乐才最重要。一个二十岁的人,从来没为自己的三十岁着想过。活在今天,从不为明天费思量。 我不像他们,或者说不完全像他们,我还很爱惜我的身体,留恋我的生命。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位摆摊算命的,是个中年人,剃光了头发,脑袋圆滚滚的,像个西瓜。如果添上几个香疤,我会认为他是少林寺里开除的。 为了表示尊重,我和小M微笑着向他鞠了躬,算命人却不为所动,继续面无表情,或假装面无表情。我问道:“神仙,能给我算一卦吗?” “我不是神仙,你想算什么?”算命人说。 “我想知道我还能活多久。” “两百块。” 我朝小M使了个眼色,小M立即从兜里掏出两百块钱,在算命人面前晃了两下。然后我听算命人说:“把头伸过来。”我就把头伸了过去。算命人用手掌抚摸着我的头,仔细端详之。端详完毕,说:“三百块。” 小M主动又拿出一百块来,压在先前的两百块上面。算命人叹了口气:“不日,你将有灭顶之灾。” “……”我和小M同时跳起来。 “不过嘛,”算命人吊我们胃口,“这个完全可以安全化解。” “请教高人怎么个化解法?” “五百块。”算命人胸有成竹的样子。 “得嘞――” 我示意小M再掏出两百块来,放到先前的三百块上。算命人终于肯说:“顶,谐音丁也。灭顶即是灭丁,你认识的人当中,有没有丁姓之人?” “有的。”我想到一个人来。 “三天之内,”算命人断言,“这位姓丁的人,将会有灭顶之灾。” 他妈的!绕了一圈,原来倒霉的不是我啊。我想站起来教训一下这个嘴不利索的算命人,但转念一想,即使倒霉的不是我,可也是小丁姑娘,我的心上人,她的生命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啊,我要保护她! “那怎样做才能确保她平安无事呢?”我强装淡定地问。 “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要有一位心诚之士时刻守在此人身边,不可以出家门,也不可以去任何嘈杂混乱的地方。” 第25章 梦中情人 许多年以前的一次算命,先生说我二十四岁这年将有灭顶之灾;二十四岁这年的算命,先生仍然说我有灭顶之灾。先生不是一个先生,所作的预言却如出一辙。后一位先生的说法有所创新,他指出,我确实将面临灭顶,但注意,灭的是“顶”,而不是我。以他的观点,丁是顶的谐音,灭顶即灭丁。 无论上天灭的是什么,都使我无法安心。如果苍天真要灭了小丁姑娘,那还不如直接灭我算了,她的命比我的命更珍贵。本来我和小M这次出去,是给我自己算命的,却横生枝节算到了小丁姑娘头上,生活之荒诞,由此可见一斑。 那天我和小M回到家里,小M就询问我小丁姑娘是谁,我说是一个朋友。小M说:“情人吧?”我说:“哪有,就一普通朋友。”小M说:“长得好看吧?”我说:“好看。” 小M瞪大双眼,鼓起腮帮。 我随即明白说错了话,不能在女人面前夸另一个女人,于是补救道:“她没你好看。”小M继续问:“你俩有一腿吧?”我说:“我追过她,她不甩我。”小M笑道:“她是你的梦中情人?”我说:“随你怎么想吧。” 小M又问了一个比较尖酸的问题:“你爱我还是爱她?” 我不理她了,坐在电脑前打开文档写小说。小M气嘟嘟地钻进被窝睡觉去了,我坐在电脑前,双手贴着键盘,却敲不出一个字来。 满脑子都是小丁姑娘的影子。 在我的电话薄里,有一串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号码,这是我的朋友春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我搞到手的,但它始终静静地躺在电话薄里,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拨打过一次。 今天,我觉得是个特别的日子,我要打给小丁姑娘,告诉她那场即将到来的灾难。我艰难地掏出手机,一个数一个数地拨过去,整个过程十分漫长。 “喂,是丁灵小姐吗?” “啊,我是,你是……”那头传来悦耳女声。 “我是找你的呀。”我字正腔圆。 “哦,”小丁姑娘顿了一下,“找我啊,请问你是哪位?” “我是你以前的同事。”我紧张得不行,“我啊,劝你啊,最近几天呐,最好别出公司,也不要去上班啦,你就请假呆在宿舍里,哪儿都别去。外面坏人猖獗,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你可千别出去呀。” 小丁姑娘哼了一声:“我不认得你,你瞎说什么呀,神经病!” 我听到对方挂掉电话的声音,我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也许此刻的小丁姑娘在和那个眼镜男共度美好时光,她怎么会听进一个陌生人的劝告?!手托电话,我很想再拨一次,告诉她我是吕树,就是那个心连心拉面馆的二老板,你和眼镜男曾在我的馆子里吃过面的――我张了张嘴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手机掉落在地,被摔成了几段。 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明天会生什么事情呢?我真的无法预料,我真的不敢想象。 事实上第二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天空干净得像洗过,拉面馆门前的食客依然络绎不绝,看上去一切都很正常。中午的时候,春哥过来一趟,向我汇报小丁姑娘的情况。据春哥说,小丁姑娘今天精神很好,上班的时候笑容满面,不时向熟人打招呼。而且处事干练,左右逢源,还得到了老大们的表扬。 春哥的意思是,看到小丁姑娘今日的表现,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小丁姑娘很可能昨晚和眼镜男那个了。因为女人只有被男人那个了,才会显得精神焕发,像重生了一次。我很明白,春哥口中的那个指的是哪个。 我竟然点了点头,认同了春哥的猜想。 我的心里即刻有一种偶像倒掉的感觉,我不想让任何不洁和肮脏的词语用在纯洁如水的小丁姑娘身上。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小丁姑娘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漂亮女人,她不可能不和别的男人那个,我也不可能不把“那个”这个词语用在她身上。 生活就是一条死胡同,你早晚要钻进去,然后被困住,找不到出口,最后闷死在里面。我问春哥:“小丁姑娘今晚会不会出来?” 春哥说:“会的,最近她常和眼镜男一块去溜冰。” 我说:“在哪儿溜冰?” 春哥说:“好象是万福广场。” 晚上八点一过,福士康公司的几处大门立刻洞开,下班的大军呼啦一下冲了出来。这场面很是壮观,今天我看到的,事实上是一个多月以前我每天都要经历的,现在的我处于休假时期,那么久不上班了,竟然生出隔世之感。 我静静地蹲守在厂门的一侧,专等着小丁姑娘出来。我觉得我的做法很卑鄙,跟踪别人是特务们才干的事情。你看看我吧,一身的暴发户打扮,西装穿得神气,领带打得神气,皮鞋擦得神气,还有墨镜戴得神气――我要干的是什么呀。躲在一棵落叶松的后面,曲着身子猫着腰,两只小眼睛贼溜溜地转,真是讨厌得很! 这时候我知道,我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因为我知道小丁姑娘平时下班的时间。她是个助拉,要比一般的作业员工作得晚,一般作业员基本上都是八点下班,而她,我估计要到九点,或者更迟。我等得焦躁时,摸出手机给小丁姑娘发短信。我发的内容只有三个字:别出来。我不停地发出这三个字,前后发了足有二十几次。她真沉得住气,一条都没回复。 再后来,我就不发了,因为我看到小丁姑娘出厂了,她和眼镜男并肩走着,有说有笑。我深吸了一口气,上前跟住他们。看来春哥提供的信息不假,他们往万福广场的方向走去了,我低着头,做贼心虚地追了上去。 到了万福广场,那里已是人满为患,我担心跟丢他们,不由拉进了距离。晚上灯火昏暗,即使我就在他们身边,想必他们也认不出我。他们走到了广场的中心,眼镜男去买饮料,小丁姑娘去租溜冰鞋――他们果然是要溜冰。 对于溜冰这项运动,我个人不大喜欢。 一来,我觉得它需要身体条件很灵活,而且需要特别无聊的人来做,我承认我很笨,不是脑子笨,而是身体笨:四肢僵硬,舒展不开。我虽然是个无聊的人,但是我从来不会承认我是个无聊的人,也就是说,我不会在公众场合下展示自己的无聊,比方说溜冰。 二来,我认为自己已经老了,实在不适合跟那些年轻人一块瞎掺合。众所周知,溜冰场上牛X哄哄飞来飞去的基本上都是一副副年轻气盛的面孔。我老了,动不了了。可以说,自从到深圳,自从进了福士康,面对生活以及生理上的压力,我身上的那种青春期特有的朝气蓬勃已消失殆尽。不要笑话,鄙人常以沧桑男自居。 眼镜男买回了饮料,和小丁姑娘汇合。他们双双换上了臭味扑鼻的溜冰鞋――这话不对,小丁姑娘的溜冰鞋应该是香气扑鼻;我都没有闻到,只是靠想象来描写――然后他们开始溜冰了。我干脆摘下了墨镜,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老戴着它,那么在别人眼里,我岂不也成了眼镜男?这多糟心! 再次声明一下,我不是眼镜男,我是沧桑男。 我手扶栏杆,身处外围,观看二人溜冰。我的心潮起伏不已。眼镜男明显是个新手,姿势别扭,动作生涩,技巧拙劣,或者说毫无技艺可言;小丁姑娘就完全不一样了,小丁姑娘身手矫健,脚底生风,姿态优美,轻舞飞扬。看得我心旷神怡,神魂颠倒,陶醉其中,不想自拔。但却没有人为她精彩的表演喝彩,实在太不该了,于是我情不自禁鼓掌叫好。 小丁姑娘在一个转弯的时候向我瞟了一眼,并且赏了一个甜甜的笑容。我很兴奋,想继续叫好,可我忽然觉得,那笑容是如此陌生,或者说,那笑容是给陌生人的,她把我当成了一个陌生的看客。她不认得我了,她已经忘记我了! 我一阵失落,背着晚风,点了支香烟。我抽得很忧伤。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体会出了悲凉。我打算闪人了,再留下来已没有意义。我以为,有眼镜在,小丁姑娘不用我保护,也会安然无恙。 但后来还是情况有变,算命先生的预言不是全不可信。事情的发生已是第二天凌晨。他们玩得很晚,都快到十二点了,十二点之后,就是新的一天。我其实没走,一直盯着他们,盯到他们并肩回厂。 他们往福士康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午夜已到,夜色深沉,我跟在他们身后,也被丝丝的冷风吹袭着。他们快走到离厂门不到200米的地方,我正准备放弃,五六个的流氓开着摩的从前方驶来。我伏在处建筑物后面,静观其变。 摩的上的青年个个神情凶恶,尽显流氓本色。 他们手里都握着砍刀,我看到他们嚣张地下了摩的,拦住了小丁姑娘和眼镜男。一个为家伙打量了眼镜男半天,说:“就是这小子,今天溜冰撞了我,还挺横,不道歉,兄弟们给他点颜色瞧瞧!” 另外几个同伙拿刀就往眼镜男身上砍,眼镜男招架不住,很快瞧见了颜色,是红色――鲜血的颜色。但流氓们还算不是穷凶极恶,按照我的思路,他们会先砍死眼镜男,再把小丁姑娘欺负了。他们没这么做,眼镜男倒在血泊里之后,有人一脚把小丁姑娘踹倒在地,然后他们就呼的跑路了。 退一步讲,如果他们真的对小丁姑娘动手动脚,我吕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拼了这条老命也不能让混蛋们得逞。但是对于眼镜男,我就不会那么热心了。如你所想,我看着他被人砍,我不仅无动于衷,而且心花怒放。 不要骂我,这才是一个正常男人的反应。对付情敌,不允许慈悲和心软。 第26章 过客匆匆 现在我可以说出来,眼镜男被砍了八刀,分别是,头上两刀,背部一刀,小腹两刀,左腿一刀,屁股两刀;小丁姑娘虽受到惊吓,却毫发未损。 我还可以告诉你那天晚上后来发生的事情。 凶神恶煞的流氓们走掉以后,小丁姑娘惊魂甫定,看着血流成河的眼镜男,哇哇大哭。我不知道她是为什么而哭,是为了眼镜男的血肉模糊而哭,还是看到了血肉模糊的场面本能地被吓哭,这两点从根本上不同。 小丁姑娘终于明白过来哭不是办法,于是她一口气跑到了福士康,出示了自己的厂证,要求保安们火速去救人。保安们打着瞌睡,很不情愿地跟着她,边走边抱怨:“都什么时候了,你们搞什么飞机呀。” 两个保安到了肇事地点,俯下身子架了眼镜男就往厂里走,仿佛这种事情他们司空见惯了。小丁姑娘抹着眼泪恳求快点快点,再不快点就要出人命了。 我从远处看他们一行人进了厂,我感觉得眼前上演了一部香港电影,而且还是凶杀片,现在就要落幕了。于是我不再当观众,摇了摇头,打个哈欠,回去了。后来的事情是春哥转述给我听的。 当天晚上眼镜男被送进厂里的医务室,小丁姑娘守在他身边。这医务室我是有所了解的,我刚进“福士康”不久还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一次作业不小心,右手的食指被刀片划了一下,流了很多血,就去了医务室进行包扎。 据我所知,医务室里只有两个值班医生,一个上白班,另一个上夜班。这里的医疗条件奇差无比,还不如街道上三流的小诊所。就那么一个单间,有一张床,几张椅子,药柜上面的药物几乎都是止痛药和感冒药,还有几瓶紫药水和一些棉球。可想而知,眼镜男在里面接受治疗,将会面临怎样的痛苦和无奈。 在小丁姑娘的再三哀求下,年轻医生拿出了珍藏多年的针管,给眼镜男打了一针麻醉剂。如果不这样的话,眼镜男势必更加倒霉,面对既幸灾乐祸又愁眉深锁的年轻医生,变成一只不幸的杜鹃,啼血到天明。 天明了以后,小丁姑娘心急如焚把眼镜男送进了本地小有口碑的一家医院,同时打电话向车间的主管请假,这次她请了十五天的假,是她进了福士康以来请假时间最长的一次。之所以那家医院的口碑好,是因为里面光女护士就多达三十几个,而且个个貌美如花,身手不凡。我想,眼镜男在那里接受医治,应该不会再被打上麻醉针了。美女就够醉人的了。 小丁姑娘问那里的医生:“我男朋友(她还是承认了眼镜男是她男朋友,我很痛心)没什么大碍吧?” 医生:“大碍没有,小碍不断,他身中这么多刀,虽是外伤,但不死已是大幸。” 小丁姑娘:“老天爷会保佑好人一生平安的。” 医生奇怪:“他是好人么,老老实实做人能有他这样的下场吗?” 小丁姑娘:“你不要胡说,他是因为招惹了坏人,才被打的。” 医生不打算和她争辩好人坏人的问题,摆摆手对她说:“老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你们还是做好长期住院的心理准备吧。” 从春哥的口风里,我还了解到一件事情,小丁姑娘是一个很节俭的姑娘。她很少乱花钱,而且知道要攒钱。除去饭钱和买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她不同于别的打工妹,她是很少逛街买衣服的。她把每月攒下的钱一分不少地寄往家里,由此可知,小丁姑娘是个孝顺的女儿。这一点品质非常可贵。 你或许有所不知,现在很多在深圳打工的女孩子,大部分都来自各省市的农村,在农村过腻了清苦贫困的生活,如今到了大都市,都纷纷甩掉以前的土气,把自己装扮得像个妖精。头发染成各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以及两种或三种以上的混合色;耳朵上穿满耳洞,耳环大得你无从猜测她是哪个民族的人;眉毛要修,眼影要涂,腋毛要刮,假睫毛要粘;香水要喷,脂粉要抹,指甲(包括手指和脚指)要染。 还有,衣服穿得越来越少、越来越短,尽量露出沟和大腿。别人不把她当城市人,她们自己把自己当城市人。这说明这是一个极度自恋的群体。她们把自己弄得像鬼,还以为看上去很美。她们花钱如流水,有几人想过家乡还没有脱贫的父老乡亲。她们不但不恋家,反而厌家。 我认识的一个女生就是这样。这女生虽然也知道报恩父母,却并不爱家,也就是说,她并不想回家。她出外打工已有三年,三年里,她从幼稚到成熟,从懵懂到圆滑,按说,她应该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了。但,当她父母电话崔她回家相亲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跟着一个外省男孩子私奔了。也不能说是私奔,她自己作主嫁到了男孩子家。并且从此跟家人断了联系,父母从千里之外到深圳寻她,却哪里还找得着? 小丁姑娘就不是那样,她是个好姑娘。她把每月省下的钱都寄给父母,身上自然就没有多少钱了。大家知道,治病是很贵的,尤其是深圳特区。况且今年物价飞涨也波及到了医药品,买什么药都觉得贵到要死。所以在深圳生活,你最好不要生病。 眼镜男本是个穷鬼,工作还没多久。住院几天,所有积蓄一扫而空。病总不能治到一半撂下了吧,小丁姑娘义无反顾承担了他的一切费用。这点让我很是感动,假如她很有钱的话,我也不会很感动,正是因为她没钱,我心里才一咯噔。 “丁灵四处借钱,”春哥吐吐舌头,“可你知道,这年头,这世道,借钱比借什么都难。” “那她怎么办?”我忧心似焚。 “她也跟我借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借了她一百。” “一百顶个屁用!”我嗤之以鼻,“不够给眼镜男缠个纱布的。” “所以我才向她推荐你这个大财主啊。”春哥笑道。 “有没有搞错,”我气血上涌,“用我的钱治眼镜男?亏你他妈想得出来!” “人我都给你约好了,”春哥拍拍我的肩膀,“晚上九点,湘菜馆。” 我朝春哥的肩头捶了一拳,不禁感叹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春哥也。湘菜馆离我的拉面馆不是很远,步行十分钟就到,我提了一袋子现金,提前半个小时赶到那里。我坐在店里的一角,身后是巨大的落地窗,我的眼睛一直紧盯着外面,我的心情激动莫名,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单独会见小丁姑娘,可想而知,它意义非凡。 小丁姑娘姗姗来迟,她是乘坐出租车过来的。我诚惶诚恐迎上去。我看到小丁姑娘神情焦虑,眼泡浮肿,像是一下子憔悴了许多,显然是几天没休息好了。我心疼不已,都怪该死的眼镜男,要不是他的事情,小丁姑娘也不会受累成这样! 小丁姑娘认出了我,脸上挤出一丝笑容,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来。 我激动坏了,第一次跟我的女神握了手。纤纤玉手哇,指若削葱哇。我都忘记了那一握时的感觉,原谅我真的激动坏了。 我请小丁姑娘入座,问她要吃点什么。 她说:“随便。” 我朝老板喊道:“来一份随便!” 小丁姑娘为我的幽默而嫣然一笑,我确信,这是我见过的世上最好看的笑容。小丁姑娘在笑的时候,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她一定不知道,我对她的牙齿也会迷恋。我随即想到,今天这个时候不是开心的时候,她男朋友眼镜男还在病房里躺着等钱救命呢。 小丁姑娘无心下饭,一直呆呆地看着我,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我说:“你的情况春哥都给我讲了,你当我是朋友吗?” “当然啊。”小丁姑娘会心地笑了。 “究竟是当‘然’还是当‘朋友’呢?”咬文嚼字是我的强项。 “当朋友!”小丁姑娘又笑了。 “呵呵,朋友有难,吕某人自然要帮!” 说时,我把一袋钞票拿出来摆到桌上,对她说这是两万块钱,你先用着,不够再找我。然后我又补充一句:“你点一下,看钱够不够数。” 小丁姑娘说不用了,就把钱收下了。 旁边几桌的食客看到一男一女共进晚餐,餐桌又摆了一袋钱,他们肯定误以为我们这是在做钱色交易呢。 小丁姑娘说:“谢谢你吕树。” “别忙着谢,”我面色一转,“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小丁姑娘有点紧张了,她以为我要对她怎样。 “答应我,照顾好自己。” “哦,”小丁姑娘一下羞红了脸:“我……我会的,谢谢你……” 小丁姑娘走后,我自责不已,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失败的事情。当初真应该去救下眼镜男,现在他重伤住院,不仅用了是我的钱,而且更加加深了小丁姑娘对他的感情。我真是失算,相当失算啊。 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小丁姑娘半个月后上班了,眼镜男三个月后也上了班,他们很少再出来玩,他们在努力挣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嘛。可是如你所知,我是不会收他们钱的,尽管我的钱挣得也不容易。 小丁姑娘托春哥给我送过一次钱,我当场让春哥退还给她,我对春哥说:“别人不知我,你也不知我吗?我给小丁姑娘的钱,我会要她还吗?” 有关小丁姑娘的叙述,在此需将告一段落了,因为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没有再见到过她。一次听春哥说,她和眼镜男一块从福士康辞职了,不过好象又进了另一家电子厂。后来又听春哥说,小丁姑娘回了湖南老家了,她和眼镜男分手了,在家里跟一个目不识丁的男人结婚了。据说那男人很有钱,据说还是父母包办的,谁知道呢。 对于我来说,这些消息无论真假,我皆为之动容,并且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一个人一生总要遇见几个对自己很重要的人,小丁姑娘在我的生命长河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她对我而言,毕竟只是一个过客。你知道,过客匆匆,小丁姑娘就这样匆匆走过了我的世界。 第27章 涉世之初 睁开眼睛,迎来新的一天。时间就是这样,要么轰轰烈烈,要么悄无声息,总之,它在流动。即使你闭上眼睛,新的一天还是会到来。我抬手一摸,摸到了一具柔软的身体,我知道,这是小M。我虽然不喜欢这具躯体,但是我离不开它。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二十四岁不仅是多灾多难的年龄,而且是荷尔蒙旺盛的年龄。多灾多难并不一定指大灾大难,它也可以指我要面临的很多人生难题,比如理想,比如爱情,比如婚姻。这些东西罗列在我面前,就像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我要一一跨过,确实有点困难。 大部分中国人谈“性”色变,我很是不能理解。作为已满十八岁的成年人,我们必须了解自己的生活――跟什么人“上背”感觉爽,跟什么人“上背”感觉不爽。这有什么错?我家丑不怕外扬地说,我跟小M那个很不爽,但是我又苦于找不到感觉爽的姑娘。所以只能继续不爽或假装很爽。 我正创作的小说里,写到了我的狼狈不堪的初次。 那一年我十五岁,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那时我喜欢看电视,电视里男女的亲吻是我最爱看的情节。我常常在睡梦里把自己想象成电视里的男主角,然后和美丽大方的女主角使劲地亲嘴。 电视里,他们亲过嘴以后,男的就把女的抱床上去了,然后灯光就灭了,没下文了,画面切换成了另一个镜头。于是我想,这对男女在床上会干什么呢?每次还没等想明白,我就从梦中醒来,惊慌地发现,我梦遗了。 梦遗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好事,那团粘糊糊的东西弄湿了床单。这意味着我要自己动手洗床单,但是我并不想这事被家人发现,因为我会觉得很丢人。后来还是被我舅舅的二儿子发现了。我红着脸撒谎那不是我的,老二却笑嘻嘻地说,他也有。他拉着我到他的卧室,恬不知耻让我看他弄出来的东西。于是我明白了每一个有把把的男生都会梦遗,除非他一生下来就没有把把。 那个时候是初三还是初二我忘记了,很多同学都谈恋爱了,我也想谈,可我长得不好看,又不太会说话,所以没有女生跟我谈。班里有个男生跟我交情不错,他带我到他家玩,他说他家里有好看的电影。于是我就屁颠屁颠去了。 这男生的家庭条件还不错,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堂屋里放有一台影碟机。那天他给我放的影片是我之前在电视里从没看到过的,后来我知道那就是大人口中不健康的东西。里面的男女真刀真枪,看得我热血沸腾。 我像做了亏心事一样,回到家里都不敢正视外公外婆。不久我就献出了处男之身。对方是村里女孩,大我几岁,大家都叫她傻二姐。她脑子有点不正常,总是疯疯颠颠的,听说她爹妈都死了,是去山西挖煤时因为瓦斯爆炸双双埋进了煤窑里,再没出来。傻二姐虽然是个傻子,但也是个女人,而且正当妙龄。 那天我放学回家,路过当阳桥的时候,二姐把我拦下了。我跳下自行车,跟着她走进了一片玉米地,她让我躺下来,我以为她跟我开玩笑呢,于是听话地躺了下来,看她能把我怎样。谁知道她竟然扒掉了我的裤子,要做羞羞的事儿。 很快,我有了反应,变成了一根棍子。二姐命我站起来,她自己躺下来,让我趴她身上。我贴紧她,紧张死了,一动不动。 二姐说:“吕树!” 我说:“到!” 二姐说:“快把弟弟放进去!” 我敬了个军礼:“得令!” 于是我试着放里放,始终不成功。二姐等得不耐烦了,顺手给了我一巴掌,大叫道:“我不跟你玩了,一点都不好玩,哼!” 我挨了一记耳光,脑袋一蒙,喉头一紧,瘫倒在地…… 如前所述,我写到了我的十五岁时第一次和异性“上背”时的前后过程,接下来我要写的是我十五岁时的理想。我这样写道:我除了想有一个漂亮乖巧的女朋友之外,我还有别的理想。我想做一名考古学家。 我很喜欢研究那些地下出土的瓶瓶罐罐,尤其喜欢古代的钱币。我家里,应该说是我外婆家里,床底下就藏着一只铁皮柜子,里面有好多古币。后来我发现,古币很值钱,比如说,有的古币,发行的时候赶上乱世,发行的数量女少,那它就弥足珍贵,甚至价值连城,更甚者是无价之宝。 实不相瞒,我舅舅干得就是挖墓(不是盗墓)的营生,他和村里的几个劳力自发组成了个挖墓队,专门给人挖墓。因为在我们镇,年老病危的人比较多,经常你方唱罢我登场地一个接着一个死掉,因此舅舅的生意还不错。舅舅在挖墓穴的时候经常一铲子下去,刨出很多古币来,他就拿回家送我。 这是我对舅舅再三企求的结果。 拿到这些钱币,我会按照数学老师教的合并同类项的方法给它们分门别类。比如,按年代分,宋朝以前的归为一类,宋朝以后的元、明、清各归一类;清朝以外的袁世凯头像和太平天国发行的钱币又归为一类。如果按形状分,刀币是一类,铜钱(方孔)是一类,铜壳子(无孔铜元)又是一类;另外,民国时期四大家族蒋、宋、孔、陈发行的各种纸币,也很有收藏价值。 当然还可以按个人喜好来划分。比如我对历史上的康熙皇帝很有好感,我就把所有的康熙通宝另放一处;我不喜欢他儿子雍正,于是凡是雍正通宝就被放在另一个地方。 我要不说,你绝对想不到,我对这些玩意儿有多么热爱。我不怕被人臭骂,我爱它们胜过爱姑娘。 放学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摊开一张凉席,把那些玩意儿像队列一样整齐有序地摆放在上面,然后从书柜翻出《中国古钱币大全》对照来看。书是我省下零花钱托一位同学从城里买来的,里面印有钱币的实图,图下还有专家评估出的大概价格,我的兴趣就是拿实物对照图形,看看我这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 但是我发现,我手里的古币大多一文不值,只能论斤卖给收废铜烂铁的;偶有几枚书上标价上百元的,也无法让我感到振奋。我的期望是起码要有一枚价值十万块的。我做的这些事情,都不敢让家长知道,包括无偿为我提供古币实物的舅舅,他对此一无所知。 后来我把我的所有收藏都神不知鬼不觉得地藏在了村后的一棵老榆树下,因为这些东西放在家里实在危险。舅舅这人一向粗心,我害怕哪天我不在,他把我的宝贝们真当作废铜烂铁一股脑儿给卖了。 我是这样想的,假如我坚持不懈,总有一天,我会收藏到一枚值十万块的古币。我把古币兑成现金,我也不用读书了,我可以去做大款了――有房有车,还有小蜜。这样我也实现了我的第一个理想,有了漂亮文静的女朋友…… 第28章 大师之死 世界上永远有很多事情令你始料未及,比如大师之死,就给我上了一堂很好的人生教育课。以前我觉得,死亡离我很远,远到看不到边儿,摸不着沿儿。作为一个人来到这世上,总得活够了,活腻了,才会想到死,才会去死。 但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你无法决定你的出生,你妈生下你的概率非常之小;你也无法决定你的死亡,因为它完全由命。你的命好,你就活得好一点、长一点,你的命不好,你就活得差一点、短一点。即使你选择自杀,自我了断,那也由不得你的,那只能说明是你命里注定,该遭此劫。 实不相瞒,私下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未来五十年的人生规划,虽然我平时一腔悲观厌世的论调,其实我并不想死,也怕死,我热爱生命。我一直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有份不错的工作(福士康的一份子并且兼职拉面馆的二把手),有点小文化(看过不少书,能写点小文章),身体素质还不错(一口气做八十个俯卧撑不带喘气的),不善长得罪人(逢人扮笑,人缘还可以),起码能活到七十岁。 现在的人越来越老龄化,七十年算不上很长的时间。 三十岁的时候,我要拥有自己的家庭,有高档的房子、名贵的车子、贤慧的妻子、可爱的孩子;四十岁,我要拥有自己的公司,公司固定资产要达到200万,我自己做老板;五十岁,成为千万富翁,我要荣归故里,拿出100万回报社会,造福家乡人民;六十岁,我要移民新西兰,听说那边的空气挺新鲜,适合颐养天年;七十岁,临死之前,我要不惜代价找到小丁姑娘,只要她还没有去逝,无论多老多丑,我都要和她谈一场次恋爱,了却我毕生之梦想,只有这样,我才死而无憾。 当然,我在规划自己的人生的时候,并没有联想到那些外在因素,比如飞来横祸之类。我相信我的朋友大师也曾规划过自己的人生,因为平时他就是个特别细心且全面的人。他总是能把一个问题考虑得很周详,同样是吃鸡蛋,我只是吃,他在吃的时候会多长一个心眼,万一流年不利噎着了怎么办?答案是:多喝水呗。 但是我就没有往这方面去想。我认为,大师势必要把自己要实现的目标计划到一百年以后,而且计划得更加完美和周密。不幸的是,大师不是妖怪,他没有福气吃上一块唐僧肉,他无法长生不老。大师今年二十五岁,他死于一场天灾。 他的死,既不惊天地,也不泣鬼神。就是普普通通地死掉了,跟其他人没啥区别。 这场地震发生在四川,震中在汶川,震级为八级――比之当年震惊中外的唐山大地震还要厉害。大师携小G回乡探亲,相当不幸地遇上了这场百年难遇的自然灾害。大师家在四川自贡,那里是著名的恐龙之乡,若干世纪之前盛产恐龙,现在盛产恐龙化石。顺便说一句,当今中国最走红的“少年作家”小郭先生就是那个地方出产的。 地震发生时,大师正在家里和几个村民打牌,正打得火热,地震不请自来了。大师家是个砖瓦房,瓦是红瓦,但是烧制时因为淋了雨受了潮,因此烧出的成品并不好。主要是防水性能差,一到雨天,雨水就穿过瓦片渗入屋内。开始是一小滴一小滴,大师父亲也懒得上房去修,后来雨滴渐大,一疙瘩一疙瘩往下掉,大师父亲还是懒得上房去修,总之直到地上雨水不断上涨一直涨到漫过脚背,大师父亲才慌了,赶紧上房,铺上油毡和茅草。 这次地震之前,也在下雨,且连绵不断、没休没了。大师闲在家中无事,邀三五村民打牌为乐。虽然,他发过毒誓,以后不再赌博,再赌的话怎样怎样,但今天还是食言了。不过这回他们赌得不大,输赢也就几百块,你知道,几百块对于如今的大师而言,可谓九牛一毛了。大师的父母受儿子影响,也在打牌,大师打的是纸牌,父母打的是麻将;两张牌桌相隔得不远。 小G来到大师家以后,不能适应这里的气候环境,这里远没有深圳好,甚至都没有自己家乡好。她在心底发誓,以后打死不能嫁到这里来。这说明,她跟大师的感情并不牢固,是经不起推敲的,之所以跟上了他,还不是因为,他又是老板又有钱。 这个地方是穷乡僻壤,村里上百户人家连个小商店没有,完全不符合四川是“天府之国”的美誉。小G常常口渴难耐,因为买不到可乐和果汁,她只能喝生水解渴。同时她又吃不下这里的饭,她也喝生水用以充饥;因此她常常闹肚子,常常往茅厕里跑,而且一蹲就是半个钟头。她拉出来的屎又黄又稀,臭气熏天。大师家人受不了她的屎臭,希望大师赶紧带她开路,不然不仅会熏死全家,全村人都要遭殃。 大师觉得很无辜,为了全村几百口人的性命,他决定尽快带小G离开。火车票都提前订好了,但是他们收拾好行礼准备出发的时候,一场大雨将他们阻下。于是只好择日再走。于是他们坐下来打起了牌。小G也打,打得没有多久,肚子又咕咕地响个不停,看来,她又得掩着鼻子拉臭屎了。 小G下了牌桌,撑了把雨伞,跌跌滑滑地走向茅厕,刚刚脱下裤子露出雪白的屁股,顿觉地动山摇,她站立不稳,一下子倒在了茅坑里。众所周知,地震来了,而且来势凶猛。小G大惊失色,估计也意识到地震来了,拼了命地从茅坑里爬出,往外看时,大师家房倒屋塌,已被夷为平地。 所有人都看不见了踪影。 山还在动,地还在摇,小G吓得屁滚尿流,哭天抢地。很快,地震过去了,一切恢复平静。小G一身臭气地爬起来寻找大师,大师一家人以及几个牌友全被埋在瓦砾堆里,生死不明。小G化悲痛为力量,奋力扒出了大师(具体扒了多久已无从考证)。此时大师血流如注,已经奄奄一息。小G背起他,打算走出村子,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却悲哀地发现,她已经无路可走了。 山路全被泥石流给封住了。 恰好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次余震,他们双双倒在地上,大师打了几滚之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小G悲伤欲绝,加之被困山中,绝上加绝,她无比绝望地日爹骂娘。几天以后,一支救援队找到了她,她已饿死,人们在她的口袋里翻出一部手机,打开手机,里面有她在尚未发出的一条短信: 随娃子,狗娘养的,认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这是大师之死的第一种说法,我这里还听来另一种说法:当时大师带着小G意气风发地回乡探亲,到家之后,发现无亲可探,父母亲人全都死光光了,一个都不剩。因为前一阵子村人染上了一种奇怪的流传病。 这种病威力极大,一个人或者一只猫假如不幸染上,一天之内就得呜呼哀哉。大师听了一身冷汗,于是问这个村民:“怎么才能传上这种病?” 村民说:“你现在跟我说话,你就已经被传上了。” 大师惊叫:“卧槽不会吧?!” 村民说:“我一个将死之人,有必要骗你么?” 大师一身冷汗,带着小G转身就跑。跑到家里,小G说:“认命吧,我刚才也被传上了。”说罢,两人沉默良久,抱头痛哭。哭干了眼泪,大师说:“我们都快要死了,死之前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小G点头应允。两人推开房门,看到门后有一张木床,木床已布满了灰尘。二人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用木板当作阵地,快乐起来。造到一半的时候,天踏地陷,地震来了。大师和小G被兜头而落的瓦片击中,当场遇难。 据说,咽气之前,大师用他微弱的声音问了小G一句话,大师问道:“你幸福吗?”小G用同样微弱的声音回答他:“我很幸福!”然后他们手拉手心连心共赴了黄泉。 大师死后,我悲痛不已。 得知这个噩耗之后,我一直在想,我该用怎样一种方式去缅怀、祭奠他。后来经人提醒,我决定捐款,我把所有的积蓄毫无保留地全部捐给四川灾区。如果大师有幸存生,当他看到家乡人民遭受了如此天灾,也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大师虽然顽劣,但不像我,他是个爱家的人,他对自己的家乡情有独衷。 大师跟我聊天的时候,因为普通话说得不是很好,时常词不达义地冒出他的家乡话来,而且我记得,他在生气骂娘的时候,从来不骂“他妈的”、“王八蛋”之类,他只骂“格老子”、“龟儿子”…… 这一点也足够说明,无论走到哪儿,大师都不失为一个真正的四川人。 第29章 小M走了 很奇怪,大师死后,我莫明其妙地陷入一种极度悲伤的情绪里,茶不思,饭不想,整天闷在家中,跟丢了魂似的――小M吓坏了,以为我犯了什么病,她问我话,我也不睬她。于是小M认为我绝对是病了,或者说脑子出了问题。 小M不惜重金把一名诊所大夫请到家里来,在她的想法里,我是个病人,只有医生能救得了病人。这大夫是个男的,一副精明干练的样子,但是相貌可憎,我不喜欢嘴尖猴腮的人。此时我已两天没有进食了,我并不感觉饿,只是空虚,空虚得要命。 电视机里全天播放着有关四川地震方面的消息,这场地震无情地夺去了数万人的生命(愿死者安息,生者坚强)。当然大师也是其中之一。人的生命在天灾面前如此脆弱和无常,大师是先我一步而去了,指不定哪天我也跟着去了。真的去了,一辈子也就完了。 我一直在思考的是,在死之前,该做点什么事情。而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让我安静下来,我现在很渴望安静的生活。我又想到,我这一生梦寐以求的东西尚未得到,那便是自由和真爱。自由就是我想过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真爱就是我想得到像小丁姑娘一样对我真心的姑娘。不幸的是,现在的我两手空空。 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那个男医生像个陀螺一样围着我不停地转圈,转累了之后又拿出放大镜来打量我,这让我觉得十分不自在。当他要伸手准备给我把脉的时候,我奋起一脚,将他踢了狗啃泥。我看到男医生哇哇大叫站起来,对着小M指手划脚,满嘴污言秽语。小M惊愕地望着我,无所措手足。 我火冒三丈地朝男医生大吼:“混蛋!还不快滚!” 男医生冲小M气急败坏地说:“这人是个疯子,简直不可理喻!”然后如丧家之犬般地跑掉了。我看着他狼狈的样子,禁不住哈哈大笑。笑完,我郑重做出一个决定,把拉面馆转让掉,所得之钱全部以大师的名义捐献出去。 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小M做的三份蛋炒饭,然后仰天大笑出门去。我来到店里,写了张告示挂在店门上:此店转让,价格面谈。因为这店来本就生意不错,因此刚挂出告示不到几分钟,就有人找到我,要跟我谈。买卖双方经过好几轮的讨价还价,最后以十三万零八百元成交。 我拿到这笔钱找到当地的红十字协会,一次性捐了出去。工作人员要我留下姓名住址,要给我颁发荣誉证书,我说我叫随娃子(大师的本名),家在四川自贡。 回到店里,我召集大家,宣布了四川地震(大家都知道了)和大师之死(大家都不知道),同时号召大家捐款捐物献爱心,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说:“再告诉大家一个非常遗憾的事情,你们明天都不用来上班了。” 店员们瞪大眼睛,表示不解。我说:“面馆已经被我转让掉了,明天人家就会过来收店。大师已经走了,我也无心再打理它了。各位好聚好散吧。” 就这样,我让他们失去了工作。不过没关系,深圳工作多如牛毛,只要有力气,哪儿都有饭吃。我自己也是这样想过:不当二老板了,我可以回福士康继续上班,不想上班的话,我还可以去干些别的。 小M无法接受,她在得知了我是未来小说家以后第一次对我耍起了小性子:“吕树,你以为你是谁?深圳工作是好找,但哪一样能适合你?你擅自作主卖掉了面馆,以后拿什么来养活我?拿你的小说么,小说能值几个钱?” 小M发完牢骚,气鼓鼓地坐在床角,眼睛里含了泪花。我心里也不好受,但我只是平静地说:“你走吧,我不留你,爱上哪上哪。” “你真的舍得我走吗?”小M不信。 “有什么不舍得的,”我笑了,“你又不是我什么人。” “难道我们之间没有一丁点的感情吗?” “你认为有的话就有,你认为没有的话就没有。” “吕树,算你狠!” “还不快走?!”我火了。 “行,姓方的,我记住你了……” 我闭上眼睛,不想看到小M愤怒和悲伤交织出的泪水。但我听觉灵敏,我能听到小M失去理智地砸摔东西的声音。这种杂乱刺耳的声音大约持续了十几分钟,终于停了下来。之后是小M摔门而去的声音,噔噔下楼的声音。最后,万籁无声,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尘埃落定,世界归于寂静。 我睁开眼睛,屋里像遭了劫,有个叫小M的女强盗把一切能砸的东西都砸得稀巴烂。但是我没有怪罪于这个女人,要怪都怪自己,强盗是自己弄来的,我是引狼入室。 我想,关于小M,来是偶然的,走是必然的,正如一个人的生命,出生是偶然的,死亡是必然的。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当初来深圳的时候我也想到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都无法挽留,一切都会失去的。只是面对他们的离去,无论是陈宫、大师还是小M,我都不能心怀坦然。因为我毕竟和他们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要说一点感情没有,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我比较讨厌的小M,在她走后的几天里,我时时记起她的好来。 小M下手也真够重的,房间内的东西,除了床还能睡觉外,其它的都不能用了。我像个败兵一样心情沉重地收拾着残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电脑还没有报废掉,显示器虽然碎了一地,但主机箱完好无损。我跑到商场重新买了个显示器,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我打电话把春哥叫出来,我说请他喝酒,他信以为真,屁颠屁颠地来了。他看到屋内的景象,便洞悉了事情的经过。春哥问:“小M走了?” “走了。” “你没打她吧。” “老子从来不打女人。” “扯蛋。” 于是我跟他讲了我拉面馆的事情,我说:“你也知道,大师死了,我心里很难过。可小M不理解我,我有什么办法。既然两个人互相讨厌,那还不如早点分开。”春哥笑笑,不屑与我争论。 我们出去吃饭,喝了不少酒,结果都喝高了。 值得一提的是,春哥走着猫步非要坚持把我送回家。我上楼睡觉,春哥打的回厂。春哥还有着工作,我什么都没有了。倒在床上,肚子涨得难受,全无睡意。不久就吐了,吐得满地臭气。我也不管了,用被子蒙住了头,呼呼大睡。 醒之前,梦到了很多荒诞的事情。 我梦见了大师。大师从阴曹地府来到了人间,并且找到了我,拉我到一处空地上盘问我话。问来问去我发现他总共只问了一句,就是:“你知道我有多少事没来得及做吗,你知道我是多么地不想死吗?” 大师把这句话用了五十多个国家的语言向我施问,我也用了五十多个国家的语言回答他:“知道知道,我都知道。” 大师终于不再问我的时候,他开始向我展示除了赌博和拉面之外别的技能。他先后跳皮筋、打弹子、摔泥巴,他和我比赛这些东西,我都输给他了。他放声狂笑,笑声中又表演了双手互搏、骨节响动以及左转三圈右转三圈走直线不带晕倒的…… 梦境的最后,大师问我是不是特别崇拜他,我说是的,崇拜得五体投地。我说完,我的五体就真的投了地,脑袋和四肢全都埋进了地下。 我还梦到了小M。小M摔门而去才几秒钟,又折了回来。她含情脉脉地向我提出了“上背”,我看了眼她手里握着的尖刀,于是表示十分愿意。“上背”的过程中,我心惊胆战,毫无情调可言,小M手中的尖刀一直不肯放下,它就抵在我的背上,我能感觉到它的冰凉和锋利。小M像一只发情的母兽一样骑在我的身上,她一只手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握着尖刀在我后背不停地乱划。 小M不住地威胁我说:“快点,动作快点!用力!别他妈不用力!”我深知她有凶器在手,怎敢造次,只有加快动作,拼尽力气来满足她。 小M还说:“吕树,骂我贱女人!” 我说:“贱女人!” 小M说:“死不要脸!” 我说:“死不要脸!” 小M说:“我弄死你!” 我说:“弄死你!” 完事以后,小M志得意满地消失了。我对着镜子看到我的后背,小M在上面划了个大花猫的脸型,下面还刻着一行血字:吕树,老娘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最后我梦到了小丁姑娘。 我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山道捕蝴蝶,蝴蝶们飞得快且高,我追不上,却冒冒失失地闯进了一户农家。但我看不到人烟,大声喊叫,也无人回应,正准备往回走时,迎面飘来一个熟悉的身影,上眼一瞧,小丁姑娘。 小丁姑娘穿得一身红,凤冠霞帔的,看来正要出嫁。 我一阵伤心,问道:“丁姑娘哪里去?” “嫁人呀。” “哪个男人有这等福气?” “你随我来。” 我跟着小丁姑娘往出走,来到一处绝壁悬崖前。小丁姑娘往下面一指:“就是这儿,跳!”小丁姑娘说完,纵身一跳,我也不假思索跳了下去。离奇的是,我安全着地,并未负伤。 这时,小丁姑娘的声音飘到我耳边:“这里便是我丈夫家。” 我抬头一望,竟是绝情谷。小丁姑娘领我步入谷内,拜见了谷主。这谷主不是别人,正是那可恶的眼镜男。 第30章 头脑风暴 我在小说里设置过这样的情节:主人公“我”匆匆结束了自己的少年生涯,立马步入了成人的世界里。众所周知,这个世界很不好玩,可是“我”别无选择。 高中肄业后,我混了社会,不再是学生,而成了社会青年。这个时候,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叫陈宫(你可以把他当成现实中的陈宫),是个又黑又瘦的家伙。我们俩游手好闲,每天从东街溜到西街,再从西街溜回东街,不干好事,专干坏事。但后来我们同时发现,这种生活并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我俩看上去人模狗样的,有时候西装革履,有时候时尚新潮,其实我们穷得很,过得是一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们都不是神偷手,行偷的时候常被人家发现,于是常被人家追打,走运的时候跑掉了;不走运的时候就得挨一顿拳头。 某一天我们达成了共识,决定闯荡江湖,然后鬼使神差地来到了深圳。在深圳,我们办了假证明进了一家电子厂(也可以是制衣厂或其他什么厂)。我们在厂里平静地生活了一年多,每天做工,累得不行。但我们都比较认命,也都不想再过以前那种飘飘荡荡的生活,所以累也不喊累,套用《武林外传》里老白的一句话,只要给够加班费,当牛做马无所谓。 在这家电子厂里,有着数不胜数的女工,男工却像我们的工资一样,少得可怜。但这未尝不是件好事,男少女多,男的肯定要占便宜。男工们像换衣服似的换着女朋友,今天跟这个恋爱,明天和那个上床――谁让厂里雄性少呢? 我的铁哥们陈宫也不甘人后地交了好几个女朋友,陈宫人长得其实和我一样不咋地,就是那种非常抽象的帅。他最大的资本是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一点我自叹弗如。我也交了一个女朋友,她叫胖妞(你也可以把她当成现实中的胖妞),人是很胖,但心底善良,善解人意。本来像我这样长得困难的男人是很少有女人问津的,不过我有一项自我吹嘘的本领,坦白说,这本领完全师承于陈宫。也可以说,陈宫见我可怜,同情我,就把这本领传授给了我。我要感谢他,不然我连胖妞这样的女工也泡不到手。 当时我的工位是打包员,就是把包装好的成品打包入仓。我每天要干十二个小时,有时候赶出货的话要干十四五个小时,虽然很累,但我从不喊累;尽管很苦,但我从不叫苦。为什么呢?因为我心存希望。也就是说,我心里装了一个念想,这念想是:为了我以后的幸福,现在必须忍耐。我所谓的“幸福”是指,我爱上了一个姑娘,我要跟她在一起。 这个姑娘不是胖妞,胖妞虽然爱我,但我并不爱她;这个姑娘是小丁姑娘(你也可以把她看作现实中的小丁),她拥有着最质朴的美丽,这种美丽深深打动了我,并且将一直打动下去。然而眼下,小丁姑娘十分优秀,我却十分平凡,小丁姑娘怎么也不可能同样爱上我,除非我有所改变。在改变之前,我要做的是,好好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可能改变自己,只要活着,一切皆有可能改变。 假如你要问我为什么而活,我的回答肯定是为了小丁姑娘。你知道,我原来有个母亲,她已经死掉好多年了;我原来还有个父亲,可我见不到他也已经好多年了。我不可能为他们而活。当然,我还有外婆和舅舅,是他们把我抚养成人,我应该为了他们而活着。但不幸的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我的想法里,除了父母,其他人都是外人。 如果你问到我的理想,我可以张口而出告诉你,我的理想就是小丁姑娘,我要她做我的新娘,我要给她无上的幸福。这个理想要能实现,我就完全用不着去考虑要不要再当个考古学家啦,让那些古钱币也见鬼去吧。 我在工厂的车间里常常见到小丁姑娘,每次见到,我都盯着她看。不瞒你说,小丁姑娘长得真好看,脸皮白净,五官精致,眼睛不大却清澈如水,另外,她笑起来也十分可爱。但我所迷恋于她的,不光是上述几点,还有她走路的样子(这和现实中的我也很相像)。她走起路来像一位身份高贵而又极富教养的大家闺秀,你能感受得到她的雍容、大气而又不失温婉、优雅。 假如有一百个女孩用手绢蒙住眼睛打我身边经过,我能准确无误地一眼认出哪一个是小丁姑娘。因为她走路的样子太特别。老实讲,我以前曾对很多个异性着迷过,甚至在中学的时候暗恋上了我的英语女老师,但无论哪一个,都比不过小丁姑娘在我心中的地位。 但是小丁姑娘并不知道我如此不可救药地喜欢着她,或者说,即使知道也假装不知道。在她的周围,有很多男工对她想入非非打她的主意,她肯定也把我列入到那帮色狼的队伍里去了。所以也许她根本没有在乎过我。当我目不转睛看她时,她的脸上总是挂满了冰霜。我和胖妞恋爱的时候,总有一种负罪感,觉得对不起小丁,好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 后来,胖妞得知了我暗恋小丁姑娘,吃醋得不行,她对我说:“你们是不成的。” 我问:“为什么?” 胖妞说:“你以为你是谁?除了我,谁还会跟你睡!” 胖妞的话如当头棒喝,也如一盆冷水浇在我心头。我静心细想,觉得胖妞说得很有道理。我和小丁姑娘,一个天一个地,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不合适,或者说都不般配。我那么丑,她那么美;我那么肮脏,她那么干净;我那么复杂,她那么简单。总之如果我们真的走在一起,别说别人看着不舒服,我自己都会觉得很别扭。 想到这儿,我的心凉了半截。我的自卑像虫子一样爬满了全身,我被它折磨得生不如死,同时痛苦得无以复加。我甚至都想到了死。但后来又想,死是行不通的,死了的话,小丁姑娘更会落入别人手中了。尽管她早晚要落入别人手中。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是一场大雨挽救了我。 那场大雨落下时我正走在回厂的路上,于是躲闪不及,被淋成了落汤鸡。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我有感而发,作了一首咏雨的诗。诗是现代诗,自由挥发,写了二十来行,一个室友看到了,惊叹之后建议我把它投给当地知名度颇高的诗歌杂志――《打工诗人》。 我也是无聊得很,便买了信封信纸,重新誊抄了一遍,然后贴上邮票,无心插柳地投过去了。不曾想,一周后,收到《打工诗人》的回信,说诗稿已被采用,稿费马上寄出,并希望以后多多赐稿。我看了之后欣喜若狂,仿佛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发现自己竟然还有这方面的天赋。 陈宫知道了这事,不以为然,一口咬定我这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陈宫不屑地说:“有能耐你再写一首,再投,如果还能给你发表,我就承认你是个天才。”胖妞和陈宫完全是持两种态度,胖妞坚信是我个被埋没的文坛新星,她无不自豪地感叹道:“啊,妈呀,原来跟我一个被窝的吕树(小说里,我也叫吕树)是个诗人呀!我兴奋啊。” 有了胖妞的支持和鼓动,我开始大张旗鼓地写诗,我的目标就是当上诗人(并非现实中的小说家),让陈宫他们都羡慕死我,尤其是小丁姑娘。如果小丁姑娘跟一个诗人走在一块,别人肯定不会再叽叽歪歪什么了。创作诗歌的同时,我开心地构想起了我与小丁姑娘初次交谈时的情景。 那天理应是个艳阳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丁姑娘坐在花园里的石椅上等我,我见了她,从背后拿出一本书,然后很绅士风度地递到她面前,微笑着说:“丁小姐,这是本人刚刚出版的一本诗集《四海八荒就爱你一个》,我把她送给你――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小丁姑娘受宠若惊:“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吕诗人啊,失敬失敬,能和诗人做朋友真是我的荣幸!” “小丁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我大胆表白。 “多久了?”小丁姑娘害羞地问道。 “大概有一万年了。” “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 “可是喜欢我的人有很多。” “我是最后一个。” “怎么证明?” “很简单,我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看。” 构想到此结束。当然不会真的把心挖出来,否则就成了个无心之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定然让人笑掉大牙。但不管怎样,当务之急就是不停地写诗。我要写出名堂来,而且必须的,出版一本诗集亲手送给小丁姑娘。我觉得只有这样做才称得上浪漫。 我平均每天要写十几首诗,可谓写诗成“疯”,写好之后稍作润色便寄往全国各地知名或不知名的诗刊,以期发表。可以说,我写得很努力,并且自我感觉还不错。但是编辑们不具备慧眼识珠的本领,对于我的诗,90%给予枪毙,10%给予待定。待定的意思是暂时不用,手头上实在没有稿子了再予以考虑。不过据我所知,一般编辑们手里稿子都是堆积如山的。我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一度我郁闷之极。 不过我没有轻言放弃,每天下班之后我还是坚持在写,可是你知道的,没有灵感的时候,蒙莱托夫都写不出好的诗来。通常我在写不出诗的时候,我会拼命地狂抓自己的头发,有时是一根一根往下揪,有时是一撮一撮往下薅,就像在田里拔草一样。这个时候是我最痛苦时候。我没一点诗人的样子,倒像一个狂犬病人。 于是我开始讨厌自己了,甚至想杀了自己。我觉得自己是垃圾、人渣、大笨蛋,不仅形象猥琐,而且一无用处。除了像牛一样干些力气活,还能做些什么?但是偏偏狂妄自大,以为自己是牛郎,一心要把织女(小丁姑娘)追到手。 我真是愚蠢到家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最终,我放弃了诗歌的写作,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换言之,我不写诗了,我要寻死。但是死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 小说写到这儿,突然发现天儿已经全黑了。 我想,我不能再写下去了,因为饥饿占领了我的食道,我必须要放下电脑,出去寻点吃的了。小M离开后,我两天不曾进食。 第31章 改头换面 大街上空空荡荡,我的心里也空空荡荡。在决定要出来之前,我翻遍了我的所有口袋,遗憾的是,没有找到哪怕一分钱。原本我有一张民生银行的卡,年我赚的钱全在这卡里存着,我要花钱的时候也从这卡里取。 但是现在,卡被小M拿走了,也就是说,我的钱都装在了小M身上。小M不知道躲哪犄角旮旯里去了,我要很快找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此刻她就站在我面前,我也不会向她要那张卡,这完全是因为面子问题,如果我被小M施以同情,或者说怜悯,那我会觉得自己不是个男人,不够爷们儿。 我来到一处小摊前,闻到了羊肉香,我想弄点羊肉串吃,明知自己身无分文,却还明知故问小摊老板:“喂,羊肉串怎么卖的?” 老板闻声,忙给我取下一串递到我面前:“两元一串,你还要几串?” 我很窘促,说:“不好意思,我一串都不要。” 老板顿时收回笑容,丢了个冷眼:“不买你问个什么,不是消遣人么。” 我赔笑道:“对不起对不起。” 落荒而逃。这条街道很长,长到看不到尽头,因为尽头是一片黑暗。也许只有在白天,才能看到它到底延伸到了哪儿。我在走路的时候,头朝下埋着,紧盯着地上,我不是得了颈椎病,我是在留意有没有钱财可捡。 如你所知,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是很多发生,天上只会掉陷阱。 我一直勾着头,脖子酸痛得要命,还是没能捡到一毛钱。倒是不小心踩到了几泡新鲜的狗屎。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我很想能够遇上几个熟人,哪怕遇上一个都成。天可怜见,在一个街角转弯处,我有幸看到了春哥。我很想上去叫住他,向他借点钱买俩包子吃,但是我突然放弃了这个念头。我心里产生了另一个新的念头,宁死不吃嗟来之食,打死不求人。尤其是对于我在福士康的同事。 出厂混了这么长时间,如今沦落到这步田地,真是无颜面对公司“父老”,他们不替我耻辱,我也替自己感到耻辱。尤其是对于春哥、张郎这帮老朋友,他们都以为我这段时间在外面混得很牛X,我也常在他们面前吹嘘自己混得很牛逼,从来只有他们向我求助的份儿,哪有我向他们求助的道理? 我像怕生一样躲过了春哥,继续没有方向地游荡。说实在的,这个时候我感到很绝望,生活里除了写小说和思念小丁姑娘,我不知道还能再干些什么。不久之前,我在小说里写道,我走上了不归之路,难道说一语成谶,我已经行走在回不去的道路上了吗? 天呐,我不会像我小说里的“我”一样,放弃生存,走向灭亡吧?我现在虽然绝望,但还不至于这么快就想死掉,要知道,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哪!我的思绪一时纷乱极了,几百年前哈姆雷特的苦恼在我身上重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怀惴着这种纠结,我停下了步伐,因为我发现街头有一个衣衫破烂的乞丐,他头发蓬乱,却长着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正拿眼睛望我这边瞄。我觉得奇怪,这家伙老看我干嘛,我又不是大款。是大款也不会丢给他钱――你看看这世上,哪一个大款不是吝啬鬼?让他们掏腰包,除非你能带给他什么好处。 我被那乞丐看得浑身不自在,好象我身上爬满了毛毛虫,痒。我找茬似的朝他走去,并且真的一脚踢翻了他面前放着的供人丢钱的大瓷碗。碗里有几枚一元硬币,这时都散会了似的纷纷跑出来。乞丐企图用手去捂,可是一个也没捂住。 乞丐火了,骂道:“狗日的,没良心!”我也恼了:“刚才为什么一直看我来着?说,有何阴谋?”乞丐说:“谁看了,你这副熊样谁想看你呀?” “甭装了,”我指着他的额头叫嚣,“你绝对不怀好意!” “好吧,”乞丐妥协,“我承认看了你一眼。” “老子正郁闷呢,你一眼也不许看!” “我只是觉得你像一个熟人。” “哪个王八蛋?”我快给气晕了。 “他叫吕树。” 姥姥的,原来这乞丐是陈宫!如今的陈宫和以前的陈宫自然大有不同。我已不见他很久了,老实讲,他不在的时间里,我倒时常想起他。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陈宫居然混成了与乞丐为伍了? 陈宫告诉我,说来话长啦。当初之所以闹分裂是有原因的。那个时候,陈宫交了个女朋友叫冬瓜,冬瓜是那种很会花钱又很不会挣钱的女人,陈宫跟她好上后,钱去如流水,很快,陈宫就成了“月光族”。 后来,陈宫有点应付不来了,不但本月的薪水不够花,而且向主管上预支了下个月的工资。再后来,工资已远不能满足冬瓜的挥霍,陈宫就开始打起歪主意来了。他重操旧业干起了小偷小摸。他开始偷钱偷物了。 一次,他偷了不少厂里的电子原件,打算弄出厂后卖个好价钱。他从车间里把那些电子原件偷出来以后放在了宿舍,锁进了一个皮柜里,等着日后再去交易。谁知,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车间主任得知了此事,第一时间报告给了保卫科。凶神恶煞的保安们将车间的员工挨个盘查,但最后什么也没查到。保安在盘查到陈宫的时候,这位仁史不慌不忙、沉着冷静地躲过了保安们的眼睛。 后来陈宫和我一起搬到外面租房住,陈宫是另有意图的。他觉得既然在厂里偷东西,住在厂里就很危险,他睡在宿舍,常常失眠。就好比一只老鼠睡在了猫的床上一样。那种感觉,怎一个提心吊胆能够形容? 外宿以后,陈宫却贼心不死,又偷了厂里几件价值不菲的电脑配件,终于被厂方怀疑上了。厂领导下了死命令给保卫科,要求务必于月底查明此事。保卫科的主管们经过紧急磋商,派出了几名便衣保安每天跟踪陈宫。 陈宫何等聪明,后发制人地做出抉择,从“又一村”搬了出去。 一是不想连累我,二是甩掉保安们的盯梢。当然也有其它方面的原因,当时胖妞刚走,我心情不好,而他又觉察到,我跟他女友冬瓜格格不入,互相看不顺眼。 尽管陈宫带上女友冬瓜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去住,且这个地方里福士康比较远,但他最终没能做了违法的事逍遥法外,最终因为盗窃嫌疑犯的罪名被福士康送进了局子里。赔了钱不说,自由也赔进去了。但陈宫害怕坐牢,就向女友冬瓜求救,冬瓜已在他东窗事发那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宫气炸了肺,对着手机里冬瓜的照片破口大骂:“贱女人,没有一点人道主义精神!人家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还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老子和你虽不是名义上的夫妻,但好歹一起睡了几个月了,一点情义都不讲,我去他妈的!” 其实陈宫不知道人家还说过一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陈宫被收押关在看守所的日子,真叫度日如年,不过没有办法,别说如年,就是如光年,也得呆下去。这个社会是法制社会,一切行事以法律为依据,我从小就明白这个道理,犯什么千万别犯法,你无论如何斗不过法的。 你只是个体,力量太渺小,法律的背后是国家,是政府,是军队,是人民,你斗得过他们吗?既然斗不过,就要服从,而且是绝对服从。陈宫服从了,不仅服从了,且在里面表现良好。因为懂点医术的原因(我教他的),他还救过几位中暑了的“室友”,立了两次小功。所以,局子里的老大给他减了不少天数,他被提前释放出来了。 出了那个鬼地方的陈宫决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最大的心愿是找个正经工作,做个正经人。但是生活逼得他得不到正经工作做不了正经人。哪家公司、工厂、用人单位都不欢迎有犯罪前科的人加入,陈宫无奈之下做了乞丐――没有任何职业比这个更卑微、更低贱了。 陈宫讲到这里,朝我努努嘴:“哥们,你往那边看――” 我扭头顺着陈宫指的地方看去,那边是一群陈宫的同行,也都是蓬头垢面、脏兮兮的,没什么看头。而且我觉得,这帮人聚在一块,简直大煞风景,只会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添乱、抹黑。陈宫却说:“加入我们的队伍里来吧。” “我虽然穷,”我摇摇头,“但还不至于沦为丐帮子弟。” “你嫌弃我们这个行当?”陈宫显然误会我了。 “不是嫌弃,”我认真道,“怎么说呢,我可没想过有天做个要饭的。” “还当我是哥们吗?” “废话。”我和陈宫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跟我混吧,”陈宫一脸真诚,“我保证你比以前过得好。”说完,陈宫收拾了家伙,带我去了一个地方。 这地方极为隐蔽,坐落在一个殡仪馆的后面,是一座三层小洋楼,楼后是一片高档住宅区,不知藏龙卧虎了什么达官贵人。我由陈宫领着走近了那座小楼,陈宫却对我说:“这就是我们的公司。“ “公司?”我疑惑道。 “你没看到那儿挂着的牌子吗,牌子上写得是什么,你给我念念。” 我伸长脖子张大眼睛果然看到门楼上挂着一块大木牌,白底黑字:可怜可怜我吧乞讨(深圳)有限公司。 第32章 职业乞丐 鬼使神差地,我成了“可怜可怜我吧乞讨(深圳)有限公司”里的一名新成员,也可以说,我成了一名职业乞丐。你知道,在我们中国,虽然经过了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但由于贫富差距的悬殊,穷人还是比较多。穷人里有一部分没有自理能力或者是好吃懒做者,就当了乞丐,以自己的可怜相,伸手向别人要饭吃。 我之所以同意加入这个奇怪的组织,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我非常奇怪这个奇怪的组织到底有多奇怪,我打小就是个猎奇心理很重的人,所以这种事情对我而言可遇不可求,我也不怕像一般的传销组织那样进去了就出不来了,反正有陈宫在,即使是坐穿牢底,我也不会感到寂寞;二是我想体验一下别样生活,给我以后的小说创作汲取灵感和素材。 这个时候其实我还是有点犹豫或者说犯难,因为我当初向福士康主管请的三个月长假快要到期了,假如逾期三天不返厂的话,我肯定会被人资开除的,而且毫无商量的余地。说实话我并不想丢了福士康给的饭碗,因为除了福士康,我在龙华任何一个厂里做事都不会得到更多的薪水和福利。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既然决定要做一件事,我就不会让它在开始的时候结束。在这家奇怪的乞讨公司内部,我拜见了各位神密的老大,然后等待着派发光荣任务。 公司要给每一位员工定位,比如像我,刚入行的,就要进行一系列的包装,就像娱乐公司包装明星一样,一定要突出特色。我第一天上岗,陈宫看我长相斯文(他误会我了),于是给我弄了身西服,配了副眼镜(我也成了眼镜男,可悲),一只个公文包。我成了一介刚出校门的大学生。 根据陈宫的指示,我站在街头的一个固定地点开始工作。我要做的是,双腿并拢,跪在地上,眼睛扫射着过往行人,作出一副失魂落魄状。当然,我的面前还立有一块纸板,纸板上写了我为什么要放下尊严街头行乞。N多条原因,全是出自陈宫的手笔,基本上没有一句真的。 这天太阳很毒,我跪得腿疼,于是站起来,找个僻静处,打了个电话给陈宫。陈宫问我收入多少啦,我说差劲得很,总共才十几块而已。 陈宫给我打气:“你再坚持会儿,待会儿我过去给你送饭吃。” 我又来到那个破地方,继续跪着,屁股撅得老高。再过一会,不见陈宫到来,我不禁泄气,有些后悔加入这个“神奇”的组织了。这个组织里,陈宫算是个官,却不大,是个头目,管着十几号人。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陈宫一个月能拿到三千块的工资,甚至更多。他每天上街都穿得破破烂烂,这是他的工作需要,而每每一到晚上,他回到住处,换上一身名牌,衣着光鲜地出入于各大酒店、夜总会、游乐场。陈宫给我讲这些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自傲的笑容,这笑容让我的心潮起伏不已。 陈宫住的地方是公司提供的一套住房,虽然豪华,但每个月都要交上千块的租金,不过陈宫不在乎这些钱。陈宫以前没钱的时候很在乎钱,现在有钱了就不在乎钱了。或者说,挣大钱的陈宫不在乎这点小钱了。 终于,陈宫过来了,手里提着盒饭,盒饭冒着热气,应是刚买不久。我实在饿了,接过盒饭,打开,有米有菜,菜有荤有素,还卧了两个咸鸭蛋。 我食欲大增,一鼓作气,扒个精光。 陈宫问:“吃饱了没?” 我抹抹油腻的嘴,说:“饱了。” 陈宫把饭盒和筷子仍进路旁的垃圾筒里,对我说:“该干活了。”于是我接着跪下,表情肃穆,假装深沉,一言不发。陈宫在我眼前蹲下来,看了我半天说:“你这样是不行的。”我说:“那我怎么办?” “你要哭,”陈宫指导我说,“而且要哭得很伤心,不然就没人理你。” “好吧,我哭。” 吃人嘴短,我紧闭眼睛,想些伤心往事,试图把泪逼出来。但逼了许久,泪仍不出,我急了,睁开眼睛,对陈宫说:“不行啊,我哭不出来。” “别急,我有催泪水。” 说着,陈宫从怀里掏出一瓶类似眼药水之类的东东,我接过来,抹了两滴在眼皮上,谁想,果然起了作用,像抹了风油精,眼睛火辣辣地痛。很快,眼泪就流出来了。陈宫见状,笑逐颜开:“哎哟,不错哦,好好干!我先走了,晚上过来接你。” *** 我认为自己必须得成为一个很好的演员,不仅演技高超,而且口才一流。所谓口才,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开始放开了哭的时候,周围果然围拢过来不少瞧热闹的路人。我知道,他们就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各们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先生太太小姐们啊,你们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我是个大学生,刚工作没多久,就被人骗光了所有的钱,我现在是急需路费回家呀,你们就发发善心,积点善德,能给就给点吧……” 我拿出我的大学毕业证(当然是伪造的)展示给他们看,我故意不小心弄掉了眼镜当作近视眼什么都看不到,然后四仰八叉摔在地上,主要是给人造成一种这家伙确实很可怜的假象。有群众看不下去了,往我面前丢了两块钱,我立即扑上前去,抱着那人的大腿鼻涕一把泪一把:“大姐啊,你真是个好人哟,老天爷如果有眼,一定会保佑你一生平安的!” 你知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继那个大姐之后,又有一个小女生给我投了五块钱,这次我干脆站了起来一把握住她的手:“小妹妹,你要记住一句话,善良的女生最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祝你越长越漂亮!” 天擦黑的时候,我的眼泪都快要流干了,折腾了一天,真他妈够累的。我拿出自带的手电筒,光束摇来晃去,路上行人渐渐增多。这时,我收到陈宫发来的短信,以为他要请我吃大餐呢,结果只看到三个字:接着跪! 我感到很不爽,好哥们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陈宫倒可好,有福他自己享,有难让我来当,什么人这是!但转念一想,既然当初答应了跟他混,现在不到一天就要退出,也太那个什么了吧。总得坚持一天,给他个面子。 午夜十二点,我才收摊,整理一下今天的劳动果实,竟然收入了一百多块。这让我感到意外,欣喜若狂,正欲离去,陈宫到来。陈宫拍着我的肩膀说:“不好意思吕树,你的这钱得上交。” “为啥,我日弄了一天……” “组织有组织的纪律,”陈宫打断我说,“公司有公司的规矩,你的劳动所得,就是公司的劳动所得,你能听明白不?我又不会独吞这份钱!” “那我这些钱,我能得到多少?”我提了个疑问。 “你的工资呢,公司会按月发放,当然,发放多少跟你这一个月的业绩挂钩。” “月底才领钱,”我发表不满,“这头一个月我喝西北风去呀。” “有我呢。”陈宫皮笑肉不笑。 当夜我往在陈宫家,由于过度疲乏,因此冲个凉,就睡下了。睡得很香,第二天又换上一套衣服,上街行骗去了。可不是行骗么?就我脚下的这条街,有多少我的“同行”在扮这个扮那个的行骗? 有的扮老人,有的扮孕妇,有的扮残废,有的扮孤儿,还有的自称是外地来深的游客,因为无意被扒手扒去了钱财,不得已才向大家伸手要钱;这位同行有公司提供的旅游时所用到的一切设备,甚至还给配一名漂亮的女朋友。 还有的扮成老外的,弄几根假胡子粘下嘴巴上,头发染成金黄色,穿一身不论不类的休闲装,还有最最重要的一条,操一口谁都听不懂甚至自己都听不懂的鸟语――也有板有眼地跪在路边,眼皮底下放着几毛的零钱,有人扔钱,就磕一个头。 注意,这个头要磕得重重的,不然不能显示出外国人的礼义之道。 这次陈宫给我弄了身白衣服,他让我装傻X,他拉着我站在大街上,他向路人介绍:“这是我弟,患有小儿麻痹很多年了,一直不见好,为了给我弟治病,我变卖了所有的家产,就连养了好多年的那只老母鸡也忍痛割爱卖掉了!各们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你们难到忍心看到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变成一个瓜兮兮的植物人吗?快伸出你们爱的双手吧,我在这里替我兄弟先谢谢大家啦……” 后来陈宫把这段话不厌其烦地反复说了几十遍,一开始很小声,后来不见效果,干脆从包里拿出了手提喇叭,跟那些卖瓜果蔬菜的小贩们一样大声吆喝。这一天,我们挣了三百多块,晚上收工的时候,陈宫的噪子已经哑得说不出话来。我们把这笔钱留下了零头买烟抽,整头都交给了上头。 我向陈宫说起我还在写小说的事情,陈宫不屑一顾,说你写个锤子,干这个不比写小说有前途啊。还说:“这没文化的人呀,老是羡慕别人有文化,其实呢,那些有文化的人还羡慕没文化的人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问他。 “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没什么意思,它能有什么意思!” 我不想跟陈宫绕舌,我让他陪我去了我原来住的地方,我规规矩矩退了房,把房里仅有的一件家用电器――奔4的电脑,当作自己最宝贵的物品搬了出来。当然还少不了我的一些换洗衣服,牙刷牙膏之类。 收拾床铺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包还未拆封的避孕套,这让我想起了小M。小M离开我以后不知道过成什么样了,但愿她比以前过得好吧。我抬手把这包套子扔到了窗外,现在是创业时期,首当其冲的是艰苦奋斗,夫妻生活只好暂且放一放了。以后有钱了,美女一抓一大把,只要肯扔钱,她们会排着队任你挑。这种想法虽然略显粗鄙,但它确实是我的真实所想,不然我真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去活。 *** 如你所知,我又跟陈宫合租了,这次我俩住的是高档的公寓楼,比之先前,不知提升了几个层次。也就是说,我们的生活一切都比原来好了,包括方方面面。我虽然看上去很穷,但我不承认我很穷,因为穷是暂时的,马上我就要富起来,这简直是铁板钉钉的。 关于租金,我们是这么约好的,他出六百,我出四百,这是第一个月;第二个月,他出五百五,我出四百五;到了第三个月,我们就五五均摊。一个月后,我拿到了领导分发下来的薪水,两千五百块。我兴奋得不得了,其实跟我在福士康的月工资高不了多少。 我请陈宫吃了顿羊肉泡馍,因为以前身为陕西人的胖妞最喜欢吃这个,我吃了一次,觉得味道不错,就把它列为我所喜欢的小吃里。 陈宫边吃边骂我小气,说几块钱的东西也好意思请,我狡辩说:“虽然不值钱,但礼轻情义重,我要是发财了,我准请你吃鲍鱼鱼翅、生猛海鲜!” 陈宫说:“我等着那一天。” 于是我安心地做起了乞丐,我并不觉得这一行业丢人现眼、毫无尊严,只要能活着,并且活得挺滋润,对于我来说做哪一行都一样。 在福士康做事,虽然不是很累,但一点都不自由,上个厕所都要先打个报告。说实话我不喜欢那种军事化管理下的生活。我很想永远不再到那儿上班了,但是我并不是个死心眼的人,我得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出门在外风雨多,不多长个心眼能行吗。 我打电话给我流水线上的老大,骗他说我的病一时半会好不了,再三恳求他再帮我到人资续上一个月的假期,我说得声情并茂眼泪都下来了,那位上司只好答应了我,说你好好养病吧,病好了赶紧回来上班,不然我也帮不了你了! 搞定了福士康那边儿,我继续我的行乞生涯。风餐露宿风吹日晒的,说比在福士康的车间更舒服,我自己不都信。说到苦和累,一开始我很以为然,后来便很不以为然了,我想明白了,在深圳求生存,你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苦和累。 因为凡事都有个奋斗的过程。只是有的人聪明一些,将应有的苦累降低了程度,减少了份量;有的人不知变通,缺乏技巧,将应有的苦累放大了倍数。我不承认自己是个比别人笨的人。 尽管每天都忙到特别晚,我还是挤出了一点时间给自己写小说。 我没有忘记我是未来文学大神这件事情。我没有忘记我的神圣使命。值得高兴的是,我的打字速度比以前快多了,一个小时能打上千个字了,这样的话,十分有利于小说的进展。 要知道,100万字容量的创作对于一个初写长篇的作者来说,并不是一件随随便便就可以完成的事情。 第33章 俗不可耐 游荡在街头巷尾行乞,你说是行骗也行,有一个好处,可以看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遇到很多奇奇怪怪的事,这些都能够成为文学创作的素材。我在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体味着这个世界,体味着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我早就说过,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工业园,园内高楼林立,工厂遍地,即使你走出了这个工业园,你又将走进另一个工业园。工业园就像一个偏安的小朝廷,有它自己强劲的生命力。这里什么都有,有街道,有警察,有教堂,有商场,应有尽有,无所不有,包罗人间万象,上演盛世繁华。如果说这里的生活是一部戏,那么这部戏的主角则是庞大的打工一族。这里最不缺的是热闹和嘈杂,这里最缺乏的是宁静和沉思。 你随便在任何时候走过一条街,你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你想找个清静的地方休息一下,对不起,没有。饭店、咖啡馆都人挤人,磨肩擦踵,你推我拥。文明的人的排起了队,粗鲁的人横冲直闯。 人,人,人,咱们国就是人多。尤其是在这工厂与工厂之间的夹缝里。很多有商业头脑的人不在工厂做工,自力更生做起了小生意。即使摆地摊卖臭豆腐一天挣的钱也比在工厂做工要多得多。 我无所事事的时候,常沿着一条街道捡易拉罐,打工族们不爱讲卫生,随口吃的、喝的到处乱扔,我想这里最赚钱的应该是那些清洁工们。假如你每天起得很早,出门去吃早餐,你就能看到大街上狼籍一片,脏乱不堪,几个清洁工要挥舞扫帚几个钟头才能清洁完毕。我注意到,他们会把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找个地方卖掉,不能回收的找个地方倒掉,他们真不笨。当然,如果换成了我,我也会这么干。 中午天气比较热,我会竖起一把遮阳伞,再热的话,我会洒些冰冻的矿泉水在伞布上,用来驱散热气。假若碰到雨天,陈宫没有通知我收工,我会躲到某个商店门口或者天桥下面避雨,我的一身名牌都租公司的,跟什么过不去也别跟衣服过不去。我也不会天天穿名牌,大部分时候穿的其实是很普通的衣服,偶尔一身破烂,一切都是工作需要。 工作还需要我天天跪着,我也不算太笨,我在膝盖上缠些布条或者裹上海绵垫子,这样就不担心跪出关节炎了。人都有偷懒的时候,我也不例外。陈宫不在,我很自由,我做得最多的事情是,跑到某个墙角处蹲下来抽支烟,或者寻个老虎机赌一把手气,没准能赢个十来块钱。陈宫在的时候,我自然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我的演技本来就不差。 我发现我的烟瘾越来越大了,以前是一周一包,慢慢地变成了三天一包、现在的一天一包。大街上永远是吵声震天,各个商店都在不知疲倦播放着各种流行音乐,并且都很乐意把音响开到最大。 我抽着烟,沉思着很多东西。至于是哪些东西,我无可奉告。每个人心底都有些隐私,这些隐私他不想对外人说,或者不足与外人道。可以给你说的是,在看到一对对恋人手挽手肩并肩地走过我面前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小丁姑娘。 小,丁,姑,娘――简单的四个字,不知害了我多少相思。假如小丁姑娘成了我女朋友,她一定不想看到我今天这个样子,她应该不能容忍自己的男友是个瘾君子。 嘿,不知道眼镜男会不会抽烟?抽得猛不猛? 想到眼镜男,我脑海里立刻勾勒出一副景象来:眼镜男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全身上下都缠着厚厚的纱布,只有嘴巴在外露着,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告诉小丁姑娘,他想抽一支烟。于是小丁姑娘找来一支烟,为他点着,插在他嘴里。眼镜吧嗒吧嗒吸着,一圈圈烟雾就盘旋在头顶上空。小丁姑娘站在一旁,辛酸地哭了…… 我工作的时候,常常目睹别人打架,通常是几人追着一人打,被打的人先是跑,跑不掉了就双手抱头大声讨饶。然后《水浒传》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情景再现了,不讨饶还好,讨饶的话被打得更惨。那伙人人身上都有凶器,有的带着水果刀,有的带着电击棒,只是没有枪,有的话都是假枪,真枪没人敢带,或者说没人有资格带。 打群架的场面我也见过,这边一拨人,那边一拨人,人人义愤填膺,个个苦大仇深,仿佛自己亲娘被别人抢走了一样。不过据我分析,他们干上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三点:一,争抢地盘;二,替朋友报仇;三,互相看不顺眼。 还有一点是一般人想不到的,这伙人热衷于打架斗殴,几天不动手,手就痒痒,也实在出于无聊,于是一分而二,约好时间地点,打一场架,解解闷,过过瘾。受伤的大家出钱给你治,如果不幸西归,那就算你倒霉。 实不相瞒,我还真见过砍死人的事情,有一回我在洗脚城做事,就看到几个红毛(头发染红)按住一个白毛(头发染白)拳打脚踢,后来白毛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砍刀,气势汹汹地反扑,红毛们手无寸铁,霎时慌了,就往回跑。其中一个没跑掉,被后面赶上来的白毛一刀捅中了小腹。我猜应该是伤了心脏,血不是断地往外渗,这红毛脸色苍白得吓人,眼珠子瞪得老大。我听那白毛狠狠地说了一句:老子就玩你马子了,你能怎样?红毛不能怎样,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然后抽蓄几下,一命呜呼了。 你别看我是乞丐,我也会施舍钱财给别的乞丐。如你所知,我是假乞丐,当我遇到那些真正的乞丐,我的同情心也会油然升起。 比方说,我看到有些老年人,大爷大妈之类的,穿着破旧,衣不遮体,佝偻着身子打我面前走过,我会用各种方法证明一下他们是不是我的同行,如果是,我就向他们敬个军礼(公司内部定的规矩,同事见面必须要敬个军礼以示友爱);如果不是,我就随便丢两个硬币给他们,因为他们确实无倚无靠,身世凄楚。这说明我的良心还不坏,我这人还心存悲悯 。 但是当我看到那些九零后的少男少女们一脸轻浮走过我的身边,我会嗤之以鼻,在他们身后吐口唾沫,以示厌恶。这些男孩一般都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但他们的手故作无意地放在那些女的的屁股上面,他们笑得特别欠揍。 还有一类男孩,打扮得流里流气,不拘一格。鼻子穿了耳洞,耳洞里挂着项链,牛仔裤要剪得碎碎的,手臂上最好有一条龙或者一头狼,给人的感觉得很牛逼,只是不知道这些图像是刻上去的还是贴上去的。那些女孩有些长得真漂亮,衣着时髦,青春靓丽,穿着连衣裙或短到不能再短的短裤,她们的脸上都挂着空洞的笑容,难道她们真的过得很幸福吗?我很怀疑。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后来的收入越来越少了,我问过陈宫,陈宫也有同感,只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慢慢地我们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公司里的一些高层们被人揭发了,当地的法院以“诈骗罪”起诉了他们;与此同时,城管们集体出动,只要看到站或者跪在大街上举或者吊着块牌子向路人行骗的人无论男女老少不管真的伪的一律抓起来,拘进局子里,严惩不待。陈宫语重心长地说:“咱这一行,不好做喽!” 听了陈宫的忠告,我连续几天都没敢上街,我最怕跟穿着制服的人打交道,谁都想象得到,牢房里的生活不好过。 直到过了安全期,我才敢上街露面,但是我悲哀地发现,我的同事们都不见了,仿佛一下子从人间蒸发。我准备试一下运气,于是悲壮地拿出我的“血书”,摊开来,放在地上,用石块压住四个角,防止被风吹走;我酝酿了一下情绪,双腿一软,跪了下来。 很多人路过,却看都不看我一眼,有几个顽皮的孩童还拿剥下的香蕉皮扔我。他奶奶的,怎么现在的人一点社会公德心都没有了呢?!回到家里,陈宫悲剧地对我说:“咱们改行吧?” “要散伙吗?”我问道。 “公司都倒闭了,没人给咱发工资了。” “主管们呢?”我不甘心。 “都在号子里蹲着呢。”陈宫苦笑了一下。 “除了这个,我们还能干什么?” “是啊,”陈宫愁眉苦脸,“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这天我在小说里写道,世间的一切都让我感到绝望,诗歌是美好的,可它是虚幻的;理想是美好的,可它如诗歌一样虚幻。我不知道现在我能抓住的东西还剩下什么,或许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美好的东西。人类都在循规蹈矩地繁衍着,人人都免不了生老病死,在自己的哭声里出生,在别人的哭声里死亡。 我想我死掉的那一天,或许连个为而我哭的人都没有。这天底下每天都在死人,死个人真的不算什么,上帝不在乎一个我的死,就好象我不在乎一只蚂蚁的死。上帝面前,任何物种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之所以要去寻死,是因为我觉得世上,已无我所留恋,唯一放心不下的小丁姑娘,她有着别的男人照顾,也不会爱上我。 我与这个世界是如此格格不入,我想要的,它不给;我不要的,它硬塞给我。但人们还说,你的想法阴暗偏激,世界正逐步变得完善和美好。但它同时也在变得俗不可耐。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第34章 一路向北 早上醒来,收到一条短信。很奇怪,我每天早上都会收到一条或几条乱七八糟的短信(以无聊的广告居多),但我都懒得去理它们。只是这次有所不同,它传给了我一则惊天动地的信息,春哥跳楼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查看发短信的人是谁――张郎,我吓了一跳,然后去撕床头的日历,今天不是愚人节。 这下我着实慌了,慌着穿好衣服,脸也没洗,牙也没刷,胡子也没刮,也没跟陈宫打招呼,就像奔丧似的匆匆下楼了。假如这事是真的,谁又能否认我这不是去奔丧呢? 楼下,我拦住一辆计程车,司机是个MM,二十来岁的样子,穿得无比性感,我坐在后座,以我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她的身材凹凸有致,似天生尤物;如果稍稍侧头,还能看到她两条洁白光滑的腿。 不过我实在没有兴致欣赏美女,我不得不心急如焚。如你所知,春哥是我的一个同事,但我早把他当成朋友看待,他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则会少掉一个朋友。顺便说一句,我在深圳,原本朋友就不多,也可以说少得可怜,虽然交友贵不在多。 我对司机MM说:把车往福士康开,越快越好。司机MM微笑服务,二话不说发动马达。只听“biu”的一声,汽车开动了,摇晃着往前驶去。从外形上看,这车是辆黑色的桑塔纳3000,而且还是某某纪念版,也就是说,它的发行量很少,因此应该比较珍贵。但从它发动时发出的声音来判断,它更像火箭,或者说拖拉机(我农村老家的那辆),因为这种声音没法用汉字形容,我只好用了“biu”,但愿你能想象得出。 我当然宁愿相信这车是由拖拉机改装来的,除了机壳和外皮还有那张牌照是桑塔纳的以外,其余的五脏六腑都是从拖拉机上卸下来的。我很想开口问一下司机MM,这车的前身是手扶拖拉机还是机动三轮车,但话到嗓子眼,又给咽了回去,终于没问。假如我问了,我猜她一定会愣一下,然后冷笑着骂我白痴,并眉毛一扬请我立即下车。 车子开了大概有十分钟左右,我瞄了一眼计价器,上面的价格已经跳到50多块,我很纳闷,于是问道:“小姐,你这怎么这么贵啊,平时我到那里,也不过三十来块。” 司机MM扭过头来看我一眼,和蔼可亲(可以亲一下的话,我倒愿意试试)地说:“先生,请不要叫我小姐,虽然我以前做,但早已经从良了,不干那个了,所以请你留点口德。拜托!” 我忙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或者她误会我的意思了,就拍拍自己脑袋说:“我真糊涂,不好意思啊。” “没关系啦,我以前还不是天天被人叫,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以后注意点就行了。”司机MM头也不转。 卧槽!我真没想到她的嘴里还能出口成章!在我的印象里,像她这样的人应该是出口成脏才对,才符合她们的身份。 MM终于回过头来说:“我的计价器前两天坏掉了,一直懒得修,因此跑得很快。你不用担心,我不会讹你的。” “那你到点了怎么算账啊?” 司机MM笑道:“我这走着表呢,半个小时五十块,超过半小时,无论超多超少,都是一百块。” “难道我上了黑车了吗?”我反问道。 司机MM坏坏一笑:“不贵啦,我这服务好,童叟无欺!” 我居然无言以对。更令我感到意外的事情发生在后面。如你所知,这辆出租车改装得有些变态,我坐在里头,脑袋是要顶着车盖的,要命的是,四周的车窗玻璃全被染成了黑色,我置入其中就好比戴了副墨镜,睁大眼睛看到的外面的景物也都是黑乎乎的,仿佛黑夜提前降临。 此时我心情之压抑可想而知。尽管刚醒不久,却也有些昏昏欲睡。迷上眼睛假寐,不幸真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被人拍醒。我看到司机MM的手扬起来停留在空中,赶紧伸出一支手去拦截,可惜误判了位置,拦截失败,被她一掌拍中。我的脸一通火热,像拿在火炉上烤了一下,神智立刻清醒,说:“你干嘛,到福士康了吗?” 司机MM冲我粲然一笑,打了个OK的手势:“下车吧,一百块。” 好男不跟女斗,我郁闷掏钱,交给她准备走人,下了车才现,她把车开错了地方。我气愤地指责她说:“你看你,这是什么地方,我让你开到福士康,你给我开到汽车站来了!” 司机MM作恍然大悟状:“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记性不太好,记错地方了。” 我得理不绕人:“记性不好,还开什么车啊!他妈的你故意的吧!” 可能我这句话口气有点过重,那司机MM竟然哭了,哭得一抽一抽的:“我这不是刚从良没几天吗,我就想试一下有没有别的谋生之路,看来我真的干不了这个,我只有回去干那个了。呜呜……” 我最害怕女人哭,她们一哭,我的心就软了。从前跟胖妞吵架的时候,吵着吵着常常打起来,我的解释是,情绪这东西,真不是好控制的。可是如你所知,胖妞虽胖,但没力气,打架不是我对手,于是常常被我打哭,就像小时候我父亲常常把我打哭一样。我相信我出手跟当年父亲出手一样狠、准、稳,而且不打脸,只打屁股。 胖妞一哭起来,就像港台蹩脚的偶像剧一样没完没了,我是没有足够的耐心听她哭,就像我没有足够的耐心去看那些偶像剧。我就劝她不要哭,有什么要求统统提出来。 胖妞说:“你说的?” 我说:“当然我说的!” 胖妞说:“算数?” 我说:“我向你保证!” 胖妞来了斗志:“利索点,把裤子脱下来。” 我以为她要反过来打我屁股,于是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心理把裤子脱了。胖妞见我脱得不够彻底,把脸上的泪花一抹而光说:“内裤不是裤啊,也脱下来!” “给我留点面子吧,跳出来挺吓人的。”我小小抗议了下,但是抗议无效,我还没来得及动手,胖妞就替我扒了下来,作案手法干净利落,直让我叹为观止。 *** 司机MM哭得梨花带雨,楚楚生怜,原来女人在哭的时候是一种别样的美。我欣赏着这种美,慢慢下面起了反应,我不禁冒出了个很卑鄙的想法,如果我们在一起的话可以做很多刺激的事情。 此事的处理结果是,司机MM郑重向我道了歉,甩掉眼泪继续开车。她决定不收我的车费也要把我送到福士康,不然她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的。但是到了车上,我改变了主意,我让她坐在副驾,车我来开。 这妹仔满面委屈地同意了。 实不相瞒,我没开过汽车,或者说,一点驾驶汽车的经验都无;但我在农村老家的时候开过拖拉机,既然我认定这车是由拖拉机改装而来的,那我就把它当成拖拉机来开好了。我坐定,手握方向盘,先找一下当年开拖拉机时的感觉,然后发动引擎,只听“biu”的一声,车子鲤鱼跳龙门似的骤然跃出。 一路向北,开得相当吃力。 我感觉像是踏上了当年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后来虽然加快了速度,但我悲哀地发现,还是没有路边人家骑自行车的速度快。我粗略统计了一下,我从始至终一共撞翻了六个水果摊子,两个肉酱铺子,一个蔬菜棚子,还有无数个警示牌子。 因为闯了红灯,交警开车追我,但又因为我车速太慢,交警追过了头,结果那帮傻X以为我在他们前面,就一直往前追了过去…… 终于到达福士康电子厂,时间已过了两个钟头。上帝真会开玩笑,成功在望时幽了我们一默。我是下车了,将一百块车费硬塞给了司机MM,她还假装不要:“我耽误了你的宝贵时间,这钱我不能要。” “拿着吧,你对我无情,我不能对你无义。况且我是个男人,上了你(此处省略了“的车”二字)那么长时间,理应付钱。” 司机MM面带羞涩地收下了钱。 我往公司走去,准备证实一下张郎那条短信的真实性,不料,刚走没几步,我听到背后那司机MM对我喊道:“哥,你是个好人!大大地好人!” 听了这话,我感动不已,我还是第一次听人叫我哥,并且是个漂亮姑娘。于是我回过头去,想目送她一程,哪知她又朝我喊道:“哥,我车子坏了,启动不起来了,你能帮我修一下吗,谢谢你了。” 我头一下子的大了起来,之前的感动荡然无存。不得不走上前去,帮她修车。她问:“哥你会修不?” “差不多吧,我以前修过拖拉机。” 于是打开前盖,按着修拖拉机的原理稀里糊涂摆弄一通,没成想还真给修好了。不过弄得我一手油乎乎的,衣袖上在也脏兮兮的。以后如果哪个女人再叫我“哥”,或者“好人”,我都不会轻易应声了。 第35章 春哥跳楼 细心的读者肯定会发现,福士康电子厂在我的故事里出现了很多次,而且后面的叙述里,还将被一次次提起。众所周知,我在这厂里呆了三年多,后来虽然停薪留职了,很长时间没有去上班,但一直比较留恋那里的生活―― 这是虚伪的说法。其实,我是一直比较留恋那里的姑娘。 至于哪位姑娘,我不说你也知道。如果你要我谈谈对福士康的看法,我一时半会还真不知该从何谈起。我可以模仿郭敬明的句式说:那里埋藏了三年如明媚的忧伤一样的青春时光。当然这样说显得更为虚伪。 现在我来到福士康,不能说是探亲访友,也不能说是故地重游,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办,就是查证一个人的生死。这人我上节提到了,他是春哥。春哥是我认识比较早的一个同事,也是我结交比较早的一个朋友。他这人每天都嬉皮笑脸的,应该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我很少见到他有苦恼得乱抓头发的时候,似乎忧愁从来与他无关。 因为我把厂牌落在了租屋里,于是不得不向福士康的门卫说明我的来由,他们就问我是春哥什么人,我说我是他堂弟,他们就同意我以员工家属的身份进入厂区。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春哥的确出了事情。 我随着两名保安惴惴不安地往厂区内走,远处传来了叽叽喳喳地议论声,再往前走,就看到了这样一个画面:高高的暗灰色的宿舍楼下面围满了人,黑压压的人头攒动不已,就像起伏的波浪。所有人的嘴巴都张得碗口大,所有人的手指都指向同一个方向。两名保安分开众人推我上前,我听到两名保安高叫着:“死者家属来了,大家让开一些!”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让我感觉真是不合时宜,我真恨不得这是一场我的个人演唱会,或者是春哥的个人演唱会,我作为嘉宾闪亮登场。 这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头,我一看,是张郎,张郎责怪我说:“怎么这么久才过来?”我没办法跟他解释路上的事情,就嗫嚅道:“出了点小风波,都摆平了。” 张郎一脸沉痛地说:“看看春哥吧,他走得太突然了。” 说着眼泪就要掉下来。我去看春哥,他处在人群的中心,我走过去,看到他被人蒙上了一张白色被单,被单很是宽大,把他盖得严丝合缝的,连脚都没露出来。被单下面却流淌着一股殷红的鲜血。 我伸手揭开被单,就看到了春哥那张以前笑容可掬现在面无人色的脸。更为可怕的是,他的两条胳膊并没有连着上体,全摔断了,被人捡起来放在了身体上面。 我很想再仔细查看一番,却不得不赶紧盖上了被单。因为我发现有很多围观的男女们高举着手机在拍照。我气极了,朝他们骂道:“你们这帮没人性的东西!死人有什么好拍的,想拍的话回家拍你妈去!” 但他们不为所动,照拍不误,甚至把我也拍了进去。我真想上去把他们手机夺了摔个粉碎,可我又担心他们群起而攻,一人一脚的话,那我会比春哥死得还惨。 警察永远是来得最晚的人。不管什么事故,什么事件,他们永远都是最后出现的。这已不足为奇,电视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他们鸣枪驱散了不相干的人,迅速封锁现场,画下警戎线,一个警察上前探了探春哥的鼻息,然后点点头说:“死了。”另一个为首的说:“好,打电话通知收尸队吧。” 为首警察又面向群众说:“有谁目睹了死者的死亡过程?” “报告警官,我看到了。”一个男工自告奋勇站出来,一脸作报告的兴奋。 “我给你说话的权利,”警察点点头,“你说说看。” 这位男工口若悬河回忆起来:“今天我早起晨跑,我从小就养成了晨跑的好习惯,因此今天也不能例外,如果今天例外的话,我会感到一种良心上的不安,就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大家都知道,我在家是个好孩子,在学校是个好学生,在厂里也是个好员工,我从没做错过一件事,也从没做过对不起谁的事。若我真的做过,我发誓我一定会被五雷轰顶的;我是个正常人……” 为首警察打断了他的话:“简要紧的说!” “我是正常人嘛,我肯定会怕被雷击了,难道你不怕雷击吗?那我问问大家,你们怕不怕雷击啊?”男工有做主持人的潜质。 众人:“怕!” 男工又问:“怕得很不很?” 众人:“很!” 男工接着说:“所以我啊每天坚持晨跑,晨跑不仅能加速血液循环,而且锻炼身体……” 为首警察再次打断了他的话:“废话少说,说正题!” “没问题――”男工咽了口唾沫,“我跑着跑着觉得肚子不舒服,就想拉肚子,可能是我昨天吃了火锅又喝了冷水的缘故吧,当然也可能是昨晚睡觉的时候发癔症把被子蹬掉了着了凉了,你知道,我打小有个睡觉发癔症的毛病,这毛病……” 为首警察第三次打断了他的话:“大哥,求你了,我们时间宝贵,你就长话短说,甭绕圈子啦。” “好的,我就想上宿舍拉肚子,刚跑到楼下,不经意地抬头一看,哇靠,有一个长得像人的东西就砰地掉了下来,正好摔在我旁边,着实吓了我一跳,我瞪大眼睛一看,果然是个人。你们是没看到呀,就摔那么一下,胳膊腿都断了,白花花的脑�{溅了一地,别提多恐怖啦。我正想……” 为首警察最后一次打断他的话:“谢谢你提供的情报,你如果还想说的话,下班之后到我们警局去说!”这男工吐了吐舌头,噤声不语了。 这时候官方的收尸队赶过来了,他们动作麻利地把春哥的遗体抬上了一辆银白色的收尸车,很快,收尸车嘟嘟地开走了,车后面喷下一串油黑色尾气。 我面无表情看着这一切,内心麻木得没了知觉。我听到为首警察向厂里主管说:“这事我们会尽快查清的,到底是他杀还是自杀,我们希望你们能够配合警方调查。你知道,今年以来你们厂发生好几期跳楼事件了,再这样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我们也很头痛啊,真是邪门了。”主管垂头丧气,很无辜的样子。 警车开走后,围观的群众也一呼而散了。一个主管问我:“你是死者生前的好友吧。”我点点头说算是吧。主管象征性地握了握我的手说:“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变顺(应该是节哀顺变,此主管总爱说错成语)吧。” 我拿眼看张郎,张郎一直低着头不讲话。 “通知他家人没有?”我问张郎。 “通知你的时候就通知他家人啦,不过他的家人不信啊。” “唉,”我叹口气,“这小子怎么说跳就跳了呢,又不是篱笆,这是高楼呀。” “人不想活了,总有办法死的。”张郎默哀。 “我还欠他几百块钱没还呢。”我回到家,扑通一声倒在床上,胸口闷得发慌。陈宫贴过来,问我怎么啦,我说又走了一个朋友。 陈宫不解地问是谁又走了。我说:“大师才走没几天,春哥又跟着去了。” “下一个说不定就是你我喽。”陈宫冷笑道。 我心里一紧,死亡之神离我是越来越近了。看来,今天的小说是无论如何写不下去了。 过了两天,张郎请我喝酒,他给我看了春哥生前留下的文字。 *** 我今天终于要结束深圳的生活,人间的生活了。 我要死了,就在明天。 我的愚笨和丑陋已经发展到了极致,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想活在这世上了。 一个人快死的时候,才发现,这世界是多么地肮脏和美好,美好是属于别人的,肮脏的都是自己。 从小到大,二十多年,一步步地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走过来。 有过非常开心的日子,是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然而现在朋友都不在身边了。如今想来,所谓朋友,就是在一起的时候才叫朋友的,不在一起,什么都不是了。 也有过非常难过的日子,是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候,家里穷,似乎一开始就穷,这几十年过去了,一直未曾改变过。父亲和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父亲性格很倔,思想里有种小农民意识,一心想摆脱贫困和被人贱看,他把赌注押在了我身上。 他错了,我没有这个实力。他经常打骂我,小时候,我是最恨他的,他常常指桑骂槐地用言语刺伤我,虽然他的初衷是为我好,但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原谅他,直到死。 母亲是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她信耶酥,她让我也信,我表面上答应她我信,但是我从骨子里是反感那些神神道道的。她从我出生那天就对我很好,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只是我也没办法,现在我选择结束生命,是有些原因在她的。 谁让她生出我这么个既丑又笨的儿子来? 她现在还常常想我,让我没事的时候,打电话回去。现在我要走了,我希望我走之后,她不要太过伤心,偌大的世界,死一个人是很平常的,就像火车辗死一只猫。 我有一个妹妹,也是因为我的原因,早早地结束掉了她应有的幸福,我对不起她。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有过很崇高的梦想,我很努力地去实现它,可是最终失败了。我现在活在这人间,是没有半点意义的。 处处受人讥讽,受人欺负,没有一点人格尊严。 我所追求的自由和真爱,一样都没得。我也曾爱上过一个姑娘,可是我不能给她幸福的生活。甚至连一个承诺都不能给。我只是一个打工仔。 我累了。想歇歇了,说不定,这世上还有另一个空间存在,那里没有战争,没有丑恶,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喜欢那样的生活。 什么都结束了。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活到现在,方知人生是磨难。 只是,我是解脱了,其它的人呢? *** 阅毕,我大惑不解,春哥口口声声说自己“愚笨和丑陋”,可是据我所知,他虽然相貌平平,但并不丑,也不笨啊。他又说自己“处处受人讥讽,受人欺负,没有一点人格尊严”,这怎么可能嘛,他平时活得挺乐观和如鱼得水的啊。 我真是没有想到,春哥活着的时候,比我还要自卑。 也许表面上越简单的人,本质上就越复杂吧。当然,从春哥的遗书里不难看出,春哥其实并不想死的,他很留恋人间。或许他真正自杀的原因是理想的破灭吧,谁知道呢。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最是难以猜度。 第36章 师傅老毕 早在一个月前头,我和陈宫就搬出了当时乞丐公司为我们提供的住房,因为公司的土崩瓦解,我们不得不另谋高就。现在我们住的地方离一家制奶厂不远,实不相瞒,我俩都在这厂里混饭吃。福士康里的那个职位我也不准备再上岗了,春哥的离开给了我很大的精神打击,主管们爱怎么着怎么着吧,我是不想再回去了。 “制奶厂”肯定不叫这个名字,实在过于难听,是我这么叫的,它的实名是“XXX乳业有限公司”。对于像我一样的普通打工仔而言,似乎脑子里从来没有“公司”的概念,我们习惯称公司为厂。当然,那个什么乞讨公司是个例外。 我和陈宫同去制奶厂求职,结果毫无悬念地马到成功,因为那厂现在太缺人。在我们当天应聘的队伍里,我还见到一位看上去已年过花甲的“年轻人”(招工通告上有写:只招18到35岁年轻人)也混入其中,最后竟也谋到一个职位,是饲料管理员。 人事部的领导们先检查了我们的身份证、健康证,然后是笔试和面试。笔试好似学校的学期测验,发给你一张试卷,让你做题。满分是100分,你必须答对60分及格才行。 这帮人出的试题千奇百怪,其中包含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文、时事政治、少儿百科、经济学、统计学、伦理学、电影导演、抗震救灾,还有更令人喷血的题目:请问,如果你是男生,你理想的生殖器官的长度是多少公分?我记得这张试卷的最后一题是个实践题,内容是原地转圈,左转三十圈,右转三十圈,转完之后扒在地上做单手俯卧撑二十个。附加条件是:不能完全坚持下来的,当扬轰出。 众所周知,这是一道难度系数不低于四颗星的题,因此,我们100多名的队伍,这道题以后,还剩下区区10人。其中就包括我和陈宫,以及那个装嫩的花甲。这使我无法不对花甲刮目相看,六十多的人了,宝刀未老,强壮如牛。面试的部分草草了事,只是让我们开口说话,以证明我们不是哑巴。 然后领导上给我们分配职务,很不幸地,我成了一名挤奶工。陈宫则当了一名保安。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陈宫虽瘦,但个头很高,他要比我高出半个头。他们招保安就招个头高的。厂是个小厂,就一幢车间楼,一幢办公楼,两楼之间,全是草地,草地之上,全是奶牛。当然有会个挤奶棚,主管把我领进棚里,交给了一个老师傅。 领导说:“这是新员工小吴,要好好教他,争取三天之内挤出奶来。” 老师傅点头哈腰:“晓得,晓得。” 领导走后,我打量老师傅,此人五十来岁年纪,头发很短,白白胖胖,长了个酒糟鼻,一对招风耳。我问:“师傅怎么称呼?” 老师傅说:“我姓毕,大家都叫我老毕。” 我说:“毕姥爷,不是,毕老师你好,以后我就是你徒弟了,多多栽培。” 老毕笑道:“那是自然。我先带你熟悉一下工作环境。” 老毕指了指眼前的场地:“我们厂的常用奶牛有120头,但我们只需要给20头牛挤奶就可以了。过来,我教你怎么挤。” 老毕牵了一头奶牛拴在棚里,然后用消毒液洗了手,再戴上手套和口罩,以及下厨房才用的围裙,一切准备停当,俯下头去张嘴猛吸一阵,道:“今天的奶比较鲜!小吕,去拿两个玻璃杯过来!” 我听到指令,去找玻璃杯,终于找到,递他手里。老毕伸出一只手拍拍这只牛的屁股:“乖乖,别怕,就挤两杯,两杯就好了。”然后一只手托着杯子,杯口对准牛的下腹,另一只手抓紧牛乳,用力挤。 当然,下手之前要把牛全身清洗一遍,不然挤出的奶不卫生。老毕挤了半天,只挤出了半杯,他觉得不应该在徒弟前面丢脸,就找了个理由,说今天牛的身体有些不适,改日再挤吧。 下了班,陈宫先我一步回到家里,买好了吃的等我。我们住在一块,很少开火做饭,大都是在外面填饱肚子,以前买的锅碗瓢盆基本都是锈迹斑斑,因为我俩一个赛一个的懒。吃完饭以后,我们的精神生活十分匮乏,无非是打打扑克,下下象棋,唱唱戏曲,吹吹牛皮。 你可能不知,陈宫是个戏迷,他对我们本土的黄梅戏的喜爱非同一般。他谈起黄梅戏来头头是道。他说现在的黄梅戏之所以很不景气,是因为缺少像严凤英那样的大师级人物,如果严凤英不死的话,那么中国的国粹就不是京剧而是黄梅戏了。 他说现在他喜欢的黄梅演员有吴琼、赵媛媛和马兰,她们唱得真叫甜。 其实陈宫不知道,马兰是文坛老匠余秋雨的老婆。这当然无关紧要。陈宫在侃侃而谈之后,就忍不住迈着台步捏着嗓子唱了起来。说实在的,他唱得很难听,男不男女不女的,我很想扁他一顿。但念及哥们之情,只好放他一马。 我的小说创作也搁浅了很久。主要是那台会生字的电脑被我卖掉了。至于买掉的原因,我只能说,生活所迫,实属无奈。那天我在一个商品交易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转手一台新买电脑,有意者请联系XXX――我前脚刚把帖子发出去,后脚电话就响了。 是一个男子沙哑的声音,他问是不是我要卖电脑,我说是的,你想买吗?他说:“我要先看看货。”于是我问:“你在中国的哪方?”他说:“我就住你家楼下。”我电话还没挂掉,男子就咣咣敲门了。 这厮围着电脑转了两圈,又显示屏上掸了两下,然后手里多出了一把螺丝刀,三下五除二把主机箱给拆了。我想,他真是个行家。男子又快刀斩乱麻地组装好,问我:“你用了多久了?”我说:“三四个月吧。” “麻烦你实话实说。” “六七个月吧。” “到底是六个月还是七个月?”男子刨根问底。 我想了一下:“我也不记得了。” 后来我们谈了很长时间,主要是他问我答,诸如你是和谁一块去买的,买的时候有没有带上钱之类;最后还是以一千一百元成交。虽然吃了很大的亏,但聊胜于无,这钱足够对付两个月房租了。 我说过,我不会放弃我的小说,就像我不会放弃追求小丁姑娘一样。当然,小丁姑娘和小说是两码事儿,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我写小说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我追求小丁姑娘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得很好,它们都是我的梦想。有一点不同的是,要想追上小丁姑娘,必须先写好小说。 在小丁姑娘眼里,我是一个非常平庸之人,她不知道我有写小说的本事。如果她知道,她肯定会改变原来对我的看法,她会觉得我很有才华,是个不可多得的大才子,这样,她或许会给我一个机会。虽然不一定能成功,可是只要她肯给我机会,就说明我不会彻底失败。 你可能会说,即使你写好了这个小说,又能如何? 不错,感谢你的提醒,我还需要它火起来,它能出版面世。只有面世了,小丁姑娘才能看得到。不然只能烂死在文档里。据春哥生前打探的消息,小丁姑娘没有在网上追小说的习惯。她只看纸质书。 要想出版,对于新人作者,特别困难。老九表哥是向我约了稿,可他只是一个小编辑,起不了大作用,小说能不能出版还要主管说了算。管不了那么多,当务之急是先把小说写完了再说。电脑卖掉了,我可以到网吧去写。想想真有趣,这部小说开始的时候就在网吧写的,现在又不得不在网吧终结了。 关于小丁姑娘,还有一点要补充。你知道,春哥跳楼后,我去了福士康一次,当时我站在人群中间沉默很久。一是因为春哥死得太突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二是我在极目搜索小丁姑娘。可是人海茫茫,寻找一人是何其不易。 我没有看到她,也许她真的已经离开了,和眼镜男一起。如果真是这样,一辈子再也见不着面,我会真心祝福她。 晚上我充满绝望地写道:我踏上了死亡之路,一切都变得俗不可耐。我去买安眠药,可他们不卖我那么多,他们说:上面有规定的,一次只卖两粒。我气得要死(如果能气死,倒也不错),把钱甩在他们脸上,气鼓鼓地走了。两粒顶个屁用,我怀疑服下以后晕都不晕一下。 我一个人跑到郊区,那里有一条臭水沟,据说淹死过不少自寻短见的人,我打算试上一试。我到了沟前,发现沟水真臭,不是一般的臭,是臭到不再臭了、没有最臭只有更臭的那种臭。站了不到一分钟,我就受不了了,胸闷气短,再呆下去八成会被熏死。 于是我立马认怂了,因为我不想被熏死。尽管熏死也是一种死法,但我好歹算个知识分子(发表过几首歪诗),这种死法不仅会把我的身体搞臭,而且还会连累到我的声誉,因此,打死不也能这样死。 你可别骂我,一个将死之人还在乎什么名誉不名誉吗,我要告诉你,我很在乎,而且不是一般的在乎,而是在乎到不能再在乎、没有最在乎只有更在乎的那种在乎。为什么如此在乎?因为我是一个俗人。 第37章 浪里个浪 制奶厂里,老毕和我是师徒;出了制奶厂,我们就是朋友。 这话是老毕拍着胸脯撂下的。老毕在说这话的时候豪气干云,像个金庸小说里的人物,而且必须得是正面角色。以老毕的意思,他以前的八个徒弟在离职以后都成了他的朋友,可实事上不是这样。据我所知,徒弟们只要出了这厂,都会对师父骂不绝口、深恶痛绝。我的凭据是,老毕不是个好人。或者说,老毕不是个好师父。 是这样的。老毕在做了我师父之后,懒得出奇,什么事情都让我来做,我是敢怒不敢言。他教会了我怎么挤奶,却没有教会我怎么挤好奶,比如无须绑住牛尾巴,牛会温驯地主动地摊开让你挤;比如用出多大的力道才能挤出更多的奶。老毕这人还有个毛病,每次挤出的牛奶他必先尝一口,当然啦,他尝的时候不可能只是一口,他会喝到自己饱了为止。 大家知道,第一把牛奶是不太干净,因为牛在吃饱喝足没事干的时候常常伏下来睡觉,这样的话他的胸部就要完全贴近地面。地面上是草,草里有细菌,所以不可避免地粘了细菌。所以说不论是人工还是机器,通常第一把奶都要倒掉的。 老毕是奇人,他偏爱喝第一把奶。有几次我看着他把生奶咕嘟咕嘟地往肚子里灌,我就恶心得不行,想吐。 老毕教过我挤奶后,还技痒难搔地要教我喝奶,我委婉地拒绝了。 我跟老毕学了三天,老毕就宣布我出师,也就是说,以后的一天20头牛的奶就由我来挤了。当然,厂里的挤奶工不止我们师徒,还有另外十几个,但都有不同的工作区域,他们都好像木头人一样,我有时跟他们打招呼,他们都不睬我。或者是因为他们在给牛挤奶的时候经常见到牛X,因此耳濡目染,个个牛X得不行。 老毕还有个坏毛病,是我后来发现的。他常常偷送牛奶回家。我们的奶棚里,有很多空酒瓶,毫无疑问,是老毕带来的。晚上快下班时,他把挤出的已经存放在玻璃杯里的牛奶偷偷倒进他的空酒瓶里,然后塞进裤子里,偷偷带回家。所以有时候你看到老毕的下面顶得像个帐篷,你别以为他的那家伙有多大,那里肯定装有空酒瓶。 但是因为有一次,他把牛奶倒进酒瓶里后,瓶盖没有拧紧,就塞到裤里去了,结果乳白色的牛奶一滴滴地顺着裤腿洒了一路,于是露馅了,被看门的保安陈宫发现,陈宫报告给主管,主管勃然大怒,骂道:“我道最近怎么产奶量降低,原来都是你给挤奶挤自己家去啦!简直不像话嘛……”本想开除老毕,但念及他是入厂十余年的老员工,再加上事后老毕的认错态度还算诚恳,于是只记了他一个大过了事。 陈宫向我叙述这事时,哈哈笑个不停,我问他笑什么,不就是偷奶失败真相大白么,有什么好乐的。 陈宫说:“你不知道,当时我看着你师父慢悠悠地朝厂门走过来,他身后撒了一路的牛奶,就跟喷气式飞机飞过之后留下一串烟似的,我就觉得奇怪,我还以为这老家伙刚刚上了哪个女工,放射了一路呢,哈哈哈――” 我一时无语。 *** 大家都知道,《武林外传》里,燕小六问他师父老刑抓贼靠的是什么,老刑说:靠感觉。现在老毕也是这样,当我问他挤奶靠的是什么时,老毕拾了老刑的牙慧:靠的当然是感觉。那么感觉从何而来,或者说怎么培养呢?老毕给了个妙策:“要想挤好牛奶,从先挤好人奶下手。” 说实在的,若真要挤人奶的话,那就不叫下手了,那叫下流。但是不妨一试。 从老毕的话里我们推测,老毕这人品行不大好,做惯了下流之事。然而也不能早早就下这个结论,这样想他,对他太不公平。他肯定会反问:造谣是要有证据的?!我肯定也会顶上:有证据还叫造谣吗?倘若我真的顶上了,则会把老毕气个半死,这实在没有任何意义,且会给我带来无尽麻烦。 老毕的脾气你们不知,他发起飙来就是一头烈性子牛,局外人自然安全无碍,可我身单力薄,瘦骨嶙峋,不是他的对手,并不想当西班牙的斗牛士。 一次老毕忽发善心带去我去找“感觉”。临行前,老毕问我:“摸过女人没有?” “摸过。”我小声回答。 “几个?”老毕追问。 “两三个而已。”我如实相告。 “太少啦,”老毕大摇其,“怪不得没经验。” “多少个才算有经验?”我问。 老毕指出了两根手指:“最少得二十个吧。我都摸了五十多个啦。” 然后老毕带我去感觉。你知道,工作期间,我是不敢叫老毕为老毕的,他很看重师徒名分,我只得管他叫师父;但现在到了外面,我就无所顾忌了,直接喊他老毕。 我说:“老毕,你要带我去哪儿?” 老毕说:“莫问,直管走。” 不多久,我们来到喇叭街,此时,华灯初上,夜色渐浓。我问老毕:“这里都是卖喇叭的吗?”老毕笑骂:“卖你个头呀,这里都是吹喇叭的!” 我明白过来,含蓄一笑。我们从街头逛到街尾,我才发现,这里其实是洗头洗脚一条街,也可以说,街道两旁都是洗头店和洗脚店。我不点明你也知道如今的“洗头”、“洗脚”是啥概念。这种挂着红灯的街道在物欲横流的大都市屡见不鲜。一些人有需求,一些人来满足,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很符合生态发展的规律。 我们还没有下车,就有女人向我们招手,我从车窗看过去,这帮女人浓装艳抹,花枝招展,总之妖冶得不行。我们在街尾下车,逆流而上,逐个参观。每家店门上都挂有广告牌,牌子上面有此店招牌美女的图像,图像下的文字也令人跃跃欲试。我虽然是第一次看到这些字眼,但如你所知,我能够猜晓它们到底是指什么,并且每个词语都能在我脑海里形成一副香艳刺激的画面来。 老毕经验老到,迅速选中了一家,带我拐了进去。 似乎今天她们的生意很是冷清,我和老毕一踏进门,一下子拥出了五六个姑娘迎接我们,这让我感到受宠若惊。老毕跟她们谈了半天价钱,总算谈定,他让我挑一个,他自己跟着一个姑娘上楼了。 我很尴尬,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儿,像是乡下人进城。对于这种职业的印象还来自于电视小说里,也确实遇到过做这一行当的,比如上次去福士康找春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司机MM,但她的行为举止,很让我敬佩。因为她够坦荡,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可是眼下,我却有点失落。看看我面前这些个衣着光鲜的小妞儿们吧,一个个老得可以,皮肤都皱成了疙瘩,身体臃肿得像个老太太,笑起来十分诡异,像是从蒲松龄《聊斋志异》里走出来的人,而且牙齿乏黄,嘴唇发紫…… 我挑了半天,挑了个看上去还算年轻的姑娘:“你来帮我洗吧。”我指的是洗头。这姑娘头上插了一朵菊花,脸袋红扑扑的,应该是个朴实的农村姑娘。 菊花姑娘领着我到了楼上的另一个单间。关好门,我把她抱到床上。 菊花不惊反笑:“靓仔不要洗头吗,猴急什么呢?” 我扒掉她的上衣,说:“谁说不洗呀,马上就洗啦,上面的头不洗,我要洗的是下面的!”菊花会意,痴痴而笑:“男人啊,没一个好玩意儿。” 我反驳:“此言差矣,如果男人都像那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你们早就失业啦!” 菊花假装生气的样子:“靓仔真坏……” 第38章 养女为妻 如前所述,老毕带我去喇叭街快活,但以老毕的说法,此次行动不叫放松,而是工作需要。老毕的观点是,工作需要你挤好牛奶,但挤好牛奶之前必须先挤好人奶。我之所以没有评为厂里的“优秀挤奶工”,也是因为没有挤好人奶的缘故。 那天晚上完事之后,老毕付了钱,但他掏钱的时候动作超慢,掏了半天,才把钱包掏出来;又把钱包从里到外翻了N遍,总算翻到了一张百元大钞。老毕把大钞递给老板娘,道:“你说过的哦,给我打八折的。” 老板娘风情万种:“你是老主顾了,打五折都有行,只是那位靓仔,嘿嘿……” 我脸上一阵火热,发烧了似的,忙去摸裤兜,摸出了张五十块的,交给老毕,老毕把这五十元人民币往老板娘胸前一塞,骂了句:“真他娘的贱啊!”拉着我就走。 我们拦了辆出租车快速出了糜烂的喇叭街。 车上老毕不住声地感叹:“那娘们儿功夫真好,把老子弄得爽歪了,只可惜啊,老子老啦,不中用了。” 我鹦鹉学舌一样拍他马屁:“不老,不老,老毕老吗,老毕不老!” 老毕开怀大笑,笑了一会,忽然不笑了,然后问了我个挺严肃的问题:“小吕啊,你找到感觉了没?” “什么感觉?”我不解。 “挤奶的感觉啊。”老毕有点不高兴了。 我本想说没有,但又怕让老毕失望,却想起了一句宋词,于是有意卖弄地说了出来:“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老毕没听明白(他能听明白我也就无须卖弄了),问:“什么意思?”我故弄玄虚:“感觉是不能说出来的,感觉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你他妈的就装吧!” 老毕坚持要我到他家里坐坐。此人太强悍,我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好同意。一,他毕竟是我师父。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尽管不在厂里,但我是个知书达礼的年轻人,我敬他是长辈,不跟他一般见识,凡事尽量顺着他。二,我弄不过他。他虽长得矮胖白净,却力大无比,厂里的好多不听话的奶牛们都被他治得服服帖帖,何况我一个瘦弱不堪的人。我要是能弄过他,我非把他打得满地找牙,并且让他找不到牙。 到了老毕家,见着了传说中的老毕老婆。 据厂里工友私下里唠叨,老毕老婆长得不咋地,却波大无比,市面上卖的一般的罩儿她都戴不了,老毕曾一度为此犯愁:别人家的老婆有罩戴,我老毕的老婆没啥没罩戴?后来老毕闭关三日冥思苦索,终于想出了一条妙策:找来旧衣服,加以改装,削削剪剪,一副特大号罩儿被制作出来。 我听到这里,不禁哂然一笑,因为我还在读王小波,对王崇拜得不得了,再联想到老毕老婆的大波,难免得出以下心得:做女人是大波好,做男人还是小波好啊。 众所周知,不管是流言还是传说,总喜欢把事情夸大。等我见着了老毕老婆的实物,顿感大失所望,不过是比一般女人大了一点点而已嘛。老毕老婆待客热情,给我让座后,又是倒水又是递烟的,还抓了一把葵花子嗑掉皮后给我吃。 我谦让说:“师母不用客气,都是自己人。”她听我喊她师母,自觉辈份高了一级,于是更加客气,再次倒水、递烟,抓了把葵花子嗑掉皮后给我吃。 老毕对老婆叫道:“这没你的事啦,去厨房张罗晚饭去吧。”这个女人立即猫一样退出了客厅。我说:“师父请教你一个问题。” “叫我老毕就行,说吧。” “工友们都说师母的波很大,怎么……” “噢,你们误会了,那是涂了药物以后的效果。” “……” 这个时候,从门外进来了七岁左右的两个小女孩,看样子应该是姐妹,而且还像是双胞胎。两个女孩很懂事,进门后见了老毕叫老爸,见了我叫叔叔。 我连忙纠正:“我不是你们的叔叔,我是你们的哥哥。” 两女孩立即像做了错事一样红着脸不言语。老毕说:“没关系啦,我的小千金们,来,让老爸亲一口!” 俩女孩快乐地来到老毕身旁,一左一右,把小脸对到老毕嘴边,老毕也不害臊,“叭”、“叭”,重重地亲了两下,然后说:“听话啊,你们玩去吧!大人还有事情要谈!” 俩女孩子就欢快地跑出去了。我说:“师父好羡慕你啊,生了这么两上可爱的女儿。”老毕却说:“不,她们不是我生的。” “是啊,你个大男人,肯定生不了,是师娘生的。” “不,”老毕摇头,“也不是你师娘生的。” “是啊,师娘一个人也生不了,肯定是你们两个一起生的。” “不,”老毕继续摇头,“也不是我们俩一起生的。” “那倒底是谁生的?”我大感诧异。 “那个贼婆子没有生育能力,女儿是我们领养的。” 老毕老婆做好了饭菜,一一端上桌来。饭是白米饭,菜有素有荤,素的有,红烧茄子、酸菜粉条、青椒炒蛋(蛋算不算素的?)、莲蓬豆腐;荤的有,火爆腰花、葱爆牛肉、油爆枇杷(偷学了李大嘴吧?)、宫爆鸡丁。总之十分之丰盛。 稍感遗憾的是,没有汤喝,只有奶喝。由此我们可以想见,那些长年累月从厂里偷运出来的牛奶成就了老毕一家人无一不是白白胖胖、奶里奶气。 老毕还相当豪爽地拿出了两瓶价值不菲的贵州茅台,老毕老婆却不敢上桌,陪着两个女儿围着电视看《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不时爆发出惊心动魄的笑声。我和老毕边喝边聊,但基本上都是他在说,我在听,面对这样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人,我乐意做一个倾听者。 后来老毕就顺理成章地喝高了,也不顾我吃饱没吃饱,硬拉着我要送我回家。他把我送到了楼下,等车的间隙,他故作神秘地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领养两个女儿吗?” 我摇头说不知道。 老毕把我耳朵拉到他嘴巴上,浪声浪气地说:“老子上过网,知道现在网上流行,流行养个女儿做老婆,所以我就养了一个,不,我一下养了两个,呵呵呵。”老毕的这句话像颗手榴弹扔进了我脑子里,只听“哐”一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心里咒骂,老毕真他妈不是人,狗猪不如、狼心狗肺!真他妈是禽兽、畜生、王八羔子(还有真他妈什么,大家替我补上)…… 有关老毕是个老不正经,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这件事也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大家知道,老毕早已结了婚,他和他老婆是在民政局领过证的,而且那会还有模有样地办了几桌酒席。这也就是说,老毕是个已婚男人。我的发现是这个已婚男人搞了婚外恋,而且搞了不止一次,恋的也不止一人。 在厂里,我常常可以看到老毕和别的女工调情,这已是见怪不怪,而在厂外,我也见到过几次这样的情况。比如一天,老毕骑车(凤凰牌自行车)带着一个女工(比他老婆要年轻漂亮)出了厂门,往深夜更深处行去(这让我想起了徐诗人的那首轻轻的里的一句:撑一支长篙,往青草更青处漫溯)。 我大为好奇,悄悄跟了过去,就像当年我跟踪小丁姑娘和眼镜男一样。深夜更深处有一家拉面馆(我真希望大师还没有死,在这里重振雄风),老毕和那女工下了车,就进去吃了碗拉面。 我隔着一棵法国梧桐隐约看到老毕吃了一大碗,那女工吃了一小碗,然后他们有说有笑出了拉面馆,拐进了面馆左侧的一家旅馆,只要不是傻X都能想到,他们准是去开房办那事去了。 顺便说一句,此时我并没离开,我掏出手机,想算一下他们的好事能办多久。换言之,我想知道老毕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老而弥坚、金枪不倒。结果不到五分钟,老毕穿只短裤火烧火燎地跑下楼来,直奔距离旅馆不远的成年人用品店。我趁机也跟了去,看老毕在玩什么花招。 我听到老毕对着老板大声嚷嚷:“你他妈的卖的是伪劣产品你知不知道,你他妈的可把我害惨了,这是什么套子呀才用几下就破了,万一我弄出一堆孩子出来你他妈给我抚养啊?!” 老板不迭道歉:“对不起,你是中午来买的吧,我立马给你换,这次保证不会破啦!” 老毕息了怒,拿了老板换的新套,又火烧火燎地返回旅馆。 看了老毕上演的这一幕,我忍俊不禁,捂嘴狂笑。笑完了准备搞个恶作剧,把手机放回口袋,到小卖部买一张IC卡,然后找一个公用话亭拨了老毕家的电话。 我的用意显而易见,我把老毕的事情告诉他老婆,看毕夫人作何反应,会不会也火烧火燎地赶过来,捉奸在床。 “喂,是老毕家吗?” “对的,老毕他不在家。” “我知道老毕不在家,他在跟一个女的――” 话说到这里,我停住了,因为我忽然发现自己很无聊,而且不是一般的无聊,而是无聊得不能再无聊、没有最无聊只有更无聊的那种无聊。于是我放弃了捉弄老毕,他虽然对我不好,但没存心捉弄过我。 电影《手机》里费老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做人要厚道。”因此我灰溜溜地放下电话,然后打道回府了。那晚的事情就是这样。 第39章 朋友婚礼 早在去年八月,甚至更早一些的时候,张郎就口口声声说要结婚,但等到朋友们为这事拼命张罗(主要是包红包)忙得团团转时,他却没了下文。 你知道,我们这一干狐朋狗友,个个穷得发疯,且又死要面子,假装重情重义,一起喝酒的时候常常无意之间夸下海口:XXX,你等着吧,你结婚时候,哥哥给你包5000块,少一个子儿就不算爷们儿! 可以说,朋友结婚对我们来说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同时又令我们痛苦不堪。这就是穷人的悲哀。而这次,张郎是千真万确要结婚了。 张郎也老大不小了,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当然,这话并不是我在为自己开脱,实不相瞒,我也熬到这份上了。就在前不久,我的那个农民父亲从千里之外的老家给我打来电话,劝我回去,说是要给我相亲,因为他看到村子里和他同岁的老头们都抱孙子孙女啦,而且有的抱了好几个,惹得他眼红不已。 父亲说:“快点回来吧,我老了,很需要你。” 我这回没有口出不逊,没有责问他那个萦绕在我生命里很久很久的问题:当初为什么义无反顾地弃而我去?他毕竟是我亲生父亲,我毕竟是他亲生儿子,对老毕这个“师”我都可以表面上放得很尊重,对他这个“父”为什么就不能呢?况且我也长大了,不再少不更事,乳臭未干,不再把仇恨当成活着的主题。 想到了这点,我好意地敷衍他:“快啦,快啦,过了今年我就回去。”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回不去,或者说,我没有资格回去。当初和陈宫从家乡出来,是发了重誓的,要么荣归故里,要么客死他乡。 我眼里的荣归故里是指,拥有了事业和爱情。可是现在,我一无所有。小说家的梦想是那样遥不可及,我最心爱的小丁姑娘也不知在天涯何处。我估计张郎现在要结婚也是给老家里的父母摧的,为人父母的最大愿望就是有生之年见证自己的儿女成家立业、平安喜乐。 张郎结婚那天,我和陈宫分别准备了一份2000和3000元红包作为贺礼。为什么钱数不统一?因为陈宫比我牛X。 陈宫在我们制奶厂做了保安后,开始变得牛X烘烘。每天屁事不干,穿着保安装,戴个大盖帽,腰里别个对讲机,耀武扬威地在厂里来回穿梭。对男工颐指气使,比如说:“哎,那谁,撒尿不要撒在草坪上,赶紧穿上裤子,再撒把你的小宝拧下来!”再比如说:“哎,那谁,帮我买根冰激凌去,别不乐意,你敢说个不字就是顶撞保安是要记大过的!” 对女工则花言巧语,比如说:“哟,这不是那谁吗,有男朋友了没,要不考虑考虑我吧,你嫌我黑呀,我这不叫黑,古天乐那才叫黑呢!”再比如说:“哟,这不是那谁吗,你看我长得帅吧,其实帅不是我的特色,我主要是性格好、解风情,你看我们郎才女貌多般配,你就跟你男朋友掰了跟我处吧,我不介意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这还不算,陈宫时常找到正在挤奶的我,拿对讲机的那根天线戳戳我的屁股:“哎,那谁,方兄啊,我再跟你重申一次啊,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告我一声,兄弟我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把他给摆平啦。” 这时我会说:“你牛,你牛,别吓到我的牛,我还要给它挤奶呢。” 张郎送来请柬说了结婚的事,陈宫就问我:“吕大才子,你准备多少红包?”我想了想说:“2000吧,我只能拿出这么多了,这些可都是我天天挤奶挤出来的。”陈宫说:“那我一定要比你多,无论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我砸锅卖铁也得比你多。” 结果真的比我多出了1000块。按理说,他做保安的工资每个月也不比我多到哪去。我怀疑他真是砸了锅卖了铁得来的。 那天我们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为自己着装打扮。很难想象两个长得那么扭曲的人能打扮成什么鸟样。我们不惜血本来到附近最大的商场各自选购了三套衣服为自己装点门面,还美其名曰:锦上添花。 大家见过臭美的人,但肯定没见过像我们这样臭美的人。 陈宫最终披了套他的偶像张信哲代言的西豆西服,在衣镜前面陀螺一样扭来扭去。我说过,我崇尚自由,因此,我选择的是很随意地休闲装。陈宫还往脸上抹了层厚厚的增白、粉,我笑话他:“本质是黑的,抹再白有个屁用!”陈宫气得不搭理我了。这说明陈宫不知道该怎样反驳我,我的观点正确无误。 出门之前,我用牙刷反复把牙齿刷了很多遍,你知道,因为常年抽烟的缘故,我的牙齿慢慢发黄,快赶上排泄出的大便了。另外我把上唇和下巴上的胡须刮个一干二净,刮完之后,对着镜子一照,居然觉得猛然年轻了一大截。 婚礼在一个酒楼举行,这边的婚礼一般都在酒楼举行。 不可能在家吧,试问深圳几百万的打工族们,有多少人在婚前有自己的家?而且婚后也不一定有。众所周知,深圳住房贵得吓人,一般的打工仔想在几年之内混个房子住,想也休想。因此只有租房,但我想,任何租房的人都在梦想着哪一天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不必每月应付长舌头的房东。 这么说来,婚礼就不可能在狭小的租房里举办,除非是不想大家都知道。张郎混到现在还算不错,当了课长,却是副课,正课轮不到他,正课一般都由台干(台湾干部)出任。所以说福士康的课长不是那么好混的。他的月薪也涨到四五千块,在我们朋友当中,已是首屈一指。新娘还是他原来那个女友,这让我和陈宫佩服不已。看不出来,张郎这小子对爱情是如此专一啊。 我对陈宫说:“张郎是我们的好榜样,我们要虚心向他学习。” 新郎新娘一身盛装,接受人们的祝福,与此同时,也迎来了爱情的终结。我说这话是有依据的,大家不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嘛。但是我想,这话其实也不是绝对的,即使是坟墓,男女双方也可以活得很快乐,比如杨过和小龙女,活死人墓里多逍遥。 我看了下我的四周,今天确实来了不少人,其中男方亲友团占了大多数,而且全是福士康的。如你所知,我曾在福士康卖了三年多的力气,因此很多人我都觉得挺脸熟。好象又回到了从前一样。我看到人群中的很多见过的人,以前我和他们一样,都是张郎的同事,而现在,我是张郎的朋友,他们则成了张郎的部下。我侥幸地想,幸亏当初从福士康跑了出来,不然还不得和他们一样对张郎毕恭毕敬的? 婚礼上笑语喧天、热闹非凡,大家绞尽脑汁搞笑逗乐,酒楼内外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我陪大家说笑,极尽插科打诨之能事,还不时与福士康的熟人打招呼敬酒,我以为我真的获得了快乐。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事实上,我感觉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孤独。我深知我斗不过它,它上天入地,就那么一下子,吞噬了我。我毫无招架之力。我七歪八扭地站了起来,我听到大家说:“这家伙醉了,这家伙不行了。” 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家伙”,我把手里的酒杯甩出去,我听到叫我家伙的那个人发出“咿”的尖叫声,但他不知悔改,竟接着说了一句:“这混蛋发酒疯啦!” 我真想走过去给他两个耳刮子,但明显力不从心,刚迈出步子,就跌倒在地――我真醉了。陈宫赶过来把我扶起来,我听道陈宫骂我:“酒量这么差劲儿,瞎呈什么能啊,净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走走走,咱回去吧。” 我没说话,我已说不出话。 陈宫架着我往酒楼门口走。此时天色向晚,我虽然醉了,但我能看得见天边微红的夕阳。陈宫把我放到马路牙子上,他跑到马路中间挥手拦车。 这时一个穿着绿色旗袍的女人打我身边走过。她朝我瞄了一眼,我也迎上了她的目光。然后她继续面无表情地往前走,我睁大了双眼,狠拍自己后脑勺,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或者说,我以为自己由于醉酒而产生了幻觉。 我向陈宫招手,陈宫不明白我要干什么,走到我跟前,问:“怎么啦?”我把手指向左前方,指向不远处还在步行中的俏丽女人,然后嘴巴蠕动了半天,才口齿不清地吐出了俩字:“小丁……” 陈宫似乎没听清:“香精?你想吃香精吗?明天给你买吧。” 我喉头干涩说不出更多的话来,于是没法跟他解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背我到车里。出租车风驰电掣,不是一般的快;我的头昏昏沉沉,也不是一般的晕。尽管我喝得有点高,但我神智清醒,甚至可以说,此时,我的神智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是的,就在刚才的马路上,我看到了朝思暮想的小丁姑娘。 第40章 寻找小丁 台湾有个叫李敖的狂人说过,假如女人不爱我,我就加倍爱自己。我现在没有加倍爱自己,因为我觉得小丁姑娘还有可能会爱上我。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它总归是有的,聊胜于无。我觉得我和小丁姑娘身边的其他男人比起来,还不算太坏。你知道,我所谓的“其他男人”主要是指眼镜男。 那为什么小丁会弃我而选择眼镜男呢?这个问题真是深奥。 据我分析,一,虽然小丁姑娘知道我很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也就是说,只有我去主动追她,她不可能会反过来追我。她条件那么好,选择的余地那么大。 三,她不懂我。或者说,她不了解我。她不知道我是未来的大神作家,有着横溢的才华和博大的情怀,以及一点若隐若现的忧郁,而这些,我觉得对于女人都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因为她不懂我,所以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四,我在某些方面确实不如眼镜男。比如献媚、调情、玩。当然还包括个头和学历。也不能排除还有别的方面,比方说他鼻梁比我挺、体毛比我多、和尚比我大。有些女人偏爱大和尚的男人,这无可厚非,但我希望小丁姑娘千万不要是这种女人。 晚上因为小丁姑娘而失眠的时候,我总是在想,我为什么就得不到小丁姑娘的青睐呢?想来想去,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我总是在想。也就是说,别人总是在做,而我总是在想。想和做的差距就大了,大了去了。 我也想过,如果我不去“想”,我该“做”些什么。 想来想去,得出结论:扬长补短。发扬自己的优点,比如文章写得很好,我还可以写得更好;牛奶挤得很好,我还可以挤得更好。补足自己的缺点,比如长得不够帅,我可以攒些钱尝试去整型;个头不够高,我可以服用各种增高药。 假如小丁姑娘喜欢男人成熟儒雅,我可以去学濮存昕;假如小丁姑娘喜欢男人风流倜傥,我可以去学陈冠希;假如小丁姑娘喜欢男人油腔滑调,我可以去学韦小宝。假如命中注定小丁姑娘喜欢眼镜男,那只能怪我们缘纷不够了。王小波在写给李银河的情书里解释了什么是爱情:碰上了,爱上了,然后就没有任何办法了。 如你所知,我去参加朋友张郎的婚礼,后来喝得醉如烂泥,陈宫拖我到马路上,我看到了小丁姑娘。也许你不信,自从我喜欢上小丁姑娘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们俩个心有灵犀一点通,甚至有时候不用点就通了。 我不知道小丁姑娘是不是也有这种感受,反正她对于我而言是这样。比方说,我正在做一件事情,或者行走或者发呆,我会突然地预感到,小丁姑娘正在向我走来,而且很快就要出现在我面前。于是我立马停止正在做的事情,甩甩头发,摆个Pose,抠掉眼屎,整整衣衫,容光焕发地等待她的到来。 果然,小丁姑娘就过来了,扭动纤细的腰肢,迈着优雅的步伐,而且甩动右臂、侧着脖颈(这是小丁姑娘的标志性动作),表情冷漠地走过来了。 由此可知,我的预感是多么地准确。 那天虽然我醉到不能站立,脑袋像被人扪了一棍子晕晕乎乎,但我来了预感,就像女人来了月经一样,内心惶惶不安。我的预感就是小丁姑娘即将出现,我坚信我的心是和她的心连在一起的,她的心动了一下,我的心也跟着动了一下。 这种感觉真是微妙,如卡夫卡的小说一样荒诞。我们两人是如此的遥远,也许一切都是自作多情的产物。我微醉着双眼,看着呆滞的路面,小丁姑娘果然就从天而降。说实在的,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这种情景,我真不希望小丁姑娘看到我。或者说,我真不希望小丁姑娘看到我邋遢、恶心的一面。 当时我的鞋子已被我丢掉,估计还在用它特有的气息迷倒着众多酒国人氏;上衣湿���偷模�全是酒精的味道;裤子拉链也没拉,露出我难看的肚脐眼和三角内裤的花边。而且我的头发也被搞乱了,嘴巴里不时流出哈喇子。就在这样极度恶劣的“状态”下,我和小丁姑娘打了照面。 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小丁姑娘为何对我视而不见?是她没有认出我么还是别的原因?我和她四目相交的那一瞬间,我分明地觉察到,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恍惚。这说明她知道我是吕树,她知道我曾对她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岂止一点点啊),但她还是坚定地走了过去,没有看我第二眼。 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要揭开这个谜底。而且还有一点我不明白,她为何穿成那样,那么轻佻、妖艳。她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周末逢上单休或双休,我会溜到上次的那座酒楼,那条马路,寻访小丁姑娘。我向路人打听小丁姑娘,但他们都出奇地不配合。比如我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绿色短裙、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 他们会先好奇地打量我一眼,然后说:“没有,你说的是XX厂里的女人吧?”或者调侃道:“穿绿短裙的女孩我没见过,但戴绿帽子的男人倒见过不少。”我常常无言以对,在心里抨击人类的劣根性。后来一天,也是周末,老毕问我到哪去玩? “我不玩,我在找一个人。”我说。 “谁呀?”老毕一脸鄙视。 “一个女孩。” “这年头已经没女孩了,大街上能走路的,全是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点了一支烟。 “没处女啦。”老毕笑道。 “她不是那样的人。”我为小丁姑娘辩护。 “或许以前不是,”老毕拍拍我的肩膀,“但来到了深圳,她不是也得是。” 我很生气,别过头去,不理老毕。就像当初我刚开始爱上小丁姑娘时,只要周围有人说她的哪怕一丁点不好,我就不理那个人。 老毕大概发了神经,非要凑热闹帮我一起找。我明白他的用意,他是想看一下我要找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美好和清纯。于是我们师徒二人就来到了小丁姑娘曾经出现过的那座酒楼、那条马路。 我们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一边抽着纸烟,一边注视着过往行人。但是一直等到繁星满天,我们都抽掉了三包“好日子”,仍是一无所获。老毕倒显得比我沮丧,骂道:“他妈的都耗了一天啦,那女的咋还不出来?真他娘的不顺!” 我不知道他骂的这句话是针对谁,他自己?小丁姑娘?还是运气?我希望他骂的是自己,如果他骂了小丁姑娘,我绝对会不顾师徒情面,抽他两个嘴巴子。 我假装安慰他:“等不到没关系,明天再继续等,我都找了半个月了,还不是鬼影都不见一个?” “不等了,太闷了,师父带你潇洒去!” 我知道他的言外之意,打趣说:“你这么好这口儿啊,上瘾了不成?” 老毕直言:“趁现在还有点体力,抓紧享受,到老了想动也动不了了。”于是我们又踏上了那条臭名昭著的好色者的天堂――喇叭街。 这在我已是第二次,不能说是轻车熟路吧,也算并不一无所知。 我们又是一路逡巡,一路抉择,最终还是选在了老地方。这说明,我和老毕都有一种怀旧情结。仍然是那个见钱眼开的老板娘,仍然是那帮庸脂俗粉的洗头妹。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不同于上次,都换上了统一的绿色短裙。 意外发现这一点,我的心不由沉了一下。她们依然生意冷清,她们都是狼,好象都饿得发疯了,见着男人就像见着鲜美的食物,眼珠子发绿,瞪得大大的。 似乎这里的女人都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菊花见着了我,恶狼扑食样扑在了我身上,乱抓乱挠。与此同时,插了电似的往我身上蹭,极尽挑逗之能事。说实话,她要不是自报家门她叫菊花,我还真忘了我曾在这里上过一个叫菊花的女人。 我极力把她推开,命令说:“注意形象!” 菊花立马立定,向我敬个军礼:“是,首长,小的得令!”然后乖乖地回到队伍里,向我扮鬼脸。我觉得菊花变得活泼了,甚至还有些小可爱。 老毕一如从前,对着在座的姑娘们逐个观摩,摸摸这个,拧拧那个,这说明老毕对这事比较看重,宁缺勿滥,绝不含糊。但最后老毕找不到一个令他满意的,向老板娘抱怨:“你们这儿怎么老是这帮人啊,不都是流动作业嘛,怎么就没见更新换代啊?” 老板娘说:“毕师傅想找个啥样的?” “还用说嘛,年轻一点、漂亮一点的嘛,猪头!” “有是有,只怕大哥你消费不起哩。” 老毕一听这话急了:“你开个价,看老子干不干得起!” 老板娘说:“其实也不算太贵啦,这姑娘新来的,形象好,身材好,气质好,且还是湘妹子,一次300,干不干?!” 老毕上钩了,不假思索说:“干他娘的!” 但老毕不傻,他要先看货色,值不值他放出300元的血。老板娘却说:“那你得等一会啦,这靓妹还在上钟,出来了就陪老板你!” 老毕还真沉得住气,有大将的胸襟。他往沙发椅上一躺,故作悠闲地抽起了烟。意思是只要能抱得美人归,我不在乎多等几分钟。 我把菊花带上了楼,慢条斯理地做起了那事。为了保证和老毕能在同一时间段开路走人,我不得不把我的每一个动作放慢、再放慢。慢到菊花对我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是不是头发里藏了摄像头打算拍小电影啊,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磨磨叽叽的!” 此话一出,雷人不浅。致使我觉得菊花先前的可爱都是装出来的,女人最好不要骂脏话,骂脏话的女人一点都不可爱。 第41章 她叫小艳 不瞒你说,我这人有很强的窥探心理。现在我和菊花在一个房间里快乐(小M走后,“上背”一词也成了历史),我的师父老毕和另一个姑娘在另一个房间快乐,两间洗头房只有一墙之隔――严格说来,那不叫墙,只是一块木板而已。木板超薄,用指甲就可以凿个洞。 我在和菊花渐入佳境时,老毕那边也上演了终级大战。我很讨厌菊花的叫声,我甩开她:“你他妈的叫得真难听,就跟死了亲爹似的!” 菊花委屈:“那你教我怎么叫。” 我说:“我要能教你叫,还不如自己叫算了。” 然后我听到隔壁房里还在不时传出动听悦耳的声音,我就忍不住了,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剃须刀,开始在木墙上凿洞。我就想看看300的姑娘和100的姑娘的差距有多大。 我这剃须刀锋利无比,吹毛即断,直赶当年杨志叫卖的那把家传宝刀。它不仅可以刮胡子、理头发,还为我平时防身所用。现在用来凿墙,简直小菜一碟。 两个圆形小洞被我用剃须刀开发出来以后,恰好能容下我的两只眼睛,于是老毕和那姑娘的好事被我一览无遗。 我能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女子纠缠在一起,难分难解。被子安静地躺在地板上,边儿上有老毕的蓝色T恤和姑娘的绿色短裙。由于老毕挡着,我无法看清那姑娘的头脸,但能看到她的身体,白皙透明、光洁如玉,且小腹平坦、大腿修长,从这几点判断,她应该是个美女无疑。怪不得叫价300,原来物有所值。 这老乌龟今日艳福不浅啊。我羡慕嫉妒恨。 另外,我看到姑娘烫了金黄色的卷发,脖子上挂了一块兔形的玉坠。以后的长达半个小时的窥探里,我的心情莫可名状。当我看玉坠时,它坚硬如铁,当我反过来看菊花时,它又松软如泥。这样时硬时软,我疲惫不堪。 后来菊花强行要跟我做,我想都是付了钱的,只好勉强跟她做完。完了后,看老毕,不愧是前辈,还在抱着玉坠横冲直闯。菊花说:“嫉妒人家吧,那妹妹比我好看。” 我说:“你真有自知之明。” 菊花说:“她叫小艳,刚来不久。” 我说:“才来就那么贵呀?” 菊花说:“没办法,人家身条好啊,你掏三张大钞来,她也跟你睡。” 我说:“我可睡不起。” 菊花瞪了我一眼:“那你只能嫉妒别人啦。” 我说:“其实吧,你也不错,起码在我认识的姑娘里,能排得上第四名。” 菊花来了兴致:“别卖关子了,前三名都有谁,你说说,我听听!” 我说:“前三名分别是,丁灵,丁灵,丁灵!” 菊花哼了一下:“丁灵是哪个?不会是你的初恋吧。” 我说:“别瞎猜,也别再问,关于小丁姑娘,我啥都不会讲的。” 菊花:“德行!” 穿好衣服,我跟着菊花下楼,老板娘问我玩得好不,我说:“好你妈个头!”老板娘冷不丁被戗了一下,像个丈二和尚,不明所以,拿眼看菊花,菊花冷笑一声:“这靓仔心里不平衡,大姐别惹他。” 我当然不平衡,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毕老头都一把年纪了,不就有俩臭钱嘛,凭什么呀……我背靠在沙发上抽闷烟,一根抽完,老毕提着裤子出来了。看到老毕一脸的满足的笑容,我更加不爽了。 正准备打道回府,老毕身后闪出了一个女子,我一瞅,惊呆了。 小丁姑娘! 怎么可能?!这玩笑开大了!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丁,她不就是老毕房里的那个小艳吗,没错,就是她!我可以打赌说,这小艳小姐就是小丁姑娘,就是那个我每天做梦都要梦到好几回的小丁姑娘。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又为何干上了这种行当?! 我看到小丁姑娘也看到了我,她还朝我笑了一笑。这笑容就是以前的小丁姑娘的笑容啊。只是以前笑得优雅,现在笑得庸俗!这笑容曾经使我多么地迷醉,而如今,这笑容又是多么地使我痛心! “还愣着干啥,想在这过夜么,走吧。”老毕提醒道。 见我一动不动,老毕推搡了我一把,然后我就懵懵懂懂跟着老毕回去了。我心乱如麻,想了很多,小丁姑娘怎么会是这样,我他妈究竟是活在现实里还是活在梦幻里。如果我活在现实里,那现实太他妈的残酷了,它把我心中仅存的一点美好也给粉碎了! “怎么啦,”老毕露出了招牌式的奸笑,“没玩够啊,瞧你跟丢了魂儿似的?” “你这个老乌龟,”我的小宇宙快要爆炸了,“老子恨不得现在就杀了你! “就你,”老毕狂笑,“我借你仨胆儿试试!反了你了!” 这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顶撞老毕,不但口头上顶撞,而且肢体上也顶撞了。面对他的轻蔑笑容,我实在忍无可忍,卯足了力气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真他妈解气! 老毕不是省油的灯,在我踹他第二脚的时候反应神速,还了我一脚,我们俩双双倒地。我扑上去又要打他,他也觉得我无法无天了,要给我点颜色瞧瞧,他这做师父的不是吃干饭的――于是二人撕破了脸皮,扭在一起大打出手。 事实证明,我要为我的一时冲动和不知天高地厚付出惨重代价。我根本不是老毕的对手,我是文人,不是武夫。十个回合之后,我处于下风。二十个回合之后,我完全失去招架之力。三十分钟(大致时间)之后,我口鼻出血,头发被揪掉了无数根,牙齿丢失了好几颗,瘫在地上,动弹不得。 老毕还觉得不过瘾,抽掉我的皮带,扒掉我的裤子,抽打我的屁股。一开始我还喊疼,后来疼到没了知觉。我真没料到老毕出手这么狠,他边抽边骂:“臭小子不知好歹,我请你打炮,你反而打我一炮,你安的什么心啊你!我哪里得罪你了,你给我说清楚!你还要弄倒我,知道老子以前是干什么的吗,武术教练!不信是吧,起来再比划比划……” 老毕骂累了,走掉了。我虽不知道他啥时候走的,但我想他一定会走的。不然他能干嘛,把我扔河里喂鱼去,他还没有杀人的胆量。但是要指望他救死扶伤把我送医院去,那是扯淡,他的脸虽然跟牛奶一样白,但他的心比锅底还要黑。 我自始致终没有讨饶,一直咬着牙坚持着,虽然牙也被打掉了几颗。 之所以视死如归,一是因为老毕欺负了小丁姑娘,而小丁姑娘是我心中的女神,他亵渎了我的女神,所以罪不可赦,我视他为终生之敌。我怎会向敌人投降?二是因为我想起了海明威写在《老人与海》里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他的精神是不可战胜的。 那一夜,我可怜巴巴地扒在肮脏潮湿的马路上,我以为会一直昏迷不醒,但在午夜时分(我记不得几点了)分醒了一次,想给陈宫打电话求救,但手脚皆不能动。稍活动一下,就痛得哇哇乱叫。我喊出“救命”两个字不知多少遍,直喊到喊不出来,也没人愿意伸出一把怜悯之手来。 午夜大街,冷冷清清,偶有行人走过,大都是出来偷情的,才不管我的死活;也有过往的车辆,司机们的脑子出奇地清醒,我本想,与其这样痛苦地活着,不如给轧死算了,可偏偏他们的车子远在百米之外就停了下来,然后拐了个弯,换了路向继续开。老子这一夜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后来,如你所知,还是陈宫过来把我弄到医院去了。这说明关键时刻,还得依靠哥们。医院里,我全身上下几乎都缝了针,至于到底缝了多少,我无法统计,只能告诉你,这家大型国有医院里的藏针都被我一人用光了,医生们不得不考虑向其它兄弟单位借。别以为我是吹牛,我句句属实,不信可以问陈宫。 陈宫虽然平时说话也挺不着调的,但关于这事,我想他应该不会胡乱忽悠。因为都怪他,糊里糊涂地把我送进了一家妇产科医院。我不又是肚子大了快生仔了,他把我弄那医院里干嘛。完事他还执迷不悟,低三下四地求医生接诊:“我兄弟被人砍了,快不行了,你们发发慈悲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所幸这里大夫们的医德不错,见我确实重伤在身,才收留了我。 我没有告诉陈宫是老毕打的我,陈宫性格你还不了解,他若知道凶手是老毕,非灭了老毕全家不可。陈宫来深之前就是混社会的,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没做过,更何况是给自己的兄弟报仇雪恨?他是我认识的朋友里面,最讲义气的一个。 而我的想法是,一报还一报,仇恨何时了?算啦,都是命,小丁姑娘出卖□□为求立锥之地是命,我被老毕打得面目全非也是命。既然都是命,那就算了吧。 从此以后,我他妈的信命了。 第42章 爱信不信 有关老毕把我打成面目全非的事情,还有进一步补充的必要。我说“面目全非”,确有夸大之嫌,实际情况是,我拍了老毕一板砖,老毕反过来拍了我三板砖,拍得我鲜血横流、小命难保。如果你那时看到我,准会被我的样子吓一跳,活像看到了吸血鬼。 说实在的,当时我的那副熊样,比吸血鬼要可怕百倍。基于这个原因,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路人都不愿意搭救我。他们看我一眼,尤其是女性,大都会被我的惨样吓得惊声尖叫,以为恐怖电影里的场景搬到了眼前。 陈宫赶过来的时候,第一眼,并没有认出我是谁,他无情地从我身边走过,我用死鱼样的眼睛盯着他,同时嘴里发出杀猪一样的声音。陈宫怀疑可能是我,就弄了瓶矿泉水往我头上浇,我依稀记得,陈宫共计用了大概不下于十瓶农夫山泉。这也不足为奇,我脸上的血经过慢长的几个小时的风化,都结成了厚厚的血痂。 血痂很难被水冲掉,陈宫有办法,他用水果刀给我刮,可刮完之后,我的脸上仍是血迹斑斑。这是因为这把水果刀比我的剃须刀还要锋利,陈宫刀工拙劣,下手不知轻重缓急,往往在刮的过程中,皮肉和血痂一起往下掉。所以我要说,不是老毕把我打得面目全非,而是陈宫把我刮得面目全非。当然这话我不敢当着陈宫的面讲,未免太伤兄弟感情。我只能把我现在所遭受的不幸全部归咎于老毕,毕竟是他一手造成的。 我在病床上一躺四五个月,到底是四个月还是五个月,我记不清楚了,你可以去问问陈宫或者医生。我的头上吃了三板砖,脑子就不大好使了,常常出现记忆紊乱、思想中断等症状。我很恐惧,对于一个人来讲,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讲,失去思维的乐趣简直比失掉生命还要可怕。但是还好,只要周围有人存在,我的思维就很通畅;倘若只有我一个人,我的思维就像交通堵塞,障碍重重。 不幸的是,我常常是一个人――四周静得异常,听不到一丝人声,我脑海里出现的都是坏的人坏的事,可怕的是,我根本记不起来这些人和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拼命地想,就是想不来。 在那家妇科医院呆了没多久,陈宫便把我转送到一个外科医院,接受全专业治疗。我走那天,一位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大夫叮嘱我说:“小伙子,虽然你被人打得变了模样,但你千万不能轻生啊,人的生命极其短暂,你可要好好珍惜才是啊!” 我含恨点头,表示感谢。 女大夫还掏出自己的名片塞我手里:“要是以后有了老婆,而且还想要个孩子的话,就过来找我,我给接生,要想男孩,我给你接男孩,要想女孩,我给你接女孩,男孩女孩想一起要,我给你接龙凤胎!” 我双眼噙泪,表示感谢。 这时一个长得像袋鼠的女护士走到我面前痛哭失声,我很感动,我说:“我也希望我是过来生孩子的,那样的话能被你多照顾几天,可惜我不是啊。” 女护士擦干眼泪,柔情似水:“我活了二十几年,见过无数的男人,但是长成你这样的男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你就要走了,我很舍不得呀。” 我差点被这话气死,我说:“我也和你有同感啊,我觉得你比我还要长得独特呢。有空我会常来看你的,保重。” 女护士扑哧一笑。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可能爱上了我。 躺在床上无事可干,我就有大把的时间想一些事情。有些事情我想通了,比方说小丁姑娘为何做了小姐。我作了两个不同的假设: 一,生活所迫。男朋友被打了,伤势严重,需要手术抢救。小丁姑娘付不起昂贵的手术费,向同事朋友借吧,大家都是普通的打工仔、打工妹,哪来那许多闲钱借给她?况且如果是男人借钱,势必有所企图――男人本“色”,男人的钱都不会白掏的。这样一来,小丁姑娘筹钱无方、走投无路,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眼镜男不治而死,万不得已,投身到红灯行业里来。 还有另一种可能,小丁姑娘家里出了点问题。她的家人出了点事故,行将离去,很需要一笔钱来进行最后拯救,她是个无比孝顺的人,但苦于拿不出那笔钱,听别人说做小姐很赚钱,她狠了狠心就加入菊花她们了。 二,心甘情愿。眼镜男不是个好男人(这是我一贯的看法),他始乱终弃,玩弄了她的感情和身体后,觉得腻了,于是移情别恋,一脚把她踢开了。小丁姑娘陷于失恋的泥沼,伤心之极,继尔自暴自弃,踏上了万恶的堕落之路。 还有一种可能,小丁姑娘的家乡遇上了自然灾害,或者洪水或者地震,谁知道呢,然后全家死光光了。小丁姑娘得知此事,悲痛欲绝,几次自杀,想在天堂与家人团聚,但是自杀未遂。此时恰逢眼镜男闹情变,于是雪上加霜,干脆做个小姐,让堕落的生活来冲刷她心中的隐痛。 这后一种可能最好不要,太残忍了,我宁愿它发生在我身上,也不要发生在小丁姑娘身上。你知道,我是多么地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呀。 还有一些事情我想不通,比方说我连打电话力气都没有了,陈宫是怎么找到惨不忍睹的我的,难道他也有预感,我那天早上一定会在那个地方出现吗? *** 我能开口说话的时候,拿这个疑惑请陈宫解答。陈宫给的答案让我大吃一惊:“是你师父老毕啊,那天早上我还没起床呢老毕的电话就来了,他告诉我你在幸福公园门口被人打了,让我赶紧去救你。我起初不信,但想想愚人节早过了,老毕没理由给我开玩笑,于是我就打了你的电话,怎么打都不通,我急了,八成你真被人打了,就赶了过去。患难见真情,你师父对你真好啊!” 听了陈宫的话,我气不打一处来:“呸!这个老王八蛋,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他要是对我好为什么不亲自来救我,老子住院这么久了也没见他来看过我?!” 据我猜测,老毕打了我之后,当夜肯定没睡好觉。他下手那么重,怕出人命,第二天通知陈宫来救我,主要是证实一下我的生死。如果我死了,他会立即从深圳消失,如果我没死,他也担心我的报复。 总之老毕很担忧,不光是担忧,他还很困惑,我为什么要打他,是为了反抗他平时对我的压迫,还是由于他玩了个300元的鸡而我只玩了个100元的心理不平衡?他老毕哪里知道,那个身价300元的,正是我苦恋了三年之久的小丁姑娘。 另外,我很想知道,陈宫哪来的那么多钱为我支付医药费。因为平时我跟陈宫都是光荣的“月光族”成员,别说攒钱了,不欠别人钱就谢天谢地了。我问陈宫钱从何来,陈宫却打起了太极:“这个你就甭操心了,只管安心养伤就行了。” “我必须要知道,不然我心里不踏实。” “好吧,告诉你也无妨,钱都是我四处借的。” “你撒谎,没人会借你钱。”以我对陈宫的了解,他是借不来钱的。 “爱信不信,反正不是偷来的。” 我再三逼问,陈宫终于道出实情。得知我重伤住院,新婚不久的张郎拿出了1000块,另一个朋友老九也献出了800,当然这些钱加起来也不过杯水车薪,陈宫灵激一动,给我家里去了个电话。你知道,我家里也没什么人,就一个年过六旬的老父亲。但情况还不算太坏,父亲在外地打了大半辈子工,挣了不少钱。村里人住的大多都是砖瓦房,只有我家是二层小洋楼,这完全归功于父亲的努力。 我说过,前不久,父亲打来电话,要我回去相亲,他还说,前来给我说媒的三姑六婆踏破了我家的门槛。我知道,她们还不是冲着我家的洋房来的?父亲得知我受伤了住院了,急得不行,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深圳来,但是陈宫告诉他:你儿子情绪不大好,他谁都不想见,老爷子还是甭过来了,在家静候佳音吧。 父亲是个明事理的人,他也知道我不太想见他,于是拿出了全部积蓄五万块钱,拄着拐杖走到镇上,在邮局把钱汇了过来。陈宫说:“老头儿对你真好,有空你也打个电话回去,陪他说说话。” 我说:“我跟他没话说。” 陈宫说:“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恨着他呐?” 我说:“不是恨,是不能接受。” 陈宫说:“还不一个鸟样!” 我埋下头,不理陈宫了。一只灰白色的信鸽从窗外飞了进来,像个不怕生的孩子,停落在了我的床头。我伸出左手摊开手掌,信鸽就飞跳进我的手心上。我咧开嘴笑,它也咧开嘴笑;我扭动脖子,它也跟着扭动脖子,我说:“小家伙,帮我传封信,好吗?” 信鸽不是鹦鹉,不能开口说人话,但我看到它学着人的样子点了点头。我就让陈宫帮我拿来纸笔,我写了两张信纸,每张信纸片都只写了两个字。然后把两张信纸卷成筒形,用红线系在信鸽的两只腿上,我说:“小家伙,飞吧!” 信鸽很听话地扑闪着膀子,飞走了。 陈宫说,你真天真,鸽子能飞到你想的地方吗,我说我不知道。陈宫又问我,是不是给你父亲寄的信,我说还有一个叫“小艳”的女孩。 陈宫最后问我,信纸上写了些什么,我说分别是平安和吉祥。 第43章 雄风重振 伤势好转,我嚷嚷出院,这地方太贵,不宜久住。陈宫把我接回了家,还特地为我准备了一餐美食。张郎老九都在,大家一起祝我早日康复、雄风重振。 当时大家都以为我是出了车祸(是我这样告诉他们的),因此义愤填,不仅恶语问候了全深圳司机们的家人,而且还要联名抵制出门坐车。也就是说,从今往后,他们无论去哪里,即使出国旅游也不会再坐汽车了。当然,出国旅游坐飞机就成。 我觉得这事对老九是个考验,上班倒是没问题,可以走路或骑自行车,但若去佛山看他表哥,不坐车的话是有一定难度。而且据我所知,老九在整个广东,就他表哥一个亲人,二人感情甚好,老九每个周末都会去趟佛山,与表哥聚聚。所以站在老九的立场考虑,我不会选择走路或跑步,因为我不是神行太保戴宗,做不到日行千里。 他妈的日行百里我也做不到啊。我也不会选择飞机,因为我的腰包太羞涩,毕竟坐飞机不同于打飞机那么方便啊。 闲聊时,老九问到我的小说写得怎样,我没法回答他,我只能说:“快写完了,但是遇到了一点麻烦。” 老九追问什么麻烦,我说:“前面都挺顺,就是不知该如何收尾。” “该咋收咋收,又没人拿枪逼着你怎样。” “小说写好了,”我提出了我的疑虑,“我担心没有人认可。” “你只管写,我相信你能写好,我表哥也很相信你的。”老九肯定地说。 陈宫帮我向厂主管请了两个月的病假,后来又补请了一个月,我却告诉陈宫,我不想在制奶厂干了。陈宫不解:“领导待你不薄啊,你的奶挤得也不错,干嘛不干了?” “我实在不想再看到老毕那孙子了。”我说。 “这又是为何?”陈宫问。 “这畜牲玷污了我最心爱的姑娘。”我咬牙切齿。 我把那天跟老毕去喇叭街快活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给了陈宫,然后我说:“难道说这都是命里注定吗?” 陈宫竟为老毕开脱:“罪不在老毕啊,怎么能说人家玷污了小丁呢?人家拿钱找乐子,是付了钱的啊,他们在做交易,小丁也没说不同意啊,你还把人家给恨上了。” 我一下子陷入失语的状态,是啊,我怎么能怪老毕呢,他们做那事,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呀。想到了这点,我倍感空虚,觉得以前死死坚守的东西原来是那么地不堪一击。天使也要生存,女神堕入了红尘。 这世界怎么可以这样?! 以后我就在家中养伤了,陈宫全权负责我的饮食起居,可他却不愿意自己是个义工。陈宫说:“我每帮你买一次饭、洗一件衣,我都记下来了,世上没有吃白食的好事儿,所以吕树你给我记住了,我为你做的每一件事,将来你都得加倍偿还!” 这话吓到我了,我反复劝戒自己,能不麻烦陈宫,尽量不要麻烦,不然以后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麻烦。比如平时都是他帮我买快餐,我就问他要了个快餐店的电话,饿了的时候我自己打电话让人送来;比如平时都是他帮我洗衣服,基本上三天一洗,为了尽量免除后患,我不得不特别的爱干净,以减少陈宫的洗衣次数。至少大小便的解决,我就完全不用依靠陈宫了,自己搞定。 为了打发无聊时光,我请老九帮我去书店买了套《王小波全集》,这种小事我是不敢麻烦陈宫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个伟大的小说家,甚至可以说,他是个文学大师。他的小说读来有趣、好玩,令人不忍掩卷。看了他的小说,想必你会有此种感受:读了王小波,天下无小说。但是我觉得,他的小说远没有他的情书写得好。他的小说充满了智慧和理性,他的情书则写得至情至性,字里行间沸腾着孩子般的纯真、忧伤、顽皮、稚气和无助,这才是真正的王小波,而不是那个特立独行、牛X烘烘的王二。 痊愈以后,我每天泡在网吧里专心写作,制奶厂里的差事我是坚决不干了。我并没有想有朝一日成为王小波二代,我也没那个实力,我只是在尽力地书写我的生活,抒发我的情感。在我的小说里,我写到了我因为追求不上小丁姑娘故而觉得生活无望,然后想一死了之,结果几次寻死失败的过程。 小说里的小丁姑娘当然与现实中的小丁姑娘有所不同,至于哪几点不同,我也说不大上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小说里的小丁要比现实中的小丁更加完美,更加惹人喜爱。 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样写并不好,现实中的我肯定不是小说中的我,虽然两个“我”同样内心充满绝望,但现实中的我还不想死。打个比方,小说中的我是个浪漫的行吟诗人,而现实中的我则是个庸俗的文学青年。相对而言,诗人的心都是比较脆弱的。 小说写到了诗人写的诗没人看,心爱的姑娘又离他很远,于是他悲观绝望,踏上了寻死之路。这说明小说快要结束,因为主人公的生命即将OVER。你不用担心一个人死不了,只要这个人一门心思找死,老天爷总会让他如愿以偿。小说结束了,我就可以向老九表哥交稿了,也就不必在为这事大伤脑筋,也就是说,我可以给自己放个长假了。 不过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不想最后写得那么悲情,我担心太悲情会让读者觉得太压抑。于是我给小说另设了个结局,这个结局也是我希望看到的,尽管它不是很现实。 我这样写道,经过百般打听,我得知了一个可以一次就死掉的方法,而且能让你死得爽爽快快,绝不会再横生枝节。那就是拎一把杀猪刀,单挑小刀会。小刀会是我们这儿方圆五百里最大的一个黑社会联盟组识,也可以说是窝点,据吹里面的会员个个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试想,我去挑战他们,简直无异于鸡蛋碰石头,那是有去无回、必死无疑的。 向死之人怕个锤子,我他妈的还真就去了。 当然,去之前,心里有点犯怵,喝了三两二锅头为自己壮胆。杀猪刀自然没有,这工业园里很少有屠户――我花了十六块五毛钱在地摊上买了把不锈钢菜刀。这刀最大的特点是不快,刀刃是平的,但我无所谓,我本没打算杀人,我的目的被人杀。这刀只需要起到吓唬人的作用就行了。就像我们中国制造的核武器一样,不一定要用,但一定要有。 很快,我来到了小刀会门前,口出狂言要灭了他们,几个会员看看我,没理我,把我当成了疯人院的资深病号。我很气恼,扬起菜刀,对准一个男人的屁股就砍,尽管没砍到,但把那人吓住了。他一个口哨,十几个手握凶器的同党们从门内杀出,这时我想,这次我是没跑儿了,插翅难飞啊。 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很快把我杀掉。 他们用小刀像削铅笔一样把我的衣服削个精光,让我出尽了丑。我大声恳求他们杀我,他们却推脱说:我们没这个权利,一切等老大定夺。他们的老大是个黄牙,我就求这黄牙把我杀了。黄牙抽了半天烟说:“好吧,我成全你。” 我说:“赴死之前,有个不情之请。” 黄牙说:“说来听听。” 我说:“我要为我心爱的小丁姑娘写一首诗。” 黄牙不信我会写诗,让我当场写来。我提笔快速写了一首,黄牙惊叹:“乖乖,比当年的曹植七步成诗还要牛X啊。” 我发出冷笑:“曹植算什么,我都写了上千首了。” 黄牙登时钦佩不已,说他曾经也是个诗歌爱好者,也写过诗,只不过后来半途而废混了黑社会。我说:“只可惜这些诗无人问津啊。” 黄牙问为何,我便坦陈了发表的困难。 黄牙当即拍板:“不就是几万块钱吗,这就不叫事儿,你有多少诗,都拿出来,老子替你出诗集!” 就这样,黑社会头目黄牙成了我的朋友,也成了我的很多诗的第一读者。他大方地从小刀会的办公经费里拿出了十万块为我出版了三部诗集,又拿出了十万块给我做包装宣传,半年之后,我成为了中国继汪国真之后又一位极具流行潜质的诗人。我的诗歌征服了数以万计的少女的心,粉丝不计其数,其中就有小丁姑娘。 于是某天的某个下午,风吹杨柳,花香醉人,我胸前挂着“著名诗人”的牌子,一路朗诵着自己的诗歌来到小丁姑娘面前。在我的身后,跟随着数以千计的打工妹,她们都以羡慕的目光看着小丁姑娘。 我说:“你可知道,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小丁姑娘说:“我跟你有同样的感受……” 我说:“你可知道,我想你想得都快要发疯了呢。” 小丁姑娘脸红不已,更显得娇羞可爱。我拉起她的一只手,无比深情地吻了下手背,我轻轻地说:“亲爱的丁,做我的老婆好不好?” 小丁姑娘笑靥如花,摇摇头说:“不好。”却一下子倒在了我的怀里。 这一刻,我和小丁姑娘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第44章 著名诗人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秘密,我非圣贤,自然无法例外。 我发现我很丑。不是一般的丑,是丑到不能再丑、没有最丑只有更丑的那种丑。在我的卧室内,有一块平面镜,紧贴在门后的墙壁上,我躺在床上,就能看到它。 这块镜子不是我买的,也不是陈宫买的,我和陈宫租下这套房子时,它就已经存在。我每天起床之后,所要面对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它。当然,面对它,也就是面对我自己。我从里面看到了自己,有时候很难看,有时候很不好看。 整体看上去,我像个大马猴,身体细长,奇瘦无比。 我的头发很短,但色泽较黑。我曾留过一次长发,结果证明还不如不留;我留短发还像个年轻人,一旦留了长发则明显衰老了几十岁。如果我说我的头发很短,立马会有人跳出来摸着光头说他的更短;如果我说我的头发黑得像炭,立马会有人跳出来说他的头发比炭还要黑。所以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绝对的。 但是你管不住我的嘴,该说的我还是要说。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头发不够称职,它没有起到保护我的头的作用。它老是让我害头疼。不怕你笑话,我的头发只要两天不洗,就会变得油乌乌的,与此同时,头皮屑层出不穷――轻轻一抖,地上就落了一层雪。 这着实令人头痛。小M就特别反感这个。感觉旺盛时,我们常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基本上滚到后来,身上的衣服都滚光了,却滚出了一身的头皮屑。小M很不高兴,她找来一个装大蒜的食品袋(白色透明的)将我的脑袋套住,然后继续和我滚来滚去。这样虽然防止了头皮屑往下掉,但我的脑袋被套在袋子里实在不好受,呼吸不畅,差点憋死。 我到理发店理发,理发师傅刚下第一剪,就大叫一声“妈也”,可见受惊吓之程度。我安慰说:“师傅别怕,我这是病,不是故意不洗头的。”理发师傅请我再洗了一次头,才肯给我下剪。我吸取了很多深刻的教训,每天洗头,有时一天要洗好几次。 但是后来,我的头发变得逐渐稀疏,我分析可能是由于两个原因导致的。一是洗头洗得太频繁,每洗一次都要掉几根头发,次数多了,掉的头发也相应增多。二是我在写作的时候爱抓头发。也不能说“爱”抓,就是不由自主抓起了头发,而且通常这个时候都是写不出东西的时候。写东西很痛苦,写不出东西更痛苦,为了缓解痛苦而去抓头发,痛上加痛。 我耳朵不大,眉毛弯曲。我顶讨厌挖耳屎,我觉得耳屎就像鸡屎一样臭不可闻。我固执地认为,耳屎是藏在耳朵最里面的,只要你别去碰它,自然相安无事。事实往往不是这样的,你知道,耳屎积多也能成灾,它仿佛长着腿脚,是会自己跑出来的。所以我有时候不得不用棉花球把耳朵堵住,看它们还怎么出来! 我有两道眉毛,一左一右,却并不对称。实不相瞒,左眉要比右眉高出那么一点点。别人看不出来,我自己知之甚详。我相信别人的眉毛也是弯的,可是没有我的眉毛弯得厉害。我的眉毛弯成了半圆,有人赞美它长得很滑稽,在我看来,滑稽就是一种嘲笑。小时候看电视剧《白眉大侠》,对大侠徐良的两道飘逸白眉羡慕不已,就拿粉笔把自己的眉毛也涂成白色,往往弄巧成拙,可笑之至。 我颧骨高耸,眼睛细小。武侠小说里,颧骨高的人大多是内功深厚武功高强――在那个世界里,无疑是一种荣耀。我们所处的世界里,它则代表着一种丑陋。你没见过我,自然不知道我的颧骨高成了啥样。你若是见到我,请别直接说我丑(我的自尊心会受到巨大打击),你可以说:“这人骨骼奇特,是块料子。” 至于是块什么料儿,你不说,我也不会自找没趣地追问你。 人家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承认我的窗户是小了点窄了点。所以我不敢笑,我一笑,我的窗户就完全关上了。窗户关上,一片黑暗,我是个胆小鬼,怕黑暗怕得要死。陈宫的眼睛也不大,可是他长了长长的睫毛,睫毛闪动时,有一种别样的美。 我也爱美,可我不是贼,我无法把陈宫的睫毛偷过来粘到我眼上。小丁姑娘眼睛也不大,她也长了长长的睫毛,睫毛闪动时,我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女孩子。他们都有,独我没有,我恨自己。 我本来有个翘头鼻,用王朔的话说,看上去很美。不幸的是,老毕的三块板砖,其中一块拍中了我的鼻子,就那么一下,鼻梁骨碎了,成了塌鼻梁――像块肉瘤似的挂在脸上,难看极了。我常为此自怨自艾,我到底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老天爷要这样处罚我? 我的胡须倒是不重,不用隔三岔五地刮,却也有人说我不是男人,意思是没有男人风度。这些人的想法里,有胡没胡或者胡轻胡重就是衡量一个男人够不够“男人”的标准。不过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不像男人。这种想法叫“贱”。 我的嘴巴还算长得中规中矩;牙齿由于经常抽烟开始变黄;我的下巴较宽,腮帮上没肉,脑袋像在门框里挤压过,挤成个不规则的形状。这些特点都足以说明我是个丑陋的男人,简称“丑男”。我不喜欢做丑男,但是对于这件事,我至今毫无办法。 如你所知,那块镜子最终被我砸了,因为我不想一抬头就看到我。有时候我很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存在。丑,本不是个秘密,它怎么能算是个秘密呢?这种外在的东西,不能去刻意掩饰,欲盖弥彰的道理我多少还是懂点。我想起春哥死前写的那封遗书,他说自己既丑又笨,其中春哥哪里丑啊,我才是世上最丑的人。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要继续生活。 不在制奶厂干了,我又进了家玩具厂。我感觉自己就是个玩具,被命运玩来玩去。在深圳,像我这样的人并不少,在一个工厂呆不下去了,然后跳槽到另一个工厂,换厂就像换女朋友一样快。 这家玩具厂,说实话,女工很多,大都是刚走出学校校门的女孩子,青涩且富有朝气,我很喜欢她们。但我不敢去爱,更别说去追求,我的心里已经住下了一个人,而且也只能住下她一个。为了她,我可以改变自己,使自己变得更好。 工作上,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先后获得了一次“劳动模范”和三次“优秀员工”,某个时候开始,我带上所有的积蓄去找她,苍天有眼,我找到了她。 我说:“你大可不必这样做的。” 她说:“关你屁事。” 我说:“你很需要钱吗?” 她说:“300一次,500包夜,要不要玩一把?” 我说:“你男朋友呢?” 她说:“关你屁事。” 我说:“那你还打算做多久?” 她说:“关你屁事。” 她的头发剪短了,且染成了卷曲的金黄色,不再长发飘飘;她的嘴��像刚吸了人血的吸血鬼;脖子上挂了一块貌似钻石的项链,金光闪闪;两条玉臂上都文了文身,一只麋鹿和一只花猫;她的指甲很长,涂成六七种不同颜色。 她依旧穿着绿色的短裙,她的短裙薄如蝉翼;她明显没有戴罩罩,那东西像馒头一样半凸在外;她的胸前塞着几张崭新的人民币;她的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根散发着薄荷味道的香烟。 她在吞云吐雾。她的表情落寞,轻佻。她早已不是原来的她。 我说:“你已不是你。” 她说:“你也不是你。” 我说:“你这样,我很心痛。” 她说:“少他妈废话,到底玩不玩啊?” 我把钱扔下,抱着头跑了。我想我又害了头痛。我打开已经准备完稿的小说,又添加进去这样几段情节: 我成了著名诗人,小丁姑娘也接受了我的求爱。我带着她离开了深圳,我们到处游山玩水,过着一种自由快乐的生活。我向小丁姑娘求婚,她幸福地答应了,不久,我们结婚了。她带我去湖南见她父母,二老并不喜欢我,因为我长得不够好看;于是我向他们亮出了我的诗人身份,他们也就没话说了。 小丁姑娘有个和她一样可爱的弟弟,还不到上中学的年纪,听姐姐说我是个诗人,非缠着我,让我教他写诗。我不想误人子弟,断然拒绝了。 小丁姑娘跟我回到了家乡,我们开办了个“现代诗人培训班”,我定下了规矩:凡十岁以下和四十岁以上者,不得入内――如果把这些人也放进来,我会觉得闹得慌。我们收费不高,凡来我这受训的学员只收10元钱的会员费,但必须在结业之前购买100本我的诗集。 N年以后,我和小丁姑娘有了孩子,很遗憾是个女孩。我父亲只想抱孙子,不想抱孙女。小丁姑娘问我:“我生了女娃,你是不是不高兴?” 我违心地说:“哪里,我很高兴,生男生女都一样。” 又过了N年,我俩都老了,小吕成了老吕,小丁也成了老丁。头发稀疏了,牙齿也掉光了,但我俩仍然相亲相爱,始终如一。我出版了自己的最后一部诗集:《你是我生命里的一首诗》。我要把它带进棺材里,然后陪着小丁姑娘(老丁姑娘啦)一起神游天堂。 第45章 昏天黑地 带着打印好的一摞书稿,我满心欢喜地去拜访老九表哥。我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加入陈宫他们联名抵制出门坐车的行列,不然的话从深圳走到佛山,十有八九会累死途中。我所乘坐的大巴由于体弱多病前后抛锚了十多次,每挂一次,都要司机师傅钻进车底捣鼓半天,这在我的乘车史上,也算是破天荒第一遭。 艰难到了佛山,虽没被累死,也快被折腾死。所以我说,一个人要想死,怎么都能死。找个酒店住下,然后给老九表哥去了电话,老九表哥让我先等着,晚上他一准儿到酒店接我。夜晚的佛山和深圳一样繁华热闹,却与我的心境格格不入。我怀念农村老家的安静详和,那种大自然原生态的气息再也捕捉不到。 老九表哥赶过来的时候,已是第三天的晚上,我第一感觉这个人非常不靠谱。他显得很是风尘仆仆,让我无法加以抱怨――我是来求他办事的,不是请他喝酒的。但我真的请他喝了酒,我们在一个西式餐厅里边吃边喝边聊。 我和他是初次相见,以前只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老实说,老九表哥长得比我还要寒碜和猥琐,见到了他,我顿时对自己的相貌充满信心。如你所知,长相不好并不能说明没有能力,老九表哥就是很正面的一个例子,他很有本事――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半文盲混到了今天的出版社编辑,确实有两把刷子。 酒桌上,双方在热烈美好的气氛下,就当今文学界的现状交换了意见。无论他的观点是多么荒诞不经,我都会跟着他的观点走。他唱什么,我和什么。我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在他面前,我也不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他是大编辑,我是小作者,我尽量做到谦虚低调,万不可锋芒毕露。这是我的人生哲学。 谈到了文学创作,老九表哥说他之前也写过几部长篇,题材大都是青春校园,他的学生时代的人人事事――尽管他没有上过几年学。最后却只出版了一部,原因是其它几部写得实在太尖锐了,一如当年的韩寒,领导上不给通过。即使是出版了的那部,后来也被和谐了。老九表哥感慨:“真正的好小说都是面世不了的小说,想想《金瓶梅》历史上被禁了多少次,所以啊,好小说的命运一般都不会太好!” 老九表哥:“你的小说写得怎样?” 我说:“写完了,但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老九表哥笑问少了点什么。 “首先,小说的结局和我当初的构想完全不一样,我下笔之前想把它写到我三十岁,但是完稿时却写到了老死的那一天;其次,我本意要写我的生活,现实生活,可是我后来发现,现实生活一点都不好玩,它太无趣了,我不得不加入了很多理想化的东西,但是这样一来,整个小说就显得夸张荒诞和没有一个特定的主题;最后,我非常恐慌,我居然忘记了自己写作的初衷。” 老九表哥欠欠身:“也不用这么没有自信。稿子我还没有看,等我看完了,我再和你探讨这部作品。” “那就麻烦你了,其实自我感觉还可以,起码和同龄人相比,我的小说有一个非同一般的深度。”我故作深沉。 “深不深,我看了之后就会知道。”老九表哥说。 “不说这个了,来,干杯!” “有戏。”三日之后,老九表哥给我带来了值得庆祝的好消息。 我问戏在何处,老九表哥说:“你的小说我一天就读完了,写的真好!虽然深度深到哪儿我没看出来,但你写出了一个小人物在大都市里所面对的快乐、忧伤、疼痛、迷茫和绝望,以及他对周遭社会环境的认知与评判,文笔老到,段子出彩,可圈可点!” 我压抑住快要溢出的欣喜:“你过誉了,我只是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老九表哥说:“我已经把你的小说贴上了纯文学的标签送给领导审核了,你一定稍安勿躁,多等几天,看看上面能不能给你Pass。” 时针又转了六圈,我没等到老九表哥的答复,电话摧之,却被告知领导那边还没动静,又过两天,仍旧如是,我却不能再住酒店了。我身上带的钱快被用光,真用光了,我就得走路回深圳了。走路的话是对得起陈宫他们,但却对不起自己的双脚。 我在手机的留言本上写下一句话:无论如何,明天要走。 到了明天,我真就回深圳了。我口袋里的银子只够付车费的,想另外买瓶水喝都很困难。令人气炸脑袋的是,这辆大巴和之前我来时的那辆商量好了似的一路抛锚,行程相当坎坷。来时我尚有选择的余地,因为身上带着钱,可现在只能跟这儿死扛着了,甭指望他们良心发现给你退钱。 到家以后我接到老九表哥的电话,我问战况如何,老九表哥似乎是犹豫了半天才说:“领导那边通过了。” 我登时大喜过望,把手机往床上一甩,叫来陈宫又亲又抱,陈宫抠着我的鼻子说:“疯了疯了,这人没治了。” 我放开嗓门:“通过了,哈哈哈,陈宫你听到没有,我的小说出版社的领导给通过了,哈哈哈,我很快就要成为一个作家了!” 陈宫狠敲了一下我的脑袋:“姓方的,没病吧你!” 我忽然想起忘了给老九表哥道声谢谢,于是放下陈宫,抓起手机,准备先口头上向他表示感谢,以后小说正式出版发行了,再在物质方面向他表示感谢。我对着手机屏幕兴奋地说:“表哥,谢谢你,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那边传来老九表哥浑厚的男中音:“谢个屁啊,我们领导一致通过,你的选题《昏天黑地》文字一般,故事一般,格调一般,所以暂时不予出版!我也是无能为力啊!记住,以后听人话要听整句,明白了没?” 老九表哥的一席话,猛然将我从天堂拖入地狱。我大脑昏沉沉的,眼前一道闪电掠过…… 睁开眼已是午夜,我从床上爬起来,四处找吃的。如你所知,我家的厨房形同虚设,我和陈宫都没有下过厨的记忆。我也买不起冰箱冰柜,平时吃饭都在饭店打包或者是叫外卖,打工仔的生活多半是这样。 饥饿占胜了悲伤,我必须出门觅食了。陈宫值夜班,此刻正在像狗一样为老板守着大门,我已经身无分文,所以得去找他借钱。有钱才有吃的。我趟着夜色一鼓作气跑到制奶厂,马路上的路灯明明灭灭,多半都被无聊的家伙拿石块砸碎了。我很害怕路旁的灌木丛里会突然蹦出一个凶神恶煞来。 转念一想,倒没什么好怕的。 第一,我没有钱,不怕打劫,有钱就不会跑出来了;第二,我没有色,不怕劫色,如果遇上了女劫匪,猛然看到我的长相,定会大叫晦气,然后自杀。除非是碰到那种杀人恶魔,不问财色,逮人就砍,那一准完蛋了。另外,我是个无神论者,我不信鬼的。我自信长得比鬼可怕,假如鬼见了我,倒霉的应该是鬼。 我向陈宫要了钱,敲开了一家便利店,买了几包饼干、两桶泡面以及一大瓶可乐,准备回去慢慢享受。出了店门没几步,发现前方不远处躺着一个人装死尸吓人,我快步走过去,恶作剧似的用脚踢了踢他:“喂,甭装了,都什么年代了!” 拎之起来,却是个女的,再仔细一瞧,感觉十分脸熟。马上想起来了,她是小M。此刻她一身酒气,人事不省,那副近视眼镜跌到了旁边的草地上,不过镜片都裂开了。我揪住她的衣领,使劲摇晃:“M,你醒醒啊,是我,吕树――” 我怎么晃她都没反应,我就用手抄着她的背,想把她弄起来,背我家里去,但是我没力气了,背不动她。小M看来真是喝了不少酒,肚子鼓鼓的,像怀了孕一样。我急中生智,坐下来往肚子里填东西以补充体力。 我吃得很快,三下五除二解决了所有食物。我发现我的肚子也和小M一样鼓鼓的了。我有了力气再去试,倒是一下子抱了起来,走了没几步,肚子痛得不得了,他妈的,肯定是吃了过期的饼干了! 我觉得我可能食物中毒了,我害怕起来了。 我连忙放下小M,捂着肚子去找陈宫。陈宫见我一副痛苦样,立马要把我送到厂里的医务室,我说:“那边还有一人呢!”陈宫问在哪儿,我给他指了指方向。陈宫抓贼一样跑过去,很快背了小M来与我会合。 制奶厂的医务室里,皮肤白得像奶一样的男大夫打着瞌睡为我诊断,说我确实吃了不该吃的食物,还建议我把那便利店的老板告上法院,说如果官司打赢了至少能捞到一笔赔偿金。我有气无力地说:“官司留着以后再打吧,你先把点滴给打了,我快不行了……” “好吧,”男大夫说,“我先给醉酒的姑娘服几管葡萄糖让她解解酒。” “先给我打点滴吧,她都醉成那样了。”我乞求道。 “女士优先嘛,”男大夫不高兴了,“你看你还能说话,人家都昏迷不醒了。” 我痛得脸上汗珠子直冒,这个鸟大夫真他妈的不近人情、不可理喻。男大夫去摸小M额头,为她拨开散乱的发丝,却突然大叫一声跳开:“娘啊,死人啦!” 陈宫走过去把手放在小M鼻翼下面试她呼吸,很快转过脸坚定而慌张地对我说:“吕哥,她好像真的断气了。” 第46章 小M死后 小M死后的事情是这样的,当陈宫试她鼻息然后告诉我她已断气,我打死都不相信。我强忍着腹痛让陈宫闪开,亲自出马,结果令人沮丧,小M四肢僵硬,浑身冰凉,已然死掉多时了。这时候男大夫表现出了医生应有的职业冷静,他打电话向派出所报了警。 至于我,尚没等警察到来,便已昏厥过去。昏厥和睡觉不同,睡觉有梦可以做,昏厥完全没知觉。若干天以后,我成了一个正常人,能吃能拉,无病无疾。这说明陈宫是好样的,医生是好样的,只有大家是好样的,我才能是好样的。 陈宫告诉我,小M的遗体已经处理掉,她死后的第三天,她的老家就来了人,一对中年夫妇,神情憔悴,悲伤至极。我上前询问,确定了就是小M的父母,情绪跟着低落起来。夫妇二人抱着小M的遗像哭得稀里哗啦的,天黑之前把小M的骨灰带走了。 我说:“小M是怎么死的?” “喝酒喝死的啊。” 陈宫回答道。 “她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 “鬼才知道!” 我跟陈宫讲了以前我跟小M之间的种种,我觉得小M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我亏欠她很多。所以我决定要为小M举办一个隆重的追悼会。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我打算把追思会的地点设在家里,于是我征求陈宫的意见。 陈宫的意见是没有意见,随我大小便。 “那成,这事就这么定了。” 我选了个合适的日子,并约好了张郎和老九,要他们到时务必前来参加,否则就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为了办好这场追悼会,我花了大心思。当事人小M不在,这个活动缺了主角,这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虽然已成为事实。我千思百索,决定还原一个小M。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我跑遍了镇上的所有街道,却找不到一家纸扎店,我只好自己动手做。 我买来各色纸张以及长短不一的竹条,费了相当大的精力扎成了一具人形的骨架,糊上纸,沾上假发,用画笔画上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巴,就这样,一个“纸版”的小M诞生了。当然,它和小M的真人毫无可比性,它是我“做”出来的,不是娘胎生出来的。它只能成为我个人寄托哀思的一个载体。 另外,我来小M生前的几张照片,无论拍得好坏,统统被我烧掉。我还买了香烛、白色纸百合以及几张安魂曲的CD光盘……从这一系列的所作所为来看,我觉得自己算是对得起小M的亡魂了。 到了那天,张郎老九果然都过来了,为了给我撑面子,他们还带来了妻子和女友。一场只有六人参加的追悼会就此拉开帷幕。纸扎的小M被安放在客厅的饭桌上,它的胸前贴了张小M的真人相片,相片里的小M把小拇指插在鼻子里,怒目圆睁,头发竖起,样子十分搞怪。但我们都没有笑,谁笑谁就是跟我过不去;就好比当初的四川地震,那也是不允许笑的,谁笑谁就是跟全国人民过不去。 我们六人依次向小M鞠躬,鞠躬前一定要点燃一根香,还要不忘说一声:“M小姐,请安息吧。” 我们带着纸体小M来到郊外,寻一野山,挖一墓穴,就地埋了。我们虽然谁都没笑,但也谁都没哭,反而是我,倒觉得做了一件心安理得、极有意义的事情,眉头舒展,心情爽朗。我给小M鞠了三个躬,祈祷着,希望到了阴间的小M把我忘掉,我对她也算仁至义尽,万万不要变成厉鬼来缠我。 埋葬了小M,我们吹了会海风,接着就下山了。回去的路上拐进一家饭店,故人相聚,免不了一番吃喝,最后作了鸟兽散。我醉得不成个样子。一回到家,便呼呼大睡。 追悼会当天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 关于小M 此人,我还要做最后一点补充。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说过,这个世界上坏人很少,但好人也不多,不好不坏的占多数。我觉得小M就属于第三种人,当然我也是。相比较起来,小M没有胖妞善解人意,却比胖妞聪明机智。 胖妞性格里有逆来顺受的成分,所以我断定她的人生平淡无奇;而小M却是个天生的玩世不恭,这辈子注定风雨飘摇,充满悬念。 小丁姑娘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有些费解了。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不像我,完全就是瞎子摸象,跟着感觉走。小丁姑娘对我来说,或许永远是个迷。 小M对我好的时候,好得不能再好,可是她对我不好的时候,也坏到不能再坏。现在小M不在我身边了,或者说不在人世间了,那些好坏我都无法享用了。就好比一道菜,以前你常常吃,忽然一天烧菜的人不见了,这意味着你再也无法吃到此菜,那么无论这菜的味道是否可口,你都会很怀念它。 包括大师、春哥在内,再加上一个小M,已经有三人死掉了。死亡是什么概念,我一直认为,它就是改变了我们的生命模样。一个人死了,他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它仍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只不过和活着的人拥有着不同的空间。 但是关于人死了后能不能进入天堂,我觉得完全是扯淡。 天堂这个词语出自我们的臆想,我们幻想它是这样的一个地方,这里没有战争和杀戮,没有心机和暗算,没有穷山和恶水,没有狼豺和虎豹,没有吃人和被吃,没有你还年轻而我已经老了,没有阶级、没有国籍,没有种族、没有歧视――这里有的只是无尽的自由和平,无尽的慈心仁爱,无尽的青山绿水,无尽的蓝天白云,无尽的温暖呵护,无尽的互帮互助。它是我们用美好的彩笔勾勒出的一个理想世界。 它当然是不真实的存在,但是我们不妨麻痹自己,宁信其有。既然如此,我们应该怎样对待生命,换言之,我们需要拥有怎样的生活? 这个问题真是无比深奥。有些人活了一辈子,求证了一辈子,直到最后死翘翘,也还是没弄明白。我从王小波的书里找出的答案是,有趣。王小波所谓的“有趣”却让我觉得无趣。在深圳,在宝安,在工厂,在车间,在宿舍,在床上,都贴满了两个字:无趣。人活着就是纯粹的为了活着,毫无趣味可言。 老实说,我们打工者都在忍受着这种了无生趣的生活,一部分人忍到无法再忍,于是选择了轻生,像春哥和小M―― 大师之死属于天灾,是个例外。另外一大部分人,觉得过上有趣的生活不是很遥远,或者说尚有希望,于是为了这个希望,继续忍,继续活着,比如我以及像我一样的底层小人物。 关于有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对于某些人来说,可能就是当官发财养小蜜包二奶;但对我而言,全然不是如此。能出版自己的小说,以证明我活过;赢得小丁姑娘的芳心,以证明我爱过。只此两样,便已足够。不幸的是,我两手空空,一无斩获。因此,我还在过着无趣的生活,并且我不能先知这种生活何时才能结束。 后来,我不甘心,又找过一次小丁姑娘。 还是那条街,那家店,只是物是人非。我见到了那个风尘女子菊花,却没有见到那个风尘姑娘小丁。我的心头一阵怅然。菊花却像见着了财神爷似的亢奋,堵住我,不让走。 我只好留下来,与她开拓四海八荒。 我木然地躺在床头,任凭菊花娴熟地遨游。菊花柔软的身体却再也不能为我增添一丝温暖。她不停地忙活,我勉强有了想法,却怎么也起不来。菊花着恼了,狠狠掴了我一记耳光,骂我是无能的废物。 我没有反唇相讥,递了支香烟给她,她接下,使劲撮了起来。 她道出了改名“小艳”的小丁姑娘的去向。 小丁姑娘终于因为外貌出众而被一个大款相中,带去金屋藏娇了。大款是本地人,五十来岁,长得跟赵本山似的,原本是个穷人,后来靠捣腾一种壮阳药发了财,然后不卖药了,改卖二手房了,就是买了别人的烂房,花钱修一下,再转手以新房的形式卖出去。 大款向外宣称自己是做房地产的。几乎没人相信。小丁姑娘却深信不疑,因为这厮的确出手大方。 难道小丁姑娘真的那么喜欢钱吗?我很困惑。 菊花抽掉了三支烟,再给我弄,我的小弟不争气,始终软绵绵。菊花气得破口大骂,并且在我背后拼命咬了一口。我毛了,一巴掌把她拍倒在地。伸手摸后背,血都渗出来了。我穿上衣服,扔下钱,拧身走了。 我不想跟菊花多说什么,世上的事原本没有谁对谁错。 小丁姑娘的结局是好是坏,我无从判断,只是从此我不行了。当得知小丁姑娘被人包养的那一刻,我就心如死灰,再也雄不起来了。 第47章 别了深圳 太阳东升西沉,时光循环往复,我又回到了我的生活。这话不对,我一直活在我的生活里,只不过是小M死后,我的心态有所变化罢了。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当我周围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回顾自己的过去,我觉得我的过去可不是一片朦胧,它清晰得毫发毕现。 但我又是一个害怕回忆的人,害怕得要命。我虽然能够看清那一个个由无知和冲动连接而成的成长片段,可我却觉得它们是那么地不真实。就好比是一场场虚幻的梦境,你能够感受,却无法抓住。 实不相瞒,得了不举之症以后,我整个人变得抑郁起来。医学上证明,抑郁也是一种病,而且致死率特别高。看来,我不幸成了双重病人。陈宫的情况与我相反,他脸上灿烂的笑容告诉我,他一天比一天乐观。乐观的人值得敬佩,就像某个作家说的,你可以对人生悲观,但你要对生活乐观。 老实说,我做不到这一点。 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我活得很悲观。我会流泪,并不代表真的慈悲;我会微笑,也并不代表一切都好。 我还在玩具厂上班,人要活着,总得吃饭,我不上班,就没得饭吃,没得饭吃,就要饿死。这就是我的逻辑。每个人最了解的是他自己,最不了解的还是他自己。我也是这样,有时候很了解自己,有时候很不了解自己。 我活在世上,跟很多人一样,想活得更好,于是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来到深圳打工,而不是做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我成了一名打工仔,我安心在工厂里做工,安分守己、吃苦耐劳,但是我的生活死气沉沉、毫无生气。因为长得瘦弱,我常常被别的工友欺负和取笑。女人们骂我不像男人,不肯与我交往。胖妞和小M皆是虚荣心作怪,不然她们才看不上我呢。 我当然知道,我自身有很多缺点,比方说长得不够漂亮或性格软弱。这些都是事实,我没有理由反驳。但是如你所知,我也有不少优点,比方说能写文章和特别仗义。不过,这些优点在慢慢变化。比如对于小说,我确实写出来了,但只要能认字都可以写小说。所以说,这个不能称之为特长。除非写得特别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斯捷尔纳克说过:我意识到自己毫无才华。我很以为然。我有自知之明,我根本写不出伟大的小说来。我决定要把自己的后半生投身于文学事业――纯粹就是瞎胡闹。 不瞒你说,我有两个心病。一个是亲眼目睹了小丁姑娘当了小姐和被我师傅老毕压在身下;另一个是老九表哥说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小说被出版社领导枪毙掉了。 前一个已经沦为事实,一切都无可挽回;后一个,我想应该还有改观的余地,比如我又将书稿复印了十几份分别投给十几家出版社――我深知这种做法不厚道,违反了投搞规则,但我也没抱什么希望,纯粹投机取巧。万一被哪个编辑看中了呢。但后来证明十几份书稿全部石沉大海,无一例外。这说明要想成为一个作家靠的不是力气,而是天赋和贵人扶持。而这两样,我都不具备。 关于我的仗义,也是不靠谱的,我对他们讲义气,他们对我却不怎么义气。陈宫现在跟我是亲兄弟明算账,凡是我用了他的东西借了他的钱,他都会记在账薄上,他心细着呢!张郎自从做了课长之后,也很少与我来往了,他之前的豪爽劲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至于老九,我跟他表哥决裂以后,他好像对我有了成见,偶尔聚在一起,往往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说很多时候,仗义并不是个好东西,宋江打着“仗义”的旗号害苦了多少梁山好汉,看过《水浒传》的人大概不会不知。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是水的世界,我时而享受着它的温柔,时而承受着它的汹涌。陈宫又变回了当初的陈宫,依然高高瘦瘦、油腔滑调,依然将女友带回来过夜,而且女友三天一副新面孔。我看着这些女孩子在租房里进进出出,她们要么高挑靓丽,要么肥胖如猪,陈宫皆是来者不拒。我对他心服口服,甘拜下风。 有次我竟然看到了一个身穿绿色短裙的女孩,但她绝对不是小丁姑娘。她的身上散发不出小丁姑娘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我却也看得神思恍惚,我想象着突然哪天小丁姑娘从天而降与我相会…… 一天,我心血来潮问陈宫:“这世上还有纯美如山楂树一般的爱情吗?” 陈宫想了想:“也许有吧,不过我没遇上。” 爱情有时徒有虚名,深圳的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男女双方完全是因为寂寞才走到一起,又因为彼此熟悉产生厌倦而分手,有山盟海誓,却没有天荒地老。无论是山盟海誓还是天荒地老,都是骗人的,同时也骗自己。 陈宫的话让我沉默良久,陷入思索。小丁姑娘已经淡去,爱情也跟着灰飞烟灭。我也不会再去暗恋某个姑娘,对我而言,再好的姑娘也及不过小丁姑娘。而且我觉得,暗恋实在是傻X才做的事情,好比一把对准自己心窝的刀,最后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以前我暗恋小丁姑娘,这说明我很纯洁;现在我认为自己很傻,这说明我已不再纯洁。不记得哪个家伙曾经说过,爱情是天时地利的迷宫,错过了一次,便永不会再来。悲哀的是,我已经错过了。 *** 父亲几次打来电话,通话的内容千篇一律,他不断要我回去,我不断地打哈哈。我不是不想回家,在外漂泊了四五年,谁要说自己不想家,那是鬼话,鬼才信。我也不是不能回,经历过那么多的大灾大难了(这话并不夸张),对于名利也看得淡了,不一定要“衣锦”才能“还乡”。我是怕回了家以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模式。 我在深圳的生活很悠闲,也非常简单,无非上班下班,上班干活,下班玩乐。假如我回了家,在家乡生活,子承父业做了农民,娶个农村女人过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那我不干,也干不了。但我找不到一条两全之计,只能暂且这么僵着。 世界躺在三个朋友的死亡上,像时光一样逝去的东西不会变成生命。大地卧在脚下,我走在上面。时光会有褶皱,父亲慢慢老了。我也在一天天地变老,对于很多事情不再那么关切和热心了。 老九表哥有回红光满面地对我说:“你的稿子有出路了!”他看我好象没听懂的样子,于是挽起袖头加以解析:“一,我们主管说了,两年以后,也许政策放宽了的话,他就给你把书出了;二,我帮你联系了一家文化公司,主任编辑说了,如果你能拿出六万块钱,他就能给你把书出了。你看哪一条路更适合你?” 我笑笑,装痴扮傻:“我不明白你讲什么。” 老九表哥气得骂我是猪,蹭了我一包“好日子”香烟 ,然后掉头走了。我觉得我已经心如止水,虽然我无聊的时候依旧写点文字。我忽然想到《红佛夜奔》里的一句话:死去和活着成为一只猪,也不知哪个更可怕。 时光如梭,新的一年又到了。 春节前头,我买了两张车票,准备回家过年。我坚定要走了,不要再回来了。我卖掉了所有的家具和藏书,交了租,退了房。 陈宫早不跟我合租了。他有自己的人生主张。我在两张车票上分别写了自己和小M名子。我要把她带回家。我要告诉父亲,在深圳有个女孩曾深深爱过我,她叫小M,但是她走了,走了好远。 我又去看了一眼福士康电子厂,我在深圳第一次工作的地方。我都不记得到底在里面上了多久的班,拿了多少的工资了。对于它的记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我终于不要再为谁打工了,我要结婚,要生子,要正常地做人了。 无论怎样,我祝福我以前的同事们一切都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吧。 当我坐上北上的列车,我从车窗向外望的时候,很多从前的事情从我脑海里翻腾出来,就像是一部长长的电影在我眼前一幕幕回放,有喜,有悲,最后曲终人散,谢谢观看。当然有很多桥段无法忘怀,比如第一次被主管骂,第一个月薪水花光光,第一次与朋友合开面馆,第一次暗恋一个女孩,第一次面对同事跳楼身亡…… 两年以来,我很多次想过要回去,也多次想到不能回去,个中缘由,实难诉说。而这一次,我真的要回去了,离开这个我即热爱又伤心的地方。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别了,深圳! 别了,小丁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这部小说写于十年前 那几年是我创作的高峰 也是对文学极度热爱极度依赖的岁月 对于第一次出远门打工的少男而言 初恋来得那么猝不及防 十年了,沧海桑田 小丁姑娘美好的形象依在留在我心中 关于对她的思恋 我翻出了十年前的几篇博客 把它贴在下一章里 纪念一下我的压抑苦闷的青春 第48章 番外:青春祭 1 喜欢她很长时间了 (2008-01-16 22:34:02) 喜欢她一段时间了,也讨厌自己一段时间了。 我发现喜欢和讨厌像是一对双包胎,总是伴着出现。 当初是自己认识她的,有时候自己也记不清了。反正她的影子自从第一次在眼前飘过,以后的日日夜夜就从眼前挥之不去了。 我相信这是一件好事,对于她,被一个男生喜欢,或者说暗恋着,总是好事。总要比无人问津要强。 之前从未真正地体味过暗恋的滋味,这次算是赶上了。很甜,又很苦。很美好,又很不美好。我找不出美好的反义词来形容之,我心里一直在拒绝它的出现。 原来只是看着她,感到舒服,养眼。后来就爱上了她。 爱上了她走路的步伐和姿势,那种优雅和特别,是万里挑一的,甚至说是无与伦比的。这一生看过很多女人走路,却没一个走得像她那么好看。 似乎长得也不差,皮肤白皙,身材窈窕,只可惜从未看清她正脸,脑海中反复回忆的画面是她低头走路的样子。尽管记不清,却有感觉,感觉好的,一切都好。 她不太爱笑吧,很少见她笑的,当然也绝没见她哭过,她总是不发一言,沉默是金,高贵,孤傲,不合群。或者说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只和熟人热情玩笑。 她没有很黑很飘逸的长发,她的头发总是往后扎着,像条马尾,微微翘着,走起路来左右摆动。 她的眼睛不大,却有神,像一汪水,里面尽是柔情,对男人极具杀伤力。 我从不否认在她的周围有很多男人在打她的注意,尽管她的美并不张扬,但这年头,这地方,像她这样的,已然不多了。 最吸引我的是她的气质。我相信气质比脸袋更能打动人,再漂亮的脸袋总有一天会苍老,可气质不会苍老,它是永恒的,像信仰。 我装作不经意地从她身边走过,这幸福的擦肩而过啊,让人多么留恋!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她已与我远远相隔,而我的眼睛怎能舍得?!我痴痴地看着她的背影,我总是幻想某一天能与她并肩而行! 我向别人打听出了她的姓名,之前曾猜测过好多个,这个,哪个,把心目中最适合她的名子留给她,可是都不是,她的名子却是那么地普通、平凡。 每当我看到她时,我的心里就一阵莫名地激动,每当她匆匆走到我身边时,我的身体是那么地兴奋,我想我是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是快乐的,尤其是爱上了她! 她是湖南人,我要感谢山青水秀的湖南,感谢勤劳善良的湖南人民,孕育出了她这么好的女孩! 她是上帝的恩赐,她是珍贵的礼物,她是地狱的精灵,她是人间的天使! 我要赞美她,歌颂她,就像赞美我的母亲,歌颂我的祖国一样! 可是我不知道他对我的感觉,或许在她眼中,我只是一个路人,或许仅仅是一个经常打照面的同事而已。 而已――多么伤人的字眼,我恨这个字眼! 我长得不帅,我没有很多钱,我也不够坏。 可是,我有文才,我写得一手好文章;我很幽默,我讲得一口好笑话;我很正直,我从不做坏事;我很忠厚,我对感情专一! 最重要的是,我爱她!我会不顾一切保护他,如果谁要伤害她,我会用生命去捍卫! 这个时代的她能否接受这个时代的我呢? 答案是未知。 老实讲,我曾深深自卑过,觉得配不上她,可是的可是,爱情是配不配的事情吗?不是!爱情是两情相悦,爱情是长相厮守,爱情是天荒地老! 我又清楚自己,不能随便说爱,那样,只会让事情更糟。从她和我相对的眼神看,她不是很喜欢我这类男生,并且我是个太不显眼的人,总之我的希望是很小,很渺茫。 爱一个人,总是希望她幸福。流行歌里唱的,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我想我只能选择放手。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千百年以后的回忆,那场擦肩而过的幸福,是那么地值得品味。 我是一个注定得不到幸福的人,把所有美好的祝福都送给她。小丁姑娘,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不管未来怎样,祝你幸福。 *** 安心做一个悲观主义者 (2008-07-14 12:56:59) 很多时候,有一种感觉,就是,无所适从的空虚,突袭而来,让我防不胜防,心力交瘁,仿佛大病一场,或者是大醉一场。静静地呆一呆,一个人,一支烟,就已足够,思绪会飘很远,忧伤不请自来。总有一个问号在脑海里萦绕、盘旋、滑翔、闹腾,好象要置我于死地,我不停止呼吸,它绝不善罢甘休。 生活是什么,是一潭死水,发臭,臭不可闻;生活还是预言,知道它会来,却总是等不到。事业呢,一片空白,一张白纸,没有字迹,自己的所作所为,亦不过雪地里印着的脚花,再一场大雪,它就会被轻易覆盖,想再找到,已是不能。 爱情呢,爱情就是一个姑娘。就一场单相思。就是一只独角兽。就像一场露天电影。就是一颗无花果。就是吹出的泡泡。就是虚拟的桃花源。它没有浪漫的,浪漫是小说和电影才有的,现实中不存在。它没有纯真,纯真是诗歌和剧本里才有的,现实中亦不可能存在。看过100部毛片,我想谁也不会再相信这世上有真爱。就是这么简单,五花八门的欲望操纵着人类的繁衍生息。 你可以有美丽的想象,况且每个人都想象力丰富,这又有何用?我相信,这世上从来没有乐观的人,每个人都很悲观。所谓的表面上的乐观,都是装给别人看的。 世界就是这样,说简单,简单到一目了然。一个破水球而已。要说复杂,每个人都会感到头痛无比。大家为了生存,使尽浑身解数,不要脸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之所以现在还活着,不是因为我多留恋这个世界;相反,我觉得这个世界太可怕啦,尤其是人类,尤其是中国人,简直让我毛骨悚然。我还活着,我试图改变一下世界的现状,我觉得我还有一点希望;虽然这希望渺小得快要看不到。 当然,不可否认,我觉得最可怕的还是我自己。我自己作了个试验,在这个以生命为代价的试验里,证明了我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我根本无法进入它,因此无法对它有所改变。 我失败了,我并不为此感到沮丧;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没干过成功的事情。有时候我怪自己命不好,这也是一点,有人一生下来就一路顺风的直达梦想的彼岸,有人一生下来就一直很背,一背到死。我是后一种人。 天天泡在网络世界里,也觉得它也有真实的一面。我竟然找到了我失去联络多年的老师同学。我觉得很不爽,他们都混得比我好。也不想超越他们了,能超越早超越了。就这么着吧,又能再做点什么呢。再做什么都没有意义。安心做一个悲观主义者吧。但脸上还得挂着笑容,谁让你还活着。 想到小丁姑娘,内心涌进一片海。 *** 两个世界 (2008-07-20 16:26:52) 小弟奎奎倒了大霉在自动提款机取钱的时候结果不小心卡给吞进去了,这种事情当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他气得真想把提款机给砸了当铁卖如果不犯法的话。 今日是周末,我闲着也是闲着,就陪他去了市内民生银行,光等车就等了好久然后到了地方之后发现银行正在装修,正当我们灰心丧气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又发现很多人都在往里涌,上前一打听还是正常营业,于是排队挂失,半个小时之内就搞定了。 这个时候看看表才九点多一点,我知道旁边有一家新华书店,就按耐不住钻了进去一呆就是仨小时不出来。走的时候买了三本书,三本都是新书,一本阎连科的《风雅颂》,阎连科的小说一向都很另类,觉得看了一定会物有所值,就不假思索买下了。一本陈希我的《冒犯书》,陈希我的《抓痒》看过一些,感觉还行,这部想必也不会令我失望。还有一本是我们安徽文学青年的领头羊恭小兵主编的《80后精品文学丛书》,我常看恭小兵的博客,毕竟是老乡,买一本捧捧场。本来还想买本王宝强的自传来着,但翻翻定价再摸摸口袋,摇摇头还是算了。 我记得早上出厂的时候恰好碰见了小丁姑娘,她穿了短裤,还是梳着马尾,手里拎着一包刚从外面买来的早餐(也可能是其他东西),仍然步姿悠然,仍然那么好看。只是她很少笑了,脸上堆着的忧郁让我也如何开心不起来。我们还是在扮演着路人的角色,互相瞅瞅然后各自走开。 我想,在爱情方面存在着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另一个是理想世界。同事小陈对而我言就是现实,因为触手可及,就像衣柜里的衣服,随时都可以拿来穿。小丁姑娘则就是我的理想世界,对我而言,她是那么地高不可攀,就像天上的星星,不是一伸手就能摘下来的。 *** 一切都是老样 (2008-07-21 14:14:59) 下班的时候看到小丁姑娘,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美丽优雅,虽然这美丽优雅在别人看来有一些病态的味道。 我看着她进了网吧,又不敢跟进,主要是不想她看到自己。这就是我自卑的地方。我长得不好看。我不想她看到我不好看的样子。人在年轻的时候能做的事情有很多,可往往会一事无成。这话是王小波说的。我觉得说得很对,很靠谱。其实事情走到今天我已经平静很多了。午后醒来,阳光很大,很暖,风和日丽,良辰美景,这世界是如此丰富多彩。人要有理想,要奋斗――说起来轻松,做起来真他妈的难啊。 看了新闻,梁朝伟终于和刘嘉玲结婚了。真不容易,闹腾了二十多年。虽然喜欢梁,但现在一张《赤壁》的电影票要四十块,而且还只能看到上部。所以没办法,只能从网上下载盗版看了。 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跟家人联系了。也不知道他们在那边怎么样。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个样。一切都是老样。 *** 混也是一种生活 (2008-09-28 00:09:57) 到今天回头看看,我竟然在有知有觉中写了600多篇博文。假如按每天一篇算的话,我也得连续写上两年。我觉得两年的坚持应该是很大的坚持,我虽然坚持下来了,但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坚持下去。因为到现在我仍然毫无收获,即使写了100多万字又如何呢。下周就要倒班了,她还是她,那么近,又那么远。 也许我真的等不到那一天了。 我的苍老不是一时的,我的死亡却在瞬间吧。就这样吧。 ***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2008-10-01 09:42:54) 张楚在《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中唱道: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绿绿的味道……很多人都恋爱了,我正在往二十三岁上奔,真的好羡慕那些恋爱中的人们。但是我的性格我对人世的理解注定我无法相信爱情的存在。它们要么是赤、裸、裸的欺骗,要么就是自欺。我之所以还没有死是因为我还没有看破红尘。 红尘是个什么东西啊,我还是不懂。但是我讨厌一切的假惺惺。 我喜欢鲜花,这城市就该有鲜花吗?有时候觉得张楚就是一个天真任性的孩子。王小波说,只要不假装,我们每个人都不天真。但是我相信张楚不是假装的。同时我也相信我也很天真。像那阿娇一样,很傻很天真。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等待对谁而言都是一个既痛苦又快乐的过程。痛并快乐着。只是不知道我何时才能等得到她。她就像一朵水莲花,盛开在湖中心,我怕惊忧了她美丽,又怕弄湿了鞋子,所以一直不敢去采。 *** 假如死亡能摆脱孤独的话 (2008-10-02 13:23:55) 今天写的这段小说足足拉长了四个多小时,平时一半的时间就足够了,写完之后,感到很累。很累很累。因为真的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反正就这两天结束吧。现在我在百度里搜索了很多关于自杀方面的讯息。 假如我自杀的话一定属于那种理性的自杀。因为这个问题烦忧我不止一两年了。 总之这一阶段感到非常绝望,都快要受不了了呢。每天写写写,都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玩意儿。我对自己太失望了。 看到旁边上网的女孩子,觉得真不错,虽然长得很好看,但身材也不错,皮肤很白,眼睛也很大。而且穿了一双白色球鞋,给人非常清爽的感觉。最重要的一点,她的侧脸特别像小丁姑娘。于是我白日梦般地想到,假如她是小丁,而我又是她男朋友就好了。 后来我想到,那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会注意到我,我来到这世界要扮演的角色就是小丑。也就是说永远成不了主角。这并不悲哀,这是命中注定。注定的事情有什么好悲哀的。 现在我有强烈的预感,我根本活不到二十五岁了,反正就在这两年,我肯定会出事的。要么被车撞死,要么自己跳楼。 当然还有其他种可能致死的原因。死就死吧,我心坦然,但我就怕事情堕入了这么一种规律,想干成某事的人就是干不成某事,不想干的却干成了。 唉,就这样吧。郭峰有首歌叫《生来孤独》,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就是唱给我的。 假如死亡能摆脱孤独的话,我真想试一试。 第49章 番外:青春祭 2 听了一夜许巍,想了一夜你 (2008-10-19 02:47:57) 0 第一次遇见你忘了是在什么时候了,那时的我和现在的我一样,不是一个热血青年,却也怀着崇高的理想。就是那一天,我看到了你,你就一直安静地住在我的心里。 那段时候我比较消沉,无聊和非常无聊地打发着日子。 以前心里有也个姑娘,但是她和我断绝联系已经好久好久了。 我出来之前认识的她,大家都觉得我和她能好,不过我不争气,因为某种潜意识的自卑,我微笑着放弃了。然后一个朋友追求了她。 到了深圳以后,我和她在QQ上聊过两次,我鼓足勇气向她表白,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我感觉到她有怎样的反应。 我说我发誓要赚大钱然后把她娶回家,她没有说什么,然后就消失了。 后来得到她的消息,她又找了个男朋友。说实话,我有些心酸。 我刚进这公司时很麻木,很麻木很麻木,每天就那么浑浑噩噩打发着日子。也暗恋过几个女孩子,但都不如你来得这么干脆。 你给我的感觉太好了,太妙了,那是春天般的感受,我好象看到了阳光照耀在头顶。 然后我开始慢慢关注你了。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 你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姑娘。而其它只是女孩。 我心目中的姑娘是这样的,有着乌黑的长长的头发,穿着简简单单的衣服,有着干净明亮的笑容。 我不喜欢打扮得很时髦的女生,不喜欢她们把头发染成不同的色彩,把大块的胸脯和腿露在外面。不喜欢她们抹着厚厚的口红,穿着红色的高跟鞋。不喜欢她们说粗话,不喜欢她们吊着长长的耳坠。 而你,是那么地干净、洒脱、落落大方,处处体现着一种自然美。 你没有烫发,没有耳环,你的衣服永远简单干净,朴素又简约。你说话时温柔似水,你走路时弱柳扶风――有时候你也会撒娇,你撅起小嘴,露出洁白的牙齿;你的眉头微蹙,你真是可爱极了。 我最爱的还是你走路的样子,既性感又优雅。 我真的很喜欢你。 这句话我从来不没有对你说过。因为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喜欢你。喜欢就是追求吧?可是我哪敢去追去你啊,我太自不量力了吧。 我这个人,长得不能演偶像剧,又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我有什么资格去追求你呢。 每当我看到你身边围拢的那些男人,他们长得都比我美。我的内心就充满了渐愧。我真的不如他们那样好。每次你路过我身旁,我的心湖就激起一片涟漪。 也是从那时起,我的日记里全是你的记忆。很多次很多次,我偷偷地观察你,默默地看着你,我不怕被人们嘲笑,他们的嘲笑又算得了什么。 很多次很多次,你面无表情地像清风一样掠过我的水面,你的冷若冰霜,让我心痛不已。 我是真的很爱你。 然而你不知。 我的爱还来不及送给你,你就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让我怎么遗忘,让我如何回想,我只是一个浪子,无法给你温暖的胸膛。 去年的春节,我一个人度过,我的心里装满了你,我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此时此刻的你,在干些什么,快不快乐。我多想陪在你身旁呀,我的姑娘。沉默着也好。 春节过后,我开始为你变得更好。我想为你做一个出色的了不起的男人。 我敲起键盘要为你写点东西。 我坚持不懈地写,我无休无止地写。后来写出了《再见,北斗星》。 坦白讲,这部小说就是为你写的,就是写给你看的。 我心里有很多话要对你说,我想要你认识我,了解我。知道我的名子,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小说里的那些优美又优伤的文字全是我要给你说的知心话儿。 然而你不知。 你根本没有机会看到这部小说。 我当初的想法是,要它出版成书,然后我把这本书送给你。 但是过去了这么久,它没有能出版, 我想,以后我再也写不出如此温暖纯净的小说来了,它已带着我对你的思念,渐渐远去,远去了。成了一个时期的记忆。 后来我又写了两部小说。 我不想成为作家,我也不想有多少财富,我只想用它们来给我一个名誉。 然后我用这个名誉和你交个朋友。 因为我是那么地平凡,你在人群里是不可能认出我来的,我只有成名,我只有身上有亮点,我才会注意到我啊。 但是这个愿望也快要破灭了。 小说完成后,我依然如故,因为长得不好看,常常被人藐视和讥笑。 她们的意思是,即使这世上的男人全死光光了,也不会有人喜欢上我。 我很伤心,很伤心很伤心,偷偷地哭过几次,但是没有用。因为我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而不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 2 我曾经有过很多幻想,都是对于你。 我在文字里也经常提到你。 我在梦里也经常梦见你。 我对你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由你而联想到的,全都是美好,全都是明媚,全都是馨。 在我眼里,你就是一首诗;在我心里,你就是一束丁香花。 我常常默念那首《雨巷》:撑着雨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忧怨的姑娘。 而且你又姓丁,多么好的姓氏啊。我奶奶也姓丁,我也想姓丁。 我曾幻想过,有那么一天,我出现在公司的晚会上,唱一首大家都觉得好听的歌曲。唱完这后对着台下说:我要把这首歌送给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姑娘,她能到台上来听我说几句话吗? 然后你就在大家的欢呼下幸福地上来了,我牵着你的手,将一束鲜花递给你,然后说:我们做个朋友好么? 或者,我的小说出版了,我拿着样书,精心把自己打扮一下,然后在一个清风清凉的晚上把你拦住。 我把这本书递给你,说:我注意你很久了,这是我为你写的书,我们认识一下好么? 我可以想见你当时的反应,一定有些莫名的激动和欢喜。 我也曾幻想过,我带着你浏览世界,去云南、去西藏、去澳大利亚、去地球上一切没有战争且风景秀丽的地方。 我要你快乐,我不要你悲伤。 我要你幸福,我不要你烦恼。 然而你不知。 这些都是深埋在我内心深处的想法。 现在也都成为过往了。 3 有很多话儿想对你说,又不知从何说起。而事实上,我从没和你说过一句话。 就是每天看你一次,你就深深地刻在了我心上了。 如今你走了,像风儿一样悄无声息地飘走了。 你是回湖南老家了么,还是去了别的地方谋事? 我无从知道。 今日无意间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里顿时坍塌了一大块。像是下了一场倾盆大雨,我的脑海被雨水狠狠冲刷了一遍又一遍。 想你的几百个日日夜夜啊,天知道我是怎么度过的。我 都没来得及认识你,你就走了。你都没有来得及认识我,你就走了。 你走吧。最好别回头。假如远方有你想要的幸福未来。 4 孤独的日子因为没你,而显得更加孤独。 我最心爱的姑娘啊,你就这么走了,留给我无尽的惋惜。 我听着许巍的《晴朗》,我听到,只因那春天般的女人,她温暖的我的心,刹那间我就哭了。 像个孩子一样流出了泪水。 为了你的离开,也为了我的理想的破灭。 我曾经坚持了几百个日夜的理想啊,随着你的出走也灰飞烟灭了。有些男人是为女人而活,而我就是天生为你而活。 我现在人活着,心已死,你让我还怎么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曲折又漫长的时光啊,你们把我抛下吧,我真的好累啊,你们忘了我吧。我的心里塞满了忧伤。你走了,你走了,我怎么办,我怎么办呀…… 5 你在的时候,我还有个念想,觉得自己可以努力做得更好,觉得希望就在眼前,只要不放弃,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可是现在你走了,你走向何方我都不知道,我再努力又有何用? 我曾偷偷用手机拍了一段你走在路上的视频,但是可惜的是,那时是晚上,夜色太浓,根本看不清。 我这人记性太差,我好害怕哪天忘了你的样子。我好害怕啊。 我依稀记得,你的五官精致得无可挑剔。 你的侧脸让我想起了童年。 你是我的女神啊。那样崇高和圣洁。 我看到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情书里有一句话: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我现在静下心来想你,也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可是啊可是,如今的你漂泊在了天涯,我纵然有三头六臂,又到哪里找你去? 即使找到了你,你会认出我么,你也会同样喜欢我么? 所以我好想好想成为作家,我好想好想带着为我写的书,去天涯海角找你,找到你,送给你,然后说:认识一下吧。我很惦记你。 这世间有爱情么?我有时候觉得有。有时候又觉得没有。 我在想到你的时候觉得有,我看不到你了又觉得没有。 和你相比,那些女人们太俗了,粗俗、陋俗、鄙俗。我想把一切美丽的词汇用在你身上,可是啊可是,你不在了,你不在啦呀。 试问,我如此苟且地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6 家人不能带给我温暖。朋友带给的大多是伤害。我像一个小丑一样活在生活的舞台上。 二十二年啦,带给别人欢笑,留给自己忧伤。 每一个孤独的夜晚,我想起你,就想起纯洁的爱情,美好的人生。 虽然我常常被欺骗被戏耍,可是一想到你,我就会变得无比的坚强。谁也打不倒我。 一切都是为了你。 然而你不知。 每当我感觉到你,就听到有花开放的声音。 每当我感觉到你,我就看到鲜花开满这世界。 每当我感觉到你,总是不能忍住泪水。 7 我的姑娘呀,我不知要对你再说什么。也不在乎它的真假。只想将你轻轻拥在我怀里,仰望着蓝色星空,只想轻轻将你拥在我怀里,倾听着风的声音。 我想,我这一生,不会再爱别人了。 什么人能够取代得了你? 我生来忧伤,谁又能让我坚强? 还有来生么,来生我要成为一个强人,和你相遇。 现在他们都叫我才子,佳人是你,你何在? 8 你怎么就走了呢? 我喝下再多的酒精,我也想不出理由。 听了一夜许巍,想了一夜你。 9 天亮了。 *** 我看不见我的明天 (2008-10-21 13:28:55) 我看不见我的明天,是否还将重复着昨天。许巍的歌像是毒药。给人希望又给人绝望。 想想自己,到深圳这么多年,都做了些什么。 不知道该讲些什么。最近看书也看不进去。翻开一页就能睡着。 看了一部电影《李米的猜想》。周迅演得真不错。我感动的是影片的最后的部分。她的男友方文用DV拍下的她的生活片段。 她等了四年,就换来的是那种结果。几十封信,一条人命。 我等了四年。一无所有。 猛吃。体重在上涨。我的想法是,把身体往壮了弄。然后好回家种地。 实事上是不可能的。还是瘦。不知今年要不要离开。 小丁姑娘走了。我的心如死灰。 做什么都没劲了。《北斗七星》又被退稿。也不知是十几次了。每次总是这样,读过的人都说好,但总是过不了最后一关。 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好看的小说。要故事有故事,有文笔有文笔。感情就更不用说了。因为就是为小丁姑娘写的,它倾注了最大的热情。 算了。没这个命。 回去吧。 丑下鸭就是丑小鸭。命里注定是白不起来的。 还有留恋么。 *** 小丁姑娘走了,我的心死了(2008-10-27 09:34:17) 公元2008年10月7日,小丁姑娘走了。 连续一周没有上班,后来得知,她走了。 怎么走的,和谁一起走的,走向了哪里,我完全不知。当然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这些天来,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 但是有时候又不得不笑着对面周围的人人事事。我笑得有多灿烂,我就有多悲观。 我前后写了很多字的小说,里面都有关于她的片段。 ――《总有蝴蝶过沧海》: 要说自卑,七星说,每个人都自卑过,因为这世上永远有比自己更好的人。你说你帅吧,你帅得过谢霆锋吗?你说你靓吧,你靓得过张柏芝吗?你说有钱吧,你比得了盖茨吗?你说你权力大吧,你怎么不在联合国里混个席位呢?相貌只是外在的,真心才是永恒的,你是顾虑太多了。 我是顾虑太多。我说,在深圳打工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我偷偷喜欢了她两年多,可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不是不敢,是不能。她叫小丁,是个湖南女生,我俩同在一个车间,我每天都能看到她,她每天都会从我身边经过。她走路的样子好好看,优雅中透着性感,热闹里显出孤单,令我倾倒不已。我千方百计打听出她的姓名、籍贯和喜好,可我仍未向她吐露过心声。朋友们说我懦弱,说我憨 ,我都认了,我和她走在一起,实在是不合适啊。 后来呢?七星问。 后来我离开了深圳,离开了她。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到我走的那天,她还没有交男朋友。她是在等我吗,不太可能吧。 后悔了没? 没什么好悔的,我说,只是觉得有些遗憾。或许她仅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是谁说的一句话,爱情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在错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人 ? 我告诉你磊子,七星叫了我的小名,能够争取的一定要去争取,女生找男生,在乎的不仅仅是外表,更多的还是内在的东西。你说你写过小说是吧,你看你,那么有才华,肯定会碰到喜欢你、懂你的女孩子的,加油吧。 我和表哥回安徽的日期到了,那天七星和方浩开车把我们送到了车站。我们握手告别,七星打趣说磊子你给我记住了,你答应过我的,要把我的故事写成小说,小说出版了记得送我一本,不过把我写坏了我可饶不了你的。 我笑笑,说一定一定,岂敢岂敢。 火车上,表哥睡下了,歪着头,面带笑容,似乎睡得很香。我想睡,却睡不着,北斗七星的故事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我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碌碌地活下去了。也许七星说的对,能争取的东西尽量去争取,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了。 我把表哥拍醒,告诉他我不想回家了。 表哥问你想干嘛。我说我要去深圳寻找小丁姑娘。 ――《两天》: 那么如你所知,我在XX厂辞职以后,跟大师合伙开了家面馆,做了小老板,已经不再是XX厂的人,或者说,跟XX厂没有任何瓜葛了。唯一割舍不下的,就是小丁姑娘。小丁姑娘是我真心爱上的第一个姑娘,也将是最后一个,因为自从爱上小丁姑娘那一刻起,我的心一直追随着她,在我的心中,她是那么地纯真、优雅、高贵和圣洁,她就是我的女神。因此,我发誓,今后我不会再爱上别的姑娘,今生若得不到她的爱,我宁愿孤独地死去。 可是现在,小丁姑娘已经有了心上人,就是那个可恶的眼镜男,每逢看到他们,我就心如刀割,恨不得拿把刀割了眼镜男。我当然不会去真割,我深知法律的威力,况且以我之聪明,才不会做出那么傻的事。我所悲哀的是,面对残酷的现实,我竟然毫无招架之力,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能抚平我内心的伤痛。后来我知道了,我要成功,我要成名,我要成为有钱人。有钱能唤回小丁姑娘吗?我很茫然,小丁姑娘应该不是一个功利的人。否则我也不会那么义无反顾地迷恋她。 小丁姑娘是千呼万唤始出来,那天小丁姑娘具体穿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天的小丁姑娘漂亮性感,温柔腼腆,我的魂一下子被她勾去了。我以前不能明白为什么要说红颜祸水,为什么那帮皇帝们不爱江山爱美人,现在我明白了,男人就是为女人而活的。假设小丁姑娘是褒姒,那么我甘愿做个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只要能博她一笑,即便遗臭万年又有何妨?假设小丁姑娘是陈园园,那么我甘愿自己是吴三桂,不就是断送了大清江山吗,我不在乎,我只求她能在我身边。小丁姑娘在我心目中是那么地完美无瑕,她来到我的店里,唯一让我觉得遗憾的是,她的手牵着的另一只手,那只手长在了可恶的眼镜男身上。岂止是遗憾,简直是大煞风景! 有关小丁姑娘的故事,在此告一段落,因为我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再见到过她。一次听春哥说,她和眼镜男一块从XX厂辞职了,不过好象又进了另一家电子厂。后来又听春哥跟我说,小丁姑娘回了湖南老家了,她和眼镜男分手了,在家里跟一个目不识丁的男的结婚了。据说还是父母包办的,谁知道呢。 对于我来说,这些小道消息无论真假,我都为之动容,并且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一个人一生总要遇见几个对自己很重要的人,小丁姑娘在我的生命长河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她对我而言毕竟只是一个过客,你知道,过客匆匆,她就这样匆匆地走过了我的世界。 ――《许仙和我》: 关于孤独,我想它应该是有声音的,就像是午夜凶铃,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就会响起。我很恐惧它,但是又无法摆脱它。孤独的人是可悲的,假如死亡能摆脱孤独的话,我倒是很想试一试。现在许仙见不到白娘子,就如我见不到小丁一样。我们活着也许只是相互温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 许仙这辈子做过很多职业,比方说医生、诗人、僧人,但却只做过两件大事。一件是寻找,一件是等待。并且针对的是同一人,或者说是妖。我这辈子也在做着同样的事,寻找自由,等待真爱。现在自由我不敢说已经拥有了,真爱却也是等无可等。许仙穷尽一生也没能找回他的娘子,所以我也不大可能等到我的小丁。何况尘世嚣嚣,人海茫茫,我们不论干什么,都容易迷失方向。所以我不打算往这方面想太多,我怕我将来会一事无成。 ―――――― 我现在又老又丑,我们公司最丑的女生都不看好我。 所以我很绝望,时刻准备着自杀。 我非常希望哪一天能和她再相逢,但这也只是梦想罢了。 什么是梦想,就是在做梦的时候想一想。 第50章 番外:青春祭 3 来世一定做一头猪 (2008-12-14 01:19:01) 最近的生活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几年来几乎都是这样吧。能有什么变化呢。只是长相越来越不顺眼了罢了。流水线还是那个流水线,同事还是那帮同事,偶有新的加入,老的也有变动。远芹走了,她做了我快要一年的领班,我和她争吵过不少次,有几次还把他气哭了。现在想想,也不怎样。不过她后来的表现还不错,对我也挺好的。我三番五次要她请吃饭,最终她没请。所以也没有送别啥的。走了就走了。 想再写点什么东西,却也是想想而已,一直不敢动笔,怕写不好。生活里除了工作之外,就是吃饭睡觉了。每个周末,包括这次,都过得有点寂寞。岂止是一点,很多点寂寞。他们有他们的事情,他们都在忙他们的事情。谁来关心我,而我又去关心谁? 电影《梅兰芳》有句台词:谁毁了梅兰芳的孤单,谁就毁了梅兰芳。我又不是梅,怎么就没有人来毁掉我的孤单呢。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早上在商场和大师杨军仓他们一块买衣服,碰到一个女孩子,很朴素,我觉得很漂亮。她让我想起了小丁姑娘。小丁姑娘走了都两个多月了,我真的快把她的样子遗忘了。远芹问我还有没有想着她,我说了一句我小说里的句子:不是想,是忘不了。 说到小说,昨天收到了一份电邮,又是退稿信。《再见北斗星》又在终审时被毙了。我也没有悲伤,因我已习惯了。我对文学还能有什么野心。看来我真的不会写小说。 我的理想是考古,看来这辈子是实现不了了。又不得不给家里的老妈打了个电话。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有三四个月没跟家里联系了。我都忘了还有个家。我得知,父母都在拼命地挣钱,四五十岁了还在起早贪黑。我不止一次地劝他们,不要那样,可他们偏不。有点像我的执拗。父母拼命挣钱,儿子拼命花钱,这真是讽刺。悲哀。 现在我能够理解他们。但是他们不能理解我。他们只是想攒够了钱,帮儿子娶上媳妇。就这么简单。可是他们不知,儿子这辈子,除了小丁姑娘,还会再爱上谁? 她的侧脸真的很像小丁姑娘。但是小丁姑娘没她这么性感、妖娆。但同样的清新、自然。小丁姑娘是个农家女孩,她身上的善良本性又为她的美丽加了分。我甚至觉得,善良也是一种性感。我深知我不配小丁姑娘。但我还是很喜欢她。就像王小波所说的,一想起她,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 同时觉得,活下去,还有勇气和胆量。或多或少还有点希望。说不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再次相见,最好在一个特别浪漫的地方,以一种特别浪漫的方式。千万不能有我的小说写的那样尴尬场景。 现在活这么大,经历过那么多事情,我才敢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我不够漂亮。因为善良,受到过很多很多的委屈。这些我都不给他们讲。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大度的人,其它鬼才想大度呢。他们借我的钱都不必还,我借他们的钱都必须还。这就是我做人最失败的地方。 今天无意间看了一篇文章,说的是作家抄袭的事情。然后就看到了安意如的名子。她是一个称得上美女的作家,也是我的安徽老乡。她的书我床头就有,睡觉前总要看一段。她的诗词注解的散文随笔竟有很多是抄来的,这让我感到不可思议。有点小愤怒。谁被骗了,心情都不会很爽。 太伤感情了。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写出那么好看的文字,本来是天作之合的事情,现在搞得,唉。就像当初得知郭小四抄袭一样,太伤感情了。 ――回到自己。日子不好过了,现在每天上班都很累。打工的生活真不是好混的。但是每天对人还是要强装笑脸,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人活着,真累。假如我父母看到这句话,他们会笑我太小孩子气。他们都累了半辈子了,现在还不是还在累。 我记得去年我还有模有样地许了几个愿望,其中一条是希望爱情能降临到我身上。事实上确实没有降临,到是光临了。但是光临了一小会儿,又很快光临别人去了。 想想今年爱情和事情又是一无所获,真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干嘛嘛不成。又丑又穷又没才,可以去投胎转世了。来世一定做一头猪。 ***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2009-04-11 22:15:17) 倒了白班。每天都能看到阳光了。晚上下班,外面是繁华世界,可是与我无关,我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孤独。 自己命不好,无需怨怪。每天下班累到说不出话。 今天又是这样,我看着车间里的人,一个一个走出,全部空了,就我一个了还在干活。可是我的付出却没有换来应得的回报。工资依然拿最少的,活还是干最累的。要不是吃点饭,键盘都敲不动了。 小说发出去好几天了,也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连个回复都没有。 渴望奇迹,奇迹就是没有奇迹。 在累得不行的时候,常常停下来会,常常想起小丁姑娘。她离开这家工厂都已经半年多了,可是我怎么也忘不了她。而半年后的我和半年前的我又有什么不同? 生活不给我希望的话,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活下去。 人世薄凉,生如夏花。陈清扬说,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接受摧残的。 我相信。 窗外漂来歌声,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少年壮志不言愁。我也没有什么好愁的,只是觉得我的生活快走到尽头了,该到了歇歇的时候了。 自卑了一辈子,还是抬不起头。 要我怎么说,我不知道,太多的语言,消失在胸口…… *** 酒国 (2009-04-12 21:38:50) 在湖南餐厅吃饭,晚上,一个人。打电话,不通,可能是欠费了。想喝点酒。三年了,这种独饮的画面像电影一样不断重复上演。 中午去了镇上,和奎奎,在他的要求下,步行。 真他妈的累,回来时也是走着。绕了一个大圈子。路上我们发现了一只蜥蜴,拿手机拍它,却什么都拍不到。奎奎说,这是变色龙。 买了三本书,莫言《酒国》,慕容雪村《深圳往右天堂向左》――之前看过盗版的,觉得不错;另外还有一本棉棉的《声名狼籍》――随便翻翻立马后悔,白他妈花了二十块钱。一本文字垃圾。 《酒国》写得最好,文思泉涌。本来想买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的,结果没找到,书店可能还没到货。 还有一本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都拿在手上了,交钱的时候心念一动,又把它放回去了。突然没了兴致。什么时候书架上有我写的书呢,我的梦想,要到很久很久以后吗。 要了一份青椒炒肉,一份拍黄瓜,一瓶金威。完了后结账时多给了人家十块钱,事后我才算出来的,没去找要,算了罢。 少这十块钱我也不会死。本想往家里寄钱的,取了5000块,结果厂里的邮局不能寄,出了点问题,要到17号才可以。 在外面寄,又是晚上,都下班了,没办法,怀惴这么厚的一沓钱,心里惴惴的。小丁姑娘离开后,关于爱情,我一点念想都没有了。生活就是这个烂糟样子了。 *** 小丁姑娘在哪儿 (2009-04-19 13:23:31) 我最害怕的就是周末,这个周末又阴魂不散地来了。假如是上班还好,身心都被束缚住了,分不开,但不幸的是,双休。我才知道,绝望不是最可怕的,孤独才是。 一个人躺在床上看书,终于看闷了,忍住继续看。 累了,就翻过头睡着了。睡醒了,一下子空洞了。不知道该干什么,似乎也什么都不想干。于是绝望了,孤独了,觉得要死了。 我最怕什么都还没有等到,我就死了。 这是王小波的一句话,他没有等到,我不知道我能不能等到。 二十三岁的我孤单得像天上的月亮。可怜得像程灵素。 外面又下起了雨,去淋淋雨吧,顺便带上银行卡,想到了父母,汇过去5000块钱。 QQ里没有一个人在线,只能看到闪着的自己的头像。邮箱里也没有什么邮件,人都死哪儿去啦?世界这么安静。 宿舍里亦空无一人,只有我。他们八成去约会去了吧,他们八成去开房去了吧。 他们是美好的,只有我是丑陋的。 自己的梦想,只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吗?我坐在二楼的网吧里,靠着窗,外面的雨越下越大。 我出来了,该怎么回去呀。 我抽着烟,一支,又一支,牙齿都黄了,嗓子也哑了,人都老了,不中用了。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坐我旁边的一个女孩子,很青春,说一口我听不懂的方言,好象在跟家人聊天。她一边聊天一边玩着游戏。 这个世界充满了不真实。 四月,转眼就到了四月。小丁姑娘在哪儿?她还好吗? 还会相信奇迹吗,还会相信爱情吗? *** 再见小丁! (2009-05-02 01:51:15) 最近的生活。工作和看书,然后就是玩。喜欢上了一个歌手,李健。一直在听他的歌。 最新构思了一部小说,决定不久动笔。备忘录投出去好久了,一直不见回复。或许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吧。尽量往好的方面想。 工作很累,盼望着放假。 终于五一到了,彻底放松了吗?没有,无聊得要死。 五分钟以前,和大师,军苍,刘清一起喝酒,然后半醉不醉地打台球。之后送军苍回家,却在半路上遇见了她:小丁姑娘――!!! 时隔七个月,又见芳颜!我的心情莫名激动!只是她再也不是以前的她了,而我还是那个我! 她烫了发,打扮很时髦,不再是那个清纯的她!都变了! 我朝思暮想的小丁姑娘! 我们一路跟踪,她牵着一个女同伴的手,上了旅馆。我们也上去了,看她消失在楼道的尽头。 这一次,也许真的是永别。以后,还有机会再见吗? 七个月二百多个日日夜夜啊,她终于出现了,我却仍是无法企及!我还是以前那个傻小子,一穷二白的打工仔!她变得更成熟和漂亮了。我一直未曾改变! 失败!我欲哭无泪。 心仪三年的姑娘就在眼前,却无法伸手抓住!甚至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这就是我的命运吗?我不敢相信!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由得我不信!我的梦!还要怎么办? 无法挽留了! 这一次再失去,恐怕要永远失去了! 痛心! 明天,我要努力生活了。怎么能再消沉下去! 好好写东西吧。不然,真的再没有任何机会啦。接近她就不可能,更别说其它的想法了。 物是人非!人是物非!命吗?她的美丽反衬着我的丑陋! 我自卑!希望她过得好。一切顺利!永远美丽! *** 小丁姑娘,去而复来 (2009-05-26 23:40:35) 苍天有眼,我有了小丁姑娘的号码! 以前也可有找得到的,但是以前不敢! 现在不知哪来了勇气,连续发了十几条短信过去,可是她拒绝回复! 是不知怎么回复呀,还是懒得回复啊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小丁姑娘已经知道了我是谁!我的那些短信里的话,都是我的真心话! 我暗暗喜欢了她三年!她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我还有很多很多要说的话,新的小说里,我还要再和她谈一次恋爱! 现实里不可能的事情就让它发生在小说里吧。 小丁姑娘,不管你理不理我,我都会将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你! 希望你好!希望你有良人陪伴,希望你幸福到老!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结束,谢谢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