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作者:梦里呓语 文案 上辈子死无全尸的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再次睁开眼之后,就得到了一个冲击力相当大的消息: 再过不到三个时辰,她的比武招亲大会就要结束了;而上辈子赢下这次比武的人正是杀她的凶手。 对此,杜云歌第一反应就是要抱紧自家师姐大腿:薛师姐救我!如果师姐赢了,师姐要什么我就给什么,跪求薛师姐上去打个擂台,千万别让那家伙赢! 薛书雁:……你可千万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一心只想活命的杜云歌立刻点头如捣蒜。 比武招亲大会结束之后,欢欢喜喜、自觉危机解除的杜云歌跟在薛书雁身边绕来绕去:薛师姐好生威风,我就知道师姐一出手就没有搞不定的事儿。师姐你想要什么,藏宝图?门主之位?还是别的什么?师姐只管放心,只要你说出口,我上天入地也要给你把你要的东西搞来~ 薛书雁:我只要你。 杜云歌一脸懵逼:??? ——重生其实并不能让傻子变聪明,也不能让练武废物变成绝顶高手,更不可能让上辈子都没来得及解开的那些谜题的答案自己跳出来,但是可以让你信对人,这就足够了。 那些没看过的风景,会有人陪你去看;那些没有走过的路,会有人陪你去走;那些没有解开的谜题,也会有人与你仗剑并肩,一一探寻。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食用指南】 1、HE,架空世界,谢绝考据和扒榜,不喜默默离开即可,不必告诉我。有缘可再见,无缘不重逢。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天作之合 重生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云歌,薛书雁 ┃ 配角:何蓁蓁,秦珊珊 ┃ 其它:妙音门,忘忧山 第1章 历历 杜云歌死了。 其实她自从好几个月前就一直隐隐有种要死的预感。何蓁蓁可不是什么好人,何家庄也不是什么白手起家的名门正派,因此在行事方面便难免要格外阴鹜一些。自从她迎娶了杜云歌之后,做那些满是血腥气的事儿的时候也没有特意避着她,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套路杜云歌这么些年来见得不少,然而自从跟何蓁蓁在一起之后,她这么多年来见过的狠辣手段也没有在何家庄见到的一半多。 为此何蓁蓁还特意笑话她来着:“你这些年在妙音门都干什么了呀,娘子,都修身养性吃斋念佛去了吗?怎地连这个也没见过?” 她当时还没跟杜云歌撕破脸皮,一口一个娘子娘子的,叫得特别顺耳又顺口,再加上何蓁蓁生的也不差,天生一双媚气十足的狐狸眼,光是这么娇嗔着飞个眼波过去,就要把对面的人给迷得七荤八素、陶陶然而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杜云歌即便每天起床都要对着镜子感叹一下自己长得好看,也不能从这双狐狸眼里平生的十丈软红里挣脱开半分,只得唯唯诺诺地小声道: “你……你只管做就是,莫要管我。” 万万没想到这套操作有朝一日也会全都尽数用在她的身上。 杜云歌一直都不是什么聪明人,记性也不太好,再加上饱受苛待之下,本来就不好使的脑子就更钝了,对那段时间唯一的记忆,就是何家庄的桂花真香啊,应该是秋天了吧。 ——结果想着想着还能发散开去,寻思着今年怕是没有月饼吃,也算是临危不惧的典型模范了。 其实在那个秋天里,杜云歌一开始还怕得很,压根就没有半点潇洒的样子,整一标准的阶下囚,日日夜夜茶不思饭不想的,送进地牢里的东西连碰都不敢碰,硬是逮了只老鼠先喂给它吃再自己吃,就怕哪碗饭里有毒,生生把她在一个不小心之间就给送去见了阎王爷,这样死得不明不白的,到下面去报道的时候都要觉得丢脸。 在人间被活生生嘲了这么多年还不够吗,要到下面去被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接着笑? 不过后来时间一长,她反倒没那么害怕了,甚至每天还有闲心在地牢里敲着破碗哼小曲儿,得过且过一天,就要快快活活一天,可见“傻子心宽”这句话还真有几分道理。 有个词叫破罐子破摔,估计就是给她准备的。 她一直以为自己会在死前怕得要死,再怎么冷静也免不了崩溃一下再哭上几声,然而事到临头,她发现自己竟然超常发挥,表现得特别冷静。 ——如果杜云歌当时还有那个闲心计算时间的话,就会发现,她死的那天正好是霜降。 秋天的最后一个节气在一年里两个最冷的季节过渡的时候搭了座桥,让每天的气温从能被直接感受到的“好冷”变成了“哎呀妈呀贼冷”,而对这一点,每天都瑟瑟发抖盖着稻草睡在地牢角落里的杜云歌最有发言权了。 等何蓁蓁亲自端着碗热汤进到地牢里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了抱着稻草在角落抖抖抖抖都差点能抖出节奏感来的杜云歌。她冷笑一声,相当纡尊降贵地蹲下身,把那碗热汤从铁栏杆的缝隙里推了过去: “傻大头,起来,喝完热汤好上路。” 杜云歌这才慢腾腾地从那堆潮湿发霉的稻草里抬头,用那种她独有的、总是慢半拍的反应和眼神细细端详着眼前的人。她的眼神清亮得很,黑白分明,即便用上好的羊脂白玉和黑玛瑙来作比,也要比那双眼睛少了几分清艳明媚。而当她这么认真地看着面前的人的时候,那双眼睛便自生了某种水汪汪的味道出来,就好像面前的人哪怕对她说上几句重话——或者更甚一点,说话的声音再大一些,那汪波澜不惊的潭水便要为此泛起涟漪来了,可偏偏人都是有劣根性的,也都会喜欢更漂亮的东西,因此便更要逼她哭,看看这双眼睛哭起来的时候该有多好看。 即便她落到了这个地步,何蓁蓁也是真的打心眼里恨她,也不得不说句公道话: 真正的美人,哪怕都沦落到这个地步了,也是不能被外界的脏污和寒酸损了半分好颜色的。 只有当杜云歌开口说话的时候,那虚弱沙哑的声音才能够让人想起来,原来她真的是个囚徒,而且还是被苛待了有一段时间的可怜人: “你找到宝藏了?” ——听听,听听,多么切中要害的回答,杜云歌简直都让她想在心里夸夸自己了。 然而她这个问题似乎选的真的不是很好,因为在听完她这个问题之后,本来情绪还算得上平静的何蓁蓁便突然暴怒了,原本妩媚又好看的狐狸眼都扭曲了一瞬间,随后生生地压下了自己的情绪,对着杜云歌冷嗤道: “没找到的话,也就不会给你送这个来了。” 她又把那只碗往里推了推,杜云歌慢吞吞地把目光移到那只碗上,才发现那是她还在何家庄当庄主夫人的时候最爱的一只龙泉窑梅子青莲瓣碗。只不过通常这种碗里应该盛一些清淡的、色泽透亮的甜汤的,而不是眼下这一碗油腻腻的、乌黑发亮的东西: “快吃,最后一顿饭了,我怎么说都得照顾着你些。” 杜云歌心知今天她要是不主动喝的话,何蓁蓁估计灌也得给她强灌下去,便主动接过了那只碗,她端起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在很轻微地发着抖,虽然不易察觉,但是碗中的那些黑汤泛出的圈圈细纹却是骗不了人的,便苦笑一声心想,原来她心底其实…… 还是有点怕的。 这段时间内杜云歌也想的够多了,不能怪她心机太深,毕竟妙音门副门主和四大护法其实都不看好何蓁蓁的,要怪只能怪她自己太蠢,信错了人,被何蓁蓁一双狐狸眼一看,再加点甜蜜软和的体己话,就不撞南墙不回头地信了她,从此信错了人,一步错,步步错: “我喝就是,可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杀我呢?” 何蓁蓁怔了怔,脸上便流露出了些许嘲讽的神色来,看着杜云歌的时候简直就像在看什么举世无双的丑角一样,那嘲讽的笑意掩都掩不住: “杜云歌,你可真是个好命的傻子。不过事已至此,告诉你也无妨。” 她看着杜云歌的眼,一字一顿道:“我从一开始,就是冲着你们妙音门的藏宝图去的。” 杜云歌愣了好久,随即从那张原本靡丽绝艳、眼下却被灰尘遮蔽得只能算得上清丽的脸上,流露出了些许愤怒的神色来: “何蓁蓁,你真是个畜生!” 何蓁蓁是真的被这劈头砸过来的一声骂给镇在原地了,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随即便开始了疯狂的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没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跟着一起笑出来,边笑边难以置信地嘲道: “老天啊!杜云歌啊杜云歌,你该不会真的以为——” 她握紧了冰冷的铁栏杆,与杜云歌四目相对,两人之间最近的距离隔了都不到一尺,然而眼下,这个曾经能让她们之间暧昧丛生的距离再也翻不出半点胭脂色的浪花来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方终于恍然大悟的滔天怒火和一方志得意满的笑意: “——不会真的以为我当年娶你,是对你一见钟情吧?” ……别说,杜云歌在截止刚刚之前还真这么想的。 她一直都以为何蓁蓁和她是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现在何蓁蓁对她痛下杀手,也只不过是被那些稀世的藏宝迷了心智而已,其实她内心还是爱着杜云歌的。 不过这能怪她吗?她脑子不好用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是大字不识、不能自己吃饭穿衣的那种傻,而是近似于童稚赤子的一种傻气:你对我好,我就加倍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就非常非常地讨厌你;你说你喜欢我,那想必就是真的,而顺理成章地,我也就要喜欢你。 杜云歌拿着碗的手已经开始有了很明显地颤抖了,她的眼眶都憋得发红了,却愣是没让那些泪水掉下一点半点来,常年的养尊处优让她修养好得已经连骂人都不会了,刚刚的那一句“畜生”已然是她的极限了,要想让她说出比这个还要脏的话来,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于是在沉默了好一会之后,她才抬起头来,自以为很有威胁力地、一字一句地对何蓁蓁道: “你不要太嚣张了,何庄主,等我薛师姐回来,有你好看的!” 何蓁蓁乍闻此言,脸上便突然流露出一点微妙的神色来,兼具了嘲讽和怜悯,要不是地牢里太脏,她可真想把杜云歌拽出来撬开脑壳,看看里面是不是真的装的都是水。这已经不是脑子里进水的程度了,这怕是在脑壳里放了一整个八百里洞庭湖吧: “杜云歌啊杜云歌……你可真是个傻大头。你是真的不知道吗?你的师姐都在塞外成亲啦,娶了乌扎卡族的圣女玛依拉,两人都恩恩爱爱一整年了,哪儿还有空顾得上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傻姑娘。” 何蓁蓁说完之后,是真的再也不想从这个傻姑娘的嘴里听到什么能让她怀疑人生或者气极反笑的话了,干脆从铁栏杆的空隙里伸进手去,掐住了杜云歌的脖子,顺便手指一卡,用力掰开她的嘴,另一只手按着她的手就把那碗汤给杜云歌灌了下去。 在那碗汤入口的第一时间,杜云歌的眼角便终于泛了泪出来。 她脸上的灰尘已经在刚刚挣扎的过程中蹭掉了不少,尤其是眼角那里,便很清楚地能看到昔日的武林第一美人在哭的时候到底有多扣人心弦,哪怕只有一双眼能看,也可令人魂牵梦萦,恨不能从此为她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哪怕知道这是个傻子,也难以控制心底的慕美之情半分。 可千万别不信区区美色就能有如此威力,杜云歌永远的薛师姐、曾经的妙音门副门主薛书雁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么? 何蓁蓁面无表情地看着眼里的泪水越来越多的杜云歌,不为所动地想,真是太可惜了,武艺盖世、忠心耿耿的薛副门主把一条命卖给这个傻子,倒不如卖给我。 等一碗汤都灌了下去,何蓁蓁才从怀里掏出条素净的玉色帕子擦了擦手,对着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杜云歌一挑眉: “还有什么遗言,你就说了罢。” 同时她也在心底暗暗诧异,她明明熬的不是什么即可发作的烈性毒/药,而是会让人在一天一夜之内肚烂肠穿的慢性药,这样才能多折磨杜云歌一下,怎么看她现在的表现,活像生吞了砒/霜似的? 杜云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从地上抬起头来,面容都扭曲得不像样了,结果何蓁蓁万万没想到,这傻子开口就是一声情真意切的惨叫: “——好烫啊!何庄主你是存心要烫死我?!” 何蓁蓁:???这真他妈是个傻子!!还是傻得没心没肺的那种二五缺!!崽种!! 等到何蓁蓁反应过来之后,她已经痛痛快快地给了杜云歌个一剑穿心。她看着倒在地上毫无生机的杜云歌的尸体,才发现自己好像被杜云歌摆了一道,竟然有违自己“慢慢折磨她”的初衷给了她个痛快,便当场火冒三丈,用怒发冲冠来形容此刻的她都不足为过了: “杜!云!歌!!” ——由此可见,做人啊,是真的不能跟傻子一般见识的,因为他们会迅速把身为正常人的你水准也拉到他们那个档次,然后用丰富的当傻子的经验来套路你。 第2章 重来·已修 杜云歌自打被何蓁蓁一剑穿了心之后,便始终处于某种天地之间唯我悠悠的玄妙状态。 她一会觉得自己还在何家庄的新婚之夜,何蓁蓁挑起她的盖头的时候眼中极快地闪过的那道冷光,原来真的不是她的错觉;一会又觉得她的身体已经彻底凉透了,连从胸口涌出的血都凝固了,无法再汩汩地流淌了,何蓁蓁便令人用破席卷了她的身体,扔到了荒郊野外,任凭这位昔日的何家庄庄主夫人死无全尸;一会又觉得她还是个小孩子,在忘忧山上野得跟个皮猴似的,全山上的猴子加起来都没有她皮,春夏秋冬四大护法在她还小的这段时间,天天除了干活就是在漫山遍野地找她回去吃饭,再要不就是在找她回家吃饭的路上。 她恍惚间看见了曾经的自己正在和一只猴子抢水蜜桃,不仅没抢过人家,还成功地把自己卡进了这棵桃树交叉长开的两根枝桠里。树上的两根枝桠和她的两条小短腿真是相映成趣地搞了个标准的十字形状出来,上上不去下下不来,旁边的猴子还在吃吃地嘲笑这个试图跨种族从猴嘴里抢食的愚蠢人类。直到精疲力竭的春护法匆匆赶来才把她放了下来,不至于让堂堂妙音门少门主在树枝上挂着日晒风吹地变成一只真正的桃子。 杜云歌笑了笑,想,原来我以前也这么熊啊?真是太拖累四位护法和薛师姐了。 ——薛书雁。 一想起这个名字,杜云歌哪怕是死了都惭愧得恨不得把自己的头塞进地里去。她边后悔边想,自己怎么那么傻,怎么就无视了薛师姐的劝告,跟着何蓁蓁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畜生走了呢?薛书雁对妙音门有多忠心耿耿,就连何蓁蓁都知道,要不她不会一直在杜云歌耳边吹枕头风说“你的薛师姐怕是怀有二心”,最后还真的成功离间了她们的。 结果到最后,那个怀有二心的人还真的没害她,却是那个曾经和她发过誓拜过堂,说什么“恩爱两不疑”的家伙把她送上了黄泉路。 可为什么她当时就真的信了何蓁蓁呢?杜云歌想来想去,觉得真的只能怪自己太傻。毕竟薛书雁天天都用一张面无表情、让人看了连大气都不敢喘的脸对着她,跟天天都和和气气的、笑眯眯的何蓁蓁一比,是个人就都要觉得薛书雁的那张脸上简直就用斗大的墨笔写了一行大字: 我看你不顺眼。 就这个蠢不拉几的程度,杜云歌想了想,要是真的就这么没了,倒也不算冤枉。 结果这次是她自己是想明白了,然而老天似乎就要在冥冥之中捉弄下已经彻底认命了的她一样,在她觉得自己飘荡得足够久了,即将溃散于天地之间的时候,她依稀间听到了个熟悉得要命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了起来: “……云歌。” 杜云歌的神志还在模糊着呢,然而即便如此,在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她也着实惊了一大跳。要是她不是个飘荡着的孤魂野鬼,而是个有实体的人的话,保不准就要当场来个一蹦三尺高了。 这人的声音带着点塞外的胡人特有的冷硬感,哪怕只是简单地叫个别人的名字,语尾也要带一些难以转圜的生硬感出来,仅仅是一句话就给人以非常强烈的“这人不好相处”的冰冷感,在杜云歌认识的所有的人里,也只有一个人能做到如此地步—— 薛书雁。 她一开始还满心欢喜地想着,果然师姐还是放不下我,就算是在塞外已经娶妻了也要回来帮我报仇雪恨,结果下一秒,杜云歌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死了,而且还死的非常惨,都留不下全尸的那种。 薛书雁这个名字对杜云歌来说代表着太多的东西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薛书雁在她的眼里近似无所不能。这三个字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杜云歌来说就是大写的“靠山”,不管她犯了什么错、做错了什么事、捅了什么篓子,薛书雁也能给她摆平。 然而生死这么大的事情……即便是薛书雁来,也难有回天之力吧?就算薛书雁从塞外赶回来,最多也只能赶上她的头七而已,在没有切实证据、何家庄又一家独大的情况下,恐怕薛书雁就算有心替她报仇,也没那个本事了呀。 一念至此,杜云歌的眼睛就酸了起来,眼眶还热热的、涨涨的,就好像下一秒就有什么东西会夺眶而出一样。 她觉得有什么地方似乎不太对劲,但是也没多想,只是喃喃自语道: “真奇怪……人死了之后也是会哭的么?” 她这话一出,就明显地感觉到,之前那个在叫着她的名字的、酷似薛书雁的声音都很明显地停顿了一下,像是被她的话语给惊到了一样,再开口的时候,就带了点不易察觉的焦灼出来了: “云歌!” 这次的呼喊声带给人的感觉就真实多了,不再是之前的那种恍惚缥缈的、类似于错觉的感觉了,而是更切实的、来自真人的声音—— 等等?!!!! 杜云歌被这一直在叫着她名字的声音给惊得完全清醒了,下一秒,她那本来还在飘荡着的、无处凭依的魂魄就好像被什么东西捉住了一样,团吧团吧三下两下揉成一团,就像是小时候被强行穿衣服似的塞进了一具身体里。 她一睁眼,就看见了站在她床边的那人。她的床是上好的花梨木造的十柱拔步床,床边贴着流光溢彩、形态各异的螺钿,上面画着百花百草,床柱上刻着的是繁丽大气的龙凤祥云图,挂着雨过天青色的软烟罗的帐子。这软纱质地细密,更兼以是雨过天青这么个颜色,遮光遮得虽然说不比那些暗色的床帐来得密实,但是自有一番朦胧别致的感觉,要想一眼就从这幽幽的青色光影里认出来人是谁的话,还真有点不好办,除非这人已经跟她熟到某种地步了,都不用看清正脸、只这么大致地扫一眼身影就能认出来才成。 而能够跟杜云歌她熟到这种地步还有资格进入内室不惊动她的,想来想去全妙音门这样的人都不超过五个,再加上那一把辨识度相当高的嗓子,一个名字想都不用想地就从杜云歌口中蹦出来了: “薛师姐?!” 果不其然,站在她床边的正在撩开第一层床帐的,真真是薛书雁,也就是上辈子的妙音门副门主,杜云歌不管活了几遭都得永远仰望着的薛师姐。 她一头乌黑的长发高高束起,只插了支深琥珀色的犀角簪,穿着一身鸦青色的箭袖轻袍,外罩一件淡青色的、在衣角用银线绣着卍字纹样的纱衣,这两个色都挑人得很,一不小心就会穿出土里土气的感觉来,但是她身量高,眉目又锐利,便在英丽之外格外带了几分潇洒飒爽出来。 杜云歌一时间惊疑不定,心神巨震,她向来最怕这些鬼神之事的,尤其是上辈子还被何蓁蓁狠狠地吓过不止一次,就更害怕了。她紧紧地抓着盖在身上柔软的锦被,用力得指节都发白了,用惊弓之鸟来形容眼下的她都是客气了的,至少人家鸟儿在听到了弓弦声之后还能受惊得飞起来呢,可杜云歌就被吓得像是失了神志一样,动都动不得,只能双唇颤抖面色惨白地在床上蜷起身子来,分毫都移动不得。 床帐外的那人眼看着杜云歌醒了之后,便放下了已经撩开一半的帐子,那个鸦青色的身影便又在雨过天青色的纱帐外被掩映得模糊不清了:“是我。” 杜云歌在叫出那个名字之后,便什么都做不得了,只能用舌尖顶着上颚拼命平定自己凌乱的呼吸。毕竟死而复生这种事太玄乎了,而且谁又能说这不是何蓁蓁那个畜生又来作弄她了?! 而床帐外那人也发现了她的失常。对已臻化境了的高手来说,哪怕是飞花落叶的声音在他们有意倾听的时候也宛如雷鸣之声,更别提这么明显的失态的呼吸了。有个说法叫关心则乱,就连薛书雁也不能免俗,虽然从她那张冰冷得好像除了面无表情就再也没有别的表情的脸上完全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从她的动作上还是能窥见一二她的心思的: “云歌?” 杜云歌拼命咬着牙,不让自己过分失态的尖叫憋不住冲出口,然而她异样的沉默更是让薛书雁担心了,这位堂堂的妙音门大师姐、已经板上钉钉内定了的副门主情急之下也顾不得避嫌了,二话不说就掀开了那道本来遮得严严实实的床帐: “得罪了!” 杜云歌本来是想阻止薛书雁进来的。她看都不用看镜子,就知道自己的脸色现在肯定惨白一片,吓人得很,活像个女鬼,薛书雁是何等心细如发之人,光听她的呼吸声就知道她情绪不对了,要是让她看见了自己的脸色,那还得了?估计三下两下就要把什么都问出来了吧? ——前提是这个人得真的是薛书雁,而不是何蓁蓁找人来骗她玩的。 结果好巧不巧地,她伸出去的、想拉上床帐的手正好和薛书雁伸进来撩开帐子的手碰在了一起。毕竟是按平日里的作息来看,杜云歌应该刚起床不久,手上的触感本来应该柔滑又暖和的,然而此刻,薛书雁只感觉和她相触的肌肤上只有无穷尽的凉意。 薛书雁心下一惊,面上依然不动声色得任谁都得感叹一声“行事沉稳,有大家风”,反手就握住了杜云歌的手,沉声问道: “云歌,你怎么了?” 她的口音在来了中原这么多年之后也没有丁点儿要改掉的迹象,永远都带着那么些杀伐果决的铿锵感,尤其当她压低声音说话的时候就更明显了。明明说的是关心和安慰的话语,结果出口之后连薛书雁自己都能发现,这冷冰冰的话语和语气,别说能安慰人了,不吓着人就不错了。 这使得薛书雁有些懊恼,然而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刚刚的话语做进一步的解释呢,就看见面前的杜云歌哭了。 她哭起来的样子格外好看,毕竟是武林第一美人本人,哪怕她现在散着长发、不施脂粉、只穿着素净简单的中衣,在哭起来的时候也好看得紧,甚至都有种楚楚可怜的西子风韵了,别人学都学不来。 而温柔乡是英雄冢、胭脂红粉误英雄这些个说法果真不假,这无双的美色和泪水威力无穷,一时间让威名远至塞外的薛书雁都不知如何是好了,刚想从怀中掏手帕给杜云歌,才想起来她可不像她的小师妹杜云歌那样,天天随身带着帕子荷包这样的女儿家最喜欢的玩意儿,只得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想给她擦一擦眼泪: “别哭了。” 她的手明明都触到了杜云歌柔软温暖的脸颊了,却又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一样,僵硬了一瞬间就想撤回,然而杜云歌可能一辈子都再也不会反应这么快了,在她收回手的前一秒,就准确地握住了她的指尖,将那双手贴在了自己的脸上。 饶是薛书雁处变不惊得很,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也被杜云歌的这神来之笔给着实惊了一下子,半晌过后才开口问道: “你是做噩梦了么,云歌?” 第3章 霜降·已修 自从杜云歌接手妙音门以来,基本上就没什么人直呼她的名字了。 妙音门门主之下还有副门主,副门主之下还有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四位护法之下还有十二舵主,往下才是零零散散的那些内门弟子和外门弟子。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一直以来都严守上下级别之分,即便是最为劳苦功高的、为首的春护法也不敢有分毫僭越;连这四位在武林中久负盛名的护法都不敢失礼,那负责教导她琴棋书画这些杂学的老师们和更往下一层的舵主们就更不敢了;外人一看,连她们自家人都这么规规矩矩的,得,那咱们也老实一点算了;就连后来跟杜云歌结发了的何蓁蓁,也只叫她“娘子”,偶尔会调笑着叫她“杜门主”,而不是这么简单又亲昵的“云歌”。 ——除了一个薛书雁。 薛书雁的声音是真的冷,就好像三九天里被冻得结结实实都能跑马了的河冰一样,就算是已经有意放得柔和了也能冻得人浑身一哆嗦,不过也是真的耳熟。自从她投身妙音门以来就没叫过杜云歌“门主”,一直叫她“云歌”,这个称呼都跟她的声音一样成了对杜云歌来说极具辨识度的东西: 一听见这个声音,或者听见远远有人叫她的名字“云歌”,那保准就是薛书雁,没得跑。 这也是何蓁蓁曾经想用来离间她们之间的情分的证据之一的来着,说什么“薛副门主竟然直呼你的名字,这可是大不敬”,不过杜云歌没信就是了: “可是名字不就是用来让人叫的吗?” 而且杜云歌其实还偷偷隐瞒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虽然薛书雁的声音冷得很,但是她就是爱听。 薛书雁带有胡人血统这件事,几乎全中原武林都知道。她从来就没费心掩饰过自己的血统——而且就冲着她那张深目高鼻、明显带有胡人血统的脸,估计想掩饰也掩饰不了——说话的时候更是能听出点塞外胡人特有的那种铿锵感。再加上她的语气很冷,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便更让她出口的话语哪怕只是简单的一句随便什么话,都能带着点金戈铁马的肃杀的意思,真是白瞎了“书雁”这么个婉约雅致的好名字。 可就是这么把声音,在叫着杜云歌的名字的时候却有种莫名的让人安心的感觉,而且这可能也是全武林里唯一一个能直呼杜云歌的姓名的人了,所以杜云歌从来就没把这事儿当成“僭越”的证据过。 眼下她看着面前一身青衣的黑发女子,只觉这一幕可无论如何都没在她的记忆里发生过,恍然间竟然不知道这究竟是一个崭新的梦境,还是她真的死而复生了。 薛书雁见她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对自己的问话没有半点反应,可是脉象又正常得很,不像是被人下毒了或者身体不适,便又问了一次: “怎么了?” ——她的这番作为要是让外人看见的话,保准能够吓得让有幸能够看见这一幕的人三魂去了七魄: 那可是薛书雁!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板上钉钉的、内定下一任妙音门的副门主,是个武功盖世得让但凡是入了江湖的人就没有没听说过她的名字的年青英杰,在中原武林的年轻一辈里是毋庸置疑的翘楚,她的名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连塞外的胡人都亲口承认,说“妙音门的薛书雁是个何等厉害的大人物呢,连我们都听说过”。 和薛书雁的高强的武艺一同传出去的,还有她那冷到了极点的性子,曾经有人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过,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可真是朵高岭之花,她负责当花,薛书雁负责当那个能冻死人的高岭。 可千万别不信,对外人,薛书雁别说和颜悦色了,甚至连同一句话都不会说第二遍的,要是一个疏漏没听清,就只能自己连蒙带猜地去补全。这么一想,她竟然能耐心满满地将同一个问题对着杜云歌问了两遍,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对门主的尊敬的地步了,这得是杜云歌上辈子积了堪比救苦救难观世音的功德吧? 然而杜云歌却没有任何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她的脑子基本上已经不转了,只是呆呆地坐在床上,怔怔地看着薛书雁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就无声地落下了泪来: 原因无他,她认得这双手。 薛书雁虽然说冷冰冰的,但是在身为师姐教导她武艺的时候还是很尽职尽责的,没有任何的藏私,恨不得把自己会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全都传授给她,曾经不厌其烦地握着她的手为她纠正握剑的姿势和投掷暗器的手法,少说也有千百遍了,哪怕她闭着眼都能知道握着她的手的到底是不是真的薛书雁。只是架不住杜云歌天生就不是练武的那块料子,要不的话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也不会想着要替她搞个什么比武招亲大会、想找个可靠的人来协理妙音门了。 只可惜这比武招亲大会,到最后招来的还是条白眼狼。 杜云歌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把这过分骇人的“死而复生”一事咽回了肚子里,只是小声道: “我做了个噩梦。”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被称誉一句“花颜靡丽、举世无双”也不过分,就算被冠以了“傻大头”这个挺折辱人的外号,这些虚的、名誉上的东西也无法削弱她那宛如天人的长相半分。更别提她眼下还泪眼汪汪地捉着薛书雁的手小声说话了,是个审美正常的人就要天然地对弱势但是又赏心悦目的东西心生保护感的,就连冷心冷面得全江湖都避之不及的薛书雁也不能例外。 她就着这个过分亲密的姿势,将杜云歌抱在了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虽然这个安慰人的行为由她来做的话尚有些生疏,不过她学东西相当快,仅仅数息时间,她拍抚杜云歌后背的动作就变得力道柔和适中了,舒适得让杜云歌差点就合着这个姿势,在薛书雁的怀里直接睡个回笼觉了。 不能怪杜云歌心大,实在是薛书雁这三个字,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免死金牌一样的存在。从小到大,薛书雁给她背过的锅的次数已经双手双脚加在一起都数不清了,有句老话叫“讷于言而敏于行”,想来薛书雁就是这种人,虽然话不多,但是办起事来格外妥当,让人放心得很,和杜云歌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有了薛书雁的一个承诺,那可比吃了整整一葫芦的定心丸都让人安心,虽然这人冷冰冰的,不太好相处,但是只要有她在,杜云歌的天就永远塌不下来。 正当她迷迷糊糊地打算真的就先睡个回笼觉再说——对于极度缺觉的人来讲,天大地大补觉最大,除非地动山摇黄河倒流了,否则任凭什么东西也没有办法把一个困到了极点的人从床上拽起来——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开口了: “云歌,你今天不去看你的比武招亲结果么?这都要到晚上了。” 她的声音依然那么沉稳好听,然而杜云歌硬是从那里面听出了一丝不对劲的感觉来。她还没来得及就着这一丝的不对劲深究下去呢,就后知后觉但是又恰好地反应了过来—— “等等?!” 她刹那间就惊得睡意全无了,一把抓住薛书雁的肩膀: “今天是霜降?!” 杜云歌这话刚问出口,才发现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她和薛书雁的距离实在太近了。 薛书雁本来就是来叫她起床的,结果被她拉住了手又握住肩膀之后,几乎就是被杜云歌给生生拉上了床,为了维持住已经岌岌可危了的平衡,薛书雁不得不把半边身子都倾了过来,在双手被杜云歌放开的那一刹那就撑在了她身边不到半尺的地方。 目光流转之下,她甚至都能看清薛书雁眼睛里自己的影子,感受到来自薛书雁的身上那正在被温暖宜人的室内温度逐渐化解、但是还没来得及完全褪去的寒意。 ——太近了,更别提眼下她还只穿着一身单薄的中衣。 ——如果被有心人看到的话,随便编排个诸如“薛书雁常年大权加身,有不臣之心久矣,以下欺上试图强占门主”这样的闲话,依她俩眼下的这个姿势,都没得反驳的! 她慌慌张张地松开薛书雁的肩膀,一叠声地道歉:“对不住,薛师姐,对不住,我不是有意的!” 薛书雁垂下眼,面上的神情又恢复到了外人最常见的那种高不可攀的、完全不容接近的神色: “就是今天。” 杜云歌只觉好像被在三九天扔进了个巨大的冰窖、还不给她穿厚衣服的机会一样,浑身上下立时没有一处不冒凉气: 如果说给她上辈子的人生定一条分水岭下来的话,那么这条分水岭就是在她十七岁的霜降这一天。 眼下正是她及笄接任妙音门门主两年之后、也就是杜云歌正好十七岁的年头。那年霜降和九月廿四都是适合嫁娶和定盟的黄道吉日,而妙音门门主芳龄正好,堪配婚姻,于是妙音门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便向整个江湖飞鸽传书,说是在当日比武招亲。 比武招亲大会持续了三天,正好在霜降的时候落下帷幕,而杜云歌当即便和她一见钟情了的何蓁蓁拜堂成亲,等到廿四那天更是跟着她下了忘忧山,离开了妙音门,从此她的人生就再也没有过任何的好日子。 都说起起伏伏是人生常态,然而自从这个霜降过后,杜云歌的人生就是伏伏伏伏伏伏,再也没有了能起来的任何机会,简直就像是被九匹马拉得一头往臭水沟里栽去的车子一样,拦都拦不下来。 她还在绞尽脑汁想着怎么避开何蓁蓁、或者干脆就装病先躲过今天再说,结果好巧不巧地就在这个当口,有人推门进来了: “门主你收拾好了吗?书雁你也真是的,怎么让你来叫个人你都能把自己给搭进去,还要让我来把你俩给找出来——” 那人一推门进来,就看见了还在床上依偎着的俩人,沉默了三秒钟之后她二话不说就退了出去: “打扰了,你俩继续。” 杜云歌:???不是——没有——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请等一下,我可以解释!!! 第4章 孜然·已修 “我说呢。”一阵兵荒马乱之后杜云歌终于结结巴巴着对那人解释清楚了,然而那人并没有露出任何放心的神色,甚至还很失落地叹了口气: “哎,可惜了可惜了。要是你真的和书雁在一块儿了,我们还能省点事儿呢。” 杜云歌:“春护法,我就真的这么不让人省心吗?” 来人正是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中为首的凤城春。她惊讶地一挑眉,说话的时候,那来自辽东地区的口音就愈发明显了:“哎呀妈呀,你寻思着你还能叫让人省心啊?” 杜云歌:……似乎、好像、真的、可能有那么点道理。 春护法全名叫凤城春,是杜云歌的娘、也就是前任妙音门门主给她起的名字,取的是“借得山东烟水寨,买来凤城春色”里的三个字,可以说是兼具了偷懒和诗意两大要素,省事得很,也好听得很。春夏秋冬这四位护法全都是前妙音门门主捡回来的孤儿,自打被起了新名字之后,就一心一意地在妙音门里兢兢业业干活,尤其是为首的、正正巧还是被从辽东那边的凤城捡回来的春护法凤城春,连杜云歌这样的傻子都知道,夸春护法一句劳苦功高委实不过分。 在前任妙音门门主难产去世之后,凤城春就肩负起了把她的恩人、前任妙音门门主唯一的血脉养大的责任,她是又当爹又当妈,辛辛苦苦地把杜云歌给拉扯到了这么大。如果有人想说养孩子还不算什么顶顶难的事儿的话,那么这个孩子肯定不是杜云歌。 在杜云歌小的时候,春护法主要负责的是把她从后山——很有可能在树上沟里石头底下等一切匪夷所思万万想不到的地方——找回来吃饭、把她和正在打得热闹的猴分开带回去上药吃饭、去猴堆里把也已经差不多滚成了一个泥猴的杜云歌认出来并且洗涮干净带回去吃饭。 等到杜云歌及笄了之后,春护法主要负责的就是把别家来拱白菜的不怀好意的猪赶走、阻止自家白菜眼瞎看上外面的野猪、阻止自家的白菜和来路不明的白菜进行内部消化、给白菜准备嫁妆的时候防止这棵白菜被强行冲破围栏闯进来的猪拱走。 毫不夸张地说,杜云歌能平平安安长这么大,凤城春功不可没。按理来说等到杜云歌嫁人了之后,凤城春就可以休息好一段时间了,把这些年攒下来的休沐积在一起怕是能整整休上一年。妙音门的众人也深知这个理儿,尤其是剩下的夏秋冬三位护法,都把这个当成日常互相打趣的梗了: “夏姐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休沐过了,是要等着门主嫁人了之后和春护法一起休息么?” “不了不了,要真等到那个时候,我不得早就累死咯。” “还是春姐厉害,姜还是老的辣!春姐真的不休沐吗,铁了心要攒一个‘久旱逢甘霖’?” 凤城春一声河东狮吼,隔了少说四间屋子也震得还在打盹偷懒的杜云歌一个激灵: “少说荤话——给我打起精神来干活去!” 然而等到杜云歌嫁人了之后…… 就没有之后了。 凤城春死在了杜云歌新婚当晚的喜宴上,在何家庄被不知名的刺客来了个一刀割喉,当场毙命。 其实杜云歌当时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这可是妙音门门主和何家庄庄主的大喜之日,防范怎么会松到这个地步,让一个刺客悄无声息地潜入了进来、把身手也不差的春护法杀掉了不算,竟然还能让这人全身而退?! 但是当时何蓁蓁表现得比她这个傻大头更吃惊也更悲愤,比起那些忘忧山山脚下哭得梨花带雨也想进妙音门的“卖身葬母卖身葬父卖身葬一切可能葬的东西”的姑娘们都要情真意切几分: “春护法、春护法你死的好惨哪——!春护法对我家云歌来说亦母亦姊、亦师亦友,竟然今朝命丧小人之手,我何蓁蓁发誓,一定要彻查此事,不能让春护法死不瞑目!” 再加上何蓁蓁随后还真的摆出了要彻查此事的架势,把整个妙音门和何家庄上下都搞了个鸡犬不宁,杜云歌也就信了,不过凶手到最后都没抓到这件事让她一直心里不好受,每年的这个时候都要偷偷哭成狗,还不敢当着脾气越来越坏的何蓁蓁的面哭。 直到死了一次之后,杜云歌才终于反应了过来,恐怕凤城春就是何蓁蓁杀的。 人人都说凤城春就是个比杜云歌的亲娘都像她生母的护崽老母鸡,有这么个人在,何蓁蓁要想把杜云歌捏在手心里怕是要难于登天。不过要想解决这个难题的话也很简单,只要让凤城春去见了阎王爷…… 就很好办了。 而何蓁蓁这个畜生干过的最让她受惊的一件事,也是跟凤城春有关的: 在凤城春死后,何蓁蓁曾经花费重金寻找易容能人,模仿出凤城春的样子,搞了个像得八九不离十,在凤城春祭日那天来到杜云歌的面前,把当时还在暗自啜泣不休的杜云歌给吓了个魂不附体,差点儿没当场一口气儿提不上来别过去。 其实说实话,杜云歌当时的心里是既惊且喜:惊的是原来世上真有鬼神之事,她平生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玩意儿;喜的是凤城春就算变成鬼了,也不会害她的,而哪怕能再见到的凤城春已经是鬼了,也总比见不到好。 正当她准备和置身于纸钱烧出的烟雾中的“凤城春”哭诉这段时间的遭遇,顺便再问问她是怎么死的、是不是太冤了要让杜云歌为她复仇的时候,就被何蓁蓁看似安慰的话语揭破了真相: “娘子,原来你信这个……哎,是我不好,我看你最近愁眉不展,想来定是因为过分思念春护法所致,就找了人装扮成她的样子,以解你悲伤之情,可谁知……” 她用力的握着杜云歌的肩膀,就好像真的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似的,一叠声地开始认错,就连旁边的妙音门门徒和何家庄庄主都得为她那甜蜜蜜的语气脸红,再在心底夸一句何家庄庄主真是温柔贤惠又小意体贴,可可羡煞他们了:“哎,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杜云歌当时还就真信了这番鬼话,不过眼下她都死过一次了,哪怕是个傻子,很多事情也能看得更明白,自然也就知道何蓁蓁那时打的是什么心思了: 何蓁蓁当时就是想借着这番试探,看看杜云歌是不是真的忘了凤城春这个亦长亦友的春护法,是不是真的全心全意信赖自己。要不的话,当时还没有彻底被拔掉根基的妙音门就好像一个还在垂死挣扎的庞然大物一样,如果在杜云歌这个妙音门门主的号令之下用几分力,还是能好好抗衡一番的。 而结果也果然很令何蓁蓁满意,就算杜云歌这个傻大头念旧情,忘不掉凤城春这个劳苦功高的护法,也对她差不多算是百依百顺、言听计从了,还是很好操控的。 然而就算何蓁蓁再怎么手眼通天,也绝对不可能找来和凤城春一模一样的人——之前她能吓到杜云歌完全是因为当时夜色太深、又有烟雾遮盖——更不可能把薛书雁的那一双手给模仿得就好像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也就是说,杜云歌眼下是真切地重活了一遭。 杜云歌看着眼前长眉入鬓的女子,发现这位曾经能和夏秋冬三位护法一起成为当年妙音门的脸面担当的春护法眼角已经有了些许纹路,就连脸上的细碎的伤疤和小痣都和她记忆中的没什么两样,唇上的口脂还是只有辽东那边的姑娘们才会喜欢的、明艳大气的万金红,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且久违。 她顿觉百感交集,却一时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握着凤城春的手,半晌过后才哽咽着叫了一声: “……春护法呀,我是真舍不得你。” 凤城春被她这突如其来的真情流露给着实惊了一大跳,立刻就看向了薛书雁: “门主这是怎么了,你晓得不?” 薛书雁:“……可能是被您呛着了。” 杜云歌被薛书雁这么一提醒,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出了鼻子发痒来,三秒钟之后,她那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阿嚏声差点没把屋顶上的积灰都震下来: “啊——嚏!” 这委实不能怪她,实在是凤城春身上这味道太呛人了。莫名地能够勾起人的食欲来,相当好闻,但是也挺呛人的,在杜云歌认识的所有人里,只有凤城春这个泼辣豪爽的辽东美人的身上才会带有这种味道。因为她这么多年来要做的事总体来说只有两件:第一,养大杜云歌,第二,看账本。 不用练武也不用搞情报侦察,自然用不着掩饰自己的身份,而这个闻起来相当好闻就是有点呛的香味可以在距离不是太远的情况下,让小时候的杜云歌哪怕闻着味儿也能找到她,可以说是非常好用了。 杜云歌也问过凤城春在香粉里放了什么,怎么闻起来这么让人食欲大动,然后得到了个让人大跌下巴的回答: “哪里有什么香粉,就是孜然八角和胡椒是了。” 杜云歌:??? 这话被当时一直默不作声站在杜云歌旁边的薛书雁听见了,杜云歌发誓,她看见了这位向来不苟言笑的薛师姐极为罕见的笑容,而永远反应要慢几拍的杜云歌也终于在好几天之后才想明白了过来—— 这不就是往自己的身上撒烧烤粉吗? 所以说,“妙音门门主杜云歌能够平平安安长到这么大,春护法凤城春功不可没”这一点,为什么连傻大头杜云歌都明白: 人家为了让傻姑娘可以第一时间找到自己,堂堂妙音门护法都沦落到往自己身上撒烧烤粉的地步了,这要还不是忍辱负重、兢兢业业,可就真没什么是了。 第5章 嫁衣·已修 言归正传,不管凤城春多么劳苦功高兢兢业业,也搞不明白自家门主眼下心里想的都是什么,她思前想后,只能把这一切都归于因为门主要出嫁了,所以格外伤春悲秋的缘故。她摸了摸杜云歌还没来得及梳起来的长发,柔声道: “门主要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可千万别自己闷在心里,多跟我们说说。” “就算我们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至少也可以听着门主你说,让你好过一点。” 别说,眼下杜云歌还真的有件烦心事儿。在确认了自己真的是重新活了一遭,而不是做梦或者被何蓁蓁那个畜生又作弄了之后,她要做第一件事就是让这个比武招亲大会的结果废掉。 无论如何,今天的比武招亲大会都不能让何蓁蓁赢;就算何蓁蓁她真的像上辈子那样赢了,也得让这个结果作废! 否则的话,以何蓁蓁心狠手辣和城府极深的性子,杜云歌就算是再重新活上一百次,估计也不够跟这人正面比拼的,既然如此,倒不如从一开始就避开这人,避得越远越好! ——可是比武招亲大会都已经昭告天下了,人人都知道如果今晚能够在擂台上站到最后,就可以迎娶妙音门的门主杜云歌回家,这种事情几乎都等同于定下来了,又怎么能靠她一个人的心血来潮反悔呢? 正在她苦恼着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开口了,单刀直入地问道: “云歌,你是不是不想嫁人?” 杜云歌一听薛书雁这话真是正中红心,只想拼命抱着薛书雁的肩膀来个小鸡啄米式的狂点头,结果她还没来得及这么干呢,凤城春更加微妙的眼神就瞥了过来。那眼神的含义真是又复杂又微妙,杜云歌只来得及从中分辨出类似于“你们怎么就要好到这个程度了呢儿大不由娘啊”,凤城春就开口说话了: “门主别怕。” 她拍了拍手,叫外面的侍女拿衣服钗环脂粉来给杜云歌装扮上,一边亲手动手帮她梳头,一边轻描淡写地开口道: “你要是不想嫁人,我们自有办法。一切都交给门主自己裁夺。” 杜云歌通过铜镜能模糊地看到她身后的凤城春,还有站在不远处的薛书雁。虽然说通过铜镜还是无法看清薛书雁的神情,但是她就是莫名知道,薛书雁是在看她。 “薛师姐一直在看我”的这个想法让杜云歌莫名地羞赧了起来。按理来说她没必要因为这点小事就脸红的,薛书雁和她相识多年,要不是性别不太对的话,倒也算得上青梅竹马,这种程度的目光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儿,更别说薛书雁此人从来行事坦荡又利落得很了,风月之事似乎从来就没法跟她搭上半文钱的关系。 ——可是她为什么就会因为“薛书雁在身后看着她”这件事脸红呢? 杜云歌脸红的时间有点长,连站在她身后给她梳头的凤城春都觉出不对劲来了。她给杜云歌刚梳好的双鬟望仙髻上插了对镶珊瑚的兰花白玉钏,疑问道: “你脸红个啥子?” 杜云歌被她这么乍一问,惊得立刻收回了还在偷偷注视薛书雁的目光,兀自嘴硬道: “春护法哪只眼看到我脸红啦?我才没有。” 凤城春沉默了一下:“……两只眼都看见了。” 为了增强自己的话语的说服力,凤城春伸出手去揪了一把杜云歌的耳朵,唠唠叨叨的样子活像个要看着自己女儿出嫁、又不舍又欢喜的老母亲一样,恨不得在这一天里把所有必要的不必要的事情全都操心完: “门主哎,你耳朵都烫手啦。你这是怎么了,是冻着了还是受惊了?怎么脸上也这么热?你要是真的不舒服的话可千万要跟我讲,不用硬撑着的。” 杜云歌笑了笑:“我真的很好,没事的。” 她看着铜镜中自己的发髻和钗环,一时间都有些恍惚了,毕竟自从她上辈子嫁到何家庄去后,就没多少这样的闲工夫可以细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了,而等到她闲下来之后,就已经沦落成了阶下囚,作为囚犯的她是不可能有一面能够供她梳妆和打理自己的镜子的。 等到凤城春给她亲手打理好了发髻,旁边的贴身侍女捧上来了那件嫁衣之后,杜云歌终于可以确定了,这绝对不可能是何蓁蓁突发善心,把她救活了接着找一堆人来耍猴玩,至少这件嫁衣就是何蓁蓁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搞出第二件来的: 因为这件天底下再也不可能有第二件的嫁衣,是杜云歌一针一线亲手绣成的。 在过去的十好几年里,她别的大事没做好几件,一心一意绣出来的这件衣服倒是俊得很,曾经还有外派的教主掌门之类的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专门来看这件衣服,可见它的珍贵和精致程度了。 做嫁衣的料子是上好的内供云锦,出自全南京最有名的制造坊,用产自北地的燕支花和产自江南的蔷薇染色,历久弥新,存放的时间越久就越光艳照人,一年也就产出这么不到五丈的长度。正不巧那一年的南京云锦在运输进京的时候被劫持了,前任妙音门门主恰好游历在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所有的云锦都追了回来。 圣上龙颜大悦,问她想要什么赏赐,深知江湖事和朝堂事万万不能搅合在一起的前任妙音门门主便把那一年的红云锦讨走了一大半,说要给自己女儿准备着好绣嫁衣,哪怕自家小姑娘身高七尺,这整整三丈的云锦也绝对够用了,运气好的话还能留给她妹妹用。 教杜云歌女红的是曾经在织造这一行久负盛名的苏绣老绣娘,她看杜云歌手上功夫灵巧,又愿意下苦工,短短几个月之内就能从绣啥啥不像的程度进步到可以绣屏风了,一高兴之下就把自己的绝活双面绣也教给了她。 顾名思义,双面绣就是可以在这一面绣一种图案,在另一面比着同样的形状,绣出来的却是不同的图案,而杜云歌也把老绣娘的这一手绝活学了个十成十,于是杜云歌的这件嫁衣,外面绣的是百花齐放、百鸟朝凤,里面绣的是百子多福、和合二仙。 刺绣的金线银线都是货真价实的金银物儿,凤凰的眼睛是极为罕见的黑猫眼,牡丹叶上的露珠是千金难买的玉髓雕刻而成,裙角点缀着的是产自南海的上好明珠,颗颗珠光明润,更为难得的是还都一样大。种种珍贵之处,简直难以一言尽述—— 然后这件价值连城的喜服,就在何蓁蓁和杜云歌大婚之后,被拆卖了。 何蓁蓁的原话是“何家庄近日来周转不灵,不如先把这无用的劳什子给拆了,等日后有钱了,再为夫人补回来”,杜云歌当时正一心扑在她身上呢,听她这么一说,就想都不想地亲手拆了这件精美得可以当传家宝的喜服给何蓁蓁: “尽管拿去!” “——尽管拿来!”凤城春把这件万金难买的喜服套在了杜云歌的身上,扯着嗓子吆喝着让侍女们把早就准备好的胭脂水粉拿上来,各种各样的红色都盛在白玉小盒子里一溜排开,石榴娇、小红春、嫩吴香、万金红、天宫巧、小朱龙、格双唐……端的是满眼富丽喜庆的好颜色: “门主,你喜欢哪个?”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避开了万金红,也就是凤城春用的那种。不光是为了不撞色,更是因为这个颜色实在太纯了、太浓了,除去凤城春这样泼辣豪爽的辽东女子,几乎没人能压得住这么正的颜色。 凤城春即便不练武,常年看账本的她眼神也好得很,看见了杜云歌的目光走向之后便笑道: “那就用天宫巧如何?又娇又纯,还能压得住这一身的红色,绝配。” 杜云歌乖巧地坐在黄花梨木春凳上,在得到了凤城春的建议之后便伸手捡出了那个盛着天宫巧的白玉小盒子。她伸出小指挑了一点染在唇上,果真是非同一般的娇美芬芳,这个颜色愈发衬得她那张本来就娇美好看得很的脸愈发清艳端丽了,哪怕用“国色天香”来形容都不足为过。 等她装扮完毕之后,凤城春牵着杜云歌的手,引着这年轻的妙音门门主缓缓出门去,好让她看一看比武大会上的都是何方英才。 杜云歌一出门,就看到了远处高悬在妙音门正门上的那朵斗大的红宝石攒花,那朵攒花的花瓣有千百朵,却没有任何一片宝石花瓣的颜色是相同的,可是远远看去又分外和谐,在没有明光直射的时候,便只能看见一点嫣红的颜色点缀在门上,而只要有一点光在,那么这朵巨大的花就可以将这一点光进行成千上万次折射,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自从“妙音门门主要比武招亲”的这个消息放出去的那一刻起,整个江湖都为此沸腾了。就算大家都知道杜云歌是个傻姑娘,但是她一来不是真的神志不清的那种傻,而是一种赤子天真的稚气和纯然,也没什么不好的;二来人人皆知妙音门内有藏宝图,据说能寻到藏宝图上的宝藏的人,顷刻便可以从一介平民变得富可敌国;三来杜云歌还是妙音门门主,不管她是外嫁还是让那个幸运儿入赘,妙音门势必都要照拂着她;四来……杜云歌是真的好看,忒好看,就算没有前三条在那里顶着,也着实不亏。 因此从五湖四海而来的名门少侠和侠女们在短短的数月之内就挤满了忘忧山山下的小镇,一时间小镇上物价飞涨,一个馒头都要五十文钱。 等到九月廿四、也就是杜云歌跟着何蓁蓁下忘忧山的那天,忘忧山的山脚就更热闹了,人人都想来看看这久负盛名的武林第一美人究竟是何模样。一时间净水洒路,香花铺街,就连上山的路旁都是由上好的锦缎与丝绸搭起的长长的帷幕和路帐。在这热闹的、喧哗的景象对比之下,便显得那矗立在忘忧山巅、丝毫未曾放松警戒和守备的妙音门愈发的凄清孤寂了,只有那高挂在门上的红宝石攒花可以预示着在那里曾经发生过何等热闹的事情。 ——而这朵宝石攒花上辈子的时候也挂在这里,成了妙音门看守的宝藏堆金积玉的最有力的证据之一。人人都说,既然妙音门连这样的宝物都能拿出来,为她们门主的区区一个比武招亲大会就这么大张旗鼓,那么等到将来行交拜天地之礼的时候,又该是何等的风光和奢侈啊! 当身穿嫁衣的杜云歌从这朵红宝石攒花的旁边路过的时候,一刹那间本来人声鼎沸的山门都为此寂静无声,因着这真真正正的奢华姝丽、举世无双。 就在这万众瞩目之下,本来应该风风光光地坐在高台上,静看台下那一帮人为了她打得头破血流、你死我活的杜云歌突然就停下了脚步,对着她身后的凤城春发问道: “薛师姐呢?” ——不知道什么时候,本来应该跟在她们身后的薛书雁已经早就不在这里了。 第6章 失言·已修 一发现“薛书雁不见了”的这个事实之后,惊得杜云歌背后立刻出了一身白毛汗,一时间各种各样的猜想都在她脑子里过了一遍,只差没把“她去哪儿了、为什么没跟过来、我要见我薛师姐”这一套话直接就脱口而出了。 不能怪她慌。上辈子比武招亲大会进行到最后一天的时候,薛书雁在这关键时刻也来晚了,脸上还挂了伤,差点没能赶上看见最后的胜者是谁。 ——不过按照最后的胜者是何蓁蓁这个结果来看,可能还真不如不知道的好。 言归正传,能有本事伤到妙音门薛书雁的人,哪怕让全江湖的英雄豪杰集齐怕是都不超过十个,还要除去两个老得不能下山了的、一个在海外一个在武当的前辈,再除去禁止弟子婚配、自然也就不会来这比武招亲大会的峨眉派之首。 这样算来的话,在剩下的那些人里,和薛书雁最有可能有过节的、今天还来了忘忧山的,就只有何家庄庄主何蓁蓁一个了! 杜云歌清楚地看到,在她问到薛书雁的去向的时候,凤城春的表情十分细微地不自然了一下,如果不是细心到了极点的话还真不好看出来。而就连这么一点的不自然也飞速地从凤城春的脸上褪去了,等到她开口回答杜云歌的问题的时候,已经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了: “门主为什么突然问起书雁的事情来了?她现在应该在核对前来参加大会的人员名单吧,怎么,门主难不成有什么事要嘱托她,要叫她过来?” 如果说这还不是什么大问题的话,那么凤城春接下来补的这句话就很成问题了: “要是有什么事的话,门主跟我说也是一样的。” ——骗人。杜云歌在心里尖叫: 前来参加比武招亲大会的人员名单已经核对过不止一遍了,根本就用不着这么浪费人力,还是让薛书雁去核对,这未免也太大材小用了!再结合上辈子薛书雁在比武招亲大会的最后才迟迟出现、还挂了彩的情况,杜云歌一下子就想到了一个最坏的可能性: 难不成……何蓁蓁从这个时候就想干掉薛书雁、并且还差点成功了? 这个猜想当即便吓得她手脚冰凉,要不是还有上好的胭脂为她增色,她的脸色现在不用想、不用看镜子也知道,定是一片惨白。 不能怪杜云歌这么害怕,实在是有能力跟何蓁蓁的身手和心计抗衡的,两辈子算下来,杜云歌也只能想到一个薛书雁,哪怕是兢兢业业劳苦功高的春护法凤城春,在对上何蓁蓁这种心狠手辣但是表面上却能让人如沐春风的人的时候,也总是差了那么点火候。 可以说,如果薛书雁能够帮她,她就可以活下去;而如果薛书雁不帮她,她就肯定不能活命。就好像上辈子薛书雁和她成功地被何蓁蓁离间了之后,身为妙音门副门主的薛书雁主动避让,到后来甚至远去了塞外,而没有了薛书雁保护的她也成功地如何蓁蓁所愿,死在了何家庄。 而反过来说的话,如果薛书雁当时还在、哪怕仅仅是还在中原武林之内,何蓁蓁就永远动不得、也不敢动杜云歌。 杜云歌现在已经完全不想管什么比武招亲了,毕竟上辈子她就是被这次比武招亲大会最后的胜者给坑死的,这辈子重来一遍之后,本应抱有的那种小女儿独有的、面对未知的婚姻的欢喜和期待已经被死亡给砸得渣都不剩了,便表面上很冷静地点点头道: “让薛师姐过来吧。” 凤城春一怔,完全没想到杜云歌会真的让薛书雁过来。不过春护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便笑道:“门主叫她有什么事?” 杜云歌想了想,一时间还真想不起什么能够让薛书雁放下手里的工作专门过来见她的要紧事来,情急之下便找了个她从来没用过的借口: “我……我就是想我薛师姐了,不成吗?” 凤城春笑道:“你们这才分开多长时间,怎么就突然黏糊上了?” 杜云歌为了活命,脑子转得飞快,真是把她前半生所有的聪明才智都在这一刻发挥到了极点:“不是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那这样算的话,我和薛师姐也已经有一年半没见了,怎么可能不想她?” ——结果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说曹操曹操就到。 杜云歌刚说完这句话就觉得有点滋味不太对,实在太亲昵了,她和薛书雁的关系现在好像还没好到这个地步呢。果然,她这话一出,凤城春的眼神都变了,类似于“你们俩什么时候勾连到一块儿去了,我的天爷,千防万防没防住自己人”。 可能杜云歌半辈子的好运气都用在“死而复生”这件事上了,证据就是她话音刚落就觉滋味不对、还没来得及做进一步的解释或者干脆就撤回的当口,从她身后传来了道熟的不能再熟了的、冷冰冰得让杜云歌浑身汗毛耸立的声音: “云歌,你找我?” 杜云歌:……我还没来得及改口师姐你就来了,我还能说没有吗。 在薛书雁沉默的注视下,杜云歌只觉得自己的胃都要被冻住了,她努力挤出个和缓的微笑来,试着活跃下薛书雁一来就莫名变得尴尬起来了的气氛: “我想和师姐呆在一块儿。” 在凤城春更加微妙了的目光注视下,杜云歌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说了什么: 她怎么就这么傻乎乎地把大实话说出来了?! ——这可就有点尴尬了。 杜云歌自己知道跟薛书雁呆在一起是为了保命,她自己心里有数,但是在别人看来像什么话啊,她都这么大一个人了,再天天跟薛书雁黏在一起,保不齐别人怎么看薛师姐呢,更别提这还是在比武招亲大会的关键时候,这简直就跟明摆着的自产自销没什么区别了吧?! 一念至此,她的脸都红得发烫了,和之前的受惊之下的冰凉惨白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即使她的粉再厚也很难挡得住双颊腾起的红云,更别提杜云歌今天的妆本来就上得不多,只是轻施了些许脂粉而已,用凤城春的话来说,就是“莫要滥用脂粉污了容貌”,因此她的脸上眼下便更有一种双颊生晕、明眸波转的好颜色出来了。 正当杜云歌试图改口,好挽救一下冷得全妙音门上下都有所见识、连个玩笑都不敢跟她开的薛师姐的清誉的时候,薛书雁开口了: “那好。” 她朝着比武招亲后面矗立的、专门为杜云歌搭起的高台的方向微微一点头,示意道: “你先过去,我随后就到。” 杜云歌:??? 她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真真恨不得在脑门子上顶一串斗大的墨笔写的语气词,诸如“呜呼哀哉天亡我也噫吁嚱”之类的,以此表示她满腔的疑问: 薛师姐你怎么就改性了?按照你寻常的做法,不该是先正儿八经地客套一句“多谢厚爱,愧不敢当”、然后再把我拎过去让我老老实实呆在座位上哪儿都不准去、最后还是嘴硬心软地呆在旁边保护我的么?怎么就突然跳过了以上正常的三个步骤,自己搞出了个别具一格的第四个步骤来了?! 然而说都说了,对方也答应了,要是杜云歌现在再反悔,那才是真正的不给薛书雁面子。于是她只能强行按捺下自己那简直要化做实体从胸口溢出来的好奇心,一步三回头地走开了。 等到杜云歌一走,凤城春就和薛书雁短暂地交换了一个眼色,压低声音问道: “都准备好了?” 薛书雁轻轻一点头。 她话不多,脾气也算不上多好,刚刚对杜云歌的回答可以说已经是相当难得的、让外人看见了怕是要下巴都惊得掉下来的那种程度的和颜悦色了——不过薛书雁一直对杜云歌蛮纵容的,这么想来的话凤城春也只觉见怪不怪了——而有句老话叫“讷于言而敏于行”,想来薛书雁就是这种人,虽然话不多,但是办起事来格外妥当,让人放心得很,和杜云歌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这是她们为这次比武大会做的最后的安排:如果赢下比赛的是品行良好、素有美名的青年才俊,杜云歌也中意他的话,那么杜云歌才会从妙音门出嫁;反之,那么就会由薛书雁早就暗地里安排好的人上去打擂台,打完之后再装作重伤垂死的样子奄奄一息地被抬走,这样也就能营造出一个“没有人赢”的假象来,杜云歌也就可以好好地呆在妙音门了;实在不行退一万步讲,就算没人最后可以做那个上去打擂台的人,不是还有薛书雁本人亲自抄底吗? 无论如何,她们都不会吃亏。 再说句不客气的,就算杜云歌真的是个傻子,也轮不到别人来挑挑拣拣她。比武招亲大会基本上都是有点这样或那样的猫腻的,像她们这样最多只是不把杜云歌说话算话嫁出去而已,已经算好的了,毕竟杜云歌的美貌全武林皆知,有些门派比武招亲的时候忒不厚道,不少侠士拼死拼活娶到妻子之后才发现妻子貌若无盐这样的大笑话,平均每年都要发生那么至少一两次。 有了薛书雁的保证,那可比吃了整整一葫芦的定心丸都让人安心,凤城春只觉她操了这么多天的心终于放了一点下来: “那就好,辛苦书雁了。不过你怎么来得晚了些,要是被门主看见的话怎么办?” 薛书雁的眼神暗了暗:“……我在山门里看见何家庄庄主了。” 凤城春一直不看好这位近年来才声名鹊起的“侠女”。何家庄的前身不过是个山匪土匪聚首分赃的窝点而已,虽然后来好容易洗白了,但是总归还是有那么几分不好看的生意在里面混着的,和传承数百年的名门正派里威名鼎盛的妙音门相比,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而且凤城春还总是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何蓁蓁这姑娘看杜云歌的眼神太不对了,更为要命的是她的预感从来就没落空过,这就让凤城春更神经过敏了,恨不得在妙音门的山门上挂个硕大的牌子,上书“何蓁蓁与狗不得擅入”。 虽然她问过不少人,这帮人从忘忧山下开店卖馒头的大婶到妙音门山门旁边的扫地小童再到她的三位情同手足的同僚,个个都信誓旦旦地跟她担保那是因为何蓁蓁天生一双狐狸眼,看谁都像在抛媚眼而已,春护法切莫太多心,但是凤城春就是觉得这姑娘跟她不对付,而且不光跟她不对付,甚至还要对她辛辛苦苦养大的白菜下手。 ——讲道理,这可能是天底下当老母亲的人的通病,你可以跟我结怨,可以跳着脚跟我骂街甚至动手,但是你要是想动我家姑娘,那可不行,拼了老命也得跟你怼一怼。 所以一听到“何庄主”三个字之后,一直对何蓁蓁颇有成见的凤城春立刻就竖起了耳朵和浑身的尖刺,活像只怒发冲冠得连尾羽都炸了的老母鸡:“她来干啥?!” 不过这话一出,凤城春自己也觉得有点无理取闹了:妙音门门主比武招亲这样的大事,何家庄要是真不派人来送礼,那才是真正的不安好心呢。 薛书雁摇了摇头,算是暂时给何蓁蓁的身上盖了个“无害”的印章: “她好像在等什么人,不过没等到,我嘱咐人的时候眼见着她走的。” 凤城春刚想彻底放心,去别的地方查一查还有什么疏漏呢,结果一想起刚刚杜云歌说的话,这颗刚刚有了放下的苗头的心就又提起来了,还提得比之前都要高,颇有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就吊在中间晃啊晃的感觉。可不管是薛书雁还是杜云歌,都是挺大的姑娘了,有些事儿着实不好在外面问得这么明显,只能斟酌着小心翼翼地问: “你和门主……?” 薛书雁一愣,那张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上便极为罕见地有了点松动的意思。虽然还称不上笑意,不过也极为难得了: “云歌小孩儿心性,春护法切莫当真。” 倒也难为凤城春能从她这个表情里解读出“开心”的情绪来:……你这一脸开心的模样可真没说服力。我好想当真哦,至少自产自销还能保险一点。 第7章 甜汤 杜云歌恍惚着走到了陈设在离比武招亲的高台不远的坐席上,在侍女的引导下神魂不舍地落座之后才隐约想起来自己好像忘了点什么事儿。然而至于具体是什么事,她是真的记不清了。 她用力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只觉整个世界在她面前都好像蒙了层纱一样,没有一件事情或者一个人是清晰的。自从杜云歌在自己阔别许久的、妙音门的床上醒来之后,这种朦胧的恍惚感就始终挥之不去,要不是切实地接触到别人的话,那么跟这个人相关的所有的记忆就都不会被从她的脑海中唤醒。 人在精神不集中的时候是最容易乱说话、乱做事的,杜云歌也不能例外。在她细细端详着面前高耸的比武台的时候,恍惚间一句无心之言脱口而出: “我生在霜降这一天,也死在霜降这一天……” “想来也算是跟这一天有点玄乎的缘分的。” 这句话真是太骇人了,尤其是当她一身大红的嫁衣,烈烈如火地坐在高台之上,眼神迷离地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就连见多识广、自诩“吃的盐比你们吃的饭都多”的凤城春也被吓得差点没倒仰过去。 幸好春护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没什么小场面,门主傻乎乎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一边赶紧往杜云歌嘴里塞了块点心,试图用吃的来堵住自家门主这没个把门儿的嘴,手速快得真不愧是当年春夏秋冬四位护法里在暗器功夫上最有天赋的人: “你这孩子说什么呢,今天是你比武招亲即将结束的好日子,少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杜云歌这才反应了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疯话,幸好凤城春下一秒就给她的反常之言找了个合适的借口: “是不是书雁又给你从山下带什么怪力乱神的话本子看了?我改天可得好好找她说道说道去,门主都这么大的人啦,还跟小孩儿似的天天看话本子听故事,像什么话。” 杜云歌:……薛师姐对不起。这个锅你先帮我背一背,我改天一定结草衔环报答你背锅之恩。 可能年纪越大的人就越容易操心,而对着杜云歌这么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凤城春虽然还没到知天命的年纪,就已经有了古来稀的心态了,真是恨不得天天耳提面命着把自己的人生经验全都传授给自家门主: “就算门主顶顶不喜欢练武,也要或多或少地学一点,或者实在对这方面不感兴趣的话也要学学怎么理家呀。要不等你以后成家立业了,这个‘业’不立在你的手里,到时候就算有我们给你当后盾,你在你对象的面前也理不直气不壮的。” 杜云歌乖巧地点点头应声道:“好,我明天就开始好好练剑。” 她上辈子可不就是因为不是练武的那块材料、在理家方面也不擅长,到后来跟了何蓁蓁之后,就愈发一天气势矮过一天了么。哪怕有妙音门给她撑腰,在过日子的时候也总有种“这不是我的成就”的感觉,更不好出了点什么事就专门劳烦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和薛书雁来跑一趟给她撑腰,便愈发在何家庄庄主的面前抬不起头来了。 可见只要是过日子,甭管是男男还是女女还是男女,有自己的事业肯定是第一要务,至少腰板直,有底气。 因此重活一次,她不光要避开何蓁蓁,在这方面也要有所长进,哪怕做得不好也要硬着头皮去做,总比像上辈子那样,抱着“反正也做不好那就不做了”的心态把什么都放弃了的好。 同样的话凤城春之前也对杜云歌说了好几遍了,不过杜云歌拿出这么认真的神色来应对、显然就是听进去了的样子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她欣慰地把杜云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满溢着慈爱和欣慰的眼神让杜云歌心里愧疚得很,心想自己以前可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瓜皮: “既然门主都这么说了,那宜早不宜迟,择日不如撞日,明个儿你就跟书雁重新学练剑吧。” 杜云歌嘴里还含着糕点呢,便含糊地应了声“好”,结果她才把这一口香甜软糯的栗子糕咽下去,一旁的侍女就端上来了一碗甜汤,好巧不巧的用的还是那个她最喜欢的龙泉窑梅子青莲瓣碗,更加无巧不成书的是里面还盛了满满一碗黑不溜丢的东西: “门主,薛师姐说霜降天寒,就算有锦障挡风也对身体不好,特地嘱咐了厨房给你熬一碗黑米红枣桂圆汤喝,驱寒补身。” ——多么眼熟的一只碗,连带着里面盛着的东西的模样都简直一模一样的。 虽然说杜云歌已经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这是不晓得托哪门子神仙的福重活了一遭,但是在她的认知里,离她刚被何蓁蓁灌了碗黑漆漆的毒/药又来了个一剑穿心,才不过三个时辰而已。要让她立刻就毫无芥蒂地喝下这碗汤,可真是太为难她了。 她一偏过头去,就看见了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她身后的薛书雁,那双似乎从来都含着万年不化的西岭雪的眼睛里带着些微的关切和暖意。凤城春也从随身携带的药包里抽了根银针验毒,对着杜云歌微微一点头,略带促狭地笑道: “是好东西。门主喝了吧,难得书雁这么体贴人。”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杜云歌就算心理阴影的面积能够使把整个忘忧山的山头给盖住,也得把这一碗意蕴着薛书雁难得的关心和温柔的甜汤灌进肚子里去。 杜云歌的手在端起这只碗的时候有着不易被察觉的颤抖,之前被何蓁蓁强行灌下去的那碗黑漆漆的玩意儿似乎一并滞留在了十七岁的她胃里一样,刹那间就在肚子里翻腾了起来,搞得她几欲作呕,要不是她还在紧紧地抿着唇的话,肯定就要把胃里的东西全都反吐出来了。 她抿唇的时候太过用力了,舌尖都能尝到淡淡的胭脂花香味,里面还带着一点点的苦涩余韵,竟把一不小心钻了空子窜进她嘴里的那点香甜的汤的味道全都压下去了。想来世上大多数的好看的东西,都是在艳丽夺目的外表下藏着不足为外人道的、令人难过的事情的。 就在杜云歌准备一鼓作气把这碗东西灌进嗓子眼里的时候,突然就从她身后伸过来了一只手,稳稳地钳住了碗边,轻轻松松地就化解了她所有的动作。 ——那只手眼熟得要命,是薛书雁的手。 杜云歌回头去看薛书雁的时候,发现她的神色又回到了之前那个不苟言笑、连一丝暖意都欠奉给外人的妙音门大师姐的样子,连带着说出口的话也是冷冷的了: “不用勉强。” 凤城春奇道:“门主不是最爱喝这个的么?难为书雁还能替你想着,怎么了,是做得不好喝还是没胃口?总之不喜欢的话撤下去就是,没必要委屈自己。” 杜云歌上辈子在何家庄呆的时间也不短,虽然正儿八经地当庄主夫人的日子可没多久,但是托何蓁蓁的福,在察言观色这方面可长进得不是一点半点,因此在看见了薛书雁的神色之后,她心里当即就“咯噔”了一下: 坏了,薛师姐可能是误会了。 别看薛书雁常年摆着一副冷脸,但是对杜云歌来说,她还真没怎么被她的薛师姐用这种态度对待过。就算是冷脸也是有极为微妙的神态区分的,要是无论如何都要分出个差别来的话,那么在面对着外人的时候,薛书雁的冷脸就是“通通退下太烦了都给我闭嘴”的冷,在面对着杜云歌的时候,就是“真拿你没办法”的无奈的宠溺。 不知为何,杜云歌硬是从薛书雁眼下的神色里解读出了一点微妙的、委屈的意味来。 她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惊得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可是薛书雁!有什么人敢给她脸色看,什么人能让她觉得委屈?怕是这种神人还没能从娘胎里蹦出来吧? 但是薛书雁的神色不对劲又是实打实的摆在那里的,于是情急之下,杜云歌立刻想了个看似很合情合理的借口出来,并且深深为自己的英明才智所折服了: “我最近……不爱喝这个了,真是对不住师姐的好意。我现在喜欢喝银耳雪梨羹啦。” 凤城春笑了笑,看来正如杜云歌设想的那样,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人的口味和喜好变一变是很正常的:“把这个撤下去,给门主炖碗新的甜羹上来就是。” 只是不知为什么薛书雁看上去更沮丧了,虽然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但是还是被心细如发的凤城春感觉到了。她看着这两个可以说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陡然间就体会到了普通人家里的当家主母的心累感,趁着杜云歌看向台下的那些参加比武招亲的人都是何方英杰的时候,凤城春悄悄问道: “怎么了,书雁?你莫要在意,门主不是有意和你生分的。” 薛书雁轻轻叹了口气,要不是凤城春耳聪目明,简直都要错过这罕见的真情流露了: “我知道。” “我之前不是说过么,云歌她……就是小孩心性,定不下心来的那种。” 第8章 比武 杜云歌虽然听见了这两个人似乎在背后说着些什么,不过她也不是顶顶疑神疑鬼、恨不得让每件事情都在自己把握中的那种人,就算隐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也懒得去管了,毕竟凤城春和薛书雁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害她的。 而且比起“她们是不是在说跟我相关的什么东西”的这种可以过后再问的小事,杜云歌眼下更关心的,是站在高台下的那个熟得要命——各种意义上的要命的身影。 如果真的让所有死过的人都拥有一次重来的机会的话,想来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对上辈子曾经要了自己的命的东西印象深刻,并且要在这来之不易的崭新的一生里对其避之不及的。坠于马者肯定要在跨上鞍鞯之前细细思量,溺于水者定要在路经山川水泽的时候多上几分小心谨慎,而上辈子死在某些人手下的,如若重来一遍的话,就算是杜云歌这样的傻大头,也知道该怎么做: 肯定是要离何蓁蓁远远的,最好让这家伙连忘忧山都上不来,就算上来了,也要如同躲避瘟疫源一样避开,等到比武招亲大会结束了之后都不要再跟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碰面。 然而世间诸事总不是能永远都顺着人意的。 就在杜云歌在心里默念“这可千万不要是何蓁蓁那个坏东西”的下一秒,那个熟悉得要命的身影就转过了头来,还好巧不巧地正好把那张化成灰杜云歌也能认出来的正脸对上了她这边。不想要什么就偏来什么的倒霉定理果然不假,出现在杜云歌面前的,果不其然是那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的人: 何蓁蓁。 正巧这个时候,结果何蓁蓁的目光还跟她对上了,甚至还眉眼弯弯地对杜云歌笑了笑。 生着狐狸眼的人,只要不是长得特别抱歉都会带着某种得天独厚的媚气,一颦一笑间都是常人所不能及的风情,尤其对何蓁蓁这么个特别了解自身优势、也会加以利用的家伙来说,这一双眼生在她身上可真是如虎添翼。她只是这么轻轻巧巧地、不带任何桃色意味地往杜云歌这边一瞥,就足以让被这个眼风扫到的人晕晕乎乎地觉得,这是一个满怀爱意和羞怯的注视了。 可不要小看这一眼一笑的威力。大唐时期的香山居士不就为当时艳名远扬的贵妃写过这么首诗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碍于天子之威对这首诗做了不少修饰,但是也足以从中看出那位有着“羞花”之称的美人的盛容了,潋滟的眼波流转之下,就足以让整个后宫都沦落为她的陪衬。 由此可见,媚到了极致,就是无人能极的好颜色;那如果按着这个逻辑推下去的话,哪怕是再平凡不过的、最多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的女子,有了这么媚的一双眼睛在,也就足够动人了。 就好比何蓁蓁。 然而这个眼神根本就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杜云歌不仅没有被迷倒,甚至脑海里还自动生成了一行血红的大字: 夭寿,要命。天要亡我。 ——毕竟她在何蓁蓁的手上死过一次。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何蓁蓁可是个货真价实的、比蛇还要狠还要冷血的毒美人。杜云歌吓得很,简直一刹那就三魂去了七魄,情急之下只来得及抓住身边离她最近的那人的袖子,一个她上辈子念叨过千遍万遍却也还是没能等来的人名最终脱口而出: “薛师姐!” 薛书雁被突然叫到了名字之后便看向了杜云歌,向她挑了挑眉,用眼神无声地问道: 怎么了? 然而杜云歌实在受惊受得狠了,一时间只能嗫嚅着双唇,连个完整的音节都吐露不出来。如果说之前她端着盛有甜汤的碗的手只是在微微地颤抖而已的话,那现在她的手就是在十分明显地发着抖了,连凤城春都察觉到了杜云歌的异常之处,赶紧低声问道: “门主,你今晚一直不太对劲,是累着了么?要不要回去休息?” 杜云歌一听见“休息”俩字就开始拼命地摇头。开玩笑,她可不想一休息就把自己给休息进坟墓里去!至少要让她亲眼看着何蓁蓁在比武招亲大会上落败,永远不可能在带她回何家庄,她才能安心! ——但是手上的颤抖一时半会的也停不下来,再这样下去的话,没准凤城春真的会强行把她押回去好好休息的。这可怎么办呢? 就在这当口,薛书雁借着宽大的喜服袖子的遮掩悄然无声地伸过一只手去,和杜云歌冰冷的、发着抖的双手缓慢而不容反抗地双手交握,不知不觉间就让杜云歌的手暖和了起来,也稳了下来了。她的面色冷定得很,目光也不带一丝温度,依然是外人眼中那个高不可攀、神色如冰的冷面大师姐的形象,但是她握住杜云歌的手却是温暖的、坚定的,就好像天崩地裂了都不会松开一样,莫名就让人有种安心的感觉: “我在,别怕。” 薛书雁垂着眼想了想,又低声补上了俩字: “云歌。” 杜云歌眼眶一红,差点没落下泪来,幸好她还记着这可是还在自己比武招亲的大会上呢,要是她这个门主兼未来的新娘子哭了的话可是不吉利的大事,便硬生生把这受惊之下劫后余生的眼泪给憋了回去。就在她还在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当场痛哭出声或者对着堂堂何家庄庄主骂出声的时候,就听见薛书雁开口问道: “你看见什么了,吓成这个样子?” “我……”杜云歌一听,好家伙,这简直就是在给她憋在肚子里都快发霉了的那几箩筐坏话倒出来的机会啊,结果她刚准备对薛书雁大进谗言,对何蓁蓁这人的劣行大加鞭挞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个事儿来,当场就傻眼了: 她现在不应该认识何蓁蓁。 但是说坏话这种事吧,还是真的不需要理由的,只要说坏话的人不心虚,那什么都能说出来,尤其当对着的是一个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的时候,就更不需要理由也不用心虚了,因为不管说什么坏话,没准还都是这家伙干过的好事呢? 一念至此,杜云歌觉得自己说起话来都格外有底气了,毕竟不管她怎么说何蓁蓁的坏话,都肯定要比这个一肚子阴谋诡计的坏胚子本人要好得多呢: “我不喜欢何家庄庄主。” 薛书雁似乎被她的这个答案给惊了一下,连带着看她的眼神都有了点微妙的变化了: “我还以为……” 杜云歌奇道:“薛师姐你以为什么?” “我还以为你喜欢那样的人”这句话,是薛书雁万万说不出口的,毕竟她和杜云歌的关系还没亲密到能够毫无芥蒂地讨论自己中意的人的类型是什么的地步。 ——但是她可以换个方式表述出来啊。 妙音门门主的师姐、妙音门的副门主,威名远至塞外的薛书雁,怎么可能真的是传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冰冷冷的没人气儿的家伙?她肚子里的弯弯绕绕可比谁都多,要不怎么连杜云歌这样的傻大头都知道,何蓁蓁最怕的人——不管是在武功方面还是在计谋方面——就是薛书雁? 薛书雁半敛着眼睛,好似无意提及般地开口: “……以为你无意婚姻之事。云歌今天不是还说过不想嫁人的么?” 只不过杜云歌那神奇的脑回路就算重活了一遍也没有半点即将改善的迹象,具体表现在她举动上的时候就是她睁大了那双波光流转、令人心醉的桃花眼,难以置信地看向了薛书雁。 要不怎么说有些人的眼睛是真的好像会说话一样呢,她就这么一个眼神,就能让薛书雁本来就弯弯绕绕一点都不少的心里立刻就像是被塞了更加杂乱的一大团东西进去一样,刹那间各种各样的想法一股脑地涌了上来: 她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难不成云歌其实还是想嫁人的?想嫁的还是何蓁蓁这种人?!这么一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口是心非这种事还真的蛮有可能发生在云歌身上的。不成,我要阻止她,何家庄庄主可不是什么良配。 ——然而老天作证,杜云歌可真的没这个意思,她只是想表达一下例如“我就算要嫁人也死都不会嫁给何蓁蓁这种坏胚子的”、“师姐你竟然还能记着我不想嫁人这件事我真是太开心了”这样的情绪而已。 然而杜云歌以为自己的薛师姐已经完美地理解了她的眼神所传达的意思了,所以正当她准备就着“何蓁蓁可真不是个玩意儿”这个话题开展出去的时候,就听见薛书雁又开口了: “何家庄起家的根就不好,纵有百余年传承,说到底也终归是山贼土匪之类的末流集合,比不上我们妙音门百年传承、身家清白。” “云歌,何家庄庄主并非良配,你不要被她美色所迷了。” 杜云歌:……等等师姐,要不你以为我刚刚想说什么? 她俩大眼瞪小眼互相看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们好像要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这其实蛮好笑的,就跟“两个手帕交在说着什么亲密话儿、又得小心不要冒犯到对方好像很喜欢的那个人、结果说到最后发现其实这两人讨厌的人是同一个”的那种感觉一样。 杜云歌也是这么想的,能跟薛书雁讨论这个话题本来就是意料之外的、足够令人开心的事情了,而人在高兴的时候,说起话来是嘴上没有把门的东西的,一不小心就把最大的真心话给说出来了: “什么美色呀,她还没我好看,师姐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个。” 薛书雁:……她不是你这样的正儿八经的好看。那是媚骨天成,我怕你被勾走。 不过就算薛书雁心里都把何蓁蓁腹诽得从头到脚都没个好了,也不会在面上表露出半分来的,只是沉默着点了点头,看上去可真是个稳重可靠又寡言安分的样子,然而这副样子也险些被杜云歌的下一句话给逼得破功: “她连师姐的一半好看都没有呢!” 一直在旁边装作自己不存在的凤城春终于憋不住了,笑道:“你这可就吹得过火了啊,门主。” 杜云歌偷眼看了看薛书雁的神色,在确定了自家薛师姐不仅没有生气,似乎还有点小开心之后,就愈发吹得更过火了:“春护法说什么呢,我这只是说了大实话而已,薛师姐在我眼里永远是最好看的那个,没有之一!” 就在她们说话的当口,何蓁蓁已经跳上了比武招亲的擂台,并且轻轻松松地干掉了不少对手,要是一炷香之内再没有人去挑战她的话,她可就真的要按照规矩娶走杜云歌了。 ——可出乎薛书雁和凤城春预料的是,都十息过去了,她们之前安排好的那个人也没有露面的迹象,这是怎么回事,是事到临头露怯了,还是被什么人或者什么事情给绊住了手脚,无法赶来了? 但是不管怎样,时间是不等人的,如果真的一直没有人出面的话,那么杜云歌就真的要被何蓁蓁给娶走了! 不过幸好还有个薛书雁在这里。 然而就在负责抄底的薛书雁站起来的那一刻,杜云歌突然一言不发地拉住了她的手。 “这……”凤城春有点傻眼,按照她们的原计划,现在应该是薛书雁主动起身上去,说一番她们早就写好的类似于“我不想娶我们门主,但是有幸能跟何庄主这样的少年英杰交手的机会真是求之不得,我就冒昧前来挑战了”之类的客套话,怎么薛书雁反而被杜云歌这个傻孩子给绊住了…… 等等?! 就好像一道雪亮的闪电划破夜空一样,刹那间就有了个荒谬的想法出现在了凤城春的脑海里,而且这个想法越想越有道理: 杜云歌该不会真的突然就看上何蓁蓁了,之前的那些话都是小女儿家家的别扭?!所以她才要拦住薛书雁,要跟着何蓁蓁走?! ——别说,那还真是杜云歌上辈子干过的事儿。 杜云歌紧紧地抿着唇。 她算是想明白了,一切上辈子在此刻的疑问全都在这里得到了解答: 如果她上辈子没有猪油糊了心、被花言巧语迷了眼的话,那么薛书雁就是要上去打这最后一个擂台的,凤城春她们都安排好了,绝对不会让她真的就因为一场比武大会定下终身,可见凤城春是真的把她在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疼。 那么……薛书雁呢?是不是上辈子如果没有她拦下的话,薛书雁也会去挫一挫何蓁蓁的锐气,不让她带走杜云歌,这样一来,杜云歌还是那个可以在妙音门里无忧无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门主,薛书雁也会是她永远的妙音门里的大师姐,板上钉钉的左右手和副门主? 而此时,薛书雁的疑问声打断了她所有的思绪,那冷冰冰得似乎不带半点人情味儿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冻得她刹那间就回神了: “云歌?” 杜云歌回过神来之后才发现,她不知不觉间已经无意识地拉住了薛书雁的袖子。 这真的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而已,因为薛书雁总是那个会站在她身边的人,如果杜云歌有什么问题的话,只要伸出手去拉一拉她的衣袖就好了,但是好像这个动作让薛书雁误会了什么,要不她说话的声音也不会又变回那种冷冰冰的样子了。 可此刻台上的那柱香只剩了最后的小半根了,也就是说,眼下的状况已经容不得再拖延了,更来不及解释什么。 杜云歌情急之下飞速松开了薛书雁的衣袖,千言万语汇成简单而铿锵有力的一句话: “薛师姐,你务必要打赢这场擂台!” “你要是能赢下那家伙——”她纤手一指,遥遥隔空点了点正站在擂台上含笑睥睨四周的何蓁蓁,因为来不及更好地措辞了,所以明明一句允诺犒赏的话,倒硬生生被她说得活像在私定终身一样: “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第9章 横刀 杜云歌这话一说出口,就觉得有哪里不对,等到她看到了薛书雁的眼神之后才反应过来—— 她对何蓁蓁的排斥表现得太明显了。 前生的死亡带给她的心理阴影实在太严重了,以至于就算重活了一次,挥之不去的巨大阴影也笼罩在了她的头上挥之不去,因此她在说话的时候、尤其是在说跟何蓁蓁有关的事情的时候,便不自觉地就流露出相当多的负面情绪出来了: 这根本就不像是“不想嫁人”这个程度的排斥,而更像是在面对着什么能够要了她的命的洪水猛兽。 可是何蓁蓁现在还没有把她的野心摆在明面上半分,依然是在江湖中人人都要夸赞一句“年少英杰”的何家庄庄主,倾慕何蓁蓁的人简直能手拉手绕着何家庄转一圈——不过喜欢杜云歌的人更多,应该能绕着何家庄转上十圈有余——她对何蓁蓁的惧怕可以说是相当没有道理的。 杜云歌还在心里盘算着接下来怎么圆自己的反应呢,就发现薛书雁的情绪和她预想中的迟疑完全不一样,甚至还有了丝松动,带着股隐约的、几不可查的高兴。 一脸懵逼如坠云里雾里的杜云歌:???薛师姐你高兴个啥??? 这种高兴的情绪对薛书雁来说可真是太罕见了,等到杜云歌再凝神定睛看去的时候,便宛如晨间初露、夜里昙花一样转瞬即逝,倏忽间就又被薛书雁一贯都冷冰冰的神色给压下去了。 就好像为了验证刚刚的温柔不是杜云歌的错觉而是真实存在的一样,薛书雁的手迟疑着摸上了杜云歌的头,在不弄乱她的发髻的同时轻轻地拍了拍,就好像在安抚一个小姑娘似的,不带半点别的多余的情绪,却莫名让人有了种相当安心的感觉,毕竟那可是“言不轻许而有诺必行”的薛书雁: “好。” 薛书雁深深凝视了一眼杜云歌:“你可千万要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她开口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就已经有点奇怪了,但是杜云歌眼下只想活命,哪儿还能分辨得出这点微小的不同来,只能点头如捣蒜地一叠声应道: “好好好,师姐说什么就是什么,师姐到时候要什么,我就肯定给你什么!” 薛书雁又看了她最后一眼,随即头也不回地飞身上了比武高台。她落在台上的时候简直就像一片落叶或者一枚花瓣这样轻巧的东西落在了平静的水面上一样,恍若一点重量都没有的,分毫灰尘都没有扬起来,光看这个身法,也足以让人知道面前这位穿着鸦青色箭袖轻袍的女子绝对不会是什么容易对付的对手。 平心而论,薛书雁长得是真不如杜云歌好看——不,倒不如说大部分普通人在杜云歌的面前都算不上好看——但是至少她也是个修眉深目、五官轮廓分明的塞外美人,只不过在以传统的中原审美的影响下,在杜云歌这个武林第一美人的衬托下,就显得不是那么出彩了。 就杜云歌所知,私下里喜欢薛书雁的人其实也不少,不过这种喜欢不是倾慕之情,硬要说的话可能把她当做自己要追赶和超越的对象来说更合适一点,再通俗一点讲的话,薛书雁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因此,待到薛书雁飞身上台的时候,引发了一浪高过一浪的疑问声和惊叹声、甚至还有赞美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愧是当今中原武林年轻一辈的第一人!这个身法真的是踏萍渡水、身轻如燕啊,普通人怕是得练上几十年才能有这种程度的十分之一吧?” “天爷,幸好刚刚我没上去,这可是薛书雁,除了何家庄庄主怕是能勉强和她有一战之力外,换谁能顶得住?!想想还有点后怕呢。” “……等等,薛书雁为什么要上来?这是妙音门门主的比武招亲大会吧,她一个妙音门大师姐跟着瞎掺和什么?难不成其实她已经和妙音门门主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眼下的这个大会就是为了让她们过个明路的?” 这个说法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引发了热烈的新一波讨论:“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忒不厚道了呀,这是在把咱们一大群人都当猴耍呢?” “就是就是,不知道车钱饭钱都很贵的吗?” “我作证,这两人关系其实好得不得了,我刚刚还看见了薛书雁她在摸杜门主的头发!” 此话一出,立时人人都把目光投向了端坐于高台之上的杜云歌。杜云歌虽然隔得远,武功也不好,听不清这些人都在说些什么,但是这么多人的目光加在一起后实在太有存在感了,她不得不向身边的凤城春求助道: “春护法,你能不能听清这些人在说什么呀,他们为什么都在看我?” 凤城春留给了她一个含义复杂的眼光:“门主啊,你要不要自己想一想?” 杜云歌还真的就正儿八经地想了起来,并且还真的就凭借着她那神奇的脑回路想出了两件事: 第一,薛书雁的年纪其实和她差不了多少,像刚刚那样摸着她的头安慰她……真是太过分啦,就好像在把她当成什么小姑娘一样,亲昵得简直不像是薛书雁这个冷心冷面的家伙能做出来的事儿;第二,这是比武招亲大会。 ——比武招亲、比武招亲,重点不在“比武”,而在“招亲”。 杜云歌福至心灵地一下子就想明白了:哦,原来是这样。只要薛书雁往台子上一站,是个脑回路正常的人都会以为她是要为了娶杜云歌上去的,呜呼哀哉,天亡我也。 她顶着从四周投射来的类似于“薛姑娘为什么要这么想不开”、“这是在明目张胆以下犯上吗”、“你们竟然还能搞内部消化这样的话还比个劳什子武啊不知道远道而来的车钱和住宿钱都很贵的吗”这样含义复杂的目光,只恨不得把脸埋进手里去,沉痛地想道: 薛师姐,真是太对不住了,为了保住你这乖巧可爱的小师妹的一条小命,你的清誉什么的……就先牺牲一下吧。 只不过此刻站在台上的薛书雁完全没有感受到杜云歌的欲哭无泪和极强的求生欲。她缓缓从腰侧抽出她的佩刀,对着站在她面前笑意盈盈的何蓁蓁一拱手,把“惜字如金”这四个大字发挥到了极致: “何庄主,请。” 何蓁蓁看着薛书雁手里的刀,脸色一刹那变得相当不好,都有隐隐的杀气从那双妩媚多情的眼睛里透出来了,要是周围没有人看着的话,保不齐这人就要冲上去跟薛书雁拼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中原武林人人皆知,薛书雁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 什么叫真正的练武奇才呢?人家练一天顶你练十天、人家年纪轻轻就有与武林泰斗一战的功力这样的残酷对比都只不过是基本操作,更可气的是这些人天分极高,学什么就能立刻懂什么,很快就可以从不过一介初学者变成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的高手。 你以为这就完事儿了吗?以为这些人一定仗着自己很有天分所以偷懒了、你靠时间的积累辛辛苦苦勤修不辍还是能弥补的了这差距的吧? 还真不是。这些人在发现了自己的练武天分之后简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个个都在为武发痴的路上越走越远。走得越远就会发现原来练武这么有意思,越有意思就越想练下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永远也出不去的怪圈,茶不思饭不想,一心一意只想练武,颇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入魔趋势。 而正不巧,薛书雁就是一个这样的“武疯子”。 人人皆知妙音门薛书雁武艺高强又忠心耿耿,好像就没有她不会的东西,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其实也是有最偏爱的武器的: 雁翎刀。 她的剑法师承自妙音门的冬护法,武学理论和杜云歌一起师承自春护法凤城春,还和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起练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合璧剑,按理来说长剑才应该是她最谙熟的武器,但是她是个胡人,还是个从来就没费心掩饰过自己身世的胡人。塞外游牧部落向来秉信弱肉强食的草原法则,生活在无垠草原上的游牧者们个个都是马上能对枪、策马走四方、身量尚未成熟就能舞刀弄枪的英杰,要说一个胡人用刀用得不好,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但是从来没有人能知道薛书雁的雁翎刀的名字,因为这把刀就是最普通的、地摊上几十文钱一把的刀。 一把刀如果不出名,其实那也是不要紧的,只要它的使用者足够有名就可以了。就好比薛书雁和她的雁翎刀,向来都是不轻易出鞘的、能令人闻风丧胆见刀识人的凶物。 何蓁蓁在心里腹诽了一百万次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拼的薛书雁:薛书雁今天这是吃错药了?这么拼?!知道的可以说这是个比武招亲大会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她有杀父夺妻之恨呢,拿出这么个架势来简直就是在明摆着跟我不共戴天!! 不过堂堂何家庄庄主毕竟是个人精,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表情和心态,对着站在她面前一言不发的薛书雁笑道: “不会吧,薛师姐也来跟我抢人?你们这是要搞什么呀,不厚道,忒不厚道。” 她眼波流转之下,自然而然地就瞥到了端坐在高台上的杜云歌,便飞了个眼波过去。但是像她预想中的杜云歌被她撩得双颊绯红的那一幕并没有出现,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反而像见了鬼一样匆匆地移开了目光,那种冷淡而矜持——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个样子的——的神色真是无人能看了不动心。 何蓁蓁失望地想道,看来是没有办法让杜云歌对自己一见钟情、继而把薛书雁这个武疯子拉走了。没关系,来日方长,后会有期,她对自己勾人的本事还是很有信心的,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若假以时日,她肯定能把杜云歌从妙音门带走。 结果她刚这么想完,回过神来就迎上了面前面无表情、杀气腾腾、而且似乎好像杀心更重了不止一点半点的薛书雁。 隐约感觉到自己要倒大霉了的何蓁蓁:???不是,等等??我干什么了我???? 第10章 刀光 不管何蓁蓁对眼下的情况多一脸懵逼,对妙音门今天搞出来的这一套弯弯绕绕有多不耐和不解,都不影响她对当下情况最起码的一点认知: 薛书雁今天是要拿出真本事、真功夫来和她硬碰硬的。 这让何蓁蓁的内心涌上了一阵相当强烈的嗜血之情,要不是她现在还得顾忌着何家庄的名声,不能在这里就和妙音门这个传承了数百年的名门大派撕破脸皮的话,她真的很想和薛书雁以命相搏,让这位忠心耿耿的未来的薛副门主好好睁开眼看看,谁才是当今中原武林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去,对着面前刀已出鞘的薛书雁礼貌地一拱手:“薛师姐先请。” ——其实按照薛书雁的辈分看的话,当今中原武林的诸位年轻一辈的全都叫她一声师姐也委实算不得冤。人人皆知妙音门中有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在武艺和杂学方面都各有所长,为首的凤城春在暗器上造诣最高,还曾经去少林藏经阁看过书,年轻的时候又曾和妙音门前任门主一同遍历九州,兼以她又有过目不忘之能,可以说中原武林的各家绝学,但凡是写在纸上过的,就没有凤城春不知道的。 按理来说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会被很多门派忌惮的,毕竟“藏私”这件事似乎已经成了各家各派都默认了的规矩,连妙音门也不能免俗,更甚者也不是没有,就好比在某些完全依靠血缘关系和代代相传建立起来的门派里,甚至除去核心的那些亲缘关系和掌门最重的弟子外,别人根本就接触不到最为关键也最精妙的传承半分。 但是一来凤城春已经多年不练武了,天天只负责看账本和养大杜云歌,也就不用担心她会借助这些额外知道的东西去加害别门别派;二来凤城春所知的那些武学最多也只不过是各门派拿来给外门弟子防身和练武用的粗浅功夫,哪怕她把这些东西全都背下来也不足为惧,最多也就是所谓的“万金油”型的人才:什么都略懂一点,但是什么也都不精通。毕竟要练这些粗浅功夫的外门弟子人数肯定很多,又不可能专门派人去一一讲解,所以这些功夫也就自然不会特别精妙高深,被外人知道了的话也就知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直到薛书雁这个武疯子拜在了凤城春名下,那帮之前还在暗地里笑凤城春“什么都不精通,知道的再多又能怎么样”的家伙们才切实地感受到了有这么个师父在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武学这东西,不管是高深精妙还是粗浅简单,只要是同出一源的东西,就都能用同一门派和传承里的道理解释得通。最高深的武学也要靠着最基础的练习打下底子,而如果基本功打得足够好的话,日后修行更加深奥的招式的时候,也可以事半功倍。也就是说,只要有这个天分也有这个心思,就以少林寺为例,凭着一部最简单的扫地僧都会用的棍法摸索出降龙十八掌的掌谱也是有可能的,毕竟二者同出一源,循着最简单的棍法中蕴藏的真气流转方式和招式等等关键因素所表现出的信息逆流而上,最终就可以由浅入深、去粗存精。 可是他们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薛书雁已经在极短极短的时间内就把各门各派的武功倒着推了一遍,外人还没法抱怨,毕竟这真的只是最简单的功夫而已,要怨的话就只能怨为什么薛书雁这么聪明,看看别人家的徒弟再看看自己家的徒弟,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也就是说,眼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管哪门哪派的武功都能说得头头是道或者学得像模像样的薛书雁,堪称当今武林年轻一辈中的大师姐。不管是谁,遇到了她之后叫一声“薛师姐”,薛书雁也当之无愧。幸好薛书雁曾经对着妙音门的四位护法发誓过会一直效忠于妙音门的现任门主杜云歌,而杜云歌又是个闲的没事绝对不会从忘忧山上下来半步的性子,这才让那些终日因为自家绝学竟然就被这么轻松快捷地破解了而整天惶惶不可终日的门派心安了几分。 ——但是被她学去了招式的门派里可绝对不包括何家庄这个前身是山贼土匪的分赃窝点的新兴门户,何蓁蓁称呼她一声“薛师姐”,委实把她的地位抬得有点过高了,也把两人之间的关系拉得过分亲密了。毕竟要是真的论起称呼上的辈分的话,何蓁蓁可是何家庄的一代庄主,而薛书雁只不过是妙音门的下任副门主而已,连上任都没,自然是不用何蓁蓁这么礼遇的,何蓁蓁用平辈之礼来对待薛书雁就可以了,根本不用这么客气。 如果薛书雁眼下真的是名正言顺了的妙音门副门主的话,倒还当得起这么一句“薛师姐”的客套话,但是架不住她没上任啊,是个有心人就要觉出点不对劲的意思来,这不,擂台下就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悄声讨论起来了: “何家庄庄主和薛姑娘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我觉得不应该啊?”说这话的应该是个完全的路人,对两人的称呼也相当客气,说的话也没啥大问题: “何家庄庄主这也太客气了吧?”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更大的一股窃窃私语的声音盖过了那些纯路人的看戏的声音,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就带着周围的人一起猜测起所谓的“内情”来了: “要是我是薛师姐的话,我肯定要对妙音门门主有点怨怼之情的,毕竟薛书雁可是人人皆知、板上钉钉的妙音门副门主,结果杜云歌这个傻子就这么生生把人家给耽搁了好几年,换个人就都要觉得杜云歌干的不是人事儿啊。” 从这里开始,讨论的风向就开始不正常了,可没成想接下来还有屁股更歪的: “薛书雁会不会正是因为她坐了这么久的冷板凳都没能被提拔成副门主,才生了想要改投别门别派的心思的?这么想来的话何家庄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了。要是薛书雁真的要改投何家庄,那和何家庄庄主提前搞好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 “薛书雁是何等英雄人物!要是她来何家庄的话,庄主肯定要把她奉为上宾、虚席以待,怎么会让她受到还在妙音门的时候遭的这等委屈?” 凤城春耳力好得很,早就把台下这些别有用心的话语听了个一清二楚。她不禁有些心惊,想着万一杜云歌这个傻姑娘真的信了这些瞎话的话该有多伤心,便急急转过身去想去跟杜云歌解释: “门主……” “春护法不必惊慌。”杜云歌轻轻地握了握凤城春的手,一触即放,声音放得相当轻,就连近在咫尺的凤城春如果不凝神去读她的唇形加以辅助的话都听不清她刚刚说了什么: “我信薛师姐。” 就算嘴上说着的是这么熨帖又坚定的话语,她看着台下这些尚在喧嚷不休的人的时候,面上的神色依然是平静而毫无波澜的,这让凤城春委实好生欣慰了一下,自家门主终于有了点变聪明的迹象了,真是可喜可贺的大喜事,她决定改天就下山去,往忘忧山山脚的那座香火终年旺盛得很的庙里点上盏长明灯。 有的时候,在某些特定场合把某些人抬得过高,就是明摆着的“捧杀”的意思了,薛书雁自然也知道这一点。她的眼神几不可查地往旁边飞了一下,发现杜云歌依然端坐在高台上,以手支额侧偏着头,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们即将进行的比武呢,完全没有表现出半分被挑拨到的样子。 全中原武林都知道杜云歌长得好看,更别说她今天还穿了一身繁丽富贵得举世无双的嫁衣、用了上好的胭脂、正儿八经地画了大妆、戴了全套的首饰,亲自前来观看比武招亲大会的结果。这位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光是这么不言不语地静坐在那里的时候就美得像一幅画了,更何况她刚刚还对薛书雁亲口说过那样的话呢? 薛书雁一瞥之下,看见了杜云歌如常的神色,便突然安心了。她看了看何蓁蓁腰间佩着的那根暗红色的、布满了细微却锋利的倒刺的龙骨鞭,垂眼轻轻一点头道: “远来是客,何庄主请。” 何蓁蓁也看见了杜云歌的神色。没人觉得素来都被叫做“傻大头”的美人儿能够藏得住心事,也就是说,杜云歌是真的没有被她刚刚对薛书雁的那个称呼离间到,更没有被她安插在人群里的那些卧底趁机散布开的言论干扰到,这让何蓁蓁最后的一点指望也被捣了个稀巴烂,只能勉强笑道: “即使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何蓁蓁就先出了手。她抽出腰间长鞭的速度飞快得只能让人看清她动作的残影,刹那间就抖开了那一条让多少妄图冒犯何家庄的宵小之徒命丧黄泉了的龙骨鞭,雄厚的气劲飞速贯穿了整条鞭身,带着尖利的风声直直袭向了薛书雁,一出手就是大杀招,那锋锐的杀意让看台周围的人都不自觉地让出了数尺之远,生怕被何家庄庄主的龙骨鞭余韵给波及到。 龙骨鞭是软兵,对上雁翎刀的话如果用得妥当,还是能占好几分便宜的,然而对这来势汹汹的一鞭,薛书雁甚至连刀都没有多用,只是倒转了手上的雁翎刀的刀口,用浑厚的刀背狠狠往前一拍,正巧赶在龙骨鞭去势已老、来不及变招的当口,就把龙骨鞭给反荡了回去。 何蓁蓁急急反身避开朝自己直接荡了回来的龙骨鞭,利用着虽然不及薛书雁轻灵迅捷、但是也称得上赏心悦目的身法拉开距离之后,目眦欲裂地挥出第二鞭,愤愤道: “薛姑娘也太小看人了!明明有刀,却又不用,是何道理?!” 薛书雁依然没有动用她的雁翎刀,只是又一次用刀背把那条鞭子反弹了回去。她的举动使得何蓁蓁方寸大乱,觉得不管怎么出手都不顺心不得劲,明明都还没正儿八经地过招呢,她就被薛书雁自带的这种气势给狠狠地压了一头,等到第三鞭打过去的时候,连一旁观战的凤城春都觉出不对劲来了,对着面上表情还没什么变化,然而双手紧紧抓着裙子,都要把那件大红的嫁衣给抓出褶子来了: “门主稍安勿躁,书雁今天一定能赢。你看,何家庄庄主招式全乱了。” ——不是何蓁蓁自夸,自从她入了江湖以来,多少人见到她都得恭恭敬敬尊称一声“何家庄庄主”,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也都得或多或少地说几句“庄主真是少年英杰”,然而这些话语的后面,总是要有人有意无意地补上这么一句: “可惜啊,怎么说都还是跟妙音门的薛书雁……差了那么一点点。” 这句话对何蓁蓁来说简直就是穿耳魔音,是她的心头执念,是缠绕了她多少年的心魔,以至于在出到第四招的时候,她已经完全不记得什么一勾二缠三绕四挑的鞭法口诀了,只想着一件事: 我今天就要在这里打倒薛书雁!要把她打到台子底下去,要让她那张永远都在冷冰冰地嘲讽别人的脸再也挂不住! 然而薛书雁根本就没给她把这个妄想付诸实践的机会。她在实打实地放了三招的水之后,瞅准了第四招的那个大空隙,那把闻名中原武林的雁翎刀终于露出了它应有的锋芒。如果说何蓁蓁抽出龙骨鞭的动作还能勉强让人看清残影的话,那么薛书雁出刀的那一瞬间就根本没人能看清刚刚发生了什么。 ——你可以看得见月有阴晴圆缺,你可以感受得到明亮的月光,但是你能捕捉得到月光吗? ——你可以听到风声入耳,萧萧瑟瑟,你可以感受到春风化雨的暖,秋风卷落叶的清寒,但是你能捕捉得到风吗? 薛书雁的刀正是这样的刀,兼具了塞外胡人的刀刀致命和经过凤城春教导提点之后的含蓄而后劲悠长,简直就像是一块产自苏杭之地的上好的云纱,一尺就能拉到半丈那么长,美则美矣,柔则柔矣,但是真正等她出招完毕之后,便要从柔美的表象下露出沾满了鲜血的金铁,无人能挡! 一点寒光先到,刺骨杀气后至,凛冽又锋锐的、来自金铁的寒意直接逼得何蓁蓁不得不飞身后退,然而这次薛书雁可完全没有了继续谦让的意思,飞身欺上前去,雁翎刀的刀刃在极短极短的数息时间内就和何蓁蓁的鞭柄对了十好几刀,直震得何蓁蓁双手发麻。 何蓁蓁的龙骨鞭的鞭柄原本就不是为了当做短兵用的,因为谁都没想过她会被人这么快就逼近了身。但是眼下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硬是用鞭柄当做了短兵,和薛书雁对起了刀来,直到一十三刀的时候,她终于双手发麻到了脱力的地步,那把暗红的龙骨鞭就直直地被雁翎刀打得带着旋儿飞了出去,何蓁蓁也被这一刀的余威力逼得不得不飞身下台,尚在比武台周围的人赶忙纷纷躲避,且暗自心惊: 薛书雁这也太不给何蓁蓁面子了! 而且说句不客气的,这已经脱离了“不给面子”的范畴,简直就是在把何蓁蓁、乃至何家庄的脸放在地上一通狠踩啊! 何蓁蓁被打落下了比武台之后还在那里惊魂未定地喘着气呢,就听见站在比武台边上的薛书雁缓缓开口了: “今天可是门主原本拟定大婚的吉日,好日子里不能让兵刃见血。” ——她竟然是在一板一眼地回答着在第二招的时候何蓁蓁问的那个问题,可以说是相当气人了。可见何蓁蓁单方面要和薛书雁誓不两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可是个面无表情、三言两语就能气死个人的主儿。 第11章 吉日 何蓁蓁恨恨一咬牙,只觉得自己像是个装满了水的鱼鳔泡一样,随便拿根针一戳她就能当场气到爆炸,但是输了就是输了,即便是堂堂何家庄庄主也只能故作大度地一抱拳,笑道: “薛姑娘真是年少英杰,身手不凡,何某佩服。” 薛书雁的心里可欢喜着呢,毕竟能打赢她的人要么都是七老八十的老爷爷老婆婆了,肯定不会这么乱来地在比武招亲的这个紧要当口上来挑战她的,要不的话那岂不是“一树梨花压海棠”,也太不给妙音门面子了;更别说还有不少人今天压根儿就没来,只让他们自己门派里的年轻人来了,也就是说—— 她刚刚在众人的面前打赢了何蓁蓁,那接下来岂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迎娶云歌了? 一念至此,薛书雁就开心得简直想哼个塞外小曲儿出来表达一下自己欢快的心情,但是她已经习惯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因为这是对“妙音门的薛师姐”来说最为安全的表情,没人能够从她不动如山的外表下看出任何东西来。 当年她下了决心,对着妙音门的四位护法发下毒誓,要留在忘忧山上永远地陪着、永远保护着杜云歌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了,不管是负责教导她百家武艺理论的春护法凤城春还是负责教导她剑术的冬护法,都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过她: “云歌不管是心计上还是习武天分上都远远不及你,书雁。如果你真的要留在这里的话,你就要做好长久保护她的准备,千万不要在任何地方让你的敌人抓到你的把柄和破绽。” “你须得不动声色,泰山崩于前也不能有任何表示,这样你的对手就看不清你,摸不透你的底细,你就可以在尚未出手的时候占得些许先机。” 薛书雁自己本来也不是什么喜欢热闹的性子,在此之后更是喜怒均不动于色了,就算她现在高兴得很,连凤城春和杜云歌也很难看出她的真实情绪来,更不要说完全就是个外人的何蓁蓁了。 所以此刻何蓁蓁眼里的薛书雁是这个样子的:明明轻轻松松打赢了她却完全没有分给她半分心神的意思,还是那么副冷淡的、似乎对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来的样子。 何蓁蓁向来一看见薛书雁这个样儿就气得牙根痒痒。她看了看远处已经站起来了、准备离开的杜云歌,一计不成又心生一计,压低了声音对薛书雁道: “只是薛姑娘可切莫忘了,这是比武招亲大会。” “你打败了何某,何某自然心服口服;但是从另一面讲,你这可是生生阻断了你们门主今日大婚的好事,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兼以今天可是难得的良辰吉日,错过了今天,可就不知道下一次你们门主出嫁的时候还能不能赶上这样的吉日了。” “既是如此,你就不怕你们门主对你心怀怨怼?” 薛书雁也回过头去,看了看站在高台之上一身红衣的杜云歌,淡淡开口: “良辰吉日从来没有错过的道理,不劳何家庄庄主费心。” 何蓁蓁:……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然而薛书雁完全没有给何蓁蓁把疑问说出口的机会,她说完这句话就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了,继续站在了比武台上,等待下一位来者的挑战。 但是妙音门薛书雁的威名委实过盛,明明比武台上只有她一个人拄着刀垂着眼、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而已,却硬生生让人有种正在面对一座无可逾越的大山的错觉,别说一炷香的时间了,再加上十炷香估计也没人敢来挑战她。 何蓁蓁咬着牙看着站在台上的薛书雁,心知今天不管她想干什么怕是都干不成了,便悄无声息地在前来接援的何家庄众人的簇拥下离去了,临走的时候她又恨恨地看了一眼薛书雁和杜云歌,小声地咬牙切齿道: “妙音门……你们且给我等着。” “这么多年来吃过的苦我定要如数奉还,我何家庄何蓁蓁和妙音门此生势不两立!” 比武招亲大会的每次挑战限制时长都是一炷香彻底燃尽的时间,如果这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之后还没有人敢上来挑战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最终的赢家。等到薛书雁在擂台上站满了真正一炷香的时间也没有人敢上来挑战她之后,负责主持这次比武招亲大会的凤城春终于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是该失望还是该庆幸的好: “本次比武招亲大会就此结束,胜者——薛书雁!” 凤城春这带着满满的辽东口音的一嗓子喊出来后,便是石破天惊的尘埃落定,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薛书雁要么可以从此翻身当她风风光光的妙音门副门主、要么可以娶到倾国倾城的门主杜云歌,真是人生至此别无他求,令人羡慕得眼都要变红了。 就连薛书雁自己都是这么想的。 直到薛书雁从比武的台子上下去,以最后的、完全的胜者的身份站在了杜云歌面前的时候,她却突然发现了一件让她不得不改变想法的事情: 杜云歌在看着她的时候眼神发生了变化。 明明杜云歌在她上台前的时候,看着她的眼神还是那么全然的信赖和喜爱,哪怕不是那种在看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该有的眼神,至少也是看着自己亲密的友人、值得依靠的同门师姐这样的眼神,但是自从薛书雁赢下了这场比武,她在看着薛书雁的时候,眼睛里已经带上了一点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抵触和恐惧。 薛书雁只觉自己那颗雀跃的心被兜头泼了一桶凉水,瞬间就冷静下来了,不过从她的面上表情是看不出这么复杂的变化来的,至少在杜云歌的眼里是这个样子的。 ——在薛书雁赢了何蓁蓁的那一刻,杜云歌明明应该感到高兴的,但是她却不由自主地轻轻打了个哆嗦。 俗话说得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上辈子的婚姻和人生都是以无比惨烈的方式结束了的杜云歌对这个道理向来明白得很,她也在努力地一直想要避开任何一个和何蓁蓁有交际的机会,但是杜云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个曾经把妙音门打压得百年基业毁于一旦、甚至还亲手给了她个一剑穿心的何蓁蓁带给她的心理阴影实在太大了。 她让杜云歌不仅害怕起了眼下这个还没有露出任何马脚的何蓁蓁,更是让杜云歌对婚姻都怕得要死了。哪怕重活了一遭,哪怕何蓁蓁已经被薛书雁打了下去,哪怕杜云歌眼下面对着的比武招亲大会的最终赢家是她一直信赖得不得了的薛书雁,这种恐惧感也不能被这些令人振奋的消息削弱半分。 然而杜云歌是个切切实实的傻姑娘。她甚至自己都没有察觉得到自己的恐惧已经在“害怕何蓁蓁这个曾经杀过她的人”的基础上更进了一层,变成了“害怕婚姻”,依然对着向她走过来的薛书雁露出了一个微笑: “辛苦薛师姐了。” 光从杜云歌的声音听来的话,她当下的情绪就好像真的没有什么问题一样,也怪不得凤城春会在旁边拿这件事打趣了: “今天可是难得的吉日,适合嫁娶。如果要等到廿四那天的话也不是不行,但是总归没有这个霜降好。毕竟廿四的日子是选给外人看的,那天适合的是嫁娶和结盟,但是这个霜降是诸事皆宜,尤宜嫁娶。” “如果门主真的和外人大婚了的话,就要在霜降拜堂,在廿四下山;可架不住赢了比武的人是咱们书雁呀。既然书雁是自家人,也赢下了比武招亲大会,那择日不如撞日,就正好在今天大婚吧?这样一来,也不用非要卡着那个廿四的日子下山了,你们就一直待在忘忧山上,倒也正好。” 然而出乎凤城春意料的是,不管是杜云歌还是薛书雁都没有说话。 ——这简直太不对了。她心里一惊: 薛书雁不是爱开玩笑的性子。她向来沉稳可靠又寡言,老成得简直不像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如果有人跟她开玩笑但是她没有反驳的话,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薛书雁默认了这个玩笑是真的;而杜云歌向来又是个傻乎乎的姑娘,像这种事,怎么着都要开上个玩笑再嘻嘻哈哈几声,才是杜云歌的正常做法。 不管是对薛书雁还是对杜云歌而言,此刻的沉默委实太反常了,凤城春不得不停止了打趣,皱起眉头重新审视着面前这两个可以说是自己一手抚养大的孩子: “你们今天这是怎么了?” 杜云歌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她感觉“大婚”这个词语真是太让人窒息了,哪怕凤城春只是这么开玩笑地提一嘴、而且被拿来开玩笑的还是绝对无害的薛书雁,她都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只能勉强笑道: “没怎么,只是一时间走了个神。” 薛书雁依然在细细地观察着杜云歌的一举一动乃至每一个眼神,自然也就对凤城春的回答慢了那么半拍: “我在想……门主是不愿大婚么?” 对她的这个反问回来的问题,凤城春和杜云歌两人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你难不成真的想娶门主?!”凤城春震惊地看着薛书雁,有种“自己辛辛苦苦养了这么大的白菜竟然真身是要拱走自己养大的另一棵白菜的猪、我真是看错你了”的感觉,虽然她之前真的拿这两人常开玩笑,但是如果薛书雁真的要娶杜云歌的话,她反而顾忌的东西就要变多起来了,想来普天之下的老母亲都是这个心态的吧: “书雁?你说话。” “……没有。”薛书雁垂下眼,轻轻拍了拍杜云歌的头,就好像她上台之前对杜云歌做的那样,依然是那副冷淡稳重又可靠的薛师姐的样子,就好像她真的没有考虑过“娶杜云歌”的这件事一样: “云歌不必担心,没人能逼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 杜云歌低着头揉了揉眼角。 当薛书雁简洁又不容反驳地说出“没人能逼你”的这句话的时候,她不知为什么就觉得眼角一热,这才彻底地、完全地认识到,她和上辈子的自己走过的道路,终于尽数偏离了开来,她再也不会被任何人带着、怂恿着下忘忧山,更不会孤零零地一个人死在何家庄的地牢里了。 而且现在薛书雁还在她的身边呢,还明确地说了这样的保护的话呢。 这句承诺就好像一个亘古绵延而永不可破的誓言一样,尚未散去的话尾余音就能使得杜云歌眼角发红,都有点劫后余生的想哭的滋味了。万般感慨之下,年轻的妙音门门主一时间竟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只得拉着薛书雁的衣角断断续续地小声道: “多谢……薛师姐。” 凤城春是何等人精,自然看出了眼下是个什么状况,但是薛书雁自己还都没挑明、甚至为了避免吓到杜云歌都自己主动退让了一步,她自然没有添乱多说话的必要,便叹了口气道: “好罢,只是可惜了这难得一见的吉日。” 第12章 人心 其实如果薛书雁真的要坚持和杜云歌大婚的话,还真没人能拦得住她。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个词用来形容堪称练武奇才的薛书雁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在冬护法和凤城春的双双教导之下,她早就不管在武艺方面还是在知识储存方面早早地就胜过了她的两位师傅;再加上她是打败了何蓁蓁、堂堂正正地赢下了比武招亲的,也就是说,不管是来硬的还是来软的,不管是强娶豪夺还是就事论事,她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迎娶杜云歌。 但是薛书雁自己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诚然,如果她选择先和杜云歌大婚的话的确可以尝试一下日久生情,但是薛书雁在在凤城春提到“大婚”两个字的时候,分明从杜云歌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仓皇和恐惧。 既然杜云歌已经无意识地表现出了害怕,那么薛书雁就不要这种日久生情。 人心是最善变的东西,却也是最真诚的东西。尤其是杜云歌这样的姑娘,你对她十分好,她也会回馈给你十分的好;你哪怕心底厌憎她,却又能把表面功夫做出十分的亲昵和信任,那么她就会百分百不掺假地回馈给你十分的亲近和依赖。 这样看来的话,想要诱导这么个小姑娘“日久生情”简直太简单了,只要一直一直对她好,那么按照她有恩必报、你对我好我也会对你好的为人处事的原则,她绝对会在长久相伴之后爱上薛书雁的,可是如果真的让薛书雁占了这个大便宜…… 向来刚正自持的薛书雁是真的做不出来。 这样的“日久生情”终归不是什么大喜事,因为总是带了点有意无意的诱导的成分的。这样的话,薛书雁宁愿花更多的时间去等,去一言不发地默默陪伴在杜云歌的身边,不做任何可能会误导和诱惑她的事情,等到杜云歌开窍之后再听天由命。 若是真心喜欢一个人的话,哪怕是漫长枯燥的等待,也都会变成令人开心的事情。更何况杜云歌若不下忘忧山,也就见不到别人,忘忧山上的品貌武功能够胜得过薛书雁的人,怕是再过一百年也出不来一个,所以她对自己的选择还是很有信心的。 薛书雁从来不打没有准备的仗,也不会做这种需要用太多太多的东西去豪赌的事情。在不能确定杜云歌如果真的跟她结婚之后,是会习惯她的陪伴进而错把这种陪伴当做/爱情,还是会将那点连杜云歌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恐惧放大得让她们只能止步于此、从此一见面就尴尬的要死之前,她可不要去赌这虚无的、微末的“日久生情”。 她定要等杜云歌开窍之后,再把这所谓的日久生情变成切实的醍醐灌顶。 ——可是这不应该,为什么杜云歌会害怕呢? 人如果害怕某种东西的话,无非就这么几种原因,一是对这件事的完全不了解,因未知而生出了恐惧;二是由于之前见过他人因为这件事而吃亏的样子,所以连带着自己也害怕起来了;三是自己之前在类似的东西上栽过大跟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便要对这方面的东西都要小心翼翼、避之不及了。 可是杜云歌生来就活在忘忧山上,从未下山一步,妙音门素来又没有男子,自然也就不存在“在类似的事情上栽过大跟头”这样的原因;不管是春夏秋冬四大护法还是薛书雁,还是十二舵主和剩下的那些普通弟子,一直以来也都对杜云歌相当爱护,尽可能地把所有不好的、不适合她听的东西都摒弃在了保护圈的外面,能够让杜云歌听见的也都是好故事,哪怕是薛书雁偶尔偷偷从山脚下给杜云歌带上来的话本子也都是适合她看的,也就不可能是因为“不了解”的这个原因了。 那么剩下的唯一一个可能性,就是“她曾经在这方面栽过跟头”,然而这就更不可能了。 其实薛书雁自己也知道,杜云歌根本就没在这方面开窍,要不的话她也不会心绪复杂地跟凤城春说“云歌就是小孩心性,春护法切莫当真”这样的话语了,但是杜云歌表现出来的恐惧却是实打实、不容置疑又无迹可寻的。 不过眼下明显一味地揪着这个问题也问不出什么来,于是薛书雁暂且把这个疑问放在了心底,转而处理起另一件更为紧要的事情来了: “云歌,你先回房去卸妆更衣,我和春护法有要事相商。” 杜云歌向来很听薛书雁的话的,因为薛书雁从来就不会害她,还常年都是给她背锅的专业户,再加上她性子冷,说话的时候总带着那么点斩钉截铁、不容反驳的意味,使得哪怕在面对四大护法的时候都敢撒娇过关的杜云歌向来都在薛书雁的面前不敢蒙混,便点点头道: “那我就先回去了。” 在杜云歌乖乖地被侍女引着回房更衣了之后,薛书雁便单刀直入地对凤城春道: “今天我们安排的人为什么没到?春护法,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今晚发生的事情真是太多了,被自己刚发现的“薛书雁其实对杜云歌有意思”的这个震撼消息分走了相当一部分心神的凤城春终于在薛书雁的提醒下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这件事的上面: “……幸好还有书雁抄底。说实话,如果面对何蓁蓁的话,那人的确没什么胜算,可是就算没什么胜算也不能不来啊?!” 凤城春越说越气,辽东人本来就性格直率,自己说着说着就能自己跟自己置气,更别说是这么大的一个篓子了:“这是谁手下的人来着?真是太不会做事了,打不过的话也得跟我们说一声啊,要是书雁当时正好有事不在该怎么办?!” 薛书雁细细思量了一下,肯定道: “是秋护法手下的人。” 凤城春这才怒火稍平,因为秋护法手下的人向来都跟秋护法本人一样,循规蹈矩得很,恨不得走一步看十步,要把一切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握在手心里才甘心。就好像这次的比武招亲大会,主要负责筹办具体事宜的秋护法在数月前就早早把什么都安排好了,哪怕是让对这方面一无所知的杜云歌拿着秋护法拟的单子也能顺利把比武招亲大会给举办起来的。 既然这样,那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就出岔子的,定然是有了什么意外状况——而且也不太可能是什么危及生命的大意外。毕竟妙音门传承数百年,家底丰厚,武学更是博百家之长,再加上这可是在她们自己的地盘忘忧山上,可以说除去何蓁蓁这样极少的强敌之外,还真不用担心除了杜云歌外任何一个人的安全问题: “让那人前来见我,说说原因。” 结果薛书雁还没来得及吩咐下去呢,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凤城春对这阵声音熟得很,一挑眉道: “人都说说曹操曹操到,可是这来的哪是曹公啊,分明是曹嵩。” 曹嵩是曹操的父亲,而诸位护法手下的人都是由她们亲手教出来的徒弟,自古以来便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要照这个道理来看的话,来者定然是秋护法本人了。 果不其然,来人三步并作两步急冲到她们的面前,重重单膝跪地,膝盖撞在青石板上的时候发出了相当让人听着牙酸的声响,可见是真的悔恨交加到极点了,要不的话不至于这么仓皇的,连膝盖骨这么脆弱又重要的、真气保护不到的地方都能往地上直接撞过去: “春姐息怒,容我一禀!” 薛书雁赶忙侧开身子避开这一礼,毕竟长幼尊卑有序,凤城春当得起这一礼,她是当不起的。 来人正是秋护法。 春夏秋冬四位护法都是妙音门前任门主捡回来又一手养大的孤儿,只不过捡到她们的时候,她们的年龄有大有小,被捡到的第一个、最大的也就是凤城春,只和当时的妙音门门主相差了没几岁。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的排序不是按照能力排的,也不是按照年纪排的,而是按照被捡到的顺序排的——虽然不管怎么排凤城春都在第一个就是了。再加上后来凤城春又是被前任妙音门门主指名托孤了的人,可以说不管从年龄辈分上来说,还是按照被器重的程度来说,其他三位护法对她也都该恭恭敬敬的,没毛病。 秋护法的全名是秋月满,取自“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用的武器是一对双钩,平日里负责的是妙音门所有的内政,擅长把所有的事情都提前安排得妥妥当当,简直恨不得把“算无遗策”和“一毛不拔”八个大字写成个布条绑在脑门上激励自己,但是眼下,秋月满脸上那种从容的神色已经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仓皇: “我最后一次见到那姑娘的时候,她说书雁给她安排了上去打擂台的任务,我便让她取了钥匙,去库房里拿把更好的、更趁手的武器,结果我刚刚回房的时候,发现钥匙根本连动都没动!” 凤城春不得不打断一下秋月满的话:“你是怎么看出来钥匙没被动过的?” 秋月满瞪大了眼睛,很奇怪为什么凤城春能问出这种话来:“我在钥匙的拉环和挂钩上系了根头发!毕竟库房里还有那么多钱呢,分毫都闪失不得!” 凤城春只觉无语凝噎:……这只铁公鸡果然铁得拔不下一根毛来。拜服。 秋月满继续道:“而且听春姐刚刚的描述,这小妮子是没有去比武招亲大会的现场?可是我在屋子里也没见着她,她这是去哪儿了?” 她剩下的半句话没有说出口,但是人人都意识到了被秋月满吞回了肚子里的那后半句话说的是什么: 难不成真的有人趁乱钻了比武招亲的空子,来妙音门的眼皮子底下作乱了? 在百忙之中,薛书雁还来得及欣慰地想,幸好她提前让杜云歌回去睡觉了。要不让她知道了的话,那还不得惊得手足无措、半晌都回不过神来? 结果薛书雁这一年的好运气可能都在比武招亲大会的时候用完了。就在她刚这么想完的下一秒,就从议事厅的门口传来了杜云歌的声音: “……薛师姐?如果我刚刚没听错的话,是谁走丢了呀?” 第13章 寒夜 杜云歌其实原本也打算睡觉的,但是等她卸了钗环、换了睡衣,连头发都细细通了一遍之后,总觉得没有薛书雁在外间陪着她,可真是哪儿哪儿都不对劲,便伸出手去摇了摇帐外悬着的那只银铃,问道: “我薛师姐呢?” 一旁闻声匆匆赶来的侍女被她这一问给问住了,想了好半晌才斟酌着开口道:“应该还在议事厅和春护法商讨要事吧。怎么,门主要找她吗?” 杜云歌怔了怔,问道:“那此刻在外间的人是?” “禀门主,是冬护法。”侍女答道:“要让冬护法进来么?” 杜云歌思量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了下来:“不了。” “为我更衣,再把那件大氅给我拿来,我要去议事厅找我师姐。” 杜云歌生来就不是什么练武的料子,可以说她的母亲、妙音门的前任门主的所有优点,她除了继承到了那一张堪称绝色的脸之外,就没再继承到别的什么好东西了。不管是背书记东西还是练剑练武,她会的东西永远只有那么一点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避免一门之主在半夜被外来的刺客给暗杀在自己的房间里,总要有那么个贴身保护她的人,而薛书雁作为她的同门师姐,又是和杜云歌年纪相仿的、能够说得上话来的同龄人,还武艺高强得很,自然就要当仁不让地担负起这个职责了。 虽然素来薛书雁都是睡在杜云歌外间的,杜云歌也看不见她,但是只要知道有这么个可靠的人在隔壁,杜云歌就能安心了。当得知了“薛书雁不在隔壁,在隔壁的是她们共同的剑术师父冬护法”这件事之后,也没能让杜云歌多安心几分,可见薛书雁对杜云歌的意义相当重要。 这种特殊的意义比起安全上的有保障来,更加类似精神上的依赖和安慰感,并不是说让一个有着差不多武功水平的人来保护,杜云歌就能安心的。 侍女们一听,这还了得,大冷天晚上的跑出去找人?换作有武功傍身的人的话倒也不是不行,有内力护体的人不怕这些;但是杜云歌的武功水平相当稀松平常,要是真的在这都要入睡的关头前去跑上一趟,那还不得染上风寒?凤城春是何等护犊子的人,来自辽东那边的带着口音的河东狮吼功力相当了得,要是让她知道了杜云歌是因为他们看护不当而染上风寒的,怕是凭着嗓门就能把屋顶给掀了,没人想听过一次之后再听第二遍: “门主切莫焦急,薛师姐向来行动干脆利落,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 “是呀是呀,还请门主耐心等候,稍安勿躁。” “要是让您在这么冷的天出去又染上风寒的话,春护法怪罪下来,我们谁都当不起啊!” 正在侍女们小心翼翼地用各种方法劝杜云歌留在室内等薛书雁回来的时候,冬护法已经在门外敲了三下,声音真是和她的称号一样冷,宛如一泓冰泉: “莫要拦了。” “门主,你该去议事厅看看。” ——真不愧是冬护法,不管是人还是声音还是名字都是一打一的冷。 杜云歌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对冬护法的敬意从来都只多不少,因为她是个和薛书雁一模一样的武疯子,一心只想着练剑练武,就连她门下的弟子们的武功水准都要比其他三个护法的要高出那么一大截来。撇开这不谈,在何蓁蓁上辈子已经把杜云歌关了起来、进而想对妙音门下手的时候,就曾经为此大发雷霆过: “我是万万没想到啊!弄死了一个凤城春,还有一个云暗雪!” 云暗雪就是冬护法的全名,取的是“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中前一句相邻的三个字,上任妙音门门主又正好是在玉门关附近捡到的她,便选了这句和玉门关相关的、最脍炙人口的诗句来为她起名。这个取名方式可以说跟凤城春的名字来由有异曲同工之妙了,兼具了省事凑巧和文艺几大因素,可见先不说妙音门前任门主是个怎样的人,至少这个起名的功力就很让人拜服了。 就在上辈子何蓁蓁差点就要把手彻底伸进妙音门的时候,薛书雁已经远赴塞外、杳无音讯一段时间了;凤城春身死,负责妙音门内政的秋护法不知所踪,夏护法向来是个腼腆得要死的性子,要不的话也不会常年负责杜云歌的衣食住行了,想让她在这种时候扛大梁,还真不如指望凤城春死而复生来得有指望一点。 就在这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紧要关头,从来都沉迷武学不问杂事的云暗雪站了出来,已一己之力扛起了大梁——虽然在何蓁蓁这样心肠狠毒胜似豺狼、又狡诈得比狐狸还要精明的人面前没能撑多久就是了,可见云暗雪对妙音门是实打实的忠心耿耿。 如果不看最关键的性别问题的话,云暗雪和凤城春对杜云歌来说还真是可以称得上“严父慈母”一样的人物:前者负责唱白脸,天天都得逼着心不甘情不愿的杜云歌去练剑;后者就要负责唱/红脸,在杜云歌真的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负责安抚鼓励她,可以说是一冷一热、相当登对了。 既然云暗雪都这么说了,侍女们也不好再拦,只得忧心忡忡地给杜云歌把她的大氅拿了过来,披在她的身上,随即退开几步,深施一礼: “门主慢走。” 杜云歌和冬护法云暗雪一前一后走了好一段时间都没人出声,毕竟云暗雪的性子就跟薛书雁似的,冷得要命也静得要命,但是杜云歌心里的那个疑问实在太强烈了,直到都走到能够看清议事厅厅内的光的时候,杜云歌才鼓起勇气问道: “冬护法……你为什么觉得我应该过去一趟呢?” 云暗雪本来就是在杜云歌身后不声不响地跟着的,这下子干脆连话都不说了,等杜云歌一转头,才发现云暗雪已经和她拉开了距离,对着她轻轻一点头,清清冷冷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宽慰和释然: “门主既然今日让书雁拒了比武招亲的结果,又允诺了春姐说日后要好生练武,想来是要认真拾掇起功课来、不再贪玩度日了。” “既是如此的话,所有在议事厅发生的紧要大事,你都该去看上一看的,毕竟你才是堂堂正正、名正言顺的妙音门门主。” 她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说,只不过最后说出口的,也只有这将万语千言凝成的一句: “书雁对你保护太过了。” “你且去吧,我素日里也不管这些东西,不便露面的。” 于是杜云歌便站在了议事厅的门前,屏息听完了了所有的事情之后,才对着里面尚在为了那个不知何处去了的秋护法门下弟子讨论的三人开了口: “既是如此,便要封锁山门,每通行一人都要细细核对,来的时候有多少人,那么走的时候也就该有多少人。在这位失踪的我派弟子回来之前,不得轻易放任何可疑人物下山。” “此话有理。”本来也就准备这么安排下去的凤城春只觉万分欣慰,和秋月满对视了一眼之后便拍板决定了: “秋妹,你须得依言安排下去了。” 秋月满点点头:“自然。” 在会议厅里的这些人中,只有薛书雁的地位略显尴尬。虽然她是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妙音门副门主,可是在她正式成为副门主之前,是无法越过四护法中的任何一个去处理事情的。 但是她却分毫都没有觉出尴尬的意思来,因为她自从杜云歌的声音传来之后,就一直在一心一意地看着站在门口的杜云歌。 薛书雁循声望去的时候,只见杜云歌松松地挽着发髻,一身大红洒金牡丹纹的织锦马面裙和雪白的、半根杂毛也没有的大氅搭在一起,在溶溶夜色下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那沉沉的暮色便愈发衬得她肤光胜雪、眉目如画了。 普通人穿大红洒金的料子的话,一不小心就可能要穿成相当俗艳的颜色,但是杜云歌实在生的太好了,哪怕这一身烈烈的红衣加在她身上,也难以褫夺她的半分容光。即便她只是这么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都美得像一幅传世名画,就连养大她的春秋两位护法和与她自小相伴的薛书雁都不得不为这举世无双的美貌而恍了一瞬间的神。 还是薛书雁最先回过神来,快步走到杜云歌的面前,很自然地伸手给她把略微有些散开的大氅领子拉好,才低声问道: “你为什么还没回去睡觉?”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面上毫无表情,但是内心已经转过了少说十几个念头,最乐观的一个念头自然就是“杜云歌是不习惯跟她分开”才跟过来的,这岂不就象征着杜云歌开窍有望? ——不过想归想,问还是要问的。 杜云歌对薛书雁这种埋藏于万丈寒冰之下的欢欣分毫不觉,很自然地抬起头来看向她,浑不觉两人的姿势眼下委实亲密得过分了: “冬护法让我来的,我就来了。” 薛书雁的眼神暗了暗:“……是么。”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也想师姐了呀。”杜云歌完全没有发现薛书雁那堪比九曲十八弯的山路的心理活动,紧接着就把最紧要的、也是她最初想前往这里的大实话说出来了: “我一开始还差点没能出来呢,还好后来冬护法来了,还说了些类似于‘既然你是妙音门的门主,那么就不能天天这么混日子了’这样的话。” 薛书雁:……一日为师终身为母,以后冬护法你就是我的再造恩人兼媒人了。 第14章 有鬼 结果还没等着所有人都开始找那个失踪的倒霉孩子,她自己倒先抖抖索索地从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回来了,滚得一身泥巴和枯黄草叶的样子相当狼狈。她连气都没来得及喘匀就赶来了议事厅,在灯火辉煌的厅中面对着堂堂妙音门门主和春秋两位护法还有一位常年没啥表情的薛师姐的时候,这姑娘说话的时候都带上颤音了: “请门主降罪,我真真不是有意来迟的!” 薛书雁不着痕迹地往前走了半步把杜云歌挡在了自己身后,以防这位半途撂了挑子的家伙怀有异心突然暴起伤到杜云歌。这已经成了这么多年来她始终如一地对杜云歌进行贴身保护的过程中养成的习惯,根本就不用特意去做,自然而然地身体就动起来了。 凤城春淡淡地瞥了薛书雁一眼,最终还是看破不说破,把问话的话语权交到了杜云歌手里: “请门主定夺。” 即便此人是秋护法门下的弟子,各位护法和自己门下的弟子情深义重,也不得当面就越过最上头的妙音门门主、也就是杜云歌处理事务。虽说这四位护法几乎已经把所有能干的苦活累活全在杜云歌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干完了,但是只要杜云歌这个活生生的人还站在这里,她们就不得越权行事,也只有凤城春这位曾蒙受前任妙音门门主托孤的人能够先在杜云歌之前说上一句半句话,可这也已经是极限了。 连最劳苦功高的凤城春都只能说这么一句话,那像秋月满这样排行稍后的护法,哪怕心里急得都要冒火了,也只能低下头去,不声不响地等着杜云歌的问话和裁断。 这是两辈子以来杜云歌第一次独立处理这么大的事情。她上辈子怠懒得很,自己也不求上进,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也舍不得苛责她,便始终把她娇养着,寻思着等她情窦初开的年纪找个合适的上忘忧山协理她照看妙音门算了,可是万万没想到杜云歌上辈子竟然被何蓁蓁拐跑了,一步错步步错,到了何家庄之后,本来就自己没能立成什么“业”的杜云歌在这实力不平等的婚姻里便更加没有实权了,细细算来的话,这还真的是她第一次自己去做需要她动脑定夺的妙音门的事务。 杜云歌慢慢地在脑海里整理了思路,仔细想了想之后慢条斯理地开口,对着依然跪在她眼前的这位少女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你今晚本应在擂台上为我拦下我不愿嫁的胜者的,薛师姐和秋护法都告诉过你了罢。既是如此,你为什么会来迟、甚至消失不见,到现在才现身?” 她的语速不慢不快的,咬字的时候又无比清晰,带着点极为认真和郑重的意思,即便尾音尚且带着点少女特有的爱娇软和,在这种认真的情绪感染下又不显得过分的腻人和嗲,反而有种惹人怜爱的傻乎乎的感觉了。 同样的一句话,听在不同的人耳朵里便有不同的效果。薛书雁在心里皱了皱眉,觉得云歌说话真是太好听了,真真便宜了这个渎职失踪又姗姗来迟的姑娘;凤城春则依然带着老母亲看自家姑娘越看越好的心态欣慰地想,门主已经可以慢慢地自己去解决事情了,看来是真的长大了,或者是因为不想嫁人而开窍了,不管怎样,这可都是大好事啊;秋月满身为这位出事了的姑娘的师父和顶头上司,依然垂着眼睛在端详着青石地板,眼都不敢抬,自然也看不出什么情绪来;而被杜云歌问到这个问题的姑娘,则是切切实实地把“怂”这个字发挥到了极致。 杜云歌话音刚落,她便立时脸色煞白,汗如泉涌,本来就说话的时候都在声音发抖,这下就干脆浑身都抖起来了,上下牙磕绊在一起的时候那声音还硬生生地打颤打出了节奏感,搞得杜云歌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话说得太重了或者问得太刁钻了,要不这姑娘为什么表现得活像面对的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恶人呢? 而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姑娘的下一句话也让杜云歌有点想打哆嗦的感觉了: “门主明鉴……咱们妙音门里有鬼啊!!” 这一嗓子可真是石破天惊,直接就把所有人的目光和心神都攫取了过去,杜云歌本来就对这些鬼神之事怕得很,眼下更是两腿一软,要不是旁边还有个薛书雁眼疾手快地拉了她一把,她怕是要当场就扑在地上,和这位明显已经被刺激得精神不稳定的姑娘同跪于地、两两相望了: “你说什么?” 这姑娘发现杜云歌没有第一时间叱责她满口胡话,而是似乎在细细思索,便把剩下的所有的话一口气地全都倒了出来: “我本来是想拿了刀就往擂台那边赶的,但是我刚进秋护法的房间准备拿钥匙呢,就看见了个白影一闪而过,随即我就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后山躺着了,我找了好半天才找到回来的路!” 眼见着周围人脸上尽是半信半疑的神色,这姑娘看着面前认真听着她说话的杜云歌的时候,便陡然有了种“还是只有门主最好,愿意听我说话”的感觉,为了加强自己的话语说服力,她便把自觉能够证明“妙音门有鬼”的证据给尽数陈列出来了: “后山那地方远得很,如果不是有鬼的话,那道白影怎么可能在见面的第一眼就能放倒我、还把我搬去那么远的地方又不被人察觉?” 杜云歌在被她唬了一跳之后很快就冷静下来了,嘴唇抿得死紧,几乎都抿成了一条直线,半晌之后,她才伸出手,对着这位被吓破了胆的姑娘温声安抚道: “别怕,你且回去休息,此事自有我们慢慢如数查明。” 等这位被吓破了胆的姑娘被安抚走了之后,杜云歌才转过身来,对着等待她开口下达命令的凤城春和秋月满两位护法斩钉截铁地开口道: “刚刚她说的事情如果是真的的话,那这必不可能是鬼。” 秋月满疑问道:“如果这不是鬼神之事的话,那还能是什么?门主难不成是指我妙音门里有内鬼?”她说完,和凤城春一起笑了起来,明显觉得这种事情太荒唐、也太不可能了: “门主莫要过于忧虑,从这里到后山的距离虽然说不长,但是如果轻功不好的话,怎么讲也要走上小半个时辰,只有轻功绝顶的那么寥寥数人才可自由来回,但是也绝对要从前山这里消失一小段时间。若有心彻查的话,只需把所有人都拦在忘忧山上,排查一下有此等武功的人都有谁、这些人在大会开始之前去了哪里;再看一下不在比武招亲大会上的人都有谁、这些武功不到家的人又和我们有什么恩怨,就能看出来了。” 不愧是负责妙音门大半内务的秋月满,让她分析起这样的事情来的时候简直就好像在她面前有一架无形的算盘一样,噼里啪啦地打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自我接管妙音门内务以来,各位同僚带的新弟子在上山之前都要经过至少十数道身份盘查,且一上山便默认与山下尘世断绝一切关系。为了杜绝外人混入,我们出行的时候都是隐姓埋名的,就算要把那些需要帮助的穷苦女子或者有练武资质的女孩带走,也不会留下我妙音门的丁点信物,更不会让别人有追过来的可能,眼下这一辈的弟子,可谓个个都忠心耿耿、身家清白,妙音门又素来与世隔绝,不可能有外人会收买成功她们的。” “如果真的有人在上山前就与外人有所接触的话……”秋月满的算盘来来回回打了一遍,突然失笑道: “也只有我们四人和书雁了。” 她笑得毫无芥蒂,圆润的脸笑起来的时候更是一派和气,在不抠门的前提下的秋月满还是很好说话的,人如其名,满月一团,和气一团: “瞧瞧,瞧瞧,这可真是自个儿挖坑自个儿跳哇,把我自己都说进去了。” 杜云歌缓缓地握紧了手,只觉得手心一片冷汗,这寒凉的冷意似乎能直入骨髓,让她的心头都仿佛结了一层不化的白霜,之前感觉稍稍减缓了些许的、被鬼神之说吓到的心跳速度又在慢慢地提高了,让她心悸得好像下一秒就能晕过去一样: 原因无他,这套装神弄鬼的把戏向来是何蓁蓁最爱的。 何家庄起势之时便并非良善,这直接导致了这一辈的何家庄庄主也不信这些鬼神之事,要不的话她在杜云歌的上辈子也不会亵渎亡者、派人扮做凤城春的样子来试探杜云歌了。 要说这事儿和何蓁蓁没有半文钱的关系的话,杜云歌死都不信。要不的话,妙音门怎么就和平无事了十好几年,却偏偏在她上山的这几天就开始闹鬼了呢? ——可是“因为我上辈子活着的时候被何蓁蓁这样坑过,所以这肯定不是闹鬼”这样的更加荒谬和骇人的理由,又怎么好说出口呢? 就在杜云歌满腹心事和话语都打成了死结、半个字也吐露不出来的当下,突然从旁边伸来了一只手,轻轻地握了握她的,紧接着,薛书雁那冷淡却又莫名可靠的声音便在她耳边悄然响起了: “别怕。” “我还在这里呢,云歌,没什么东西能伤到你。” 第15章 共眠 那只手修长又有力,掌心和指肚都残留着薄薄的茧层,想是常年练剑留下的痕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练武的人的手,而且怎么说也是个心志相当坚定的人,否则的话是不会有这种明显只有经历了很长时间的磨炼才会留下来的痕迹的,和杜云歌纤长的、几乎没有什么练过武的痕迹的手形成了相当鲜明的对比。 薛书雁看着她们交握的双手,思维难以抑制地发散了一下,在这仅仅只有一瞬的时间里,她想,就算云歌到最后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反正我会保护她的。 ——就这么短短的一息的时间,她把自己的一生都许诺出去了。 当这双手缓慢又坚定地和杜云歌的手交握的时候,这种明显属于另一个人的温度和触感的感觉让杜云歌敏感地缩了缩脖子,连耳廓都相当明显地红了一大片,娇艳又热烈的颜色宛如春天之时盛开在忘忧山后山上那绵延了十多里的灼灼桃林。不过她向来对别人没什么防备,这么亲密的举止也没引起她的多少戒心,就更别提因为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开窍了,便转过头去对着薛书雁笑了笑: “那就多谢师姐了。” 薛书雁郑重地点了点头。 秋月满对这两人之间的气氛分毫未觉,继续在说着自己的推测: “鬼神之事不可尽信却也不可不信,再说这小妮子看来是真的被吓到了,她和外界没什么联络,也不可能被收买,是绝对没有背叛妙音门的理由的。这么玄乎的事情在排除了最有可能的人为的因素之外,想来也只有鬼神之说能解释得通了。要我看,不如先把这帮人从忘忧山上送下去,再改天找个大师上来念念经、驱驱邪,如何?” 凤城春正好想起来自己打算改天下山去点盏长明灯,庆祝一下自家门主终于不再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小姑娘的来着,便附和道: “既是如此,我也想请人上来给门主点盏长明灯,不如一起办了罢。” 一时间,不管是秋月满、凤城春两位护法还是薛书雁,都把目光投向了杜云歌等待着她的最终裁决,杜云歌用力地掐了掐自己的掌心,都能感觉得出明显的刺痛感了,才长长呼出一口气来,说话的时候便又如同往日般温软清甜了: “就按秋护法说的办吧。” ——按照平日里秋月满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的劲头,能够主动提出从山下找驱邪的人上山来做法这件事就已经是她能够表现出来的最大程度的关爱了,毕竟做法事可是要花钱的。 既然秋月满好意在先,凤城春也有点半信半疑的感觉,她手边也没什么如山的铁证可以证明这件事真的和何蓁蓁有关,既是如此,倒也不好拂了两人的好意,便只好先答应下来,待到日后再慢慢私下探查那个晕过去的姑娘究竟遭遇了什么。 等到把这件事处理完了之后,秋月满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要问一问今晚的比武招亲大会究竟怎么回事。她今晚别的事都没干,就干了一件事,整理前来参加比武招亲大会的人带来的礼物单子,然后把这些东西一一核对造册入库,能直接给杜云歌用的就拿出来用了,不能用的就好好锁进库房,等着以后能用得到的时候再用。按照平日里她看那串库房钥匙简直就像是在看自己的亲女儿一样的要紧程度,这些东西怕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什么闪失。 整晚都泡在库房里的秋月满自然对前面的大会现场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直到她手下留守比武大会现场、万一真有什么意外发生好第一时间转告她让她前来处理的人通知秋月满,似乎真的好的不灵坏的灵,比武大会的时候真出问题了,她才匆匆前往议事厅,一路上只来得及了解了个大概的秋护法还不知道最后这件事是怎么解决的呢,便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最后是怎么解决的?要赔礼吗?” 一说到“赔礼”两个字,她脸上那种肉痛即将离她而去的、甚至不属于她的钱财的表情让杜云歌和薛书雁这样的旁观者都看着有点感同身受的戚戚感了,杜云歌赶忙解释道: “不是的,秋护法暂且宽心,不用赔礼道歉的。多亏薛师姐抄底上去打了擂台,才赢下了比武招亲大会,今日过后我还是要留在忘忧山上的。” 秋月满这才觉得一直压在她心口的那块名为“钱”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连带着看薛书雁的那张终年面无表情也没啥大变化的脸都觉得柔和起来了顺眼起来了: “哎呀呀,我就知道书雁这样的人最可靠了!” 为了表达自己的切实的欢欣,秋月满还亲切地拍了拍薛书雁的肩膀,对着凤城春笑道:“春姐真是教了个好徒弟出来,真真让人羡慕得很。等我日后哪天有空了,也要专门下山去,捡这么个天分奇高又听话乖巧的小徒弟回来,好好教导她,待我百年之后就把我的衣钵传承给她算了。” 凤城春奇道:“你还有衣钵——我晓得了,你是说你那一大串子的钥匙吗?这样的话还真的有几分传承的价值。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咋个会觉得书雁能跟‘乖巧’俩字扯上关系嘛?这孩子一直挺有自己的想法的,我倒觉得这才是好事。” “这可是咱们门主的比武招亲大会啊,春姐,比武招亲大会。”秋月满奇怪地看了凤城春一眼,就好像这是个全世界的正常人都应该知道的道理、可万万没想到站在她面前的是个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的傻子一样: “咱们广发请帖的时候不就说过么,谁赢了这场大会,谁就能迎娶咱们门主。” 凤城春还是没能转过这个弯来:“所以?” 秋月满看了看杜云歌又看了看薛书雁,突然就哑火了,支支吾吾了大半天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总之……总之,哎呀春姐,不是我说你,你看账本的时候是真灵光,这个时候也是真的不行呀。总之你记住一点就好了,书雁对咱们门主这可叫一个忠心耿耿——对不对,书雁?” 最后一句话明显拐了个弯,变换了下谈话对象,是直接对着薛书雁说的。薛书雁还没成为名正言顺的妙音门副门主呢,地位尚在云暗雪之下的她必不可能对秋护法的问话视若无睹,而在面对长辈的问话的时候还在拉拉扯扯的未免也不太像话了,于是薛书雁便松开了杜云歌的手,对着秋月满略一点头答道: “秋护法说的是。” 然而不管别人看没看懂、听没听懂,至少杜云歌是难得聪明了一次,听懂了秋月满究竟想说什么了: 薛书雁既然已经在她的比武招亲大会上抄了底,那么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不管她是受了谁的委托、不管她到最后究竟有没有娶到妙音门门主杜云歌,至少在别人眼里,薛书雁定是要跟杜云歌扯上比之前的普通的师姐妹、正副门主还要更深一层的关系了。 说得更明白一点的话,就是薛书雁的清誉是彻底砸在杜云歌手上了。 薛书雁自从在妙音门露面以来洁身自好十多年,别说桃色传闻了,连半点对她不利的消息都从未传出过,可见她素来多么谨言慎行又品行高洁了。要让这么一个端正得丁点错都挑不出来的人用自己的清誉作代价去保护另一个人,让她顶着日后可能会成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全武林的谈资的压力去参加比武招亲大会给杜云歌抄底,要是这还不能算忠心耿耿的话,那还能是什么呢? ——至少在秋月满的眼里是这样的。 所以她才会不遗余力地提醒杜云歌,薛书雁对她是真的忠心耿耿,一定要好好对薛书雁,因为妙音门如果想要安稳地传到下一代接班人的手里的话,那就一定要借助薛书雁的力量才可以,可千万不能凉了薛书雁的心。 凤城春终于也想明白了过来。不能怪她像是被杜云歌传染了一样反应慢,实在是因为她已经提前看出来了“薛书雁中意杜云歌”这一深层的、难以被人发现的关系,就很难往更加浅显的方面去想了,一时间她只觉有点好笑又有点可惜,心想要是薛书雁不是她的徒弟、杜云歌也不是她受了前任妙音门门主的托付照看的孩子多好,这样的话,她也就不用顾忌这么多了,无论如何都要保这个媒。 一念至此,凤城春不由得真心感叹了一句: “门主啊,别怨我啰嗦,书雁对咱们是真的忠心耿耿。” 杜云歌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虽然她思考的方向和凤城春的怕是完全不在一个路子上就是了。 “好啦,既然这件事儿眼下姑且算是解决了,那就各自回屋睡觉去吧。”凤城春重重地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的心理承受力真是在今晚被锻炼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坚强度: “既然门主说了有意要重新学起,好好立业,那就得把荒废了好些时间的剑法给拾掇起来了,万不能就这么一直疏懒下去。” “明天一早,还请门主早些起来练剑,书雁也不要太宠着门主了,等她一醒你就看顾着她洗漱,收拾完了就来习武堂,我和云妹都在那里等你们。” 薛书雁和杜云歌齐齐应声道:“是。” 当晚杜云歌躺在床上的时候,只觉翻来覆去不管怎么躺、用什么姿势在床上窝着都烦躁的要命,但是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烦躁,只得把一切都归咎于上辈子要了她的命、这辈子还极有可能已经趁着比武招亲大会的机会在忘忧山上作乱过了的何蓁蓁。 她恨恨地咬着被角,无声无息地在床上滚了一圈又一圈,也亏得她的床是上好的十柱拔步床,要不的话还真经不起她这么一番滚,怕是早就让她掉到地上去了。 杜云歌是个心肠相当好的姑娘,又是在凤城春等人的精心教养下长大的,不懂什么叫颐气指使更不懂什么叫恃宠生娇,这些难得的好品质使得她立时便迥然于那些身居高位就不把下面的侍从们当人看的家伙们。要不的话,也不会出现之前她想出门却被过分小心的侍女拦下的情况了。 换作在豪门大宅里的那些人家的话,如果主人心情不好了,就得躲得远远的,要不的话不小心被迁怒到了可真哭都没地方哭去;不过就算远远躲开也终究不是万全之策,如果主人一直不消气的话,就很有可能被抓过去当做出气包,要是真的倒霉催地被无端迁怒到了,也不能说什么,毕竟上下之别牢不可越。 但是杜云歌的画风和这些人就没有丁点儿相似的地方,她眼下就算已经快要把自己给气成个肚儿圆圆的河豚了,也不会往旁人身上撒气的,最多就这样抱着被子暗地咬牙,在床上多滚几圈就算了,只不过这次她滚圈的姿势可能有点不太对,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给实打实地撞在了床边的柱子上。 这一下可把杜云歌给撞了个结结实实、头晕眼花,她当即便小小地痛呼了一声,然后眼泪汪汪地捂住了自己的鼻子,一时间只觉头脑一片空白,要是硬要往里面加点东西的话,也最多只能加俩字进去了: 好痛! 她闹出的这一番动静可不小,把外间都准备就寝了的薛书雁都惊着了,毕竟习武精深之人感官敏锐,尤其当薛书雁面对着的还是杜云歌这样的不知道怎样好好掩饰自己气息和声音的家伙的时候,几乎里面稍微有些大点的声音她都能听得见。 正好薛书雁还没来得及更衣呢,当即便翻身下床来到了内室门前,敲了三下门之后推门而入,对着床上泪眼汪汪的杜云歌问道: “云歌,你刚刚是在干什么?” 杜云歌还在痛得脑袋都不灵光呢——虽然说本来也就不太灵光就是了——乍闻此言,想也不想地就脱口而出: “在想何蓁蓁!” 下半句话是“这个人真是太差劲了幸好薛师姐你把她打败了”,但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呢,杜云歌就被薛书雁的神色给吓了一大跳: 薛师姐怎么好像……生气了? 虽然说薛书雁最常见的表情就是面无表情,但是眼下她的神色已经不能归属于面无表情的范畴了,已经更进一步到了“面无表情地生着气”的程度。如果说之前的薛书雁宛如一池幽深的千年寒潭,那么现在的她就好像是肆虐着永不止息的冰风的万里荒原,就连和她相处甚久的杜云歌也不得不小小地瑟缩了一下,小声问道: “薛师姐,你为什么生气了?” 薛书雁的神色终于为了不吓到杜云歌而稍稍缓和了些许,但是她还是想要问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她隔着一重雨过天青色的纱帐坐在了杜云歌的床边,手有意无意地和杜云歌的手堪堪隔了不到一尺的距离: “云歌想这种人作甚?” 杜云歌细细端详了一下薛书雁的表情,又想了想自己刚刚都说了些啥,终于恍然大悟地反应过来了自己方才回答薛书雁的那句话多引人遐想,赶忙开口解释道: “我没有通敌的意思,师姐莫要多想,我杜云歌生是妙音门的人,死是妙音门的鬼,绝对不会私底下和外人暗通款曲的!” 薛书雁沉默了一下,不知道是先跟杜云歌解释自己怕的不是她通敌、而是怕杜云歌突然改变了主意心许何蓁蓁的好,还是先跟杜云歌说以后莫要乱用成语了的好,最后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给杜云歌掖了掖被角,又起身给她把所有的帐子都放了下来: “……睡吧。” 在薛书雁正待起身离去之时,突然从床帐里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拉住了薛书雁的衣角。 杜云歌在练武上没啥天分,之前也不肯下苦工,跟薛书雁这样的高手相比,她手上其实是没什么力气的,只要薛书雁轻轻一挣就能挣脱开来,但是薛书雁就像是着了魔一样,硬生生地就被这简简单单、毫无力道的阻拦动作给拦下了离开的脚步,半晌之后,杜云歌才柔声开口问道: “薛师姐,能不能有劳你今晚陪着我一块儿睡?我睡不着。” ——她是真的睡不着。 “死而复生”这件事带给人的冲击力太大了,更别说杜云歌还在短短的几个时辰之内就经历了与凶手再会、避免了走上辈子的老路、妙音门内似乎真的有内鬼这么多事情的冲击,搞得她哪怕躺在床上也睡不着,头脑里纷纷攘攘塞满了的全都是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事情,耳边也回荡着无数道似真还假的声音,使得杜云歌头痛欲裂,只想好好睡一觉来恢复元气。 薛书雁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才开了口,只不过她说话的声音实在是空前未有的小,杜云歌连半个字都没听清: “……这无名无分的,不太好吧。” 杜云歌是真的一点都没听清,耳聪目明这个词天生就和她这样的练武庸才没啥关系:“薛师姐,我刚刚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薛书雁又坐在了她的床边,给杜云歌拉开了半边的外层床帐,这样一来,阻隔在她们之间的就只有薄薄的一层雨过天青色的纱了,是一个不会过分亲昵逾矩、却又能让需要陪伴的杜云歌切实感受到安全感的距离: “我就在这里,在你睡着之前,哪儿也不去。” 第16章 快哉 和那些恨不得把墙上全都镶满夜明珠的暴发户不一样,妙音门传承百年,品味也高雅得很,除了在天花板上嵌了几颗夜明珠,在北边做出了北斗七星的样子之外,再无其他的能够自明的珠宝装饰,当室内唯一的一盏琉璃灯熄了之后,在拔步床内的人便能着实体验一把什么叫伸手不见五指了。天干物燥之时须得小心火烛,因而室内也没有多余的烛光,只有外间一点点的油灯和窗外的星光月光照射进来,对普通人来说,即便在黑暗里待的时间久了,也最多只能看清一些大件物品的轮廓而已,想要细细地看清面前的人的表情的话还是很有难度的。 如果杜云歌的目力能够再好一点的话,她就能看得见此刻薛书雁面上的表情虽然大体上来说还是那种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她的眉梢眼角都和缓下来了,便给人一种春水即将化冻的、寒凉中却又带着不容忽视的柔和的感觉,只可惜她的本事还不到家,自然就无法发现薛书雁这难得一见的真情流露了。 当杜云歌在薛书雁的陪伴下沉沉睡去的时候,凤城春正在和云暗雪一起喝酒,边喝酒边诉苦道: “我是真的难办啊,云妹。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偏向哪一个都不是。” 云暗雪对剑法之外的事情从来都不太关心,真不愧是能和薛书雁并称妙音门里的一大一小两只武疯子的人,而且如果真细细比较起来的话,她疯的程度可能比薛书雁的还要深呢,此刻不了解前因后果的她只能默默地给凤城春倒酒,听着她没头没脑地诉苦: “书雁这孩子什么都不往外说,全都憋在心里,门主又是个心大的傻姑娘,不会闲的没事儿就去深挖旁人的心思的,要是哪天这两人说话的时候真出了什么难以沟通的差错的话可怎么办?” 她没说出来的后半句话是“那书雁这单相思了不知多久的孩子该多伤心”,可是这件事情目前怕是只有她看了出来而已,为了不给旁人多添麻烦,凤城春还是把这后半句给略了过去,结果她忽略了的另一件事情就是眼下听着她说话的人不是别人,偏偏是云暗雪。 什么是武疯子呢,就是你不管跟她说什么,她都可以毫无分析地给你切换到练武的这件事上,就好像如果你跟一个饿疯了的吃货交谈的话,那么不管你说什么她也都可以给你无缝切换到跟食物相关的话题上是一个道理的。 ——这就是薛书雁比不上她的老师冬护法的最主要的原因了,因为她的脑子里除了练武这件第二紧要的事情之外,还有第一紧要的事情:杜云歌。 于是云暗雪毫无阻碍地就把凤城春的这句话给理解成了“如果薛书雁和杜云歌闹别扭了不想再辅佐妙音门门主了那么杜云歌该如何自保”,甚至还有理有据地开始论证起来了: “春姐莫要担心,书雁不是在咱们面前发过誓要保护门主的么?君子一诺,重逾千金,你尽可信得过书雁的为人。” “而且话也不能说得这么死,万一她继承到了前任门主别方面的长处、只是一时半会间没有发挥出来而已呢?” 凤城春:???等下,我们正在说着的是同一个话题吗??? 不过凤城春想了想,觉得将错就错地就着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便问道: “那依云妹之见,门主适合修行怎样的武功才能自保呢?” 这可着实难住了云暗雪。即便她对妙音门再忠心耿耿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假话,夸她们的门主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练武奇才。而且说句不客气的大实话,就按照杜云歌眼下的资质,她修行什么武功都不适合,之前的无数次失败的尝试也证明了这一点,不管是练长剑软剑长/枪双刀还是暗器双钩分水刺,诸多十八般武器里杜云歌就没有能学得像样的东西,仅有的那一招像模像样的剑法还是要和薛书雁双剑合璧才能施展出来的,恰好和无所不精无所不通的薛书雁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但是天下武器何其之多,就算真的用不精、使不好任何一种,能够伤人和自保的法子也不必局限于武学,要是现在就下结论说杜云歌这辈子的本事难以再有所精进了的话未免也过分武断了,云暗雪思忖了半天之后才开口道: “按照门主的天生的资质,想来是无法像我们一样,靠着需要使劲——甭管是蛮劲还是巧劲的本事取胜了。” 她说的这可真真是大实话,光看杜云歌那双纤细柔美的手就知道了,这双手生来就不该干重活,能舞得动轻剑就已经相当了不得了,要是让她去用薛书雁和云暗雪这帮人的净重就有整整六七斤的剑的话,她恐怕最多只能提起剑来,多挥舞几下都是个问题。 云暗雪小酌了口杯中的酒,继续说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门主究竟适合练什么?她的先天条件摆在那里,硬要让她在十八般武艺中精通一样的话未免也太不现实了,想来只能在六艺杂学上多下功夫,可我妙音门又不擅毒术和医术……哎,难办得很,还是容我们慢慢探寻吧。” 凤城春想了想,觉得也挺有道理的,她们之前不忍心逼杜云歌练武是因为薛书雁发过誓会一直保护杜云歌的,但是杜云歌已经自己明确地表示过了想要练武学艺,那她们再纵容下去的话可就是实打实的捧杀了。再说了,到底要不要练武、要练什么,到头来还不都是她们门主一句话的事儿? “也是,欲速则不达嘛。” 云暗雪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意有所指道:“你就是太要强、太把门主当成自己的孩子了,关心则乱啊,春姐。” 凤城春觉得自己已经生了几分微醺的意思出来,便放下了酒盏,笑道: “没事儿,现在不是想通了么?” 云暗雪也放下了手中几乎没怎么动过的那碗酒,开始和凤城春商量起明天传授什么来了:“那明天练什么?要我说,还教她们练那套双剑合璧如何?反正这套剑法门主已经和书雁练得相当熟了,熟能生巧想来总归是个永远都不会出错的理儿,正巧可以看看她们现在配合到什么程度了。” 杜云歌在练武一事上天分不佳,可是再怎么不佳也不能全都依赖薛书雁的保护,这就是春夏秋冬四大护法明知她不适合练武却还是没放弃她的原因,至少要让堂堂妙音门门主有个防身自保的功夫吧? 这套剑法正是凤城春精心为杜云歌挑选出来的,和她所知道的那些双剑合璧其利断金的招式相比,委实不算是多么精妙高深的武功,但是它妙就妙在这两点: 第一,这套合璧剑法对使用双方的要求都不是很高,重在一个配合,只要配合的好,两人双剑合璧杀出生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第二,这剑法一攻一守,分工明确,杜云歌练的就是负责防守的一方的剑法,如果真不小心和薛书雁分散开来了的话,光且战且退、只守不攻也能拖上好一段时间,让她练这一方的剑法本来就没有要求她赢的意思,只要拖到薛书雁或者春夏秋冬四大护法来救她,就万事大吉。 凤城春刚想说“好”,突然就想起来了点不对劲的东西: 眼下和之前的境况可完全不一样了啊! 之前她能够让杜云歌和薛书雁练双剑合璧,那是因为她没发现薛书雁对杜云歌已经暗生了情愫,可是现在既然她已经发现了,那么再让她们一起双剑合璧就总有那么点微妙的感觉了。 可是面对着云暗雪这样一心只想着好好练武的家伙,凤城春还真没办法把这个原因尽数告诉她,只得忧伤地叹了口气,心想,我还是再琢磨琢磨有什么剑法能适合这俩孩子吧。 ——结果这一琢磨就是一个通宵。 次日在薛书雁的看顾下洗漱完毕、穿好了练武的衣裳之后,和薛书雁并肩来到了习武堂的杜云歌甫一和凤城春打了个照面,就被凤城春脸上挂着的两个大大的熊猫眼给吓了一大跳,便急切又关心地问道: “春护法这是怎么了,昨晚没睡好吗?” “……没事。”凤城春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随便找了个借口试图敷衍过去: “我在想书雁昨晚赢了比武招亲大会却又没娶你的事儿怎么和众人解释呢。” 对绝大部分正常人来说,一提到这么尴尬的、又和自己切身相关的话题,那就是隐隐的要换个事儿说的意思,但是从这句问话里可是真真看出凤城春没睡够来了,她面对着的不是绝大部分的正常人,而是极少数的非正常人里面的杜云歌。 “既是如此,让薛师姐继任副门主之位不就好了?”杜云歌提议的时候只觉这可能是自己这辈子最聪明的巅峰了,要不是此刻周围的凤城春、云暗雪两位护法师父和薛书雁本人都在看着她,她可真想给自己鼓鼓掌激励自己以后多做一些这样聪明的决定: “咱们就先说师姐无意比武招亲,只是为了和何庄主一较技艺才上去的。” “之后再让薛师姐继任副门主之位,一能够表明我妙音门向来重视人才、赏罚分明,对于像薛师姐这样的人才更是能知人善用,就算扰乱了比武招亲大会也不会影响这样的人才升职;二也可以证明薛师姐和我之间的关系清清白白,还师姐清誉,两全其美,岂不快哉!” 云暗雪和凤城春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的眼中读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云暗雪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个解释真没问题的,可以实施一下;然而凤城春是更加真情实感地觉得这么解释不行,但是不是“不能说服外人”的那种不行,而是“咱们内部人士会有人觉得不行”的不行。 果不其然,正当杜云歌打算用这个看似聪明到了极点的主意对薛书雁邀功求夸奖的时候,一转眼就惊诧地发现薛书雁的脸色又不太好看了,而且还好像带着点莫名的委屈,就好像刚刚杜云歌做了什么只有负心汉才能做出来的事情一样。 突然觉得有点心虚但是又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心虚的杜云歌:???薛师姐你为什么又生气了呀?! 第17章 名分 “门主一片好心,我们自是知道的。”凤城春眼瞅着场上的气氛走向有点不太对劲了,便赶忙出来打圆场,笑道: “但是门主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如果在这个时候让书雁登上副门主之位的话,委实有点过分仓促了。‘接任妙音门副门主’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过家家的玩笑事,虽然比不上门主刚刚举办的比武招亲大会来得体面和要紧,但是也是要好好选出良辰吉日、准备好典礼用品、再广发英雄帖请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前来观礼的。” “先不说咱们短短一年内连发两次英雄帖是不是太能折腾人了,就冲着咱们连日子都没选好、更是没能备下东西,也不能这么急就让书雁接任副门主啊。而且如果门主的比武招亲大会和书雁的接任礼隔得太近了的话,会不会让别人误会是‘妙音门门主不愿下嫁’,所以就翻脸不认人地毁了约,而给书雁的这个副门主之位是为了堵她的嘴而给她的补偿的呢?毕竟书雁刚刚才赢下了比武招亲大会呀。” 杜云歌这才反应了过来自己刚刚的那个提议委实算不上完美,心想果然还是春护法这样见过大世面的人考虑得周到,便心悦诚服地点了点头道: “春护法说的是。” 凤城春刚刚松下去的这口气还没吐出来呢,就又听杜云歌诚心实意地发问: “那么依春护法之见,什么时候让我薛师姐接任妙音门副门主之位来得合适呢?” 在杜云歌上辈子的时候,薛书雁是在她看上了何蓁蓁、当即便拜了天地的那几天匆匆接任了副掌门之位的。按照这么多年来薛书雁劳心劳力的程度和忠心耿耿得外人都没话说的心思,这么匆忙地就把她的接任礼定在了大婚之后,实在太过紧凑也太没排面了,如果是按正常标准来说的话,怎么着都应该专门为此事另发一次英雄帖、再选个良辰吉日的,定不能这么寒酸地就直接借了门主比武招亲大会的英雄帖的便利,更别说连个吉日都来不及选了,只能矬子里面拔将军地在杜云歌下山之前的日子里选了个还算看得过去的。 ——可是没办法啊,要是不让薛书雁赶紧当上副门主的话,以后杜云歌要是在何家庄受委屈了,都没个人能及时地、名正言顺地赶过去给她撑腰的。 一念至此,杜云歌对薛书雁的愧疚感就更强烈了。上辈子的她一直觉得“反正薛师姐发过誓会一直陪着我的”,所以也没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事情,直到死了一遭又重活了一次,她在看待事情的时候更通透、更全面了点,才晓得了让薛书雁及时接任副门主这件事有多么重要: 薛书雁若能正式接任妙音门副门主,那么就可以证明了她和杜云歌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离心的可能;不仅如此,也能让妙音门里的人们安心,知道自家门主是的的确确能够做到“重视人才、赏罚分明”的;除此之外,更可以堵住那些外人们的嘴,让想前来挖角的、离间她们的、看好戏的家伙们所有乱七八糟的心思全都落空,可谓是个一箭三雕的好主意了。 因此杜云歌在求问凤城春接下来应该怎么办的时候,便愈发地底气十足了: “我薛师姐为妙音门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了这么些年,怎么说都得让那些外人知道我是相当看重薛师姐的。要是一直让薛师姐这么无名无分下去,我是要良心不安的。” 凤城春这一口气最终还是没能欣慰地吐出去,而是卡在了嗓子眼里,上上不去,下下不来,把她噎得只想飙泪花,满怀悲愤地想道: 小祖宗,你可别揪着这个事儿就要说到底了呀,你没看见你师姐的脸色都冷成那个样子了吗?而且退一万步来讲,你的薛师姐想要的“名分”也不是这什么劳什子的副门主之位啊! 可能不会看人脸色和气氛都是武疯子们的通病,因为他们用了过多的精力在练武这件事上,想来在别的事情上的注意力和用心程度就要比起练武来要弱上那么几分,这不,就在这当口,云暗雪又发话了: “要我说,这个时间一定要选得好,不宜过早也不宜过晚。太晚了的话,那些本来就因为书雁迟迟没有接手副门主之位而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的外人拍手称快地要看咱们的好戏,对书雁来说也不公平;可是太早了的话,又会让别人觉得咱们这是为了堵住书雁的嘴才赏给了她这个职位的。” 杜云歌顿时恍然大悟了,只不过大悟的方向错得那叫一个不止一点半点,简直就是南辕北辙的最佳典范: 我明白了!薛师姐一定是因为我提议得太过匆忙、选不出好时间才生气的! 于是她立刻转过身去握住了薛书雁的手,认真得就差指天赌咒发誓了: “师姐信我,我一定给你的接任典礼挑个好日子出来,定要让人人都知道我最看重师姐了,绝对不委屈你半分!” 薛书雁只觉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她也不是什么急于求成的性子,光看她和杜云歌同吃同住了这么些年也没强求杜云歌开窍就能看出来了: “真是有劳云歌了,不过我不委屈的。” 凤城春赶忙笑着打岔道:“门主如果要抬爱书雁的话也不必过分急在一时,只要门主有这个心,书雁就很高兴了,眼下还是让我们先练武为是。” 杜云歌想了想,觉得也是,便点点头道:“那就有劳师姐了。” 薛书雁微微一点头,从腰侧抽出随身佩剑,比了个起手式,明摆着是要给杜云歌喂招了:“来。” 凤城春和云暗雪虽然都是杜云歌和薛书雁的老师,但是要是真的让她们来喂招的话还真的不太合适。凤城春除去精通百家武学理论外,最擅长的功夫就是暗器,她的暗器从不淬毒,是使这一手功夫的人里少见的光明磊落的路子;但是暗器既然不淬毒、不靠着毒术取胜,那就定要在力道和认穴这方面狠下功夫了,这么刁钻狠辣的功夫是不适合给人喂招的,尤其不适合给杜云歌这样武艺不到家的人喂招,哪怕凤城春有意收敛过了劲道,杜云歌怕也挡不下她一招。而云暗雪从来就不觉得喂招是什么好的教习办法,她教自己的徒弟的时候都是实打实地动真格,要是新人挡不住她全力施为的招数的话,那就两两三三结伴攻上来就是,反正都要被她一起打下去的。为此,在妙音门里还有过这么个说法的来着,要是想从一帮新人里认出哪些才是冬护法云暗雪门下的弟子的话,只要找哪些三天两头头上脸上身上都要带伤的就可以了,保准没错。 如此算来,最适合给杜云歌喂招的竟然就只剩薛书雁一人了。她武功精妙又勤于修习,又和杜云歌拜在同样的两位师父门下,虽然对外人经常都是冷面冷心的,但是薛书雁对杜云歌却是实打实的耐心十足,别说喂个招了,就算让她假装输给杜云歌、好让自家门主开心开心的话,她估计也能做得出来。 虽然“杜云歌不适合练武”这件事算是全妙音门上下都公认的不争的事实,但是凤城春身为她的授业恩师,总会有这么种心态: 我的小徒弟现在是不适合练武没错,可是万一哪天就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开窍了呢? 天底下所有的师父都会对自己的徒弟抱有那么几分过分良好的期待,就连身为妙音门春护法的凤城春也不能免俗,然而每次凤城春看着杜云歌只是练完一套最基本的剑法、有的时候甚至都没热身完毕就开始气喘吁吁得好像刚绕着忘忧山跑了十圈一样,就不由得把心里的那些乐观的想法全都打消了。 只不过今天,凤城春在看着杜云歌练剑的时候,又隐隐地有了点乐观的感觉,因为杜云歌眼下表现出来的对于“练武”这件事的态度已经和以前明显地不一样了,认真得让在场外旁观的她和云暗雪都交换了一下欣慰的眼神: 门主这是终于想开了要发愤图强了吗?果然之前跟她说的那些大道理最末了还是没有白说的。 凤城春特别欣慰地决定让厨房今天中午给杜云歌和薛书雁俩人的饭里加一对鸡腿。 此刻尚在习武堂内的杜云歌完全感受不到凤城春的欣慰之情,她正在手忙脚乱地接下薛书雁的剑招,虽然薛书雁已经尽力放缓了力道和速度了,但是杜云歌还是觉得相当吃力,而且薛书雁还在一板一眼地给她讲需要注意的点,真是累身又累心: “练剑之时,须得沉心静气,摒除杂念,方能心神合一,人剑合一。” 她手腕一转,长剑徐徐递出,剑锋所指的方向正好是杜云歌刚刚不小心露出来的破绽,杜云歌赶忙抽剑回护,但是她刚刚出招已老,不好再变了,眼看着薛书雁的剑越来越近,杜云歌就越手忙脚乱,觉得自己手中的剑愈发不受控制了起来。正当杜云歌急得脸都红了的时候,薛书雁又沉声指导道: “意随剑动,气赋于锋。” 杜云歌努力收敛心神,终于在薛书雁的剑差点就要攻破她的防守的时候抽剑回护成功了,两柄长剑的剑锋堪堪相错,发出一声泠泠的、悠长的金铁之音。薛书雁的神色里也带上了点满意的意味,随即收剑归鞘,道: “剑锋所向,不可为外人所控,不可为外力所限。唯我心神意动之处,方无所受限,无所束缚。” 第18章 真假 要是换做以前的话,杜云歌没接薛书雁的几招,估计就要把手中的长剑往旁边一搁,开始努力找理由偷懒了,但是今天的杜云歌不仅坚持了下来,甚至还超常发挥了,直到把一套剑招完整地走完了才收剑归鞘,引得一旁看着的凤城春频频欣慰点头: “要是门主这次能够锲而不舍、日日如此坚持到底的话,即便不能成为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这套剑法也可以保她平安无虞,也能更好地和书雁双剑合璧了,以后也就用不着我再操心什么了。” 云暗雪看了她一眼,淡淡开口: “我看难说。” 凤城春心底一惊,以为云暗雪看出来了薛书雁的心思才这么说的,不过她冷静了一下,觉得自己身边的这位武疯子应该还敏锐不到这个程度,便问道:“此话怎讲?” 云暗雪很是奇怪地看了凤城春一眼:“以后需要你操心的事儿多着去呢,这次比武招亲不是没成么?那以后少不得还得多劳动劳动你。” 凤城春只想无语凝噎问苍天,她这下可算是切切实实地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做“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要不是怕云暗雪这个满脑子都只装着她的宝贝剑法——最多再加俩她的徒弟进去——的家伙吓到,凤城春可真想拉扯着云暗雪的领子把这个爆炸性的大消息灌输给她一下: 别多想了,你那个终年冷脸的徒弟是不会让我有这个机会的! 按理来说,在两人对练完毕、剑都收起来了的当口是没啥话好说的,最多也就说句“多谢赐教”,但是杜云歌不知怎地,突然就在这个应该她说“多谢师姐赐教”的关头想到了别的事上去: 她的薛师姐刚刚说的,是“不受外力所限的剑才能不受束缚、随心而动”,那么薛书雁的剑……就真的是不受束缚的吗? 先不说薛书雁发过的那个“会永远地留在妙音门”的誓言对她来说算不算束缚,何蓁蓁上辈子可是亲口说过“薛书雁在塞外娶了乌扎卡族的圣女”的,按照薛书雁向来端正自持的性格,是断断不会和没有感情的人结婚的;再说薛书雁也不是那种能和旁人一见钟情进而闪电结婚的人,如果何蓁蓁说的是真事的话,那么薛书雁呆在妙音门这件事,再细细想来的话,就没那么多让人开心和踏实的感觉了,反而让杜云歌平生了无限的内疚之情,心想,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太耽误师姐了? 于是她鬼使神差地开口问道: “师姐,如果有挂念着的人的话,剑会因此变钝么?” 薛书雁微微一挑眉看向她,像是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思忖了一番之后才认真地回答道: “不会。” 她回答得这么确定,反而让杜云歌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判断出问题了,再加上“薛书雁娶了乌扎卡族的圣女”这个消息是从何蓁蓁口中传出来的,这更是让原本就听起来不太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太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了。但当时杜云歌可都是要死了的人了,何蓁蓁为什么要再对她说谎,难不成是要在死前再折磨她一下?这么想来的话倒也说得通。 脑海里被各种各样的猜想塞满了的杜云歌好容易回了神,就又听见薛书雁开口道: “若是有朝一日,云歌有想要保护的、或者是挂念着的人的话……” 她的这句话就这么断在了这里,久久没有下文,杜云歌便好奇地转过头来看着她,明净清澈的眼底是满满的信赖之情: “会怎样呀,师姐?” 薛书雁恰好也低下头去看她,两人的目光交错间,陡然便有了种淡得几不可查、却又明明白白不容忽视的亲近和暧昧的气息了。只不过薛书雁到最后还是匆匆移开了目光,不愿过早惊扰到不知为何还在害怕着什么东西的小师妹。即便如此,她也只觉能见到杜云歌的每一日都好似沐浴着明媚的春光,哪怕眼下她们正并肩行走在寒意渐起的廊上,也不能削弱这欢欣的感觉分毫: “你手中之剑便也所向披靡、一往无前了。” 等到杜云歌回到房间里开始换衣服的时候,还在那里细细回味着薛书雁的那句话,只觉越想越有种她怎么想也想不透、怎么把握也把握不住的感觉。这种微妙的感觉便宛如飞花掠水、夜间初雾般轻微而渺然,明明是切切实实地存在的东西,可是如果想要切实地握紧它、想要搞明白,却反而更要与这捉摸不透的东西失之交臂了。 负责帮杜云歌梳理她的长发的侍女眼见着自家门主似乎有什么烦心事,便一边给杜云歌挽着发髻,一边柔声问道: “门主是有什么烦心事么?” 自打这位侍女上忘忧山、被安排在杜云歌的身边服侍她以来,已经有了相当可观的一段时间,在妙音门内这位侍女的资格也算很老了,要不是她和杜云歌一样没有习武的天赋,眼下再怎么着也能混个四大护法或者十二舵主手下大弟子或者二弟子的排位。不过话又说回来,做门主的贴身侍女的待遇比起去做护法和舵主们的手下人的待遇没准还会更好一点呢。 综上所述,杜云歌是没有必要怀疑这位已经陪了自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侍女的忠心的,因为她没有背叛的理由,但是杜云歌眼下可是已经死过了一遍的人,自然不会像上辈子一样,对谁都那么推心置腹,便心想道,虽然她和师姐之间的事不好随便跟别人说,但是像上辈子的何蓁蓁说的那句话那样的事,倒是可以说一说的,便开口道: “倒也算不上烦心,就是突然看了个神神叨叨的话本子,有件事想不明白而已。” “你说,要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死前,告诉了那个将死之人一件会让她很难受的事情的话,那她的用意究竟是什么呢?” 这位侍女毫不犹豫地就回答了杜云歌: “这还不简单吗,门主?她这是想折磨那个将死之人啊。” “如果这两个人关系好——不,都用不着关系好,只要没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那这件事就必不可能被说出口。那人死都要死了,再告诉他这件事干什么,就为了平添堵得让人黄泉路上都要觉得绊脚么?” 杜云歌是真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何蓁蓁一直这么恨她,她们明明在大婚之前什么交际也没有,怎么何蓁蓁就能对她恨到这个程度呢,要说这全都是那一张藏宝图的问题的话,未免也太不可能了,可是这种鬼神之事又不好太详细地对别人说,她只能含糊地问道: “那要是这两个人之间有着某种不死不休的仇怨的话,那么这件事的可信度又有多少呢?” 侍女笑叹道:“我们门主是真的心肠好,不愿意去猜测这些只有下作之人才会用的腌臜伎俩。” “要我来猜的话,我就会说这件事没准根本就没发生过,只不过是那人编出来用来折磨人的谎话而已。既然是要折磨人,那还管什么黑白真假呢?自然是什么事让人听着心里难受就说什么。” 杜云歌沉思了一小会,等着这位侍女给她梳好了头发、挑好了日常穿的衣服之后,才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开口道: “去外间看看我薛师姐在不在,我去找她,有要事相商。” 第19章 沐浴 侍女领命之后,立时便去了外间看看薛书雁在不在,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恭恭敬敬地对杜云歌禀报道: “门主,薛师姐的确在外间,不过她的近身侍女说薛师姐现在不便见您,请您过半个时辰再过去。” 杜云歌一怔,随即便从心底涌上了一阵危机感: 薛书雁和她相识相知相伴这么多年来,何曾说过“不方便”这样的话!一个发过誓要永远效忠妙音门、永远保护妙音门门主的人,在她杜云歌的面前怎么还能有不方便的事情呢? ——除非这事情是真真正正的个人的事情、怕还是像女孩子的怀春心思这样的事情,才能算得上“不可为外人道”的私事,才不能对杜云歌说。 一时间杜云歌只觉愁肠百结,她甚至都成功地用自己的这么一套神奇的理论说服了自己: 薛师姐不肯见她,那肯定就是感情问题了,能和薛师姐有感情问题的如果真的是那个大草原上的圣女的话,那薛书雁岂不是这辈子也要来一次远走塞外、不管她了? 一念至此,杜云歌只觉她上辈子死在何蓁蓁手下的巨大阴影又回来了,把这片大阴影铺开来再抻一抻的话估计能直接盖满整个忘忧山的山头,压得她肝胆欲裂、魂魄差点没魂飞九天外,自然连带着脸色也不太好看起来了。 能做伺候人的活计的,都得是人精,更别说还是给妙音门这样的名门大派的门主当贴身侍女的人了。那侍女眼见着杜云歌脸色不太好,大惊之下只觉自己的月钱都拍打着翅膀飞走了,也顾不上这个时候轮不轮得到她说话了,赶忙开口劝道: “门主稍安勿躁,或许是薛师姐眼下正忙着什么私事,来不及见门主呢?毕竟有些事情是真的不方便让旁人参与进去的,即便薛师姐是胡人,也离开草原十好几年了,连我都知道薛师姐对门主忠心耿耿、门主说一薛师姐就绝对不说二,门主毋需担心。既是如此,不如过会再去也来得及。” 杜云歌:……你不懂,我这可是在担心我自个儿的小命。 她不说还好,一说,直接让杜云歌浑身的毛都要炸开了,因为她想到了何蓁蓁上辈子说的那个莫须有的“乌扎卡族的圣女”玛什么拉——具体名字她还真记不清了,就记得好像是个挺有名的塞外草原的部落圣女的来着。 “莫须有”这三个字可真是贼精贼精地把“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应该是没有的但是我想让它有它就得有”诸如此类的含义发挥到了极致,从简短的三个字里都能体会到传承千百年的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而眼下,这位估计还在十万八千里外的草原上自由自在地和牛羊一起奔跑的乌扎卡族的圣女对杜云歌来说,就是那莫须有的通敌书信,只要还存在一天,对她来说就是个巨大的隐患: 如果薛书雁上辈子真的跟这位圣女结了婚的话,那么她们肯定早早就认识了,因为薛书雁不管出于怎样的理由,凭她那端正自持得让别人看着都心累的性子,必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和什么人结婚。要是按照杜云歌偷偷摸摸地看过的那些十八流的话本子里的内容,有人挟恩图报带着自己的女儿去逼婚的话,薛书雁怕是能当场来一个拒婚退婚自裁还恩一气呵成。既是如此,那能和薛书雁结婚的人,必是要跟她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基础的家伙,而如果她们眼下就早早相识了,要想在两地相隔的情况下培养感情的话,也就剩下一件事了: 鸿雁传情。 ——好了!这样什么都解释得通了!薛师姐她肯定现在正在跟那个劳什子的玛什么拉写情书呢! 杜云歌越想越委屈,心想如果薛师姐要走的话也不是不行,但是怎么着也得提前跟她说一声呀,像是追求爱情这样的好事,有谁能不向往、不喜欢呢?再说了,非亲非故的,又怎么会有人就为了曾经发过的一个誓言就拦着别人呢?她虽然因为何蓁蓁这个畜生连带着对婚姻都留下了不小的阴影,但是她也不是那种因为自己的阴影就拦着别人追寻自己的命定姻缘和真命天女的人,只不过薛书雁如果提前跟她说一声的话,她也来得及找个武功和薛书雁差不了太多的人继续贴身保护她。 那些在鬼门关上徘徊过一次的人便总是要格外惜命的,更不要说杜云歌这个切切实实死过一次的人了。当薛书雁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尚且好说,但是薛书雁一走,她就要草木皆兵、风声鹤唳得活像只惊弓之鸟了,因此她在房间里焦急地转了几圈之后,把心一横,对着侍女道: “你先下去吧,我自己心里有分寸。” 侍女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这不能怪她,毕竟她们的门主杜云歌向来就和“有分寸”仨字不太沾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自然也有相当一部分的不靠谱的人,不靠谱的人多了去了,掉链子的方法也多了去了,大家各掉各的链子,大不了也就是精彩绝伦地互拖后腿而已,可是薛书雁生来就和“掉链子”和“不靠谱”这六个字毫无关系,自然也就和杜云歌形成了相当鲜明的对比了。 简单点讲的话,就是她们堂堂妙音门的门主,向来就跟“有分寸”这三个字是没啥瓜葛的。倒不是说杜云歌有意添乱,只是因为她过分信重别人,一心一意以德报德,因此放权放得也乱七八糟,要不是还有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和薛书雁兢兢业业地顶着的话,杜云歌怕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拐卖了,还要美滋滋地帮别人数钱呢。 但是杜云歌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侍女倒还真不好再多管什么,便只能深施一礼退下去: “那我告退了,门主有什么需求,拉铃便是。” 等到这位侍女离开了之后,杜云歌小心翼翼地确定了一下周围的确没人,便立刻窜出了门去,目标直指薛书雁眼下所在的外间: 她一定要问问薛师姐认不认识什么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 如果认识的话,她倒是不介意提前拉这条红线的,毕竟对于不确定的因素,自然是要尽早地、尽可能多地把这些因素控制在手里的好。比起不知道什么时候薛书雁就有可能被外人拐跑这样可怕的未来走向,杜云歌宁愿自己先把这条红线给拉了,在切实知道薛书雁大致会在什么时候离开的前提下预先找好能够顶替薛书雁“贴身护卫门主”一职的接班人,岂不是更安全一些? 结果杜云歌来到了外间之后,根本就没能在书桌旁看见薛书雁伏案写作——至少在杜云歌的预想里她的薛师姐此刻应该是在伏案写信好鸿雁传书的——便对着刚刚听到了动静,赶忙端来了上好的庐山云雾茶的薛书雁的侍女问道: “我薛师姐呢?” 薛书雁的侍女愣了一愣,脸上便露出了些许的尴尬和为难的神色来: “这个……门主,您问我们这个问题可真是难煞我们了啊,薛师姐从来不让我们近身伺候的。” 杜云歌这才反应过来,按照薛书雁那冷得能冻出冰碴子来的性格,不让这些不能习武、身手连她十分之一灵活的侍女贴身伺候,真是太像是薛书雁能做出来的事情了,不过眼下她可没什么心思去感慨“按照薛师姐这么冷淡的性格,等着日后大婚了怎么跟自己的爱人相处”这么复杂的问题,便单刀直入地开口道: “我要见我薛师姐,她肯定会见我的。” 薛书雁的侍女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就听见从内室传来了薛书雁的声音,不确定地问道: “云歌?” 按照薛书雁能够在数丈开外就听见最为精妙的唐门暗器声音的耳力,她必不可能认不出来朝夕相处的杜云歌的声音,可是这也不能怪她,因为这么多年来杜云歌一般早上是不练武的;就算练武,中途也会找机会溜掉,然后出没地点就只有俩地方,她自己的书房和后山的猴堆里;哪怕极为罕见地练完了一早上的武,那么接下来的整整一个上午也只会在自己的内室里咸鱼瘫着,委实在用切身行动告诉大家什么叫做“早起毁一天”。 按常理来说,杜云歌还真的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拜访薛书雁,可是架不住今天情况特殊啊,杜云歌强烈的求生欲已经压倒了一切,在听见了薛书雁的回应之后,她立刻拔高了声音凄凄惨惨地问道: “薛师姐——” “我真的好想见你啊!能不能让我进去说话!” 可能是杜云歌蕴藏在话语里的极为强烈的凄惨感和求生欲震撼到了薛书雁,这位妙音门冷心冷面的大师姐不光隔了好一会儿才回话,就连回话的时候也带了点犹豫感了: “……进来吧。” 杜云歌二话不说就推开门冲了进去,结果她还没来得及往里走几步呢,就看到了室内高高立起的那块屏风,同时也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浓重的水汽。 她愣了三秒钟,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了刚刚那侍女在听见她说“师姐肯定会见我”、而且薛书雁还真的让她进来了的古怪神情是为何而生的: 薛书雁在沐浴。 这个认知让杜云歌当场就红了脸,只觉得手脚忙乱得放在哪里都不得劲。要是时间能倒流的话,她一定要回到十息之前,把自己一头撞在这面屏风上来警示一下自己: 薛师姐,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瞎想什么有的没的大草原上的劳什子圣女的。你能不能当我就没进来过? 然而天不遂人愿可能就是专门为了眼下的这种场面准备的。就在杜云歌恨不得一头把自己撞在面前的屏风上好当场晕过去被抬出去的时候,薛书雁在屏风后发问了: “有什么事么,云歌?” 第20章 擦背 不知是不是因为正在沐浴的关系, 薛书雁这句问话说出口的时候,明显少了那么几分冷凝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多了点极为罕见的温和与柔软的意味,每个音节的末梢里都蒸腾着浓重的水汽和热气, 简直就像是有一万只小猫爪子在人心上用软乎乎的肉垫按来按去一样,使得人心里痒得很又熨帖得很,可以说相当受用了。 杜云歌也不能免俗。她的脸上一下子就腾起了浅淡的红色, 只觉有点不好意思——不,是相当的不好意思: 这么说来,她岂不是正在和不着片缕的薛书雁共处一室么?!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把杜云歌羞窘得恨不得立刻就当场找条地裂缝把自己塞进去、不要再出来见人算了。可是这么温和的薛书雁实在太罕见了, 可能一年都见不上这么一两次, 使得杜云歌即便再不好意思,也没有办法不被这位眼下和平日里的冷冷淡淡反差过大的薛书雁给迷得五迷三道的,更别提挪动双脚冲出去了。 薛书雁还在耐心地等着杜云歌的回答, 自从问了那句话之后就一声不响地等着自家门主答话了, 可是杜云歌迟迟都没有开口。原因无他,只是杜云歌的脑子本来就转得不是很快,在被这么罕见的温柔的薛书雁给来了个精神方面的超大正面冲击之后, 又要让思考能力差不多已经归零了的她在满室缭绕的热腾腾的、还带着一丝浅淡的药香的水汽里思考,未免也太难为人了罢。 半晌之后, 杜云歌一句“其实没什么大事”明明都冲到了嘴边, 但是却又生生地被她自己咽了回去, 因为她陡然间发觉, 其实她已经很久都没和薛书雁这么亲近过了,有些事情如果不趁着现在赶紧问出来的话,那么这罕见的、能够和薛书雁如此亲昵接触的机会便要被她白白地浪费掉,等到日后回想起来这稍纵即逝的机会的话,她怕是要后悔得捶胸顿足、悔不当初了。 因此杜云歌继续又努力地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回答道: “我……来问问师姐想要什么。” 薛书雁轻轻地“哦”了一声,似乎她都忘了还有之前的“赢下比武招亲大会,她要什么杜云歌就可以给她什么”的这么个承载了无数的荣耀和别人艳羡的许诺了。杜云歌见状,觉得这方面怕是真有指望的,便顺着这个话题继续了下去: “师姐想要什么,只管跟我说就是。” 杜云歌只觉越说越有底气,为了增强自己的信心,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以壮自己的胆气,好让自己心里的那点不知为何而生的心虚——估计是一不小心闯进了素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薛师姐的沐浴现场而生的心虚感吧——全都被自己的这几下拍打赶紧全都赶走: “只要是我能办得到的事情、是我能拿得到的东西,我胼手胝足也要为师姐办成、上天入地也要给师姐把你想要的东西搞到手。师姐只管开口无妨,我杜云歌绝对是说话算话的人!” 薛书雁似乎轻轻叹了口气,再开口的时候,便更是带着点尤为难得一见的轻快意味的笑了,直接把杜云歌砸了个头晕眼花、恍恍然而不知今夕何夕: “可我什么都不缺啊,云歌。” 杜云歌想了想,发现好像真的是这个样子的: 薛书雁是个名副其实的武痴,这件事别说全妙音门了,怕是全中原武林都对此了若指掌,真要细细论起来的话,她最在意的事情可能就只有两样东西,一是她的刀剑武学,二就是发过誓要保护的妙音门门主,也就是杜云歌本人。 也怪不得杜云歌上辈子在听说了何蓁蓁说的“你的薛师姐娶了塞外草原的圣女”之后并没有多么受触动,因为薛书雁这人从来就和风月之事四个字不挂钩不沾边,除非真的让薛书雁在杜云歌的面前和别人结婚,否则的话从别人的口中听到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便总有那么几分不真实的感觉——尤其是当这件事还是从何蓁蓁这种人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就更没什么说服力了。 那既然薛书雁说自己什么都不缺,杜云歌自己再什么都不给的话,岂不是显得她堂堂妙音门门主之前给的那个许诺很空头?简直就像在给人画虚空大饼一样讨厌。 杜云歌傻是傻了点,但是她绝对不是品行有缺的人。如果她真的是那种喜欢给别人空头许诺的人的话,也不会让妙音门一门上下全都对门主死心塌地了。能够让人切实爱戴的话,光凭着一张脸是没有这个效果的,怎么着也要德位相配才可以,在不看智商的前提下杜云歌还真真是这种德位相配的人。 于是杜云歌继续不死心地问道:“这世上就真的没有师姐特别想要又得不到的东西吗?此处只有我和师姐两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此之外,更无外人,师姐不用担心逾矩,但说无妨。要是真的不方便说,那稍稍给我透个口风也成,我也好知道该怎么办呀。” 薛书雁沉默了一小会,缓缓开口了:“倒也不是没有。” 杜云歌一听,大喜过望,只觉得眼前尽是一大片走向光明的未来,她马上就可以让她兢兢业业了这么多年的师姐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这是何等令人欣慰且心喜之事,便一叠声地追问道:“是什么?什么?” 薛书雁在她满腔热情的反问声里顿了顿,才低声道:“你来给我擦擦背吧。” 杜云歌乍闻此言,一时间感觉自己头脑里仅剩不多的那点思考能力已经被当场清空了,使得她就这么呆呆地站在原地,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失望地问道: “就这样……?” ——她是真心想要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的薛师姐的。不仅为了保命,也不仅仅是为了让薛书雁留在妙音门,履行那个会一直保护她的誓言,而是杜云歌是打心眼里觉得薛书雁当得起这些好东西。 薛书雁向来是个冷淡自持的性子,从来不会主动索要什么东西,在杜云歌这里更是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杜云歌这么多年来都忘了要赶紧把她提成副门主,她也不抱怨,只是默默地尽着自己的本分而已;可是当杜云歌终于反应了过来这么多年来有点亏待她,给了她“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的许诺之后,薛书雁到头来也没表现出多少的欢喜和欲求,只是给了她个“帮我擦背”这样简单的请求而已。 薛书雁轻笑一声,开口道:“这样就很够了。” 素来冰冷得几乎都和那万丈雪山上终年的积雪没什么区别的人,如果乍然缓和了颜色的话,带给人的冲击力可不是一点半点的大,更别说薛书雁长得也不差、声音也好听得很了。如果妙音门不在这春雨杏花的江南之地,而是在凤城春的家乡辽东那边的话,估计薛书雁也能凭着这张英丽的、清隽的脸搏一搏什么“中原武林数得上的美人”这样的虚名。 杜云歌被这一声轻笑给勾得三魂顿时去了七魄,更别提薛书雁还用这么和缓的、温柔的声音补了一句话,直接就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把杜云歌在失了智的深渊边上摇摇欲坠的神志给来了个临门一踹: “……师妹。” ——等到杜云歌回神的时候,她已经坐在薛书雁的浴桶旁边,手里拿着上好的、由豌豆末、白芷和芎?调制成的澡豆,在给薛书雁擦背了。 薛书雁用的澡豆和杜云歌用的又大有不同。身为妙音门的门主,杜云歌的衣食住行可谓是无一不精,就连沐浴的时候用的澡豆都是比着千金方里最奢侈的那一款来的,光是玉屑、珍珠、沉香和青木香这样上好的、普通人家用都用不起的材料就有好几味,用时渐长,更可以让人肤色润泽如桃花映玉;而薛书雁所用的澡豆的功效便没这么多了,光看这些普通的材料就知道了,毕竟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杜云歌还是知道的。 她僵着手给薛书雁擦背的时候,只觉碰触到的肌肤都是温软的,但是又不是普通人的那种软和,而是习武之人独有的那种柔韧而蕴含着不容小觑的力量的肌肉纹理,羡慕得杜云歌都要两眼放光了: “师姐,你觉得我要是从现在开始把荒疏了一段时间的武艺好好拾掇起来的话,再过多久才能练成你这个样子?” 薛书雁想了想,觉得这可能不太现实,不过看在眼下的气氛难得这么好、杜云歌又难得这么积极的份上,她也不好说什么煞风景的大实话来打击自己的小师妹,便含糊道: “再多过几年应该就成了。” 杜云歌一听就知道这是自己的师姐的委婉的话语了,不过她也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只是沮丧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便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别的方面去: “我那里还有些上好的澡豆,是我素日里用惯了的,要不改日给薛师姐送点来?” 薛书雁微微阖上了双眼,低声道:“不必。” 杜云歌怔了一怔,还没等她想多呢,薛书雁就开口解释了: “云歌惯用的那些澡豆和我的这些主要功效是不一样的,你那些能够润泽肌肤,留香悠久,若我用来的话多有不便,怕是要辜负了你一番好意了;再者,那些珍珠玉屑青木香等物珍贵得很,也不是谁都能用的,你还是留着自己使罢。” 杜云歌想了想,也觉得薛书雁说的在理,毕竟薛书雁天天都是要在习武堂里精进自己的武学造诣的人,有的时候还要下山去获取情报,如果真的在身上留下这样能够让人印象深刻的香味的话,反而更不方便一些,便点点头,由衷地赞叹道: “还是师姐有远见……等等,薛师姐,你怎么会知道我用的东西的配方?” 薛书雁泡在水里的时候,水面上浮了满满的一层草药,除去她露在外面的肩颈和一头泼墨也似的长发,根本就看不清别的东西——杜云歌也没那个贼心贼胆想多看点啥——却自有一番令人不敢直视的威严气度。此刻她半阖着眼、缓声开口的时候,便愈发有种让人感觉安心的、只是留在她的身边就能够不自觉卸下一切伪装和心防的踏实可靠感了: “因为那些都是我亲手调配的。” 杜云歌突然就不好意思了起来,咕哝道: “真是……哎呀,怎么说呢,这也太麻烦薛师姐了。” 薛书雁轻声道:“不麻烦的,云歌真是太客气了。” 杜云歌的心跳突然莫名其妙地就慢了几拍。 手上的动作是最能反映一个人心境的东西,她的心一乱,下手擦背的时候也就失了力道,不再是直上直下地搓了,一不小心就偏了开去。浴桶里的水被她的手这样一搅和,便微微地漾开了好几圈波纹,连带着浮在表面和已经吃透了水、落进桶里的那些黑褐色的干药草都一并散开来了,正巧露出了薛书雁削瘦又挺直的脊背。 明明泡澡是个能够让人很享受的事情,可是薛书雁还是端坐得一丝不苟,杜云歌不得不真心实意地感叹了一下,不愧是薛师姐,什么时候都是坐如钟站如松的标准模范。 就在这时,她无意间一错眼,就看见了薛书雁背上的那些交错纵横的伤疤。 和杜云歌欺霜赛雪、比上好的塞外牛奶制成的杏仁酪还要白的肌肤不同,薛书雁的肤色更加偏向于胡人的麦色,但是却又没有那些尽日里都受着日晒风吹、在草原上依水而居终年奔忙的纯正的胡人那么黑,再加上她明显带着胡人血统的高鼻深目的容貌,更是有一番塞外特有的、英姿飒爽与昳丽端正结合的好风采,然而这一背的伤疤却生生让她的好风采被平半对减了。 这样的一身伤疤哪怕是随便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乍然一看都会让别人心里重重一惊的,更不要说有着这身伤疤的还是薛书雁这个约等于“无往不胜、战无不利”的武疯子了。 杜云歌看着薛书雁那覆盖着大大小小的多条陈年旧伤的背后,惊慌得直接从浴桶旁边的矮脚小椅上站起来了: 到底是什么能够伤得到薛书雁?! 更别提这些疤痕的边缘都有了长开的痕迹,应该是存在了很久了的陈年旧伤,再细细一看的话就能看得出来,这些伤痕应该是在薛书雁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留下的,也就是说,这个伤口当时的情况绝对不容乐观,要么当时没来得及处理好伤口,没有足够好的伤药,或者伤实在太重了、薛书雁只不过是侥幸捡回一条命而已,否则的话是不会都隔了这么多年,这些小时候留下的伤疤还盘踞在薛书雁的背上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能够对这么小的孩子下如此狠手的该是怎样的畜生啊?! 薛书雁察觉到了杜云歌的惊慌失措,但是她想破脑袋也不知道杜云歌能被什么东西吓到,毕竟自己身上该有的零件都分毫不缺,杜云歌的身上也有一模一样的同一套的,最多也就是胸前尺寸有那么丁点儿的差异了,但是杜云歌应该也不至于被这个差距吓成这样儿吧? 百思不得其解的薛书雁不得不开口问道:“云歌?怎么了?” “薛师姐……”杜云歌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明明知道这些伤疤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也不会再痛了,更不会有什么后遗症——要不薛书雁的脊背是不可能那么挺直的——但是她就是下意识地放轻了动作,用指尖轻轻碰了下这些纵横交错的浅褐色的伤疤,珍而重之地就好像面对的不是什么吓人的陈年旧伤,而是稍微多用下力就会碎落一地的稀世琉璃一样: “你背后的这些伤……” 在杜云歌温软的指尖接触到薛书雁赤/裸的脊背的时候,终年冷静自持、泰山崩于前怕是连眉毛都不会多挑一下的薛书雁突然小小倒吸了口气,出声制止了她进一步查探的动作:“别碰。” 杜云歌大惊:“师姐,这些旧伤还疼么?” 薛书雁的声音有点哑,但是又不像是疼的,接下来的她的话语就能验证这一点了,的确不疼,只怕是别的问题:“不疼,但是痒,别乱碰。” ——“别乱碰”这三个字活像是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但是又没有什么凶神恶煞的感觉,反而更像被自家养的小猫磨缠得不胜其烦了却又不舍得下狠手,最多也就摆着谁都骗不过的冷脸随便说句重话就是了,又不能真的和小猫计较。 薛书雁眼下也是这样的心情。她只觉得杜云歌的指尖上仿佛带着小火苗一样,只是轻轻一碰,就让她背上的那些陈年旧伤又微微地发起了热,又麻又痒的,简直要勾缠得人的神志都要在这满室弥漫着的药香和热腾腾的水汽里溃散掉了。 也亏得杜云歌面对着的是薛书雁这样克制自持到了极点的人,她不光没有神思昏聩,反而从杜云歌的态度里捕捉到了某些至为关键的信息: “你不记得这些伤了?” 杜云歌一惊,仔细检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却发现太早的那段小孩子的记忆全都是模糊的,可能这就是重活一遭的后遗症吧,毕竟这样的模糊在她刚重获生命、在比武招亲之前的数个小时里也经历过,只不过在切实地和旁人接触过之后,就能想起和他们相关的事情,杜云歌也就暂且把这个小问题抛到脑后去了,转而沉浸在了“从何蓁蓁手下逃过一劫”的欢欣里了。 然而此时此刻,她终于体会到了这个后遗症更要命的一点: 她如果不接触一下小时候的那些当事人的话,就无法把小时候的记忆完全找回来! 看薛书雁的态度和言语,也就是说这些伤疤绝对跟杜云歌自己是有着某种相当深的关联的,再看这些伤疤的模样,应该是在她们都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留下的,可最要命的事情就在这里了: 杜云歌已经记不起自己小时候经历过什么来了,怕是以后……找回这段记忆的可能性也寥寥。 就在杜云歌冷汗涔涔而下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开口了,带着点若有若无的怅惘轻声叹道: “看来你是真的忘了。” 杜云歌一怔,便低下了头去,正好和正在仰着头看向她的薛书雁四目相对。薛书雁一头被水汽熏得微微濡湿的黑发有几缕垂了下来,她轻轻摇头的时候,这些黑发便在水中划开一道又一道的波纹,杜云歌只觉被拨乱了的不光是水面,还有她的心思,要不怎么薛书雁还没嘱咐她,她自己就鬼使神差地红着脸坐回了矮脚椅上,给薛书雁把这几缕不听话的头发挽回去了呢? 薛书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彻底睁开了半阖着的双眼,在满室蒸腾的温暖宜人的水汽里,她的双眼却平生了一种让人错觉置身寒冬之中、更兼迷失在了茫茫无际的雪山里的空冷感,这才是正常状态下的薛书雁该有的表情。只不过在对着杜云歌的时候,即便是这样的眼神也要柔和那么几分,虽然被格外优待的当事人完全察觉不出来就是了: “不过想来也是……小孩子的忘性都大,应该没人能把五六岁的事情全都记在心里的。” 杜云歌也没敢接话,只是帮薛书雁舀来了清水,从背上冲下去的时候,在粼粼的清水冲洗下,这几乎布满了整个背部的伤疤便看上去更加骇人了,可是不知为什么,杜云歌还真的生不起厌恶和恐惧的心思来,有的只是满腔的心疼。 ——人的脑袋一昏,就会干出很多不可理喻的事来。 好比当年为了让妺喜开怀,夏桀大开国库,以裂帛之声讨她欢心;为博冷若冰霜又艳若桃李的褒姒一笑,周幽王悬赏千金,烽火戏诸侯;为使西施展颜,吴王夫差大兴土木建造馆娃宫;为让杨贵妃开怀,唐玄宗敕封了所有和杨玉环沾亲带故的人,一时间“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可见当一个人的心完全被这种怜爱的、宠惜的心思占据之后,干出怎样败家的事情来都不算奇怪的,而这个道理不仅在男人的身上通用,在女子的身上也是一并通用的,因为普天之下的人啊…… 不管性别、身份、地域这些后天的条件能差开多少,唯有这种天性里珍爱的心思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就连杜云歌这样对什么事情的反应都要慢半拍的家伙也不能例外。 她在思忖了半晌之后,缓缓开口道: “我还是觉得劳得师姐坏了自己的清誉帮我赢下比武招亲大会,实在太麻烦师姐了,像是帮忙擦背这样举手可为的小事,根本不能抵得上师姐付出的一分一毫。” “师姐对我如此情深义重……我想,区区一个副门主之位算得了什么?这本就是师姐该有的东西,倒显得我让师姐为了本就该是你的位置动用我的一个承诺这一举动太小家子气了。” “如果师姐想要的话,我都可以就此隐退、让贤于师姐的——” 薛书雁本来还在那里给她今天新换的一身墨色的古香缎长袍系腰带的,这一身衣服的颜色极暗,又兼以货真价实的洒金点缀,除去薛书雁这样不苟言笑、气势极盛的人,也没有多少人能把这身衣服穿出它应有的韵味来了。只不过在听到了杜云歌的话之后,薛书雁突然皱了皱眉,出声制止道: “云歌,以后这种话还是莫要再说了。” 杜云歌立时便住了口,只听得薛书雁悠悠地叹了口气,像是想说些什么出来,可是又顾忌着更深一层的东西一样,最终还只是克制地道: “这些虚名无关紧要,我当年发誓过要保护你,那就会永远地保护你,直到你的确不需要我了为止。至于其他的别的什么……我均是不关心的。” 她伸出手去,给杜云歌理了理鬓边些微散乱了的黑发,又拉了拉铃,让侍女来收拾这满室的用具,便引着杜云歌去外间坐了,还给她倒了杯新的庐山云雾。两人一时间相顾无言,只觉世间诸般外物都在她们对视的时候远去了、淡去了,只是这么无声地、沉默地两两相对着,也要比行遍了人世间一切的快活事都开心。 而太过美好的东西终归不会过于长久。 就在杜云歌手里的那杯庐山云雾正在渐渐失去热度的时候,突然从门外传来了一个略显焦急的女声: “薛师姐、薛师姐哎,咱们门主在你这儿不?” 薛书雁看了看门外,先对杜云歌道:“是春护法门下的弟子。” 杜云歌:……光听这个辽东那边仿佛带着大碴子味儿的口音,我也知道这是春护法的门下弟子。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至少在妙音门里这个道理完全适用于妙音门的弟子,她们跟在哪位护法的门下,就要学到哪位护法的身上的一些东西。就好比跟在冬护法云暗雪门下的弟子假以时日,身手全都要比别的护法的弟子要高出那么一截来;跟在秋护法秋月满门下的弟子时间久了也会慢慢变得一毛不拔精打细算起来;夏护法为人腼腆又深居简出,连带着跟随她学艺的弟子们也都说话的时候要格外那么轻缓和细声慢气一点,正好和说辽东话的春护法凤城春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我在。”杜云歌将手中仅仅品了没几口的温茶放到了桌上,对着门外那位春护法门下的弟子问道: “找我何事?” “天爷,可算找着门主了!”那位弟子在门外一叠声地催促,想来肯定有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发生,否则的话也不会急成这个样子的: “峨眉掌门来亲笔信了,送信的还是她们掌门的开山大弟子,春护法让您过去听信!” 峨眉派和妙音门素来交好,两派一北一南,一西一东,各占中原武林的两大边,互不干涉互不影响的同时,逢年过节的也有信礼往来,是典型的君子之交,但是在这个不是谁的紧要生辰也不是什么佳节的关头上来的信,就不得不让人多想几分了。 杜云歌和薛书雁对视一眼,道:“薛师姐,劳烦你陪我一起去。” 薛书雁二话不说,立刻就用内力烘干了头发,还从自己一旁的立衣架上拿了件同样是黑色的大氅给杜云歌披上:“事急从权,来不及给云歌回去拿衣服了,恕罪。” 杜云歌匆匆一点头,倒也没想多,穿着这件明显就是薛书雁的着装风格的衣服就出门去了:“无妨。” 等到杜云歌和薛书雁并肩联袂前来大堂的时候,堂上基本已经坐满了人,至少春夏秋冬四大护法和她们门下有头有脸的弟子全都来了,杜云歌和薛书雁一进门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为首的凤城春差点又一口气把自己给噎过去: 你怎么穿你师姐的衣服?! 等到杜云歌和薛书雁齐齐落座之后,一直在等着的峨眉派的掌门开山大弟子才起身深施一礼,道: “贸然拜访,实在是惊扰门主和薛师姐了。” 杜云歌微微一抬手,笑道:“委实客气了。” 因为知道忘忧山上全都是女子一事,峨眉派派来的人也是个女弟子,还是峨眉掌门最倚重的开山大弟子,这样既全了礼数,也兼顾了妙音门的为难之处,看来峨眉派的人也不是世人死板的印象中的“固执己见、恪守清规、不会做人”的: “禀门主、四大护法、薛师姐,我教掌门有书信一封,要递交春夏秋冬四位护法。” 按理来说,峨眉派的掌门如果要修书的话,那势必是要修给杜云歌这个正牌门主的,虽然到最后这封信究竟被谁读了得另说,可是明面上来说,写给的人只能是和她平起平坐的、年轻的妙音门门主杜云歌。所以这个指向就让人十分费解了,还有什么信是需要让峨眉派的掌门绕过杜云歌去、还非得专门指名是写给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的呢? “峨眉派虽然素来与我妙音门修好,可是这不年不节的还写信过来的事情倒也算罕见了。”凤城春和夏秋冬三位护法交换了一下眼神之后,笑着拆开了书信: “来,让我看看她写了啥。” 结果这封书信一拆出来,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全都沉默了,尤其是为首的凤城春更像是有满肚子的话要说但是却偏偏被祭灶用的麦芽糖给黏住了嘴一样,四个人八只眼睛在薛书雁和杜云歌之间来回打转,使得遇事都略显迟钝的杜云歌都陡然间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了: “春护法,敢问峨眉掌门说了什么?” “她说……”凤城春为难地纠结了好一会,才把这封信上的内容给稍加概括、说出了口: “‘既然贵派的比武招亲大会没有胜者,那也就是说妙音门门主依然是芳龄未嫁之身。老朽不才,想从中间牵线做个保媒人,武当派的开山大弟子我是见过的,年少英才又立身刚正,对杜门主更是倾慕已久,自愿入赘妙音门,还请门主多多考虑一下’……差不多就是这样的话。” 凤城春话音刚落,坐在杜云歌旁边的薛书雁就在谁都看不见的角落里直接把她的那把红木太师椅的扶手上凸出来的那块雕花给生生地、无声无息地捏成了齑粉。 杜云歌还没察觉到薛书雁的不对劲,她越听越烦躁,一时间只觉得浑身都是死气的冰凉,胸口那把长剑带来的痛意、汩汩的鲜血流动的声音、被风雪之夜抛尸又被野狗分食死无全尸的诸般惨痛刹那间便尽数集结在了她的身上了,使得她在沉默了半晌之后,陡然便推桌而起,对着面前还在等待着她的答案的四大护法、峨眉大弟子和薛书雁冷声道: “我谁都不嫁!” 她素来无忧无虑地笑着的时候,是个举世公认的武林第一美人,还有文人墨客夸过她“好颜色”,令人“见之忘忧”——虽然这位闲的没事儿瞎写东西的文人最后被凤城春亲自下了忘忧山痛打了一顿——可是没人能想到,她冷下脸来的时候更是有着无双的好风致,如同万年积雪的冰山山尖的剔透雪莲一样,又冷又美,甚至都有了点薛书雁的风韵了,想来妙音门内偷偷流传着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薛师姐者终将冷若冰山”的玩笑话还是有那么几分道理的: “怎么能说没有胜者呢?你们就这么不把我薛师姐放在眼里么?!” 峨眉派大弟子又躬身一礼,道:“既是如此,我这就把杜门主的意思传回给我们掌门。” 眼见得杜云歌似乎气得不轻,这位弟子便赶忙解释道: “门主稍安勿躁,掌门也预料到了这种情况的出现,特命我带来口信一则。” 杜云歌这才稍稍平息了点火气,归位之后端起了茶盏,漠然地撇去上面的浮沫,敛着眸沉声道: “说。” 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交换了个惊恐的眼神:咱们门主怎么真变得和书雁一样,说话都一个字一个词地往外蹦了?这么生气的吗? 峨眉派弟子一字不差地传达了峨眉掌门的话:“‘不是说老朽不看重薛少侠,实在是薛少侠为人过分光明磊落了,似乎从来便与风月之事绝缘一样。再者,如果薛少侠真的有心和杜门主成就婚姻的话,两位相伴多年,直接便在忘忧山上成就了好事便可,不会办个比武招亲大会昭告天下、再做出自己上前去抄底这样多此一举的事情来的。如有冒犯,多多得罪,还请杜门主切莫误会’。” 这位峨眉派的弟子说完了这一通话之后,只得站在那里等着杜云歌的回复,好半天了,杜云歌才轻轻笑了一声,带了点捉摸不定的意味出来,却愈发让人心痒了: “既是如此……我也不计较了。” 她还在那里端着茶碗呢,明显就是“端茶送客”的意思,峨眉派大弟子知道自家来的这一趟也挺不给面子的,可是武当的那位痴心人已经为了没赶上杜云歌的比武招亲大会而病得要死要活了,好不容易“赢下比武招亲的人是薛书雁”的这件事让他有了点指望,他的师父兼亲生父亲都求到了峨眉掌门的面前,对于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峨眉派显然也不好推辞,便只能派人前来询问了。 ——结果不光没得到让人满意的答案,还在常年好脾气得举世皆知的杜云歌这里吃了个史无前例的超大钉子,便也只得顺坡下驴地迅速告罪离去了。 等峨眉派的人一走,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就开始八卦了起来,秋月满率先笑道: “人啊,是年纪越长就越爱保媒,连峨眉派掌门此等英杰的大人物也未能免俗。” 凤城春对“武当派的开山大弟子受情所困正在大病中”一事也稍有耳闻,便只能从中打圆场道: “她倒也不是有意多管闲事的,只是峨眉和武当素来交好,如果武当派的那位大弟子真的一心倾慕我们门主,又上不得妙音山来,还为此病得要死了,也只能求到峨眉派的掌门面前,这个面子峨眉掌门还是要给一下的,毕竟是一条人命呢。而且咱们这么一波作为,估计也挺让大家都摸不着头脑的,只怕搞糊涂了的人可不止峨眉掌门一人。” 云暗雪发现杜云歌虽然没走,可是也一直没说话,便问道:“门主,你怎么看?” 秋月满补充道:“门主也不必过于忧心,只有那些没有武功傍身、自己也没能立好身家的小家子气的女子才会想着及早嫁人、晚了就‘不值钱了嫁不出去了’这样的短浅之见。” 她取过一旁自己门下弟子递过来的算盘,噼里啪啦打了一通之后笑道:“我妙音门传承数百年,根基深厚,眼下虽然算不上当年初代门主雄心勃勃地说过的‘天下第一门’,可是也是中原武林中名头响当当的前三家之一,想来假以时日,不管是能给门主提供的嫁妆数量还是能够成为门主的夫人或者郎君的人,也都定然不差。” “门主不想嫁的话那就不嫁,不必勉强自己。” ※※※※※※※※※※※※※※※※※※※※ 划重点,杜云歌现在只有接触啥才能想起啥来,但是之前第二章 的时候她是怎么想起自己给凤城春她们添过麻烦的呢?因为她那个时候还不是人,是个飘零的鬼魂,要是想再回忆起某些事情来的话,就要让思想和灵魂的运作脱离肉体的束缚,简单来说就是躺下,睡觉,做梦,啥都能看见啥都能想起来。 【小剧场】 杜云歌:劳得师姐坏了自己的清誉为我赢下比武招亲大会,实在太麻烦师姐了。 薛书雁:不劳烦,应该的。以后这样的事还请多多益善,咱们之间哪有什么清白可言! 杜云歌:???????????? 【另一个小剧场】 薛书雁:来不及拿衣服了,恕罪。 杜云歌:没事,赶紧走吧。 一旁恨不得自戳双目的侍女:就是个内外间的事,怎么就来不及了?薛师姐你就是想找机会跟门主穿情侣衣吧?! 【再来一个小剧场】 怒极拍桌杜云歌:就这么不把我薛师姐放在眼里吗?明明她赢了的! 优哉游哉薛书雁:云歌无需动怒,到时候发去峨眉山一张请帖便什么都见分晓了。 杜云歌:???????????? 【真的是最后一个小剧场了】 秋月满:门主不想嫁就不用嫁,不必勉强。 杜云歌:那是。 薛书雁·委屈到变形:…… 三合一大肥章送上╰(*°▽°*)╯谢谢来晋【jin】江【jiang】订阅支持正版的小天使哦,么么哒,比心~ 第21章 信物 杜云歌乍闻此言,眼眶一热, 用力地点了点头, 只觉有万语千言堵在胸口, 情绪过分激动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过了好半晌她才用力地点了点头,道: “嗯。” 她说完之后,又觉得不说点什么出来, 委实难以出掉堵在她胸口的那股由何蓁蓁带来的恶气,便又补充道: “反正天下乌鸦都一般黑, 我可算是看透了!” 凤城春等人听了杜云歌这句明显就是气头上的话之后也没有多想,只是把这句话当做小女儿心性的气话, 便纷纷笑道: “门主是不是又看了什么讲负心汉子薄情郎君的话本了?是不是又替里面的苦命女打抱不平了?别说, 还挺有咱们妙音门长久以来的立派之本的好风采的。” “门主又看了什么?该不会又把《白蛇传》看了一遍吧?” 妙音门在最开始建立起来的时候,就是为了帮助那些饱受苦难却又力量不足、无法反抗但是又心怀永不屈服之心的女性而成立的, 因此当时在江湖中的名声也不太好, 没人觉得这样一个完全由女子构成的门派能延续长久。尤其是在初代妙音门门主做主,让将近一百多名的名门望族的夫人全都成功和离、跟着她浩浩荡荡地上了忘忧山之后,更是被男子当道的诸大门派送了个蛮别致的称号叫“拆家破财扫把星”,连带着妙音门有段时间也被贬斥为“扫把星窝”。 在经过了数百年的传承之后, 妙音门已经从当年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小派变成了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名门,“扫把星窝”的这一称号也再也没人提起了,人人见着妙音门的女弟子都要敬佩地道一声“女侠”, 再夸一句“自古英雄出少年”, 再也没人敢看轻她们。眼下妙音门不光在武学方面是中原武林中的博百家之长的扛把子之一, 财力也相当雄厚,抛开那莫须有的藏宝图不说,妙音门在各行各业也都均有涉足,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之下的十二舵主里竟有大半都是负责理财的,当年的扫把星窝在经过了长久绵延不断的传承之后,可以说俨然已经是个武学精通又身家丰厚的、相当了得的门派了。 更为难得的是妙音门这么多年来始终初心未改,光看上任妙音门门主在下山游学的时候直接把下一任的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给捡齐了就可见一斑,自古有句话说道的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想来杜云歌在看诸如《白蛇传》这样的话本子的时候对着软弱无能的许仙咬牙切齿,恨不能把他团吧团吧塞进雷峰塔下代替白娘子被镇着也就很能理解了。 秋月满也笑道:“既是如此,以后我可得给门主带点好看的话本上来,别老是看这些让人难受的东西。门主啊,世间还是有能够让人托付终身的人的,还请门主莫要提前这么悲观了,万一真的因为这些东西就错过了毕生挚爱,那才让人哭都哭不出来呢。” 杜云歌含含糊糊地应着,和薛书雁一起离开了大堂,走了好一段路之后,杜云歌突然发觉今天的薛书雁格外沉默。虽然平日里薛书雁的话就不多,但是怎么说也还是能够跟杜云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上几句话的,也算是这么多年来一起住在忘忧山上的情分所在,可今天的薛书雁明显心事重重,连带着她的那张本来就没什么特别明显的表情变化的脸就更加唬人了,原汁原味地拿到忘忧山山脚下去止小儿夜啼都没问题。 向来杜云歌都是那个在相顾无言的沉默中率先说话的那个人,今天也不能例外,便打破了两人之间莫名尴尬又安静的氛围,开口问道: “师姐今天兴致好像不是很高?” 一旁路过的侍女乍然听见杜云歌这么一句话,惊得差点打翻手里的水盆子: 门主啊你清醒一点!你的薛师姐天天都是这么副冷冰冰的、没人气儿的样子!你是怎么从这张除了“面无表情”就再也没有别的表情的脸上看出“兴致不高”来的?! 杜云歌既然都发问了,那么薛书雁便必定是要回答一下的,抛去两人这么多年来的交情不谈,杜云歌怎么着也还是妙音门的门主呢,薛书雁必不能怠慢她。于是薛书雁沉默了一下,艰难地开口道: “……我觉得这天底下的人这么多,想必应该还是有白鸦的。” 杜云歌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薛书雁这是在开导她呢,毕竟她之前在气头上说的那句话的确有点过分偏激了,想来薛师姐本着爱护师妹的心思多费点神开导开导她也是很自然的,便笑道: “师姐说得对,是我偏颇了。” 薛书雁这才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虽然从表面上完全看不出心满意足的意思来就是了。 处理完突然寄来的峨眉派掌门的信件之后,杜云歌基本上就闲下来了,以往就算她把这一整天的时间都荒废在话本子上凤城春也不会过分苛求她,但是自从她重申了要好生练武的决心之后,凤城春就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精力来操练她,就算杜云歌现在使不出什么过分精妙的招式来,也要跟着她研读各门各派的武学典籍,先打下足够坚实的理论基础再说。 杜云歌被身边这一堆几乎都能把她给淹了的书给折磨得头晕眼花,却还是咬着牙坚持看了下去,让一旁的凤城春欣慰地频频点头: “门主有向学之心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切记以后也要这般努力,万万不可凭一时热血上头,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你今日读的书、练的武、学到的本事,等到日后,就都是你成家立业的根本所在。不管门主以后和怎样的人缔结婚姻,是下嫁还是高嫁,没有你自个儿立出来的‘业’在这里,对面就要看低你几分。” 杜云歌心想她可太了解这些了,上辈子何蓁蓁看她的时候便始终都带着点居高临下的蔑视和同情,她一开始还不懂,可是后来……遇到的事情多了,也就慢慢地都懂了,尤其是死过了一次之后: 受天资所限的“一事无成”和自暴自弃的“一事无成”,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她天资不好,委实无法像她的凤城春和云暗雪两位师父和薛师姐那样,在武学上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这是先天条件所限,没办法的;但是如果就因为这事儿自暴自弃,只想让别人来替她扛起这个担子的话,那就是实打实的不争气了,也怨不得上辈子的某些人看不起这样的她: “我知道的。” 凤城春看了看一旁立着的用来计时的沙漏,笑道: “今日看书的时间也够长了。欲速则不达,要把荒废许久的武学收拾起来的话也不急在这一时,还请门主合上书休息一下,待会儿再接着看。” 杜云歌立刻如蒙大赦地扑进了面前的书堆里。 眼下摆在她面前的正好是一本《异域风情志》,是她平日里看正经书看够了的时候用来消遣时间、看话本子看得无聊了就用来收心的好东西,记载着中原以外的各大地区的风土人情。从衣食住行到红白喜事,只要是异于中原风俗的,这本书上便无所不包,好巧不巧地,正巧眼下翻开摊在她面前的就是关于塞外胡人的“婚聘之礼”。 凤城春眼尖地发现杜云歌正在对着这一页发呆,便也心生好奇凑了过去,粗粗扫了一眼,笑道: “我当是什么能引起门主的兴趣呢,原来是这个啊。门主如果真对这个感兴趣的话,不如直接去问书雁。书雁虽然远离塞外、前来中原多年,但这些最起码的习俗还是晓得的,比这些书上写的要准上好几分。” 杜云歌想了想,摇摇头道:“不了,没有必要因为这种小事去麻烦薛师姐,而且我也就是随便看看、提提神而已,并不想知道得太详细,累。劳烦春护法给我略讲一讲就好。” 凤城春心想你的好师姐怕是眼下正巴不得你去麻烦她呢,面上倒是没流露出多少这样的意思来,便道:“既是如此,我便为门主略讲一讲罢,权当听故事了。” 她清了清嗓子,道:“塞外草原上的儿女,个个都是豪放的、不拘小节的英才,走马能拼刀,随水草而居,生性自由,来去均如一阵风,没什么能束缚得住他们。在这样来去自由的情况下,想要他们跟中原人一样在婚前先经历一系列繁琐的手续,未免也太难为人了,没准连最开始的‘纳采’和‘问名’都没结束,他们就各奔东西了。” “久而久之,他们自己就有了个不成文的关于婚姻嫁娶的规矩,而这条规矩大家也都心照不宣地默认了,只要还在塞外的大草原上,那么不管在哪个部族都是适用的——” “胡人会将自己一生中猎杀到的第一头猎物的牙齿拔下来,以此纪念这个自己能够自食其力、自己保护自己的开始,同时这颗牙齿也会是个很有意义的信物。” “胡人多半性子烈又重情义,而且永远不会毁弃自己的诺言。若你有朝一日收到了胡人送来的这件信物,便代表着不管你未来是个怎样的人、不管前路有多坎坷,她就只认准了你一个,从此为你披荆斩棘、赴汤蹈火,而且什么回报也不求,但求一个生同寝、死同穴。” 第22章 入梦·二合一 杜云歌听得那叫一个好奇:“也就是说, 我薛师姐也有这么个信物的么?” “自然。”凤城春伸出手, 把杜云歌压在胳膊肘底下的书抽了出来,仔仔细细地收好, 方笑道: “门主若是真的想知道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去问问书雁呢?她向来什么事儿都不瞒着门主的。” 杜云歌当即便决定今晚就去问问薛书雁她是不是也有这么个信物。按照薛书雁的那种端正自持的性子,必不可能在婚姻这种终身大事上儿戏以待,也就是说, 如果何蓁蓁上辈子说的“薛书雁和乌扎卡族的圣女成亲了”这件事是真的的话, 那么这个信物怕是现在就已经被交付到那位圣女的手里了, 只等着找到合适的契机,脱离妙音门去和她同生共死;如果何蓁蓁是在骗她的话,那她只要看一眼那个还被妥善地安置在薛书雁身边的信物,也就能安心了! 眼下薛书雁应该还在跟随云暗雪练剑, 或者有些需要靠着薛书雁摄人的气场和缜密的心思才能解决的事情得让她去做,虽说杜云歌如果真的一心想见她的话,薛书雁也必定会抛下手头所有的事情来见自己的师妹兼门主的, 但是杜云歌从来也都不是那种明知会给他人添麻烦也一定要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去做这种事情的人,于是她还是决定乖巧地等到绝对不会有什么事来干扰的晚上, 再去问睡在她外间的薛书雁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个信物、眼下有没有被交付出去等一系列的事情。 然而当晚, 下定了“一定要去看看那个还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牙的信物”决心的杜云歌却压根儿就没能把这个谋划给好好地实施下去,原因很简单: 她实在抵挡不住睡意的侵袭, 提前睡着了。 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然而不知是不是“日有所思, 夜有所梦”的缘故, 杜云歌当晚的梦境相当的不踏实, 而且更让她感到不安的是,她明明都已经重活了一次了,自己也知道、也能够接受这件事了,但是她的梦…… 却还是跟她的上辈子有关的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杜云歌在那个世界里已经死掉了,她今晚做的这个梦的视角和之前的每一个梦的都不一样。以往在她的梦境里,不管是开心的梦还是噩梦,都是以杜云歌为主的视角进行下去的。这也让她在做完梦醒来之后还能感受到梦里残留的那些情绪,侍女们偶尔也会打趣她一下,说什么“门主昨晚睡觉的时候都笑出声来了,应该是做了个好梦吧”之类的话,但是今晚的这个梦里的状况明显不一样: 她是飘在所有人的头上的。 杜云歌心想这完全就像是那些话本子里的鬼魂一样嘛,可是再细细地感受了一下自己当前的情况之后,她便顿觉背后一阵发凉,汗毛倒立,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鬼神一说的话,那么她眼下的这个处境还真的有可能是传说中的鬼魂才有的。 她发现自己的手、自己的腿、乃至自己周身的每一个部位都可以从房子树木花草甚至梦中的人身上穿过,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可是没有一个人能看见她。不仅如此,她不管说什么话、做出怎样的表情,也不会有人给她哪怕一点最微末的反应,更别说搭理她了,也就是说,她梦里的这些人其实是看不见她的。 不仅如此,她魂思四散之下,既能感受到她的梦中身处的何家庄的情况,也能感受到千里之外的忘忧山上的情形,还能分出点心思来看看塞外的草原风光究竟是何等景象,更是切实地知道“我已经死了一次”和“我现在是在做梦”这样的更深层次的、原本在做梦的时候根本不可能感知到的两件重要的大事。 ——这不是鬼魂还能是什么?而且比起正常情况下的那些做过就忘的、不可捉摸的梦来说,这个梦未免也太真实了一点,简直就像是真正的、杜云歌曾经死在了那里的世界一样。 杜云歌强制按捺下了自己满腔的好奇心,舒缓了一下自己的恐慌之情,努力安慰自己:没事,你现在已经死了,何蓁蓁再也不可能害你了,再说了,这只不过是一个梦而已!就算这是真的事情,不是梦,像“妙音门门主被害身亡”这么重大的事情,怎么着也能让已经远去了塞外的薛书雁回来的! 直到这时,薛书雁在杜云歌的心中也是个接近完美的形象,因为她委实没有办法想象得出有什么事情是薛书雁办不到的。 杜云歌从来都没见过薛书雁失控的样子,因为在她的面前,薛书雁永远是克制而冷静的,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让她脸上那经年不变的冷淡的表情改变分毫,最多也只能让她坚硬的冰寒外壳裂开一条小缝,也只有凭借着从这条裂缝里泄露出来的些许的温和的气息,还能勉强证明薛书雁不是个唐门出产的傀儡人偶和机关木人一样的装置,而是个活生生的“人”。 这样的能够将相当枯燥且艰难的练武一事日复一日地坚持了几十年,又不凭借着自己过高的天赋就傲然蔑视他人,更是对自己的情绪控制到了极点,不会轻易被动摇,心志坚定有如万年玄冰和天外陨铁一样的薛书雁,在杜云歌的心里就只有四个字能形容她: 无所不能。 ——然而直到薛书雁一身深色短打、浑身浴血,提着寒光闪烁的一把杜云歌从未见过的长刀一路杀进了她的灵堂,跪在刻着“妙音门门主杜云歌”这几个字的灵位前,眼眶通红却又说不出一个字来的时候,杜云歌才深切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原来这个世上……还真的有堂堂妙音门薛书雁做不成的事情。 她又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薛书雁身上的那件深色短打其实并不是深色,而是她惯穿的深青色的衣服,只不过眼下这衣服已经被血浸透了——不对!被血浸透的衣服最多也就只会呈现褐色而已,怎么可能把深青色的衣服给直接染成黑色呢? 杜云歌突然倒吸了一口冷气,因为她想到了唯一的、也是最骇人的一种可能: 除非薛书雁这一路根本就不是走进来的,而是一路杀穿了挡在外面的不知多少人硬闯进来的。 因为只有这样,泼溅出来的、如此之多的血才会把深青色的衣服给一层又一层地染成将近黑色,才会让薛书雁这样的人才都露出些微的力有不逮的倦色。 似乎是为了证实杜云歌的猜测是正确的一样,突然,在本应空无一人的灵堂里突然响起了轻微的拍掌的声音。 按照正常的礼节来讲,就算杜云歌和何蓁蓁没有从别家过继孩子、也没有从福田园里收养年纪合适的幼童当继承人,负责哭灵的后代不在这里,那也应该有何家庄的人和妙音门的人在这里留守的,好让已经死去了的妙音门门主上黄泉路前不至于过分寂寞。 但是眼下这偌大的灵堂实在是过分空旷了,如果杜云歌沉下心去听的话,都能听见薛书雁略显紊乱和急促的呼吸声,显然她之前经历了好一番恶战,否则的话,负有“不世出的武学天才”之名的薛书雁是万万不可能这么狼狈的,而接下来紧跟在掌声之后响起的那道声音也恰恰证明了杜云歌的猜想完全正确: “好一个薛书雁……好一个忠心耿耿又武艺高强的妙音门副门主!” 一身正红色劲装、长发梳成繁复样式又插满了十二股金钗的何蓁蓁从素白的幔帐后走出,边拍着手边笑道: “是我小看你了。” 她的笑容是那么的妩媚,可是眼中的寒光却又那么毒辣,活像是一条已经披上人皮成精了的美女蛇,还是有剧毒的那种。哪怕杜云歌明知她现在看不见自己也不可能对她做什么事情,也不得不为何蓁蓁的这么怨毒的眼神狠狠打个寒颤。 薛书雁只是缓缓地收起了手里的刀,冷眼看着何蓁蓁而已,一字未发,就好像是在看着个马上就要断气了的死人一样。 ——平心而论的话,薛书雁的这个眼神明显更吓人一点,但是杜云歌还是觉得自己的这位师姐依然是可靠的,带给她的压迫感甚至还没有何蓁蓁一半的大。不知是因为她们相处太久了,不管怎样的薛书雁对杜云歌来说都已经完全失去了威慑力,还是因为杜云歌是死在何蓁蓁的手里这件事让杜云歌的心理阴影一时半会去不掉。 何蓁蓁在薛书雁冰寒的眼神注视下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但是何蓁蓁怎么说也是个人物,只不过过分阴险毒辣了一点,就凭她在薛书雁这种眼神注视下还没有抱头鼠窜的本事,就能看出来这人的脸皮有多厚、镇定下来的速度有多快、伪装的本事又有多好了: “我是真的想不到,明明这个消息传到你那里的时候,你应该还在塞外和你新婚不久的妻子相亲相爱呢,竟然就真的这么不眠不休、星夜疾驰赶了过来,还能犹有余力,力战我设置在何家庄外的将近三千精兵。薛副门主可真是好本事,怕是一路压根就没留情,杀穿了来的吧?” 杜云歌一听,惊疑不定地看着薛书雁,心想,她可不知道她的薛师姐……竟然能这么厉害。 薛书雁是真真厉害,这不假,但是“蚁多咬死象”的这个道理杜云歌还是懂的。再者,人的能力是有上限的,等到了某种只有极少数的高手才能触及的门槛之后,日后就很难再有大的进益了,除非有什么只有话本子里才会有的“修为深厚的老前辈突传功一甲子”这样的奇遇,或者干脆就用极为罕见的天地至宝给生生地把这个门槛堆过去,否则的话,这个人的顶峰就在这里了,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武学境界不往下落就已经很是难得了,要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是难上加难、希望渺茫。 然而眼下站在杜云歌灵堂里的薛书雁却显然已经迈过了那个相当难以跨越的门槛。如果说之前杜云歌认识的那个薛书雁的武功境界还能被感知出来、在外人的眼里还宛如一座万年不化的冰山的话,那么眼下的这个薛副门主的武功境界,便只有“深不可测”四个字能够形容了,冰冷又带着隐隐的绝望和疯狂的气息像极了寸草不生的万里荒芜冰原。 薛书雁终于对何蓁蓁的话做出反应了,只见她收刀入鞘,只是将整把刀往前一送,真气激荡之下竟然卷起了一阵力道雄厚的疾风,直直地就冲着何蓁蓁去了。何蓁蓁侧身一避,好容易险险让开了那道疾风,骤然感知到了薛书雁实力大涨的她惊疑不定地看着薛书雁: “薛副门主——为了这么个傻姑娘,你就要拼上一条命,你难不成真疯了?!也真难为乌扎卡族的圣女受得了你!” 薛书雁根本就没拿正眼看她,只是抬起了刀,指向门外,冷声道: “在云歌面前,我不开杀戒,免得脏了她的路。滚出去,我有话要对我的师妹说。” “何家庄庄主何蓁蓁,你可听好了,待我与云歌道别完毕之时,就是你的死期。” 何蓁蓁缓缓地后退了几步,鬓边一滴冷汗缓缓地落了下来:“薛副门主好大口气,我倒要看看你走火入魔、强弩之末,能撑得到几时!” 狠话是要放的,认怂也是要认得及时的,装完逼不赶紧跑,还要等着薛书雁真的追上来砍人么?何蓁蓁放下这句空有架势的大话之后就脚底抹了油似的一溜烟跑开了,论起识时务和逃命来还真没多少人能够和这位年轻的何家庄庄主媲美。 不过薛书雁也没有去继续追击的意思。她在看着何蓁蓁逃命也似的从灵堂里窜了出去之后,便松下了一直提着的那口气,怔怔地看了那个崭新的、漆面还亮得很的牌位半晌,猛然身体前倾,将手中的长刀重重地顿在地上,随即咳了一口血出来。 那口血的色泽鲜红到了近乎不祥而惨烈的地步,杜云歌恰恰在白天看书的时候,看过对这种情形的描述,看来平生以作恶为乐、说不出半句实话的何蓁蓁这次还真的有一件事说对了: 薛书雁走火入魔了。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薛书雁的武功大成也就可以很好地说通了。走火入魔之人多半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武功尽失、经脉尽断,变成一个废人,但是如果是修为已经高到了薛书雁这个地步的人的话,那么在武功尽失之前便会先武功大涨到无人能敌的地步,就是不知道薛书雁的走火入魔是她自己主动入魔的,还是在力竭之下被何蓁蓁设的重重关卡给逼的真气行岔的了。 杜云歌看着那口艳红的鲜血,只觉得心头大恸,也不管自己现在在梦里是个完全没有形体、别人更看不见听不见的鬼魂了,一叠声地哽咽着哀求薛书雁道: “师姐!薛师姐你快理顺真气,速速离去吧,不要和何蓁蓁缠斗!眼下当务之急是保重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何苦在这个关头上和这种人计较——薛师姐!你赶紧走啊!”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上辈子真是太不争气了,想来世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一等一的好人,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以德报德的,更不是你付出了满腔的爱意,就能将那些心里全都是毒水和冰块的家伙给捂热的: “我识人不明,蒙受何蓁蓁花言巧语的蒙蔽,今次落得死无全尸,也是我自己活该,我自己认了,师姐你能在塞外为我焚香默哀我也就很知足了,何苦还要来为我这么不争气的人讨公道?!” 薛书雁却完全没有听见杜云歌后悔得几欲椎心泣血的哭喊。她从头上拔下那支深琥珀色的犀角簪,插进了连根香都没有的香炉里——可见何蓁蓁此人已经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哪有灵堂上的香炉里什么都不点的道理呢——对着杜云歌的牌位深深拜了下去。 犀角簪被拔掉之后,薛书雁那如瀑的黑发便披散了一身,愈发衬出她的身形清瘦得都到了有些吓人的地步了。半晌过后,她起身的时候都有了极为细微的颤抖,似乎是在极端的悲痛下而生的,可是这些许的情感外露便如晨间初露、晚间昙花一样,转瞬即逝,倏忽间便不见了,让人不由得怀疑刚刚听见的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云歌。” “今天是你的头七,你可千万、千万记得回来看看我。” 她深吸了一口气,重又拜了下去,再次开口的时候,便恢复了以往的那种冷静,然而眼下的这种冷静是绝望的、空茫的,就好像燎原的烈火过后,余下的便只有满目的死寂和余烬: “你生前……委实太好。你不傻的,别听他们瞎说,只是这世上的人委实过分工于心计了而已。别人对你好一分,你就要信一分、还一分,殊不知这世上还有诸多口蜜腹剑之辈、笑里藏刀之徒,平白辜负了你好一颗赤子之心,使得你怕是死都不能当个明白鬼。” “下辈子你可一定要当个明白人,要是能冷心冷情得让人避犹不及,那才最好。哪怕别人爱你、亲你、敬你、念你,你也切莫动心,即便辜负了千万人,也万万不要再辜负你自己了。” “如果真能如此,也不枉我特地来送你最后一程。” 杜云歌正点头如捣蒜呢,薛书雁又说话了: “何蓁蓁刚刚胡言乱语说的那些东西,你切莫相信。我怎么可能违背伦理、毁弃纲常去娶我自己的血亲?!” ——这句话直接把杜云歌给惊得立马就刹住了还在那里狂点不止的头,差点没把自己的颈椎给搞断。 杜云歌心神大震之下被这句话点明的真相给惊得差点就直接从梦里醒过来了,却还是惦记着已经走火入魔了的薛书雁,依然不愿意从梦中醒来,依然在和自己的意识拉扯着,想看这个薛书雁最后一眼。 只见薛书雁拿起了那把已经入鞘的刀,抽出刀的时候,即便连杜云歌都能感觉到刀上的寒气逼人,凛冽入骨。她毫不迟疑地倒转了刀锋,对着自己的长发一刀削下,漆黑如墨的长发齐根尽断,声如裂帛,却又无端地生出了决然的死意。 薛书雁将这一束长发系在了杜云歌的灵位上,对着那个灵位再拜一次,唇边竟然露出了一丝浅淡的笑意来,把它揣进了怀里: “何家庄不是什么好地方,云歌,我带你走。”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薛书雁为何要这么做呢,就彻底地被拉扯进了无边的黑暗里,想来是她要醒了。在她完全离开这个真实得要命的梦境之前,她眼角的余光所看见的,便只有薛书雁横刀而出,迎向门外无尽的、手执刀剑气势汹汹扑来的何家庄的门徒的画面了。 门内素白满目,门外万丈天光。薛书雁就这么安静地抱着她的灵位站在那里,手中长刀一横,便宛如划出了无边的天堑一样,光靠着周身那摄人的气势就震慑住了在场的千百余人,竟无一人敢在这尊杀神的面前发出半点声响来,更罔论再上前一步了。偌大的何家庄里,一时间只能听见薛书雁那冷淡又铿然的声音: “妙音门副门主薛书雁,特来带我们门主……” “魂归故里。” ※※※※※※※※※※※※※※※※※※※※ 今天木得小剧场_(:з」∠)_明天补噻 感谢巴啦啦能量x2、34919505、小糸侑、勿忘我、这一次、杳晨、那明明有喵、destiny7281、读猫、分之一、岚雯曦的地雷~ 谢谢Woodpecker、biubiubiu 的手榴弹! 感谢xxxx的深水鱼雷——嗷嗷嗷嗷嗷嗷啊啊啊啊啊!明天加更!加更!十分感谢╰(*°▽°*)╯ 谢谢泡水咸鱼、biubiubiux30、赖美云的小面包、北嘞个辰x2、这一次x10、香菜x5、都行、不修、第九声x30、不想再见到自己名字的菘菜x27、岚雯曦x10 的营养液! 第23章 梦醒 “门主?门主?”杜云歌半梦半醒之时, 隐隐约约听见有好几个焦急的声音在不断地喊着她, 都带了点急得要哭出来的滋味了: “门主你快醒过来!” 杜云歌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头痛欲裂,那种朦胧的、看什么都感觉像是隔着一层纱的感觉又回来了, 只不过这次的感觉和之前再一次活过来的时候有着微妙的不同,至少没有之前的那种看什么都不真实的感觉了。她艰难地从被子里伸出手来,探了探自己的额头,才恍然大悟: 哦, 原来我发烧了啊。 刚刚她做的那个梦真的太有身临其境之感了, 真实到了不像是梦境, 反而更像是她上辈子死过一次的那个世界的实况一样,所以在杜云歌确认了眼下自己的恍惚感是因为发烧之后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这说明至少她没有稀里糊涂地死掉第二次,使得她安心地松了一口气甚至还笑了出来。结果她这么一笑, 周围的侍女们更是肝胆欲裂得要死要活了: “门主……门主你可千万再撑一下,薛师姐马上就把夏护法给带回来了!” 杜云歌刚想开口问问这是怎么回事,结果一张口, 她就觉得自己的嗓子里火烧火燎的,疼得要死。一旁的侍女赶紧给她端来了一碗水, 说话的声音都放得很轻了, 活像声音大了点都能把她给震碎似的: “门主,你先喝口水。” 杜云歌艰难地在侍女们的搀扶下起身喝了口水, 哑着嗓子道: “我已经醒了, 何苦再……咳咳, 快、快别劳烦人……让我薛师姐回来罢。” 她明明都病成这个样子了, 一句话说得颠三倒四的,却还是一心想着不要麻烦别人,使得一旁的侍女心想我们门主可真是难得的大好人,哎,可惜就是傻了点,也不知道最后谁能这么有福气,活像祖上八辈子都攒了齐天的福气一样和我们门主结婚。 杜云歌话音刚落,薛书雁就三步并作两步地急急冲了进来,裹挟着一身的寒气冲进了满溢着药香的暖意融融的内间之后,一眼就看到了拔步床里半支起身子的杜云歌,立时就相当明显地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发现自己身上的寒意实在太逼人了,便又往外退了半步,让刚进门的夏夜霜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细声细气地问道: “你在干啥子嘛。” 明明她的名字同样也是前任门主起的、出自“风吹古墓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这一句很是静美婉约的诗,长相也是楚楚可怜得让人不由心生爱怜的那种小女人的模样,但是她一开口说话的时候带给人的冲击力和凤城春说话的时候简直不相上下,足以让人完全忽略这是个说话声音略微大一点都能把自己搞得脸红的超级内向且腼腆的人,可见口音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就算夏夜霜已经远离故土十好几年了也没能完全改掉这一口让人听了就莫名想笑的川话口音。 薛书雁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怕身上带着的冷气把师妹给冻着。” 夏夜霜明显被薛书雁这一番和她冰山的外表完全不符的贴心细致的做派给惊了一下子:“……门主就算习武不精,也是有底子在那里的,没那么弱的噻。你要是想看,尽管过去看看就是,如果不放心,那就等下再过去也成的。” 其实这个天气也不算是很冷,毕竟霜降刚过才没几天,但是架不住薛书雁的武功心法是偏向寒性的,在这时候里外出的话,周身的气息就要比旁人的要冷上那么几分,所以薛书雁还是老老实实地等着周身的寒气都散尽了,才来到了杜云歌的床边,问道: “云歌这是怎么了,是风寒吗?” 杜云歌心想,问得好,我也想这么问的来着,但是她现在的喉咙已经肿痛到轻轻一动就会生疼的地步了,只能老老实实地等着夏护法诊断完毕,收起了药箱和脉枕,道: “脉象缓而时止,止有定数,不应该是风寒,更像是魇住了。” 夏夜霜上忘忧山之前是川蜀之地某位赫赫有名的杏林世家的长女,只不过后来这一家站错了队,那年又正巧赶上西南胡人作乱入关,重重压力之下家道破落,曾经的杏林世家几乎都沦落到要卖女求生的地步了。上任妙音门门主听说了这件惨事之后,立马就带着尚且年少的凤城春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从辽东到川蜀,不眠不休地跑死了整整一打马,终于在夏夜霜好险被人买走去当婢女之前拦下了差点就人财两讫的人牙子,给还不叫夏夜霜的她改了名之后,就把她收在了妙音门门下。 杏林世家出身的女孩已经错过了习武的最佳时期,哪怕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最多只能自保而已,幸好她一手医术出神入化,还可以负责照顾前任门主的日常起居和衣食住行的,等到前任门主身亡之后,就自然而然地把照顾的对象换成了杜云歌。 平日里夏夜霜对杜云歌的照顾已经算得上相当周到了,从每日饮食的食单安排到用的熏香澡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无一不安排得精心又妥当,在夏夜霜的精心照顾下,杜云歌这么多年来愣是没生过大病,尤其是在大家都能病倒的秋冬之际,杜云歌还是能活蹦乱跳得跟忘忧山后山的猴儿们有的一拼。所以她下山去买药和书的时候就走得远了一些,因为她万万没想到杜云歌会在这个关头上生病,最后还是武功最为高强的薛书雁请缨下山去,把向来对身具胡人血统的薛书雁有着不大不小的意见的夏夜霜给连夜带了回来的。 “魇住了”这个病症虽然不常见,但是薛书雁也是听说过的,再加上夏夜霜曾经所属的家族在站队上不怎么在行,但是在医药方面还是无人能出其右的,而且数天前杜云歌也曾经扑进她怀里哭了个肝肠寸断,这一切的前置条件加起来之后就让夏夜霜的说法更有说服力了。更何况一旁的侍女也在连声应和道:“门主本来睡得好好的,突然就哭了起来,而且还发起了高烧,我们怎么叫都叫不醒,薛师姐你也看见了的!想来一定就是魇住了,还请夏护法赶紧开个方子给门主吧!” 夏夜霜却没有忙着写药方子,她给杜云歌理了理已经湿透了的长发,柔声问道:“你梦见什么了?” 她不问还好,这么细声细气、温温柔柔地一问,立刻就让杜云歌悲从中来了。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如果自己摔倒了,那么她多半是不会哭的,但是如果这个时候旁边有人来安慰一句,她就会觉得自己是不会被抛弃的、是有人愿意保护她的,便要把刚刚受的那些委屈全都哭出来了。病中的人是不会跟你讲道理的,眼下杜云歌便是如此,抽抽噎噎地伸出手去,精准地绕过了夏夜霜,拉住了稍远一些的薛书雁的衣角,泣不成声道: “师姐,我梦见我相当不争气,信错了人,自此之后一步错步步错,终致客死他乡,还劳得你不远万里带我魂归故里。” “我以后肯定不会再那么傻了,还请师姐……多多保重。” “别听他们瞎说。”薛书雁已经对如何安慰杜云歌都要总结出自己的一套心得来了,她轻车熟路地给杜云歌把被角往里掖了掖,努力把声音放得相当温和——虽然在外人听来还是那个冷的要死的样儿——对杜云歌道: “是世道不好,不是你傻。” “人生来便有赤子之心,坦坦荡荡,无不可对人言之事,也无轻慢欺辱诈骗等一干恶德。如果世间人人都能如你一般,那便是太平盛世了……只可惜眼下胡汉相乱,委实不是什么盛世。” 她本来就有胡人口音,不管说什么都带着一板一眼的、铿然的感觉,在说到“胡汉相乱”四个字的时候,却是罕见地停顿了一下,有了些犹疑的意思出来,而杜云歌的拔步床周围的侍女们中间也有几个人的脸色变了变,想来是颇受胡人作乱之苦的可怜人家的姑娘们。然而薛书雁却还是把安慰杜云歌的这些话分毫不减地说完了,颇有种“你们怎么想与我完全无关,对我有意见也没事儿,我只要我的师妹好好的就行了”的架势: “世事磋磨之下,把人人生来就都有的那颗赤子之心全耗光了,人人都抛弃了善心,有了诸般恶德,个个都摸打滚爬成了老油子,反要倒回头去笑那些顶顶好的人……你没什么可被他人笑的,云歌。” “真真是世道不好。” 她说的这番话和杜云歌梦里的薛书雁说得简直九成九的相似,杜云歌越听只觉越害怕,满脑袋想的都是“万一我死了一次了不那么傻了师姐觉得我变了不要留在妙音门了怎么办”,一时间心神激荡,便不由自主地把这句话给问了出来: “可要是我也被磋磨变了……师姐还会看顾我么?” 薛书雁怔了怔,随即便露出了一点罕见的、欣慰的笑意来。 她微微阖了阖眼俯下身去,双唇都离杜云歌的侧脸仅仅只有不到半寸的距离了,气息交融之下简直像是要吻上去一样,可是到最后却什么都没做,只是给杜云歌把一绺被汗水浸得有些打结了的长发顺了开来,倒也算不得逾矩。在夏夜霜面色不善的注视中,薛书雁轻叹一声,道: “你变或不变,在我眼里都是最好的。” ※※※※※※※※※※※※※※※※※※※※ 【小剧场】 侍女:哎也不知道谁这么幸运,活像祖上攒了八辈子的福一样能娶到咱们门主。 薛书雁:盯—— 侍女:……为什么感觉突然寒毛耸立。 【再来一个小剧场】 夏护法:四川【cuan】人咋个了嘛。 凤城春:川妹儿不好说话的。 夏护法:才没有呢! 凤城春:得嘞,那明个儿锅子吃清汤。 夏护法:要不得————!!!【尖叫】 【又双叒叕一个小剧场】 杜云歌伸出手去精准地绕过了夏护法拉住了薛书雁的袖子。 夏夜霜:对不起打扰了,我不该在这里,我该在后山的猴堆里。 本来应该有加更的但是今天出门去了,再加上大年初三正好是生日,于是出去吃了一天的饭……然后今晚吃夜宵的时候把自己吃过敏了orz对不住,明天补…… 第24章 封山·二合一 “既然门主醒了, 那书雁就跟我一起出去吧。”川蜀之地对龙阳磨镜这些事情从来就不怎么在意, 颇有种“你只要别影响到我那随便你干啥都成反正管你的人不是我”这样悠闲自在的气度,夏夜霜打小就见过很多对相依相守的男子和女子了, 今日一见薛书雁这难得的情绪外漏,她的心里猛地就“咯噔”了一下,连带着说话的语气也不由自主地僵硬起来了: “你在外间等我去给门主开剂定神安心的方子,拿去煎了就成。” 不能怪夏夜霜和薛书雁向来不对付, 毕竟夏夜霜的家族最后沦落到那种境地, 无论如何都是和那年打入了川蜀的西南胡人脱不开干系的。家道中落、女眷被当成货物一样买卖的惨况委实让人太难以忘怀, 那可是百年大族一朝倾颓的痛,即便夏夜霜已经远离了故土多年,薛书雁的胡人血统更是打塞外草原来的、和西南那边的胡人们可真是一个天南一个海北八竿子打不着,也不能抹消夏夜霜心里的芥蒂太多。这么多年来能和平相处, 完全是看在薛书雁相当自制又守礼、没有表现出半点逾矩的心思的份上,她这一不自制了,仅仅是略微表现出了和杜云歌的些许亲近来, 就让夏夜霜像是炸了毛的鸟一样,瞬间就能把自己炸成个球儿: “走了走了, 还在这里干啥子嘛。” “师姐……等一下。”杜云歌烧得头昏脑涨的, 之前拉着薛书雁的手根本就没放开过,这一下搞的薛书雁是就算想走也走不成了——更何况她本来就没想走呢——便顺水推舟地坐回了杜云歌的床前, 对着夏夜霜恳求道: “夏护法, 让我和云歌再说会儿话吧。” 夏夜霜的表情变了又变, 最终定格在“我是真不知道你们啥时候这么亲了”和“你们等着我这就去找春姐告状去”这样微妙的两个表情中间, 随后她长袖一拂,不冷不热地开口道: “那你可得赶紧说完,好出来给我搭把手。” 杜云歌心里有太多的事儿想问了,好容易把周围一堆忧心忡忡的侍女全都遣走了之后,她拉着薛书雁的袖子,看着那双宛如冰封寒潭般冷静而毫无波澜的黑色双眼的时候,突然心里又有点发怯了,忖度了半晌之后方才开口问道: “薛师姐……你是不是有个亲妹妹啊?” 薛书雁怔了一怔,看向杜云歌的眼神便多了点疑惑的意思,这可是真真的、不掺半点假的疑惑,货真价实得都让杜云歌怀疑起来自己做的那个梦是不是太无稽了: “没有。” 杜云歌心想果然梦就是梦,靠不住的,薛书雁却又想起了什么似的补充道: “不过倒是有个表妹。”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有点奇怪,都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了,不过委实不是很明显,换作别人可能真的要误会成是那种感情很好的姐妹间的小打小闹而已,如果不是杜云歌和她相处颇久的话,怕是还真没法辨认得出这种情绪的更深一层的含义: 对薛书雁来说,刚刚的真情流露已经很是难得了,这样些微的“咬牙切齿”的情绪,代换成正常人的情绪的话就是“我可烦死她了快给我起开一边儿去”,这个样子的。 病中之人的想法永远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就好比眼下杜云歌迷迷糊糊地想的是“反正我薛师姐不会对我生气成这个样子的”,如果换做平常的话,再借给她十个胆子也不敢这么恃宠生娇。而恃宠生娇的人,多半都是要干点切实的事情出来证明下自己的地位的,于是杜云歌迷迷糊糊地拉着薛书雁的袖子,轻声道: “那师姐给我讲讲你的表妹的事情呗?” 薛书雁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双唇嗫嚅了好几下也没能说出什么来,最后万语千言只能化成一句话: “……没什么好说的。” 为了避免杜云歌不高兴或者误会,她急急补上一句话: “反正她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千万离她远点。” 说完这句话后,薛书雁就相当迅速地离开了杜云歌的床边,对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幽幽地、悄无声息地从门口探了个头进来的夏夜霜道: “我这就出去。” 杜云歌缓缓闭上了眼,看着薛书雁匆匆离去的背影,心想,怎么薛师姐今天走得这么快,都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了呢? ——别说,薛书雁还真是落荒而逃的。 夏夜霜看着狼狈地从内室出来的薛书雁,动了动双唇,最后还是什么话都没再多说,只是把那张墨迹未干的药方往她怀里一塞,道: “去药堂抓药去吧。” 薛书雁接过药方抖了抖,发现足足有三四张纸,心下一惊,问道: “云歌惊悸到要用这么多药的地步了么?” 夏夜霜沉默了一下:“……还有一张是你的。” 她隔空点了点薛书雁的背,道:“你好好瞅瞅,那不是你年年冬天都吃的温养滋补的方子?今年天冷,就提前吃起来吧。” 薛书雁闻言,深施一礼:“有劳夏护法了。” “可不敢。”夏夜霜轻笑一声,然而这笑声里可委实没有多少切实愉悦的情绪: “你莫要给我们添乱,我可就有劳你了。” 薛书雁拿着方子往药房走的时候,凤城春也收到了夏夜霜回来了的信息,正好在药房前截住了薛书雁。身为四位护法中资历最老、年纪也最长的,她自然也晓得夏夜霜和胡人之间的那些似海深仇,深知这样的仇怨可不是她这么个外人三言两语就能劝好的,平日里夏夜霜能够和薛书雁和平相处就已经很是不错了,很能为此夸一句夏夜霜不计前嫌心胸开阔了。要想让夏夜霜对杜云歌和薛书雁之间这段芽都没冒出来的感情报以支持态度的话,那怕是得太阳西升东落、黄河水倒流、北斗倒转成了南斗才可能。 而且眼下……还有另外一件事,怕是真的要让夏夜霜和薛书雁的关系再往前倒退好一大段了。 凤城春满怀爱怜地看着垂着头站在她面前的薛书雁,心想要是当年她也从福田院领养了个孩子的话,怕是今年也就该这么大了吧,只可惜造化弄人,她虽然没能领/养/孩/子,但是却又多出了俩比亲生孩子还让人操心的徒弟,也算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了: “书雁,今年封山提前了。” 薛书雁点了点头,因为每年妙音门冬天都会封山一段时间的,以防后山的野兽在没食吃的季节里下山伤人,从开派以来这就已经成了某种妙音门的惯例了。这件事本来应该先告诉杜云歌,等杜云歌下了决定之后再由薛书雁和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去做的,可是杜云歌眼下发烧发得怕是直接就能在她头上烫熟一个鹌鹑蛋,就只好事急从权,让薛书雁先代劳一下了,薛书雁还是捋得顺这个逻辑的: “知道了。只是为何要提前?” 凤城春深吸了一口气,深知长痛不如短痛这个道理的她飞速道: “霜降过后就正儿八经地入冬了,今年冬天冷得很,甭管哪边的胡人地盘上怕是都要遭白毛灾。虽然咱们妙音门地处江南,万一真的胡人入关了的话应该也过不来,但是安全起见,还是提前封一下山的好。” 薛书雁楞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道:“好。” 凤城春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薛书雁的肩膀: “你别想太多,书雁,夏妹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她来我这边告完状之后还多嘱咐了我一下,让你封山前后就别下山了,要不山下的外人肯定不把你当好人看,要给你脸色的。” “自打你九死一生离开乌扎卡族来到妙音门之后,就和那边再也没什么关系了。从那往后,你生是妙音门的人,死是妙音门的鬼,别管什么‘胡汉老死不相往来’的破规矩了。” 薛书雁低声道:“妙音门诸位前辈对我有再造之恩,此身尚存世间一日,便不敢有一刻或忘。夏护法也是忧心云歌才会如此的,我怎会想多呢?” 凤城春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近来的话真真变多起来了,这倒是个好事。” 她拍了拍薛书雁的肩膀,带着过来人的感慨郑重告诫道:“有什么想说的,就一定要说出来。能走一步看十步、算得滴水不漏固然不是什么坏事,可是有些时候,走一步看一步、见机行事也未尝不可的。” 等到薛书雁带着凤城春决定提前封山的消息和煎好的药回到内室的时候,夏夜霜已经不在这里了,薛书雁纠结了一会之后,还是亲自把药端了进去,还要掀开床帐子叫杜云歌起来吃药,真可谓无微不至,哪怕妙音门门主的那一帮子侍女在这里,也不可能做得再周到半分了: “云歌?起来吃药了。” 杜云歌接过碗之后手抖了抖,原因无他,这只碗怎么又是阴魂不散的龙泉窑梅子青莲瓣碗呢,再加上这碗里眼下装着的是满满一碗的漆黑的、味道相当冲的药,和上辈子被何蓁蓁强行灌下去整整一碗的毒/药的那一幕何其相像。她还在病中,自然便没有多余的心思和力气来掩盖自己的恐慌了,便把这碗往床边一放,斩钉截铁地道: “我不要用这只碗!” 薛书雁沉吟了一下,倒也不问原因,转而问道: “那你想用哪个?我去给你拿。” “哪个都好,只是不要这个了。”杜云歌又把这只价值连城的碗往外推了推,只觉每看见这些跟她失败的上辈子相关的东西一次,就要被强行扯回那段血淋淋的记忆里一次。如果说之前她对自己上辈子的无能和错信还不是很痛心、只是认为自己活该而已,那么在做了薛书雁为了赶在她的头七祭拜她、为了她还走火入魔了的那个梦之后,便愈发悔不当初了,后悔得比自己又死了一遭还难受: 她的薛师姐是个多好的人啊,何苦为了她尽忠尽心到那个地步?不值当的。 “好。”薛书雁点点头,二话不说就去秋护法那里讨钥匙,去库房给她找新的碗了。秋月满听了这前因后果之后,哭笑不得地从那一大串钥匙里找出了盛放厨具的库房钥匙给她,道: “明明几天前对这玩意儿爱得还跟那什么似的呢,怎么现在突然就不喜欢了?哎,云歌真是小孩儿心性,一会喜欢这个一会喜欢那个的,也真难为我们书雁了。” 薛书雁回忆了一下杜云歌在面对这个碗、甚至在面对“结婚”这件事情表现出的极度的排斥和恐慌的时候,觉得事情可能还真没这么简单。她之前的确是和秋月满的想法一样的,以为这就是小孩子见啥爱啥、爱得快不爱得也快的天性来着,还切实为此苦恼过呢,想着类似于“云歌以后要是突然喜欢我又突然不喜欢我了该怎么办”这样太过遥远的事情,可是如果真的只有这么简单的话,杜云歌又何至于露出如此张皇失措的、乃至惊惧的神色来? 她觉得自己已经在这一大团迷雾中隐隐约约找到了个头,就差某个契机就能把这件事给理顺了。 等到薛书雁带着只银边定窑白瓷碗回来的时候,那碗药正好到了可以直接尽数入口的地步,她便把原来那只碗里的药倒进了新碗里,扶杜云歌起来把药给全都吃了下去,揩净了她嘴角的药汁,低声道: “睡吧。” “等你好了,咱们一起去看封山。” 杜云歌入睡了之后,夏夜霜才轻手轻脚地走入,想把这个不知不觉中已经从白菜跨物种变成了即将拱走自家白菜的猪的人带出去,可是她一进内室,看到的却是杜云歌一心拉着薛书雁的袖子、就连睡着了都不放开,薛书雁也没有造次,只是规规矩矩地陪在床边,不敢逾越半分的场面,她突然就觉得自己说什么做什么都很多余了,便又轻手轻脚地退了出来。她扶着门,像是已经气力不支得连站都站不稳了,半晌之后才重重地悲叹了一声: “……只怪世道不好啊。” 夏夜霜开的药果然神妙,次日一早,杜云歌就完全好透了,可以披着她那件价值连城的白狐大氅前去监看妙音门全门上下齐心协力封山的场面了。大棵的云杉被齐根伐倒,堆在了各条小路的中间,河里也被放下了重重带倒钩尖刺的铁丝网,各条大路上更是设下了无数的箭雨机关、八卦迷阵,如果不是有人引领着的话,谁也别想从这些已经开辟出来的路上往忘忧山上走半步,同样,山上的那些野兽也下不得山去,即便是妙音门内的人想要下山,也定要拿了门主手谕才可以;而如果要从荒路上来的话,怕是在摸到妙音门的大门之前,就要先去了半条命了。 杜云歌和薛书雁并肩站在高处,看着忘忧山通往山下的各处道路都被渐渐封了起来,恍然间便有种世间诸般事物都离她远去了的错觉。天高地远,长路漫漫,自始至终能够切实地陪在她身边的,细细想来,竟唯有薛书雁一人。 随着最后一棵云杉滚落在了道路的中间,溅起了大片的烟尘之后,封山完毕,春夏秋冬四位护法连同各人门下弟子,与薛书雁一并对杜云歌躬身行礼,齐声道: “门主,今年封山完毕。” 至此,忘忧山妙音门进入了长达五个月的封山期,在封山期间,山外之人上不来,若无门主手谕,妙音门的人也不能随意下山,这才是切切实实的重重封锁、与外隔绝。 ※※※※※※※※※※※※※※※※※※※※ 【小剧场】 凤城春:书雁切莫想多,你生是我妙音门的人,死是我—— 薛书雁:我懂,死是妙音门门主的死鬼。 凤城春:????????????? 【再来一个小剧场】 薛书雁和杜云歌交谈中。 夏夜霜幽幽探头进来,盯—— 薛书雁单方面嫌弃自己表妹中。 夏夜霜悄无声息把头又探了一点进来,盯—— 薛书雁:……我走了,云歌你好好休息。 夏夜霜扒着门目不转睛目送薛书雁出门:盯—— 由此夏夜霜得名夏盯盯。 【最后的一个小剧场啦】 杜云歌:给我讲讲你的表妹的故事吧? 薛书雁心底警铃大作:【我表妹有啥好讲的,这姑娘打小就跟我喜好特别相近,老爱跟我抢东西,抢不过就要哭唧唧装可怜。哇,超讨厌的。要是她看见了云歌跟我抢怎么办?她绝对要跟我抢的吧?!她从小就特别会装可怜!我肯定抢不过她!云歌要是跟她跑去了草原咋办?!哎。姐妹前生都是债,心好苦哦。】 表面上:没啥好讲的。 杜云歌:……不知道为啥,我是真的对这位表妹完全没有危机感了……而且总感觉我师姐省略了一篇小论文。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劳亚、destiny7281、Carol-Chin 的手榴弹!╰(*°▽°*)╯ 谢谢落花盈我衣x2、不断跳坑x2、(°ー°〃)x2、叶x2、30812834、赭赫赫、kaori、桂圆炖肉、预见、这一次、Woodpecker、羊、杳晨的地雷 感谢00x20、分之一x19、念执着x13、kaorix10、赖美云的小面包x5、旧雨x5、不断跳坑x2、炎滞、北嘞个辰的营养液_(:з」∠)_还有一位没有名字的朋友!你快给自己起个名儿啊!要不后台可能不显示的! 第25章 折花·深水加更 甭管在当值的时候人有多勤快, 只要一休沐, 整个人便要像是被抽走了筋骨似的瘫软下来,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多动一下。尤其是在秋冬之际, 在铺着地暖又烧着上好的银丝炭的屋子里,旁边还备着满满的干果点心的攒盒的话,就更是让人犯懒的时候有了相当理直气壮的理由了: 这么冷的天,出去也是白白受冻, 何苦呢?还不如窝在房间里嗑嗑瓜子儿喝喝茶, 暖暖活活又优哉游哉的, 多自在啊。 ——不过这个犯懒的范畴绝对不包括薛书雁。 毕竟封了山之后,她的工作范畴便骤减到了保护杜云歌的人身安全的这么简单的范围里,闲得没事干的她便每天都卡着点,在大清早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就顶着刺骨的寒意去叫杜云歌起床, 等杜云歌洗漱完毕之后两人再一同去习武堂修习双剑合璧。 杜云歌已经很久没有连续起这么早过了。薛书雁概念里的早可不是一般的早,有的时候外面的夜幕上还带着些许黯淡的晨星呢,这位妙音门的大师姐就开始在门外不轻不重地敲门催促了。要是杜云歌洗漱得再快一点的话, 还能来得及看旭日初升,顺便再去值夜班的弟子们和白天当值的第一波弟子换班的当场慰问她们一下。 人人都觉得她坚持不下来的时候, 她竟然硬生生撑了下来, 和薛书雁一同把双剑合璧的熟练度又往上抬了一下,连云暗雪都夸过她们眼下的配合: “依门主眼下练成的双剑合璧的水准, 只要书雁还在你的身边, 若不是峨眉和武当这样的名门大派掌门亲至, 就无人能够伤到你半分。” 剩下的话虽然没完全说出来, 但是有点心的人就都能听懂云暗雪的未竟之语: 所以门主你可千万不要落单。 薛书雁不傻,立刻就接过了云暗雪的话头:“既是如此,我定会跟在云歌身侧,分毫都不离开的。” ——随后夏夜霜立刻在她身后板着脸把自己咳成了个破破烂烂一拉一喘的风箱。 往日里一般每日练武完毕之后,杜云歌和薛书雁就再也没啥单独相处的机会了,薛书雁会处理一些门内事务,随后跟着云暗雪精进剑法,杜云歌则要跟着凤城春多多读书,但是封山之后,薛书雁也没有多的活要做,杜云歌也乐得跟这位向来都能给人以超强安全感的师姐相处,两人同吃同住、同进同出,感情好得真是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今日也不例外。她们练完一整套的合璧剑法之后便并肩往外走去,一边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还是薛书雁先起的话头,可谓十分难得了: “今天云歌有什么想玩的?我陪你玩。” 杜云歌一听,那敢情好哇,差点就脱口而出“那我们玩一天好不好”这样的话来了。她想玩的东西可多了去了,九连环,双面绣,投壶和猜枚,掷花签和行酒令划拳掷骰子,随便拿出个来都能在这安静又平和的山上消磨大半天的悠闲时光;但是她今天又有件顶顶紧要的事要去做,还特地让侍女们提前一天就送了信出去,眼下,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应该已经都在议事厅等着了,这可不是个玩耍的好时机。 ——更何况她今天还有攸关性命的事要托付给薛书雁。 杜云歌摇了摇头,惋惜道:“今日怕是不行了,薛师姐。我得去议事厅和诸位护法一起查个事儿。” 薛书雁沉默了一小会儿,低声问道:“那云歌是要我陪着过去,还是在外面等你?” “薛师姐这是说的什么话?!”杜云歌惊得瞪大了双眼,二话不说就扑上去拉住了薛书雁的袖子,也亏得薛书雁功夫够好,下盘稳当,要不保准就得被杜云歌给扑得个趔趄了。即便如此,薛书雁也没恼,只是轻轻摸了摸杜云歌的还带着浅淡的香气的长发,一言不发地静静地看着她,等着杜云歌把话说完: “师姐当然要跟我一块过去的啊!” 薛书雁最终还是记着凤城春嘱咐过她的“有什么想说的,就一定要说出来”,沉吟半晌之后才艰难开口道: “你……没有告知过我。” 提示都给得这么明显了,就算杜云歌是个真正的傻子也应该想明白了,更何况她还不是真的傻呢。于是杜云歌终于想明白了之后只能哭笑不得地问道: “师姐莫不是认为我没有提前告诉过你这件事,是存心不让你跟我一起去?” 说话间她们已经走到了侧门。因为习武堂今日只有她们两人,为了不麻烦洒扫弟子们,她们就没开正门,毕竟侧门也宽敞的很,还是能容得下两人一同进出的;同时侧门又偏,不会太引人注目,当杜云歌拉住了薛书雁的袖子,两人一同停在习武堂的侧门门槛那里的时候,刹那间静得连她们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的清楚,是真真没有比现在更适合说话的好时候了。 杜云歌比薛书雁矮了不少,因此她说话的时候,便只能在这方寸之地仰起头来看着薛书雁。她今天披着的依然是那件雪白的、不带一根杂毛的大氅,从绒绒的领口里都能看见里面穿着的那件玉色的衫子的领口,明明都是极为素净的颜色,却硬生生被她穿出了比身着艳色的衣裳都要动人的风采。她的皮肤又白,脸上哪怕涌上了丁点的血色都十分明显,活像那极为罕见的、染着天成的一抹浅淡粉色的桃花玉,即便是冷心冷情得全中原武林都闻名的薛书雁,在全中原武林公认的第一美人的面前也不得不捂着良心承认: 她的师妹、堂堂妙音门的门主,是顶顶的、举世无双的好看。 她的这双手生来就不该拿刀剑这样杀伐气息过重的金铁之物,她的双足更不应该踏及绫罗丝绸、金阶玉板之外的任何东西,从那双娇美的、薄薄的唇中,吟唱的应该是春花秋月与阳春白雪这样的至清至雅的调子—— 只可惜杜云歌生来就是妙音门的门主。 因此眼下,她说出来的这番话即便和清雅之事完全无关、甚至可以说现实得、残忍得相当暴殄上天赐给她的这足以让她高枕无忧的美貌了,别人也不能对此置喙半分: “我怀疑妙音门内有何家庄的人。” ——否则上辈子妙音门怎么能倒得那么快? 但是这样的话,杜云歌是万万不能对着薛书雁说出口的,也幸好薛书雁向来不是什么多话的人,也没有继续问她原因,杜云歌才得以把接下来的这句话说了出口: “如果何家庄真的想对我们下手的话,那么最先出问题的、也是最容易被看出来的,一定是我们的生意,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啥都做不成。今天我把四位护法聚集在一起,就是为了查账……如果问题是出在下面的人里面的话,那还好说,可我就怕是四大护法或者十二舵主里有人心怀不轨。” “师姐,此事我今日方告诉过你一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此之外,再无第三人知晓了。” 说完之后,杜云歌惴惴不安地看着薛书雁的脸色,试图从里面找到一点类似于“太荒谬了”的好笑和不相信的感觉或者是惊怒交织的神色出来,然而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的是,薛书雁的表情竟然没有任何变化,最多也只有些许的“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的感叹的意味。 这下可切实地把杜云歌给惊着了,她结结巴巴地开口,试探着问道: “师姐……你难不成……?”难不成早早就看出这件事来了?! 薛书雁微微一点头,低声道:“自那晚过后,我就也在一直想这件事,只是怕吓着你或是寒了你的心,方才没有对你透露半分。” 她拉起了杜云歌的手,十指相扣间,明显来自另一个人的的温度很容易就让杜云歌的满腔心事都化在这微微发热的、带着满满的安定意味的有力的一握里了。她引着杜云歌出门去,说话的时候依然带着塞外人士固有的那种严肃和过分刻板的铿然,却能在此刻给人无与伦比的可靠感: “不过既然你也想到这一点了,那我也不会继续瞒着你,只是云歌,你切莫惊惧,在你看不到想不到的地方,万事皆有我。” 从侧门出去再走几步,就能远远看见议事厅的大门了,而正在此时,开得正好的一树红梅便映入了杜云歌的眼帘。因忘忧山山高偏寒,梅花便也开得早,正巧近日里又下了层霜,白莹莹地覆盖在鲜妍娇红的梅花上的时候,便愈发有种清艳与孤高交织的静美了。薛书雁引着杜云歌来到这树梅花前,问道: “你看这花开的怎样,可合你心意?” “挺好的,去年这儿好像还没这树花呢。”杜云歌想了想,笑道: “怎么今年就有了?恰似比着我的心意长出来的一样。” 薛书雁伸手拂去了一侧花枝上的白霜,淡淡道:“你去年偶然提过一句,‘若是能在封山之时在雪里赏红梅,过后再去习武堂里动过刀兵,将世间最清雅淡然与最杀伐铿然的两件事合在一起,才算得上圆满’。” “当时秋护法只笑你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往忘忧山这么高的地方生生移上一棵树来要花不少钱,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但是我观着你的神色,是真心想要有这么棵梅树生在这里的。” “于是我来年春天开山之后便下了山去,求得方圆百里色泽最正的一树花移了上来,整整一年都在为它修枝剪叶,只待经冬花开,便可圆满你的这个念想了。” 杜云歌还是懵懵懂懂的,压根就没能听懂薛书雁是什么意思: 明明刚刚她们还在说那个可能潜藏在妙音门里的何家庄的奸细呢,怎么现在就说起这么雅致的事情来了? 薛书雁放开了一直和杜云歌交握着的手,折了枝刚被她拂去了浮霜的、开得正好的红梅给她,微微笑了笑。这平日里不常笑的人一笑起来,便如缠绵又汹涌的春水破冰了万里长河、无垠的雪原上冬去春来地生满了青青牧草,虽说她的容貌没有杜云歌好看,可是细细看来也有数分英丽之美,连带着让那份令人安心的感觉也更明显了: “莫要忧虑过度了,云歌。这般你都不记得了的小事我都能为你记得,且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为你做完,像这种攸关你的生死和性命的大事,就更不用你担心。” 杜云歌眼眶一热,险些没哭出来,不过到最后她还是忍住了,对着薛书雁露出个相当好看的笑容来,微微红着的眼眶更是让她的神色里多了点爱娇的感觉,却又完全和之前的那个什么都不会、只会一心一意错付真心的傻姑娘完全不一样了: “若此间事了,定要多谢师姐为我如此费心。师姐待我这么好,我真是……万死无以为报啊。” 薛书雁微微一哂,并未答话,只是牵着杜云歌的手往议事厅走去。杜云歌眼下一只手拿着花,另一只手被薛书雁拉着,少不得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倒是相当和谐又亲密的一幕了。 正因如此,在即将进入议事厅前,杜云歌才能听得清薛书雁低声说出的那句话: “我又不是非要让你报答我,云歌。” “我只是想……来年若花能更好,便要与你再这样并肩同看。” ※※※※※※※※※※※※※※※※※※※※ 来自xxxx的深水加更完成╰(*°▽°*)╯今天这么甜蜜蜜的一章是没有小剧场的嗷! 以下为感谢名单~谢谢就他一个黄鸡风车敢用脸挡、Pham、落花盈我衣、鲜肉包的地雷!感谢赖美云的小面包x2、尧良XDx10、念执着x3 的营养液_(:з」∠)_爱你们么么哒~ 第26章 查账 待到杜云歌和薛书雁一同进入议事厅后, 春夏秋冬四位护法早就在那里坐着等了。因为杜云歌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便仅仅通知了这四人前来查账,而关于“妙音门可能真的像秋护法随口说的那样有内鬼”这件事, 她也只告诉了薛书雁一人。 这样一来,如果这个内鬼是门派内地位很高之人,那么这次仅把范围控制在四位护法和薛书雁之间的查账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打草惊蛇,内鬼如果真真不巧地在这些人里面的话, 那唯一知道内情的薛书雁也可以当场出手, 处理完了之后更可避免走漏风声, 可以说是相当保险的做法了。 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原本以为这只是杜云歌又一次的小孩儿式的心血来潮,但是在看到其他几位同僚也前来了议事厅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次的齐聚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秋月满看了看周围沉默不语的三人, 率先开口笑道:“好像门主自从比武招亲大会后就开窍了呢,不再像以前一样呆呆傻傻的了,这委实是件值得庆贺的好事, 姐妹们怎么看?要我说啊,这大会举办得那叫一个值, 除了得委屈下书雁的名声之外, 满打满算,绝对不亏。” 秋护法长了一张挺对得起她的名字的、满月盘盘一样的脸, 笑起来也是一团和气, 如果不让她打起她那把几乎从不离身的算盘的话, 那么按理来说负责掌管这么多事情的人特有的的算计和精明也会被尽数掩盖在她和气的外表下的。怪不得全妙音门上下大家最服气的人可能不是她, 但是最爱亲近的人除了秋月满之外绝对再无他想了。 凤城春一句“她才不会觉得委屈呢秋妹你真是太小看她了”都冲到了嘴边,最后还是硬生生地吞回了肚子里,原因无他,因为薛书雁已经陪在杜云歌的身边进到议事厅里了。按照薛书雁现在的本事,隔得这么远的话,可是能实打实听清她们在说什么的。 杜云歌一进门,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便齐齐起身相迎。以往杜云歌都只要在那里受礼、象征性地回个礼就成了,但是今天,她率先深深地弯下了腰去,对着凤城春、夏夜霜、秋月满和云暗雪四人行了个相当郑重的大礼,直把四位护法惊得齐齐起身去搀她,连声道不敢不敢: “哎呀妈呀,门主真是太客气了!” “门主这是干啥子嘛,搞得我心里慌得一批。” “门主切莫行如此大礼,有什么事情只管说就是,我等定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云暗雪不善言辞,被杜云歌这突如其来的一礼给惊着了之后,就愈发不会说话了,只在那里用力点头。杜云歌简单环视了一下四位护法的表情,也没觉出来有谁的神色不对劲,便稍稍安了心,道: “以往我不懂事,只是虚担了个门主的名头,门内诸多事务都有劳诸位护法处理了,委实惭愧得很。今天把诸位护法聚到一起,一是为了向诸位道谢,没有诸位护法这么多年的兢兢业业、劳心劳力,就没有今日的妙音门;二是为了好生商量下何时为我薛师姐升任副门主,提早把日子定下来便可早做准备,务必让我师姐升副门主的时候;三是要细细查一下各处的账本,想来我也有很长时间没有过问妙音门里的事情了,正好今日大家都得了闲,我便亲自查看一番,也算是为各位护法解忧了。” 凤城春和秋月满是负责这部分的,乍闻此言自然高兴得很,只要杜云歌有了管事儿的这份心思,那以后慢慢走上正轨、当个正儿八经的妙音门门主岂不指日可待,她也就能卸下不少重担了:“那敢情好!来人,把账本抬上来,我们陪着门主一块儿在这把账给好好查查!” 侍女们的手脚伶俐得很,不一会儿就把账本全都搬了过来,秋月满还抄起了自己的算盘开始教杜云歌看账,说得那叫一个语重心长: “门主你可千万算好记住了,这些都是你日后的嫁妆。不管你是嫁出去还是招人入赘,管好自己的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出错的。” 杜云歌点头应道:“那是自然的,多谢秋护法教导。” 此时凤城春在一旁也选好了时间,把黄历拿过去给杜云歌过目: “门主请看。等五个月的封山期过去了之后,来年立春正是个好日子,诸事皆顺,尤其适合立约和定盟,而且春天不冷不热的,也不用顾忌太多东西。要是门主和书雁都觉得这个时间好的话,那咱们就定下来,等着春天一到就开山,正好可以下山去置办典礼所需要的东西,怎样?” 杜云歌自个儿是觉得没什么问题,便问道: “薛师姐觉得立春好不好?” ——不管薛书雁之前是因为什么理由迟迟不愿意升任妙音门的副门主的,但是眼下,她既然已经和杜云歌通过了气,知道了门内可能有内鬼,那么为了来日能名正言顺地把处罚降下去,就务必要有个能够压得住一切反对意见的名头在她身上加着。而“妙音门副门主”这个名号,在妙音门内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就连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加在一起也只是堪堪能在地位上和副门主匹敌而已。 杜云歌为了让自己的师姐正儿八经地接任副门主可谓是煞费苦心,毕竟上辈子薛书雁接任副门主的时候可真的一点排面都没有,当时的杜云歌是铁了心地要跟着何蓁蓁下山,四大护法劝不动又不能劝,只好匆匆让薛书雁当了副门主,好在门主不在山上的时候处理门内事务。 往事随风而去不可追,但是眼下的事情还是可以切实地把握在手里的,怀着莫名的愧疚感和补偿的心思,杜云歌是下了决心要把她能力范围内的好东西都给薛书雁了,别说区区一个副门主之位,就像她自己说过的那样,哪怕薛书雁想要做妙音门门主,她也会即刻将这个位置拱手相让的。 薛书雁自然也知道这个名号的重要性。她轻轻握住了杜云歌不小心挡在了黄历上的指尖,把她的手往外挪了一挪,好看清这一天究竟如何、是不是个真真难得的好日子。 杜云歌的手一看就不是惯拿刀兵的手,养尊处优得半点茧都没看有,指尖更是娇美得如同初春桃花般令人一看就要心生怜惜,恰到好处的浅淡的粉色就那样均匀地铺陈在细腻的指尖,多一分则过于小女人情态了,可是减一分又会太过苍白,光看这手就知道它的主人也必然是个万里挑一的美人。而当这双手被薛书雁这样的武学水准明显高出杜云歌不止一截的人握在手里的时候,便有了种一人把另一人完全压制在下面的、尽数倾压了下去一样的美感了。 杜云歌自打从何蓁蓁手下死过一次之后,就对这样的直接的身体接触有点心理阴影了,以至于她就算是跟薛书雁亲近也只是拉住她的薛师姐的袖子而已,像这样亲近的接触难免会让人有点害怕,更何况做出这个动作的还是薛书雁这样恨不得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呢? 只不过薛书雁在杜云歌的心里的地位还是跟他人不一样的,一个拼着自己走火入魔、九死一生,都要在讨不到半点好处的前提下来接她魂归故里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害她的。因此杜云歌在被薛书雁拢住了指尖之后,也只是轻微地挣脱了一下,发现没什么用之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任由薛书雁握住了她的指尖这个对习武之人来说委实过分敏感的地方。 她的微微发凉的指尖被握进薛书雁温暖的掌心里的时候,杜云歌轻轻打了个哆嗦,因为薛书雁的手上的茧子虽然不算粗粝,但是和她这么细嫩的皮肤摩擦的时候,还是有点痒的,麻痒之外更是有种相当微妙的、酥酥的意思,简直像是小火苗一样,从她们双手交握的地方一路烧进心里,烧成了熊熊的燎原大火,烧得人头脑一阵发昏,什么都做不得、也想不得了。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明明都看完了黄历,到头来薛书雁也没把手撒开,就这样一直松松地握着杜云歌的指尖,反正她看账本的时候还有凤城春在旁边拿着笔写写画画地引导着呢,用不着自己动手也没啥—— 直到秋月满突然发出的一声相当情真意切的惨叫打破了这过分亲密的氛围:“天爷啊——!秦淮的这帮忘本玩意儿!崽种哇!” 秋月满这一声叫得那是一个气吞山河气贯长虹,直接吓得杜云歌就从椅子上跳起来了,连带着也把自己的指尖从薛书雁的手中挣开来了:“怎么了,秋护法?” 此时议事厅内众人的目光也全都聚集在了秋月满的身上。秋月满双手抖得活像被人挑断了手筋似的,抖抖索索地拈着个账本的封皮把它提了起来,那张圆乎乎的、相当讨喜的脸上眼下的表情说上一句“杀气腾腾”都不为过: “……门主,虽然很是丢脸,但此事不得不禀。” “金陵秦淮那边的账,真的有大问题啊!” 杜云歌仔细想了一下才惊觉为什么秋月满如此失态。妙音门的生意遍天下,有人曾经开玩笑也似的说过,“就没有她们不能掺和进一脚去的生意”,柴米油盐酱醋茶,绫罗绸缎金银珠宝美酒美食,吃穿住行耕种租赁,每行每业都有妙音门的身影。诸多行业由十二舵主总领,十二舵主都是从四护法手下出去的得力弟子,而负责金陵秦淮那边的账的人,恰恰就是秋护法最得意的弟子之一。 这就很尴尬了。 杜云歌决定先不追查秋月满的失职之罪,因为看秋月满的那个心疼至极的神色,她竟然难受得比杜云歌这个私人财产直接收到了侵犯的人看上去还要惨一点,活像被秦淮那边的舵主私吞了的是她的私房而不是杜云歌的私房一样,而且眼下她已经不是拿着账本的手在抖了,是整个人都抖起来了,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气得: “这这这……这得一年少了至少三万两白花花的心肝宝贝雪花银啊!” 饶是杜云歌对钱财什么的不上心,这个数目一出来,她也突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和难以置信: 她可万万没想到,这么一查账竟然能查出这么大的一个亏空来!再者,金陵秦淮那边的这帮人……是怎么做到在秋月满这种一文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人手下做了这么多年的假的?! 像是看出了杜云歌的疑惑之情,薛书雁贴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了句: “那是秦淮的账,细细查的话很尴尬的。” 杜云歌还真不知道秦淮那边的账本名目能有多尴尬,便从秋月满的手中接过了账本,一看之下就什么都明白了,光看上面的标着诸如“赎身钱”、“花酒钱”等各种名目的进账,杜云歌就觉得手里捧着的不是账本,而是一个烧得烫手的暖炉,便匆匆丢下了账本,连说话都结巴起来了: “既……既是如此,秋护法一时疏忽之下没能查清……也算、算不得玩忽职守。” 秋月满好容易冷静下来了一点,为杜云歌解释道: “咱们秦淮楼里的都是清倌,卖艺不卖身的那种,赚钱的名目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几样,更多的还是酒钱菜钱,看她们的这方面的账本还不如看菜单和当月厨房的支出来得简单……可是一不小心就被她们钻了空子,门主,真是对不住,我改日就下山去正儿八经地把那边的账查一查。” 杜云歌刚想说好,凤城春却微微摇了摇头,对秋月满说: “秋妹,那边出问题的可是你的人,你怎么也不知道避嫌?” 秋月满赔笑道:“这不是一时气急攻心,忘了嘛。那这样的话,就让门主和你一同去?” 其实就算让杜云歌去查账的话她也看不出什么来的,能够把账本做得只有秋月满出面才能看出不对劲的人,料想也能毫不费力地就把杜云歌给糊弄过去,所以凤城春和杜云歌一同下山的话,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凤城春依然觉得不妥: “我若下山去,仅让书雁一人留在山上是镇不住场子的;若要让秋妹云妹跟你下去,她们平日里又不负责照顾门主,怕是多有不便;但是夏妹生性腼腆,在查账方面怕是也帮不上你们什么忙……” 沉吟半晌之后,凤城春终于一锤定音: “这样吧,门主,待到来年春天开山之后,你择日和书雁一起下山去,把金陵秦淮的账好好查一查。” ※※※※※※※※※※※※※※※※※※※※ _(:з」∠)_短小的两章凑在一起也格外短小,嘤……明天试一下能不能单章粗长! 【小剧场】 秋月满:可惜委屈了书雁的名声。 明察秋毫·但是我们真的不想明察秋毫·春夏冬三人看破红尘:她才不委屈呢。 薛书雁:不委屈,应该的,别客气。最好多再来几次,多多益善【比大拇指】 杜云歌:?????????? 【再来一个小剧场】 杜云歌:师姐一定要成为副门主,这样将来处罚人的时候有个名分在前头压着,就相当名正言顺了! 薛书雁·委屈到变形:……那妙音门门主的对象岂不是更名正言顺。 杜云歌:?????????????????? 以下为感谢名单嗷!感谢无左、kaorix3、南山北昆仑、落花盈我衣、灰嚣、叶、不断跳坑x2、35400702 的地雷!感谢妖月浊星的手榴弹!谢谢妖儿久x2、Dededela 的火箭炮╰(*°▽°*)╯ 谢谢vkpotatozx10、子常x20、Dededelax10、卿滟x7、不断跳坑x2、慕久x2、二南、思安x38、妖月浊星x10、念执着x3、捡尽寒枝、大尾巴狼、南山北昆仑x3、余痴x28 的营养液╰(*°▽°*)╯ 第27章 琴音·二合一 自打决定了来年春天开山时, 由届时会成为副门主的薛书雁和杜云歌两人一同下山去查账之后, 杜云歌练武的时候也就愈发上心了, 短短数天之内就把手上磨出了一层水泡,等把水泡挑破了之后, 便隐隐有了点和薛书雁如出一辙的剑茧的雏形了。 不为别的,就冲着下山之后肯定会有种种突发状况这一点,杜云歌也丝毫不敢大意。谁也没有办法担保薛书雁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保护她,万一真的因为什么特殊原因而分开了、她自己却又因为学艺不精再次送掉了自己的一条小命的话, 可真的哭都没地方哭去。 只不过今天杜云歌来到习武堂之后,却发现薛书雁并没有像以前一样,手握长剑静静地在习武堂的中间站立等候,而是在一旁的太师椅上正襟危坐,一听到杜云歌推门而入的声音, 便抬头看向她, 道: “今天外面冷,来暖下手吧。” 杜云歌心下惊疑不定,因为这委实不像是武疯子薛书雁能说出来的话,但是既然薛书雁都这么说了,那她也真不好反对, 便乖巧地坐了过去, 本本分分地靠在离这个全房间内最大的冷空气制造源头的身边不到半尺的地方,伸出手接过一旁的侍女递来的暖炉, 问道: “薛师姐, 今天我们不练剑了么?” 薛书雁惯用的长剑眼下已经入鞘收好了, 放在一边,压根就没有拔/出/来的意思,现在她手中拿的是那把从不离身的雁翎刀,正在用一块干净的软布细细擦拭,那么专注的样子让旁人哪怕只是站在她的旁边都会感觉压力倍增。她每擦拭一次,就都能明显地看到那把本来应该随处可见的胡人的兵刀愈发神锋敛彩了,就好像薛书雁这个人一样,明明看上去除了冷淡了一点之外也没啥显山露水的地方,可是就是这么个人,在经历了多年的砥砺和磨炼之后,能让大半个中原武林都在她的这把刀下退让,无人敢攫其锋芒半分。 只不过滴水能穿石、柔能克刚,在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克星之后,纵你百炼钢也得化成绕指柔,就好比薛书雁和杜云歌之间的相处也是这个道理。 在杜云歌发问之后,这位号称“当下中原武林首屈一指的少年英杰”的妙音门大师姐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雁翎刀和擦刀布,对杜云歌道: “不仅今天不练了,以后也不能再练了。” 杜云歌心下一惊,这可是她眼下使得最好的一套剑法了,要是薛书雁不陪着她脸这套剑法也不护卫她,那她的安全保障可就少了最要紧的一堵高墙!而外面的世道正像几位护法们有意无意地说过的那样,“算不得好”,要是换做以往她在书中看到过的太平盛世的话,别说就靠着这身三脚猫的功夫就下山了,她就算什么都不会、就这么下山也肯定不打紧的,但是眼下的情况又怎能允许得了她如此任性呢? 只是薛书雁不管做什么,都肯定有她这么做的道理,于是杜云歌冷静了一下、理顺思绪后便问道: “那依师姐之见,我们练什么剑法的好?” ——如果换做常人来看的话,这可顶顶是一副杀气腾腾的画面:面无表情的女子在机械地擦刀,还要一边擦刀一边轻描淡写地说着“以后你也没机会了”这样乍听起来不算什么但是细细一想超级吓人的话,不是上门讨债的就是千里寻仇的,总之肯定不是啥好事,至少也得跟血光之灾扯上关系。 但是天地良心,薛书雁只是在紧张接下来要说的这件大事而已,也就杜云歌这样的傻白甜不会把这一幕往太恐怖的方向上去想开了。 不知道是不是杜云歌的错觉,在她如此发问了之后,明显看到了薛书雁面上的神色有那么一瞬间的、微不可查的松动,就好像是在惋惜什么一样,都带着点莫名其妙的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了。 杜云歌立刻开始三省吾身:今天没有偷懒,有好好完成师姐和春护法布置下来的功课;妙音门的各项事务虽然现在还没完全上手,但是在秋护法的帮助下已经能看得懂很多账本了;没有跟何蓁蓁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别门别派的人有任何牵连,为什么师姐还是生气了呢? 正在杜云歌想破头都想不出来的这个关口,薛书雁倒是先发话解释了: “双剑合璧……不好,不合适。”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脑子越用越灵光。 而嘴上功夫也是一门不容小觑的本事,古有烛之武退十万秦师,有平原君门客毛遂自荐说秦王,这么厉害的一门本事,那想必也是要通过经年累月的练习和积累才能精通的;反过来想的话,如果一个人长久以来都习惯了把所有的事情都压在心里不告诉别人,那么以后就算她有心要说实话,也没有这么利索的嘴皮子了。 眼下薛书雁面临的就是这么的一个状况。她自觉都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双剑合璧,重点在合璧,古往今来哪对合璧的双剑不是血浓于水的同胞手足、不是同生共死患难见真情的恩爱眷侣?她和杜云歌双剑合璧的话,怎么想都有那么点微妙的理不直气不壮。 但是现在跟她说话的是杜云歌。 杜云歌对薛书雁那叫一个言听计从,从来就没把薛书雁当做外人过,要不也不会在发现“妙音门可能有内鬼”这件事之后只告诉了薛书雁一人了,在她不甚精通的练武这方面的事上更是薛书雁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提出疑问的意思都没有就赶紧点头应和道: “师姐英明得很,师姐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句话可真真狠狠地把薛书雁给噎了一下,半晌之后她才问道: “你也不问问突然不练双剑合璧了的原因?” 杜云歌奇道:“反正师姐肯定是为了我好,我担心这些有的没的的东西,岂不是徒费心神,还要让师姐多操心解释?既是如此,不如把练武事宜全盘交付给师姐,等师姐决定好要让我练什么之后我再重新开始罢。” 她偷眼看了看薛书雁的脸色,心里突然就七上八下了起来,因为薛书雁的脸色并没有因为她的这一番堪称感人肺腑的剖白之言而好转些许,反而更加地微妙起来了。可是刚刚说的那些话已经是杜云歌的大脑飞速运转之下的极限了,一个人对同一件事情能说出来的真话,满打满算也就那么一丁点儿,于是杜云歌便在这惴惴不安中迎来了薛书雁一声无奈的长叹: “……既是如此,倒也罢了。” 她从旁边的兵器架上挑了把扇子递给杜云歌,细心教习道: “冬护法不擅使短兵,今天便由我来教你。” “之前你用刀剑这样的长兵的时候,便须谨记‘一寸长,一寸强’这句话;锋刃所及处越广,便越有不可阻挡之势;眼下你手中握着的是短兵,便是‘一寸短,一寸险’了。兵器越短,就愈发需要在对战之时拉近和对方的距离;和敌方距离越近,就愈发是在用性命和毕生所学去搏,‘富贵险中求’便是这个道理了。” “铁扇边缘锋利,开可横抹竖划,以锋锐之处退敌;合扇便可点、勾、挑,用法和判官笔并无二致,你且来试上一试。” 然而即便薛书雁认真教习,可是杜云歌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天赋,无非就是在做着与以往一样的无用的尝试罢了。两人练了整整一个早上之后才并肩从习武堂中走出,薛书雁要去泡一下药澡疗愈那些旧伤,杜云歌则要去凤城春那里,把昨天没看完的书看完,本来应当是这个样子的。毕竟封山期间外人上不来,妙音门的人也下不去,可以说是和平到了相当无聊的地步了,每天的安排都是这样日复一日不变的东西,杜云歌怕是闭着眼都能从习武堂走到凤城春那边,路上都不带会被门槛绊倒脚的。 ——让这一切平淡的日常全都转了个弯、朝着不对劲的方向狂奔而去的,是杜云歌突发奇想地问的一个问题: “师姐,我听说真正的高手拈花飞叶亦可伤人,不知道这是真的吗?” 薛书雁心想你可算是问对人了,以薛书雁目前的水平,别说拈花飞叶了,就算她的手中没有武器也能真气外放形成激荡的利风,使人不得不退避三舍,不过这么骄傲得太显摆了的说法不太适合从来都没什么表情的薛书雁就是了。于是她矜持地点了点头,淡淡道: “自然。” “好羡慕师姐。”杜云歌从那株薛书雁专门给她移上山的红梅旁边经过的时候,随手摘了朵花,放在指尖顶着细细把玩,她纤白的手指和那清艳的红梅相对比之下,便愈发有种令人屏息的纯粹的美了: “这些花花草草一类的东西,在我这里怕是永远也无法发挥出在师姐手里那样的功效啦。我最多也就是弹琴焚香,再附庸风雅地吟诗作对而已,真是羡慕师姐,永远不会受外界的限制,这就是真正的心随意动、意随心生了吧?” 薛书雁刚想劝她不要妄自菲薄,却突然像是被强行打通了什么五经八脉一样,脸上出现了一种顿悟明了的、恍然大悟的神色来: “……云歌言之有理!” 杜云歌被薛书雁这神来一笔的反应给惊着了一小下,不过依照薛书雁那“除武之外天下再无万物”的武疯子状态下的思考方式,也就很好理解了,她怕是想到了什么在武学方面会让人大有进益的东西,才会这么情绪激动、连回答个问题都答非所问的。于是杜云歌很识相地准备悄悄溜走,免得武学修行浅薄的自己一不小心打扰到了薛书雁的醍醐灌顶,然而她刚悄悄地在溜了溜了的边缘伸出一只脚试探—— 就被耳聪目明的薛书雁给相当快准狠地一把握住了手腕。 被明显来自另外一人的温度给惊到了的杜云歌一瞬间连话都说不完整了。手腕处的命门不管对哪一门哪一派的习武之人来说,都是相当敏感和私人的、绝对不能让他人随便碰的地方,如果真的让外人握住了自己的手腕的话,那就约等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付在对方的手里了,生死皆要随着那个握着她的手腕的人的意思走。不过杜云歌倒还真不是因为这件事而感觉不自在的,在她看来,自己的这条命就是薛书雁给的,那再把这条命交到薛书雁的手里也没什么大问题,让她感觉颇不自在的是两人眼下过分亲密的姿势,薛书雁手心暖和的温度简直要一路传到她的脸上了: “师、师姐……?你这是?” 薛书雁这才发现了两人的过分亲密之处,便放开了杜云歌的手,只是不知她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在放开杜云歌的手之前,带着薄茧的手指轻轻地蹭过了她细嫩的、堪称欺霜赛雪般的皓腕,引得杜云歌小小地打了个哆嗦,原因无他,那种微妙的酥麻感委实太让人难耐了。 如果这不是薛书雁的话,杜云歌怎么着也要治这人一个轻薄之罪的,但是薛书雁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实在太正直、太没有任何缺点了,所以她愣是没往那个方面去想。两人在对视了数息之后,还是薛书雁率先败退了下来,相当挫败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努力平静着声音道: “你有没有想过像初代妙音门门主那样,在乐道上精进一步,靠琴声扰乱敌心、进而杀人制敌?” 杜云歌有点惭愧,她身为堂堂妙音门的门主,对自己门派的家学渊源愣是还没有薛书雁来得清楚,不过薛书雁这么一说,倒是还真的让她从为数不多的对这方面的记忆中找了点东西出来: 初代妙音门门主,就是靠着一手能够在百万军中乱人气血取人性命如探囊取物的、堪称天魔妙音的琴法,以女子之身开创的妙音门。虽然后来她的琴谱和惯用的佩琴在她死后全部遗失了,但是她还在世的时候被当年的女帝赐过匾额和封赏,因此才名正言顺地在江湖中站稳了脚跟,即便她本人都已经去世了,有这份荣耀的荫蔽在,这个曾经被讥讽过是“扫把星窝”的新兴门派还是在忘忧山上坚/挺地撑了下来,连带着妙音门的这个称号也一代代地传了下来。 虽然说江湖何其远、庙堂何其高,两者原本应该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是如果真的有人能够得到朝堂之上的天下之主的直接封赏的话,那么以这份封赏作为起家的根基其实也未尝不可,反而要比那些出身草莽、一代三代都洗不白的诸如何家庄之类的真正名副其实的草莽英雄来得要体面。 只是如果真的要想达到初代妙音门门主的那个境界的话,以杜云歌眼下的水平来讲,要吃的苦……可就不是一点半点的了。 所以薛书雁也就是这么一问而已。想要达到初代妙音门门主的那个境界的话,就要在乐理上精进到能够用琴声作为武器的地步,再辅以真气激荡琴弦,才能让奏出来的琴音更好地施展出它应有的效果,对杜云歌这样不管是乐理还是真气都远远连及格线都达不到的人来说,委实有点太难了。 ——而且就算杜云歌什么都不会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完全可以护得杜云歌一世周全无忧。 然而杜云歌却相当出乎她的意料地点了点头,道: “好,恰有此意。” 于是本来都要走出习武堂的两人又转身折返了回去,在薛书雁凭着自己对真气外放的掌控的帮助下,本来就对琴棋书画这些东西都略通一二的杜云歌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在那架随处可见的木制古琴上奏响了第一个音: “铮——” 这架相当普通的木制古琴原本就不是为了弹奏而准备的,毕竟这是习武堂,不是杜云歌的房间。这架琴能摆在这里纯粹是为了给那些想修炼琴中剑的人准备的,压根就没想过让人来弹,更别提让杜云歌亲手来弹了,因此在音质上便要逊色好几分,更别提跟杜云歌惯用的琴相比了。 妙音门财大气粗得很,哪怕是给杜云歌练手的琴也是旷世宝琴飞瀑连珠。那是前朝某位王爷所亲手制作的孤品珍琴,身为四王琴之首的飞瀑连珠金徽玉足,漆灰为底,精美雅致的朱砂红漆上有小流水断间梅花断,哪怕是不懂行的人扫一眼,也能感受到这把旷世宝琴的大雅形制和内蕴深厚精妙,它的音质更是铿然清越,就算是杜云歌这样不精通琴的人随意弹一弹,飞瀑连珠也能把她无心的拨弄给变成绝妙好音。 因此用惯了飞瀑连珠的杜云歌,在听见了这把琴传出的第一个音的时候,便无端地生出了浓重的躁郁感、恨不得当场掀翻琴架子把它砸在地上也不是什么怪事: 听惯了大雅中的大雅的音色的人,是无法接受这么普通的、甚至称得上古怪和难听的声音的。 ——但是如果连素来泰山崩于前怕都是能面不改色、似乎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能吓到她的薛书雁都为之失常了的话,那可能就真的不是“这把琴的琴音太难听”的问题了。 就在杜云歌准备下手弹第二个音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出手如闪电般紧紧扣住了她的双手,不让她有继续演奏的半分机会。她紧紧地皱着眉,似乎要维持眼下这表面上的淡然和冷静都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了,每个字都好像是从内心深处挤出来的一样,一字一顿道: “……停下来。” 杜云歌何曾见过薛书雁如此失态的样子,惊得双手齐齐离开了琴弦: “师姐莫惊,我不弹了就是了。” 然而就在杜云歌的指尖离开了琴弦的那一刹那,这架古琴的七根弦就好像是失去了最后一点支撑一样,齐齐尽根而断,裂出惊天的金石铿锵之音,最细的那根弦更是不堪重负得好像刚刚是被巨大的、骇人的力量直接拉扯断的一样,崩开的时候高高扬起了尖利的断弦处,朝着杜云歌的手上就抽过去了! 杜云歌的手还在被薛书雁握着呢。薛书雁被之前的那短短一声琴音给扰得心神大乱,竟然忘了放开杜云歌的手,这就让她们处在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里: 如果这根弦落到了实处的话,饶是薛书雁也得吃点小苦头;但是如果薛书雁让开了的话,那么杜云歌的手就势必要划伤。 ——如果真心想要护着一个人的话,那么别说什么遮风挡雨和以身代受过了,就连这么小小的一点伤,也是不想让人经着的。 于是薛书雁不避不让地硬生生受下了这琴弦的狠狠一抽,就算她有真气护体,手上也很快就浮凸出了一道细细的红痕,明显是被伤到了,进而都有隐隐的血丝渗出来了,惊得杜云歌一把就反握住她的手,语无伦次道: “书雁——!我不是、不是有意的!有人吗?我师姐被琴弦划到了,快些拿伤药来!” 然而薛书雁和她关注的点却完全不在一件事上。在听到了杜云歌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的这个称呼之后,她之前被琴声扰乱的心神便尽数平静下来了,等到一旁的侍女闻声而来又匆匆跑出去拿药之后,她看着杜云歌的时候,唇边便带了一抹怔忪的、恍然的浅淡笑意,声音轻得几不可闻: “甚好。” “再叫一次,云歌。” ※※※※※※※※※※※※※※※※※※※※ 【小剧场】 薛书雁·委婉的冰山戏精:我觉得双剑合璧其实不是很好。 内心戏:所以门主啥时候考虑一下给我个名正言顺双剑合璧的名分【疯狂暗示】 杜云歌·直来直去傻白甜·恍然大悟:师姐说的对!那我们就不要再练了!师姐觉得咱们改练什么好呢? 薛书雁:……委屈到变形。【师姐心里苦但师姐不说.JPG】 ——感觉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要在变形中变态。陷入沉思.JPG 【额外的小科普·妙音门究竟多有钱】 我就一句话……当年美国往太空中发射给外星人的唱片里有咱们的一首高山流水,就是用飞瀑连珠这把明代第一宝琴弹的_(:з」∠)_ ——教练!我也不想做人了!我想和何蓁蓁同流合污!实在不行门主包养我也可以!【发出癫狂的渴望富婆的声音】 【额外的小剧场·感谢我的好姐妹的支援·只是姐妹你的名字为什么是飞天王八呢】 薛书雁:云歌,再叫一声。 杜云歌:好的师姐,没问题师姐!来人啊师姐受伤了!!! 薛书雁·艰难措辞中:……不对,不是这个。 杜云歌:好的师姐,我懂了!快——来——人——啊——!!! 薛书雁:??? 第28章 动身·二合一 杜云歌隐隐约约觉得薛书雁这句话里别有深意, 并不是薛书雁真的觉得她的声音好听、觉得自己的名字俊得很, 偏要在这个时候多听几遍, 而是…… 相当地意有所指。 她无措地看向薛书雁的双眼,还没来得及再叫一遍薛书雁的名字呢, 出去拿药的侍女就匆匆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个秋月满,提着那一大串的钥匙就叮铃哐啷地来了,真是典型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门主, 书雁,你们这是怎么了?就练个武怎么还能伤着呢?门主你未免也太不小心了,哎,要我说啊,你就好好地跟着春姐和我学看账本就好, 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自有人会为你去做的。” 杜云歌刚开口发出了个音节, 就目瞪口呆地看着秋月满拿着上好的伤药来到了她的面前,慌得简直像是她堂堂妙音门门主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一样: “门主伤到哪里了?” 杜云歌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不知道是因为她之前喊的那一声不够大、不够清楚,还是因为侍女在惊慌失措之下转告秋月满的时候出了问题,似乎人人都以为受伤的是她, 便赶紧清了清嗓子解释道: “是我师姐伤着了, 不是我。” “薛书雁受伤”这件事本来就相当稀奇且罕见了,更别提按照眼下这架势, 明显就是杜云歌不知道干了什么伤到了薛书雁, 这让周围的侍女和秋月满的脸色都奇怪了几分, 不知道是先感叹“薛书雁这般的英才人物竟然也会受伤”的好,还是先感叹“门主竟然能伤到薛书雁了真是长进大发了”的好。 秋月满本来一听“门主和薛师姐在练武的时候伤着了”,吓得三魂立刻就去了七魄,从库房里翻出了千金难求的黑玉断续膏和紫金化瘀散就冲了过来,结果万万没想到受伤的不是杜云歌而是薛书雁,更没想到就是这么一点点的划伤,都不用管它它自个儿也能长好,倒让她怀里的那一堆上好的伤药派不上什么用场了,毕竟有句老话说得好,杀鸡焉用牛刀。药再好,也要讲究一个症结相对、药力适宜的啊。 然而在秋月满把这两种伤药收起来之前,杜云歌先开口发问了: “师姐的伤用不到这两种药么,秋护法?” 秋月满解释道:“如此小伤,毋需猛药。若是用了这么好的药的话,怕药力过重,会让未能彻底被化解的药性残留于腠理,假以时日,次数再一多,残留的药性就要深入骨髓了。是药三分毒,哪怕伤势再小,也要防微杜渐、谨慎对症用药才是——夏姐说的。” 杜云歌这才放下了心:“既是如此,那就看秋护法觉得什么药合适,就给师姐用上吧。” ——她刚想去跟薛书雁邀功,说“师姐看我我多念着你”的时候,突然就发现薛书雁的脸色又变回了之前那种最常见的不动如山的样子,这让杜云歌真是相当的百思不得其解: 师姐你怎么又双叒叕不高兴了啊?! 不过杜云歌也已经习惯了,她甚至还能安慰自己,可能这就是一流高手的怪脾气吧,永远对自己的要求超级高,一没达到自己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就会自顾自地不开心起来,更别说因为这么小的一件事就受伤了。这对薛书雁这样的高手来说可真是个超级大的失误,也难怪她会不开心,甚至连“再叫一次”这样明显就是在讨安慰的话都能说得出来。 已经自己把自己给顺顺利利地说服了的杜云歌一想通了之后——或者说是自觉想通——再看往薛书雁的眼神里就带了相当有分量的包容和耐心,连说话的语气都柔和了不止一点半点: “师姐莫要太过自我苛求,这次受伤全都是我的错,和师姐无关,倒是连累了师姐,让我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为了增强自己所说的话的说服力,杜云歌甚至还握住了薛书雁没有受伤的那只手,说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 “师姐安心养伤,我肯定会把师姐照顾妥当的!” 秋月满在一旁只觉自己留也不是不留也不是,最后才终于顶着这莫名让人插不进话去的氛围努力开口挣扎了一下: “又不是什么大伤……门主你就别担心过头了。” 妙音门里有句话说得好,如果有件事被秋月满知道了,那四舍五入一下就是全山头的人都知道了,怕是连后山的猴儿们都能说得头头是道、有鼻子有眼的。于是当天下午,所有妙音门里的人都知道了“薛书雁练武的时候竟然被门主伤到了”这件大事,凤城春还专门跑过来跟杜云歌确认了一下此事的真伪: “你真的伤到书雁了?!” 杜云歌惭愧道:“是的。都怪我学艺不精……” “等等,门主,我们谁都没有怪你,倒不如说这是个正儿八经的好事。”凤城春赶紧连连摆手,好让杜云歌打消最后一丝疑虑: “你看书雁都没有计较的意思呢。” 杜云歌很想说“我师姐对我好着呢怕是不管我干了啥都不会跟我计较的春护法你的这个说法可真是太没有说服力了”,不过她思考了一下,还是谨慎地把这句话咽了回去,因为她有种直觉,如果她真的这么说的了话,可能要把凤城春给噎得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了。 在她沉默的这个当口,凤城春又道: “书雁的护体真气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破掉的。我内力不济,就算拿着宝刀去砍,估计也会在接触到她身上之前被弹开,更别提到底能不能近她身了。” “你能在练武的时候伤到她,这必然不是你所用的武器的锋利所致的,而是你真正找到了适合你用的武器,她没有全心全意的防备,所以才能伤到她。这意味着你的武学终于可以有所进益了,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喜事么?” “正是此理。”薛书雁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此刻应该在云暗雪处修行剑法的妙音门大师姐匆匆赶来,一袭黑色洒金的长衣愈发衬得她眉目深邃,带着点胡人特有的塞外的冷冽气息了。她匆匆行来,站在杜云歌身侧,对着凤城春深施一礼,道: “禀春护法,云歌今晨练武的时候用的是琴。” 凤城春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能伤到薛书雁的只不过是单纯的、真正意义上的琴音,她还当杜云歌用的是琴中剑呢:“可是云歌的剑法平平,本不至于此的呀?” 杜云歌赶紧补充道:“我们一开始是在练剑的,没有偷懒。只是后来一起往门外走的时候,闲谈间突然说起了妙音门的开山门主所擅长的那一手天魔妙音般的琴法,我好奇心一起,就想拉着师姐去试一下……可是没能想到那琴声委实难听得很,让人心神大乱不说,且在我撤手的当口,七根琴弦便齐齐裂断了,师姐为了护着我的手才被那琴弦伤到的。” 凤城春心下暗暗一惊。习武堂里的东西是她和云暗雪一手置办的,当时还是个年轻姑娘的秋月满真是在卡着花销的极限最低点在往外掏银子,果真应了那句话“越有钱的就越吝啬”,哪怕花的不是她的钱而是妙音门的钱,秋月满也精打细算得活像多往外掏个一文钱就能要了她的命似的。妙音门能够有今日的基业,除去各地的十二舵主善于经营之外,像个过冬仓鼠一样不断囤东西的秋月满也功不可没。 习武堂里的东西当年样样买的都是顶好的,买好后共计开销六万白银,但是之前秋月满在凤城春云暗雪两人下山前往外批的钱是六万零一百一十两,可以说是事前诸葛,精确到了极致了。多出来的一百多两零头就是云暗雪和凤城春的路费,等两人把这堆兵器搬了回来之后共计还剩不到十文钱,凤城春又在山脚下给还是个小娃娃的杜云歌买了根糖葫芦,最后不多不少,刚刚好地剩了一文——这一文钱最后还被秋月满拿走了,洗干净之后包在了饺子里,刚好让外出置办武器的凤城春和云暗雪赶得上吃一碗热气腾腾的藏着钱的富贵饺子过年。从此全妙音门上下对秋月满佩服得那叫一个五体投地,再也没人敢从这只看上去圆乎乎的、和和气气的铁公鸡身上揪半根毛下来。 因为当初买的东西好,所以这么些年来也就是零零碎碎地换些太常用的、被消耗掉了的东西就是,六万白银里倒有相当一部分开销花在了那把飞瀑连珠上,习武堂里的那把用来练习琴中剑的古琴虽然说不是很破,但终归也不过是寻常货色,毕竟在琴中剑这一门算是相当偏门的武艺中,最关键的能伤到人的不是琴,而是剑。 换而言之,如果杜云歌用那么普通的一把琴都能够演奏出如她所说的那样“令人心神大乱”的乐曲的话,那岂不是她真的有望在这条路上精进几分? 于是凤城春便一叠声地催着杜云歌和薛书雁去把飞瀑连珠拿出来弹一弹,当然还是杜云歌弹,薛书雁在旁边护法: “用的是那么烂的一把琴都有如此奇效,那换作绝代第一琴又如何?” 然而当杜云歌像之前一样,将内力灌注在指尖激荡琴弦弹完一整首江南小调的时候,却又没有了之前的那种让人气血翻涌、烦闷欲呕的感觉。凤城春心想,莫不是这能够伤到人的琴音必须用平平无奇的古琴奏出,所以用这把好琴就没那个效果了? 正在她们猜测的时候,薛书雁开口了: “云歌,你暂且只弹那一个音试试。” 杜云歌向来对薛书雁的话很听的,于是她话音刚落,杜云歌就循着记忆里的今晨的那个音,在这把飞瀑连珠上奏响了那一声让人听了就想掀翻周围一切能够掀翻的东西的琴音: “铮——” 凤城春只觉胸口猛然一滞,就好像被人用千斤的大锤猛地来了个当头一击,头晕眼花,气血翻涌,对她这样内力修为低一些的人来说,这已经不是区区的心烦意乱的地步了,是真真切切的能让人气血行岔的要命的声音! 幸好杜云歌弹完这一声之后就再没了下文,只是把双手放在琴弦上,等着所有的震动都停了下来之后才缓缓让双手离弦,以免像之前那样毁了一把举世无双的好琴。然而即便如此,她的双手在离开了飞瀑连珠的琴弦之后,原本已经没有了任何颤动的琴弦也突然像是失去了最后的一点支撑着平衡的东西似的,极大幅度地晃动了起来,幸好没有像今晨的那把的琴一样琴弦齐齐裂断。 凤城春踉踉跄跄地扶着桌子后退了几步,看向杜云歌的眼神中便多了几分释然的、欣慰的笑意,待气血平复后缓缓道: “门主若真能学到天魔妙音……我来日九泉之下也能瞑目,可以毫无愧心、抬头挺胸地去见你的母亲了。” 凤城春不愧是看过所有门派的藏书和书单子的人,简略一想就知道杜云歌应该去哪里求得琴法上的精进: “我记得峨眉派藏有我妙音门的初代门主亲手谱写的琴谱一本。当年妙音门初代门主把琴谱托付给峨眉派的时候曾经说过,不是妙音门门主亲至就不能交出琴谱,所以我当年没能看到这玩意儿;峨眉掌门也说了,必须要门主亲自过去才能完璧归赵,所以就算是我,也只知道有本妙音门的琴谱藏在峨眉。但是这么多年来也没个门主能练成天魔妙音,自然也犯不着专门为自己学不会的东西下山去讨,可门主都在没有琴谱的前提下自通了天魔妙音,那就是时候下山去走一趟了。” “练武一事宜早不宜迟,恰巧今个儿是适合出行的好日子,要不门主和书雁今天就下山吧。” 凤城春是辽东人,即便离开了故土多年,这说走就走说干就干的性子也没有被江南这边的柔缓的水乡气息给削减几分,惊得杜云歌差点儿没跳起来: “现在就走?”这也太快了吧?! 凤城春和薛书雁略微一对视,薛书雁便点了点头道: “时间不等人,等我回房去,带上佩剑和刀就走。” 杜云歌自从生下来就没下过忘忧山。上辈子下山跟着何蓁蓁去了何家庄的时候,凤城春她们生怕她嫁过去吃亏,给她的陪嫁堪称十里红妆,浩浩荡荡地一路从妙音门的山门口一路排到忘忧山的山脚,看得前来观礼的一干江湖人士眼红得都能滴出血来。然而除去那段不怎么令人开心的回忆,她还真不知道出远门应该准备什么—— 但是像薛书雁说的这个样子,只带上她的刀和剑肯定不行! 秋月满不知什么时候赶了过来,也对薛书雁的行为表示不能认同,反驳道: “你要是一个人下山去的话,不带行李也不要紧,但是你这次是要和门主一起下山的。门主打小就没受过风餐露宿的苦,要是饿了渴了的话怎么办,要她跟你一样啃干粮、喝冷水吗?要是困乏了的话要和你一样找个草垛子窝着或者睡破庙吗?要我说,不如多花上几天收拾行李,把门主惯用的东西全都备好,再把库房里那辆上好的八匹马的红木马车拉出来,能放不少东西,还有个内外间呢,正好外间放东西,门主和书雁还能在里间睡着。” 杜云歌被秋月满的话给惊得两眼泪汪汪,一把抓住薛书雁的袖子,就差为她师姐遭的这份罪嚎啕大哭出来了: “天爷……我竟不知道我薛师姐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吃了这么多苦!日后师姐就与我同吃同住,一切份例与我等同,我绝不能让我师姐受半点苛待!” 薛书雁刚想解释一下她才没这么惨,区区客栈还是住得起的,如果得了空也会去铺子里吃口热饭——刚刚那些可能都是秋月满下山的时候为了省钱自己做过的事,就以为所有人都跟她一样了。结果在听到了最为关键的“同吃同住”四个字以后,薛书雁两眼一下子就亮起来了,不过为了掩饰这份过分开心的情绪,她还是冷静了一下才开口说话: “份例等同大可不必,同吃同住倒是可以,正好这一路上还方便保护云歌安全。” 凤城春看起来很想从鼻子里喷出口气儿来表示自己的无言以对,不过最后还是为了自己在最心爱的云歌小徒弟的面前的形象忍住了这番作为: “此去下山,正好可以去秦淮查账,要的就是一个猝不及防,大张旗鼓上路反而更容易惹人注目,万一门主和书雁还没到就被走漏了风声,让她们那边提前做好了准备的话就麻烦了。” “要我说,备上两匹马拉的车子即可,你再把门主的对牌拿出来,这样一路上,门主只要去到妙音门门下的产业就可以随便吃随便住随便拿,即用即取。咱们妙音门的生意遍布大江南北,还用得着收拾什么行李呢?如此一来,岂不是方便很多?” 秋月满的提议被驳了回去倒也不恼,依言给了侍女对牌,让她去库房里挑一辆低调又舒服的马车出来,再去马厩牵两匹塞外宝马好拉车,对着杜云歌笑道: “那我就祝门主和书雁一路顺风了。” 等到杜云歌已经坐在了车子里、薛书雁在前面驾着马,两人一同沿着好容易被清出来的路下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边的火烧云铺陈开了染透半边天的绚丽夺目的红色,层层递进渲染,美不胜收,余辉映照之下,倒显得周围的一切东西都像是罩了层薄纱似的,有种朦胧的不真实感。 ——据说当年薛书雁离开妙音门的时候,也是在这样一个天高气爽的初冬。 那时杜云歌已经在何家庄被半软禁起来了,对自己昔日的门派的消息只能通过从打听到的只言片语里知晓,如果她能打听得更详细一点的话就会发现,可能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她和薛书雁在今生今世一同下山去峨眉派讨要琴谱顺便查账的日子,和上辈子薛书雁独身一人前往塞外草原认祖归宗的日子是一样的,想来这是真真的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杜云歌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看着薛书雁端坐在外面为她驾车的样子,突然就觉得想来世间再也不会有人像薛书雁一样,对她如此忠心耿耿、生死不弃了。 薛书雁听到了身后车窗被打开的动静,便回过头去问道: “云歌?有事要吩咐我么?” 杜云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无端地觉得想哭。但是她已经是个行过及笄礼的大人了,也已经能够慢慢地接过一直以来都压在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和薛书雁肩上的重担、马上就要真正地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妙音门门主了,自然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傻乎乎地想哭就哭、喜怒哀乐全都分毫不遮掩地表露在脸上了,便对着薛书雁微微笑了笑,轻声道: “我只是在想,能够和师姐这样在一起……真是再好不过了。” ※※※※※※※※※※※※※※※※※※※※ 【小剧场】 成功自己说服了自己的杜云歌:师姐不慌,你受伤怎么想都是我的错,我发誓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薛书雁:……虽然听起来很棒,但我觉得我俩绝对又没想到一块去。【委屈到变形.JPG】 【另一个小剧场】 秋月满:……幸亏门主喊人喊的快。要是慢一点的话…… 大惊失色杜云歌:会怎样?!是这把琴有问题吗?我就说这么难听肯定不是我的锅! 秋月满:……就愈合了。 【最后一个小剧场·有钱人的快乐是我们想象不到的】 白手起家何蓁蓁:???你们就这么把珍贵的初代门主的手稿留在外人家里???该说你们一个门的人都是傻子还是说你们心大??? 超级有钱杜云歌:……你不懂我们有钱人的心境,哎。如果你小时候打弹弓都用的是南海明珠、穿的衣服都是贡缎云锦冰丝莨绸、弹着玩的琴都是飞瀑连珠、学艺不精的剑都是越王勾践所督铸的断水、随随便便拿出来的伤药都是千金难买的黑玉断续膏、出门的时候什么行李都不用带带上钱就够了的话,你也会觉得区区一本谁都学不会的手稿留在外面也不打紧的。 持续崩溃何蓁蓁:你他妈滚啊——————!!!!!!!!! 【最后一个小科普·古代的劳斯莱斯】 不要小看中国古代人民的想象力……当年张居正还有一抬32个人才能抬得动的轿子,里面有会客室有走廊甚至还有洗手间,区区八匹马的马车跟这玩意儿比起来估计也是小巫见大巫……此处感谢评论区的82579958小天使的指正,我一开始记错轿子的抬数了orz 附上本卷诗词来源: 《答人》 太上隐者 【唐】 偶来松树下,高枕石头眠。 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 以下为感谢名单~谢谢楠浔x50、天西鱼光侑x30、Dededelax11、追风墨莲x10、mineyx10、kaorix10、庭载x10、世界中心呼唤爱x8、阿舀x5、赖美云的小面包x4、念执着x4、昨日青空x2、噼咔哩嚓啪、陈桉树、勇士君的营养液! 谢谢落花盈我衣、35377853、念执着x2、Dededela、不断跳坑x2、白衣仓狗的地雷,感谢萧骸、Dededela 的手榴弹╰(*°▽°*)╯如有遗漏请确认自己的名字里有没有违禁字符或者emoji然后再敲打我,晋江后台抽抽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orz谢谢大家!!十分感谢! 第29章 峨眉 峨眉山位于川蜀之地的西南部, 素有“峨眉天下秀”之名, 地势陡峭, 风景秀丽,更是因为居住在峨眉山上的某个传承悠久的名门正派而名扬武林。 好像很多门派都会把自个儿的山门立在最高处, 如果不能立在最高处的话,那终归就少了那么点微妙的气势一样。明教立派于天山之上的大光明顶,峨眉派立派于峨眉山,妙音门则立派于忘忧山七绝峰。 这种无聊的气势比拼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反正等到现在大家都反应过来了之后,什么都定型了。大家都立足于本地最高的山头上,成,姑且算打了个平手;那有了山门又有了教派,此等好事, 又怎能没有纸笔文墨来记叙呢?峨眉山占了一首《长恨歌》里的两句诗的便宜, 明教更狠一点,干脆自己搞了厚厚的一本教义出来,搞得自己跟个邪教似的,妙音门也不甘示弱,凡是在忘忧山下住得足够久的人们都会唱这样一首歌: “忘忧山上七绝峰, 七绝峰下万丈空。若得妙音歌一曲, 稳耐风波原始从。” ——真真是一点面子都不要落下的,哪怕是在这么无聊的小事上也要较个真。 不过要是真的正儿八经地算起来, 全中原武林里最有面子的大派还是要数妙音门。毕竟不是每个江湖门派都有这个荣幸, 在创立之初就得到了开国以来的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女帝的赏赐和御笔亲题的匾额的, 这也是妙音门能够迅速扎稳脚跟发展起来、最后成为一等一的名门大派的原因。 虽然现在妙音门和庙堂之上的那些家伙们已经没什么太深的联系了,但是跟那些凭着自己有几分本事就天天想着“侠以武犯禁”的身无功名的江湖人来说,朝廷还是更愿意和妙音门这样素来和朝廷有渊源的知书达理的家伙打交道的,看妙音门的生意都能一口气做到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么些生计之本的东西上、再看看杜云歌的那件价值连城的嫁衣,也就能明白几分了。 和当年妙音门门主艰难困顿建立门派的时候一对比,可真是让人百感交集。 妙音门最初建立的时候只有门主这个职位,虽然设置了副门主的职位,但是这个位置直到第一位门主死去之后依然虚位以待,谁都不知道为什么。 而妙音门当年开山立派的初衷也十分地简单明了:女人也是人。 数百年之前,女子的身份地位可没现在这么高。别说出头露面当街行走、女子之间也可以结婚这样在当时算得上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了,能不能活到会走路的年龄都不好说,被溺死的女婴比比皆是;随意买卖人口是犯法的,但是买卖贱籍女子不犯法;当街杀死一匹宝马要判锒铛入狱三个月再罚款五十白银,但是当街杀死一名贱籍女子的话只要罚款十两白银就可以了,要是跟官老爷的关系再好一点的话,那没准还能打个折,上缴五两白银的罚款之后再自罚三杯酒,就可以轻轻松松完事儿了。 让这一切的乱象有了终结的苗头的,简单概括一下只有两件事: 第一,华夏开国以来第一位女皇登基,颁布一系列政令并予以了强制执行,终于稳住了当时岌岌可危的局面,算是从根源上解决了这个问题;第二,妙音门初代门主只身携琴上忘忧山开山立派,一时间中原武林无不为她放下的豪言壮语纷纷侧目: 只要你在山下饱受磋磨,经查属实,你便前来我忘忧山上找妙音门门主,抛弃在山下的一切姓名和家世加入这里,从此,山下一切事情就都和你没有关系了。 一开始根本没人看好这个新成立的门派,人人都以为自己家里的黄脸婆对婚姻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不满意的地方,就算她们对此不满意,又能逃到哪里去呢?明明世世代代的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普天之下哪儿有那么多的恩爱眷侣、神仙婚配呀,多磨合磨合也就好了,那些怨妇和下堂妻肯定也是有自己的不对的地方,否则不会被冷落乃至嫌弃的。 在那个女性地位还不是很高、甚至可随意买卖庶女和贱妾的命若草芥的前朝,一个正当韶华之际的女子凭一己之力开创了这么个门派,本来就是很不容易、很值得敬佩的事情了,可是总是架不住有人要嚼舌根。为此,还有久负盛名的武林泰斗专门写了点东西,搜刮了习武之人腹中为数不多的墨水,费尽心思地写了整整一篇狗屁不通的玩意儿来讽刺妙音门和它的初代门主。 结果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玩意儿见诸于报端了的第三天,妙音门门主就抄着她的琴上门来,要给自己的“蛐蛐名不见惊传”——对,真没写错字,武林泰斗拼尽全力之下亲力亲为也只能写出这个程度的东西来了——的“新兴小户”的门派和自己的名声讨个说法了。 这段故事在正史里倒没什么记载,只有轻飘飘的一句“妙音门门主大获全胜”,据说是要为那位武林泰斗留点面子;但是在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段轶事,关于妙音门门主如何大获全胜、为天下女子扬眉吐气、凭一己之力生生气翻了那些满脑子陈规陋习的老古董的故事说上三天三夜怕是都说不完,是典型的一个人的故事就能养活一整座茶楼的说书人的典范。 妙音门的初代门主上门讨个说法的那天,不仅把这位泰斗按在地上揍得他妈都认不出来了,更是对着他的那位从内室颤巍巍使着一双小脚走了出来,热泪盈眶委屈得很、可怜巴巴地看着她一心想诉苦却又不知道从何而起更不知道怎样开口的泰斗夫人道: “我妙音门自创立来,就是要为天下女子出气撑腰鸣不平的。只要你愿意一刀两断,我妙音门便包你们一了百了。” “夫人,你要是委实受不了这个满脑子三从四德自己却只想着三妻四妾的糟老东西的话,你只要点个头,我就能带你上忘忧山!” ——从此,这才是真正的一发不可收拾。自这位武林泰斗的夫人开始,将近一百多名的名门望族的夫人全都成功和离、跟着她浩浩荡荡地上了忘忧山,打那往后,天下所有的女子都有了个指望,就好像在无穷尽的黑夜里跋山涉水得都要死掉了的关头,突然从远方触手可及的地方传来了一束光。 穿过这束光,就是天高海阔,地远山长。 其实当时都到了这个紧急关头,还是有人在做着不切实际的幻象的梦的,不过倒也不能说这样的梦不切实际,因为这样的说法还是有舆图作为证据的: “妙音门忘忧山远在江南,全华夏这么大的地方呢,怎么就能让所有的人全都安安全全地到达忘忧山上?要我说,她其实就是在故弄玄虚,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生在世,切莫把所有的话都说得太满。就在这个说法已经成功地说服了大半的因为自己常年苛待自己的妻子而惶惶不安、生怕她哪一天就突然开窍跑去妙音门的男子之后,先有峨眉派发声,愿为前往妙音门投奔的女子提供一晚宿处,后有华夏开国以来的第一位女皇对着她治下的全境发下了皇帝诏书: 【即刻使各地官府护送意欲前往妙音门的女子前往忘忧山,不得延误。】 本来朝中也是有不少反对之声的,可是女皇登基以来勤政爱民、夙兴夜寐,更是秣马厉兵枕戈待旦以候外敌,再加上她作风强硬,到最后这条诏书上的命令竟然被正儿八经地执行了下去—— 这也是江湖中人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了皇权的力量。 数年间,妙音门的人口剧增,以相当惊人的速度就从一个被丧门成“扫把星窝”的新兴门派变成了人人都不得不凭着良心夸一句“蒸蒸日上”的门派。 总之那段历史已经过去了很久,诸多细节均不可考,但是至少可以说明一点的就是妙音门和峨眉派的关系在一同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世事砥砺之后真不是一般的好,都好到峨眉派掌门身为一个年长的武林前辈都要客客气气写信来试着给杜云歌拉一拉红线的地步了。 昔有“峨眉派下少人行”一说,可见这里是何等的地势险要、易守难攻,饶是堂堂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亲自来访,也不得不在峨眉派山脚下将马车停在了驿站处,随后和薛书雁一前一后上了那直入山巅的青石阶。 其实峨眉派虽然说是个和妙音门一样居于深山之中、不怎么和外界通信的门派,但是身为一派掌门,也不会不通情理到哪里去,更别提这一代的峨眉掌门还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呢,可以说在为人处事上估计也只有凤城春和秋月满加起来才能跟她有的一拼了。 杜云歌小的时候经常在年节收到从峨眉那边专门送来给她的糖果,那些缤纷多彩的糖果清甜可口,她欢喜得很,便多吃了几颗,又懒得刷牙,没几天就要开始哭唧唧地找夏夜霜说牙疼。如此反复多次之后夏夜霜只觉得脑壳贼痛,只好连夜写信给峨眉掌门说我们门主都要把牙吃坏了,您还是少送点这样的东西来吧。 后来杜云歌及笄了,也就没有了这些糖果,但是她清楚地记得上辈子她跟在何蓁蓁的身后下了忘忧山的时候,这位峨眉派掌门也曾前来观礼,看着她的样子甚至带着某种微妙的恨铁不成钢,这么想来的话,这位峨眉派的掌门也委实当得起正道里的扛把子的身份了。 因此妙音门的门主在学武这件事上有多不擅长,除去自家的人之外,也就是峨眉派掌门晓得了,所以在杜云歌上门拜访的帖子到了之后,峨眉掌门便让弟子迎到了山下,说妙音门门主亲自来取本来就是她的东西,何须如此劳累,峨眉派虽然比不上妙音门家大业大,但是派几个外门弟子抬一架滑竿来把杜云歌载上去还是可以的。 别说,杜云歌一开始还真的想偷这个懒的来着,结果等那四个清一色飘飘青衣的年轻又美貌的少女抬着架竹制的滑竿来到她的面前、笑靥如花莺声软语地请着她上去的时候,杜云歌突然就莫名心虚起来了,只觉连看都不敢多看那边一眼,只顾着一股脑地催着薛书雁和她一起上山去: “师姐,我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坐滑竿了,我和你能一起走上去的,走吧走吧!” 薛书雁闻言,终于收回了凉飕飕的、活像在注视着有深仇大恨的仇家似的盯着那架滑竿的视线,对着杜云歌淡淡一点头: “走。” 不管杜云歌之前曾经在天魔妙音上展现出了何等的天赋,至少在轻功这种对基础身法有着极高要求的武学上,她还学艺不精得很呢,一路上歇了好几次才半死不活地爬了上去,倚在人家门口那颗歪脖子松树上大口喘气,泪眼汪汪对天发誓道: “……我下次再也不来了!” ——还有什么比自己莫名逞强结果被打了脸更狼狈的事情吗? ——有的。那就是在人家的大门门口刚豪情壮志放下话说“再也不来了”,就看见了自家师姐和在峨眉山门外分陈两列迎接她的弟子们齐齐对着她身后行礼,还叫了声“见过掌门”。 杜云歌僵硬着脖颈一转身,就看见了素来不苟言笑但是眼下明显在憋着笑的峨眉掌门正在她身后悄无声息地站着呢。 尴尬,太尴尬了。 ※※※※※※※※※※※※※※※※※※※※ 【小剧场……算了今天没有小剧场,给大家留个作业】 大家都是成熟的小天使了,对冰山戏精这个物种的了解也足够多了,接下来是你们自己做阅读理解的时候了【语重心长.JPG】 请自由分析薛师姐面无表情冷气外放盯着滑竿和旁边的峨眉外门弟子的心理活动,然后再结合薛师姐的性格为她的淡然的表象做一下深度诠释。 【补充一个小设定·很有趣的设定哦】 现任峨眉掌门是个cp粉头子,吃的邪教包括且不仅限于初代门主x首位女皇,妙音门门主x现任副门主,前后顺序有意义,所以说是邪教hhhhhhh完全反了。 顺便何蓁蓁不在她拉cp的名单里。因为何蓁蓁不是好人。 何蓁蓁:……委屈到爆炸。 接下来是感谢名单~谢谢勇士君、念执着x3、昨日青空、赖美云的小面包x2 的营养液!感谢终离莫念、落花盈我衣的地雷╰(*°▽°*)╯ 第30章 盘桓 峨眉派掌门曾经去过妙音门几次, 不过那个时候杜云歌还是个记性不咋地的小孩儿, 对她的印象只有“这是那个寄来甜甜的糖果的人”, 再后来见到她,就是杜云歌上辈子她下妙音山的时候了。这些零零碎碎的印象加在一起之后, 使得在杜云歌的记忆里的峨眉派掌门其实并不是特别清晰,最多也就是个不苟言笑、德高望重、对她简直就像自己的亲传弟子一样特别关照的老前辈而已。 在峨眉派掌门亲自出迎的那一刻,之前这些林林总总的印象便尽数落到了实处,站在杜云歌面前的也不过就是个看起来严厉得很、但是人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外严内慈的人。此刻她正在前面引路, 杜云歌和薛书雁跟在她的身后落下不到半个身位的地方,听她将峨眉派中的诸般景物一一道来: “那边是一线天,若门主不畏险峻倒是可以前往一观,自两边山岩中的小道间只能看得见头顶的一线天光,‘一线天’便因此得名;更因山路仅容一人通过且十分难走, 若是不会轻功的普通人稍有失足便是粉身碎骨, 也有‘生死均在一线’之意。不过门主倒是不用担心此等小事的,书雁可以和你一起过去,便万无一失了。” “那边是清音阁,凌空飞檐,形制古雅, 是盛唐年间留下来的, 素来供我派弟子上下山之时作歇脚之用,周围林木茂盛, 大多都是杉木, 郁郁葱葱, 兼以流水淙淙,在盛夏里倒是个乘凉的好去处。” 杜云歌边看边连连点头,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到别人的门派,自然要看个够本、大饱眼福再说,峨眉派掌门看着她这么乖巧认真的样子真是心生欢喜,不自觉地连带着说的话都多了起来,直到上了迎客厅后才堪堪止住话头进入正题: “门主所需的琴谱我已经着人去取了,不过此物毕竟是多少年前的旧东西了,贵重得很,还请门主稍安勿躁,先在这里与老身说说话如何?” 杜云歌接过一旁侍女端来的茶,应声道: “多谢掌门抬爱,云歌喜不自胜,岂有不从之理?” 她纤长的手指搭在那只束莲游鱼的青花瓷碗上的时候,便愈发地皎白了起来,有种楚楚动人的好风致了,更兼以她应答得体,举止从容,峨眉派的掌门看着杜云歌的眼神也更加慈爱起来了。恰巧此时前去取初代妙音门门主存在这里的琴谱的弟子已经捧着一只鎏金紫檀木的盒子回来了,那盒子上有着不少处都摩挲出了包浆,色泽深沉,光华内敛,一看就是个传了不知道多少代的好东西。 峨眉派掌门将那只盒子推了前来,道: “喏,这就是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存在我们这里的东西。据说当年她把这玩意儿留在我们峨眉派的时候可是千叮咛万嘱咐,说‘不是正当任的、又能修习天魔妙音的妙音门门主亲至的话,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把这玩意儿交出去’,由此可见,这位初代门主也是个性情中人。今次能够交到你手里,也算是物归原主、皆大欢喜了。” 杜云歌接过盒子的一瞬间,就被这盒子的重量压得双手往下猛地一沉,幸好薛书雁在旁边扶了她一把,很自然地从她手里接过了这个重量可观的盒子。就在此时,峨眉派掌门又开口了: “这是门主第一次下山吧?既然如此,何不在我峨眉多盘桓几日?也正好歇歇脚、恢复元气,还可以在这里把琴谱慢慢钻研透,岂不是件一举多得的美事?” 杜云歌心想这倒是个好主意,便条件反射似的第一时间看向了薛书雁,问道: “师姐意下如何?” 薛书雁还没开口说话呢,峨眉掌门就笑着点了点头,连带着看向薛书雁的时候也像是在看自己的亲传弟子似的了: “门主和你感情真好,那等下若你们留宿,收拾房间的话我也就有主意了,原本峨眉山上没有套间,不方便留宿你们的,但今天一看,倒是收拾一整间有碧纱橱的屋子出来倒也成。” “之前受故人之托给你们门主写过信,说是想给门主保媒的来着……但是今天一看,倒是我太过冒昧了,还请门主不要把此事放在心上,安心在峨眉山上住段时间就是。” 杜云歌和抱着盒子的薛书雁从迎客厅出来,前往住处的时候,一路上见到她们的峨眉弟子无不纷纷躬身行礼,偶尔有几个活泼胆大的内门女弟子还要多跟杜云歌攀谈几句: “杜门主,忘忧山上的风景怎样?听说一入冬,忘忧山上便大雪封山,外人不得上山一步,端的是银装素裹、冰天雪地的好风光,请问真的是这个样子的吗?” “杜门主可千万要在峨眉山上多盘桓几日呀,我们平日里下不得山去,从来没见过门主这样的神仙人物,今日一见,可当真是大饱眼福了。” “素来听闻薛师姐武功盖世,是当今中原武林里一等一的人物,那和薛师姐一同学艺情同手足的杜门主想来对武学也定是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的,不知改日是否方便向门主讨教几招?” ——薛书雁武功盖世,又博百家之长,细细算来的话中原有头有脸的门派的武功她都从凤城春那里学过,还自己倒推出好一部分的不传之秘来,一开始她的这番作为还把不少门派的当家人都气了个倒仰,可是冷静下来仔细一想的话,人家能倒着推出来,这也是人家的本事,而能和这样的人物交好绝对不亏。所以不知从何时起,中原武林的年轻一辈里倒有大部分在自家师长的点拨和默许下也跟着叫起“薛师姐”来了。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回答这个问题呢,就被薛书雁抢了先。眉目冷峻、身形高挑的青衣女子半敛着眼,就这么冷冷地往下一瞥,成功地让那个还想往杜云歌身边再凑一凑的峨眉内门女弟子浑身都僵硬了: “不方便。” “你若真有心讨教武艺,可以来问我。” 那位倒霉催地被薛书雁给直接顶了回去的峨眉弟子心下暗暗叫苦:谁不知道你薛书雁是个练起武来除了自家门主谁都不认的武疯子,和你讨教武艺,那和送上门去被单方面殴打有什么区别?!再说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别再搞那套直来直去的了行吗,我说我是要去找你们门主讨教武艺就是真的要去讨教武艺?这薛书雁未免也太不解风情了吧,完全就是把自家的美人门主护得严严实实的,不让外人有半点可乘之机啊! 不过薛书雁说得又头头是道的,反而让她愈发无话可说了,只得看着她们二人一同并肩离去的背影,心想,以后她怕是就要被薛书雁拉入“禁止和门主有近距离接触”的名单了,看一眼便少一眼,便目不转睛地看着杜云歌离去的身影,只觉不愧是中原武林一等一的、名扬塞外的第一美人,哪怕只是一个背影,也袅娜娉婷得宛如误入凡尘的凌波仙子。 正当这位峨眉弟子悲伤地想着,“此去一别怕是再也见不到这等美人了”的时候,杜云歌突然停下了脚步。 不过杜云歌停下了脚步并不是因为她感受到了身后的这道目光——她学武不精,还不能达到这么敏感的程度——只是因为她看见了眼下正站在峨眉派的侧门前的一个人影而已。 妙音门自开派以来,便从门主到外门弟子再到或天生资质不够无法修习或自愿放弃不想学武的侍女全都是清一色的女性,男子莫说入门了,就连上山都要先递交拜帖、得到了妙音门门主的点头同意之后才能上山,而且不能越过第一道山门,哪怕有天大的急事也不得逾越半分。 峨眉派虽然还不至于此,但是门内也是女性居多,少有的几名男性要么是负责洒扫等粗使活计的下人,要么是被遗弃在山脚下的男婴,有资质好的便捡了上来收为外门弟子——由此可见当今世道委实不好,数百年前被遗弃的还是清一色的女婴了,现如今连“能传香火的根”都被弃若敝屣——如果有外来的男子想要拜访峨眉派的话,除非是武当掌门这个级别的巨擘亲至,否则管你是江湖豪杰、朝廷来使还是一方豪富,通通都只能从侧门进来。 杜云歌近来在凤城春那里读了不少书,自然对峨眉派素来的规矩也是略闻一二的,再加上那人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侧门门口,一步都不敢往里进,倒愈发有点可怜的意思了,便伸出纤纤玉指点了点,好奇道: “那是谁?” 峨眉弟子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杜云歌在问谁,而凑巧的是,这人七拐八拐地还真的跟杜云歌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渊源:“是武当派的开山大弟子。” 一旁也陆续有更多的弟子认出了这个身影,不禁抱怨道:“好生晦气,这人怎么还在这里阴魂不散的呀?” “我们又不是没让他进来歇脚,山腰那里也有清音阁,遮风挡雨挡个太阳还是没问题的,他在那里巴巴儿地杵着卖什么可怜呢?装给谁看呀?” “天爷,幸好没被这种人缠上!杜门主也真是运气不好……” 一开始说话的那个话最多的峨眉弟子看起来很是想往地上啐一口,不过为了自己在杜云歌这样的美人面前的形象最后还是忍住了,取而代之的是竹筒倒豆子般的一番话语: “杜门主你人生得美,心肠又好,可千万别被这种看似深情但是肚子里的拐拐绕绕比十八弯的山路还要多的人给骗了!他要是真心喜欢你的话,肯定会告诉你的,至少肯定要自己去求亲啊,就算被拒了也好歹自己试过;若是不愿使门主为难,怕被拒绝,便要藏得比谁都好,人人都看不出来才是正理,怎么会一边说着喜欢你,一边又做出这么为难你的事情呢?” “再者我们峨眉派又不是不让男子进来,他若真有这个心,定要把这份情意告诉门主的话,便理应递了拜帖、堂堂正正从侧门进来告诉门主才是;若门主有意,便皆大欢喜,若门主无意,便从此相忘于江湖,这才是真正男儿的所作为!” 这位峨眉弟子的嘴碎是碎了点,但是说得倒也句句在理,周围的人们便也七嘴八舌地应声起来了: “就是就是!连剖白心迹这样的事情都不敢自己来干,还要劳烦我们掌门,这也配叫少年英杰?” “要我看啊,他就是想让门主看见他有多可怜,好怜惜于他。薛师姐,你可千万看好了,莫要让你们门主被这种花花肠子一大包的家伙给骗走!” 杜云歌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好像峨眉派掌门之前写信来试图做媒的时候,信中所提到过的就是这人。正在此时,薛书雁也终于说话了: “我自是要好生看好我们门主的。” 薛书雁在上忘忧山之前是个混血的胡人,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就好像生来就说川话说了十好几年的夏夜霜,哪怕是被前任妙音门门主带了回来,从此改说的官话都永远捋不直舌头,薛书雁也不能例外。 她不管说什么的时候,都莫名带着种斩钉截铁的铿锵气势,倒是比杜云歌这个正牌的妙音门门主还有那么几分一派之主一言九鼎、一言既出如白染皂的感觉,还真是对不起她这个出自“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这么雅致的汉人的名字。 薛书雁都这么说了,杜云歌也就不想跟这人客气了,便提醒这帮峨眉弟子道: “可这么大一个人堵在后山山口也委实不雅,我也无心婚姻,能否劳烦你去通告你们掌门一声?” 毕竟这里是峨眉山,不是忘忧山,哪怕杜云歌再不想见这人,也不好在人家峨眉派的地盘上越俎代庖。 ——当然如果真的是忘忧山的话,别说忘忧山现在还封着,这位痴恋成疾的武当弟子能不能全须全尾地保着小命上山且另说;若是杜云歌曾经明确拒绝过见什么人或者表示过不喜欢什么东西,那么只要薛书雁知道了,同样的东西或者人,就绝对不会有第二次出现在杜云歌面前的机会。 就像那位峨眉弟子腹诽过的那样,如果把凤城春比作护崽的老母鸡的话,那薛书雁简直就像是头草原上护食的独狼。想要从老母鸡的翅膀地下把小鸡崽抢出来的话,最多也就被啄几口就是了,但是要想从独狼的爪牙下抢食…… 那真真地就和找死没什么两样。 ※※※※※※※※※※※※※※※※※※※※ 【小剧场】 峨眉派掌门欣慰地看着杜云歌和薛书雁相处甚欢。 ↑这就是你在吃cp的粮的时候的样子↑ 吧唧吧唧吧唧吧唧吧唧吧唧吧唧吧唧.JPG 【再来一个小剧场】 峨眉弟子:杜门主和薛师姐情同手足—— 薛书雁·委屈到变形:我们才没有情同手足!不要乱说话,我们分明情同爱侣! 杜云歌:?????????????????? 根据我写文的一贯习惯,没有名字的全都是炮灰和过客,所以那位武当大弟子……实不相瞒,在我这里是没有名字的,以后也不会出场,估计这人唯一的作用就是让杜云歌和薛书雁的感情增温。越说越觉得他好惨哦,哎,给他加个鸡腿儿。 终于把之前断更的几天补回来啦!乌拉拉——!!!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妖儿久的地雷,谢谢Dededela 的手榴弹╰(*°▽°*)╯祝你开学愉快!【当然可能不是太愉快……但是要学会苦中作乐嘛_(:з」∠)_】感谢赖美云的小面包、捡尽寒枝x19、花凝雪x3、念执着x3、Dededelax7、此去经年x10、昨日青空、红x3、萧骸x8 的营养液~ 第31章 早睡 峨眉派的办事效率高得很, 等薛书雁和杜云歌在客房里安置下来了之后, 便有峨眉的内门弟子过来传话, 说是那人已经下山去了,还是我们几个姐妹盯着他下去的, 纵他有天大的本事也搞不出什么幺蛾子来,还请门主安安心心住在这里就是。 杜云歌这才放心了不少,毕竟她还从来没经历过被这么死缠烂打地追着的局面,便对着那名内门弟子诚挚道谢: “真是辛苦你们了, 未曾想给贵派添了这么大的麻烦,心里过意不去得很。” 她本就生得好,冰肌玉骨,朱唇皓齿,颇有传说中的“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的感觉, 再加上她打小就被娇养着长大,更难能可贵的是竟然还没长歪,一举一动都带着股和江湖中人截然不同的雅致之气。当这么好看又顶顶尊贵的一派之主诚心道谢的时候,没人能对她讨厌得起来。 那位峨眉派的内门弟子本就是存着来看看中原武林第一美人的心思来的,今次不仅得偿所愿, 还得了这么声道谢, 恍然间便有种醺醺然的感觉了,魂儿当场就飘到了九天云外上去, 连带着说话的时候也磕磕巴巴了起来, 一看就心神大乱、所思所想均不属此身所管了: “没、没什么……应该的, 门主千万别客气,日后有什么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可一定要告诉我们。” 杜云歌想了想,笑道: “别说,还真有件需要诸位帮忙的事情。能给我拿点纸墨笔砚来吗?” 这位弟子一叠声地应着去了,没一会儿就给杜云歌拿来了一整套的文房四宝,笔是上好的湘妃紫毫,墨是松烟墨,纸是雪浪纸,还有块刻着喜上梅梢的端砚。 虽然这些东西品相也就是中等偏上,放在平常人家手里的话也是要当做好东西正儿八经地供起来的,但是在见惯了好东西的杜云歌眼里委实算不上什么,毕竟妙音门家底丰厚,连个随随便便喝水的碗都是千金难买的珍品,但是她深知以峨眉派的家底,这可能是这帮人已经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招待她了。 杜云歌也不是那种特别挑的不识好歹的人,便诚心诚意地道了谢。那位峨眉弟子一路上过来的时候还在隐隐担心见惯了好东西、见多识广的妙音门门主会不会觉得自己被薄待了来着,不过杜云歌这么随和可亲的态度倒是让她一直悬在半空中的心落了地,开口道: “这是我们掌门亲自下令找出来要给门主的,还有句话要我转告门主,‘老身事务繁忙,不能尽日陪在门主尽地主之谊,不过门主切莫忧心,只管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有什么需要的,也只管跟这些小孩儿们说,我们峨眉派虽不如妙音门家大业大,却也断不能苛待了远来之客’。” 这位内门弟子一口气说完之后,又偷偷抬眼看了看杜云歌,道: “若是门主想要在峨眉山上多盘桓几日,我可以为杜门主带路。我对本派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是清楚得很的,要是门主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只管告诉我便是。” ——这已经算得上是在光明正大的献殷勤了。 杜云歌是真真对这种还没挑明关系但是就一味地开口撩的行为没辙,她第一时间就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薛书雁,薛书雁也果然不负她所望地接过了话头: “要是我们门主想去什么地方看看的话,自有我陪着,不用你费心。” 换作一般人的话,在薛书雁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可能就要垂头丧气地知道自己没指望了,更别提薛书雁还在用那能止小儿夜啼的目光冷冷地盯着她,这简直是双倍的打击。就算你内里已经春心萌动得万物复苏了,也要在这能冰封千里的目光下把这些萌动的小心思全都掐死在心底,再也不给它们丁点儿复苏的机会。 但是这位峨眉派的内门弟子可不是一般人,她竟然能顶着薛书雁寒冷的目光的注视,在杜云歌的面前面不改色地把薛书雁给怼回去: “可是即便如此,要说起游览来的话,还是让对这里熟悉的人带着会更有趣味一些吧?” 她这话说得那叫一个有理有据,竟然让本就不善言辞的薛书雁一时间找不出更强有力的理由来反驳她。趁着这个空当,这位峨眉派的内门弟子还像模像样地对杜云歌行了个礼,正儿八经地表了忠心: “杜门主若有此意,尽管来找我便是,我虽在习武一事上并无天赋,但为门主担任引路人这样的事还是能好生完成的。能为门主此等美人效犬马之劳,该是让人何等开心的事情啊!” 她说完,还对着杜云歌眨了眨一边的眼睛,这明明说着献殷勤的话但是一点别的意思都没有、还挤眉弄眼相当搞怪的样子直接把杜云歌逗笑了,而且听到她说自己“于习武一事上并无天赋”之后,杜云歌便对她生出了好几分亲近之情,问道: “既是如此,你叫什么?日后若真的有要劳烦到你的地方,也好称呼你呀。” “禀杜门主——”这位身穿青衣的峨眉内门弟子一揖到底,从杜云歌的角度只能看见她挽得端正又熨帖的发髻,鸦色沉沉的头发浓密得很,又亮丽顺滑得不带丁点儿白发和干枯的发梢,比杜云歌的头发还要好看,都带了点不真实的感觉出来了: “我叫秦珊珊。” 杜云歌总觉得这人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是她想来想去,也想不起来自己的记忆里是不是有这么个姓秦的故人,那应该就不是熟人,而是单纯地她自己想多了而已,便道: “那好,珊珊,今日里我有事情要做,怕是不能和你共游峨眉了,若来日有空,定当相邀于你。” 秦珊珊笑道:“那我就静候门主差遣了。门主若要找我,只要往窗外喊一声便成,我的屋子离门主所在的地方可近着呢,一听见门主的玉音,我便飞速赶来,绝不让门主多等哪怕一息的时间。” 她看了一眼旁边已经面沉如水了的薛书雁,笑道: “既是如此,我也没什么体己话要跟门主说了。门主只管忙自己的事就是,容在下先行告退。” 她离开的时候还贴心地给杜云歌拉上了门,可以说是在极细微之处也相当用心了。 等秦珊珊离开之后,杜云歌收拾好了文房四宝,便取了块松烟墨开始磨起了墨来。 她一双皓腕欺霜赛雪,上面虽无金银珠宝等饰物点缀,但这双手的手指修长又纤细,连指甲上的颜色都是宛如初春桃花般的娇粉,即便没有那些俗物,也让人有种如坠十里红尘的感觉,诱人得很。当这样的一双手正在优雅地磨墨的时候,极黑的墨与极素白的手一对比,就让人能一瞬间想起各种香艳的、类似于“红袖添香夜读书”、“奇情艳福天难妬”之类的韵事来了。 薛书雁在一旁看着,不知为什么就突然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为了减缓这古怪的感觉,她清了清嗓子开口问道: “云歌这是在……?” 杜云歌取了支狼毫,润开了笔尖之后蘸了一笔墨,对薛书雁解释道: “我想把琴谱誊抄下来。” 她珍而重之地打开那个鎏金紫檀的盒子,从里面碰出那本琴谱之后才发现,其实琴谱本身一点儿也不重,重的是那个盒子,不过想一想那个盒子可是紫檀的,便也说得过去了: “这可是初代门主留存在世间为数不多的东西了,自然要好生爱护着。如果直接用这本琴谱的原版研读修习天魔妙音,怕有诸多不便。等誊抄好了,我就把原本收起来,修习的时候就看誊抄本,如果抄本有疏漏之处或未能尽得精妙之处的话,再把珍贵的原本拿出来看。” 薛书雁目不转睛地看着杜云歌的那双手,满心满眼里都是那一抹极清也极艳的素白,怕是连杜云歌到底说了什么都没听清,只是习惯性地应声道: “还是云歌想得周到。” 等到杜云歌细细把那一本琴谱都誊抄完了之后才惊觉,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峨眉的侍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送来了油灯,杜云歌略微一闻就能闻得出来这是上好的佛前专供的长明灯灯油,点起来的时候还会有细细的檀香气逸散出来。她略微一想,便看向薛书雁,笑道: “峨眉派什么时候也用这些东西了,不都是把这些东西专供在佛前的么?应该是专门给咱们准备的吧,师姐若是有空的话,改天去和送这盏灯过来的人道个谢就成。” 薛书雁死死地盯着那盏灯,就好像和它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半晌后才努力维持住了表面上的平静,低声问道: “你喜欢这个?” “……我还是更惯用自家的东西。”杜云歌放下手中的笔,揉了揉手腕,对薛书雁解释道:“但是怎么着也是人家的一份心意呀,自然是要去道谢的。” 她看着薛书雁愈发不好了起来的脸色,斟酌了一下又问道: “那要不改天我亲自去跟她道谢?” 薛书雁这回应声得倒是利落起来了:“不用。” 眼看着杜云歌好像被她异常的表现给惊到了,薛书雁便补充道: “这是那个秦珊珊送来的,我去便是。” 妙音门的大师姐素来不惯做这样的解释的活计的,因此即便她想说的意思是“没有必要让门主和这家伙再扯上更多的关系”,说出口的气势也让这句话相当像是只有超级独/裁的君主才能说得出口的话。不过杜云歌和薛书雁满打满算也算是认识了两辈子了,自然知道她不是有意这么生硬的,便笑道: “那就有劳师姐了。” 峨眉派素来清俭得很,哪怕远道而来的是素来交好的妙音门门主也不能让她们一贯的作风改变几分,大鱼大肉觥筹交错大办酒席之类的事想都甭想,最多也就是在端来给她们的饭菜里多加了几道菜而已。 等用过饭之后,就该完全把灯上起来了,以往在忘忧山上的时候杜云歌哪怕到了这个时候也是可以看书的来着,价值千金的鲛油灯一点起来就是十数盏,每盏油灯的灯座下还镶嵌着一整圈的夜明珠,端的是灯火辉煌宛如白昼,压根就不伤眼,兼以满室馥郁芬芳得很,挑灯夜读在此时反而倒是一种享受了。即便秦珊珊已经送来了上好的灯油,也无法达到这个程度,也怨不得她说“更习惯自家的东西”了。 既然不能读书,峨眉派也素来不兴投壶和掷筹之类的娱乐,杜云歌和薛书雁在出去绕着这里转了三圈之后是真的不知道干什么好了,两人回到室内之后一时间沉默得连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半晌之后杜云歌才试探着问道: “师姐,那要不……咱们今晚早睡?” ※※※※※※※※※※※※※※※※※※※※ 【小剧场·一个合格的舔狗的自我修养】 薛书雁:门主有我保护就行了。 秦珊珊:呵呵,我要给门主带路,你认识路吗? 两人目光交汇处电光火石,试图用气势吓跑竞争对手。 杜云歌:……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冷飕飕的。 【再来一个小剧场】 薛书雁·内心活动:这个秦珊珊真是阴魂不散,而且总感觉这人身上有很违和的气息,超级讨人厌的,得想个办法让她没办法接触到云歌,绝对不能让云歌被这人拐跑。 表面上:我去便是。 杜云歌:……师姐你到底省略了多少小论文,从实招来。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23333、鲜肉包、随缘、爸爸x2【朋友你这个名字有点思想上的小问题哇】、喵喵、不断跳坑的地雷,谢谢花凝雪的手榴弹!么么哒!感谢不断跳坑、赖美云的小面包、念执着x3、花凝雪x2、炸毛君、23333x2、昨日青空x3、一碟花生米x10、narbfiusx20 的营养液,还有一位朋友的20个营养液又是没有名字的人……_(:з」∠)_那就先感谢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小天使啦~ 第32章 琼浆 几乎是杜云歌话音刚落, 薛书雁便立刻点头应了:“好。” ——就好像她一直都在等着杜云歌的这句话似的。 她这句话说得那叫一个斩钉截铁干脆利落, 饶是对她的秉性深有了解的杜云歌也被这么干脆的回答给吓了一大跳。她狐疑地看着薛书雁, 把自己的这位相伴多年了的师姐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似乎想从她身上看出点什么不对劲的东西来, 只是到最后什么都没看出来,只是觉得薛书雁好像有点莫名的开心。 不过这个念头在生出来的第一时间就被杜云歌否认了。毕竟薛书雁从来都是个做事有理有据的人,不管是生气还是开心还是冷若冰霜都是有自己的道理的——虽然说最近莫名其妙就不开心起来了的次数大大见长,但是在杜云歌的心里, 她还是那个值得依靠的薛师姐,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开心了起来呢?这很明显不是薛书雁会做得出来的事情嘛。 峨眉派掌门给她们准备的房间本是一人住的正房,在房间的正中间放了座碧纱橱,把偌大的一个正房分成了两半,凡是铜镜水盆梳妆台之类的用具都按照完全相同的样式和规模一边一份, 只不过碧纱橱外面的那张床要略大一点, 毕竟薛书雁有胡人血统,又练武多年,生得比杜云歌要高上数分,把这张大一点的床给她的话也没什么问题。 以前薛书雁都睡在杜云歌的外间,两人之间的距离再怎么近也是有一堵实心的墙在挡着的, 可是眼下就不一样了。碧纱橱本来就是半透的, 如果上面糊着的碧纱再愈发轻薄一点的话,就更是能连里面睡着的人的身形都能看清楚了。 杜云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害羞了起来, 一句“师姐我先去洗漱了”扭捏了半晌也没能说出来, 最后好容易说出口, 也声若蚊鸣,还把自己给闹了个大红脸,也亏得薛书雁武功高强、内力精深,才能听得见她这么点声音的一句话。她对杜云歌轻轻一点头,低声道: “去吧,我在这里给你剪剪灯花。” 看着杜云歌还是没有移动的意思,薛书雁才恍然大悟地补了句: “绝对不看你就是。” 等杜云歌披着湿漉漉的头发从碧纱橱里出来的时候,薛书雁还在外间腰板挺得笔直的坐着呢,果真是背朝碧纱橱面朝外间,丁点回头看她的意思都没有。这让杜云歌稍稍松了口气,心想,果然普天之下还是她的薛师姐最信得住了,言出必行又行端坐正,和何蓁蓁之流的衣冠禽兽果然不同,是真真当得起她那一身盛名的人。 等到峨眉侍女们把那只撒满了花瓣的木桶从碧纱橱里抬走之后,薛书雁才对杜云歌招了招手: “来,给你把头发擦干。” 忘忧山地势险峻,入了夜之后哪怕是在七月盛夏,山上的气温也高不到哪里去,可杜云歌又偏生爱在睡前洗漱,搞得凤城春常年操心她没擦干头发就睡觉会不会着凉之类的,等到后来薛书雁学会了外放内力替杜云歌擦头发之后,常年操心的凤城春才彻底卸下了这个担子。 杜云歌也已经习惯了薛书雁给她擦头发的这件事,便乖巧地坐了过去,任由薛书雁的双手在她的如瀑的黑发间自由穿梭,带着控制得当的内力的双手拂过发梢,不一会儿,之前还湿漉漉的头发便慢慢地干燥下来了。 也幸亏没人能看得见这幅场面,要不的话怕是真的要被感叹一声,这一幕是何等的暴殄天物啊: 内力外放这种对使用者的内力修为要求极高、控制力也须得万分精巧的本事,正常人能够在韶华之纪修成就足够让人欣喜若狂了,连带着师父都会感觉与有荣焉,结果这人不仅年纪轻轻的就修成了,还在用这一手给她的师妹擦头发?! 真真能人比人气死个人。 等到杜云歌在里间换好了寝衣,都准备吹灯睡觉了,突然听见薛书雁的声音在外间响了起来: “云歌,能不能去你那边睡一晚?我把水洒在床上了。” 杜云歌一惊,心想要是水浸透了床铺的话那还了得,被褥又湿又冷的,峨眉山上的温度也不是很高,这不是压根就没法睡了么?便匆匆地披了件玉色的长衣就冲出碧纱橱了: “师姐莫慌,先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薛书雁手里拿着个已经底朝天了的杯子站在床边,面无表情看向她的样子可真的没有“这是个意外”的感觉,反而更像是蓄意为之的,也就杜云歌这种满心满眼都是自家特别靠谱又信得过的师姐的家伙看不出来了: “我一不小心把杯子打翻了。” 要是此刻有个认识薛书雁——不,只要听说过她的名声就成的人在这里,怕是就能脱口而出这么句话: 别装了,你驴谁呢?! ——堂堂妙音门大师姐,名声远至塞外的当今中原年少英才第一人薛书雁,竟然会不小心打翻水杯?以她的水平,怕是会在杯子打翻的下一秒就稳稳当当地把杯子接住、一滴水都不带洒出来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当时走神了疏忽了没能接得住杯子,一个杯子里的水也就多大点?之前怎么用内力烘干头发的,直接再照葫芦画瓢地把被褥也烘干了就是,难不成烘干一小块被褥还要比烘干一头长发来得要费事? ——好,那就算这个杯子装了一海碗那么多的水,水还把被褥全都浸透了,活像刚刚发过大洪水一样,那外面的峨眉侍女也都不是会喘气的木头啊,刚刚还进来把洗澡水抬出去了呢,再叫她们一次,劳烦她们再取一床被褥来也就是了,毕竟峨眉派掌门可是亲口说过“要好生招待贵客”的,谁还敢苛待她们不成? 可是杜云歌就是转不过这个弯来,几乎是薛书雁说什么她就信什么,满心考虑的都是“要不要和师姐睡在一张床上”这件事,压根就想不到别的那么多的不对劲和解决方法了。 薛书雁不动声色地以退为进道:“如果云歌觉得为难的话,那我在长椅上和衣将就一晚也不是不行。” 这句卖惨卖得简直能成为教科书里的活体反例的话终于变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杜云歌最后果然还是如薛书雁所料的那样心软了,便推开了碧纱橱的门,道: “那师姐进来吧,不过我的睡相可能不是很好,如果半夜惊着了师姐的话可千万别见怪。” 薛书雁心里已经乐开花了,但是表面上还是一副八风吹不动的样子,真是把“表里不一”这个词给生生演绎出了别样的注解来: “怎么会呢?那就麻烦云歌了。” 等两人睡在了一张床上之后,杜云歌才发现,自己想的“无非也就一晚,忍一忍就过去了”这个想法是何等的天真。 她上辈子自打嫁到了何家庄之后,除去醉得人事不省、连自己洞房了没都不知道的新婚之夜外,就没跟何蓁蓁在一张床上同床共枕过。再加上她在妙音门的时候也一直都是一个人从小睡到大的,乍然枕边多了个人之后,只感觉浑身都是僵硬的,怎么躺都不对劲,明明床铺软得很,枕头的高度也正好,薛书雁也绝对不是那种会随随便便就动手动脚的人,但是她躺在那里的时候还是活像一条已经风干了的咸鱼,万般不自在之下,她连呼吸都觉得不对劲了。 薛书雁也察觉到了她的僵硬,心想这还是太急了点,便把杜云歌的枕头又往里推了推,自己也往外让了让,如此一来,两人之前过分亲密得连睫毛都能数清、呼吸近可相闻的距离便蓦然被拉了开来,杜云歌立时便好受多了,再加上她白天抄琴谱的时候耗了不少心力,很快就被周公拉入了梦乡了。 在她沉沉睡去前,依稀看见了那盏油灯的灯芯子结了个花儿出来,便轻轻推了推睡在外面的薛书雁的背,含糊道: “师姐你看……灯芯开花啦。” 她的声音本来就温柔清甜,好听得很,再加上此刻她睡意沉沉,便更多了几分全心全意的信赖和软和,哪怕只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也能听得人心底软成一片。 薛书雁一抬头,便看见了那朵灯花,而且还是对极为难得的双生同喜并头花,心想这倒是个难得的好兆头,便也低声道: “嗯,看见了。” 她的声音也是难得的温和,不知道是因为太困了还是因为这夜色朦胧与灯火阑珊之下的错觉,等到薛书雁发现杜云歌的呼吸已经平缓了下来,再细细看去的时候,她的小师妹已经睡着了,一头墨色的长发迤逦在素色的枕巾上,端的是一副美人酣睡图,当真是如诗如画,美不胜收。 ——天时,晚上;地利,灯火昏暗的室内,同一张床;人和,杜云歌已经睡着了。 换作旁人在这个时候,心想的多半是“如果在这个关头不干点什么别的事的话,说出去怕是要被人笑死”这样的事情,可是薛书雁就是不想趁人之危。自己倾慕多年的人就这么毫无防备地睡在眼前,薛书雁断不能辜负了这份信任。 于是到最后,她什么也没做,只是这么很短地抱了杜云歌一下,随即克制着把手拿了回来,便觉心满意足,连那朵并头的灯花都看上去分外美满了。 ——真爱一个人到极致的时候,万般的隐忍都宛如在啜饮琼浆。 ※※※※※※※※※※※※※※※※※※※※ 【小剧场】 杜云歌:这明显不是我薛师姐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凤城春:……你快别说话了吧我的好门主。你是真不知道她能做啥。 【小剧场·我只是一张无辜的床】 碧纱橱里的床: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妙音门会在冬天里大雪封山,上上不去下下不来;我不知道计划不如变化快,总要有那么几个人提前下山搞事。我本来躺在库房里吃灰吃得好好的呢,突然就被一堆峨眉弟子搬了出来,说是有个特别好看的贵客和她素来一张冰山脸的师姐要留宿,要把我搬到碧纱橱里去。我是很听话的,反正我就是一张床,哪里需要往哪儿搬;我就去了。后来果真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小姑娘跟一座移动冰山,我以为我要安置在外间的,万万没想到被放在了碧纱橱里跟那个冰山共处一室。我心想,坏了,我们木头不能呆在太冷的地方,我急了,便向旁边最见多识广的水盆子姐姐求救。水盆子姐姐说,你怕什么,反正你要遭殃。我本是不信的,可再过了一会—— 这个人她拿水泼了我哇!好龟孙!就为了跟你门主睡一张床上你竟然能对我一张无辜的床下如此毒手,噫吁嚱,天理何存?! 杜云歌:????????????? 以下为感谢名单_(:з」∠)_感谢昨日青空、落花盈我衣、爸爸x2、不断跳坑、勇士君的地雷!感谢宁音。的手榴弹——举高高!转圈圈!谢谢不断跳坑、ZUKISUx3、念执着x3、宁音。x43、烟海的营养液,还有一位朋友!你的二十个营养液又是没有名字的!_(:з」∠)_告诉我你是谁呀…… 第33章 九霄 等次日一早杜云歌起来的时候, 薛书雁已经起床多时了, 正在碧纱橱的外间梳头呢。 因为她不是纯正的胡人, 只是带了胡人血统而已,所以她的头发倒不像那些真正的胡人一样, 什么红的棕的黄的的都有,而是和汉人一样的乌黑色,连眼睛的颜色都跟汉人没差,也就从她那略显深邃的五官和口音能看出来她的那点子胡人血统了。 只是胡人血统这东西……沾上了可就不好说了。不管你的血管里流的血有多少是胡人的, 有多少是汉人的,总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真被中原这边的人给发挥到了十成十,胡人的东西,能用;胡人的马,能骑;胡人的东西, 好吃就能吃;胡人的血统—— 乱棍打出去。 然而像薛书雁这样的混血, 不光在塞内看不到中原人的好脸色,甚至在塞外也不受欢迎,可以说是备受排斥、两边都不讨好的了。塞内的中原人还知道礼义廉耻,固守儒家的“仁”道,再怎么讨厌这些胡人和中原人的混血也是把他们当成人看的, 但是在塞外, 有些偏激点的地方甚至都不把薛书雁这样的混血当人看,种种苛待之处委实一言难尽。 薛书雁很快就梳好了头, 用那支深琥珀色的犀角簪把一头长发挽了起来, 看见杜云歌从碧纱橱里出来之后便起身行礼问道: “昨晚睡得好么?” 如果杜云歌细细听去的话, 其实还是能从她师姐的这句问话里听出那么一丁点的心虚来的,只是杜云歌实在太信任她的师姐了,想都不想地就脱口而出道: “挺好的,我不认床,多谢师姐关心。” 薛书雁这才彻底地放了心,美滋滋地——虽然表面上依然丁点都看不出来——端着水盆出门泼水去了,回来就给杜云歌打了一盆温度适宜的水送到了碧纱橱内间,连带着把外面的几个火盆全都移进去,这样一来,外面的空气是冷下来了不错,可碧纱橱里倒也真的温暖如春了。 峨眉山风景秀丽,地势高耸,在这初冬的清晨,哪怕之前这偌大的屋子里还烧着好几个火盆也依然有那么点冷飕飕的意思,更别提刚从外面打进来的水了,要是一打上来就饮一口,怕是要从喉咙一直凉透心,所以薛书雁才贴心地给杜云歌把水温给调到了将将好的程度,生怕冻着自家门主。 杜云歌伸手一探,就知道自家师姐的这些细微之处的用心关照了,心下感动得很,便匆匆洗漱了起来。她的头发睡觉的时候一直是散着的,起床了之后也只是用一根与外衣同色的绸带松松扎起,然而等她也用青盐擦过口之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她不会梳头。 以前在妙音门的时候,都是有专门的侍女给她梳头的,可是她在峨眉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哪里找人来给她梳头呢?虽说峨眉派的掌门已经叮嘱过“要好生招待贵客”了,但是就为了这么点小事就要去麻烦人家,也忒不值当,更何况杜云歌眼下连熟悉的人近身都不太习惯,更何况这些本就不认识的人呢? 正在这时,薛书雁在外间敲了敲碧纱橱的木头框子,问道: “怎么了,云歌?” ——就好像她的目光果真能够连这仅有的一层碧色的薄纱都能穿得透、住在里间的杜云歌的一举一动都能被她尽收眼底一样。 杜云歌一听到薛书雁的声音,就知道是能够帮她解决问题的人来了,毕竟素来沉默寡言的人看上去便要比那些满嘴花言巧语的家伙可信几分,再兼以薛书雁素来讷于言而敏于行,连凤城春都夸过她呢: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是正儿八经的,那交到书雁的手里绝对没错!” 所以杜云歌想都不想为什么她刚对着梳妆台愣了不到数息的时间薛书雁就能发现她的困窘之处,只向她的师姐一叠声求救道: “师姐师姐,你会不会梳头?” 薛书雁微一点头,便从她的手中接过了那把牛角梳: “我来吧。” 于是当天一早,杜云歌便是顶着和薛书雁一模一样的发型出门的,一位前往峨眉的习武堂,一位前往峨眉掌门处品茶谈天。就在两人并肩从屋子里出来的那一瞬间,就连杜云歌都隐隐听到了不少峨眉弟子的嬉闹声和意味不明倒吸冷气的声音,但是再定睛看去,却什么都没有。 薛书雁身形高挑,梳着高马尾也显得利落英丽,还颇有几分飒爽的感觉,但是同样的发型放在杜云歌的身上便丁点跟英气和干脆这些的词都搭不上边,倒不是难看,只是这明显不是她的风格的打扮,让人看了便无端有种被打上了别人的标记的感觉。 等到杜云歌如约来到峨眉掌门那里的时候,峨眉掌门已经泡好了茶等着她了,杏绿色的茶汤就那么一小汪,搁在白瓷茶碗里的时候便愈发有种清澈透亮的感觉,近前之后,更是一阵若兰似蔚的馥郁幽香沁人心脾。 杜云歌在妙音门内可谓是尝遍了天下好茶,略微一闻就能知道这是什么: “西湖龙井?” 峨眉掌门欣慰一点头:“不错,正是今年的明前新茶。就剩了这么点了,一直舍不得泡,原是想找个闲散的时候好好坐下来品茶的,未曾想门主来了,那正好拿出这个来招待贵客——远来是客,门主先请。” 杜云歌当即便侧身一让:“无德无能,不敢在掌门面前托大,还是掌门先请。” 峨眉掌门笑道:“本来今日找你也没什么要紧事,无非就是和小辈一起品品茶而已,还请门主不要这么拘礼,松快下来就是。” 正在她们说话的当口,有侍女送来了配茶的茶点,共计六样精巧的素糕点放在一个梅花攒盒里,先不说好不好吃,至少看起来赏心悦目得很,在梅花攒盒的最中间放着的,是杜云歌小时候吃过不知道多少次的糖,也是让夏夜霜头疼不已、三番两次地写信给峨眉请她们少送点这东西来要不杜云歌会牙疼的罪魁祸首。 不得不说这一招的确高明,看到这玩意儿之后,峨眉派掌门和杜云歌便齐齐笑出了声,那种过分客气的拘礼又疏离的感觉便刹那间就在她们之间消失了。 西湖龙井素有盛名,“茶新香更细,鼎小煮尤佳,若不烹松火,疑餐一片霞”说的便是它那存之弥久而不散的清香,在西湖龙井中,尤以明前茶和雨前茶最为著名,其中的正宗明前龙井一年也就产出那么几棵树的量,无非会这么珍贵了。 杜云歌端起手中的茶盏,发现那一汪杏绿色的茶汤底果真有数枚被冲泡开了的明前龙井叶,芽芽匀齐,直立成朵,栩栩如生,哪怕只是这么看着也颇为赏心悦目,小饮一口之后更是唇齿留香,便由衷地赞了一声: “好茶!” 这可算是把峨眉掌门的话匣子打开了。这位老人原本就醉心于风雅之事,在遇到了杜云歌之后更是将其引为知己,两人谈天说地了好一会,不知怎地就说到了琴上。恰巧峨眉掌门对妙音门的天魔妙音也很感兴趣,便极力相邀: “门主若得了闲,可以去我们的琴房练习天魔妙音,介时只要提前派人来说一声,我定帮门主提前清空琴房,管保旁人不学了你妙音门的不传之秘去。” 一说起这个来,杜云歌就愁云满面地叹了口气,摇摇手道:“别提了罢,掌门,这天魔妙音弹起来可真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还未正式修习,只起手弹了个音出来,就毁了我们习武堂里的一把琴,还差点就伤着了我的手,幸好师姐替我挡下了那一根来势汹汹的断弦。后来换了飞瀑连珠,都险险没能降得住这天魔妙音,就连在一旁听着的人都会感觉心烦意乱、气血翻涌,稍有不慎就是真气行岔。” “我此次下山,只是为了将我们初代门主的遗物接回忘忧山而已,可万不敢在峨眉山上做此等危险之事。” 峨眉掌门沉思了一会,道: “或许是琴的问题?门主你也说了,用你们习武堂里的普通的琴弹奏的时候差点连你都伤到,那么用飞瀑连珠的时候可曾有过这种情况?” 杜云歌想了想:“还真的没有……可是即便如此,飞瀑连珠也不是能用来弹奏天魔妙音的琴。” ——要是真的琴越好、对演奏者本身的影响和反噬就越小的话,那岂不是要找一把举世无双的好琴来配这一手天魔妙音?可是飞瀑连珠就已经是一把千金难觅的好琴了,能和飞瀑连珠相提并论的也就那么几把,难不成要一一试过去才行? 藏有次等好琴的人家,怕是连拿都不会拿出来的,当年能把飞瀑连珠买来纯属是捡了个大便宜,藏有飞瀑连珠的那户人家在官场倾轧中输了个底朝天、透心凉,万不得已才拿这把传家宝的琴出来当街叫卖换钱的。现如今,还要去哪里找这么赶巧的藏着绝代名琴的、又即将破产贬官不得不变卖家中至宝的一家人呢? 正在杜云歌苦恼不已之时,峨眉掌门若有所思地开口了: “这么说来……我们好像对妙音门初代门主的琴有点印象。虽说江湖上俱传杜抱琴门主的随身佩琴和琴谱都已经佚失许久了,但是既然琴谱还藏在我们这里,那么她的佩琴就一定也藏在世上的某一个角落。只要门主有心去寻,定是能寻到的。” 这番话粗略一听很有道理,但是细细想来却完全就是一通无用的废话,但是再仔细一想,还颇有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禅机。杜云歌心想果然不愧是峨眉山上的名门大派,堂堂普贤菩萨的道场上的人就连说起话来都颇有深意,不能细想,一细想就云里雾里的。 就在这时,峨眉派掌门又开口了: “不知门主可曾听说过九霄环佩?” 杜云歌心想,怎么没听说过呢,这可是跟绿绮、焦尾、春雷和飞瀑连珠齐名上名琴谱的好东西,做这把琴的木头还是从你们峨眉派砍来的,便点点头道: “自然是听说过的。” “如果门主真的有心修行天魔妙音的话,那定当要试一下九霄环佩。”峨眉派的掌门浅啜一口茶,娓娓道来: “人人皆知门主的佩琴是眼下万金难求的飞瀑连珠。不是说这把琴不好,只是飞瀑连珠是前朝那位被誉为‘慧心天悟’的亲王所斫的大雅之琴,他博览群书,自称奇士,更是打小便在各方名师座下进学,想来在君子六艺上当是很有造诣的,用它来弹普通的曲子定然出不了什么差错;但如果用作杀伐之琴修习天魔妙音此等精妙武学的话,总是少了那么几分果决的意思。” “毕竟这位做琴之人一生再无大成,靖难之时未能起兵,更是遭到劫持,被夺去了兵权,事后燕王也未曾兑现曾许诺予他的‘事成之后平分天下’的诺言,要是用这人的琴去修行当年妙音门初代门主亲创的、能够在万军之中取人性命的天魔妙音的话……怎能用大雅之琴去奏杀伐之音?委实不妥。” 杜云歌心想的确有道理,看来姜还是老的辣,便虚心请教道:“那依掌门之见,能与九霄环佩和飞瀑连珠齐名的绿绮之流又当如何,为何非要选择九霄环佩来修行天魔妙音呢?” 峨眉掌门笑了笑,慢条斯理地把那些琴也一并批得一无是处了。幸好这里是峨眉派最里面的茶室,没有外人能来到这里,否则就按照峨眉掌门的这一番话,被那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们口诛笔伐怕都是轻的: “既然飞瀑连珠都配不上天魔妙音,那绕梁、绿绮、焦尾、春雷之流,怕是连个起手的音都弹不出来,就要弦断琴裂了。” “楚庄王沉迷琴音,整整七日未曾上朝,经王妃樊姬劝告之后才醒悟,砸毁了绕梁,先不说绕梁已经今夕不存了,即便流传至今,也是亡国之兆的琴,是万万弹不得的;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便是用的绿绮奏了凤求凰,他发迹之后便心生悔意,欲休妻另娶,卓文君怒作白头吟附诀别书,‘锦水汤汤,与君长诀’,最后即便重归于好,也终究不是什么喜事,这种别离之琴也弹不得。” “蔡邕亡命江海、远迹吴会之时,曾从农人的家灶中听闻不凡之声,便从中抢出半截焦木,这便是‘焦尾’的琴身由来了,即便音质再好,也终究不过一把颠沛之琴;春雷更是不必说,更是曾经落入胡人之手,在胡人手中整整辗转了数十年,怕是早已经被那些暴殄天物的胡人给糟蹋坏了,本身就是经历了战乱流落去了胡人手中的琴,还要怎样才能弹出杀伐果决的天魔妙音呢?” 这一番分析端的是有理有据,引经据典,引得杜云歌频频颔首称是,听到引经据典的妙处更是赞不绝口: “我懂了,若是要从琴入手的话,九霄环佩的确是一把好琴。” 九霄环佩是现存至今的、为数不多斫于盛唐之时的琴,还是斫琴名家雷威所制的。在雷威之前,众人斫琴之时多选梧桐为木,不管是琴面还是琴底都是清一色的梧桐木,但是雷威不一样。 古往今来,在某些方面有所成就的名家都有那么点怪癖,就好像书法大家王羲之素日里最爱鹅,甚至有山阴一道士以群鹅换了他亲笔写就的道德经;倪瓒生性喜洁,从不留人住宿,生怕外人污了自己的屋子;而雷威做琴的时候,则专门会捡风雷大作的日子只身前往峨眉山,专门选择那些在风雷之威下还能发出动听悠扬的声音的木头来做琴,以杉木为底,梧桐作面,兼以髹紫漆和葛布作底,这样一来,弹奏出来的声音甚至比纯梧桐斫的琴都要妙上十倍百倍。 而且九霄环佩的妙处还不止于此。这把琴曾被历代爱琴之人和名家推崇为千年难得一遇的“仙品”之琴,就连杜云歌惯用的那把飞瀑连珠,也是比仙品要矮上一头的鸿品。 杜云歌诚心追问道:“那么请问掌门是否知道,这把琴现在在哪里?” 峨眉派掌门的神色这才敛了下来,长叹一口气,不无怅惘地悠悠道: “这是皇家之物,当年那位女帝在位的时候还珍藏于皇宫的来着。后来卅载动乱,五胡乱华,虽然是时在位的天子凭着女帝打下的基础,到最后还是打退了胡人,但是在这乱世中,人人自保尚且困难,更何况一件没有生命的死物呢?” “五胡乱华的时候,这把琴也从皇宫流落了出去,已经遗失很久了。更有传言说,这把琴眼下在胡人手里……若真是如此的话,那九霄环佩可真是遭了大罪了。” 杜云歌只觉一口凌霄血梗在喉头,上上不去下下不来的,千言万语呼之欲出,然而到最后只能凝成一句话: 这见鬼的世道啊,都不让一把琴好过。 可能是白天在峨眉掌门那里喝茶喝多了的缘故,当晚杜云歌觉得怎么都睡不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了许多个来回,总觉得浑身都不对劲,哪怕是昨晚薛书雁来和她同床共枕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焦躁感。 思来想去,她决定把这一切的源头都归在那把目前下落不明、不知身在何方的九霄环佩的身上。 她在这边睡不着觉翻来覆去的,外面的薛书雁听得一清二楚。倒不是说杜云歌吵到了她,只是薛书雁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能跟杜云歌亲近的机会而已,哪怕只是短暂的相伴和一触即离的拥抱,她也甘之若饴。于是在杜云歌不知道在翻了第多少次身之后,薛书雁终于隔着碧纱橱低声问道: “云歌若是睡不着的话,要我过去陪着你么?” 杜云歌想了想,觉得似乎好像正是因为今晚没人陪在她身边了,她才如此焦躁的:“也行,劳烦师姐过来陪我说说话吧。” ※※※※※※※※※※※※※※※※※※※※ 【小剧场·发出渴望富婆的声音】 被嫌弃了的绿绮:嘤嘤嘤—— 被嫌弃了的焦尾:咚咚咚—— 被嫌弃了的春雷:叮叮叮—— 被嫌弃了的飞瀑连珠:铮铮铮—— 薛书雁:云歌我们说说话吧。 杜云歌:好的师姐,没问题师姐!师姐想要跟我说什么呢? 一干被嫌弃的琴:??????这他妈也行????!!!!!!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鲜肉包、Woodpecker、昨日青空、勿忘我、落花盈我衣的地雷,感谢嵩哥的小迷妹ix10、之一x10的营养液~还有一位朋友!你的十个营养液看不见名字哇——!!你得改改名试试了,晋江看来不太喜欢你的这个名字,直接给你抽成了空格…… 第34章 歌谣 薛书雁素来不爱说话。 倒不是因为什么口音被人嘲笑或者胡汉之别的鬼东西。妙音门虽说自打成立以来就是要为天下女子做主的, 但是这也同样不是个什么慈善组织, 花大把大把的白银打水漂只为了免费伸张正义——杜抱琴又不傻。倒不如说, 这个能从那位对她成见颇大的武林泰斗的家里把那位实在受不了这位泰斗的花心的夫人给带走的初代门主是个相当精于算计的人,自打她用这种剑走偏锋的手段把妙音门的名声给宣扬出去了之后, 连带着她那万分狂气的“为天下女子做主”的豪言壮语一并传出去的,还有妙音门那严苛到几乎不近人情的门规: 自打你上了忘忧山的那一刻起,那么山下的一切东西就跟你再也没有半点关系了,不管是你的父母还是子嗣还是至交好友, 就都统统和你没有了关系,除非你愿意带着这些人中的女性一起上忘忧山。 若是出尔反尔、上了妙音山又后悔了想要下山的话,那么轻者自断经脉、废去双手或双足,情节严重的话……丑话既然已经说在了前头,那可别怪她们不留情面, 只好扔去后山喂狼了。 ——忘忧山上又不是只有猴儿, 要不她们每年入冬都要大费周章辛辛苦苦地封山干什么? 这样一来,凡是要找到忘忧山上来的,必是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百般磋磨和苦难的女性,若是有人要浑水摸鱼,便只好依门规处理了。哪怕是和山下的世俗生活断掉联系, 也会断得一干二净心甘情愿, 绝对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 都和山下的生活断得一干二净了,自然也就不能把山下的那些胡汉之别的成见带上山, 这也是夏夜霜哪怕当初在薛书雁上山的时候, 再怎么看不惯她也不会对她怎么样, 还帮她治好了一身伤的原因。 正因如此,妙音门内才堪堪在这说坏不坏说好不好的世道里维持住了平静,哪怕薛书雁是个纯正的胡人、说着口音比这还要重的中原话,也不会真的有人用这个来做筏子的。 也就是说,这人的沉默寡言其实全都是她的性格使然。唯一能让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格有所缓和的,怕是只有杜云歌一人了。 此刻,薛书雁就坐在这个唯一能让她破例柔和下神色的人床边,任由杜云歌握着她的手,咕咕哝哝地跟她说悄悄话。杜云歌的思维发散得那叫一个厉害,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典型代表,上一秒可能还在那里说峨眉山山清水秀当真是美得很呢,下一秒可能就想到了这么好看的水里产出的鱼可能也很好吃,再下一秒就已经在兴高采烈地和薛书雁规划去秦淮的时候要专门去吃那道由传说一天只做五条鱼的大厨亲手做的醉鱼了。 ——有钱,有底气,不虚。 薛书雁也就这么耐心地听着,丝毫不耐烦的迹象都没有,偶尔还应和几声,看来是把杜云歌这么一番漫无目的的话全都听进去了,倒也难为她。直到杜云歌都快睡着了,才模模糊糊想起了今天峨眉掌门在喝茶的时候告诉她的有关九霄环佩的事,便道: “掌门说若要修行天魔妙音的话,九霄环佩是顶好的一把琴,可是多少年前五胡乱华,不少宝贝都下落不明了,连九霄环佩怕是都流落到塞外去了,当真可惜得很。” 薛书雁沉默了一会,突然问道: “那把九霄环佩长什么样子?你告诉我,我写信回去给你问一问,如果有的话,就让人给你送来。” 杜云歌大喜之下,刚刚好容易靠着扯天扯地萌生出来的那点睡意又全都没有了。她刚想说“那敢情好”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薛书雁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塞外了,平日里更是对她所属的原本的部族缄口不言,更别提她已经上了忘忧山这么些年,和旧部族的关系应该也不是特别好,要是为了一把很有可能还不在胡人手里的琴就要让薛书雁写信回去自取其辱的话,她也做不出来啊。 “不能让师姐为难。”一想通了这个关节,杜云歌只觉可能这就是她命里和九霄环佩没这个缘分,便握紧了薛书雁的手,道: “师姐不要这么为难自己。你可是我堂堂妙音门的大师姐,中原武林的同辈的人哪个见了你不毕恭毕敬的?何苦来的,回去看那帮人的脸色!我又不是非九霄环佩不可。难道换作别的琴就真的没法练天魔妙音了不成?” 说是这么说,但是杜云歌刚刚劝慰薛书雁的那句话还真的算是歪打正着。如果峨眉掌门的分析是对的,那么除去那把不知道眼下已经流落到哪里去了的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的佩琴之外,还真的只有九霄环佩配得上天魔妙音了。 薛书雁刚想追问下去,突然止住了一切话头,猛地抬眼看向窗外,目光雪亮如刚淬过冰水的长剑,锋锐得让杜云歌都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跟着看向只有一片黑漆漆的夜空的窗外—— 不,外面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否则的话薛书雁不会猛然止住话头,用这种防备大敌一样的眼神看着外面的。 也就是说,在这一片安静的窗外,真的有点什么东西正在听着她们的谈话,甚至连薛书雁都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应对和防范! 杜云歌向来最怕这些鬼神之事的,这下子更是被吓得三魂去了七魄了,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怕是都在这一刻全都忘光了。等她好容易回神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窜进了被子里瑟瑟发抖,抖得上下牙都在一声接一声地嗑出连绵不断的响来,薛书雁正隔着被子把她抱在怀里,低声安慰道: “好了,出来吧。没什么的,那玩意儿已经走了。” 杜云歌还是不敢探出头来,就像是鸵鸟一样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只不过一直在打颤的身体倒是慢慢地不再发抖了。薛书雁便抽丝剥茧似的把她从被子里一层层地剥了出来,生涩而不失温柔地在没有这一层被子的阻拦的前提下抱了抱她: “别怕,云歌,我在这里陪你。” 杜云歌到最后也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睡去的,只记得在她沉入梦乡之前,薛书雁正在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哄她睡觉,缭绕在她耳边的,是一首没有歌词、不成调子却又莫名让她感到十分耳熟的塞外小曲。 薛书雁明明已经远离塞外多年了,但是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抹不去的。就好像不管你跋涉过多少个地区,不管你在多少个地方定居过,等到回到家乡之后会说的,还是那一口最原汁原味的乡音;不管你学过多少儿歌和哄人睡觉的方法,等到真的有了和自己血缘相关的孩子之后,下意识地还是会唱起祖祖辈辈传唱了不知道多少代的歌谣。 这样代代相传的歌谣就像是个刻在血脉里的、世代相传的符号一样,从族谱上不知道曾了多少代的外祖母往下一路传,传到了现在,还有可能要继续往下继续延伸这象征着血脉传承的枝桠。 ——如果你听到了一首歌,哪怕不会唱也会感觉耳熟的话,那必是有人在小时候在你的耳边为你哼唱过,在你已经失去了对这段时间的记忆的幼年时期,在无数个难眠的、被噩梦困扰的夜晚里,都有这个亲切的调子的陪伴。 潜意识是最不会骗人的东西。哪怕忘了,也会感觉熟悉,哪怕只觉得熟悉,只要一直想一直想…… 也终究是能想起来的。 然而杜云歌当晚还是没能做什么跟这首歌相关的、清晰的梦境。可能是因为睡前受到的惊吓委实过分了些,也有可能是这就是重活一次的代价,她对自己幼年时期的某一段记忆特别模糊,不管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之前在发现自己丢了这么段记忆之后,杜云歌也不是没有从凤城春等人那里旁敲侧击地问过,旁的人先不说,光看凤城春的态度就知道这段记忆可能真的不简单,因为凤城春特别宠她,几乎是把杜云歌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好生照拂了,可是每当杜云歌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凤城春便展现出了难得的含糊的态度,闪烁其词,最后总归要凝练成这么一句人人都听过、没准还从小听到大听得耳朵都要长茧子了的话出来: “放心,这是为你好。我们不会害你的。” 久而久之,杜云歌也就不问了,毕竟这个世界从来不会莫名其妙就降下恩惠给人,从来都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有人能无缘无故地就莫名受益,可能这也是冥冥中的天理所在吧: 做过恶的,就终究要还;为过善的,便终究要受益;勤学苦练的,就定能笨鸟先飞;恃才傲物的,便要伤仲永了。 如果真的是按照这个标准来的话,那么杜云歌做了两辈子的好人,能轮上这么一次死而复生、从头再来改正自己曾犯下的错误的机会也说得过去,只是夺走了她的这一段幼年的记忆,已经算是赚大发了,想不起来又能怎样呢?又不耽误妙音门里的正事。 眼下杜云歌虽然梦到了点东西,但是终归还是没有之前做过的那个“薛书雁走火入魔来接她魂归故里”的梦清楚,就好像是雾里看花一样,终隔一层,朦朦胧胧。但是即便如此,她也从这个梦境中看到了点不一样的东西—— 她看见了少女时期的薛书雁。 ※※※※※※※※※※※※※※※※※※※※ 【一个与正文无关的小剧场·有钱能使磨推鬼之秋护法和十文钱的爱恨情仇】 当年妙音门前任门主把春夏秋冬四位护法捡齐了之后,每天早晨起床都能看见四个人在鸡同鸭讲,以凤城春和夏夜霜为最,毕竟东北人和四川人沟通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于是前妙音门门主决定,日后在她面前说一次方言就扣十文月钱。 十文月钱其实不算什么的,就是个象征性的惩罚措施而已,结果万万没想到秋月满这个财迷为了不被扣那十文的月钱,一个月之内就把口音改掉了。还改得一点都听不出是哪儿的人来。 前任门主:???????牛逼啊,姐妹。【叹服.JPG】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叫我土少、鲜肉包、勇士君的地雷,谢谢叫我土少的浅水炸弹╰(*°▽°*)╯举高高么么哒!再加上三百六十五度的转圈圈——!感谢小二二x6、柯W基x38、小淮秋的魔法城堡x37、昨日青空x5、张碧晨的女友x8 的营养液~ 第35章 疑云 为什么说她在看不清的情况下还能确认这个少女是薛书雁呢?很简单, 因为杜云歌哪怕往自己脸上再贴十层金都不敢说自己打小就这么沉稳, 在什么都看不清的情况下, 这个伫立于迷雾中的身影也自有一种别样冷静和沉稳的架势。 梦是能根据主人的心境变化的。当杜云歌这么一想,笼罩在薛书雁周围的迷雾便陡然间散开了来, 杜云歌也就能更好地看清这个小小的薛书雁究竟是何模样了。眼下这个少女版本的薛书雁最多也不过十四五岁,穿着一身深青色的布衣,长发依然还是扎成了个高马尾,还不知道过没过及笄礼呢——不对, 好像他们胡人不讲究这个——就隐隐有了点日后喜怒均不动于色的冰山的模样了。 只不过眼下,她的这方面的功力很明显还没有修行到家,和后来真正面无表情的大薛书雁一比,眼下的这个小薛书雁都有点气急败坏、咬牙切齿的味道了,对着她面前那个同样年纪不大的小女孩喊道: “你怎么什么都要跟我抢?!” 杜云歌突然感觉到手上一阵拉力传来, 垂眸望去, 这才发现自己也已经亲身入了这梦中,她小小的两只手分别被两个人拉着,左手在薛书雁的手里被紧紧地握着,就好像一松手就会被另一边的人抢走一样。 而另一边拉着她的手的人的面容却模糊得很,就算是杜云歌凝神看去, 也无法清晰地看清哪怕这人的丁点儿五官。她的长发梳成跟杜云歌一个架势的双髻, 也就是说这是个最多也就十三四岁的、没及笄的姑娘。她拉着杜云歌的手也很紧,笑起来的时候就跟银铃似的, 清脆又动听, 声音也甜滋滋的, 一听就知道是跟杜云歌一个类型的、都是被好生金贵地娇养着长大的人: “好姐姐呀,信我,我就跟你抢这最后一次。” “以后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好不好?求求你啦,就这一次,你就把云歌让给我嘛~” 这姑娘说话的时候带着点嗲嗲的、撒娇的感觉,却又恰到好处地拿捏着那个度,不会听了太过甜腻更不会过分矫揉造作。而且和薛书雁一样,她说话的时候也有点未曾褪去的塞外胡人特有的生硬口音带来的气势,然而在这种甜美的、娇嗔的意味削减之下,那种凌厉感已经所剩无几了,只是这么一听,就让人能够打心底里生出对这么乖巧又甜甜的小姑娘的喜爱和怜惜之情,进而把什么都让给她,更何况她也说了,以后什么都不会再来抢了呢? ——但是如果结合一下这个小姑娘的年纪的话,就很可怕了。 一个连十五岁都不到的少女,就已经有了这么善于利用自身的特长的本事,还能让人不自觉地就信服她,这该是怎样深的心机?而且听她的口气,她之前已经抢过了薛书雁很多东西了,薛书雁可不是那种你犯她一寸她就能让人一寸的好脾气,次数一多,她怕是当场就能抄起雁翎刀给这种敢三番五次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不知死活的家伙来个斩草除根,那么为什么她们还能玩在一起? 杜云歌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只在薛书雁的口中用不怎么愿意提起的语气说到的人: 她的那个事事都要和她争抢一番的表妹。 这样一来的话什么都说得通了。血脉相近的两人喜欢的东西相似,那对玩伴的喜好估计也相似,但是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还都正处于某种微妙的“我跟你玩得好所以不准你再去跟别人玩得好”的阶段,所以这两人会为了杜云歌起了争执,而薛书雁没抄起刀把人打出十八里开外,估计也是顾及着血脉联系的这一层关系在里面。 ——只是如果这真的是薛书雁的表妹的话,那她应该也是个胡人,哪怕面容不清、什么都看不出来,光听她那说起中原官话来的时候带着的口音也能听出几分来。 对于自己的身世和记忆,生下来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连个牌位都没见过的杜云歌别的不敢保证,但是至少“从没下过忘忧山”这一条,她是敢保证的。因为按照她自己学武的那个废柴的程度,要想下山一趟的话,没有现在的大薛书雁这样万无一失的绝顶高手陪着的话,是万万不能下山一步的。 那么,有两个胡人姑娘曾出现在忘忧山上、估计还住了一小段时间的这件事,就很值得深思了。 就在杜云歌发呆的这段时间里,这俩人又吵起来了,而且很明显是不善言辞的薛书雁落了下风,如此一来,倒也能解释为什么薛书雁是打心眼里不喜欢她那个表妹,一个内向的、不愿和除了杜云歌之外的其他人有过多牵扯的人,怎么会喜欢一个伶牙俐齿又讨巧、还特别喜欢跟自己抢东西的家伙呢?哪怕是血脉相连的亲妹妹都不行,何况还是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妹! 小薛书雁还在那里试图宣告自己对小杜云歌的主权呢:“我才不会把云歌让给你!” 那位胡人少女清脆一笑,还颇有几分自得的意思:“好啊,你不让就不让,可是你不让又有什么用呢?反正我知道云歌其实最喜欢的是我,对不对?” 杜云歌:???不好意思,等一下,你谁??? 然而还没等她把这个发自内心的疑问句问出来呢,她就陡然觉得周围的景物一刹那就模糊了起来,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从那个没头没尾的梦中醒过来了。此时天光微熹,本不是她能自己起床的时间的,这个时候一般都是薛书雁来叫她起床的,说曹操曹操就到,薛书雁也正好从碧纱橱外面绕了进来,看来是想叫她起床的来着,没想到她这么早就醒了,微微一怔,便对她嘱咐道: “要换的衣服已经给你搭在架子上了,洗脸水也打好了,等你洗漱完我就来给你梳头,用过早饭后就去找峨眉掌门辞行。” 杜云歌刚想说其实多住几天也无妨的来着,就想起了两件很要命的事来: 第一,她们这次下山可不是为的在峨眉多玩几天,而是要去金陵秦淮查账的来着,还真的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第二,昨晚峨眉好像闹了鬼,要不的话薛书雁的表情怎么会在面对着一片黑暗的时候那么凝重呢? 于是杜云歌便超级乖巧地把差点脱口而出的那句话又咽了回去,相当迅速地就开始起床洗漱了。 等到向峨眉掌门辞行完毕后,杜云歌又觉得没能如约去找那个叫秦珊珊的峨眉弟子同游峨眉山,委实有点过意不去,还让人家一腔热情全都打了水漂,可一时半会儿地又找不到秦珊珊,便随便找了个峨眉内门弟子——反正峨眉内门弟子也就这么几个人,不出意外的话彼此也都认识,道: “劳烦你转告一下你们那位叫秦珊珊的师姐或是师妹,没能和她如约同游峨眉,实在遗憾得很,来年若她愿意前来妙音门的话,我自当倒履相迎。” ——可是偏偏出了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秦珊珊?”那位峨眉弟子又重复了一遍杜云歌的问话,疑惑道: “可是门主记错了?我们派里根本就没这个人啊?!” 杜云歌一惊,只觉背后都泛上了一阵入骨的寒气,为了不在外人面前露怯,她强笑道:“会不会是这位朋友素日来深居简出,所以你和她不相熟?” “怎么可能。”那位峨眉弟子也惊疑不定得很: “我们自从拜入峨眉派之后,便极少再用世俗之名了,偶尔下山的时候为了方便通行,变装成常人之时会拿出来用一用,但是平常在山上的时候,大家都是用道号相称的,哪怕是跟外来的客人,也绝对不会随随便便就互通自己的俗家姓名;而且峨眉派内门弟子也就十数个而已,彼此之间都熟得很,根本就没有人的世俗之名是秦珊珊!” 正当杜云歌吓得差点没肝胆俱裂地魂飞九天外的时候,薛书雁在她腰上有力地托扶了一把,让杜云歌险之又险地站稳了之后,薛书雁才开口道:“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不必忧心,此人多半已经离去了。” 薛书雁这话一出,就好像给杜云歌吃了颗定心丸一样,至少在知道了昨晚窗外的那个让薛书雁都不得不全心全意防备的东西是人而不是鬼怪之后,杜云歌只觉自己像是小死了一遭似的,冷汗已浸透了中衣,她小小地呼出一口气,低声问道: “也就是说,师姐知道这人是谁?” 薛书雁沉默了半晌之后才回答道:“是个……不务正业的人。” “总之此人玩心重,跟我也有点小过节,才会夜探峨眉的,但是对贵派绝对无碍的这点,我可以拿身家性命担保。还请放心,莫要让此等小事惊扰了除你我之外的第四人,否则我于心不安。” 有个词叫一诺千金,还有个词是一言九鼎,这两句话应该都是给薛书雁这样的人准备的。她这辈子迄今为止,简直就是把“诺不轻许故我不负人”这句话发挥到了极致,很少有人能够得到薛书雁的一个保证,更别说这么郑重其事的拜托了。可以说当薛书雁都拿身家性命去担保了某件事的话,再去斤斤计较地传小话,那可是丁点侠气都没有的! 于是这位峨眉弟子赶紧拍着胸脯保证道: “薛师姐放心,此事唯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杜门主知,除此之外,绝对不会有第四个喘着气儿的活物知道这件事,我定是要把它给闷死在肚子里的!” 薛书雁谢过她之后,便带着杜云歌匆匆离开了峨眉山,杜云歌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薛书雁的脸色、生怕她生气,一边问道: “那是什么人呀,师姐,是你的熟人么?” “……算是吧。”薛书雁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杜云歌愣是从这一眼里看出了些许庆幸的意思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看岔了,可是等她想再看看到底是薛书雁真的有这个意思,还是自己眼花了的时候,薛书雁又把头转了回去,喃喃自语道: “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过这也好。” 等到她们彻底走出了峨眉派的山门之后,才听到了从身后传来一声长叹: “杜门主啊——” 待到杜云歌回身望去时,只见那虽已年老、不复当年貌美的掌门人还是一如既往地意气风发,站在那里背着手遥遥跟杜云歌说着送别的话儿的时候,便愈发有种只有长辈才会有的语重心长了: “切记珍惜眼前人。” ※※※※※※※※※※※※※※※※※※※※ 【小剧场】 峨眉掌门:切记珍惜眼前人。 ↑↑↑恨不得按着你的cp的头让他们赶紧和眼前人结婚的你↑↑↑ 【再来一个小剧场·论峨眉派的弟子们天天其实都在干啥】 侍女甲:赌一个月的洒扫活计,今天出来打水的是薛师姐。 侍女乙:这他妈还用赌???!!! 侍女甲:那赌今晚薛师姐和杜门主会睡一张床,我赌会。 侍女乙:呵呵,天真,我赌不会。 当晚薛书雁和杜云歌分床睡的,薛书雁老老实实在碧纱橱外不敢越雷池一步。 次日,原本胸有成竹此刻目瞪口呆的侍女甲:?????薛师姐?????!!!!你争气一点好不好???!!!!!!! 第36章 秦淮 虽然峨眉掌门的这一句话颇有点没头没尾的意思, 但是杜云歌还是凭着正常人水准范围内的理解力艰难地把这句话给理解了一下: 这是让我好好看紧我的薛师姐的意思吧? 这么一理解, 杜云歌立马就自己先慌起来了, 一时间脑子里飞转过百十个念头,又觉得每一个都很有道理: 薛师姐为什么要走?是不是有人来挖我妙音门的墙脚了?不可能的啊, 师姐明明都发过誓了会一直留在妙音门的!那是不是有人抓住了师姐的什么把柄,要逼她从妙音门离开? ——杜云歌还是没能把握得住峨眉派一门上下都是热爱八卦的女人的精髓。前些日子里她只是和薛书雁梳了个一样的高马尾而已,路上都有不少峨眉弟子都能看着她的头顶露出或欣喜若狂或痛心疾首的神色来,搞得她往自己的头上摸了好几把来确认自己的头上没突然多点稀奇古怪的东西。 她在忘忧山上住的时间真的是有点久了, 都没体会过有种令年轻人们闻风丧胆、哪怕是薛书雁这样的盖世英杰也只能在它面前溃不成军的绝杀: 催婚。 峨眉派掌门其实这是明里暗里都是在催着她们成婚呢,即便薛书雁在看向杜云歌的时候,把自己的情绪和满心的欢喜都控制得很好,换作外人的话基本上看不出什么来的,按照薛书雁那种恨不得把什么都捂在心里的性子, 顶破天也只能被夸一声“情深义重”, 但是也逃不过峨眉掌门这样越活越精的老人的法眼。 她打一开始就挺看好这俩孩子的,只可惜薛书雁素来冷名在外,和杜云歌两人合称“忘忧山上的高岭之花”,薛书雁负责高岭,杜云歌负责当那个花, 两人看起来除了门主和未来的副门主、同门学艺的师姐妹之外别的丁点儿关系也没有, 所以她就算之前再怎么看好,也不能随便就这么拉了这条莫名的红线。 但是当杜云歌往峨眉掌门面前一坐、薛书雁一上午有意无意路过了这间茶室不下二十次的时候, 就什么都明晰起来了。之前那些不切实的、诸如“薛书雁冷面冷心冷情, 绝对不会喜欢上什么人”的传闻, 便统统在她那时不时看向杜云歌、极为偶尔才能流露出一点难以自抑的爱意的目光下变成了齑粉。 ——峨眉掌门目送着这两人渐渐远去的身影,忧心忡忡地叹了口气,心想,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把老骨头还没入土之前喝上这一杯喜酒。 杜云歌对此刻身后还有人在操心她和薛书雁的终身的这件事一无所知,她自打看见薛书雁那隐隐松了一口气的神情之后,心中的疑窦便愈发丛生了: 也就是说,梦里的那个小姑娘……其实我本该认识的? 和那些喜欢把心事藏在心里的人不同,杜云歌对她的薛师姐可以说是掏心窝子得很,除去死而复生这件过分奇谲的诡事之外,世间万事万物均没有不可跟她师姐说的。于是当她想不明白某些事情的时候,就把昨晚做的那个梦像是竹筒倒豆子一样对薛书雁倒了个干干净净,也就很说得通了: “师姐,我昨晚做了个梦。” 不管杜云歌说什么,薛书雁向来对她很有耐心,便依着杜云歌的意思问下去,道:“那你梦到了什么?” 杜云歌仔细回想了一下那个梦境,描述道: “我梦到了还是个小姑娘时候的师姐。师姐是不是曾经在忘忧山上住过一段时间?还带了个我不认识的胡人小姑娘?你们两人都来找我玩的来着,不过我想,我还是愿意跟师姐待在一块的。” 薛书雁一开始还有点难以察觉的紧张的来着,但是等杜云歌“我不认识的胡人小姑娘”这几个字一出口,她的紧张就全都消失不见了;等到杜云歌话音完全落下之后,她的脸上便难以自抑地隐隐流露出了些许欢喜的神色,连带着杜云歌也不自觉地开心起来了: “是住过一段时间,不过没什么打紧的。” 眼看着杜云歌还有继续追问下去的意思,薛书雁便又道: “旁人告诉你的事情,总要偏差上那么几分。因为人人都会在转述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加进自己的理解进去,即便不是有意的,在帮助你回想起过去的事情上也并无多少助益。” “如果你真的想要知道这件事情的全貌,便要靠你自己细细回想起来才成。” 杜云歌心想,倒也是这个道理,而且既然大家都说不是什么要紧事——再说了,她从小就不是特别聪明的那种人,跟这种傻小姑娘扯上关系的还能是什么大事儿不成——便不再追问了,两人一路快马加鞭,紧赶慢赶来到金陵秦淮的时候,正好入了夜。 人人都说秦淮的白天其实没啥好看的。这条素来在诗词歌赋里都带着浓重的靡丽色彩的长河在白天委实静悄悄的很,最多只有零星的渔船在河面上飘荡着而已,毕竟这里是风雅之地,就连拂过的风里都带着莫名的勾缠风流气儿,在这种地方做的生意自然就不能是吃食了,在秦淮河上捕鱼?也亏提这个主意的人想得出来。 ——别说,妙音门在秦淮最主要赚的还真是这个吃食钱,也算是在诸多胭脂帐与销金窟里独树一帜了。 而一入夜,这里的景色便立刻就不一样起来了。夜幕还没有完全落下呢,江边的某些酒家和河面上的花舫便迫不及待地点起了胭脂红色的灯笼,船桨悠悠地拨开道道水纹,送着载满了轻歌曼舞和莺声燕语的花舫或往岸边或往江心接客去了。 在这十里秦淮,有各种各样的地方可供快活,最多的无非就是风月之地了。只是这风月之地里的门道也多得很,有扯掉了最后一层遮羞布只做皮肉生意的暗娼,也有待价而沽的雏妓,明面上卖艺不卖身、实际上只要给的钱够多的话那什么都能做的“清倌”也有,真真正正卖艺不卖身、只唱个小曲儿微薄度日也不觉冷清的唱曲娘也有,但是要问起在这十里秦淮,哪座楼的门最难进、哪里的姑娘最多才多艺又真真的卖艺不卖身、哪座楼的格调最高、高到哪怕是在职官员进去了也不会被有心之人借机攻讦的话,那么十个人里面倒是有九个人会给出同样的答案,剩下一个绝对不是秦淮本地人: 天在水。 这座楼的名字就叫“天在水”,取自“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这一句,从起名上就和什么醉月楼什么甜梦阁一类的庸脂俗粉之流区分开来了,如果这还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这座楼是妙音门门下的生意这一点,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在这样钱难花门难进的地方,一般人不敢随便闹事,敢闹事的也不是一般人;既然不是一般人,那么消息自然是要十分灵通的,妙音门自创立以来便和朝廷有着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这一点,是个不一般的人就要或多或少听闻过一些的,自古民不与官斗,自然也不能跟这种又跟朝廷沾边又在江湖上声望颇高的名门斗。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有人喝得神志不清了、拼着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也想要闹事,楼里还有秋月满手下亲手教出来的舵主坐镇着呢,谁敢闹事?不怕被这帮看上去那叫一个弱质纤纤的姑娘们拎着衣服领子脚朝天头朝下地倒栽葱掼出来吗?脸都要丢个精光的。 然而今天,天在水还真真迎来了两位一看就是来砸场子的姑娘。 倒不是说女子不能逛这种地方。打唯一的那位女皇推行了男子女子均可自由婚配、不拘性别家世这样的婚法之后,曾经只能遮遮掩掩的爱侣们终于有了跟正常人们一样过日子的机会,潜移默化,时间一久,那男子去逛南风馆、女子去逛青楼,自然也就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何况天在水也算不上青楼呢,最多就是个卖酒卖茶有曲儿听的地方,再说了,现在这世道自五胡乱华之后连伦理纲常都差点被毁了个干净,谁还有这个闲工夫去管别人到哪里消遣呢? 只是这两人的样子是真的不太像是来寻欢作乐的。那位穿着深青色长衣的姑娘明显带有胡人血统,她往天在水的门口一站,里面就有不少人投来不善的目光了,再加上她面色冷峻得颇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架势,腰侧还佩着把雁翎刀,看都不用看也知道这种人是不会轻易到风月之地来寻欢作乐的;另一位姑娘的头上戴着个缀有轻纱的斗笠,然而即便看不清她的面容,从那窈窕的身形中也能看出来这是个美人,而且她身上穿着的衣服更是金贵得很的一等云锦,端丽华贵,绚烂如云霞,只是那么站在那里,都有一番繁丽庄重的、令人难以直视的贵气。 每年织造出来的一等云锦倒是有大半都被征进了宫里,在金陵市面上流通着的多半都是些剩下的次等货色,剩下的那一丁点儿的一等云锦,早就被几个大户给包圆了,哪能轮得到别人来分一杯羹呢? 由于云锦在织造的时候要使用大量的金线,所以一等云锦和二等云锦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差就差在金线的用量上,一等云锦是要进到宫里去的,所以用料那叫一个足,只要见过普通的云锦的料子的人就能轻轻松松区分出这些料子的差异。 可是今日,这极为罕见的一等云锦竟然在天在水的门口亮相了。 天在水的姑娘们在看到这两人的时候,眼神齐齐一亮,不为别的,就为那穿着一身上好的云锦、白纱覆面的姑娘,也值得顶着她身边那人宛如看着一屋子死人一样的眼神上去试试,万一真的被看上了赎回去,哪怕是在这么有钱的人手下当个端茶倒水的粗使丫头也使得! 一时间闲着的姑娘们倒是都行动起来了,试图凑到这位姑娘的身边去搭个话,而这位好像是小羊羔掉进了狼群里的姑娘不是别人,正是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也就是天在水的真正的主人。 ——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天在水里的姑娘们卖艺不卖身,所以她们即便上来搭话的时候也是委婉而含蓄的,只恨不能在三言两语内就全方位地展示一下自己的多才多艺: “之前可没在这里见到过姑娘呢,姑娘是从京城来的人吗?” “姑娘可是来听曲儿的?双陆,猜枚,掷筹,投壶,行酒令,我样样在行!” “要是能与姑娘有幸共论诗书,那便是一大幸事了。” 她们每个人身上的香气都是浅淡的,但是当这么多人凑在一起的时候,便形成了一阵馥郁到近乎浓烈的香风了。杜云歌何曾见过这种大阵仗,吓得第一时间就想往薛书雁的身后躲去,求救道: “师姐……” 可未曾想素来对她称得上是百依百顺的薛书雁竟然一反常态地没有让杜云歌躲在她的身后。不过想来也是,她们等下可是要去查账的,如果杜云歌在这里先露了怯的话,那么就自然会被人看轻,接下来想要再立起门主的威严、让这边的舵主们老老实实地抬出账本子来供她们查阅的话就很难了。于是薛书雁不仅没有像以往一样让杜云歌避在自己的身后,更是握住了她的肩膀,沉声道: “你是堂堂妙音门的门主,别露怯,云歌。” “拿出你的腰牌来,整座楼都是你的,她们生死存留全都在你一念之间,对着你的东西,你还退避什么呢?” 杜云歌想了想,果真也是这个道理,便深吸一口气,学着身边薛书雁的样子,就这么冷冷淡淡地往旁边一瞥—— 她本来就生得好看,哪怕整座天在水的姑娘们加在一起也不及她半分容色摄人,那双眼更是动人得很,当她这么冷淡地看向周围的时候,就好像一把锋利而曼妙的刀从喉咙上轻柔掠过一样,美则美矣,冷则更冷,竟成功地制止住了那些还在试图往她这里凑的姑娘们。 天在水的门口一安静下来了,便有人要探出头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然而这一阵沉默竟然像是能传染一样,一个接一个、一层接一层地扩了开去,少顷,原本还热热闹闹、充斥着丝竹之声与歌声的天在水的整个一层便安静了下来,便使得杜云歌那淡淡的声音愈发清晰地回荡在这里了: “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在此。” “前面带路,我要见你们舵主。” ※※※※※※※※※※※※※※※※※※※※ 【小剧场·论语言的艺术】 普通的CP粉:麻麻!我搞到真的了!【此处可代入任何cp名】is riooooooo!!! 峨眉掌门:门主啊,切记珍惜眼前人。 ——真不愧是一代宗师。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谢平澜x50、昨日青空、嗷呜呜呜呜x131、zoex23、一杯茶x10 的营养液!谢谢天堂克洛、喵喵、嵩哥的小迷妹i、随随、勇士君、kaori 的地雷~ 第37章 簪花 “妙音门门主杜云歌”这几个字从她这边一出口, 整个天在水的气氛都蓦地变了: 本来还在那里唱着小曲或者弹着琴、和客人下棋谈天的姑娘们全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揽衣起身匆匆赶到门口;在窗户边上的便先把门窗都给关紧了、只留了用以进出的大门之后迟来了一些,便跪在了后面单膝跪地相迎;楼上的姑娘们在听到了一楼的异动之后,不一会儿也全都匆匆下楼来了, 因为来得晚一些,便跪在了离杜云歌最远的地方,十息不到的时间,刚刚还热热闹闹的天在水便猛地安静了下来。 摸着良心说, 一整座天在水的多才多艺、身家清白又善解人意的姑娘就这么齐齐陈列两排跪在人的面前的时候, 被行了如此大礼的人若是从来没见过这阵仗, 便或多或少都要流露出那么一丁点的不习惯的神色和慌张出来的,但是杜云歌丁点儿这样的神情也没有展示出来, 这就让这些还在原地跪着的姑娘们更为叹服了, 她们私下偷偷地交换着眼神: 真不愧是门主, 根本就不会因为区区这样的一点场面就慌了手脚, 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呢! ——然而杜云歌只是彻底懵了而已。 幸好她还戴着薄纱斗笠, 身边还站着个煞神一样的薛书雁, 即便有人想抬头多看她几眼,也不敢细细观察。 这么轰轰烈烈的阵仗搞得客人们相当摸不着头脑。他们中不少人隔得远,又没有习武, 因此耳力方面便相对薄弱一点,自然是听不清杜云歌的话的, 便一叠声地追问着身边同样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同伴们: “这是怎么了?是有什么人来砸场子的吗?” “不对, 看这个架势应该不是来砸场子的, 要真的是来砸场子的人的话,这帮姑娘个个都能冲得比你还要往前……你看她们这么客客气气的样子,是什么皇亲贵族来了吗?” 也就这个猜测听上去还有点道理的样子,然而下一秒,连提出这个猜测的人都自己否定了自己了:“不对,妙音门和朝廷的关系好得很呢,就算皇亲贵族来了,这帮人也不用这么客气到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地步。” ——就像这人猜测的那样,这帮姑娘对门口这两人展现出来的态度可以说是真的过分恭敬了。当今天子以仁治国,连带着皇亲贵族和官老爷们也都得做出副可亲的样子来;既然他们要装,那平头老百姓肯定是要奉陪的,再做出这么毕恭毕敬的样子来岂不是砸人场子、明晃晃地留下“这个人其实并不仁善”的把柄给他们的政敌么? 终于有人的猜测靠边了,他惊疑不定地看着门口那个哪怕看不见脸,也知道定是个绝色美人的姑娘,面如金纸地颤着声音小声提醒道: “天在水……是妙音门的生意!”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周围的人们也都在如此明显的提示之下纷纷反应了过来,反应快一些的人已经速度丢下了银子,三步并作两步地就从侧门冲出去了,反应慢一些的人也都跟着颤巍巍地抖着腿起了身,把酒钱菜钱赶紧结完了就跑—— 都吓成这个样子了,也愣是没一个人敢趁乱赖账。 杜云歌看着这些人像是逃命一样离去的身影,心生不解,问道: “他们在害怕什么?” 薛书雁有点想笑的感觉,只觉面前这一幕委实荒唐得很。她清了清嗓子之后低下头,附在杜云歌耳边轻声道: “他们觉得我凶名在外,云歌既然是能管住我的门主,那岂不是比我还要凶?” ——薛书雁这番话其实说得没问题,因为这帮人正是这么想的。 “胡人”这个词眼下在很多记性好的老人心目中,在那些居住在边陲之地的人心目中,在那些世世代代都是听着口耳相传的故事长大的人心中,乃至在那些对过去的历史有着一定的了解的人心中,可素来都不是什么好词,几乎可以与“凶残无礼又蛮横”这样的词挂等号了。 多少年前,那一段五胡乱华的乱世带给后人的印象委实过分惨烈。他们粗暴而随意地闯入汉人的家中,掠夺粮草这些他们军中急缺但是他们自己又不会种植生产的东西,还有金银珠宝这些硬通货,拿去置换,再购买更多的粮草和军马,好将入侵的战线进一步往中原腹地推入。 除去抢掠这些行军的急需物之外,有些更为过分的人还会劫掠这些无辜的普通人的妻女奸/淫,更残暴一些的还会将这些可怜的女子当做食物,而这样的暴行竟然只是因为最简单的一个荒唐的想法: 她们生得这么美,那么吃起来会不会比牛羊的肉更好吃呢? 这段历史中滔天的硝烟和血气,即便是经历了漫长的时光长河的冲洗,也未能被削减半分,白天只要读了这段史书,夜间入眠的时候恍惚间都宛如有潺潺的血河蜿蜒过枕边。即便全武林都知道薛书雁现在是妙音门的人,知道她是个两边都不讨喜的混血,但是行端坐正得堪称我辈楷模,但是江湖之外的普通人怎么说薛书雁……她想都不想就能猜到,更别提她还生了一副高鼻深目的明显异于中原人的模样了。 刚刚从天在水连滚带爬跑出去的那些人中基本上没有武林人士,不过想来也是,武林中人怎么会到妙音门所在的地方喝酒吃饭呢?这就好像是在一头打着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来的猛虎身边进食一样危险。 既然如此,在普通人们的眼里,站在门口的可就不是两个正当韶华之纪的女子了,而是一头凶残暴戾、不知何时就会一跃而起咬断人的咽喉的猛兽,和牵着猛兽的驯兽师。 那么能够驯服猛兽的,会是什么善类吗? ——肯定不是! 杜云歌的名声传播得很广,不管是她傻乎乎的、特别好骗的名声还是她因过分姝丽的外表而久负的盛名,都和薛书雁的名声几乎要一样广了,但是这些名声的传播范围仅限于武林之内,对于武林外的那些普通人来说,即便是忘忧山上妙音门里最普通的一个外门弟子,对他们而言也有如另外一个世界的、高不可攀更不能冒犯的人,更别说能像眼下这样,和神秘莫测的妙音门门主共处一室了! 他们跑得那叫一个快,可苦了为此疑惑不已要听薛书雁解释的杜云歌。 薛书雁身负胡人血统,又习武多年,身形自然要比普通女子高一点,当她附在杜云歌耳边低语的时候,便有些微的热气轻轻吹拂在杜云歌的耳畔。杜云歌浑身上下没一块地方的皮肉不白净又细腻,这可是花了好多年的时间娇养成这个样子的,尤其是耳朵那里,受一丁点的刺激都会在感官上被成倍地放大。 于是薛书雁就看着杜云歌的那只小巧的耳垂很快地就从白净的肤色变得通红了起来,就好像是傍晚天边突然飞满了艳色的火烧云一样,这两种颜色的飞速的转换看上去就颇为赏心悦目,让人仅仅这么简单的一瞥,便有心荡神驰之感。 ——直到这时,薛书雁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她刚刚凑在杜云歌的耳边说话的时候,距离好像有那么一点的……近。 两人之间的气氛突然就尴尬起来了,这莫名尴尬的气氛直到负责天在水的舵主匆匆赶来也没能好转半分。这位舵主面色惨白,心知可能是账本子的事终于败露了,黄豆大的冷汗从她的鬓边不断地滚落下来,双唇颤抖,却始终未发一言,只是一味地跪在那里磕头如捣蒜。 按照凤城春她们的想法,这位秦淮的舵主要么是视财如命要么是受人指使,但是不管有怎样的内情,这人都必须领罚,否则不足以服众,毕竟秦淮那边的账本子细细查下来,竟然十多年都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这些年来她贪下的白银少说也有二十万两。 这二十万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哪怕是买官,也能给一家的男丁全都买个知府了;哪怕是招兵买马,也能搞出一支兵强马壮的私军来;秦淮舵主的名下土地和房子之类的东西也不多,更是只身一人茕茕孑立,也没有什么用得着大开销的地方;据探子回报,此人的日常生活也颇为节俭,素日里除了跟秋护法这位直属的上司有那么点书信往来之外,也没别的交际,而每封要上忘忧山的书信都要经过重重盘检抽查,要是真的这些信里有什么猫腻的话,根本不可能瞒得下这么久,早就被四位护法和薛书雁给逮出来施以惩罚、以儆效尤。 那么这二十多万两的白银都花去了哪里呢?用秋月满怒极攻心、口不择言的话来说—— “这崽种哪怕是拿钱去打水漂听响,二十万两的白银也足够把秦淮河给堵了!” 秦淮舵主也自知这个数目不小,真要追究起来的话,她是不可能有活路的,便跪在了杜云歌的面前,二话不说先给这个年纪比自己小了一圈多的姑娘“砰砰砰”地磕了三个响头才开口说话: “门主……天在水的姑娘们对我贪墨一事概不知情,还请门主放她们一条生路。” 杜云歌本来就心软,更是看不得别人苦苦求她的这个样子,就像薛书雁评价过她的那样,她的想法就跟个小孩儿似的,只盼你好我好大家好,团团圆圆,天下没有不好的事情,那才是顶顶的完美。 只是这个世道,哪能让她把这个梦给做得团圆呢? 就在她开口,意欲询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往前走了半步,抽刀出鞘一气呵成,快得杜云歌都没能看清自家师姐的具体动作,那把雪亮的雁翎刀就对准了面如死灰的秦淮舵主: “废话少说,门主问什么你答什么就是,何必聒噪?” 她雁翎刀的刀尖恰巧对上了秦淮舵主两眼正中的位置,谁不知道薛书雁眼下已经达到了内力外放的境界,被抵着这么个位置真是太尴尬了,要是真的惹这位妙音门未来的副门主生气了的话,保不准就要当场被来一个红红白白的眉间开花,吓得秦淮舵主立刻闭上了嘴,规规矩矩地等着杜云歌问话。 杜云歌深吸一口气,淡淡开口问道: “手脚不干净,做假账,多年来侵吞天在水白银少说二十万两起,你认不认?” 秦淮舵主颤抖着连连点头,颤声道:“……认。” 她招得如此痛快,连数目都没狡辩,倒让薛书雁与杜云歌二人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了,本以为是个贪财怕死之人,事到临头了怎么着也会挣扎几下的,没想到竟然这么爽快就招了供。 不过再怎么有骨气,罚还是要领的。薛书雁也不跟她多废话,沉声道: “数额过大,当领死罪。给你半天时间料理后事,随后便来自我了断罢。” “不用了。”秦淮舵主惨笑一声,缓缓起身,对着杜云歌拜了拜,道: “是我对不住妙音门……老门主待我恩重如山,是我畜生不如、良心丧尽。按照妙音门的规矩来,定是要念我劳苦功高,赏我个全尸的,但是我委实没脸去九泉之下见老门主。” “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事太多了……门主,我就说到这里。” 她的话音越来越微弱,到最后竟然声息全无,就这么面如金纸、无声无息地卧倒在了那里,嘴边蜿蜒下一丝紫黑色的血迹来,一看就是剧毒发作,纵使华佗再世,也再难妙手回春了。 天在水的姑娘们依然分列两排,默不作声地跪在那里。她们每人在入门的时候都背过门规,且在听到了秦淮舵主私吞的白银数目之后,是惊的惊、恨的恨、怨的怨,一时间竟然无人敢说话或求情。 而从秦淮舵主唇角流下的那一丝血迹沾到的地方起,那里的皮肤便逐渐溃烂了开来,被新溃烂的地方流出来的、尚未凝固的鲜血碰到的地方竟然还能继续烂开,除了坚硬的头骨之外,竟然连深层的血肉都能烂尽,不一会就把整个人的头都腐蚀了个干干净净、再无造假的可能,方才停了下来。 薛书雁见多识广,即刻便认出了这是什么毒: “这是‘簪花’。” 杜云歌顿时感觉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从胃里仿佛又传来了临死前那连绵不绝的、就好像又把刀子在五脏六腑里翻来覆去一样的绞痛。她轻轻呼出一口气,勉强维持住了声音的平稳,藏在白纱后的脸一片惨白,若是有人斗胆抬头看看她的话,定会发现竟然分不出是她的惨白的脸更白一些,还是这白纱更白一些: “……这个我知道,‘白发簪花不解愁’,素来是何家庄的密藏之毒。” “哪怕经脉尽断、黑白勾魂使的绳儿都套在头上了,只要不朝着心口来最后一刀,服下簪花,就能保你活三天三夜。只是临死前不仅会武功全失,面容尽毁,这三天三夜里还要尽受烂肚穿肠之罪,可白瞎了这么个别致又风雅的好名字。” “此人虽然生前有与他派勾结之嫌,还贪墨了如此之多的白银,但是受了这么多天的罪……还是死者为大,好生将她收殓了吧。” 她垂着眼将这些过分艰涩的东西娓娓道来解释给旁人听的时候,还带着点难受的意思,声音却依然努力柔和得很,让人不禁就心生怜惜与敬爱之情;兼以秦淮舵主德不配位在先,杜云歌还要厚葬她,如此大度,倒也算得上妙音门门主好一番情义深重了。 一时间天在水无人不信服,只想着门主果真是传说中那样顶顶好的人,不仅不计较,还如此仁厚亲善,真不愧是一派之主。顷刻间不知是谁先拜了下去,小小地喊了一声: “多谢门主宽仁大量,愿为门主鞍前马后,誓死效忠。” 这一下终于把过分沉默的、都能听得见楼外传来的琵琶弹唱声给听得清楚的气氛给打破了,天在水的人们纷纷长揖了下去,齐声道: “多谢门主宽仁大量——” 外面传来的琵琶声骤然悲切了起来,杜云歌耳力尚可,对诗词歌赋更是偏爱,依稀能辨认出那是一首山谷道人的《南乡子》,被这萧萧的寒风一卷,便尽数送到耳边了: 【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 “我等定为门主鞍前马后,誓死效忠!” 人人景仰、无不叹服之下,只有薛书雁看见了杜云歌过分难看的脸色,随即轻轻一皱眉。 ※※※※※※※※※※※※※※※※※※※※ 来个小剧场活跃一下气氛,莫慌_(:з」∠)_ 【小剧场】 路人:妙音门门主竟然能驯服薛书雁这么凶残的人!真不愧是个人物! 路人:那她岂不是更加凶残?!好可怕,我要回家! 路人:溜了溜了,幸好我跑得快,回家还能跟老婆吹一波我是从妙音门门主的眼皮子底下逃走的! 一脸懵逼杜云歌:??????我干啥了我?????? 附上黄庭坚的《南乡子》全文: 诸将说封侯,短笛长歌独倚楼。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戏马台南金络头。 催酒莫迟留,酒味今秋似去秋。花向老人头上笑,羞羞,白发簪花不解愁。 第38章 花魁·二合一 在负责天在水的秦淮舵主没了之后, 杜云歌要处理的事物便骤然增多了起来, 饶是有薛书雁在一旁帮衬着,她也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幸好从别的地方被临时调上来的新舵主再过几天就要到了,趁着这几天,杜云歌她们要搞清这几件事情: 第一,清算前任秦淮舵主的党羽, 如果她们中有人对为什么要背叛的这件事知晓一二的话就好了, 将功折罪也不是不可以的;第二, 要把天在水的账再理一理,以防有什么沉疴犹存;第三,金陵秦淮人来人往,消息灵通得很, 其中更不乏名门大族之人,要是能打听到九霄环佩的消息就更好了。 但是未曾想,仅仅是第一件清算之事, 就越查下去就越扑朔迷离。 也就是说,所有的线索都断在了那好生霸道的“簪花”之下。但是如果当时就在场追究起来的话, 未免也太寒天在水的诸人的心, 以至于杜云歌不得不先许诺厚葬此人,等安顿下来之后再好生探查。 此人美其名曰“自我了断”, 还是受了整整三天三夜活生生的穿肠烂肚之苦才死的, 乍一想, 比按照正常流程死在妙音门手下遭罪多了, 但是细细想来的话,她提前服下簪花,岂不是更有时间销毁证据,处理后事? 但是等她们细细追查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不管前任秦淮舵主会不会销毁证据、转移人证,她们是真的一点都查不出来的。 此人真是把“独”这个词给演绎到了极致,没有亲信,没有至交好友,没有兄弟姊妹和双亲,更没有爱人,连平日里负责她日常起居的侍女也要隔一段时间就完全换一批,根本不给别人接近自己的机会,细细算来唯一跟她比较熟的人就是秋月满了,可是秋月满常年不下山,送上山的信件也要经过重重盘查,根本无从查起。 因此对这件事的盘查不得不暂且先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对后两件事的探查。杜云歌看上去就比薛书雁要格外可亲可爱上那么几分,再加上薛书雁看账本的本事也不是盖的,于是两人一分工,便让薛书雁在楼上看账本,让杜云歌去吩咐天在水的姑娘们打听九霄环佩的事情了。 等分好了工之后,杜云歌正往楼下走呢,突然就听见薛书雁叫了她一声: “云歌。” 杜云歌立刻便应声道:“在呢,师姐。是有什么事要嘱咐我么?” 薛书雁沉吟了好一会才问道:“就是想问问你为什么会知道‘簪花’。” “师姐莫要太小看我了呀,我又不是顶顶的那种不学无术之辈。”杜云歌轻轻笑了笑,解释道:“在春护法那里看书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点。” “原来如此。”薛书雁垂下眼睛微微一颔首,声音还是一样的冷,但是说的话却有别样的关心之情,不过按照她的这个架势,估计也只有和她朝夕相伴了这么多年的杜云歌才能听出来了: “何家庄手段阴鹜,损得很,你莫要对这种东西上心。” “师姐放心,我当时也就是随便一扫,看见这个名儿好看才格外记了一下,断断不会沉浸在这种邪门歪道的东西里的。”杜云歌信誓旦旦地举手保证道: “那如果师姐没有别的什么事要嘱咐我的话,我就先下去了?” 薛书雁突然抬起头来,定定地看了她好一会,才点头应道:“去吧,我查完账就下楼去找你。” 得了薛书雁的“过会来找你”的保证之后,杜云歌便转身下楼去了,只是在她走到拐角那里、绝对没人能看见她的时候,她的眉梢眼角才流露出了丁点的悲苦的意思来,随即还自嘲地笑了笑: 她上辈子可是被捏开了下巴,生生灌了满满一碗的簪花下去,怎么会对这种药不了解呢?可以说当时的故意激怒何蓁蓁一举,让这位脾气阴鹜的何庄主一不小心没能忍住给了她一剑,倒是给了她个解脱。 三天三夜,穿肠烂肚,还被吊着一口气求死都不能……想想就骇人得很。相比之下还是一剑毙命来得爽快些。 但是如果瞅准了这个点倒着推下去的话,那么能让前任秦淮舵主宁愿忍受这种苦痛也不说出来的事情,会是怎样骇人的秘密?绝对不是她区区一个舵主与何家庄的人有勾结这么简单。 杜云歌刚从楼梯上下来,就被天在水里热情的姑娘们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莺声燕语环绕在她的周围,香风阵阵,环佩叮咚,颇有点众星拱月的意思了。自打杜云歌和薛书雁来这里查账,天在水就没再开张过,不过倒也没人抱怨,毕竟能被自家门主前来亲自查账,那叫耽误生意吗?那叫给面子! “门主劳累了这么些天,是该好好歇歇啦,我去后厨给门主端碗银耳羹来如何?专门给门主炖的,还加了雪莲和枸杞呢,清心明目,补气润肺,在这个时候吃是最好不过的了。” “门主是要投壶猜枚,还是看书作画?抹骨牌也是可以的,咱们人数足够,刚好之前有副上好的象牙骨牌送到了我们这儿,我们还打算拿去放在年礼里送上忘忧山的来着,赶巧门主来了,那就拿出来玩几把?” “这感情好!门主快来,我给你喂牌怎么样?” “你可算了吧,像门主这么风雅的人,肯定要跟我一块儿下棋的。” 杜云歌被天在水的姑娘们如此汹涌的热情给着实惊了一下子,差点都要忘了自己是要来吩咐打听九霄环佩的事情的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玩乐就不必了,我有别的吩咐,有个事儿要你们平日里打听着些。” 待到杜云歌细细讲完九霄环佩之后,天在水的姑娘们便个个都像是被开水烫过的鲜花一样——蔫儿了,良久之后才有人不死心地开了口,还想留下杜云歌,毕竟妙音门的门主几乎世世代代都镇守忘忧山上,偶尔下山也是出去找些良才美玉回来,或者像杜云歌这次下山一样,有紧要的事需处理,寻常日子里能见到妙音门门主的,也只有同样在忘忧山上的那帮人了。能和妙音门门主亲近一下可是莫大的荣幸,不赶紧把握住这个机会,等杜云歌回去了之后她们可哭都没地儿哭去: “九霄环佩的消息我们平日里一定会留意着的,但是门主难得来天在水一次,就真的不给我们些亲近门主的机会吗?” “天在水唱曲儿好听的不是没有,但是总归不如外面的那些专门唱这个的好,门主若是想要听曲的话,我们这就从外面找个精于此道的人过来。” 杜云歌本来想说不用的来着,结果她无意间眼波一转,就看到了一袭倚在天在水窗外的红衣。 由于距离略远,那人又是背对着她们的,低着头在调弄手里的不知道什么东西,所以杜云歌即便尽全力望去也只能看见明显是女子样式的发髻,并据此判断出那人的性别来。但是就是这么一瞥,也足以令她心生疑惑了: 这么好看的头发……怎么就越看越眼熟呢? “那是谁?”她伸出手去,遥遥指了指窗外的那一袭红衣、即便是一个背影都有种格外的风流韵致的人: “是我们天在水的人吗?” 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齐刷刷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很快就有人认出来这是谁了,笑道: “门主好眼光,只是她不是我们天在水的人。那是秦淮花魁,昨晚刚刚凭了一首山谷道人的《南乡子》当选的。” 杜云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道: “秦淮的花魁都是怎么选出来的?” 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争先恐后地给她解释了起来:“各家推一人——若有人愿意独自参赛也可以,或登上花舫,依水而歌,或描眉梳头涂脂抹粉,靠容色取胜,总之在选花魁的当日,能够得到最多的客人送来的花的,就是花魁了。” “以往还有人试图造假的来着,但是秦淮这边的卖花娘大家都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去熟人那儿买花造假多尴尬,自打上一个自己给自己买花的花魁在当晚便被揭穿了之后,就再也没人动这个歪心思了,都老老实实地该干啥干啥。” “也就是说……”杜云歌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就算她是花魁,你们也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从何而来,对么?” 杜云歌本来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架不住她生得好,随便说句话都有人愿意奉为纶音圣旨。不管是男是女,人的本性中总是带着点对美丽的东西心生怜爱之情的本能,看见又漂亮又弱小的东西或者人,便忍不住要予以关照,于是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就齐齐表起了忠心,纷纷道: “请门主放心,如果这家伙想要对门主不利的话,我等粉身碎骨也要誓死保全门主!” 杜云歌被这帮人的架势给惊了一下,半晌后才开口柔声道:“我倒没有这个意思,就是看她好生眼熟。” ——尤其是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鸦色的长发,漂亮得很,都有点不像是真头发的感觉了。 她点了点头,下令道:“正好我也闲得很,那就让她进来唱个曲儿我听听吧。” 既然门主有令,那何人敢不从?立刻就有离窗近一些的姑娘跑去了秦淮花魁的身边,跟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一身红衣的花魁便转过了身来,跟着她进了天在水的大门。等她转过身来的时候,杜云歌才看清了她抱在怀里的东西是什么: 那是把琵琶。 杜云歌突然心头一动,问道: “我刚来的那晚,在街上唱《南乡子》的,想来就是这位新当选的花魁了?” “正是。”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回答道:“据说她长得不是很出色,最多也就是中人之姿,比不得门主容色昳丽、倾国倾城,但是她唱的曲子是真的好听。” “在那么纷乱的环境下都能听见外面有人唱曲,真不愧是我妙音门门主!” ——就好像晚回答了杜云歌一句,就要在她们的门主面前失宠一样。 杜云歌心想自己可算体会到被三千佳丽环绕着的帝王的感觉了,换作旁人来的话,怎么着都要有那么点微妙的成就感的,但是她实诚得很,觉得自己是万万当不起此等盛誉的,便心里止不住地发虚,面上飞霞,然而这幅画面在天在水的姑娘们看来,就是她们那又漂亮又温柔、实力高强得深不可测还格外聪明、几乎是人中完人的门主那叫一个谦虚,看看,都被她们的实话实说给搞得脸红了。 天在水的这帮姑娘们简直就是把杜云歌给奉若神明了,不管她说什么都是对的,不管她做什么都是走一步看十步那样的深度布局,但是天可怜见的,杜云歌自觉就是占了点对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格外敏感和上心的便宜而已,并不是有着像薛书雁那样的内力深厚、凝神听去的时候据说连十尺之外的水滴滴落都能听见的本事。 但是她还没来得及解释呢,那位秦淮的花魁已经来到了她们的面前,抱着那把琵琶盈盈拜下去的时候果真有种别样的韵致,连声音都格外好听,说着一口标准的官话且不论,那又甜又粘人、却又嗲得那叫一个恰到好处的感觉在如此简短的一句话里,便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了: “见过妙音门门主。” 等到杜云歌说了“不用多礼,起来便是”之后,这位花魁才抬起了头来,坐在了一旁的天在水的姑娘们搬来的凳子上,杜云歌也终于看清了她的那张脸。的确就像天在水的姑娘们说的那样,这位新晋的花魁在长相上委实没有什么格外出色的地方,但是要论起声音来的话,怕是也只有杜云歌能和她匹敌了。 秦淮的新晋花魁又紧了紧琵琶的弦,在杜云歌的打量下面色分毫不改,大大方方地笑道: “门主已经看了我好久啦。怎么,觉得我好看么?” 杜云歌一惊,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打量了这位红衣女子太久,便匆匆移开了眼神,然而心头的疑云却依然挥之不去,因为那一头鸦色的三千青丝真的太好看了,都好看得有点不真实了: “……叫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听你唱曲,唱完你就可以走了。” “至于唱些什么……唱个你最拿手的就是,不用拘束。” 杜云歌想了想,又补上了一句: “但不要你之前唱过的那首《南乡子》。” ——死过一次又在不知名因素的帮助下复活了的杜云歌,向来对这些灵异神怪、因缘际会、报应轮回之类的东西格外信服。 那晚在前任秦淮舵主死去的时候,她身前是一具刚刚失去了最后生息的尸体,再远处一点,是齐刷刷地跪着、大气也不敢出的天在水的人,偌大的天在水里,只有薛书雁和她站在一起。 就在这时,她好巧不巧地竟然能从窗外纷纷攘攘的声音里,清晰地辨认出外面的长街上正有人在弹着琵琶纵声高歌,恰是这位新晋的花魁在唱那一首“万事尽随风雨去”的《南乡子》,而这首《南乡子》里,却恰巧含着簪花之毒的名字来源,便愈发有种微妙的、宿命也似的感觉了。 花魁依言,戴上了玳瑁的长甲轻轻拨了拨弦,笑道:“既是如此,我给门主唱一首蝶恋花吧。” 杜云歌微微一点头,花魁得了首肯之后,便放声唱了起来: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她放声一唱,整座天在水便万籁俱寂,周围人连声都不敢出得大一点,生怕把这只应天上有的妙音给惊止了、惊走了,人人都在想怪不得她明明最多也就是清秀而已,却还能当选秦淮花魁,原来唱得这么好,还是她们人人都想不到的那种好。 自秦淮花魁的评比改了这么些年以来,就没几个人是真的能靠着美貌以外的东西当选的。即便之前有号称是通过琴技和歌喉当选的,那也是有着美貌的加持,毕竟人们对美人的态度都会格外宽容一点,只要弹得尚可、唱的不是太难听,便都能被誉为“才貌双绝”的花魁。 ——但是如果这位花魁的长相只是中人之姿、最多就是个眉清目秀的话,那么她的歌喉,便要能裂金石、能逗秋雨、能遏行云止流水了。 清歌一曲,珠圆玉润,端的是人间能有几回闻。 等她的歌声渐寂了之后,众人才回过了神来,齐齐看向杜云歌,心想,有此等妙音在前,不知门主是要把她收入天在水,还是把她带去忘忧山呢?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杜云歌并没有放太多的心思在这花魁的身上。她正在用小勺搅拌面前桌案上的那一碗热气腾腾的银耳羹,眉眼低垂,认真地看着那碗甜羹,让周围的不少人好一阵嫉妒,只恨自己不是那只碗,更有不少人在心底暗暗喝彩,果然是见过大场面的门主,不会轻易被这些俗事打动。 ——然而天可怜见的,杜云歌真的只是想吃碗甜羹而已。自打她小时候吃峨眉掌门送来的糖吃到蛀牙之后,夏夜霜便严格地控制了她的点心含糖量,一度连做饭的时候都没有糖醋式的做法了,取而代之的是完全没有糖的糖醋,别称醋溜。 当她把手支在桌子上的时候,袖口便滑落到了小臂的位置,露出一截凝雪也似的皓腕来,上面什么都没戴,素净得都有点和她堂堂妙音门门主的身份不相配的感觉了,但是就这么一看,又让人觉得这个样子也完美得很,甚至有种“世间没什么好东西配得上她这个腕子”的感觉。 那位红衣似火的花魁眼神晦暗不明地盯着那截腕子,都有点走火入魔的征兆了,就在这时,杜云歌突然抬起了蝶翼也似的长睫,轻轻扫了她一眼,便又垂下了眼去,专心致志地继续搅拌着那碗银耳羹,就好像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个更重要了的事情一样。 她这么个无意的举动直惊得本来就有点做贼心虚的花魁出了一身的冷汗,在心底想,当年傻乎乎的小门主怎么现在突然就这么聪明了呢?肯定是被那个死人脸给带坏的,嗨呀,好生晦气!看来怕是不能直接把人拐走了,得想个别的方法曲线救国。 杜云歌丝毫不知道自己只是觉得眼睛被热气熏得有点酸、所以大幅度地眨了眨眼的一个举动竟然让面前这位心里有鬼的花魁心念一动就想了这么多。等花魁的声音终于在空气里散去了最后一丝余音后,她心心念念的那碗甜羹也终于放得适口了。她喝了口甜滋滋的雪莲枸杞银耳羹,觉得这厨子一手菜做得是真好,得挑个时候去后厨问问她愿不愿意上忘忧山,就在这时,红衣的花魁终于忍不住了,出声问道: “门主还要继续听曲儿么?” 就像薛书雁说的那样,自家门主还跟个小孩儿似的,完全就是赤子心性,别说是个歌声动人的秦淮花魁了,怕是真的才艺双绝的如花美眷,在她面前还不如一碗热气腾腾的银耳羹吸引她的注意。 这位秦淮花魁一出声提醒,杜云歌这才想起来面前还有个唱歌很好听的花魁在等着她打赏——虽然这位花魁一点要赏钱的意思也没有,人家要的可不是黄金白银这些俗物——便有点不好意思了起来,对周围还在等着她下令的天在水的姑娘们吩咐道: “来人,取赏钱给这位……” 她突然卡了壳,这才发现新晋花魁自打进门以来,除了和她寒暄了几句又唱了首歌之外就再也没说别的什么事了,杜云歌可以说对她是一无所知,便止住了要人去取赏钱的话头,问道: “你叫什么?” 赏人东西的时候,总要把对方的名字叫对才算得上讲究。红衣如火、眉清目秀的女子倒也不恼杜云歌竟然对她这位新上任的大名鼎鼎的秦淮花魁一无所知,轻笑了一声,声音比清风吹过银铃激荡起的声音都要清越动人: “回门主,我叫秦珊珊。” ——这名字可真是太眼熟了,那个不知道为什么去峨眉山上转了一圈的、不知从何方而来也不知道要往何方而去、连是敌是友都不清楚的姑娘的化名不就是这个么?! 杜云歌当场差点没把一口银耳羹全喷出来。 她再细细看去的时候,却发现这花魁长得和那个身穿青衣、容色寡淡得很、只有一头鸦色的亮丽的好头发的伪峨眉弟子真的是一点也不一样,可以说两人之间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 但是这短短数天之内,她就见到了两个名字都一模一样的人,要说这是巧合,别说是这辈子再也不敢轻信别人的杜云歌了,就连上辈子人说什么就要信什么的杜云歌也会心下生疑的。 就在这时,她听见从楼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 _(:з」∠)_三月日更且日六,小剧场就随缘了……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勇士君、核桃、爸爸x2 的地雷~谢谢destiny7281 的手榴弹! 感谢卿滟x10、微末x10、核桃x10、昨日青空x2、小淮秋的魔法城堡x39、落花盈我衣x77 的营养液~ 第39章 胆量 这阵脚步声那叫一个匆忙和杂乱, 简直就像是习武不精的人发出的一样, 但是楼上的人明明只有正在看账本的薛书雁一人,这脚步声怎么可能是她发出来的呢? ——结果杜云歌刚这么想完, 薛书雁就出现在了二楼楼梯口那里,可把杜云歌给惊得不行。 要不是薛书雁下楼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平静,连带着脚步声都是一如既往的踏雪无声也似的轻捷,她几乎都要以为刚刚那阵脚步声是薛书雁骤然遇袭之后发出的示警了。 当薛书雁的身影出现在二楼楼梯口的时候, 被吓了一大跳的不光有杜云歌本人, 还有一干天在水的姑娘们。不过有别于杜云歌只不过是被突然出现的薛书雁给吓到的, 天在水的姑娘们是实实在在地被薛书雁的冷脸给吓了一大跳,一边在心里感慨薛师姐果真就像传说中的那样喜怒不形于色、不苟言笑,一边在心底暗暗佩服在她如此冷脸下也能神色如常的门主。 杜云歌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周围这些姑娘们心里的地位又被无形中推高了一波。她一看到薛书雁就觉得心里有底了,拼命用目光暗示自己的师姐赶紧过来, 只恨自己学艺不精、内力不深厚,没有办法做到内力传音: 师姐你快过来给我掠阵!这个人相当不对劲啊! 薛书雁好像和她心有灵犀、听到了她发自内心的呼唤似的,二话不说快步走来, 往杜云歌身边就这么环抱着双臂一站,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然而那位一身红衣、一头鸦色的长发挽成朝云近香髻的秦淮花魁完全没有感受到这种压迫感, 真是各种意义上的艺高人胆大了, 还在笑吟吟地看向杜云歌,问道: “怎么了, 门主?可是觉得我的名字不好听?”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往薛书雁的身边挪了挪, 喃喃道:“那倒不是……” “我还在想, 要是门主觉得我的名字不好听的话, 我就立即改掉。”秦珊珊把自己的半张脸挡在琵琶后面,颇有那么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人的意味,对着她飞了个眼波: “那门主喜欢吗?” 那一瞬间她展现出来的万种风情,和她极为素淡的、寡味的眉目是极不相称的,愈发助长了杜云歌内心的怀疑了: 这人怕是易过容吧? 美人在骨不在皮,就好像杜云歌上辈子都落魄成那样了,何蓁蓁从头到尾骂她骂得那叫一个花样百出,也没能对她的容色施以半分攻讦;而此刻抱着琵琶笑吟吟地站在她面前的这位秦淮花魁,也有一双极为动人的、多情的眼睛,再加上那一头简直漂亮得不像是真人能有的头发,便愈发有种微妙的违和感了。 只是这一个眼神,就仿佛勾缠了十里波光潋滟的金粉秦淮,差点没把杜云歌看出一身的冷汗来。没啥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在杜云歌极为短暂的、上下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没过五十岁的人生里,还没见过除了何蓁蓁之外的第二个这么……怎么说呢,一个单纯的眼波都能被她飞出莫名的桃色意味、活像贴在人耳边情意绵绵地说“我要跟你上床”一样感觉的人来。 杜云歌在心底把秦珊珊跟何蓁蓁客观公正地对比了一下之后惊恐地发现,如果真的要比在勾人这方面谁更擅长一些的话……似乎还是面前这人更厉害一点?! 电光火石之间,一个极为骇人的念头突然就从她的内心悄无声息地冒出来了: 这个人会不会就是何蓁蓁易容的? 怀疑的种子一旦扎下了根,就很难再拔去了。一旦有了先入为主的这个观点摆在这里之后,杜云歌刹那间就觉得这个叫秦珊珊的花魁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疑点,再往周围一看,哟嚯,可了不得,天在水的姑娘们全都目光灼灼地盯着这位艺高人胆大——或者说不怕死——的花魁,只等杜云歌一声令下就可以把人连带着那把琵琶都扔出去了。 她还没说话呢,薛书雁就在旁边重重地冷哼了一声,随即用大拇指顶开了刀鞘,发出“铮”的一声金铁之音来,一时间竟分不清是那把雁翎刀发出来的声音更冷,还是薛书雁说话的声音更冷: “竖子无礼!” 在还没确认这位花魁究竟是不是何蓁蓁之前,杜云歌既不想草菅人命也不想打草惊蛇,为了挽救这位身上还有颇多疑点的花魁一条小命,她便赶忙回答了秦珊珊之前的那个问题,也算是把当下紧绷得一触即发的气氛缓和了一下: “也算不上喜欢,更谈不上不喜欢。” “既然是长辈亲赐的名字,为何要因为外人的意思而随意改动呢?还是用你自己原来的名字罢。” 杜云歌自觉已经把气氛舒缓下来了,也算是仁至义尽地保下了这位疑点重重的花魁一条小命,如果她真的只是个普通人的话,也不至于让她只是来唱个曲儿就遭受无妄之灾、血溅天在水。然而这个世界上,还真有那种胆量超群、愣是就能扛得住薛书雁像是在看死人一样的注视也要把调戏大计进行到底的人,就好比这位正抱着琵琶,眉目含笑地看向杜云歌的花魁: “可是门主在我心里根本就不是什么外人呀。” “啊,真是百闻不如一见,门主果然就像传说中的那样——” 她轻轻在琵琶上拨了几下,乐声铮铮里,红衣如火、一举一动间皆是万种风情的秦淮花魁笑吟吟地看向花颜靡丽的妙音门门主,只觉这位被薛书雁保护得滴水不漏的小美人简直就像是被一头皮毛斑斓的猛虎给护着的妍丽又芬芳的花儿一样,委实赏心悦目得很,要是世界上真的有人能不在这无双的美色下动心,那此人多半心智有问题吧: “任是无情也动人呢。” 杜云歌:……我不是!不是我!我没有!你们都是从哪里看的这些奇奇怪怪的话本子听见这些乌七八糟的传闻的! 而就在这时,从门外蓦地传来一声轻笑: “呵。” 这个笑声杜云歌简直太耳熟了。在听到这笑声的一刹那,她浑身的汗毛都来了个齐齐立正,差点没魂飞九天外,下意识地就一把抓住了薛书雁的袖子。这时,那人的声音才慢悠悠地补上了后半句话,可见杜云歌之前的那一系列操作有多行云流水了,这倒是让薛书雁的心情微不可查地好上了那么一点: “真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杜门主,门主可真是好兴致。” ——这才是真正的何蓁蓁! 杜云歌这下是头也不想回了曲儿也不想听了。因为有薛书雁在她的身边,所以她心里的底气还是蛮足的,前任秦淮舵主竟然和何家庄有勾连的新仇和上辈子命丧于何蓁蓁之手的旧恨叠在一起,使得杜云歌在艰难辨别出身后的人竟然只有数人的脚步声之后,一瞬间杀意滔天: 如果在这里把何蓁蓁给杀人灭口的话……按照天在水的姑娘们对她的信服程度,想要封锁个消息,那还不容易?何蓁蓁一死,本就草莽起家的何家庄没了这条毒蛇领头,一群乌合之众还能强到哪里去?索性把何家庄也一起灭掉,也算是给她的薛师姐报了上辈子的仇了! 但是这个想法只是在杜云歌的脑海里打了个转,便被封存回了心里最深的地方,因为她深知眼下还不是这么做的好时机。 人在江湖行走,最重要的便是“义”这个字。多少年前五胡乱华之时,全武林抛弃门派成见共同御敌,为的便是家国大义;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扬言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为的便是生而为人的情义;她的母亲、前任妙音门门主为了那批后来给她做了嫁衣的红云锦只身夜追三百里,为的便是妙音门与朝廷世世代代修好的道义。 既然何家庄眼下还没跟妙音门撕破脸皮,那为了不让妙音门世世代代攒下的好名声毁在她的手里,为了不让自己占了个“出手不义”的劣名,杜云歌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干出这么无脑的、仅凭一时意气就用事的阴险手段来! 而且趁着人家势单力薄,就要在自己的地盘上仗着天时地利人和恃强凌弱,这跟何蓁蓁那种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要是杜云歌真的有心要撕破脸,那也要搞清楚为什么何家庄的密藏之毒会出现在这里才行,等把这些如山的铁证往何家庄的人面前一甩、让他们即便巧舌如簧也再难翻案,就算杜云歌当场下令让薛书雁大开杀戒,外人知道了之后估计也没什么好说的,最多也只能意味不明地夸一句当代妙音门真是铁血好手段而已。 何蓁蓁浑然不觉自己和自己的几位侍从已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圈又走了回来,好侥幸才保住了自己的颈上人头。她一开始还没看到秦珊珊呢,还在那里跟杜云歌客客气气地寒暄: “远来是客,不知门主可否愿意招待我一杯水酒?” 薛书雁猛地上前一步,冷声道: “天在水这几天不招待外人,还请何庄主自便罢。” 怕是全中原武林里,除去峨眉掌门这样的一派魁首之外,年轻一辈里也只有薛书雁能让何蓁蓁心生忌惮之情了。如果说“不招待”的是杜云歌,何蓁蓁还能厚着脸皮黏一会儿,毕竟江湖人都知道杜云歌人美心善——说得难听点就是傻乎乎,但是如果这么说的是薛书雁的话,她还真不敢插科打诨糊弄过去,只得沮丧地准备离开了。 结果好巧不巧,薛书雁这么一上前,倒是把杜云歌正面对着的秦珊珊给露了出来。何蓁蓁刚想再说点什么呢,眼光一转,就看见了还在那里抱着琵琶的新晋秦淮花魁。这两人都穿着艳丽如火的红衣,长得也不是很好看——秦珊珊可能易容过先暂且不提——只有一双眼睛媚气横生。 那句话怎么说得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两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间十分凝重,找跟筷子敲一敲这两人之间的气氛没准还能听个响儿呢。 薛书雁让的这一下子可真是太赶巧了,巧得都不得不让人怀疑薛书雁是不是故意来这么祸水东引的一招的了。 最后打破这莫名尴尬的气氛的是何蓁蓁。她说话的底气都不太足了,强笑着问杜云歌道: “杜门主……这是你们妙音门的人么?” 杜云歌在心底暗暗对秦珊珊真情实感地道了个歉: 对不起,刚刚真是太冤枉你了。你还是比何蓁蓁这种人要讨喜的。之前竟然把你误会成她,太错怪你了。 ※※※※※※※※※※※※※※※※※※※※ 【小剧场】 杜云歌:呜呜呜呜这个人跟何蓁蓁好像呜呜呜呜呜,都穿红衣都浪得一批,连名字都是ABB这个格式的!师姐!救我! 薛书雁·内心美滋滋·表面上稳得一批:好。师姐帮你打她。 秦珊珊:我今天就宣布我和那个何蓁蓁势不两立!!!【土拨鼠尖叫.JPG】 【再来一个小剧场】 杜云歌:对不起啊姐妹,错怪你了! 秦珊珊:没关系的,门主跟我走一趟塞外我就不怪你啦~正巧后天是良辰吉日,赶回去是有点来不及,那要不咱们就在中原成亲吧? 杜云歌:???????这个自我脑补式的小作文的本事怎么感觉似曾相识燕归来哦?????? 第40章 赏钱 何蓁蓁的这一问看似简单, 然而杀机四伏, 内涵得很。何家庄庄主本来就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人,仅有的那点好名声还是装出来的, 或者干脆直接一点,就是何家庄自己的人强行吹出来的而已。实际上在她那妩媚多情的外皮下藏着怎样的蛇蝎心肠,没人比杜云歌更清楚了。 杜云歌把自己放在何蓁蓁的角度想了想,突然觉得秦珊珊今天可能真的要小命不保。要是换做她看见了一个和自己不管是衣着还是气质都有种微妙的相似感的姑娘的话, 她也会不开心的, 但是如果换做何蓁蓁的话, 她的不开心可能就是“在犄角旮旯里狠狠地阴人”。 ——这位秦淮花魁一看就是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普通人,要是被何蓁蓁给实打实地阴着了的话,那她还有小命在吗? 于是杜云歌斟酌再三才回答了何蓁蓁: “何庄主对别人门派里的事就这么上心么?不管她是不是我妙音门的人,就凭她眼下正站在天在水里给我弹曲儿听, 何庄主也不好这么明目张胆地就从我们这里抢人吧?” “要是何庄主也喜欢听曲儿的话,外面花舫酒楼那么多,一家家找过去, 总能找到合心意的,何苦来夺人所爱呢?那就预祝庄主能够找到合自己口味的唱曲姑娘, 我就不送庄主出门啦。” 何蓁蓁僵硬地笑了笑, 那双素来勾人得很的眼睛里丁点儿笑意也没有,依然冷得有种瘆人的感觉: “杜门主可真是……怜香惜玉。” 还没等杜云歌反驳呢, 她就上前一步行了个大礼, 竟是明摆着赔罪来的了: “但是好教门主得知, 何某今日前来并不是为了结仇, 而是为了化解我们之间的一点小误会的。” 她这刚上前一步,薛书雁也就上前了一步,正巧把杜云歌护在了身后,本来就弹出了一小截的雁翎刀更是往外拔了一大半,寒芒闪烁间,便愈发有种剑拔弩张的感觉了: “何庄主,有话退下说,莫要离我们门主太近!” 何蓁蓁被这又冷又硬的话给堵了个闹心,刚想半真半假地说一句“你们妙音门门主就这么金贵么,别人碰都碰不得”来活跃气氛间或抱怨杜云歌太金贵,就见薛书雁对她轻飘飘地丢了个眼神过来。 ——那简直不像是在看活人,而是在看一个死人。只是这么一瞥过去,都有种寒风阵阵的、阴森森的感觉了。 何蓁蓁在这样的注视下狠狠地打了个摆子,心想,果然要扳倒妙音门的话,就要从杜云歌这个门主入手,但是只要有薛书雁在这个只有脸能看的废物身边的话,那么即便她机关算尽,也没有办法伤到杜云歌的半根毫毛。 如此一来,何蓁蓁不得不退回了原位,薛书雁这才收刀入鞘,回到了杜云歌身后恭敬侍立,完全看不出之前那个凶狠得都莫名有点暴戾气息、且冷漠得让人不敢对视的人和眼下这个低眉顺眼地跟在杜云歌身后的家伙是同一个人。 “近日来我何家庄出了个叛徒,带着‘簪花’前往秦淮,说我何家庄苛待了他,他就一定不能让我们好过,定要让我何家庄变成中原武林中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才是。我一得到消息就来了,生怕被这玩意儿离间了我们何家庄和诸大门派之间的关系,全秦淮能联系上贵门的地方只有这一座天在水,可是天在水又好多天没开张了,我一看就知道是门主来了。”何蓁蓁叹了口气,眉目间便流露出了一点疲倦的神色出来,就好像她真的被这个莫须有的叛徒给伤透了心一样: “本想直接前来告诉门主的,要对此等小人加以提防,可是门主身边的这位胡人啊——”她有意无意地瞥了薛书雁一眼,冷笑道: “真是喜怒无常,暴戾得很,之前比武的时候可把我给吓破了胆,今儿个前来,还是好容易鼓起勇气来的呢,还请门主万万莫要责怪我姗姗来迟。” ——自五胡乱华以来,人人都觉得胡人是性情暴虐、冷血无情的化外蛮夷,这么多年过去,中原人对他们的感观也没有改善多少,而薛书雁天天都摆着一张冷脸,端着副“除了我们门主的话外我谁的话都不听”的架势,更是让妙音门以外的人对她的误解更深了。 杜云歌心想我可去你个大头鬼吧,我师姐脾气有多好我是最清楚的了,还用得着你在这里多嘴多舌、挑拨离间?用你的脑子想想我会听你的吗? 但是她转念一想,又猛地背后出了一身冷汗: 别说,上辈子她还真的就被何蓁蓁给骗到过。薛书雁不善言辞,外冷内热,她素来是知道的,但是之前因为薛书雁冷脸的时候委实太吓人了,就连杜云歌都没怎么敢跟她交心,就被说着一口软甜话儿的何蓁蓁给骗下了忘忧山,再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也就是说,如果杜云歌这辈子没有重来一遍的话,也就不会和薛书雁拉近关系到这种地步,也就真的有可能被这一番话给挑拨离间成功?! 吓得杜云歌赶紧抓住了薛书雁的袖子。 何蓁蓁:???感觉起到了反作用??? 之前杜云歌在听到何蓁蓁的声音的时候,就已经拉住了薛书雁的一边的袖子了,在跟何蓁蓁说话的时候也没有放开,要不按照薛书雁的性子,是断断不会只上前半步以示警告的,怕是要直接把刀给抽出来横在面前,给何蓁蓁切实演示一下什么叫做你敢再上前半步就给你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何蓁蓁已经对离间这两人不抱什么指望了,只能在心底恶毒地扎小人,诅咒这两人赶紧某天因为胡汉之争闹翻吧,普天之下因为这事闹翻的同胞手足、恩爱眷侣还少么?要是这两人某天真的因为这种事闹翻了的话,她肯定要大笑三声然后摆上三天三夜的流水席以示庆祝! 不过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的,既然何蓁蓁已经起了个头,那少不得要把接下来的话给硬着头皮说完: “这可真真的让人不解……哎,都怪我御下无方。明明我们一直都有好吃好喝地养着这帮人的,可是他们为什么要做出此等忘恩负义之事呢?真是让我伤心。” ——杜云歌好像今晚除了开口保下过秦珊珊之外,就没有率先开口的机会。不过这也是好事,毕竟多说多错的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万一她真的一不小心说出点什么应该只有何家庄的内部人士才知道的东西来的话,那她的麻烦可就大了。 然而谁都没想到,接过了这个话头的竟然是秦珊珊。 红衣的花魁轻轻拨弄了下手中的琵琶,一串铮铮的琴音便从她修长的十指间流泻出来了,成功地让还想画蛇添足解释一番的何蓁蓁和差点脱口而出“我信了你的邪”的杜云歌全都止住了话头,这时,她才抬起眼笑了笑,轻描淡写道: “门主还没给我赏钱呢。” 杜云歌心里“咯噔”一下,再转眼看向何蓁蓁的时候,心里便暗暗地叫了声苦: 这位花魁拉仇恨的本事真的跟她唱歌的本事一样,都是一等一的出挑。托她的福,何蓁蓁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自己的身上了,直接就冲着这位挑了个好时候打岔的花魁去了: “区区卖唱的……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的眼中只有妙音门门主,而没有我这个何家庄庄主?!谁给你的勇气轻视我的?!” 直到这时,秦珊珊的脸上才终于有了点惊诧的神色出来,就好像直到刚刚她才看到面前这个跟她微妙相似的何蓁蓁一样,而下一秒她说的话也证明了这一点: “是的呢,刚看见。” ——被杜云歌和薛书雁轻视的话,何蓁蓁可能还没这么生气,因为她们一个是妙音门门主,一个是中原武林公认的当世少年英杰,就算她们一个只有脸能看、一个还是个身份尴尬的胡人混血,何蓁蓁再怎么在心里瞧不起这俩人,明面上她们的身份还是对等的;但是如果被一个卖唱的秦淮花魁这么说的话,别说何蓁蓁此等小肚鸡肠的人了,恐怕是个正儿八经的人就忍不下去。 就在何蓁蓁怒发冲冠、差点就要把腰侧的鞭子抽出来,把这个胆大包天的花魁给好好教训一顿让她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当口,只见秦珊珊轻轻巧巧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对她们盈盈一拜,笑道: “谁给我这份赏钱,我就看见谁。” 杜云歌心想好姑娘你可别再惦记着这份赏钱了吧,赶紧跑路才是正事,没看见何蓁蓁拼着在我妙音门的地盘上动武也要把你给毁容的决心吗,便急忙开口道: “你要什么?” “我呀——”秦珊珊的眼波流动之下,突然就对着杜云歌笑起来了。她那双眼是真真的勾魂摄魄得很,何蓁蓁这个程度的勾人在她的面前,就是班门弄斧、小巫见大巫了,半点都及不上这位秦淮花魁的动人: “金银珠宝这样的阿堵物儿,我是不爱的,但是我素来喜欢漂亮的东西,美人美酒,绫罗华服,香车宝马,我都喜欢。” “既是如此,请门主让我亲近下如何?能抱一抱小门主,也算是了了我毕生一个心愿啦。” 这下想揍她的人已经不止何蓁蓁一个了。 杜云歌:??这位朋友??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作?! ※※※※※※※※※※※※※※※※※※※※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勇士君、鲜肉包的地雷,感谢昨日青空、勿忘我x10、为什么我莫得头发x6、dreamcatcherx10、≧﹏≦心底的小秘密的营养液╰(*°▽°*)╯ 第41章 易容 不怕死的秦珊珊到最后还是没能从杜云歌这里讨到赏钱——不管是哪个角度的, 就被天在水的姑娘们给齐心协力地送出了门去,顺便往她手里塞了好几块碎银,想来她们的心思和远在忘忧山之上的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的心思是一样的,完全不想看见自家的这么大的一棵好白菜被人给拱掉。 等她被强行送出门了之后, 杜云歌才发现何蓁蓁竟然还没走掉,还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地站着,想来是在等着她表态呢。杜云歌回想了一下刚刚何蓁蓁说了个怎样的故事,就莫名有点想笑: 看来何蓁蓁是真的把她给当成三岁小孩儿在哄了。 先不说如果真的让何家庄在中原武林中没有了立足之地的话, 那个还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的家伙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就冲着何蓁蓁说的“此人能从何家庄一路逃到十里秦淮”, 杜云歌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 何家庄是何等戒备森严之地!她上辈子后来隐隐发现不对头,想通过爬墙挖地道钻狗洞和混在前来送菜送衣料的人里等一干方式逃回忘忧山的时候, 就被何家庄的守卫给无数次地客客气气挡了回去;等到后来何蓁蓁跟她亲亲热热地谈过话之后, 她就更不想回去了, 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被蛊惑得头脑都不清楚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 她上辈子的头脑什么时候清楚过? 眼下何蓁蓁还活像个棒槌一样矗在她面前呢, 看来无论如何都是要等到杜云歌的表态才走了。杜云歌清了清嗓子之后才笑眯眯地开口道: “既然何庄主有这个心专门来告诉我们, 那么我们肯定不会被这种小人的禽兽行径给离间了的,还请何庄主莫要忧心。” 何蓁蓁的脸有点僵,她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没搞懂杜云歌这是无心之言, 还是真的就突然聪明起来了,说话都夹枪带棒地指桑骂槐, 明面上是在跟她同仇敌忾, 实际上是在暗暗指责她多管闲事离间妙音门在场的两人。不过最后杜云歌长达十几年的傻姑娘的名声最终还是战胜了何蓁蓁心底的质疑, 便对杜云歌又施了一礼,道: “如果门主有什么关于‘簪花’的消息的话,可务必要告诉我呀。” 等何蓁蓁走后,杜云歌的神色才终于松懈了下来。天在水的姑娘们都很有眼力见,一见杜云歌明显地展露出了疲累的神色之后,有的立刻取来了黄竹手柄鹿皮包制的美人拳给她轻轻敲打着肩膀减乏;有的立刻奔去后厨问问还有没有点心汤羹之类的,有的话赶紧端上来给门主垫肚子,没有的话就赶紧手脚麻利地做一点出来;有的去倒了盆热水,取了块崭新的面巾要来给杜云歌擦擦脸醒醒神,只不过这位姑娘讨好的时候显然忘了个蛮紧要的事情的: 薛书雁还在杜云歌的旁边。 天在水的姑娘们从没上过忘忧山,对她们隶属的妙音门门主的了解和获得的那些消息多半是从江湖传言中得到的,但问题是又没多少人敢在妙音门的地盘上说妙音门的坏话,那不就等于找死么?所以她们对杜云歌的了解,便尽数都往好的那个方向去了。 等杜云歌来了之后,她的一系列举动在阴差阳错之下更是加深了这帮姑娘们对她的好感,但是如果天在水的姑娘们中哪怕有一人曾经有幸上过忘忧山、亲眼见过薛书雁究竟能护人护到什么地步的话,那么即便她们再怎么觉得杜云歌貌美心善,平易近人又温雅可亲,也不会敢像现在这个样子往前凑一凑了。 那块面巾还没来得及近杜云歌的身呢,就被薛书雁拦了下来。天在水的那姑娘还没反应过来这是薛书雁醋了,还以为是薛书雁在忧心这些东西的安全、会不会有些不明不白的东西在里面呢,便笑着解释道: “薛师姐请看,那盛热水的盆边上有圈玉不是?如果遇到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的话,就会变红,如果里面有毒的话,不拘毒量大小,就会迅速变黑,还请薛师姐放心”——让我去给门主擦擦脸解解乏吧。 结果她话还没说完呢,就瞠目结舌地看着薛书雁相当自然地从她手里把那块面巾接了过来。她下意识地想反抢,只见薛书雁的手就那么一绕一推,隐约间都有点小擒拿手的架势了,硬生生就把那块面巾抢了回来,对她淡淡开口道: “门主不习惯别人近身,还是我来罢。” 那姑娘眼睛瞪得浑圆,数息之后终于反应了过来自己竟然就这么被截了胡。她看着薛书雁执着温热的面巾靠过去给杜云歌轻手轻脚地擦脸、杜云歌半阖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说话的这幅画面,是真真地气得很啊,可是抢又抢不过薛书雁,只得一跺脚一甩头,悻悻地往后面花房去了,要给她们的门主折一枝花儿来看。 金陵秦淮的冬天与滴水成冰的辽东那边可真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辽东的冷是劈头盖脸的夹雪的朔风,寒风席卷之下百草摧折;金陵这边的冷是勾勾缠缠的凉意跗骨,虽然冷,但是总归不至于一到冬天就成片成片地冻死人,更不至于有塞外胡人遭了白毛灾进而铤而走险想入关劫掠的风险,在冬天养起花来,也比在辽东那边养要容易得多。所以金陵家家户户,只要有条件的,便都有那么个大花房,要是再讲究一点的话,花房的四壁还要用琉璃做呢,这样哪怕人在外面,也能看得见花房里的姹紫嫣红,岂不美得很? 这姑娘进了花房之后,想了半天都没想好要给杜云歌折一枝什么花送过去,正当她挑挑拣拣、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模糊间听到从头上传来一声轻笑,吓得她赶紧抬头望去,却什么人都没看见。 正当她摸着头怀疑是不是自己没睡够觉所以出现了幻觉的时候,一旁的红梅枝子突然动了动,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碰了一下似的。冬天极冷的时候会有些许胆大的鸟雀跑进来过冬,只是过冬也就过冬吧,它们还要把这些金贵的花花草草给啄得七零八落,那就不太好了,所以每天都会有当值的人进花房检查一遍有没有什么东西混进来。 难不成是今天当值的人偷懒了,竟然让花房里飞进了鸟雀?她一边想一边走了过去,想细细看看周围,到底是什么东西混了进来,毕竟这花房里的花花草草都金贵着呢,要是真的出了什么差错的话,不管是她还是今天负责照看花房的人,怕是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结果她刚在这株红梅底下站定,就闻到了一股极清幽的、浅淡的香气。 这香气来得无声无息又极为自然,尤其是混在这满屋子都是鲜花的花房里的时候,便更难以辨别了,一不小心就会把这股香味当做是哪种花的味道的。等到这位天在水的姑娘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似乎有哪里不对的时候,她已经在黑甜的梦乡边缘半醒半睡了,连扶着树的身影都在摇摇欲坠、好像下一秒就会倒头呼呼大睡一样。 她心知大事不好,进了花房的恐怕不是什么小猫小鸟之类的玩意儿,而是个危险人物,更有可能要危及她、乃至门主的性命。然而即便如此,她的眼皮就像是抹了胶一样渐渐地黏在了一起,哪怕她情急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匕首都割破了自己的掌心,鲜血都一滴滴地流到了地上,也抗拒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睡意,只得沉沉睡去了。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合上双眼失去知觉之前,看到了个一身红衣的身影,还有她的那只手,上面还残留着戴琵琶长甲的痕迹。 是刚刚被她们送出门去了的秦淮花魁?!她来这里干什么,又怎么会用到这么高级的迷香?! 秦珊珊弯下腰来,细细端详了一番她的眉眼,砸了咂嘴,不无佩服地开口赞赏道: “竟然能撑这么久,果然不愧是妙音门里的人。” 她从腰侧的荷包里抠了点东西出来,在手里揉开之后往着姑娘脸上一覆,半晌之后轻轻提起,一张半透明的面具便新鲜出炉了。等到秦珊珊把这姑娘搬到了个暖和又平坦的地方之后,还正儿八经地想了想要不要出去给她拿件衣服盖着,最后还是没去拿,甚至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服自己: “谁叫你长得不好看呢?没办法,要是你有你们门主的一半好看的话,我拼着被识破身份也要把你抱回房间去好好歇息的。对不住了啊,姑娘。” 随即她又取了点药水涂在脸上,数息之后从脸上揭了张同样的半透明的面具下来,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随即快手快脚地把新出炉的面具往自己脸上一拍,把边边角角的地方全都按平,这样一来,之前还在天在水的大堂里弹着琵琶唱小曲儿的秦淮新晋花魁,便摇身一变,成了天在水里的姑娘了。 除去她还穿着那件惹眼的大红色衫子之外,这一手易容功夫堪称天/衣无缝。然而仅仅这么短暂的展露真容的一瞬,也能看出不少东西来了。若有认识薛书雁的人在旁边看着的话,那定能自这惊鸿一瞥中认出—— 这位自称“秦珊珊”的秦淮花魁的真容,竟然和薛书雁有那么点微妙的相似,都是深目高鼻的胡人的模样。 ※※※※※※※※※※※※※※※※※※※※ 【小剧场】 倒霉催的天在水的姑娘:我要给门主擦脸呜呜呜呜呜—— 薛书雁:门主不习惯别人近身。 天在水的一干姑娘们敢怒不敢言,最终还是有位勇士站了出来:那你呢?你就不是别人了??? 薛书雁:门主是我未来的内人,这样的话我自然不是外人。 杜云歌???????????? 秦珊珊:?????真当我不敢截胡是吧????? ↑↑↑你说你作个啥呢,活着不好吗小老妹。↑↑↑ 第42章 攀折 一般来说, 易容大师们的真脸都不会太好看,因为千人千面各有不同,想要完美地把自己给易容成另一个人,那就必须先对自己的脸动手脚, 不管原来的真脸有多好看,都要通过削骨挖肉等一系列方式,强行把原本的脸变成泯然于众人的平庸的脸才成。因为只有一张不管哪里都平庸得很、没有任何特点的脸,才能达成最本真的状态, 在这样的基础上做易容, 才有事半功倍之效。 但是如果选择剑走偏锋的易容方式的话也不是不行, 那就是通过直接从别人的脸上拓一张面具下来戴在自己的脸上,这样制成的面具不仅逼真得很, 而且还造价低廉, 只要每次佩戴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 也不会脱落, 除去对面皮的损伤有点大、每次戴完面具都要精心保养一番之外, 堪称完美。 但是问题出就出在这个后续的保养上。在这一系列繁琐的保养程序中, 仅一味新鲜的羊初乳便很难求了,要是没有了这味羊初乳,那戴这样的面具不出三次就要毁容的, 可羊初乳这东西哪怕在胡人那边也金贵得很,怎么可能卖给素来和他们不和的汉人呢?更别说这羊初乳还要一用就是三个月起了。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来讲, 眼下敢戴这种面具的, 要么是财大气粗、家大业大的望族子弟, 要么就是胡人他们自己。但是如果真的有能养得起这么多羊来取羊初乳的大户,那他们又怎么会允许自己家里的人去学这种邪门歪道的玩意儿呢?即便是不以易容为惮的江湖人士,能达到如此有钱的地步的人也寥寥,哪怕是生意做得五湖四海无人不晓、据说还有藏宝图的妙音门,也只不过能勉强负担得起这巨大的开销而已。 在种种条件的限制下,几乎已经可以断言,如果真的有人用这种短效的、但是见效快又花费巨大的易容办法来改头换面的话,那么这个人基本已经可以确定是个胡人了。 秦珊珊哼着小曲儿,踮起脚伸长手臂,从这株腊梅树的最顶端折了一枝开得正好的红梅,美滋滋地往大堂赶去。她心里都谋划好了,如果薛书雁不在的话,她送完花就正好可以把杜云歌拐走,虽然这样的可能性不太大就是了;如果薛书雁在,那也无伤大雅,反正她的轻功可是她的师父亲口说过的天下第一,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能追得上她,她白天找不到下手的机会,那夜深人静的晚上也找不到么? 果不其然,等到她带着这枝腊梅来到天在水的大堂的时候,薛书雁果然还呆在杜云歌的身边,瞧她那个粘人的架势,要是不把那明显异于中原人的眉目露出来的话,谁会相信这就是堂堂妙音门的大师姐呢? 正在这时,杜云歌也看见了她,便招了招手叫她过去,然而也没敢让她离自己太近,小声道: “你莫要怪我师姐,我是真的……不习惯和外人离得太近。” 秦珊珊刚刚还在美得冒泡呢,心想终于又和云歌离得这么近啦,真是好生开心,结果杜云歌这一说话,可算是把她从跟薛书雁一脉相承的自我脑补里给拽了出来。秦珊珊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她现在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天在水的姑娘,而不是什么秦淮花魁和峨眉弟子,更不是—— 杜云歌还在等着她的回答呢,秦珊珊清了清嗓子低眉顺眼地回答道: “有劳门主挂念,我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人,早就忘了这码子事啦。” 她边说话,边把手头的梅花递给了杜云歌,问道: “门主喜欢这个么?把它放在蓄满了清水的白瓷梅瓶里,摆在多宝架上的时候定然又风雅又好看得很。我觉得门主定会喜欢,便为门主攀折了来。” 杜云歌接过花枝,细细端详了一番之后答道:“自然是喜欢的,只是我看着这花,倒不像是生长在外面的天地下的,倒像是养在花房里的。” 秦珊珊一惊,笑道:“真不愧是门主,一眼就能认出来。不错,这正是我天在水的花房里折来的梅花,可门主是怎么认出来的呢?” “腊梅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又是岁寒三友,长在暖房里从没经过风吹雨打、更是连丁点儿的霜雪都没经过的,自然和外面的那些愈寒愈美、愈冷愈艳的同族不一样着呢。”杜云歌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弄了下开得正好的花枝,便有一朵红梅颤巍巍地从枝头掉落了下来,恰巧落入了她的掌心。 她把这朵梅花拢在掌心里,那极为娇艳的红色和她微微带着点粉色的白皙又细嫩的掌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好像是在茫茫无垠的雪地里突然见了位穿着正红的大氅、立在梅树下的美人一样,一见便使人有心驰神荡之感了。尤其是当杜云歌抬起眼,目光下意识地追逐到了薛书雁所在的位置之后才含笑说话的模样,真是让秦珊珊看得眼里冒火心里滴血,只恨自己不是那个万年没什么多余表情的冰山脸,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我师姐近年来给我移了棵梅树,就在我们忘忧山的习武堂门口呢。” “要是哪天你成了秦淮的舵主,年末前来对账和领回执的时候,你来找我,我便指给你看。” 幸好秦珊珊的自制力到位,否则的话她肯定就要脱口而出“门主要是跟我走,别说一棵梅树了,就算是十棵百棵一园子的,只要你对我笑笑,我就全都给你移过来”。然而薛书雁冰冷的眼神已经扫过来了,秦珊珊对此是不怕的,但是她眼下可不是秦珊珊,而是个普通的天在水的姑娘,自然要怕一下的,便赶忙行礼告退了。 临离开大堂前,秦珊珊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看了杜云歌最后一眼,想道,如此美人,即便今晚去拐的时候还能再见,可是夜间的美人终归是夜间的,白日里的执花美人是白日里的,各有各的美,错过了哪一样都不好。尤其是这执花美人,当真是人间绝色,看一眼少一眼,自然要多看看、大饱眼福才是—— 结果下一秒她就后悔得恨不得自戳双目了。 只见薛书雁貌似漫不经心、但实则动作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地就从杜云歌手中抽走了那枝开得正好的红梅,对她说: “这枝梅开得太好了,要是摆在你房间里的话,香气过盛,怕是要扰了你的清梦的。” “你要是真喜欢这个的话,我们这就去折一枝新的如何?选那种只开了一半的,养在瓶子里还能养得更久,岂不更好?” 杜云歌由衷赞叹了一句:“还是师姐想得周到。” 秦珊珊:???请摸着良心说话,梅花香气什么时候还有过盛的这个说法了?也就小门主对你信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才不会怀疑你闭着眼睛说的大瞎话了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被刚刚的那一幕刺激得决定今晚就动手抢人的秦珊珊好不惋惜地砸了咂嘴,觉得颇有种举世无双的妍丽的琼花旁边,却伴生了一头斑斓的猛虎一样,有点煞风景得很。 不管是在忘忧山上还是在峨眉山上,乃至眼下她们一同来到了秦淮,两人的住宿安排都没有任何的变化:要是有套间的话两人就合住套间,杜云歌睡在里面,薛书雁睡在外面;要是没有套间的话,那就算是往一整个屋子里搬个碧纱橱再加张床,把好好的屋子给分成两部分也要让两人睡在一起,峨眉的掌门就是这么干的。 虽说杜云歌武艺不精,这么安排完全是为了保护她而如此考量的,但是这也委实过分亲密了点,要是这么住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的话……怕是孩子都有半打了。幸好跟她同住的人是薛书雁,对两人清誉都无碍,要是把薛书雁换成同龄的外人的话,指不定要有怎样的闲话传出来呢。 正因为有薛书雁在外间,所以杜云歌便觉得万无一失了,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格外安心。只是人的梦到底舒不舒心,怕是和有没有人陪着关系不大的,否则的话杜云歌也不会在梅花的清香环绕下入眠之后,却做了个如此惊心动魄的梦了。 杜云歌一沉入梦里,就被扑面而来的血盆大口给吓了一大跳,温热的腥风迎面扑来,真实得都不像个梦了,倒像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事情一样。 她连滚带爬地从刚刚在的那个地方爬走,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土石崩裂的声音,阵阵的沙尘从背后飞溅开来,劈头盖面地把杜云歌给糊得迷了眼。她一边往远处跌跌撞撞地跑去,一边努力转过头去想看清刚刚那是怎么一回事,才发现她刚刚在的位置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一道印子,而之前那个差点要了她小命的东西也一直跟在她身后穷追不舍,即便她撒丫子奔逃的时候已经把毕生所学都用出来了,也没能拉开二者之间的距离半分: 那是一头狼。 ——不对。杜云歌突然反应了过来,即便她再怎么学艺不精,于轻功一事上也不该这么不济的,只要来的不是蓄意想要她命的人,按照她近来刻苦修习的成果,在区区一头畜生的面前怎么说也应该有一逃之力的,何至于此? 果不其然,她伸手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身形还是之前那个梦里的样子,年幼得很,短手短腿儿的,一看就不像是能打能跑的样子;而她失去的,也正是这段记忆,难不成这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个梦就是专门要让她回忆起这段莫名失去的记忆的? 如果这不是梦,而是真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话…… 那么幼年之时学艺不精的她,到底是怎样从这头一看就饿疯了的恶狼的嘴下保全了性命的? 第43章 赐名·二合一 就在这个念头电光火石之间从杜云歌的心上闪过的时候, 她突然被迎面而来的一股大力给撞翻在了地上,而正在这时,身后的狼也扑了上来,张开血盆大口就往她的身上咬去——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紧紧地闭上了眼, 等待着即将传来的尖牙利爪穿透和撕裂血肉的痛楚。然而预料中的痛楚并没有袭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还有一句依然明显带着塞外胡人口音的: “别动,别跑。” 杜云歌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这是自家薛师姐来救她了, 而直到这时, 她错眼之下才看见为什么薛书雁要把她扑倒在地, 因为她发力之下奔向的前方其实并不是什么坦途,而是一道被掩藏得很好的极深极深的裂隙, 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看的话, 是很难看见隐藏在葱葱郁郁的芳草间的这一道堪称天堑的险恶深谷的。 她这一口气还没松出来呢, 就被劈头盖脸浇下来的温热的血雨给洒了个满脸。只见薛书雁咬着牙、抿着唇, 瘦削的后背都被狼爪给挠了个皮开肉绽也没松开握着匕首的手, 就这样反手一送, 那把寒光闪烁的匕首便深深地没入了狼腹! 她的眼神凶狠又冷静,隐约间竟然有点跟这头狼如出一辙的滋味了。 ——就在这一瞬间,杜云歌突然明白为什么即便五胡乱华都过去了这么多年, 人们也对胡人依然避犹不及,哪怕是混血的薛书雁都讨不得半点好了。 不仅仅是因为她那个冷漠得似乎不把任何东西放在心上的眼神。就在薛书雁反手用匕首杀掉了那头恶狼的一瞬间, 她们之间的距离已然近到了只要再往前轻轻一凑就能吻上的地步, 气息交融间杜云歌发现, 即便是身负如此骇人的伤痛,薛书雁的呼吸甚至都不带分毫的紊乱,就好像她刚刚并没有跟恶兽以命相搏、而只是吃了个点心一样稀松平常。 换而言之,她这位胡人混血的师姐,在刚刚救了她的那一瞬间,是真的没有把自己的命放在心上的。 等确定了身后的狼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具尸体之后,薛书雁才反手一推,把它给狠狠地掼在了地上,眉目漠然得就好像刚刚在鬼门关边上打了个滚的不是她本人一样。她扶着膝盖粗粗喘了好几口气,才直起身来对杜云歌言简意赅道: “走了,春护法找你回去吃饭。” 杜云歌一瞬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不管是现在的这个杜云歌还是梦里的那个小小的杜云歌,都感觉眼前一阵阵地发昏,脑子里也是乱成一片,就好像有千百万个小人儿拿着棍子在里面搅来搅去、就是不让她思考一样,半晌之后她才抖抖索索地拼凑了一句完整的话出来: “……伤!你的伤需要包扎!” 薛书雁很是疑惑地抬头看了她一眼,杜云歌这才发现她的年纪比上一次做的梦的年纪还要更小一些,胡人的口音也重得很,甚至不管是刚刚杀狼的功夫还是将她扑倒在地的身法,都完全不是妙音门的功夫。也就是说,这位更小一点的薛书雁应该是才刚上忘忧山不久,而且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凤城春和云暗雪甚至连门派内部最基础的东西都没传授给她,否则的话,就以薛书雁练武的天分,哪怕只是学了几个月,那也不至于连杀一头狼都这么狼狈。 薛书雁开口说话的时候,那种完全异于中原人的、带着明显的后鼻音的胡人的感觉便更为明显了: “为什么要包扎?” 杜云歌心想受了伤要包扎起来不是常识吗,要是就这么放在外面不管的话可能要发炎化脓出人命的,结果她张了张口,却又猛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来。 ——像薛书雁这样的混血的命,在很多人的眼里是委实算不得命的。连年幼的、在忘忧山上长大,理应对山下的这些事都无知无觉的杜云歌也在侍女和弟子们的闲谈中偶尔能听见一些。 汉人这边对混血们的态度还会好一点,最起码有个儒家的仁义之道的遮羞布在那里挡着,不好做得太过分,但是胡人就不一样了。胡人把混血捉去和牛羊之类的畜生养在一起、等放牧的时候还会把他们和牲畜赶在一起去吃草、尤其是在短暂入驻了中原的那段时间里,用人来做脚踏、拉犁、拉马车之类的种种丧心病狂泯灭人性之事简直一言难尽,这也成为了不少人在攻讦胡人、一力主张对外用兵的时候最喜欢选用的理由: 徒蒙人之表象,内里实乃禽兽,所作所为令人发指,教化无用,非用兵不能止也! 薛书雁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踉踉跄跄、走一步就要半跪下来歇一会了,急得杜云歌又有点想哭的滋味了,但是她要是真的在这里哭了的话,那可就真的只是个什么都做不成、只会添乱的废物不说,没准还要在这里把薛书雁的一条小命给葬送掉。她紧咬着牙关,拼命地眨眨眼,强自把即将夺眶的泪水给憋了回去,试着把薛书雁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半扶半搂着她哽咽道: “抓紧,我带你回去。” 最后杜云歌还是用她那半吊子的轻功勉强带着薛书雁回到了妙音门内,一进门就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指着薛书雁背后纵横交错得那叫一个万分精彩的血肉模糊的伤处对凤城春哭道: “……我错了!” “我以后再也不会随随便便就跑去后山玩了……是我不好,是我对不住她!咱们有没有什么上好的伤药?快给她用上……” 她的最后一句话还没能说完,就被自己打出的一个哭嗝给直接憋了回去,搞得凤城春一时间都不知道是先心疼她还是先被她给搞笑、还是先心疼薛书雁给薛书雁拿药的好,最后还是夏夜霜虎着脸打了盆清水来给薛书雁上药,一边上药一边慢慢地皱紧了眉。 全妙音门最精于医术的夏夜霜出手果然不凡,哪怕脸色板得比十天半月都没有刷过的锅底还要难看,手上的动作依然迅捷又轻柔,就好像是蝴蝶振翅一般,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内就把小小的薛书雁给包成了个粽子: “成了,好好将养着,以后留的疤还能轻一点呢。” 杜云歌当时虽然小,但是爱美之心便可见一斑了,一听见要留疤,天爷,那还得了?便急急追问道: “夏护法夏护法,我知道你最厉害啦,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她身上不要留疤下来?她这么好看,要是留了疤该多可惜呀,以后还怎么嫁人?” ——谁都没有看见,薛书雁的神色在杜云歌脱口而出如此赤诚的、毫无保留的一句关心的话语的时候,微不可查地轻轻松动了那么一小下。 夏夜霜先是被她的这个马屁给拍了个通体舒畅,等听完了杜云歌详细的要求之后差点没当场表演一个什么叫怒火攻心之下一口凌霄血血溅三尺: “我的好门主哟……你以为从阎王爷手里抢人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吗?要是放在没个深厚家底的别门别派里,别说只是像现在这个样子留疤了,伤得这么重,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眼看着杜云歌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样子,夏夜霜摸了摸她的脑袋,开口劝慰道: “而且人家草原儿女又不是靠脸吃饭的,哪怕留了伤也不要紧,不耽误嫁娶。要是她未来的爱侣介意这点东西的话,那就说明这根本就不是发自真心的爱,对不对?” 杜云歌想了想,倒也是这个道理,便趴在薛书雁的床边絮絮地跟她说话,说着说着就又难受起来了,只觉自己真是不学无术得很,可是这也没办法呀,她又不是偷懒耍滑,是真的学不会! 云暗雪门下的那些弟子里不乏天资聪颖之人,短短几天过去就能练熟一套基础剑法了,可是她呢?好几个月过去了,还在学习怎么挥剑呢;凤城春门下的弟子里不乏过目不忘的能人,当同样都是从一本书开始看起的弟子都开始看那些高深奥妙的武学典籍了,杜云歌还在那里对着最基础的书苦苦挑灯夜战呢。 凤城春和云暗雪都劝过她,说各人有各命,不要强求,杜云歌也知道自己可能真的在这方面有点欠缺,再说得不客气一点就是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她平日里已经看得很开了,然而在面对自己学艺不精造成的如此血淋淋的后果的时候,便前所未有地自责和自我厌弃了起来: “……都是我不好……” 这句话还没说完,她就又哭出来了,晶莹的泪水洒在薛书雁身上白色的纱布上,瞬息之间便渗了进去,只留下一个深色的圆形水痕。 薛书雁看着泣不成声的杜云歌,突然就开口问道: “你为什么要为我哭呢?” 她伤得浑身上下都没有一块好肉,尤其是为了护着杜云歌,她是直接覆在了杜云歌身上的,背后直接就被那头猛狼给抓得皮开肉绽了,只能趴一会坐一会。 换作像她这个年纪的其他人的话,乍然伤得这么重,怎么着都要哭几声、流点眼泪下来,好让自己的心里好受点,而且都伤得要去了半条命了,怎么哭都不会被人厌弃的。 然而即便如此,她面上的那种冷定的、淡漠得都有些不近人情的神色也没能被如此剧烈的痛楚化解多少。她就那么定定地看着杜云歌,丁点儿要哭的意思都没有,当她用那双黢黑的眼睛定定地看向他人的时候,饶是个成年人也要被这种独狼狼崽儿的眼神给看得有点心里发毛,然而杜云歌哭得稀里哗啦、泪眼朦胧的,自然就顾及不到这一点了。 她抽搭着说:“都是我不好……我学艺不精还跑去后山玩,你不该来救我的,我自己犯的错,怎么好连累你啊?” 薛书雁怔了怔,突然那好似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多余表情的唇边,便有了一丝极为细微的笑意出来。她身为一介混血,不管是在胡人那里还是在汉人这里都吃不开,但是今次在妙音门里,倒是有人比她那从未有过影儿的生身父母更为关切她了,使得她再怎么善于克制自己,也不得不为这份全然赤诚的心意动容,低声道: “别哭了,我没事的。” “你妙音门救我们一命……我自然也是要保护你的。” 她艰难地伸出手去,给杜云歌擦了擦眼角。杜云歌脸上和头上的那些之前在后山被泼得满头满脸都是的鲜血与蒙上去的尘土,已经被侍女们提来的一桶一桶的温水给彻底洗净了,还换了身崭新的衣服,这么一看,又是个粉妆玉琢、乖巧可爱的小姑娘,倒显得薛书雁伸出来给她擦脸的那只手黑得有点格格不入的意味了。 ——只是薛书雁从来不是会被这样的小事给困扰住的人,可以说,能让她切实感到困扰和迷茫的,必只有可能是类似于天下家国与内外相争这样的大事了。 所以她丝毫没有半点惭愧或者自觉不如的意思,照常擦了擦杜云歌的眼角,轻轻笑了笑: “那按你的说法来,我学艺不精,没能护着你……也是我自讨苦吃,怨不得别人。” “你哭个什么呢,傻姑娘。” 杜云歌这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的是两副画面。在一副画面里,她还是那个小小的、坐在薛书雁床前,被她这一番神奇的歪理给歪得哭都哭不动了的小杜云歌,是看不清薛书雁的神色的,眼前只有一大片朦胧的水色,倒是把那难得轻快的语气给尽收耳底了;另一幅画面则是她以俯视的角度看下去的,这样一来,薛书雁唇边那一抹实实在在的笑意,便被她全数收在了眼底。 从这一刻开始,杜云歌的梦境便混乱了起来,俨然是将要醒来的征兆了,所梦见的东西也开始跳来跳去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也亏得杜云歌还能推断得出这些都是什么时候的景象: 一会儿她梦见的是衣衫褴褛的薛书雁,踉踉跄跄地带着另一个面目不清的胡人少女历经千辛万苦上了忘忧山,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一字排开站在山门前,好像在争执着什么,随后还是给她们让开了路,把这两个受尽了颠沛流离、无家可归之罪的女孩给迎了进来,凤城春那一句淡淡的“养好了伤就下山去罢,乌扎卡族的内乱,我们妙音门小门小派的可掺和不起”犹在耳畔;一会儿梦见的又是薛书雁把那头狼的牙齿给亲手拔了下来,穿上了红绳戴在了她自己的脖颈上;一会儿梦见的又是那位胡人少女在秋月满的陪同之下走掉了,可是薛书雁留了下来,在凤城春与云暗雪的面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奉上两碗茶,等凤城春将茶细细喝过一口之后,才俯下身去,按着她的肩头道: “如果不是看在你豁出性命去救了我们门主的话,你们乌扎卡族内乱的这个烂摊子,我妙音门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出手相助的。” “既然你一意哀求,那么你也看见了,我派秋护法最擅双钩,轻功也好得很,打理起财务来更是得心应手,派她下山去和你那表妹一同回乌扎卡族,总定得住大局吧?” “我妙音门不随意插手山下事务的规矩万不可破。然而眼下,我派已经伸出了援手,那么莫说你一个混血了,就是让你那注定要执掌乌扎卡族的表妹日后年年都要给我们送东西来,你们也没得选,懂么?” “倒不如说……我们只留下了你一个人,还要把你培养成材,是你占便宜了。” 薛书雁又躬身深深地拜了下去,半晌之后才哑着嗓子道:“我晓得的。多谢两位师父。” ——杜云歌这才反应了过来,这便是她的薛书雁薛师姐拜入妙音门的始末。 于是她伸长了耳朵,定要在这个梦境里再留一会,便好似这个样子就能把她丢掉的这段记忆和这段时间里萌生的、和薛书雁的交情给尽数补回来一样: 她若是能在梦里再停留一会儿,是不是就能和她已经忘记了的那个小小的薛书雁更加接近一点,也就更能和现在的这个已经把面无表情的功夫给修炼得十成十、轻易不会展露自己的真实情绪出来的薛书雁更亲近一点了? “免了。”凤城春和云暗雪一同出声道:“要不是咱们门主给你求情,你还真不一定能留下来呢。” 杜云歌这才发现,小小的自己并没有出现在这个气氛莫名凝重的拜师堂里,而是在一旁的习武堂中孜孜不倦地练习着轻功的身法,也怪不得凤城春她们敢在这里就把这么赤/裸裸的、沉重的事实掰开说呢。 凤城春这才放开了按着薛书雁肩膀的手,道: “幸好你底子不错,也没有学过什么乱七八糟的别派的身法,还没长歪,依然是可造之材,只是无名无姓的终究不太好,不体面。你的母亲是汉人?还是父亲是汉人?” 薛书雁细细想了一番,道:“我父亲是汉人,姓夕——月。” 她说这个姓氏的时候带着浓重的胡人口音,倒把一个中原单字的姓氏给说出了俩字的名的感觉来,也幸好凤城春把这两个字连在一起多读了几遍才反应过来那是“薛”: “既然你父亲是汉人,便依照汉人的规矩,从父姓为‘薛’。” 当年还算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凤城春抬眼,看了看天边掠过的雁群,才惊觉眼下竟然已经是深秋了,便长叹一口气道: “我妙音门弟子,凡有姓名者,自初代门主开山立派以来便均取诗词中的字为名。” “便给你取‘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里的‘书’与‘雁’两字为名,从此以后,你便不再是乌扎卡部族里的人人皆可欺辱的无名混血了,而是我忘忧山妙音门,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大师姐,薛书雁。” “从此以后,你须得好生照看我们门主。你就在这里对着九天十地诸方神佛发誓,生是我妙音门的人,死是我妙音门的鬼,无论如何,只要你还有一口气活在世上,就定要护得我们门主周全!” 薛书雁闻言,二话不说揽衣便拜,当年还是个小姑娘的她完全没有日后宁折不弯、膝下有黄金的架势,只是个刚刚得了名字的胡汉混血,说话的时候却已经带了点斩钉截铁的铿锵的意味出来了。这么说话的人,只要认定了什么,便要拿出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来,直到把一腔热血都耗尽了、把这股锐劲儿都消完了,才能止得住这满腔的汹涌与澎湃: “从此我便是妙音门薛书雁!” “只要我还有一息尚存,便要从此都好生护得云歌周全,生是妙音门的人,死是妙音门的鬼,若有背叛之心,定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杜云歌还想再看一眼这个小小的薛书雁呢,就被一股大力给强行拉拽着从梦里醒了过来。她睁眼一看,好家伙,外面的天阴沉沉的,无星无月,即便帘子没有尽数拉上,也半点天光都不得见的,然而在这满室的黑沉沉里,倒是有个人在她的身边,一直锲而不舍地推着她,想来就是这人把她给从梦中强行叫醒的了。 杜云歌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咕哝道:“师姐……?大半夜的你在干什么呀,怎地不睡觉?” 她还想说我刚刚梦见小时候的咱们了的时候,那个人的动作突然就停下来了,半晌之后,才轻笑了一声: “师姐?” “你的好师姐眼下怕是顾不着你啦,小门主。” 杜云歌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这人必不可能是薛书雁!如果薛书雁要叫她的话,那怎么着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要是真的大半夜的有什么急事要叫她起来,那也肯定要先给她披上外衣再擦一把脸,好让突然被拽起来的她不至于太难受,怎么会就这样干干脆脆、什么别的事都不做地就光叫她起来? 结果杜云歌刚刚张口欲喊薛书雁进来的时候,就感觉鼻间传来了一阵极其幽微的、动人的清香。她心知不好,因为江湖上的那些手段她也是听说过的,说是药性越强烈的吸入性的迷香等物,闻起来也就越好闻,只有这样才不会让那些被坑害的人在第一时间就心生警惕。 然而再怎么警惕也没用了,迷香的药效已经完全发挥了出来,果然药性是强得很的那种货色。杜云歌只来得及往那人捂住她的口鼻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便失去了知觉,一头就栽进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了。 第44章 圣女 杜云歌再次醒来的时候, 是在某种颠簸不止的感觉里睁开双眼的。她还没来得及完全睁开眼看下周围, 自己眼下究竟置身于哪里呢,就听见从旁边传来了个带着满满的笑意的、像是祭灶用的麦芽糖那么甜的说话声: “可算是把你给偷出来啦, 小门主。” 这个声音跟杜云歌在梦里听到过的那个胡人少女的声音莫名相像,只是眼下这人说的是一口纯正的官话,丁点的口音都没有,倒让人有点不敢相认了: “想从那个煞风景的家伙手里把你弄出来还真不容易, 连我最后的一点迷魂香都用完了也没能把她给彻底放倒。这家伙怎么就这么穷追不舍呀, 跟在咱们身后跑了好远才彻底晕过去。” 杜云歌被这人的声音和这段话里过分多的信息量给惊得彻底醒了过来之后, 才发现自己眼下正置身于一辆马车之中。这辆马车不管是从内里的构造来看还是从挂着的帘子上的花纹看,全都不是中原的物事的感觉,就连垫在她身下的都是羊毛织就的毡子。一般除了那些种不出棉花也养不好蚕的塞外胡人,没人愿意用这个, 因为太糙了不说,还隐隐带着股膻味。 然而眼下她手里握着的,却是好一片柔软的、洁白的羊毛毡, 丁点儿的怪味没有,要不是杜云歌素日里用惯了绫罗绸缎, 还真认不出来这竟然是用羊毛织成的。 也就是说, 这个把她给从天在水掳走的人,定然是个胡人, 而且还八成是个什么部族里的、身份不低的家伙。而妙音门久居忘忧山上, 素来不问世事得很, 连上山了的弟子都不得再跟山下的人有什么牵扯, 怎么会突然来了个专门针对她的胡人呢?就算在杜云歌刚刚做过的那个梦里,妙音门曾经对当今草原上一等一的霸主部族乌扎卡族伸出过援手,可那也是多少年前的陈年旧事了,乌扎卡族理应对她们感激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做出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来? 就在杜云歌还在那里苦苦思索的时候,从一旁伸出了一双手,轻轻捧住了杜云歌的脸,把她转向了自己的方向,那个声音又笑道: “小门主,别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啦。” “来看看我呗,怎么,我不比那些东西好看么?” ——强龙不压地头蛇的这个道理杜云歌还是懂的。即便妙音门在中原武林里是数一数二的名门正派,无人敢攫其锋芒,但是既然眼下她落到了胡人的手里,那自然还是不要跟人杠着来的好,肯定暂时只能人家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更何况这个要求也不是那么的过分呢? 于是她乖乖地顺着这股力道转过了头去,终于看见这位胆敢从老虎口中夺食、从薛书雁的手底下抢人的勇士长啥样了: 果然就像杜云歌猜测的那样,这是个胡人,还是个长得委实不错的胡人姑娘。 她的眼睛很大,眼尾却又有那么丁点的下垂,便衬得那双睫毛长长的黑色的眼睛愈发有种浑然天成的妩媚感。这种多情的、风流的感觉深入骨髓,再加上她眼窝又深,还是副纯正的高鼻深目的胡人模样,连头发都带着点棕褐色的感觉,便让人有种先入为主的,“这是个多情却又没心没肺的人”的感觉了。 这位胡人姑娘伸手捏了捏杜云歌软乎乎的脸,还没开口呢,脸上就又带了点笑意出来,想来未语先带三分笑应该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了: “小门主,看呆啦?我好看么?” 杜云歌思考了一下,觉得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本着实话实说的原则,面前这姑娘都足够称得上“漂亮”——虽然不能跟她相比,更不能跟她的薛师姐相比,但是说一句人上之姿还是可以的——便点点头道: “好看得很。” 这姑娘终于心满意足地放开了捏着杜云歌的脸的手。然而杜云歌本来就生得细皮嫩肉的,以往冬天还在忘忧山上的时候,要是出门忘了往脸上擦点面脂,便有被风吹得皲裂的危险,这姑娘还没怎么用力呢,杜云歌的脸上就留了块通红的印子下来,委实可怜又可爱得很,让这刚刚还在跟杜云歌调笑的胡人姑娘一下子就慌起来了。 她下意识就伸出手去,想上手给杜云歌揉一揉脸,把这个不小心留下的印子给赶紧散去,但是又怕没掌握好力度,要是一不小心给这红彤彤的印子上再加一层,那就委实不好看了,于是那只手便尴尬地停在了空中,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半晌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杜云歌的手小声道歉: “我不是故意的呀,小门主,你可千万别怪我,等下给你找点药膏子擦一下就好啦。” 杜云歌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容易自来熟呢,搞得好像她们之前就认识了很久一样,但是她想是这么想的,可面上不敢展露出分毫来,只得客客气气地回答道: “我没事的。” 她想了想,又问道:“既然阁下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却又如此行事,那请问是阁下的部族和我妙音门有什么算不清的恩怨么?还是阁下急需银钱,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若真是如此的话,还请讲来听听,我好歹也是一派之主,在这些方面还是能说得上话的,不必致使阁下如此劳累。” 可未曾想她这一句话出来,直接就把对面的这位胡人姑娘给搞懵了。她睁大了那双特别好看的、多情的黑色的眼睛,认认真真地把杜云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往杜云歌的身边又靠得近了点,低声笑问道: “怎么,原来小门主是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完全把我给抛到脑后去了?哎呀呀,这可真是……怎么说的来着?‘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啊——” 她说话间的热气喷吐在杜云歌的耳畔,有种如兰似麝的感觉,而且还故意把最后一个音给拖长了,搞得像唱戏一样九曲十八弯的,媚气横生得连巅峰时代的何蓁蓁都不得不甘拜下风,可是杜云歌却硬生生从这不太正经的腔调里听出了点真心实意的难受的感觉来,便心下一惊,想道,坏了,这人可能还真的是她的熟人。 怕还真好巧不巧地是那个在她的梦里、面目模糊不清的小姑娘。 只是她好容易从阎王爷手里捡了条命回来,作为死而复生的代价便少了不少小时候的记忆,可是这种事情又不好告诉别人,除去“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惯常考量之外,就算她说,怕是也没多少人会信的,便只能含糊道: “我……不记得你了。” “我说嘛,只是数年不见而已,为何就使得门主与我生疏至此。”然而来自杜云歌的含糊不清的应答却好似给这姑娘吃了颗定心丸一样,她松了口气笑道: “只是不记得了的话那还好。” 杜云歌心想要是这都只不过是“还好”的话,那到底什么在你的眼里算是“不好”,结果她想着想着,一不小心就顺嘴把这句话给问出来了。 只听那姑娘轻笑一声,随即相当自然地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如果门主是因为和那个冰块脸凑对儿了,为了避嫌才不理的我,那我才要伤心呢。” 杜云歌差点就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是的是的我们是凑对儿了你快走吧我才不想理你呢”,就看见这姑娘伸手往窗外比了个手势,外面驾着马车的人便在空中抽了个响鞭,马车竟然就这样渐渐地停了下来,看来是要找个地方住宿了。在这渐止的颠簸里,她笑道: “若果真如此……那也没办法,反正小门主的人啊,我是一定要抢走的。就是抢起来难了点而已。”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分明在对杜云歌飞着潋滟的秋波,杜云歌却感觉背后出了一阵薄薄的冷汗,都把她的中衣给浸湿了: 这姑娘刚刚的那句话是说真的,半点说笑的意思也没有。 ——这可就吓人了。 一个人在说着“要拆散一对恩爱眷侣”这样的话的时候,都能面不改色得一点负罪感都没有,最多也就是感叹一下“无非就是抢起来有点难”,可见所谓的恩爱之情和世间的这些伦理纲常都束缚不住她,那么究竟还有什么能让这位姑娘的行事变得有迹可循呢? 马车停在了一家客栈的门口,这姑娘也不欲就着这个问题深讨下去了,便对杜云歌伸出手来,笑道: “来,小门主,我扶着你下车。” 杜云歌把手递给她的时候快速地感知了一下,发现这姑娘的手心和指肚全都跟她一样,细腻得很,便心中稍定,因为一般来说有着这么双手的人多半在兵器上不会特别擅长,就像她一样,哪怕天纵奇才的薛书雁手上都有不少茧子呢。等薛书雁追来救她的时候,只要给她一把剑,两人便能双剑合璧,把这位胡人姑娘给一举擒下了。 然而这位胡人姑娘对自己即将面临的、来自妙音门这俩人里外夹击的处境是半点预感都没有。在她的心里,杜云歌还是那个别人说什么她就会信什么的傻姑娘,被她这大棒加甜枣的套路给一套搞下来,还不是要对她服服帖帖的么?再好言好语地劝几天,把人给拐回塞外去,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么? 她扶着杜云歌下车的时候突然又问道:“如此说来,门主是不清楚我的名字的了?” 杜云歌心想我要是知道那才有鬼了吧,表面上却依然乖巧地点点头,就好像她还是上辈子的那个浑浑噩噩、见一个人对她好她就要什么都信回去的傻姑娘一样:“愿闻其详。” 这位胡人姑娘不疑有他,便毫无隐瞒地坦诚相告了: “我的汉人名字就是秦珊珊,胡人名字是玛依拉。” “不过自打我来到中原以后,便很少有人叫我这个名字啦,你也亲密一点,叫我珊珊就可以。” 杜云歌一脸震惊,简直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刚刚听错了什么:“你说你叫什么?!” 秦珊珊看她反应这么大,便难免有些心里泛酸,心想你的薛师姐也是胡人,为啥就没见你这么大反应呢。不过美色当前,哪怕是美人的震惊的脸,也别有一番韵致,便耐心地把自己的名字重复了一遍,还有意无意地加上了自己的部族和地位,也不知道是在炫耀给谁看: “我的胡人名字是玛依拉,是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杜门主!你别晕啊?!” 杜云歌只觉两眼一黑,硕大的两行血红的字就浮现在了她的面前: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呜呼哀哉,天要亡我! ※※※※※※※※※※※※※※※※※※※※ 【小剧场··血脉的力量是强大的·感受一下和薛师姐一脉相承的小作文吧】 秦珊珊·内心:我要做个自我介绍!一定要特别霸气又足够特别、但是不能让人看出我在炫耀,虽然事实上我就是在炫耀——怎样啦?!!我堂堂一个乌扎卡族的纯血的圣女还不能炫耀一下了吗?但是之前跟小门主见面的时候又用过汉人的名字,要是介绍两个名字的话会不会太啰嗦?……算了算了两个就两个吧,等过会有意无意地强调下自己是圣女就好了!一定没问题的!小门主一定可以被我给拐回去的! 表面:我的汉人名字就是秦珊珊,胡人名字是玛依拉,是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孔雀开屏.JPG】 杜云歌:………………不知为何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小作文的感觉。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昨日青空、落花盈我衣x2、爸爸x2、随随、勇士君x2、Phamx2、花无缺本缺的地雷,感谢赖美云的小面包x2、赫尼x10 的营养液!还有一位朋友你的三个营养液在后台是个空格_(:з」∠)_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名字是不是太长了或者有什么违禁词语和emoji呀,不显示的orz 第45章 避让 秦珊珊的这一番话便宛如平地起惊雷一样, 直接把杜云歌头脑中萦绕的那些迷雾全都打散了。之前那些朦胧的、记忆碎片也似的梦,和她上辈子半知半解的那些事情,就像是散落满地的珍珠被一条线给串了起来一样,慢慢地在杜云歌的头脑中全都理顺了起来, 形成了一整条完整的、有前有后的珠链: 乌扎卡族的圣女是薛书雁的血亲,这是上辈子的薛书雁在她的灵前亲口承认过的;而这辈子的薛书雁也说过自己有个什么都爱跟自己抢的表妹,看秦珊珊这个架势,应该也就是她本人了。 当年乌扎卡族内乱, 薛书雁和秦珊珊仓皇出逃, 情急之下前往妙音门求援, 妙音门一开始完全不想插手胡人的烂摊子的——她们连中原人自家的烂摊子都不想收拾呢,但是架不住薛书雁是个认死理的家伙, 一看就特别好操控, 兼以她救过杜云歌的性命, 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便留了她下来, 把她给收为了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 并且让薛书雁对着九天十地诸方神佛发了誓, 这便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对她不离不弃、呵护备至的原因,因为胡人虽然说留给中原人的印象普遍不太好,但是“能说到做到”这一点的血气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这样一来的话什么都能说得通了。杜云歌心想: 怪不得她的师姐上辈子哪怕都走火入魔了, 也要来带她的牌位魂归故里。因为是她的师姐对此有约在先,不管是出于相伴这么多年的情义, 还是出于对当初的那个誓言的恪守, 都不可能对她撒手不管的。 但是为什么在捋顺了这条线之后, 她会突然感觉这么难受呢? 秦珊珊是何等精明之人。她打小就知道怎么最大程度地利用自己的优势在长辈们的面前讨喜,比起本来就因为身为混血而矮了一头的薛书雁,她出身高贵又善解人意,嘴甜得很,起步点就已经不知道比她高到了那里去。两人血脉相近,在对很多东西的喜恶上都相近得很,然而东西多半只有一件,可喜欢它的人有两个,然而正因为秦珊珊在如何讨人欢心这一点上实在太擅长了,以至于在漫长的和薛书雁抢东西的过程中,身为名义上的表姐的薛书雁就从来没能成功过。 她一下子就发现了杜云歌不对劲的地方,心下一喜,便对杜云歌诱哄道: “你看你的薛师姐只不过是个胡汉混血,哪里比得上我出身好、脾气好、又这么多年来对小门主你念念不忘,一番深情?” “再者,小门主不如把自己放在你薛师姐的位置上想一想,要是你武功大成、无人敢小看你,这么多年来却不得不囿于一个当年的誓言要照看一个哪儿哪儿都不如自己的人,你心里难道不会憋屈得慌?就真的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把人给甩脱了么?” “小门主,你师姐都不要你了,为什么不跟我去塞外呢?小门主这么好看,我肯定要好生把你给供起来呀,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你但说便是,只要你开口,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云中的月亮,我也能全给你摘下来!” 这一番话说得那叫一个委婉又不委婉,简直句句带刺,字字见血,诛心得很,一下子就把杜云歌刚刚还在莫名难受的思路给拐去了另一个方向上了。然而别说眼下已经见证过了薛书雁愿意星夜疾驰不眠不休去与何蓁蓁决一死战的场面的她了,哪怕是上辈子的杜云歌,也是断断不会相信的: 薛书雁此人,虽然脸色难看了点,性子冷了点,嘴上功夫笨了点,但是只要是她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发过的誓就一定会恪守,该担当下来的职责,就会一力扛下,怎么会有“不要她了”的这个说法呢? 因此当秦珊珊自觉甜枣已经给得很到位了,正准备坐到杜云歌的身边去,拉着她的手亲亲热热地给她讲讲塞外风光有多好看的时候,杜云歌突然就抬起了眼,那双清澈的、明艳的眼睛投来的目光一瞬间有种与薛书雁如出一辙的霜雪般的凉意,直直望向秦珊珊的时候,这位刚刚分明还在说谎话都不眨眼的乌扎卡的圣女都有那么一瞬的心虚了: “你骗人,我师姐才不会不要我呢。” ——秦珊珊也不是真的特别喜欢杜云歌,像她的那位表姐一样,是生是死都非杜云歌不可。 她就是喜欢漂亮东西而已。 只不过打小就要什么有什么的人,和那些要什么没有什么、连活命都格外艰难的人一比,便能看出来这种泡在蜜罐子里的人对身边的东西是十二万分的不珍惜的。 因此不管是多么珍贵的金银珠宝、珊瑚玉石,还是千金难买的绫罗绸缎,美酒名马,还是专门冲着她的身份和钱财而来的佳人,她都能毫无阻碍地笑纳,然后等新鲜劲过去了之后,便把这些明明之前还珍爱得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的东西—— 弃若敝屣。 不管乌扎卡族的长老们怎么劝,或者那些被骤然抛弃、一瞬间从天堂跌落地狱的花容月貌的美人们怎么泣不成声地恳求,也没能改变秦珊珊这种“什么都喜欢,但是什么都喜欢不长久”的心态半分。 而杜云歌不知怎地,恰恰便是她渴求了这么多年来都没能得到的唯一的东西,而“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秦珊珊在长久以来的求而不得里,已经把“将杜云歌带回塞外”这件事,变成了自己心魔也似的执念了。 本以为这次肯定万无一失一定能打动杜云歌然而却失策了个大发的秦珊珊:???小门主什么时候学精了??? 她出手如闪电地把住了杜云歌的肩膀,强迫着她抬起头来看向自己: “小门主怎么就知道我一定是在骗人?难不成是因为跟你的薛师姐呆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就使得小门主忘了胡汉之别牢不可越了么?汉人这边不是还有个‘胡汉老死不相往来’的规矩么?真是太让人伤心了,我还从来没跟别人这么掏心掏肺地说过这样的体己话儿呢。” 秦珊珊这番话半真半假,而只有半真半假的谎言才是撒谎的最高境界,因为说谎的人要想把一件事给说得天/衣无缝,那首先就要说服自己,半真半假的话先能用真话的那一半把自己都说得信了,再骗起别人来便事半功倍、无往不利。 胡汉之别牢不可越,古往今来多少兄弟阋墙、劳燕分飞、师生失和的事情,不都是因此而起的么?汉人瞧不起胡人,觉得胡人行事粗鄙、冷血暴虐,可胡人同样也瞧不起汉人,觉得汉人只不过是一群仗着有长城的保护就蜷缩在中原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上、蹄儿都不敢迈出去半分的腐儒罢了,要是给他们个契机,那他们入主关中指日可待! 这便有了随后的五胡乱华,便有了延续了多少年的“胡汉老死不相往来”的不成文的规矩,便有了哪怕爱得铭肌镂骨、到最后却也一句表白的话都说不得的……苦命的人。 ——这可能是她刚刚说的那一番鬼话里唯一可信的地方了。 杜云歌的思路完全没有被她给带跑。她很是不习惯和除了薛书雁之外的人隔得这么近,便奋力挣脱了一下,却发现秦珊珊的手劲不知道为何比她想象中的要大不少,她完全没有办法从她的束缚里脱开,便垂下眼睛,开口道: “既然‘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圣女就更不应该想强掳我去塞外了。” 秦珊珊这才发现,她印象中的那个别人说什么她就无条件地信什么的小门主已经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虽然还很稚嫩、但是已经有了那么点门主风范的年轻姑娘。 这可真是……更有意思了。 她用一种全新的目光把杜云歌上上下下好生打量了一番,就好像她之前不认识杜云歌这个人、眼下才是她第一次面对这塞外都赫赫有名的绝世美色一样,笑道:“如此说来,倒是我自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杜云歌心想可不么,看来你平常在你的部族里是真真的说一不二,不管说什么别人都不反驳你,看看这导致了怎样的后果,你都开始自己挖坑给自己跳了,但是眼下她还在人家的地盘上呢,要是真的就这么把大实话说出来那和她自己突然放声大喊“我不想活了你杀了我吧”有什么区别,便低下头去,微微地笑了笑: “怎么会呢。” 人长得好,在很多时候都会很占便宜的。就好像明明刚刚还在心想“为什么小门主突然就变得这么聪明了起来”的秦珊珊,在看见这般的美色之后,只觉看见了盛夏傍晚的凉风里一朵将开未开的水莲花轻轻一点头、掠过水面惊起阵阵涟漪一样,何等娴静婉约,只觉面前之人没有一处不美,神魂颠倒之下倒是阴差阳错地就忘了自己想要追究什么了。 情不自禁间秦珊珊伸出手去,想要去摸一摸杜云歌的侧脸,呢喃道: “小门主可真是……好看得很哪。” ——她这一下本来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却硬生生把杜云歌给吓得浑身一个激灵,拼着一头撞在地上撞得半死不活也要猛地往后仰去,好避开这人伸过来的手。 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杜云歌从来没有和除薛书雁之外的人如此接近过,就连和她做过表面夫妻的何蓁蓁也没有,等重活了一次之后杜云歌才反应过来,怕是上辈子的新婚之夜都是有着不小的水分的。 在上辈子的死亡阴影笼罩之下,在杜云歌的心里,俨然便把某些事情看得跟洪水猛兽一样避如蛇蝎,也就不奇怪了。她这一仰,倒是避开了秦珊珊的手,然而也真真就像她自己预料的那样,直接从矮脚春凳上一头往后栽了下去,怕是把这段时间内的习武的身法本事发挥得快到了极致,秦珊珊都没能拉住她,惊得她赶紧起身过去扶起了杜云歌,又一叠声地让人送来活血化瘀的药膏,急急道: “小门主你这是干什么?!就算不喜欢别人碰你,你直接跟我说就是了,我从不为难美人,你何苦来哉!” 杜云歌痛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天旋地转,耳边的蜂鸣声一阵接一阵,眼前忽明忽暗,连坐在她面前的秦珊珊的人影都变虚了。 就在这么难受的当口,她还能模模糊糊地在脑海里成型这样一个想法: 要是在她面前的是薛书雁……薛书雁是断然不会让她摔下去的。 ※※※※※※※※※※※※※※※※※※※※ 【小剧场·ABB们的聚会】 何蓁蓁:我姓何。 秦珊珊:我姓秦。 何蓁蓁:我的名字取的是“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的蓁蓁。 秦珊珊:我的名字取的是“环佩珊珊香袅袅”的珊珊。 何蓁蓁:我出身草莽,现在是何家庄的庄主。 秦珊珊:我出身高贵,眼下是乌扎卡的圣女。 何蓁蓁:我是本文剧情线里最大的反派。 秦珊珊:我是本文感情线里最大的反派。 何蓁蓁:我坚持不懈从上辈子坏到这辈子,还给乌扎卡族的圣女成功扣了个情敌的锅。耶,牛逼。 秦珊珊:…………?????????? 两人相视无言五秒钟后,秦珊珊怒火攻心掀翻了桌子:你个梭梭子*!!!!原来是你给我扣的这个锅!!!呔,速来受死!!!!!! *梭梭子:废物。 第46章 见笑 等外面送药的人把满满一整盒的气味芳香的药粉送进来之后, 杜云歌的脑后已经鼓起了好大一个包,心疼得秦珊珊给她用药的时候都不敢下手太重,生怕弄疼了她:“疼的话告诉我一声。” 杜云歌在心底暗暗地把服下“簪花”之后的穿肠烂肚的那种疼、还有被一剑穿心了的疼跟这个包对比了一下,顿时就觉得这点小伤简直就是毛毛细雨。不过为了不让这位乌扎卡族秉性成谜的圣女不发现有哪里不对, 她还是表面上演着惯有的那种娇气得不行的戏码: “疼——疼的啊,难受死了。” 秦珊珊给她上药的手突然就微妙地停了一下,再涂药粉上去的时候就更温柔了,只不过说话的声音有点哑: “那这样呢?还受得住吗?” 杜云歌先是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才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自己刚刚好像被调戏了。要是仅仅问擦药的力度合适不合适的话, 犯不着用这么暧昧的口气和话语。 情急之下她气得直接就站了起来, 好一阵头晕眼花之后才堪堪扶着墙站稳,因为疼痛尚存, 说话的时候便一句一顿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气急了: “圣女姑娘自重些可好?你既然说得一口好官话, 又能唱曲, 想来自然是对我中原文化有所了解的了, 既然如此, 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叫‘士可杀,不可辱’?” “你要是一心折辱的话,我还是死在这里算了!” 别说, 秦珊珊还真的听过这句话。只是他们胡人从来不讲究这些虚的,中原人奉若圭臬的伦理纲常在他们这里简直就是个笑话。 当年“群山万壑赴荆门”的明妃嫁到胡人那里之后, 她的丈夫死了, 明妃便被迫嫁给了她的丈夫和前妻生的长子。这种骇人听闻的下嫁继子的事情要是放在中原, 是要被千夫所指的,可是明妃悲愤之下上书天子,天子也只能让她遵从胡礼。 由此可见,什么“士可杀不可辱”这样完全依附与伦理纲常、道德底线的道理,还真的不能被胡人理解。他们素来信奉喜欢的东西就要去抢、抢回来了就是自己的了的这么一套野蛮的法则,什么两情相悦的根本就不打紧,等有了孩子,还不是要老老实实地过日子么? 所以秦珊珊从来就没把薛书雁当成什么阻碍。在她看来,自己看上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就算现在不是,那将来也会是的。杜云歌在她的眼中俨然便是自己的帐中人了,直到刚刚为止,她也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然而如果这样的一句话,是由杜云歌这样连丁点儿的痛都受不得的金贵着的姑娘,带着半点不掺假的那种死志说出来的话,那就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这一点了。 秦珊珊发现杜云歌说的全都是真的、没有半点矫揉和装腔作势的意思之后惊得当场倒退了三大步,心想她如果不想只能带着一抔骨灰回塞外的话,在这里让一下也无伤大雅,便当即高举双手又往后退了一步,都快退到门边上去了,好证明自己不是真的要有意逼她的: “小门主你冷静一点,我没有别的意思。” “但还请小门主明鉴,我们胡人打小以来就没有这个概念,并不是有意要折辱你的——我欢喜你都来不及呢!” 她眼见着杜云歌还在那里,都站不稳了也要硬撑着扶着墙和她遥遥对峙,便干脆把那盒药放在了桌子上,退到了门边,心有余悸道: “我把药放在这里,你自己涂总成了吧?” 等到秦珊珊退出房间了之后,杜云歌便强忍着头痛附耳在了墙上,等听见了秦珊珊那明显轻于常人的、习武之人的脚步声下了楼之后,才快速地从那盒药里沾了一丁点,在指尖捻开,凑过去轻轻一闻,就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 这是九转雪莲散,用料珍奇,炼制繁琐,即便在号称地大物博的中原各武林大派里,持有此等疗伤圣药的门派也绝对不超过十个。但是因为胡人所处的塞外地形险恶,多崇山峻岭、毒沼长河,天材地宝之类的东西在塞外还真的不缺,只不过没人会用而已。 如果秦珊珊真的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乌扎卡族的圣女的话,那么能拿出这东西来,倒也能证明她的身份没掺假。 只是拿人手软吃人嘴短的这个道理杜云歌还是懂的。她本来只是想找身上还有没有自家的疗伤药的来着,可往衣袖里一摸,发现还有个香囊没丢,心中便大喜,心想,只要这玩意儿还戴在她身上,那么薛书雁迟早就有能找过来的一天的。 ——这个香囊是她第一次上完了女红课的成品,她一共做了六个,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一人一个,她和薛书雁一人一个。 由于是刚入门的时候的手艺,所以这些香囊是真的不好看。虽然杜云歌发挥了难得的巧心,依着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对应的季节和薛书雁的名字来由,往上面绣了各种各样不同的东西,但这奇思妙想还是难以弥补她手艺上的过分稚拙。 不过薛书雁刚收到这个玩意儿的时候还挺高兴的,是那种外人都肉眼可见的高兴,天天把那个不知道绣的是大雁还是烤鹅的香囊挂在腰上,颇有种招摇过市的感觉,直到看见了凤城春也有这么个玩意儿之后才冷静了一点,去问杜云歌: “这个不是只有我才有的么?” 杜云歌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呢,正巧从药房拿书回来的夏夜霜听到了这句话,便自然而然地接了一句: “我也有啊,怎么了?” 薛书雁这才彻底冷静了下来,深深地看了杜云歌一眼:“我还以为……是单给我的。” “哪儿能单给你做哟。”夏夜霜直接就被气笑了:“你们塞外胡人不讲究这个吧?中原的姑娘要是做香囊的话,若不是给亲眷好友都做、只给一人做的话,那就只能是给自己中意的人做的了!” 薛书雁狠狠地怔了一下,这才反应了过来,那张素来没什么表情的脸当即便一下子红透了,简直像是往她头脸上倒了整整一碟子的朱砂之类的颜料似的,看得夏夜霜啧啧称奇,对这个胡人混血姑娘一直心怀的那点子芥蒂都消去了不少: “你俩把这东西给我,我给你们往里面塞点好东西。” “这样等将来,你们要有什么事下山却一不小心分散了的话,那只要放一只我们妙音门养的蝴蝶出去,根据它飞的方向,也能迅速找到人了。” ——幸好这位乌扎卡族的圣女虽然用迷香的本事出神入化,但是那毕竟只是借了上好的迷香的便利而已。要是她真的在毒术医术这方面有很深的、或者哪怕只有夏夜霜一半的造诣的话,那肯定就会发现这个香囊另有玄机了。 发现香囊并没有丢这件事让杜云歌仿佛吃了颗定心丸一样,等秦珊珊再次敲响她的门的时候,就已经能很冷静地过去给她开门了。 只不过一开门,她看见的不是秦珊珊本人,而是堆在那人怀里的一大堆东西,堆得有多高呢,差点连进门都费事,要是这屋子再小一点的话,怕是就要乌泱泱地直接堆到天花板那里了。 完全搞不懂秦珊珊到底在唱哪一出戏的杜云歌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秦珊珊就瞅准了这个空当矮下身子钻了进去,把这一堆东西放到了桌上之后才招呼杜云歌来看: “小门主,来看!我给你买了点好东西!” 杜云歌目瞪口呆地看着桌子上那一堆要么极为贵重的金银首饰、要么路边两三文钱就能买到的泥人糖糕糖葫芦之类的东西,完全呈两极分化的各色物事零零散散地摆了一桌子,觉得面前这人恐怕真的是乌扎卡族的圣女,还是那个曾经被秋月满帮扶过的胡人小姑娘: 按照这个买东西的架势,这个家底怎么着也要极为丰厚才成,就算不能跟妙音门相比,也得能跟豪门大户有得一拼才成。 换作普通的那些胡人的话,怕是再攒上十辈子的钱也到不了这个地步的,但是如果去帮了乌扎卡族的人是秋月满的话,按照她那个石头里都能攥出水、河底下都能掏出金子来的一贯作风,还真不成问题。 秦珊珊把这一桌子的东西全都推到了她面前,眼巴巴地看着她问道: “这些东西都给你,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杜云歌其实就气那一阵过去,也就想开了。胡人和汉人本来就在很多事情上的认知都不一样,秦珊珊也不是有意冒犯,不过有意挖墙脚倒是真的。等她这个被挖的墙脚疾言厉色地拒绝过之后,秦珊珊还怕她生气,特地给她买了这些东西回来,也足以证明之前的那点子不愉快只不过是胡人和汉人打小接受的观念不同就是了,这位乌扎卡族的圣女并不是什么何蓁蓁之流的用心险恶之辈。 只是这些东西…… 杜云歌纠结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圣女姑娘——” “叫我珊珊就好,小门主,别这么客气。”秦珊珊笑着望了她一眼:“怎么了,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带着你出去另买一些如何?” “秦姑娘。”杜云歌从来都不习惯把人叫得这么亲密,这么多年来她还在恭恭敬敬地称呼对她来说如师如母的凤城春为一本正经的“春护法”呢,最后还是略微退让了一步,换了个比较折中的叫法: “这些东西在我们中原,都是小孩儿玩的,我已经很久都不玩这些东西了。” 秦珊珊一怔,脸上便显露出了点怔忪的、恍然的神色来: “我以前在你们忘忧山上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后来跟着贵派护法回去夺权,一路风尘仆仆,匆匆忙忙,自然也顾不上玩耍。” “等到后来我掌了乌扎卡族的权后,整日里埋首案牍之间,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本来就没什么玩乐的空闲了;还要抽空学你们的官话、再额外学点诗词歌赋,等以后来找你的时候好有话跟你说,好讨你喜欢,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个用……竟然连这些小孩玩儿的东西都没见过,让小门主见笑了。” ——她不是看见什么就买什么。她只是看见什么自己没见过的,便以为这是顶顶好的东西,就要尽数买来送给杜云歌就是了。 杜云歌张了张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突然又想起了夏夜霜最常说的那句话: 只怪世道不好啊。 ※※※※※※※※※※※※※※※※※※※※ 【小剧场·要是本文用网游世界的方法来表示的话】 【师姐正在蓄力中,loading……】 【师姐正在上线中,loading……】 【师姐正在准备六亲不认痛揍表妹中,load……不ing了!】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勇士君、落花盈我衣、爸爸x2、花无缺本缺的地雷,谢谢赖美云的小面包x2、小财迷、红烧排骨x20、爱作死的可乐x100、勿忘我x10 的营养液!╰(*°▽°*)╯ 第47章 欢喜·二合一 ——这已经是杜云歌不得不跟着秦珊珊一路往塞外行去的第三天了。 从那天往后, 秦珊珊果然再没对她有什么逾矩的举止, 除去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她走之外,真是鞍前马后伺候得无微不至, 哪怕是换作妙音门自己的人来照顾杜云歌的话,估计也不能再好了。 秦珊珊这么多天来看杜云歌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心爱。在这个世道还能有颗好心肠的人怕是不多了,她自己先不说,能统率一族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什么良善之辈;就连她那个多年不见的表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还在乌扎卡族里不会武功只能吃苦的时候, 就能让一帮以欺负混血为乐的臭小子见了她都恨不得绕着道走。两相对比之下, 便愈发显得杜云歌简直就是个在夹缝里艰难求生的小可怜了。 而且杜云歌除去长得好看之外,谈吐也又讲究又文雅,一举一动都好像是比着最标准的中原仕女的模子教出来的一样,也怨不得明明天下美人如此之多, 但是能名声远扬到此等地步的,也只有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人。 哪怕秦珊珊对中原这边的诗词歌赋之类的只是略知一二、也就能拿那么没几首曲子糊弄一下,和杜云歌说话的时候也能感到如沐春风, 只觉面前的姑娘的每一句话都是正好说在心坎上的那种熨帖,真是再招人喜欢不过了。 为了躲开薛书雁的追寻, 秦珊珊是费尽苦心, 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说赶路就赶路, 行程是丁点儿的规律都没有, 睡觉的时候都是在马车里蜷着身子谁那简直太正常不过了。短短几天下来, 连带着被迫一路奔波的杜云歌的神色都格外憔悴了几分, 看得恨不得把天下美人都当成是自己的红颜知己的秦珊珊好一阵心疼,当晚终于有了落脚歇息的打算。 只是她的警惕性很高,即便整整三天了都没有半点薛书雁的信息、应该是被甩掉了,她也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还是带着杜云歌进了胡人自己开的客栈里歇脚。 妙音门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三教九流,哪怕是最北边的天山脚下的小破客栈、最南边的蛮夷之地里的行脚商,恐怕都有妙音门的人,而住在胡人自己的店里的话,虽然吃住上可能要略微委屈杜云歌这个传统的汉人一下,但是至少信息的封锁性绝对要比别的任何一家客栈都要好。 胡人嘛,重情义,除去对混血过分暴戾冷漠的态度之外,对自己人是真的好。要是薛书雁真的追上来了,哪怕她拿着刀威胁这帮人,他们也不会把自己人的行踪对这个混血透露半分出去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又怎样?名声远至塞外的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可不是她这个半胡半汉的混血。 也亏得妙音门对这件事封锁得极好,寻常薛书雁下山的时候也快去快回,还要戴上斗笠遮掩;汉人的行脚商们又不是武林中人,消息不灵通,不知道薛书雁是混血这件事;偶尔有那么几个听说过丁点的消息的,在面对胡人的时候也要下意识给自己这边的人长脸,隐瞒不报,所以竟然没有多少胡人知道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 要是他们知道了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的话,他们才不管妙音门的那套“上了忘忧山便与山下的一切琐事都再无干系”的这套规矩呢,胡人什么时候守过规矩?肯定是要把薛书雁逼回他们那边给胡人效力的,胡人在对待混血这一事上倒是有自己的章程起来了: 哪怕在自己族里活得都不像个人、被糟践得都有求死的心了,那也是断断不能落在外人手里的。 杜云歌本来就不太习惯胡人的用具和食物,更别提还吃了这么些天了,眉目间都有了点无精打采的感觉出来。等完全就是胡人口味的手抓羊肉和烙饼端上来之后,杜云歌脸上那种恹恹的神色便尤为明显了,在汉人的概念里,这些东西是万万不能当做晚饭来吃的。 她看着这些油腻腻的东西叹了口气,转向秦珊珊小心翼翼地问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了吗?” 当这样恳求的、楚楚动人的神色出现在此等美人的脸上的时候,是个审美正常又并非铁石心肠的人就不能拒绝。于是秦珊珊赶忙问道: “你要吃什么?” 杜云歌想了想,道:“我进来的时候看见隔壁客栈里靠窗那边有人在吃杏仁豆腐,突然就感觉想吃点甜的了,能不能让你的人去隔壁问问他们有没有外带?”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秦珊珊便吩咐了下去,不一小会,一碗盛在青瓷碗里的杏仁豆腐便被送了上来,碗上还额外扣了个碗,一揭开上面的那个小一点的盖碗,青瓷碗里盛着的这碗糖水便显露出真容来了。 送杏仁豆腐上来的也是个胡人小二,愈往边塞之地走,这种连下人都是胡人的店便愈发多了起来。他对着秦珊珊谄媚地边笑边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的话,完全忽视了杜云歌这个汉人,杜云歌会的胡语也不多,即便已经聚精会神地去听了,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出个类似于“亲自”和“检查”这样的词来。 不过想想也就懂了,一家全都是胡人的店,怎么可能容许来自汉人的店里的东西就这么进来呢?肯定是有人过去亲自盯着,眼见着什么都没加,才端进自家的店里的。 秦珊珊笑吟吟地单手支着头,歪着身子看杜云歌吃饭,只觉得这姑娘一举一动都简直美得像幅画,就连吃饭的时候也格外好看。 杜云歌眼下正在用那道经过了重重检查才好不容易送进来的杏仁豆腐,这是道汉人最擅长的点心,能生津止渴,补气定神,一碗白生生、甜津津的糖水上半边撒着暗红色的京糕丁,另外半边撒着金色的蜜桂花,盛在淡青色的小瓷碗里端上来的时候,先不说好不好吃,光看卖相就相当赏心悦目了。 更别提杜云歌拿着勺子的手也是那般宛若凝脂,在上好的青瓷映衬之下愈发细腻,一时间竟然让人光是看着那截腕子,嘴里都能泛出点甜味来。 秦珊珊的脑子里想的东西一开始还挺正常的来着,结果看着看着,就动了歪心思了,心想,要是这么个精致得活像件举世无双的稀世瓷器的姑娘没有生在妙音门、不在忘忧山上,就按照现在这个世道的话,怕不是一在人前露面就要被无数人给盯上,然后就像一群饿狼把一头白抛抛、软乎乎的小羊羔给分而食之一样,三两下就能把她给拆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的。 ——就连她自己也保不齐要是这群饿狼中比较体面的一只呢。 被人这么目光如炬地盯着,只要不是个瞎子那就肯定要有所反应,杜云歌一开始还在那里忍着呢,最后实在忍不了了,抬起了眼看向秦珊珊,还没说话呢就先叹了口气。 秦珊珊以为是杜云歌被自己盯得生气了,刚想开口道歉,就看见杜云歌把撒着蜜桂花的那半边杏仁豆腐转到了她这边,用桌上的那把没动过的勺子分进了秦珊珊的碗里,甚至一时间看着她这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的眼神竟然有种微妙的怜惜感: “这是杏仁豆腐,是用杏仁磨成了浆,再加一点琼脂、奶和糖进去蒸出来的点心,原本是从京都那边传来的方子,没想到传过来之后人人都喜欢,也就自己改了改。上面撒的那一层红红的东西也是那边传过来的,是用山楂做的丁,金黄的是蜜桂花,是我们这边吃的时候习惯加的东西。” “这半边我没有动过的,中间也有层琼脂隔着,没沾染什么东西上去,你要吃么?” 这个话题开启得何等突兀!饶是秦珊珊聪慧过人,也不得不愣了数息之后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和杜云歌之间产生了怎样天大的误会: 她还在那里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的东西呢,杜云歌却只把她的过分炽热的眼神当做对她能被送碗糖水的羡慕和没见过这点子零嘴的好奇了,便从自己的碗里直接就分了一半给她。 秦珊珊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纯粹的、简单的善意了,她有点想笑,却又万分感慨,心想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了这一番好意,便舀了勺豆腐尝了尝,只觉得清甜滑润之下有一点淡淡的苦涩,可是那过分浓郁的奶香味和甜味又把这一点苦味给压下去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好的。 她在塞外的时候何曾吃过制作如此繁琐的点心呢,最多也就是一碗糖蒸酥酪罢了,乍然吃到这么清甜滑润的好东西,一时间没忍住便多吃了几口,直到把那一半的杏仁豆腐全都吃完,才放下勺子对杜云歌笑道: “是挺好吃的。” 杜云歌还在那里小口小口地吃着撒有京糕丁的那一半呢,在暗红色的京糕丁的映衬之下,便愈发显得她朱唇雪肤、清丽得很了。她闻言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因着“食不言寝不语”之故,直到把口中所有东西都咽了下去之后,才用帕子按了按嘴角,垂下眼去低声道: “你喜欢就好。” 秦珊珊是越看越喜欢这姑娘。她之前只是觉得薛书雁有的东西她也一定要有、而很少有她想要却又抢不到手的东西而已,所以小时候的薛书雁越是护着她、长大后的杜云歌越是对她避之不及,她就一定要把杜云歌给带回塞外去,完全就是意气用事的感觉,并没有特别真心、非她不可的那种喜欢。 在这股意气之下,她才会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杜云歌念念不忘,要是杜云歌真的轻轻松松就从了她、答应跟她回塞外去的话,那没准过几个月,她对杜云歌的执着也就渐渐淡下去了,但是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之后,秦珊珊对杜云歌是越看越爱,俨然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了。 为了让杜云歌开心一点,她还在那里绞尽脑汁地找话题呢。之前她扮做那位峨眉弟子的时候,听到过峨眉的掌门和杜云歌说什么琴的事情,为了让杜云歌搭理她,她好容易才想起了点跟琴有关的事情,便对杜云歌邀功也似的开口道: “小门主要是喜欢琴的话,我们那边也有一把,是许多年前传下来的宝贝了。” 杜云歌本来还在那里闭目养神呢,没有理她的意思,然而她突然间就想到了那把流落塞外的世间第一珍琴九霄环佩,便对秦珊珊说的话稍稍上了点心——也没怎么太当真。 毕竟胡人的鉴赏力有多差那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只知道越老的东西就越好,对什么年代品相花纹雕工之类的完全不懂,所以经常有些坏心眼的行脚商和盗墓贼把故意做旧过的东西拿到胡人那边去卖,导致胡人看汉人是越来越不顺眼,可是有些东西还非从他们这里买不行,可真是太气人了。 如果说只是“一把很多年前的琴”还不算什么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句话就让杜云歌不得不正色以待了,因为秦珊珊发现她好像兴致不高的样子,便又把这琴在别的方面的厉害的地方拿出来补充了一下: “每逢天雷之时,这把琴就会在琴匣中微微震动,就好像在与雷声和鸣一样,小门主可听说过有什么琴能这么厉害吗?” ——别说,杜云歌还真的听说过这么一把琴。 九霄环佩。 因为九霄环佩的琴身选用的是经受过天雷之威的柏木,所以天雷极盛之时能与其共鸣也很正常。只是胡人所在的塞外地广人稀,雷声本来就很大了,传得又远,四面八方的雷声隆隆地叠加在一起之后,凡是把好琴也能和鸣一下的。 为了验证自己心底的那个猜想,杜云歌终于开口跟秦珊珊说话了:“你们那里的那把琴除了能够与天雷和鸣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秦珊珊先是一喜,然后眉头一皱,想了半天之后也没能想起更多来,只得道了声惭愧:“哎,实不相瞒,这琴眼下已经不在我手里很多年了,我连它长什么样儿都忘啦。” 杜云歌本来想说“那就算了吧”,可是转过头来一想,只觉无论如何都有那么点地方说不通: 如果这把琴真的是九霄环佩的话,那么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人告诉秦珊珊?而如果这真的是秦珊珊的琴的话,在她知道这是一把名琴的情况下,真的会都持有了它这么多年还对她一无所知、连特征都想不起来么? 除非这把琴打一开始就不是她的。 当年五胡乱华的时候可是没有乌扎卡族的,九霄环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直接落到他们手里。但是如果这把琴是从别的部族传过去的话,那是九霄环佩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她旁敲侧击地一点点打听道: “这把琴从一开始就是你的?在你手里多长时间了来着?” 秦珊珊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微妙地停顿了一下,连眼风都往旁边飘去了那么一丁点:“……是我的,在我手里放了好多年了。只可惜我不会弹琴,平常也只是由专门请来的汉人乐师保养而已。” 杜云歌立马就肉眼可见地沮丧下来了。既然乌扎卡族里养着汉人乐师,那这乐师为了能够在那边过得好一点,肯定发现什么就要据实相告的,毕竟住在胡人阵营里的汉人可苦着呢,不仅要日日夜夜心惊胆战地提防着这些外族,还要小心被那些出卖同胞寻求荣华富贵的本族人给背后捅冷刀,里外夹击之下是丁点的秘密都保不住,如果这真的是九霄环佩的话,那肯定在落到秦珊珊手里的第一时间就被供出去了。 只不过下一秒,秦珊珊说的话就让杜云歌当场瞠目结舌了: “那位乐师也跟我说过,这不是什么特别好的琴,不过胜在年份久远而已。只是我寻思着年份久远的东西,那肯定是好东西了,便想带小门主去看看,成不成啊?” “哦对了,我的汉人名字就是那位乐师帮我起的,说‘珊珊’这两字里其实暗含了这把琴的名字,到时候往中原一走,人人都知道我是个风雅的人物,连我会的曲子都是找他学的呢……不过现在看来好像没什么用?”她腼腆地笑了笑,那双睫毛长长的黑色的眼睛便弯出了道风流的弧度来: “小门主可千万不要笑我呀。” 然而杜云歌已经完全顾不得她在说什么了。天打五雷轰都不足以形容杜云歌眼下的内心,努力一下的话大致可以把她今天受到的过大的信息冲击总结成两点: 第一,那把琴还真的有可能是九霄环佩,要不那位乐师就不会专门教秦珊珊唱那一首李夫人的《蝶恋花》了,因为蝶恋花里恰巧有那么一句“环佩珊珊香袅袅”——诸般巧合之下,说这不是九霄环佩都没人信吧?!第二,这位乐师还真是个妙人。杜云歌刚刚代换了一下,由衷地觉得她上辈子要是有这位乐师这么机灵的话,肯定能从铜墙铁壁也似的何家庄里把她受到了苛待的事实给传出去的! ——不过重来一次再机灵也不太迟。 当晚临入睡之前,以往都恨不得睁着眼度过、等秦珊珊睡着了她才敢闭眼片刻的杜云歌率先和衣而眠了,把秦珊珊给着实地惊了一下,心想难不成小门主这是转性了,终于觉得她是个好姑娘,想跟她回塞外去了? 人在专心致志地想一件事的时候,越想就越容易自我说服,甚至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呢,就能硬生生在头脑里模拟一下日后的高屋建瓴、水到渠成之势。就连秦珊珊也不能免俗,是越想越开心,一时间头脑里什么别的事情都不剩下了,只想留在杜云歌旁边看看她的睡颜。 看着看着,秦珊珊就觉得有点昏昏沉沉的。她努力眨了眨眼心想,她昨晚睡得那叫一个好,不应该困得这么早吧?于是她决定从杜云歌的床沿上起身,去旁边的桌子上倒一点水喝,好清醒一下。 结果就在她轻手轻脚地起身的那一瞬间—— 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四周的墙壁和天花板仿佛都在不停地晃动,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四面八方裹挟着黑暗气势汹汹地朝她涌来。 她能感受到的最后一点外界的信息,就是本来应该在熟睡的杜云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还亲手接住了她差点一头撞到墙上去的身子,把她给安置在了床铺上,低声道: “对不住了,秦姑娘。” “就算有把好琴在你那里……或者说,就算你们那里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名迹珍玩,我也是真心不想跟你去塞外的,白费了你一片好心。” 秦珊珊并没有感受到气恼。相反,她只觉得浑身的血都烧起来了,就好像是开了的水一样,在她的气管里咕嘟咕嘟地沸腾着、冒着热气,使得她整颗心都被带得热乎起来了。 本以为偷到的是朵妍丽又无害的琼花,可是事到临头,这朵花终于在她的百般攻势之下稍微打开了一点,她满怀欣喜地去看,没成想看见的不是什么娇嫩的内里,而是那一缕包裹在重重花瓣之下的含着毒的花蕊,当头就给了她一记痛击! 她无声地笑了起来,合上了眼,放心地睡去之前,模模糊糊又无比坚定地心想: 这也太让人欢喜了。 按照杜云歌的心善程度,是必不可能用什么狠毒的,而且这一路上她也没买什么东西,最多也就是在那碗糖水里做了点手脚而已,怎么可能毒得到她?既是如此,不如沉沉睡一觉起来再做打算,反正杜云歌轻功没她好,跑不远的。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快。 杜云歌不为难她,并不代表着即将追来的这个人不为难她。 等到薛书雁终于绕过了一路上胡人的阻挠、来到这家客栈的时候,第七只蝴蝶恰巧在这家客栈的门前振了最后一下双翼,便悄无声息地落入了泥土中,和尘埃委顿于一处了。 这引路蝶竟是生生累死的,也不知道它的主人这几天有几刻钟合过眼。 薛书雁按着身侧的雁翎刀往客栈里面一走,全都是胡人的店小二和掌柜的便齐齐起身,想把她这个混血赶出去,就好像前几天一直在遇到的阻难一样,不管是表情还是语言还是动作,都是满满的对她这个胡汉混血的排斥: “干什么干什么?这里可不是给你这样的杂种落脚的地方——” “哎,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非要人不给你面子,抄着鞭子把你打出去不成?” 薛书雁不欲伤人。倒不如说,等到武学上的境界到达了一定的高度之后,是完全不想跟这种人计较的,大象怎么可能听得到蚂蚁的呼喊声呢?于是她轻轻巧巧地略微一侧身,身法之精妙堪称无双,便把这两个人给绕了过去,还让他们撞在了一起,齐声痛呼,好不狼狈。 就在他们争执不休——准确一点来说是那帮胡人单方面地看薛书雁这个混血不顺眼——之时,从二楼的楼梯口那里传来了个相当动听的声音,宛如珠玉相击、黄莺出谷,只是听着就让人觉得,能有这么一把好嗓子的人,一定得是个美人: “劳烦师姐来接我。一路风尘仆仆不得安歇……辛苦师姐了,万死不足为报。” 薛书雁一抬头,就看见了站在二楼楼梯口上的杜云歌。就算秦珊珊仿得了那张脸,然而杜云歌打小就生在与世隔绝的忘忧山上养出来的好心肠和那种柔和的、宛如无瑕白璧一样的气质,是旁人无论如何都学不来的。 那两位还在争执究竟是谁撞到了谁的胡人还在那里互相抱怨呢,只感觉身边掠过一阵微风,那个刚刚还在大堂的混血儿就上到了楼梯上了,谁都没能看清她究竟是怎么上去的。 薛书雁珍而重之地握着杜云歌的手,半晌了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觉见到了杜云歌之后,之前的那些劳累全都在这一刻化作了滔天的欢喜,在极端的情绪变动之下,她本来就不善言辞,更是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到头来先开口的竟然是杜云歌。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当即便抓紧了自家师姐的衣袖,呢喃道: “我就知道师姐……一定会来。” “我现在也有点晕了,接下来的事情便尽数交给师姐处理,师姐是我眼下唯一信得过的人。掳走我的那人已经在楼上躺着了,还请师姐去验看一下,那是不是乌扎卡族的圣女玛依拉、汉人名字叫秦珊珊的你的那位表妹。” ※※※※※※※※※※※※※※※※※※※※ 【小剧场】 薛书雁的内心活动:为什么云歌突然想起来我表妹的事情了?!是玛依拉跟她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坏话吗,我就知道这家伙一来就没什么好事,专捡我的东西跟我抢,好气人哦。云歌你不要听她瞎哔哔!我对你永远一心一意!!你一定要离这家伙远一点! 表面:【沉默无言】 杜云歌:……师姐,我真的没想多,就是那碗杏仁豆腐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有点晕。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内心活动这么丰富的呀薛师姐!!!!! 第48章 天堑·二合一 等秦珊珊醒来之后, 迎面就对上了薛书雁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对一个昏过去之前还在那里想着要怎么拐人的家伙来说, 真的没有什么事比一睁眼就看见被拐的人的保护者就这么活生生、冷冰冰地矗在了面前更吓人的事情了。 ——如果硬要找一件更吓人的事出来的话也不是没有,那就是这人还在她的身边面无表情、一丝不苟地擦刀。 薛书雁擦起刀来的时候那叫一个认真, 就好像这就是天底下顶顶重要的事情,除此之外再无要事一样,愣是把手里那一把铁匠铺子或者路边摊上随处可见的雁翎刀给擦得那叫一个精光闪烁、神锋敛彩,颇有种下一秒就要下定决心六亲不认杀人越货的气势……打住, 越想越吓人了。 看见秦珊珊醒了之后, 薛书雁就把刀往一旁的床边上重重一顿, 震得秦珊珊浑身一个机灵,等到她完全地从晕眩的余韵中醒过来了之后,薛书雁才冷声问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 秦珊珊立时就没能控制住自己,当场就用胡语骂了一句不太好听的话, 大致意思是太倒霉了怎么就被你这个棺材脸给逮了个现行,要是没你横插一脚的话我早就带着小美人回塞外去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了。 薛书雁虽然远离塞外多年,说起胡语来带着中原官话的口音、说起中原官话的时候就又有点胡人的意味, 委实是个四不像,但是她听起这些东西来是毫无阻碍的, 毕竟都在乌扎卡族长了那么多年嘛。于是她当即便把刀又往前送了送, 这样一来,就算薛书雁一言不发, 想要表达的意思也很明确: 你要是再不说实话, 我就要武力逼供了。 秦珊珊和她大眼瞪小眼了长达半炷香之后, 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就突然感觉有一股悲愤之情从心头涌上: 凭什么貌美温柔知书达理文雅可亲的小门主对你这个死人脸就这么亲切, 对如此可爱的我就这么避如蛇蝎!我不依!好难受! 薛书雁和秦珊珊之间仅有的那点血缘关系在此刻完美地发挥了作用,她一看秦珊珊那纠结的表情就知道这位表妹的心里在想什么,便面无表情地来了个火上浇油: “快说。等你说完了,我就带云歌走。” 秦珊珊努力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要稳住,我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一百多斤的成年人了,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哭喊着闹着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薛书雁在面对想要强行把杜云歌拐走的人的时候从来就不知道“手下留情”这四个大字怎么读,除非是杜云歌自愿跟着人家走的。但是看这架势,明显是杜云歌被强行掳走的,要换做平时的话,她早就抄着刀打过去了,怎么着也要让对面尝好一番皮肉之苦才成;但是这人是她的表妹,不好在肉体上下手毒打,但是又不能不打,于是薛书雁便开始对秦珊珊进行精神上的惨绝人寰的虐待了: “你白费个什么心呢?云歌又不会跟你走,看看,一番心思落空了吧?” 随即她还煞有介事地摇了摇头,配上她那没什么表情的脸,倒让这个动作没什么客客气气的那种说服力,反而看起来更有种能气死个人的嘲讽感了: “怎么这么多年也没点长进呢。” 秦珊珊:……忍不住了!我要闹了!没准闹一闹还能把小门主给闹进来,看看她的好师姐正在干多么拉仇恨的事情! 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向来是秦珊珊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就好像在决定了“要把妙音门门主带去塞外”之后她就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努力一样,不管这个想法有多异想天开,至少她是一定会尝试着去做的。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秦珊珊当即便在床上打起了滚儿来。杜云歌为了防止她逃走,在下楼去接薛书雁之前把秦珊珊给从头到尾都捆了一遍,活像条毛毛虫,此刻这条硕大的毛毛虫就在床上开始翻江倒海了,还要一边翻滚一边毫无形象地发出嚎啕的大哭声: “小门主——救命啊——你的师姐要杀人灭口啦——!” 薛书雁真是恨不得去堵住她的嘴。在场两人好巧不巧地都对杜云歌的心性了解颇深,知道她心肠好,绝对不可能就这么看着个无辜的、活生生的人死掉的。前任秦淮舵主服毒自尽那是她监守自盗咎由自取,但是如果换做秦珊珊这样有旧日情谊、更可能别有隐情的家伙的话,她绝对不会在听到了这么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之后依然无动于衷,怎么着都会过来看一眼的。 薛书雁一惊,心想,要是云歌真的来了的话,那岂不就让秦珊珊这个家伙的所思所想全都成真了?!这可万万使不得! 果不其然,薛书雁还没来得及把秦珊珊的惨叫给通过捂嘴和塞布团等一系列简单粗暴的方式给扼杀在喉咙里呢,从门外便传来了彬彬有礼的敲门声,不多不少刚好三下,随即杜云歌的声音便响起来了: “师姐在里面吗?” 薛书雁抢在秦珊珊又一次开口哀嚎之前应声了: “在。” ——好一个言简意赅、好一个惜字如金!好一个中原武林里敏于行而讷于言的沉默可靠的师姐形象! 秦珊珊回想了一下刚刚薛书雁冷着脸讽刺她的那个画面,觉得面前的这人可真他妈的是神一样的双重标准,真是太能端着装了,相比之下自己在这方面的修行还远远不够呢,真应该让杜云歌进来看看她的好师姐的真实嘴脸。结果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呢,杜云歌又开口了: “既然师姐没被暗算了就好,那我就先下去了。” 秦珊珊:???等等这个走向是不是不太对???原来你不是来关心我的吗小门主?! 薛书雁也微微地怔了一下,随即唇边便露出了一丝极为细微的、和缓的笑意来,差点没把秦珊珊给当场气死: “好。” 薛书雁乐意的事情,那么多半秦珊珊就是不乐意的;能让秦珊珊开心的事情,就肯定不会让薛书雁好受。这两位名义上的表姐表妹自打相识以来就没怎么和平相处过,唯一短暂结盟过的那段时间也无非是在乌扎卡族内乱、两人结伴逃往忘忧山之时;等到上山之后两人就又看对方不顺眼起来了,就连身为玩伴的杜云歌两人也要争抢一番。 要是换做普通人家的女孩子的话,无非就是再找个人来陪着玩、想要的东西再买多一份就是了,实在不行不是还有“孔融让梨”这般的美谈么?但是薛书雁是胡汉混血,所以在她和秦珊珊之间,根本就没有谦让这个东西,几乎次次都是秦珊珊仗着自己是纯血圣女、年纪又小又受宠的这个长处,从薛书雁的手里生生把好多本来属于她的东西对给抢走了。 如此细细算来,这么多年来唯一没被抢走的竟然只有杜云歌,也难怪秦珊珊会对杜云歌如此念念不忘、都执着到了这个地步了。 ——都到了哪怕要一扭一扭地把自己给扭到掉下床去也要把杜云歌给吸引进来的地步。 杜云歌本来刚想走,结果突然听见门里传来了好大一声东西落地的声音,心下一惊,莫非是那人挣脱了绳索开始跟薛书雁打起来了么?情急之下便赶紧推门而入: “师姐?你还好么?” 然后杜云歌就被半边身子撑在床上半边身子躺在地上的秦珊珊给惊着了,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此人愿意为了美人连形象和脸面都可以抛之脑后的执著。半晌之后她才反应了过来,下意识地就想去扶秦珊珊起来,但是转念一想,万一要是又被她在薛书雁面前把人给抢走了的话,别说薛书雁可能要觉得憋屈了,就连她自己都会被自己给气死的,便默默地又往门口挪了挪,道: “师姐,这不是你的表妹么?为何不搭把手把她给扶起来呢?” 薛书雁没法,只得去把捆成一长条的秦珊珊给扶了起来,好生安置在床上端端正正地坐着。要是乍然一看的话,不了解内情的人肯定要感叹一番这是何等姊妹相亲相爱的局面,只不过这幅本应温暖友爱的画面完全被这两人的眼神给破坏了: 乌扎卡族的混血外逃者和纯血圣女看对方的眼神那叫一个火花四溅不死不休,颇有种如果杜云歌不在门口、现在真要打起来怕伤着她的话就能立刻大打出手的架势。 率先移开目光的倒是秦珊珊。毕竟按照她的那套美人至上的理论,对于杜云歌这么好看的姑娘,那真是看一眼就少一眼,这一刻的她和上一刻的都有着不一样的美,谁会缺心眼缺到放着此等美人不看、却要和一个棺材脸拼谁的眼神更凶的地步呢? 秦珊珊哪怕都被绑成这个样子了,想勾搭杜云歌的心也没有死掉半点,甚至还胆大包天地在那里顶着薛书雁“我要打人了我真的要给你一顿来自表姐的毒打了”这样的眼刀,对着杜云歌抛了个媚眼过去: “小门主,你是来关心我的么?我好生欢喜啊。” 杜云歌:……对不起,能当我刚刚没进来过吗。我真的好怕我师姐这就抽出刀来把你给削成秦王册王册。 最后三人还是好生坐在了一起谈话——如果说隔着一整个大房间的对角线遥遥对望的落座方式也能算得上正常的话。 毕竟秦珊珊只要一天不死,那她就一天都是乌扎卡族的圣女,不管薛书雁打心眼里有多想把她给暴揍一顿再丢回乌扎卡族,也万万不能真的这么做,因为如果真的给这位圣女如此脸色的话,那就等于给乌扎卡族一个对汉人开战的绝妙的借口了,简直就跟把涂满了剧毒、能够杀死自己的利刃亲手送到对面人的手里没什么两样。 近年来,乌扎卡族日益势大,族内年轻人的心气也越来越浮躁,日日叫嚣着要重现“当年踏破险关越过长城入主中原”盛况的人也愈发地多了起来,但是只要有秦珊珊这个最大的主和派的头头在上面压着,那么即便下面的人再怎么想搞事,也掀不起大风大浪来。 在乌扎卡族里,知道当年自己的部族明面上是秦珊珊扶起来的、实际上是妙音门予以帮衬的成果的人本就不多,因为妙音门本就不欲将此事大加宣扬,要不以后这些塞外的部族一出个什么事,就都千里迢迢地向妙音门求助,那还得了?而知道此事的那些人,要么已经病死老死了——终年游牧为生,马上走刀弄枪,老一些的胡人的命本就不如在中原好生颐养天年的同龄人的命长;要么就已经没有了话语权,只能无奈地看着那些野心勃勃的年轻的后辈们高声主战;少数知道妙音门的恩情的那仅存的尚有话语权的长老也全都投入了秦珊珊的麾下,这便是乌扎卡族这么多年来即便家大业大,也始终未曾冒犯中原半分的缘故了。 这是一道名为“知礼仪、懂廉耻”的天堑。只要秦珊珊和这帮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的人还立在这里,那么乌扎卡族对中原来说,便永远是一头关在重重铁锁把门的笼子里的狼。即便再饿再凶,也无法对着笼子外的牛羊也似的汉人们伸出丁点獠牙与利爪来。 杜云歌对此一无所知,但是薛书雁却明晓得很。凤城春日日看的那些书什么都有,不仅上有天文下有地理,还北至塞外看八卦南能出海听奇闻,给杜云歌看的那些书都是经过了重重筛选的,但是给薛书雁的不一样,再加上薛书雁又是胡汉混血,如果不在忘忧山上的话她的处境势必要万分艰难,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东西,对她来说怎么着都是好的。 所以薛书雁在发现自己竟然被迷香放倒了、天在水的那姑娘也来跟她告状求助之后,就第一时间飞鸽传书告知了所有通往塞外之路上的妙音门名下的店家: 只要看到有个特别漂亮、甚至带着斗笠和面纱都能不由自主地把人的目光吸引走的姑娘的话,那就是我们妙音门的门主。等下如果门主去你们那里要什么吃的用的穿的,通通送去一式两份,红色的那一份里什么都不要加,另一份里要放能让人晕眩但不会致死的毒,别细问这是要干什么,门主自有考量。 这是凤城春在下山之前,叮嘱过她和杜云歌千万遍的最笨最简单却也最有用的办法,谁让妙音门家大业大呢?没成想还真的用上了。 这不,在这家胡人客栈旁边的那家馆子就是妙音门的生意,在终于发现了自家门主的踪迹之后和杜云歌配合得那叫一个天/衣无缝,果然送来了一碗半边是有毒的苦杏仁浆制的豆腐、另外半边是无毒的甜杏仁为原材料的的糖水来。只可惜这碗杏仁豆腐在送来的路上出了点小问题,还是没能顶得住一路送来的颠簸,让含有微量能令人半晌过后晕眩的毒素的苦杏仁的那一边渗了点汁水过去,到了杜云歌的那一边。 杜云歌在吃下第一口的时候就敏锐地辨别出她这一份的不对劲来了。自小到大都被娇养着的姑娘,吃穿用住的用度都是顶顶好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培养出来的味觉自然要比一般人都敏锐得多,对于秦珊珊来说只是“略微有点苦”的糖水,在她的口中那就像是生吃看苦菜根、活生生啃了半截苦树皮一样难受,但是为了不让秦珊珊看出来异常,她愣是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把这东西吃完了,在成功按照计划放倒了秦珊珊之后,她就把秦珊珊给绑了起来,然后强忍着时有时无的头晕一直在楼上等薛书雁。 ——如果她乱跑了的话,薛书雁一定追不上来,两人没准还有可能失之交臂,就像秦珊珊在脑子里胡乱想的那些东西一样,当今世道是容不得一个漂亮姑娘孤身在外行走的;且按照薛书雁的秉性,她肯定自从发现杜云歌丢了的那一瞬间就开始找人了,只要她没有丢掉盛有引踪香的香囊的话,薛书雁就一定能追上来。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能无条件地信任薛书雁,即便眼下薛书雁跟她说“好生问问这人究竟想干什么”、而不是第一时间就要带走她,杜云歌也觉得薛书雁的所作所为均有道理。 “你最好说实话。”眼看着秦珊珊又要用那一套美人的理论来糊弄杜云歌了,薛书雁不想跟她过分纠缠,就干脆把雁翎刀一把拔了出来,咄地一声就插进了面前的桌子中心,入木三分却又巧妙地维持住了没有劈开最后一丝木纹,足见眼下她功力之精深了: “若有半句插科打诨,便如此桌!” 秦珊珊这才收敛了些许,那张明显异于中原人的脸上便终于带了点为难的神色出来,随即对着杜云歌的方向双手合十拜了拜。即便她的手和脚眼下还困在一起,做这个动作难得很,也要坚持把这个礼给行下去: “小门主,委实对不住。” “乌扎卡族近年来主战的人越来越多,就算我有心压制,也愈发感觉力不从心。如果不赶紧做点什么的话,只怕这帮人真的会有一天带着全部族的人马,联合其他部族同样野心勃勃的人们,长驱直入,重现当年五胡乱华的惨剧的!” 杜云歌还没想明白想要让乌扎卡族的好战分子的心平复下来究竟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就听见了来自薛书雁的一声很轻的、却又冷到彻骨的笑。 她很少听见薛书雁这么笑。不管在别人的眼里薛书雁是怎样的冷面阎王、不晓人情世故的武疯子,至少在她的面前,薛书雁从来不吝表现出一位寡言少语但是又分外可靠、令人安心的温柔的师姐的形象。 杜云歌觉得这样没问题,挺好的,至少真的让她很是安心,于是便一直这样相处下去了,长久以来,她几乎都要被薛书雁在她面前一贯展露出来的无害给骗到了,真真以为她的这位师姐已经在长久的忘忧山上的生活中,消磨掉了所有来自胡人的血脉的利爪与尖牙。 然而此刻,别说噤若寒蝉的秦珊珊了,就连杜云歌都大气不敢喘,空气中的沉默与安静简直要凝成细小却尖利的冰针,往人的腠理之下狠狠刺去! 薛书雁看向秦珊珊的眼神是冰冷的,在冰冷中又带有一点的恨铁不成钢和惋惜,最后她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沉声道: “……我真是太蠢了。竟然把你当成正儿八经的对手,呵。” 还没等杜云歌反应过来呢,薛书雁就单刀直入地问道: “你是想把云歌带回塞外,好让你们乌扎卡的人知道,中原最大的财富——传说中妙音门的藏宝和唯一能够观看藏宝图的门主都已经在你的手里了,根本没有必要白费气力越过长城,对不对?” ※※※※※※※※※※※※※※※※※※※※ 【小剧场】 薛书雁·内心:我真是太高看我表妹了。我本以为她真的这么喜欢云歌呢,都正儿八经地把她当做了竞争对手,结果被我一诈就诈出来真实目的了。在追求的过程中一含有别的心思那立刻就落了下风,你还拿什么跟我抢呢,你已经输了!出局吧玛依拉!!! 表面:呵呵。 ——感觉每次的小剧场都在解释师姐的内心活动,此人颇为擅长小作文orz要是放在正文里的话只怕字数瞬间就要暴增…… 【重要通知】 今天笔记本电源烧掉了,借了台电脑写的……因为不太习惯这个键盘,所以可能有虫,虽然已经检查过了但是我还是担心会有漏网之鱼,所以如果看的时候发现有虫的话请告诉我,谢谢_(:з」∠)_ 第49章 究竟 “还请门主帮我。”秦珊珊也知道自己这事儿做得的确有点不厚道, 但是如果真的能把杜云歌带回去的话,少说也能稳下个三五年的边疆太平: “小门主,你要是能跟我回去一趟,把那些主战派先安抚住的话, 乌扎卡族的人保准越都不想越过长城这道险关半步。” 长城被称为险关自有它的道理。自从多少年前的千古一帝倾举国之力将这道庞然大物给在边疆修建起来了之后,就为后世人的安逸平和打下了再牢靠不过的基础,历经无数代帝王以秦长城为基石进行修修补补,在胡汉的交界处用土石建起了一道高耸而连绵的城墙。 多年以来, 胡人对中原只能望而兴叹的原因正是这道牢不可破的城墙。他们想要进去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 要么绕个大远路从尚未合拢的长城那边的崇山峻岭过去, 要么就用人命堆起来,活生生地把这道防护给堆破, 而这两种方法不管哪一种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还有人力财力, 这么多年来竟然一直没人试图越过长城剑指中原, 毕竟年年还都有马市, 都有汉人的行脚商和商队过来呢, 得过且过着呗。 直到那一年塞外遭了亘古未有的奇大的白毛灾。无数部族的老弱病残纷纷饿死冻死病死, 即便是年轻的、身强力壮的人也很难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活命。仅仅一墙之隔,那边的汉人们穿得暖吃得饱,这边的胡人们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两厢对比之下,胡人们终于前所未有地联合在了一起, 精锐的铁骑倾尽全力对着这道防线进行了最后一击—— 然后就击破了。 然而击破归击破, 长城对当时的胡人们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那点精锐兵力的毁灭是打击性的, 也难怪当时经历过那段历史的胡人们也都纷纷告诫自己的儿女: 不要轻易越过长城,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但是这些年来,胡汉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眼下胡人这边的部族俨然有奉乌扎卡族为首、再次越过长城的想法,只不过这次的越过长城的理由和多少年前的那次生计所迫则完全不一样了。 妙音门藏有的宝藏,即便是中原的非江湖人士都听说过些许,又怎么会传不进胡人们的耳朵里呢? “妙音门藏有举世无双的宝藏、从指头缝里漏下一点来就能让一个乞丐变成腰缠万贯的富翁”这一点委实太吸引人了,足以让那些闲着没事儿干就积习重犯,想东打劫一下、西抢点东西的胡人和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们的心思活络起来。 也就是说,秦珊珊要带回去的不光是“杜云歌”,还得是妙音门门主这个人。 杜云歌心想要是她说的是真事的话,那走一趟倒也无妨,正好去塞外看看那把琴到底是不是九霄环佩。她还在天在水里的那些天把琴谱看了不少,她虽然不精于武学,但是对琴棋书画这些风雅之事还是很擅长的,也难怪秦珊珊会觉得这应该是那种好世道、好人家里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但是连如此精于此道的杜云歌都在看那本琴谱的时候感到了淡淡的迷茫: 这个音真的可以这么弹出来么?前不搭后不接的,真的不会太难听么? 为什么在这里要停下来,还要停这么久?如果这是在战场上或者在对决中的话,真的不会让对手有可乘之机么? 这几个音的跨度这么大,如果真的弹出来的话,不会崩断琴弦么? 种种疑惑萦绕在她的心里,使得杜云歌看那本琴谱的时候是越看越心痒,因为除去那些偶尔出现的极为突兀的地方之外,别的段落堪称神来之笔,只是看着就能感觉到耳边有淙淙妙音缓缓流过了。要不是还记得这是天魔妙音的琴谱,而不是什么简单的琴谱的话,她可真想找把琴去练练手。 结果杜云歌还没来得及答应秦珊珊呢,薛书雁就开口了: “云歌要是去的话,可定要带上我。” 她这话一出,连一旁还在沉迷于杜云歌的美色中的秦珊珊都差点惊掉了下巴,下意识地就蹦了一大秃噜的胡语出来,然后才想起来杜云歌听不懂,赶紧说起了中原官话: “你疯了?!你还记得自己是个混血吗?要是你真的进了胡人的地界的话,你受到刁难别人都没办法帮你的,别说你是一个妙音门副门主了,就算天王老子来帮你也帮不得!” “强龙都不压地头蛇呢,更何况你还只是个副门主!” 薛书雁连个正眼都不想给自己的表妹,脸色冷得跟三九寒天里的屋檐下倒悬着的冰锥一样又冷又利,然而在转过身去面对着杜云歌的时候又柔和了下来,根本就看不出刚刚她还在那里用超级臭的脸色对秦珊珊进行惨无人道的精神上的压迫: “云歌打小就住在忘忧山上,从来没一人出行过这么远。” “有师姐陪你呢,别怕。” ——好一个变脸绝活!连声音都温柔下来了! 秦珊珊觉得自家的这位表姐去当什么妙音门的副门主可真是太屈才了,真应该把她送到川戏班子里好好学学川戏的变脸绝活,这一手无师自通的天赋保管能让几十年的老戏骨都啧啧称奇自愧不如。 杜云歌想了想,觉得这可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便点点头道:“那感情好,劳烦师姐了。” 薛书雁立刻秒速答道:“云歌跟我谈什么劳烦不劳烦的呢。” 秦珊珊突然觉得有点牙疼,齁的。为了让这两人在目中无人黏在一起之前注意到屋里还有她这么个被捆着的大活人的存在,她不甘示弱地拼命清了清嗓子: “咳咳咳咳!” 这一连串假模假样的咳嗽果然有奇效,立刻就逼得薛书雁不得不转过头来阴森森地盯着她了,连说话的时候都好似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真是切身演绎了一下什么叫做“内外有别”: “听我一句劝,玛依拉,病了就要赶紧吃药。” 秦珊珊:……早知道刚刚不提醒她身为混血身份尴尬的这件事了。 一番商谈之下,三人共同定下的计划是这个样子的:秦珊珊假装带杜云歌回去,就说已经探查到了妙音门的宝藏的藏点,不在中原而在塞外,同时用杜云歌这个“人质”作证,等先把族里的这些人给安抚下来之后,再该离心的离心,该暗杀的暗杀,该外放的外放出去;等主战派的中坚力量差不多全都偃旗息鼓了之后,再由一直扮成胡人跟随在她们身边的薛书雁出面把人抢走;等到群情激奋的时候再由秦珊珊出面,祸水东引,逐虎驱狼,让乌扎卡族和别的族的主战派先内斗一番再说。 这样一来,别说三年五载的太平了,只要秦珊珊这个主和派的最大的头不死,那胡汉的边疆就会稳固一天。 等计划都订好了之后,三人便结伴下了楼,薛书雁用一条褐色的纱巾把她那一头明显是中原人的混血所致的黑发给包了起来,光看她的脸的话也是个胡人模样,倒显得被她和秦珊珊夹在中间的杜云歌活像个命苦得要被拐到塞外去的漂亮小姑娘了。 大堂里的小二和掌柜的都提前得到了秦珊珊的命令躲起来了,正好让这三人齐齐并肩走了出去。但是等出门之后,一个相当明显的问题便摆在这三人的面前了: 秦珊珊之前用的那辆马车空间不比杜云歌她们自备的妙音门的马车,里面挤一下还是勉强能坐下三个人的,但是要是想坐得舒适一点的话,那就只能坐两个人了,再多塞进来一丁点儿的多余的东西都不行。 薛书雁和秦珊珊两人僵持着挤在马车门口,谁都没有先让一步的打算,最后还是杜云歌体贴地率先打破了沉默,问道: “想来师姐也有很久没有见过你的表妹了,不如我去驾车,让师姐和秦姑娘好好叙叙旧?” 她话音刚落,就听见了秦珊珊和薛书雁两人异口同声的反驳声: “万万不可!”——这是薛书雁。 “小门主好生狠心哪!我和这家伙没什么旧能叙的,为什么小门主不跟我一起进马车里,咱们好好谈谈天交交心……薛书雁!你他妈别动不动就拔刀威胁人!”——这是又一次被威胁了的秦珊珊。 之前负责给秦珊珊驾车的胡人已经被留在了客栈里,因此无论如何都是要有至少一人去驾车的,到最后还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两人相看两生厌地在车厢外面一同并肩驾车,让杜云歌一人独享了整个车厢。 马车的隔音性并不是很好,以前秦珊珊和杜云歌在车厢里面的时候能听见外面驾车的那位胡人挥动鞭子的声音、呵斥马的声音,然而当秦珊珊和薛书雁一同坐在外面的时候,那简直静得连一根针掉在马车里的声音都能听得见。要不是这辆车还在以前所未有的平稳和快速的架势往前赶路,杜云歌简直要以为外面已经发生了某种同归于尽的人间惨剧了。 好像外面的人也觉得这么僵硬的气氛会把杜云歌给吓坏,到最后还是秦珊珊先开启了话题,不过她说话的对象倒不是自己的表姐,而是还在马车里的杜云歌: “云歌想不想知道我的那把好琴现在在哪里?” 杜云歌好容易等到有人愿意率先开口打破这僵硬的气氛,差点没感动得热泪盈眶: “愿闻其详。” 然而回答了杜云歌的却不是秦珊珊,而是薛书雁。这位从来都不显山不露水、谁都不知道她的具体的汉人血脉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妙音门大师姐不咸不淡地轻笑了一声,一针见血地问道: “玛依拉,你摸着良心对着草原上的狼王说实话,你手里的那把琴究竟是谁的?” ※※※※※※※※※※※※※※※※※※※※ 这个计划看起来真是太完美啦!然而就像47章的简介那样,计划不如变化快_(:з」∠)_……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朔夜、勇士君x2、爸爸的地雷,谢谢爱作死的可乐的火箭炮!mua!感谢咕咕咕x17、Lucidityx10、花盆有蘑菇x26、暮云子规x30、沐雨寒澜时x99、小财迷x2、大尾巴狼x6、23333x2、今朝十步、朔夜x10 的营养液~ 第50章 一箭 薛书雁这话一出, 秦珊珊瞬间就哑火了, 半晌之后才不情不愿地说:“当年拿走你的琴的时候就是看着稀奇是了,谁知道它好似真的有那么点来历?而且实不相瞒, 你的那把琴现在的确不在我这里,在我的叔父阿扎马特那里。” “此人野心勃勃,一直是主战派的中坚力量,还重男轻女得很却又一直在表面上对我那叫一个客气。我只要一天抓不住他的把柄, 就一天没有办法彻底将主战派给打压下去。所以小门主你想啊, 你跟我走这一趟是真的不亏, 既能够保下边疆长久稳固,又能够到时候趁乱把那把琴给带走,岂不妙哉——” 她这一番回答真是好一个顾左右而言他,完美地把薛书雁刚刚的那个问题中最关键的部分给规避了过去。但是薛书雁可不是那种好糊弄的人, 又冷笑着提醒了秦珊珊一下: “玛依拉,你可要想好了再回答。别说这些有的没的。” “成成成!我说实话还不行吗?!”秦珊珊被薛书雁的步步紧逼给弄得实在没法子了,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实话: “小门主, 跟你说个事儿千万别生气,其实我之前跟你说的那把能跟天雷和鸣的琴不是我的, 是我小时候从你师姐那里抢过来的。” 这个实话就好像九天降下的一道隆隆作响的神雷一样, 劈头盖脸地就把杜云歌给砸了个一脸懵逼,只能做出被惊到彻底了的人最本质的反应来了, 发出了一个意义万千的单音节的词表示疑惑: “啊?!” 秦珊珊也有点不好意思, 似乎终于良心发现了, 知道自己做的这番事委实算不上厚道。她在外间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连说话的声音都小了些、语气都含蓄了不少: “嘿,这不是那什么……小时候不懂事嘛,看见别人想要什么就一定要自己也有什么。” 薛书雁坚决不肯放过认可一个怼秦珊珊的机会,当即便见缝插针道:“呵,你现在也没好到哪儿去。” 秦珊珊不甘示弱地反唇相讥了回去:“我跟小门主说话呢,你插什么嘴?——小门主,实不相瞒,那时候的我特别混,看见你师姐有点什么好的,就要仗着自己高人一等硬生生抢过来,或者干脆就装哭,等大人做主给我拿过来。我知道这样不太好,可是有些人真的就天生爱抢东西,这都多少年了,我也愣是没能改过来。” 她歇了口气,又赶紧补上一句: “不过我对小门主的喜欢是真真正正不掺假的!” 薛书雁突然幽幽地出声了:“看路。” 秦珊珊定睛一看,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有道不宽不窄的水沟,赶紧和薛书雁齐齐加了一鞭,两匹胡人自己养的塞外骏马果真蹄力非凡,被这么一击,更是轻轻松松就跃过了水沟,马车里的杜云歌都没怎么感受到颠簸,只有轻微的一晃而已。 然而这么一来,秦珊珊早就把自己刚刚想表的那套殷勤给完全抛到脑后去了,只得就着之前薛书雁的那个话题往下走: “一开始我真的不知道那把琴有那么好,都能请得动小门主你亲自过去看。小门主也知道,我们胡人的帐子里什么兽皮和金银珠宝香料之类的都是有的,但是独独这种琴棋书画之类的风雅物事,别说全草原上最家大业大的乌扎卡族了,哪怕把几十个部落拼在一起,能找出来的这些方面的东西也少得很。” “所以当初在你师姐手里看见这么把琴的时候,那是真真跟看见了珍宝一样没啥差别,一时没控制住自己……就给抢过来了。” “不过抢过来之后我也有好生看管着的!”似乎怕杜云歌觉得那把琴已经被她给糟蹋坏了、就改注意不想过去了,秦珊珊赶紧补充道: “而且自从我叔父看上了这把琴之后,我为了安抚他,就把这琴赏赐给了他,他对中原的这些物事也爱得很,甚至专门打造了个柜子还上了锁,派人在旁边天天巡逻日日夜夜都好生把守,肯定不会弄坏的!” 杜云歌先是松了口气心想,要是秦珊珊的那位叔父阿扎马特真的是个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个爱琴之人的话,那还没准真的能好生保存下来;但是一想到要从守卫森严的地方把琴给拿出来,杜云歌就觉得一阵头疼,煞是两难。 不过哪怕要从这样森严的防守之下把琴给偷走或者抢走、再或者斥巨资买走,也要比轻轻松松就能将一把已经被糟蹋坏了的琴给带走的好。 为了尽快赶回塞外,这三人赶起路来是没日没夜的,尤其在逼近出塞的关卡的时候,秦珊珊更是肉痛地掏出了自己的易容器具,从一个眉目平淡得很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个胡人女子的脸上仿了张简易的面具给薛书雁。 这样一来,就算她用来包头发的纱巾掉了,有这么张高鼻深目高颧骨、嘴唇还有点微微往外翻的典型的胡人的脸在上面顶着,外人也不会对她的身份产生太多的质疑,就是很伤脸、每晚把脸皮拿下来之后都要擦一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就是了。 出关的时候遇到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薛书雁和杜云歌的路引上全都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两人的姓名呢,要是到时候万一有个听说过她们名号的人一不小心失口叫了出来,那这一番布置和谋划就全都尽付东流水了。于是最后还是秦珊珊拍案决定,给两人分别换了两套完全不一样的衣服,入关的时候就说这是买的汉人歌姬以及伺候小姑娘的一个胡人侍女,看她可怜,就顺便带回来一起认祖归宗。 薛书雁:……别拦我我要痛揍我的表妹。 杜云歌抱着从路边某家乐器店里花了整整五两纹银买来的一把琵琶——由此可见胡人这边的这些东西果然宝贝得很,要是换做在秦淮那边的话,此等连弦都没能调好、连漆都亮到发假的货色,五两纹银能至少买上个三四把——脸上蒙着面纱,发间和脖子上、手上全都戴了一大堆叮叮当当的金镯珍珠,侧脸还用金粉抹了个小小的月牙儿上去,隔着面纱朦朦胧胧的,别有一番缥缈的、塞外独有的风情之美。 这些东西换作他人来穿戴的话,别的先不说,就冲着那一身杨妃色的裙子,一般人就肯定要穿得活像个媒婆,但是杜云歌生得好,皮肤又白,这个色一上身,反而恰恰对得起“杨妃”的这个意思来了;更别提那些让别人来戴就是无比俗艳的首饰,在她的那双纤细的、宛如凝脂一般的腕子上,便愈发有种楚楚又盈盈的感觉,让人真想伸出手去亲手丈量一下那双手究竟有多纤细。 这样的一行人在经过关卡的时候,自然遭到了众人的目光洗礼,只不过大家的注意力完全不在秦珊珊和薛书雁的身上,大半都是冲着杜云歌去的,连守城门的卫士都不能例外,只是简单地查了一下秦珊珊的挂着汉人名字的路引之后,又拿了秦珊珊塞过去的几粒碎银,便轻轻松松地让这一行人出塞去了,完全没有发现自己放过去的竟然是三个超级了不得的人物。 结果她们走了没多远,杜云歌还在那里拼命地卸身上的金银珠宝呢,就听见远处有纵马疾驰的声音,一并传来的还有高亢的歌声与呼朋引伴的喊声。秦珊珊眉头一皱,对薛书雁道: “你先找地方躲起来。我听这声音,里面怕是有我叔父手下的人。他们在你小的时候就见过你,知道你去了妙音门,要是这么好看的姑娘身边再跟一个三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你的话,让人不怀疑都不行——所以你这个性子怎么从小到大就没改啊?!” 薛书雁还没等秦珊珊抱怨完,就一个纵跃,身形就隐没在路边零星的行脚店的房顶上了,留下一句话犹在两人耳畔: “习惯了,改不掉。” 秦珊珊气得只想跺脚。然而她还没来得及让杜云歌避进车厢里呢,就听见从远处遥遥传来一声猖狂的大笑,随即叽里咕噜地说了好一通胡语。这人说起胡语来的时候口音比秦珊珊重多了,语速也要快多了,她拼命地听也只能听得懂“漂亮”和“是不是”这两个字。 然而秦珊珊的神色却随着这帮人的话语变得越来越凝重,那边话音一落,她就即刻挡在了杜云歌的面前,第一时间就把杜云歌推进了车厢里,高声喊了回去: “贵客在此,不得造次!” 她这句话是用胡语说的,然而这句话拉得长,秦珊珊吐字又清晰,杜云歌竟然还真的就听懂了她在说什么。然而这句话对那些迎面而来的年轻人们可委实没有什么用,在看见了杜云歌身上穿着的明显是汉人样式的裙子之后更是猖狂地大笑了起来,随即挽弓搭箭,对着车厢里就是遥遥一箭! 秦珊珊下意识地就想去挡,然而她往腰侧一摸,才发现自己手无寸铁——她本来也就不擅长这些舞刀弄枪的,除了轻功使得好一点、用毒的时候熟练一点之外,她在武学方面的造诣连薛书雁的十分之一都及不上! 这一箭来势汹汹、不带半点的放水,明摆着就想把车厢里的那个汉人给惊一跳,要是死了的话那也没办法,无非就是玩闹之下一个没把控好就是了。 秦珊珊急得都红了眼眶,干脆就伸出了手去,明摆着要用血肉之躯迎下这一箭了、哪怕拼着在她掌心开个洞也要挡下来!那边还在玩闹的少年们发现了秦珊珊的举动之后吓得齐齐尖叫出声,之前的那种猖狂而不可一世的态度在这一刻完全抛到脑后去了: 那可是乌扎卡族的圣女!要是真的伤到了圣女的话,他们的老爹非把他们给抽筋了不可! 就在这时,从车厢内伸出了一只手。 一只纤细的、洁白的、拿着琵琶的手。 第51章 断弦 就在来自胡人少年那边的长箭离弦、破空而来的一瞬间, 杜云歌终于体会到了她之前在忘忧山上呆着的时候从未感受到过的血淋淋、活生生的胡汉之争的血腥气。她从来只听说过山下的胡汉之争这些年来愈演愈烈, 对乌扎卡族的理解也仅仅局限于梦里的那些只言片语与秦珊珊的转告。但是她从未想过主战派竟然猖狂至斯、排外至斯,更没有想到的是—— 在这个地方, 不管是混血还是汉人,均命若草芥,辗转如飞蓬。 她也知道秦珊珊功夫不好,万万无法为她挡下这一剑, 而一边刚刚离开的薛书雁看来是要回来了, 她用眼角的余光都能看到那一袭暗色的衣衫又一次出现在了路旁的屋顶上, 显然拼着暴露身份也要赶过来回护她。 可是这万万使不得。 但是如果要杜云歌细细说一番为什么使不得的话,她一时间倒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想来想去竟然只有一句话可说: 她的薛师姐在中原武林,是个人人景仰的英杰人物。 哪怕面对着的是峨眉武当此等名门大派的掌门、哪怕少林十八罗汉亲至, 薛书雁也毋需对他们过分毕恭毕敬,因为江湖内的辈分排行之类的,除去最起码的长幼之序之外, 更信奉强者为尊。 ——然而不管薛书雁在中原武林多厉害、多威风赫赫,在这险恶的塞外胡人的地盘上, 也不过是个人人都能踩上一脚的混血罢了。胡人积习甚多, 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九牛一毛而已。 杜云歌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手心里都急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握着琵琶的手都有些抖了, 然而她的本人的头脑却好像在这一刻被从身体里分割了出去一样, 还在那里冷静地、近乎执着而坚定地想着一件事: 我师姐是个英杰人物。人人都要对她毕恭毕敬、不敢有一丝差池, 怎么轮得到这些不晓礼仪、粗暴无耻的胡人来折辱她半分?!就凭这帮人,他们配么? 而就在这时,妙音门初代门主杜抱琴的亲笔手稿,便极为突兀而迅速地从她的脑海里闪过了那么一点残影。 尤其是她之前刚看过不久的那道谱子,在行至中段之时,有一声极为突兀的、铮铮然的琴音,原手稿的旁边还在这里用娟秀的簪花小楷整齐地做了个标注: 不拘奏者内力深浅,均可气力外放,但若不能收发自如,切切不可轻试,有真气行岔之险。 旁边还有一行更加潦草和狂放一点的字迹做了个新的批注:那你把这个音写进谱子里,让不能收发自如的后辈怎么弹? 杜抱琴紧接着就在这句话的后面又批注上去了:不会弹的就不会把这个音空过去吗?你个瓜皮! 这极为短暂的、杜云歌之前甚至还怀疑过真假的一句话,在这紧要关头,便犹如在即将熄灭的火坑里苟延残喘地爆出的最后一点火星一样,即便微弱得很,却也自有一番不容忽视的、垂死挣扎也要轰轰烈烈的气势。 出于对初代妙音门门主的信任、也出自不愿让薛书雁在胡人这边再遭到半点为难的心理,杜云歌单手抄起琵琶就只身迎了出去。她先是对着远处的房顶上那一抹暗色的身影竖起了另一只完全空闲着的手掌,比了个“止步”的手势,制止了薛书雁的前来施救,然后将琵琶半抱了起来,迎着那枝逆风穿云而来的箭矢,弹出了尚且生疏得很、自杜抱琴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能重现过当年威风的—— 天魔妙音。 数百年之后,都成为了江湖人和说书人口中代代相传的传说的举世无双第一声终于在这片荒凉又野蛮的土地上初露峥嵘,也算是给当年女帝与初代门主杜抱琴双双身死、胡人便大举进犯中原的旧仇冥冥中画上了个象征着终结、更象征着开始的符号了。 多少年前从这里开始的,就要在多少年后从这里开始完全讨回来! 杜云歌这一落指,就敏锐地感觉到了手中这把琵琶的哀鸣。 区区一把粗制滥造的次等货色根本就负担不住天魔妙音的杀伐之气,更罔论气力外放了。琴谱上说的气力外放还都没弹出来呢,杜云歌只闻得耳边传来尖利又急促的铮铮铮三声弦响,这把琵琶最细的三根弦当即便拦腰正中齐齐崩断,险之又险地擦过她的侧脸,立刻就在那原本如同无瑕美玉一般的侧脸上留下了三条细细的血痕! 然而即便如此,杜云歌也没有松手,手上都被琴弦崩出了好几条血印子了也没有半分要把琵琶给扔开的迹象,指尖传来钻心的疼痛,想来十指连心一说果真不假。四根琵琶弦中,只剩最后一根最粗的弦还在那里摇摇欲坠地支撑着,眼看便要断裂了,才堪堪把那一道气力给发出来。 然而即便这道气力再微弱,对于这支依然行至末路的箭矢来说,也已经足够了! 无形的气力在空中激射而出,席卷起了好一道啸然的风声,对着那根箭直接就撞了上去,两相抵消之下,竟然真的将那枝长箭撞得完全偏转了方向,噌地一下,擦着杜云歌垂落下来的衣角没入了马车底下的黄沙里。 直到这时,杜云歌才感觉背后已经完全被冷汗浸透了,想来刚刚她是真真在鬼门关、生死线上走了一遭。然而她回过神后慢慢想来,却没有多少后怕的感觉,倒有一番别样的天高海阔之感了。 然而她的这一番行为,落在外人的眼里却完全不是那么匆忙而慌乱的一回事。那帮胡人少年只见得从马车里钻出来了个汉人姑娘,那个皮肤白得都能发光了,完全不是他们这边的经历了日晒风吹雨打的模样,俗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正当年少慕艾之际的这帮人首先便在心里后悔了。 然后他们就更加目瞪口呆地看到了这样令人眼珠子都差点要惊掉的一幕: 那位穿着杨妃色的裙子的姑娘,只是那么轻轻松松地半抱起了怀中的琵琶,带着只有中原那边的好风物、好山好水才能养出来的闲适与潇洒,轻轻一拨琵琶,弹了个音出来—— 那一声尖利的琴音因为琴弦齐齐裂断而没有发出来,好歹是天意如此放过了这帮年轻人的耳朵;但是那道外放的气力是真真不掺假的,直接就把那枝箭给完全撞偏了! 如此潇洒、如此动人、如此风韵楚楚又武功深不可测,真是好一位神采内蕴的英杰人物! 不管是出于单纯的对美人的欣赏,还是出于胡人血脉里一直流传着的对强者的崇拜和追随的欲望,这位被他们的圣女带来的姑娘,是完完全全当得起“贵客”这个词的。 至此,那帮胡人少年才正视起这个远远一看便让人有种目眩神迷的感觉的漂亮姑娘来。然而美人之所以被称为美人,就是因为真正的美人是经得起看的,看久了之后不光不会觉得厌烦,反而越看越好看,中原第一美人便更不能例外了,直接就把这帮从来没见过真正的漂亮中原姑娘的胡人少年给看呆了。等他们回过神来之后,倒开始互相埋怨起来刚刚彼此的所作所为了: “你也太粗鲁了!” “说得就好像刚刚闹我的人里面没有你一样!” “可问题是刚刚那一箭是我让你射的吗?你可真混!” “幸好没有伤到贵客,话说有人知道这位贵客的身份么?” “圣女她走的时候就说要带妙音门门主回来……难不成……?” 等到那个刚刚还在对着杜云歌射箭的少年一改前态、小心翼翼地把那个猜想说出来了之后,所有人都沉默了一下: 要是那真的是妙音门门主的话……他们这是捅了个多大的篓子?怕是回家之后真的要被阿父用鞭子抽一顿吧?! 胡人管教起子女来可不讲究汉族人的徐徐感化的那一套。他们素来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不打不成器”,只要老一辈的人还能打得动,那就要一直打,打到听话为止。要是秦珊珊真的去这帮少年人的家里说一遍他们今天的作为的话,屁股开花都是轻的。 “不、不是有句话叫不知者无罪的么……”这帮之前还疯得就差原地起飞了的少年眼下怂得一批,说话都没什么底气了,但是还是强撑着把他那一套歪理给说完了: “之前咱们不知道那是妙音门门主啊!不能怪我们,谁让圣女说话的时候不清不楚的?要我说,咱们还是赶紧跑吧,圣女要陪着贵客,肯定行起路来要更慢一些,等我们全都回家之后,她才姗姗来迟,到时候咱们一起咬紧牙关死不承认,就算是圣女也不能给咱们扣帽子!” 一帮少年听了之后觉得很有道理,便疯狂纷纷点头,结果就在下一秒——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凌空飞来了好几颗小石子,不偏不倚正正好地往每个人的脚踝上都狠狠敲了一下子。准得简直如有鬼神相助一样。 胡人少年们纷纷喊了声痛,再一看,脚踝处已经有了很明显的肿胀和热辣的感觉了,要是不想伤上加伤就只能骑着马慢慢走回去,此等精妙的中原武功,除了还在他们面前的圣女玛依拉和妙音门门主之外,委实想不出还有谁能施展出来了。 阴差阳错之下,薛书雁的存在倒是一点儿也没有暴露,反倒是敏锐地注意到了石子飞来的方向的杜云歌抬起了头,对着远处的屋顶上微微一笑,她的脸上还带着数条细细的血痕,反而丝毫不显得狼狈,愈发明艳而摄人了。 这帮胡人少年走也走不得,只能在渐渐逼近的、还在那里无声冷笑的秦珊珊面前当场表演了一下什么叫哭天抢地: “圣女——看在咱们当年曾经在同一个帐子里认过字的份上,放我一马!别告诉我阿父!” “圣女你也不说得清楚点,谁知道那是妙音门门主啊!” “就是就是,要是早知道那是妙音门门主的话,别说对着她射箭了,我怕是对着你们那边半句重话都不敢讲的!” 秦珊珊冷笑一声:“留着这番鬼话去跟你们阿父讲去吧!” 于是当晚杜云歌在抵达了乌扎卡族之后,在迎接她的宴席上,除了有各方频频投来的意味不明的目光之外,还有隐藏在胡人的迎客与祝酒歌谣里的惨叫声,真是恰到好处地展现了一番原汁原味的关外风情。 杜云歌:……谢春护法当年不打屁股之恩。跪谢。 第52章 帐中 秦珊珊果然也就像她们之前安排好的那样, 私底下吩咐过众人, 说杜云歌是被她一番花言巧语给哄到了、自愿跟她来的,让大家都对她先客气一点, 先把妙音门的宝藏的秘密套出来再说。 胡人都不是什么会玩心眼的人,可能这么些年来好容易也就出了秦珊珊这么个异类,乍闻此言自然信得很,纷纷恭维他们的玛依拉圣女可真是魅力非凡, 都能使得中原武林第一美人跟着她远赴在外, 您放心吧, 只要您一天没能拿到妙音门的宝藏的秘密,我们就会对她客客气气一天!当然等您拿到了宝藏的秘密之后,怎么处置这个傻姑娘也全都是您的事儿,什么时候用得着我们, 尽管开口就是! 所以当晚,杜云歌接受的目光洗礼中,有那么好几道自以为很隐蔽、但是其实惹眼得不行的包含了满满的怜悯与同情的目光, 也就不奇怪了: 全乌扎卡族都知道自家的圣女是个什么性子。 爱的时候那绝对待你那叫一个如珠似玉,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旁人哪怕沾一根头发丝过去都能对着头发丝的主人横眉冷对乃至大打出手, 为了美人六亲不认的架势和中原史书里的那些夏桀商纣之流都有的一拼;但是如果这股喜欢劲儿过去了,那之前她捧出来的一颗心有多赤诚、多炽热, 那么眼下的她便有多冷若冰霜、生人勿近, 甭管之前有多亲近, 眼下弃若敝屣的时候也会眼睛眨都不眨, 就好似昨天还在跟美人卿卿我我恨不得黏在一块的那个人不是她似的。 本来胡人和汉人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好,因此他们对自家圣女的作风一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霍霍到自己族里的人身上,那么她怎么荒唐都可以;要是能霍霍到汉人的话那岂不更好?反正汉人姑娘们也不敢追过来要她负责,糟践了汉人姑娘的话和一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也没什么区别。 等接风宴结束了之后,杜云歌已经累得一根指头都不想动了,好容易把一直端着的美人架子端到了秦珊珊特地给她准备的离自己最近的帐子里之后,就挥了挥手让一旁的三四个侍女们全都出去: “我更衣的时候不习惯旁边有人待着。” 刚刚有位侍女第一时间便上去想给杜云歌把外面的大氅脱下来——这是她们从接风宴上回来的途中,秦珊珊脱了自己的黑狐长披风加在她身上的。因为这是秦珊珊必定会对每个初来乍到的美人用的一套,所以也没人在意,只是纷纷叹息道又有一个傻姑娘要被玛依拉给祸害了,造孽啊,为什么漂亮姑娘们都要个个眼瞎了也似的飞蛾扑火地往她帐子里钻呢? 只是杜云歌还真不敢让这位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近身。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怎么着都要小心一点的,便侧身一让,避开了这位侍女伸来的手,淡淡道: “下去吧,有事我自会吩咐你们的。” ——说来也奇怪,这位侍女刚刚自打伸手出去,就一直感觉到某种若有若无的寒意萦绕在她的周围,就好像被什么凶猛的大型猎物盯上了一样,然而等她一把手缩回去,这种感觉便又没有了,委实让人诧异得很。 这些侍女都是汉人或者胡汉混血,比起别族的个个面黄肌瘦得没个人形的同类人,乌扎卡族的这帮人竟然还过得也算体面,可见秦珊珊这一方的主和派势力还不小呢。 侍女们对视了一眼之后便齐齐躬身退下,临走之时,那位之前想给杜云歌更衣的姑娘看起来有话要对杜云歌说,结果被一旁的同伴狠狠在手臂上借着衣服的遮掩掐了一把,痛得她五官都扭曲成了一个很狰狞的样子,看得杜云歌有点牙根泛酸,那一下可绝对不轻。 这样一来,那位侍女光是忍住疼痛就足够吃力了,自然不可能再把她想说的话说出来,只能跟在同伴的身后,一同退出了曾经属于秦珊珊、但是眼下的主人是杜云歌的帐子。 她们一出门,这些侍女们便齐齐散了开来,就好像在躲避什么不祥之物一样,数息之间就把那个有话要说的侍女给留在了原地。唯一还愿意搭理她的正是那位阻止了她说话的同伴,对着她冷声道: “你还真的相信那个病秧子琴师的话、真的要去向妙音门门主求救?” “醒醒吧,也就你这种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才会被这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白脸给骗到了!要是他的妹妹真的是妙音门的冬护法的话——那可是妙音门!传说用白玉砌山门、黄金琉璃做瓦片的妙音门哎,会让自家的堂堂护法的同胞兄弟流落塞外么?” 那位侍女低声把反驳的话语又重复了不知道第多少次: “因为妙音门有条规矩,说已经上山的人,便于山下诸事全都无关了,所以妙音门冬护法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已经落魄至此也很正常……” “可没准他就是瞅准了这一条才骗你的呢?!”她的同伴都急得要跳脚了,不过在胡人的地盘上,也不好说太多,保不准什么时候就要被人给出卖了,便恨恨扔下最后一句话便离去了: “也就我跟你相识多年,才能看管着你些!你信不信要是你真的通风报信了,那些本来就看你不顺眼的小娘们儿就能立刻把你给卖到胡人的面前?那个病秧子一看就是遭不住刑罚拷问的,到时候双重人证俱在,你赖都赖不掉!等你皮都被扒掉了,就知道我的好了!” 说完之后,她就头也不回地就离开了,显然觉得自己的这位同伴已经病入膏肓没什么救了,竟然相信一个流落塞外这么多年的琴师的话,这琴师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自己是妙音门冬护法的同胞兄弟!这可真是个天大的笑话!谁信谁就是个傻瓜! ——然而世界上永远不缺少傻瓜。 等那位被同伴们无声无息间就排斥了的侍女偷偷摸摸来到那间堆满了杂物的帐子的时候,远远便听见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的声音。她赶忙跑了进去,一掀开帘子,就看见了蜷缩在一旁的一大团废棉絮和稻草里、浑身都是浓重的药味的人。 她赶紧过去,用一旁存下的些许干净的水沾湿了帕子,给这位苍白到面目之间都是浓重的死气的男子擦了擦脸,好让他醒醒神,把自己带来的这个好消息尽收耳底: “先生,今天妙音门门主来了!” 这句话一出,这痨病鬼也似的男子的脸上便陡然掠过一阵亮色,就好像给经脉尽断了人服下了大还丹、给重病的人灌了整整一碗百年老参汤一样,整个人都回光返照了似的,急切地反握住了侍女的手腕,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 “是乌扎卡族的圣女把人拐回来的,说什么……妙音门的宝藏,让我们都好生伺候着她,只要她还没把宝藏的秘密吐露出来,就不能对她有半点失礼。”侍女眉头紧皱,艰难地回想着秦珊珊的原话: “‘其余的,等从妙音门门主那里把这个宝藏的秘密骗出来之后再说’。” 然而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一出来,这男子的神色反而松快下来了,随即长出一口气低声道:“要是那位圣女的原话就是这个……我反而安心了。” “之前一直辛苦你了,姑娘。往后你便不用费心为我传递情报了,如果我没有估算错的话,妙音门门主必定要来主动找我的。” ——别说,杜云歌还真有去见一见那位给秦珊珊起了这个汉人名字的琴师的打算。只不过眼下天色太晚,贸然出门的话风险极大不说,这人生地不熟的,也轻易找不到人。 于是她还是先更了衣、卸了脂粉钗环,正准备就寝之前,突然就看见在满室的烛光掩映之下,从帐子的上方轻巧地落了个人影下来,正好站在她的帐边,便赶紧掀开了半边门帘小声招呼道: “薛师姐!这边这边!” 果不其然,那人真的是薛书雁。她一侧身就轻轻巧巧地钻进了杜云歌的帐子,丁点儿都没惊动其他人,她先把室内的陈设看了一遍、觉得还算配得上自家门主之后,就看到了杜云歌脸上那些已经敷了上好的伤药、再过几天就会完全消下去的伤。 薛书雁心头微微一动,想问杜云歌为什么不要让自己去救,但是隐约间又已经猜到那么点意思了——杜云歌向来都是个好姑娘,想要在这块土地上护着胡汉混血的同门师姐、不让师姐平白受屈倒也真像她能做出来的事情,便不做这些无用功了,换了个问题,问道: “那首曲子叫什么?” 杜抱琴留下的手稿里只有两首曲子,虽然她本人一直在各种地方,包括且不仅限于笔记、序章、总结里强调自己留下了三首曲子,结果杜云歌把手稿的原本翻来覆去地猛找了一通,差点都拆了也没能找到第三首。 不过前两首的名字还挺好听的,杜云歌之前弹的那首叫“逆旅”,有乱人心神、真气外放之用,是对敌阵前的时候可以弹奏的曲子,好巧不巧,她在忘忧山上以毁坏了一把琴、又差点毁了飞瀑连珠为代价奏响的那个音,便正好是“逆旅”的第一个变调的音;而另一首则可以助人心神平静,促进真气循环大周天,长此以往,对内力的提升很有助益。 “之前弹的那首叫逆旅,不好听的。师姐,等找到九霄环佩之后我就把第二首弹给你听,对巩固境界大有裨益呢。” 薛书雁点点头:“好啊。只不过第二首叫什么?” 杜云歌想了想,道: “归雁。” 江湖有归雁,能寄草堂无? ——谁都不知道当年的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思写下的这两首曲子,又为何要取这么两个求而不得、怅惘难追的名字。 只是以往之事终究难追,就连开国以来的第一位女皇,连带着她曾创下过无数的煊赫功绩,远征塞外、平夷洲、重耕织、严赏罚,都要在冷冰冰的史书里变成个单薄的侧影与简单的几行文字;区区一个武林门派的开山宗主,又怎么能事无巨细地把她的所有的事情都留存下来,让后人一一尽数知晓呢? 即便是此等英杰人物……便也只能随着浩浩荡荡的岁月的洪流,将她们人人皆知的姓名与未解的故事,一并淹没在那些筚路蓝缕启山林、金戈铁马叹倥偬的,只属于她们的时光里了。 ※※※※※※※※※※※※※※※※※※※※ 【小剧场】 侍女:据说妙音门可有钱了,都用白玉砌山门、黄金琉璃做瓦片! 杜云歌:你不要乱说啊???!!!!我不是不是我我们没有————【疯狂否认三连】 附上本卷卷标的来源: 《水调歌头·送太守王秉》 辛弃疾 【宋】 酒罢且勿起,重挽史君须。一身都是和气,别去意何如。我辈情钟休问,父老田头说尹,泪落独怜渠。秋水见毛发,千尺定无鱼。 望清阙,左黄阁,右紫枢。东风桃李陌上,下马拜除书。屈指吾生余几,多病故人痛饮,此事正愁余。江湖有归雁,能寄草堂无。 第53章 饮泪 两人又说了一会话之后, 薛书雁便起身告辞了,就好像她这辛辛苦苦、掩人耳目地特地跑一趟不为别的,就专门来看看杜云歌能不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住好一样。 杜云歌心里相当过意不去。她既然在妙音门说过“吃穿用度与我等同”这样的话,就证明在她的心里, 她的薛师姐和别人都是不一样的。薛书雁见不得她受委屈,可是她也见不得薛书雁受委屈,便试探着问道: “师姐今晚去哪里休息?” 别说,薛书雁一开始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简单想了一下便回答道:“我去随便找个空帐子对付一晚。” “这怎么行呢。”杜云歌一惊, 她以为秦珊珊和薛书雁怎么着都有这么层血缘关系在这里摆着, 肯定不会太苛待自己的表姐,可没想到秦珊珊还真的这么不给薛书雁面子。 她看了看自己的床铺, 发现上面陈设着的都是上好的绫罗绸缎, 除去样式和颜色都已经有点老气了之外, 不管是床的大小还是位置都无可挑剔:既位于帐子的最里面、一般人进不来, 还有屏风阻隔, 甚至还离半封的后门极近, 如果薛书雁到时候来不及从前门走的话,直接从后门离开也可以。而且这张床四周没有围栏,比她在忘忧山上的那张拔步床都要大上几分, 别说两个人了,要是挤一挤的话, 三个人也是能睡下的, 便指了指那张大床问薛书雁: “师姐要是不介意的话, 来和我挤一下如何?反正在峨眉派的时候都已经挤过一次啦。” 薛书雁回答得就好像她一直在等杜云歌的这句话一样:“也好,就是委屈云歌了。” 杜云歌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是一时半会儿的又反应不过来,便道:“师姐跟我说什么客气话呢,真是太见外啦。” 薛书雁今晚果然不对劲。这一路和秦珊珊互相挤兑过来之后,她的话都变多了不少,虽然在不了解她的外人看来还是惜字如金的架势,但是换作熟知她的人来看,眼下便跟打开了话匣子似的了,没准还真要感谢一下秦珊珊呢: “明明是云歌先跟我客气的。” 她看着杜云歌一副不解的、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便耐心地循循善诱道:“你刚刚叫我什么?” “师姐……”杜云歌把刚刚她对薛书雁的称呼又重复了一遍,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薛书雁所说的“你先客气的”是什么意思: 她从没这么亲切地叫过薛书雁的名字,甚至连叫一声薛师姐都罕有,也就那么极为罕见的几次情急之下她直接叫了薛书雁的名字而已,就连秦珊珊都用软磨硬泡撒娇耍赖的方式换来了一声“秦姑娘”呢。 这么一对比,倒显得薛书雁只是想要个亲近一点的称呼而已实在太正常了,但是江湖上还真没有师妹直接称呼师姐名字的先例,最多也就叫个字,便已经是亲昵的极限了,可薛书雁又是个胡汉混血,连汉人名字都是凤城春给她起的,又怎么会有“字”这种必须由长辈来起的东西呢? 然而如果只看两人的身份,身为门主的杜云歌单独叫一下薛书雁的名字,似乎也不是那么逾矩的事情,反而能让外人觉得这两人感情好、离间不得呢。 于是杜云歌便单独叫了声薛书雁的名字: “书雁。” 此话一出,薛书雁本人还没说什么呢,杜云歌倒是先完完全全地脸红了。她的肤色本来就匀称白净得很,这一脸红便更是明显了,可是要是正儿八经地好生想想,她这脸红又红得颇没道理,只是心里好似突然冒了股小火苗出来一样,促使着她连呼吸间的空气都宛如带上了绯色。 为了转移话题,也为了赶紧把自己从眼下的窘境中脱出来,杜云歌赶紧催着薛书雁去熄了蜡烛,还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说话都有点打顿了: “赶、赶紧睡觉吧,书雁!” ——别说,乍然换了这么个称呼之后是有那么点的不适应,可是薛书雁的名字本来就温雅又好听,毕竟是凤城春亲自取的名字呢,叫久了之后,若不看见薛书雁这个冷冰冰的人,便有种云霞似锦、中有大雁携书破云而来一般流动又柔和的感觉。 当人在看不见周围的东西的时候,对很多东西的感知也会愈发清晰。就好比当前,就算帐子里黑灯瞎火的,杜云歌也能感觉到薛书雁灼灼的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她,然而等她摸索到了薛书雁的位置,用不解的目光迎回去的时候,薛书雁却又不看她了,直搞得杜云歌心里像是有千百只毛绒绒的小爪子在不断钩扯一样,搞得人心里痒得很,不问不快: “书雁,你在看什么呀?” 或许是夜色太深、周围的一切都只有个朦朦胧胧的影子的缘故,杜云歌听着薛书雁的声音里都带着点别样的温柔: “在等你睡觉。” 杜云歌一沾枕头就觉得困意上涌了,毕竟她今天累得很,虽然没有像杜抱琴的手稿中说的那样“真气行岔”,但是也比练了一整天的剑都要累,更别提她还顶着各种各样含义丰富的目光吃了顿食不知味的接风宴了。 眼下好容易能休息了,身边还有个完全值得信赖的人,她霎时间就好像吞了只瞌睡虫一样,上下眼皮都在打架了,说话的声音也软绵绵的,却又不是那种刻意的发甜发嗲,就像是一只从来不愿意跟人有过多接触的猫咪终于被养熟了、愿意在你的面前又打滚又露肚皮又拖长音咪咪叫了似的: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等我呢?” 这样自然的软和让人听了就心里畅快得很,薛书雁也不能例外,她的声音更是柔和了一点,只是杜云歌眼下已经无暇分辨这细微的不同了: “等你睡着了之后我再睡。要不万一你迷迷糊糊间要点什么东西的话,又没人理你,你可怎么办呢?” “……还是师姐想得周到。”杜云歌已经叫了薛书雁这么多年的“师姐”,一时半会儿是改不过来的,这不,她一迷糊起来,就下意识地又把对薛书雁的称呼还原成了最开始的那个了: “那我真的要睡啦。” 她勉力保持着最后的一点清醒说完了这句话之后,就好半晌都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传出来。等到薛书雁都以为她完全睡着了,也准备合上眼睛之时,突然从杜云歌那边又传来了一句模模糊糊的话,还带着点泣音的感觉,就像是悲恸到了极点、情难自抑之时,便要从那紧锁的双唇和齿关间挤出来由满腔的痛楚具象成的字字血泪一样: “师姐……” “你就不该、不该回来赶我头七啊!” 薛书雁一惊,本来也只有三分的睡意立时全都去了。她轻巧地翻身起坐,半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就凑近了杜云歌的身边,近到连杜云歌脸上的那几道伤、还有涂着的药膏的痕迹都能看见了,她才看见杜云歌的眼角缀着一滴泪。 那滴泪水宛如最娇嫩的玉兰花瓣内侧挂着的晨露,又好似在已经凝固好了的杏仁酪上洒落了一滴剔透的清水一样,就那么一丁点,便让人有种“这里非有这么个东西点缀才好看”的感觉。多一分则嫌过于楚楚可怜,少一分则失去了那一点生机,在她的长睫映衬下更是越看越让人心生爱怜之情,只想把她拥在怀里,为她遮风挡雨,半点外界的苦楚都不要让她受到半分。 ——然而外人会看着爱怜,还有些人会越想越歪,只恨不得让此等美人的泪水在别的地方尽情落下、还要落得越多越好,如能泪落如雨,那才有种雄风尽展的快感呢,可薛书雁完全没有这些多余的念头。 她只是看着沉沉睡去又犹带泣音、连梦话都要这么悲苦无望和自责的杜云歌,便只觉有无限的心疼: 你到底做了个怎样的梦?是什么东西能如此困扰你呢?你不该是被我、被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好生养在山上的万分金贵的妙音门门主么,世间万般杂事本都不该为难到你的,何以至此啊,云歌? 一时间薛书雁连之前还在为了能够和杜云歌同榻共眠而有的那点小开心都不见了,连常人会因为如此诡谲的一句梦话而生的那些猜疑和忌惮也半点没有: 就好像在滴水成冰、衣不蔽体的寒夜里逆风执炬一样,若能得了那一点的明光和暖和,谁还会在乎逆风不逆风呢? 薛书雁伸出手去轻轻触碰杜云歌眼角的时候,那一滴泪终于在她的长睫轻颤之下落了下来,不偏不倚,恰恰落在薛书雁的指尖,带来了一点微不可查的凉意,转瞬即逝,可对薛书雁来说,便冷得几近彻骨。 这一滴泪原本应该没什么重量的。或许对于虫蚁之流,这滴眼泪就好似从天而降的滔滔洪水,但是对拿惯了刀剑的薛书雁来讲,这根本就不算什么。 然而就在这滴泪水落在了她指尖的那一刻,那双不管是拿刀拿枪都不带半点犹豫的手竟然在刹那之间都有了微微的颤抖,有如她委实承担不住这一滴泪的重量似的。只不过薛书雁很快也就冷静了下来,半晌之后,才将这滴泪抿入了唇间。 人的泪没有不涩的,更罔论这一滴泪水好似包含了无穷尽的血气和绝望,都有点苦涩得令人喘不过气的感觉来了,可是薛书雁却感觉像是趁着主人不备之间,偷饮了别家的百年佳酿一样,一时间只觉又惭愧——乘人不备的惭愧——又欢喜: 世间怕是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她感到如此的痛楚和甘美了。 第54章 门规 次日清早, 杜云歌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下意识地往旁边一伸手,就发现薛书雁的那一块被窝已经凉透了,想来此人怕是又像是在忘忧山上那样, 勤勤恳恳地起了个大早,为了不被胡人发现,便赶早离开了。 杜云歌心想她们眼下可是在胡人的地盘上,她的薛师姐能去哪里练功呢?不过又想了想便释然了: 她的师姐那么厉害, 肯定早起有早起的理由!这样勤修不辍的坚定意志真是太令人心生敬佩了, 果然是个不管从天资来说还是从努力程度来说都对得起她的名声的人呢, 等她拿到九霄环佩之后,也要好生修习, 绝不懈怠, 一定要成为能够配得上做她的薛师姐这么优秀的人物的门主! ——杜云歌怕是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到, 薛书雁昨晚根本就没能在她的床榻上久留, 所谓的“做贼心虚”可能就是这个道理。 饶是薛书雁这样意志坚定的人, 也无法在杜云歌含着泪的睡颜下继续稳住心志, 等到她反应过来之后,已经做了件平时的她绝对不会做的、严重一点的话完全称得上是轻薄的事情了。 于是薛书雁当场便揽衣起身仓皇而逃,动作快得就好像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着她一样, 三下两下就又蹿回了杜云歌的帐子上,为了让自己的头脑冷静下来还吹了整整一晚上的冷风。 杜云歌起床了之后, 便拉了响铃叫侍女们进来伺候她洗漱。之前那个一直想往杜云歌身边凑的侍女一听见铃响便冲进来了, 倒是让因为起得太早而睡眼惺忪、动作迟缓的其他人愣了一下, 随即纷纷抱怨道: “就这蹄子会献殷勤!平时怎么不见她这么勤快呢?” “得了得了,也不想想里面那位是什么人!那可是妙音门门主呢——”这姑娘把“妙音门门主”这五个字给拼命地加了重音上去,就好像这几个字都是镶金嵌玉的、用力念一念都能掉下簌簌的金粉来: “人家一高兴,从指缝里随便漏点什么东西下来,那就够一辈子的花用了!” 身在胡人的地盘上的人们哪个不想回中原呢?然而越是在这种地方,汉人们便内斗得越厉害,这位侍女又是能在这里求生这么多年的家伙,就算再怎么心酸、再怎么迫切和眼馋那位手脚利落的同伴,也不会把自己心里最真实的念想说出来半分。 然而那位冲进去的侍女唯一的友人脸色却很不好看。她忧心忡忡地看了眼还在晃动不休的门帘,心想,这地方人多眼杂的,保不准外面就有人在偷听呢,傻妮子可千万别把什么事都告诉妙音门门主啊!而且万一妙音门门主和乌扎卡圣女感情正好着呢,一个反手就要卖了她去讨此地主人欢心怎么办?! 只是人心里想的东西,只要不说出口,就永远无法传到另一个人的耳畔。这不,帐子外面的姑娘还在心里拼命念叨着“你不要瞎说些有的没的”,帐子里面的侍女就对杜云歌快速地低声开口了: “妙音门门主,贵派冬护法的同胞兄弟沦落塞外,眼下正在乌扎卡族里当琴师,命不久矣,还请门主救他一救!” 这姑娘在塞外待了好几年了,说中原话的时候竟然都带上了胡语的感觉,幸好杜云歌这么多年来听薛书雁说话听习惯了,才能听得懂这姑娘在说什么。 只不过当一人说话的速度太快了的时候,听者只能倒着反应过去,所以杜云歌在听完这一番话之后,心里的反应顺序是这个样子的: 你找错人了,姑娘,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扛,舞枪弄刀样样不行,巫蛊医毒没一样精通,也就会点诗词歌赋这样没什么用的东西了,你让我去救一个命不久矣的人,这不是在为难我、又为难那人的命吗—— 等等,你说什么?那人是谁?! 这个信息量有点大,吓得杜云歌差点没把面前的水盆子都打了。不能怪她反应这么大,实在是云暗雪此人真真对得起她的名字和职位,说话办事都冷冰冰的,为此杜云歌曾经还认真地考虑过是不是冰块脸会传染,要不的话为什么小时候还能对着她笑的薛书雁自打正儿八经地拜在了云暗雪的门下之后,就越长越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在通往面瘫的康庄大道上一路狂奔不回头的趋势了。 此等冷冰冰的、不沾半点人间烟火气的家伙,就好像是话本子里的那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人一样,乍然听说她竟然有个同胞兄弟,简直就像是话本子的作者又往里面加了个续集,说当年那块石头里一蹦蹦出来的其实是俩人似的,令人难以置信之外,甚至都有点荒谬的、说不清的不真实感了。 然而要说这姑娘说的是假话的话,那这个假话的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这可是在胡人的地盘上,而且在外人的眼里她和秦珊珊正感情甚笃呢,要对着一个正受宠、甚至有可能反过来卖掉区区一个小侍女的人撒这么个谎,图什么呢? 反正杜云歌想不通这名侍女还能图什么,便也压低了声音直接问道: “他人现在在哪儿?” 这句话一出,就好像在沸腾的油锅里滴了一滴凉水下去一样,一下子就炸开了满锅的花,侍女的双眼都骤然亮起来了,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全都据实相告,简直就跟竹筒倒豆子一样骨碌碌地就说得一套一套的了: “先生已经来到乌扎卡族好几年了,刚来的时候还天天念叨着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见到门主,后来被胡人们给整了一顿之后便不再多说话了,一直往外传的信也传不出去,胡人把守字纸之类的东西可把守得严着呢!” “也不是没想过要让行脚商给门主捎个口信,但是能前往塞外的行脚商大半都是男的,一听见‘妙音门’三个字就脸色剧变,往后就对我们避犹不及了,哪里还有传口信的机会!还好后来圣女玛依拉看中了先生的琴技,又请他来养护着那把琴,还天天跟他学诗词歌赋,先生才有了容身之地,可圣女一走,乌扎卡族的那帮人就又苛待起他来了,这才不到三月的时间……先生便得了痨病了!” “先生本来就体弱,乌扎卡族又不养无用之人,眼下无非也就看在先生曾经教习过圣女一点汉人的本事的份上留着他罢了,至于什么延请医师看病的美事……想都不敢想,幸好老天有眼,把门主给送来了!” 这姑娘一看就是个不能一心二用的主,跟杜云歌说起话来就忘了手上的动作,愣是把本来要给杜云歌梳头的那把牛角梳都在盆里洗得锃光瓦亮了,也到底没往杜云歌的头上梳半下,倒不像是来给杜云歌梳头的、像是专门来洗梳子的了。 杜云歌叹了口气,觉得她的薛师姐要是在的话,哪儿还用得着她自力更生呢,便把梳子从侍女的手里轻轻抽出来,自己给自己绑了个薛书雁之前在峨眉的时候给她梳的那个高马尾。 梳好之后她对着铜镜左看右看,别说,还真有那么点薛书雁的风范,便美滋滋地把梳子又塞回了这姑娘手里,发现这姑娘竟然还有说下去的趋势,便终是打断了她的话,淡淡道: “可是我妙音门门规大得很,‘凡上得忘忧山者,便与山下诸事均无干系’,想来天下之人都该听说过那么一丁点的,怎么反倒是我派护法的胞兄对此罔顾起来了呢?” 这侍女才发现自己说的话不仅没能帮到她的先生,反而让妙音门门主误会了什么,急得大冷天的,额头上发出来的汗都密密麻麻的了: “先生并不是要让妙音门门主救他,只是有件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告诉门主而已!” “向门主求救完全是我的私心……请门主恕罪,莫要理我的胡言乱语,就当我没说过这些浑话中不中?请门主千万、千万要去看一看先生啊!” 杜云歌的脸色平静如一潭池水,完全没有什么变化,这姑娘眼看着杜云歌的情绪如此淡然,心想坏了事了,妙音门门主可能真的要按照门规行事了。只是人家堂堂一门之主,要是按照门规行事,倒也合情合理,没什么能苛责的,她又能怪谁呢? 想来也只能怪这世道。 一时间她急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然而就在她泪眼朦胧地看向杜云歌的时候,杜云歌突然神色一凛,不轻不重、不偏不倚地往她膝盖上踢了一脚。 不愧是好生看过凤城春藏书的人,这一脚踢得那叫一个巧!恰恰就打在了膝盖弯里藏着的那道软筋上,侍女顿时就觉得双腿无力,一下子就摔在了地上,正当她含着泪看着地板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男声就在帐外响了起来,还带着点大病中的虚弱感,有气无力的很,却还是撑着,一字一句都要用标准的汉话说得清清楚楚: “请问……这是妙音门门主的帐子么?” ——杜云歌这一手干的是真真漂亮。她在听到了来人的脚步声之后便立刻行动了,这样的话即便外面那人贸贸然闯进来,也不会觉得眼下她坐着、一个小侍女泪眼汪汪地跪在她面前这样的场面有什么问题。 只是要是这位小侍女在听到了这个声音之后,双眼没有乍然亮起来的话…… 就更好了。 杜云歌:要遭。怎么就这么赶巧呢? ※※※※※※※※※※※※※※※※※※※※ 苦命的琴师和侍女现在还没名字 并不是因为他们是炮灰 而是我 还没想好——————!!!!! 第55章 信义·二合一 “见过妙音门门主。”那位身量颀长、然而怎么看都是一脸命不久矣的病容的男子自打进了帐子之后, 就一直眼观鼻鼻观心,半点都不带往旁边看的,用汉人的说法来说就是好一番克己守礼的君子做派,用胡人的说法来说就是假惺惺的端着。 杜云歌往这人身上粗粗一打量, 便知道那侍女真的没有说谎,此人过得的确不好。 凡是琴师,对双手都要细心保养的,那些一曲千金的大家更是把自己的双手看得比命根子还要重, 断断不会容忍自己的手上竟然到处都是伤疤和粗茧了。 然而这一身粗褐的琴师即便狼狈至此, 也浑然没有自卑的意思。他用袖子半掩了口, 低低咳了几声之后才继续说话: “自从听说门主来到了乌扎卡族之后,我就一直在担心这个傻姑娘会不会做什么冲动的事情。要是她无意间冒犯了门主, 还请门主莫要责罚于她, 要罚就罚我好了, 毕竟一切事情都是因我而起。” 杜云歌看了看一旁还在那里跪着的侍女, 解释道:“因为不知道是这姑娘熟识的人前来, 怕乍然止下她的话头会让她神色不对、使外人起疑, 事急从权止下便打了她的麻筋。并不是我不耐烦发怒了,我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生气的,日后等我们熟识起来了, 你就知道啦。” “起来吧,没有怪你。要是过一会麻劲儿还过不去的话, 记得多按按双肘内部, 可自上而下促进气血流通。无需用药, 是药三分毒,用多了反而不好。” 她说话的时候有条不紊、条分缕析的,声音又格外温和柔软,说的话儿都那么软和动人,使得那位侍女本来就好容易才憋回去的泪“唰”地一下子又落下来了,对杜云歌行了个大礼,哽咽道: “门主好生英明!” 杜云歌表面上还在那里笑得一派淡然,内心一脸懵逼:???我干什么了我??? 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藏身在大帐顶上的薛书雁对此可是一清二楚。她从帐篷的缝隙里往下看,只能看到跟她一样梳了个高马尾的杜云歌,心情便突然变好了,好得感觉还能再吹一晚上的冷风也没问题。 ——这就是凤城春的考量。 没有人生来就要一无是处、碌碌终身。人人都生来如璞玉,只要选对了方向再加以打磨,就定能在适合自己的路上大放异彩;如果选错了路,那么只会越磨越黯淡,连带着把天生的本我都一并打磨成了千篇一律的、没有新意的样子。 然而世间众多碌碌之人总是要尽着那么条完全错了方向的路一直往下走。自己往下走还不算,更是要拉着自己的孩子一起走: 商贾之人因着“士农工商”的藩篱而饱受磋磨,便要逼着自己的后代一定要考个秀才出来,浑不顾小孩子的兴趣和特长完全不在念书上,而在机关巧术之事上,便生生地毁掉了一个未来的机关名家;武林中人因为要把自己的那一套祖上传下来的功法用老样子延续下去,“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便生生把自己明明精于书画之事的独苗给养成了个武学造诣相当平平、在中原武林扔一块板砖下去都能砸到一两个的庸才。 然而妙音门的四位护法可没那么傻。 她们在前任门主的带领下,年少之时便游历过五湖四海、见过名山大川与世间百般疾苦了,行路越多,便对这些东西就看得越开、心境也愈发开阔,等到她们发现杜云歌在刀枪剑戟等一系列常规的武学方面都不擅长的时候,便开始走一条独一无二的路子了: 要把杜云歌给养成个好人。 这世道不好,上得忘忧山来的人也不会有什么好命的女子。虽说上了忘忧山,就和山下凡尘诸事均无联系了,但是说归说,很多无形的创伤和阴影还是会留在心里、留在无数的小习惯和夜夜骤然将人惊醒的梦里的。 当这样的一帮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若至高位上的那个人无法以武力慑服众人,那么便要走更长远、更稳固的一条路了: 以德服人。 这可不是一句空话。能够担得起“以德服人”这四个字的,必要心智纯澈,推己及人,就算不能跟少林的那帮和尚似的悲天悯人,也要事事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这样的一个纯然的、怀着赤子之心的人,绝对能够让一帮曾经受过苛待的人都对她死心塌地的。 既然门人都对门主死心塌地了,那么门主就算不精于武学,那又有什么打紧的呢?要是以德服人的门主有了危险,愿意挡在她前面、替她去死的人绝对前赴后继,怕是当替死鬼还要先来个排队呢! 以武慑人,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武学一路再怎么行得远,也终有老眼昏花、气力不济之时,到时候如果之前一直被强势的武力压制着的人一齐反扑的话,那可就危险了;但是如果真的能以德服人,那么在此人德行败坏之前,就永远都不会出事。 俗话说得好,“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想要在这么个求生都困难的世道里养出个心底纯善的好姑娘的话,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只要让这么一个姑娘完全生活在锦衣玉食、但是又不会太过分的环境里,看的书、接触的人也都要经过仔细的筛选,不让半点不好的习性沾染了她的话,她就可以一直保持住“人之初”的那股善劲儿,自然而然也就能达到以德服人的境界了。 ——更何况她还生得这么好看呢?! 这简直就是天生的加持。只要她还能这么温柔和善地站在那里,便会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只要再释放出一点点的善意,在她的美貌的加持之下,便能成十倍成百倍地放大了,就算有什么地方做得还不够到位,那些接受了她的善意的人便会自动为她所有的行为补全和诠释。 就连那位能算到杜云歌会主动来找他,打听那把琴的消息的琴师也不得不为杜云歌而动容。他敛衽行了个大礼,真心实意道: “杜门主果然真的像传说中那样,是个心地纯善如赤子的有德之人。” “既然如此,我也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门主罢。” “第一,乌扎卡族里的那把琴,的的确确是九霄环佩,如假包换。小子不才,但也在那把琴的琴足上见过这么一行刻字,‘霭霭春风细,琅琅环佩音,垂帘新燕语,苍海老龙吟’,凤沼上方更有‘三唐琴榭’椭圆印一方,除九霄环佩之外,再也没有一把琴能有如此大的阵仗,集齐诗梦斋并楚园双印、连同苏黄题跋了。” “九霄环佩不光是能让门主修习天魔妙音的好琴,更是本来就属于妙音门的东西,理应物归原主。只是这么些年以来,我气力日渐衰微,难以逃出胡人地界,更传不出只言片语去,只得苟延残喘,盼着能在这边见到一两个妙音门的人,替我传话回去就是了,幸好老天有眼,终于没有辜负我给乌扎卡族的圣女以‘琴’的谐音为姓,以暗含了‘环佩’二字的珊珊为名的苦心,把门主给送了来。” 杜云歌耐心地听完了之后,心想,果然不愧是冬护法的同胞哥哥,心思也是一样的缜密和善于隐忍,只是她还真真没想到秦珊珊这个名字连姓氏都是有讲究的,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不过想归想,她是一丁点的神都没走,看见琴师似乎有要干点什么的意思,却因为身体虚弱而在这没个靠背的春凳上坐都不稳,便伸出手去虚虚扶了一下,诚恳道: “大恩不言谢。先生以后若有什么用得上我的,只管送信来便是,妙音门虽要为天下女子做主,可也断断见不得能将此等消息困守于此地也不忘传来的大恩人沦落至此。” 这位琴师低低咳了几声,避开了杜云歌的手,解释道:“某身染痨病,怕过给了门主,反倒误事了……这第二件事,便是当年妙音门门主没能完成的事情了。” 他抖着双手从怀里掏出个破破烂烂的布包来,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上,即便隔着数重布料,自来便在金玉堆里长大的杜云歌也能从那轻轻的一声金石与木头撞击的声音里听得出,此玉定然不是凡品。 果不其然,当那琴师把层层包裹着这物件的布料掀开之后,饶是从小到大都见惯了好东西的杜云歌,也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块玉光华内敛,色泽温润,放在红木的桌子上的时候,便是暗红与淡绿的玉色的最极端也最美的对比,而且当它就这么静静地放在那里的时候,根本就不像是在那里放了块玉了,简直就像是在红木的桌子中间挖了个空洞,往里面注了满满的一捧流动的翠色的水一样! 这还不算什么,关键是这块玉佩的上面,赫然用一阴一阳的篆书刻着“婵娟”两字,恰恰便是前任妙音门门主,也就是杜云歌那已经死去多年的母亲的名讳—— 杜婵娟。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年妙音门门主前来我玉门关云家的时候,我云家正值风雨飘摇之际。”琴师低低咳了几声,道: “贵派的冬护法虽说与我一母同胞,但是那都是用来糊弄外人的说辞罢了,她其实是二房的女儿,因为母亲常年膝下无子,便强行把她给抱了来,起名叫招娣,想要个出自长房的嫡子好继承家业。” “只是我还没出生呢,二房便又在肚子里揣了个,于是她便被连通着二房那个还未落地的小妹,一同被母亲苛待了。” “后来我年岁渐长,日渐懂事,有心去帮一帮这对姐妹,可奈何母亲管得严,我有心也无力。即便再怎么觉得母亲的行为不对,可为人子女,哪里有说父母不好的道理呢?便也一直延下来了。” 他把这玉佩又往杜云歌那边推了推,道:“直到后来,上任妙音门门主杜婵娟前来,从云家带走了还叫招娣的长姊,给她起了个名叫云暗雪,还告诉我,有了这个心就要去做,否则就这么巴巴地看着,什么用都没有——甚至更加伪善。这样不好,非常不好。” “当时的杜婵娟门主许诺过要把我的小妹一起带走的,可是那时实在太乱了,一时间寻不到人,妙音门门主也不好强行与我云家起冲突,便留下了这块玉佩就带走了云家长姊,并且告诉我,日后只要我的小妹能拿着玉佩前去忘忧山,一路上只要专挑妙音门的生意走,就能保她一路畅通无阻。” “只可惜……”这位琴师突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即便他很快地就用袖子挡住了脸,杜云歌也眼尖地看到了他唇边溢出的一缕鲜血,不禁心头重重一沉: 她还是来晚了。 身患痨病之人在这塞外苦寒之地本就难熬,更别提这人眼下的状况已经严重到咯血,哪怕杏林世家的夏夜霜亲自前来,只怕也无力回天。 这位琴师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几年好活了的这个态势,沉闷的声音从衣袖的遮挡后断断续续地传出: “……只可惜从那之后,我云家败落,男丁流放三千里,女子全都强行配了出去,一切变故都是在一夕之间发生的,根本就没能再见我小妹一眼,来到这里之后,更是没有了她的消息。” “十数年以来,杜门主的嘱托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或忘,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白日醒时,便如利刃削骨,夜间梦里,便犹绕耳畔,不敢有半点推脱先逃之意,更不敢私自动用这玉佩获利求生半分。” “今当物归原主,还请妙音门门主收下令堂遗物,然后去川蜀之地找我的小妹。” 杜云歌接过那块玉佩的时候,只觉触手生凉,却又不是冰冷刺骨的凉意,而是一种温润的、津津的凉,就好像她接过的并不是一块简单的物事,而是她母亲当年发下却又未能完成的遗愿、是被生生点醒而在这蛮荒之地坚守一个诺言和嘱托十好几年的决断、是一份绵延了这么多年也未曾断绝的信义。 她突然就懂了,懂了为什么在中原,不管是在武林里还是在生意场上,不管是在百姓人家还是在名门望族里,道义永远是占大头的东西。 金玉有价,而信义无价。 即便常年都被胡人笑是“汉人最爱的假惺惺”,被眼下越来越多已经向这个浮躁的世道低头的人笑为“腐儒教化下生出来的古板余孽”,有这么种能坚守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是好的。 她握紧了手里的玉佩,阴阳镌刻的“婵娟”两字便在她的掌心印下了一道浅浅的纹路,这些微的异物感倒是拉回了她的神志,倾身过去,将艰难起身试图一揖到底的琴师扶了起来,道: “我妙音门向来言出必行,只是不知道令妹到底嫁去了川蜀之地的何处?这样我找起人来也能方便一些。” 那位琴师苦笑道:“委实不知。只知道她被强行婚配去了川蜀之地,便已经是极限了。只是既然是强行婚配,那人家肯定不甚体面,甚至也有可能在西南的胡人地界上,还请门主……多多留意。” “今生某已然是病体残躯,怕是不能替两位姊妹报答前后两代妙音门门主救命之恩了,惟愿来世结草衔环,涌泉相报,还请门主……切莫嫌弃。” 一语毕,这位光是说完话就累得仿佛要去了半条命的琴师便扶着桌椅,一步一顿地出门去了,徒留杜云歌一人在室内,半晌之后才低声叫了薛书雁的名字: “书雁?” ——薛书雁一开始还真没反应过来杜云歌这是在叫她。毕竟被叫了这么多年的师姐,任谁突然美梦成真被叫了名字,也反应不过来的。 等到杜云歌把称呼换了回来,对着帐子顶叫了声“师姐”,薛书雁才匆匆一闪而入,对杜云歌道:“对不住,云歌,刚刚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她的意思是在拼命暗示杜云歌,“以后多叫几次就好了就能反应过来了”,然而杜云歌的思路完全跟薛书雁没能搭在一个边上,闻言便大力点头赞同道: “我也觉得这样有失礼数。” “要是让别人听见了,心肠好的知道咱们这是师姐妹情深义重,所以亲昵得很;心肠不好的那些人,怕是要狠狠编排我不识礼数、仗着自己是妙音门门主就肆意轻贱师姐了,果然还是改回口来会比较好一些吧?” 她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薛书雁的脸色,是真的不想再看到薛书雁为什么突然就不高兴了,便做什么事前都要好生问一下才是,别嫌她啰嗦,她是真的搞不懂薛书雁突然生气的那个点在哪里: “师姐怎么想?” 薛书雁真的很想说“你继续叫我的名字就是我看谁敢这么不知死活地嚼舌头”,但是她想了想,突然觉得这么叫更好。因为在妙音门里,春夏秋冬四大护法还是可以叫她书雁的,但是能叫她“师姐”,而并非中原武林中通行的“薛师姐”的人,普天之下,四海之间,也只有杜云歌一人。 ——而且不能怪她想歪。在帐子顶上吹风的时候,耳力格外好的人便要额外听到很多不该听的东西,比如从远处的帐子里传来的春意盎然的调笑声。 即便薛书雁捂住了耳朵,努力放空头脑,也难以抑制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在她的脑海里成型,而在杜云歌又一次叫她“师姐”的时候,这个想法终于完全地、彻底地在薛书雁的头脑中变成了个亟待实践的念头了: 叫她师姐,可以,没问题,她爱听;但是与其在平日里就这么普普通通地叫,倒不如在别的地方娇娇地、哀哀地叫起来更好一些,这样她甚至还会更爱听。 杜云歌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薛书雁的神色突然就高兴起来了——她的师姐可真是女人心海底针好难猜哦——更没有办法理解为什么薛书雁在定定地看着她的时候,她会慢慢地脸红起来。不过理解不了的事情就从来不多想一向是杜云歌的特长之一,她便呆呆地怔在原地,听得薛书雁带着一丝的笑意允了她的提议: “甚好,那还是叫回来吧。” 杜云歌点点头,却觉得就算这个过分亲昵的问题解决了,空气中的燥热感也没能消下去半分,为了转移话题,她便急急道: “师姐,等我们回忘忧山上之后,一起去找找妙音门的宝藏到底是什么好不好?” “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都只听说妙音门有宝藏,但是却始终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只知道人人都想得到它,人人都说我妙音门是靠着这宝藏起家的,完全把秋护法长久以来的努力和代代门主的积累抹掉了,这让我这个门主都有点替她们打抱不平了呢。” “你想去看,我就陪你去找。”薛书雁从来就没怎么拒绝过杜云歌,更何况眼下逗得好像有点狠了,自然要赶紧应和着,杜云歌说什么就是什么。莫说区区一个妙音门的宝藏了,哪怕杜云歌要在此刻说天是方的地是圆的,薛书雁也会点头同意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等回去之后我们一起去看。” 两人协商完毕的下一刻,秦珊珊便陡然掀帘而入,硬生生地完全忽视了薛书雁,对一旁的杜云歌道: “准备一下,小门主。” “今晚我的叔父阿扎马特就要娶第十六个……也可能是第十七个妻子了,人在大喜的日子里总要口不择言地说那么点话出来的,我倒要看看这人会不会喜极失态,说点什么不该说的话出来。” “按照乌扎卡族的戒律,若对圣女有不敬之意,便可交付长老处理,轻则拘/禁十天半月再剥夺部分财产,重则有血光之罚。要是他真的嘴上没个把门的锁,什么都能往外说的话,我们就能省事了。到时候我把他扭送去长老那里,你们就赶紧拿琴走人。” 第56章 千古·二合一 当晚杜云歌果然和秦珊珊一起去了阿扎马特的帐子那边。两人一走远, 薛书雁也便跟着纵跃起身, 身形轻捷又灵巧地跟着她们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了。 她在掠过某个堆满了杂物的帐子的时候,突然停了停脚步, 因为从里面传来的赫然便是白日里见过的那位侍女和琴师说话的声音。只是那位琴师的嗓音愈发嘶哑了,连她这种不精于医术的人都能听出来这声音的主人怕是命不久矣,现在就靠最后的一口气吊在那里就是了: “咳咳……咳,姑娘, 你……” 他跟那个小侍女说话的时候, 一句话没喘过气来, 倒先把自己给搞得差点一头厥过去了,半晌之后才好容易理顺了气息,继续道: “你今后有何打算?” 侍女红着眼眶拼命摇头,估计也知道此人大限将至、病入膏肓了, 在如此不祥的预感的压迫之下,她竟然半个字都说不出来,甚至只怕自己一没能咬紧牙关, 那断断续续的哽咽声便要从喉咙里逸出来了: “先生……” “别哭。”琴师轻轻伸过手去,拍了拍小侍女的背, 低声道:“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本来就活得宁折不弯、傲骨铮铮, 和胡人这边颇为格格不入,要是我这几天一个没撑住去了的话, 以后还有谁能教你怎么说话、怎么立身呢?你还是趁着妙音门门主没有离开之前, 赶紧去投了妙音门的好。” 他顿了顿, 阖上了眼睛, 似乎光是睁着眼睛看人说话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对他来说便是要耗尽许多气力要去做的难事了:“只是临走之前,劳烦你给我刻个牌位。” 侍女强忍着哽咽从旁边的木箱里翻了半天,才翻出了一把刀刃上满是铁锈的刻刀。她用这把刀从箱子上削了一小片木头下来,正准备往上刻东西的时候,才发现这么些年来,她竟然不知道这位先生的名字。 ——这便是胡人罕见的高明之处了。 多少年来,和汉人争斗已久、都斗出了那么点经验的胡人们自然知道埋藏在汉人们那温良谦恭的表皮下的倔劲儿,这也是他们永远都想不明白的一个点: 为什么平日里看起来比吃草的牛羊都要弱的汉人,在关键时刻总是能拧成细细的一股绳儿,把外来的所有的侵略都打回去呢?哪怕一时间都处于绝对的劣势了,哪怕完全没有翻身的希望了,他们总是能在绝境中艰难求生成功呢? 他们想破了脑袋都没能弄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既然弄不明白,那就不弄了,只要把他们的根基斩断,让他们再也没有办法认可彼此就是了。 胡人深知只要在他们地盘上的那些状似臣服的汉人还在说着中原话、叫着彼此的中原名字、穿着中原人的衣裳,那么心里的那点小火苗就永远不会熄灭,那根能顶天立地的铮铮脊梁就永远不会垮塌下去,就永远都有反抗的隐患。为防微杜渐,所有的汉人在来到了塞外之后,便被尽数剥夺了原有的名字,衣服也要换得跟胡人一样,要是想吃得饱住得好穿得暖,便要多学几句胡语。 别说,久而久之,这样的做法还真的有了一定的成效,长此以往,许多人都把自己的本名给忘了,更何况在胡人的耳目下、在下一刻就有可能背叛的同伴的监视下,互通姓名已经成了一件风险极高的事情。 琴师发现了侍女的为难之后,笑叹着对她招了招手,让她把刻刀和木片递到自己的手里,枯瘦的、布满了伤疤的手颤巍巍地在木片上一笔一画地刻下了自己的名字: 云守义。 “我是个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废人了……早死晚死并无差别,告诉你也无妨。”他一边刻着这个曾经伴随了他小半生、又不得不在异乡深埋于心底的汉人的名字,每用一下力就要深深喘一口气,断断续续道: “我云家世代忠良,效忠朝廷,而我则是家里的嫡子。从小便熟读四书五经、三略六韬,想着日后若学成文武艺,便要开疆掠地、戍边护国。长辈们给我起的名字里……也有这样的意思,叫我守住大义,无论如何都要坚守本心,宁折不弯。” “虽然我小时候不太懂这到底什么意思,可现在,也算是尽了道义了。” 云守义艰难地给自己的名字刻完了最后一笔,随即把这块木片揣在了怀里,对侍女微微笑了笑: “既是如此,也不负我云家世代忠名。” “先生,先生你撑住,我这就出去找人!”眼见着云守义说话的时候都带了点托付后事的感觉了,搞得侍女当场便慌了起来,只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完,便哀哀地哭了起来,想来心里也是明白的: 这蛮荒之地、寸草不生的,汉人和胡人混血命若草芥,又能去哪里弄到救命的药呢? 就算能弄来,可是按照云守义眼下濒死的情态,连妙音门门主都没敢说什么……只怕也没用啊。 云守义刻好了自己的牌位之后,就好像了了毕生心愿一样,连带着满是病容的脸上都带了点笑意出来了,用气音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姑娘?这些年来有劳你照顾我了。” “姑娘若再早生个十好几年……投在我尚未败落的云家门下,出仕拜将,定是位顶天立地、傲骨铮铮的女将军。” 侍女擦干了眼泪,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之后才低声道:“我叫阿施。” “阿施。”云守义轻声念了遍她的名字,突然就缓缓地露出了个笑容来,就好像这么些年里的风霜与流离都未曾加诸于他身,他还是那个笑起来就能明明朗朗、满心满眼都是赤诚的小少年一样: “我记得了,谢谢阿施。” 他这一生的命是真真不好。小时候云家就已隐隐有了败落的迹象,后来更是在权力倾轧之下葬身官场,成为了无数新贵踩着上位的垫脚石,可怜多年名门一朝沦丧,堂堂云家嫡子只能流落塞外,却也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后来他误入了乌扎卡族的地盘,能够让他活命的竟然是他偷学的那些微末之技,精心修习的那些忠义道理、文韬武略全都只能埋在心里,便颇有点讽刺的味道了。 这多少年来,他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懈怠,更不敢擅自求死,既然逃不出去,便要一心一意等着妙音门门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前来,或者妙音门的行脚商能把他的消息和杜婵娟的玉佩一起带回去。 既然等到了……便什么都值得了,什么别的念想也没有了。 除了这个小姑娘。 “你去求妙音门门主,让她带你回中原吧。”云守义的声音越来越低,宛如梦呓了: “妙音门素来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你是个要强的姑娘,若去求她,她定然是愿意的。再不济,去求求妙音门的副门主也好。” 阿施的心里越来越慌,她小心翼翼地一伸手往云守义的鼻下一探,当即便魂飞魄散,此人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连鼻息都是冰凉冰凉的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还能撑着他继续说话: “我病已至此,死不足惜,可你不一样,阿施。你正在花儿一样的年纪里,又何苦在这苦寒之地虚耗青春呢?” “上得忘忧山去……学一身好武功,好生、好生活下去罢。” 他强撑着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完全没有了生息,往一旁狠狠地栽倒了下去,骇得阿施一瞬间都忘了控制自己说话的音量,一声哭喊便直直冲出了喉咙:“先生啊——!” 然而云守义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个走马灯也似的东西,可或许是他病的太重了的原因,不仅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能听见,到头来唯一能想起的,竟然是他在看闲书的时候看到的一段不知从哪里摘录的祭文: 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 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薛书雁想了想,还是跳了下去,落在了泣不成声的阿施面前,问道: “那么你要上忘忧山么?” 阿施被突然出现的薛书雁狠狠吓了一大跳,本来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当场就打起了嗝,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道: “不、不去。我喜欢先生,先生既然死在这里,我便要陪他在这里一起死。” 薛书雁乍闻此言,怔了怔之后,认认真真地把这姑娘的面容端详了一遍,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阿施是个胡汉混血。 虽然从她的五官上找不出什么胡人的过分深邃的轮廓线索来,但是她的眼珠分明是琥珀一样的浅色,平常低眉垂眼的时候尚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只要她一正眼看人,便什么都藏不住了。 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就连胡汉混血,便也要比单纯的胡人和汉人天生要矮上一头,要是一个胡汉混血真的把自己的一番心意对着不是混血的人说出来的话,可能不仅一番心意没能传到,还会被嘲笑和厌弃;即便对面那人接受了,然而大环境下对胡汉混血的不认可却也难以在短短一时内便消失殆尽,必然要连带着那个胡人或者是汉人,都一并被自己原来在的那个圈子给排斥出去了。 这也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只能暗暗守望、下山之后更是克制尤甚的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杜云歌不开窍之外,薛书雁更担心的是妙音门的百年清誉与数代传承,绝对不能毁在她的不慎上。 江湖人们虽然不会在明面上八卦,可能碍着眼下势大的妙音门的面还会夸她们几句,说什么“天作之合”,说什么“好生般配”。但是人不管怎么活也都有死的一天,等她们老了之后,这妙音门难道就要这么背着隐藏在和平的假象下的无数暗流,传到后辈的手里么? ——万万不可! 就算她真的一不小心没能克制住自己,也万万不能让杜云歌去担那个“引狼入室、私通混血”的不好的名声! 薛书雁看着还在那里哀哀痛哭不止的阿施,感觉恍然间便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般,感慨万千之下却也什么都做不得,只能简单地嘱咐了一句“小心”,便继续远去,要追上已经走远了的杜云歌和秦珊珊了。 她走了之后,阿施又哭了一小会,稍稍平复了下情绪,才小心翼翼地把云守义的尸身给放平在了地上,用尚且算得上干净的枯草掩住,随后偷偷摸摸地出了帐子,想去捡一些柴火来。她打算趁着今晚大部分的乌扎卡族的人都去看阿扎马特娶亲、不在这里,赶紧把她的先生给火化了,要不的话,按照塞外这些胡人的习俗,不管死的是怎样的人,都要扔出去葬身狼腹。 她的先生这半生流离下来就足够苦命了,却又是难得的一身正气,怎么能便宜了那些塞外的畜生?! 然而阿施前脚刚偷偷摸摸离开,后脚就摸进来一个人,虽然用破布蒙了头脸,但是从身形上来看依然能分辨出来这是个窈窕的女子。她倒也不怕死人,往云守义的怀里一摸,就找到了那块刻着他的姓名的简陋的木片小牌位。 她看着这块木片看了好久,方才冷笑道: “我就知道这人一定要给自己刻个牌位。” “真是对不住了,‘先生’。谁让你那傻姑娘谁都信呢?”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进入阿扎马特的帐子呢,就突然狠狠地心悸了一下。她遥遥看往她和秦珊珊来的方向,心想定然是那里出了什么事,可是却又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按了按胸口平复了自己过分激动的心绪,随即跟在秦珊珊的身后迈了进去。 结果她一进去就后悔了。 阿扎马特的帐子里满是酒气和烟火气,还有好重的牛羊的膻味已经常年风沙侵袭下永远洗不掉的尘土的味道,和秦珊珊当晚为她接风洗尘的时候,轻歌曼舞、香烟袅袅的景象完全就是两个极端。迎面扑来的不仅有这裹挟着乱七八糟的气味的风,还有一阵粗犷的大笑: “哈哈哈哈,玛依拉!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会来!” 迎面而来一个留着几乎把下半张脸都盖住了的络腮胡大汉,满头蓬张的乱发乱糟糟地梳成了一头小辫儿,上面还编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珠子,穿着件开襟的羊皮褂。春冬之际的塞外的晚上最是料峭了,这人却还粗犷地打着赤膊,浑身还在腾腾地散着热气,一看就是刚喝了不少酒还跟人摔跤来着。 然而即便是这么个不拘小节的人,在他们乌扎卡族的圣女面前也不得不在数尺之外就停下脚步,客客气气地对秦珊珊行礼: “难得玛依拉愿意赏光来我这里,来来来,请上座,千万别客气!” 秦珊珊纹丝不动,略微对着他扬了扬下巴,可以说是十分倨傲了。 薄薄的怒色从阿扎马特的脸上一掠而过,在看到了秦珊珊背后尚戴着面纱、也能隐约看出姿容绝世的杜云歌后便了然了,这是圣女想在即将被骗的冤大头的面前充大呢,便赶忙笑道:“请玛依拉携妙音门门主上座,等下就给两位安置个清净点儿的席位出来可好?” 秦珊珊的神色这才松动了些许,挽着杜云歌的手入座之后,果然没一会儿,就有侍女送来了新鲜又清香的瓜果,还专门有了两人站在她们的身后打扇,在她们的座位上也垂下了一顶汉人那边才有的、薄纱的帷幕,恰巧可以把外面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阻断。 杜云歌这才拿掉了脸上的面纱,对秦珊珊道: “你觉不觉得这顶帐子不对劲?” 秦珊珊对这些东西了解得不多,被杜云歌这么一提醒之后才发现,好像的确跟正常的薄纱帷幕有那么点不一样的地方,这顶帷幕坠在她们面前的薄纱下,点缀的流苏太多了,显得繁杂又凌乱,颇为不和谐,就好像这并不是个薄纱的帷幕,而是个绒绒的火折子一样—— 火折子?! 秦珊珊立时就出了一身冷汗,然而等她看向杜云歌的时候,却只见刚刚点出了某个骇人的、甚至极有可能成真的事实的杜云歌依然在垂着眼睛,温柔又安静地坐在那里,活像她们现在并不是极有可能坐在满满的一箱子炸/药上一样。 这到让秦珊珊也一并跟着冷静了些许,压低声音快速问道: “小门主,如果这顶帷幕真的是以下面缀着的那些流苏用作引燃物的话,你就不怕即便有你的薛师姐在后面跟着,你也要死无葬身之地?” 杜云歌这才微微一抬眼,扫了她一眼。 满室都是幢幢的人影,满室都是明亮而跃动的火光。这凌乱又跳跃的光影落在杜云歌那双黑白分明的、清凌凌的双眼里,便宛如在十里的秦淮尽数撒满了碎金箔一样,有种冶艳又奢靡的美。 只是她的唇边一点笑意也没有,恍惚间让人都有种错觉,坐在她身边的其实并不是那个会傻乎乎的、一心一意地尽数信任你、对你好、什么好东西都要念着你的小姑娘,而是个被伤过、死过、悔不当初地硬生生把自己磋磨成了这般模样的人。 好看是真真好看得很,心疼……也是真真让人心疼得很。 饶是遍阅美色的秦珊珊,也不得不在这一眼中甘拜下风,一瞬间她甚至都有了种冲动的念头了: 要是让我拿整个乌扎卡族去换她能无忧无虑地一笑的话,我想我是愿意换的。 ——只是下一秒,秦珊珊就硬生生地将这个念头扼死在了脑海中。 这种想法想想就可以了,断不能成真。 正在她们两人相顾无言的时候,阿扎马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两人的帷幕外,端了杯酒遥遥一敬杜云歌,笑道: “我都听我家小崽子说了,妙音门的门主真是好身手呀,改天也和我们过过招怎样?” 杜云歌略微一点头便算是见过礼了,淡淡道:“谬赞了,都是我妙音门先辈的功劳,我不敢居功半分。” 在看到杜云歌完全没有动面前的酒水和食物的时候,阿扎马特的神情很轻微地不自然了一下,只是就连这一瞬间的不自然都极为短暂,很快就又被他自己强行抚平了,笑问道: “是这些东西不合门主的胃口么?门主怎么不用?” 杜云歌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什么都没有说。 当在一场谈话中,某一方完全沉默以对的时候,就算是另一方有心讨好,这独角戏也难再唱下去了。令人窒息的沉默便从这圣女与妙音门门主双双正坐着的席上蔓延了开来,短短一会儿,整座帐子内就再也没有人敢高声说话嬉闹了,就连外面那些还在围着火堆跳舞的年轻人们都慢慢地止住了脚步。 一时间这里安静得简直不像个即将有什么喜事发生的帐子,倒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了。 在满室的沉默中,杜云歌这才清了清嗓子,慢吞吞地开口: “本门主虽说在武学一事上造诣不深,比不得我妙音门开山宗主杜抱琴,能于万军之前一曲退敌、千人之中取敌将颈上人头犹如探囊取物,但是真不巧,我对分辨气味这方面还是很擅长的。” ——毕竟打小就吃得好。 杜云歌好几年前有段时间特别喜欢边塞的瓜果和烤羊腿之类的东西,说是喜欢那种塞外的风味,妙音门便要花大价钱天天都往忘忧山上送这些玩意: 早上还连着枝叶藤蔓刚从树上或者地里取出来的东西呢,在各地轻功高手合力接龙运送的条件下,当晚就能运到忘忧山山脚下;一只上好的羊在被缚了四蹄之后,运到半路便要换马车,由重金特聘的胡人厨子在车上开始宰杀烤制,运到山脚下之后再换人,提着下面垫有余炭的烤盘一路飞奔上去,等来到饭桌上之后,正正好是一条外酥里嫩、鲜香可口的羊腿。 当年的杨妃可能都没这个排面。杨妃吃的荔枝只不过是要跑死马而已,到她这里就要用轻功卓绝的人力来运送了,花的钱更是流水一样地就这么撒了出去,也不知道当年这个消息被各大门派知道的时候,那些超级想知道妙音门如此之多的轻功人才到底都是怎么练出来的掌门们心情如何复杂。 后来杜云歌知道了要花费如此之多的人力和财力之后,便忍痛戒掉了所有的这方面的喜好,当晚是抱着薛书雁的胳膊边哭边睡的,梦里都想把薛书雁的手当成烤羊腿来啊呜地咬上一口。 当年吃到的东西有多原汁原味,眼下这些东西在杜云歌的眼里便多破绽百出。她点了点秦珊珊面前的那碗羊奶奶酪,道: “这是见血封喉。” 惊得秦珊珊当即便失手把碗给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就好像老天都在帮杜云歌一样,这碗看起来香喷喷然而内藏玄机的东西一落地,就有只从外面溜进来的小狗循着香味颠颠儿地跑了过来,往地上舔了一口。然而不多时之后,它便口吐白沫、四肢抽搐,毒发身亡了。 这样一来,秦珊珊终于完全抛弃了心底的最后一丝疑虑,她又惊又怒地起身,对着阿扎马特喝道:“叔父!这么些年来,我待你不薄,为何要如此害我?!” 杜云歌继续对着面前这张桌子上的菜品边指点着边道:“这块羊腿上涂着的是金钩一吻。” “瓜果上的就厉害一点了,想来应该是七步断肠散吧。” 她每认出一样东西来,阿扎马特的脸色便愈发难看一分,直到杜云歌在指向自己面前的那杯酒的时候,才沉默了些许,随即抬眼,认真地开口疑惑道: “这个我认不出来,烦劳解惑。” 阿扎马特的面容已经完全扭曲了。他背在背后的那只手悄悄比了个手势,外面火堆旁的人群中便偷偷溜出去了个人,点燃了一根长长的火线,好像要引爆什么东西一样。阿扎马特一瞥之下看到了他的杀手锏没有失效,便冷笑着看向杜云歌,心想,就算你妙音门门主绝顶聪明,也还是血肉之躯,定然不能在当年令五胡联军都闻风丧胆的红衣大炮的弹药之下存活,既是如此,让你知道点东西又能怎样? “是砒/霜。” “怪不得。”杜云歌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连带着看着阿扎马特的眼神都有点怜悯的意思了: “这个毒……恕我直言,太穷酸了,一时间竟然没认出来,莫怪莫怪。” 阿扎马特:……他娘的。 ※※※※※※※※※※※※※※※※※※※※ 本文引用:陶安《咏苏守义妻齐氏》: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九原当见,以死自明,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第57章 恍然·二合一 当前面的帐子里已经慢慢地静如一潭死水之时, 薛书雁已经趁乱潜入了后面盛放物资的帐子里。这是当天下午她和杜云歌就已经提前商量好了的安排, 阿扎马特再怎么猖狂, 在秦珊珊这么多年的牵制下也没能攒住多少家底,怕是全副身家的东西里最值钱的也就是九霄环佩了。 既是如此,倒不如让薛书雁一人偷偷潜入、秦珊珊和杜云歌一齐在前面上明面牵制比较省心省力。 然而除了向来心思缜密的薛书雁之外, 谁都没有考虑到阿扎马特这么些年来究竟攒下了怎样的家底。不过薛书雁的思虑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乌扎卡族在秋月满的帮助下都隐隐有成为塞外第一族的势头了,那么身为乌扎卡族圣女叔父的阿扎马特, 就真的会奢靡至此、什么好东西都存不住么? 然而秦珊珊对此倒很有把握, 就差拍着自己的胸脯打包票了: “那家伙平均每年都要娶两三个妻子, 就算有点钱也全都在这里花光了。信我,不会有问题的, 而且就算有什么事, 我也会第一时间运起轻功把小门主送出去的!” 有了秦珊珊的保证之后,薛书雁才敢稍许离开杜云歌的身边那么一丁点。果然阿扎马特的身家完全比不得秦珊珊有底蕴,秦珊珊的用来放物资的帐子就有几十顶, 这人却只有三顶帐子是放物资的,唯一在帐外帐内都有人把守的, 定然是放着极好的东西的所在了。 她从帐子的后门闪身而入,快速用手刀放倒了帐中仅有的两名卫士之后, 没费多大的劲就轻轻松松找到了那个藏着九霄环佩的盒子。如果这是在秦珊珊的帐子里的话,眼下她可能连九霄环佩所在的位置都不清楚呢, 更别提按照那个琴师的描述和秦珊珊提供的线索, 这么快就轻轻松松找到东西了。 ——然而这未免也太轻松了。 薛书雁打开手中的琴盒, 细细查验了一遍, 从多处题跋和刻印都能认出来,这把光华温润内敛、甚至都有些破旧了的琴果真是九霄环佩,便把琴盒牢牢地背在了背上,不禁心下生疑: 就算阿扎马特的帐子再怎么没有好东西,可是该有的排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减的,怎么防守如此稀松平常、甚至只派了两人? 就在此时,她凭着耳力,依稀听见眼下应该热热闹闹、满是歌声和笑谈声的帐子里已经彻底地静默下来了,就好像是暴风雨即将来临之前的宁静一样了,阿扎马特那极具辨识度的粗犷又嚣张的声音已然夹杂在寒凉的夜风里,一并灌进她的耳朵里了: “既然毒/药杀不死你们,那么红衣大炮又如何?!” “玛依拉!你多年以来亲近汉狗,背弃乌扎卡族,愧为圣女,终于是时候让你尝尝自己造的孽的苦果了!” 薛书雁瞳孔紧缩,一瞬间足尖发力,身形便刹那间如惊弓的鸟、如雪亮而短暂地划破黑夜的闪电般,一眨眼就朝着那边的帐子里去了。 已经差不多把凤城春毕生所学全都尽数熟记于心的她自然不会不知道这玩意儿。当年五胡乱华之时,汉人的军队还未来得及聚集起来,弓马娴熟的胡人骑兵的铁蹄就已然踏破中原大地了。消息传到十三朝古都之时,长城险关已尽数告破;消息传到齐鲁至圣先师故里之时,十三朝古都连同周遭均已沦陷;消息传到京畿之地的时候,竟已然有近半的中原大地均已狼烟四起、战火燎燃、民不聊生了! 然而这对他们来说还不够。再快、再快,还需得再快! 胡人的兵种是骑兵,纵使精锐,然而却不擅久战,只要中原人们稳下来,调集人力挖壕沟、造深堑、建高墙、广积粮,那么既没有民心也没有足够的后勤保障的他们便很快就会无以为继,不得不投降了。 只是这样一来……终究苦了百姓。 然而当时的天子完全继承了女帝的意志,完全没有跟五胡联军继续拖时间的打算,当场便撕毁了胡人送来的劝降书,完全打破了“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儒家仁风,显然就要和这帮蛮子们在这华夏的土地上硬碰硬了。当即便点起精兵,御驾亲征,于京畿之地上与胆敢进犯的蛮子决一死战! 得到了这个消息的胡人们还没来得及高兴一下,天子亲征的话没准还真的有可能逮个重量级的囚犯回来呢,就肝胆俱裂地发现了一件令他们现在只想赶紧打道回府、就当从没来过的事情: 跟着兵强马壮的、显然从女帝即位就开始暗搓搓操练了多年的精兵一同到来的,不仅有中原的天子,还有齐齐一十四门的、明显经过精心改装之后完全成型了的红衣大炮。 当年女帝刚即位之时,就靠着这一手亲笔绘制出来的半成品从长城上一炮轰得大半胡人屁滚尿流,搞得塞外胡人哪怕再怎么苦也不敢越过长城半分。后来这么多年了,她也没再把这玩意儿拿出来,胡人也就觉得可能是因为成本太高、杀戮过重太伤天理等一系列原因早就放在库房里吃灰去了,结果谁能想到女帝留给后人的,除了这一支堪称虎狼之师的军队之外,竟然还有这玩意儿? ——还是十四门!夭寿! 十四门红衣大炮齐齐发响,当即就把仅剩的那点胡人的军队全都凭着炮火之利先斩去了锐意的威风,然后精兵齐出,四下征战,联合各州各县还在拼死抵抗的军队,一力把胡人给又一次赶回了塞外。 如果阿扎马特的杀手锏真的是红衣大炮的炮弹的话,别说秦珊珊只有轻功擅长了,就算能气力外放、有护体真气的薛书雁,只怕也要九死一生! 砰—— 一声闷响传来,刚从帐外回来的阿施就被狠狠地赏了一巴掌,然后被这完全不留余地的一掌给扇倒在了地上。 打她的人留着不短的指甲,末端还修得粗糙又尖利,刮到了阿施的眼皮之后,不一会儿就肿得让阿施只能眯着眼睛看人了。她捂着红肿的、刚刚被狠狠赏了一巴掌的脸,试图用冰凉的手让自己好受一点,然而完全没有效果。 而且比起“被一巴掌打到了地上”这件事,她更难以理解的是另一件事。 阿施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一堆气势汹汹、明摆着要跟她开始算账了的胡人,还有跟在胡人身边的自己的那位好友,难以置信地哆哆嗦嗦地问道: “你、你为什么要……” “要背叛你?”她曾经的那位好友眼下已经完全站在了胡人的那一边,趾高气昂地把玩着手里的那个刻着“云守义”三字的小木片,冷笑着环抱起双臂,问道: “你又不能让我吃饱穿暖,傻姑娘,恪守着那一套汉人的规矩有什么意思呢?” 仗着胡人其实并不能听懂太多的汉话,她跟阿施说起话来的时候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反正她现在可是告了密的功臣,说几句汉话也无伤大雅: “说实话吧,我早就盼着这个痨病鬼死啦。一个说汉话的琴师,怎么着都有那么点清高的意思,肯定要给自己留个牌位或者碑文之类的东西下来。比起早早把你们互相说汉话的这个事儿传上去,还是等你们都写汉字了之后再告,才能让我的功劳更大一些嘛。” 她拈着那块木片摇了摇,志得意满地笑了起来:“看看,看看,就是这个临死都要给自己留个名姓下来的坏习惯害了你们!” 阿施呆呆地端详了自己的同伴好久好久,就好像从来没认识过她这个人一样,就好像之前那个曾经跟她一并在胡人的地界里相依相偎相伴了这么多年、一直在照顾她提点她的同伴从来都未曾存在过一样,最后才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好,我现在懂了。” 虽然胡汉之间语言不通,但是某些动作表示的意思还是一样的,就好比点头表达的大多都是肯定的意思。别说阿施的同伴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这姑娘为什么突然就好说话了,就连那些前来捉拿阿施的胡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姑娘突然就变通了起来。 人人都在为她的突然的变通惊诧的那一刻,谁都没想到的是,方才还文文静静得好像永远都不会反抗些什么的阿施突然就暴起了! 她倾尽了全身的力气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狠狠地一头撞在了自己同伴的胸上。 这太损了。当场就疼得那姑娘双目赤红,泪落如雨,自然也无暇顾及被她捏在手里、当做去胡人那里的投名状的小木片了,等她反应了过来之后,阿施已经成功地把它拿在了手里,随即捡起慌乱中被她扔在地上的火折子,跌跌撞撞地往帐中跑去。 有几个性急一点的胡人紧接着就跟了进去,想在阿施被刑罚得浑身上下都没块好肉之前先尝尝中原姑娘的新鲜的味道,既然这姑娘都犯了这么大的错了,圣女应该也就不会保她了吧? 狼多肉少之下,为了不坏和气,那些动作稍慢了一些的胡人便只能被留在外面了。他们看了看彼此,突然就大笑了起来,随即叽里咕噜地说了好一通话,依稀能认得出里面被重复最多的一句: “这姑娘怕不是被吓傻了?怎么往帐子里跑呢?” 然后下一秒就没人能笑得出来了。 第一时间跟进去的那些胡人们双手高举,大气都不敢出地一步一步倒退了出来,就好像他们面对的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汉人小姑娘,而是什么凶恶暴虐的毒蛇猛兽一样。 阿施高举着火折子一步一步地把他们逼了出来,站在门口,一步也不退地把手中的箱子又往火折子上凑了凑,引得那帮胡人又都齐齐尖叫了起来,胡汉双语并用地求她把手里的箱子放下。然而阿施充耳不闻,紧紧盯着他们,又用胡语一字一顿地重复了一遍: “——别过来!” 阿施的同伴已经被这一连串的变故给吓傻了。她呆呆地看着阿施,一瞬间这两人方才的身份齐齐调转,就好像那个怯弱又容易轻信别人的阿施从来也都是假的一样。 这时,阿施也看见了自己这位昔日的同伴的瞠目结舌的丑态。她感慨万千地笑了笑,问道: “先生曾经让我在前几天从阿扎马特他们那里偷来了什么,你们不知道吧?” “啊,你肯定不知道。”她紧接着就自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逻辑严密得很:“要是你知道的话,就不会有胆带着这帮狗蛮子过来了。” 胡汉两族相抗多年,对彼此的语言中是怎么骂自己的音节那是了如指掌。在汉人的说法里,“狗蛮子”是个足以让随便一个能听懂的胡人一听就暴跳如雷,恨不得拔刀相向的极为冒犯的称呼,然而这帮本来还气势汹汹、眼里闪着淫邪和残暴的光的胡人,在抱着那个箱子的阿施面前是动都不敢动,那叫一个乖巧,生怕惹得阿施一个冲动,就把这玩意儿给点了。 这个箱子看起来也不轻,于是阿施缓缓蹲了下去,把破旧的木箱上的稻草尽数掀了开来,连带着把已经朽得不行了的箱子盖也给一并掀开看: 里面藏着的,赫然便是满满一箱的红衣大炮的炮弹,正是眼下阿扎马特正疯了一样寻找却也遍寻不到的东西! ——此时在阿扎马特的帐子里,他预想中火光冲天、血肉飞溅的那一幕完全没有出现。不管是秦珊珊还是杜云歌都好生地站在原地,全帐的人都在将目光聚焦于此,然而现场一片死寂,真是太尴尬了。 尴尬得杜云歌都不得不说点什么出来了。 她清了清嗓子,安慰着脸色已经完全涨成了猪肝色的阿扎马特:“实不相瞒,你们这顶帷幕一抬进来,我就没能闻见火/药味。唯一的一点味道还是之前不小心沾染上去的吧?真是太可惜了,下次记得在把帷幕搬进来的时候多检查一下呀。” “我也觉得这个帷幕想要打开下面的底座很麻烦,只是你不会的话为什么不来问问我们呢?这是唐家堡出来的机关,当年一共出了不到百顶,百金一座,贵是略微贵了点,可我妙音门上就有二十多顶。” “虽然那些帷幕里光是被我弄坏的就有十多顶,但是至少我拆了它们之后终于会拆开再安上了呀。您要是来问问我,何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么尴尬的地步呢?” 她不解释还好,一解释,阿扎马特的脸色就更难看了,估计戳根针上去都能当场爆掉: 他们辛辛苦苦从牙缝里抠出来的钱,从日常花销里攒下来的钱,和汉人讨价还价的时候好容易挣到的那点钱,从秦珊珊那边涎着脸讨过来的钱,这么多年来攒在一起,才堪堪能凑够百金,买这么一顶暗含机关的帷幕,凭什么妙音门就能轻轻松松买下二十多顶,还要让这个门主玩坏一大半?! ——就在这一刻,阿扎马特终于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金钱的力量。 而杜云歌心肠好,见不得别人脸色难看。她以为是自己说的话刺激到了阿扎马特,便赶紧补充解释道: “不过这玩意儿在我妙音门也已经过时很久啦,我也有许多年不用它了,没准我现在也打不开它的机关?还请这位先生不要太过自责。” 阿扎马特更想死了: 人家门派里弃若敝屣的东西,他们反倒当成了个宝?! 秦珊珊一看阿扎马特这幅无头苍蝇也似的惶惶然的样子,便知道这其中必然出了什么岔子了,不过不管这个岔子是怎么整出来的,只要能让阿扎马特吃瘪她就万分开心,便大笑道:“我劝你束手就擒,叔父!” “就凭你这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想跟我打?现在就在我跟前跪下来嗑三个响头,我没准还能考虑饶你一命——” 她话音未落,就和全部正对着帐子前门门帘的人一同齐齐打了个冷战,一瞬间所有站在这个方向上的人,都在同一时间感受到了从帐外吹来的一道过分冰凉的夜风。 杜云歌诧异地抬起了眼,完全把目光从阿扎马特身上移开了,这就出现了一个极为短暂的、根本没有人看着阿扎马特的空白期,人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乍然有了异象的帐子入口。 阿扎马特一看,心中大喜,想道,果然事情不到最后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额外的转机呢!他的确在武功上没办法和秦珊珊抗衡,甚至快马加鞭都追不上轻功本事已然炉火纯青了的秦珊珊,可是面前的这个白白嫩嫩细皮嫩肉的妙音门门主一看就武艺不精,哪怕之前能挡下他家小崽子的全力一箭,只怕也是凑巧,正好眼下让他来验一验妙音门门主究竟是废物还是天才! “你可不要冲动,阿施。”阿施的同伴在看清了那满满的一箱子炮弹之后,刹那间冷汗遍体、魂魄俱裂。她拼命地摇着双手试图劝说阿施: “这玩意儿威力非凡,你且把火折子拿远一点、再远一点!要是一不小心引爆了,那咱们就全都要上天了!” 阿施歪了歪头,笑道:“上天有什么不好呢?传说天上有三十三重天,有九天十地神佛,佛前供奉香花清水,九层梵塔后又有金身明光,宝马香车。” “只要这么一听……就觉得比眼下这世道要好上千万倍了。” 不过她在同伴的劝说下倒是往帐子里退了退,外面的人们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呢,就又听见阿施的声音从帐子里悠悠地传了出来: “我这辈子就没冲动过,但是今日,也少不得冲动一次了。” 她轻轻吹了吹手中的火折子,在她手中跳跃的火光便骤然明亮了起来,哪怕帐外的人也能看清她的剪影和一举一动。满室橙红的光线下,即便只是个剪影也能看得出身形窈窕的女子俯下身去,将那块小木片放在了云守义的身边,长笑一声: “先生,阿施陪你来了——” ——温热的鲜血直接喷薄而出。 阿扎马特帐中的人谁都没能看清刚刚发生了什么,只能感到一阵寒凉的夜风吹过,极为少数的视力好的人才能看得清闪过了一缕极为雪亮的刀光,随即刚刚还想纵身跃起挟持杜云歌的阿扎马特就轰然倒地了,一蓬从他胸口的刀伤里喷出来的鲜血直直地就尽数喷在了杜云歌身前的轻纱帷幕上。 他倒下去的时候都已经彻底死透了,膝盖还保持在一个将弯未弯的弧度上,看起来相当滑稽,也相当悲凉可怜。 所有人都大气不敢喘,都以为是秦珊珊或者杜云歌突然出手解决了此人的性命,然而只有杜云歌知道,这是薛书雁的一刀。 只是她的薛师姐的刀向来收放自如,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呢?就好像她是憋了一口气从远处心无旁骛地一路直直冲了进来,情急之下未能刹住脚,直接就把人给捅了个对穿,因为身形太快了,所以就又冲出去了似的。 杜云歌不知道她已经在无形之中触碰到了这一刀的真相。倒是秦珊珊反应快一点,她装模作样地摸了摸身畔的那把其实从来就没拔出过的佩刀,冷哼道: “既然不想跪也不想磕头,那就地杀了你也成。” “你以为本圣女是那么好谋害的?就冲着你甚至想用炸/药杀我这件事,能给你留个全尸就不错了!” 她话音未落,就听见从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大的闷响,一瞬间烈烈的火光与浓烟冲天而起,照亮了半边沉沉的夜空,似乎连他们这边的地都在震动了,俨然便是在阿扎马特的计划中,早早就应该响起的红衣大炮的炸/药和炮/弹爆炸的声音。 这一声终于把这边齐齐僵在原地,不知说什么和做什么的人全都惊醒了,一叠声地对秦珊珊大献殷勤道: “还是圣女英明,提前就预备好了应对之策,这种阴险之徒果然在圣女的谋划下走不上三招!” “圣女那边的帐子炸了,你们都是傻的吗?快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珊珊想破头也想不出来为什么红衣大炮的炮弹会去到她那边,她下意识地就往旁边抓了一把: “小门主,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小门主?!” 杜云歌趁乱偷偷跑出来之后,果然和藏身在帐子后面、正在把擦干净了血迹的雁翎刀收刀归鞘的薛书雁打了个照面。薛书雁拉起杜云歌的手便往外匆匆行去,三言两语之间就把云守义和阿施的事情说完了,杜云歌恍惚了一下,才喃喃道: “如此……也好。” 她简短又用力地握了握薛书雁的手,就好像能将她未能出口的万语千言,尽数凝聚在这一个简单的双手交握中一样: “师姐,咱们走。” 她们两人一同飞身向前去,双足踏上草叶时,杜云歌的脚步稍重,即便有薛书雁不停地渡真气给她,也要惊动细碎的夜露。飒飒的夜风掠过耳畔,杜云歌恍然间便有种错觉,她们要行去的,不是莫测的前路,而是山高水远、地久天长。 第58章 叛族·二合一 在那个她们定好的原计划里, 乌扎卡族和妙音门的合作本应至此而止。毕竟不管秦珊珊和阿扎马特之间有怎样的私人恩怨, 那也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妙音门能帮到这个份上,全都是看在九霄环佩的面子上, 已经很算得上仁至义尽了。 然而薛书雁却打一开始就不这么想。 她太了解自己的表妹了。当她对某个人、某种事情的执念到达了顶点之后,那么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玩意儿弄到手,然后再珍之爱之几个月之后完全抛到脑后去。当年从她这里带走的九霄环佩是这样,被她抢走的零零碎碎的其他小玩意儿也是这样, 搞不好的话,秦珊珊怕是真的能一路追上来,要把杜云歌继续留在塞外。 杜云歌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于是当晚,她就算到最后都真气不济、头晕眼花了也没有要求休息, 被薛书雁连人带琴抱在怀中歇一会就又跳下来继续自己走, 两人就这样硬生生地靠足力走出了乌扎卡族。在来到了胡汉的交界处之后,薛书雁又出面去,凭着杜云歌的门主对牌从妙音门位于边关的店下支走了一辆马车,一路马不停蹄地就向着川蜀之地去了。 因为连日以来没能休息好,所以杜云歌在一钻进马车、发现里面的装潢和摆设全都是她素来习惯的汉人风格之后, 就先放下了一半的心, 觉得有些发困;等到在床上小几的抽屉里发现了她抄录的杜抱琴的琴谱和原本都在之后,便觉更是熨帖安心了: 当夏夜霜这个专门负责她的饮食起居等事的人不在的时候, 怕是也只有薛书雁能事事都想得这么周到。 她把九霄环佩往专门留出来的暗格里一放, 便倒头睡了个天昏地暗, 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然置身在一家客栈里了,床铺所在的里间和外间之间隔了道古香缎的屏风。虽然里间因为有她还在休息,所以就没有点灯,但是外间倒是点了两盏油灯,细微的幽香缕缕逸散在空中,把还在外间盘膝而坐、调理真气的薛书雁的身影映在了屏风上。 光影交错之下,杜云歌一时间只是对着这个影子便看得有些痴了,良久之后才问道: “师姐,现在什么时辰了?” “戌时了。”薛书雁立刻就回答了她,就好像自从杜云歌醒来之后,她就已经知道了,还在一直密切地关注着这边的情况一样。因为哪怕是耳聪目明的薛书雁,这应声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 “要起来用些点心么?我让厨房给你炖了冰糖燕窝羹。太晚了不好吃太多东西,略微用一点填填肚子也好。” 杜云歌:“也好,麻烦师姐了。” 趁着薛书雁亲自下去给她端燕窝的时候,杜云歌便自己扶着床边慢慢地试图坐起来了。她一开始还没怎么觉出来有什么地方不对呢,结果双足一落地,钻心的疼痛便伴随着火烧火燎的痛感齐齐传了上来,杜云歌一个没能忍住便痛呼出声了: “好疼——!” 她话音未落,薛书雁便推门而入,将那一碗已经炖得香甜的气息掩都掩不住的燕窝往桌上一放,便匆匆敲了敲屏风的边框,权算打过招呼了,人还未到,话音先至: “怎么了?” 杜云歌痛得边吸气边泪眼汪汪地报告情况:“应该是之前轻功赶路的时候走太多路了,磨得痛。难受。” 薛书雁从来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她已经很久没有因为这样的小事受过伤了,一时间都有点手足无措,只不过这样的慌乱和焦灼尽数被掩盖在了她冷冰冰的表皮下,要不是杜云歌的话,旁人还真看不出来她现在其实已经在心急如焚了: “我去给你取药膏。” “别别别。”杜云歌一叠声地叫住了说走就要走的薛书雁,低声道:“我总有点不好的预感,师姐今晚还是不要再离开了,就陪在我的身边就好。” 薛书雁被杜云歌这么一留,顿时满心满口的担忧和焦灼全都化成了一腔柔软的、乱糟糟的心事,刹那间本来就不是很能说会道的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最后也只能笨拙地劝慰道: “有我在,还能出什么事呢?” 她试探着伸出手去,摸了摸杜云歌那一头光可鉴人的乌檀色的长发,只觉青丝如瀑这个词简直就是为这样的漂亮姑娘准备的一样,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当此等美人的一头如云秀发还散发着浅淡的清香,尽数堆叠在床榻之间和软枕之上的时候,真是让人完全不想下床去,这小小的一张床榻刹那间就变成了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迷魂阵了。 莫说别的,哪怕薛书雁的意志稍微那么薄弱一点,也只好在这床上和她黏黏糊糊地混在一块了,不管是谈天说地还是看书下棋,或者什么都不干,就是这样依偎在一起,也是人世间一等一的美事。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往薛书雁的手上蹭了蹭,就像是虽然被伤害过,但是只要被顺着毛摸得开心了、喉咙里发出不断的“呼噜呼噜”的声音的小猫咪一样,在度过了那个过分警戒的阶段之后,便会再次对人敞开心防。 薛书雁不言不语地凝视着她的侧脸,突然单刀直入地问了个问题: “云歌,你刚到乌扎卡族的那天晚上,做了个什么梦?” ——这个问题一问出来,她就敏锐地感觉到了杜云歌身上的变化。 之前萦绕在两人之间的轻松感和全身心的依赖感在这一刻尽数削减了大半,连带着杜云歌看她的眼神都开始躲躲闪闪起来了,半晌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回答来,只得不停地顾左右而言他,说些无关紧要的别的事情来转移话题: “师姐为什么突然会想到问我这个问题?难不成师姐又睡得比我晚,被我给吵到了么?” “师姐没有必要对此事如此介意的,毕竟只是一个梦,又能吓人到哪里去呢?还是说……我当晚睡着之后说了什么冒犯的话,气着师姐了吗?要是真是这样的话,我先给师姐陪个不是再说。” “而且我也差不多都忘光了,就算师姐想知道,我这一时半会儿的也记不起来啊。” ——在薛书雁这样心思缜密的人面前,多说多错,唯一的撒谎的好办法就是闭紧双唇,什么都不说。 杜云歌和薛书雁都相伴了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呢?但是她对“死而复生”这件事的回避、努力不使外人发现自己的异常情况、长久以来对薛书雁的信任和依赖等种种情绪和顾虑交织在了一起,使得眼下她的心态那叫一个复杂: 她既想告诉薛书雁这些事情,可是又怕被当成怪物和异类来看待。 就算是胡人,也不得不对鬼神之事报以一定的敬畏;就算是薛书雁,也曾经在拜入妙音门的时候对着九天十地的神佛发过誓的,杜云歌可万万不敢拿这个去赌。 赌赢了的话还好说,但是如果赌输了的话,薛书雁纵使不会手刃她这个怪物,也定然不会再跟她这般亲密地依偎在一起了。 她的每一句话都说得那叫一个结结巴巴、底气不足,到最后杜云歌也觉得自己说的话实在没多少信服力,便干脆缄口不言了,只是在沉默地、近乎恳求地看着薛书雁的双眼,从她的注视中传达出一句无声的话语: 求你别再问了。 在被这样的美人用如此清冽的、哀哀的眼神注视着的时候,哪怕是薛书雁也不可能会狠着心追问下去,更何况她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没抱着“一定要得到答案”的态度呢,她只是想验证一下自己的某个猜测而已: 如果杜云歌真的把跟那个梦的所有信息都忘光了的话,必不可能有如此惊慌的态度;而如果那真的只是个普通的噩梦,也肯定不会把她吓成这个样子,都过了好一段时间了还能记得。 除非她做的那个梦太私人化了,或者说干脆就是她自己曾经的亲身经历的复述,只有这样,才能将一个普通的梦境的影响扩大到这个程度。 ——然而杜云歌说的那句话里,分明带着不祥的死气,甚至还说出了自己的“头七”这样的话,便不得不令薛书雁重新陷入沉思,重新考虑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那晚她伏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的床榻上,独自默默饮泣的时候,所展现出来的愁苦与绝望、还有那几乎使得薛书雁都要心生同感的孤立无援是那么的眼熟,使得眼下的这个杜云歌和之前薛书雁在比武招亲大会之前见到的那个余悸未定、从噩梦里满身冷汗地醒来的杜云歌的影像重合在了一起: 都是一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却又带着莫名的悲苦和令人心痛的感觉。 薛书雁感觉自己其实已经隐隐约约触碰到了某些真相的边缘,只差最后的临门一脚而已。 然而可能冥冥中的老天爷也不想让她过早地就揭开这个听起来就骇人得很的真相,就在她们相对无言的时候,从遥远的夜风里,传来了一声清亮的、悠长的唿哨声。 别人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薛书雁可对此太了解了: 这是乌扎卡族里属于圣女玛依拉的专属精锐起兵在即将到达目的地之前,先行发出来的信号,意在警告当地平民,接下来他们要在这里做点事情,能避的就赶紧避开,否则等下刀剑无眼,可别怪他们没有提前打过招呼! 薛书雁当即便把所有的冗杂的心思全都一瞬间抛到了脑后,往杜云歌的身上披了件外套便要抱着她继续往外走,试图在那些人还没来到这里之前先把杜云歌放上马车、然后再转身去迎敌: “是乌扎卡族的人,他们追过来了!” 杜云歌一时间目瞪口呆,不知道是先感叹秦珊珊的锲而不舍的好还是先感叹乌扎卡族的人脚程竟然如此之快的好。 她的双脚还在火烧火燎地发痛,连带着两条小腿都酸胀得很,几乎要失去知觉了,然而即便如此,杜云歌也强撑着,在即将被抱下楼之前从高处的窗户边上往外看了一眼。 只一眼,她就看见了秦珊珊那一袭烈烈如火的红衣。 固然红色的衣衫有着能够让人在远处也能看得清楚的功效,但是杜云歌的目力也只是平平而已,如果她都能看得清秦珊珊了的话,那么乌扎卡族的人肯定马上就要到了,就算薛书雁有心迎战或者干脆就二话不说地要带着她走,怕是也来不及了。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杜云歌反倒觉得有种莫名的平静和释然的柑橘了。她在薛书雁绷紧的胳膊上轻轻拍了拍,道: “搬把椅子去门口让我坐着吧,师姐。” “既然已经来不及离开了,那就让我和乌扎卡族的圣女说说话。” ——薛书雁敏锐地察觉到,杜云歌对秦珊珊的称呼已经从“秦姑娘”变成了更为疏离和拘礼的“乌扎卡族的圣女”了,一时间不禁有点美滋滋的感觉,要不是眼下的状况着实有点不太合适的话,她可真想去自己的表妹面前大笑三声以示炫耀: 云歌都叫过我的名字了,“秦姑娘”! 一众骑兵齐齐赶来的时候,马蹄纷飞踏下,便要惊起铺天盖地的滚滚黄沙。然而秦珊珊却没允许这帮人踏进妙音门的客栈周围太近,只是让他们把周围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而已,孤身一人便进来了,一到客栈的门口,便正好对上了抱着九霄环佩端坐在一把紫檀太师椅上的杜云歌,还有按着佩在腰侧的雁翎刀、眉目冰冷宛如天山积雪的薛书雁。 双方对视良久之后,终于还是秦珊珊率先打破了眼下这过分尴尬的局面。她轻咳一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意盈盈地开口了: “小门主怎么走得这么急?怎么说都是曾经短暂联过手的盟友,都不留下来看看我是如何接管乌扎卡族的么?这样也好让你放心呀。” 杜云歌垂着眼轻轻挑了挑手下的琴弦,等确认最后一个音也完全调好了之后才慢吞吞地开口:“不用确认了。圣女姑娘在这方面的能力和信誉我还是信得过的——” 秦珊珊还未来得及把因杜云歌这一句夸赞的话而生出来的高兴的神色完全展露在脸上呢,杜云歌补充了进去的下一句话就让她的神色完全僵住了: “——除此之外,圣女姑娘什么都好,就是这个人品让人有点信不过。” 她紧紧地盯着秦珊珊的神色,不愿放过哪怕一丁点儿的、最细微的表情变化,也要弄懂这个拼着手里的烂摊子不想解决也要追上她们的圣女到底在想什么: “请问圣女姑娘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追来也就算了,竟然还带来了这么多的人?!难道你不知道如果我师姐的身份一暴露,就会被你们乌扎卡族的人认成叛族之罪么?” 普天之下最可畏的是什么,是强权吗?是官家?还是财势? 都不是。是人言。 “人言可畏”这四个字可不是闹着玩的。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要是“妙音门大师姐薛书雁是个胡汉混血但是又帮着妙音门把自己的部族给搞了”这个消息一经嘴上没个把门的人传出去的话,那后果可就相当严重了: 从“冷静自持的少年英杰”,变成“天生反骨不念旧情的白眼狼”,只是那么几个看热闹的人轻飘飘的一嘴的事而已。 有些人永远无法对他人的经历感同身受,便可以轻轻松松地说出“毕竟有生养之恩,怎么能说不念就不念”、“你要善良宽容地原谅他们”这样诛心的话。 杜云歌莫名就觉得胸口有点堵。在她看来,她的薛师姐是天下一等一的好人,这些事情无论如何都不该让她受着: “圣女姑娘,你且听好:我愿意跟你前往塞外,是因为我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再坏也没什么,大不了就落得一个和外族厮混的罪名;但是这种叛族之罪,万万不能让我师姐受!” 薛书雁猛地握紧了刀柄,周身真气激荡之下,刹那间便把她的衣袍里尽数灌满了风,衣襟凌风之下,便有种飘飘然如遗世独立的感觉了。 只是如果那真的是个遗世独立、即将羽化的修道之人的话,在看向身前的姑娘的时候,眼里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深沉的感情呢? 杜云歌低低喘了口气,对身后的薛书雁道:“师姐本来就只有妙音门可以呆了……” “若我早逝的话,妙音门再无后继之人,四位护法又日渐年长,难以支撑大局,等他们再来说什么‘生恩养恩’的瞎话来讨要师姐的时候,师姐纵使武功盖世,也难抵千夫之口、积毁销骨,还不是要跟他们回去?” “乌扎卡的圣女,你到底安的什么心思!” 秦珊珊哪怕被杜云歌都这么说了,也没有半分生气的意思,而且是真的没有,反倒有点委屈的感觉了。 喜怒哀乐诸般情绪中,唯有波动最大的哀和怒这两种情绪,哪怕已经城府颇深的人在乍然被刺了这么一下的时候,也很难不露任何痕迹地掩饰下去。不管是从紧紧抿起的唇角,还是从微微翕张的鼻翼,都能看出来此人被掩盖在波澜不惊的表象之下的真实的情绪变化。 然而秦珊珊是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情绪,倒不如说,她完全就是没想到这一点,仅凭着一腔热血追上来的而已,被杜云歌乍然点破之后才恍然大悟: “是我欠考虑了。” 她深深地看了杜云歌最后一眼,随即长揖了下去,就好像她率着乌扎卡族的铁骑千里迢迢来,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来单纯地做最后的告别一样,说话的时候既带着点那永远挥之不去的笑意,却又有点茫然和委屈的意思了: “小门主真是好狠的心啊。” “我也就来迟了一步……甚至当年我们三人一同在忘忧山上的时候,我也不是不在,也没有先来后到之分,也没有亲疏远近之差,你为什么就硬是要选择她呢?” 杜云歌被她这神来一笔给问得怔在了原地,良久之后才摇摇头,道: “我也很是奇怪,圣女姑娘,你怎么就硬要来带走我呢?” “你无非就是因为没能抢得过你的表姐,所以心怀不甘而已。可是圣女姑娘啊,这普天下的如此之多的事情,怎么能事事都顺遂你的心意呢?总会有那么几个你得不到的人、你无法拿在手里的好东西,你不能看见什么都去抢……你得学着接受现实。” 秦珊珊的双唇嗫嚅了一下,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可最后还是没说出来,只是对杜云歌笑了笑,道: “我不拦你,小门主。我就是来看看你。” 她从腰间掏出个酒囊,拔掉塞子之后将酒囊倒了个底朝天,这套动作那叫一个一气呵成,怕是最老练的酒徒也就这个样子了。等秦珊珊将一整袋香醇的酒液饮尽之后,有不少酒都溅到了胸前,她却浑不在意,甚至还意犹未尽地晃了晃,直到确认这里面什么都倒不出来了才住了手,笑道: “好了,人看完了,那我就走了。” 等到秦珊珊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远处林立的铁骑中的时候,杜云歌这才松了口气,对薛书雁道: “太好了,师姐,你不用被乌扎卡族的碎嘴的家伙们说成叛族了——” 她话音未落,便听得耳后有一道相当迅疾的风声传来,可见是凝聚了毕生心血的、倾尽全力的一刀,快如闪电,完全没有收刀变招的半点余地,看来定是要将她这个妙音门门主斩杀在这里了! 然而这人忽略了一点,站在妙音门门主身边的,还能有什么人呢? 除了那位名声远扬、神出鬼没、不近人情的板上钉钉的副门主之外,还有谁能享有如此殊荣呢? 他快,可是薛书雁比他更快,饶是杜云歌坐在薛书雁的身前,也连雁翎刀是怎么挥出去的都没能看清,只感受到了一阵杀意满满的风急速掠过之后,那人便被薛书雁的雁翎刀钉穿了肩胛骨,死死地按在了地上了! 直到这时,来袭之人手中那把被挑飞了的刀才堪堪落地,在地上砸起了好一片烟尘,还有响亮的“铛啷”的一声。 杜云歌努力辨认了一下来人,发现这位少年郎不是别人,正是当时对着她射了一箭的阿扎马特的孩子,倒真是有点报应不爽的意味了。她发现这孩子盯着薛书雁的眼神明显更为凶狠和轻蔑一点,便心知这孩子怕是已经认出来薛书雁的身份了,不禁长叹一声,道: “我妙音门和乌扎卡族之间的恩恩怨怨,从此一笔勾销,我也不追究你们怎么发家的陈年旧事了,也不追究你们把我妙音门牵扯进来的这桩事了,你把这句话给我传回你们圣女那里——” “你们乌扎卡族里,从此便再也没有什么圣女的表姐,天底下只认‘妙音门副门主薛书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 【小剧场·论杜云歌醒来之后薛书雁一瞬间的心理旅程】 薛书雁·内心:我听见云歌的呼吸发生变化了,这是醒来了吧?为什么有点气息不稳的样子,是之前赶路的时候真气行岔了吗?可是又不像……还是说就是单纯的累着了而已?为什么现在还不叫我,云歌——你快叫我——其实我真的知道你已经醒了!就等你出声!还是说我的姿势不好看?【下意识地把背又挺直了一下】好了好了,这样一定没问题了! 杜云歌:师姐? 薛书雁秒答:在。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yuritopia、勇士君x3、花无缺本缺的地雷,谢谢为什么我莫得头发x40【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我莫得头发】、Haibara、问妳x15、那嵬x16、沐雨寒澜时x30、嘤嘤怪x3、昨日青空x10、赖美云的小面包x2、红x2、大尾巴狼、ZUKISUx3、老是催催催的小火车x17、灰嚣x18、世界中心呼唤爱x30、拜拜、;x20、七只黑猫的营养液! 顺便补充一下某个设定,这孩子回去传完了话就被秦珊珊给咔嚓了_(:з」∠)_所以他没有名字【。这个逻辑好通顺哦!没有名字的都是炮灰! 第59章 妙音 阿扎马特在乌扎卡族汲汲经营多年, 麾下势力已然达到了能够和圣女玛依拉分庭抗礼的程度, 在乌扎卡族成型之后的这么多年来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情。饶是阿扎马特已死, 秦珊珊回去要接管的,怕也不是一块铜墙铁壁, 而是混杂了不少阿扎马特的人的烂摊子。 只是即便如此,也比什么都拿不到来得要好。 她骑在马上渐渐远去之后,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回头往那里看了最后一眼。一旁的心腹看秦珊珊尚有依依不舍之意, 便急忙纵马上前去,低声问道: “圣女不是来抢人的么?怎么突然就要打道回府了,难道就真的这么白白空跑一趟不成?” 秦珊珊轻轻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一趟跑得没意思的很:“不瞒你说,本来的确是想来把人给抢回去的。” ——然而就在她回头的那一瞬间, 她看到的不是什么分开的妙音门的门主和副门主, 恍惚间看到的,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薛书雁那时正好俯下身来,贴在杜云歌耳畔说话,杜云歌听了一小会之后突然便转过了目光,直直地正巧迎上了秦珊珊的这最后一次回望。 可能距离隔得越远, 便越能看清一些之前因为身在其中太近了而看不清的东西: 在阿扎马特的帐子里的时候, 即便深入敌营、强敌环伺,甚至还可能有性命之忧, 杜云歌看她的眼神里也从来没有这么依赖和柔软过。 哪怕刚刚只是薛书雁跟她说了句话, 可能还不是什么漂亮话;哪怕薛书雁已经止住了话头直起了身子, 两人已经没再说点什么了,杜云歌眼中犹带着的那股因为刚刚跟薛书雁交谈而生出的脉脉的柔软也未曾褪去,看得秦珊珊心头一阵恍惚,突然就明白了某些事情。 是她的,就当是她的,无论如何都永远不可能被抢走;但是命中注定了的不是她的东西和人,即便她费尽心机,即便她机关算尽,也终是没有办法长长久久地握在手里的。 一念至此,秦珊珊终于不再回头了,在空中挽了个鞭花,快马加鞭往前行去,笑道: “可是要是真的抢了回去,终归也不是自己的人,心不在这儿,又能有什么意思呢?” 心腹也赶紧追了上来,随即便惊疑不定地看着秦珊珊,把她上上下下好生打量了一番,才笑道:“难得圣女能这么想,看来是一番变故之后终于长大了些,这是好事。改日倒应该好好去谢谢妙音门门主了。” 等到被秦珊珊带来的这帮乌扎卡族的人齐齐走远了之后,杜云歌也未敢松懈半分,因为刚刚薛书雁附在她耳边说的话,最末尾还有这样的一句,而就是这一句,止住了杜云歌所有欢欣的心思: “已经有人抄小道从后面来了。听马蹄声有五六十人,全都在马蹄上包了软布悄悄赶路来的,这孩子应该是他们派来的先遣,这帮人应该是阿扎马特一派的余孽。” 杜云歌略一思索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八成是秦珊珊在接管了乌扎卡族之后却没有第一时间把阿扎马特的人全都清理掉就追上来找她们了,也难怪会被那帮人齐齐钻了空子: “我说怎么这孩子会紧跟在圣女的后面可是圣女却不知道呢。” 薛书雁又问道:“需要把她叫回来处理烂摊子么?” “这倒不必。”杜云歌思量一番,果断道: “眼下只有师姐能追得上圣女的人马。但是凭着师姐完全就是胡汉混血的长相,只怕一露面就要被他们认出来、进而群起攻之了。万万不能让我们这么久以来的努力隐瞒全都打了水漂。” 她又调了调九霄环佩的音,对薛书雁微微一笑,虽然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和之前的十数年一样,一如既往地柔美又动人,但是隐约间便带了点之前从未有过的好风骨出来了。明明人还是那个人,说话的声音还是那个动人的、宛如珠玉相击的音色,可是莫名就带了点跟薛书雁相像的意思出来,令人一时间都不知道拒绝的话语是怎么说的了: “我已经看过了初代门主杜抱琴的手稿,师姐又不便出战,既然如此,那今日这一战便使我来罢。” 薛书雁一惊,下意识便道:“万万不可——” “师姐。”杜云歌略微加重了一点语气,双手搭上薛书雁的腕子的时候,便好似把她的满腔热血与赤诚尽数捧到薛书雁的面前了。她的指尖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磨出了一层细细的茧,搭在薛书雁腕上的时候,在往日细腻和温暖柔软的感觉里,便增添了那么一份让人格外难以忽视的存在感: “师姐请自封耳部穴道,在屋内为我掠阵便可。如果我退敌不成,再请师姐出战。” 她看着薛书雁的眼神是那么的坚定和不容退让,薛书雁刹那间觉得自己都失去了言语的能力,只声声看了她最后一眼,便转身回到了客栈里,封住了自己耳部的穴道之后,便双眼一瞬不瞬地观察着杜云歌的手势。 因为耳部穴道封住之后,还是能听得见些许极为微弱的声音的,但是薛书雁怕万一真的出了什么问题的话,杜云歌的求救无法及时传到,还不如边听边看来得保险。她的双手已经握紧了雁翎刀的刀柄,足下也在暗暗蓄力了,只等杜云歌表现出半分不敌之态后,她便能第一时间就冲出去。 然而就在这时,薛书雁听到了一阵突然自门前传来的,铿然又悲壮的铮铮琴音。 这琴音经过了薛书雁被封了穴道的双耳之后再传来,也依然能令薛书雁一瞬间神驰。她不由得心下一惊:明明自己都封住了双耳,却还能听得见这阵琴音,甚至琴音传到她耳边的时候明明都这么微弱了,却还有如此厉害的摄人心神的功效。 那既然如此的话,迎面而来的那些阿扎马特的余孽又会怎样? 果然说曹操曹操就到,说什么什么就来,所以万万不可背后念叨人。薛书雁刚在心里想了一下“乌扎卡族的骑兵会有何反应”,就听到了刚刚还有条不紊的马蹄声突然齐齐一顿—— 是的,齐齐一顿。 本来骏马在载人赶路的时候,四蹄纷飞之下便要踏出一整片连绵不断的声音来,就算突然勒住缰绳让马急急停下,也要有那么一两声来不及停下的蹄声;但是就在那串令人心神大震的音符从杜云歌手下流泻出来的一瞬间,所有的马蹄声都在那一刻静止了,就好像它们不再是乌扎卡族的战马,而是妙音门专门养来供门主逗乐的东西一样,琴声一响便要齐齐立起上半身来,在空中呈凌空之势! 如果一匹飞奔着的马突然做出了这个动作的话,那只有一个解释能够说得通了: 它被吓到了,被惊着了,所以才会做出这种完全不顾背上载着的人的死活的动作来。 行军打仗之时,对步兵来说最怕天险,对炮兵来说最怕阴雨天大炮受潮,对骑兵来说最害怕的,就是骏马受惊。如果只有一匹马惊着了的话那还好,但是听刚刚的那架势,惊到了分明不止是一匹的马,而是整整一群! 一群本来全都在齐齐发力赶路的马全都惊着了会怎样? 薛书雁很快就得到答案了:会把马背上的人全都摔个半死不活。 原本气势汹汹正正对着她们冲来的乌扎卡族的人全都在即将到达这家小客栈之前落了马,摔了个结结实实,从飞驰的骏马上摔下来的话,没能当场毙命就是老天保佑了。远处的战马吃痛之下的嘶鸣声、因为落马而发出的惨痛声、兵刃脱手而出和铠甲相撞的嘈杂声全都交织在了一起,杜云歌不得不停一下手才能听得清眼下是个什么情况。 然而还是有人不死心,趁着杜云歌停了手,便踉踉跄跄地拄着刀,一步一顿地走了过来,用血肉模糊的手提起了刀正对着杜云歌,一声怒吼便脱口而出: “汉贼!” 一滴浑浊的血从他的手腕落在了地上,一瞬间便被这满地的沙尘给沾染得更为污浊了。 “哎呀,话不能这么说。”杜云歌这才抬起头来,施舍给了这人一个正眼,冷笑道: “当年明明胡汉各不相干,两族之间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率先越过了长城血洗中原的,分明是你们胡人吧?!就算放着陈年旧事不讲,那就说点近一些的事情好了,乌扎卡族明明是在我派秋护法的大力相助之下才得以壮大起来的,怎么今天又要来取我的命了?” “如果真要讲究起来的话,你们才是忘恩负义之徒!” 她这一番话说得道理通透,用词又简单,即便是胡人也能听得懂。那人的脸色变了又变,青红皂白交织在一起好不热闹,最后干脆什么都不回答了,挥着刀就冲着杜云歌捅了过来: “——把你的命留下!” 杜云歌十指一绞琴弦,本来就蕴含了杀伐与铿锵的琴音陡然就变得凄厉了起来,尖锐地划破晦暗不明、即将迎来初晓第一缕晨光的长空。 在她的手下弹奏出来的,赫然便是杜抱琴手稿中记载着的第二首能够起对敌破阵之用的“逆旅”,在九霄环佩的加持之下,不管是她的琴音还是她的神色,一瞬间都被夹杂进了泠泠杀意,席卷着滔天的朔风响彻这一方天地之时,孤戾又悲愤,可见是意难平到了极点,隐隐约约有如夜枭嚎泣嘶鸣。 这琴音一响起来,饶是薛书雁都不得不踉踉跄跄后退了一步,双手一阵发麻,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一大步,而被琴音正巧来了个正面对冲的这位胡人便要更惨一点了。 他当即便扑倒在地,薛书雁眼尖地看到他在到底之前,从唇角溢出了一点暗红的血迹,显然是被震伤了心肺,命不久矣了! 薛书雁难以置信地往杜云歌那里看去:要是天魔妙音真有如此威力的话,那么会不会对她的云歌不利?这琴音听起来实在太悲苦了、太意难平了,当年的杜抱琴究竟有什么心事藏在心里,才促使着她写了首从名字到内容都如此难过的曲子? 然而杜云歌半分不适的意思都没有。她轻轻拨弄了几下琴弦,看着面前正在逐渐满脸都弥漫上了死气的这胡人,还有从远处传来的战马吃痛之下的嘶鸣声和胡人互相咒骂的声音,心中并无他想,只觉无恐怖,无惊惶,无喜悦,一切皆无。 杜云歌只是坐在那里,定定地看着手中的九霄环佩,万万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也有此等大能。 在这恍惚的一瞬间,她想到了杜抱琴亲手在这首曲子的结尾郑重地写下的那一行字—— 若有生之年,得为佳人逆旅一曲,方不负我天魔妙音所向披靡,举世无双。 第60章 元宵 这动静闹得这么大, 怕是很快就会惊动官府。幸好她们住的是妙音门自家的地方, 就算出点什么事, 也会有人帮她们摆平的。只是杜云歌终究过意不去,上车离开之前还在那里千叮咛万嘱咐道: “等年末报账来的时候, 一定要说这些都是我疏忽之下酿成的后果,到时候就不走公账了,给你们走私账从这里报销。” 负责这家客栈的是个年老的嬷嬷,听杜云歌这么一说, 不禁没高兴,反而埋怨起来了: “小门主和我们也忒见外,哪用得着这么客气哟。” “老婆子的这条命,就是当年的杜婵娟门主给的,眼下莫说她女儿天魔妙音神功大成、我等高兴还来不及呢, 哪怕只是小门主路过这里, 我们也定然会好生招待着,怎么能亏欠了救命恩人的女儿?此等生疏之话还是切莫再说了罢!” 杜云歌一怔,才发现她的母亲生前原来做过这么多事情: 带回了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又不远千里替朝廷追回过云锦,据说还使得一手好剑法, 云暗雪的功夫就是从她那里学来的, 细细想来,妙音门眼下的门徒里, 竟有一大半都是受过杜婵娟的救命之恩的人, 便陡然间惭愧起来了。 眼下在外间给她们赶车的人正是妙音门的弟子, 负责坐在外间驾车,一路把她们给送回去,这样一来,也能让薛书雁和杜云歌都好生休息一下。 薛书雁敏锐地察觉到了自上车之后,杜云歌就一直有点闷闷不乐的架势,她想了半天也没能想明白为什么杜云歌不高兴,便倒了杯茶放到杜云歌的手边,搜肠刮肚半晌之后才说了句话出来: “……多喝热水。” 杜云歌心想这热水又不是万能灵药,怎么总是有人爱说这个呢,可能是有的人想要表达自己的关心之情但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便搬出了这一句万金油也似的对话来? 然而她看向薛书雁的时候,她的师姐的神色又如此认真和郑重,就好像真的多喝点热水就能万事大吉一样,便突然觉得这倒有点意思,当即就笑出了声: “好啊。” 她啜饮了一口茶之后便把杯子推到了一边,虽然没说什么,但是薛书雁就是知道她为什么不继续喝了: 此等偏远苦寒之地,哪里有什么好茶呢?连妙音门常备着的那些六安瓜片庐山云雾西湖龙井的十分之一好都没有,甚至被那些好茶一衬托,就跟枯枝碎叶之流没什么差别,也就有点苦涩的意思润润唇罢了。 于是薛书雁便又探出头去催了一下: “尽快回去,门主这些天来一直在外面受苦了。” 外面的妙音门弟子当即便把薛书雁的话当成了圣旨,生怕她们门主在外面继续受委屈,那可就不好了。毕竟爱护好看的、看上去柔弱娇美需要保护的人和东西是爱美之人天生的本能,被薛书雁一催,这位弟子便愈发快马加鞭地往回赶了,恨不得一天之内就横跨大半个华夏地图,把这两人给送到忘忧山的山脚下。 别说,这么催下来还是有点用的,至少比薛书雁计划中的到达时间要早了好几天呢。 她们来到忘忧山山脚下之后,发现山脚的镇子里热闹得很,处处都是盛装华服的年轻人,街道上也挤满了卖各种东西的小商贩,五颜六色、千姿百态的花灯被提在手里,挂在小摊前和屋檐下,甚至还有舞狮舞龙的人在卖力地表演,周围还围了一大圈拍手叫好的人,便愈发显得这本来就不怎么宽的街道愈发拥挤起来了。 薛书雁细细一算,才发现她们在这段时间里已经错过了大年,眼下正好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家家户户都要在这一天出来看花灯、猜灯谜,委实热闹得很。正月十五素有“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之俗,要是撑得住的话,一直闹到天明也没人管的,看来想要驱车过去怕是要费好一番功夫了,还不如下车来走一走,顺道再游玩一下呢。 她刚想问杜云歌要不要下去走一走,就看见杜云歌双眼亮亮地盯着路边一个卖糖葫芦的摊子,还在不断地对她招手: “师姐师姐,来看这个!” “我记得当年春护法从山下置办兵器回来的时候给我买过一次,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只可惜后来我贪甜,吃糖吃多了,把牙给伤着了,从那以后好久都没再吃过这玩意儿啦。” 薛书雁一下子就听懂了杜云歌什么意思。她看着杜云歌满心满眼的欢喜劲儿,只觉得这点欢乐的神气又好看又别致,只要她能一直这么笑下去,那她用什么来换都愿意,更何况只是区区一支几文钱的糖葫芦呢,便对杜云歌道: “你要是喜欢,我们就一同下去买。” 正巧这时,外面妙音门弟子的声音也响起来了,小心翼翼地发问道:“门主,薛师姐,外面的路实在堵得太死了,贸然开路会扰民的,我们是等一等还是——” 她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呢,薛书雁就和杜云歌一前一后地下来了。接了她的话的是杜云歌,她笑着对这位妙音门弟子道了谢,柔声道: “不必麻烦,我们自己走回去就可以了,有劳。” 满街的花灯映衬之下,几乎要将这浓重的夜色都照亮。凤箫声动,玉壶光转,鱼龙起舞。然而即便那些没有生命的死物再怎么流光溢彩、栩栩如生,也不如杜云歌含笑的眉目半点好看。 这位妙音门的弟子一瞬间都有点看痴了,直到被薛书雁冰冷的眼风狠狠地刮了一下才反应了过来自己刚刚是何等失态,赶忙一迭声地告罪,杜云歌又笑了笑,完全没有跟她计较的意思: “好啦,又不是什么大事,不怪你。”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掏了掏,把搜刮出来的碎银全都放在了这位弟子的手上,放缓了声音道: “今天元宵,却劳累你不远万里地一路把我们送到这里,真是辛苦了。些许薄礼不成敬意,你且拿着,去吃点热乎的东西填饱肚子吧。” 妙音门弟子只觉有一阵香风拂面,便怔了怔。 她素在边塞苦寒之地,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本是一辈子都没有觐见妙音门门主的机会的。她见过的那些偶尔前来的小门小派的掌门和长老之类的人物,哪个不是对手下的人和徒弟都呼来喝去的,这样一对比,便愈发衬得杜云歌的一举一动都如此令人感慨、有如沐春风之感了。 杜云歌本来都要走了,却被这位弟子给轻轻唤了一声,止住了脚步: “门主,回到山上之后……切记万事小心,不要轻信他人。” 杜云歌诧异地一回头,那位弟子却又低眉顺眼地把头给低下了,就好像她刚刚什么都没说一样。这一声的嘱托极为细微,连薛书雁也只能隐约听见“小心”之类的字样,狐疑地看了她们一眼之后,便被杜云歌给拉走了: “师姐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吃的玩的用的东西?有的话只管开口,我拿着对牌给你买来。” 等到她和薛书雁并肩离开之后,这位妙音门弟子才看着掌心尚且萦绕着些许香气的碎银,露出了些许复杂的神色,随即重重一跺脚,把马车往另一个地方赶去之后,便闪身而入山下的某家客栈里了。 在那家客栈里,分明已经有个穿着一身臃肿的、完全掩住了身形的长袍,甚至面覆黑巾,完全看不出半点真实身份的人早早等在那里了,看到她来了之后便松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粗着嗓子问道: “那两人都到了?要是到了的话,我们就要动手了!” 这是她们已经提前安排好的事情。如果能在元宵节这一天,把杜云歌和薛书雁困守在山脚热热闹闹的小镇里动手的话,那么为了不伤到平民,薛书雁的身手便无法尽数施展出来,她们便可以把杜云歌给当场击杀了!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妙音门的弟子却说了句: “不,她们没到。” 这可大大出乎所有埋伏着的人的意料了。她们交换了一下眼神,心下生疑: 竟然没到?那她们去了哪里?是察觉到有什么不对所以提前下车了吗? 黑袍人的目光陡然便犀利了起来。妙音门的这位弟子从来没见过她竟然也能露出这般目光,一时间手心都紧张得沁出了汗,听得耳畔那个粗哑的声音又再次问道: “那她们去了哪里?” 妙音门的弟子恭恭敬敬低下了头,沉声道:“在金陵秦淮那边,门主和副门主就已经下车了。” “好一番鬼话!”黑衣人沉默了半晌之后,方才一声冷笑,讥嘲道: “要不是这一路上都有人缀着你们,我还真要被你给骗过去了,好徒弟哟。” 这位弟子惊慌失措地瞪大了双眼,刚想开口解释几句,就感觉胸口传来一阵寒凉的感觉,刹那间她的眼前便溅起了一蓬热腾腾的、猩红的血雨。 等到她神志不清地倒在地上之后,才满满地有了痛感,感觉到这穿心之痛究竟有多令人生不如死。 被她双手手心的热汗给沾湿了的碎银咕噜噜噜地滚到了地上,三两下便沾上了血,而下一刻,这些沾了血的碎银便被一只武靴踏住了,还狠狠地碾了碾,俨然便是刚刚亲手杀掉了妙音门弟子的那位黑衣人所为。 之前还淡淡萦绕着的一抹浅香,便在这乍生的变故和鲜血里零落尘埃。 她环视了周围一圈,冷声喝令道: “搜!” “哪怕把这个镇子给翻过来,也要找到那两人,决不能让她们上山!” 第61章 花灯·二合一 黑衣人的手下们的速度也快得很, 先不说杀人的功夫究竟如何, 光这番踏檐无声、宛如飞花逐月般灵动的身法, 也足够令人惊叹了。 只可惜夜色太沉,这帮人又是专门拣着墙根墙角、高屋屋顶之上的种种偏僻地方走的, 一时间竟然还真没多少人瞅见她们,偶尔有人见着一抹黑影快速掠过,也只会以为是自己眼睛花了,万万不会往别的地方去想, 便使得这番身手颇有种锦衣夜行的意味了。 不能怪普通人们疏忽大意。这可是忘忧山山脚,是妙音门的地盘!哪个不要命的棒槌这么想不开,非要在此等守卫森严的地方搞事?! ——别说,今晚还真有。 这个镇子虽然比不上外面的繁华世界里的同等级的镇子规模大,但是繁华程度却丝毫不逊色与外面的那些地方, 毕竟有妙音门坐镇忘忧山, 普通宵小之徒哪怕往这个镇子里迈进半只脚来都得好生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换而言之,在这样一个热热闹闹、还正当元宵节的镇子里,想要从满满当当的人群里找到两个人的话,这个难度无疑等同于大海捞针。 “不急。”接到了第三拨派出去的手下在划分给自己的街区中一番搜寻依然没有任何收获的回报之后,为首的黑衣人依然气定神闲得很, 甚至还有心思对着自己的手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有薛书雁这么心思缜密的家伙跟在她身边, 肯定不会什么掩饰都不做、也必然不会尽着大路走的。‘爱而不藏自取其亡’的道理她可懂得很呢。” “你们务必要细细搜寻过每一个角落、每一家摊贩和酒肆,只要看着有个人, 生得十二万分的标致, 哪怕戴了斗笠和面纱也能看出来是个美人, 还能把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走的话,那定然就是她们俩了!” 黑衣人们对视了一眼,心想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便齐齐拜下身去,一致回答道:“多谢提点!” 正当她们满心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名为“如何从人群中一眼就认出妙音门门主”的听上去很厉害、但是细细一想似乎屁都没用的“绝技”的时候,薛书雁已经带着杜云歌买完了糖葫芦,在一家小酒馆里落座了。 杜云歌吃着糖葫芦,觉得和她记忆中凤城春给她带回来的那一串有点不一样,本应酸甜酸甜的东西眼下倒是以酸居多了,便三口两口啃完了上面的糖衣,刚想扔呢,薛书雁顺手就接了过来,相当自然地就地啃起了山楂,顺便把杜云歌带去了一家偏僻的小酒馆里: “云歌要是喜欢吃甜的东西的话,这家的酒酿圆子做的倒不错。” 这家酒馆的主人是个老妪,脸上已经枯皱得活像干裂的粗糙树皮一样了,唇部也因为牙齿尽数掉光而蜷缩了进去,头发更是不必说,白得活像上好的棉花梳成了假发戴在头上似的,丁点儿白色之外的颜色都看不见。 然而她和那些跟她同龄的、走一步都要颤巍巍晃三晃的老人不一样,哪怕已经老朽到了这个地步,这位酒馆主人走起路来也格外稳健,甚至还能亲手从酒窖里打一壶米酒上来,一半倾进了锅里,另一半和着桂花热了一下之后端到了两人的面前,甚至还眯着眼睛,细细地辨认了一下哪怕坐在这种昏暗的酒馆里,也自有一番闲适温雅风采的杜云歌,喃喃道: “……杜姑娘?” 杜云歌刚想应声,倒是这位老人先自嘲地摇了摇头,叹道:“瞧瞧我这是什么记性哟。杜姑娘已经仙去这么多年了,我怎么就老是记错呢?” “这么说来,你就是小门主了?” 很少有人这么称呼杜云歌,因为自从杜婵娟去世之后,她就是正儿八经、名正言顺的妙音门门主了,很少有人拿她和她的母亲做对比,使得杜云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我是妙音门现任门主。” “稀客哟。”老妪先是感叹了一句,然后干脆就出去把门口的灯笼取了下来,又把大门反锁关了起来,随即才在昏暗的室内点亮了一盏油灯: “小门主稍等,我做一碗米酒汤圆来给你吃。” 看着这位老人颤巍巍的背影,杜云歌心生不忍,真想去搭一把手,可是她一想,又发现自己在烹饪这方面可谓是一窍不通,便手足无措地呆在了那里,完全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幸好这时薛书雁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说话了: “我每次下山的时候,都会来这里吃点东西。” 她这番话说得实在太简略了,哪怕杜云歌也没有办法把她的未尽之语完全解读出来,只得疑惑地看向薛书雁的眼底。被如此清亮的眼神一激,薛书雁这才慢慢地把后半部分的话给完全说出来: “有次吃这里的酒酿圆子的时候吃着格外甜,虽然我不喜欢,可是觉得你必然是喜欢的,便始终心想着要带你来吃上一遭。” 两人在这满室的静寂和黑暗里并肩而坐,昏黄如豆的灯火下,外面的人来来去去,始终未曾有人愿意踏足这间看起来就破落得很、更何况还在元宵节就这么早关门了的小酒馆,便愈发显得本来就一身孤寂而冰寒的薛书雁在这么个阖家欢乐的好日子里,愈发有种格格不入之感了。 可是细细想来倒也没错,因为胡人是不过元宵节的。 杜云歌却突然觉得有点莫名的难过。她想了想,反手轻轻将薛书雁的双手合拢在了手里,竭尽全力地用手心去暖着薛书雁略微有些寒凉的指尖,低声道: “日后年年岁岁的好日子,我都陪着师姐一起过便是了。” 薛书雁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就听见那位还在慢吞吞地煮着米酒汤圆的老妪突然短暂地笑了一声。 这一声笑倒不是冲着杜云歌和薛书雁去的。只凭着这一声笑里平白而生的那深深的惆怅与浅淡的悲苦,便能知晓这肯定是个很长的故事了,长到面前的两位小辈怕是都还没出生呢,这故事便已经早早地匆促了解了,只能留当眼下的闲谈: “当年杜姑娘也是这么跟她说的。” 杜云歌一惊,险些打翻桌上的酒盅,幸好薛书雁眼疾手快地一把把这玩意儿给捞了回来,里面盛着的米酒还一滴未洒,要是有人在这里看见这一幕的话,不管是心生艳羡也好还是万分嫉妒也好,都得高声喝彩一声,好俊功夫! 然而此间没有别人,只有一个还在有条不紊、慢条斯理地做着一碗米酒汤圆的老人,和全副心神都被刚刚这一句短暂的话给勾走了的杜云歌,自然也就无人为她喝彩了。 “老人家,你说什么?” “我说啊……”在灶上慢慢蒸腾起来的水汽里,老人家的面目都模糊不清了,倒显得她说话的时候更柔和而缥缈了起来,就像是沉入了某一段回忆,在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一样: “那是许多年前的上元节了。” “那天夜里风雪交加的,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好时候,世道乱得很,街上也没有这么多花灯和这么多人。我本都要偷个懒闭店关门了,一个佩剑的漂亮姑娘和另一个姑娘就走了进来,包下了我的店,说想要一碗酒酿圆子热热身。” “我说饶是姑娘出手阔绰,我就冲着这个钱也不是不给你做,可这大冷天的,要用糯米粉现和丸子出来,又要烧热炉灶,又要取米酒来做,前前后后少不得要小半个时辰,怕饿着姑娘,还请姑娘换个别的能快些做好的点心吧。” “那点了酒酿圆子的姑娘怔了怔,便笑道,她又不是饿,就是孕中嘴里没个味儿,想来尝个新鲜而已,快慢不拘,但是一定要好。” 老妪把手里的汤圆一个一个慢慢地下进了锅里,浮起来热腾腾的水汽便愈发浓重了:“我细细看了看,才发现这姑娘漂亮是漂亮,可是腹部已经有了点凸起来的形状了,想必正是怀胎三四月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口味最叼了,兴致起来的话,黑面馍馍和野菜也能吃得香,但是要是犯起孕吐来的话,是什么珍馐美味都吃不下去的。” “我当即便开了地窖,想下去找点糯米粉上来,只是下去之后一看才知道,坏了,糯米粉前一天都做汤圆用了,怕做不出多少丸子来。我本心想这一桩生意怕是就要这么告吹了,只得上去跟那姑娘说,没有圆子了,只有汤圆,可那漂亮姑娘和气得很,闻言之后笑道,汤圆就汤圆,总归也差不了多少。” “等我把米酒汤圆做好了,给她们端过去之后,一直在她旁边闷不吭声的姑娘才说话了,只不过一张口就是辽东那边的人的口音,说要先试毒,漂亮姑娘却说,无妨的,反正都这个样子了,好死和赖活还不都是一个样儿?” 酒酿圆子不好做,但是米酒汤圆做起来的话委实快得很,说话的功夫,酒馆主人就把一整碗热气腾腾的甜汤端上来了: “那辽东姑娘立刻就很是伤心的样子,说,门主所托非人又不是门主的错,何苦这么糟践自己,我直到这时才知道这是妙音门门主杜婵娟,惊得我呀……” 老妪摇摇头又点点头,笑道:“我当时就想,这可真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怪不得她一进来,我就觉得整个屋儿都亮起来了呢。” 她指了指杜云歌和薛书雁坐的地方,道: “然后杜姑娘也就笑了,说她不该说这样的混账话的,大不了日后年年岁岁的日子,都陪着大伙儿在忘忧山上过就是了。” “那姑娘还没说什么呢,门外就又来了三个人,先是个说巴蜀话、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姑娘揪住了两人一顿猛批,说大冷天的还下山来吃东西真是瓜到家了;另一个看上去又和气又圆乎乎的姑娘边调解边掏钱包付钱;还有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姑娘——嘿,不是我说,真真跟这人样样的,仿佛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老妪指了指把杜云歌的九霄环佩一直背在背上、腰侧还配着雁翎刀的薛书雁: “冷冰冰的,一点人气都没有,还一直像是抱着小情人一样抱着她那把剑,就好像这间小酒馆里有什么东西能害了她们一行人似的。” 杜云歌恍惚间发现,她们妙音门一脉相承的两代人的人生轨迹竟然如此赶巧地就在一间破落的酒馆里重合在一起了。她下意识地就看了看四周,就好像凤城春还是当年那个名动武林的“虽不擅武但可制天下习武之人”的春护法、杜婵娟也没有在生她的时候大出血而亡、外面的天依然也还是多少年前的那样一个风雪夜一样,要是紧跟着追出去,或许还能看见那几个妙音门上一辈的人们互相搀扶着、说笑着离去的身影。 ——还是分明尚未老去,正当春秋鼎盛的好年华的背影。正应弹剑长啸,正应高歌起舞,却谁曾想陡然生了变故,似乎永远都要并肩而行的五个人里,倒是她们的领头人、也是那个把她们聚集在了一起的人先走了一步。 在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的今日,多少年前的那一场风雪又恍然间重卷而来。几十年如一日地说着辽东话的凤城春,锲而不舍在辽东话的口音侵袭下说着巴蜀方言的夏夜霜,爱钱如命秋月满,武疯子云暗雪,还有红妆配宝刀的杜婵娟等人,在这个老人的描述里,一瞬间变得前所未有地鲜活明快了起来,终于彻彻底底地补全了杜云歌错过的、不了解的那段上一辈人的好时光。 她正听得入神呢,就又听得老人长长叹了口气,道: “后来那碗米酒汤圆,杜姑娘终究还是没能吃上几口,就被匆匆赶来寻人的其他三人给捉回去了,说有要事要处理,临走之前杜姑娘也觉得深夜打扰却什么都没吃有点说不过去,便对我笑了笑,说开春之后她生产完了,肯定要下山来好生吃一碗米酒汤圆的。” “辽东姑娘问她,不是想吃酒酿圆子的么,为何突然改了主意,杜姑娘笑着摇摇头,说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一成不变的事情呢,她就是突然改了想法,觉得半路改了既定的想法,觉得吃个米酒汤圆也挺好的,还能不让她吃么?” “这帮人赶紧齐齐点头说门主你养好身体之后,爱吃什么吃什么,你就算是抱着酒坛子喝我们也不会管你的,现在还是请小心一点赶紧回山上去吧。杜姑娘都要出门去了,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说来年春天一定要来吃一碗,还请提前给她备好豆沙馅的汤圆。” 杜云歌已经模模糊糊地知道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什么了—— 老妪低声道:“后来杜姑娘啊……就再也没来。” ——杜婵娟因为生杜云歌的时候难产,大出血不止,饶是夏夜霜拼尽全力也未能保住她的性命,终是死在了忘忧山上万物复苏的春天。 ——万物复苏,莺飞草长,却再也没有了什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小门主且在我这里吃上一碗米酒汤圆,也算是结了我多年的心思了。”老妪拍了拍手,像是完成了什么毕生的心愿一样,扶着栏杆缓缓地往下走去,又要去地窖里取酒了。薛书雁这才看向了杜云歌,低声道: “对不住,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段故事。” 换作旁人的话,能够让自家门主听到这么感人的血亲的故事,那肯定怎么居功揽功都不为过的,但是薛书雁绝对不会这样。此人向来只说实话,就算说的实话有可能把对面给梗得生生吐出一口老血,她也半点矫饰之词都不会加,更不可能把这份原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功绩强揽在自己身上: “本是想带你来吃酒酿圆子的……你要是想吃,那下次再带你来吧。” “不用啦。”杜云歌叼着嘴里的勺子,只觉这一口米酒端的是香甜柔滑,豆沙馅的汤圆也细腻可口,和温热的米酒搭配在一起之后很好地中和了甜豆沙经常会有的那种有点腻的感觉,反而更好地把豆子的清香和米酒的香醇全都凸显出来了: “我也突然就喜欢这个了。” “要是下次有机会的话,我请师姐来吃一次。” 既是如此,薛书雁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慢慢地吃着店家送的那一碟花生米和腌萝卜下酒。等杜云歌吃完了之后,两人才携手并肩离去,离去之前还不忘在桌上留下足够的银两,然后再顺手给店主人把门关上。 会账出门之后,薛书雁和杜云歌便无声走了好一段,随即穿过了一条窄街,直接就抄近路往山上行去了。薛书雁下山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怕是双手双脚加在一起都算不过来,抄的这条近路自然也人迹罕至得很,路边家家户户都门扉紧闭,有隐隐的欢声笑语从门墙里透露出来,细细一看的话,还能看见从门扉里泄出来的昏黄却暖意融融的光芒。 虽然是上元节,按理来说不该放鞭炮的,但是架不住有的人家喜欢热闹,还是在吃完晚饭之后先在门口放了好一阵鞭炮才出门去看花灯。等到离人流最多、络绎不绝的主街远了之后,空气中一直萦绕着的灯油的味道和各种食物的香味才都慢慢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淡淡的火药的气味。 这点余下的热闹的碎片,合着整条窄街上只有两人的脚步声,便愈发衬得这一刻更加寂寥起来了。 杜云歌刚想说些什么,只见薛书雁神色一凛,当即便打横把她给抱了起来,足下一个发力,便带着杜云歌匆匆抄近路往忘忧山上疾驰行去了。 杜云歌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扑面而来的夜风给狠狠地呛了一口。然而她深知薛书雁从来不会做什么无缘无故的事情,便牢牢地抱住了薛书雁的腰,这样一来,上山的时候哪怕薛书雁行得再快,也不必因为要一直注意定要好生抱紧她而分神了。 直到做完了这一系列的动作,她才探头往身后看去,当即便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薛书雁的身后,赫然有少说十几个黑衣人尚在穷追不舍,这帮人的手里还拿着锋芒毕露的刀剑,赫然要在这里置她们于死地了! 幸好这帮人虽然轻功身法不错,可是究竟还是差了那么点火候,当跟在她们身后的时候,本来窄街上就没什么人,一下子就被薛书雁给听见了,所以薛书雁才能当机立断做出反应,带着她强上忘忧山。 明明两人是归客,却搞得像是要闯山的贼人一样。幸好封山的时候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全程参与了进来,才好让这一闯不至于落得个跟真正的匪徒似的半死不活甚至死无全尸的下场。 等到两人一口气闯上了忘忧山,连薛书雁这样的高手在山门口把杜云歌放下来的时候都有点喘,鬓边也渗出了细细的热汗,杜云歌这才后怕起来。她慌忙从怀中掏了块帕子出来,给薛书雁拭去汗珠,想说点什么,却又觉得在这一刻,说什么都过分浅薄了,到最后才认认真真地对薛书雁道: “多谢师姐又救我一命。数次相救之下,我这条命可以说是师姐给的,即便万死亦不足为报,师姐日后若要什么,尽管对我开口便是。” 这句平生无限暧昧的话如果换做别人来说的话,那几乎就是“以身相许”的意思了,但是薛书雁委实太了解杜云歌了。她说“万死亦不足为报”,那就是真的不知道怎样报答,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别的意思。 只是她一侧眼,就看到了杜云歌正在给她擦汗的手,突然就觉得有点开心,却又来不及细想这种开心的情绪究竟是为什么,想来想去,觉得这么尴尬着也不太好,便握住了杜云歌的手,低声道: “又是一年春天了。”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呢,就听见从身后传来了一声仿佛是灯盏落地的声音,她还没转过身去呢,就听见了极具标志性的凤城春的声音,还带着点抖,好像被这两人刺激到了似的: “……你俩干啥嘞?!” 杜云歌赶紧回过头去,就看见了目瞪口呆得几乎要怀疑人生了的凤城春,还有那一盏掉在了地上的花灯。 还没等她说话呢,凤城春就赶忙把花灯捡了起来,珍而重之地擦了擦上面的灰尘,把它挂在了妙音门山门的高处,解释道: “十五了,要出年了,我得在大门口给婵娟点个灯照路,万一她迷路了回不去就麻烦了。” “倒是你俩,明明都回来了,怎么不进来?也不打个招呼!这下好了,我得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人醒着,给你俩来碗热汤喝。门主饿不饿?饿的话给你再下个面条卧个蛋进去呗?” “这倒不用了。”杜云歌深吸一口气,对着凤城春低声道: “春护法,我们刚刚在山下被追杀了。” 凤城春活这么大,就没见过敢在忘忧山山脚下撒泼的棒槌。她的眼睛瞪得滴溜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呢,杜云歌就又补了一句: “追杀我们的……是妙音门的自家人。” 第62章 鸣钟 凤城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她目瞪口呆地看向了站在面前的两人, 似乎要确认一下这个信息的真伪性一样, 但是薛书雁点了点头, 用确定的口吻打破了她最后一丝幻想: “在忘忧山下追杀我们的黑衣人用的正是本派的身法。” “本派轻功身法从来都由四位护法一脉相传,可见这人定然是护法门下直属弟子, 身份要是再高一些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 好了,既然薛书雁一锤定音了,那么凤城春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妙音门自创立以来, 博百家之长,创出的武学自然也有自己的套路,本来辨识度就很高了,不可能认错,再被眼下全门派里武学造诣最高深的薛书雁这么一确定, 那在山下追杀她们的人定然就是妙音门的自家人了。 凤城春当机立断对薛书雁道:“书雁, 你去议事厅把钟敲起来,我带门主走密道过去。” 杜云歌默不作声地从薛书雁的手里接过九霄环佩,低声补充道:“敲五下。” 妙音门的议事厅后面有一尊硕大的青铜钟。谁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在议事厅摆了多久了,怕是从第一代门主杜抱琴的时候就有了。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么多年来这钟竟然还没有锈掉,用来撞钟的钟杵更是历时弥久而愈发精光内敛, 只远远一看, 便知道这口钟定然不是普通人家能铸得出来的,上面绘着日月山川、江河湖海, 底部更是有连绵不绝的祥云图样, 细细数来, 祥云共计一百零八朵,正好暗含了天罡地支之数。 这口钟平常就摆在那里,素来不敲;但是如果敲起钟来的话,就是有大事要发生: 撞一下,就是只要内门弟子及以上的人聚集便可,不算什么大事;连撞五下,是紧急召集全妙音门上下的人,上至门主下至侍女,只要没死透、还有一口气在,在听到钟声之后爬也要爬过来,有要事相商;连撞十二下,就是山门即将告破,生死存亡之际,需得一门上下勠力同心,齐拒外敌。 生是妙音门的人,那死也要死在忘忧山上,好做妙音门的鬼。 薛书雁得了令,立刻飞奔了过去,凤城春挽着杜云歌的手匆匆地进入了密道,安慰杜云歌道: “这里只有四位护法和正副两位门主有钥匙,须得至少两人齐聚,才能用随身的钥匙打开这个同心锁。门主别怕,那帮坏人进不来的,随我去议事厅便是。” “那帮人只要轻功没好到某种程度、还有最后一丝不想暴露的顾忌的话,就不会追到门前来,更不可能进我妙音门山门。届时只要把山上的人点齐了再查一查,谁无故缺席,那么谁就是忘忧山上的叛徒了!” 杜云歌低声道:“我倒是希望这人不是山上的人,而是下面的舵主们搞出来的事情。” 凤城春怔了怔,苦笑道:“谁说不是呢?” 密道里的空气阴凉而潮湿,凤城春手中的火折子一明一暗的,蓦然间便有了点神仙鬼怪之流的话本子里诡谲的意思。明暗不定的火光照得两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也不知道是单纯因为密道里太闷也太冷了的缘故,还是被这个令人心寒的消息给惊到了的缘故。 ——清亮悠长的钟声从密道外隐隐传来第一声。惊飞夜间觅食的山鸟无数,扑棱棱地拍翅而起,也不知在这沉沉的夜色里落了几千几百羽。 凤城春手中的火折子突然亮起来了。她只一看便脸色大变,捂住了杜云歌的嘴,狠狠地把她推到了墙角上,从袖中擎出一把两面都不知用什么材料涂得漆黑的匕首,在这明暗不定的光下,竟然分毫反光都没有的,显然是用作刺杀凶器的最好的武器了。 杜云歌闭上了眼。 ——第二声钟声已悠悠传来。金石之音可达九重天,自然也能下得到密道里。只要能撑过五声钟鸣,薛书雁便可带人前往密道接应。要是看到她俩没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话,那定然可以让其余三位护法开启另一侧的密道门下来接人。 只是……来得及么? 凤城春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这么配合,可是情急之下已经来不及解释了,只要杜云歌配合就好。她感受着从外面突然涌进来的、带着草木的清香与夜间微微的寒意的风,计算周详之下,只是这么把匕首往外平平一送,便好巧不巧地没入了一身黑衣的刺客腹部! 火折子在密道里是不可能突然亮起来的。如果真的突然亮了起来,那只有一种可能: 密道有一端的门被打开了,有新鲜的空气涌入,方能让火折子亮起来。 果然世间真有宝刀未老之说,“虽不擅武但可制天下习武之人”的凤城春多年未曾动过刀兵了,今次一出手,就成功地按照她知晓的关于妙音门的武学命门,将胆敢追上来的这位刺客一举制服了。 ——第三声钟声响起。上一名刺客还在地上扭动着身躯苟延残喘呢,下一波刺杀已经悄无声息接踵而至了。 杜云歌反手将凤城春护到身后,双手一振,将包裹着九霄环佩的布整个地掀了开来。逆旅一曲在她心中已谙熟至此,她只对身后的凤城春嘱咐了一句“莫听”,便十指纷飞,一按琴弦,刹那间琴音大作,杀伐之意铿然便从她手下流泻而出了,尖锐的琴音宛如有形之物一般,当场就把后面跟上来的那个刺客给撞了个趔趄,一口暗红的血当即便被咳在了地上,赫然便是受了内伤、命不久矣之象! ——第四声钟声余音未落,杜云歌已经匆匆扶着血脉激荡、也受了点天魔妙音的伤的凤城春往密道的另一边赶去了。凤城春手中的火折子扑闪了几下,便彻底灭掉了,密道里除了一片黑暗和两人急促的、劫后余生的喘气声之外,再无他物。 凤城春边带着杜云歌往外赶路,边笑道: “门主真是……大有长进、大有长进!我心甚慰!” 她明明是笑着说的,但是杜云歌愣是从那笑意满满的夸赞声里听出了些许怅惘和意难平的意思来。而且似乎为了验证她听到的并不是什么错觉一样,就连凤城春自己说着说着都哽咽起来了,颠三倒四的,和她平日里嫉恶如仇、性烈如火的作风完全不同: “婵娟要是见了,指不定要有多欢喜……我当初说什么来着?门主才不是什么废物,更不是傻姑娘,就是没找着好道儿就是了。” “门主今朝归来,天魔妙音得以大成,真是天意、天意啊!婵娟若九泉之下有知,门主已经这么出息了,她定然要比我都高兴。” 杜云歌扶着自己这位亦师亦长的春护法踉踉跄跄往前走去,突然也有点想哭的滋味了: 上辈子忠心耿耿的凤城春在何家庄死不瞑目,她即便有心相护,也无能为力,想来世间最伤人之事,莫过于所托非人;这辈子她好容易重活了一遍,也终于把一直都站在最前面为她遮风挡雨的凤城春护下来了,也成功地学到了天魔妙音这般她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绝代武学,可为什么还是会这么难过呢? 归根结底,如果信任错了人的话,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所托非人了。 ——在响彻忘忧山的第五声浩浩荡荡震耳欲聋的钟鸣里,杜云歌恍惚间想起了她在梦里受到的、来自上辈子前来祭拜她的薛书雁的嘱托: “下辈子你可一定要当个冷心冷情的明白人。” “即便辜负了千万人,也万万不要再辜负你自己了。” 她搀着好容易稳下了丹田中冲撞不已的真气的凤城春,一出密道就碰见了联袂齐齐前来的薛书雁和秋月满,还有跟在她们身后的一小部分内门弟子。秋月满一看见这两人,当即便倒吸一口冷气: “天爷,你们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 凤城春在出密道的时候就放开了杜云歌的手。眼下她们看起来即便狼狈,也不像是经历过生死之战的样子。她努力站直了身子,在前来迎接她们的人之前半点疲态也未露,只是淡淡道: “人都齐聚在议事厅了?” 秋月满对她略微一点头,为难地看了看杜云歌,好像有什么事情太隐秘了太不好听了、切切不能被她们的门主知道一样。最后她还是没能拗得过凤城春,在凤城春锐利的目光注视下低声对杜云歌禀报道: “禀门主,所有在忘忧山上的护法、护法亲传弟子、内门弟子外门弟子和余下大大小小百来名侍女已经全都在议事候着了,只等门主前去仲裁,找出叛徒便是。” “只不过……夏姐她不在妙音门内。” 杜云歌听了这话,怔了一怔,常人会有的那种惊讶和难过的神色半分都没有流露出来,只是垂下眼睛淡淡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一同去议事厅等她便是。” 说完之后,她便向前一步,拉住了薛书雁的手。薛书雁下意识地便反握了回去,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为什么之前在山门口的时候,杜云歌只是给她擦了个汗她便如此欣喜: 这段时间一直跟她有点生疏,乃至比武招亲大会之后跟所有人都有点生疏、不愿意主动进行接触的杜云歌,已经在叫她的时候不会扯她的袖子、而是直接伸出手去和她双手交握了,甚至会主动去给她擦汗。 就好像从她的心上揭掉了一块暗色的薄纱一样,逐渐地把那些晦暗不清的噩梦所造成的影响全都慢慢地摒弃掉了,逐渐呈现出她原本的样子来。 ——这是好事。 薛书雁摸了摸杜云歌的长发,心想: 不管她的云歌做过怎样的噩梦、看过什么稀奇古怪的话本子,要是真的被吓到了,她无非也就是等着罢了。 她不求一时,只求一世。 既然是长长久久的一世的事情,又何苦在这一时就要苦苦相逼呢? 第63章 证据 只要夏夜霜没有真的谋害杜云歌的心, 只要她还在忘忧山上, 那么就一定能够听到这响彻四野的清亮悠长的钟声, 饶是她这个完全不精于武学的人单纯用双足从后山赶过来的话,最多也就是小半个时辰的事情。 然而就这小半个时辰的话, 也足够一个会那么一丁点的轻功又熟知妙音门的封山机关所在的人赶到忘忧山上来了。 杜云歌在薛书雁和两大护法的簇拥下往议事厅走去,秋月满一路上怕她难受,还在低声给夏夜霜的缺席解释呢: “许是她有什么事不得不去后山了呢?还请门主稍安勿躁,要是夏姐真的没什么问题的话, 她肯定会来的。” “而且夏姐的为人我最知道了。她就是典型的嘴硬心软,看看这么多年来,她说看不爽书雁多久了,还不是照样给她配药浴么?要说夏姐会背叛咱们,门主啊, 别怪我护短, 我第一个就不信!” 杜云歌终于开口,说出了自从回到了忘忧山以来的第二句话: “我也是这么想的。” “那可太好了。”秋月满赶忙笑道:“如此一来,只要等夏姐一到,谣言便不攻自破,什么都能水落石出, 门主和书雁也可以安心就寝了。我已经让人给门主把房间收拾好了, 书雁的药浴也已经备好了。” “明天一早,门主且多睡一会, 书雁照例早起和我们一同去习武堂, 也好检验检验下山这么久了, 身手有没有退步,等门主洗漱完再吃个饭,便来练双剑合璧,怎样?” 对于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双剑合璧,秋月满真不是一般的上心,积极得简直就好像杜云歌练的不是剑法、而是能给她凭空变出摇钱树来的好东西似的。不过这套剑法没什么问题,不管是分是合都是好东西,进能攻退可守,杜云歌便点点头应了下来: “我也可以早起的。” 这下连忧心忡忡的凤城春都笑了,满怀宠溺地开口道:“好好好,你也早起早起,行了吧?” 杜云歌回想了一下,发现自己之前这么些年来在忘忧山上的时候,还真的陷入了某种怪圈:如果人人都不管她的话,她还真能早起得来;如果是凤城春和云暗雪让她早起来习武堂练功的话,她也能起得来;但是如果是她看着薛书雁早起很辛苦、想要跟她一同辛苦的话,那绝对就起不来。 奇了怪了,可能这就是命吧。 于是杜云歌在进入议事厅、坐在正中间的那把椅子上的时候,还不忘低声嘱咐薛书雁道: “师姐明早一定要记得叫我起来,不管怎样都好,只要能让我跟你一个时间起床就成!” 薛书雁自然要答应下来,不过能不能真的把杜云歌给叫起来,那就不是她的事的,是活脱脱的天意: “……我尽力而为吧。” 果不其然,在等了小半个时辰之后,一身寒气的夏夜霜果然气喘吁吁地冲着议事厅来了。之前经过一番排查之后,发现除了夏夜霜一人未到之外,人人都已到齐,杜云歌便下令让其他人全都回去了,没有必要让没什么嫌疑的人也要大冷天的跟着受冻,惹得妙音门的弟子们全都齐声称颂,说能有这么个体贴入微的门主真是太好了。 然而凤城春则想得更远了一点: 如果那个叛徒真的是夏夜霜的话,这岂不是给夏夜霜保全了最后一丝脸面? 她看着杜云歌的侧脸,惊觉只是下山去了短短几个月而已,这个可以说是她看着长大的小姑娘隐约间就已经有了点她的生母杜婵娟的风范了。 不管是干脆利落的动手,还是这只要没有图穷匕见那就都会念着对方最后的一点好的作风,都有几分相似。 ——只是不知道杜婵娟那事到临头便要斩钉截铁当断则断的狠心,杜云歌天生又能袭承到几分呢? 夏夜霜一冲进门来就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怎么了怎么了,是门主出什么事了吗,我在后山就听见钟响了……” 她在看到了坐在正中间的杜云歌之后,眉目间一直挂着的忧虑便一下子消失殆尽了。这时,她才往周围看了看,看到了这三大护法和门主还有一个即将上位的副门主齐聚的架势,隐约间便明白,可能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川蜀之地盛产辣子和美人,结合一下二者的话就是辣美人。夏夜霜眼下虽然年纪大了,看上去又是那种羞怯怯、担不得大事的人,但是事到临头她还是很有担当的,绝无倚老卖老之心,当即便一撩衣裳下摆,在杜云歌的面前结结实实地往下一跪: “门主有事请讲,我绝不隐瞒半分。” ——然而她这一跪没能跪下去。 在杜云歌的示意下,薛书雁当机立断地上前去把夏夜霜搀了起来,又把她引去了坐在凤城春身边的那个夏护法的位置上,杜云歌这才开口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和薛师姐在山下被妙音门自家人追杀了。幸好师姐带着我跑得快,一路上了山,结果又在密道里险些被小人暗算,幸好还有春护法宝刀未老,救我一命。” 她说这些事的时候语气那叫一个平缓,完全不像是经历了生死大险的人,夏夜霜都不得不先在心里赞了一声酷肖其母,才反应了过来今晚议事厅的青铜钟长鸣五下究竟为的是什么: 为的是先给山上的自家人洗清嫌疑。 可是她怎么偏偏就在这个关头出去了呢?这样一来,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说,还辜负了门主一番好心! 就在夏夜霜差点就要哽咽出声的关头,雪上加霜的是又有两名弟子战战兢兢地抬着一筐药材来了,看也不看周围的四大护法,直接就对杜云歌低声禀报道: “门主,薛师姐的药浴里有曼陀罗和断肠草。” ——好了,这下夏夜霜完全不想哭了,甚至都要被气笑了,这么明显的栽赃陷害的手法可真是令人恼火,可是她又找不出利于自己的证据来,气血攻心之下她猛地站了起来,指着这两位弟子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了: “我知道这样一来,我是怎么洗都洗不清了。” “但是你们两人凭什么逾矩搜查我的药房?或者说,是谁下令你们这么干的?!” 秋月满赶忙出来打圆场:“夏姐息怒,先别生气……” 夏夜霜冷笑道:“我要是有谋害门主之心的话,门主早就没命了吧?从小到大,门主的衣食住行哪个不是先经过我手的?!我杏林世家出身,要是真的有心下毒的话,保准让方圆千里之内最精于此道的仵作都什么也查不出来,何苦巴巴儿地等到门主都长这么大了、还有了个混血儿在一旁保护着,再派人来刺杀的道理?!” 这一番话说得那叫一个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只是未免也太激进了些,未免要引得“被害者”有点不太舒服,凤城春急急开口,止住了夏夜霜即将脱口而出的一大秃噜巴蜀之地专门用来骂人的方言: “夏妹慎言!” 就在这个关头上,薛书雁倒是站出来为夏夜霜说话了:“不会是夏护法的。” ——只是这人颇为不善言辞,哪怕要为人辩解,也只能说出这么简短的一句话来,不像是作证,更像是护短。 夏夜霜愣了一下,才摇摇头,道: “可别。莫要为我说话,我现在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这时,一直保持沉默的杜云歌终于开口了,一锤定音:“我也觉得不会是夏护法。” 她这么说了,基本上就等于定了夏夜霜清白无辜的好名声。一时间七个人十四只眼睛全都齐齐对准了杜云歌,杜云歌才解释道: “诸位请看,夏护法的鞋底有不少淤泥。” “劳烦您脱下鞋子来让我们看看?” 夏夜霜当即便脱下了鞋放在了杜云歌的面前,杜云歌从一旁的花瓶里取了根花瓣已经尽数凋零了的枝子,轻轻敲开了夏夜霜鞋底的淤泥,道: “请看,这些淤泥外面的一层已经干结了,里面的泥巴却还是湿的,显然是个不会轻功的人从后山一路走来,才能让这些泥巴能慢慢干成这个样子。” “使用轻功的人,后足不会尽数着地,全凭纵跃功夫,要是夏护法是从山下用轻功赶来的话,肯定不会整只鞋上的泥全都凝成这个样子。” “而且这泥明显分两层,一层是稍微细腻一点的河泥,河泥的话不管是上山的路还是下山的路都有,这个姑且不说;但是另一层明显是后山往前来的时候才会有的细沙土,眼下细沙土已经完全被踩得跟河泥混在一起了,说明夏护法不仅是一路从后山奔过来的,还是急急跑过来的。” “追杀我们的那些黑衣人身法轻灵,可见是会武之人的手下;同时如果她们真的有领头人的话,那么即便她们的领头人功夫再好,也不可能在短短的这段时间里完成从山下跑上来、再从后山实打实地用双足而并非轻功赶路这一系列的事情。” 杜云歌这一番有理有据的分析完全把在场的所有人都震住了,以凤城春为甚。她满目复杂地看着杜云歌看了好一会儿,才低声感慨道: “门主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杜云歌略微一点头,道: “有劳各位护法多年教养,云歌才有今日作为。” 她从那张椅子上起身来,对着周围的春夏秋冬四位护法深施一礼,道: “既然夏护法没有问题,那这歹徒想必不是山上的人。” “从今日起,各地舵主的忠心,还有劳各位护法多多留意了。” ※※※※※※※※※※※※※※※※※※※※ 【小剧场·火锅真好吃不如大家一起来排排坐吃火锅吧】 夏夜霜:我好苦。啷个龟孙栽赃我,mmp。好苦哦,想恰锅子。 凤城春:行了别苦了,我擎出匕首保护门主的时候也差点被认为要反水。来恰个锅子解千愁。 夏夜霜:好嘞……等等??!!清汤锅???!!!!!!要不得————!!!!【崩溃尖叫】 ↑↑↑夏夜霜表情完美完成从万念俱灰到同病相怜到欢天喜地准备开吃再到万念俱灰的一系列转变。↑↑↑ 【碎碎念】 看见没有,看见没有!这就是小门主的真正的实力!!之前为什么她表现得那么废??因为她走的完全不是武学的路子啊,走的是琴攻和查探细节的路子!只要不信错人那表现简直杠杠的没话说!!!这也是我想用一个看起来似乎什么都做不好的女主开篇的意思,没有人生来就什么都不行,绝对会有一个领域是专门为你等着的,找对了路便事半功倍,大放异彩!多试几次,一定能成功!只要不放弃,绝对可以找到对的那条路的!!!! ——好想去开头前几章把骂我的云歌崽崽废的人拎过来啪啪啪啪打脸。不过这种人一般骂完就弃文了_(:з」∠)_可惜可惜。 第64章 高义 妙音门在全国各处的舵主都是四位护法的亲传弟子, 要是那些黑衣人真的是某位舵主的手下的话, 倒也说得过去。春夏秋冬四大护法应了之后, 杜云歌又补充道: “要是真的有这码事的话,切不可声张, 人心万万不可乱,但也不可轻纵,等到问出幕后指使此人的家伙到底是谁之后,找个机会处理掉就是。” 四位护法齐齐应了一声之后, 杜云歌又道: “何况此人既能学到我妙音门轻功身法,显然已入我妙音门多年,既然都这么久了,总归不好做得太难看,万一寒了别人的心就不好了。” 凤城春叹道:“门主现在思虑得是愈发周到了, 我这就让她们传话下去, 等明个一早我们就分别下山去查账,门主和书雁就坐镇忘忧山——” “不急。”杜云歌垂下眼,终于施舍给了那两个随便乱动夏夜霜药方的妙音门弟子一个正眼: “好了,现在你俩再说说,究竟是什么人指使你们这么做的?” 两位弟子下意识地就对视了一眼, 万万没想到她们本来对谁都轻听轻信的门主现在竟然有种谁都不信、只信自己的架势了, 颤声道:“门主明鉴,我们也是一番好心……” 夏夜霜柳眉倒竖, 一张素来苍白的、没什么血色的脸气得通红, 眼看一句川蜀之地的粗话“妈卖批的龟孙”就要骂出来了, 凤城春赶紧往她肋骨上戳了一指头,把她的注意力给分散掉了大半。 夏夜霜素来怕痒得很,能当场憋住不笑出来就不错了,等她好容易把差点就爆发出来的笑意和骂人的话一同吞回肚子里之后,杜云歌的声音才淡淡地响起: “我没问你们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就问是谁让你们这么做的。” 她本来就生得一副好相貌,垂下眼睛冷着声音说话的时候,更是有一番不怒自威的气度,和之前那般春风拂面的柔和感截然不同。如果说和和气气地跟人说话的杜云歌会让人无论如何都能心生亲切之感的姑娘的话,那么骤然冷淡起来的杜云歌便让人陡然间便感觉有种莫名的压力施加下来了。 这种自上而下倾覆下来的威压感甚至还要比薛书雁更重一点。因为薛书雁常年冷着脸,端的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要是她这么冷着脸的话,无非也就是比平时更难相处了一点而已;但是杜云歌不同,杜云歌常年都和和气气的,说话的声音都不会太大,礼仪修养又到位,乍然这么冷下脸来,便让人有种忐忑不安、深感果然上位者的心思真是太难猜了的没着落的感觉了。 两位妙音门弟子当即便跪伏在地,异口同声道:“并无人指使我等,门主。” “我们只是听说了薛师姐和门主回来了之后,心想门主和薛师姐一路劳苦,刚刚又正好路过药房,看见这篓药材被放在门外,就想替薛师姐提前把药浴所需用到的药材提前拿过去而已。” “可是一拿起来,才发现药材筐子里有这些东西,我等不敢擅自决断,便只好拿过来让门主裁决了。” 这一番说辞委实滴水不漏,既表明了两人的忠心,又让人明白了这两人没有冒犯夏夜霜的意思,还无形之中拍了一波薛书雁的马屁,更是无形之中把杜云歌门主的威严给树立了一下,饶是凤城春都挑不出什么错来。 她看了看杜云歌,发现自家门主在问完这番话之后就完全没有继续处理这事的意思了,只好接话道: “你们有这份心总归是好的,但是万万不该在这个时候拿出来。” “依门主所说,岂不是有内鬼要暗中栽赃于夏护法?这个时候再拿这些玩意儿出来,无疑授人以柄,要是叫内鬼听去的话,正好中了那人的离间之计,反而不美了。” 两名弟子正一迭声地后悔不已呢,杜云歌叹了口气,道: “既是如此,你们下去便是。” 等两名弟子下去之后,凤城春才看向杜云歌,问道:“门主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 夏秋冬三人一脸懵逼呢,就见杜云歌把玩着自己的指甲,轻轻笑了一声。 她的指甲本来留得长短适中,还用凤仙花的汁子染过,便使得就连手指尖这么个小地方都带着宛如初春桃花般的娇嫩感了。然而在下山的这段时间里,因为无暇顾及这些小事,更兼以练琴习剑,她的指甲已经剪短到了和旁人一样的长度,然而真正的美人的风姿是不会被此等小事削减半分的,反而让她更有了一番从容闲适的风度出来了: “如果我只是个小弟子,好心却捅了个大篓子的话,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这么镇定地说完这么多话的,最多只能上面的人问一句,我就答一句。” “若只有一人如此,那尚且可以说是此人天赋异禀,沉着稳重,堪为大用;但是如果两人都这样的话……恕我直言,要是她们真的全都有如此考量和气度,我是万万不信的。” 她说完之后,其余人才全都恍然大悟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问题出就出在刚刚那两名弟子的回答上。 不是说不好,只是太好了,好到了如此滴水不漏的境界。简直不像是情急之下说出来的一样,反倒像是之前为了应付此类的事情而特意准备过的回答了。 凤城春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整个人都有点不太好了: 如果那个内鬼真的是山下某处的舵主的话,那此人的手段可真真称得上神机妙算! 此人既能算得到门主和薛书雁在追杀之下肯定会回到忘忧山上;又能够偷走她们中的某人的钥匙,然后再把钥匙重配两份,再神不知鬼不觉地还回来;甚至还能洞察密道同心锁的最深的秘密,这把锁只要随便用一个人的钥匙复制一把就能打开;更深一步还能算得到夏夜霜会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去了后山。 如果她们没有敲响议事厅的钟、杜云歌没有修行成功天魔妙音的话,只要她和杜云歌齐齐折在密道里,那么夏夜霜是无论如何都洗不清这个罪名了! ——只是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唯一变数就是杜云歌。 凤城春冷汗涔涔地坐在座位上,脸色难看得很,她是真不知道妙音门什么时候竟然树起了这么一个劲敌。她的对面恰巧就是秋月满,秋月满一看她脸色不好,便低声问道: “春姐?你还好么?” 凤城春微微一点头,道: “我无事,只是在想此人端的是心思缜密又心狠手辣。门主,清剿叛徒一事万万不能缓——” “我知道。”杜云歌长长叹出一口气来,起身对四大护法道: “只是那人再怎么说,也是我妙音门的人,要下此等狠手,我于心不安。” “明明上得忘忧山,凡尘诸事便理应与此人无关了,究竟是哪里出了岔子,才会使得此人要做出这种事来呢?莫非真的是我德行有亏?” “门主千万别这么想。”秋月满急急道:“门主行端坐正,光明磊落,又有一副好心肠,那帮存了异心的人简直就是烂透了肚肠,整个心肝都是黑的,当不得门主这么自责。” 杜云歌的双唇颤了颤,似乎有万语千言要讲,可是最终从她口中出来的,也只有如此简短的一句话: “事已至此,我就算是不想追究也不行了。若能给人点薄面、留个全尸……就让人暗暗走了罢。” 等杜云歌起身离开之后,薛书雁也紧跟在她后面走了出去,只留四位护法在身后齐齐高声道: “门主高义,我等万不能及!” 然而只有薛书雁看到在迈出门去的时候,杜云歌的眼角有一点晶莹的水光。等她细细看去的时候,杜云歌便又是之前在议事厅里的那副令人倍感陌生、似笑非笑的样子了。 议事厅内的凤城春还在那里感慨着“门主下山一趟怕是真的遭罪了,这简直就等于把常人这么些年来的经历压在几个月里,生生把人给逼成这个样子,虽说不是不好,可未免也太苦了”;议事厅外,薛书雁已经加急了步伐,迅速追了上去,还往周围看了看,在确定完全没有外人偷听偷看之后才压低了声音问道: “云歌,你是不是已经知道那人是谁了?” ——正如杜云歌了解薛书雁一样,薛书雁也同样了解杜云歌。虽然平时对杜云歌的了解全都用在“云歌喜欢什么花色的衣裳喜欢什么味道的饭菜点心”这些琐碎的小事上,但是如果有什么大事的话,薛书雁也不会会错意。 可以说几乎是在杜云歌在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的面前长揖下去的时候,薛书雁就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叛徒就在议事厅里。 杜云歌这一揖,便权算作是对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予以报答的大礼了。 自此之后,便要一刀两断,该走阳关道的自然要走阳关道,要走独木桥的……受了这一礼之后,便去走那不得好死的独木桥罢! 然而杜云歌并没有回答她。 她的目光有些散乱,像是受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带来的打击一样,几乎是咬着牙,沉着声,用一种薛书雁这么多年来都未曾听过的那种恨到骨子里的语气道: “此人不除,终成大患。” 仅仅短短的八个字,她却说得那么用力,颇有椎心泣血、痛彻心扉之感: “不必择日,就后天吧。你我且再下一趟山去,到巴蜀之地去找冬护法的妹妹,顺便卖她一个破绽,抓就要抓个现行。” “若她有改过之心,我便留她个全尸;若她死不悔改,那就别怪我不顾多年情分了!” 薛书雁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来安慰她的好。她是个半路上了忘忧山的混血儿,和春夏秋冬四位护法的关系再怎么亲,也没有杜云歌生来就在这块地方被养大这般亲密,但是即便如此,她也很是能感受到杜云歌心里的那股难受劲儿。 杜云歌又苦笑了一声,自嘲道: “还说什么高义……护法们委实太高看我。我只不过是没胆亲见这血淋淋的真相就是了。” ——可是这能怪她懦弱无为么?她又从没害过人。就好像上辈子的妙音门门主也错付了人一样,最该责怪的、最该欲先杀之而后快的,难道不是加害者和背叛者么? 薛书雁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便伸出手去握住了杜云歌的手,沉声道: “云歌,我不会说什么漂亮话。” “但是只要你还需要我,我便把这条命都托付给你就是了。你千万信我。” 杜云歌怔了怔,听完薛书雁这一番情真意切的话之后,脸上倒是有点真正的笑意出来了。她反握住了薛书雁的手低声道: “我自然是信师姐的。” “南北驱驰、横刀立马,一年三百六十多天里,师姐倒没几天是给自己活的。师姐都把这前半辈子十好几年全搭在妙音门里了,又对九天十地诸方神佛发过誓,我要是连师姐都不信,还能信得过谁呢?” ※※※※※※※※※※※※※※※※※※※※ 附上最后一句话的化用: 《马上作》 戚继光 南北驱驰报主情,江花边草笑平生。一年三百六十日,都是横戈马上行。 第65章 八卦 当晚夏夜霜都准备睡觉了, 突然窗上被人扔了块小石头上去。也亏得她的房间的窗是用厚厚的纱糊的, 才不致于被这么一下子给打破。 夏夜霜本来就因为之前那件被人栽赃了的事情没什么睡意, 一句“啷个瓜娃子搞我”都冲到嘴边了,却被在窗边露出来的那一双眼睛一注视, 就什么脏话都说不出来了。整个人都在一瞬间完成了从猛虎咆哮到温言软语的转换,甚至连带着说话的时候都细声细气起来了: “这么晚了,门主为何迟迟不睡?” 杜云歌又扒着窗框往上窜了窜,夏夜霜这才发现她是踮着脚站在外面的石头上的, 赶紧要下床去给她开正门: “门主小心摔着!她怎么也没跟着你?” 这个“她”即便不用把名字完全说出来,两人对这个名词究竟指代的是谁也心知肚明。杜云歌赶紧拼命摇头: “师姐在一边守着我呢,别担心,夏护法,我来找你问个事儿就走。” “你的钥匙是不是丢了?” 夏夜霜一惊, 赶紧往腰里摸了一下, 发现那把日日夜夜都被她贴身带着的钥匙没丢之后长出一口气:“没有。话说回来,门主觉得那人偷的是谁的密道钥匙?” 杜云歌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之后倒并没有多惊奇。她凑在夏夜霜的耳边咕哝了好一会才松开了扒着人家窗框的手,一直守在一旁的薛书雁赶忙上前去把人给抱了下来,还细心地给杜云歌拍了拍扒窗框的时候沾上去的灰尘。 习武之人的感官格外灵敏,更别提已经修行到全中原武林同龄的人里已然是个中翘楚的薛书雁了。她刚给杜云歌拍了没几下灰, 就感觉有人正在用万分复杂的目光盯着自己, 抬头望去,便看见了夏夜霜还没来得及完全收起来的复杂的眼神。 夏夜霜看起来有一箩筐的话想对薛书雁说, 薛书雁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概括了一下, 觉得里面有一大半都是在恨不得把她这颗试图内部消化白菜的混血白菜给乱棍打出去之类的话。然而出乎她的意料的是, 夏夜霜到最后竟然半句这样的话都没说,单刀直入地问了她个问题,直接就把这么些年来,夏夜霜自己心口上久久未能弥合的那块旧伤给鲜血淋漓地撕开了: “我等百年之后,若乌扎卡族来要人,你该怎么办?” 薛书雁回答得毫不犹豫、斩钉截铁:“让他们滚。” 这可不是什么好听又妥善的回答,但是却是在那一瞬间最真心实意的回答,倒不知比那些矫饰的词藻可信多少倍了。 然而就这么一句话是糊弄不过夏夜霜这位和胡人之间有着不死不休的血海深仇的人的。她又一连串地紧接着问道: “若乌扎卡族用生恩养恩压你,你当如何?如果他们带不走你,便要闹得全武林都知道你是个忘恩负义之徒,你当如何?若世道不好,再重演五胡乱华之事,你那圣女表妹带着乌扎卡族来抢人,你又当如何?!” 薛书雁沉默了一下,再回答的时候,便一句一顿道: “于我有生恩的,是我的父母,乌扎卡族向来苛待混血,仅有的那点养恩,这么多年来我未曾寻仇,便也两清了;至于天下人怎么说,那是天下人的事,我只想护着云歌。” “玛依拉是乌扎卡族里的主和派,但是如果她真的不识好歹,定要入主中原来跟我抢人的话,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一双,我杀一双!大不了日后下十八层地狱的时候,再去我生身父母、列祖列宗面前请罪罢了!” 夏夜霜这才长长叹了口气,想要在杜云歌的头上轻轻拍一拍,然而手都伸出去了却又折返了回来,到最后只是把着窗棂叹道: “门主啊……你谁都不要信。你说你在密道里遭遇过刺客,那持有密道钥匙的,定然只有我们四位护法。除去日日夜夜都跟你在一起的薛书雁,我们个个都洗不脱嫌疑的。” “不过既然你都这么嘱咐我了,想来门主心里也有打算,我便不多问,只照做便罢了。” 杜云歌得了夏夜霜的应肯之后,方和薛书雁一同携手离去了。 她一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夏夜霜会这么问呢,等到第二天,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和刚起床不久、整个人都还在懵着的杜云歌以及薛书雁一同用早饭的时候,自开山以来传进来的第一封飞鸽传书便摆在了她们的面前。 这封飞鸽传书已经不知道到了多久了。完全没有办法判断的原因是四大护法已经把这张纸翻来覆去颠来倒去地看了不知多少遍,搞得本来应该因为放在信鸽脚上捆着的竹筒里而打卷的纸眼下已经平整得像在书里不知道夹了多久一样。 要不是还有妙音门的标志印在右下角、凤城春也保证这的确是从她们自家的信鸽脚上取下来的,杜云歌简直都要以为这是某个从上到下都是八卦大派产出的什么江湖小报了。她和薛书雁顶着四位护法五味杂陈万分复杂的眼神把这玩意儿一打开,当场就惊了个如遭五色神雷聚顶一轰,整个人都麻木了: 报!据说门主和薛师姐在乌扎卡族已经成过亲了! 杜云歌当场差点没厥过去。 凤城春一看杜云歌的反应就知道这事纯属子虚乌有了。但是妙音门的暗线绝对不会说谎的,因为每封飞鸽传书都是一人执笔九人传阅,完事儿之后还要当地舵主亲自把关真实程度之后才能发出去。要是这个暗线说谎了的话,那简直跟这个舵主也反了没什么区别。 但是这个舵主的位置有点特殊,此人身在边塞之地,要是真反了的话,还有什么地方能投?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塞外不毛之地吗? 既然如此,肯定只会是在传信的过程中出了某种三人成虎的纰漏,仅此而已。 也就是说,“杜云歌和薛书雁在乌扎卡族成亲”这件事没有,但是与这件事相像的另一件事肯定会有。 杜云歌想了半天才发现,别说,还真有这么几个类似的事情。 等她把她和薛书雁一起进过乌扎卡族、又在人家大喜的帐子里杀了个人、随后阿扎马特的余孽前来追击的时候又被她们打回去了这些事说完了之后,凤城春的眼神已经是死的了: “……我就说么。”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杜云歌在说这件事的时候,略去了天魔妙音的事情,只说是薛书雁和她使了一套双剑合璧的剑法联手退敌的。 在座的诸位护法除去凤城春之外,还真都没见识过杜云歌的天魔妙音;被天魔妙音切实伤着了的人自打嘴角沁血出来的那一刻就注定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自然也不可能把信息传出去,最多也就是来收拾残局的人能看见这一地的狼藉罢了。 阴差阳错之下,倒是把她学会了天魔妙音这件事给严严实实地瞒了下来。 凤城春纠结了一下,才对两人道: “可是这件事已经传得不少消息灵通的门派都知道了,这可怎生是好?” 杜云歌一脸懵逼和凤城春对视了将近十息之后,因为起得过早而宛如被塞了一桶浆糊进去的头脑中终于灵光一现,可算是彻底搞清楚上辈子的何蓁蓁说的有鼻子有脸的“你师姐和乌扎卡族圣女成婚了”是怎么回事了: 只要阿扎马特依然是在他自己结婚的那天死的、只要动手的还是秦珊珊和随便一个人,那么经过无数次的口口相传和失真之后,都可以穿成类似于“乌扎卡族的圣女和谁谁谁成亲了”这么个半真不假的破事儿! 终于想明白这件事之后的杜云歌半晌都说不出话来,觉得自己之前的顾虑简直蠢到家了。当然能传出这么个神奇的消息来的人更蠢,刚活过来不久干什么事都小心翼翼、甚至还信了何蓁蓁的她更是蠢上加蠢! 就在她无语凝噎、真真恨不得一头把自己扎进面前的粥碗里溺死算了的当口,秋月满发话了: “这好办,春姐信我。” “只要用一个更大的好消息把这件事给遮掩过去就是了!” 凤城春愁眉不展地拨弄着碗里的腌雪里蕻,觉得她素来最爱吃的这个小菜都没什么味道了,而且眼下就算去了这一桩心事,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她去处理呢,便食不知味地念叨道:“最近还能有什么喜事呢,忙着清查各地的舵主都来不及。哎,我还是先去想想怎么安排人下去暗中查探才是……” “春姐可真是忙糊涂啦。”秋月满笑道: “眼下不就有件大好的喜事么?一是我妙音门开山,二是书雁升任副门主,双喜临门之下,便足以将这个不实传闻给遮掩下去啦,再邀请各大门派的掌门掌教前来观礼,也能让书雁得了体面,一石三鸟,岂不美哉?” 凤城春真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问杜云歌的意见呢,薛书雁就先开口了: “不必。” 说完之后还轻蹙着眉头咳了几声,端的是好一副病弱至极、强弩之末的样子: “迎战乌扎卡族的人的时候受了点伤。为了不让外人看出端倪来,便……咳咳,便不必大办了。” 夏夜霜当场就来了个目瞪狗呆,然而令她更怀疑自己今天是不是没睡醒的事情还在后面呢。杜云歌一听薛书雁这么说,当场就放弃了她的那碗粥,相当殷勤地扶着薛书雁回房间去了,理由那叫一个正当: “师姐不必勉强,有这事怎么不早告诉我!来,小心脚下,我带你回去好生休息。” 夏夜霜真想来个云暗雪式的面无表情在心里给这俩孩子鼓鼓掌:厉害了厉害了。就是不知道你是做给那人看的还是就是单纯的想偷懒。门主你解释一下? ※※※※※※※※※※※※※※※※※※※※ 【小剧场】 夏夜霜:门主你解释一下? 杜云歌:夏护法英明!我就是想偷懒_(:з」∠)_咿儿呀~ 薛书雁:我想和云歌回房去你侬我侬腻腻歪歪。 杜云歌&夏夜霜:???????????????????????????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落花盈我衣x3、巴啦啦能量、勇士君x2、花无缺本缺、沐雨寒澜时、伽罗、Zy 的地雷,谢谢爱作死的可乐、妖儿久的火箭炮,感谢 xxxx 的深水鱼雷╰(*°▽°*)╯周四为你日万加更!!!感谢卿卿子衿x10、妖儿久x60、良殚x30、赖美云的小面包x5、昨日青空x26、七只黑猫x10、上有天堂x13、红x2、巴啦啦能量x7、花无缺本缺x14、小林x10、一杯茶x15、木染秋x5 的营养液~顺便说一下作者有话说不占正文字数,不用担心我骗钱!! 【小声哔哔】把师姐心理活动全都写出来那才叫注水骗钱……………………绝对是汪洋大海的水………… 第66章 辣子 不过秋月满最后试图大办的薛书雁接任副门主的典礼还是没能办下来。用凤城春的话来说, 就是不要让书雁在受伤期间现于人前, 莫要让外面那些笑里藏刀之辈看出什么端倪来;杜云歌自然什么都听凤城春和薛书雁这个当事人的, 也就没有什么大办的意思了。 更何况薛书雁本人最近好像装病装上瘾了,躺在床上跟杜云歌说话的时候那叫一个气若游丝、气息奄奄, 就差找根毛笔在她脸上写四个淋漓墨字“命不久矣”了,要不是夏夜霜自制力好,她可真想对着薛书雁猛翻白眼: 装,你可劲儿给我装!你这么能装上辈子怕不是个包袱精! 她还在那里给薛书雁把脉, 沉吟不语该编个怎样稀奇古怪的病症或者毒/药名出来呢,结果沉思的时间略微长了一点,把她拉过来的云暗雪看她半天没说话,本来就不太好看的脸色愈发像是结了一层霜了,迟疑着问道: “这么重么?” 夏夜霜感受着手下强劲有力的脉搏的跳动, 心想, 她一点儿病都没有,云妹你多虑了。再让她这么在床上躺几天,她绝对能憋得一剑就能把你这个师父给挑翻还不带大口喘气儿的。 不过这话不太好直接说出来,要不薛书雁辛辛苦苦装了这么久的努力就要尽数付诸东流水了。于是夏夜霜长长叹了口气,欲言又止地看着薛书雁看了好一会, 才强颜欢笑道: “书雁别担心, 没什么大事,好生将养着就是了。” “哐啷”一声, 云暗雪直接把她怀里抱着的那把剑给吓掉了: 她的大徒弟绝对伤得很重, 只怕命不久矣、一个闪失就要魂归九泉!要不的话夏姐怎么突然就对她这么客气起来了呢?! 随后为了证实云暗雪的猜想, 夏夜霜还用手帕擦了擦眼睛,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力作平静之态道: “我……我和云妹先走了,书雁你千万不要想太多。门主啊,你多跟你师姐说说话,这孩子心里苦着呢。” 云暗雪当场就僵在了原地,被夏夜霜的这一番唱念做打俱佳的表演给震慑得差点没变成块石膏人像。她和夏夜霜一出门,那常年绷着的脸就绷不住了,都不用开口,便有了极为悲戚的感觉从她的周身散发出来了: “书雁当真就如此命苦么?” 刚刚用沾了辣椒油的帕子擦脸的夏夜霜突然感觉有点心虚,因为这可是素来冷面待人的云暗雪第一次在她这个名义上的姐姐面前真情流露,还这么难过,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把自己蠢蠢欲动要冒头告诉云暗雪真相的良心给一巴掌呼回了地里,低声哽咽道: “她受的是内伤。是我们疏忽了,万万没想到乌扎卡族的那帮人这么凶!哎,也怪我……我之前太苛待她了。” ——明明没病没灾的却要躺在床上装病养伤,郁气积攒于胸,说是内伤没毛病,身为医师的良心真的是一点也不会痛呢,完美。不过这个辣椒真的太呛了。啷个瓜皮找来的!该打! 云暗雪当即便在原地表演了一个夏夜霜之前表演过的目瞪狗呆。半晌之后,她匆匆扔下一句“我去看看哪里有能治内伤的神医”,便迅速消失在了夏夜霜的面前。没过多久,秋月满也赶来了,急得火急火燎的,活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就这样了呢?天爷哎,要是能让书雁好起来,我拿我所有私房钱来换都成!” “这毒古怪得很,中了之后一开始不会有什么异象,反而要比没有中这毒的人更加内力精进、耳聪目明;但是等后期,这毒发作起来之后,便会让一个本来好好的、看起来什么事儿也没有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衰败下去。” “我以前也只是在古籍上见过这种毒,可那时我年少贪玩,根本就没有好好看书,能记着这个就不错了,又怎么会去记什么劳什子的解药的调配呢?哎,现在就算我有心调制解药,怕是也来不及了,更何况就算是再有钱,也难请到能解此毒的神医呀。”夏夜霜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道: “让门主改天陪书雁下山去罢,越早越好。” 秋月满一听这话,细细一品,简直就像是在三九寒天里被人给兜头倒了一整桶的冰水一样,直接就从天灵盖凉到了脚底板: 这分明就是准备后事的意思! “成,那我这就去把副门主的对牌找出来给书雁,这样等门主和她一起下山去的时候,就无论如何都不会受苛待了。” 夏夜霜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来,眼眶还有点泛红呢,哑着嗓子道:“还是秋妹想得周到。就这么办吧,总不能让人都就剩这么最后一段时间了也讨不得好,对不对?” 秋月满连连点头,也跟着情真意切地红了眼眶:“……这孩子也太命苦了。” 等秋月满前来杜云歌的房间,给已经搬进了内室方便养伤的薛书雁送来对牌的时候,杜云歌正端着一碗黑漆漆的东西柔声劝薛书雁吃药呢: “师姐,吃一口吧,我加了不少甘草和蜂蜜进去,不会苦的。” 秋月满再定睛一看,昨天还只是有点轻微喘咳的薛书雁今天干脆就面若金纸地半倚在床头了,当即便泪盈于眶,把对牌放在了薛书雁的枕边,轻声道: “书雁自打上了忘忧山,就一直为我妙音门兢兢业业、出生入死,想来正好趁养伤的机会出去看看中原大地的名川大水,也未尝不可,只是不知门主怎么看?” 杜云歌点点头,感慨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择日不如撞日,我和师姐明天就下山,妙音门诸事便要一如既往地全都托付给秋护法了。等我回来之后,再另行郑重谢过秋护法多年劳苦。” “不敢不敢。”秋月满连连摆手,道: “分内之事,怎能让门主如此抬爱!” 她们正说话呢,薛书雁突然在床上声嘶力竭好一阵咳嗽,咳得几乎要把五脏六腑全都喷出来一样,惊得秋月满赶忙一叠声地叫了夏夜霜进来,她自己则避了出去,免得室内人太多了,反倒会让薛书雁觉得闷得慌。 夏夜霜是真的不想再进来看见薛书雁这个特别能装的家伙了。不过医者仁心,听秋月满的描述,刚刚那一阵咳嗽也吓人得很,便赶紧进了内室,问道: “你们刚刚那是怎么了?” 薛书雁擦了擦脸上涂着的黄连水,面无表情地吐了块骨头出来: “冷吃兔里的辣子呛着我了。” 杜云歌也招呼夏夜霜过来吃被她藏在了床头柜里的那盘川蜀风味的小吃: “夏护法正好来尝尝这个味儿正不正。我们要去巴蜀之地找个人,怕不习惯那边的饮食,就在这边的小厨房偷偷开了火炒了只兔子提前尝尝味儿。怎样?川蜀那边的饭菜比起这个来,是会更辣一点还是更清淡一点?” 夏夜霜满脸复杂地看着那盘几乎看不见辣子的冷吃兔,半晌之后才道: “那边肯定要辣得狠,一般人还真受不住,门主你别试了,到时候直接让妙音门的生意给你做不辣的菜就是。” 她干脆就没动那些看起来就寡淡得很的兔肉,直接就捡了一块辣椒放进了嘴里,干嚼了半天之后才点评道:“辣子倒是可以,只是这数量未免有点太少了,怎么着也要跟兔肉对半开吧。” 杜云歌立刻就往自己的袖子里摸了摸检查一下门主对牌还在不在,动作快得简直有去修炼妙手空空神技的潜力。 次日一早,杜云歌和薛书雁在简单用过早饭之后,便辞别了四大护法,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又一次下山去了,打的是“去巴蜀之地让师姐看看食铁兽顺便再探寻一下那里有名的神医”的旗号,真的是半点问题也挑不出来。 这次下山的时候薛书雁全程都没怎么露面,下山的时候是被轿子给抬下去的,下了山之后又进了马车,负责赶车的是杜云歌。妙音门负责前来接应的诸人一开始还挺担心的来着,可后来发现杜云歌驾起车来的确有模有样的,便也就没再给她们安排什么随身侍从,这两位妙音门的门主和副门主便又一次轻装简行地走远了。 只是她们一走出忘忧山的地界,本来还在车厢里躺着装病的薛书雁就立刻出来了,从杜云歌的手里接过缰绳,缓缓地把马车停在了林中,随即之前安排好了的凤城春的人便自林中迎了出来,双方人马快速地交换了一下车骑,薛书雁又在头上戴了个斗笠,便完全杜绝了被人追踪到踪迹的可能了。 杜云歌的驾车只是学了个样子而已,等换好了车马、由薛书雁来执缰之后,赶起路来果然稳妥了很多,她甚至都能在车厢内品茶,顺便再看一看那本杜抱琴传下来的琴谱—— 等等。琴谱。 杜云歌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件怎样的大事: 她忘了跟凤城春打听所谓的“妙音门的宝藏”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她刚在车厢内懊恼得恨不得以头抢地呢,车厢外的薛书雁就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烦躁,就好像无时不刻不在关注着她的行动一样,问道: “怎么了,云歌?” 杜云歌据实相告之后,薛书雁才呼出一口气,道:“又不是什么大事,不急,反正还有很长时间呢,等下次回去的时候再一并问了也可以。” 杜云歌心想倒也是这个道理,毕竟她从小到大都没见过四大护法动用什么宝藏。只是一想到上辈子她竟然那么憋屈地死在了何家庄,心里便颇不是个滋味儿,便问道: “要是师姐也有这么份宝藏的话……” 薛书雁轻轻巧巧甩了个响鞭,正好打断了杜云歌的话。她说话的时候本来就有点胡人的味道,被这个响鞭一衬,便更有草原上的逐水草而生的塞外儿女的决然的气势了: “只要云歌信我,便比什么都好了。要那劳什子作甚?” 第67章 间谍 因为之前换过了车马, 夏夜霜又细细检查过两人的身上和行李上除了自家的引踪香之外再无别的东西,便放心地让两人下山去了。这一路来杜云歌都老老实实地坐在车厢里把自己挡得那叫一个里三层外三层严严实实,沿途住的店也全都是凤城春名下的,竟然就这样一路平安无事地进了锦城。 日照锦城头, 朝光散花楼。金窗夹绣户,珠箔悬银钩。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锦城山清水秀,虽不及金陵秦淮柔媚缠绵, 却也格外养人,至少杜云歌自打进了锦城的大门之后看见的姑娘就没有一个不标志的。 她还在那里兴致勃勃地把自己的这个重大发现和薛书雁分享呢,薛书雁突然就不吭声了,等她说了好一会儿之后才慢吞吞地开口: “她们都不如云歌你。” 这两人一人在车厢外, 一人在车厢里, 说话的时候虽然只隔了一道车帘,给外人的感觉却好像这两人之间其实什么都没隔着一样,腻人得很, 说这俩家伙之间没点什么外人都不信。 而且这驾马车考究的很, 就连车轴车辕这些地方都是用上好的紫光檀做的,直看得识货的人紧皱眉头——何等暴殄天物;不识货的人也要为这驾马车惊叹——太俊了,真不知道坐在车里的该是何等天仙人物呢? 而且最能发现和抓住商机的无疑就是那些小贩了。他们一看正在驾车的那姑娘和车内的人窃窃私语, 显然关系匪浅;驾车的人走的也不快,估计这两人都是外来客, 初来乍到, 人生地不熟的, 想快也快不起来, 倒不如慢慢走,还能让车里人多偷看一眼外面的热闹;再者,依照这辆马车的华美程度,定然坐在车里的也是个姑娘,这样的两位结伴出行的女客可最有赚头! 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一点是他们一时半会儿的把不准这两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可是把不准也得叫啊,总不能让这么大一宗生意就从自己面前飞走了吧?众人便扯了嗓子一通乱叫,叫到什么算什么,总有一个能对上号: “姑娘,给你小姊妹儿买束花吧!这是北边新传来的法子呢,用鲜花簪发,又俏丽又清香,可好看了!” “蒸蒸糕,蒸蒸糕!热气腾腾刚出炉的蒸蒸糕嘞,姑娘不给你家里人买一份?” “豌豆糕,糖油果子,赛珍珠的米圆子——小娘子,我这可是百年老店,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啦,赶紧问问你主家喜不喜欢这个?” “叶儿粑,新鲜的叶儿粑诶——” 杜云歌一开始还津津有味地看着外面的这些东西呢,薛书雁看她喜欢,便也放慢了马车,让坐在车内闷了小半天的杜云歌能够一饱眼福解解馋。不过在听到“新鲜的叶儿粑”这一句之后,她立刻就不看外面了,对薛书雁笑道: “师姐,咱们还是赶路罢,我瞧够热闹啦。” 向来杜云歌说什么薛书雁便听什么,一听杜云歌说她看够了外面的热闹了,便在马背上轻轻敲了一鞭子,驾车的骏马便小碎步地快速跑了起来,既能够让速度更快一点,也不会惊着道路两边的人,更不会让马车里的人受着颠簸,不一会儿,这辆马车便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了。 这一手漂亮的御车功夫引得一旁看热闹的人们纷纷喝彩: “好俊功夫!我也是出去见过世面的人啦,但是能把此等好马驾驭得如此伏贴的,我可找不出第二个来!” “就是就是,看看,这手法多熨帖,半点都没惊着旁人!” 也有人想得更多一点,和身边同样有此等忧虑之心的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便窃窃私语起来了,毕竟这些猜想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要是引起什么骚乱可就不美了: “能雇得起这么个驾车人的主家定然身份不低。咱们锦城向来和外面不搭边的,怎么会有此等大人物前来呢?” “你忘了?最近不是说城里乱得很嘛,好像有外面的胡人间谍混进来了……” “哎哎哎!”一提到这个话题了,立马就有人打断了话头,紧张兮兮地看了看周围,拼命压低声音道:“这个不好在这里说!” “散了散了。”之前一时不慎失言了的那人也后悔得很,赶忙道:“如果真是这么回事的话,她们一住宿,店小二机灵得很,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此言一出,周边的人便纷纷附和道:“有理有理,毕竟最近官府三令五申的,还特地警示过各家客栈呢,说要严查每个外来投宿的人的身份。等她们一进店,定然不会冤枉了好人。” 薛书雁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某些人打上了个“胡人间谍”的标签,还在跟杜云歌说话呢: “锦城的舵主不是春护法门下的,我们还要去这边的妙音门的客栈么?” 杜云歌略一思忖,便道:“不去了,随便找家体面点的客栈安置就是。” 薛书雁往路边一扫,便正好看见在路边有家客栈,外面挂着的“平安客栈”字样的旗子已经不是很光鲜了,却整洁的紧,而且一路行来见过的客栈规模还没这家一半大,便驾车往那边行去了。 等到了门口之后,不用她多说什么,等在门口的人便立刻殷勤地迎了上来,一叠声地问: “客官是住店吧,要长住还是短住?哟,这马真俊,我活这么大岁数都没见过比这马更神气活现的好伙计!” 薛书雁扶着杜云歌下车的时候快速嘱咐道:“住得好便长住,不好便短住。把马安置下去,多喂点干草和豆子。” ——她一开口,这人的脸色就变了变,看着杜云歌的时候便带了点同情的意思出来,强笑道:“得嘞,客官里面请,小心脚下!” 负责记账的小二还在那里打算盘呢,突然就感觉到了面前有一大块阴影压了过来,一抬头,就看见了个身形高挑、背后还背着个长长的包袱的的戴斗笠的女子,还有不远处坐在一旁的同样戴着斗笠、只不过多加了块面纱上去的姑娘。 不是他说,只这么模模糊糊瞅一眼,他也觉得那个戴面纱的姑娘要更漂亮一点,和这个女子也不像是一道的人。 锦城地处偏远,和胡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会儿僵一会儿好的,说不准眼下是个什么境况,于是薛书雁直到室内还戴着那顶斗笠。 小二心想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身形这么高的汉人女子呢,越想就心里越没底得很。正好薛书雁要的是三间上房,给的银子又是一整块,需要铰,他便趁着记账和铰银子的时候,飞速抬眼往上看了一下,结果最坏的事情发生了: 还真让他看到了一张高鼻深目的胡人面孔。 这可怜人差点就当场吓尿了,记账的时候手都在抖,等薛书雁和杜云歌一同上楼之后,他才连滚带爬地往外面冲去了,正好跟同样六神无主从外面冲进来的负责给客人饮马停车的同伴撞在了一起,当即便来了个双双倒地,个个都在那里“哎哟哎哟”的。 这番动静一下子就把还在后院喝茶的掌柜给引出来了。他提心吊胆地往外面一看,发现没什么歹人,这俩伙计又齐齐倒在地上,额头还红了好一大块,便知道是这俩人一个要往外走、一个要往里走,将将好撞在一起了,便松了口气,板起脸呵斥道: “都这么大人了,慌慌张张像什么话!” 俩伙计一看掌柜来了,也顾不上喊痛、顾不上头晕眼花了,急急跑过去争先恐后的禀报道:“掌柜的,刚刚那个来投宿的姑娘是胡人!她说话的口音和不管哪里的中原人都不一样,完全就是塞外蛮子的调调!” “真的真的!我看见了她的脸,的确是胡人长相!” ——掌柜的那一口气还是没能松出去,当即便呛了个喘咳不止: “这话可不能乱说,你们真真看清楚听清楚了?眼下是个什么景儿你也知道,要是真的是胡人的话,肯定得报给官府,但是官府要是来了,又查着没事儿的话……你们懂我什么意思吧?” “掌柜的放心,我俩还没耳聋眼瞎到要生生把人给认错的地步!”算账的小二生怕掌柜的不信,或者贪图这点钱财不想报官,头上都急得冒汗了: “就算我一人看错了,那明显就是蛮子的口音也是做不得假的呀!” “那还等什么!”掌柜的偷眼往楼上看了看,确定他们这一番低声对话完全没有传入楼上之人的耳朵中,便疯狂催道: “快去报官!别磨蹭了!要是和之前一样也闹出了人命案子的话,保不准死的是谁呢?” 得了掌柜的命令之后,小二便赶紧跑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还被门槛给绊了下,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他赶紧爬起来,都来不及拍打一下身上的灰尘,便继续往衙门跑去。只是这一跤好像往他那被胡人给吓得浑浑噩噩的头脑里照进了一束光一样,使得他迷迷糊糊地想道: 那个戴着面纱的姑娘可真惨。明明那么好看,生得月容花貌的,一朵绮年玉貌的好花怎么就被这么个胡人给攀折了下来呢?胡人向来不懂得怜香惜玉,这么个可怜姑娘还不知道将来会被折腾得多惨呢。 只是可怜归可怜,要他去管这闲事,那是万万不能的。能去报官便已仁至义尽了。 毕竟世道不好。人人自保尚且来不及,又何苦去管他人是生而富贵坐拥金山,还是命数不定、有如飞蓬? ※※※※※※※※※※※※※※※※※※※※ 同样是世道不好,但是云歌和师姐就绝对会去管别人不会管的这些命苦之人的闲事的_(:з」∠)_善良永远不是需要摒除和嫌弃的品质。 【小剧场】 杜云歌:好眼力!我的确坐拥金山银山!【比大拇指】 第68章 路引·二合一 当店小二慌里慌张地从门口冲出去想要报官的时候, 薛书雁正好在楼上整理房间,也就没怎么在意楼下的那帮人究竟想要怎么对付她。她先是细细把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都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才在香炉里焚了些她们自带的玉华香。 微微带着点清苦味道的香味在空中缓缓扩散开来,颇有清心静气之效, 杜云歌精神一振,只觉多日以来匆匆赶路留下的的气结于胸的感觉已经完全消失了。她有心去帮薛书雁收拾东西,可是她对这些杂务一窍不通, 要是强行过去帮忙的话,只怕会越帮越忙,便给薛书雁倒了杯茶: “辛苦师姐了。” “不辛苦的。”薛书雁检查完了最后一处才直起身来,在布巾上简单擦了擦手, 接过那个茶杯, 对杜云歌微微一点头: “没什么问题,可以安心住下。” 她们选的这间房比较安静,正好在离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大街最远的另一面, 从房间正中的小圆桌旁边往外看去, 正好能看见远处朦胧的山影,错落有致的青墙人家和安静的窄街。窗边一枝婷婷的、嫩绿的新柳枝叶披拂,恰恰拂过木质温润的窗棂。 此情此景当真是美如画, 只可惜在座两人都有心事在身,便无暇分神去欣赏此等美景了。杜云歌想了一路也没能想出个可以迅速找到云暗雪的妹妹的好办法来, 眼下依然有点尚未褪去的愁眉不展的意思, 可是这也不能怪她, 怕是让凤城春本人亲自来谋划, 也只能傻了眼: 当年云家的事情闹得挺大的,还是当今圣上亲自裁断的案子,这就使得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官府之人,都对曾经煊赫一时的武将世家讳莫如深,提都不想提,生怕沾上点甩不脱的麻烦。 如果这件事没闹得这么大、半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的话,她们只要去当地衙门请求借阅当年发配到这里的云家人的名单看上一看,就可以知道云暗雪的妹妹眼下究竟身在何方了。饶是此等行为也有些许的困难,但是前有银子开道,后有素来与朝廷交好的妙音门门主亲至,锦城的官府只要会做人,便必要给她们这个面子。 薛书雁看她愁眉不展的样子,便出言劝慰道:“云歌莫愁,大不了在锦城多留段时间就是。” 她说的这番话相当有道理。云家女是获罪之身,肯定出不了锦城。左右都在锦城这个小地方里,大家街坊邻居的,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她们挨家挨户地访问过去,纵然花的时间长了些,也定然能问出个子丑寅卯来。 只是如果真的到最后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真的要采用这个计策的话,最受累的还是薛书雁。 杜云歌叹了口气低声道:“我只是不想累着师姐罢了。” 刹那间薛书雁感觉整个人都变得精神百倍了起来,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个说法还是真的有那么点道理的。结果她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呢,就眉目一凛,当即便把杜云歌护在了身后,嘱咐道: “带着琴躲去屏风后面,有人上来了!” 杜云歌相当信任她的师姐在这方面的判断。薛书雁习武多年,耳聪目明,定然不会在这上面出什么纰漏。果不其然,她刚抱着琴躲去屏风后面,这才听见了从楼梯上传来的嘈杂的阵阵脚步声。 而且这阵脚步声明显和普通人的不一样。普通人因为不会习武,最多也就只会一点防身的功夫,所以脚步声虚浮无力,尤其是很多人在一起走的时候,便更是能听出那种疲软的、就连走路都落脚声音不齐的散漫劲来了;但凡正儿八经学过武的,腿脚功夫就少不得,走起路来的时候,便有虎虎生风、步步有力之感,更别提这些脚步声里还掺杂着不少的刀剑轻微相撞而发出的金铁之声了。 果不其然,这帮人连问都不问地就直接撞破了门扉长驱而入,更是清一色的护城官兵的轻甲,想来便是锦城的护城官兵们了。在看到了站在屋子正中间的薛书雁之后,官兵们齐刷刷地拔出了随身佩刀和长剑指向了她,为首之人还喝道: “外夷之人,来我锦城有何贵干!” 薛书雁没有直接回答他们的问题,反倒是把他们挨个从上到下好生打量了一遍,着重看了看他们身上的穿着和刀鞘剑鞘上印着的官府的印子,和印象中看过的资料中的图案核实无误之后才问道: “锦城的官兵对谁都这么凶的么?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拿人?” 她垂下眼,只是用大拇指轻轻把腰侧配着的雁翎刀往外一顶,伴随着“噌”的一声轻响,便有一线闪烁的寒光从严严实实的刀鞘中流泻了出来,被窗外投进来的阳光一照,更有种锋芒毕露的雪亮感了: “既是拿人,便当有个名目。” 练武之人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交汇之下,便能判断出对方究竟是个什么境界的家伙来,究竟是真的武艺超群、大隐隐于市,还是绣花枕头一包草、中看不中用。这帮锦城的护城官兵一看薛书雁这手挑刀的动作,就心里齐齐“咯噔”一下,暗暗叫苦道: 坏了,这不光是个身份敏感的胡人,还是个武艺颇精的胡人,扎手! 然而吃官家的饭,就自然要为百姓做事。别说这是个武艺颇精的胡人了,就算这一屋子里全都是这样的人,他们少不得也得出手缉拿,就算明知险象环生、凶多吉少,也不万万不能行临阵脱逃之举! 为首的官兵扬声喝道: “锦城近日来颁了新条例,凡是胡人入城,均不得在外投宿,需去往锦城县衙备过案之后,统一居住在胡人街里,凡是胆敢违抗此令者,便少不得让我们盘查一番了!” 杜云歌这才模模糊糊弄懂了眼下这是个什么状况: 怕是锦城最近又有胡人闹事,为了平息事端,也为了方便查案,便颁下了新法,让所有新入城的胡人全都聚集在胡人街中方便管理。但是她们是从别处来的,拿的又是妙音门特有的路引,所到之处各地官府也会对她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妙音门和那些“侠以武犯禁”的江湖人不一样,是和朝廷素来交好的名门大派,自然也就不会有人胆敢用这些东西去扰她们了。 万万没想到投宿的时候出了点差错,竟然被人看见了薛书雁的脸。住店的时候可不会查什么路引,这又不是妙音门的生意,自然也没有拿妙音门的对牌出来的意思,倒是让人给误会成了想要触犯新条令的胡人了。 外面的那帮锦城的官兵简直提起了十二万分的小心,薛书雁只是抬了抬手,为首之人便大声道: “你这是要干什么!好贼子,你在怀里揣了什么暗器毒/药么?!” 这下不管是薛书雁还是躲在屏风后面的杜云歌都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意思了: 不给你拿路引怎么好证明我们是好人? 杜云歌心想要是她再不露面的话,保不准这帮官兵会把她师姐的行为误解到哪一步呢,便戴上了面纱从屏风后转了出来,结果她还没开口、那句“我师姐是好人”还没说出来呢,就被这一堆官兵齐齐投来了“多可怜的一姑娘竟然被蛮子给拐走了”的眼神给惊到了: 你们是不是自己脑补的东西有点多? 果不其然,为首的那人轻咳了一声之后,官兵队列里便有个看起来和气一些的人开口了,却不是对着薛书雁说的,而是对着杜云歌说的: “姑娘莫怕,这胡人不敢动你的,出来吧,你现在安全了。” 杜云歌:……我觉得你们马上就要不太安全了。 果不其然,薛书雁一直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表情变化的脸在听到了锦城官兵说的“离她远一点”这样的话语之后,脸色当即就变得不是很好看了。 她的另一只手一直撑在桌子上,眼下一不小心,竟没能控制住自己的力道,当即就把那一块桌边给尽数化成了碎块——或者说木屑比较妥当一些。其中细碎一些的粉末都能在轻风的吹拂中飘起来了,可见此人内力相当深厚,怕是十分之一的功力也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这一手露出来,当即就把这帮从没见过能有如此内力的锦城官兵们给吓得双股战战、几乎先走。之前那个说起话来中气十足的领头人也没有那么理直气壮了,却还在那里强撑着喝道: “好蛮子,你竟敢恃武行凶!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 杜云歌这才终于把她想说的那句话给说了出来:“……书雁是好人。” 她自己说完都觉得有点莫名的想笑,因为太没说服力了。果不其然,这帮官兵们怔了怔之后,看她的眼神便更为同情起来了,甚至还带了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出来: “姑娘,这……” “姑娘,我知道你们小两口情深义重、恩恩爱爱的,可是这紧要当口,谁知道每个混进锦城的胡人都抱着什么心思?还是莫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了罢。” “姑娘请让开。” “如果她真的是个清清白白的胡人的话,不出三天,就给你全须全尾地送回来。” 杜云歌这下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觉得自己可怜了: 也不知道是薛书雁看起来太凶了还是她看起来太无害了,这帮人从头到尾就没考虑过“她们是一路人”的这个可能性。一开始把她想象成了被胡人拐走的女子,再后来她维护薛书雁的时候,便在她的头上强行安了个“被胡人花言巧语给骗得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被利用得死死的傻子”的铭牌。 也亏得杜云歌脾气好。要是换个别家掌门人来,估计当场就能被这帮好心干坏事、脑补能力和峨眉山上的那帮姑娘们有的一拼的锦城官兵给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既然说不过,那就干脆不和他们继续讨论这件事了,赶紧把路引找出来才是正事。杜云歌匆匆在包袱里翻了一下,便把她们两人的妙音门特有的路引给翻了出来,抖开在了面前,好让每个官兵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们是妙音门的人。此次下山,为的是来锦城将我派冬护法的妹妹接上忘忧山,好完成我们前任门主的夙愿。” 这两张路引一抖出来,再也没人敢说话了。还是为首的那位领头人抖着双手,从杜云歌的手里颤巍巍地接过了那两张纸,细细地查验了一番上面的印章之后才恭恭敬敬地还给了杜云歌,对她一抱拳: “既然是妙音门办事,我们便不横加阻拦了。” “多有打扰,万分惶恐,我们这就走。” 此人一发话,周围的锦城官兵们便纷纷收刀入鞘,可见纪律严明得很,即便有如此罕见的妙音门的路引和两个活生生的妙音门的人在这里,也没有半分要分神来看的意思,一个接一个的就退出去了。之前让杜云歌离薛书雁远一点的、看起来和气一些的官兵看了看被他们强行撞破的门之后,脸上便流露出了一丝尴尬的神色来,干咳了一声之后对杜云歌低声道: “姑娘,我是觉得你是个主事儿的,就跟你说了。这个门我们赔是肯定要赔的,但是一时半会儿的,就算让锦城最好的木工来加班加点,怕是也做不好;就算做好了,漆味儿也散不掉,你看怎么个章程合适?” 杜云歌心想这门坏了有什么影响吗,便不解地反问了回去: “什么章程?不就个门么?” 这人一怔,便恍然大悟道:“也是,是我等失礼了。既然这样,我们随后再把门送来就是。” 杜云歌:???等等,别走啊,你到底啥意思??? 这时薛书雁也和领头的那人谈完了,看到杜云歌迷惑不解的神色之后,有点想笑,也没有解释的意思,因为这事要是明说了反而不美了,只会徒徒引得杜云歌尴尬而已: 三间上房里只有两间是有床的,剩下的一间是专门放行李和各种杂物的地方。如果她们是分床睡的话,在被破坏了的房门修好之前,只能让两人委屈一下睡一间了;但是如果两人本来就是睡一张床的话,那这门破了也就破了呗,挂个帘子上去也就是了,两人可以一起去睡另一间房门完好的有床的屋子嘛。 为了赶紧转移杜云歌的注意力,薛书雁赶紧把自己刚刚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杜云歌: “最近锦城的大户人家经常有字纸失窃,这个贼还不是个普通的贼,十天半月过去了也没人能抓得住他。” “不仅如此,这人甚至还拿走了锦城的布防图和不少讲锦城的山水地理的书,据唯一一个听见过这贼人说话的家丁说,此人自言自语的时候说的是胡语,怕是外来的胡人间谍想要弄清锦城的防守哪里薄弱,然后和外面的胡人里应外合、一举攻破。” “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锦城近来便开始严查胡人了。” 在知晓了锦城为什么近来对胡人查得这么严之后,杜云歌倒是犯起了愁: 照他们说的,胡人日常起居都得在胡人街上解决,没有官府颁发下来的临时路引,不得出胡人街一步。这样的话方便管理倒是方便管理了,可是却给她们的找人之行添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薛书雁的长相实在太像胡人了,要是不想引起额外的麻烦,就必须天天都戴着斗笠和面纱,否则就不能常常出门,必须呆在客栈里。 可这样一来,还怎么查到那人的信息呢? 杜云歌正犯愁呢,薛书雁又道: “那人说了,会把我们的诉求报上去。如果能够查看当年被强行发配来锦城的云家姑娘名单的话,便可以免去挨家挨户查看的劳累了。” 杜云歌心下一喜,赞道:“这样更好,我也不想让师姐出去看别人的脸色,倒平白受了委屈了。” 两人正说话间,突然杜云歌感受到了一道目光,极快地从她的身上掠过去了。 然而只是这短短的一瞬,这道目光中饱含着的怨毒和仇恨的意思也让杜云歌觉得冰凉得很,背后冷汗泉涌,周身寒毛耸立。 她借着端起茶碗低头喝茶的动作,在衣袖和茶碗的遮掩下偷偷往窗外一看,惊得险些失手打翻茶碗: 那个一身红衣、腰佩龙骨鞭,匆匆消失在不远处的窄街尽头拐角处了的女子,不是何蓁蓁还能是谁?! “师姐,我看见何蓁蓁了!”杜云歌立刻对薛书雁道:“我们追上去看看她究竟在搞什么鬼如何?” 薛书雁略一点头,左手抄起斗笠戴在头上,右手一揽就把九霄环佩背在了身后,端的是一气呵成行云流水,随即便对着杜云歌伸出了手。杜云歌用衣袖间的帕子把自己口鼻一捂,防止自己因为看到什么过分骇人的事而惊叫出声或者乱了气息被人发现,随即就相当熟练地把自己往薛书雁怀里一送,薛书雁便揽住了她的腰,三下两下纵跃间便从客栈跃了下去,沿着窄街一路走下去,不多会儿就看见了何蓁蓁的身影了。 薛书雁一看见了她的身影便放缓了脚步,把杜云歌顺便也放了下来,两人远远缀在何蓁蓁身后,正好维持在一个即使是薛书雁也听不见脚步声的距离上,杜云歌对薛书雁比了比手势,意思很明显了: 师姐真厉害! 薛书雁指了指两人身上的衣服,杜云歌便心有灵犀地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了: 不是她厉害,是何蓁蓁太不会穿衣服了,大白天的还穿一身红,生怕别人看不见她不是? 两人交流之间一言未发,甚至连约定俗成的暗语也没有,却也有种让别人望而生愧、自惭不如的相当默契的气场。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之下,便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想来多年老夫老妻都不一定能做到这个程度呢。 只是远远地缀着终究有些不方便,两人还是在一个拐角处失去了何蓁蓁的踪迹。薛书雁刚想跳上墙头和别人家的房顶,借着居高临下之势往四周看看这人去了哪里呢,杜云歌便拉住了她的手轻轻晃了晃,对她微微一摇头: 不用追了。 薛书雁一挑眉:真的不用? 杜云歌用力点点头,往那个方向一指:我知道她去哪里了。 薛书雁循着杜云歌指的方向看去,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想说些什么,可是又觉得说什么都太轻,倒不如用这个方式来安慰她的好: 那里赫然便是妙音门在锦城的生意所在。 既然不用顾忌着何蓁蓁,杜云歌和薛书雁沿原路折回客栈的时候便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话来了。不管杜云歌说什么,薛书雁都能立刻接上,倒是相当闲适,引得窄街里的某个出门泼水的老太太看见她俩之后也跟着一并乐呵起来了: “好俊的两位小娘子!哎呀,看着真叫人喜欢,我年轻的时候和我老头子新婚的时候,也是这般蜜里调油羡煞旁人呢。” 杜云歌立刻就脸红了,她刚想赶紧摆摆手好还她师姐一个清白呢,老太天倒是先把手给摆起来了,笑道: “没事儿姑娘,别怕。我老太婆活了七十多岁了,什么场面没见过,怎么会跟那些老不死的顽固一样觉得这事儿不好呢?喜欢就好,甭管别人怎么说!” “只是两位白天在这边走还可以,千万不要晚上来这里。”老人关上门之前,还特地嘱咐了两人一句: “看见旁边那座荒宅了没有?最近每晚都有琴声从这里传出来,骇人得很呢,大家都说是冤魂作祟,以前这边可热闹得很呢,出了这么个事之后,连白天大家都不爱出门啦。” 她关上门之前,一不小心就看见了那个分外漂亮的姑娘当场就吓了个脸色煞白,恨不得整个人都黏在旁边戴着斗笠背着琴的高个儿姑娘身上,还在那里咕咕哝哝说话呢,一看就是被吓着了,便觉得自己可真是做了个大好事,小两口嘛,就该这么亲密一点才对。 更何况她刚刚也没有说谎呢,这里的确闹鬼。 ※※※※※※※※※※※※※※※※※※※※ 事先剧透,没鬼,别怕。 _(:з」∠)_今天突然有点急事所以没能加更……先攒着等下一次orz请不要放弃我!_(:з」∠)_ 【小剧场】 老太太神助攻:小两口亲热一点没什么的。 杜云歌: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就是单纯怕鬼而已呜呜呜呜呜呜师姐你要保护我!!我好害怕! 薛书雁·心理活动:改天得回来给老人家塞个红包。 表面上:别怕。我在呢。 杜云歌:……………………师姐我求求你在正文里把你的小作文说出来吧。 第69章 逛街·二合一 当晚薛书雁和杜云歌好一番商议之后还是决定先去那座荒宅看看。虽然整个商议的过程都是薛书雁在单方面劝说, 杜云歌一直在试图通过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埋在薛书雁胸前、埋在衣柜里以及其他一系列奇奇怪怪的地方来逃避现实就是了。 薛书雁也不是有意要吓她的。妙音门的薛师姐兼副门主捂着自己的良心说,她可没有那种专门跟小孩子也似的、专门要吓唬自己喜欢的人的坏习惯。 ——等等。不好。良心有点痛。 薛书雁立刻深刻自我检讨了一下。她以前可真的没有这个作风的,就连凤城春这个最护犊子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保护杜云歌保护得那叫一个周全又妥当,真是恨不得把她给完全圈在自己的领地里, 好让日头晒不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 杜云歌素来最害怕这些灵异神怪之流的东西她也是知道的,所以哪怕从山底下给杜云歌偷偷往上运话本子的时候也会精挑细选,在见过她被一个噩梦吓得脸色苍白半天都回不过神来的样子之后, 薛书雁便在这些方面更上心了。 然而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她今天简直就跟被鬼迷了心窍一样。 当她的云歌被那老人家一句话给吓得当场就恨不得黏在她身上,还在那里咕咕哝哝地说着“快点走不要留在这里感觉阴森森的好吓人”的时候,她敏锐地感觉到了杜云歌倒没有之前那么害怕了。怕倒是怕的, 只是没有了之前那种几近魂飞魄散的惊惧过度的感觉, 为了避免自己的感知出问题,薛书雁还特意问了一下: “云歌,你现在不怕了?” 杜云歌歪着头认真想了一下, 回答道:“自然怕的。只是有师姐在旁边陪着, 便感觉好多了。” 她看了看天色之后补了句:“而且眼下不正好是大白天吗?阳气十足的时候,就算有鬼也不好出来乱晃吧。” 她这句补充简直就是画蛇添足弄巧成拙。薛书雁听她这么一说,立刻脑海里就浮现出了一个想法: 要带着杜云歌专门在晚上去探查一下这座荒宅的话, 她会不会吓得直接钻进自己怀里呢? 这个想法一出来,倒是薛书雁先自己把自己给吓了一跳, 深深地觉得自己这么做真是太不厚道了: 明明云歌还这么害怕呢, 她怎么好趁人之危?! ……但是她是真的很想和云歌亲近一下。 向来都是个正人君子典范、就连偷偷亲近一下都要做好一番心理斗争的薛书雁纠结得很, 一边觉得这可真是个好主意, 一边还要在脑海里鞭笞自己一万下:你怎么能这么想!太不厚道了! 这般纠结的想法让她在剩下的一整天里看起来都脸色不是很好,直到当天傍晚,锦城县衙派了人来跟她们说了个“明天一早她们带着路引就可以去查看名单”这样的好消息,也没能让她还在激烈地进行着的自我斗争放缓半分。 难得看到薛书雁对某件事情如此郑重,让杜云歌也跟着一同紧张起来了,等锦城县衙的人走了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问薛书雁: “师姐,那边的荒宅闹鬼是不是有什么蹊跷?” 薛书雁一怔,心想能有什么蹊跷,多半是有活人在那里装神弄鬼,她可从来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不过她倒没把话说死,想听听杜云歌为何有此一问。 她的云歌是个心善的好姑娘,但是绝对不像外人说的那么傻,只是太容易相信别人而已。眼下当她什么人都不愿轻信、只相信薛书雁一人的时候,对外界的很多变化的感知便也能敏锐起来了,定然不会无缘无故有此一问。 ——是她发现了什么蹊跷吗? 果不其然,杜云歌立刻就解释了一下她为什么会这么问。只不过她有此一问的理由倒跟薛书雁想的大相径庭了: “我看师姐脸色不好。莫非那边……真的闹鬼么?” 薛书雁一瞬间就感觉心里像是打翻了一整个蜜罐一样,只觉得眼下真是看什么都顺眼得了不得: 她的云歌在乎她呢。 杜云歌就眼睁睁地看着薛书雁因为她的一句问话就心情突然好起来了,完全搞不懂刚刚发生了什么,只好忧愁而郑重其事地叹了口气,想,师姐的心思真是好难猜哦。 当晚她们夜探荒宅的时候倒是没有带着九霄环佩。她们两人全都佩上了长剑,用杜云歌的话来说就是“手里有兵刀的时候格外有底”。 薛书雁把雁翎刀从腰侧解下来的时候,杜云歌正好坐在床边,便伸手接过了她的刀,想要给她放到床里面去。结果她万万没想到薛书雁的刀竟然这么沉,沉甸甸的,一下子就把她的双手给压得直直向下坠去了,连带着整个人都往前一头栽了过去,活像要给人表演一下什么叫一拜到底五体投地。 薛书雁眼疾手快地扶着她的手托了一把,语气中竟然有点笑盈盈的意思出来了: “云歌可真客气。” 杜云歌当即就红了脸,小声道:“我不是没想到这刀竟然这般重么。” 她本来就生得白,红着脸说话的时候便更有一番娇美的感觉了,像是一整天的云彩全都被绯色的夕光给染成了红色一样。幸好薛书雁颇有先见之明地垂下了眼,才不至于看着她的师妹门主发愣。 正在这时,外面有人敲门了,是客栈里专门负责为女客们传达信息的侍女来报:“两位姑娘,到饭点儿啦,要下来吃饭么?” 杜云歌刚想说好,薛书雁就轻轻在桌子上点了点,用眼神示意她莫要应声,然后才道: “不必了,下去吧。” 等外面侍女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之后,杜云歌才不解问道:“师姐不饿么?” 薛书雁往妙音门的生意那个地方微微一扬头,杜云歌当即便明白薛书雁什么意思了: 今天何蓁蓁从楼下路过的时候,那个角度委实微妙得很,只能看见杜云歌,倒看不见立在一旁的薛书雁了。再加上薛书雁已经重病缠身的消息已经在妙音门的少数一部分上层人士中传了开来,如果里面那人真是个叛徒、还真真不巧与何家庄有勾连的话,那么何蓁蓁定然不会追究薛书雁究竟去了哪里。 唯一能治她的人都已经快要死了,她高兴尚且来不及呢! 但是如果何蓁蓁真的知道了这件事的话,那么她肯定会不择手段地来暗害杜云歌的。 这就看出妙音门的确是个和江湖草莽完全不一样的、甚至还带着点正儿八经的走明路的感觉的名门正派来了。要是换做别的门派的话,最多在明面上对这样的事情谴责一下,但是如果真有个和他们结仇的门派里有人到了这个程度,那么肯定也会偷偷做点手脚的,更别说何家庄这样从山贼盗匪之流起家的门派了。 但是妙音门绝对不会这么干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八个字被她们给演绎到了极致,尤其每年冬天,忘忧山一封山,这帮姑娘们就乐滋滋地在山上过起自己的日子来了,甭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只要不会动摇妙音门的根基,就不会有人去管半分闲事—— 但是如果一犯再犯,便少不得要斩草除根了。 这好像是历代传下来的、镌刻在每一个妙音门门主骨子最深处的东西一样,哪怕只是收养来的、改了杜姓的孩子,哪怕只是把门内的弟子赐了姓氏又提成了门主继承人,这种脾气也不会因为血缘的断绝而更改,更别提是当年能够提刀追云锦、夜驰三千里的杜婵娟唯一留在世上的亲生血脉杜云歌了。 她思量了一下,便道:“那就去外面随便吃点什么吧。” 在得知何蓁蓁到底为什么要和妙音门如此势不两立之前,杜云歌是不会跟她动手的。要是真的先动手了,万一被人认了出来,那岂不是陷妙音门先一步于不义之地了么? 更何况就算不会被人认出来,杜云歌也一定要弄明白为什么她这般仇视妙音门。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自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按照何蓁蓁上辈子占了薛书雁远走塞外的便宜、把妙音门给搞垮了一大半的势头,这种恨八成还不是什么普通的小打小闹,而是杀父夺妻也似的泼天的冤仇。 薛书雁看着杜云歌戴上了面纱之后,也给自己戴上了斗笠,两人趁着后面的窄街即将入夜,少有人行,便抄了近道,三下两下就从后面出去了。 入夜之后的锦城展现出的夜景,是和金陵秦淮完全不一样的热闹景象。金陵秦淮那边就算再怎么灯火灿烂,行人如织,也始终让外来人感觉那里的水和风里仿佛都带着柔媚的、勾缠人心的脂粉气。但是在锦城渐渐亮起灯火的街头行走的话,别说什么脂粉气了,满满的全都是吃食的气息,这座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城市一下子就凭着自带的烟火和热闹感,和别的地方完全区分开来了。 薛书雁在来之前做了不少功课,眼下熟门熟路地把杜云歌带去了一家据说是做了好几十年的、美名颇盛的抄手摊子里。她吸取了之前投宿的时候因为口音就被人给认出来并非汉人的教训,不想多事,便指了指锅里的抄手,比了个“二”的手势,然后又对着旁边的辣椒摆了摆手,意思是一点也不加。 这下倒好。她说是说明白了,结果老板看着这俩姑娘的眼神一下子就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出来了。 杜云歌对这种眼神陌生得很,但是薛书雁却知道这什么意思: ……得。锦城人可真是太能多想了,这位抄手摊的老板估计在心里已经给她俩写了个“哑巴姑娘和漂亮小媳妇儿相依为命不离不弃”的话本出来,那种同情中带着艳羡的眼神薛书雁最清楚不过了。 至于杜云歌为什么读不懂这种眼神?因为向来都只有别人艳羡她的份儿,有薛书雁在身边陪着,就算有人觉得她是傻姑娘,又哪里敢同情她? 果然在心里悲愤地想着“为什么现在的哑巴姑娘都能讨个这么好看的婆娘可我还是没个知心人说话”的抄手摊老板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不仅把两人引到了最安静、基本上没什么人的内间,还专门给杜云歌倒了杯凉白开,紧接着用更加悲愤的眼神剜了薛书雁一眼,意思很明确了: 你都不会好好照顾你家小娘子的吗,川蜀这边的东西就算不辣,常年往锅里放的那些辣子也会让原本不辣的菜带着点辣味儿的,也不给人倒杯水?! 薛书雁:……你看个锤子。再看你也没有这么好看的人陪你,气死你。 不过这番话是万万不能说出来的。她端正了一下表情,面上看起来还是沉稳踏实又万分可靠的妙音门大师姐,从袖中取了个小包出来,用一根银针插进水里试了试,才放心地把那杯水推到了杜云歌面前: “无毒。” 她这俩字说得又低又快,再加上有点生硬的胡人口音,也就杜云歌这样和她长期相处了一段时间的人才能听得分明了,同样坐在离间的没几个外人连她的嘴唇颤动都看不出来。 杜云歌觉得自家师姐可真是贴心,便对她笑了笑,同样压低了声音道: “师姐对我真好。” ——她压低了声音倒不是为什么“掩饰身份”的理由,就是觉得和薛书雁这样悄悄一来一往的,格外好玩就是了。 就好像外面满街的熙熙攘攘与灯火通明都和这块小地方无关一样,甭管外面多热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也永远插不进她们之间这窃窃私语的氛围里半分。 于是等到外面的抄手老板进来送抄手的时候,便看见那就算戴着面纱也让人有种感觉,这面纱下的人肯定相当好看的姑娘笑盈盈地捧着那杯凉水,对她面前的那个哑巴姑娘笑得那叫一个开心,心里一开始还相当不平衡的他赶紧看了看那个哑巴姑娘,心想,话都不能说了,就算有这么个美娇娘又有什么用呢? 他又扪心自问了一下,如果老天把他给变成个哑巴之后再补给他这么个可意人儿他愿不愿意,立刻就在心里把头给摇成了拨浪鼓,便也不再眼馋薛书雁了,依然对这对看上去是真真不般配的小两口报以了同情之意,便把两碗抄手放在了桌上之后,又去前面忙更多的愿意吃这口辣子的人的生意了。 这两晚没什么红油的红油抄手端上来之后,杜云歌一眼就看了出来,给她们的这两份比之前她在外面匆匆一瞥间看到的随便一碗都要多,心下生疑的她便用筷子戳了戳那些白胖胖的在汤里沉浮的抄手,用眼神询问道: 师姐,这是怎么回事? 薛书雁淡定得好像完全不知道那个老板究竟在想什么一样,边给这两碗抄手试毒边指了指杜云歌的脸: 可能看你好看所以连带着让我也沾光吧。 薛书雁很少夸杜云歌好看。因为这是当年凤城春发下来的死命令: 绝对不准轻易当着杜云歌的面说她好看。 夏秋冬三人一开始还不懂呢,倒是因为胡汉混血的相貌而吃过不少亏的薛书雁先一步弄懂了凤城春的意思: 杜云歌年纪尚幼,如果听这些溢美之词听多了的话,心思就不会在练武上了,怕是要天天忙着描眉弄花、涂脂抹粉了。 凤城春是真心把杜云歌给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在养。杜云歌在之前十数载人生中都没表现出什么习武的天分,她便做好了两手准备,一边让杜云歌多学多试,一边准备找个合适的人好让杜云歌以后有靠山;她可以为杜云歌延请琴棋书画刺绣烹茶这些她们习武之人都不会的事情上的名师,但是万万不会让她变成只会走靠容貌取胜的这一条道的人的。 然而正是因为薛书雁不常说这些话,所以这次杜云歌在看见了薛书雁的动作之后,竟然罕见地没能立时反应过来,不仅如此,她的反应更是慢了整整一拍,才弄懂了薛书雁什么意思。 明白了薛书雁的意思的杜云歌一下子就又脸红了,却不知道是被自家师姐的夸赞给羞得脸红的还是被这碗红油抄手给辣的,她自己也很会找理由,指着碗里根本就没多少的红油,理直气壮地说: “太辣了,辣得脸红,遭不住。” 薛书雁:好好好你说什么我都信。 任劳任怨的薛书雁便用自己的勺子开始一点点把杜云歌碗里的辣油给撇出来,杜云歌看着薛书雁这么认真,反倒自己先不好意思起来了,赶紧把自己碗里的抄手往她那边多拨了几个,没一会儿就在她师姐的碗里堆了座小山出来,才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好像完成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样。 跟她们共处一室的客人们只觉得坐在这里继续吃也不是——空气中飘荡着的都好像不是抄手味儿了,是腻的要死的甜味,但是如果立时就起身离去更不是了——抄手没吃完多浪费,便如坐针毡地吃完了自己的那一份,赶紧匆匆离去了,就好像坐在一旁的那俩姑娘是某种会吃人的猛兽一样,走得要是略略慢了那么一步就要当场死无全尸了。 薛书雁和杜云歌这俩人可没觉得自己的行为多有问题。就在两人都吃了个七八成饱后便齐齐放下了筷子,因为今晚要夜探的话不能吃太多,否则真气运行便会有凝滞之感,正在她们结账的时候,突然听见从街对面的古玩字画铺子里传来一阵喧嚷吵闹之声: “拿着这么个破玩意儿就想来卖钱?呸!那印章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你连你大爷都敢骗?日你个仙人板板,也不打听打听这条街上最火眼金睛的人是谁?” “你这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胆大包天不要命了,什么叫关公面前耍大刀?这就是!” 杜云歌一开始无意掺和这些普通人之间的争执的。薛书雁付完了账之后,她便要拉着薛书雁走了,等到个没人的僻静之处再用轻功一路纵跃过去,查探一下那座荒宅到底怎么回事。但是她们刚一转身,便听见那位被从店里给直接打出来、一骨碌地沿着台阶摔了个头破血流的书生打扮的人哭喊道: “这真是妙音门门主杜抱琴的真迹啊!” 他哆哆嗦嗦地紧抱着怀里的那个长条匣子,声嘶力竭地恳求着那一群从台阶上俯视着冷笑而对的人们,道: “各位大老爷就行行好,再看一眼——就一眼!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好东西,要不是我母亲病重之下需得用百年老参这样的好药,我也不会偷偷把家传的宝贝拿出来卖的哇!” 那帮古玩字画的老板纷纷冷笑:“别扯了。谁不知道妙音门初代门主杜抱琴琴棋书画无所不精,你再看看你怀里这玩意儿究竟是个啥?” “说这样的画是杜抱琴的真迹,你也不怕烂了舌头?!” 本来还在看热闹的人一听,竟然有人要用赝品谎称是杜抱琴的真迹,便纷纷唾弃着离去了。等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之后,这书生还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手里的画,嘴里还在难以置信地嘟哝着“这的确是杜抱琴真迹”的时候,就感觉有人——不,有什么冷冰冰又硬的要死的东西戳了戳他的肩膀。 他转头一看,便被站在他面前、手里还拿着把长剑的高个儿姑娘给吓了个正着: 像他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最不愿意和江湖人扯上关系了。江湖人个个都仗着自己身怀绝技,天天飞来飞去的,完全没有把王法放在心上的意思,要是有人挡了他们的道,便保不准要当街行凶! 书生赶紧一叠声地告饶,抱着自己的画就要溜了,然而就在这时,有道相当柔和动人的声音从这持剑女子的身后传出来了: “诶,我看看你的画儿。要是好,我就买了。” 这书生大喜之下,也顾不得持剑女子那似乎要把人给冻成个冰坨子的眼神了,赶紧把画展了开来,赧然道: “虽然、虽然不好看了点,可这的确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姑娘,姑娘要是识货的话,随便开个价,有个一两百银子的的我就卖了!” 杜云歌在看到那幅画之后当即就僵在了原地。书生一看她的反应,和之前那帮人一开始的反应没什么两样,心下便大大怆然,觉得这姑娘肯定也不会买了。然而杜云歌在沉默了半晌之后,直接就从手上撸下了她戴着的那只帝王绿的翡翠镯子,道: “……是挺丑的。但是倒也丑得别有一番风味。” “这镯子买来的时候一千五百两白银,是前朝宫中的式样。你拿去随便当罢,就算碰上顶顶黑心的商家,也能当个五百两往上。” 这书生大喜之下把画往杜云歌的怀里一塞,连声道谢“大恩人定然好心有好报”,便冲着不远处的当铺冲过去了。薛书雁心下好奇得很,便问道: “有多丑?” 杜云歌默不作声地把画一展,当即便让薛书雁也说不出话来了: 上面画了个小狸奴。还是神似刺猬的狸奴。作画之人看来是想把狸奴身上的毛绒绒的一身好毛皮给画出来,无奈功底不够,没画出那种毛绒绒的感觉,倒是画出了刺猬的感觉来了。 要不是旁边有首题诗——整幅画上下也就这个字挺对得起“杜抱琴真迹”的名号——明晃晃地写着陆放翁的“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还真看不出来这是只狸奴! 薛书雁发自内心地点评了一下:要她来画的话,她可能都要画得比这个好。 ※※※※※※※※※※※※※※※※※※※※ 狸奴就是猫_(:з」∠)_别怀疑,这么丑萌丑萌的猫就是杜抱琴门主的真迹,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猫到底长啥样放在微博里啦,搜索用户【只会说梦话的绝世好咸鱼】再搜索【刺猬猫】就能看见!诚邀大家品一品我的好姐妹蓝蓝给我配的猫图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70章 平生·二合一 “这画是不是杜抱琴的不好说。”杜云歌和薛书雁一同回到客栈之后, 就着油灯的光好生端详了一下已经微微泛黄的画纸上那只丑到清奇的狸奴,别说,越看还有几分可爱的意思: “但是至少这笔字是她的。” 和那帮只会笑话这猫丑的、眼里心里全都是黄金白银附庸风雅的人不同,杜云歌身为妙音门门主, 手里有杜抱琴的真迹,更是从峨眉派拿到了那本杜抱琴亲笔的琴谱,自然认得那一手格外娟秀工整的簪花小楷。 都说“相由心生, 字如其人”,还真有那么几分道理。就好比前朝赵大家就被人点评过,说“气骨不及,不堪并观”;岳将因手迹有卧龙藏虎之相而得到了“此非凡品”的赏识, 随即从军中被提拔, 一步登天,虽说太玄乎的、诸如喜恶年岁美丑之类的东西看不出来,但是从字里还是能看出人的风骨来的。 光是看这一手娟秀端正的簪花小楷, 即便无缘得见当年在男女尊卑相差极大的世道里、凭一己之力开山立派的初代门主的真人风采, 也能感觉得到杜抱琴此人绝对心思缜密,七窍玲珑,不是什么善与之辈。 不过要是她真的是什么善与之辈的话, 又怎么能在世世代代口口相传“天恩难测”、“伴君如伴虎”的官场里,和当年的女帝一交好就是大半辈子呢? 薛书雁倒是对面前这幅花了杜云歌整整一只上好的帝王绿镯子换来的画没那么在意。在她看来, 云歌做什么都成, 就算杜云歌发话要把她的雁翎刀拿去换东西, 只要她开心, 那就没问题。 只是这油灯光线有点暗,要是杜云歌再看下去的话,伤眼。眼下可以仗着年轻,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在暗一点的灯光下看东西也不打紧,要是等以后年岁渐长了,那可就真哭都来不及哭了。 这家客栈毕竟不是妙音门自己的生意,所以在用度上也不会格外关照杜云歌和薛书雁,送来的灯油只是普通的上好灯油而已,和妙音门自家的相比,那简直就是黯淡昏黄,无光得很。 杜云歌倒也没挑。她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幅画吸引走了,因为不习惯略微有些昏沉的灯光,所以她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直到薛书雁从行李中拿了个小布包一打开,她才被满室柔和流转的光华给抚平了眉间的一点皱痕,对薛书雁感激道: “师姐有心了。” 薛书雁将那满满一捧、是个人就要眼红到滴出血来的摩尼宝珠捧在手心,默不作声地坐在杜云歌身边,还细细调整了一下方位,好让这些在佛家被尊称为“七宝之首”、但是眼下只能起聚光作用的宝石既能够折射得灯光更加聚拢和明亮,又得保护杜云歌的眼不被晃到。 做完这一切之后薛书雁才道:“是春护法让我带的。” ——虽然她没说更多的话,但是杜云歌不知道为什么,愣是从这有头没尾的半句话里把薛书雁的未尽之言给生生听出来了: 虽然不是我自己想到要带的,但是可是我给你亲手端着的。 吓得杜云歌赶紧甩了甩头,把这么惊人的揣测从自己的脑海里甩了出去: 她的薛师姐是多么沉稳的一个人,必不可能为这种小事而如此殷切邀功! 很快就成功自己说服了自己的杜云歌继续低头看画去了。她看了没多久,就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她带着画又往薛书雁的身边坐了坐,指了指画上一处只有在深夜的灯光照射下才能勉强看出来的接缝: “这画是揭出来的。” 揭画神技古而有之,能够将一幅画变成两幅,据说技艺娴熟的匠人更是可以揭出三幅画来,而且每幅画都与真迹并无二致。 只不过这件事不仅对技艺有着极高的要求,而且因为揭下来的画都是从原本上分下来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正品赝品一说,在金石家那里并不讨巧,所用的纸也必须是极为昂贵的多层宣;以上种种条件本来就极为苛刻了,但是如果作画之人用笔和用墨都轻得很,墨迹无法染透多层宣的话,纵使工匠是天赐妙手,也不可能揭得出来。 种种限制条件叠加在一起,便使得愿意揭画的人就更少了。就算有,也是分家的时候因为没法分所以不得不揭画、修补装裱的时候因为第一层坏了所以不得不揭去之类的事情,像这样把一副揭下来的画正儿八经地装裱起来,还是在装裱完后才题诗的情况,可谓是万里挑一,且让人格外摸不着头脑。 在判明了这是一幅揭过的画之后,杜云歌愈发想不通了:“杜前辈写得如此好字,为何偏偏要给这么幅画落笔?” 她下意识地就去问薛书雁:“师姐怎么看?” 薛书雁沉吟了一小会儿,才缓缓开口道: “可能这是杜门主的心上人送的画吧。” 杜云歌被薛书雁的回答惊得都愣了一愣:“师姐此解倒分外有趣,不知怎讲?” 薛书雁道:“如果是亲朋好友所赠,必不用如此珍而重之地守着一张揭过的画裱起来,再去要一份便是;杜抱琴上妙音山之前也身无长物,是个游侠儿,定不会有什么传家宝,这画肯定是她的,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她的真迹就是了。” 杜云歌被这么一点拨,便有些明白了,点点头道:“师姐所言甚是有理。” “想来也只有心上人的东西,才会被如此珍而重之地——连一张揭画都这般看重——装裱题字,还要代代珍藏相传了罢。” 薛书雁定定地凝视了那幅画好久,才开口道: “还有可能是求而不得,或者干脆因为种种原因而阴差阳错无法在一起的心上人。” 杜云歌突然想起了她在看杜抱琴留下来的琴谱的时候,看到的那几行龙飞凤舞、略显潦草的批注,便赶紧把琴谱拿出来和薛书雁一同观看: “有没有可能是这个人?” 就在两人一同凑在一起看书的时候,突然薛书雁神色一凛,对杜云歌道: “外面有人。” 杜云歌一下子就想到了何蓁蓁:“是何家庄庄主吗?” 也不能算她冤枉何蓁蓁,实在是这人一肚子坏水太足了,干的坏事太多了,不管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此人都在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搞事,要是妙音门一门上下齐心协力干什么都有何蓁蓁给妙音门下绊子的一半努力的话,妙音门现在绝对就是妥妥的、毫无疑问的天下第一派了。 总之反正只要不是什么好事,一股脑儿地往何蓁蓁身上扣绝对没问题。反正何家庄干的不为人知的亏心事绝对不少,在明面上多扣他们个锅也不冤枉。 然而大大出乎杜云歌意料的是,薛书雁竟然先摇了摇头,侧耳细细听了好一番之后才肯定道: “不是她。” 杜云歌还没问原因呢,薛书雁就自己先说出来了: “她轻功可没这么好。” 这句话本来就嘲讽力满点,再配合上薛书雁面无表情的神色,根本不用多余的语气缀饰,一下子就有了中居高临下的同情感,搞得杜云歌差点没笑出来。 ——有薛书雁在她身边,她连鬼神都没有之前那么害怕了,更何况区区一个何蓁蓁?! 眼下已经完全入了夜。薛书雁和杜云歌交换了一个眼神,便心有灵犀地知道对方跟自己想到一起去了: 这可能就是那个胡人间谍! 只不过任他轻功再怎么好,也远远及不上薛书雁天赋异禀而且勤学苦练,这不,在从她们投宿的这边经过的时候,一下子就被妙音门副门主给识破了踪迹。 “走,一同跟上去。”薛书雁和杜云歌齐齐跃出窗外,果然在不远处的房檐上看到了个黑色的身影。那人的身法奇怪得很,杜云歌看了好一会儿也没搞懂这是什么身法,薛书雁低声道: “是羌人的功夫。” 胡人其实有好多种的,吐蕃,突厥,鲜卑和羌人,只是中原人向来自恃炎黄子孙,便把这一帮的外人全都一字以蔽之,曰“胡”,取的正是一个化外之人、野蛮粗陋的意思。但是这其中的部族之分是很有讲究的,就好比比起家大业大、讲究血统的乌扎卡族来说,羌人明显在轻功这方面更擅长一些。 她们不远不近地跟在那人的身后,发现这人竟然进到了那个荒宅里。就在那人的身影消失在荒宅中的那一刻,立时便有幽幽的琴声响起来了。 杜云歌在听到琴声传出来的一瞬间便很明显地长长出了口气,之前因为离这个“闹鬼的宅子”越来越近而愈发紧绷的神色也一下子松快了起来。她一抬手,制止了薛书雁想直直冲进去把人给揪出来的动作,解释道: “只要不是什么鬼神之事,那听一听也无妨。” 迎着薛书雁带着些微不解神色的目光,杜云歌又补充了一句: “这人必不是间谍,而且肯定是在汉人这边学过不少跟琴棋书画相关的东西、眼下受了情伤的胡人。” “纯粹的胡人连摸到琴的机会都很少,要是真的要做间谍的话,光日日习武就很不容易了,又怎么能弹得出这么首饱含哀思的《长门怨》呢?” 既然不是间谍,也并非真真闹鬼,两人便也不好立时前去打扰了。因为就连薛书雁听着听着,也能听出弹琴之人的悲苦来,就好像有人在借琴抒情、寄托哀思放声痛哭一样,在人哭完之前,怎么着都不好冒昧前去打扰吧? 这点面子还是要留给别人的。 于是两人就维持住了眼下的这个距离,打算遥听这人奏完一整首的《长门怨》之后再近前去看看她想干什么。这人在弹奏的时候还变了个调子,有那么一段翻来覆去的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饶是薛书雁都能听出来这句已经弹了不下十遍了,便问杜云歌道: “这一句是什么?” 正巧这人又开始把这一段重新弹起来了。古有名曲《阳关三叠》代代相传,也不知道这羌人的一首《长门怨》能不能凑个十三叠出来。杜云歌便轻轻弹着剑,清声吟诵应和道: “平生心绪无人识——” 她这上半句一出来,那琴声立时就停了,就好像弹奏这首曲子的主人即便隔了这么远还能听见杜云歌在说什么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这琴声才断断续续地又响了起来,然而令杜云歌和薛书雁双双眉头一皱的是,这人已经完全不会弹别的了,只在那里执着而单调地重复着杜云歌刚刚吟过的“平生”那半句,丁点也没有往下继续弹的样子。 杜云歌一听就心道不好。这人琴声呈凌乱浮躁之态,要么是走火入魔而致的心智大乱,要么就是极恸之下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不管哪种情况,她们都该去看一看,要不的话这跟眼睁睁地看着个大活人死在自己面前却见死不救有什么差别呢? 然而出乎杜云歌意料的是,她们一近前去,那羌人便飞速逃走了,身手比之前利落得可不止一点半点。要是薛书雁一人去追的话,肯定能追上,但是因为她要顾忌着杜云歌,怕自家门主落单,便迟疑了一下。 高手对决容不得半点迟疑。就是这一瞬间的迟疑,也足够那个羌人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瞬息之间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了。 杜云歌心想今天出来本是为了查探闹鬼之事的,可到头来这方面的情报没弄到多少,只知道了那不是鬼、是个人,反倒是出去吃饭的时候无意间寻得了杜抱琴的真迹,便颇有“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感觉了。 然而没想到接下来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事更多。 次日一早,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简单乔装改扮之后,便去锦城县衙开始查询当年来到这里的云家人名单了。两人把名册好一通翻,才确定下来了云暗雪的妹妹是哪个: 云二妞。 ——这名字起得那叫一个不讲究。不过细细想一想倒也说得通,云暗雪在上忘忧山之前都叫招娣呢,她妹妹还能混个二妞的名字已经很不错了。 然而等到她们继续查下去的时候,就发现了个天大的噩耗: 云二妞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杜云歌下意识就握紧了手里那块带着“婵娟”二字的玉佩,心想,遭了,她这可真是有负重托。 既负了云守义的托付,又让她母亲当年就没能完成的诺言再一次食言了。真真……不是太好。 其实她本来没有必要这么责怪自己的。生死天定,像这样的变故,她就算是有心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更何况她在知道了这件事时候可以说已经是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了,可是她再怎么快,也不可能快上好几年,这本来就是个无论如何都赶不上的事。 而且云守义眼下已死,妙音门内部暗流汹涌,所以就连四大护法都没全部知道,可以说现在除了薛书雁和她之外,再无第三人知道这件事。薛书雁对妙音门和杜云歌那叫一个忠心耿耿,要是杜云歌下令让薛书雁不准把这件事往外说的话,那么就算是用铁纤给硬生生把她嘴撬开了,她也不会说半个字出来的。 换作别人的话,可能就真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这个世道人命不久简直不要太正常,人死都死了,还能咋地?想去哪儿找到人家的坟刨了然后带上忘忧山?这也太缺德了吧,哪叫人事儿呢。 但是杜云歌是个好姑娘,她必不可能把这件事就这么抹过去的。 她做起事来总是带着股莫名一本正经的感觉,虽然有时候执着过头了会让人感觉她有点傻乎乎的,但是照这个理来说,“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岂不也是傻? 所以她在看到了云二妞已经身死的消息之后,便直接问了旁边的衙役: “这户人还有后代么?” “这个我不知道。”衙役干笑了两声,也挺无奈的:“姑娘,他们当年来的时候可是戴罪之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会去跟他们主动交际呢?” “这帮人也知道自己身份不好,女犯们就算强行许配了人家,平日里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有个红白喜事也不会大办,都悄悄自己解决了。被配了的人家也不是什么好人家,一穷二白好吃懒做的,有些人家里连锅都揭不开呢,乍然来了个不用出门、一心一意在家里做活补贴家用的媳妇,有钱花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宴请街坊?” “这么多年来,还真没人清楚她家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杜云歌失望地叹了口气,对另一边的衙役问道: “真的一点消息都没有么?不拘什么消息,随便说一点也好。” 这个衙役的年龄大一点,知道的东西想来也会更多,因为年龄越大的人越没事可干,反倒更在乎起那些日常的琐事和八卦起来了。果不其然,此人在沉思了半晌之后突然拍了下手,道: “当年她死的时候,听说有个胡人姑娘来祭拜她来着。” 被这么一提示,另一位衙役也想起来了,赶忙应声道:“对对对,是有个胡人姑娘来哭灵来着!当时哭得那叫一个惨痛,听说还当场哭到吐血,直接把云娘子的夫君脸都哭绿了——死的是我老婆又不是你老婆你哭这么惨也太不给这个新鳏夫面子了!” 这时又有衙役参与进这场谈话里来了: “听说云娘子生前和这胡人姑娘有挺深的交情的,至交故去,哭成这个样子,想来伯牙子期也莫过于此了吧?只可惜世道不好,胡汉有别。” “那就是他们本来的宅子。”这些人往那边齐齐指了指,道: “不过最近听说闹鬼就是了,夜夜还有人在宅中弹琴,保不准是云娘子的冤魂回来了?两位姑娘要是去查探的话,可千万要小心着些,别撞见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 杜云歌心念一转,往那个方向看去的时候,果真是昨晚她在那里听过半首《长门怨》的废宅! 她和薛书雁交换了一下眼神: 第一,云二妞死了,但是那个胡人姑娘没有死;第二,对练武之人来说能哭到吐血可不是小事,若昨晚那个轻功了得的羌人姑娘是给云二妞哭过灵的胡人的话,那么眼下肯定气血大伤、神智不全了;第三,如果她真的神智不全了的话,干点什么事出来都不奇怪的,也不会有什么间谍一说,更不可能有鬼了。 ——就是不知道这胡人姑娘眼下是真疯还是假疯。 当晚入夜之后,杜云歌和薛书雁比昨晚先一步出了门,摸进废宅之后细细搜查一番,果然找到了个只刻着“云”姓的牌位,还有些不知道从哪里折来的鲜花和松柏枝子,牌位的周围还像模像样的披了几块布,倒真有那么点灵堂的意思出来了。 两人屏息凝气在这里等了好久,薛书雁才突然眉梢一挑: 来了。 杜云歌当即便对着这个牌位深深拜了下去,道: “云家二姐,对不住,我来迟了。” “当年杜婵娟门主说好要带你上忘忧山,只可惜人多眼杂,没能找到你;后来杜婵娟门主生我的时候……命数不好,早早就去了,我直到现在才知道当年这段事,便快马加鞭赶了过来,只可惜还是没能来得及。” “今日特此前来祭拜,告慰英灵,若你在天之魂有知,便托梦给个信吧。” 她今天前来的时候特意把玉佩挂在了腰间,深深拜下去的时候,便很能看清这的确是前任妙音门门主的东西了。杜云歌在心里暗暗数了十个数,心想如果十个数过后那羌人姑娘还不下来的话,便要让薛书雁上去逮人了,然而她刚数到第三个数,便有个声音迟疑着从两人背后响了起来: “你是新的妙音门门主吗?” 杜云歌和薛书雁齐齐转过头去,果然看见了个头发颜色浅淡、但是皮肤黢黑的羌人姑娘。她的眼睛又大又圆,颜色也浅得很,让她看人的时候便带了点兼并了“郑重其事”和“天真无辜”的感觉出来。然而她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脏乱成了一团连本来的颜色都看不出来的布条,头发也脏兮兮的,便更是有种疯疯癫癫的架势了。 薛书雁凝神感受了一下这姑娘的气息之后,对杜云歌微微一阖目,轻轻摇了摇头: 真气行岔,走火入魔,救不得了。 杜云歌心想,饶是救不得,也要让人体面一点走,便试探着道: “我就是新的妙音门门主。” “你在这里为云二姑娘摆了灵堂,想来你和云二姑娘定然交情匪浅了?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你能不能告诉我,她死前有没有留下过什么愿望?我妙音门自打开山立派以来便要为天下女子做主,如果云二姑娘有什么未竟之愿的话,我肯定会全力以赴替她完成的。” 这羌人姑娘被杜云歌的这套说辞给糊得一愣一愣的,本身就心智不全,早就存了几分信的意思了,这几分的信在杜云歌的好气度还有那枚杜婵娟的玉佩之下被发挥到了整整十层,便道: “新门主好,我叫钟琴,这是云姑娘给我起的汉人名字。” “她生前没有什么愿望,只想等妙音门的人说话算话来找她的时候,让我在她灵前说一声就是了。” 杜云歌和薛书雁一对视,心想这云二姑娘什么都不图不贪,本是好事,可是妙音门诺不轻许所以从来都言出必行,这样一来,倒更不好办起来了。 不过既然这羌人姑娘不是间谍的话,之前为何又要去偷那些布防图和山水地理的册子呢? 结果杜云歌还没来得及问呢,就看见这姑娘的神色突然恍惚了起来,三下两下从背后解下了一把包得严严实实的琴,就跟没看见杜云歌这边这么大的两个大活人似的,晃晃悠悠地坐了下来,弹的果然还是那一首《长门怨》。 杜云歌只是听着,便恍然间有字字泣血、句句诛心之感了,就好像面前有个唱戏的姑娘,吊高了嗓子咿咿呀呀地唱曲,可是唱来唱去,也无非就是那一句苦守和痴等,端的是无边的空茫与苦涩: “平生心绪无人识,一只金梭万丈丝——” 然而今晚,钟琴的这一句还没弹完,便突然顿了顿,随即一口血便从她口中喷了出来,星星点点的猩红色点子溅得到处都是,连带着整个人也一头栽进面前的稻草里了。 如此好琴,可偏偏生不逢时。 第71章 香气·深水加更 两人好容易把钟琴给搬回了客栈, 又给店里的人们加了些钱,一开始还因为她们带了个身份不明又脏兮兮的人回来而颇不开心的人们个个喜笑颜开,生意人嘛,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便赶紧去给她们烧热水了。 不过就算他们有意见,也没法说出来,毕竟连锦城官兵都不会抓那个胡人, 就算是傻子也能知道这两人来头不小。像这样的大人物,不跟他们计较之前报案的事情就不错了,更何况眼下只是烧烧热水就有赏钱赚?这可真是两位大善人,既然如此, 谁管你到底捡了个什么阿猫阿狗回来呢, 只要给钱就成! 源源不断热气腾腾的热水被一桶接一桶地送进侧厢房,客栈里的侍女拿了封口费之后便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给钟琴洗澡了,间或模模糊糊抱怨两句: “你这个头发都打结了, 好难梳哎。” “别乱动……也别乱玩澡豆。这么大一个姑娘怎么还疯疯癫癫的呢?” 等侍女好容易把她打理干净了、进来禀告的时候, 杜云歌的头都在小鸡啄米也似的一点一点了,她强打起精神来又赏了这姑娘一点碎银: “你做的很好。把人带过来就下去吧。” 这姑娘一接过碎银,就闻见了一股馥郁的、幽幽的芳香。她一开始还没把这当回事呢, 只以为是杜云歌这位小贵人身上的香气,可是等她把碎银拿在手里之后, 便发现这股香气竟然跟着一起沾染到了她身上了, 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其实是碎银上沾着的味道。 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不少人都会把碎银、铜钱、手帕和香料一起放在荷包内外层里, 时间一久, 这些东西上便也会带着香味了,举手投足、一来一往之间都是香风阵阵,便更显风雅。 不过她在这家客栈做侍女也有一段时间了,见过的贵人虽不多,可也绝对不少,在这些人里,还从没有人用的香料能这么持久还香甜好闻呢,便笑道: “冒昧打听下小贵人用的是什么香?这般好闻,能不能跟我讲讲?我想回去给我夫人也买一些。” 杜云歌还没回答呢,薛书雁倒先冷声开口了: “既知冒昧,便不该多问!” 侍女一愣,便赶紧赔笑道:“小娘子莫气莫气,我也只是一时糊涂,竟忘了二位什么关系,自是不能告诉外人的。是我傻了!我这就走,这就走。” 杜云歌被侍女说得一愣一愣的:我们不就是普通的师姐妹关系么?姑娘你是不是想得有点多? 当她准备问问薛书雁知不知道刚刚那姑娘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之时,薛书雁倒是开始问起她来了: “那是什么香?” 杜云歌立刻就把刚刚那个“究竟在外人眼里她们是什么关系”这个最关键的问题给抛到了九霄云外,回答了薛书雁的这个一看就是在转移话题的问题: “是百濯香。只要沾上就可以留存很长时间,素有‘百濯不落’之称。而且平日里隔得远些的话,便什么都闻不见,只有隔得近了或者东西放在一起时间久了,才会带出香气来。” 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杜云歌抖了抖自己的衣袖,满怀期待地问: “好闻吗?” 薛书雁深吸一口气,果然闻到了一直萦绕在杜云歌身边的那股馥郁的香气。香气虽浓,但是却又不会太过浓烈,恰到好处地维持在让人闻之便心旷神怡、只恨不得在她身边多待一会的程度,便点点头道: “好闻。” “其实师姐不制止我我也不会告诉她的。”杜云歌笑了笑:“百濯香民间已经十分罕见了,眼下仅有的从宫中流出来的那点货也千金难求,要是告诉了她,岂不让人更加失落?” 两人正说着话呢,侍女就把已经洗干净了的钟琴带了进来。在把身上那一堆乱七八糟的污渍洗干净了之后,便能看出来这姑娘眉清目秀得很,脸上还带着点尚未褪去的婴儿肥,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之情,只可惜眼下她的双眸里并没有多少神采,只是痴痴地看着杜云歌腰侧的玉佩,就好像这玩意儿是什么攸关她生死性命的好东西一样。 杜云歌心想这样僵着也不是个办法,等到侍女离开之后便主动发声询问道: “和你一起来的还有别人么?为什么要拿走锦城的布防图和山水志?” 钟琴依然痴痴地看着那块玉佩,牛头不对马嘴地答道:“我就知道妙音门门主是个言而有信的大好人,这不,果然来了。” 杜云歌失笑,求救地看向薛书雁,扯着她的袖子一通乱晃,软声恳求道:“师姐,帮帮忙啦。” 她这么一撒娇,搞得薛书雁那叫一个受用,心里美滋滋得跟打翻了一整个蜜罐子一样。然而从她的面上是半点这般欢快的情绪也看不出来,只是将客栈在抽屉里备着的、为了给贵客解闷而特地买来的杂书抽了两三本出来,往钟琴面前一放,好家伙,这姑娘简直就跟狗见了肉包子似的,两眼一下子就亮起来了,二话不说抢过书就要施展轻功往外跃去。 眼见着她又要奔回业已破落了的云二姑娘的夫家那里了,薛书雁当即便出手如电,在她双腿的六处麻穴上运指如飞、狠狠一手,真是整个中原武林放眼望去也少有敌手的好俊点穴功夫! 薛书雁只要认真起来,同辈人里几乎没人能拦得住她,这一出手,钟琴立刻就感觉双腿传来了好重的酸麻热涨的感觉,瞬间便气血凝滞无法运气了。原本身轻如燕、疾若闪电的她当场就从空中落了下来,“哐”地一声砸进了竹编的椅子里,差点把椅子给砸散架。 直到这时,钟琴的眼神才清明了些许,她看着自己手里紧紧抓着的书,自嘲地笑了声: “我又犯病了?这可不好,让妙音门门主见笑了。” 杜云歌心想你可不又犯病了么。刚刚好好的一个小姑娘,本来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多美多养眼啊,怎么一下子就从“静若处子”变成了“动若疯兔”呢—— 等等。她自己知道自己有病? 钟琴不犯病的时候,说起话来那叫一个有条有理的,连语气都分外柔和。胡人之间的口音和说话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羌人说起话来的时候南方的那种含糊与柔和的感觉便分外明显一点: “云姑娘生前最喜欢看书,可是她夫家穷得很,没钱买,周围也没有什么书香世家,自然也不会愿意借书给她。我当年开玩笑的时候说要不我用轻功从别人家把书‘借’来,等她看完我再还回去,她就跟我生气了,说‘不告而取是为贼’。” “后来我们混熟了,便少不得有点小口角。她生性腼腆寡言,不欲与我多加争执,一有话不投机的苗头,她就要把自己给藏起来。我怎么都找不着她的时候,便会到处喊我要出去干坏事了,她一听就顾不上跟我生气了,不管把自己藏在哪里,都肯定会出来找我。”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接下来就算钟琴已经泪盈于睫、不想多说了,杜云歌也彻底弄懂了近来搞得锦城内风雨欲来的“胡人间谍”是怎么回事: 钟琴这姑娘在云家二姑娘的灵堂上哭得吐了血,心神大震心血大损之下,当即真气行岔,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之人基本上不可能有多少清醒的神智的。就算有,也只有那么沧海一粟,持续的时间也非常短暂,有如昙花乍现般,就那么轻微地闪一下,便要淹没在因入魔而生的重重幻象里了。 钟琴犯起病来的时候,就会觉得她的云二姑娘还活着,只不过眼下又在跟她闹别扭而已。她忘了云二姑娘的死讯,忘了自己的病,也忘了她们曾经住过的房子眼下已经变成了废墟,一心只想把别人家的书给“借来”,就算有可能会气着云二姑娘,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先把人给找到才是正经。 只是人死都已经死了,饶是昔日有返魂香之说,也终究不过是稗官野史,做不得真。 夜夜荒宅里的《长门怨》,果真如此意难平。 只是杜云歌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细细想了想,总是感觉离最后的真相就隔了很薄很薄的一层纱而已,可无论如何都捅不破,这让人真真难受得很,明明只差一点了,可怎么就愣是想不通呢? 就在这时,薛书雁开口了。 她目光淡淡的,声音也淡淡的,明明没有多少冗杂的情绪,可偏偏就能让人觉得她的目光雪亮,言辞犀利,即便冰寒得很,也一针见血——不如说这样的一针见血更让人感觉被看穿了,冷得都要把骨血冻出碴子来: “你喜欢云二姑娘,但是你没有说。” “为什么?是碍着胡汉之争么?” 钟琴瞪大了眼睛,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被看穿了。 这么多年来,很少有人知道云二姑娘的身边其实是有她这么个胡人好友的,就算有那么几个人知道,也都会真情实感地赞叹一句“能有知己如此可真是让人羡慕”。 ——这个胡汉混血的姑娘怎么一眼就看穿了?! 杜云歌也真疑惑着呢,薛书雁就解释给她听了:“她唱的曲子里翻来覆去的那一句就是这么个意思。” 杜云歌这才恍然了。两人齐齐看向钟琴,这姑娘被戳破心事之后倒也没怎么羞愤欲死,只是点了点头,笑道:“姑娘好眼力,怪就怪我等生不逢时,不怨别人,就怨世道不好。” “我是没什么活头了,但是云二姑娘还有个女儿。”她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也还是没能想起来那姑娘到底住在哪里,毕竟这些年那户人家搬走之后,就和神志不清的钟琴划开了界限。到头来,钟琴也只能记得个大致的位置: “好像是搬去了外坊那边了。” ※※※※※※※※※※※※※※※※※※※※ 云二姑娘和钟琴小姐姐的故事会在番外里详细写一下的……_(:з」∠)_重点不在云二姑娘,在云二姑娘的女儿!掌声有请未来的冬护法接班人!又一颗自产自销拱了未来的小小门主的白菜! 【一个与正文无关的小剧场】 我:好的决定了,云二姑娘要叫云二妞。 基友:???我记得上一本里是不是有个姓耿的剑修叫过二妞了??? 我:……是时候展示真正的起名本领了【深沉脸】。 ——是的没错。就是这么废的起名功底_(:з」∠)_在番外里云姑娘会有个好名字的,我先去翻翻书,在翻到之前就委屈你先叫二妞吧…………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问妳、花无缺本缺x2、落花盈我衣、destiny7281、勇士君、喵喵、鲜肉包x2 的地雷,谢谢萧骸的手榴弹!感谢 Lutzx20、勇士君x40、小颖啊x10、恒黎x5、昨日青空x12、妖儿久x40、炸毛君、花无缺本缺x20、Lucidityx15、问妳x20、大尾巴狼x4、k5x5、赖美云的小面包、小二二、不想再见到自己名字的菘菜x20 的营养液~ 第72章 寻人 难得钟琴竟然能维持清醒的神志这么久。然而对一个走火入魔的人来说, 神志清醒可不是个什么好兆头,多半是已经在回光返照了。她跟杜云歌断断续续地又说了些事情,但是总归其实也没多少,主要都是在说当年云二姑娘过得多苦和她的女儿多不受待见就是了, 关于自己的事情一嘴也没提。 眼看窗外已经有了点天光,穷苦人家眼下早就该起床劳作了,这时, 钟琴才带了点倦色出来,杜云歌想要留她在厢房好生歇息几天,却被钟琴给拒绝了: “新门主,你看来是不懂这种滋味。” “你要是有个你对她用情至深的人的话,你就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喽。你用情至深的那人如若有朝一日命丧黄泉, 不管过多久,你心里都会一直不好受、过不去这个坎的。说什么‘等这段日子过去就好了’的,都他娘的是屁话——” “因为那人一走啊,就好像把我的命也分走了一半一样,哪里还有什么‘以后’可言呢?” 她说完了之后便要出门,去杜云歌赶紧眼疾手快地往她头上扣了个幕篱,提醒道: “眼下锦城备严着呢,你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出去简直就是找死!” 钟琴茫然回头,白纱掩映下的眼神毫无焦距,目光散乱, 一看就知道是又发病了。杜云歌一看便心知坏了坏了, 可偏偏钟琴愣是在犯疯的时候从混沌的思绪里找回了点神志, 回答了杜云歌的这句话最后面的“找死”俩字: “沟死沟埋,路死路埋,野狗吃了还得个活棺材呢,值了。” 从来都只有杜云歌和薛书雁让别人没话说的份,今天这两人可着实体验了一把被噎回来的感觉了。钟琴眼见着两人无话可说,便放声一笑,随即猛地扑在地上,在门槛边上端端正正、半分折扣也不打地对着杜云歌连磕了仨大响头,那声音实诚得让逢年过节都要去祭拜杜婵娟牌位的杜云歌立刻就感觉到了熟悉的脑门疼。 果不其然,等钟琴抬起头来之后,她的额头上便多了块鸡蛋大小的红斑。然而她却好似没有感觉到什么一样,对杜云歌道: “多谢门主愿伸手搭救。只是我眼下已经是病体残躯了,就算一心想要报效门主,怕是也找不到能用到我的地方。” “惟愿来生结草衔环,涌泉相报,到时候再好生谢过门主的大恩大德罢!” 说完,也不等杜云歌再说些什么,钟琴便踉踉跄跄扶着楼梯扶手走下去了。杜云歌和薛书雁看着她离去之后,互相看了眼对方,杜云歌便道: “师姐,我们这就去外坊如何?” 薛书雁本来想让杜云歌好生歇息一下的来着,因为半夜未眠,杜云歌的眼下已经出现了两抹淡淡的青黛色;杜云歌本来就生得肤若凝脂,便愈发显得她恹恹的,有种神思不属的病中美人的娇弱感了;但是杜云歌也只是看起来气色不太好而已,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严重,便抢先一步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 “我是真不想跟何家庄庄主一同呆在锦城里,总感觉她要搞点什么不好的事情出来,我心慌得很。” 薛书雁略一点头:“既是如此,我们快些查探完毕便走,免得夜长梦多。” 两人一合计,便匆匆用冷水洗了把脸,一同联袂往外坊去了。 外坊这里可不是什么好人家的聚集地。三教九流牛鬼蛇神的什么都有,不过这里的人虽是末流,却倒格外长眼色,一看见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腰间佩着的长剑之后,便匆匆把目光收了回来,就好像再多看一眼就要被活生生剜出眼珠子来一样。 杜云歌生来就在忘忧山上锦衣玉食地娇养着,几乎就没怎么跟这种人打过交道,薛书雁便为她解释道: “正因为他们是末等人,没什么靠山,所以日常行事便要格外小心。” “偶尔遇见个贵人的话,或许还会缠上去赖皮几分,想讹几个钱使唤,毕竟贵人们自恃身份,又居高位,要怡情养性以修身,不会和他们一般见识的;但是如果遇见咱们这样‘以武犯禁’的习江湖人,若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徒,是不会有人愿意来纠缠的。” 两人好容易才打听到了昔日在云二姑娘的帮助下起家、可后来她一死家便败落了下去的夫家所在地。给他们指路的人收了两人的银子之后当即便用牙一咬,确定是真的银子之后便乐了个眉开眼笑,忙不迭地给两人指路: “看见最尽头的那个小破屋了没有?那就是。” 杜云歌当即便皱起了眉。她看的正儿八经的武学典籍不多,对乱七八糟的看着解闷的东西倒颇有心得:“最尽头?这风水不太好吧。” “嘿,可不是嘛。”指路人砸了咂嘴:“不过姑娘想想啊,像这种天天酗酒赌博打老婆的男人能有什么出息?之前能在那里买得起大宅子,还不是因为云二姑娘开源节流,持家有方?这不,云二姑娘一死,她夫家便连个房子都保不住了,不是废物还能是什么呢?” “废物能有个安身立命的地儿就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讲究什么风水呢?” 此时,一旁有人发现杜云歌她们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眼看着这人只是给杜云歌她们指了路便有钱拿,心里痒痒得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财当头,也就顾不得什么当年重案的罪人了,赶紧过来补充道: “要我说,他现在能有这么个小破房子还是因为他女儿看顾着钱呢。这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才能有这么个好老婆和好姑娘?” “只可惜这姑娘命不好。”旁边又凑过来了个衣着稍微整齐干净一些、眉目间都是落拓匪气的络腮胡大汉。他看了看杜云歌和薛书雁腰侧的长剑,终于开口道: “两位姑娘既然都是江湖人士,那一定听说过‘要为天下女子做主’的妙音门吧?” “那小女孩过得是真的惨。既要给她爹看钱,好防着他一不小心就把家里的钱全都拿去喝酒和赌博;又要在她爹醉醺醺回家的时候挨打,上次我看见了,小女孩就是开门的时候动作慢了一点而已,当场就被迎胸一脚踹飞出去了。” “别人家的小姑娘就算不是小千金,至少也能吃饱穿暖的,可是这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没了娘,爹又靠不住,这样下去迟早要被活生生磋磨死不可!” “所以……”这新来的络腮胡大汉一口气说了一大串,间或偷看一下两人的脸色,生怕她们听烦了便拔腿就走,好在杜云歌竟然耐心把他的话给听完了: “两位姑娘要是行走江湖,能看见妙音门的人的话,就帮忙传个话?” 杜云歌奇道:“你们就没试着去妙音门的铺子里求救?” 这话一出,络腮胡大汉便立时就气不打一处来了,忿忿道:“自然去了!然而不管妙音门的人去多少次,那畜生都用一句‘天大地大生养之恩最大’把那些人给堵了回去,也不看看他自己这些年来到底都给了这孩子什么生养之恩!就算有,也全都早早抹平了吧?!” 此人之言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于是杜云歌便想和薛书雁一同前去悄悄查探一番,验证验证到底此人说的是不是真话。 然而两人并肩前去,还没走到那门口呢,就听见从里面传来好一阵摔打锅碗瓢盆的声音,有个因酗酒过多而生的破锣嗓吼得震天响,都让杜云歌的耳朵有点鸣声阵阵了: “你个败家玩意儿——!自打生了你这个赔钱货,我王家香火就断了!又天天一副死眉瞪眼相,装给谁看呢?!” 杜云歌立时便蹙起了眉,熟悉她的人一看就知道,她这是真生气了,而且生气的原因也很简单: 要说死眉瞪眼,还有谁能比得上云暗雪和薛书雁这两人? 结果两人还没推门进去呢,就听见里面有个小姑娘的声音,一字一句地怼了回去: “要说败家的话,明明是你日日夜夜喝酒赌钱花掉的更多,这是其一;你王家香火断了,别只会埋怨女人肚子,真要怪的话也只能怪你自己那玩意儿不争气,这是其二;再者,就这么堆破屋烂瓦的东西,你还想传下去,传给谁?给狗当碗狗都嫌割嘴,给狗住着狗也要嫌漏雨呢——” 杜云歌差点“噗”地一声笑出来。但是她也知道这姑娘虽然说得有理,可是跟一个酗酒过度的人是不能讲理的,要不还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子呢,便赶紧示意薛书雁上前开门劝架。 薛书雁的手刚碰到门,里面那对不像血脉相连的亲人、活像血海深仇的仇人的父女又吵起来了,小女孩过分刻板的声音在一把泼天嘈杂的破锣下竟然格外清晰: “我今天就要打死你这个小贱人!给我站住!” “你王家香火这么珍贵?皇帝老儿对待自家血脉怕是看得都没你紧。你王家香火要是真的珍贵的话,就不会有你这般不像样的登不得台面人了,这是其四,烂泥扶不上墙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薛书雁突然也觉得这未曾谋面的云小姑娘挺有意思的了。 结果两人刚一推门而入,就感觉到什么神似矮脚猫一样的东西从两人腿边相当迅疾地掠了过去,杜云歌再定睛一看,想象中的“失恃孤女被生父打得头破血流浑身青紫浑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的画面完全没有发生,取而代之的是“满院子乱窜的小姑娘不仅首尾俱全竟然还能边跑边斗嘴气人”。 ——不得了。此女将来必成大器。 第73章 领养·二合一 薛书雁眼尖得很, 打眼一看就知道刚刚从她们脚边窜过去的是什么东西: 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矮脚猫,而是个身形瘦小、梳着双髻的小姑娘。 她身上的衣服虽然有些破旧,可也很整洁,与院子正中央那个浑身都散发着过分浓重的酒臭味的酒槽鼻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不是刚刚在门外切实听见了那个男人口口声声叫这小姑娘“败家子”、“赔钱货”, 任谁都不敢相信这两个看起来丁点边都不搭的人竟然真的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女。 那个醉醺醺的男人在看见这两个腰佩长剑的姑娘破门而入之后,当场就被吓得直接醒酒了: “你们是什么人?!” 薛书雁早就眼疾手快地把那个小姑娘给原地抄了起来抱在了怀里,对着这男人言简意赅道: “妙音门要来带你女儿走了。” 妙音门的名气大得很, 哪怕是不习武的江湖外的普通人也会听过她们的名字的,只不过在外人眼里——尤其是对自家妻女不好的男人眼里,这个门派简直就是集合了“有钱超凶蛮不讲理神出鬼没”等一系列词语的人口拐卖中心。 之前此人能够把妙音门的人赶走,完全就是靠着“天大地大生养之恩最大”的这套歪理把人给逼走的。如果杜云歌之前没预料错的话,那么锦城这边的妙音门其实已经被何蓁蓁渗透了, 做事的时候也极有可能不上心,会被这么一套道理逼走也是说得通的。 只可惜这人运气不太好,碰上了杜云歌和薛书雁亲自前来。 杜云歌自打呱呱坠地起,就从来没有她让着别人的份,而薛书雁更不必说了,除去在杜云歌的面前这人还能勉强装得跟什么似的,只要杜云歌一走,她就像是野马去了笼头、被拴着的野狼松了铁链一样,字典里压根就没有“让”这个字,再看她那一脸真正的死眉瞪眼的样子, 也不像是会跟别人讲什么道理的人。 那人一听见薛书雁这么说, 立刻就想把之前的那一套再搬出来:“这是我女儿!你们妙音门没生她没养她, 凭什么带她走——” 薛书雁可不是锦城的那帮妙音门的人。谁都没能看清她的动作,这人就把雁翎刀给直接从腰侧□□了,用锋锐无双的刀尖分毫不差地指着那人眉心,半句话都懒得说,只是冷眼看了他一眼。 就这一眼,别的什么都不用,当场就把这人给吓了个呆若木鸡。 既然有人负责唱白脸,那少不得就要有人负责□□脸了。杜云歌便接了句话上去,柔声道: “既有生养之恩,那少不得要报答的。” “不出三日,妙音门定会送来百两黄金,以示酬谢之意,不知可够?” 百两黄金可不是个小数目。就算这人天天都吃的是山珍海味,一年到头穿的都是绫罗绸缎,也足够他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更何况只是换走一个小姑娘呢? ——只要他不乱花,只要他守得住。 那人一听了杜云歌的话,两眼便精光一闪:这怕是妙音门上面的人来了!要不的话,怎么就能这么轻易地许诺百两黄金?既然妙音门上面的人都来了,那区区百两黄金又怎么够呢? 人心不足蛇吞象。 在这一来一往间,那刚刚还在舌粲莲花跟她爹斗嘴斗得有来有往的小姑娘从来没见过薛书雁这样只是看着别人、就会让人有毛骨悚然的冰冷感的人,立刻就跟她爹一样不说话了,活像被人用冰块把嘴给冻上了似的,只余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骨碌碌地好一番乱转。在听到“妙音门”三个字被翻来覆去地说了不知多少遍之后,立刻就看向了—— 薛书雁身边的杜云歌。 而且还特别给面子地从薛书雁的怀里挣扎出了半边身子,对着杜云歌伸出了双手:“抱!” 杜云歌只一瞥,就知道这绝对是云二姑娘的孩子了,错不了: 看看她脸上那个万年不动的、跟薛书雁都有的拼的表情,就连讨抱抱的时候都没怎么有变化,纹丝不动的,简直跟她那未曾谋面的云姨生得一模一样! 但是这小姑娘又生得着实不差。不仅跟云暗雪有那么几分微妙的相似,而且云暗雪的那种薄唇细眉眉目寡淡的样子可能没怎么连带到她的妹妹云二姑娘身上,连带着云二姑娘的女儿也看上去没那么冷了。虽然她的眉毛还是细细的,嘴唇也薄,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却愣是和云暗雪有了种微妙相似却又截然不同的感觉,是个苍白又清秀的小姑娘。 她生疏地把小姑娘从薛书雁怀里接了过来。 两人在门外偷听的时候,从这姑娘的言辞间就知道这小孩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乖巧性子了,然而她在杜云歌怀里的时候乖得简直就跟个小猫儿似的,要不是两人之前在门外全都听见了那一番斗嘴,怕是都要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或者眼下出现幻觉了。 这还不算,这小姑娘甚至伸手抱住了杜云歌的脖子蹭了蹭,小声道: “谢谢姐姐。” 杜云歌把她往上抱了抱,心想这姑娘怕是还没薛书雁的刀沉呢,看来是真的过得不好,即便能逞唇舌之快,日常的吃穿用度也是受了苛待的,便满怀爱怜地拍了拍她的背: “小姑娘,你叫什么?” “我没有名字。”这位云二姑娘的身后唯一血脉低下头,一板一眼地说: “你救了我,就是我的大恩人了。” “恩人说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又看见云二姑娘的丈夫开始作妖了。他斜眼看着杜云歌怀里的自己亲生女儿,倒不像是在看自家人,反而像是在看什么货物、看什么值钱的传家宝一样,和他之前展现出来的态度截然不同:“区区百两黄金怎么够?!我生她养她这么些年,还要等她给我老了之后送终呢!你们妙音门拿这点钱就要把人带走,可真是强盗买卖!我不干!” 有着比百两黄金还要多的可能性在前,又有和和气气的杜云歌在边上,这人陡然间就有了种错觉: 就算是这些从上面来的、妙音门的大人物,也不过只是些姑娘而已。女人总是格外好说话的。 只要他多哭诉几声,多掉几滴泪,再撒泼打滚闹一闹,她们还不得顾忌着妙音门的面子乖乖给钱? 然而他千算万算,独独算漏了一点: 让杂乱喧嚷的局面平息、好保下面子的方法,除了“给钱息事宁人”这种最常见的做法之外,还有“解决了闹事的人”这个选项。 ——妙音门既然能轻而易举拿得出百两黄金来换一个小姑娘,又怎么会缺钱买他这一条人命呢? 然而就在薛书雁想出手的时候,这次倒是杜云歌先动了! 她单手抱着云小姑娘,另一只手一翻,便抽出了腰间长剑,单手一掷,那柄长剑便直直从那人的侧颈擦了过去,留下了一条长长的、不深不浅的血痕。 这一手露得相当漂亮!要是浅一分的话就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是要是重一分的话,这人怕是早已血如泉涌小命不保了,当即就把这人给吓得呆坐在了地上,抖抖索索的,半天都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你……” 他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最和气、最好相处的姑娘竟然出手最狠!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 然而只有薛书雁知道,杜云歌那是没找好准头。 她站在杜云歌的身侧,自然看得清楚,杜云歌出手的时候其实是瞄着他的发髻去的,然而杜云歌手上功夫不是很精细,力道也不足,准头自然也就偏了那么一下,却又好巧不巧地起到了更大的威慑作用。 真是老天都在帮她。 既然老天都这么给面子了,薛书雁那肯定也要给——或者说,在面对自己的心上人的时候,如此天时地利,她要是不给这个“人和”才不对头——便对着那人冷声道: “再多说,就让你去九泉之下领你的死人财。” 杜云歌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运气这么好,还美滋滋地在心底来了个自我表彰呢,才把小姑娘放到了地上,道: “进屋去收拾一下你的东西,这就要走啦。” 小姑娘听话得很,立刻就噔噔地跑进了屋里,连半炷香的时间都没用,就又跑出来了,怀里只抱了两三件衣服,应该是云二姑娘生前给她做的,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可见这一家人到底有多穷,穷得连个包袱皮都没得。 在路过杜云歌的长剑的时候她停下了脚步,吃力地帮杜云歌把剑一路拖了过来,对杜云歌道: “姐姐,你的东西。” 薛书雁当时就傻眼了。幸好她的脸上表情的自我控制能力修炼到位,要不的话肯定要目瞪口呆得跟那个跌坐在地上的家伙有的一拼: 不得了,这小姑娘贼精!一眼就看出来了谁才是话事的那个! 两人正准备带着小姑娘出门离开这里呢,小姑娘突然就迟疑起来了。杜云歌心道不好,毕竟孩子还小,要是真的被那些“三纲五常”的破玩意儿给迷了脑,想要留下来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最难帮扶的人不是深陷泥潭的可怜人,而是深陷泥潭还在把自己往下送、尤不自知的那些可怜又可恨的人。 结果杜云歌都酝酿了一肚子的劝说的话出来了,这小姑娘倒没说什么“舍不得爹爹”这样的话出来,说的完全是另外一码事: “我有个小姐妹,就住在外面不远处,是个跑马商家的姑娘。” “她和她爹娘一同外出跑商了,我和她约好了,明年元宵的时候一起去看灯的来着……可眼下我要走了,她回来看不见我怎么办呢?能不能让我留个信给她?” 小姑娘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杜云歌的脸色,又补充道:“她识字的,我只留个信,说我走了就是,不说别的。” “有什么不可以的?”杜云歌觉得这小姑娘可真招人疼,便轻轻捏了捏她的脸,柔声道:“你去她们家给她偷偷留个信不就行啦?就说你被妙音门的人带走了,等他日有缘便江湖重逢,岂不两全其美?” 说做就做从来都是妙音门的作风。她们既然说了今天要带这小姑娘走,那么就绝对不会拖延半刻钟的时间,不多时,杜云歌就领着已经洗漱一新、穿着簇新的鹅黄色小袄的小姑娘从一旁的成衣店里出来了,薛书雁跟在两人身后帮她们拿着纸墨笔砚和随手买的点心这些乱七八糟什么都有的东西,打算等回到客栈之后写信,等写好了再让薛书雁送过去。 一行人回到了客栈之后,杜云歌这才想起来这小姑娘还没有名字。之前被小姑娘的生父好一顿胡搅蛮缠给直接搅和忘了,不过眼下想起来也不迟,毕竟起名这种事还是应该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下来的。 于是杜云歌便把小姑娘抱到了自己身边的椅子上,柔声道: “既然你要拜入我妙音门门下,就得取个新名儿。” “我妙音门自上而下,从门主到护法到各地舵主乃至弟子,全都是用诗词起名的。不知你是想跟你生母姓,还是跟你的父亲姓?” 这小姑娘想都不想就道:“我要跟我娘姓云。” “那好。”杜云歌稍一思索,就在纸上写了小半阕词给她: “枕簟溪堂冷欲秋,断云依水晚来收。” “从此以后,你就叫云依水。” 此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薛书雁也开口了。她的语气淡淡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连云依水也能听出点莫名其妙咬牙切齿的味道来: “入我妙音门,从此便生是妙音门的人,死是妙音门的鬼,山下再有什么事,也与你毫无关系了。” 她就是有点看不惯已经改名叫云依水的小女孩和杜云歌挨得太近而已,浑不觉自己这一口莫名其妙的天外飞醋吃的有啥问题,反倒是云依水先一步反应过来了。然而小姑娘还是太小,完全不能领会到薛书雁到底为什么吃醋这个精髓,还以为薛书雁这是告诉她妙音门的规矩呢,内心感激得很,当即便对薛书雁深深一拜: “谢谢姨姨提点,我记住了。” ——等等。 ——你叫她什么?! 杜云歌自觉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了,然而还是当场就傻眼了。她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她和云暗雪还有云二姑娘以及这孩子的辈分之后,眼前顿时一阵发黑: 云依水这姑娘一叫,硬生生把她跟薛书雁叫岔了辈! 想来薛书雁也体会到这一点了。少有人能让薛书雁尝到吃瘪的滋味,云依水一定是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小时候都能这么了不得,等将来长大了肯定能有好一番作为。 杜云歌赶紧跟云依水解释道:“这不是你姨姨。你应该叫她薛师姐,你的姨姨还在忘忧山上等着你回去呢。” 云依水点了点头:“好,多谢姐姐。” 薛书雁有心纠正一下云依水的称呼,不是“姐姐”而是“门主”,但是杜云歌眼下正和云依水一起写那封要留给云依水的玩伴的信,她在这个时候插进去似乎有点不太好,便在心里叹了口气,想: 等将来学武的时候,她可一定要把这姑娘放得离门主远远的,越远越好。 在杜云歌的设想里,云依水和她的玩伴肯定有不少话要说的,但是这姑娘只写了寥寥几行字而已,完全没有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本该有的说不完的话,三言两语解释清楚了便落了款,还在结尾画了个狗尾巴草的标志上去: “好了。” 杜云歌把信给了薛书雁让她出去送之后,闲着没事,便一直在想为什么云依水的作风她越看越眼熟。想了半天之后当场就灵光一闪,险些跳起来: 这不就是个活脱脱的小时候的薛书雁吗?! 说起话来能噎死个人,一板一眼得几乎刻板,行动举止都自我约束得紧,恨不得半点毛病都不让别人挑出来。而且看这姑娘在院子里的好一阵乱窜,估计也是个习武天才,光看她在没人教导的情况下都能自己练出一套用来逃跑的轻功就知道了。 这样性格的人其实很苦的。 杜云歌轻轻摸了摸云依水又细又软、甚至还有点隐隐发黄的头发,心头便好一阵发愁: 忘忧山上可千万别再来第三座冰山了。遭不住,真的遭不住。怎么就没个和气点的小姑娘来中和一下呢?要是云依水的小伙伴能受得了她的话,肯定是个好性儿的人,真可惜人家父母俱全,家境也不错,没得必要非要上忘忧山来,要不的话还能拐来给云依水做个伴儿呢。 就像她打小就有了薛书雁这个伴儿一样,那该多好? 只是世事从来难两全。 ——然而此时的杜云歌还不知道的是,忘忧山上岂止要迎来第三座冰山,还要迎来第四座。 杜云歌因为前一晚都没怎么睡好,所以在教完云依水写信和写自己的名字之后,便迷迷糊糊地伏在桌子上开始打盹了。在陷入梦乡之前她还记得把一路买的点心给了云依水,嘱咐道: “要是太久没吃东西了,就别吃太多,会肚子痛的。” 她困倦得很,最多也只能坚持到这里了。等看见云依水乖巧地点了头之后,她便彻底地放下了心,随即便一头扎进梦乡中了。 杜云歌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梦了。就好像这些梦境是在指引着她把上辈子未能解开的谜题一一解谜一样,等到她掌握了未曾掌握过的那些事情的真相之后,便再也不会做相关的梦了。就好像在知道了“妙音门内有叛徒”、“乌扎卡族的圣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之后,那些相关的故事便从此销声匿迹,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半分。 然而今天,就在明晃晃的大日头下,在锦城的一家小客栈的半新不旧的桌子上,杜云歌梦见了一件事。 一件她自己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的事情。 梦里的她依然穿着那身嫁衣,一看就是比武招亲大会前的影像,就不知道这是上辈子的梦还是这辈子的了,不过按照这些梦境的架势,应该是上辈子的旧事。 果不其然,在梦里她只是和凤城春说了几句喜庆话就上高台去了,不管杜云歌怎么努力,她压根就没能把“我不想嫁”这样的话说出口,看来这定是上辈子的事无疑了。 身在高处、重活一遭的杜云歌这次看得分明,台下虽然说闹哄哄、挤挤攘攘的,但是分明已经混了不少何家庄的人进去,而一身红衣的何蓁蓁还在那里整理龙骨鞭呢,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之后,便似笑非笑一挑眉,对她飞了个眼波过去。 好看是肯定好看的,媚得简直跟个修炼千年成了精的狐狸似的,然而一想到这样的皮相下藏着的究竟是怎样的蛇蝎心肠,杜云歌就一瞬间觉得胃里冰凉得很,简直都要吐出来了。 然而看周围人的神色,似乎她并不是这么表现的,依然在忠实地还原着上辈子那所谓的“一见钟情”,凤城春看上去担忧得很,然而双唇嗫嚅了几下,却也终究什么都没说,只是很勉强地对杜云歌笑笑,低声道: “门主喜欢就好。” 杜云歌从她眼睛里看到的自己,却是个满脸通红、一看就是动了心的傻子的样子。而众所周知,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傻子是听不进外人劝的。 ——在杜云歌的回忆里,这段时间应该没有别的什么事了,就是她和何蓁蓁眉来眼去了大半晚上,周围的人也全都识相,自然不会去给妙音门门主看上的人添堵,于是何蓁蓁便有了“力战群雄抱得美人归”的美谈,虽说这美谈也有可能是何家庄自己的人为了造势而传出去的就是了。 但是按这段时间的经历来看,杜云歌的梦可从来不会随便做的。要么补全了她失去的记忆,要么让她看见了上辈子她的身后事,让她明白了不少东西,也就是说,这个比武招亲的梦里,肯定有什么东西是她上辈子没能注意到、但是却又和她的生死息息相关的。 而这个梦境果然没有辜负杜云歌的殷殷期盼。 就在她僵在椅子上,等着这个梦境最关键的那部分来临的时候,薛书雁的声音在她身侧响起来了: “云歌。” “你觉得狼牙好看么?” 第74章 大悟 薛书雁的声音本来就不是很大, 就好像无意间随便问了个不相关的问题一样, 再加上她的语气很平平,不显山不露水的, 一下子就被台下轰然响起的叫好声给淹没了。 要不是杜云歌知道自己身在梦里,肯定要知道一些平时她不可能知道的东西所以一直在全身心地注意着周围的动静的话, 绝对就要把这句话给错过去了。 果然杜云歌感觉到自己脸上的笑容稍微缓了缓——应该是梦中上辈子的她听见了薛书雁说的话, 但是没听清她到底说了什么——满怀疑惑地开口问道: “师姐, 你刚刚说什么?” 杜云歌敢保证她的记忆里完全没有这一段!然而越是回忆, 杜云歌的脸色就越不好看了, 心里也虚得很: 她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只记得何蓁蓁在比武招亲大会上先用美色诱惑了她,然后又打败了所有人, 有了光明正大迎娶她的机会,至于周围人的神色和言行举止,她还真没怎么注意。 薛书雁本来想再说一遍的来着。毕竟按照她的性格, 别人想让她把同一句话重复两次, 那真是别说门了,半扇窗户都不会有的;但是如果是杜云歌这么要求的, 别说区区再说一遍, 就算是让她说上了千八百遍都没问题。 然而就在薛书雁刚刚张口, 准备把刚刚那句话再说一遍的时候,秋月满却在旁边率先开口了。她指着台下一身红衣的何蓁蓁对凤城春道: “春姐你看, 这是不是就是那个什么……何家庄的庄主来着?我听说何家庄起家的时候可不太体面呢, 这样真的行吗?” 凤城春也担忧得很, 但是她还是问了杜云歌的意思:“门主觉得怎样?” 秋月满赶紧笑道:“门主还跟个小孩儿似的呢,真的要问门主么?” ——这一打岔,便让薛书雁成功地把刚刚的那句问话吞进了肚子里,连带着杜云歌也忘了薛书雁刚刚说过什么话了。 当时的杜云歌立刻就不服气了。不过也可以理解,这就像是在盈盈腰肢不堪一握的楚腰美人面前说“你胖了”、在随便一个年轻人的面前问“你是不是不行”、在已然到了知天命之年的人面前说“你秃了”一个道理。 于是不服气的杜云歌想都不想地就指着下面擂台上那一身红衣的何蓁蓁半迷糊半赌气地道: “我觉得好!我觉得可以!” ——然而眼下这个清醒的杜云歌怔了怔,却只想笑,却又不知道怎么笑好。 她觉得不好,很不好。 本来就是赌气的话,可没想到真被人当了真,随后便是无论如何都拉不回来的一大段下坡路,再也没有了半点回光返照的可能。 但是在踏上这条死路之前,原来有不止一个人担心过她,还试图救过她,也就足够了。 只是薛书雁的那句话未免也太让人在意了!杜云歌一心盼着这个梦境赶紧结束,甚至都试过在梦里掐自己的手、跟自己说“快醒来”、故意想一些和梦境完全冲突的事情,可算是什么办法都试了一遍,然而并没有任何的作用,她依然要身穿嫁衣地坐在高台上,看着已然清明、绝对不会重蹈覆辙的自己把这场梦给好生做完。 既然醒不过来,那就在梦里思考算了。于是杜云歌表面上依然端坐在高台上,然而她的内心里其实已经把薛书雁的那句话给想了个千八百变了,几乎都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拆开研究了: 这是什么意思?薛师姐问的的确是那个“狼牙”没错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岂不是胡人的定情信物?……不不不,也有可能是师姐突然想去齐鲁之地的琅琊玩耍呢?! ——算了,这个说法她自己都不信。 杜云歌强行说服自己“这不是我想的那回事”失败之后反而冷静下来了:师姐为什么会突然想把狼牙给我呢?按照师姐的性子,她必不可能只是随口一问便了事,更不可能是为了救我才情急之下这么说的。 ——除非她一开始就…… 就什么?杜云歌已经不敢细想了。 在这神思恍惚、梦里作客的关键时刻,杜云歌不知为何却恍了神。 能在梦里恍神,也算是本事了。 她想起了遥远的乌扎卡族里,在冲天的烈焰与火光中殉情的阿施与云守义;想起了钟琴夜夜在云二姑娘灵堂前弹的那一首《长门怨》,好一句“平生心绪无人识”,翻来覆去直至喑哑,却倒也至死不悔。 再往前推一点,她想起了薛书雁在上比武招亲擂台之时那深深的一眼与极细微的欢喜;还有两人并肩赏花之时的那一句“来年花更好,便再与你同看”;薛书雁无数次地谢绝过她的报答,说她又不求什么回报;来来回回兜兜转转,最后竟然定格在那重生之后的第一个梦里: 浑身血迹的薛书雁拼着走火入魔,也要星夜疾驰千里来赶她的头七。 杜云歌浑身一个激灵,钟琴告别之时的那句话便宛如议事厅里响起的震彻山谷的青铜钟、九天之上隆隆作响的神雷一样,一字一句都狠狠地砸了下来,不知是钟琴自己的那一份余音犹存的真心还是薛书雁的那一份赤诚与决绝——也有可能都有,旁敲侧击与单刀直入双双联手,生生把她最后的那一点心理阴影给砸了个粉碎: “那人一走,就好像把我的命也分走了一半似的,哪里还有什么‘以后’可言呢?” 就算是中原武林中的翘楚薛书雁,在走火入魔之后,也是活不了多久的。 ——可是钟琴当年也直接在云二姑娘的灵台前哭得咯血、当即便走火入魔了,为什么还能活这么久? 因为她心头还有个未尽的执念吊着,就是这个执念,才让她苟延残喘、从阎王爷的指头缝里又偷到了这么多年。等杜云歌一来,钟琴当即便呈现出了油尽灯枯之象,便是那口气散去了,就算大罗金仙降临、华佗扁鹊再世,怕是也续不上这一口气了。 那么……成功把杜云歌的灵位送回忘忧山的薛书雁呢?她又能活多久? ——一想到薛书雁有可能命不久矣,杜云歌当即就被惊出了一身冷汗,当场就从桌子上坐起来了。 可真奇怪,明明之前都试过那么多方法了,可就是不管用,怎么眼下一下子就醒了呢? 然而等杜云歌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客栈里了: 眼下她正置身于一座地牢里。 不过这间地牢可比何家庄的脏兮兮阴森森的地牢干净多了,甚至还有个不大不小的窗户,从那里都能看见外面的满天星斗。如果眼下是白天的话,阳光就会正好照射进来,怪不得这里没有霉味。 不是杜云歌吹,她对地牢——至少何家庄的那种正儿八经的地牢知之甚深,因此她一看就知道,这不光不是何家庄的风格,而且更有可能是妙音门的风格: 因为只有妙音门才会从来都不考虑地牢、镣铐、审讯室这些血淋淋的与“背叛”相关的东西。 这个从起家开始到现在,就一直贯彻着过分理想化门规的门派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好容易有个地方的舵主会想起这方面的事情,也不会专门去搞一个地牢,最多也就是像这个地牢一样,干脆用本来就用于居住的地下室改一下就是了,这样的地牢不管是通风还是光照,都比专门用来关人和折磨人的地牢来的要好。 杜云歌略微活动了一下四肢,就感觉关节处传来了剧烈的疼痛,想来是有人专门卸掉了她的关节,好让本来就武功并不是很精深的她插翅难逃。 既然囚犯已经准备好了,那么抖威风的人也该登场了。否则时隔太久,囚犯已经疲倦到不会挣扎的地步的话,那可就没有意思了。 果然,就在杜云歌闭上眼睛开始安安静静数羊之后,还没数到一百只呢,就听见了一个相当耳熟的、她刚刚在梦里还见过的人的声音: “杜门主,好久不见了。” 杜云歌睁开眼之后,发现出现在她面前的果然是何蓁蓁,便点点头又摇摇头,诚恳道:“明明几天前还见过呢,何庄主要是不记得了的话,我可以提醒你一下,你前几天还有从我所居住的客栈楼下经过,眼下又何必这么客气?” 万万没想到杜云歌竟然不哭不闹甚至还能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何蓁蓁当场就愣住了。她深吸一口气,觉得谈话节奏绝对不能被杜云歌带走,便干脆不理她了,自顾自道: “你让我等得好苦,我可算逮到你落单的时机了!” “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小半辈子——” “不。”杜云歌轻声道:“你等了一辈子。” 何蓁蓁被杜云歌的突发之言完全搞懵了: “什么?!” “你不是想等我落单么?”杜云歌叹了口气,一瞬间她对何蓁蓁、以及对何蓁蓁代表的死亡的恐惧全都远去了,因为当她经历过了太多的事情、也变成了个可以布局和破别人局的人的时候,对这些东西也就不会害怕了: “看来何庄主是真的想置我于死地啊,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好多年了吧?” 何蓁蓁冷笑道:“是又如何?” 正在她准备发表一下她是如何筹划又如何布局又如何等到这个薛书雁不在杜云歌身边的天赐良机的时候,杜云歌突然笑出了声: “不如何。” “只是我的意思是,如果何庄主你马上就要死了的话了,这就不算小半辈子了,就算一辈子了。” 第75章 死擂 何蓁蓁一开始还着实被杜云歌的这番话惊了一下子:“你说什么?!” 可后来她一想, 薛书雁已经重病在身,眼下估计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等死呢,信息确凿,就算杜云歌有顶破天的本事, 也不能从这地牢中突围而出,眼下无非就是死鸭子嘴硬罢了,便冷笑道: “杜门主别的本事没有,说大话的本事倒是有不少。” “我倒想看看你要如何从这里插翅而飞——” “何蓁蓁。”杜云歌突然出声叫了她的名字, 问道: “你我之间究竟有怎样不死不休的怨恨?” 她从来没这么直接地叫过何蓁蓁的名字, 当然何蓁蓁也没有叫过她杜云歌,至少这辈子是这样的。在没能如愿赢下比武招亲之后, 何蓁蓁也失去了最后一点能够亲近杜云歌的机会, 自然也就只能客客气气地跟她互称“庄主门主”这样生疏又拘礼的称呼了。 然而眼下,就算她叫了何蓁蓁的名字, 也没有任何讨饶或者服软的情绪掺杂在里面,倒像是要做什么最后的诀别似的。 何蓁蓁被突然这么一叫,整个人都愣住了, 随即从她的脸上泛出了满满的极为真实的、不掺半点假的恶意。也同样叫了杜云歌的名字,只不过更为咬牙切齿一点就是了: “杜云歌。” “你竟然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她双目赤红地扑到了铁栅栏上,狠狠地抓着栏杆摇晃, 要是杜云歌没能及时抽身躲避的话, 怕不是要被恨不得把整张脸都塞进来的何蓁蓁给生生咬下一块皮肉来: “你怎么不去问问你那好母亲杜婵娟!” “呃, 如此说来我也真想去问问她。”杜云歌抬眼, 看着秦珊珊, 缓声道: “我也想去问问我那早已作古的母亲,为什么要在春夏秋冬四大护法里塞进去一个你们何家庄的人。” 本来还在疯狂大笑着摇晃铁栅栏的何蓁蓁顿时就像是被人点了周身的穴道一样,整个人都僵在原地了,这使得她狰狞的面部表情更为骇人了,和强忍着周身疼痛端坐在地牢中、面色平静无波无澜的杜云歌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对比。 半晌之后,何蓁蓁才率先开了口,然而这下她说话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之下那种得意洋洋、气焰嚣张的架势,倒是她自己先有点心虚起来了,冷笑道: “怎么,你们妙音门内讧了么?真可怜,内讧了就要找外人来顶锅。你在说什么呢,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何蓁蓁。”杜云歌又叫了一遍她的名字,直视着她的双眼,一字一句道: “不管你用什么理由与我作对,我都可怜你。” 何蓁蓁本来已经因为些许的心虚而冷静下来的情绪陡然间又被这一句话给轻易调动起来了,她又扑在了铁栅栏上,目眦欲裂地看着杜云歌: “就凭你?杜云歌,就凭只长了一张好看的脸的你,也配——” 她话还没说完呢,就听见轰然一声巨响,有人从外面直接劲力外放,强行把地牢入口处的门给炸开了。微凉的夜风陡然间吹拂了进来,而比夜风要更快一步抵达的,是薛书雁凌厉的刀风! 何蓁蓁在听到那一声巨响的时候便心知不好,飞速往旁边退去,然而因为她武功终究要稍逊那么一筹,即便在生死关头,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潜力,却也被薛书雁的雁翎刀给直接对穿了半个肩膀,刹那间喷涌而出的鲜血就染红了她的半边衣裳。 既然这边的手用不得了,便换一只手就是,于是何蓁蓁别过手去就想从腰间抽出龙骨鞭,然而薛书雁根本就没有跟她缠斗的意思,又把手里的雁翎刀往外送了送。这把刀便和杜云歌白日里去接云依水的时候扔出去的剑一样,当即就“噌”地一声,把何蓁蓁死死钉在了墙上,刀尖还发出了没入土石才会有的铮鸣声响! 薛书雁连去何蓁蓁的身边拿钥匙的意思都没有,走到铁栅栏面前,双手一用力,精铁打造的铁栅栏便被掰弯了,正好留出了一个可供一人出入的小口。她进去为杜云歌把四肢接了起来,杜云歌这才出了地牢,对何蓁蓁笑了笑,补完了因薛书雁破门而入,所以何蓁蓁没能说完的半句话: “眼下既已如此,我想……何庄主,我还是配可怜你的。” 何蓁蓁狼狈地挣扎了几下,发现那把雁翎刀把她钉得实在太严实了,便恶狠狠地盯着杜云歌,心有不甘道: “你无非就是借了有条好狗的便宜!单打独斗的话,杜门主,你赢不过我!” “甚好。”杜云歌笑了笑:“我就等你这句话。” 外面已经有隐隐的嘈杂声传来了,刚刚薛书雁强行破门的那一声委实骇人得很,只要不是个聋子就能听得见。杜云歌看也不看何蓁蓁,便往上走去,对薛书雁嘱咐道: “师姐,给她把刀拔了,再上点药,然后好生看住她,别让她跑了。” 薛书雁依言行事的时候,杜云歌已经走到地面上了。锦城这边的生意布局妙得很,各武林门派的生意倒是都聚集在一起了,据说这样也方便管理,因此聚集前来的倒也都是各门派的人。 杜云歌往周围看了一圈,发现在这边做生意的、有头有脸的人基本上都来了,便长身一揖,道: “见过诸位。我是妙音门门主杜云歌。” “今夜有突发之事,情急之下闹了点动静出来,扰到各位了,我特地来给大家陪个不是。” 这些人里面有不少是在那一次的比武招亲大会上见过杜云歌的,有一些没见过杜云歌的真人,却也听说过她的美名,今次一见,倒也有名不虚传之感;而且妙音门家大业大的不好惹,就算深夜被扰了清梦,连人家一派之主都亲自道歉了,他们也不得不纷纷摆手,客气道: “见过杜门主,杜门主客气了。” “是有什么歹徒来袭吗?” “杜门主要是需要帮忙的话,尽管开口便是!” “确有一事需要诸位帮忙。”杜云歌笑了笑,正好这时,何蓁蓁也被薛书雁从地牢里押了出来,她便问道: “何庄主。你何家庄先往我妙音门内安插内奸,试图从内部毁掉我派百年大业,请问是还是不是?” 在杜云歌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薛书雁便放开了手,后退一步,好让周围的人看见自己并没有威胁她。何蓁蓁刚一出来就看见了这么多人,自己就先懵了,再加上做贼心虚,又被杜云歌这么一针见血地紧紧逼问,便下意识地答道: “是。” 周围的人群里便陡然间炸开了一阵窃窃私语声: “这是怎么回事?!” “我倒是听说过……妙音门秦淮那边的生意好像被何家庄给搅了,但我没想到这么严重。” “杜门主难不成是想让我们帮她对付何家庄?这怕是使不得吧……” 杜云歌又问道: “何庄主。你趁着我劳累过度入眠之时,把我绑到这个早就和你勾结在了一起的妙音门据点,卸了我的四肢关节,想置我于死地,请问是还是不是?” 她举高了手,轻轻一抖,衣袖便滑落了下来,露出了那截腕子上青紫的两道手印。武学流派百家争鸣,各有各的妙处,各有各的特点,周围人只一看便能认出这正是何家庄的手法,而且还是在一人昏迷不醒的时候做的,否则不会有如此重的痕迹。 这样一来,之前他们的五分的信便变成了七分,何蓁蓁一看大势已去,便也隐隐猜到杜云歌想干什么了,便冷笑道: “是又如何?成王败寇,我认了!” “甚好甚好,那么何庄主刚刚在地牢里说,要与我单打独斗,定能赢过我,何庄主也一定不会忘的。”杜云歌抚掌笑道: “既然如此,我便与何庄主定下生死令,于三天之后在锦城立起擂台,签下生死状,以命相搏,如何?” ——打生死擂的话,需要有至少十个完全不同、且不包含打擂双方所归属的门派派人来坐在擂台四周见证,见证生死自负的同时,也防止有人在生死擂上偷耍小花招。 毕竟普通的擂台耍小花招的话,无非就是一个输和赢的区别;但是如果生死擂上耍花招的话,可能就是生死之隔了,所以一定要有人在旁边看着,还一定要从不同方位、在四面八方都有人看着,才能杜绝耍赖的可能。 周围的武林人士也终于知道了杜云歌这是要干什么,便争先恐后开口道: “门主放心,此等大奸大恶之人,哪怕你就在这里把她格杀了,也是便宜她!” “是啊是啊,杜门主何必跟这种贼人起家的草寇一般见识?” 杜云歌把双手拢在了袖子里,柔声道: “我妙音门自创立以来,说的便是‘要为天下女子讨公道’,以善立身,克己守礼,仁义待人。今次纵然遇上此等恶徒,也短短不会以理欺人,定要她——”她看了看一旁被薛书雁塞上了嘴的何蓁蓁,笑道: “——输得心服口服才是。” 何蓁蓁的内心是崩溃的。她在回答完了第二个杜云歌的问题之后,明明她想把当年妙音门和何家庄的破事全都抖出来的,然而薛书雁眼疾手快地就堵住了她的嘴,噎得她直翻白眼;而既然她都承认了自己的这些恶劣行径,那么薛书雁再怎么过分,别人也不会多理她一下的,直让何蓁蓁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气得差点就当场去世了。 ……可能当场去世还会好一点,就不用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唾骂和鄙弃了。 众人被杜云歌这一番话说得那叫一个感动,纷纷道: “杜门主此等气量,真乃吾等不能及也。” “如果要打生死擂的话,我等定会飞鸽传书告知山门长辈,请他们前来观战,给杜门主一个公道!” 峨眉派的弟子率先开口了:“我们峨眉派一定会派人来看的,绝不能让何家庄的人们诬赖杜门主!” 既然有人开了这个蹚浑水的头,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便容易多了:“武当派愿为门主守擂!” 峨眉武当妙音门,这三个门派可都不是什么小门小派,这样一来,倒显得不参与这场生死擂的门派就算不上什么大派一样,本来就愿意帮忙的人们更是忙不迭地开口表忠心,生怕被别的门派给抢了先去: “崆峒派愿为门主主持公道,请门主放心!” “阿弥陀佛。少林派念慈禅师在此,十八罗汉之首愿为门主主持公道。” “百花谷愿助妙音门一臂之力。” “川蜀唐门在此,请杜门主放心,锦城本来就是我们的地盘,还没人能在我们这里撒野,就算是山贼土匪起家的何家庄也不行。” 不一会儿,这局从一开头就是杜云歌与妙音门占据了制高点的生死擂就凑齐了十个门派,还个个都是中原武林中响当当的狠角色,和别的那种小打小闹的擂台不一样,这次是真真的以命相搏。 众人中有来自百花谷的博学风雅之士,有随身携带笔墨和纸张的习惯,在火把的照耀下,他不一会儿便写好了生死状,在让周围人过目之后便拿来让杜云歌与何蓁蓁二人签字画押按手印。 何蓁蓁心下发急得很:要是她此时再不说的话,以后可就真的没有再说的机会了!因为生死擂上是不能说话的,以免有人借着言语便宜扰乱对手心防,而等到今晚过去之后,按照峨眉派的这个八卦传播速度,最晚明天的这个时候,何家庄便要在全江湖的名声都臭掉了! 然而她还是没能说出半句话来,因为薛书雁又把塞她嘴的布团往她嘴里怼了一下,险些就让她给吞下去噎死了。 何蓁蓁:……等等。我觉得势头不对。我想反悔。 ※※※※※※※※※※※※※※※※※※※※ 【小剧场】 铁栅栏:看我 妖娆弯曲的身姿 我似乎在 暗示着 什么哟 第76章 了断·二合一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八卦消息最灵通、传递速度也最快的峨眉派的帮助下, “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与何家庄庄主何蓁蓁要在十大门派的见证下于锦城打生死擂”这件事简直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从锦城传了出去;和这个消息一同传出去的, 还有何蓁蓁那已经完全臭掉了的名声, 连带着本来就不怎么受人待见的何家庄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也愈发束手束脚、施展不开了。 江湖中人最讲究一个“义”字。正是因为习武之人侠义当头, 所以才会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会有锄强扶弱,所以在何家庄的阴谋败露之后,这个名声本来就不是很好的门派在短短数天之内就变成了眼下这幅“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架势, 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以说在这次的生死擂里,妙音门不管什么都占得了先机,让何家庄是有苦说不出: 毕竟先撩者贱。 眼下江湖中人人的口径都像是统一过了似的,半句何家庄的好话都没有,吹起妙音门来那叫一个不遗余力:明明是何家庄不义在先, 但是妙音门门主却还如此宽宏大量, 给了何蓁蓁一个生死擂的机会,何等高义!真不愧是仁义待人的妙音门,我等自愧弗如、自愧弗如啊! 杜云歌:……我不是,不是我,我没有。 就连何家庄的人们也觉得有点没头没脸的。除去很少几位留在何家庄时日已久、培养出了深厚感情的老人之外, 凡是有点心气和自尊的何家庄的、能走的门人便早早就递了请辞信走了个干干净净, 走不掉的内门弟子也对这次生死擂完全没有什么积极性了。偌大一个千百人的何家庄,竟然连凑齐一支去锦城观看生死擂的队伍都险些凑不起来, 最后还是庄里的老人们拉下老脸来狠狠卖了一把人情, 才让些许顾念旧情的门人勉强答应了走这一趟。 ——和之前那么多人都能混进妙音门、还在人家门主的比武招亲擂台下散步流言的曾经的盛况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然而他们心知肚明的是, 就算走了这一趟,就算何蓁蓁能够赢下生死擂,何家庄的名声也算是永远臭掉了,再也回不到以前的那种情况了。 这让何蓁蓁的心里也越发地没有了底。她捉到杜云歌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探了她身体里的真气流转状况,在发现并没有任何长进之后就放心了,可谁知杜云歌不仅要和她真正地来一场单打独斗,竟然还要打生死擂?!死鸭子嘴硬也没有这么个嘴硬法的吧? 跟眼下正在各大门派的齐心协力看守下食不下咽卧不能眠的何蓁蓁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杜云歌的悠闲。她在让薛书雁出去送信的时候就考虑到“何蓁蓁会趁着薛书雁不在把她绑走”这一点了,所以身上早早就带了引路香,然而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薛书雁竟然到得比她们计划中的要早不少,让她少遭了不少罪,这就让杜云歌很是好奇了: “师姐是怎么知道我在那里的?引路蝶本不应该有这么快的才是。” 薛书雁解释道:“我按照你的计划出去送信,又拖延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就看见你果然不见了。正准备用引路蝶去找你呢,云依水就告诉了我你的去向。” 这样的话倒也说得通,毕竟双重提示之下的寻人绝对比单纯用引路蝶寻人来得要快…… 等等。 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杜云歌当即便狠狠惊了一下:“云依水?!她怎么会还在房间里?!” 她明明回房间之前对客栈侍女千叮咛万嘱咐过,等她上去一小会儿就赶紧把这小姑娘领去后院玩,要不丧心病狂的何蓁蓁会不会把所有的目击者都杀人灭口还真说不准。她布局的时候不会考虑怎样最大效率地完成自己的目标,只会想着如何最大效率地保全身边所有人—— 可为什么云依水竟然还会在房间里?! 薛书雁道:“何蓁蓁上来的时候是走的正门,被在后院玩的云依水看见了。” 剩下的事情发展过程就算薛书雁不用细说,杜云歌也能明白了: 何蓁蓁素来有身穿红衣的习惯,这一身火也似的红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位置都相当显眼,更别提大白天的在屋顶上窜来窜去的了;再加上她的轻功又没有薛书雁这么好,要是想在白天来带走人的话——万一晚上薛书雁回来了怎么办,病中的老虎也是老虎——就只能走正门,说些什么“我是她们的朋友”这样的鬼话来让客栈人放她进去。 而走正门进来的何蓁蓁不知为何被云依水第一时间就怀疑上了,于是这个刚刚进了妙音门、甚至还没来得及正式敬过拜师茶的小姑娘就偷偷上楼去了,甚至不知用什么办法骗过了何蓁蓁,让她对这个怕还没有她腰高的小姑娘网开一面,可谓慷慨地给了她一条生路。 所以云依水到底采用了什么办法从何蓁蓁的手下捡了条命?就她那点自己摸索出来、完全不成体系的三脚猫功夫,用来从她的酒鬼生父的拳脚之下逃命还行,跟何蓁蓁对上,那简直就跟找死没什么两样: 何蓁蓁绝对不可能容忍任何人拆穿她的计划,而一个竟然会轻功、还疑似与妙音门关系匪浅的小姑娘绝对是个大变数,万万不能留她活口! 可为什么云依水竟然活下来了、还能把情报传给薛书雁?! 杜云歌回到客栈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云依水给上上下下好生检查了一遍,在确定了真的没有任何内外伤、何蓁蓁果然对她留了手之后,百思不得其解的她不得不询问云依水这是怎么回事。云依水想了想之后,立刻就摆了个眼歪鼻斜流口水的表情给杜云歌看: “我会装傻。” 杜云歌看着在这种状态下,从云依水嘴角流下来的口水滴滴答答不一会儿就把她的上衣前襟给浸湿了一大块,突然就有点理解当时的何蓁蓁在想啥了: 好一个傻姑娘。 ——上辈子就是靠着装疯卖傻讨了个痛快死的杜云歌一瞬间醍醐灌顶,只觉云依水实在厉害得很: 对于这样的傻子,何蓁蓁从来都只有一种态度,不耐烦。只要不刻意装完傻去招惹她的话,何蓁蓁绝对会嫌杀傻子脏手的! 而却这姑娘装傻装得极为神似那些无家可归疯疯癫癫的傻子。在旁边目睹了这个原本尚且称得上“清秀可爱”的小姑娘瞬间变成了这幅鬼样子的全过程的薛书雁也不得不为此折服,真的,就算让这让她来,估计也没法演得这么入戏。 终于把所有的前因后果都弄明白了的杜云歌:……不得了。这孩子将来肯定是个人才。 三天过后,所有说好了要为这场生死擂做见证的各门派的人全都快马加鞭紧赶慢赶到齐了。杜云歌甚至看到了年岁已高的峨眉掌门亲自前来,跟她一同到来的,还有武当掌门、唐门老太太这样的各门派的当家人,显然不仅仅是要来看一场简单的生死擂的。 老人们活得久一些,看事情的时候也就会更全面、更长远一点: 眼下何家庄已经失了“义”字在先,数十年间,只要何家庄没能有什么后起之秀做点类似于当年的杜抱琴单挑武林泰斗这样争气的大事出来的话,这个门派基本上就算是彻底倒了;何家庄本来就没什么武学家底在,眼下人心涣散,有点出息的可造之材就不会往这个大火坑里跳,约等于把上面那条唯一可能的复起之路给堵了个严严实实。 只要杜云歌能够在这场生死擂中展现出一定的实力、只要她能够赢下这场生死擂,那么已有理在先的妙音门,自然就要风头大盛;本就名声极佳的妙音门风头大盛之后,自然会有各方英杰来投,就算妙音门只收女子,也能收不少呢,也就不用像之前那样苦苦等待外人来投奔了。 说得再长远一点的话,如果妙音门门主杜云歌能够在这场生死擂中展现出超群的实力的话,那简直就是在给她们自己的那块已经隐隐有成型之势的“天下第一门”的金字招牌上又加了块金砖上去,若假以时日,只要妙音门传承不断,便绝对可以成为真正的、当年杜抱琴扬言过要成为的天下第一门! ——真是一石多鸟的好计谋,就不知道这个方法是谁想出来的。 妙音门与峨眉派交好已经是中原武林中不算秘密的小常识了,眼下这生死擂的消息一传出去,峨眉派的弟子们便从上到下接受了好一番无差别的问询洗礼,然而她们也一问三不知,茫然得很: 什么,生死擂?谁和谁?啊,你说妙音门的杜门主啊,那叫一个和气温柔善良体贴,能跟什么人结仇的话,肯定是对面的问题!什么,是何家庄?那简直太正常了,毕竟何家庄本来就出身不好。不是我们私下说人坏话呀,我们看何家庄庄主她那眼神儿就不对!一点正气也没有。 ——然后就什么都问不出来了。接下来的话题只会在何家庄历代的恩怨情仇这些无关紧要的八卦琐事上一路狂奔下去,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这个在八卦之源峨眉弟子们的带领下愈发跑偏的话题。 于是未能从峨眉弟子那里打听到足够消息的各家弟子只能纷纷把一无所获的事实报了上去,因此各大门派的掌门教主之类的重量级人物便终于不得不亲自出马,来看生死擂的同时向峨眉打听情报了。 他们想知道的事情只有一样,那就是妙音门门主杜云歌眼下的武艺进境究竟如何?! 他们才不信什么见鬼的“妙音门门主不擅武艺”这样的十八线小道消息呢。君不见妙音门春护法凤城春,是实打实的不擅武艺,但是要是让人去和她对战的话,怕是就算能赢下凤城春,也讨不到什么好,只能两败俱伤,毕竟那可是“虽不擅武但可制天下所有习武之人”的凤城春! ——不擅武是真的,能出手就把人给制住也是真的,这就是武学典籍的力量。 杜云歌身为凤城春的徒弟的同时,又有妙音门中武艺超群的冬护法云暗雪做老师,那么她的武学造诣究竟到了怎样的程度,就是个令人十分细思极恐的话题了。任谁都不会信那种小道消息的,谁信谁傻瓜。 峨眉弟子:……你们为什么偶尔就不能相信一下小道消息呢。真是想太多了。想太多害死人。 峨眉掌门对那些纷纷向她发出或明或暗的问题的各派之主微微一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缓声道:“各位稍安勿躁。今天大家既然都是来替杜门主主持公道的,那自然可以好生观察一下杜门主的身手,又何必急在一时呢?” 她的话说得那叫一个有理有据,把所有人的问话全都堵了回去,噎得人只能暗暗垂首顿足,无语含泪问苍天: 这可是个说亲的好时候!要是在生死擂之后再去说亲,岂不是有抱大腿之嫌,怎么及得上在打擂台之前就去提亲来得真心诚意! 但是如果贸然去提亲的话,要是杜云歌实力不够,让各家女儿守了望门寡、让各派儿郎提前背了个“克妻”的坏名头,那就糟了,所以一定要提前打听下才可以。 ——所以峨眉派为什么偏偏在要用得上她们的八卦的时候不八卦了!真真急死个人! 峨眉掌门:呵呵。 锦城是唐门的地盘,这个擅长机关和用毒的门派在搭擂台的时候格外用心,最后搭出来的擂台长宽都有将近十丈,比杜云歌比武招亲的擂台都要大出一圈来,可以说很给妙音门面子了。 何蓁蓁和杜云歌同时入场的时候,远处陡然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的声音,然而即便隔了这么远,类似于“武林败类”、“何家庄小人”这样的词语还是像长了眼一样往何蓁蓁的耳朵里钻去了。这些鄙弃的话语使得她站上擂台的时候还面色惨白,简直不敢相信为什么之前还风风光光、险些就能搞垮妙音门的自己竟然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一样。 按照生死擂的规矩,在开打之前会有三声擂鼓作响,三声鼓响过后,便要以命相搏了。 第一声鼓响响起之时,何蓁蓁快速打量着杜云歌的站姿,之前没底的心也满满放下来了,甚至有点想笑: 看那浑身上下都是不堪一击的破绽的姿势,看看她那根本就没什么力道的小胳膊小腿!就这个稀松平常的水平,还想跟我单打独斗、甚至打一场生死擂?就算她学到了凤城春的所有本事,也绝对不可能要了我的命,就连凤城春也只不过能制服别人而已呢。 第二声鼓响响起之时,生死擂的双方就应该亮出各自的武器来了。何蓁蓁反手就从腰侧抽出了布满倒刺的龙骨鞭,狠狠地抽在了地上,激起了一声响亮的声音以示威胁,然而她对面的杜云歌完全忽视了她的所有动作,只是垂着眼从背后把那个长长的包裹解了下来,然后—— 盘膝坐在了地上。 何蓁蓁:??? 第二声鼓响和第三声鼓响之间的时间在这一瞬间被无限拉长了。她眼睁睁地看着杜云歌掀开了那个布包,从里面露出了一把略显古旧的琴来。 这把琴已经有了不少年头了。不少地方的纹路都磨损了,磨平了的地方便现出了里面的纯鹿角灰胎,然而即便如此,只是看着这把琴,也能感受到某种平和又浩浩的威势,就好像在远离尘世的高山之上听隆隆惊雷一样,刹那间让人能感觉到的,只有…… 自己的渺小。 然而何蓁蓁即便能有这种感觉,可出身草莽没什么家底的她也不会让她有幸得以知道这究竟是何等宝物,直到百花谷的副谷主一声变了调的惊呼出口,在场众人才齐齐为之变色: “天雷之威!这是九霄环佩,当年杜抱琴用来施展天魔妙音的九霄环佩?!” ——天魔妙音! 这四个字代表了太多太多的东西,简单概括一下的话就是“有幸能够听一曲天魔妙音的,绝对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一瞬间全场寂静,紧接着爆发开来的,便是宛如海潮一般的汹涌的惊叹和倒抽冷气的声音,然而杜云歌丁点得意的、自矜的神色也没有展露出来,只是安静地垂下了眼,耐心地侧耳聆听着从远处不知何时就要传来的第三声鼓响。 何蓁蓁一瞬间体会到了什么叫作“对未知的恐惧”,从来都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眼下真切地开始贪生怕死起来了,连腿都开始不易为人察觉地打起了摆子: 如果是天魔妙音的话,的确不需要修行者注意什么正常习武之人需要练习的腰腿力量和出手速度! ——人比人气死人,如此高强的武学,竟然只要有天赋就可以修行了。 这也是天魔妙音自杜抱琴死后直接失传的唯一原因。 第三道鼓声终于在万众期待之下响了起来。何蓁蓁身形一动,便要逼近到杜云歌的面前,凌厉的杀气当即便尽数外放,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 她要打碎九霄环佩,这样即便是天魔妙音,也施展不出来! 然而她的身手快,可杜云歌的琴声响起的比何蓁蓁的轻功更快。琴音乍起,何蓁蓁便感到刚刚还在她的身体内流转得相当顺畅的真气立刻就凝滞下来了,随即流转的速度越来越慢,数息之间就把她变成了个废人! 这还没完。 杜云歌手下突然变了个调。这一声琴音委实缠绵动人得很,如同拈花之时惊落积雪、赏月吟诗之时顺便烹茶一般,端的都是极为风雅的好东西,然而何蓁蓁作为首当其中受了这一声琴音的人,可完全感觉不到什么温柔的意思: 她的真气竟然开始逆流了! 只闻得“铛啷”一声响,何蓁蓁手中的龙骨鞭竟然拿都拿不动了,直直就砸了下来,落在了擂台上,而她本人的身形也不稳了起来,晃了几晃之后,便轰然倒地。 在何蓁蓁倒地之时,周围人已经能看到从她唇边蜿蜒下来的血迹了,显然是受了内伤。换作平日里的别的擂台的话,此时就该有人路见不平拔刀一声吼,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了。 ——可是这是生死擂。就算已经到了这个程度,只要杜云歌不收手,那不管谁,就都没有叫停的权力。 何蓁蓁终于体会到了杜云歌主动要求生死擂的目的:她是要我死! 心神巨震之下她又吐了口血出来,只觉五脏六腑全都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搅在了一起,只能狼狈地在地上不停地对杜云歌磕头,声音沙哑讨饶道: “杜门主……得饶人处且饶人。” 杜云歌连抬头看她的半点意思都没有,手下动作依然不停,赫然要把这一整首的《逆旅》给弹完。周围的人们在意识到了杜云歌用的是天魔妙音之后便纷纷封住了自己的耳部穴道,然而令人更为惊叹和心神往之的是,这一首天魔妙音竟然半分都没有扰到周围的人,完全就是冲着何蓁蓁去的: 显然杜云歌的天魔妙音已经大成了! 直到杜云歌用一个过分尖锐的音结尾、震得周围的人都觉得耳边嗡嗡作响的时候,她才收了手,而何蓁蓁也被刚刚的那一声琴音给彻底震断了心脉。曾经名噪一时的何家庄庄主如今身败名裂地躺在一地灰尘和血泊中,脸上也飞快地漫开了死气,朦胧间她看见杜云歌向她走了过来,却也不愿靠近她,只是这么居高临下地淡淡地看着她而已。 那种目光竟然与薛书雁有点微妙的相似。 直到这时,杜云歌才说出了她自上擂台以来的第一句话: “你要是真知道这句话,就不该先算计我妙音门啊,何庄主。” 然而她说完之后,却发现何蓁蓁已经面若死灰,丁点儿活人气也没有了,显然是已经被一整首完整的《逆旅》给送去见了阎王爷,也算是彻底地做个了断了。 杜云歌长长叹了口气出来,看着湛蓝的晴空与悠悠掠过不远处高楼屋檐的浮云,陡然间便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杜抱琴要将这一曲命名为逆旅了: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如此威势之下,生生死死都被衬得平常起来了,倒显得来这世间走这一遭,就好像真的是行人赶路一样。 没什么不好,只是未免过分……寂寞。 ※※※※※※※※※※※※※※※※※※※※ 【小剧场】 峨眉弟子:我们不生产八卦,我们只是八卦的搬运工。 ——永远不要在谈话的时候把主动权交给峨眉弟子。你会发现你在不知不觉间跟人谈论了一天的八卦,啥要紧事也没说。 峨眉弟子:论跑偏话题,我们是专业的。【自豪比大拇指】 第77章 新柳 生死擂结束之后, 周围的围观的人们竟然一时间无人敢上前去, 不知是因为天魔妙音的威名太盛, 还是因为“何家庄庄主在生死擂中身亡”这个结局过分骇人。 杜云歌看着已然倒伏在她面前、生机尽数断绝的何蓁蓁的尸首, 有种难以置信的恍惚感: 真是想不到……曾经盛极一时的何家庄竟然倒得这么快。就像上辈子在何家庄的渗透和叛徒的里应外合之下, 飞速垮掉的妙音门一样,冤冤相报,报应不爽,总是要这么一来一往的, 才能合得上冥冥中她重活一遭的宿命的天定感。 已经有何家庄的人忍气吞声地上得擂台来,要把他们庄主的尸体给带回去好生安葬了。他们的动作飞快, 不一会儿就在何蓁蓁的脸上盖了条白巾,就在他们要把何蓁蓁放在木板上抬下去的时候,杜云歌心中突然重重一跳, 等她反应过来之后, 倒是她自己率先开口了: “停下。” 眼下妙音门风头正盛, 一时间真真隐约有些“天下第一门”的架势,再加上杜云歌刚刚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出了失传百年的天魔妙音,这些普通的何家庄弟子本来就恨不得绕着她走呢,陡然被杜云歌这么一唤,惊得险些没失手把他们庄主的尸体给摔在地上,还是杜云歌搭了把手,帮他们把木板给稳住了。 这么一晃, 原本盖在何蓁蓁脸上的白巾就被晃了下来, 露出了她那一双死不瞑目的眼。 杜云歌垂眸看着何蓁蓁死不瞑目的双眼, 心里陡然间便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就好像何蓁蓁的死只不过是开始,之后还有更多的、更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需要她去面对一样。 她叹了口气伸出手去,把那块白巾又给何蓁蓁盖了上去,顺便帮她把眼阖上了,才对何家庄的弟子道: “走罢。” 何家庄的弟子们一听这话,便立刻就如蒙大赦般赶紧从这里离开了,杜云歌也从擂台上抱着琴缓步走下,把九霄环佩往薛书雁怀里一送,薛书雁也赶忙给她披了件孔雀绿色的外袍上身。毕竟眼下虽说已经是春天了,可毕竟刚弹完一整首的天魔妙音,还是要谨慎些的好,万一出了一身的汗却又着凉了可就不好了。 两人的配合那叫一个默契,行云流水的,把周围人都看呆了,心想这是妙音门已经研制出了一整套无声的眼神交流方法吗?!这让别人怎么插话进去,谁知道你们是已经聊完天了还是正在无声无息地聊得火热?! 不过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正在旁人还都在犹豫的时候,武当掌门就先迎了过去,对杜云歌道贺道: “恭喜杜门主天魔妙音大成,手刃歹徒,为我中原武林一正风气!” 妙音门和武当派没啥交情,毕竟隔得远,又没什么大事需要互相扶持,否则的话当初那位心仪杜云歌的武当弟子也不会求到峨眉这边请求帮忙牵线搭桥了。杜云歌摸不透这位老先生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便也客客气气一拱手,道: “掌门客气了。” 武当派掌门捋了捋花白的长须,笑了起来,对杜云歌试探着开口问道:“杜门主眼下功成名就,如此风光,可有考虑过成家传业之事么?” 他问的是成家传业之事,然而谁不知道妙音门从来不要别的门派来的人。要是实在缺人的话,历代门主和护法都宁愿选择自己下山亲自去捡个人回来,也不会去跟别的门派要人的。所以武当派掌门的这句问话,其实主题思想只有一个: 妙音门门主在眼下年少成名、风风光光的好关头,有没有考虑过成家呢? ——看来还是在惦记着把自家的那位开山大弟子给推销出去。 不过妙音门眼下如此风光,就算是武当掌门的开山大弟子,要是真和妙音门门主结为连理的话,也是武当这边高攀了。 杜云歌被如此突然的话题转折给震了一下,就没有立刻回答。然而在旁人的眼里,她的沉默就好像是默认了武当掌门的问话一般,便纷纷在心里扼腕: 难得妙音门门主这么好说话,怎么就让别人给抢了先呢?! 不过既然妙音门门主还没有回答,也就是说他们还是有机会的,而不管什么事,有了别人开了个头之后就都会变得容易起来,这些门派的人也就都开始努力推销起自家门派的优秀人选来了: “我百花谷谷主的嫡传弟子今年廿岁有一,是个谈吐有度、有翩翩君子之风的好郎君,虽然比门主略微年长了一些,但年纪大点的会疼人。门主要是真考虑成家的话,不如优先考虑下我百花谷的人?大家也都擅长琴棋书画这些风雅之事,还能说得上话来呢,可比武当派那帮只会习剑别的什么都不会的家伙强多啦。” “我唐门有一嫡女,年方二八,和门主年纪相近,平日里除了勤于练武之外,对机关之术也颇为上心。杜门主要是不喜欢郎君的话,不妨考虑下我们唐门的姑娘。” “我崆峒派……” “等下等下,先来后到懂伐?应该是我们先来的,你插什么嘴呀?” 在这骤然而起的熙熙攘攘里,峨眉掌门若有所思地笑了起来。峨眉弟子一看自家素来不苟言笑的掌门这个神情,就知道接下来肯定要有某种跟妙音门息息相关的好事要发生了。有那么个胆大的便小声问道: “掌门是不是觉得今天杜门主要成就好事呀?” 峨眉掌门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正是。” 连自家最了解妙音门、又和杜云歌交好的掌门都这么说了,这件事便也绝对跑不了多远出去。于是这位胆大的峨眉弟子便问道:“那掌门觉得杜门主会怎么说呢?” 然而峨眉掌门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这个问题,反倒顾左右而言他起来了。她看着被一群人团团围在中间的杜云歌,以及无论如何都没有离开杜云歌半步的薛书雁,缓缓开口道: “当年杜抱琴初上忘忧山开山立派之时,她的天魔妙音还没有后来那么厉害的架势呢,充其量也只是能够助人调理内息、清心静气而已。” “她后来力挑当年的武林泰斗的时候,天魔妙音却已然大成,谁都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最多也就只能夸一句‘勤学苦练,天赋异禀’。但是如果有心之人愿意去查探一下的话,就会发现杜抱琴天魔妙音大成的这段时间,和当年久居于深宫之中的女帝出宫、去往民间‘体察民意’的时间是重合在一起的。” 大部分的峨眉弟子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然而可能胆子大的人就要格外机灵一些,刚刚还在问话的她立刻就猜出自家掌门想说什么来了: “掌门的意思莫不成是……” ——杜云歌已经对着周围的人们团团拜了三拜,然后起身,笑道:“我知道诸位什么意思。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便直说了罢,多谢抬爱,不胜感激。” “只是云歌万万当不得诸位如此好意,还请诸位不必替我操这个心了。” 她今天穿的是一身缥碧色的箭袖轻袍,外罩一件薛书雁刚刚为她披上去的孔雀绿色的长袍,这两种颜色本来就是能衬得人愈发风采斐然的好颜色,被身形纤瘦的杜云歌一穿,便宛如一枝在春日的暖阳里亭亭抽枝的新柳,令人见之便要神折。 杜云歌一开口,周围所有人的声音便都静了下来,人人都在屏气凝神,想听听妙音门门主究竟怎么说、或者选哪个,然而万万没想到她这一开口,直接就像是扔了个装满了火药的红衣大炮弹药下来,当即就把在场的所有人给炸了个人仰马翻: “我心里有人啦。” 她这么说的时候,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了薛书雁的衣角,对着薛书雁笑了笑。 周围的人们直到这时还没觉出什么来,只是想着“杜门主和她师姐关系可真好,就不知道能娶到妙音门门主的人将来要面对这么个冷面冷心的娘家人的话会不会特别有压力”这样的事情,然而峨眉那边的所有人都彻底反应过来了。 峨眉掌门悠悠一笑,道:“前人之事,我可不敢乱说。” “只是天魔妙音从来都只有杜抱琴一人会,她要怎么‘勤学苦练’,才能自己突破自己,写出这样杀伐果断的曲子来?只能是有外人改变了她的心境。” “如此一来,她心里有人的话,就会想要保护这人,一有了这样的念头,就会觉得世间万千艰难险阻,在满腔的热血与一颗真心之下,就什么都不是了。” “唯有心中有这般心意,天魔妙音才能有如此截然相反的两种功效。” ——杜云歌拉住了薛书雁的衣袖,看着薛书雁那没有丁点变化的神色,突然就很想问她一句: 师姐平日里什么都不告诉我……那上辈子看着我拒绝了你的信物,又下了忘忧山,你苦不苦? 这样把所有的心事都压在心里,该有多苦呢? 她只是这么一想,便平生出了无端的难受的意思来,连带着她的手都有点冰凉的意味了。薛书雁虽然该沉浸在“云歌竟然有了喜欢的人”这件事给她带来的过分剧烈的冲击中,然而在探查到杜云歌的手变凉的一瞬间,她还是飞速收敛了心神,握住了杜云歌的手腕给她把脉,生怕刚才的天魔妙音留下了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的后遗症,或者何蓁蓁这家伙又在暗地里耍了什么阴私花样。 然而出乎薛书雁意料的是,杜云歌的脉象平稳有力得很,半点不对劲的样子也没有,硬要说的话,也就是一个“忧思过重”的毛病而已。 若换作平常的话,薛书雁本来就已经会想很多了,眼下更是想得太多了,恨不得当场就把那个能让她的云歌放在心里的人拎着领子提过来,耳提面命地跟这人说“你不准让我们堂堂妙音门门主忧思过度”。 杜云歌和薛书雁都相知相伴这么多年了,薛书雁的冷脸骗得过别人可骗不过她,更骗不过眼下这个在鬼门关上打了个来回的她。她一开口,才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已经带了点哽咽的意思出来,就好像被人欺负得要哭了一样,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毕竟刚刚人人都见着了,就算是生死擂,也只有她妙音门门主欺负别人的份。 可是眼下她说话的时候,即便落泪,即便哽咽,从那激荡难平的情绪下,也能窥见一点无限的、澎湃的欢喜: “师姐。” “我把九霄环佩送你,你嫁我吧?” ※※※※※※※※※※※※※※※※※※※※ 【小剧场】 薛书雁:我拎我自己。 第78章 解毒 ——有位先贤在他的书中写过这么一种鸟:虽无飞, 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 简单概括和引申一下的话就是这个意思:有些人平时不会搞事,就在那里乖乖地呆着,看起来特别无害, 但是这种人一搞事就要搞个大的,恨不得让所有人都当场人仰马翻目瞪狗呆才行。 就好比眼下一个当众求婚,把在场所有人给震得齐齐怀疑起自己耳朵来的杜云歌。 峨眉掌门甚至发自内心地给她鼓了鼓掌, 觉得这孩子将来真是干大事的人——不不不其实现在就已经在干大事了,等到周围人都齐齐看向她的时候峨眉掌门才收了手,率先笑道: “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不知二位的婚期定在什么时候?到时候定会亲自过去观礼的。” 杜云歌对峨眉掌门笑了笑,又转过头去看着薛书雁,道: “师姐说哪天好, 那就哪天好,我什么都听师姐的。” 薛书雁本来就在这骤然的大悲大喜中有点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了,素来冷静自持的她差点都没绷住脸上的表情。若说她平日里没有设想过这样的场面,那纯属骗人,狗都不信;但是她设想中的场面再怎么乐观,也万万没有杜云歌竟然先开了窍、先把话给挑明、甚至当着全武林有头有脸的各门各派的人求婚的这个场景。 ——年少成名、温柔貌美、家境殷厚的生死擂的胜者,在全中原武林有头有脸的人们的见证和万众瞩目之下,对着自己求亲这样的事情,绝对是每个武林中人都曾经模模糊糊地梦想过的画面。 周围的人本来也就傻得差不多了,等薛书雁开口回答了这个问题之后, 更是齐刷刷地僵在了原地, 口不能言耳不能闻的, 打死他们他们也不敢相信这个说话的时候都带着点清浅的笑意的人竟然是那个武疯子薛书雁: “那越快越好。” 后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年,这一刻的事情还在被人代代传唱着,两人的故事在说书人的惊堂木和写书人的话本子里都永远那么鲜活与真实,令所有听到的人都要好生艳羡一番,只恨自己没能早生几十年几百年,好亲眼见见那一瞬间究竟是怎样的场景;更有人不恨别的,只恨自己找不到这么个倾心以待的良人,看着故事里的被求婚的薛书雁这方的时候,就更是眼红得不得了了。 原因无他,因为这不仅仅是一种“这么好的人喜欢的是我你们都给我睁大眼睛看好了”的虚荣心上的满足,更深一层的含义才是最让人动容的: 既然给了这样的求婚见证的人都是各派的数一数二的人物,那也就约等于被这些重量级的人物给见证了的誓言,是万万不能反悔的。 普通人家的眷侣要想和离的话,只需要写好和离书,然后去官府请人裁断,再把夫妻的财产分开、商量一下孩子归谁养就可以了;武林中人就要麻烦一点了,毕竟生死漂泊均无定数,要是真的定了下来却又想和离,那除去要有和离书之外,就更要确定至关重要的一点: 在这段婚姻中,有没有人借着夫妻之便的便宜偷学到对方的家传武学?毕竟很多武林世家的真功夫都是传内不传外的,之前也不是没有人用这么损的手段偷学技艺的来着,所以武林中人对这方面也就格外看重一些。如果真的有偷学的话,那少不得就要一并废去武功,然后再分家了。 但是各派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说一不二的体面人。既然在人家的见证下开了口、求了亲,这个体面就要一给给到底,日后就算出了这种吃里扒外、偷学武艺的事情,也万万不能和离,要不的话岂不是在给当年的证婚人打脸么? 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准。谁也不敢保证在绝世武学的诱惑下,原本并无二心的眷侣会不会渐渐离心、终至形同陌路,所以这么体面的事情,细细算下来,倒是真没几个人敢做。 ——这是在赌。是一场天真、炽烈、倾尽所有的赌局。 一掷千金的豪赌也比不上这样,拿全部的身家性命与代代传承,去赌一颗真心来得义无反顾。赌到了,就是无穷尽的欢喜和爱意,赌输了,就是脸面尽失、家财散尽、性命不保。 然而杜云歌却没觉得自己是在赌。 在不知何时,已经如同浪潮般涌了过来的道贺声与恭喜的言辞里,她握着薛书雁堪堪回暖的手,只觉得心疼不已,便低声道: “师姐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呢?” 明明周围的人们的声音不小,可薛书雁耳力超群,自然能听得见杜云歌的这一声问,便答道: “我看你害怕,也就不想逼你。” 两人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牢牢握在了一起,眼下两人一同往外走的时候,也没有半点分开的意思,显然就要这样手拉手、恩恩爱爱地一路缓步回去了,只看得人眼红得很,纷纷给她们侧身让路的同时也在心底暗暗祈求老天,同样许给自己这么个样样俱全的可心人才好。 此刻的锦城端的是春光明媚、和风旖旎,然而千里之外的忘忧山上的气氛可就没那么好了。 自从杜云歌和薛书雁下山之后,忘忧山便格外地冷清了起来。而且眼下的氛围和之前的封山的时候还不太一样,那时的冷清是天寒地冻所致的,而且封山期间,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不冷情才不对了;然而眼下明明都已经开山了,整座山头却还是这么副不死不活、没个人气的模样,就相当反常了。 整座山上的人们都噤若寒蝉,说话做事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把眼下这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给率先点燃了引爆线。 不过谁都没想到的是,引爆线竟然是从山下传来的一封信。 峨眉弟子前来求见的时候已经换了不知几班的人、更不知跑死了多少马,本来家底就不是很丰厚的峨眉派在对待和自己门派世代交好的妙音门的时候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可谓是尽心尽力了。而正因如此,才能把一封从锦城传来、打着重重火印的信送到了凤城春的手里。 这封信送到的时候,春夏秋冬四大护法全都在场,而那一句“妙音门门主亲自请战与何家庄庄主进行生死擂”的情报,也映入了所有人的眼底。 凤城春当即便打翻了手边的茶碗,颤着唇道:“云歌……她疯了么?!这如何使得!” 云暗雪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她身为杜云歌的亲传剑法师父,可知道自家徒弟的本事究竟有几斤几两。然而凤城春已经关心则乱、表现出了慌张的意思来了,她身为素来人们眼中最老成持重的那个,就绝对不能慌,便让秋月满赶紧支钱给峨眉弟子,毕竟人家可是不遗余力地花了血本来千里迢迢的送信,怎么说也要赔了人家那生生跑死的马和人力劳力的钱才是。 然而秋月满却好像有什么天大的心事一样,云暗雪都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反应了过来,便魂不守舍地去拿对牌给峨眉弟子支钱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云暗雪可知道秋月满这个爱财如命的脾气,以为她刚刚的走神是在为钱心疼呢,也就没管那么多,由她去了。 只不过当晚,在议事厅里陡然传来的一声器皿破裂的声音引起了她的注意。 议事厅不是什么热闹地方,太大了,空旷得很,一盏油灯都照不亮边角,小时候的杜云歌不愿意在晚上来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太空了,跟个鬼屋似的。再加上议事厅里除了那口钟之外也没有值钱东西,晚上也没什么人在这里看守,就更没有人气了。 ——既然晚上无人看守更无人逗留,那么那一声器皿破裂的声音是怎么回事?! 云暗雪本来晚上就有和衣而眠、枕戈待旦的习惯,毕竟云家世代军旅之族,有些东西一旦刻进骨子里了,就很难再改掉了,于是她当即便提剑前往议事厅,却未曾想看到了这样的一幅画面: 秋月满跪在地上不断地抠着自己的嗓子,在给自己催吐,旁边一只白瓷碗已经被打碎在了地上,还泼了一地黑乎乎的药汤。夏夜霜冷笑着站在她的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真是个活脱脱的坏人模样。 要是换做平时的话,看见这么反常的夏夜霜,云暗雪肯定第一时间就要拔剑了,管他谁有理呢,统统打晕捆起来再说。 阻止了她这么做的,是坐在一旁的凤城春。 凤城春面无表情地坐在四大护法为首的、独独属于她的那个位置上,对窗外匆匆赶来的云暗雪招了招手,低声道: “云妹,过来。” 云暗雪依言过去之后这才惊觉,她们的春姐已经年纪很大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泼辣明艳、别人说她一句她就能叭叭叭地怼回去二十句的“辽东凤”了。她那一头本来光可鉴人的鸦色长发都有了花白的痕迹,鬓边更是已然苍白如雪,用手帕捂着嘴撕心裂肺地咳了好一番才哑声道: “秋妹,我是万万没想到……竟然真的是你。” 秋月满没理她,还在那里拼命给自己催吐呢,夏夜霜才不紧不慢地冷笑着补了一句: “别担心,这不是什么穿肠毒/药,秋妹。这是你喝下的‘簪花’的解毒,门主下山之前特意让我做的,就算你只喝了一口下去,也足以让你撑到门主回来审问你了。” “怎样,是不是感觉十分荣幸?全天下独此一份呢!” 第79章 回程·二合一 夏夜霜平日里绝对不会这么说话的。 这个从巴蜀之地出来的杏林世家的姑娘, 平日里跟不熟的人说话的时候都格外腼腆,说不上两三句话就要脸红。据凤城春亲自统计的数据显示,她的最高纪录就是当年初见杜婵娟的时候,整整说了五句话才红透了一张脸, 初步推测原因有二,第一是当时夏夜霜的处境不太好,吃不饱穿不暖的, 要在三句话内脸红也委实有点难度;第二就是杜婵娟太好看了,夏夜霜都只顾着看她,也就没空顾得上自己脸红了。 然而眼下,她环抱双臂,站在秋月满身边的时候, 是丁点腼腆的、好相处的模样都见不着了,要不是旁边还有凤城春坐镇,夏夜霜怕不是要原地暴起把秋月满按在地上锤,一看就是气狠了。 ——虽然武力值上锤不过,但是川话骂人还是很刚的。 在夏夜霜说了这是“簪花”的解药之后,秋月满这才停下了给自己催吐的动作,看了一眼沉默坐在主位上的凤城春,又看了看匆匆赶来的云暗雪,突然就笑了: “……竟然是门主先发现的?好罢,是我失算了。” 夏夜霜还想说什么呢, 就被凤城春制止了。她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甚至趔趄了一下, 夏夜霜赶紧上前去扶着, 凤城春才堪堪站稳,等她开口说话的时候,更像又老了好几岁一样,连云暗雪的心里都有点不忍的意思了: “秋妹,看在这么多年来咱们朝夕相处的情谊上,我不对你用刑。” “我问一句,你答一句罢。” 云暗雪已经把手按在了剑鞘上,秋月满一看就知道眼下自己怕是插翅也难逃,便不多作什么无谓的挣扎了,甚至可以算得上相当潇洒地一摊手,道: “请问。” 凤城春沉默了好一会,方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问道: “既然你是何家庄的人的话,那么当年婵娟的死,究竟有没有你动的手脚在里面!” 秋月满惊诧地抬头,发现凤城春正在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她,那双凌厉而黑白分明的眼底飞速闪过一抹明亮的水色,却又被她那滔天的怒火给遮过去了。 就好像……她是在为什么人真心实意地哀悼一样。 “自然没有。”短暂的怔愣过后,秋月满低声回答道:“我就算再怎么心机深沉、不顾同伴情谊,也不可能对婵娟下手。” “春姐,里应外合通敌之罪我认,但是这个我真的不能认。” ——自从杜云歌接手了妙音门以来,专属于她们这一代人的“婵娟”,便很少在她们的口中再次出现了,取而代之的都是在外人面前的“上任门主”和杜云歌面前的“你的母亲”这样生疏而客套的称呼。 细细算来,这还是她们自杜婵娟去世、杜云歌接任妙音门门主以来,第一次重新齐齐聚在一起,讨论这个当初把她们天南海北聚集在一起的人的事情,也是这么久以来,她们最不愿面对却也最想知道的一件事: 当年杜婵娟的死,究竟是否别有隐情! “既是如此,我也没什么别的要问你了。”凤城春叹了口气便缓缓起身,她神色憔悴得已经不是简单的比平常要老上几分这个状态了,而是整个人都没了那种精神气,就好像塌下去、被强行抽走了筋骨一样,留下的只是一具空洞的无用皮囊而已,过分清瘦的脸上锁着一双并无什么光彩的、黯淡的眼: “夏妹,云妹,你们呢?还有没有什么要问的?” 夏夜霜摇摇头:“我么得想问的了,一切交由门主归来裁决便是。” 云暗雪倒是有不少事想问,然而她们四人之间实在太熟了,秋月满只一看她的神色,就知道她们当中这个加入进来最晚的小妹妹想问什么,便对她摇摇头,道: “云妹,人生在世,各为其主罢了。” “——你还好意思说各为其主!”这句话从秋月满这边一出口,就像是点燃了个满满的炸/药桶一样,气得凤城春险些拍案而起,怒吼道:“自打你上了忘忧山,你就该知道妙音门才是你的‘主’!” “好一个是非不分、吃里扒外的东西,云妹,把她给我押下去,等门主回来再断她生死!” 毕竟这可和之前秦淮舵主背叛一事的严重性截然不同。秦淮舵主只是妙音门那遍布大江南北的生意中的小小一环,即便这里赚的真金白银不少,拿出去打水漂都能把秦淮河给堵上,可是也不是没了秦淮舵主就不能运作的,上一个舵主死了,便换一个新的来就是;然而秋月满可是堂堂一派护法,甚至更是掌管着妙音门上下内外所有财政大权的人,她要是倒了,妙音门的财政也要出问题,连带着这一整条自上而下的、包括了秋月满和她名下弟子的线也就要遭! 如果是普通的舵主或者弟子牵扯进此事中的话,四大护法联手,尚有先斩后奏之权;但是如果出事的就是护法本人的话,就只能让杜云歌这个门主来裁断了。 此时已经在从锦城赶回来的路上的杜云歌突然打了个喷嚏。 本来还在单方面跟杜云歌赌气的薛书雁赶忙问道:“是被风吹着了么?要不要加衣?” “哪儿就那么金贵了。”杜云歌笑着转过头去给薛书雁理了理鬓边微微有些乱的黑发,柔声道: “应该是有人在惦念我罢——师姐可算是愿意理我了?” 薛书雁这才想起来她还在单方面跟杜云歌赌气呢。不过既然她都已经主动开了这个口,便也不好再继续冷战下去了,只好叹了口气,道: “为何不早些告诉我?” 杜云歌和薛书雁之间默契得很,当即就明白她在说什么了: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她这件事,非要等到生死擂结束之后? 对于薛书雁这样苦苦守候了多少年、不为别的就为等杜云歌开窍的人来说,如此铁树开花水倒流的大喜事,自然是要知道得越早越好,但是杜云歌却完全不是这么想的。 她伸出手去,轻轻拉住了薛书雁的手,两人的手指便这样自然而然地勾缠在了一起。两人的手一对比,便愈发显得杜云歌十指纤长白皙,那叫一个娇贵,别说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了,怕是略粗重半点的东西都不带碰的,嫩得仿佛都能掐出水来,跟雨后新出的笋尖尖都有的一比了。 被这样的一双手给牵住,那不管手的主人说什么,就都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好师姐,别跟我生气啦,我又不知道自己一定会赢。要么赢,要么同归于尽,反正妙音门都不会吃亏就是了。” “可是要真的同归于尽了的话……我当时就想,我师姐怎么办呢?要是我提前跟师姐说了,可是后来又同归于尽了的话,师姐岂不要给我守望门寡?那以后对师姐的名声也不好啊,要是日后师姐还能遇见别的中意的人,被这么个‘克妻’的名头在前面挡着,也终究不美。” 她这番话说得那叫一个剖心明迹、娓娓动听,然而薛书雁在听到某个词之后,打那个词往后的所有的话就再也都进不了她耳朵里了。她定定地看着杜云歌,那双素来冷寂锐利的黑眸眼下竟然有了点柔和的意味,连带着说话的口气也和缓了不少下来: “再说一遍。” 杜云歌:??? 薛书雁如此反常的举止吓得杜云歌立刻就在心里把自己刚刚说的话给快速过了下,心想,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为什么师姐要让我再说一遍呢?结果杜云歌还在这边思忖着呢,倒是薛书雁那边先等不及了,便委婉地提示道: “你刚刚叫我什么?” 杜云歌这才恍然大悟。她看着薛书雁那明明表面上无波无澜、但是内地里其实不知道有多期待多雀跃的神色,突然就觉得心底蓦然涌出如海潮般无穷尽的欢喜来,使得她当场就笑倒在了薛书雁身上,一边拉着薛书雁的手来回晃啊晃的,一边一叠声地叫她,可算是把各种各样的称呼都在这个时候叠加着混杂着叫了个遍: “好师姐,薛师姐,书雁,好书雁——” 叫到最后一个称呼的时候薛书雁的手抖了抖——这可绝对是奇景了,自薛书雁学武以来,她的手上功夫就不知道有多稳,将近十斤的雁翎刀被她拿在手上的时候都能用来削苹果雕花修眉毛,然而今天,这全中原武林的薛师姐的手就硬生生被杜云歌给叫得抖了抖,可见不光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眼下也还是这个道理。 她以袖掩唇咳了声,道:“这个就不要在外人面前叫了。” 然而杜云歌简直就玩上瘾了。她还在那里拉着薛书雁的手一气乱晃,边晃边笑道: “师姐怎么能算我外人呢?师姐是我内人呀。” 这一句话刚说出口,杜云歌就暗暗叫了声不好。果不其然,薛书雁垂眼一笑,出手如电地就反握住了她的手,在她肩上使了个巧劲轻轻一拍,两人的位置便瞬间倒转过来了。 ——真是好俊的功夫,只可惜在这么一方小天地里做这个使,便颇有点媚眼抛给瞎子看的意思,白瞎了这么漂亮的一手。不过两人也全都没这个自觉就是了。 薛书雁本来倚在马车内壁上闭目养神着呢,杜云歌是那个晃来晃去找乐子的家伙,在外面正好活动空间大一些,两人一里一外的坐着;然而薛书雁一动,这两人的位置便刹那间里外颠倒过来了。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杜云歌发现自己已经被推在了马车内壁上,薛书雁的脸离她隔了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那修长的、带着层薄薄的剑茧的手指在杜云歌的腕骨上轻轻敲了敲,似笑非笑问道: “云歌,谁是内人?” 识时务者为俊杰。深谙这个道理的杜云歌赶紧讨饶:“是我是我!师姐大人有大量,肯定不会跟我计较这个的,哎呀,手要麻了,好师姐,让我起来罢?” 薛书雁还真不知道怎么对付撒娇的杜云歌,或者说她一直以来就不太擅长这个。这可能也是文能博闻强识武能荡平贼寇中原扬名的薛书雁唯一不擅长的事情了。 正巧这时,一直在外面给她们赶车的妙音门凤城春门下的弟子敲了敲马车门,禀报道: “门主,薛师姐,已经要进江南地界了。咱们是继续坐马车还是改换水路坐船?” 被这么一打岔两人才匆匆分开,杜云歌偷看了一眼薛书雁,发现自家师姐没有不悦的迹象之后才暗暗松了口气,道:“坐船罢。” ——杜云歌算得可清楚着呢,要是薛书雁不高兴了,到最后负责哄人的还不是她?她可不傻。 进了江南地界,想要赶路快些的话就得换船。这里陆路不是很发达,倒是水路四通八达的,空气中萦绕着的水汽扑面而来,还带着点浅淡的草木清气,好闻得很。 杜云歌一下马车就感觉整个人的精神气都不一样了,相当畅快地原地活动了一下因为久坐而略有些血脉凝滞的手脚,问道: “云依水呢?” 妙音门弟子立刻禀报道:“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已经在另一辆马车里睡着啦。” 杜云歌想到自己小时候似乎也是这个样子来着,一天到晚都生龙活虎鬼见愁的,但是睡起来倒也真睡得好,昏天黑地一觉睡到大天亮都是常态,便笑了笑,刚想说“那就让她睡着吧,我抱她过去”呢,薛书雁就好像能洞察她的内心想法一样,率先开口道: “天天都睡像什么话,该把她叫起来抻抻筋骨了。” 两人的想法其实都各有各的道理。杜云歌主张的是先打好身体基础,不必在年少之时就过分劳累,再加上云依水之前在生父那里受了不少苛待,真要练起来的话可能根基不够,没有必要急在这一时;薛书雁想的是当年她自己就是这么缺衣少食过来的,在身体根基上也没怎么受损,只是苦于没有人教导,便生生错过了好几年,要是能让云依水也早早开始习武的话,日后的路边可以走得更长远些了。 可问题就出在这个两人说的都有道理上。搞得妙音门弟子一脸为难,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打转,不知道听谁的好: 按理来说肯定应该听门主的,但是门主和薛师姐都已经要内部消化了,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那么谁才是一家之主?我们这些外人该听谁的? 杜云歌一看就知道这位妙音门弟子在为难什么了,便对她略微一点头,道: “听师姐的。” ——好一副说一不二不容违抗的一家之主的架势。 妙音门弟子领命而去的时候觉得自己发现了个不得了的八卦信息,并决定等她们门主成亲之后就去跟峨眉派的好友分享一下这个八卦: 天爷,我们门主是个耙耳朵! 凤城春教出来的徒弟跟她本人似的,说话做事都带着股风风火火的爽利劲儿,不一会就把云依水给带了过来。小姑娘本来就不丑,眼下吃了几顿好饭食之后整个人的气色也都好起来了,再加上还有上好的雪花膏跟牛乳养着,除去头发还带着点经年的营养不良而导致的过分细软的感觉之外,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她穿着一身象牙白底缠枝葡萄纹样的袄裙,还有点发黄的头发梳了个简单的双抓髻,因为头发还细软着呢,戴不住什么金银珠宝,便往上面插了两串绒花,愈发衬得她跟个粉妆玉琢的雪团子也似的了。临近了之后都不用别人教,她就恭恭敬敬地对着杜云歌和薛书雁行了个大礼: “见过门主、副门主。” 杜云歌一看她的发髻有点松散,就知道这孩子是被叫醒了之后送过来的,便赶紧招招手让她过来,给她用那两串紫色的绒花把发髻好生弄平整: “睡得好不好?” “挺好的。”在没人惹到云依水的时候,这孩子可乖巧得很呢,别人问什么她就答什么,除此之外一句多余的话也不说:“多谢门主关心。” 薛书雁又教了她一套最基础的吐纳调息的法门,嘱咐云依水就算在船上也不能懈怠修行,这才跟杜云歌上了同一条楼船。这条楼船不用说,自然也是妙音门自家的东西,光是船舱就有将近两层楼那么高,直把外面岸上的人看得咋舌,纷纷啧啧称奇道: “自从京城回来,就再没见着这么体面的大船啦。不,有些京城的船还没这个大呢!” “这是从哪儿来的贵人要走咱们的水路?我寻思着也不是什么逢年过节的日子,应该没有王亲贵族要上京去吧?” “算了,管那么多干什么呢?反正有热闹看。” 不管外面岸上的人们在看着她们的楼船的时候有多热闹、多艳羡,也无法把楼船里的气氛调动得轻快起来。杜云歌和薛书雁相对而坐,桌上烹着一壶六安瓜片,缠枝莲的官窑青瓷盘里放着足足六样精巧的茶点,刚好摆成了个攒心梅花的模样,不过这东西相当的中看不中吃就是了。 在业已微沸的茶水轻轻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冒泡声里,杜云歌轻轻敲着桌子往下看去,刚巧看见岸边有个戏台子已经搭起来了,便对薛书雁笑道: “妙音门里的叛徒应该动手了。” “既是如此,那就得快些赶路,要是赶不上‘簪花’的解药还在起作用的时间可就不好了……可惜了,今天看不得戏,这一折《梁祝》动听得很呢。” 因为她们坐的是大楼船,这边的河吃水也不太深,船只行进的速度也慢,两人便悠悠地从戏台旁边掠过去了,刚巧还能听见几句唱词。台上唱的是才子佳人,演的是同窗情深,试探间便是有来有往情愫暗生,台下听戏的人听得那叫一个如痴如醉,然而在这艘从戏台临着的水路旁路过的楼船上,还真没有人对这个感兴趣。 杜云歌喜欢的不是听戏,而是听曲;而薛书雁的中原官话本来也就说的不是很好。毕竟熟能生巧这个道理人人都懂,想要学好一门手艺或者一种本事,就要多做多练,学说话也是这个道理,只有多说,才能愈发精进,才能慢慢去掉这一口明显就是外族人的口音。 不过能闷到薛书雁这个地步的人,还没忘了怎么说话就不错了;眼下她说话的时候竟然还能说中原官话,即便还带着点胡人的腔调,也很不容易了。 只是说官话归说官话,要让她学会更深一点的、更难的东西的话,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就好比杜云歌特别擅长的诗词歌赋,她就一窍不通。 然而此刻,薛书雁突然就和台上的唱戏的人心有灵犀了。她转过头去看杜云歌的时候,杜云歌恰巧也在看她,两人目光交汇间绵绵情意暗生,台上的人也恰巧唱到那一句—— 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杜云歌看着薛书雁那双沉静的、深邃的黑眸,不知不觉中就握住了薛书雁的手,只觉就算这一路风尘仆仆,归去之后更是要面对昔日的师长背叛、曾经似乎牢不可破的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中也要少一个人这么惨痛的事实,可是只要有薛书雁陪在她的身边,她好像就有了某种牢不可破坚不可摧的强大的依靠一样,也就什么都不怕了。 ——既然如此,那当年杜抱琴创天魔妙音《逆旅》一曲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的又是什么人呢? 两人一同赶回忘忧山的时候,和她们两人一同抵达了忘忧山的还有整整半尺高那么些的八卦,内容真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但是主要的八卦中心点无非就以下三个: 第一,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和她的好师姐、妙音门副门主定了终身了;第二,之前的比武招亲大会果然有猫腻,妙音门或成最大且唯一赢家;第三,杜门主和薛师姐不知什么时候连孩子都搞出来了,堪为我辈楷模,值得学习,值得学习。 凤城春眼尖得很,一打眼就看见了杜云歌脖子上多出的那根红绳。她认得那是薛书雁身为胡人的定情信物,而薛书雁向来又是个恨不得走一步看十步的缜密性子,“谋定而后动”这个词基本上就说的是她这样的人。 只要她的信物真送出去了,那代表着这事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了。 常年兢兢业业、回头一看发现自家白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外面的大白菜一同跑掉了的凤城春只觉眼前一黑,随即立刻就有了头大如斗的感觉: 要不是眼下妙音门的钱财都是她和云暗雪在这里管着的话,她肯定当场就要晕过去,管他洪水滔天呢! 夏夜霜的关注点则更为清奇一些。她看着只有几位护法小腿那么高的、矮矮瘦瘦的云依水端详了好一会,才下结论道: “这肯定不是门主和书雁的孩子。你们俩下山去这才多久,十月怀胎的话怀一半都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养到这么大。哎,我白开心了,还以为真的有这么档子事儿呢。” 杜云歌:……等一下???也就是说夏护法你还真的信过这种八卦?!不是说了嘛,从峨眉那边传出来的信息一概不能信!! 在发现前来迎接她们的护法只有春夏冬三位之后,杜云歌便终于坐实了自己的猜想: 叛徒果真是秋月满。 她把云依水交到了云暗雪的怀里、顺便嘱咐了一下云依水“这是你的正儿八经的云姨可千万别叫错”之后,便转向凤城春问道: “秋护法呢?” 凤城春边带着她往那边走边回答道:“已经关在她自己的房间里了。只是门主,你什么时候让夏妹她研制了‘簪花’的解药?我竟然不知道。” 杜云歌解释道:“在我上次下山之前。因为那时情况尚不明朗,我也只是想着要以防万一,便没有对各位护法讲,还请万万不要见怪。” “怎么会见怪呢。”凤城春笑道:“门主这是出息了,是好事,我等该开心才对啊!” “幸好门主提前做了打算。”夏夜霜一边说,一边打开了秋月满的房间的门,对秋月满冷声道: “门主来审你了,跪下。” “成王败寇,我没什么好说的。”秋月满被夏夜霜这么迎头一训,当即便从善如流地跪在了地上,问道: “只是秋某有一事不解,还请门主为某解惑——” “你究竟怎么认出来叛徒是我的?” ※※※※※※※※※※※※※※※※※※※※ 关于你们未来的冬护法云依水和薛师姐的刀重量的问题_(:з」∠)_其实这是个认知问题: 人们概念中的刀也就三四斤五六斤,所以薛书雁的刀将近十斤是超重;人们普遍概念中的小腿那么高的小孩子怎么说也有三四十斤,三四岁,但是云依水因为营养不良所以五六岁了还这么高,就太轻了,两边一对比,就会有“云依水比刀还轻”的错觉,是错觉,不是真的_(:з」∠)_就是认知问题 第80章 真相 杜云歌没有回答秋月满的问题。她在房内寻了把椅子坐下来, 十指指尖对在一起,看着秋月满,认认真真地问道: “秦淮那边丢的银子,是秋护法你私下里放了手运给何家庄的么?” 秋月满苦笑一声:“门主既然都知道了, 那还问什么呢?” “我就是想亲口听您说而已。”杜云歌叹了口气,再次说话的时候便带了点无可奈何的、难受的意思出来,要是认真听的话,还能听出那么一点若有若无的泣音来: “秋护法, 自我懂事以来, 你就是所有护法里最和气的那个人了。小时候我不想练剑不想习武,想去你那里偷懒的时候, 总会被你逮住然后送回去, 说要是真让我在你那里偷懒了,痛快一时, 就要后悔一世;逢年过节的时候,夏护法不让我吃太多的糖,你也会偷偷藏一点给我……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你对我的好、诸位护法对我的好,我都一直记在心里的。” “这么些年来诸位护法为妙音门兢兢业业尽心竭力,我也都看在眼里, 只想将来有所成就了, 便一定要回报你们, 才能对得起你们这么些年来呕心沥血的扶持和教导。” “只是我深知我自己天资欠佳, 要是一直没能找到那条适合自己的道的话, 可能就真的要这么一条路走到黑、没个成就了。我母亲去得早,我甚至都没能见过她一面,在心里,我是真真把诸位护法当成亲长对待的。” “自古便有‘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的说法,我这么些年来年岁渐长间……其实一直在害怕,害怕自己还没能有点出息呢,诸位护法便要先一步而去,岂不是要黑发人送白发人,令人痛彻肝肠么?现在想来,依然有后怕之感,幸好我赶上了。” “我也听说过诸位护法全都是我母亲一手从山下带回来然后教导大的,要是我真的一无所成,诸位怕是也要心里难安,于是自我修成天魔妙音之后,我才在心里想,太好了——” “这样我谁都对得起。我也不必夜夜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提心吊胆地自责自己一事无成了。” 夏夜霜当即便红了眼眶:“门主何必如此自我菲薄!只要你好生活着,你就对得起你自己了,何必要把这么些事都压在自己身上?天塌下来还有我们呢!” 凤城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众人一时间全都无言沉默了,只有杜云歌强自压抑着的带着点哽咽的声音还在空气中回荡着: “我对得起天地父母赐我性命,对得起诸位护法这么些年来尽心竭力的教导,也对得起妙音门一门上下数千人的相托,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啊……秋护法。” 她疲倦地抬手捂住了脸。这样一来,周围人——哪怕是近在她身边的薛书雁——也都看不见她的表情了,只能看见从指缝里溢出来的晶莹的泪水,不一会儿就沿着手背落在了地面上,洇出个圆圆的、深色的水痕来: “秋护法,你怎么就在这么个好时候……这么不赶巧呢?” 秋月满被杜云歌这一番话给说得眼眶也红了,和她通红的、几乎要落下泪来的眼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苍白的脸色。在她被软禁在自己房间里的这些日子里,妙音门其实并没有怎么亏待这位曾经的秋护法,更是封锁了消息,眼下忘忧山上的妙音门弟子人人都以为秋月满是因为算错了账而被罚了闭门思过的,也算是给她、给妙音门留了最后一点脸面。 自从秋月满被软禁起来之后,她的日常吃住之类的用度虽然不比以前好,但是也没有苛待她,然而她本就良心不安,眼下又被杜云歌这一番话说得脸面全无,心中悔恨交加,别说脸上苍白得要命了,就连嘴唇都没了血色,如同狂风中的两片树叶一样上下不停地颤动着,真真是好一番有话说不出、有苦难出口,到最后也只能长叹一声道: “门主还是不要跟我这种人废话了,是我做事不厚道,平白辜负了门主和婵娟的一番好心。” 杜云歌对当初她的母亲杜婵娟究竟是怎样把这一帮人给聚集在一起的这件事了解不深,最多也只是听大家口耳相传,说是“前任门主德艺双馨、亲自下山去把危难之中的四位护法给带了回来培养成人”,至于中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详细的事情,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只不过杜云歌不知道,可并不代表着这房间里就没人知道。凤城春冷笑一声,含讥带嘲地开口道: “你自然是把我们这些人的一番心意给辜负了,秋月满!” “当年婵娟从何家庄后山捡到你的时候,你脉象紊乱,真气驳杂,婵娟上手一探就知道你这是被何家庄的人给打伤了扔在那里的,要是我们没有路过那里的话,你肯定就要早早变成一具白骨了。” “婵娟心善得很,即便跟你当时素未谋面不相识,也带着你去了最好的医馆,费心费力出钱给你请了最好的大夫医治;在医馆的人连连摇头说没救了之后,夏妹为了给你把脉开方子好对症下药,硬是握着你的手在你床边守了整整三天三夜,渴了饿了也不敢出去吃饭,只在你身边啃干粮喝凉水了事,困了也不敢熟睡,只得把针包压在胳膊下垫着好打盹的时候被刺醒;为了打通你早已淤塞的气脉,婵娟更是冒着元气大伤的风险耗费心神亲自为你梳理真气!” “先不说你这么些年来的对妙音门的兢兢业业到底能不能回报得清这一笔救命的恩情,就算你已经报清了这笔恩,何家庄又给了你什么,才让你能够弃良心于不顾,从对你有救命之恩的妙音门转投到另一个没有根基的何家庄?那边的贼子们究竟给了你怎样的好处,你才——” “春姐。”秋月满突然出声了,她带着深深的倦意开口道: “当年其实并不是‘你们捡到了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我’,而是‘何家庄把专门为你们准备的饵抛了出去等你们上钩’。” “当时的何家庄庄主知道你们心善,他觊觎妙音门的藏宝多年,便想了这么个狠招出来,一心想的就是要让你们带我回忘忧山妙音门。要是事成了,从此妙音门里便有了一根何家庄的钉子;要是事不成,那无非也就是死了个人而已,何家庄素来视人命如草芥,像我这样的小卒子的命,要是就这么白白丢掉了的话,也无非就像是在大海中消失了一滴水一样,翻不起什么浪花来的。”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薛书雁立刻就握住了杜云歌的手,而和秋月满共事了这么些年的凤城春等人当即便惊疑不定地猛地起身看着她,半晌之后夏夜霜才发话了: “我们还以为是何家庄的人把你半路收买了的,可没想到你竟然从一开始就是何家庄的人?!秋月满——秋月满,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么?就算是一条畜生,养了这么些年也该喂熟了,可你呢?你倒好!不仅没能把你喂熟,反而让你把自家的食儿叼出去给别人家了?!” 秋月满没有接话,只是叹了口气道: “我其实……不是爱财如命的人。” 这话说得可太稀罕、太让人难以相信了!素来恨不得一文钱劈成两半花、风过留痕雁过拔毛、恨不得从石头里也要攥出水来的秋月满竟然说自己不爱钱,谁信? 然而就在这紧要关头,凤城春却突然想起多少年前的一桩旧事来了。 那时秋月满还没暴露自己的叛徒身份,在一次私下里的对酌之时曾经半真半假地和凤城春这么开过个玩笑,只不过当即就被凤城春给笑了回去:“秋妹呀,别人说这番话我是信的,但是你要是说这番话,我可万万不能信!” 当时还没有落到眼下这个地步的秋月满也笑着问道:“那要怎样你才能信,我并不是一个爱财之人呢?” 凤城春想了想,便道:“除非黄河水倒流,白日参辰现,北斗倒挂天南面吧。” 秋月满当时便大笑三声,竟有些自嘲的意思了:“那要是我某日真的不爱财了,春姐可千万看好外面的天上到底有没有白日参商、南天北斗!” 凤城春下意识地便往天边看去。只可惜北斗还在天上好好地挂着呢,一点倒挂去南面的意思都没有。就在此时,秋月满又开口了: “话已至此,我不妨告诉门主,这么些年来,我其实除了往何家庄转移钱财之外,再没做别的任何事情。而正是念着当年婵娟的恩义,我甚至就连在转移钱财的时候,也是动了手脚的。只要我赚的足够多,何家庄那边的人又不能来查账本,他们只会要个定额的钱数,那留给妙音门的也就越多了。” “虽说是各为其主,但是婵娟是真真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也有……记着的。” 她终于抬头看向杜云歌,苦笑道: “我不是在给自己求情。只是门主,你生来就是金贵的妙音门一门之首,自然不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这个说法,而我也正是如此,仅此而已。”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竟然没人敢率先开口说话,只得齐刷刷地全都把目光投去杜云歌那里了: 要是秋月满说的是实话的话,那可就难办了。 杜云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止住了眼泪,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了。她的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倒显得她有种格外茫然而倦怠的神色出来了,半晌之后她才开口,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看着秋月满道: “我用的香是百濯香。” 第81章 胭脂·二合一 换作任何一个对香道有所了解的人来的话, 杜云歌这句话简直就约等于把什么都交代清楚了,然而很可惜,眼下在秋月满房间里的诸位除了杜云歌之外,是两个对武学之外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武疯子和一个只对杏林之道感兴趣的夏夜霜, 还有一个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自己为什么露馅了的秋月满,也就凤城春博闻强识,能够对此略知一点半点了: “你在用百濯香?” 杜云歌点点头道:“自打比武招亲大会之后就一直在用,没再换过。” 她从自己随身的荷包里取了块碎银出来, 这碎银刚从荷包中拿出来, 站得离杜云歌近一些的人便全都闻到了一股馥郁而悠远的香气。这股香气虽然动人得很,可是距离一远, 也就闻不到什么了;但如果近前深深一嗅的话, 便会有沁人心脾之感: “秋护法,我其实那时在议事厅里的时候, 就知道叛徒是你了。” 秋月满惊道:“怎么可能?!” 她轻功超群,完全可以在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被何家庄派到她手下的人追杀的时候偷偷上山,然后再去药堂把夏夜霜的药换掉, 往里面加点东西进去。因为妙音门的山门还在封着,所以当有些药缺了的时候,夏夜霜就不得不自己去后山采了, 这样一来恰好可以把夏夜霜栽赃一波。 这是个本应完美无缺的计划, 就算别人会怀疑, 也万万不会怀疑到她的身上, 怎么从一开始就出问题了、甚至被杜云歌给看穿了呢? “百濯香恰如其名, 百濯不落。”凤城春看着被杜云歌托在手心的那块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散发着香气的碎银,道: “秋月满,你是不是算漏了一点?门主虽然习武不精,可是在这些事情上的精通程度在妙音门内算得上无人能及。” 杜云歌把碎银在一旁的薛书雁的衣袖上蹭了蹭,等她拿开手之后,薛书雁的衣袖上竟然也带上了她的味道了:“在元宵那天回来的时候,我赏赐过那个为我们驾车的侍女一块碎银。” “然而在从密道出来之后,我却又在秋护法的身上隐隐闻到了这种味道。我一开始还不敢确认呢,以为是人太多了,让我的鼻子不好使了,可后来在议事厅里的时候,人一少,我就闻见了这个味儿了,是从秋护法的鞋子上传来的。” “全妙音门上下除了我,再也没人会用百濯香,因为这香气实在太特别也太难祛除了,只是这么轻的程度的沾染都会让衣服上有味道,对诸位时常需要下山的护法来说,怕多有不便吧。” “所以这香气的来源,就只有可能是我刚刚给出去的那块碎银了。那么既然我刚刚是在山下给了那位妙音门弟子的碎银,她是不可能上山来的,也就是说秋护法,你之前就是在山下,怕还是她们的领头人,否则的话你不可能把一位妙音门弟子的东西在忘忧山山脚的地盘上踩在脚底的,因为那也太折辱人了。” 杜云歌从桌上的茶壶里倒了杯茶出来,把碎银泡了进去,过了好一会儿才拿出来,这银子上的香气竟然没有削弱半分: “你要是换双鞋,我也就认不出你来了,可惜天意助我。你只来得及换了衣服,就被师姐匆匆敲响的钟给召集了过去,恰好把把柄送进了我手里。” 秋月满终于恍然大悟了:她当时就不应该去亲自见那个妙音门的弟子,更不应该为了泄愤而踩上那碎银一脚。她这一踩,就让百濯香的香气沾在她鞋底上了。 杜云歌是个好人,有随身带着碎银赏人的习惯,跟已经故去了的杜婵娟有微妙的相似点。凤城春一直在致力于把杜云歌养成她的生母那样的人,自然也不会错过对这方面的细节举止和德才言行方面的留意。 ——还真被她成功了。 杜云歌虽然没有见过自己的生母杜婵娟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但是熟知杜婵娟的人都不得不说一声,凤城春教杜云歌教得可真好,硬生生把一个没娘养的孩子给教出了她生母仁义待人、宽厚温柔的好风范来,也正是这样的好风范,给了当时还被困在迷局中的杜云歌一条敞亮的生路。 可以说如果杜云歌不是个会随手帮扶一下身边人的这种老好人,那就真没这条生路了。这也是当年凤城春力排众议,要把杜云歌养成能以德服人式的门主最有力的论据之一: 心怀善意什么时候都不是件坏事,要真说这是坏事的话,也只能是因为世道不好。既是如此,不让门主掺和进眼下这见鬼的世道里就是了! 普天之下工于心计、汲汲经营、心狠手辣的人已经太多了,不差咱们门主一个人。 多少年前没能被杜婵娟给彻底策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秋月满,还是在十数年后再次栽在了杜云歌手里,真是冥冥之中因果轮回,是非善恶皆有报应。 杜云歌用手帕擦了擦手指上的茶水,道:“秋月满听令。” “本该赏你个死刑的来着,但是念在你中途迷途知返的份上,给你开个恩典,你就去滚钉板吧。” “这些年来有多少人因你而死,你便滚上几回的钉板,每一次都要来来回回里三遭外三遭的,丁点也不能偷工减料。要是你活得下来,便留你性命,发配你去边塞雪山上青灯古佛、了却残生便是了。” 凤城春一惊,下意识地就要为自己曾经的秋妹求情:“门主,你还是给她个全尸吧。” 夏夜霜也不杜云歌的处置方式给吓了一跳,倒是云暗雪觉得这算宽大处理,便道: “给个全尸可就真没活头了,春姐,滚钉板的话还有活下来的指望呢。” ——按照妙音门的规矩,叛门之罪的话,是要滚钉板的。 一张长宽均有近五丈的板子上按照一定的比例钉满了钉子,人一上去就要被刺得皮开肉绽,更骇人的是这些钉子上还有倒刺,从血肉里拔出来之后便会血流不止;滚一遭就要去了半条命,更别说来来回回滚上三遭了。 每个上去滚钉板的人都会先被废去武功,避免她们耍赖用真气护体;就算有人运气好,真的能滚完钉板活下来,也不过是十分之一;只是就算有命活下来,能撑过接下来的发烧和伤口化脓的,从当年妙音门创立到现在,数一数也不过两只手就能数清楚的数,可是真真的百里挑一。 所以滚钉板这个事儿可真是微妙得很: 说是宽松处理吧,倒也算得上是宽松,因为这可是给了个活命的机会呢,只不过到最后能不能活下来还是要看本事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嘛,能活命就行,管他什么破相不破相呢;说严的话也是真的严,滚钉板这么九死一生的选择还真不如直接自裁来得爽快,好歹不用遭罪,也能留个全尸。 “我也为难啊。”杜云歌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下来,怎么说都有感情在的。” “可是这份抚养的恩情再怎么重,也不应该重得过人命。为你而死的人有多少,我也追究不过来了,就问一句,那个给我们赶过车的妙音门弟子和前任秦淮舵主的命,就不是命么?” “既然是你和他人间的命债,那不管我们之间交情如何,就都要偿;至于你偿完债之后能不能活……就全看天意罢。” 秋月满突然就笑起来了。她看着杜云歌的眼神欣慰得很,就好像杜云歌刚刚说的不是什么能让她受尽折磨的处罚似的,缓声道: “门主是个善人,跟你母亲很像。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来,也算得上凤城春教导有方了,我心甚慰。” 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只有唇边一抹红色愈发鲜艳,两厢对比之下,竟然有种决绝的、惨烈的美:“只是门主的好意……我怕是无福消受了,我已经服了毒。” 此言一出,惊得夏夜霜当场便拍桌而起,伸手一探,面色就沉了下来:“不可能,我检查过这里的,根本就没留给你毒药,你怎么还能——” “是胭脂。”秋月满阖上了眼,缓声道:“我生吞了一整盒凤城春的万金红。”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眼下秋月满的气息越来越微弱,几近气音了,扔出来的消息却把在座的所有人都惊了个肝胆俱裂、魂魄不稳,想来也是能信的: “凤城春,你近日身体是不是愈发不行了?因为何家庄庄主让我在你的万金红里放了曼陀罗汁。就冲着这一点,我也觉得对不起诸位,所以打一开始起,我也就没想活命。只是万万没想到服下的‘簪花’竟然被你解掉了,我别无他法,也只能找个别的法子来求死。” 夏夜霜怒道:“曼陀罗在我这里又不是什么剧毒,何至于让你一心以死谢罪?!秋月满啊秋月满,你、你简直就是一心求死!” 秋月满的唇边溢出一缕鲜血,笑了笑,道:“叛徒不死,不足服众,只是接下来……便要额外辛苦诸位了。” 夏夜霜松开了她的手,对杜云歌摇摇头,显然已经是救不得了: “要是她早些告诉我,我还能救得回来。曼陀罗掺进胭脂里之后本来就没什么毒性了,要不春姐也不会用了这么多年才不好了起来。可是她是生吞下去的,而且和未尽的‘簪花’毒性混合在一起,便愈发猛烈了。眼下已经发作到了晚期,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救不回来。” 杜云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坐去了她身边,握住了秋月满的手,低声道: “秋护法,你的真名是什么?等下给你立坟刻碑的时候我好写在上面。” 秋月满突然就笑了起来。她闭着眼一边笑一边摇头道:“何家庄的一个小卒子怎么会有姓名呢?我生来就是无名无姓之人,倒是婵娟给我起的这个名字,我一用就是这么些年,早就没有给自己另起个名的念头了。” “那好。”杜云歌感受着手下的温度渐渐凉下去,只觉心里一整片地方都是空落落的,没着落得很,可是眼下秋月满已死,所有善后主持大局的事情便全都要她这个门主来做,自是没有什么伤春悲秋的时间的,便道: “春护法这段时间安心养伤便是,妙音门上下所有之事,无论大小轻重,均不得烦扰春护法半分,直接交予我和师姐即可。” “传令下去,清查秋月满一脉所有弟子,如有与何家庄勾结者,立刻废去武功,交到忘忧山来等候发落。” “护法之位不能有一日或缺,即日起,便从全妙音门上下另选秋护法,以头脑机敏、善于经营、心思纯正者为先;若两人水平相近,则熟读算经十书者先;若再近,便以武艺更精者为选。” 第82章 更迭·二合一 接下来的好一段时间里, 外人就算不知道忘忧山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觉得妙音门这段时间里有点不太平: 本来已经隐隐有了“天下第一门”势头的妙音门,在身为门主的杜云歌与何蓁蓁生死擂一战之后更是声名大噪,名扬千里, 风头无双得就连同为名门的峨眉武当都无法攫其锋芒半分。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妙音门并没有趁着这个势头坐大,反而开始闭门清理起自家的事情来了。这一清理就是雷霆手段,令人猝不及防, 等到大家都反应了过来, 互相开始打听“妙音门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最新的秋护法都已经选出来了。 最新的秋护法是从凤城春门下的弟子中挑选的, 比杜云歌大了半轮, 虽然在掌管钱财这件事上没有秋月满那么在行,但是也是妙音门中为数不多的知道“开源节流”这几个字怎么写的人之一了。不管对内还是对外的说法都是清一色的“秋月满因为算错了一笔很重要的账所以引咎辞职下山了”, 让多少想看热闹的人到最后也是没能看成。 毕竟妙音门高在忘忧山上,只要山门一关,妙音门自家的人嘴够严实, 那就什么都传不出来。 ——阴差阳错之间,倒是让一直在顾忌她们会不会过分势大的朝廷和官府放心了。 何家庄眼下是真真一个树倒猢狲散,毕竟江湖之人最重的就是个“义”字, 如果失了这个字在先, 那么接下来这个门派不管做什么事都不会顺的。 趁他病要他命, 新上任的秋护法干的第一件对得起她这个位置的事情, 就是去何家庄把这么多年来从妙音门偷走的银子全都追了回来, 并且扬言“一天还不清钱那何家庄的人就一天别想睡个安稳觉”,还有带着妙音门的人长长久久蹲守在人家山庄门口的意思。 何家庄百般无奈之下,只得砸锅卖铁地开始还这么些年来从妙音门那里偷偷拿走的钱了。只不过这些年来他们从妙音门这里拿走的钱财实在太多,大半都用来招揽门人和奇人异士了。等何家庄失势之后,这些本来就是冲着钱留在何家庄的人立刻就走了个一干二净,倒是和杜云歌记忆里上辈子的妙音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上辈子她到最后还是个轻信别人的家伙,可即便如此,走掉的人也没多少,倒是被何家庄的人给里应外合害死的更多一点。 这辈子细细一查,那些何家庄的人还真没多少是秋月满自己培养出来的,大部分都是被何家庄做了手脚强塞进来的,尤其是当凤城春面色复杂地告诉杜云歌,这些年来她用的万金红里其实并没有多少有问题,那句话八成是说来让最心善的杜云歌也不想救她的来着——而且秋月满也真真有在给妙音门好生操持生意的时候,杜云歌便茫然了。 当凤城春前去告诉杜云歌这件事情的时候,杜云歌正在和薛书雁一起看杜抱琴的手稿真迹。这份手稿虽然说是杜抱琴的真迹,但是里面明显有另一个人的批注,龙飞凤舞而略显潦草,却又自带一番铮铮的好风骨,一看就是个性情狂狷之人留下的。 能在自己的毕生武学典籍上留下手迹,那说明此人和杜抱琴之间肯定关系匪浅;然而杜抱琴终其一生都没有收徒,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生死之交,身边更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和她心意相通的爱人——至少在大家口口相传的正史里是没有的。 杜云歌这段时间的精神始终不太好,整个人都恹恹的,像是被“秋月满一直以来都是何家庄的人”这件事给打击得太狠了一样,直到凤城春把这件事说完了之后,她怔了好久,才缓缓开口: “……人都死了,再说这些还能怎样呢?去山下把她厚葬了吧。” 凤城春叹了口气道:“虽说她生前做的这些事是真真不厚道,可是人死如灯灭,逝者不可追,门主还是莫要在这些事上费心太多了,先把门派整顿好才是正事。” 杜云歌点点头:“我知道了。” 凤城春看她的样子,觉得一时半会儿的杜云歌怕是好不起来了,这么说无非也就不想让她们这帮人担心而已。换作以前的话,她肯定要去和杜云歌说说话、开导开导她的,生怕自家门主一不小心钻了牛角尖;但是眼下既然薛书雁已经陪在杜云歌的身边了,她倒是莫名地放心了起来: 薛书雁肯定不会让杜云歌为这些事情太过劳神的。 既然这样,她也就不留在这里讨人嫌了,还是赶紧离开的好。于是凤城春便匆匆离去了,顺便还没忘了给薛书雁使眼色: 好生照看门主,若有差错,唯你是问! 等凤城春走了之后,薛书雁才接过杜云歌手里的书,低声道: “云歌,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会儿?” 杜云歌摇摇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一时间心乱如麻,无数的画面在她眼前飞旋而过,一会是秋月满死前的笑容和唇边溢出的一缕鲜血,一会是这些年来悄无声息地折在秋月满手下的人那长长的名单,一会是上辈子倒掉的妙音门和不知所踪的秋月满——想来那时的秋月满八成是已经死了,就是不知道是自裁对妙音门谢罪的还是何蓁蓁发现她做事不尽心尽力而杀了她的。 种种信息混杂在一起,还有凤城春刚刚带来的那个消息,直搞得她头痛欲裂,不得不紧紧握住薛书雁的手,半晌之后才艰难地说出一句话来: “师姐,我觉得人心好难懂啊。” “为什么秋护法这么多年来都在妙音门过来了,却一直也不肯对我们投诚呢?事到临头却又这么做,杀人又救人,既帮何家庄又帮妙音门,这样下来岂不是两边都不讨好?就算我容得下她,何家庄也肯定不能让她活命……我是真真不懂啊。” 薛书雁沉默了半晌,才轻轻反握住杜云歌的手,道: “世间最易变的就是人心了,云歌。”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不变的。尤其是人心,哪里是那么好看清的、剔透的东西呢? 只是不管秋月满究竟还有多少的不甘和遗憾,不管她曾经有没有过纠结和后悔,人一死,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她所有的遗物也都在数天之内被打包了起来,在忘忧山的后山被付之一炬,新的秋护法很快就替补了上来,连带着她曾经在忘忧山上生活过的痕迹,也要一并被淹没在人们的脑海深处了。 薛书雁本就不善言辞,即便杜云歌都这么难受了,她也不知道说什么话来安慰杜云歌比较好,犹豫了半晌之后才道: “别管他人怎样,云歌,总之我不负你就是了。” 杜云歌一开始想下意识地说“好”来着,然而她突然觉得好像薛书雁自己说的话又有哪里不对,便细细想了想,这一想,还真被她给揪了个差错出来,杜云歌差点就被薛书雁自己给自己挖的坑给逗笑了: “师姐,你刚刚说人心易变,可你又说你决不负我,这……这是什么意思嘛。说得好像你不是人似的。” 薛书雁看她心情好起来了,便也不端着架子了,毕竟还是赶紧把自家门主安慰好才是正理,便伸手往杜云歌的颈子里捞了一把,拈出了一条红绳来,绳子上系着的赫然便是当年她亲手杀的第一只猎物战利品——狼牙,对杜云歌微微一勾唇,道: “你说是什么便是什么。” 两人又说了一会话,薛书雁看杜云歌的精神头终于好起来了,便道: “要不要去习武堂看看云依水?” 杜云歌想了想,觉得去看看也好,毕竟是她把人家孩子给带回来的。虽说云依水这孩子真真当得起“人小鬼大”这个词,但是她身为云暗雪的两名亲传弟子之一,又是妙音门门主,于情于理都应该尽一份责任的,便点点头道:“一起去吧。” 两人一进习武堂,就看见了坐在一边边看书边督促着云依水练习轻功身法的凤城春,还有一旁环抱双臂、把自己的剑紧紧圈在怀里的云暗雪。这两人一看见杜云歌和薛书雁联袂而来,神色一齐变了变,才道: “见过门主——” ——然后就在对薛书雁的称呼上卡壳了。 杜云歌这才反应了过来刚刚凤城春和云暗雪在纠结什么。 她已经在生死擂结束之后用九霄环佩对薛书雁求亲了,但是从礼法上来说,她们之间并没有三媒六聘,甚至连定亲都没有,也难怪两人会纠结对薛书雁的称呼: 是叫一声“门主夫人”的好,还是跟以前一样叫名字的好,还是按照眼下的职位叫副门主的好? 最后还是凤城春率先开口了,真不愧是当年一肩挑起妙音门大梁的人物,就冲着这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也堪称豪杰了: “眼下不是什么好时候,最近也没有什么适合嫁娶的黄道吉日,就算有,也没有什么大好的日子,全都是小吉日,不适合门主大婚。如果门主真的要跟书雁成亲的话,不如多等上一段时间如何?”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看向薛书雁,想征求一下薛书雁的意见,薛书雁在接受到了来自杜云歌的无声询问之后,便开口回答道: “无妨,之前那么些年都等过来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凤城春和云暗雪被薛书雁如此角度清奇的回答给震得好生沉默了一下。都是中原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的两位一时间面面相觑,都不知道是先揪着薛书雁的耳朵痛斥“书雁啊你自产自销监守自盗就不要这么得意了啊”的好,还是先把杜云歌和薛书雁分开一段时间让薛书雁自己去自闭一下冷静一下的好,要不堂堂妙音门大师姐兼副门主的威名崩掉了那就麻烦了。 最后凤城春还是选择当做自己没听见薛书雁的批话——由此可见真不愧是凤城春,再过几年可能就要专门为应对薛书雁进化出自我过滤的技能来了——对杜云歌道: “门主是来看云依水的?放心吧,她底子挺好的。” “我也觉得她底子好得很。”杜云歌又把她们刚见面的时候,云依水就能在酒鬼生父的追打下满屋子乱窜还不会受太多伤的情况对凤城春细细讲了一下,凤城春便道: “看来这孩子专精轻功,好得很,等以后她要是能查账和看账本的话,云妹的班也算是有人接了。” 云暗雪竟然也点了点头,道:“要是她真能好生看账本,那就等她及笄之后和妙音门的诸位弟子比一比,看看她能不能担此大任。如果不能的话,门主就斟酌着些,不用顾及我的面子,该让她去哪儿就让她去哪儿好了。” 凤城春看着远处在习武堂里练习轻功身法的云依水,感叹道:“我是真没想到门主你这一下山,连孩子都能搞出来。现在江湖上说什么的都有,猜猜我听过的最离谱的传闻是什么?” 杜云歌心里突然就有了种微妙的不好的预感:“……是什么?总不能是我仗势欺人逼我师姐吧?!” 凤城春叹了口气,道:“说是‘薛书雁男扮女装在妙音门潜伏了这么些年终于抱得美人归要让妙音门门主奉子成婚’,气得我差点没吃进饭去,幸好没几天之后传出这则流言的人就被峨眉的那帮人给狠狠揍了一顿。” “天爷,幸好这孩子不是你生的。” 在接连吃了好几天夏夜霜亲自开的药之后,凤城春的脸色终于好起来了些许。曼陀罗余毒已清,剩下的功夫就是要把她这段时间内耗损的心神用金贵的药物给养回来就是了,除了费钱之外倒也不麻烦,反正妙音门家底丰厚,莫说一个需要温养着的凤城春——一个就足以让小康之家倾家荡产了——就是一百个也养得起。 然而眼下她的脸色又苍白了起来,不知道是那些年跟着杜婵娟在江湖中打拼时留下的旧疾复发了还是另有什么心事。凤城春沉默了好一会儿,似乎有不少话想对杜云歌说,可是又说不出口,最后也只对杜云歌道: “这样就好,别生,要出人命的。” 杜云歌心想难不成春护法脸色不好,是因为被当年自己母亲的死给惊着的么,所以才会这么些年来都难以忘怀,哪怕只是一提起相关的事情就要惊成这个样子? 只是这个想法在她脑海里一成型,就先被她自己给打散了: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凤城春!怎么会被这么一件小事给吓到? 结果不管凤城春她被当年旧事吓到没有,至少数月之后,杜云歌是着着实实地被一件事给吓着了: 云依水的玩伴找上门来了。 ——说得再准确一点的话,她是衣衫褴褛、伤痕累累地带着云依水留下的那封信来投妙音门的。 云依水的玩伴上忘忧山的时候正好是盛夏。路边的草都长得分外高,伴着淙淙的流水,别有一番意境。然而别看这幅景象看着好看,有过上山经验的人都知道,要是想在这个时节上山,就要备好足够的驱蚊虫的药,再备好用来探路的手杖,衣服更是要长袖长裤、紧紧缚住绑腿,要不然的话被什么稀奇古怪的虫子给钻进去咬一口就麻烦了。 就算忘忧山的山顶很高,也免不去虫蚁之苦,所以每年的这段时间都会有妙音门弟子往来于山下药堂、后山药园和深林之中采集药材,制成药包分发下去,好让忘忧山上的人不必遭这个罪。 所以当晚的最后一波夜巡弟子急匆匆地来到了杜云歌和薛书雁的门外,把两人叫醒,说“门口晕倒了个小孩、手里还拿着咱们冬护法家的小姑娘的信”之后,杜云歌当场就懵了: 这孩子怎么做到的?!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之后,杜云歌对云依水的特性可算是了解得一清二楚了: 这小姑娘真不愧是云暗雪的侄女。不管她的内心有多少话要说,就算内里已经波澜万丈了,表面上还能堪堪维持住八风不动的神色,也不知道这是跟谁学来的。假以时日的话只怕又是一个薛书雁。 然而等杜云歌亲眼看见了那个被妙音门迎了进来、施以汤药和食物先行救醒了的小姑娘之后,就知道云依水这是跟谁学的了: 如果说云依水和薛书雁也似的,都是表面上冷清冷面但是内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的热乎气的话,那么这小姑娘可就厉害了—— 她的眼神完全就是一潭死水。 不管周围的妙音门弟子如何柔声安慰,“你现在已经安全了”,还是旁敲侧击地半夸半问“这么小就能上忘忧山真是太厉害了,你是怎么做到的”,这孩子都没分给外人半点眼神出去。薛书雁还会给别人一点眼色、表明自己已经听到了这番话呢,换作这孩子,就是丁点反应都不给别人的。 夏夜霜此时也匆匆赶来了,一看这小姑娘的样子就道: “这是吓狠了。以前门主天黑了还要去后山的时候,若是被吓着了,第二天早晨起来也是这个样子的,别人说什么问什么都听不进去,只有春姐出马跟门主说话才能慢慢让门主缓过来。” 她想了想,道:“既然她是云依水的玩伴,那就把云依水带过来吧,没准在看见云依水之后这孩子就能好过来呢?” 夏夜霜不愧是杏林世家的人,对症下药这一手管用得很。睡眼惺忪的云依水一来,看见了她之后,“嗷”地一嗓子就吼了出来,三步并作两步跳到了床上,抱着她差点就嚎啕大哭起来了: “阿杜——你怎么落成这个样子了啊?!” 杜云歌也觉得很奇怪,毕竟按照云依水的描述,她的玩伴家里怎么说也是有点底子的,毕竟经商之家嘛,怎么会沦落到要让自家的小孩子只身一人上忘忧山的程度? 她接到消息之后直接就出来了,眼下才感觉出有点冷来,毕竟忘忧山地势高,哪怕是在七月盛夏,山上入夜了之后也凉得很。正好这时薛书雁从外面进来了,还给她捎了件鸦青色的单袍来,看着杜云歌把这件光看颜色也知道这是薛书雁的衣服披在了身上之后,才解释道: “我刚刚去问过了所有下午和晚上的巡山弟子了,又沿着上山的路看了看,这孩子怕是躲过了所有的巡山弟子一路用脚走上来的。” “路上脚印很重,不像是会武功的迹象;路边几棵树上都有攀折过的痕迹,应该是赶路赶得累了便去树上歇一歇。她身形小,选择歇息的树又多半枝叶浓密,往里面一藏的话,不是目力过人的家伙是发现不了她的。” 自从云依水来了之后,神色终于缓和了些许的小姑娘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她一出声,在场的所有人就都能听出来,她这一路遭了不少罪,怕是都没怎么吃过饱饭,嘶哑中带着满满的中气不足,却一字一句说得格外清晰: “我的爹娘都在回来的路上被马贼杀掉了。我爹临死前还想把我供出去给马贼,好换自己一条命的来着,可我娘拼死护着我,把我塞进了筐子里滚下了山,我才得以活命。” “等护镖的人找到我、把我带回家的时候,家里的钱财已经被族中分得一干二净了,只留了这封信给我。我想,既然我在山下无所牵挂,族中人就算拿走了我家的钱也不愿多供我一口饭吃,我还不如赌一把,来妙音门试试,毕竟妙音门开山立派以来,就仁以待人,誓要为天下女子做主。” 她强撑着起身,双臂还在打着哆嗦呢,却依然在床榻上跪稳了,实实在在地给杜云歌磕了三个响头,嘶声道: “我知道妙音门的规矩,便不求门主替我爹娘报仇,还请门主收留我、给我一口饭吃就行了。” 薛书雁突然默不作声地探出了手去,直直扣向这姑娘的手腕。 薛书雁一出手,只要她想探到什么东西,就没有她探不到的理。在仔仔细细查探了一番这姑娘的脉门之后,她对杜云歌略一点头,道: “能凭着一封信就追到这里来,还成功地躲过了巡山弟子和猛兽一路闯到山门边上……是个可造之材。” “云歌,留下她吧。” ——薛书雁很少这么夸人。 一般来说,但凡比她弱很多的,除了以前还没有学会天魔妙音的杜云歌之外,基本上都连她一个正眼都得不上,就更不用说从薛书雁的口中得到什么评价了;跟薛书雁水平相近的,同辈份的人里怕是还真没有这种天才,更别说那些比薛书雁的功夫强出一大截、年龄也长出一大截的老前辈们了,倒是应该反过来,让他们夸薛书雁一句“可造之材”还差不多。 换而言之,要是能被薛书雁夸一句“可造之材”,这姑娘的天分可能就只有一个词能形容了: 天赋异禀。 再说得详细一点的话,就是一个缩小版本的薛书雁。 杜云歌听了薛书雁的建议之后,便点点头,对这还跪在床上的小姑娘问道:“你叫什么?” 小姑娘哑着嗓子回答道:“杜徕男。” 这时,一直在旁边没怎么出声的云暗雪突然叹了一声,问道:“……你家里是不是就你一个孩子?或者说一直没有男孩?” “正是。”小姑娘依然在原地跪得笔直笔直的,让杜云歌看了都不自觉地一起坐直了: “我爹总是说家里没人延续香火,便给我起了这个名字,说想招个弟弟来,可我不喜欢。” ——换作山下那些腐儒的话,听了这一番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论之后,肯定要怒发冲冠驳斥回去,说什么“父母之赐不可轻弃”,但是妙音门上还真没人在乎这个,毕竟人人都要在拜入妙音门门下之后换个新名字的,这样一来,倒是恰巧合在一起了。 杜云歌想了半天,才道: “那你就叫杜晚吧。” “本要给你另起个名字的,可我看你和云依水要好得很,便就直接从‘断云依水晚来收’这一句里面给你另起新名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既然我们同姓为杜,眼下我派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也都有事要做,你就先跟着我和薛师姐如何?我虽然习武不精,但是我师姐可是中原武林里相当有名的英杰人物,教你也足够了,只是不知你意下如何?” 已经改名叫杜晚的姑娘乍闻此言,便又对杜云歌磕了个头,道: “多谢门主赐名。”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她竟然给站在杜云歌一旁的薛书雁也磕了个头,道: “以后便有劳门主夫人费心了。” 杜云歌:……这孩子将来究竟能不能成材我看不出来,但是我觉得她现在就挺鬼精鬼精的。 第83章 封存 等到杜晚开始跟着薛书雁学武之后, 忘忧山上的众人才彻底懂了薛书雁说的“可造之材”是什么意思: 真真的是一点就通,一学就会。虽然还是比不上薛书雁,但是假以时日的话,肯定又会是妙音门中不容忽视的新兴力量里的中坚者。 而且杜晚不管是身世还是性格都跟薛书雁巧合般地相合起来了, 唯一一点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这孩子是汉人。如果杜晚也是个胡汉混血的话,那么这就又是一个活脱脱的缩小版的薛书雁。 这样一来,本来还略有微词、羡慕这孩子竟然一来就可以养在杜云歌和薛书雁名下的那些妙音门弟子再也没话说了。 而且比不得大部分因为受不了家里的苦和磋磨才上了忘忧山的弟子,杜晚上忘忧山之时, 已连连“家”都没有了, 让人们在羡慕她能够养在妙音门门主和副门主名下的同时不得不感叹,这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天意弄人。 出乎大部分人预料的是杜晚竟然意外地跟杜云歌合得来, 而并不是跟她的授业恩师薛书雁合得来。不过想一想倒也能说得通,一个年纪轻轻就在惊天变故中痛失双亲的小姑娘, 在乍来到个人生地不熟的新地方之后,肯定会下意识地跟年长的抚养者中最好看、脾气最好的那个关系好,也是说得通的。 ——然而这个“说得通”在薛书雁这里不能被接受。 说得再严谨一点的话, 就是薛书雁完全不能接受。 杜晚跟杜云歌关系好了,可就苦了好容易辛辛苦苦忍了这么些年、才终于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的薛书雁: 好容易她能名正言顺地在晚上去杜云歌的内室休息了,结果杜晚就要默不作声地抢先一步, 先自己抱着她的小枕头蹭蹭地跑到杜云歌的床上;用饭的时间一到, 杜晚就要先薛书雁一步, 坐到杜云歌的身边, 凤城春等人还要开玩笑地说“这孩子跟门主可真是有缘”;就连练武的时候杜晚也要专门在休息的时候去杜云歌的身边, 也不多说什么有的没的,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在一边呆着而已。要不是薛书雁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小孩计较,怕是早就拎着杜晚的领子,像拎小猫一样把她给拎去一边了。 杜云歌打心眼里觉得杜晚这姑娘跟她的师姐一样招人疼——可能普天之下也只有她一人这么觉得而已——便在对待杜晚的时候拿出了十二万分的亲切温柔来,搞得凤城春啧啧称奇: “没想到门主竟然这么会照看小孩儿。” 杜云歌看着还在习武堂中跟着薛书雁练剑的杜晚,柔声道:“我就是觉得阿晚跟我师姐挺像的。” ——剩下的话杜云歌就算不用说完,凤城春也能明白了。 正是因为杜晚和薛书雁在身世、性格、天赋等多方面均有相似之处,所以杜云歌便下意识觉得,她对杜晚好,便仿佛能够把她没能亲眼见过的、处于最艰难困顿的处境中的薛书雁的那段生活在乌扎卡族里的时光给弥补回来一样,便仿佛能够把当年无人保护、只能独自一人的薛书雁给保护得万全一样。 种种思绪叠加之下,倒使得原本就温和可亲的杜云歌愈发平易近人了。 凤城春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妙音门的春护法难得有哑火的时候,不过她这次的哑火可不是无话可说的缘故,而是不知道自己是先说“你师姐小时候就算没人疼也照样凶得很你不用这么担心”,还是先说“女大不中留胳膊肘往外拐”的好。 最后凤城春还是选了个比较委婉的说法:“你和书雁可真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啊。” 正好此时,薛书雁和杜晚已经练完了剑,杜晚把剑放好之后,三步并作两步便像个小炮弹一样冲到了杜云歌的身边,倒让不得不稳住脚步和仪态走过来的薛书雁落后了几分。 ——由此可见,爱面子误大事。 薛书雁面无表情地看着杜晚,杜晚也面无表情地看了回去,两人对视之下倒让旁观者有点想笑的滋味了。毕竟这两人除去面容上的不同之外,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和神态简直就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一样,最大的差别也就是大小规格不同而已。 到最后还是凤城春没忍住,半打趣半认真求知地问道:“书雁啊。你俩就这么默不作声地对视,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吗?” 薛书雁这才把目光从杜晚的身上收了回来,沉默了一下之后实话实说道: “不能。” 在外人看来,薛书雁刚刚的目光可真是能冻死个人,然而在已经相当了解薛书雁的杜云歌眼里,她刚刚委屈得就差跟杜晚一样蹭到自己的身边了。 杜云歌突然就有点想笑,当然在场想笑的人可绝对不止她一个,凤城春也正在饶有趣味地等着薛书雁开口说话呢,在两人灼灼的目光注视之下,半晌之后,薛书雁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 “慈母多败儿。” 这下凤城春是真真的没能憋住,当即就差点从椅子上笑了个前仰后合,险些直接后仰下去。 杜云歌也觉得这句话说得有点应景——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她看着薛书雁认真的、不带半点开玩笑的意思的神色,突然发现两人的角色好像在什么方面倒转了过来,这让本来反应速度就不怎么快的杜云歌当场懵逼了,过了好一会儿,等到连杜晚都要休息完毕了,她才疑惑地问道: “可是……不是我娶师姐吗?” 薛书雁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跟杜云歌一起被凤城春左手右手一边一个给拎走了,顺便还要苦口婆心道: “门主乖,这个问题你们自己回去关起房门来慢慢商讨好不好?就不用告诉别人了啊,听话。” 堂堂妙音门的春护法觉得自己真是太惨了,小时候就要为门主操心,没想到都现在了,还要继续为门主的终身大事操心。 惨就一个字,说只说一次。看戏虽然有趣,但是如果被喂了一嘴狗粮也就没那么有趣了。 被凤城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了出去的杜云歌和薛书雁面面相觑,半晌之后杜云歌才欢天喜地地对着习武堂里的凤城春的背影笑道: “多谢春护法,那我们走啦!” 凤城春:……等等,我不是真的让你俩回屋关房门。给我赶紧回来干活。 可能老天都站在常年兢兢业业劳苦功高的凤城春这边,不愿让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在这个紧要关头上闲着。杜云歌还没来得及拉着薛书雁走多远呢,凤城春和夏夜霜便齐齐追了过来,凤城春的手里拿着封书信,上面盖着妙音门独有的纹样,想来是从山下传来的信息,只是不知为何,她的脸色却不太好看,最后还是夏夜霜率先开了这个口: “门主,有秋护法从何家庄传来的情报。” 杜云歌怔了怔,疑惑道:“是搜出了什么东西来么?如果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的话,那就直接让秋护法把它卖了,给何家庄抵债就行——” “门主。”凤城春终于开口了,只不过她的嗓音有点哑,就好像她刚刚好容易才抑制住了自己过分激动的情绪,以至于现在说话都带着点情绪波动之后留下的余韵一样。她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弯下腰,将那封信递到了杜云歌的面前: “兹事体大,还请门主和书雁一并速往议事厅。” 等到凤城春、杜云歌和薛书雁齐齐来到议事厅之后,从山下上来的妙音门的弟子早早就恭候在那里了,而且还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就好像她正在跟什么洪水猛兽之流共处一室似的。一看到杜云歌,这姑娘简直就跟看到了救星似的,就差哭出来了: “门主,这是在何家庄暗室里搜出来的东西,我们不敢随便乱动,就送过来给您了!” 杜云歌顺着这姑娘的目光望去,这才发现在一旁的桌上放着个盒子。那个盒子里也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而这正是让这位妙音门弟子避之犹恐不及的主要原因。 那盒子不是什么金贵物事,朴素得很,甚至连边边角角的地方都没有涂桐油,长此以往,更是磨损得不像样了。要不是跟着这个盒子一同到来的,还有妙音门的弟子与一封新上任的秋护法亲笔写来的书信的话,根本就没人会相信这竟然是何家庄的东西。 等杜云歌彻底看清那个盒子上的标志的时候,整个人也跟这位天可怜见的妙音门弟子一样,整个人便原地僵住了: 在盒子的侧面,用一阴一阳的篆书写着“婵娟”二字,赫然便是前任妙音门门主、也就是杜云歌的生母杜婵娟的名讳。 杜云歌知道自己母亲的姓名,也知道这一阴一阳的篆书是杜婵娟独有的标志,可这么些年来,她还真的没怎么在忘忧山上见到过杜婵娟的记号。然而杜云歌都长这么大了,不管是在忘忧山上还是在忘忧山下,总共也只见过两次这个杜婵娟独有的标志: 一次是在大草原上,流落塞外的那位云家琴师手中的那块玉佩上有这个纹样,可那是杜婵娟给出去的信物,也算说得通;但是当这个标志出现在何家庄里的时候,就格外使人费解了。 明明杜婵娟是曾经风光无两的上任妙音门门主,又是现任门主杜云歌的生母,按理来说是不用避讳什么的,可是为什么这个名字出现在杜云歌眼前的频率,却远远低于正常状况呢? ——就好像有人专门把杜婵娟的所有信息都封存了起来似的。 第84章 旧事 杜云歌刚想伸手去拿那个盒子,便被薛书雁按住了手: “小心。” 她剩下的话还没说出口呢, 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薛书雁是什么意思了: 天知道何家庄会在这些地方做什么手脚。 都说“闻道有先后, 术业有专攻”,这句话说得可真是在理。毕竟机关之术可不是妙音门的长项, 就连妙音门自家密道用的锁其实都是把同心锁, 不拘谁来开, 只要凑足两把钥匙就足够了,这也是秋月满之前能够在元宵之夜打开密道,截杀杜云歌和凤城春的原因——只要把自己的钥匙再倒模做一遍就是了。 要说机关之术,全中原的武林门派里再也没有一个能越得过唐门去。久居巴蜀之地的机关世家在这方面造诣颇深, 当妙音门的在座诸人全都对着这个盒子束手无策的时候, 他们怕只是轻轻一扫, 就能看出这个盒子到底有没有暗藏杀招来。 只是忘忧山和巴蜀之地隔得有些远, 如果真的要去唐门请人再折返回来的话,未免有些太兴师动众了, 还不知道这盒子里的东西到底值不值得花这么些人力物力的跑一趟呢;而且就算去了,唐门也未必愿意派人过来,毕竟这可是杜婵娟的遗物,算得上是妙音门自家的事情了,唐门本来就偏安一隅、自保其身,应该也不愿意随随便便就掺和进别的门派的事情里。 就在这个当口, 凤城春终于开口了。她的脸色难看得很, 对杜云歌低声道: “……我知道这里面放的是什么, 还请门主屏退左右, 此事断断不能为外人所知。” 杜云歌依言,让在场的所有妙音门的弟子和侍女全都退了下去之后,凤城春却依然没有开口。她顿了顿,又对薛书雁低声道: “书雁,你也下去。” ——这就很不对劲了。 杜云歌和薛书雁两人就算没有爱侣的这层身份在,平日里也出入成双、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只要不是个瞎子或者傻子,就能发现她们的关系好得很,根本就没有必要避讳什么事情。当年妙音门的四大护法决定把薛书雁抬举成能够贴身保护杜云歌的人的时候,也未尝不是抱着“反正这姑娘都把自己卖给我们了”的这样的心思,更别提现在薛书雁还和杜云歌有着名正言顺的、更深一层的关系呢? 除非凤城春要说的这件事,是妙音门决不能为外人道的阴私之事。 薛书雁果然点了点头,十分干脆地便起身离去了。在行经杜云歌身边的时候,她停了下来,隔着衣袖轻轻握了握杜云歌的手,道: “云歌莫怕,我就在外面候着你。” 杜云歌方才还真的有些被凤城春的郑重其事给吓着了。可是听薛书雁这么一说,她便觉得陡然间从心头涌出无穷尽的勇气来,不管凤城春接下来说些什么,都再也吓不着她了,便点点头,笑道: “好,师姐可要说话算话等着我呀,我很快就出来找你。” 等偌大的议事厅只剩杜云歌与凤城春两人之后,这位勤勤恳恳为妙音门干了一辈子苦活的护法,突然翻身下座,对着杜云歌倒头便拜—— 这可真真折煞杜云歌了! 论起年纪辈分来,凤城春毫无疑问是长辈,完全不用跟她这么客气;论起在妙音门的地位来,春护法劳苦功高这件事可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不是杜云歌突然开了窍,替兢兢业业的凤城春分了不少活,这位死心眼的春护法可能还在为妙音门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呢;她又是杜婵娟留下来给自己女儿的帮手,更不用说两人之间还有师徒的这层名分在了,不管从什么角度看,凤城春的这个大礼行得可真没必要。 杜云歌也是这么想的。她立刻从座椅上起身,想将凤城春搀起来说话,可是凤城春半点起来的意思也没有,只是一叠声地对杜云歌告罪道: “事已至此,也瞒不得门主了,还请门主恕我将此事隐瞒多年的过错,我再细细说与门主听。” 杜云歌想了想,问道: “这件事……是不是母亲不让你说的?” 凤城春是杜婵娟找到的第一个护法,也是将她从辽东苦难之地带走的人。杜云歌一直觉得,凤城春能够这么些年来都对妙音门忠心耿耿、九死不悔,她的生母杜婵娟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 如果这件事真的是对妙音门有害的事的话,凤城春定不可能隐瞒这么久,除非她和秋月满是同伙,否则的话,早就被其他两位护法一起揪出来了。而她上辈子直到身死魂殒,也没有做出半点对妙音门不利的事情来,可见其忠心天地可鉴、日月为证。 也就是说,这件事应该只是“关于妙音门与何家庄的上一辈的纠缠”、且仅限于杜婵娟本人的事情。否则的话,谁还能让凤城春这么多年来都将此事深埋心底,守口如瓶? 凤城春心悦诚服地再次深深拜下去:“门主慧眼如炬,果真明鉴。” “既然是母亲不让你说的,那无妨。”杜云歌终于成功地趁着凤城春恍神的时候,把她从地上搀起来了: “你觉得这件事现在可以说的,那就说;如果觉得眼下还不是应该让我知道的时候,那你就继续保密便是。” 凤城春苦笑一声:“这东西都送到眼前来了……再想瞒,只怕也是瞒不住的。” 她指着那个留存着杜婵娟独有的标志的盒子,对杜云歌沉声道: “门主,这的确是婵娟的东西。” “——上任何家庄庄主何墨,其实是你的生父。”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依然像是九天神雷隆隆作响一样,把杜云歌给震得两耳嗡鸣,眼前一阵一阵地冒金星。要不是她深知凤城春的脾性,知道这位春护法绝对不可能拿这种大事来吓唬她的话,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 然而正是因为凤城春不会说谎,这又的确是杜婵娟的遗物、做不得假,这件事便更加骇人听闻了。杜云歌捂着胸口,踉踉跄跄地站起,死死地盯着那个盒子,轻声问道: “也就是说……何蓁蓁可能跟我有血缘关系?” “门主怎么会这么想?”凤城春一惊,解释道: “此事绝不可能。” 杜云歌定了定神,对凤城春道:“有劳春护法将此事细细道来,我总觉得有不少蹊跷之处在里面。” 凤城春应声道:“是,门主。” “婵娟门主当年在山下游历的时候,第一个找到的护法就是我。在我们刚到蜀地、还没来得及找到夏妹的那当口,婵娟遇见了个人。” 随着凤城春的描述,杜云歌在脑海中已经能隐约还原出当时的场景来了。 杜婵娟和凤城春方一入蜀,便正巧赶上了夏夜霜所在的家族出事。延续百年的杏林世家一倒,整个蜀地都人心惶惶的,整个锦官城上方都似乎笼罩着经年不散的愁云惨雾。 这样一来,倒是方便了那些专走歪门邪道的宵小之徒,梁上君子与劫道绿林的数目陡然间便比之前多了不知道多少倍。这些人的眼力见往往没有那么好,在看到了衣着考究、又仅仅只有两人结伴而行的美貌女子之后,他们便心下窃喜,以为这是两只肥羊;在听到了杜婵娟和凤城春有别于蜀地口音的话语之后,便更是觉得这两人不抢白不抢: 就算她们的身后有着再大的背景,也架不住强龙不压地头蛇;川蜀之地向来偏远,又有群山相隔,音讯不通,等这两人的死讯传回去,怕都是要等上个一年半载的了;哪怕有人要来找麻烦,这么长的时间,还不够他们毁尸灭迹的么? 杜婵娟之前可没见过这么傻的人,便起了看戏的心思;凤城春一看杜婵娟的神色,就知道自家门主在想什么,只好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明面上装得那叫一个色厉内荏,活脱脱是初入江湖、什么都不懂的傻姑娘的形象。 ——结果这两位扮猪吃老虎的大肥羊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羊皮给脱下来呢,就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三下两下就把这帮绿林好汉打翻在地,还用黑话把人给教训了好几句,又从身上掏出绳子来,把人给捆得结结实实吊在了树上。 哪里是什么少年侠客,分明就是黑吃黑的典范! 果不其然,杜婵娟一问,发现这位眼力也不是太好的少年剑客便是当时的何家庄庄主,何墨。 本来这件事到这里就可以告一段落了。随后再有什么交际,怕也只是“何家庄庄主”与“妙音门门主”之间的例行公事,点头之交。最多也就在何墨认出杜婵娟之后,道一声“惭愧”,说一声“当年年少轻狂,眼力不济,没能认出门主亲临”。 可凤城春万万没想到的是,何墨这人竟然对杜婵娟一见钟情了,跟着她们入蜀了不说,还天天都写些花样百出的情信,配上小礼物一同送来。时间一久,杜婵娟觉得这人看着也勉强顺眼,何家庄这么多年来也洗白了不少,便也就开始收下了这些东西,两人之间便有了交集。 即便两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杜婵娟还是长了个心眼儿,一直都在隐瞒自己的身份。因为她别有考量: 如果这位年轻的何家庄庄主不是冲着她的妙音门门主这一身份来的,那么回忘忧山之后,她就要真心地与他缔结婚姻;如果何墨另有所求,那更好,她便可以借着这件事当筏子,名正言顺地把何家庄并入妙音门,便更是一件莫大的好事了。 ——结果何墨还未来得及发现杜婵娟的真实身份呢,被他逃了婚的大小姐就打上了门。 第85章 帛书 按照正常的套路来的话, 这位小姐必定是要来“捉奸”的。只不过何家庄虽然不是什么名门正道, 可是在给自家庄主订婚的时候,倒是把这辈子的人品全都提前用光了,竟然真的成功给何墨坑到了一位正儿八经的望族之女、将门之后。 何家庄早在半年之前, 便为何墨定下了和这位大小姐之间的亲事。只不过何墨既觉得她和江湖人不是一路, 又贪恋她的权势, 便借着外出游学的名号暂且逃掉了这门婚事,决定等玩够了之后再回去。 唯一一点与何墨的逃婚计划相悖的, 就是这位小姐可比何墨想象中的要烈性多了, 也聪明多了, 果然不愧是将门之后。一听说出了这档子事, 她展现出了常人万万难以及其半分的果断: 堂堂一个大男人,如果对婚事不满意的话,直接拒绝了就行,为什么非要这么吊着人?再说了,还是你先来求娶我的呢!感情何家庄庄主以为,订了婚之后, 我就再也没别的选择了, 哪怕他这么耽误我我也得等他回来是不是? ——何等有恃无恐、出尔反尔、背信弃义之人! 于是这位大小姐相当理直气壮地带着家将亲自前来蜀地捉人了。 她一看到杜婵娟, 就知道何墨逃婚的这件事肯定没何家庄表面上说的, “我们庄主被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姑娘迷了神志, 纯属一腔冲动”那么简单。虽然她从不涉足江湖之事, 但也不像何墨一样, 只是个被表面的容貌迷了眼的人。她相当清楚, 此等容貌和气度的姑娘可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 这姑娘可能也对眼下的状况完全不了解。 于是这位大小姐便对杜婵娟将何墨逃婚一事娓娓道来,顺便还给何墨下了最后通牒: 要么直接断掉亲事,别耽误她找下家;要么就按时把她娶回何家庄。 之前何家庄刚定下何墨的婚事,这家伙就逃掉了,搞得何家庄一直没好意思把信息往外放。否则的话,就按妙音门遍布天下的信息网,何家庄哪怕放个风声出来,她也绝对能知道的。 何墨叫苦不迭的同时,一直被他以为是个“无依无靠的美貌姑娘”的杜婵娟抽出腰间长剑,轻轻一弹,龙吟之声悠悠响起,端的是清越无双: “既如此,我妙音门便在此为两人做个见证。” “何家庄庄主言而无信、背弃婚约在先,即便改邪归正,也终究是走过错路的人。” “若何家庄庄主有意改过,愿迎娶这位小姐进门,那么成婚之后,便要将所有身家尽数上交,不得三妻六妾,不得另有他思;若庄主一心毁约,我便在此为小姐伸张公道,斩了你这负心人便是。” “不管何庄主最后选哪条路,都交上五分之一的身家来,权算作妙音门为你仲裁此事的辛苦费如何?” 何墨叫苦不迭,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手一救、又想偷偷娶回去当个外室的美人赫然便是妙音门门主本人。这下他所有的盘算便全都落了空,只能把半年前就定下的婚约履行到底。而杜婵娟在前去寻找下一位护法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跟凤城春一合计,便决定瞒下这个消息,这样一来,全江湖都不会知道杜云歌的生父是谁,便可免去不少麻烦,让她安安稳稳地做妙音门的少门主便是。 只是后来,人算不如天算。 杜婵娟一死,何墨便趁着妙音门自顾不暇的同时,断绝了和结发之妻的婚事;何家庄夫人愤而远走的同时,带走了自己的嫁妆,也带走了不少何家庄自家的本钱,却把她的女儿留在了何家庄;何墨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在大部分何家庄的家底都被掏空了之后,便对杜婵娟起了愤懑之情,觉得如果没有她以这个身份横插一脚的话,他现在还在坐享齐人之福呢,于是这下子更是把何蓁蓁给教得,跟他活像是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杜云歌刹那间只觉浑身一阵发冷,她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凤城春一定要瞒下这件事: “……果真如此的话,在之前的生死擂中,我岂不是亲手杀了我的姊妹?” “门主多虑了。”凤城春叹了口气:“如果她真的是你的姊妹,那么当初比武招亲之时,即便何家庄表现得再怎么万全,像是真的改好了一样;哪怕有秋月满从中作梗,硬要把请柬发去何家庄,我也要让她连忘忧山都上不来。” “从上任何家庄庄主回去,迎娶了他本该迎娶的大小姐那时开始算,这孩子再怎么着,也要比你更小一些,合该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但是何蓁蓁比你略长两月,完全对不上,只怕连何家庄的嫡系子女都不是呢。” 杜云歌继续问道:“也就是说,当时比武招亲的时候,何家庄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全都是秋月满一力促成了此事?” “正是。”凤城春答道:“有这桩陈年旧事横亘在先,别说让何家庄来参与比武招亲了,我连忘忧山都不想让他们上来。可是秋月满一力促成此事,信誓旦旦地为何蓁蓁担保,说她和以往的何家庄庄主们作风完全不同,是个不可多得的年少英才,并发下重誓,愿为何家庄担保。” “我们当初谁都没能想到,她竟然是何家庄的人。即便觉得她过分热情的态度有些奇怪,也能想得通,觉得这可能是爱才之心从中干扰;再加上何蓁蓁并不是你姊妹,如果真的像秋月满担保的那样,也算是个过得去的良配,于是我这才准了何家庄的人们上忘忧山。” 事已至此,一切便都能说得通了。只是杜云歌心里还是隐隐有种预感,这件事只怕不会这么轻易地就结束。她看着面前桌子上的木盒,轻轻敲了敲,问道: “既然这是母亲的遗物,想来春护法一定知道该怎么打开了?” “正是。”凤城春微微一颔首:“这是当年婵娟与前任何家庄庄主在即将谈婚论嫁之时,交换的定礼之一。婵娟在将这个盒子交给他的时候,我分明看到这个盒子敞着口,里面什么都没放,完全就是留着日后存放两人婚聘的文书用的空盒子罢了。” “咱们妙音门再怎么不通机关之术,做个让旁人打不开的盒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如果这个盒子盖上了的话,没有钥匙,就永远没法对它添加任何机关上去。” “就是不知道这些年过去了,上一位何家庄的庄主往里面放了什么。门主若是担心的话,尽管交予我就是,我来为门主打开。” 杜云歌摇摇头,低声道: “既然是我母亲的遗物,那自然应由我来打开。哪怕能与素未谋面的母亲亲近一点……也算是一点了。” “而且就算这样能说得通,我也还是觉得何家庄说谎了。如果何蓁蓁不是何墨亲生子的话,那么这个亲生子在什么地方?她的生母又是谁?” 说话间,她已经摸到了盒底的暗锁。杜云歌小心翼翼地把盒子翻过来一看,果不其然,连暗锁的钥匙口都是她眼熟的那把同心锁的样子,真不愧是妙音门自产的东西。 她从颈间取下钥匙,往锁孔里轻轻一插,随着“咔哒咔哒”两声机关被触动的声音,这个木盒被打开了,里面也果然像凤城春说的那样,被何家庄放了点东西进去,已经不是当初由杜婵娟之手递交出去的那副空空荡荡的模样了: 在木盒里静静地存放着的,是一卷帛书。 凤城春立刻递上一副冰蚕丝的手套,不无担心地道:“是否需要由我代劳,门主?” “我自己来就可以了。”杜云歌接过手套戴在手上,这是由冰蚕吐出、淬着天山雪莲与万年寒冰之水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更能辟易百毒。如果随便有个识货的拳法家在这里的话,肯定要为妙音门的暴殄天物而扼腕的: 好好一副珍品武器,在她们的手里竟然就成了辟毒的东西,真是太奢侈了! 杜云歌打开帛书之后,一目十行,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了。等她看完这东西之后,脸色已经变了好几变,最终重重将其拍在桌上,陡然起身,对凤城春问道: “母亲是什么时候将秋月满收入妙音门的?” 凤城春记性好得很,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依然能够脱口而出:“八月十五,正好是中秋之夜。” “……好得很,好得很。”杜云歌怒极反笑:“何家庄果真深谋远虑、工于谋划,我们这么些年来,全都被他们蒙在鼓里了!” 凤城春尚不知为何杜云歌会如此动怒,但是她知道,肯定是何家庄又做了什么不地道的事情了,否则向来好脾气的杜云歌绝对不会如此失态的。于是她毫不犹豫地便请示道: “既如此,是否要传令新任秋护法,让她直接对何家庄尚在负隅顽抗的人们赶尽杀绝?” ——这要是放在普通人家的话,活脱脱的就是慈母多败儿的预兆。 杜云歌冷声道:“不趁着现在解决掉他们的话,还要留着这帮魍魉宵小过年么?” 凤城春立刻便起身:“我这就去传令给她们,还请门主稍候片刻,我速速便归。” “……你走的时候,顺便把这个也带走吧。”杜云歌按着额角,疲惫地将那份帛书递到了凤城春手中: “留待没人的时候再看。看完之后,随便春护法你藏也好,烧也好,我可是真的一眼都不想再看见这东西了。” 凤城春接过来之后粗粗一扫,便被这封帛书里透露出来的消息给惊了个魂飞魄散、五雷轰顶: “何蓁蓁是、是秋月满的亲生女?!!” ※※※※※※※※※※※※※※※※※※※※ 预计八月中旬就可以完结! 第86章 难言 这封帛书应是何墨在与杜婵娟决裂之后, 再怀抱着无穷尽的恶意放进这个盒子里的。 其实上面也没写多少东西,言之寥寥,要不杜云歌也不会这么快就能看完。然而其中包含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读来字字句句皆触目惊心: 【妙音门门主杜婵娟毁弃婚约, 弃我而去在先;不顾相交之情,以武力胁迫我娶妻在后。既如此,休怪我不讲情面。】 【何家庄内有一护卫,时年十五, 身怀我子。着此护卫生产之后, 废去全身武功,断去经脉, 然仍留一丝可救之地, 于八月十五中秋之夜,置其于妙音门门主必经之路。】 【妙音门门主心善, 必定施救。若得以救回,便顺势潜入妙音门,长留于此, 听我号令,不得有误。】 【夫人临盆在即,与此护卫时间相近, 不逾两月。若护卫生子, 夫人生女, 便以此子代换;除此种情况外, 均将此子记在夫人名下, 取名何蓁蓁。】 【唯恐百年之后,此子领受何家庄威势作乱,将其身世记载于此,特此存证,以防万一。】 凤城春也已经从这份帛书中,把当年事情的真相给一点点地拼起来了: 怀了何墨的孩子、又被在八月十五的时候扔给了杜婵娟的那个护卫,赫然便是秋月满本人了,还有什么比“妙音门里藏着自己的人”更有撼动力呢?何家庄夫人的孩子只怕是个死胎,否则的话,何墨不可能把何蓁蓁记入正房夫人名下的,也难怪两人和离之后,何家庄夫人会把她留在何家庄——那又不是她的亲生子,为什么要带走呢? ……可是这样一来的话,何蓁蓁便果然是杜云歌同父异母的姊妹了。 凤城春一惊之下,便立时向杜云歌看去,心想她们心思细的门主怕是要过不去这个坎儿了。果不然,杜云歌眼下已面色苍白,摇摇欲坠,白玉也似的手用力握紧桌角,指节都有了失血过多而发白、甚至发青的迹象,倒是更显得她的手丁点人气儿都没有,活像个死物了。 哀莫大于心死,合该如此。 凤城春斟酌了半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血亲相残,手足内讧,过分复杂纠葛的爱恨情仇之下,她身为一个外人,说什么都不合适,分量也不够,到最后也只能讷讷地挤出句苍白的关心来: “门主不值当为这种小人费心,还请千万保重。” 杜云歌撑着桌子好容易稳住了身形,对凤城春低声道: “你先出去,我一个人静静。” 在凤城春临出门之前,杜云歌又叫住了她,嘱咐道: “……这件事先不要告诉师姐。” “门主何出此言?”凤城春不解:“先不说不知者无罪,再说了,这又不是门主的错,全都是何家庄那一帮畜生自己做的孽。现恶贯满盈,一报还一报,和我们半点关系也没有,任谁都怨不到门主身上的。” 她看了看杜云歌的脸色,小心翼翼道: “我也不告诉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说‘门主心情不好,你去陪陪她’,这样可好?” 杜云歌还是摇了摇头,摆出了相当明显的抗拒来:“我今天只想一个人呆着。别让人来找我。你让师姐先回去吧,不必等我。” 凤城春领命而去之后,杜云歌这才踉踉跄跄、脚步虚浮地跌坐在了椅子上。她甚至不用借着一旁的琉璃樽的反光,也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怕不是很好看,因为她最害怕的、也是最荒诞不经最令人反胃的那个猜想,在看到帛书上记载着的何蓁蓁的身世之后,终于变成了现实: 如果何蓁蓁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的话,那么她上辈子的那段婚姻…… 此事断断不能细想。 因为只要一细想,便要齿冷心寒,几欲作呕。 不知过去了多久,外面的天色都明显地暗了下来,寒凉的夜风悄然从窗缝里一点点渗入,杜云歌这才发现,自己的身子已经因为保持同一个动作太久而血脉不通,发麻了。 她僵硬地活动了一下手脚,不小心将手边的一个茶碗碰到了地上,昂贵的梅子青莲瓣碗刹那间便四分五裂。清脆的碎裂声引起了附近掌灯和守夜弟子们的注意,她们有心前来查看,却又碍于凤城春嘱咐过的“门主想要一个人呆着”这件事,而不敢近前半步;而这道声音也终于拉回了杜云歌的些许神志,她定睛往地上一看,便陡然感受到了某种类似于“命中注定、天意如此”的感觉; 被她不小心摔碎的那只碗,恰巧便是上辈子她饮过毒的龙泉窑。 她上辈子死的时候,在她身边的除了何蓁蓁之外,也就是这玩意儿了;没想到这辈子何蓁蓁死了,她却还要被何家庄遗留下来的陈年老事在心口再次捅上一刀,这只碗竟然也还在她的手边上。 就好像一个不管如何兜转,也挣脱不开的死局。 杜云歌深吸一口气,觉得再这样枯坐下去也不是个事儿,便缓缓起身,决定回房去。她走到门口,用力一推门—— 就跟悄然怀抱雁翎刀,守在门边上的薛书雁打了个照面。 山里的白日与晚上温度差异大得很,再加上此刻已不再是盛夏时节,薛书雁的深青衣角已经隐隐有了潮湿的痕迹,几缕散落在额前的黑发也已经缀上了细微的夜露。再加上她怀中抱着那把不知道败过多少人的雁翎刀,这让她整个人看起来不好亲近得很、也冷漠得很: 与其说她是“不放心自己的爱人于是前来守在门边的”,说是“终于得到了在逃多年的世仇下落于是上门来清算旧账的”更恰当一点,也怪不得附近的守夜与掌灯弟子不愿前来了: 议事厅门口堵着这么大一尊修罗,谁会不识相地前去捋虎须呢? 然而薛书雁却对周围人的退避和愈发低下去的温度均丝毫未觉,只是认真地看向杜云歌,问道: “你好些了么,云歌?” 杜云歌伸手一握,发现薛书雁的手竟然还比她暖一点,或许这就是内力深厚之人的倚仗罢。可即便如此,她的手现已冰凉,薛书雁的手也只不过比她略暖一点而已,以常理来看的话,只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便一叠声地唤人了: “师姐在这里等了我多久了,是一直等到现在么?我不是说了不必等我了嘛……” 她看了看一旁还有点不敢上前来的妙音门弟子们,心中无奈得很,便叹了口气:“你们也忒不会办事,我说了不要来打扰我,可是没让你们也不管师姐啊?大晚上的,你们不劝上一劝,好歹也拿件大氅来给你们薛师姐!” “备下热汤和换洗衣物,再去夏护法那里拿预防风寒的方子来煎着——师姐用过晚饭了么?如果没有的话,我叫小厨房给你开火,吃点东西再喝药罢,否则对脾胃不利。” 薛书雁略一低头,垂眸看着杜云歌:“云歌。” 她什么也没做,甚至只是这么简简单单地、低声地叫了一声杜云歌的名字,便将杜云歌满腹的心事与过分的慌张,尽数湮没在这短暂的两个字里了: “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告诉我的,云歌。” 杜云歌便陡然住了口,只觉得心头一软,鼻尖一酸,寒凉的夜风悄然拂过她的侧脸,便更是让她瞬间有点想哭的滋味了。 若换作以前的话,她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扑在薛书雁怀里大哭一场。但是眼下她已经是名正言顺、威名在外的妙音门门主,一旁还有不少新入门的弟子在瞧着呢,再像以前一样随随便便就依靠薛书雁的话……往好听里说,是两人恩恩爱爱、眷侣情深;往难听里说,便是她小家子气,当不得大事,上不了台面,平白就给妙音门丢了脸。 而且这种事情,是不能在外人的面前说出口的。再者,哪怕一旁没有这些听了她的吩咐、便开始忙碌起来的人们,杜云歌也觉得有十二万分的难言,百般困顿之下,她张了张口,却什么都没能说出来,最后也只能微微一颔首,哑声道: “有劳师姐费心,我没事的。” 薛书雁觉得杜云歌的脸色已经差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极致,怎么看都不像是她自己说的“没有事”的样子。可是杜云歌本人不想说,她也不能强人所难,只能反手握住杜云歌的手,低声道: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会一直在这里的,别怕。” 杜云歌脸上的神色轻微松动了一下,像是要露出个宽慰的笑容来的样子,可是最后还是没能笑出来,这个表情又来不及收回,便使得她的神色更像是心灰意冷、神思倦怠的苦笑。 两人已经离开了议事厅,妙音门弟子也不敢离她们太近,杜云歌这才有了吐露心声的契机——却又不敢多说,只得避重就轻,将满腹的苦涩和纠缠悄然露了一点出来: “我本想说,让师姐定要说话算话的来着……可细细想来,如果真的有什么都不好了、什么都走到头了的那一天,师姐你又这么守诺,那可了得。” 薛书雁抿唇沉思了一会,对杜云歌斩钉截铁道:“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云歌说什么都不管用。上穷碧落下黄泉,我肯定要陪在你身边的。” 薛书雁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连杜云歌都有点惊着了。然而她一想起那个薛书雁拼着疾驰千里、走火入魔,也要来带着她的灵位魂归故里的噩梦,便又觉得薛书雁这种认死理的性子,可真是让人又心爱又心疼,便低叹一声,道: “师姐日后还是莫要再说这样的话了。世事难料,如果真有言谶的那天……” 薛书雁依然在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眼底暗潮汹涌,似乎在等着她说些什么似的。然而杜云歌心里实在堵得很,即便她知道,导致了眼下如此混乱状况的罪魁祸首不是她,然而她却又是唯一一位知道全部真相的、这辈子和上辈子的双重受害者,说什么都不得劲,便只能把所有的话都咽了下去——当真是苦水都往心里吞——对薛书雁轻轻摇了摇头,道: “算了。师姐还是让我一个人静静吧。” 次日一早,杜云歌起床之后,下意识地伸手往床边一探,便发现薛书雁在的那个位置不知道已经凉了多久了。她慢吞吞地起床,更衣洗漱,便有侍女为她捧了一碗温度正好的燕窝上来: “门主,这是薛师姐三更天的时候特意去小厨房嘱咐了,说是要炖给你吃的,能够凝神养气。快些趁着合口吃了吧。” 可惜薛书雁的这一番好意注意是要落空了,杜云歌现在是丁点儿东西也吃不进去,只觉倒胃口,草草搅了几下之后便把碗放在了一旁,问道: “师姐呢?” “薛师姐在习武堂。”侍女忧心忡忡地看了看杜云歌的脸色,问道: “要请薛师姐过来么?门主的脸色不是很好的样子。” “不必了。”杜云歌眼下除了薛书雁之外,一时间谁都不想见;可是一听薛书雁在练武,她就要想起那个梦,再联想起她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上辈子,便连带着也没脸见薛书雁了: “拿件大氅给我,我下山走走。” 她没用轻功,就这样一步一步走下了忘忧山,觉得心头的闷气这才抒发出来些许,终于觉得自己好了一点。于是杜云歌便悄然伫立在乱石的后面,借着丛生的树木与蒿草的掩映,沉默而孤寂地注视着不远处的山下烟火。 忘忧山山脚下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个戏班子,借了妙音门的地盘搭了高台,正在咿咿呀呀地唱戏呢。杜云歌凝神听了没几句,就发现他们唱的是《秋江》。她本来心情就不太好,在听到这折戏之后,便更是心绪复杂了,心中自嘲一声,真是山上山下都容不得她半点落脚休憩的空隙,转身便要向山上走去。 恰巧此时,半句戏文曲折又缥缈地飘到了她耳畔—— 这别离中生出一种苦难言,恨拆散在霎时间! 杜云歌紧了紧身上的大氅,觉得心头一片茫然: ……啊,是了是了,只有“被拆散”,才堪配“苦难言”。 只因我不是被拆散,别离之苦便愈发有口难言。 就在她险些把这件价值千金的大氅给揪秃之前,从她身后伸过来一只纤长而有力的手,带着不容置疑却又无比温柔的力道,将她收紧得指节发白的十指松了开来,握在了自己的掌心: “云歌,是我。” 第87章 同梦 杜云歌一回头, 果不其然, 薛书雁那张在外人眼里常年没什么表情、但是在她的眼里此刻已经写满了焦急的脸便跃入了眼帘,似乎还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 “你要下山,为何也不带上我?” 此时, 夏夜霜的引路蝶才慢慢地飞了过来, 轻振这翅膀落在了杜云歌的身上。想来是薛书雁一看到了她的身影, 便飞速地赶了过来,倒把这用来引路的小玩意儿给抛在身后, 无暇顾及了。 杜云歌沉默了一小会儿, 低低笑了一声, 似乎像是想开解薛书雁的来着, 结果不知怎地,这一声笑就变成了苦笑:“我只是下来走一走,师姐无需过分担忧……而且我这就要回去了。” 她刚想拔腿就走,薛书雁便再一次地拉住了她的手,扣着她的手腕,半劝哄半强硬地把她拉到了自己的怀里:“云歌, 你有心事。” 薛书雁有胡人血统, 又自幼刻苦习武, 身量上便比杜云歌高了不止一点半点。当她双手环抱着杜云歌的腰, 将她自己整个人都覆在杜云歌身后的时候, 她的下巴正好能压在杜云歌的肩颈上, 亲密得有点过头了, 换作别的随便什么人旁观的话, 只怕都不敢认这便是妙音门的薛书雁: “云歌若是有心事,却不想说与我,那也不打紧的。” “只是山下人多眼杂,只恐对你不利,先随我回山上去如何?” 说完,她便拉着杜云歌的手,把失魂落魄的杜云歌带回了山上。两人默契地全都没有用轻功,只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并肩走过无数青石阶,走过万千乱石与青松,迈过浅浅的蒿草,杜云歌恍然间便觉得,她们这是在回家不假,但是更有种一直走下去,便能迎来山高海阔、地久天长的感觉。 等她们好容易回到妙音门,早就过了正午了,明晃晃的太阳已经有了西移的迹象。两人一进山门,便迎面撞上了正急得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凤城春,薛书雁迅速开口道:“我把云歌带回来了。” 凤城春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她在听说“门主一个人下山去了”这件事之后,心里便一直七上八下没个着落的,生怕昨天她们知道的那件事让杜云歌内疚于心,再一个想不开就自我了断,或者从此隐迹江湖不知所踪……不管哪个结果都挺要命的! 她本来是想亲自下山去把杜云歌找回来的,可是薛书雁的行动力比她强了不知多少,前脚刚刚请缨完,后脚就已经带着引路蝶掠出大门了,气得夏夜霜直跳脚,跟在薛书雁后面一叠声地高喊着嘱咐她: “慢点跑!你慌个锤子!门主轻功不及你,再远也远不到哪里去的,你莫要把引路蝶捏死了,那可就真找不到人咯!” 眼下薛书雁当真把杜云歌带回来之后,凤城春这才觉得自己始终悬在半空中的心落了地。她半后怕半自责地道:“门主以后若要下山,可千万别再像今天这样,随便找个人传话就一个人走了,好歹带上书雁吧。” 杜云歌点点头:“我只是心情不好,想随便下山去看看……有劳诸位护法如此担心,确是我的不对。日后定不会如此了。” 夏夜霜和云暗雪也跟了过来。她们虽然不知道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看着杜云歌的脸色,便知道这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有不愿与外人道的心事,便三言两语的就把话岔开了: “门主在山下用过饭了么?没有的话让小厨房开火,给你补一顿罢。” “就是就是,再怎么想下山去玩,也不能在饮食上疏忽了啊。” “你俩这是硬生生走上来的?天爷,何苦来哉,这得多累人啊,还不快把门主带回房里歇息着去?” 杜云歌还有点怔愣呢——她自从昨天知道了那个消息之后,就始终是这样呆呆的、不管干什么都反应慢半拍的模样,估计是被惊得狠了——于是薛书雁便代她谢过了两位护法的好意,拉着她的手一直都没有放开,好容易把杜云歌引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等到房门发出了轻微的“咔哒”一声门锁合拢的声音之后,杜云歌才像是被这声音给从梦里惊醒了一样,缓缓抬起头来,看向面前的薛书雁: “师姐……” 她向来不是什么伶牙俐齿之人不假,但是也断断不会无故出现这种话在嘴边、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的情况。薛书雁深知她的性子,便也不多过问,只是握着她的手,侧身坐在了她的床边,伸手给杜云歌理了理被山风吹乱的鬓发,问道: “累了么,要不要歇息一下?等小厨房送饭过来我再叫你。” 杜云歌本来也有些倦了。从山下像个不会武的普通人一样慢慢走上来,的确可以让她少胡思乱想一些,让心绪平复些许,但这种方法也挺累人的,便应道: “好,那我小憩一会儿。师姐有什么要紧的事,只管去做便是,无需顾及我。” 薛书雁微微摇了摇头,看着杜云歌的眼睛道:“我平生最要紧的事便是你了,云歌。” 杜云歌的脸一下子便红了起来: 不管薛书雁这是在说情话,还是在以“妙音门副门主兼大师姐”的身份,对“妙音门门主”说的职责所在的话语,落在这位素来不苟言笑更不会说什么软和话的人口中,便听来分外情思万千、娓娓动人。 于是等杜云歌反应过来之后,她自己已经回答了“好”,然后在内间的美人榻上和衣而卧了。薛书雁就坐在她的床边,半阖着眼睛握着她的手,似乎也在闭目养神的样子,这倒是让杜云歌的心里也好受了些。至少有人陪着她呢。 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她竟然真的有了睡意,便就着这个姿势沉沉地睡了过去。等凤城春和夏夜霜来给这两人送饭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两人肩并着肩、手拉着手一同闭目养神的画面,这可让两人犯难了: 要是把她俩就这么生生叫起来吧,似乎有点不太人道,连薛书雁都在浅眠了,看来一路走回来的确让两人累得不轻;可是如果真放她们这样睡过去,那万一饿坏了可怎么了得? 思前想后,两位护法只得把饭食放在饭盒里,盖上笼盖保温;又对着侍女千叮咛万嘱咐,再过个半刻钟就把两人叫起来用饭,可千万别再睡过到晚饭的钟点,那未免也太怠惰了。 然而如果两位护法愿意近前几步细细查看的话,便能发现薛书雁并未睡着,但是也并没有清醒着。能让她落入眼下这境地的原因很简单: 和第一次梦到前世之事的杜云歌一样,她魇着了。 薛书雁素来很少做梦。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又有说,多思多想才会多梦。可是不管从哪个说法来看,薛书雁怕是都和“多梦”这个词没法扯上关系: 她日间事务排得那叫一个满,而且还要兼顾习武之事,哪里还有什么多思多想的闲工夫呢?再者,就算她偶尔做个梦,梦里也全都是杜云歌,因为这便是她日间的唯一所思了。所以她做梦的时候本就很少,更是从来罕受噩梦的困扰,可能这就是武疯子们才能享受的待遇吧。 直到今天,薛书雁可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噩梦了—— 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何家庄中,周围一片烈烈如火的大红色喜幔,龙凤描金的喜字贴在大门正中,宾客络绎不绝,来往如云。 薛书雁立刻就知道这是梦了,对自制力足够强的人来说,哪怕在梦里,这种人的思维也一样能够清晰得很: 毕竟曾经盛极一时的何家庄在何蓁蓁和杜云歌打完了生死擂之后,当即便树倒猢狲散,新近走马上任的秋护法还在山下处理这个烂摊子呢。 哪怕她还没来得及亲眼看一下何家庄的现况,也能想象得出来那里定然一地狼藉,满目荒凉,怎么还可能有这份体面能办得起一场婚事? 等她再定睛望去,便更确定这是她的梦了: 梦里竟然还有个活着的、能喘气儿的何蓁蓁。 今天的她也穿了一身大红的喜服,只是没有戴盖头,长发高挽成灵蛇髻,端端正正地插着十二股的金钗,正手执长长的红缎含笑站在何家庄门口呢,一看就是要和女子成婚、而且还是负责迎亲的那一方的装扮。 还没等薛书雁把“不知道谁这么倒霉,竟然要跟这种人过一辈子”的这个念头在脑海里成型,那个万分熟悉、哪怕在梦里她也能一眼就认出来的身影便映入了她的眼帘: 身着价值千金的云锦嫁衣、盖着洒金红绸盖头的杜云歌便在何家庄侍女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下了轿子,来到了何蓁蓁的面前。 何蓁蓁本来生的也不差,只是眉目间总有点怨毒又阴狠的小家子气而已,才会让人莫名有种不顺眼的感觉。今日在这大好的喜事所带来的欢乐氛围下,这点令人怎么看怎么心里难受的感觉竟然也磨没了,两人和和美美地并肩走入大堂,在诸多宾客的见证下拜了天地,端的是一派喜庆气象,佳人成双—— 薛书雁瞳孔微微一缩,紧接着,她似乎终于想通了什么似的,面色都变得不太对劲了。 她下意识地就想伸出手去,试图拉住杜云歌的衣角,让她离这个火坑、离何蓁蓁这种败类远一点,却未成想她的手直接就穿过了杜云歌的身体,像是穿过了一片红色的雾气一样,当场便抓了个空。 就在薛书雁的手穿过了杜云歌的衣角的下一秒,周围的景象飞速地模糊旋转了起来,就像是一副被晕开了的水墨画一样。等这些缥缈的雾气再次凝结成形后,薛书雁发现,她周身的地方又变了: 这里满目大红色的锦绣堆积,长长的纱帐从床上一路拖曳至地面,缀着的灿金流苏委顿在床脚,一看就是新婚之夜的洞房之地了。 只是原本应该按照正常流程挑盖头、喝交杯酒再入洞房的这对新人,完全没有半点要把以上流程进行到底的意思。杜云歌早就面色苍白地在床上昏睡了过去,伫立在一旁的何蓁蓁又往香炉里加了几块色泽诡异的香料,随即杜云歌的眉头便皱得更紧、却睡得也更沉了,鬓角甚至已经悄然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从她那苍白得没有丝毫血色的唇边悄然吐出两个轻微的、落在薛书雁的耳边却如若雷鸣的字: “……师姐。” 这个何蓁蓁虽然没能听清杜云歌到底说了什么,但是只是看她的那个口型,也能知道叫的绝对不是自己的名字。于是她冷笑了一声,用染着水红色蔻丹的尖利长甲戳了戳杜云歌的颈侧: “要不是留着你还有点用,我就该趁着迷香起效杀了你。” 第88章 善果 何蓁蓁似乎真的挺想对此刻毫无防备的杜云歌动手, 光看她眼里几经变换的凶光便能知道了。不过“妙音门门主在新婚之夜丧命”这种事,传出去有点不太好听;除此之外,那些专门看在妙音门的面子上前来的宾客们还在何家庄没走呢,闹得太大对谁都不好。 于是何蓁蓁深呼吸了几次之后也就放弃了, 把门摔得震天响之后便匆匆离去,在外间的床榻上和衣而卧了整整一晚。别说洞房了,真真是一根指头也没碰杜云歌,光看她嫌弃的这个样子, 就好像她面对的不是武林第一美人一样, 而是某种洪水猛兽也似的存在。 似乎这个梦境就是为了让薛书雁看见这一幕一样,随后的画面都模糊得很, 再也没有了这种身临其境的过分真实的感觉。哪怕薛书雁再怎么努力去辨认, 也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些许的未来走向: 比如凤城春身亡,杜云歌万念俱灰之下开始与何蓁蓁离心离德;比如妙音门在秋月满与何蓁蓁的里应外合之下终于不堪重负, 分崩离析;比如她受秦珊珊之托远走塞外,帮助乌扎卡族平定叛乱,却错过了杜云歌的死亡, 只来得及回来赶她的头七—— 电光火石之间,薛书雁轻轻倒抽了一口冷气。这对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她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表情变化了。 她想起在塞外草原上, 沉沉睡去时眼角尚带泪痕的杜云歌, 想起她语焉不详的那句“你就不该回来”, 再定睛看向那个在梦里以一敌百、力战至走火入魔的自己, 觉得自己可能无意间终于触碰到了某个始终隐约萦绕在她心头, 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却一直不敢接受的现实。 如果这个梦是真的,那么很多事情便就都能得到解释了: 杜云歌在比武招亲之日的反常,一直以来若有若无的违和感,那些她不经意间会在噩梦里流露出来的、过分的纠结与苦痛……便均要在这个梦的基础上得以阐明。 换作旁人,定然要生出些许的害怕和疑惑之情;要是反应再剧烈一点的话,只怕直接吓得从梦里醒过来也有可能。 可千万不要嫌弃这种过分真实的反应,多少民间的话本子里就已经说过不止一次,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对这些灵异神怪之事接受良好的。许仙和白年子当年那么恩爱,在他看到了自己的结发妻子本体之后,不也吓得当场暴/毙,后有逃去金山寺请求僧人庇护么?离魂记也算得上圆满了,可是古往今来,能够走到这一步的死而复生、魂魄转世之类的故事,怕也挑不出多少来吧? 然而薛书雁却半点这样的情绪也没有。她不仅没有害怕,甚至连半点退让的意思都没有,当即上前一步,试图伸手去从周围那些虚无缥缈的图像中留住她的杜云歌,哪怕只是能够拉住她的衣角,将她前生已定的命数减缓一分半刻,便也满足了。 就在她的双手从那些虚无的、雾气也似的前尘旧事里毫无阻碍地穿过的刹那,这些原本还在她身旁飞速流逝而过的景象,便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直接抹平了似的,半点声音和画面也见不得了。 这一刹那周遭万籁俱寂,骇人得很,她却只顾着心疼。 她突然前所未有地想见一见自己的云歌。 只是这个梦依然没有结束的迹象。原来的那些图象是消停了没错,但是取而代之浮现上来的,便是崭新的事件了。 而且与之前那些明明完全没有发生过、但是却莫名真实的事情相比,眼下出现在薛书雁眼前的,便是她和杜云歌切切实实地经历过的事情: 她看见云守义和阿施在冲天的火光中尘归尘、土归土,看见终于成功将云家二小姐的孩子送回了妙音门后、再无所念便坦坦然埋骨河中的钟情,同时也听见了他们曾异口同声地说过的那句话—— “门主高义,无以为报,惟愿来生结草衔环。” 薛书雁猛然睁开了双眼,只觉大梦一场,无悲无喜,颇有种世间万事万物命中注定的感觉,但更多的,还是那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恍惚感: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原来她们曾经结过的善缘,竟然真的与“来生相报”这个词合上了。 她定定地看着杜云歌依然沉睡的面容,发现她就连睡觉的时候,都是不自觉地皱着眉的,便伸出手去轻轻把她眉心的浅浅褶皱抹平了,低低叹了口气: “……你好施恩德,该有此报。种善因得善果,此话当真不假,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杜云歌哪怕在梦中,也能感受到薛书雁的气息,便下意识地蹭了蹭她的手,果然便也舒展了神色,难得露出了点安心的模样来,随即睡得更沉了。薛书雁看着她恬静的睡颜,又想起梦里那惨烈的终焉与她曾经在草原上无意落过的泪,便又觉得心头一阵酸软,喃喃道: “只是究竟还是苦了你。” 等一直掐着时间的侍女小心翼翼地敲开了里间的门,把杜云歌叫起来后便呈上饭盒后,便飞快地退了下去。反正眼下这两人已经名正言顺,就差个正儿八经的大婚了,像洗漱更衣这种亲密的事情有薛书雁在前,哪儿还轮得着她们来做? 其实杜云歌还没完全醒过来呢,过度劳累后被强行从梦中叫醒的人都会有这种体验,明明已经睁开了眼,但是魂儿其实还在跟周公手谈。她半睡半醒地揉着怔忪的睡眼,模模糊糊地问道: “眼下什么时辰了?” 薛书雁看了看天色:“再有一个时辰就要用晚饭了。” 她深知杜云歌的心性,如果这件事能放在心里憋到死的话,杜云歌就绝对不会再往外说半个字,丁点儿也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于是她决定先发制人,反正这么多年了,她也不知道“迂回婉转”这四个字怎么写,有事就问有话就说才是薛书雁的风格: “云歌,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想告诉我?” 之前在议事厅和凤城春谈完话之后,杜云歌的神色便一直不是很好,自然也落进了一直都会默默地守候着她的薛书雁眼里。但是薛书雁那时想的是“云歌有自己的考量,要是实在扛不住了她肯定会来找我”,便也就纵容了杜云歌把一切都揽在了自己身上这一行为。 但是在今天的这个短暂又复杂的梦境过后,她再也不会让杜云歌一个人苦苦支撑了。 是,没错,不管是死而复生还是轮回转世,哪种说法都挺吓人的,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 薛书雁看着杜云歌骤然睁大、带着满满的慌乱神色的双眼,轻轻挽过一缕杜云歌那因为午睡而略有散乱、从发髻中脱落了出来,垂在耳畔的长发,心想: 是生是死,她都是我的云歌。 杜云歌纠结了好久,心想会不会是她的师姐已经知道了何蓁蓁跟自己的身世渊源的事情,所以要来安慰她呢? 然而她一看到薛书雁包含着无穷深情的那双眼,原本想好的说辞、打好的腹稿便顷刻之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去。鬼使神差间她开口,连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极为明显的颤抖了: “师姐……” 杜云歌不说话不要紧,这一说话,整个人就像是下一刻就要哭出声来似的。她用力地握紧了薛书雁的衣袖,断断续续地深吸了好几口气,就好像这个动作能够帮她从面前的人身上汲取到勇气,来支撑着她把这句话说出口一样: “我其实……有件事,一直瞒着师姐好久了。” 薛书雁心有所感,便将她的手从衣袖上抓了下来,握在自己的掌心,定定地凝视着杜云歌,一言不发地静候着她自己开口: 说还是不说,到底说什么,说真话还是假话,全靠杜云歌自己做主。 毕竟这件事太难、太难了。多少恩爱夫妻至死都不敢谈“交心”二字,人人都会有点想要保存在心底的小秘密的,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这种说法了;更何况横亘在她们之间的这件事还如此离奇又荒诞,杜云歌哪怕最后什么都不说,也再正常不过。 杜云歌也是这么想的。 就在这短短数息之间,她的脑海里已经转过了十多种说法:说是做噩梦了也好,把她的身世说出来的话也会很有信服力,说突然心情不好、只是想哭一哭以舒胸怀,薛书雁其实也会信的。 然而她做不到。 薛书雁已经把心都捧给她了,她又怎么做得到在这种时刻,继续对她隐瞒呢? 就在这一瞬间,杜云歌心想—— 是了,是了,如果这就是我的命数,那我认。 如果转世重来的代价,是让师姐从此对她敬而远之,避如蛇蝎;如果将此事和盘托出的代价,是让薛书雁可以在大婚之前有理有据地反悔;如果她要对薛书雁交心的代价,是要先让自己心碎一次…… 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她认命了。 杜云歌心想,自己从这一辈子里得到的甜头实在太多了,又怎么好昧着良心,继续把一切都隐瞒下去呢? 之前她什么都不说,完全就是在从天老爷的手里抢时间,心想能够夺得与薛书雁再多相处的一分一刻,都是赚到的。当薛书雁出现在山下,站在她的身后,给了她一个可以依靠的怀抱的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恍如置身梦中。 梦里什么都好,也难怪她想沉醉其中,长梦不起。只是眼下若再不醒来的话…… 靠着欺瞒得来的东西,表面上看起来再怎么完美,也无非是一碰即碎的水中月,终究是假的。 哪怕从此琴瑟和鸣,鸾凤交颈,人人都要夸她们一句神仙眷侣,也终究算不得圆满。 第89章 坦诚 杜云歌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眼泪。她一想到要与薛书雁分开, 就觉得心头像是被捅了一万把刀子那样生疼;可是即便如此, 她也得说出来,也要让她的师姐亲口给她个明白。 只是哪怕再怎么想得通,她一抬眼看见坐在自己面前的薛书雁, 便又难过起来了。 一连串晶莹剔透的泪水从杜云歌的侧脸无声地流下, 哪怕此刻杜云歌已经低下了头, 不想让自己哭起来的样子暴露在薛书雁的面前,薛书雁也能想象得出来那双笑若含了万里春水的眼, 在噙了泪之后该是何等悲楚、何等苦痛。 如果此刻在薛书雁面前如此哀哀又无声地哭泣的, 随便是个别的什么人, 她绝对连半个眼神都懒得奉陪。但是如果这个人是杜云歌的话, 薛书雁刹那间便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被她的眼泪给生生地泡软了——是的没错,薛书雁就是这么个双标还能理直气壮的人: 那种感觉十分微妙,就像是有什么至锋利、至柔软、至甜蜜的东西刹那间洞穿了人的躯壳,直接瞄准了三魂七魄一样,连带着那条冥冥中只有月老才能牵系的红线都射了个正中靶心。 她迟疑着伸出手去,想给杜云歌擦擦眼泪, 没想到杜云歌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当两人的手交握在一起的时候, 温度上的差异便更为明显了, 薛书雁几乎要以为自己握着的其实是块温玉;只是与这手上的温度形成截然对比的, 是杜云歌仿佛含着烈烈的火的眼神。 那么绝望、炽烈又孤注一掷, 仿佛要把自己整个人都在此刻燃尽烧毁、和盘托出一样, 而她下一秒果真也这么做了, 连薛书雁都没曾想过, 杜云歌真的可以坦白到这个程度: “师姐,这件事说来可能荒诞不经,你或许会觉得很好笑,但是这是真的。” “我是个……已经死过一次、两世重来的人了。” 她甚至不敢直视薛书雁的双眼,连带着说话的速度都快上了几分,恨不得把所有的事情都和盘托出,一次性地接受最终的判决,干脆又利落,长痛不如短痛: “我上辈子识人不明,误嫁何蓁蓁,最后被何家庄戕害得死无全尸;又劳累你从塞外夜驰千里,专门回来为我奔丧,还害得你走火入魔;而且我方才刚得知……何蓁蓁是我同父异母的姊妹,秋月满便是她的生母。” 这些事情不管把哪一件单独拎出来,就已经很不好看了;更别提她还一股脑儿地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薛书雁。如果此刻她面前的这个人,原本就对她的不作为有一分一毫的芥蒂之心,有丁点儿对她的意见和不信任,那么这些事情兜头盖脸地齐齐砸下来之后,绝对会让两人离心离德的。 但是杜云歌在握着薛书雁的手,将这些事情全都说出来之后,竟然莫名地有了种解脱感。她下意识地看向窗棂间依稀能瞥见的天空,只觉天高地迥,再也没有什么能够成为压在她心上的东西了: 哪怕薛书雁真的要和她分开,她也已经从这段足够圆满的爱情里获得了可以让她一直都坚强下去的勇气,绝不会再像上辈子那样无依无靠,失魂落魄。 结果她把这一串子的话都说完了,却没听见薛书雁有半点异常的反应,取而代之的是—— 这位妙音门的大师姐,绝对的行动派,敏于行而讷于言这一信条的忠实践行者,当即就把她给抱了个满怀。 杜云歌完全懵了。 她在坦白这些事之前,其实已经设想过薛书雁可能有的各种反应了,但是她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一种。于是她只能小心翼翼地抬手,试探着开口唤道: “……师姐?” 薛书雁觉得自己并没有失态,她只是刹那间神魂颠倒、不知今夕何夕而已: 杜云歌连这种事情都愿意告诉她! 说实话,杜云歌乍然向她求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薛书雁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她都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更做好了碍于胡汉之别、要在杜云歌身旁默默守候一生一世的准备,也做好了心思败露从而被驱赶出去的准备。可是当这份她守候了多少年的珍宝蓦然掉落进她怀里之后,即便是名满中原武林的薛书雁,也只能手足无措,恍如置身梦中。 直到此刻,杜云歌把什么都告诉了她。 薛书雁那一直都悬在半空中,飘在云雾里的心,才终于在此刻,踏踏实实地落到了地面: 如果不是真正喜欢一个人,想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的话,谁会在大婚前把这么关键的事情全都说出来呢? 薛书雁刹那间觉得自己浑身的血都滚烫了起来,伴着她心脏的跳动而汩汩流动,刹那间便熨烫了四肢百骸。这一刹那她心底包含的感情可以算得上真真十二万分的复杂,有对杜云歌的怜惜与疼爱,有对自己过分迟钝的怒其不争,有对那些知恩图报也果真来生再报了的人们的感激,也有对何蓁蓁之流的充斥着暴虐的毁灭感…… 然而就在她遵从了自己的心意,将杜云歌拥入怀中的一刹那,这些纷杂的情绪全都离她而去了。仿佛刚刚的千头万绪压根儿就没有存在过一般,只有心底还留存着魂牵梦萦的余韵。 这个拥抱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在杜云歌的感受下,却也足够漫长了。 明明只是这么一瞬间的、极为短暂的事情,她的脑海里却已经转过了足够多的念头;等薛书雁终于放开了她、开始对她说话之后,杜云歌恍然间便有种“半辈子都过去了”的错觉: “……其实我之前就已经隐隐猜到了,直到我刚刚做了个相当真实的梦,这才敢确定自己的推断是真的。” 当薛书雁把她刚刚做的那个梦全都告诉了杜云歌之后,杜云歌惊得都险些一口气没能喘上来,觉得她和薛书雁之间肯定至少有一个人的思考方式不太对,而她至少可以笃定地确认自己是个会有种种顾虑的正常人:“师姐,你不怕吗?” 薛书雁却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转而开启了个新的话题,反问杜云歌道: “你可以告诉我的,云歌。你为什么不先开口?” 杜云歌垂下眼睛,低声道:“……我不敢。我怕师姐知道了,就不喜欢我了。” 薛书雁低叹一口气,这才回答了杜云歌之前的那个问题: “我不怕这种事情,云歌,我更怕你因为这种小事就离开我。” 她摸着杜云歌的长发,过了好久才郑重道: “我是真的、真的非常喜欢云歌。” “我不是因为那个梦才这么说的。”薛书雁生怕杜云歌多想,便又补充道: “我不会说什么好听的,但是云歌懂我,从我口中说出来的,肯定都是真话。” 她感觉肩膀处已经传来了微微濡湿的感觉,应该是杜云歌还在她肩头无声地流泪罢。于是她抱紧了杜云歌,附在她耳边低声开口: “此生此世……不,生生世世,只要我薛书雁尚有一魂苟延残喘,便定不负云歌。” 杜云歌觉得自己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听过的所有好话里,也再也不会有任何一句,比自称“不善言辞”的薛书雁刚刚说出来的那句更动听了。她在薛书雁的肩头伏了半晌,要不是她的呼吸声还彰显着她醒着,薛书雁可真担心她就要这样哭累了、睡过去了。 在一段过分漫长的沉默过后,杜云歌终于哑着嗓子开了口: “下个月月初是个黄道吉日,我早就看过了。” “不知师姐意下如何?” 第90章 大婚 今天是妙音门门主和副门主大婚的好日子。 虽然两人早就把名分给定下了, 但是直到此刻, 她们的婚期才终于敲定。当这两人的请帖发出去之后,毫不夸张地说, 全江湖都为此轰动了,有种“终于尘埃落定”的欣慰感的同时, 人人也都在竭尽所能地为她们的大喜之日尽一份力。 这婚期定得相当讲究, 是由擅长医术星卜的百花谷算出来的;负责散发喜帖的是峨眉派, 真的可以称得上一句“适才适用”了;前来参加两人婚礼的, 无不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光是负责安排她们新婚那天负责前来观礼的宾客坐席,四位护法便难得放下了手中所有的事情, 聚在一起讨论了半晌,才好容易拟了个皆大欢喜的名单出来。 结果等凤城春拿着这张凝聚了四位护法心血的名单去找杜云歌看的时候,半只脚还没能迈进门槛呢, 就自己先默默地退了出来。 ——杜云歌睡着了。 如果说得再详细一点的话,就是杜云歌伏在薛书雁的膝上睡着了。 换作云暗雪来的话, 肯定完全感受不到这点风花雪月的浪漫氛围,二话不说就要把杜云歌给揪起来了, 附送一个业精于勤荒于嬉的三连: 白日好眠,何等怠惰,给我起来练剑! 但来的是不是别人, 是凤城春。 她本就不想拿这些事情去为难杜云歌, 更别提现在杜云歌还伏在薛书雁的膝盖上睡觉呢, 是个有点眼色的人就会感觉到萦绕在两人中的这种别人无法插足半分的氛围。 凤城春自认是个很有眼色的人, 再加上杜云歌闭上眼、安安静静地睡着的样子委实罕见,凤城春蓦地就觉得心头一软,等她回过神来之后,自己已经站在山门处了。 山门外云烟浩渺,长风阵阵;山门内一派繁华气度,来来往往的弟子们步伐有序,恨不得为了她们的门主和大师姐的婚事,把忘忧山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翻新一遍。 凤城春抬头一看,就能看见山门最高处,那根年年都用来让她挂正月十五花灯的钉子,都被擦得锃光瓦亮的,上面还缠了一小圈红绸,看着别提多喜庆了。 她看着看着,便出神地笑了起来,还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在感叹些什么。 凤城春站在山门口的时候,一看就知道是在走神,于是没人敢上来打扰她;等到她开始看着那根钉子边笑边摇头了,妙音门弟子们齐齐对视一眼,这才敢上来问好并请示: “春护法,当天的流水席是怎么个摆法,在何处摆?” 凤城春挥了挥手:“山上山下都摆。山上的话,把山门面前摆满就行,再多就繁杂了,等了事之后你们也不好收拾;山下的话直接摆十八里就行,气派又好看,反正当天山下肯定会来不少人,宁愿多了也不能少了。” 等这批妙音门的弟子匆匆离去之后,又有新的一批来了: “春护法,负责教导大婚当天礼节的嬷嬷已经专门从山下请来了,您赶紧过去吧!” 凤城春很纳闷:“叫我过去干什么——” 这话刚出口,凤城春就反应了过来: 薛书雁的双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亡故了,杜云歌的生母杜婵娟生下她后便撒手人寰,她的生父、上一任何家庄庄主何墨不提也罢。 这样的话,就会出现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在大婚之日新人对拜的时候,坐在高堂这个位置上的,就会是一排灵位;更尴尬的是灵位只怕还是个单数,杜云歌绝对不会去叩拜何墨这种人的。 那妙音门弟子看她犹豫得紧,便又催了催:“是门主让我们来叫您过去的!” 凤城春这才回过神来,对着前来报信的妙音门弟子笑了笑:“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春护法照顾我这么多年,请她上高堂之位坐也没什么。”杜云歌对着那名满脸都是不赞同神色的老嬷嬷道: “江湖儿女,何必拘于这些小节?就这样吧,我结婚,我拍板,我说了算。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老嬷嬷思索了一番,开口道:“得商量一下当天需要说什么吉利话儿。如果是单说吉利话儿呢,那什么样式的都有,两位娘子尽着自己的心意选就是;但是如果想要说点贴切的,就少不得要慢慢挑选一下了。” 杜云歌想了想,决定道:“那就挑一下吧,总不能千篇一律,和所有人都一样,怪没意思的。” 老嬷嬷点点头,问道:“两位娘子相差几岁?” “师姐的年龄具不可考,按照骨龄来看的话,大约是三岁。”杜云歌疑惑道:“这有什么讲究吗?” “哎哟,这不挺好的嘛。”老嬷嬷笑道:“女大一抱金鸡,女大二金满罐,女大三抱金砖……” 这老嬷嬷说话带着点含糊的口音,原本就有些难分辨;再加上薛书雁本来就是胡人,多少年了,她自己说话都带着点难以磨灭的胡人腔调呢,自然更听不懂这一番话了;再者,她又不是正儿八经的中原人,才不信这套。 结果她单单只听见了、可能也只听懂了最后那句话。也不知道这套吉祥的俗语在薛书雁心里被理解成了什么模样,立刻就转过头去,对着同样有点晕乎乎的杜云歌道: “我不要金砖,只要你。” 去而复返,正好在薛书雁说话的时候一脚踏入房门的凤城春:打扰了打扰了,我这就走。 大婚前几日,杜云歌的嫁衣终于重制好了。 那件价值千金的嫁衣世上再难寻第二件,而且这也是杜婵娟当年曾经指名过,说要留给自己女儿的东西,对杜云歌的意义非凡。再者,之前的比武招亲无疾而终,重新拿出来穿的话倒也不算晦气,就像杜云歌说的那样,江湖儿女何必拘于小节,便再一次拿了出来,另找绣娘在裙角多添了足足一圈的雁纹,正好暗合了薛书雁的名讳。 除此之外,凤城春还专门找了能工巧匠,配上了比之前更为华贵的头面,是足量的赤金打造的,镶嵌红宝和珊瑚,莹润的南海珍珠本就价值高昂,更难得的是都一般大小,做成垂在脸颊两旁的流苏,便愈发光彩夺目,只要有一点烛光映在这顶凤冠上,便满室生辉。 可哪怕这举世无双的一身华服,终究也还是比不上杜云歌半点颜色。 因为是在自己门派里成亲,又是两个女子,便干脆省去了迎亲登轿和哭别的那一套。薛书雁穿着玄色长衣,握着杜云歌的手,将她从内室小心翼翼地引了出来。 龙凤喜烛影幢幢,莲步轻挪间,隐约能够从正红色的云锦盖头下,透过那摇晃不止的金线纺成的流苏,看见杜云歌的小半边侧脸。 即便不能窥见全貌,可是只这一眼,只这半面,只看她微微一笑,顷刻间便如云破月来,光华冶艳。似乎全天下的美色都在这一刻里,被她那胭脂色的唇角给尽数揽走了。 负责唱喜的人偷偷擦了把额上的冷汗。这是妙音门专门从山下请来主持今日的喜宴、做这一行做了几十年的老师傅,哪怕在上山之前,他已经被告知过了好几次,也从道听途说的传闻里隐约知晓妙音门身家丰厚,可是在真正踏进妙音门的山门之后,呈现在他面前的,竟是他这辈子都未曾见过的富丽景象。 本就小心翼翼,不敢多说半句话、生怕踏错一步的唱喜人便更打点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高声唱道: “一拜天地!” 刹那间满室俱静。不管是前来观礼的人还是妙音门自己的人,全都在这一刻屏住了呼吸,看着站在大堂正中央,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盈盈拜下。 众所周知,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是个胡汉混血。哪怕看不见她的正面,也能从她那过分高挑的身形里看出点端倪。哪怕眼下是她大喜的日子,她周身的气势也硬是让她像一把刀锋雪亮的利刃,警官此刻被尽数敛入鞘中,也无法削减这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气势半分。 杜云歌更是传统的中原美人,这就更不必说了。美人在骨不在皮,能成为中原武林第一美人,她凭着的可不光只有一张脸,还有那一身温和得让人见之便能想起江南杏花春雨之类的,婉约的东西。 这两人站在一起之后,原本就截然不同的气质便更是明显了,让人绞尽脑汁也想不通她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更别说现在外面还是这么个局势: 胡汉相争的局面尚未完全过去,人人都有可能因为这道牢不可越的鸿沟而对另一族的人心生芥蒂。 上一秒还是刎颈之交的好友,下一秒就真的会将手中的利刃架在对方脖子上;前一天还是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爱人,今天就要心生芥蒂洽谈和离。 这样的世道也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但妙音门现在身为中原武林之首。既然是中原武林之首,那么它的所作所为、甚至在很多事情上的态度,就能够无声地彰显它的立场,就能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就能够慢慢地改变很多事情。 这也是杜云歌和薛书雁以及诸位护法认真商讨之后,决定要轰轰烈烈大办婚事的原因之一: 有一人开先河,假以时日,便会有千万人紧随其后。 妙音门先开了这个胡汉不能往来的先河,那么日后当人们再在这条名为两族之争的鸿沟前瞻前顾后的时候,便能想起这一场惊动天下的婚事,便能想起这一天的十里红妆,天作之合。 人人都在渴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的和平,却又在心底嘲笑着自己的妄想,觉得黑夜和动乱委实都太过漫长,丁点儿希望的微光都看不到;可很多时候,只要有一点微末的火种,日后便能燃成燎原的、长久的烈火,永不止息。 很多很多年后,直到妙音门这一任最为传奇的门主杜云歌和薛书雁双双归隐山林不知所踪;直到天魔妙音和中原武林第一派全都传到了她的那个养女兼亲传开山弟子杜晚手中之后;直到王朝更迭,战乱终究止息;直到这段历史终于完全变成了和平年代里,被教书先生们翻来覆去地讲得让人头昏脑涨的故事,后人回想起这些事情之时,才能慢慢地反应过来—— 当年那胡汉相争、针锋相对的险恶局面,似乎还真的就是从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与名动天下的“武疯子”薛书雁的婚事这一天起,开始慢慢有了缓和的迹象。 这便是潜移默化的功劳,这便是妙音门铸就下的、让绷紧得仿佛下一秒就会全线开战的局势得以喘息和缓和的开端。 第91章 祝酒 然而身在此时此地、位于众人目光中心的两人, 却完全没有闲暇想到那么久远以后的事情。薛书雁握着杜云歌的手, 只觉两人交握的手心有点汗津津的,便低声道: “别怕。” ——这本来应该是一句很体贴很可靠的话, 却因着说这句话的人是薛书雁,便硬生生地变成了冷冰冰的、半点人气儿也没有的生硬嘱托。 如果不看场景只听话语, 这压根儿就不像是在大喜之日,胸有成竹的一方安慰心生怯意另一方;而是在面临什么特别难攻克的敌人的时候, 一方给另一方加油打气似的。 薛书雁也发现自己说话的口气好像不太对,可是她半偏过头去一看, 便能从连绵不断、摇曳晃动的金线流苏和垂坠下来的珍珠缝隙中,看到杜云歌微微带着一点笑意的面容。 身无彩凤双飞翼, 心有灵犀一点通。于是所有的担心全都在此刻隐去了,在这举世无双的美貌下,连辉映满室的烛光都再不明亮,薛书雁下意识地就脱口而出: “我此生……无论生死,总归定不负你就是, 云歌。” “——二拜高堂!”唱喜人高声道,立时便有侍女过来,在新人的面前放下一对软垫,薛书雁牵着杜云歌的手,两人对着高位之上的唯一一个活人凤城春拜了下去: “多年以来, 承蒙春护法抚养教导, 不胜感激。” “云歌能有今日, 全赖春护法栽培, 对我有再造之恩。还请春护法稳坐高堂之位,受我一拜!” 凤城春含笑点头,在过分明亮的烛光下,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位曾经泼辣明艳的辽东女子,此刻在笑起来的时候,唇角眉梢已经有了很深的纹路,果然是岁月不饶人。 可即便如此,那双眼睛也是一如既往的明亮。与当年被杜婵娟从辽东带回来、又赐予了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之首的位置之时,过分年轻的少女眸中的光芒一模一样,历时多年,半分未改。 “——新人对拜!” 最后的那道礼终于唱了下来,杜云歌和薛书雁双双转身,深深地、郑重地拜下去。 似乎这一路走来,遭遇的所有勾心斗角、争斗倾轧、你追我逐,全都要在这一拜里抹平,余下的只有相伴相守,永无分离。 是年,峨眉派与民间千百修史人同书,将这一场本就隆重得让人甚至无法生出嫉妒之心的喜事,永载史册,昭告天下: 天地为证,举世皆知,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与副门主薛书雁结为眷侣。从此生同衾,死同穴,荣辱与共,恩爱不疑,天长地久,永无绝期。 同年十二月,关外战乱平息,原本混战不休的部族终于被隐忍多年、一朝潜龙出渊的乌扎卡族尽数平定。乌扎卡族终于得偿所愿,实现了关外的胡人们多少年都梦寐以求的愿望,一统草原。 与以往不一样的,乌扎卡族的新任掌权者是他们的圣女。胡人的名字拗口得很,再加上后来她又在中原的史书里扬名立万,因而反倒没有人记得她的胡人的名字,只人人都知道这位圣女汉人的名字叫秦珊珊。 但凡是对天下局势略有了解的人,在提起这位圣女的时候,哪怕心里再怎么对胡人有芥蒂,也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夸一声这位圣女可真是个厉害人物: 她先是对内架空了族里其他所有的主战派,能杀的就杀,不能杀的就软禁起来与世隔绝;对外又以雷霆手段清洗草原,一时间她率领的军队铁蹄所到之处,无人不闻风丧胆。可即便如此,她的骑兵们依然纪律严明,颇有点中原人的架势,不扰民,不劫掠。 即便后来,这位圣女做了个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完全摸不着头脑、过分叛经离道的决定,率部众投诚中原,一时间无数胡人纷纷反对,甚至有的部族扬言道,如果秦珊珊真的要与中原人和谈,那么他们就要将当年混战的历史重演了;可最终碍于当年她一统草原的时候打下的良好口碑和手段狠绝,一时间竟无人敢明目张胆地真的反叛。 十几年后,战火平息,胡汉开市,牛羊财粮多有往来,无人不交口称赞秦珊珊的决策英明。 ——只不过有件不足以记载于史册的小事,日后怕是再也无人知晓了。 那就是杜云歌和薛书雁大婚之日,当年还是乌扎卡族圣女的秦珊珊,孤身一人夜行千里,不知跑死了多少马,终于赶在大婚的那一天正好赶到了妙音门的山下。 从山脚下就有负责迎宾的妙音门弟子在,负责接引手持请柬的受邀之人往山上去,没有受邀的普通人便在山脚下吃流水席即可。习武之人眼力好得很,自然也看到了一袭红衣的秦珊珊。 可当这位妙音门弟子迎上去,想问一问这位姑娘来自何门何派、为什么孤身一人前来的时候,只见秦珊珊半年挪动脚步往这边走的意思也没有,只是斜斜倚着山脚下的古松,一掌拍开了坛酒。 酒坛的封泥被拍开的时候,一股香醇而清冽的酒香便飘散了出来。秦珊珊单手提着酒壶,淋淋漓漓地倚树痛饮,因为喝得太急了,不少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琥珀色的酒水,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那过分明艳的红衣前襟上。 这股不要命的、似乎要与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彻底地做个告别的架势,硬生生把试图上前询问的妙音门弟子给逼得止住了脚步。 她这一番行径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甚至都有人在互相打眼色了,心想这姑娘可别是来挑事的吧?像峨眉派这样和妙音门交好的门派,甚至都已经在暗暗抄家伙了,心想,妙音门门主的大婚之日,可万万不能出什么岔子。 可秦珊珊再也没做任何多余的事情。 她只是喝了一坛酒,倚在古松上笑了又笑,笑得力竭方止,谁都不知道她究竟在笑什么。 就算秦珊珊的功夫再好,可酒力终于还是发作了。她的脚步却依然很稳,单手撑着树干缓缓起身,对着远处不知上前是好、还是赶紧回去跟门主和四大护法禀报有人来砸场子是好的妙音门弟子一揖到地,朗声笑道: “我祝妙音门门主一生安稳,再无忧难;再敬妙音门副门主苦心多年。终究得偿所愿——” 她弯下腰,将酒坛轻轻放在面前,直起腰来的时候,脸上便飞起绵延的红霞,端的是明艳生姿的好模样: “——从此佳偶天成,天长地久,永无绝期。” 这一袭红衣来得急去得也急,只是在她飞身上马,疾驰离去的瞬间,被她小心翼翼放下的那个酒坛瞬间便碎成了齑粉,也不知道她刚刚痛饮的时候,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让酒坛由内而外地完全裂成这个样子。 在秦珊珊离开了忘忧山山脚的同一时间,山顶上的杜云歌与薛书雁正好完成新人交拜的最后一拜。 起身之时,杜云歌头顶盖头的流苏拂到了薛书雁的脸上,薛书雁下意识地就伸手一抓,正好将也伸出手来,想将这碍事的玩意儿拿开的杜云歌双手握了个正着。 杜云歌的手上戴着副刻有祥云纹饰的帝王绿翡翠镯子,那水头足得很,烛光微微一映,投射出来的光芒便宛如流动的水波。换作别人,只怕光看着这价值千金的好东西就能挪不开眼睛了,没看到在座的诸位女眷已经在暗地打听杜云歌这一身行头都是怎么置办的了么? 可薛书雁半点多余的精神也没有分在此等俗物上面。 她只是看着杜云歌那一截露出来的、肤若凝脂的皓腕,默默在心底感叹道,真是欺霜赛雪,古人诚不欺我也。 这一握的时间有点久。杜云歌都能明显地感受到薛书雁手心的热度一路传过来,都要径直抵达她的心里了,便觉得十分不好意思,低声道:“师姐这是做什么?” 薛书雁其实本来就想放开了。可她觉得杜云歌的手腕握起来感觉实在太好,过分纤瘦的一节正好适合被拢在手里;再加上她内力终究还是没有常年习武的薛书雁深厚,便更凉了,便认真地回答道: “我给你暖暖。” 透过盖头的缝隙,便能很清楚地看到杜云歌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和薛书雁这样要么不剖白内心、但是一说起话来便必然要带着胡人那边的奔放风格不同,杜云歌可是个完完全全的中原人,罕有如此直接的时候,便只能柔声劝道: “师姐……好啦,书雁,先放开我?等下还要去敬酒,别耽误了时间。” 薛书雁从杜云歌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之后,终于心满意足地松开了她的手腕。 旁边蠢蠢欲动想要对两位新人敬酒的人们早就等不及了,个个都拿上了杯子,往里面盛满了酒。能够理直气壮地灌薛书雁酒的机会可不多,错过这一次恐怕就再也没有下一次了。 因为今日成婚的是两位女子,便也不存在什么“一方在外面被灌酒的时候另一方只能盖着盖头在新房里傻等”这样的规矩,等薛书雁将盖头从杜云歌的头上拿下之后,杜云歌缓缓抬起眼睛,对着薛书雁微微一笑—— 满室红烛摇曳之下,便愈发衬得她容色倾城。 一时间竟人人都看痴了,等大家反应过来之后,想要灌薛书雁酒的欲望便愈发强烈了,尤其是一直都把杜云歌当成自家晚辈的、峨眉派那边的人们,无不个个扼腕: 好好的小姑娘怎么就被叼走了!今晚必灌薛书雁一大白方能解心头之恨哇! 第92章 极乐 最后哪怕杜云歌全程都在努力帮薛书雁挡酒, 可还是架不住有人是她挡不下来的, 比如凤城春本人。 兢兢业业了十好几年的、堂堂妙音门的春护法,今晚今晚终于把自己从可敬可亲的师长这个位置上拽了下来, 拼命给薛书雁灌酒,颇有一副“你要带走我的好白菜就要先从烂醉如泥的我身上迈过去”的架势, 辽东地区的女人果然泼辣又厉害。 薛书雁也知道凤城春和杜云歌的情分最深,说是情同母女也不足为过, 只看今晚坐在高堂之位上的唯一一个活人是凤城春便能看出这点来了,便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所有来自凤城春的灌酒。 连一旁的夏夜霜都被她这股来者不拒的实诚给惊着了, 破天荒地给了薛书雁个好脸色:“等下给你调解酒药。” 薛书雁伸手支着额头,遥遥看向坐在人群里, 正在柔声与来客交谈的杜云歌,唇角竟然显露出一点微微的笑意来: “多谢。” 凤城春循着薛书雁的目光看过去,便看到了在那边的杜云歌,不由得感叹道:“时间真是过得飞快,总感觉比武招亲大会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呢, 看看,现在云歌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人了。” 这旧账不翻还好,一翻起来,夏夜霜就又想起了当时薛书雁那算得上是“监守自盗”的行为。 夏夜霜真是越想越觉得自己亏了,觉得自己当时可真是看走眼: 如果薛书雁对杜云歌半点意思也没有的话, 按照她那个脾气, 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么私人的事情上施以援手。 ——这么看来, 原来薛书雁从那么早开始, 就想要拱走她们的这颗好白菜了! 关键是在这么个局势下,薛书雁竟然还真的能够隐忍多年得偿所愿,可真是让人越想越气。 夏夜霜当即就端起了离她最近的杯子,对薛书雁皮笑肉不笑道:“来来来,副门主,我也敬你一杯。” 薛书雁:??? 当晚薛书雁终于被杜云歌扶进去的时候,已经有些醉了。 灌酒的人们最后还是手下留情——毕竟要是真的让人在新婚之夜醉得什么都做不成,那未免也太不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了——加上薛书雁自己内力深厚,能够化解部分酒意,所以哪怕她浑身都沾着酒气,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没有醉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薛书雁的作风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真不愧是结婚了的人: 她明明能自己走,却硬是要装作完全醉成一滩的模样,把自己挂在杜云歌的身上,任由杜云歌边笑边半抱半扶地把她带进内室去。 如此心机的作风直看得负责收拾残局的夏夜霜连连摇头,笑骂道:“这家伙,成何体统!” 凤城春笑道:“你不也很开心吗?” 夏夜霜终于点了点头:“嗯。” “你也有些醉了。”凤城春细细端详了下夏夜霜的脸色,便知道究竟,便往四下里看了看,问道:“云归呢?赶紧过来,送你夏姐回去。” 说来也奇怪,谁也不知道秋云归之前在哪里。这姑娘的存在感那叫一个低,最多就让人有个“很温和很好相处”的大致感觉;哪怕是在这样的大喜场合里,也很少能够见到她本人的影子。 虽然该做的事情一样也不会落下,终归还是没有办法在人们的心里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可如果有什么大事需要她的时候,只要叫上一声,她就能相当迅速地赶过来,也算是十分妥帖稳当的人了。 这不,凤城春刚叫了声,秋云归便悄无声息地把半醉了的夏夜霜接到自己怀里,谁都没搞懂这姑娘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饶是凤城春也被吓了一大跳,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天爷.” 夏夜霜挣了好几次,也终究没能把自己成功地撑起来,索性干脆便放弃了挣扎,靠在秋云归的半边胳膊上,问道:“春姐你呢?你也喝了不少,要不一起回去?别一不小心醉后磕着绊着了,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死。” “都是自家人,怕什么,横竖丢脸丢不到外面去。”凤城春也笑道: “我去看看风景。” 最后秋云归扶着夏夜霜走了,方才还热热闹闹的堂内眼下只有一屋的狼藉,几个侍女在那里收拾打扫。 她们的动作很轻,只能偶尔听到一点瓷器碰撞的声音,除此之外,半点别的声响也无,在这残留的红烛映照之下,愈发显得夜色更加寂寥了。 凤城春往外走的时候,这才看见了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地看着面前那只酒杯的云暗雪:“云妹?难不成你也喝醉了,需要找人把你送回去?要我搭把手吗?” 云暗雪却没有立时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定定地看着面前的那杯几乎分毫未动的酒。 人人皆知妙音门的冬护法素来自持得很,像是痛饮到烂醉这种事情,从来都是与她绝缘的;哪怕在自家门主大婚之日的喜宴上,也不过是将这数十年的佳酿略一沾唇便放下了。 周围人都知道薛书雁的性子就是从这位云家遗孤的身上学到十成十的,还真就没人敢去灌云暗雪的酒,因此到头来,她竟成了这里最后一位完全清醒着的人。只不过她刚才一直都双目放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凤城春这一出声,终于把云暗雪从自己的世界里拽了出来。她似乎这才反应过来,一切都结束了: 新人已被送入洞房,等再次见到她们,便是明日的事情了;前来赴宴的宾客大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自然不会做出闹洞房这种让人困窘的事情,便也陆陆续续离去;负责收拾打扫的侍女们也都要做完活儿了,夏夜霜和秋云归方才互相搀扶着对方离开。 在这满室的寂静里,在狼藉的杯盘簇拥下,在幢幢的烛影中,云暗雪缓缓端起了面前的酒杯,对凤城春遥遥一举: “我等感念春姐多年劳苦。” “既是喜事,当浮一大白。” 薛书雁已经完全醒酒了。 可出于某些不可对外人言的小心思,她还是斜倚在枕头上,装出一副不胜酒力的模样来,任凭杜云歌给她擦手擦脸,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等估摸着杜云歌已经转身过去了,薛书雁便偷偷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目不转睛地盯着床边的杜云歌,心想: 我知道云歌好看,但是她原来有这么好看的么? ——也不知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的缘故,还是因着今日大婚,于是心里便能感受到十二万分畅快的缘故。 杜云歌可没注意到这一点。 她还真以为薛书雁被人灌得不省人事了,便轻手轻脚地扶她去了床上,帮她解开过分厚重的玄色长衣,又让人去端了醒酒药来,放在盛满温热的清水的盒子里,隔水暖着,等薛书雁醒来之后便能够直接喝了。 等她好容易忙完了这些,刚来到床边,薛书雁便突然伸出手去,准确无误地捉住了杜云歌的手腕,半点喝醉的人的样子也没有。 她的手腕骨肉匀停,多一分则肥腻,少一分则清瘦,是正正好的、可以被人拢在手心的模样。 之前薛书雁就已经做过这个动作了,不过那时是在喜堂之上,哪怕借着宽大的衣袖的遮掩,杜云歌也终究有几分不好意思,薛书雁也只能满怀遗憾地松开她的手。 眼下薛书雁终于可以得偿所愿,再一次将杜云歌的手腕拢在自己掌心。那双凝脂般的腕上戴着镯子,轻轻一碰,便铮然作响。 杜云歌哪儿是薛书雁的对手。光看薛书雁能够掩藏自己的身份,做一个不越雷池半步只默默守在杜云歌身边十数载的人,便能看出来她掩饰的功夫是一等一的强了。 等她把眼帘垂下去之后,刚刚展现出来的那点精神气儿便瞬间又完全懈怠了下去,依然是一副喝醉了的、迷迷糊糊的模样。 于是杜云歌还真的就被薛书雁装出来的样子完全骗到了。她心想,果然喝醉的人的行事不能用常理去推断,原来师姐喝醉了也是这么个迷迷糊糊的模样,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嘛,难不成是想要看看我手上这个会叮叮当当响的东西? 她立时就被自己的想法逗得笑了起来,把这一套镯子从自己手上取了下来,哄着薛书雁伸出手来,试着戴一戴看看: “来哦,师姐,给你个好东西玩儿。” 自从薛书雁知慕少艾之后,很多事都能无师自通,只不过她生来性子冷淡,不爱在这些事情上多花时间而已。但是该懂的还是都懂的,该做过的梦,自然也做过不少。 她梦到过各种各样的杜云歌,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梦里的,有此刻的这么美,也没有任何一个梦里的结局,有此时此刻这么圆满。眼前的景象甚至都让她有些疑心了,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梦呢? 庄周梦蝶,蝶化庄周,梦耶?非梦耶? ——然后就在这花好月圆的新婚夜,杜云歌还真的以为她完全喝醉了,便像是在哄小孩儿一样,试图给她戴上那对翡翠镯子。 这一幕莫名让人有些想笑,但是笑完了之后,却又感受到了那种寻常百姓家里的“画眉深浅入时无”的温馨和宁静。 薛书雁突然就笑了起来,心想,是了,没错,这才是我的云歌。 她这一笑,杜云歌瞬间便停下了动作,小心翼翼地探过头去,低声问道: “师姐,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喝醉?” 眼看着终于装不下去了,薛书雁这才睁开了眼,含笑点了点头。 “你图什么呀。”杜云歌失笑:“何苦呢——” 她未尽的话语全都被薛书雁突如其来的动作截断了。 薛书雁曾经在梦里无数次地憧憬过她,想要得到这个人,甚至为达成自己的野望而想象了无数种可能。但是等到梦醒之后,这些东西就全都要被收拾起来,打包得无比严实,老老实实地藏在自己的心底。 可谁知那些殊途同归的梦,竟然也真的全都有成真的一天呢? 万千心绪激荡之下,薛书雁有那么多的事情想要去做,想要让梦中的场景一一实现,想要让杜云歌露出更加潋滟的、动人的神色来,可事到临头,她只不过是执起杜云歌的手,亲吻了一下她的腕间。 她的唇吻上去的刹那,便险些要为这过分的柔滑恍神了。她们之间的距离从未如此亲近过,薛书雁甚至都能够闻到杜云歌身上浅淡的香气。 薛书雁自己是不用任何熏香的,因为不管什么香,都无法与她周身那种过分寒冷的、锋锐的气息融合,倒不如什么都不用的好。 可此时此刻,薛书雁一附身下来,便恍如无边无垠的冰海汹涌着席卷了一切,杜云歌身上的香气甚至都在这过分靠近的距离下传过去了。两人长发交缠、十指相扣之下,周身的气息也在亲密地、不分你我地交换着,竟让薛书雁萌生出了某种类似于“这个人现在是我的、完完全全是我的”感觉。 这种能够独占面前之人的感觉实在过分美好,甚至让那流传在她一半胡人血脉里的毁灭和暴虐的欲望,都萌生了出来。 但这点暴虐的毁灭欲湮灭得很是迅速,如刹那间爆开的一点火星,行至终焉也终究无法燎燃,最终取而代之的,只有微醺的沉醉。 甚至分不清这点沉醉是因为此刻的亲密而生的,还是因为今晚喝的过多的酒力无法完全化解,延续下来的一点余韵。 可哪怕是余韵,也足以让人心甘情愿地沉沦进去了。 她们温柔地、缠绵地接吻,宛如初坠爱河之中的,一对崭新的爱侣。 等所有的帘帐都放下来之后,那对燃烧着的龙凤喜烛的光芒便被完全锁在了房间中,即便是透过纸窗略微投射出来的一点余光,最终还是被淹没在愈发深沉的黑夜里。 在这半明半暗的光影之下,隐约能够看见帐角轻轻摇动了一下,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了。 屋外窗下的月季花瓣上缀满了夜露,隐藏在重重叠叠的花瓣中的花蕊略微露出一点缝隙来,晚风哪怕是以最轻柔的力度晃动一下,也会摇落一地的露珠;如果有再稍微大一点的风拂过的话,便会将原本就开到极盛极艳的花朵,摇落数片花瓣翩然飘落—— ——有如亲临欢喜天,极乐之所。 第93章 山洞 次日杜云歌一睁眼, 就发现薛书雁早就起来了—— 不过终究还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 如果换做以前的话, 薛书雁绝对不会做出赖床这种事情来的,甚至你在这个时间都没法在房间里找到她的人。因为薛书雁不是在练剑就是在帮凤城春处理妙音门的内部事务,总归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明明醒了却不想起床, 躺在床上浪费时间”这种事情来的。 可现在她还真的就半倚在床上, 安安静静地看着杜云歌, 等她醒来。 别说,不管是“薛书雁今天竟然也怠惰偷懒了”这件事, 还是“一大早起来就发现有个人正在凝视着你”的这件事,两件的吓人程度都挺不小的, 尤其当这两件事的主语都是薛书雁的时候, 就更吓人了。 杜云歌赶紧在薛书雁的胳膊上推了一把, 让她赶紧起来, 就算她们不用像山下那些普通人家那样去给长辈们敬茶叩拜, 也还是要去处理事务的。 昨天各门派能派人来观礼的都派来了有头有脸的人,就算委实路途遥远来不了的,也都派人送了足够丰厚的贺礼, 别的不说, 光是清点贺礼这件事情, 在未来的好几天内也够杜云歌忙的了。 等杜云歌和薛书雁一同来到议事厅之后, 发现四位护法早就开始核对账本了。 秋云归手下的算盘打得那叫一个噼里啪啦响, 虽然话不多, 可字字精简, 倒让旁边负责记录的夏夜霜省了不少心, 凤城春更是看不出半点宿醉的模样,正在和云暗雪对账呢。 凤城春的座位是面对着门的,自然便第一时间看到了薛书雁和杜云歌两人,笑道:“你们来得可真早,还以为你们会再多睡一会儿呢。何必哟,趁这个机会多休息一下该多好?” “算了算了。”杜云歌连连摆手,坐去了首位上:“让大家在这里劳心劳力,我却在后面高枕好眠,怎么听怎么不对劲。” 秋云归默不作声地把一叠账本推到了杜云歌面前,夏夜霜也笑道:“果然是有家室的人啦,真是愈发懂事,甚好甚好——说起来,你也到了该为下一任门主挑选各位护法的年纪,时间一久,我们还是要隐退的。” 云暗雪也略一点头,表明了对夏夜霜的观念的赞同。凤城春补充道:“也不必专门下山去找。现在妙音门家底丰厚,弟子无数,层层选拔之后肯定能找出不少良才美玉来的;如果门主想要下山去游历,便在途中留意着些罢了。” “说到山下。”秋云归开口道:“昨日少门主和依水下山去来着,说是要给门主置办些贺礼,虽然不是什么名贵东西,但到底是一片心意,我已经另开了张单子记下来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秋云归话音还未完全落下呢,便看见杜晚和云依水手拉手从门口经过,边拍手边唱着她们刚从山下学来的歌谣: “忘忧山上七绝峰,七绝峰下万丈空,若得妙音歌一曲,稳耐风波愿始从——” 杜云歌突然心头一动,对着杜晚招了招手: “你过来。” 杜晚和云依水相当听话地就过去了,问道:“门主有何吩咐?” “这是你们从山下学来的?”杜云歌笑道:“真好听,再唱一遍我听听罢。” 等杜晚和云依水相当听话地又将刚刚的歌谣唱了遍之后,杜云歌心头一动,喃喃道: “七绝峰下万丈空……说来我也真的很想知道,七绝峰下面究竟有什么?传说咱们妙音门有什么劳什子的藏宝图,会不会就跟这个有关?”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吗?”凤城春问道:“再说了,门主很在意传说中的藏宝图的事情?根本就没影儿的事,也不知道那些家伙们究竟是怎么把这件事给传得有鼻子有眼的。” 杜云歌虽然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介意了,但是一想到自己上辈子竟然就为了这么个东西而稀里糊涂地送掉了自己的一条命,就感觉亏大了,一定要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才能心安: “历来能够上忘忧山的人虽然多,可一上来就再也下不去了。就算七绝峰不是什么禁地,可地势陡峭险峻,也不是随随便便能上得去的。” “既然如此,这个地名是怎么传下去,还被人编成了歌谣传唱的?不如我们去看看如何?” 薛书雁从来都无条件支持杜云歌的一切决定,只要这个决定是她发自内心地做出来的,那么不管听起来多荒谬、多无理取闹,她都会认认真真地去完成。 别说是区区藏宝图了,就算杜云歌现在正儿八经思考过后,说要一统江湖千秋万代,薛书雁也能立刻抄起雁翎刀,比着所有有头有脸的江湖门派排名,挨个踢馆去。 这就是此刻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带着杜云歌和薛书雁站在七绝峰的边上的原因。 七绝峰本来就是妙音门地势最高的地方,如果不是薛书雁这种程度的高手,想要下去一探究竟的话,就是个死透的命数,连尸体都找不到的那种。 杜云歌小时候常在后山玩,可即便如此,她被凤城春耳提面命得也不敢去七绝峰那里,自然便不知道这里的地势究竟有多险恶。 她只是壮着胆子探出头去往下一看,便被那凛冽的山风和完全看不透的、过分浓重的云烟给吓得心惊胆战倒退三大步,不久之前还说着想要一探究竟的杜云歌眼下竟成了打退堂鼓的第一个: “好吓人!我们还是回去吧,之前是我轻狂了。要是我知道七绝峰是个这么吓人的地方的话,我是万万不会有这个想法的!” 结果和杜云歌同一时间开口的是薛书雁,对着同样的一片悬崖,两人竟然硬生生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两个答案: “不算太陡。你把绳子吊在我腰上,我下去看看。” ——这就是实力的差距造就的对同一件事情的认知差异。 杜云歌:害怕,弱小,瑟瑟发抖,不敢说话。 薛书雁对此看得倒是很开。先不说她眼下有绳子能够系在腰上,保证安全;再说了,她为杜云歌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何况一个区区的悬崖? 完全就是个行动派的薛书雁在崖边找了棵盘根虬结的松树,把腰上的绳子在树上绕了好几圈、绳子末端缀着的木楔深深打入地底之后,便沿着崖壁使出壁虎游离功,相当顺畅地就下去了。 身后是万丈悬崖,迎面而来的是凛冽呼啸着的山峰,途中枯松虬结,乱鸦盘旋,她却如履平地,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过分浓重的云雾里。 原本放在上面的绳子正在一点点地往下放,这本来就是千金难求的天蚕丝,还是用了成千上万缕叠加在一起之后拧成的绳子,可以说十分奢侈了;但是奢侈也有奢侈的好处,那便是水火不侵,刀剑难断。 为了保险,内力最深厚的云暗雪还在绳子的末端死死抓着一截,要是真的有什么万一,她当场原地来个铁板桥,再加上一堆人使力,轻轻松松就能把薛书雁拉上来。 夏夜霜看着绳子正在一点点被薛书雁带下去、余下来的长度正在变短,疑惑道: “看起来也不是特别费力的样子。怎么之前也没有任何一位门主想到这里,下去看看这传说中的藏宝图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凤城春笑道:“你可真是在药房里干活干多了,脑子都不太灵光了,夏妹。” “如果不是有书雁在,你想要从这里下去,非得请来武当的好手,才能把壁虎游离功施展出十二万分来,方可在这种地方都能如履平地。否则山峰凛冽,云雾太浓厚,一不小心便是粉身碎骨!” “先不说咱们和武当有没有那么好的、能够让一代轻功大师来为你冒险的交情;就算有,武当派又不图这个,何苦千里迢迢来以身犯险?” 就在她们交谈的当口,一直在缓缓往下放的绳子终于止住了。没过多久,薛书雁就在下面拉了拉绳子,等她被拽上来之后,便对杜云歌道:“你猜得完全正确,云歌。下面果然有个山洞。” 这个发现把在场的所有人都镇住了,面面相觑了半晌,愣是没一个人敢开口说话: 这事儿未免也太玄乎了点。 江湖上都传闻妙音门有张藏宝图,图中指明了藏有绝世珍宝的地点,而妙音门这么多年那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家底,也不过是这珍宝的百分之一罢了。 传闻久了,就会变成真的,三人成虎就是这么个道理。甚至有的时候连凤城春这样稳重的人,都会怀疑这东西会不会真的存在,如果没有的话,怎么那么多人都能够说得那叫一个有鼻子有眼?就算以讹传讹也不能说得这么头头是道、有理有据的吧? 可这么些年来,妙音门也没什么扩张地盘的意思,永远就只有这么大的一点地方,真有心要找的话还是很好找的;再加上前人里也不乏相信这个传闻的家伙,这一代代地传下来,要是真的有所谓的藏宝图和能够让人富可敌国的宝藏,哪里还能藏得到现在? 可偏偏就是在这么个地方、在这么个关键的时间点上,被杜云歌无意间的灵光一闪给破解开了这么多年也没人能够一探究竟的谜题。 要是之前为了这莫须有的藏宝图而殚精竭虑、求之不得思之成狂的家伙们知道了这个消息,只怕当场就要气不过地吐血三升。 ——又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94章 机关 总之既然找到了, 那便是个意外之喜。只要薛书雁多下去几次, 就能架起一条从七绝峰通往下面山洞的绳梯来,就算是身手稀疏平常的人也能下得去。 薛书雁果然不负众望, 来回两趟就把绳梯给架好了。 第一个下去的自然还是她,毕竟这所有的人里面, 身手最好的也就是她和冬护法云暗雪;为了以防万一,定然要留相当一部分的人在上面看顾着,杜云歌身为妙音门的门主, 自然具有第一时间的知情权;再加上这个地方还是在她的灵光一现之下得以找到的, 于情于理, 她都该有这个权力下去看看山洞里究竟有什么。 一番商议之后,从武学修行精妙程度和在妙音门里的地位多方面考虑, 留在悬崖上面的便是四位护法,能够去往山洞中一探究竟的,就是杜云歌和薛书雁、同时也是妙音门的门主和副门主两人。 薛书雁先行在腰上捆了绳子下去, 杜云歌紧随其后,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下到了那个洞口的面前。 薛书雁纵身一跃, 便从绳梯上跳了进去,稳稳当当的一个落地之后,调整了下腰间捆缚着的绳子, 伸出手来对杜云歌道: “荡过来,我拉着你。” 杜云歌小心翼翼地挪了过去。七绝峰的悬崖可不是直上直下的, 越往下越窄, 绳梯垂下来之后, 离山洞洞口少说也有足足一丈的距离。 薛书雁功夫好得很,这点距离对她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可是对杜云歌来说,这简直就跟万丈鸿沟没什么区别! ——但是她一看见薛书雁在那边,还在耐心地对她伸出手来,便只觉什么都不怕了。 杜云歌一用力之下,绳梯立刻便被她荡了过去,和山洞之间的距离也在飞速缩短。山风迎面而来,衣袂飘飘,云雾浩渺,恍然间宛如姑射神人,乘云而来,随风而去。 薛书雁眼疾手快地在她荡过来的一瞬间,便拉住了她的手,将杜云歌稳稳地带了过来,言简意赅地夸了声:“很好。” 山洞里很黑,虽然大白天的不能说什么“伸手不见五指”,可是照这个势头往里走的话,不用多远就什么都看不清了;而且里面也不知道有多远的路,薛书雁话音落了,尚能从洞穴深处听到隐隐的回声。 杜云歌下意识回头一望,便只能看见雪白的绳梯垂坠在浩渺的云雾之间,几乎都要与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了。 前方是无穷尽的黑暗,身后是落下去便会粉身碎骨的深渊,长风席卷着山间的云烟掠过,偌大的天地之间,此刻仿佛只有她们两人。 最后还是薛书雁先挪动了脚步。她从怀中拈出火折子,干脆利落地“嚓嚓”两下就用火石打出了火星。火折子点燃起来之后,原本黢黑的山洞里便终于有了盈盈的光,而杜云歌也成功地看清楚了,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图案。 她一看到这个图案,就有些想笑的滋味,便推了推身旁的薛书雁,含笑问道: “书雁是不是也看到了这个,才定要让我与你一起下来的?” 薛书雁点了点头,眉眼间竟也带出一点细微的笑意来: “可真是巧。” 那个图案完全算不上精巧。也不知道刻在这里多久了,上面都生了些许的青苔,还有被从外面灌进来的山峰经年累月消磨的痕迹,如果换做外人来辨认的话,着实难认得很—— 可杜云歌不是外人。 而且也真像薛书雁说的那样,太巧了,她们之前共同前往蜀地的时候,杜云歌曾经用一只前朝式样的帝王绿镯子,换过一副号称是“杜抱琴真迹”的画卷,那上面画着的图案,赫然便是眼下出现在杜云歌和薛书雁面前的这玩意儿了: 那是一只小狸奴。 不管是在那副画里,还是在七绝峰下面的山洞石壁上,这两位作画人显然都完全没抱着“画得像”的心思。也不知道这两人是怎么想的,总之她们把狸奴身上的毛绒绒全都画了出来,可没想到半点毛绒绒的感觉也没有,倒更神似刺猬。 不过还是有一点微妙的不同的。杜云歌一眼就看出了这两幅画的不同,肯定道: “这才是杜抱琴的真迹。” 薛书雁问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和之前咱们买过的那幅画比较一下就能看出来了,这是临摹那张画上的。虽然临摹得很像,但是运笔写字作画的时候,人会有一些习惯性的动作无法更改;也正是靠着这些动作,人们才会有不一样的笔迹。”杜云歌指着这只临摹出来的小狸奴的头和尾巴道: “你看,这两处地方,是起笔和终笔。” “在蜀地买的那幅画上,那人的起笔和终笔都十分潦草,画的狸奴也有点张牙舞爪的感觉,由此可以推断出来,那人日常写的字也定然会以狂草行楷为主;而杜抱琴门主的一手簪花小楷名动天下,因此哪怕她不写字了,改成作画,笔触也定会偏向柔和,这只狸奴看起来便更加柔和一些,至少能看出它身上的确有皮毛的感觉。” 为了验证自己的说法,杜云歌还特意把这只狸奴的头尾都摸了一下,以此来确认自己的说法准确无误:“嗯,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我不会看走眼——” 她话音未落,薛书雁便飞身上前,将她护在身后,同一时间手中雁翎刀乍然出鞘,激起一片龙吟之声,在山洞里回荡不休,沉声道: “有机关运作的声音,别出来。” 什么是高手?这就是真正的高手。 从杜云歌触摸这个临摹的小狸奴的刻印,到这山壁后面微不可查的机关运作声传出来,再到薛书雁把杜云歌飞速护在身后,前前后后不过数息的时间,直到她的话音在山洞中的层层回响彻底落下去之后,这道机关才终于完全运作。 可是令人吃惊的是,这道机关费了这么长时间才完全开启,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出现。 杜云歌和薛书雁对视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如出一辙的疑惑: 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这里真的是藏宝地的话,那么怎么会没有重重箭雨刀山之类的机关?如果这里不是藏宝地的话,那么为什么又要煞费心机地在七绝峰的下面,在这种常人绝对难以到达的地方,在这么隐秘的山洞里设置机关? 等到那些咔哒咔哒的齿轮运转声终于停止之后,她们面前的石壁缓缓移开,出现了一道门。 这道门已经是个有年头的部件了。哪怕保存在这种日晒风吹雨淋都遭不到的地方,也已经有了明显开裂的模样,一道硕大的裂纹从门的正中央直直裂了下来,几乎将这扇木门一分两半。 可即便如此,刻在门上的妙音门的纹样,也依然无比清晰。 薛书雁率先举着火折子推门而入,她环视了一圈周围之后,才对着门外的杜云歌道: “的确有机关,不过已全被强行停住,无法启动。” “安全了,进来吧,云歌。” 杜云歌依言迈入门内,便被火光照耀下的全景惊得倒抽一口冷气,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刚刚竟然花了那么长时间开门,却什么都没有了: 因为刚刚花费的时间,并不是用来开门的,而是用来停止这些专门对付入侵者的机关的! 天花板上挂着一眼望去甚至都看不到头的长箭,箭簇上甚至还闪动着暗蓝色的光芒,一看就知道是淬过毒的。能够在这么多年后还保有毒药的色泽,杜云歌丝毫不怀疑,如果这些箭雨真的落下来的话,绝对能够起到见血封喉的效果。 周围还有不少石壁都打开了一半,里面自然也存放了无数同样的长箭;离得近了看的话,还能看见这些箭头都是有倒钩和血槽的。有的石壁被打开的弧度大一些,隐约能看见这些长箭都被架在了巨大的弩/箭上,如果真的启动开来,绝对能够一箭透骨,直直没入血肉,还拔都拔不出来! 除此之外,地上的砖头也有好几块被顶了起来,雪亮的长剑从下面探出锋芒。这些锋锐的武器哪怕历时已久,就连外面的“门锁”、那只刻在石头上的小狸奴都被侵蚀了,可这些武器们依然保持着当年锋芒雪亮的模样,忠心耿耿地守护着这个山洞深处的东西。 可这重重的机关,全都在启动到一半的时候就被强行停止了。 薛书雁示意杜云歌往身后看去,杜云歌借着明灭不定的火光,这才终于看到,在所有机关的上面,都牵系着一根几不可查的、半透明的线;而所有的细线都汇聚在了一起,由远及近地一路引了过来,最终牵系在了她们身后那只小狸奴的头部和尾部。 她们见过的、那只在山洞外刻着的那只小狸奴,在山洞里面和门上也有一模一样的图案,不过在山洞里面能够看出来的门道,可比在山洞外面能看出来的要多多了: 在这只狸奴的头顶和尾巴、也就是起笔和终笔的地方,分别留有无数巧妙的机关。只要外面有人依次触摸这两个地方,所有的机关便会先被启动再被静止,让后来者能够看清这里的重重机关,绝对不至于误伤。 刹那间杜云歌心头一片雪亮: “我想……这里是杜抱琴的陵墓。” 本就对这机关的运行原理有些无法理解的薛书雁立时便反应了过来,为什么杜云歌会这么说: 因为这个秘密山洞里所有的机关,最终的开关都只在外面入口处的那只小狸奴的身上。必须要有人依次触摸这两个地方,才能先打开再关上,让所有隐藏在黑暗中的危险全都暴露在来人的眼皮子底下。 这是一种警示没错,可比起“擅入者死”这样充满恐吓与杀气的警告来,这里的机关更像是一种坦诚和避让: 你找到机关了,很好,那我就把所有的险处都展示给你看。你看到了,便该速速离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可如果你真的坚持往下走的话,那么下面也没什么危险,你放心向前便是。 只有知道这只丑得不像话的小狸奴的原版模样,和山洞外面的那个仿作究竟有什么区别的人,才会依次触摸这两个地方。否则不管碰到了哪里,这扇门都不会被打开;就算强行用武力破开,也要面对无穷尽的刀山与淬有剧毒的箭雨。 什么人会在妙音门的最深处设置一个房间,又会专门留下专门只对最有可能得知真相的人——也就是妙音门的人——予以额外的、如此大量的宽容呢? 想来也只有妙音门自己人了吧。 再加上那个除杜云歌手中的“杜抱琴真迹”外,再没有第三个地方出现过的小狸奴的图案,这里除了是杜抱琴亲手设立下来的房间之外,不做他想。 “还要往前走么?”薛书雁问道。 杜云歌无声地、坚定地点了点头。 薛书雁二话不说便举着火折子走在最前面,对被她护在身后的杜云歌道: “怕的话就告诉我。” “我才不会怕……”杜云歌话音未落,便彻底地被眼前的景象给镇住了,硬生生把剩下所有的话语都吞了下去,甚至连薛书雁都停住了脚步,不知该上前去是好,还是就此原路返回、免得惊扰亡灵是好: 呈现在她们面前的,是一间女子的闺房;而且细细看来的话,这间住所的主人,应该有两名。 可眼下这里只有一具骸骨。 第95章 陵墓 自古美人如名将, 不许人间见白头。 这话听起来乍有点无病呻吟的感伤, 可是细细品味一下的话,还真的颇有那么几分道理: 谁能想象骠骑将军霍去病垂垂老矣的模样呢?他正是死在了青春年少的时候, 在最光耀、最战功赫赫的时候暴病身亡,这才让他变成了个不管是在史书里, 还是在人们口耳相传的传说里,都永远年少英俊、英勇无双的将军。 再说了,西施灭吴之后, 不也是和范蠡泛舟西湖不知所踪?曾经坐拥馆娃宫的美人, 莲步轻移之下都是风光无数, 裙下之臣不胜枚举,谁能想象此等绝代佳人红颜白发, 美人迟暮? ——但是有个特例,那便是妙音门的初代门主,杜抱琴。 杜抱琴自从创立妙音门以来便名动天下——不管是武学意义上的还是容色意义上的, 总之都是一样的声名鹊起——想来求娶她的人一开始络绎不绝, 几乎都要把妙音门的门槛踏平一层。 直到后来她把不少胆敢上忘忧山的人都从山顶上直接打了下去, 轻者骨折皮外伤、重者死伤自负,并且经营多年、成功地让无人敢说妙音门半句不是之后,想来忘忧山一睹芳容的登徒子数量这才骤减。 可即便如此, 在后来杜抱琴几近知天命的年纪的时候,也还是传了桩不大不小的轶事出来。 虽然忘忧山对山下的普通人来说, 已经成了不可踏足的禁地, 但周遭山峰连绵不绝, 忘忧山只是其中的一座而已;甚至如果不是妙音门初代门主杜抱琴觉得这个名字不错,专门选在了这里开宗立派的话,只怕到现在,忘忧山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头呢。 所以那些家境贫寒的、真的需要上山去采摘山货的人,只要改道而行即可,妙音门也碍不着他们什么事儿。大大小小山峰无数,随便哪一座山上的物产,都要比只有个好听的虚名的忘忧山上的多。 结果好巧不巧,就在某一天,妙音门门主杜抱琴在忘忧山后山闲来无事、素手调弦的时候,被某位在附近山上采山货的年轻书生看见了。 这位书生屡次赴考却屡屡不中,家中已经为供养他这个读书人家徒四壁了,没办法,说不得让他自己也得干点活来补贴家用。 他在山上第一眼看到对面的杜抱琴的时候,当场就怔住了。两边的距离不算太远,他甚至都能清楚地看到杜抱琴的容貌,还有那被山风扬起的衣襟与长发。 这书生万万没想到这就是妙音门的门主,毕竟在大家的认知里,妙音门的门主眼下也是要知天命的年纪了,在这个年纪里,有什么人还能青春貌美一如往昔?因此他压根儿就没往“这其实就是妙音门门主杜抱琴本人”的这个方向想。 不仅如此,他的思维甚至还拐到了一个很奇葩的方向上去,由此可得读书人胡思乱想的功力或许真的比平常人要厉害不少。没看那所谓的刘郎遇仙之类的传说故事,主角全都是这些读书人么? 于是他当场就想岔了,真真地、打心眼儿里认为这是什么姑射神人、瑶池仙子,连妙音门的禁令都不顾了,一心想要上去碰个运气,想要去看看这究竟是哪位仙子,愿意谪下九天来见他。 为了自己的一腔痴恋——单方面的——他甚至还留下了不少诗词歌赋,以此来歌颂自己的一见钟情和与那位仙子的命中注定。别说,这些在苦恋之下写出来的东西还真的很精彩,至少比他去考功名的时候写的官样文章要精彩一万倍,没过多久,他的名声便传播了开来,自然也就传到了忘忧山山上。 妙音门当即便派人过去,狠狠地打碎了他的美梦: 醒醒吧,那不是什么瑶池仙子,也不是专门来见你的,就是我们的门主在后山闲着没事儿弹个琴而已。 看来美梦和现实的确是有很长一段距离的呢。 结果这位书生在知道了那便是年岁已高的妙音门门主杜抱琴之后,当场就烧掉了自己所有的手稿,然后没过多久,就活生生把自己给熬死了,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绝望的。 后来杜抱琴听说了这件事之后,还感叹了一下,特地派人下山去送了丧葬的银子,说毕竟是个读书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也挺冤枉的。 自从建立了法度完善的妙音门之后,她本就不太管事了,把所有的事情都扔给了心腹去做;发生了谁也没有预料到的这件事之后,她就更加断绝尘缘,除了那寥寥几位心腹之后,再也没人能够见得到杜抱琴。 因此当很多年后,妙音门把“杜抱琴已死”这个消息传出来的时候,还真没几人相信: 当年那位为痴恋杜抱琴而死的书生,留下的诗词还传唱在大街小巷、酒肆高楼里呢,人人至今都还会念那一句“朱颜青丝一相逢,人间颜色如尘土”。那不是瑶池仙女一样的人物吗?既然是仙女,怎么可能死,莫不是羽化登仙了吧? 人们的心底总是有着足够多的浪漫情节的。 他们本来就不相信杜抱琴的死讯,再加上妙音门堂堂的门主连葬礼也没有,甚至连个衣冠冢也没有,这就让妙音门传出来的消息更加没有说服力了。 一时间关于杜抱琴去向的各种说法日嚣尘上、争论不休,但是争论的点可再也不是“杜抱琴究竟死没死”这件事了,而是“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仙女”。人人都信誓旦旦地说着,她根本就没死,只是回到天上去了而已! 别说,杜云歌小的时候,最喜欢缠着凤城春给她讲这个故事了。哪个小女孩的心中没有过“其实我是个小仙女儿”这样的幻想呢?如果自己的先辈也是仙女的话,那自己的幻想岂不是就更加真实了? 可凤城春向来不信这个传闻。人死了就是死了,哪儿那么多虚头巴脑的故事?结果架不住杜云歌想听啊,没办法,凤城春就只能硬着头皮瞎编。结果编到最后,她甚至都会忘了自己之前又给杜云歌编了个什么,只能让夏夜霜接手,继续瞎编。 编故事的接力一直持续到薛书雁来才停止。 凤城春当晚过去打算给杜云歌讲故事的时候,发现她竟然已经穿好了寝衣,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这让凤城春好生疑惑,便问道,今天不听杜抱琴门主的故事啦? 小小的杜云歌摇摇头,朝着药房的方向撅了噘嘴,那是受伤最重的薛书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要住的地方:她是从塞外草原一路逃过来的,浑身是伤,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就更不要说自己的先祖了。太可怜了,我就不听故事了,这样对她不好。 凤城春欣慰地退了出去,从此往后,妙音门内再也没有了杜抱琴的故事。人人都把这个名字封在心底,作为年少懵懂的时候对先辈的憧憬,亦或者作为一个可以仰望的、为此永不止息奋斗前进的目标,或者一个永远不会倒下的、妙音门的象征。 ——可谁知在数百年后,杜云歌和薛书雁竟然真的能够在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在这么偏僻的山洞里,在重重机关的掩护之下,看到一间废弃许久的闺房,里面还有一句骸骨? 再加上门口画着的那个丑不拉几、可即便如此也能看出来作画之人其实是有着良好功底的小狸奴,这个人的身份简直呼之欲出了: 如果这都不是杜抱琴本人的话,那就更没人能是了! 杜云歌默不作声地倒退了一步。 她毫不犹豫地撩起衣摆,双膝跪下,对着这句骸骨扎扎实实地叩了个响头: “多谢杜抱琴门主孤身上忘忧山,开宗立派,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如此方有如今妙音门,方有天下女子救星,先辈高义,我等没齿难忘。” 这句骸骨的旁边还有个空荡荡的杉木琴架,光看这琴架的形状就知道是专门为九霄环佩准备的。毕竟圆首与内收双连弧形腰的形状,除九霄环佩之外,数百年前的琴还真罕有这个形制。 上面半点使用的痕迹也没有,想来是专门备下来的,可不知怎的,这把琴竟遗失了,提前备好的琴架也就闲置了下来,上面只能放了几只玳瑁甲。 因为时间过久,这些玳瑁甲也已经隐隐有了开裂的迹象;可即便如此,杜云歌也能认出来,那些玳瑁甲的样式和她的佩琴更换成了九霄环佩之后,所用的配甲的形状几乎完全相同。 于是杜云歌又拜了下去,这一拜,是为九霄环佩,是为天魔妙音,是为千百年后终于传承到她手里的手稿,是为妙音门眼下的辉煌,终究与这两位门主息息相关。 隔着一道门槛,在满室浮动的尘埃里,同样有着“中原武林第一美人”名声的、两位同样使用天魔妙音的妙音门门主,终于跨越了时光和生死: “多谢前辈赐琴。峨眉派已将手稿交付与我,即便我资质愚钝,可勤能补拙。眼下天魔妙音重现世间,远震塞北,终于不负我妙音门威名,以此告慰前辈在天之灵。” “无意惊扰前辈安眠,可终究想来……”杜云歌深深拜下去,低声道: “再见一面。” 可没想到她这最后一拜起身之后,在她刚刚跪过的地方竟然也想起了机括的运转声。这个机括设置得相当精妙轻巧,薛书雁只来得及将雁翎刀堪堪递出挡在杜云歌的面前,一个小盒子便弹了出来,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了杜云歌的膝上。 那是个鎏金紫檀木的盒子。 除去因为被保存在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因此没有被人长久摩挲而生出的包浆之外,这个盒子和峨眉派的掌门郑重地交付到她手里的、那个盛有杜抱琴亲手所撰琴谱的那只,一模一样。 第96章 终局 在这个盒子落到了杜云歌膝上之后, 整个房间里的机关, 便又被再一次启动了。 不过这次的启动不像是要将这个冒冒失失的闯入者格杀当场,外面所有的机关武器都没有半点启动的迹象;而更类似于某种无可奈何的驱逐, 只是缓缓地开始关门而已,关门的速度甚至慢得让普通人都能来得及走出去。 杜云歌甚至都能感受到这个房间原来的主人——也就是杜抱琴本人——挂着一脸“真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挥手赶人的场面: 好啦, 你拜见也拜见过了,东西也拿到了, 还不走?我可不招待你了。 “云歌,该走了。”薛书雁不容分说,拦腰便把杜云歌从地上半抱半扶了起来: “你还有没有什么要带出去看的东西?这次的门关上之后, 就再也进不来了。” 杜云歌抱着手上的那个紫檀木的盒子起身, 飞速摇摇头:“没有了。” 在这个紫檀木盒子一落进她手里的时候,她就感受到了在盒子底部雕刻着的细小的纹路。 这些纹路一看便是为她们刚进门的时候,看到的那些将所有机关都牵系在一起的细线准备的, 可以说这个盒子才是这个废弃多年的房间里, 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东西: 如果外面的人能够按照正确的路数进来,也难保会有歪打正着摸过来的寻宝人。 于是杜抱琴设置下这最后一道保护着她的手稿的锁,只有知晓一切了的妙音门自家人, 才会恭恭敬敬地在门槛外磕头行礼叩拜, 才能够触发这最后一道机关。 而这最后一道机关触发之后, 便会将这个盒子弹出去;盒子一弹出去之后,原本镶嵌在盒子地步的、所有的细线便会脱落, 这里的所有门便都会缓缓关闭。 如果硬要再次打开的话, 非得从里面开始, 再把这个盒子安上去一次不可,就像数百年之前杜抱琴做的那样。 谁也无法想象,杜抱琴是怎样把自己封死在了这一道黑暗的、寂寥的石壁里的。 在她将那个盒子放入地底的那一刻起,这里的机关便完全启动,细线一根接一根地将所有的机关都吊了起来,保护着这个秘密的山洞。在所有的机关都启动了之后,大门隆然关闭,石壁轰然闭合,连通她那被传唱在无数诗词歌赋里的美貌、被记载于无数正史野史里的功绩,都归于沉寂了。 得到了回答的薛书雁带着杜云歌飞身而出。她的速度可比杜抱琴设置的机括运行的速度要快太多了,直到她把杜云歌带了出来、杜云歌甚至还在石壁外面都用随身带着的香料,在手帕上把石壁上的那只小狸奴给拓了下来之后,那扇几乎要完全裂开来的木门和石壁,才彻底地、完全地闭合。 这里也终于成为了杜抱琴最终的埋骨地,再也不会有人能够来打扰了。 等到杜云歌和薛书雁按照原路返回之后,等得那叫一个心急,要不是看着两人腰上系着的绳子还在慢慢放长,都想亲自下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的护法们便一拥而上: “下面究竟有什么东西?” “我就说不可能是藏宝地。你看,这里地势未免也太险峻了些,如果真的要把宝贝藏在这里的话,可要怎么运下来呢?压根儿就说不通。” 夏夜霜眼尖地看到了杜云歌手里拿着的那块帕子,便好奇地凑过去,对着这个奇形怪状的图案看了半天之后,发出了来自灵魂的疑问: “这是什么玩意儿?究竟是个狗还是个刺猬?!” 不能怪她陷入人生迷思,实在是这玩意儿画的……不是一般的有碍观瞻。 别说,夏夜霜的这个问题还真的不太好解答。 随着她的这声疑问出口,顿时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个玩意儿上面,然后个个都露出了“我知道这东西很丑但是我不说”的表情,生怕这是她们的门主在下面等得无聊的时候随手画的东西,要是打击到杜云歌就不好了。 直到杜云歌解释道,“这是下面唯一的一道门锁,是个狸奴”,夏夜霜她们这才露出个“完全看不出来,这可真是太丑了”的表情,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只有不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亲力亲为过问一下的凤城春,对此突然有了点印象: “是了。你从蜀地带回来的行李里有幅画,上面画着的好像就是这个东西。” “那是杜抱琴门主的真迹。”杜云歌道:“不过依我看来,那上面的画倒未必出自杜抱琴门主之手,只有那两行字才是真的。” “但是这个应该是杜抱琴门主的临摹作。”杜云歌将怀中的紫檀木盒子捧出来,好让每个人都能看清它的模样: “而且这个盒子和保存在峨眉派的那个一模一样,想来下面便真的是杜抱琴门主的埋骨处。” 一时间竟无人说话,甚至连大气也不敢喘。 在场诸位要么是身世波折之人,要么是生来便是妙音门的人,可无论如何,她们的命运能够在今日,经过重重磋磨最终牵系在一起,追根溯源,全都是那位几乎成了传奇的、妙音门初代门主杜抱琴的功劳。 而这位传奇,这位英杰人物,此刻正在她们足下数十丈开外的某个山洞里,寂然长眠。 最后还是杜云歌打破了沉默:“书雁,请为我传信回去,收拾一下琴房,再帮我把九霄环佩和在峨眉拿到的那本琴谱摆出来,我想看看这个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薛书雁的办事效率十分高。杜云歌回去之后,便看到自从她学成了天魔妙音、凤城春等人便专门在习武堂旁边给她加盖的那间琴房已经被收拾了出来,里面还焚了香,浅淡的香气逸散出来,没有一处不妥当。 薛书雁一直在门口等着她,等到看着杜云歌来了之后,才亲手给她打开了门,嘱咐道:“有事叫我。” 杜云歌疑惑道:“怎么,书雁?你不来一起看么?” 薛书雁刚想开口说“内外有别”的时候,她才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 虽然以前杜云歌也不避忌她,不少机密要事自己拿不定注意的时候都会找她来商量,但是薛书雁内心还是顾忌着自己胡汉混血的身份。看公G众L号YuriAcgn因此哪怕身上担着的美誉再多,她也终究觉得有个坎不好轻易迈过去,恨不得天天都在心里提醒自己一万遍,内外有别,亲疏有别,她不能随意逾矩。 但是她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妙音门门主配偶,是堂堂正正的妙音门副门主,于情于理,她都再也不用避忌任何事情了。 于是薛书雁一秒钟不到就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从善如流地挽着杜云歌的手走进了琴房。 杜云歌在用清水濯过手之后,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个紫檀木的盒子,里面果然躺着一本琴谱;不管是从封面上的字迹看来,还是从这本琴谱所用的纸张的样式看来,这本在杜抱琴的埋骨处找到的最后一首天魔妙音的琴谱,都和杜云歌眼下摆在桌上的那本记载了“归雁”、“逆旅”两首曲子的没什么两样。 只是她一翻开便怔住了。 之前的那本琴谱,不管是弹起来能够调理内息的“归雁”,还是区区琴弦振动便能令人心神大乱、走火入魔的“逆旅”,都带着只有武学大能者才能写出来的无穷玄妙感;而杜云歌也正是在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指引之下,只是小试牛刀,便让一干乌扎卡族的精锐骑兵当场饮恨,终究未能得偿所愿。 按照前两首乐曲呈现出来的规律,和世间绝大部分秘籍的递进法,越到最后的武学便越难也越强。所以杜云歌才会如此认真地让薛书雁专门去准备琴室,生怕因为准备不够充分而出什么岔子。 可在这首曲谱上记载着的,却完全不是什么杜云歌想象中的,“集天魔妙音之大成”的乐曲;只不过蕴藏在字字句句中的血泪与哀思,却远胜过之前的任何一首。 如果说“归雁”里蕴藏着的,是对久别归来的远行人的思念和祝福;“逆旅”里蕴藏着的,是“有生之年,逆旅一曲,方不负我天魔妙音千古无双”的滔天战意与骄矜;那么这首名为“悲歌”的曲子里,便是满满的、刻骨的、甚至透过凌乱的笔迹和断断续续的墨痕,便能感受到的无穷尽的悲伤。 哪怕跨越了生死,跨域了百载时光,那种痛断肝肠的悲伤,也能够通过这首乐曲,明明白白地传达到后来者的心上。 薛书雁伸出手,轻轻摸了一下杜云歌的眼角,低声道: “你哭了,云歌。” 杜云歌伸手一摸自己的脸,这才发现自己的眼角,不知何时,原来已经缀有了一滴将落未落的眼泪。 她握着薛书雁的手,半晌之后才轻声答道: “那不是我的泪。” “我一生圆满……没有什么好难过的。” 剩下的半句话,哪怕杜云歌不用说出口,和她心有灵犀的薛书雁也能感受出来: 那不是杜云歌自己落的泪,是她为杜抱琴而落的。 ——人人都说悲歌可以当泣,原来真真不假。 这份手稿上虽然只有悲歌这一首曲子,可是厚度却和另一本没什么差别,归根到底,还是里面记载了一些只能给妙音门自家人看的事情: 那是杜抱琴和楼西月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年岁里,唯一一点不能记载于史册里的东西。 如果这个消息传出去的话,只怕天底下所有的史册都要重写了,无数史官们都要以头抢地,大恨为什么自己没有第一眼看到这份手稿,而学者们围绕着昔日的女皇为何终身未婚、她针对妙音门的种种举措究竟有何深意的讨论,便也可以在这份手稿里记载着的真相下,画上一个句号: 如此种种,皆因杜抱琴与楼西月曾为眷侣。 当年还不是妙音门门主的杜抱琴,遇到了在宫中郁郁不得志的帝姬楼西月。 那是何等命中注定的邂逅。两人一见如故,再见倾心,一方甚至不用将话语说出口,另一方便完全明晓她的意思;仿佛她们生来便是为彼此而生的一样,不管是从脾气到志趣再到学识,没有一处不匹配,没有一处不相投。 既然是意气相投,便能互相成就。 她们之间的相互成就到了什么地步呢,甚至杜抱琴在每晚夜探皇宫的时候,随手写下的曲子,便是后来天魔妙音第一首“归雁”的主调;而楼西月为杜抱琴做出的努力,终于惠泽至今,那便是眼下,同性亦可互结的法律的雏形。 两人甚至曾并肩作战,联手御敌,将来势汹汹的胡人大军最终拒之中原之外。经此一役之后,胡人死伤惨重,再加上一代明君楼西月法令得当,曾经嚣张得恨不得用铁蹄将整片中原大地都踩在脚下的胡人们,数百年过后,都再不敢像以前那样,大张旗鼓地入侵中原。 而身为杜抱琴和楼西月两人定情信物的九霄环佩,便也是在那场战争中遗失的。 九霄环佩遗失之后,杜抱琴本就在战场上劳心劳力,身体受损,眼下更是不能轻易动用天魔妙音了。朝中本就不看好她和楼西月的大臣们便联手进谏、以死相逼,以天下苍生与楼西月的皇位要挟,把杜抱琴生生地逼回到了忘忧山上,从此终身再未曾下山一步。 而楼西月唯一能做的反抗,她在权力倾轧之下唯一能够为杜抱琴做的事情,便是从宗室中领养了个男孩儿立为太子,同时推行通婚法令,终身未婚。 杜云歌这才反应过来,在七绝峰下面的那个山洞里的房间,它的另一个主人是谁——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会无别离。 两人之间留下的、唯一一点联系,便是刻在山洞里的那个小小的标志了。 不管是簪花小楷曲谱上,龙飞凤舞略显潦草的批注,还是那个丑丑的小狸奴,都是楼西月的手笔;而在两人彻底分离之后,杜抱琴便也用了这个标志,作为自己埋骨处的第一道封锁,以此来试探后人,究竟是为了寻宝而来,还是为了探寻未解的谜题、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历史而来: 你知道么? 我希望你能知道。 而且我更希望知道了这些事情的,是妙音门的人。 生不能同寝,死不能同穴。 在得知了女皇驾崩的消息的那一刻,杜抱琴便死意已决。她交代了所有后事之后,便孤身一人去往七绝峰,下去山洞之后砍断了绳梯,将剩下的半本曲谱放在地下,驱动机关封门后,在早就为自己准备好的坟茔里服毒自尽。 已经化作了一具白骨的她就这样沉默又安静地坐在这里,从那已经开始泛黄的骷髅头上还能看出,杜抱琴死前,是望着皇陵的方向的。 仿佛她的目光能跨越千山万水,能够冲破一切阻拦,去寻找她死去的、毕生的爱人。 时过境迁,转瞬百载。 一代名琴九霄环佩经过了数百载的兜兜转转,终于从乌扎卡族圣女的手中,物归原主;峨眉派终于等到了前来索求杜抱琴遗物的门主,百年未曾现于世间的天魔妙音,终于在塞外发出了惊天撼地的逆旅第一声,以此来告慰冥冥中的杜抱琴在天之灵。 当年被不能接受现实的史官和大臣们强行隐藏起来的历史,终于在蜀地机缘巧合之下落入杜云歌手中的画作、在手稿上不同字迹的批注里、在当年杜抱琴有意传出去的歌谣中、在杜云歌的细心留意下被揭开了个口子。 抽丝剥茧,细细追寻,七绝峰下的山洞终于被发现。一切就像个首尾相接的环,最终走了一大圈回来之后,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 人人都听说过天魔妙音,甚至连妙音门的命名都是从天魔妙音里化出来的。即便后来失传近百年,可是在江湖武学的排行榜上,天魔妙音依然能够牢牢地占据排行榜的首位,多年来一直不肯往下挪半步。 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留下的手稿中,第三首曲子、也是最后一首,其实真的没有任何“弹指破敌,乐声伤人”的功效呢? 那只是一首很普通的曲子,普通得让人悲伤。 已经走了的人,是永远都等不回来的。 杜云歌长长呼出一口气,将手中的曲谱摆在九霄环佩之前,敛袖抬手,对着七绝峰的方向拜了拜,喃喃道: “杜抱琴门主,我敬你一曲。” 薛书雁虽然不精于琴棋书画之道,但跟在杜云歌的身边久了,多多少少还是会那么点儿的,要不杜云歌也不会放心地把收拾琴室的任务交给她了。 可她定睛一看,杜云歌眼下正在弹奏着的曲子,说是琴谱上的,也终究不太像;可是又有很多地方都有着极其微妙的相似之处,想来应该是她自己新谱的琴曲,一气呵成,宛如天然,丝毫没有半点的滞涩感。 香烟缓缓,琴声泠泠。她略一合眼,便只觉心境开阔,真气流转愈发通畅。 杜云歌按着琴弦,低声道:“悲歌可以当泣……” 马上就要演奏到最后一段了。在杜抱琴原作的“悲歌”里,这是最苦痛、最绝望的一段,甚至只是看一眼,就觉得映入眼帘的琴谱,尽数由字字句句的血泪凝结而成。 可杜云歌手下一转,连变五音五阶,宫商角徵羽尽数逆转,拨弦按琴间,硬生生地把这最黑暗的末段,给修出了一点希冀的、未绝的火花来—— 就好像在无穷尽的黑暗里,终究还是会有一束光照过来的。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垂眸敛手,长叹一声,隐隐间竟有些悲悯的意味了: “……远望可以当归。” 眼下正在凝神细听的薛书雁,和心有所感于是操琴而奏的杜云歌谁都没能想到,这便是后来令妙音门彻底站稳了“中原武林第一门派”的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的雏形。 如果说杜抱琴是开创了天魔妙音这一武林绝学的人,那么杜云歌便是将其成功发扬光大的人。 之前的天魔妙音对修行者的要求极高,如果没有天资的话,甚至连来摸一摸天魔妙音门槛的资格都没有;但是这首“当归”一录入妙音门的曲谱,并经杜云歌之手遍传天下之后,人人都不得不对妙音门的这一举措心悦诚服: 但凡是心神宁和之人,便能够演奏第四首的天魔妙音。 这首琴曲比起区区一音便能令人走火入魔的“逆旅”不同,比起能够令最不通音律的人也能潸然泪下的“悲歌”不同,与能够调理内息的“归雁”更是大大不同: 它专治内伤,能医走火入魔,甚至对普通人也有效。 可以说有了会弹这第四首天魔妙音的琴师在,那么就约等于多了一条命;可是如果是将琴师威逼胁迫利诱而来的,便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个效果;而且比起那些自学的、或者随大流学了这首曲子的人来,肯定还是妙音门自家的弟子更加专精一些。 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接触到某种事物的机会的话,那对它可能也不会有什么需求,更无法分辨出它的真假好坏;可是一旦这种东西随处可见了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能够分辨出它的质量来,甚至会主动去寻求更完善的、更好的东西。 长此以往,妙音门的地位便愈发水涨船高。而在这个关头上,妙音门拿出了当年的楼西月和杜抱琴的轶事、要为两人修正史书功名,另立合葬的衣冠冢,便再也无人反对,甚至人人赞同,生怕让妙音门一个不高兴,从此再也不让弟子们下山,无人能奏一曲完整的“当归”,那该怎么办呢? 或许当年杜抱琴创下天魔妙音的时候,最后也没能想到,这竟然是让她的夙愿时隔多年终于如愿以偿的利器罢。 ——次年元月,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作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 同年,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声名鹊起,江湖百晓生将其与薛书雁并列为群英榜之首。二人勠力同心,同心同德匡扶妙音门,定杜晚为下任门主,声震海外,名至塞北。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妙音门的势大终于也影响到了朝廷对江湖人士的态度。可是与之前纯然的忌惮不一样了,眼下妙音门的手里握有“当归”,有着足以和整个朝廷坐下来谈话的本事。 ——再次年,北地云家、蜀地夏家平反,云家嫡子云守义流落塞外多年,护九霄环佩完璧归赵,得获封“忠信将军”,与施氏一并入云家祠堂,受千秋供奉。 妙音门冬护法云暗雪、夏护法夏夜霜乃两族遗孤,领受皇恩,下忘忧山复兴本家。十数年后,香火渐旺,二人复还忘忧山,终身再不曾下山半步。 此后千百年间,人人皆知中原第一妙音门。 琴声渐止,可杜云歌半晌之后也没有起身的迹象,薛书雁不得不凑过去,握住了她的手,低声唤道:“云歌。” 杜云歌这才从方才的心神激荡之下回过神来,无数想要说出口的话语在此刻簇拥在了一起,挨挨挤挤的,都想在第一时间冲出口;可是最后她启唇之时,最终也不过同样低声唤了薛书雁的名字而已: “书雁。” 她们双手交握在一起,杜云歌合上眼,恍然间只觉跨越万水千山,兜兜转转,这个人竟然还能在自己身旁…… 同去同归,果真圆满。 ——感君江湖夜雨,我还以桃李春风。 ※※※※※※※※※※※※※※※※※※※※ 整理一下所有人的名字来源: 杜云歌/杜抱琴:抱子弄白云,琴歌发清声。 薛书雁/楼西月: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杜婵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杜晚/云依水:断云依水晚来收。 凤城春:借得山东烟水寨,买来凤城春色。 夏夜霜:风吹古木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 秋月满: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秋云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云暗雪: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秦珊珊: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蓁蓁: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接下来的番外是秦珊珊的单人单恋番外,秋云归单恋夏夜霜的番外,凤城春和杜婵娟的番外,还有楼西月与杜抱琴的番外,除去后两个有转世之外所有的此生都是BE,请谨慎购买。 第97章 番外·秦珊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实打实能够感受到的性格, 亦或者是更加玄乎一点的未来的命运什么的, 哪怕两人之间有着亲缘血脉的牵系,最终还是会走向不一样的路途, 迎来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这点秦珊珊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 她生来就乖巧又懂事,还出身高贵, 是名正言顺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据说族里的大人们光是在当年给她起名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最后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 薛书雁背着她,迈上了妙音门的第一阶台阶:“完全没有。” “但这可是妙音门。” 宽阔平整的青石阶一眼望去望不到头,就这样绵延不绝地隐没在了崇山峻岭和浩渺的云烟里。秦珊珊半昏半醒间,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思想好像委实过分狭隘了一些: 原来汉人的那套礼义道德,果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不是懦弱,也不是逃避,而是泱泱大国一统九州、君子之德遍及四海之下,历时多年的沉淀,是人性里最好的东西的集合。 这种集合使得无数受苦的女子终于敢挺直腰板站起来,反抗素来的“以夫为天”的教条;也使得年幼的薛书雁哪怕人生地不熟,一样能够千里迢迢投奔妙音门。 ——而这些东西,都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用刀剑说话,靠劫掠和游牧为生的胡人,再过多少年都积淀不下来的好风骨。 当秦珊珊生死不明地昏倒在妙音门门口的时候,她依稀还能听见薛书雁在那扇门前一字排开、眉目凛然的四位护法的面前狠狠地叩响了头,声音响得让秦珊珊都觉得自己额头有些痛了,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发病所致: “素闻妙音门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今贸然前来求援,乌扎卡族圣女生死只在旦夕,还请助我们一臂之力!” 可薛书雁都为秦珊珊做到这个份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多缓和。 薛书雁是个面上不显可心里特别会记仇的家伙,秦珊珊则是内心有愧,可又觉得薛书雁毕竟是个混血,所以她的这点有愧,就被稀释了又稀释,变成了这样的想法: 若以后我掌管了乌扎卡族……便什么也不和表姐抢就是了。我最多就做到这一点。中原里好像有个词是专门为这样的人准备的来着,怎么说?哦,对,忠臣。 ——这是见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死死握在自己手里的秦珊珊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和感激。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在妙音门里看到年幼的杜云歌,怯生生地从四位护法的身后探出头来的那一刻起,当时还叫玛依拉的秦珊珊就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响。 而且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可不是什么重病未愈导致的,她就是很单纯地看中了杜云歌的这张脸: 完了,她怕是要说话不算话,再跟薛书雁抢上这一次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没能抢得过薛书雁,也是最后一次。 就这一次,终究还是成了她心里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去的一个槛。 四位护法想要把这两位乌扎卡族的外人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 往远了说,杜云歌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无依无靠、只能听从妙音门门主指令,身手高强忠心耿耿的帮手。 乌扎卡族的圣女最终还是要回到草原上去的,这就不说了;但是她身边的那个混血可真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就算是云暗雪本人也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年纪的自己,可以在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的前提下,从塞外一路行来忘忧山,还什么大事儿都没出,最多只有点皮肉伤。 往近了说,杜云歌需要几个同龄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玩伴。 于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便理所应当地住了下来。在夏夜霜的调理之下,秦珊珊没过多久便完全好了,便跟在她一眼相中的杜云歌身边跑前跑后,满嘴的甜言蜜语把杜云歌哄得那叫一个开心,毕竟秦珊珊要是真的很想讨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她往往都能成功。 因此后来秦珊珊离开的时候,杜云歌反而是最舍不得的那个了,拉着秦珊珊的衣角抽抽噎噎的,说玛依拉,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你以后一定要回来继续找我玩啊。 秦珊珊笑着摸了摸杜云歌的头发,不着痕迹地往薛书雁那边看了眼,觉得自己的示威肯定恰到好处,肯定能够让薛书雁自己识相地不要再跟自己抢小门主了: 她不好看,至少按照中原人的审美来看,这可不是什么能让人生出亲切感和依赖感来的面相;她口齿又不伶俐,不会说好听的话,别说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自己相比了,就是跟普通人比,薛书雁也是寡言少语的那种家伙;她又没什么身家,在妙音门里完全就是个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攒得下来迎娶妙音门门主的资本。 种种因素罗列下来,秦珊珊得出了一个很轻率的结论: 薛书雁不是我一合之将。 于是她放心地走了,心想只要她平定了乌扎卡族,她就年年都要把杜云歌接到自己的身边来小住,这和走婚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只是秦珊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去,便是数年。 在这数年里,明明说好了一定不会忘记她的杜云歌,竟是半点音讯也没有往乌扎卡族传的意思;反倒是秦珊珊安排在中原的人,老老实实、源源不断地为她一直传送着妙音门门主的情报。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负责传情报的人兢兢业业,不管多小的事情,只要与杜云歌相关,便必然要呈给秦珊珊看;可最让秦珊珊生气的是,但凡是跟妙音门门主有关的事情,便肯定跟“薛书雁”这三个字脱不开干系。 这三个字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秦珊珊的眼中钉肉中刺,气得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那叫一个不顾形象、咬牙切齿,心想这家伙怎么隔了这么多年,还要如此锲而不舍地给我添乱!迟早有一天我要亲自去拐走云歌! 秦珊珊和薛书雁还是有那么几分相像的。 不是说容貌上,而是说性格上,毕竟薛书雁的那一半的胡人血统和纯血的秦珊珊还真有那么几分渊源。因此在看着源源不断送入乌扎卡族的、关于杜云歌和薛书雁的情报,秦珊珊一时间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心有不甘: 我不比那个死人脸好吗?我难道不比她好看一万倍吗?凭什么她就能陪在云歌的身边,她的名字就能够和云歌的永远都相提并论,而我只不过是塞外的圣女,恐怕还早早就被她抛去了脑后的那种? 对于自家圣女有的时候可以在奇奇怪怪的地方究竟有多执着,乌扎卡族的部分老人们可了解颇深。可是再怎么执着,咱们眼下式微,又不能冲进中原去把人家的门主给绑过来,没办法,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在秦珊珊的耳边劝: “圣女啊,小不忍则乱大谋。” “先不说你到底能不能真的去中原抢人,就算能,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再说了,你喜欢什么东西,也不过是那么一两天的事儿。你对人家妙音门的门主念念不忘,无非是因为她是你得不到的东西就是了。如果你真的去把人抢过来,保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像对那些你喜欢过的名琴古画、金银珠宝之类的一样,把人放在一旁晾着,那反倒不美了。” 秦珊珊心不在焉地“嗯嗯嗯”点着头,阳奉阴违的本事已经修炼了个十成十: “我知道。” 知道归知道,心里怎么想,就又是另一码事了。 再往后那么多年,从中原往塞外草原传的消息越来越多,可杜云歌还是一封信都没给秦珊珊寄过。 也不知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地忘记了儿时的玩伴,还是因为薛书雁已经在悄然间默不作声地把她整个人的时间都占据了,让她就算记得秦珊珊,也没空写信过来。 ——秦珊珊对自己的心机程度很有信心,于是她单方面认定两者皆有。 人的记忆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有的时候秦珊珊自己都会觉得,那短暂的、曾在忘忧山借住过的日子,只不过是一场过分美好的、虚幻的梦境而已。 时间到了,梦就该醒了。 可是她在案牍间一抬头,便能看见关于妙音门的情报摞得越来越高,便又咬着牙开始劳作,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为了整个乌扎卡族,还是为了去中原把那个说话不算话的小姑娘拎过来,揪一揪她的小脸儿问道,你是不是忘了你的玛依拉呀,我的小门主? 有的时候她实在累了,不想再去应付那些似乎无穷无尽永无休止的事务了,便会去河边散心。 通常这个时候,塞外第一美人就会完全不顾形象地恹恹趴在河边的大青石上,闷闷不乐地往河里丢石子儿砸鱼,一边砸一边念叨,说小骗子,杜云歌你这个小骗子。 可等到秦珊珊长到这个能被冠以“塞外第一美人”的年纪的时候,有些应酬,她也终究无法脱身了。这些应酬来得急,又避无可避,所以一旦看见帐子里没人,乌扎卡族的老人家们就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叹着气出门找人了;等好容易找到之后,少不得又是一通抱怨: “我的好圣女呀,您怎么也不梳洗梳洗?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怎么能出去见人哟!” 秦珊珊看着遥远的黛色的天,突然就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都带出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来了,可是最终还是放缓了语气——毕竟她知道自己不像自己的那半个血亲那样,是真的打心眼儿里喜欢杜云歌——自己的“喜欢”更类似于一种执念,或者就像明察秋毫的老人们说的那样,是想要去拥有漂亮东西的本能。 这便让她不管想说什么,都有点理不直气不壮的意味,最后也只能抱怨了声: “有什么梳洗的必要呢?来来回回也就是那些人。” ——杜云歌这个说话不算话的小骗子终年不至,她塞外第一美人便终年素颜朝天,间或蓬头垢面,心若蓬岛。 那时,她还不叫秦珊珊。 直到后来,她惯用了的那个汉人琴师特别会察言观色,看她对中原文化喜爱得很,便打着“方便圣女日后和门主亲近”的旗号,给她用那把琴的名字起了个汉人名: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何用珠玑相映照’,用来形容美人再合适不过了。圣女请看,不如就叫秦珊珊如何?” 秦珊珊当时已精通汉文,一听就觉得这个名字起的真不错,心想这个琴师一看就是有大学问的人,便挥了挥手,让人赏给了他不少好东西。 结果她心头上的这点子高兴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转眼将便看到了下一句话,当场就扎得她心里生生一疼,五脏六腑都要抽搐着纠结在一起了: 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这话说来别有讲究,一切的起因,都只不过是那把九霄环佩。 秦珊珊一直都有点心虚,因为这把琴不是她的,便连带着这个名字也似乎不是她的了一样;而以后等她把乌扎卡族管理好了,能得空偷闲去中原,再用这个名字结交到的杜云歌,这么算来,岂不也不是她的? ——自有天然好……不管多好,却终究也不是她的好。 她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去了。美人美酒,名马宝剑,还藏了把从中原流落到了塞外的天下第一琴九霄环佩,世间诸般事物样样都是好的,即便她再念着杜云歌,无非也就是一种习惯性争抢之下的求不得就是了。 若杜云歌真的应了她,她欢喜吗? 那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欢喜最多能维持多长时间,便很难说了。 一念至此,秦珊珊便又突然觉得即便杜云歌在她和薛书雁的中间选择了薛书雁,倒也没什么可难过的;毕竟按照薛书雁那个认准了什么事便死活不会更改心思的性子,怕是真的可以跟杜云歌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才是最好的。 可是当薛书雁和杜云歌的喜帖,不远万里地传到了乌扎卡族的圣女桌上之后,秦珊珊刹那间只觉周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只余一片虚无,一片死寂。 而在这万籁俱寂里,她只能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眼眶好像有点湿,便咳了一声,对那个来来回回传了这么多年消息的信使道: “日后……” 她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嘶哑得好像下一秒就能哭出来一样,就又努力咳了一下,才让她堪堪维持住了乌扎卡族圣女最后的体面,继续波澜不惊地吩咐道: “……不必再传消息来了。” 这人为难地看着秦珊珊,几经斟酌之后,最终还是把他酝酿了一路的话说了出来:“圣女,这妙音门门主的大婚,您不该去。” “她是汉人,和咱们胡人的交际本来就不该太多。再加上她带走了那个叛族的混血,眼下人人都对妙音门的心里憋着一口气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参加大婚,委实不太适合。” 秦珊珊身为一族圣女,她能不懂这个道理么? 只是这么番撇清干系撇清得过分厉害的话,一从外人的口里说出来,她就觉得心里不好受得很。电光火石之间,她终于暗暗地在心里做了个决定,虽然表面上完全不显就是了: “你说得对,且下去吧,我要想想以后怎么办。” 这人恭敬地行礼告退,可秦珊珊的心思,哪儿还在面前的那堆需要她处理的事务上呢? 不过说她净在那儿走神,那可属实冤枉秦珊珊了,因为她的确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办。 依水草而居、常年靠天吃饭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想个办法去和汉人合作;而且今年冬天又要来了,如果老天不给面子,又来一场白毛灾的话,乌扎卡族撑过去是能撑过去的,可万一有人不服管束,又偷偷去边界抢劫汉人,就又是个□□烦…… 种种纷杂思绪之下,猛然间有一个念头窜进了她的脑海。 不,也不能说是窜进来的。就好像她其实已经偷偷在心底把这个念头酝酿了千万次,眼下只不过是等到了一个最适合窜出来的时机而已: 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说干就干一直是胡人的秉性,半点儿都不拖泥带水的。于是秦珊珊捡了几个心腹交代完要紧事之后,当即便飞身上马,星夜疾驰,也不知道活活跑死了多少马,终于在大婚当日,赶到了忘忧山的山脚下。 远远看去,便是十八里的流水席,堂皇富丽之处自不必说。大红色的灯笼高高点缀在树梢,沿途的树上都系上了明艳的红色锦缎,好给来宾引路。 哪怕通往妙音门的详细道路早就被多年未曾来过这里的秦珊珊给忘了个一干二净,沿着这些装点的指引,她无须问路也一路到了山脚下,也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少人在看到她的装扮的时候,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敢在人家大婚的时候前来,却又穿一身红,你究竟是来抢亲砸场的还是专门来给人添堵的? 秦珊珊突然笑了起来。 她完全无视了面对迎上来的妙音门弟子,遥遥地看向远处,忘忧山的主峰,恍惚间似乎都听到了喊礼的声音了,便当场拍开一坛酒,痛饮起来: “一拜天地——” 第一拜的声音在她耳边恍惚响起的时候,她心想幸好这个墙角没被我撬了去,要不按照我喜新厌旧、玩心太重的性子,怕是也不能好好对这位中原第一美人的。 “二拜高堂——” 她可不想改。她为什么要改呢? 大家生来就是自由身、自由人,塞外草原的儿女更是不计较那些虚名。看对了眼,便一拍而合;感情淡薄了,便好聚好散,要什么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新人对拜!” ……要什么三拜高堂结发,从此生死不离呢?那未免也太麻烦了罢。 不过摸着良心说的话,秦珊珊还真有点羡慕,但是细细想来,要是为了这么点东西就改变她自己的性格,便也不羡慕了。 还是喝酒罢。 秦珊珊一仰头,就把手里提着的那个酒坛子给饮了个底朝天。她喝酒的时候喝得有点急,那些价值千金的陈年佳酿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的衣襟上,可是她浑然不觉,只是开开心心想着: 她就这么醉倒过去,哎呀哎呀,也是真真快活的! 她就算没有中原武林第一美人陪着,也是那个自由得像是掠过浩瀚长空的风一样、快活又漂亮的草原姑娘,管他圆满不圆满、眷侣不眷侣的。 反正总归问心无愧,总归一辈子都快活,总归扬名立万就是了。 如此说来,真真大善,果真当浮一大白! ※※※※※※※※※※※※※※※※※※※※ 蝶恋花 佚名 急鼓初钟声报晓。楼上今朝,卷起珠帘早。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用珠玑相映照。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莫向尊前辞醉倒,松枝鹤骨偏宜老。 第98章 番外·秋云归 ——秋风起兮白云飞, 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新任的秋护法是从夏夜霜门下选出来的姑娘。 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常理来说吧, 一般跟在哪位护法门下的弟子,便自然而然会带上点这人的特征。因此当秋月满的位置空了出来, 杜云歌发话要从全部弟子里甄选新一任的秋护法的时候,还真没人能够想到, 这个位置会落到除秋护法一脉之外的、别的弟子手里。 更别提这一脉的护法夏夜霜,还是个成天调弄药材、阅读医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一辈子都不会跟铜臭之物打交道的人;再加上秋云归这姑娘本身不引人注目的特性, 硬生生在夏夜霜的手下默默无闻了好久, 才终于在秋月满骤然落下秋护法这个位置的时候, 平日里因为不引人注意所以没什么交好之人、得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各种技艺的她,便理所当然地挑了个尖出来。 不光夏夜霜也没想到自己门下竟然能够有如此出色的人物, 原本是秋月满门下的那帮人也没想到。 不过比都比完了,技不如人,所有落败了的人都没话讲。于是杜云歌便翻了翻书, 指了这个名字给她, 末了还要不确定地看一眼薛书雁, 意思很明显: 师姐帮我拿主意,这个名字好不好? 但凡是杜云歌的东西,薛书雁从来就没有摇头的时候。 且不说秋云归这个名字半点可挑剔的地方都没有;就算不是“秋云归”, 而是“秋老虎”、“秋灯虫草儿”这样乱七八糟的名字,薛书雁也会板着那张看上去十分有威慑力的脸, 斩钉截铁地说, 很好, 完全没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之后,杜云歌也终于摸透薛书雁的脾性了,心知自己这么一问可算是问错了人,只不过是对薛书雁的长期依赖而导致的习惯使然罢了,便笑笑,转头又问这名站在阶下的新任秋护法: “你喜欢这个名字么?不喜欢的话,我们再另择一个便是。” 夏夜霜当时正好在旁边,细细地看着这个据说是从自己门下出来的弟子,心想之前怎么对她完全没印象呢,便随口笑道:“依我看来,倒是挺好的。你怎么想?” 秋云归——不管她之前叫什么,从今天开始,她就叫秋云归了——立刻开口道: “很好。” 她之前一直都不声不响的,突然来了个这么直截了当的回答,倒先把夏夜霜给打了个措手不及,笑道:“别紧张。” 秋云归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杜云歌便问夏夜霜道:“这毕竟是您门下的弟子来着,不如就由您带着去熟悉一下事务?” 夏夜霜相当爽快地接过了这个职责,伸手就拉着秋云归出了门,在带她去新的住处的时候,一路都在给她讲解门内事务应该怎样处理。 讲完了之后,还生怕秋云归刚上任,镇不住那些本来就跟她不是同一脉的家伙们,看在这姑娘曾经是自己座下弟子的份上,便多嘱咐了句: “你要是怕镇不住她们的话,就先来个新官上任三把火,保准没错的。反正秋护法的职责来来回回就那么些,都要跟赚钱算账打交道,你不管是去彻查与何家庄的陈年旧账,还是对一对……对一对上一任的秋护法手下还有没有别的不放在明面上的阴私,都是能够迅速树立你的威信,还怎么办都不会出错的好办法。” 秋云归默不作声地点点头。 夏夜霜看着她便心生怜爱,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小妹妹。 当年她的家族覆灭的时候,真可谓是“覆巢之下无完卵”,那个尚在襁褓中的、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就这么生生地没了。 她打小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不吵不闹,安安静静乖巧得很。要是没在那些捧高踩低的人手下被活活饿死,而是真的长大了,会不会就是秋云归这个模样呢? 她心头一动,便伸出手来揉了揉秋云归的头,笑道: “以后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尽管来问我好了。” 眼看着夏夜霜就要走了,秋云归突然问道: “夏护法——” “别别别,可千万别这么叫我。”这个称呼吓得夏夜霜险些没跳起来,连连摇手,教秋云归可快快改了称呼才好: “咱们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要共事那么久,搞这一套干什么?” 秋云归微微一顿,便显出了点茫然的神色来。 夏夜霜这才明白了过来,哦,这个姑娘以前是我门下的,所以她理应叫我“夏护法”。说来也怪我想得不够周全,这一路过来教给了她足够多的事情,怎么偏偏就把称呼的事情给忘了呢?便笑道: “你眼下是四大护法里最小的,就改了称呼,叫我们一声姐姐便是。只不要再那么恭恭敬敬的了,现在咱们平起平坐,没忒多讲究。” 秋云归依言,便唤了夏夜霜一声:“夏姐。” 夏夜霜被秋云归这一声叫得通体舒畅,还真有种自己多了个妹妹的错觉,便含笑点点头,应道: “哎,秋妹。” ——这两声呼唤过后,似乎就定下了什么只有她们才知道的、彼此之间的约定一样。人人都觉得秋护法突然换了,继续用以前的叫法似乎不太好,于是地位比她低的就都要不厌其烦地叫一声“秋云归秋护法”,地位比她高的,譬如杜云歌凤城春之流,便叫她一声“云归”,只有夏夜霜是唯一将之前的称呼沿袭了下来的,叫她一声“秋妹”。 秋云归才不是在乎这种小事的人呢。倒不如说,她甚至能够因为自己可以在夏夜霜那里,获得与众不同的称呼而格外高兴,至于别人怎么叫她,无所谓,名字嘛,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 夏夜霜说好听,那就是好听,那她就喜欢;夏夜霜叫她秋妹,秋云归也能听得出来,这不是在把她当成以前的秋月满,而是真心实意地把她当妹妹,也就高高兴兴地接受了。 反而凤城春有点担心,旁敲侧击地问了两人好几次,直到确定不会因为这个称呼而生出什么龃龉来,这才放心地丢开手。 从此之后,这个称呼一叫就是好几十年。 夏夜霜永远都会下意识地多照顾着这个最小的秋护法,而秋云归虽然平日里不声不响的,没半点存在感,可是夏夜霜需要她的时候,她也永远都能出现在夏夜霜的周围。 哪怕在妙音门与朝廷商谈过后,为夏家和云家平反,因着云暗雪要去的地方远,再加上胡人对汉人的敌意更高,可她一定要去看看云守义的埋骨处,要收拾的东西便多了些;不比夏夜霜,领受了圣旨之后连夜就能下忘忧山。 可她一抬眼,便看到了有辆马车等在山脚下,上面驾车的人正是秋云归本人。 秋云归本人的模样再好认不过了。当年杜婵娟挑人的时候,虽说万不可能是比着脸挑的,可到最后,不管是泼辣明艳的凤城春,还是书卷气十足的夏夜霜、和和气气的秋月满以及冷若冰霜的高岭之花云暗雪,个个都好看得别具特色;唯独这一任的秋护法秋云归,眉目寡淡无味得就像一杯白开水,让人就算想去刻意留心,也很难记得下来。 夏夜霜走上前去,对秋云归点点头,笑道:“多谢秋妹为我费心。” 秋云归也不接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夏夜霜,问道: “你什么时候会来?我去接你。” 夏夜霜失笑,想,果然不管处理妙音门事务有多全面,这个算盘究竟能打得多好,果然还是个小姑娘呀。想要复兴偌大的一个家族,不管是寻找血亲和当年幸免于难的旁系,还是找人手来帮忙,哪个不是能够让人焦头烂额的事情? 就算有朝廷的帮手,和来自妙音门暗地里的援助,能够轻松些许,可这也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事情,又怎么敢随意定下时间呢? 一念至此,她便对秋云归笑了笑,道:“少则五六年,多则十数载,不必为我操心了,秋妹。” “等我回来的时候,如果你在忘忧山上,便来山脚接我一下。到时候我肯定老胳膊老腿儿的了,比不上你们年轻人手脚利索,你可千万别嫌弃我——” “不会的。”秋云归突然开口道: “我永远都不会嫌弃夏姐。” 夏夜霜笑道:“好,有你这句话在我就放心了。” 秋云归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手下发力,往马背上抽了一鞭,拉车的骏马吃痛之下便疾驰而去,一路扬起烟尘无数,就这样载着妙音门的夏护法、未来那位复兴了杏林世家夏家的家主,往西南而去了。 这一去,便是足足十五年。 十五年是个什么概念呢?久到杜晚和云依水都先后及笄,一个被当成未来的妙音门门主培养,开始学薛书雁走以武制胜的路子,一个在新的选拔中与足足二十多人对战还能取胜,在众望所归之下接任了云暗雪的职位;久到天下但凡是有人的地方,便都能听说过妙音门,听说过天魔妙音,听说过这一任的集天魔妙音之大成者杜云歌与妙音门副门主薛书雁的名声,久到…… 久到夏家终于又在蜀地声名鹊起,桃李满天下。 夏夜霜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 哪怕在她的努力下,夏家已经开始逐渐恢复昔日的荣光;她那一身在妙音门里练出来的本事,终归还是在多年以后学以致用,被她救过命的人无不夸耀夏夜霜“药到病除,妙手回春”;不管是她自己在山下赚出来的身家,还是眼下无人不对她感恩戴德的夏家,都能让她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可是夏夜霜统统拒绝了。 她趁着夜色离开了蜀地,随身带着的,只有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放着几张数额和她当年下忘忧山的时候带着的数额差不多的银票,放着几件干净的换洗衣服和一点干粮清水,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带。 按照夏夜霜原本的计划,是打算一路轻装回去的来着,可还没走多远,就感受到了从四肢百骸传来的疲累感,不由得苦笑道:“哎,老了老了,终归没有年轻的时候精神了。” 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了一会儿,正准备起身继续赶路呢,就听见了从远处遥遥传来的喝问声: “什么人要在晚上过城门?交出你的引牒,报上你的大名!没有紧急事务的话,蜀地大门晚间不开!” 在这声喝问过后响起的,是一个夏夜霜多年未曾听闻的声音,哪怕经历了十多年的岁月洗礼,也无法改换那种缓和的、让人一听便能安心的意味: “我是妙音门秋护法,秋云归。” “奉门主之命,特来接我妙音门前任护法夏夜霜归山。” 妙音门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江湖门派了,人人都知道这可是个万万不能惹的庞然大物。这不,原本拿着鸡毛当令箭、打算从这一看就相当气派的女人身上捞点油水出来的守城卫兵,一听到“妙音门”这四个字,立时便改换了态度,速度快得就连最精妙的变脸老手只怕都自愧不如: “哎呀,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有大量,万万别跟我计较……” 秋云归清了清嗓子,道:“开门便是,我不会为难你。” 这可真是个奇妙的因缘际会。 时间与十五年前,还是妙音门的夏护法夏夜霜下山的时候一样,是黯无半点星月光辉的黑夜;人物也还是这两个,还是夏夜霜和秋云归,甚至连乘坐的东西都一样,还是一辆马车,可终究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两人之间隔着的,岂止是一道城门,还有足足十五年的时光洗礼。 夏夜霜不由得怀疑了起来,秋妹还能认得出自己么?如果两人擦肩而过、可秋云归没认出她来,接了个空怎么办,要不要自己高声叫她一下呢? 眼看着秋云归驾驶的马车离自己越来越近,夏夜霜一时间竟有了些“近乡情更怯”的感觉,开口呼唤秋云归的声音,在这万般情绪激荡之下,也比耳语声大不了多少: “秋妹。” 她自己刚喊完都觉得有些可笑,这样的声音,怎么能够称得上是呼喊,怎么可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夏夜霜心想,算了,大不了等秋妹近了点之后,再喊第二遍,这样她肯定能听见。 可没想到,甚至不用夏夜霜第二次开口,那辆马车便缓缓停下了。 驾车的人将从斗笠上垂下来的面纱解开,仿佛这样便能拂去浑身的风霜整理容貌似的,驱车缓缓走近,直到借着那远处城墙高楼上那细微的火光,看到了夏夜霜之后,这才飞身下马,倒头便拜: “夏姐,我说话算话,接你来了。” 夏夜霜赶紧伸手出去,将秋云归从地上扶了起来,沉默了半晌之后才笑道: “真是辛苦秋妹了。” 秋云归早就不是十五年前那个刚刚被抬成秋护法,还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了。她长发挽成祥云髻,周身赭色长衣朴实无华,只有腰间一把铁算盘彰显她身为妙音门秋护法的身份,和一身素衣素裙、只用白玉簪将长发挽了起来的夏夜霜一样,完全洗尽铅华,是可以携手归家的模样。 等到夏夜霜终于爬上马车之后,秋云归才轻轻地挥了一下手中的缰绳,问道: “夏姐,这次回来是不是就不走了?”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夏夜霜终于在这一句问话里,找回了当年面对着秋云归就像是在面对着自己的亲妹妹似的感觉,笑道: “日后我可是要在忘忧山上久住的,还要请秋妹多多关照了。” 秋云归点点头,道:“这个自然。” 从那往后,夏夜霜久居忘忧山上,直到平平安安地寿终正寝,也再没下忘忧山半步。 对此她的解释是,人人都知道上了忘忧山,便与山下完全断绝关系的道理。虽然门主心善,愿意格外开一面照顾她们,让云暗雪和她平了反,让她们有匡扶家族的机会,可规矩就是规矩,不能随便乱破。为正法度,为后来者以身作则,她甘愿终身久居忘忧山上,永不下山,以此自惩。 夏夜霜溘然长逝的那天,是个秋风飒飒,白云翻卷,大雁南归的好日子。秋云归坐在夏夜霜的床边,隔一段时间便要伸手帮她掖被角,或者拧块温毛巾擦一下手脸,让夏夜霜笑了出来: “好了,秋妹,坐一会儿吧,咱们说说话。” 她干枯的手轻轻碰了碰秋云归的,低声道:“这么多年来,在忘忧山上,有秋妹能够互相照顾着可真好。我一直想要个这样的妹妹,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秋云归默不作声地点点头,继续给夏夜霜擦手。 “你说你要是没了我,可咋办呢……”夏夜霜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后来,便更是宛若蚊鸣了: “哎,不对,是我又想岔了。你现在可是堂堂妙音门的秋护法,怎么会有人欺负你呢?” 她又顿了顿,笑道:“那这样我就放心啦。” 秋云归依然点了点头,就像她这么多年来做过的那样,在抬起眼来的时候,眼睛里便有隐隐的波光闪烁:“……夏姐。” 可是夏夜霜终究还是没有了声息。 长风席卷着金黄的落叶,簌簌敲打着雕花的窗棂。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眼下倒是所有的护法里最年长的秋云归终于抛掉了一贯以来的自持和温和,伏在夏夜霜的床边泣不成声地喊了一句: “夜霜。” ——她这么多年来,很清楚夏夜霜其实不喜欢女子;准确地来说,这位杏林世家的神医到头来,喜欢的只有悬壶济世,一片医者仁心里只有天下人,所以她才会将这个问题,一拖就拖了好多年: 你究竟还记不记得,在你还是夏护法、秋护法还是秋月满的年岁里,你曾在一个秋天,对着被排挤的我伸出过手,安慰我适材适所,说我能够算账也很厉害,不必非要去学她的医术? 只可惜再也不必问了。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 ——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 秋风辞 刘彻[汉]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 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 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第99章 番外·凤城春 杜婵娟下山的那年, 辽东忒不太平。 虽说这个地方由于与外夷接壤、一年十二个月里倒有好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冻着的、民风彪悍等种种原因, 还真没多少太平的时候,但是那年格外的乱。 先是塞外的胡人遭了白毛灾, 于是一股脑儿地涌进来, 辽东城内每天发生的胡汉之争少说也有一二十件;辽东城外的人更苦,要是在离城近一点的地方还好,至少能有守城士兵巡逻, 帮忙看顾着些;可要是离城远一点的地方,那还不是天高皇帝远,谁的拳头大就要听谁的? 再加上今年老天爷看来要铁了心跟汉人们作对似的,不管什么东西的收成都不太好, 眼看着已经有很多地方都爆发饥荒了, 流民便开始像蝗虫一样迁徙,每到一个地方, 就恨不得吃空这里所有的东西。 不少城镇都被这个架势给吓住了,早早地就关上了城门,不与外界沟通,也不接收任何难民,更不会开仓放粮。这样一来,本来有五分的祸事, 硬生生被拔到了十分, 眼看胡汉之间的大战一触即发—— 就在这个当口, 杜婵娟来了。 妙音门门主一来, 别的不说, 至少她所到之处的女子们全都喜极而泣,心知自己绝对有救了: 那可是妙音门,是从开宗立派起,就要为天下女子做主的妙音门! 别的门派口口声声讲什么江湖义气,说什么家国社稷,可升斗小民哪里懂这些呢?倒还真不如从小处入手、还世世代代都讲信用,存续至今的妙音门来的让人信服爱戴。 杜婵娟果然也不负众望,每到一处,便改换面容暗地查访;在探知真实情况之后,再让当地的妙音门分舵增设人手,把需要帮助的、愿意跟她走的女子们全都接了出去。 这本来应该是个皆大欢喜的事儿,却终究还是让某些人不高兴了。不过想来的确也是这个道理,世界上哪儿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这些身份过于低微、甚至被家里人当成牛马一样的货物来买卖的女子,多半已经对所谓的“家”失去希望了;一听说要上忘忧山,便要与山下断绝一切来往,点头不迭尚恐不够,哪里还管别的事情? 正因为她们的身份过于低微,又因着她们是女子,所以在辽东这边,做的都是粗使活计: 天没亮鸡不叫就要起来干活,晚上都伸手不见五指了才能短暂地睡上一会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可是最终能够拿到手里的东西,却不过是几个大钱;就这点钱,还要被所谓的夫家抢走,还要用来去给这些不得志的男人们买酒浇愁,换谁能受得来? 可换那些男人来看,谁舍得这么不花一文钱还能赚钱的免费劳力离开呢?换作那些为富不仁的商家来看,谁舍得让这么多可以被压榨剥削到最大限度的劳力离开? 于是在杜婵娟即将离开辽东的那一天,无数人都聚集在了一起,吵闹着要让杜婵娟把带走的人还回来,用他们的话来说—— “都嫁过来了,为什么还要天天想着往外跑?我们是亏待她了还是怎么着,你看看周围的人,哪个不是这么过来的?” “就是就是,让她干点活你就装出一副累得受不了的样子来,给谁看呢?自古以来以夫为天就是硬道理,你凭什么带走——” 这人没能把话说完。 因为杜婵娟出手了。 当年杜婵娟刚下山,还没来得及在江湖里闯出什么除了“妙音门门主”这个头衔之外的名声。人人只知道她定然身手了得,否则也不会在一众妙音门弟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现在的妙音门门主。 上任妙音门门主终身未婚,去世的时候也没有留下后代——各种意义上的都没有,甚至连个亲传弟子或者收养的女儿也没有。因此杜婵娟的少门主和门主的位置,可是自己生生杀穿了压在她上面的所有人,以武取胜杀出来的。 但是她的身手究竟怎样?没人知道。 只不过从今日过后,百晓生手中的江湖群英榜上,便又要多一个名字了。 暴民们的情绪愈发激动,想要凭着己方的人数优势来胁迫杜婵娟低头,毕竟江湖什么的,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太远了。只有小部分人看着杜婵娟那宛如春风拂面般的神色,竟打了个冷战,心下陡然便生了种不好的预感,在为首的那一脸横肉的彪悍大汉叫嚣得最厉害的时候,悄然抽身,往人群外退去。 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里能够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了。 因为下一刻,旁边的一架搭着还未来得及染上颜色的布架终于被挨挨挤挤的人群们挤塌了! 沉重的木料带着无数布匹,朝下面飞速砸去;一堆大男人们见势不好便纷纷作鸟兽散,没一个人注意到在这架子的下面,分明还站了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姑娘;就算注意到了,也都只顾着自己逃命,半点伸出手去救她的意思也没有。 这个小姑娘看着离她越来越近的阴影,目露惊恐之色,却不管怎么跑,都来不及跑出来。 就在她觉得自己已经要落入死亡的怀抱的时候,杜婵娟伸出手去,宛如羚羊挂角般精妙,准确地拈住了一道翩然而落的、白绸的末端。 下一秒,雪色的长绢被她直直掷出去,原本柔软的布料硬生生被她灌注进去的内力绷成了一条直线;却又在接触到那个小女孩的瞬间,像是什么有生命的活物一样软和了下来,缠住她的腰,将她毫发无伤地带进了自己怀里。 与此同时,这道白绸的另一端准确无比地套上了暴民之首的脖颈,轻轻一带,九尺大汉的脖子,便发出了切萝卜也似的、“咔嚓”的一声轻响,就将他的颈骨硬生生折断了,甚至还能拖着他的尸体,将周围的一群人全都砸了个人仰马翻;可被抱在杜婵娟怀里的小姑娘,却还能怔怔地抬起头来,看着杜婵娟那精致得不带半点烟火气儿的面容,半点也没有被远处的死伤无数给波及到。 尘埃落定间,杜婵娟那月白色的裙角分毫未染,轻轻飞身跃上高台。 她手里提着的白绸末端还沾有点点血迹呢,可笑起来的模样依然那么好看,断人颈骨如春风裁柳,杀人溅血自谈笑风生: “你们不配。” 在场的什么人没见过杀人的场面?能够聚集在一起在妙音门门主的面前闹事的,要么就是真的傻子,傻大胆;要么就是一干亡命之徒,豁出命去也要来讨一点好处;再有些人本来自己就活活打死过下人,区区一个死人而已,根本吓不到他们的。 ——可硬生生用最普通、最柔软的绸缎就能勒断别人脖子,还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能笑得那么好看的,就有点吓人了。 一片令人窒息的死寂里,杜婵娟把怀中的小姑娘放在了地上。 一身月白衫子、长发高高挽成灵蛇髻的杜婵娟弯下腰去,对着浑身脏兮兮、眼里甚至还噙着泪水的小姑娘伸出手去,笑道: “你愿来我妙音门么?我是妙音门门主杜婵娟。” “如果你愿意,就跟我握握手,从此你便是我妙音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春护法,保你衣食无忧,再也不必遭遇此等苦痛。” 这话一出,众人哗然: 谁不知道妙音门的手里握着藏宝图?光看她们这么多年来都能接济天下女子,上忘忧山的人无穷无尽,便能窥探一二;再加上整整一座山上的人呢,她们自己的日常用度开销肯定也不会少,可这妙音门的门主都传了几代下来了,愣是半点破败的迹象都没有! 如果这小姑娘真的握住了杜婵娟的手……说是一步登天也不足为过,这可能是天底下最划算、最简单、最让人眼馋的生意了! 她能够接受最良好的教育,能够像杜婵娟一样,吃穿用度皆为上上之品;甚至等她成为了妙音门的春护法之后,整个妙音门里,她便仅在杜婵娟一人之下,所有的弟子和护法都要听从她的号令。 她甚至可以接触到天底下最精妙无双的武学,在这个愈发混乱的世道里,还是要看本事说话的,谁厉害就听谁的;等她学成之后,多少人都要对着这个曾经只是个脏兮兮的小姑娘的她唯命是从? 至少在场的这些原本可以弃她于不顾的暴民们,瑞后在她的面前,也只不过是一堆会说话的蝼蚁而已,她想让这些人生,他们便能苟且偷生;她想让这些人死,他们便个个都要死无全尸!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只要这个小姑娘在此刻伸出手去,便能完全获得。 这怎不叫人眼馋心动? 可不知怎地,她竟然没有第一时间伸出手去,只是看着杜婵娟,小声道: “……可是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便是贫民流儿,是最不入流的底层,便不足以服众。 “区区一个名字而已,算不得什么。”杜婵娟的声音不高不低,在内力加持之下更是清扬,直直传入了每个人的心底: “借得山东烟水寨,买来凤城春色。我不管你之前是什么身份,总之从此以后,你就叫‘凤城春’,是我妙音门的春护法。” ——这便是杜婵娟和凤城春的初遇了。 这段初遇带给凤城春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以至于多少年后,即便杜婵娟已经不在了,给凤城春留下的东西也只有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杜云歌,在凤城春为整个妙音门辛劳不止的时候,她只要一想起这段记忆,唇角便会泛出一丝微微的笑意来。 眼下凤城春对自己未来的命运一无所知,她正带着杜婵娟在看花灯呢。 辽东这边天气寒冷,挂的花灯便更与众不同了,别人都是用纸和绸布做的花灯,再燃点颜色,加以巧手剪纸,做成各种活灵活现的模样,他们便直接把水倒进模子里。 天寒地冻的,等一冰冻成型,脱模出来,便是好一盏晶莹剔透、栩栩如生的冰灯;再往里面点上一根蜡烛,那可就真的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了。 虽然今年世道不太好,但是该过的节日还是要继续过的。凤城春又是辽东本地人,对这里最熟悉,干脆就做了杜婵娟的向导,带着她到处逛一逛。 杜婵娟缓步从一长列的花灯面前走过去,认认真真地端详着每一盏花灯,却对另一旁的那些更加明亮也更加精致的冰灯不屑一顾,哪怕这边的花灯做工完全比不上江南那边的,也只是认认真真地端详着它们,笑道:“花灯真好看啊。” “我以前没来看过。”凤城春抿着唇笑了,半点辽东这边的姑娘们的泼辣劲儿也没有。她示意杜婵娟看向身旁黑暗的小巷,果然有不少衣着破烂的小孩子在那儿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 “我以前都是在那里看的。” 杜婵娟察觉到了凤城春的未完之语,失笑道:“是不是如果我再晚来一段时间,你们还要盯上我这只肥羊?” 凤城春轻轻笑了一声:“婵娟要是来晚了,我可就死了。” 她的官话已经说得很好了,只有在很细微的地方才会带上丁点儿的辽东口音。杜婵娟也知道这小姑娘为了担当得起这个名号,究竟有多努力,心思一动,便招了招手,叫摊主过来,问道: “你们这里最贵的花灯是哪一盏?拿给我看看。” 摊主一看这两人的衣着,就知道这绝对是有钱人,立刻便打点出了十二分的精神,爬上爬下地从高处拿下了一盏凤凰花灯,献宝也似的殷勤地捧过来,道: “这盏凤凰花灯只要两钱银子,姑娘。看看这尾羽,可是正儿八经地用五彩的颜色染上去的呢;还有这翎羽,是最巧手的娘子一点点贴上去之后,再用针勾出小毛边儿来的。做得多精致哇,要两钱银子真真不亏!” 还没等杜婵娟说什么呢,凤城春就拉了拉杜婵娟的袖口,小声道:“……太贵了,算了吧。” “怎么能算贵呢。”杜婵娟笑了笑,二话不说就从随身带着的荷包里掏了两钱银子出来,然后把这盏凤凰花灯递给了凤城春,笑道: “我妙音门别的不说,这点小玩意儿还是供得起你的。正好你的名字里也带这个‘凤’字,这么算来,你和这盏花灯再合适不过了。” “你要是觉得无功不受禄,心里过意不去,那等以后你跟我回忘忧山上去了,多给我干点儿活不就成了?” 凤城春稀里糊涂地觉得好像不是这么个道理,毕竟杜婵娟对她有救命之恩在先,她本来就应该为她做事,她这么说只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这盏花灯而已吧? 可是杜婵娟委实又笑得好看。 她穿着月白色的长裙,长发高挽,一眼望去,竟带着点比周围的冰灯都要凉薄的气息。当这样冷冷清清的人对你笑起来,握着你的手温言软语的时候,你便恍然间有种错觉: 你可以为了这个人、为了她的笑容去死。 鬼使神差间,凤城春点了点头,说,好。 ——言笑之间,一语成谶。 那时谁都没想过以后。 谁都没想过,能够手持长剑夜战水上、从水贼的手里夺回价值千金的云锦贡品,能够从一干妙音门弟子当中凭一身好武艺脱颖而出,能够年少之时游历四方,为自己找到了各有千秋、甚至可以说是妙音门有史以来最为出色的四位护法的杜婵娟,会死。 人们不愿意相信杜抱琴的死,是因为她太完美了,就像个仙女一样,仙女是不可能死的;而杜婵娟就太冷了、太淡漠了,哪怕她正在做着的是施人以恩惠这样的事情,也总让人有种“明明如月不可掇”的感觉。 明月怎么会碎呢?分明只有阴晴圆缺,只有升升落落。岂不闻古人云,“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可是杜婵娟终于还是死了。 她难产的时候,场面可委实不太好看。凤城春原本是和秋月满还有云暗雪一同在外面等着的,只有杏林世家出身的夏夜霜可以进去帮忙而不添乱;可后来眼见着抬出来的血水越来越多,她的心就越提越高,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好容易等产房里响起一声婴儿的啼哭,秋月满和云暗雪两人当场便松了口气,觉得有夏夜霜在,孩子都出来了,那杜婵娟肯定不会有事;可只有凤城春还是没敢松出这口气来,果不其然,夏夜霜推门而出,一身斑斑的血迹,见着凤城春的一刹那,眼圈便红了,嘶声道: “春姐……门主不行了。” “她出血过多,内功又走岔,也就是今天的事儿了。你赶紧进去看看吧,她只想见你呢。” 凤城春刹那间只觉天旋地转,只觉肝肠寸断,只觉…… 原来活着,是这么没意思的一件事情。 她走进产房里之后,迎面扑来的,便是浓郁得让人头晕眼花的血腥气。面色苍白如纸的杜婵娟躺在床上,一看到凤城春之后,双眼便亮了一瞬——很短的一瞬,随即连这点最后的精神气都没了,招招手,让凤城春靠近自己的床前,笑道: “阿春,你可算来了。” 凤城春听闻此言后,只觉心头狠狠一痛,半晌都没能回过神来,只能勉强安慰道:“门主……门主春秋鼎盛,何苦要这么说。我让夏妹开药去,不管什么天珍地宝,只要能用,就全都用上。” “我听说西域大光明顶有圣火令,是用千年寒铁混了玉髓和各种天材地宝造就而成的,水火不侵,用玉刀切下来,拿太岁化开,哪怕是断了心脉的人的命也能吊住!秋妹轻功好,我再安排沿途所有妙音门的分舵照看着,不出数日便能打个来回;在这数日里,我等日日传送内功给你,肯定能从阎王爷的手里抢人!” 杜婵娟微微一笑,赞道:“你竟然看了这么多书,真厉害啊,阿春。” 她伸出手来,拉住了凤城春的手袖。 将死之人的力度很小,凤城春只要轻轻一个动作,就能挣开杜婵娟的手,可是她就像是被人点了大穴一样,僵在了原地,半分也不敢动,最后还是小心翼翼地附身下来,半跪在杜婵娟的床前。 杜婵娟又歇了一会儿,才能把剩下的话说完: “可那样活着的,就不是我了,阿春。” “那样活着的,只不过是一具会喘气会睁眼、会点头摇头的皮囊。那不是我,我不要那样。” 她的眼神已经开始逐渐涣散了,那双曾经仿佛含有天上明月光辉般的眼睛,正在一点点地黯淡下去,可是她说话的劲头却越来越足,明显就是一副回光返照的模样: “……我这一辈子,过得好苦啊,阿春。” “当年老门主可没留下任何血脉,我是从最底层的小弟子一路做起,最后硬生生拼到这个位置上的。” “那年比试的时候,最后台上一共剩了二十个人。除去我之外,个个都是四位护法门下的得意弟子,任谁都没想到我能走到最后。” “那哨声一响,足足十九把泛着寒光的刀剑,就向我直直攻了过来!人人都觉得我是最弱的那个,便不约而同地心想,先把这个最弱的家伙打下去,接下来的对手便能少一个是一个。” “就算人人都念着手下留情、点到为止的教导,可是十九次点到为止,按理来说,我根本就不可能赢。” “要不是我练了这个内功,我早就死了。” 杜婵娟指了指自己的枕头下面,凤城春伸手一捞,果然摸到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封面上用簪花小楷写了三个字: 《断情诀》。 “据说这是当年的杜抱琴门主从皇宫里誊抄出来的好东西。我练了练试试,还真的有用,只要不动情动念,永远游戏人间,一切都好。” 杜婵娟躺在床上,半阖着眼,说句话都十分吃力: “你把这个拿去烧了,绝不能再让它传下去,除你我之外,再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它的存在。”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伤人又伤己,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凤城春蓦然心头大恸。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人都说杜婵娟哪怕再怎么好看,再怎么温柔可亲,也永远都带着点宛如高高在上的天边明月也似的感觉了;也终于明白杜婵娟为什么明明不喜欢何墨,却还是愿意跟他凑活在一块儿了: 正是因为她不喜欢何墨,所以才能保有一线生机。 凤城春只觉喉咙里似乎梗着块什么东西似的,让她所有想说的话全都卡在了唇边,说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最后只能收拾心神,勉强问道: “要是以后小门主问起……?” “阿春真傻。”杜婵娟笑了起来,往凤城春的头上戳了戳。那力道轻得很,却硬是让凤城春感觉两人肌肤相触的地方,刹那间滚烫得仿佛有火在灼烧,又好像有一块再过千万年也化不开的寒冰,从这里直直一路落到了她的心口上: “你就说你不知道嘛。” 凤城春还能怎么说呢? 她当场就把这本小册子拿去床边,从熬药的小火炉里取了炭,当着杜婵娟的面儿把《断情诀》给烧了个一干二净。寒风掠过窗边,纸灰纷飞,竟像是提前为命不久矣的杜婵娟烧的上路钱也似的。 凤城春回来之后,坐在形销骨立、瘦的腕子只剩了一把骨头的杜婵娟的病床前,默默地拉起她冰凉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就好像这样就能把她这么鲜活的一个大活人的温度尽数传到这个将死之人的身上一样。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可是既然都没有能够长长久久的人了——她连说都没有说出口,又谈何而来千里共婵娟呢? “你这孩子,可千万别做什么傻事。” 杜婵娟自打把凤城春捡回来那天起,就觉得这姑娘可真好懂,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甚至可以说凤城春眉头一皱,她就知道自家的这位最靠谱的护法在想什么,便打起精神来警告她凤城春: “可不准打什么随着我去的主意。” “来啊,着我妙音门四大护法之首,春护法凤城春听命。” “在。”凤城春单膝跪地,泣不成声:“请门主……吩咐。 杜婵娟闭上了眼睛,轻声道:“给我活到九十岁再下来见我,上不封顶。” “门里还有不少别的门派安插进来的探子,以及偷偷和山下依旧有来往的人,我都记载在手札里了,你开了我的床头柜子,便什么都能看到。” “这些人里有的是我故意放进来,准备日后杀鸡儆猴的,有的是从老门主那时起便混进来的人,她们盘根错节,我要是不想凉了所有人的心,还一时间真不好处理。” “但是我现在马上就要死了,你懂了吧,阿春?” 凤城春闭上眼睛,俯身下去,深深一拜,哪怕再怎么隐忍,语气里的哽咽的意味,终究还是隐藏不住: “我定……定借此机会,大做文章,让云歌能够安享一辈子的太平。” “这样就很好。”杜婵娟终于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声: “好了,我没什么要说的了。你去把剩下的人都叫进来吧,就说我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不行了,让大家来见最后一眼。” ——这便是日后人尽皆知的,“杜婵娟去得急,并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的这句谎话背后,最血淋淋的真相。 凤城春向来很听杜婵娟的话的,所以杜婵娟的遗命,她也执行得很好。 杜婵娟前脚一咽气,凤城春便以雷霆手段封锁了妙音门。昔日被从辽东的大/饥/荒里捡回来的孤女,终于成为了真真正正的妙音门春护法、四大护法之首;也正是这一次,她展现出来的比杜婵娟还要狠绝的手段,令人齐齐震悚,无不俯首帖耳: 杜婵娟是在卯时一刻咽的气。 卯时二刻,妙音门里里外外,所有与外界相同的道路被齐齐封锁,所有人都被困在了忘忧山上。忘忧山瞬间便化作了铁桶也似的孤山,将所有人都强行留在了山上。 卯时三刻,所有还在睡梦中的人全都被匆匆叫起,赶往七绝峰。 那些清清白白的人满心都是雾水,颇觉摸不着头脑;可那些违背门规的人便心里发虚,可往外一看,外面守着的尽是明火执仗的诸位护法心腹,即便是插翅也难飞,只能硬着头皮起床穿衣,和所有人一起赶往七绝峰。 等到了七绝峰之后,她们才发现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四位护法,为首的凤城春手里还端着个崭新的灵位,上面淋漓的墨迹还未干透呢,赫然便是凤城春的亲笔: 妙音门门主杜婵娟之位。 凤城春略一颔首,云暗雪便飞身而出,单手提着个女子的发髻便将人狠狠摔了出来,砸到旁边的石头上。这女子一声痛呼之下,还没来得及说出别的半句话来为自己喊冤辩解,便听到凤城春厉声喝道: “你是黄河的辽帮派来的探子,潜伏在我妙音门几近五年,年年都往山下传递情报。今年六月,你放出去的鸽子被门主截获——这是你的字迹,你认不认?!” “我认又怎样?!”那女子心知逃不掉了,便硬下心来,想着反正妙音门是赫赫有名的大门派,为了脸面问题也必不可能将我怎样,嘴硬道: “法不责众,这里面还有不少跟我一样的人!” “既然是法,便当然要责众。”凤城春冷笑道: “门主武功高强,怎么会因为区区一次生产便真气行岔,英年早逝?必然有你们这些小人在其中作祟!” “凡是外门的探子,便统统吊上绳子,断去四肢,扔下七绝峰晾着,十天之后回来给你们收尸;在忘忧山上还往山下传递东西的,统统净身出户,连夜就走,无人护送,是生是死,全看造化!”凤城春厉声道: “我今天还真就要在门主灵前,和你们这些吃里扒外的家伙们好好算算账——云妹,动手!” “下一个!” 那一晚,七绝峰和下山的山道上,哀嚎之声就从未断绝过。数年来无人涉足的土地一夜间被断肢的鲜血浸满,无数条绳子被从七绝峰上直直吊入悬崖,山峰一吹,迎面送来的便是滔天的血气,和绳子下面吊着的人碰撞而产生的惨叫声。 自那晚之后,妙音门春护法凤城春积威深重,可终其一生,再未如此出手半次,只一心一意抚养小门主杜云歌。妙音门内大大小小的事情她必亲自过问,没展现出过半点之前那晚狠厉的、疯狂的模样,天天都带着还是个粉团子的小云歌去议事厅看账本,看情报,里子面子一把抓,统统都能抹得平。 直到这时,那些想趁着杜婵娟去世、新的门主连话都还不会说的这个当口来趁火打劫的人们才发现,那不是什么“阿春”,那是妙音门春护法,凤城春! 后来妙音门里又多了个“武疯子”薛书雁,杜云歌也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九霄环佩、学会天魔妙音;何家庄覆灭,秋月满自裁。总而言之,凤城春肩上的担子终于可以缓缓卸下来了,她甚至都开始自得其乐地每天学杜婵娟画画看书;每年正月十五都会往妙音门的门外,挂上一盏花灯。 再往后什么大事都没发生,或许对凤城春来说,她这辈子最大的事情,在前半生里,已经轰轰烈烈地尽数完结了。 等杜云歌和薛书雁都齐齐隐退江湖云游四海了,等杜晚和云依水也接过了担子,等妙音门已经成为了毫无争议的武林第一大派了,凤城春也已经成了个中气十足的老婆婆,却还是天天都坚持运气锻炼,精神矍铄得要命。 她当年中过的那丁点曼陀罗的毒早就调理好了,每天还能在一干妙音门弟子钦佩的目光下,绕着妙音门的山头兜个圈,等晨练回来,再操心替杜晚和云依水操办婚事呢。 妙音门里的人又换了一批。她们都是听着杜云歌那一代传奇长大的小姑娘们,对凤城春这位三朝元老也似的人物更是打心眼儿里尊敬。哪怕她已经卸任,不做春护法了,人人见到她之后,也都会恭恭敬敬地行礼;哪怕在背后随便说起她,也带着满满的钦佩和叹服: “这真是长寿楷模哇。” “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她是怎么做到的?” 杜晚不是个好奇心强的姑娘,但云依水是。这俩妙音门的新秀和她们的养母与师父的性子可完全反了过来,有次云依水问她的时候,凤城春先是一怔,才缓缓笑了笑,答道: “因为有位故人这么嘱咐过我。” 她已经很老了。昔日那个明艳女子的模样终于完全在这张苍老的脸上消弭了影子,可在提到那位“故人”的时候,她的眼里依然还能闪烁过那么一丝的星芒,亮的让人几乎都不敢直视。 就在那一刹那,她又是那个明艳动人的凤城春,是那位虽不会武,却依然兢兢业业为妙音门操持了这么些年的春护法,是被口口声声唤过的“阿春”: “数十年来,谨记于心,不敢有一刻或忘。” 再后来,云暗雪也没了,唯一不会武功的凤城春竟然是当初因杜婵娟而得以相聚的所有人里,最长寿的一个人。 不过除了秋月满之外,大家都是平平安安无疾而终,可谓相当圆满。 云暗雪把凤城春拉到榻前,长叹一口气,道:“春姐,婵娟门主去前,其实曾留给过我这么个东西。说是等我不行了再给你,等你也快不行了的时候再打开。” “云歌大婚的那天,我看你好像不太好受的样子,当时就想拿给你了。” “我说你当天看起来,怎么看都怎么不对劲呢。”凤城春笑了笑:“这么多年都没跟我客气,突然就给我敬了杯酒,着实令我印象深刻啊,云妹。” 云暗雪颤巍巍地从枕头底下掏出了个小盒子,递到了凤城春的手里: “可我又想,如果真的把这东西早早给了你……你怕是立时就没什么指望了。” 凤城春心想,难不成婵娟还有什么没交代清楚的事情?便当着云暗雪的面打开了盒子,万万没想到这一打开,映入眼帘的,便是满目的珠光莹辉: 木盒里放了一对上好的南海明珠,做成了几十年前流行的耳环式样。 一边刻着“还君明珠双泪垂”,另一边刻着“恨不相逢未嫁时”。 凤城春怔怔地站在原地,她陡然就想起了多少年前,被她在窗口焚毁了的那本《断情诀》。 她当年以为,杜婵娟真气行岔,是因为她有了女儿;对孩子的爱护似乎是所有父母心中不可割舍的天性,便丁点儿也没往别的地方想。 直到现在,她终于如遭五雷轰顶,终于大彻大悟,终于泪流满面。可究竟是因为什么,她不知道,也不想去深究了。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后来妙音门前任春护法凤城春无疾而终,享年九十三。 人人都说她这一辈子,是从辽东最底层爬上来的姑娘,被杜婵娟教养着长大,又辅佐过一代天魔妙音大成者、杜婵娟之女杜云歌,又为杜晚和云依水操办了婚事;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却能够做到这个地步,人生到此什么都经历过,方才算得上圆满。 可是凤城春心想,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圆满。 她心知肚明自己已经死了,可是这里又是哪里? 在这一片几乎要把双眼都遮蔽了的云雾中,她好像真的看见了那个袅袅娜娜的身影,便三步并作两步地追了上去:“婵娟——” “你等等我,你等等我呀!” 她这一步迈出去,周身的云雾便开始翻涌。两人之间的距离一步步缩短,她身上穿着的衣服终究变成了年少之时最喜欢的红衣,杜婵娟身上穿着的,也终于是当年她们初见的时候,那套月白色的衣裙了。 两人对视一眼,便都能在彼此眼中,看到她们风华正茂的好模样。 凤城春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开始絮絮叨叨地,跟以前她们还在一块的时候那样,把杜婵娟离开之后的情况一一汇报了上去。 杜婵娟倒也认认真真地听完了她的这些话,一双美目凝视了她许久才叹道: “你一直在说人人都过得很好。” “那你呢,阿春?你过得好不好?” 凤城春想了想,觉得自己的这一辈子倒也算得上圆满。不是她说,多少武林泰斗一辈子过的,可能还没有她半分之一的风光呢: 她可是辅佐过整整三代妙音门门主的老人,虽然说武艺不精,可是普天之下的门派的典籍她也读过大半,到最后更是活了九十多岁,自古以来追求长生之术的帝王看着她的寿数,只怕都能眼馋呢,有什么不好的? 可想来想去,别说,还真能想出这么仅有的一点不好来: “没有你……便终究算不得好。” 杜婵娟看着她,突然就很轻很轻地叹了口气,想了想,又觉得难得重逢,若是用这么一声叹息开场,未免也太不吉利了,便笑道:“我啊。我有什么好的?阿春真傻。” 凤城春心中大恸,握住杜婵娟的手的时候,都带了几分哽咽的意思出来了: “可是我这一生……除你之外,便再无良人了。” “好啦好啦,别哭了。”杜婵娟轻轻地拍着她的肩头,低声道: “既是如此,那我们一起走吧。” 两人的身影终究渐渐消融在了一片雪白的云雾里,分不清你是我,还是我是你。 即便隔阴阳,隔生死,可终究能同去同归,谁能说这不圆满? 同年,忘忧山山脚下,相邻的两户人家同时同刻在晚上生了对女孩下来。 因为都是同一天、同一个时辰的孩子,两家的关系又好得很,便把满月酒放在一起办了。可谁知满月酒的时候,两个小娃娃就像是看对了眼一样,藕节一样的手臂愣是挽着另一个的不放开。 两家的大人惊奇得很,便笑道:“这可能真的是命里带着的缘分罢。既是如此,便让她俩一同长大如何?” “青梅竹马,那感情好!”另一家的父母也笑道: “等以后若有意,便可结为眷侣,若无意,便结拜为异姓姐妹,如论如何,终究是一桩美事。 当晚的月亮格外圆,见过的人都说,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大、这么好看的月亮了,就算是中秋的月亮,也比不得这一天的清辉满盈,柔光满地。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 水调歌头 苏轼[宋]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第100章 杜抱琴这辈子干过的最厉害的事儿, 就是她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扒过皇帝老儿冷宫的墙头。 当时她喝了点小酒, 在一干狐朋狗友的怂恿下,挽起袖子蹭蹭蹭就爬上去了。等上去之后, 还相当初生牛犊不怕虎地骑在墙头上,对着外面的人笑道: “也没那么高嘛, 挺好爬的。” 那些跟她一起喝酒的家伙们还真没想到她对皇家半点尊重的意思也没有,说爬就爬,好家伙, 那叫一个干脆;而且杜抱琴也明显喝高了, 一副上头的样子, 只能赶紧好言好语地劝着她下来,要是一不小心撞上冷宫里的人, 可怎么办呢 结果越不想发生什么事,就越会发生什么事。 在杜抱琴还骑在冷宫墙头上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从下面传来了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 问道: “你是什么人?” 杜抱琴刹那间只觉得心头上有一万匹野马呼啸而过, 切切实实地把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给震了个三魂七魄飞出九天外, 她的内心此刻有一万句的脏话不知道该讲不该讲: 皇帝老儿这么没人性的吗,这么年轻的小姑娘也能被当成他的妃子,然后又打入这么个冷冷清清、半点人气儿也没有的冷宫里?不是人啊不是人! 今晚的月亮不是很明朗, 杜抱琴除了之能看见下面有个模模糊糊的、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姑娘的影子之外,别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没办法, 她不得不维持着边挂在墙头上随时准备跑路, 边侧身努力地往下探过去, 想要看一看这位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冷宫里的人的模样。 而就在这一刻,沉沉的乌云终于被明净的月色破开,杜抱琴也终于得以看清了下面那人的模样;也正是在这一刻,她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愁肠百结、暗恨顿生。 那不是个顶顶漂亮的姑娘。说句不客气的话,杜抱琴这辈子都不可能遇见比自己还好看的人了,可是这姑娘周身清清淡淡、似乎对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的凉意,和她看向杜抱琴的时候,那么专注那么明亮的眼神,让她从此往后,便再也看不见别的人了。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 “我叫杜抱琴。”杜抱琴回过神来,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楼西月。” ——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到团圆是几时? 后来杜抱琴在知道了楼西月是冷宫里最不受宠的帝姬之后,便突发奇想道:“你看,反正也没什么人管你了,不如你跟我去宫外留几天?我别的不说,至少能把你照顾得好好的。” 楼西月谨慎地摇摇头,道:“我的生母是胡地舞姬。真要出宫去,怕要给你添不少麻烦的。” 杜抱琴吃惊道:“真的?完全看不出来。” “我不像我母亲。”楼西月低声道:“也不像我父亲,所以人人都在私底下传,我其实是我母亲从塞外带过来的野种。” “父亲他生性多疑,本来就不喜欢胡人的他也只不过是看上了我母亲的美色而已;这宫里的留言一起,他就连滴血认亲都不认,就把我们扔来了冷宫,让我们自生自灭。” “这里夏天热得要死,冬天便滴水成冰,每次送来的份例都不够,送饭的人来了就走,好像跟我说句话就能要了他们的命似的。” “我母亲没几年过后就在这里郁郁而终,只留我一个人。这么说来,你还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大活人呢。” “所以我更该带你出去了。”杜抱琴道:“反正也没人知道你其实不在了,对不对?就算知道了,他们哪个敢把这件事捅去皇帝面前?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咱们这一走,天高地远,还有谁拦得住咱们。” 楼西月想了想,点头道:“那我把琴带上。” 她转身进去,不一会儿,便带了把古琴出来。这琴一亮相,便惹得杜抱琴倒抽一口冷气,险些觉得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是九霄环佩?!” “是的。当年我母亲尚且得宠的时候,这是皇帝的赏赐。”楼西月把九霄环佩往杜抱琴的面前一放,郑重道: “他当年给她了,我现在给你。” 那是农历九月廿六,霜降。草木生霜,天气转凉。 后来楼西月果然跟着杜抱琴走了。那是她们这辈子里最快活的、最难忘的时光,两人心有灵犀得根本就不像是初相识,只一个眼神、一声笑语之间,她们便能够明白彼此的心意,杜抱琴为此还专门找了本诗集,一字一句地教楼西月读: “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 结果所有的岁月静好,并肩同游,在皇帝陡然驾崩的那一刻,便尽数碎裂成了齑粉。 皇帝这一辈子没能留下多少血脉来,结果就这么点的血脉,还全都在后来争权夺利的时候互相残杀得,没一个全胳膊全腿儿的人能够坐上皇位的。 于是楼西月便匆匆从江湖上赶了回去,凭着一身从杜抱琴那里学到的本事,捡了个现成的便宜。 杜抱琴也因此得以出入宫闱不禁,虽然楼西月对外宣称,这是朕的至交好友,可时间一久,还是被有心之人看出了行迹。 恰逢胡人入侵。 杜抱琴带着她和楼西月的定情信物,带着专门为楼西月而作的天魔妙音奔赴战场;她抱着九霄环佩,只身迎上千百胡人铁骑,却只漫不经心地勾了下琴弦,逆旅一出,对方便刹那间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楼西月就在千军万马之后亲自督战,只要杜抱琴一回头,就能看到这位新登基的女皇。 可那竟是她们这辈子最后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相见了。 此后的事情,才是人人皆知的、被妙音门门主杜云歌昭告天下的那段历史。 在朝中势力倾轧攻讦之下,杜抱琴为了不让楼西月为难,只身上了忘忧山开宗立派,作《断情诀》,留天魔妙音第三首“悲歌”;楼西月终生未娶,北平蛮夷,西开海商,颁布婚姻心令,着力大事生产,堪称一代明君。 不过也终究不能说两人丁点儿交集也没有。 年年岁岁的新春佳节,都有来自妙音门的锦书穿云而来,跋山涉水,抵达会在那一天格外勤政的女皇的桌边,却再也见不到那个抱琴调弦的女子了。 毕竟问安的信函年年都来这么一封,也算说得过去;再加上上面也没写什么太过分的东西,因此所有知道这段故事的人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抹过去算了。 只是在楼西月死后,人们收拾女皇遗物的时候,才发现所有的信纸上,除去最平常的问安话语之后,还画着不少奇形怪状的……说是狸奴也好说是刺猬也好说是狗也可以的东西。 同年女帝下葬之时,杜抱琴在千里之外的忘忧山上走入了自己早就给自己准备好的陵墓里,服毒自尽。 她一辈子也没能给这个房间等来另一位主人。 忘忧山下,关于妙音门的歌谣还在世世代代地传唱,女皇的美名也在史书中流芳千古,两人那点年少之时的故事被各方努力之下终于掩盖了下去。 没想到几百年后、在人人都能够接受这段恋情之后,被与她们的名字有着相同渊源的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和副门主薛书雁翻了出来,昭告天下。 那一刻,所有的史书都要为她们重写,所有的光辉、功勋、荣耀与爱情,都要在书页里长久留存。 开满鲜花的路边,有小儿在拍着手,唱着歌,清脆的歌声随风传来,正在妙音门里伏案奋笔疾书的杜云歌突然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似的,放下了笔,含笑看向眼下正空无一人的门口。 “忘忧山上七绝峰,七绝峰下万丈空——” 薛书雁的身影这才缓缓出现,生怕惊着什么人似的。她在看到杜云歌眼下是醒着的时候,便迈步走入,对着杜云歌笑了笑,道:“今年霜降好像比以往格外冷,我带件大氅来给你。” “——若得妙音歌一曲,稳耐风波愿始从。” 自意气风发的年少,到垂垂老矣的暮年,从生到死,从风波初起到波澜暗涌,从前世到今生,自始至终都是愿始从。 ※※※※※※※※※※※※※※※※※※※※ 减字木兰花 纳兰性德[清] 烛花摇影,冷透疏衾刚欲醒。待不思量,不许孤眠不断肠。 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银汉难通,稳耐风波愿始从。 正好卡在一百章完结啦,谢谢大家! 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其实想写的东西很简单:仗剑而来的侠客,五胡乱华的历史,为天下女子做主的操琴者;因缘际会,轮回转世,江湖义气,儿女情长。 一开始不太明白为什么武侠这么冷,或者没有多少武侠会把主线放在情义上,大家兜兜转转都在谈恋爱;后来写起来终于懂了,因为江湖义气真的好难写,真不如无脑谈恋爱来的轻松,中途一度想为此改大纲,大家干脆全体降智谈恋爱算了。 幸好没改,幸好写完了。 如果你看完这本书,能够想到的是,“有这般女子的江湖真是太好了”;而不是谈恋爱谈恋爱通篇都是谈恋爱,那我就很满足了。 谢谢你来看我的书,谢谢你的订阅,对你致以一百二十万分的谢意。我们日后有缘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