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心驰 文案 平淡的,无聊的,日常的,人生的。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许多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短介绍 第 1 章 老于家出了个大学生,本来是可喜可贺的事,但来道贺的人却总有弦外之音,大意就是这孩子成天就知道玩儿,没见学习,还能考上大学? 是的,于越上高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十分瞧不起他,说就他这个成绩哪里也靠不上,别妄想了。 包括初中,小学,于越也从来没被任何人夸过。 小时候因为长得丑,还被一个邻居当着妈妈的面说,这孩子长得像猴似的。这件事于越一直记到现在。打从记事开始,于越就不太明白什么叫自信,怎么做能找人喜欢。 他的记忆里,爷爷奶奶都很宠他,对他好,这没错,但他还是没明白什么叫自信,什么叫招人喜欢。毕竟出了家门,很多人都不拿正眼瞧他。 懵懵懂懂上了小学,因为个子小,被安排在排头,又黑又小的男孩,很不被人注意,还是没人喜欢他。他几乎没什么朋友,也没人说话。不过他的爸爸妈妈很喜欢他,每天回家爸爸妈妈都与他笑哈哈地度过每一天,于越觉得这样甚好,没朋友也没关系。父母也是没朋友的,不还是过得挺好吗! 于越的人生是闭塞的,世界里只有爸妈和亲戚,再无他人。对周围的环境以及外面的世界也从来不感兴趣。他穿的是爸妈给买的衣服,有的还是别人穿旧的,十几岁的年纪,他的穿着未免有点土,看上去像个小老头。 于越发育也比别人晚,都十几岁,上初中了还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前面,晚上还要跟妈妈一张床睡觉,还得搂着妈妈才行,妈妈跟他小时候一样,要什么给什么,一个被窝睡觉实在是太棒了,他想一辈子都跟妈妈在一起。 等到初三的时候,于越喜欢了一个女孩,给人家写信,大意就是喜欢你什么的,女孩压根没搭理他。于越一气之下也不搭理人家了。 第一次给女孩写信,她居然这么不给面子,又不是少了她世界就不转了,还真是把自己当回事。 于越的喜欢很快就停止了。 转眼高三了,于越的个子好像一夜之间就窜了起来,从排头到了排尾。他又有了喜欢的女孩子,女孩子好像对他有点意思,于越赶紧乘胜追击,成了。 这个时候的于越已经跟以前不大一样了,因为他尝过苦头,什么苦头?没人搭理,没人喜欢,被人欺负的苦头。 小学到初中,因为个子矮小,又长得不太招人稀罕,性格也不是那种人见人爱的,他总是被坏孩子欺负,有时候挨踢,有时候挨骂。于越想,不能再这样了,被人欺负的滋味不好受,父母又帮不上忙,他只能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软弱,才能不被欺负吧。 他这么想着,便这么做了。 他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谁碰坏他的东西,他都要先打人家一下,用气势把对方吓倒!如果看谁不顺眼,听谁唱歌不好听,他也要去扇人家嘴巴子,被他揍的人,没敢反抗,也打不过他,于越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看来这个招数管用,于越决定以后一定要让自己硬气起来,再也不被人欺负。就这样当老虎当到高中,他开始故意结识一些坏孩子,跟他们称兄道弟,因为个子高,长得也不太友善,他很快取得了坏孩子们的信任,跟大家打成一片。 学校里开始有人叫他哥,开始巴结他,还有的人看见他绕道走。这是他关注度最高的高光时刻,所以当他跟那个女孩表白的时候,女孩才没有拒绝他吧。 于越没谈过恋爱,以前个子小,长得黑,没人注意,现在个头一下窜到这么高,就算丑也是引人瞩目的。他爸妈说,男孩子丑没关系,个子高,往那一站像座山似的,也好看呐!于越体会到了身高带来的优势。他谈恋爱了。 但很奇怪,女孩子一点也不粘着他,也不跟他拉手亲密,就像普通同学一样,不,比普通同学还是亲密一点的。 但是一到放假,女孩子就像消失了似的找不到人,也不给他打电话,可能谈恋爱都是这样吧?但于越感觉不太对,就好像被人冷落一般。 于越给女孩写信,一口一个老婆,女孩也给他回信,也一口一个老公,两个人聊得倒是很亲热的,但事实上,他们并不亲近。 等到高三的时候,班级气氛就不一样了,毕竟要高考了。于越因为一直学习不好,没有升学压力,还是该玩玩,该吃吃,老师不搭理他,他也不搭理老师。女朋友呢,成绩比他好不到哪里去,但还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一转眼,高考那天就到了。 于越轻装上阵,一点都不紧张,反正他考不上任何一所大学。所有人都这么告诉他的,包括他的所有亲人。考不上就考不上,又能怎样。 于越一身轻进了考场,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女朋友给他填了相同的志愿,万一有个万一他们俩能进一个大学呢?呀!那不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吗! 想想就高兴。于越灵机一动,决定作弊。其实他没有任何准备,也没有打小抄。但是他有一双好眼睛,大概是基因问题,他的视力算是班里最好的,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于越打定主意,从第一科抄到最后一科,全被他抄到了。 于越高高兴兴从考场出来,想着这回能跟女朋友上同一个大学了。妈妈在门口等他,不知道他为什么高兴,这时候女朋友也考完了,看样子是考得不太好。于越赶紧找机会把妈妈撵走,他得陪女朋友。 妈妈被他气够呛,但还是听了他的话,走了。妈妈大约是知道他在谈恋爱,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反正同不同意,他都要跟女朋友上同一个大学了!于越很高兴。 寒窗苦读的学子们,从此之后天各一方,各奔前程。 于越从来没想那么远,反正该上初中就上初中,该上大学就上大学,能上哪个上哪个呗。他完全不抱任何希望,捡着什么便宜都行。 等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于越的成绩让人大吃一惊,就连班主任都扶了扶眼镜,就他这个样子居然能摸上二本院校,这不是玩笑么!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于越靠着一双好眼睛,考进了一所二本院校,就是女朋友给填的那所。但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女朋友没考好,只考取了一所不怎么样的三本院校。于越傻眼了,他是不是抄多了,少抄几道题不就好了吗? 但事情已成定局,他得去报道了。他得跟女朋友分开了。 高中最后一个暑假,女朋友陪他玩儿了三天,为什么说女朋友陪他,而不是他陪女朋友呢? 因为于越就是这种感觉,女朋友并不依赖他,也并不需要他,他们俩在一起总是他在主动联系女朋友,不然女朋友就又要玩儿消失。对了,人家没考好嘛,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于越跟人家腻歪了三天,其实什么也没发生。暑假可真短啊,于越马上就得去报到了。女朋友要跟他分开了。 他们俩说好,一定要写信联系。 于越心情复杂地上大学去了,其实他不是没有一点点高兴的。 于越在乡下出生长大,从来没去过什么地方旅游,只有家门口那么丁点大的地方,又不善于交朋友,所以他几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也没见过圈子以外的人。 他甚至连一个人坐火车去上大学都有困难,还是父母两个一起送他去的。 但父母总不能一直陪着他,他们也得回家呀。家里没钱,多住一点就花一天的钱,父母纵使再舍不得他也得回去了。 于越眼眶红红地送走了父母,没感觉到有多高兴。 新生报到,班级里的同学们见到面了,一个个都是生面孔。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穿着的确有点土。其他男同学穿的都是干干净净的耐克阿迪,他穿的是爸爸穿剩的衣服,算起他带过来的衣服总共也没几件,都是那一个风格的。其实当时,他连耐克阿迪都不知道是什么,就知道他们穿的跟他不一样,干净好看,时髦。 再看言谈举止,发型和总体形象,又不一样了。 他们的头发都修地干干净净,短的,不像他,头发好像半年没剪过似的,乱糟糟一脑袋。还有人家的皮肤也都挺白的,他简直比人家黑好几个色号。 再说他们班女同学,有那么几个长得倒行,但是很奇怪,为什么梳俩辫子,小孩儿嘛?还有点儿像他们乡下人的打扮,还有六七十年代的电视剧里都这个造型,不过就是辫子长了点。于越不懂时尚,那是当年年轻人最流行的发型,他只觉得土,什么玩意,还赶不上他一个乡下来的。 寝室里一共八个男同学,他住上铺,下铺是一个叫何冰的男同学,俩人是一个系一个班的。何冰是城市里来的,从衣服到鞋子都很干净,跟于越不是一路人。人家学习成绩好,据说是班里成绩最高的。不过一个大男人,他也太爱干净了,怎么还天天刷牙洗脚,不嫌累嘛? 衣服也都得洗地干干净净,真能装。 不过住了几天,于越也跟他一个步伐了,因为他发现整个宿舍的人每天晚上都要洗漱,都要刷牙,都要洗脚,还得洗袜子,洗内裤,要是他不洗,不就太特殊了?好像他多脏一样。于越只好融入集体生活。 除了他,其他几个男同学也都有女朋友,一起聊天的时候说的。于越其实有点插不上嘴,这些学习好的人跟他脑回路都不一样,聊不到一起去,尤其那个何冰,说的都是些什么,他连听都没听过,什么肯德基,麦当劳,什么这个牌子那个牌子,他都没听说过。还有谁谁谁要来开演唱会了,他也没听说过,那都是谁呀! 他不问,何冰也不解释,他能感觉到,他跟何冰是两个世界的人,何冰压根没瞧得起他。他想起过去,那些不被人喜欢的日子。 他其实也很困惑,现在上大学了,据说没有什么大哥了,也不能称王称霸了,他人生地不熟的,跟谁也不认识,又没有那么特殊的人能跟他做朋友,他还真是没地方发挥啊,这里真不是他该待的地方。 没什么事情做,天天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无聊死了,他本来就不爱学习,更不想装模作样。班上他算是特殊的,别人都天天上自习上课,只有他,能逃就逃,本来这大学也不是他该来的地方。他是抄上来的,跟他们玩不到一起去。 他想女朋友,每天闲着没事就给她写信,有时候还心血来潮给女朋友买衣服。他的生活费很少很少,因为家里困难,拿不出太多钱来,但他还是省吃俭用给女朋友买了件毛衣。 刚到大学的时候,他是很不适应的,女朋友不在身边,摸不到抱不到,难受死了。现在班上的女同学也有跟他比较友好的,但他自己清楚,他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穷,可养不起这些城里的女孩子。 有个女孩子跟他玩的挺好的,她叫圆圆,皮肤也有点黑,性格挺好,特别爽快,有她的地方一定有笑声,全班同学都喜欢跟她玩儿,他当然也不例外,谁不愿意跟正能量爆棚的人在一起呢! 但圆圆损起他来也是毫不留情面的,她也是城市来的,有个异地男朋友,异地恋的情况倒是跟他有几分相似。其实于越对她印象是真不错,这女孩子直爽不做作,虽然不是大美女,但是挺招人稀罕,对,就是招人稀罕,他最缺的品质。 圆圆的男朋友他见过,是个高高帅帅的男生,跟何冰有点像一种人,干干净净,也有点自大,听说他能力很强,这大概也是于越自己比较欠缺的地方。 不过没事,班上这么多人,求哪个同学办点事都是可以的,他虽然不是招人稀罕的那种人,但也还不是讨人嫌的。以前在家里所有琐事都是由妈妈料理,现在他一个人出来生活,什么都得自己张罗,其实他挺多事儿都整不明白。交电话费,上课,跟老师沟通,与人打交道这些事,他都要有个同学跟着才能搞懂。 父母的电话每周好几次,比其他同学多很多,于越有点面子上过不去,跟父母说话也没什么好态度。毕竟其他同学都没那么多电话,这样显得他像个女孩儿一样。现在他见的人比以前多了,他感觉到彼此的不同,才知道原来其他男生都是这么长大的,他好像真的有点像女孩一样长大,别人会的懂的,他都不知道,几乎每件事都要靠别人帮助才能完成。 于越是班上唯一一个特殊学生,其他人都本本分分老老实实,只有他像个奇葩似的,这也吸引了一部分女同学的目光。说实在话,女同学们对他都比较友好,比男同学强多了,他总觉得班上的男同学都不太喜欢他。 女同学就不一样了,她们愿意跟他一起上学,一起上课,还跟他聊天,比如圆圆,还有圆圆的同宿舍女生阿兰。 其实阿兰原来是与何冰玩的比较好的,他们俩是老乡,又都是同一种人。但阿兰这个人挺善良的,对每个人都很友好,性格也好,对他也友善,比圆圆会说话,就是挺温柔的那种人。 梳两个辫子的那个就是她,别人都说她是班花,是班上最好看的女生。但于越没觉着,他觉得圆圆挺好的,阿兰也行,但他还是觉得阿兰不算是班花。 慢慢的,圆圆经常带着阿兰跟他在一起,他跟阿兰也就说上话了。阿兰一看就跟何冰是一种人,于越有点排斥,因为他不喜欢何冰。但阿兰对他却一直很热情,于越渐渐发现这个阿兰真是温柔过了头,不管他求她什么她都答应。 阿兰家里条件应该算不错的,要不然怎么总能在钱包里掏出来好几张一百的,班上同学没钱总跟她借,应该是家里条件不错的那种人。 于越缺钱的时候也跟她借过,借完了还不上,阿兰也不着急,于越有一点还一点,后来还了多少自己也记不住了,到底还没还清他都记不住了,阿兰也从来不问。 大学第一个寒假,于越回家了,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女朋友,女朋友跟她提出分手,于越不能接受。为什么好好的就要分手,但女朋友心意已决,他也不能使劲纠缠。 外加爷爷身体不好,大概是不行了,于越心情也不太好,没心思再缠着女朋友。 还是家里好,有爸爸妈妈,有笑声,他不用再天天刷牙洗脸装干净人了。 妈妈还是会把好吃的留给他,洗干净了喂到他嘴里,他需要做的就是吃饭睡觉,就连睡觉的时候妈妈都会把好吃的塞进他嘴里,让他一边吃一边醒过来。 假期太短了,还没等住几天,于越就返校了。返校之后他把分手的消息告诉了阿兰和圆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她们讲,大概是因为阿兰吧,阿兰从来没拒绝过他任何要求。他现在孤独寂寞,需要人陪伴,圆圆不爱搭理他,阿兰倒是没拒绝。 于越就缠着阿兰陪他,逛街吃饭,说些乱七八糟的话。 阿兰真是个异世界的人,她跟何冰一样,总说一些他听不懂的,或者没见过的事,但阿兰并没有瞧不起他,阿兰带他去吃肯德基麦当劳,还给他买过衣服鞋子,对他是真的不错。他的见识有很多都是阿兰给打开的,阿兰好像妈妈呀,他甚至可以跟阿兰撒娇,让阿兰给他买好吃的,冬天不爱动弹的时候还可以让阿兰给他买饭送过来,阿兰从来都没拒绝过,这个女孩真是挺好的,好像妈妈呀。 他挺高兴,但何冰和班上其他同学都觉得不对劲,不理解为什么班花阿兰会跟他要好,还对他好成这样。于越心想,我也不知道,你们可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你们得不到的,我也没强求,是她自己非得对我好的,大概人家就是喜欢我这个类型吧。 于越反正没什么事,就天天约阿兰出去玩,带她旷课,阿兰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但还是跟着他走来走去。于越隐约感觉出来阿兰对他不一样了,不然她为什么对他这么有耐心,肯定是喜欢他的。 但是于越从来没追过她呀,她怎么就主动喜欢他了呢?他自己也不清楚。 阿兰给他买的衣服鞋子都是流行的牌子,他没穿过,说实在话,他的确一年四季都穿一双鞋,阿兰倒是比他妈还心疼他,于越愈发觉得阿兰有妈妈的味道。 这样的女生如果错过了可就没了,以后再也没人陪他吃饭逛街,没人听他说话,没人这么对他好了,于越决定不能把她让给别人,所以就跟阿兰发展了关系。 大概不是自己主动追来的吧,两个人恋爱之后,反而没有原来亲密了。于越没觉得阿兰有什么挑战性,也没觉得阿兰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到现在为止他也没觉得阿兰是班花。在其他男同学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他还问过他们,“你们说阿兰到底算不算好看的?” 其他男同学纷纷投来异样目光,何冰直接气走了。 有什么好生气的,他不就问了个问题嘛,再说,他也没说什么不该说的呀! 后来同宿舍的另一个男同学,跟他关系还算有点亲的,跟他讲,“你要是不喜欢人家就别耽误人家。” 第 2 章 于越莫名其妙,他也没说不喜欢她呀,怎么都来针对他呢? 阿兰给他送饭送了半学期,还帮他占座,给他抄笔记,反正能替的都替了,没钱的时候阿兰也会主动给他。这更是妈妈的味道了。 但妈妈也有让人烦的时候,于越虽然跟妈妈亲,但是总被人这么关注他还是不太喜欢的,大概是叛逆心理。所以有时候于越会故意没事找事,故意耍小脾气,阿兰倒都是让着他了,从来没跟他生过气,真是脾气太好了,不过这样的人也真是没啥意思。 于越又想起了圆圆还有其他女同学,那些女生虽然成天怼他,但是有意思啊,阿兰天天顺着他,烦都烦死了。 于越开始找别的女同学聊天,跟她们坐在一起上课,跟她们一起玩,反正就是不想见阿兰。 令他没想到的是,又一个寒假过去,阿兰跟他提出分手了。 这是令于越万万没想到的事。 因为阿兰什么都顺着他,包括来回回家阿兰都是绕路跟他一起坐客车,其实她晕车,每回坐车都吐,那也没说不跟他坐,就算于越不搭理她,让她自己在那随便吐,阿兰也没说什么不高兴的话。天冷成什么样阿兰都会给他把热乎乎的饭送来,吃穿都负责,也没见她有过什么怨言,这怎么忽然就要跟他分手呢? 一定是一时生气了,哄哄就好了。 于越回家之后,还是老样子,天天跟爸妈在一起,开心极了,顺便也把阿兰的事告诉了妈妈,说阿兰家庭条件不错,对他又好,很贤惠。 妈妈听了之后,说,“如果她毕业之后能在咱们这个城市,我就同意。” 于越记住了。 寒假过后,于越去找阿兰,阿兰不见。于越很意外,怎么还不见了,以前一个电话一个短信就主动来找他的人,现在怎么不想见他了,一定是还没消气。 于是于越拜托其他同学转告阿兰,“等你什么时候气消了什么时候来找我。” 但还是没有回应。 难道这回阿兰下决心不理他了,不应该啊,从来也没这样过,从来都是顺着他的意思啊! 于越第一次没忍住,主动请阿兰吃饭。阿兰赴约了,但是是来跟他讲清楚的。 于越看她来了,事情有转机,有戏,于是把妈妈的话转达,“我妈说了,你要能留在省城,就同意咱们俩的事!” 阿兰笑了一下,说:“于越,咱俩已经分手了,你不明白吗?” 于越看着阿兰,难道是来真的了?真分手? 不是吧!怎么这么突然呢? 那他还能说什么呢?该说的,都说了,他妈让转达的也转达了,但是阿兰不接招啊,怎么办? 阿兰看他没什么可说的,就走了。 于越跟在阿兰身边,没什么好说的,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他妈也没教过他这种事啊。他妈从来都是听他爸差遣的,他爸让干啥就干啥,也没见反抗过,他觉得阿兰也是一样的啊,为什么这忽然就变了呢! 于越很是沉寂了一阵子,但不死心,阿兰对他那么好,从没见他对别人那么好,她肯定还是心疼他的,喜欢他的,就是生气了,哄一哄肯定就好了。 于越开始使劲表现,把饭卡给她,给她买零食,做那些别人都在做但是他从来没做过的事。功夫不负有心人啊,阿兰终于还是心软,没再拒绝他了,可把他累死了。这回好了,又有人陪他吃饭了,又有人能给他买饭了,他可以恢复往日人生了,但绝不能在现在掉链子。 于越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好不容易哄回来的人,他就多花点心思忍一阵子就好了。 阿兰还是如以往一样对他,给他买衣服,买鞋,买饭,缺钱都会自掏腰包借给他,他到底还了几次,还了多少他自己也记不清了。估计阿兰自己也忘了。 大学毕业前夕,有不错的招聘单位来,阿兰说想去试试,还让于越也去,于越想了想,那地方离家太远了,还是应该跟爸妈报备一下。结果爸妈的想法跟他一样,不同意他去。于越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阿兰,阿兰听了,也只好放弃这个机会。于越心理踏实了,要不然阿兰真去那么远,他们俩不就完了嘛。 大学毕业以后,于越回家啃老去了,因为家里说能给他找到不错的工作。于越就安心在家里等着,阿兰就在省城找了一份工作,离他家距离挺远的。 于越爸妈不同意他天天去看阿兰,说车票太贵了,所以于越就没有天天去,一个礼拜去看她一回,阿兰工作的事他从来不问,因为她自己肯定能处理好,不但能处理好,还能顺便帮他办理一切他办不明白的事务。 换了好几份工作之后,阿兰有机会去了他家,于越给父母介绍了阿兰,看样子爸妈对阿兰还是接受的,于越很开心,毕竟最高兴的事就是跟爸妈还有阿兰在一起。他的愿望实现了。 但是阿兰还有其他顾虑,说不能跟父母同住,这样容易产生矛盾。 于越自信地说:“你放心,我妈这个人可好了,从来没跟人家吵过架,特别好,你就试试呗,咱们一起住多好啊!” 最后,阿兰还是心软同意了。 于越高兴极了,四个人以后就能天天在一起了。 他妈说了,以后结婚了也住一起,于越没什么意见,住一起好啊,有妈妈和阿兰一起照顾他,那简直是最幸福不过的事了。 但是阿兰好像不太高兴,其实有很多事阿兰都表示了不太赞同,于越看出来了,她有时候跟他妈有点意见上的分歧,但最后阿兰都忍了,于越心理觉得阿兰是个特别懂事的人,将来习惯了就好了。 所以,在妈妈和阿兰产生矛盾的时候,于越都是站在妈妈这边的,阿兰那边她自己会调节。 后来到了结婚的关头,矛盾越来越多,妈妈是想拿结婚收来的礼钱去还债,阿兰不同意,于越一听阿兰的道理,好像是这么回事,于是跟他妈说,“这个钱咱们别动,那都是人家叔叔大爷给的,咱们家没几个钱!” 妈妈说:“那不还是有咱么家的钱嘛?” “总共就一万多!” “一万多怎么的,那也是钱!” 于越有点尴尬,“那把咱们家的钱拿走,我去花她们家的,也不太好吧!” “你这个傻子,这才结婚就被人拿住了!” 妈妈最后妥协了,大概是不想给他添麻烦吧,那个钱到底是没动。但是婚后不久妈妈就病倒了,需要很多钱治病,家里本来就没钱,房子还是老丈人买的,家里一直都没存款,妈妈这一病,又要四处借钱了。 还好他们俩手里还有礼钱,能顶一阵子。 妈妈的病花销很大,家里的所有钱都拿给医院了,另外还欠了亲戚朋友一些外债。 阿兰把礼钱都花在买家电上面了,最后一分钱都没剩。 阿兰说,“现在的情况就先这样吧,你家里需要钱,咱们俩家电的钱就自己拿吧,以后你爸妈有了再贴补也可以!” 于越觉得可行,但一直等到妈妈病情稳定,她都没提这个事,可能是忘了。 于越提过一回,当着阿兰的面,因为他怕阿兰生气。 妈妈当时听了就说:“还有什么钱,该给你的不是都给你了嘛,还有什么钱,哪还有钱?” 于越不敢惹妈妈生气,没说话,阿兰也没说话。但事后阿兰说:“看来这个钱她是想当不存在的。咱们俩结婚,买房子我们家拿钱,家电我们家拿钱,咱们俩的礼前都花光了,你们家娶我总共没花几个钱,都是我们娘家拿的,这叫什么事儿啊!” 其实因为双方家庭的经济差距,他们俩已经吵过好几回了,于越口才不行,吵不过她。所以每次都让阿兰赢了。但是他也很为难,一边是妈妈,一边是阿兰,怎么办都不对。 阿兰很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家一丁点存款都没有,这种家庭太少见了。 于越这么一听也觉得挺有道理,为什么,他也不清楚。他后来问过,大意他听懂了,就是爸妈从来没想过理财,没计划过未来,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么一看,阿兰说的也没错啊,他爸妈就是缺少这方面的想法。 但他还是觉得父母最重要,他们虽然想法落后,但是的确都是大好人啊!欠阿兰他们家的,也不是故意的呀! 阿兰他们家条件就是比他们老于家好,那强者帮一帮弱者也没什么不对的嘛! 父母从来都是这么告诉他的,难道他又错了! 后来阿兰告诉他,人穷不能志短。强者没有义务帮助弱者,又讲了很多大道理,于越一听好像有点道理,难道父母一直以来说的都是错的? 自从阿兰来到家里之后,很多事情都由她包了,家里的确少了很多麻烦,以前办事需要找别人帮忙,现在不用了,因为有了阿兰。电脑坏了,她会修。水龙头坏了,她也会。办事需要有脑子清楚的人出面,她也行。阿兰一个人顶上好几个,真是给他们家省去了很多麻烦。 所有亲戚都说阿兰好,说她懂事温柔孝顺。听得他爸妈也很自豪。 他妈说:“那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嘛?” 对呀,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从于越有记忆以来,他妈就一直在给他爸当小工,他爸让干啥就干啥,他爸没钱不工作,他妈养,他爸不出去买菜,他妈买,他爸上火流泪,他妈安慰,总之,任何事情都有他妈去安抚,他爸什么也不用管,现在阿兰来了,也是在做一样的事,这不是很好嘛,有什么奇怪的。 不过话说回来啊,阿兰从来也不给他找麻烦,她家里什么情况,遇到过什么事,于越一概不清楚,因为阿兰从来不提。有时候她会回家去办事,办完了就回来,也不说办的是什么事。反正于越不需要操心的。 老丈人工作做得越来越大,经常在省城机场出现,他们家反正是从来没去接过,也没打过电话,哦,也打过,跟老丈人借钱的时候是打过的,之后就再也没联系过。 听说老丈人是因为心理觉得亏欠女儿才给买的房子。也是啊,女儿长这么大都不在身边,也从来没照顾过,心底自然有点难受的。于越他妈是这么说的,于越听了也觉得有道理,那房子是老丈人对女儿的补偿,跟他们家也没什么关系,他们家为什么要拿钱装修,拿钱买家电呢,能装傻就装傻吧,他爸妈又没钱,还是应该省一点的。就算有困难,阿兰也会想办法解决,她毕竟还有一个事业那么好的爸爸,缺钱了或者任何困难都可以去找的人。 于越和阿兰搬家了,阿兰真是跟他妈差不多,他回家的时候就能吃上热乎饭菜,阿兰还帮他洗衣服,收拾屋子,所有事情都包了,他的生活跟过去一样,就是在家里待着,什么也不用干,想吃什么告诉阿兰,想喝什么告诉阿兰,哪里不会办告诉阿兰,所有事情都找阿兰就对了! 但是莫名其妙的是,他们俩居然也开始吵架了。 以前阿兰都是没有怨言的,后来也不知道怎么了,心眼就变小了,总跟他翻旧账,说他们家这里不对那里不对,还说他对她不够体贴不够好。于越很纳闷,我怎么对你就不好了,我在外面上班,从来没鬼混,从来都是想着回家的,我也没打骂过你,怎么就对你不好了!还整天翻旧账,烦不烦人! 阿兰有时候很奇怪,说着说着就哭了,哭得特别伤心,就好像他做了多大的错事,他是多大的坏人一样,但是他向天发誓,他从来没有对不起她呀! 这个阿兰,真是变了,以前的她那么温柔,那么可人,一点也不像现在,这么尖酸刻薄! 这一点就连他妈他爸都发现了,说阿兰不像过去那么懂事了,以前心甘情愿为他们跑外面的事,现在也不知道怎么了,好像想甩手不干,再也不搭理他们了。他们到底哪里对她不好,哪里得罪了她,这姑娘真是有心机,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说不管就不管了! 这姑娘啊,不是自己养的,就是不行,靠不上,还以为自己多厉害多能耐,是她自己非要嫁到咱们家的,咱们没挑拣她,她反倒这么对我们,实在不像话! 唉,这个公婆真难做哟! 第 3 章 跟阿兰在一起之后,于越经常怀疑自己的智商。为什么阿兰做什么都能做好,每件事情都那么有条理,任何事情交到她手上去办所有人都能放心,包括自己父母都对她刮目相看。虽然父母总是背地里说阿兰这不好那不好,但是用人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还是阿兰。 比如,妈妈住院报销的事情需要去异地,妈妈都没考虑过让他去,而是直接说:“阿兰去吧,阿兰比较会说话办事!” 于越坐在旁边很尴尬,他就那么不行吗 但他也没有反驳,毕竟被人瞧不起也不是一天两天的。家里亲戚包括自己父母从来没夸过他,总是用各种语言见缝插针的暗示他能力不足,幼稚,没经验。同学们也从来不找他办事,大概知道他不是办事的人,没找过他。 好吧,阿兰去就阿兰去吧。家里有个能办事的人,真是方便。 没有阿兰的时候,这些事情都要托人去做,还欠人情,各种感谢,现在自己家里有个阿兰,把所有麻烦都给解决了。 但是阿兰并没有很高兴得到这种认可,阿兰对他说:“你妈可真有意思,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一次都没去过,让我去!那可是你的家乡不是我的,我还是个女的。你妈怎么想的?” 于越一想,也是啊,阿兰哪知道哪是哪啊,她又没去过。 于越顿时觉得好像不太对,“啊,那我们俩一起去!” 于越没想过自己去的事,因为没有阿兰他更不知道怎么办事了,有阿兰在他心里能有点底。毕竟跟陌生人接触,跟陌生人说话是他的短板,他好像比女孩子还害羞似的,看见陌生人嘴就张不开,一说话脸就红,然后就把自己要说的东西忘个一干二净,连舌头也不好使了。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自己都记不住,人家回了些什么他也忘了。 阿兰因为这种事跟他吵过很多次,可是他也不想啊!只是一见到陌生人,一说话他就这这样,他妈说的对,他就是太没经验了。 后来事情到底是两个人去办的,说是两个人,其实还是阿兰去做的,于越只需要跟在阿兰后面,看着阿兰把事情解决就可以了。 事情顺利办妥,父母很满意,但也没对阿兰表示任何感谢,于越也没有,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感谢的,都是一家人,自己家人还弄这些事情干什么,再说他爸说了,孩子不能夸,怕骄傲。 于越长这么大都是听爸妈的话,爸妈说的话一定是对的,所以他的思路也与他们一致,包括生活习惯,日常词汇,表情眼神,没有一处没学到精髓。这也不能怪他,他长这么大,没有接触过外人,只有父母和几个亲戚。 去上大学接触不一样的圈子已经是人生头一遭了,这都感觉十分不适应,成天被人家翻白眼。好不容易毕业了,回家了,他可不想再去别人的圈子里。他觉得也不需要了,反正阿兰已经是自己人了,有阿兰在,就可以了。 但是事情并非像于越想的那么顺利,因为他发现阿兰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越来越像他妈,成天挑他毛病,这里不对那里也不对。 阿兰爱干净,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得很有秩序,什么东西放在哪儿她都知道,因为她不会把东西乱放。她每天都要洗脸刷牙,最少一个礼拜洗澡一次,冬天再冷她也要洗的。床单被罩也是经常洗,因为家里没有洗衣机,她就用手洗,天气好的时候还要把枕头被子在阳光下晾晒,说是杀毒。 这些习惯他们老于家从来没有,不但没有还是与她相反的。 于越家几乎没人洗澡,爸爸一年四季不出门就更不洗了,大约是一年洗两次的频率。刷牙也是有人要见的时候才刷,平时是不刷牙的,洗脚洗袜子这种事就更是看不见了。于越耳濡目染也学得一模一样,只是上了大学之后跟着同学们养了四年干净的习惯,虽然维持地还不错,但一回家就现原形了,还是做自己比较好。 但是阿兰对他有要求,经常要求他睡前刷牙,他被逼的没办法,只好爬起来去刷,其实是假装的,他就在外面漱了一口水就回来了。 阿兰说他撒谎,谁能一分钟不到把牙刷好,于越咬紧牙关说,:“我真刷完了,我真刷了,我刷牙快!” 于越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撒谎或者给自己找接口的时候逻辑思维跟不上,谁能相信一个人刚出去放了一下水龙头就能把牙刷完啊,这哄三岁孩子都不过关啊! 但于越也不会什么聪明的招数,反正咬紧牙关,死不承认就行了。 每逢遇到这种事,阿兰都被他气得半死,于越很心烦,就这么点事至于么! 越来越多类似的分歧发生,阿兰对他的要求太多了,他怎么做的过来。 比如,阿兰要求他不要抖腿; 不要吃饭吧唧嘴; 不要站没站相坐没坐相; 不要对着别人打嗝; 不要不分场合不分地点地挖鼻孔; 不要把东西拿出来后不放回原处; 等等等等…… 数都数不过来! 于越快要烦死了,为什么要成天管着他呢? 在自己家里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再说他爹妈都从来没管过他,阿兰事儿也太多了。 说到这件事啊!于越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因为他都是跟妈妈学来的。 妈妈用完东西就随手一放,经常丢东西,在饭桌上剪鼻毛,挖鼻屎,摆弄袜子这都没人说啊,这都是正常的事啊!他妈也抖腿,而且很喜欢躺着,只要一进屋就一定躺下看电视,一边睡觉一边看,醒了睡,睡了醒,这么多年都这么过来的,从没人说过什么。但如今到了阿兰眼睛里全都不对了,说什么这叫没家教,没素质,说堕落! 是不是说的太严重了,至于吗? 于越不赞同她的说法,该干什么干什么,顶多她念叨的时候他不吭声就是了,跟她生那个气有什么用? 反正白天出去上班,眼不见为净。 说到这个工作,其实也是阿兰给找的。于越学习不好,毕业之后家里又说要给花钱找工作,有过两次机会全都泡汤了。连着被人骗了两次,还都是经过三姨给办的。 这件事令阿兰很不满,说:“你三姨到底怎么回事?牵线给钱之后就不管了,让你们自己去跑,对方是谁你们都不知道,怎么能这么办事啊?” 于越很无奈,但又想给家里人找点面子,“也不是完全不认识,我三姨带我爸妈去见过那个人的。” “你爸妈没有一个会办事的她又不是不知道,人家一开口,你们连话都插不上,成天被人忽悠来忽悠去,都多少年了,这事儿肯定有问题。” 于越想想,好像有点道理,就把阿兰的话转达给妈妈,妈妈听了说:“不能,你三姨不能骗我们!” 于越他爸却说:“怎么不能?我看她这个人就不靠谱,成天干那些乌七八糟的事,什么事也没给办成,上回就骗咱们一回,这又一回!” 于越他妈不高兴了,“要不你就自己去办,人家给你办事你还说人家!” 于越他爸说:“我说错了吗?你三姐当校长的时候给过你一天好果子吃吗,什么活都你干了,你没借上她一点光,她当校长,你当校工,你可是她亲妹妹,一点帮助都没有过,哪怕一点点啊!” 于越他妈哑口无言,毕竟这是事实,但是她还是要努力争辩,“才不是呢!我算什么东西,我有什么能力,人家就是让我当官我也不会啊!” 于越他爸说:“你就是个傻子!” 两个人不欢而散。 后来这件事到底还是个骗局,最终在阿兰的催促之下解决了,钱也拿回来了。没多久,对方就因车祸去世。于越他妈越想越后怕,这万一晚了一步,人死了,钱没拿回来可怎么办啊!幸好幸好! 但是于越没工作了,当妈的又开始发愁,当爸的也愁地牙疼,吃不好睡不好。 一天,于越他妈说:“儿子,要不你就先从基层干起,我看电线杆子上贴的广告,饭店招人包饺子,擀面皮,还有刷碗的,你去试试呗!” 于越不想去,这事儿也没敢告诉阿兰,因为阿兰是在写字楼里上班的,她肯定不会同意让他去干这种事。但妈妈的指令又不能违抗,去就去吧。 背着阿兰,于越去了,看了看饭店环境,被人翻了无数个白眼他又回来了。 大概是觉得实在尴尬,他放弃了这个工作机会。 但是没几天,他妈还会在电线杆子上发现新的工作,某某厂招工人,让他去。 还指导他说:“面时的时候你就说你特别能吃苦,什么都愿意干!妈陪你去!” 这些话阿兰听见了。 阿兰持反对意见,“带妈妈找工作百分之九十九找不到,他已经二十八岁了。再者,面时的时候尽量也别说你能吃苦这种话,因为用人单位一听这种话就明白这人没什么能力了,只能拿吃苦来当筹码,他们需要的是能为他们创造价值的员工,你只要技术过硬,不怕找不到工作!” 阿兰说的话,于越从来没听说过,于越他妈他爸也没听说过,三口人都不说话了。 后来,阿兰在工作之余帮他寻了一个工种,告诉他按照教程去学,学完了把作品做出来给她看,她再找人指导。 于越还是不太乐意,在家里待久了,成天玩游戏,人已经懒了。但是阿兰成天催他,他也不能一点都不动。所以在阿兰眼皮底下他会装出一副很用功的样子,等阿兰不在的时候他就切换到游戏。阿兰发现过几次,气得哭了。 于越只好哄她,还说:“我真努力了,你没看见吗?” “你这叫努力!你一天只花十分钟还心不在焉的,你告诉我你叫努力!你还有没有点责任感,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 “我怎么不是男人了,我真努力了!你们谁都别逼我!” 于越不高兴了,还想让他怎么样呢?为什么父母逼他,阿兰也逼他,他不想干的时候为什么都来逼他? 父母那边可以让他,但是阿兰是真厉害啊,阿兰会见缝插针得让他努力,让他上进。于越不想跟她生气没办法才像模像样的学了一点。 于越不是个大笨蛋,看看也能看懂,学学也能明白。 他试着做了个作品,阿兰给否了,说配色难看。 难看吗? 他做的时候他妈就坐在旁边围观,也没说难看啊! 但是阿兰说不行,那大概就是不行吧! 做了好几回,阿兰总算是通过了一个,然后大概是给她同事看了。不知道她都跟同事怎么说的,好像还跟谁打了电话,说了一大堆,说了很长时间。阿兰还在电脑上自己操作了半天,然后才过来指导他,告诉他应该怎么做。 于越没有直接与阿兰的同事们沟通,阿兰撒谎说是给一个学弟看的,还说学弟现在不在家,告诉她也一样。于越正好不需要跟陌生人接触,跟阿兰学也是一样的。 就这样,他有了人生第一个作品,拿着这个作品,他找了一份工作,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工作,简历是阿兰写的,阿兰投的。 干了两个月,公司黄了,于越失业了。 父母立刻又开始上火,爸爸坐在屋里掉眼泪。 阿兰又开始给他加大任务,让他的作品越做越像样。 后来阿兰又给他找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阿兰写好简历,投出去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于越已经睡了。 这第五个工作他一直做到现在,由一开始的小白到现在的小领导。 阿兰功不可没,但当时他并没这么认为。阿兰一直帮助他,从生活到工作,各种细节,他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给他搞定了工作之后,阿兰又开始教他说话,教他怎么跟人打交道,还教他什么叫自信,如何建立自信。 这可真是个陌生的领域。 于越从小就没听任何人夸过他,大家都说他不行,说他没能力,没经验,这个不适合,那个不适合,父母也是这么说的。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阿兰说:“于越,你是聪明的人,你只是不知道而已,不要听别人的话,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要相信你自己,相信你自己有能力处理好任何事情。不要怕犯错,是人都会犯错,错了咱们就改,不用怕!你只需要尽力做到一天比一天好就够了!” 于越不知怎的,很想哭。长这么大从来没听人跟他说过这些话,他第一次觉得感动了,他抱住阿兰,说:“你是第一个相信我的人,第一个夸我,说我行的人!” 阿兰拍拍他的后背,“ 你本来就行,你要相信你自己,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就是行你就是可以,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不行的事情。” 于越忽然间充满了力量,带着这份鼓励和希望他在新公司越做越好,一做就是好几年。因为阿兰帮他培养了规范的做法,所以他的工作很少出错,领导看他话少,工作也做的可以,对他的印象也是越来越好。 于越有点开窍了,从一个心理年龄只有十来岁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但成长之路并不好走,出身这样的家庭,想要重新改造哪里那么容易,阿兰帮他,但是帮不到百分之百,改不掉他的根! 于越还是身心投入在父母身上,父母说什么他都觉得对,不管父母提出什么要求他都无条件答应,同意。 他说:“父母养我这么大不容易,我能帮就帮!” 这个时候,他并没有想到阿兰的处境。 一个从他乡嫁过来,帮他们全家料理事务的年轻女孩子,已经被他的计划排除在外了,因为他知道,阿兰什么事情都能处理好,阿兰甚至能帮助他完成家里所有事务,所以,阿兰不需要帮助。 于越习惯了这个模式,过自己的生活,处理自己的家事,处理不明白的就交给阿兰,实际上大部分的事务都是交给阿兰处理的。他的剩余时间就是上班,回家,陪伴父母。他的关注力全都在这个四口之家里,没有想到过老丈人和丈母娘,更不可能顾及到老丈人家都发生了些什么事,都是怎么处理的,谁去处理的。 老丈人是个明事理的人,事业也做的好,什么事也不麻烦他们,自己在外面混的风生水起。家里有什么事也都能处理得明明白白,他们家的风格跟他们老于家完全不一样,于越父母是没什么办事能力,情商智商也都跟不上,与老丈人家完全是两个世界的。就如同于越当初看阿兰的感觉一样,两个家庭的思想也完全没在一个层面上。 于越深知这一点,阿兰家无论在思想还是文化上面都要高于他们老于家很多倍。虽然于越妈妈是老师,但于越自己都清楚,这个老师的水准如若放在城市里,会有多么大的差距。 老于家经常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弱者形象,习惯于处在弱势地位,方便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往后退。而阿兰他们家刚好相反,有事就想办法解决,不但解决自己的还得想办法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个需要帮助的人自然就是老于家。 因为阿兰他们家一直表现地比较突出,好像没什么弱点,没什么困难,他们老于家干脆把弱点全都显示出来,人都有关爱弱势群体的意识,所以老于家得到了很多阿兰家的照拂。 缺钱还是缺人,都能借上力,实在是帮了他们很大的忙。 于越以为生活慢慢步入了正轨,他已经被阿兰送入了城市生活,适应地不错。他不是笨人,只要他肯做,努力,一定会达到自己的目标的。这都是阿兰告诉他的,他也坚信自己会越来越好。但是意外发生了。 于越母亲是个不听话的人,性格行为都有些没有自制能力,有点像小孩。本身就患有脑血管疾病又不听大家的劝,到底还是落了这么个结果,这一回,她的生命结束了。 在弥留之际,还是阿兰在床前陪伴,帮着毫无意识的妈妈降温,擦身体,陪妈妈说话。医院里的病患和医生还以为他们家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没有人以为阿兰会是儿媳妇。 妈妈最后还是走了,她的人生太短了。哪里都没去过,什么风景都没看过,祖国那么多名山大川,她都没机会去看看了。妈妈此生吃过的唯一一次烤肉是阿兰带她去的,唯一一次在市中心逛街也是阿兰陪着的,妈妈的很多个第一次都是阿兰陪伴的。他这个儿子好像什么也没做过。 妈妈走了,于越亲眼看着妈妈进入火化炉,整个人都崩溃了。 他最爱的妈妈,最爱他的妈妈,走了。 于越一生顺风顺水,没经过任何风吹雨打,这一次的打击,他有些承受不住了。 他经常哭,无法从悲伤情绪中走出来,在阿兰面前也时常哭得像个小孩儿。阿兰虽然不喜欢于越示弱,不喜欢一个爷们儿搞的像个女孩一样,但这种时刻,阿兰还是耐心地陪着他身边,给他温暖和引导。 妈妈走了,爸爸怎么办啊? 爸爸一生没离开过人,从来都是被人像皇帝一样照顾着,连最基本的生活能力,社交能力都已经丧失了,这可怎么办啊? 于越没别的办法,只好按照妈妈生前的方式继续宠爱父亲。在这个家里,于越没觉得自己是孩子,反而爸爸像孩子,全家人都在照顾他,顺从他,让着他,于越也都习惯了。但是缺了妈妈这个中坚力量,于越感觉很是疲乏,从精神到身体。过往妈妈在做的事情,现在需要他跟阿兰去做。 阿兰虽然是个好儿媳妇,但毕竟这些事情都不是正常要求,他爸是见谁老实就欺负谁的性格,阿兰渐渐的失去了耐心,毕竟阿兰没有这个义务去做这些事。 爸爸感受到了不同于往日的气氛,深觉无奈,老伴一走,世界都变了,再也没人给他做饭,听他使唤了。他爸陷入了极度的悲伤之中,一年,两年,三年都没能走出来。 这些日子,是阿兰和于越帮他买菜,帮他开导,带他去医院。 于越也知道,爸爸没有病,他只是想给自己找事做,他没朋友,没社交,只能缠着儿子,每天每天重复同样的话题。 阿兰终于受不了了,“你爸现在还年轻呢,为什么搞的自己像□□十岁似的,这样下去精神面貌怎么能好,好人也会完蛋的,不能再这样了,得想办法让他接触人群,让他正常生活!” 于越很为难,“怎么办啊?他都这么多年不跟人接触了,以后再说吧!” 于越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遇到什么事情都不积极处理,能拖一天是一天。包括自己父母的事,也是谁爱管谁管,反正最后总会有人管的,这个人通常是阿兰。 因为爸爸的事,于越没少跟阿兰吵架,阿兰觉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于越这个丈夫的角色严重缺失。他一直围在爸爸身边,言听计从,不管是对还是错,只要他高兴,他都答应。 很多时候,于越很无奈,很想发脾气,但是对自己的爸爸又没法说狠话,所以只好继续言听计从。久而久之,父亲仿佛又找到了新的支点,想让儿子继承他妈的角色。 但阿兰不同意,阿兰说事情不可以这样,不但对老人不好,对他们俩的家更不好。如果真想让他健康长寿,一定要帮他改掉这个毛病。 于越是个心软的人,他不擅长跟他爸讲道理,也不忍心看见爸爸的泪水,爸爸太脆弱了,他实在狠不下心来。一次又一次,于越做了很多不符合情理的事情。 阿兰又发飙了很多次,严重的时候,他仿佛看见了另一个人,那不是阿兰,是一个疯掉的女人。 但是这个女人怎么就疯了呢?他也没办法呀! 于越哭起来,“你以为我想过这样的生活吗?我愿意吗?谁不想像其他年轻人一样过正常人的生活呀?可是我没办法啊,我爸妈需要我,我一天不去他们就难受,我不给他们买菜,不给他们办事,他们可怎么办啊?” 在面对父母的时候,的确很难保持理智。 哪怕父母的要求都是不可理喻的,哪怕他们正在做的事情是在毁掉自己的孩子…… 但他们改不掉了,他们养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伺候他们所用,儿子的未来和生活并没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中。 于越渐渐发现了这一点。 见识的人多了,接触的人多了。 他发现很多父母都是在帮衬孩子,为了孩子甘愿付出一切,不给孩子添一点麻烦。而他的父母刚好相反,他们在消耗他的人生和精力,于越的头发白了。 阿兰的爸爸怕打扰阿兰睡觉,晚上起夜一点声音都不敢出,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主动帮他们做饭,打扫房间,甚至不让于越做任何事,他说于越上班很累需要休息。 而他自己的父亲,半夜经常叫他起来干这干那,不管是几点,只要他需要,于越就得起来。不管多冷的天,他需要于越出去买东西,于越就得去。 除此之外,于越需要听他指挥打扫房间,擦玻璃,等等一切家务。这些阿兰从来不让他做,因为阿兰怕他累,自己都承担了,但到了父亲这里他必须这样,不管他几点下班,他累不累,父亲从来都不想听他说话,他的理论是,你们年轻人有什么可累的,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你能跟我比么,我让你干你就干得了!如果再不听话,就要挨骂了。 于越很累,太累了。他的累来自心里,每天每天他的脑袋里都是父亲的影子。担心他在家里吃什么,喝什么,睡得好不好,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会不会又不想活了! 同龄人的父亲都处在欢欢乐乐帮孩子带孩子,或者游山玩水的阶段,而他的父亲早早地就进入了□□十岁的状态,他有什么办法,他也不想这样啊! 与阿兰的生活愈发充满了□□味,阿兰脾气越来越大,甚至提了很多次离婚的事,于越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一边是爸爸,一边是媳妇,他到底该怎么办啊? 为什么生活总是给他出难题? 于越从没感觉自己这么累,这么累,从身体到心里。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差距到底在哪里! 他的原生家庭没给他太多精神引领,甚至严重滞后了他的成长。他被父母闭塞在一个小空间里,与父母一同仇富,一同坐在井底,不愿意出来。 胆小怕事,不敢担当,做过的事也都不敢承认,更不敢承担什么后果。 这些缺点都是阿兰一点一点帮他揪出来,告诉他改正。 于越渐渐明白了这些道理,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彻底改掉这些毛病,大约需要一生的时间吧。 于越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只是他醒悟的太晚,代价太大了。 他感谢阿兰陪伴他成长,感谢阿兰对他不离不弃,感谢阿兰帮他指引人生方向。 从事业到生活,如果没有阿兰,他不敢想象如今在过什么生活。 老丈人的出现也让他对男人有了另一番认识,原来世界那么大,原来男人的胸怀可以那么大,原来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有那么重要。他欠缺的太多太多,但愿从现在补起来还不算晚。 他站到了一个新的支点,看见了新的世界。回望过往,他应该是进步了。 他现在有新的人生目标,他想要独立思考,想要提升自己的能力,想要开辟出自己的一片田地。阿兰说,这些都是可以实现的,只要他一直努力,对自己有信心就一定会实现,不要怕失败,不要怕跌倒,每个人都需要走这些路,不管发生什么她都会陪着他。 虽然阿兰生起起来什么话都说,还是像妈妈似的没事儿就鞭笞他,但阿兰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宝藏,虽然他现在也会烦她,讨厌她,但不得不承认,除了阿兰他不想要别的女人。 于越的一生还长着,眼前的困难还有一大堆,比如父亲现在还是没办法做到独立,还经常像小孩儿似的缠着他,提无理要求。但他相信,会好的。他会尽力帮助爸爸回到正轨,正常生活。 十几年了,相信阿兰还是会陪着他走完接下来的路,帮他引领方向,解决一切困难。 提过一百次离婚,但没有一次于越真正感觉到她的离开。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这样有恃无恐,想起来这件事,看见阿兰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于越总会忽然上去抱一抱。他知道这个女人只有在天崩地裂的时候才会离开他。 他没有那么好,他甚至被很多人瞧不起,而阿兰又是个那么优秀的女孩,他哪里来的自信呢,他不知道,反正他清楚,阿兰的心还在他身上。 第 4 章 爱情是什么,没有人能说得多清楚,只有当它来的时候,才能切身体会到那份不好拿捏的,不知所措的感受。 于越起初并不爱阿兰,他甚至不懂什么是爱,而阿兰对于越的情感也并非由爱情出发,或许只是同情怜悯,但最后都到了同一个地方——爱。 在七八十年代,爱情的萌发就更加奇妙了。比如于越的母亲王晶,她倒是明明白白什么叫爱的,她愿意为了老公去做任何事,只要他高兴。她爱他,爱到天荒地老,爱到盲目没有原则。 王晶生于五十年代末,家里排行老四,前面三个都是姐姐,后面有一个宝贝弟弟。 王晶从小就是个心大的人,心里存不住事儿,也压根儿就没事儿。用老话讲,她也是成不了什么事儿的主儿。 王晶的父亲是当地一所乡村中学的校长,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个难得的文化人。但父亲一点也不像电视里演的那种说话文绉绉特别文明有水平的那种人,反而特别接地气,脏话连篇,重男轻女。家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吃饭入席的时候,妇女和孩子不可以上桌,等家里男人全都吃完了剩下的才能归妇女和孩子。 王晶的母亲一生被父亲拿住,也是个没主意的人,从没为家里的孩子们争取过任何权益。于是这个家族传统就一直延续了下来。 王晶的大姐也在同一所乡村中学当老师,跟父亲一个风格,也不是那种文绉绉的类型,还经常没什么眼力见,惹了王晶那口子于建很不乐意。 家里大门紧锁,其实就是为了防她没事儿老来,来了又不干净,总是把屋里踩满泥印子,又不洗手还经常在他们家乱翻,翻到什么好吃的都要吃两口。其实那些好吃的都是给儿子于越留着的。 但亲大姐吃妹妹点东西,谁还好意思说什么,这可气坏了于建。 于建想方设法防她,只好把门上锁,想这样就不会进来了,但出乎他的意料,王晶大姐从墙上翻进门,仍旧穿着那双满鞋底都是泥的绿色的难看的鞋。一屁股就坐在他们新买的床上,还盘着腿坐,鞋也没脱,泥全都蹭床上了。 于建快要气死了,要不是看在老婆的份儿上,他真能破口大骂。这叫什么家庭,还老师呢,怎么这么个素质! 王晶的大姐不受待见,二姐就强多了。 王晶的二姐是个假小子的性格,人挺厉害,全村儿没人敢欺负她,见着她都要绕道走的那种,家里哪个挨欺负了,肯定是二姐出头。 二姐后来嫁给一个很有出息的男人,两个人日子过得很红火,还自己开了店,赚了不少钱。王晶很羡慕二姐家能那么有钱,而且二姐夫对她也不错,人很大方,对二姐特别体贴呵护。 王晶没嫁给于建之前也是懵懵懂懂的,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她又是个粗枝大叶的性子,对这些事儿完全没想法。 大姐二姐都嫁人之后,王晶也差不多到了年龄。 王晶借了父亲的光,也在同一所中学当了老师,王晶是凭本事自己考的,不能说完全考了父亲的大树。进了学校之后,王晶勤恳工作,上面交给什么任务她就做什么任务,别人怎么干她就怎么干,别人拿抽成,她也拿抽成,别人偷懒她也偷懒,总之,随大流准错不了。 王晶没想过将来会嫁给什么人,直到有一天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叫于建的男人。 王晶对于建可谓是一见钟情,任是谁也会对于建毫无抵抗力吧。他那么高,那么帅,工作又好,在大家都赚几十块钱的时候他能赚一千,这也是富豪了。围在他屁股后面的女孩子一定很多。 王晶当时就看中了于建,一直红着脸不敢看人家。 于建应该也看中她了,听说他一直想找一个做老师的当老婆,她这不是正好么!但是……王晶也有个顾虑,于建长得太好看了,她自己却是个丑八怪。 王晶从小没被人夸过,所有人都说她丑,她自然也这么认为。 眉毛短,小眼睛,肿眼泡,鼻梁矮,鼻子漏孔,嘴唇薄,牙齿长得也不好,最糟糕的是她的脚,长得那叫一个丑,她从来都不敢把脚丫子露出来,她的大拇指骨头是往外凸的,很多鞋子都是被她穿坏的,这样的她,能配得上于建吗? 越是对自己没信心,越是难看,一个人的气质和气场是多么重要,她自己就先扔了百分之九十。再美的人也枯萎了。 但王晶还是对于建念念不忘。令她没想到的是,于建很快传来消息同意了。 王晶喜出望外,立刻带着父亲主动登门拜访,赶紧把这桩亲事给定了。 王晶亲自给于建倒了一杯茶,还像古人似的作揖献给他,于建乐呵呵地把茶喝了。后来经媒婆传话,两个人都同意就可以准备结婚了。 王晶和于建从认识到结婚不过两个月时间,时间的确是太短了。王晶跟于建说:“别跟别人说两个月,就说已经处了一年了。” 于建说:“行,都听你的。” 说是这么说,但王晶从此给自己找了个皇上,什么都听于建的,大事小情,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都以于建的意志为转移,只要他高兴,让她做什么都行。 包括家里人让于建不愉快这种事,王晶也很少跟于建掰扯,她不想让于建生气,所以能忍的她都忍了,嘻嘻哈哈就过去了,他爱骂就骂,她又少不了一块肉。 于建说她的时候,她一声不吭,总是笑嘻嘻的哄他,最后于建也生不出大气来了。 王晶很快生了个儿子,儿子长得不像于建,这点有些遗憾,于建那么帅,儿子怎么却像了她! 因为长得丑还被邻居说像猴儿,王晶很生气,但她从来不跟人家吵架,说就说吧,反正她儿子不是猴儿,在她眼里,她儿子是最帅的。 哦,王晶还有一个三姐,这个人于建也不喜欢,说她心眼儿多,说她坏。父亲退休之后,三姐就当了校长,王晶还是老样子,一直到三姐退休,她还是老样子,钱还是那么多,于建很不高兴,说:“你三姐当校长,你一点光也没借上,成天给人送礼,就没见她给你办过一件事!” 王晶知道于建对自己家亲戚很反感,争辩道:“就我这个水平,我能干什么啊,我就当个普普通通的老师我就满足了!让我当官我也不会啊!” 于建恨铁不成钢,“你就是个傻子!” 其实于建嘴上说烦这个烦那个,实际上是个好人。 父母修建老房子都是于建去帮忙的,属他干活最多。父母对他也很满意,说他是这几个女婿里最能干的一个,大姐夫身体不好指不上,后来还跟大姐离婚了。二姐夫体能跟不上他,三姐夫更是个人精,有活就躲,只有于建是个勤奋老实的人,父亲的确最爱跟他喝酒。 再说她下面那个弟弟,于建也挺烦他,说他一天游手好闲,成天跟狐朋狗友在一起,把好酒好肉都给了人家,他这个干了一天活儿的却没饭吃了。 于建很生气,以后再也不想帮他们干活了。 王晶无话可说,只能哄。 于建经常出野外,王晶就在家带孩子。于建一个月就挣别人一年的钱,很让人羡慕。他们家是村里第一个买电视机,收音机,卡带的。全村人都羡慕他们家,于建每回回家都买一大堆好吃的好玩的,花了很多很多钱,几乎是赚多少花多少。 王晶的生活得到了大大改善,原来在娘家她从来没过过这种日子,能天天吃肉,天天听收音机。 家里姐姐们都知道于建有钱,所以于建不在的时候她们常来,还把父母也带过来,在他们家一住就是一个月。王晶没有意见,自己父母自己亲姐姐来自己家住也挺好的。但是姐姐们把于越的奶粉和饼干都吃光了,还有家里的好豆油也都用完了,没拿过一分钱,这事儿要是让于建知道了还不得生气啊! 果然不出所料,于建一回家,看见一炕的人,脸立刻就拉下来了。 听说儿子的好吃的都吃光了就更生气了,王晶偷偷哄了好一阵子才把于建安抚下来。后来家里没醋需要出去买,于建手里刚好没零钱,就在老丈人那拿了一瓶醋的钱。老丈人说:“看看吧,到最后还不是得指望我们老的!” 于建当时就气炸了,跟王晶说:“他们不走,我走!哪有这样的,在这里白吃白喝还说风凉话。你父母来就算了,怎么他们几个也跟来蹭吃蹭喝,这是什么样子!” 王晶见状,只好服软,“别生气,我这就让他们走!” 王晶把父母和几个姐姐全都撵走了,于建这才消气! 于建的确有钱,但他这个工作性质也是有风险的。于建因为常年在外饮食不规律,得了肠炎,整个人瘦得皮包骨,手上也长了藓。王晶心疼他,就让他在家里休息再不要出去工作了,后来于建的单位效益又开始不好,谁挣的都不多,于建干脆就不出去了,每天在家里待着带孩子。其实,于建这辈子出去上班的日子数都能数过来,钱自然是一分没有攒下来。 后来家里要盖房子,一分钱也没有,王晶只好跟自己的姐姐们借。于建有一双巧手,跟工人们一起,一砖一瓦把房子给盖好了。三口人终于住进了自己的房子里,但房子地势太高,一到打雷下雨的时候就吓人,闪电和雷直接能劈进屋子里。幸好他们一家命大,好好地活了下来。 于建没钱之后,王晶就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养活一家三口。于越一天天长大,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但她从来没有要求于建出去上班,他高兴就行了,她辛苦一点没什么。 日子过得紧巴巴,甚至是贫穷的,但是王晶一点也不觉得苦,只要老公和孩子高兴,一家人和和睦睦在一起,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儿子一转眼就高考了,谁都没想到儿子能考上大学,还是个二本院校,真是太好了。 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去了儿子的大学,王晶真想陪着儿子住啊,但是没办法,人家住校,她没地方。王晶想起这件事就哭,她这辈子从来没离开过儿子,儿子那么听话,从小就在她的怀抱里长大,要什么给什么,洗衣服做饭这些事儿子哪会啊,没了她,儿子可怎么办?以前在家里,儿子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也不会干,就连交电话费他都不知道怎么交,跟外人接触也没试过,现在就把儿子一个人扔这了,可怎么办啊? 不管她怎么不忍心,她也不可能留在这,毕竟她还得工作,如果她的工资没了,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也就没有着落了。 王晶回去上班了,心不在焉,日日垂泪,恨不得天天打电话,但儿子不让,说你别总打电话,别人都没打,只有你总这样,不好! 王晶只好听儿子的话。 儿子上大学之后,王晶和于建的日子过得就更加拮据了。因为家里实在是没钱,每月还得给儿子生活费,王晶只好克扣夫妻俩的生活费,五块钱也能硬挺一个月。于建抽的烟也都换成了旱烟,抽地手指头都黄了。 有一天,于建忽然跟她说:“咱们得买房子?” 王晶大惊,“买房子?哪有钱啊?咱们俩连生活都有问题,一分钱也没有怎么买房子啊?” 于建说:“那也得买,我跟你在这个乡村生活可以,但儿子的未来不能在农村待着,还得回去!” 王晶抓抓脑袋,“那行吧,可是没钱啊!” “没钱就借,你跟你姐姐,我跟我弟弟妹妹们借,把首付借来就行,剩下的贷款咱们自己还!” 王晶脑袋混乱,但老公说的肯定没错,所以就答应了。 第二天,王晶就去跟姐姐们借钱了。二姐家有钱给的最多,三姐家条件也不差,也借了一些,今时不同往日,曾经最富有的他们现在是最穷的。 于建也跟弟弟妹妹们开口借钱了,一人给拿了一点,左拼右凑的,总算是把首付给凑齐了。 房子是说买就买了,但欠债的生活也开始了。 其实自从于建不出去工作之后,家里就经常欠钱,几乎每天都在还钱,现在又欠了一笔巨款。一份是亲戚的,一份是银行的。 他们俩的日子只能更拮据。 房子买在于建的家乡,是一个镇。王晶去过,当初孩子小的时候送来给他爷爷奶奶带过。这地方的确比她家乡大点,房子物价当然也比较贵。 王晶的工作还在农村,她还没退休,不能离岗,所以她就两地跑。 于建在新房子里收拾,因为没钱就只能自己装修,材料什么的全都自己买。王晶每周坐火车过来一次,于建会给她把饭菜准备好,一进门她就能吃上于建亲手包的饺子。王晶很幸福,于建真是个体贴的好丈夫。 日子如果一直这样就好了。但王晶忘了一件事,他们家有遗传病,父母都是高血压,脑出血走的。大姐二姐三姐也都是高血压,需要常年用药控制,三姐前几年还脑出血过一次,好在命保住了。 王晶自己也是高血压。其实像她这种毛病是需要常年监控血压的,吃药和饮食也要双管齐下。但王晶没当回事,从来都是随心所欲,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结婚以后,她的体重就一直维持在一百五到一百六之间,她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八,的确算是胖人,但是她实在是不想控制饮食,也不想吃药,血压忽高忽低,经常头晕脸红,即使这样她从来都没当回事,该干什么干什么。 有一天,她犯病了,她觉得自己的半边身子不听使唤,手也勾了起来,那年她只有四十多岁。 医生说她是脑梗,后来经过打针吃药,外加针灸治疗,她的半边身子能动了,也可以正常生活了。但是舌头有时候还是发麻,手指头也有点不好使,反正命是保住了。 从那开始,于建就建议她吃药。王晶迫于压力,去医院买了点降压药,想起来就吃一个,想不起来就不吃,家里还有一个血压计,也是想起来测一下,想不起来就拉倒。 说到高血压这个事儿,其实于建也有。自从于建肠炎康复,不出去工作之后,体重就开始飙升,升到将近二百斤,血压自然也很高,医生建议清淡饮食,不能天天吃肉。但是人不吃肉怎么行啊,于建是那么爱吃肉的一个人,就算于建能忍住,王晶也忍不住啊!王晶爱吃肉,儿子爱吃肉,一家三口都是食肉动物,清淡饮食还是靠边站吧。 为了让老公儿子高兴,王晶天天做大鱼大肉,五花肉几乎每个礼拜能吃上三四次,爷俩吃得那叫一个香。看见老公儿子这么高兴,王晶觉得幸福极了,让她干什么都行。 她又把高血压这个事儿给忘光了。 后来听说儿子在学校里处了个女朋友,还说是大城市的,家里有钱,王晶心里有点不愉快,自己养大的儿子现在喜欢别的姑娘了,她这个妈要失宠了。 每当儿子放假回来,王晶都缠着儿子不让儿子早回学校,她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但不妨碍她讨厌对方。这姑娘是来跟她抢儿子的。 第 5 章 儿子在家的时候什么都听她的,吃什么穿什么,任何事情都听她的,两个人一丁点秘密都没有,包括儿子身上的任何部位不舒服都能给她看,不管他几岁。 但是儿子怎么就谈恋爱了呢!王晶很不高兴。 其实自从于建不出去工作之后,家里就缺了个顶梁柱,一切都是靠王晶,需要男人承担的部分就交给儿子。 比如在家里干活的时候,王晶会把一部分活交给儿子去做。 出去买菜拿不动就叫儿子来接。 家里需要出去交钱办事,就叫儿子陪着。 反正家里有她和儿子就够了,于建只需要在家里待着,他高兴就行。 久而久之,于建有点与社会脱节了。他开始不出门,不见人,怕黑怕狗,洗手要洗五十分钟,洗衣服不许人家看,晾衣服不许人家路过,否则他要重新洗一遍。还有一系列诸如此类的事情,起初并没有这么严重的,一开始只是不出门而已。王晶没把这事儿当回事,他不爱出去就不出呗,反正她能去,他想买什么想吃什么只需要告诉她就可以了,她一定会帮他买回来。饭菜做好,她会亲自送到他眼皮底下,缺什么再给拿,他只要坐在那儿指挥就行了。 王晶从来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老公高兴,让她干什么都行,她又不会少块肉。 后来于建的毛病逐渐加深,王晶也没太在意,他愿意洗就洗呗,他高兴就行。只是他一天能用掉一整块肥皂这件事的确有点困扰,因为太费钱了,但是于建需要,她还是会想办法去满足他的需求。 所以,于建的毛病一天比一天严重,到最后,于建已经失去了与人沟通社交的能力,完全不出门不见人了,别人都以为她没有老公呢! 王晶不在乎,还是那句话,只要老公高兴就行。 况且她不是还有儿子吗,儿子还这么听话,让干什么干什么,也用不着于建挨累,她跟儿子撑起一个家也是可以的。 四年以后,儿子毕业了。儿子按照父母的想法,回到镇里生活,他们的设想是,随便找个工作就行,不用大富大贵,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可以。 他女朋友也跟了过来,在镇子所属的省城工作,听说还是个不错的工作,临时住在市内。这样的话两个人就不在一块儿了,儿子总想去看她,但王晶没同意。 “儿子啊,你这来回一趟就得六块钱,太贵了,别去了!” 儿子很听话,没去。 他女朋友在省城换了好几个工作,据说都挺顺利的,儿子还是总想去看她,王晶还是一直不同意,“你要不一个礼拜去一次吧,你天天去得多少钱啊!” 再说,有什么可看的呢! 儿子几乎从来不自己出门,也从来都是很听话的,这事儿听妈妈的肯定没错。 到了儿子要花钱找工作的时候,实在没钱了,王晶想到了他女朋友。 “儿子啊,不是说你女朋友家有钱吗?你说你要是跟他借,他能借不?” 儿子说:“差不多吧,我试试!” 想不到还真成了,女孩很痛快就借钱了,看来是真喜欢她儿子!王晶略微高兴一点。 她儿子那么帅,那么优秀,这女孩肯定是特别看中她儿子的,就像当年她看中于建一样。这女孩子可不能太给她面子,还得拿点劲儿,别搞得好像特别喜欢她似的。 王晶其实无需有这种担忧,于越因为耳濡目染,完全习惯了父母的相处模式,从来没对任何一个人有过热情的举动,更不是个会主动为他人着想的人。 王晶没想到这么快就跟女孩见面了。女孩很瘦,长得也挺好看的,但什么样的女孩子都不能轻易地匹配她儿子。 王晶带着审视的态度,一个下午就把女孩的家庭状况摸清楚了。 还说有钱呢,怎么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 目前还不是得住在她家里,住就住吧,谁叫儿子喜欢,再说,他们还欠人家钱,让她住家里也行,平时给干干活也不错。 女孩后来就住进来了,给他们扫扫地,洗洗碗,每个月还能给她二百块钱。这个事儿她是想过没敢说,想不到女孩儿还挺有觉悟的。 也是,住进来一个大活人,吃饭用水电哪里不需要用钱啊,二百块钱都是少的。 于建每个月也才三百多块钱,现在多了二百,倒是也能解决不少问题,攒一攒的话,还房贷还能用上点。 女孩对她儿子还真挺好的,什么都能想到,是个仔细人,就连她想不到的事儿她都能想到。怕于越烫着,凉着,做事的确很是稳妥。 王晶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她最缺的就是这个特点,谁都说她心大,说她心里没事儿,也不细心,现在来了个细的,也行,把那些事儿都交给她不就行了吗。 王晶带孩子的时候就没少被于建骂。可她真不是故意的,她怎么可能故意去夹掉儿子的手指甲,怎么可能故意去烫伤儿子的腿,那不都是不小心,没注意吗! 于建经常因为这些事儿说她,现在来了个细心的,于建还挺满意的,说这孩子不错。 但是王晶总是觉得这女孩好是好,但也没好到哪里去! 比如她总是睡懒觉,都八点了还不起床,吃的用的,也都是贵的东西,还给于越买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还说好看,她可没看出来。她还是觉得于越穿他爸剩下的衣服就可以了,也不是不能穿,怎么她一来,于越就开始不听话了呢? 以前也都是他爸给他剪头发,现在非得到外面发廊去剪,剪一次就十块钱,费那个钱干什么?他们家儿子以前多听话啊,现在变了,被这个女孩给带坏了。 王晶对这个阿兰是又爱又恨,有时候觉得阿兰真可爱,给他们全家解决了不少问题,一高兴还能帮她洗洗衣服,有时候,她又觉得阿兰真挺烦人的,一天天在这没少受他们照顾,还总管她儿子的事,现在儿子连她这个当妈的话都不听了,阿兰说什么是什么,她这个妈是一点地位也没有了。 还有不管她要买什么,阿兰都说没必要,说是骗人的。那怎么能是骗人的,大家都再买,都在看,是真便宜啊,可是阿兰硬是不让她买,到最后连于建都听她的话了。这个家,她的地位是越来越低,怎么能这样! 于越虽然一直没工作,但阿兰也都他们家住了这么多年了,王晶想要不就结婚吧,结婚了再找工作也一样,而且嫁过来以后,阿兰还能帮他们还钱,这不是挺好的事儿吗! 但是阿兰一直没表态,说现在不着急,等工作稳定了在结婚也行。那个于越也真是听话,她说什么听什么。王晶一直想让阿兰帮着还钱,缓解一下家里的压力,可是他们俩迟迟不结婚,她也张不开这个嘴啊! 王晶提过好几回,阿兰都婉言拒绝了,说:“现在家里困难,等好转一点再结婚也可以,不着急!” 王晶快压不住自己的火了,不就是不想帮着还钱吗? “那还能等钱都还完了再结婚啊!那得猴年马月啊?” 阿兰没说话。 这小丫头,真是心眼太多了。 王晶对这个准儿媳妇挺不满意的,让她还个钱她还不愿意了,都是一家人,为什么这么生分。 反正家里没钱,房子和车也没有,就这个条件,将来嫁过来也不会买房子的,能接受就接受,不接受也没办法。王晶吃准了阿兰不可能离开她儿子,要离开早就离开了,都这个岁数了,还能出去再换?不太可能,而且她看得出来,阿兰对她儿子是真上心啊,挣的钱不多,都给她儿子买东西了,又是手机又是衣服鞋,儿子的一切她都包了,王晶这么一看,态度更是强硬起来。 其实说到娶媳妇这个事,王晶的确从来没想过。自从嫁给于建之后,就一直在为于建活着,他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后来因为于建不工作了,家里没钱了,买房子的时候也没寻思儿子将来结婚的事,等儿子谈了女朋友了,王晶才想起来这个事儿。但是于建没着急,王晶也就没着急。大家住在一起不是也行嘛,就四口人一起过呗! 而且还能省下一大笔钱,那钱干什么不好,为什么非得买房子? 现在的风气真是不行了,女孩子嫁人都要房子要车的,这到底是嫁钱还是嫁人啊?不是应该先看人品么,人品好,没钱没房又能怎么样?一家人和乐融融才是最重要的。 王晶一直也没松口,从来不提买房子的事,其实按照现在流行的做法,他们两口应该把现在的房子卖了,换个小的,剩的钱给儿子弄个首付。但王晶不想这么干,于建也不同意。 现在的房子已经是借钱买来的了,每个月都要还房贷,自己还欠着钱呢,怎么还能再换小的呢? 再说凭什么让他们老两口住小房子呢,年轻人吃点苦没什么的,他们两口子一辈子都在欠债,自己有个房子多不容易啊!不行!这件事不可行。 但是跟王晶一起玩儿的伙伴们都这么建议,王晶一口否决了,“不行,我们家就这个能力了!” 最后房子到底是没买,四口人住进了同一屋檐下。 不过,儿媳妇他们家居然给买了个房子,没有他们家的大,但好歹是个房产啊!以后于越就可以有自己的家了,而且她也可以过去跟儿子一起住了。这真是个惊喜。 王晶把这个事儿广泛散播给一起玩儿的伙伴们,伙伴们都很羡慕她。 “哎呀,你家儿子命真好啊!儿媳妇还有房子,你们不用买了!” “真行,我家姑娘就不行了,嫁过去没房没车的,还得自掏腰包。” 王晶说:“哎,那你嫁姑娘之前你倒是看看啊,没房没车的你再考虑一下嘛!找个条件好点的多好,自己养的姑娘怎么还能白白送人家啊!” “说的不就是嘛!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嘛,姑娘看中了,我有什么办法!” 王晶想起自己的侄女来,“我侄女也是,嫁个婆家什么也没有,还是农村的,家里就一个平方,这么老远把我侄女扔那小平房里,我这当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幸好啊,他们家都听她的,我侄女能管钱。” “那还行,也不能啥也没占,那也太亏了。” “可不是怎么的。” “那你儿子呢,他们俩谁管钱?” 王晶一乐,“我儿子说了算!我那个儿媳妇啥都听我儿子的,我儿子又听我的,我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 “哎呀,你儿子真是好福气啊!” 王晶很高兴! 但是她的高兴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又犯病了,这一次是脑出血。 出血位置不好,她差点丢掉性命,虽然命捡回来了,但半边身子不能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训练才能下地走路,要不原来连路都走不了。 住院期间,儿子上班,儿媳妇阿兰陪床。人家都以为阿兰是她女儿呢! 王晶心想,“你们就羡慕去吧,我儿媳妇就是对我百依百顺的。你们那些一看见有病就离婚的儿媳妇真不是人!” 阿兰的确很细心,她住院的时候,半夜的屎尿都是阿兰给她接,她弟弟在旁边睡大觉。王晶觉得不太好,就把弟弟叫起来了。 好在阿兰没生气。 但是她这一病就没再恢复成正常人,她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走路跳舞了。 她很后悔,后悔不该搬家来这个地方,如果一直住在农村也不会犯病了。 她跟于建抱怨:“你为什么不看住我呢?天冷的时候不该让我出去玩的,出一身汗让冷风一激,血管就坏了,你当初为什么不拦着我呢?” 于建很生气,“我还没拦着你,全家都告诉你别去玩儿了,天冷了,你还高血压,让你吃药你还不吃,现在才来后悔!” “那你倒是看住我啊,你把我绑起来不行嘛,你打我一顿我不就不去了嘛?” “我为什么打你啊,我这辈子打过你嘛?” “可怎么办啊老伴啊,我这辈子可怎么办啊?” 于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坚强一点,咱们该怎么治就怎么治,医生不是说了嘛,你得慢慢地好,还得有信心,要顽强!” “顽强个屁,感情不是你们得病了。” “你能不能别老说这些丧气话!” “你们都不懂,就整天说风凉话,让你得个病你试试!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于建更生气了,“你能不能争点气!大家整天围着你转,又给你洗又给你涮,你还整天想死,你对得起谁?” “那我不是难受嘛?我都病成这样了,我这辈子毁了!” “毁什么毁!你给我坚强点!” 类似的话,爷俩轮番跟她说。王晶烦透了。 还有阿兰,天天逼着她做康复训练,连看会电视都不行,总让她运动,说有助于恢复。她都这样了,还恢复什么?她已经恢复不了了,她这辈子都这样了。 但是那个阿兰真奇怪,天天看着她锻炼,一会儿给她整胳膊,一会儿给她捏脚。王晶不爱搭理她的时候,就看电视,随便她鼓捣,你不嫌臭你就鼓捣吧。 阿兰后来看她不配合,也有点生气,“妈,你得配合我才好的快啊!” 王晶心一横,“我动不了!” “你试试,你使点劲配合我,你才能慢慢有好转!” “我真动不了!” “你试试嘛!” 王晶被她念得烦了,使使劲配合一下。 就那一下,给阿兰乐够呛,都要哭了,“妈,你动了,你自己动了。” “我动了吗?” “动了,真的。” “这也叫动啊这不还是不能动嘛?” “妈,你已经有进步了,要有信心啊!” “拉倒吧,这还叫动!” 王晶实在难过的时候,就给大姐打电话,一边打电话一边哭,“大姐,我完了,我这辈子完了,我这活着有什么意思啊,我是废人了!” 大姐今年已经七十多岁,听见她哭成这样,也再电话里泣不成声。 后来那个阿兰多嘴地说:“妈,您已经很有进步了,是好事,大姨他们看不见你的进展,你要是这个样子,他们会跟着上火着急的,大姨年纪大了,也不能受刺激!咱们下回就实事求是说呗,就说咱们能动了,有进步!” “这还叫有进步?” 阿兰好像生气了,头一拧走了。 这个阿兰真是脾气越来越大,还不让人说实话了,她这辈子多苦啊,到了这个年纪了,还生了这么一个病,怎么不是别人生,为什么是她生,老天爷对她太不公平了,好人没好报,以后再也不想当好人了! 她心情不好,天天心情都不好。现在饭也不能做了,就连厨房都不能去了,因为阿兰说厨房地砖太滑了,她用拐杖进去很危险,全家都看着她不让她进,可她非常想进,就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溜进去,但是每次都能被阿兰逮住,她就像一只警犬,什么事儿都能知道。 现在她是彻底废了,啥也干不了了。现在由阿兰负责外面的事,还有买菜,于建在家里给她做饭。如果没有于建她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到今天。 后来亲家两口子也来看她了,王晶跟亲家说:“我都不拖累孩子的,我有我老公就够了。” 王晶是真这么认为的,阿兰做的那些事算点啥,不都是她应该做的么,她也没拖累孩子啊。于建才是她的老伴,于建的陪伴才是全天的,别人都是扯淡。 不知道这句话又哪里不对了,亲家好像不太乐意,但也没说什么。 王晶想不通,我本来就实话实说,你们家女儿多懒你们不是不知道,成天睡懒觉,出去买个菜也不是什么难事,去医院开药,办手续这些也就是几分钟就完事的事儿,这些还算事儿么,她都嫁到我们家了,为自己老公分担一点难道不对么? “我们家儿子喜欢的我就喜欢,看不上别人之前,咱们也得先看自己儿子什么样儿,自己儿子都啥也不会呢,还能要求别人吗?” 王晶想这句话总该没错了吧,你女儿就算有毛病,我不挑,我儿子喜欢就行,多差劲的,我都能接受,这总行了吧。 但好像又说错了,亲家母脸都绿了。 王晶想来想去,也没说错啊,这家人真是难伺候。 不过人家有钱啊,前前后后给家里填补了不少帮助,她也不好发飙。 谁叫他们家有钱呢,有钱的帮帮没钱的也没什么不对,对他们来说也不算什么损失。 再说他们给买的那个房子,还不是为了弥补自己对女儿的欠缺,又不是专门给老于家买的,房子写的不也是他们家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吗? 王晶心想,那房子什么时候才能填上她儿子的名字啊,她看是不太可能了。这亲家太有心眼儿了,偏偏在婚前买房子,这不就是怕他们家儿子分么? 还把自己弄成个大好人的形象,有钱有什么用,有钱人都心术不正! 王晶一天都离不开儿子,看不见儿子就想哭,她感觉自己的人生要走到头了,在临走之前她要好好亲亲儿子。 她亲不够啊,天天都想跟儿子贴贴脸,但是儿子总是躲,好像不太喜欢她了,这儿子养大了,就成了阿兰的了,跟她这个妈没关系了,真是心寒啊。 于建也是嘴欠,非得让儿子儿媳搬出去住,她都这个样子了,还让儿子搬出去住,这不是故意给她添堵么?但是于建说了,“你现在的病情已经稳定了,孩子也有孩子的生活,他们也该搬家了。” “那我还想儿子呢,我看不见儿子就想死。” “你能不能为儿子想想,人家也有家了。” 反正全世界都在欺负她一个病人就是了,王晶默默掉下眼泪。心里默默恨起阿兰来,如果她说不搬家,估计于越也不会跟她走的。但是阿兰没吭声。王晶心里很难受。 儿子搬走以后,王晶天天给儿子打电话,一天打好几个,看不见儿子真不行,她太难受了,感觉灵魂都要出窍了,她太想儿子了,太想了,她怕自己死掉,她怕自己再也看不见儿子。她告诉儿子必须每个礼拜来看她,必须。 儿子说尽力,但有时候周六日儿子并不来看她,说他们俩出去逛街去了,吃饭去了,玩儿去了。王晶很生气,肯定是阿兰不让他来的。 她都已经病成这样了,为什么还不能见见自己的儿子,这个阿兰真是越来越过分了,当初要是知道她这么有心眼,这么让她着急上火,她是说什么都不能要这个儿媳妇。现在她把儿子抢走了,彻底抢走了。 亲妈病了,想见儿子有错吗?都一个礼拜没见了,让她见一面也不行吗?我的儿子啊,我的骨肉啊,我从来都没离开过我的儿子啊,为什么不把儿子还给我,为什么要跟我抢。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 她不想活了,她真地不想活了! 每天早晨,她都要说这句话,于建总是骂她丧气,不让她说。可是她说的没错呀!她的一生没做过什么错事,没害过任何人,为什么老天爷要她死呢,既然这样不如就死了算了。 她没想到的是,她想着的事,真地成真了,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那天是她的生日,她想洗洗澡干净一下的。结果没等洗完,她就感觉一阵头晕,之后再也没醒过来。 临闭上眼睛的时候,于建紧张兮兮地问她,“要不要把儿子叫回来?” 王晶笑一笑,“不用……” 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这是她对儿子最后的放手。 希望儿子生活幸福,阿兰可千万别不要他,毕竟没有人会这么对她儿子了。在临走的那一刻,她好像看见了许多场景,想起了很多事。晚了,她的人生到头了,到头了! 可怜她命短,没能继续伺候于建和儿子。 王晶的一生极其短暂,没有精彩,没有起伏,但她曾经真真切切地幸福过。她永远记得于建为她亲手包的饺子,永远记得儿子躺在她怀里的模样,永远记得她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 她愿意为他们当牛做马,生生世世。 第 6 章 于建这一生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 好的是,他几乎过上了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生活。不好的是,这种生活在他六十岁的时候中止了。 于建在家里排行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 说来也是奇怪,那时候那么穷,他们家居然一个瘦人都没有,各个长地人高马大,胖乎乎的。于建家里其实很穷,但因为是名门后代,给判了个富农。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们都穷成什么样儿了。 于建年轻的时候可谓相貌堂堂,大眼睛,双眼皮,高鼻梁,薄嘴唇,个子又高,一头飘逸的中长发,很是吸引眼球。给他介绍对象的几乎踏平了他们家的门槛。于建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工作又好,所以找对象这个事儿他不着急。他还想多玩儿两年呢。 后来是爹妈着急了,他才把这事儿提上日程。 说起女人,于建真是见过太多了,形形色色的,他都见识过了。这也得益于他的美貌吧,身边女人比较多,见识的自然就多了。但是这么多人里面,于建没有遇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想找个什么样儿的,但潜意识里,他觉着应该找个有文化的。老于家虽然是名门之后,但老祖宗倘若知道后代混成了这个样子,学习学习不行,智力智力不行,要啥没啥的程度,估计也要气死了。于建在外面从来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什么名门之后,他自己都觉得丢人。为了改变后代的状况,于建还是希望能找一个有文化的,最好是当老师的。 但是老师哪那么好遇啊,真正当老师的知识分子压根儿就看不上他这种粗人,他自己也知道。平时就是遇到一个文绉绉的文化人他都不知道怎么跟人家交流,一张嘴就露怯了,还想跟人家谈恋爱,娶人家?他自己都没底气。 但是他还是没有改变想找老师的初衷,不行就放低标准呗,是个老师就行。 媒婆几乎踏平了他家的门槛,还是没等来一个当老师的。 后来等不起了,他就随便点了一个。这女孩儿长得好看,头发很长,发质特别好,其实跟他以前相亲认识的女孩没什么两样,大概是天时地利人和吧,他就觉得这个人看着顺眼,要不就她吧。 女孩也是看中了他,俩人合计合计就打算结婚了。 女方家里各方面条件都跟于建家差不多,于建登门拜访过几次,跟未来老丈人交流地也很好。于建虽说是个粗人,也没什么文化,但未来老丈人对他没什么异议,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了。 但是,事情总是有但是。 他万万没想到,在最后关头,未来老丈人因为他家成分不好临时反悔了。就因为老于家是富农。 于建傻眼了,怎么到了这个关头还出了这么个岔子。就连皮箱和家具都准备好了,就等着迎娶新娘了,在这个时候吹了?可能吗? 是的,可能!他们俩吹了! 于建长这么大从来都是挑拣别人的,还没被人耍成这样,心里很不痛快,不结就不结,老子还不干了呢!于是,两个年轻人就这么老死不相往来了。 于建从此后,再不与人相亲,看见女孩子就反感。 之后又等了一年左右,媒婆又来给他介绍对象。于建兴趣缺缺,直到对方说这人是个老师。 于建眼睛亮了,心中的小火苗又燃了起来。他决定去见一见。 第一眼看见王晶的时候,于建一点都没觉得她好看,甚至这人属于比较不好看的类型。但于建不在乎,他觉得女人只要贤惠,有份稳定工作就行,何况对方是个老师,简直是自带光环。 于建当即就对王晶表示了友好。 从王晶的反应来看,于建可以肯定,王晶对他相当满意,非常满意,特别满意。于建隐隐地高兴起来,他的梦想终于要成真了。 虽然这个王晶跟以前相亲的女孩子比外形条件并不好,但没关系,他还是觉得这个王晶将会是他的贤内助。 于建把这件事跟父母讲了,还把照片给父母看。父母说这姑娘长得不好看啊,于建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父母一听也不是没有道理,既然对方人好,两个人又情投意合,也不是不可以。 得到了父母的允诺,于建通过媒婆跟王晶透露了消息。第二天,王晶就带着父亲到他们家登门拜访了。 一般情况都是男方主动上门的,这个王晶看来比他还心急。 王晶在他们家坐了一会儿,聊了会儿天儿,亲自给他倒茶,还是作揖给他献过来的,于建接过来,觉得这事儿成了。 于建和王晶的婚礼非常简单,其实那个年代的普通百姓都没什么特殊仪式,拍个照,吃个饭,条件好的再旅个游就算结婚了。 于建也没准备什么东西,王晶拎了两个包,往他们家一般这就算结婚了。 从前到后不过两个月的时间,的确很快。王晶是个传统的人,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俩这么快就结婚了,于建只好答应她跟别人说一年,不说两个月。 两个人婚后一年有了宝宝,是个男孩,孩子跟王晶一模一样。于建自此当了父亲,十分欣喜。 于建的工作一直是令人羡慕的,属他赚得最多,王晶又什么都听他的,于建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所有经济来源。但于建不是一个善于理财的人,赚一个花两个,刚拿到手的钱就花光了。 他们家是村里第一个买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的人家。别人家都好生羡慕,于建自己也特别高兴。 高兴的还有于建的老丈人一家,家里有个条件好的,又很会干活,谁不喜欢啊! 对于老丈人的喜爱,于建很欣喜。但是王晶的几个姐姐和那个混球弟弟实在是挺烦人的。 他看出来了,王晶在这个家里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女儿。大姐二姐三姐和弟弟,谁都爱使唤她干活,脏活累活都给她干,这个王晶就跟傻子一样,一边干活一边给人家数钱,什么亏都吃,美其名曰,都是自己家人,多干点少干点能怎么的。 于建可没这个观念,被人欺负他可不愿意。所以明里暗里对几个人表示了不满。 特别是他们一起占他便宜的时候,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于建因为工作好,赚钱多,能买很多别人家买不起的东西。比如高级的奶粉,饼干,蜂蜜什么的,每次于建出差回来都会给儿子买一兜子。 本来是给儿子买的东西,这几个人也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一来就到处掏东西,拿出来就吃,也不问问他给不给,也不问问到底是给谁买的。 于建特别讨厌这个习惯,这叫什么素质,什么家教啊!那是他给儿子买的,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好东西,结果让他们几个一口气给吃光了。 王晶看出来他的不满意,背地里劝他别生气。 于建哪能不生气,当初他就是想找一个当老师有文化的,这下好,他们全家都是老师,结果就干这种事,他真是太天真了! 更过分的是,他们还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到他们家里来白吃白住,并且不是一个人,是六七口人一起来。 王晶那个傻子心甘情愿给人家当小工,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几个人就在他们家白吃白住直到他回来,一推门看见一炕的人,屋里还飘着一股酒味儿。 于建快要气死了,这叫什么家庭,怎么能这么欺负人呢? 如果是让他照顾王晶的父母,那他没话说,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是应该的,但是另外几个跟过来白吃白住有手有脚的是怎么回事? 于建一气之下发了脾气,说他们不走我走。 王晶的三姐听见了这话,赶紧劝慰,别生气,我们走我们走! 这样闹过一次,他们再也不敢随便来欺负他了,于建也没有得理不饶人,该怎么处还怎么处,还是照顾老人,还是经常贴补王晶他们家。 于建也没想到王晶在家里是这个地位,这么没存在感,也没什么见识,原本以为当老师的起码眼界比他宽多了,但是这个王晶是个例外。王晶此生哪里都没去过,就在家门口那么点大的地方转悠,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她都没见过。于建给她买衣服买鞋,买好吃的,她特别高兴,说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些东西! 于建虽说对这个老师的印象有些颠覆,但王晶可真是个好女人啊! 不管于建说什么,王晶都一百个同意,百依百顺。这倒是挺符合他当初的想象。在家里的时候于建就是老大,比较有话语权,弟弟妹妹们都听他的,父母也宠他宠得要命,于建这辈子还没看过别人眼色,所以王晶这般百依百顺他并没觉得多稀奇,就是觉得满意,很满意。 于建的工作要时常出野外,每次大约两个月左右,说来也奇怪了,于建和王晶的默契程度极高,每次坐火车回来的时候都能与没事儿来闲逛的王晶偶遇,这真是默契的最高境界。那个时候电话还没普及,远距离交流还需要靠写信,有时候来不及写信,人就已经回来了。出乎意料的是,他一下火车就看见了王晶带着宝贝儿子站那儿接他。 王晶是个传统贤惠的女人,憨憨的,看见他就笑。于建也笑。 这个三口之家太完美了,这是于建最大的幸福。 其实于建没结婚的时候是个痞子,成天跟那些不着调的人在一起,打架斗殴没有没干过的,朋友也都是狐朋狗友。但是自从结婚之后,于建就再也没参与过那些事了,他怕死,怕死了之后没人照顾孩子。打架不要命的于建好像一夜之间就变了,现在没有任何事任何人能比他的家庭还要重要。 于建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过去的狐朋狗友来找他,说要他去帮忙教训一个人,于建当即就找了个接口拒绝了,幸好他躲得快,那朋友后来就进了局子,蹲了好几年也没出来。 于建庆幸自己做了明智的选择。 日子过得很快,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孩子的成长速度实在是太惊人了。 短短几年的工夫,于建的工作单位就被各地崛起的分公司给顶得没活干了,过往令人羡慕的工资水平直线下降。出野外的工作也越来越少,正逢于建此时得了肠炎 ,整个人都有点虚弱,瘦了好几圈,瘦到他自己都怕了。 王晶看他这个样子,就让他在家里休息,不要再出去干活了。于建正有此意,于是就在家里休息起来,这一休就是一辈子。 人都是越待越懒的。于建自从在家里什么事都没有之后,就慢慢变了。过往那个随性的人现在变得越来越谨小慎微,甚至有点不太正常。 天天在家里待着,天天可以使唤王晶给他做饭洗衣带孩子,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张嘴下命令就可以了,久而久之,他习惯了这种模式,病好了之后也不想再出去了。王晶也同意他继续在家里待着。 没事的时候,于建也能在家里带孩子,做饭洗衣服,挑水,但赚钱的事就全部交给王晶了。 但王晶那点微弱的工资养活不起一家三口,三口人的生活水平断崖式的下降,什么都要省,什么都要算,这是以前不曾过过的日子,即使这样,王晶对他也没有任何怨言,三口人还是过得和乐融融。 后来孩子长大了,上学了,花销越来越大,王晶和于建都勒紧了裤腰带,四处欠钱供孩子上学。 这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已经相当差了,当初于建瞧不起的王家亲戚现在各个都比他有钱,他成了最穷的那个,人一穷,志就容易短。于建开始和王晶一起捡剩,捡别人剩下的衣服,鞋。 他们家都穷成这个样儿了,王晶还跟于建申请要月月给他弟弟一点钱,怕他不能生活。 太可笑了,他弟弟都结婚,有孩子了,有手有脚有工作,不比他强啊,这还啃姐姐的老呢。于建不愿意,但是王晶坚持,说地可怜巴巴,说什么她只有这么一个弟弟,不管他谁管他,于建一看王晶掉眼泪心就软了,算了算了,愿意给就给吧。 但那个弟弟一点感恩的心都没有,心安理得地吸着姐姐的血,真不是个东西。 王晶所在的乡村中学,原校长是王晶的爸爸,下一任院长是王晶三姐,前前后后这也不短的时间,按理说,王晶在学校里应该可以横着走了,但是刚好相反,王晶还不如那些普通老师待遇好,人家会溜须拍马什么好机会都能占上,王晶这个傻子,脑袋里没那根筋,就知道给人家当小工,给点工资就乐开花了。 后来王晶的三姐也卸任了,校长换了个不认识的人,再也不是他们家亲戚了,想想也知道,更没什么机会再往上走了。她这个三姐啊,真是一点都没有为妹妹考虑过,起码在卸任之前拉自己的妹妹一把,可是她什么都没做。 每逢于建提起这个事儿,王晶都一脸不愿意,一脸委屈,说:“我姐对我就够好了,我有什么资格做官,就我这个能耐,给我官我都不知道怎么做,有个工资就行了呗,别太贪心!” 于建还是那句话,“你就是个傻子!” 王晶的三姐退休之后就搬家到省城居住了,看来在任的时候是没少捞啊! 其实于建才是省城本地人,他出生于省城管辖的一个小镇,当年他是为了配合王晶的工作才搬家到这个小农村的,一住就住了半辈子。爹妈只好交给妹妹赡养。 儿子上大学之后,于建开始考虑回家乡了,毕竟家乡在省会,怎么也比这个鸟不拉屎的小乡村强多了,他不想让儿子的未来窝在这个小地方。 于建虽说没什么文化,但脑袋里还是装了不少事的。 于建跟王晶提出搬家回家乡,并且要买房。 跟他想的一样,王晶瞪大了小眼睛,说:“买房子?拿什么买啊,咱们俩哪有钱啊?一分钱也没有啊!” “没有就借!再不买就晚了!” 王晶迷茫地看着他点点头,“那行,我跟我姐她们借!” 于建这边就打算跟弟弟妹妹们借了,毕竟他这么多年不跟人社交,已经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房子看差不多就买了,面积不小,于建很满意,终于回家了。虽然欠了一屁股债,但是总会有还上的那天的。 事情到了这个阶段,于建仍然没有想过要出去找工作的事,反正王晶还有一份工资,勉强能养活一家三口,苦就苦点吧,他都这个年纪了,实在不想出去吃苦了。 其实于建这一辈子都没有过任何理财的观念,甚至连进步的观念都比较弱。他的思想是,有口饭吃就行了,不需要大富大贵,也不需要有什么出息,奋斗哪里那么容易,还是一家三口和乐融融最重要,有钱人都没什么好结果。 于建经常这样说,把王晶也成功拉上船了,王晶也跟他一个思路,并且也是这么教育孩子的。 “儿子啊,有钱没用,只要你平平安安的,有个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了!” 儿子于越一向特别听话,父母说什么都听,也是个省心的小孩儿。 后来,于越在大学谈恋爱了,对象还是大城市来的。于建听说这个事儿之后有点高兴,因为人家家里有钱,咱们就可以借光了。将来买房子看来不成问题的。 正好,他也没打算给儿子准备婚房,原本是想能省就省,一家四口住在一起的。 又听说女方是挺大方的人,经常借钱给于越,还给于越买衣服买鞋。要知道于越一年到头都没买过衣服,他妈给的那点钱只够他吃饭,有时候吃饭都不够。于越也不跟家里说,后来才知道没钱的时候都是女方帮忙的,女方看于越好几年都不买一件衣服就把自己的钱都花在于越身上了。 听说了这些事情之后,于建有些自豪,他儿子真有出息,想不到找了个这么好的儿媳妇。 对这件事,王晶态度就比较不一样。 王晶说:“那也得看她以后能不能为了咱们儿子留在这个地方工作,要是不愿意还是拉倒吧!再说他们家什么情况咱们也不知道,儿子这么单纯可别被人家骗了!” 于建听听好像也有道理,儿子的确是很缺乏社会经验的,可别被人骗了。 这大学四年,儿子就跟家里要过几次钱,相比于其他孩子省了太多了。因为那个女孩子几乎把所有生活费都贴补给了儿子。 对此于建的态度是,她是自愿的,我们并没有这么要求过,那女孩看来是真喜欢咱们儿子。 第 7 章 于越毕业没多久,于建就与这个未来儿媳妇见面了。 儿媳妇长得白白的,瘦瘦的,是个干脆大方的人,也是个细心的人,看见他们家有什么困难都能主动站出来帮忙。于建在她身上看见了王晶的影子,看来儿子还是有点福气的。 况且在儿子好几年没工作的情况下,这女孩也没说抛弃他儿子,看来对他儿子是真心的。 这姑娘好啊,如果跟她表明家里实际情况,房子和车也是可以省下的。 王晶早就有这个意思,毕竟他们一家三口太不容易了,可不想再欠外债了,所以,他们俩结婚的事就从简吧,房子和车没有,就住在一起吧。 王晶把这事儿跟未来儿媳妇阿兰讲了,阿兰没说反对,这孩子真是好啊! 阿兰一直在外面工作,赚的钱就拿回来给于越买东西,从头到脚到手机,电话费也是阿兰负责的。 后来阿兰又开始培训于越的工作能力,帮于越找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于建不明白那叫什么工作,反正听说是挺好的,于越这一做就是好几年。于建终于可以放心了。 再也不用因为儿子的工作和婚事夜不能寐,牙疼上火了。 上火的时候,他是真睡不着啊,真想哭啊,并且是真哭了好几场。王晶看他实在难过就安慰他说:“老伴别上火,不是还有我吗?” 王晶看他心情不好,就会给他买好吃的,只要是他想吃的,想要的,王晶一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他。还好有这个老伴陪他,要不他真不知道这日子该怎么过了。 没过几年,阿兰又有好消息,说她爸买房子了,于建当时就感觉心里的大石头落地了,终于有房子了,于越可以结婚了。 王晶也很高兴,说太好了,可以结婚了。 儿子的婚事是从简的,所有事项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来的,阿兰挺会过,早就把这些安排好了,前前后后,于建和王晶就没管过。这个阿兰是真能干,一个人顶四五个使唤,于建和王晶都很高兴家里来了个这样的人。 毕竟原来他们家是一个能办事的人都没有,有事儿从来都要求别人,这回不用了,有了阿兰,他们再也不用求人。 这个阿兰也真是够可以的,婚礼前后所有事项都是她一个人张罗的,最后收到的礼钱也都是公开在他们面前记的张。 真是没少收啊,想不到能收那么多钱! 王晶偷偷跟于建说:“呀,这回有钱还债了!” 于建也高兴了一下,但只有那一下,就又咽回去了。因为这个钱,好像应该留给儿子他们,虽然他很想用,但是……万一阿兰不同意,万一不高兴。 后来,经过于越的转述,阿兰的确是不同意动那个钱的。那个钱大部分是娘家人给的,他们老于家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家叔叔大爷给的钱,是为了两个孩子将来的生活能好过一点,不是给他们还钱的。 这么一想,于建心凉了,钱还得自己还。 王晶也有点不高兴,心想这个儿媳妇怎么心眼这么多,太抠了。 都是一家人了,帮忙还个钱都不行。之后也没说主动帮忙还钱,还不是他们老两口靠自己的工资还的,这外来的姑娘,真是靠不住。 王晶挺不乐意的,于建倒是没说什么。 反正以后的日子就是他们俩自己过了,从家里独立出去他们老两口可就没义务再管了,再说娘家买的那个房子他们也没理由去贴补什么家电,那是他们的房子,应该他们自己处理。 但是看在儿子的面子上,于建还是给儿子拿了一万块钱,毕竟怎么也得意思一下。 况且他们俩搬家的时机不太好,王晶又犯病了,脑出血,几乎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真是一分钱都没有了。 阿兰是知道这个情况的,倒是没要求他们什么。于建先给了一万块,说实在困难,以后有钱再说。 于建心里明白的很,这一万块钱给你们你们就拿着,日后可没有了。 其实于建心里很苦,上了很大的火,家里都这样了,他还得贴补儿子。 老伴现在又病了,再也没人伺候他了,他反过来还得给老伴做饭洗衣服,甚至洗澡。这些事情他不是不能做,但是太难了。他什么时候做过这些事啊,这从来都是老伴干的,现在都要他来干,他能不累么。 于建特别想让阿兰把买菜做饭洗衣服这些事包下来,但是阿兰迟迟没表态,他也不好意思开口啊!这儿媳妇啊,看来是指不上了。 那外面的事就交给阿兰吧,总之这个家每个人都必须得分担一部分才行。 他多难啊,他太需要人的呵护和理解了。 老伴生病,于建上火,时不时地总会发点火,比如王晶不听话的时候,不配合运动的时候,帮她洗澡她不按要求走路的时候。 于建本身就养了一身毛病,这个时候仍然要求老伴在他洗漱的时候别出声,别咳嗽,别碰这里,别碰那里……但王晶本身就是个好动不听话的性格,哪能那么配合他,何况现在她是病人,不像往常了。 但于建还是接受不了,他被王晶逼得不得不无数次地洗手,无数次擦地,无数次洗衣服。听起来好像于建是个很干净的人,实则不然。 家里的沙发他从来不坐,沙发下面积了厚厚一层灰也从来没收拾过,餐桌下面全是吃饭掉下来的饭粒和菜,搁了好几天也不收拾,电视柜下面塞了满满的破烂,好几年都没动过,灰尘有多大就别提了。还有厨房,灶台上那一层粘手的油。油盐酱醋的小罐子早就看不出里头都装的什么,被油糊了好几层,厨房的地面也有许多死角,好几年都没擦过…… 于建和王晶都不是爱干净爱里立整的人,家里向来是这个样子的,没人觉得不对,只有阿兰看不下去,帮忙收拾过很多次,但因为生活习惯不同,王晶只需要一天就把阿兰收拾起来的东西再给弄出来。 比如,抽屉拉出来不关,垃圾放在桌子上不收,所有东西拿出来都不会放回原处,每天都在丢东西,没天都在找东西。阿兰收拾过几次发现不见效也就不收拾了。 现在阿兰不收拾了,王晶也不收拾了,屋里乱得不像话,连个下脚地都没有。于建实在想干净一下的时候就让于越做,他在旁边看着,这里不能碰,那里不能碰,这里需要擦三下,那里需要四下。一切都要按照他的指令完成,如若不然,他就要重新再来。 这样的日子是谁都不好过。于建是第一个受不了的那个,为什么就不能按照他的话去执行,有这么难吗? 日子一天天过去,于建看老伴病情稳定了,就让于越和阿兰搬出去了,毕竟人家小两口也有自己的家,整天在这里看着也没什么意义,做饭这种事他能做,洗澡也可以。除了日常出门买菜办事这种事需要阿兰去做,别的他都能干。他觉得他自己已经很伟大了,就连王晶都是这么说的。 她说:“老头子,你可真行,没想到你现在这么出息了。真是辛苦你了,还得照顾我!” 于建听见这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儿,“说这些干什么,夫妻两个不就应该互相帮助嘛?” “但是你以前什么也没干过,现在全都得你干,辛苦你了,你太不容易了!” 夫妻两个泪眼汪汪,完全把阿兰的付出忘在脑后。 要说对这个家付出最多,操心最多的,实际上是阿兰。所有事情都是阿兰在管,阿兰在操心,但老两口不太注意,也就没往心里去。 更何况老两口对这个阿兰也并没多满意,首先她不给他们做饭,她只负责买菜和跑外这些事他们就不高兴,但不高兴也没辙,他们没法说。 他们只能忍。 等到亲家来看他们的时候,于建正好找到了机会告状。但亲家好像不太接招似的。 这一家人啊,跟他们真地不是一路人,但亲家已经做成了,还是要互相忍让的。于建这么想着,许多事也就都忍了下来。 算了算了,一生那么短,想那么多不高兴的做什么。 还是想想自己老伴比较实在。 他希望老伴能好好地活下去。但是事与愿违啊,老伴渐渐地失去了生的希望,每天都想着死。于建很生气,说她不争气,让她再努努力,但王晶这个人从来也不是个积极向上的性格,你怎么说她都不想听,她只想一件事,就是去死。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听见了她的呼唤,竟然让她如愿了。 把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留下来。 没有老伴的日子,于建独守空房,在屋里又是哭又是骂,反正没人听见,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个人了,他的人生终于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孤单寂寞无聊,没人讲话,除了自言自语他还能干什么呢? 儿子看他实在无聊也不放心就把他接到自己家住一段时间,于建其实挺想跟儿子一起住,一起过,这样还有阿兰给他做饭照顾他。但是住了一些日子,他感觉阿兰有时候表情不太好。 这是看不上他这个糟老头子了。 于建也不想碍人家的眼,还是回自己家吧,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一个人的日子混起来很难,于建找不到生活的支点,渐渐地又回到了以往的生活模式,菜需要儿子给送来,阿兰没事儿得来看他,他需要买药或者任何东西就打电话让阿兰过来。 阿兰有点磨蹭,总是让他等。但阿兰能陪他聊天,儿子于越就跟他没话讲了,他说一句于越有一百句在那等着。阿兰好歹能跟他聊聊知心话,开导他一下,每回跟阿兰聊完他都觉得心情舒畅多了。 这么看,还是得有个女儿才行啊! 于建独自一个人生活,虽没了老伴的照顾,但还有儿子和阿兰。这俩孩子虽然不比老伴能时时刻刻陪着他,但俩孩子因为辈分原因倒是不敢忤逆他,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他们不敢反驳的。 儿子好说话,就是阿兰有时候老跟他讲大道理。于建不爱听,就打断她的话,自说自话起来。 于建是有这个习惯,遇到不爱听的话,他一定会打断对方,讲起他自己的事,不管对方听不听,反正他总能成功打断他们,让他们没法继续。 这招还是跟老伴王晶学来的,谁说话不好听,就打断他说别的。说着说着对方就忘了。所以他跟王晶在一起的时候时常俩人一起说话,自己说自己的,也不管第三个人到底在听谁说话,反正能抢的机会一定要抢。 想起这些来,于建就笑了,跟老伴在一起的时候太好了,太幸福了。 现在老伴走了,他的孤单和痛苦再也没有人能懂。大家都说他走不出来,说他应该往前看,可哪里那么容易啊! 他一个人,没有温暖,没有笑声,他连朋友都没有了!还让他坚强? 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真是太不理解他了。 于建故态萌发,还是从来不出门,毕竟他习惯了,也并不想改,都到了这个岁数了,还改什么,多活几年才是正经事。 亲家他们经常邀请他去做客,他不想去,远不说还得在他们那坐着,他不习惯在别人家坐着,也不习惯跟人家公用马桶,还有别人用过的香皂肥皂他都不想用,如果非要用,他一定会把香皂肥皂最外面那层刮下去,如果这事儿他们不喜欢接受不了,那他就不去。如果这事儿他们没反应也没问,那他就去。反正让他不舒服的地方他不去,让他不舒服的事他不干,让他不舒服的人他不见。 亲家还算挺讲道理,每次去都给他做好吃的,还跟他聊天喝酒,他就算把厕所弄得乱七八糟他们也不说什么,亲家母还会把厕所刷得干干净净也没挑拣他的毛病。这个亲家还是可以的。 日子无聊没事做,于建又实在在家里憋不住的时候就应邀前去,吃个饭喝个酒也是可以的,不然他的人生还剩下什么了! 就俩字——等死! 每次跟于越说起这件事,于越都一脸不乐意,说什么别这么丧气,人要往前看,说什么他这么说让他怎么办之类的话。 于建没什么耐心跟他掰扯,他已经老了,都这个岁数了,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跟别人没关系,儿子也不行。他就是这个风格,他凭什么要说不想说的话,凭什么要做不想做的事,他这辈子都是这个样子过来的,王晶知道的。 想起王晶来,于建无法不想她。 一年两年三年……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对王晶的想念一点都没减少,于建依旧沉浸在深沉的思念里,想着有朝一日会有新的生活。于越那混小子成天告诉他不能这样不能那样,让他好好活着,改掉这个毛病那个毛病的,可拉到吧,他不想为任何人改,他这辈子就这样了。 他就要做王晶喜欢的于建,做自己喜欢的于建,即使全天下都烦他,他也不在乎,他的人生他自己来做主。 第 8 章 郝鑫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嫁给了现在的老公,生了个儿子,把自己的一生套进了一个怪圈,想逃离又没勇气。 郝鑫从小就是个胖乎乎的小孩儿,父母都是浓眉大眼的样子,她也得到了真传,小时候的郝鑫眉毛就快长成一条线了。郝鑫一直是个很乐观的女孩子,整天嘻嘻哈哈的,把笑声传遍各个角落。 郝鑫以为自己的人生会一直这样幸福快乐,直到父母开始吵架闹离婚。 郝鑫那时候上小学三年级,她是学习委员,因为学习好,性格好,深得同学们的喜爱。但也有因为嫉妒她而烦她的人。 郝鑫在班上人缘儿好,有几个小男生特别爱围着她转悠,像跟屁虫似的,她去哪里都跟着。班里有个大姐头有点看不上她了,因为她抢了大姐头的风头。 说到这个大姐头其实跟郝鑫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父母都认识的那种。大姐头身边带着几个小妹,她说了算,小妹都得听她的。郝鑫当年也是其中一员,后来大姐头忽然就不喜欢她了,经常不带她玩儿,还四处说她胖,说她丑。 郝鑫起初不在意这些,但后来说的多了,郝鑫也开始怀疑起自己来,她是不是真地又胖又丑。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上转过来一个女孩子,叫阿兰。长得白白净净的,郝鑫看她没人玩儿,就主动去跟她说话,阿兰很快成了她的好朋友。 但是大姐头又半路杀了出来,成功把阿兰收编了。 阿兰成天跟大姐头她们在一起,其实不见得多快乐。因为大姐头有个毛病,经常在小妹中间挑拨离间,把几个女孩子搅合得不得安宁。而且小妹们私下还不许见面,如果见面被她知道是要生气的,她一生气就再也不理人家,并且给人家穿小鞋。郝鑫特别了解大姐头的套路,也不怎么跟她玩了。 阿兰就住在郝鑫家后面那栋楼,天天上学都一个时间点,所以可以一起上下学。但是阿兰有点不敢跟她走太近,就算在一起也得时时刻刻小心别被大姐头发现,一旦发现,俩人立刻分开假装没在一起上学。 郝鑫不知道阿兰为什么那么怕大姐头,但是回忆自己好像也没做出过什么反抗的事情来。 小学五年级,郝鑫的爸妈离婚了,因为爸爸发现妈妈在外面有了外遇。 郝鑫特别伤心,特别失望,她恨妈妈为什么要搞外遇。 父母两个说离婚就离婚了,完全没有征求过她的任何意见,从此之后,郝鑫的学习成绩开始一落千丈。学习委员也当不下去了。 而且,班上的同学几乎都被大姐头收了编,所有人都开始针对她,包括阿兰。 阿兰有时候会很大声地说她胖说她丑,郝鑫现在最听不得这种话,被逼急了的时候,她就骂回去,“那也比你这个瘦猴强!” 一转头,郝鑫就哭了。 还有一次,郝鑫去找阿兰玩儿,刚好遇到阿兰家里有其他同学,郝鑫想敲门来着,但是她听见她们在讨论郝鑫的名字。说她胖说她丑,她们好像知道她在门外站着,故意说给她听的。 郝鑫站在门口,泪流满面,她快要崩溃了,她再也坚持不住了。她对着阿兰她们几个人大吼,“你们这些傻叉!去死吧!” 那是郝鑫第一次用这么恶毒的语言跟别人说话,她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喜欢她了,难道真是因为她又胖又丑吗? 这些事情她没有人去讲,妈妈跟外遇跑了,爸爸又找了其他女人,谁都没工夫搭理一个小孩儿的心理活动,她每天都活在夹缝里,难以生存。 父母离婚后,郝鑫跟父亲一起生活。起初父女两个相处地还是不错的。 她生病的时候父亲熬夜照顾她,她脚出血的时候,父亲蹲在地上帮她处理伤口。父亲对她那么温柔,那么好,跟着父亲一起生活简直是最正确的选择,总比那个搞外遇的妈妈要强多了。 但好日子没过几天,父亲就给郝鑫介绍了一个女人。 郝鑫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将来这个女人是要进她家门的。郝鑫虽然不喜欢母亲,但她也不喜欢除了母亲之外的其他女人。 郝鑫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印象就不是很好,那个女人家里也有一个孩子,是个女孩,来过他们家。两个人玩不到一起去,那女人还总让郝鑫陪她玩儿,还让他们俩培养感情。郝鑫一百个不愿意。 后来,父亲没经过她同意就把女人给接进家门了,两个人一起过起日子来。郝鑫忽然间觉得爸爸变了,不再像过去那么呵护她,想着她,爸爸的心全都在那个女人身上,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是郝鑫和那个女人有冲突,爸爸就会责怪她批评她。郝鑫很委屈,为什么爸爸也变了呢? 女人起初住进来的日子还给郝鑫做饭洗衣服,像模像样地跟她聊天。郝鑫对她也算和气,但是久而久之,那个女人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郝鑫能感觉出来这个女人越来越刻薄,越来越不友好,有时候还跟她甩脸色。 但是能怎么办啊?谁叫那是他爸找的女人啊? 郝鑫养过一只小奶狗,就是最便宜的那种小土狗。 没事的时候,郝鑫就带着小狗去找阿兰玩儿。阿兰虽然过去经常让她哭,也欺负她胖,但阿兰应该不是个坏人。 阿兰的奶奶是个特别慈祥的老太太,对郝鑫像亲生孙女似的喜欢,经常留她在家里吃饭。郝鑫一直拒绝,但看见奶奶真挚的眼神,她又不忍心了。这种被人喜欢照顾的感觉让她自己也快乐起来。 阿兰的奶奶真是个好奶奶啊,几乎每次去都要给她弄好吃的,那是真心喜欢她的。郝鑫索性也把阿兰的奶奶当成亲奶奶,时常去看她,一口一个奶奶的叫,看得出来,奶奶是真地打心眼儿里高兴。 郝鑫知道阿兰从来不这么叫她奶奶,阿兰这人性子冷,嘴也不甜,她奶奶经常看她不顺眼她是知道的。但郝鑫是真心感受到了奶奶的温暖,如果全天下的人都能和谐相处从不吵架该多好啊!找个机会,她要跟阿兰说一说,让她对她奶奶热情一点,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是更好吗! 好日子没几天,郝鑫的小奶狗不幸去世了,总共也没活几天,郝鑫伤心极了。但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女人居然把小奶狗的尸体从窗户扔了出去,郝鑫奔下楼,去找小奶狗的尸体,然后把狗狗好好地埋起来。 她好恨这个女人,好恨啊!她怎么忍心把这么弱小的小生命扔掉,它曾经给她们带来那么多快乐,为什么那个女人就那么狠啊? 恨归恨,怨归怨,她还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她们同住一个屋檐下,除了忍,她没别的办法。 大家维持着表面的平静,一日一日地煎熬着。 后来因为父亲工作调动,郝鑫搬家好几回,当然每回都是带着那个女人。郝鑫尽量不让自己跟那个女人一起相处,没事就跟同学们在一起,但关系才熟络起来,她就又要搬家了。 搬来搬去,搬到最后,郝鑫又搬回了家乡。这个时候阿兰已经变了一个人,小时候阿兰学习并不好,现在成了学霸,年级第一名,反而是她这个昔日的学习委员,现在样样落后。 郝鑫转学回来,与阿兰同班。两个女孩子都特别高兴,这个时候大姐头已经不知道去哪里念书了,没有人给她们施压,也没有人在中间传话,没人给她们穿小鞋,她们俩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好朋友了。 其实阿兰是挺喜欢郝鑫的,阿兰很后悔当年对郝鑫说的那些话,她跟郝鑫忏悔过,请她原谅。 郝鑫看见阿兰这么真诚,又想到过去经常在阿兰家里蹭吃蹭喝,还怎么能生她的气,其实原本郝鑫就没有真正恨过阿兰,她还是很喜欢阿兰的。 郝鑫和阿兰又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但是这个学校,与郝鑫想象中也太不一样了。怎么转来转去,给她转来这么个学校,她爸看来真是不想让她好了。 听阿兰说,这个学校里的人各个都别惹,全是痞子,打架斗殴,蹲警察局的太多太多了。还告诉她平时谁也别得罪,谁也别看,把自己藏起来最好。 郝鑫一开始还觉得有点夸张,直到亲眼看见同班女同学被一群男生踹倒,就连阿兰都没能幸免,阿兰也被他们踹过。 那些痞子做这些是没有原因的,只要他们看谁不顺眼,就要上去欺负欺负,你哭得越难看,他们越高兴。 郝鑫很幸运,她从来没被这些人欺负过,大概是因为她又胖又丑的缘故,那些人反而没把她当女孩子似的,还经常跟她开玩笑。但是郝鑫的学习成绩还是上不去,总是在中下游晃悠,要知道,在这所最不入流的初中,这个成绩意味着没有未来。 郝鑫自己也很着急,可是她已经没办法了。 再看阿兰,她的学习劲头特别猛,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步到今天这个样子的。才几年不见,她就坚韧到这个程度,反而是她这个昔日积极向上的好学生现在哪哪都不行。 毫无悬念,阿兰最后考上了省重点高中,而她只考上了一所普通高中。 在这座城市,普通高中几乎是没有人重视的,只有省重点里的孩子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郝鑫彻底与好学生脱离关系了,她再也不是那个骄傲的学习委员,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是的,又胖又丑的丫头。 阿兰顺利进入省重点,听说在班级里当了课代表,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每次听她讲那些事,郝鑫都特别羡慕,她原本也该过那样的生活啊! 如果当初父母不离婚,如果爸妈还像过去一样爱她,如果没有那个横插一脚的女人,她的人生也不会是今天这样! 郝鑫隐隐觉得自己的人生毁了一半,她再也没有机会站在阿兰身边,和她认识同样的朋友,做同样的事情了。 郝鑫上了高中之后,还是深得同学们的喜爱的,说来也巧,她居然跟大姐头考进了同一个班级。不过奇怪的是,大姐头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大姐头了。 印象中的大姐头个子高,轻松就能把她撂倒,而现在的她,居然比她个子还要矮,整个人看上去也特别弱小,甚至有点呆萌可爱。 就连性格也不一样了,以前的大姐头那么跋扈,那么爱挑事儿,现在居然成了一个憨憨的,呆呆的女孩儿。 大姐头也没想到能再次看见郝鑫,一见面就兴奋地跑过来打招呼,郝鑫见她这么热情也拿出了自己的热情,不计前嫌,一起做好同学吧。 就在这个班级里,郝鑫遇到了她的初恋。本来这个初恋是她的好朋友来着,对郝鑫特别好,郝鑫对他也很够意思。初恋是跟奶奶一起长大的,据说是父母不要他了。这个背景倒是跟郝鑫有那么点相似,两个人有很多共同话题,经常聊天。其实郝鑫也知道初恋根本没把她当女孩子,就是把她当哥们儿而已。 初恋喜欢的是她身边的女生顺子,顺子是个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女孩子,和郝鑫是一个初中的同学,只不过不同班。初恋很喜欢顺子,经常让郝鑫给顺子转达爱意,或者送些东西。郝鑫尽心尽力为他们拉线,但是心在滴血。 后来有一次喝醉酒,郝鑫流露了心事,当时顺子不在,只有初恋一个人。那天还下了一场雨,郝鑫站在雨里,非要把伞给初恋才罢休,初恋说什么都不要,还让她不要淋雨,让她回去。 站了一会儿之后,郝鑫妥协了。 郝鑫知道,初恋是真地一点都不喜欢她的。 郝鑫只好把爱意偷偷留在心里,再也不让人知道,她只做他的好朋友就够了。 郝鑫做地很合格,从来都在顺子和初恋中间做和事佬,需要她的时候她站出来,不需要她的时候她就躲到一边儿去,她默默祝福着他们俩,只要他们高兴就好。 这个时候,听说阿兰在班级里也有了喜欢的人,那个男生学习特别好,跟阿兰的家庭背景也有点相似。但是阿兰从来没跟人家表达过心意,对方跟她示好她却没反应,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男生就移情别恋了。 阿兰跟她说这些的时候还哭了,郝鑫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毕竟她们都是没谈过恋爱的傻瓜。 郝鑫上高中之后学地乖了一些,不再跟那个女人对着干,她不想让父亲难做。郝鑫决定搬出去住。 正好上学路途遥远,来回坐车也是比较浪费时间的,郝鑫的提议得到了父亲的赞同。郝鑫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哀。 房子是郝鑫,顺子,初恋一起找的。房子很小,一室一厅,位置也不太好,但是价钱便宜,郝鑫决定就住这里了。与她同住的是同班的一个女同学阿娟。阿娟家里在农村,也是因为上学不方便才出来租房子的,两个人刚好可以一起分担房租。 搬家那天是父亲帮忙搬的,父亲语重心长对她说:“现在到了卯足劲儿的时候了,高考过后你就轻松了,现在一定要努力,这是最关键的时刻。” 郝鑫点头答应,其实父亲还是爱她的,只是碍于那个女人的关系,算了,郝鑫不怪他了。 郝鑫从此与阿娟住在了一起,与阿兰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 阿娟是个很老实本分的女孩子,善良单纯,阿娟的妈妈也是个特别善良的女人,时常过来看阿娟,给阿娟做饭吃,郝鑫正好能跟着蹭顿饭。 阿娟妈妈有点像阿兰的奶奶,特别热情,待郝鑫非常好,甚至认了郝鑫做干女儿。 郝鑫正好没有妈妈在身边,有个干妈也是个弥补,何况这个干妈比亲妈还要关心她。 与阿娟同住了一年左右,阿娟妈妈提出一个意见,说让郝鑫搬过来跟阿娟她们一起住。她们在市内有一个房子,反正就是填一双碗筷的事,问郝鑫同不同意。 郝鑫当时就哭了。 她没想到干妈能这么对她,从来没有人能这么关爱她,她甚至想不起来上一次接到妈妈的电话是什么时候,想不起来父亲拍她的肩膀是什么时候。干妈的出现又让她感受到了温暖。郝鑫同意这个提议,但也提出交房租。 干妈说,别给钱,给钱就别来了。 郝鑫就这样住进了干妈家。 好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与干妈一家的缘分很快就要暂时中止了。 郝鑫快毕业了。初恋跟顺子还在一起,她还是他们俩最要好的朋友。阿兰越来越没时间搭理她,因为她大部分时间在复习功课。郝鑫就轻松多了,因为她压根儿就没想考重点大学的事儿,反正她也考不上,她们学校也没几个能考上的,这就是现实。 郝鑫索性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做自己想做的事,吃喝玩乐样样不落。 等到最后高考的时候,郝鑫考上了祖国最南方的一所大专院校。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阿兰最清楚。 她是想要远离家乡,到一个谁也找不到,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去,越远越好,她要重新开始新生活。 离开家乡的那天,很多人来送她,有顺子,初恋和阿娟,还有站在原处的阿兰。 阿兰没能亲眼看着她离开,默默转头跑掉了。郝鑫知道,阿兰是怕掉眼泪。 火车开启的那个瞬间,郝鑫看着顺子他们,眼泪止不住地流。这一回,她真地要走了。她如愿了,她要离开这个地方,到她自己的世界里去。 阿兰呢,她考进了一所二本院校,专业不错,未来应该是一片光明的。而她自己,她猜测应该也不会太差吧。 第 9 章 上大学之后,郝鑫还是受欢迎的学生,呼朋唤友非常快活。班级里有一个本地男同学,总是叫她妹妹,也很有哥哥的样子,非常照顾她。郝鑫起初对他并没有什么其他感情,他们俩的感情是慢慢发生的。 郝鑫喜欢他,他也喜欢郝鑫,但是两个人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因为一个北方一个南方,将来多半是不会在一起的。 这是郝鑫第二次喜欢一个男生。她把这些事写信告诉给阿兰,阿兰回信说让她顺其自然,但要保护好自己,还讲了她自己在大学里发生的事。阿兰认识了一个男生,那个男生跟别人很不一样,郝鑫真没想到阿兰会跟这种人做朋友,印象中,阿兰应该与好学生当朋友才对呀! 郝鑫的大学生活过地精彩纷呈,人生最自由最美妙的阶段大概就是这一段了。但好时光总是后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她就毕业了。 哥哥没有要去北方工作的意思,郝鑫也没有想留下来的理由。郝鑫与哥哥告别了。 大学毕业之后,大部分同学要么去了大城市打拼,要么回到父母身边。郝鑫的家庭状况跟别人不一样,她能去哪儿呢?谁也没在期盼她,她还得当人家的拖油瓶,还是别回去了。 郝鑫决定北上,去祖国的心脏城市。 一个人在北京打拼,有多难可想而知。郝鑫换了许多工作,住过地下室,睡过桥洞子,什么苦都吃遍了。后来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单位给提供了宿舍才结束了这种到处跑的日子。 大概是上天眷顾,郝鑫的工作做地非常有起色。属她卖的产品最多,打电话找她的客户也是数不胜数,她甚至被组长拿来当典型,把语音放出来供大家学习。 郝鑫赚到钱了,赚得还不少,她可以随便买化妆品,衣服鞋子,一切她想买的东西,不需要过多考虑价格。她的经济独立了,她是个大人了。这种感觉真好。 在北京干了几年,郝鑫就把姐姐叫过来一起做,姐姐也赚了很多钱。 但是干着干着,郝鑫的心态就变了。她开始想以后,开始想自己 ,开始想很多过去不会想的事情。 姐姐干了两年就撑不住回家了,郝鑫又变成一个人。 一个人住,一个人吃,一个人睡,一个人喝酒。 大概是年纪大了,郝鑫有些害怕,尤其是一个人喝醉的时候,她很怕自己死在屋里没人发现。 最让她吃惊的是,她居然开始想家了! 她哪里有家啊?! 父母离婚以后,哪里也不是她的家! 但是,她想家了。她想回家。 这么多年,郝鑫从来没有原谅过母亲,但随着年龄渐长,她逐渐理解了母亲的难处。 当初父母离婚,她只听了父亲的一面之词,并不知道这中间都发生了些什么。母亲也从来没有过任何解释,自从离开家以后,就一直在忙着赚钱,中间经历过几个男人,可男人不可靠,每个都骗她,还有人要把她卖了。母亲幸好聪明一点,趁人不备跑了回来。 后来,母亲认识了现在的男人,这个男人是真心想跟她过日子的。母亲被他感动,决定试一试,这一试就是好几年。母亲怕对方为难,早早就跟对方说好:“你放心,咱们俩不领证不结婚,房子财产将来都是你女儿的,我不会要。” 对方很感动,两个人安安稳稳过到现在。 郝鑫听了这些,开始心疼起母亲来。她说:“妈,我想家了,想回家。” 母亲在电话里哭,“回来吧,妈照顾你。” 就凭着这一个电话,郝鑫放弃了北京的一切,回家了。 这个时候,父亲带着那个女人去了其他城市,房子租了出去,知道郝鑫要回来住就留了一个房间给她,让她帮忙收房租。郝鑫便住进了昔日的家。 回家之后,一切都要重新适应,生活节奏不一样了,工作氛围也不一样了。 郝鑫想要找一个差不多的工作,但是哪里那么容易,小城市跟北京怎么能比? 找来找去,郝鑫找了一份社区工作,还是花了点钱,找了点关系的,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照比她在北京的工作,这简直就是要饭的,但为了回家,为了稳定,她接受了。 工作定下来之后,母亲开始帮她介绍对象,几乎发动了家里所有的关系。 郝鑫就这样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初见的时候,郝鑫对对方的印象还不错,身材高大,人看着也老实,对方似乎对她也比较满意,两个人年龄又都相仿,没什么意见就准备结婚了。 这件事可吓坏了阿兰,阿兰劝她,“你这也太快了,才俩月,怎么也得好好相处一段时间,多了解了解再说啊!” 郝鑫说:“我们俩年纪也都不小了,早晚也是要结婚的,双方家长又都同意,就结了吧。” 阿兰无语,“你最好还是考虑一下,这毕竟是终身大事啊!” 其实不止一个人这么劝她,所有人都告诉她要慎重,再想想。可是郝鑫就是不想再想了,她想有一个家,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于是,郝鑫就这么把自己嫁了。 婚后一年左右,郝鑫就怀孕了。 是个儿子。 两家人都很高兴,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郝鑫母亲和婆婆关系不好,在她坐月子的时候吵过架,吵得还挺凶的。郝鑫以为母亲这么多年锋芒应该减弱了,但实则不然,母亲发飙起来寸步不让,婆婆被她气得用头撞墙。两个妈妈打得不可开交。 这件事也引起了老公的不满意,说:“你妈怎么能这样,这也太过分了!” 月子里的郝鑫特别委屈,她能做什么,为什么没有人为她考虑,她才刚生完孩子,她身体那么虚弱,所有人就都在逼她。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真正和老公生活在一起,毛病就都出来了。 郝鑫好歹是大专毕业,热爱文学和音乐,精神世界还是比较丰富的。而郝鑫的老公是小学毕业,之后就一直混日子,随便找了一份普通工人的工作,能拿一份稳定的不太多的工资。两个人的精神层面从来就没在一起过,郝鑫很后悔自己被恋爱蒙蔽了双眼,智商掉到水平线以下。 起初老公对她还挺好的,两个人也像模像样的谈恋爱,那个时候郝鑫真心觉得很幸福。但是没多久,老公的脾气就出来了,郝鑫做饭不好吃,他要骂。洗衣服没洗干净,他要骂。 孩子生病,他要骂。就连他自己的父母他也要骂。 郝鑫万万没想到,老公会是这样的人!当初刚认识的时候,他可一点都没表现出来。她后悔了,为什么没听大家的劝,非得急着结婚呢! 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她已经结婚生子,她有责任要承担,孩子不能没有爸爸,也不能认别人当爸爸,何况她那点微弱的工资,就是离婚 ,她也养不起孩子的。 她挣扎,矛盾,日复一日。 慢慢的,老公开始不回家了,总是说加班加班,其实郝鑫知道他是有情况了。但是她不在乎,这是最可怕的地方,她已经不在乎了。她甚至希望他不在家,最好永远别回来。 因为只要老公在家,就一定会找机会跟她吵架,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类似于菜咸了,面条硬了,衣服没洗干净,孩子的学习成绩怎么不好……反正不管什么错都能算到她头上来。 郝鑫一忍再忍,不想跟他吵架,也不想轻易离婚。 她的父母就是离异的,她不想那样,她只想要一个完整的家,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是为什么就这么难! 孩子经常被爸爸吓得不敢进家门,“妈妈,今天爸爸在家吗?” “宝贝为什么这么问?” “我害怕爸爸在家,爸爸不在家才好。” 郝鑫眼眶红了,紧紧抱住儿子,“妈妈对不起你!” “妈妈别哭,妈妈没错,是爸爸的错,爸爸坏!” 在儿子的心里,爸爸的形象就像要给魔鬼,动不动就要发脾气,甚至要把他杀了。 郝鑫把事情讲给阿兰听,阿兰连连叹气,阿兰什么意思郝鑫是知道的,其实所有人都不同意她再坚持这段没意义的婚姻,只有她自己还在硬撑。 她不敢轻易改变,对未来也没有那么多信心,她现在最想做好的一件事就是,把儿子抚养成人,让儿子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 但事与愿违,儿子的智商不随她,就连小学都读不好,经常班级到第一,不管报多少个班,补多少课都改变不了这个现实。郝鑫气得摔东西,把儿子的玩具踩碎,儿子大哭起来,事后郝鑫又后悔!后悔自己不该这么吓唬孩子,不能这么教育。但事情再来的时候,她还是控制不住。 每当辅导作业的时候,郝鑫就恨不得没有这个儿子,她实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老公指不上,儿子不争气,她的人生没有一件事是做对的,她的人生毁了!毁了! 越来越多的人看见她老公跟别人在一起,传言越来越多,但她都装聋作哑。 想离婚想过无数次,可是又能怎么样呢?离婚了孩子怎么办?经济来源在哪里?就凭她这一个月一千多块的工资?不够! 养育一个孩子有多大花销她不是不知道,况且孩子再怎么样都需要自己的亲爹。他亲爹虽然诸多不是,但对孩子总还是有好的时候,总还是真心的。 越这么想,就越离不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要不能怎么办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郝鑫老了。她已经快四十岁了。眼角出现了皱纹,皮肤暗沉,白发到访,身上的皮肤也不像年轻时那么紧致,生过孩子的肚皮有一道疤,大概是永远都不会好了。 她还记得生孩子时的场景,当时她是想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的。但是现如今除了伤痕和枯萎她什么都没得到。 她还在社区里工作,早就忘记了自己的理想,跟一群大妈们每天讨论这家发生了什么事,那家发生了什么事,还经常跟前来办事的人吵架,电话也不愿意接。工资少,事情多,谁能愿意干。 她再也不用名牌化妆品,不穿名牌衣服鞋子,更别提吃什么网红餐厅。她现在只是维持个日常生活,养活孩子,养家糊口才是正经事。 现在她才明白,父母的说的话原来都是真的。人的一生就是这么过来的,小时候特别瞧不起父母,觉得他们这辈子一点成绩都没有,连物理化学最基础的知识都不知道,简直是无知透了。 而现在呢,她已经把物理化学忘光了,孩子的课本她看不懂,老师的教训她要低着脑袋听,每天与菜市场大妈打交道,几分钱几毛钱也要讲讲价,她的人生就跟她最讨厌的那种模式一模一样。 一日与高中同学聚餐,郝鑫有幸再次见到了初恋。但这一见还不如不见。 初恋已经不再是那个记忆中的帅气少年,他发福了,头发锃亮,肚皮也挺着,整个人散发着中年男人的味道,倘若在大街上相遇,她都不敢相信这就是她当年迷恋过的初恋少年。 初恋与顺子早就分手了,结婚娶的是另外一个女人,生了个女儿。但日子过得很不如意,没几年就离婚了。 初恋还记得郝鑫喜欢她的事,那天两个人聊了很久很多,他们都喝多了。初恋说:“很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你,你真是个好女人,这些年辛苦你了。” 郝鑫笑着流泪,“这有什么的,都是这么过来的!” “你们俩怎么样?” 郝鑫强撑着,“哎,就那么回事吧,儿子不争气,班级倒数第一!真是完蛋!” 初恋笑一笑,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郝鑫想不到,再见会是这样的场面,一个人的一生真地是这么残忍的。青春不再,激情不再,剩下的只是一副负重的枯萎的躯壳。 人的一生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她明明是有梦想的,她梦想当歌手,当演员,当科学家,她梦想在新的学校认识新朋友,重新开始她的新生活,她梦想着每一个远方都有她想要的希望,她明明是带着希望才过活到今天的,但是为什么,为什么? 生活怎么就不知不觉到了这步田地? 感慨了一个晚上之后,她就抹掉眼泪过日子了。 每天清晨起早给孩子做早饭,送孩子去学校,在办公室里一坐就是一天,中午回家再给孩子做一顿午饭,下班接孩子放学,做晚饭,洗碗,擦地,洗衣服。一天很快就过去,时不时还得被单位叫回去加班,因为上面又下了新的任务。 钱不见涨,工作量却越来越大。 老公还是天天不回家,有时候半个月都不回一次,见不到,郝鑫也不想他,不回来更好,她跟儿子两个人生活才痛快呢! 妈妈经常怪她不争气,在家里没地位,什么都是人家管着,郝鑫没办法,只要老公高兴,不跟她吵架,不发脾气,不吓唬孩子,她就很满意了。 日子不就这么过的么,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还差那么几年么?等孩子大了,上大学了,毕业了,她就解脱了,到时候再离婚也不迟。 略有空闲的时候,她也想过,会不会有一天有个真正爱她的男人出现,她也畅想过未来,那些少女时期的未来,但想一想也就罢了,炉子上的开水,马桶里的污渍会把她瞬间拉回现实。 其实,她并不是唯一的,不是最苦的,阿兰也不好过。 阿兰嫁给于越之后,什么福也没享到不说,还得带着娘家人一起倒贴老于家,老于家又是那个态度,她都替阿兰心碎,阿兰不是也没离婚么? 身边那么多朋友,没听几个说过得特别好的,都是一个个嚷着要离婚,今天这家这样了,明天那家那样了,但最后不也都忍过来了? 父母们的日子大概也是这么过来的,这么一想,她父母能选择离婚还是个有勇气的表现呢,起码比她要强。 郝鑫每天在这种矛盾挣扎中过活,渐渐地也就忘了最初的理想,愿望,活着,就好。 其他的事,以后再说吧。 一个女人的一生,不过如此,像她这种女人,不过如此。 第 10 章 许如生在农村,父母都是老实人,只是他父亲总在家里搞男权,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家长,但实际上他什么好事儿也没干过。 家里的活儿都是母亲干的,弟弟也是母亲养的,父亲只负责喝酒抽烟骂人。 但在别人眼中,父亲一直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只有他们家里人才知道父亲的真面目。 许如长得很漂亮,就是个子不太高,一直到初中也没长起来,别的同学都快一米六了,她还是小小的。 但她的美貌却一天比一天出众,很多男生女生注意到她。 许如或许也得了父亲的真传,在别人眼中,是一个温柔内向懂事的小孩儿,但实际上她十分暴躁,十分想打人,但她控制住了。 她不得不这么做,否则她一定会把班上那几个痞子的脑袋拧下来。 想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睛呆呆地看着黑板,嘴角挂着微笑。 班上有一个女生叫阿兰,是班级第一名,也是年级第一名,许如最近跟她走得很近,因为她发现阿兰跟她有种莫名的惺惺相惜。但阿兰看上去是真地温柔无害。不像她,她是装的。 许如跟阿兰很要好,几乎无话不谈,两个人放学路上能笑到肚子疼,笑到站不起来。 许如眼中的阿兰是她想象中女孩子该有的样子,简单可爱又漂亮,学习又那么好,简直是完美了。她也经常这么夸阿兰。阿兰总是摆摆手说,你看见的不一定就是真的。 许如眼睛一翻,心想,你看见的也不一定就是真的,这只是我的假象而已。 许如原本学习成绩不错的,但后来就说什么也追不上去了。她开始感觉脑力跟不上,智商跟不上,每天都在因为家里的事烦心。 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同时也十分柔弱。父亲的大男子主义愈发严重,有时候会动手打母亲,都是些很小很小的事。许如每当这个时候就特别恨父亲,他凭什么打母亲呢,她很想带着弟弟一起反抗,奈何弟弟还太小,帮不上什么忙。 许如算是母亲唯一的靠山了,可她是个女孩,个子又那么矮,她能干什么呢? 有一天,被逼急了的她拿着一把刀站在爸爸面前,爸爸第一次流露出忌惮的神色,看来暴力是可以解决问题的。 许如决定以后要好好保护母亲,再也不能被任何人欺负。 许如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师们很不理解,讲也讲不通,本来和气懂事的小孩儿怎么忽然间就变得这么傲慢了。老师们渐渐放弃了许如,你不学是你的损失,我们已经尽力了,剩下的看你自己。 许如初三后半段几乎放弃了自己,学不懂也不想学。后来她没考上省重点,考进了一所普通高中,在这个城市,普通高中是没有出路的,没有就没有吧,反正家里也没钱供她读更多的书了。 许如上了高中之后,再没人说她温柔弱小了,虽然她个子还是没长,但她的面相变了,她不温柔,她不愿被任何人欺负,她需要让自己变强大,需要保护母亲。她不能再流露出任何柔弱的迹象。 班上有男同学跟她闹着玩,十分让她不愉快,两个人吵了起来,许如一时没控制住情绪,拿着铁锹就冲了上去,男同学吓得到处跑,后来许如被很多人给按住了。 许如这一下就出了名,再也没人敢跟她做朋友。 高中三年,许如也没交到什么好朋友,目前为止除了阿兰,她就没朋友了。 未来就跟她想象的一样,平淡没劲。她念完高中就不念了。 同学们都很震惊,说她怎么也该考个大学,万一考上呢,大专也行啊! 但许如下了决心,不考就是不考。 再说,家里也没钱供两个大学生,弟弟学习好,将来考大学是肯定没问题的,这个机会还不如留给她,她当姐姐的,还不如早点出去赚钱,给家里解决一点实际问题。 高三才毕业,许如十八岁。 她决定要出去打工养家糊口。 收拾收拾包裹她就走了,一个人去了北京,没有人投奔,谁也不认识。 到了北京之后,许如发现自己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不知道该去哪儿也不知道该找谁。 许如给阿兰打了电话,这个时候,阿兰已经在大学宿舍里,电话那头笑声一片,阿兰的命是真好啊,阳光幸福的女孩说的就是她这种人,世界真是不公平,为什么她许如就要过这种人生。 许如跟阿兰打听一个初中同学的地址,听说他就在北京混着呢,但阿兰也并不知道他的消息,许如最后的出路没有了。 怎么办呢? 许如跟着务工的人乱走,走到哪儿是哪儿,最后实在没办法就租了一个地下室,跟别人一起住,这就算在北京落脚了。 第二天,许如就开始马不停蹄找工工作。 许如虽然没考上什么好学校,但本事还是有点的,她英语还不错,于是就仗着这个英语能力找了一个在公园卖票的工作。 许如的任务就是天天在门口的小屋子里坐着卖票,来公园玩的都是外国人,每天说英语比汉语多,倒是一个锻炼的机会。许如觉着这种生活也蛮有意思的,有空闲的时候她还能给弟弟织围脖,谁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她现在不是很好吗! 许如渐渐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认识的人越来越多。许如这个长相,哪个国家的人都觉得她是美女,来搭讪的人太多了,起初许如是不搭理他们的,但久而久之,无聊极了的时候她也会跟人家聊上几句。一个人在外面的苦楚没有人清楚,她实在是太孤单了。 搭讪的人里,有一个男孩儿,长得特别帅,又很有才华。 许如当然喜欢他,他也喜欢许如,但许如清楚,她配不上人家。这男孩在电视台工作,稳定体面,怎么是她这种人能配得上的。 但许如实在抵挡不了寂寞的侵袭,跟男孩保持着暧昧关系,男孩表白多次,许如都拒绝了,男孩也没强求。久而久之,男孩在这里找不到希望主动退出。 那天许如伤心极了,从来没这么伤心过,她偷偷来到男孩公司楼下,看着高耸入云的大楼哭地不成样子。 那是她第一次失恋,也是最后一次。 不知不觉,在北京落脚已经一年了,许如多少攒了一点钱,全都寄回家里,只给自己留了一点钱生活,她还是住地下室,跟一群朋友一起。 有时候他们一起抽烟,有时候一起喝酒,有时候一起蹦迪。这些事妈妈和弟弟并不知道,也不可能让他们知道,如若知道她现在这个样子,多半是要伤心的。 后来,许如认识了一个德国人。这人经常来找她,跟她聊天,许如反正无聊就跟他聊上了,两个人没日没夜的聊天,什么都聊,许如反正无聊,又能锻炼社交,聊就聊呗。 聊着聊着,问题就来了,这德国人看中了许如,想娶她。 许如吓了一跳,这人在德国是有家有室的,她是知道的。他说为了许如,他要离婚。 许如当即就怕了,她可没想这么早就把自己嫁出去,也不想嫁给这个德国人。这人十分无聊木讷,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她只是闲着没事儿才跟他做朋友的。 德国人经常请她吃饭,给她买东西,许如也不推辞。她承认,她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她变了,变得随便极了,但她此时此刻就想这么做。 德国人看出来她心不在焉,但还是对他很好,生活工作上都愿意主动帮她解决问题,但许如渐渐变得不耐烦,伤了人家的心,不知道是第几次,德国人回国了,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许如与他失去了联系。 冷静下来之后,许如后悔过,为什么要与一个对她这么好的男人错过呢? 许如找到阿兰,把德国人的联络方式给了她,让她帮忙联络一下,但阿兰试了很多次,最终都没得到回应,大概真是不想理她了。 许如后来换了很多工作,作过志愿者,当过导游,做过酒店,只要能赚钱的都行。 在酒店工作的那段时间,她还差点被人家轻薄,幸好最后她跑得快,对方也没占到什么便宜,就是摸了两下。 许如后来就不在那里做了。 阿兰已经大学毕业了,据说回到省城工作去了,许如这时候已经赚了一些钱,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她想读书了,她想去阿兰念过的学校读书。 许如没跟任何人商量,参加了成人高考,这一次她很努力,拿出这辈子最大的热情和精力备考,她成功了。 考上大学之后,她第一个通知的就是阿兰,阿兰很替她高兴,告诉她学校里哪里风景好,哪道菜好吃,哪个老师可爱,哪个老师烦人,还有一些过来人的经验。 许如全都记在心里。 许如是班上年纪最大的,理所当然当了大姐,同学们都喜欢跟她玩儿,这位姐姐又有钱又大方,学习成绩还那么好。 许如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她居然真地上了大学了,她真地做到了。 入学第一天,她就坐在女生宿舍楼下,看着黑漆漆的天空,一边哭一边笑。 班上有人喜欢她,追求她,但她一个人都不喜欢。她跟他们不是一类人,不合适的。她感觉自己的心已经死了,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一个人。 大学四年,许如抓住所有机会充实自己,把学习生活安排地很满,仿佛是一个渴了很久的人,遇到了一口井。她把所有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学习上,正因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久了,她才知道学校生活的简单快乐,她要抓紧一切时间不要浪费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 许如的优秀表现引起了校方注意,把她介绍给许多家招聘单位,许如凭借自己的能力找到了十分不错的工作,她又回北京了,这一回,她不再是以往的她。 她在北京大展拳脚,重新开始,人生也展开了新的面貌。 她和朋友租了一个新房子,朋友也是新交的,大学毕业生,比她年纪小,但为人成熟稳重。 许如渐渐与过去的生活分开了,生活和事业都在朝着向上的方向发展。明明一切都在好转,但是偏偏这个时候,家里传来消息,父亲去世了。 这是个太突然的消息,父亲的死亡实在令人措手不及。一时间,许如对父亲的恨和怨全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唯一剩下的就是眼泪。 她大哭了一场,立刻奔回老家。母亲哭得不成样子,眼睛通红,头发凌乱,好像几天没睡觉了一样。弟弟也红着眼眶,喊了她一声姐。 许如脱力地扔掉挎包,整个人垮了似的坐在椅子里。父亲在照片里笑着,再也没有狰狞的表情,没有大声的吵嚷,没有挥出去的拳头。一切都没了。 许如说不出自己是什么心情,一个人守着灵堂,守了一夜。 这一夜,她睡不着,她只是看着爸爸的照片无声地流泪,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她的人生里,与爸爸共处的美好时光十分有限,起码在此之前,她似乎是感受不到的。但到了这个时候,很奇怪,她想起很多片段。 爸爸带她买糖,爸爸抱着她看杂技,爸爸给她买雪糕,爸爸笑呵呵地看着她,摸摸她的头……还有,她拿着刀站在爸爸面前大吼…… 眼泪又来了。许如闭上眼睛,任眼泪鼻涕横飞。 在家里住了几天,一切就都打点妥当了。一个人没了,就真的没了,身后事几天也就处理完了,一个人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好的坏的,幸福的不幸的,任由他人评说,他听不见,也管不着,他再也不会反驳,不会为自己说任何一句辩解的话了。 许如给妈妈留了些钱,告诉弟弟好好照顾妈妈,然后就回了北京。生活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悲痛而停止过一分一秒,她的工作还在等着她,那么多要翻译的东西在等着她,不会因为她的悲伤而减少一点点。 许如并没有告诉室友回家的原因,这件事她谁也没有告诉,仍旧每天嘻嘻哈哈,如同以往。有时候,她会想起在电视台的初恋,现在她终于配得起他了,但他早已走远。 有时候,她还会想起那个说要娶她的德国人,她伤过他那么多次,利用他的爱和理解,放肆自己的脾气。现在,她可以弥补和偿还了,但他也不在了。 或许他来过北京,或许找过她,又或许他再也没有来过,他早就把她忘了。还有一种可能,他根本就没有打算娶她,他只是说说而已。 一转眼,年纪就大了。她已经三十岁了。在大城市,这个年纪不结婚没什么稀奇的,但母亲和弟弟的挂念总是在提醒她这件事。 她也想过找个靠谱的男人谈一场恋爱,但不管她怎么努力,怎么示好,她的心还是死的,无法有一丁点的波澜。 一个人在外摸爬滚打久了,真假参半,感情模糊。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纯粹的喜欢或者讨厌。 昔日好友阿兰已经步入人生的新阶段,两个人因为两地疏于联络,话题也渐渐少了。 后来,许如提议母亲搬家,回到老家去,于是三口人就都搬走了。 没多久,弟弟结婚了,生了个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长得特别像许如,看见那么小的小生命,许如的心柔软下来。 她想,有一天她也会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 又过了好几年,许如的想法又变了。 她越来越有钱,事业越来越好,身边的男人都害怕她,好像她是个女人中的异类,没有人想娶她回家。 他们不想娶,她也不想嫁,人生的事就交给人生自己去验证吧,总之,她现在很快乐。 第 11 章 于飞今年32,自由职业者。 辞职不干那年27岁,起初大家都以为这是个临时决定,但后来发现于飞是真不打算出去找工作了。 家人们纷纷开始操心起来,说这样不行,不工作可不是长久之计,怎么也得有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才行。 于飞其实是有工作的,只不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她在家里画画往外卖,闲暇时间还能写写稿子给出版社,其实收入还是不错的,起码比在外面上班的同学们赚的多。 听见钱多的消息,亲戚们愣了一瞬,表示怀疑,刨根问底一番后发现比自己家孩子赚得多多了,但最后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那也不行,这也不是正经工作啊,还是得找一份能养老的。 于飞知道家人们的关心是真心的,就随口答应,以后再说吧,现在先这样。 家人们纷纷摇头,说这孩子白瞎了,爸妈给她养这么大,花这么多钱供她上学,她居然这么不争气,在家里吃老公的,喝老公的,那能有底气吗?她那个工作也不稳定啊! 于飞知道这些人的担忧,但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她的工作带给她的愉快是他们不能理解的。 但是自由职业的竞争力和不确定性的确是很强的,尤其是这几年的发展趋势,很多人冲进这个行业,很多公司倒闭,好巧不巧,于飞写稿子的那家公司倒闭了,其实这些年来她的主要收入都是从这来的。 事情发生的措手不及,于飞的主要经济来源几乎被切断。 换其它的公司也不是不行,但什么都要从头开始,重新适应。 于飞的写作风格比较正统成熟一些,想要找一个气质差不多的公司其实不太容易。因为市面上的很多公司都偏重于青春类题材,这可是于飞的短板。 于飞开始四处碰壁,家里的事儿也开始源源不断,婆家的事儿,老公的事儿,娘家的事儿全都赶在一块儿,于飞恨不得一个人分成几份。 实在无奈之下,于飞只好放缓工作的事情,先把家里的事处理了。 很多人都以为家庭主妇是没工作的,没价值的,每天都在做打杂的事,人生了无生趣,一辈子没有人生意义。 但实际上,一个家庭主妇的情况堪比一个公司的高层人员。她需要统筹,她需要规划,她需要宏观调控,她需要身兼数职。 老板,财务,出纳,保洁,保姆,老师,家政……这些职能全都是她一个人完成。 于飞甚至比原来更忙了,每天这里那里到处跑。 一年之中,总有那么几天需要与亲戚见面的。于飞又成了众矢之的。 家人们的好意还是老样子,只不过反应更激烈了。 这么年轻的女孩子怎么能在家里呆着呢,怎么也得有个工作啊! 这都不挣钱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以后你老公还不得看不起你啊,女人还是要经济独立的,靠男人不行,还是得靠自己。 诸如此类的话于飞默默地听,默默地点头。 但日子还是如同以往地过着。 她当然知道女人需要独立,女人需要有自己的事业。可是现在现实状况不乐观,总得有人去做这个牺牲。 家里这么多事,难道就都不管了吗? 于飞是个挺操心的人,其实就算她不做,地球也还是在转的,可于飞觉得她有义务去做这些繁琐的事儿,维持整个家庭的正常运作。 但久而久之,好心还是办了坏事。 于飞大包大揽把家里的事全都扛在肩膀上,婆家,娘家,老公全都把琐事交给她,到最后还嫌弃她这里没做好,那里没做好。即使这样,任务也是一个一个地来,整天都不能闲着。 后来,于飞怀孕了。 这是一个女人多么幸福的时刻,但不幸的事也随之而来,孩子没保住。 医生也没说出个明确原因,只说优胜劣汰,不要太难过,还年轻还能再有。 于飞难过了一阵子,还是重新投入到正常生活中。 但这件事对她的打击是很大的,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大约就是这个意思。 她时常在夜里睡不着,想起这件事就难过,但她没有人可说。父母不能讲,老公不能讲,公婆更是不可以。闺蜜呢?闺蜜也不太能理解她。 但凡她表现出一点伤心难过,父母就说:“你这个承受能力不行,就这么点小事儿,有什么可难过的,你要坚强!” 这么点小事儿?! 一个女人孕育一个生命,小事儿? 没怀孕的人永远无法体会那种失去的痛苦。于飞知道,父母是想激励她坚强一点,可是在这样的时候,能不能多给一些安慰和理解呢? 为什么总是要打压一个人的天性,否定喜怒哀乐的存在呢? 于飞的父母都是六十年代左右的人,没接受过现代教育,思想也比较闭塞,毕竟他们小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 他们的父母对他们的打压更加严重,所以于飞的父母性格十分极端暴躁,好话也不会好好说。 于飞经常受到一些家庭冷暴力,从她有记忆的那一刻开始,她都已经习惯了。 她知道有苦不能跟父母讲,所以,她只能忍。 老公那里也是一样,天天上班,天天有事,没什么时间与她在一起,也是那套说辞,大意就是你不能这么脆弱,你得往前看。 公婆那边的话就难听了,什么这姑娘有病,不能生之类的话全都来了。 闺蜜? 闺蜜倒是有几分理解的,但也只是几分。 于飞的所有倾诉途径,排解途径全都是死路一条。她只能自己消化,自己承受。 久而久之,于飞发现自己情况不对,她有抑郁的倾向。 但是生活的重压并没有因为这一切而停止,她还是要给家里处理所有大事小情,还是要听那些过来人的好话,还是活在别人的白眼里。 有一日,于飞忽然觉得自己有要死的感觉,心脏狂跳,情绪紧张,惊恐地要命。大约过了半小时才恢复正常。 于飞从未有过这种经历,赶紧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都正常,她没病。 这件事让妈妈好一阵嘲笑,说没病非得上医院,人家医生都笑话你。 于飞没说话,她跟母亲是沟通不了的,说了只能吵架。 于飞默默回到家,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因为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一次,两次,三次…… 她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于飞偷偷又去了医院,找了心理门诊问诊,医生听了说,要不就给你开点药,要不你先自己调整,建议你先自己调整,用药之后可就不能停了。 于飞已经做过测试,没病,但测试结果病不能完全证明你没病,它只是一个参考。 于飞知道自己的症结在哪里,她需要的是理解和发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找到一个人来理解她,哪怕对她有一点点鼓励,她都会觉得心理舒服多了。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于飞想到自己的姑姑,她是个还算比较能理解别人的人吧。 于飞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了姑姑。 但她还是找错人了。 说到这里,还要插个题外话。 姑姑离婚了,常年一个人生活,也没有工作,心思又十分细腻,想法也都和别人不太一样,其实这个优点如果放在科研工作上,是非常大的一个优势,但放在生活中,难免会让旁人有压力。事情如果不按照她想象的发展,她会觉得不合理,任何事情的发展必须应该有一个固定模式,如果不固定,她会觉得不正常,她想找到那个正常的模式,让自己适应,但越是如此,就越会出现岔子。 毕竟生活是随机的,没什么固定模式。 姑姑也发生过一些列的躯体反应,比如这里不舒服那里不舒服,她时常跟于飞讲,于飞建议她从心理和心情方面着手,因为这些是会影响到身体状况的。 于飞正好也想借此机会把自己的事儿说给姑姑听,让她知道一个人的情绪和身体健康的直接关系。 于飞想得很好,但事情发展很妙。 她跟姑姑倾诉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姑姑认真听了,也提出了很多问题,好像很怀疑,很好奇。于飞坦白说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情绪不对,就有暴躁的趋势,长大之后更甚了。姑姑表示同情和理解。 但姑姑坚决认为自己的毛病不是情绪和心理造成的。 于飞只好不再过分强调,于飞是个很坦诚的人,也不会讳疾忌医。有病就治,情绪和心理的病更应该重视。 于飞从没对这些人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相反还觉得他们需要很多帮助和理解,她甚至想过有朝一日去做心理咨询师,帮助更多像她一样无助的人。 但她还是在姑姑这里碰壁了。 姑姑坚定地说自己没问题(姑姑的一些生活做法已经到达了强迫症的境地,只是她自己从来不肯承认)。于飞也不能一个劲儿刺激她。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后续发展很无奈。 姑姑把这事儿告诉了于飞父亲,两人在背后对于飞十分担忧,说于飞这是精神病,这孩子将来可怎么办,就是在家里呆的,以后跟于飞说话可得注意一些。 又是一个偶然机会,姑姑把这事儿透露给了于飞。于飞很无奈,她已经找到了治疗自己的方法,并且成功把自己解救,她还想把方法告诉姑姑,结果却听见姑姑传达了“你有病,你不正常”之类的消息。 于飞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姑姑与父亲的论调不是你有病你得治,而是一种否定。 大意就是,人啊还是应该有些承受能力的,不应该总想那些不高兴的,应该好好活着,怎么高兴怎么活着,怎么过不是一天啊,为什么不能选高兴地过一天啊! 你还是承受能力不行,要不你还是出去找一份正经工作吧! 这些话把于飞的话全都堵回了肚子里,如果一个人认为你有病,你是精神病,你要如何自证你不是呢? 不管你做什么,人家都会以为你有病,你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不对的。 于飞发现自己就是这个状况,有口难言,算了吧。别说了。 姑姑和父亲在亲戚之中继续传播这个消息,大约就是这个孩子太让人操心了,都这样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他们已经下了论断,于飞不正常。 于飞的形象算是彻底在亲戚中间立住了。 她很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告诉大家抑郁症和焦虑症的严重性,想告诉大家她已经战胜了自己的好消息,但是大家全都不信任她,他们认为她是个精神病患者,每每和她讲话都小心翼翼,眼神奇怪,话中有话。 于飞起初也不是很在意,随便怎么说吧,日子是自己过的,别人说什么跟她也没关系,可是越来越多的矛头指向她,于飞开始再度烦恼起来。耐心和脾气也已经耗尽了。 但她还是没办法为自己辩解,因为她不想再为自己精神病患者的头衔上再加一个光圈。所以,于飞尽量少参与家庭聚会,就算去,也很少说话,很少表态,尽量不跟他们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交流和沟通。 但这样做还是远远不够,对她的揣测和传言越来越多,愈演愈烈。 于飞再度被委屈侵蚀,她很委屈,很难过,她又开始压抑起来。为什么没有人听她讲话,为什么没有人能理解她,为什么她明明想帮助别人却给自己挖了个坑…… 于飞的情绪开始动荡,她知道,抑郁情绪又来了。 她知道该怎么做,于是积极与情绪面对面,解决它。 但她自愈的速度完全赶不上家人们刺激她的速度。 于飞很想爆发一次,很想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精神病?! 但这个想法又把于飞自己吓到了,这个冲动的想法实际上也是不正常的,她太不平和才会有这种思想。 于飞开始进一步治疗自己,读书写字,与朋友聊天出去旅游,一切让自己积极起来的行为。 但只要与家人们在一起,她就会受到精神上的刺激和伤害。她多想跟他们坦诚地聊一次,把话说开。但偏偏她家不是那个风格,于飞的家里极少出现沟通这件事,只有控制与被控制。 于飞只能选择继续无视,承受。 这种压抑感让于飞崩溃过几次,她在没人的时候躲起来哭,一个人发泄情绪。这一切没有一个人知道。 于飞的症状尚且未达到疾病的程度都已经如此压抑,心理疾病患者会顶着多大的压力生存可想而知。如果这个社会对待抑郁症患者更宽容,更理解,对病人的康复将会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于飞琢磨了一段时间,报了一个心理学习班,她想要做心理咨询师,哪怕只能贡献一点点力量也是好的。总会有人理解她的,总会有的。 于飞的决定依旧引来了家人们的白眼,不理解,质疑,各种声音。但于飞心意已决,她想,就算她是一粒尘埃,也总会在有阳光的时候飞扬。 第 12 章 陶真是在妇婴医院候诊的时候,想起了陆远乔。 排在陶真前面的女人,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她丈夫个子很高,若看样貌,远远望去倒真有几分和陆远乔相像。 陶真就这样想起了他。 不知道他现在在忙什么,是不是也已经结婚生子了。 妇婴医院是本市最为权威的专科医院,病患自然就多。陶真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半了。这个时间出租车都忙着交班,听了她的去处方向不对,都不愿去。 陶真只好沿着大街走了一会儿,想到下一个路口再拦一辆,要是再不拉她,她就去挤公交。 一直沿着大街走了五分钟,身旁终于有车按了喇叭,那是辆私家车。平日里也有这样的私家车拉客,陶真从来不坐。于是她对着黑乎乎的车窗礼貌地摆了摆手。 然而那辆车没即刻就走,反而停了下来。车里下来一个人。 他叫了她的名字,“陶真。” 陶真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这么多年了,她虽想过终有一日会再见,却没想到机会就在眼前,毫无准备。很显然,两人都有些讶异。再见,总是要说点什么,可话到嘴边,只剩下一句,“陆远乔,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五年,有五年没见了,再见竟这般随意。如今面对着面,想寒暄几句却有些不知从何说起了。 “你去哪儿?”他问。 “回家。” “我送你。” 他的车里,依旧没有挂饰,除了必备品什么都没有。 他的穿着还是简约大方的。岁月又给他的轮廓做了刻画,让他更是出众夺目。 “我那天在电视上看见你了。”陆远乔说。 陶真笑了笑,“我一上镜就显得特别胖。” “没有,我觉得跟本人一样,还很瘦。” 陶真垂了眼睛,视线掠过他的手——没有戒指。 “你最近在忙什么?别告诉我你还没有工作。” 陆远乔笑了起来。 陶真过去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没工作,钱和房子都是以前挣的。即使是现在,陶真也不太清楚他到底靠什么为生。 “有几个小生意,饭馆,客栈都有。你们公司要是出游,可以跟我联系。” “结婚了么?”陶真忽然脱口而出这个不相干的话题。 “没有。”他说地很洒脱,“你结婚了,我知道。” “离了。” “什么?”他看向她。 “我离婚了。” “什么时候?” “昨天。” 两人一时都有些沉默。 陶真现在住在市中心一处高档小区,房子有一百多平米,装修简洁时尚。若是过去,没人会相信这么没有“特点”的屋子会是她的家。 陶真留老朋友喝了杯茶。 “你过去最不爱喝茶。”他看着她一整套价格不菲的茶具说。 “对,过去我只喝碳酸饮料。不懂茶。” “抽烟么?” “抽,这个戒不掉。”陶真笑说。 她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一个矮马尾,很顺。不像过去,头发又干又硬,扎手,想顺很难。 她的穿着大方得体,姿态优雅。不像过去,总是翘个二郎腿,嘴里一根烟,坐哪里都像没骨头似的。如今这人,怎么看都不像她。 往事历历在目,却又恍如隔世。人在眼前,这么近了,还是让人感觉真假难辨。 陶真一边泡茶一边兀自说着那些闲事,陆远乔打断了她,“——我找过你,他们说你搬家了。” 她手里动作不停,垂着眼,笑说:“你说的是挨着厕所的那间吧,出狱后,没人愿意用我,挺不方便的,就换了个地方。” 说起这些,陶真平静地很。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往,云淡风轻的好像不曾存在过一样。一切艰难不如意,都在那不痛不痒的五个字里“挺不方便的”。 “你知道我一直在找你么?” “知道。” 她喝了一口茶,“在里面,我认识了几个朋友,学了些知识,看了不少书。也算是有个机会进修一下。你知道,在里面我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劳动和学习。我能有今天,也要感谢那段日子。” 她的描述,就好像是去国外念了一趟书,而不是蹲监狱。 “在里面你不想见我,出来后我找不到你。” “那种地方少去的好。不吉利。” 事到如今,那些曾经急于说出口的,必须要讲给对方听的话,都没那么迫切,甚至没必要了。 两人又聊了些其他——生活,工作,一切不太重要的事。 陶真和过去很不一样,像是另一个人,只是她们拥有同一副皮囊。 “如果今天没遇见,你是不是永远不会来找我?” 陆远乔看着她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洗餐具。她准备了些新鲜的水果,等待装盘。 “我们这不是见着了么?还这么巧。” 她正在洗一个白色的瓷盘,手指纤细,在瓷盘上轻抚。腰身跟着轻轻晃动,丰乳肥臀。 “我今天打不着车,招了好几辆车都——”陶真忽然被他从身后抱住,慢慢握住了手。 “不拉你?你可以投诉。”他说着,靠她更紧了。 “……我不想找麻烦……”闻到久违的气息,陶真缩进他的怀中,阖上了眼睛。 今天的他们,唯有身体最为熟悉彼此。他们深深想念着,吸引着。 说什么都不对,索性什么都别说了。 他们吻在一起,彼此寻着,纠缠着。 是一个忽然打碎的盘子让他们停了下来。 “昨天才买的盘子,可惜了。”陶真整理了衣衫,陆远乔已先一步帮她把碎盘子整理进垃圾桶里。 “再买一个一样的。” “没有一模一样的。” 帮她料理妥了,陆远乔才留意到垃圾桶里有一个丢弃的男士洗面奶。 “我得走了。” “嗯。” 陶真送他到门口,看着他穿鞋,“我很久没做过了,记得来找我。” 陆远乔没有给她答复。 她的确很久没做了。人都走了半天了,她还在想他的身体,想他后背上那大片的纹身,健硕的纹理脉络。他怎么不留下来呢? 百无聊赖,也不能总想那事儿。陶真于是把病志本拿出来,连认带猜地研究起病志。很快她就皱眉头了,“是我水平太低了么?这写都什么呀?” 认了一半,有人敲门。 陶真脑子里还在转悠那几行字,思索状开了门。门外站着陆远乔,他松了松领带。 什么都不必说,陶真退了几步自把人迎进门来。 第 13 章 那年的深秋,陶真刚满二十一岁。 金黄色的落叶铺了满地,微风吹拂,沙沙卷起。陶真被午后的阳光照着眼睛,醒了。午休,竟然做了个梦,还是个春梦。梦里她与人缠绵不休,激情难退。 太可笑了。陶真一睁眼睛就笑,把室友叶玲玲吓了一跳。 “你笑什么呢?” “刚做了个梦。” “什么梦?” “好梦。” “梦见帅哥啦?” “嗯,梦见帅哥把我拿下了。” “这么好的梦,你醒过来干什么?” “不能纵-欲。” 陶贞从床上爬起来,“今天别等我吃饭,我有事儿。” “又加班?” “不是,是去见一个人。” 叶玲玲见她一改往日朋克造型,变装成一个吃素的小白兔,倒有些好奇了。 “去见谁要弄成这个样子?” “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昨天给她留了一个地址,让她去找他。陶真本想不去理他,可睡了一觉又改了主意。 这个地址还蛮好找的,市中心地段,有一栋商住两用的大厦。陶真在大厦门口掐了烟,嚼了一颗口香糖,又把身上的味道扇了扇。 五分钟后,陶真找到2301号房间,按响门铃。等门时,陶真就把口香糖吐了,仔细闻了闻身上的味道,没烟味儿了。 应门的人刚洗过澡,头发还是湿的。 那年,陆远乔三十岁。 陶真被他刚出浴的样子吸引了去。这个人身材很好,长相不错,叶玲玲说他条件也必定不错,还说这个世界不公平,这个人一看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陶真想起这些来,露了个笑容。她知道此刻的自己必定一脸色眯眯的神色,她才顾不得这许多。 陆远乔刚开始没认出她来,要知道,昨天她的装扮还是铆钉夹克,烟熏妆,黄头发。今日她素得像一只小白兔。 “不认得我啦?昨天可是你来找的我,还给了我一个地址。”陶真手里捏着纸片,表情愈发轻佻,倒好像来赴个奇怪的约。 “陶真。”陆远乔认出人来,继续擦头发,“请进。” 陶真跟着他进了门,四下里望了望——这个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那也就是说,她哥陶思远不在。 这个死胖子,不至于吧?连个面都不肯露。 陶真坐在沙发上,跟陆远乔要了一根烟。二郎腿不客气地翘了起来。 “我哥呢?” 陆远乔坐到她对面,看出这姑娘有些情绪,“没来。” “没来?”陶真眉头皱着,“那他派个你过来是什么意思?” “不是派,是托我过来看看你,照顾你。” “看我?照顾我?我看是监视吧?” 陆远乔帮她拧开了一瓶矿泉水,推到她面前,“你要非得这么认为,那就是吧。” 他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来。 “我哥没告诉你我不服管么?他管我都没用,你还想管我?你觉得可能么?” “你哥没对这个可能性做过评估,就像我说的,他只是告诉我来看看你,照顾你。” 陶真歪着嘴角,看着这个男人。一身不接地气的风范,真不知道陶思远是怎么跟他成朋友的。 “那你打算怎么照顾我呢?” “你需要什么,我可以帮你。” “我需要什么……”陶真咬着嘴唇,想起那个春梦来,“我需要一个□□,一个男人的□□。” 陶真吸了一口烟,青烟从口鼻里漫出来,萦绕在她面庞前,“怎么?帮不了啊?那还说什么照顾啊?我看你根本就不是陶思远的朋友,你和他没一点儿像的。他的朋友都是穿塑料拖鞋,镶金牙,戴金链子的,没你这样儿的。你冒名顶替我哥的朋友,到底要干吗?” 陆远乔不与她进行口舌之争,身体往前倾了倾,“陶贞,你今年21岁了。有人一辈子都不长的智齿,你长了四颗。” “你的后背有一个胎记,你哥的胎记长在脖子上。” “你小时候换牙被人笑门牙难看,你哥就把笑你的人门牙打掉了。” “你上小学的时候,班里轮班生炉子取暖。轮到你的时候,都是你哥帮你做的。” “你哥前后摆平了你两个男朋友。还没摆平的就是那个卖电脑的陈逸南。” “从你高中开始就是你哥在供你念书。你大学读的是计算机,毕业设计是一个点餐系统。我看过你的源代码。” 陶真怔住了。这些稀松平常的小碎片,活生生地在她脑海里翻滚,就像在昨天。 她拿着烟,忘了抽,惊异地看着陆远乔。渐渐地,她的眼眶红了,嗓子噎住了。 “别说了!”她打断了他。 刚刚那点逗弄他的兴致全都冷了下来。她一口口地抽烟,捂着眼睛,许久才发声。 “你告诉我,他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没有。” “没有为什么不来看我?电话永远不接,就连现在,他也不肯露面。你告诉我,他到底有没有来?” “没有。” 陶真把烟头儿摁灭,忽然站了起来,“好,既然他不来,就别再管我。你告诉他,他不来,我就和陈逸南在一起,他不来,我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陆远乔也站起来。 “还有,我警告你们,别去找陈逸南的麻烦。”陶真指着陆远乔,严肃地警告他,“我说真的,你们要是去惹他,我跟你们没完。” 陆远乔被她近距离地指着鼻子,没气没恼,“那个男人值得你这样做么?” “不关你的事。” 陶真眼眶里的眼泪早就盛不住了,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陆远乔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陶真哪肯接受,一时间把陆远乔当成了出气筒,“我不管你是谁,和陶思远有什么交情,都跟我没任何关系。请你别再出现在我眼前。” 陶真气势汹汹地走了。 陆远乔的纸巾并没用处,被他给扔进了垃圾桶里。 且不管她什么态度,不重要。从今天开始,他就要与她发生关联了。 陆远乔从箱子里拿出一个牛皮笔记本,翻开最后一页,仔细看了看,合了笔记。 陶真刚离开大厦,电话就响了。 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站在窗边往楼下看的陆远乔。 “记下我的电话,你会有需要我的时候。” “你刚才没听懂吗?我需要个男人!”陶真怒气未消,口无遮拦。 “我听懂了。” 这个人有病吧?不知他在哪扇窗户里犯神经,陶真冲着高楼大厦竖了个中指。 陶真没这么憋屈过。陶思远从来没和她置气这么长时间。她也自降身段儿给他打了无数电话了。可他一个都不接,还派了个怪人来看着她。这算什么事儿啊! 一下午,陶真脸都黑着。陈逸南卖了几台电脑出去,也没见她高兴。 往她脸上亲了一口,陈逸南得空休息了一会儿,“怎么了?谁惹你了?” “一个神经病。” “神经病?谁啊?” “哎?我问你,你会对你妹妹生气到好几个月不理她么?一通电话都没有,打电话也不接。这种事你干得出来么?” 因为陈逸南,陶真和陶思远闹得很厉害。陶思远还亲自找上门来揍了陈逸南一顿。即使这样,他们俩也没分开。陶思远和陶真就此冷战起来。陈逸南也有妹妹,这种心情他懂。 “这件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我,你们两个变成这样。如果没有我,这些不愉快就都不会发生了。” 陶真后知后觉,自己说错了话,“逸南,我没别的意思。算了,那个死胖子,我知道,他不会一直不理我的,再过段时间,他肯定就绷不住了,到最后赢的还是我。” 陈逸南有些沉默。陶思远不同意他们俩来往的最根本原因,就是陈逸南的自身条件太差,除了长得好以外,他没什么能耐给陶真安稳幸福的生活。 每次说起这件事,两人之间的气氛就会沉下来。不被家人祝福的爱情,总是缺了点什么。 陶真不想让陈逸南不高兴,于是呼朋唤友的,找来一群人,吃饭唱歌,玩到很晚才散了。 陈逸南送陶真回宿舍,告别的话总是很难出口。两人纠纠缠缠地进了小树林。 第 14 章 这里是陶真的母校。陶真从毕业后就没搬出去。这里床位便宜,距离她上班的地方又近。最重要的是,如果陶思远突击检查,他没那么容易冲进来。 陶真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地不能再熟了,这个小树林还是陶真领着陈逸南进来的。进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陈逸南总是把她压在树干上,热情的亲吻她,抚摸她。 情到浓时,两人衣衫不整,激情难退。可到最后一步,陈逸南总能及时刹车。 陶真也想过,他要是真地坚持要她,磨她几次她就挨不住了。可他没有。陈逸南这个人有着超强的自控能力。陶真认为“坐怀不乱”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最恰当了。 这天,两人靠着树干,纠纠缠缠。 陶真握着头上的小树枝,身体迎着她,绵绵耳语,“逸南。” 她的声音软绵绵的,那是邀请的意思。陈逸南懂。可他还是帮她穿好了衣裤。 “天凉了,回去吧。” 陶真又搂紧了他,在他身上磨磨蹭蹭的,“你就不想?” 夜色浓稠,陈逸南的眼睛闪闪发亮,像有星星坠在里面,“怎么不想?” “那你等什么呢?” “等你忍不住的那天。”他笑起来,样子很坏。 陶真简直爱死了他这个表情,狠狠地亲了他一口。两人又缠在一起,纠葛许久才散了。 这晚,叶玲玲回家住了,宿舍没人,就她一个。陶真在浴室里冲了个澡就上床了。 可她睡不着,睡不着。她想陈逸南,想他此刻就在她身边,躺在她的床上。想他此刻正在揉搓她的身体。陶真发了许多信息给陈逸南,她知道他一样想她。两人在这漫漫长夜,言语传情,煎熬受不住时,也只能自行消化。 到了半夜十二点,陶真才有些困倦,终于睡了。 此时,陶真并不知道,这会是她在这小宿舍里住的最后一晚。 * 上了一天班的陶真,终于不再满脑袋那事儿。光是作图切图就给她累死了。看来,那句话说的对——饱暖思淫-欲。干了一天的活儿,累得腰酸背痛,倒也是有些好处的。 赶图赶了好几个,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半了。陶真抱着饿扁的肚子,在路上嚼了两个大包子。 她几乎把陆远乔给忘了。所以,在校门口看见陆远乔的车时,她有些惊异——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 陶真过去敲敲他的车窗,不客气地问,“你不会是在等我吧?” “是。” “我不是都说清楚了吗?你还来干什么?” “帮你搬家。” “搬家?搬什么家?” “从宿舍搬回家,我三天前给你发过信息,你应该看见了。东西多么?需不需要我上去帮你?” 陶真看他要下车,赶忙堵住他的车门,“你等等,我没答应我要搬。我告诉你,我不搬。你管不着我。” 这是遇到了什么样的人啊?惹不起躲得起,陶真赶紧逃走了。 回了宿舍,陶真还略有不放心地往窗外瞧了一眼,他没跟过来。 这个叫陆远乔的人,奇奇怪怪的,跟他哥不是一个路子。陶真没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她有种感觉——这个人有点麻烦。 陶真没花太多时间想这事儿,她手里还有个私活儿要做。开了电脑,她就开始作图了。做到一半,手机进来一条信息。 陶真瞥了一眼,以为会是陈逸南发来的,谁想却是陆远乔。 他说:“我在你楼下。收拾好了就下来找我。” 陶真不胜其烦,直接拨了一通电话过去,“陆远乔,你有病啊?我说了我不搬,你听不懂是么?” “你早就毕业了,叶玲玲把床位租给你这个社会人士还收钱,这种事在我们那个年代是不允许的。” 这人是在威胁她? 陶真放下鼠标,握着电话来到窗边。 掀开窗帘一角,那个陆远乔正抬头看着她。两人四目相对之时,他还对她笑了一下。 “陆远乔,你到底想怎样?” “帮你搬家。” “那也不能就这么搬了,我东西多,没准备。” “三天还没准备好?我再等你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你不下来,我就上去。” “你上来干吗?这是学校,女生宿舍!怎么能随便就进?” “你放心,你不下来我才会进。” “你——陆远乔,我哥到底给你什么好处了?你告诉我他给你多少钱,我想办法给你更多。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你再磨蹭一会儿,校门就关了。到时候我想走也走不了了。” 陶真一时找不到对策,“陆远乔,你给我等着!” “我等着,一小时。” 如果不是这个事儿,陶真还真不知道自己会因为保护别人而妥协。这种事简直像在演电视剧,她可不是圣母,她也救不了谁。 只是,陶真与叶玲玲交好,多少了解她。叶玲玲家境贫寒,这学期因为偷用电热棒的事儿被通报批评了。她家里还有弟弟妹妹,全家人都指着她出息发财呢,陶真实在不想给她雪上加霜。 这样想着,陶真收拾好了几个小包裹,下楼去了。 从这里开始,算她败了。 陆远乔似乎有些得意,嘴角微微翘着。陶真气势汹汹而来,“我告诉你,别得意,我可不是因为怕你才搬家。” 好像越解释越幼稚,结果已经说明一切了。陶真有些底气不足,钻进了他的后座里。 就这样,陶真回家了。就像他信息里说的那样,屋子打扫干净了,缺的东西也都补全了。 上次跟陶思远吵架赌气,她曾发誓再也不要踏进这个家门。而今,她还是回来了。 陶真心不在焉地把几个小包裹扔进柜子里。 陆远乔在屋子里转悠了一圈儿,“你看看还缺什么?” 陶真看他极其不顺眼,手里夹着烟,也不客气,“缺个男人。” 陆远乔看着她,似乎早有准备,“我就住你对门,有事可以来找我。” “什么?”陶真几乎要炸了,“你住哪儿?” “你对门,102.” 这么说,他们成邻居了?这不是阴魂不散是什么? 陶真一气之下扔了烟头儿,烟头儿直奔他而来,灭在他脚下。 “陆远乔!我哥到底花了多少钱买你这个走狗,你说!” 陆远乔把烟头儿捡起来,放进烟灰缸里,“你不能再抽烟了。” “是么?不能还是不许啊?” “说说区别。” “没区别,因为我是不会听的。” 陶真说着又掏出一根烟点了,还特别到他跟前冒了一口烟。十足的挑衅。 陆远乔没气没恼,只是用两根手指头夺了下来。陶真以为自己很有力气,可与他相比,她简直是弱地手无缚鸡之力。与他争不过之时,他居然用大拇指按灭了烟火。 陶真愈发觉得这个人不正常。他的所作所为,全都不正常。他一定是个疯子! 与疯子争,不会赢的。 陶真颓然坐在床角,“请你出去。” “出去!”她愤然指着门口,“你干吗?你干什么?” 还没完,陶真又眼睁睁看着陆远乔拿走她的烟和打火机。 “今天太晚了,缺什么的话明天再买。我走了。” “滚!” 话音刚落,陶真扔了一个枕头过去。他单手接住,又给扔了回来。 “别任性。” “你说谁任性呢?我任性?你谁啊你!我还轮不到你管!我告诉你,你干的这些事儿,我早晚会连本带利地还给你!陆远乔你给我等着!” 陶真憋屈得要死,陆远乔根本没搭理她,回答她的是一声轻柔的关门声。 陶真快要气炸了。一个小时,她都在床上揪头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凭什么?凭什么? 陶思远是她亲哥,被他打骂她认了。可是这个陆远乔,他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这么对她!难道这一切都是陶思远授意的?陶真快把电话打没电了,陶思远还是不接她的电话。 欲哭无泪,压抑至极。陶真只好在快要发疯的时候给陈逸南打通电话,解解闷,降降火。 已经晚上十点了,陈逸南还在组装电脑,抽空接了她的电话,“今天怎么没来找我?” 陶真叹口气,压了压火,“今天公司赶活儿,下班太晚了。” “哦,吃了么?” “吃了。” “吃的什么?” “包子和方便面。” “又吃那个,你不能总吃那个东西。” 陶真听见电话里有其他声响,“你在干什么?” “组装电脑。”说着,陈逸南盖了机箱盖子,完成了。 他拍了拍机箱,心情好像不错。 “逸南,你以前说的话还算数么?” “什么话?” “你说要带我私奔的。” 陈逸南笑了。 “你笑什么?” “有钱谁不想,私奔也需要花销的,我总不能带着你去要饭。” “我不怕吃苦。” “我怕,我怕你跟着我吃苦。” 这句话,听上去既心酸又窝心,陶真整个心都软了。 “逸南,我想你了。” “想我?” “嗯。” “再忍忍,明天我去找你。” 陶真翘着嘴角,“行。我搬家了,我回家住了,你明天直接来家里。” 陈逸南一怔,“回家了?你哥回来了?” 真是一言难尽,“没有。总之,明天见了面再说。” “好。就我们两个。” 陈逸南话中有话,陶真兴奋地在床上打了个滚,“那我等你。” 为了准备这次约会,陶真一下班就奔向了菜市场,买了些新鲜蔬菜和水果,大包小裹地回家了。 一进门就开始收拾,一小时后,她把菜洗好了,水果切好了,衣服也换完了,还戴上了他喜欢的那顶黄色假发。镜子里一看,全都是他喜欢的物件。 她的心砰砰乱跳,只等陈逸南进门时跳到他身上去。 等她在枕头底下藏好了安全-套,人就来了。陶真兴高采烈地开了门,蹦了老高,“Surprise!” 然而,她的热情送错了。 门外的人看着她,清清冷冷的,上下打量了她的穿着——铆钉靴,短裤,露脐装,金发头套。 “怎么是你?你又要干什么?”陶真堵在门口。 “黄头发不适合你,口红颜色不对,短裤太短,靴子不搭,露肚脐容易拉肚子。”他说着,径直进了门,无视她的阻拦,给她撞到一边去了。 在他点评之时,陶真当真犹豫了一下。靴子不搭么?口红颜色不对? 他走向厨房,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一样。 “喂!你要干什么?”陶真见他把一条鱼放在了水槽里。 “你不是喜欢吃鱼么?” “鱼?你要在这里做鱼?” “嗯,去我那儿也行。不过我还没装抽油烟机。” 昨天才让他滚来着,这个人怎么这么粘糊啊?也不知道生气,并且他还在彻底无视她的意愿,开了水龙头,洗鱼。陶真倒像个碍事的人一样,被他搞得躲来躲去。 许是他出现在这个小厨房里实在是有种反差的美感,她并未那么讨厌,反而觉得有趣起来。 “你会做么?”陶真往前凑凑,略有怀疑。 “有姜么?” “……在地上的袋子里。” 他很快就把葱姜蒜洗干净切好了,手法娴熟,像是个会做饭的。 陶真也会做,和陈逸南在一起的时候,她练过几个菜,都是他爱吃的。陈逸南从没下厨房,陶真也不要求,她觉得给喜欢的人做菜是幸福的。 现在忽然有个男人上门来给做饭,倒是稀罕。陶真想起了陶思远围着围裙的样子,只是陶思远比较胖,没他这么标致。 她竟然开始想念陶思远了,越来越想那个狠心的死胖子,“我哥还教你做鱼了?” “你哥有个菜谱,他自己写的。”他说。 “菜谱?” “你没看过?”他回过头,有些惊讶。 再看她这一身叛逆不羁的装扮,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没看过。我很好奇,我哥跟你是怎么说我的?”陶真问。 “实话实说。” “实话实说什么意思?” 陆远乔闻到一股烟味儿。一回头,陶真正在抽烟。 陆远乔没说他话,把她的烟头抢来,塞进了自己嘴里。 “喂!”陶真后知后觉地抗议,“我抽过的。” “我已经告诉过你不许抽烟了,实在忍不住起码别在我面前抽。” 陶思远说过相同的话,那些絮叨的埋怨好像也挺温馨的。 “行啊,有能耐你就一直跟着我。上厕所,睡觉,寸步不离。否则,你看不住我的!” 陶真歪着嘴角,那样子有些轻-佻。 “你要愿意让我跟,我就跟。就怕你不干。” “我还怕你不敢呢。” 他一边跟她搭茬一边就把准备做好了,那条鱼在他漂亮的手下躺着好像心甘情愿,服服帖帖的。 “酱油呢?” “你让让我给你拿,你手里有油,别摸得到处都是。” 陶真上前拿出一个新的酱油瓶,开盖子的时候用力猛了点,瓶子一歪,酱油从瓶口洒了出来。 以前陶思远就总说她越帮越忙,这下可好,那飞出去的酱油从他的下巴一直流到了他的衣领里。看得出来,他是躲了的,可是,没躲过去。他侧着头,整个人都安静了。 第 15 章 两人间静默着。 尴尬,好笑。陶真鼓着脸颊,没忍住,哈哈笑起来。 这也算解了气了,于是她笑得更是肆无忌惮的。 然而,陆远乔忽然脱了上衣,陶真不笑了。 要说这陆远乔和陶思远的共同点,也不是一点都没有。他有纹身,就在后背上,大片的纹身,纹的什么她看不太懂,像是一片混在一起的几何图形,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你这纹身太酷了。”陶真轻轻摸了摸,像在摸一件艺术品。摸得陆远乔浑身发痒,躲了一下。 “陶真。” “啊?” “看够了么?” “还没看清楚。” 陆远乔转过身来,不给她看了。眼前换做他的坚韧腹肌,陶真抬眼瞧瞧他,差点流口水。帅大叔在这种时候的杀伤力简直是致命的,陈逸南,你该有点危机感了。 “去给我找件衣服。” “哦。” 陶真少有地露出些羞涩。 陶思远的衣服大多是花衬衫,尺寸也和他不合适。可找不到其他,只好随便拿一件。 与此同时,陈逸南已经推开大门了。门没锁,定是给他留的门,她应该是什么都准备好了。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一进门就看见了一个光着上身的男人。陶真手里拿着一件花衬衫,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溜了进来。她的注意力全在那个男人的身体上。 他该不该出声提醒一下。于是陈逸南退了一步,敲了敲门。 两人一起看过来,像是一对亲热被撞见的情侣。陶真站地远了点,那个男的倒是自在得很。他像在自己家一样,甚至用一种待客的眼神看着他,并对他投以微笑。 “你们聊。”随后,他关了厨房的门。 很快厨房里传来一阵下油锅的声音,紧接着,葱姜蒜,鱼肉香一并蔓延开来。 略显拘谨的陈逸南反倒像个外人。这怪不得他,陈逸南很少来这里,每次来也都是偷偷摸摸的,的确没养成光明正大的习惯。 “逸南,他是我哥哥的朋友。”陶真解释说,“我哥托他来看我。” 陈逸南没说话。 “逸南——” “——我来的不是时候。” “什么不是时候?” “我明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你哥的朋友很多,我知道,我明白他的意思。” 他想让陶真嫁个条件好的人,三番五次地给她介绍男朋友,一个又一个,每一个都比他强,这个就更不用说了。 “你明白什么啊?我都说了,他是我哥的朋友,来看看我而已。你想哪去了?” “我什么都不用想。” “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陈逸南,你把话说清楚。” “我说清楚?你说得清楚么?” “我已经解释过了,你为什么不信我?你把我当什么人?” “女人。” 陈逸南轻飘飘吐出这两个字,表情反倒静了下来。 一个大学生,一个高中辍学的。早被人说烂了的,他们没戏。可他偏不信。 最后,陈逸南是笑着出门的。他在笑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两人不欢而散,陶真并没追出去,安下心来跟陆远乔吃了一顿饭。 他做的鱼和陶思远的味道很像,其余几道菜也都是陶思远的味道,陶真五味杂陈,难以下筷。 “不好吃?”陆远乔问。 “不,很像我哥做的。”陶真说,“谢谢。” “举手之劳,谢什么。” “你没必要做这些,你又不是我什么人。还是要谢的。” 这个世界上最宝贝你,任何时候都无条件信任你的,永远是家人。 “因为我,你们吵架了。”陆远乔说。 陶真停了停筷子,“我们没吵架。” 她和陶思远要一致对外,不能给陶思远可乘之机。 然而不管她如何掩饰这个事实,他们还是开始了一场冷战。过去也有过,可这一次,时间较长。 七天,七天了。陶真和陈逸南一直没有联络。 陶真不想每次都主动低头,这一次也不想。可陈逸南也真沉得住气,一通电话都没有,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陶真挨了一天,到了下班的钟点,挨不住了。 好吧!也不差这一次,主动一点也没什么。收拾好了东西,陶真挎上背包直接去往陈逸南工作的电脑城。 她对这里太熟悉了,闭着眼睛都能找到。直接来到他们店面,里面有几个买电脑的客人,不是陈逸南接待的。同事们说陈逸南今天没来上班。去了哪里,他们也不知道。他可是很少消极怠工的,不会是病了吧? 电话打了几次都不通,陶真有些着急了。跑到陈逸南住处,拍了半天门,没人应。这个人到底去哪儿了? 他又没什么深交的朋友,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实在没办法,陶真只好在他门口坐着等,这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枯坐等待的时候,两人从相识至今的点滴都在眼前,有喜有悲,有爱有怨。所有不如意,只要一见他的面,就都烟消云散了。她总会对他笑。 从白天到黑夜,不知是几时,楼道又有人上楼。这一次脚步声停在了她的面前。 陶真看见他的一双球鞋,他高高在上的看着她。 “逸南,你去哪儿了?” 他用钥匙拧开门,“进来吧。” 陶真的腿脚都僵硬了,缓了一会儿才恢复知觉。 一进门,陶真就不自觉地嘟着嘴巴,好像自己做错了事一样。 她从后面抱住他,又叫了他一声,“逸南,你还在生气么?都好几天了。” 那天的委屈,心痛仿佛顷刻间都化解在这个拥抱中了。他身上有一股单身汉的味道,她简直爱死了这味道。 陈逸南松开她的手,陶真睁开眼睛,拿不准他是不是还在生气。他从冰箱里拿了啤酒出来,问她,“喝吗?” 陶真点点头。 不知道这算不算和解了,应该算吧。 两人席地而坐,放着老电影,一人一瓶啤酒,就着桌上一小盘花生米,默默对饮。 陈逸南的沉默陶真摸不清楚,没关系,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好。 陈逸南有很多话,可是他什么都不想说,他不知道从何说起。旧话题了,说起来就是翻旧账。 两人碰了几次酒瓶,喝干了。 陶真是个真性情的女孩子,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她今天定是担心他了,她虽然看着粗线条,实际上是心细如发。 “你看着我干什么?”她说。 陈逸南收回目光,却又被她逮住,“你是不是看我特别可笑,除了你,我心里什么都装不下。” 她放下酒瓶,与他四目相对。 她又想他了,想他的味道,想他的双手,想他的温度,想他的嘴唇。 当陶真磨磨蹭蹭与他脸贴脸时,陈逸南抑制不住地想吻她。两人纠缠起来,滚在地毯上。 电视上正在播放香港电影《春光乍泄》,那时的张国荣,梁朝伟帅得一塌糊涂。 电影最后,离开张国荣的梁朝伟独自一人去看了瀑布,完成了原计划的二人旅程。 电影结束时,陶真躺在地毯上,衣衫半褪。又是做到一半停下来的。叶玲玲说,“真正爱你的男人珍惜你,宝贝你,他越是不动你,越是爱护你。” 可能就是这样吧。陶真看着电视机屏幕上绚烂美妙的瀑布,微笑着。 这个晚上,陶真枕着陈逸南的胳膊睡着了。世上的爱情,莫非如此。只要相互厮守,便已足够。 陈逸南早晨临上班前给陶真买了豆浆和油条,陶真挂在他身上不肯放他走。两人纠缠了一会儿才分开。陶真心满意足地吃着早餐,这一场冷战就此算了吧。他们还是分不开的,和每一次一样。 放下心来的陶真安安稳稳地上了一天班,多切了好几个图也没有不高兴。 晚间,陈逸南有事不能和她一起吃饭,倒是陆远乔带了吃的过来。 不同以往,陆远乔带了两份麻辣烫。 陶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 “我哥可不让我吃这个东西的。” “你什么时候这么听话了?” 说的也是。 “去拿碗筷。” “哦。” 陶真吞着口水端了两份碗筷,和陆远乔一人抱着一碗红彤彤的麻辣烫热火朝天地吃起来。 陶真挺高兴,看陆远乔斯斯文文的一张脸,还有辣红了的嘴唇,禁不住笑,“陆远乔我发现你挺逗的,你对我这么照顾,我哥答应给你什么了?不会是把我许配给你吧?” “他的确说过。” 陶真一愣,“他真这么说?” 还以为这次不一样,搞了半天又来这一套。那陈逸南生气也是有缘由的了。 “嗯。” “那你怎么想的?” “只看照片没什么感觉,见了真人还可以。” “还可以?你还嫌我了?我都不嫌你老。” 他笑了笑,不说话。 这是什么意思?刚刚她说了什么?他该不会是误会了吧? “我……我可告诉你啊,我已经有主了,你别弄这些没用的。” “你们和好了?” “什么叫和好?我们没吵架。你尽管去告状吧。我不怕你告诉我哥,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陆远乔不吭声。 陶真问道,“我哥他怎么样?就真不想我?起码来个电话吧,这都多长时间了,连个电话都没有,我的电话他难道打算永远不接?哎……我问你话呢,怎么一提他你就没动静。” 他吃好了,用纸巾擦擦嘴巴,“改天,我会带你去见他。” “真的?” “嗯。” “那就一言为定,可不许反悔。” “不反悔。” 陶贞抹了一把嘴角,伸出友谊之手,“陆远乔,咱们以后和平相处吧,怎么样?” 他看着她的手,没握,“你先说,你昨晚上去哪儿了?” 陶真挑着眉毛,这友谊之手伸得早了点。 “你来找我啦?” “嗯,你不在家。去哪儿了?” 这个温柔和善的脸忽然变得陶思远附体一样,真把自己当大哥了。 “你管不着吧。感情你今天请我吃麻辣烫是为了套我话的,哼。”陶真不屑他的做法。 陶真站起身来,从衣柜里掏出一个黄色头套,对着镜子套好了。她又整了整衣衫,像要出门。 由远及近,她那双大眼睛含着挑衅的光,大大方方从他身旁经过。 然而,陆远乔并没放过她。他忽然握住她的手腕。 他的力气大得很,陶真渐渐有些吃不住,皱起眉头来,“喂!你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是问问你去哪儿了。不要撒谎,说实话。” “我说实话你就能放过我啦?实话可不见得就是你想听的。” “实话。” 陶真被他握得手腕子疼,跟他耗着她肯定是耗不过的,于是干脆就讲了实话,反正他又不能把她怎么样。 “我和陈逸南在一起。” “一个晚上?” “嗯。” 陆远乔看着她的眼睛,似乎可以分辨真假,得到了实话,他松开了她的手腕。 没下文了?不行,她得跟他表明立场。 “这是我的私事,我和陈逸南在一起,为什么你们都不同意?” “都不同意,说明不是偏见。你还不反省?” 陶真摸着有些痛的手腕,“我反省什么?我喜欢他,爱他,有什么错?你们这些人为什么要对别人的感情指手画脚?你们都说是为我好,那你们自己呢?你们的准则如果都是对的,为什么到现在还是单身?这世界上就没有一个好女人能入你们的眼?我哥一直找不到老婆,你也一个人。你们才应该反省!” “陶真,别任性。” “别任性别任性!我不是小孩儿了,我有我自己的判断力,我有我自己的选择,这就是我自己的选择!不管结果如何,我不后悔。” 顶着那个黄色扎眼的假发,她夺门而出,仿佛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她把门摔得当当响。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是这样的。 陆远乔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对着两盆吃光了的麻辣烫,吞云吐雾。 陶真跑到了陈逸南的住处,他还没回来,屋里是黑的。 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那头信号不太好。 “逸南,你还没回来啊?” “你去找我了?” “嗯,你不在家。去哪儿了?” “我回一趟老家,家里有点事。” 陶真这才仔细分辨出他电话里有杂音,像是火车行进的声响。 “怎么没事先告诉我?” “走得急,忘了说。” 他没有说实话,他再着急,也不会不打招呼就走人。这两天的“和好”原来是假象。 陶真靠在他的门口,后背冰凉。 “逸南,你最近怎么了?有什么话你可以问我,我都可以问心无愧地告诉你。你要是有困难,我可以帮你。” “陶真。” “你说。” “你很好,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你有什么问题?” “……” “你有什么问题?” “我会联系你的,你等我电话。” “陈逸南,你是不是想甩了我?你有别人了。” 他笑了一声,“有谁会往我这个火坑里跳……” 随后信号中断,他说了些什么,她不知道了。 第 16 章 火车进了隧道,重见光明之时,陈逸南望着窗外匆匆而过的光影,他看见自己苦着一张脸;他看见自己来不及打理的头发,乱糟糟的;他看见自己眼中沉沉的灰,一点不像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 每一次都是这样。决定挂电话的人是他,信号中断后不会回拨的人也是他。守在这里等着的,永远是她陶真。 陶真颓丧着回来了。对着自己的家门,她不想进。 * 卫生间的灯大亮着,陆远乔对着镜子洗了把脸,水珠顺着脖子一路淌了下来,埋进他隐匿着些许刀疤的大片纹身中。 简单梳理了一下,嘴里的麻辣烫味儿好像没了。真不该吃这种东西。嚼了一颗口香糖,陆远乔回到书房。 他的书房很小,是次卧改的。里面有一个电脑桌,一个台式电脑。电脑旁有一些零散的剪报,上面记载着近几年还有年代更久远的社会新闻。 还有一本牛皮日记本,旁边别着一支签字笔。 陆远乔翻开中间的一页,一行一行地看下去,看到最后一行,合上了日记本。 他从抽屉里翻出了一本小相册,小相册几乎塞满了照片。 几年了,他也记不清了,多少副面孔,多少个名字,都是谁,他也有些模糊了。小相册的最后一页,夹着陶真的照片。她梳着两条小辫子,穿了一套碎花裙。这裙子款式很老,这个年代已经买不到了。 正看到这儿,有人敲门。 陆远乔一开门,就见陶真顶着一个黄头套,眉眼没什么神采,靠着门框抽烟,“这个点儿你睡得着么?我睡不着,陪陪我好吗?” 他冷着一张脸,没说好,没说不好,把门关了。 就这么吃了个闭门羹?这个大叔还真是高冷到家了。 陶真以为他拒绝的时候,他又开了门,身上多了一件套头衫,“请进。” 这个老男人,心里在想什么呢?她陶真可不是饥不择食的人。 陶真左右无事,在屋里待着也只是胡思乱想,于是拍拍屁股,进了他的门。 “随便坐。”陆远乔说。 “床上能坐么?”她故意这么说,看到他一张结冰的脸,她就觉得有意思,“逗你玩儿的,别紧张。” “你们吵架了?” “你是复读机吗?就会问这一句。” 陶真把自己摔进他软绵绵的沙发里,脖子往后一靠特别舒服,“有酒吗?” 她听见他走向厨房,定是去取酒了。 “陆远乔,你今年多大了?有三十了吧?有没有女朋友?应该有过,而且不止一个。那你结过婚了么?应该结了吧?” 陶贞望着天花板,想到什么说什么。 不久他端着杯子回来了,陶真喝了一口,没等咽下去,就喷了出来。 “陆远乔,这什么呀?!” “白糖水,你不是爱喝么?” “这是白糖?你自己尝尝,你一定是故意的。” 放错了? 陆远乔拿起杯子喝了一小口,也被咸得吐了舌头,“放错了。” “就没有酒吗?” “没有。” 想见人见不着,想喝酒又没有,想说话,目前就这么一个人。也好,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强。 “你怎么了?不舒服?” 见陶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陆远乔摸了摸她的额头。 “往哪儿摸呢?”陶真像被人踩了尾巴,支起那颗小脑袋。 “无病呻-吟。回你自己家去。” “干吗?撵我走啊?我偏不走。” “你到底想干吗?” “想让你陪我。” 这句话好像有点作用,陆远乔没再请她出去。可他似乎也没什么话说。 陶真原本心烦意乱,这会儿需要转移注意力来消磨时间,再想陈逸南她会发疯的。 “哎!你今年多大了?有三十了吧?”陶真问。 “三十一。”他端起一旁的矿泉水喝了一口,眼睛垂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陶真一屁股坐到他旁边的沙发上,凑到他近处,盯着他的脸仔细看。 “三十一岁的男人原来是这个样子,你跟我哥一点都不一样。”她似乎对他兴趣浓厚,靠得有点近。 “你看你的皮肤……”她指着他的脸,脖子,“我哥可比你糙多了。” 指着指着,她就不自觉地把手指头贴在他的脸上,“没有皱纹,睫毛真长,鼻子好高啊!” 她像在研究一只动物,陆远乔捏住她到处乱摸的手,陶真正在兴头,哪肯罢休。又拿出另一只手去摸,结果两只手都被她握住了。 “你松开。”陶真徒劳地挣扎了几下,没什么作用。 他握着她的小细胳膊,轻轻使点劲她就整个人倒在沙发上了。 他还是那个表情,把她撂倒在下面,俯视她。 刚才没仔细看他的嘴就被他拿住了,这会儿他那张嘴微微勾起一个笑,很浅。 他的嘴唇很好看,看上去很软,如果被他吻,会是很陶醉的。陶真想着想着,一切就都写在脸上了。 她说的不是假话,她很喜欢陈逸南,很想和他好好相爱。无数个夜晚,她想念他的身体,他的力量,他的味道。 陆远乔和陈逸南不一样,他更有力量,更有侵略性。她可以不爱他,可她无法掩饰她此刻的感受。她竟然对陆远乔的身躯和嘴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如果可以放纵,她真想就这样闭上眼睛。 陶真忽然软得像一滩水,陆远乔怎会没有察觉。 “陆远乔,我的胳膊快断了。”她的声音更是软绵。 “以后不许胡闹。”他松开她的手腕。 陶真的胳膊终于归位了,她从沙发上坐起来,“今天晚上我不想回家,我不想一个人,我保证不打扰你,可以吗?” 面对这个认真在受伤的女人,他没有拒绝。 随后,陆远乔在书房忙了一阵子,陶真还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 等一个小时后,陆远乔从书房出来,陶真还在那里坐着,姿势都没换。 夜里十二点半,陆远乔起来喝水。此时的陶真歪在沙发上,睡着了。 给她盖了一条被子,顺了顺她的头发,陆远乔也回去睡了。 他给予她温柔与呵护,可他不是陈逸南。脸颊流着两行泪,天快亮时陶真才睡了。 第二天清晨,陶真一睁眼就看见一身白衣的陆远乔,他拉开窗帘,跟她说:“起床了。” 陶真揉揉脖子,拿过茶几上的水杯,里面的水是温的。 这个人,是真地很了解她。他知道她小时候爱和糖水,知道她清晨要喝一杯温水。如果是陈逸南为他做这些……会很幸福,可那就不是陈逸南了。她爱着的陈逸南不是这样的人。 陶真简单洗漱了一下,陆远乔已经把早餐端上桌了。 他做了两个三明治。陶真捏起来看了看,里面夹着西红柿,白菜,青椒,还有鸡蛋和肉片。另外搭配了一杯橙汁。 这么久以来,她活得简直是太对付了。 “你看什么呢?”陆远乔问。 她从三明治后头看他一眼,眼睛弯了一下,“陆远乔,你对我太好了。希望你不是因为我哥给你许的愿才这样的,我可是有人要了。” 说完,她咬了一口三明治,享受地嗯了一声,“好吃。我哥怎么不早点派你过来?” “好吃就不要剩。” “你放心,剩不下,我还怕不够吃呢。” “不够?不然我的也给你。” 陶真一看,陆远乔当真放下三明治,要留给她。这个人怎么这样啊?简直让她哭笑不得。 “我开玩笑的,我哪有那么大的胃。” “哎,你笑起来还挺好看的。”陶真说。 他笑了?他自己并没意识到。 陶真吃得很好,几口就吃光了。这是一年来吃得最好的一次早餐。 吃完了早餐,陶真去到卫生间,不多久,回到陆远乔面前,指着自己的嘴,“这个颜色好看么?” 陆远乔看着她,没点头,没摇头,咬了一口三明治。不理她。 陶真自动领会为“不好看”。 她又回去换了一个颜色,等回来的时候,陆远乔吃完了,正在厨房洗碗。 陶真从后头拍他的肩膀,指着自己的嘴,“这个怎么样?” 他还是没搭理她,不过陶真却笑了,踮起脚尖往他脸上亲了一口,“原来你喜欢这个啊!” “你闹够了么?” “我没闹,我能看出你的眼神,你明明就很喜欢。” “我不喜欢。” “你喜欢。” 陆远乔不与她废话,也不想再看她那红艳的嘴唇。 然而,陶贞又凑过来,亲了他一口。 “我仅代表我自己谢谢你,谢谢你来照顾我。以后你是你,我哥是我哥,我们和平相处吧。” 陶真一阵风似的跑掉了。陆远乔手还湿着,拿袖子蹭了蹭脸,袖子上沾了红。镜子前头一看,脸上还留着口红印,擦了半天才擦掉。 若他妹妹随便对一个男人这般轻浮,他定会打折她的腿。然而,他没有妹妹。他的妹妹没有了。 上午八点半,陶真手里捏着火车票,紧了紧围巾,跟着队伍上了车。 听陈逸南说过,这条线路总是人满为患,陶真挤在最里面的座位,旁边儿胖乎乎的小孩儿总看着她傻笑。陶真挤出一个笑容,摸摸他的头发。心里想着这趟旅途很可能是她一个人的往返罢了。 路越走越远,越来越荒凉。她看见了陈逸南对她描述过的一大片苞米地,还有一个个他对她念过的站名。这条路通往他的家,可越是临近,陶真的心却越是迷茫。 六个小时后,火车终于到站了。腰酸背痛的陶真揪起马尾,在路边买了一个烤地瓜填肚子。跟人打听了一路,又坐了一趟开往城边的汽车。汽车整点发车,人满了还在继续塞人,拥挤非常。陶真后来给一个抱孩子的妇女让了座。这一个小时,她是站到地方的。 一天折腾了七八个小时,陶真下车时,有些灰头土脸的。卖票的大姐好心给她指了方向。 “你再走十分钟,前面儿就进村儿了。” “谢谢大姐。” “不客气。回火车站的时间是每天下午四点半,就在这儿,招手就停。晚上最后一趟是十点。” “知道了,谢谢。” 小汽车继续奔往下一个站点,卷起一阵黄沙。 陶真用围巾掩着口鼻,看着四周略有荒凉的一草一木。虽说小时候也吃过些苦,但这样的小村庄倒是太多年没见过了。 检查了一下依旧红润的嘴唇,陶真便循着车辙进了村子。依照记忆里陈逸南对她描述的地址,五分钟后,她站在了一个小院门口。他说他家门口有一圈儿矮墙,矮墙里头种了花,他还说他家院门口搭着葡萄架。 是这里,没错。 陶真走进敞开的大门,院子里有个正在摘菜的老妇人,她面容和善,笑呵呵地说:“姑娘找谁啊?” “奶奶好,请问这是陈逸南的家么?” 奶奶把手从水里拎出来甩了甩,“你找我儿子啊?” “您儿子?” “你不是找陈逸南吗,陈逸南是我儿子,来,进屋。” 陶真有些发怔,这位老妇人看着怎么也有七十岁了。 “南南!你朋友来了!南南!”老妇人一边热情的叫儿子一边就把陶贞引进了门。 陶真就这样,第一次进了陈逸南的家门。 陈逸南万万没想到会是陶真。他的惊讶太明显了,丝毫没有喜悦。 “你怎么找来的?”他甚至是皱着眉头,有些埋怨。 “鼻子底下一张嘴,找找就找到了。” “你到这来干什么?”他放下手里的碗筷。 床上躺着一位老人,陈逸南正在给他喂饭。想来,这位老人应该是陈逸南的父亲。 “我来看看你。”她斟酌着态度和措辞,表现得像个朋友。 陈逸南冷着脸,“妈,我们出去一下。” “去吧去吧,姑娘还没吃吧,一会儿回来吃饭啊!” 陶真哎了一声,就被陈逸南带走了。 陈逸南走得很快,路也是往大路上领。这个方向,很显然是要把她送走。 “陈逸南,你干什么?你要赶我走?就不请我坐坐,好歹得对客人有点礼貌吧。” 陈逸南停住脚步,回过身来,脸色依旧凝重。 “你到底来干吗?我不是说了我会联系你吗。” “但你没联系。” “那你就自己找来了?你这是穷游么?这么远的路,要是出了什么状况怎么办?我都找不到你。” “别担心,我不是好好儿地站在这儿么。”她笑说。 她化了淡妆,头发上沾了一层灰尘。陈逸南沉着脸,转过身去抽起烟来。他的沉默让陶真心颤,“也给我抽一根啊!” “你回去吧。” “我不,我好不容易来的,饭都没吃你就赶我走啊?” “前头有个饭店,我带你去。” 陶真终于忍无可忍,“陈逸南!你什么意思?你到底什么意思?早知道你这个态度,我他妈才不来这种地方!” “对,这种地方。这种地方是我的家。”他张开双臂,把自己放进这个破烂的背景里,“我就这里的人,你可以瞧不起我。” “我没瞧不起你。陈逸南,你告诉我句实话,你到底怎么想的?这些日子你就奇奇怪怪的,什么也不和我说,老是躲着我。你给我个态度,我只要你一个态度。你是想甩了我还是继续跟我处?” 陈逸南再次转开身体,不与她对视。 “你回去吧。” “没得到答案我不回去!” “陶真,你别逼我好吗?” “我逼你?你仔细想想,你前前后后多少次莫名其妙就消失了。等你一回来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你不说我就不问,可你知道我心里的感受吗?到底是我逼你还是你在逼我?” “那好,我不逼你了。我现在就是这个样子,你看见了。” “我看见了。” “你还想和我在一起吗?” “是我在问你,我问你,你是想把我甩了还是继续跟我处?” “我不知道。” 陶真的心瞬间凉了大半。 陈逸南把烟头踩进土堆里,“你就从来没考虑过你哥的话么?你哥说得对,你天真任性,想事情不切实际,跟着我……你也看见了,没什么好的。” “那你的意思,就是要甩了我?” 他不说话,脚跟在烟头儿上戳了几下。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早说?你为什么还说喜欢我?还说要和我私奔?这些都是假的吗?” “陶真……”面对她的眼泪,陈逸南更恨自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顾不上爱情。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爱情是奢侈的。我父母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哥哥生病死了,弟弟妹妹要念书。陶真,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可是……” “可是什么?这些都不是问题啊,我可以帮你。” “不,陶真,我不需要你为我这样。” “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的,真的。你需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只需要你离我远一点!我说真的,离我远一点。” 陈逸南大声说。 “我才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不爱我了。我愿意陪你的。” “这跟爱不爱的没关系,我不愿意你陪我,我不愿意看见你在这个地方,我一点都不愿意你懂吗?听你哥的话吧,我只能耽搁你,跟着我没有未来的。” 天上忽然一个闷雷,很快就有雨点大颗大颗地砸下来。原本她以为雨中相对是浪漫的,原本她以为的……都太天真了。 一番话说出口,陈逸南的心落地了,可也更痛了。雨越下越大,她的妆花了。陈逸南脱掉外套想给她取暖,被她扔到了一边,“是我傻,是我太傻,我以为……” 以为这个世界上没人能把我们分开。错了,有的。这个人就是他。 陶真哭着笑了,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村口又开过来一辆车,本地牌号。陈逸南和陶真没留意,直到车里出来一个人,陈逸南与他正对面。那人打着一顶黑色雨伞往这边走。陈逸南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弯腰去捡地上的衣服,“回去吧,我就不送你了。” “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不是真要和我分手?”陶真问。 手里的衣服湿透了,沾的全是泥。他没有回头,把她留给了站在她身后的男人。 一直看到再也看不见,陶真僵直地站着。直到一把伞罩在头顶,她泪眼朦胧地看见了本该在千里之外的陆远乔,“我想我哥了……我想我哥了……” 她的妆花了,浑身湿透,整个人冻得瑟瑟发抖。陆远乔把她搂进大衣里,轻轻叹了口气。 第 17 章 陈逸南打碎了一个碗,妈妈进来问怎么回事,他说没什么。妈妈什么都不问了,回到厨房抹掉眼泪,又盛了一碗粥端进去,给老伴儿喂饭。 陈逸南站在窗口,看着被雨水冲刷的窗户,忽然拔腿冲了出去。他一直跑一直跑,跑到村口,她已经不在了。一辆公汽停在他身边招呼,“有座有座,到火车站,后面车坏了,再等不一定什么时候了,上不上?” 陈逸南冷静下来,“我不上。” 售票员立刻关了车门,跟司机抱怨,“快走,撵上前面那辆,客都让他们拉走了。” 小公汽挤满了人,一路开得飞快。这天下大雨,路上车少,有几辆车也都给它让路了。为表感谢,超车时公汽司机按了喇叭。 陆远乔回按了一声,从座位旁摸了一个水杯出来递给陶真,“喝点热水,驱寒。” 陶真结果水杯,两手握着热乎乎的杯身,心想这个陆远乔可真是不远万里地跑来找她,图个什么呢? “你怎么来了?” “来找你。” “找我干吗?” “回家。” “这车哪来的?” “租的。” 她叹口气,“你没必要这样对我。” “怎么对你?” “对我好,照顾我。我心领了,你这样我总觉得欠你的。” “你没欠我,是我欠你,不然我怎么会对你这样。” 陶真没心思再说话动脑筋,于是喝了几口热水,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一个人走了这么远的路,她是真地很累了。 到火车站时已经天黑了,最近的一趟火车也要明天早上,陆远乔买好了票,带着仍在熟睡的陶真去了酒店。 陶真睁开眼睛时,身上盖着一件黑外套,是陆远乔的。他自己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衫,闭着眼睛坐在椅子上,好像也睡着了。陶真往窗外望,车子停在一个酒店楼下,路上行人稀少,夜幕低垂。看看时间,车子应该停了有些时候了。 难道是为了让她多睡会儿?这个人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陶真把外套拿下来,轻轻盖在陆远乔的身上。她动作很轻,可他还是醒了。他睡眠很浅,她若是动作重一点,他似乎能拧断她的手腕。 “是我。”陶真说。 陆远乔松开她的手腕,“上楼吧。” 两人进了房间,陆远乔让她先洗澡。陶真手揣兜儿里,被他揪了出来,“快去洗洗,把湿衣服换了。” 她又把手揣兜儿里,“那你呢?” “你先洗,你洗完了我再洗。” “为什么?” 陆远乔看着她,“你是想一起?趁人之危的事儿我不干。” “你想什么呢?我是说为什么我们俩在一个房间,你回你自己房间洗不就完了。” “没有别的房间了,只有这一间。” “什么?你意思是我们俩要睡一个房间?” “是啊,又不是没睡过。” 陶真看他没在开玩笑,心想他说的也没错,又不是没睡过。何况她累得很,实在挪不动了。于是开始宽衣解带的进了卫生间。 然而,不顺的事儿还没完。爱人负了她,一场大雨浇了她,现在就连水龙头都欺负她。 陆远乔听见卫生间里一声惊叫,敲了敲门,“怎么了?” “没有热水啊!” “不可能。”陆远乔在门外声控指导,左边扭扭右边扭扭,里面还是说不行。 “你把门打开,我进去。” “哦。” 陶真裹着浴巾站在一边儿,陆远乔进了门,目不斜视,直接奔到浴缸旁边儿。不知道他都扭了哪里,反正是左一下右一下的出水了。 “你泡个澡吧,驱寒。”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浴缸里的水给接了,又挤了泡泡搅匀了。 帮她做完了这些,回身就见陶真裹着浴巾光着脚丫站在一边儿,一直看着他。 “你和我哥是不是有很深的交情?”她问。 “是。” “他说要把我许给你?” “恩。” 陶真向前几步到他面前,松开浴巾,“那你拿去吧。” 陆远乔及时地握住她的手,“不是现在。” “为什么?你拿去吧。” 陶真说着就贴了上来,陆远乔捏着她的手,“陶真。” “你不要我啊?” “不要。”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过这个村儿可没这个店儿了。” 错身而过,陶真脱了浴巾,坐进浴缸里。陆远乔帮她轻轻带上了门。 陶真坐在浴缸里望天花板。这一天发生的事儿像梦一样,她和陈逸南之间,难道就这么完了吗? 陆远乔躺在沙发上,听见卫生间里的水声还有哭声。 第二天,两人回了省城。 重回工作岗位的陶真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全是工作,她要让自己忙起来,忘掉陈逸南,不给回忆一点可趁之机。 叶玲玲有些日子没见着陶真,感觉她变了。整个人忙得找不到人,打电话也总是没空闲聊。周末,陶真不加班,叶玲玲直接到公司来找她了。陶真比叶玲玲大两岁,时常像个姐姐似的装大人,这会儿叶玲玲来找她,是有心事要倾诉。 两人去了一个小咖啡馆,喝起咖啡来。陶真其实更爱碳酸饮料,可到了这儿喝那个就太没品了,于是二人一人一杯咖啡,在角落里,伴着温柔音乐聊起天来。配合叶玲玲的文艺和风雅,陶真当真是做了一定的牺牲。 “你搬家以后,我都没人说话了。” 陶真苦笑一声,“我也没人。” “哎?你那个大叔到底怎么回事?” 陶真目光涣散,心不在焉,“谁知道他怎么回事?” 叶玲玲发现不对劲,问:“你是不是和陈逸南吵架了?因为那个大叔?” 陶真瞧向叶玲玲,“看来你什么都知道,也省得我说了。” 叶玲玲道:“你哥反对你们俩来往,所以弄个人来看着你,让你们俩心生嫌隙,你哥这个方法高啊!不过他就不怕这男的不靠谱,把他妹妹拐走?” 陶真摇摇头,“我哥这人主意特别正,他认准的人一定是经过他的重重考验的.” “那这么说,这个大叔是个不错的人喽!” 陶真往椅背一靠,“谁管他是不是好人,我就知道我现在被人看得没有自由,那个死胖子也不知道藏哪儿去了,电话不接,面也不露。——我越想就越不对劲,什么情况会让他把我推给别人管?” 叶玲玲转转眼珠,“大概是遇到了什么事不得不这么做?” “说的就是这个不得不,我哥那个性格,有啥事儿能让他把我推走?我实在想不通。” “那,会不会是这个大叔在撒谎?他该不会是坏人,把你哥怎么样了吧?” 陶真看着叶玲玲,“玲玲,小说要适当少看一点。” “哦,可我这也是合理怀疑啊,你自己都说了,你哥不可能轻易把你交给别人的,这难道不可疑吗?” “可疑,可是我实在也找不到什么破绽。这男的对我挺好的,真得特别像那个死胖子。” 陶真想来想去也想不通,到底陶思远怎么了?为什么要隐身?犯事儿了? 陶真下班后就去找了陆远乔,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搞得像个学者,一副眼镜儿,衣冠楚楚的。 “你不是把我哥怎么了吧?”这不是陶真原本准备好的问题,但她没控制住。 陆远乔侧开身子把她让进去,没有什么反应,“下班了?” “我哥为什么要把我推给你,太不像他风格了。” 陆远乔点了一支烟,让她在自己对面坐下,“我说了以后会告诉你,就会告诉你。” “为什么是以后?我哥是不是犯事儿了?” 陆远乔摇摇头,“没有。” “那是怎么了,你告诉我!” “你能不能别这么刨根问底?” “他是我哥!我有权知道!” 陶真激动地站起来。 陆远乔还是很淡定地抽烟,“改天吧,我一定告诉你。是你哥不想让你知道的,你就尊重他的意思吧。” 陶真看着陆远乔,某个瞬间,忽然觉得毛骨悚然。 “你到底是谁?” 陆远乔抬眼瞧着她,“你在说什么?什么到底是谁?” 陶真后退着,“你到底把我哥怎么了?你怎么会知道我那么多事,你把我哥怎么了?” 陆远乔看着她,若有所思,“陶真,你冷静点。” 陶真继续后退,退到墙壁,恐慌至极,“你别过来!” 前几天还想要跟他好生相处,还觉得他很像哥哥,还觉得他是个好人,可是就在这个瞬间,她害怕极了,她不敢在看他一眼,溜着墙边跑掉。 陶真感觉自己快疯了。她是怎么了?以前从来不会因为死胖子牵肠挂肚,现在她满脑子都是死胖子,想他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想他是不是欠债不敢回来,想他是不是…… 不不不!不会的,陶真不敢想了。 陶思远虽说人不太靠谱,但也还不至于干那种把命都丢掉的事。陶思远就是再混蛋,他也时刻记得家里有个不省心的妹妹要照顾,绝对不可能的,他肯定会照顾好自己。 但是,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陶思远从来都没有这样消失过,一点线索都没有,一点信息都不透露!还派个人来监视她。 陶真再被窝里翻来覆去,分析了一个晚上,还是没弄明白。 但是,待她重新冷静下来之后,她有了新的想法,她一定要弄个究竟。 第二天,陶真又去找了陆远乔,陆远乔还是那个样子,戴个眼镜,刚从他那个小书房出来。他把书房的门带上,陶真听见了咔嚓一声响,房门落锁了。 陶真坐到沙发上,先说:“昨天的事,是我有点着急了,你不会怪我吧?” 陆远乔摇摇头,还是温和无害的样子,轻轻坐到她对面,“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毕竟你和你哥相依为命。” 这句话戳到了陶真的痛楚,陶真扭开脑袋,抿抿嘴唇,“所以,我有多生气,气他不理我,你应该清楚!” “我知道。” 陶真站起来,去到窗边。 接下来的话,她早就设计好了。 “我和陈逸南的事,你看见了。你可以放心,我哥也应该放心了吧?” 玻璃窗上映着陆远乔的身影,他正在自斟自饮,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爱喝茶,他的外形绝不像这种养生派。 陆远乔轻轻洗好茶叶,说:“当哥哥的,永远不会真正放心,只要你在,他就要牵肠挂肚一辈子!” 陶真看着他,忽然问:“你有妹妹吗?” 陆远乔洗茶的手顿了一下,陶真转回头来。 “问这个干什么?想让我对你仁慈一点?”陆远乔倒好两倍红茶,一杯自己喝了,一杯留给她。 明知道她不爱喝红茶,可他每次冲泡还是会给她留一份。 陶真走过去,“那你会么?” 陆远乔笑了,“这都是你哥的意思,你如果真地爱你哥,就听他安排。” “这么说,我倒是真应该把自己给你了。” 陆远乔抬起头,陶真一副笑脸,有点没正型了。 大概是不喜欢她这副样子,陆远乔站起身,陶真也不知道他要去哪儿,反正就跟着他,一遍一遍说些不着调的话。 “怎么了?你看不上我吗?我年轻漂亮,你都三十多了,怎么也不能亏了你吧,吃亏的可是我啊!” 追到卧室门口,陶真靠着门框,拍拍胸脯,“怎么样?要不要试一下?” 陆远乔站在原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陶真看着他的背影,心想他也不过如此,才起了点懈怠的念头,陆远乔就转过身来。 陶真见他表情不对,挑衅地畏手畏脚,“怎么了?你可别以大欺小啊!” 陆远乔脚步不停,轻而易举就把陶真推到墙上去,陶真撞了后脑勺,痛得眼冒金星。 陆远乔捻起她的一缕头发,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沉默地看着她,看了许久才说:“永远不要对男人说这种话,记住了吗?” 陶真被他搞地胆战心惊,想点头又不甘心,就在那儿硬挺。 陆远乔又问了一遍,“记住了吗?” 好像她不回答,他就不会放过她一样。 陶真只要含糊地点点头,“我这不是跟你闹着玩儿呢吗?” “不好玩!不好笑!” 陆远乔慢慢放开她,眼神还留在她身上,陶真真怕他一会儿反悔又把她扣下,赶紧挪开屁股,一溜烟跑到客厅去,“我走了!拜拜!” 门砰一声关在身后,陶真捧着自己的小心脏,差点吓死。 头一回做这种事,她哪里有经验啊,总觉得脊背发凉,好像有双眼睛在盯着她一样。陶真赶紧溜回自己的房间。 期待夜晚的来临。 按照原计划,今晚上陆远乔不在家。他曾对她说过,他要去见一个朋友,要很晚才能回来,或者不回来。让陶真自己做好饭菜自己吃,或者他可以帮她点外卖。 陶真说她可以自己做,不想吃外卖了。 陆远乔表示赞同,毕竟总吃那个东西也不太健康,在这一点上,陆远乔简直就是陶思远附体,唠叨地很。 陶真在家里看剧,美剧韩剧日剧随便点随便看,可没一个能看进去,她的脑袋紧绷着,耳朵竖起来,一直留意着对门的动静。 直到晚上六点,陶真听见声响,陆远乔出门了。 临走前,陆远乔先来敲敲她的门,把陶真敲地浑身发抖。 陶真过去开门,一脸睡意,“干吗?” “你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吗?” “不记得,什么呀?” “自己做饭,不吃外卖,这是你自己说的。” “哦。”陶真揉揉脑袋,“好好我知道了,还有别的事吗,没事儿我先睡会儿。” 才要关门,陆远乔补充道:“窗户关好,别着凉。” “知道了。” 陶真把门关好后,立刻贴在门上听动静。 听了半天,没声音。 陶真偷偷看向门镜,外面早就没人了。 这人真是来无影去无踪,像个鬼一样。 陶真摸摸胸口,长呼一口气。 还好,他没有起疑。 陶真从鞋柜的抽屉里掏出一把银白色的钥匙,下午才偷偷去配的。是的,她干了不该干的事,她偷偷把他的钥匙印下来拿去打了一个。 她不得不这么做。 陶真硬是在屋里憋到八点多,做好心理准备之后才去开他的门。 她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在等着她,但她一定要搞个清楚,搞个明白。 拧开锁孔,没有回头路了。 门敞在她面前,她吞了好几次口水才走进去。 她径直来到他的书房,书房上了锁打不开。她想找工具来撬。这道门后面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为什么到处都找不到这扇门的钥匙,一定是被他随身携带的。 陶真才想找工具,忽然听见走廊里有人说话,那是陆远乔的声音,他在打电话。 陶真立刻关好门,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一切发生地都那么凑巧,她刚一进门,陆远乔就露面了。 陶真在门镜里看见他站在门口,迟迟不开门,却回过身来站到她的门前。 陶真吓得倒退。 他敲门了。 陶真立刻跑回卧室,钻进被窝。陆远乔有钥匙,敲了半天没人开就自己进来了。 陶真躺在床上,直哆嗦,直到房门吱嘎发出声响,他进来了。 床垫微微颤动,他坐到床边,陶真一惊不知道他要干吗! 更糟糕的是,她闻到了一股酒味儿。 他掀开她的被子,躺到她身边,轻声叫她的名字。 不等她回答,他就已经抱住她的腰。 陶真的思想挣扎,恐惧,疑惑全都被他尽数堵住。 她完了! 她完了! 再次醒过来,陶真浑身都疼,身后躺着衣衫不整的陆远乔。 她明明可以拒绝的,但她没有。她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因为想换取他的信任,还是因为她骨子里早就想这么做?她不是什么好人,这么快,她就背叛了陈逸南。 陶真醒了之后,陆远乔也醒了。 第 18 章 很显然他已经醒酒,并且清楚地记得昨晚发生过的事,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不是酒后乱来。那是为什么,或许,只是因为她陶真的轻浮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罢了。 陶真穿好衣服,对他云淡风轻地说:“我就说吧,你就是想,还以为你是什么正人君子,不过如此!” 陶真披开头发,在镜子面前随便抹了一把脸,“我要去上班了,你愿意在这呆着就呆着,再见!” 陶真还对他笑了笑。 陶真走了,陆远乔也起床了。 他在窗户那儿看着陶真走远,视线定了一会儿。之后他回到自己房间,进到书房,翻开那些发黄的相册和笔记。 没有人知道他在写什么,做什么,一直都没有人知道,除了他自己。 陶真走着走着就跑了起来,她跑到电脑城,跑到陈逸南楼下了,但她却怎么都不能靠近他一步。如今,更是不可能。 她坐在电脑城对面的小饭馆里,远远地看着电脑城的A号大门。 今天是工作日,很多人出出进进,她看见了陈逸南的同事们,唯独没看见陈逸南。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已经从老家回来了,家里情况如何。 不!陶真你不能再想了。 你们俩已经完了。更何况是你自己先背叛了陈逸南。 陶真揪着头发,无法想象自己居然真地投入了陆远乔的怀抱,这么多年,陶思远使了这么多招都没能让她知难而退,现在一个陆远乔就把她搞定了。 她不是疯了是什么,她就是轻浮,她就是坏。 陶真一口气干掉了一瓶可乐。 罢了,人生不过游戏一场,这么认真干什么,不过就是逢场作戏,谁在乎谁是傻子。 陶真决定忘掉昨晚的事儿,她有更重要的事,她要找陶思远。 午休结束,陶真就回去上班了。还是心不在焉,还是浑浑噩噩。 下班的时候是五点半,陶真一个人上了地铁,靠着门口的柱子站下来,站着站着她就发起呆来。 随着地铁逛荡了三站地,到了。 陶真跟着人群下了车,上电梯。一群人从地下探出头来,进入一片璀璨繁华的夜色。 等过了红灯,陶真跟着一群人过了马路,走到街对面,陶真忽然回头。 她总觉得有人跟着她,但看了半天,也没看见谁。 最近她实在是有点精神衰弱因为陶思远,因为陈逸南,因为陆远乔。 陶真戴上帽子,一直往前走,但眼神总在往身后瞧,还是什么都没瞧见。 直到在一个十字路口,她一回头,迎头撞见了陈逸南。 一见到这张脸,陶真就懵了。 她应该高兴的,可她现在更多的是歉疚。明明上次是她受了委屈,她被伤地体无完肤,可到了这一刻,她变成了那个做错事的人,她无法面对他的眼睛。 陈逸南看着她,好像已经知晓了一切。 “跟我来,我有事跟你说。” 说完,陈逸南就先行离开,也不管她有没有在跟。 陶真想了想,还是跟上去。 陈逸南带她去了一个烧烤店,烟熏火燎的,香味四溢,这是他们俩没来过的地方,大约是他随便找的吧。可能就是为了说个话而已,陈逸南只点了两瓶啤酒。 陶真也没心思吃东西,两个人面对面干坐着。 “我……” 陶真抿着嘴唇,难以启齿,说什么呢,说什么都不对。 陈逸南看着她,说:“什么也不用说了,我懂。” 你懂? 陶真看向他,他的眼神好像真地什么都知道了。 陶真垂下眼睛,喝 了一口啤酒。 “我……这次……的确是我对不起你……你说什么都行……我……” “陶真!”陈逸南打断她的话,“我说了我懂。我来找你是因为别的事。” “别的事?” 陶真很意外,还有事情比这件事更重要? 只见陈逸南从裤兜里拿了一根烟出来,好像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迟迟说不出口。 他也喝了一大口啤酒,狠狠抽了一口烟,脸颊陷进去很深的一块。这是他为难的时候常有的表现。 “你想说什么?” 陈逸南把大半截烟戳进烟灰缸,然后有点了一支新的。 陶真愈发着急了,“你怎么了?” 陈逸南看着她,“你对这个陆远乔了解多少?” “他?” “嗯。” 陶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昨晚上他们才…… “不算了解,就知道是我哥找来的。” “你哥很久没联系你了吧?” “嗯。你知道的。” 陈逸南点点头,“我知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 陈逸南从内怀兜里掏出一个牛皮纸袋放在桌子上,“我有黑客朋友你知道吧?” 陶真点点头,“我知道啊,怎么了?” “我查过陆远乔。” 陈逸南把牛皮纸袋推过来。 晚上十点钟,陶真回家了。 对门的陆远乔还没睡,一开门就看见了酩酊大醉的陶真。 他明显不悦了,皱着眉头问她,“去哪儿了?” “喝酒。” 陶真干脆来到他的房间推门进去,“和陈逸南。” 陶真把自己摔进沙发,两个脚翘在沙发扶手上。 陆远乔的眼神和表情把她弄乐了,“这么严肃干什么?我就不是什么好人你早该知道的。你不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吗?在这装什么?” 陶真看着他,表情渐渐阴冷。 “陶真,昨晚的事——” “——昨晚的事,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压根儿没放在心上。”陶真从沙发上站起来,醉眼惺忪。 “我还得谢谢你来陪我,要不我昨晚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抵抗寂寞了。” 陶真摸向他的胸口。 陆远乔转回身,正对着她,“陶真,有些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我应该早点说的,但是——” “——开不了口是吗?” 陶真眯着眼睛笑一笑,“的确,像你这种案底丰富的人,说上一晚上也说不完吧!” 陶真绕着他走了一圈,最后在他面前站下来。 陆远乔没有反驳,没有为自己辩解一句。 陶真一句一句地戳他的心口窝,“你在国外被通缉。” “你把人撞死了逃逸。” “你混黑XX,吸X。” “你甚至把人给弄没命了!” 这一系列的事儿,要说起来,还说不完呢! 陶真酒后壮胆,她什么都不怕了。 “还有什么?你自己说,比如你这回跑回国内,盯上我,目的是什么?怎么?哑口无言了?” 陆远乔的确没什么话说,她说的都对,没有一句虚言。 “你说的都对,我的确做过很多错事。” 陶真忽然笑起来,“错事?你把这叫错事?” “你把我哥怎么样了?你说!你说!” 陶真忽然冲过来抵住他的脖子,两个人一起撞在墙上,陶真像疯了一样对他挥拳头,一拳又一拳地重击,他一次都没有还手。血水从他的嘴角漾出来,陶真这才停了。 “你说,你说啊!你把我哥弄哪儿去了?” 陆远乔捂着左边的耳朵,说:“陶真……很抱歉……我到的时候你哥已经死了……” “啊——” 陶真不想听见这个字,不能听,不想听,不可以听! 她拼命对他挥拳头,对着他的头狠狠地打下去。 “你把我哥还给我,你把我哥还给我!” 陶真渐渐没了力气,她要疯了,陶思远不会死的,绝对不会死的!不会的! 更不可能死在这个混蛋的手里头,陶真一边打他一边哭,“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不是我……陶真……不是我……” “你闭嘴!你还想狡辩!你还想狡辩!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为我哥报仇!” 陶真疯了,彻底疯了!她双眼通红,满脑子只想着一件事,给哥哥报仇。 陶真抓过电视柜上的花瓶,照着陆远乔的头砸下去,花瓶碎裂,陆远乔不动了。 世界安静了,只有她自己急促的呼吸声。 陶真喘了好一会儿,才回过魂来! 她看着自己沾着血的手,看着地上躺着不动的人,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撞碎了身后的穿衣镜,撞翻了身后的一排小花盆。 “啊——杀人啦!杀人啦!” 忽然有人惊声尖叫,癫狂着从门口跑过。 陶真慌张四顾,“不,我没有,不是我!我没有!” 陶真夺门而逃。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大雨,陶真奔跑在雨中,不断地跑,不断地跑,手上的血水滴滴答答淌进雨中。路上的人都躲着她,避着她,她忽然像个魔鬼一样冲进人间。 她跑啊跑,跑到陈逸南楼下。 电脑城早就已经下班了,陈逸南也已经不在了。 她像个落汤鸡一样继续奔跑。 不知跑了多久,跑了多远,跑到了哪里。 她钻进一个树林,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来。 雨很冷,她抱着自己的身体,紧缩在大树下。 电闪雷鸣,风驰电掣。 陶真呆呆地缩在树下,脑袋里一片空白。 她不知道能找谁,能去哪儿,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等陶真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一个装着白色灯管的房间里,她的手上挂着点滴,这是医院。 很快有人发觉她的苏醒,叫了一声,“陈队,人醒了。” 陶真没看见人,也不知道是谁在说话,就知道是个女的。后来又一声响,有人进来,是个男人,他神情严肃,带着不怒自威的正气。 “陶真?” “我在哪儿?” “县医院。” 陶真闭上眼睛,很快想起昨晚发生的事,不是梦,不是梦,全都是真的。 她杀人了。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 “——是我干的!” 没等人家问完话,陶真就招了,全都招了。 两个警察还在喋喋不休,陶真闭上眼睛,眼泪从眼角划落,淡声说:“我不后悔,如果重来,我还是会杀了他,给我哥报仇!” 男警察看着她,对身边的女助手说:“等她清醒一点再说吧。” 陶真从始至终没有否认过一个字,醒来之后的几天之内一直保持着同样的口供。但让她意外的是,陆远乔没死,他还活着,只不过一直没有醒过来。 陶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后悔。 最终,陶真以故意伤害罪入狱了。 蹲监狱的时候,陈逸南来看过她,但她不见,她不想见任何人。 她跟组织请求参加劳动,参加读书会,参加小组学习,总之让她能忙起来的事都行。 起初的日子并不好过,刚进去的时候总有人想欺负她,但一听她是什么罪进来的就都纷纷避让了,倒是得了清闲。 陈逸南给她写过信,但陶真一封都没看,全都给撕碎了。 她找不到理由继续拖累陈逸南,她是彻底的坏人,跟陆远乔没什么两样。 但陈逸南的信还是不断地送来,一直一直送,送了一整年。 狱友都说他是个痴情的种子,陶真笑一笑说:“我可没让他等,他自己乐意,活该,傻子!” 陶真在狱友眼中,有些不近人情,不好说话,是个刺儿头,没人敢惹她。当然了,她也没什么朋友,每天都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做事,凡是上前示好的都被她一一吓跑。 出狱那天,没有人来接她,陈逸南也没来。后面两年,陈逸南也没有写信了。 对嘛!哪个傻子会等一个蹲过监狱的女人,何况这个女人还背叛过他。 陶真重新站到太阳下,看着天上的太阳。 周围一片寂静,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走在路上,一步一步走上大道,有车路过想载她都被她拒绝。她想走路,特别想走路,脚踏实地地走路。 刚从监狱出来,她一分钱也没有,看别人吃包子,她饿得要命。但她不想偷也不想抢,她在狱里干过那么多活儿,组织已经有人帮她安排了一份工作。 是在一个小厂子里洗碗。 这厂子专门做布料的,她在食堂工作,大家大概知道她是怎么来的,都不太搭理她,也好,自己干自己的,反正她也不需要什么朋友。 每天上班下班,倒也踏实。 她就在厂子附近租了一个小房子,一室一厅,在厕所旁边,租金很便宜,陶真没看别的,当即就决定住下来。 房东看她一个女人怪可怜的,还给便宜了一点。 陶真就这样开始了新的生活。 朋友没了,亲戚没了,同事不熟,还真是全新的生活啊! 第 19 章 陶真在厂子里安安分分地工作,一个小厨房被她收拾地干干净净,碗碟也都洗地发光。她的优良表现很快得到了厂领导的欣赏。 那天厂长去食堂吃饭,无意中问了一声这谁洗的碗,还从没在哪个饭店用过这么干净的碗。后厨很快带来一个女人,她穿着一身洁白干净的工作服,头上扣着一个白帽子,扎了一条长马尾,整个人清丽漂亮,却有些忧郁。 厂长顿时被这等美貌的女子吸引,立刻给陶真调动工作,直接去了厂长办公室做助理。陶真也不拒绝,去就去,反正她需要钱。 陶真升迁了,背后乱说话的人自然是有,但陶真从来都不在乎,因为她压根就没朋友,没敌人,她是个漂浮在尘世的小人物,看淡了一切,爱说什么说什么,反正她乐意干啥就干啥。 厂长待陶真很好,陶真也明白厂长的意图,但她一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尽心尽力为厂长安排日程,这些仔细的活做地明明白白。 厂长知道她的身世,知道她坐过牢,也找她谈过。 其实分明就是想给她一个新生活,但陶真一直揣着明白装糊涂,一来二去搞了几次厂长也就不再勉强,反正日后还有的是机会呢。何况这个陶真的工作做的是真的细致,比他原来那几个助理强太多了,并且还是个特别聪明的人,一点就透。 厂长逐渐开始带着她出席各种场合,甚至教她怎么和人社交怎么打交道,还让她去读商科,陶真刚好人生无聊,就去了。 因为没别的事情和人分心,陶真的成绩一路飙高。她的一系列表现难以不被人发现。 厂长知道她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别的是暂且放在一边,先把她留下来是正经事。就这样,陶真又升迁了,她变成了厂长的左右手,每个见到她的员工都要叫她一声陶总。 陶真并没有因为升迁有任何改变,她对人还是极其冷淡,跟谁也不联系,没朋友,没社交,只去必须去的场合。 她的生硬倒成了她的特点,所有人都知道厂长身边有个奇怪的女人,商业头脑极其厉害,就是从不搞那些面子上的事儿,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自讨没趣,非得撞南墙了。 陶真的成功逆袭引起的当地媒体的注意,她的过去又被掀开来,报纸媒体大肆报道她的过去,说她是小太妹,说她不是好人,说她杀人未遂,说她靠美貌上位…… 诸如此类的新闻铺天盖地,陶真什么都知道,但从来都不解释。 她一直都没有离开那个厂子,也没离开厂长左右。反正跟谁都一样,做什么都是做,现在她不缺钱了,她可以随便,想住哪儿住哪儿,想吃什么吃什么,差不多就行了。 反正她孤身一人,无牵无挂,怎么都是过日子,赚多少钱还不都是一样。 陶真的财产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甚至有超越厂长的趋势。 厂长又找她谈话,大意就是,你不必在我这里屈才,你想去哪儿我都支持你,我甚至祝福你,有你在的这段时间,厂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都是你的功劳。 厂长的这些话是由衷的,陶真也由衷地说:“我是不会走的,反正哪儿都一样,还不如在自己熟悉的地方。” 多年过去,厂长已经对她有一定了解,起初还只是被她迷惑,只想得到她,可到最后,他发觉他是真地爱上了这个女人。 某个下午,厂长跟她求婚了,“陶真,我知道你心思不在我这儿,但是,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你愿意,我随时准备娶你。” 陶真想都没想,“可以啊!” 厂长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可以。” “你真愿意?” “愿意。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有今天。当初刚出狱的时候,我看别人吃肉包子就流口水,心想有一天我要自己给自己买包子吃。是你给了我这个机会,我才有今天。为什么不呢?” 陶真的婚礼很盛大,省城的媒体都来了,报纸上也占了很大的版面。 厂长一直待她如初,对她百依百顺,渐渐地就把厂里的业务全都交给了陶真。 陶真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地工作,跟往日没什么不一样。 有一天,陶真在路上遇到了一位故人——陈逸南。 那天,陶真是去谈业务的,司机就等在门口的停车场。陶真从电梯下来进到停车场,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身穿黑色皮夹克,下面一条磨旧牛仔裤,正在低头看手机。 陶真认得他的背影,试着叫了一声,“陈逸南?” 陈逸南的身影顿了片刻,回过头来,是一个成熟沧桑的男人了。 真的是他。 “真是你?” “陶真?” “是我。” 陶真仿若见到了老朋友,开心地笑了。 陈逸南很意外能遇见她,有点不知道说什么,也激动也尴尬。 陶真的司机忽然跑出来,“陶总,有事吗?” “没事,你先回去吧,我遇到一个朋友。一会儿我自己回去。” “那陶总我先走了。” “嗯。” 司机开着凯迪拉克走掉了。 陈逸南目光追随着那辆拉风的车,回过头来眼睛里全是羡慕,“你的车?” “嗯。走,我请你吃饭。” 陶真随便找了一个吃过的饭店,她常来这里,店员认识她,直接给他们领进包间。 这种消费档次的地方可不是陈逸南能随便来的。 陈逸南对面前这个全新的陶真非常陌生也非常好奇。 她变了很多很多,整个人散发着优雅从容的气质,只是有些冷。 “我在电视上看见你结婚了。”陈逸南说。 “嗯。媒体就爱夸张。” “他对你好么?” “挺好的。——你呢?结婚了吧?” “嗯,孩子快一岁了,是个女孩儿。” “你终于有女儿了。” 陈逸南笑了一下,“嗯。” 很久很久以前,陈逸南曾经跟陶真幻想未来,说将来一定要有一个女儿,长得就跟陶真一模一样。 陈逸南拿出皮甲,把一家三口的照片拿给陶真看。 小姑娘扎了两个小辫子,笑地眼睛都没了。孩子妈妈一看就是个贤惠的女人,跟陶真完全不是一个类型。看的出来,陈逸南过得很不错。 “恭喜你啊!” 陶真由衷道。 “谢谢。” 两人之间有些冷场了,今时今日,实在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毕竟物是人非了。 但陈逸南还是有话要说。 “你为什么从来都不回信?” “对不起,我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 “你该不会连看也没看过吧?” “对不起。”陶真再次道歉,“跟我这样的人联系,对你没什么好处。” “陶真,其实那件事我也有责任,如果我不告诉你,如果我能再深入调查,调查清楚,可能就不会出现那件事。我是真没想到,你会那么冲动地去——” “——我不后悔,如果事情重来我还是会做同样的事!” “可是陶真……他真地没有杀你哥!” 这是一个全新的信息,陶真不知道。 她沉默着。 陈逸南料到她没看那些信,所以今天他一定要说个明白,也让他的愧疚感能少一点点。 “陆远乔的确有过很多案底,他的确不是什么圣人,但他一直在默默做一些事情赎罪,比如帮助一些困难儿童上学,帮助老人度过难关,能找上你,也是个意外。你哥就死在他面前。” 陶真听到这里,右手有些发抖。 “你哥临死前,把自己的证件和包都交给了这个陌生人,告诉他要找到他妹妹,告诉她好好生活。” 陆远乔跟你哥完全不认识,但他就为了这个嘱托回国了,之后就有了他去找你的事。 陆远乔之前有个妹妹,因为他的事被人害死了,所以他对你有特别的感情。 他一直没告诉你,你哥已经不在人世,也是因为他开不了口。 “这都是他说的?” 陶真问。 “我做过深入调查,在他回美国之前,我们聊过一次。因为那次事故,他的左耳已经听不见了。但是他从来不恨你,不怪你,也没想到你会入狱,等他知道的时候你已经出来了。在那之前他一直昏迷不醒,差点离开人世,所有人都以为他活不了了。” “后来他怎么样,我就不清楚了。” 搞了半天,是杀错了人。 陶真啊陶真,你真是可笑极了。 陈逸南没想到还会遇到陶真,他想过见面的场景,但不是这个样子。 事发突然,跟他想象地完全不一样。 一路开车回家,陈逸南想了很多。想起那些过去。 他开车到一个大桥下,抽起烟来。 他抹了一把干涩的脸,皱纹已经到了眼角,胡茬也层出不穷,他女儿最不喜欢他的胡子,当年陶真也是一样。 和陶真坚持了那么多年,排除万难说什么都要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是那么坚定,海誓山盟天涯海角都要在一起。到了后来,陶思远不再阻拦的时候,他么俩却断了,断地莫名其妙。 他自己也很意外,他跟陶真之间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到底有多经得起考验。 结果很遗憾,他们俩都没能坚持下来,他们都努力过了。 人生总是这样,兜兜转转,走走停停,没人知道你下一秒会遇到谁,会有什么样的故事。 正在愣神儿,手机响了,是女儿。 陈逸南赶紧掐了烟头,“宝贝呀!” 女儿在那边咿咿呀呀地说些他听不懂的话,孩子妈妈在旁边帮着翻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反正一家三口说地很欢乐。 老婆问他,“你怎么回来,平时这个时间你都到家了。” “哦,今天遇到一个朋友。” “男的女的?” “女的。” “哦,见完了就回来吧,孩子总找你。顺便给她带个小玩具回来。” “知道了。” 老婆很快挂断电话。 老婆是这样的人,对他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怀疑。 陈逸南在路上的精品店里买了一个小兔子回家,女儿最喜欢小兔子了。 一进家门,女儿就已经奔他而来,跌跌撞撞地很是可爱,陈逸南蹲下来,让女儿摔倒在他怀中。 抱紧女儿的那一刻,陈逸南笑了。 老婆在他肩膀上拍了两下,“过来吃饭吧。” “老婆!” “嗯?” “谢谢。” “谢什么,快来。” 陶真与厂长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离婚是厂长提的。 陶真没有异议,愿意净身出户。 但厂长没有答应,而是把房子车股份等各种能给的都给了她。 陶真没问厂长为什么要离婚。 厂长说:“你是个好老婆,也是我的贤内助,但我知道你的心不在我这儿,我不知道它在哪儿,我不想耽误你了,趁你还年轻,去找你想要的生活吧!” “我没有想要的生活,现在这样挺好。” “陶真,人活着就该有人的样子,你的心丢了。而且我帮不了你,这么多年,我以为我会帮你找回来,但是我没这个能力!对不起!” “不,别说对不起,你没有任何错。明明是我。” “别说了陶真,听我的,去找你自己的人生吧。别在我身上耗了,我不怪你,我祝福你。” 陶真离婚了,离婚的消息占据了很大的版面,生生闹了好几天。 陶真没想到遇到陈逸南之后不久就遇见了陆远乔。 陶真没问他到底是怎么又回了国,也没问他耳朵恢复地怎么样,她什么也没问,他也没说。 那一夜过后,陆远乔就像消失了一样。 陶真也没再找过他。 番外 陆远乔生在国内,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里条件算是不错的。陆远乔很小的时候就读贵族小学,一路读到高中,父母把他送到了美国。 在国内学的知识,到了美国发现都用不上,他成了亚洲高智商的代表,就因为数学好。 后来妹妹陆路也跟他一个路子,也被父母送过来了。 兄妹俩住在一起,互相照顾。 说是互相照顾,其实大多是陆远乔在照顾陆路。 陆路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一笑眼睛就弯起来,特别甜。她的长相也是符合美国审美的。很快陆路就交了男朋友,陆远乔不同意,她也不听,兄妹两个经常因为这些事情吵架。 父母还在国内做生意,没时间过来看着他们俩,所以家里只有他们俩随便折腾。 陆路经常带男朋友回家,陆远乔生气的时候直接把人给打出家门。陆路因此跟陆远乔心生嫌隙,好几天好几天的不回家。 陆远乔没办法,只好到处找,找到就是一顿胖揍 。他不管陆路是不是女孩子,他只知道陆路实在是太过分了。 兄妹俩相依为命,互相憎恨。陆远乔的学习成绩还是很优异的,但同时也有些走上了歪路,有人带着他干坏事,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干,没等想清楚,他已经开始了一条不归路。 这下轮到陆路来骂他了。 但陆远乔从来不听陆路的劝阻,两个人的矛盾不断升级,陆远乔愈演愈烈,什么坏事都做,陆路实在没办法,也管不了,索性就不管了。兄妹两个自己玩自己的,互不干涉,倒是得到了一时的安宁。 第 20 章 陆远乔几乎干遍了所有坏孩子该干的事,大学毕业之后,他仍旧是顽劣做派,这时候,兄妹两个倒是有些话说了,大约是两个人都不想学好,反而有共同语言。 但是好景不长,昔日仇人找上门来,陆远乔亲眼看着陆路在他面前吃了枪子儿。 他疯了一样跑过去,抱起陆路的身体,陆路浑身是血,在夜色下,脸色白地像吸血鬼。很快,陆路就离开了人世。 陆远乔彻底疯了,他疯狂地呐喊,疯狂地打人,他要为陆路报仇。 但是不管他做什么,陆路都已经回不来了。 陆远乔失手杀了人,本能驱使他逃跑,他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他只知道,他的一生不能就这么完了。 他要活着,他要活着。 陆远乔把自己藏起来,不敢用原名,就找人买了假身份,甚至还佩戴了头套,胡子等等一切能让他看起来不像他的东西。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似乎安全了。 但良心的谴责每天都在梦里折磨。他无法安然入睡,他总是听见冤死的鬼魂缠着他,他们要把他拉进地狱。 想死没勇气,想活没出路,他只能这样不阴不阳的活着。 一年又一年,他已经三十岁了。他不再是冲动少年,他想为自己做过的事做些什么,哪怕只有一点点。 于是,陆远乔开始用假身份参加社会活动,专门帮助有困难的人,老人,孩子,妇女,流浪汉,谁都行。 他的钱,财产,全都用在这一件事情上。直到遇到了陶思远。 那真是个苦命的人啊! 他是出来打工的,过马路的时候不幸被撞,手里还握着一个公文包,里面有一个黄色牛皮纸袋,装着不少钱。 在他临死之时,他把包交给了陆远乔这个陌生人,说了一个名字,“陶真”。 然后,他就咽气了。 陆远乔就这样回国了。 父母和妹妹都已经离世,他一个人重返故里,心情复杂。 第一次见到陶真的时候,他想到了陆路,想到了他们小时候,想到了那段逝去的时光。 如果陆路还活着,大概会和她成为好朋友吧。 陆远乔本来想把事情真相告诉陶真的,但是看见陶真的那双干净的眼睛,他开不了口。谁能接受这个残忍现实呢?要亲口告诉她,她哥哥已经不在的消息,想想都很难。 于是,真相被隐藏,谎言越来越多。 他化身陶思远的朋友,待在陶真身边。 与陶真相处的每分每秒都让他想到陆路,但她不是陆路。 大约是造化弄人,两个妹妹有着同样的烦恼,就是哥哥太讨厌了。 陆远乔时刻带着陶思远的菜谱和相册,还有日记本,几乎熟悉了陶真的不太长的一生。陶真不太怀疑他,很快就信任了他,两个人相处还算顺利。 但陶真毕竟不是陆路,她是个女人。 是个漂亮的青春的女人,陆远乔发觉自己沦陷了。 这是最不该发生的事。 一步一步,他走进了自己的陷阱。 陆远乔想过为自己赎罪,如果死亡能让他洗清罪恶,他愿意去死,但自己对自己动手实在太难了。所以,当陶真对他动手的时候他没有反抗,如果就这么死了,他也算是死得值了,死在她手中,他没有怨言。 但他命大,没死成,他在植物人的状态里睡了几年,直到陶真出狱他才醒过来。 陶真出狱后的事他或多或少从媒体上知道一些,看见她结婚了,他为她高兴,看见她有自己的事业,他为她高兴,为死去的陶思远高兴。 又过了许多年,陶真已经三十七岁了。 她的事业越做越大,自立门户,做起了物流公司。与各大电商平台都有合作。她的行业作风还是老样子,有事儿说事儿,从不拖泥带水,仍旧一副冷性子,只出席一些慈善大会或者不得不去的场合。 她频频在高校宣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讲给年轻人听。她希望他们能够吸取她的经验和教训,希望他们能够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她设立了教育基金,医疗基金,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三十五岁那年,陶真遇到了她的第二任丈夫。两个人是在飞机上相识的。那天陶真飞去澳大利亚,旁边坐着一个叫Ben的男人,在国外长大的中国人,中文并不好。 因为他蹩脚的中文引起的陶真的注意,陶真帮他做了几次翻译,两个人就聊了起来。 Ben是个自由奔放的人,笑声爽朗,非常感谢陶真对他的帮助,不然他非得出更多洋相。陶真笑一笑并不在意,陶真的英文也是三十岁之后才练出来的,这些年因为走南闯北,事业拓展得到了许多锻炼的机会,说英文的机会甚至多过中文了。 这是她从来都没敢想象的人生。 在陶思远为她操心的那些年,她叛逆不羁,她从来不为自己的人生考虑,她只能看见她自己的爱情,只能看见陈逸南,只知道维护自己稚嫩的,纯粹的爱情。为了爱情她可以抛弃一切。 现如今,回忆起这些,她都忍不住要摇摇头。 不过这不就是人生吗,如果事情重来,她大概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因为Ben是个陌生人,见过这一次就不会再见的那种,陶真跟他聊了一路,反正他中文不好,听也听不明白,就当对牛弹琴。 陶真把这些年的事一件一件地讲起来。 包括陈逸南,陶思远,陆远乔,还有她做过的牢,她吃过的苦,她的第一任丈夫,她和陆远乔的重逢等等等等。 Ben安静地听了一路,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多少,他很沉默,也很专注。 被人这般专注的倾听心事,是很让人愉快的事。 短暂的路途很快结束,道别前,Ben对她说:“我可不可以认识你?” “为什么?” “我好像爱上你了。” 陶真失笑,这也太可笑了,就听她不明不白地讲了一路就爱上她了?她已经不再是小姑娘了,她可不信这一套。 她说:“我结过婚,我坐过牢,你还比我小那么多,我们不合适。” 谁想Ben回答说:“不,这些都不是问题,年龄不是问题,历史不是问题,谁都有历史。” 他是用英语说的。 陶真诧异,哦,原来他听得懂中文,只是不太会说。 那些事儿全被他听去了。 “但是我们没什么缘分。”陶真只好这么说。 Ben没有缠着她,只是很失望。 两个人下飞机之后就分开了。 陶真继续她的事情,早就把这件事忘到脑后,直到有一天在中国的大街上看见了他。 他正在问路,大概是没问到结果,他很失望。 等他回头的时候,他的眼睛亮了,仿若他正在找的人就是陶真。 他激动地跑过来,眼神真挚诚恳,“陶真,我们有缘分,我们又见面了。” 陶真问:“你该不会是专门来找我的吧?” “对呀,我想你,我爱上你了。” 陶真当即就笑了,这个男人真是傻得可爱。 两个人于一个月后结婚登记了。 Ben为了照顾陶真的事业从澳大利亚搬到中国居住,当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致使他不愿意离开中国,那就是中国美食。 Ben常说,中国的美食已经征服了全世界,他爱上了中国,为了中国的美食,他也不会走的。 陶真同情地看着他,你们外国人实在是太可怜了。 陶真于Ben结婚后很快就有了一个宝宝,是个男孩,小男孩长得特别像Ben,不过还是能看得出中国人的影子,走到哪儿都被人参观,大家都夸这孩子长得实在好看。 等儿子三岁的时候,陶真又怀孕了,这一次,她儿女双全了。老二是个女孩儿,长得跟陶真小时候一模一样。 陶真看着她,想起自己小时候来,想起陶思远。 如果哥哥知道她现在的生活,一定会高兴地眉飞色舞,那是陶思远最大的愿望。只可惜,他的愿望达成已久,他却不可能知道了。 第二次婚姻,使得陶真有了很大的改变,她整个人变得很柔软,每每看见孩子,她都觉得自己被幸福包围,每每看见Ben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照顾这个家,她都觉得无比地满足。 她的心房已经打开,她与Ben没有秘密,Ben了解她的一切。 陶真从来没敢设想自己有一天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平静,这是她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说来也巧,陶真给孩子开家长会的时候遇见过陈逸南,他也是来参加高年级的家长会。一开始陶真差点没认出他来。 陈逸南胖了很多,脑袋也有点秃顶的趋势,穿了一身不太合体的西装,撑地快要裂开,下面一双黑色皮鞋,倒是擦地很干净。他还是老样子,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是他先认出了陶真,远远地跟陶真打招呼。 两个人还一起吃了一顿饭,像老朋友一般。 后来孩子过生日,Ben还对陈逸南一家发出邀请,陈逸南一家三口如约而至,两家人在一起过了一个相当愉快的生日。 孩子们在一起玩儿地也非常开心。 不过陈逸南的女儿不太愿意跟陶真的孩子们玩儿,因为她觉得他们太小了,反而是她的孩子们总是缠着姐姐。 日后,他们约好,每个生日都往一起聚一聚。 陶真一向没什么朋友的,这一辈子也没真心结识几个人,现在反而跟陈逸南夫妻俩走的最近。 孩子上学的事都是从他们夫妻俩那儿取经听来的。 还有一个老朋友叶玲玲,也是在陶真消失了好几年之后才重新获取了联系。叶玲玲已经假作人妇,相夫教子,全职在家。重新与陶真建立联系,叶玲玲非常高兴,看见陶真如今的改变和生活,她更是无比欣慰,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就是嫁一个好人。 那么陆远乔呢? 陶真一直没有再见过他。 陆远乔四十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女人,名叫慧慧。是一个养老院的工作人员。陆远乔是经过朋友介绍才认识了慧慧。 慧慧是个本分贤惠的女人,离过婚,没有孩子。 说话软软的,声音也很甜,总是笑呵呵的样子。每个人对她的印象都不错,包括陆远乔。 一次酒局,陆远乔喝了一些酒,跟慧慧聊了许多事。包括陆路,包括陶真。 慧慧听地很认真,但看不出什么态度,还是笑呵呵的。 第二天,陆远乔醒酒了,慧慧一天没来见他,他想没准是被他吓跑了。 但是第三天,慧慧就往他房间里送了一盆君子兰。 慧慧说:“这君子兰是从我奶奶的花盆里移出来的,长地特别好,我奶奶的那盆比我岁数还大呢!这盆就送给你吧,我看你这屋里什么花也没有。” 慧慧把花盆放下,笑呵呵地帮他浇水。 之后,慧慧经常来他的房间,帮他照顾小狗,给猫喂食,帮他浇花,有时候还帮他洗衣服。家务活渐渐地被她包了。 这样做了一年左右,陆远乔问她,“慧慧,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行啊,我现在不就跟着你呢吗?” “你不怕我?” “我怕你干什么?我连你的藏獒都不怕呢。你还能比它可怕?” “可是我过去……” “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你是好人。大家都说你是好人,养老院里的老人都很喜欢你,说你经常来看他们,还说你资助了许多交不上钱的老人,光是这几年白养着的老人都不知道有多少了,这样的还叫坏人,那什么才是好啊?” 慧慧的逻辑看上去无懈可击,但他真地是好人么? “慧慧,我今年已经四十了。” “我知道啊,我也会有四十那天。你刚才不还问我愿不愿意跟着你吗,这么快就反悔了?”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年纪大了,说话也愈发啰嗦起来。 陆远乔面对慧慧,竟然有些口拙。 慧慧笑呵呵地看着他,“我说你是好人你就是好人。” 说完,还往他脸上亲了一口。 陆远乔看着她,平静极了。 “那我们结婚吧。” “好啊!” 陆远乔和慧慧的婚礼很简单,就在养老院里举办的,陆远乔没有亲戚,也没什么朋友,慧慧也是一个人,两个人就在养老院的所有老人鉴证之下结婚了。 他们甚至都没去买钻戒,也没准备婚纱。 慧慧说,钱留着给养老院的老人用吧。反正我们俩好就行了呗,有没有那些东西都无所谓的。 两人婚后两年有了一个女宝宝,宝宝很像陆远乔,长得非常漂亮,人人都说她将来会是个大美女。给孩子取名的时候,慧慧说:“不如就叫陆路吧?你觉得怎么样?” 陆远乔愣了一会儿,眼眶红了,“好。就叫陆路。” 陆远乔的事业做地不错,但慧慧从来不打扮自己,也不张扬,出门还是公交车,化妆品衣服也都是平价品牌,她觉得够用就行,包括买房子也是买的一百平左右,没有保姆,没有阿姨,她说她都能做,花那个钱干什么。 陆路在慧慧的照顾之下慢慢长大,陆路乖巧可爱,从不叛逆,她长得是真地蛮像陆路的。像她小时候。 有一天,陆路在滑滑梯,陆远乔在下面接着她,陆路开开心心地滑下来,一下扑进陆远乔怀中。 这个场景与儿时他的记忆里一模一样。 他看着陆路,叫着陆路的名字,“陆路啊,这辈子还是我来管着你。” 陆路看着他,嘿嘿地笑。 陆远乔五十岁的时候,在路上见过陶真。 陶真四十来岁,保养地很好,身边跟着一个男人,男人不知道对她说了什么,陶真笑地很开怀。后来有两个孩子从他们身后追上来,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眉眼与陶真非常相似。 印象中,陶真从来没这么笑过,笑得阳光灿烂,肆无忌惮。 陶真并没有看见他,就算看见估计也认不出来了,他已经被慧慧养胖,慧慧经常叫他死胖子,嫌他吃得多,干活少,经常在家里挨骂,陆远乔从来不回嘴。他甘愿做一个死胖子,天天被她骂。 “爸爸,你在看什么?” 陆路才从商店里买了一堆糖果回来。 “你妈呢?” “我妈在里面看鞋呢,你在看什么呀?” “没什么,好像看见一个熟人。” “谁呀,打招呼了么?” “没有,她大概不认识我了。” “不会的,爸爸这么帅这么好认,一定不会忘了你。” “忘了最好。” “为什么?” “人都会忘事的,以后大了你就懂了,越老记得的事就越少。” “爸爸,不许说老,你不老。” 陆远乔默默陆路的脑袋,“好,爸爸不老,你没长大的时候,我不会老的。” 陶真带着孩子们进到饭店,回身往人群里望了一眼。 乌泱泱一群人,全都是游客,真是不该在节假日出来玩,除了看人就是看人,连景色都看不见了。 Ben已经找到位置,对她挥手,“亲爱的,这里有座位。” “哦,我马上就来。” 陶真又往人群里望了一眼,今天太阳挺好的,她拢了一把头发,对着阳光笑了。 第 21 章 陶思远是八零年生人,父母给他取了个比较文雅的名字,但他本人跟文雅二字是一点边都不沾。陶思远自幼就是个叛逆分子,什么不让干就非得干什么,父母因为这事儿没少揍他。 过了不几年,父母又生了个女娃出来,女娃长得很像妈妈,软软的,白白的,特别可爱。陶思远把她当小宠物似的照顾,倒是很有哥哥的样子。 谁也没想到,有了这个妹妹之后,陶思远的性情就变了不少。 这一家四口和乐融融,也算是件好事,可天意弄人,两个大人在一场矿难中去世了。连个只言片语都没留下,徒留俩娃娃大眼瞪小眼。 陶思远这时才十几岁,整个人都是懵的,不过他只哭了几天就不哭了。他得照顾妹妹,得照顾家。 起初邻居们时常来帮忙,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啊,人家也有自己的家要照顾,何况好人哪那么好做,谁能牺牲自己的人生来无休止地帮助你啊。 陶思远渐渐地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早早就出去打工赚钱了,刷碗工,力工,水电工,凡是能来钱的他都干。正因为出入社会太早,陶思远染了一身社会习性,一点也不像那个年纪的孩子。朋友也都是比他大的。 陶思远整天跟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抽烟打架什么都干。妹妹耳濡目染也没学好,头发早就弄黄了,耳钉眼线,一个比一个夸张。陶思远不干了,他自己混可以,但妹妹跟着混绝对不行,但是这妹妹也实在不听话,俩人有本质上的分歧,闹得不可开交。他这个哥哥的榜样做地实在太到位了,妹妹真是有样学样,陶思远虽然成天骂人,但也暗自庆幸妹妹没什么都学过去,幸好幸好。 但这件事不可放松警惕,一丝一毫也不幸,教育这条路任重而道远啊!陶思远还是个年轻人,没有经验,只能一步一步笨拙地来,日子过得飞快,他居然一点一点地把妹妹给养大了,还供她上学了。 这条路,他操过多少心,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连婚都不想结了。这又当爹又当妈,还得当哥,说实在话,他总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实在生气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时,他也对陶真动过手。可过后又后悔地要命,一个糙汉子,又不懂怎么哄女孩子,只会买吃的,玩的,天知道他有多不容易。 托他妹妹的福,他早早就学会了省吃俭用,赚的钱全都花在妹妹身上了,好在妹妹刀子嘴豆腐心,知道疼人,没让他太难,只是有一件事,他实在是发愁,就是陶真的恋爱问题。这件事实属重中之重。陶真长这么大,他打她骂她都没让兄妹俩有什么间隙,但唯有这件事,让两个人反目成仇。陶思远想尽办法,软硬兼施,好话说尽,还是无法让这个妹妹死心,也不知道这个妹妹什么审美,每次看中的男孩儿都是他看不上的。 一个一个又穷酸又没志气,怎么能配得上他妹妹,想都别想。 陶思远自幼吃苦,他可不想再让妹妹吃苦,他走过的路,绝不可能让妹妹再走一遍,可惜他一片好意全都被这个白眼狼给吃了。 陶思远不怕陶真恨他,恨就恨,只要她过得好,他当坏人也无所谓。 不知道多少个小白脸都被陶思远给吓跑,陶思远以为只要有他在,陶真就没办法再造次,但他想不到竟然还有一个皮子硬的。 这人叫陈逸南,倔得狠,怎么威逼利诱都不好使,不怕打,不怕骂,陶思远背地里找人揍过他好几回,打得都进医院了,还是不松口。 陶思远气地想弄死他,但违法的事儿他又不能干。 这事儿到底还是被陶真知道了,陶真大怒,说什么要跟他脱离兄妹关系。陶思远气得要死,养了半天竟然养出来个仇人。 陶思远几个巴掌扇上去,差点气死。 兄妹俩彻底决裂了。 陶真离家出走再也不回 ,陶思远憋了半个月,还是去找她了,本来想得好好的,劝她回来,哄一哄,他可是拉下老脸了,但想跟做不是一回事,一见到陶真,一听见她说那些大逆不道的话他就生气,陶思远的好脾气彻底没了,俩人又是一顿大吵。 陶真说什么要跟他脱离兄妹关系,陶思远当时就傻了,他看着这个妹妹,鼻子发酸,眼睛发胀,拳头控制不住得想打人,但到最后,他却没了力气,什么力气都没了。 妹妹恨他到这个程度,说要脱离兄妹关系。那个小子有什么好? 男儿有泪不轻谈,陶思远这天算是明白了。 他一言不发地离开了陶真的视线,按照她的心思滚了。 他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哭,他从来没这么伤心过。 他找个马路牙子坐下来,实在受不了这个感受,太难受了!伤心原来是这样的。 他是不是做错了,他是不是错了?他是不是愧对父母,他还有脸去见他们吗? 陶思远烂醉如泥,一个人在桥洞子下面窝了一夜。第二天,他就随便买了张机票走了。 或许,他应该放她自由,或许他真地错了。 陶思远什么口信也没留下就走了。 但他还是没有放下陶真,他把陶真的生活用度全都安排妥了,在外面工作的钱也都存了下来,没有浪费,更没有乱花,只不过在寂寞孤单的时候找个伴来陪陪。 他没什么女人缘,虽然长相还行,但面相有点凶,女人见他都害怕,没人爱搭理他也正常。罢了罢了,一个陶真已经把他气地要死,再来一个还不真地要了命。 陶思远没出过国,这次出国倒是有些新鲜的感觉,在国内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活得不像自己,整天都在为别人活着,如今跑到了这儿,眼不见心不烦,一个人,倒有点潇洒自在。时间是最好的止疼药,他很快就好了伤疤忘了疼。 赚了点钱之后,陶思远想回家了,这姑娘也该想他了吧,这么些日子晾着她,没有电话,没有信息,也该反省的差不多了吧。 当然了,人家也有可能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还跟那小子在一处呢,现在没人管她,她还不撒欢了。 一想到这,陶思远又要炸毛。不行,得快点回去。 说是快点,居然又磨叽起来。因为哥哥想给妹妹带一些礼物回去,带点什么好呢? 她不太喜欢奢侈品,也不太喜欢化妆品,她喜欢什么? 喜欢他做的可口饭菜,还有那个臭小子! 想来想去,陶思远也没想清楚该给她买点什么。后来就随便进了一家店,给她买了一支钢笔。小时候陶思远跟她打架弄坏她一支钢笔,她一直怀恨在心,正好这回还了她。 想得很好,做得也很好,可是上天好像不太愿意给他机会了。 他从店面出来,等红灯,过马路,他很遵守规则的,头一回这么守规矩,但他没等来任何夸赞,反而把命给丢了。 那天是什么样的天气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他只看见头顶一片蔚蓝,一片云彩也没有。他闭上眼睛,再也没有醒来。 他的离去极其突然,引起了一阵骚乱,很快有一群人围着他。在他弥留之际,有一个男人站在他身边,是祖国同胞,陶思远多想跟他说点什么,他有妹妹要照顾,他还有好多事情没做,可来不及了。 他变成一缕幽魂飘荡在世间,怎么也回不到妹妹的身边。他飘啊飘,跟在那个男人身边。那个男人把他的日记本翻开,看见他写了十几年的菜谱,看见他珍藏的相册。那个男人的手指在上面摸来摸去,不知道在想什么,他飘在他身边细细打量男人的样子,糟糕,看着也不像个好人,甚至比他还糟糕!但是在某个瞬间,陶思远似乎看见了一点温情,他飘在空中对他说:“请你照顾好我的妹妹,求你了!告诉她我想她,告诉她哥哥对不起她,是哥哥错了!” 男人看着他,从他胸口穿过。 陶思远又飘到他耳边,对他说:“兄弟,我这一生无牵无挂,只有这一个妹妹是我的一切,你要什么我都给不了你,但我能帮你找回良心。” 男人正在刮胡子,把自己下巴刮破了。 过了几天,他看见男人买了回国的机票,目的地就是他所在的城市。 晚上,男人买了好几瓶好酒,坐在地上喝个够。 陶思远飘在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陪他喝。 他一直喝到凌晨三点多,又哭又笑,陶思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虽然说了他也听不见,淡他还是叨叨叨说个没完,不然他还能干点什么呢? 男人哭得像个孩子,陶思远又心软了,他妈的,要死了还来这一套,男儿有泪不轻谈,你快点给我憋回去。 男人又翻开他的相册和菜谱,还有一本黑色笔记本,那不是他的。上面记载着一串姓名和地点,咦?看样子像是搞慈善的? 男人翻了几页,陶思远看明白了,这兄弟比他该死啊!他可什么坏事也没干过,可这兄弟干了一车,就算做了这么多好事也弥补不了,天堂是不会收这种人的! 陶思远苍白地笑了,他越来越淡,淡地像一缕青烟。他刚想说点什么,天上就打了一个闷雷,打散了他的身形,他不在了。 雨后,一道崭新的彩虹架在天上! 雨过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