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吸血鬼与神父》作者:不骞 文案: 睡前小甜饼。小吸血鬼遇到了貌美神父...... 正文 从前有个很笨的小血族,总也找不到可以吸血的人。与之相反,他的兄弟、姐妹、兄弟的兄弟、姐妹的姐妹不但每天吃的饱饱的,顺便还能跟人类谈个恋爱,写部《惊情X百年》,别提多惬意了。 于是今天的小血族依旧肚子干瘪,晚风中凌乱。他时常安慰自己,饿肚子也是好事。其实他胆子很小,小到不愿像大哥二哥那样到处狩猎、伤害别人。 终于,小血族的二哥再也看不下去,对他说:“别犹豫了,今晚你走出门第一个撞见的人就是你的猎物。走,二哥陪你去。” 他们第一个遇到的人是个两米高的彪形大汉。 二哥瞬间停住脚步。唯有小血族为了让二哥刮目相看,势如猛虎地疯狂扑上去,跳起来去咬壮汉的脖颈—— 然后被一巴掌拍到地上,扣都扣不出来。 “出门遇见吸血鬼,真尼玛晦气。”壮汉吐了口吐沫嫌弃地抖抖衣服,跟刚拍死了个蚊子似的,然后转身潇洒地走了。 轮到二哥晚风中凌乱,弟弟你眼神这么差真的没问题吗? 再说这壮汉的血也不会好喝啊!处男处/女的血它不香吗? 小血族趴在地上,气若游丝。他在很认真地想,这年头上哪儿找处男处/女去,处吸血鬼倒是遍地走。 这时,一双洁白的修长的手伸到他眼前。手肘上的袖子是乌黑的,衬得那双手更加洁白。小血族还没反应过来,这双手就把他从灰尘四溢的地上捞起来,稳稳当当地立在地上。 是个穿黑衣服,戴罗马领的年轻神父。小血族眼睛都看直了,这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神父!银色长发,蓝色瞳孔,一双眼睛半眯着,仿佛一只大猫,又好像没睡醒一样。 “你摔倒了。” 神父说。 “我摔倒了。” 小血族说。 用二哥的话来讲,“这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天字第一号差到原地起飞开场白”。他揪着小血族的头发使劲儿摇晃:“神父一般都是处男,这个又长得那么漂亮,你怎么不下手!怎么不下手!” 小血族在原地嘿嘿嘿,突然反应过来:对啊我怎么不下手。 祖传的颜控基因真是太耽误事了!!! 但是他又爱面子,只好傲慢地说:“我想拉长战线,培养一个血奴,这样到时候无论什么时候想吸就可以吸。” 血奴是血族中最下等的一个种族。和高等的血族签订契约后,他们不被主人吸血就会死,被吸干血也会死。虽然如此,培养或交换血奴是在血族中流行至今的风气。二哥没想到自己弟弟这么残忍……啊不,这么有眼光,仰慕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弟,你真是人傻志不短!” 小血族总觉得二哥在骂自己。不管怎么样,安身立命的机会就在眼前,他一定要抓住神父(的心),让他成为自己的盘中餐! 他不会再让别的血族再嘲笑他了! 于是,小血族成为信徒的日子开始了。他白天遮得严严实实去见神父,发现神父躺在教堂前的躺椅上睡觉。 晚上他穿得花枝招展去见神父,发现神父躺在教堂后的吊床上睡觉。 午夜他鬼鬼祟祟去见神父,发现神父躺在教堂旁小屋里的席梦思床上睡觉。 清晨,神父扛着锄头去除草,除着除着靠在菜园的篱笆上打瞌睡。 小血族都快绝望了,因为神父连布道的时候都是低眉颔首的,得坐在第一排你才能发现他在睡觉。 好在神父总还是需要生活,睡觉压根儿填不饱肚子。小血族专门在他做日常工作的时候前去勾搭,这招果然好用,没过几天他就和神父熟稔起来了。 令人惊讶的是,这位神父除了懒惰外几乎其实无可挑剔。他给孤儿院的孩子们做玩偶,给收养来的流浪猫狗做午饭(虽然经常忘记自己的午饭),东跑西跑解决教徒们的烦心事。最重要的是,他不但没有对小血族的习惯起任何疑心,人又善良,说话又好听,小血族超喜欢和他在一起的! 今天,有个前来祷告的信徒对神父说附近有狼人作祟。每天他都能在自家五金店的侧门上发现巨大的狼爪印,爪印一路走向远方阴森的树林和噩梦小溪。 神父说:“侧门里有什么?” “钳子,螺丝钉,铆钉,铁丝、铜丝和天线。” 神父低头看了看硕大的狼爪印,又仰望远方的树林:“那座铁塔怎么突然变黑了?” “一周前一个大闪电劈到它上面,方圆十里的电视屏幕都变成了雪花。神父,你家的信号还好么?要不要带一个天线回去?” “不,我自己有天线。” 回到教堂后神父二话不说,拿上一个大十字架就往噩梦小溪走。 小血族吓得脸色煞白,心想要是神父被吃了可大事不妙,他还应该到哪里去找符合美人、处男、善良和神职人员这几个条件的完美猎物呢? 于是他也急急忙忙跟去了。当然,他才不是怕狼人呢! 收藏收藏18 评分评分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鲜花鲜花3 点评回复举报 沙发 不骞 楼主| 发表于 2020-9-18 19:29 | 只看该作者 作祟的狼人正是小血族的熟人。两米高壮汉,当初一巴掌把小血族拍地上扣都扣不出来的那位。他对着神父哈哈大笑:“神父,你旁边这位是个吸血鬼!” 小血族脸色煞白。神父说:“哦。” 狼人被神父的淡定惊呆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可是个狼人,你知不知道?” 神父一脸不屑说:“好吧,狼人,我知道你为何这么暴躁。” “我暴躁?” 神父没说话。他不请自来,直接走进狼人的家门,拍了拍狼人布满雪花的电视,然后从怀里掏出十字架,一手握住上端,一手去拉下端。十字架发出“咯咯”的声音,瞬间化作一条很长很长的分节金属线。神父把它插在电视上,用手拍了拍,电视的雪花一下子消失了。电视里飘出悠然的女声:“哦,安德烈,失去了你让我怎么承受——” 小血族的下巴快掉下来了。 神父说:“现在你可以看你最喜欢的肥皂剧了,狼人。” 狼人的眼里爆发出火星儿。他说:“我叫勒布朗,我不叫狼人!还有,我他妈才不看肥皂剧!你们都给我滚出去!” “别再去五金店偷天线了,狼人!”小血族趁机报复。 “再见,狼人。”神父说。 门关上的一霎那,小血族的余光看见狼人一手一盘爆米花,兴高采烈地坐在沙发上。他一脸茫然地问神父:“你怎么......” 神父打断了他的话。“要善于聆听。”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说,“善于聆听,善于发现,善于思考。这样你会省很多力气。” “您认为我是吸血鬼吗?” “不认为。”神父说,“你有点傻傻的。” 小血族一面火冒三丈,一面佩服得五体投地。回到教堂后神父继续在躺椅上闭目养神,他则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狼人看的那部肥皂剧,一边大嚼神父买回来的巧克力年轮蛋糕。即使到了午夜,小血族所做的也不过是动动手指头,将电视台调到午夜恐怖剧场,并又起了一瓶可乐。啊,跟神父在一起久了,连他也懒惰了不少。 但今晚有所不同。就在小血族聚精会神地看《吸血鬼猎人》时,一只蝙蝠飞到他的头上。小血族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而蝙蝠一个挺身飞进他嘴里堵住了那声音:“别闹!” 蝙蝠的声音进入小血族的喉咙,又从他的鼻子飘了出来。小血族艰难地点了点头,一把湿淋淋的蝙蝠拽出来:“二哥?!” 小蝙蝠有气无力地耸耸肩,小血族这才发现他身上满是鲜血。 “小弟,你的血奴在哪里?快让我吸点血吧,我正被一群吸血鬼猎人追。” 小血族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二哥所说和电影里的台词一摸一样。那么,也真会出现一个电影里一样的恐怖猎人吗? 二哥肯定了他的想法。他说:“我们得快走。小弟,你还饿着肚子吗?你要是不吃饱,就一定会被抓住。” 小血族很难说自己饿不饿肚子,毕竟刚吃了神父买回来的年轮蛋糕、莳萝酱菜和可乐鸡翅。但的确,只有鲜血才能带给他绝顶的饱足感。 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二哥的翅膀颤栗起来,低低的吼叫声由远及近。 小血族当机立断冲到神父的房间。 神父还在大床上睡着,睫毛在月光下发出闪闪的光亮。 “快呀,小弟!”二哥说,“我用绳子把他绑起来了。快呀!” 小血族低头,轻轻咬了咬神父的脖子,然后狠狠地扎进去。尝到滋味甘美的鲜血那一刻,神父的眼睛骤然睁开。 他就这么看着他吸自己的血。 小血族几乎快要哭出来。 是他对不起神父,但该做的事都已经做了。 他松开嘴,状若生气地说:“神父,这就是你瞧不起我的代价。” “我没有瞧不起你。”神父淡定地说,“我现在倒有点担心你。” “你最好还是先担心自己吧。” 小血族一巴掌呼开想吸神父血的二哥。 “再见,神父。”小血族说。 他心知肚明,他们再也不会再见了。他们一路跑到噩梦小溪,二哥才彻底松了口气。 “二哥,我们得继续跑呀!” “傻弟弟,”二哥从蝙蝠变成了人,毫发无伤。“猎人是你大哥。现在,恐怕他正在吸那个倒霉神父的血吧!” “什么?!” “我们都想推你一把,小弟。”二哥说,“当吸血鬼就是见不得天日,当吸血鬼就是得杀人。你下不了手,我们至少得帮你下口。小弟,下次你可真得自己去搜寻猎物了。” 小血族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尖叫起来:“你们要杀了神父?!” “对。这也是没办法......” 二哥还没说完,小血族便疯了一样往回跑。在哪里,他一脚踢开酒足饭饱的大哥,抱着奄奄一息的神父就走了。 神父轻轻拽了拽他的衣袖。他这才泪眼朦胧地发现,神父的手上哪有什么绳子啊。 小血族决定给神父初拥,这是唯一能救神父的办法;即使神父和他就此决裂,他也不会有半点迟疑。 说来也奇怪,当初喝了神父的血后,小血族总觉得累极了。而初拥过后他们交换了彼此血液的一部分,这种感觉就更为强烈。最后他实在挺不住,直接倒在地上,昏睡过去。 再次睁开眼,小血族发现自己躺在神父的大床上。神父的眼皮依旧半耷拉着,看上去懒洋洋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却像没事儿人似的。 “我早知道你是吸血鬼了。”神父说,“可你看,我也早劝过你不要吸我的血。我的人是懒洋洋的,血也是懒洋洋的,它们甚至不会对阳光起反应。这或许是一种诅咒吧,我猜。” 小血族说:“我好困,我好累。” 神父说:“这就是我每天的感受。” 小血族说:“神父,你当初不阻止我吸血不是因为爱我,而是因为不想动?” 神父说:“一半是爱你,一半是不想动。” 小血族说:“神父,你也是狼人或者血族吗?” 神父说:“如果你想的话,现在我们都是懒人了,而不是别的什么。懒人的传染性比这两个种族都要强,我猜。” 小血族已经深刻地体会到了。他说:“神父,我不想离开你。” “你也没有精力去离开我了。”神父说,“而且,我也没有精力赶你走。我看我们就省点力气,在一起住着算了。 从那以后,教堂前的小躺椅就变成了两张,信徒们时常见神父和一个陌生的小青年躺在上面闭目养神。当然,神父的大床还是一个。毕竟床那么大,再多买的话就太浪费了。 偶尔,小血族会给自己前来串门的大哥多加一张躺椅,大哥现在都懒得到处找猎物了,每天最多喝点甜菜汁。他承认,甜菜汁也相当不错。小血族最近在攥写一本书,《论血族吃素的可能性》也可以叫《论血族和人类和平相处的可能性》也可以叫《懒惰是进步的阶梯》。 大哥说:“你起个《论血族和神职人员谈恋爱的可能性》说不定还会大卖。” 小血族的脸红了。他支支吾吾地回答:“唔......名字太长了,我懒得写!” “随你。”大哥一仰头,喝掉了剩下的半杯甜菜汁。他开始琢磨着什么时候将二弟也变成自己这样子了。 毕竟现在生活还蛮惬意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