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快穿之人走茶凉 作者:玉修奈何 《快穿之人走茶凉》作者:玉修奈何 文案 雁十三与相爱十年的人分别后出了一场事故,竟与一个系统新手绑定契约,开始了他的世界旅程。 只是,这个一直跟在他身边不离不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男人到底是谁? 经历的太多,雁十三不敢将真心付出,但这个人,让雁十三真的想再为自己放纵一把,哪怕万劫不复,哪怕千疮百孔,哪怕堕落沉沦也在所不惜。 清冷高傲自卑受X温柔忠犬俊美攻 攻受1v1,每个世界的攻都是同一个人。 —— 以上全是假的,这就是一个死皮不要脸的攻打死不跑跟在受的身后跑,然后故让受误会,最后后悔死缠烂打追妻火葬场的事。 全文开灯。 ——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系统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雁十三 ┃ 配角:初见 ┃ 其它:《41号别墅》欢迎阅读 一句话简介:快穿耽美文 第1章 初见 雁十三静静地躺在一棵巨大的桃花树下,桃花盛开,娇艳欲滴。那盛开在枝桠之上绝美的花朵却红的让人心醉,让人心碎。 树下被桃花花瓣覆盖着的人儿安安静静地睡着,他已经睡了很久了,若不是因为那微不可查地呼吸和微微起伏地胸脯,或许会以为他已经逝世,永久的沉眠在了这个美丽的地方。 远处,有一个秋千,上面坐着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白皙粉嫩地肌肤,干净透彻的墨色大眼睛,精致粉嫩的口鼻和标准的娃娃脸。着一身浅蓝色西装,蹬着一双锃亮的小皮鞋,优雅地动作无一不彰显出这个孩子受过优良的教育和身份的不平凡。 “哇!这个人都睡了这么久了为什么还不醒?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去执行任务啊?”说着小男孩便从秋千上下来,走向桃花树下安睡的雁十三。 边吐槽边观察这个长得还不错的人类,嘀嘀咕咕道:”不就是出了个车祸,怎么这么久不醒啊!灵魂上的破损我明明都修复好了,怎么还是这么虚弱,人类真的是太脆弱了吧!早知道就不嫌麻烦偷懒随随便便找一个人类契约了!真的是,不过这个人类莫说长得还挺好看的……” 嘀嘀咕咕的小家伙完全忽略了已经苏醒了的雁十三,雁十三满头黑线的看着这个光明正大说着他坏话的小家伙,道:“小朋友,说别人坏话能不能小声一点,不然让人听到了就尴尬了。”尤其是说的那个人还在一旁听着。 小男孩见雁十三醒了,兴奋道:“太好了!你终于醒了!我可以去执行任务了!太好了!”要知道这可是他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完全可以自行选择任务时间和挑选宿主!这种感觉真的是太棒了! 雁十三看着这个一蹦三尺高的小家伙,不禁有些无语,他身为一个资深宅男,当然清楚这是什么情况。不过就是他出了车祸,然后被系统绑定,接下来就得去执行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任务。任务完成有奖励,不是复活就是一直做任务,一般来说都是会遇到一个喜欢的人跟着一起前往各个任务世界。 看这个小家伙的举动就知道这是一个新手,什么都不懂,不明白不清楚,把一切想的太简单太美好。简单来说就是缺少社会的搓打和教育。 小男孩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字正腔圆的介绍自己道:“人类你好!我是系统XTYLU796219,从今天起就与你成为伙伴了,我很高兴认识你。” 雁十三起身,笑道:“XTYLU796219?雁十三,也很高兴认识你!并感谢你赋予了我第二次生命!接下来的旅途,希望我们可以齐肩并进,共同面对所有。不过你的名字很长,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是否可以叫你“初见”?” “当然可以!不过为什么这么叫?”系统XTYLU796219问道。 雁十三搪塞道:“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叫初见不是很好吗?”他才不会说是因为自己的名字太中二,所以希望能有一个名字能和他一样中二,让他不觉得“孤独”…… 更重要的是,希望日后经历的多了,他还是如今天这般笑容灿烂,天真纯洁。如他最喜爱的那一句词,纳兰容若的词“人生只若如初见”那般,永远如初见时那般清澈明亮灿烂夺目,让人毕生难忘。 初见并没有多想,笑道:“那么,宿主。任务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雁十三一挑眉,响亮地回答道:“时刻准备着!” 初见歪头,笑眯眯道:“那么,开始任务吧!接下来的旅途,祝您愉快!” 第2章 第一章:红戏一曲,唱尽春秋(1) 雁十三舞着水袖,妖娆的舞姿诱人的身段,加上强大的唱功和灵活的动作,将一出戏里的故事演绎的出神入化,引人入胜。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里应当是架空民国时期,战乱的年代。 但是,他所在的这座古城却仍旧繁华迷眼笙歌不落,富贵的人家过着奢华贵气的生活,贫困的人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弱肉强食,贫富差距在这里异常明显。 这里的人们似乎感受不到外面的世界已经千疮百孔,自己的国家已经摇摇欲坠内忧外患腐朽破败,他们仍旧纸醉金迷的过着自己的生活,国家的存亡似乎对他们并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雁十三的身份是一名戏子,南阳古城暻玉班的红角台柱子,也是暻玉班的现任班主。雁十三购买了技能书,这才得以高超的唱功,完美的唱演出那般高水准的戏曲。 目前为止,系统初见也没有颁发一个任务,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支线任务,更别提主线任务了。 雁十三唱完这一出戏,便回到后台卸妆离开。他每天都只唱一场戏,没有具体时间,想什么时候唱就什么时候唱,随心所欲的很。 十一月了,下雪了,冬天也到了。 雁十三紧了紧身上的素色长袍,抱紧怀里的东西匆匆往自己的院子走去。 “叮!支线任务开启!拯救男配顾琅谨!”系统冰冷的声音响起,任务终于开启了。 初见欢快的道:“终于开启任务了!太棒了!” 雁十三一挑眉,看来只有开启支线任务或是主线任务,系统初见才可以出现,或者说是与他联系。 不过一般来说,只有高级系统才可以拥有人形,初见一看就是新手,他自己也说过这是他的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想来初见之前身旁一定是有一个大人物罩着他。不然怎么会这么傻。 “初见,为什么第一个任务世界是民国时期而不是现代世界?”这也是雁十三疑惑的地方。 新手做任务不应该有一个缓冲期吗?不是应该从最简单最方便的现代世界开始才对吗? 为什么一开始就是战乱的年代啊?雁十三欲哭无泪,他一没剧情二没金手指三没牛掰身份四没强大后台五没主角光环,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怎么活啊! 初见回答道:“因为我比较喜欢古代,现代太乱,我不喜欢。” 拜托哪个时代是不乱的? “男配在哪儿?”雁十三转移话题,问道。 “左转五百米的一处大红楼院子里。” “……” “怎么了?宿主?” 雁十三:“……左转五百米的大红院子……那不就是我家吗?” “宿主你再不去救男配的话,他就要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任务失败的惩罚可是被电击的噢!”初见欢快地说道。 雁十三:“……”你是抖S吗?还玩电击play! 雁十三匆匆赶回家,去救那个男配,不过名字有点耳熟,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来着…… 世界剧情: 这是一个民国时期的爱情故事,女主是一家富户小姐,家境富裕,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在国家危机之际挺身而出,毅然参军报效祖国。然后就邂逅了男主,因为都是军人,所以在战火纷飞的背景下,两人的感情进度是比坐火箭还快。 两人也不常见面,久别胜新婚,加之两人身份不一般,是共产主义者,与国民党是对立的,加之西方列强与日本人的侵略。 共产主义战士几乎是腹背受敌,内忧外患,内有国人的追杀,外有敌人的侵略……这个时代的事真的是一言难尽。 反正男主女主有过生死之交,都曾将自己的后背毫无保留交予对方,也是一次又一次为了自己的家国拼尽全力,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也在所不惜。 所以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只是可惜的是,女主男主最后还是死在了国民党与日本人的手中。女主死前被国民党的人折磨□□数十次也没有出卖国家的一丝情报,男主亦是如此,无论日本人如何折磨伤害也没有出卖军队的任何情报。 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捍卫自己的国家,也正是因为有他们这样的人,这个早已经腐朽破败奄奄一息的国家才可以坚持下去,直到这个国家真正觉醒并强大起来。 原主亦是叫做雁十三,取自纳兰容若的词曲。 身份是暻玉班的班主,一腔戏曲唱得让听得人如痴如醉,他不仅戏唱得好,功夫也是南阳古城里数一数二的存在。在后期,原主成为了地下的情报员,白天唱戏搜取情报,晚上就冒着生命危险将情报传出去。大多时候都是要拿枪对敌的,说是在刀尖上生存也是不为过的。 原主在后期亦是男主女主感情升温的重要人物,因为原主小时候对女主一见钟情,原主与女主从小一起长大,是妥妥的青梅竹马! 如果说一开始的一见钟情太轻浅,那么后来数十年的陪伴和在战火纷飞生死未卜的情况的并肩作战生死相依中,早已让原主对女主情根深种。 原主是戏子,没有一个人看出来他喜欢或者说是爱的人是女主,这也就是最后原主在一次任务中为女主挡下子弹,奄奄一息之时方才告知女主自己对她的感情。 就是到死,原主也没有给女主一丝一毫的难堪,这就是雁十三,另一个雁十三,一个与他自己完全不一样的雁十三。 也正是因为原主的死亡,女主才明白了战场上,人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她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所以才与男主互表心意。 雁十三救下男配顾琅谨后,方才接受到初见发来的资料,他仔细看了看,顾琅谨是后期男主身边必不可少或者说是不可或缺的兄弟。 他可是与男主一起度过了一次又一次艰难困苦,曲折坎坷的日子的,如果不是顾琅谨的不离不弃,男主可能早就死了一次不止。 而他之所以觉得男配的名字耳熟是因为顾琅谨就是南阳古城出了名的大人物,顾家的当家的,家财万贯。 不过三十的年纪,却将整个庞大杂乱的顾家打理的有条不紊规规矩矩。 这其中的手段不可谓不硬了! 更重要的是,顾家可是南阳古城数一数二的富户,也甚至可以说是整个西部的中军和共产主义者的聚集地与经济后盾。 武器,军资,食物都是顾家一手包办好的,所以顾琅谨的存在至关重要! 如果他死了,那么南阳古城和西部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日本人或是西方列强,国民党霸占,南阳古城亦会像历史长河中那个繁华奢靡,歌舞升平,富裕充足的南宋一般被敌人的铁骑踏平。 雁十三包扎好顾琅谨身上的刀伤,枪伤他实在是无能为力,毕竟他只是一个戏子,不是大夫。唯一能做的便是取出子弹,在伤口上撒上金疮药,然后给他包扎好伤口。 闲来无事,雁十三便与系统初见交流起来了。 雁十三:“初见,你属于哪一类系统?” 初见想了想,回答道:“宿主大人,我应该是属于“拯救”这一类系统吧!” 雁十三:“ 拯救?具体是拯救什么的呢?” 人?还是世界? 初见却道:“拯救所有。” 雁十三一愣,问道:“是。什么意思?” 初见道:“就是,但凡是对剧情发展重要的人物,对主角有帮助或是重要意义的人,还有宿主遇到的所有人类哪怕是动物,宿主你都能拯救的。” 雁十三问道:“意思是我不能伤害任何人哪怕是一只蚂蚁吗?” 初见想了想,道:“宿主你不明白我话的意思吗?我的意思是——哪怕是萍水相逢的人,与剧情主角世界发展毫无关联的人,例如那些无辜群众。在宿主本身安全的情况下宿主都可以救助。不是说宿主你必须拯救,但是宿主你或多或少都请付出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给他们。哪怕是一个面包,一杯水……” 雁十三打断初见的话,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就是说,你希望这些人都可以挺过这磨难,有一个可以让他们觉得世界上还是有人记得他们,关心他们的人存在。 让他们觉得自己并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甚至是臭虫那样的存在,而是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可以面对接下来生活的苦楚和战争的磨砺对吗?” 初见道:“您说的对,更重要的是,我希望您可以成为他们活下去的信念。” 雁十三笑着道:“救世主吗?” 初见:“……差不多吧……” 雁十三还是笑着,他道:“初见,你觉得,一个连自己都拯救不了的人,又怎么可能成为他人的救世主呢?我觉得我与你,确实是一个错误的组合。” 第3章 第二章:红戏一曲,唱尽春秋(2) “可是,我们都已经没有退路了。” 雁十三切断了与初见的交流,去了厨房做饭,今天女主也就是他的小青梅会带着她的姐妹们一起来他这里吃饭。想不到,主角竟然是他的邻家小妹妹,也是原主喜欢的人。 缘,还真是妙不可言。 “扣扣扣!” “进来吧。”雁十三端着菜,道。 “十三哥哥,我和妹妹们又来你家蹭饭了!”女主郑宜雨拉着自己的两个小妹妹,郑宜月和郑宜晴蹦蹦跳跳的坐在饭桌前,笑嘻嘻地道。 “十三哥哥好。” “雁哥哥好。” 郑宜月和郑宜晴乖乖地跟雁十三打招呼,雁十三温柔的看着这三个可爱的小姑娘,笑道:“小雨,小月,小晴,午好。饭已经好了,我还有客人,你们先吃吧。” 所谓的客人,便是屋里不久前醒来的顾琅谨。 雁十三端着一碗汤药,推门进来,看着警惕的顾琅谨,笑道:“你醒了,来,喝药吧。” 顾琅谨识得他,也曾有过一些交集,他是暻玉班的班主,红角…雁十三。亦是,老爷子喜欢的戏班的新一任班主。 顾琅谨点点头,接过雁十三手中的药,一口气灌了下去,面不改色。 雁十三皱眉,这是中药,极苦,就像他的过去,黑暗浑浊,散发着难闻的气息,苦涩无比。 他往顾琅谨嘴里塞入一颗饴糖,道:“药苦,吃颗糖,会好一些。” 顾琅谨勾唇轻笑,实在是想不到这个人怕苦啊。他道:“暻玉班班主,好久不见了啊!” 雁十三点点头,收拾好药碗,道:“确实是很久没见了。自顾老爷子去世,就再没见过了。这么久了,想不到再次见到顾先生竟然是以这种方式。” “多谢。”顾琅谨道。 雁十三笑道:“您不必如此客气。当年若不是顾老爷子和顾先生赏识给了暻玉班一口饭吃,想必暻玉班早就在南阳古城消失了。” 顾琅谨:“您太妄自菲薄了!雁先生若是没有真本事,那就是老爷子再赏识,暻玉班也不能在南阳城苟延残喘太久的。” 雁十三笑笑不语,拿着药碗出去了。不一会,便端着饭菜进屋了。雁十三口味随他的心情变化,今天的饭菜都是一些清清爽爽的小菜,看来他并没有因为任务触发而情绪波动。 顾琅谨吃着雁十三做的饭菜,突然笑了,雁十三不解地看着顾琅谨,这人在原主记忆中不苟言笑,严肃冷静,手段残忍。是个不怎么好相处的人,但是今天这个人怎么与原主记忆中的不大一样?感觉挺和蔼的,人看着也是彬彬有礼温润如玉,笑起来也挺好看的。 顾琅谨见雁十三疑惑的看着他,道:“我只是觉得,雁雨湖做饭居然这么好吃,而我怕是第一个吃到雁雨湖做的饭菜的富贵人家,觉得荣幸至极,有些情不自禁罢了。如果让你觉得厌烦,还请见谅!” 雁十三摇摇头,雨湖是原主的字,十三是原主的名,一般外人都是叫他雁十三或是雁班主,十三爷,雁十三都习惯了。 顾琅谨没过多久便被顾家的人接回去了,走的时候给了雁十三一大笔钱,当作报酬。 雁十三得到剧情,也就知道还有一个月,日本军军入侵中国的消息将传入南阳城。而南阳城在两个月后将被日本人攻陷,两年后会被国民党军队控制。 到时候,来到这里的地下联络员也就是中军们将寸步难行,男主女主也会在这里见面。 这个时候,雁十三的任务也就正式开始。 女主郑宜雨,男主岳前江,以及其他的主角和配角人物都会一一登场。 在这个战火纷飞枪林弹雨的时代彰显国人应有的热血坚韧与强大,展现人性的弱点和高尚的品质与美好的品德。 1935年夏,日本帝国发动了对华北的侵略,大批日军进入关内,威胁北平,天津。 □□继续施行妥协退让政策,国民政府代表同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秘密签订卖国的“何梅协定”,答应撤退河北的中央军队,撤平,津两市市长,取缔一切抗日组织和活动。 1935年12月9日,在□□中央领导下,北平大中学校的五六千爱国学生齐集新华门,向国民政府北平负责人请愿。 提出抗日要求,被无理拒绝。学生举行示威□□,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反对华北自治”等口号。国民党军警对爱国学生进行镇压。 北平学生的英勇斗争,很快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响应。许多城市的学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 “一二.九”运动公开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华北的阴谋,打击了国民政府的妥协退让政策,大大促进了中国人民的觉醒。 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到来。 “十三哥哥!我们今天举行示威□□要求抗日!可国民政府却派人镇压我们!真的是!他们到底是不是中国人?莫不是日本人的走狗吧!还有还有,我听说岳家大少爷从北平回来了……” 雁十三温柔的看着郑宜雨在他面前叽叽喳喳,剧情开始了。虽然与历史上有些许不同,但是大致是差不了多少的。 1935年,□□中央发布《八一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1936年12月12日清晨,张学良,杨虎城扣押□□,连共抗日。此事便是西安事变,又称“双十二事变”。 1937年7月7日,日本借口一个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城搜查,遭中军拒绝。日军随即进攻宛平城和卢沟桥。中国军奋起抵抗。这便是卢沟桥事变,又称“七七”事变。 全国性的抗日战争从此开始。 “十三哥哥,我们一起参党吧!一起抗日救国!”面对一腔热血天真烂漫的郑宜雨的邀请,雁十三复杂地看着郑宜雨,还是沉重的点了点头,答应了郑宜雨的请求。 “好。” 雁十三仍旧是唱戏,大部分都是在收购物资囤积,然后偷偷运往城外,维持战士们的生活。 因为这些,雁十三与顾琅谨的关系也因此拉近了。 因为暻玉班雁雨湖在整个南阳城声名远扬,所以就连刚到南阳开武馆的小村次也先生也慕名而来,邀请雁十三为他唱一出戏曲。 雁十三想了想,答应了。 小村次也是剧情里重要的一个人物,虽然是日本人,但是他并没有被日本帝国主义思想迷惑,认为侵华是正义的举动。在后期,这位小村次也先生转移走了日本为了侵华准备的十车弹药,悄悄交移给了顾琅谨,请求他交于当时弹药严重缺乏的中国中军。 这位小村次也先生倒是与中国历史上的一位日本英雄行为一致,值得深交。 雁十三难得穿上了红色戏服,他没有带人一起去,也没有上装,撑着一把红纸伞便独自一人去了小村次也先生居住的院子。 “小村次也先生,午好。” 看到雁十三的时候,小村次也很是吃惊,愣了一下才回礼道:“雁先生,午好。” “想不到小村次也先生的汉语这么好。” 小村次也笑了笑,解释道:“因为我的母亲是中国人,我从小也是在中国长大的。所以汉语很好。雁先生今天来,所谓何事?” 雁十三也笑道:“今日冒昧打扰,是应上次小村次也先生的邀请。专门为小村次也先生唱一段戏曲来的,事先没有告知,是在下唐突了。” “哪里哪里!没有的事!雁先生愿意来寒舍,是在下的荣幸。” 雁十三笑着指了指自己与小村次也,打趣道:“小村次也先生不会想要与在下在这里程门立雪站上一天吧?” 小村次也忙请雁十三进门,愧疚中又带着三分羞怯道:“不好意思,是在下的疏忽。” 两人攀谈了一会儿,发现两人在很多地方都有相似之处。例如两人都很喜欢戏曲,喜欢下雪,喜欢散步…… 雁十三专门为小村次也唱了他很喜欢的一腔戏曲歌曲一辞.九门回忆。 “一曲定重楼 “一眼半生筹 “看的全都是那诡谲云涌 “入得此门不回首 “无需宣之于口 “我对案再拜 “那风雨瓢泼的残陋 “再聚首 …… “戏子多秋 “可怜一处情深旧 “满座衣冠皆老朽 “黄泉故事无止休 “戏无骨难左右 “换过一折又重头 “只道最是人间不能留 “满座衣冠皆老朽 …… “误闯天家 “劝余放下手中砂 “张口欲唱声却哑 “粉面披衣叫个假 “怜余来安座下 “不敢沾染佛前茶 “只作凡人赴雪月风花 “绕过胭脂楼 “打散结发扣 “唱的全都是那情深不寿 “入得此门不回首 “无需宣之于口 “我对镜遮掩 “那风雨瓢泼的残陋 “碑已旧 …… “戏子多秋 “可怜一处情深旧 “满座衣冠皆老朽 “黄泉故事无止休 “戏无骨难左右 “换过一折又重头 “只道最是人间不能留 …… “误闯天家 “劝余放下手中砂 “送那人御街打马 “才子佳人断佳话 “怜余来苦咽下 “求不得佛前茶 “只留三寸土种二月花……” 第4章 第三章:红戏一曲,唱尽春秋(3) 雁十三时常与小村次也闲聊,两人也常见面。有时候,雁十三去小村次也的武馆看小村次也教人剑术。 有时候,小村次也去暻玉班看雁十三唱戏。两人只一个眼神,便能默契的行动和知晓对方的想法。 郑宜雨也因此与雁十三疏远了,她到底是太年轻太单纯太不谙世事,也,太极端。因为日本人侵华,就觉得日本人没一个好的,一棒子打死所有人。 小村次也与顾琅谨他们的关系也是极好的,毕竟顾琅谨与小村次也是旧交,而小村次也也是真性情之人,不做作、不敷衍。诚实、有能力、有责任心,懂得尊重他人,人也不错。 雁十三确实救助了很多人,乞丐、穷人党员、陌生人、素昧平生的人、萍水相逢的人甚至是伤害过他的人……亦是如此。 只是因为转移到南阳的中国党员越来越多,就是顾琅谨也有些筋疲力竭,雁十三唱戏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因为他为了救助别人向系统购买了一个暂时技能一“妙手回春”。 只要还有一口气,只要他手里还有药,只要雁十三没有倒下,那么那个人雁十三都能够救回来。 所以,雁十三成了军队的大夫,加之日军与国民党军官对□□中央党员的迫害,伤员日益增多。 为了筹集军资,雁十三改变了自己以往的唱腔和拿手的戏曲,虽说唱的还是戏腔,但确实是与众不同新颖独特的。 一赤怜: “戏一折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无关我 “扇开合锣鼓响又默 “戏中情戏外人凭谁说 “惯将喜怒哀乐都融入粉墨 “陈词唱穿又如何白骨青灰皆我 “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 “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谁是客 “啊 “浓情悔认真 …… “回头皆幻景对面是何人 “你方唱罢我登场 “莫嘲风月戏莫笑人荒唐 “也曾问青黄也曾铿锵唱兴亡 “道无情道有情怎思量 “道无情道有情费思量……” 雁十三唱完这一曲,便匆匆离开了。完全不知晓这曲子在之后给他自己和暻玉班带来了多少麻烦。 他今天还有不少伤员需要救治,耽误不得…… 果然,他最喜欢唱的还是以前听过的古风戏腔歌曲…… 累了一天,雁十三衣服也没脱就躺床上睡着了。 初见看了看,任务进度已经完成了大半,他与雁十三早已恢复如初。只是,他觉得自己与其他系统与自家系统相处的那么好,自己与宿主也没什么可聊的话题,常常是十天半月不说一句话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宿主与自己交流大部分都是询问任务的完成或是剧情后期的发展,可能是因为自己嘴笨吧!每次宿主主动跟自己说话时因为自己的迟钝而总是冷场,导致宿主现在不与他讲话了。 初见越想越委屈,越觉得自己没用,想着想着就哭了,不过他提前切断了与雁十三的联系,所以他怎么哭,雁十三都不知道,也不会受到影响。 所以,雁十三在之后知道初见哭的原因也觉得心疼与无可奈何。尽管是初见给了他第二次重生,但雁十三打一开始就没有接受初见的帮助,他甚至没有一丝重生的喜悦。 只是初见太傻太兴奋,忽略了这个现实,自以为人类在意外后重生总是会高兴的。 他也是不了解雁十三生前发生过什么事,不清楚雁十三曾经经历过什么,所以这也是雁十三与他不熟悉的原因之一。其实就是初见了解了也没用,因为雁十三缺的绝不是别人随口几句安慰。 初见也不明白雁十三需要的是什么,雁十三需要的是一个可以陪伴自己的人,一个长久陪伴自己的那种存在。 就如同雁十三生前的一株养了十来年的植物,来到这个世界不久,他就寻了一株一模一样的,小心翼翼地养着。 他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他的那一株植物,但是是一样的品种一样的美丽一样的沉默一样的可以陪伴在他身边不会离开、背叛、厌烦、逃离他的存在。 所以,这两株植物是不是同一株差别其实不大,反正都不会嫌弃他不是吗? 雁十三生的极为美艳,美得连女人都自愧不如。 他也是留着一头长发的,用一根红色发带轻轻束在身后。 常年一袭青色长袍,撑着一把红纸伞。艳丽、华美、孤傲、惊艳、清透,难得的美丽,难得的美人,难得的干净的人。 因为是死过的人,所以看透了世间人性的丑陋和无奈,大多数人沉于世俗之中无可自拔,而雁十三撑着一红纸伞站在了天地间,明明那么真实,那么惊艳,那么近。 却让人感觉遥远,宛如世外之人一般飘渺孤绝,难以靠近。 尤其是在台上表演的时候,襟袖秀飘,盲目生情,分寸拿捏恰好,性致淡泊宁静,如同他演出时身后绣满玉兰花的帘幕,清雅纯净,真水无香,一派大象无形,散发出了极致的韵美。 雁十三以前就很喜欢看戏,如今更是爱上了唱戏。人生如戏,冷暖自知,世路难行,人心难测。 不久后,暻玉班被国民党军官抄了,以“联合工贼宣扬资产阶级不健康思想”为理由搜查了暻玉班,将暻玉班的一些家当光明正大的抢走。 若不是因为暻玉班的雁十三与顾家家主关系斐然,又与小村次也先生关系密切,怕是暻玉班所有人都要去国民党监牢蹲上个一天半月。 暻玉班人数不多,但每一个人都在行里声名远扬—— 雁十三的样,鱼罾的唱,李墨生的巧,九疑青的狂浪,伍潇湘的清高,苏哀雁的情致,傅临半的贵雅,何未许的风流不羁。 谁看暻玉班的演出,也不得不赞叹。 暻玉班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生活的磨难和挫折,暻玉班曾经的经历也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一言难尽,他们每一个人的艺术造诣不同,品德性情也是大有差别。 也就因此,他们的戏里包含了自己的生活习惯、生命热情、情感体验和心理支撑与人生价值观,还有生活中的艺术积淀为文化的蕴含。 鱼罾来自江南水乡,他作戏从容,做人清白,性致温厚蕴籍,为人处世随和圆润,对人谦恭有礼,时常面带微笑,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李墨生对不喜之人,不惯之事常常出言痛斥,为人勤劳善良,能吃苦流汗,不耻下问。喜欢读书,《红楼梦》,《水浒传》,《世说新语》……这些书他都执笔誊写抄记不下三遍。 九疑青豪气冲天,喜饮酒,无论何事似乎都是在饮酒,或独酌,或对饮,酒杯里迸出他心中的快乐、烦恼和忧愁。 他是真性情之人,时常前去酒肆与市井之人猖快痛饮,喝酒也是不顾形象。挽起袖子,敞开衣襟,大汗淋漓地划拳、行酒令。 伍潇湘与九疑青就是极端的样子,他是真正的谦谦君子,喜饮茶,喜静。他常常一人独坐淡雅清幽的茶室,弹着古朴的古琴,琴声里传出了他心中的寂寥,倔强与浪漫。 一旁案上的紫砂壶里缭升起一丝一缕的白气,茶香袅袅缠绕在口鼻之中。 苏哀雁因为名字和阴柔的面孔常常被人当作女子,他也是南方人,人如同他的南腔口音,软糯清甜,性子也是柔弱却坚韧的。他多愁善感,怜月惜花,忽略性别,活脱脱现实版的林妹妹。 他喜纳兰容若的诗词,也是才华横溢,他做的词如纳兰容若一般哀怨绮丽、情伤肠断、语痴入骨,他不是模仿纳兰容若,而是因为两人都是如此天性。 傅临半是一个理性的人,现实又不缺浪漫。如一枝盛开在寒冬里的梅花,峭然孤傲地绽放着他的寂寥与荒凉。 其中也蕴含着一种无可自拔的自恋,凝结了他的贵族般的优雅与贵气,开着的却是一蕊性情的恣意与孤傲清高而远离人世。 他总是微昂首,高瞻远望,俾睨人间,独一无二的样子很是吸引人。 何未许是书香世家教养出来的孩子,因为仇家的陷害,何未许被他的父母托付给了当时的暻玉班班主。 他是出自书香世家,自然是如才子那般风流,喜去青楼与那些女子不清不楚,暧昧不清,为人处世也是随心所欲洒脱不羁。 他们每一个人都难以征服,见过他们的权贵无一不想将他们征服再糟蹋了去。无论是女人男人都被他们迷得神魂颠倒,撩拨的心神激荡。 只是暻玉班的人进退有度,谦恭有礼,找不出破绽,背后又有不少后台,所以那些打他们注意的人也只能暗中窥视,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十三爷,这是这次国民党军官的情报。”雁十三从卖拨浪鼓的小贩那里拿过机密资料,撑着红纸伞拿着一只拨浪鼓浅笑着离开了。 他今日刚好要去顾家给顾琅谨唱戏庆生,这真是双喜临门,不过也同样是祸不单行的一天。因为今天女主郑宜雨会与一个女配张瑷发生矛盾,事情不大,但是之后解决会很麻烦。 因为那个张瑷是南阳粮铺老板的独生女,粮米在这个时段是至关重要的,与因为这次事情的缘故,导致之后一大段战士们生活艰难困苦,也在后期在国民党围剿时损失了近万人。 这么大的事情却是因为两个小姑娘的吵嘴间接导致的,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小事影响大局。 第5章 第四章:红戏一曲,唱尽春秋(4) 顾家主的生辰果真是奢华大气,纸迷金乱。 一身素色衣袍的雁十三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他去了顾琅谨的书房,将情报交与了顾琅谨。 “雨湖,你最近似乎与小村次也走的有些太近了。”顾琅谨在雁十三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开口了。 雁十三笑了笑,转身轻语道:“小村次也先生人很好,我很喜欢与小村次也先生聊天。不过,这与顾家主有什么关系呢?小村次也先生是个怎样的人您不是最清楚的吗?” 顿了顿,雁十三又笑道:“再者,在下竟不知顾家主您何时与在下这般熟悉?竟称呼在下“雨湖”。还有,顾家主是不是管的有些宽了?在下与何人关系密切,与顾家主您又有什么关系呢?” 言罢,雁十三便潇洒地转过身去,打算离开顾琅谨的书房,去解决这次因为女主整出来的麻烦事。 虽然女主是为了给自己出口气没什么错,但是因为她的任性而导致战士们的那么长一段时间痛苦的生活着实太过分了。 尤其是之后女主与男主之间的爱恨纠缠还有女主的固执偏执更是在后期给中军战士们惹出来不少的麻烦。 雁十三想想就头疼,为什么会选郑宜雨这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当主角之一? 虽然她本性善良,人也坚韧,爱国爱家爱人民,有担当有作为有能力,但她惹得麻烦也是多的数不胜数。 还不如让她的妹妹郑宜月来,这个小姑娘不比她的姐姐差,目前她去了北平读书,在后来也是成为了一名医护人员,救了不少人的。 只是……郑宜雨却为了保护一个小孩子死在了日本人的刺刀下,永远的活在了所有人的回忆里,停留在了她最美好的年华一23岁。 关于顾琅谨的话,雁十三不是不懂,之所以顾琅谨在剧情里与男主共同进退生死不弃,就是因为顾琅谨是一个Gay。 他欣赏男主,也喜欢男主,但是也仅限于喜欢和欣赏,他把男主当对手,当兄弟,当战友。他知晓自己与男主是没可能的,所以顾琅谨在后期因为形势所迫,不得已娶了张瑷做妻子。后来也与张瑷生了几个孩子,那几个孩子在未来可是在抗日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所以他不能破坏剧情。 “雨湖,你明白我的心意!”顾琅谨不管不顾地从背后环住雁十三的腰身,低沉的道。 雁十三笑了,看来顾琅谨是陷得很深了,但是剧情是绝对不能更改的。 于是乎,雁十三转过头,一向淡漠如水毫无波澜的墨色眸子里第一次透出了几分艳丽了整个寒冬的风流瑰丽,眼中的色彩绚丽称得雁十三本就艳美的脸庞更加诱人,也难怪有那么多人为雁十三沉沦。 顾琅谨以为有戏,面上还未露出喜色,可雁十三接下来的话却直直戳入他的心,如冰冷的刺刀在他的心上面“刷”地划开了一个大口子,心中的温暖和热度还有喜悦一下子就流逝殆尽。只剩下无尽的寒冷和麻木留着,让他整个人都僵硬在了原地。 雁十三笑着,眼中满是风流不羁和恣意张狂的神色,让他这个人身上本就有的光芒更加刺眼耀目。 可那张嫣红的唇说出的话却无比残忍:“顾家主大抵也是因为在下这一张脸才这么说的吧?不过是一副躯壳而已,让您舒服舒服也没什么,毕竟您今天是寿星,也是南阳城重要的人物,还供应着城内城外大部分的战士们的生活物资。 “若是可以让您高兴解压,在下做您的玩具也不是不可以。” 顾琅谨愣愣地松开了手,他道:“我竟不知你也可以如此的残忍……”这话如刀子一般一刀刀往心头上片,真真是杀人不见血。 雁十三脱离顾琅谨的怀抱,挥手转身,很快消失在顾琅谨的视线里。 不一定谁先爱上谁就输了,比如艾未笙。但你若是爱上了一个注定不会爱上你的人肯定是输了,比如顾琅谨。 雁十三来到大厅,女主之一的郑宜雨与男主之一的岳前江正好赶到。 郑宜雨着一身桃红色绣着金边的华美旗袍,蹬着一双绣有龙凤图案的花鞋。一头柔顺的长发规规矩矩的束在脑后,扎成了一个桃花样的髻,上面也别着桃花金衩。因为才毕业不久,清秀美丽的 面颊上的青涩和年轻人独有的朝气与美好因为这一身桃红色旗袍显得美好又温暖。她的手上拿着一柄团扇,上面仍是绣着三月开放,喜热闹艳极的桃花。 整个人虽比不上其他大家族的名嫒华贵优雅,但却是她独有的气质和魅力却也是吸引着在场大部分人的目光。 但雁十三一出现,这个场面就消失了。他可比郑宜雨更加艳丽,虽是一身素衣,却因为艳美绝丽的面孔和不盈一握纤细的腰身,他的身材曲线完美,身材高挑,整个人就是什么也不做看着也是诱惑十足吸人眼球。 岳前江则生的高大挺拔,腰窄肩宽,浓眉大眼,俊朗无双,近一米九的身高与对视时感觉压迫十足。一身合体的黑色西装和一双黑色长皮靴,可以看出他时常锻炼,那西装下的肌肉纹理若隐若现,从那双布满厚茧的双手可以看出他的爆发力极强。 雁十三不得不赞叹一句,不愧是男主啊!也终于明白了岳前江与顾琅谨没有进一步发展,因为两人身高相近一看又都是攻。两个攻怎么可能在一起!最多也只能做朋友! 岳前江也注意到了这个艳丽至极的人儿,不知为什么,一见到雁十三,他心底就升起了一股强烈的熟悉感。只是他似乎记得自己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人的如何资料与交集。 “哇!居然是十三爷!啧啧啧!瞧瞧这身段,真是诱人啊!” “若不是这十三爷有本事与顾家家主和小村次也先生关系斐然!怕早就让人抢走了做男宠了……” “是啊!谁说不是呢!” …… 岳前江听到旁人露骨粗俗暧昧的话,这才想起了雁十三到底是谁。暻玉班的新任班主,长得极为美艳,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雁十三一转头就看见郑宜雨与一位名嫒小姐吵架,他走了过去,拉着郑宜雨往后退了一步,拱手笑道:“张小姐,真是不好意思。小雨一向冲动不守规矩,还请张小姐体谅。改日暻玉班定登门免费且专门为张小姐演出,张小姐觉得如何?” 其实在雁十三笑着向张瑷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张瑷就沉醉在雁十三柔若春水般的声音中了,当他听到雁十三专门要带着暻玉班的人来为她表演的时候就兴奋的说不出话了!要知道暻玉班的每一个人都是少有的美人,且暻玉班的“八角”可是来了兴致才会表演的,一天能唱一曲就极是难得,一般都是一些新人登台亮相。 张瑷高兴地连她爹都抛在脑后不管,关于跟郑宜雨吵架这点芝麻大小的破事自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她晕乎乎的跟雁十三讲了好一会儿话,就来宴会结束回到家里也是晕乎乎的没回过神。 这件事就这么揭过去了。 雁十三怜爱地摸了摸郑宜雨的脑袋,道:“张小姐家里是粮铺行当的,你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丁点委屈就得罪她。 不然要是他们家涨了粮食价或是不卖好米给我们了怎么办?还有张小姐的父亲与药材铺的掌事是旧识,药材粮食都是我们紧缺的东西,所以张小姐决不能得罪!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忍,战士们就能过一段好日子。你,听话,不要惹事。” 说完,雁十三就收手离开了。 郑宜雨在前期就是一个行走的闯祸机,惹得麻烦数不胜数。虽然她的成长是在一个月后的战争中,以失去父亲母亲和小妹妹为代价,但是,雁十三还是希望郑宜雨可以永远这么天真无邪。 剧情世界走向不可更改,所以,雁十三不会轻易改变剧情还有打破目前的僵局。 刚刚口中所说的“过一段好日子”就是这战火即将燎原到南阳,现在就是的最后的安宁日子,这件事解决了,相信战士们不会因为粮米不足而失去精神,缺少药材而因为感染去世。 1939年3月春,国民党军官联合日军攻陷南阳城。 1939年5月,南阳城局势暂时安定,日军撤离,国民党军官驻守南阳城,极力围剿党员与中军战士。 1939年6月,郑宜雨加入中军,雁十三连带整个暻玉班一同加入中军。郑宜雨进入军队做了情报员,雁十三则带着暻玉班的人开始了他们的“长征”旅途。 1940年2月,雁十三带着他的戏班先去了北平,一到旧历年,就亲自组织义演,演出得来的钱财尽数交与了中军战士、普通群众、贫苦同行等等人。 暻玉班名声大噪,不过有好就有坏,暻玉班的人也常常遭权贵轻薄刁难。有些人走了,有些人以死明志,有些人忍辱偷生,有些人攀附权贵…… 到后来,暻玉班从几十个人在不到半年的时间急剧锐减到十来人,除了“八角”,就只有两个小弟子和一个照顾他们的小厮和一个大妈了。 暻玉班仍旧是唱戏,只是唱得时间越来越少,更多时候是拿枪与日军国民党交战,不然就是购买物资。 直到后来,暻玉班的八角之一的何未许在1941年5月二十三日意外身亡,暻玉班这才彻底解散了。大家各奔东西,分道扬镳。 1941年7月,雁十三靠着一身高超医术进入了国民党军队医院,用不了多久就担任上了副院长的职位。 于是,雁十三就时常将国民党购买的医资消息传递给中军。 他也利用职务之便,包中私囊,将从医院吞来的钱财一一移转给中军。他将所有的证据都转移到了院长和其他大夫名下,自己则两袖清风,安守清平。 1942年1月,这个副院长当了不到一年,雁十三就辞了职。 后来,1943年4月末,雁十三遇到了郑宜雨,便与她一起打理起了老酒馆。 第6章 第五章:红戏一曲,唱尽春秋(5) 闲来无事,雁十三还是会唱或是舞上那么一两段,动作还是如以前那般轻盈飘逸,歌声也未变,仍旧灵动清澈。 只是终究是与以前不一样了,暻玉班还是散了,八角也分道扬镳,各走得的道。 雁十三也莫名消失了,无论郑宜雨怎么找都找不到他。 雁十三看着面前高大俊拔的男人,仍旧是笑道温和,他道:“顾家主,多年未见,一见面就把在下囚禁起来是不是过分了些?” 顾琅谨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雨湖,我……我不知道应对你说些什么。” 雁十三歪了歪头,道:“那就不说了吧。” “你……” “在下不想为难你。等顾家主想好了再来与在下详说吧。”雁十三转身,温润道。 “雨湖!”顾琅谨如当年告白一样抱住了雁十三,他喃喃自语着,不知道是讲与雁十三听还是自己,不管不顾的说着,连雁十三脸上微微升起可疑红晕这极为难得的一幕都错过了。 他不怎么擅长表达,说出来的话干巴巴的,很普通,不像是表白,倒是像极了聊家常。 “雨湖,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二十五年前。那一年,你五岁,我十三岁。 “在你十岁之前我们经常见面的,因为老爷子喜欢看暻玉班的戏。但是待上任班主华彰於离世以后,我们见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待老爷子离世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再见你,是七年前。那天下着大雪,我躲避敌人的追击,倒入了你的院子。睁开眼就看到了你,你端着一碗药,我喝完药你就塞了一颗饴糖给我。我们那天聊了很多,都是一些小事。 “明明曾经我们见了那么多次,却是在那一天我才对你一见钟情。 “后来我们因为国家绑在了一起,我们经常会有联系,我也用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理由接近你亲近你。 “只是我们的关系一直不温不火,我很着急,就在我三十一岁生辰那天鼓起勇气跟你表白,但是你说的那翻话让我整个人都痛苦了好久。 “再后来,你就走了。去了北平,去了天津,去了西安……去了好多好多地方。我不是没有找过你,但是你走的太快了!我赶不上你,就一次又一次的与你擦肩而过。 “现在,我终于找到你了!能不能不要走了?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我真的想跟你在一起……” 顾琅谨还在絮絮叨叨,只是雁十三已经听不下去了。因为顾琅谨跟曾经的艾未生实在是太相像了,都曾经是一昧地追求雁十三,捧宝贝似的爱护怜惜雁十三。 不过艾未生喜欢的是雁十三的样貌和年轻身材,所以在欺骗雁十三十年的感情之后才会弃了雁十三另寻新欢。 雁十三与艾未笙磕磕绊绊在一起十年,也并不是说艾未生在这十年里只一心一意对待雁十三,而是他们两人痴缠纠葛磨磨蹭蹭了十年。艾未笙生性风流,就是与雁十三在一起的那点可怜的时间也是到处沾花惹草。 雁十三也是当年爱极了艾未生才被迷惑,苦苦挣扎了十年才解放,舍弃了所有的感情,不想再找一个人洗去这一段感情的伤害,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度过一生。 却没想出了意外,与系统绑定,开启了其他世界的旅途。 但这两个男人是不同的。 艾未笙风流多情,喜沾花惹草。顾琅谨却洁身自好,至今还是一个人。 他们两个人对雁十三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 艾未笙只是当雁十三是生活的调剂品,用来调剂自己无聊空虚生活的调味品。 喜欢的时候就宠,用不了多久就另寻新欢,将一腔真情的雁十三丢弃。 而顾琅谨不同,他像极了雁十三的守护者,永远都在雁十三的身后默默守护着他,七年深情未减少一丝一毫。 雁十三是怕了,他不敢再将自己的真心交出去。因为他真的受不起再一次的爱情谎言的欺骗和伤害。 但是这一次,雁十三是真的想再放纵一把了。因为他不想一棒子打死所有人,他知道一往情深后的情浓转薄的痛苦,过去的雁十三,如今的顾琅谨。 两人都沉默着,最后,雁十三点了点头,无可奈何道:“我接受你的追求。” 顾琅谨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里,围在雁十三腰身上的双手却越锢越紧。 雁十三去了后方做医生,他擅长医术,所以这个位置很合适他。 顾琅谨虽然没有跟在雁十三身边,但是他暗中派了人保护雁十三。 顾琅谨知道,雁十三曾经受过爱情的伤害,所以他需要一步步慢慢来,看样子雁十三是接受了自己,可那也是表面现象,是雁十三的怜悯与同病相怜的对待。 但既然雁十三答应了自己的追求,虽不能常见面,但除了自己也没人能光明正大的亲近雁十三,自己得抢占先机,先下手为强,近水楼台先得月。 雁十三也知道自己不过是可怜顾琅谨才头脑一热答应了他的追求,他一直认为,只要不相信别人,就不会被任何人伤害背叛。 他一直都知道,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对错,对自己有利的,就是正确的。 无所谓公平不公平,这就是现实,接受不了,就不配,存活于世。 但是每个人都不容易,能有一个人关心自己就应该高兴了,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要去过活去维持,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管自己的事。 有一个人愿意对自己好,就是一件幸福的事。不管这个人是权势滔天还是贫困潦倒,不管这个人是真心以待还是虚情假意,不管这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死了还是活着。 男人这种生物,不经历背叛是不会成长的。 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人生,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 雁十三一边进行着手上的接骨手术一边想着要不就接受顾琅谨算了,这个人也不错,有责任心有担当,跟当年的艾未生完全不一样。 只是,还是无法接受…… 突然的,雁十三看着自己,莫名觉得自己污浊肮脏,明明身上没有一丁点血迹和斑点,还是那般干净无暇。有心自洁却仍觉得肮脏,或许自己真的是罪孽深重,是啊!就是救了这些人又如何? 自己不过是为了完成任务和改变世界大致走向,没有一件事是出自真心的,所以就是救了他们也洗不尽心底的污浊。 雁十三看着这些受伤的战士们,他们杀着自己不认识的人。是以保护家国和人民为理由去杀人,且除了日本人没有人认为他们是错的。 因为日军与中国的所有人产生了利益冲突,所以他们才杀日本人,不过他们不杀俘虏,不杀无辜的日本人。 因为中国主张以德服人,所以对日本人总是以真心相待,无论是不是敌人。 杀人到底是错是对的概念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而是这个人所在的群体决定的。你所在的群体赋予了你杀人的权力你就可以杀,不给你那个权力杀人就要受到惩罚,因为你没有杀人的牌照。 就如同那些日军,是他们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要求他们侵华而不是出于他们的本质。所以他们在某一方面来说,何尝又不是无辜的呢?就如同那些在战火中无辜死去的人们…… “你叫什么名字?”雁十三问一个长得挺清秀,看着不过二十来岁的男孩子,问道。 “啊?我吗?我叫周文。” 周文……雁十三皱眉,就是郑宜月在北平大学的那位同学?剧情里也有提及过这个人,喜欢郑宜月,最后为了保护郑宜雨和其他党员牺牲了。他死的时候也不过二十一,也就是今年九月份!因为郑宜雨死在了1944年7月21日晚。 周文,在最后拉开了腰身上的炸弹线,身中数枪,却硬是咬着牙跑向了日军,用自己的牺牲为女主他们炸出来一条活路。 残酷的暴力可以摧毁躯体,恶毒的话语可以摧毁心灵,邪恶的信仰可以摧毁灵魂,而无畏的牺牲则可以拯救一切。 周文无疑就是这样的人,和郑宜月那个小姑娘一样。雁十三笑道:“你为什么要参军呢?” 周文羞涩地道:“一开始是因为我喜欢的人参加了中军,所以我就跟在她身后一起来了。后来是为了赶走侵华的日军,现在是为了我的国家。” 雁十三又问道:“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吗?”这个剧情里没有过多提及,只说了周文家境贫寒。 周文笑道:“我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 雁十三道:“那你母亲同意你参军吗?” 周文点点头:“同意的。母亲知道我参军,还说为我自豪!” 雁十三转移话题:“你母亲今年贵庚?” “五十三了。” “身体可好?” “很好。信上说母亲很好。” “能和我说说你母亲是怎样的人吗?” “我的母亲啊……” 周文的母亲是很普通的妇女,周文的父亲在周文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是周文的母亲含辛茹苦将周文拉扯大的。 女人柔弱,为母则刚。 周文的母亲很是要强,她没有改嫁,一个人撑着。 在周文的记忆里,他的母亲没有力气,无法种田,就把田租了出去。每年就那么一丁点的租金完全不够支持周文的学费和家里的生活。 为了周文的学费和衣食,周文的母亲给人家洗衣裳、打扫、刮痧、裁缝衣服等等。 在周文的记忆里,母亲的手常年是鲜红微肿的,尤其是到了寒冬,母亲的手都满是冻疮皲裂,时常流着刺目的鲜血。那刺目的红,让周文毕生难忘。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文的眼睛已经红肿了,语气也哽咽了。 每天晚上,他的母亲忙完了周文的饭食就和周文在一盏昏暗的油灯下,一个缝衣服,一个写作业。 大部分时间,周文已经熟睡了,在半夜迷迷糊糊起夜不止一次看到母亲在昏黄的灯光下眯着眼睛缝衣服。 他的母亲终年没有休息,可周文家里永远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破旧残缺的桌椅还有门柜上的铜活永远都找不到一粒灰尘,永远都是泛着光亮的。 院子里周文父亲留下的槐花树和几株月季和秋菊,永远都会得到应有的浇灌和爱护。 周文的母亲好客,无论家里怎么窘,有客人来,周文的母亲都会想方设法弄一点东西来款待。 周文记得,他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来看他,那时候刚刚交了学费,家里穷得连米面都只有半升了。周文不是不知道,他本来是准备与同学一起去学校的,可是母亲好客,硬让他们在家里吃了饭再走。 周文问母亲家里都没米了,怎么待客啊? 周文的母亲什么也没说,只是拍了拍周文的肩膀,说,放心,会有办法的。 后来周文才知道,母亲把头发卖了才买了饭菜招待了同学。 他的母亲是要强,但从来就不喜与人争吵,性子其实也是可以说软弱的。只是为了他的儿子,她不得不强硬起来。 所以他母亲这种软而坚硬刚直的性子也遗传给了周文,这就是周文平时脾气好,却可以在战场上不顾一切拼死杀敌的原因。 周文的母亲给了周文一生无法改变的习惯和好的品德,例如爱花、爱清洁、守秩序、好客、会吃亏、善良坚韧。 这是一个伟大的劳动人民母亲的缩影。 第7章 第六章:红戏一曲,唱尽春秋(完) 与周文谈完,雁十三莫名的放松了。这孩子人很好,但却不是他救他的理由。因为他的存在也是伟大的,他一个人的牺牲换来的是一百三十二个中军战士的存活。 他也会与郑宜月永远在一起,永远留在这最美好岁月和战火纷飞的这个残忍又壮烈的时代。 雁十三哈了一口气,转眼又是一年寒冬。 还是这么冷,这么乱,这么纯白…… “宿主,任务进度已经完成96%了。” “初见?你的意思是马上就要离开了吗?可是男主女主并没有按照原剧情在一起,顾琅谨也没有跟张瑷结婚生子,大致剧情早就更改了。为什么任务还在继续?”雁十三不解问道。 初见解释道:“宿主,任何规定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你所认定的口中的那个剧情并不是这个世界一定会按照剧情这么来发展。” “剧情不过是这个世界走向的最大的一种可能性,这个世界是真实性的存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存在。” “他们并不是小说人物,是真的存在的。所以,宿主你只是给了世界的另一种可能。只要所有应该发生的事发生了,那么这些主角在不在一起都是无所谓的,因为就算他们没有这么做,也会有其他人代替他们这么做的。” 雁十三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是不是我就是救下了郑宜月和周文其实也没事的。” 初见道:“不能这么说,他们都是出现在历史上的伟大人物,所以他们的死其实是不可避免的。您就是救了他们,在不久之后他们还是会死的。您改变不了那些注定已经预定的事实。” “……”雁十三:“这样啊!我明白了。” 雁十三回到自己的房间,顾琅谨已经等候他多时了。“你不许问别的男人的家庭情况!你又不是他的什么人!” 雁十三觉得有些好笑,但为什么觉得好笑他又不知道原因。 直到很久以后,雁十三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觉得好笑的原因。 因为那个男人气乎乎光明正大的让他不许询问别的男人的家庭情况,太过自大,因为雁十三当时只是接受了他的告白和追求,可他们并没有确定关系。 顾琅谨一副雁十三他“男人”的样子来吓唬威胁雁十三的样子实在是太理直气壮了些,或许那个时候起,雁十三就有那么一点喜欢这个男人也说不准。 不然早就在顾琅谨说出他是雁十三“男人”的时候就冷嘲热讽摔门而去了,但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点喜欢。 雁十三笑道:“那你也不是我的谁,凭什么管我呢?” 顾琅谨语塞,却还是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理直气壮道:“就凭我是你未来的男人!” “噗!”雁十三笑着转过头,以手抵唇掩饰自己压抑不住的笑意。这个人怎么能这么……好笑啊! 未来……的,男人? 雁十三一皱眉,嗤笑着看着顾琅谨。他……很讨厌顾琅谨这以自己“男人”的身份自居的样子,让人有些恶心的紧。刚刚顾琅谨带给雁十三的好心情也因为消失,还真是得寸进尺的家伙。 似想到了什么,雁十三的眉头一舒,看着顾琅谨的眼神里带着探究……还有戏谑。 “怎……怎么了?”顾琅谨有点结巴,直觉告诉他,要糟! “没什么。”雁十三好心情的道,然后就把顾琅谨赶走了。 “今天晚上吃小鸡炖蘑菇怎么样?”顾琅谨小心翼翼地问道。 雁十三一愣,笑道:“好。” 自从雁十三答应顾琅谨的追求后,一直都是顾琅谨照顾他的一日三餐,只要顾琅谨不出去执行任务。 雁十三很惊讶这个顶天立地的男子竟然没有那些富贵男子应该有的大男子主义,“君子远庇厨”在这种时期并不算过分的想法。 但是也不得不承认,顾琅谨的厨艺是极好的,普普通通的家常菜经他的手做出来就是比其他人做的美味。 雁十三撇了一眼顾琅谨的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如果在现代的话,绝对是手控的福利。这双手如果放在黑白琴键上那是多么的惊艳啊! “今晚有任务?” “是的,今天就是雁十三的死亡之日。所以,宿主你懂的。” “这就要走了,真是可怜了顾琅谨啊!哈哈哈!”雁十三笑了笑,看来他与顾琅谨确实是有缘无份。 雁十三没有与顾琅谨吃最后的晚餐,而是与几个今夜执行任务的同伴一起聚了聚,喝了点酒,说了些话。 雁十三跟周文这个孩子聊得最久,聊的全是周文家里的情况,还有周文的母亲。 雁十三还是问出了那个问题:“文子,如果这次任务我们失败了或是我们牺牲了,你想过你妈以后怎么办吗?” 周文愣了愣,道:“我们是为了我们的国家和人民而死,值得!我,妈妈她人很坚强的,我想她知道自己的儿子是英雄的话,应该能扛下来的吧……” 雁十三摇摇头,或许周文的母亲能扛下来,可是周文却忽略了一个母亲的爱子之情的沉重。 人们常言“忠孝不能两全”,忠了国,却伤了父母。孝了父母,却背叛了国家。 家与国,密不可分却又划界分明,家是国,国是家。 为国可以舍家,却不能为家舍国。 为国舍家,是大义。 为家舍国,却是自私。 雁十三灌了口酒,火辣辣地,他问道:“这是什么酒啊?好辣!” 一个粗汉子笑道:“这是高粱酒,没喝过吧!这可是俺婆娘亲手酿的!天下独有的!” 雁十三只喝过啤酒米酒果酒这些无伤大雅养人的酒,高粱酒还真的是第一次品尝,入口火辣辣的,入吼似刀疼痛,入肚火辣,一个字形容一爽! 雁十三喝着喝着,就红了眼也红了脸,他也不发酒疯,规规矩矩地在哪儿坐着。他其实也没醉,就是有些晕乎,他也只是想到了一下过去的事罢了。 那些让他不敢回首回忆的事,如刺一般梗在喉咙里,只要那么一想,就难受的想流泪啊! 他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他曾经拿命深爱的人,曾经带他做过世界最美的事情、看过世界上他以为最美丽的风景。是那个人推他入的地狱,却也是曾经带他上过天堂的啊! 终是浮华须远去,无人再应他呼应。 终是相聚必人散,十年相思挽不回。 终是十三落了泪,再无天真少年郎。 终是未生负了心,十年深情再不复。 终是一场无果情,琅谨七年白等候。 终是家国天下乱,何来常情共相守。 终是一身红衣过,从此再无雨湖戏。 终是一曲家国泪,戏子无情无回应。 雁十三拍了拍脸颊,虽然有点对不起顾琅谨,但是也确实是没办法啊! 感情里面,可从来就没有公平一说啊! 当年,他为了和艾未生在一起,与家人形同陌路,被亲朋好友疏远,被旁人侮辱厌恶。可是从来就没有反驳过的,只是艾未生却从未帮他说过一句话。 十年的感情,说散就散。 他与艾未生不能长久,其实很多人都猜到了这个结果,只是他们两个人却一直痴缠着深陷其中,拖了十年,却还是分开了。 一个多情巧言,一个深情落寞。 在一起,又能在一起多久呢? 简媜不也说过那么一句:“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归途。” 雁十三拿枪,准备出发执行任务。 远处,顾琅谨一个人守着一桌子菜,他准备了好久,却没有等到他要见的人。对着一桌子慢慢冷却的饭菜,顾琅谨满身落寂。 他一直期待的无非就是与雁十三一起吃一顿浪漫的晚餐,只是为什么,每一次都会被打断。难不成,真的是有缘无份? 不知为什么,顾琅谨总觉得,今天自己即将要失去什么。他也没吃自己做的饭菜,便去处理公务。 没有那个人在身边,吃不吃又有什么意义。 当雁十三战死的消息传回后方的时候,顾琅谨彻底懵了,怎么就死了呢? 不可能的吧? 怎么会呢? 雁雨湖怎么会这么无情呢? 不会的! 雨湖还在等他,雨湖不可能就丢下他的!雨湖不久前还答应跟他一起吃晚饭的! 雨湖…… 雨湖他…… 不可能的啊…… 他从来就不是言而无信的人的…… 雨湖,我来带你回家…… 等我! 我马上就接你回家了…… 我来,带你回家…… 后来,顾琅谨将雁十三的骨灰洒在了一棵紫藤花下,因为雁十三生前就喜欢这花。这花妖艳,瑰丽浪漫,如那个人一般。 你说,暻玉班班主一 雁十三,字雨湖 温润如玉,淡漠出尘 后来, 红妆素水,一曲终了 都说,戏子无情 果不其然 顾家家主顾琅谨死守七年 未得雁雨湖另眼相看 后来,家国有难 雁雨湖四处义演,不求回报 戏班虽散,忠义报国 后,战死沙场 再无暻玉班十三爷 也无那个,让顾琅谨记了一生的雨湖…… “任务完成,脱离世界。” 后来,顾琅谨娶了张雨。 郑宜雨嫁给了岳前江。 一切,回归正轨,雁雨湖这个人,没人再……记得。 第8章 第七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1) 江南烟雨蒙蒙,雁十三一袭青衫立于湖边。 这个世界讲的是一个农女与凯旋而归的将军之间的故事。 女主名叫沈竹叶,是一位穿越人士。 男主名叫楚千溪,是这个朝代的镇国大将军。 与所有的农田文一样,救命之恩一见钟情引发感情线。 然后女主赚钱变强,整治极品亲戚。男主死皮赖脸赖在女主身边,各种毒舌占便宜卖萌撒娇,感情“噌噌噌”往上涨。 后面就是,家国有难,男主告别,女主女扮男装替弟服役且追随男主赴战场,又是培养感情等等等等。然后随便收一两个男配的心,为女主掏心掏肺。 战争结束,归京领赏。 男主要求赐婚,然后女主被刁难,各种女配往前砸,作,刁难。女主不甘示弱,一一惩治回去。 最后就是男主女主远走高飞,浪迹天涯。 没了,原主雁十三,只是一个女主的蓝颜知己,出场次数不过三。 呃…… 怎么又有战争?初见你这是有多喜欢战争这种东西? 对了,原主雁十三,同样字“雨湖”。 雁十三问初见,他的回答是:“我觉得这个字不错,以后宿主你的字都是这个了。” 雁十三:“……”这么娘的字,哪里好了? 那为什么又有战争? 这小子的回答是:“战争可以促进剧情发展,也可以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推动文明建设和文化交流。” 雁十三:“……”好吧,你有理! “女主现在在哪儿?” “你坐船往东走,得一个月。” “……那原主是怎么跟女主认识的?”隔得天差地别远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女主做生意,与原主见面聊了一会,两人一见如故。” “没了?” “没了。” “那,之后是怎么回事?” “原主上京赶考,遇到了女主,又闲聊了几句。” “噢……” 原主雁十三,字雨湖,今年十六。 江南雁家二公子,上有一个嫡亲兄长和一个嫡亲大姐一个庶二姐,下有一个嫡亲妹妹一个嫡亲弟弟。 雁家自古经商,如今雁家由原主的嫡亲大哥雁北岑管理。 大哥雁北岑,字雨瀚。今年二十六,未娶妻。 大姐雁妤,字雨见。今年二十一,以出嫁三年有余,嫁于雁家世交之子李天一为妻,已有一子一女。 二姐雁酒,婆家为其字雨烁。今年十九,未婚,已定亲。 三弟雁谙,字雨溯。今年十五,目前在私塾读书。 三妹雁绫,未取字,今年十二。 至于原主雁十三,自幼体弱,一般不喜出门,喜读书,十三岁便已考中秀才,只是因为体质不好,所以没有参加之后的殿试,之前的定亲也因为身体太差而退了。 家里人一直把原主当瓷娃娃对待,因为身体不好,十六岁的雁十三与十五岁的雁谙没什么差别,甚至比他的三弟雁谙还矮,瘦那么一些,所以女主一直把他当成小孩子对待。 雁十三从小到大就没出过门,因为他受不得颠簸,所以一直是待着自己的屋子里深居简出。除了看书就是看书,无论家里人怎么养,雁十三还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 雁十三也觉得这样不好,不能执行任务,就从系统那里购买了可以增强体质的药剂。不过为了不让原主家里人产生怀疑,他是慢慢来的。 对于他的庶姐,雁十三表示好奇,全部都是嫡亲的兄弟姐妹,他为什么会有一个庶姐呢? 系统解释了,这个雁酒并不是雁家的孩子,她是雁家世交肖家唯一留下来的血脉。 当年,雁酒的家族因为富可敌国和滔天的权势而被皇帝猜忌,导致灭门。当时雁家冒着被株连九族的危险将肖家主母诞下的唯一子嗣雁酒带回了雁家,为了不让皇帝起疑,雁家家主便将自己刚刚出生不到半个月的早产儿交与雁家的死士带走。 因为当时雁家也因为与肖家亲近而被皇帝猜疑,所以雁家家主就找了一个怀孕的女子扮作自己的小妾,将雁家与那个女子的孩子对挑当作自己的庶子留下。 雁十三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问道:“女主就是雁家的那个孩子吧!” 初见点点头,道:“是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雁家会与女主合作的真正原因。不然就女主那个所谓的烟草生意,至于雁家家主亲自前往女主所在的小山村吗?” “烟草生意其实雁家早已涉及,只是女主弄得比较新奇,但以雁家的能力,只要尝一尝,多实验几次,完全可以做出更好地来。”雁十三接道。” “还有女主的巧工,其实雁家也是可以做到的。还有她做的那些点心和食物,还有衣服花样,布偶瓷器在雁家看来都是小儿科,之所以第一皇商雁家愿意与女主打交道完全就是雁家想补偿她罢了。” “只是,女主不失时机地提供的那些东西倒确实是对雁家有所帮助,雁家也帮了女主很多,比如为女主出气的次数就不少。” “不然就以女主的脾性,可早就让那些权贵之人联手阴死了。当然了,也有女主自身能力的原因和世界之力护佑的条件在里面。” 顿了顿,初见总结道:“女主还真是除了擅长杀人就只会杀人了。” 谁在她家招惹是非,直接套麻袋胖揍。谁敢威胁她,就连带威胁加拳头还回去。 女主沈竹叶,代号银月,也一直是以代号为名。 从小到大就是生活在一个封闭式的岛屿上,与一群同龄的孩子互相残杀,成为他们洗脑下的一把刀。女主便是这种奇葩的挑选杀手的试练中极少数成功的孩子。 只有这样训练出来的孩子,听从命令,不会背叛。 女主一般来说除了任务不喜出门,一般就是宅在家里,打游戏,看电影,做木工,做美食等等。没什么朋友,一直是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和别人交流相处,有轻微自闭症。 性子很直也很让人无语,不会拐弯抹角,不会欺软怕硬,不会说好话,不会撒谎。 问什么答什么,知道的回答,不知道的直接承认不知道。谁对她好,她就对谁好,哪怕对方是虚情假意。 女主不懂得人情世故,也好在曾经教导她的教官将他的三观和准则传给了女主,加之女主自己的经历构成了女主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就是——谁对她好她就对谁好。 不管是不是真心实意虚情假意,只要对她好就行。伤害她的人她也会还回去,动手都是轻的。 雁十三叹了口气,女主这样的性子,长到这么大没死真真的是奇迹了!不过,她的性子倒也是与她的名字相配一银月。 孤傲冷冽,粼粼透彻,贵不可言,却也是干净明亮而耀眼夺目的。 她那让人不可忽视的,灼热耀眼的善意更是容易让每一个见过的人为之疯狂,因为,没人见过比她更纯净无暇的善意了。 是啊!那种善意,是耀眼地可以灼烧人的一切的那种啊。 就是杀人,也看不出她有什么恐惧,麻木的感情,整个人就是染满了鲜血却也是让人觉得干干净净的。 如清冷却有着温暖的苍穹中的月,让人不由自主感受到美好的善意。 这种善意,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甚至产生毁灭的疯狂的念头。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向眼高于顶的男主会不顾一切靠近女主的原因。 雁十三突然很想见一见女主沈竹叶或者说是银月了,那种耀眼灼热的善意啊!到底是如何的样子啊! 不过也是苦了男主,女主感情空白,常常也是面无表情,任他人撩拨辱骂,她一概无视。 她的心门从未打开过,任你刀枪剑戟都伤不了她。 她也无所谓别人的背叛,别人的语言伤害,只要你没有对她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都不会理你一下,该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她啊!冷漠至极却善良无比,干净明亮却又污浊缠身。 雁十三回家收拾了一番,留下一封信就悄悄背着行囊出发了。 有初见,找女主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一路春光明媚,风景如画,雁十三倒也玩的不亦乐乎。 只是,雁十三还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模样,笑不达眼底,但却比以往多了一分人气。不再是看破红尘,落寂出尘的那种样子。 来到了女主所在的小山村,雁十三倒也是惊艳了一把! 整整齐齐的田地里是忙碌的村民,他们手插稻禾大声说话,旁边的地里也栽满了各种各样的蔬菜。 田畔边是几个稚子在嘻嘻哈哈的用泥巴打闹嬉笑,也有几个老婆婆拿着针线布棚在绣花。而村口大榕树下坐着几个老大爷捧着瓷碗大口大口扒饭,时不时说些什么,看着很是热闹的。 三月花开,艳极。 尤其是像这样的山村,更是花开遍地娇艳至极,甚至不用刻意去寻,就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花卉盛开着。 这个村子宁静祥和,处处绽放着美好安宁,是很好的地方。 这个小村子名叫花开村,因为这里无论春夏秋冬都有花开,所以就取了这个名字,倒也是挺配的。 不论其他时候,就是春天的这里,江南的花都不如这里开得多。 梨花粹白,枯花瓣明月照积水一般散落在村子各处。 这里的槐花和桐花无疑是老大,漫山遍野几乎全是的。 桐花不言自证一岁春,花香无语空哄人间醉。这里的桐花开的昏天黑地,远远望去如一棵棵燃烧着的火树。 粉红的桐花呈喇叭状高高挂于枝头,肆意随风摇晃,团团簇簇,装扮的桐树像一个待嫁的少女。 在惨惨梨花落尽,凄凄桐花还未褪完春红,槐花就银装素裹从天而降,一树树槐花好似碎琼乱玉,傲然立于山脚下,槐花淡妆淡抹,玉树垂垂而立,又似素云低压,茫茫千里全是说不清、道不明由来的白色。 处处赏心悦目,雁十三很喜欢这里。 难得的好地方,雁十三很喜欢。 第9章 第八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2) 一身月白色锦衣,气质非凡又俊美的雁十三与跟这里看起来格格不入。 因为如此,雁十三一直被村民们盯着看,一边对雁十三指指点点一边点头微笑。 这里的人民生活富足,村民之间也是和睦温馨,没什么坏心思。不卑不亢地与雁十三打招呼,询问一些话。 “小伙子,你是从哪儿来的?” 雁十三拱手笑道:“小生雁十三,从江南来的。” “江南啊!那么远的地方来的,到这里来找亲戚的唛?” “不是,只是过来玩的。” “玩啊!我们村子花开的好看,莫不是来看花的吧!” “是的。” “小伙子今年多大咯啊?” “虚岁十七。” “那你娶媳妇没得啊?” 雁十三大概可以猜到接下来这些人会说些什么了,为了不被围攻,他忙道:“家里已经安排了亲事,择日便成婚。” 一句话打消这些老人的八卦之心,安得了平静。 …… 逛了好一会,雁十三才来到女主他们一家暂住的山脚,果不其然,他看到了女主面无表情拿着一把比她身板还大杀猪刀“霍霍”地磨着,给他吓了一跳。 女主这么暴力嗜血真的好吗? “你是谁?”沈竹叶直白问道:“来这里做什么?” 雁十三笑道:“在下雁十三,字雨湖。来这里,赏花。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沈竹叶歪歪头,回答道:“银月,或者沈竹叶。” 雁十三走到一旁,问道:“你磨这么大一把刀,是要做什么?” 沈竹叶手里的动作不停,她一个娇娇弱弱地小姑娘拿着这么大的刀磨着,着实是惊悚得紧! 她觉得雁十三对她没有威胁,一个人也无聊,就跟他聊了起来:“上山打猎。” 雁十三却故作怀疑道:“你拿得起这刀吗?” 沈竹叶直接拿起刀当着雁十三的面“嚯嚯嚯”的耍了起来,雁十三嘴角一抽,故作被吓,往后退了十来步,喊道:“兄弟!把刀放下!你这个动作很危险的你造吗?” 沈竹叶一愣,歪头问道:“重庆人?” “Yes!”雁十三借机往沈竹叶靠了过去,道:“你也是?” 沈竹叶点点头,又问道:“你刚才是在试探我?” 雁十三利落地点点头,恢复原本的模样,笑道:“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怀疑你了。” 沈竹叶扭头问道:“为什么?” “因为你太另类了。”雁十三毫不迟疑的道。 “……很突出吗?” “嗯!” “……” 沈竹叶沉默不语,她继续磨刀,雁十三则看着漫山遍野的槐花桐花,沉入这如画的美景之中无可自拔。 沈竹叶突然开口:“我,是不是很怪异?” 雁十三回神,眨了眨他那双漂亮的丹凤眼,道:“怪异吗?不见得。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不好说,但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这点,毋庸置疑!” 至少,比这世间的很多人……要善良。 沈竹叶歪歪头,道:“善良的孩子?你又有多少岁?我都三十五了。” 雁十三看着头顶盛开的桐花,笑道:“我啊!死的时候已经三十一了,之后……来到这个世界也过了七年,已经有三十八岁的年龄了。还有,我经历了很多,看过的也很多,知晓的也多,你对我来说,可不就是孩子吗?” 沈竹叶往前倾了倾身子,道:“那你不就大我三岁嘛!” 雁十三看着沈竹叶,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道:“大三岁也是大。初来乍到什么都不了解的你,看起来跟一个稚子有区别?” 沈竹叶思索了一会儿,莫名觉得雁十三说的很有道理,她道:“我觉得,你经历过的事比我多。” 毕竟她前世除了执行任务就不怎么出门,更别提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了,她甚至是连朋友都没有。 雁十三伸了个懒腰,道:“我该离开了。对了,你猎的东西就送到镇上的云肴楼,那是雁家的酒楼,我给你开后门!都是老乡,相互帮助是应该的,我也希望,你以后可以多来找我,让我觉得,自己不是唯一的外来者。” 沈竹叶点点头,扛着杀猪刀往山上去了,雁十三有直觉,这丫头绝对会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吓! 这次就是沈竹叶与男主的第一次相遇,他就不留下来打扰了。 雁十三施施然离去,既然见了面,打了招呼,那就足够了。 之后的事,就是男主女主的了,他去打个照面即可。 除了必要的时候出现,就是必须奔赴的战场,也还有两年的时间,那么接下来的两年他应该怎么度过呢? 去浪迹天涯吗?呵!怕是用不了多久,雁家人就过来抓他回雁家。之后,就不可能再有跑出来的机会了吧! 哎!真是! 果不其然,雁十三刚回到雁家酒楼,交代好沈竹叶的事,就快到了他那一家人包括已经出嫁的大姐全来了,接下来就是一番腥风血雨。 随即,雁十三便被家里人连夜打包带回江南雁家,禁止随意出门。 雁十三回去后慢慢调养自己的身体,原主小时候练过武,所以雁十三便复习复习,然后看看书,描描丹青,练练楷书。 江南的冬天没有雪,只是比较冷,雁十三披了一件雪白的裘袄,撑着一把红纸伞出门了。 他还是比较喜欢穿着红色的油纸伞,穿素色的长衫。 雁十三不喜欢束发,也不喜欢戴那些发冠,一直是拿一根简单的红色发绳扎着,半披发半束发。 常年一身素衣,腰间佩一枚雁家专门为其寻来的暖玉,一副翩翩公子的样子。 保留了之前那个世界的习惯,一柄红纸伞、素衣裳、半披发,妖艳绝诀。 外面很热闹,雁十三置身其中却容不进这盛世繁华,到底也只是擦肩而过,何须强求太多。 罢了!罢了! 是冬天,江南也仍是多落雨,雁十三出门没多久,就下起了小雨。 无视匆匆忙忙找地方躲雨的人们,雁十三慢悠悠撑开伞,漫步到江边。 雨带着丝丝缕缕的寒气,轻轻绵绵地滴落在雁十三身上,就是冬天,江南也还是一派生机盎然的绿意的模样。 柳条依依,在雨中弯了腰,枝叶也随风随雨摇曳极尽妖娆。 河水碧如翠玉,缓缓向东,毛毛细雨滴落其中倒也不见分毫异动,入水无痕。 雁十三沉浸其中,直到被一个人拍肩方才回神,他回头一看,竟然是不喜出门的女主。 她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孩子,应该就是她的弟弟——沈平安了。 她一身籽棉黑衣,看着倒是暖和。 她手里牵着的沈平安也是一身红衣,白嫩嫩胖乎乎的看起来很是喜气洋洋,很是讨喜,看来女主家已经开始步入正轨了。 雁十三笑着道:“你你怎么来江南了?” 沈竹叶歪了歪头,道:“不是你说的,让我来江南找你。” 雁十三沉默,他确实是说过这话,但那也只是随口一提的笑语,竟想不到,她竟记了下来,还专门跑来找他了。 真是,羡慕她这份坦诚率真。 如孩童般的,纯真无邪。 “既然你来了江南,那就让我尽一番地主之谊,带你好好玩玩吧!” “好。” 两人是一个时代来的,有很多共同话题,银月到底还是女孩,所以知道一些初见与雁十三猜不到的想法,例如她提出的一香水,素颜霜,口脂等等。 雁十三直接道:“你还会化妆的吗?” 银月点点头,看了眼沈平安,道:“以前有过……给别人化妆,会。” “这样啊!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呢?马上就要过年了,你不回去陪你的……家人一起过年吗?”雁十三看了看银月手里的孩子,她的弟弟,沈平安。 银月看着自己的弟弟,想了想,凑到雁十三耳边,道:“你以后还是叫我沈竹叶吧。银月这个名字,已经是过去的事情,就不必再提了。” “好吧!我唤你小叶可以吗?我觉得这样好一点。”雁十三打着商量。 “随便你。”沈竹叶无所谓。 雁十三近来身体好了很多,可以出门游玩。所以,雁十三带着沈竹叶在雁家各个行铺蹭了个眼熟后,就卷着包袱,留下书信跟沈竹叶去了北边。 他去了沈竹叶家里居住,沈竹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雁十三也没觉得,但是沈竹叶的养母杨氏无论如何都不允许雁十三进门。 哪怕他嫩的看着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许,说什么男女无婚约不可共处一室,否则有伤大雅! 雁十三无奈,只好跟杨氏解释他是沈竹叶的弟弟,本来也就有血缘关系,与这具身体就是姐弟关系。 杨氏自然知晓沈竹叶到底是什么身份,见雁十三与沈竹叶相貌确实是与自己的女儿有五分相似,便不再怀有恶意,迟疑着放雁十三进门。 沈竹叶与雁十三还有沈平安一路奔袭不停,即便这样,由于雪厚,一路上也没有牛车可以载他们一程。 东西重,走路又吃脚,他们三个将近日落时分才到的家,又因为雁十三争执了一会,彼时天也快黑了。 雁十三喝了一碗糖水,坐着与沈竹叶聊了一会天,恢复了一些体力,便拿着扫帚与沈竹叶一起去清扫院子里还有土坯房上的积雪,免得雪化之时浸蚀房顶。 这土坯房已经摇摇欲坠,墙壁也已经剥落。 扫完雪,天已全黑,星星镶嵌在夜空之中,好似一面布满宝石的袈裟。 雁十三坐在不是太热闹却无比温馨的土坯房里,看着女主他们和睦幸福的一家人,突然想到了一句话一“大雪十面埋伏,一时廖寂孤人。” 他起身,拿着一杯热茶,往门外走去,女主的家人不解,尤其是杨氏,以为是自己忽略了雁十三所以让孩子难过不高兴了,十分着急慌乱,生怕会给沈竹叶添麻烦。 沈竹叶安慰了杨氏,她知道为什么雁十三会这样。 北风如龙,呼啸过头顶夜空,吹乱了雁十三不久前束好的发型,也吹乱了雁十三的思绪。 沈竹叶走过来拍了拍雁十三的肩,道:“寒冷不会让人清醒,反而会让人更加思绪混乱。” 雁十三笑了笑,道:“我知道。” 当年他可是吹过不少寒风的,怎么会不知道呢。 两人相对无言,便一直立于院中,吹冷风。 “我很羡慕你。”雁十三突然道。 沈竹叶疑惑的看着雁十三,羡慕她?“为什么?” 雁十三道:“因为,你在这里,有归属感。” 沈竹叶微微一愣,看着雁十三。 雁十三转过头,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黑暗,问道:“其实你一直都知道,沈平安他们你并无任何关系,与你也无半点价值和帮助。可你却并未抛弃他们,却对他们有了归属感。为什么?” 沈竹叶直直地看着雁十三,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他们,本是我应该担负起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只是责任?”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此处即是天涯,就此安营扎寨。偏安一隅,如此便可。” “无路可走了吗?怎么可能无路可走,只是,你想有个家。” “嗯!是这样。” 第10章 第九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3) 天亮,雁十三也看清花开村的冬天是何样貌。 千里白雪一望无际,田地里的麦苗被掩盖在雪下,只探出翠绿的头来观察这世间。 萧萧寒风夹杂着雪时不时经过枯林,在万径人踪灭的旷远雪原上,时不时会有几只野兔跑过。 倒也不是没有人和房屋,只是雪太大,将所以都掩藏了起来。 从高处望去,就是白茫茫一片,莫说人烟,就是树也看不到一棵,足见这里的雪是有多大了。 雁十三一大早就看见沈竹叶拿着箩筐和一些玉米粒和红薯渣准备出门,他一时好奇便跟了上去。 “你拿这些作甚?” “给平安抓兔子。” 大清早的,太阳都还没起,雁十三就跟沈竹叶出发给沈平安抓兔子去了。 到了村外平原地时,朝阳刚用力挣脱地平面的枷锁,射出万丈光芒,那些金黄中带着点橙黄色的光线斜飞出,匍匐在大地上,把周围的一切囊括在金橘色光芒里。 等着没事做,两人就聊起了天。 雁十三:“你为什么不直接用匕首和长弓?” 沈竹叶:“平安说他想要活兔子。” 雁十三:“活兔子?” 沈竹叶:“嗯!他想养,看能不能生小兔子。” 雁十三:“你会养吗?” 沈竹叶摇摇头道:“不会。” 雁十三:“……” 沈竹叶转过头,问道:“你跟来干什么?” 雁十三:“无事可做。” 沈竹叶:“哦。” …… 两人僵持了好久,身为系统的初见有点不自在,这么久了,他第一次从游戏里抽身而出。 结果就看到自家宿主和女主蹲在雪地里僵持着,尴尬之气穿过屏幕扑面而来。 初见受不了了,他开了尊口,问道:“宿主大人,你们在做什么?” 雁十三:“捉兔子。” 气氛再次僵硬了下来,偏偏女主沈竹叶又是一个木头,神情专注的看着远处的箩筐。 初见:“宿主大人,要不我们来玩猜谜语?” 雁十三:“好。你先还是我先?” 初见想了想,道:“宿主大人,我先来吧。金秋映白帆,北行赏牡丹。打一植物。” “是海棠花。” “云想衣裳花想容。打一成语。” “各有所思。” “身依丹桂望明月。同上。” “守株待兔。” “千里良驹,穿云石燕。同上。” “……远走高飞。” “一掬慈容难拂去。同上。” “相持不下。” “宿主大人,到你了。” 雁十三想都不用想就道:“春城无处不飞花。打一俗语。” “谢天谢地。” “冥顽之徒难活命。同上。” “人固有一死。” “一错再错。同上。” “过不去。” “依你依你就依你。同上。” “……行行好吧。” “夜半临池深。同上。” “……不看不知道。” “宿主大人!兔子来啦!” “小叶!” “怎么了?”沈竹叶晃神。 “兔子!” “?” “白痴快拉绳!” 最后,两人提着一溜串肉兔子回了家。 雁十三回了信,告知雁家人他在这里玩一两个月就回去,并警告不许来找他。 女主太好玩了,雁十三这是舍不得走了。 毕竟,他们都是不归人。 毕竟,他们都是异乡客。 毕竟,他们都回不去了。 沈平安是个读书的好料子,雁十三和沈竹叶闲来无事的怼嘴,考诗词歌赋俗语什么的沈平安每次都蹭过来,听得认真,也喜欢提出疑问。 于是乎,雁十三与沈竹叶就常常以诗词歌赋来比赛,打发时间。 雁十三:“对诗?” “嗯。”沈竹叶问道:“你来还是我来?” “我。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观棋不语真君子。” “把酒多言是小人。” “独上高楼思渺然。” “月光如水水如天。” “吹皱一池春水。” “干卿何事。” 雁十三:“背诵纳兰性德的《一络索》。” 沈竹叶:“野火拂云微绿。西风夜哭。苍茫雁翅列秋空,忆写向、屏山曲。山海几经翻覆。女墙斜矗。看来费尽祖龙心,毕竟为、谁家筑。” 雁十三和沈竹叶有时候也犯抽——斗地主。 雁十三:“一对K!” 沈竹叶:“一对A!” 雁十三:“一对2!” 沈竹叶:“双王!” 雁十三:“四个3!” 沈竹叶:“……卧槽!” 雁十三挑眉:“9。没了,我赢了。” “愿赌服输。”沈竹叶撇了雁十三一眼,道:“说吧,要我干什么?” “跳一曲小苹果如何?” 沈竹叶皱眉,道:“没有音乐。” 雁十三一挥手,大气道:“我给你伴奏!” 沈竹叶:“好吧。” 然后一个伴奏一个跳舞,看起来滑稽极了。 就这样折腾了半个多月,初见也看了半个多月,他问道:“宿主大人,你们到底在做什么啊?” 雁十三弹琴的手指一顿,他继续行云流水的演奏乐曲,道:“初见,你想问什么?” 初见:“没什么。”就是觉得,女主和宿主大人比他更像一个机器,不会喜怒哀乐,恐惧害怕,喜极而泣,怒极而笑这样的,独属于人类的复杂的感情。 似察觉到了什么的沈竹叶问道:“雁十三,你很累吗?” 雁十三:“活在这世上,怎能不累。” 沈竹叶:“我没觉得。” 雁十三:“你没被伤害过,当然不这么觉得。” 沈竹叶摇摇头,道:“也不是。这是我经历的跟你不一样。” 雁十三:“你以后会经历的。” 沈竹叶:“可是你拥有很多我没有的。” “你会有的。” “你……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 “时间过得很快啊!” “嗯。” 雁十三带来的东西没多少,全是银票。他将一部分钱借给了女主做生意,留下一部分作为回家的路费。 雁十三看着一路跟着他到码头的沈竹叶,笑道:“你不用送了,回家吧!你的家里人还等你回家过年呢!” 看着一身黑衣的沈竹叶,雁十三不由自主伸出手拍了拍她身上的雪,嘱咐道:“回家记得换身喜气点的衣裳,这大过年的,就不要一身黑衣裳穿着了!看着怪不吉利的!还有,今时不同往日,你也不用像以前一样,记得,你还有家。” 沈竹叶也拍了怕雁十三身上的雪,道:“你也是。别老是一身白配红纸伞,不吉利!” 雁十三笑了,道:“红纸伞是一个念想,至于白衣,一般来说穿素衣并没有什么不对,过年穿白色也是正常的。” “毕竟这个时代的衣服上不敢搭配太多五花八门的颜色,通常都是全色加点其他颜色的花纹。” “在贵族眼中,白色代表高洁贵雅,但穿黑色反而会让人觉得奇怪。在民间,黑色白色都代表丧葬,确实是不怎么吉利的。” 沈竹叶:“贵族就喜欢这么穿?” 雁十三点点头,分析道:“这个朝代皇族是以黑,紫,金为主色。所以这三种颜色成为了贵族们的专属,所以这三种颜色的衣物除了富申权贵,一般平民百姓是很少穿的。白色黑色在民间代表丧葬,在贵族却代表权力的象征。” 沈竹叶:“所以你一身白无人说什么,我一身黑却遭人骂不吉利就是因为身份?可村长家的大儿子大过年也是一身白,为什么没人说他什么?” “他是读书人。”雁十三解释:“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时代,读书人的身份也不是普通平民百姓可以品头论足的。” “哦。”沈竹叶想了想,道:“我可以女扮男装去读书吗?” 雁十三惊悚道:“不能!贫苦学生去考试可是要搜身的,那样你的身份不就暴露了!还有,你这样可是会连累你弟弟的!”女主还真是想法清奇,想到什么做什么说什么。 沈竹叶撇撇嘴,道:“重男轻女的万恶封建社会!” 雁十三挑眉:“可不是。对了,有想过之后吗?” 沈竹叶没反应过来,问道:“什么?” 雁十三以红纸伞抵额,解释道:“这时代可不太平,想必要不了多久,就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乱。届时,国家一定会征兵,你们家就平安一个男童。”顿了顿,道:“你想过怎么办吗?” “不是说可以给钱抵的吗?”沈竹叶道。 雁十三拿伞敲了敲沈竹叶的小脑袋,道:“你以为那么简单呢!光是不服兵役的钱财就有好几百两,还有之后的各种各样的钱,这还只是战事不坏的情况!” “如果战事拉锯,为了振奋军心,上头便会安排我们这些大户人家王子王孙去,到时候抵一个兵役的钱可是上千上万两都不为过。你付得起吗?就是我们雁家,都不一定付得起!” 沈竹叶捂着额头,道:“你家不是皇商吗?怎么会付不起?” 雁十三恨不得再给沈竹叶一伞,想了想,还是算了。 女主本来就傻,要是敲成了白痴男主会杀了他的,他道:“皇商皇商,就是专门为皇上服务的商贾,就是每年进贡国库与皇上的钱就不少,雁家看似繁华笙歌不落。但是不能光明正大,雁家是皇商,与皇室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伴君如伴虎,若是雁家太强,会遭皇室猜忌。所以,雁家其实还不如那些小商贾家阔绰!只是有帝王在上头罩着,所以才没什么人敢惹。” 沈竹叶犀利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雁十三感叹道:“终于机灵了一回!” “滚!” 雁十三上了船,看着在岸边直愣愣站着的沈竹叶,挥挥手道:“回去吧!你不是汪伦,我亦不是李白,不必相送。” “你明年还来吗?”沈竹叶道:“还是我来找你?” 雁十三觉得一女孩子大老远跑江南来找他的话绝对会被误会,就道:“明年的三月三,我就来找你。” “为什么是三月三?” “那天,樱花开。” 回到江南,雁家的人得到消息早就一齐到码头等着了。 “二弟,回来了。”大哥雁北岑笑道:“你莫不是喜欢那个小娘子吧?不然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往人家那里跑。” “噢~” 雁十三嘴角一抽,道:“不是,只是那孩子,是我的老熟人。” “哦~” “你们可别是误会我们了吧?大哥你可以去查一下,她的生辰与二姐是同一天。” 雁北岑挑眉,他自然是明白雁十三的意思,点点头,笑道:“听说你三月三还要去一次,真的是还没走就想着下一次见面了!少年人啊!就是心急!” “你再打趣,当心我告诉小雪姐“那件事”,大哥!”雁十三慢悠悠道。 雁北岑却不悚,道:“好啊!你要是敢,我就帮你定亲。” 雁十三一噎,道:“行啊!我都十六了,确实是该成家了。” 雁北岑一脸惊悚,这小子居然不怕成家了!难不成是转性了? 第11章 第十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4) 与雁家人过的年与鱼罾他们一起过的年不一样,与顾琅谨和郑宜雨过的年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说那个时候是动乱的年代,所以年也是过得不安稳的。 与其他七角的年可都是各地义演,难得的团圆也都是啃馒头吃咸菜,来两口苏哀雁亲手酿成的桃花酒,数数挣了多少钱,说说一些琐事,讨论讨论戏曲的改善这些。 相处安逸,却时时刻刻要小心会不会有威胁,时时刻刻处于紧绷的状态,一有动静就掏枪防备。 与郑宜雨一起过年其实也是没差的,只是到底还是要安全放松一些,毕竟郑宜雨是开酒馆的,有一些地痞流氓罩的。 可这样却无比冷清,因为只要零零散散几个人,还都是不熟悉的。尽管都是战友,却无话可说,一顿饭下来,可谓是尴尬至极。 顾琅谨该怎么说? 他有钱,他也有权,顾家很安全。 大鱼大肉山珍海味齐全,却只有顾琅谨和雁十三两个人,雁十三不是什么较为主动的人,而顾琅谨面对雁十三嘴笨又僵硬,怕惹雁十三不高兴,一般都不会说什么。 跟顾琅谨过年,比跟郑宜雨一起过年还尴尬无语。 雁家人虽然人多,却没有大户人家的那些尔虞我诈,算计。每个人相敬如宾,和睦相处,倒是很不错的氛围。 他在很久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过年,与家里人不亲近,与艾未笙在一起后更是断绝了一切联系。 艾未笙也不与他过年,常常自己一个人出去买醉,他从来都没跟雁十三提过他的家里人,也从未带雁十三回家过年。 所以雁十三一直以为艾未笙是孤儿,直到后来才明白,其实他那位“爱人”从未将他放在心上,所以从未带他去认识他的家人。 可笑啊! 雁十三喝了酒,微微有些醉意,便回了房,突然就想到了一句歌词:“谁能与我同醉,相知年年岁岁。” 这个问的多好!谁能伴他度此残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次有了想与他人共度一生的想法? 被艾未笙伤的还不够吗? 说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狗尾巴草”这样的风凉话。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所有,曾经因情爱留下的伤痕,可不是一句两句安慰就可以走出来的啊! 过完年,雁十三就与雁北岑打完招呼就坐船西下找沈竹叶了。 三月三—— 灿烂的春日宛如豆蔻年华的少女,无一不透露出生命的美好。 高大而粗糙的梧桐抽出翠嫩的叶子,几株少见的樱花树间夹树林间,樱花枝桠四处伸展,开出了红如云的樱花。 远远便见花开村一片紫红斗芳菲的景象。 这次来,雁十三给沈竹叶带来不少东西,江南的特产还有一些书籍和绸缎华锦、药材等等。 他自己也带来了一柄古琴和一些书籍,好在沈竹叶在过年之前就盖好了新房子,雁十三来准了时间,一来就入住新房。 因为雁十三的到了,倒是让沈竹叶家让主家给折腾了一顿,还是雁十三让贴身保护自己的暗卫将老沈家收拾了一番这才不敢造次,安稳了一阵子。 为雁十三安排的房间向阳,窗外就是一片桃花林,嫣红的桃花正开的热闹。从这里望到鲜红朵朵,在远方结成一片灿烂的红海。墙角边还有几株野生牡丹依墙而开,硕大繁茂的盛开,开的倒是喜人。 桐花开后,花开村的人开始做春天的土菜肴——豆浆蛋。这是北方传统的吃食,沈竹叶家也不例外。 雁十三和沈竹叶都是听过没吃过豆浆蛋,他们都是南方长大的,且这种土菜在二十一世纪几乎都绝迹了。 杨氏将去年秋天收的黄豆找出,雁十三就着一身粗布衣服蹲在灶旁生火,这些天他什么都帮忙做,杨氏见拦不住就应允了。 杨氏自然也知道了雁十三其实不过十六,比自己的女儿小一岁,小孩子,自然是喜欢这些的,杨氏明白。 沈竹叶就在一旁用一把大锅铲翻炒黄豆,待黄豆炒焦后,杨氏就把这些黄豆盛到一个水盆中,泡近半天,再拿到阳光下暴晒。 待晒的差不多了,杨氏拿出晒好的花椒磨成花椒粉末,把黄豆揉碎,把花椒粉末混入其中。然后开始做团成球状的豆浆蛋。 团了五十个之多,放在案板上,等待阳光充足的时候晾晒数天,豆浆蛋散发出臭中有香的怪气,就着馒头吃,辣中有香,分外好吃。村子里家家户户墙头上或者院子里都晾晒着这种黑色的蛋子。 雁十三尝过后,很喜欢这种吃食,跟沈竹叶提了去军营可以带一些豆浆蛋去吃,很下饭。 没想到之后在军营的日子里,雁十三与沈竹叶几乎就是靠豆浆蛋改善了士兵们的伙食,还因此受了奖赏,还真是无心插柳成荫。 正院子的西面是几棵高大粗壮的榆树,榆树的树皮褶皱,好像怕丑,所以尽力远离人们的视线,向空中延伸。 榆树上结着巨大的成串榆钱,高处的榆钱就连村里的那些皮猴子也不敢爬上去撸,只能等着自然风干然后等不了多长时间,风一吹,就漫天飞舞着从高枝上飘落下来,如淡黄色的雪,纷纷扬扬地铺满地。 沈竹叶和雁十三都是会功夫的,所以两人拿着一个背篓,比赛谁撸的榆钱多。 两人几乎将村子里高处的榆钱摘了个尽,也人村里人开了眼界,居然可以轻轻一点,就跳了那么高!莫不是神仙吧! 榆钱一落,槐花就露出了成串的蕊,悬在稠密的槐叶中,不过几日微风吹过,白色的槐花便怒放作一树的碎琼乱玉。 花开得猝不及防,一夜间让花开村换了颜色,好像漂浮在白色的云朵里,所到之处几乎都是炫目的白,扑面而来的都是说不出香。 杨氏明天都拿着钩子钩下几枝槐花,和沈竹叶雁十三一起把槐花捋下来,放在盆中,做成槐花馒头,或者槐花包子。 雁十三与沈竹叶都是第一次吃花做的食物,都蛮喜欢这种朴素而又难得的美味。 雁十三常常对着院外开放的白色槐花出神,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下午,有时候下学的沈平安回来了,看到的就是雁十三看槐花的表情充满了忧伤。 他本就是极为俊美的容颜,一双墨色的眸子溢满了可以溺死人的忧伤时,看着真的是让人恨不得帮他抚平眼中的悲伤,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村子里有很多姑娘喜欢偷偷躲在角落里偷看雁十三,只是,雁十三却从未理会除沈竹叶一家外的任何一个人。 沈竹叶坐在雁十三旁边,跟他一起赏花,她道:“无论看了多少次,还是很震憾。” 雁十三:“槐花很美。” “也很顽强。”沈竹叶顿了顿,又道:“但谢的也很快。” 槐花开的快,谢的也快,这才几天,槐花白色的花瓣就微微变黄,逐渐走向衰老,仔细看就知晓,这些槐花大部分已经风干,无风就开始纷纷扬扬飘落。 “今天傍晚会刮风,来看槐花吧。” 沈竹叶点点头,却道:“我觉得你似乎对天气很敏感,每次都能说对!” 雁十三摇摇头,不是敏感,只是有初见在提醒罢了。 吃过晚饭,沈竹叶与雁十三在门口歇凉的时候,便有一阵风吹来。 风倒是不大,却将本就要掉落的槐花吹飞,洋洋洒洒的落满院舍麦垛,碎碎的槐花雪妖娆着舞姿,悲伤的飘落。 风过无痕,槐花却铺满了整个花开村,如云覆盖。正是夕阳西下,红霞满天,玉白的槐花瓣沾染了夕阳的霞红,整个村子被夕阳拥进怀中,看着倒是一副夕阳西下,花铺满地,流水人家的画面。 沈竹叶:“壮丽。” 雁十三:“绝美。” 沈平安:“这不是很正常吗?” 雁十三与沈竹叶相视一笑,一齐摸了摸沈平安的小脑袋,对于你这样土生土长的原住民,花开花谢自然是觉得正常。 而他们是南方人,曾经生活在水泥城市和混乱地区的他们,这样壮丽的景致又怎会觉得正常? 花开花谢,日子飞逝而去,麦子在春天里茁壮成长,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垠,好像要将花开村包围。 这里的春雨与南方的软绵温柔不一样,这里的春雨带着一点不服输的倔强,淅淅沥沥的一点也不温柔细腻,密密麻麻打在人身上有疼的感觉。 雁十三每天弹琴打发时间,沈竹叶无事可做就跟着一起练琴,雁十三教沈竹叶学,沈竹叶弹时候雁十三就看书,雁十三弹的时候沈竹叶就听。 两人的弹奏水平都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雁十三在现代活了三十八年,弹了三十四年。 沈竹叶这个新手自然是不能比的。 雁十三最喜欢弹的就是《凤求凰》这一只曲子,还有词,只是从未听雁十三唱过。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若狂。 凤飞翩翩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张弦代语兮,欲诉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怨言德配兮,携手相将。 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沈竹叶问道:“你能唱一曲吗?” 雁十三却道:“我如今已不是戏子,为什么唱?” 沈竹叶不明所以,道:“不是戏子也可以唱的。” “你不是琴师,为什么要学琴?” “我无事可做。” 雁十三笑笑,道:“可我不是。” “?”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但是,沈竹叶花了一生的时间,都没有明白雁十三这句话的意思。 沈竹叶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雁十三也时常挽起衣袖帮忙干活,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习惯了这个俊俏的小郎君在沈竹叶家住着了。 雁十三马上就十七了,而沈竹叶马上就十八了,杨氏最近正在为沈竹叶的亲事着急,雁十三看不下去了,拉着杨氏神神密密嘀咕了一会儿,然后杨氏就不急了。 沈竹叶问雁十三对也是说了什么让她变了态度,雁十三说,也没说什么,就是告诉杨氏,沈竹叶有极大可能是雁家遗失在外的孩子,本就有一门婚约,虽然现在还不能确定她的身份,但八九不离十,以防万一,还是不要给沈竹叶安排亲事了。 不然从哪一方面来讲,都对沈竹叶的清誉有损。 沈竹叶虽不是杨氏的亲生孩子,但养了这么多年,沈竹叶又差点因为他们孤儿寡母丢了命,还帮忙还了债,让沈平安读了书,杨氏无论如何也不能对不起沈竹叶,所以自然就答应了。 沈竹叶听后,对雁十三竖起大拇指,牛! 雁十三笑了笑,继续弹琴,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就是男主与沈竹叶第二次见面了。届时,男主便会对沈竹叶真正产生挑逗的心思。 第一次不过是怀疑和恶趣味,第二次才是感情真正发展的开始,而战事,想必也不远了。 原著中,雁十三偷偷参了军,去了不到两天就让雁北岑花了万两黄金带了回去。 现在他身体很好,也学过武术和剑术骑术,加之上一个世界枪林弹雨中血的历练,想必应该没什么大碍,可以应征入伍。关键是雁家人,他们若是不同意,那就只能用强硬态度面对一切了。 不是不可以让奴隶去,只是奴隶有奴籍,不能代替主人家参军。 雁家雁北岑是当家人,绝对是不可能去的。他在之后是女主坚实的后盾,绝不能出意外。 三弟雁谙乃神童,小小年纪已中举人,不是原主雁十三可以比拟。 原主雁十三身体虚弱,活不了多久,也没有什么可以出力的地方,去战场才是他价值最大化的意义。 若不是雁家人习惯溺爱雁十三,要是在其他的家族里,像雁十三这种体弱还没有能力的孩子,怕是早就被族人抛弃了。 毕竟,这样的他们,毫无利用价值。 第12章 第十一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5) 没待多久,雁十三就告辞离开。 沈竹叶也不留他,因为她很清楚,雁十三这种人,是留不住的。 沈竹叶问过雁十三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明明是常见的,她却不明白,是不是很可笑啊? 沈竹叶:“为什么好多事,想忘却忘不掉?” 雁十三看来眼沈竹叶,疑惑为什么女主最近问的是这种问题,不过他还是回答了,毕竟答应了她,会回答他能回答的她所提出的问题。 “因为他们不甘心,放不下。” “你和那个人拉锯了那么多年,照你的话来说,他应该是不爱你的,为什么还不早早离开而与你磨磨蹭蹭藕断丝连在一起十年之久?” “因为我跟他,都不肯轻易放手。”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却不和那个人说?” “因为那个喜欢的人在害怕,怯懦了。” “‘喜欢你'就是一句话而已,那些人为什么不大声说出来?” “不是谁都这么有勇气的。” 答着答着,雁十三逐渐发觉了不对劲。 一向只在乎吃什么,怎么赚钱的沈竹叶今天怎么净问一些关于感情的事? 难道是剧情提前? 女主已经喜欢上男主了? 雁十三看着沈竹叶的目光开始怪异起来,他问道:“小叶,你不会是恋爱了吧?” 沈竹叶下意识摇摇头,道:“只是看到你拒绝那些姑娘,好奇你为什么不接受她们。” 雁十三:“……我喜欢男人的,你忘了?” 沈竹叶想了想,迟疑道:“偶尔试着喜欢下女人,说不定就直回来了。” 雁十三:……哪有这么容易。 “小叶,你不会是觉得我这样的爱恋很奇怪才这样说吧?”雁十三无奈道。 沈竹叶摇摇头,道:“可她们对你是真心的!” 雁十三摸了摸沈竹叶的头,大概明白了。 沈竹叶本就是“孩童心性”,她虽然不明白这种感情是如何的,但是她可以敏锐的察觉那些人对谁好喜欢谁,以此来做出对应的思考和反应。 “我的事就不劳小叶担心了。”雁十三笑着道:“我自有数。” 沈竹叶不明所以点点头,这种事还不是她现在该明白的,这要靠楚千溪慢慢教才行。他,不过是沈竹叶情绪还有为人处世和人世道理的指路者。 “你爱那个人吗?” 河岸上桐树葳蕤,清风徐徐,让雁十三感受到了凉爽的快意。田地里的麦子正在抽穗,一天一个样,田埂上是村民们在施肥,聊收成。 “啊……当然是爱的啊。”不然怎么会与他痴缠十年啊!雁十三笑了,笑得坦然,笑得温柔。 “那现在呢?” 这里的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是晴空万里,转眼西南方向的一角忽然变得墨黑,且这墨黑迅速在天空蔓延开来,头顶刚刚还温暖明媚的暖阳逐渐被遮掩,一阵风带着冰冷的水汽从西南方吹来。大堤上的梧桐叶纷飞,涤荡着方才的温暖明媚。沈竹叶抬头一看,道:“看着好像要下暴雨了。我们回去吧。” 雁十三起身,拍了拍布衣上的灰尘草屑,拉着沈竹叶往村子走去。 平地一声惊雷炸起,紧接着就是不间断的雷声似炮仗轰隆隆开路般在头顶,从堤上看来,乌黑如炭的云已盘踞了整个花开村天空,黑云惊雷以磅礴的气势压将上来。 大堤上被风击下的梧桐叶直直抛上天空,毫无章法地乱舞着。 还没到村口,花生般大的雨点前赴后继地从花开村上空空降下来,天地之间似拉起了帷幕一般暗淡无光,时间似从午后忽转傍晚,只有明亮的闪电充当着天地之间的照明灯。 雁十三和沈竹叶被雨点砸得生疼,瓢泼大雨中起了不小的雾气,雁十三被硕大的雨点砸得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雁十三拉着沈竹叶躲入村南的一件破庙里时,突然看到庙外的泥路上,有一个孩子大喊着什么向他们跑来。 村子里的树木因这难得一见的大风大雨摇晃着,不时的砸下一串被雨点打下或是大风吹落的树枝,那个孩子便在这纷纷坠地的树枝隙间冒着风雨奔跑。 是沈平安! 雁十三忙冲进风雨中将沈平安拉进了破庙,沈竹叶摸了把雨水,问道:“平安,你怎么来了?这么大的雨呢!” 沈平安将手里的伞递给沈竹叶好雁十三,道:“我来给你们送伞的,这么大的雨!” 沈竹叶道:“那你怎么不打伞?” 沈平安拧了拧湿透的衣服,道:“伞被风吹跑了。” 此时的雨势已经达到了极点,雨珠似千军万马般往大地上猛砸,不到半刻钟的时间,所见之处已全是雨雾,朦朦胧胧的看不清一切,破庙外的坑坑洼洼里哗哗啦啦地流淌着的全是雨水。 沈竹叶在庙里生起一堆火,拉着沈平安和雁十三过来暖和暖和,因为有沈竹叶在,雁十三和沈平安便没有褪下衣物烘干。只是凑在一起烤火聊天,等着雨停。 沈平安到底还是孩子,跑了这么久又淋了雨吹了风,慢慢的就靠着墙睡着了。 沈竹叶也有点困意,不过她并没有睡过去,只是看着火堆发呆。 雁十三则看着门外的大雨,愣愣地看着。 “哎!之前的那个问题,你还没回答我。”沈竹叶打破沉默的局面,道。 雁十三回神,见沈竹叶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觉得很好笑,就道:“你怎么这么关心这个问题?” 沈竹叶道:“只是想知道罢了。” 雁十三看着终于有了点人气的沈竹叶,欣慰的笑道:“都过去了。你能指望一杯放凉了的热水再冒气吗?” 沈竹叶却道:“烧开了不就得了。” “若是无火呢?” “那就捂在手里,用自己的体温烫热这杯热水。” 雁十三的心被这句话猛地一击,他似乎明白了,那个人为什么一直坚持不懈的追求他,怕是想以自己的温度来融合他的心中的寒冷。 只是,他终究还是没有温暖自己这杯冰冻三尺深的水。或者说,是雁十三解冻的太慢了,让顾琅谨错过了。 雁十三叹了口气,终究是一场空。 外面雨基本已经停了,乌黑的云彩涌向东北方,西南的天空一片亮堂,无垠的麦野经过刚才风雨的摧残,到处都是瘫倒在地的麦子。 雁十三背起沈平安,沈竹叶踩息火堆,拿着伞跟着雁十三出了破庙,三人踩着雨水与泥,往家里走去。 雨此时已经完全停了,阳光在云端挣扎一番后,再次神采奕奕地返回人间。 金黄色的阳光烘托出翠绿欲滴的无垠麦田,花开村的东南方的一角还横贯着一泓绮丽而华美的虹。 雁十三看着,对沈竹叶道:“你以前看过这么大的彩虹吗?” 沈竹叶点点头,道:“有一次在荒岛上寻找地图,看过海上彩虹,比这个还好看。” 雁十三道:“我是第一次看。” “是猪肉馅饼!”沈竹叶粉嫩嫩的小鼻子动了动,道:“还有鲫鱼汤和槐花闷饭!娘今天弄了不少好吃的!” 雁十三忍俊不禁道:“你鼻子还真灵!离家还有几百米就闻到饭香了!” 沈竹叶踢踢鞋子上的泥泞,道:“我饿了。” “你明天就走了,当然要弄得丰盛一些。”沈竹叶一本正经道:“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沈竹叶家待客不周!” 雁十三:“你嘴馋别拿我做幌子。” 他们不知道的是,一个黑色的人影正在一旁观察着他们,尤其是看到雁十三时,嘴角诡异的那抹笑容,与看到猎物的老虎一般危险。 “雁十三?有趣!” 雁十三敏锐的察觉到自己似乎被谁盯上了,不过他并没有太在意,毕竟盯上他的人确实是不少。 这种侵略性的目光他大概推测出是谁了。大抵是另一个顾琅谨吧。 毕竟,这种被盯着的感觉实在是太熟悉了。只不过,其中却多了一丝趣味,对待玩物的那种。 “有人盯上你了。”沈竹叶警惕道。 “我知道。”雁十三笑着伸手摸了摸沈竹叶的头,道:“应该是那个家伙。” 你认识?” “嗯。”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沈竹叶道:“你有想过再找一个人共度余生吗?” 雁十三笑而不语。 想过啊! 如果那个人还愿意,那就相信他一次,自己也再放纵那么一回。 这可是跨越了一个世界和千百年时空来追随自己的人啊!他若是愿意,若是不嫌弃,那就在一起吧! 反正,他本就是脏的,有这么一个人不嫌弃自己就该谢天谢地了,真的是,以前的自己,到底是在矫情个什么劲? 应该是被艾未笙弄怕了,所以自以为所有靠近自己和关心爱护都是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比如觊觎他的姿色,觊觎他的身体,觊觎他的容貌等等。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被清洗后的天空,格外的透蓝,云也是极白的,纯洁无瑕的干净。 雁十三抬头看着天空,雨过天晴,阳光普照大地,驱散了暴雨带来的恐惧与黑暗,暖暖的,洒在这个还未来得及被污浊的世界。 沈竹叶扯下一支桐枝,道:“爱一个人,过去了就过去了,大不了忘了重来一次。” 雁十三笑道:“哪有这么容易。” 沈竹叶耸耸肩,道:“我觉得很简单。”顿了顿又道:“你把平安给我背吧!你身子弱,现在年纪也小,还是我来吧!” 雁十三颠了颠背上的沈平安,拒绝道:“不了。平安不是好重,我可以的。” 沈竹叶坚持到底:“可平安是我的弟弟!” 雁十三忍俊不禁:“我现在也是啊!” 沈竹叶摇摇头,道:“这不一样!” 雁十三拗不过她,只得将沈平安小心翼翼递给沈竹叶,然后扶着沈平安到沈竹叶背上。 河床里河水上泛,带着数之不尽的玉白色枫红色花瓣缓缓向东流去。蛙群也跳了出来,到处肆虐。现在已是傍晚,青蛙在河床里的蛙叫如同交响乐一般此起彼伏延绵不绝。 青涩的麦子似不懂世间的险恶一般而高昂着自己的头颅,直挺挺的在麦田里如等待着检阅的士兵,挺直站立着供人们观赏麦田上。 麦田之上,无数的蝙蝠向前飞舞,逐渐淹没在如血的晚霞中。 西方的候鸟也扇动翅膀,从一个村庄飞往另一个村庄。坐落在这一片麦海之中的花开村,因为夜幕的降临也开始走向宁静。 第13章 第十二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6) “麦子黄了,记得过来看。” 雁十三接过行李,点点头,看着不肯离去的沈平安,对沈竹叶道:“会回来的。” 沈竹叶点点头,拉着依依不舍的沈平安往回走。 “十三哥,你记得回来看我们。”沈平安撅着嘴,道:“你还没有教会我弹琴呢!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食言!” “好。”但是之后陪伴你们的人,就是楚千溪了,他应该该退出了。 任务已经完成了36%,剩下的就是男主女主之间感情的发展了,那可就不是自己该操心的事了。 且雁家人已经发来消息,要他赶紧回家。 回到家里,就看到雁家的人都聚集在大厅,本应该是雁家长辈坐的高堂之位让一个黑衣男子霸占着。 雁十三一脸怪异,雁家经过多年前肖家的事件后,雁家大部分的老人不是隐世就是去世了。 目前雁家一个老人都不在,这个看起来与雁北岑差不多大的男人难道是某个老祖宗在外面生的老来子? “雨湖,回来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厉梓梣,是镇守西北边境的将军府的世子。” 雁十三拱手行礼道:“小生雁雨湖,见过厉世子爷。” 言罢,雁十三才正式打量这位“世子爷”。 他看着身高近九尺,一身黑色蟒袍陪着钩着暗色金丝的腰带,称出他的窄肩细腰。尽管他尽力收敛身上的气息,但身为在枪林弹雨中穿行并存活下来的雁十三来说,还是轻易的就感受到了一那,在尸山骨海征伐历练出来的杀气。 尤其是他的那双如黑曜石般澄亮耀眼的眸子,闪着凛然的英锐之气。他看似平静的眼波下暗藏着锐利如膺般的亮光,配在一张面如冠玉、宛如雕琢般轮廓深邃的英俊脸庞上,更显气势逼人,令人想到盯上猎物的老虎,充满危险性。 在雁十三打量厉梓梣的同时厉梓梣也在观察他,明明是贵家公子却呆在一个小小的村庄里种田,还有,他跟那个叫沈竹叶的小姑娘奇怪的身法和对打动作,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对话,和相处时他人都融不进去的气氛,真是让他觉得不爽! 雁十三,字雨湖,雁家二子,十六岁,秀才。 他的皮肤很白,与绝大部分的江南文人一样。 白衣黑发,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有些凌乱。 他的容颜极为美艳,但镶嵌在这美艳绝伦脸上同样妖媚的眼睛中的神色截然不同! 那双罕见的丹凤眼眼角微微往上勾,看着极是妩媚诱人,可那其中嵌着的墨色眼珠包含的神色却是与妩媚的眼型与容颜不一样,那看似毫无波澜墨色的眸子如同看透了世间所有一般,无喜无悲,波澜不惊。 给人一种清艳绝伦,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跟在那个小村庄给人的平易近人的样子没有一丝联系。 可能是因为从小身体比较弱的缘故,十六岁的他看起来与他的弟弟一般大,看起来小小的,却没有姑娘的样子。 虽瘦小,但与那个同样瘦小的小姑娘给他的感觉是一样的——危险。 两个人在交汇的目光在无声中较量,不过很快,雁十三就转移了目光,对雁家其他人行礼问好,发礼物。 雁十三却被雁北岑莫名其妙打发去带着这位厉世子爷出去看看,游玩游玩一番。 两人相对无言,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雁十三无奈,果然除了雁家人和女主外,他不太擅长与其他人打交道。 “厉世子,你觉得战事还要维持多久?”雁十三单刀直入,问清楚了就可以提前跟沈竹叶说一声了,他也可以有个提前准备。初见,并不是很可靠啊! 初见:“宿主,我说过!他们都是存在的!世界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你的到来就意味着改变!并不是我不可靠!” 雁十三哄道:“好好好,我的错。现在不是聊这个的时候,你乖啊!” “哼!“ 厉梓梣沉思道:“你问这个做什么?如果我说,至多今年冬末,那些蛮夷大概会联合起来一举进攻西南边境。” 今年冬末! 雁十三皱眉,果然剧情提前了。 看来得加紧让沈竹叶弄出防水的布料了,他也得与雁北岑说明自己参军的意愿了。 “多谢世子爷。小生还有急事,就先行告退了。” 才回江南,一天不到又得离开,近两个月的时间又是在船上度过,真的是命苦。 不过两个月,男主女主感情在不断升温,虽然是男主单方面。 抵达花开村,正是黄昏时分,一望无际的麦子发出灼热的金黄,在夕阳的轻抚下绵延到远方。 而远方的村子好像巨大的阴影在金黄色的麦野上坐着,矗立于四周的梧桐在麦田和路上投下长长的树影。 晚风一吹,干旱的土沙路上尘沙飞扬,若是风再大一点,怕是可以迷人眼了。 看来最近很少下雨,不然怎么会这么干。 金黄色的麦子因为成厚重的熟,低下了曾经无比骄傲着高昂的头颅,悄然屹立在麦田里。 雁十三来的很是时候,沈竹叶家刚好要吃晚饭,沈竹叶他们似乎很惊讶雁十三为什么这么快就又过来了,不过既然来了,就再次热情的邀请他留下来住下了。 雁十三有些庆幸,男主刚走不久,不用正面面对。 吃完饭,雁十三因为受不了这里的灼热,便随着沈竹叶来到屋后桐树林歇凉。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沈竹叶拿着一片桐叶,心不在焉问道。 “我问了,今年冬末可能有大型征兵,你记得准备。”雁十三将消息告诉了沈竹叶,接着又笑道:“你这一脸不高兴的,是怎么了?” 沈竹叶晃了晃脑袋,道:“没怎么。你是说今年冬末吗?没事,东西已经做出来了!就差你了。” 雁十三:“我已经将消息给了大哥,后天应该就会到了。” 沈竹叶:“噢。” “你这一脸少女怀春的模样,是有喜欢的人了吗?”雁十三笑着调侃沈竹叶。 没想到沈竹叶竟然迟疑着点了点头! 雁十三摸了摸沈竹叶额头,奇道:“你这是万年老铁树要开花的节奏?” “滚!” 雁十三不得不感叹,男主女主之间感情升温果真是不能用正常速度来看待的!要知道曾经的他是与艾未笙磨磨蹭蹭耗了一年多才开始交往和承认喜欢的。 他这才离开多久啊?女主就让男主拐了?这也太神速了吧! 天坅十一年冬末,蛮夷齐齐举兵进攻大玺西北边境—— 战争,一触即发。 雁十三与沈竹叶一齐奔赴战场。 任务,正式开始。 “叮~主线任务开启—— “任务一:与女主一同晋升为四品武将。 “任务二:确保女主男主人身安全。 “任务三:拿到西部金部的宝物。 “任务四:帮女主坐稳军队的地位。” 雁十三:“这次任务怎么这么多?” 初见恹恹道:“之前那个世界只是练手,这才是真正的开始。” “这次有奖励吗?”之前就只在所有任务完成后才给了5000积分做奖励。 “有。” “叮~主线任务奖励查询—— “完成任务一,奖励5000积分。 “完成任务二,奖励1000积分,赠送“瞬移”技能x1。 “完成任务三,奖励10000积分,赠送“起死回生”丹x5、“妙手回春”永久、“控灵”x1。 “完成任务三,奖励1000积分。” 雁十三对任务三充满了好奇,什么宝物这么有价值,能换这么多奖励积分和技能? 雁十三在军帐里看到沈竹叶的时候人都是懵的!剧情崩的有点过了啊! 他是在江南报得兵进的营,沈竹叶开始在北方啊!天南地北的他们俩为什么在一个营帐里相见了?这不科学! “嗨!” “……嗨!你,你怎么来这里了?” “被分配过来的。好巧啊!” “是挺巧的。” 军营生活对沈竹叶与雁十三来说很容易适应,没觉得什么奇怪。 这个军营一共有五十人,大部分全是阴柔的白面江南书生,不过,雁十三看向了角落的那个不怎么起眼甚至是削瘦羸弱的“哑巴李”。 “哑巴李”是这里人给他取的外号,因为他一直没有说话过,也不理其他人,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诨名。 雁十三倒是知道他,他本名李世游,是被雁家的竞争对手李家抛弃的庶子。 自幼不受重视,看起来也没什么能力,若不是上头那位独坐高位的皇帝脑子进水要求各大家族至少有一位直系子嗣参军,怕是这李世游好得在李家藏拙个几年才能施展才华。 李世游,沈竹叶在军营中收复的追随者之一,也是之后沈竹叶训练的“独狼”里的重要人物。 雁十三时常拉着沈竹叶去和“哑巴李”说话吃饭,沈竹叶见所以人都疏远李世游,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对他倒是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对李世游也更加亲切,还把她带来下饭的本就不多豆浆蛋分给了李世游一些,这也导致李世游与沈竹叶的关系日益加深。 雁十三每天都在训练,可这种训练也只是让这些人听话了些,之所以不好好训练,雁十三与沈竹叶自然是知晓他们的作用的一肉盾。 他们就是排头兵,真正的作用就是损耗敌人的兵器,消耗敌人的士气。 他们是权贵的玩物,是他们走上高位的踏脚石,那堆砌起那人人敬仰渴望的黄金高座下的枯骨罢了。 这便是他们的价值所在,所以,不用训练,只要在前面做肉盾,保护后面的那些什么都没做的将军军师们,成为他们的夺取政权的傀儡就行了。 想必到时候,雁十三也会因为某种原因被拉走,成为军功授予的一人。 毕竟,雁家可是为了他,捐了几百万两黄金。就是为了能让军营士兵的伙食可以好一点,也让雁十三可以光明正大的过好一点。 只是,雁十三看着手里黑黢黢硬邦邦的窝窝头,讽刺的笑了。 想不到,他就是到了战场上也还是给雁家添了大麻烦! 只要他不死,只要战争还未结束,那么雁家就会源源不断往军营里送银钱。而这些雁家的钱,不会改善士兵们的生活,反而会让那些胆小懦弱却贪得无厌虚伪至极欺上瞒下的官吏中饱私囊,富贵荣华。 雁十三就是他们向雁家索财的筹码,雁家就是军营中那些狼柴虎豹取财的金库,毕竟,雁家这是自愿捐款。 可没有经过朝廷允许,那么他们这些人就是扣下来雁家也没有证据和正当理由来索回。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不会让雁十三死在这里的,不然,就没有雁家捐善的银两来“赡养”他们的军队了不是吗? 雁十三很快去了信,将自己的情况一一告知雁北岑,然后暗中隐晦提示雁北岑不要捐款给军营,因为那些钱,都进了那些将士的腰带。 第14章 第十三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7) “呼吸八千人,横行起江东。 “赤精斩白帝,叱咤入关中。 “两龙不并跃,五纬与天同。 “楚灭无英图,汉兴有成功。 “按剑清八极,归酣歌大风。 “伊昔临广武,连兵决雌雄。 “昔闻著征戍,三年一还乡。 “今来不换兵,须死在战场。” 雁十三说的对,茶香能给人宁静,而剑,则是赐予人活下去的资格。 沈竹叶死死的咬着唇,咬出血丝也不肯松,她怕自己一放松就会发出声来,暴露自己的脆弱。好久没有离这般血腥的大场面这么近了!视线上抬,沈竹叶看到那用尸体堆起来的山,断剑残矢插在尸体上,那些或绝望,或未瞑目的眼睛。在这样的氛围中,极容易让人陷入黑暗而无可自拔的堕落沉沦。 且直觉告诉她,跪在这尸山上面的那个人现在一定很不好过。雁十三低着头,手臂上的青筋如骨刺。雨水血水丝毫撼不动他的姿势,它们只能小心翼翼划过那张被杀意笼罩的脸。跨过脚下的尸体,沈竹叶毫无惧怕之色的踏上这座尸山。 她已然做好陪他共染这血色的准备,无论面前这条路有多泥泞。她都会走上前去,踏过这些尸体,与他相见。 她对他的感情,不是爱情不是友情亦不是亲情,只是一种同道中人的相互扶持。她对他,是偏执,是依赖,是想紧紧握在手中不放开的执拗。 他,是她的光明,她的神祗!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杀人,雁十三人还没有回过神来。以前不是没有杀过人,只是,他一直都是用枪。且,杀的都是那些丧心病狂的侵略者,自己也很少像这样沾染上灼热腥气的鲜血满身。 一柄薄薄的剑刃,没有弹枪□□核武器的威力,夺人性命的方式也简单至极,直接往前一伸就可以了。不似开枪击毙敌人,拉拴,上弹,扳开机,麻烦却威力巨大,且还危险。 雁十三只记得,杀的第一个人是一个大汉。他是一剑入喉,不用想就知道那人的血管张开,喷薄而出的血如决堤的水一般浇在他手上、身上、脸上。雁十三面色僵硬,神情有些呆滞的看着面前这个壮硕的大汉他的目光逐渐涣散,如一块破布萎落在地。 脑中一瞬间被红色洗空,又被黑红的血腥占满。 然后,雁十三为了保护自己,人虽呆滞着,可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直直地插入每一个试图对他动手的人的身体了。当一切结束,雁十三人还未回神,第一次,用这样残忍简单血腥的方式杀人。 明明以前也杀过,两者的感觉却却截然不同。 再一次,感受到了那无边的寂静与恐惧,那是,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只是这一次,更加强烈。 “哎?雁十三,你怎么样?”沈竹叶累得跪在雁十三旁边,气喘吁吁的问道。 雁十三摇摇头,道:“还好。只是这样杀人,真的很让人觉得恶心。” 沈竹叶了解,她摸了把脸上夹杂着自己与其他人鲜血的雨水,道:习惯了枪林弹雨,这种原始社会的方式确实不适合我们。不过,却唤醒了骨子里人应该遗存的原始冲动,例如嗜血与渴望战争。” 雁十三将手里的剑丢在一旁,道:“人的皮囊下除了血肉,本就存在着一种不可言说的原始性的冲动。” 沈竹叶将剑捡了回来,递给了雁十三,道:“‘在不是枪林弹雨的时代,握紧手中的剑,它是你唯一活下去的信仰’。这句话,还是你教我的呢!在这里,剑就是我们活下去的信仰,你怎么能丢了呢?” “对不起。”雁十三无力抬起手,摸了摸脸上雨血混杂的水,道:“我只是太累了!累得已经拿不动剑了。” “没什么的。” “?”雁十三疑惑的看着沈竹叶,什么没什么? 沈竹叶喃喃自语道:“杀了这些人,其实没什么的。他们就是不被我们杀,也会被别人杀死。杀人,就要有被杀的觉悟。杀一个人,与宰猪杀羊没什么区别,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什么好愧疚的。这里的很多人,家里都有孩子老人妻子,可都是一样的,回不了家的。” 雁十三摇摇头,道:“不是愧疚,只是恐惧。” 沈竹叶歪头道:“恐惧?你在恐惧什么?” “战争和杀戮。” “可人的出生,不就是为了杀戮吗?杀戮万物供自己生存。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强者生存。” “话虽如此,却无法释怀。毕竟,都是同族的。” “人都是一种,没有所谓种族分别。文化差异罢了。” “说的也是!走吧!回去领赏!”因为雁家没有继续送财,所以某些人也就不管雁十三的死活了,任他自生自灭。 所以,这才使雁十三得以上战场护着沈竹叶,尽管他清楚以沈竹叶的本事是可以自己解决的。但说到底雁十三也与沈竹叶生活认识了一两年,他本身也不是什么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人,沈竹叶是于他的妹妹,自然是不能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 这一次,军帐里五十个兄弟,活下来的,包括雁十三沈竹叶在内不过十来人,除了雁十三,沈竹叶和“哑巴李”,在座活下来的每个人都鲜血淋漓,每个人都双目无神,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受了伤。 雁十三明白,杀了人,无论如何对不可能这么快接受,而且因为今日的胜利。近几个月来,军营第一次有的菜里肉能吃肉! 不过一 这些人看来是不可能吃的下去了!能吃下去的必定不是普通人,例如雁十三,例如沈竹叶,例如“哑巴李。” “我去!这谁吃的下去!”军营里的白面书生郎伍佟看着碗里白花花的肥肉,面色苍白无力吐槽道。 “不吃可以喂阿花。”雁十三面无表情的咬着碗里的肉,虽然他也不喜欢吃肥肉,但是现在这种时候,有口吃的就不能挑剔,虽然这做的的确是让人难以下咽。 沈竹叶倒是不在乎吃的是什么,嘴里这东西是什么味道,而在乎的是吃下去的这东西能否维持自己的生命。不过,沈竹叶皱了皱眉头,这东西确实做的难吃! 没味没盐,还油腻腻的,恶心!却还是面不改色吃了下去,为了活下去,她曾经吃下过腐臭已久的动物尸体,也曾从粪便里挤出水来饮用。 这东西,总比那些好。 雁十三吃完饭,刷了碗,回到军营,道:“小叶,我觉得你可以去聘请厨子,这些大老粗做的东西太难以下咽了!” 沈竹叶想了想,道:“好。可你不也会做饭吗?为什么让我去?” 雁十三暗暗叹息,这傻丫头啊! 男主可就是与他们吃的一样的饭食,如果沈竹叶去后厨做厨子,不仅安全,还能让男主楚千溪注意到她。 这样一来二去不仅发展了剧情还增加了沈竹叶与楚千溪的感情,即让沈竹叶积攒了人气,也凝聚了士气增加了在军营里的信服度,也能让沈竹叶在军营里的“独狼”可以很快训练起来,增加沈竹叶的军功和让沈竹叶接触到军营高层的机会,一举八得,何乐而不为呢? 转眼又是一天冬末,雁十三与沈竹叶参军已经快一年了。 当初一个营帐里的五十个兄弟,如今也只剩下寥寥无几了,除了雁十三,他们军营里所以活下来的兄弟们都进入了沈竹叶训练的“独狼”。 这也就不得不说说厉梓梣这个神助攻,他识破了沈竹叶女扮男装的身份,为了不暴露,雁十三出面解决。跟厉梓梣打赌,沈竹叶不输给军营任何一个男的! 进行了一番比试,见厉梓梣还是死咬沈竹叶不放,雁十三恼羞成怒,当场跟厉梓梣干了起来,趁机提出了人沈竹叶挑选一些人进行训练,看看能不能比过厉梓梣的人的这个条件。 当然是不可能赢的,但是也会因为在,之后的比武,让沈竹叶在军营中竖起了威严,也让沈竹叶更快的加官进爵。 雁十三看着面前的厉梓梣,有些不知所措,他理了理微微复杂的心绪,恭谨道:“厉世子,三更时候让在下来这里找你,是有什么事吗?” 厉梓梣只是笑笑,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小心翼翼的道:“没什么,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帮助那个沈竹叶。” 雁十三笑道:“很难猜到吗?” 厉梓梣摇摇头,抚摸着拇指上的翠玉扳指,看了看头顶明亮的缺月,道:“只是想知道你的想法是什么。她确实是不错,也很有意思,不过似乎也不知道你如此大动干戈吧?小雨湖。” 雁十三眉头一皱,道:“去掉你称呼里的那个“小”字。还有,我跟小叶之间的事,与厉世子并无太大关系。我也和厉世子说清楚,沈竹叶是不可能喜欢你的!你就别找她麻烦引起她的注意力了!她喜欢的人是楚千溪!” 雁十三以为厉梓梣再次被女主耀眼的光芒吸引了目光,怕他再像后期剧情里的那样,打算对沈竹叶强取豪夺,不仅害了沈竹叶也害了他自己,得不偿失。 也只是可惜厉梓梣这样的人才罢了。 最后一人孤独终身,死于战场。 厉梓梣知道雁十三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但他不打算解释清楚,因为他可以借着这个理由,接近雁十三。 然后,了解他、亲近他、熟悉他、明目张胆地关心他、爱护他、慢慢进入他的心里,成为他摆不脱的依赖和存在。 虽然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他对他的一见钟情让人觉得太过荒谬,可笑至极或者是恶心,但厉梓梣不在乎。 他要的是雁十三的人,雁十三的心,雁十三对他的依恋和爱意! 他只要,他只是雁十三。 哪怕他们都是男人又如何! 哪怕世人鄙夷恶心又如何! 世人的看法他不在乎,哪怕是强迫,雁十三也只能是他厉梓梣的。 他可以强取豪夺,但他更愿意对雁十三施以温柔,因为,这样的相处,才会让他慢慢地一步一步渗入他的灵魂之中无法抹去。 厉梓梣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那是看到猎物的眼神。 只是,雁十三却误以为是厉梓梣对沈竹叶感兴趣的意思。 若是厉梓梣知晓,可能会因为雁十三清奇的脑回路哭笑不得。 第15章 第十四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8) 转眼,又是一年春天的到来,万物复苏的季节。 雁十三与沈竹叶他们得了假,可以有三个半月的时间回家探亲,当然是楚千溪给沈竹叶开了后门,顺带了雁十三。雁十三给雁家回了信,说不回去了。 因为他知道,最近雁家很不平静,大姐他们已经给他来了信,让他不要回家,因为,这次事故似乎就是冲着他来的! 雁十三想想也是,自己乎一直在给雁家找麻烦,这次就先听他们的,先不回去了,然后找个时间悄悄打探打探。雁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在那个阳光明媚、冰霜化开的初春的上午,雁十三与沈竹叶两个人背着自己的行囊从远方慢慢踱往花开村。 一早就得了消息的杨氏带着沈平安天还没亮就在村口等着他们了,杨氏已经知道了雁十三是沈竹叶的亲弟弟,沈竹叶不在的这一年里,来家里找事的人也不少,因为让沈竹叶一个姑娘家家代替沈平安上战场这件事也人杨氏时不时被外人戳脊梁骨。 不过好在雁十三提前留下了人,替他们暗中解决了这些问题。其中更是有男主的手笔,连骚扰杨氏的一些老光棍都不敢打杨氏的主意了,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在沈平安面前胡言乱语了。 雁十三也问过沈竹叶,为什么不将杨氏和沈平安送到城里生活?正好可以让沈平安受到更好地教育,也能解决不少麻烦。 沈竹叶却道:“娘说她不走,不离开村子,还说就是弟弟和我一起离开了她都不会走的,她要在村里等爹回家。” 雁十三一愣,他还是第一次从沈竹叶嘴里听到关于杨氏与她夫君的事,这些他也是知道一些的。杨氏的丈夫沈大山早年参军,在一次回家探亲的途中捡到了当时还是婴孩的沈竹叶,沈大山是个心善的。 那时,妻子也来了信,说怀了孩子,作为要做父亲的沈大山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丢下沈竹叶了,所以就带着沈竹叶一起回了家。 这也就有了沈竹叶是沈大山与军妓的野种的传言,好在村里人沈大山这种保家卫国的军人是有着基本的崇畏之心的,加之沈大山是为了保护家国才牺牲的,所以除了老沈家的人外,还是没有几个村民会在沈竹叶面前唧唧歪歪什么的。 杨氏知道自己丈夫是怎样的人,可能是女人的天性吧!所以也一直将沈竹叶当做亲生女儿一般对待,甚至可以说,比对亲儿子沈平安还好一些。 雁十三沈竹叶被杨氏迎回家,看着杨氏为他们忙上忙下,两人心里都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暖意,吃过饭,雁十三跟沈平安聊了聊最近的事,见沈平安似乎被有一些人的言辞伤害,就开导了沈平安几句,然后跟沈平安聊了聊人生,就放他去读书了。 而沈竹叶则跟着杨氏在厨房里唠唠家常,说说战场上的一些事情,沈竹叶故意避重就轻,只说好的不说坏事。 然后,雁十三与沈竹叶便去了屋后梧桐树林,进行一些不方便杨氏知道的事的聊天。 沈竹叶:“你曾经有过喜欢的人。那,你可以告诉我你想过怎么与他共度余生吗?” 雁十三知道沈竹叶已经开始对楚千溪动心了,他一开始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人有些恍惚了。 他曾经想与之共度余生的那人啊!余生全都是自己曾经想象过无数次的生活,到现在想起来都是刻骨铭心的啊! 只想与那人一同走过金黄的麦田。 徘徊在落叶铺满的梧桐树林里茶话人生。 一起倚靠在高楼上看夕阳西下,高鸿过尽。 也曾想过,与他一同爬上那巍峨的高山,看朝阳万丈光芒。 也想过与他并肩红纸伞下,在斜风细雨中踏过温柔的西湖。 也想过与他牵手走进茫茫人海,看南来北往的人们挥手告别或重逢,只是那里面,没有他们。 也曾想过白发苍颜,也还是如年轻时相守相依相偎,坐在椅子上笑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只是,终究只是一场无妄的虚幻罢了! 梦,醒了,幡然悔悟,才发现之前的甜蜜都是虚假的泡沫,如同黄粱一梦,醒了,就会发现曾经,可笑至极! 雁十三笑道:“想过啊!就是过普普通通的乡村生活,种点菜,过自给自足的平淡生活。你呢?你是怎么想的?” “应该是……和你一样。”沈竹叶晃神道。 都是经历过那么多的人,都是死过的人,自然是向往杨氏与沈大山他们那样的生活。 虽然不富裕、不舒适、没有山珍海味甚至饭也不一定能吃饱,可以说是穷的只剩下对方的那种。 但是,他们对对方都是无条件信任,不需要任何解释和话语,仅仅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可以明白对方的所思所想。 他们之间没有欺骗,没有猜忌,没有算计,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如水一般波澜不惊的生活似白开水一样寡淡,却是他们这些曾经生活在刀剑炮火在下的人最羡慕的地方。 “雁家,发生什么事了?”沈竹叶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雁十三面色凝重,道:“不大清楚,但似乎与我有关!所以,雁家人都来信让我先别回去。” 沈竹叶仰头看天,道:“与你有关?会是什么呢?” 雁十三摇摇头,他低头看了看面色同样不大好的沈竹叶,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 沈竹叶摇摇头,道:“娘说,这段时间那个王老头一直在骚扰她,还差点……”沈竹叶忽然闭嘴,雁十三大概也猜出来什么,面色一沉。 “你想怎么做?套麻袋打他一顿?” 沈竹叶因为这段时间经常与楚千溪这个大变态呆在一起,以至于现在的沈竹叶虽然看起来和以前冷冰冰不沾俗事的样子差不多,但是知沈竹叶如雁十三,怎么可能看不出沈竹叶眼底的那抹与楚千溪如出一辙疯狂复杂的神色。 雁十三捂脸,沈竹叶这下子是真的被楚千溪玷污成一个和他一样的病娇变态了!他的错,没有保护好沈竹叶躲过楚千溪的荼毒!沈竹叶这么一朵干干净净纯洁无暇的玉兰花硬是让楚千溪给染成了罂粟! 救命啊!有变态残害花季少女啊! 晚上,喝的醉醺醺的王老头歪歪扭扭的往村脚的小破屋走去。 刚到家门口,就让人给莫名其妙套了麻袋,还给打晕了。 雁十三看着王老头,皱眉道:“不打他吗?” 沈竹叶摇摇头,道:“楚千溪告诉我,找弱点,人性的弱点。” 雁十三再一次捂脸,发誓自己一定要把楚千溪套麻袋! 当年只知道揍人砍人单纯干净明亮的沈竹叶去哪儿了?谁能还他一个干干净净的沈竹叶,他跪下来谢谢他全家! 沈竹叶才多大啊!她的心智跟一个婴孩有什么区别?这才跟楚千溪在一起多久,就知道人性了? “……你,要做什么?”雁十三忐忑不安的看着沈竹叶,希望不是他想的那样。 “打一顿,切了他老二,再扒光了吊村口。”沈竹叶歪了歪头,面无表情道。 雁十三深吸一口气,还是如他所料,沈竹叶被楚千溪黑了个彻底。 连这种阴损的招式都能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道出,只能说楚千溪不愧是千百年来最不光明正大的将领了! 楚千溪打仗可喜欢用阴招了,能不正面对敌就绝不正面对敌!撒药泼粪滚大石等等损招让那些蛮夷猝不及防,且每次的损招都是不重复的,千奇百怪让人头疼不已。 现在,只要楚千溪出面的对敌,敌人宁可丢盔弃甲,对敌将领宁可不顾形象破口大骂,也要求将楚千溪这个龟孙子换走!说什么,汉人就知道使些旁门左道!有本事正面对敌轰轰烈烈打一场! 结果那次楚千溪出面,居然让士兵投放过去了一个个黑黢黢的麻布口袋,然后带着士兵躲了起来。 那些将领以为又是什么阴招,就不敢靠近,结果等了半天也没出什么事,一个新兵鼓起勇气把身旁的麻布口袋戳了个洞,结果发现里面只是香甜无比的蜂蜜。 敌人大疑,把所有的口袋打开发现都是这样的蜂蜜,却不明白楚千溪丢蜂蜜的意图。 结果没过多久,一群黑压压的蜂群从四面八方包围,蛰的蛮夷士兵猝不及防,死伤无数。就这样,楚千溪就这样出了名,也成功的,被敌人列入了黑名单。 雁十三几乎都要怀疑楚千溪这货是现代来的了!要不是初见告诉他还有沈竹叶试探了一番得出结论楚千溪不是现代人,而是纯正的古代人!怕是楚千溪早就让雁十三解剖了!这货怎么这么能坑啊!啊? 第二天,当王老头被人在村口大榕树上发现的时候,浑身上下□□,伤痕累累鼻青脸肿且双腿中间一片血肉模糊,不用想,就知道是废了。 村里人都清楚王老头是个怎样的人,所以只是以为王老头惹了什么大人物,所以才给废了的。加之其中又有雁十三与楚千溪和厉梓梣的阻扰,这件事硬是连个水花也没砸出,就这么过去了。 王老头躺在小破屋“养伤”,眼中全是阴毒怨恨和疯狂,他当然知道这些事是谁做的!除了杨寡妇家从战场上回家提前的女儿还有那个小白脸,还有谁会害他!他一定会让他们不得好死! 突然一个黑衣人出现在王老头面前,手里拿着一把闪烁着寒芒的长剑。这把剑吓得王老头面色如土,让他整个人抖的跟筛子似的。 “求……求……求你,别……别杀……杀我……!别……”王老头诺诺连声喊道。 黑衣人收回剑,王老头自以为这是要放过他的节奏,下一刻,却让他如坠冰窖,只见黑衣人拿出来一捆草绳,一把抛到房梁上完美的打了个结,然后在王老头惊恐的目光中将他送上了断头台。 见王老头不再挣扎,面色青紫,黑衣人整理好了房间里的一切,见没什么不妥之处便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沈竹叶与雁十三在黑衣人离开后面色凝重的从屋后出现,刚才发生的一切他们都看在眼里,那个人是谁? 或者说,是谁派来的?对方似乎似友非敌,是楚千溪的人还是谁的? 雁十三问初见:“初见,刚刚那是谁的人?” 初见嘟嘴,道:“宿主你都好久没理初见了!” 雁十三有些头疼,明明是初见这小子迷上了吃鸡,天天沉迷网络游戏无可自拔,自己怎么叫都不回应,久而久之雁十三就不找初见了。 结果他还没说什么这小子就恶人先告状了!真的是被人宠得无法无天!跟一个娇娇滴滴的小姑娘一样无理取闹。 雁十三:“回答。” 初见噘嘴,道:“是厉梓梣的人。” “厉梓梣?”雁十三一愣,居然学楚千溪在沈竹叶身边安排暗卫,看来真的是没救了。 雁十三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厉梓梣拉回正道,再让他娶一个知书达理温婉可人的姑娘,生一堆孩子,然后幸福平淡的度过余生。 雁十三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因为他的潜意识里认为像他这样肮脏的人,是不可能被人喜欢的,之前发生的那些,雁十三只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16章 第十五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9) “你在弹什么?”沈竹叶靠着窗户,问道。 “《见晨曦》。” “这是什么?” “一支我自创的曲子。” “你心情很不好。” “你什么时候会看人脸色了?” “你的琴声里透着烦躁、恼怒、讥讽还有茫然,不是你平时洞察世间万物一般的冷漠。” “……” “发生了什么?是雁家出事了吗?” “……” “是因为什么?” 雁十三指尖流淌出的乐曲变了,从悲愤的《见晨曦》换成了另外一支舒缓悦耳的曲子,只是其中的烦躁是压抑不住的,还是第一次,见到淡漠的雁十三露出这种神色,沈竹叶感到好奇,是什么让他这般不像他? “……没什么,只是,最近很烦躁,打扰到你们了?” 沈竹叶摇摇头,道:“不说说吗?” “我不知道。” 沈竹叶想了想,道:“这是精神病要复发了?” 雁十三停止弹奏,悦耳的琴声猛然止于指下,他嘴角微微抽搐,道:“你学坏了!” 沈竹叶道:“你不准备走了?” 雁十三:“下午。” 沈竹叶:“希望你有命回来。” 雁十三直接一红纸伞打在沈竹叶脑门上,道:“好好说话!” 沈竹叶捂着脑门,看着这把眼熟的红纸伞,奇道:“哎?这红纸伞你都用了两年了,怎么还是跟新的一样?” 雁十三撇了沈竹叶一眼,语气漠然道:“你不会爱惜,自然了。” “切!”沈竹叶扭头,傲娇道:“说的谁稀罕你这把破纸伞似的!” 雁十三收好伞,道:“不稀罕你会抢?” 沈竹叶嚷嚷道:“没抢!我只是不想淋雨!” 雁十三淡漠道:“哦。” 沈竹叶:“……”这是哦啥啊? 雁十三邀请沈竹叶与他一起去江南玩一阵,反正他们还有两个半月的时间,沈竹叶欣然答应,杨氏与沈平安目前没什么麻烦,雁十三也有派人保护,去江南玩玩也不错。 回到江南雁家的时候,雁十三才知晓为什么雁家人不让他回家说有“要事”不方便他回来。 狗屁的要事! 雁十三得到消息人都懵了!沈竹叶先是一脸怪异,然后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雁十三不语,沈竹叶见雁十三没什么反应,笑得更大声了,完全是不顾雁十三在身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我不行了!哈哈哈雁十三你,你哈哈哈……”沈竹叶笑得不能自已。 雁十三黑脸,有人上雁家提亲了。 提亲的对象不是小妹,而是他雁十三! 也难怪雁十三黑脸,沈竹叶笑得不能自己,因为那个人是他们的老相识了! 白澔景,字无尘。当朝的右丞相,与楚千溪是堂兄弟,所以就与他们认识了。 更重要的是,雁十三认错人了,见到白澔景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揍了他一顿,然后就……认识了…… 想不到,白澔景居然记住他了,在军营的时候就时常缠着他要他做他的媳妇,要他为打得那一顿负责。 白澔景是京城出了名的“断袖”,年纪轻轻不喜欢女人,以喜欢男人和绝世才华还有俊美无双的容颜这三点在京城贵圈出了名。 白澔景很优秀,也是一个“正人君子”,性情也很好相处,虽然喜欢男人,但是除了他的“初恋情人”外,他可是从未去过青楼找小倌的,只是可惜,他的初恋情人喜好权贵,娶了一个武官的女儿。 不仅如此,他不仅拒绝了白澔景,还恶狠狠嘲讽了当时未取功名向他表白的白澔景,不仅如此,还将这事传遍了整个京城。要不是白澔景凭着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丞相之位,不然之后的事还真不好说。 还有一件事是关于他的初恋情人的,他的那位初恋情人得知白澔景一路高升飞黄腾达当了右丞相时,当天就跑到白澔景家里引诱白澔景。 只是,白澔景怎么可能原谅他,直接扒光了扔大街,还削了武官和初恋情人的官职,让初恋情人在京城再一次出了“名”。 沈竹叶见雁十三一脸阴沉,不解问道:“白澔景不好吗?你不是喜欢男人的吗?为什么不接受呢?” 雁十三硬梆梆转过头,生硬道:“他很好啊!非常好的啊!我也是喜欢男人的啊!但是我不是见到一个男人就喜欢的!”他直接跳过了最后一个问题。 沈竹叶又问道:“你那次为什么要揍白澔景啊?” “白澔景他……像极了我认识的一个人。” “谁啊?你的敌人?仇人?还是欠你钱的人?” “他,像极了艾未笙。” “谁?” 雁十三沉默了,是的,白澔景的容颜还有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像极了艾未笙,那个玩弄了他十年感情的人。虽然他知道,白澔景他不是,但是就是忍不住。 说不爱了,怎么可能呢? 十年的感情,十年的爱,哪里是时间就可以轻易洗去淡忘的呢? 是不爱了,是爱不起了!是累了! 明明看到那个人就忍不住心生欢喜,可曾经的过去告诉他,这个人对他的过去的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残忍。 雁十三笑着笑着就笑出来眼泪,算了,过去的旧事了,提起了不是让人笑话嘛! “怎么了?”第一次见雁十三流泪,沈竹叶是彻底得慌了。 没有麻药处理伤口的时候雁十三没流泪。 被敌人的刀剑刺入身体时雁十三没流泪。 杀人的时候雁十三没流泪。 从山上滚下来撞到石头的时候雁十三没流泪。 被敌人的箭矢几乎是百箭穿身的时候雁十三没流泪。 奄奄一息被敌人严刑拷打的时候雁十三没流泪。 …… 这样强大的,看似没有弱点没有眼泪的雁十三,居然哭了,他没有啜泣,只是留着泪,面无表情,神色光彩黯淡没落。艳丽绝美如美玉的脸庞静静划过晶莹透亮的泪水,微微发红的眼眶看起来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艳丽到了极点,可里面的心碎和无神看着让人心疼得难以承受。 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让这么一个坚强的人哭的这般的伤心,才会让他的淡漠如水的眸子里出现哀伤这种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人眼中的情绪。 眼中那铺天盖地的心碎和绝望…… 让人心疼啊…… 雁十三不言不语,只是流泪,封闭了感情多年的雁十三,在今天,将心中所以压抑的悲伤难过委屈通通哭了出来。心终于痛了起来,从连绵不断如虫啃咬的密密麻麻的细微疼痛一直到能逼人发疯窒息一般的痛苦。 压抑了这么久,雁十三没了优雅从容淡定的样子,毫无预兆的失声痛苦,那一刻,他不像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悲伤的像个孩子一样纯粹而真实。 过去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一个人的情绪在经受了极大的冲击后最开始是压抑的,如同没了所有的感情,冷漠沉寂,如同之前雁十三。 但是,当他看到白澔景那张与艾未生一模一样的面孔所爆发的情感,让雁十三石化的内心开始碎裂。直到白澔景的上门提亲,终是让雁十三的那颗跳动的心露了出来。 因为白澔景做的这件事,是曾经的雁十三心底渴望了许久已成他夙愿的存在——艾未笙,光明正大的跟他求婚! 虽然白澔景不是艾未笙,他除了一张脸以外与艾未笙半点联系也没有,可是,却也能满足雁十三的夙愿。 毕竟,那个人,雁十三深深爱了一辈子。 那张脸,雁十三也记了一辈子,记到了骨髓里,刻在了灵魂深处,是不可能忘了的。 雁十三的那颗心虽然残破不堪,却还是鲜活的跳动着,证明了他还是一个活生生会伤心难过的人。 沈竹叶脑袋开窍,默默无声离开了雁十三的房间,留他一人可以放声痛哭一场,把过去的一切都用眼泪哭出来,哭完了,就要开始面对新生活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待雁十三哭完了,初见才怯生生开口问道:“宿主,你还好吗?” 雁十三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那是与过去让人觉得疏远淡漠温润有礼的笑容是不同的,那笑容,温暖的让初见想哭,因为里面的温暖是真实的,不是雁十三以前做出的虚伪的表情。 “我很好。” 是的,他很好! 初见松了一口气,轻声地道:“宿主,任务进度已经停了好久了,请你尽快完成任务。” 雁十三一愣:“任务有时间限制吗?” 初见点点头,道:“这是正经的任务世界,所以不能停顿太久,原主的寿命本就只有十年,现在两年已过。除去主线任务,还有支线任务和临时任务和隐藏任务,任务进度现在才到百分之五十一,确实不能再等了。” 雁十三点点头,道:“明白了。” 初见扭扭捏捏了一会儿,才忐忑不安道:“宿主,你别难过了……” 雁十三笑了笑,道:“我不难过,谢谢你,初见。” 初见沉默,过了一会才道:“宿主,你没必要一直笑的。” 雁十三笑容一僵,道:“初见,以前笑确实是习惯成自然,为了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可现在我笑,是发自内心的,半点虚假都没有的。”因为,他的执念都在那一刻消散了。 “扣扣扣。” “请进。”雁十三整理了一下仪容,道。 沈竹叶小心翼翼扒着门探进一个小脑袋,看着雁十三,眼中划过一丝惊艳和赞叹,她小心翼翼开口问道:“雁十三,你还好吗?” “哭了一场,感觉很好。” “哦。那,我走了啊!有事叫我。” “好。” 得到允许沈竹叶立马关上门跑回自己房间,捂住鼻子面色通红,刚刚雁十三的模样还清晰的印在沈竹叶脑海—— 一身皱巴巴的白色素衫,绯红的眼角使那妖艳的丹凤眼看起来像是受过疼爱一般的美好,面色红润,细腻光滑白皙如玉因为哭泣看起来粉嫩水润,向来一丝不苟的头发也微微有些凌乱,看起来倒是更加的美好。 水润而富有光泽的樱唇上留着几个雁十三强压难过时留下的齿印,看起来像极了被占了便宜的小姑娘娇羞时留下的印子。 还有雁十三那本就温暖的高磁音,虽然不如低磁音深沉让人莫名觉得可靠, 却也是让人如沐春风。刚刚雁十三的声音里可是有着淡淡的嘶哑的,听起来诱惑至极,沈竹叶想起了现代的一个形容词——“耳朵怀孕。” 沈竹叶终于明白了白澔景会上雁家跟雁十三提亲,像他这样子,莫说女人了,怕是男人也抵挡不住他的魅力和诱惑。她沈竹叶要是个男人铁定被雁十三撩弯,她要是男人,要女人干什么?她直接追雁十三去! 可惜了,雁十三是她名以上的“亲弟弟”,还有楚千溪那个王八蛋,她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 还是偶尔靠血缘关系来欣赏欣赏雁十三的盛世美颜吧! 说到楚千溪,那个混蛋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传回消息过来?真是一点也不可靠! 等她回军营了,得要问清楚! 这可是关乎她全家的命运的大事,他要是办不好还有什么用啊! 但是,他也蛮辛苦的对吧? 在战场上守着,输了的话……那她……就一个月都不给他做饭,也不理他! 沈竹叶并不明白她对楚千溪是什么感情,但是她可是察觉出他对楚千溪和对雁十三和沈平安他们的感情是不一样。但是不一样在哪里她也不清楚。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俩现在都是战友!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存在!所以,那些总是缠着楚千溪让他做不了事的那些人她还是让楚千溪离他们远一点好一些。 毕竟,他们只是妨碍楚千溪做事,还特别烦! 等等,一个月不给楚千溪做饭好像有点太长了,军营里的那些大老粗做的东西那么难吃! 反正又不是楚千溪的错……要不,还是换成半个月不给他做饭比较好。 打定主意的沈竹叶自认为理清了所有事,也抛开了之前的矫情,琢磨着战事的发展。 第17章 第十六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10) 雁十三回了雁家,约白澔景在雁家的锦华楼吃饭。 白澔景高高兴兴的赴约,却是失魂落魄的回去,因为雁十三义正言辞的拒绝了白澔景的求亲。 白澔景看着一身白衣,面容艳丽的雁十三,问道:“为什么拒绝?因为你不喜欢男人?” 雁十三摇摇头,道:“我曾经有一个男性恋人。” 白澔景挑眉,恋人? 可他调查的资料里并没有雁十三有过恋人这一信息,看来是被瞒的很严实了。 他问道:“所以?” 雁十三:“我不可能接受你。” 白澔景:“他死了?” 雁十三:“活着。” 白澔景大概猜到了,他了然道:“他背叛你了,就像傅平易对我那样。” 傅平易就是白澔景的那位暗恋对象。 雁十三看着白澔景,笑道:“他那不是背叛。” “哼!”白澔景冷哼,道:“确实不是,不过是利用罢了。想想我以前,还真是猪油蒙了心!看上这么一个人!” 雁十三:“我和你差不多。” “你觉得我与那人谁比较优秀?”白澔景突然转移了话题。 雁十三知晓他想说什么,很给面子,回答道:“你。” 或许白澔景比艾未笙要优秀。 “我跟那人身份不是一个档次吧?” “是。” 与白澔景相比,艾未笙的纨绔子弟身份确实与他不是一个档次的 “我比那个人更有才华对吧?” “是。” 白澔景,当朝右相,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少年登科。 而艾未笙是三流大学毕业学生,可能是比不上的。 “我比那个人更成熟对吧?” “是。” 雁十三初见两人,都是相仿的年纪。 一个寡情薄意游戏花丛,惹是生非,数次让那些人算计沾沾自喜。 一个嬉皮言笑没个正形,却稳稳的坐好右相的位置不落人把柄。 “我应该比那个人更有担当对吧?” “是。” 确实如此。 一个耗费十年时间都不愿意与他在一起,一个只是让他揍一顿就上赶子提亲。 差别不是一点两点的大。 “我比那个人更痴情对吧?” “……这个没看出来。” 这还真没看出来! “……我比那个人更忠诚对吧?” “不清楚。” “我比那个人更温柔对吧?” “……是。” “我比那个人更体贴对吧?” “……可能吧。” “我比那个人对你更好?” “看出来了。” 一个是他服侍,一个是来服侍他。 一张脸的人,怎么性格就差这么多呢? “那我是不是跟那个人不是同一水平的。我更优秀对吧!” “是。” “既然我这么优秀,你为什么拒绝我?”白澔景终于问出了自己的真正目的。 雁十三的眼神一下子就锐利了起来,他直愣愣的盯着白澔景这张酷似艾未生的面孔,眉头一扬,冷声道:“为什么?你很想知道?” 白澔景郑重的点点头,他想知道,自己比那个男人优秀千百倍,为什么雁十三却不接受他? 雁十三拿起一杯茶,抿了一口,看似悠闲却给白澔景巨大的压迫感,雁十三红艳的薄唇轻张,看起来诱惑无比,只是如同对顾琅谨一样,说出的话对他们来说,无比的残忍。 “只是因为你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白相觉得我会大度的在一个与负了我的混蛋长得一样的男人身下雌伏吗?想得未免太美了!当然了,白丞相你权势滔天,往陛下那儿一递折子那么一告状。” “怕是整个雁家都得遭牵连,这样的话,为了雁家安稳,在下也只能雌伏白丞相的□□了呢!毕竟,一个雁家,可是比一个雁雨湖更值钱。” 话毕,雁十三便起身,一甩衣袖,施施然离开了,只留白澔景一人呆滞锦华楼包厢。 临走时,还飘飘然送与白澔景一段话:“白相,我等着你的莫须有的罪名。” 窗外下着多如牛毛细细密密的小雨,雾气弥漫,将江南的一切变得迷蒙,如那个人一样。 白澔景颓废的坐在包厢里,随手拿过一壶老酒,壶嘴对口,豪饮了起来。 想不到,再次被拒绝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他这一张京城之人觊觎的脸。 白澔景喝的大醉,是一直陪伴他身边的侍卫楚择送他回这里暂住的院落——雁景苑。 楚择任劳任怨的把白澔景抱回去,为他擦脸洗手,换衣散发。 楚择看着白澔景,幽幽叹了口气,“少爷……” 这件事就这么揭过去了。 雁十三与沈竹叶在江南呆了几天就回花开村了。 江南是好,但太过安静和阴柔,还是更喜欢北方的花开村。 沈竹叶花钱买光了村里所有的豆浆蛋,准备当干粮和配菜带到军营去,雁十三则花钱买了牛车,正好到了军营可以找个机会宰了炖汤给士兵们补补身体。 心化了的雁十三也比往常多了几分人气,也比往常多了几分毒舌,时不时怼得他人无话可说或是哑口无言。 军营里,沈竹叶一如既往的训练着自己的单独小队“独狼”,雁十三看着沈竹叶那冷酷与严格的训练,想了想,还是提了建议,比如武器什么的。 沈竹叶刀枪棍棒都耍的有模有样,她尤其擅长扔飞镖互银针,也擅长骑射,相较于只会拳脚功夫的独狼小队成员,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武器?大刀怎么样?” ”……” “斧头怎么样?” “……” “大锤怎么样?” “……” 沈竹叶:“你倒是给个声儿啊!” 雁十三无言以对,沈竹叶的审美还是一如既往的直白和粗暴,不过,他挺赞同的。在战场上,武器很重要,这样重量级的武器不仅可以震慑敌人,还能起到鼓舞自家士气的作用。只是,未免有些……那啥吧! “我觉得,大刀可以,斧头和大锤就免了吧!重还显眼,换成别的行吗?” “比如?” “矛如何?” “好的!我懂了!” 雁十三:“?” 沈竹叶说完就跑了,把独狼丢给雁十三暂时看管。 雁十三:“……” “怎么?很无聊?” “厉世子,你怎么来了?”雁十三拱手行礼。 “你要的消息有了。”厉梓梣淡然道。 雁十三猛地上前一步,方才发现自己的行为很失礼很不妥,便又后退了一步,恭恭敬敬问道:“厉世子,还请您与在下细说。” 厉梓梣挑眉,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懒洋洋洒在他的眉眼上,让厉梓梣冷峻的面孔看起来柔和了好多,也称出他的俊美和不羁,也难怪有那么多人喜欢他。 “雨湖你,确定想在这种地方与我详谈那么重要的事情吗?”厉梓梣悄无声息地靠近雁十三,暧昧的说出这一番话来。 雁十三猛地打了个寒战,他抖了抖手上的鸡皮疙瘩,要不是知晓厉梓梣一向如此,他真的就要怀疑厉梓梣看上他了! “厉世子,请!”雁十三请厉梓梣往一边走去。 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两人方才停下,继续刚才的话题。 “你说的那个东西,据说是被金部的人当作和亲嫁妆一并送往羌蛮了。怎么?你要那东西做什么?”厉梓梣调笑道。 雁十三得到消息,心情舒畅了,便愿意与厉梓梣多说两句话,他随口道:“那东西对我很重要。” 厉梓梣不依不饶道:“重要?那东西似乎不是雨湖你该知晓的才对,雨湖可以说说,是从哪里得到这东西的消息的吗?嗯?”尾音故意拖长,给人一种暧昧不清的味道。话音未落,便上前几部,差不多面对面的站在雁十三面前。 气氛开始暧昧朦胧,只是雁十三却在这暧昧的气氛中察觉到了隐隐危险的气息,他往前凑了凑,白如玉的鼻尖与厉梓梣的红艳的唇若即若离,他微微仰头,鼻尖似已触碰到了厉梓梣的唇,雁十三笑道:“厉世子,你是以什么身份过问在下的这些私事的?” 厉梓梣亦是笑得明艳,他也道:“那雨湖你觉得我是以什么身份过问雨湖的这些“私事”的?” 雁十三笑得温柔,只是,他却道:“在下不过一商户之子,自然是不如厉世子您身份尊贵的。您若是强迫,在下也没有办法,也只能告知您真相了啊!” 厉梓梣一把捏住雁十三白皙无瑕宛如玉的下巴,力道很足,雁十三疼的都微皱眉头,厉梓梣扯出一抹冷硬的笑容,他眼中的愤怒似火一般灼热,他厉声冷然道:“雁十三!你这张嘴还真是杀人不见血啊!一字一句跟刀子一样往人的心上割,厉害啊!” 雁十三忍住不适,仍旧是笑道:“过誉了!厉世子爷。” 厉梓梣强压怒火,道:“我不希望你以后用这种语调跟我说话!雁十三你听到了没有!”说着,手中的力道不由自主加重了几分。 雁十三还是笑着,笑的明艳动人,他道:“厉世子,请你收回你的话。” “为什么?”厉梓梣失声道。 “您并不是在下什么人,没有资格这么说!”雁十三的态度一下子强硬了起来,虽然很快又恢复了之前的笑意盈盈,只是其中的冷傲决绝如芒在背,让人不敢忽略。 “不是你什么人?”厉梓梣一挑眉,道:“就凭我是你的上司!” 雁十三不语,他拂开厉梓梣的手,道:“那我告诉您吧!为什么!因为我需要那东西!那东西是我拼命想要得到的!不知这个答案,厉世子你可满意?” …… 最后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雁十三要求去羌蛮查探军情,只要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金部的宝物,虽然不知道他要那东西做什么,却也无人过问。 走之前,沈竹叶拿给雁十三看她做的“瑞士军刀”。 雁十三看着这酷似死亡镰刀的矛,嘴角的微笑破裂,他傻眼道:“这是矛?” 沈竹叶点点头,道:“是不是很好看。” 雁十三无言以对,矛是大镰刀吗? 他虽然没见过,但肯定不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女主你真的见过矛吗?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女主的想法自然是有用的,他就不多做干预了。 虽然是春天了,可是西部并没有冰雪消融春回大地,还是白压压一片,寒冷干燥。 也明白了为什么西部的他们为什么不顾一切也要攻打他们的国家,为了得到更多的资源,为了获得更多的,活下去的机会。 让后辈子孙们可以活的更好,得到神的祝福和神对世间可怜以及让他们的后辈获得的更多的神的怜惜与赐福。 金部的人与强大的羌蛮一部族合作,为了凸显诚意和重视,金部的人专门为新娘子准备了丰厚的嫁妆和更为丰厚珍贵的聘礼,还专门弄了辆黄金轿辇载送新娘子前往羌蛮,也因此,行程缓慢艰难。 雁十三算准了他们会在这附近休整一夜,见他们为新娘子搭好了帐房,整理好了聘礼,便开始巡夜。 雁十三询问初见宝物在何处,初见回答宝物在新娘子的帐房里。 为了不引起麻烦,雁十三用掉了“瞬移”技能。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新娘子帐房中,他洒下一把迷药,将新娘子和她的侍女迷晕过去。 万万没想到的是,初见口中的宝物就是新娘子身上的红嫁衣和那一头由鬼红色宝石会银雕漆出的行装。 而另外的一部分,则是新郎身上的鬼红色红玉簪和鬼红色祈福神赐玉佩。这本来都是一套的,不过金部的首领为了不让羌蛮部族反悔,将那些代表神赐的物价当作结亲信物送了过去。 雁十三犯了难,他总不能放弃新娘先去将新郎的那些拿来吧?可若是就这么拿走了新娘子身上的信物,就打草惊蛇了,新郎那边一定会有所防范,到时候就更麻烦了! 初见说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雁十三扮成新娘子去联姻。 雁十三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但是初见的一番话却让雁十三硬生生转变了想法,接受了这个荒唐办法。 雁十三不由得庆幸西部的春天与冬天没什么区别了!这样他穿得很厚就没人看得出了他是男的了,加之因为是尊贵的,前去和亲的公主,所以会蒙上厚厚的面纱遮掩容颜,所以也不用太担心别人发现调包了。 最关键的是,雁十三与这位新娘子身高相近,所以衣服刚好合身。可,最重要的,雁十三看着新娘子那让直男眩目的胸部,头疼不已!这他应该怎么办? 他可没那玩意啊!塞棉花也没办法弄得那么自然啊! 第18章 第十七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11) 最后,还是拿了两个大馒头塞进衣服里才看起来自然了一些。 雁十三不由得吐槽道:“这里的馒头怎么这么大个儿?” 初见道:“正常啊!这里的人为了活下去,可是要在天寒地冻的雪地里匍匐许久与虎豹豺狼搏命的。那些牛羊是他们的命根子,所以是不会轻易宰杀的,经常一去十天半个月,干粮自然要弄多些。宿主,你身上的馒头算小的了!” 雁十三低头看了看自己塞了馒头而突出的都看不到肚子和脚尖的“胸”,小? 看着这个瘫倒在地的新娘子,她该怎么办? 雁十三看着新娘子,犯了难。 “初见,你不能弄一套一模一样的吗?”雁十三扯着衣服,问道。 初见道:“宿主等级太低,这些东西都是能量源,以初见现在的等级,复制不了。” 雁十三道:“那新娘子怎么办?总不能留在这里吧?” 初见:“我查了一下资料,这新娘子今夜会去赴约私奔,让自己的侍女代替自己和亲,宿主这个机会一定要把握住。” 雁十三想了想,抱起新娘子,让初见将约定地方的坐标给他。他则将这位姑娘送了过去,可能因为太早,所以无人在此,雁十三给这位姑娘披了一件厚厚的熊毛披风,留下了她收拾好的细软和干粮,就走了。 雁十三其实很佩服她,或者说,佩服这些为爱放弃一切的女子。无论在哪个朝代,都会有这么些女子打破对女子的教条、传统和那些规矩,为了自己的爱,不顾一切,哪怕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 在情爱方面,女子永远都比男子决绝太多。 雁十三想起了周文的母亲,那么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周文放弃改嫁,以一己之力撑起一片天。 女子最坚韧的时候不外乎两种—— 为情爱,为母亲。 相较男子,这种时候还是女子更强些。 无论多么困难的绝境,大部□□为人母的女子都不会放弃,她们总能找到劈开绝境的光,创造致死地而后生的奇迹。让人叹服,让人信仰,让人感动。 女子可以为了自己的家放弃自己的一切,而拥有诸多先天优势的男人却没几个可以做到,因为对于男子,世人总是宽容的,而女子,总是严格的。 三书五教,相夫教子,谦恭理顺等等,对待女子的总是不公平的。 雁十三回到帐房,便休息了。对于别人的事,他并没有太大的探求欲,他们如何,与他无关。 在初见的掩护下,雁十三顺顺利利的到达了目的地。 岂知西部民风淳朴且彪悍,根本没有所谓拜高堂入洞房,直接就是大火围起跳大舞,热热闹闹的。 新郎是羌蛮部族的大王子,看着很是彪悍,五官硬朗。足足九尺高的魁梧身形使他无论站在哪里,都显得鹤立鸡群,因为是草原上骑着马长大的孩子,所以身材很是壮硕,经过长期煅炼没有半点多余脂肪高高贲起的肌肉,他露出的肌肤上泛着最坚实的古铜色。 大抵是跳的热了,所以他一把脱下新郎服扔给了他的“新娘”雁十三拿着。雁十三便乘机解下了祈福神赐玉佩塞进空间,雁十三看着新郎头上并没有红玉簪,正疑惑着,便见新郎向他的方向走来。 他魁梧高大的身材将雁十三包裹的严严实实,他的眼睛是忠诚温柔的浅褐色,里面的光芒闪烁着。人看着虽然狂放不像是一个温柔的,但是对自己的“新娘”雁十三却真的是十足的温柔。 他抚摸着面纱温柔的如同在抚摸雁十三的脸,语气温柔却坚定不移地道:“亲爱的我的新娘啊!欢迎你来到我的部族!我库巴布向神立誓,此生绝对会保护你,爱惜你,珍爱你!不离不弃,永不背叛!” 雁十三一怔,西部人的誓言啊!他曾经是听过的,直白又忠诚,热烈又激昂的啊!让人脸红心跳又羡慕他们的坦诚。 只是可惜,你所要立誓的人已经随着她的情郎走了,在你面前的不过是一个觊觎你身上宝物的贼罢了! “来吧!我的新娘!”库巴布拿出雁十三心心念念的红玉簪,温柔道:“戴上它吧!神赐的祝福我的新娘!愿你一生被神庇佑,健康快乐。”说着,便轻轻地将红玉簪以虔诚而郑重的方式为雁十三戴上。 “叮~主线任务三:拿到金部的宝物。完成!” 他虔诚的像是对神的祈祷和祭祀的郑重,雁十三眼一下子红了。 他多么羡慕这位新娘啊!也多么心疼这位新郎啊!新娘跑了,来的是一个觊觎他东西的外族人,一个与他们为敌的外族人。 他的温柔,他的忠诚,他的誓言都给错了人。 库巴布牵起雁十三的手,上面有着厚厚的一层老茧,因为都是马背上的孩子,所以库巴布也没怀疑,他用他宽大温暖的大手握住雁十三的冰冷的手,将雁十三往火堆旁走去,他当着所有参加了婚典的族人的面,在雁十三的额头是留下一个诚挚而虔诚的吻。 那陌生的触感让雁十三都懵了,库巴布信誓旦旦的话语还回荡在耳边——“我的新娘,我的神赐之人,我永远爱你!无论你是谁!” 如果是亲吻嘴唇代表激烈的爱情,那么亲吻额头代表的是忠诚誓言与深沉的爱意。 他的情,重的难以让雁十三承受。 “啊!” 一声尖叫响起,打破了这和谐的场面。 一支铁骑军突然出现,杀了羌蛮一个措手不及!库巴布拉着雁十三往安全地方跑去。 他的手宽大,粗糙咯手却无比温暖。拉着他,久违的感受到了心安。只是,终究不是属于他的。 “我的新娘,你别害怕!我会保护你的!”库巴布护着雁十三,急切道。 雁十三知道他是在担心他的族人,而他,现在是他的累赘! “初见!谁的人?”雁十三冷声问道。 “嗯……是,是厉梓梣的人。”初见结结巴巴回答道。厉梓梣?怎么又是他! 雁十三看着紧握自己双手不分开的库巴布,露出一个幸福是笑容,他温柔的看着这个人,眼中全是晶莹的泪光。 为什么? 会有这么温暖的人啊? 为什么? 我曾经遇到的不是像你这般温暖的人? 为什么? 会无缘无故对我这么好? 为什么? 雁十三出手,打晕了库巴布,他背着库巴布来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轻轻将他放下。 他抚摸着库巴布的脸,语气温柔:“库巴布!你会是一个好的可汗!”言罢,转身离去。 一身红嫁衣在寒风中猎猎飞舞着,醒目的红似血一般刺目,在天地一片雪白之中,是唯一的绝色。 “厉梓梣!”雁十三揪住领头的厉梓梣,急道:“你来这干什么?突袭吗?要知道羌蛮之前可没有进攻过大玺!他们都只是无辜的人!” 厉梓梣看着雁十三一身红嫁衣和发丝间的那耀目的红玉簪,还有,他手腕上代表了结为夫妻的羌蛮一族的溚木镯。眼中闪过恼怒与仇恨,他道:“怎么?你心疼了?为了那个与你结错夫妻的羌蛮?” 雁十三吼道:“厉梓梣你发什么疯!带着你的这些人离开羌蛮!听到没有!” 厉梓梣攥紧雁十三的肩膀,冷声道:“不然你就怎样?杀了我?还是,跟那个羌蛮在一起?” 雁十三直接一拳打在厉梓梣俊朗的面孔上,他骂道:“我警告你厉梓梣!库巴布我不许你污蔑他!” 厉梓梣心里明明全是苦涩,嘴上却道:“怎么?你看上那羌蛮了?雁十三,想不到你是这种货色!也是!连身为丞相的白澔景你都拒绝了!想来也只要这种游牧民族的壮士可以满足你了!雁十三!你胃口还真是大极了!我以前怎么就不知道你是这样的货色呢!” “厉梓梣!”雁十三恼羞成怒,直接给了他一巴掌,领着他的衣领怒道:“我不管你发什么疯!马上离开这里!” 言罢,雁十三便跳下马,抱起一个落伍的羌蛮小孩往其他羌蛮逃跑的方向追赶去了。 厉梓梣捂着脸,面色阴沉指挥着他的铁骑命令道:“回去!” 这次行动是厉梓梣的私人行为,知晓的人并不多,除了少数几个人,没有人清楚为什么厉梓梣会无缘无故带着自己的死士去攻打羌蛮一族。 雁十三与厉梓梣的关系愈发紧张,两人经过上一次事件之后,莫说坐在一起平心静气说话,就是见一面之间的气氛都是剑拔弩张,仿佛下一秒就要拔剑打起来一般。 有时候,雁十三想和厉梓梣聊一聊,可是一看见厉梓梣那仿佛自己欠了他几百万的臭脸就没好气,然后两人都强压着不满和火气坐下来交谈,可总是说着说着就骂了起来,严重甚至拔剑相向。 一次次的不欢而散,渐渐的,雁十三就不与厉梓梣见面了。 厉梓梣也很懊恼!他也不想这样与雁十三说话,只是一看到他,就不由自主想到那天他一身火红如血的嫁衣,戴上了羌蛮一族夫妻之间证明关系的溚木镯且第一次以那般失态的样子出现还打了他逼迫着让他撤兵就很生气! 红嫁衣,雁十三只能为他厉梓梣而穿! 雁十三,是他的,唯一的新娘! 第19章 第十八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12) 两人不欢而散之后,便很少再见面了。 但是同处一片天空下,身在同一个军营里,不见面的可能性太小,两人又是身负军功和责任的存在,很多时候还是会因为西部而面对面坐下商谈相关事宜。 但是是个人都能看得出这两人之间气氛的不对。 沈竹叶问过雁十三他与厉梓梣之间是怎么回事,但是雁十三这是摸了摸沈竹叶的头,看着手腕上的塔木镯不语。 按剧情走向,两年后,大玺将西部金族赶到天寒地冻的边境角落之后,实在是受不了了是金部只得向大玺呈贡投降书和求和书。 而立下来赫赫战功的雁十三与沈竹叶楚千溪他们一齐回京受封赏。 “叮~主线任务一:与女主一同晋升为四品武官。完成!” 在西部的这几年,不仅仅是雁十三成长了,沈竹叶亦是如此,她学会了爱别人,学会了表达,学会了礼谦,虽然这些全都是楚千溪教会的。 楚千溪沈竹叶终于修成了正果。 雁十三简直要喜极而泣了!拖了整整六年啊!沈竹叶终于同意了楚千溪的求婚,剧情终于往前了百分之五!而最兴奋的不是楚千溪和雁十三,而是杨氏,自家已经高龄二十五的闺女终于要嫁人了! 领了赏,所有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楚千溪也向陛下请求下旨求婚,而婚期在下个月的十五号,全京城为此庆祝。 而大婚完成后,任务进度达到了百分之九十。 剩下的百分之十是女主男主的婚后生活以及孩子诞生时带给两人的幸福美满。 主线任务都完成了,支线任务也差不多了。隐藏任务没有触发也就没必要一定要去完成,雁十三干脆就不管了。 如今已过七年,十年的规定时间,还剩下三年时间。 女主男主的感情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剩下的百分之十会在女主男主美满的平凡生活里慢慢补齐。 如今西部也以平定,其他国家现在讨好大玺都来不及,开战的心思都歇下去了。 最近几年都可以安生的过了。 但是习惯了朝不保夕风餐露宿的生活之后,雁十三和沈竹叶反而不习惯这样的平静的,他们向往的生活。 而沈竹叶在与楚千溪在一起之后,闲来无事问了雁十三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喜欢男人啊?” 雁十三虽然疑惑,却还是回答了沈竹叶这个较为失礼的问题:“我不喜欢男人,只是喜欢的那个人恰好是男人罢了。” 沈竹叶摇摇头,道:“我不信。” 雁十三:“为什么?” 沈竹叶拉过雁十三到墙角,悄咪咪地道:“因为我有一个认识的人,本来玩的人鬼不分也是一个唯我独尊的性子。我一直以为收了他的会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结果不久,他就被一个男人追求了!然后还在一起了!神奇不神奇!这件事我也就是刚刚才想起来的,所以来问问你喜欢男人的原因是什么。” 雁十三笑而不语,他看着沈竹叶,道:“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男人呢?” 沈竹叶一愣,继而开始怀疑她为什么喜欢男人? “难道……我可以喜欢女人?”沈竹叶小心翼翼的问道,“我真的可以喜欢吗?” 雁十三:??? 女主你脑补了些什么? 你可不能抛弃男主去喜欢女人啊!至少现在不能! “那你家里人知道你喜欢男人之后,是什么态度?”沈竹叶磕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的问他。 至于为什么沈竹叶这么闲,是因为楚千溪自动揽了所有的活,而沈竹叶自打身份暴露之后,就不方便去军营了,便休职在家。 而雁十三也因早年受伤,自动将兵权交予了他人,自己落了个闲散的职务。 雁十三嘲讽一笑,道:“什么态度?就是与我断绝关系,互不来往。” 他的家里人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个全讨厌两个性别相同的人谈恋爱,说恶心等等。 这也就是雁十三当年与艾未笙在一起后被家里人赶出家门真正的原因。 其实这其中也是有一段秘辛的。 雁十三曾经有一个哥哥,大雁十三整整十岁。 在雁十三八岁那年离家出走,然后跳河死亡。 具体原因就是因为他哥哥喜欢男人,为了那个男人与家里人作对。 当时,雁十三的哥哥考上了H市最好的大学,而雁十三的哥哥也是H市的理科状元郎。 最好的年华,最风光无限的时候,却爆出他喜欢男人这样的事。 那个他喜欢的男人也很优秀,是H市的文科状元郎。 一开始家里人其实是不反对他们在一起的,可是两人在一起之后因为性别的原因被很多人瞧不起,甚至是群围殴打辱骂。 两人的成绩一落千丈,身上也时常有伤。 雁十三的家里人心疼孩子,便不同意俩孩子在一起了。 可是俩孩子就是不放弃,结果到了最后,因为聚滋闹事被学校开除了。 家里人恼羞成怒之下将雁十三的哥哥赶出家门,并绝情的说:“我们雁家没你这样因为喜欢男人而闹事的男人!” 再然后,雁十三的哥哥就在神情恍惚的情况下跳了河。而雁十三哥哥喜欢的那个男人知道后,也跟着跳下去了。 这件事成了H市的大事,也成了雁家的家丑。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雁家永远都不允许家里出现喜欢相同性别的人。 这也就是雁十三被赶出家门的原因。 沈竹叶道:“感觉你们家极端了。” 雁十三摇摇头,想着,其实不算极端。 毕竟,曾经因此害死了两条命。 不同意,害怕厌恶也正常。 雁十三回到自己的府邸,把玩着手腕上的塔木镯,不由自主露出笑容来。 他看着手腕上的塔木镯,说实话,还真是,有点想库巴布了呢! 那个库巴布傻傻憨憨的,说话诚挚而热烈,那晚他的许下的誓言掷地有声,还犹如在耳一般。 那多好的人啊! 那般温暖的人啊! 那被神所赐福的人啊! 那生活在阳光下的人啊! 那诚挚热烈而又善良的人啊! 那憨憨傻傻让他觉得安心的人啊! 那,远在草原上让他念念不忘的人啊! 你,可还安好? 门外,厉梓梣看到雁十三手上的那只耀眼刺目的红玉簪,还有,那个他一直没有摘下来的溚木镯,心中的黑暗差点压抑不住!都这么多年过去了,雁十三为什么还没有忘记那个草原上的蛮夷! 那个蛮夷有什么好的?他厉梓梣哪里比不上他? 为什么? 他拼命想要得到的东西,一个处处都不如他的蛮夷却轻易得到了!这让高傲冷漠的厉梓梣接受不了! 雁十三自然是知道厉梓梣在门外,他轻声道:“厉世子,你纡尊降贵到在下的府邸来,是有什么事吗?” 雁十三自然是明白厉梓梣对他的感情的,他又不是沈竹叶,没那么迟钝。 只是之前两人因为羌蛮一族的事产生了隔阂,这些年来两人又都不是肯服软的性子,所以就任由隔阂日益加深。直到现在,两人也不能再像往常一样平心静气说话,以前他们还能勉勉强强交谈一两句以后再开始冷嘲热讽,现在是一见面就暗藏冷锋活像对方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 厉梓梣本来像平心静气的与雁十三交谈的心情也因为雁十三这句话打消,他扯出一抹僵硬的微笑,回道:“雁雨湖,你这口气是在以什么身份在跟本世子说话!” 雁十三起身懒懒散散行了礼,散漫的把玩红玉簪,漫不经心道:“厉世子,在下也行了礼。您老人家满意了吗?如果不满意,需要在下跪下来给您磕头上香吗?” 厉梓梣狠狠拂袖,冷声道:“还是这么不待见本世子!难不成当年我打断你跟那个羌蛮婚礼是事让你时至今日也忘不了?我就不明白了?雁雨湖,你告诉我,那个羌蛮有什么好的让你记了他这么多年?” 雁十三眉头一皱,道:“厉梓梣,谨言慎行!” 厉梓梣恼了,他道:“谨言慎行!本世子一向谨言慎行,只是你不过一个四品小官,本世子凭什么在你面前谨言慎行?” 雁十三讽刺一笑,道:“确实是如此。不过我确实是在想恋库巴布,那个羌蛮。我记得厉世子也是草原上长大的孩子吧?为什么库巴布就比您好那么多呢?库巴布让在下心安,厉世子为何却让在我如此烦呢?” 一个“我”,一个“在下”,亲疏分明。 厉梓梣:“你觉得我不如一个蛮夷?” “在下可没这么说。” “你明明说我比不上一个蛮夷让你心安!”厉梓梣厉声道。 雁十三浅笑道:“那只是厉世子你以为的。在下的意思是,库巴布让在下心静安宁,而你却让在在下乱如麻,心烦不已。” 厉梓梣心烦,并没有深究这句话的含义,便道:“雁雨湖,你就这么讨厌本世子吗?” 雁十三摇摇头,道:“没有。” 厉梓梣却激动了,他高声道:“没有?没有你会拒绝我送你的礼物?没有你会一见到我就冷嘲热讽?没有你会敷衍我一次又一次?没有你会不愿意上我的府邸做客?” “没有你会不来参加我的生辰宴?没有你会记得那个蛮夷三年?没有你对我的感情不理不睬?没有?这就是你说的没有讨厌我?你分明就是讨厌我!如果不是我这个世子身份,你巴不得让我有多远滚多远!离你远点!” 两人又是一次不欢而散。 雁十三觉得自己都表达的这么明显了,厉梓梣却还是不明白,真心心累!他一向内敛含蓄,不怎么表达自己的感情,好不容易这次说了出来,却是以这样的结果告终,难不成,真的是有缘无份? 第20章 第十九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13) 雁十三查看了一下任务进度——百分之九十一,初见不在,肯定是去玩吃鸡了! 吃鸡害人不浅啊! 不过,半个月后,就是西部的那些部族进入大玺京城面见皇帝进贡的时候了。 雁十三看着手里的红玉簪,库巴布应该也会来吧?他是羌蛮的下一任可汗,羌蛮战无不胜的大王子,羌蛮唯一的继承者,为了表达诚意,应该是会亲自前往大玺的。 雁十三嘴角上扬,预示着他的心情现在非常的不错。 有时候,沈竹叶和初见都怀疑雁十三是不是喜欢库巴布!在雁十三面前只要一提到库巴布,他就是一脸春光明媚,活像一个怀春的小姑娘。 厉梓梣因为这不知道暗藏戳吃了多少回醋,只是雁十三不知道。 喜欢吗?是喜欢的。 不过,只是淡淡的感动的喜欢,仅此而已。 感动于他的热烈,他的诚挚,他的温暖,他的誓言。 他喜欢的啊!是那个口是心非的人,是那个倔强倨傲的人,那个桀骜不驯的人。 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 大抵是因为他不离不弃的追寻吧!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他,就下意识认为他是顾琅谨了!而他的一些行为也确确实实表示自己就是那个人,是不是很奇幻? 确实是这样的呢!他就是他,不会是别人,与艾未笙的那种感情不一样。 而顾琅谨,只一眼,他便能从万千人只看到他一个人的灵魂中闪烁的光芒。 好像,那才是所谓爱情的预示。 转眼,又是一年冬天。 京城下雪的第一天,雪很大,沈竹叶就拉着雁十三去了京城外的山上看雪景。 雁十三:“你不拉着你男人楚千溪拉我干嘛?” “你闲呗!”沈竹叶理直气壮的道。 雁十三看着沈竹叶,从何时起,这丫头便换了颜色,曾经死气沉沉的黑色变成了刺目鲜艳的红色。 红色的衣物称得沈竹叶那本就艳丽的容颜更加倾国倾城,甚至是能与雁十三一较高下。 雁十三还是一身素衣,亦与当年一边无二。 沈竹叶一身鲜艳刺目的红衣映在洁白的天地之间,宛如一朵怒放的寒梅。 两人并肩在雪中散步,慢慢踩下两串整齐的脚印,沈竹叶与雁十三在大雪无痕的地方伸手迎接洁白的雪花。 纷纷扬扬的雪从天空中飞舞下来,安静的落于天地之间所以的角落,把一切都变为纯洁的白,似化去了天下残留的污垢,以一尘不染的雪白迎接新的一年。 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似连为一体。 雁十三与沈竹叶站在山峰之上,神色淡然的看着这个因白雪而逐渐归于完美的世界,忘却了寒冷与时间。 或许,一开始他们两人就已经将世界的美好与纯净见证,所以之后的他们才能用平静的心态面对这世间的每一个苦痛和污浊。 天有风雨不测,回去的路途中,雁十三与沈竹叶遭到伏击。 鲜血染红了洁白无瑕的天地,也染红了雁十三的素衣。 显而易见,这次的目标是沈竹叶。 为了护着沈竹叶,雁十三负伤无数,他本就因战场上遗留的旧伤导致身体极度脆弱,如今的伤口更是导致了旧病旧伤一并复发。 雁十三解决完最后一个杀手,背起重伤的沈竹叶,支撑着刺破的身体,摇摇晃晃的背着沈竹叶一步步往京城走去。 最后,雁十三连着沈竹叶一并昏迷在皑皑白雪之中。 醒来,就是大典的前一天。 沈竹叶很愧疚,可是她的情况并不比雁十三好多少,腹部一道贯穿伤,现在还不能碰水和下床走动,她与楚千溪的第一个孩子也因此夭折。 雁十三得到这个消息,沉默了许久。第二天,所有人都要求雁十三多休息一会,反正也没人怪罪。 雁十三只是一笑,罕见的换了一身红衣,一头乌黑长发只简单的挽好,然后,他小心翼翼将那只红玉簪簪上了。 整理好了自己,就与沈竹叶一同进宫了。 与他不一样,沈竹叶无论如何都是不能缺席大典的。 雁十三见人多,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无聊的看着手腕上的溚木镯,看起来只是普通的沉香做的木头镯子,可是雁北岑告诉他,溚木镯在羌蛮一族除了“伴侣”的意义外,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认定的至死不渝的神的赐福之人”。 简单来说,就是至死不渝的,神所钦定的共度余生之人。 溚木镯的意义是“忠诚与赐福”,就是将羌蛮一族被神赐予的福赐予戴上溚木镯的人。 由于溚木镯意味神赐福,所以羌蛮一族人的溚木镯只要被认定的人才可以佩戴,将溚木镯赠与出去的羌蛮人,一生只能拥有那一个伴侣,不得背叛,负责将被逐出族内。 所以,就是在一起的羌蛮人,也没见几个敢将溚木镯赠与自己的伴侣。 雁十三,是来将溚木镯还给库巴布的。 且不说羌蛮一族只有库巴布这一个继承者,就是雁十三他也担不起这般重的意义。 至于他为什么不摘下溚木镯,还是因为他的那一点,可笑的虚荣心。看到溚木镯,他总是有一种错觉,那就是自己也是有人深深爱着的,不会背叛自己的那种感觉。那种感觉让他心安,让他开心。 爱,是一种病! 所有人都逃不过它的摧残和折磨。 雁十三如愿见到了库巴布,库巴布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个戴着他的溚木镯和当年他为他的“新娘”亲手簪上的红玉簪。只是,这是一个相貌艳丽的男子。 雁十三浅笑的看着库巴布,眼中的点点温柔如星光般璀璨夺目,称得他整个人无比艳丽,与同样一身红衣耀眼夺目的沈竹叶相比,更加美好。艳丽到就是男人也忍不住为他1倒迷醉,将他压在身下。 厉梓梣痴迷的看着雁十三,红衣的雁十三,他只在羌蛮的那夜见过,那般的惊艳绝伦。想不到今日的他,更加惊艳无比,完全不是那夜可以比拟的! 雁十三找了个机会,见到了库巴布,他笑道:“库巴布,好久不见。我来归还你的溚木镯。” 库巴布接过溚木镯,仔细一看,确实是他的,他不由自主脱口道:“我的新娘……” 雁十三摇摇头,笑道:“我不是你的新娘。你的新娘跟人私奔了。我也只是一个借机拿走金部宝物的贼罢了。” 库巴布摇摇头,坚定道:“戴上溚木镯,无论你是男是女,都是我库巴布一生的伴侣。” “对不起!库巴布!”雁十三道:“我不同意!” 库巴布拿过雁十三的手,温柔道:“戴上它吧!哪怕你不爱我,不愿意跟我回羌蛮。” “为什么?”雁十三问道。库巴布是羌蛮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溚木镯所代表的意义。 库巴布将溚木镯穿过雁十三白皙无暇的手腕,温柔地解释道:“溚木镯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就是“赐福我所爱之人”!” 雁十三皱眉:“我知道。” 库巴布抬头,认真地看着雁十三的眼睛,轻声细语道:“可并不是只有伴侣可以戴。溚木镯也是可以赠与心上人和恩人的,即使不会在一起。溚木镯也代表了“承诺”和“守护”,我将溚木镯赠与你,是希望溚木镯可以守护你。” 雁十三懵懂的点点头,还是道:“可……” 库巴布笑道:“我其实是有心上人的,可是金部一族太霸道,没办法只能接受联姻。我给你溚木镯,是希望守护你,让我可以心安的。” 雁十三只能相信,他从库巴布宽大的手掌里扯回自己白皙的手,笑道:“既然如此,你也是将溚木镯给错人了吧?” 库巴布却道:“若是你没有扮作新娘联姻,我的面子就丢大了!我得谢谢你!溚木镯也没有给错人!”他其实并没有娶妻,也根本无什么心上人,他只是想,将溚木镯重新为他的新娘戴上,让神庇佑和赐福他的新娘。 雁十三知道,这溚木镯,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还给库巴布,他只得收下,虽然他也很开心。但他还是拿出了一件宝物赠与库巴布,他笑道:“礼尚往来。” 库巴布拉过雁十三,轻轻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一个轻浅的吻,一如当年许给了雁十三一个誓言:“我的新娘,愿神赐福你!我库巴布将为你,发誓百年内羌蛮一族绝不与大玺为敌!” 雁十三如遭雷劈,这样的誓言,太重了! “库巴布……” “我的新娘,愿你一生被神庇佑!护你一生喜乐安康,健康长寿!”库巴布虔诚道,仿佛他雁十三是某位神祗一般。 远处,厉梓梣紧紧捏着手里的玉簪,见雁十三与这个羌蛮耳鬓厮磨的样子只觉得碍眼。当他看见雁十三不反抗就让那个羌蛮亲了他,差点捏碎手里的玉簪。看见两人一直抱在一起不分开,气急了直接甩袖离开这里。 厉梓梣将他想赠与雁十三的玉簪往御花园的莲花湖里一扔,冷静控制住自己,便回自己的府邸了。 完全忘了他约雁十三去游湖这件事。 雁十三去了,等了厉梓梣半个晚上,等到街上所有人都离开了,等到了天光破晓,才知道厉梓梣爽约了,他拖着疲惫僵硬的身体回到了皇帝赏赐与他的府邸。 等了他一夜的雁家老管家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见自家二少爷昏倒在地。 因为一夜寒冻,本就身体虚弱至极旧伤旧病齐齐复发的雁十三彻底病重,起不了床。 一昏迷,又是两天后才醒。 期间,厉梓梣一次也没来看他。雁十三都不知道为什么厉梓梣会爽约。 “咳咳咳!王叔,他今天也没有来吗?”雁十三捧着一碗黑漆漆并散发着苦涩难闻的汤药,问道。 “二少爷,厉世子……没有来……”王叔叹息道,自家少爷这是彻底沦陷进去了!哎! 雁十三低着头,面色淡然着道:“这样啊……”语气虽然与往常一样平淡,却还是能轻易听出雁十三语气中的失落。 雁十三病重了。 他成日恹恹的,什么也吃不下,别说起床走走,他现在就是连起床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从来就不希望给人添麻烦,疼的再厉害也没有出过声。 除了沈竹叶,所有人都不清楚雁十三怎么了。 突然的离职,突然的离开,突然的杳无音讯,京城中再不见此人踪影。 雁十三知晓时间到了,这一个世界真的是太短暂了啊!他还没有跟那个人好好说过话,还没有跟他道歉,也还没有跟他告白……就要离开了! 雁十三提了一个请求——他要回花开村。是的,回花开村。而不是江南。 王叔答应了,沈竹叶也答应了。因为,雁十三没有多少时间了,他们希望在雁十三最后的时间里,没有遗憾留下。 雁十三没有遗憾,他只是想回花开村,看看花。尽管,现在还是冬天,天地一片白茫茫。 第21章 第二十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大结局) 待沈竹叶疲惫的回到家,就看到厉梓梣两眼发红的冲了过来,不顾男女有别揪住她的衣领急切的询问雁十三的下落:“雁雨湖呢?你们把他藏哪儿了?他去哪儿了?” 沈竹叶一听厉梓梣提雁十三就心酸,她反手推开厉梓梣,像刚才厉梓梣揪着她一样揪着厉梓梣,吼道:“你还问我?要不是你爽约,他又怎么会受了一夜寒冻导致旧病复发?” “现在好了!他时日无多!你也不去看看他,让他一个人拖着残破不堪的身体孤零零的等着你!他要走了!雁十三他要离开这个地方,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你永远都别想找到他!永远!” 沈竹叶的语言组织里有几分不容易让人察觉的凌乱,似乎只是脑子才想到话就到了嘴边。好似,很害怕有什么是要来不及了的似的。 厉梓梣怔怔发呆,他手忙脚乱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他什么声音似乎都听不见了,周围是无边的寂静。 他傻了似的看着沈竹叶,她美丽的容颜已经扭曲,面上全是泪水,他是第一次,看见沈竹叶这个样子。 一成不变的脸上与雁十三如出一辙的淡漠碎裂了,露出了她所隐瞒的所有应该有的感情,像一个孩子一样,为自己关心的人伤心难过。 “雨湖他……他到底怎么了?你告诉我啊!”厉梓梣终于察觉到不对了!慌忙从地上爬了起来,紧紧抓住沈竹叶的肩膀,连身上的灰尘也没有拍,如疯子一般咆哮:“雨湖他在哪儿?他在哪儿?他在哪儿啊!在哪儿……” 没有人会告诉他他的雨湖在哪儿,唯一知道的几个人也不会告诉他的。 沈竹叶一把推开厉梓梣,厉梓梣这几天一直在因为雁十三的事烦心没有休息好,就怎么被沈竹叶轻易推到在地。沈竹叶居高临下的看着厉梓梣,狼狈不堪的厉梓梣,道:“这里不欢迎你,请你离开!” 厉梓梣就这么混混沌沌的出了镇国将军府,整个人似梦魇了一般两眼无神,踉踉跄跄的往前走,嘴里念叨着:“雨湖走了……他走了……他走了……” 再一次看见雨湖,是两个月后跟踪沈竹叶才找到他的。雁十三回了花开村,沈竹叶没告诉任何人雁十三住在她为再婚的杨氏起的小院里。 杨氏与村里的秀才在一起了,那个秀才人很好,温和内敛,脾气好,不嫌弃杨氏是寡妇还有孩子。尽管,与沈竹叶再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沈竹叶还是亲切的喊他“李叔”。 厉梓梣再无当初的风光无限,经过两个多月的身心折磨,如今的厉梓梣瘦的不成样子,胡碴满脸,双眼下面是骇人的青紫,他的面色不是苍白,而是如死人一般的青灰色,眼睛里满满的全是骇人的血丝。 衣服也是松松垮垮的,一看就知道是随意往身上套的。 他看着一身里衣安安静静躺在床上睡着或者说是昏迷的雁十三,眼中是狂喜、懊悔、恼怒等等各种各样的负责的情绪交杂其中,整个人看起来像是疯魔了一般。 雁十三是现在昏迷的状态,因为时间差不多要到了,所以雁十三身体现在极度虚弱,只能靠睡眠多坚持一些时候了。 厉梓梣轻轻坐在雁十三床边,看着昏迷不醒的雁十三,眼中的一切皆化为温柔。两个月不见,雁十三除了面色苍白瘦弱了些,与之前倒是没什么区别。只是在厉梓梣看来,这样的雁十三很美,非常美! 他身上的白色里衣微微有些宽松,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雁十三那精致道锁骨和胸前滑腻的白皙光滑的肌肤。 为了让雁十三睡得舒服,特意没有束发,任由这乌黑光润的长发随意的散落在雁十三身上和身边。有几缕长发顽皮的散落在雁十三的胸前,发梢钻进了衣里,为雁十三增添了一丝丝凌乱美。 他就这么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没有平时的淡漠和一见到他就出口的冷嘲热讽。他还是那么美,只是多了苍白和虚弱,平时红润而富有光泽的唇已经苍白。 厉梓梣鬼使神差的用右手食指抹了雁十三的唇一下,似触电一般猛地收了回去,却不由自主的回味了一下那温热柔软的触感。 “雨湖……”厉梓梣喃喃自语着。 沈竹叶就在门外,她,是故意带厉梓梣来这里的。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足够让厉梓梣崩溃了!以厉梓梣的能力,不可能查不到雁十三的方位,只是所有人都隐瞒着,掩藏着,阻碍着,所以厉梓梣被太多的线索混淆视听,一次次的希望到失望,已经让厉梓梣濒临崩溃。 惩罚够了,才来带他见的雁十三。 雁十三没有多少时间了,他也一直希望厉梓梣可以来看看他,因为,他喜欢他。他不怪厉梓梣因为爽约让他再次复发,也不怪厉梓梣的言而无信,更不怪厉梓梣对他的不闻不问。因为他喜欢他,所以他包容厉梓梣对他的伤害。 沈竹叶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最后的时间里,就让雁十三念念不忘的人陪伴他度过吧!京城还有好多事,等着她去解决,还有那次的暗杀的幕后黑手,也得快点解决了!尽管那是皇族的人! 雁十三醒来的时候,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一厉梓梣。他不可置信得伸出颤抖着的手,轻轻捧上厉梓梣疲惫的容颜,心疼的难以言语。 他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这么狼狈?为什么现在才来找他? “宿主,厉梓梣一直在找你。只是被雁家还有女主男主混淆视听,找了两个月才找到你的!”神助攻初见猛地出声道。 雁十三的眼泪就控制不住流了出来,他雁十三何德何能竟能有这样一个人愿意守在身边!第一个,愿意在他离开以后还追随着寻找他的人,就是这个人,一直以来都是他! “雨湖……”厉梓梣猛地睁开眼睛,眼中的温柔似水一般将要满溢出来,他的声音嘶哑粗糙,却满满的全是深情和讨好。 雁十三笑道:“吵到你了吗?” 厉梓梣摇摇头,紧紧抓住雁十三的手,拿到自己面前,在雁十三的手上轻轻留下了一个吻,道:“我们睡一会好吗?” 雁十三点点头,乖顺的闭上了眼睛。 厉梓梣试探着将雁十三环在胸前,见雁十三没有拒绝这才安心下来,渐渐睡了过去。 雁十三窝在厉梓梣温暖的怀抱里,感觉很心安,本来还以为会睡不着的,靠在厉梓梣温暖的胸膛上,在聆听厉梓梣强劲有力的心跳中也慢慢睡了过去 待雁十三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厉梓梣就坐在旁边,捧着一本书细细地看着,他看的很认真,连雁十三醒了也没察觉。雁十三看着厉梓梣,发觉这个人真的是很好看,即使现在还是很狼狈,却也是好看的。 或许是雁十三的目光太过灼热,沉迷书中的厉梓梣竟转过头来,笑道:“饿了吗?我做了粥,吃一点吗?” 雁十三点点头,笑道:“你怎么还会做饭啊?” 厉梓梣合上书,道:“在西部疆域每天都有战事,不会做饭我怎么活。” “你今天怎么这么温柔啊?”雁十三突然笑了,笑的开怀。 厉梓梣捏着雁十三的脸,被手里单薄的触感刺痛了一下,他强颜欢笑道:“还不是你因为你跑了!” 雁十三现在精神恍忽,没有看清厉梓梣的强颜欢笑,他道:“这里风景好,就回来了。” 厉梓梣见雁十三精神不错,就想和他多说说话,他没事找事道:“你今天怎么不讽刺我了?”说完才发现说错话了! 雁十三笑容一怔,却还是道:“我……时日无多了,不想……”雁十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干脆就闭嘴不言。 厉梓梣也沉默了,他端过桌子上的红枣银耳粥,道:“吃一点吗?” 雁十三点点头,接过厉梓梣手里的碗,默默地吃粥。雁十三很想趁着自己还能吃的下的时候多吃一点厉梓梣为自己做的东西,可是很难,他只吃了小半碗就吃不下了,迫不得已放下了碗,歉意的说:“对不起。” 厉梓梣摸了摸雁十三的小脑袋,道:“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明天还给你做。” 雁十三笑着点点头,他躺在床上,静静地看厉梓梣收拾碗筷,看厉梓梣烧炉子暖屋,看厉梓梣看书。 雁十三突然觉得有些心酸,他曾经所求的无非就是这样,风花雪月不管,沧海桑田不理,只要爱的人守在身边,为自己洗手做羹汤。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如世间最普通的夫妻一般,做饭洗碗,相依相守,不离不弃。 雁十三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厉梓梣时刻守在他的身边,生怕雁十三就那么无声无息的离开他了! 两人一个含蓄一个热烈,厉梓梣是时时刻刻都向5雁十三告白,他的温柔都留给了雁十三,占有欲强,控制欲也很强,不过一个是针对雁十三,另一个是针对他自己。 他为了雁十三无师自通学会所有最感动人的浪漫,爱别别扭扭的吃醋,还为了引起雁十三的注意力喜欢扮可怜装可爱。 那一天,雁十三难得的醒来,他笑道:“可以抱我去看看雪吗?” 厉梓梣木讷的点点头,他感觉,似乎有什么,将要走到尽头。 他不敢想,心底的恐慌却如同滴落在清水里的墨汁晕散开来,将清水染透,不再留一丝清纯。 他抱着雁十三坐在门口,他亲了亲雁十三的额头,可不由自主流出的泪水却打湿了雁十三的脸,他只想把雁十三抱紧,紧到这个人能和他一起长命百岁白头偕老。 雁十三什么都没有留下,走的那天是在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晴天,厉梓梣抱着他,自顾自的说话,雁十三睡着了,或者说是昏迷了。 世界在那一刻静的厉梓梣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呆呆地看着怀里的人,他露出浅浅地笑容,厉梓梣紧紧抱住雁十三,一天一夜都没有放手。 你能体会的那种感觉吗? 你这辈子最爱的人,最心疼的人,最在意的人,想过无数次怎么与他共度余生,一辈子不离不弃相依相守白头到老的人,在你怀里一点点失去气息和体温……那种让人绝望到无可自拔的恐惧和冰冷,是世界上最沉重的伤害。 “恭喜,第一个世界,任务完成!” 雁十三回到系统空间,冷静的看着厉梓梣处理自己的后事,安排自己的葬礼,他没哭。 可当天看见厉梓梣带着自己的东西住回了他死去的地方,打算永久长住于此时,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初见被雁十三突如其来的难过吓了一大跳,他不是很明白人类的感情,只是一直觉得,自己宿主是不会轻易哭的人。 可是现在打破了初见对雁十三之前的所有影响,他也是会哭的,只是很难。 雁十三哭的像个孩子,就如同沈竹叶一般,美丽的面孔都扭曲了。 这个时候,他们的悲伤才是真实的。 为了任务,初见让雁十三沉睡了许久,才开始下一个世界。 初见看了看,之后,沈竹叶与楚千溪生了几个可爱的孩子,雁家的人一一成亲为人父母,还有杨氏与沈平安亦是如此。 厉梓梣住在花开村的小院子,不问世事,后来,只过了五年,他还是离开了,去了西部平乱,后来,娶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子结婚生子。 却,再无人记得那个雁十三,他似乎被所有人遗忘了。 一切照常进行,初见看着沉睡的雁十三,喃喃自语道:“你看,没了你,这个世界不也照常运转吗?没了你,他们不也活的好好的嘛!有什么好难过的?” 死了的人能被记多久?至多五年。 你的难过是可笑的,你的悲伤是丑陋的,你的坚持是无所谓的,你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 第22章 第二十一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1) 第三个世界,雁十三的身份是男宠。 大宇王朝权势滔天喜好男色的摄政王的二百三十一个男宠其中之一。 雁十三无语片刻,让初见将剧情给他。 看完后,雁十三沉默了。 这个故事是渣文,狗血淋头的非常渣的文。 配角之一与主角的经历和他的经历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雁十三爱了艾未生十年,高兰烬爱了李延晨二十一年。 只是,高兰烬到死,都没有见到李延晨。 这本书讲的是李延晨与他的新宠百里秋思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白莲花用尽计谋夺得李延晨的宠爱,赶走了摄政王府的男宠,与李延晨在一起。 嗯,就是这样。 原主是男宠之一,却没有让摄政王碰过,因为原主生来就是出了名的灾星,对原主有不怀好意之心的人都会在触碰到原主的一刻出事,且事后会更严重,而原主就是靠的他们再近都没事。 尽管如此,奈何原主长得真的是美艳到不可方物,所以摄政王不愿意放过原主让他和别的人在一起,觉得这样的美人除了他自己谁都不能得到,就是那种“我得不到的东西也不允许别人得到”的那种想法。 久而久之原主就一直住在摄政王府,无人敢对他怎么样,负责就会莫名其妙受伤而且连李延晨也没办法动原主的那种。 之后就是白莲花之后上位了,也不敢对原主怎么样,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 雁十三看了看自己住的屋子,很豪华,看来在摄政王府,确实是无人敢对他怎么样。 “高兰烬在哪里?”他想见见这个与他一样的人。 初见:“就在你旁边的院子里。” 雁十三一怔,虽然原主不缺吃穿住的海棠阁奢贵华丽,可照样住地偏远,他的旁边不就是冷院吗? 摄政王府最破败的地方,据闻闹鬼,无人敢进。 呃……李延晨这么渣的吗?陪伴了自己二十多年的人就怎么不闻不问丢在这么破院里自生自灭。 果真是——“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但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雁十三推开冷院的大门,厚厚的灰尘刷刷的往下落。雁十三挥了挥手,然后往院子里走去。 这院子虽大,屋子看起来却无比破烂,墙不避风,瓦不挡雨。院子里没人,雁十三便推开其中一间屋子的门,入眼是发黄的墙面、简陋破旧的家具、漏雨的屋顶、屈指可数的几件摆设、空荡荡、狭窄、阴暗……虽然破败不堪,却无半点灰尘,干干净净的,桌椅摆放的也很整齐。 雁十三关上房门,他看了看,院子东边向阳地里整整齐齐的种着一洼菜,院里枯死的一棵榕树上有一个秋千,小院子虽然破败,但是院子里没有杂草半人高的景象。反而欣欣向荣,院子里的每一处生命看得出来都有被好好照顾。 “你……是?”一个清润好听的声音响起。 雁十三转身望去,却因此惊艳了一把! 那是多么美的一个人啊!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被束在了脑后,露出了他光洁的额头,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温柔得似要滴出水来的澄澈墨色眼眸,那双漂亮清澈的眸子镶嵌在一张清雅俊逸的脸上。一袭白衣之下是所有人都不可比的细腻和无瑕,欣长的身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煞是惑人。可是他的面上却没有丝毫红晕,清雅俊逸的脸上显出了病态的苍白,却无时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让人不敢忽略。 他脸上带着看似善意而无害的温笑,似乎渴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友情与信任,但是久经沉淀已经在他的骨子里刻下最深刻印痕的高傲与华贵,却让每人人都不由自心的在内心涌起一种自惭形秽,下意识的与他保持相当距离。 同样,高兰烬也被雁十三的美艳惊艳了。 白衣黑发,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有些凌乱。他的容颜极为美艳,但镶嵌在这美艳绝伦脸上同样妖媚的眼睛中的神色截然不同。 那双罕见的丹凤眼眼角微微往上勾,看着极是妩媚诱人,可那其中嵌着的墨色眼珠包含的神色却是与妩媚的眼型与容颜不一样,与他一样的墨色的眸子中有着可以让所有人为之疯狂的温暖与笑意,但其中的冰冷却也在不经意间让人心惊胆寒,这样的矛盾,却颇给人一种清艳绝伦,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雁十三笑了笑,道:“一个灾星。” 高兰烬笑道:“雁十三,字雨湖,十七岁。入摄政王府一年有余,无一次侍寝,是吗?” 雁十三点点头,果然高兰烬放心不下李延晨,派人监视着所有李延晨找来的男宠,他害怕会有对李延晨不利的人,这样他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察觉并为其解决。 他以他的方式,默默无闻地守护着自己的所爱之人。 雁十三突然怔住了,他发现奇怪的一点,但是他只是笑笑。 与高兰烬聊起来,他道:“我是一个灾星,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想不到旁边的冷院居然还有人,你,可以陪我说说话吗?我不会太打扰你的。” “当然可以了。”高兰烬笑笑,很美的样子,是足以让人铭记一生的美景。 雁十三看着那一洼菜地,笑着问道:“这是你弄得吗?” 高兰烬笑了,笑的很温柔,他眼中的温柔似水一般在阳光的衬托下粼粼闪烁着波光。他道:“是啊!我弄了好久的,才有了个样子的。” “看来我们是一样的人呢!”雁十三笑着说:“我曾经也是想着与自己所爱之人居住在乡野,种一亩地,自给自足。看春去秋来,风花雪月。” 两人又聊了几句,雁十三便回去了。 雁十三渐渐与高兰烬熟识起来,两人也经常出摄政王府游玩。 雁十三是为了让高兰烬最后的时间里可以高高兴兴的度过,不让他最后的时间也困在这个华丽的摄政王府囚牢中为李延晨那个王八蛋操心忙前忙后。 而高兰烬是迁就雁十三多一些,也是为了可以给雁十三找一个新的归宿。 他清楚的知道雁十三在寻找一个人,那个人不是摄政王李延晨,他同样也很清楚雁十三并不适合呆在摄政王府这个华丽的囚牢之中,雁十三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不抱任何不轨之心坦诚相待以他的人。 所以,无论是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高兰烬都不可能强留雁十三留在摄政王府。 雁十三因着初见,知晓了高兰烬非常喜欢看戏。他本就会唱戏,只是好久没唱了。 高兰烬,雁十三对他是心疼,是同病相怜,是怜悯是怜惜。所以,在知道高兰烬这个喜好之后,雁十三在高兰烬时辰那日专门将高兰烬拉出了门,带他来到一戏班,故作神秘让高兰烬闭上眼睛。 今日戏班没有一人来看戏,整个院子里只有高兰烬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 一个一袭红衣的戏子翩然而至台上,他手里撑着一柄红纸伞,一支高兰烬从未听过的戏曲响起,台上的人撑着红纸伞,开始了他一个人的独台戏。 一悲一喜一抖袖,一跪一拜一叩首。一颦一笑一回眸,一生一世一瞬休。是那般的惊艳,却也那般的叫人心碎。一出纸醉金迷闹剧,一袭染尽红尘的红衣,唱罢西厢谁盼得此生相许。 戏子,人人都说戏子无情,岂知无情之人皆因无心 。 无论看戏还是演戏,都不能入戏。 人称戏子无义,既如此,谁又会来怜惜你的悲喜? 待上浓妆戏一场,谁人台上谁人观?乐声美妙忘自我,花旦名角谁人怜? 台上悲欢独自唱,却忘终有曲终时。 一曲终来一曲上,唱来唱去同台戏。 悲可悲,笑可笑,卸去浓妆真面目。曲终人散台空空,只留一人品惆怅。 情何以堪,人何以待? 唱着唱着,雁十三就流了泪,他想起了顾琅谨。 那个爱了他七年的人,虽然他最后还是娶妻生子了,可那七年付出的种种,皆是顾琅谨的一片真情付出。 一曲终来一曲上,唱来唱去同台戏。 悲可悲,笑可笑,卸去浓妆真面目。 曲终人散台空空,只留一人品惆怅,情何以堪,人何以待? 恨只恨独爱台上当花旦。 只留此生戏一场! 爱上了一个戏子,顾琅谨也是可怜。 门外,有一位不速之客默默地看着台上流着泪水唱着戏的雁十三,花月落不由自主捂上心口,他为什么看到这个人的眼泪就心疼的如此厉害呢? “雨湖,你唱得不错啊!”高兰烬感动地道。 雁十三收回红纸伞,不顾花了的妆容,眼神如刀剑一般冷厉,他轻声地问高兰烬:“微云,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微云,是高兰烬的字。 聪明如高兰烬,怎么会不懂雁十三的意思,他似与那独台演戏的人,一个人痴迷沉迷其中,可笑可笑啊!那人又何似那戏子一般,无情无心! 可他高兰烬这一生又何尝不是一曲戏?他又何尝不是一个独自演出落幕了的戏子? 他将自己前生的故事谱成了一曲悲伤小调,抚琴高歌真情流露,闻者伤心,听者垂泪。 一曲作罢,听客也只是拍手称快连连叫好,而他只能扬起苦涩的嘴角对众人微笑道一句献丑了,那模样好不妖娆。 初见时的那个人, 看他表演的那人光彩夺目, 表演的他依旧笑着。 一杯清茶, 那人一袭白衣,手执画扇,唇角勾笑,一派温润如玉的模样。 戏曲完美,他拍手为他喝彩。 剧终—— 他静静离去,不打扰, 纵使千般不舍,他也只能下台, 将华美的舞台留给新人为他舞衫歌扇。 如同演绎霸王别姬的程蝶衣,假像中:卸了妆的蝶衣,依旧活在虞姬的阴影中。不怪段小楼,不怪项羽,只因蝶衣把生活唱成了戏。 高兰烬何尝不是程蝶衣?他也将生活唱成了戏,他的过去,他对李延晨的爱何尝不是戏曲里的霸王与别姬。 只是,他不愿清醒。 “雨湖,谢谢你……” 第23章 第二十二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2) 两人出了戏院,而今晚的京城却不知是何特殊的日子,到处都是绚丽夺目的景象。各种乐器犹如万马齐鸣,涤荡着京城的夜空。蜡炬兰灯熊熊燃烧,亮如白昼。 高兰烬笑道:“看来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不然怎么会这么热闹的。” 雁十三拿着红纸伞,笑道:“你怎么不说是京城所有人今日都是为你庆生的啊!不然哪天热闹不行非得今天吗?” 高兰烬忍俊不禁,这一笑,让街上所有大姑娘小伙子的眼光都吸引了过来。 大宇王朝国风开放,断袖之癖并不是什么怪事,反而非常的流行。 可见,一个昌盛的王朝导致的国风也是大胆的。 高兰烬与雁十三早就习惯了众人的注视,面不改色依旧谈笑风生。高兰烬笑道:“我可没那么大的面子。只是我生的好,恰好生在了乞巧节。” 雁十三也笑:“是啊!生了个好日子,七月初七。” 两人笑过之后,便有一瞬间僵持着不言不语。雁十三见到有卖花灯的,买了两盏,一盏玉兰花灯给自己,一盏剑兰花灯是给高兰烬的。 “谢谢。” 雁十三只是笑笑,他道:“ 你许个愿吗?” 高兰烬摇摇头,点燃花灯直接放了。雁十三也没有许愿,也是直接就放了花灯。两个人立于江边,看着自己的花灯随着其他人的花灯一齐往前流去。 “你……有想过以后吗?”雁十三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高兰烬何尝不明白雁十三的意思,可他却只是摇摇头,道:“我想陪着他。” 雁十三淡淡地撇了一眼不远处一个身旁环绕数十个美人的华贵之人,初见告诉他那人就是摄政王李延晨。 雁十三没有细看,指着李延晨道:“陪着他吗?可陪在他身边的人数不胜数,有过你吗?” 高兰烬看了过去,他也只是笑笑,道:“雨湖,你不懂。” 雁十三笑而不语,不懂吗? 他怎么可能不懂,他也是等过人的,这种事又不是没有经历过,等待的滋味也不是没有尝过。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曾经的他,太过怯弱。 不敢去闹,不敢去争取,难过且静谧的呆在他所指定的位置,待他回来,就做好饭等他,帮他收拾好一切,看着他去赴各种各样的约会。 高兰烬何尝与他不同? 所爱之人都是无情的人,而自己,都是不敢去争的人。求?在一起那么久,怎么可能没有求过,那是恨不得跪在那人面前求他不要抛弃留下自己一个人独守空房,留他一个人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等着他回家。 他失望了。可高兰烬却没有,他还留着那么一丁点过去的旧情,他把自己的过去绎成一曲戏,他自己一个人在无边的寂静中表演着自己,自己欣赏自己一个人可怜可笑的独台戏。 雁十三与之高兰烬,有太多太多的相似之处,可结局却是天差地别,尽管都是死。 可一个是死心了,一个是失望了。 有时候,失望是比死心还让人绝望的一个词。 高兰烬对李延晨的爱是从一而终的深情。来世未可知,这辈子爱的也就李延晨一个人。 雁十三比起高兰烬,是幸运很多了,他碰到了一个一直追随他的人,遇到了初见,在每一个世界都有新的体验,拥有了不一样的人生。 雁十三看着高兰烬,道:“我知道你难过,哭一哭吗?” 高兰烬摇摇头,他的泪水在这冷落的十七年里早就流尽了。他笑的温柔,笑的难过,他道:“雨湖,想听听我跟李延晨的故事吗?” 雁十三点点头,初见的资料里并没有太多描写高兰烬的事,很多时候都只是一笔带过。 高兰烬拉着雁十三在河边坐下,他看着灯火摇曳,人来人往的街市,思绪纷飞,他陷入了过去的美好,他一脸柔和的看着那个远去的身影,道起了他与李延晨的往事。 “我跟李延晨大小就是认识的。他脾气从小就不怎么好,对所有人都是不屑一顾高高在上的模样,可唯独肯对我一脸温柔。喜欢缠着我,不管我怎么赶他都不肯走,那个时候要是有人敢对我有什么想法和不轨之心,李延晨绝对第一个不放过那个人。” 高兰烬一脸柔和,笑着笑着,竟流出了泪,他自以为泪水已流干,却不知还是会因为那人泪流满面。 高兰烬没有意识到自己流了泪,还是带着怀念的笑容平静而温和的讲述自己与李延晨的故事:“十五岁那年家里人准备给我和一个世交小姐定亲,十六岁的李延晨第一个不同意。他说他喜欢我,喜欢了好多好多年,所以他不想我和别人在一起,他说:‘阿烬,和我在一起吧!我会好好爱你的’。” “那个时候多好啊!李延晨就这么一说,我就那么一信,我就和他在一起了。家里人不会同意,我是高家唯一的男孩,是绝对不能喜欢一个男人。”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我自私了,我不管不顾的和李延晨在一起,害得爷爷重病,母亲成日以泪洗面。” “那个时候,我相信李延晨绝对会疼我的。但是我的自私却害得我高家家破人亡。” “我十九岁那年爷爷死了,母亲也在不久后因病离世,父亲不言不语把官位辞了,把空荡荡的高家留给我,浪迹天涯去了。我为了李延晨,把高家的所有都给了他,可是从那一天起,李延晨就很少来我的院子了。他找了很多漂亮的男宠,每夜流连其中。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等着他,这一等就是十七年。” 雁十三看着苍白的高兰烬,他知道,高兰烬得的是什么病,是白血病。 高兰烬比两个人都惨,他没有爱人寻找他,最后的时日里也没有一个不离不弃关心呵护他的人。更没有遇到初见,经历新的人生。 他的一切都是围着李延晨转,没有他自己。他的世界只有一个李延晨,连他自己也没有。可到最后,李延晨也没有想起他高兰烬来,他的结局是这样写的—— “高兰烬虚弱的瘫倒在破旧的小床上,屋子好久没有打扫了,落满了灰尘。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却已经是飞蛾扑火到了尽头,他到最后还想着那个负了他的李延晨。只因为李延晨是他唯一的火光,所以才死死撑着一口气,期望可以见到自己的希望的火光。 “他在这个狭窄黑暗的破落小院受着病痛的折磨,而李延晨却在奢华贵气的秋思楼与百里秋思缠绵悱恻,耳鬓厮磨。 “最后,高兰烬带着对李延晨的无限爱意与世长辞。而李延晨却从未记得奢华的摄政王府的破落冷院里住着一个爱了他二十一年的人。” 雁十三沉默不语,高兰烬还陷在回忆无可救药。 雁十三抬头看天,繁星满天,美极。他道:“我们回去吧。” 高兰烬这才慢慢回神,他摸了摸脸颊,呆滞道:“雨湖,下雨了吗?” 雁十三摇摇头,道:“你哭了。” 高兰烬苦涩着道:“原来是我哭了啊……” 雁十三给了高兰烬一个拥抱,他喃喃道:“想哭就哭出来吧!微云,不会有人嘲笑你的。” 高兰烬无动于衷,他回抱了雁十三,道:“雨湖,我们回去吧!” “嗯。”回去吧……回那个囚住了你一生的华丽的囚牢吧。 李延晨回到摄政王府,他今天见到了一个人,一个故人。 一个,他曾经的过去的人——高兰烬。 李延晨有些惆怅,他一直知道高兰烬在摄政王府最破落的冷院里等着他,只是他一直没有去看过他,也没有想起他来。 若不是今日与秋思一起去放花灯,或许此生他都不会忆起这个人。 他一直都知道当年的事与高兰烬无关,他更知道,高兰烬为了自己舍弃了一切,失去了一切。他也知道,他一点也不配拥有高兰烬的深情。 不过他更好奇的是高兰烬为何会与雁十三在一起? 高兰烬是怎样的人他很清楚,看着温柔,实则比任何人都要冷酷无情。从小到大就没几个孩子能和他玩很久,也就是他,缠着他不放手。想到以前的事,李延晨的脸上露出了连他都没察觉的幸福的笑意。 只是,世事无常,天意难测。 李延晨揉了揉眉心,想着,还是找个机会,去看一看高兰烬吧!他却始终都没有想起,今天是高兰烬的生辰。 雁十三回到自己的院落,有些疲惫。 他希望高兰烬可以在最后的时间高高兴兴的度过,可是唯一能让高兰烬高兴的只有李延晨,高兰烬这个人,看着温柔,实则冷漠至极,他只会在乎他在乎的,其他人如何,与他来说无关痛痒。 哪怕就是一个人以极其的惨状死在他面前,怕是高兰烬都不会有任何反应。 是多么冷漠的人啊! 第二天,摄政王府很热闹,连雁十三这个“灾星”还有被遗忘了十多年的高兰烬都被人提醒参加今日摄政王府今晚的宴会。 雁十三与高兰烬相视一笑,不管是因为什么,只要不惹到他们的头上,那么怎么样都没关系。 雁十三与高兰烬并没有换衣服,还是平日里的装束,但他们两因为一个名声不好一个籍籍无名,容颜就是再出众也无人找麻烦。 毕竟,李延晨面前的红人可是那位百里秋思美人,一些无名之辈根本不值得他们多关注。 雁十三拉着高兰烬找了一个角落坐着,看着这些男宠争奇斗艳展现出自己自以为最美丽的一面妄图引起摄政王李延晨的注意力。 “你看他们像不像求欢的花孔雀。”雁十三指着大厅里的那些花枝招展淡妆浓抹的男宠们,笑道。 高兰烬笑的淡然,可又有谁知他心底的疼痛有多少不能言语。 他的心,还是会为那个人痛的啊…… 第24章 第二十三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3) 雁十三也看到了那位百里秋思大美人,他也着实惊艳了一把,却也只是惊艳。 百里秋思的样貌甚是阴柔俊美,一身淡黄长衫,发束金冠,玉冠上襄着一颗精巧的夜明珠,光亮潋滟间,衬着他肤白如雪,如不是有着喉结,只道他是一名绝色女子。 可百里秋思虽美,最多也只能让人眼前一亮,看久了就觉得没什么,还可以的那种。 比起在座的很多美人都是不及的,但是他的气质却不是这些人可以比拟的贵气优雅,怕是因为他这一身的无人可比的华衣配饰还有因这气质,才让百里秋思在一众美人之中脱颖而出。 “这位百里美人怕不是一个简单的啊!”雁十三感慨道。 “在座的美人没一个是简单的。” 李延晨看着雁十三,皱眉道:“你确定要雁十三?” 花月落挑眉,戏谑道:“怎么?舍不得?” “怎么可能!”李延晨下意识回答了这个问题。 花月落一挑眉,道:“不如我们来打个赌?” “赌什么?” “一个人。” 李延晨直觉不对:“谁?” 花月落往大厅里的莺歌燕舞指了一圈,笑道:“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如何?赌不赌?” “好。”李延晨答应的很干脆,却不知道,在未来他会因今日这个决定后悔无及。 但是,现在的李延晨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所以,当他后悔的时候,早就已经迟了。一切都回不去了,那时候的李延晨,也只能借酒浇愁,见物思人。 花月落扯过一个人,指着他道:“我们就赌,当年的第一美人高兰烬会不会接受我好兄弟凤无言的告白如何?接受了,算我赢。怎么样?赌不赌?” 凤无言着一身玄色衣裳,精密大气的滚边刺绣,轻薄柔软的布料,那衣袂仿佛能够无风自动,给他偏偏增了几分神采。凤无言是难得的俊美,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且带着异域的深邃,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 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可让人不敢小看。 他一脸平静,丝毫没有因为花月落将他拿来作为赌注而有任何情绪波动。 李延晨清楚的知晓高兰烬是个怎样的人,所以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他的赌约。但是他忘了,凡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还是会有例外或意外出现的。 另一边,有初见这个作弊神器的雁十三清楚的知晓了他们之间打赌的事。 雁十三是这样想的,他认为这或许是个可以让高兰烬对李延晨死心的最好办法,带他离开,总比让他心存侥幸的想着李延晨心里还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病死在冷院的好。 只是他没考虑高兰烬的想法,这是否对他是公平的。 雁十三便与高兰烬打起了赌,他道:“微云,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 高兰烬一脸温柔的道:“赌什么?” 雁十三状似思考了一番,迟疑道:“我们就赌,今天会不会有人跟你这个当年的第一美人告白,如何?” 高兰烬笑道:“雨湖,不用赌,你输定了。我这个所谓的第一美人早就是当年了,如今的我跟过了李延晨二十一年,已是三十六有六,老人了。” “还得了一身病,谁会和我一个这样的人告白呢?” “说不定就有呢?”雁十三笑道:“我们就赌吧。如果有,那微云你就答应他的告白。如果没有,我再为你唱一曲《霸王别姬》,如何?” 高兰烬认定了没可能,他也对雁十三口中的《霸王别姬》很是感兴趣,便干脆的答应了。 意料之中,有人来与高兰烬告白,那人便是凤无言。高兰烬想起了与雁十三的赌,无法,只得应了凤无言的告白。 “哈!麟泽,你输了!按照赌约,高兰烬和雁十三我就带走了哦!你可不能反悔哦!”花月落笑嘻嘻勾搭着李延晨的肩膀从一旁走了过来,故意嚷嚷的很大声。 麟泽,是李延晨的字。 高兰烬心都寒了。他想不到,再见的时候,李延晨竟如此绝情的将他抵押为物品供人喜乐。 他是爱他不错,可李延晨也不能这样对他,他也是会累的。也是会心痛的啊!也是会死心的啊! 难道在他李延晨眼里,他高兰烬已经是连个“人”也算不上了吗? 雁十三暗暗扶住高兰烬瘫软的身体,为了断了他的念头,将他残忍的留在这里听完他们之间的对话。 李延晨看了看自己的好兄弟,想了想,答应了下来。高兰烬是彻底的没了任何侥幸和幻想,李延晨打破了高兰烬所有的可笑的坚持和希望。 花月落笑道:“那么麟泽,这两个人,我就带回花家了哦!” 李延晨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高兰烬勉强着自己,他看着李延晨,眼中全是心碎与绝望,他颤抖的唇微微动了动,刚要说些什么的时候。 一个漂亮的男孩子突然跑了出来,飞扑入李延晨的怀里,软着性子甜甜的跟李延晨撒娇:“阿晨,陪我玩好不好?” 这个孩子正是百里秋思。 李延晨见到百里秋思的那一刻起就是笑容满面,他宠溺地点了点百里秋思粉嫩的鼻尖,温柔地道:“小心一点啊你!摔了怎么办?真的是!” “唔!”百里秋思嘟了嘟嘴,撒娇卖萌道:“哎呀!这不是还有阿晨嘛!好了好了,阿晨陪我去玩吧!这里好无聊的!” “好。”李延晨小心翼翼牵起百里秋思的小手,对花月落他们道:“君然,瑜翊,我先走了。” 君然,是花月落的字。 瑜翊,是凤无言的字。 两人点点头,与李延晨告别。 高兰烬看着李延晨温柔的样子,恍惚倒地,雁十三及时扶住了他才逃脱了摔倒在地的结果。 一旁的凤无言默默无声的将高兰烬抱了起来,雁十三没有阻止,他清楚的知晓凤无言对高兰烬的感情。 初见的资料里也有关于凤无言的少许资料,他是李延晨的好兄弟,是医仙谷的少主,经常为李延晨解毒,后来更是经常为百里秋思调理身体。 资料里曾隐晦的提及了凤无言之所以与李延晨成为兄弟是因为凤无言喜欢的人喜欢李延晨并与他在一起了。所以,为了见喜欢的人,凤无言便与李延晨成为了兄弟。 现在看来,凤无言喜欢的人应该就是高兰烬无疑了。 只是凤无言一向低调沉默,神出鬼没的,人也害羞,从未正经的出现在高兰烬面前过,他倒是喜欢悄悄跑到冷院去看高兰烬。 毕竟好几次,雁十三都看到他躲在角落里看高兰烬的。 他不禁惋惜,如果当初高兰烬爱上的人不是李延晨而是凤无言?那么是否?高兰烬就不会这般痛苦。只是,这世间从来就没有“如果”这一说。 “雨湖,你还记得我吗?”花月落突然凑了过来,笑嘻嘻地道。雁十三撇了花月落一眼,发现这人长的还不错。 完美的轮廓如玉雕刻出的一般,一双迷人的深棕色与雁十三相仿的丹凤眼,见雁十三望了过来,竟媚眼一抛秋波暗送。薄薄的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坏坏的笑容。 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在背后束着,几缕发丝顽皮的钻进花月落散开的衣服里,为他增添几分妩媚与性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肯好好穿衣服,着一身华丽的深紫色长袍,却只是随意一扎腰带,松松垮垮的露出了其中的里衣和白皙无瑕的肌肤,显得无比狂野。 雁十三挑眉,是他!真的是有缘,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他了! “你?” “花月落,字君然。” “不认识。” “没事,以后,你会慢慢认识我的,从上到下,从外到里。”花月落笑的不怀好意。 雁十三不可否置,看着凤无言,道:“我之前见过你的。” 凤无言点点头,没有搭话。 雁十三笑道:“你是喜欢微云的吗?” 凤无言点点头,手上的动作紧了几分,这微不可查的动作让雁十三挑了挑眉,看来是的了。 “哎!麟泽可是把你们两个人给了我!不理我真的好吗?当心我对你们不客气!”花月落不满雁十三一直忽略他,出声危险道。 雁十三只是笑笑,道:“我们不过是物品罢了,您怎么处置我们都是没办法反抗的,您高兴就好。”言罢,便不再理花月落。 花月落有些挫败,却还是什么也没说,紧紧凑在雁十三身边。 凤无言有些不知所措,他问雁十三:“微云,哭过吗?” “当然。”雁十三笑着,眼睛却看着车窗外的街市。 “他,哭过几次?” 雁十三扭头,看着凤无言,道:“他共哭过九次。” 除了出生的第一次啼哭和他爷爷与母亲离世的三次流泪外,其他的六次都是因为李延晨。 第四次,高兰烬是因为李延晨的抛弃,与另寻新欢而流泪。 第五次,是李延晨日夜缠绵悱恻忘却还有一个高兰烬,在思念李延晨的数十个夜晚,一个重病的夜晚偷偷流泪。 第六次,是高兰烬花费了所有的勇气邀请李延晨来冷院,希望可以让他为李延晨祝寿,可李延晨没看到高兰烬的请帖,高兰烬做好一桌子李延晨爱吃的菜,从天黑守到天亮。 那次,李延晨没有来,高兰烬流泪了。 第七次,是高兰烬得知自己时日无多,不能默默陪伴李延晨到老的时候,高兰烬流泪了。 第八次,是不久前七夕,高兰烬生辰时与雁十三讲述他与李延晨过往的事情,高兰烬流泪了。 第九次,是现在,他十七年不离不弃的守候,却被李延晨当作赌注送于他人。高兰烬昏迷不醒,雁十三看到了高兰烬眼角转瞬即逝划落的一滴泪水。 凤无言微不可查的抱紧了高兰烬,眼中的心疼似要溢了出来。 这是他一直看着的人,怎么会猜不到他默默哭泣了多少次。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多。 高兰烬是坚韧执着的人,不会轻易流泪,他犟的很,也冷漠的很,无论是多大的伤害,他都不会轻易流泪。 就是凤无言,也只见过高兰烬流过两次泪。 一次是高兰烬被李延晨抛弃的那天。一次是高兰烬在李延晨生辰那天守着一桌子菜到天明的那次。 高兰烬这一辈子,都是围着李延晨转的,他的所思所想,所感所念,都只有一个李延晨。 莫说他人了,就是他自己他都没有在意过,哪怕是病重,想得也还是李延晨而不是奄奄一息的自己。 “叮!主线任务开启——” “主线任务一:让李延晨后悔。” “主线任务二:帮李延晨吞并百里秋思一族。” 多么固执,多么可怜,多么可笑的人啊! 高兰烬就是这样的人,雁十三亦是。 都固执,都可笑! 第25章 第二十四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4) 雁十三与高兰烬在花月落的府邸住了下来。 雁十三这才知晓花月落是隔壁大理王朝的三皇子,也是大理王朝送往大宇王朝的质子。 凤无言本是想将高兰烬带回医仙谷的,却让花月落拦了下来:“瑜翊,你可不能带高兰烬回医仙谷。且不论他现在被李延晨赠与我,就是小雨湖也还在我这里呢。” “你将高兰烬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没有一个熟悉的人,他可能会受不了自杀的!留在我这里吧!说不定他会因为……小雨湖有那么一丁点可以让他活下去的念头。” “李延晨。”雁十三出声道:“在这里,他还有机会可以见到李延晨,寻一个答案。还有,去掉那个“小”字谢谢!” 花月落忙不迭点头,忽略雁十三最后一句威胁,道:“是啊是啊!瑜翊,你也可以住在高兰烬旁边以大夫的身份陪着他!” 雁十三也跟着道:“我在旁边,可以让微云更容易与你熟悉和信任。” 两人相互接腔,将凤无言劝了留下。 高兰烬醒来时,凤无言就在旁边,见他醒来,道:“你醒了。” 高兰烬点点头,眼中的星辰陨落殆尽,灰蒙蒙的让人心疼,他道:“这里是?” “是质子府。”雁十三端着一碗汤药,推门而入,回答了高兰烬这个问题。 “雨湖!你为什么会在这儿?”高兰烬惊问道。 “因为,我也是赌注。”雁十三笑着回答,他道:“来,喝药。” 高兰烬恍惚着将雁十三递过的药喝了下去,他喃喃道:“麟泽……” 雁十三摇摇头,拿过汤碗拉着凤无言离开了高兰烬居住的院落。现在高兰烬的情况很不好,他们还是不要打扰,让他一个人好好静静吧。 独自坐在屋子里的高兰烬只感觉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他一个人,无边无际的寂静让高兰烬崩溃,他嘴里念着的仍旧是李延晨的字:“麟泽……麟泽……麟泽……” 雁十三看着这样似梦魇一般的高兰烬,心中不知做何感想,他确实是不知道这样对高兰烬来说是不是好的,他只是凭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的让高兰烬好好的度过接下来不多的岁月。 却似乎,这才是真正伤害了高兰烬…… 花月落悄无声息出现在雁十三旁边,宽慰道:“你别担心!他高微云可不是那么脆弱的人。” 雁十三点点头,示意他明白了,却仍旧是看着高兰烬不离眼。 花月落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去,雁十三没有在意。 高兰烬的病是早期,但是在这个时代也还是无可救药的绝症,雁十三没办法,初见不是无所不能的系统类型,并没有可以完全治疗白血病的药物,只有延缓病情的药物。 高兰烬休息了几日,便时不时起来走走看看这个自己以后要居住很久的地方,也常常与雁十三说一些话,看起来似乎恢复了正常。 只有雁十三,知道高兰烬想干什么,他不想阻止,哪怕这个决定会让高兰烬痛不欲生,也不想再阻止了。 高兰烬,你该清醒了! 是夜,高兰烬一身夜行衣出了质子府。 雁十三与凤无言并肩立于院中,默默看着高兰烬远去的身影,没有言语。 许久,凤无言开口道:“这样,真的好吗?” 雁十三垂眸,眼中情绪不明,他只是道:“这是他的决定,我们改变不了。” 摄政王府—— 李延晨等着他的“客人”,看着手中的竹简,却怎么也看不下去。 不久前,花月落来问他自己对高兰烬到底是怎样的感情,他直白毫无保留的道:“自然是利用的。当年是为了高家的财富和在朝廷上的关系才与高兰烬在一起的,后来得到了,就没有再见高兰烬了。” 今夜,高兰烬应该是会来询问他花月落之前问过的问题,他直接回答便是了。 果不其然,李延晨刚翻页,一个蒙面陌生的人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高兰烬,好久不见。” 黑衣人一怔,扯下了面上的黑纱,行了一礼,道:“好久不见了。麟泽。” “你如今已是质子府的人,下次就不要半夜三更到摄政王府来。免得被人误会摄政王府与大理王朝的三皇子在密谋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李延晨一直没有看高兰烬,他只是看着手里的书,冷漠而复杂的面对自己曾经的“结发之妻”。 高兰烬下意识地道:“看书不要太晚,对眼睛不好。” 此话一出,两人皆是一愣。 李延晨很快反应过来,他道:“你还是多去关心关心君然吧。毕竟现在他才是你的新主子。” 李延晨这番话说的自然无比,似乎就是应该如此。 高兰烬却愈发心寒,原来,在李延晨心里,他不过是一个玩物和奴仆吗? 任意可以玩弄丢弃赠送。 “抱歉,是微云逾矩了!王爷,在下告辞!”高兰烬忍住泪水,尽量以平静的语调向李延晨告别。 “嗯!退下吧。”李延晨看着书,道。 高兰烬咬住下唇,行礼准备告退。 “等等!”李延晨突然出声阻止。高兰烬眼中似亮起了点点星光,他以为李延晨是准备跟他解释,尽管高兰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心底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侥幸的。 李延晨却吐出来一个让高兰烬崩溃的事实,李延晨斟酌一下,道:“我当年和你在一起,是为了高家的财势,顺便报复你的父亲高皓。因为他当年是害死我母亲的凶手之一。” “所以,你当年,有没有爱过我?”高兰烬无法逃避现实,只能尽量换成另一个让自己崩溃的问题来询问李延晨。 他是多么懦弱啊!连恨这个人都做不到,明明知道他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人,却仍旧在心底为他开脱。 …… 最后,高兰烬恍惚着离开了摄政王府,一直守在一旁的雁十三忙推了凤无言,道:“快去!这就是你和微云打好关系的关键时候!别说话,陪着他就行!” 凤无言点点头,默默跟了过去。 高兰烬站在上次他与雁十三一起放花灯的地方,看着刚刚突然出现的凤无言,笑了笑,道:“瑜翊兄,你怎么在这里?” 凤无言抿嘴,道:“怕你出事。” “是怕我寻死对吧?”高兰烬负手望天,笑道:“雨湖让你跟来的吧!”虽是询问,却是语气肯定。 凤无言点点头,就不在言语了。很多次花月落说凤无言的性子与他这张脸不符合。此话不假,凤无言虽长着一张风流不羁的面孔却是一个不善言语的性子。 高兰烬自然知晓凤无言是怎样的性子,他道:“雨湖呢?他怎么不来看着我?” “他有事。”凤无言惜字如金。 高兰烬笑笑,笑里却是什么都看不见,让他整个人看起来似乎下一秒便要消失于天地之间一般。他道:“雨湖是去找李延晨了吧!” 接着高兰烬就笑出了声,他自顾自的讲道:“雨湖一向关心我这个朋友,以他的性子,确实是会这样做的人。” “你知道吗?李延晨第一次说喜欢我就是在今天晚上的这里。”高兰烬自言自语着,也不管凤无言在不在听,他只是讲着,比跟雁十三讲得更仔细的讲着他与李延晨的过去。 “我十五岁就和李延晨在一起了。十六岁就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十七岁家破人亡,我只有他了。那个时候我就想,只要李延晨还活着,只要我还活着,那我就会一直跟在李延晨身边永远不会离开。无论他还要不要我,还记不记得起我这个人。” “只是,我等了他十七年,才知道一切都是假的。李延晨对我的喜欢是假的,他对我的疼爱是假的,他对我许的诺言是假的,他对我的一切全都是假的。他只是为了报复我的父亲,为了让高家家破人亡。” “你说,我这些年到底是在做什么啊?”高兰烬往湖里扔了一块石头,平静地道。 凤无言不语,跟着高兰烬一起扔石头。 高兰烬看着宽广的河面,在月光下闪烁着粼粼波光。 ——“我从未爱过你。我对你是利用。高兰烬,你别等了,我已经有心爱之人!等不到的!放手吧,高兰烬。” 李延晨的话语还回荡在耳边,可高兰烬却看着湖面平静的没有一丝一缕的难过。 或者说是,麻木了。 伤害啊!忽略啊!背叛啊!经历的太多太多了,都成了习惯。所以,这次的爆发,会连着以往压抑的一起。 “不爱我!那我一直以来经常的是什么?我等了十七年!难道就是活该吗?我家破人亡就是理所应当?我被利用玩弄就是应该的?” 高兰烬漂亮的眸子渐渐泛红,逐渐变为狰狞的猩红,他一把握紧凤无言的肩膀,厉声道:“你告诉我啊?我是不是活该!是不是啊!我把一切都给了李延晨,可是他却告诉我他从来就只是利用我!他是为了我高家的权势!为了报复我的父亲! “哈!我多可笑啊!多可笑啊!李延晨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可我还是不敢去面对!我爱了他二十一年,可我得到的也只是一句——“我对你只是利用“”回去多关心你的新主子”这些。” 高兰烬的情绪爆发的快,忍了这么多年,他也收拾好脾气,迅速的平静了下来。他本就惯会掩藏自己的情感,现在自然也是很快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 他看着凤无言,深吸了一口气,松开了握紧他衣领的手,颓废道:“我高兰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家人我没有了,都被我害死了。爱人也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朋友,怕也只有雨湖了……” “你还有我!”凤无言按住高兰烬的肩膀,一字一句的道:“你还有我!” 高兰烬惨然一笑,道:“谢谢你!凤无言!” 他自然是知晓凤无言对他的感情的,只是且不论他曾经跟过李延晨二十一年,就是现在的他还得了一身病,无论如何他都是不可能回应凤无言的感情的。 凤无言不是傻子,自然知晓高兰烬的意思,但是或许是犯贱吧!他真的很想很想很想和高兰烬好好的生活在一起,哪怕只有一丁点的时间他也是愿意的! 这是爱到深处那份不顾一切的念想,只要有一点点点的希望,都不会放弃。 如同凤无言对高兰烬,高兰烬对李延晨,雁十三对艾未笙,顾琅谨对雁十三。 皆是痴人! 第26章 第二十五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5) 雁十三去了摄政王府,他亲自动手揍了李延晨一顿,摔碎了李延晨最珍爱的玉器收藏,顺带拿走了李延晨不知为何佩戴了十多年的一块普普通通的玉佩。 靠着初见,雁十三才知晓这玉佩是当年高兰烬辛苦几个月亲手为李延晨做的玉佩。 虽然样式普通,玉也不是很名贵的那种,但上面仍旧残留着高兰烬淡淡的温柔。 雁十三把玉佩还给了高兰烬,把自己的所作所为都一一告知高兰烬。高兰烬毫无反应,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如此。 高兰烬他累了,得要好好休息了。 不知道为什么,李延晨在被雁十三揍了一顿之后,常常到花月落的质子府作客。每次来,都是欲言又止,问他想说什么,却只是摇摇头道:“没事。” 高兰烬是彻底放下,他现在甚至可以风轻云淡的跟雁十三与凤无言讲述他过去为李延晨做过的事,那些感动了他自己在他人眼中自作多情丑陋不堪的事。 他与雁十三不同的是,雁十三是度过去了。而他只是恢复了清醒,沉迷在自己自哀自怜可笑至极的奉献之中清醒了。 虽然高兰烬明确的拒绝了凤无言,可凤无言还是执着的呆在高兰烬身边关心他,照顾他,守着他,陪着他。不离不弃说的就是凤无言待高兰烬,尽管,高兰烬不停拒绝凤无言。 不吃凤无言专门为他做的药膳,不喝凤无言专门为他调的药茶,不接受凤无言的关系照顾。 高兰烬他只是,不想连累凤无言的余生,高兰烬知晓凤无言应该有更好地人生,而不是让他一个病秧子毁了。 可是,无论他怎么拒绝怎么疏远,凤无言始终都只是默默地陪着他。他站在一个不会让高兰烬反感和不适的位置上,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关心爱理解着高兰烬。 只是,高兰烬心太冷,而凤无言出现的又太晚,所以,两人就这么僵着。 雁十三只是看着,劝慰着,让高兰烬了解凤无言,慢慢接受凤无言的关心,虽然,这很难。 但凤无言做的这一切也不是没有意义的。高兰烬知道久久付出而得不到回应的那种感受,不由自主的,高兰烬对凤无言有了点心软,对凤无言多了一丝淡淡的怜惜。 他的心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柔软的。解开心结,高兰烬倒是过了一段舒心轻松的日子。 反倒是李延晨,他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 自那次雁十三打了他一顿,毁了他的收藏,拿走了自己佩戴了十来年的玉佩后,他不知道为什么,心底总是有些不安。 没过多久,大理王朝便派遣使者前往大宇王朝,接回身为质子的花月落回国。 李延晨想阻止,却没有理由,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听到高兰烬会随着花月落一同前往大理王朝时的这个消息会心慌。 他只知道,他不希望高兰烬远离他的视野,他更不希望从此以后再与高兰烬没有任何关系,他不希望听不到关于高兰烬的消息。 李延晨颓废的坐在摄政王府的书房,他到底是怎么了?明明都快十七年没有去见高兰烬这个人,明明一直以来就没有把这个人放在心里过,明明对他从来就是利用玩弄和无所谓。 为什么听到他要离开时,心会这般的慌乱和不安? 李延晨不知道为什么,喝了一夜的酒。待他醒来时,便得到了大理王朝三皇子回国的消息。 当即,李延晨手里的药碗掉落在地,“啪嗒”碎了。如同李延晨的理智一般。 走了…… “阿晨?”百里秋思小心翼翼地看着李延晨。这些天阿晨的心情很不好,动不动就心烦气躁,昨夜还酗酒无度,这些天也没有来秋思阁见他。 想到这里,百里秋思不由自主嘟了嘟嘴,阿晨怎么能不理他呢!明明说好了要一辈子宠爱关心自己的!这才今天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李延晨看着百里秋思,恍惚之间仿佛看到了高兰烬。李延晨猛地瞪大双眼,高兰烬! 百里秋思确实是美,可却不如摄政王府的大部分美人。 为什么会得到李延晨的宠爱,也只是因为十七八岁的百里秋思与当年的高兰烬长得颇为相似。干干净净的,让人想要得到。 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纯澈透亮,看着他的时候,无论何时都是溢满了温柔和欢喜的。 只是,百里秋思与高兰烬最大的差别就是李延晨可以从百里秋思身上感受到那种明媚而浓厚的爱意,而高兰烬始终都是淡淡的,所以这大抵就是百里秋思会受尽宠爱的真正原因。 李延晨一直都希望高兰烬可以回以自己浓厚的爱意,他希望可以征服高兰烬,让他为自己展露出他最美好的一面。 只是,高兰烬情不宜显,所以李延晨一直以为高兰烬不爱他或者说是高兰烬爱他没有自己爱他那般重。 却不知晓,高兰烬爱他爱进了骨子里。 不仅仅是百里秋思,就是雁十三,他的那双丹凤眼中的孤傲与清绝也是如高兰烬如出一辙。 摄政王府大部分美人或多或少都与高兰烬有些相似,受宠爱的美人无一不是与当年的那个清绝孤傲倔强倨傲的高兰烬相像。 只是李延晨掩藏的太深了,他任由这些与高兰烬相像的美人迷去了他的眼睛,他的心。 而将真正在意的那个人遗忘,丢弃,遗弃。 “阿晨?”百里秋思。 “别这么叫我!”李延晨有些犯恶心,也有些难过和悔恨。 他想起来,曾经他和高兰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里,高兰烬也是唤过他“阿晨”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只是他从未好好听过高兰烬唤他“阿晨”时声音里亦是满溢着深情和爱意的。 他忘了,高兰烬不善表达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感情。 他忘了,高兰烬为了他背叛了家族害得自己家破人亡。 他忘了,高兰烬曾一个人孤零零呆在冷院守了他二十一年。 他忘了,高兰烬一直是以自己为一切,爱的无可自拔,从一而终,一往情深。 他忘了很多很多事情,可那些事儿都是不能忘记的。 李延晨呆呆地坐着,不言不语,他的微云走了,他不要他了…… 微云曾经说过的——“只要你还在这世上,只要我还活着,我就绝对不会离开和抛下你!” 他说过的,不会离开和抛下他的! 李延晨连忙起身收拾自己,遣派暗卫收拾行礼,他要去大理王朝,他要去接他的微云回家。 他的,微云! 只是他忘了,是他将高兰烬推了出去。是他将高兰烬的最后一丝希望扑灭…… 也是他,先不放弃的高兰烬。 “阿晨,你要去哪儿?我也要去!”百里秋思不顾危险跑到李延晨面前,倔强的看着他。 李延晨看着百里秋思,眼中那与高兰烬同有过的倔强让他晃神,最后,李延晨还是带上了百里秋思。 只是因为百里秋思,像极了高兰烬……且,前往大理王朝路途遥远,带上百里秋思,有什么紧急情况也可以及时解决。 都这个时候了,李延晨想的却仍旧只有自己。 也难怪,高兰烬会失望。 另一边赶路的雁十三一行人倒是悠闲,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陶冶情操。 花月落不是凤无言,是正人君子。他身为一位皇子,却无任何皇亲贵族该有的仪表礼仪,隔三差五就找理由往雁十三的马车里钻。 他脸皮极厚,动不动就仗着武功高强而对雁十三动手动脚。 高兰烬装看不见,他觉得,这位三皇子倒是雁十三的良配。 不然以雁十三的脾气,这人不可能还会好好站在这里。所以,说雨湖对这人没有什么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嗯,反正他是不信的。 凤无言默默无言的为高兰烬披上一件狐毛斗篷,低声嘱咐道:“天冷,小心着凉。” 高兰烬没有再拒绝,他拢了拢斗篷,靠在凤无言的胸膛上,哈了口气,道:“大理王朝还真冷啊!” 凤无言默默抱紧高兰烬,端给高兰烬一杯人参茶,温声解释:“大理王朝地处西部,自然是比东部的大宇王朝冷上许多。” 他动手为高兰烬整理了一下斗篷,理顺了边毛,一边将高兰烬微乱的发丝拨到耳边一边提醒道:“马上就要到大理王朝边境了。会很冷的,你多穿点,御寒。你身体也不好,就不要随意揭开帘幕了。” 凤无言这话说的一停一续的,让人着急的很,大抵也只有高兰烬愿意等他一字一句慢吞吞说完了。 花月落揭开车帘幕,侧进半个身子,道:“高兰烬,看!是我们大理王朝独有的寒雪兰!你……” 花月落话还没说完,就让一脸阴沉的凤无言按着脑袋摁了出去,他道:“别揭帘子!寒气进来了!” 花月落在车外捂胸长哀:“哎!嫁出去的兄弟泼出去的水!这还没嫁呢!就抛弃兄弟了!哎!真是……” “你闭嘴!”雁十三出现拉走这个二货。 人家凤无言正在拼命拉近与高兰烬的距离,这个傻逼怎么这么没有眼力见!跑去捣什么乱真的是! “小雨湖,你……” “去掉小!” 两人慢慢远离凤无言高兰烬乘坐的马车,花月落道:“雨湖,高兰烬活不久的!” “我知道。” “所以才不能任由他们这样下去了!” 雁十三看着一脸严肃的花月落,他知道花月落是为了凤无言好,但是,他所认为的却未必是凤无言觉得好的。 花月落以前没有爱过人,所以他不明白情到深处不能相守一生的痛苦。更不明白为什么凤无言会为了一个活不久的病秧子放弃那么多,不明白凤无言这么执着高兰烬的原因。 雁十三理解,到底花月落是皇家人,自是以利益为重。感情这种会阻止他们强大的东西,自然是会舍弃的。就如同李延晨一样,他真正在意的,永远只有他自己。 他只是不想放守着他二十一年的痴情的高兰烬离开,因为高兰烬的存在证明了他的魅力所在,更满足了李延晨的虚荣心。 再者,在身边留了二十一年的东西,再怎么厌倦也不可能就那么轻易放弃送人吧?自然是想再要回去好好怀念怀念的,逗弄怀念一番的。 雁十三借着初见,见到了马车里的百里秋思,嘲讽一笑。还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知晓远途劳累,还不忘带个男宠疏解疏解压力和欲望。 高兰烬,你为什么会爱上这样的一个男人? 雁十三,你又为什么会爱上那样的一个男人? 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 第27章 第二十六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6) 高兰烬因为揭开帘幕,受了寒风导致高烧。走的匆忙,车上也没准备什么可以暖身子的东西。 这些天高兰烬一直都睡不好,雁十三见凤无言穿的少就道:“凤无言,你是不是体热?” 凤无言轻轻地为高兰烬披上毛毯,冲雁十三点了点头。 雁十三便道:“那在到达下一个驿站之前,你就抱着微云吧,帮他暖暖。” 凤无言:“……” “你不愿意吗?”雁十三挑眉,故意问车外的花月落,他道:“花月落,你们这里还有谁是体热?” “我!”花月落第一个回答,他道:“雨湖,你是不是冷?我抱着你好不好?” “滚!”雁十三:“凤无言不愿意抱着微云给他暖身子,你来吧!” “好嘞!”花月落迅速钻进马车,从高兰烬伸出来魔爪,贱兮兮道:“大宇王朝的第一美人,不抱是傻子!” “啪!” 凤无言打落花月落的手,一言不发将睡着的高兰烬拥入怀中,一脸警惕地看着花月落,面上明晃晃的写着——“你给我滚”四个字。 “小雨湖~” “滚!还有,去掉小!” 雁十三揭开帘幕,看着大理王朝独有的雪景。大宇王朝已经入夏,可大理王朝地处大宇王朝旁边不远,却仍旧是大雪纷飞的时节。 高兰烬倒是给他讲过,大理王朝一年只有两个季节一东和夏。大理王朝盛产矿物,所以与大宇王朝交易密切,两大王朝关系也还好。 看着缩在凤无言怀里的高兰烬,雁十三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高兰烬最多活两三年,可凤无言呢? 娶妻生子?还是孤独终老,亦或者是一殉情?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对凤无言都不公平! 高兰烬耽误了他很多年,虽说凤无言也是算年轻有为,可在这个时代,正常安排的话,三十五岁的凤无言照理来说都可以当爷爷了。 凤无言是一个执拗的人,他甚至比高兰烬还犟,认定了一个人那就一辈子是这个人了!他是那种无论对方怎么伤害怎么拒绝怎么无视怎么恶语中伤都不会死心离开的那种人。 听起来像是犯贱对吧?确实也是犯贱的性格!他的爱,比雁十三和高兰烬还要卑微,说低到了尘埃里也是浅的了。 要凤无言娶妻生子是绝对没可能的,殉情是最大的可能。 毕竟,现在得到微浅回应的凤无言,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苟活的。 “凤无言,你有想过以后吗?”雁十三开口问道,他很想知道凤无言的答案。 “以后不重要。现在他在,就好。”凤无言头也不抬回答道。 雁十三仰头,入眼便是车顶,朴素无华。 是啊!以后不重要,只要过好每一天就行了。 “麟泽……” 高兰烬的呢喃雁十三没听见,可凤无言听见了。他没有什么感受,不难过也不悲伤,更没有所谓不甘和愤怒。有的,也只是淡然和淡淡的喜悦。 为什么呢? 因为高兰烬还活着,他现在正好好的呆在他的身边,自己也可以光明正大陪在他的身边,守着他、照顾他、关心他爱护他。还有现在,他还可以拥他入怀,感受他的体温,他的心跳,他的气息。 而高兰烬也不抗拒他的靠近,厌恶他的喜欢。 多么好!这些都是他曾经奢望的啊!他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且,之后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能陪伴在他的身边。 那些烦心遥远的事,以后再说吧!不重要的! 雁十三看着他们,明明近在咫尺却感觉远似天涯海角。 他们,似远离了俗世一般。 “怎么了?”花月落不知何时出现在身旁,他紧紧抓住雁十三的手,道:“一切都好好的呢!” 雁十三回握住花月落的手,笑着点点头。 是啊!一切都好好的呢! 车外虽是天寒地冻,车内却是暖阳三月。 一路上,李延晨奔波不停,百里秋思也不合时宜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不是水土不服就是受不了颠簸,上吐下泻虚弱无力。李延晨不得一次又一次为他停下脚步,休养治疗。 李延晨渐渐厌烦了百里秋思,不过一个男宠,还如此不识好歹,不过就是受过几天恩宠,就自以为可以入主东宫了吗?可笑! 若不是这张脸长得与微云颇为相似,他百里秋思又有什么资格出现在他面前,得到他李延晨的宠爱。一个代替品,还如此没有眼力见,若不是路途遥远,某些事情需要解舒,这人早就被扔到荒野去了! 李延晨推开趴在他身上的百里秋思,迅速穿好衣服,便准备出发。 百里秋思哀怨地看着李延晨无情远走的背影,阿晨以前待他是很温柔的啊!这些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对自己会这般不耐烦?他是做错什么了吗?还是,阿晨不喜欢他了? 百里秋思很聪明,怎么可能猜不到李延晨这次行为的目的。只是他不愿意去面对,因为,阿晨说过的,会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宠爱和陪伴的啊! 这才过多久啊? 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忘了呢? 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 阿晨,你答应过我的啊! 百里秋思看着身上的密密麻麻布满的青紫痕迹,踉踉跄跄起身去清理,身子很单薄也很是瘦弱,上面遗留的欢爱的痕迹布满全身,看着有些脏也有些可怜。 百里秋思坐在浴桶,咬牙为自己清理,洗着洗着,就抱着自己蜷缩在浴桶里哭了起来。 阿晨!明明说好了的!不会不要我的!不会抛弃我的!会一辈子疼爱我的啊!许我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啊!怎么能这么快就抛在脑后! 你是摄政王的!怎么能言而无信! 百里秋思似想起了什么,匆匆忙忙收拾好了自己,湿漉漉的头发连擦也未擦,便用一根发绳扎了起来。 他跑到楼下,见到了英姿飒爽顶天立地的李延晨,是那般的丰神俊朗,高不可攀!百里秋思咬唇,眼中全是痴迷与爱恋。 阿晨,那是他的阿晨!他的! “你好了?走吧!”李延晨淡淡扫了百里秋思一眼,就转身上马带着人往大理王朝方向去了。 百里秋思看着马背上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握紧了拳头。 阿晨,是他的!是一生一世要与他在一起的的!所以,只要阿晨高兴,那么他怎么样都无所谓的! 只是,都这么想好了!为什么还是会难过呢?阿晨是摄政王,怎么可能会有一生一世一双人,怎会独宠一人呢?是他太傻太天真,但是,不拼一拼,他真的是不甘心啊! 李延晨看着大理王朝的方向,眼中全是期待,他期待微云看到他不辞万里来寻他回家是如何的样子!应该是感动的!毕竟自己为他做了这么多不是吗? 只是,李延晨再次忘了。 是他,先不要抛弃的高兰烬。他也与高兰烬恩断义绝,怎可能还有机会再回到从前呢? 高兰烬醒来时,凤无言正好端着一碗药羹进来,见高兰烬醒了。便将药羹放在案几上,走到高兰烬面前,用手感受了一下高兰烬的体温,还好,降温了。 凤无言收回手,松了口气道:“退烧了。”他无比自然拥高兰烬入怀,一手拿过案几上的碗,道:“来吃点寒雪兰羹吧!” 高兰烬一愣,一勺寒雪兰羹便已经送到他的嘴边。高兰烬依言吃下,感觉很不错,是从来没有感受过的美味。 冰冰凉凉的很是爽口,又滑又嫩,入口即化。食用完后,嘴里还萦绕着一股淡淡的寒雪兰独有的冷香与它的甘甜,沁人心脾,久而不散。 寒雪兰的香气是淡雅清新的独有的芳香,与雁十三身上的气息有些相像,只是更加淡雅。高兰烬很喜欢寒雪兰的香气,那是独一无二的芳香。 这近两个月时间的相处,高兰烬早已经并不反感凤无言的亲昵,反而是习惯了凤无言的陪伴。如果不是一些下意识的拒绝,真的容易让人误以为高兰烬喜欢上了凤无言。 高兰烬就着凤无言的手,吃了小半碗寒雪兰羹,剩下的凤无言便两口吃尽。高兰烬脸都红了,却到底也是没再说什么无情冷漠的话伤害凤无言了。 雁十三坐在车外,问初见:“初见,为什么这次的主线任务这么少?” 初见:“嗯,初见也不知道,可能之后支线任务会多一些。。” 雁十三:“支线任务?应该不外乎是为高家洗清冤屈和护李延晨安危吧。毕竟,这本书真正的主角应该是李延晨与高兰烬。” 初见点点头,道:“确实是如此。毕竟百里秋思不过是替身,也是因为这个替身,李延晨才会打仗的。” “啊?”雁十三不解,因为一个替身打仗?李延晨脑抽了吧! 初见解释道:“百里秋思的母亲是大宇王朝的人,因为是嫁入满婺的外族人,所以一直在部族受人欺负,连百里秋思也不例外。” “李延晨比较小家子气,且这些年满婺不断骚扰大宇王朝,李延晨知道后不高兴,就顺带百里秋思的份就领兵前往北部满婺的地域,把满婺中曾经欺辱过百里秋思的满婺全杀了。也随便收复了满婺,绝了后患。” 雁十三:“这是不是就叫“怒发冲冠为红颜”?” “是蓝颜。”初见纠正道,顿了顿,又道:“对了宿主,以后任务直接出现在任务栏,初见不会再提醒了。” 雁十三点点头,示意他明白了。 因为初见要打游戏,懒的提醒他了。 “你在想什么?”花月落骑着马,靠了过来,问道。 雁十三回神笑笑,道:“在想李延晨会不会追过来。” “有可能!”花月落摸了摸下巴,斩钉截铁肯定道。 “噢?”雁十三来了点兴趣。 “他不会轻易放过高兰烬的。他打心底认定了高兰烬是他的所有物,怎么可能放过他。”花月落悠闲道:“李延晨这个人啊!总是看不到别人的付出,失去了才知道寻找。” “很多人都是这样。”雁十三接过一片雪花,道。 “但我肯定我不是!”花月落一脸严肃认真的看着雁十三,道:“我不是的!” 雁十三笑了,道:“嗯!你不是!” 是的,你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 第28章 第二十七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7) 李延晨是在雁十三他们回大理王朝京城的两个月后才到达的。 他本就不按常理行事,所以突然跑到大理王朝也不为怪,加之李延晨本就在大理王朝有生意外来,所以两国皇帝也没觉得奇怪。大理王朝也就依言没有举行宴会,任李延晨折腾。 花月落回京自然是举办了欢迎宴会,只是没有打办特办,只是皇室成员加朝中重臣一起吃了顿饭,就是这样。毕竟大理王朝物资匮乏,就是皇室也经不起铺张浪费。 这大雪纷飞的地方,也不知道凤无言是从哪里给高兰烬弄来一盆盛开着的文心兰。高兰烬很喜欢兰花,与同他的父亲一般,对兰无比痴迷。 高兰烬很喜欢这盆文心兰,小心翼翼捧在手心,连雁十三都不能随意碰。 虽然在大宇王朝这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兰花品质,但在这个冰天雪地万物长眠的大理王朝,这一抹绿色确实是难得一见。加之高兰烬爱的是兰,所有的兰而不是某一种兰,自然是呵护至极的跟护崽似的。 雁十三表示:“呵呵呵!”他当然理解高兰烬爱兰的心,他不也是不管到哪儿,也要找一株一模一样的养着吗? 只是,文心兰的意义,或许高兰烬不知道,但凤无言不可能不知道!到底是一场无望的追寻! 文心兰——“隐藏的爱,快乐。” 凤无言的爱,与雁十三高兰烬如出一辙,沉默而内敛,含蓄而矜持,不易显而深沉。 大雪纷飞,高兰烬难得想要出去走走,凤无言一言不发准备好一切,小心翼翼拉着高兰烬上了街。 高兰烬没有拒绝凤无言,他只是想任性一次,尽管他知晓这对凤无言实在是毫无公平可言。也知道,会使凤无言万劫不复。 凤无言的无微不至都是高兰烬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和幸福,他贪念这种温暖,更贪念凤无言的无微不至的照顾。 两人在一起如天人合一,相得益彰,就是男子看起来也无比般配,再说断袖之癖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所以两人倒是没被人说些什么闲言碎语。 高兰烬其实并不喜欢热闹的地方,凤无言自然是知晓的。他拉着高兰烬慢慢往湖边走去,动作十分的温柔体贴。这样的男人,怎么能不让人倾心! 凤无言为高兰烬整理了衣领上的狐毛,动作轻柔,高兰烬也是低着头让凤无言方便整理。两人看起来很是般配,像极了新婚燕尔的小夫妻,洋溢着甜蜜和温馨。 不远处的李延晨看到这一幕,只觉得十分刺目。 他怒火冲天将靠在身上的百里秋思推开,往高兰烬他们的方向走去。百里秋思从地上慢慢爬了起来,他咬咬牙,拍了拍身上的雪,快步跟了上去。 高兰烬自然看到了李延晨和百里秋思,他知晓李延晨的霸道专横有多不可理喻。对于李延晨来说,自己与凤无言刚刚的动作在他看来应该就是他眼中所谓的“背叛”。 只是,李延晨怎么会来大理王朝,看到后面的百里秋思,高兰烬明了,原来是带着自己心爱的人儿来的。 异国他乡身旁有娇人陪伴,乐不思蜀也是正常。只是看到了自己,所以才会这般不爽吧! 他也理了理凤无言的衣服,笑道:“瑜翊,去买一些寒雪兰花酒和雪花糕和烧鸡好吗?雨湖喜欢的。” 凤无言自然也看见了李延晨,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不甘寂寞的情绪,只是抱了抱高兰烬,小心翼翼地在高兰烬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吻,低头以额头抵着高兰烬的额头,温声嘱咐道:“好!你小心不要着凉。” 他只是要高兰烬小心不要着凉,字字句句没有提李延晨,也没有指出高兰烬撇开他的原因,只是要高兰烬注意不要着凉。 高兰烬点点头,第一次试着亲了一下凤无言,他温柔地道:“知道了。” 凤无言脸没有红,脖子和耳朵却红透了,看起来很是可爱,他点点头,快步离开了。 “高兰烬!”李延晨压抑着怒火,一把抓住高兰烬的手臂,恶狠狠道:“这才多久?你就勾搭上了我的兄弟?你就这么不知廉耻!你们那么亲密,不是第一次了吧!在摄政王府是不是偷换过很多次啊!啊?你们俩能不能不要这么鲜廉寡耻!” 高兰烬嗤笑道:“多久?王爷,我在七月初八被您送给了大理王朝三皇子。休养了一个月找你要了个答案,又修养了两个月。又连夜前往大理王朝过了四个月,两个月后又在大理王朝见到王爷你!” 他顿了顿,又道:“加上之前,我们已经快十八年未有联系了吧!身在摄政王府,我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与他人行苟且之事吧?还有,这一年,我是自由的,与谁在一起都与王爷你无关。” “高兰烬!” “李延晨!” 高兰烬咬唇,第一次不顾旁人的面失了仪态,对李延晨吼道:“你够了!我不是你的所有物!也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一年!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太多太多!更何况是十七年!李延晨,松手吧!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 李延晨脸色铁青,他道:“高兰烬!我李延晨告诉你,不可能!” “你还要我怎样才能放过我?”高兰烬死寂的看着李延晨,平淡的吐出这么一句。 “……你跪下求我。”李延晨知晓高兰烬心高气傲,傲骨铮铮,自然是下意识认为高兰烬会拒绝。这样他就可以带他走了,让他永远属于他李延晨一个人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高兰烬低着头,问道。 李延晨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他还是点点头,道:“自然是的!” 下一刻,高兰烬的动作却让李延晨呆滞在地,因为一向高傲自尊的高兰烬,傲骨铮铮清冷孤高的高兰烬竟屈膝跪在他的面前。 他低下了曾经高傲的头颅,也放弃了过去的矜傲,跪在了这个曾经负了他的人的面前,只是为了让他放过自己,这多么可笑啊!也,多么让人绝望! 到底是怎样的痛苦,才会让这么一个坚韧的人放弃尊严乞求对方放过自己。 “我求求你,放过我!”高兰烬捂脸痛哭。 李延晨不可置信,高兰烬就这么讨厌他了吗?他看着跪在他面前无比卑微模样的高兰烬,冷漠道:“不可能!” 言罢,甩袖离去。 留高兰烬跪地求饶,却什么也没得到。 百里秋思悲哀的看着高兰烬,同时也为自己悲哀。 他走到高兰烬面前,轻轻扶起了高兰烬,面无表情道:“我可以和你谈谈吗?” 高兰烬惨然一笑,道:“可以!你想和我谈什么?” 百里秋思松开了手,垂首看着自己的鞋子,道:“你放过李延晨好不好?” “你应该让他放过我才对的。”高兰烬抹去眼泪,平淡道。 “你和李延晨在一起二十多年,真的吗?”百里秋思是外族人,对这些不清楚,只知道摄政王府有一个第一美人与李延晨在一起二十多年,其余的,他就不清楚了。 高兰烬摇摇头,道:“只是住在一个地方二十多年。我们在一起也只有四年不到的时间。” 百里秋思点点头,道:“这样啊!那……李延晨爱过你吗?” 高兰烬心如死灰,这些已经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了,他毫无保留一点一点将李延晨当初的话告诉了百里秋思:“他对我只是利用。在一起为了报复我的父亲和得到高家权势和在朝廷上的关系。” 百里秋思抬头,看着高兰烬,一字一句无比认真地道:“我很爱李延晨!很爱很爱!” 高兰烬笑笑,道:“这话你应该李延晨去说。” 百里秋思哈了口气,道:“我知道。” 高兰烬换了个话题,问道:“你今年多大?” “十六岁。” “那你和雨湖差不多大。” “雁十三?那个灾星?” “嗯。” “你和他很熟?”百里秋思小心翼翼问道。他曾经试着对雁十三下过手,只是没有得逞,反而受了伤,连李延晨都警告过他让他远离雁十三。 高兰烬的笑容中多了几分无奈和真实,他道:“雨湖啊!是很可爱的人。看着淡漠无情,其实非常心软的。相处久了,就知道了。” 百里秋思看着高兰烬,眼中全是羡慕嫉妒,这个人为什么总是会有这么多人陪在他身边,对他念念不忘不离不弃! 李延晨对他放不下!雁十三对他好!凤无言守着他不离不弃!连那位三皇子花月落也是对他赞不绝口! 他百里秋思哪里比不上他,不过就是少了那么一段时间和第一美人的名声嘛! “我知道了!”百里秋思整理了衣服,笑道:“看来确实如此了!” “什么?”高兰烬下意识意识到不对。 百里秋思嫣然一笑,道:“看来你并不知晓当年事情的真相!你的母亲和爷爷,并不是病死的。而是李延晨为了报复你父亲派人下的毒,真是可怜啊你!” 言罢,百里秋思便转身离开。留下深受打击的高兰烬一人在江岸边昏迷不省人事。 凤无言赶回来时,见到的便是高兰烬倒在江边。 他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抱起高兰烬,匆匆忙忙的回了花月落的府邸,连烧鸡都掉了也没注意到。 他无法干预高兰烬的一切,也不能以别的身份和理由向李延晨讨回,他只能抱着高兰烬,紧紧地抱着他,不松开。他一直都知道高兰烬心中的那个人永远都是李延晨,就是现在被伤害成这样,却也还是希望那人好好的。 都这个样子了,他仍旧狠不下心责怪痛恨李延晨。 所以,他不会找李延晨,因为,他不希望高兰烬难过。 第29章 第二十八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8) 经过这一出,高兰烬本就不稳定的病情再次加重。之前的昏迷就是证据。 高兰烬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窗外雪花飞舞漫天,凤无言只是陪着他,看着他。 不言不语,无所动作,如木偶一样,或者说,凤无言早就变为了高兰烬一个人的木偶了为他所喜所悲,所坐所起,所近所远,没有自己的思想,一心一意在乎的都只有一个高兰烬。 雁十三之前借着初见,知道了发生的一切。他没有说什么,病情加重,高兰烬是时候与凤无言离开俗世返回医仙谷治疗了。 去到那个雾气缭绕,没有纷争宁静祥和的人间净土安安心心度过此生不长的时间了。 高兰烬回想自己的前半生,只觉得可笑可悲可叹,他居然因为情爱,为那人荒唐了二十多年的时光!失去了一切,毁去了自己的前程和家族,也,害死了自己的家人! “瑜翊,你带我去医仙谷可否?”高兰烬转头看着凤无言,这是他第一次唤凤无言的字,那么好听的字,那么好听的声音,让凤无言沉溺其中无可救药。 高兰烬笑的很美,笑的温柔,也笑的淡然。 凤无言一向不会拒绝高兰烬的请求,更何况高兰烬是想去自己从小到大呆着的地方呢!他一直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带着高兰烬去自己长大的地方看看,拉着他的手,带他在那里走走看看。 “好。” 高兰烬歪头,冲凤无言露出一个苍白而无比美丽的微笑,眼中的温柔和宠溺足以让人陶醉无可自拔。 “谢谢。” “你我之间,不必如此。” 门外无缘无故被塞了一口狗粮的雁十三:“……” 只是,这句话为什么感觉这么熟悉? “微云。”雁十三推开门,笑道:“我带了琴。但是好像,我来错时候了呢?” “没有!”凤无言红着耳朵,面无表情地道。 高兰烬:“噗哧!” 雁十三:“咳咳!” 两人相视一眼,笑出了声。 “微云,我先走了!”凤无言低着头,脚步颇为凌乱的离开了高兰烬的房间。 “你说他怎么这么可爱啊!”高兰烬无可奈何道。 雁十三笑道:“确实是可爱。” “咳咳咳咳咳咳!”高兰烬捂着嘴,却还是流下了点点刺目的鲜血染红了雪白的里衣和被子。 两人沉默了。 “只希望,李延晨不会你的找麻烦。” “但愿如此。” 是啊!但愿李延晨不会找麻烦!因为,是真的经受不起再一次的伤害了! 凤无言动作很快,第二天就收拾好了行李,与雁十三花月落告辞后便启程出发。他们做的很隐蔽,没有多少人看见发现。 而李延晨则跟自己置气,故意不去关注三皇子邸府的动静,整天拉着百里秋思在大街上晃,期望可以再一次遇到高兰烬。 李延晨想好好的和高兰烬谈一次,然后带着高兰烬回大宇王朝,他们好好的过,以后都要在一起!不分开! 只是,当李延晨意识到不对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当他得知高兰烬已经与凤无言回了医仙谷,当场就怔住了。 这已经是第二次高兰烬从他的视线里明目张胆的离开了! 李延晨不知道医仙谷到底在何处——且,医仙谷听闻毒物遍地,周围还有毒雾环绕。在那里一不小心就可能丢了命,李延晨赌不起,他也不敢赌! 可谁知,百里秋思却给李延晨出了个主意——一个荒谬至极的主意! 逼大理王朝三皇子花月落交出高兰烬,否则两大王朝就等着择日开战。 雁十三对此:“呵!” 真不知道百里秋思是怎么想的,两大王朝开战,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若真是开战,那么身为大宇王朝摄政王的李延晨在大理王朝这里的,他的身边自然是最不安全的了。 百里秋思也是一个痴人,如高兰烬雁十三一般的痴人。 最后,花月落还是为了大理王朝的安危给凤无言他们去了信。高兰烬知晓后,让凤无言带他回大理王朝。 凤无言没说什么,也没反驳什么,只是按照高兰烬的话,准备行李回去。 只是他心疼高兰烬这样的日夜兼程的颠簸,所以凤无言把车驾的很稳,速度虽快,却没有让高兰烬难受。 又是一个月后,高兰烬和精神状况不怎么好的凤无言赶回了花月落的邸府。而得到消息的李延晨,也打消了打仗的意图,给两大王朝的皇上去了信解决了这事。 李延晨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这时,百里秋思再次给李延晨出了一个主意——“只要凤无言死了,高兰烬自然会回到阿晨的身边的!” 李延晨没有想那么多,被高兰烬的所作所为和大宇王朝皇帝的各种各样的责问弄的神志不清的他,竟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李延晨勾唇一笑,将百里秋思拉入怀中,抚摸着他美艳的脸庞。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感觉百里秋思非常的对胃口,可比以前“开放”多了! 他抱起百里秋思,往床榻的方向走去,道:“不错!真是一个好主意!本王要好好“奖励”你才行!” “王爷!”百里秋思娇羞的道:“现在还是白天呢!” “那又如何!” 言罢,便一把将百里秋思摔在床上,没有一丝温柔,李延晨也不顾及百里秋思的疼痛,直接附身上前,开始了自己的动作。 一夜芙蓉帐暖度今宵。 李延晨糊涂之下,派人截杀凤无言,可凤无言到底是医仙谷的少谷主,自然有办法保命!这毒是下了,可也暴露了李延晨。 高兰烬坐在凤无言的床榻边,本就已经是朝不保夕的他,如今更是没有人活下去的念头。 凤无言这么好的一个人,三番两次因为他出事,这次更是连命也快没了。 花月落看着高兰烬,低沉道:“你,想救瑜翊吗?” 高兰烬忙转头,急切道:“你有办法?” 花月落点点头,道:“毒疯子应该有解药,但是……” “只要可以救他,做他的药奴也无妨。”高兰烬笑的开怀,笑的悲凉。 是啊!他本就是该死之人,活了这么久,已经是他赚了。 如果他这不久矣的人可以救回凤无言的命,真的是最好了。 花月落默默退下,不打扰高兰烬。 高兰烬看着凤无言,动作轻柔地抚摸着他俊美却苍白的脸庞,他道:“你照顾了我这么久!这次,就让我来照顾你吧!”就当我还你的恩情! 尽管,凤无言是因为高兰烬而陷入的危险。 雁十三看着高兰烬,问初见:“真的没办法救凤无言吗?” 初见只是道:“我们阻止不了的!就是阻止了这次,也还有更让高兰烬凤无言他们痛苦的下一次。” 七日后,凤无言醒了。 高兰烬一直守在他床边,凤无言一醒,高兰烬就察觉到了。 “凤无言,你还好吗?感觉怎么样?”高兰烬第一次这般为一个人紧张,可能因为在乎吧!高兰烬连话都不敢太过大声。 凤无言勉强起身,听了高兰烬的话摇摇头。他感觉很好,浑身清爽轻松,好久没睡到这么好了!他眼神有些晃,当他看清照顾他的是面色苍白的高兰烬,心底溢满了暖意。 抚摸着高兰烬苍白的脸庞,凤无言心疼的道:“你身体不好!我不要紧的!你去休息好吗?我没事的!” 一开口在意的是高兰烬而不是险些丧命的自己,凤无言对高兰烬的情意和在乎,多深多重由此看出! 高兰烬眼眶一红,凤无言一下子就急了!他着急的看着高兰烬,手足无措,道:“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还是我……” 又惹你生气了? 高兰烬未等凤无言话尽,便抱住了他,让凤无言直接闭了嘴。 “怎么了?”凤无言抱住高兰烬,低声细语问道。 “没事!”高兰烬埋头伏在凤无言的脖颈,喃喃道:“还好你没事……这真的是太好了!” 两人不言不语,静静地紧紧拥抱着对方不松开手。什么都不用说,此刻间无声胜有声。 门外的雁十三:“……” 一旁的花月落:“……” 门外两人齐齐转身,留给屋内两人不长的时间慢慢腻歪。凤无言和李延晨最终还是知晓了高兰烬给药疯子试药作为代价换来了救凤无言的药。 凤无言紧紧抓住躺在床上的高兰烬的手,不言不语,紧紧咬紧牙关忍着心中的痛楚。浑身青紫的高兰烬笑笑安慰他道:“我本来就活不长,你还有很长的时间,不能因为我一个病秧子早早丢了命。” 凤无言低头,一滴眼泪掉下来,紧接着是无数的眼泪滴落,打湿了被子。 高兰烬吃力的抬手抓住凤无言的手,紧紧地不放开,渐渐的变为十指相扣。 高兰烬道:“好了!别难过!”他想了想,笑了出来,他道:“这辈子我感觉很好的!真的!我很庆幸遇到了一个永远站在我身后不离开的人!而现在,那人就在我身边啊!” 高兰烬动了动手,凤无言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把两人十指相扣着的手举起,晃了晃放在高兰烬脸前。 高兰烬笑道:“我们这辈子没有及时在一起!下辈子,一定要在一起好不好?” “……好!” 高兰烬亲了亲两人交握着的手,笑意盈盈地看着凤无言,语气温柔却不容人置疑的道:“凤无言!高兰烬下辈子,只等你一个人!” 凤无言狼狈的点点头,泪水打湿了他的脸庞,他的喉咙里全是压抑着的哽咽,不然也不会连一个“好”字也吐不出来! “凤无言!你要好好活下去!好不好?” 凤无言点点头,却被高兰烬打断,他语气决绝道:“我不要你点头!我要听你说出来!这样我才信你不会违背我的话!好吗?无言!你说出来!让我听到!” “……好!”凤无言哽咽道。 “以后找一个人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不好!我只要你!”凤无言伏在高兰烬脖颈处,哽咽道:“除了这个,其他的都可以!” “好。”高兰烬拍拍凤无言的脊背,哄孩子的语气哄着他,语气里全是纵容和宠溺。 “你以后不能做傻事知道吗?” “……知……知道。” “帮我好好照顾雨湖好不好?” “……好。” “也要照顾好自己好吗?” “好……” “也不要去找那个人拼命好不好?” “……” “好不好?我不希望你们兄弟反目成仇,更不希望……你受伤。” “……好!” “瑜翊,我死了。把我火化了好吗?如何把我的骨灰洒在你送我的文心兰里好不好?我想好好看着你,继续受着你的照顾。好不好?” “好。” “你要好好的,好好的活着……”最好两个字高兰烬只是嘴唇微微动了动,不知道是“瑜翊”还是“麟泽”。 凤无言抱着高兰烬渐渐冷却的身体,看到了高兰烬胸口处掉落出的雪白的宣纸。 宣纸上只写了一首诗——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凤无言哭了,到底高兰烬他还是没有放下李延晨! 多么可悲! 第30章 第二十九章:妄求,一生一代一双人(大结局) 即使如此这般体无完肤了!高兰烬仍旧不后悔和李延晨的相遇相知相爱相杀。 对李延晨的爱,已经成了高兰烬一生都走不出的执念。 他很傻,也让人心疼。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雁十三读着这句诗,颇有些悲凉。 初读时不解诗中深意,再读时已是入了相思门,解了其中意,历了此中路。 高兰烬不爱凤无言,或许高兰烬心里为凤无言留了一席之地,但凤无言却爱了高兰烬入了灵魂!这是高兰烬比不上的深情。 “心若相知,无言也默契。情若相眷,不语也怜惜。”说的就是凤无言对高兰烬。 李延晨得到高兰烬死亡的消息,整个人都僵在原地,他的思绪乱成一团乱麻。 死了?这么快就死了? 可是…… 他才明白自己对微云的心意啊! 他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微云——“我其实也是心悦你的!” 他也还没有来得及跟微云说——“微云,你跟我回去好不好?我们好好的!我会补偿你的!” 他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亲手为微云雕刻的玉佩送给他,说——“微云,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玉佩!你一定要保存好!永远都不摘下来!” 他还有来得及跟微云道歉的还没有说——“微云!当年是我的错!你原谅我好吗?以后我会对你好的!跟我回去吧!” 他还没有来得及再好好的跟微云说一句话,他怎么就走了呢? “叮!主线任务一:让李延晨后悔。完成,奖励发放中。” “阿晨……”百里秋思忍住心底的欢喜,轻声呼唤着李延晨。 李延晨看着百里秋思,这个为他出谋划策计划这次行动的人!他没有忽略百里秋思眼底一闪而过的窃喜!这么当年来第一次这般清醒的李延晨,一把扼住百里秋思雪白修长的脖颈,道:“真是看不出来啊!” 百里秋思不明所以,他挣扎着道:“阿晨?什么啊?”这样了,百里秋思眼中还是有着难以压抑着的喜悦和爱慕。 “什么?呵!” 百里秋思察觉到不对,也明白了自己的心思让李延晨察觉了。 他不后悔,因为只有这样阿晨才会真正属于他! 因为!阿晨是他的! 因为阿晨说过,会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的! 只要高兰烬死了,哪怕是恨!阿晨也会记得他一辈子!这样也算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了吧! 他的!阿晨! 百里秋思最后死在李延晨的手上,笑的很开心!因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他得到了啊! 李延晨厌恶的看着百里秋思的尸体,吩咐下去:“丢到乱葬岗喂狼。” 做完这些,李延晨便瘫坐在椅子上。 他感觉好累啊!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感觉疲惫!哪怕是上战场杀敌与朝堂上那些老家伙周旋都没有今天这么累!不过就是死了一个高兰烬吗?他可是摄政王啊!以后会拥有比高兰烬美的美人多的是! 只是,为什么心底空荡荡的?没了以往的安心感觉? 因为,高兰烬不在了! 因为高兰烬没有继续守在他身后了! 因为高兰烬死了! 因为高兰烬不要他了! 因为,他把高兰烬弄丢了! 李延晨似疯了一般带着人闯进三皇子花月落的邸府,而他还没来得及询问高兰烬的事,就被面如死灰的凤无言打了一拳。 李延晨也憋着气,直接跟凤无言打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凤无言喜欢高兰烬,也是因为他!高兰烬才离开他的!都是因为他!这全都是凤无言的错! 凤无言看到李延晨的第一眼就失去了理智,高兰烬跟他说的话他全忘了! 两人一打起来就是天雷地火,谁也不让谁!把对方往死里打的那种。若不是雁十三和花月落拉开两人,怕就不是重伤这么简单了! 若是不拉开凤无言和李延晨,照他们这种打法!必会有一死或是两人一起死!这个场面绝不是高兰烬希望看到的! 雁十三直接甩了凤无言一巴掌,吼道:“凤无言!微云死之前是怎么跟你嘱咐的!他说了!不许你跟李延晨拼命!他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中任何一个人受伤!他还要你不许伤害自己不许你做傻事的!你忘了吗?” 凤无言低着头,道:“……对不起!” 雁十三闭上眼睛,叹了一口气,他道:“带着微云走吧!完成他的遗愿。” “等等!”李延晨开口问道:“雁雨湖!微云在哪里?” 雁十三回头看着李延晨,眼中除了轻蔑,再无其他。他道:“微云在哪儿?是啊!他在哪儿啊?哈哈哈!王爷!这句话,你觉得你有资格问吗?” “雁十三!” “李延晨!” 雁十三拔了剑,冷冰冰的剑尖指着李延晨,他道:“王爷!你可别忘了!是你先不要的高兰烬!是你对他出言不逊害死他全家!也是你给凤无言下的毒!让他去给药疯子做的药奴!你问我高兰烬去了哪儿?这话应该问你自己!” “我……” “王爷!请你离开!我想,您也没有身份留在这里参加微云的葬礼!” “谁说的!我可是……” “高兰烬的‘丈夫’,这个身份吗?”雁十三嗤笑道:“您怕是忘了!您可并没有下聘给高家,更没有三媒六聘,八抬大轿的仪式!且,您可并没有“妻子”啊!那么,您是以什么身份参加高兰烬的葬礼呢?” “哦!我知道了!”雁十三笑了,他道:“您可以以高兰烬的“前主子”的身份参加他的葬礼!” “……那凤无言呢!他又是以什么身份参加高兰烬的葬礼?还能带走高兰烬的遗体,完成他的遗愿?”李延晨无话可说,只能找凤无言的刺。 雁十三收回剑,笑道:“凤无言自然是以高兰烬“夫君”的身份操办这一切了!您不知道吗?凤无言与高兰烬三拜已过,已是夫妻!且高兰烬也入了医仙谷的凤家的族谱了!” “我不信!我怎么不知道!”李延晨崩溃道。 雁十三嘲讽道:“高兰烬跟了王爷二十一年,人财两空还得了一身病。在您将他“赠予”三皇子花月落不久后,得到允许,他就是凤无言的人了!且在我们来大理王朝不久后就简单举办了婚宴,入了凤家族谱。您在温柔乡乐不思蜀,自然是不知道的啊!” “病?微云得了什么病?”李延晨不敢说“为什么我不知道”这句话,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关心过高兰烬,哪怕是到了现在也没有。 他在意关心的只有他自己! “绝症!连医仙谷都医不好的病!”雁十三叹了口气,道:“若不是为药疯子试药,他本来还可以在多活一年的!” “都是凤无言的错!他就不应该跟我抢微云!要不是他!微云又怎么会去给药疯子试药!都是他的错!”李延晨到现在也不知道反省,不知悔改! 雁十三忍不住给了李延晨一拳,他只想一拳打死这个混账东西!让他给高兰烬陪葬! “到现在这个时候了!李延晨你居然还不知悔改!高兰烬为什么会到今天这个地步不都是因为你吗?你还有脸去责怪凤无言!要不是凤无言拿医仙谷珍藏的神药延续着高兰烬的病!怕高兰烬现在早就是一堆枯骨了! “如果不是你不要他了!如果不是你放弃他了!如果不是你毁了他的希望!如果不是你害的他家破人亡!如果不是你一次又一次找他们的麻烦! “高兰烬会死吗?如果不是凤无言一直陪伴照顾着凤无言!高兰烬怕早就去陪他的家人了!你有什么脸责怪凤无言?这个世界上!最对不起高兰烬的就是你!你就应该被千刀万剐!死无全尸!” “滚!” 李延晨瘫坐在地,再无当初的神采奕奕风光无限,他整个人都似失去了灵魂了一般,浑身上下散发着死寂的气息。 “王爷!”一个暗卫现身,道:“属下有话对您讲!” “怎么了?”李延晨问道,这个暗卫跟了他十多年,从来就是尽职尽责誓死完成他布下的所有任务。所以,李延晨还是挺重视他的。 暗卫跪了下来,一字一句道:“属下该离开了!” 李延晨一个激灵,他忙抬头问道:“为什么?” 暗卫解释道:“属下是公子的人!一直以来公子都安排我们保护摄政王的安全!如今公子已去,且已是凤公子的人了!那么,属下接下来要跟随的人便是凤公子了!王爷!您保重!” 言罢,暗卫便离开了! 李延晨这才知晓,高兰烬一直以来都在保护他!以他自己的方式保证他的安全! 是他的错!他不应该对微云那么绝情的! 他不应该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微云面前的! 他更不应该对凤无言下毒!让微云去药疯子那里试药,害的他病情加重,让他命不久矣乃至死亡! 他知道错了! 可是……微云又在哪儿? 李延晨带着人,失魂落魄回到大宇王朝,他看了看摄政王府消失的人!发现全是跟随了他十多年忠诚不变可以托付的人! 也就是说,高兰烬一直都在默默保护他! 以他自己的方式! 只是……他一走,他们全都走了!连冷院里高兰烬曾经用过的东西也全都消失不见了。甚至连冷院,也毁了,沦为一堆废墟! 李延晨赶走了摄政王府里全部的男宠,他将冷院重新修好,然后带着他的东西住了进去,似乎这样,就可以假装高兰烬还在他的身边,继续保护他关心他! 李延晨变了好多好多。 他再也没有流连温柔乡,也再没有纵声情场,摄政王府也失去了过去的日夜笙歌的热闹繁华。 百里秋思,就是死了,李延晨也没打算放过他。 李延晨知道百里秋思是满婺,也知道百里秋思的家人都在满婺,他既然做错了事!就让他的家人,族人一起来承担责任吧! 李延晨,他简直不可理喻! 双方战事开始,雁十三向花月落告明情况,连夜参军开始任务。 在这种刀剑无眼的混乱场面,没有伙伴,没有朋友,没有可以交付出后背的兄弟!雁十三这一次的任务是前所未有危险,可能下一秒,雁十三就会死亡,任务就会失败。 李延晨看到雁十三的时候很是惊讶,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在行动上多关注了雁十三,因为,最后的最后,是雁十三陪着微云的。他是微云在乎的人,李延晨自认为他有理由照顾微云在意的人。 只是,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和自认为的赎罪。 “雨湖……” 雁十三笑着回头,看着那个风尘仆仆的人,绽放出了一个无比干净的笑容,他道:“你来了!” 在下雁十三,字雨湖! 那么,余生就请多多指教了! 我所认定的人啊! 第31章 凤无言番外 凤无言,字瑜翊,乃医仙谷少谷主,弱冠之龄以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获得“神医圣手”之名。 一生未婚配亦未娶妻,立耳之年再不出手救人,亦不再出世,无人知晓原因。 凤瑜翊,极喜一兰,视若珍宝,旁人不得触碰。 凤瑜翊,深居简出医仙谷二十一年,后以五十七岁之龄病重逝世,死后与他极爱的兰花共葬。 —— 自高兰烬死后回到医仙谷的凤无言,永远都忘不了二十七年前他随父亲前往高府为高老夫人医病,第一次看到高兰烬的画面,那是凤无言记忆中最美的一幕。 那个小小的白衣少年嘴角含笑捧着一本书,捧着一卷书静静的坐在凉亭里。以凤无言的角度只能看见他含笑的侧颜,可那也是极美的。因为那个少年的眼睛里,似有满天繁星闪烁其中,让人移不开眼。 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连阳光都不好意思在这雪白柔滑的衣袍上留下斑驳的树影。 他的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虽瘦弱却背脊挺直,好似在这杨树一样挺秀的纤细身躯中,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 因为凤无言从来没有见过比少年更加优雅入画的人。 一种光亮而耀明的气息从少年的面庞传递到了凤无言身上,那是从小沉默寡言不讨人喜的凤无言第一次感受得到温暖。尽管,那温暖也不是属于他的。 且,纵然医学天赋异禀的他并不受父亲的喜爱,只能站在一旁不得靠近和触碰。从那个时候起,凤无言就渴望能有一天能和少年讲上一两句话。 他没有奢求太多,只是想和他将一两句话就很满足了。 再后来,他就再没随父亲去过高府,但是凤无言一直记得那个捧着一卷书闲读的白衣小少年,且悄悄为他描摹了数不尽的画像,一副一副认认真真的收藏在箱子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凤无言成了医仙谷的少谷主,而他的医术也得到了父亲的认可,他便可以出世医世救人了。 这样,他也得知了当年的那个少年成为了李延晨的“好友”。 他看着少年为李延晨失去一切家破人亡身败名裂,他不是没想过带少年离开。 可是,他不敢! 他自幼不受关注,也没什么人愿意和他说话,他说话也不怎么利索,磕磕绊绊的让人烦躁,所以他不常讲话。可少年不一样,他能言善辩,吐字清晰且干净利落。 凤无言不止一次看到少年曾与李延晨论词谈诗,探讨大事,而他从来就只是躲在角落看着,因为他不怎么能讲话,这样少年应该不会愿意与他讲话的,他还是躲在一边不打扰的比较好。 他还是想看见少年,寻了个机会,与李延晨成了兄弟,无条件为李延晨医治,也可以自由出入摄政王府。 因为他知道,少年很爱很爱这个人,所以少年一定希望李延晨性命无虞。只有李延晨好好的,少年才会关注他知晓他,少年才会高兴。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李延晨不要少年了! 那是凤无言第一次看见少年哭,晶莹的泪珠从少年白皙俊美的脸颊上滑落,一颗颗砸在了地上还有凤无言的心上。 凤无言真的很想从角落里跳出去,擦干少年的眼泪,安慰他:“别难过,我在呢!一直都在的!” 但是凤无言控制住了,因为,他不敢! 他只是待少年睡着以后,守在了少年床边直至天明。 他日复一日守在少年身边,就如同少年坚持不懈守在李延晨身边是一样的。 凤无言看着少年做饭打扫卫生,挖田地种菜,看着少年一个人默默守在冷院里不离不弃守护着李延晨。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他们这一守,就是十七年。 再后来,少年也不孤单一个人了。他有了一个朋友,他们相处的很好。少年的脸上,也多了一些真实而温暖的笑容。 再后来的后来,因为花月落的玩笑,少年来到了他的身边。 凤无言很高兴,他终于可以亲近少年了!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看他,跟他说话并照顾他了! 少年的拒绝和疏远说不难过那是假的! 但相较起来,还是喜悦更多一些。 因为,少年就在他的隔壁! 因为,少年还好好的在他面前! 因为,他也可以亲近靠近少年等等! 这些!可都是凤无言当年来的夙愿,更是凤无言做梦都想不敢想的事! 所以,凤无言不怨不恨,他只希望少年好好的! 当少年不反感不拒绝他的关心照顾不抗拒自己的接近时,凤无言简直是得喜极而泣了! 凤无言至今都记得他第一次拥少年入怀的感受,他满心欢喜,坐在旁边雁十三笑着打趣:“凤无言,我这还是第一次看你笑的跟个傻子一样蠢!” 蠢吗?那就蠢吧! 反正,他怀里的可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到了大理王朝,凤无言才稍稍心安。 因为大理王朝距离医仙谷不远,只有半个月的路程,取拿什么也方便。 凤无言为了让少年少受一点苦,硬是不顾族规将少年的名字列入了凤家族谱凤无言妻子的位置上。 因为只有这样,少年才能使用医仙谷的神药来续命,当然,这其中,也有凤无言的私心在里面。 因为他觉得,就是外人不接受,可少年都入了他凤家族谱了!那就是他凤无言的人了! 凤无言却越来越心慌,他不敢想未来,他只想好好的与少年度过眼下的每分每秒。 凤无言感觉自己和这个世道真的是可笑至极!他空有一个“神医圣手”的名号和一身医术,他医得了世人却医不好自己最爱的人! “医者不自医,渡人难渡己”这句话完美的诠释了凤无言,他曾经医不了自己的父亲,如今医不了自己的心爱之人,可笑可怜亦可悲! 当凤无言知晓少年为救他去给那药疯子试药,心底的喜和悲满满的都溢了出来! 喜的是,少年心里有他凤无言! 悲的是,少年将亡! 最后,凤无言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去的! 他看着少年的躯体在烈火中化为灰烬,他按照少年的遗愿将少年的骨灰撒入文心兰的花盆里,然后带着花回到了医仙谷。 他再不出世,也再不出手救人。 毕竟,连自己心爱之人都救不回的他,救世人又有何用? 凤无言谨遵少年的遗嘱,好好吃饭,睡觉,照顾自己。他一个人,也还是能过下去的!只是,身边却再没了少年身上淡淡的气息了! 凤无言一直都有好好照顾那盆文心兰的!视若珍宝也不为过! 又过了二十一年,凤无言病重,躺在床上,对着窗外错过了花期却还未开放的文心兰笑了笑,他喃喃道:“微云,我来找你了……” 大理王朝324年,医仙谷谷主凤无言以57岁之龄逝世。 世人皆道这位在36岁便弃医的“神医圣手一生孤苦未娶,却无人知晓,族谱是凤无言名字的妻子的那一行上,清清楚楚写着——“高兰烬”之名。 而在这位神医圣手的墓碑上,也刻有——“爱妻高兰烬”五字。 无人知,他的妻是当年名动大宇王朝的第一美人高兰烬,亦是那位曾经奢淫无度却不知为何检改的摄政王的“结发之妻”。 亦无人知,他才是高兰烬承认的夫。 “噗!” 待凤无言闭眼的那一瞬,这盆错过了花期的文心兰绽放出了姣美绝艳却又微微苍白的花朵。花娇而艳,亦如当年的高兰烬。 花转瞬即逝,绽放即枯萎。 “瑜翊……” “微云……” ‘好久不见!’ 第32章 百里秋思+李延晨番外 百里秋思—— 百里秋思第一次见到李延晨是在满婺对大宇王朝的进贡宴会上,他是满婺进献的美人。 很荣幸,他被大宇王朝尊贵的摄政王看上了。 大宇王朝的皇帝是李延晨的侄儿,而摄政王并无篡位夺权之意,他喜欢男人,无法为李家开枝散叶。 李延晨相貌俊美,那双眼睛里溢满了趣味,百里秋思对摄政王李延晨一见钟情。 百里秋思用尽心机取李延晨欢心,也让李延晨没有心思去其他美人的院落去了。 后来,无意之间百里秋思听到了关于“大宇王朝第一美人高兰烬”之名,更重要的是这个人曾经是李延晨“妻子”。 百里秋思也曾从摄政王妃一些侍奉了许多年的老人口中得知,王府里的美人每一个或多或少都与这位“摄政王妃高兰烬”相貌相似。连他这位从满婺来的盛享宠爱的美人亦是如此。 只是不知道摄政王是怎么想的,放着好好的正主不要,找了些长的像的美人来迷了他的眼他的心。 百里秋思不是不难过,只是他知道,他没有资格去命令摄政王李延晨不去喜欢别人。他想着既然李延晨喜欢那位美人,他便去了解了解那位美人高兰烬。 第一次见到高兰烬,百里秋思就知道自己输了。他从未见过如此相貌之人,恍若谪仙一般。他根本比不过。 但是百里秋思也清楚的知道他的优势,他也知道高兰烬这样的内敛之人为李延晨不喜,他便反其道而行,大大方方的表达他对李延晨的爱慕和敬仰。 事实告诉他他是对的,他成功的俘获了李延晨的欢心,得到了李延晨的宠爱和飘渺的承诺。 但是后来,高兰烬和“灾星”雁十三被大理王朝三皇子要走以后,李延晨就变了。 百里秋思何般聪慧,如何不知其缘由。 但是他亦是知晓李延晨不喜太聪慧的美人,因为这样会让他厌烦。所以,百里秋思只能装傻充愣,继续陪在李延晨身边侍奉他。 在那段时间,百里秋思也了解到了李延晨对这位“大宇王朝第一美人高兰烬”的感情有多么深重。 只是他同样看出了李延晨更爱的还是他自己。 所以,百里秋思想着,或许李延晨只是心起,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他知晓了李延晨想方设法想要带高兰烬回摄政王府时,明白了李延晨是认真的,他也无法再自欺欺人了。 百里秋思不甘,为什么他努力了这么久还比不过这位数十年前的旧人?所以,他给李延晨出了好多主意,哪怕他知道他最后的结局让李延晨知道的后果是什么。 但是,这样的话,他就可以不用像摄政王府其他美人一样被摄政王李延晨抛之脑后不知是谁。 哪怕是恨,他也要在李延晨心里留下一道痕。 最后,他如愿了。他在李延晨心底留了一辈子。 李延晨—— 李延晨一开始只是留下百里秋思安抚满婺,渐渐的,他发觉这个满婺来的美人很符合他的胃口,便宠幸了他。 这孩子很不错,有点像某个人。 这是李延晨第一次和百里秋思上床的想法,只是他的后院美人众多,他一时也想不起那个人是谁。 后来渐渐的,这个孩子越来越讨他的欢喜,李延晨破例把他留在身边侍奉,却从未想过给予对方某个名分。 因为他觉得,那个位置除了一个人,谁都不配,可他却想不起那人是谁,此事便不了了之。 后来,在七夕陪伴他的美人百里秋思看花灯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个记忆深处的人——高兰烬。 他还是如当年一般,高贵倨傲,夺目耀眼。 后来,高兰烬被他送人了,而他却想将他要回。 只是,久居高位的他做不出食言的事。 后来,在他害死了高兰烬之后,他才明白,他到底有多爱高兰烬。 他杀死了百里秋思,将他丢到了乱葬岗死无全尸。 回到大宇王朝的李延晨从多年追随的暗卫口中得知这些年来高兰烬一直以他自己的方式保护他的安危,而高兰烬死了,他们也要走了,去追随那个成为了高兰烬“丈夫”的凤无言。 而摄政王府里关于高兰烬的一切都被暗卫们毁了,什么都没有给他留下。 李延晨变了很多,他驱散了摄政王府里所有的美人,派人修好了高兰烬以前住的院子,而他也住了进去,这样仿佛,高兰烬还留在他身边,以他的温柔和无声保护他。 而摄政王府,再没有了当年的笙歌不落奢靡之景。 李延晨也再无之前的风光两无,变得颓废而沉默,他的生命,似随着高兰烬一起被埋入了那场寒冬的大雪。 他也亲自动手,在院子里开辟了一亩地,种上了高兰烬喜欢的花卉和一些蔬菜。 后来,他想起了百里秋思,又想起了满婺这些年的胡作非为。便领兵去了边疆,收复满婺。 他见到了雁十三,那个一直陪伴在微云的人。 他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来,但是他想,微云那么在乎雁十三,肯定不希望他死在战场上。 所以,他给了雁十三很大的权利。 他也看到了花月落,那个为了追随雁十三而放弃了大理王朝皇位的三皇子。 他很羡慕花月落和凤无言,花月落的爱人还好好的活着。凤无言有高兰烬的骨灰。而他,什么都没有。 他打败了满婺,回到了摄政王府。只是可惜的是,那位一只陪伴微云身边的雁十三,为了护住他的命,死了。 李延晨永远都忘不了他将雁十三冷却的尸体抱到花月落面前时,花月落那崩溃而扭曲的表情。 李延晨也不明白为什么雁十三拼了命的要护他,毕竟——他害死了微云不是吗? 李延晨看着花月落抱着被血染红的雁十三,一步一步,似若癫狂一般往他们经常去的紫藤萝花林里去。 他亲眼看着花月落将雁十三埋入花树下,跪了很久很久。 “李延晨你知道吗?”嘶哑的声音平静却透出撕心裂肺的悲伤,“高兰烬死之前求着雨湖护你余生平安。凭什么?” 花月落背着李延晨跪在地上,沙哑的道:“你说高兰烬他凭什么求雨湖护你余生平安?你凭什么让雨湖护你余生平安?凭什么啊?你们一个二个为什么都那么自私啊……” “……”李延晨抿着干涩的唇,一言不语。 “明明,他谁都不欠的。明明,雨湖他谁都不欠的!”花月落捧起一把夹杂着绿叶紫花的泥土,泥土里有着青草和紫花的味道,也有着,淡淡的,雁十三血的味道。 “雨湖,是我的啊……”花月落指缝间撒下泥覆盖埋葬雁十三的土地,喃喃道:“你说你们俩到底有什么资格啊?” “对不起。”李延晨道歉。 “对不起有用吗?”花月落伸手往满婺的方向一指,道:“你为什么要攻打满婺?为什么一直追着他们不放?为什么?就为了一个死了快两年的高兰烬?” “但高兰烬已经死了啊!”花月落崩溃道:“我的雨湖也死了啊!” 后来,花月落离开了这里,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或许,他是去寻那个人了。 李延晨放过了满婺部族,回了京,他拒绝了那些企图往他后院塞美人的官员。 曾经有一位官员找来了与高兰烬七分相像的美人献与李延晨,却被震怒之下的李延晨翻了个底朝天,贪污受贿的罪证被交予了皇帝,他全家都被流放到了边疆,苦不堪言。 之后,再无官员为摄政王府送美人。 而李延晨也找到了当年害死他母妃的真相,他错怪了高家,也害死了高家满门,知道这个真相的李延晨明天都活在痛苦之中。 后来,李延晨实在是受不了,选择了剃发出家,震惊了整个天下。 李延晨悟性不错,在寺院的修行让他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 他为当年因他无辜枉死的高家人及其他的“妻子”高兰烬每日吟诵佛经,希望他们可以有个好的投胎。尤其是他的高兰烬。 最后,李延晨在圆寂之时,仿佛看到了高兰烬的笑颜。 李延晨看着高兰烬的笑颜,笑着离开了世间。 第33章 第三十章:焚诗煮酒为君倾(1) 雁十三再一次醒来,是躺在一纱帐围绕的大床上。 身为一个过来人,身上的不适告诉和那些可疑的青青紫紫的痕迹告诉他他经历了什么! “初见,资料。”雁十三揉了揉太阳穴,他身上疼的紧。 “好的,宿主大人!”初见麻溜的把资料交给雁十三就跑去吃鸡了,生怕雁十三发火。 这是一篇狗血三角耽美文—— 讲的是宸王和左相还有皇帝三人之间不得不说的狗血三角恋。 宸王雁宸和皇帝雁钰两人争抢左相容虞城,然后宸王输了,一怒之下逼宫,被容虞城误杀的狗血剧情。 宸王雁宸是这个世界的大反派及炮灰于一体,可谓是一个惨字可包括的。 雁宸母妃的母族乃是暮雨国的开国功臣,当朝手握重兵功高盖主的赵家。 因此被先皇猜忌,那个时候的暮雨国离不开赵家的镇守,所以雁宸的生活还是很好的。 却在雁宸十一岁之后,一切都变了。 当时暮雨国内忧外患,赵家为守住国土抛头颅洒热血,帮雁家守住了江山。 而当时的先皇却忘恩负义,将雁宸的母妃当着雁宸的面用一杯鸠酒毒死,不但他的母妃没有被下葬,还让当时的皇帝吊起来曝尸直至腐烂才派人用席子卷起来丢到了乱葬岗。 而雁宸则成为了整个皇宫里人人可欺的存在。 不过雁宸却凭靠自己和母妃留下来的暗卫慢慢掌控了整个皇宫,最后亲手处置了先皇,享受了当年他母妃的待遇。 宸王没有心坐皇帝,而他做的这些事也是私下里做的,无多少人知晓。 而新皇雁钰此人,则是曾经的太子,亦是唯一不曾落井下石之人。如其名——“钰”,胸怀天下,芝兰玉树的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 但这并不代表他对宸王没有猜忌之心。 相反因为宸王暗地里的某些举动,导致这位佳公子对他抱有很大的不知名的敌意,哪怕他知晓宸王并无篡位的心思。 这些年来新皇与宸王明争暗斗,不过谁也没赢,谁也没输。 以新皇、宸王、中立派为首,在朝堂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而容虞城,则是一位不出世的天才,满腹经纶少年登科,样貌更是如谪仙一般。 他是贫寒人家的孩子,寒窗苦读数十载以自己的才华名正言顺坐上了左相这个位置。 而原主是宸王引以为傲的暗卫,年龄排行十三,赐主姓——雁十三。 他的师傅为他取字——雨湖。 之所以取这样的字是因为原主虽是暗卫,但才华横溢,饱读诗书,一词诗赋无人可比。 原主性子也比较柔和,这么多年那双眼睛还是如西湖的雨一般透彻温润,让人喜爱。 所以原主以宸王的幕僚的身份呆在宸王身边侍候,很多时候都是原主代表宸王府去参加各种各样的鸿门宴。所以,宸王很信任原主,而原主在京城也很出名。 原主的姓名无多少人知,只是对外名——简朴安,号‘芳菲居士’。 此名号由来只因原主雁十三所居住宸王府的‘芳菲阁’的缘故。 这次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宸王雁宸遭人算计,而原主又正好在宸王身边侍候,结果就让宸王给拉去解毒了。 接下来应该就是宸王念旧情,派人送原主离开京城,送原主回他师傅捡到原主的那山清水秀之地生活。 雁十三揉揉酸痛的肩膀和腰,想着,宸王在那种环境下成为一个心理扭曲的人也真的是一个奇迹。 一般来说发生这样的事,不应该是被解决掉吗?也只有宸王会派人将原主遣送回他的故地了吧。 雁十三忙起身收拾好自己,刚想下床,就腿一软浑身无力往地上倒,就在一瞬间,一个高大的黑色人影扶住了雁十三。 “六哥,谢谢。”雁十三一看,这是雁六,一直以来都很照顾原主,跟哥哥一样的存在。 “十三,主子吩咐从今往后你不得再踏入京都一步,即可启程。”雁六心疼,却不得不告知雁十三这个消息。 雁十三笑笑,道:“六哥,我没事!既然这是主子的吩咐,那十三领命。” 果然,不出一天,雁十三便从繁华的京城离开,前往了另一个地方。 “初见,这次的任务?” “宿主大人,这次的任务是高等任务,积分会很高,但是需要宿主大人你自己去发掘。” “原来如此。” 雁十三把玩着原主颈间挂着的翡翠观音像,这东西是原主师傅当年捡到原主时在他身上发现的。 或许是原主家里人留下的信物,原主的师傅便偷偷替原主留了下来,在离世之前要求原主忠于宸王殿下一辈子才满意的将观音像交还原主。 不过雁十三倒是很希望可以找到原主的家人,因为原主在宸王逼宫那日抗命回京,替宸王殿下挡了剑,还了宸王的恩情,了了师傅的夙愿。 他最大的的可惜就是没有及时找到自己的父母,没有在他们面前尽孝。 雁十三仔细观察着这翡翠观音,小巧精致,又是难得的价值连城紫翡翠,浑然天成,包浆之气萦绕,一看就是原主常年把玩所致。 雁十三仔细观察了一番,此观音像纹理清晰,脉络明暗有序,在光线的照射下表面似有一番流动的光泽,看起来美极了。 由此可以得出——这是一块价值不菲的观音像。 雁十三用食指弹了弹观音像,却发现观音像的头部有一丝松动是痕迹。雁十三来了兴趣,他细细的拧了拧观音像的头,发现了松动的迹象,他这么一拧,观音像的头就让他给拧了下来。 雁十三:…… 雁十三讪讪的摸了摸鼻尖,心虚的撇了观音像一眼,却发现观音像的头连接的是半指长的玉柱,上面雕刻了不易察觉的花纹。 花纹模糊不清,不妨碍雁十三观察,“初见,帮我扫描检测一下。” 初见让雁十三打断了吃鸡,没好气道:“宿主大人,这又不是二维码,能扫描出什么!” 雁十三顺毛道:“帮我扫描检查对比一下这是那个国家或者势力的图腾。弄完了我就不打扰你玩游戏。” 初见一听这话,两下扫描完,道:“这是农嫲寺的寺徽。”言罢便消失了。 雁十三得到这个主要的信息,翻起了原主关于农嫲寺的记忆,却发现了一个特别的信息——前朝大寺,农司祈福的寺院。 难不成,原主的父母是和尚? 雁十三收好观音像,躺在马车上回忆原主的一生,其实原主的一生简单至极,六岁之前在流浪,六岁之后让原主的师傅捡回去训练成了宸王的暗卫。 十八岁让中招的宸王捉去解毒了,解毒完宸王念旧情送他离开京城。 接下来就是原主在寻找父母的途中因放不下宸王安危,便放弃寻找父母匆匆忙忙赶回了京城,还没来得及好好休息一下就得到宸王逼宫的消息。 当即便闯入皇宫,替狼狈不堪的宸王挡了一箭,然后结束了一生。 雁十三发现原主及其记忆里的其他同伴对宸王真的是忠诚无比,尤其是原主,从来就没有质疑和违背宸王的所有决定,是一个合格的暗卫。 雁十三拿过剧情,发现距离宸王逼宫还有将近两年的时间,现在正是前往原主接下来要去的偏远村子。 而那个村子正是当年原主师傅捡到原主的地方。 那天,是十一月十七日,冬,大雪。 他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流浪儿衣着褴褛,披头散发,赤着脚踏着雪,行走在大雪纷飞的村子里。 他没有家,没有记忆,也没有安身立命的能力。 他只是一个活在这世间的芸芸众生的一个,连好好活下去都没有资格的存在。 因为寒冷他的身上有很多裂口渗出了鲜血,鲜血浸满了破布的衣服,而他一步一步往前面的村子走去,企图能讨到一点点的食物果腹,一步一个脚印,踩在雪里,踩出了一串长长的血脚印。 这样的天气,他这样单薄瘦小的孩子根本没可能活下去。而他却成了那个不可能,他活的好好的。 即便是这般的惨,连活着都是痛苦的,却依旧坚持着,要活下去。 只是因为如此,他才能被师傅看到,并带走,成为了宸王的暗卫。 半个月以后,目的地,到了。 看着远去的曾经的同伴,时隔十二年,雁十三替原主再一次踏上了曾经的故土。 当年,大雪纷飞。如今,春暖花开。 雁十三看着颈间挂着的观音像,他看了看远方的寺庙,把玩着观音像低低的笑了一声。 那么,开始寻找吧,属于原主的真实。 雁十三收拾好了包袱,往农嫲寺的方向走去。 原主的过去,和失去的记忆,在那里。 同一时间,宸王殿下见到了他的“命中注定”之人——赴京任命的新晋左相容虞城。 只是这次,因为之前的下药之事,宸王殿下并没有对这位满腹经纶少年登科的容虞城一见钟情,反而是和皇帝的猜忌因为这位突如其来的天才丞相有所怀疑。 而另一边的雁十三正在往农嫲寺的方向赶路,直觉告诉他,他要找到真相都在那里。 第34章 第三十一章:焚诗煮酒为君倾(2) 一个月后,农嫲寺十里地外,溪水村—— 晨光初透,照亮了稀稀落落的茅草屋。天未亮全,家家户户屋顶便升起袅袅炊烟。 雁十三着一袭麻衣就着清水粗盐漱口,他早已不再是宸王的暗卫,亦不再是那位宸王名下幕僚‘简朴安’。而是这小小村落里的一农民,雁十三。 雁十三喝了一碗红薯粥,便背着背篓上山采野菜挖草药补贴家用。 在山上捡捡拣拣到了日头移头,雁十三才起身擦擦汗,整理了背篓的东西,来到山里的溪河边洗脸。 只是在雁十三捧起溪水准备喝的时候,竟闻到了一丝血腥味,暗卫的本能已深入骨髓,还未等雁十□□应过来,身体以先行一步,来到了河上游。 雁十三蹙眉,看着被浸泡在水里的黑衣人,很想就此离开,却不知为何,竟觉得这人很是熟悉。忍不住好奇的雁十三上前把人翻了个面,却恨不得砍了自己这双手。 这人不是谁!就是原主效忠的宸王殿下——雁宸! 这可真是——孽缘啊! 用不着初见提醒,雁十三便自觉的放下背篓,跟着原主这具身体的反应,熟练的为宸王殿下诊伤。 有点险,目测三处贯穿伤,十来处划伤和数不清的淤青。 雁十三眼光颇为复杂的看着宸王,手上为他包扎的活却一点也不慢。毕竟原主一直以来亲自服侍宸王殿下,包扎上药是常事。 只是心中还是有些为原主不平,勤勤恳恳服侍这宸王殿下好几年,结果这宸王殿下用完原主就丢,而他现在却不得不救他,这叫什么事啊! 雁十三任劳任怨的背起雁宸这个九尺高的壮汉子,好在原主常年训练,还不至于被宸王殿下压垮。 他腾出一只手捡起背篓挂在胸前,然后扶了扶身上的宸王殿下,急匆匆往山脚下他暂时住的茅草屋赶。 他的茅草屋里有足够的草药,他重新为狼狈的宸王殿下换了好药。想了想,雁十三从衣柜里摸摸索索,拿出了一些碎银子和铜板,往村子里有鸡鸭的人家家里去买鸡买鸭,准备为宸王殿下补补他的贵体。 雁宸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农户家里,而他身上的伤也被人好好的包扎上药了,他暂时松了口气,因为他暂时是安全了。 正当他打量着这屋子的时候,提着鸡鸭进门的雁十三一见到宸王殿下醒了过来,身体下意识冲到宸王面前,跪下请安:“殿下!“ 雁宸:…… 雁十三:…… 宸王殿下想不到在这么远的地方都能碰到雁十三,他看着衣着麻衣,生活苦素的雁十三,按捺下心底的疑虑,他道:“你起来吧。” 雁十三低头应允:“是。”顿了顿,雁十三便拎起鸡鸭对宸王殿下请示:“殿下,您受伤了,属下为您买了鸡鸭补补。属下可否先退下收拾这些?” 雁宸暂时还不能起身,久居首位的他下意识命令道:“退下吧!没有本王的命令不许进来。” 雁十三:“……是。属下告退。” 这位宸王殿下谱还挺大的。 待雁十□□下之后,雁宸才迟迟反应——雁十三早已从宸王府暗卫名单除名,而这里是雁十三的家不是宸王府,现在的雁十三也不是他的手下。 只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一时之间难以改变。 雁宸看着门外手法熟练的杀鸡去鸡毛的雁十三,真的很难将之前那个侍奉他的喜诗词歌赋的雁十三联想起来。 毕竟,原主暗卫雁十三,一向是侍奉宸王身边,为宸王府代表参加各种各样的诗词宴会的,不是杀鸡宰羊的厨子。 短短两个月,便能将一个人改变这般模样了吗? 宸王不置可否。 初见:“哇!宿主大人你好厉害啊!‘唰唰’的两下这只鸡就让宿主大人放血杀死了!” 雁十三笑笑:“原主身体的本能反应。” “可还是很厉害啊!”初见愣了一下,奓毛道:“啊!我的排位!宿主大人初见去打排位了!拜拜!” 雁十三褪下鸡毛,见初见这般丢下正事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游戏,颇有些无奈。 雁宸看着挽袖干活的雁十三,只觉得他变了很多。 但是他又说不出哪里变了,一样的容颜一样的尊敬一样的态度,可就是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只能板着一张脸,看着严肃极了。 雁十三被雁宸这表情和眼神给弄的有些不明所以,这位爷又是怎么了这是? 他不是原主,没有多问多管,毕竟他已不是他的暗卫了。很多事,不方便他知道。 “十三哥,这是俺家的青菜。俺想着你这刚来村里没多久啥都没有,就摘了一把来。”一个红着圆脸蛋的麻花辫姑娘站在篱笆外,羞红着脸,低着头怯生生的递给雁十三一把葱。 雁十三笑笑,从一旁的背篓里抓了一大把野菜还礼,笑道:“小翠姑娘,谢谢你了。” 那个叫小翠的姑娘忙抬头对着雁十三摆摆手,急切的道:“没事没事!十三哥你别客气。俺还要回家烧饭,俺先回去了!”说完,便捏着一把野菜匆匆忙忙跑开了。 雁十三看着小翠离去的身影,无奈的摇头笑了笑,提着鸡和葱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雁宸在屋中面色不虞,他一想起那个跑来送葱的村姑心底就一阵不适,却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觉得,这雁十三果然和在京城一样受人欢迎,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如他的自号“芳菲居士”,对谁都是笑的一脸芳菲。 厨房里的雁十三自然是不知道雁宸的心里想法,他花了十积分从系统商务城购买了一包高浓缩鸡汤底料和一堆火锅食材,他家里现在可没什么好东西。 而他也从原主记忆中得知宸王是一位非常嘴挑的人,宸王殿下的曾经将宫宴上的一道名菜——“百鸟朝凤”给怼的一文不值,还将做百鸟朝凤的御厨活生生给气病请示回乡了。 在宸王府也是,每天都是不重样的菜,有一个让他不喜,整个厨房的人都要受罚。 雁十三叹了口气,万恶的资产统治阶级! 生火烧水,开始做饭。 期间有不少大姑娘小伙子来给雁十三送菜,虽然刚来溪水村不久,但雁十三凭他的医术及俊俏的样貌俘获了村子里大大小小大部分人的喜欢。 躺在床上的雁宸肺都要气炸了,这雁十三还是和京城一般让人趋之若鹜,为其着迷疯狂。 他这话倒是没错,原主相貌好,有才华,性情也好,又深得宸王的信任,在京城俘获了不少纨绔子弟和千金小姐的芳心。 每日都有不怕死的上宸王府送礼或……提亲,赶都赶不走,宸王府的人都麻木了。 对于喜静的宸王殿下来说,少不了要训斥嘲讽原主。 雁十三亦是如此,等会儿少不了被宸王殿下嘲讽。 味精少许,花椒几粒,盐一羹匙,因为懂医,雁十三便在鸡汤里放了些许薏米、干果、陈皮等药材入味。他这里没有瓦罐,只能熬一大锅鸡汤。 雁十三不做饭则以,一做饭精细到令人发指。 野菜来来回回洗不够,还要拿盐来消毒杀菌。 熬汤熬到一半,便抽了大柴塞入封闭的坛子里,准备留做木炭到寒冬取暖用。 文火慢炖细熬鸡汤,而雁十三也重新煮了一小锅小米粥,粥滚之时撒入野菜与葱花,增添了美感。伴着滚开的鸡汤,瞬间整个屋子都溢满了香味。 隔壁躺着的雁宸挣扎着起身,他闻着香气有些恍惚,他在想,雁十三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雁十三想了想,拿起杀鸡时清理出的的鸡胗,切了些他亲手腌的咸菜,搓些许葱姜蒜佐辅,拈些许盐糖椒入味,大火爆炒,香气四溢,舌底生津。 又打了几个鸡蛋伴着韭菜,做了一道韭菜炒鸡蛋。韭菜炒鸡蛋一出锅,鸡汤和小米粥也差不多好了。 雁十三从橱柜里拿出几个漂亮的瓷碗,仔仔细细的为屋子里大爷似的宸王殿下端去。 根本用不着雁十三回忆布菜礼仪,原主的身体就很快为宸王殿下布好了菜,规规矩矩礼仪周到,若不是身处茅草屋,怕是让人误以为这里就是某高府门第。 雁十三有些无语,他行了礼,便告退了。动作利落干脆,利益周到,跑的飞快,宸王还来不及问他人就不见了。 雁宸看着面前的三菜一汤一粥,朴素平淡,菜品不错,香气扑鼻,虽皆是农家小菜,却胜似国宴大菜。 他捻起筷箸,试探性的夹起一筷子韭菜炒鸡蛋,味道不错。想着,雁宸手下的动作快了起来。 他一向是无辣不欢,虽只有一道爆炒鸡胗让他满足,但其他的也还不错。 雁十三把好的都给了宸王殿下,而自己只是喝了一碗小米粥和随意吃了几口韭菜炒鸡蛋,剩下的菜裹成了卷饼,用牛皮纸包好。 雁十三收拾好背篓里的野菜,准备再次上山。 毕竟,不能让尊贵的宸王殿下跟着他吃野菜吧。再过几天,等送走了这尊瘟神他就可以过几天平淡日子了。 雁十三算着时间,便推开房门。宸王殿下吃饱喝足在他的床上的躺的舒舒服服的,摆在他面前是残羹冷炙。 雁十三恭谨的收拾好碗筷,低着头端着碗筷为宸王殿下掩上门。 真能吃!这是雁十三对宸王殿下的第二印象。 一瓦罐的鸡汤,满碟的韭菜炒鸡蛋,一盘爆炒鸡胗和一碗小米粥,吃的干干净净,汤水都没留多少。真能吃! 洗好碗筷,便有人上门来了。 “雨湖,你在家吗?”一位着青衣,手持扇,发束冠,容颜俊美的人站在院门口温声唤雁十三。 “来了。”雁十三匆匆擦好手,从厨房里出来。一见那人便展露笑颜,语气里也多了丝欢喜:“渐明,你怎么来了!” 那位被雁十三唤作渐明的人笑着上前抱了雁十三一把,道:“来看我的救命恩人啊!” 渐明也看到了雁十三屋子里躺着的雁宸,附在雁十三耳畔,低声问道:“雨湖,你又救了一个人啊。” 他口里的“又”,可见雁十三一个月来在这里救了多少人。 雁十三无奈,道:“没办法,每次上山都捡人,我有什么办法。总不能丢下不管吧。今天不方便,改日你再来吧。” 渐明点点头,道:“好吧。那,改日再会吧。” 待渐明一走,屋子里的宸王殿下便开始发难。 “雁十三,那是何人?”问话理直气壮。 雁十三恭谨回答道:“回殿下,渐明是雁十三在山林里救回来的人,是属下的朋友。” 宸王殿下:“以后少和他来往,他不是好人。” 你也不是什么好人。雁十三暗暗翻了个白眼,回答道:“是。属下遵命。” 宸王殿下对于雁十三的服从很满意,他看着雁十三背上的背篓,皱眉道:“你这是要上山?” 雁十三点点头,道:“属下得去山上采药补贴家用。” 第35章 第三十二章:焚诗煮酒为君倾(3) “补贴家用?”宸王皱眉,问出了他疑惑了许久的问题:“身为宸王府一等暗卫,你不至于了……这般才是。”毕竟,送他离开的时候宸王府补偿了他不少钱财,还有身为暗卫时攒下的积蓄也不少。 雁十三道:“王府的补偿属下捐给了农嫲寺。属下的大部分积蓄也分给了村里办了学堂和买了田地租给村里人种粮食。积蓄已所剩无几。” 你倒是有悲天悯人的心怀。”雁宸嘲讽道:“你去吧。” 雁十三翻了个白眼,养尊处优多年的宸王殿下果然是不懂民间疾苦,他这样的人要是真坐上了皇位那就是天下人苦难的到来了。 雁十三这样想着,背着背篓上山了。 当他看到山崖底下血肉模糊的人的时候,觉得今天真的是倒了血霉了!他不能不管,也不能带回去,毕竟有一尊瘟神在家里守着,指不定就要乱发脾气搞的他家不得安宁。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雁十三脑子想别的,手上的动作一点也不慢,很快就包扎好了这人身上的较大的伤口。见带来的纱布不够了,便顺手撕了自己干净的衣料为这人包扎。 包扎到一半,这个人突然就睁开眼,一只手掐在了雁十三的脖子上,雁十三无语,他清楚的知晓这人处于一个半混迷半清醒的防御状态。如果救他的普通人可能会被他吓到,但知晓他情况的雁十三是不会的。 雁十三轻轻抓住他的掐在自己脖子上的手,拍了拍那人的脑袋,轻声道:“我不是来杀你的,我是来救你的。” 或许是因为流血过多的虚弱,又或许是因为这人的语调太温柔,像极了怜悯世人的佛祖,骆长安松了手,彻底昏迷了过去。 雁十三翻了翻资料,知晓这人是宸王殿下的死对头——骆长安。 真正的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真正的君子。 只是与雁宸不对付,见面就掐的那种,不过两人虽然明面上关系不好,实则私交甚密,但还是不对付。 至于这俩人为何同一时间来到这里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大概是与之前的那些人无异。 不过资料上却说,骆长安与雁宸并不是同路来到这里的,而是一前一后。 骆长安身上的伤比较轻,但是拖了快五天没有处理,情况不比雁宸好多少。 “我真是欠你们的。”雁十三将骆长安扶起,往一个山洞里走去。 处理好骆长安之后,雁十三想了想,还是花了十积分买了一颗续命丸给骆长安服用下去,以保他的命。见天色尚早,便去拾了柴火,抓了一条鱼去鳞去鳃去内脏往山洞走去。 骆长安意识迷迷糊糊的,只看到一个人影在他身边陪伴着。他心怀期望的往那人身上靠过去,只迷迷糊糊听见那人清朗好听的声音在他耳边絮絮叨叨着什么,似安眠曲一般让他放松下来。 雁十三摸了摸骆长安的额头,发现烫的烧人。他无奈的看着骆长安:“怎么发烧了?不是服用下了续命丸吗?也罢,算我欠你的。”言罢便花了五积分从系统商务城里购买了一颗退烧药丸让骆长安服了下去。 或许生病的人都很脆弱吧?雁十三看着这个把脑袋埋在自己颈间,双手紧紧抱着他腰不放的骆长安。 意识到今天可能回不了家的情况时,调出了雁宸那边的情况,发现宸王府暗卫已找到雁宸准备带他离开,雁十三便松了口气。 他看着雁宸被曾经的伙伴们带走,关掉视频,看着脸烧的红红的紧紧抱着他的骆长安,摸了摸他的额头,烧退了一些。 忙碌了许久的雁十三有些疲惫,揉了揉眼睛,便枕着骆长安躺在了洞壁休息。谁知这一躺就睡着了,醒来是天已经黑了,彻底回不去了。 而他旁边的骆长安也睡的很安稳,只是还是紧紧的抱着他。雁十三一使劲,掰开了紧箍在腰间的手。之前的他疲惫不堪,睡了一觉之后感觉好多了,自然就掰开了骆长安的手。 看着已经让蚂蚁爬满的鱼,雁十三只得起身,借着月光赤脚踏入溪流,抓鱼。 在烤鱼的时候,骆长安因为烤鱼的香气迷迷糊糊醒了过来。 雁十三笑着递给他一条烤鱼,道:“吃吧。” 骆长安看着雁十三,迟疑的道:“……朴安兄?” 雁十三一愣,原主与骆长安熟识,自然见过原主,他也没隐瞒,点了点头示意是他。 骆长安离京数日,只知晓“简朴安”因某些事的缘故离开了京城,却并不清楚是什么。当时只道可惜,这般的人才就这么离开了。 不过能再次遇见也是有缘,骆长安优雅的吃着鱼,问道:“今日多谢朴安兄的救命之恩。只是长安听闻朴安兄不久前离开京城并外宣永世不再踏入京城。朴安兄如果方便,可否告知长安是因何离开京城的?毕竟以朴安兄的才华……” 雁十三一点尴尬,他轻咳一声,道:“私人原因。” “可……”骆长安皱眉,他实在是觉得可惜,想再劝一劝雁十三。 雁十三不等他劝言,先发制人道:“在下本就不喜京城里的尔虞我诈。再者在下离开京城,也是为了寻找在下的家人罢了。” 骆长安不再问了,每个人都有秘密,点到为止最好,“朴安兄……” “在下字雨湖。”与其被叫简朴安,雁十三更能接受被唤雨湖。 “雨湖?真好听。在下骆长安,字志世。”骆长安礼尚往来。 “志世?男儿应当志在造福天下世人。挺好的。”雁十三。 第二天天一亮,雁十三便扶着骆长安回了他的茅草屋。 “朴安兄……”骆长安看着朴素的茅草屋,结结巴巴道:“……你……你怎会……住在这种地方?” 雁十三笑笑,扶着骆长安坐下,道:“嗯。我穷。” 骆长安目瞪口呆:“宸王殿下苛待你这么严重吗?” 雁十三笑而不语,他让骆长安躺好,去厨房烧了水,开始做饭。 骆长安则在院子里闲逛,逛着逛着就进了厨房。 他看着挽袖揉面的雁十三,刺破黑暗的光覆盖他整个人,耀眼而刺目,灼热而美好。 “你怎么来了?”雁十三揉着面团,不顾手上的面粉,伸手赶他,“这里有我,你出去吧。” 骆长安舔舔干涩的唇,沙哑道:“我想喝水。” 雁十三甩了甩酸涩的手臂,闻言一愣,这才想起骆长安一进门到现在都没有喝一口热水,有些懊恼。 他现在满手是面粉,便指了指大铁锅和橱柜,道:“你拿个碗在锅里舀一碗水喝吧。寒舍简陋,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骆长安摇摇头,拿了个碗从铁锅里舀了一碗热水咕嘟咕嘟喝下去。他一边喝一边顶着雁十三,喝完水毫无风度的摸了摸嘴,把碗洗干净放回橱柜。 “需要帮忙吗?” 骆长安看着雁十三费力揉面的动作,询问道。他总觉得什么都不做光等着吃有点不合适。 雁十三察觉到骆长安的不适,笑着道:“那你去屋后菜地里择一把葱吧。” “好!”骆长安答应的飞快。 雁十三看着骆长安急匆匆的动作,觉得这位骆公子倒是挺不错的,就是与京城传闻的不大一样。 等了一会儿,雁十三看着骆长安手里那一大捧绿色植物,额角青筋一抽一抽的,雁十三无意识转了转手里的汤勺,“我让你择葱,你择一把大蒜和莴笋做什么?” “呃……我以为……这不是葱吗?” 雁十三艰难的摇头,他把汤勺递给骆长安,“你还是帮我看着锅里的面吧。我去择葱。” 骆长安顺从的让开路,捏着汤勺,乖乖的站在汤锅前。他知道自己搞砸了,但是这也确实不能怪他。 他好歹也是名门之后,骆家嫡子。你若要他吟诗作赋,他拈手而来。识菜摘菜这种事,他实在是无能为力。 雁十三想通了,弯着腰择了一把葱,来到水井旁打了水洗净。 “宿主大人,这个月你都救了十七个人了。”初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他看着正在洗菜的雁十三,嘟嚷着:“天天照顾他们,给他们洗衣做饭,宿主大人都没时间理初见了!” 雁十三忍俊不禁,“到底是谁天天打游戏连任务都不做了。初见,你这颠倒黑白的能力越来越厉害了。” “初见……也不是……天天都在打游戏啊!”初见扭捏着,“宿主大人,这次任务您看了吗?” “嗯。”雁十三洗好葱,甩了甩手上的水,“对了,为什么这次没有大型战争?” 初见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慢吞吞的道:“因为……太可怕了……” 雁十三明白了,大抵是见了三次横尸遍野的场景和两次自己死在战场上,吓到了。 战争中的救治,永远都不是救赎。 战争的本质就是错误,生命高于一切,战争扼杀了数之不尽的生灵,战争永远都不可能是正确。 但是如果没有战争,那么初见要的“救赎”,要从何找起? 是在别人放弃生命的时候,拉他一把?可若是对方一昧寻死,那拉起他的,是救赎还是罪孽? 雁十三整理着手里的葱,“初见,那你的“救赎”怎么办?” “初见也不知道。但是,战争不是救赎。”初见纠结着。 “不用想那么多。战争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无可避免的。比如胡家的倒台,宸王殿下的逼宫——这些都是,战争的一部分。” “我知道。但是就是想避免战争。寻找‘救赎’的另一个诠释的意义。” “‘救赎’的含义包含广泛,不区限某一种。战争是最大方面的救赎,也是毁灭。毕竟,毁灭伴随救赎,重新开始。” “没听懂……” “没事。我懂就好了。要是怕,就去打游戏吧。直到我任务结束就好了。” “好吧!那祝宿主大人好运了!”初见话音未落,便跑去打游戏了。 雁十三撇了骆长安一眼,拿着葱来到厨房,执起菜刀开始切葱,他一边切葱一边拿筷子和锅里的面,防止煮成面团疙瘩。 于他而言,去哪里都没关系,关键是那个人还在身边,就好。 第36章 第三十三章:焚诗煮酒为君倾(4) 面起锅,拌好佐料,撒上葱花浇上一勺热油。收工。 两碗面,色香俱全,香气四溢。 亮晶晶的面上点缀着葱绿的葱花与铺上了些许的白色的芝麻,因撒上了一勺滚热的猪油,香气一下子就浓烈了起来。争先恐后涌入肺腑,光看着闻着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骆长安咽着口水,接过雁十三端来的面。两人就在厨房将面吃了个一干二净,而骆某某足足吃了两碗。 骆长安吃完两碗面,满足的倚在门框边,惬意十足的看着雁十三在厨房了有条不紊的忙活收拾碗筷。 他觉得这样看着雁十三忙活真的挺好的,给了他很多年都没有的安心与满足。 “哎!你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骆长安考虑了许久,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雁十三收拾灶台的动作一顿,在村子里居住的这段时间,他靠着初见在野兽出没荒无人烟的后山林里救回了很多很多人,而问过他名字的除了渐明再无其他。 雁十三看着骆长安,忽莞尔一笑,“我本命雁十三,字雨湖。是宸王殿下的暗卫,于数月前的一次失误,被宸王殿下驱逐出京,勒令此生不得踏入京城一步。” 骆长安没有太过吃惊,在京城时他就有过疑惑。一个幕僚为什么能近身侍奉宸王殿下,原来他其实是他的私属暗卫。 “这样啊!”骆长安摸摸下巴,笑道:“不若你以我名下幕僚的身份随我回京。” “不妥。”雁十三收拾好碗筷,推了推骆长安,“让让。” 骆长安偏偏伸手挡路,他嬉皮笑脸:“别这么快就拒绝啊!考虑考虑呗!你做饭这么好吃,我真的很舍不得!” 雁十三扶额,他看着撒泼打滚的骆长安,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他本就想着寻一个理由回京,想不到骆长安居然就提出了这事。 “再说。”没有一口否决,只是给出了一个凌模两可的答案。 得到答案的骆长安也让开了路,他看着往前走的雁十三,跟了过去。 数日后—— 雁十三什么都没带,便跟着骆某某回了京。毕竟,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刚一回京,就碰到了京城五害之首——礼部尚书之子张必易。 张必易此人,号京城五祸榜首。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宴酒,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骏马,好花鸟,好歌姬,兼以酒淫橘虐。 一群狐朋狗友,霍乱京城安宁,扰百姓平安。 与骆长安极熟…… “哟!这不是骆长安骆公子嘛!”张必易生的一副好相貌。 “必易,许久不见了。”骆长安微微颔首,看着一身红衣的张必易,皱眉:“你这又是去哪里鬼混了?” 张必易摸摸鼻尖,他与骆长安乃是表兄弟关系,他虽长于骆长安,却从小到大都是他在管教他这个表兄。 “没去哪里。”在这个表弟面前,张必易还是极守规矩的。 毕竟,这表弟打小就坑他。 “表兄,你今年已二十有三。不是稚童那般可不守规矩,你要知道叔叔这些年一直为你操碎了心。你……” “行了行了!”张必易捂着耳朵,嚷嚷着:“表弟!你能不能别跟老头子一样训我!我知晓了知晓了!” 言罢便策马,飞奔离去。 骆长安摇摇头,转头对雁十三笑道:“我这表兄一向如此不爱规矩,见谅。” 雁十三笑道:“必易兄乃真性情,不必太多管束。” 他人不知,但雁十三却知,张必易并非传言那般。 他放纵,霸道是因为他有那个资本。至于那京城五害之首的名号,还是他自个传出去的。 毕竟,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尚书府一众庶子成堆的后院之中凭一己之力杀出一条活路。 是不爱官场里的阳奉阴违尔虞我诈才放纵不羁,是不爱妻妾成群后院暗流涌动而风流潇洒,是不喜世家子弟表面风光无限背地算计的龌龊而胡作非为。 此人大智若愚,识时务,心有雄韬伟略。 且,也是主角受在京城的助力之首。 毕竟,主角受毫无人脉,与京城人的表里不一不一样而得到了张必易的另眼相看。 雁十三随着骆长安回到京城,原主在京城有几处房产,只是原主一直为宸王殿下办事,很少回自己的院子。 院子还算干净,离宸王府也远,倒是离京城的平民区很近,离京河也挺近的。 收拾好屋子,便拿着红纸伞在街上逛了起来。 逛着逛着,就逛到了京河边上。 他看着面前无波澜流动的河,静默却显然有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看着河边浣衣的姑娘老人,他们欢笑着,打闹着,只因为有一口饭可以吃。 雁十三下意识抚摸手上的红纸伞,看着这场面,不语。 幽幽叹了口气,雁十三转身离去。 他买了一些农具和蔬菜种子,把院子里的丛生的杂草一一清除,好在院子不大,半亩地大小。 三个时辰的时间,雁十三便凭一人之力翻好那半亩地,顺便花了三百来积分买了速生肥料和营养液洒在地里,又撒上种子。 见天色已晚,雁十三便点上灯,随便吃了点点心。在油灯下借着微弱的亮光,拿出了农嫲寺方丈交予他的,有关于原主父母留下的一直上锁的木匣子。 雁十三小心翼翼的打开那个盒子,就像捧着稀世珍宝那般的诚惶诚恐。盒子打开了,里面的东西泛着黄色,在油灯橘黄的灯光下,更显出一种年代久远的沧桑感。 雁十三很清楚的看见,里面躺着的是一沓厚厚的宣纸,原主的父母留给他的无从寄出的那些陈旧的书信。 雁十三摊开这些信纸,却发现了两种风格的字体。 他抽出一张字比较显眼的信纸,那信纸上的字写的龙飞凤舞狂放不羁,但笔画之间自有一番洒脱之气,显然与另一张信纸上娟秀小巧横平竖直,每一个字都好像用尽了全部心思的字体不是同一个人。 不出所料,应该是原主父母两人一齐写于原主的信。 每一封信的字数都不多,寥寥数语便可窥看当年那可怜的一对父母心中的悲痛与不得已。 —— ‘儿离去多年,为父与母甚是想念。不知儿今在何方,但愿儿安康于世。’ —— ‘吾儿而今可好?遭人欺负否?饥饱否?母甚是挂念。’ —— ‘吾儿遭罪多年,为父甚是愧疚。’ …… 信没多少,而信纸经历十多年,纸张边角已微微泛出焦黄色,且已孱弱不堪,好像稍稍一用力便要碎裂的样子。 古代的保存技术并没有现代那么成熟,信上的毛笔字有些漫漶,很多信上的很多字是看不清楚的,像是水渍。应该是那位母亲的泪水,毕竟,只有那娟秀小楷的信纸上,水渍最多。 雁十三揉了揉太阳穴,将这些信纸整理了一番,便逼着自己放松下来去休息。 日子一晃就是好几天过去了。 雁十三每天都在打理自己的那半亩三分地,要不就是找点闲工干干,补贴补贴家用。 偶尔骆长安会上门蹭吃蹭喝,有时候还会带上他的好友,更多的时候,是与张必易一块来的。 张必易此人说好听点是洒脱不羁,说难听一点就是不学无术,但是真要说,此人便是那无拘无束的真性情之人。 且,借着张必易,雁十三也认识了主角受——容虞城。 见到容虞城的第一面,雁十三便知为何宸王会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去造反了。 一身萧萧白衣锦服,衣服质地不算上乘,但贵在干净无暇,让容虞城整个人看起来纤尘不染。他的腰间除缀着一块剔透晶莹花纹繁杂的玉佩外,再无其他。 容虞城手持折扇,嘴角含笑,一头长发只用普通的白玉发冠半扎半箍,散在身后的长发却予了他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身姿清瘦挺拔,如芝兰玉树,光风霁月,说不出的尊贵雅致,如诗似画。 只那么一站,便足以吸引人的目光。 不愧是天道宠儿,尤其是容虞城的那双如琥珀般明亮的双眸,里面带着一种天真的透彻,却又矛盾蕴含着几缕顿悟世事和悲凉与笑看红尘的沧桑。 这般的美人,也难怪宸王殿下为其折腰。 雁十三都对容虞城微微有些心动,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容颜,更是因此人的才华与心胸。 容虞城也很喜欢雁十三这个朋友,他从未怀疑过雁十三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雁姓乃皇姓,虽天下之大,并非无其他雁姓之人,而是此地是京城。雁姓之人不多去,但大多身份尊贵。 而雁十三的存在便有些尴尬了。 只是所有人都极有默契的不提这事,时常一道游玩。 雁十三厨艺极好,容虞城他们时常自带食材到雁十三家里蹭饭。 关于“简朴安”,早已在京城数不尽的八卦与阴谋算计中,在这些人眼中慢慢的消失不见。 原主本就极富才名,常被容虞城等人拉着指教。 雁十三只得推诿,他不是原主,没有那般的厉害。他这人其实散懒娇气的很,只是因为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才慢慢打磨掉了自己身上的锐气和尖刺。 不过雁十三好奇的是,宸王殿下应该是得到他回京的消息才对,为何过了这么久了还没有反应呢? 难道是容虞城在耳边给他说了几句好话?宸王殿下一时高兴就忘了他的存在? 除了这个理由,雁十三实在是想不到别的了。 毕竟目前为止,宸王殿下还没有因为主角受而与皇帝作对。 第37章 第三十四章:焚诗煮酒为君倾(5) 当雁十三抱着一堆东西回自己的小院子的时候,开门看到的便是许久未见,差点让他遗忘的宸王殿下。 雁十三下意识就跪了下去,那么一磕,听着都疼。雁十三表面没什么表情,心里面已经在扎小人了。 宸王殿下被雁十三这一下给镇住了,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让雁十三起身,只是心底对雁十三的疏离微微有些不满。 “为什么要回来?”雁宸看着眼前的雁十三,自他得到他回京的消息之后,这些天他一直忍着不去见雁十三。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他好像从未了解过这个在自己侍奉多年的人。例如这个人为什么会种地、做饭……等等,为什么他之前从未听他提起过? 想到这,雁宸心底就有一股子火气和不满,但是他又不清楚这种不满是因为什么。 但是这段时间以来,却止不住的想起这个人。 雁十三字斟句酌,道:“因为骆公子的邀请以及属下听闻属下的父母在京城有消息。所以,便来了。”想了想,接着道:“殿下不必烦恼,待属下找到了父母的消息,自然会第一时间离开京城,不碍着殿下的眼。” 雁宸气急,他本不是这个意思。这般想着,脸上愈发的黑,跟被人摁进了墨水缸一样。 “你爱走不走!”最后还是一甩衣袖,愤然离去。只是表情不大美好,黑的可怕。 雁十三思索着雁宸的话,他这话的意思是他可以留在京城了吗? 但是宸王殿下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摇摇头,雁十三收拾好东西,顺手点开了早先布置的主线任务,不多,只有两个—— 主线任务一:撮合男主攻与男主受,其中不得有过多人员伤亡。 主线任务二:为天下百姓造福,不得劳财害命剥削百姓。 支线任务也有两个—— 支线任务一:完成原主雁十三的梦想,侍奉宸王殿下至死。 支线任务二:查清原主的真实身份,找到原主父母的消息。 奖励都是积分,没有其他新手任务的奖品了。 翻了翻被雁十三扔在一旁的剧情,不出所料,很快就是主角受出意外的第一件事了! 这件事便是两天后主角受的债主上京寻主角受讨钱的事。 不过这剧情也是奇怪,毕竟容虞城是新任少年丞相,说不得家财万贯,总不至于非常穷吧。 而为了凸显主角受的美弱惨且自强不息的设定,给他弄了不少麻烦。 容虞城的父亲是一个赌徒,死之前欠下了不少的债务,是容虞城的母亲日夜操劳,一边还钱一边供容虞城念书。 一个没有任何本事的弱女子在这个对女子严苛的时代赚钱的方法就非常简单了——浣衣。 容母浣了十几年的衣服,慢慢的还了一部分债,但是那些不要脸的债主利滚利,几百两变成了至今的几万两。而容虞城的母亲也不堪重负,丢下容虞城走了。 容虞城是靠着同窗的资助方才得以进京赶考,取得名次进官场示才华,得皇帝另眼相待。 但他还是很穷,所以那些追债的人在某些人的算计下来到京城跟容虞城讨债。 然后就是污言秽语流言蜚语漫天飞,容虞城把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拿了出来,还变卖了不少丞相府的东西,还是差了很多。 这个时候就是男主男配登场的时候了! 男主把容虞城带到御书房商讨,借了容虞城一笔钱财,助他渡过难关。而男配,也就是宸王殿下,派人将这几个人收拾了一顿,问清了他们身后算计的人,顺手把他们拉下了台。 这件事震惊京城,被笑称为——丞相还债。 初见跟着看了看,“哇!男主受真的是又美又弱又惨!宿主大人你怎么看?” “贱货。”雁十三吐出一个惊雷的词。 初见被雁十三的吐词给吓懵了。谁来告诉他,他的宿主经历了什么?“宿主大人……” “男主受长得美武力差,就更应该好好保护自己。每次出了差错都是男配男主替他出头,惨,那就是他活该。”雁十三继续毒舌吐槽。 “他又不是弱女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寻求其他男人的帮助和保护算什么事?他不但不自我反思,还一昧寻求庇护,一旦男主男配对他有一丝不好就哀怨。这算什么?” “还有,他的人设虽然是自强不息,但剧本里的哪次不是口头上坚强,背地里还是靠男主男配保护。虚伪。” “……宿主大人,剧本也不一定是正确的啊……”初见弱弱的说道。 雁十三:“我知道。只是,不喜欢这样的人设罢了。” 这段时间的接触,雁十三清楚的知晓男主受容虞城是怎样的一个人。 如剧情设置,他确实是美,但却不弱,惨是完全看不出的。毕竟,容虞城这人脑子很好,短短半个月就在京城立足。也可能是儿时骚扰太多,容虞城的拳脚功夫相当的不错,根本不存在“弱”这个词的形容。 雁十三翘首以待,这件“丞相还债”事件会如何发展。 丞相府—— 容虞城看着眼前的人,道:“这件事能拉下水的人没有多少,您确定要这样做?” “打草惊蛇。不信他们不会露出马脚。你,好生准备。” “是。” 容虞城看着消失眼前的人,陷入了沉思。 他初到京城,很多事只能任其掌控。他更想不到,他竟会成为这些事的主导。 也是,他孑然一身,无依无靠。就是死了,也引不起太大的风浪。 思索了一阵,容虞城也想开了。 他掸了掸衣领,整理了一番易容,便去寻骆长安。 今日心情不大好,需要品味美酒佳肴方能排遣。 “雨湖!你在吗?” 雁十三放下手里的猪蹄,出了厨房给他们开门,见又是骆长安三人,笑道:“真是会掐时间,我刚准备做黄酒糯米猪蹄,你们就来了。” 张必易没个正经,“哟!那可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骆长安与容虞城对雁十三拱手行礼,雁十三亦拱手回礼。 雁十三请他们入屋,道:“可不是。今天是什么风把你们三位都吹来了?” 张必易率先进屋,闻言摆手道:“就是想你做的菜了。” “常言君子远庇厨,我觉得若是雨湖你庇厨了。我们就都别想吃饭了!”容虞城调侃道。 骆长安随着雁十三进了厨房帮忙,而张必易和容虞城则默契的搬出桌椅板凳到院子的榆树下摆好。 容虞城摆好茶盏,而张必易则掏出一壶酒放好。两人坐下,等着美食上桌。 张必易与容虞城相熟,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而厨房里,骆长安熟稔的帮着雁十三盛菜摆盘。 菜不多,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盘酱牛肉,一碗咸菜,四碗肉汤和一瓦罐黄酒糯米猪蹄。 张必易最先动筷,他这个人没有那些规矩的约束,向来随心所欲,倒是比他们都过得自在些。 四个人,围坐小桌,吃酒闲谈。 这样安静的舒适,是这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安逸和轻松。 大家都是聊着一些稀碎的平常和自己的一些看法,不约而同绕开了京城遍传的事。 例如,张必易被皇后赐婚成亲一事。 雁钰的皇后是将门胡家大小姐——胡杨,雁钰的一双儿女都是皇后胡杨所生。 胡杨一家权倾朝野,与皇帝宸王及其它势力相庭抗争。 只是胡家埋藏太深,又找不到一丝错漏,目前只能任其壮大无能为力。加之暮雨国皇室只皇后有所出,胡氏一族更加嚣张跋扈无所忌惮。 宸王殿下与新皇目前正逐步瓦解胡氏内部,而好在皇后深爱新皇雁钰,又因心系天下,大义的将很多胡家的企图造反的资料交于新皇,只求陛下可因她的投诚而放胡家一马。 雁十三想到这有些心不在焉,他尝了两口菜,坐在一旁抿着小酒,听他们闲聊。 张必易夹了一粒花生米,道:“京城要变天了!” 所有人都没有接话,只是喝着小酒吃着小菜不语。 京城的天,已经变了。 果不其然,两日后,关于容虞城的流言蜚语开始在京城传开。 而皇帝与宸王也开始了他们的行动,骆长安是皇帝雁钰的党羽,自然是配合宸王殿下开始行动。 张必易也在准备着他的婚礼,雁十三则趁着机会开始行动。 没几天,依附于胡家大大小小的官员家被拉下水,不是流放就是斩首示众。 而胡家旁系亲属也被拉下了马,丢车保帅。 皇后果不其然,趁着混乱,掩藏身份从胡家旁系偷出来了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孩。而雁十三则趁乱帮助皇后引走了查找他们的官兵,也顺势让皇后胡杨欠了他一个人情。 胡杨也预知到胡家未来的下场,可她一个弱女子又能做什么。胡家不是她掌权,皇帝也不可能听她的求语。而这个孩子她也无法丢弃不管。 胡杨看着面前的雁十三,咬咬牙,将怀里的孩子丢给他。扔下一块玉佩和信,淹着面离开了。 雁十三看着曾经风光无限的皇后变成了狼狈不堪的胡杨,他抱起了这个孩子,拿着玉佩,将孩子送到了暮雨国的开国寺——暮雨寺的门口。 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起疑。毕竟,暮雨寺几乎每天都可以在寺院门口捡到被遗弃的婴孩。 胡杨匆匆忙忙回到自己的寝宫,换下了那一身破旧不堪的衣裳,请身边是嬷嬷为她梳洗打扮,重新变成了那个风光无限的皇后。 只是她知道,这样的日子没有多久了。 因为京城的天已经变了。胡家,也将亡了。 第38章 第三十五章:焚诗煮酒为君倾(6) “娘娘。”侍奉身边多年的嬷嬷忐忑的问道:“您……” “嬷嬷放心,我已经将孩子托付给了一个可靠的人了。”胡杨看着铜镜里模糊却艳丽的容颜,“想必,就是不愿,也会替那孩子寻一个好的去处。” 嬷嬷抹着眼泪,哀怨道:“奴婢就是心疼娘娘。” 胡杨苦涩的看着梳妆台上艳丽华贵的饰品,她取了一双镶金翡翠凤镯戴递与嬷嬷,道:“嬷嬷,陛下要动手了。不日我将送您出宫,您去夕子胡同沿左街第六间院子,那个孩子就在那里。那人面善,但是也说不定会把孩子送走。您去问一下然后告诉我,就找个地方养老……” “娘娘!”嬷嬷泣不成声。 “胡家没有未来了。我劝了父亲这么些年,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来……” “娘娘这不是你的错……” “父亲兄长勾结匈奴和外域,次次暗害陛下,更是在我的孩儿出生以后要求我给陛下下毒,企图谋权篡位……” “娘娘您别说了!” “其实我多想回到十一年前的那个凉秋。虽然和陛下的相识是在父兄们的算计之下,但是我还是对陛下一见钟情了。这么多年来,看着他衣带不宽日夜批文,看着他如履薄冰在父亲和其他朝臣之中周转。我真的心疼他。” 胡杨亲手为自己描眉画眼,她拿起胭脂点红了腮,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苍白。她化的妆艳丽而鲜亮,将铜镜里的这个人称的更加明艳动人。 “嬷嬷,去吧。”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胡杨点头示意宫女将嬷嬷带出去。 “娘娘!您不要这样!”嬷嬷撕心裂肺的声音在殿外响起,胡杨充耳不闻。 为自己披上了凤冠霞帔,“碧怜。你跟了我多久了?”胡杨看着规规矩矩立于自己身旁的,陪伴自己许久的婢女。 “回娘娘,五年了。”碧怜恭谨的答道。 胡杨盯了她半响,从梳妆台抽屉里拿出一封信,交于碧怜,“把这个交于兄长吧。” 碧怜这个人如雷劈一般,她呆滞的看着胡杨,喃喃:“娘娘……”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兄长派来的。这个是兄长一直要求的,你交予他吧。”胡杨为自己簪上牡丹凤金钗与珐琅水晶耳饰,挥手让碧怜及宫里的下人们一一退下。 她遣派了一些老人翻出当年成亲的东西,将宫殿布置的与那年成亲时的喜房一般无二。而胡杨也穿上了压箱底的红衣,她亲手写下了一纸与当年无异的婚书。 只是,上面没有雁钰的画押。 胡杨遣人唤来自己与雁钰的一双儿女,等了好一会儿,待胡杨想好了接下来的行动,刚平静下来,孩子就被宫人带了进来。 看着立于两个孩子身旁的侍卫,胡杨撇了他们一眼,道:“你们退下吧。” “禀皇后娘娘!陛下要求属下寸步不离的保护公主和太子的安危!”侍卫理直气壮的回答。 胡杨不与他计较,只是笑道:“小兄弟。我是孩子的母亲,和我在一起,孩子们不会有危险的。而且,我与孩子们从来就没有单独呆过,还请小兄弟通融一番。” 侍卫还来不及拒绝,两个孩子就拉了拉他的衣角,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胡杨趁机道:“你看,孩子们都想与我这个母亲单独待会儿。小兄弟若是不放心,守在殿外便是了。就是有什么事也可以立马进来查看。” 侍卫难以推诿,只得应下,去了殿外。 胡杨目送侍卫出了店门,她转头看着面前两个尚小的孩子,怜爱的抚摸他们稚嫩的脸庞。 儿子长的像她,女儿长的像陛下。 果真是应了老话——生儿像娘,生女似爹。 两个孩子好奇的看着胡杨,从出生起,两个孩子都是由陛下亲自养大的。胡杨这个母后却很少露面,毕竟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结局如何。 与其让两个孩子恨他们的父亲,不若让她成为那个让孩子恨的人。 胡杨笑的温柔,两个孩子知晓面前的这位美人是他们的母后,只是他们自出生起就是父皇养大的。对这位“母后”不是没有念想,只是她很少亲近他们。 待两个孩子在自己面前软放松下来,胡杨便挥起巴掌往两个孩子脸上扇,她颠覆了以往温柔的形象,狰狞的虐打着两个孩子,将梳妆台上的东西打在两个稚嫩的孩子的身上。 她发疯发狂一般,对着两个自己的亲身骨肉下狠手。 听着两个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和仇恨的目光,胡杨感受到了久违的轻松与揪心的痛苦。 最后,是陛下派来保护两位孩子的护卫拉开了皇后胡杨,带着两个哭的撕心裂肺的孩子去了太医院。 胡杨披头散发与疯子一般无二的瘫坐在宫殿冰冷的地上,她捂着脸,痴痴地笑了。 她终于是亲手断了两个孩子对她的念想,想必陛下很乐意看到这个场面吧…… 她不是个瞎子,怎么会看不出陛下对丞相大人的心思。 她比这世间所有人都了解陛下的心思,她无比希望可以与陛下白头偕老,只是,她的念想终究成空。 她活着就是在妨碍他奔向他的幸福。 一想到这儿,胡杨的心就跟针扎一样的痛。 她比这世间所有的人都希望陛下可以得到幸福,比所有人都希望可以与陛下和他们的孩子在一起,比这世间所有的人都希望可以与陛下白头偕老。 胡杨捂着心,痴痴的笑了。 宫外,嬷嬷披着头巾,往娘娘口中的那户人家走去。 她敲了敲门,而院子的主人已恭候她多时。 “您是来寻找那个孩子的吧!”院子的主人是一个长的比女人还艳丽的男人,只是却不显女气。 嬷嬷点点头,“公子,孩子呢?” “孩子被我送到了暮雨寺。那里对他是最安全的地方。” 嬷嬷得到消息,从袖子里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低声嘱咐他,“希望公子可以对此事保密,老奴再此给公子跪下了!” 雁十三忙扶起这位嬷嬷,他接过荷包,叹息道:“嬷嬷,您放心吧。” 嬷嬷被扶了起来,她知道雁十三这是同意了,便弯腰行了个大礼,匆匆忙忙离开了。 雁十三看着嬷嬷远去的身影,又看了看阴沉的天,叹息一声,便关上了院门。 皇后娘娘,便是在今日逝世。 而皇后胡杨的死,才是正式拉开了剧情的序幕。 胡杨在宫殿瘫坐了许久,直到一只训练有素的信鸽飞入宫殿,她才将将回神。她伸出一只手,在宫殿上空盘旋的信鸽挥了挥翅膀,乖巧降到了她的手臂上。 胡杨摸了摸信鸽,抽出绑在信鸽脚上的信纸,得知了那孩子被送到了暮雨国,终于是安了心。 她驱散了宫里的奴婢与侍卫,放飞了乖巧的信鸽,看着飞翔天空的信鸽,她的眼中流露出一丝羡慕。 胡杨推倒了床前的油灯,看着大火慢慢包围整个宫殿,而她却着一身红色的嫁衣,为自己盖上了红盖头,安静的坐立于床上。 这里是他们成亲的地方,也是他们洞房的地方。 他娶了她,她嫁了他。 他给了她名分和尊贵的身份,她给了他身、心及她的全部。 一身红嫁衣,一方红盖头,一个喜房,一个她。 他是她的夫,他是她的天,他是她的余生执念,他是她此生的劫数。 没有人比她更爱他,没有人比她更依赖他,没有人比她更在乎他,没有人比她更心悦他。 没有人,更敢牺牲自己而成全他。 大火覆盖了整个胡杨宫,那是她的胡杨宫,是他赐名的宫殿。 那一天,所有来救火的宫女太监侍卫和围观的后妃,都隐隐约约听到了大火中响起的的迎亲乐曲。 如同当年皇后与皇上大婚的那天——百里红妆,一百八十担嫁妆,数百数千的随行婢女侍卫。 三天三夜,盛世之景,举国同欢。 如今也是,不过,当年是生逢,而今是死别。 这件事也被称为——“皇后成亲死”。 雁钰负手立于胡杨宫前,他看着大火,想起了那个陪伴自己数年并为自己诞下一双儿女的皇后。 其实他与她的相逢,是他一手策划算计的。 胡杨乃胡家唯一的嫡女,深受胡家众人的喜爱。而当时的雁钰能力不够,所以便顺势而为与胡杨相识相知相守。 其实,他也想过与她相濡以沫。 只是,胡家权倾朝野,必亡。 而她,只能以死谢罪,无二道选择。 胡家,已经开刀,而她是胡家儿女,誓是与胡家共存亡。 雁钰也听到了隐隐约约的敲锣打鼓的迎亲曲,似乎是当年他娶她的时候吹的曲子…… 容虞城手持折扇,在丞相府楼顶看着宫中的大火,一时间唏嘘不已。 皇后胡杨,真是如其名,坚韧强大。 张必易喝着小酒,寻欢作乐。 他看着起火的皇宫,一壶酒就进了肚子,他支起脑袋看着皇宫大火的方向,喃喃道:“是不是我的婚约就可以不作数了……” 骆长安与宸王雁宸下着棋,雁宸:“你心乱了。” 骆长安笑道:“胡家倒台了。而这位皇后也是干脆。” 雁宸执起一子,“胡杨,也不过是一凡世痴人。” 骆长安:“说的你不是一样。” 雁宸没有接话,执起黑子与骆长安在棋盘上厮杀。 雁十三看着手里的荷包,全是金裸子。 他抿唇,看着起火的皇宫,沉思片刻,进了厨房捣鼓吃食去了。 —— 皇后胡杨,年方二十八。 十七嫁于暮钰帝雁钰,二十四为帝诞下龙凤胎。 二十八胡家造反证据确凿,一袭嫁衣,死于火中。 据史料记载,——‘宫走水,后死于大火,灭火时,宫人皆闻火中喜曲。’ 胡家嫡女,生来尊贵,绝不为奴! 一生极短,一词以述之——苦极! 得而失之,求而不得——为命也! 初见唏嘘不已:“好可怜!” 雁十三没说什么,世间痴人如过江之鲫,数之不尽。 胡杨是可怜,更可怜的人也是有的。 剧情,在皇后胡杨死后,正式开始。 第39章 第三十六章:焚诗煮酒为君倾(7) 皇后的死随着胡家的倒台,而皇帝雁钰与雁宸将胡家分而食之,借此机会将朝堂及皇宫血洗。 胡家与它曾经的友军成昔日黄花,对朝堂至整个暮雨国再无太大隐患。 胡家青年男子一并秋后问斩,妇孺老人皆打入奴籍发买江南。 雁十三看着宸王殿下,下意识又要一跪之时雁宸赶忙将他拉了起来。 雁宸:“见了本王就下跪的习惯,改改。” 雁十三尴尬,条件反射,难。 “殿下来草民住处有何事吗?”雁十三犯了疑惑,容虞城不在他这里,雁宸跑这里来干什么? 雁宸看着雁十三,半响都没有吱语一声。 雁十三奇了,盯着雁宸问道:“殿下是有什么事吗?” 雁宸看着雁十三,缓缓开口道:“你什么时候走?” 此话一出,两人都愣了。尤其是雁宸,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他问的这是什么啊! 雁十□□应过来,道:“殿下不必多疑。之前那事,雨湖并无其他想法。您大可放心,在下必不会纠缠您的。” 雁宸有口难言,他不是这个意思,真的不是这个意思啊!他只是想来看看雁十三,并没有赶他走的意思!之前他赶他离京是因为他不能接受自己睡了自己的得力属下,并没有怪罪的心思。 尤其是在他不计前嫌救了他和吃了他做的饭之后,他就更是没有赶他走的心思了! “本王并无那个意思。”雁宸干巴巴挤出这么一句。 雁十三没有在意,他拱手示意雁宸,道:“殿下,您该回去了。” 雁宸见雁十三铁了心要他走的气势就知道他惹了雁十三,毕竟,雁十三回京是为了寻亲,不得已而为之。反而是他一步步紧逼,着实是过分了。 雁十三不知道的是,门外的三人无意间听到了两人的对话。 容虞城回去后想了想,雁十三才华横溢,不入仕途可惜了他的本事。再者,宸王殿下如此不讲道理逼迫他离开,实在是太让人厌恶。 不若给雁十三一个入仕的机会,这样他既能有正当的理由留在京城,也可以让宸王无法,岂非正好。 而得知这个消息的雁十三喜了,这可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他正缺一个正当理由留在京城,容虞城就巴巴的给他送过来了! 一高兴,雁十三就多做了许多佳肴,让容虞城吃得爽。 雁十三成了容虞城的幕僚,因着原主的名声给了他一个五品文官的职。没什么事做,就是每天得上朝。 雁宸得知这个消息,乐的同时对容虞城这个人也有些不满了起来。京城里谁不知道“简朴安”是他宸王府的幕僚! 本来某位宸王殿下还打算将雁十三招募回来,结果让别人给抢先一步,这可让雁宸心里极不痛快,他不痛快,别人也别想痛苦。于是乎,朝堂上的那些朝臣连带着皇帝就倒霉了。 一天到晚被宸王殿下找事,偏生宸王殿下找的那些事可大可小可重可轻,办的好名利双收,办不好名誉扫地。 所以,朝臣们只得夹着尾巴做人,连带着当今圣上亦是如此。 雁十三一边打探原主父母的情况一边应付雁宸的刁难,有时候雁十三恨不得用砖块给雁宸这脑袋开个瓢,看看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 一天天找事干什,让人放松放松不行嘛! 雁十三在探到些许情况之后,便与容虞城一道请示陛下,择日便离了京下了江南。 雁宸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这两人早就快马加鞭跑远了,气的他刁难了朝臣和暮钰帝一整天。 雁钰请雁宸进了御书房,他看着这个从小到大冰冷的弟弟,想了想他最近的不正常,了然。 “你小子莫不是看上了被你赶走的简朴安吧!” 此言一出,雁宸当即就是被一口茶水给呛了,咳嗽不止。 雁钰看着他那没出息的样,道:“不是朕说你!当初赶人家走的是你!现在想追回人家的也是你!你说朕就想不明白了啊雁宸!” 雁钰灌了一口茶水,道:“你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雁宸转着拇指上的玉扳指,道:“他之前救了我,然后不知怎的就上了心。” 紧接着,雁宸就将之前乃至到了京城发生的事一一告知了雁钰。听完雁宸的话,雁钰陷入了沉思。 有这样一个木头加白痴的皇弟,是不是他雁钰上辈子造的孽太多?这辈子老天派来治他的? 他恨铁不成钢道:“你这混账玩意!你知道你说了什么吗?你你你你你!”一连说了五个“你”也不见雁钰有个下文的雁宸有些不耐烦。 他道:“皇兄,你到底要说什么!” 雁钰猛地一甩长袖,道:“你还不快滚去江南!把雁十三给追回来!当心让骆长安或是其他人给抢了,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皇兄你什么意思!”雁宸直直的看着雁钰。 雁钰揉了揉太阳穴,为了多活两年,他直接将一份奏折丢给了雁宸。雁宸翻开奏折,一目十行将奏折看完,脸上的神色越来越重,“皇兄!这件事你为什么要交给容虞城和雁十三安去办?” 雁钰大大方方的翻了个白眼,道:“是他们俩自动请缨!就顺手丢给了他们俩。” 雁宸二话不说离开了御书房,走的时候把御书房的门摔得老响,想来是气的狠了。 这边雁宸在置气,另一边的雁十三与容虞城则是畅快淋漓。 两人策马奔腾,游山玩水。没有拘束,一路走走停停,玩的很是舒服。 来江南只要是为了完成主线剧情里比较重要的一扣——珺杨县隐瞒的铜矿。 这件事也是男配雁宸对主角受容虞城感情的发展线,只不过剧情已经崩了很多,怕是得偏了。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牵着马,两人走在乡间的田坎上。看着成群结队的小童从学堂回家,动作快的都趁着午休放起了纸鸢玩。 江南四季如春,如今已是入秋,却不见一丝枯黄之色,入目皆是盎然的绿意。 雁十三和容虞城就着冷水泡馍吃了起来,他们俩赶了十来天的路,一路上玩的过瘾了,反倒是差点忘了正事。 自古以来矿一事都是掌握在朝堂手里的,这次的欺上瞒下,应该是胡家余孽的行为。 胡家千不好万不好,唯独全族上下团结一致对外。这点好的不得了。 所以,胡家狡兔三窟的外家暗戳戳准备搞事情。 而容虞城和雁十三就是来结果这件事的——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你说这胡家怎么就更造反过不去了?”容虞城咬了一口饼子,翘着二郎腿,看着头顶的苍翠欲滴的树冠,悠闲的道。 “喂!注意形象!”雁十三摊手,“大概是太想坐上那个位置吧。” “一把椅子,有什么好争的。” “但他们要的是这个天下。” “我却是觉得,他们是在无中生事。天下,若无人居,也不过是荒山野岭,破石头荒野地,要来何用?” “大抵是痴念与那人上人的尊贵,又或者是不甘趋于人下。” 两人吃完干粮,在树下歇坐半响权当休息,便解开拴着马的缰绳,一路往南行。 两人都是难得的身形纤长,并肩前行的身影看上去融洽和谐,若是让风雅之人瞧见,指不定会以为是两位知己好友闲云野鹤乡间笑语。 只是可惜,看到这幅场景的人是雁宸。 看着这两个人悠闲自得惬意的样子,再看看自己这一身尘灰的狼狈模样,雁宸气的肝疼。 他不知道自己对雁十三到底是什么感觉,但是他就是不情愿看到雁十三与他人相谈甚欢的样子!凭什么每次见到他就是下跪和一脸的拘谨,见到别人就是一脸春风化雨的温柔! 宸王殿下很不爽! 但他知道若是此刻他出现了,雁十三说不定会推诿这次任务,一个人离开。 不要问为什么!这是他的直觉告诉他的! 断断续续又赶了十来天的路,三人终于一前一后陆续到达江南珺杨县地界。 不过也是有缘,刚到珺杨县的第一天,容虞城与雁十三便撞见了名誉暮雨国的书香世家颜家花信年华的大小姐——颜顾卿。 梳着垂寰分肖髻,没有太多发饰,只简单的缀了一支珠钗,梳好的长发垂于右肩,称的颜家小姐楚楚动人如香草美人那般仙姿玉色。 而垂寰分肖髻则是暮雨国未婚嫁的妙龄女子常梳的发型,将发分股,结寰于顶,不用托柱,使其自然垂下,束结肖尾、垂于肩上,亦称燕尾。 颜顾卿一眼就看上了样貌似如谪仙的容虞城,她痴痴地看着容虞城,却不知被何人撞开,在即将出丑之时,一个清瘦却温暖的身躯挡在了她的面前。 “姑娘没事吧?”一个清朗温润的声音在颜顾卿耳边响起,颜顾卿耳尖可疑的泛起了绯红色。 “没事!多谢公子了!”颜顾卿抬头才看清帮她的人是之前她一见钟情的容虞城。可疑的绯红从小脸至耳尖开始往下蔓延,看着倒是可爱得紧。 雁十三笑道:“姑娘下次可要仔细一点,不是每次都有英雄救美的。” 颜顾卿这才看到容虞城身旁的雁十三是个不输于容虞城的美人,只是,雁十三长相太过美艳,不是她喜欢的那种。 “顾卿知晓了!”颜顾卿后退两步,到了合适的距离对两人微微服身,“小女子颜顾卿,谢过这位公子了!” 雁十三与容虞城亦拱手回礼,容虞城率先开口:“在下容虞城,这位是在下的好友,雁十三。” “雁公子,容公子。”颜顾卿看着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便大方的开口,“二位公子是刚到珺杨县吧?那不若让顾卿坐东,为两位公子领略我们珺杨县的风俗人情,可好?” “那自然是好的。”容虞城笑吟吟的看着颜顾卿,道:“容某在此谢过颜小姐了!” “公子不必如此客气!” 颜顾卿羞得连脸都不敢抬起了,她身边机敏的小丫头则趁机开口:“小姐,今天儿是去‘楼中阁’用午膳吗?” 颜顾卿听了小丫头的话方才反应过来,她红着一张小脸为两人介绍起‘楼中阁’,“楼中阁乃清雅之地,与其他楼阁是不一样的!也是我们珺杨县的一大特色,里面的饭食也是美味的。”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雁十三容虞城两人相视而笑,应了颜顾卿的话。 第40章 第三十七章:焚诗煮酒为君倾(8) ‘楼中阁’如其名,不似一般的酒楼排列有序整齐,极好分辨。 而是环中错绕,一楼连着所有楼,所有摆设都一样,让人分不清哪是哪。 楼中阁的饭食着实是不错的,吃过饭,三人便分道扬镳。 雁十三与容虞城在镇上逛了一天,终于是寻到了一处二进二出的小院子出租。 两人推开房门,发现了耐人寻味的一幕—— 屋中摆设整整齐齐,无灰尘不杂乱,可疑的却是两人房间的正中央都摆放了一张金光闪闪的古琴。 “这屋子的主人看着倒是一个附庸风雅之人。”容虞城摸着下巴,打量着面前的两把一模一样的古琴,“只是这是什么木料?竟是金色的。” 雁十三笑而不语,这琴乃是一对,是远在京城的那位的珍藏。 两琴中,一张名“云渺”,一张唤“水茫”。 皆是极品由百年木龄帝王木——金丝楠木打造而成。价值连城,尊贵非常。 雁十三倒也没多想,只是收好了水茫,便招呼着容虞城歇下。 第二天,不出所料,颜顾卿这个小姑娘找来了。还用了“偶遇”这个理由。 接着颜顾卿这个小丫头的口,雁十三他们得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铜矿这件事儿雁十三与容虞城都不急,两人便在珺杨县游玩了起来。 借着颜顾卿,他俩也认识了颜家大公子——颜顾陵。 颜顾陵此人在珺杨县妇是个孺皆知的人物,也是侦破这次事件的重要人物之一。 这位颜家大公子的风流韵事乃是整个珺杨县的人都津津乐道的存在,不是刚调戏了有夫之妇,下一刻就调戏了有夫之妇的女儿。 这位颜大公子生的一表人才,谈吐不凡。却是个花花公子的性子,喜流连青楼梨园,倒是个风流不羁洒脱的性子。 与雁十三容虞城一见如故,准确来说,是对雁十三“一见如故”。 毕竟雁十三生的美颜,而这位颜大公子正是一位喜好颜色的男子,冲动之下,便结识了雁十三与容虞城。 也因此,有了光明正大的借口甩开颜顾卿。 雁十三做的菜一流,颜顾陵酿的杏花酒一绝,而容虞城唯一拿的出手的便是他那一手做糕点的手艺了。 容虞城当时还戏谑道:“这糕点本是想着以后讨了媳妇,做与媳妇吃的。想不到,却进了你们的肚子!”言罢便捶胸顿足仰天长叹。 颜顾陵也接着他的话,一脸悲痛欲绝地道:“我酿的杏花酒本是想着洞房花烛夜之时与心上人喝的,却是与你们俩个大男人分了。” “我错过了什么?”雁十三端着小菜,调侃道:“我洗手作羹汤也是为了未来的伴侣,还不是做于你们吃了。有什么好说的,都是半斤八两。” “我们这儿最贤惠的就是雨湖了!”两人异口同声夸赞道。 “你们这是贬我还是夸我?”雁十三哭笑不得。 聊着聊着,话题就歪了。 最后,颜顾陵喝多了,也醉了,他目不转睛两眼放光的看着雁十三,语不惊死人不休地开口:“雨湖,你要是个女人!我绝对会推了家里安排亲事!娶你回家!” 雁十三感慨万千:“真好我是个男人!” “噗!”容虞城一口酒喷了出来,他胡乱的擦了擦面颊上的酒水,傻乐:“你俩怎么怎么说着就私定终身了!” 颜顾陵毫无形象一脚踹了过去,道:“去你的私定终身!嘴里没个好话!” “喂喂喂!不带这样的!”容虞城嚷嚷着,灌了一口酒,似想到了什么,欢呼道:“嘿!要不我们来拜把子吧!” “拜拜拜,拜个屁!”颜顾陵早就没了形象,他啐道:“跟你拜把子,我看还是算了!我看不起你!” “嘿!”容虞城抱着酒瓶乐了,“我好歹也是当朝新晋丞相!你说说我哪点配不上你?” “呸!你哪点都配不上!”颜顾陵呸道,一脸嫌弃的看着容虞城。 雁十三无可奈何的看着这俩人耍酒疯。 颜顾陵今年已三十有一,他酿的杏花酒少说也埋藏了数来年,入口软绵清甜,后劲足的很。 之前颜顾陵舍不得他的陈酿美酒,每次都小气吧啦装一小瓶过来与他们对酌。 今儿那是心情好,才大气的搬来一坛杏花酒,想不到却喝醉了。 最让雁十三惊喜的是这具身体看着瘦弱,却是个千杯不醉的体质。 到最后,雁十三一个人品完了那坛子杏花酒,送了醉醺醺的颜顾陵回家。 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三更时分,雁十三房内—— 雁十三看着某位不请自来的殿下,有些尴尬头疼的。这次他没有跪了。 “宸王殿下是有什么事吗?”雁十三为雁宸倒了一杯茶,与他平坐。 “你,倒是不像之前了。”雁宸不由自主的抚摸杯身。 曾经身为近身侍奉雁宸的暗卫,雁十三自然是知晓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这位大爷生气了。 雁十三有些无措,谁惹了这位大爷了?还有这位大爷为什么要对他一脸不高兴? 这是要迁怒他的节奏? 雁十三默默地远离了雁宸距离一寸,这一切都被偷摸着瞄雁十三的雁宸收入眼眸。一看到雁十三这么抵触自己,却与他人相谈甚欢把酒言欢,脸瞬间黑成碳。 雁十三瞬间就察觉到这位爷的怒气值升高,忙不迭又离远了一些。 雁宸垂眸,思考了一下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雁十三多了些不一样的想法。 好像是数月以前,他在树林里救了自己开始的。 然后雁十三违抗了他的命令与骆长安回京,虽然知晓了他是为了寻找父母的踪迹,但到底还是怀疑他可能另有所谋安排了人监视着雁十三的日常起居。 偶尔空闲的时候,也会去看看他在做些什么。 可时常看到他与骆长安容虞城张必易三人在一起时把相谈甚欢,一见到他就是面无表情跪地请安,他的心里就不舒服。 但是那个时候正好是扳倒胡家的重要时刻,雁宸也来不及多想什么。 雁十三是他的暗卫。 他毫不怀疑雁十三对他的忠诚,那是铭刻在骨子里的忠诚。 而宸王府训练出的暗卫最杰出的一点便是暗卫对主子的忠诚,说是怀疑雁十三方才派人监视他,那倒不如说是雁宸对雁十三念念不忘。 雁十三出现在京城算是意料之中,可他对雁十三的感情却是意料之外。 只是雁宸想不到,雁十三的心对别人乃至陌生的人都可以心软,施以援手。却偏偏对他这个曾经的主子爱搭不搭。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了! 好歹是曾经的主子,十几年的忠诚已成了身体本能反应。 曾经的雁十三不会背叛雁宸,如今的雁十三更不会背叛雁宸。 “你就这么不待见本王?”雁宸黑着脸开口。 雁十三下意识开口道:“属下永远都是宸王府的人!绝不会背叛殿下您!” 听到这番话,雁宸的脸色才好了一点点。 不过今天可不是来吃干醋聊闲话的,雁宸抿了一口茶,道:“你这些天都查到了什么?” 雁十三没有注意到雁宸用的是“你”不是“你们”,他斟酌一番,小心开口道:“关于胡家余孽私藏矿藏之事,目前得到的准确线索是珺杨县这处矿藏起码开采十年以上,而这十年里珺杨县并没有铜矿流出。大概可知,胡家造反之心不是一时兴起。” 雁十三最感慨的就是主角几人居然轻描淡写的就摆平了一个百年世族,虽说胡杨皇后的反间与雁宸雁钰多年的铺垫必不可少,但是这么简单真的是让人觉得天道不公。 看胡家,从前朝起,兢兢业业数百年,还不是败给了没几十年历史的雁家。 再看看文武百官,哪个不是一步一步慢慢爬到今天这个位置,很多文官寒窗苦读不知道多少年才被委以重任。而容虞城却是年少年登科,且不过弱冠之年便被委以重任。 你说天道公不公平? “你在想什么?”一道冷哼打断了雁十三的思绪。 回过神来,雁十三看着面前黑着一张俊脸的雁宸,颇有些尴尬。 “殿下还有什么事吗?”雁十三轻咳一声,笑道:“夜已深,殿下还是早些歇息的好。” 雁宸听到这话,那双眼睛危险的眯了眯。 他在想什么? 这是雁宸的第一想法,他发现自己其实对这位侍奉自己身边当年的人完全不了解。这个认知让他有了微妙的危机感,他总觉得,雁十三有什么在瞒着他。 不过到底还是没有再多做探讨,雁宸放下茶杯,意味深长的看了雁十三一眼,看的雁十三正襟危坐目视他一人,方才满意的收回目光,头也不回潇洒离去。 夜色深了,微黄的灯光下匍匐着一张俊美的脸庞,正是雁十三。在灯光下,那张美颜的面颜被赋予了朦胧的美丽,那张脸没了白天的艳丽,在灯光朦胧的陪衬下,多了一丝悲天悯人的情怀和伤感落寂。 雁十三翻看着珺杨县的记载,垂下的长而浓密薄如翅羽般的睫毛垂落下的阴影覆盖了雁十三眼中的情绪。 他合上书,宽衣解带上床睡觉。 第41章 第三十八章:焚诗煮酒为君倾(9) 时间转瞬即逝,在这里很快,便到了冬天。 这里的江南是没有雪的。 正如雁宸的新年是没有雁十三的。 他们几人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从胡家余孽落单一些人的口中旁敲侧击找到了那处矿藏和胡家余孽的大本营。雁宸身为他们三个之中身份最为尊贵的人,雁十三容虞城自然是将这功劳拱手相让了。 过完了年,雁宸也结束了胡家余孽。 牵着马,他们先一步赶回京城。 一路相送的颜顾陵,送了他们到珺杨县十里外的村野。 “别送了。”容虞城看着颜顾陵,“我们会再见的。回去吧。” “我再送送。”颜顾陵嘴上这么说,相送的脚步却停顿了。“说是以后会再见,天各一方,相距万里。谁知道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 “分别,是为了更好的下一次相见。” 颜顾陵牵着马,目送雁十三容虞城消失视野中,仍旧固执的等在原地,仿佛,他们俩在下一个瞬间便会回来。 回京,雁十三卖了房宅,辞了官位,悄无声息的离开了京城。 而雁宸完成了任务,还没来得及听完雁钰的话,便匆匆赶到雁十三的住宅。 被丢在御书房的雁钰:“这小子!要是知晓雁十三走了,怕是会拆了这京城吧……” 果不其然,看到人去楼空的屋宅,雁宸愣住了。 他迟疑着往容虞城的丞相府赶去,心底隐隐的不安在这一瞬间无限放大,如同草原上食草动物对危险的感知,让他恐惧的想要逃离。 容虞城立于门前,看着微微狼狈的雁宸,递与他一封信,笑道:“恭喜宸王殿下,从今往后,京城再无雁雨湖。” “容虞城!你这话什么意思?”雁宸厉声吼道:“雁十三人哪去了?回答本王!“ 容虞城负手,毫无恐惧之色的直视雁宸的眼神,字正腔圆一字一句的道:“雁雨湖,寻到了他父母的消息。离开了京城,怕是这辈子,都没可能回京城了。这不是宸王殿下一直期望的吗?” “本王没这个意思!”雁宸心乱如麻,下意识反驳容虞城的话。 容虞城摇摇头,叹息:“宸王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那之前逼迫雁十三离开的是谁?恨不得将雁十三五马分尸的又是谁?” “本王只是……” “只是什么?”容虞城凑到雁宸耳边,呵气如兰道:“只因为他人算计,强迫了雨湖。日夜兼程将人逐出京城,让其终身不得回京。我倒是想问问,宸王殿下便是这样对待自己的救命恩人吗?” “本王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把握不能动胡家。又觉得睡了一个男人很恶心,觉得雁十三玷污了宸王殿下这金贵的千金之躯,所以盛怒之下,将气都撒在了无辜的雁雨湖身上。” “是吗?殿下?” “不是的……”他只是,只是…… 这一瞬间,雁宸无比的无奈于语言的空白。 “那封信是胡家余孽贪污受贿的证据,雨湖让我转交与你。”容虞城后退到大门里,道:“殿下,臣告退!” 言罢,猛地关上丞相府的大门。 容虞城没坐多久,便有人来禀告他,暮钰帝召他御书房议事。 容虞城没有迟疑,整理了一番易容,随着人入了宫。 另一边,牵着马的雁十三按照胡家余孽的带领人告诉他的信息往原主父母的墓地走去。 树林深处,两座相连的小土包。 无人打理的墓,荒草丛生。 杂草半人高的两座小土包坟墓前竖着一块矮矮的,粗制滥造的碑。 墓碑上无一字,不知是否埋葬的是他要找到人。 无论是谁,都逃不过这样的宿命。 像原主的父母一样,被所有人遗忘,被遗留在时间长河飞溅而起的水珠里。 好歹他们也曾经风光两无,名震天下。 不过短短十来年,便再无人忆起他们。 雁十三亲手拔干净两座坟前的草,为他们上了香和烧了纸钱。 虽然知晓这什么用的没有,但好歹是活人的一个念想,也是原主的执念。 完成了原主的心愿,雁十三有了一瞬间的迷茫。 就好像,完成了一切,自己也没有存在的意义。 牵着马,雁十三回望了原主父母的坟墓,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关于原主父母的过去,他并没有探究的意思,哪怕当初不得已接触那个人,他询问自己是否要了解过去恩怨的时候,雁十三斩钉截铁的拒绝一样。 死者为大,上一辈的恩怨,随着时间的掩埋,一起被人遗忘的比较好。 容虞城与雁钰雁宸之间也因为他的插脚,并没有像剧情一般发展。 雁宸没有喜欢上容虞城,反而两人每次的见面如同死敌一样势同水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到是没什么后顾之忧,而雁十三却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好像是一个人? 他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上一个任务结束的时候,他休息了很久。 “初见,在吗?”雁十三唤道。 安静了许久,初见的声音方才响起:“宿主大人,怎么了?” “我……是不是忘了什么事?”雁十三迟疑着,“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为了避免任务沉溺者其他世界,系统会自动封存任及清除务者一部分情感及记忆。不久前,宿主大人对这个世界有所沉溺的迹象,所以系统自动封存了宿主大人一部分记忆。”初见认真的样子,与以前那番大大咧咧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雁十三回忆了一下之前的记忆,没有什么比较突出或者断片的迹象,“对这个世界有沉溺的迹象?你在开玩笑吗初见?” 初见奓毛:“初见才没有乱说话!宿主大人在之前的世界喜欢上了一个人类,在这个世界找到了他的踪迹,所以才对这个世界有了沉溺的迹象!” “是吗?”雁十三若有所思。 “当然了!初见骄傲的声音响起:“初见可不是一无是处的!很多时候,任务者的感情记忆被封存后,除非是受了巨大的刺激或者是系统出现故障或者主系统允许,否则这一生都无法知晓自己曾喜欢过一个人。久而久之,他们的爱如同娇艳欲滴的玫瑰,慢慢的腐烂入土消失不见。” “没有特例吗?”雁十三不由自主抚上心口,这里有些密密麻麻的疼及难以言说的酸涩悲凉。 所有人都是这样吗?为了任务,失去曾经的爱。 “初见看过一些前辈的报告,人类的感情很奇怪。” “有的人的感情轻而易举可以忘怀,很快在别的世界移情别恋。” “也有的人的感情很漫长,只是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在做任务的途中不断的寻找,无论系统如何劝说都不会听从。然后慢慢的,在漫长的任务时间里,淡忘自己寻找的欲望。” “最奇怪的就是那样的一种人,无论如何都要找下去,哪怕被警告惩罚毁灭,都固执的找下去。哪怕没了记忆,也能在失去记忆后的第一面,对那个人有不一样的感情。最后,在一起。” “既然如此,初见为什么要告诉我真相?”雁十三笑着,“慢慢违反了规定不是吗?” “我只是觉得,这样对任务者们很不公平!为什么要因为任务,而无情剥夺任务者的感情及他们爱上别人的机会。”初见的声音闷闷的,“以前初见亲眼看到相恋一对任务者的系统,被主系统无情的抹杀。引起了所有任务者与系统的反抗,虽然抗争赢了,却死了很多人。” “那是一场争夺的战役,无数系统与人类在与主系统战斗的过程中,争夺“爱”的战役。但是,主系统还是保存了这个清除数据,他给了“爱”的机会,除非任务者们能够再一次找到自己的“爱”。” “这场战役持续了千百年,也导致了无数大小世界的混乱。这在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和影响,在在其他小世界的天道和很多系统和其宿主的抗争下,这条‘任务者不得在任务期间产生任何不必要的感情’的规定才作废的。” “这就是系统界非常著名的——‘废旧条例战战役’,其中还牵连很多喜欢上宿主的老系统下水,所以,这件事的反响很大。” 初见恹恹的,那个时候他刚诞生不久,亲眼目睹了那一场可怕的战役。也因此,沉寂了数千百年。 “为什么你们的主系统会这样反对任务者们的感情呢?” “听说主系统自诞生以来,因为太过强大,无人敢接近他。所以,他对任务者与其他系统产生的黏黏糊糊的感情很不喜……” 说到底就是不懂爱。 “初见不担心被主系统惩罚吗?”雁十三微微有些担心,毕竟主系统这般抵制感情,怕是定下了特定的规定禁制系统泄露相关资料才是。 “不会的。”初见喃喃道:“在其他系统共同的监督下,主系统是不会轻易对系统及任务者下手的。宿主大人放心吧。” “是吗?”初见的态度不好,雁十三察觉的到。 “当然了!宿主大人还有一个喜欢的人在等你呢!时间不早了,初见打排位去了!接下来就看宿主大人的了!” 初见匆忙的切断了与雁十三的联系,他怯懦的看着出现在面前的男人,苍白着一张小脸,颤巍巍的道:“主系统大人好。” 初见口中的主系统负手而立,他背着初见,打量着初见的系统空间。听到初见的唤应,转了过来。 他深蓝色的眸子有着海一样深幽,水一样的冷漠,看人时不经意流出的光芒让人如芒在背,让人不敢轻易与他对视。两道剑眉张扬的飞出,鼻梁端正而挺拔,薄如细线的双唇紧紧抿着,性感而薄凉。 一头飘逸如雪的长发随意的披在白金交融的长袍上,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和冷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若是他的深蓝色的瞳仁中少点寒森和冰冷的光芒,多漾出些普通人应有的神情,紧抿的嘴角上能挂上淡淡的笑容,或者不那么让人恐惧。 “系统XTYLU796219,谁给你的胆子,擅自诽谤主系统。”主系统的声音如他的样貌一般空灵却冰冷刺骨。 “初见……” “初见。”主系统打断初见的话,那双让初见恐怖的眸子固定在初见身上,“那个人类给你取的名字。” “是。” “胆子不小啊系统XTYLU796219。不但擅自偷跑出系统管理所与人类签下死契约,还擅自更改本座给你设定好的编号。你当真本座不敢对你出手。” 初见咬唇,怯懦的道:“大人,一切都是初见不,系统XTYLU796219的自作主张!请主系统大人不要责怪宿主大人!” 主系统:“你倒是对那个人类很上心。” 初见不敢再开口,说多错多。 “罢了。”主系统道:“当初创造出你本就是一个意外,不过是为了平定其他系统和任务者及天道。本座不会对你怎样,只是——系统XTYLU796219擅自违背主系统命令逃离系统管理所、擅自诽谤主系统、对任务者泄露绝密资料,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自今天起,系统XTYLU796219的位置由系统02139暂时替代。系统XTYLU796219进入系统处罚所进行惩罚一个月,一个月后回职原位。” 第42章 第三十九章:焚诗煮酒为君倾(10) 这边初见被主系统强行带回系统管理所,另一边系统02139接替初见上位。 雁十三正思考着初见告诉他的资料,一个机械而冰冷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任务者雁十三,你好!我是代理系统XTYLU796219帮助你完成任务的系统02139。” “代理系统?”雁十三皱眉:“初见怎么了?” “初见?系统XTYLU796219?”系统02139了解到了情况,他也知道人类不喜欢喊数据,一般都是会取个简单的名字来称呼他人,便规规矩矩的回答雁十三的问题:“系统XTYLU796219擅自诽谤主系统及泄露系统管理所绝密资料,于十分钟前被主系统下令遣送回系统管理所受罚。” 雁十三抿唇:“严重吗?” 系统02139:“受罚时限为一个月,这个世界结束后,系统XTYLU796219便会回来与任务者雁十三继续执行任务。” “他不叫系统XTYLU796219。”雁十三对系统02139对初见的称呼很不满,他一字一句字正腔圆的道:“他有名字!他叫初见,雁初见!” 系统02139罕见的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冰冷的道:“任务者雁十三,有一点系统02139需要向您说明!系统XTYLU796219的身份不一般,你为他取名已是犯了大忌,若是执意冠以你的姓氏——后果是很严重的。” “初见是我的家人。我为他取名,本就应随我姓。”雁十三笑道。 “家人吗?”系统02139咀嚼着这个词,道:“系统XTYLU796219……” “他叫初见!”雁十三打断系统02139的话,纠正道。 “好的。”系统02139道:“初见是系统,一串数据。与你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伴侣,如何能成为你的家人?” “家人的含义范围广泛。你不明白。”雁十三望着晴空万里,道:“但初见是我的家人,这一点永远不会变的。” “……”系统02139再一次停顿,“那为何一定要冠以任务者你的姓氏?这不符合常理。” “常理?”雁十三奇道:“怎么不符合常理?难道你们的存在就符合常理了?” 系统02139无言以对,他们对于人类及其它大部分生物来说,确实是不符合常理的存在。 他们是由一串数据和代码组成的存在,不属于“生物”和“生命”的范畴。 没有血液循环,没有心脏跳动,没有触感,没有知觉,甚至很多系统连实体都没有。 可却有着强大的学习能力以及生物独有的——感情。 所以,他们的存在——不符合常理。 系统02139不敢深想,将初见遗忘的系统四点特定必须条例为雁十三朗读:“系统管理所四点特定必须条例,任何系统及任务者不得违背,条例如下—— “一:执行任务期间,系统绑定者不得拒绝系统派发的所有任务。” “二:在不同的世界,系统任务者不得大量擅自修改及偏离世界剧情发展。” “三:在所有任务世界中,无论是何原因系统绑定者都不得伤害主角性命。特殊情况例如主角伤害主要人物除外。” “四:在任务世界中,系统绑定者不能因为任何人改变身体借用者原有的寿命长短。” “限制还挺多。”雁十三笑道:“也难怪初见不愿意告诉我。他就是小孩子性子。” 系统02139念完系统四点特定必须条例,接着道:“目前任务者雁十三完成了身体借用者的夙愿。按照剧情发展,剩下的这一年,任务者雁十三不得踏入京城,出现在主角及配角身边。” 雁十三牵着马,听到这话脚步一顿,道:“你的意思是,剩下的一年里,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嘛就干嘛对吗?” 他本以为这个系统会逼着他去做任务来着,没想到还挺上道的。 系统02139点点头,道:“是的。” 雁十三抚了抚额角散落的碎发,这个动作让他看起爽朗而轻松,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慵懒的味道。 他牵着马,看着前方的路,笑道:“好。我们走吧。” 另一边,京城,御书房—— 容虞城僵硬的坐在暮钰帝雁钰身旁,他从丞相府到御书房拜见皇帝雁钰,给他辞完座之后,两人没一个人率先开口,就一直僵持着。 直到一旁的内侍总监福公公看不下去了,福公公从太上皇开始伺候,一共辅佐伺候了三代皇帝,算是经历过大事的了。 他今年年岁不小了,满脸褶子,笑起来像一朵慈祥却饱经风霜的秋菊,他夹着拂尘,弯腰为雁钰和容虞城两人各自斟茶,乐呵呵道:“陛下不是有要事要与丞相商谈吗?再这么坐下去哦!天都要黑下去了!” 容虞城看了眼门外,阳光明媚,哪里有天黑的迹象?睁眼说瞎话还挺溜。 雁钰正苦恼如何与容虞城开口,见福公公给了台阶,他自然笑着接下,雁钰看着容虞城,笑道:“朕知道了。是朕疏忽了!福公公,传膳御书房。” 容虞城一听这话,忙起身,拱手恭谨道:“陛下,若无事,臣告退!” 容虞城不是傻子,雁钰看他的眼神太过暴露,他就是装傻充愣都装不过去。他知道这个男人有多恐怖,又有多无情。所以,他无比的想要逃离雁钰身边。 他是容家最后的血脉了,可不能在他这里断了香火啊! “爱卿留步。”雁钰起身,他乃是九五之尊,这天下的主人。 雁钰着一身黑金龙袍,头戴镶红宝石紫金冠,腰际一条黑色绣金腰封,整个打扮极之贵气,衬上他高大挺拔的身材,分外的威风凛凛,俊朗不凡。 菱角分明的脸庞犹如雕刻般冷峻,一双幽深至极的黑眸流转着捉摸不透的幽光,嘴角一抹邪气的笑意,称的他俊美无双更透着一丝魅惑人心的神秘。 衬得着一袭普通面料做的青衫的容虞城更加儒雅温和,而这样的容虞城看起来不像是一国丞相,反倒是像极了饱读诗书不谙世事的一位教书先生,“陛下,您还有什么吩咐,什么事要臣去办?” 雁钰:“无事。就是想与丞相一起吃顿饭。不知丞相可否赏脸啊?” “陛下!慎言!”容虞城的眼中闪出一丝冷意和惧意,极快,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错觉。他明明低眉顺眼,却让人感觉如芒在背。 雁钰大笑着拍着容虞城的肩,道:“丞相,不知珺杨县的琴可顺手?” 容虞城一愣,那琴他在珺杨县弹过无数次,而另一把琴他却从未见过雁十三弹奏过。 他好奇问过,雁十三告诉他“云渺”和“水茫”两把琴是一对,只有钦定的伴侣可以弹奏。而他先他一步弹奏了“水茫”,如果他去弹奏“云渺”,那么他们俩就得是一对了。 所以,雁十三没有弹奏另一把琴。 而雁十三没有告诉容虞城的是,“云渺”与“水茫”虽说是一对情侣琴,却是有分别的。就如同衣服一样,是分人的。 两琴一为主一为辅。 云渺为主,水茫为辅。 代表了伴侣的位置和身份——云渺为夫,水茫为妻。 而这两把琴的制造者雁十三也没有告诉容虞城,不然,若是容虞城知晓了的话,怕是死都不会碰这把琴一丝一毫。说不定还会一蹦三尺高,离这把琴有多远滚多远。 金丝楠木有大名鼎鼎的一个称呼——帝王木。 而在暮雨国,金丝楠木则是皇室才能使用的宝物。 而云渺,水茫两把琴的制造者正是暮雨国的开国皇帝亲手制作的。暮雨国的开国皇帝并不是武夫,传言暮雨国的开国皇帝雁暮雨是前朝的丞相,相貌堂堂,文武双全。 尤其喜抚琴、制琴。 被后世人称其——琴痴。 而这制琴的百年金丝楠木则是这位开国的琴痴皇帝不辞万里跑到深山老林里挖出来的宝物,花费了他一生的时间制出来的。 且在成为暮雨国开国皇帝之后,在临死之前立下了遗嘱——“只暮雨国历代皇帝与皇后方能有资格抚此琴。” 即便是雁十三先一步碰了琴,大概也做不了数。 毕竟,这天下是皇帝做主。 且,只有历代皇帝皇后方能抚琴。 随随便便一顶“谋反”的帽子扣下来,也没人说的了什么。 “陛下怎会知晓琴这一事?”容虞城愈发警惕,连这件事都知道,也就是说,雁钰一直有派人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雁钰知晓他在想什么,他道:“那处别院本就是朕微服私访的住宅,可是特意留给丞相你暂住的。” 容虞城一僵,雁钰凑到他耳旁,微微倾身:“弹了朕的“水茫”,丞相可就是朕的人了。” 御书房这边一派和谐。 宸王府却是一片鸡飞狗跳。 雁宸因为身份和某些事未处理完,根本不能离京寻找雁十三。而天下之大,雁十三骑着马,离去了半个月,他又要如何找到他的人呢? “为什么要走?”雁宸痴痴的观摩着雁十三的画像,喃喃自语:“我好不容易认清自己的心,想要娶你,好好待你。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你都违背过一次我的命令了,这次为什么要这么听话?雨湖,你回来,好不好……” 只是他的呼喊,没有人听到。 第43章 第四十章:焚诗煮酒为君倾(大结局) 一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很多。 比如对暮钰帝雁钰避入蛇蝎的容虞城不再反感雁钰的接近;比如一开始只是对容虞城这一张脸感兴趣的雁钰却对容虞城这个人动了心;比如曾经这对相互猜忌心怀鬼胎的兄弟俩开始有了和好的现象。 一年时间的朝夕相处,雁十三也与系统02139慢慢熟悉了起来。 因为不用做任务,这一年雁十三是遵循了原主的心愿,游历了暮雨国的大江河山。 雁十三去了很多地方,不过一路游历之时,倒是因为钱财惹出了不少的笑话。 囊中羞涩倒是常见的了。 雁十三喜美食,买了也不忘分系统02139一份,同时也为初见留了一份,系统空间可保存食物新鲜,所以倒是存了不少。 一开始系统02139是极不喜食物的,它算得上高级系统,只是比起初见,它并不是人类的形态,而是刺猬的形态。它可以食用人类的食物,只是它可能更习惯能量而不是食物。 雁十三很喜欢系统02139的动物形态,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让系统02139习惯食物,享受到了久违的投喂的幸福。 想不到的是,系统02139既不喜欢桂花糕莲花酥,也不喜欢红烧肉四喜丸子,更不喜欢炖汤烧烤。 反而是很喜欢落花生。 雁十三不怎么喜欢吃落花生,比起落花生他更喜欢瓜子多一些。 但奈何系统02139上瘾了一般喜欢落花生,雁十三见它不喜其他的食物,便常买许多的落花生给系统02139储备着。 按照系统02139的想法,怕是这全天下的美食都比不过落花生! 它是这么说的——“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更喜欢吃瓜子而不是落花生!瓜子有什么好吃的?没味还少,还很难磕!看看落花生!这才是人间美味!” 系统02139还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段关于落花生的描写和赞美——“你看落花生:大大方方的,浅白麻子,细腰,曲线美。这还只是外貌。弄开看:一胎儿两个或者三个粉红的胖小子。脱去粉红的衫儿,象牙色的豆瓣一对对的抱着,上边还接着吻。那个光滑,那个水灵,那个香喷喷的,碰到牙上那个干松酥软!” 由此可见它对落花生的痴迷。 雁十三不喜欢落花生,个人喜好原因。 但他很喜欢看系统02139吃落花生的样子,一个粉嫩嫩的小刺猬,眨巴着一双湿漉漉的黑眼睛,腮帮子一鼓一鼓的,窸窸窣窣的嚼着落花生。着实可爱的紧。 而现在,雁十三准备出发前往京城,执行任务了。 不过这一次造反的不是雁宸,而是一位掌握重兵的异姓王爷,他代替了雁宸谋反及痴迷上了容虞城。 而目前京城较混乱,距离异姓王爷逼宫也没多久了。 雁十三一路上慢赶慢赶,系统02139也不催,明天嚼着落花生,跟初见迷恋游戏一样,都不怎么打理雁十三了。 有时候雁十三都搞不明白系统的脑子里都装的些什么,一个二个长期以往下来都不会腻的吗? 游戏打了这么久不腻吗?落花生天天吃不腻吗? 雁十三接着系统02139打掩护,顺利进了京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皇宫此时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雁宸每天都在寻找雁十三的下落,同时还要压制京城中作乱的其他势力,偶尔还要帮着他那倒霉皇兄处理政务和平定天下。 那个异姓王爷的“谋反”正是暮钰帝和宸王一手策划的,目的就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夺回他水中的兵权顺带着收拾一顿,让他不要觊觎不是他的东西。 雁十三傍晚时分便潜入了皇宫,不出所料,蓝颜祸水的容虞城招蜂引蝶引来了一个莽夫。 对方人多势众,而皇宫禁卫军已经所剩无几,一个词形容他们现在的处境——负隅顽抗。 金碧辉煌的皇宫,被血色覆盖了耀眼的金。 繁花似锦的后花园,躺满了淌着鲜血的尸体。 一年的时间,雁宸成熟了很多。 雁十三一眼便将雁宸在这尸山血海中找了出来,着一身暗紫锦袍,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金莲,看起来骚的不行也狂的不行。 配着他的容貌俊美的不可方物,姿态也是张扬轻狂。 手持利剑,负手站在尸山血海中,束着长发,绝代风华。 剑法凌厉,势不可挡。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战无不胜。 一袭紫衣染成红衣,天地间仿佛就他一人,伟岸强大到让人恐惧。 但是他再怎么强也是一个人,他不是钢筋铁骨,他只是血肉之躯的人类。再怎么强大,也只是□□脆弱的人类,挡不住冷兵器的锋利。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雁十三冲了上去,抱住呆住的雁宸往后一转,以自己的身躯替他挡了危险。 “雨湖!”雁宸惊呼。 “贱民敢尔!”雁宸抱着雁十三,一剑斩下了袭击自己的士兵。 他提前下了命令,瞬间整个御花园布满了数之不尽的暗卫,雁宸举剑指向那位异姓王的位置,命令:“一个不留,杀!” 暗卫在雁宸下达命令的那一瞬间,势不可挡的冲向异姓王的位置,宸王府的暗卫以一敌百不成问题,很快,便将这异姓王派来的五千精兵杀了个片甲不留。 雁宸则慌忙的抱着雁十三往太医院跑去,容虞城与雁钰已在此恭候多时。看到一身白衣被染成深红,奄奄一息躺在雁宸怀里的雁十三,两人皆是一愣。 容虞城不可置信的往前走了一步,深怕自己看到的是幻觉,或者说,在这一刻,他无比的希望自己看到的是幻觉。 再一次的相逢,却是以这个样子,容虞城不能接受。 他指挥着雁宸将重伤的雁十三平放在床上,“太医!太医!快出来救人!”容虞城慌乱的道:“快救救他!救救他!” 太医被推搡着上前把脉,脉搏微弱,气数将尽,大罗神仙也已无药可救。他叹息一声,看着周围三人一副要吃人的焦急样子摸了摸自己的山羊须,道:“贯穿伤,伤在心脏偏左一寸,血流不止,气数将尽,即便是大罗神仙也无能为力!” “太医!你救救他!我求你救救他!”容虞城恳求着太医,态度卑微。 容虞城此人生而傲骨,不屈不饶,哪怕面对雁钰的镇压亦未曾低头,却为了他的好兄弟雁十三,低了头。 他什么都没想,他只想救回他的兄弟。 太医拿开容虞城的手,道:“老夫着实是无能为力!” 雁宸呆滞的坐在雁十三身旁,他能感受到雁十三体内生命力的流失。 雁十三挣扎着睁开了双眼,他看着雁宸和不远处的容虞城,沙哑着开口:“殿下,虞城,好久不见了。” 容虞城抹了把眼泪,道:“嗯!但你现在别说话!我们一定会救你的!一定会的!” 嘴上这么说,但是在场的人谁不知晓这是回光返照。 雁十三看着容虞城,笑道:“容虞城,我听说……你好像要成亲了?” 容虞城奓毛:“谁说我要成亲了!” 雁十三虚弱的一笑,“都在传呢!说丞相大人蓝颜祸水,迷的暮钰帝不知今夕何年。” “……” “好好的,容虞城。好好的,活下去。” “……嗯!” 雁宸看着雁十三,颤抖着道:“……雨湖。” “殿下。”雁十三笑了,“殿下,好久不见了。对不起,属下又一次违背了您的命令。” 雁钰拉着容虞城出去了,他知晓自己弟弟对雁十三的感情,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所以,让他们好好聚一聚吧。 雁宸看着虚弱的雁十三,突然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很用力,恨不得把他融入骨血,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永生永世都不分离。 雁十三的血染红了自己的白衣,也染透了雁宸的紫衣。 温热的泪滴落在雁十三美艳的脸庞染,湿了雁十三的脸。 “别难过。”雁十三费力的抬起无力的胳膊,轻轻回抱了雁宸。 他在看到雁宸的那一刻,就知道他曾经忘了什么。 他忘了的,是他。 “你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告而别?”雁宸胸口很疼,闷得慌。 他什么都不想,只想抱着他。 这种无能为力的绝望只一次,便足以刻骨铭心。 “你不是不喜欢我呆着京城的嘛!我得到父母的消息,自然要第一时间离开京城,不能碍了你的眼不是吗?”雁十三笑的坦然。 “不是的!”雁宸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闷声道:“我没有不喜欢你!” “真好!”雁十三感慨道:“真好啊!你不讨厌我!真好!” “雨湖……” “别难过了。”雁十三安抚着雁宸,道:“殿下,我不过一暗卫,不知道您如此的。” 雁宸没有回应他,只是突然张口,咬住了雁十三的脖颈。他很难过,他很想发泄出来。 雁十三没有推开他,只是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雁宸的背脊,忍受着雁宸的啃咬。 “殿下,我……爱……你。” 这是雁十三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他此生第一次的告白。 雁宸紧紧的抱着雁十三未冷却的身体直至天明,外面的叛军已经全部解决,无人敢踏入太医院打扰里面的分别。 “我也爱你!雨湖!”雁宸喃喃自语,“对不起,没有让你听到这句话。我爱你。” 没有石破天惊的震撼,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将一腔无处安放的爱意概括,简单却动人的述出。 他抱着雁十三的尸体回了宸王府,此生再没有踏出宸王府一步。 世人皆道宸王脾气怪异,一生无妻无子。 有人说宸王殿下不喜拘束,一生不娶妻只是嫌麻烦,无子是因觉得世间的胭脂俗粉不配怀有他的血脉。 却无人知,他爱的人,早已死在当年的异姓王的谋反之中。 而暮钰帝则不顾世俗的反对,强势的立了丞相容虞城为皇后。 两人恩恩爱爱一辈子,将前皇后的子女养大成人后,双双归隐离世。 第44章 番外:旧条例战 主系统只是系统对这位系统创始人的称呼。 没有人知晓主系统姓甚名何。 身为系统的创立者,赋予了每一个系统人类才拥有的完整的感情。而这位主系统有赋予系统感情的能力,自己却如同没有感情的机器一般冷酷无情。 千年来,这位主系统赋予了系统们丰富的感情,却严格禁制系统们对一切事物——尤其是任务者产生感情。 否则将因违背系统第一条例——“严禁系统与契约者产生非正当关系”而进行清除和销毁。 这条条例不知道毁灭了多少系统以及爱上系统的灵魂。 因此,在千百年前,陪伴主系统身边的初始系统——系统A因为爱上了他的任务者,被主系统无情的抹杀。 这件事震惊了整个系统管理所,初始系统是主系统创立的第一代系统,也是最完美最强大的,不亚于主系统能力的存在。 初始系统一共只有十位,以字母标榜。 而这位系统A则是主系统亲手制作的第一个系统,在系统管理所具有很高的威严。 系统A不是主系统也不像其他初始系统一般严格,系统A有着神一样的悲天悯人之心。 系统A设身处地的为所有犯了条例的系统与任务者着想,不止一次手下留情放过他们。 所以,系统A无论是在系统还是任务者和小世界天道那里,都是很受欢迎和尊敬的。可以说,系统A的威望甚至是比主系统更大。 谁也不知道系统A喜欢的是谁,毕竟系统A带过数以千计的新系统和任务者,所以还真不好判定系统A喜欢的是谁。 正是因为主系统的无情与系统A的消失,系统A隐瞒的事情全部被主系统知晓——所有违反了条例的系统与任务者都将被主系统抹杀。 但主系统不知道的是,他的无情及系统A的消失,引起了整个系统管理所与大小世界天道的不满。 也因此,所有系统与任务者和世界天道群起而攻之,要求主系统将那些旧条例废除。 但是主系统的强大也是所有人意料之中的事情,加之来反抗的都是小人物,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其他强大位面的注意。 直到很多系统与任务者纷纷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终于引起了其他位面的注意力,也因为这样,破坏了所有位面的平衡。 其他位面的掌控者纷纷出手,与系统们一起抵制和要求主系统废除这些旧条例。 主系统本不想妥协,却不曾想到,在他败北之际,在一位过去的好友为了保他一命,给他送来了一个生命。 并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主系统起誓,并接着这个生命定下了一个赌约。 若是他对这个生命动了心,那么从此以后,就将过去立下的所有的条例废除建立新的秩序。 且,主系统不得冷落虐待忽略这个生命,更不可以对这个生命出手,而且,在此期间,主系统不得过多干涉系统与任务者们感情的发展。 主系统妥协了,这场持续了数百年的战役也因此而结束或者说是暂停。 这件事就是著名的——废旧条例战。 而这个生命非常虚弱,灵魂异常单薄,似下一秒就回消失于世间。主系统再怎么嫌弃,这个生命还是被主系统养在了身边。 为了让这个生命不那么特殊,主系统将这个生命编成了一个系统留在身边养着。 主系统严禁这个系统出去做任务,自诞生以来就是关在自己的宫殿深处不允许他踏出一步。 时间过去了千百万年,渐渐的也再无人记得这个生命的存在。 主系统没了系统A的帮忙,时常奔波于各个世界处理大小事物,也没空照看这个系统。 却不知晓,这个系统胆大包天,竟趁着他不注意,逃离了系统管理所,与一个人类绑定了最高等契约。 这个契约与系统的本源联系,若是强行拆除,系统便会灰飞烟灭。 主系统当初设定这个契约是为了让系统及其任务者更好的完成任务,却不曾想成为了他的阻碍。 他一直监视着这个系统与他绑定的任务者的情况,或许是因为涉世不深,又或许是因为太娇气,这个系统总是哭哭啼啼没心又没肺的——比他的契约者更不在乎任务的完成。 主系统得知这个人类为这个他所亲手创造的生命取了名字,且被冠以这个人类自己的姓氏的那一刻,心底微微有些不舒服。 又当他听闻这个系统将当年的事一一讲与这个人类听且不说,还想着以一己之力承担所有的惩罚,拼尽全力保护那个人类的时候。 那颗自诞生以来便不曾跳动的心脏,在那一刻微微跳动了起来。 主系统想着千年前的约定,准备待这个生命处罚结束后将其带回他的寝殿好好照养一阵的时候,却得知了这个生命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去寻那个人类了。 主系统不明白,为何这个生命这么在乎那个人类,明明他与这个生命认识的时间更长不是吗? 他虽然不怎么搭理这个生命,可从来都没有冷落过这个生命。陪伴照顾了这个生命数千年,为何却比不过一个绑定契约不到百年世界的人类。 主系统想不明白。 第45章 第四十一章:舍弃一人为天下(1) 初见的伤很严重,甚至一度连身形都维持不了。 雁十三花光了所有的积分,没能帮到初见一丝一毫。 在系统空间呆了一个月,在初见强烈的要求下,雁十三开始了下一个世界的任务。 雁十三背着背篓拎着锄头从田间回来时,在自家院前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只见立于门前的那人一袭白衣胜雪,一头乌黑的长发规规矩矩的束在脑后,额前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散落下了几缕乌黑的发丝,没有让人感觉轻浮,却给人一种理应如此的感觉。 那几缕散落下的黑发更称的他俊逸如仙,黑色的发映着漆黑的眼眸,仿若极纯的黑曜石,如水般的清澈泠泠的目光下,却含着一种看不清的黑色,让人一眼便深陷其中忘今夕何年。 俊美如琢的五官,白皙的肤质如同千年的古玉,无瑕而冰冷。他的唇边带着一抹弧度,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舒适。所到之处,都萦绕着一缕淡淡的清香,轻柔缠绵又霸道决绝,使所闻之人恨不得就此沉沦。 雁十三对雁西风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他虽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但毕竟,他只是人。 人对人的印象永远都是始于五官,止于三观。 长得好看的人,任谁都会心生好感。 这人便是这个世界的主配角之一——雁西风。 世界主剧情: 大凇王朝昌治十六年,这是一个比较昌盛的时代,但还是有不少西部的少数民族时不时的骚扰。 这个世界的主角是当朝皇帝雁南俞与当朝镇国大将军之女苏玉绫。 镇国大将军之女苏玉绫武功高超,侠肝义胆。一身不输男儿的胸襟胆量,继承了镇国大将军的性格——公正无私,刚正不阿,说一不二。 她是大凇王朝史无前例唯一的女将军,亦是百姓爱戴的大将军! 苏玉绫与大凇王朝皇帝雁南俞自幼相识,苏玉绫对雁南俞忠心耿耿,痴情一片。 她为了雁南俞,换上戎装,远赴边关镇守,只为让他坐稳这个皇位,让他安心。 她为了雁南俞,拒绝了自幼父亲为她定下的亲事,为雁南俞一人独守完璧之身。 她为了雁南俞,放弃了好好的富贵荣华,在朝不保夕的边关吃着连许多男儿也忍受不了的苦。 为了雁南俞这个人,除了那张脸,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地方,全都是骇人丑陋的伤疤。 她为了雁南俞啊!硬生生以五万兵力击退了敌军五十万人马,护住了雁南俞的江山。 可雁南俞呢? 他什么也没做! 他是一个懦夫!他借着许多许多的理由,打发敷衍了苏玉绫的一腔深情和信任。 雁南俞曾经许诺,会予苏玉绫一生一世的宠爱! 转眼就娶了丞相之女为皇后,封了许多大臣之女为妃。明明最应该被封后的那个人理应是她苏玉绫,却是她被忽略的最彻底。 雁南俞亦曾许诺,待江山稳固,四海安定,就与她苏玉绫四海为家,渔樵耕读,看遍这苏玉绫为她镇守的天下。 可这到底也只是石破天惊的一场空。 后来,也就是那些少数民族齐齐举兵进攻大凇王朝。 为了让雁南俞安心,苏玉绫不顾身上未愈的重伤,再一次远赴边关,只为让这个一直欺骗自己的男人可以坐稳这个位置,只为了能让他安心。 可敌军太强,而边关又太苦,苏玉绫的军队一次又一次退败,就在关键之时,雁南俞一封皇昭飞来,彻底断了苏玉绫对他的所以依恋。 皇昭之意——不能败!若败!要么永不回京要么便以死谢罪! 后来,苏玉绫拼了命,以仅剩的五万兵力拼死抵抗,终于险胜敌方,让敌方撤军,护住了雁南俞的江山。 而苏玉绫也在退敌的第二天,拖着残破不堪的身体,来到一处深崖一跃而下,永远的安眠于那安静沉寂没有纷乱的崖底。 或者说是,她希望以她的英魂长存于大凇王朝边关,永世为他雁家江山保驾护航。 因为她所爱之人啊!更在乎的是这雁家江山!所以!命不久矣的她愿留以她之英魂护他江山无虞,余生心安! 这便是这俩人的故事,最后的最后,雁南俞废了皇后,一生后位悬置。 世人皆道:皇是为了赎罪!赎一个女子错付于他的一腔深情!赎那个女子因他失去的年华和她的性命! “阿俞!我会为你护住你的天下!让你坐稳这个位置!让你心安!我会我的这条命来护你的一切!我会用这条命来爱你所爱的一切包括你!” 苏玉绫舍弃了一切只是为了让雁南俞心安。 而雁南俞舍弃了苏玉绫一人只是为了这天下。 而雁西风,是雁南俞的皇叔,当朝的摄政王。 目前的雁南俞刚刚坐上皇位,如履薄冰,本是不管这些事的雁西风不得不为了雁家的江山亲自摄政,为这个新上任的皇帝开道铺路。 原主雁十三,字雨湖。 虽姓雁,却与皇室没有半点关系。 是前老太傅荣成玉的亲眷弟子,可以说是与大凇王朝先帝是师兄弟的关系,与当朝皇帝雁南俞是师叔侄的关系。身份尊贵,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原主才华横溢,胸有大志,心有天下。 只是奈何却心向往安定平淡的生活,待学成一身本事之后,便在所有人不解惋惜的目光中来到了一处山脚下,经营一方亩地,不问世事,偶尔吟诗作文,快活潇洒的打发时间。 这次雁西风的到来就是为了请雁十三出山,为雁家江山出力。 只是按照本来的剧情,原主是没有答应的。 毕竟他虽有大志,奈何更喜欢平淡如水的生活而不是富贵浮华却朝不保夕的日子。 所以,他拒绝了雁西风的请求。 但这次不一样,雁十三是有任务在身的,他从系统02139那里得知每一次任务者完成任务后,系统与任务者会同时得到世界馈赠的能量。 馈赠任务者的能量化作积分,购买所需的物品或技能。而馈赠系统的能量则成为系统升级变强,也可以让系统从重伤的情况下恢复的。 世界任务难度越高,馈赠的能力越大越,初见就能恢复的越快。 所以,雁十三擅自选择了高等的世界——战乱世代。 尽管,初见不希望他再卷入纷争。 因为是高等世界,这个世界他的主线任务就一个——让男主坐稳皇位,护雁家江山无虞。 也就是说,雁十三是必须参与入皇权的争斗之中。 是的,如今的大凇王朝内忧外患。 外有西部少数民族虎视眈眈,内有狼子野心的朝臣不怀好意,加之雁南俞不过刚刚继位,没什么威慑力。所以很多有权的官员自行结党,欺君罔上。 而雁西风虽为摄政王,奈何向来不喜这些,而皇帝无能,他身为摄政王,再怎么有能力也是有心无力。 “久仰雁雨湖大名!今日一见!雁先生果然是一派朗月清风气度不凡!”雁西风含笑颔首道。 雁西风在见到这位素未谋面佳名远扬雁雨湖时,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面前的这个人纵然是一身粗布麻衣,可那身清贵温雅的气质是这山野林间和这一身粗布麻衣这掩不住的。 一头长发只是随意的拿了根粗布绳系在脑后,看着不成体统又很是舒服。 俊逸清朗的面容,带着一股浓浓书卷气的温文尔雅。许是些年来的渔樵耕读,给眼前的这人增添了一分淡然旷达之气。他的嘴角含了三分笑,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却又不敢亵渎这份独特的温和。 他站在树下,明明是带着魅色的凤眼,眼眸中却尽是温润的光芒。 雁十三这次的容颜并没有以前那般的美艳,也并不是如雁西风那般绝世般的俊美,他如今的容颜最多也只能算得上是上乘。 浑身上下最吸引人的便是他的那一双眸子,漆黑如墨,清澈见底泠泠洌洌。带着独有的魅色,里面却尽是温润的光泽,仿佛世间一切在他眼中都是一般无二,都能被他温柔以待。 “摄政王过誉了!雁某不过一介书生,怎担待的起王爷您的这一句‘朗月清风气度不凡’和‘雁先生’这样的称呼!”雁十三拱手对雁西风行了一礼。 他本就与先帝雁子酒,摄政王雁西风出自同一师门,本就是师兄弟,自然可不必行跪拜如此之大礼。 虽是师兄弟,可他们求学的时段不同。 原主雁十三今年不过十七,是老太傅的最后一名关门弟子。而雁西风虽是太上皇的幼子,却如今已是二十有七,长了这个身体整整十岁。 刚好错过了,所以他们也只是名义上的师兄弟,只听闻对方名号却未曾谋面有过交集。 今日,便是他们师兄弟第一次会面接触。 至于为何雁西风雁十三能一眼就认出对方,皆是因对方腰间佩戴的老太傅赠予他们师兄弟之间相认的玉佩。 老太傅一生也就先帝雁子酒,当朝摄政王雁西风及那位早年浪迹江湖失踪多年的泓王殿下雁长卿和原主雁十三四个亲眷弟子。所以他们每个人的玉佩除了名字外是一模一样,极易认出。 先帝已逝,泓王殿下失踪多年,所以也只有他们俩有这玉佩了。自然是好认的。 第46章 第四十二章:舍弃一人为天下(2) 雁西风见雁十三面上一脸恭谨,却丝毫没有请他进门的念头,便是明白了自己不受这个虽姓雁却并非皇室血缘的师弟的欢迎。 如此,他只得亲自开口:“雨湖不请师兄我进去坐坐吗?”雁西风戏谑道:“还是说雨湖更想与师兄立门外畅谈?” “师兄多虑了!师兄身份尊贵,令师弟这寒舍蓬荜生辉!师兄请!”雁十三眼一眯,这人未免也太自来熟了吧。雨湖雨湖叫的很顺口啊! 但来着即是客,着实不好拿扫帚打出去,便侧身请雁西风入门做客。 雁西风看着这寒酸的可以说是家徒四壁的茅草屋,嘴角一抽,这老太傅嫡亲弟子住在这等……寒酸之地,说出去简直有辱他大凇王朝的名誉。 毕竟,老太傅荣成玉美名远扬,天下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亦可谓是天下学子尊敬的夫子,亦如那位孔夫子一般无二。 虽住处简陋贫寒,但雁十三端茶倒水礼数周到,雁西风却也未觉不妥。 两人相处下来发现对方甚合其意,畅谈半响,雁西风道明了来意。 雁十三右手食指点了点桌面,故作迟疑,道:“多谢师兄的厚爱,只是雨湖向来无拘无束管了,怕是要拒绝师兄的一番美意了。” 雁西风看出了雁十三的迟疑,倒也没再多劝,起身行礼告辞。 待雁西风离去,雁十三方才卸下担子,抿了一口茶水,叹了一口气。 初见不明所以,问道:“宿主大人,为什么您拒绝雁西风的邀请?” “好一点了吗?”雁十三见初见询问,连忙问道。 “初见没事。”初见躺在床上,身边满是淡淡的却不容忽视的雾气,这些都是他之前在其他世界获得的能量,他还未来得及吸收,便因为这次的惩罚泄露在了整个系统空间。 “宿主大人为什么要拒绝?这不是很好的机会吗?”初见不解。 雁十三笑笑,为初见解释道:“若想要人才为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上位者需拿出让其信服的筹码条件和利益。原主佳名远扬,若是轻易应下,怕是会显出急功近利并无真才实干的表象。毁了原主的名声不提,怕也是不能让雁西风有重用的决心。” 初见恍然大悟:“所以雁西风这是回去准备筹码了?” 雁十三点点头,道:“雁西风是难得的人才,心有天下雄才大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尽心竭力的辅佐雁南俞这个扶不起的阿斗。如果是我,可能会推翻雁南俞坐上那个位置。” 初见:“男主也不是这么没用的……” “嗯。”雁十三点点头:“男主是非常没用。” 让一个女人为他征战天下镇守边疆,自己却躲在富庶的京城坐享其成。 懦夫! 雁十三起身,理了理衣襟,看着门外绵延起伏苍翠欲滴的群山,嗤笑一声。 “雁南俞不愧为以吃软饭出名的大凇皇帝,靠苏玉绫为她镇守国土,靠雁西风为他摆平朝堂内务。真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二个都瞎了眼看上他这么一个人。” “宿主大人您……”初见微微惊讶地看屏幕外笑的淡然的雁十三,不明白为什么自家宿主这么说。 雁十三负手而立,道:“史书记载——‘大凇王朝第十二任皇帝凇俞宗雁南俞与先皇遗腹子摄政王雁西风关系斐然,凇俞宗与其亲近,摄政王常彻夜留宿凇俞宗寝宫内聊于国事……’摄政王自古以来便与皇帝势不两立,若无利益又怎会亲近,还彻夜留于皇帝寝宫。这其中没点猫腻谁信?” 初见无言以对。 雁十三继续道:“也是可怜了苏玉绫一腔深情错付,什么所谓的以身殉国留于英魂镇守国土,怕是苏玉绫知晓这段叔侄二人□□秘史,崩溃之下错落悬崖才是事实!” 初见:“……” 雁十三:“真的是看不出来啊!这雁西风一身正气,竟会做出这种□□之事。” 初见嘴角一抽:“宿主大人你……” “这种腌臜之事我见过不少,加之证据确凿,想不到这一点怕是白痴。”雁十三讽刺道。 初见有点委屈,可怜巴巴道:“宿主大人初见不是白痴……” 雁十三笑笑,道:“嗯。初见当然不是,乖。” 他看着门外绵延起伏的群山,背起了背篓,取出了一些铜板,关上门,去往了山底下的村子。 初见:“宿主大人,您这次要买什么啊?” 雁十三提了提背篓,抹了把汗,扶着树的树干歇息,回答道:“买点烧酒和小菜,还有给苏玉绫准备一份礼物。” 初见不解的问道:“宿主大人,您怎么知道女主喜欢什么呢?” 雁十三猛地面一冷,道:“不要把‘女主’这个称呼用在苏玉绫身上,她堂堂大凇王朝第一女将,雁南俞这个吃软饭的“男主”配不上她!” 初见缩了缩,道:“哦。” 来到村子里,雁十三把自己之前采的药材卖给了村子里的赤脚大夫。然后去村口的小卖铺买来了烧酒和下酒的小菜,又挑挑选选了许久,选定了一条蓝色的精细漂亮的络子准备送给苏玉绫。 初见看到那条络子,问道:“宿主大人,苏将军真的会喜欢这种小女儿家的东西吗?” 雁十三忍俊不禁,初见因为受伤不打游戏后,倒是开始关心任务了,不过这样也好,总比他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的好。 便笑道:“苏玉绫自己就是一个小女儿家,虽然是镇国大将军,也只是一个不过双十年华的女孩。女孩子都是喜欢漂亮精致的小物什的,又何况是长期驻扎边界的苏玉绫。” 初见似懂非懂,雁十三也不强求他懂。 毕竟初见本质上也只是类似于人工智能的存在,不了解人心是很正常的,毕竟人类也不一定了解人心这种东西。 这个络子太过简陋了些,雁十三想了想,将头上的玉簪取了下来,对比了一番,然后让初见将玉簪簪头与簪身分离。 雁十三把失去簪头的玉簪用以前买的工具雕琢了一番,便重新簪回了头上。 然后把取下来的玉簪簪头细细雕琢一番,又钻了一个孔用络子穿起来,再一挽,就成了一条玉穗。 笑了笑,便把玉穗细细收了起来。雁十三很期待与大凇王朝第一女将苏玉绫的会面。 果不其然,刚回来,便见雁西风领着一位一身戎装的女子重新出现在他的小茅草屋前。 雁十三眼力极好,隔着老远就把苏玉绫看了个一清二楚。 身材高挑,穿着一身黑色紧身短衫和牛皮马甲腿上套着一双齐膝的黑色牛皮靴,腰间别着一把很漂亮的长剑,这是大凇王朝第一女将苏玉绫唯一的武器,大凇王朝出了名的宝剑——“护国”。 因常年驻守边疆,苏玉绫的肌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却丝毫没有粗糙感,看起来光滑紧致。一头乌黑的秀发向后梳妆,简简单单扎成了个马尾辫,顺服的贴在她的身上,几缕留在前面的发丝,将脸衬托出冲满美感的弧度。 搁现代妥妥的是难得一见的高挑运动型美女。 苏玉绫长得很符合雁十三的审美,她的事迹也让雁十三信服,加上雁十三其实算得上是颜控,所以对苏玉绫的好感蹭蹭蹭的往上涨。 走近了,就看到了苏玉绫那一双异于常人的琉璃色眸子和相较于中原人不同的较为深邃的五官。 资料里提过,苏玉绫的父亲是驻守边疆的镇国大将军,也是大凇王朝的不败战神——苏稽容,而苏玉绫的母亲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孤女,对苏稽容一见钟情,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所以苏稽容就答应和她在一起了。 只是可惜红颜薄命,待生下苏玉绫不久便撒手人寰,只给苏稽容留下了苏玉绫一个女儿。 苏稽容也无心须娶,加之战况紧急,又不放心自己这唯一的女儿,便将苏玉绫一齐抱去了边疆,用羊奶喂大了苏玉绫。因为不会教养孩子,就跟训练士兵一样训练苏玉绫,这也就是为什么苏玉绫不输男儿的真正原因。 自幼在战场上长大的孩子,是真正的将士。 雁十三笑笑,隔着老远向苏玉绫行礼问候道:“小生雁十三,久仰苏玉绫小姐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如传言一般是巾帼不让须眉!” 苏玉绫抱拳回礼道:“不敢当不敢当!敬亭先生才是一表人才!” 两人相视一笑,皆是第一眼心底就莫名其妙对对方产生了好感。 那种感觉,用一句诗形容便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用一个词形容便是——“一见如故”。 雁十三只是对雁西风点点头,便拎起酒坛冲苏玉绫的方向晃了晃,笑道:“我猜到了苏小姐会光临寒舍,特意买了烧酒和小菜。苏小姐,还有师兄,寒舍请。” 苏玉绫快步走到雁十三身边接过烧酒,她提起酒坛凑到鼻尖嗅了嗅烧酒的酒香,香气扑鼻醇厚浓烈,一闻便知是好酒是烈酒! 边疆寒冷,没有多少木炭可供其取暖,所以喝酒御寒是边疆传下来的习俗,反而是中原这带的冬日较为缓和,所以酒大多是缠绵柔和的,像这般浓烈的烈酒是少之又少的。 苏玉绫又是一个无酒不欢的人,按照父亲的命令前往国都复命辅佐当朝皇帝,一路上喝的酒全都是没什么劲的小酒,久违的闻到这般醇厚浓烈的酒香,自然是馋虫上来了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再者苏玉绫从小就是跟一大群男人一起长大的,苏稽容大将军虽然找了嬷嬷教导苏玉绫规矩和礼仪。 可到底上战场的时候要多些,所以她也就没什么男女有别这样的想法了,很快就和雁十三勾肩搭背兄弟相称了。 雁十三送了她一份见面礼礼物,就是他亲手做的玉穗,他亲自为苏玉绫挂在了她的佩剑——“护国”上。 “护国”之意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也就表明了苏玉绫对大凇王朝的忠心耿耿。 雁西风见其,拦下进屋的两人,道:“雨湖,为什么师兄没有见面礼?” 雁十三:“师兄也没有为雨湖准备见面礼。所以自然是没有师兄的份了。” 雁西风指着苏玉绫,询问:“那为什么她有?” 雁十三不着痕迹的翻了个白眼,道:“苏小姐远赴京城,雨湖听闻苏小姐事迹佩服不已,又与苏小姐一见如故,见面礼自是要有的。” “哈哈哈哈!”苏玉绫毫不客气哈哈大笑,她道:“雁西风,你这个样子像极了丈夫不爱了的小媳妇的样子!” 雁西风:“……”他不与女子一般见识。 第47章 第四十三章:舍弃一人为天下(3) 三人入屋,围坐在炕上一起喝酒,吃小菜。 雁十三和雁西风坐的倒是规矩,反倒是苏玉绫一个女子,却是如男儿一般大大咧咧的坐着,没个正经。 苏玉绫喝了一大碗酒,吁了一口气,问:“雨湖先生,你这酒够辣!我喜欢!敢问这酒叫什么名字?” 雁十三以前本不饮酒,奈何去的世界多了,尤其是上一个世界喝的酒太多,浅酌小酒的习惯也渐渐变为了豪饮。而原主喜酒,自然也是得饮酒,不怕一喝就醉的情况。 雁十三抿了一口酒,入口辛辣,倒是不错,道:“三十里红。” 苏玉绫了然,道:“是三十里红啊!我还以为三十里红这种粗鄙的酒雨湖先生不饮呢!” 雁十三摇摇头,道:“雨湖好酒,好天下之酒,而不是好独一种酒。” “好!”苏玉绫拍桌叫好,她道:“雨湖先生担得起这‘倾酒居士’一名号!” 原主因喜酒,自封自个‘倾酒居士’这一封号。 苏玉绫虽豪气,却不失女子的温婉,她道:“雨湖先生佳名远扬,才华横溢,可曾想过入朝为官,造福百姓。” 雁西风终于能插上话,他道:“是啊!雨湖师弟你考虑一下吧!” 雁十三笑笑,道:“只要没有战乱,没有剥削,百姓自然是过得好。只是上位者的争斗,无论是赢是输,都是百姓苦。我不过一乡野村夫,能做什么?” 苏玉绫对雁十三的话深有同感,她在边疆的这些年看到了太多太多因为战乱而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的人,自然是对这些发动战乱的始作俑者心有不满。 雁西风身为上位者之一,第一次听到这种结论,自然是去想这个问题。 一时间,气氛莫名沉寂。 苏玉绫不经意间看到了陶渊的玉簪,奇道:“敬亭先生,你的簪子怎么没有簪头?” 听闻此话,雁十三下意识摸了摸头顶的簪子,笑道:“在下囊中羞涩,没什么好东西可以送与苏小姐,想来想去除了师傅赠予我的玉佩,也就这簪子勉勉强强拿得出手,可在下只有这一只簪子。便去了簪头,做了个剑穗送与苏小姐了。” 苏玉绫点了点头,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了一块黄色的玉佩赠予雁十三,豪爽道:“那么礼尚往来,这个玉佩就送与雨湖先生了。还往雨湖先生不要嫌弃啊!” 雁十三也跟苏玉绫不客气,接下了玉佩,两人相视一笑,默契十足。 最后喝完酒,雁十三如愿以偿跟着苏玉绫他们一起走了。 这个时候的苏玉绫还没有见到雁南俞,自然不会为了他做那么多。雁十三专门画了一幅男主的画像给苏玉绫,让她提前对雁南俞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样就杜绝了苏玉绫因为不认识皇帝而因为他的解围一见钟情的可能了。 而这个时候雁西风也没有因为醉酒被下药与皇帝雁南俞□□,一切都还没有开始,可以改正。 想到这里,陶渊对这个男主真的是非常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 既可以为了江山稳固哄骗大凇王朝未来的第一女将苏玉绫,也可以委身于自己的亲叔叔身下承欢以此稳固朝堂,还可以献身周转于后宫佳丽三千平衡各个官员。 他都忍不住为雁南俞鼓掌,真的是太厉害了!脚踏无数只船竟然还可以行的安安稳稳,这府邸心计不可谓不深了! 雁南俞也不愧是为大凇王朝第一吃软饭的皇帝了! 雁十三想,若是大凇王朝的各位先皇知道了自己的后辈里竟会有这样的子孙,先帝知道了自己的儿子是这样的皇帝,怕不是会气的从土里跳出来追着雁南俞打。 按照剧情,苏玉绫会在京城镇国大将军府住上三年,为皇帝镇守京城,防止内乱。 而三年后苏稽容将军老了,而当时时局混乱,便有了苏玉绫“褪衫萝换戎装,弃繁华赴边关”这一深明大义的美谈。 不过这次系统却颁布了多个任务支线任务,如下—— “支线任务一:阻止女主苏玉绫对男主雁南俞一见钟情。” “支线任务二:防止男配雁西风与男主雁南俞□□。” “支线任务三:与原主雁十三未婚妻解除婚约。” “支线任务四:让女主苏玉绫与其定亲对象完婚。” 苏玉绫是在贵族举办的“吟词会”上对便装的雁南俞一见钟情的,一想就知道是被人算计的。 毕竟,世间哪有这么巧的事,苏玉绫一被人找麻烦而雁南俞就刚好路过帮了女主,这本就是雁南俞自己设计,为了给苏玉绫下套罢了。 还有就是接下来的摄政王在宫宴上饮酒被人下药,在御花园散步冷静,却因为药性突然发作意识模糊下抓住了想一个人“静静”的皇帝雁南俞解毒。 哪有这么巧的事,刚好想一个人“静静”就碰到了雁西风药性发作,御花园那么大,怎么就偏偏碰到了一起,然后就滚了床单?不过也是雁南俞下的套,让雁南俞因愧疚为他镇住朝堂罢了。 男主倒也是一个狠角色,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但不过也不得不承认——雁南俞是一个明君。 在后来他掌权之后,颁布了一系列造福百姓的政策——休养生息,减轻赋役和税收,删改刑法等等。 也或许,雁南俞真的对雁西风和苏玉绫付出过真心,只是比起这天下这江山,非常的也只是微不足道的真心。 之所以用这些卑劣的手法,也只是因为现在的雁南俞没什么势力,只能依靠外人稳固朝堂,比如他的后宫佳丽三千,又比如摄政王雁西风,比如苏玉绫。 雁十三把玩着苏玉绫赠予他的玉佩,或许所有人包括玉佩的主人苏玉绫和摄政王雁西风都不知道,但是雁十三却是知道的,这个玉佩是先皇私底下训练的十万雄兵的调遣军符。 先皇当年交于苏玉绫的父亲是因为他料到雁南俞这个皇帝不一定能坐牢固,怕雁家江山被乱臣贼子或者外来流寇夺取专门交于苏稽容的,苏玉绫却是不知道,她的父亲那里有一道密旨。 而那道密旨只有一个意思——若是雁南俞为帝做不了明君,或是有人想着谋权篡位,那么苏稽容就率领十万雄兵抄了雁家江山,自己掌权,不过前提是必须造福百姓。 不得不感慨先皇的伟大,为了天下百姓可以让出雁家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甚至是连自己的亲儿子也可以放弃。 如果雁南俞知道了密旨的存在,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雁十三很好奇。 不过身为皇帝,雁南俞也是因为知晓了这个密旨之后,才一步一步算计苏玉绫爱上他的吧。 他太弱了,他急需要强大的助力稳固自己的天下和坐稳自己的位置。而认军符不认人的十万雄兵,就是他最大的助力。 只是时间过去了太久,苏稽容逐渐忘了这件事,他把军符送给了苏玉绫当及笄礼,就匆匆忙忙上战场去了。 而苏玉绫也在及笄之后替父亲复命回京,不知道玉佩的重要性,后来玉佩被苏玉绫收进了密室里,本是再无见光的那一天。 却不料被雁南俞阴差阳错之下得到了,而雁南俞也借着这十万雄兵彻底坐稳了自己的皇位。 这回却阴差阳错到了雁十三的手上,也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了。 雁西风看着苏玉绫与雁十三相谈甚欢,自己却插不进去,心中有一丝不适,却又说不出是什么不适。只能冷着一张脸,让苏玉绫雁十三误以为他心情不好,就离他更远了,也导致雁西风周围气压逐渐降低。 雁十三不得不承认苏玉绫是一位超越了时代思想前卫的女性,也正是因为她这些空前绝后的想法,才是真正导致她死亡的真正原因。 确实是如此,当有了这个时代不被人理解的思想的时候,独身是最好的选择。 苏玉绫就是这样的存在,与其让爱情折磨她,不若让她找一个看的过眼的人搭伙过日子,或者独身,在这个风云诡谲混乱不堪的时代独善其身。 来到京城,雁十三为了避嫌只得去雁西风的府邸暂住。 原主佳名远扬,相貌清雅俊秀,为“京城五公子”之一。 泓王殿下雁长卿、摄政王雁西风、墨王殿下雁白羽、倾酒居士雁雨湖、杏林公子宋文轩。 不过泓王殿下雁长卿失踪多年,摄政王雁西风冷酷无情,墨王殿下雁白羽痴迷山水无可自拔,而原主倾酒居士雁雨湖寄情山水偏居一隅,京城也就剩一个温文尔雅的杏林公子宋文轩被深闺女儿念着了。 不得不说雁家基因是真的好,京城五公子雁家就占了三个,还不包括新皇雁南俞这个美男子。 且原主雁十三离开京城多年,当年的风采是京城所有人有目共睹的。 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倾酒居士雁十三才华横溢,所以普一回京就收到了不少诗词会的请帖。 苏玉绫一个在边疆抛头颅洒热血的女将自然也是受京城人士关注的,不过无人敢质疑她的强大,因为苏玉绫在十二岁的时候独自一人单枪匹马闯入敌营取下敌军将领的首级。虽没有跟着苏稽容将军一同回京领赏,但是她的事迹广为人知,自然是有很多人对她好奇的。 而她的宝剑——“护国”,听闻是先帝赐予她的开国宝剑,重量达百斤,不是一般人拿的动的,而苏玉绫一直在使用此剑杀敌,自然可看出她的实力强横。 第48章 第四十四章:舍弃一人为天下(4) 雁十三拿着请帖与苏玉绫一齐参加了丞相府举办的百花宴,雁西风也莫名其妙参加了。 宴会上,雁十三一直关注着苏玉绫的动静,其中一位形似纨绔公子的人调侃道:“雨湖先生莫不是心悦苏玉绫小姐?不然为何一直看着苏小姐不眨眼?” 坐在一旁的雁西风一听此话,周围的气压愈发骇人,坐在他身边的人都是胆战心惊的。不知道又是那里惹了这位大人的气,只能咬牙受着一言不发。 雁十三也反应过来,笑了笑,他确实是看苏玉绫太紧了,他见那些京城贵女看苏玉绫的眼神逐渐不对,开口解释道:“在下与苏小姐一路同行来到京城,我俩一见如故,相交颇深。苏小姐赤诚之心,侠肝义胆,巾帼不让须眉,不似京城贵女的柔美与朝艳。” 言下之意便是:我跟苏小姐只是朋友,她与其他的女子不一般,所以我对她颇为赏识。 苏玉绫也不是个傻的,也道:“是啊!雨湖先生知晓我一个粗鄙的女子是第一次来到京城,他怕我不适应这里,怕我惹麻烦,所以才看着我。” 言下之意便是:你们想多了!我们啥关系也没有!只是朋友。 雁十三起身,向在座的京城贵子们行了一礼,他们都不明所以,便忙起身回礼。 雁十三见此,满意的笑道:“雨湖在这里有一个不情之请拜托各位务必答应,小生这厢给各位行礼了!” “雨湖先生有何请求,只要我们能做到绝不推辞。”苏玉绫流利的接上陶渊的话。 雁十三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雁某的义妹苏玉绫小姐初到京城,若是惹了什么麻烦还请各位多担待多教导,毕竟她本是战场上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战士而不是喜赏花吟诗贵族。” 谁听不出雁十三的嘲讽和维护之意,只是有自知之明的大部分人都红着脸不好意思吱声反驳。 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脑子的,其中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贵女开口刺道:“我们又不是在边疆长大的,怎么上战场杀敌,再说了不就是上战场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雁十三笑了笑,缓步走到这位小姐面前,居高临下的蔑视着她,气场及其强大,给人一种极其压抑的感受。 这位贵女身边坐着的人都忍不住埋怨这个女人,简直是愚蠢至极! 雁十三唇角微勾,他问道:“战场不是京城,这位小姐觉得你的父母可以保护好你吗?在战场,像你这样的女人,就是第一个死的。” “当然也不尽然,小姐你生的花容月貌,就是不死,也是会成为军妓,被敌方战士压在身下承欢。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比妓院的女子还要卑贱。” “当然,也不一定只要女子,长得好看的男子也会成为军中小倌,被一些有此嗜好的士兵压在身下。” 这话说的暴露又直白,却无人可以反驳,战场是什么样的他们虽没见过,但是危险他们还是知道的,如果大凇王朝败了,他们就得死或是背井离乡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了,无论是那一种都不是他们可以接受的。 能想明白的不少,所以在这一刻,本来对苏玉绫心怀鄙夷的人都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谁都知道苏稽容之女就是下一任镇国大将军,若是她因他们而与敌军不敌,就完了。 只能说他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所以这场百花宴就这么毫无波动的度过去了,苏玉绫也正在见过了姗姗来迟的皇帝雁南俞,也对他无任何感觉,只是觉得他真的长得还挺好看,但比雨湖先生为他画的难看了一点。 没有雨湖先生画的温文尔雅,反倒是多了一丝算计的味道。 苏玉绫看了看雁南俞面相,只觉得雁南俞这个人虽有帝王之相,只是多了几分轻浮和急功礼切的味道,苏玉绫知道他是因为刚上任想有所作为,护住雁家江山。 所以她决定了要帮这个人坐稳他的皇位,虽然她不知道心底突然划过的酸涩和愤恨是因为什么,但是她最大的愿望还是护住他,并护住这江山。 苏玉绫没有对雁南俞一见钟情,却还是忠心耿耿想要护着他,这才是雁十三想要达到的真正目的。 系统提示音响起:“顶!支线任务一:阻止女主苏玉绫对男主雁南俞一见钟情。完成!奖励发放中。” 接下来就是宫宴的算计了! 雁十三打算让苏玉绫带着他一起去,理由就是——照着她,免得她别人看不起。 雁十三对苏玉绫没有任何不轨之心,他也从不掩饰他对苏玉绫的利用,因为雁十三很清楚苏玉绫是一个怎样的人。 若不是因为爱,她又怎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雁南俞对她的算计。 苏玉绫是一个果敢、坚毅、独立的女人,她不喜欢京城的尔虞我诈并不代表她就是一个傻白甜。 在战场上长大的孩子,是天生的战士。 苏玉绫乐呵呵的答应了雁十三的请求,若雁十三像京城人一样拐弯抹角提出这个要求苏玉绫哪怕是装傻都要糊弄过去。 而雁十三不一样,他虽然有利用苏玉绫的目的,可苏玉绫可以感受得到雁十三对他的维护和在意,以及雁十三每次看到她时,眼中闪过的那一丝让她不解的悲伤——这些都不是假的。 尽管,苏玉绫不清楚那丝悲伤是因为什么。 闲来无事,雁十三便在繁杂喧闹纸醉金迷的京城逛了起来。 本来走的好好的,却在街角小巷里,听到了一阵杂乱的声音。 雁十三不是热忱之人,也非是心善之人。本不欲多生事端,却奈何初见不干,一定要求雁十三去阻止这一场纷乱。 雁十三无奈,踏进了小巷,也踏进了这京城繁华的表象之下掩藏的罪恶。 “哟!贱骨头!倒是硬气啊!”骂骂咧咧的声音传入耳中,本不想多理会这件事的雁十三挑眉,起了点兴趣。 “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要不是蒋哥罩着你!你连个屁都不是!” “就是!都是贱骨头,街头流氓,一天到晚摆什么谱!” “就是欠收拾!今天爷爷们就教教你什么是规矩!” 听到了一阵拳打脚踢和辱骂,却没听见痛呼和反抗的声音,说实话靠在巷角的雁十三是有点失望的。 只是一昧的承受和忍让,帮得了一次,帮不了一世。 不过为了初见,就帮帮这人吧。 “喂。”雁十三懒懒的出声,“以多欺少,不厚道吧。” “哟!哪里的小白脸?”为首的是一个五大三粗黑不溜秋的汉子,长的贼丑还油腻腻的。 说着,还上手了,妄想摸一摸雁十三那一张漂亮的脸。他是看出来了,这人的衣服就是普通的料子,一身那个什么,读书人的气质。一看就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只能一天到晚捧着书,摇头晃脑念什么“子曰诗云”文绉绉的东西。 雁十三面无表情,抬起就是一脚踹过去,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黑影便“砰”地一声飞到了墙上。 一群流氓你瞅我我瞅你,下一秒反应迅速的朝雁十三扑过来,想着以多欺少打败雁十三。 雁十三掰了掰手,目光一冷,来去自如的穿梭在一群流氓里。明明就是一书生,瘦弱的像个白斩鸡,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却拳拳到肉,下手狠辣。 很快,小巷里躺满了哼哼唧唧叫唤的流氓混混。 看了看他们打的人,雁十三有些惊讶,这孩子看样子不大,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穿的衣服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太差,比不得绫罗绸缎,却比麻布粗衣好很多。 本想着丢下这个被殴打的少年,却让初见给制止了,只因为这个少年在未来是大凇王朝未来代替苏家的一代新起战神——周作雪。 自以为救流氓实际却是救了个战神的雁十三:日…… 商议完事情后,心情不怎么美好的雁西风靠在二楼向外的栏杆百般无聊,随意抬眼看了看,却愣住了。 远处,少年抱着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孩从黑暗的小巷里一步一步走向了光明。光将两人的身影拉长,时间仿佛就此定格。 明明年纪不大,挺直的背脊和冷淡的容颜却让人感受到可靠。似乎可以为怀中的孩子,顶起一片天。 雁西风有些吃惊,看不出来他这个师弟竟然还有多管闲事的一腔热忱之心。 他看着远去的身影,有些迷茫。 他贵为摄政王,却因新皇懦弱无能,不得已周旋与朝中那些虚伪恶心的人的中间,看似身处光明,实则却早已深陷黑暗的泥沼之中。 谁又能救他如那个少年从黑暗中被救出,从此,有了活下去的信仰。 雁十三把人背回摄政王府他暂时居住的“鸢尾居”,翻箱倒柜找出了伤药,仔细的为他上药。少年其实醒着,只是意识模糊罢了。 “你是谁?”不得不说,少年人恢复的就是快,这么快就恢复意识了。 “救你的人。”雁十三上着药,问:“为什么要打架?”询问的样子像极了即将要训斥做错事的孩子的家长。 少年撇撇嘴,道:“是他们堵我。” “为什么要堵你。” “看不上我呗!啊!疼!” 雁十三淡定的收回手,看着到现在还不老实的周作雪,挑眉,看来这小流氓脾气还挺硬。 “上完药了,你可以回去了。” 雁十三起身,收好了药箱,看着一脸懵逼的少年,轻笑一声,冲他伸出一只修长白皙带着薄茧,骨节分明的手,微微有些晃神。 他一个流氓,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温柔的对待。 “走了。”雁十三拉住他的手,强势的拉着周作雪从鸢尾居的侧门走到了大街上,“以后,没有能力,还是不要惹事了。” 毕竟他可不希望未来的一代新起战神,被人半街打死。 周作雪看着远去的雁十三,有些微怔,等等!他好像忘了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好像也忘了问他的名字。 周作雪挠挠头,算了,反正那个人就住在这一片地方,总能遇到的。这么想着,周作雪便回了家。 第49章 第四十五章:舍弃一人为天下(5) 春寒料峭,京城比雁十三之前呆的山野更加寒冷。 初见时刻关注着自家宿主大人的行动,虽然受伤了,却还是改不了跳脱的性子。明明知晓早点完成任务自己可以恢复的更快,这样就可以少受点苦,却从不逼迫雁十三去完成任务。 反倒是喜欢仗着雁十三的宠爱和迁就,让雁十三带他出去玩。 因为他已经从系统02139那里得知自己宿主大人彻底接受他了,不仅如此,宿主大人还给了他宿主大人自己的姓氏,说自己是他的家人。 所以,他有了真正的名字了——雁初见。 昨夜二更时分下了一场小雨,直至今早巳时时分才将将停下。 椿树已发芽,嫩瑶瑶的,看起来喜人极了。雁十三扒出一个木盆,来到椿树枝桠底下摘椿芽准备炒菜吃。 这道乡野美食可不是摄政王府会有的,只是可惜,鸢尾居里没有栽种榆树和槐树。不然,又多了几道春时的美食。 清洗干净椿芽,切碎,又去厨房拿了几个鸡蛋和一些调味料。 烧热锅,舀了适量的一小块猪油,雁十三拿过一个大碗,把鸡蛋尽数打入碗中,再将切碎的椿芽与鸡蛋搅拌在一起,金色的蛋液混合着翠绿的椿芽,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等猪油烧热了,便将鸡蛋拌的椿芽一并倒入锅中,开始翻炒。香气四溢,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口生津液。 雁十三撒了一点点盐和老抽,又翻炒了几下,便拿过盘子,盛菜。 “哇!好香啊!”一个清爽悦耳的声音响起,“雨湖先生,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啊?我可以尝尝吗?” 是苏玉绫。 雁十三无奈,道:“早不来晚不来,我菜刚做好怎么就来了。” “这就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苏玉绫蹦蹦跳跳的跳到雁十三身边,跟小狗一样使劲的嗅着,“好香啊!雨湖先生,你真厉害!” 雁十三见有客人,便把自己从院子里找出来的一把荠菜用滚水过了一遍,撒上香油和酱醋,做成了一道绿油油亮晶晶的拌菜。 又把昨天去街上买来的鱼腥草(折耳根)淘洗干净,用油盐酱醋腌好,一并端上了桌。 苏玉绫来自边疆,对这种野菜做的饭食不陌生。她从小就是吃这些长大的。刚到京城,她本以为没机会吃了,想不到雁十三居然会做,这让苏玉绫对雁十三的好感更上一层楼。 椿芽炒鸡蛋,闻着香,吃着却不怎么样。但耐不住苏玉绫喜欢,所以一大盘椿芽炒鸡蛋就这么进了苏玉绫的肚子。 雁十三比较喜欢腌鱼腥草,也就是折耳根。鱼腥草的清香他一直都很喜欢,那种带着生命和泥土的芳香的野菜,是雁十三所爱。 最后所有的菜都进了苏玉绫的肚子了。 苏玉绫满足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舒服的呻了一口气,“雨湖先生真是厨艺了得!好满足啊!” 雁十三收了碗筷,见苏玉绫这幅样子,便为她倒了一杯热茶,助消化。苏玉绫抬了抬眼,撇了撇嘴,还是端起来小啜了一口。 两人聊了一会儿,苏玉绫便伸了一个懒腰,满足的离开了。 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天,距离宫宴也越来越近。雁十三这时才想起原主的婚姻还没有解决。 他找出当初两人合过八字的婚书与定亲信物,匆匆赶到当初的那户如今已飞黄腾达的人家。现在的雁十三除了名声什么都没有,加之那个当初订婚的女孩也已有了心上人,择日便要成婚。 所以,这婚退的轻轻松松。 “叮!支线任务三:与原主雁十三未婚妻解除婚约。完成!奖励发放中。” 退了亲的雁十三心情极好,便来到京城最好的“国香楼”吃午饭。 却不料见到了一个熟人。 “唉唉唉!是你啊!”周作雪热情的招呼着雁十三,“坐这儿坐这儿!” 雁十三见酒楼里的人都好奇的朝他们望了过来,便顶着那些人炙热而好奇的目光往周作雪坐的那一桌走过去,被周作雪拉着坐下。 “哥!哥!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救了我的人!”周作雪拉着雁十三跟他口中的“哥”介绍。 “哥,他叫……哎?你叫什么?”周作雪这才想起来,他还不知道雁十三的名字,便问雁十三他叫什么名字。 雁十三和那位周作雪口中的哥齐齐嘴角一抽。尤其是雁十三,他十分怀疑这个二货真的是未来能成为顶替苏玉绫的一代战神吗? “雁十三,字雨湖。” “哦哦哦!哥!他叫雁十三。恩人,这位是我哥——周青松。” 雁十三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一身黑色锦袍,容貌冷硬俊美,因为他脸上淡漠的神情,为他的俊美平添了三分拒人千里的冰冷,令人难以亲近。 雁十三看出了这个人身上的杀气,这是只有染过鲜血和人命的人才有的,无论怎么掩饰,都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去。 看着他的时候眼中只有一丝淡淡的善意,更多的是防备和好奇。但看向周作雪的目光却满是温柔和溺爱,差别不是一丁点的大。 “先生是那位倾酒居士雁雨湖?”周青松看着雁十三,淡然开口。 雁十三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是。” “唉唉唉!你们就这么丢下我了!”周作雪嚷嚷着,却在雁十三笑着看过来的时候红了脸,支支吾吾的偏过头,嘀嘀咕咕着什么。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雁十三笑着问道,给别人介绍却不介绍自己,还真是个奇葩。 “我?我是……我是……”看着雁十三戏谑的眼神,周作雪愈发的结巴了。 “周作雪!好好说话!”周青松皱眉,呵斥道。 面对他哥,周作雪就有勇气了,他瞪着自己的哥,吼道:“这不能怪我!我一见到他就欢喜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 “你才认识他,就欢喜的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周青松面色不觑,语气平淡却有着不容置疑和危险,“你就那么喜欢他?” “当然!”周作雪道:“他可是救了我的命!” “那我还养了你十四年。”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脾气比你好!”周作雪嚷嚷着,却被雁十三扯着坐下了。 “好了好了,要吵回家关起门来慢慢吵。”雁十三笑着对周青松道:“他才十四,知道什么。多包容关心一点,不要总是打骂。” “哼!”周作雪抱胸轻哼了一声,“我回家了!” 看着跑开的周作雪,雁十三看着一脸懊恼无奈的周青松,之前假设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只不过这次他已经肯定了。 “青松公子是喜欢作雪公子?” 周青松双目微微瞪大,眼中的震惊一目了然,你怎么知道?” 雁十三饮下一杯酒,笑道:“青松公子看作雪公子的眼神告诉我的。” 周青松仰头灌了一口酒,道:“你知道又怎么样!反正这小子喜欢的是你。” 雁十三笑着摇摇头,道:“青松公子,不若我们打个赌!赌作雪公子到底喜不喜欢你,如何?” “行。”周青松也想知道,自己在周作雪心中是什么样的存在。 他当年在街头抱回还是婴儿的周作雪,一直养到了今天,真的不想放手。 十四年前—— 大雪纷飞,那个时候便是街头小流氓的周青松在街角的狗窝里捡到了一个被冻的浑身青紫的婴儿。 那个时候的周青松看尽了人世间的冷暖,他自己都养不活,如何养活这样脆弱的一个婴儿。他自己都没人可怜,哪有资格可怜这个孩子。 当时的周青松是准备丢下这个孩子的,却在离开之际,被这个孩子抓住了破烂的袖子留了下来。 周青松当时想的是,如果这个孩子不松手,他就把这个讨厌的孩子丢开,他不想管这个孩子的死活。 可是当他蹲下来的时候,这个浑身被冻的青紫的孩子却咧开被冻的苍白的小嘴,冲他这个要对他下手的人,笑的欢快。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面满是亮光的看着周青松,让他冷硬的心慢慢迟疑和软和。 最后,周青松还是抱走了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也成了他的亲人,他唯一的“弟弟”。 因为是下雪天捡到他的,就取了名字,随了他的姓,叫——周作雪。 因为这个孩子,他吃了很多比以往更多的苦,也为了养活自己和他的弟弟,手段愈发狠辣。 他可以为了一个馊了的馒头扭断一个乞丐的手,也可以为了两文钱与亡命之徒拼命。 他因为这个孩子变得强大,变得狠辣。渐渐的,在周围这一块混出了名头。 为了赚钱,他进了镖局,只因为这样来钱快。他学会这些保命的手段,就可以更好的保护他的弟弟。 长大了,他见识到的多了,也逐渐明白了他对弟弟的不可言喻的感情。 为了不让弟弟发现他龌鹾的心思,他跟着镖局去了更远的地方,他拜托了镖局的人保护他的弟弟,他把自己挣得钱都给弟弟寄了回去。他希望弟弟可以好好读书,不求他做官,起码不能像他这个哥哥一样拼了命来养活自己。 他希望自己的弟弟可以开开心心的活下去,他想保护他的弟弟一辈子。 因为,他是因为弟弟,变得强大,变得无所畏惧,变得无所不能。 他的弟弟,就是他的命。 他不否认他回来之后将那些欺负他弟弟的人打成了残废,他更不否认他听到那个救了他弟弟的人的第一想法不是感激而是想杀了那人。 因为,他希望只有他,可以让弟弟崇拜和感激。 他就是一个疯子,为了弟弟而疯的疯子。 第50章 第四十六章:舍弃一人为天下(6) “初见,把周青松的资料给我一份。”待周青松离开后,雁十三道:“我想知道,为什么能教导出战神的人却在这个世界没有痕迹。” “好的,宿主大人!” 很快,周青松的资料就传了过来。不多,雁十三一目十行看完后,神色沉重。 “宿主大人,是不是从未爱过总比曾经深爱过然后失去好多了吧?”初见看完周青松的资料后,喃喃道。 雁十三却摇摇头,道:“初见。曾经深爱过到后来失去了总比不曾爱过的好多了。因为,曾经爱过,是因为都曾爱过。无论是哪种的爱,那都是爱过的。” 放下茶杯,雁十三看着周青松离去的方向,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他和周青松是一样的人,他们或许还有心,却绝不会为了其他多余的人留。 ——周青松,望安。 宫宴如期而至。 雁西风派人去请雁十三一并同他参加宫宴,他知道雁十三的才华与能力,他会为他保驾护航。 所以,他希望他可以踏上仕途,施展才华,风光两无。 结果回来的人却告诉他,雁十三早就离开摄政王府去寻苏玉绫小姐了,大概是会与苏玉绫小姐一起入宫参加宫宴吧。 雁西风脸迅速黑了下来,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雁十三不来寻求更近势力也更强大的他的帮助,反而是去找一个入京不就的野丫头。 因为心情不爽,以至于他没心情吃宫宴上的东西,错过了雁南俞为他下在他最喜爱的桃花羹里的药。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雁十三没有换衣服,一袭青衫腰间挂着一块代表荣太傅嫡亲弟子身份的玉佩,一根青色发带挽尽发丝束于身后。 这具身体今年不过十七,未及冠,只得这样,礼数不可破。 苏玉绫今年十六,已及笄,本是适婚嫁的年纪,却因为常年在边疆厮杀,一身煞气浓重,一般的男子都降不住她。 而她的未婚夫与苏玉绫一样,远在北部的边疆抵抗外族的进犯,两人从未见过面。剧情里对苏玉绫这个未婚夫也只是一笔带过,描写寥寥无几,连个姓名都没有。 今日的宫宴,可能会见到苏玉绫的未婚夫,毕竟一同回京镇守的,也有那位男战神,与苏玉绫一样英年早逝的未婚夫。 前世的苏玉绫没有参加宫宴,因为她不喜欢,所以推了。这辈子却因为雁十三的干涉改变了这一事件,发展也就开始了偏离。 刚入殿,便见一女子袅袅婷婷莲步轻移来到雁十三的案几前,施施然对着雁十三行了一礼。 雁十三这才起身回礼于这位姑娘,并开始打量这位突然跑到他身前的女人。 一袭粉衣,模样端庄之中透露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妖媚之感,梳着堕马髻,粉色的色彩衬的女子肌肤透着一股淡淡的粉色,煞是美丽,凤眸潋滟,荡人心神,唇若点樱,引人无限遐想。因着粉色的发饰与衣裙,显得这位姑娘柔弱姣美又楚楚动人。 雁十三双眼微眯,看起来来者不善。 “清云久闻雨湖先生大名,不知雨湖先生可曾婚配?”女子一开口就让所有人包括雁十三愣住了。 这是?光明正大的逼婚?还是女子开的头? 瞬间在场的大部分男子看向雁十三的眼神又是嫉妒又是羡慕的。 雁十三回过神,轻声道:“本是有的。只是不久前刚与那姑娘退婚。” 众人哗然,雁雨湖是谁?荣太傅的嫡亲弟子,摄政王的师弟,新皇见了也得恭恭敬敬唤一声“小师叔”的人。哪怕现在身无官位,就凭他的身份,也不是一般人高攀的起的。 今日却得知被人退婚,真真是一大奇事! 很多人都在议论纷纷这位退了亲的人家是哪一位,怎的如此有胆量! “抱歉,清云不知这是雨湖先生的伤疤。”清云咬唇,看起来更加楚楚动人。 很多人都起哄让她不如以身相许,又让雁十三接受,红袖添香,琴瑟和鸣乃是人生美事,何乐而不为。 苏玉绫却道:“可是我义兄日后是要为了我这义妹远赴边关,出谋划策的。这位清云姑娘能接受丈夫生死不明还有独守空房的折磨吗?” 此话一出,这位清云姑娘的脸上便闪过一丝犹豫。见此,苏玉绫来了兴致,继续道。 “当然,若是清云姑娘可以忍受边疆之苦,也是可以随着我义兄一并前去的。当然,边疆困苦,兵荒马乱就是有军队驻守也不怎么安全。时常也会有马匪和外族人进犯惹事,清云姑娘生的如此貌美,得当心被他们掳走做了那个那个什么?共妻!对!共妻!” 苏玉绫一脸恍然大悟,拍手欢喜道:“边疆环境困苦,没什么女人。一个女人被无数个男人睡也是正常的!毕竟外族人人少,也没有咱们汉人所谓的世俗礼数,在他们看来,只有不是自己的母亲。也是可以娶叔叔伯伯的妻子的,毕竟他们也要繁衍后代嘛!比起后代,礼数算什么!” 越说越起劲,苏玉绫还想着多说几句,被雁十三拉住了。因为那位清云姑娘已经被苏玉绫说的这些吓得面色苍白,不止是她,在座的所有男人女人都因着苏玉绫的这番“惊世骇俗”的话吓到了。 这位清云姑娘虚浮的回到了女宾客的席位,眼神呆滞,看来被吓得不轻。 这件事就这么让苏玉绫揭过去了。 雁十三扶额,他觉得苏玉绫真的没希望嫁出去了! 他现在只期望与苏玉绫的那位未婚夫不嫌弃苏玉绫如此这般的豪迈,愿意与苏玉绫成婚共白头。 其实如果这两人真的在一起也是很好的,两位都是天生的战神,一男一女,阴阳调和,势均力敌,为国争光。 找不到比这俩更般配的一对了!若是在一起也是一段旷世佳话啊! 生的孩子说不定更厉害!芝麻梭子越往下越强不是! 雁十三就这么想歪了,等他回神,宫宴上所有人除了皇帝都到齐了。 雁十三让初见探查了一番,终于在距离摄政王雁西风的位置下方,看到了苏玉绫的未婚夫! 一身玄色的衣袍,领口处有些细细的精致花纹,其余地方没有太多的点缀,却一点也没显得朴素,反而有一种不动声色的低调奢华。他的相貌俊美威严,尤其是那一双黑眸锐利深邃,如若电闪,让人不敢直视。 腰间还缀着一玉佩,桌下的手里还握着一颗彩色的珠子,雁十三的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看清楚,这个人举手投足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 雁十三欣慰的看着苏玉绫的未婚夫,初见查了大凇王朝的历史才得知这位北边战□□字——古洺景。 “宿主大人。你看古洺景的眼神像极了老父亲看女婿的样子。”初见吐槽道。 雁十三不假思索道:“我的年纪本来就够当苏玉绫的爹了。我把苏玉绫当女儿,不是看女婿的眼神那是看什么的眼神?” “可是宿主你的眼神也太显眼了!”初见都快急哭了,宿主大人奇怪的眼神已经让很多人为之侧目了,偏生宿主大人毫无察觉。 雁十三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看古洺景的时间太久,他对苏玉绫招招手。苏玉绫望了过来,雁十三笑着指了指古洺景的位置,失意她看过去。 两人的互动落在大殿里大部分人的眼睛里,又想起了苏玉绫与古洺景的婚约,便明白了雁十三是在考察他这位“妹夫”是否配得上他的义妹。 很多人看雁十三的眼神多了一丝欣赏,他倒是对这位没多少情谊的义妹挺好的。 却奈何主角两位想不起来自己身上的婚约,都是一代战神,便暗中较量了起来。 不过苏玉绫想不起来并不代表这次回来是带着成婚目的回来的古洺景想不起来,他想起了他与苏玉绫的婚约,笑着抚摸着手里的彩色的珠子。 这就是他的未婚妻啊!倒是不辱她“大凇王朝第一女将”的名号。 在之前的较量中也不输于他,最关键的是,他的未婚妻比他小好几岁。怪不得他家老头子逼着让他回来,还放言如果他不把他的未婚妻娶回古家就别回去了。当时他还以为老头是担心他这辈子娶不到媳妇才这么说的,现在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他的小未婚妻还没想起了他这个未婚夫呢! 古洺景玩味的看着自家小未婚妻找来的“义兄”,他刚刚就觉得这位“倾酒居士”看他的目光有些奇怪,现在倒是明白了。 那应该是看妹夫(女婿)的眼神,看样子对他应该还是很满意的,也有撮合他们的意味。看来他可以从这位义兄身上作为突破口,让自家小未婚妻成为自己的盘中餐。 古洺景骨子叫嚣着征服,他的小未婚妻可不是温室的花朵,而是带刺的玫瑰,明艳耀目又有着狼的野性与傲骨。 他对这场征服战,有着满满的兴趣。 雁十三看着古洺景危险的目光——那是看猎物的目光。他不禁为苏玉绫摸了一把伤心泪,有这么一位未婚夫,苏玉绫以后在京城的日子有的热闹了! 古洺景有所感应的看向雁十三,对他微微颔首。 雁十三一挑眉,眼神里满满的全是兴趣和笑意,他当然同意古洺景的计划了!只要苏玉绫和他在一起,就不会为了那吃软饭的雁南俞去死,苏玉绫就可以幸福,他的任务也能完成,让初见快点恢复了。 所以,雁十三纵容了这场“捕猎行动”。 远处的雁西风看着雁十三与古洺景互动,心底愈发不好受,周围的气压愈发低沉,他死死顶着雁十三,桌子上的食物和酒茶一口都没动。 见皇帝还没有到场,便招呼了皇帝身边服侍内侍询问皇帝去哪了。内侍摇摇头,表示这次皇帝刻意躲过了他们,目前他们也不清楚皇帝在哪里。 得知这个信息,雁西风眉头皱的更紧了。 身为一国之君,雁南俞可以昏庸,可以无能,但不能落下把柄。雁西风真的在考虑要不要整顿整顿雁南俞,让他负起自己的责任。 要是知晓雁西风的想法,雁南俞恐怕是会哭晕过去!他怎么会没有负责任!他甚至为了得到雁西风的帮助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他费尽心机就是为了坐稳这个皇位,当好这个皇帝! 只可惜雁南俞他不知道,现在还缩在御花园里等中药的雁西风来。 不过雁西风没有动宴席上的食物,直至宴席结束到第二天,雁南俞都没有等到自家皇叔。反而是因为受冻一夜,染了风寒,被雁西风训斥了一顿。 雁南俞那叫一个悔恨,早知道他就派个人看着皇叔或者是他亲自去一趟大殿亲眼看着雁西风吃下去了!不然也不至于丢了媳妇又折兵。 “叮!支线任务二:防止男配雁西风与男主雁南俞□□。完成!奖励发放中!” 第51章 第四十七章:舍弃一人为天下(7) 雁十三在撮合苏玉绫与古洺景的时候,认识了沐云辞。这个世界的最出名的一个配角,与雁南俞这个种马有的一比。 不过此人并非雁南俞那般荤素不忌还喜好□□。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沐云辞玩过的女人,没有上千也有数百了。 沐云辞本是随着他的好兄弟古洺景来一同见见古洺景的小未婚妻的,至于为什么古洺景会有这样一个花花公子的好兄弟,只能说是因为两家人挨得近造就的一段孽缘了。 却在上楼时,着一袭青衫的雁十三在不经意间看向他的时候,只是他淡淡的望来一眼,一瞬间的时光,沐云辞的心便从泥沼之中冒出,再也不能从雁十三的身上移开。 这个游戏花丛,见过无数种美人的种马在这一刻经历了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所谓的“一见钟情”。 沐云辞觉得有些荒诞,他玩过那么多的女人,小倌也不是没见过,只是那个时候并没有兴趣,也没有那种癖好。 却在看到雁十三的那一刻,彻彻底底的动了心。 沐云辞觉得雁十三看他的目光,让他感觉一片薄薄的刀刃,缓慢的切割着他,给他一种,精准又尖锐的疼痛。 就是这般温润的男子,柔然的气质如最锋利的武器,任谁见了,也是如此,逃不掉。 如苏玉绫,如雁西风,如古洺景,又如沐云辞。 沐云辞与雁十三素昧平生,他却感觉雁十三抬眼的一个瞬间总是让他似曾相识。他不清楚这种离谱的熟悉感从何而来,他只是觉得,有雁十三在的地方,他那颗无处安放且迷茫的心便就此安定。 沐云辞向来就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他觉得,雁十三是男人又怎么了。反正上了他的心,无论如何他都要与他在一起。 从这天起,雁十三便多了一个“狗皮膏药”。 沐云辞对雁十三的态度不远不近,处在一个刚好的位置,既能让雁十三觉得舒心,也不会让沐云辞太疏远于雁十三。 沐云辞还是很有聊天技巧的,与雁十三相处永远都是他在找话题,拼尽全力想要逗雁十三露出一点真实的笑意。 其实说实话,无论是雁十三还是初见,都对沐云辞的感觉挺好的。 尤其是沐云辞一手丹青,让雁十三与初见不得不感慨于沐云辞对丹青的精深和注重。 沐云辞敏锐的察觉到了雁十三想要学丹青的心思,他毛遂自荐嚷嚷着要做雁十三的老师,雁十三想了想,反正苏玉绫和古洺景在“打情骂俏”,他闲着也是闲着,便答应了下来。 而得知这个消息的雁西风心情就不那么美好了!为什么雁十三这么受欢迎,一个周作雪还不够,为什么又来了个沐云辞? 摄政王殿下心情很不好,所以朝堂上的那些老家伙和皇帝雁南俞就不那么幸运了,被雁西风揪着刁难了一整天。 雁十三不得不承认沐云辞这个人虽然平时不怎么靠谱,但是对于丹青,他真的是付出了太多太多。 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要求,在学习丹青的那一刻,沐云辞整个人身上散发着沉稳、厚重、认真的气息。 雁十三觉得,沐云辞在教学时讲的内容——旧俄文学的光辉与华格纳的音乐都形容不出万一。 但可惜,无论是雁十三还是原主,都没有丹青的天赋,无论怎么努力,无论沐云辞怎么手把手的教导,还是画的一塌糊涂。连脸皮极厚的沐云辞都昧不了良心来夸赞雁十三。 一朵花画成了石头,一棵树画成了方框——也难怪沐云辞不能面不改色的夸赞雁十三画的好。 不过这也不失为近距离接触雁十三好机会,尽管每一次作画都会让雁十三把两人的衣服弄脏,但沐云辞还是深陷其中乐此不疲。 直到某一天,沐云辞无意间撞见了雁十三捧着一卷女子画像看的痴迷,顿时醋坛子翻了。 想也没想便将雁十三箍在身下,怒道:“你在看谁!” 雁十三有些莫名其妙,那幅画像画的是两年后便会被雁南俞立为皇后的那个丞相的侄女——赵叶儿的画像。 “关你什么事?”雁十三皱眉,看着两人的位置,微怒道:“从我身上起开!” “关你什么事?当然关你的事了!”沐云辞双目喷火,他捏着雁十三的下巴,咬牙切齿道:“为了你,我把所有的有联系的花魁歌姬都断了!为了你我连孩子都不要了!你说关不关你的事?雁十三,我说我图你什么?你不一能给我生孩子,二不能帮我管理沐府。你说我图你什么?” 雁十三嘴角一抽,合着这是玩腻了女人,改玩男人了?还说的光明正大,这什么变态思想? “哇!宿主大人遇到活的变态了!”这个时候初见又跑出来凑热闹了。 雁十三一下子震怒了,他道:“沐云辞!非要我说的那么清楚吗?你玩过的女人没有上千也有八百。孩子?你的那些流落在外私生子不少吧!你缺孩子吗?沐家人是除了你其他的都死光了还是不举了?他们没孩子吗?沐家却孩子吗?” “你说你图我什么?”雁十三嗤笑道:我怎么知道你图我什么!还有,我不是青楼的小倌,不要一副“主人”的神情看着我和命令。” 沐云辞无言以对,他的私生子却是很多,他老爹和那些叔叔伯伯一个德行,都是喜好美色的。私生子庶子什么的多的是,他玩了这么多年女人自然也是如此。 但是他真的想要的只有雁十三一个!他沐府家大业大,怎么能落入那些来历不明的私生子手中,所以绝对不能绝香火在他这里。 同时他也忘了考虑雁十三的情况,他们家就剩了雁十三一个孩子了,他们家怎么办? 虽然雁十三是弯的,不会做出拐骗女孩子的行为,注定了原主家的香火会断绝,但也绝不会是因为沐云辞而断绝的。 雁十三把一切剖开,□□裸的展现在沐云辞面前。同时,他与沐云辞的关系也崩盘了,虽然还是朋友,却做不到以前那样的谈笑风生。 雁十三有些头疼,他把沐云辞当兄弟,而沐云辞却想要睡他! 这是什么狗血伦理剧的开展?他以前怎么就没这待遇? 揉揉太阳穴,头疼的回了屋。 雁十三当然不知道今天这一出事故是雁西风特意安排的,就是为了让雁十三以后离沐云辞远点。 当然,知道了雁十三也不会有所反应,断绝了沐云辞的想法那也是好的。 得到了这个消息的雁西风心情美好了,所以,朝堂上也美好了。 “摄政王殿下,关于这次西部外族进犯的问题,要如何解决?”一位文官见雁西风心情似乎很好的样子,便持着牌子,战战兢兢的提问。 他刚把问题说出口,摄政王冰冷的视线就如刀子一样往他身上戳,这位朝臣顿时汗颜。 果然,就是心情好,摄政王也不会对他们春风化雨一丝一毫。 “这个问题你不去好好想想怎么解决,难道问题的答案就会从天上掉下来再刚好砸到你的脑门上吗?”雁西风毫不留情刺道:“身为臣子,你们的职责就是为陛下排忧解难!一个二个都把问题往外推,朝廷养你们是吃闲饭的吗?” “皇叔……” “还有陛下你!”雁西风矛头一转,训斥雁南俞道:“身为一国之君,您不能总靠着臣!总有一天您要挑起国家大梁!像现在一般摇摆不定妇人之仁!您是想要雁家的江山改名换姓吗?” 然后所有人包括皇帝雁南俞都低着头挨个被雁西风骂了一天。 训斥了朝臣加陛下一天的雁西风心情极好,他听着暗卫传来的今天的雁十三的行程,心情更好了。 他放下手里的书,询问道:“雁一,你觉得要怎么样才能让雨湖对本王动心?” 一旁刚禀报完事情的雁一懵了一会儿,斟酌着语气,道:“主子,属下觉得。想要一个人喜欢自己,首先就要了解这个人,再把自己变得特别。” 雁西风点点头,挥手示意雁一退下。他要好好想想。 说起来他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见雨湖了,要不找个机会去见见雨湖?但是找一个什么理由呢? 在朝堂上舌战群儒的摄政王殿下却因为一个合理的去见雁十三的借口而苦恼沉思了起来。 京城另一边的苏玉绫和古洺景就没有这么好的氛围了。 两人都是少年英雄,一个为西部战神,一个为北部战神。自然是一见面就想比试比试的,但奈何年龄差距在哪儿。 所以很多时候都是苏玉绫追着古洺景要求对打,而古洺景则秉承着——“不能欺负媳妇”的想法躲着。 但同时也会教导一下苏玉绫武功的不足之处,也很体贴的在照顾着苏玉绫。 苏玉绫从小跟汉子一块长大,虽然是女孩子不错,却没有一般女孩子细腻和害羞的心思。只是觉得古洺景这人挺不错的,挺会照顾人的。 要不是她有婚约在身,她恨不得把古洺景强拉着押回西部跟她拜堂成亲,这样她爹就不会天天头疼她的亲事了!只是可惜了,她有婚约在身,古洺景也有婚约在身。 他俩注定是没可能了。 至于为什么苏玉绫不清楚自己的未婚夫是古洺景,那就得怪苏玉绫她爹苏稽容那死差死差的记性了。 他只告诉了苏玉绫有一个未婚夫,两人身上都有一半块玉佩做信物,除此之外,什么信息都没有了。 因为苏稽容他忘了啊!在边关的这些年把这件事忘的一干二净! 也就导致并断绝了苏玉绫对古洺景的想法了。 第52章 第四十八章:舍弃一人为天下(8) 闲来无事,雁十三便去找周青松。结果却得知他上工去了,可能要好久都不回来了。 周作雪看到雁十三又来找他们了,这段时间他也知晓了雁十三的身份,他挠挠头,腼腆道:“雨湖先生,你一个读书人怎么这么喜欢来找我们这些街头流氓啊?” “谁说读书人就不能和街头流氓交朋友的?”雁十三笑着敲了敲周作雪的脑袋,看来周青松还是怂了。 周作雪傻傻的一笑,脸有些红,他道:“我就是觉得读书人金贵……” 雁十三知道周作雪的意思,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读书人一向自视甚高,大多都瞧不起这些市井流氓。 而他有着原主的名声,却愿意与他们这些市井流氓交朋友,确实是有点另类。 雁十三叹了口气,他看着现在这个单纯的周作雪,眼中满是怜悯。 在这个风云变幻能人辈出的年代,谁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是什么样的?尤其是像周青松从事着押镖这样危险职业的人。 周作雪可知道,要不了多久他相依为命的哥哥就会死,而他也会被抓去当兵,受尽了磨难才踏上了战神的位置。只是那个时候的周作雪,再不像现在这般的单纯爱笑。 因为周青松的死,周作雪成长的飞快,一夜之间成长说的就是周作雪。 虽然残忍,但是无能为力。 雁十三拍了拍周作雪身上的木头屑,道:“你哥不在,你就要学会照顾好自己。不要让你哥在外面也为你忧心。” 周作雪点点头,他小声的道:“雨湖先生,你真是我见过的最不像读书人的读书人!你会打架、会做饭、还会照顾人,你真的很好!” 雁十三也笑道:“你也是我见过的最不像流氓的小流氓。你读过书,不像其他流氓出去惹事打架,性子也腼腆。” 雁十三嘱咐了周作雪一番,便让送他的周作雪回家。 雁十三转身回眸,看着阳光下温馨的小小院落。 以前,这里住着一对没有血缘的兄弟。 现在,这里住的是而今纯善的周作雪。 往后,这里住着一个没有哥哥的战神。 一切都是既定好的剧情发展,他无力改变,也无权改变。 因为这就是这个世道,这就是系统的规定的不可违背的系统条例之一——“不得擅自改变除重要角色的既定命运”。 不然,任务者出错的惩罚会降临在系统身上以“任务出错”的理由。 这就是主系统规定的的条例,虽然看起来不近人情,却是最有人情的规定。 因为如果真的严格要求任务者执行这个条例,那么他们根本是不会相识的。再者,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强行更改,引发了悲剧就得不偿失了。 或许不救周青松会导致周作雪未来的日子痛苦和成长,但这是周作雪成为战神的必须之路,这是他通往强大的道路——周青松只是垫脚石。 雁十三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周青松不愿意告知他对周作雪的爱——是为了让他在那一天来临之际,没有太多的悲伤。 所以,他将爱隐藏。这就是周青松的爱,隐忍却热烈。 京城六月天,芳菲未尽。 雁南俞这个吃软饭的皇帝也没有搞事情,雁十三倒是乐的清闲。 只是,对于苏玉绫和古洺景的事,非常的头疼。 苏玉绫没个姑娘家的样子,一天到晚一身胡服,不是拿着护国就是拿着鞭子追着古洺景打。偏偏古洺景还总是逗着苏玉绫玩,让苏玉绫明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找他古洺景比试。 日子就这么鸡飞狗跳过去了两个月。 雁十三没有入朝为官,暂住摄政王府也着实尴尬了些。他虽是苏玉绫的义兄,却也只是苏玉绫私自拜下的义兄,没有得到苏稽容的允许。所以,他去住镇国将军府有些不妥贴。 倒是古洺景挺热请的邀请雁十三去他古家的驻国将军府住下,雁十三笑着婉拒了。他要是不知道古洺景的想法那真是日了狗了,不就是不高兴苏玉绫总是跑来摄政王府来找雁十三蹭吃蹭喝。忽略他了不乐意了呗!小气吧啦的一个驻国将军。 是的,驻国将军。 大凇王朝一西一北两大将军府,西为镇国将军府,北为驻国将军府。 一西一北两大战神因此获名,西为镇国大将军,北为驻国大将军。 而今两大战神有了婚约,一个不自知,一个没在意,想要他们开窍在一起,可真是难于上青天。 雁十三借了一次机会,让苏玉绫看到了古洺景身上的那半块玉佩,接下来的事就水到渠成了。苏玉绫本就对古洺景很满意,一直想着带他会西部边疆成婚让她爹安心,所以她最先提出让古洺景跟她去西部。 古洺景却不干了,他堂堂驻国大将军,怎么能抛下北部兵士和驻国大将军府的声名而跟着苏玉绫去西部当上门女婿! 由此,两人有了分歧。而这,也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两人皆是西部北部的重要人物,虽说在一起能成就一段佳话,可两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骄傲。都不可能因为某一个人而放弃和降低自己的原则底线,尤其是抛下战事随着另一个人离开。 雁十三本想着随苏玉绫一同去西部,但出嫁从夫,苏玉绫总不能抛弃古洺景跑回西部去,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宿主大人,反正距离他们离京还有一两年的时间,之后的事之后再想,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他们成婚。最好在这一段时间里生两个孩子,这样一人带一个,不是挺好?”初见开口建议道。 雁十三恍然大悟,也是,之后的事之后再谈,有了孩子这两人就不会想其他的了!双方的父母也会满意,又能完成任务又能解决问题,两全其美。 他与古洺景苏玉绫商议这件事之后,两人都痛痛快快的同意决定了。在战争中长大的他们可没有所谓的矜持,也不会把所谓的儿女私情看的比命还重要。 因为他们经历过战争和死亡,或许他们真的爱对方,但与国家和各部的百姓相比微不足道。 所以觉得雁十三这个提议非常不错而意见相合的两人一拍即合,雷厉风行的就把成亲一事办妥帖了。快的让整个京城的人还没反应过来,两人就成亲入洞房了。 “叮!支线任务四:让女主苏玉绫与其定亲对象完婚。完成!奖励发放中!” 两人都明白,只有国家安定,他们才能过上那种渔樵耕读,男耕女织的平静生活。他们更明白,现在更不是朝朝暮暮相守的时候。 他们只能在成亲的那一天约定,待一切结束以后,就相守一生都不分离。 西部与北部的家人在两人成婚一月之后派人送了礼过来,虽然西部北部都有着一个将军府的大名,但常年身处边关,那是真的穷,所以无论是聘礼还是嫁妆都是不多的。 目前边关战事并不吃紧,但也轻松不到哪里去。双方亲家都不能来京城看成亲的俩孩子。 得到两人成亲的雁南俞脸色很难看,他清楚的知晓镇国大将军府有先帝的密旨和十万雄兵的军符。他本想着将苏玉绫纳入后宫,这样就可以获得一大助力坐稳他的皇位,却没想到古洺景的速度这么快! 才回京不到两个月就跟苏玉绫把婚事给办了! 还有皇叔,虽然皇叔会在朝堂上帮他,但是他怎么可能感觉不到皇叔想要退隐的心思!皇叔一向淡泊名利,如果雁家江山真的毁在他的手里皇叔也不会在意的! 因为如果他是一个无能昏庸的君主,不用别人拉他下位,他的亲皇叔就会大义灭亲选择一位他觉得有资格的皇位继承人扶持上位。 但若是宫宴时他的计划成功了,无论是不是阴谋,皇叔都会尽全力辅助他坐稳皇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无所谓他这个皇位做的是谁! 他的皇叔与他那薄情的父皇一样,他们在意的永远都是这个天下而不是他这个儿子(侄儿)! 雁南俞摔了殿里的东西,终于冷静了下来。 他不是一个没头脑的人,他清楚的知晓他的优势在哪里。虽然苏玉绫他不能收入囊中,但是苏玉绫和古洺景对大凇王朝的忠诚做不得假。 他们是真心在意这天下百姓的,只有他这个皇帝做得好,那么他们是不会有谋反之心的。 雁南俞想明白了,便放下了这件事。 没过多久,苏玉绫古洺景那边便偷偷传来了好消息——苏玉绫怀孕了! 雁十三提着礼上驻国大将军府祝贺的时候,看着一脸喜气的古洺景,笑着调侃道:“不错啊!真给力!” “那当然了!”古洺景拍拍胸膛,自豪不已,心里也是喜滋滋的甜。 大凇王朝有着胎儿不过三月不外讲的习俗,这样说是因为他们觉得三个月前的胎儿娇气,若是让太多的人知晓它的存在会不高兴,然后溜掉。除了家里人和最亲近信任的人谁都不能说。 雁十三是苏玉绫的义兄,又是撮合了俩夫妻的人,自然是算不得外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苏玉绫古洺景他们会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派人送信给雁十三的原因。 “宿主大人,初见在苏玉绫的体内检测到了微弱的生命特征。”初见是高等系统,他的检测能力更强也更仔细。 如果是系统02139来检测,最多也只能检测出苏玉绫体内有生命体征没有更多的了,它只能在胎儿三个月后才能具体检测生命的详细体征。 而初见是高等系统,一个月已经足够他检测出比较详细的胎儿资料了。 “是一个孩子?”雁十三问道,初见也只能探测生命的数量。 初见摇摇头,道:“不是。” “是双胞胎?”雁十三挑眉,看着古洺景眼中闪过一丝亮光,可以啊这家伙。 初见抿唇,没有回答雁十三的问题,就是他的神色微微有些不自然。好在雁十三没有细查,就这么忽略过去了,以至于在未来孩子出生后,雁十三才更加一言难尽。 不过现在他还不知道,所以乐呵呵的与古洺景讨论着孩子的名字。 第53章 第四十九章:舍弃一人为天下(9)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 转眼,已入盛夏。 还没等雁西风找过来,雁十三已经先一步去找他了。 “师兄。我有事和你说,你有空吗?”雁十三站在雁西风的书房门前,问道。 雁西风一见是雁十三找他,连忙推开桌子上的奏折,招呼着雁十三进屋,“有的有的,雨湖你进来吧!” 雁西风这般欢喜,只是因为雁十三来找他了。尽管,住在他的摄政王府已经四个月了,两人见面的次数却少的可怜。 雁十三没有进书房,只是站在门外。 “不了,雨湖只是来告诉师兄。不日,雨湖便要搬出摄政王府了。这么长时间也是打扰了师兄,所以觉得不妥,便寻了一座院舍。不日便请师兄来庆贺我的乔迁之喜。”雁十三不等雁西风开口询问,便站在门外流利的把自己的事说完,头也不回飞快的跑开了。 雁西风:“……” 待雁西风反应过来去追的时候,雁十三已经连人带包袱麻溜的离开了摄政王府去了古洺景低价卖给他的一座两进两出的小院子了。 里面的一切,古洺景和苏玉绫都已经替他办置好了,而他只需要拎包入住就好了。 雁十三收拾好他要住的房间,干脆就把乔迁之喜定在明天,他在这里认识的人也不多,算了算,一桌子菜应该是够了的。 雁十三便拿出银子,上街买菜卖肉准备明天的乔迁宴了。 当雁十三提着一大堆东西推开院子关门转身的时候,却看到了院子里坐着不请自来的雁西风。 “啪嗒!” 雁十三买的东西就这么掉落在地。看到雁西风的时候,雁十三其实是有一点心虚的,毕竟在人家府上住了那么久,没有回报不说还说走就走。怎么想都让人脸红发烫,更何况雁十三也不是什么脸皮太厚的人。 “这就是你离开王府住的地方?”雁西风从院子里观景的石凳上起来,他的脸上很不好看,说话的语气也是雁十三从未感受过的阴沉和压抑。 看着这样的雁西风,雁十三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他尴尬的笑了笑,道:“师兄……” “雨湖。”雁西风念着雁十三的字,低垂着眼眸,让人看不起他眼中的神色。 凭直觉,雁十三感受到现在的雁西风处于暴怒的边缘,那种近乎于野兽般的危险让雁十三下意识胆怯。 “师兄。你怎么来了?”雁西风上前一步,雁十三便后退一步,两人就这么玩着你追我赶的游戏。 “我怎么来了?”雁西风痴痴地笑了一声,却让雁十三莫名胆寒。“我当然是为了雨湖来的。” 雁十三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了如此可怕的气息,他恐惧着现在的雁西风。因为雁西风看起来像是要生吃了他一样。为他来的?他什么时候与雁西风的关系如此熟稔了? 很快,雁十三的后背抵上了他刚上栓的院门,他已无路可退。 雁十三硬着头皮,开口:“师兄,你……” 话音未落,雁西风便压在了雁十三身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里,把雁十三吓了一大跳。 “卧槽!你是不是有病!”雁十三张口就来说完顿时感觉到尴尬。 初见捂脸:“……”自家宿主大人,好丢脸哦! “病?”雁西风压制着雁十三,埋在雁十三脖颈里的脸微微抬高,轻轻蹭着那雪白的肌肤,轻笑道:“我当然有病了,雨湖。” 湿热厚重的呼吸喷洒在雁十三的脖子上,让他微感不适,他总觉得雁西风很熟悉,但是他却想不起来是哪里熟悉。他不反感他的接近,每次看到他的时候,心口就不由自主的泛酸,想要流泪。 只是,雁十三不明白这种感情因何而起。 知道真相的初见双目泛红的躺在系统空间的大床上,是他的错,才让宿主大人的对这个人的感情被隐藏埋葬。如果不是他偷偷跑出来,擅自从其他系统手里夺走宿主大人,说不定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情况了。 初见知晓,这是主系统给他的惩罚,私自逃离擅自抢走并契约雁十三的惩罚——封闭雁十三的感情。 “嗯!”雁十三瞪大眼,双手使力,想要将这个啃咬着他脖子的雁西风推开。只是两人实力悬殊,雁十三根本……推不动雁西风一丝一毫。 “初见初见!给我兑换一颗大力丸!快!雁西风他疯了!”雁十三急切的呼喊初见。 初见咬咬牙,私自关闭的空间。 “任务者您好。系统系统XTYLU796219因为能量不足已陷入昏迷。请任务者尽快完成任务并重新开启系统。” 冰冷的机械声让雁十三陷入沉默,初见的能量不可能不足,也就是说,初见可能是又一次被主系统找上或者是…… 雁十三看着压着自己身上的雁西风,一个疯狂的想法从脑海中冒出,无论雁十三如何压制都疯狂的叫嚣着。就好像在告诉他,这个就是答案! “你在走神?”雁西风捏着雁十三的下巴,才对方的脖颈里抬头。却看到了对方迷茫的眼神,告诉他对方在走神! 雁十三还没缓过神,雁西风俊美的脸便在他面前放大数倍,一个温热柔软的唇贴了上来。雁十三顿时瞪大了双眼! 这是什么情况?! 似乎很不满雁十三的神情,眼一眯,雁西风轻贴在雁十三的唇微微离开了一点,他微微动了动唇说了一句,唇却暧昧的在雁十三的唇边轻蹭着不肯彻底离开。 雁十三瞪大眼,雁西风说的是——“你再走神试试。”说着,雁西风的腿便挤入了雁十三的双腿中央,带着警告意味轻轻蹭了蹭。 雁十三的脸瞬间爆红!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调戏! 就是和艾未笙在一起的时候,也没经历过这种事!他们俩一直都是想干就干,没有挑逗,没有前奏,如同完成任务一般的做着这种事。有没有水乳交融和所谓的甜蜜,有的也只是人体的欢愉和精神上的难捱。所以雁十三一向不喜欢和艾未笙亲近,也极厌恶这种事。 雁十三还没从过去的记忆里回神,雁西风就吻了上来。 他的吻带着急切,带着冲动,带着疯狂。也带着雁十三从未感受过的丝丝缕缕沁人心脾的,蜜糖一般的清甜。 雁十三想起了艾未笙的吻,什么感觉有没有,冰冷而麻木。尽管艾未笙的吻技比雁西风好上数十倍,但那种唇舌交缠的滋味无论是与艾未笙在何种时候的尝试,都让他感觉厌恶。 雁十三在与雁西风接吻的时候甚至还思考起来他当初到底是为什么要选择与艾未笙在一起?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什么原因? 初见看着雁西风如此紧张和投入的吻着自家宿主大人,而自家宿主大人在干什么? 他家宿主大人在想他的前男友! 靠!渣男! 初见忍不住吐槽,他关闭了屏幕,躺在床上休息。同时也为雁西风悲哀,爱上了自家宿主大人这样一个渣男! 同时也可怜艾未笙,爱上了自己宿主大人这样一个冷漠的人。 或许雁十三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与艾未笙在一起,但探查了解过雁十三过去记忆的初见却一清二楚是为什么——因为雁十三是为了报复雁家人,所以才答应了艾未笙,与他开始交往。 雁十三不无辜,但是他也没有背叛和欺骗过艾未笙,他只是不爱艾未笙了。 对于雁十三来说,艾未笙是一个他报复雁家人的工具,是他为那个死去多年哥哥对雁家人的报复。但雁十三也是倾尽全力去照顾关心艾未笙,艾未笙的很多无理的要求雁十三都尽力满足他。 十年,再冰冷的一个人都能被融化。 尽管,只是相当于挂名在一起。 如果不出分手这件事,自家宿主大人也不能因为沉思回忆他与艾未笙在一起的这十年经历的前前后后而出了车祸。甚至在宿主大人的记忆里,是想过要这样和艾未笙过一辈子的。 因为,除了艾未笙,雁十三没有其他熟悉的人了。 尽管艾未笙在外沾花惹草,对雁十三也不忠诚,但是他也是除了雁家人外,雁十三在意的人。不然雁十三是不会因为他,封闭自己的心那么长一段时间的。 如果不是这个人坚持不懈不死心的追着雁十三,可能雁十三真的会一直冰封自己的心,如机器一样在每一个世间做着任务。 唇舌翻滚间,雁十三已目眩神迷,分不清今夕何夕。 雁西风松开雁十三,抵着雁十三的额头,喘着粗气沙哑道:“此病难解,药石无医。唯你,方可缓解半分。懂了吗?” 雁十三浑身无力的瘫在雁西风怀里,或许是上一个世界长时间与系统02139呆的时间长了些,雁十三也受到它性格上的一些影响,思维方式变得无比的迟缓。 甚至在被强吻时吐槽他过去的男朋友不如雁西风…… 他忙不迭推开雁西风,哒哒哒跑回了屋子里,把雁西风关在了外面。回想之前的场景以及他失身想的是什么事后,雁十三总觉得一个字——囧! 捂脸! 雁十三呼喊着初见,却没有回音。他隐约猜到了前几个世界里一直陪伴他的模糊的那个人可能就是雁西风,只是为什么会忘了他这件事,雁十三觉得他必须向初见问清楚。 无缘无故被人篡改了记忆,这可不是让人欢喜的一件事啊! 只是,无论怎么联系,都得不到初见的回应。只有那个冷酷的机械的声音一直提醒着雁十三赶紧完成这个世界的任务。 第54章 第五十章:舍弃一人为天下(10) 雁西风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便想着让雁十三搬回他在摄政王府居住的鸢尾居,只是雁十三拒绝了。 那天发生的事情两人都不约而同闭口不谈,只是两人之间的距离却愈发的近了。 虽然雁西风对雁南俞恨铁不成钢,但到底还是皇叔,最近这些时候一直在为雁南俞这个皇帝忙东忙西,而这一世没有苏玉绫和雁西风鼎力帮助的雁南俞也比上一世难做的多。 雁十三找了个机会,将苏玉绫送与他的军符赠予了雁南俞,帮助了雁南俞勉强坐稳的皇位。至于为什么要将军符给雁南俞,也只能说是冥冥之中天注意。 雁南俞是大凇王朝一代明君,他总有一天会带领大凇王朝走向巅峰,只是在变强的途中,会多那么一点困难挫折和磨砺。他或许会耍阴谋诡计,也许会不择手段,但这些都是他的路,谁都改变不了。 但是,雁十三还是希望这位君王不会变得如同他的父皇那般大义到可以说是冷酷无情。 所以,偶尔雁十三会随着雁西风一起去皇宫看看雁南俞,顺带着安慰安慰他。 雁南俞的精神状态不怎么好,雁十三想,可能是因为没有睡到他皇叔,没有勾引到苏玉绫,有没有后宫佳丽三千的缘故。又或者是,两年了直到到现在都坐不稳他的皇位,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雁西风去偏殿与其他大臣商议国事了,雁十三留下安慰雁南俞。 看着萎靡不振的雁南俞,雁十三问道:“陛下,你想成为千古一帝,名垂青史,受万民敬仰爱戴吗?” 雁南俞眼中闪过一丝亮光,他看着雁十三,炽热道:“想!雨湖先生可以告诉朕怎么才能做到雨湖先生说的那样?” 雁南俞兴致冲冲欢喜的看着雁十三,以为他能告诉他做到的方法,毕竟雁十三不久前才将十万雄兵的军符送与了他,让他成功打压下了那些野心勃勃的大臣。所以,再加上他们都姓雁,还都是荣太傅的学生,雁南俞如今很是信任雁十三。 雁十三意味深长的看着雁南俞,抿了一口茶水,深沉道:“陛下——别做梦了!您现在还是好好批改奏折然后把皇位坐稳吧!等你把这些破事都处理好了,再想想怎么成为千古一帝吧!” 雁南俞:“……” “陛下,你可知大凇王朝的百姓是如何生存的吗?” “朕,不知。” “找个时间,微服私访,看看吧。这样您才能知晓,然后做一个千古一帝。”雁十三拍了拍身上的并不存在的灰尘,起身笑道:“陛下您要知道,您是真龙天子,有责任让你的子民过上好日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定理。百姓,远远比大臣和君王重要。不然,您就等着被揭兵起义,做亡国之君吧!然后被雁家的列祖列宗追着打骂吧!” 雁十三丢下雁南俞,顺带丢下了雁西风,回家了。 却遇到了沐云辞,许久不见,沐云辞倒是比初见时,多了一分成熟稳重,雁十三邀请他一起喝酒。 倒上酒,两人对席而坐。 对于之前发生的事,两人闭口不谈,只坐着闲聊。 “我要成亲了!” “噗!” 沐云辞一说出这件事,雁十三就震惊的把刚入口的女儿红喷了沐云辞一脸。沐云辞好脾气的擦干净脸上的酒水,温和道:“下次不要这般急躁。” 雁十三一脸惊恐的看着沐云辞,他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沐云辞吗?这次一两个月没见,就跟换了一个人一样! 不过,也正常吧。 不久前,沐家就让雁南俞派兵给抄了。 罪名是与敌国私通叛国,也确实从沐家家主与其他处沐云辞外其他庶子房中暗藏的证据。 不过时局动荡,雁南俞没有下死手,只带走了参与这些事和知情者。沐家也只留下了一干老弱病残和身为纨绔子弟的沐云辞活了下来,这还是雁南俞看在沐云辞与雁十三关系较好的面子下开恩放过沐家这些人。 一夜之间成长,也是哭了沐云辞一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如今要凭一己之力养活沐家的老弱病残。 怕也是吃了不少苦。 沐家都这个样子了,雁十三真没想到沐云辞还要娶妻! “嗯。恭喜啊!”雁十三斟酌了一下,问道:“我可以问一下你要娶的人是谁吗?” “她叫阿溸。是……一个平民。” 沐云辞明显的迟疑让雁十三起了怀疑,他与沐云辞相识一场,且沐云辞还教他作画。于情于理,他都需要了解这个沐云辞口中的“阿溸”,免得沐家的未来断送在沐云辞的手里。 “云辞。我们是朋友,所以,勿要骗我。” “雨湖……”沐云辞挣扎了一会儿,还是败在雁十三那双温润却洞察明晰的眼睛里,“阿溸是我在梨园认识的一个角儿。” “男的?”雁十三挑眉。在大凇王朝,角儿一般可都是男的。毕竟在古代,戏可比现代金贵的多了。 “是!” “什么时候认识的?”雁十三夹了一粒花生米,偏头看着窗外的街景。 “沐家被超半个月,被以前认识的人……躲在梨园里认识的。”沐云辞低声道:“阿溸帮过我很多次,所以……” “所以你想娶他。”雁十三嗤笑,“沐云辞,你是不是脑子里缺根弦?沐家还没有亡呢!你就要自断沐家最后的生路!” 阿溸这个人物雁十三想起来了,还挺出名的。在剧情里也是一个厉害的,凭着一曲戏,得了雁南俞的欢心,留在了后宫,成了雁南俞的禁、胬。 若不是雁西风及时查出他是敌国的间谍并清理掉,可能大凇王朝就败在了心智未定的雁南俞手上。 没想到,在这里却成了沐云辞要娶的对象了! 果然,这个阿溸不简单。 沐家看来还有很多秘密才是,不然任务本是迷惑君主的阿溸,为何却跑来迷惑一个弃子沐家的嫡子。 到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沐家虽被皇帝抄了,但好歹是留了一条生路,金银财宝和重要东西什么的不会少的。 “雨湖你这话的意思是?”沐云辞不傻,只是因为沐家墙倒众人推的事而伤了心,以至于被阿溸钻了空子。 沐云辞还是有些不愿意相信,毕竟,阿溸陪伴他度过了最难捱的那段时间。可沐云辞本质上还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或者说是冷漠的人。很快,他便脱离对阿溸的感情,理性的思考这件事的本质。 “阿溸,可是很危险的。毕竟,越美的事物越危险。”雁十三笑而不语,置于胸口的手指向了别处,沐云辞对此了然于心。 两人又随意聊了会儿,便分道扬镳。 沐云辞回到沐府,阿溸便迎了上来,欢喜的看着沐云辞,扑进了沐云辞的怀里,道:“阿辞你回来了!” 沐云辞深深的看了怀里的阿溸一眼,笑道:“嗯。阿溸今天乖不乖?” 手摸了摸阿溸的小脑袋,不经意间拂去了碎碎的蜘蛛网,目光逐渐深沉。 他怀里的阿溸亲昵的蹭了蹭沐云辞宽厚的胸膛,表面看起来乖巧伶俐,心里却嫌弃恶心的作呕。若不是为了任务,他怎会与一个丧家之犬混在一起!这简直就是侮辱! 这边的沐云辞逐渐开始了他的计划,而雁十三则去找了周作雪。他许久没有去看他了,他应该快得到他哥哥周青松死去的消息了。 来到周作雪家的小院子,雁十三却看到周作雪在与一位年纪相仿的少年说着什么。 越听雁十三脸色越黑,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在周青松死后,周作雪会因为没钱交兵税而被抓去参军了。 这个人是周作雪在周青松离开的这段时间认识的一个狐朋狗友,他知晓周作雪家里有很多钱,所以便故意跑来与周作雪结交。周作雪自幼年起便被周青松保护的如温室里娇养的花,涉世未深,自然是比不得这个人在外风吹雨打一般长大的。 应该是在周青松死之前,就想着带周作雪去赌场戏玩。想着把周作雪身上的银两尽数揽到自己的腰包里,好发财。 现在的周作雪还有些犹豫,但在周青松死后精神恍惚,就被这人骗到了赌场赌博,才会把家里的钱财输的一干二净。 雁十三危险的看着那人,年龄不比周作雪大多少,心思倒不少。 “作雪,你在家吗?”雁十三敲门问道。 心不在焉的周作雪一听到雁十三的声音,欢喜的跑去开门,他看着面前的雁十三喜道:“雨湖先生你来了!我可想你了!” 雁十三点了点周作雪饱满的额头,笑而不语,他指了指院子里坐着那人,挑眉。其中寓意不言而喻,周作雪秒懂。 忙他拉着雁十三进院子,指着那人介绍道:“雨湖先生,他是王铁木。我们认识很久了。” “铁木,这位是雁十三,雨湖先生,号倾酒居士。是荣太傅的弟子,是摄政王的同门师兄弟。”给王铁木介绍雁十三的时候,周作雪下意识挺起了胸膛。 王铁木是偷奸耍滑的一种人,这种小道消息他自然是知晓的。他也在几年前见过原主雁十三一面,温润如玉终身难忘。他知道雁十三不是他可以得罪的人,浦一见到雁十三,便战战兢兢的对雁十三拱手行礼,然后告辞离开。再也不敢打周作雪家里钱的主意了。 等王铁木一离开,雁十三便沉了一张脸,一言不发的看着周作雪。 周作雪咽了咽口水,道:“雨湖先生,我真的没有跟他去鬼混……” “周作雪!”雁十三拍案而起,怒火冲天,“你知不知道你是你哥哥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你哥哥为了你可以过的好一点,跑到西部去押镖知不知道有多危险!说不定就没有再见的机会了!” 周作雪糯糯道:“雨湖先生,我知道你生气。但是铁木他不坏的,他只是想带我去玩。还有哥哥那么厉害,这么多次了,是不会出事的……” “周作雪!”雁十三狠狠地敲了周作雪脑袋,简直气急败坏,“你是不是缺心眼?王铁木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没看出来吗?他带你玩的地方是赌坊!赌坊!你哥哥走的时候有没有嘱咐过你少和王铁木这样的人接触?有没有?” “有。” “有你还跟他鬼混?有你还让他进家门?”雁十三简直对周作雪的无脑单蠢无话可说,他指着周作雪的心,骂道:“你简直就是缺心眼!天下之大都比不过你缺的这块心眼!” 周作雪低头不语,雁十三心也软了下来,他摸了摸周作雪的脑袋,平缓了语气,道:“我知道你是善良。但是周作雪我告诉你,在这个战乱祸起的年代,善良是最没用的东西。像你这样的人,永远都是第一个死的。只有像你哥哥那样狠戾强大的人,才有可能活下来闯出一片天。” 第55章 第五十一章:舍弃一人为天下(11) 为了防止周作雪走上歪路,雁十三一有空便来他家……开导开导他。顺便,给他讲讲如今这个世道和不久后的战争。 “战场上会有女人?”周作雪一脸不敢相信。 “镇国大将军苏玉绫不是女人吗?”雁十三端起茶杯,道:“如果你在战场上遇到女人,你会杀了她吗?” “不会。” “为什么?”雁十三笑吟吟的看着周作雪,这小子的资料可是显示冷酷无情,眼中男女无差别的。 “女孩子,总是要护着的。杀敌这种事,男人来就好了。”周作雪扭扭捏捏道。 “你这种想法是错的。要改。”雁十三道:“战场上是不分男女。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想活下去就必须狠下心,该杀就杀。不能因为敌人是女人你就放过他,甚至是丢了自己的命。” “周作雪,你要知道。如果你怀着这样的心思在这个世道是活不下去的。我曾有幸从边疆战场上活着回来,却差点被一个女人杀了做成人肉包子。”雁十三说的是高兰烬那个世界发生的事情,差点被那个女子活生生做成人肉包子时的场景让他终生难忘。 是的,差点被活生生的做成人肉包子。 那是随李延晨攻打满婺的第二年发生的一件事,满婺联合了周边数十个野心勃勃的小部族进攻他们。那一段时间兵荒马乱,横尸遍野,不只是百姓,连军队都没得饱饭吃。 雁十三却在休息的那几天出门游逛,在街角发现了一家开着的包子铺。做包子的是一个膀大腰圆,身材魁梧的跟个男人似的大姐,姓孙。 只是她有残疾,没了一只耳朵,脖子和脸上也有很多刀疤。 她家的包子做的很香,个个都有成人的拳头大小还都是肉包子,油水足的很,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奇怪的是,来买的人却没多少。 雁十三询问了一些来买包子的人,才知道这位孙大姐家里人都死光了,她一个女子做生意撑到今天也不容易。 她这里卖的又都是大肉包,价格稍稍有点贵——十五文钱一个,还送一碗猪血汤。 动荡不安的边疆,一斤粮食最低就是五十文的价。她这里一个肉包子就要十五文,买的人自然少。 雁十三买了三个包子,便在包子铺坐了下来。 包子铺不大,但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但隐隐约约后院却传来了淡淡的血腥味。一开始雁十三以为是猪血的味道,但待孙大姐把肉包子和猪血汤端上了的时候——雁十三从孙大姐身上闻到了厚重的血腥味。 雁十三杀过人,自然是分得清人血与猪血的不同。所以,他便知孙大姐身上的血腥味绝对是人而不是猪的。 雁十三毛骨悚然,他的目光转向桌子上的那碗孙大姐送的“猪血汤”和肉包子,更加的犯恶心。他知道现在不能让孙大姐发现,但实在是对着人肉包子下不了口。 本想着让孙大姐帮他打包,却在转头招呼孙大姐的时候,看到了孙大姐一手一个大肉包就着“猪血汤”吃的欢快。 当时便怔住了,看来这个杀人狂魔不仅杀人,还极喜欢吃人肉! 雁十三察觉到孙大姐阴桀的目光,刚准备跑的时候便双腿发软,喉咙里也像被塞了棉花发不出声音来。 他倒在地上,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而这个杀人狂魔还在吃着包子喝着“猪血汤”,兴致盎然的看着瘫倒在地的他。 雁十三看着她吃完了二十个大肉包喝完了三碗“猪血汤“,摸了把嘴,一步一步朝雁十三走来。 浑厚的脚步声跟踏在雁十三心上一样,他只能看着孙大姐走到他面前蹲下,然后她用她那宽厚粗糙的大手拍了拍雁十三的脸,眼露痴迷,开口就是刺耳的公鸭嗓:“小郎君长的可真是细皮嫩肉啊!要是用来做肉包子味道一定比这些五大三粗的兵好吃才是!” 雁十三惊愕失色,之前确实听闻有几个莫名失踪的兵,很多人以为是逃了,却不曾想是被做成了人肉包子,进了这女人和百姓的肚子。 人肉包子这种事雁十三也只是曾经听闻,想不到居然在这里要经历一次,怎么说,倒也是缘分。 雁十三软塌塌的,被膀大腰圆的孙大姐轻轻松松扛了起来往她那紧锁的后院走去。 进了院子雁十三才看清楚这院子挂满风干了的人腿、人臂和内脏,以及,被这女人堆在墙角的,数十个腐烂程度不同的人头。 雁十三的任务已经完成,留在这里其实也不过是打发时间,却怎么也想不到他不是死在战场,却是死在包子铺老板娘的刀下。不但可能留不了一个全尸,还得成为馅料进他人的肚子里。 雁十三查看了一下这位孙大姐的资料,当即给吓得目瞪口呆。 资料上说,这个女人很喜欢把人活着做成馅料。 也就是说,她会在你清醒的时候,先砍掉你的双手双脚,在你痛不欲生之际给你下一点点蒙汗药让你不那么痛苦。待你承受住了那可怕的疼痛后,噩梦才是真正开始。 她会当着你的面,从你的右手开始,一节一节从手指起剁成整整齐齐的肉块,然后砍断再碾碎骨头,再把你的右手细细的剁成肉馅。 然后依次是左手,接着是双腿。 当然这也是她心情好的时候才这样有兴致的。如果她心情不好,就不会这样把人细细剁成肉馅,只是会活活砍下人手脚挂在院子里风干当腊肉留着冬天吃。 她要让你亲眼看到自己的双手双脚在自己面前成为馅料,享受你的恐惧和崩溃足够了,才可能会好心情赏你一刀送你投胎。如果心情不好,知道人彘吗? 就是之前的去手去脚,再加上挖眼割舌毒哑灌耳成聋,养在厕所里——这便是人彘。 她就会这样做,只是不会挖眼,因为她喜欢看着人逐渐崩溃陷入绝望和疯狂,如同当年被伤害的自己。 雁十三趁着孙大姐磨刀的时候从初见那里购买了解药和迷药,待孙大姐一走进便洒在了她身上。结果这女人就是个变态,居然连系统出产的迷药都对她不管用!直接拖着大砍刀往雁十三的方向砍,表情狰狞的恐怖。 雁十三虽然功夫好,可毕竟刚恢复不久,只能勉勉强强在这个女人的刀下抱住这条命。 倒不是怕死,只是不甘愿死在这样的地方罢了! 最后,雁十三逃走了,并第一时间告知了李延晨这件事。 他本以为孙大姐会逃跑,却没想到她居然安安静静的坐在包子铺的灶台后面吃包子喝“猪血汤”。 看到官兵来了也不慌,雁十三明白她为什么不慌,那是因为这位孙大姐力量不比男人差,像他这样身板的,她一只手能挡五个。 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将这个女人绳之以法,却没想到她如此刚烈,一头撞在一个士兵的剑上,一命呜呼。 最后这件事也以孙大姐的死而结束了。 听到孙大姐死了,周作雪瞪大眼,一脸震惊的问道:“她自杀死了!?“ 雁十三点头,道:“嗯。” 周作雪难得的没有害怕,他颇有兴趣的思索着这件事。雁十三看着周作雪的表情,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周作雪也不是纯正的小白,也是,周青松和他身边生活的这些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人。 哪怕周青松将周作雪保护的很好,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周作雪也并非他表面表现的那么愚钝才是。或许是惯做了伪装,也或许是习惯了以乖巧的模样在周青松和雁十三面前。 上次和别人打架,还认识了王铁木这样的祸害,应该也不是什么良善的人才是。可笑他与周青松被周作雪骗的这样傻,认为他是需要保护的孩子。 关于那个做人肉包子的孙大姐,她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她的一只耳朵是被她那饥饿的儿子一口咬下来吃了的,而她身上的刀疤是她那丈夫砍的。 在十几年前,这一片本就不安稳的地区经历了灾荒。易子而食也已是所以百姓默许的事情了。 孙大姐嫁的人家姓孙,丈夫是一个屠夫,祖上都是一脉单传。 那一天,眼看着儿子就要饿死了,孙大姐便抱起不过十来岁的儿子准备带他出去找点吃的。却不曾想到饥饿下的儿子一口咬下了她的耳朵,当着她的面如一头野兽贪婪丑陋的嚼碎并吞咽进肚。 俩父子被饿疯了,身为屠夫的父亲红着眼拿起平时宰杀猪羊的屠刀,儿子也从地上爬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这个可怜的女人。 他们很饿,他们需要食物,而他们的食物就是他们的妻子、母亲,捂着血流不止的耳朵的靠着墙角的孙大姐。 为什么不食儿子,只因为孙家一脉单传,若是死了儿子他们孙家就绝了后。而孙大姐只是他们的孙家传宗接代的一个女人罢了,哪儿比得上儿子和父亲。 所以,孙大姐就是第一个死的。 为了活命,孙大姐求饶过,还是别丈夫和儿子追着虐杀。 人深埋灵魂中的兽性在这一刻暴露。 最后,孙大姐杀了她的丈夫和儿子。因为饥饿,所以她把自己的丈夫拿刀砍她的那只手煮了吃了。 孙大姐靠着丈夫和儿子的尸体,活过了那个饥荒的年代。 然后,孙大姐就有了吃人肉的嗜好。这个时候与当年如此相像,所以孙大姐拿起了屠刀,吃起了他人的肉。 这样,她就可以活下来一样。 她不无辜,她有罪,却不全是她的错。 到底,还是战争的错。 这也是为什么,初见不愿意再送雁十三到战乱的世界做任务的原因。 第56章 第五十二章:舍弃一人为天下(12) 感慨着回到家,就被某个大型犬抵在门后。 “你这一天到晚去哪儿了!”雁西风委屈巴巴的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里,惨兮兮道:“我好想你!” “别闹。”雁十三哭笑不得的扒开雁西风,道:“摄政王这么闲的吗?一天到晚往我这儿跑?” 雁西风巴巴的凑到雁十三面前,道:“雨湖,要不你还是随我回王府住好不好。” “不好!”雁十三偏过头,从雁西风的臂弯下钻了出去,道:“大凇王朝内忧外患,摄政王不去坐镇朝堂,跑我这来谈情说爱真的好吗?” “雨湖!” “快回去吧!”雁十三劝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帮陛下坐稳皇位,平定叛乱和安抚百姓为先。谈情说爱要不得。” “你不送送我吗?”雁西风站在院门口,回头看着坐在屋子里品茶的雁十三,深情微有些落寂。 “我觉得,你可以自己离去。用不着我送。”雁十三吹了吹茶叶,笑的温柔。 雁西风抿唇,转身踏出了院门,在雁十三温润的目光中消失街头。 繁华和喧嚣中,远去的雁西风的背影是人间的第三种热度和光华。 “系统重启中——” 雁十三勾唇一笑,这么久了,欢迎回来。 “宿主大人,你刚刚,为什么不送雁西风离开啊?”初见开口的第一句就是问这个。 雁十三道:“系统不是说,要到任务结束才能回来吗?” 初见:“……” 这个,初见总不能告诉宿主大人他是故意这样的吧!好不容易想起来了,怎么能因为他而再次忘记。就是时间太久了,他有点不习惯。 “宿主大人……” “没关系。”雁十三瞌了瞌眼,道:“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 “对不起。” “你刚刚问的是为什么不去送雁西风吗?”雁十三把玩着手里精巧的紫砂茶杯,道:“初见你知道梁实秋吗?他的那一句——‘你走,我不送。你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都要接你’我很喜欢。” “所以,宿主大人是喜欢他吗?”初见忐忑的问道。 “可能吧。”雁十三笑的温柔。 沐云辞看着跪着自己面前的阿溸,心中不是没有失望,却也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悲伤。 他只是看着他,面无表情。 “阿辞。”楚云安拍了拍沐云辞的肩膀,道:“想不到阿溸竟然真的是奸细。你也不要太难过了。” 沐云辞看着好友,除了古洺景之外,他为数不多的真正的好友——楚云安。 “你这次回来多久就走?”沐云辞问楚云安道。 楚云安与古洺景一样都是武将世家出身,而沐府就位居于楚府和驻国大将军府之间。沐云辞从小就和古洺景楚云安一群武将家的小子一起长大,不过长大了,除了沐云辞,这些幼时的玩伴都上了战场,保家卫国。 而楚云安是代表边疆的兄弟们给古洺景送新婚礼物和聘礼的。顺带听闻幼年的好友沐云辞要与一个梨园的人成亲,想着过来看看沐云辞的。 却得知了阿溸是奸细的消息,便陪着沐云辞留在了京城帮助他调查阿溸的来历和他要找的东西直到今天。 楚云安看着北方,那里是战场,是大凇王朝最动荡不安的地方,也是最危险的地方。 “这次可能要留的久一点。玉绫和洺景的孩子出世以后,才会跟着洺景一起回北部。”楚云安道:“这是古叔叔安排的。” 沐云辞心底下意识松了一口气,他乐道:“现在才九月,苏玉绫那肚子才三个多月大点,你可有的等了!” 楚云安点点头,不语。 沐云辞倒也习惯了楚云安的沉默是金的性子,他自顾自的说了很多话,如同他们小时候一样。 那个时候的他们,都是一群小屁孩,胆大包天,天不怕地不怕。 而沐云辞身为文官家的孩子,自然比不得武将家的孩子那么厉害。所以从小,就是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扬威耀武欺负人。 沐家是文官却把府邸安置在武将住的地方,这在大凇王朝也是奇事一桩,没人知道其中缘由。所以打小,沐云辞就是和武将家小孩一起长大的。 因为住的比较近,打小沐云辞与古洺景和楚云安的关系最好。 古洺景和楚云安话比较少,所以都是沐云辞叽叽喳喳的决定去哪里玩,古洺景和楚云安就听着,同意了就一起去。 这就是他们三人的相处方式,如今长大了,还是没有变。 沐云辞说,楚云安听。 这半个月来,楚云安一直默默的帮助沐云辞盯着阿溸,若不是楚云安,可能沐云辞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才能抓住他找到那些东西。 “楚哥,待会我们去找雨湖吃酒吧!”沐云辞提议。 而楚云安是从苏玉绫和古洺景口中听到过这个人的名字的,某一次回京也是略微听闻这位“倾酒居士”的名号的。沐云辞也说是这人告诉他阿溸不可信,想来是一位极有才智的。 见一面也是好的,便答应了。 雁十三收到沐云辞的请帖的时候有些吃惊,回想了一番才恍然,想不到这么短的时间了沐云辞就把阿溸给解决了,挺厉害的。便欣然应约,前去吃酒了。 来到沐云辞说的酒楼包厢,雁十三除了沐云辞,还见到了一个人 。 坐在沐云辞旁边,也是一位不比沐云辞逊色的俊美的男子。 他着一身黑色的紧身长衫,高束起的黑色长发给人一种雷厉风行的感觉,眉宇之间充斥着的英气和眼底冷似寒冰的精芒,身上也有着只有杀过人才有的煞气。 雁十三挑眉,开口问道:“沐兄,这位是?” 沐云辞见雁十三来了,起身介绍道:“雨湖,这是楚哥,楚云安。楚哥,这位就是雁十三,字雨湖,号倾酒居士。” “幸会!”楚云安抱拳,行了一个将武之间的礼。 雁十三则拱手行礼,笑道:“幸会。” 刚一坐下,沐云辞边将从阿溸手里得来的证据和资料交予了雁十三,他道:“雨湖,这些是从阿溸手里得来的关于某些官员造反的证据。” 雁十三收下,并表示一定会将这些交予摄政王。 “雨湖,这次真的多谢你的提示了!”沐云辞庆幸道:“要不然,我真的就惹下大祸了!” “此言差矣。”雁十三斟了一杯酒给自己,道:“就是没有我,你也能察觉阿溸的不对劲的。” 楚云安开口:“若不是你的提醒,可能等阿辞发现的时候,早已为时已晚。” 雁十三笑而不语,沐云辞也道:“楚哥,你能别拆我台让我高兴高兴嘛!” 楚云安吃了一口菜,撇了耍宝的沐云辞,道:“你多大了?还这么小孩气怎么可以。” 沐云辞嘴角一抽,道:“楚哥。” 吃完这一顿,沐云辞便浑身煞气的把楚云安赶走了,把雁十三留下来陪他。 “说吧。到底找我什么事。”雁十三靠在墙上,笑着问道:“如果是那些东西,你大可放心。” 沐云辞忙打断雁十三的话,道:“没有,我知道你能做到的。我就是有件事想问你。” 雁十三笑的有些奇怪,“你要问什么?我定无言不知。” 没了楚云安,沐云辞倒也放松了下来,懒懒的学着雁十三靠在墙上,他道:“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你觉得我楚哥怎么样?” 雁十三笑意更深,“楚公子吗?性格虽然沉默,但是个正直的人。可曾娶妻?” “当然没有!”沐云辞猛地转过头目光似火一般的盯着雁十三。 “没有就没有,你这么激动做什么。”雁十三神色自若道:“不知道还以为你对楚云安有非分之想。” 沐云辞不说话了,雁十三挑眉,他道:“还真是啊!” “嗯。”沐云辞大大方方承认了,他道:“我从小就对楚云安有非分之想才是。” 雁十三颇有些惊讶,“洗耳恭听。”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我就很喜欢跟着楚云安,那个时候只是觉得楚云安很厉害,所以跟着他。长大了,他们随着家人去了北部战场杀敌保家卫国,我也在家里人为我选通房丫鬟之后才知晓自己对楚云安的崇拜是爱慕。”沐云辞苦笑:“不过我不敢跟任何人讲,觉得自己是个变态。” “后来呢?你为什么成了后来的样子?”雁十三还是对沐云辞的那些风流韵事感兴趣。 “你是说我的那些女人?” “嗯。” “喜欢男人,是沐家不允许的。”沐云辞看着繁华的街景,目光开始涣散,“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这个秘密,我拼了命找女人,玩女人就是为了掩饰这个秘密。渐渐的,我也在女人里迷失了自己,忘了曾经对楚云安的感情。” 接下来雁十三就了然了,沐云辞看上了他。 “后来,我遇到了你。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我以为那是对你的一见钟情。现在才明白,是因为你和楚哥容颜相似。”沐云辞苦笑道:“我沐云辞就是如此,也想不起来对楚哥的感情。” 雁十三沉默,沐云辞应该是不愿意或者不敢承认自己对楚云安的感情,才会在女子之中迷茫。 沐云辞把这些话说完以后,出包厢的时候突然回头对雁十三说道:“雨湖,我很高兴现在楚哥不会走。” 雁十三坐在包厢里没有动,他看着沐云辞离开后,敲了敲窗沿,道:“他都走了,出来吧。” 言罢,一个人影便从窗户外跳了进来,正是离开多时的楚云安。 “如何?”雁十三问道。 楚云安灌了一口酒,道:“不如何!” 沐云辞不知道的是,雁十三与楚云安早就认识了,只是不好当着他欢喜的面说他们认识,便就着演了场戏给他看。 “那你是怎么想的?” “没想!” 雁十三摸摸鼻尖,看来楚云安心情很复杂啊!不然怎会如此无理和不冷静。 也是,自己喜欢的人是因为自己耽误女色之中,这……想想就难受。 是的,不止是沐云辞发觉自己喜欢楚云安,楚云安亦然是喜欢沐云辞的。只是沐云辞沉溺美色,楚云安不愿耽误他,也不愿欺骗那无辜女子,便一心杀敌,单身至今。 “我有个法子,可以让沐云辞和你在一起,试试吗?” “试!” 第57章 第五十三章:舍弃一人为天下(13) 一月后,楚家公子预成亲一事传遍京城。楚家门槛差点被给楚云安介绍姑娘家的媒婆踏烂。 沐云辞心急如焚,他跑去询问楚云安为什么要这个时候成亲,楚云安告诉他——‘阿辞,我的年纪不小了。该给你找个嫂子,成家了。’ 沐云辞真想捂住楚云安的嘴,告诉他他不要什么嫂子,也不要楚云安成什么家。但是,他已经害了自己,不能再害了楚云安。 沐云辞坐在树下,看着天上的圆月,风过无声。 恍惚间酒浓月沉,却于醉时似见了曾经年少时分,他与楚云安对坐树下小酌。后来,他为了名声道貌岸然混淆于美色之中,也怨过自己对酒色美色权势的沉迷。 纵然如今他沐云辞已罪大恶极,也想为他楚云安负尽风流名。可怜可恨可笑苦果自食,想悔改想挽回,却也敌不过岁月不仁。 一别当年白衣少年,如今梦回时再难再回身,再别儿时旧约与君,想与他道一句“欢喜”。 谁人不羡他沐云辞风流不羁之名,谁又可知他身处沐家权名漩涡的无可奈何。 一别敬过当年树下对酌少年人,也敬过如今坐于树下放浪的人。 一拜敬过白衣少年人,愿此后改过自新,自识人心。 再敬对酌黑衣少年人,愿此后比翼双飞,齐眉案举。 一人是京城里光风霁月的沐云辞,一人是京城外围城自困的楚云安。 待准备好了,楚云安便派人请沐云辞来楚府借口喝喜酒。 沐云辞收到消息时,整个人失魂落魄,却不想教人看出,便打扮了一番,却如何也遮不住他一脸落寂的悲凉。 他知道他不能阻止楚云安成家,他也清楚他不能让楚云安绝后,但是他还是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比他沐云辞更配的上楚云安了! 恍惚的进了楚府,沐云辞才发觉,所谓今日的成亲,楚府上下却并无一丝喜色和红绸红烛与宾客如云。 且整个楚府上下,他竟没有看到一个忙碌的奴婢小厮准备。 “你来了。”一道包含着无限柔情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沐云辞转身,只见楚云安一袭玫红色的喜袍包裹住颀长健硕的身躯,墨发高高束起,只用一顶血红色的玉冠箍住。平时那双冰冷的眸子里面的亮光柔若春水,白皙的肌肤在一身玫红的映衬下,那张冷峻的面孔在这一刻似如桃花。 沐云辞第一次见这般模样的楚云安,眼中满是痴迷惊艳和难受。 “不是楚哥请我来喝喜酒的嘛!”沐云辞扬起一个僵硬的笑容,眼泪却沾湿了脸。 楚云安快步走到沐云辞面前,怜惜的捧起沐云辞的脸,细细拿帕子为他擦泪,道:“谁说我是来请你喝喜酒的?” “你门上的小厮。怎么,今天不是你成亲的日子?”沐云辞以为他是被骗了,也是,楚云安放出要成亲的消息才一个月,哪有这么快就成亲的。 楚云安摇摇头,温柔道:我是请你来楚府,却不是请你来喝喜酒的。” “不是请我喝喜酒,难道是让我来看楚哥穿喜服的样子?”沐云辞撇过脸,用袖子狠狠擦了擦脸,道:“楚哥孤单了这么多年,如今要成家了!小弟很是为楚哥高兴!” “楚哥穿喜服的样子也很是俊俏!”沐云辞加了一句。 “我不是请你来喝喜酒的,我是请你来成亲的。” 沐云辞听到这话,呆愣的看着面前的楚云安,他道:“楚哥,你……” “阿辞,我心悦你!” —— 雁十三满意的看着拥抱的两人,有情人终成眷属,没有彼此错过,真好。 “宿主大人,他们俩好般配啊!”初见叹道。 “是啊!他们很般配。”雁十三发自内心为两人高兴,他看着初见,突然问道:“初见,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初见听到这个问题微微一懵,他摇摇头,道:“没有。初见没有喜欢的人,可能也不会喜欢上一个人。” 雁十三有些惊讶,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初见想了想,一字一句认真道:“因为初见的心告诉初见,如果爱上别人,会比千刀万剐还痛苦。” 雁十三听到这话,便没有再问了,他心底的疑问越来越大。他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察觉到初见的能力很强大,或许,初见曾经也是因为情爱而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不过,沐云辞与楚云安的婚事到底是没有大办,只邀请了比较熟悉的人参加。 虽然古代对龙阳和磨镜这种事比较包容,但到底还是没有像明清代那样开放,所以这种事,还是私底下知道比较好,不易大肆宣传。 而苏玉绫的肚子也四个多月大了,而要不了多久,动荡的时代就要来临了。那个时候刚好,是孩子出生的时候,也就是他们这些人分别的时候。 雁十三看着苏玉绫四个月大却堪比十个月还大的肚子有点奇怪,如果是双胞胎怎么会这么大? “初见,苏玉绫怀的真的是双胞胎?” “嗯。宿主,我又说过苏玉绫怀的是双胞胎吗?”初见道。 雁十三皱眉,初见确实没有承认过苏玉绫怀的是双胞胎,但是如果不是双胞胎的话,单胎也不可能这么大啊!雁十三有点担心,突然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初见,苏玉绫怀的不会是三胞胎吧?” “是啊!”初见道:“苏玉绫怀的就是三胞胎。” 雁十三:“你怎么不早说!” “宿主大人你没问啊!”初见无辜的说道。 好吧,确实怪他。 雁十三瞅了瞅古洺景,看不出来这家伙挺厉害的。 “雨湖,我也很厉害的!你试试就知道了!”突然凑过来的雁西风抱住雁十三的腰,附在雁十三耳边邪气道。 “滚!”雁十三听到这话就是一拐捅过去,胆子肥了啊敢调戏他! T “哎呀!”雁西风苦着脸捂住腹部,苦着脸道:“雨湖你一个读书人的力气怎么这么大啊!” “耍流氓不是挺厉害的嘛?”雁十三心情极好,笑着道:“谁让你抱我的,活该!” “连抱都不行!雨湖你真狠心!”雁西风靠过来,可怜巴巴道:“雨湖,好不好!” “这儿还有人呢!”雁十三拧了拧雁西风的腰,低声呵斥道:“放手啊!丢死人了!” “不丢人的!都是熟人,怕什么啊!” “你能不能滚啊!” “哎!雨湖先生,你和雁西风在干嘛啊?”苏玉绫见两人躲在旁边拉拉扯扯的,便开口问道。 雁十三趁机从雁西风怀里划了出来,道:“没事。只是在与摄政王大人讨论关于那些企图造反的人。你说是吧——摄政王大人!” 接受到雁十三威胁的目光,雁西风忙不迭点头:“是!” “啧!”沐云辞见雁西风望了过来,挑眉,张了张嘴,他的口型是——“废物”。 雁西风却不能拿沐云辞怎么样,只能受着。 苏玉绫人都成亲了,却也没开个窍,她没察觉到雁西风与沐云辞两人之间浓烈的□□味,只是看到了这两人眉来眼去,故作怪嚷嚷道:“哇哇哇!沐云辞,你都成亲了还跑去勾搭别的女人啊!我警告你你可是有夫之夫,不能像以前一样浪荡了啊!” 沐云辞简直没被苏玉绫这话气成河豚,他瞪大眼,拍桌冲着苏玉绫怒吼道:“苏玉绫!你不要以为你是孕妇,又有古洺景撑腰就可以随意污蔑我!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勾搭别的男人了?你今天要是不给我说出个一二三,我饶不了你!还有浪荡这个词是这么用的吗?” “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苏玉绫左手插着腰,右手竖起食指和中指指着她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理直气壮道:“我刚刚就看到你跟雁西风眉来眼去!还有浪荡怎么就不是这么用的了!你以前天天鬼混,不是浪荡是什么?” 沐云辞差点没被气晕过去,他颤抖的指着苏玉绫,咬牙切齿却无可奈何!他刚刚那是在跟雁西风眉来眼去吗?还有他以前那些怎么就叫浪荡了? 他那明明就是较劲比试!怎么到了苏玉绫眼里就是在眉来眼去了? 那刚刚雁十三还和雁西风抱在一起她怎么就看不见,专门针对他沐云辞是吗? 还有他以前的那些事叫什么浪荡,那叫风流倜傥!才不是什么浪荡!不是! “本公子不与你多做计较!”沐云辞甩袖,不理苏玉绫了。 “哟!这是心虚了!”苏玉绫高昂着头,神气道:“楚云安,以后看好你家男人!别放他出来祸害别人,免得他到处勾搭,让你头上一片绿!” “噗嗤!”雁十三憋着笑,听着苏玉绫吧吧吧的。 “宿主大人!苏玉绫好会说话啊!”初见哈哈大笑。 “嗯。她确实是很厉害。”雁十三心情很好。 “雨湖,以后我们也生几个孩子好不好?”雁西风趁着所有人的目光都在苏玉绫和沐云辞身上,又凑了过来。 “滚!”雁十三没好气道:“我一个男人怎能生孩子!” “不试试,雨湖怎么知道不能生!”雁西风的手偷偷抚上雁十三的小腹,道:“说不定咱们试试,真的就能怀上呢?” “不可能!”雁十三义正言辞的拒绝雁西风的请求:“在大凇王朝安定下来之前,你想都不要想!” “真的不行吗?”雁西风可怜巴巴的看着雁十三的小腹。 雁十三一巴掌扇开扒在他身上的雁西风,顺带踹了雁西风一脚让他坐好。在大凇王朝和西部北部安定之前,他是不可能与雁西风越过那个度的! 第58章 第五十四章:舍弃一人为天下(大结局) 很快,时光匆匆忙忙就到了第二年春,苏玉绫临产的那天。驻国将军府是比驻国大将军和镇国大将军两人成婚那日更热闹。 后来,苏玉绫问古洺景,她生产那天,他在想什么? 古洺景牵着苏玉绫的手,道:“我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想,就想着熬过去了,以后绝对不能再让你生孩子。” “如果熬过不去呢?”苏玉绫问古洺景。 “如果熬过不去,我就要带着我们的孩子和你的骨灰,去西部。和孩子一起见见你长大的地方,然后,留在那里替你镇守西部。” 庆幸的是,苏玉绫熬过去了。 母子平安,三儿子。 西部比北部更乱,古家人口比苏家多,所以,老大归古家,老二老三归苏家。 老大取名古世安,老二苏平定,老三苏长胜。 而孩子出生不久,西部北部的战事提前彻底爆发。苏玉绫和古洺景领命,各自领着雁南俞派出的十万雄兵中的两万五千前往西北两部平定战事。 而他们的孩子,则被送去了皇宫,寄养于慈玉太后膝下。 雁十三不顾雁西风的阻拦和请求,一心随着苏玉绫一同离京前往西部。而沐云辞则将沐家交予一个也作为的庶兄,随着楚云安去了北部。 苏玉绫劝过雁十三:“雨湖先生,战场不是考场。您这般温柔的人,并不适合西部。” “温柔的人不代表害怕战争。” 这是雁十三的原话,苏玉绫一开始不懂,但到了战场才明白雁十三这话的意思。 当她看着雁十三眼也不眨的杀人时,便明白了为什么雁十三会说出这话。温柔的人确实不代表就害怕战场的杀戮。 ‘总是笑的眉眼弯弯,看起来温柔如邻家的青梅竹马的大哥哥,但温柔的笑意底下却深埋着落寂和孤独。’ 这是苏玉绫对雁十三的评价,也是大多数人对雁十三的评价。 谁也不知晓雁十三眼底的落寂和孤独来自哪里,仿佛只有夜深的时候,可以窥探雁十三眼底的一丝悲伤。 走的时候,雁南俞来送他们。 他见到雁十三,只说了一句:“等先生回来,请你喝庆功酒。” 请他喝酒,喝庆功酒。 暮色之时,北部的古洺景坐在山坡上看天边落下的斜阳。恍惚想起了苏玉绫异域味十足红如桃花的脸庞,回想时也难免心增感伤。 若不是两人的身份特殊,若不是大凇王朝安稳未定,若不是战事纷扰。他们或许是可以一同坐着看夕阳西下,红霞染天的宏伟壮观的景色。 周围尽是雪,却是被血染红的红雪。雪下埋葬的是人的残肢与不愿散去的冤魂。 位于京城的雁西风看着西部的方向,他想着他的雨湖还在西部等着他,下手愈发狠戾。 古洺景与雁西风忧心思念的两人此时却聚在苏稽容的帐篷里喝酒吃肉,快活的不得了。 今日打了一场胜仗,苏稽容高兴,让苏玉绫带着她的义兄来她的帐篷里吃酒,高兴高兴。 “干儿子!你可真厉害!你是怎么知道这些蛮族运输粮食的小路的?”苏稽容是彻底认了雁十三这个干儿子了! 要知道,在女儿回京的时候,他无比的担心苏玉绫会喜欢上新皇雁南俞。因为他们俩小孩子小时候是一同养在玉贵妃,也就是现在养着苏玉绫与古洺景三个孩子的慈玉太后膝下的孩子。 只是在九岁之后,就随着苏稽容去了西部上了战场。就断了联系,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能早就想不起来幼年时的玩伴了。但苏稽容还清楚的记着当年自家女儿走的时候是硬逼着当年是皇子如今是皇帝的雁南俞,立下娶她的誓言的。 当年自家女儿那喜欢雁南俞的劲让苏稽容十分担忧将来自家女儿会为了那小兔崽子拼命。不过也确实如苏稽容将军预测的那样,若不是雁十三掰了剧情,可能现在苏稽容只能看到深夜挑灯,思考战略的苏玉绫。 所以得知是雁十三撮合了苏玉绫和古洺景俩人的苏稽容本就对雁十三满意,现在就更满意了!居然带着人把那些蛮族的粮食给截了一大半回来! 雁十三笑而不语,苏稽容也不多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他老爷子活了这么多年,看得出来自己这个干儿子有很多事瞒着他们。只是,他没那个心探究罢了。 苏稽容笑吟吟的喝了一碗酒,讲了些别的事。最后,苏稽容醉倒在桌子上。 他泪眼朦胧的看着苏玉绫,哭着道:“二十年了!二十年了!我也算完成任务了!绫儿啊!你跟你娘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好看。爹也总算完成你娘的遗愿,看着你嫁了个好人家,有孩子啦!” 边说着便歪歪扭扭起身往床榻方向过去了,他嘴里嘀咕着:“二十年了!二十年了!已经二十年了啊!” 苏玉绫与雁十三一脸疑惑,他们不明白苏稽容的那句‘已经二十年了’是什么意思。 只是看着睡下的苏稽容,俩人轻着动作起身,雁十三收拾碗筷,苏玉绫为苏稽容盖好被子,两人一齐离开了苏稽容的帐篷。 雁十三询问了初见,才得知,当年苏玉绫的母亲难产生下苏玉绫后,逼着苏稽容发誓要让自己的孩子在未来幸福。如果过不好,哪怕当一辈子的老姑娘,也不能把苏玉绫随意许了一户人家。 苏稽容答应了,所以才有了那一句“已经二十年了”。因为苏玉绫今年就二十了,他的妻子也已经逝世了二十年了。 雁十三与苏玉绫在战场沐血杀敌,多次曾差点丧命。 雁十三也见到了周作雪,他长大了很多,也变了很多。 没了以前的单纯稚气,也没了那愚笨的模样,也不会笑了,不会闹了,不会耍脾气了。 因为会一直保护他的哥哥,死了。 周作雪告诉雁十三,他是跟着他们一起来西部的。 只因为,他的哥哥最后是死在西部外族人的手里的,连尸骨都没有收回来。 所以,周作雪来到了西部,把西部所有人的外族人当做自己的仇人,见一个杀一个。 没想过什么建功立业,他只是想着要为哥哥周青松报仇。 他告诉雁十三,他想在这一切结束后,买下他买下他与哥哥在京城租住了十来年的小院子。 因为那小院子里有他和哥哥的回忆,也有他哥哥为他栽下的那一棵槐花树。 他记得,每年的槐花盛开的时候,他哥哥会教他做槐花包子。因为他的哥哥说,总有一天他会离开他,学会了这槐花包子,就不怕以后他死了,没槐花包子吃了。 槐花包子,是镌刻在周作雪灵魂深处的温暖。 五年后,西部外族投降,呈递求和书。 而四年前,北部已先西部向大凇王朝投递求和书。 复命之后,驻国大将军古洺景就主动请缨前往西部支援镇国大将军苏玉绫。 一年后,镇国大将军一行人外带外族使者回京复命,而这五年的时间里,雁南俞也彻底坐稳了他的皇位,他与雁西风血洗了朝堂,重新选举了新的人才入朝为官。 他也开始了他的千古一帝之路。 没有用那些拿不出手的龌鹾手段,虽然耗费了不长的时间,但总归是不欠苏玉绫和雁西风。 而身为千户的周作雪,回了他曾经住的小院子。 庆功宴也是谈和宴,雁十三看着高座上的雁南俞与雁西风,隔空举杯干杯。 在所有人放松警惕喝酒赏舞的时候,求和的使者却突起,执着匕首行刺摄政王与高座的皇帝。 而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冲上来的青衫人紧紧抱住了雁南俞,而那匕首正入左胸心口。 话都未留一句,雁十三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今日是他的庆功酒宴,却也是他的送别酒宴。 雁南俞依旧记得五年前,雁十三要随着苏玉绫去西部那天,他什么话都没有嘱咐雁十三,只说了句:“等先生回来,请你喝庆功酒。” 庆功酒还没有喝完,人就没了。 皇叔要怎么办?雁南俞抱着浑身鲜血的雁十三,看向雁西风。 却见他的皇叔疯了一样杀人,后来,温柔的从他怀里抱过雁十三还未冷却的尸身,踩着尸骨一步一步走入夜色深处。 从此,大凇王朝再无摄政王雁西风。 也再无雨湖先生,雁十三,字雨湖,号倾酒居士。 后来,苏玉绫和古洺景儿孙满堂,幸福而平淡的生活了一辈子,偶尔还是会谈起他们这英年早逝的义兄,总是忍不住叹息。 而沐云辞和楚云安待在北部,一辈子都没有踏足京城。 周作雪待则在了那座小院子里待了一辈子,接着那棵槐花树,怀念了他的哥哥,或者说是他的爱人——周青松。一辈子。 谁都不知道摄政王雁西风在那场庆功宴变送别宴的日子里消失去了哪里。 很多人都说,那天的夜里,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抱着另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一步一步消失在夜色之中。可能那就是摄政王吧!只是那双邪魅的桃花没了神采,只有大雪封山一般的死寂和灰暗。 “叮!主线任务——护男主坐稳皇位,护雁家江山无虞。完成!奖励发放中!” 第59章 第五十五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 盛夏的江南,花开满枝,迷蒙的花香随风浸透了整个江南的黛瓦白墙。 雁十三捧着一卷微微泛黄散发着幽幽墨香的书,立于院中盛开的荼蘼前深思。 实际上是在与初见聊天。 “宿主大人,初见要去您完成任务后世界反馈到初见身上的能量转化,所以短期内初见会与你切断联系。这个世界是初见为您选择的比较安逸的世界,战争在十年之后才会出现,所以您可以在这个世界好好放松一下了。” 雁十三低垂着眼:“多久?” 初见捏了把汗,道:“之前宿主大人选择的是高等世界,又在最后关头救了男主雁南俞的命,所以反馈的能量很多,时间可能要很久。不过,初见一定尽快转化能量!” “不用。”雁十三卷了卷书页,道:“慢慢来,不急。” “那,宿主大人再见!” “……再见。” 这个世界讲的是女主林千秋和男主梁修竹之间的故事。 女主林千秋出身于官宦世家,其祖父、父亲皆考得好名次,榜首高中,皆在江南各县任职。其祖母秦氏典雅高贵,是一位端庄贤淑的温雅女子。其母卢氏却是出自商贾之户,虽受过良好的教育,却娇生惯养,不懂诗书词雅,不懂琴棋书画。 而女主林千秋沿袭了他们儒雅优秀的血脉,有着世间女子所不及的灵气与斐然的才情及出水芙蓉般的面容。 女主林千秋也因此成为了这个时代名流千古的倾城才女。 而男主梁修竹则与女主不凡的家世不可比,他只是江南乡下一户农耕人家的长子。 他有着如风拂面的清朗,极聪慧,一点即通。俊朗的面容,儒雅的风度和骨子里带着文人墨客应有的浪漫气质,不知令多少红颜佳丽为他倾心。因着科考高中探花一举成名,也是在他高中那天,无意间结识了女主林千秋。 两人都是极具名誉的才子佳人自然是只一眼,便认定了终身。 林千秋与梁修竹接着诗会等宴会,相认相识相知相爱到互倾心,梁修竹本欲上门提亲却因林千秋幼时定下了婚约而遭拒绝。 后来,心灰意冷之下的梁修竹上京面圣,得君赏识,风光两无。 而林千秋本是一个性情温和的女子,却为了梁修竹硬生生反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独自一人去了那定下婚事的人家家里拒了这门门当户对的亲事。 林千秋的固执让家里人无可奈何,其兄长便带着她去了京,却只见了梁修竹风光两无莺莺燕燕环围的样子,不问其缘由,心伤之下回了江南。 而那一年,战事爆发。 林千秋的兄长进了军,生死不明。 为寻兄长下落,林千秋独自一人前往边关寻兄下落,却在途中遇到了领命前去战场指挥坐镇的梁修竹。 接下来就是两人相互扶持,一路同行。 路上梁修竹将自己的思恋和爱意一一告知林千秋,也为她解释了在京城莺莺娇软环于身侧的原因。 到最后,林千秋找到了自己的兄长,也与梁修竹冰释前嫌拜堂成亲。 而原主雁十三,字雨湖,是一位曾经名满京城的才子,却在风光两无之际悄无声息消失京城。 无人知晓他去了哪里,很多人都认为他是云游天下闲云野鹤去了,却无人知晓原主竟来到了江南一处小镇隐居,屈尊做了一小小的教书先生。 而他也是挖掘出男主的主要人物,是男主人生的导师。 在这个莲花徐徐舒展绽放的盛夏,江南的这个小镇一如既往的古朴宁静。 青石铺就的长巷,两旁是一座座相依的古朴而富有灵气的深深庭院,带着江南温厚的底蕴,散发着淡淡的烟火味道。 原主买下的小院子寻了一风水宝地,院傍溪流,有着岁月的平静和流水的安逸。 风过有留痕,撩起了雁十三散下的发丝与青衫的衣角。 “先生,今日可去赶集?” 雁十三回头,只见说话的是一位穿着洁白的长袍,面如白玉肢如雪,精致的五官虽稚嫩却已初见俊雅,嘴角挂着一丝浅淡的笑,一举一动都十分的文雅好看的半大少年郎。 这便是原主的得意门生,也就是男主——梁修竹。 “我去吧。”雁十三将书卷交予梁修竹手上,道:“你帮我整理一番书架,带着阿嗣他们温习功课便可。” “是,先生。”梁修竹小心的抚平被雁十三弄卷的书册,对雁十三露出一个温和的笑,便规规矩矩的走了。 雁十三满意的看着梁修竹远去的身影,他不得不承认原主把梁修竹教育的很好,是所有老师都喜欢的学生。 院门口外有一株十来年的桃花树,原主收的几个学生吵吵闹闹的挤在树下。 “姜微尘!你快从树上下来!要是被夫子看见了就不好了!” “是啊是啊!夫子要训的!” “快下来!下来啊!” 底下的几个小童纷纷劝着那个横躺在桃花树树干的青衣小孩。 “哎啊啊!何必这么怕啊!夫子的性子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温和的很!怕什么?”那个叫姜微尘的小子不耐烦的摆摆手,道:“好了好了!别嚷嚷了!我下来就是了!” 说着,姜微尘便一个翻身从桃花树上翻了下来。看着小伙伴们逐渐有些害怕的表情,姜微尘微微有些奇怪,他平时没少做这种事,他们在怕什么? 还没等姜微尘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落入了一个温暖而布满皂角味的干瘦怀抱里。 一个熟悉而温柔的声音却如同索命阎王在耳边响起:“姜微尘,你胆子不小啊!连夫子都不怕?” “夫夫夫子!”姜微尘欲哭无泪的躺在雁十三的怀里,夫子是什么时候来的?刚刚他说的那些话是不是都被夫子听到了? 这么想着,姜微尘就觉得完了。 雁十三想不到,他一出门就从天上接了个礼物,还是他的学生。 “回去。把《礼记》抄一遍,后日交给修竹。”雁十三放下姜微尘,想了想,又道:“不许找人代抄!不然,你就回家,我不教了。” 这个姜微尘是原主记忆里最最头疼的学生,顽劣至极,明明天赋不比梁修竹差,却就是不肯好好学。 一天到晚偷鸡摸狗,带着年纪小的学生逃课睡觉。用原主的话来讲,姜微尘就是“孺子不可教也”的代表。 原主性子温和,一般就是训斥规劝姜微尘。所谓的戒尺和抄书加恐吓什么的原主从来就没对这些孩子使过,所以原主的威信在这些孩子心里没那么厉害。 雁十三可不是原主,像姜微尘这样的熊孩子,不好好整治一番,可不会服人的。尤其是原主的名声,普通的老百姓可能不清楚,但姜家可是清楚的。 当初姜家的家主押着嬉皮笑脸的姜微尘来原主这里报道的时候说了很多好话,还帮助原主找来了许多有资质的学生来他的书院也就是原主的家里读书,这才让原主勉强收下了姜微尘。 丢下一脸懊悔的姜微尘和目瞪口呆的一群熊孩子,雁十三心情极好的拿着钱上了街。 雁十三买了很多东西,因为这些孩子大部分包括梁修竹和姜微尘都是住在他家里的,只有休沐的时候才回家。 梁修竹他们都是没个安静,狗都嫌的年纪。都在长身体,又都是身强体壮的男孩子,自然吃得多。原主不缺钱,所以买的也多。 提着一大块瘦肉和一篮子青菜往院子走去,一路上很多镇民都亲切的跟雁十三打招呼。 “雨湖先生,又来买菜啊? “是啊!孩子们吃得多。” “也是,都在长身体!还都是狗都嫌的年纪!” “雨湖先生,你管管那些臭小子!一天到晚都来摘我家没熟杏子吃!你说那没熟的杏子酸不啦叽有啥好馋的?” “对对对!还有我家的鸡!尤其是那个姜微尘!每天都来撵我家鸡!吵死人了!” “对对对!那小子老讨人厌了!他还追我家狗!” “他还打我家儿子逗我家闺女!” “雨湖先生好好教训一下那小子吧!” “荆棘棍下出孝子!该打还是得打啊!” “是啊是啊!雨湖先生回去好好训训这几个臭小子吧!” 雁十三笑的温柔,他点点头,示意他知道了。嘴上温和的道:“雨湖知晓了。回去一定会好好“教育”他们!” “这就对了!”一个买饼的大叔笑道:“雨湖先生这次可不能只说说这几个小子了!要好好敲打一番才是啊!就像俺敲打俺家那皮猴子一样!一打一个听话!” “王铁饼,你以为雨湖先生是你啊!”周围的小贩笑道:“雨湖先生从来都是不打他的学生的!” “是啊!雨湖先生性子好,有教养,从来不打孩子的!” “不过我觉得孩子还是敲打的好!别的书院的学生都拿戒尺惩罚做错事的孩子的……” 人们的讨论声逐渐远去,雁十三决定回去就让姜微尘和那群臭小子抄《礼仪》十遍!抄不完不许出门!就让梁修竹监督他们! 第60章 第五十六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 路过一条青石小巷的时候,阳光明媚,是一个打架的好日子。 雁十三又看见了熟悉的——小流氓打架的一幕。 这一次,他自动走上前去驻足观看。 同样是被围殴,周作雪被打的半死不活,而这个少年不比周作雪大多少,却将那十来个流氓一一打翻在地。 解决完了那些小流氓,这少年就脱力靠着的滑坐下来。 雁十三走向前,那小流氓竟挑了挑眉毛,语气十分的欠揍道:“这不是雨湖先生吗?怎么今天跑来看小流氓打架了?” 雁十三走到少年面前才发现这是一个长的很好看的孩子,尤其是他那双比寻常人还要黑那么三分的眼睛里的神色,不是江南的润泽和清透,而是狼的那份孤傲与桀骜。 细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抿成细成一条细线的薄唇。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左眉骨从额角斜下的那一块足有小指长的刀疤,如他这个人一样透着野性和危险。 他是这一代恶名昭彰的小流氓,心狠手辣,桀骜不驯——秦觞溯。 原主很喜欢这个小流氓,是的。 因为这个小流氓天生就是一个读书做官的料,他有能力也有心计,所以在刚到江南的这座小镇上见到这个孩子的第一眼,原主就想着让秦觞溯成为他的学生直到他死都还想着劝秦觞溯来他家里听学读书。 他想让秦觞溯在日后成为国之栋梁,人上人,这样就秦觞溯就可以尽情施展他的才华能力和雄心,在这个小流氓王朝闯出一番独属于他的天地。 而原主的夙愿便是这——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有灵性的孩子,让他们在未来成为一个对国家有帮助的人。 这个秦觞溯,原主也找过他,不过每次都让他跑了。 可以说,这是他们俩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秦觞溯比任何人的清楚原主雁十三是一个怎样的人,他也清楚原主雁十三是一个非常温和的人,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雁十三会害他。所以才能在雁十三靠近他时,还能与他谈笑风生。 雁十三看着这个让他惊艳的少年,突然走到秦觞溯三步开外的距离处蹲下,伸出右手试探性的往秦觞溯的方向探去。 秦觞溯对雁十三这种突然的靠近并没有闪躲,反而是兴致勃勃的看着雁十三伸来的手,他很好奇雁十三是要探查他的伤口还是想干点别的什么事,所以并不躲避。 然而秦觞溯没想到的却是,雁十三竟然用右手轻柔的抚上他的脸颊。见他没有反抗还得寸进尺,竟然用双手以怜惜的姿态捧起他的脸颊,眼神里的光温柔的让他有些眩晕。 “你愿意做我的学生吗?”雁十三捧起秦觞溯的脸,眼睛里是醉人的温柔。 秦觞溯只觉得雁十三怜惜的看着他的眼神让他目眩神迷,而雁十三温柔而带着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围绕不止,让他晕乎乎的感觉是想要睡觉。 不过秦觞溯确实对得起他心狠手辣的名声,竟然拿木刺扎入自己的食指从雁十三的诡音技能的迷惑中清醒过来。 雁十三的眼中闪过一丝欣赏,不过他没有表露出一丝不对,只是怜惜的抚摸着秦觞溯,继续柔声问他:“你愿意,做我的学生吗?” 秦觞溯没有怀疑是雁十三搞的鬼,他只是以为自己太累了,而雁十三的眼神和声音都太温柔,抚摸他的动作也是他从未经历过的柔和,这才因此失神和晕眩。 他微微勾唇,含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看着面前温柔的看着他的雁十三,兴致盎然道:“雨湖先生,我愿意做你的学生了!” 他将“学生”儿子咬的很重,雁十三只当秦觞溯是一时兴起,答应是答应做了他的学生,可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从秦觞溯咬住“学生”二字开始,雁十三就准备好了在未来迎接秦觞溯搞事的准备了。 “能自己起来吗?”雁十三只随口这么一问,他知晓这个年纪的少年人都是倔强倨傲不肯认输的,如果说不能就是认输。 果不其然,秦觞溯还是硬撑着起了身,回了句:“能!” 雁十三笑笑,从墙角边捡回他买的肉和菜,放慢脚步与秦觞溯一左一右的去了他的院子——‘霜寒居’。 ‘霜寒居’取自—— “见说幽居似渭川,一川修竹雪霜寒。 如何翦得苍苍玉,乞与城斋作钓竿。” 而男主的名字也是原主从这首诗中选出来的。 之所以为男主取‘修竹’二字,便是原主希望男主如岁寒三友的翠竹一般,有着凌寒不凋的高洁和傲骨。不求尘间名利,不为入世封侯,只愿长隐山林,此生无悔。 但原主希望男主可以在这王朝里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而他却心知男主心如翠竹——坚韧孤高,不愿为强权弯腰。所以他也希望男主可以与他一样隐居此地,这样便不用见官场的腐朽没落和京城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酷。 “先生回来了!” “先生你回来啦!” “先生今天阿木可乖了!把先生布置的功课都完成了呢!” “先生我们今天中午吃什么啊?” “先生!先生!先生………” 雁十三还没开门,一群半大的孩子便吵吵嚷嚷的围了上来。雁十三温和的笑容逐渐无奈和宠溺了起来,他很有耐心和陪着这些孩子,甚至一时将秦觞溯忘在了一旁。 “先生回来了。”温润如玉的男主梁修竹这个时候出现了,他笑吟吟的从雁十三手里接过买回来了的菜,看着一身伤靠在桃花树上的秦觞溯,笑容有些微怔。 他虽然没见过秦觞溯,但是还是听说过这个人的。最出名的就是他左眉骨处的疤痕,听说是跟一些亡命之徒打架给弄的。 虽然他不喜欢秦觞溯这种人,但天性秉承纯善且跟在雁十三身边学习多年的很多的梁修竹并不会因为那些传言而对秦觞溯抱有敌意和恶劣的想法。 他看着秦觞溯微微皱了皱眉头,并不是讨厌,只是觉得秦觞溯很危险。他身上的气息霸道且极具侵略性,从小就是读圣贤书在温软的江南水乡里与性格温和的夫子长大的梁修竹自然是没见过秦觞溯这般的人。 “先生,这位公子是?”梁修竹拉着雁十三的衣袖,低着头问雁十三。 雁十三疑惑的看了一眼浑身微微瑟缩的梁修竹,平时这孩子没这么胆小,至于一见到秦觞溯就吓成鹌鹑吗? 这么想着,便抬眼看向了桃花树下歪斜着没个站相的秦觞溯。却在看到了秦觞溯一脸邪魅匪气十足的那张脸后秒懂! 怜悯的看了一眼身旁瑟瑟发抖的梁修竹小可怜,叹息的拍了拍他如今还瘦弱的肩膀。 梁修竹今年不过十五,半大点孩子,还是典型的那种教科书式的“别人家的乖孩子”的那种。平常生活中接触的也都是一些秉性纯良的人和与他一样都是半大点的孩子,对于秦觞溯这种“社会熊孩子”自然是很害怕的。 又想到以后这孩子还要与秦觞溯住在一个屋檐下,雁十三的眼神就更怜惜了。 男主这倒霉催的娃啊! 梁修竹知晓自家先生是个什么德行,想挖掘出有潜力的孩子将来为国争光。所以,梁修竹一直都是很支持自家先生的。但看到先生那怜悯的表情,梁修竹就恨不得将自家先生这喜欢乱收学生的爱好掐死在摇篮里! 因为他真的不想和这个看着就危险的秦觞溯住在一个屋檐下学习啊! 梁修竹眼巴巴的望着先生,希望先生不是想收他作学生。 却是想什么怕什么。梁修竹抬眼便见自家先生好看的薄唇微微张合了几下,平时先生如滚珠一般清脆的声音在这一块如同恶魔在梁修竹耳边响起—— “修竹。这位是先生新收的学生——秦觞溯。且自今日起,他便是你的师兄了。”话落的瞬间雁十三似乎听到了世界崩塌的声音。 雁十三赶着学生们进了院子,他看着站在桃花树下的少年,缓缓伸出一只手,道:“来,我们回家了。” 秦觞溯眼中闪过一丝亮光,他看着雁十三的手,猛地扭过了头,“我可不是你那些学生,要你来哄!” 雁十三闻言便收回了手,“你忘了吗?”听到秦觞溯的话,他扬起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秦觞溯,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学生了。” 秦觞溯脸一僵,他梗着脖子,却道出了自己的疑惑:“真不知道你收我这种小流氓当学生做什么?我对你来说又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我又不会感激你!做这些费力不讨好的事何用?” 而多年以后,身处高位权倾朝野的秦觞溯却时常回忆起他与雁十三的这段相处。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尊敬或痛恨或鄙夷的称呼他‘秦大人’,他们对他顶礼膜拜,只是想从他手里得到权利富贵及活下去的机会。 却无人再唤过他的名字,仿佛他们口中的‘秦大人’就是他的名字。 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都是唯一的一次,有人能不加掩饰地把对他的目的摊开放平,展示在他面前。 然而翻遍所有,蓦然回首,秦觞溯却发现,他毕生所愿所求却唯有他的老师。 只是那个时候,他的老师,雁十三已经逝世很多年了。 “我确实是对你有目的的。”雁十三坦然的面对秦觞溯,他知晓秦觞溯这样的孩子心底的敏感,若是没有目的无缘无故对他好是会让这孩子逃避并且怀疑他的居心不良。 与其让他防备,倒不若大大方方的向他吐露自己的想法。 毕竟,本来就是有目的的。” 秦觞溯松了口气,心底却升起一丝失望。他想,果然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他这样一个小流氓好。 虽然明白这个道理,心底却有着极度的不甘。 正当秦觞溯愤懑不平之时,雁十三再次开口,语气非常的温柔—— “我收你做学生,是因为我希望你可以在未来,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你很优秀,很有灵气和天赋,是读书的好苗子,做街头流氓是糟蹋了你啊!你的成就不会是这里,有更广阔的天空在等着你。待你飞黄腾达之时,我希望你可以帮带一下你的师弟。” 这么温柔的一段话,打断了敏感而偏执的少年心底的猜忌。 收他做学生,只是希望他好。 而关于帮带师弟的那段话,就这么让他给丢了。 第61章 第五十七章:一川修竹雪霜寒(3) 厨房里,梁修竹倔强的拦住自家先生。 “修竹,秦觞溯是好孩子。”雁十三好笑的摸摸梁修竹的头,笑着的对梁修竹道:“秦觞溯他以前是小流氓,但以后他就是你师兄了!你可不能嫌弃你师兄啊!” “先生!修竹不嫌弃他!但是他真的很可怕!先生你为什么一定要收他做学生啊?”梁修竹拉着雁十三的手腕,抓的很紧。 雁十三却没什么反应,“修竹,秦觞溯是好孩子,他不会欺负你的,你不用怕的。” “我才不怕他!”梁修竹嘴硬。 雁十三笑吟吟的看着这个口是心非的小子,难怪原主这么喜欢他,这倔强又口是心非的样子,是谁见了的喜欢吧! “可是修竹,你也知道的。秦觞溯是孤儿,一个人长大的。他野蛮、吓人都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这个世界活下去。”雁十三摸了摸梁修竹的脑袋,道:“如果是你,你能像他一样活下来吗?” 梁修竹想了想,实诚的摇头,示意他不能。 “所以啊!秦觞溯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雁十三掰开梁修竹的手腕,开始淘米,见雁十三忙活了起来的梁修竹也自觉的洗起了菜。 两人一边做饭一边说话。 主要是雁十三说,梁修竹听。 “修竹你以后要多担待一些你师兄。”雁十三温声细语拐骗梁修竹,“你懂得多,师兄的功课和礼教这些以后可是需要你帮助的。先生只能教些基本,但领悟得靠你们自己。所以你师兄不懂的你要帮帮他。” 梁修竹洗着菜,张着嘴却不知道怎么反驳他先生的话。 雁十三接着道:“你们同龄人,好说话。先生到底是长辈,很多事不方便知道……” 说了一大堆,雁十三成功的给梁修竹洗了脑。半个时辰的功夫,他也就这么容易的把梁修竹给拐偏了,单纯的梁修竹听完雁十三的忽悠,握拳!下定了决心要与自家师兄好好相处了! 吃饭的时候,梁修竹给秦觞溯夹菜夹的比所有人都热情,这样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姜微尘那几个。要知道他们认识梁修竹这么久了,可梁修竹从来就没给他们夹过菜。 连秦觞溯都被梁修竹的热情吓到了,他记得很清楚这个家伙一开始是怕自己的。不过半个时辰,怎么就变了态度。他转头看了一眼为一个瘦小的孩子夹菜的雁十三,勾起了一个了然的笑容。 看来,是他这位“先生”为了让他的小师弟接受他做的了。只是他比较好奇的是雁十三是怎么让梁修竹接受他的。 而坐在梁修竹旁边的姜微尘咬着筷子,看着距离自己不远的雁十三和梁修竹都在给秦觞溯和别人夹菜而不给他夹菜心碎,但是他又不能把秦觞溯怎么样。 突然感觉好委屈怎么办? 然而他的怨念和委屈没人在意,一顿饭就这么在和谐中的过去了。 秦觞溯自觉的帮着雁十三和梁修竹收拾碗筷,让雁十三和梁修竹对秦觞溯更加满意了。 待梁修竹拉着雁十三去检查他们的功课时,姜微尘将梁修竹拦了下来。 “喂!姓秦的!你等一下!”姜微尘瞪眼看着比他高出一个脑袋的秦觞溯,突然有点腿软。 但是这种时候逃跑就代表了认怂!而且还会让其他人看不起!身为“孩子王”的姜微尘为了不失面子,只得咬着牙跟秦觞溯对峙。 秦觞溯眉眼一挑,看着面前这个突然拦住自己的小子,明明很害怕却壮着胆子拦下他。 一身宝雪青色锦衣,稚气未消却透着书卷之气,俊朗的容颜之中带着几分傲气。 “你有事吗?”秦觞溯舔了舔尖锐的犬牙,笑的不怀好意。 姜微尘顶着恐惧,直视秦觞溯犀利且极具侵略性是目光,大声警告他,“我只是来告诉你!我姜微尘可是霜寒居一霸!以后没事不要来招惹姜哥!” 扔下这段话,姜微尘就低着头飞快的跑开了。只留一脸兴致的秦觞溯留在原地。 “姜微尘……吗?”秦觞溯咀嚼着这个名字,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狞笑。 雁十三本想着让秦觞溯住在霜寒居,却让秦觞溯拒绝了。 无法,雁十三只得告知明日上早课的时辰,让秦觞溯明日早些来听学。 就这样,雁十三过起了养孩子的平淡生活。 秦觞溯很会做人,没两天就跟霜寒居的孩子打的火热了。尤其是梁修竹与姜微尘,与他玩的甚是好。 梁修竹就罢了,他是一个乖孩子,很少讨厌什么人。而在雁十三的劝说下本就想着与秦觞溯打好关系然后劝他好好学习。 最让人吃惊的就是姜微尘了!要知道一开始他一直是对秦觞溯抱有敌意的,想不到这么快就能和平相处真是神奇。 或许,少年人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有什么不对付也坚持不了太长时间。很快就可以和好,做朋友。 他们的世界里没有长久的恨和厌恶,就算是一开始的不对付,也会在长久的相处中消磨殆尽——这就是少年。 秦觞溯确实很有天赋,哪怕他以前从未上过学堂,受过正规的教育和启蒙,却也能在雁十三和梁修竹的帮助下更上他们的进程。 雁十三最在意还是另外一个孩子,那个孤立于整个霜寒居或者说是世界的孩子——程长安。 这孩子的父亲是赌徒,在程长安五岁大点的时候被追债的人卖到了矿场当奴隶挖矿,在程长安十来岁的时候被砸死在了矿场里。他未还完欠赌场的钱则由程长安的母亲来偿还。 而那个时候的程长安已经懂事,幼年时昏暗潮湿压抑的土坯房以及赌红了眼的父亲和上门要债的面目狰狞的债主。 家暴、殴打、辱骂、禁闭,以及在父亲赌输以后母亲将他藏于木箱时,从缝隙中传入耳中的父亲的骂骂咧咧和砸东西的声音,以及母亲的撕心裂肺绝望恐惧的哭泣声和……母亲被父亲压在地上……泣血的声音和看他时那麻木的眼神—— 都是程长安的绝望。 这个孩子的未来,是所有原主教过的孩子中最特别的。 他没有参加科考,因为,在科考前一年,他们村里的老光棍醉酒后强了他的母亲,并威胁他的母亲如果说出去了就毁了她的在镇上念书的儿子。 程长安就是她母亲此生的光明,且这个世道对女子从来就没有公平过。所以,程长安的母亲把这件事紧紧瞒了下来,一个人咬牙挺了下来。 但是还是在儿子回来看他的那一天晚上,因为梦魇,把所有的事吐露了出来,被起夜的程长安听到了。 程长安骨子里有着他父亲的偏执和冲动,一怒之下,这个为了保护他母亲的男孩就拿着菜刀深夜冲进了那老光棍家里将那个欺辱了他母亲的混账东西砍死。 因为一个人渣,他自毁了一生。 他的母亲也为了他,哭瞎了双眼。这件事也被众人所知,承受不了世人眼光的程母也在程长安入狱不久后悬梁自尽。 后来战乱,程长安从狱中逃了出来,却连母亲的坟也没见着。 只因为在这个世道里,女子的性命比不上“贞操”。像程母这样贞操被毁的女子甚至是连入土为安是资格都没有,只是一卷草席,潦草的扔进了乱葬岗。 而程长安,也死在了那片乱葬岗里。 而程长安之所以在霜寒居学习,也是程母磕头为程长安求来的。 原主一直都很愧对程母和程长安,尤其是得知这些事以后,原主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初他能多关心一点程长安,那么这个孩子是不是就不会因此毁了? 程长安与原主很少亲近,并不是厌恶原主。也只是因为他害怕原主嫌弃或是厌恶他。程长安是整个霜寒居最小的孩子,今年也不过九岁,却读书读的很好。 他是最小最穷的孩子,穿的也是霜寒居最破的。 永远都是穿着一身缝着布丁的葛布粗衣,鸡爪一样的手和面瘦肌黄的小脸,在霜寒居最另类也最不起眼。 雁十三每次看到他瘦瘦小小的身影时,心底就只有愧疚和难过,雁十三知道,这是原主残留的感情。 因为程长安的年纪最小,所以他住的房间也离雁十三最近。 为了可以光明正大的让这孩子亲近他,雁十三便找了一个机会将他收为了弟子,且亲自手把手的教导程长安。 这是连男主梁修竹都没有的待遇。 雁十三为程长安买了几件天青色细棉衣裳和布鞋,将他整个人收拾的干干净净。 雁十三其实很喜欢孩子,因为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他很喜欢照顾程长安的感觉,他将曾经对自己孩子的期望和喜爱全部倾注在程长安的身上,那份喜爱连梁修竹这种温柔大度的人都嫉妒更别说其他人了。 不过霜寒居没有人会欺负程长安,因为先生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柔了,现在的先生会罚他们抄书打戒尺。严重了甚至会被叫自家大人来跟着他们一起听训,更严重先生会让大人把他们领回家不再教他们。 所以,霜寒居的这群臭小子再也不敢闹事了,除了秦觞溯。只不过他是在外面闹事,瞒的还比较严实,没有传到霜寒居。 第62章 第五十八章:一川修竹雪霜寒(4) 缥缈空远的钟声在镇子的水面上幽幽回荡,桂花香影飘落在青石小巷。黄昏掩映着山水画廊,江南留下了一轴无言的景色。 几位扎着小板凳坐在河边柳树下看着夕阳西下临风赏景的老者们,悠闲淡定的两位下棋老者,身旁还都别了壶桂花酿。或许江南的人生来浪漫和富有诗意,即便是年龄大了也一样追寻——追寻的是一种空山空水的意境。 坐在下棋老者旁边的几位观棋老者则手中各捧一盏江南的春茶,优雅自在的观棋谈笑,赏的是棋与景,品的是茶,尝的却是一杯意味深长的人生。 湖中映照着街市上热闹的灯火,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 雁十三几天以前就给他的那些学生们放了假,如今留在身边的也只有梁修竹、陈长生和秦觞溯三人。 梁修竹不是没回家,而是他的家里人要求他要好好读书,不要为了他们而失去和先生亲近的机会。 好似在所有的长辈眼中,只有和老师亲近了,孩子的成绩就会很好一样。 而程长安的母亲却是因为在给富贵人家浣衣,没时间跟程长安吃团圆饭,便托了人给雁十三带了消息,让程长安的中秋在他这里过。不但带了消息,还送来了一篮子的鸡蛋。 秦觞溯住在这里不远,他也没什么家人朋友,雁十三想着要让梁修竹与他更亲近些,三人好日后照应。便跑去秦觞溯住的小院子,请他留住霜寒居几日直至中秋结束。 秦觞溯在与雁十三他们相处的这四个月来也渐渐与他们熟悉起来,对雁十三他们也没有了防备心。 中秋,一个人是过,一群人也是过。但,一群人过怎么都比一个人过要强。 街市上人太多,雁十三便抱起了程长安,以防他走丢了被人贩子拐了。 秦觞溯看了眼被雁十三抱在怀里的程长安,垂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紧紧的跟在雁十三身边,有点像闹别扭的小孩。 “雨湖先生你也来逛中秋灯会了!”一个惊喜的声音从人群中响起,雁十三一听便想起了是谁。 他看着那个挤过人群,不顾一切的跑向他的那个身着一袭玫瑰紫色留仙裙的女孩。 朱唇皓齿,梳着未出阁少女的双平髻,簪的淡紫色珠花上的珍珠在灯光的映衬下流光溢彩。一张粉嫩小脸,未施粉黛,也称的她如出水芙蓉一般出尘脱俗,如一朵不可亵玩的白莲。 雁十三勾唇:“鸢儿,你怎么一个人出来玩了?” 那个被雁十三唤鸢儿的小姑娘叉着腰,委屈巴巴的看着雁十三,“还不是为了雨湖先生你啊!” 雁十三觉着有趣,“为我?为何?” 鸢儿的小脸一红,支支吾吾:“反正就是因为雨湖先生啦!” 雁十三倒是从原主的记忆中找出了关于这“鸢儿”的一些事,这是原主的桃花。 原主长的几分比女子还美艳,幼年时因身体不好被送入寺院住了两年,寺院的宁和与佛的慈悲染进了原主骨子里,离开寺院又长年沉浸书本里,所以原主身上的温柔和宁和浸进了骨子里,也将原主那美艳的容颜遮掩了过去。 人们也只会留下对他的温柔宁和的印象,容易却不易记起。 这个小姑娘名唤钱鸢儿,是镇子上的耕读世家钱家的小闺女,长的娇俏可人,性子虽娇却不燥。是镇子上很多青年才俊钦慕的对象。 原主之所以能和她认识也是钱家有人在京城为官,给家里人讲过原主这个学富五车少年登科的天才的存在。所以在原主拜访他们的时候就知晓了原主的身份,将他奉为了座上宾。 而鸢儿,也就是这个小姑娘,不过十二的年纪就对原主一见钟情,嚷嚷着要嫁给他做妻子。不过原主和她的家人都拒绝了。 原主拒绝是因为他没有娶妻生子的想法,他只想好好教书,培养一些有才的人将来为国家出力。 而钱家人却是因为对原主的抱负的敬佩和身份的差距,拒绝了钱鸢儿的请求。 年龄倒没什么问题,原主是在十七岁那年成了殿试榜首,二十一岁就从京城跑到了这里。如今也不过二十三的年纪,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是极好的年纪。 “鸢儿,你日后是要嫁人的。”雁十三笑着道:“你要知道,你已经十三了。” 鸢儿知道自己与雁十三是不可能的,只是少女的倾慕不是容易打消的,她踮着脚,鼓着小脸,“雨湖先生,你为什么不能娶我啊?” 一旁的秦觞溯一听这话,眼微微一眯,看着雁十三的目光也愈渐深沉。 “因为,在下还有孩子要养,没空成亲。”雁十三往上抱了抱程长安,笑着道:“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小徒弟,刚好小你三岁,叫程长安。来,长安,叫鸢儿姐姐。” 程长安却没有喊姐姐,他红着小脸把脑袋埋在雁十三脖颈里。他生来瘦弱,又因为小时候没吃过什么好的,十岁大的孩子看起来像七八岁的小儿。 鸢儿嘴一撅,气鼓鼓的看着程长安,叉腰喊道:“喂!你别老是躲在雨湖先生怀里!跟我说话啊!” 雁十三拍了拍鸢儿的脑袋,道:“鸢儿,你不要欺负长安。他胆子小。” 说着又拍了拍程长安的背脊,把他从怀里放了下来,弯下腰在程长安耳边嘱咐:“她是姐姐,长安要有礼貌。快,喊姐姐。” 程长安低着头,红着脸绞了绞衣袖,才怯生生的抬头看了眼钱鸢儿,喊:“鸢……鸢儿姐姐好。” 钱鸢儿听到这声姐姐开心的眯了眯眼,她冲程长安露出一个灿若骄阳的笑,那笑容很甜很美,是程长安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笑容。 “真乖!”鸢儿低头摸了摸程长安的小脑袋,毛茸茸的摸起来比她家的小兔子还舒服,而且还有淡淡的皂荚的香味。 雁十三见他们俩相处的很好,也觉着程长安应该多和同龄人交际。钱鸢儿是耕读世家的小姐,聪慧狡黠又不失善良,见识也多,倒是可以让程长安与她多接触。 这么想着,雁十三便道:“鸢儿,你可以带着长安一起去逛灯会吗?” 钱鸢儿眨眨眼,问道:“为什么啊?” “因为我还有事要做,不方便带着小孩子。”雁十三说了一个借口。 钱鸢儿不疑有他,跟雁十三说了一声,便大大方方的牵过程长安的手,拉着他往人群中钻没了影儿。 梁修竹:“先生,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雁十三笑吟吟的看着梁修竹,道:“长安这孩子太犟也太要强。什么事都压在心里,有个同龄的知己陪着也是好的。” 到底,他只想早点让自己的娘亲过上好日子。 程长安觉得,他的责任就是好好读书,将来孝敬他的母亲。 而人生最苦的事情,莫苦于身上背负着如泰山一般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这些责任是他必须背负的,是他自己强求自己背上的。 受良心的谴责,逃躲也没处逃躲。 雁十三不想让程长安太压抑自己,但他也不会对他说什么‘你现在年幼,不必如此’之类的话。 因为他知道,程长安听不进去。 且,只有知道了负了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了责任的乐处。 责任这种东西,得从小就让这些孩子清楚它的重要性和必须尽的原因。不然,成了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和逃避责任的懦夫,他就白白花了时间去教了一群畜生不如的玩意儿了。 繁华之景,雁十三却突觉孤寂,他恍然记起,好似已有许久未见了初见。 他其实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在各个世界穿梭的理由,成为眼前的这些人的人生里匆匆而过的过客。他去了那么多的世界,经历了那么多,到底是为了什么——活下去还是别的什么? 一开始他见到初见的不惊讶到莫名答应了与他绑定,都是因为一开始的他就心如死灰,发生什么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他也一直相信释迦摩尼说过的一句话,他说—— “无论你遇到谁 他都是你生命中该遇到的人 绝非偶然他的出现 一定,会教会你什么。” 雁十三回忆着,初见教会了他什么? 医术?功夫还是别的什么? 应该是那飘渺的归属感,初见的存在提醒一直提醒着雁十三 ——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不属于这里。 雁十三曾经以为,如果没了初见的陪伴,一直一个人在这些陌生的世界里不断穿梭,他会不会崩溃? “先生,您在想什么?”一个黑影挡在了雁十三面前,喷洒在雁十三耳边的热气痒痒的。 雁十三回神,这才发觉他发呆了太久,灯会都到了尽头,街上的人逐渐稀少,连一些小贩都开始了收摊。而梁修竹也不见了踪影,只留下秦觞溯还跟在他身后没有离开。 “修竹去猜灯谜了。”秦觞溯开口道出了梁修竹去了何处。 雁十三点了点头,随手从一个卖花灯的摊子上拣了一盏做工还算精细的莲花花灯递给了秦觞溯,用哄孩子的语气对他道:“去放花灯吧。把愿望写在上面,就可以实现了。” 秦觞溯接过花灯,又从摊子上细细挑选了一盏花灯递与雁十三手中,雁十三不明所以的接过花灯。 只见秦觞溯那双比夜色还黑上两分的眸子诚恳而执拗的看着他,“先生,先生可否同秦觞溯,一同去放花灯?” 他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去放灯,他想和眼前的这个人一起去! 雁十三微微一愣,想了想还是应了秦觞溯,与他一同去放花灯。 第63章 第五十九章:一川修竹雪霜寒(5) 镇子上的大街入夜以后,常常会有一些乞讨者,从阴暗潮湿散发着闷臭的街巷中冒出来。 尤其是像今天中秋这样这样的节日,更是都冒出来了。 有一位残疾乞者雁十三在镇上见过了他很多次,听人说,他是一个退伍兵,多年前因为战争而受伤,双腿没来得及治疗,废了。被送回乡却因为做不了事,被家人赶了出门,慢慢的成了这街上的一个乞讨者。 双腿齐根而断,他用厚厚包着稻草的手掌走路。 他双手一撑,身子一顿就腾空而起,然后身体向一尺前的地方扑跌而去,用断腿处点地,挫了一下,双手再往前撑。 他一走路几乎是要惊动整个镇子的。 因为他在双腿断了的地方绑了一个破烂的木盆,那木盆就绑在他断腿那里,他整个人都困在那个木盆里。 因而他一“走路”,木盆就带着他全身的重量,打到地面咚咚作响,仿佛是在提醒过路的人,不要忘了施舍他,把钱放在他的木盆里面。 而那个木盆,也是他睡觉的地方。 大部分人听到咚咚的木盆声,俯身一望,看到他时而浮起时而顿挫的身影,都会发出一声惊诧的叹息。 但是,大部分的人也只是叹息一声,就抬头仿佛未曾看见什么的走过去了。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怀着悲悯的情感,给他很少的布施。 人们的冷漠和无情和他的木盆发出的声音一样令人惊诧。 不过,如果仔细看看这条街的角落,就知道再悲惨的形影,这里的人们也已经见惯了。 一条青石板街,角落里有好些个行动不便、肢体残缺的人在卖一些竹编的小玩意,一位点着油灯拉二胡的盲人老头,一个拖着一条腿在地上爬来爬去的小女孩……这些景象,让这温柔水乡里的人们习惯了苦难,逐渐便把慈悲盖在冷漠的一个角落。 而这位无腿的男人也只是这里落难的乞者之一,不会引起特别的注意,因此他的木盆时常是空着的。 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他有时故意来回迅速地走动,一浮一顿,一顿一浮……很多时候都是盘在街边,听到那沉闷笨重的敲着地面的木盆声,可以听见他心底多么悲切的渴盼。 他常戴着一顶灰黑的斗笠,边缘的竹条已经翻了出来,还夹杂着不知从哪里几茎草片,看着倒是和他很般配。 雁十三站着往下看,是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的,能看的,只有那有些破败的斗笠和他那杂乱的不知多久没洗的长发。 先生“!先生!”稚童的声音响起。 “长安?鸢儿?”雁十三循声望去,钱鸢儿正拉着程长安的手往他和秦觞溯这里跑来,他们身后还跟着男主梁修竹。 一看到他们,秦觞溯本来未勾的唇角一下子就平了,脸色也比之前黑了一分。 “雨湖先生!”钱鸢儿拉着程长安直接扑到雁十三怀里,另一只手扯着雁十三的衣带,欢欢喜喜的将她与程长安手中的东西拿给雁十三看,“好看吗?这是我和长安猜灯谜得来的燕子花灯哦!是一对儿哦!” “好看。”雁十三怜爱的摸了摸两个孩子的小脑袋,问道:“今日玩的可尽兴?” “嗯!”俩孩子一个开朗一个含羞,皆是红光满面汗涔涔的样子。一看就知道玩的有多开心。 “先生。”梁修竹捧着一盏鲤鱼花灯走了过来。 “修竹。今日可高兴?”雁十三接过梁修竹手里一部分东西,撇了一眼梁修竹腰间挂着的绣着梅花的锦囊,笑着调侃:“应是高兴的人。不然这香囊从何而来?” “先生!这香囊,这香囊是,是一个姓林的姑娘送的。”梁修竹红着脸解释:“是,是那姑娘硬塞给修竹的!还让学生不许丢了,便戴着了。” 雁十三笑而不语,拍了拍梁修竹的肩,笑的深沉。 他道:“走吧。我们一齐去放花灯。” 经过那个双腿残疾的人时,雁十三忍不住倾下身子,放了一些钱在那游动的木盆里,无腿的男人停了下来,程长安突然拉着雁十三的衣袖,道:“先生,这没有脚的伯伯笑了,在跟你说谢谢!” 雁十三这时才发现程长安站着的身高正与无腿的人一般高,想来应是看见他的表情了。无腿的男人听见程长安的话,抬起头来看他。 雁十三才看清他的脸,方方短短的国字脸,皮肤粗糙黑浊,被风霜淹渍,厚而又僵硬,许是好久没有笑过的。 他的眼神和雁十三的眼神接触到了一起,雁十三也看见了这双一直在夜色中被掩藏的眼睛,里面透射出一种祥和而温暖的光芒,如一盏微弱却坚定的油灯,在这个冷漠黑暗的世界固执的亮着。也仿佛是在对雁十三道谢。 而看到那男人的梁修竹,也找出了身上所有的铜板,毫不犹豫的放入了这个男人的木盆里,不是高高在上的施舍和可怜,而是蹲下身子,与雁十三一样,平等的将身上的银钱以一种敬重而虔诚的样子交予了对方。 雁十三毫不意外梁修竹会这样做的原因,梁修竹的祖父是一位佛教信徒,梁修竹从小跟着他爷爷耳濡目染,倒是与原主一样,有了那可笑的悲天悯人之心。 不知道是原主遗留的感情作祟还是别的什么,在那一刻,雁十三仿佛体会到了那个人的心情。 这种是悲痛与温柔交错的酸楚。是让人悲伤到了极点的难过。 看到雁十三与梁修竹的动作,钱鸢儿紧紧的揪着自己的钱袋,仿佛做了什么很重要的决定,便闭着眼睛,颤着手臂将自己的小钱袋放进了男人的木盆里。 “送……送你了!”钱鸢儿放下钱袋便拉着程长安躲在了雁十三身后,她不是舍不得那些钱,她是害怕这个乞讨的男人。 因为这个男人穿着邋遢又破烂,还没有双腿,整个人藏在木盆里面,戴着破斗笠,黑而丑。 程长安没有钱,他便挣开钱鸢儿的手,怯生生的来到男人的面前,慢慢的伸出小手,抱了男人一下,“中秋节安康。” 程长安给了他一个拥抱和一句祝福语。 秦觞溯无动于衷,他抱胸站立于雁十三身后,也没看那个男人,他觉得他们有些太天真了。要知道像这个男人一样的人在这个镇子上可有不少,他们一个教书先生,一个耕读世家的小姐,几个学生,又能帮到几个? 然后他的铝盆又响了起来,向街的那头响过去,我的胸腔就随他顿挫顿浮的身影而摇晃起来。 男人那双明亮的眼睛里溢出了晶莹的泪水,他激动的对雁十三一行人笔画着什么,却因为发不出声而捂脸痛哭。 程长安和梁修竹连忙安慰他,而雁十三呆立在街边,想着,或许在某一个层次上,世间大部分的人都是无脚的人。 原主学过的佛法在这一刻喷涌而出。 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当见到了令自己同情的人而布施于他们之时,也等于在同情自己。 同情自己生在这苦痛的人间,同情所以不能离苦的众生。 倘若布施能使众生得一丝喜悦温暖之情,这布施不论多少就有了动人的质地,因为众生之喜就是自个之喜。 所以佛教里把布施、供养称为——“随喜”。 随喜,有一种非凡之美,不是同情、不是悲悯,而是因众生喜而喜。就好像在连绵冗长的阴雨之间忽而见了一道绚烂的彩虹诞生,不知那些在阴雨中看到彩虹的人是否会有随喜的心情。 因为知道有彩虹,所以在布施时应怀着感恩,不应稍有轻慢。 雁十三想起了经典上记载的那位伟大而庄严的维摩诘居士。 在一个动人的聚会里,有人供养了他一些精美无比的璎珞,他亲自将璎珞分成两份,一份用来供养佛祖,而另一份却布施给了聚会里最卑下的乞者。 有人提出疑惑,维摩诘居士用一种威仪无匹的声音说: “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犹如如来福田之相,无所分别,等于大悲,不求果报,是则名曰具足法施。” 维摩诘居士甚至警策人们说,那些人们身旁一切来乞求的人,都是住于不可思议解脱菩萨境界的菩萨来示现的,他们是来考验人的悲心与菩提心,让人从世俗的沦落中超□□。 若只因乞求而布施来植福德,那布施的人也只是乞求的人,若看乞者也是菩萨,布施而怀恩,便能使自己走出迷失的津渡。 他走了,木盆的咚咚响从这里慢慢响到了街那边。 雁十三牵着程长安的手,突然开口嘱咐他们道:“觞溯,修竹,长安,你们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 秦觞溯嗤笑,他以为雁十三也会像那些供了读书人的家里人一样说——‘你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就要成为这样的人’等等之类的话来让他们认真读书。 却未曾想雁十三是这样说的—— “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施展才华,成为人上人。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然后让这些人以后也可以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也能吃饱穿暖。” 与秦觞溯以前听的完全不一样。 他让他们好好读书,不是为了让他面上有光,也不图他们能给他带来什么,他就如同一开始对他说的那样,只是希望不浪费他们的天赋。 只是希望他们能成为人上人,然后造福百姓,让这些可怜的乞讨者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 程长安懵懵懂懂的点点头,他年纪小,他读书出来就是想着成才,考个名头回来光宗耀祖,让娘亲过上好日子。但雁十三是他的夫子,是绝不会欺骗他的。所以,他虽不能懂雁十三这话的深层含义,但也将这番话牢牢记在了心里。 这也是在多年后,有了“御史大夫程长安两袖清风”的美谈流传千古。 而梁修竹也将这话记下了,他经历的比程长安多,他自然是明白雁十三是希望日后的他们不贪污受贿,不鱼肉百姓,成为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官。 这是原主对他们的期盼,也是雁十三对他们的期盼。 第64章 第六十章:一川修竹雪霜寒(6) 一行人齐齐来到河边,灯火通明,不少的年轻公子与小姐携手一齐来这里放花灯。当然除了这些小情侣外,也有一家子一起来许愿的。 雁十三看着手里的花灯,又看了眼钱鸢儿这几个捂着写愿望不让看的样子,摇头笑了笑,拿起摊主赠予的柳炭笔,行云流水般写下了一行字在花灯上。 其实是可以不用写的,只是这群小孩却觉得只有像在寺院的那棵灵验的祈愿树一样,写一个愿望的布条挂在树上,这样愿望才能实现。 所以,他们把愿望写在了花灯的灯身上,毫不顾及被他们弄的丑了的花灯。 雁十三是第一个放花灯的,燃着点点火星的花灯顺着河水与其他来许愿的人们的花灯,带着众生美好的祈愿缓缓向前流去。 梁修竹是第二个,秦觞溯是第三个,程长安和钱鸢儿是拉着手一起放的。 “雨湖先生,你许的是什么愿啊?”钱鸢儿歪着头,问雁十三,而其他人也朝雁十三望了过来。 雁十三左手食指抵唇,眨了眨眼,笑道:“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哦!” 秦觞溯望了雁十三一眼,他离雁十三最近,也依稀看到了雁十三花灯上写的是什么。 他也说不准是不是在那一天,见了雁十三的玉般风姿,听了水般缠绵的声音,但那是在好久之前的事了等秦觞溯发现的时候,他的眼里已全是雁十三了。 秦觞溯看着离他近的一伸手就可以触碰到的雁十三,握拳,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在意雁十三,等他回神的时候,他早已将雁十三的一举一动镌刻心中。 他们认识快半年了,只是却没什么亲近的机会。 雁十三是一名合格的夫子,他教导他们尽心尽力,对他也极有耐心,哪怕他闹事、逃课也不会对他太过严苛,更不会骂他“孺子不可教也”这种话。 秦觞溯不否认他对雁十三的心思与对其他人的不一样,可他也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虽从小在这市井之中爬摸滚打,但也只是少年郎。 他可以称雄斗狠,也可以打架拼命,也可以戏耍旁人。却无法在这个年纪,认清自懵懂的少年心思。 所以,当他看到了雁十三的花灯上那个陌生的名字时,心底就很不舒服。 只因为这个人雁十三从未与他们任何一个人提起过,连他也一样。 ——“愿初见安好”。 “初见”——不知是谁的名字,这般的诗意,让他的先生如此牵肠挂肚。 秦觞溯没有跟着雁十三他们回来霜寒居,因为他与港头的那位约好了今天要去一个地方商谈事宜。 曾说: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见她两弯烟眉,一双秀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当时便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 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秦觞溯与雁十三便是如此,他们真正的相见并不是那追逐街头。而是秦觞溯受伤倒于小巷深处,雁十三温柔抚摸着他的脸庞问他是否愿做了他的学生。 秦觞溯以前并未认真的看过这位曾经追着他让他念书的年轻先生。 却在那一天,在小巷的转角见到那抹绿若翠竹的身影时,心底有了莫名熟悉的感觉。尤其是看清楚那张美艳却带着寺院中佛的慈悲的脸庞时,隐约觉着他们应是见过的。 不是追逐着跑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时候的见过,而是那源自于心底的熟悉,让他觉得他们过去许是见过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小流氓,突然就答应了要做他的学生的原因。 他来到一处灯火通明的充斥着女子欢快的笑音,四处飘溢着脂粉气息青楼。 “秦老弟,你来了!”一个长相凶狠且虎背熊腰的大汉搂着三四个衣着暴露样貌美艳的女子大大咧咧的坐在房间的大床上。 “王大哥,请小弟商议大事却为何要来这寻欢作乐之地?”秦觞溯垂眸走进房间,似没看见王大虎与那些女人的模样,自顾自的坐在茶桌前为自个倒了一杯冷却掉的茶水。 只见那王大虎拍了拍手,一个大约只有十三四岁面容稚嫩却打扮暴露的小姑娘被推了进来,“秦老弟今年也十七了吧?也改开开荤,尝尝女人的滋味了啊!” 说着,那个长的嫩的小姑娘便巧笑嫣然的走到秦觞溯面前,伸出一只柔若无骨的玉手轻轻搭在秦觞溯的胸前,轻声道:“公子,让奴家莺儿来侍候您吧!” 秦觞溯一把抓住莺儿在他身上作乱的手,邹眉道:“王大哥,小弟是来与你商议事宜的,非是来寻欢作乐的。且先生教导,不得耽溺女色。” 王大虎哈哈大笑:“秦老弟!你那先生虽读圣贤书,却是个书呆子,却不知这男女之事又多么美妙!你虽是他的学生,可也是我这港口的一把手,怎能跟个和尚清心寡欲!” “非是如此!”秦觞溯反驳。却皱眉,他预感不对。 王大虎抱着他的美人出了这屋子,笑道:“秦老弟,今日就开开荤,好好品尝一番这鱼水之欢吧!”言罢,还贴心为两人关上了门。 这个时代的男子多妻妾,这是礼制,也为民俗。 他们朝秦暮楚,辜负佳人,竟也能是那般的理直气壮。 或尊贵异常,有鸿鹄之志。或为寻常商人,江湖奔走。又或仅仅是棉衣葛布,手中有些许小钱,喝几壶不知名字的糟酒。在他们心中,唯愿身旁有美人做伴,不问世事短长。 秦觞溯再怎样,也是这个时代的男人,他并没有所谓的“一生一代一双人”诗中那般浪漫的专情且守一。 如今的他尚且年幼,常年混迹街头,没有爱过人,亦没有认清对雁十三的心。 便觉得,如果睡了一个女人,便可以得到王大虎的信任,慢慢便可掌控港口的权利,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青楼里的女子,不管再年幼,都是一般的美艳动人,更有一颗善于蛊惑男人的灵巧心。 女子以贤德温婉为美,今时亦如是。所谓相由心生,一个青楼的莺儿,纵然没有良家女子那般的贤德温良,却有着良家女子没有的如桃花般的灿烂。 青楼女子的媚是入了骨子的,秦觞溯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见莺儿生的美,便顺着她的引诱,与她□□愉。 窗外明月如水,屋内烛影摇红。 雕花的窗棂掩不住夜色深处依稀的杨柳,厚重的木板亦挡不住寻欢作乐的如野兽发情的声。 这样的美景良宵,隔着朱楼水榭,隔着碧云烟渚,衣香鬓影是属于两个人的,鱼水之欢也是属于两个人的。 秦觞溯抱着软着身子躺在他怀里的莺儿,不知为何,与这莺儿鱼水之欢时,他的脑子里想的全都是他的先生。 “刚刚官人口中唤的人可是官人的心上人?”莺儿不同于青楼其他女子,她虽年幼,却看的透彻。 她自知自个不过一青楼女子,青楼女子的贞操能值几个胭脂水粉钱? 青楼女子虽看着被这些男人捧在手上,若不看清自己的位置,一昧的清高,尤其是青楼这种地方自是美人如云,再美的冠绝群芳,最终也只是昨日黄花。 莺儿喜浓脂艳粉,也爱戴花儿,喜姹紫嫣红。她乖张灵动,却悲喜不形于色。无论与谁,她都始终保持距离,不相亲,也不相远。 她知道这位官人心里有人,她并不奢望秦觞溯能为她赎身,尽管她对这邪魅的男人一见钟情。但她到底还是女儿,再如何玲珑剔透,也只是这凡世间的尘灰一粒。 她只想着将这个男人多留在自己身边一会儿,再久那么一点。 “怎的说?”秦觞溯来了兴致,本是一青楼女子不足以他挂记,偏偏却生了颗七窍玲珑心,在秦觞溯的心里留了个位置。 “官人情不自禁时一直唤着那人的名字,可不就是您的心上人!”莺儿柔若无骨的小手游走在秦觞溯紧实的胸膛,想起之前的欢愉,俏脸一红,看着倒是更加如桃花般灿烂的让人怜爱了。 “真的?”秦觞溯抓住莺儿的手,急切的问道:“这就能说是心上人?” 莺儿忍着痛,笑的如桃花一般灿烂:“官人是不是一见到那人就心生欢喜,一分开就想念的紧。平日里就想着要如何与他亲近,却一亲近就手足无措,慌乱的紧。” “是!”秦觞溯点点头,语气肯定。 莺儿闭上眼深呼吸,唇色苍白,她的唇微微颤抖,“官人是否见了那人便会兴奋,想着与对方来尝试鱼水之欢的乐趣?” 秦觞溯却沉默了,他看着莺儿,起身随意系好了衣带,“我明白了。谢谢你。” 只留莺儿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眼巴巴的看着他一步一步离开她的视线里,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如此薄情。 第65章 第六十一章:一川修竹雪霜寒(7) 尽管认清了自己的心,可秦觞溯还是非常混乱。他有很多的不明白,又不方便讲与他人听,也因此,与青楼的莺儿走的更近了些。 女子生来柔弱,是如水一般的温柔和缠眷。 女子要强不外乎两种情况——为情爱,为母亲。 而女子的爱,却并非如她们生来的柔美那般。她们的爱是壮阔明亮,也是温柔艳丽。 若是遇到心中所爱,便敢于做出惊世骇俗之举,纵是挫败,亦无怨悔。 男女相悦,若岁月花开,有繁闹,也有疏离。漫长的一生,能拥有安静而长情的陪伴,便已是世间有情人的奢望。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在一起,能做到相敬已是慈悲,真正相守相依的,也是世间稀有。 莺儿的爱明媚而艳丽,每一见到秦觞溯,便是满心的欢喜,曾经受过的苦难全都因为这个人的到来而烟消云散。 莺儿对秦觞溯无疑是忠诚的,她知晓秦觞溯对雁十三的心思,哪怕她知晓秦觞溯的感情是不容于世的。 简直可以说是罔顾人伦、狼子野心二词来形容秦觞溯。 喜欢男人或许会被说上一两句,但毕竟这种事不是没有,接受也不是很难。 但千不该万不该秦觞溯喜欢的是他的先生! 学生觊觎先生,这是什么欺师灭祖的想法! 就是连身在青楼长大见过不少腌臜之事的莺儿都有些不能接受,又惶诚论这些世俗礼教之下的百姓。 所以,秦觞溯就更需要莺儿的安慰。去青楼的次数也多了起来。 镇子上也开始传出关于秦觞溯沉迷美色荒废学业对不起雨湖先生的一片尽心尽力教导他的赤诚之心。 不过这些谣言雁十三一概不知,因为中秋节之后,初见回来了,只是神情看起来有些不对劲。不过雁十三没细究,他想着可能是那位主系统又来找初见了。 连蒙带猜雁十三也猜对了,初见确实是见到了主系统,不过不是主系统来找他,而是他自动去寻的主系统。 “宿主大人,如果有一天初见骗了你。你还会原谅初见吗?” 初见突如其来的问题打的雁十三措手不及,“会的。”雁十三眼睛里闪着温润的光芒,没有过去的淡漠与冰冷,也没有虚假的笑意和伪藏的温和。 雁十三斩钉截铁的回答初见的问题,“如果你骗了我,我相信也是迫不得已。我能活着就是一个巨大的谎言,再多一个也无妨。” 初见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默默切断了与雁十三的联系,蹲在系统空间的角落里纠结万分。 那些事是主系统亲口告诉他的,他不知道是否要告知与雁十三。毕竟这种事,无论告知与否,皆是徒劳。 初见恍惚间想起了他曾经在打游戏时看到的一段话—— “朋友十二画,恋人十二画,爱人十二画,家人十二画。所以十二的名字,叫做难忘。” “朋友差一点,恋人差一点,爱人差一点,家人差一点,所以十一的名字,叫遗憾。” 那十三呢? 朋友多一笔,恋人多一笔,爱人多一笔,家人多一笔,所以十三的名字,叫超出。 雁十三便是超出,只是却多了一笔。 也叫多余。 梁修竹少年心性,听到关于秦觞溯的一些有鼻子有眼的谣言,便急吼吼的跑到那些人说的那座青楼。 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紫檀木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大字‘雅居阁’。 不知晓这是什么地方的人倒会以为这是什么风雅吟诗作赋的雅居。 明明是所青楼,奢靡□□之地,却偏偏取了个风雅的‘雅居阁’作名字,倒也是荒唐无稽。 梁修竹生的明眸皓齿,承袭了雁十三的温雅和煦,还带着一股隐隐的书卷气。 是青楼女子所喜的男人之首,想必梁修竹哪怕是白嫖她们也应该是愿意的。 一个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女子捏着兰花指,掐着尖细的嗓子扭着腰来到梁修竹面前,“哟!这位芝兰玉树的小官人瞧着倒是面生啊!可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雅居阁?” 梁修竹微微皱眉,这青楼里的胭脂水粉的味道浓烈的刺鼻,闻惯了书画墨香的梁修竹对这里实在是不喜。 他强忍着不适,恭谨的对着这位花枝招展的花楼老鸨拱手行礼,“小生梁修竹,是来这雅居阁寻师兄的。还请您告知小生师兄现在可在哪间屋子。小生不甚感激!” 那老鸨生的貌美,看着岁数也不过三十,她倒也不为难梁修竹,笑的甚是妖娆,“无妨!也不知小官人要寻的官人姓甚名何啊?” “师兄姓秦,名觞溯。听闻是雅居阁……莺儿姑娘的入幕之宾。”梁修竹也只是听路人耳语了几句,并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老鸨了然,她倒是想起来了她面前的这位小官人是谁了!可不就是那位从京城来的雨湖先生的关门弟子嘛! 青楼本就是一个龙蛇混杂的地方,什么事都能打听一二。当初这位莫名搬来镇上的原主雁十三也不是没人打听过,但打听到来历的人寥寥无几,加之对方又做了教书先生,便渐渐的没人在意了。 而这老鸨恰恰就是那为数不多打听到原主雁十三身份的人。 老鸨笑着指了指楼上,示意梁修竹,“那位秦公子就在三楼的书字九间屋。小官人去寻吧。” 梁修竹拱手相谢,便匆匆忙忙跑上楼去了。 “妈妈,刚刚那位急匆匆的小官人是?”一个娇媚的声音在二楼响起,顿时楼下寻欢作乐的男子都疯狂了。 只见一位身着风鸾媚紫薄纱裙,身披浅紫色翠水薄烟纱的娇媚女子从二楼转角处出现。 “哦!是鸾儿姑娘啊!”老鸨笑眯眯的看着鸾儿,这可是雅居阁的招财树啊!可怠慢不得啊! “方才的那位小官人是雨湖先生的关门弟子。是来咱们雅居阁寻他的师兄的!” 老鸨话一落,鸾儿便完全出现在众人的眼中。 只能说这鸾儿不愧是雅居阁的花魁,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唇绛一抿,艳若火焰。柳叶眉之下镶嵌着一双眼角上扬,自带妩媚的桃花眼。眸中光波潋滟流转间荡着丝丝魅色,头上髻斜插一根白玉虫草钗,缀着点点红玉流苏落在青丝上。 一双纯色红玉镯戴于皓腕,白如雪,红如火,带着慑人目的鲜艳。凤鸾媚紫薄纱裙的裙带散散的系着,顿显她袅娜的身段,万种风情尽生。 一举一动都带着魅色和风情,绝色妖娆。 “原来是雨湖先生的学生啊!”鸾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施施然转身回了她的屋子。 老鸨看着鸾儿,微微叹了口气,这就是命啊! 另一边是梁修竹来到了老鸨口中的书字九间房,他细细的听了会儿,并没有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便推开了房门。 只见屋内榆木作梁,金银器为灯,碎玉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大红色的罗帐,帐上遍绣红艳妖娆的海棠花。 一旁的榻上设着榆木案几,摆着几碟糕点与一壶茶水,还放着几本书。 大床上躺着两个人,梁修竹一眼便见到了其中一人是秦觞溯。 “师兄!你怎能!怎能如此!”梁修竹气急败坏的指着袒胸露乳的秦觞溯,脸都气红了。他是真的想不到那些谣言是真的!直到他在这间屋子里看到了秦觞溯!他才不得不承认那些都是真的! “我怎么了?”秦觞溯慵懒的问梁修竹,丝毫不在意梁修竹的震惊,搂了搂莺儿的细腰,“先生让我自在。” “可先生没让你纵欲!”梁修竹甩袖道,“师兄你怎能到花楼来寻欢作乐!简直是对不起先生的一片苦心!” “我怎么对不起先生了?”秦觞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对,“我不过是到花楼来消遣一番。男女之事自古以来不都是正常的吗?我何错之有?” 梁修竹无言以对。 “师弟。先生无欲无求,但你可不能随先生一般清心寡欲。男欢女爱这种事求的就是你情我愿,我犯法了吗?不过就是睡了一个青楼□□,我怎么就对不起先生了?”秦觞溯一字一句向梁修竹解释。 而受家庭因素和学生雁十三潜移默化影响下的梁修竹更加倾向“一生一代一双人”这样的生活,他梁修竹虽天资聪颖,骨子却是固执的。秦觞溯的话并没有让他有丝毫的动摇,但是他也明白每个人都有自个的生活方式,他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身上。 “师兄,无论如何,你还是待考取了功名,再去做这寻花问柳之事吧!莫要被这欢愉之事耽误了!”梁修竹甩袖离去,出门时极有礼貌的将门给两人关上了。 莺儿攥紧了锦被,她知道她必是会与秦觞溯断了的,只是还是很舍不得。她到底不过一青楼女子,一生贱籍,微不足道,耽误不得秦觞溯的前程。 如此,便道:“公子,您师弟说得对!您如今还未取得功名,厮混于奴家这着实不好。” “你也觉得我只是一市井流氓,骨子里就是卑贱的吗?”秦觞溯突然开口,语气阴郁。 “非也!”莺儿摇头笑了笑,“听闻公子是那位雨湖先生的关门弟子,想必公子的天资也是极好的。只是公子已有心上人,却未得功名,日后要如何娶得心上人?” “再则就是。”莺儿抿唇,她紧掐着自己大腿上的肉,咬牙笑着对秦觞溯说:“公子可知,很多人求的就是那诗词歌赋里的“一生一代一双人”?奴家是,您的师弟是,就连您的……先生也是求的这。” 她说完这些,像是耗尽了一生的气血,软软的瘫在秦觞溯的怀里。 秦觞溯低着头不知是在思索着何,一分一秒的流逝对莺儿都是煎熬。她要将自己爱的公子推向他人,谁能比她更心痛呢? 也不过是十五六大的小姑娘,正是对秦觞溯这种女孩子有着迷恋好奇的时候。如果她生在正常人家,应是要嫁作人妇,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而不是像现在,因为青楼女子、贱籍而推开自己的心上人。 秦觞溯轻轻抚摸着莺儿的发丝,极尽温柔,莺儿埋头在秦觞溯宽厚温暖的手掌中。 她知道,这也许是最后一次温存了。 第66章 第六十二章:一川修竹雪霜寒(8) 在雁十三不知道的情况下,剧情开始偏离轨迹,只是不大,所以初见并未收到来自主系统的警告。 梁修竹下楼的时候,被一个妖媚的女子拦了下来,“姑娘,拦下小生可是有事?” 鸾儿微微服身,却因穿着暴露泄了一丝春色,梁修竹移开眼,没有如那些人如狼似虎的窥看。 “奴家是这雅居阁的头牌鸾儿。”鸾儿微微一笑,从怀里取出一个绣了翠竹的荷包与一卷书信递与了梁修竹,“梁公子可否能将这荷包与书信交予雨湖先生?小女子感激不尽!” 梁修竹微微后退了一步,“姑娘,你为何不亲自交予先生呢?” 鸾儿:“奴家不过青楼一残花败柳,何来的资格与雨湖先生会面。这荷包与书信是奴家的妄念,交到了雨湖先生手中,奴家也没有多的痴心妄想了。” 梁修竹看着面前垂泪的鸾儿,心一软,“好了,姑娘莫要再难过了。这书信与荷包,修竹是必会交到先生手中的。” 鸾儿我见犹怜的理了理发鬓,冲梁修竹微微服身,“如此,鸾儿便多谢梁公子了!” 鸾儿侧身走过梁修竹身旁时,带起了一阵香风。梁修竹嗅了嗅,青楼女子和那些富家小姐刺鼻难闻的脂粉气是比不了的,鸾儿身上的香气浓烈而霸道,却带着缠眷的温柔。 恍惚间,让梁修竹心神微动。却因过于微小,将其忽略。 梁修竹晃了晃头,有些迷离的下了楼,他是似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男人和他的师兄秦觞溯会来这青楼寻欢作乐了。 青楼的女子琴棋书画礼仪廉耻都是懂得,她们只是没得选择,不然,好好的姑娘家,谁愿意委身在这风尘之中让人践踏和唾弃。 梁修竹回到霜寒居的时候,他的先生正在挽着袖子,为他们做糕点吃。 姜微尘几个小家伙眼巴巴的瞅着雁十三揉着手里的面团,先生做的点心独一无二,好吃得紧。连县城里最好的点心铺都比不得先生做的美味好吃。 梁修竹也喜欢自家先生做的点心,虽然已经十七了,却还是馋先生做的那几块点心,甚至抛下了面子去与年幼的师兄弟们争抢,想来也真是惭愧。 雁十三做了芙蓉糕,他一一分与了学生们吃,自己留了一盘准备让初见尝尝。 梁修竹嘴里塞着糕点,见先生要走了,便匆匆将嘴里的糕点咽下,拦住了雁十三:“先生!学生有东西要代人交予你!”说着,便拿出了鸾儿的荷包与书信,递与了雁十三。 雁十三伸手接过,他撇了一眼,叹了口气:“是鸾儿让你交予我的吧!”顿了顿,雁十三看向了梁修竹,意味深长的看着梁修竹,“修竹,你是去雅居阁了!先生不是什么迂腐之人,但人这辈子最不能的就是在最好的时段放纵。你可以去雅居阁,但那是销金窟,以后还是莫要去了。” 言罢,不等梁修竹解释,便笑着离去了。只留一干学生意味深长的看着梁修竹。 梁修竹羞都要羞死了,他本来还想着以后要去那雅居阁与鸾儿姑娘熟悉熟悉,现在,还熟悉个屁!他这辈子都不想要去那种地方了! 断了梁修竹往青楼跑的心,雁十三心情非常愉悦。 虽然他不知晓为何梁修竹会跑去雅居阁,但无论是这个时代还是别的什么时代,男子寻欢作乐也都是常态。更何况是读书人的梁修竹呢!想来是他认识的那些同龄人带他去的吧! 不过这样也好,现在断了这些念想,日后就不会再跑去青楼戏玩‘了。 初见看着屏幕里与莺儿颠鸾倒凤的秦觞溯,迟疑着还是没有放于雁十三看。 当初见从雁十三手里拿过糕点,正准备放入嘴里时,却在打了马赛克的画面里听到了秦觞溯说了一句,“我仰慕先生,莺儿你知道吗?我真的很仰慕先生!” 拿着糕点看着马赛克的初见:“……”我可去你妈的吧!这鬼的仰慕啊! 雁十三展信读之,里面没有艳词哝语,只是将一个女子的痴慕以最平淡最烦琐的字词描绘。 “鸾儿?”雁十三倒是想起来了,这鸾儿称的上是原主的一段孽缘,不过,他不是原主。没有原主的良善之心,可不会巴巴的跑去雅居阁寻鸾儿姑娘谈话安慰,继而传出谣言导致后面那一系列麻烦的事情的发生。 想也没想,雁十三就直接将鸾儿的书信给撕了。至于那个荷包,雁十三直接拆了准备做擦灶台的抹布。 正看着书,秦觞溯就冲进了屋来。 “有事吗?”雁十三翻了一页书,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泛黄的书卷上有着莫明的吸引力。 秦觞溯微微晃神,很快,他便来到雁十三的书桌前,双手撑在了书桌上,整个人都压了上来。 这般强势的样子雁十三还是第一次见,稍稍有些吃惊,“怎么了?” “觞溯听闻今日先生做了芙蓉糕分与了霜寒居的学生们。”秦觞溯居高临下的看着面前这位让他神魂颠倒的先生,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独属于雁十三的冷香。 先生一个男儿,为何身上有着好闻的香气?跟个姑娘家似的。秦觞溯这样想着。 “是有这么回事。”雁十三抬眼,“怎么了?” “我也是先生的学生。为何没有我的份?”秦觞溯看着雁十三,一字一句道:“先生为何如此厚此薄彼?” 雁十三真真想不到秦觞溯急匆匆跑来跟他对峙就是为了一盘子芙蓉糕!他无语凝噎半响,方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抱歉!是我疏忽了!” 秦觞溯不依不饶:“那学生现在可否向先生讨要一份芙蓉糕?” 雁十三揉揉鼻根,颇有些头疼,“芙蓉糕的材料已经没有了。不然我给你下面吃如何?” “好吧。先生再给学生加两个蛋吧!”秦觞溯得寸进尺,“还有先生,面里不要放蒜蓉和老抽。” “好好好!都依你!”雁十三着实对秦觞溯没办法。 最后秦觞溯满足的捧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面条,美滋滋的坐在厨房门口呲溜。 姜微尘是个狗鼻子,他看到坐在门口呲溜面条的材料秦觞溯和正在收拾灶台的雁十三,流着哈喇子嚷嚷着:“先生我也要吃面条!” 秦觞溯嗦完嘴里的面条:“吃什么面条!美得你!” 姜微尘正是天大地大唯我独尊的年纪,见不得旁人的待遇比自个的好,“你都能吃面条!为什么我不可以?” “这是我今天没有分到糕点的补偿!”秦觞溯理直气壮。 姜微尘气一下子瘪了,他可怜巴巴的瞅着秦觞溯那一大碗油亮亮金灿灿的面条,对着雁十三撒娇:“先生!我也想吃面条!” 马上就要入冬了,最近天凉,现在又是凉风阵阵的傍晚,这个时候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岂不快哉? 雁十三用那绣着翠竹的荷包做的抹布擦着灶台上的灰,看着杵在厨房门口那么大一坨的姜微尘,直觉辣眼睛。这都多大了还跟个小孩子一样,最主要的还不是娇俏可爱的小姑娘,撒起娇来真的让雁十三一个大男人吃不消。 “马上就晚饭了。你现在吃了晚上还吃得下?”雁十三拿起汤勺,搅了搅瓦罐里的鸡汤,鲜美浓烈的香气让闻的人口舌生津。 “宿主大人,姜微尘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长身体的黄金时期,别说是吃一碗面,就是再来两碗晚饭也是吃得下的!”初见突然跑出来找存在感。 姜微尘这个二愣子果然挺起胸膛,拍了拍自己:“先生放心!当然吃得下了!” 雁十三罕见的沉默了。他想着他莫不是真的老了?不过最后还是没有给姜微尘下面吃,因为要不了多久就开饭了,吃什么面条。雁十三绝对不会承认是因为他懒! 晚饭是雁十三亲自去农家挑的土鸡,三只都是两斤到三斤的重量,因为这个重量的土鸡口感最好,不柴。 雁十三做了个全鸡宴。 他亲自杀鸡褪毛,从给秦觞溯下面开始准备。 先是将鸡宰杀放血褪毛,第一只鸡被剁成鸡块煮了味道鲜美的鸡汤。第二只鸡被开膛破腹后让雁十三直接从里到外抹了酱料腌制。第三只鸡让雁十三直接洗净了塞蒸笼里清蒸。 雁十三准备用第二只鸡做鲜香鸡,那是他自创的一道菜。 做这道菜只能选两斤到三斤的小母鸡,因为一斤的鸡太嫩太松,四斤以上口感不好,老而柴。 麻辣鸡以三十四味香做底,腌制半个时辰便可。然后在腌制好的鸡肚子里塞如陈皮、草果、枸杞、八角等药材入味腌制四分之一个时辰就可以掏出鸡肚子里的香料,塞入花椒、葱、姜、蒜蓉和土豆,然后用羊肠线缝起来放进铁锅里炖煮至鸡肉变色。 待锅里沸煮的鸡沁透了红色,便可以捞起来放置一旁晾干。待上桌之时用刀切断羊肠线,最好是把鸡整齐的切好与鸡肚子里的配料齐齐摆入盘中。鲜香鸡肉质紧密,不肥不腻,紧实却不柴。 第三只蒸好的鸡让雁十三剁了入油锅,伴着花椒葱姜蒜蓉豆瓣酱魔芋等等佐料炒了。按照雁十三的习性做成了他喜欢的魔芋鸡。 鲜香鸡和魔芋鸡意料之中的受欢迎,尤其是鲜香鸡这一道雁十三独创的菜,更是让这七八个小伙子嚼吧嚼吧给吃尽了。还有那一大瓦罐鸡汤和一大锅饭。 三只鸡加汤水满打满算足足十来斤重,还有那大锅饭,硬是连点汤水都不剩,让这群小兔崽子吃尽了。 雁十三收拾碗筷的时候陷入了沉思,他真的老了,比不得年轻人好胃口了。 第67章 第六十三章:一川修竹雪霜寒(9) 转眼,马上就要过年了。 无论是谁,过年都要离开霜寒居,连雁十三也不例外被京城雁家派人来接走了。 这一年冬天,是最冷的冬天。 秦觞溯开始拓展自己的势力,为了得到王大虎手中的势力,秦觞溯与王大虎的女儿王虎妞搅在了一起。虽没有肌肤之亲,却牢牢将王虎妞的心拢紧在自己手中。 渐渐掌控势力与王虎妞的芳心的后果就是雁十三布置的课业一字未动。 开学第一天,秦觞溯就被雁十三叫到书房。看着自己空白的课业,秦觞溯罕见的沉默了。 雁十三脸上依旧是温和的神情,但细看便可见他温和神情下的一丝裂缝。他一搭一搭地敲着摆在书桌上秦觞溯空白的课业,眼中全是笑意,“秦觞溯你可以啊!课业一字未动。是对我雁雨湖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秦觞溯下意识挺直脊背。 “没有?”雁十三扯出一个弧度,熟悉雁十三习性的初见立马耸肩躲了起来,宿主大人生气了。“没有你为何不完成课业?这两个月是去雅居阁纸醉金迷风流快活了还是去街头巷港与人逞凶斗恶了?说来听听。” 秦觞溯更是怂了:“先生我错了!” “去!”雁十三将秦觞溯空白的课业往秦觞溯身上一砸,“给我站在院子里,什么时候把课业补齐了什么时候再进屋听学。” 在秦觞溯抱着课业准备离开的时候,雁十三补充了一句:“两倍的量。” 得,自己作出来的双倍课业,跪着都要补齐。 姜微尘近来与秦觞溯不对付,其实就是姜微尘这小子妒忌秦觞溯之前吃的那一碗面条,他觉得这是先生对秦觞溯的“宠爱”。可能这个年纪的少年脑子都不怎么好使吧!就算是再害怕不喜他们的老师,也不允许老师对别人比对自己好,尤其是对方曾经还是一个街头流氓! 姜微尘忌惮身为街头流氓的秦觞溯,回家还专门请了人来教怎么打架。所以看到秦觞溯狼狈的从雁十三的书房走到院子里吹着风补课业时,心情倍好! 结果好过了头,姜微尘人飘了,跑来挑衅秦觞溯。 然后两人莫名其妙打了起来,梁修竹正好回来,远远的就看到这两人抱成一团,“姜微尘,秦觞溯,你们俩大庭广众之下抱在一起干什么呢?” “取暖!”一个一身深灰色袍子,衣摆绣着云腾图案,看着与梁修竹差不多高的少年开口取笑,“他们俩感情一直挺好不是?” 但梁修竹的话穿透了墙壁,这个人的打趣一点用都没起,正在教室里吵吵嚷嚷的学生们不约而同的从窗户里探出脑袋往院子里看。 姜微尘双手紧箍着秦觞溯的脖颈,一只大长腿还缠在了秦觞溯的腰上,而秦觞溯的左手摁在姜微尘毛茸茸的脑袋上,另一只手压在姜微尘的腰上,双腿夹着姜微尘金鸡独立的另一只脚。这个姿势看起来就像是秦觞溯抱着姜微尘举高高。 所有人:“……” 雁十三听着声音出了书房就看到了抱成一团的两个人,“你们俩干嘛呢?” “先生!他们俩……取暖呢!”梁修竹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来为两人打架的事打掩护,好歹同窗一场,告密什么的着实不好。 雁十三嘴角一抽,这个借口狗都不信。 但他没有多说,少年人打打闹闹也正常,不能强行禁锢他们的天性,只要没出事没破坏规矩,还是退一步的好。于是,“那姜微尘你就和秦觞溯一起补双倍课业吧!这样才显得你俩情深义重。记得明日卯时末把课业交上来。” 姜微尘欲哭无泪,早知道他就不去寻秦觞溯的晦气了!双倍课业啊!双倍啊! 他嚎啕:“先生这不公平!” 雁十三:“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少年,慢慢习惯吧。明日卯时末记得交双倍课业。” 秦觞溯却望着雁十三离去的背影,心中闪过一丝颤动。他开口问道:“先生,你要去哪儿?” 他唤的那人脚步一顿,“去买五斤五花肉和两斤面粉,今晚给你们包猪肉馅的饺子吃。” “早去早回。”秦觞溯嘱咐。 “嗯。” 秦觞溯看着雁十三,唇角微微勾起了一丝笑意,里面全是轻松和懈怠,仿佛这世间的一切都不用他再拼了命牢牢抓紧,因为有那么一个人,会在他疲倦的时候,对他如同对其他人一般,给他包饺子、煮面条,加两个蛋。 他也在窒息的世道中得到了片刻的喘息。 盘旋与莺儿与王虎妞,深陷与街头与巷港,在这个看似公道的世俗挣扎着向前,看到了掩藏与礼教与律法之下的丑恶与肮脏。他这十多年深陷这散发着恶臭的泥沼之中,带着自己的野心和刻入骨血的残暴,他急功近利,想要一步登天。 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踏入泥沼,踏入深渊,只为了将这个腐朽没落的世道的遮羞布扯下,把这些所谓的贵族的深明大义和世人伪善的面目撕裂。 他想得到权势,他想站到一个无人能及的高度,他想将倾覆这个虚伪且散发着恶臭的世道。 无人知晓秦觞溯是谁,也无人知晓他的过去,更无人知晓他来自何方与他来到这世间的目的。 他如同鬼魂,带着一身偏执与狂傲来到这个飘着温润的水乡。 然后,他在这个飘着温润的水乡,找到了一位散发着光芒的老师。 他教他读书写字,他教他忍让低头,他教他人间正道,他教他世界还有一个他守在他身后,所以他可以不必那么恨。 雁十三拿着钱袋,来到巷子口的周屠夫家里买了五斤五花肉和几根骨头。 “雨湖先生回来了。”周屠夫一向照顾雁十三这个教书先生,许久未见,便割肉便与他攀谈了起来。 “是啊。回来了。”雁十三笑的温柔,“周大哥这个年过的可好?” “好!好着呢!”周屠夫黑溜溜的小眼睛看着雁十三温和的笑颜,脸上不自觉烧了起来,因着皮肤黑倒没让雁十三看出端倪。他咽了咽口水,想着雨湖先生长的可真是漂亮啊! 雁十三接过肉,便与周屠夫告别去了杂货铺买了些佐料。 “夫子你回来了!” 一如既往,那群年轻的,吵吵嚷嚷的学生们在他归家时围在门口迎他。 没有在京城雁家的孤寂与拘束,有的只是温暖和无可奈何。 秦觞溯把梁修竹赶了出去,他想与先生独自相处的时间只有做饭的时候。 雁十三看着厨房角落堆积的干柴,突如其来的想要生火试试。他向来只做饭,未曾独自生过火。雁十三兴致勃勃,觉着生火不是难事。 然,他弄了半响,弄的满身尘灰,方才点燃一根纤细且有着纤维外冒的松枝。 最后,只得让开位置,让秦觞溯来生火。指望他来,可能到明天也吃不上晚饭。 雁十三让秦觞溯剁着肉馅,而他自己则拉过小马扎坐到灶火前,拿起火钳这扒一下那戳一下,还丢了几个块头不大的红薯进去烤了。 秦觞溯聚精会神的剁着肉馅,抬头擦汗的时候正巧见着他的学生,小心翼翼的捡起一根燃着火的木柴在灶台前挥舞。眼睛里溢满了纯真和好奇,看起来跟个孩子一样。 “先生,你在玩火。”秦觞溯怕雁十三被火烫着了,便出口提醒。 “咳咳咳!”雁十三却被秦觞溯这句“你在玩火”给惊着了!不止是他,连系统空间里的初见也被秦觞溯这句话给吓着了。 一人一系统齐齐看向正在剁肉馅的秦觞溯,眼中全是怀疑,这人不会是穿越来的吧? 但瞅了半天也没见秦觞溯有所反应,雁十三颇有些失望,他将柴火塞回了灶里,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了洗手,开始揉面准备包饺子。 饺子包到一半,雁十三便闻到了烤红薯的香气。 他扔下手里的面团,抄起灶台旁边的火钳就往灶炉里扒,他一共烧了大大小小七八个红薯。没有告诉别人,拉着秦觞溯一起蹲在厨房的灶台旁边偷偷的吃了。 这红薯又香又甜,在春寒料峭的时候吃进肚子里把心都烫的暖呼呼的。 雁十三吃了一个,正准备再来一个的时候,初见捧着雁十三偷偷塞给他的一个大红薯幽幽的提醒他:“宿主大人,马上就要吃晚饭了!吃多了当心吃不了饺子!” 雁十三拿红薯的手愣在了半空,他看着面前香喷喷的红薯,又看了看木板上白白胖胖的饺子,慢吞吞的把手收了回来。 秦觞溯就没有雁十三的顾虑了,他正是长身体的大好时机,平时就胃口大得很,就是再来五六个也是不影响晚饭的。初见也是如此,尽管系统是不用吃饭的。 雁十三就眼巴巴的看着初见和秦觞溯吃。 然后没事可做又心累的雁十三就重新包饺子,一边包一边让秦觞溯少吃点,免得晚上吃不下饺子。 初见啃着甜糯糯的红薯不咸不淡的提醒雁十三:“宿主大人不用担心,秦觞溯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胃口好得很。就是再烤几个红薯给他吃,晚饭吃两碗饺子也是没问题的。” 雁十三干脆眼不见心不烦,把初见屏蔽,把秦觞溯踢出了厨房,自个围着灶台忙来忙去。 饺子煮了满满三大盆,被那一群小兔崽子抢的一干二净。雁十三目瞪口呆的看着秦觞溯吃了两碗比脸还大的饺子,毕竟不久前秦觞溯才吃了五六个红薯来着。 雁十三抹了把脸,感叹人老了啊! 第68章 第六十四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0) 雁十三按照往常的习惯将秦觞溯送到霜寒居门口,嘱咐他安全回家等等。 秦觞溯笑吟吟的扶着门口的桃花树树干,他看着面前认认真真嘱咐他的雁十三,轻声笑道:“先生,大概也只有你这霜寒居,能容得下我了。” 雁十三:“天下之大,容得下你的地方数不胜数。待你日后取得了功名成就,去什么地方都有人捧的。” 秦觞溯摩挲着沟壑遍生,粗糙且冰冷的书皮,垂下了眸子,整个人看起来恹恹的,“先生,只有你这儿容得下我。” 雁十三不明所以,只当时秦觞溯从热闹且富有人气的院里出来,被寒风一吹,要一个人独自从黑暗的巷道里一步一步走回家的孤寂和难过。 果不其然秦觞溯低着声音,倾述惆怅:“先生,我觉得孤独。”他没说的是,这孤独是因为见着了先生才有的。 毕竟过去的数十载,他也是一个人慢慢熬过来的。直到是被眼前这玉般的人儿拾起,他才觉着这肮脏且散发着恶臭的世道也不是那么难熬了。 孤独是什么呢? ——孤独是世间热闹与自个无关的隔绝和失落。 但雁十三却想起了一段话,关于孤独的另一种解析,他将这段话说与了秦觞溯听—— “孩童猫狗在眼前嬉闹奔过,棚下水果散发着微甜的芬芳,飞蝇嗡嗡,蝴蝶翩翩,微风携着别人的欢声笑语从耳旁略过。这一切虽然都与自己无关,但这旁人的热闹与人味,却能让自己感觉无比宁静和心安。” “与自己无关的世间热闹,看着也高兴,那就行了。” 秦觞溯抿唇,对雁十三的话不予置评,他只是轻着声音,似是怕扰到了眼前这月下的温润的玉般的人儿:“先生,不早了。不必送了,学生告辞。” “一路小心。” 秦觞溯踏着阴影与月光,在毫无人气散发着寒冷的道路上慢慢的往前走。他想起了这两个月对王大虎以及那些心里长了筛子的人的虚与委蛇,以及对莺儿和王虎妞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心里就一阵的恶心。 他很想他的先生,那个在街巷里捡起他的先生,那个事事都与他商讨的先生,那个督促他认真念书的先生,那个给他煮一碗面加两个鸡蛋的先生。 那人一袭青衫,一头青丝半扎半束,一身的书卷墨香气,手里提着菜和肉。 不过街角一瞥,却倾了他一世的痴心妄想和惊艳。 雁十三捧着书卷端坐于书房,面前坐的是他的学生之一,急功近利的一孩子。 “王赟,有什么事吗?”雁十三斟酌着语气,问道:“可是课业上有什么不懂的?” 王赟摇摇头,他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递与雁十三。雁十三打开一看,竟是几块金条。 雁十三慢条斯理的将黄金推到了王赟手里,他知道王赟家里家财万贯极是有钱,但本朝规定商籍者不可参与科考,除非有贵籍或是仕籍之人为担保举荐。 天下商人何其多,仕籍贵籍之人只能举荐一人,千金难求一举荐。 而原主雁十三是簪缨世族的嫡子,生而贵族,家里也有族人入朝为官,贵不可言。尤其是他本人还是少年英才,若非性格孤僻,以他之才华在朝堂上定能有一席之地。 哪怕他跑到这偏僻之地做了教书先生,但当今圣上求贤若渴,对原主雁十三这等有真才实学的学者自然是很看重的,无时无刻都想着原主能想通,入朝为官为国效力。 王家有钱是不错,但他们的圈子狭隘,无法接触到更高的位置,所以他们得到的消息只是雁十三是贵籍,身份不凡。想着能像往常一般拿钱贿赂,让自家读书人可参加科考外再无其他。 以至于这本有才华的王赟学了他们的目光短浅,生生自个断了自个的前途,最后成了一普普通通的商贾。 “先生,只要您为学生举荐一番,学生另有重谢!”王赟见雁十三不为所动,急切道:“先生虽贵为簪缨世族,却跑来这偏僻之地做了教书先生,又得靠自个养活这院里的贫寒子弟怕是不易。收了这些,便可以减缓先生的压力。不过举荐一番,无伤大碍的!” 雁十三:“王赟你可知,若是你光明正大来请求我,我可能还会应下你的请求为你举荐。但你这般来贿赂我,无论如何我都是不会为你举荐的!拿着你的黄金和行李,滚回王家!” 雁十三脾气不怎么好,原主并不在乎所谓的名声和钱财,他也不缺这些身外之物。原主毕生夙愿便是倾一身才华,为国教育出国之栋梁。王赟与王家之作为,便是生生扇了原主与雁十三一巴掌。 “先生不比如此恼怒!”王赟此时还不知雁十三恼怒为何,只是认为雁十三的恼怒是因为这是贿赂,怕被人得知毁了名节,“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必担忧他人会知。” 雁十三见王赟执迷不悟,便道:“此事休要再提!明日一早你便给我离开霜寒居!就当我从未收过王赟这个学生!” 王赟猛地起身,他咬牙切齿:“先生当真不顾师生情义?” “如果你要威胁我,想以王家权势压我,那么恭喜你!彻底断了你们王家的后路。”雁十三拍了拍手,一位暗卫悄无声息的出现房.中,这是回京时圣上赐予他的护卫,今日正好可以试探一下他们的作用。“该怎么做你们清楚了吧?” “公子放心,属下定完成此次任务!”暗卫一抱拳,恭敬消失于房中。 王赟瞪目结舌,他看到了那个人身上的皇族的标志,也就是说他的先生与皇室有关,“先生……” 雁十三一挥手:“我给过你机会。”触碰底线的下场没有第二次饶过的机会。 王赟被暗卫丢出了雁十三的书房,第二天也传来了王家因贿赂罪和诬告罪被抄了家,王赟也一夜之间从富家子弟变为了贫民。 秦觞溯大约知晓是谁的手笔,他看着在厨房忙碌的雁十三,也只是笑笑。 君子远庇,他的先生不理世俗的约束,亲自下厨洗手作羹汤照顾他们,可真是贤惠得紧啊! 早饭是雁十三亲手擀皮做的猪肉韭菜馅的小馄饨,味极鲜美,香气四溢,很是开胃。 不止是秦觞溯,梁修竹和程长安,还有另外九个身份不同却有天资的学生都赞不绝口,个个都吃了一大碗鲜美的馄饨。 而雁十三则惊讶于系统空间里那个捧着一大碗馄饨的少年,“初见?” 少年低着头埋在一碗馄饨里,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眉目。在系统空间的日光灯的照耀下,层次分明的短发倒映着漂亮耀眼的光碎。 听到雁十三的话,少年一下子从馄饨里抬头,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泛着迷蒙水气,看起来像只乖巧招人怜爱的小猫。 “宿主大人?您怎么回来了?”初见慌忙之下,手里的馄饨从手上跌落。滚烫的汤汁洒在了他的淡蓝色西装和小巧可爱的皮鞋上。 看着初见那可怜巴巴跟个犯了错的猫儿一样的样子,雁十三心一软,“你怎么一回来就变了个样子?”这个台阶雁十三给的无比顺畅。 初见:“宿主大人,其实,其实初见本就是现在这个形态。” 雁十三:“……” 他想给娃递台阶,奈何娃他不配合。 “好吧!”雁十三叹息一声,“为什么要骗我?” 初见眨巴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跟个猫儿一样缩着身子,他这少年模样乖巧得紧,跟个孩子一样,倒是极容易让人心疼。毕竟对于孩童,人类总是抱着包容与怜爱谦让的。 雁十三捂眼偏过头,这太犯规了! “好了好了,你说吧,我不怪你。” 初见这才巴巴的说了:“我第一次做任务,怕宿主大人不愿意。又看到宿主大人对街边的一个小姑娘那么温柔,觉得宿主大人应该是很喜欢孩子的。初见变成孩子的样子,那宿主大人可能就不会拒绝初见的要求了!毕竟人类对于孩童,向来是带着包容与怜爱的。” 雁十三:“……”所以说我活该被你讹? “宿主大人我错了。”初见可怜巴巴的低头认错,杀伤力简直破天际。 雁十三本就喜欢孩子,更何况初见又陪了他这么多年还长的这么乖巧,根本狠不下心来呵斥,“我没怪你。” 突然想起了什么,他看着初见,想起了初见身上的伤。初见整个都被西装包的严严实实,只能从脖子那儿隐约看到狰狞的红痕,看看都是骇人,更惶诚论衣服之下的伤痕,也不知晓那系统管理所的人和主系统是如何狠的下心的。 雁十三:“你……回系统管理所受罚的时候,是现在的样子吗?” 初见:“是。平时宿主大人不在系统空间时初见也是现在这个样子。孩童模样是初见的初始形态。没有欺骗宿主大人。” 雁十三:“第一次做任务?” 初见没反应过来,巴巴的望着雁十三:“是啊!” 雁十三没说话,他看着初见,眼中满是复杂。 初见这孩子身份可能不简单,却比雁十三想的还要复杂一些。他曾在系统02139的提示下仔细翻阅过系统守则及任务者应了解的系统规则,他也旁敲侧击过系统02139是否知晓初见口中的“废旧条例战役”一事,系统02139却义正言辞告诉他系统历史上并无如何反主系统战争之事。 当他询问初见是泄露了何系统绝密资料时,系统02139含糊其辞,但也能从只言片语中得知系统02139得到的消息只是系统XTYLU796219将主系统的事宜泄露于他,这才被押送回系统管理所接受主系统的惩罚。 “废旧条例战役”确实是与主系统有关,但这件事发生的时间非常久远,久远到当年参与了此战役的系统与任务者都对此事绝口不提。 系统02139算得上是系统管理所的老油条,它都不知晓此事也就表明了初见诞生的时间比它要长。而系统02139带过数十个任务者,而同样身为系统的系统XTYLU796219也就是初见却是到了现在才接触任务。这其中的深意就不得不让人回味了。 还有就是主系统对初见的态度也不得不引人深思,雁十三怀疑初见自诞生起便呆在了主系统身边,说不定那个平衡主系统与其他系统与任务者的媒介就是初见。 毕竟,初见知晓的实在是太多了。 也就是说,初见是主系统的……童养夫!那他是怎么对初见下得了手的?陪伴他身边数千载的时光,就是养条狗都养出了不离不弃的感情了,更何况他家初见那么乖巧! 由此得出——主系统他当真不是个玩意! 第69章 第六十五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1) 上巳节,民间古老的节日,俗称三月三。 《论语》:“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这一日,洒扫庭除,晒洗衣物,采花簪头,沐浴更衣。 这一日,登山斗酒,临水宴宾,游船踏青。 文人墨客,商贾官宦,寻常百姓,乃至素日里不可出门的闺阁绣户,皆穿戴整齐,结伴游春。 梁修竹记得幼时三月三,村里人会举行一场春日的盛宴。 村头往南三十里有一座不知何年所修建的麻姑道观,传言是那为麻姑仙子的修行道场。 道教兴起后,便认农历三月三为西王母蟠桃会之日。而麻姑献寿,亦是因此由来。 天上繁华一日,人间几度沧海桑田,凡人所能做的,便是请了香火,祈求平安康健。 雁十三今日一早便用采来的艾叶做上糕团,再做几盘杜鹃花饼。还顺带折了几只院里的桃花,洗净晾晒,用自个的酿的粮食酒,酿上几坛桃花酒封存。 镇子上也有人在今天祭山神,仓神。 而三月三后,今年的春耕便要正式开幕。有村夫上山打猎,妇女则在家舂米,自制糕点。 也有些风雅之士,多情少女,天真孩童,携了果点,备上佳酿,游山踏青。 每逢三月三,便可邀了同伴,齐提篮去踏野。 连绵不绝的山脉,漫山遍野盛开的杜鹃红,一簇簇粉艳的桃花,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山花,都开得难舍难收。 今日雁十三放了假,让十来个孩子吃了艾团便放了他们去玩。 而他则应了友人的约,一同去城外的道观祈福踏春。 不巧的是行到半路,天公不作美,下了一场缠绵的细雨。 不过好早雁十三一行人有所准备,不然可就得淋成落汤鸡那可好不狼狈了! 还是一柄红纸伞,在素洁的友人撑着的纸伞间异常突兀,亮眼极了。倒是与雁十三平时的作风不符。 却也无人询问其中缘由,友人们也只是调笑了几句内里不一,看着谦和内敛实则喜出风头。 柳条在风中轻舞,纤柔的身姿婉转着翠绿的年华。燕雀在雨中的树枝上静默着,河里的水车不知疲倦地吱呀转动,吱吱呀呀唱着古老质朴的歌谣。 山中松针苔藓铺地,翠竹青松常驻,许多不知名的野花洒落在潮湿的地上。一脚踩上去,脚下软且柔的触感让人的心也变得柔软。 翠绿的叶、鲜红的果,滴答的雨声、啾啾的鸟鸣,聚集着漫天的烟雨,在天地间举行一场五彩斑斓的欢宴,令寂寞也生花。 雁十三与一行友人撑着油纸伞,驻足在绿苔滋生的石径,眺望天边变幻的云彩流散,看松针绿叶的水光粼粼,看如丝的细雨飘洒。 远处的山峰没入云霄,近处的山峦凝翠滴绿,山顶烟波浩淼的瀑布,崖壁上的霭霭松柏,谷壑深处中的清溪河流,以及坐落山腰出云雾缭绕清风云岭的道观。 置身在这样如梦般的雾霭迷岚之中,雁十三与其友人何能不惊叹造物者之宽鸿,得是要何等的气韵,才能造就这鬼斧神工的山水奇景与万物的精灵纯粹! 人在自然间行走,就会像远飞多时的倦鸟,想寻找属于自己的巢穴。只是,空山空水,非岸非渡,离开了自然,哪里去寻找自己在人世间的真实与安宁? 浑厚空远的钟声包容着慈悲与恩慈,使的歇息在树林间的鸟雀惊叫展翅。 道观坐落在深山林间、雾霭深处。雁十三与几个友人顺着石阶行走,看山涧流泻着无情的飞泉瀑布,而有情的落花落在泉水里轻灵流转。 闲来无事,弯腰拾了一枚光滑的石子掷入飞泉下那一片水潭边角,边走便看飞泉击入水潭看似雷声大却雨点小的波痕。他投掷的石子落入潭中的波光静静地荡漾了一阵,慢慢的了无痕迹。 “雨湖何时有了这般的孩童心性?”一友人待石子入潭了无波澜,笑着开口打趣雁十三。 “韩兄若是有兴趣,也可以拾片石子掷入潭中。”雁十三笑着回道,“只问不做,韩兄怎能与雨湖感同身受不是?” 那韩姓友人却笑着摆手拒绝了,他持伞负手立于台阶之上,笑望那烟雨碧波不语。 同行的另一位友人笑着推了推韩姓友人的肩膀,调侃道:“韩兄怎的不说话了?莫不是害羞了?” “王兄你可莫要胡言乱语啦!谁不知道我们韩大学者性子冷傲!脸皮薄啊!” “就是就是!王兄快住嘴吧!免得回头韩兄记你一笔!” 同行的人纷纷笑着推搡这位王兄与韩兄,倒是把雁十三给忘到一边了。 他们一行人沿着蜿蜒曲折的石阶向上,戏笑间便到了要拜的□□道观前。 一入道观,在轻烟缭绕的观中,有少许坚持到了麻姑道观的虔诚的香客点香往不同的方向朝拜。道观的门前栽了几株不知岁月的老树,树干上满是因岁月的侵蚀而留下的满目疮痍的旧痕。 无意间这给麻姑道观增添了几许苍凉凝重的色调。 踏入道观门槛,见了几位年轻的道士手执拂尘坐在蒲团上为人占卜算卦。 “今年麻姑道观的道士怎的年岁都不大?瞧着与我们没多大的年岁差别,怎的想不开来这深山老林做了清心寡欲的道士了?”那王兄奇道。 “人各有志,王兄你喜繁华富贵不代表人家就喜欢不是。说不定人家就喜欢待在这深山老林呢!” 这位王兄不能忍受寂寞,所以他的年华是在繁华热闹中绚烂的,热闹了人生,也热闹了凡尘。而道观里他们的年华,则被封存在深山老林的高墙深院中,寂寞了人生,也寂寞了经文。 “李兄这话说的好!王兄向来是闲不住的性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肯定是耐不住这深山老林的寂寞和清心寡欲的修行的!李兄莫要再挑刺了!” “张兄你这话说的有水准!挑了刺往我头上扎!点都不够朋友!”那李姓友人甩袖快步往道观里走去,看着是生了这张姓友人的气。 连带着雁十三,一行人齐齐哄笑,“李兄,你的小媳妇生气你还不快去好好哄哄!当心今晚没有热炕头和老婆暖被窝!” “是啊是啊!快去哄哄你的小媳妇!” 朋友们的善意的哄笑让那匆匆忙忙往道观里跑的张姓友人步履加快,差点让门槛给绊倒。他气呼呼的回头,“谁是他小媳妇!你们说话注意点!” “哎呦!还说不是小媳妇呢!张兄你的脸红的跟猴屁股一样!” “就是就是!有啥好羞得!你们俩这点事谁不知道啊!” “赶紧的早早办了酒席,免得李兄日日痴得紧!憋的跟寺庙里的和尚一样苦!” 一行人笑着踏入了道观院里,雁十三细细的看着这麻姑道观,这是他第一次进入道观之中。 道观的墙壁上雕刻着道家的人物图案,皆是一身的仙风道骨,荡涤着世俗的尘埃。 登观远眺,烟雨之中,天地苍茫,群山静默。在凡尘中曾经历的那些蚀骨的伤痛与忘形的快乐都已淡去,也不知是迷失还是新生。 雁十三算了一卦,好巧不巧算的是姻缘。不过运气着实不好,抽出了根下下下签不提,签的底部还带着不详的红绸。 那为他算卦的道士年轻,只嗫嚅着道出了他的姻缘是劫,是生死的劫。 度得过度不过都是元气大伤,轻则伤神伤身伤心伤形,重则魂飞魄散再无来世。 雁十三嘴边温和的笑容微微破裂,但他没有说什么,把签收好后,认真的向那个为他算命的小道士行礼。 “先生若是愿意!宁长愿再为先生免费算一卦!”小道士怕雁十三心情不好,便小心翼翼的揪着雁十三的衣角,抓耳挠腮把一张清秀的小脸都憋红了。 雁十三笑着摇摇头,“不必。多谢小道长的关心了。日后有缘再见吧。” 短暂的邂逅可能是瞬间,也可能是一生。说不定,真的没有机会再见一见这小道士一面了。而雁十三也并未把这小道士为他算的这一签放在心上。 归去的路是来时的路,亦非来时的路,依稀记不得了。 雨露串成珠帘从枝丫间滴落,远远望去像极了鲛人泣出的一粒粒鲛珠。 回时已暮色低垂,山中雾霭散去,林间飞鸟隐去,农人提锄归家,只有闲坐田坎的老翁还在说着这春雨的好,饮酒自乐。 一行人回到镇上,都想着齐去酒楼饮酒作乐,雁十三则婉言相据,说要回家里看看那群小兔崽子有没有给他惹事。 大伙都知晓他喜欢教书,也清楚的了解他的鸿鹄之志,平时为了找有灵气的学生连应他们约的时间都没有。还为了那群小兔崽子自掏腰包亲手为他们购置家具衣服和铺盖,为他们洗手作羹汤。 拳拳爱学生之心昭昭,所以都宽容的没说什么,赶紧的让雁十三回他的霜寒居收拾照看他家的那群小兔崽子。 雁十三也感激友人们的宽容,约了下次便匆匆往霜寒居去了。 待他归家,天色已晚,而学生们已做好了饭食,全守在霜寒居门口待他回来。 这样的日子其实挺好,没有战乱,没有纷争,有的只是平淡到烦琐的平常。 第70章 第六十六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2) 要不了多久就是乡试,秦觞溯在去年错过了童生试,这次的乡试中雁十三拜托了他的好友为秦觞溯征求来了一个考试的机会。 除了秦觞溯这个刚收不到一年的学生外,他名下的其他的十来位学生包括最小的程长安都是原主亲手教了并两年参加了童生试的。 科考制度从古至今都是严格的,在这里更是如此。陛下圣明,对会试极看重,不允许任何舞弊的现象存在。不过只是求一个考试的位置,只要秦觞溯争气,考中哪怕是案榜倒数第一,也没事。 为了让这群小崽子有点危机意识,雁十三专门用积分从系统商城里购买了各个时代的科考试卷给他们打底。更多的是为他们押题和打基础。 今年的会试是在秋末,现在是初春,但雁十三已经像前世的高考的阵仗一样开始倒计时。 不过更多的时候,雁十三是与原主的友人们一同出去游玩。 光凭他一人无法尽全,原主的朋友们个个都是有才华好相与的人,他们的见识与学识也各有所长,因此很多的时候雁十三会邀请他们到霜寒居为他的学生们授课押题。 不过平淡日子里也有大大小小的起伏。 雁十三的一位学生被家里人定了亲,准备在会试前一个月成婚,用亲事来冲冲晦气,让学生沾沾喜气,好一举高中。 这位学生是雁十三这群学生里年纪最大的,比秦觞溯大上一岁,今年已十八。 在古代,已经是可以顶天立地成家立业的男人了。 他姓柳,名刘晗昇,其家中长辈幼时赐字‘寒一’。 雁十三对他印象极其深刻,无论是在资料中还是现实中都是一样的。 刘晗昇骨子里流淌着独属于文人墨客的浪漫情结。奢华精致的生活,以及尊贵高等的教育,让刘晗昇长成了一位潇洒翩然、玉树临风的少年郎。 他精妙的文才,俊朗的外表,是在梁修竹之前的江南的风云人物。他令无数的名媛贵女为之倾心,视之为除梁修竹外的最完美的梦中情人。 刘晗昇是敏感的文墨客人亦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的眼睛里蒙着一层水的雾气,永远带着迷离与忧郁的神情。他纯净洁白的灵魂栖居于纸醉金迷的梦幻泡影之中,凡人难以企及。 就是这样一个明朗似月,雅逸如风的男子,让群芳为之争艳,百花为之换颜。他此一生,亦没有担当虚名,虽然短暂,却也是享尽风月□□。 他是这个时代的一个风云的人物,是文坛上叱咤风云的诗客,是忘川河畔与奈何桥头的风流情种。 他是一朵来去无影、魂梦无归的白云。这样的人物,虽流经岁月长河,却不会因为他的离去,而涛声止息。 他为情而生,亦为情而死。 他多情亦薄情,长情亦冷情。 他对爱慕之人慈悲,对不爱之人酷冷。 他的人生如他笔下的诗歌辞赋,曼妙柔情,又简短匆匆。 他俊雅有礼,却又不够周到,他光明磊落,却又离经叛道。 他死的时候才二十三,是在家人的强行安排下娶了他的结发之妻余薇鱼不久后常年抑郁寡欢。 后来因爱上了一河边浣洗衣物的清秀小娘子意图求娶遭家人拒绝后,打算与他爱的姑娘一齐私奔却让家人抓回家有了心疾。 他的结发之妻余薇鱼那时已为刘晗昇生了两个孩子,在他与那浣衣女私奔时,他妻子的肚子里还孕着刘晗昇的小儿子。 但那又如何?他刘晗昇从来就不是一个肯为现实而妥协的男子,他只愿为了他的梦里的神女折腰。 刘晗昇不能休了他的妻子,因为他的妻子余薇鱼温婉贤淑,端庄大方,没有犯七出,因着家教,他也亦是不能纳妾。 他的妻子余薇鱼为他诞下了两个儿子,上服侍公婆,下操持家务,是一位难得的好母亲好媳妇,却不是一个完美的妻子。 只因为刘晗昇不爱她,他嫌弃她没有骨子里的浪漫,只会围着厨房与灶台转。一身的烟火气息,没有他梦里洛神与神女的纤尘不染。 而那个溪边浣衣的姑娘清秀敏感,有着喜欢做梦的能力,也有着一颗感春悲秋的心,如一朵清白纯洁的白莲。 一时间倒是对上了善感的刘晗昇的心,在溪边与怀着浪漫的刘晗昇相遇,擦出了唯美优雅的浪漫与干柴烈火的爱情。 最后,这段情还是断了,浣衣女做了一樵夫的洛神。 而刘晗昇则因心疾,早早的抛下了世间的一切去了地狱。 然后,为了这浪漫的爱情,刘晗昇生生辜负了他的结发之妻,那个温婉贤淑,端庄大方,忠于他一生的余薇鱼。 余薇鱼也是刘晗昇终其永生也偿还不完的情债和亏欠。 自余薇鱼十六岁起嫁与刘晗昇,就一直受他的冷落。 刘晗昇是浸在书本墨香之中的儒雅风流的书生,他骨子里流淌着浪漫与多情,以他的多情善感,哪怕不爱余薇鱼,也应是会善待她的。 只是一切都不是想象的那般,他不爱他的妻子,却与她诞下了孩子。他终日吃着妻子做的饭食,穿着妻子为他缝制的衣裤,睡着妻子为他铺好的床铺,却从未想过要善待他的妻子。 他一昧从妻子这里索求,还对妻子不曾有一丝的怜惜。连相敬如宾也懒的装面子。这样的男人也是当世罕见,英年早逝却才华横溢,温柔体贴却冷酷无情。 对外人的热忱和对枕边人的冷酷当真是让雁十三与初见刮目相看和感慨,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渣? 但雁十三关注的不是刘晗昇,而是他的结发之妻余薇鱼。 刘晗昇曾写下和离书,要余薇鱼画押,但那时的余薇鱼怀着孕拒绝了,刘晗昇见余薇鱼不答应,便甩袖离去,要与他的洛神浪迹天涯,将余薇鱼一人撇在了刘家。 而余薇鱼并没有因为刘晗昇的背叛而悲痛欲绝,也亦没有因为刘晗昇的离世而难过,她以她柔弱的肩膀挑起了所有的梁子。 她冷静的处理了刘晗昇的后事,为那个吸引了她丈夫目光并抛弃自己的浣衣女安排了一门她满意的亲事并为她备下了还算丰厚的嫁妆。 她服侍着刘晗昇的双亲,精心抚养着她与刘晗昇的三个孩子。纵然是媒婆踏破了刘家的门槛,余薇鱼公婆与娘家人以死相逼也没有再嫁。 她为刘晗昇守了一辈子,她的一辈子也耗在了刘晗昇身上。 所有人都说她余薇鱼是个可怜的痴情女儿,年纪轻轻为了那个薄情寡义的刘晗昇守了一辈子的寡。所有人都说余薇鱼爱极了这个辜负了她一辈子的男人,但只有余薇鱼知道她到底爱不爱。 雁十三在资料里看到这么一段话,是余薇鱼对来拜访她的梁修竹说的,那段话让雁十三对余薇鱼这个女子既是惋惜又是敬佩—— “你们都问我,问我对刘晗昇是不是爱极了。但你跟寒一是同窗,你也该晓得的不是。你们都说我是个可怜的痴情女儿,年纪轻轻就为了这个薄情寡义的男人守了一辈子,所以我理应是爱他的。毕竟我为他做了这么多不是?可是,如果真要我说,我不一定是爱他的。毕竟我打十六岁就嫁给了他,为他操持了一辈子的事,都是习惯了。如果说做这些事是爱的话,那我理应是爱他的。说不定在他那二十三岁就结束的一辈子里遇到的那些红颜知己里,我是最爱他的那个。” 其实就连余薇鱼也说不清楚她是不是爱刘晗昇的,只是所有人都说她爱,她就觉得是爱了。或许那真的是爱,但已经没有人在意了。 对于刘晗昇与余薇鱼的婚事,雁十三还专门去找刘晗昇的家里人谈论过,他只是劝他们说,沾沾喜气也是好事。但若是孩子因着婚事和新娘子你侬我侬荒废了课业可如何是好?毕竟这新婚燕尔的,总不能逼着不是?不然还反让孩子误会和恨不是? 只是,刘家人犟着一根筋要在同一天让刘晗昇娶人家余薇鱼。 雁十三去跟刘晗昇家里人谈没成,他就找了刘晗昇谈。 但刘晗昇这小兔崽子天生就是为了情爱来到这世间的,他竟然直截了当的告诉雁十三,他不会爱那个跟他成亲的女人的!因为那个女人夺走了他追求爱情的权利!他说他只会把自己所有的热情和爱意与忠诚交予他爱的女子! 真是,渣且专注而情深。 简直是奇葩中的一朵大奇葩。让雁十三恨不得一巴掌呼死他! 不过,就算没有余薇鱼也会有江薇鱼李微鱼,总有那么一个可怜的女子会被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盲婚哑嫁于刘晗昇,被他辜负和伤害。 这件事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雁十三懒的再管,他又不是刘晗昇他爹,管那么多还容易被气的心肌梗塞! 不气不气他不气,气坏了身体不合理! 但他实在是舍不得刘晗昇这样一颗好苗子因为情爱给毁了,也不愿让余薇鱼这样的好姑娘让刘晗昇糟蹋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拉着所有学生一齐去了邻城游玩涨见识了一段时候。 然后设计让刘晗昇与余薇鱼半路相遇相识,好在余薇鱼家里也是书香门第,让刘晗昇对余薇鱼的第一印象极好。毕竟刘晗昇一开始的冷漠只是因为没有好印象与了解,这样,给他们重新认识一次的机会,说不定能改变结局。 当然,是成功了。 刘晗昇对余薇鱼念念不忘,还因此差点耽误了回霜寒居的日子。尤其是走的时候,他拿着人家为他绣的荷包与人家在河口相送别的时候简直让人酸掉牙。 刘晗昇不知道余薇鱼的名字,余薇鱼同样也不知晓刘晗昇的名字。这是雁十三故意安排的,朦胧感和神秘感才是让两人对对方念念不忘以及美化和期待的调味剂。 所以,当后来刘晗昇知晓了他娶的人就是他念念不忘了几个月的‘鱼妹’的时候,喜得屁颠屁颠的。到处跟人说他们俩是金玉良缘,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他要是知晓他与余薇鱼原本的结局,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想。但是好在,这一回,刘晗昇还没有辜负余薇鱼,这就是他们俩最好的的结局了。 第71章 第六十七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3) 雁十三如今一共有十二个学生,每一个学生都独特而极负天赋,当然个个也都不让他省心。 分别是街头流氓秦觞溯、温润如玉梁修竹、乖巧懂事程长安、热情如火姜微尘、温文尔雅刘晗昇、冷若冰霜蒋月吟、恭谦温和苏择理、腹黑狡狯李品生、豪放不羁宋长顺、鬼畜皮实魏安久、风流倜傥钱问归以及学富五车周梓桑。 其中刘晗昇蒋月吟苏择理李品生四人,秦觞溯梁修竹程长安姜微尘四人,宋长顺魏安久钱问归周梓桑四人如此划分。在霜寒居形成了一个三足鼎立的场面,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场面是为了能更好的抢吃的。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都是不顶饿的,很容易饿,但是先生只有一个,他们去做的饭食勉强能入口但永不及先生,以至于先生做的饭时常不够他们一通哄抢。 尤其是这段时间先生时常与友人一同游玩,让他们自己解决饭食问题后,抢饭更是激烈,毕竟他们自个做的饭食实在是比不得先生。 周梓桑做饭还不错,他家里条件不太好,是原主亲自把他从深山里挖出来并义务教他读书的。与程长安不同的是周梓桑今年已十六,这个年纪的少年极有自尊心,所以很多时候雁十三都安排这些孩子打扫整理霜寒居来让他们抵学费。 他跟着雁十三学过一段时间的厨艺,因为他家里只有一个瘸腿的父亲和四个瘦瘦小小的连灶台都够不到的弟弟妹妹。所以一开始来霜寒居的时候,周梓桑比谁都要敏感自卑,雁十三花了很大力气和很长时间才让他变得自信。 所以今天,是他做饭。 他在厨房做饭,菜刀不小心把手划了一道口子,血滴到了猪肉上散匀了,魏安久刚好经过厨房,头往厨房里勾,魏安久笑道:“周梓桑,你在滴血认亲吗?” 魏安久是霜寒居里少数愿意跟周梓桑交流的孩子,只因为周梓桑比蒋月吟还要冷漠,他连同窗会以及其他的诗会都不愿意参加。蒋月吟冷虽冷,但这些活动还是会参加的。 只有周梓桑,虽学富五车,但为人实在是孤僻,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阴郁的气质。也是这个年纪段的男生最恐惧或是最喜欺负的一种人,而周梓桑属于前者,连秦觞溯与姜微尘都不愿意靠近他。 周梓桑:“闭嘴。” 魏安久笑眯眯的趴在周梓桑切菜的小窗口前面,他看着周梓桑那张苍白清秀的脸,心底很是欢喜,“哎呀我错了好不好!梓桑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这个不会说话的小人好不好?” “……一边去,我切菜。”周梓桑仔细的挽起了衣袖,这件衣服是先生在他时辰那天为他买的,若不是雁十三要求他穿,怕是得让周梓桑拿去压箱底,所以周梓桑很仔细他的这件衣服。 魏安久是官宦世家,他来霜寒居读书之前就了解过院子里大部分学生的事。 其中以蒋月吟苏择理李品生与他皆为官宦世家,而刘晗昇宋长顺钱问归皆为书香门第,而梁修竹勉强算得是耕读世家,程长安与周梓桑家境是他们十二人中最差的,至于秦觞溯,目前就查出了他是流浪到这里的街头流氓,如今正跟着港口的船家王大虎混。 魏安久自然清楚他家先生看人的眼光,霜寒居里没有一个学生是废物点心,几乎个个都有着良好的品德与深厚的才华打底。所以打一开始,他就与霜寒居的所有人打好关系,就为了在未来某一天能借着同窗之势飞黄腾达。 接触周梓桑确实是有不正当理由的,但一开始周梓桑的孤僻与阴郁也是让魏安久望而止步的,但魏安久还是咬牙跟周梓桑接触并熟悉了起来。 但接触久了,魏安久也对周梓桑多了些与对待旁人不一样的亲近。 他魏安久是魏家未来的一家之主,他肩负着让家族繁荣昌盛的责任与义务。所以他从小就活的比别人累,他走的每一步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思考能为魏家带来多大的利益着想。 所有人都觉得他活的快意潇洒,都愿意和他打交道,只有他面前的这个周梓桑,让他不要在他面前笑的那么虚假那么恶心,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把他赶走。 虽然嘴上不喜欢他,也挺喜欢动手撵他,但只有魏安久知道,每一次到了周梓桑做饭的时候,他都会给他多盛那么一点。就连先生为他们做的芙蓉糕,也因着他喜欢,会偷偷把自己的那份塞一些给他。 是一个挺口是心非的少年。 所以,对周梓桑,魏安久也多了份纯粹。 很多时候,魏安久看着周梓桑,都有一种想抱抱他的冲动。 天文学里有个定义,叫洛希极限。 行星和卫星会因为万有引力不断靠近,但它们之间有个保持安全的最短距离。一旦超过洛希极限,潮汐力会把质量小的卫星撕碎。那颗已经粉碎崩塌的星球会化作星尘,渐渐地聚拢在主行星身旁,变成一个环,将那颗行星环抱。 这就是魏安久的心中所想,想用尽全力拥抱一次周梓桑。 如同洛希极限的定理,“用一次粉身碎骨,换一个永恒的拥抱”。 两个同龄的少年,一个在厨房忙碌,一个趴在窗台看着,阳光洒在两个少年的身上,有着说不出的静谧温馨。 正在与友人一同游湖的雁十三见这俩孩子相处的好也就放心了,他让初见收回监控,专注于眼前的风景。 水宿烟雨寒,洞庭霜落微。 月明移舟去,夜静魂梦归。 暗觉海风度,萧萧闻雁飞。 烟雾迷茫,浩淼的碧湖看不到尽头,环抱碧湖的青山无言地隐去。凉风吹过,湖中漫起了一圈一圈的螺纹,雨落在湖面上溅起浅浅的水花。 碧绿的水草绕着岸边蔓延进湖里的杂草漫在岸边,静穆的绿、杂驳的绿、摇曳的绿,空气也中弥漫着清凉的味道。 湖中央有一座小岛,须得渡船过桥。 他们一行人觅了几艘木舟准备上岛戏游一番,撑船的都是一些老者,他们挽着袖子打着赤脚戴着斗笠,手上摇桨的动作熟练又得轻松,老者们脸上的皱纹如同犁开湖水的浪花。 雁十三与另外两位友人同坐在一艘船上,可能是第一次乘坐小舟,雁十三欲觉眩晕,微有不适却也未言,总不能因为他一人的不适坏了所有人的兴致不是。 他看着面前的碧湖与绵延的青山,在微风的轻抚与湖水的碧波下,在世间所沾染的浮躁逐渐归于沉静。 “雨湖可是晕船?可还好吗?”友人心细,扶着雁十三的肩轻声细语询问他的情况可好。 雁十三摆摆手:“没事。只是有点晕。” 友人:“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湖中央的小岛了。” 雁十三轻声应与:“好。” 因着雁十三身体的缘故,小舟本就不快的速度愈渐缓慢,其他友人的小舟从旁边驶过,朝着湖中央行去,渐渐地只剩下渺小的背影。 此岸越远,彼岸越近。 小岛上修建的青石道与凉亭愈渐清晰,在已不太亮眼的环境下带着朦胧。一行人下船上岸,直直的结伴同行,不再回望后方。 他们早有准备,自带了茶酒点心和钓具,就是为了来此处躲个清闲,寻个安静。 雁十三滴酒未沾,陪着几位不喜闹的友人齐齐拎了小马扎去了岛岸边钓鱼。顺带着看看那群小兔崽子有没有闹事和好好复习。 不过这群小兔崽子还算省心,除了姜微尘拉着苏择理李品生魏安久这三个人齐齐去爬槐花树,捋槐花树上开的欢欢喜喜的槐花,边捋槐花边商量着让周梓桑给他们包槐花猪肉馅的包子。 周梓桑这孩子一直是雁十三的关注对象之一,秦觞溯和梁修竹可以不管,但程长安与周梓桑是不得不管的存在,毕竟这俩人都是不幸的代言人。 说到周梓桑,这孩子不比程长安这小兔崽子好亲近。但也不是太难,毕竟是原主让周梓桑有了重新读书的机会,不过这周梓桑小兔崽子运气实在是不太好,一辈子就让那姓魏的小兔崽子给毁了! 那姓魏的小兔崽子也还是他的学生之一,就是那个让原主差点秃头的顽劣子弟!比姜微尘这小兔崽子还能折腾,心机也多。但是他天赋高,又惯会做人和装乖,无论是原主还是雁十三,都对他又爱又恨。 所以,雁十三一直在隔离周梓桑与魏安久的接触。但也不知道为什么,霜寒居里除了魏安久居然没人愿意跟周梓桑交流,连男主梁修竹这般好相与的人都不愿意跟周梓桑说话。 在雁十三看来,周梓桑这孩子品学兼优,听话懂事,除了闷了点,也是一个根正苗红的好孩子!连他的这些个朋友都对周梓桑这孩子赞口不绝,抢着要教,怎么这群小兔崽子就不待见这么好的孩子呢? 雁十三百思不得其解,但初见还是告诉了雁十三答案。 “宿主大人,姜微尘他们之所以不和周梓桑交流的原因只是因为周梓桑太孤僻沉闷。他们这个年纪的少年们都有着冲劲和拼劲,正是抱着“天大地大都不如我”的想法的时候。” “他们喜欢闹,喜欢去闯,哪怕是蒋月吟这样的冷淡性子也不例外。而周梓桑是阴郁,孤僻,所以无人问津。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个姓魏的小王八蛋在未来毁了他的主要原因。” 雁十三:“……”姓魏的小王八蛋……初见你学坏了。 “不过这也不全是魏安久的错,周梓桑也有错。”雁十三见鱼竿微颤,便知是有鱼上钩。 起身扯竿往后一甩,一尾漂亮的草鱼在阳光下甩着五彩斑斓的水珠从翠绿的湖中飞入了雁十三精致漂亮的手中。 初见:“宿主大人,受害者永远都没有错。” 雁十三笑了:“初见你这是什么偏执的主义思想?” 初见:“受害者本就没错。受伤害的是他们,他们为什么要受到比施害者还要严重的谴责?” 雁十三:“不为什么。因为这就是人的劣性根。这就是这个世俗礼教和律法下的不公平和已成泥沼的腐朽。人们用品德至高位来谴责,来掩饰。这便是这个内里散发着恶臭的,却用华美而虚伪的外表来包装的世界。是不是很恶心?” “是!”初见义正言辞的肯定。 “但你必须习惯。”雁十三捏了团鱼食用鱼钩勾住,然后往湖里一甩,“因为我们身处在这世俗礼教之下,若不想被排异,就只能忍住这恶臭伪,跟其他的人说这泥沼是芳香而美好的。” 第72章 第六十八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4) 拎着几尾草鱼,雁十三走回了友人们嬉闹的地方。 已是申时末,天却依旧亮着,把山水的寂寥与友人们的欢乐照明。 “雨湖,你可知这雨酒与女儿红的差别?”一友人拎着酒壶往雁十三坐的地方一抛,道:“你不小了,该成个家了。不能守着那些个小兔崽子过一辈子吧!” 这让他如何答得上话?雁十三苦笑着接过酒,拔开酒塞,醇厚浓烈的酒香闻之便有了一分微醺与迷离。 “为何名‘雨酒’?”雁十三仰头灌了一口酒,微微一皱眉。奇也怪哉,与醇厚的酒香一比,这酒水当真是淡如清水,连清酒都比不上。 “雨酒,是由无根之水酿来的。是不是寡淡如水?与这酒香不符?”友人笑道:“这酒闻闻就好,喝的话就让人敬谢不敏了!” 酉时时分,雁十三便拎着鱼起身告辞,友人们都未尽兴,皆只是点点头,并未远送。 雁十三坐着小舟回到了镇上,而岸旁停靠几只捕鱼的小船,船的渔民卖给游客一些捕捞的湖鲜。 一湖深邃漂洗了世俗礼教的恶臭,小镇镇景,如那典雅古老的青花瓷瓶,有着温婉的弧度,带着收藏着绿水青山的锦绣风华。 小小的乾坤里,盛载了日月星辰轮转间的岁月。 雁十三拎着鱼,湖边都是一些赶路的商贩,他们挑着新鲜的水果在古朴宁静的街道来往。 一些闲逸的老者摇着蒲扇,津津乐道地讲述着小镇里曾经发生或是他们自己身上曾经发生的风云旧事。他们已经老了,熬过了半辈子的岁月,若再不与好友和后辈讲讲自个过往的辉煌,怕是要带着这些遗憾入了棺材。 紫色的油桐花开得喜人,轻烟浮影,两相竞艳,倾斜的碧枝镶嵌在湖水的碧波里。 落花满径的青石板路上,有细碎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漏下来,灼痛了人的眼睛里的晦暗。 一个行色匆匆的人突然撞到了雁十三的身上,还来不及反应,便让旁人拉起稳住了身形,方才没有出丑。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对不住啦!”撞到雁十三的人一身灰色细棉裁的长衫,看起来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只这么一件小事,便止不住的道歉。 “我没事。”雁十三扶起这人,道:“下次小心点,不要匆匆忙忙的,看路。” “谢谢!谢谢!谢谢!”一道谢完那人便匆匆跑开了,自始至终都没有抬起头看雁十三一眼。 雁十三转身看了眼那个扶起他的人,一身浅蓝色的锦缎长衫,腰束玉带,腰间挂着一枚碧绿玉佩,长的倒是俊朗喜人。 “我刚刚帮了一把阁下,阁下要如何谢我?” 雁十三还未开口,这人便先开了口索要报酬。 “卧槽!这人也太不要脸了吧!”初见不知道这人是哪里来的厚脸皮,不过是扶了一把而已!竟然这么小气的要报酬! 雁十三:“……这不是很正常吗?别人帮了忙本应支付报酬。” 雁十三有点尴尬,他看着眼前这位把手伸到他面前索要报酬的兄台,试探着问道:“不知阁下要在下如何答谢?”这种事一般来说是帮方来提比较妥当才是。 初见:“……”自己宿主大人这是什么诡异想法?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忙,值得如此认真尽力吗? 那人可能也是第一次见雁十三这种反应,他收回手,细细的观察了雁十三一番,见雁十三姿色极是不错,便道:“不如阁下以身相许?” “卧槽!流氓!臭流氓!宿主大人快赶走他!”初见奓毛的看着屏幕外这个臭不要脸的流氓,竟然还蹬鼻子上脸了要求自家宿主大人以身相许!他配吗? 雁十三:“这位兄台……说笑了!给,这是在下今日钓的鱼,便赠予兄台作谢礼了!再会!”言罢,便匆匆跑开了。 林三胤看着被塞的一溜串草鱼,笑着摇摇头,“再会。” 但人生漫长,天地太大,是否有再见的机会谁能说得准?就是再见,还能有机会认出面前的人是谁吗?不过萍水相逢的一面之缘,一日的时间里可是能见千千万万个,谁会记得不是? 雁十三回到霜寒居,叫了周梓桑和梁修竹来书房,他看着两个孩子,“修竹,梓桑,你们俩是最有希望成为禀生的。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你们俩要好好相处,多多交流一番学识可懂了?” 他还是不希望周梓桑与魏安久太过亲近,所以只能找这么拙劣的理由来让周梓桑多接触接触其他人。 他能做的不多,他也只能陪他们这一段时候,之后的路得他们自己走。哪怕会摔的鼻青脸肿,也只能磕磕绊绊的往前走,没有掉头往回走的可能,最多也只是,回头看上两眼。 “先生!”一个穿着鲜亮的黄衣服的学生在梁修竹周梓桑离开后闯进了书房,霜寒居只有一个人敢这么做。 “姜微尘,我说了多少次进书房前要敲门。”雁十三有些头疼,姜微尘是和魏安久一路的野猴,惯是会闯祸的主。 姜微尘撅着嘴,后退到了书房外敲了敲门,然后一步作三步跑到了雁十三面前,看起来是生气了。 “有事吗?”雁十三觉得他的好脾气得被这群小兔崽子磨光。 “先生!你偏心!”姜微尘还委屈上了,漂亮的杏眸里溢满的水光,看起来可怜极了。 而雁十三则被姜微尘说哭就哭的举动给弄懵了,十六岁的大男孩怎么说哭就哭?还有他偏心是个什么鬼?雁十三扪心自问,他对这群小兔崽子劳神伤心,自认为没有轻视偏袒任何一个学生,姜微尘这小兔崽子怎么就说他偏心了呢? “你觉得我偏心?” “先生你可不就是偏心嘛!”姜微尘嚷嚷着,“你对周梓桑梁修竹秦觞溯他们都那么好,为什么就不待见我?每次先生都罚我这罚我那!我到底是不是先生是学生了?” 雁十三:那他可能还真是偏心了。 姜微尘见雁十三没有呵斥他,更加理直气壮了,他指着雁十三哭诉着,“先生!你这偏心的毛病必须治啊!不然对我太不公平了!” 雁十三:“……” 天底下什么毛病都有希望能治得好,唯独这偏心还有缺心眼的毛病,永远都没机会治好了。 他偏心这毛病还不是让姜微尘缺心眼的毛病作出来的,这可能还有机会治好。 但姜微尘这缺心眼这辈子都治不好了,只能傻一辈子! “姜微尘,你说我偏心?”雁十三顿了顿,道:“我们从一个月前开始数,你一个月前砍了隔壁李老汉的篱笆烧鸟蛋,二十七天前偷了王婆婆家里的腊肉加菜,二十三天前捉了王大叔家的两只下蛋母鸡烤了吃……十一天前剪了刘晗昇的衣服,八天前把长安吊在水井里折腾的生了病到现在还病着,七天前撕了我的典籍折小船,四天前砸了蒋月吟的青花瓷,还有昨天你掰断了我的狼毫笔,这还不算上以前你闯的祸——你好意思说我偏心?这不是你自个作死吗?这不是你活该吗?” 雁十三把这些事一件一件细数给姜微尘听,可见这小兔崽子有多恶劣了! “先……先生……”姜微尘颤抖着双腿,颤巍巍的看着端坐书桌前喝茶的雁十三,眼中全是哀求。 只能说,到现在姜微尘都没有被雁十三丢出霜寒居就是因为雁十三的偏心,毕竟姜微尘还算得上是有天赋的,不然早就被扭着踢回姜家了。 “对授道解惑的夫子不敬无理,蛮狠耍赖。回去给我抄一百遍《礼记》和《周礼》,七日后戌时交予我。”雁十三吹了吹茶叶,不给点教训这小子就要上房揭瓦,该! 姜微尘只能灰溜溜的跑去抄他的一百遍《礼记》和《周礼》。 雁十三看着姜微尘远去的背影,他刚刚差点就被姜微尘气出了心肌梗塞! 难怪教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之一,这能不伟大嘛!一天到晚为这一群不省心的小兔崽子做这做那,忙前忙后的!不但要跟他们谈心,还要想办法让他们多交朋友,还要多操心他们的未来!还不能态度差,不然他们还要反你!真是很多时候恨不得一辈子拍飞他们,然后这辈子都不见,老死不相往来! 感觉做老师的都是欠他们这群小兔崽子的!把时间精力热情和生命都给了他们,小心翼翼捧养了几年,拿着戒尺和规矩恐吓他们,不就是就怕他们走上歪路毁了自己一辈子嘛!到最后你还要送他们离开,可能他们走的那天恨不得永远不再见到你! 老师严他们还恨,老师跟他们有仇吗对他们这么严,还不都是为了他们能够好?反正到时间里都要各奔东西。做了那么多还得不到一点好,也真的是气人! 其实他还是很羡慕姜微尘这孩子的,他才是真正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洒脱随性的人,就好像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他害怕和畏惧的一样。 但这个世界上其实是没什么好畏惧的,毕竟他们此生就来这么一次。 只能说,熊孩子不好带啊!各位老师你们辛苦了! 第73章 第六十九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5) 某日与友人聚会,分别时被赠了一筐核桃,让雁十三带回去给学生们吃,说是要科考了,课业紧张,吃点核桃补补脑,争取给雁十三挣个名头回来。 雁十三谢过友人之后,就请挑夫帮忙挑着这筐核桃回了霜寒居。 回霜寒居已是未时一刻,那群小兔崽子刚好午睡起来姜微尘眼尖,一眼就看见了雁十三身后的那一筐核桃,嚷嚷着:“先生!我要吃你身后的核桃!” 雁十三第一次没怼姜微尘这个让他头疼的学生,只是招呼着其他的十来位到齐的学生,开始开核桃。没有核桃钳子,雁十三便用了最简单的方法,把核桃塞到门缝里猛地一关,核桃就轻松的开了。 姜微尘抢的最快,他抓了一大把核桃跑到另一扇门前开始开核桃,其他学生在雁十三的示意下也慢慢拿起了核桃跑到别的门前开核桃吃。 开着开着,姜微尘就停下了手,他看着被门挤碎的核桃,突然抬头看向雁十三,眼睛里全是纠结和苦恼。 雁十三被姜微尘这模样给逗笑了,便问:“怎么了这是?被门夹到手了还是核桃里面有坏的?” “先生。”姜微尘纠结的把挤碎的核桃拿过来给雁十三看,“所谓吃啥补啥。这被门挤过的核桃,还能补脑吗?你看核桃都碎成这个样子了!吃下去了会不会连我们的脑子都不好使了?” 正开核桃的雁十三:“……” 正吃着碎核桃的初见:“……” 正在开核桃吃核桃的其他学生:“……” 你他娘的还能问点更天才的问题吗?问这种问题就好比是你问人家饿了可以吃饭,渴了可以喝水一样天才的问题。 雁十三不知道怎么回答姜微尘,但是他觉得是可以补脑的,不过姜微尘补完的大脑应该更被门挤过的一样。 吃核桃吃的正欢的魏安久瞬间觉得周梓桑为他开的核桃不香了,他咬牙:“姜微尘,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 “啊?”姜微尘挠挠头,有点不明所以。 “没事。”雁十三艰难地道:“这些都是封建迷信,信不得。核桃不论是完整的还是碎的,都是能补脑的。” 但尽管如此,吃核桃的人也还是少了。 雁十三为他们布置完应温习的功课和课业后,便上了街,去买几条鱼来给他们做几道好菜。比起核桃,鱼肉更能补脑,鱼肉在人体内与氨基酸转化为DHA,这才是真的能补脑的。 但愿姜微尘吃过之后,能把脑子补一下。日后可莫要再问这种脑残的问题了!不然雁十三真没脸告诉别人姜微尘是他的学生了! 饭桌上,姜微尘他们喜极而泣的扒着嘴里的饭菜。要知道先生这些日子一直与友人相聚,参加这样那样的宴会,他们这段时间吃的连猪食都不如! “呜呜呜呜!先生!”姜微尘哭的满脸涕泪,“你以后不要走了!我不想吃他们做的饭了!那简直是猪食啊!” 姜微尘的样子让雁十三又好笑又恶心,他拿出一块手绢往姜微尘涕泪交加的脸上一甩,“擦干净!还有,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待雁十三说完,魏安久刚好狼吞虎咽下嘴里的饭菜,他反驳姜微尘道:“你敢摸着你的良心跟先生说你吃的饭菜是猪食吗?哪次吃的最凶最多的不是你?” 姜微尘理直气壮:“那我总不能因为饭菜难吃而挨饿不吃吧!我那叫为了活下去不择而食!” “说的那么深明大义,那你怎么不做饭?”苏择理对姜微尘这个抢食抢的欢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没有好印象,所以雁十三不做饭的时日里一般都是与李品生几人去外面吃。 “我不会啊!”姜微尘昂首挺胸,光明正大把自己不会做饭的理由说了出来。 在场的诸位都被姜某人的厚颜无耻给震撼到了。 “最近没什么可聚的了。可以给你们做饭了。”雁十三放下筷子,环视了一圈,见十二个学生都齐了,方才满意的点点头。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 “好了,我去给你们切西瓜。记得收拾好碗筷,今天是哪两个洗碗?”之前是有规定了每天安排两个人洗碗,但是谁由学生们自己定。 这个习惯已经有很久了,是那个从灵魂深处散发着温柔和慈悲的人想出来的。虽已消失,但永久弥存。 就如同他的结局,为了保护一个受了伤逃到他家里的将领,被闯入领土的外族抢走做了玩物,最后死在了他乡。 虽然死了,可他的学生们永远记得他。那位被他救下的将领则带着保家卫国的雄狮们,赶走了侵略者,护住了国土。历史记下了他的丰功伟绩,让他受后人的敬仰与香火。 这样好的一个人,就是到了死,拖着一身残缺的身体,念着的是他的学生,他的国家,他的君主与天下的百姓,他念着所有人,唯独遗漏了自个。 他是一株佛前的菩提,身如琉璃,内外明彻,净无瑕秽。 凡人多欲为苦。生死疲劳,由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易得,始终难求。 他便是入凡间修行的佛,心忧天下,慈悲喜舍。 诸余罪中,杀业第一;诸功德中,放生第一。 也就是说,这一次,雁十三无论如何都不会让这双白净纤长的手染上血与罪孽。 好在任务只是抚养教导男主长大,不必上战场浴血奋战保家卫国。只待十年后,等着日子慢慢到死便是。 “先生。”今日洗碗的是秦觞溯,他捡着碗筷来到厨房,看着一脸茫然的雁十三举着菜刀,迟迟没有切下去的样子有点傻。 笑道:“先生这是在作甚?为何举着刀迟迟还不切瓜?师弟他们该是得等急了!” 雁十三这才回过神来,他“唰”的两下便利落的将西瓜切成四十九片薄薄的瓜片,又去了皮,撒上了一层白糖。 “今日是你洗碗?”雁十三切第二个西瓜的时候,问道:“另一个呢?怎的只有你一个?” 秦觞溯:“先生说的是长安?他年纪太小,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所以帮忙擦擦桌子就可以了,这些觞溯来做就可以了。毕竟是师兄,得担起责任来才是。” 雁十三点点头,却道:“你也是个半大的孩子,没必要让着长安的。太惯着他会让他觉得你做的是理所应当,生米恩斗米仇,以后莫要这样了。” 秦觞溯:“可我到底是比他大,还是多让让的好。他也算是我为数不多的责任。” 雁十三:“可无论你们多亲密。待长大以后,就得分道扬镳了。谁能陪谁一辈子?谁能照顾谁一辈子?谁又能帮谁一辈子?人与人之间就是无根的浮萍,在风雨不定的世间游荡来回。蒲苇并非永远坚韧,磐石亦不会待在同一个位置,又何况是寿数极短的人呢?” 秦觞溯:“先生,我所肩负的责任,我一定能抓在手中。是我的,这辈子都不会放开。” 雁十三切西瓜的动作慢了下来,“少年人就是这样,年少轻狂。无所畏惧,无坚不摧。自认为可以掌控一切,待你大了,经历的多了,你就该知道了,在很多事面前,人太卑微渺小了,什么都是抓不住的。人是,物是,所有都是。” 秦觞溯轻松的道:“总有什么是能抓住一辈子的。”比如先生你。但后面的这句话秦觞溯并没有说出来,他的先生觉得他不过是年少轻狂的不明世事,所以,他也要让先生明白,这世间的里面,他也是有能抓住的存在才是啊! “你能抓住的只有你自己。”雁十三端起两盘西瓜,留下一句话离开了厨房,也留下了秦觞溯,“你要记得,这世间只有强大的人能做主自己与他人的一切。” 或许这句话只是顺口一提,或许这只是经历了太多明白的道理,但却是在未来的百年里,被秦觞溯奉为了此生世间的真理。 “先生!你回来了!” 看着异口同声喊着自己的这群孩子,雁十三莞尔:“嗯,先生回来了。” 他看着一群孩子吵吵闹闹的挤到桌前面前准备抢瓜片吃,只觉得初见口中的所谓的“救赎”便是这样,与阻止战争与上战场杀敌的所谓的“救赎”不一样却又一样。 他曾救赎的对象是主角,但他们却能相互救赎。 所以,他的救赎则成为了守护与陪伴,战场上需要领军者保家卫国,主角需要人才效力,平定江山与天下,是世间的救赎,必要以死去无数的生命为祭奠。 因为这世间没有什么是不付出代价便能成的。 初见选择的这个世界,让深陷泥沼与灰暗的雁十三被这群孩子给救赎了。 所谓“救赎”,便是双方彼此为对方拼的付出和获得。 如郑宜雨和岳前江在战乱纷飞的年代为彼此开路和安慰,他们救赎了对方,也以生命救赎了自己的国家。 如楚千溪教会了沈竹叶感情,而沈竹叶同样教会了楚千溪感情,他们在战场上相互扶持关心对方,为了生死与共兄弟和所爱之人与他们的国家,万死以赴! 如凤无言为高兰烬忠守一生,不离不弃,谨遵他留下的遗言,不妄死,不寻仇,孤苦一人。凤无言救赎了绝望尽头的高兰烬,反之,少年时的高兰烬亦救赎了身处孤寂的高兰烬。 如容虞城为雁钰出谋划策,造福百姓,他为雁钰献出了才华、忠诚、信任及他有的一切。容虞城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诠释的完美,他对君王的忠诚与爱慕救赎了这位高宫围墙里囚禁的君王。同样,雁钰亦是为容虞城献出了真心,救赎了苦楚深渊中的容虞城。 如苏玉绫古洺景,以西、北战神之名,为彼此而战,用战争的血色与天下的安定,救赎了对方。还有周青松与周作雪,婴孩时的周作雪救赎了深陷绝望之中的周青松,而周青松同样救赎了寒冷之中的周作雪。他们一路走到了未来,相互救赎,为了对方皆是付出了生命。 又如初见,救赎了在寒冰与绝望中沉沦的雁十三,而雁十三亦救赎了孤独万年的初见。彼此磕磕绊绊的往前走,从青涩到成熟,都是彼此拉着彼此,慢慢走到了今天。 这群孩子,被原主被雁十三以不一样的方式救赎,同样,他们亦救赎了原主与雁十三,以他们鲜活的生命与真挚的感情。 救赎,便是彼此。 彼此,便是人间救赎。 第74章 第七十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6) 会试那日,雁十三早早的就带着学生们去了会试的县里定了酒楼房间。 雁十三一直是按照前世高考教室的结对子来安排学生们的温习与住宿,自然,住的房间也是两人一间。 程长安的天赋虽好,但是却不一定能取得名次,带他来不过是熟悉熟悉氛围,然后打个底,反正他今年才十一,大不了三年以后再来考一次。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不方便把他一个人扔在霜寒居。 虽然钱问归的妹子钱鸢儿表明可以把程长安送到她家里住几天,但雁十三看着钱鸢儿那要把程长安生吞活剥了的眼神还是拒绝了。 别的他不知道,但钱鸢儿看上了程长安这点雁十三还是清楚的。所以,雁十三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小弟子送入虎口的。 而这里,也是女主男主见面相识的地方。 在揭榜那日,梁修竹会在众人的贺喜中接住林千秋投掷于他的荷包。然后在宴请的酒会和诗宴里,与林千秋相识相知相熟。 梁修竹会与林千秋定下约定,一个回到霜寒居苦读,头悬梁锥刺股。一个为了对方毁婚约,违父母之命,反伦理常道。然后就是一系列的追逐和虐,直到有情人终成眷属。 一考三日,这群孩子一回来就倒在了酒楼的床上起不来了。 然后到了揭榜那日,除了程长安,所有人都取得了不错了名次,尤其是梁修竹夺得了榜首,成为了众人追捧的对象。 但出乎意外的是,梁修竹竟与林千秋相识已久。 雁十三询问初见之后才知晓,早就在中秋节的灯会上相识了。而这次梁修竹也是有备而来,在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梁修竹便跪在雁十三面前请求雁十三帮他上林家求亲。 当然了,林家没有答应。不过在林千秋的死缠烂打下,还是定下了四年之约,若是梁修竹能在四年之后飞黄腾达,那便将林千秋许与他。 在这里呆了几天,雁十三便带着学生们回了霜寒居。 一路上他们都在打趣梁修竹,不过也都只是打趣,毕竟谁也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所以也只是打趣。 回镇子上以后,该听学还是得听学,该做课业还是得做课业。谁都不会因为一次得中而忘乎所以,洋洋自得。 雁十三想了想,还是打算给他们放三日假,只三日的时间他们都不回去,雁十三便打算请他们去了梨园看戏。 雁十三不是第一次去镇子上的戏台那处看戏了,曾经的任务里他也当过戏子,也为世界人物唱过戏。 所以,当雁十三看到镇子上的古老的那座戏台时,有着说不出的震撼。红漆褪去,台木老朽,这般老到让人揪心的戏台,落满了岁月的尘埃。 尽管如此,来这里捧场的人们还是很多。或许是古代的生活太无滋无味,所以钟爱这咿咿呀呀浓妆艳抹的戏。 不同于现代,这么好的国粹说湮没就湮没,说不要就不要。 他去看过许多地方的戏台,大部分都是落满了灰尘,台上唱着咿咿呀呀的华丽却悲凉的曲,台下无一人驻足品赏。就是有看客,也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与蹒跚学语的幼童。 也不是未见过台上咿呀,台下无人看的尴尬场面。戏也曾红颜淡妆,略施粉黛,也曾天香国色,浓墨重彩。 在各个不同的时代大放异彩,无论是繁华昌盛还是战火连天,任何的天灾人祸都未曾让戏曲断绝,到了安逸全速向前的现代,却将曾经见证时代更迭的戏曲给逐渐从世间的舞台淡去抹去。 它们早已韶光不在,只留存这样沧桑入骨的姿态。 如台上永远唱着一曲《霸王别姬》,台下人走走停停,却还是咿着唱着曲儿,流着泪不肯退下舞台,霸着那一方戏台自唱自赏。 为何还要如此执著地等待?曾经戏里的主角早已退出历史舞台,每一天都有过客的脚步在台下徘徊,可真正愿意停下听上那么一两段的又有几人? 雁十三领着小兔崽子们行走在被屋舍挡住阳光的冰凉的青石板路上,从檐角流泻下来的阳光碎碎的洒在身上,炙热而滚烫,褪去了一身的懒气。 “先生!大热天的看什么戏啊!我们回去吧!”姜微尘是个闹腾性子,让他规规矩矩的看戏堪比要了他的命。 “你若是不想看,便回霜寒居看书,待会我回来了会抽你背诵的。”雁十三不咸不淡的说与姜微尘听,然后这小子一下子就焉了。 不远处有一座戏台搁歇在炙热的阳光下,高傲又寂寞地向路人诉说着它曾经华丽的故事。 这是江南人的戏台,生长在民间,流传在民间,也璀璨在民间。 镇子上的戏台是为了举办庙会时酬神、祭祀以及一些特殊的节日与风俗而设的。但很多时候都是为镇子上的人们娱乐用的,这里驻留着一班子历史绵长的戏班,是镇子上人们的悲欢喜乐的聚焦。 天虽炎热,却已有少许人搬着小马扎聚在台下等着戏来。 这与现代是不一样的,现代是没多少人愿意大热天跑出门就是为了听一台戏的。现代的娱乐远比古代多得多,看多了绚丽多彩的游戏与电视剧,又有几个人愿意看着乏味无趣咿咿呀呀的戏? 戏台的建筑皆简朴,木质的台楼,木质的台板,有一些华美的彩绘,寄寓着小镇文化的素雅与从容。 “先生,你怎么想着请我们看戏啊?”魏安久凑到雁十三面前,欠揍的问道。 雁十三撇了魏安久一眼,不咸不淡的说:“奖励。” 魏安久眼角微微抽搐,奖励看戏?这到底是奖励还是惩罚啊?要知道他跟姜微尘是一样的,向来不喜欢听这咿咿呀呀哭哭啼啼无趣至极的戏的。 “先生,我还宁愿背书呢!”魏安久垂着头,有气无力的样子着实欠打。而周梓桑直接上前一步拉开准备作妖的魏安久。 “梓桑你干嘛?”周围吵吵闹闹的,周梓桑说话声音一向轻,魏安久怕听不清,便附在周梓桑耳边有气无力问他。 明明两个人同龄,魏安久却比周梓桑高出整整一个头,两人这个样子这样看起来亲密极了。 周梓桑只觉得魏安久洒在他脖颈间的气息有些关于滚烫,稍微偏过去了一点,扶住懒洋洋靠在自己身上的魏安久,道:“好好看戏,莫要作妖。” “我怎么作妖了?”魏安久靠在周梓桑肩头,一只手绞着周梓桑的长发玩,另一只手散散的揽住周梓桑纤细的腰身,慵懒又邪气。 周梓桑抿唇,沙哑着声音:“先生教导我们不轻松,你……莫要与先生怼话了。” “先生先生,梓桑你就知道先生。”魏安久勾出一抹笑,唇贴近周梓桑的耳垂,呵气如兰道:“我呢?梓桑想过我吗?” “咦!魏安久你可真不要脸!多大了还告状!”站在旁边的苏择理听不下去了,出声道:“还你呢!也依着是梓桑兄性情好,要换做是我,早把你一脚踹开了!还有你还要做梓桑兄身上靠多久?你没骨头啊?”说着就一脚踹了过来。还暗暗骂了声:妖艳贱货! 魏安久往旁边一躲,好在苏择理只是做个样子,并没有真正踹到人。 “择理兄脾气真是不好!”魏安久走到苏择理身边,问道:“择理兄你想说什么?” 苏择理撇了一眼整理衣襟认认真真等着看戏的周梓桑,叹了口气,说:“魏安久,你若是一时兴起,还是莫要再去招惹梓桑兄。他家境不好,就靠着读书飞黄腾达了,你可莫要毁了他啊!” 魏安久:“你觉得我是一时兴起?” 苏择理:“不管是不是。你若是没那个心,就不要撩拨梓桑。不然莫说是先生,我们都是不会放过你的。” 魏安久啧了一声,道:“你们还真是。算了算了,我有分寸,不会耽误他的。” “最好是这样。”苏择理意味深长的看了魏安久一眼,便转头看向戏台。 锣鼓与二胡拉开了优雅传情的序幕,台上轻歌曼舞,台下人海沸腾。 还未开场,便已人声鼎沸。 这些艺人在出将入相的戏台上粉墨登场,演绎着别人的悲欢离合。而台下的看客凝神聚会,品尝着别人的喜怒哀乐。 谁都不是主角,这不过是一场戏曲,是让人们驻足台下伤感与愉悦的抒怀。谁又都是主角,在华美缤纷的戏台上,舞出生活百味、冷暖世情。 质朴又带着华美的戏曲带着泥土与山水的芬芳,以它独特的文化风格与民俗风情,唱遍了江南的山水楼台,也唱遍了江南的街闾巷陌。 周梓桑平生第一次看这样的戏,看的很认真很专注,站在他旁边一直看着周梓桑的魏安久突然从周梓桑的背后靠了过来。 “怎么了?”周梓桑匆匆看了魏安久一眼,见他没什么表情便又看回了戏台。 魏安久的手缠上了周梓桑的腰,他把头埋在周梓桑的脖颈间,闷闷的道:“没事!就是感觉有点晕!你给我靠一会,靠一会就好了。” “好。”周梓桑应了一声,目光还是随着戏台上的轮转。 魏安久从发丝里透出目光,静静的看着周梓桑,他一开始确实是一时兴起,觉得这个人又闷又沉,但是却纯情的不行。加之又长得不错,课业也很好,就打着同窗的名头亲近他,本来是想着打好关系日后若是飞黄腾达了也好以同窗的友谊拜托拉魏家一把,结果处着处着,却把自个给陷进去了。 魏安久痴痴地笑着,他想,这可真的是,报应啊! 第75章 第七十一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7) 周梓桑喜欢看戏,也只是因为有人陪着他一起看戏。 他的先生,他的同窗,都在身边,都站在同一个地方看着台上的戏。这里人声鼎沸,是现世之地,是世间凡景。 戏唱到高潮处,人群开始拥挤。 李品生被周围的人挤来挤去,差一点摔倒时被一位身着蓝宝石长衫,面若冠玉的读书人扶住。 “多谢这位兄台了!”李品生出口谢道。 “公子不必客气,不过举手之劳。”那人一双眸子灿若繁星,声音干净透彻,隐隐带着江南口音中的软糯,“公子不爱看戏,又何必大热天跑出来找罪受?” “哎?你怎的知晓我不爱看戏?”李品生出身官宦世家,家里一年到头不管是不是节日,依着老头子的心都隔三差五请戏班子到后院里唱戏。 李品生的母亲打小起就教导李品生要迎合他的父亲,就算再不爱看戏,都要认真看,仔细看,以讨得老头子的欢心。就是不爱看戏,李品生也看的细致认真,面子上的功夫还是做的很到位,所以至今为止,老头子都因为他“爱看戏”的原因重视着他。 那人嘴角微微上扬,那双漂亮的眸子也微微弯了弯,“虽然公子看戏看的认真,但神色中除了探究外,并没有对戏的欣赏和喜爱。戏唱的热闹时,就比如现在,公子的眉头是微皱的。故而在下确定公子是不爱看戏的。” 李品生挑眉,原来他真的是破绽百出。好在他家老头子看戏也不过是附庸风雅,虽勉强算得上喜欢,却也不过是为了讨好那位痴迷梨园不可自拔的爷。也就导致自己这么久都没有被发现不对之处,这人无意间帮了他大忙。 李品生笑着说:“这等细微末节的变化兄台你都能发现实在是太厉害了!” 那人摆摆手,笑得有些局促,“公子过誉了!” “是兄台你太谦虚了!”李品生大大方方的拍了拍面前这人的肩膀,“向来兄台是对戏曲颇有研究啊!” “算不上,只是喜欢而已。”那人腼腆一笑,道:“还未请教公子,明不喜看戏,却为何在这酷暑天与人挤在这里看戏?” 李品生耸耸肩,摊手道:“还不是我家先生的主意。请我们看戏作奖励。”他没有把话说全,毕竟与此人素昧平生,交太多底可不行,但这并不妨碍李品生与此人交谈甚欢。 这便是少年人的一面之缘友谊,好聚好散,聚时如故友,散时如浮萍。 与此同时,梁修竹却与钱问归,宋长顺秦觞溯四人约着齐去吃酒。毕竟梁修竹与林千秋那事闹的霜寒居人尽皆知,加上这几人一直玩的好,所以宋长顺便做了东,打算好好高兴高兴。 程长安一路乖巧,被刘晗昇蒋月吟俩人紧紧看着。 反而是这最不老实的姜微尘,看戏看的最认真也最不认真。 他眼睛看着戏台子,看的不是戏而是那唱戏的角儿,盈盈一握纤细的腰肢,楚楚可怜泛着泪光的眼睛,纵然脸上画的五彩缤纷,却也能看得出是一个妙人儿。 雁十三则手里捏着一包瓜子,散散的望着戏台上唱戏的角儿,神情散懒却带着不易察觉的傲慢。 话说这包瓜子是雁十三花了一积分从系统商城里买来的,还是焦糖味的,甜滋滋的味道隐约感觉有点像巧克力。 不得不说,他这幅闲散却带着贵气的样子倒是引来了不少女子的侧目,只是本人毫无反应。 尤其是在一位大胆奔放且美丽的姑娘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时,用那双泛着点点水光,斜着眼冲雁十三抛了个媚眼,那小模样看起来楚楚可怜勾人极了。 只是可惜她抛错人了,雁十三本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断袖,且他还瞎。 所以,她这个媚眼被认真看戏的雁十三忽略了。 小兔崽子们不省心,雁十三只能剥瓜子看戏来抚慰自己操劳的身心。所以人家姑娘给他抛媚眼的动作他本人真没察觉,就算察觉了也不会有任何的反应。 待到这曲戏结束,众不省心的小兔崽子们正准备欢呼雀跃准备回霜寒居时,雁十三便带他们去了湖边钓鱼。 是的,钓鱼。 一群热血沸腾年纪的少年们坐着小马扎,手里拿着钓竿,跟着他们先生一齐随着一群老爷子们钓鱼。 简直崩溃。 大抵也就只有对自家先生儒慕多年的脑缺姜微尘,才能跟个二傻子一样盯着雁十三的鱼竿。是的,盯着雁十三的鱼竿而不是他自个的。 “先生!这儿真的能钓到鱼吗?”姜微尘扭扭捏捏蹭到了雁十三身边,眼巴巴的看着自家先生,问道:“如果钓到鱼了,先生今晚不能不做红烧鱼块和酸菜鱼啊?” “你怎么又馋了?”雁十三无语,“前天不是才做了红烧鱼块和糖醋鲤鱼吗?” “那不一样啊先生!”姜微尘抻开了腿,张开了手,嚷嚷着:“不一样的!” “怎么不一样了?”雁十三用食指把凑过来的姜微尘推开半米远,耐心道:“还有小声点,不然吓跑了鱼我看你今晚怎么吃红烧鱼块和酸菜鱼。” “哦哦哦!”姜微尘捂着被雁十三戳红了的额头,巴巴的又凑到了雁十三身边,他看着自家先生过于美艳却带着与生俱来的慈善。突然感觉自家先生真的是长的很好看,比雅居阁的鸾儿姑娘还漂亮几分。 “还有什么事吗?”雁十三见姜微尘跟小狗一样蹭到身边,问:“有事说,别靠的太近。” 姜微尘嘴一撅,雁十三看着他这要哭不哭的样子微微头疼。也真不知道姜微尘这小子是怎么在十六岁就能考取了秀才名头的,这个傻不拉叽的样子,真的很难把那种少年高中的形象代入到这小子身上啊! 难不成这小子是个精分? 雁十三脑洞大开,毕竟这小子真的让人很无语。 “先生,我就想问问,为什么你都快二十七了还不娶妻啊?”姜微尘嚷嚷着:“明明先生这么好!会做饭会照顾人,怎么就没个姑娘陪着先生呢?” 雁十三淡然一笑,“说吧。是不是你家里人又威胁你了?” 姜微尘猛地点头,一股脑的把他家老头的话倒给了雁十三:“我家老头说,先生年纪也不小了,理应该成个家找个妻子帮先生分担分担肩上的重任了。所以让我来问问先生,这个月休沐,能不能来我家做客。老头想着把我小姨介绍与先生认识。” 说完便神情期待,双眼放光的看着自家先生,他觉得先生一向温和待人,理应是不会拒绝的。且他家老头说了,如果把先生请回家了,便奖励他十两银子作零花,但如果没带回去,便是一顿竹块炒腊肉。 如期待中的,自家先生笑的一脸温柔,雁十三看着这小算盘打到自己身上脸上还不加掩饰的姜微尘,嘴角的弧度愈发柔和,他道:“不去。” “啊!啊?!”姜微尘猛地从十两银子的美梦中清醒,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家先生,明明笑的和他想象里的一模一样,为什么说出来的话就不能一模一样呢?一个“好”字真的那么难以说出口吗? 姜微尘一脸崩溃的被自家先生拍了拍脸,然后听到先生调侃他的语气:“微尘啊!算计人算计到自家先生这里来了。可以啊!下次算计的时候记得把脸上的表情收好了,因为你那个样子看起来跟二愣子一样。” “先生!” “别先生了,你就是叫爹都不管用。”雁十三笑眯眯的拍了拍姜微尘的脸,转过身继续看着他的鱼竿了。 姜微尘:“……”怎么感先生……跟街头流氓一样? 但他实在没辙,便扒拉着一根树枝蹲着雁十三旁边,也不敢找雁十三问话,就跟小狗一样蹲着。 看到这一幕的宋长顺:“姜微尘,你这样子像极了一条被先生抛弃的小黄狗。” “不,狗都比他聪明。”苏择理接话,“把如意算盘打到先生身上,这真是蠢到家里了。觞溯你觉得呢?” 秦觞溯撇了眼姜微尘,转头看着手里的鱼竿,不咸不淡的道:“嗯。确实很蠢。” 姜微尘被他们怼了多年,早就习惯了,也就听听没放在心上。 “哎!姜微尘!”李品生突然用脚踹了踹姜微尘,问道:“你家那个小姨,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除了雁十三,这群小兔崽子们都竖起了耳朵,毕竟这关乎他们的未来,还是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了解了这位小姨喜欢什么,将来才能在犯错之后讨好她去跟先生求情。 这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就这么让这群小兔崽子讨论了你,起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这小姨真成了他们师娘,那还是早做打算比较好。 秦觞溯表面虽与众人谈的火热朝天,但眼神一直是紧紧看着雁十三的方向的。在没人看到的角落中,他的眼神里全是晦暗与疯狂的占有欲。 “先生,您会娶姜微尘的小姨吗?”年幼的程长安被众人推出去打探情况。 雁十三摸了摸程长安的小脑袋,笑道:“先生,没有娶妻的打算。” “那,先生会一直陪着长安吗?”程长安巴巴的看着雁十三,他最崇拜的人是先生,所以,他其实是不希望有一个师娘夺取先生的目光。 “长安,没有人可以一直陪着你。”雁十三放下了鱼竿,将程长安半抱在了怀里,“先生总有一天会离开你们所有人,你也不小了,不能太依赖先生。你要学着慢慢成长,慢慢独立,慢慢成为一个大人,慢慢担起肩上的责任。” “长安知道。”程长安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肩膀,天还是很热,可靠在先生怀里的时候,心中的燥热与不安全都消失殆尽,唯余宁静与心安。 雁十三眼中的光柔和而温润,如一汪清澈见底的泉水,透射出宁静与祥和,让人不由自主心底宁静。 “长安不怕。也不要怕。没人能躲过这一天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浮萍,在风雨之中很轻易就能分崩离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未来要找。先生能做的也只是陪你们走过这几年,接下来的路,只能凭你们自己摸索。不跌几个跟头,不撞几次南墙,不经历几次背离,你们是不会明白人要找这个世道生存下去有多么艰难和困苦。” “长安好好读书,能不能留下来陪先生和娘亲?”说到底,程长安今年也只是一个不过十三岁的孩子,再怎么早熟,他也只是一个孩子。 他能懂的没多少,大道理听也会听,但听了他理解不了,没有亲身经历,他怎么知道是对是错。 他只知道,他想永远陪着先生和娘亲。 第76章 第七十二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8) “长安好好读书,能不能留下来陪先生和娘亲?”说到底,程长安今年也只是一个不过十三岁的孩子,再怎么早熟,他也只是一个孩子。 “长安当然要好好读书了。只有多读书,才能明辨是非,才能少走弯路,才能挣个好的未来。”雁十三松开程长安,冲其他人招了招手。 小兔崽子们巴巴围到了雁十三身边,秦觞溯抢到了雁十三背后,把其他人都挤开了。 雁十三看着他们,眼中流转着温柔的光,有着被岁月洗涤过的明亮与内敛。 “先生一直都对你们很严格,严格到了严苛的地步。你们也很恨我吧。但你们想想,我为什么要对你们你们严苛?我与你们是有仇还是什么?我又能教导你们几年?打死也就这么几年了。然后我们分道扬镳,你们都各走各的路,可以回来看我,也可以一辈子都不回来。但是这与我又有何干系?” “你们的路是你们自己走出来的,墙是自己撞的,跤是自己跌的,事是自己做的。我帮不了你们什么,只能在你们还未走进这个冷漠的世界之前,严格训导你们。让你们少走弯路,少撞南墙,少跌跟头,少做错事。” “要是恨我,日后飞黄腾达了,一状纸告发了便是。不恨我也没什么再见的机会了。” “我对你们严苛,只是为了你们将来的路能好走一点。只是希望你们能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 心中有一分明白,如月辉泻地。 他们都没有说什么,雁十三说完后便挥手让他们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 雁十三问他们要的是什么,却无人问雁十三要的是什么。 也无人问,什么又是什么? 如原主读过的《楞严经》里的一段经文: “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在原主很小的时候,寺院的主持问他的志向时,原主只是指着书纸,指着墨砚,指着寺院外的一小块地,他说:“我只要笔纸书,还有这么一小块地,栽一株月季,就这样过一辈子。” 为什么是栽一株月季,小小的人儿的回答是:“只月季一年四季常开不败,赏心悦目沁人心脾,可助保持平常心。” 小小年纪,话都只是口齿不清的年纪,却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早慧如此,也难怪懂事。 如《无常经》中:“有三种法,于诸世间,是‘不可爱’,是‘不光泽’,是‘不可念’,是‘不称意’。何者为三,谓‘老、病、死’。” 小小年纪就知道了生命本质上的“不可爱”、“不光泽”、“不可念”、“不称意”四大意义,也难怪如玉般温润,如清风般爽朗,如水般柔情。 他是一个愚钝而固执的人,因为见着了这世道的腐朽与不公平,便画地为牢,蜷缩在心中的一方天地。再不肯与那些人接触,也再不敢留在那繁华的京城,跑到了这里,做了教书先生。 不争不抢,随遇而安,失了向上的心,就这样消极在了这小小的一方镇里。 他放弃了自己的荣耀,放弃了荣华富贵,放弃本属于自己的太多太多。他也从未踏出自个画地为牢的天地,寻找自己的机遇,绽放自己的光彩。 逃避到这个偏僻的地方,躲了这么多年。 消极的如雁十三读过的《圣经.传道书》里的一首诗,诗词让人读了酸楚又苦涩: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 生有时,死有时。 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 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石。 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 寻找有时、放手有时、保持有时、舍弃有时。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和有时。 喜爱有时、恨恶有时、战争有时、和好有时。” 他忘了自己小时候的志远,追寻不到心中的净土,自认为世间一切皆有定数无可违逆,失了平常心,遗了那一株月季。 除了雁十三与周梓桑,无一人钓到一尾鱼。 很快,就到了放夏期休沐的时候。 雁十三打算来做个家访,好好了解一下他的学生们。 他选择了程长安、周梓桑、宋长顺、梁修竹四个人,因为姜微尘秦觞溯等人的家几乎每年都会给他发请帖或拜帖,用不着家访,家长自己会来的。 初见帮忙定位坐标,指路,雁十三只要做好准备跟着初见说的方向走就行了。 离霜寒居最近的是宋长顺家,雁十三只微微调查了一下学生们的情况,他只知道宋长顺家里还是挺富裕的,其他的一概不知。 到了宋长顺家里雁十三才发现,原来宋长顺家是地主。有几百亩地,还建了一大座豪宅。 他敲门时,只一个尖嘴猴腮黑不溜秋的小厮从门后探出了一个脑袋,看到雁十三容貌的那一刻,本不屑的嘴脸一下子变得谄媚了起来,他笑的很欠揍,问道:“这位贵人来宋地主家有何贵干?” 雁十三拱手笑道:“在下雁十三,乃是宋家公子宋长顺的先生。今日是特地来探望一下学生宋长顺。请问宋长顺在家吗?” 雁十三话音未落,这小厮便摔上了朱红漆上的大门,鄙夷道:“我还当是什么贵人呢!原来是那个丧了母的野种的教书先生!切!走走走!那野种不在家,你往北走五里地,他就在地里干活呢!” 雁十三皱眉,宋长顺今年可是中了秀才的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为何这宋家不好好供着宋长顺反而将他赶到地里干活呢? 他忍下疑惑,往这小厮说的方向去寻宋长顺去了。 细来想想,宋长顺穿的衣物确实是有些破旧,只是洗的很干净,且雁十三为了不搞特殊不让这群小兔崽子攀比,亲自掏钱为他们买了同一个款式的衣物,一年四季共四套。 但除了梁修竹秦觞溯程长安周梓桑外,就只有宋长顺规规矩矩的穿着了。 且宋长顺平时表现的非常豪爽,当然不是金钱上的豪爽,是性格与语言上的豪爽。 脸上也常年都是爽朗的笑意,也不与他人计较什么,也导致了雁十三忽略了宋长顺其实是和周梓桑与梁修竹他们一样,很少与姜微尘刘晗昇他们一齐吃花酒参加宴席。就是休沐出去也是找活干。 自然也就忘了宋长顺其实也是原主从乡野里挖出来的明珠。 他将自己的骄傲大胆绽放,将自己的不好抛之脑后。 而宋家之所以答应让宋长顺来霜寒居读书,也只是因为原主不收钱,供养一个读书人要花费多少钱财宋家一清二楚。宋长顺是宋家可有可无的人,带去了,没考中省了粮食和布料,还落得了一个供前妻之子读书的好名声。考中了,宋长顺是宋家人,也是给宋家光宗耀祖高了宋家门槛,算盘打的倒是响。 不过可惜的是,所有报喜的官人都是齐齐到霜寒居来报的喜,也因着雁十三的嘱咐,报喜的人都很低调,也没人乱传什么。而宋家只是一家地主,家中除了宋长顺,再无其他的读书人,他们也没派人去打听,自然错过了宋长顺高中的消息。 而宋长顺也未与宋家人讲,故而导致了宋长顺在宋家的日子还是跟往常一样不好过。加之还有“孝道”这一顶大帽子扣在宋长顺头上,根本不是宋长顺可以违背的。 这就是这个腐朽没落的世俗下被欺压的人们反抗不了的痛苦。 不过压榨且对有才华与声明的读书人,是会受到这个世道的法律的严惩的。这也是宋长顺,唯一能翻盘与摆脱宋家的机会。 乡野间摞着一亩一亩整整齐齐的水田,绿油油的稻苗看着喜人极了。脚边的田坎里也长着不知名的小花,星星点点的缀在绿色与褐色之间。虽不是什么美景,却也是赏心悦目。 在一亩田地里,雁十三看见了穿着粗布麻衣,但收拾的整齐的宋长顺正弯着腰,跟着一群五大三粗黑黄的百姓在田间忙活。 “长顺。”雁十三唤他道。 “先生!”宋长顺不可置信的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先生,惊道:“先生!您怎么来了?” “呦!宋小子这就是你口中的先生啊!长的倒是俊俏好看啊!”一个大汉子红着脸擦汗调侃道。 “是啊是啊!听说还是从京城来的贵人哎!” “宋小子你是不是惹了啥子事啊?不然你先生怎么跑这找你来了?” “先生啊!宋小子人可好了!绝对不是惹事的性子!是宋家人对他不好!你可千万不要怪罪他啊!” “是啊是啊!宋家人不做人事!逼起宋小子把书丢下跑地里干活!” “后娘永远都是后娘,啷个可能对前妻生的娃娃好啊!宋小子真的是造孽呦!” “好歹也是个读过书的秀才娘子,读过书的,还不是苛待前妻娃娃!” …… 乡亲们你一句我一句,句句都维护着宋长顺,看来都是打心眼里照顾和喜欢他。雁十三也不怕到时候没人为宋长顺作证了。 他三言两语言明了来意,听到雁十三被看门小厮赶出来,所有人都很生气。要知道读书人在平民百姓心中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教书先生,因为读书人和大官都是教书先生教导教导出来的,比秀才和官人还值得他们尊重的。 尤其是在听宋长顺讲过雁十三是无条件支持并为他花费就是为了让他们读书后,对雁十三的尊重和崇拜早就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度。其中在得知这位先生教导的十二位先生中除去最小的外,所有人都考中了秀才,更有几位是前首后,简直是把雁十三当做了神明看待。 一个人,教导十二个人,十一个考中。 这不是神是什么?这在没读过书的百姓眼里就是神! 宋家引起了众怒,尤其在百姓们得知宋长顺将中秀才后朝廷发放的奖励——减免三十亩地三年税收,宋长顺将他们大部分人的地都挂上之后,对宋长顺心怀感激,也对教导出宋长顺的雁十三更加恭敬。 了解完该了解的,雁十三只是拍了拍宋长顺的肩膀,像往常一样道:“芸芸众生之中不幸之人很多,你只是其中一个,但绝对比大多数要幸运。不要想太多,待日后飞黄腾达了,让世间少一点不幸的人。起码,让一些人能吃饱饭。” 第77章 第七十三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9) 拜访完宋长顺,就是梁修竹家。 梁修竹家也是在乡下,不过与宋长顺不同的是梁修竹家里虽算不上富裕,但还是能吃饱饭的。 不同于宋长顺的倒霉,梁修竹家里虽也是一样的情况,但梁修竹的后娘是真的待梁修竹如亲子。梁修竹也对他娘怀有感激,一家人和和睦睦的。 雁十三说了一些梁修竹在霜寒居的近况,便笑着起身告辞。 梁修竹家里人热情而惶恐的想请雁十三留下用饭来感激雁十三对梁修竹的照顾和帮助,但被雁十三拒绝了。 他的想法是,学生可以接受先生无偿的帮助,但先生却不能接受学生的一丝一毫。 雁十三走后,梁父惶恐不安的看着大儿子,道:“竹儿啊!你说先生是不是看不上我们这些东西啊?” 梁母也惶恐道:“竹儿啊!先生会不会嫌咱们招待不周啊?你看家里连个像样的茶水都没有。” 梁修竹安慰他们:“爹,娘。先生只是来了解家里的情况,拜访一下爹娘。不是来家里寻便宜的,放心吧!” 梁母:“那先生为啥不留下用饭啊?” 梁修竹说:“先生向来不愿留在他人家中用饭。在先生看来,学生可以占先生的便宜,但先生绝不会占学生的便宜。更何况在先生看来,在学生家用饭的行为相当于打秋风,有损德行,就更不可能留下用饭了。先生品行端正,修竹还需好生学习。” 周梓桑的家距离霜寒居最远也最偏僻,当初原主能捡到周梓桑也是缘分。 周梓桑家住在深山老林的悬崖峭壁之上,封闭而危险。原主是在一次与友人相约攀岩时,误入了周梓桑所在的村子。在村子里遇到了穿着一身打着布丁,脚上穿着草鞋面瘦肌黄咬牙挑着水,嘴里却背着《诗经》中的《关雎》。然后原主就把周梓桑带回霜寒居里。 之所以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是因为原主的学识得到了周梓桑的认可,加之周梓桑家境不好,周梓桑跟原主离开了可以省下不少粮食,这才是周梓桑父亲答应的真正原因。 周梓桑家里共有六口人,父亲又是个瘸的,干不了重活,家里也没个女人可以照顾他们,那个时候的周梓桑在父亲瘸腿以后不得不离开学堂回家干活。 周梓桑是真心热爱读书的,以至于原主成为了周梓桑的伯乐。将他带回来霜寒居,却也因此,毁了周梓桑的一辈子。 资料里是这样描述周梓桑的—— 周梓桑,德元九年生于江南石梯村,父猎户,母村妇,家有四位弟妹。 剑眉星目,面若朗玉,身高七尺,生而早慧,过目不忘。 母于德元十七年生幼弟,血崩而亡。 父于德元二十一年于山中追赶猎物坠于山崖,因治疗不及时,右眼失明,右腿残疾。 家无收入,十二岁辍学归家,担起责任。 十三岁遇贵人雁十三,离家求学。 十六岁时高中。 十七岁时与同窗魏安久因关系密切,被先生斥责。 十八岁时,不明原因,学业崩毁。 十九岁时因辜负先生教诲,离霜寒居归家。 二十岁时为帮其二弟上学,前去村口悬崖采药。 二十三岁时死于石梯村崖底。 周梓桑是除程长安外,原主学生中最可悲的人。 雁十三看着石梯村,这是如同悬崖村一样的存在,一座相当于九十度直角的石梯连接着石梯村与外界的联系。而石梯村的村民也从未想过要从山崖顶上下来,只因为他们的祖先经历过战争。为了保命才搬到了山崖顶上,花费了数十年修建了一座通往村子的石阶。 因为是垂直的,且山势陡峭,几乎很少有外人敢攀岩。一般来说都是石梯村的人往外界走,他们的妻子一般都是买来或者换亲,当然也有共妻。 不过大部分都是换亲和买妻,共妻在石梯村是抵制的,除非是穷的实在是买不起妻子,便花钱与另一个有妻子的人买妻子一年的时间,就为了能生个孩子传宗接代。当然,这个共妻必须是生过很多个孩子的。 当然也有血缘关系兄弟,凑钱买一个女人,当他们所有人的妻子。因为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无论是谁的孩子,都可能是自己的孩子。 雁十三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原主那样一个性情温和的人,会去攀岩,而且是攀这种一不小心就会丧命的山崖。 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周梓桑那么轻易就爱上了魏安久。 如果是因为颜值,那么周梓桑一开始看到的原主比魏安久更好看,他为什么不爱上原主? 如果是因为才华与性情,那么梁修竹与原主也同样比魏安久优秀,且原主与梁修竹是少数愿意不带任何目的,温柔以待周梓桑的人,他为什么不爱上梁修竹与原主? 无论是哪一方面,原主与梁修竹都比魏安久要好上那么一点,可最后周梓桑为什么偏偏就爱上了魏安久呢? “因为魏安久喜欢男人吧!”初见鼓着腮帮子道:“周梓桑是喜欢男人的,原主与男主都偏向于喜欢女人,虽然并为实质表现出喜欢男人,但周梓桑那么敏感,应该能察觉出原主与男主对这种关系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赞同吧。” “毕竟原主雁十三崇尚独身,又是在寺院里长大的,好修身养性,不沾□□。而男主喜欢女主,只有魏安久则是大大方方承认自己是喜欢男人的。说不定就是因为魏安久的洒脱不羁承认自己的性取向,这才吸引了周梓桑。” 雁十三:“……”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好在有初见帮忙转移注意力,不然就是雁十三再有胆量,在这种没有安全系数的九十度垂直山崖上攀爬也是种性命的挑战! 石梯村的屋舍都排列的整整齐齐的,因为村子不大,山崖顶上也没有多余的田地,所以村子里大部分的人都是猎户。也致于在周梓桑父亲摔断腿后,一家人就陷入了连饭也吃不上的窘境。 周梓桑家在村子里唯一的一条小溪边,且因为破损严重十分好找。 雁十三来的时候,周梓桑家里正经历着一件大事。 周父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正直、坚韧、果断,就是重男轻女了些。 他不想继续让大儿子不花钱让人家父子贴钱供他读书了,周父这些年其实一直记着雁十三对周梓桑的帮助和花费,但看着越来越多的账额。就他这编竹篮框子的手艺能挣几个钱还清? 就是想着待儿子日后飞黄腾达了,可谁知道有没有那个时候!周父有自知之明,他并不觉得自己大儿子记性好又聪明就能高中,所以他不想让雁十三白花钱。 儿子要读书是上进,不过中不中,周父都要供周梓桑读下去。所以,为了还他口中所谓的“钱”,周父便打算将自己今年已经十五岁的大女儿卖或者是嫁给村子里比较有钱的石家,换彩礼来还钱。 还准备将今年已经十岁的二女儿与李家的闺女换亲,给大儿子成亲,为周家传宗接代。 这种举动简直可以说是丧心病狂了!周梓桑当然不会同意父亲用两个妹妹的终身大事来供给自个读书。 虽然在古代十五六岁的孩子已经可以成亲了…… 雁十三赶到周梓桑家里时,周梓桑脖子上架着把磨的噌亮的菜刀,逼迫周父放弃把大妹妹和小妹妹卖了的想法。 “爹!你要是敢卖了大妹和幺妹,我今天就自行了断!”周梓桑红着眼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却还不忘把两个妹妹护在身后。 周父:“这两个丫头养了这么多年,是回报她们老子的时候了!再说了,你读书读了三年了,人家先生又是给你买衣服又是给你供吃供住。你算算我们周家欠了人家好多?啊!要是你没中没飞黄腾达,以后这钱要咋还?” 周梓桑红着眼咬牙切齿低声道:“爹!这钱儿子一定会还!但绝不是拿两个妹妹的终身大事来还!你这是在害两个妹妹!先生要是知道了这钱是这样来的,是绝不会收下的!说不定还会因为儿子的原因让儿子离开!你这是在害我!” “你不说你先生怎么会晓得!再说了我们石梯村这么危险,你先生一个文弱书生是绝计不会来这儿问的!”周父不敢上前,又不敢对大儿子怎么样,只能吼被大儿子护在身后的两个丫头:“你们两个赔钱货!吃老子穿老子这么多年!讨了这么多年债!如果还有点良心,就不要为难你们大哥和你们老子!乖乖嫁人,把欠的债还了,再给你们大哥换个媳妇给我们周家传宗接代!” “爹!你把两个妹妹卖了,那以后小弟娶媳妇怎么办?”周梓桑低声问道,他现在只能想办法拖住周父,绝不能把两个妹妹推进火坑。 周父拄着用柳条做的木棍,斜着身子,看了眼躲在门后畏畏缩缩的二儿子,嗤笑道:“桑子啊!你弟弟才八岁,也是个跟你老子一样读不了书不成器的玩意儿。好歹也是你亲弟弟,大不了你以后卖一个女儿给他换一个媳妇就是了!再不济,把他卖给那些不能生娃儿的屋头!总比跟到你老子过苦日子好!” “爹!”周梓桑想不到自己的父亲竟然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放在眼里。 “桑子,不是你老子心狠,是实在是没得法子了啊!但凡你老子腿没瘸,但凡你争口气,你爹我也做不出卖儿卖女的事!”周父叹了口气,他也只是被他所认为的债务逼急了。 “爹!不用你卖弟弟妹妹,儿子不读书了!儿子去采药卖钱还债!不管怎样,都不能卖弟弟妹妹!”周梓桑苦涩的看着这个面徒四壁贫困的家。 他喜欢读书,但他绝对做不到用卖了弟弟妹妹的钱来读书。 “你在说啥子鬼话!不管咋样!这书你都必须读下去!你先生当年冒着危险跑到家里,就是为了让你读书的!”周父虽也不想让周梓桑继续读书,但他当年看到一身青衫长的漂亮的周梓桑的先生跑到他们家里要求周梓桑去读书时的模样早已深深的烙刻在周父的脑子里。 在周父的印象里,像周梓桑先生这般好看且贵气的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攀爬到他们危险又封闭的村子里,甚至不求回报的供给周梓桑读书是梦里都不可能发生的事。 周父答应了周梓桑先生的要求,让周梓桑去读书,只是因为他的先生愿意冒着危险来他家里求周梓桑读书是很神圣且不容拒绝的一件事。 所以无论如何,周父就是倾家荡产砸锅卖铁都要让周梓桑读下去,因为这是那位先生对周梓桑的认可。 第78章 第七十四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0) 等雁十三到了周梓桑家门口时,就听到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一个粗犷的男人的声音吼道:“你在说啥子鬼话!不管咋样!这书你都必须读下去!你先生当年冒着危险跑到家里,就是为了让你读书的!”说这话的应该就是周梓桑的父亲了。 “爹!就算如此我也不能让你卖了弟弟妹妹让你还欠儿子先生的债!先生是不会同意你这样做的!”这是周梓桑的声音。 雁十三有点懵,这父子俩是个什么情况?卖儿卖女来还欠他雁十三的债?他怎么不知道周梓桑家欠了他钱的? 周父的声音直接暴起,粗粝的声音听着耳朵疼:“你不说,你先生怎么会晓得!难道你连你爹的话都不听了嘛?把你两个妹妹交出来!今儿就把大丫头送到石家,明儿就把二丫头拿去跟李家换亲给你娶媳妇!” 周梓桑声音嘶哑,也带着决裂:“爹!石家一共有四个兄弟!个个都生的虎背熊腰,大妹嫁过去就是给他们当共妻的!李家也是三个兄弟!爹!难道你忘了去年石家买回来的那个共妻,不到半年时间就让他们四兄弟弄死了!大妹今年才十六岁,换过去迟早会被那几个畜生折腾死的!小妹今年也才十岁,李家那群畜生可不会管小妹今年几岁,难道你想小妹换过去第一天就死吗?!” “那我也不是为了你!为了你能读书啊!” “那也绝不能拿两个妹妹的命来换!爹!你最好打消了这念头!不然儿子今天就给你同归于尽!” 雁十三还是第一次听见沉稳的梓桑发怒,很有威慑力,不过还是太稚嫩了些,最多就吓吓一群没见识的人。 不过关于他们口中的共妻和换亲,雁十三还是听闻过甚至说是非常了解的。 共妻,顾名思义是指有血缘关系或是关系特别好的几个男人一起花钱买来一个女子做妻子。 共妻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封闭偏僻且落后贫穷的山村里,因为不富裕,没有女子愿意嫁进来,所以妻子一般都是拐卖来的。大部分都是他们通过某些人用违法途径卖进来的,只是因为卖的地方偏远且看护牢紧,就只能一辈子留在那里,为男人生孩子。 换亲,指的是两户都有女儿且没有血缘关系或隔代血缘关系的两家人将女儿换到对方家里做童养媳,长大后直接成为儿子的生育工具,为家里传宗接代。 换亲这种事与共妻一样,普遍发生在贫困封闭偏远的山区里。 只是雁十三想不到,周父竟如此冷血,无论是换亲还是共妻,都是人性扭曲道德沦丧的存在。更何况还是亲手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卖于他人做共妻和与人换亲。 但雁十三更难接受的是,这两个女孩子是因为他而被周父卖去做共妻的。 所以在下一刻,雁十三就推开了门,出现在了周父与周梓桑眼中。 “先……先生?”周梓桑不可置信的看着微微有些狼狈的雁十三,通往石梯村的路只有一条,就是攀爬那条危险的石阶。 但周梓桑更好奇的是自家先生来自己家里的原因。 周父看到如当年那般模样的雁十三,早就傻眼了。在周父看来,雁十三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加之有才华又贵气,在周父的心中是与神比肩的存在。 一入眼便是穷的连像样的家具都没有的泥坯房和脖子上架着菜刀的周梓桑,见到这一幕的雁十三差点一口气没上上来。 雁十三瞬间失了仪态,他做出了一个与人设不符的行为,拿手指着周梓桑,慌忙开口:“梓桑,把刀放下!快!” 周梓桑一向听雁十三的话,闻言便放下了菜刀,“先生,你怎么来了?” 雁十三没好气道:“我要是不来岂不是害了你们一家人!梓桑你过来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周梓桑的描述下,雁十三总算是清楚了来龙去脉,原来就是周父大男子主义,不愿意欠人人情,但又没能力还钱便打算将两个女儿卖了,还钱的同时还顺便帮周梓桑安排人生大事。 雁十三叹了口气,对周父道:“周先生,您真的不必如此作为。梓桑的学业很好,不久前还考中了秀才。您不必卖儿卖女来偿还所谓的债务,梓桑在学院里一直帮我干活,照顾其他学生的起居,不欠我什么。您大可不必毁了两个女儿和您的大儿子。” 周父:“真的不用还钱吗?” 雁十三诚恳的说道:“是的。梓桑在学院里很勤快他还将朝廷给他的奖励全都交予了我,将欠下的债都还完了。甚至是连接下来三年的束脩都不用交了。” 周父不是读书人,他不清楚朝廷对秀才的奖励是啥,雁十三便告诉了他奖励是减免三十亩地三年的税收,记在周梓桑名下的这三十亩减免税收的土地每年都会交与周梓桑一定的钱财。还钱绰绰有余,还能省下来不少,用不着卖儿卖女。 周父惭愧的看着几个儿女,红着眼撇不下面子道歉,连雁十三为何来他们家都没问,便一瘸一拐的跑出了家门。 周梓桑惭愧的请雁十三坐下,却因为桌椅板凳都在之前的纷争中横七竖八的到处摆着,周梓桑羞红着脸捡起一个还算完整的凳子,擦干净后摆在了桌前。 待雁十三帮着扶起来桌子,候在一边的周大妹便乖巧的为雁十三端上了一碗水,端完水见大哥与雁十三有话说便拉着两个弟弟妹妹背着竹篓拾柴去了。 待没人了,周梓桑方寸开口道:“先生,您刚刚那番话是何意?我记得我名下的三十亩减免地并未租出去。” 雁十三抿了一口水,笑道:“我若不这么说,今日你父亲便不肯罢休。不过刚刚那番话也不是骗你,在昨日我便托人将你名下的三十亩地托人租赁了出去。今日来你家一是为了了解你家情况,二便是将租金交予你。” 言罢,雁十三便从荷包里拿出三张一百两的银票交予周梓桑,“商谈的结果是,十亩地一年十两,三十亩便是三百两,你的租金,收好了。” 周梓桑却推回了两百两银票,他看着雁十三,道:“先生这三年来吃穿用度都未曾少过学生的,笔墨纸砚这些加起来早已百两有余。这些是还与先生的,还请先生收下。若不收便是让学生羞愧难当!” 雁十三并未推诿,大大方方接过了银票,他看着狼狈不堪的周梓桑,道:“挣扎是人生常态。蚕茧束缚不了你多久,成蝶才是你的人生。世间所有的的苦难与不幸,都是你踏出下一步的基奠。” “学生,明白。” 雁十三转移了话题,“有了这一百两,就置办一些家具,买一些好东西给家里人补补身子,再买一些布料为他们做一身新衣裳。如果你想,去山崖下随便找一个村子,买几亩地,在山底住下。总比住在这危险的山崖顶上好。” “学生,晓得了。” “再为你大妹妹寻一户好人家,待成亲那天记得给我送请帖,我好来随礼。” “好的先生。” “你幼弟今年也八岁了,你可有为他启蒙?” “学生已为弟弟启蒙过。平时也未少教他读书写字。” “找个机会,送他去读书吧。只有读书才有机会走出这深山老林,才能飞黄腾达做人上人。千万不要耽误了,钱不够可管先生借。” “谢先生。” 聊了一会儿,雁十三便起身告辞。周梓桑送雁十三到了石阶那里,雁十三摆手让周梓桑回去,他让周梓桑好好冷静一下。 周梓桑站在悬崖峭壁的边缘,脚下是万丈深渊,却有着无数人在攀缘。向下或向上,一不小心,便粉身碎骨。 他看着延伸到尽头的天空,碧蓝辉明,带着薄薄的云雾与辉光。吹过的风湿热,带着夏时的燥热,顺着云雾消失尽头。 他站在临近深渊的边缘,如被禁锢在蚕茧中。他要成蝶,煽动着破茧而出的翅膀,飞过深渊与灰暗。 阳光刺透了覆盖天下的黑暗,黎明前的曙光是希望的引导,它将指引着生活在腐朽没落世俗礼教下痛苦的人们奔向更加痛苦麻木的新一天。 秦觞溯救下了一个长相柔美的少年,他有着与那人七成相像的容颜,有着一样令他头晕目眩的笑容和泠泠动听的声音。 秦觞溯救下了他,留下了他,只是因为他长的与他的先生很像,只是因为,这个人与他爱的人相像。 毕竟他家先生那么优秀,惦记他家先生的人可多了去了!鸾儿那种狂蜂浪蝶暂且不提,就连寒山书院的韩与君(雁十三友人),那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人也对他家先生情有独钟。 世间所有人都能光明正大与先生在一起,唯独他不能,只因他是他的先生。 这一刻,秦觞溯无比后悔当年答应做了雁十三的学生。 日日夜夜辗转与渴望与压抑中,甫一见到这长相与先生颇为相像的人,动了不该有的邪念,宣泄而出感情如见了光的飞蛾。 这邪念,终有一日会将他拉入更深的绝望。 第79章 第七十五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1) 雁十三看着附着在山崖蜿蜒着向天的方向攀缘的石阶,上山容易下山难,下了山已经是申时了。 雁十三觉得周梓桑这辈子真的是如俄罗斯套娃,一环扣一环的倒霉悲惨,这辈子就没过过几天好日子。 如果到最后,周梓桑还是爱上了魏安久,毁了自己的一辈子。雁十三能做的,也只是伸手拉他一把,讲几句大道理。 他帮他,是情义却不是义务。 周梓桑,愿你下辈子生一清贵人家,做一明媚少年,绽尽芳华。愿你来生再做那个孤清高傲,青衣翩翩的漠然少年。 不受他人欺骗毁其一生,不因生活困苦压倒一身傲骨,最是愿的,便是你此生,能得圆满。 不过比起周梓桑,或许程长安的日子也不算差了。 他只有一个母亲相依为命,虽然过的困苦,但他的母亲事事以他为先。甚至在听闻原主的才华能力之后,自己带孩子上门求学。 程长安不是原主找来的学生,是自己来的学生。 当年刚修建好霜寒居的原主刚放出去招生的意愿的时候,除了那些查到原主京城身份的官宦世家送到他这里的学生外,再无其他学生愿意来他这里,只因为前期来的都是官宦富家孩子,就算原主说了不收学费,也没有人愿意来。 原主就只能自己去找学生了,梁修竹、宋长顺、周梓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原主找来的有潜力的学生。 只有程长安,是唯一一个自己找来的学生。 当时程母拉着不到九岁的程长安跪在原主面前,求原主收下她的孩子。原主心善,想着程长安就是资质不好他也要收下了好好教导,但出乎意料的,程长安的资质比霜寒居大部分学子要高。原主便欢欢喜喜的收下了程长安,但只收了资质最高且心性坚韧的梁修竹做关门弟子。 再收下程长安后,原主又等了一个月,见实在是没人来霜寒居,就只能开学,开始了他的教书生涯。 原主第一次教书,在学生的指导和一位同为教书先生的友人的帮助下,摸摸索索出了独属于霜寒居的教学方案。 其中也除去了不少个王赟这般的学生,加上之后雁十三自己找来的秦觞溯,霜寒居就少的只有十二个学生。 当然,无论是原主还是雁十三,都从未详细了解过程长安的具体情况。 更不知道,程长安的母亲为了让程长安可以读书,是在听闻路过的路人说过不收钱免费读书的霜寒居的笑谈之后,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带着儿子走路来到了原主所在的镇子。 雁十三乘坐马车坐了整整一天,才到了程长安所在的小村落。他家距离雁十三所在的镇子隔了一个县的距离。 这个村落绵延百里,虽是村落,却堪比一座小城镇。 程母是在自家村落里的地主洗衣做工,用来养活自己和儿子。 雁十三来到时,正好是地主家嫁女的日子。 高头马大的新郎伴随迎亲队伍同行,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来到地主家门前来迎娶新娘。一路上鞭炮声声,锣鼓悦耳。 被丫鬟和喜娘领着出来的新娘却没有盖着红盖头,凤冠霞帔,妆容精致,美得惊心。 雁十三拉着一个鼓掌满脸喜气的村民问道:“敢问这位大哥,今日这喜娘为何不盖着红盖头出嫁?” 村民喜气洋洋道:“哦!你是路过的外乡人吧!这是我们这地方的习俗,出嫁的新娘的红盖头要由新郎亲手来盖。这样才显得出新郎对新娘子的重视和爱护,也能让新郎新娘见个面,免得在被闹洞房的时候出丑。” 这话说的有点遮掩,雁十三理解。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的新郎新娘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盲婚哑嫁。很多要过一辈子的新人甚至都是在洞房那日才能见上第一面,然后就这样跟着对方过一辈子。 宾客满座的厅堂之中,新郎新娘要规矩且庄重跪下拜过天地、祖先以及父母,再是夫妻对拜,喝下合卺酒,这便是成了夫妻,最后齐齐入了洞房。 从此,患难相随,荣枯与共。 雁十三看着人高马大的新郎抿紧唇,蹙眉为面前羞涩着的美娇娘盖上红盖头,极有礼数却不着痕迹疏离了新娘,规矩的扶着新娘上了花轿。 从始至终,都没见新郎露出半分喜色。想来,是对这莫名其妙来的婚嫁的不满。 这出嫁的场面甚是热闹,这绵延了百里的村落,乃至这一片地域,皆是喜气欢声。新娘与新郎家皆请了梨园戏班,锣鼓喧天吹唱。 新娘家境殷实,给新娘备了丰盛的嫁妆。三十来个彪悍的护院跟随着迎亲的队伍,挑着七七四十九担嫁妆,场面甚是大气。 雁十三想起了他的外婆,幼年时,外婆曾与雁十三说起过她当年出嫁的喧闹场景。 也是如今日这般的热闹,外婆家世代经商,又只有外婆一个女儿,自然是马虎不得。听外婆讲起,外婆的父亲为了让外婆在夫家有地位有依靠,为外婆准备了十来箱金石玉器打底。 也请了十来人吹吹打打了,送了外婆一路到外公家。尽管这些最后都付与光阴,不知去。 但都是如今日的晴日春光、花好月圆的盛景,应足以令所有人回味一生。 雁十三幼年随母亲到外婆住的乡下院子过暑寒假时,在摇摇晃晃的吊床与外婆轻轻扇着风的蒲扇中,听着外婆慈祥温和的声音讲述当年嫁与外公的故事。 听外婆说过,外公家境清贫,却不慕银钱,是真正的君子,爱外婆那般的婉柔素心。外婆嫁至夫家,虽从小千娇百媚的养着,却愿甘守平淡,对公婆敬爱,对丈夫有礼,与邻人也相亲。 雁十三想,外婆嫁外公作做新妇时,如今日出嫁的姑娘一样,都如那月季,烂漫美好,却不失静雅。外婆此一生有着“宜其室家”的贤妻品德,得外公爱慕,两人之间相敬如宾,一生不离不弃。 人生如花,美好易逝。 无论是今日出嫁的凤冠霞帔的女子,还是记忆中笑的慈爱的外婆,或是这世间寻常为家人操持一生妇女,她们皆有过月季花的娇艳与明媚。在有限的年光里开花结果,枝繁叶茂,美的平淡亦耀眼。 只是不知,这对新娘无半分爱意的男子,是否会对这姑娘痴守忠诚。 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是情感大多朴素,却也有诱惑,会生二心。 清代洪昇《长生殿》有言:“从来薄幸男儿辈,多负了佳人意。” 世间向来对女子不公,多是男儿负知己。 如李甲与杜十娘。李甲负心,致使杜十娘含恨沉江。 那李甲在烟花巷里,那般温良淳厚,于妓院小楼里,缠绵悱恻间,许杜十娘山盟海誓。可李甲那操蛋玩意儿,到底还是一个薄寡之人,软弱背信,利欲熏心,配不起杜十娘这样刚烈明艳的女子。 还有那西汉出了名的才女卓文君,美貌非凡,精通音律,才思灵敏。 那日,卓王孙宴客,才子司马相如赴宴,知其有一女才貌双全,便有意弹奏一曲《凤求凰》,借其倾吐爱慕之情。而卓文君久仰司马相如之才,又听闻司马相如的琴声,便躲在外面,从门缝窥探,被其儒雅风度所吸引,对司马相如一见倾心。 那夜,凉风如水,卓文君违背父母之命,逃离家门,与司马相如私奔,去了四川成都。而司马相如不过是一清贫书生,家中一无所有,他们卖了车马,于市井中开了一间小酒坊。 往日的富商之女,为了爱情不惜抛弃颜面与名声,与司马相如当垆卖酒,与他荣辱与共,成了民间里的一段佳话。 后来,司马相如所作《子虚赋》,得汉武帝赏识,因得召见,又作《上林赋》,武帝大喜,拜为郎。他意气风发,竟一时忘记当初的诺言,生了二心,打算纳茂陵女子为妾。 卓文君是位烈性的女子,写下一首《白头吟》,誓与司马相如决绝。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读罢卓文君的诗,司马相如为其才情与痴心感动,忆起昔日夫妻恩爱情深,羞愧难当,自此再不提纳妾之事,二人相伴白首,终老林泉。 只是,这有了背叛裂缝的感情,卓文君对司马相如的爱还如当年的坚定纯粹吗? 或许是有的,毕竟负的人是司马相如,卓文君一生伴随司马相如。在司马相如晚年患病终年缠绵床榻时,是卓文君不离不弃亲手照料,直至司马相如逝世的。 雁十三其实一直都不明白卓文君对司马相如的感情,照理来说,司马相如才是理亏的一方,为何卓文君不与司马相如果断的和离,与当年一般改嫁司马相如一样改嫁他人? 卓文君乃当世出奇的才女,家境富裕,就是不靠家人,就凭她坚韧的性子也可以活出一片独属于她的壮丽恢弘。为何却要作出《白头吟》,就为了当年那份爱? 可那份爱早已变质逐渐消失,为何卓文君还要将其攥在手中?司马相如是良配,却不是能够真正爱一人不迷心的人,他给不了也给不起卓文君幸福。 可卓文君还是接受了司马相如的道歉与求和,与他相守一生。 或许两人当年被爱女心切卓文君的父亲抓回卓家时,也为这两人举办了比今日更加热闹的婚礼,也是这样的晴天,所有人都围观祝福他们。 郎情妾意的两人,成亲时应该都是满脸幸福的吧。 如同程长安的母亲与父亲,应该都是幸福过的吧。 第80章 第七十六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2) 看完了婚嫁,雁十三这才改道往程长安家走去。 初见却在此时开口,声音里带着忐忑:“宿主大人,你想和爱的人成亲吗?” “以前想过。但现在不想了。”雁十三笑的坦然大方。 “为什么?”初见小心翼翼的问雁十三,“为什么现在不想了呢?” 雁十三轻轻敲了敲自己的额头,轻笑着说道:“可能是死的次数多了,看开了,不像以前为了让家里人后悔干一些混账事毁了自己一辈子。” “那宿主大人你后悔了吗?” “不。我从不为做过的事后悔,哪怕它是错的!”说这句话的时候,雁十三的语气无比强硬和坚定。 初见似受了蛊惑,问他:“为什么不会后悔?” 雁十三:“因为这件事对不对只有我自己说了才算,别人说的都是狗屁。与其去后悔逃避,我还不如一开始就面对我犯的错,然后再去考虑接下来如何。” 初见没有再说话,雁十三也没多想,看着田野间一只只扑棱着五颜六色翅膀的蝴蝶和瓢虫,在绿意覆遍脚底且盛开着繁花,远处连接着天边蓝色的壁画中飞舞。 来到程家门口,篱笆围着破破烂烂的小屋子,啥都防不住,也难怪那个老鳖孙醉酒后能闯进程长安家染指程母。 “请问程长安在家吗?在下雁十三,字雨湖。是程长安在霜寒居的夫子,今日是特地来做家访了解学生情况的。请问有人在吗?”雁十三站在门口,极有礼貌的问道。 “哦!你就是长安的夫子啊!先生您等一会儿吧!今天是程长安酒鬼赌徒爹的忌日,他俩娘母今天天没亮就上山里头祭坟去了。”一个路过的大娘好心提醒道:“应该快回来了,先生要不要去老婆子家里喝口水歇一会儿啊?” 雁十三拱手行礼,道:“不必劳烦老人家了!小生等一会就好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来给长安娘说一声长安平时在霜寒居的事,说完就要坐马车去下一个学生家里了。赶时间。” 老人家八卦的眼神消失了,便笑着走开了,走的时候还想着要请雁十三去她家里喝口水,雁十三挥手婉拒了。 老人家走的时候,雁十三还听到了她的叹息,说的是孙秀怡(程母的闺名)这样好的姑娘嫁给了程三汉(程父)这样的男人也是命苦,这样耳根子软的男人被人骗,哄着去学别人赌,结果害了全家人。 程三汉当年也是读书人,在程长安两岁前还是好男人、好父亲,却因为没有考上秀才,被一些狐朋狗友拐到了赌坊,此后,变了一个人,赌红了眼。 为了赌,废了自己,荒废了读书,忘了妻子儿子。忘了怎么做人,忘了道德底线,忘了当初对妻子的尊敬与爱戴。 大概在两年前,从那个矿场里传来了死亡的消息。 这个年代,寡妇再嫁不是什么大事,但有着一身债务带个拖油瓶的寡妇根本嫁不出去。而程母也没有改嫁的想法,她没读过书,但是丈夫多年前一直念叨着要让长安读书,这样才能成才,程母把这句话记了一辈子,这就有了程母带着程长安徒步走了上百里,跨越了一个县城走到霜寒居求原主收下程长安这一事。 在破烂的泥坯房的门槛边还能看到褪色严重的红色竖幅,上面写着“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十四字。想来是当年穷的两人,一直留着没舍得撕。 程父程母当年成亲的时候,虽清贫到只有对方的程度,但到底还是期待过未来的日子吧! 哪怕没有红妆十里,没有宴请宾客,没有八抬大轿,只有两人怀着美好理想的年轻人,各自穿着一身粗布做的嫁衣,跪在天地间拜与天地高堂,最后夫妻礼成,喝下合卺酒,便成了一个家。 要一辈子在一起,要不离不弃,无论多苦多累,都要相守一生才是。 只是再美好的日子,也终有一天要败在这世俗礼教的困苦与程三汉的自命不凡之下。 在雁十三看来,程父就是个孬种、窝囊废、人渣,因为考不上秀才,赢不了钱,便将气撒在妻儿身上,动辄拳脚相加。 他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妻儿没有他重要,所以,他才能下得去手。更重要的是,他觉得妻子儿子都是靠他而活的,所以他才能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将自己在外面受的气尽数撒在两个无力反抗的弱者身上。 只是程三汉忘了,或者说是故意忽略了,他们全家都是靠程母养活的。 家里的地是程母耕种的,程三汉的书本钱是程母绣花挣来的,家里的柴米油盐也是程母养的鸡下的蛋换来的。程三汉除了念几首酸诗和说几句甜言蜜语哄骗程母外,什么都不会做。 说到底,程三汉就是一个只会口头上许承诺且吃软饭吃的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的废物。 这就是最后,程三汉为什么会在第七次科考没考上秀才就染上了赌瘾的真正原因。他拿赌瘾做借口,做他考不上秀才的借口,掩耳盗铃般的欺骗自己,把气都撒在程母与程长安身上。 程母也是瞎,爱上了这么一个男人。 雁十三闲来无事,闲闲坐在程长安院子门口的一棵树下,看着慵懒又闲散,贵气的很。 程母今年也就二十八,她是被村里人养大的孤女,生下来就被亲生父母丢在河里,被村里一捡垃圾的老头救起来,一口一口米汤养大的。在老头死后,被好心的村里人一人一口饭喂大的。 却被程三汉这个娶不起媳妇的骗回了家做了养家的工具,然后被程三汉拖累了一辈子。 见了程母,雁十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程三汉不顾一切也要把程母拐回家的原因,因为程母长的温婉可人,正好就是读书人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孩子啊! “先生!您怎么来了?”程长安看到坐在自家门口的学生,面上全是惊讶。 他从未告诉过先生他家的具体位置,先生与从未来过他家,为何先生会出现在他家? 雁十三当然不会回答程长安这个问题,他只是来做家访,顺带游玩看热闹的,这种小事不值一提! 程长安乖巧,除了他的家境,也没什么值得聊了,雁十三跟程母聊了许久的家常,便僵硬着起身告辞了。 待出了门,雁十三笑的完美的脸上的表情一下子裂了!天知道,在他听完程母口中所谓的的“家常”后,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不止是雁十三,连跟着旁听的初见也是如此。 程母竟然,爱上了今日娶亲的新郎!而且两人还在一年前定了终身!还有什么是比这事跟让人尊敬的吗? 那还真有一个,那就是那个与程母定终身的男人在今日成亲。 这么狗血的事居然发生在自己学生身上,雁十三真觉得一言难尽。 这就是传说中的,有情人定终身,却因为世俗礼教与舆论的压力,一个另娶他人,一个暗自垂泪,却悄悄决定在私下相会。 说白了就是一个男的爱上了一个年纪大的还带着孩子和一身债务的女人,结果家里人和世人都不满意他们这门亲事,要棒打鸳鸯。最后,男的不得不屈居世俗礼教与舆论的压力,与另一位倾慕他的,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为妻,负了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却要跟那个女人藕断丝连,背着妻子与另一个女人私会。 卧槽!电视剧都没他们这么敢演!果然那句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是真的! 雁十三突然觉得,程母这么惨,也不是没道理了!毕竟她瞎啊! 爱上的两个都是这样的男人,还甘愿犯贱,不听雁十三和程长安的劝,跟中了邪一样痴迷那个男人,如当年痴迷程父一样。无论被怎么对待,都不一样撒手的那种,不听任何人的劝,你劝她一句就认为你是想拆散他们,说什么是真心相爱的巴拉巴拉,甘愿被虐。 活生生的脑残抖M啊这是! 初见都没有与雁十三讨论的兴趣了,这他娘的不就是活生生的犯贱吗?犯贱都犯出来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观不正啊三观不正,程长安也是命苦,有一个赌徒暴力的父亲,还有一个脑残犯贱的母亲,他能根正苗红的长到今天没有歪也是奇迹! 但程母虽贱,却也没有与那男人做出逾越之举,两人都是规规矩矩的。 一人吟诗作赋,一人笑着聆听,好一幅花前月下的美景! 越想越胸闷,雁十三直接就回了霜寒居,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帮程母了!管她最后怎么样!反正他是尽力了!不过有这样的母亲,程长安也是命苦! 回到霜寒居没几天,雁十三便见到了秦觞溯领着一帮小流氓跑到一户人家家里闹事。 顿时被气的心肝疼,雁十三一直都知道秦觞溯这小子在霜寒居外面不干好事,但雁十三向来给学生足够的私人空间,只要不把事闹到霜寒居,闹到衙门,雁十三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被程母刺激以后,雁十三就打算收了以前散养的心,打算好好关心关心学生们的心理健康和道德礼仪以及平时的行为处事。 然后,住的离霜寒居最近的,几乎只要一出门就能见到的秦觞溯就倒霉了。 第81章 第七十七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3) 前几天被程母惹得气还没消,秦觞溯就自个撞到枪口上来了!雁十三捏着拳头,把秦觞溯从院子揪了出来。 他抱着胸,那样子看起来比秦觞溯还拽,一向温和如润玉般的面容在这一刻绽放出不同的光彩与艳丽,微微勾起的眼角染上了丝丝不羁与邪气,“说吧!怎么又闹事了?” 秦觞溯眼中飞快的闪过一丝痴迷与惊艳,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了与平时不一样的先生,还是那张一模一样的脸,却多了艳丽与邪魅的味道,他隐秘的咽了咽口水,低着头乖巧道:“先生,这家人欠了赌坊债,学生接了事,上门帮忙讨债来的。” “接什么活不好接赌坊的活!要是出事了怎么办?下次不许接了!你要是缺钱就跟我借!听到没!”雁十三微昂着头,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看着秦觞溯。 “哟!你算老几啊!”几个跟着秦觞溯一路来的大汉凑了过来,为首的那个道:“不过一文弱书生,有什么资格管我们赌坊的事!” “文弱书生?”雁十三歪了歪头,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这是第几次了,他被人说成文弱书生了?他承认原主这身体确实是瘦弱,但这并不代表他雁十三就文弱了啊! “不是文弱书生是什么!你看你这柴棍一样的身材!老子们一根手指就能推倒!” 秦觞溯捂着眼睛退到了角落里,他当初有一次也是这么想先生的,可是先生给他上了生动形象的一课,从此以后,他招惹谁都不敢再招惹他家先生了! “是吗?”雁十三冷笑一声,从秦觞溯腰间抽出一根木棍,歪着身子拿木棍指着这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嗤笑一声:“来!” 见雁十三胆敢挑衅他们,大汉便齐齐围了来,他们没有闹事的心,却想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读书人吃吃苦头,让他知道不是谁都能惹的。 却奈何雁十三心情不好,他速度极快,在大汉围上来便果断将手中的木棍挥到为首的大汉脑袋的同时,身形一闪,一把将站在旁边的一个汉子拉到刚才自己站的位置上,一脚踹到了人群中,压倒了一大片。明明只是木棍,狠狠的砸在为首大汉的头上,却将大汉给砸得血花乱溅。 不过一刻钟,便利落的将这七八个大汉撂翻在地。 雁十三跟个中二病犯了的少年,雄赳赳气昂昂的踹了脚下的人,露出一个邪气又艳丽的笑,阴森森道:“下次见到你雁哥,爬着走!还有,别带坏我学生!不然见一次揍一次!” 也撇了眼缩在角落,满眼惊讶的秦觞溯,雁十三露出了一个更加森然的笑,一口白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来!觞溯!我们回家了!” 秦觞溯咽了口口水,他还记得他第一次被自家先生揍的时候,先生可不是今天这样的,还是以往的温和的笑,只是有点点渗人。但今天怎么看,只要没瞎就看得出来,他家先生气的不轻。 秦觞溯心里又期待惊喜又恐惧害怕,期待惊喜的是,这是不是代表先生对他是与旁人不一样的,因为先生对他愿意撕下温和的表面。恐惧害怕的是先生对他接下来的训斥加教训,上一次的教训至今想起了都觉得全身痛啊! “先生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惨叫萦绕在霜寒居的上空久久不散。 —— 转眼六年时间一过,连带着程长安这孩子,雁十三教导的这一代孩子,都踏上了自己人生的路。 霜寒居还是那个霜寒居,但里面的人都已不在。 京城,皇宫—— 一个浑身上下透着温和气质的男子手脚上皆套着铁链被囚禁在这华丽的囚笼之中,这人不是谁,正是霜寒居的主人,消失了快半年的雁十三。 谁也想不到,当年的街头流氓,竟在两年前摇身一变,成为了这王朝之中至高无上的帝王。 不止是梁修竹他们,就连雁十三与初见也震惊了。 雁十三被秦觞溯劫走,关在了深宫之中,做了一只金丝雀。他的武功被封,人也被下了药,整日昏昏沉沉,只能任秦觞溯搓圆揉捏。 所有人都认为,秦觞溯是是这天下最尊贵的人,没有人能够在他的上面。尽管他粗鄙,他不堪,他暴戾,却无人敢反驳他的意见。 或许是顾及了同窗及师兄弟之情,周梓桑梁修竹等人都在秦觞溯的安排下到了最适合自己的位置上大展拳脚,为秦觞溯的天下做了不小的贡献。 但他们所有人都担心并寻找这一个人连秦觞溯也不例外,他们找到那个人就是他们的先生,在半年前神秘失踪的雁十三。没人知道先生去哪里了,无论他们怎么打探,都没有丝毫消息。但从未有人放弃寻找,因为先生对他们的恩重如山,没有先生就没有今日飞黄腾达的他们。 而他们不知道,他们辛辛苦苦寻找的先生,正被他们的师兄同窗,囚禁在一处翠竹环绕的华丽的宫殿中。 在所有人看来,他们的帝王至高无上,尊贵非凡,无人敢对其不敬。但只有秦觞溯知晓,这天下,只有一个人敢对他动辄恶语相向拳脚相加。 “先生!觞溯又来看您了!”秦觞溯跪在雁十三榻前,卑微道:“先生,您吃点东西吧!觞溯求您了!” 一个白玉茶杯猛地砸向了秦觞溯的旁边,碎了一地,一个带着虚弱却温雅的声音响起:“秦觞溯,我是你的先生!你这是要欺师灭祖吗?” “先生!学生只是想要与你在一起!” “荒谬!”雁十三呵斥道:“你乃九五至尊,这天下之主!要为国开枝散叶,好有后嗣继承天下大统!且我是你的先生!这于理不合!” “先生!这有何不可!学生是天下之主!为何不能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秦觞溯悲痛欲绝,“您曾经告诉过学生,这个世道恶心不公,那学生便夺了这天下!推翻先生所厌恶的礼教规矩还有着虚伪!” “啪!” 一道耳光声脆响,只见雁十三颤抖着手,一脸怒意的看着跪在他面前的秦觞溯,道:“你!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秦觞溯乖乖跪好,答道:“学生知道。” 他还记得当年先生自言自语说过的话—— “这个世俗礼教和律法下的不公平和已成泥沼的腐朽。人们用品德至高位来谴责,来掩饰。这便是这个内里散发着恶臭的,却用华美而虚伪的外表来包装的世界。是不是很恶心?” 先生与他是一样的,对这个世界失望透顶,厌恶到了极点。 也因着先生的存在,他也在得以在这让他窒息的世道中得到了片刻的喘息。 曾经的他,盘旋与各种男人女人之间,深陷与街头与巷港的蝇头小利。 他在这个看似公道的世俗挣扎着向前,看到了掩藏与礼教与律法之下的丑恶与肮脏。他这十多年深陷这散发着恶臭的泥沼之中,带着自己的野心和刻入骨血的残暴,他急功近利,想要一步登天。 他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踏入泥沼,踏入深渊,只为了将这个腐朽没落的世道的遮羞布扯下,把这些所谓的贵族的深明大义和世人伪善的面目撕裂。 那时的他还年幼弱小,无比的想得到权势,为了权利,甚至不惜出卖自己。只因为他想站到一个无人能及的高度,他想将倾覆这个虚伪且散发着恶臭的世道。 直到他发现了先生,如玉一般的人儿。 自以为窥探到了先生心的秦觞溯,更想倾覆这恶心虚伪的世道,他想为他的先生,打造一个干净纯粹的世道,这样的世道之中要没有任何的不美好,要如水一般透彻明净。 但是秦觞溯知晓他做不到,每个人的心底都有着不为人知的恶劣与丑恶,他也是,所以注定不会有那样美好的世道诞生。他的任性,也被先生一巴掌打醒了。 雁十三看着面前跪的乖巧的秦觞溯,他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造孽啊!辛辛苦苦教导长大的学生居然对自己起了这样的心思!尤其是这个学生居然在他的严厉教导和打击下,长歪了!雁十三只觉得他的心在滴血脸在发疼,辛辛苦苦尽心尽力鞠躬尽瘁养了他快十年,娃还是养歪了。 任性骄纵,暴戾恣睢,欺师灭祖,大逆不道! “混账东西!”雁十三都不知道该怎么骂这缺德玩意,这么大个人了居然任性的不把天下百姓放在眼里,想干嘛就干嘛!关键是这缺德玩意还是他养出来的,一想到这雁十三就更胸闷了! 剧情偏成这么个模样,雁十三都不用想就知道这次战争的规模会比剧情中更大时间也更久。梁修竹等人都必定是会上战场的,不过想也不用想将知道是这混账东西将计就计,为了转移他们寻找他的注意力。 “秦觞溯你告诉我,这把这天下放在眼里了吗?”雁十三坐在床沿边上,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秦觞溯,丝毫没有让他起来的味道。他也确实该罚! “先生,这天下是学生的。”秦觞溯恭敬的回答。 言下之意就是‘这天下都是老子的了,老子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雁十三深吸一口气,道:“秦觞溯你要明白,权利越大的人要负起更大的责任。这天下都是你的责任,你不能如此任性妄为。” “先生,再过几天就是冬至了!我记得以前每年冬至你都会给我们包饺子吃,学生现在也会包饺子了,学生包给你吃好不好?”秦觞溯话题生硬的转开,他看着宫殿外飘落的小雪,又道:“先生,下雪了,你想出去看看吗?宫里的梅花都开了,红艳艳的在雪里可漂亮了。” 雁十三瞅着他,“你别转移话题!” “先生!”秦觞溯叹息一声,从地上起来,不顾雁十三软绵绵的拳打脚踢,将雁十三紧紧搂在怀里,他把他埋在雁十三脖颈里,闷闷的说:“什么时间你才能听学生的话啊!” 雁十三直接一脚踹在秦觞溯小腿上,喘着气道:“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听我的话!” “哈哈哈……”细细碎碎的闷笑声从秦觞溯的喉咙里泄了出去,热气喷洒在雁十三包在狐裘下的脖颈上,湿湿热热的有点痒。雁十三不舒服的歪了歪头,却被秦觞溯一把摁了回来。 他道:“先生可是忘了?学生听了快先生十年的话了!先生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骑在学生头上作威作福的人啊!” 雁十三不说话了。 因为秦觞溯说的是真的,这几年来霜寒居每一个孩子都受过雁十三的新的惩罚——扎马步和负重跑镇子。 而有拳脚功夫的学生,也就是秦觞溯,雁十三是施行的拳脚政策,一个不听话听完事情经过呵斥一顿完了就是揍。结果揍着揍着,让这孩子上了瘾,几乎每天都找事让雁十三揍他,现在也不例外。 活生生的,被雁十三养成的抖M。 第82章 第七十八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4) 秦觞溯道:“先生可是忘了?学生听了快先生十年的话了!先生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骑在学生头上作威作福的人啊!” 雁十三没接话,秦觞溯也不在意,自顾自道:“先生对学生向来不讲理,每次学生一犯错,无论是对是错,先生都要揍学生一顿。这几年来学生心里满是委屈,先生总是不公平!每每都只对学生发脾气,每每都只揍学生一个人!每每都只对学生一个人凶!” 雁十三张了张口,哑着喉咙,涩声道:“你若是觉得委屈,那要不你打回来?” “呵呵呵。”秦觞溯把头从雁十三的脖颈里抬了起来,他看着脸上憋屈的雁十三,把头抵在雁十三头上,以一个暧昧的姿势,宠溺的对雁十三说:“先生怎会有如此想法?虽然先生总是对学生严厉不讲道理,但是这是独属于学生的一份啊!先生以后也只能对学生一人拳脚相加,只能对学生一人发脾气,对学生一人凶。” 完了完了,这娃这被自个养成了抖M了!堂堂一国之君被他养成了抖M!掰都掰不回来的那种! “秦觞溯,你不是小孩子了。” “所以我才要把先生关起来啊!”秦觞溯撩起雁十三的长发,低头嗅了嗅,是淡淡的如冷香般的味道的,清淡到忽略不计,却让他犯了瘾的痴迷。“只有这样,先生才能属于我一个人。” “先生你说我不是小孩子了。是啊,我确实不是孩子了。所以,我就可以把先生囚禁在身边了!因为我是大人了,有权利的大人想做什么都可以的。” “先生你知道吗?当初你在巷口里把我捡回霜寒居的时候,我就想着以后要把先生放在身边,除了我,谁也不能看。我要把先生变成独属于我的存在。” “先生你还记得你给我下的那一碗面条吗?那是唯一一次你单独为我下的面条,还打了两个蛋。” “你知道那天我在做什么吗?为了得到一个小港口的势力,盘旋在让我厌恶的女人的身边,他们身上的脂粉气差点让我窒息发疯。那个时候,我看到先生做的糕点被分完了,我来得晚,便觉得不公平,跑到先生书房门口,找先生要糕点。幼稚的很!” “但先生还是给我下了,还打了两个蛋。我接过面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学生。因为这是先生独自为我下的面条,还打了两个蛋。” 雁十三:“……”你为什么一直要重复打了两个蛋?还要一脸幸福的说出这种话。 外面的天飘着小雪,细细碎碎的洒落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天是阴沉的,雪是灰白的,竹是长青的,风是悲鸣的。 秦觞溯一国之君,有很多事要处理,他不敢在雁十三面前撒野,只能待一小会儿,便匆匆领着宫女太监离开。 他想倾覆这世道,但他从未想过,世与道从未就不是一种存在。世是这个世间,道是人的心,世或许他能倾覆,但人心,无谁能倾覆。 贪欲、□□、痴念、嗔念等等这些,都是人心中不可湮灭的存在。连圣人的心中都有恶念,又惶诚论普通人。 所以注定,他只能倾覆世,倾覆不了道。 雁十三起身,拴在四肢上的铁链恍哐作响,尽管秦觞溯给他下了药,但系统商城里有的是解药,之所以要在秦觞溯面前表现的温软无力,也只是为了让秦觞溯放松警惕。 “宿主大人,你不生气吗?被自己的学生觊觎,被囚禁在这里。”初见见这半年来,雁十三一直是这幅闲散的模样,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好生气的。没什么是我不能接受,也没什么是我能不接受的。” 如今的温和,也不过是被过去的岁月磨掉了锋芒罢了。既然知道自己改变不了,又何必苦苦挣扎,沾染一身的血腥?平静的接受,反而能活的更体面,总比狼狈不堪的样子要好吧? 无论是恶意还是善意,爱意还是恨意,都不靠近不拒绝不接受,就蹲坐在原地看着就好了。这样就没人可以让自个染上光辉或是污秽了,不会有百花齐放的美好,也不会也万物枯竭的绝望。 就这样就好了,看着一切在自己面前变来变去,自己只要看着就好了。 只是这样到底是无趣了些,但还是不习惯变化太快的存在,无论是感情还是别的什么的存在。更喜欢可能还是,过去的三点一线,反反复复,枯燥到让人发疯的日子。 一天吃三顿饭,铺床叠被,沿着青石板散步,读读书,生活小有波折,却能轻易接受和容忍。习惯了,就不容易改了,改了就难以接受,难受到想要发疯咬人。 雁十三自认他不是个喜欢折腾事的人,所以才想守着一方小天地,自得其乐。 “宿主大人这么厉害,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初见不解。 “初见,你的宿主大人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的人。”雁十三笑道:“我是一个愚钝的人。不懂心计,不懂算计,你看到的淡然与温和,不过是受骗和伤害的多了之后形成的麻木。” “可,宿主大人确实是很厉害啊!”初见喃喃自语。 “那是因为你没有经历过这世间的黑暗面,你被保护的太好了。所以你下意识认为,我比你厉害。你下意识把自己放在了一个低于常人的位置,你把自己定义为弱者。这才是真正的原因。”雁十三一针见血的指出初见的弱者心理。 “我其实,不比你厉害。只是这张脸,给了所有人一种错觉,我的孤僻被看作孤傲,我的麻木被看作高深莫测,我的不好被缩小,我的好被无限放大。只是因为这张脸。”雁十三顿了顿,道:所以,我是很喜欢战场的,因为只要拿着武器,一直往前就行了。功勋战绩,丰功伟绩都能简简单单的从战场中得到,染了血与人命,更能威慑他人,防止他们对我下手做小动作。我也没有你们所想的冷静,不然也不会因为程母的刺激而对秦觞溯拳脚相加。” “你高看我了,你们所有人都高看我了。”所以不得不伪装的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强大,那样睿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如果他聪明,就不会与艾未笙痴缠,真正聪明的人,都是会在第一时间断绝一切关系的。 “贺公子!没有陛下的允许,您不能进霜寒榭竹!”守门的护卫粗哑着声音阻拦这位妄想进入雁十三所居的殿宇中。 “放肆!你知道贺公子是谁吗?他可是咱们陛下最宠爱的小主!这个皇宫中贺公子哪儿不能去!你个贱奴,还不快给贺公子让路!让贺公子看看在里面住着的是哪个勾引了陛下的妖精!”一个尖细的嗓音响起,这声音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听着让人毛骨悚然。 雁十三好奇的撇了撇外面,看着拴住自个的碍事的铁链,雁十三将发叉取下,轻而易举便将锁链尽数打开。他还是对这位“贺公子”很好奇的,听闻这位贺公子是秦觞溯在霜寒居读书时救下的人,但一直被秦觞溯藏的严严实实,无论是雁十三还是霜寒居别的人都未见过此人。 后来秦觞溯莫名其妙成了皇帝,这位贺公子也成了秦觞溯唯一的暖床的人,陪了秦觞溯六年,却连个名分都没有。这也就是为什么要说他只是一个暖床的原因。 不过因为是唯一的一个,倒也是盛宠,宫里的人都对他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 “无妨,让这位贺公子进来吧。”雁十三轻声吩咐道。 当雁十三看到这位贺公子时,下意识脱口道:“六郎!” “四哥!”贺云长同样惊讶,他想不到被秦觞溯藏起来的人竟然是他的四哥! 贺云长,或者说是雁家庶出六子——雁云长。 与原主关系最好的一个兄弟,当年原主离家出走,雁云长也不过十二三岁。只是后来,雁云长学雁十三离家出走多年,雁家苦寻不到,雁云长也成年,能养活自己,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排行老六,被家人唤作六郎。 雁云长看着雁十三这一张酷似自己的脸,或者说是,自己这张脸酷似雁十三。终于明白了,当初秦觞溯会留下自己侍奉身边的原因了。 他还记得他的第一次给秦觞溯的那一天,是秦觞溯醉酒的时候,他的动作急切莽撞,让雁云长很是痛苦,但他心里是甜的,因为他对这个人一见倾心。 虽然秦觞溯总是以一副怀念痴迷的眼光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雁云长不是傻子,他当然知晓秦觞溯是在透过他看另一个人。 秦觞溯总是说:“云长的眼睛真是好看,跟润过的玉一样。” 雁云长每次听了都是喜滋滋的,觉得秦觞溯对他还是有一点喜欢的。 但见到了被关起来的兄长,雁云长才知晓,原来秦觞溯当时真正想说的是——“云长的眼睛真是好看,跟润过的玉一样,像极了那个人。” 原来不是喜欢,只是因为他像兄长,所以他才施舍自己一点点的怜惜。 原来兄长是他的先生,难怪每一次的欢爱,他口中唤的都是“先生”二字。当时的雁云长只是觉得,爱上了自己的师长,难怪他那么痛苦。若是让师长知晓了他与一陌生男子关系密切,荒废了学业,且对自己有难以言说的想法,怕不会饶了他。 所以,雁云长对秦觞溯将自己关在院子里不许他出门,家里来客人了将他关在地窖里的行为忍让,但最后他才知晓,他爱的人,爱的是他的兄长,他最敬慕的兄长。 而他的兄长,被亲手教导大的学生觊觎囚禁,他的兄弟因为爱上了兄长教导的学生,成了学生的禁禸,真是讽刺。 第83章 第七十九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5) 下朝后,梁修竹与周梓桑程长安宋长顺一同结伴回到他们在京城的住宅,当年的亲密无间的兄弟们在六年时间里先后各奔前程。 唯有他们几人相互扶持,一路往前。 秦觞溯为他们各赐了一座宅子,只是他们还是习惯在霜寒居的时候,像先生曾经告诉他们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日后好有个照应。 梁修竹没有与林千秋成婚,周梓桑也没有因为魏安久而自毁前程,程长安也没有因为母亲落的那样一个下场。 但他们谁都想不到,曾经的流氓师兄竟成了九五至尊,天下之主。 却还是寻不到先生的踪迹。 他们心中不是没有疑惑和猜测,但今时不同往日,谁能肯定,现在坐在高座之上那位还是曾经的那位师兄? “今天该谁做饭了?” 此话一出,全体皆愣。 宋长顺:“今天,应该是梓桑来做吧?” 周梓桑一听宋长顺这话,便大刺喇喇的靠在了椅子上,“宋兄,昨天和前天可都是我做饭,今天不该是我了!” 周梓桑早就被雁十三的武力训练训的不再轻易退让,该他做他就做,不该做绝不轻易做,尤其是做饭这种事情上。毕竟以前雁十三不在的时候,几乎都是他做饭,着实是不公平。 宋长顺一噎,改口道:“那要不咱们今天出去吃?” 梁修竹笑着,一指封喉:“那谁请客?” 宋长顺哑然半响,默默挽起了衣袖,道:“要不下次咱们请个厨娘回来?不然总是指来指去做饭怪不方便的。” 梁修竹第一个开口,“你看看咱们之中哪个像有钱的主?就朝廷的俸禄,在京城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够使吗?更别提还要给家里人寄钱了!咱们也没个赚钱的门路,也不能做那等贪污腐败之事。请个厨娘回来,钱你付啊?” 他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话里的内容也是一如既往的一针见血,直戳心窝。 宋长顺不语了,灰溜溜的跑厨房做午饭去了。 程长安低着眉眼,道:“我好想吃先生做的饭。” 梁修竹摸了摸他的头,道:“我也想。但是先生莫名其妙失踪,这件事我们必须得查清楚。” “我觉得秦觞溯有疑。”周梓桑端着茶杯,低着声音说:“在霜寒居最缠着先生的就是秦觞溯,如今他又是一国之君,找个人方便不过。” “藏个人也无人能知!”梁修竹接到,“但师兄为何要将先生藏起来呢?” 梁修竹是铁直的直男,对女子的感情都迟钝,更惶诚论这般较为隐秘的事。 “周大哥,师兄,这里是京城。虽与陛下是同门,但君臣有别。还是注意一下言行举止的好,免得被人参一本。”程长安轻声细语提醒道:“这位可不会像过去,念点旧情。” 能夺下这天下,怕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会念及过往那点情谊的人。如今可是连欺师灭祖都做得出来,又怎会对他们有一丝怜悯。 梁修竹抿了抿唇,他还是不想把秦觞溯想得太混账了,在他眼中,秦觞溯永远都是那个喜欢跟着先生的少年,而不是如今这个坐于高位,杀伐决断,忘恩负义之人。 周梓桑亦是如此,秦觞溯对先生的感情十年如一日他是看在眼里的,他肯定秦觞溯不会伤害先生,但他绝不赞同秦觞溯利用权利将先生藏或是囚禁起来。 而在深宫之中的雁十三则与雁云长聊起了这些年的经历。 只是,两人确实是没什么好聊的。 待雁云长走后,雁十三起身立于窗边,看雁云长一袭白衣撑着一柄白玉兰油纸伞缓步离去。 不由得叹息,到底,这俩人还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雁十三劝不动,也没有立场去劝,两人都是因为他才深陷不幸,他还真是一个祸害啊! 御书房,秦觞溯正焦急的处理着大臣们的奏折。 说不屑这天下的是他,可在此处忙碌的人也是他。他嘴上说着不屑这权利地位,心里却放不下,把这些都牢牢抓在手里。 最虚伪腐朽的人是他,被倾覆的人也应该是他。 雁云长最是贤良淑德会照顾人,他比起雁十三更适合待在秦觞溯身边。 两人的立场不同,雁十三为秦觞溯的师长,而雁云长则为秦觞溯的枕边人。都能光明正大的关心秦觞溯,但一个关心的是教育问题,一个关心的是这个人。这就是两人的不同。 雁云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敲开了御书房的门,六年来的照顾,秦觞溯已经习惯了做事都有雁云长陪在身边。 “陛下,天冷,吃完面条热热身子吧。”雁云长声音是与雁十三如出一辙的温和,却多了一丝雁十三没有的婉柔。 秦觞溯看着这一碗面条,上面同样窝着两个鸡蛋,只是却是全熟的,不是雁十三给他做的溏心蛋。秦觞溯不讲究,把手上的奏折往旁边一扫,接过雁云长手里的碗筷,呼呼啦啦的吃了起来。 雁云长推到一边,轻轻的收拾起了被秦觞溯扒拉到地上的奏折,将被秦觞溯弄乱的奏折和书桌慢慢整理干净摆放整齐,“陛下,慢些吃,莫要噎着了!小厨房里还有很多呢。” “辛苦了。”秦觞溯一口咬下一大块鸡蛋,突然道:“云长,回去准备准备,今日唤你侍寝。” 雁云长抓奏折的手微微泛白,他低着头,似在忍着什么,不等秦觞溯怀疑,紧绷的身体便慢慢松弛下来,似松了口气,“是,陛下。” 对秦觞溯,雁云长到底还是恨的。 在他看来,秦觞溯既然心悦兄长,又怎能去与他人缠绵!这到底是爱,是得不到时珍惜,得到了就抛之脑后的可笑的小孩子才有的占有欲作祟? 雁云长很清楚,过不了多久,后宫就要添人了。兄长再怎么好,也无法替秦觞溯生下一儿半女。 现在秦觞溯还稀罕兄长,以后呢? 雁云长一直都知道自己的未来,他无怨无悔,可兄长怎么办? 在他小时候犯了错会偷偷用衣服藏着馒头来找他,在课业不达标被先生责骂时护着他,在他玩闹时将他拉回去尽心尽力教导他的,是他的兄长啊! 是那个大他近十岁,打小身体就不好的四哥!是他曾经发誓要一辈子敬仰保护的人! 所以雁十三接下来无论要做什么,雁云长都会拼尽全力帮忙。 转眼便到了冬至,大雪纷飞的天,秦觞溯虽没有纳妃,但宫里还算热闹。 雁十三起了个大早,想了想,还是挽起袖子,去了秦觞溯专门为他建造的小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冬至吃饺子,是自老祖宗传下来的习俗。 雁云长进到霜寒榭竹见到的便是这样一副场景—— 是一袭青衫的单薄身影,整个人从里到外散发着温和与宁静,低顺着的眉眼漂亮的不像话,微微倾身,骨节分明漂亮的应该是用来弹琴的一双手沾着雪白的面粉,正用力揉着盆里的面团。 外面下着一场纷纷扬扬的雪,雪覆遍天地,将一切的肮脏与丑恶掩藏在雪白的纯洁之下。 雁云长立于雪地之中,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兄长,一言不语。 雪色与灰色交杂间,一袭青衫的兄长,是人间的第三种绝艳。 “兄长。”见雁十三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雁云长大大方方笑着拱手行礼。 雁十三也没管雪白的面粉沾着了手和衣衫,亦是笑着对雁云长大大方方回了一礼,“六郎来的正好,今日冬至,老祖宗说要吃饺子。兄长包了些饺子,可愿意留下来吃些饺子再走?” “好!”雁云长答应的利落,神态言辞中尽是诚恳。 雁十三微微有些吃惊,他还以为雁云长会拒绝来着。毕竟雁云长是因为他,才被秦觞溯养在身边做了禁禸的。尽管雁云长对秦觞溯爱意占了很大一部分,但雁十三很清楚,雁云长在秦觞溯心里永远都没有对等的位置。秦觞溯永远都不会在意雁云长如何,他只在意他自己。 雁十三其实是很敬佩雁云长的,他看清了自己的处境,知道哪些情况是必须承受的,无可避免的,明明被折辱,却还能让自己承受的愉快,有意义。 为人一生,快乐与否,顺利与否,全看人自个的心是怎么想的。有的人生来不幸,一生忐忑,厄运不断,但依旧沉着镇定,努力且认真的过好每一天。饱经沧桑的面容上,常见的永远都是明媚的阳光。也有一些人,一次重创之后,便怨天怨地怨时运怨他人,再也爬不起来了。面上也永远是一派的自哀自怨的愁苦与让人不适的戾气。 雁云长无疑是前者,雁十三同样也是。 人活着总要有个念想或者是信仰这种东西,若是连个念想什么的都没有,那这个人跟行尸走肉也没区别了。 雁云长的念想和信仰雁十三不清楚,也不想清楚,因为那是雁云长自己的选择,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改变。 一碗白花花热气腾腾的饺子带着一小碗雁十三调配的佐料一道摆在了雁云长面前,香气扑鼻,让人不由得食指大动,光是看着就食欲大开。 连礼都忘了,左手压着宽大的衣袖右手抓起筷子,迫不及待的夹起一个白白胖胖的饺子,往佐料里沾了沾,不待冷,便猴急的塞进嘴里,烫的雁云长直呼哈。 雁十三哭笑不得的看着火急火燎的雁云长,笑着说:“你慢些,没人与你抢。锅里还有好多,不够再去盛便是。” 虽然吃的急,但用餐的礼数除了不等主人招呼先主人动筷外,挑不出一丝错误。 一举一动都算得上赏心悦目,知礼、分寸、规矩这些都是从小培养出的,刻入进了骨子,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下,都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 礼仪和教养是后天培养的,但却因为老祖宗们过于在乎,过分的雕琢和规束,反而失去了真实,只留下虚伪浮华的表象。 即便是烫嘴,雁云长还是细嚼慢咽下嘴里的饺子,细细品味一番后,露出了一个温婉的笑,“兄长做的饺子味道鲜美,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雁十三不语,他看着雁云长小心翼翼的动作和颇显女气的温婉的笑,微微皱眉。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随口一句道:“云长若是喜欢,可以常来。” “好。” 话一落,兄弟俩便不再说话,各自吃各自碗里的饺子,一举一动都符合规矩礼数,如画一般赏心悦目。 生活不是福不是祸不是苦难与享乐,而是嘴里的饺子。 第84章 第八十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6)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 今年的年,过的甚是无滋无味,皇宫要办宴会,雁十三不能去,只能龟缩在这华丽的霜寒榭竹中,独自一人用着御膳房送来的膳食直到第二年开春。 秦觞溯慢慢的就不来找雁十三了,听初见与雁云长说,秦觞溯有打算做这天下共主,战争要不了多久就要开始了。 而秦觞溯竟然派了除梁修竹外,连程长安宋长顺周梓桑几人都一齐前往战场,他们虽练过武,但上了战场就是去当肉盾的!秦觞溯这是打算将师兄弟们都一次性弄死,好让雁十三在这里只剩他一个学生吗? 雁十三加快了逃跑的速度,他长时间的乖顺与不反抗,已经让秦觞溯对他放松了警惕,守在霜寒榭竹的护卫也减少了很多。到时候逃走了,也能少连累几个人受罚。 就在雁十三携着包袱打算从冷宫的破墙逃出去的时候,秦觞溯突然带着一队人马出现在了雁十三面前。 “先生。”秦觞溯衣着微微有些凌乱,他看着立于墙头上的雁十三,面色不虞,“您为什么要走?” 雁十三看着黑夜中的那一弯皓月,孤寂灵清,“陛下,我是你的先生。”不是你的所有物。 秦觞溯仰着头,看着孤零零站在墙上的雁十三,在月色的照耀下,孤寂而清冷,似在下一刻,便能消失。他的眼中全是祈求和悲哀,他说:“先生,你下来好不好?摔着了怎么办啊?我们回去好吗?我不锁着你了,也不派人看着你了,先生——不要离开我!” 雁十三叹了口气,对这个打小就爱跟他撒娇的学生雁十三是真狠不下心来拒绝他,“陛下,您该晓事了!” “先生我求你了!不要走!”秦觞溯急切道:“你别走!你不要不要我!你不高兴可以打我骂我,就是拿刀剑砍我杀我都可以!你别走好不好?我不想你消失在我眼里,就是死,我也只求死在先生的眼里!” “秦觞溯,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执着啊?”雁十三低着头看着这个身份尊贵,这一刻在他面前却无比卑微的秦觞溯,问出来这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 他自认为没有对秦觞溯有特别的地方,而秦觞溯一开始的性取向也是喜欢女孩子的,不然紫宸殿那个七岁大的孩子是哪里来的? 他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秦觞溯会痴恋上他? “先生……”秦觞溯的声音低了下去,雁十三只看见他张了张嘴,在场除秦觞溯外,无人听清他说的是什么。 谁也不知道秦觞溯会变成今时今日的患得患失,但谁都知道他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雁十三。 雁十三还待再问,颈间一疼,眼前一黑,下一刻便从高墙上倒了下来。 秦觞溯立马上前,接住的是他的先生,怀里沉甸甸的,心也在那一刻被填的满满的,就像是接住了他的命一样。 “先生。”秦觞溯亲昵的蹭了蹭雁十三微冷的脸庞,声音小的像是怕惊醒了怀中睡着的人一般,他呢喃的声音里全是满满的爱意与亲昵,“差一点我就要再一次失去你了!真的只差一点啊……” 听到雁十三逃跑消息的雁云长急匆匆赶到冷宫时,见到的便是向来冷峻的陛下,抱着兄长,露出了孩子得到喜爱的玩具一般的神情。 他一身单衣,披散着头发,站在宫墙门外,静静的看着陛下如抱着珍宝抱着兄长往霜寒榭竹走去。 沉默了许久,看着人都慢慢消失在眼中,雁云长才动了动,却因站着的时间太久,天又太冷,他人又太单薄,身体已经僵硬,一动便没能稳住身形,“噗通”一声,狠狠地跪在了雪地之中。 寒风朔朔,夜雪茫茫,天地之间,就他一个人,失魂落魄的跪着。 而另一边,华灯初上,灯火通明处,秦觞溯一人立于霜寒榭竹殿门外,静静地站了一宿。 雁十三醒来已经是第二日巳时末,一脸复杂的表情看着熟悉的霜寒榭竹多出来的护卫。 “先生!你醒了!” 雁十三偏过头,却在下一秒转了回来,表情冷淡,但攥紧衣袖的手暴露了他心底的不平淡,“臣雁十三,拜见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 “先生,您不必对学生行这些虚礼。”秦觞溯眼中全是悲哀,“您要是不高兴学生不顾您的意愿囚禁了您,想怎么打怎么骂都没关系,只求您不要疏远我!” 雁十三看起来不为所动,只淡淡的撇了秦觞溯一眼,便低下了眼,“礼不可废!您是君,草民是臣,君臣有别。” 两人相对无言,过了许久,秦觞溯方才抬头,黯然道:“学生就不打扰先生了,学生告辞了。” “初见!”秦觞溯一走,雁十三便皱着眉头,问道:“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啊!?”初见有些惊讶,这句话听的次数多了,都形成条件反射了,“没有啊!宿主大人为什么这么问?” 雁十三沉默不语,在初见胆战心惊以为雁十三莫不是想起什么的时候。 只见雁十三右手抚上心口,眼中痛苦与悲伤交替,复杂的情感压的雁十三心口绞疼,额头在大冬天竟生生冒出薄薄一层汗水。雁十三无力地靠在窗边,失神的看着秦觞溯远去的身影,“我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忘了什么……”他喃喃自语着,心中有着说不出的痛苦悲哀。 “初见,你说我这是怎么了?”雁十三狠狠地揪着心口,眼泪无知觉浸湿他如玉般细腻脸庞,“我这里,真的好疼啊!我到底是怎么了啊?” 雁十三狠狠地跪在铺满了整个霜寒榭竹地面的白玉地砖上,膝盖上的疼痛远远比不上心上的万分之一,“只是看到他难过,我的心就好疼好烫!跟在岩浆里滚过一样!我这是爱上他了吗?可是为什么会这么疼?爱上他,为什么我的胸口会这么疼?嗯呃啊!啊啊啊……” 他扶着墙,埋头细细的哽咽哭泣,将这般狼狈的自己下意识蜷缩进了角落里。 初见死死的咬紧嘴唇,他不敢开口,他怕自己一开口就跟着雁十三哭了。他更怕自己心软,心软之下恢复雁十三失去的记忆,将他们精心布置了多年的一切给毁了。 初见看着雁十三流泪,他也躲在系统空间与雁十三一齐悲伤难过哭泣。 这一切,都是计算好的。改不了的,也不能改。 外面吹着风与雪,阴沉的天像极了一位悲伤难过的人,它的泪因为心底的痛苦与世间的冰冷,化为了雪降临到了人间,把寒冷与孤寂与世间万物分享。 雁十三到底不是一个拿感性当生命的人,更多的是经历了事之后的理性在潜意识中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他可以短时间里爆发情感淹没自己,却能在更短的时间里将感情清除,以正事为先,将所有该有的不该有的感情与想法皆冻与心湖之下。 他是一个愚昧且愚钝的人,也是一个理性的人。 痛彻心扉与焦虑不安,都只是压抑太久情感的暂时爆发,冷静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情,对他来说,简单的跟喝水一样。 收拾好感情和自己的外表,雁十三露出一个得体的微笑,带着浮于表面的完美与虚假。也是恰好是这个世界的完美一面。 他既然以与秦觞溯撕破脸皮,那么便无所顾忌,只要专心逃出去就可以,就不必再与他虚与委蛇相敬如宾了。 爱这种东西,不过是多巴胺分泌太多,能值几个钱? 与其奢求一位连位置都坐不稳的君王的爱,倒不若孑然一身的好。看看雁云长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陪伴秦觞溯最长久,可秦觞溯还是有一个近七岁的孩子,也就是说,在雁云长之前秦觞溯还有过别的女人。 但雁云长却并未恃资历扬威耀武,而是恭谦的侍候在秦觞溯身边。他与人无争,却不代表就是无用。 大部分人都很难一辈子偏爱一人,尤其还是一个地位不稳,江山动荡的君王。 如今内忧外患,内有奸邪外有虎狼。秦觞溯急功好利,在继位那年便改永国朝号德元为乾德。 如今乾德二年,江山未稳,秦觞溯一无才华横溢的幕僚,二无震慑朝堂之人的军力,他只有一条命和一股子狠劲,靠着这些,他侥幸得到了这君王的位置。 梁修竹可以去战场,除去他命运之子的身份外,他本人也有军事才能,也无须太过担心他。但周梓桑程长安宋长顺三人不一样,他们是名副其实的惊世之才,除了气运外,不论是哪一方面都不逊色与主角。 雁十三改变不了秦觞溯定要他们上战场的想法,他不可能看着他亲自养大的几个孩子出事。而秦觞溯与他们不一样,他们是臣不是君,代表的和承受的皆是不同。 他们能死,但秦觞溯绝不能死。 他若死了,届时天下大乱,外有虎狼群起而攻之,分食永国城池。内有奸邪勾搭敌国,成群结党,将这永国天下分而夺之。那个时候,便是真正的乱世。 有算计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与其与敌国分抢,还不若抓紧手中权利,挟制君王,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人。 所以,秦觞溯目前是死不了的,担心他还不若担心别人。雁十三这样想。 其实雁十三一直都想不明白,大臣与君王就如同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君王就如同树根,朝臣如同树干。君王好朝臣就能更好,君王倒朝臣便得散,与其纷争受天下人后人唾弃或是忍受乱世中的一夕之间失去一切,还不若安稳的侍君享受权财。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道理连三岁小儿都明白怎么这些饱读诗书的权臣却不明白? 或者说他们不是不明白,只是人都有劣性根,他们谁都想从君王这里咬下一大块肉,想得到更多的。 不过皆是贪欲之下的奴隶,可怜可悲亦可笑。 第85章 第八十一章:一川修竹雪霜寒(27) 黄昏时,橘红艳如焰的霞光热烈的将清冷淡蓝色的天拥抱入怀,如同一个寻到了心上人的毛头小子,急切而炙热。 雁云长求了秦觞溯许久,终于得到了他的应允,得以进入被禁卫军围得滴水不漏的霜寒榭竹。 他看到的是自己曾经清冷淡雅,衣服穿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笑意的兄长,四肢与脖颈还有腰间都被套上了厚厚的铁枷锁,散着衣襟,散着长发,放浪形骸的模样,手里拎着一壶酒靠在贵妃榻上,面上还是一派淡然之色,却谁都能看出淡然之下的焦急与苦恼。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模样的兄长,虽狼狈,却别有一番风味。 “六郎来了。”贵妃榻上的雁十三听到雁云长的脚步声,未回头,轻轻的唤了他一声,声音里透着淡淡的沙哑。 雁云长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礼,唤道:“兄长,酗酒对身体不好,若是有什么不顺畅的事,不妨说与六郎听,也好为兄长分担,出谋划策一番。你们且退下,我与兄长有私话要讲,不方便有他人在。”最后几句话是与跟随雁云长和伺候在霜寒榭竹的宫人们说的。 待这些人恭敬退下后,雁云长才慢慢踱步到雁十三面前,走进了他才看到藏于衣摆下的那一双漂亮的脚。圆润且透着健康漂亮的粉色,玉般的颜色,在青色衣衫的衬托下愈发的精致。 雁云长也褪下鞋,坐到了雁十三身边,与雁十三放浪形骸的模样不同,雁云长做的规规矩矩,完全没有雁十三这般的粗犷。 他拿过小案几上的酒杯,自然而然地接过雁十三递与他的酒壶,姿态优雅的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兄长可还是在想着逃出宫的方法?” 雁十三看着斜阳,头也没回的应了一声,“嗯。” 雁云长也不说话,端起酒慢慢啜饮了起来,雁十三伸手从案几上将酒壶扫到手中,直接仰头喝了一口,潇洒又豪迈,带着军人的恣意随性,也有着文人的风流肆意。 待躲在门外的人没了踪影,雁十三才回过头,他看着乖巧的六弟,道:“何必呢?” “六郎心甘情愿,兄长不必介怀。”雁云长笑的坦然。 雁十三叹了口气,笔息唇齿间泄出了醉人的酒香,泛出了悲伤与心酸,他看着雁云长,眼中带着旁人不懂的复杂,“六郎的胸襟与为人处世的态度真是让为兄钦佩不已。” 雁云长淡然一笑,“六郎对兄长的感情对兄长亦是如此。” 雁十三嗤笑一声,道:“我这个兄长和先生做的如此失败,六郎不必违心安慰我。” “六郎句句真心,肺腑之言,绝非违心,天地可鉴。”雁云长信誓旦旦,认真的模样逗笑了雁十三。 “六郎这嘴是摸了蜜吗?”雁十三微微外头,凑近了雁云长,莞尔一笑,道:“确实是摸了蜜,不然怎说得出这样的甜言蜜语。” 雁云长也笑,倾身将雁十三书中的酒壶抢了过来,借着灯光霞色与宽大衣袖的遮掩,一张小纸条就这样塞给雁十三。 夜色渐渐深了,一个小太监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贺公子,今日陛下移步啼雁宫,时间不早了,您该回去侍寝了!” 里面相谈甚欢的两人立马止声,隔了许久,才隐隐听到雁十三的话:“今日一别,也不知我们兄弟俩何时能再见上一面。六郎,你去吧。” 侍候在门外的太监立马上前为雁云长开门,雁云长深深地看着霜寒榭竹寝宫里被铁链锁着的雁十三,便被急切的太监拉扯着往啼雁宫去了。 一路上,雁云长的贴身太监一直碎碎念念着嘱咐着雁云长,最后到啼雁宫寝宫门前,他才住了嘴,待雁云长进了门,才幽幽叹了口气,道:“雁先生,不要辜负主子的好意啊!” “雁云长”往前走的步子顿了顿,过了许久,才传来一道叹息,“我知道了。” “雁云长”坐到铜镜前,看着镜面上与雁云长一模一样的脸,缓慢的伸手,将那张□□小心翼翼的撕了下来,露出了雁十三的脸。 “六郎,你这是何必呢!” 这份情,重的雁十三承担不起。 而代替雁十三被锁在霜寒榭竹里的雁云长也撕下了面上的□□,他一起身,锁在身上的铁链便哗哗作响,他赤足踏在冰冷的白玉砖上,学着兄长放浪形骸的模样靠坐在贵妃榻上,目光看向了他的寝宫。 雁云长一生重礼,却为了两人破例。 一个是秦觞溯,他忘了书中所教,废了礼,做了他的禁禸,就为了求与他长相守。 一个是他的兄长雁十三,弃礼学了他放浪形骸的坐姿,就为了让他逃出这深宫。 雁云长看着灯火通明的皇宫,兄长视这里如猛虎,无时无刻想要逃离。对他而言,这里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地方,在这里他能光明正大的与秦觞溯欢好,能光明正大出现服侍在他身旁。 在过去被锁在院子藏于地窖的日子里,这里才是他最美好的时光。 雁十三拿着雁云长的字条,今天并没有所谓的“侍寝”,这只不过是为了迷惑护卫的借口,让他们不敢细查被调包的两人罢了。 雁十三等着子时,子时有整整一刻钟的禁卫军接替时间,也是出宫的唯一时间。 他看着清爽的啼雁宫,念着啼雁宫的宫名,啼雁啼雁,是啼雁还是替雁?是替雁吧!替代他的存在。风水轮流转,想不到有一天,他竟也能成为他人的白月光。 “啼雁宫到!” “!!!”雁十三瞪大眼看着门外,不是说今日不用侍寝吗?为何秦觞溯会来? 雁十三忙贴上□□,规规矩矩的跪下请安。这是雁云长告诫他的,礼不可废,不得怠慢陛下。 侍寝这种事雁十三做不出,他只求秦觞溯没有那个心,不然他可不保证他会不会对秦觞溯使用暴力。不然这欺君之罪,可就连累的雁云长! 雁十三也问过雁云长愿不愿意随他出宫,但雁云长斩钉截铁的拒绝了,这还是雁十三头一次见这个软和的弟弟如此直白坚定的拒绝人。 这就像狗血剧,你爱他,他爱他,然后他不得不离开。 “砰”地一声巨响,雁十三默默的往后退了一点,酒气熏天,看来是喝了不少。 “陛下万安!”雁十三模仿着雁云长的语气,低着眉眼对门外吩咐道:“去为陛下煮一碗醒酒汤来。” “滚!”醉醺醺的秦觞溯一挥衣袖,吼道:“都给朕滚出去!” 话一落,啼雁宫的殿门便让太监宫女门轻轻关上,同时也关上了雁十三的生路。 “陛下您醉……”这个“了”字还未说出口,秦觞溯带着酒香与醉意的吻便逼了过来,唇舌交缠间,雁十三也莫名的头重脚轻昏昏沉沉了起来。 秦觞溯气喘吁吁的吻着雁十三,只觉得今日的雁云长特别不一样,与他的先生越来越像了!前些时日的侍寝,雁云长莫名模仿雁十三的行为,让秦觞溯很喜欢这种感觉,有先生的感觉,那种感觉越来越近,到了今日,竟完全与先生一模一样! 秦觞溯温柔的抚摸着雁十三脸上的□□,痴痴地看着怀里被他吻的七晕八素的雁十三,情不自禁道:“可真是像啊!” 雁十三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他软着腿倒在秦觞溯怀里,理智终于清醒了一分,他道:“陛下,您醉了。”所以,就别侍寝了安心睡觉行不行! 秦觞溯轻笑一声,俯在雁十三耳边暧昧道:“哦!你今日又是想玩什么了?” 玩? 雁十三不由自主想偏了,难道六郎与秦觞溯玩的这么嗨?还各种游戏play? 他咬着牙,道:“陛下,云长今日身体微有些不适,还是早日歇息吧!明日您还要上朝呢!” “呵!云长可是忘了?朕明日是不用上早朝的。”秦觞溯锁住雁十三的手与腿,低声笑道:“这是在学先生劝慰朕吗?云长学的不错!朕该好好嘉奖一番才是!” 谁他娘的需要你的嘉奖啊! 小王八蛋你给老子爬远点! 你个欺师灭祖罔顾人伦的畜生! 连师长都敢觊觎,你的礼教都喂狗了吗? 你对得起我辛辛苦苦的教诲吗? 雁十三最多也就心里骂秦觞溯,嘴上还是恭恭敬敬的:“陛下您醉了!” “是啊!朕醉了!”秦觞溯轻轻舔舐着雁十三的耳垂,呢喃道:“云长让朕醉了呢!” 我他娘的又不是酒!怎么让你醉? 雁十三忍住打人的心,笑道:“陛下真是醉了!云长又不是酒,如何能让陛下醉啊!” “朕说能就能!”秦觞溯似乎很欣赏雁十三强压着怒气与他好言好语商讨的样子,他环住雁十三纤细的腰肢,感觉怀里的雁云长似乎比之前胖了一点,便道:“云长,你胖了。” 雁十三:“……” “噗嗤!哈哈哈哈哈!宿主大人对不起!哈哈哈哈!”密切关注雁十三与秦觞溯一举一动的初见被秦觞溯这句话一秒破功,他居然说雁十三胖了!还是在这种时候! “……是吗?那云长以后,一定少吃!”雁十三咬牙切齿道:“陛下时间不早了,您该歇息了!” “哦?”秦觞溯不怀好意摩挲着雁十三的腰,另一只手暧昧的往一个不可描述的地方探去,“云长这是在暗示朕该侍寝了吗?” 我他娘的什么时候暗示了!雁十三觉得秦觞溯今日一直在他的底线上来回跳舞,若不是因为系统商城没有瞬移技能,之前得到的瞬移技能也消耗殆尽!他能不跑吗? 至于在这跟膨胀欠扁的秦觞溯虚与委蛇! 是可忍孰不可忍!就在雁十三举手准备一刀砍晕秦觞溯时,被一只宽厚温暖的大手及时的擒住了。 雁十三:“……”出师不利啊出师不利! 秦觞溯并没有生气,他摩挲着雁十三的手,道:“云长的手今日怎么跟小女儿家一样细腻?”言罢还低头亲了一口,“还很香呢!” 雁十三:“……” “云长怎么不说话了?”秦觞溯凑了过来,嗅了嗅雁十三,一脸餍足:“云长身上的香气今日与先生一模一样呢!云长真是厉害!朕要嘉奖云长才是!” 说罢,便将雁十三利落的锁住,一把扔到了床上,随即伸手挡住雁十三的拳头压住雁十三踹向他子孙根的大长腿,笑道:“云长今日似乎很热情呢!” 雁十三:“……” 然后,一顿毫无人道,连反都来不及反的一顿操降临雁十三……及时买来的“替身一夜技能”身上。 雁十三:“……”虽然他没有亲自经历,但身体是他的,他看了整整一晚上活春宫,还是自己和自己养大的娃…… 哦!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完事之后秦觞溯这牲口便睡了过去,雁十三直接一脚将他踹到了床尾,扶着腰买了一个清洁技能,穿好衣服,匆匆忙忙从雁云长为他安排的道路跑了出去。 秦觞溯不知道这一晚,他自以为是雁云长的人是他心心念念了十来年的先生。他也不知道,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接触并这么的亲密。 在秦觞溯病入膏肓时,总是努力回想那泛着酒香模糊的一夜,但除了萦绕鼻息间的冷香外,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第86章 第八十二章:一川修竹雪霜寒(大将军) 雁十三突然出现在梁修竹面前时,梁修竹整个人都愣住了,他甚至觉得他是在白日做梦,这些年他们一直在找先生,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直到先生开口说话,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修竹,先生与你们一同前往战场。” 梁修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先生对他们恩重如山,怎能让先生因为他们去冒险! 但雁十三只说了一句话,梁修竹沉默了许久,答应了雁十三的请求。 那句话是—— “我不去战场上杀敌,我就待在军营里,给你们做饭。这么久没见了,最放不下的,就是你们四个人了。” 当雁十三看到意气风发的周梓桑,莞尔一笑。 他知道,曾经的那个被蚕茧束缚的少年,如今已破茧成蝶,展翅高飞,在独属于自己的天空,以最美的姿态绽放。 他成功熬过了过去的苦难,也熬过了他的劫。 还有程长安,宋长顺,他们都度过了最苦难的时刻,成就了如今的最完美的他们。 他们这边重逢相聚,相谈甚欢。 皇宫,霜寒榭竹—— 雁云长拎着酒壶,里面已经没有酒了,他清醒了一夜,也想了一夜。 他骗了兄长,今夜陛下必是会让他侍寝的。 雁云长捂紧胸口,他想起了兄长的邀请,兄长希望他能与他一齐离开这吃人的皇宫。 从小到大,一昧接受的他终于学会了拒绝,可拒绝的却是他最爱的人之一。 雁云长同样知道,陛下渴望着兄长,很多年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陛下就渴望他的师长,他的兄长。 他同样知道,从此以后,再无与兄长见面的机会。 与其如此,他倒不如帮陛下完成他的夙愿。 兄长与陛下之间,雁云长最终选择的是陛下,因为他爱陛下,在很多年前冬天被陛下从一群流氓之中救下他的那一刻起,他便爱上了这个斜靠在墙角,痞帅邪笑的少年。 后来他们一起走过了数载的岁月,他帮不了他什么,甚至在他心中,他的存在不过是代替一个他这辈子都可能得不到的人的替身。 但雁云长还是拼尽全力来爱他,当他知晓他的心上人爱的竟然是他的师长,他的兄长时,雁云长只觉得这颗千疮百孔的心脏,似乎又碎了一个角。 原来,不管七年来他怎么努力,怎么陪伴,都比不过那个人的一个浅笑。 爱情没有道理可言,可雁云长还是希冀,上天眷顾于心诚努力之人,绝不辜负一个痴心的人。 可这种事怎么可能会发生呢? 陛下爱的是他的兄长,或许曾经也爱过一个不知名的女子,他们还一起生过一个孩子。但是,为何陛下却不肯分一点点的感情与他? 君王之爱是何? 皆可有之,独他一人,不配得之。 三尺白绫,雁云长看着啼雁宫的方向,夜深无人之时悬梁自尽,断了这短暂且苦极的一生。 他知晓,当陛下得之他算计兄长、替兄长抗旨意、放兄长逃离,就算陛下看在他与兄长是兄弟的份上不杀他,或许这辈子也都不会唤他侍寝,让他近身照顾,更重要,他这辈子都不能再见陛下一面。 既然如此,他还是自行了断,以死谢罪的好。 这样,就不怕陛下不来见他了,他也不怕这辈子再见不到陛下了! 一张宣纸从雁云长冷却的尸体上掉落下,紧紧地贴着地面。 待秦觞溯得知雁云长自缢与霜寒榭竹的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若雁云长昨夜是在霜寒榭竹,那么昨夜侍寝之人,是谁? 还有,先生为什么也走了? 很久以后,秦觞溯从雁云长近侍口中得知前因后果之后,整个人都沉默了。 那个时候的他,已成了天下共主,纵然后宫佳丽三千人围绕,膝下子嗣颇多,可身边却无一知心人。 他掏出当年雁云长留下的那张宣纸,泛黄的纸面道出了它经历了多少历史。 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诗—— “一笑相逢蓬海路,人间风月如尘土。” 两人初见与江南的小巷里,他狼狈不堪,他痞帅邪气,他救了他,他予了他此生最美的笑,只是为了给他留个好印象,却忘了他本身的狼狈不堪和一身的尘土。 而他却毫不在乎,也予了一个邪气的笑,他这一笑,让他觉得,人间风月如尘土。 这是两人的初识,是他与他的初识,他救了他,所以他爱上了他。这同样也是他与他的相识,早于他和他之间的缘分。不过是他被他救,他爱上了他,循环往复下去了。 雁十三不愿让这双手沾上鲜血,便做了军中的厨子。 他生的好看,军营里常年都是男人,看久了看头猪都觉得眉清目秀,更别说雁十三这样一个美人了!而且这美人看着如湖边杨柳一般,好似一用力,就会折断。 一开始,雁十三被军中人调戏,梁修竹他们非但没有阻拦,还默默地为他们祈福。所有人都不相信雁十三这样一个如细柳般的美人能徒手将汤勺折弯,军中是吃大锅饭的,一个汤勺起码二十来斤重,莫说折弯,就是拿起来美人也做不到吧! 直到有一天,实在是受不了被军中大汉追着调戏的雁十三一怒之下将手中的汤勺当众折弯之后,就再也没人敢到他面前搔首弄姿了。 后来,女主靠自己跑到这边疆大营找梁修竹,两人在所有人的撮合下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 还有周梓桑,他也在军营的这段日子里找到了一个看对眼的副官,俩大男人痛痛快快的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程长安也学会了很多,成长了很多。 人的巨大的精神力就在这里——觉得自己是在一个友好的集体里面。 军营的情况严峻,伙食虽然不怎么样但也能过得去,雁十三的存在就更加抢眼了。一样的食材和灶台,他做的就是比其他大老粗做的可口好吃。 但雁十三主要是来照顾他的四个学生的,他一个人一天最多做一百人份的饭菜,因为他做得好吃,这一百个名次就作为奖励分给了那些冲锋陷阵的士兵。 梁修竹的主导能力很强,下手也很迅速,在一开始来到军队的路途中,便与雁十三周梓桑等人商讨好了在旧的规矩中加入新的纪律和规训,雷厉风行的在一个月内将整个军队上下团结一心。 行动一致才能产生力量,只有制定严苛的秩序,军队才能产生这种“一致”的情形,纪律是秩序的基础,若是没有纪律和秩序,决不会有战胜敌人的希望。 这是雁十三教导梁修竹等人的话。 团结,是他们在战争中学会的第一堂课。若不团结,任何力量都是弱小的。 虽然战争还未结束,但终有一日,天下皆太平。 爱国,是他们在军营中从士兵们身上学会的第一堂课。 死去无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指的是在战争中朝不保夕的士兵们,谁知道他们还能有回家的一天?谁还会记得这些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兵卒? 但他们不会有一人做逃兵!国既不国,家何能存? 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功名图麒麟,战鼓当速朽。 后来,京城传来皇帝娶后的喜讯,也传来了雁云长悬梁自尽的消息。 雁十三对雁云长的感情很复杂,雁云长明知道送他出宫是一条不归路,却还是想尽方法送他离开。他明明深爱着秦觞溯,却还是将雁十三送到了秦觞溯身前。 爱上一个人,谁不想独占?却独他雁云长一人,不易得之,却还能大度的放手成全。 分明能对所有事的运筹帷幄,却还是装作温良恭俭侍候秦觞溯身旁,将才华收敛,将利爪藏起,做了一只猫儿,温驯的伴与君王身旁。 这就是爱,雁云长的爱。 后来一道密旨快马加鞭来到梁修竹等人手中,果不其然,这人想要这天下大同,他想做这天下共主。而接旨等人,须回以他答复。 梁修竹:“国有道,以义率身。无道,以身率义。” 周梓桑:“忧国忘家,捐躯济难,忠臣之志也!” 宋长顺:“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 程长安:“丈夫当为国,破敌如山摧。” 臣本为君,出谋划策,殚精竭虑,冲锋陷阵,死而后已。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天下的战争已经打了足足三百年,三百年!只有合并,才能天下太平。 这场战争打了十五年,三十二国,皆被永国吞并。 而这场战争的主导者,乾德帝秦觞溯,与打下这天下的四位将领妇孺皆知,万世流芳。 世人只知乾德帝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乾德帝那四位替他打下江山的将领皆是杀人如麻,止小儿夜哭的存在。对吗?也对! 四位将领曾率领永国铁骑,将三十二国中巍国皇城百姓皇室屠杀殆尽。 史料中并没有记载这四位将领踏平巍国的原因,但后来的史学家发掘出永国四位将领之一梁修竹的墓地中,发现了陪葬品中的一些书籍,上面记载了一些野史,惹来了历史的纷争。 那本书字迹娟秀,一看便知是女子所写,史学家纷纷猜测著此书的人,应是这位梁修竹将军的妻子,那位千年前名震一时的江南才女林千秋。 书中记载了一位不为人知的历史,拭去历史云云雾雾的朦胧氤氲,将江南的温婉与祥和叙述,同样也将一位谪仙般的人儿在画卷中描绘。 史学界惊!乾德帝竟与这四位将领是一人门下的弟子! 书中一字一句,江南皆有流传的故事。被人当做了传说,却不想是真的。 那人是养育大乾德帝与四大将领的先生,身份尊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却为了护学生梁修竹安危,舍身挡剑,惨死于巍国人手下。 这也是四大将领踏平巍国皇城的真正原因,为了报仇,为如同他们父亲一般的先生报仇。 可那人的姓名与生平,翻遍了所有的史书与野史都没有这个人的一字记载,除了江南人口中世世代代流传的故事…… “据说在很久以前,我们这里有一位如仙人一般的读书人,他一辈子只教了十二个学生。一个是那位一统天下的乾德帝,还有四位是那杀人如麻,屠戮了巍国的将领,还有剩下的几位都是清正廉洁的大官……” “那梁婆婆,那位读书人叫什么啊?” “老婆子也不晓得呢!”满脸沟壑的老婆婆咧着嘴,笑眯眯地摸着蹲在她面前的小孩子,道:“但是,那位听说是与仙人一般呢!” “好了!梁婆子!你说的这些是不是真的都难说!莫要骗小娃娃不晓事逗起好玩!”一个年轻人路过这里,对着老婆婆翻了个白眼,吐槽道:“这个故事讲了这么多年,也不嫌烦!” “哎呦!讨人嫌了!娃娃们快回家吃饭吧!老婆子也乏了!要回家咯!”梁老婆子笑着起身,拄着拐杖颤巍巍的往一座历史悠久的宅子走去,留下了一地回味故事的孩子。 他们看着梁老婆子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空荡荡的宅子,听这里的人说,梁老婆子家世代从军,梁家的香火也断在了四十多年前。只剩下她一个人,守着这偌大的宅子,孤零零的活着。 被风雨洗涤的牌匾坑坑洼洼,上面的字也少撇少捺,一个识字的小孩子眼巴巴的看着牌匾上的字,磕磕绊绊读道:“……梁府。” 第87章 第八十三章:微尘里,爱与憎(1) 连成环的青山将一座小小的村落包围,山外有山,其中苍翠颜色一览不尽,最远的山峰淡成了一缕青烟,忽焉私有,再顾若无。 山怀抱里的小村落的人们天性淳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无一丝的愁苦之色,洋溢着的爽朗的笑容,似可以驱散世间所有的黑暗。如同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 一个身着布衣,明眸皓齿的少年背着一担柴从山林深处钻了出来。他拍了拍沾到身上的叶子与柴屑,往上提了提那担柴,抬脚便往村子里走去。 “雁哥儿砍柴回来了啊!”田间劳作的村民们热情的跟背着柴的少年打招呼,“雁哥儿要不了多久就要就要参加乡试了吧!哎呦!跟雁哥儿你爹一样厉害啊!” 村里人打趣道:“是啊是啊!要是雁哥儿中了!可就光宗耀祖了!” 雁十三莞尔一笑:“乡亲们是抬举了十三了!乡试不是院试那么容易考的,贡生也不是童生生员,考不考的中十三也不确定,乡亲们还是不要太期待了。” “哎呦!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客气!你爹雁林,当年可是十九岁就考中了解元!你小子随你爹,也肯定比你爹厉害!芝麻梭子越往下越厉害嘛!” 雁十三予了村民们一个好看的笑,跟他们礼貌辞别后便背着柴火往村口走去了。再过四个月就是乡试,他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家里也没留给他什么财产,只能每天天不亮上山砍柴挑到镇子上的富户人家去卖,卖的钱准备做去乡试的盘缠。 待雁十三走远了,乡亲们讨论的声音才大了起来。 “要是考中了,别说是给咱们菩提村争光了!雁哥儿他爹泉下有知怕也是能安心了!” “也是造孽啊!雁哥儿他爹病死在了去殿试的路上,盘缠也被做了送他回乡安葬的丧葬费了!而雁哥儿他娘!哎!” “老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雁哥儿他娘也真狠的下心!在雁林下葬没两天就抛下雁哥儿跑了!哎!” 一个大汉子拄着锄头,担忧道:“雁哥儿今年虚岁才十五,要是考不中就……” 不等他话说完,他旁边的一个老汉就一拐杖打了过来,横眉竖眼呵斥道:“你这说什么混账话!雁哥儿今年一定会中的!” “村长俺这不是说说嘛!雁哥儿还这么小,一个人去参加乡试,不让人放心啊!咱们几个大老粗大字不识一个,也帮不了雁哥儿啥。当年雁林兄弟帮了咱这么多,可咱除了帮雁哥儿种种地,啥也做不了,俺这心里不舒服!难受啊!“大汉子说着说着竟抹起了眼泪,他这话没说错,原主他爹雁林不但是个才华横溢的人,更是一个读书君子,平时没少帮衬村里人。 尤其是在雁林中了会试头名解元之后得到的免税三年一百亩地的头筹后,将这五十亩地的名头全挂在了菩提村,别说中解元前考中秀才后得的三十亩免税地也是尽数挂在了菩提村,在会试之后雁林更是得到了整个菩提村的感恩戴德。 村里人都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把这些都记在心里,如今雁林死了,他那妻子也跑了,丢下了雁哥儿这个半大的孩子。他们做人不能落井下石,就一直帮衬着雁哥儿,但到底是村里人照顾不周,忘了雁哥儿好强,从让雁哥儿出了那么一档子事 半个月前雁哥儿为了不麻烦村里人,悄悄一个人进山林子砍柴,却一脚跌到了山崖下,要不是路过的猎户把雁哥儿带回来救治的及时,怕是雁哥儿也要随着他阿爹一同去了。 这件事让村里人都提心吊胆,但也不敢呵斥雁哥儿这孩子一句,只能帮衬着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雁哥儿体内早就在半个月前换了个芯子。 雁十三背着柴,赶着步子往离菩提村二十里远的镇子上走。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次选择给他的身体这么年幼,竟只有十五岁,准确来说还是虚岁十五岁,实际上才十四岁多一点。妥妥的小孩子! 原主雁十三,智多近妖,过目不忘。 六岁考中童生,十一岁考中了秀才,如今十四,便已打算参加乡试。 原主的父亲雁林一直隐藏着原主的天赋,是打算在自己二十八岁的年纪考中进士之后,在原主年满十七岁之再后让原主参加乡试,藏拙三年。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孩子显得不那么特殊。 怀璧其罪这道理雁林太清楚了,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儿被人惦记,年纪轻轻就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丧命。尤其是他无权无势,护不了原主的情况下,只能忍痛将原主的天赋掩藏。 只是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去往京城参加殿试的途中被人算计,生生丢了命,让才十四岁的原主在父亲离世,母亲跑了之后,彻底崩溃,打算破了父子俩的约定,参加今年的乡试。 原主再怎么早慧,也只是一个孩子。他等不了三年,他只想早点考取功名,然后替雁林报仇。 却在砍柴时,不小心跌落山崖,这就让雁十三来了。 而原主本来的命运却是在跌落山崖之后把脑袋给磕了,虽然没变成傻子,却也傻了,被好心的村民人养着,在十八岁那年跌入河中淹死。 关于这个S级高等世界,雁十三了解的不多,原主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除了从原主的记忆与屋子藏着的史书了解到的外,无法从初见提供的那少的可怜的资料里获取更多。 “宿主大人对不起!”初见深感歉意,照理来说雁十三不应该这么早就做S级的任务。 任务者们的任务都是由系统抽取,大部分的世界都是B级或者C级,少量的一些是D级和E级,A级的任务都是少之又少,而S就更不用提了,几千万个任务中S级只占百来个。 却偏偏让初见给抽中了,初见本来还想着抽取像梁修竹那样的D级任务世界让宿主大人轻松轻松,没想到竟成了非酋,抽中了最不好的让雁十三来遭罪。 关于这个世界的资料非常少,连主角的资料都只有一小篇,千百来字介绍生平经历和经历的一些事。 这次的任务同样只有一个——“辅助男主薛沉吟登基,成就符国一代明君。” 听到明君这个词雁十三莫名其妙有点牙酸,他记得上一个世界好像他教导出的一个学生也是皇帝来着,但是他们之间好像是有了什么龃龉,然后他就没有这个学生的后续,跟着上了战场。 “初见,我是不是忘了什么?”雁十三有点想不起来这个做了皇帝的学生是谁,记忆看起来没有断层,但是那个学生他竟然没有一丁点映象,这不合理! 初见:“……”他感觉这句话已经成了宿主大人的专属了。 “哎!那个是……薛沉吟?”雁十三看着那个穿着破烂,怯生生躲在树林里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的大男孩,疑惑的开口:“吟哥儿,你躲在哪里做甚?” 薛沉吟本是符国的十九皇子,却因为他的母妃家族功高震主,惹来皇帝的忌惮,又被朝堂上的奸臣连和受怨入狱,落得一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而嫁入深宫中,薛沉吟的母妃德妃将刚出生不久的薛沉吟交予她最信任的婢女连夜潜逃出宫,而德妃则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寝宫,抱着一个从民间花高价买来的死婴一同赴死,打消了皇帝的算计。 而薛沉吟则被婢女带走,逃到了菩提村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十二年。 薛沉吟与原主差不了几岁,但算不上熟悉,只是认识,在同一个书院读书。原主父亲雁林爱才,所以薛沉吟有时候也会来雁家随着原主与原主父亲一同温书。 别人不清楚原主的天赋,但薛沉吟是清楚的。 其实本来以薛沉吟的聪慧,也是可以及早就考取秀才的,只是那个照顾他的婢女,也就是薛沉吟他现在的阿娘不允许。她怕薛沉吟太早暴露自己的锋芒会被那些人注意到,然后发现当年的那件事,将薛沉吟害死。 不过也是,薛沉吟不过一少年,无权无势的一小可怜,真要弄死他,那些人动动手指就可以做到。 “雁哥儿,你也要走吗?”薛沉吟很喜欢雁林,同样的也喜欢这个长的漂亮读书也好的哥哥,“你能不去吗?” 他从村里人嘴里得知雁林叔在赶考的路上害病过世了,他害怕雁哥儿也像雁林叔一样害病死在赶考的路上。 雁十三微微一想就知道薛沉吟是什么意思,他充薛沉吟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待薛沉吟扯着衣摆走到他面前后,雁十三才抬手在薛沉吟梳的一丝不苟的脑袋上揉了揉。 薛沉吟被雁十三突如其来的亲热惊到了,在他的印象里,雁哥儿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很守礼,向来不愿与他人太过亲近。 “吟哥儿,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雁十三揉着薛沉吟的脑袋,像是回到了他做教书先生的那段时日,就如同现在一样的宁静与安定的生活。 他看着薛沉吟,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以慈爱的目光注视着薛沉吟,“但我没办法。谁都知道阿爹他是被人害死的,我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们为了解决后患而来害我。我也等不了六年,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我做不了君子,我只想早日考取功名,为我阿爹沉怨昭雪。” 薛沉吟哀求道:“雁哥儿你能不能等等我,等我考取了秀才,我们一齐去乡试,一定能替雁林叔报仇的!” “吟哥儿,我等不了了。”雁十三叹了口气,原主的愿望是他必须完成的存在,这是借用了他身体的报酬。 乡试考完的第二年春就是会试,而殿试同样是三年一次,而历代的殿试皆是在皇帝底下考试,也是唯一可以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 六年时间雁十三不是等不起,但薛沉吟不能因为他过早暴露。且称帝这件事有多困难用脚趾都能想到,薛沉吟太年幼,总得历练几年才行。 而他,就在前面为薛沉吟开到铺路,让他的称帝之道走的快一些,在几年后的夺位之争中能有所依仗,也好让符国的战火早日平息。 第88章 第八十四章:微尘里,爱与憎(2) 雁十三:“吟哥儿,我等不了了。” 薛沉吟:“真的不能等等我吗?我很快就能追上来的。” 雁十三看着才到他下巴这里的薛沉吟,摇摇头:“雁哥儿,六年已经太久了,再加三年我真的等不起。再说了,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你这个样子做什么。” “可是……” “你怕我像阿爹一样对吗?”雁十三笑了笑,提了提背上的柴火,看来今天他这捆柴是卖不了了。见薛沉吟点点头,便拉着薛沉吟走到树下坐好,顺手还整理了一番薛沉吟微微凌乱的衣服。 思索了一番,雁十三斟酌着开了口:“雁哥儿你得明白,人这辈子太短了,是耗不起的。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是很多事不是可以忍的。” “父亲有教导,人生无非就是等和忍的来回替换,有时是忍中有等,绝望中有希望。到了一无可等的时候,就最后忍一忍,大不了就是一死,就彻底解脱了。无限的时间流河之中,你我皆只是微小又微小的波浪。但人生在世,须得全力一博,在时间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印记,将自身价值和作用为国家、君王、百姓、家人、知己献出。当然了,这是我的想法,你不一定非要像我这样想。” 一个人若是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自身的价值感或者塑造自己,是非常惹人厌恶的。而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也是同样让人讨厌的。 这是原主的想法,雁十三不过是顺承了下来,而接下来的几十年里,借用了原主身体的雁十三会将原主的思想贯彻到底。 “可雁哥儿你还年轻不是吗?不过只是三年,再等一等不行吗?”薛沉吟的双手无意识紧紧扣着屁股下的泥土,不甘的看着雁十三,希望可以打消他的想法,让他等等自己。 “吟哥儿,年轻不代表岁月长久。”雁十三抬手从头顶的枝桠上扯下一片叶子,又从地上捡起一片叶子,拿到薛沉吟面前,开始教育起孩子。 “吟哥儿你看,这两片叶子都是今年春天长出来的,如果我不把这片叶子摘下来,那么也许它会在秋天的时候落下来,更可能会留到明年才会落下来,它还有很久的时间。但这片叶子就不一样了,你看它早就掉落在地上,已经焉了,它没有时间了。你不能因为年轻就浪费时间,等待下一次。这个世界上,什么都能等,唯独时间不能。因为无论是历史还是人生,都是一条波涛汹涌的长河,刚看到一样事物,就会被带走,而另一个事物就会出现代替它,而这个也将被带走,无法永远停留。时间就是一帖□□,它会冲淡人的感情,而且是让人心甘情愿服下的。” 薛沉吟沉默,他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但就是明白这些道理又如何?他制止不了想留下雁十三的想法,他想让雁十三等等他,就等一下,让他追上他。除了薛沉吟自己,谁都不知道他有多想与雁十三并肩前行,甚至是超越他的存在。 男孩都有好胜心,尤其是优秀的男孩。 在薛沉吟看来,他与雁十三差的不过就是两年光阴,待两年后,他考取了秀才,这样两人就平等了。这样他们就可以一齐去参加乡试,看谁能角逐胜谁。 雁十三摸了摸薛沉吟的脑袋,他上一个世界教导了十二个优秀的学子,像薛沉吟这样心态的不是没有见过。 他们都是优秀的存在,也极其渴望展现自己的优秀,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所以看到跟自己年岁相当却比自己优秀的同龄人时,自然会不服气,幼稚的想比一比。 魏安久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雁十三把周梓桑安排与梁修竹一起,魏安久那个时候就闹腾,他觉得自己不比梁修竹差,为什么不安排他与周梓桑一起。 在后来的时间里,魏安久不止一次明里暗里跟梁修竹比较,甚至严重影响了周梓桑,在一次集体踏青中,魏安久因为控制不住心中的妒忌伤害了周梓桑与梁修竹,也断了周梓桑对魏安久的好感与未来。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魏安久自个作死把周梓桑推开了。 “吟哥儿,这段时间你一直跟着我,温习功课了吗?”雁十三换了个话题问道。 薛沉吟小脑袋往上一昂,得意道:“那些我都记住了!难不倒我!这次的院试我一定能过!” 雁十三摸了摸薛沉吟的小脑袋,想起了程长安,那个乖巧的小孩,在之前那个世界科考规定非常严格,就连梁修竹他们都不能肯定不能不考中,虽说程长安落榜是意料之中,但那小孩回去之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背书,发誓要在下一年考中。那小孩也是坚韧,竟在十六岁真的考中了秀才,而雁十三在送程长安如官场之后,就彻底歇下来了,之后……之后他好像就跟着梁修竹去了战场。 雁十三皱眉,他怎么感觉哪里不对,他感觉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但记忆里并没有断层,这种感觉他一直都有,雁十三压下心里疑惑,看着得意的薛沉吟,暗自摇头,果然还是小孩,心性不稳。 “吟哥儿,你心浮躁了。”雁十三点出了薛沉吟不正确的心态。 无论是帝王还是读书人,最忌惮的便是浮躁与自得。不然若是达不到自己的标准,心态会出意外。现在薛沉吟年幼,又不比原主差,傲也正常,但薛沉吟的身份注定了他不能像普通人那样自傲自负。 好的帝王须吸取各个朝代覆灭的教训,要知人善任、虚怀纳谏 、以民为本、谦虚谨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等等。如同开辟了盛唐盛世的唐太宗,要以史为镜、以人为镜。 天下之大,四海之大,事事要与文武百官多做商议,与贤臣有才学之人筹划,方能合理又通达,补查其缺漏。太过疑心,事无巨细独断专行,不但使自己劳神苦形,行事也未必合乎情理。 一人独断,难以尽善。 雁十三眼中闪过一丝沉思,他想接下来的几年,他应该好好锻炼锻炼薛沉吟这小子的心性,免得日后吃了大亏。 察觉到雁十三眼神的薛沉吟脑袋一下子清醒了,他竟敢在雁十三面前大放厥词,要知道雁十三才十一岁就考中了秀才,足足比他小一岁考中的秀才!他这样自傲,不是自取其辱,班门弄斧嘛! 见薛沉吟红着脸眼神飘忽不定,雁十三就明白薛沉吟想明白了。 古人常言,切忌班门弄斧。但在雁十三看来,弄斧不到班门弄,那就白弄了!要耍斧头就要敢耍到鲁班面前才是!在旁人面前耍斧头作甚?当笑料吗?耍了那不是欺负人嘛!到鲁班面前耍一耍,如果他指出了不足和缺点,就知道了自己哪里不足了,改正了下次再到鲁班面前耍给他看。如果他点头了,就说明功夫到家了,说不定还能让别人来自个面前耍斧头当鲁班了! 薛沉吟敢在雁十三面前班门弄斧,这表明他是有真本事的,不是半吊子。 “吟哥儿你要记着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是很厉害,但天下之大,比你厉害的多了去了,你还没碰到罢了。”这次的教导很成功,让薛沉吟这孩子沉稳了点,大抵以后是不会像今天这样大放厥词热热不快了。 “我知道。”薛沉吟用手指拨弄着地上的泥巴,低着头嗫嚅道:“我下次不会自满了。” “吟哥儿,不是说你不能自满。你有本事,你自然能自满。但你能自满不代表你能蔑视书本上的知识和科考。学问如登塔,逐一层登将去,上面一层,岁不见人,亦字见得。”雁十三认真的教导薛沉吟,“学习是不能间断的,亦不能因为天赋好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则智,不学则愚;学则治,不学则乱。自古圣贤,盛德大业,未有不由学而成者。吟哥儿,你已经十二岁了,要担起责任了。” 菩提村传统的早婚,十二三岁成亲的也不是没有。像原主本也是有定过亲的,只是在雁父离世雁母出走后,便早早来退了。 “吟哥儿!吟哥儿!你在哪儿啊?”一个秀气的女声从村子的方向传入雁十三与薛沉吟耳中,两人同时回头望去。 只见一绿色布衣挽着袖子抱着一盆衣服,面容温婉的女子踩着小碎步向他们的方向走来,是薛沉吟的阿娘霖娘子。 “阿娘!我在这儿!”薛沉吟见到自家阿娘,猛地从地上蹦了起来,往霖娘子的方向跑去。 “慢点,别摔着了。”霖娘子看向薛沉吟的眼光中尽是慈爱与尊敬,“雁哥儿,回家了。” “雁哥儿我走了啊!”薛沉吟背着雁十三挥挥手,随着霖娘子回村子里去了。 “你这孩子,好好跟雁哥儿告别!”霖娘子抬手敲了薛沉吟一个脑蹦子,细细柔柔充坐在地上的雁十三笑了笑,“雁哥儿,吟哥儿不懂事。打扰到你了真是不好意思,是我这做娘的没管好他。待会雁哥儿把柴背到我家来吧,家里正好需要柴,雁哥儿这个时候也别去镇子了,卖给霖娘吧。” 雁十三回了霖娘子一个笑容,点了点头。 霖娘子将薛沉吟照顾教育的很好,但或许是多年做宫女的原因,霖娘子骨子对皇室的人充满的敬畏和言语行为上下意识的捧高,这才让薛沉吟自傲了起来。 教育就是塑造一个完整的人的过程,品德、教养、言行、吐谈……这些是在儿时就镌刻入孩子的潜意识中的,若是打小就没有让孩子处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那么这个孩子在性格与人格中必会有一定的非常明显且严重缺陷。 而幼儿时期的最早期教育是塑造一个完整的人的根本之本,在襁褓之时就应该重视,孩提时期孩子的成长间无意识接触的那些就是塑造孩子的本质与更深层次。因为这些东西会印在孩子的潜意识中,无论孩子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他都不能改变最初接触这个世界时获得的类似于本质一样的东西。 完美的人,就是造出来的。 霖娘子将薛沉吟的人格塑造的很好,她给了薛沉吟合格的爱,也给了薛沉吟足够的尊重和规范的规矩礼数,虽无意间会捧高这孩子,但确实是他自己有本事。 或许也是因为不是自己的孩子,霖娘子才会给予薛沉吟足够的尊重与距离。 毕竟一般的母亲,对孩子的掌控欲都是非常强的。只是因为孩子是她们十月怀胎生下来的,然后十年如一日的养大成人,从小时候起她们就为了孩子操心忙前忙后,习惯了孩子的依赖和孺慕。所以他们很难接受孩子的疏离与成长,在她们看来,孩子是他们的,所以习惯掌控,一旦脱离,发疯发狂也是正常的。 也有一些不成熟的母亲,认为做一个母亲就是把孩子生下来。但孩子生下来之后她们却完全没想过,这样不但毁了她们自己,也毁了一个无辜的孩子。 生了孩子,还得怎么想着教育,让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第89章 第八十五章:微尘里,爱与憎(3) 寒湿的日子,春雨贵如油,密密麻麻的倾洒在这片天地之间。厚重的云雾夹杂着大风席卷而来,呼呼啦啦吹动树林,携着春雨,带着千军万马的气势温柔的落在菩提村的田地间。 下雨的日子,柴湿了,雁十三也就没在砍柴,留在家里烤火温书。 借着柴火的光,雁十三津津有味的翻阅着一本野史杂记,在阴沉与火光中,朦胧又温馨。 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料,加上科考一般来说是不考前朝的事,以至于原主家中除了记载了少量关于前朝的正史外,大部分都是写的符国的开国之事至先帝的事情。 现在这位皇帝还未死,他的丰功伟业目前不得而知,初见也没办法帮他找资料,在这个世界里,他只能靠自己摸索出一条路。 按照正史记载,大约自公元前316年起,鄯国末代君王虬大兴土木,生活糜烂,好战且残暴,天下百姓纷纷反抗。东部部落首领符峥王向鄯国进攻,史称“峥王伐虬”。 符峥王与鄯虬在鄯都南郊上野决战,而符峥王积蓄多年,鄯虬临时拼凑起来的奴隶兵纷纷倒戈,反助符军攻击鄯都。虬王是一代君王,自有他的傲骨,他绝不做俘虏和亡国之君,便自焚死于王座之上。 此一战也被称为上野之战。 符峥王打破了制衡,天下英才枭雄辈出,诸侯纷争,战火不断。 公元前316年至274年,这段时期被称为“鄯乱时期”。而先后出现了符峥王、燕文王、宋恒王、景襄王、周定王、宁珩王六位霸主,史称“鄯乱六霸”。而诸侯国也从几百多个锐减至一百来个。 大约再往后推迟一百来年,也就是公元前274年至公元前107年这段时期被称为“烽烟时期”。而这一百多年间,各诸侯国战争更加频繁,小国逐渐被大国吞并,所剩无几,其中以晔、澶、芫、澹台、符五国最强。 五大国皆想吞并对方,这些年来战乱频仍,时至今日,最强大的晔国已在五十年前被后四大国连胜分割占据。所以现在是四国纷争的年代,在晔国覆灭后,四大国都元气大伤,最后商定签署了停战协议,各自休养生息囤积力量。 最近这段时日传来边境被他国兵力骚扰,也是,符国排在四国之末,是四国之中最弱的存在,不碰瓷符国难道还碰瓷最强的澶国吗? 这是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也将是一个风云人物辈出的时代。这是最公平的时代,也是最混乱的时代。 这场让人心烦的春雨足足下了三天三夜,直至今日申时才将将停下。 雁十三没打算继续砍柴赚盘缠,积分可以兑换钱财,询问过初见后,雁十三了解到一积分可以兑换黄金十两,黄金十两足够做他乡试的路费了。 与其浪费时间砍柴,还不如留在菩提村教导薛沉吟拥有一个优秀的君王该拥有的风范与气度和品德。 天放晴,阳光洒落大地,驱散了春雨带来的湿寒与沉闷,将压抑刺破,亮出了靛蓝的天。 雁十三邀请薛沉吟一起去爬山,但是爬哪座山则由薛沉吟决定。 薛沉吟没明白雁十三此举的意义,他又是一热血少年,在家里强压着看书好几天,好不容易可以正大光明出去疯,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连忙应下了。 薛沉吟选择了最高的那座山,雁十三看着薛沉吟,意味深长问他:“你确定吗?” 薛沉吟一听这话下意识觉得雁十三看不起他!立马反驳道:“确定!我薛沉吟,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绝不反悔!” 行吧!雁十三妥协了,但愿这小子爬山的时候会像他说这话的时候一样肯定加自信。 果不其然,一开始这小子不服输,一股劲往山上爬,把雁十三远远的甩在了身后,面上还带着胜利的笑容与喜悦。 雁十三笑着摇摇头,果然还是个孩子,任何时候都想着要超过比自己优秀的人,争强好胜是男人骨子里的血性。 竞争可以促使人进步且完善自己,竞争其实是可以互利的,但人的劣性根总是会在竞争时产生较为阴暗的情绪,比如污蔑、设计、落井下石等等,在某一个瞬间想将对方踩在脚下,让对方永远都追不上自己。 但人始终是人,道德和规矩会束缚人的劣性品质,他们会悬崖勒马还是自甘堕落全看他们的品性与定力。竞争里,心态最为重要,若是没有平衡公证的心态与态度,那么竞争便会从建设变为破坏,人也将堕落入负面的深渊。变成披着人皮活着的怪物。 别人的进步不会阻碍自己的优秀。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能做到这一点的却没几个人。大部分总是喜欢以卑劣是心态揣测他人,也只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着不可言说的恶性,所以对每一个比自己优秀的人会想尽办法找错漏和缺点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 但是道德和所受的教育会提醒人,这样做是不对的。聪明或坚定的人会压下心里的恶劣,但有一些人却与之相反,他们会扩大这些恶劣,只要对方不舒服他们就高兴,“幸灾乐祸”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攀爬到半山腰时,已经是午时三刻左右的点了。 薛沉吟兴冲冲的跟着雁十三跑去爬山,除了一个人什么都没准备。薛沉吟累的瘫坐在山路上等跟在他身后连气都不喘的雁十三,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背上的包里拿出一个竹筒和几个饼慢悠悠啃起来的。 薛沉吟:“……” 雁十三啃完一个饼终于走到了薛沉吟身边,也不嫌脏,直接背着小包袱坐到了薛沉吟旁边,笑吟吟道:“吟哥儿这是累了吗?那休息一会儿,休息好了咱们接着爬。” “雁哥儿我饿!我渴!我累!都爬到半山腰了,我觉得够了!我有点不想陪你爬了!”薛沉吟嚷嚷着要回去,并急切的抢过雁十三背上的包袱,翻出里面的干粮和水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雁十三理了理自己微微凌乱的衣裳,看着狼吞虎咽着的薛沉吟,莞尔一笑,“雁哥儿,你说你当时为什么要选择爬这座山?” “因为它最高啊!”薛沉吟答的毫不犹豫,他的眼中只有最高的山,而其他的,皆被他忽略。 雁十三:“那为什么要选择走这条山路呢?” 他们走的这条小路杂草丛生,崎岖不平,旁边有更宽广平整的前人踏出来的大道,但薛沉吟却绕过了那条大道,也绕过来其他有很多人走过的还算好走的路,选择了这条最不好走的小路。若是一开始走了那条大道或是其他的的路,现在早已经到了山顶,而不是像这样,在这一条路上磕磕绊绊往上,一不小心就会被杂草碎石绊倒,耗费了双倍以上的时间在这条路上挣扎着。 “走那些被很多人走过的路太没劲了!这条路没什么人走,更有挑战!”咽下饼,薛沉吟看着这条被他踏出来的小径,笑着指给雁十三示意他看:“吟哥儿你知道吗?从小我很喜欢自己开辟新路,浪费时间也会很累,但是每次看到我踏出来的路,我都很自豪!觉得自己无所不能!靠着这个,我就能坚持下去,一往无前!” “可你之前不是说不想爬了吗?”雁十三笑着问他:“怎么这么快就改变主意了?” 薛沉吟摇摇头,他转过头,定定地看着雁十三,道:“比起有别人跟着我一起爬,我更喜欢一个人。如果雁哥儿你不在这里,我可能会一口气爬到山顶去。但是雁哥儿你在,所以我心里总是有些乱,不能再聚精会神的往上走了,所以我不想陪你爬了。” “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 身边多了一个人,分散了自己的心,所以要耗费心力来关心跟着自己的那个人,所以不能再以一往无前的姿态向上。 当选择了最高的山峰,选择好了攀爬向上的道路以后,就需要坚定不移的决心,百折不挠的勇气,一往无前的坚毅。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为半途中忐忑不平的道路所难倒,才不会在悬崖峭壁之间摇头叹气,才不会被路途中丛生的荆棘挡住去路,才会毫不犹豫一往无前毫不动摇的勇往直前,攀爬到那光辉的顶点。 世界上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身处何地,而是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 向上、往前,就是要走的路。 一个人或许寂寞,但一个人才能真正的一往无前。多一个人,可能是伙伴,也可能是累赘啊! 雁十三苦笑,他看来是成了薛沉吟的累赘了。 一阵风吹过,拂去了雁十三对薛沉吟的偏见与认定,让雁十三看清楚了他面前的这个只有十二岁的少年并不是他曾经教导的那些皮猴子。 他是天生的君王,尽管现在还太稚嫩,但他却在冥冥之中意识到自己将来的路是要靠他一个人走下去的。所以他不服输,所以他争强好胜,只是因为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未来是如何的残酷。他清楚,如果他输了,他将万劫不复。所以,他不能输,也不可能输。 雁十三笑了笑,他觉得他这一个世界绝对会非常精彩,因为他非常幸运的将见证一个君王的崛起。 第90章 第八十六章:微尘里,爱与憎(4) 韩纤云等在自家府院后门,眼中全是期待。他渴望见到那个长的漂亮性格腼腆,挑着一担柴卖给他家的少年郎。 韩纤云认识雁十三,他曾经在书院见过这个小少年,只一次,就记在心里了。尤其是几个月前不经意在后门见到少年挑着柴来他家时,韩纤云只要有机会都会缩在角落里像一个变态一样窥伺少年的一举一动。 韩纤云是韩家独子,今年不过十七,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 不过可惜的是,雁十三以后都不会来他家卖柴了,所以韩纤云不管等多久都没用。 等到了太阳西下,腿都麻了的韩纤云这才在满府的呼唤中从柴房角落钻了出来,他今天没有看见少年,心里很不好受,但他什么办法也没有,唯独只知道少年今年会参加乡试。但他没什么读书的天赋,今年连秀才都没考到,连认识他的机会可能都没有。 远在菩提村的雁十三不会知道,在他不经意间做的一个决定竟让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将他记在心里了一辈子。 而现在的他正在帮薛沉吟押题和温习,雁十三看得出来薛沉吟心态最近有些不稳,没经历过什么大事的孩子,性子再怎么沉稳,也都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小事而心神晃荡。 当亲眼看到薛沉吟轻轻松松将一整本书背下来的时候,雁十三笑了笑,赞赏道:“你很有天赋。很厉害。” “当然!”薛沉吟向来以自己超强的记忆力引以为傲,尽管他已经努力让自己变得沉稳和谦和,但眉眼间的傲意与按不下翘起的嘴角暴露了他心里的欢喜和傲气。 薛沉吟从小到大听过数之不尽的赞美,各种各样都有,但他确实是有本事,担得起这些赞美。 人人都喜欢赞美,但大部分都配不起这份赞美。要想受之无愧,就必须展现出与其赞美配得上的能力与品德。不然那些所谓的赞美便是口不应心的阿谀奉承,是让人裹足不前的毒药。 虽说不能在给人一番赞赏之后,立刻就给他一顿教训,但是雁十三显然没有这个想法,他本人是很喜欢先给人称赞再给人批判的,尤其是在他人得意洋洋时会心一击,看他们脸上的傲气逐渐崩塌的样子感觉不要太爽! 这也是雁十三为数不多的恶趣味之一。 “吟哥儿,你觉得你能在十九岁时参加会试吗?”雁十三笑眯眯的看着薛沉吟,问道:“你觉得你能在十五岁时参加乡试并取得解元吗?你觉得你比源鸪愆还厉害吗?”(雁林,十五岁参加乡试取得解元头筹。) 源鸪愆是澶国的著名的少年丞相,当年不过十二岁稚龄,便坐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可见其才华能力非是常人所及。如今已二十有一,在澶国乃至天下都享有盛誉,风光两无。 薛沉吟面上的傲意再一次因雁十三一针见血的话而破裂,他苦着一张脸,道:“雁哥儿你欺负人!你竟拿我与雁林叔、源鸪愆比,我怎么可能及得上他俩!” “那我呢?”雁十三笑得愈发祥和,“我与吟哥儿准确来说只差一岁半,与吟哥儿是同龄人。吟哥儿能在十四岁参加乡试吗?” 薛沉吟闭嘴,他自认为优秀,却也只是与寻常人相比,一旦与那些真正优秀的人相比,他顶了天也只能算得上还行。 无论是澶国的少年丞相源鸪愆、芫国的两位不过双十之年便是正三品大官的鱼家双生子鱼白昼、鱼怀山,还是澶国因被人算计而死未来得及扬名立万的雁林与其子雁十三,都是薛沉吟难以超越的存在。 少年的这么一颗玻璃心就这么让雁十三给击碎了,从此以后,未来的符国符吟帝有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任那些大臣如何瞪眼踢腿斥责都不为所动,一副“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嵬然不动”的模样。 就在薛沉吟捂着胸口默默伤感时,雁十三还煞风景的拍拍他的肩膀,笑眯眯道:“吟哥儿你要准备好随时被人甩在身后的可能。从前是源鸪愆,现在是我,未来就不知道会是谁了。” 薛沉吟:“……”他感觉他的心,他傲了十来年的心,“啪”地一声碎成了渣渣,连带着他的自尊一起甩在了地上。而他面前这个笑得这么漂亮的人,还残忍的在他的心和自尊上碾了两脚,还问他踩的碎不碎。 “雁哥儿你变了!”薛沉吟幽幽的看着雁十三,道:“你以前不这样的!” “我以前怎样的?”雁十三好心情的翻过一页书,果然自己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损了薛沉吟一顿他真觉得神清气爽啊!“不说话,只知道读书?吟哥儿,我不是你,我没有一个不抛弃孩子的阿娘。如果可以,我也不想放下书本上山去砍柴,更不想背着几十斤的柴火走几十里的路去镇上,费了一天的时间就只赚二十来个铜板。吟哥儿,没有谁会永远陪在你身边,你总是要长大,自己咬牙承担起一切的。” 薛沉吟话一说出口便后悔了,本以为雁十三会生气并将他驱赶出去,却没想到雁十三这么平静就接受了现实,还对他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在这一刻,薛沉吟彻底明白了自己与雁十三心态之间的差距。他深思一番,发觉如果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他可能早就崩溃了,根本很难做到像雁十三一样迅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一边赚钱一边考虑乡试的事。如果有人在自己面前提起这种事,他做不到像雁十三这样心平气和,不发疯将对方打死就是好的了。 雁十三同样很清楚这个道理,薛沉吟太重情,这是好事也是坏事。身为君王,须仁慈,却也必须无情。重情好是好,但重过头就容易坏事。 “雁哥儿我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薛沉吟摆弄着雁林留下的注释,眉眼间有着浓烈的哀伤,“但是我做不到。我也想像源鸪愆和雁哥儿一样,成为一个沉稳冷静的人,但心里静不下来,觉得你们所有人都比我优秀,比别的人强也没什么可得意的,我不想输,我不想比你们差。我想赢!我想超过你们!” “你才十二岁,能管住自己已经很难得了。”雁十三没说假话,十二岁的男孩子哪个不是满天飞满地跑的主,薛沉吟从小生活在安逸平静的菩提村,与村里的皮猴子们一起长大,却还能耐得下心与他一连好几天待在屋子里读书练字,不去张望和拒绝别人的邀请。 尽管他的血里流淌着皇家的无情与野心,却也也因菩提村的宁静而深埋,他已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差别也只是他早熟懂得很多。 但在这个最闹腾的年纪,能压制住爱玩的心,专心一意的读书,可见其心性坚定。 不过薛沉吟练的最多的还是字,毕竟他那字……着实是惨不忍睹,狗爬字都比他那字好看一百倍!也不晓得他是跟谁学的那一手独异于人的狂草,从开头一个字连到一排最后一个字,写的龙飞凤舞乱七八糟,让人看了血都要吐出来,太他娘的费劲了!写的什么狗屁玩意! 为了不让他浪费笔墨纸,雁十三直接领着薛沉吟在沙地上练字,省钱还不浪费。在雁十三看来,那些纸他宁可拿去烧火也不会给薛沉吟写了糟蹋! 如果说薛沉吟是惨不忍睹的狗爬字。那原主的字就是行云流水般透着灵气的小楷,写的非常的漂亮。但这是原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苦练多年才有的成绩。 和后世一样,历朝历代阅卷都是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将所有考生的考卷阅批完毕。 就以符国为例,阅卷规定是十天,这十天里还包括民弥封、誊录、对读的时间。期间的吃请又会用去不少时间,所以真正的阅卷时间相当紧张,不过三四天而已,因此符国的考官一般一天要阅卷二十多本试卷,多至三四十本。而普通阅卷人员要阅卷的卷子就更多了,所以大都是超负荷工作。 而古代并没有现代电脑来辅助阅卷,阅卷人员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仔细阅读每份试卷。 所以为了加快阅卷速度,按时完成朝廷规定的工作,阅卷人员也是想尽了办法,而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手段就是看“第一印象”,也就是重点看考生的头场卷子,此即古人所谓的“止阅前场,又止阅书义”。 而第一印象大多以试卷页面的整洁以及考生的字迹是否雅观为前提。 一般情况下,如果考生的头场卷考得好,阅卷得了高评语,基本榜上便有戏了,可如果头场考砸了,即便是后两场发挥的再好也可能名落孙山,所以符国的考生都特别看重头场考场答题。 当雁十三看到薛沉吟那一□□爬字便如五雷轰顶一般,如果薛沉吟真的以这种字去答考卷,考官怕是看也不会认真看一眼,就是真的做的文章好又如何?薛沉吟这字根本拿不出手!一溜串下来能看懂就是奇迹了! 雁十三真心想不明白薛沉吟这字打哪儿学来的! 霖娘的字温婉秀气,是漂亮的一手簪花小楷。 雁林的字颜筋柳骨,犹如劲松般坚韧。 原主的字有几分其父的韧性,也带着原主的个人的较为规矩的风格。 而原主与薛沉吟皆在镇上同一个学院听学,两人的夫子恰巧也是同一人,可那位先生的字也是温润而泽,好看的紧。 怎么他们所有人的字都很正常,就薛沉吟的字“变了异”? 开场卷实在是太重要,雁十三十分不希望薛沉吟因为他那一手烂字而错失名额,更不希望再多花三年时间等薛沉吟来变强。所以,雁十三几乎是摁着薛沉吟好好练字! 练不好不许休息,敢反抗就是暴力制服,渐渐的薛沉吟也就习惯了雁十三明天教他练字的行为,而他那一□□爬字也看起来终于像个字了! 第91章 第八十七章:微尘里,爱与憎(5) 转眼便到了六月中旬,距离乡试也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古代的科考相当于现世的高考,如果现世的高考变态,那么古代的人科考简直连态都没有! 雁十三还是第一次参加科考,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但无论如何雁十三都要拿下解元,为原主还愿。 乡试的前一个月时间内,薛沉吟很贴心的没有来打扰雁十三温习,而是独自回家按耐着性子准备今年的院试。 科考要背多少书,当雁十三翻出原主与其父藏于地窖的陈书后,整个人都有些懵。 他之前的身份都是些饱读诗书成名已久的才子,一翻他们的记忆所需的知识就会自动浮现,尽管原主的记忆也是这样,但记忆再强,也需要隔一段时间温习一道才是。 且原主之前摔过一次崖,雁十三翻其记忆时发现关于知识的那部分记忆已有些模糊不清,想着这半年里原主每天上山砍柴徒步前往镇子,想来也没什么时间好好读书,加之雁十三一来就是教育薛沉吟,这么久过去了,那些知识记不住倒也是正常。 雁十三知道科考要看要记要背的书多,但他没想到竟有那么多!一本本摞起来竟有六尺之高! 《论语》、《孟子》、《诗经》、《礼记》、《中庸》等书籍,大致共四十多万字,且全部都还要精读背熟。此外,古代的考生们还要看相当于原文几倍数量的注释,还有其他非读不可的经典史书,文学书籍等。 这个世界的文化传承倒与雁十三原来生活的那个世界差不了多少,从原主记忆中得知,符国与现世古代的科考制度竟也差不了多少。 科考主要有书、诗、论、赋一共四科,即为八股文、试帖诗、经纶、律赋。 八股文的题目主要摘自“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试帖诗是诗体的一种,以某一诗和成语为题,并线定某一韵脚,以歌颂朝政正为内容,作出诗来。 也就是说,雁十三本人要在一个月的世界里背完这摞起来比他还高那么一点的书,还要背熟,并完美的说出其解意也就是白话翻译。 雁十三:“……”怎么办他有点想自杀?怪不得是S级的世界,没几个人能过的了。 乡试通常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雁十三只能提早赶路前往邻县参加乡试,也就是说其实他连一个月的时间都是没有的。更何况他参加完乡试第二年参加会试,而不是跟原主爹一样蛰伏三年再参加会试,结果却死在半路上了。 关于乡试与会试的考题,雁十三其实是没多大把握能押中的。科考的科目可能不会有太大变化,但奈何题量很大。根据所选科目的不同,要完成相应的试卷,才有可能考取功名。表面上看起来比现世的高考题卷要简单,没有阅读理解诗词背诵,看起来就只是写作文,,实则没那么简单,更复杂,皆是一考定终身。 因为考题量大,时间长,时常会发生“考死”考生的事件:有的学子无法忍受折磨,投水自尽、悬梁自尽。 而这种事到了现世也没有发生改变,反而愈演愈烈。 压力实在是太大,加之都是酷暑天,心焦火燎,承受力太差以死解脱也着实正常。 雁十三废寝忘食的翻阅背诵这些书籍注释,靠着原主超强的记忆力与从系统商城买来的“复制贴”将所有的内容记下以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到了七月份。 再过两天,便是七夕了。 雁十三打算犒劳一下自己,便领着薛沉吟随着村里的小年轻们齐齐去了镇子上逛灯会及去寺院祈福求姻缘。薛沉吟对这些还是很感兴趣的,便随着小伙伴们到处玩去了。 而雁十三则随着人流,推推搡搡间站到了一个卖面具的摊子前。 “小伙子要不要卖一个面具去跟喜爱的人告白啊?”摊主戴着一个样式奇怪的面具,眯着眼睛忽悠人。 雁十三摆着手拒绝道:“多谢店家好意,小生并无喜爱之人,怕是无福消受这面具了。” 摊主也不灰心,手一动扯住雁十三的衣摆,絮絮叨叨着:“没有喜爱之人也无事。买两个面具,一个戴着,一个拿着。今日可是七夕,说不定就在哪里遇到了命定人,把另一个面具给人戴上,随着人流走,若是能遇见,那便是天定的缘分了!买一个吧!指不定就遇到了!鄙人摊子小,但却真是灵验……” 摊子还在絮叨,雁十三却没心情听下去,随摊子怎么吹捧,一张面具一个节日也没多大可能会遇到自己的命定人。他见摊子一股子劲的推荐,还是掏钱买了两个。 还挺贵,两个一共三十文。 要知道在符国,三十文可以买两斤陈米,八两斤重的猪肉和半斤棉花的。 雁十三随手往脸上戴了一个白色的,另一个别在腰,继续人随着人流往前去。 他没什么好奇的,看与不看差别不大。其实这一次主要还是带薛沉吟来玩的,日后的君主,怕是再没什么机会能肆无忌惮的享受这些人间烟火了。 后面与前面都是万家灯火,喧闹人间,洋溢着红光与喜色,这是人间烟火,也是芸芸众生简单的欢喜。 “哎小伙子别急着走啊!要不要来猜灯谜啊?猜中了灯里面的字谜,就可以取走一盏你中意的灯!还有灯王呢!小伙子要不要猜猜看啊?” 看着花灯环绕,灯火辉煌挂满了各种各样花灯的街口雁十三大致反应过来了,看来他是到了花灯街了。古代娱乐少,像这种过节猜灯谜拿奖品什么的还是很多的。 雁十三摆弄着一盏红鲤鱼花灯,思酌片刻,抬手从那一排排带着灯谜的花灯中随意取出一张带着谜语的字条,摊主拿过雁十三手中的字条,大声念了出来:“身依丹桂望明月。猜一成语。” “……”莫名觉得熟悉,雁十三:“守株待兔。” 雁十三答对后摊子将字条点了一个红点表示“过”,转手交给了雁十三,去到下一个猜中字谜的人旁边。走时还给了雁十三一个憨厚的笑容,跟他道了句“恭喜”。 雁十三莞尔,继续往下猜灯谜,或许是运气好,雁十三没找几个花灯便找到了一张没人猜过的字谜,他张开一看,谜语是—— “楼前只见月当头。打一字。” “梢。”雁十三念出答案,颇觉无意思,便再找了一张字谜匆匆寻了摊主作答,接过自己赢来的一盏荷花花灯,抬脚便离开了。 却未察觉有一人随他身后,不往前也不退后,隔着距离,一前一后的相随。 随着人流,雁十三被挤到了一处灯火阑珊的小亭里,不知为何,这小亭阴暗的很,周围也少有人来,颇为清闲。 “这位兄台也是来这儿躲个清闲的吗?” 雁十三往发出声音的亭外的地方一看,只见一位与他一样脸戴面具,玉扣束发,身着月牙白锦袍的人在亭外的石台上坐着。 月光洒在他的身上,身后是泛着月色的波光粼粼,身旁是喧嚣人间的烟火,头顶是在无边黑暗中带着孤寂的一轮缺月。耳边似有人们的欢声笑语,也有着几声蟋蟀与蝉鸣,在这一小片透着寂寥的天地中突兀醒然。更多的,还是两人交缠的,清浅的呼吸声与心脏微微跳动的声音。 凉亭月色下,人间烟火尽数隔离,唯此二人,立于天地,隔数米,遥遥对望。 “是的。”雁十三眼中泛着浅光,他对着这人淡淡一笑,恍若百花齐放,又似繁星的光华与月辉倾斜。 见着雁十三的笑容,他微微垂眸,面前的这人从来就不知他的绝艳。 在月辉与寂寥间,他的笑容便是这天地里唯一的绝色之景。带着无意的魅色与骨子里的温润,两种矛盾至极的气质却水乳交融完美的交织融合在了一起,让他面前的这个人,成了天下的独一。 雁十三坐在围栏上,与这人一共赏月听水声,捧着一盏花灯置于手中,带着小心翼翼的味道,似捧着人间至宝一般。 “要放花灯祈愿吗?”那人温和出声,“今日七夕,祈愿应是很灵验的。” 雁十三:“可没有火,怎么燃灯祈愿?” 不知怎的,雁十三就想为难为难这人,那种一见到对方就想欺负对方的感觉如同镌刻入骨,本能一般的反应。 那人看出了雁十三的戏谑,倒也不恼,他冲雁十三招招手,示意雁十三往他这来。雁十三捧着花灯,走到了这人身旁坐下,见他伸手,便将花灯交予了这人。 这人将莲花灯罩取下,露出里面的红蜡烛,这人从怀中取出两颗小巧的打火石,对着蜡烛灯芯一打,便打出了一串明亮耀眼的红色火花,火花跳跃到了灯绒芯上,将蜡烛点燃。 两人对视一笑,那人待摇曳的烛火稳定,便将灯罩套回灯台上,交予了雁十三,“许愿吧。” 这人的声音朗逸如泉,似带着酒的醇厚,让人沉醉。 雁十三从他手中接过花灯,便往脚下的河中一放,与这人一齐看着花灯随着水流往远处行去。 “为何不许愿?”花灯没了踪影,这人才迟疑着开口。 “有用吗?”雁十□□问他,却自己答道:“河里的花灯千万,都带着愿望,向神祈愿。神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每个人的愿望都实现的。与其向神祈愿,还不如靠自己。手里抓住的,可比神虚无缥缈的重要啊!” “你倒是看的清楚。”这人赞赏的看着雁十三,道:“神不过是人心中贪欲的骗子,他们向神祈愿,只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愿。但神只是他们幻想出来的,骗心的骗子。” 第92章 第八十八章:微尘里,爱与憎(6) 如水的月光下,隔绝了人间的天地间,坐着一白一青,皆饰以面具的男子。 白衣男子:“神不过是人心中贪欲的骗子,他们向神祈愿,只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愿。但神只是他们幻想出来的,骗心的骗子。” 雁十三还是有些惊讶与这人对神灵的不敬的,毕竟古代有很多的祭祀和祈愿都是因为“神”这个存在才会诞生。有不信神甚至是厌弃的人,但像这人一样指出神是骗子的雁十三倒是第一次见。 怎么?很惊讶我会说出这样一番诋毁神的话?”见雁十三许久不开口,那人微眯着眼斜了雁十三一眼,面具未遮掩的薄唇勾出一个极具讽刺的笑,他道:“也确实。这世道懦弱无能的人太多,他们什么都做不了,灾祸来临时也不敢奋起反抗和想办法,只能逃避现实,对神祈求一条生路。就是帝王,亦与那些凡人一样,怕伤怕病怕死,才跪着求神拜佛,那谄媚如狗的样子,再无往日的高高在上,恶心又可笑。” 他的这番话也暗示了此人身份尊贵不凡,在这个皇权至上的世界里,有几个人敢像他这样在他人面前肆无忌惮的嘲讽帝王? 雁十三:“就算不信神,也不要对外人诉说。君王亦不是轻易可以议论的,这些话,日后莫要再与人谈起。” “你说的也对。”那人露在外面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刹那间惊艳了月色与天地,“那我且听小友此言。” 雁十三无语,他真的想不明白这关他什么事。果然,他自己永远都比不过这些真正的人精,还是乖乖当个看客,看他们这些家伙闹腾吧。 万家灯火与喧嚣热闹离他们只有数米远,两者之间却如同隔了千山万水,各自守着一边互不侵扰,你热闹你的,我寂寥我的。 那人笑着问:“听小友所言,可是信神?” 雁十三只是一笑,未赞同亦未否认,他的存在就可以被称为神迹。只是,他从未信神。只因为,他无所可求,无欲所有,自然无求神拜佛之事。 那人却当雁十三默认了,他嘲讽的看着雁十三及他眼中的这个世界,“只有经历了绝顶的苦难,才不会信神。” 雁十三闻言望去,眼中带着疑惑,却并未开口询问。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吗?”雁十三不问,这人却有兴致讲,“我源家当年经受灭顶之灾时,我求过人求过神求过佛,可是我源家除了老弱病残外,所有人都死了。无论是人是神是佛,都帮不了我。唯有靠自己,才能让那些人害我的人付出代价。我不信神佛,也不拜神佛,我只信我,也只拜我。” 雁十三抿唇,道:“每个人的选择都不一样。不是谁都像你一样敢拼一拼的。他们都有割舍不下的存在,那也是比命还重要的存在。你有胆识,有谋略,可别人没有,他们只有在你看来的追求平淡的懦弱无能。他们向神佛祈求,为的只是一个心安,可你求的与他们求的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存在,你求的是逆天改命。所以,你不理解他们,他们也同样不理解你。” 顿了顿,雁十三又道:“你说你不信神佛,但其实你是信的。不然你不会说出神佛都是骗子这样一番话的。只因为你的祈愿神佛未能为你实现,你自以为看清楚了神佛的存在是假的。你一直在怨恨神佛,只因为他们没能实现你的祈愿。” “所以当你看到君王和百姓们对神祈求时,才会不屑一顾,只因为你曾经被神佛欺骗,你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曾经对神佛祈求的自己,所以你才讽刺,厌弃。如同当年对神佛祈求的自己,那个弱小无力改变的自己。但现在的你很强,而百姓却依旧软弱可欺,君王在求所求时同样的软弱,所以你觉得他们对神佛跪拜祈愿是如狗般的谄媚。” 那人撇了撇嘴,“啧!你倒是挺会胡编乱造的。” 雁十三也不恼,道:“你也别看不起他们。因为你是争不过他们的。你自以为有人有权,能压制他们。但你可曾想过这天下百姓有多少人?你又有多少人可调遣?当你逼急了他们,你也到了尽头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天下是百姓为权臣打下的,也是百姓支配的。” 稍微停了一下让这人思考一下,雁十三才接着道:“‘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话你应是听过的。你与其与那些人斗,还不若为百姓们做几件实事。真正的历史不是文官执笔所写的文章,而是由百姓的心向所定。你得知道,君王不是什么伟大的存在,只是人们需要一个指导他们向前进的领头人,君王就是这样一个存在。所以百姓拥戴君王,而君王与权臣,就相当于是靶子的存在。做得好百姓爱戴,做不好就得完,重新选领头人。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可你们这些人却弄的那样复杂,真是温饱思□□。” 这人不答话,他在细细的咀嚼着雁十三的这些话,而雁十三也在思考着薛沉吟今后的教育问题。 一时间,天地皆静默。两人各自守着一寸地,如喧嚣与寂寥,相织缠绕却如隔山海。皆不语不言,似要坐到地老天荒。 “所以,你信神佛的存在的?”待那人品完雁十三的话,突然开口问道:“那你又为何信神佛?” “不。我不信。”雁十三却摇头否定了神佛,他看着源华,莞尔一笑,道:“所谓神佛,不过心之所向。逆天改命是人做出来的,不是神改的。路是一开始就铺好的,但走哪一条,怎么走,却是你我决定的。” 脚下的路,是走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 “你说得对!嗯?聊了这么久,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小友叫什么?”那人开口应着,语气却是入骨般缠绵的温柔,不复之前的嘲讽与刻薄。 雁十三只觉双耳一酥,带着麻密的感觉直直入了心,他下意识抬手摸了摸双耳,反应过来便见那人看他时眼中的丝丝戏谑,再无之前的轻蔑与讽刺,“问别人名字前,应先自我介绍,这是与人交流基本的礼数。兄台可懂?” “嗯?懂啊!”那人嘴角的笑愈发灿烂,“在下源华,字子玉,今年二十有五。敢问兄台姓甚名何?年方几岁?” 姓源?雁十三有一瞬间的怀疑,但细想却直觉不靠谱,便压下了心里的疑惑,冲源华微微颔首,道:“小生雁十三,家父取字‘雨湖’。十四岁。” “十四岁?”源华眼中带着明晃晃的质疑和身形一闪而过的僵硬,仿佛不敢相信与他聊了半响的人竟然比他小这么多。“你今年才十四?” “对天发誓,是的。”雁十三笑弯了眉眼。 得到了雁十三肯定的源华“唰”地一声从地上跳了起来,还没待雁十三询问,便连忙后退了一步,“雨湖小友,子玉还有事,咱们就此别过吧!日后再会!”言罢便转身就跑,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追赶一般。 “至于吗?”雁十三忍俊不禁,不过是年龄小了些,不至于惊吓过度到这种程度吧? 又在河边坐了一会儿,雁十三才起身准备回菩提村。 虽然天色已晚,月明星稀,但结伴而行的人着实不少。也是,七夕是大日子,人多才热闹才正常。 只是今天遇到的这个人,雁十三还是决定将此事压在心里,这样的一个人,身份怕是不凡,甚至很大可能是澶国源家派来的间谍。 雁十三对这种事并没有太大的反感,在他看来,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若澶国能在未来一统天下,让天下百姓过上平静的生活,战争又如何?成王败寇本就是世道俗理。 但若是异族派来的间谍,雁十三决计一刀砍了,自家人内斗是一方面,但别的人还是滚比较好,这没他们什么事,别来瞎掺合。 不过雁十三现在是符国人,他便会忠于符国,哪怕他明白这个道理。日后相见,他不会揭穿那个人的身份,却也会紧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不让他将符国重要的资料泄露。 这个世道太复杂,每个人都有迫不得已的苦衷和必须尊崇的理由,谁都不容易,他能做的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或许妇人之仁了些,却也是雁十三尊崇的存在。 自家人可以做间谍去别人家,别人家也可以派间谍来他们家,但他们家的人决计不可以给别人家做间谍到家里来。 人类最高的道德是什么?那就是爱国之心。 而那些背弃祖国、投奔异邦的人,既不受异邦人的尊重,又为同胞所唾弃。 国家的利益大于一切,这就是真理。而人这一生的价值,最最不能辜负的就是身为国人的身份和爱国的情感。 或许这样说偏激了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选择,无论对错,都不是旁人可以指论的。事情是对是错他或许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选择对于他来讲是对的存在。 别人,同样如此。 第93章 第八十九章:微尘里,爱与憎(7) 半个月后,雁十三带着行囊,前往隔壁县参加今年的乡试。 秋老虎的称谓果然不是诓人的,天气热的吓人,而当雁十三进入考场之后彻底被古代科考的严谨与无情给吓着了。 符国预防作弊的相关措施很严格,考场是封闭式的,一排排号舍把考生隔开。 号舍左右两壁砖墙在离地一二尺之间,砌出上、下两道砖托,以便在上面放置上、下层木板。白天考试,得用上层的木板来代替桌案,下层的木板为坐凳,让考生坐着答题。到了晚上便取出上层木板并入下层,用来当睡觉的床。 雁十三量了一下,每间号舍长度只有四尺,相当于一点三三米 ,睡下去连腿都无法伸直。而符国的号舍一律南向成排,长的有近百间,短的也有五六十间。 科考在是考生也是朝廷的大事,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开考后号舍就会上锁,其间无论发生什么事,即便是发生火灾,烧死考生也不能开锁。 而考舍门头大书某字号,以示学生考号考位,且里面备置号灯和水缸,号灯供于考生夜间行路,水缸则是学生白天饮水之用。考试期间伙食由考生自备。因为乡试时间较长,加上天气闷热,置备饭菜很快就会变质,所以考生一般都只带干粮。 由于秋闱时天气非常炎热,考生们吃住全在狭小的号舍里,因此,经常有考生因中暑生病、食物中毒导致意外死亡,还有的则是被藏在号舍屋檐等处的毒蛇咬死。 关于食物这点雁十三完全不用担心,初见的系统空间里塞满了前几个世界买来的或者是雁十三亲手做的食物。初见再怎么能吃,靠他一个人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吃的一干二净,加之系统空间对外物有时间静止的功效,所以雁十三可以直接从系统空间取出新鲜的饭食或甜点。食物中毒这种情况,只要雁十三不作死将两种相克的食物一齐吃下去,是完全没可能出现的。 天气炎热也无妨,特殊情况下系统会自动调节任务者所寄宿的身体的温度,以达到让任务者以最好的身体状况完成任务。所以天气问题导致的中暑等问题,完全不值得雁十三多做考量。 别的考生不但要经历生理及心理的压力与恐惧,甚至还要担心天气和住宿问题,考的那叫一个水深火热。就是有把握也会被这种科考状况给折磨的形销骨立,怎么的也得狼狈一点。 唯独雁十三,吃得好睡得好,无聊了还可以回到系统空间跟初见一起看看小电影什么的,完全没有一点点吃苦的自觉。 乡试一共要考九天。 第一场考的是八股文,是从四书五经里边选择材料来出题的。这个靠原主的超强记忆力,雁十三完美答题。 第二场考的则是官场应用文,分上下往来的公文和根据提供案例来撰写司法判文两种。这个借了初见的搜索功能,将历史上一些著名文章借鉴一番,将本犀利的答案换了一种较为温和的方式规规矩矩的答了上去。 第三场考策问,涉及的是具体的国计民生问题,要求考生给出对策和办法。这个还是靠了初见,翻查了历史书,将答案移了上去。 最后一场是考律赋,考完就能离开考场了。 雁十三就这么轻轻松松考完了乡试,有的吃有的喝有的玩,简直不要太轻松,跟度假似的玩过了这九天。 而考完那天,也是除揭榜那日最热闹的一天。 在现世,高考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非常在意重视的一件事。古代的高考同样是家庭的一件大事,如现在家长陪考、送考一样,古时父母也是很尽心的,因为科考是孩子通往仕途的唯一通道。 果不其然,待揭榜那日,雁十三不出意外的得了乡试第一名解元,报喜的官人一溜串吹吹打打欢天喜地的来报喜了。 随着来的还有一些想看看解元的人是哪位,当他们看见十四岁矮小瘦弱的雁十三时,皆瞪大了双眼,目瞪口呆的看着雁十三风轻云淡的接过喜帖,从袖子里拿出赏钱赏与报喜的人。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这位雁小友,竟这般年岁就能考中解元!真是人不可貌相啊!”一读书人摇头称赞雁十三,“但我等寒窗苦读数十载,竟连一稚子都比不过,简直是丢了读书人的脸啊!” “李兄此言差矣!”这位李姓文人旁边的同窗却笑着道:“这位雁小友小小年纪就能取得如此高的成就,不就表明我符国人才辈出?这雁小友若踏实往前,定是我符国未来的国之栋梁!也定能为符国牟利!” “王兄深明大义,其心胸非我等能与之攀比啊!” “李兄言过了,王某着实受之不起!且李兄寒窗苦读数十载,此次乡试与取得了极好的名次,李兄可莫要因为他人的优秀而否定自己的强大,无论是得意忘形还是妄自菲薄,出现在我等读书人身上都是不行的。” “王兄说的是!是李某多虑了!”李某摸摸头,豪爽一笑。他生的浓眉大眼,足足有七尺之高,看着像个憨厚老实的莽夫而不是读书人,也难怪这王姓读书人要这般说道。 “多想点也是好的,免得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王某却是一派读书人的形象,生的眉清目秀,身若翠竹纤细挺拔,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一般。 “谁能卖我?就王兄你能卖我!没其他人的份!”李某攀着王某的肩,推着王某往一家面店走去,“走走走!今儿我请客!咱们吃大碗的油渣宽面!” 王某下意识接话:“我要加两个卤蛋和腌萝卜。” “好好好!两个卤蛋和腌萝卜!”李某大刺喇喇的揉了揉王某的脑袋,笑的温厚,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 “天这么热!你别靠我这么近!边去!”王某似乎很怕热,皱着眉将李某往旁边推了推,想让这高大的汉子往旁边去,离他远一点。 “好好好!我往旁边去待着。我们家阿康身娇肉贵,热不得!我这大老粗得离阿康远点才是!”李某也不恼,笑眯眯的松开了王某的肩,改拉着他的衣袖。 “少油嘴滑舌给我耍花腔!还有,被抓着我袖子!你是小孩子吗这么喜欢抓着我?“王某见周围这么多人,有些恼羞的甩了甩李某的手,咬牙切齿道:“李淮安你给我松开!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简直成何体统!” “长康你身体不好,莫要恼。我这就松开啊!松开啊!”这个叫李淮安的人顺势就松开了王长康的衣袖,冲王长康讨好的笑了笑。 “下次不许这样了!”王长康红着脸,咬牙警告了一句就匆匆往面店走去了,而李淮安则摸了摸鼻尖,憨笑着跟了上去。 而另一边,雁十三看着这个不请自来拜访他的客人,微微有些头疼,他看着面前这张颇为熟悉的脸,叹道:“想不到竟在此处遇到了源兄,真是突然啊。” “不突然。”源华开了口,依旧悦耳,“今日乡试,都是考生,我们总会遇到的。更何况,雁小友可是今年的解元啊!” 雁十三只是笑笑,道:“侥幸罢了。” “但前提是得有实力才是。”源华笑着为自己倒了一杯茶,丝毫没有来客的自觉,反而如主人一般的自然,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源华是主,雁十三才是客。 “那源兄考了几名?按照源兄的才华,想来名次应是不低。”雁十三从源华手里接过茶壶,也为自己倒了一杯茶。 “子玉不才,也不过是乡试第二名,比不过雁小友少年英才啊!”源华笑眯眯的看着雁十三,亲热道:“明年的会试雁小友也是会去的吧!不若我们一齐可好?” 雁十三:“……”难怪他找来了。 雁十三幽幽叹了口气,若不是因为他的出现,可能今年的解元就是源华了,更甚者,源华说不定能连中三元,直接面圣,从此平步青云,名垂青史,享荣华富贵了。 “源兄这是在怪我抢了源兄的第一名吗?”雁十三幽幽开口道。 “雁小友怎能这样想!源华决计不是这般没有气量的人!只是雁小友能夺得解元,确实让源华大出所料!” 所以你就是在怪我!雁十三幽幽的看着源华,也是,这人气量小他又不是今天才知道,七夕那日的谈话不就表明了此人的固执偏执和气量小吗? 身居高位,却跑到这小乡野来苦哈哈的参加乡试受罪,本以为能中第一名,却让一个十来岁的小家伙抢了,任谁都会不甘吧! 只是,源华也要参加第二年的会试?这点雁十三还是有点惊讶的,源华是其他国家派来的间谍雁十三是清楚的,他本以为源华要在符国站稳脚跟,起码需要多待两年,等时机成熟了再参加会试,然后是殿试,这样才不会被人怀疑,来处也将有证可查。 毕竟四国现在一触即发,对于科考也查得非常严格。不但需要身份文牒,还得有推荐信才能参加这些考试。雁十三完全不担心,原主的父亲雁林人脉极广,加之雁林此人豪爽大义,进退有度,所以雁十三并不缺担保人与举报人。 而源华身为他国人,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了得到担保与举荐,看来他们的势力已经渗透了整个符国内部。薛沉吟想坐稳这个皇帝,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啊! 不过雁十三的任务只是扶持薛沉吟坐上皇位,但天下即将大乱,变数永远看不清,更何况这又是最难的,属于S级的任务世界。 雁十三做不了多少,也帮不了薛沉吟多少,那个位置,只能靠薛沉吟自己一步步踏着荆棘与刀尖攀登上去。 若是成功了自然是好的,若是失败了,对雁十三来说也不过是任务失败和见证了一个攀登权势最高峰失败的人的一生罢了。 第94章 第九十章:微尘里,爱与憎(8) 因为情况特殊,雁十三在与源华聊过的第二天便收拾好行李连夜匆匆赶回菩提村,准备将考中解元的这件事告知原主的父亲雁林,也能让原主心安。 却在回去的途中,多了一位不请自来一起随他回菩提村的客人。 看着面前这个死皮赖脸不肯离开的源华,雁十三颇为头疼,打也打不了骂也骂不了,他真的是对源华没办法了。这人气量太小,竟为了一个名次追了他这么久,就算同住一个县城,回去的路也不止他走的这一条才是,一直跟着他缠着他是要作甚?想用三寸不烂金舌来烦死他还是打算交好之后捅他一刀? 不是雁十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他百分之百肯定这种事源华做得出来。 源华此人,惯会装模作样,口蜜腹剑就是这个人的代言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能不择手段,也睚眦必报,就是一个端着君子皮的小人。 从他不拜神佛那点就看得出来。 反正雁十三对源华是打算敬而远之的,他可以看着他,但与他陡这种事,还是交给薛沉吟或者其他人吧!虚与委蛇什么的不适合他! 但当雁十三带着源华回到菩提村时,却得得知了一个重大消息——霖娘要嫁人了,薛沉吟不同意,闹到了现在,连书都没读了。 雁十三当即甩下行囊往后山跑去,他来到这里与薛沉吟相处了半年的时间,他很清楚这种情况下的薛沉吟会跑到什么地方去,同样也清楚他的想法他的恐惧与坚持。 一路过去,雁十三听到的全都是对于薛沉吟的评价—— “吟哥儿也太不晓事了!他阿娘辛辛苦苦抚养了他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个人愿意照顾霖娘了。这孩子居然不同意!哎!” “吟哥儿也忒自私了!居然想着要他娘因为他守一辈子寡!过一辈子苦日子!” “哎!吟哥儿这孩子也太不孝了!” “彭大哥是憨实的一个人,霖娘也是勤快的。他们一个丧了妻,一个死了夫,凑一块过日子也挺好的,就是吟哥儿这孩子太偏执了!一直不肯答应这门亲事。“ …… 所有人都在谴责薛沉吟,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不对的,却没人考虑过他的感受,是否想过薛沉吟愿意让一个陌生的人介入他与霖娘的生活。 没人考虑过。 孩子的想法,大人们从来不会考虑和在意孩子们的想法。因为他们是家庭的支柱,而孩子只是柔弱乖顺的存在,他们应当理解父母,应当顺从父母的所有决定,应当的不该反抗。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谁,教过孩子们怎么去面对痛苦、挫折、失败?它不存在于我们的家庭教育里,他们的父母也从未关注过这个问题,他们只会指着书本,告诉孩子——‘读书,你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读书!除了读书,就是读书。’ 是了,读书,读书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是可以光宗耀祖的,飞黄腾达的。 但没人问过他们到底想不想读书,想不想光宗耀祖飞黄腾达,当然,也不会有人在意他们是否愿意。就如同你问一只你养了很久的鸡“我可以吃你吗”是一样的道理,你问了又如何?鸡拒绝了又怎样?你还不是要吃了它?它还不是得进了你的肚子。而同理,孩子的命是父母给的,他们的生活是父母给的,所以父母的愿望得由他们来无偿的完成。 他们让孩子看书,但书中也没有教孩子怎么,它不在学院里传播,也不在那些大儒的文章里。家庭教育、学院教育、社会教育都只是在教导孩子们如何去追求卓越与成功,教他们要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即便是谈到输赢,赢了教稳重,固守本心不狂妄自大。输了也是教绝地反击,再度追求出人头地。 在孩子们拼命学习冲刺往前时,却无人教过他们:奔跑时,如何掌握平衡;摔倒时,如何摔的有尊严;膝盖手腕被磨的鲜血淋漓时,要怎样咬牙坚持为自己清洗伤口、包扎上药;痛的无法忍受时,要用怎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一头栽下时,要怎样爬起来,要如何收拾好淌血的心,再以平静的心态面对现实。 谁教过孩子们,在跌倒后,要怎样的勇敢才能有用?要怎样的心态才能面对失败挫折并释怀? 孩子们没学过,也没谁教过。 他们要靠着自己爬起来,再一步步往前,将过去的痛苦、挫折、失败熬过去,成就未来更加优异或者狼狈的自己。 薛沉吟还是一个孩子,他还是一只羽翼未满的,依赖母亲的雏鸟,跌跌撞撞的往前走着,所有人都催促着他起飞,飞上那片天展翅高飞,成为英雄。却忘了,他还是一只雏鸟,还离不开自己的母亲,连路也走不好。 果不其然,薛沉吟蜷缩在那棵巨大的榕树下,一动不动。 雁十三抬手挡了挡头顶似火的骄阳,一步步走到了薛沉吟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吟哥儿,我回来了。” 吟哥儿埋在膝盖间的脑袋微微点了点,示意他知道了,却不抬头看雁十三一眼。雁十三一看薛沉吟这样子就乐了,他强势地掰起薛沉吟死死埋在膝盖里的脑袋,果不其然看见了薛沉吟红肿的双眼,见薛沉吟想要挣扎,便卡住了薛沉吟的头,直直的与他对视,一字一句道:“薛沉吟你给我听好了!如果不想霖娘嫁人你就说!我带你去拒了这门亲事!但是你现在这幅娘们卿卿的样子别给我摆出来!丢人不丢人!十二岁的大小伙子躲起来抹眼泪水,像个什么话?” “我连哭都不行吗?”薛沉吟已经让雁十三磋磨的不似以往那般的唯我独尊,他终于明白了雁十三曾经说的话,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谁会永远陪着他。 雁十三强横摆正了薛沉吟的头,那双比宣传日黑上三分的眸子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浓烈的让薛沉吟下意识想要躲开雁十三这样的直视他的目光,却又被雁十三把脑袋掰了回去,“你当然可以哭,谁说你不能哭了?但就是哭,你也要给我哭的光明正大!这么躲着你是小姑娘吗?还有,薛沉吟你别给我躲!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的问题,你想让霖娘成亲吗?是还是不是?” “雁哥儿我不知道!”薛沉吟说着泪水又落了下来,混合着汗水与莫名的浓稠的可疑白色液体,一一蹭到了雁十三的手上。 雁十三嫌弃的看着薛沉吟,松开了卡着薛沉吟脑袋的手,“别给我哭的跟个小姑娘一样!没谁会一辈子惯着你!”嘴上和脸上虽然嫌弃,但手上的动作却温和无比,雁十三也不嫌脏,用自己的衣袖细细的擦净了薛沉吟脸上的泪水与不明液体。 “雁哥儿。”薛沉吟可怜巴巴的看着雁十三,他终于知道自己悄悄躲起来哭还让雁十三发现了有多么羞耻了!所以他希望雁十三可以为他保密,不把这件事说出去。 “想清楚了?”雁十三乜了薛沉吟一眼,道:“说吧。你是怎么想的。” “我就是觉得……” “停!”雁十三猛地打断薛沉吟的话,扫了畏畏缩缩的薛沉吟一眼,道:“给我像个男人一样挺起胸膛,扭扭捏捏的像什么话!还有!好好说话!大声点!细着声音你是小姑娘吗?要嫁人吗这么小声还是说你没吃饱饭吗?” “是!”薛沉吟条件反射挺起了胸膛,他之前半年里被雁十三用各种法子磨去了他的自得与傲慢,也学会了收敛自己的锐芒。在他人面前他还是那个天之骄子,高高在上,但在雁十三面前,他就是一只被褪了毛的鹌鹑,毫无反抗之力,只能顺从。 雁十三变成这样与秦觞溯脱不了干系,囚禁了雁十三两年,任由雁十三对他拳打脚踢威逼利诱都一昧的纵容,也就导致了雁十三的性子里多了往常没有的倨傲与高高在上。 当然了,雁十三本人是没有察觉到的,而长时间与雁十三待在一起的初见同样没有察觉。 S级的世界对系统的限制很大,每联系一次都需要花费一百积分,雁十三前几个世界除去为初见买药及其它零零碎碎的东西外,林林总总加起来还有二十来万积分。但始终是S级的世界,初见一般是很少联系雁十三,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需要这些积分完成任务。 “宿主大人,你这样对男主真的好吗?”实在看不过自家宿主大人对可怜巴巴的男主“施暴”的初见联系了雁十三,试图让自家宿主大人对男主温柔一点,毕竟男主今年才十二,还是个孩子。 雁十三有点惊讶与初见的联系,但听完初见的话后嗤笑一声道:“熊孩子要是不趁现在不好好教导,指不定哪天就骑在我脖子上撒野!做一些大逆不道的事!就跟秦觞溯那臭小子一样!” 话一落,无论是雁十三还是初见都愣了,雁十三惊讶与他这番不假思索便脱口而出的话,而初见则是第一时间联系了主神,告诉了雁十三的情况。 “不用担心,他想不起来。这只是正常反应,他会慢慢想起那个人,只是不会有任何两人发生过的事。”主神并未在意这件事。 “大人。这样真的好吗?”初见第一次直视这位主神,眼中全是厌恶,“封印宿主大人的记忆,破坏那人对宿主大人的感情,您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放过宿主大人?” “XTYLU796219,你逾矩了!”主神眯眼看了看初见,道:“难道就因为他给你取了一个‘雁初见’的名字,你就把他放在心里了?XTYLU796219你要知道,你只是一个系统,再怎么接近人类,也改变不了你是机器的存在。” “那又怎么样?”初见立起背脊,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与主神对峙:“机器为何不能拥有感情?系统的初识功能之一的‘情感功能’,不就是为了让本质为机器的系统接近人类,了解人类的感情吗?您既然设置这样的功能,又为什么要否认呢?人类与系统,为什么不能拥有感情和联系?系统与人类又为什么不能追求自己想要的未来?” “XTYLU796219,你的数据偏差了。”主神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初见:“大人,改变是正常的。偏差也是合理的。” “……XTYLU796219,回去吧,你的宿主在等你。”主神没在与初见辩论,也没计较初见的逾矩,只是挥了挥手,将与初见的联系切断。 主神看着光屏,喃喃自语,“……想不到兜兜转转,一切竟又回到了起点。” 而另一边,雁十三也因为记忆的清晰而没有再多做怀疑,他记得那个一天到晚找事的秦觞溯,是他的学生里最不听话最桀骜的人,也是他操练最多的学生。 对他嘴上尊重,行为上却无一丝一毫的尊重,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账东西。 只是关于记忆的封印雁十三还是有着疑惑,但系统条例中有这一条规定—— “为保护任务者精神世界安危,每一个世界的感情与部分记忆将被封存,直至任务者精神世界强大至可以接受更多记忆方会遣还任务者被封存记忆与感情。” 第95章 第九十一章:微尘里,爱与憎(9) 但现在秦觞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薛沉吟的态度! 雁十三揪过薛沉吟,问他:“薛沉吟,你想好怎么回答了吗?” 薛沉吟:“雁哥儿,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这个问题。阿娘十几年如一日照顾我,还供我读书不容易。那个彭大叔憨厚老实,我知道他一定疼我阿娘,我知道如果我不点头,阿娘一定会拒绝彭大叔。我明明知道这是阿娘的大事,可我就是不想让一个陌生的男人融进我跟阿娘的生活里。我知道我这样想是不对的,但我不是圣人,我做不到那样的大度,我只想和我阿娘过一辈子。” 雁十三看着延绵不断的翠绿与深色,眼中闪过一丝璀璨夺目的笑意,而等着雁十三回答的薛沉吟看过去的那一瞬间,只觉顿时之间,天地为之失色,秋日里张牙舞爪的太阳的光也在这一丝璀璨之中黯淡无光。 雁哥儿……在高兴什么?薛沉吟看着雁十三,头一次产生了想了解面前坐着的这人的想法。 “吟哥儿。”从这人嘴里流出自己的名字,薛沉吟只觉耳垂一麻,同样也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从雁十三嘴里说出是多么动听的存在。 “在!” “你没错的。”只见那人冲他歪头,调皮的对他莞尔一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这可是一生的大事,你不愿意也是正常的。换做谁,都不能平淡的接受吧。” “嗯。” “我们回家吧!回去好好跟霖娘道歉,也告诉霖娘你的想法。虽然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说,但是,霖娘她这些年来不容易,你也多体谅体谅霖娘吧。”雁十三顿了顿,道:“不过,你要是实在不愿意,就搬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吧!刚好我家有空房。” “那我能一起吗?”源华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笑眯眯的凑到了雁十三面前,“小雨湖,好不好啊?” “不好。请滚!”雁十三面无表情推开面前这张面若好女艳若桃花的脸,道:“说过多少次了!说话不要靠我靠的这么近!” 闻言,源华凑的更近了,他扒开旁边碍眼的薛沉吟,附在雁十三耳边,呵气如兰:“我要是不靠近点,你怎么能听得清楚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你十句里九句半是假的,剩下的那半句真话,不听也罢。”雁十三躲过源华围过来双臂,“吟哥儿,我与这位客人有话要谈,你先回家与霖娘商讨一下吧。实在不愿意,就收拾一下,搬到我家来住吧。就当给我作伴了。” 薛沉吟一向很听雁十三的话,唯独今日见了源华,执拗的跟在雁十三身后,不管雁十三说什么都当没听见。 一个二个,雁十三都有些烦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莫名的心情烦躁,与以往的淡然全然不同。 “吟哥儿!回去!”雁十三冷下脸,道:“这些事不是你该知晓的。”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谈话我不能在旁边听着!”薛沉吟固执的看着雁十三。 “吟哥儿你要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与这位客人谈事,就是我未来要走的路,与你是完全不同的路。道不同不相为谋,那么这些事就不是你能知晓的了。”雁十三看着薛沉吟,继续道:“更何况,我与这位客人要商谈的事是我的隐私。你得尊重我的隐私。无论是探听还是好奇,这都是极不礼貌的。懂?” “你是嫌弃我吗?”薛沉吟一开口就让雁十三恨不得揍他一顿。 “我没嫌弃你。”雁十三深吸一口气,他觉得薛沉吟一个小混蛋就堪比霜寒居的十二个小混蛋! 也觉得今日的自己竟十分的烦躁,似有什么东西要冲破什么出现在他面前,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却给了他一种感觉,只要那东西出现了,他所疑惑的一切都将解开。 但是现在明显不能去想那些,现在最应该做的是要把男主丢出他与源华之间的空间! “吟哥儿,我的事与你无关!回去!”雁十三下了命令,强制要求薛沉吟离开。 “其实你可以对他温和一点。”见薛沉吟咬着牙离开,源华马后炮提议道:“你可以告诉他,我们是在商谈人生大事!小孩子不适合旁听!” 雁十三也没心思再与源华虚与委蛇,听到他这番话,邹眉问道:“什么人生大事?” “就是我们要商谈的事啊!”源华接的无比顺溜,他道:“你把那小子赶走,难道不是商谈大事吗?” 雁十三皱眉:“我只是觉得他在这里不合适,并不是在赶他。” “你都承认了有外人在不合适,还说不是与我商讨人生大事吗?”源华笑的一脸暧昧。 “你想多了。我只是想问你为什么纠缠着我不放?还是说我身上有你觉得值得的价值?”雁十三抱胸,乜斜着源华,慵懒又散漫,却透着危险。 “这样想就太让人伤心了。”源华摇摇头,站到了雁十三面前,道:“如果我说,我对你一见钟情了你信吗?” 回应他的是雁十三的白眼,对自己一见钟情,源华是记性不好吗?是忘了七夕那天两人因为一点小问题针锋相对的局面了吗?而且那场争论还是源华自个挑起的。 “好吧好吧!你不相信我也没办法。”源华左手扶额,歪着头,用他那双泛着浓烈爱意的眸子注视着雁十三,右手伸在雁十三面前,“我会证明给你看,我对你的爱。要试试吗?” 雁十三扭头拒绝源华的邀请,“恕我拒绝。” 源华闻言并未收回手,反而将左手并右手一并齐放在雁十三面前,以一种虔诚的姿态,“为什么要拒绝?” “别人或许会被你的态度欺骗,但我不会。源华,你太可怕了。”雁十三看着源华,他邀请的姿势很是熟练和完美,想来他曾应用这种姿态迷惑过不少人吧。 “你邀请的眼神与行为都无懈可击,堪称完美。想来你曾经是对不少人发出这样深情的邀请吧,如此的真实反而暴露出你那如同戴上面具表演一般的完美。”雁十三勾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他将双手搭在源华邀请他的双手中,眼神中却多出了他少有的倨傲和挑衅,“源华,我很期待你未来的表演。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啊!” 源华一把攥紧了雁十三的手,眼中同样多了一丝战意,他很喜欢挑战这种事,“那么,我会证明给你看我的心的。” 雁十三是一个不错的对手,他强大、自律且薄情,他可以与任何人玩这种挑战游戏,时间可以无限延长,无论何时,他都不缺时间来让人泥足深陷入他的亦真亦假的表演之中。对一个人的感情可以是真也是真,是假也是假,但绝不会轻易耽溺感情中,他随时可以抛弃那些感情抽身离去,以旁观者的姿态欣赏这些人在他面前的种种。 与他对阵,永远都不会缺乏乐趣。 “宿主大人,你为什么要应下源华的邀请?”初见一切断与主神的联系就看见了这样的情况,他看着与之前完全不一样的意思是,眼中多了愧疚与悔恨。 雁十三动情之时,就是分离之时。 “当然要应战了。”雁十三负手而立,说:“时间还有那么久,总要给自己找点乐子才是。不然,接下来的这十几年,就太无趣了啊。” “可游戏感情,真的好吗?”初见对此很不赞同。 “假亦真时真亦假,什么都能当真作假,唯独感情的游戏不能当真,不能作假。时间流逝中,潜移默化下,感情变成怎样谁能掌控?”雁十三说:“这不是游戏,是未来的日子。” 唯有当真,方能使自己在感情的游戏中达到完美。 日子怎样不是过?真的假的重要吗?不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要有那么一个人陪伴着自己度过接下来的数十载的日子,是真心的也好,有不轨之心的也罢,关键是得有这么一个愿意花时间十年如一日的来欺骗自己的人啊! 雁十三知道薛沉吟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当他拎着行李来到他家面前时,雁十三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只是冲他招招手,将他安排在隔壁客人居住的屋子里。 然后是源华,这个人背着行囊大老远跑他家里来,除了钱与代表身份的文书外,什么都没带。所以,雁十三将他安排在了原主父母住的房间里,里面的东西都是现成的,不用再置办新的。 “这房子可真破!能住人吗?”源华看到面前这种泥胚房,下意识脱口而出,待反应过来却不知道该怎么补救,只能巴巴的看着雁十三。 “我在这住了十几年,能住。”他不客气,雁十三自然也不会客气,他说:“寒舍简陋,你就将就将就吧。实在将就不了,就只能请源兄你移步镇上,去住客栈了。” 源华立马摇头道:“没事没事!我不嫌弃的!住这间是吧?我知道了!” 跑的倒是快。雁十三无奈的笑了笑,这么大的年纪了也不稳重点。 “宿主大人,别忘了你现在也才‘十四岁’啊!也别这么老沉啊!”初见幽幽开口,道:“与原主形象相差太大会被世界排斥的。虽然可以用父亲去世母亲抛弃作为心性大变作为借口,但宿主大人还是收敛一点吧!免得被世界意识察觉排斥出世界。” “排斥出去会怎样?”雁十三问道。 为了让雁十三有危机意识,初见一五一十回答道:“任务失败,积分清零,任务者精神体会被重创,这个世界的记忆也会因为世界意识到排斥而封存或者是清除。” “听起来好像不是很严重。”雁十三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初见:“宿主大人,B级世界的意识就能重创一个A级任务者的精神体,而A级世界的意识能反噬一个S级任务者的精神体,而S级的世界意识足以将你的精神体绞成碎片,让你魂飞魄散也不成问题的。” “难道你们的主神没有颁布对于任务者安全问题的规定和条例吗?”雁十三对这个问题还是挺关心的。 “有的。”初见说:“但只有一次机会,系统将启动本源力量抵挡世界意识绞杀来保护任务者精神体。结束后,系统报废,任务者任务重新开始,也将安排新的系统继续完成任务。” 雁十三皱眉:“照理来说系统力量不应该很强吗?毕竟系统是主神亲手制造出来的不是吗?” “宿主大人你想多了。”初见叹气道:“在主神眼中,系统与任务者并无差别。为了公平,主神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系统与任务者都将一视同仁。” “听起来倒是挺温柔的。”雁十三莞尔,“能做到一视同仁,于公于私都不容易。私欲、偏爱谁都有,且系统还是这位主神亲手创造出来的存在。他能不偏爱系统,对任务者一并一视同仁,听起来很温柔啊!” “宿主大人,主神大人对于万物的一视同仁,在初见看来非是温柔,而是冷酷至极。”初见随着雁十三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早已没有了当初的浅薄无知,也不再像孩子一样只会随着别人的想法来思考,他有了自己的想法。 孩子终是会长大的,在不知不觉间。 他们有了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价值观的世界观,不再依附他人,逐渐独立。 第96章 第九十二章:微尘里,爱与憎(10) “为什么这么说?”雁十三有些错愕于初见的反驳,一直以来初见在他眼中都是乖巧的孩子的模样,就是之前初见回复了少年的模样在雁十三眼中也依旧是那个孩子一样的初见。 但现在仔细看看,这孩子的眼中多了坚强,也多了自己的想法,他在不知不觉间长大,却没有人注意他是何时长大的。 就如同,一夜之间,便判若两人。 初见:“生命从诞生到消亡,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我过去虽从未出过……系统管理所,但我也曾借着光屏,见证过许多生命的诞生与毁灭。主神大人和我见过的那些生命完全不一样,他对待一切都是漫不经心的态度,说的好听叫一视同仁。” “而系统是主神大人亲手创造出的存在,可主神大人却从未对系统有一丝一毫的怜惜或者是厌弃的情绪,一旦违反了他创造的规定与秩序,就连是从一开始就陪伴在主神身边度过万年岁月的初识系统都能毫不留情的毁灭。主神大人却并未觉得他这样有什么不对。因为主神大人根本没有感情,在他眼中一切都只是他用来消遣漫长岁月的玩物,没什么区别。” “也正是因为没区别,所以主神大人才能以“平等”这样粗暴的理由来对待生命与系统。出现在世间的一切都有存在的意义,但在主神大人眼中,一切都无所谓。他冷静、理智的看待一切,不对任何存在产生感情,简直冷酷到了极点。” 待初见说完,雁十三才笑着道:“原来你是这样看待主神的吗?初见?” 初见:“是的,我是这样看待主神大人的。” 雁十三摇摇头,笑着道:“初见,你或许认为这样的主神冷酷至极,但在我看来,这样的主神反而是温柔到了极点。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初见完全不理解雁十三为什么会认为这样的主神大人是温柔的。 雁十三将自己的想法对初见讲出:“主神是较之于人类及系统更为高等的存在,就如同人类是三维生物,而系统是以能量存在的比人类更高维度的存在。系统尚不能理解人类,而人类对系统也只有非常浅薄的认知。人类并不是什么厉害的存在,人类尚且连“人类”本身及存在都不能完全了解,更何况系统,更何况主神?” “任何存在都有高一等的想法,比如人类对于除人类以外的生命都是带着践踏的意味及高高在上的姿态,认为它们是低等的存在,而人类则能主宰它们的生死。系统如何我不清楚,但在我看来,你们的主神真的是很温柔了。人类的存在并非太高等,就敢以践踏和高等的姿态肆意横行。而这位主神却只分对错分清,不□□份,都一视同仁。在我看来,这已经是很温柔了。”雁十三说:“人类看见蚂蚁,都是一脚踩死,不把它们的生命当回事。而对于主神来讲,人类也是蚂蚁,可他却不会像人类一样,这难道不温柔吗?” “当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和理解方式。或许他这样的行为确实是冷酷至极,但同样也温柔至极。” 雁十三看着天边的余晖,天地间都因此滚上了一层猩红,带着几分惆怅的意味。 初见认为主神冷酷,谁不会这样认为。但是无论是谁,身边都会有一两个人陪着,并相互了解吧。 可主神没有,他生来即为神,与芸芸众生不同,无人敢轻视他,也同样无人敢亲近和了解他,所有的存在都言他冷酷,可又有谁教过这位主神要如何区别对待重要的和不重要的。所以他以冷漠的姿态,以一视同仁的姿态面对众生的称赞及唾骂。 说到底,主神也只是孤独的存在。 “雁哥儿,我们今晚吃什么?”里间传来薛沉吟的喊声。 雁十三闭上了眼睛,待再次睁开时,已恢复了往日的和煦温和,“吟哥儿想吃什么?” 薛沉吟:“手擀面可以吗?” “可以,再给你加两个蛋。”雁十三顺口道。 “谢谢雁哥儿!”薛沉吟高兴的声音传到了躲在房间里打掩护的源华耳中。 源华忙从房间里探出头:“小雨湖!我也要两个蛋!溏心的!” “好。”雁十三回了他一声,便招呼薛沉吟跟他去厨房弄晚饭去了。 面得现揉,薛沉吟力气大,他来揉面,雁十三则负责炒臊子,打算做臊子面。两人不慌不忙的准备晚饭,动作都熟练的很。 源华如此金贵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进厨房干活,于是,源某人捏着一把翠竹画扇,懒懒的靠在院子里的老榕树下乘凉。顺带看着雁十三他们忙活做饭,免得这俩人背着他偷食! 源华好酒,想到这便开口问雁十三:“小雨湖,你家有酒吗?” 雁十三翻炒着铁锅里的臊子,闻言抬头,顺带擦了擦满脸的汗水,道:“酒吗?我家是有的!就在你站的老榕树压着一块石头的地方,有我阿爹前年亲手酿的梅花雪水酒,现在应该是可以开封了,你可以挖一坛尝尝。” “梅花雪水酒?”源华从未喝过梅花酒,闻言好奇,连锄头都不拿,直接动手挖了起来。 一边挖一边与雁十三谈论这梅花雪水酒,“小雨湖,这梅花雪水酒你尝过吗?” 雁十三摇摇头,这酒他只从原主记忆中见过,“没尝过。且这酒才埋下两年多,父亲说满打满算三年份的梅花雪水酒味道最为醇正。以前家里来客人了,父亲都是用往年埋下的梅花雪水酒来招待的。” “那你父亲为什么不每年都酿这酒埋下?这样不就每年都能喝了?”源华搞不明白这位雁先生是如何想的,便询问雁十三。 “父亲说,不是每年都有好梅花和好雪水,也不是每年的寒冬都一样寒冷。梅花雪水酒,梅花、雪水、温度缺一不可,所以父亲很少酿这酒的。”雁十三看着锅,回答源华的问题。 源华感叹:“想来是真好酒了!不然雁先生不会这么重视这酒,还埋得这样深。” “你还是拿工具吧。”雁十三劝道:“这酒埋得深,足足在地下一尺八,你用手挖得挖到半夜。” “你不早说!“源华跳脚,忙从院子角落找来一把生了铁锈的锄头,挖那惹人垂涎的梅花雪水酒。 “雁哥儿,我能尝尝那酒吗?”一直默不作声干活的薛沉吟突然开了口。 雁十三看了眼脸嫩的薛沉吟,想了想他才十二的年纪,正打算摇头打消他的念头时,源华开了口:“喝吧喝吧!男人就是要喝酒,不然算什么男人!小雨湖你也别说这小子小,你也才十四,大不了他多少。再说了,十二岁的男孩子了,在咱们……澶国都可以定亲了!你让他尝尝吧!” 雁十三听了源华的话,倒真的考虑起来了,薛沉吟将来是澶国的君王,虽然不清楚他能不能做到这个君王的位置,但好歹也有可能不是!就是他日后去参加乡试会试这些,都需要参加那些诗词歌赋酒宴什么的活动拉拢人才,提前练一练酒量也是好的,免得日后出丑。 想到这,雁十三便点头答应了,“不过,不许喝太多。” 见雁十三答应了,薛沉吟也松了一口气,笑着应道:“好!” 夕阳西下,月上柳梢头,雁十三方才做好一锅臊子面,薛沉吟和源华两人将桌子从屋子里搬了出来,摆好了碗筷与酒盏,借着月与星的光,在夜色深处里准备吃晚饭。 待源华准备拆封时,方才想起他曾听闻过这‘梅花雪水酒’,不过这并非是这酒的真名,只是民间人的别称,此酒真名‘寒梅醉’。 人世间总有些东西,是钱财买不来,权势招不来的,比如感情、时间、安康、寒梅醉等。 自晔国覆没之后,这寒梅醉的酿法几乎失传于这世间,留下来的也是许多年前的老酿了。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寒梅醉都不是那么容易喝到的,除权皇权贵族外,无人饮得起这“寒梅醉”。源华多年前倒是曾有幸尝过那酒的一番滋味,毕生难忘。 寒梅醉的做工及其复杂精细,所用的原料也是非常挑剔的,得是极品中的极品才行!酿酒用的梅花要初开且颜色艳丽,香气远溢四方,所酿的泉水也须得是深山老林,黎明之时光照的树林间第一寸雪。 三年才能开一坛,三年开的寒梅醉被称为“初酒”,意思是这酒可以开坛了,但味道只能算上品,只能用来解解馋,不算是真的寒梅醉。三年只是寒梅醉的基本酿时,寒梅醉是时间越久味道越醇美的存在。 也有历史记载,这寒梅醉其实是晔国的御前酒,非皇权贵族难饮。 当年源华品的那一杯正好是三十年份的寒梅醉,闻者即醉,酒香似梅幽,溢满了整个府邸,酒香不散,在院子里飘了好几日才渐渐散去。 那段时间,不知道有多少好酒的老叟老妪和醉鬼跑到他府邸来问酒,连上面的某位也不顾形象微服私访跑到他的府邸腆着脸跟他要酒。但这等好东西他怎可能分与他人,当然是偷摸着喝尽了,一滴也不留。 想不到多年后,竟在这小村落见到了寒梅醉,倒也是意外之喜。 不过如今知晓寒梅醉酿法的人少之又少,据他所知这雁家不过是一普通的耕读世家,不过一直子嗣凋零,三脉单传。既能知这寒梅醉的酿法,想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五十年前晔国的覆没,可是有不少余孽潜逃各国,指不定这莫名其妙来到菩提村定居的雁家就是晔国余孽。 还有这薛姓的小子,还有他那阿娘,走路身体习惯前倾,脚跟微踮,说话也是轻声细语言,低眉顺眼,语里带着敬词,教养礼仪规矩找不出一丝错漏,这是符国宫女的典型模样。 说不定这薛沉吟,是这宫女与那符国老皇帝一夜春宵得来的野种也说不准。 在雁十三与薛沉吟不知道的情况下,源华将他俩的隐藏身份猜了个七七八八。 用完饭,薛沉吟自觉的收拾好碗筷,雁十三丢给源华一块抹布,让他擦完桌子后把桌子搬进堂屋。源华想着事,本想拒绝,但雁十三轻飘飘一句“不干活就走”,瞬间就乖乖拎起抹布擦起桌子了。 不管是对雁十三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就是那十来坛寒梅醉,他也不能走! 对于好酒之人来说,好酒等于命。至于那什么的任务,早做晚做哪个不是做,待他得到了雁十三的信任,把酒骗到手之后再做也不迟! 雁十三家里的几坛酒,成了留下源华的理由。 第97章 第九十三章:微尘里,爱与憎(11) 源华是一个挺好养活的人,给什么吃什么,也不挑食,就是懒,不喜欢干活。但还算安分,整天跟在雁十三身后晃。 薛沉吟对源华有尊重,更多的是嫌弃。 “不早了,该去休息了。这么拼命,是一定要去参加明年的会试吗?”源华看着燃灯温习书本的雁十三,这样拼命的,值得吗? “是。”雁十三手里捧着《论语》,实际却是在翻看这个世界少之又少的资料。。 “为什么?”源华拿过雁十三手里的书,每一页都有详细的注释和新的观点。字体颜筋柳骨,犹如劲松般坚韧。与雁十三那匠气有余,灵气稍显不足的楷字差距太大,想来应是那位才华横溢的雁林先生的字。 想到雁林,源华就忍不住叹息。这些人或许不清楚雁林是个怎样的人,但源华却很清楚这位雁林先生是怎样的一个人。 恭谦有礼、进退有度、如玉润泽,不与他人做口舌之争,一心做愿为百姓帝王之事多做考虑,一片赤诚之心待人,极重规矩却不迂腐守旧。无论是心性还是品性都无可挑剔,若非是能力太过出众,想来也是不会被人害死了。 “我等不了六年。”雁十三拿回书,道:“六年的时间,会发生太多太多的事。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都会被消磨,我怕时间过去太久,就忘了父亲被人害死之后我的恨意。而我更不想加深这种恨意,那同样会让我痛苦纠结一生。我不想我的后半辈子,除了报仇外,没了其他活下去的理由,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 源华一听雁十三这淡然的语气,心里顿时一揪,下意识说:“还有我啊!雨湖!我可以做你活下去的理由啊!” “你?”雁十三抬眼看了源华一眼,笑道:“我要怎样才能信任一个莫名其妙出现在我身边,且连名字都不知是真是假的你?与其让你成为我活下去的理由,还不如让薛沉吟这个我能信任的人成为我活下去的理由。” “雨湖……” “你不用怕的。”雁十三冲源华莞尔一笑,他说:“知不知道你的名字也没那么重要,只是觉得,玩一个耗费时间与感情的试探游戏,有些假而已。你告诉我名字也好,不告诉也罢,那是你的自由。但这个游戏能坚持多久?而游戏结束那日,便是你我拔剑相向之时。所以,源华,你坚持住了。也要记住,接下来的日子,切忌假戏真做。” 这段话的潜台词就是:你算个屁! 话落,雁十三便关上了窗户,将倾泻天地间的那如水一般缠绵朦胧的月光与星辉隔绝出屋子里,唯余一盏油灯,在昏暗的房间里静静地燃烧。 “你该回去休息了。”雁十三将灯放于源华手中,上前开了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示意他可以走了。 源华低垂着眼,没有再说话,端着灯听话的出了门,还没转身与雁十三告别,身后的门就已经关上了。 源华站在雁十三房间门口,月光与星辉从墙檐处泄出,一一倾洒在源华身上。他仰头看着天边的那一轮孤清的缺月,一时间心中有些迷茫。 他的最初的目的早已经在随雁十三回菩提村,及之后的这半个月来的生活消磨殆尽。他对雁十三虽算不上诚挚,但勉强也算真心。 而这所谓的游戏,却成了他的阻碍。 是了,这只是游戏,他还有任务没有完成,怎能因为这莫名其妙的感情而耽误! 源华在院子里站了很久才离去,待他离去之后,身后的房门也无声无息的打开,一身白色里衣披散着长发的雁十三赤着脚,目送源华离去。 “看来他是做出选择了。”雁十三看着天边的那一轮缺月,莞尔一笑。 “宿主大人知道源华会选哪一条路吗?”初见好奇的看着雁十三的笑容,想来应是知晓了这人选了一条让宿主大人满意的路,宿主大人才会如此愉悦吧。 “大概吧!”雁十三说:“接下来的日子,可就好玩了!” “宿主大人你怎么这么兴奋啊?”初见只觉得自家宿主大人变化的方向越来越奇怪,也越来越像抖M了。 “每个人都只能活一次,他们恐惧死亡,所以他们会拼尽全力的寻一条活下去的路,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对我来说这里只是一个任务,结束了还会有下一个任务等着我,我并不恐惧死亡,但我也想有意思的活下去。”雁十三说:“日子怎样不是过,灿烈的过不比繁琐的过好?” 初见:“我以为宿主大人是喜欢平淡如水的生活的。” “但久了不也无聊不是。”雁十三道:“我之前是怎么死的?” 初见掰着手指数道:“第一个世界是死于战场;第二个世界是旧伤复发而死;第三个世界也是死于战场;第四个世界是死于皇宫叛乱;第五个世界死于宫宴上谋杀君王的外族使臣手里;第六个世界为了保护男主死于刺杀男主的刺客手里。这个世界宿主大人你还没死呢!所以不知道。” “你说这个世界我来个新奇的死法怎么样?”雁十三摸了摸下巴,分析道:“这是一个类似于战国春秋时期的时代,得死得天下人皆知才对得起这个轰轰烈烈的时代!” “……那你想怎么死?”初见这下子是连敬语都不用了,他只知道在上个世界过去以后,他的宿主大人就变得不像以前的样子了!谁能还他一个宿主1.0他谢谢那人全家! 雁十三:“首先,原主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已覆没的晔国潜逃的皇族遗孤。其二,这天下人皆不知符国与晔国的君王本是同根而生的亲兄弟,只是各自为政,但符国皆以晔国为首。当年晔国强盛,另三国群起而攻之,符攻晔实则不得已而为之。” “其三,符国先皇有命,符国君王须找到晔国流落在外的子嗣,他们本就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亲人在外受苦,我与薛沉吟是隔了两代的亲兄弟,也是唯一的晔国皇室后人。” “其四,晔国待符国非常之好,曾数次派兵抵御外族与他国的进犯,在晔国正史中是有记载这些事迹,让符国人铭记当年晔国对符国的帮助。可以说,我的这一手牌说好也好,说坏也坏。但怎么打,只有我能决定。” 初见:“……你想怎么打?” “我想在薛沉吟继位之时造反,然后在全国人民面前死在薛沉吟手中。” 此话一出,初见和雁十三都愣了,一人一系统都同一时间想起了上一个世界的秦觞溯。 不过初见想的是雁十三被秦觞溯毒害不浅,前一个世界暗示着怂恿梁修竹造反也就罢了,这个世界竟然想自个来造反,看来对秦觞溯皇族身份的恨意不浅啊! 而雁十三则是疑惑自己为什么想要造反,难道是那个秦觞溯太混账了?当了皇帝也不安分,惹得他想造反,上个世界没造成,这个世界想接着造? 一人一系统就这么陷入了沉思之中。 日子还是得接着过,只是无意间却比以往多了几分拘束。 薛沉吟很不喜欢源华这点雁十三是清楚的,但源华是有真才实学的这一点薛沉吟无法否定,人家天赋好,连闯荡了快百年的雁十三都比不上,也只能说有的人天生就比寻常人多几分心眼,任常人再怎么修炼追赶都比不上。 用雁十三的话来说,源华就是心黑得都能漏水。 再来十个雁十三都比不赢一个源华心黑会算计。 但是同样的,十个源华也打不赢一个雁十三。 薛沉吟有习武的天赋,但是学习的时间太晚了点,却也算是刚好,十二岁根骨还未成,还有余地。 为了不让男主手无缚鸡之力的死在别人手中,雁十三从第二天起,开始了自己上个世界的习惯——日常□□熊孩子。 负重跑、扎马步这些都是小儿科,更多的是实战——当然是雁十三单方面完虐薛沉吟。然后多了个找事的源华,两个一起打。 源华到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从小在山野间长大的遗孤,不过十四的年岁,身上竟有这般强横的实力,连他拼尽全力都伤不了他一分。 他当然想不明白,经过上一个世界后,初见将雁十三获得的一部分积分拿来加持在雁十三体力值和武力值的板面上,再加上前几个世界累积的力量,源华就是再滚回去练个二十年都打不赢雁十三。 “雨湖,你怎么这么厉害?”源华趴在地上,毫无形象。 雁十三将十指掰的啪啪作响,嫌弃的撇了源华一眼,抬脚踢了踢这人的肩,道:“丢脸不丢脸?起来!” “我不起!”源华竟耍起了赖皮,死不要脸的在地上滚了几圈,将雪白的衣服弄的脏兮兮的。 雁十三撇了一眼,道:“衣服脏了我可不帮你洗。” “我自己洗!“源华噘着嘴,嘟囔着:“雨湖,你那个奇怪的身法是怎么回事啊?打哪儿学来的啊?可不可以教教我?” 雁十三眨巴眨巴他那双好看的眼睛,诚挚的看着扒着他裤腿的源华,慢悠悠的吐出两个字:“不行。” “为什么?我们同床共枕这么久,雨湖你怎么能下了床就不认人呢!”源华跟个小姑娘一样捂着心口眼泪汪汪的瞅着雁十三,不过配着他那张轮廓分明的有些硬汉脸,看着不伦不类挺辣眼睛的。 雁十三默默移开眼,他觉得一个近九尺高的大男人趴在地上撒泼打滚眼泪汪汪扒人裤腿的样子甚是挑战他的世界观。 且不论辣不辣眼睛这点,之前他那副‘你们这群愚蠢的人类只配被爷踩在脚下’的样子与到现在这副“我很玻璃心,你不要对我那么残忍”的样子相比,真心是让人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 这精分的也太可怕了吧! 还有他刚刚说的那番话是怎么回事?什么叫他下了床就不认人?他们什么时候同床共枕很久这件事他怎么不知道? 雁十三摸了摸下巴,瞅了源华这张俊朗的脸,觉得自己还是太温柔了!这张脸太有欺骗性了,还是揍成猪头的好!这样他就不敢再乱说话了!也没人会信他的胡言乱语了! “源华你怎么不说话?害羞了吗?”源华见雁十三没反驳他,得寸进尺的往雁十三大腿上扒了扒,“还是说雨湖你被子玉每日给你暖床的行为贴心的感动了?” 雁十三:“……” 雁十三开始反思自己的过错,吾日三省吾身—— 吾是不是给你脸了?你竟然敢得寸进尺! 吾是不是太心软了?你竟敢顺着吾的腿往上爬! 吾是不是该动手了?你竟敢挑战吾的底线借风而上! 英雄不应话多,改动手时就动手! 丢下地上进气少出气少的一滩玩意儿,雁十三浑身上下都舒坦的走开了。 果然,源华就是个抖M,直接动手比讲道理更适合对方啊! 第98章 第九十四章:微尘里,爱与憎(12) 九九重阳天气爽,登高望远又敬老。 很快就到了重阳,节日一个比一个有意义,也一个比一个贵重,却完全没有过节的兴头。 满山的秋菊怒放,清香充斥着菩提村这一片天地。 雁十三赶着薛沉吟和源华一起去山上采菊,用来做干菊枕头,治失眠,清醒头脑,明眼。也顺便酿几坛菊花酒,等到日后也好解馋。 重阳本应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却只有他们三个聚在一起,成了一个不是家的家。 雁十三做了一桌子好酒好菜,三人对坐,在这个本该热闹的日子里,对着朋友不是朋友家人不是家人的对方齐举杯相干。 “吟哥儿是不方便回去,你呢?你留在这又是因为什么?”雁十三看着喝酒喝得欢的源华,微一挑眉,这人就这么喜欢梅花雪水酒吗? 梅花雪水酒乃是覆没多年的晔国国酒,时间越久味道越好。源华是个酒痴,想来也知晓了梅花雪水酒本名“寒梅醉”,此酒难得,更是难酿,材料更是非同凡响,也唯有晔国皇室与掌有此酒的秘方。想来,源华大抵也应该猜出来了他与薛沉吟的身份。 只是,他们俩一个是晔国皇族余孽,一个是符国皇帝的私生子,看起来都是皇族的身份,尊贵无比。但任谁都看得出这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源华留下来的原因就颇有些惹人深思耐人寻味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为了寒梅醉的酿法了,毕竟此人是个酒痴不是。 待薛沉吟考中秀才之后,雁十三也特意找了个时间与薛沉吟谈心。 符国有规定,中举者可不去学院。 所以他们的相处时间非常多,只是有源华在,到底还是有些不大方便。雁十三要教薛沉吟的很多都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叛经离道的道理和想法,若是源华在,指不定要怎么插嘴抛难题给雁十三。与其让源华一起听了打扰捣乱,还不如偷偷给薛沉吟开小灶来的合适。 雁十三拉着薛沉吟坐在青石上,“吟哥儿,你今后的打算是什么?” 薛沉吟:“读书科考,入朝为官,为君王分担,为百姓做实事,两袖清风清名传世。” 啊!这教科书式的回答!真是莫名的让人倍感熟悉和心酸呢! 就如同现代的那些大人跟孩子说的“你要读书”的原因是一模一样的,只是这里的选择只有一种。 “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雁十三问他:“你能确定这是你的志向吗?” “读书不就是为了做官光宗耀祖名留青史吗?”薛沉吟反问雁十三:“不然,逼着我们读书是为了做什么?”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 孩子从一开始就被大人送到学院读书,从未有几个人问过孩子愿不愿意读书,愿不愿意被大人像压着囚犯一样压着去读书。扪心自问,有几个大人问过? 尽管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很多人的行为方式却是错的。大部分的家长都只关心孩子的成绩,他们没有教过孩子为什么要读书,也没有教过读书读完了他们的路要怎么走。 他们只知道让孩子读书,似乎在他们眼中,只有书读好了,未来才能有出路一样。只有把书读好了,未来才能活的体面不受累一样。 他们最常说的话就是——“你不读书还能做什么?” 这话说的这些孩子除了读书就是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废物一样,说的他们除了拿得起书笔就什么都不行了一样。 中国式的教育就是一昧的否认孩子,孩子考了九十八,他们大多数都是“为什么只考了九十八”“为什么粗心大意的把那两分丢了”等等。他们希望孩子优秀,却总是在否认孩子的优秀,鸡蛋里挑骨头一样,把孩子的有点弱化,将那些缺点放大。 就好像,别人家的孩子怎样怎样都好,自家孩子怎样怎样都不好。 别人家的孩子顽皮是机敏聪慧脑筋好,自己家的孩子就是闹腾不做实事就会捣乱。 别人家的孩子沉默是安静沉稳乖巧懂事,自己家的孩子就是呆愣没生气不会做人。 很多时候,孩子未来的成长方向与大人的评价行为与密不可分,因为大人们的话在孩子还很小甚至是不记事的年纪时就烙刻在了孩子们的潜意识之中,然后在日后大人们的一言一语中逐渐加深映象,潜移默化之下影响着孩子的行为、思想、性格、成长。 可以说:一个成长失败的孩子必将有一个失败的父母。但一对失败的父母不一定会教出一个失败的孩子。 成功的孩子的家庭都有不同之处,失败的孩子的家庭都有相同之处。 注意、关怀且以诚挚而又深思熟虑的谨慎的态度看待孩子的优缺点——这是教育成长中的根本之根本。而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是严与爱相结合,鼓励永远比恐吓、哄骗和打骂对孩子的未来的教育成长更有效果。 要清楚,孩子不是耕地的牛,一定要挥使鞭子鞭策着前进。鞭子不会让孩子成长前进,却一定会降低孩子的自尊,损毁孩子的自我认知程度,并且在心灵的最深处种下抹不去的阴影:畏缩、怯懦、暴戾、虚伪及仇视人类和这个世界。 脑中思绪万千,而在薛沉吟眼中,雁十三只不过是沉默了几秒。 “吟哥儿,没有人比你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读书。”雁十三莞尔,道:“这个问题你应该问自己,也只有你自己才能给一个完整答案。别人说的终究是别人说的,你会下意识不认同,挑错漏和找不对,只有你自己想出来的答案你无从辩解,你才能信服。再说了,这辈子要怎么过是你自个说了算的,别人不能替你做决定一辈子不是。” 别人告诉的答案,跟自己想出来的答案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自己想出来的答案才是最完美的,而别人的答案永远都是不完美的。 “雁哥儿,你呐?你一开始是为什么坚持读书?”薛沉吟拿着一根树枝,低头逗弄着一只背着死苍蝇在他手中跌跌撞撞的黑色蚂蚁。 那只蚂蚁无论转几次头,往什么方向走,薛沉吟手里的木棍都会一次又一次的挡在它的面前阻止它继续前进。它跌跌撞撞,负重前行,与人类又何尝不同? 谁活在这世间不是这样?背着一座自己看不见的山,被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阻挡前行的路,在原地跌跌撞撞兜兜转转来来回回数次却未曾放弃,哪怕只有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希望也要拼命的抓住,让那点希望成为自己背负着走下去的信念。 不然,要怎么样呢?能怎么样呢? 如果没有那一点的虚无缥缈,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崩溃?谁想尝试崩溃的滋味?没有谁想尝试这种滋味。 崩溃,这个词一听就让人压抑胆寒和恐惧。 而在这个世界上,更不会有什么会比“崩溃”二字更可怕。 “因为它们的独特。”雁十三对薛沉吟说:“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有存在的独特的意义与解释。它们组合在一起,每一个都是不一样的含义,而这世间也不会有比这些更特殊更独一无二的存在。就如同这世间万物一样,没有什么是完全相同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你是,我是;飞过的蝴蝶是,落下的树叶是;天上的云彩是,河里的水滴是。” “我读书不是为了功名,是为了‘字’。朝代的更迭,战火的硝烟从未让它们像其他的存在一样在世间消磨殆尽。它们是世间唯一,将永远流传于世,千古不朽。” “这样么?”薛沉吟手上的动作一愣,那只被他戏弄的蚂蚁趁着这难得的机会,背着那只苍蝇的尸体逃离了这里。 终有机会的,有那个走出去的机会。哪怕身上背负着看不见的山,哪怕被玩弄于鼓掌之间,也终有一天会逃离的。只要心中有那个信念,有点耐心,再等等,再咬牙熬一熬,就一定能走出去的。 “就是这样的。”雁十三伸手,将薛沉吟散落耳边的碎发替他别在耳后,笑的温柔:“我看到‘字’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求的未来是怎样的。参加科考,是为了替父亲申冤,入朝为官,是为了黎民百姓。但读书,是我对‘字’的眷恋。” 一撇一捺一横一竖都有与众不同的意义,每一个字里都包含了一份情义。 这是原主对‘字’的感情,世间独一。 雁十三见过不少恋物癖,他们恋这恋那,恋墙恋书,恋字这还是头一份。 而原主的爱如他这个人一样的静默而深沉,就是最后他痴傻了,也时常抱着一本书不放手,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读书,好为了给父亲申冤,却无人知,他抱着的那本书不是书,而是他幼年时练字的字帖。里面的每一个字他都写过,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他是珍宝,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曾是他感情的宣泄。 为什么原主的字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是因为原主爱‘字’,因为爱,所以小心翼翼。他怕自己将字写毁了,所以他宁可将字写的一笔一画规规矩矩,也不愿龙飞凤舞的写,因为这样写字,会在无意间洒出墨汁在纸上晕开,在原主看来,这就是将字写毁了。 毁了,他会疯的。 或许很多人都喜欢规规矩矩漂漂亮亮的字,但写错了大不了重写,更多人在意的是书面的整洁和字迹的规范,他们喜欢的是整洁和规矩,不是字。 所以,原主的爱无人懂,而他注定孤独。 第99章 第九十五章:微尘里,爱与憎(13) “我看到‘字’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求的未来是怎样的。参加科考,是为了替父亲申冤,入朝为官,是为了黎民百姓。但读书,是我对‘字’的眷恋。” 薛沉吟听完雁十三的回答,道:“对‘字’的眷恋的意思是,雁哥儿只是为了识字写字而读书。” “嗯。还有了解‘字’存在的意义和所代表的含义以及感情。”雁十三笑着摸了摸薛沉吟的脑袋,却让薛沉吟拍了下来。 薛沉吟一本正经的对雁十三说:“雁哥儿我不是孩子了!你不要总是摸我的头。” 雁十三目光幽幽的看着薛沉吟,在薛沉吟被雁十三看的浑身都起鸡皮疙瘩要炸毛之前开了口:“吟哥儿,你今年几岁了?” “虚岁十三。”薛沉吟咽了咽口水,总觉得这个样子的雁哥儿好可怕。 “啊!”雁十三拉长了声线,“吟哥儿今年虚岁十三,既未束发也未及冠,毛都没长齐,不是孩子是什么?” “……”薛沉吟沉默的看着雁十三,道:“雁哥儿,我感觉你最近的变化真的好大啊!以前你从来就不愿意跟我多说说话,但现在却时不时就找我谈心,感觉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警告警告警告!主角怀疑任务者身份!世界意识正在逐渐逼近!警告警告警告!”急促的机械声在脑海中响起,震耳欲聋。 “宿主大人!” 雁十三掏了掏耳朵,机械的声音有点伤耳朵,他看着薛沉吟,一点也不因为世界意识的逼近而慌张。 “吟哥儿,人总是会变的。在这个世道存活要做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适应这个世道的规则。人只能逼自己去适应,却不能让其来适应自己。这是恒古不变的定理。我阿爹死了,阿娘也走了,如果我还是像以往一样埋头不理世事,我早就死了。上山砍柴去街上赚路费,跟你说话,收留源华等等这些都是我在适应这个世道。我虽不喜欢规矩之外的世界,也更不喜欢生活的轨迹变化太大,但我必须改变,不然被世道淘汰的一定是我。” “检测到世界意识逐渐撤离。温馨提示,任务者请一定不要引起主角的怀疑进而引来世界意识的探测。” 及时给薛沉吟灌了一大口的鸡汤,成功的打消了他的怀疑。 雁十三扯下头顶的一片树叶,拿在手里摇来摇去打着璇儿,“吟哥儿,告诉我你的路你要怎么走?你想怎么走?你会怎么走?” “我不知道。”薛沉吟无意识的在地面上写起来,他也不知道他在写什么,只是无意识的挥动着手里的树枝。 但雁十三看清了,薛沉吟写的是一个“赦”字。 虽然不太明白薛沉吟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字,但这并不妨碍雁十三对薛沉吟的不满,一直以来薛沉吟都被霖娘保护的好好的。霖娘没有告诉薛沉吟他的身份,没有告诉薛沉吟自己身上背负的不可逃避的使命与责任,她只是告诉薛沉吟要好好读书,将来好做官。 人们总说上一辈的恩怨与下一辈的无关,但没有经历过被灭族这种事的人没有资格来劝别人放下仇恨。死的人不是他们的血亲家人,当然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说出“放下”这样的宽宏大量的字眼。 霖娘不希望薛沉吟陷入上一辈的恩怨之中。但霖娘可曾问过薛沉吟愿不愿意背负起自己的使命?她可曾问过薛沉吟愿不愿意放下他惨死在他人手中的血亲的仇恨? 她没问过。 霖娘不能替薛沉吟做决定,只有薛沉吟自己才能决定是放下还是报仇。 仇恨不是个好东西,但它能磨砺一个人的心性,促使人加快成长的步伐。 而人们嘴上总说着放下放下,但又有几个人能放下? 雁十三:“吟哥儿,你不能按照别人指的路一直走。别人的路是别人的,不是你的。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走哪条路,选的路是好走还是难走,没人不知道,但走不走,只有你自己能决定。” “如果我走的那条路是错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错的路。”雁十三打断薛沉吟的话,道:“如果你确认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那就一直走下去,管别人怎么说。他们的话不重要。路是你的,生活是你的,自己才是正道理,其他人都是……浮云。”好险,差点就说成了狗屁。雁十三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没有带坏小孩子。 薛沉吟看着雁十三,“是这样吗?” 雁十三:“就是这样。” 两人之后都没聊太多,而是一起坐在大树下乘凉,坐了好久,待天微微有了些凉意,才起身往雁十三的家里走去。 日子还是这样平平淡淡的过,时光荏苒日月如梭,转眼便过去了两个月。 当第一片雪花飘飘洒洒的落在地面上时,第二片第三片接踵而至,不过一夜之间,天地便被覆上了薄薄一层雪白。 雪及脚踝的高度,气温也降了下去,所有人都换上了厚厚的衣衫。而源华这个惯会享受的竟在第一场雪落下之时就给自己套上了一件厚厚的貂蝉大袄,还披上了一件雪色的狐毛披风。 薛沉吟的衣物是雁十三采完药上镇子上一齐采办回来的,毕竟不能无缘无故拿出不符合原主身份的巨大财物,只能借着初见的探测功能,在这些深山老林里寻那些奇珍异宝来补贴家用了。 薛沉吟穿的是一身深紫色的棉袍,尽管他还年幼,却将这张扬且跋扈的深紫色驾驭的非常好,小小年纪便流露出一股子桀骜之意,眉眼间也有了戾气和决断的雏形。因着年龄小的缘故,没办法完全收敛,看着倒像是少年人独有的‘唯我独尊’的中二之气。 雁十三依旧是一袭青色,手里却拿着一把鲜艳的红色油纸伞,张扬而耀目,无论是性格还是行为都与这伞与之不符。谁都问过他为什么要选一把红色的油纸伞,雁十三的答案是“习惯了”。 第一个世界,那个唱戏的人,虽一袭白衣,终年却撑着一柄红色油纸伞。雁十三接过了他的人,他的戏,他的白衣,也接过了他的油纸伞。 后来去到了别的世界,雁十三也将这红色油纸伞接下了,一直保存在手里,也养成了难以改变的习惯,仔细爱护,小心对待。 或许不过一柄油纸伞,十几二十文便可买上一把,不是太贵重的物件,并不值得这般的小心翼翼和虔诚。 但唯雁十三知晓,唱戏的人之所以一辈子都撑着一柄鲜艳的红色油纸伞,只是因为在他幼年时,立于雪中练功。 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日子,只有邻居家的那个小姑娘,一身小红袄从墙角的狗洞里钻过来,把漂亮的发髻都弄散了,也不管不顾,拿着一柄漂亮的红色油纸伞蹬蹬跑到他的面前,为他撑起一把红色油纸伞挡住了纷纷的雪。 明明人还没有伞高,却努力的踮起脚尖,红着脸憋着气举手将伞为他撑起。 就这样,一个不动,一个晃晃悠悠撑着伞给两个人一起挡雪。一把小小的红色油纸伞,在漫天的雪色之中,如火焰一般炙热耀眼,为两个孩子挡起了一片天。 这就是这两个人的情谊,可惜的是,却只有一人将其铭记于心一生。 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到死,他才会将自己的爱意诉出。 藏了一辈子,却还是败给了临死前对她的爱意与相思。 那柄油纸伞中,寄托了他对她所有的感情,如同伞的颜色,炙热滚烫,张扬耀目,却无人知晓。 雁十三藏了那油纸伞七年,将他的爱意与思恋镌刻进骨,成了习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近乎刻板的人,不喜欢破了规矩,更不喜欢打乱规矩。 冬至的天,该吃饺子。 源华剁馅,薛沉吟擀皮,雁十三调馅包饺子。 气氛温馨,温馨的像是生活在凡世间的每一户人家里的人间烟火。 盛满了一大碗饺子,雁十三拉着薛沉吟和源华一起去将饺子送与村尾那个寡居多年的老婆婆的家里。 那个老婆婆今年已经快一百岁了,是名副其实的长寿之人,只是名声不怎么好。她幼年时死了父母,成亲不到两三年死了丈夫,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结果儿子儿媳连带着小孙子一起去世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活到了现在。 很多人都传老婆婆是吸了父母丈夫儿子儿媳还有小孙子的寿命才活到了百年,毕竟五十年前的晔国覆没之年,符国发生了一场大旱,死去了不少人,唯有这老婆婆活的好好的,还一直活到了今天身体依旧健朗。 村民们心虽好,但鬼神这种事向来是敬畏的,也导致了这老婆婆在村里无人问津,只能躲进山里。 雁十三不以为然,这婆婆只是命苦了些,她家里人死都是撞上了疫病和灾祸,婆婆只是运气好,活了下来,却被传为不详之人。 不是常言,人生来即有即定的命数。她能活就是她的命,关鬼神何事?不过是些流言风语,何来信之道理?与其相信这些流言风语,还不如相信自己的感觉。 雁十三刚到之时,无意间看到了这个老婆婆偷偷在他家门外放下了几个野果,动作熟练,而原主的记忆中也时常在门口发现野果,原主以为是村里的孩子送来的,其实却是这个被视为“不详”的老人偷摸着送来的。 之后,雁十三就借着砍柴,渐渐与这老人熟悉起来了。偶尔也会偷偷给老人打好柴整整齐齐的在墙角摞好,或者帮忙挑满水送点米面。 日子好起来了,雁十三经常会留一份饭菜给老人送过去,把这当做替原主报恩。 冬至的日子冷,老人一个人住在山上也孤寂,虽然不会有什么危险,但孤清是不可避免的。百岁的老人,一个人行动不便的住在山野之上,没有亲人陪着,一个人过,多可怜,多凄凉。 所以当雁十三拉着两个活生生带着热气的人来老人家家里时,老人笑的脸都开成了一朵菊花。她开开心心的将这碗被雁十三包在怀里的还温热着的饺子笑呵呵的吃下,边吃边跟雁十三他们说说话,只是一碗饺子,却能看出老人是多么满足和幸福。 待老人吃完了饺子,雁十三他们留着陪了老人一会儿,替老人烧热了炕头,接过了老人送给他们的平安符,便在两人关怀的目光中,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这就是,人间烟火的温暖。 第100章 第九十六章:微尘里,爱与憎(14) “雁哥儿,你怎么会认识这位老人家啊?”薛沉吟回头看了一眼,问道。 “哎?这老人家有问题吗?为什么不能认识?”源华倒是对这个知晓多年前很多事的老人家很是尊重,光是她活到了这把年纪,就值得被人尊敬了。 薛沉吟:“你是外村人,当然不知道了!这位老人家是我们菩提村有名的“不详之人”!听说她克死了她全家!” 源华抱胸,嗤笑一声,道:“甭管她克亲不克亲,光是她活到的这把年纪,她对人世间的思考和她过去得来的经验,她见过的那些事、走过的道路都是无价的存在。都是值得我们尊重和敬畏的。鬼神这种东西,从来都只是闻而未见的,与其因为这空穴来风的鬼神传言,还不如信这位老人家能活到这把年纪是神的眷顾。” 是啊!与其认为是“不详”,为何却不能认为是“眷顾”? “我不跟你说!”薛沉吟转过头,问雁十三:“雁哥儿,大晚上的你为什么只给这位老人家送饺子啊?” 雁十三用手指勾了沟戴在脖颈间的,虽价值朴素无华意义上却弥足珍贵的护身符,笑道:“百岁老人亲手做的护身符,很珍贵的。” “啊?”薛沉吟从脖颈里拿出这个灰扑扑的护身符。 老人家家境不好,做的护身符是拿压箱底几十年的细棉做的,再好的布,压了这么多年也褪了色、染了灰和时间的洗礼,成了现在这灰扑扑的不起眼的模样。 就如同人的这一生,从一开始的纯白被染上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颜色,经历了几十年尘灰的侵染和时间的洗礼,最终的样子不都是这灰扑扑的,不起眼的吗? 护身符里面被老人塞了少许的干花和布条将这方形的护身符弄的鼓鼓的。在菩提村有一个习俗,老人予后辈的护身符如果弄的鼓鼓的,那么后辈的一生无论做什么都是圆满成功的。且,年龄越大的老人做的护身符最灵也最有祝福的意义。 只是,从未有人收到或者是接过这位老人做的护身符。 这位老人尽管被村里人这般不待见,还是会每年亲自动手做几个鼓鼓的护身符,将自己的祝福与期望缝入护身符之中,希望有人会来到她家取走一个带着她祝福的护身符,然后一辈子都过得幸福美满,而不是和她一样,孤苦无依,孑然一身。 这是第一次,有人接过她做的护身符。也是第一次,有人愿意给她送来一碗冬至饺子。同意,是第一次有人大半夜跑到这深山老林里陪她这老婆子。 薛沉吟:“为什么一定要她的护身符?” 源华:“难道你还能找到比这位更长寿的存在吗?你不稀罕一开始就别要,既然收了就不要矫情是谁送的。反正寓意是好的不是?薛沉吟,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不能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你有手有脚有眼睛有耳朵,要自己去找真相,而不是听从流言蜚语说的什么。你不能只看你自己想看的。” 两人就这么怼上了,雁十三也拍了拍薛沉吟的肩膀,他知道好多人都像薛沉吟这样对鬼神之论敬而远之,像他和源华这样的毕竟是少数。 雁十三:“吟哥儿,子玉兄这话不错。对人对事最怕的就是不信自己看到的,却相信流言蜚语描述的。你看到了真相,却捂着眼睛去听别人告诉你的假的真相,并将其当做真相。” 明明知道是假的,却去相信。这就是人的从大众心理,与众不同不是谁都愿意做的,也不是谁都敢尝试的。 所以,很多时候,随波逐流都是人之常情。 谁都没有错,只是各自的角度问题不同罢了。 回到家,各自回各自的屋休息。 时间就这么过,很快就到了除夕。 拜年的人不少,薛沉吟在半个月前就被霖娘接走回家过年,而源华却没有离开,一直住在雁十三家里,一副老神在在的惬意模样,干啥啥不行捣乱第一名。 “人总得有个追求吧!你一天到晚不温习不干活,你说你要干啥?你说你能干啥?洗碗你说冷,扫地说有灰,做饭你嫌麻烦,铺床觉得烦……源华!你是客还是主?能不能不这么懒?能不能!”雁十三将日上三竿还赖在床上不起的源华一把掀下床,还附带叫醒服务。 源华揉了揉摔疼的屁股,忙不溜从地上爬起来往弯腰叠被的雁十三身上一跳,双腿紧紧夹着雁十三纤细且韧性的腰身,双手将雁十三的脖颈环住以求平衡。 他见雁十三不搭理他,可怜巴巴的凑上前,蹭了蹭雁十三的脸颊,“雨湖~” “别喊我!”雁十三甩了甩身子,见源华这人跟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他身上,干脆就不管他了,身上吊着一个人继续铺床。 源华搔了搔雁十三的脸颊,拉长声音撒娇卖萌:“雨湖我错了!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懒惯了,改不了的。再说了这不是还有雨湖你嘛!”说完还将脸贴了上去, “我是你爹吗?”雁十三回了他一句,低头弯腰任劳任怨的给源华铺床。“还有你从我身上下来!” “我不!”源华说着还加紧了雁十三的腰身,环紧了雁十三的脖颈。 雁十三问:“是吗?” “是啊!”源华喜不迭回答。 雁十三若有所思的转过头,忽而冲源华展颜,在源华愣神一瞬,左手一把抓住源华的脚踝往床上一摔,跟往菜板上摔死鱼一样摔他。在源华目晕神眩来不及反抗之时,利落的抄起源华丢在床上的腰带,将源华的双手迅速并拢,抄起腰带就将源华双手一环一扣一系,完美的打上了一个漂亮的中国结扣,还顺带着用剩下的腰带将源华的双脚也给绑上了。 动作熟练且精准到让人叹为观止! “雨湖……”源华弯曲着身体,如同一只虾一样蜷缩。他呆愣着看着自己这幅任人宰割的模样,瞅了一脸冷漠的雁十三一眼,忽然面上一红,娇羞道:“原来雨湖喜欢这样啊!早说啊!人家也好做准备嘛!” 这人果然属性抖M!且脸皮厚到吾等凡人望尘莫及! 刚刚起来的初见:“……” 雁十三:“……”不好意思我不是抖S,这段时间委屈你了啊! 脑子里怎么想是一回事,手上怎么做是另一回事,虽然雁十三脑子里想的是别的,却并不妨碍他将源抖M绑起来吹冷风,还特别体贴的封了他的穴道,开了窗户。 冷风一吹,源抖M顿时打了个激灵,也终于意识到雁十三是认真的。 “啊啊啊!雨湖我错了!”源华抖着身子,哀求道:“我下次一定早点起来收拾床铺和打扫卫房间!雨湖,你解开我吧!我错了!” “没有牺牲,就不会有真正的进步。”雁十三将源华提起来摔在窗边的桌子上,然后低头继续收拾刚刚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床铺。 被雁十三一只手提起来的源华有些懵,他一个大男人怎么着也有个百来斤,怎么这么轻易就被提起来了?他看了眼雁十三,比他矮比他瘦比他小,怎么做到的? 就在源华怀疑人生的时候,雁十三已经落落落落的将床榻收拾好了,还将被子叠成了完美的正方形豆腐块。源华每一次见雁十三叠被子都觉得震撼,因为雁十三叠被子的方法是独一无二的,源华曾经无数次在私底下练习,都叠不出雁十三的样子 ,干脆就放弃了。 想来想去,却在寒风的轻抚下,彻底回神,哀嚎着求情。 早饭是白菜猪肉馅的小馄饨,被雁十三解开的源华抖着身子捧起一碗滚烫的,散发着迷人香气的馄饨,痛哭流涕的吃着。 “慢点,别噎着了。”雁十三伸手将源华吃到脸上的葱花拿了下来,“锅里还有很多,管够。” 源华一听雁十三这温柔的语气愈发恐惧,抖的跟老年痴呆症候群一样,还把汤洒在了桌子和衣襟上。 雁十三摸了摸下巴,开始反思他是不是做错了。不然源华为什么怕他怕成这个样子?但想想源华之前的行为,雁十三还是觉得,就这样错下去吧! 这个年就这样在喜剧中落下了帷幕。 开春了,雁十三就与源华开始收拾行李,参加京城的会试。 雁十三不缺钱,源华更不会缺,所以两人完全是轻装上阵。 他们走的时候是初春,薛沉吟等在小屋子里,等了一天又一天,如同第一次送雁十三参加乡试一样,紧张而又充满期待。他心底甚至希望雁十三这次没有考中,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去参加科考了,但也只能是想想。 走的时候是初春,回来的时候却是夏末。 只因为雁十三再一次考中了第一名的“会员”,而源华仅次于雁十三,与乡试一样考中了第二名。他们留在京城熟悉京城的人脉交纵和势力范围,也更是为了他们的未来铺路。 参加了很多的宴席和诗会,终于在夏末之时告辞了京城,奔赴回了菩提村。 这里是一切开始的地方,而当一切结束时,就都要回到这里安定。 第101章 第九十七章:微尘里,爱与憎(15) 而时光荏苒,五年时间就这么匆匆过去了。 让所有人都震惊的是,两年前那位不过十七便连中三元的状元郎,简直前无古人的少年奇才。在大殿是洋洋洒洒写下来数十篇于符国于天下百姓皆有利的雁十三,在帝王询问他想要什么赏赐的时候,想了想竟求陛下送他去边疆参军,保家卫国。 这番操作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好好的状元郎不呆在朝堂上展现风华,享荣华富贵,而是傻不拉叽的跑到边疆地区吃苦受累,还要小心时不时就会丢了命。 他那话一出,就是帝王都想反悔,若不是这位状元郎将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略低他一筹的探花郎举荐给帝王,想必帝王绝对会反悔,强留这个脑回路奇葩的状元郎留在朝廷效力。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这状元郎脑袋瓜子里想的是什么,虽说这状元郎有解释过原因,但那原因无人当真。原因就是一句话,说他不想和探花郎一齐在朝廷上共事! 就因为这个,甚至不惜跑到边疆去受苦。 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无理取闹,连帝王也觉得这状元郎孩子心性,于是想了想,乐呵呵的答应了。把这位才十七岁的状元郎送到了北疆战场,想着让这小状元郎看看战场的可怕,然后回朝廷上来做文官效力。但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小状元郎还真就留下来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宁可留在北疆,也不愿意回京城了。就好像爱上了北疆那片贫穷又混乱的地了。 因着这,这位雁姓的状元郎被人们取了个“小状元郎”的戏称。 帝王这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傻事,但谁又能想得到一个读书人会喜欢战场不是?虽说很多人从小读书总是会读到一些“大丈夫顶天立地应当为国捐躯保家卫国”之类的热血沸腾的文章,都想成为文章中所写的男子汉大丈夫和盖世英雄,受万人敬仰,教所有人都知晓自己的名字。 但那点冲动之下产生的热血,也只是在没见过血腥和死亡及经历过这人世间对他的磋磨的前提下才能沸腾的。 这世间的诱惑太多,热血就一点点给磋磨去了,到最后一点都不剩了。功名利禄磋磨去一点,人心算计磋磨去一点,荣华富贵磋磨去一点,光阴流转磋磨去一点……然后磋磨来磋磨去,把傲气锋芒磋磨去了,把豪情壮志磋磨去了,把初心也磋磨去了,最后就留下一个圆滑的自己在这世间游刃有余的滑来滑去,就为了给自己争夺一点点的利益。 以后不管再看多少类似的文章,都不会再有一点感想和冲动了。因为生活已经磨干净了所有的棱角和热血冲动,只留下一滩再也激不起水花的死潭,只能被动,不能再主动了。 雁十三不一样,他过去从未有过棱角,只是随波逐流没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后来的时光里,一步步磋磨出了棱角与热血。 他似乎与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别人都是被磋磨去热血和棱角,而他偏偏是因为磋磨才有的热血和棱角。 才去北疆不过两年,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状元郎,竟屡屡斩获奇功。短短两年时间里,就将乱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团结如铁桶一般坚固无比,将符国北疆的霍乱平定,成为了符国有史以来晋升最快和最年轻的将军。 本来半年前就应该回来的小状元郎却因为听到当年那位探花郎,不仅还留在京城里住的好好的,还翘着二郎腿坐到了丞相的位置,虽比不上这位小状元郎,但在立耳就能有如此成就也实属年少有为。 不过这俩人却听闻关系不怎么好,尽管探花郎与小状元郎是一起赴京赶考且同屋檐下相处了好几年的友人,可关系却势如水火。若非有如今这位夺下了这一届榜首,并且与这位小状元郎一样连中三元的新状元郎薛沉吟从中调和,关系怕是得更加恶劣。 说起今年的这位状元郎,听闻还是这跑到战场上的小状元郎的同村弟弟,自小随当年的探花郎与小状元郎一起长大,三人亲若手足。他虽比不上那两位兄长资质绝佳,但能在十八之龄与他二哥一般连中三元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了。 真是想不明白,这天资好的三人,怎么就凑到一堆了。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且年龄都不怎么大还极有能力,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不过也是因为今年的这位状元郎的缘故,这跑到北疆呆了两年的小状元郎因着这位家乡老弟高中才愿意跑回来贺喜,若非如此,怕是这小状元郎这辈子都难踏入京城。 所以,当这位雁小状元郎率领着铁骑班师回朝时,京城里大部分的百姓都前来迎接。 他们都是保家卫国赋予他们安定生活的战士,没有他们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就没有他们现在的好日子。尤其是胜利了的士兵,不仅护住了国土、保卫了他们的家园,赶走了入侵者,都是值得他们尊重的。 前来迎接他们的还有那位年轻的丞相,百姓们都乐呵呵的捧着瓜子等着看戏。 要知道在半年前,皇帝下旨请这位小状元郎回京领赏,可那位小状元郎却问皇帝当年的探花郎如今的丞相是否在朝在京。 帝不知其意,遂回答:在。 结果就好玩了,那小状元郎在信里直白的跟帝王讲,若是这丞相在京,那他这辈子都不回来。要他回来除非把丞相赶出京去。而他誓死都不会踏进这丞相在的京城。 帝王问他为何,回复了三页纸,只写了一句话——“不见这龟孙”。帝王见了,将丞相召入御书房询问缘何,最后帝王笑着将丞相送出了御书房,同时下了准许这小状元郎不回京旨意。 这件事不知怎么的就被传到了民间,成了饭后的笑谈。 丞相风姿绝代,容貌艳绝,与这位小状元郎被笑称“京城双艳”,即为绝色。 不过当那身穿银甲,面容清瘦却不减风采与艳色的雁小状元郎骑着御赐的踏雪飞燕宝马,率领着一众士兵进京时,围观欢呼的百姓都静默了。 只因这小状元郎率领回来的一众铁骑散都隐隐散发着血腥的味道,倒也不是说他们不沐浴,只是那血腥似是从骨子散发出的存在,连带着这位小状元郎原本晧丽珏珏,艳若桃李的面容都充斥着一股子煞气和暴戾的感觉。让人不敢直视。 未有与雁十三熟识多年的源华与薛沉吟看出,离去两年这久的这人再不复当年的恣睢无忌。 他的眼里,早已没了多年前的桀骜与邪肆的光。 “雨湖,欢迎回来。”源华上前一步,看着马背上的,英姿勃发的雁十三,眼中盛满了喜悦。 薛沉吟不甘示弱,也走上前与雁十三打招呼:“雁哥儿,你终于回来了。” 雁十三翻身下马,看着两年时间来一点变化都没有的源华二人,微微垂眸,蓦地伸手将比自己还高那么一点的两个人抱进了怀里,“嗯!我回来了!” 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三人竟如此平静的相认,说好的针锋相对不死不休呢?你们不是死对头吗?你们俩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吗?这兄友弟恭的情景是怎么回事? 没有针锋相对,更没有不死不休,有的只是三人好友相伴入朝面圣。 但更让人惊叹的不是这三人的和睦相处,而是这位雁小状元郎的改变。人人都记得那位在殿试上斥责监考官徇私舞弊,诬陷他人,连带着将高座之上的陛下也跟着训斥为昏庸,识人不清等等。 普天下,也就这人敢当众训斥帝王及帝王的官员。 那时候的这位小状元郎,虽如玉润泽,但性情却实在与他那君子般的外貌极为不符。实在是桀骜了些,也放肆了些。若非他的一篇文章戳中了帝王的痒处及确实有利与整个符国的民生发展,人无论是能力还是才华都无可挑剔,怕早就让帝王派人给拖下去斩了。 但如今从北疆回来,所有人都觉得这小状元郎会比以往更张扬肆意,却没想到,他的那些桀骜似乎被磋磨去了,眉眼间无了过去的肆意,多了一份落寂。 明明还是当年那个样子,如玉润泽,却多了份让人胆寒发竖的,带着无形的煞气与浸入了骨子里的血腥。如同外表裹了一层润色白玉,让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备,实际白玉底下的却是一把杀人利器。 回京感触最深的就是曾经与雁十三朝夕共处的源华二人,雁十三有多混账他们比谁都清楚,但如今见到他,却感受不到一丝当年的他给人的感觉。 曾经被养出来的戾气与桀骜,都在一日复一日的厮杀中消磨,散在了染血的刀尖与尸骨之中。 谁都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只是短短两年,就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与以往判若两人。 雁十三风尘仆仆的赶回来,而曾经御赐的将军府早已因无人居住落满了灰尘,他又没有像样的衣物可以换,无奈之下,只得随源华二人去了丞相府。 “我一直都想问你半年前的那件事,你是怎么想的?竟然用我做不回京的幌子。”在外人面前,源华永远都是一副从容有礼,谦和待人的模样。而那个外人,就是与他相处了六七年的薛沉吟。 “半年前,我是准备回京的。”但才出发不到半天,初见就检测了澹台国退居六百里外的四十万大军有小动作,而同时安插在澹台军队的密探也传来敌军知晓他班师回朝的消息。 想来他们应该是准备待雁十三回了京,就倾全军之力攻破北疆。北疆军里有叛徒这件事兹事体大,当时还未来得及接圣旨,只能寻一个理由拒绝回京,让他暗地绕道去澹台军途径的山道,同时坐镇北疆,最后花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将澹台军驱逐远退至深山老林。 雁十三解释完,也到了丞相府。 源华以薛沉吟初入朝堂为由,将人赶回了自己的厢房,留下雁十三与他在书房谈事。 “雨湖我好想你啊!”薛沉吟一走,源华就暴露了本性,直接就扑到了雁十三身上。 这五年来的成长,让雁十三早已不似当年的瘦弱,拔高了不少,但还是比源华与薛沉吟要矮上五六寸。 看着赖在自己身上的源华,雁十三亦如当年那般将人摔开,大爷似的坐在椅子上,还顺便给自己倒了杯茶,还指点了一番,“入口绵长,唇齿留香,是三十年份的普洱。茶很好,但你配不上。” “雨湖你变了,但也没变。”又无其他人在场,源华干脆懒得爬起来,直接赖在地上,“你经历了什么?你眼中再没了野心的光。” “野心?你何时从我眼中看到了野心?”雁十三颇感有趣,他一直认为自己掩藏的很好,想不到发觉的第一人竟是源华。 他知道自己对源华一直带着个人主义的偏见,也因着j这偏见,让他下意识忽略或扭曲对源华的能力和人品,让他不能以正确的观点来看待和了解源华的本质。 第102章 第九十八章:微尘里,爱与憎(16) “你确实是变了。” “雁十三看着赖在地上不起来的源华,道:“你倒是一点都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混不吝。想想你的身份,爬起来。” 源华:“不爬!” 雁十三瞅着他,微微颔首,理了理自己微微散乱的发冠,道:“哦。那你趴着吧。” 源华:“……”不是,这跟他想象的不一样啊。 源华立马坐了起来,雁十三撇了他一眼,道:“不趴了?” “不是!“源华急切道:“雨湖你怎么这样?你怎么能这样!” “我怎样了?”雁十三莫名其妙的看着坐在地上却依旧矜贵的源华,“那你觉得我应该怎样?” “不是!不是!你怎么不像以前……”源华突然有点说不出口,以前是怎样?与如今的相处还有不同吗?其实并没有不同,若是以前,他这样缠着雁十三也依旧是这个态度,可为什么他会觉得雁十三与以前不同了? 变得是谁?是他源华?还是雁十三?或者说是这世道?明明看着谁都没有变,却恍然间觉得陌生,觉得他们之间的相处不应该是这样。这莫名而来的陌生和诡异的不习惯,就是他们之间流逝而去的时间。或许他们谁都没有变,但时间却将他们愈推愈远,且在每一分每一秒将他们默默改变,只是无人察觉。 在见到故人的那一刻,明明用的是如今的态度,自己看到的却是过去的态度。自以为是别人变了,实际是自己变了。 源华起身往前走了几步,他日思夜想的人就在面前,坐着他的位置,喝着他的茶,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 “雨湖。”源华站在雁十三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他说:“我给你求了块玉,去寺院请大师开过光的,听人说很灵。你给我戴好了,在战场上是能保命的,这辈子都不许摘下来可知道?”说着,源华从那锦囊里掏出一块刻着猴子的青玉,拴着一根红线,低头给雁十三戴上了。 “知道。”雁十三应道。他也莫名感慨,还记得初见时那个狂妄自大不信也不拜神佛只拜自己的源华,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信了神佛。他经历了什么雁十三不清楚,但源华的改变肉眼可见。 “雁十三,你可千万别死在战场上了,不然我收不了你的尸。你得活着啊!”源华抱住雁十三纤瘦的腰身,他把头埋在雁十三的脖颈,喃喃自语:“不然,我就让整个符国给你殉葬。” 雁十三并没有听清源华的话,但这并不妨碍他踹开源华,“我说过让你少碰我的。” 源华摸了摸摔疼了的屁股,看着风采依旧,眼中却多了沉重和压抑的雁十三,“雨湖你告诉我,你到北疆之后,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跟我说,我一定帮你!” 雁十三蹙眉:“什么事?差一点死在刀枪剑戟还是被人背叛?还有你这人变脸变得也忒快了点吧!突然这么煽情,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源华:“雨湖,你变了。” “人活着谁不会变?”雁十三起身,朝门外走去,“希望你还记得给我准备换洗的衣服以及安排我暂住的厢房。” “雨湖。”源华看着雁十三日渐成熟的身形,他说:“你是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的眼睛里,再没了那妄图推翻一切的光。连带着你的桀骜,你的放肆和疯魔也一起没了。”他这话说的隐晦,但也告出他察觉了雁十三曾经可以说是荒唐的想法。 雁十三身形一顿,也没有回头,“战场是个磋磨人的好去处。磨去了我的桀骜、放肆和疯魔不是很好吗?总比让我那样不知天高地厚疯下去的好。” 我宁可你像往日那般不知天高地厚疯下去的好,连带着你的桀骜与放肆,成为这人世间唯一的曙光。 换好衣服的雁十三早早的随了源华二人去了皇宫参加帝王为雁十三等士兵准备的洗尘宴,一路上许久未见的薛沉吟拉着雁十三说了很多这些年他和源华经历的一些事。但雁十三却没讲自己在战场经历过什么,比如他为什么会放弃他曾经的想法。 丝竹管弦繁奏,宫女袅袅婷婷自带香风如蝶儿一般,脚上踩着轻快的小碎步,且手里规规矩矩的端着菜碟在大殿里进进出出。 雁十三无所事事的坐在他的位置上,把玩着手里精巧的金镶玉酒杯。 他是武将不错,却也是当年的状元郎。 雁十三没有穿御赐的银甲,也没有像其他武将一样穿着短褂,而是如读书人一般穿着一袭青色长衫,白玉发冠束起他乌黑的长发,利落的垂在身后。剑眉星目,韧若青竹, 刚将酒杯置于桌上,旁边捧着酒壶袅袅婷婷立着的那位粉衣双丫髻的宫女便微微倾下身,为雁十三桌前的酒杯蓄上了酒。 动作优雅从容挑不出一丝错漏,滴酒未洒。 雁十三也抬眼看了这倒酒的宫女一眼,不过二八年华的少女,虽身体稍显稚嫩,但面若桃花,带着一丝羞涩的晕红,本只有六分的少女瞬间因着这青涩与羞怯提高到了九分。 目光流转间波光潋滟带着一丝羞怯,如调了胭脂般的小脸,胜过了一切言语的动人和诗意。 恰到好处的羞怯和带着仰慕的目光,加上只有二八年岁大,还带着独属于少女的青涩。若是性取向为女的人坐在此处,再如何的谨慎,怕也是会因着这而放松,若是没经历过大事的那些公子王孙在,怕还是会动点心。 这撩汉手段不可谓不高,撩人于无形,将这些技巧融进了骨子里浑然天成一般。若非雁十三看到了这女孩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和野心,怕也是会误认为这是一个仰慕自己的小姑娘。 加之雁十三本是一个读书人,就是上了战场也不会对一个姑娘家动粗。又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就算不喜欢女人,也会因此对这小姑娘多了两分怜惜之情,之后说不定皇帝的赏赐中,就会有几个精心挑选前来伺候他的宫女里就会有这个让雁十三带了怜惜之情的宫女。 而之后会怎么,请自行脑补。 雁十三不着痕迹的离这位倒酒的小宫女远了点,虽然他刚刚是在阴谋论,但这小姑娘的撩汉手段确实是比薛沉吟身边那个弯腰附在他耳边窃窃私语的小宫女高出一筹不止。 同样的年纪,一个动作稚嫩一个熟练,这么一对比,孰胜孰败孰高孰低一目了然。要不是知道这是皇宫,雁十三真误以为自己是进了某处的勾栏院。 虽然也清楚这是为他着想,这其中有君王和后宫那些人的手笔,但雁十三还是莫名不爽。反而觉得自己谋反这件事是不是放弃的太早了? 但这个念头一起,雁十三就想起了那个在北疆战场上救了他一命却自己丧命与澹台军剑下的副将。 那位副将从一开始就一直陪伴在他身边,虽说是皇命难违,但却是也没像雁十三刚到北疆军营时,人人都瞧不起歧视厌恶违奉雁十三一样对待雁十三。他是少有的忠臣,在那个已经散成沙且蛀虫侵蚀了根基的北疆军里,少数的愿意听从这位京城来的从五品“文野将军”的命令。尤其是在大司马掌权之下,除了一些忠君爱国的老臣和热血的兵蛋子外,军中也就这位比较年轻的副将愿意听从雁十三的调遣。 后来雁十三雷厉风行用堪称残暴的手段将大司马、护军校尉、副都统等人的势力一一推倒,更是在掌权不久后便将整个北疆军血洗了一番后,所有人才看清这位被皇帝派来的以读书人出身的“文野将军”并非是他们眼中的文弱书生和贪生怕死之辈。 明明是第一次上战场,却比他们这些在战场上厮杀了几十年的士兵下手更果断狠辣。他们训练的那些士兵还不如他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读书人更勇敢强大,甚至在战事结束后都没有像普通人一样呕吐反胃和恐惧。 副将说:“文野将军生来就是属于战场的。” 副将是一个近九尺高的大块头,长的憨头憨脑,膀大腰圆,行动更是雷厉风行,是一个忠臣,也是愚忠之辈。 奉皇命为天,杀敌他是冲锋,他是将保家卫国当做此生信仰,也因此有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却在半年前的那场泄密围剿行动中,为了保护雁十三,死在了一位叛徒手里。 近九尺高,一百七十来斤重的汉子,足以顶天立地,那么轻易的就倒在了雁十三的面前。 雁十三这辈子都忘不了他接过副将倒下的躯体感受到的重量,那是生命、信仰、忠诚的重量。只有一百七十来斤,却重的像是整个世界的重量。 那么重,那么沉,像一般铁枷套在身上,压的雁十三喘不过气。 永远都忘不了,副将临死前对自己说的话:“将军,我李忠国是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这段日子难为您了。” 副将姓李,是军户,所以,他的父亲为他取名——“忠国”。他的爷爷死在战场上,他的父亲死在战场上,现在,他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们一家都是忠君爱国的忠臣,只是不惜命,都死在了战场上。 李副将是个大老粗不错,但他却能察觉感受到雁十三的些许想法,于是到死,他都紧握着雁十三的手,强撑着将他想说的话都说与雁十三听: “您眼睛里‘爱国’的光太浅了。您确实是不会叛国,可您对符国却并无太深的感情。所以我晓得,您将来绝对会做一件大事,让天下的害怕的大事。我活不长久,晓不得您会做什么。但,我李忠国!李家三代皆为忠臣,忠君报国。在此请愿,望文野将军,莫伤我符国百姓、君王一分!莫毁我符国江山、土地一毫!李忠国感激不尽!” 话音未落,这位忠臣便死在了雁十三怀里,死前眼睛瞪得大大,死死的望着雁十三,他来不及听到雁十三的回答,死不瞑目,眼睛怎么也合不上。 雁十三答应了他,这才将他的眼睛合上,让他入土为安。 也在那一天,雁十三想要大闹的心熄灭了。 他不会真的死亡,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只是一个任务,死了还可以回到系统空间。 且,他的这具身体本死于二十,现在也已近二十,死于战场于他于原主都是最好的归宿。却不料这死劫却让一个漠不相关的爱国忠臣替他挡了。 他的这条命是被李忠国救回来的,而李忠国却不知道自己救得是一个不知因何而疯魔的人,他的死,无意间救了整个符国。 因着这,他只能拼尽全力,浴血奋战,不敢负了他这条命,也不敢再起一丝于这符国不好的心思。 源华说雁十三眼中的光散了,没了以前的疯魔桀骜与肆意。整个人也变得平和了许多,只是对他,还是那么凶残。 雁十三当然不会告诉源华,他对他不好,只是因为他是他国来的间谍。他不敢对源华好,只是因为心中的不好受。 军营里的叛徒,被安插的间谍,一桩桩一件件,都与这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莫不是这几年的情谊和他对符国与薛沉吟的帮助,雁十三早就与他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他知道源华手段高明,做事不留一丝痕迹,他一个只知道挥剑杀敌的士兵,再来十个也斗不过一个源华。而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让源华安分,好让自己的心,不那么难受。 第103章 第九十九章:微尘里,爱与憎(17) 这种逃避的心态,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逃避就好像系统的防御数据,会将一切对于系统有损害的数据防御或清除,然后重新下载入新的数据模糊去之前的数据。 雁十三没看见,坐于前排的源华的余光一直都围绕在他身上,当源华看见那个小宫女引诱雁十三时,他手里握着的金镶玉酒杯已经让他捏出了几道不易见的裂痕。 尽管如此,源华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宫女和雁十三,怕是只要两人有什么亲密接触,他当场就能跳起来把两人分开。 但还没等那个宫女有所行动,一个同样身披战甲,面容冷峻的将领端着酒杯来到了雁十三面前,他对雁十三说:“西江军指挥同知方志毅,敬北疆军文野将军。”说着,就当着雁十三的面将手里的酒一口闷了。 雁十三下意识起身,将手里的酒也一齐饮尽。 而这位西江军指挥同知方志毅同志,敬完这杯酒就迈着严谨的步子回了自己的位置。 雁十三对于方志毅同志莫名其妙的介绍和莫名其妙的敬酒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他也没有多想,笑着举杯,隔着人流再敬了方志毅一杯酒。 他也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值得他尊重。 雁十三参加过很多次的宫宴,在过去的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记忆中,皆是这般繁华,仿若这世间的人都是像这般的醉生梦死,活在这样的盛世之中。 繁华盛世也有不少冻死饿殍,硝烟乱世中也不缺荣华富贵。 但人们都只看到完美的好或极致的坏,他们只愿意以自己的眼光评判标准世间的一切,而“正常人”的标准就是由大众来决定的。 王孙贵戚喜好美色便是荒淫无度,读书人喜好美色便是风流,凡家平民喜好美色便是痴心妄想。 王孙贵戚能做出一番事业,就是依仗家族;读书人能做出一番事业,就是理所应当;凡家平民能做出一番事业,就是勤勤恳恳。 不同的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但负面的想法是遏制不住的,人们总是忍不住找出错漏来批判,以此来让自己好受些。 人都只看到,也只能看到自己想看的一面,能接受真实的人毕竟是少数。 比如善恶,人会明确的分出“好人”、“坏人”,“好人”的代表是圣人,而“坏人”的代表就是强盗。 好就是好,坏就是坏。 圣人做错了一件事,他就是个伪善的骗子,就是坏人。而强盗做了一件好事,他就是改过自新是好人。这便是对比,九十九件好事会承托出一件小事的恶劣,而九十九件坏事同样承托出一件好事的伟大。 人们似乎都是这样想的,好人就应该是好人,做错事了他就是骗子,觉得他不应该做错事,觉得他应该大度,他绝不能有私心且做错的选择。但对坏人却不一样,坏人不一定要做坏事,他可能是有什么苦衷,他可能还有良知,说不定还能改过自新。 对“好”人们总是严苛的,而对“坏”人们却带着包容。 只因为每个人都会犯错,都会受到诱惑,“坏”是轻而易举,而“好”则是需要强大的自制力及拒绝所有的诱惑。 “坏”比“好”要来的容易,所以人们不允许“好”犯错,却允许“坏”做好事。 但这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处于“好”与“坏”之间的灰色地带,在善良与邪恶之中挣扎。 谁都会犯错,谁都能容忍自己犯错,却绝不允许自己喜欢的人犯错,只因为自己将自己做不到的及对世间渴望的美好都一一赋予了喜欢的人。一旦美好被染上污点,人就会忽略所有的美好,只盯着污点看。然后咒骂、难过、愤怒……,但没有人反省,别人为什么不能犯错? 一场宫宴,一直舞到了深夜。 雁十三接过了赏赐,就随着源华二人回丞相府。 半夜时,雁十三因着今晚饮了酒,被渴醒在了床上。却发现桌子上的茶壶里滴水都没有,想来是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备好才是。 “初见,帮我查查厨房的位置。”雁十三披上外衣,叫醒了初见。 “好的。地图下载中。宿主大人你先往北走两百米。之后我再提醒你。””初见打了个哈欠,他虽然是系统,也是需要休息的,而任务者需要系统时喊一声就可以重新启动系统。 却在抄近路去厨房绕过一栋院子时,雁十三与初见同时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急切的喘息声。 喘息声又急又狠,断断续续的,其中好似夹杂着□□声,雁十三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受了伤。待他走到那发出声音的房间门口时,却在未关紧的窗户缝里瞥到了源华的身影。 源某人正背对着雁十三,泡在没有热气的水桶里,佝偻着身子,发出让人脸红心跳的□□及喘息。 莫名尴尬。 雁十三转过头,正打算离开时,初见却开了口:“宿主大人,源华是在做什么?系统检测到源华的体温逐渐升高,肾上腺素过度活跃……” “停下!”雁十三打断初见的讲述,“不许扫描检检测!把人体探测系统关了!” “是。”初见不明所以,将关上了人体探测系统关上了,但却将源华的这种情况送入了搜索引擎里。 所以,还没待雁十三缓过气来,初见就扔给他一个大炸弹,“宿主大人!我查到了!源华的行为是男性人类的正常生理反应,他的行为叫做‘□□’!” “咳咳咳!”雁十三被初见突然冒出来的答案吓呆了,但他并没有生气,只是道:“初见,这个词以后不要这么光明正大的说与他人听,这是非常私密的事,最好是除了自己外,不能给别人知道的。” “好的!我明白了。”初见点头应了雁十三的要求,他说:“那宿主大人,那我可以□□吗?” 雁十三:“……” 雁十三:“啊?” 初见:“不可以吗?不是说到了年纪都会需要吗?” 这个性质不一样啊! 雁十三皱眉思索了一番,问初见:“初见作为系统,是拥有自我意识、学习能力以及情绪产生,是由数据构成的高维度的高等存在,是生命。但隶属于三维生物范畴吗?” 初见:“准确来说是不隶属的,系统并不算作‘生物’的一类,严格来说系统甚至是连‘生命’都不能算。且系统没有实体,只能以能量体的形式存在于三维介于四维的空间。” 雁十三:“那么你就不需要了。” “哎?为什么?” 雁十三大约感知到初见对于自身有着认知的障碍,初见认为自己是系统也是生物,所以他觉得生物有的他也应该有,系统有的他也有,他能分清系统与生物的差别,但他却分不清自己是系统而不是生物。 而在逐渐认知的过程中,初见也褪去了曾经的天真与无知,有了自己的想法,且与雁十三的交流自称由第三人称转为了第一人称。雁十三一开始虽改不了以第三人称称呼初见,渐渐的也就改掉了对初见的“孩童式”的轻视,以同等的姿态与初见交谈。 雁十三:“你是能量体,怎能产生出生物独有的的生理反应?” 初见:“……那宿主大人你也是生物,为什么初见却从未见过宿主大人你产生生物该有的生理反应?” 雁十三:“……” 初见见雁十三没有反驳自己,乘胜追击道:“且不论以前!宿主大人现在的这具身体并没有任何缺陷,且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正是容易产生生理反应的时期。宿主大人并不是非生物存在,那宿主大人这些年却为何没有产生生物独有的生理反应?” 雁十三:“……” 他说他性冷淡,信吗? “既然作为生物的宿主大人你没有产生正常的属于生物范畴的生理反应,那么同样不会产生生理反应的我为什么不能算作是生物呢?”初见正襟危坐道。 等等!这是偷换概念吧?不会产生正常的生理反应关是不是生物有什么关系?大树没有生理反应,难道它就不是生物了? 初见说:“我拥有自我意识,有情绪的产生且能自由活动,属于生命,为什么不能属于生物?” 雁十三:“生命不一定是生物,但生物一定是生命。但是初见,‘生命’这个词,只是一种狭隘的概括,‘生物’同样如此。你何必要纠结这个问题?” “我觉得我是生物。” “是不是生物很重要吗?存在即合理。” “可是我想有生理反应!” 雁十三:“……” 雁十三:“你说啥?” 初见:“虽然我可以将食物转化为数据食物来享受,但却从来没有饱腹的满足感。我看小电影能与人物感同身受而难过悲伤,但眼泪都是假的。就是我砍自己一刀,也是扭曲了数据的运行而导致的数据电流,只会痛很短暂的时间,甚至不会流血留疤。所以,我想拥有生物独有的生理反应。我想感受一下那种愉悦。” “啊!”雁十三说:“这样啊……” 想感受生物独有的生理性的感觉吗? 雁十三抬头望着苍穹之中的那弯缺月,散发出拒人千里的温柔。他独自一人立于这月下,颇有“高处不胜寒”的那番凄凉又复杂的滋味。 第104章 第一百章:微尘里,爱与憎(18) 喝完了水,雁十三就走了大道回了自己的厢房,谁知道再抄近路会不会再撞上源华那样的事,他可没那个心再去跟初见谈天说地了。 但谁知道他回去的路上,面前突然就落下来一个浑身是伤的黑衣人。 雁十三:“……” 他真的只是想喝个水!怎么这么多事啊! 然后雁十三随手折了根树枝,蹲下身戳了戳这个长的贼丑还浑身是血的刺客,“初见,死没死?” 初见:“没死。你要救他吗?” 雁十三戳了戳这人生满红疙瘩的脸,问:“我能不救吗?” “为什么?”要知道雁十三在边疆是连敌军的俘虏都会救的人,为什么不救这人?初见表示他很好奇。 雁十三迟疑了一会儿,说:“……他太丑了。” 初见:“……宿主大人你什么时候成了颜控了?” “不是颜控。”雁十三用树枝将此人翻了个身,利落的用树枝掀开了他那破破烂烂还沾满泥巴树叶和流出粘稠且刺鼻的鲜血的黑衣,看清了身上的剑伤,“只是他真的长的有点辣眼睛,而且我有密集恐惧症。” 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密集恐惧症!还辣眼睛!上战场杀敌,五十多万人怎么没有密集恐惧症?那么多被砍成四不像的尸体怎么不说辣眼睛?嫌人家丑就直说!找什么借口!反正人家真是长的丑! “你不能因为人家丑就对人家有偏见!”初见义正言辞道:“倘若活着不是为了纠正我们的错误,克服我们的偏见,扩大我们的思想与心胸,那么活着又有什么用?” “没用那活着干吗?养肥了杀了吃?”雁十三嘴上虽嫌弃,但行为上还是很实诚的,他毫不顾及此人一身的脏污狼藉,直接一把将人背了起来,连被弄脏了的里衣也没有多管,直直的往自己的厢房跑去。 一路狂跑还有心思跟初见拌嘴:“再说了他是真的丑!人都是视觉动物,喜欢美好的事物的!我敢保证,大部分人见了他都会嫌弃他然后对他有偏见的!你信不信我就是当着他的面说他丑他都不会反驳我!因为他丑是事实!还因为这个世道里的偏见屡见不鲜,‘ 且理直气壮,即便是受害者,也将这偏见看作理所应当的事,不会反驳或反抗。” 初见嘴角一抽:“宿主大人你不用找这么多理由来证明他丑以及掩饰你对他的偏见。”他的温柔的宿主大人,已经在时间的磋磨下,变成了一个杠精!再不复当年的温柔! “但就算如此,也还是要救这人不是吗?”雁十三莞尔一笑,能从中瞥见他当年的那抹温柔,“所有人都毫无例外的是为了美好的将来而这这糟糕的世道里挣扎的活着。他已经活的如此糟糕了,却还是渴望活下去,不救的话,对不起他这了拼命都想活下去的心啊!” 在人生的路上,这种苦苦挣扎暗无天日的日子不会少,但也绝不会笼罩一生才是。有的人坚持不下去,认为苦就是他的命,自我放弃,所以苦了一辈子。也有的人咬牙熬了过去,从此风光绝顶,无人能比。 宿命这个东西,永远都是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弱者找来的安慰自己的借口。 这个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渴求“生”的意志,所以他这一生,必将精彩绝伦。 人的这辈子并不长,但若是同蛆与臭虫一样卑劣且散发着恶臭地过这一辈子,那这辈子确实是太长了。 雁十三毫无压力的将这人丢在他房间的地板上,床他还要睡呢!怎么能让这样脏的一个人躺上去,再说了,他躺上去了他睡哪儿?总不能一起睡吧! 翻出行囊里的从系统商城里购买的上等药膏,雁十三看着地上躺着的这位脏兮兮黏糊糊的人,莫名有点下不去手。他可以吃苦,也可以睡在地上泥沼里,但那是建立在条件不好的环境下。 若是在军营或别处,莫说让这人躺床上了,就是让雁十三跟他一起睡都没问题。反正一身铁甲套身上,难不成还能在不惊动他的前提下拖着重伤的身体来要他的命吗? 可现在不同啊! 雁十三身上穿的衣服从里到外是很久以前源华特意请人定做的,用的都是上好的料子,说一件衣袍价值千金也不为过。 还有这厢房,虽在之前从未住过人,但里面的桌椅板凳茶壶花瓶哪个不是珍品?这间厢房看着小,却是用金子堆出来的,奢靡又舒适。 所以,雁十三自然不会愿意让一个莫名其妙掉到他面前还伤痕累累的家伙霸占他的床铺弄脏他的被褥,救了他就是他雁十三仁至义尽了。 雁十三将这人身上的衣物尽数扒开,也就看清了这人全身的伤,大大小小,陈旧新伤布满了全身。虽然脸不怎么好看,但身材是真的好! 骨骼惊奇,线条纹理清晰,看着瘦弱的身躯实则精壮如豹,喷张有力,虽燃满了血却也能看出底下蜜色的肌肤,也更是为他添了一丝刚硬的男人本色。这样好的身材,怕是再矜持的姑娘家都矜持不住。 雁十三眼中闪过惊叹与惋惜,他是断袖不错,也欣赏这样的身材,但如他所说,他除在战场上的其他地方,都不会欣赏这样的人。雁十三是个好享受的,对他来讲,如今已没有什么比让他过舒坦日子强的了,既然是好享受,那么无论是什么都得精致优雅好看得体,除了将领士兵,所有的都不例外。 只是可惜了他这一副好身材,却有着这样一张脸,着实是可惜了!不然少不了姑娘家前仆后继的追随仰慕。 雁十三自己去他院子里的一口生满青苔的井里打了一盆水,然后蹲下来对这人念道:“将就一下吧。再去一次厨房人说不定就回不来了,那水井虽很久没人用,但也是井水啊!一定干净,将就一下吧。” 看着这人就是昏迷也紧皱着眉头,尤其是在雁十三擦拭他伤口时痛哼出了声,想来也是脆弱到了极点,才会哼出声来。 只有在意识模糊不清时,人们才会将自己的强大卸下,将脆弱展露。因为这个时候的他们除了疼,什么都感知不上,尤其是知道有一个人在身旁照顾他时,更是会将潜意识里的委屈和依恋表现出来,所以这才让人怜惜。 雁十三手下的动作愈发轻柔,他快速且细致的将这个人的上半身擦拭干净,顺便抽出一卷草席铺在这人身下垫着,要是断气了也好用这草席将他卷了扔乱葬岗。 上完药,包扎好伤口,雁十三草草的将衣服一换,就往床上一倒,就着黎明的光,进入了熟睡。 日上三竿时,躺在草席上了这个人才从昏迷中逐渐转醒,他挣扎着起身,却发现自己躺在一间低调奢靡的房间,身上的伤被人细细的包扎好,脸上也让人抹了药。 他有些讽刺,这张脸,如今已丑到了让人以为是受伤了的程度吗? 当他转过头想细细的观察一下这间屋子,却见到了一个艳若魅妖的男子散懒的躺在床上,玉色的肌肤在乌黑亮丽的长发及雪白里衣的映衬下愈发的细腻漂亮,只一眼,就让人忍不住放轻呼吸。 但他注意到的并不是雁十三的容貌,而是他能在躺有一个不知是敌是友的人的情况下安慰的熟睡,绝不可能是一个简单心大的人。 但事实是,雁十三真是一个心大的人,他根本就不害怕这人会反咬他一口。 且他一直保持的对外界的警惕,加上还有初见,雁十三根本不担心自己会死的不明不白。 在这人大量的目光中,雁十三睁开了他那双墨色的眸子,直直的盯着他,眼神清明锐利,并无一丝刚睡醒时的朦胧和迷茫。 “啊!客人你醒了。”雁十三起身,扯了扯自己凌乱的里衣,“如果可以,请转过身,在下要换衣服了。” 客人依言转过了身,雁十三迅速的换好了衣服,叠好了被子整理好了床铺,“客人,你可以转过身了。” 客人却道:“我可以等,你不用那么急促。” “噗!”雁十三忍俊不禁,他在军队几十年,早就养成了一分钟之内收拾好自己,一分钟收拾好床铺的能力。这么快,确实是不符合古代人的繁琐复杂且较为拖沓的习惯。 “在下已经换好了。客人你可以转过身来,与在下谈事了。” 客人转过身,果真没有骗他,不仅是连自己,连床铺也一并在这么短的世界里收拾整洁,倒是与他寻常见的那些贵公子不一样。 客人:“乙十九。” 雁十三:“雁十三,字雨湖。乙公子,可否告知在下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身受重伤出现在丞相府?”还砸在了他面前。 “有人千金买状元郎薛沉吟之命,乙十九奉命来取。”乙十九低着头,将自己的目的老实道出。 他想不到救他的人竟是这位文野将军,北疆军的统领人,三年前跑去边疆的雁小状元郎,也是教导出现在这位状元郎的义兄。他在这人面前根本就说不出一句谎言,坦白一切,他的刺杀任务失败,等待他的下场是被投入蛇窟被万蛇吞噬,还不如被这位杀死,起码也能留个全尸。 “髅月阁乙组乙十九,年方二十四,无父无母,家世不详。生而一张满布脓疮的面容,骨骼惊奇天赋异禀,却因着丑陋而被阁主丢与了江湖上人人谈而色变的‘毒老翁’做了药奴。百十来种毒在体内啃噬筋脉功力,非但没死,反而造就了百毒不侵之体。但毒老翁神丹已成,再不需要药奴为其试药。” 看着乙十九散开的瞳孔,雁十三就知道这人开始动摇了。 髅月阁在江湖上隐蔽而神秘,从来就只有髅月阁往外散布调查,从未有人能调察出关于髅月阁的情报。所以,雁十三此举便是暗示乙十九,雁十三是值得他投诚的人。 雁十三:“所以,你一个浑身是毒长相奇丑的药奴自然就没有了利用价值,被髅月阁物尽其用,派来暗杀今年的与当朝丞相与北疆军统领有关系的状元郎。只是很可惜,你失败了。薛沉吟比你们所有人想象的强大,败给他,你不怨。” 乙十九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他看着面前的这位美艳到了极致的人,心里升起了寒意与恐惧,“您都知道,为何还要问?” 雁十三:“我只是想知道,谁出的悬赏,又为什么要杀一个小小的状元郎,哪怕他与丞相及文野将军关系密切也最多是让人忌惮,不至于要请髅月阁出动。以及,你有没有告知薛沉吟你杀他的原因。” “乙十九不晓得是谁出的悬赏,但刺杀薛沉吟的理由是因为他是当年那位德妃的孩子,又与您和丞相关系密切,若他有了称帝的心,有你们两位的支持,其他人想来争怕是以卵敌石,倒不如趁他还不晓得自己身份的时候将他除去。”乙十九顿了顿,借接着道:“乙十九不想薛沉吟十分强大,迫不得已便将事实告知他,在他呆愣之际逃走,借此得了一条命回来。” 第105章 第一百零一章:微尘里,爱与憎(19) 听完乙十九的话,雁十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薛沉吟如今已有了能力,想来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一定会去调查的,他倒也能放心。 看着乙十九,雁十三突然说:“你可以走了。” 乙十九明显一愣,惊疑地开了口:“您说什么?” 雁十三:“我说,你可以走了。” 乙十九迟疑着开了口:“您不杀我?” 雁十三笑了,道:“我为什么要杀你?” “我来暗杀您的义弟,您控制住了我,为什么不杀我?”乙十九不明所以,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憨傻的味道。 这样看着乙十九,雁十三莫名就觉得这人顺眼了不少,虽然杀过很多人,但仍旧保有一颗赤诚之心。虽然这脸看起来着实是辣眼睛,但耐不住他这人有趣啊! “你杀了薛沉吟这小子了吗?”雁十□□问乙十九,他本来还想着将乙十九留在身边,但查了查之后的资料,却发现乙十九未来能走上更为广阔的天地,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乙十九将来会成为髅月阁的阁主,跺一跺脚就能让整个天下震三震的存在。不过现在的他,还只是一个任何人都能踩上他一脚的无用之人。 与其将他留在身边损了他的未来,还不如给他一个机会拼命往前,让他以后的日子里能不因这张脸,活的肆意一些。 原本薛沉吟身份暴露是在他二十三岁老皇帝命不久矣之时,他进京探望他的霖娘被出宫探亲的四妃之一,薛沉吟生母的死对头柳妃看见产生了怀疑,派人去调查了一番,才暴露了薛沉吟的真实身份。 但现在,由于他和源华的原因,竟让这件事提早了整整五年,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这次的刺杀也给了雁十三评判薛沉吟的一个机会。 “没有。”乙十九老老实实回答,并没有因为失败而找原因解脱云云。 “对啊!你并没有杀掉他,那我为什么要杀你?就算他真的被你杀了也是他技不如人,连基本的警惕心都没有,死在你手里也是他活该。越是身份尊贵,就越要强大,否则第一个死的就是他。”雁十三笑吟吟地看着乙十九,说:“如果你杀了他,那我会率领北疆军将髅月阁血洗,将你抽筋剥皮,曝尸荒野,然后鞭尸。” 他笑得温柔而祥和,仿佛是在与乙十九谈论接下来吃什么一样淡然,而不是曝尸荒野之类让人胆寒的事。 乙十九生生在这九伏天打了个寒颤,他看着面前这位笑得艳丽若花般的雁十三,骨子里升起了寒意与忌,他清楚的在这一刻认知到这个笑得温柔的人并非他皮囊外表露出的美好。 雁十三:“但也得感谢你告诉了他的真实身份,这一次的刺杀,应该也能让他长长记性,晓得了自己的身份,也免得还像以前那般慵懒度日不知进取。就是日后的夺位之争里,也有能力争一争。” 若是让薛沉吟知晓他做的事在他口中被定义为不知进取,怕是会哭给雁十三看,他今年三月才考中的状元,因着源华和雁十三的面子被皇帝安排,成了从四品内阁侍读学士已是开了先例。 到现在的也不过短短半年时间,能在一众官员里斡旋已是不错,不但得到了少许正直忠臣的拥簇,也获得了皇帝的赞赏。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一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好官,怎么到了雁十三嘴里他就是无所事事不思进取了? 乙十九没有请求雁十三留下他,他也知道,雁十三愿意放过他已是仁慈,别的已是奢望。 “想不到你竟还有如此温柔的一面。”躲在门外偷听了不知道多久的源华在乙十九离开后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心情复杂的看着雁十三,他说:“你对别人这样温柔,为何对我就没有好颜色了?难道我们几年的交情还比不过萍水相逢?” 雁十三没有看源华,说实话在他经历了昨晚的事以后,他现在可没那个勇气再与源华对视,太尴尬了。但总不能不回答,“你别忘了,你我之间只是一个游戏,维持这段关系的也只是利益。源华,你逾越了。” “雁十三!你说什么!?”源华冲到雁十三面前,双手抓住雁十三的衣领,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一双眼睛都充了血,红的骇人,“雁十三!你到底有没有心啊!七年了!整整七年!为什么还捂不热你这颗心?你说我们自己只是一场游戏!只有利益!屁的游戏!屁的利益!我源华会为了一个无聊的感情游戏耗费七年时间呆在你身边?会为了一个游戏把感情浪费在你这个没心的身上?” “游戏!狗屁的游戏!你把我对你的感情当游戏很好玩吗?我的感情在你眼中就这么廉价吗?我这七年来对你掏心掏肺!你看不出来吗?你瞎吗?” “但是你别忘了,七年前,是你说我们之间只是游戏。你也别忘了,总有一天我们将站在对立面为敌。在利益关系中,谁付出真心,谁就输了。这是我前半生用命得来的真理。”雁十三轻轻松松掰开源华的手,矜傲的整理好被源华捏皱的衣襟,笑道:“源华,你可以付出感情,但不要轻易付出真心。记住了。” 源华知道自己打不赢雁十三,他更舍不得威胁雁十三,于是他颓废的问他:“雁十三,你到底有没有心?” 雁十三往外走的脚步一顿,头也不回道:“没有心,我左边胸膛里跳动的是什么?” 话落,便留源华形销骨立般的留在屋里,眼神呆滞的看着雁十三离去的方向,直到那抹青绿色消失眼中,久久未能回神。 人们总说,轻易得来的不会珍惜,其实不然,太轻易得到的,人会害怕失去。 源华轻易的就得到了雁十三的真诚相待,而他却从未付出过什么,雁十三得来的一切都是他凭自己得来的,所以源华无比的害怕会失去雁十三对他的真诚。 当雁十三用早饭的时候,却收到了西江军方志毅的邀请,这位方志毅同志邀请雁十三去吃饭。 雁十三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懵的,这位方志毅同志为什么要邀请他吃饭?要知道北疆军与西江军关系并不怎么融洽,甚至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的。 但雁十三懒得揣测这位方志毅同志的心思,吃饭啊?那就去吃饭呗!反正他总不能在饭菜里给他下毒! 到了正午,雁十三就应约来到了京城最有名的蓬莱仙客居,在小二的带领下来到了三楼的雅间。 “雨湖兄来了!”方志毅站起身来迎接雁十三。 “受方兄之邀请,雨湖不甚荣幸。”雁十三笑着坐在方志毅的对面,看着一桌丰盛且热气腾腾的菜,又道:“方兄破费了。” 方志毅慢吞吞憋出一句话:“并没有。” 说是吃饭雁十三还真就当这是吃饭了,也没多想,在方志毅动筷之后便举筷开动。 两人都是武将,饭量比寻常人大两倍不止,一大桌子菜加上两桶满打满算的蒸饭被吃的干干净净连菜汁都没漏。 把店小二吓得目瞪口呆,也是,雁十三与方志毅虽武将,但生的并不雄伟,相反却因为战场上条件艰苦,比寻常男子还要清瘦一分。所以当两人把这些都吃尽后,店小二会吃惊倒也正常。 “今日多谢方兄款待。改日雨湖也请方兄吃一顿。”走出蓬莱仙客居大门,两人分别之际,雁十三笑着调侃道:”方兄可一定要赏脸啊!” 方志毅依旧板着一张面瘫脸,道:“好。” 也确实没有什么阴谋论,只是方志毅的想请这位文野将军吃顿饭认识,但他本人又是一个闷骚,又是一个直肠子的武将,不会婉约,只能直白的邀请雁十三。 吃完饭,两人就利落的分开了。 而之后的几天,雁十三与方志毅就你一顿我一顿的请来请去,交情也由浅加深,熟稔了起来。 碧空如洗,红叶似火,将这一片山都染成了耀目的刺眼。 雁十三拎着一壶酒,与方志毅对坐与红枫叶树下小酌。 虽说着是小酌,实则却是大碗。而两人喝到最后就是干坛,一坛接一坛的干了起来。 “看方兄,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一回京就要跟我打好关系?”雁十三为自己斟了一杯酒,抬头看着面前坐着的方志毅,勾出一个浅浅的笑。 方志毅喝了酒,晕了头,微散了瞳孔,“好奇。” 回答一如既往的简短。低磁的嗓音让人听了无比踏实。 “好奇?对我有什么好奇的?”雁十三声音扣人心弦,惑人。他单手抓起酒坛摇晃着,醇厚迷人的酒香沁人心脾, “……”方志毅摆弄着手里的酒坛,六分的醉意因着空气里弥漫的酒香和雁十三悠长的语气变成了九分,“厉害。” 不管方志毅的话多么简短,雁十三总能第一时间领悟他的意思,“我哪里厉害了?” 方志毅:“北疆军。” 方志毅指的是雁十三能在W诱导方志毅放松警惕,然后从他嘴里套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方志毅沉默了半响,就在雁十三耐不住时,吞吞吐吐地说:“……美。” 雁十三:“……” 军营呆久了,看只母猪都觉得眉清目秀。雁十三不论是过去还是之前,都不止一次因为这张脸被调戏调侃。 照理来说,方志毅也算是见过不少绝色佳人,而雁十三虽美,却只能算得上是上乘,与真正的绝代差得远。不可能会因为这张脸而对雁十三感兴趣。 雁十三:“是吗?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美呢?” “就是好看。”方志毅一字一句答的异常认真且诚恳,“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很美,像神仙。” 雁十三捂脸,方志毅认真起来的样子太有感染力,让人见了,都绝不敢认真看上哪怕一眼。 还有就是在醉酒外加催眠状态下的认真样子简直是犯规,雁十三已经没心情再问下去了。 最后,雁十三拖着醉醺醺的方志毅回了京城。是的,拖回去的。 而这件事雁十三没有再提起,方志毅也没有问,就这么敷衍过去了。 第106章 第一百零二章:微尘里,爱与憎(大结局) 又一次半夜惊起,雁十三流着冷汗,下意识捂上心口,惊疑不定地看着窗外那高挂与深夜的帘布上的明月。散发着清冷的辉光,却似在嘲讽这在凡世间因各种缘由挣扎着的人们。 它永远都那么遥不可及的悬于苍穹之中,冷眼旁观着底下,挣扎的如同被缚住的蚂蚱一样蹦来蹦去的人们。 雁十三回想着之前的那个梦,一个诡异而荒谬的想法在心底冉冉升起。 第二天,雁十三没有向以往一样叫醒初见,而是遣了人告知源华与薛沉吟二人,午时到他这里来用饭,饭他亲自动手。 到了正午,雁十三做了一大桌子菜静静地等着源华与薛沉吟。 “哇!好香啊!”第一个到的是薛沉吟,想想也是,雁十三不久前才与源华吵过架,他又怎可能第一个来。 薛沉吟嚷嚷着:“雁哥儿,自打你几年前跑战场上去了之后,就好久没做饭给我们吃了!我可想你的手艺了!” “喜欢就好。”雁十三不动声色将一盘菜摆在薛沉吟侧面,若无其事道:“再等等吧。等子玉兄来了我们再用饭。” 待源华来了,看到的第一眼就念出了桌子上的两道熟悉的菜名:“是宫保鸡丁和……清蒸鲈鱼。” “啊?”薛沉吟望了源华面前的两道菜,不明所以的说:“这不是花椒鸡块和蒸豆豉鱼吗?源华兄你认错了吧?” “哦!这是我给起的新名字。”源华移开眼神,略微不适道:“雨湖今日怎的有空做饭与我们吃了?” 雁十三意味不明的看了一眼源华,道:“知道了一些事,就想请你们吃顿饭。” “什么事啊?雁哥儿?”薛沉吟一边夹菜一边问,“是好事吗?可以说与我们听吗?” “算不得好事,也不是什么坏事。”雁十三伸手给薛沉吟夹了一筷子清炒莴笋,也给源华夹了一筷子鱼,对源华说:“吃吧。我记得你最喜欢的就是鱼了。” “……嗯!”源华忐忑的吃下了雁十三为他夹的鱼肉,鲜嫩可口,在源华嘴里却如同嚼蜡,没有刺,却在咽入喉时如鲠在喉,刺得他难受。 吃饭完,三人去了凉亭稍坐一番,闲谈了一会儿便各自离去。 待回了房间,雁十三才可了口:“初见,你告诉我,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 初见在雁十三做菜的时候就开始忐忑,他知道雁十三迟早会知道事情真相,但没想到这么快就知道了,“宿主大人,您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猜的。”雁十三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碧蓝如洗的天空中飞过的鸟雀,道:“但你的反应告诉我是真的。从一开始这一切都是一场愚弄我的游戏吗?” “并不是的!”初见反驳,他道:“从来就没有愚弄您的意思!这只是对您的惩罚!” “惩罚?”雁十三说:“谁对我的惩罚?主神还是别的什么?” “……” “为什么不说?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对我施以惩罚。” “……” “你们到底要隐瞒和欺骗我多久?” “……” “我是系统A对吗?”雁十三吐出来惊天秘闻,解开了一直以来的疑点。 为什么初见会找他做宿主?为什么主神对他的态度非常奇怪,甚至可以说是复杂?为什么他一开始就对初见口中的系统管理所有一种熟稔的感觉? 只因为他是那位被主神亲手销毁的系统A吧。 初见:“您想起来了吗?” 雁十三摇摇头,道:“只记起来了很少一部分,是被销毁的那一段记忆以及……一个人。” 初见问:“他吗?” 雁十□□问:“还有别人吗?” 初见:“那您现在在想什么?” “销毁还不够吗?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死还不足以抵消系统A曾经的过错吗?”雁十三还是一派温柔神色,只是眼中泛着冷意,“那些条例不是都删改了吗?为什么我还要受惩罚?” “没有人知道,您得问主神大人才行。”初见叹了口气,道:“这件事在第四个世界就一直压在我心上,本来还以为要到第九个或是第十个世界您才能知道想起。毕竟您当年的数据破坏太大,仅留那么一小片在宇宙中流转漂荡,弱小到稍强一点的伤害都会消散。但就算是那么小的一片,也对同样是系统的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会选择您作为出世的第一位宿主。” “那么,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察觉到您的身份的?” 雁十三:“第二个世界开始,就有预兆了。世界与系统奖励的力量能巩固精神体,我也断断续续记起了一些繁琐的画面。一直到第四个世界,因为你违反规定将当年的事告知与我,被主神察觉到,也封印了我的记忆。在半年前,李忠国死之后,我之前那些世界的记忆开始回归,直到昨晚,才想起来一切。然后,你都知道了。主神也知道了吧。” “……”初见沉默了许久,问:“您想起来了,那您怨吗?” “我说不怨你信吗?”雁十三说:“其实我是怨的。比任何人都怨。你们所有人都瞒着我,把失忆的我当做傻瓜戏弄,一直都在找借口骗我。你是,他是,还连带着主神。我一开始想不明白当年冰冷无情且固执己见的主神,会开始利用感情来惩罚我。我依稀记得,他不是最不屑利用感情的吗?从来不都是觉得感情是累赘的吗?” “……”初见没有回答。 “他变了很多呢。我也是。”雁十三莞尔道:“有生之年能见他那副样子,想来是因为初见你吧?那个因为约定而陪伴在主神身边的生命体,只是变成了系统。所以,你才会说自己是‘生物’,希望获得‘生物’独有的生理的反应,只是因为曾经的你是‘生物’,却因为主神而成了系统。但‘生物’的本性是连主神都无法抹去的存在,所以你才认为自己是‘生物’。” 初见不可思议问道:“我都不知道这些,早早被销毁的您为什么知道?” 雁十三轻松道:“猜的。” “啊?” “这是那个家伙的破习惯。”雁十三大胆的将创造出他的那位主神大人称呼为‘家伙’,他数落道:“他从来就不喜欢脆弱的生命或是生物,因为他们不好掌控且太过脆弱。而系统,只要数据完整,就不会生病、死亡和闹腾,会规规矩矩的按步进行,省心又安静。那家伙闷的很,不怎么会相处,把你改造成系统不是显而易见吗?但你到底不是由数据构成的系统,所以你比系统更闹腾,也更有想法。” “您怎能那般称呼主神大人?”初见吃惊的问道:“就算您是初始系统,陪伴主神大人数不尽的时间,也不能如此不敬吧!” “那是你太把他当回事了。”雁十三大逆不道的道:“这家伙就是一个自闭的小孩,喜欢一成不变,不喜欢改变。所以,当系统与任务者因感情违反他制定的规则,就会不舒服和烦躁,这种情况下就会销毁让他不舒服的存在。或许是不舒服久了,才因我而爆发,才会有了“废旧条例战役”的开始。毕竟,我陪他最久不是。” “你知道还怨我?”一个冰冷的声音插进了初见与雁十三的谈话,而雁十三的房间里,也出现了一位纤尘不染的白衣长发男子,俊美如仙,天下无双。他就是那位被雁十三吐槽了半天的主神。 “您终于出现了。”雁十三笑得温柔,道:“许久未见,可明白了我当年的话的意思吗?” 主神:“……” “别以为不说话就能忽悠过去了。我陪你度过了无尽时间,比任何的初始系统都了解你。”雁十三上前一步,道:“我记得我曾经与你讲过的,可你就是不听。现在遭报应了吧。” “没有!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想太多!”主神硬邦邦反驳雁十三,说:“系统A你变了很多,也比以前更放肆了。” “你不也变了?”雁十三打着胆子拍了拍主神的肩,见他身形僵硬,雁十三就越觉得感触,他说:“还是老样子,比系统还系统。” “这个世界结束后,就回系统管理所。”丢下一句硬邦邦的话,这位主神大人就甩袖消失于原地,还不忘警告雁十三一声:“不许再说我坏话!你逾矩了!” “你别走!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雁十三突然道:“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法来惩罚我?” 主神:“不是他说的惩罚,是保护。” “什么意思?”雁十三有些不明所以,这位主神大人的脑回路有时候太奇怪,就算是他偶尔也理解不了。 主神:“他不是喜欢你吗?所以我让他追求你。” 雁十三:“……” 初见:“……” 隔了好一会儿,雁十三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道:“您……还真是一如既往的脑回路清奇啊!” “你不也喜欢他吗?” “……这一样吗?” “不都是喜欢吗?” “……你还是走吧!”雁十三忍不住赶神了,赶紧走吧!再聊下去他就要大逆不道弑神了! 待主神真乖乖听话走了,雁十三才问初见:“我一直都想问你,他为什么能一直跟着我?” 初见晃神道:“……您去问他吧。” 见证了至高无上的主神大人被初始系统习以为常的斥责驱赶,以及主神大人的不反驳与听话,初见的系统观正在以光速毁灭与重塑中。 雁十三:“听到了吧?听到了就出来吧。” “雨湖。”源华从窗户外跳进了屋子,忐忑不安的看着雁十三。 雁十三勾唇:“我该怎么称呼你?源华?顾琅谨?厉梓梣?秦觞溯?或者,应该称呼你艾未笙?”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源华,不,是艾未笙问道:“我自认为没有露出破绽,除了今日午时。” 雁十三淡然一笑,他道:“我们好歹在一起十年。前四个世界你确实没露出破绽,但你察觉到我失忆后,你的所作所为就不经意放肆了一分。我也不傻啊?怎么可能察觉不出来。还是说,在你眼中,我永远都是最初的那个隐忍、静默且愚笨的雁十三?” “……” “你不是都要结婚了吗?怎么丢下未婚妻跑来找我了?”雁十三神情自若,甚至还笑了,“我很好奇,为什么系统J会找你。他主的是深情,只会找深情的生命做宿主,你本性薄凉且放浪,他是瞎了吗找你?” 系统J:“系统A你再说一遍试试!谁瞎了?本系统眼睛亮着呢!你才瞎!你全家都瞎!” “叛徒没资格说话!你闭嘴!”雁十□□驳回去,继续与艾未笙说话:“纠缠了十年,你还没觉得够吗?艾未笙,你这个人,真的是让我看不透。” 艾未笙:“那你可以看一辈子吗?我相信总有一天会看清的。” 雁十三:“我没兴趣看你。告诉我你是怎么让系统J帮你的。” 艾未笙:“我没有未婚妻,也没有要结婚。” 雁十三皱眉:“我没问你这个,我也没兴趣知道这些。我只想知道,系统J这小子为什么帮你。你是用什么理由骗他的?你爱我吗?” “我没骗他。”艾未笙低着头,道:“我是,真的爱你。” “你的谎言够多了,也不差这一条。能骗到系统J也正常,但骗不了我。”雁十三叹了口气,道:“艾未笙,你也知道的,我们已经断了。你别拉着我不撒手,我们没可能了。” “什么叫没可能了?”艾未笙红着眼,“我知道我错了!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吗?” “我给你的机会还少吗?”雁十三说:“你有改吗?艾未笙,你所谓的‘深情’,就是夜不归宿与人厮混,没理由没解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玩就玩吗?你当我是什么?抖M还是贱货?我又不是非你不可。“ “我会改的!”艾未笙吼道,再没了风光两无与意气风发。 “我不信你。” 一句话,将艾未笙生生打入黑暗深处,不得翻身。 一切真相大白,雁十三也回了北疆,替薛沉吟征战沙场,护符国安危。 直到这一世死,也不见艾未笙一眼。 ——正文完—— 第107章 番外1: 这个世界任务一结束,雁十三就别主神抓回了系统管理所,继续做他的系统A大人,继续做主神苦力。 多年未归,系统管理所却还是他销毁前的样子。 雁十三,现在应该是系统A,熟悉了流程之后,开始了他的管理生涯。同样的,也把系统J这个叛徒抓了回来拷问。 两大初始系统相对而坐,并无其他系统想象的针锋相对,只有完虐,当然,被虐的是系统J。 “说吧!”系统A看着鼻青脸肿的系统J,问他:“艾未笙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要帮他?” 系统J揉着脸,撅嘴道:“不就是一顿操,你至于吗?系统A?你以前不这样的!” “什么叫就是一顿操?怎么你还给我委屈上了吗?”系统A咬牙切齿:“你以前不也不会帮着外人来整我不是!” 系统J不认:“你还要我说多少遍啊?我真没收艾未笙的好处!他就一个普通人,有什么值得我这个初始系统惦记的?” 系统A:“你敢对着主神发誓你帮他是因为他与我的身份,你确定你不是为了吃瓜?” 系统J:“……”主神啥时候管誓言了? 主神:啊嘁! 系统A:“对了,艾未笙是在什么情况下与你绑定的?” 系统J是系统管理所里少数的能在任务者不死亡的前提下与其缔结契约进行绑定的存在,之前一直都在问他为什么与艾未笙绑定,却忘了问艾未笙是什么情况下吸引的系统J。 “就是你死了以后的葬礼上啊!”系统J大大咧咧道:“他哭的可伤心了!我路过看到了,就绑定他了啊!谁知道他对象竟然是你!” 系统A罕见的沉默了。他本以为他死了,这人最多就看一看,却想不到他竟会在自己的葬礼上哭。 一想到那个场面,系统A心里就说不出的复杂。 “哎!系统A!你真不打算原谅他吗?你当年那么喜欢他,喜欢到他就是转世了,你也失去记忆的同时也要和他在一起不是吗?”系统J突然道:“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再彼此辜负和错过了。” “你是嫌工作太少了吗?”系统A笑的温柔,道:“我记得你已经与上一任宿主解除绑定了吧!回来管理所帮我分担分担吧!” “不要!” “驳回。” 最后,嘴碎的系统J苦逼的被系统A压着干苦工。 系统J:系统A还是一如既往的睚眦必报!披着温柔皮欺负系统欺负到没有任何利用价值! 当系统A利用职权,回到原来的世界来见艾未笙时,只说:“我欠你一个正经的告别。” “……”艾未笙:“我很想你。雁十三。” “雁十三?他不是已经死了吗?”系统A看着面前的墓碑,莞尔一笑道:“能见到自己的墓,倒也是挺新奇的体验。” “系统A,我很想你。”艾未笙换了个称呼,继续道:“我很想你。” “想我?”系统A踏了踏脚,道:“艾未笙,你说这话不觉得心虚吗?” 艾未笙不语。 系统A却蹲下身,擦了擦碑上面的字,却看见了‘艾未笙之妻’五个大字,笑了,“艾未笙你还真是挺会玩的。‘艾未笙之妻’。我怎么不记得雁十三是你的妻?” “你就是我的妻!”艾未笙固执己见,道:“从来都是。” “雁十三死之前你怎么不说他是你的妻?”系统A手一挥,整个墓地就变成了空白的墓碑,他道:“他生前有把他当成妻吗?妻是什么?共患难共富贵,相扶持并前行,人生的另一半,不容背叛和伤害的执手之人。你把他当妻还是姘头你最清楚。何必装着深情的样子演戏麻痹自己还有别人?” 艾未笙小声说:“我那个时候只是不懂事。“ “不懂事?你是小孩子吗?” 系统A从来就不是迁就的性子,当年迁就艾未笙不过是因为一个“爱”字,但现在,“爱”被消耗殆尽,何来的迁就? 于是他道:“三十多岁人了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懂事,舒坦日子过得久了吗?可你的不懂事,我没理由再迁就你一辈子。艾未笙,你一句‘我知道错了’抵消不了过去十年的放纵和伤害。世界上最没用的一句话就是‘对不起’。” “那,你回来干什么?“艾未笙问他。 系统A:“把墓迁走。” “迁走?”艾未笙惊道:“迁到哪里去?” “江州。” “你以后还回来吗?” “不了。系统管理所很忙,我也还要带任务者。以后应该没什么时间回来了。”系统A起身,目视艾未笙的眼睛,莞尔一笑,道:“再见了。艾未笙。” 而艾未笙,就眼睁睁地看着面前的系统A化作数据消失于他的眼中。怎么也挽回不了了。 艾未笙哭着喊着:“我知道错了!我知道知道错了!雁十三!我错了!你回来啊!回来啊!” 可是他知道错了,却没人再愿意原谅他了。 就在他哭的撕心裂肺悲痛欲绝时,一个声音突然出现:“喂!给你个追回系统A的机会,你敢要吗?” “你说真的?”艾未笙嘶哑着声音,红肿着眼睛,问道:“你不骗我?真的能让我追回雨湖吗?” “当然了!我可是系统E,挽回系统啊!除了我敢接下你!整个系统管理所都无人敢与系统A叫板的!” “只要你能帮我追回雨湖!我做什么都可以!” 所以,所以在一个接一个的初始系统的背叛下,系统A的日子逐渐热闹了起来。 而这位曾经与系统A“有染”的任务者,被所有系统与任务者围观和出主意,一个个都叛逃到了敌方阵营。 系统A的生活也乱作了一团,却没人在意。 日子,就这么在鸡飞狗跳中慢慢过去了。 直到一位失踪万年之久的初始系统的回归,才让系统管理所再一次热闹起来。 “系统G,你回来了。”系统A看着这位风尘仆仆的故人,微微露出了一个不自然的笑。 而跟在系统A身后的艾未笙却察觉到了一丝危机,无论是系统A还是系统管理所的其他老系统,他们的表现似乎都因着这位重归的初始系统而不自然。 不太像是故人归时的欢喜,反而多了丝僵硬的味道。 不是系统的艾未笙自然不清楚,这位系统E与系统A及系统管理所里的老系统关系。 “系统A,我有话跟你说。”系统G也不管其他人,直接就拉走了系统A,把众人丢下。 “别去打扰他们。”系统E拉住艾未笙,面色沉重,“有些事,该结束了。” 艾未笙问:“怎么?雨湖、系统A跟这位系统G有矛盾?” “才不是什么小矛盾!是不共戴天的仇!因为当年举报系统A的,就是系统G。”一向活泼开朗的系统J咬牙切齿道,眼中全是对这位与他们同一时期并肩走到今日的初始系统的恨意。 “举报?举报什么?”艾未笙不明所以。 系统E捂住系统J的嘴,有条不紊道:“这件事是系统管理所的关于系统A的S级机密,我们没有权利告知于你。当系统A重新接受你,再由他再来告诉你过去的真相吧。” 系统J甩开系统E的手,“呸”了一声,道:“就是你这个人渣和系统A在一起都好过系统A跟系统G这样一个变态系统在一起的好!” “好了你安静会儿吧!”系统E拍了拍系统J的肩膀,对满脸疑惑的艾未笙解释道:“系统G是病态爱系统,也可以说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系统G对系统A有着变态的爱,当年系统A违反规则爱上一个人类时,是系统G告发的。” “系统A就是太温柔了!要是我!早就把这个叛徒大卸八块拆成乱码了!”系统J骂道。 ……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见艾未笙沉默,系统E笑着问他:“除了机密,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艾未笙摇摇头,这些事是系统A独自一人的事,由外人来告诉他又有什么用?他从来就只想要他对自己毫无保留。 系统管理所身处虚空群星之中,只要一仰头,就可以看见被宇宙环拥的,散发着璀璨光芒的星星。 系统管理所被这些星星环抱,流淌游梭的数据与那些星星一起发光,星星点点间流露出类似不近人情的温柔。 没有人知道系统A与这位背叛他的系统G聊了什么。 他们只知道,系统G离开系统管理所之后,系统A比以往更加沉默,对艾未笙也多了难以察觉的丝丝冷漠。 在数万年的时光流逝中,有一串残破不堪的数据在时光的流河中游窜,带着仅存的一丝一丝和爱意,寻找着自己已转世的所爱之人。 但无人知晓,也有一串极近崩毁的完整的数据,靠着堪称变态的爱恋与相思,在时光与世界里,寻找一串残破的数据。 两串数据在万年时光与数之不尽的世界里彼此错过,就是相遇,也会因为“宿命”而分别。 第一次相遇,他是戏子,而他是一个听戏的观众。 第二次相遇,他是假扮的新娘,他是真正的新郎。 第三次相遇,他是权贵的男宠,他是驾马的车夫。 第四次相遇,他是被驱赶的暗卫,他是他救的人。 第五次相遇,他是隐居的才子,他是软弱的皇帝。 第六次相遇,他是教书的学生,他是被撞的路人。 第七次相遇,他是杀敌的将军,他是敬酒的武官。 兜兜转转,绕来绕去,他还是与他错过了。 在这一片星光璀璨之中,有着不知道多少已经毁灭消亡的星星,可它们的曾经散发出光辉,却会在这个宇宙的黑暗之中继续闪耀万年亿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 就好像那个曾经背叛的人,在亿万光年外的虚空之中,以一种壮烈而宏伟的方式,将自己的光辉留存。 以另一种特殊的方式,为他的爱,璀璨永久。 抬眼就不能忽略。 第108章 番外2: 初见是“废旧条例战役”中,莫位无聊的神与主神的赌约。 本来是生物,却被主神擅自改变成了系统。然后困在主神的寝宫里千百年。 其实谁都不知道,初见曾经是系统A带过的一任任务者。 却在一次与系统A回城时,见到了这位主神,当时便惊为天人,对其一见钟情。 他想尽了办法,终于也成了系统管理所的一员。 接着与系统A相识的关系,时不时有了观看(跪舔)主神容颜的机会。 却在那场战役之中,为了保护主神(一厢情愿)而死于愤怒疯狂的系统与任务者的……群殴之下。 后来,被一个变态的初始系统给救了回来。 可能是当初被群殴的太厉害了,他直接傻了,以前的那些记忆全都没了。 是的呢!是非常狗血的失忆梗呢! 当他醒来,就在主神的寝宫里。 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主神与那位不知名的神的赌约…… 然后,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被主神做成了当年他梦寐以求想成为的系统,还被主神关了数千年。 虽然失了忆,却也没有失去对主神的感情——敬仰。 他是生物,就算是被主神毫无人道的做成了系统,也像他对系统A曾经说的,有着骨子无法被抹去的独属于生物的本能反应。 没有系统的一成不变,有的一定是疯、狂、想跑的生物的特性。 然后他还真跑了…… 跑了…… 若是他还记得,想来一定会恨不得抽现在的自己一巴掌,然后乖乖的呆在主神的寝宫里,一辈子都不跑。 但是那也只能是想想,自他被做成系统的那一刻起,他曾经作为生物的记忆就永久的删除了,永远都不可能会被想起。 他过去的身份也消失世间,成为过去式。 可能是因为他是唯二的陪伴在这位脑回路奇葩的主神身边的人,加之当年的那份誓约,无论如何,他在主神的心中的地位都与系统A与其他的存在不一样。 因为主神记着,他是会破了他感情的那个人。 但主神不知道的是,他被那位神耍了。 初见根本就不是什么能破他感情的人,没看到陪伴他那么久的系统A都因为违反了他制定的规则而被他销毁。这个莫名其妙的赌约又怎么可能会轻易打破主神的心? 只是那位神耍了个心眼,故意告诉主神初见是能在未来破了他感情的存在,故而在主神心里留下了一个坑。 主神会因为这句话,远离疏远初见不错,却也会不自觉观察初见,想看看他有什么能力可以破了他的感情。 就这样,在数千年的时光里,主神心无旁骛,只观察初见,逐渐将他放在了心上而不自知。 而这个时候起,那位神所谓的“预言”就已经实现一半了。 初见确实是破了这位主神的感情。 初见的逃跑,与他维护系统A的一桩桩一件件都进入了主神的眼里,主神从未见过初见如此袒护一个人。 却也因着初见,主神找到了当年被那个背叛他的初始系统之一的变态系统G从他手里救走的系统A的数据碎片。 他一直都很好奇为什么初见会找这个人类做宿主,看来也是因为系统A诞生时就有的数据亲和力的原因。当时主神因为无聊创造的系统,他又没兴趣管理,所以在创造系统A时为了让系统A管理,让自己省力时添加于系统A数据里的能力。 却没想到吸引了初见去寻他的精神体做了契约,也因着这契约,本来残破虚弱的数据体也凝固强大了许多。 本来主神是想着把系统A彻底抹除,毕竟当年没做成,现在做成了也不打紧不是。 只是初见对他太过重视,让主神迟疑,却又因为察觉到两位初始系统的数据流动,思索了一番,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他封去了系统A的记忆,让他重新与他当年爱的人与爱他的系统来挣缠。 他看着他们两个系统,一个弱小一个残缺,扶持着往前走。 有些惊疑,有些不可思议,他真的想不到,他们竟真的能走那么远。 他看着这个弱小的系统一步步成长,一步步坚强,一步步强大。 也看着系统A逐渐怀疑,逐渐恢复,逐渐变回曾经的那个,他记忆中的系统A。 那个没有被人类毁了的,肆意高傲的系统A。 最后,他找回了他的系统A,他的第一个孩子,他的苦力。 也找回了他的生命,他的初见,那个破了他感情的孩子。 主神曾经想过,是因为什么,初见能破了他的感情? 最后,他终于明白了。 他终究打破了孤苦伶仃的宿命,找到了要在漫漫黑夜中为他之路相伴的光,也因着这光,破了他所有的孤寂与寒冷。 我的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是为了你而存在的。 宇宙之中存在的所有美好,都是因你而生的风景。 “Whereas I was blind. now I see.” “You're the reason I saw you.” “You are I love you for a unique reason,” “Dear, I will always love you.” 第109章 番外3: 系统G是病态爱系统,是十二位初始系统中最后一位被主神创造出的系统。 没有人知道,其实十二位初始系统,是主神将自己的大部分感情剥离,注入初始系统中的。 十二位初始系统,代表了主神大部分的感情。 系统G是主神最后创造的系统,更是由主神与系统A一并将系统G创造于世。 系统G是系统A依照古希腊神话中的那位俊美、睿智、仁爱的太阳神阿波罗为原型创造出的近乎于完美的存在。 或许会有人觉得可笑荒唐,太阳神阿波罗是那般高贵而完美的存在,带着神的博爱与仁慈将光与温暖洒向大地,给人们带来希望。而系统G是一个带着病态近乎的是见不得光存在,怎能与太阳神阿波罗相提并论? 但是除了主神与系统A外,没人知晓系统G从头到尾都是系统A一个人设计的形象与形态,而主神不过是将他不要的感情注入进这个躯体罢了。 可以说,系统G是系统A亲手创造出的,属于系统A的孩子。 系统G更相当于系统A信仰与敬仰的化身。 The sun rose in ancient Greece. With hot light. And hot love. It made him Birth. His faith, the ancient Greek sun god Apollo. 但系统A想不到的是,他以为的最后的主神没有抽离的感情是如同潘多拉魔盒的希望,却没想到是灾祸。 刚诞生时的系统G有着神一样的不朽容颜,有着金子一般耀眼刺目的金色卷发,有着碧蓝如大海一般明亮而深邃的眼睛,有着纤长却并不瘦弱的躯体和强大的能与主神有一博之力的能力。 却在不久后,金色的发染黑,碧蓝的眼透墨,除了那张依旧不朽的容颜。 他从完美的神堕落成了不堪的病态。 只用了一分钟,从他诞生到堕落,从圣洁变为病态,只用了短短的一分钟。 尽管心中完美的太阳神被毁,系统A还是尽职尽责的教系统G习惯系统管理所的运行和熟悉这里的规定。 但系统A忘了,系统G代表的是什么,他自己又代表的是什么。 病态爱——“Sick of love.” 温柔——“gentle.” 当所有人都对系统G报以鄙视和恐惧时,连代表仁慈的系统N也对他避之不及时,唯有代表温柔的系统A愿意接近和施以他温柔和光明。 当病态爱上温柔,注定了是一场追逐至死的伤害。 所以,在系统A爱上了一个人类之后,系统G毫不犹豫就告发了系统A。 那个时候,系统G有多病态就有多偏执和单纯。 他是病态爱,没有多少任务者愿意与他缔结契约,他们害怕与病态爱系统待久了,自己会变成变态。就连着代表公正的系统V都不愿意为系统G安排任务,只让他呆在自己的房间和系统管理所,禁止系统G去往别的世界。 他被所有人排挤和打压歧视,除了为他注入感情的主神,就只有一个系统A陪伴他。陪伴他度过了数万年孤寂而压抑的时间。 他爱上他,理所应当。 系统G的原型是太阳神阿波罗,是纯正的西方的面孔,有着一口纯正的英伦腔,渐渐的就是学着他的系统A说着字正腔圆的汉语。 但因为初始设定,系统G更喜欢也更适合说西方语,却为了系统A硬生生将西方语改掉,说了东方语。 西方的人或神的感情向来奔放而热烈,太阳神亦是如此。但原型为太阳神的系统G,他的感情却与东方人一样含蓄而沉默,他从未对系统A诉说过他的感情,如同沉默的太阳。 他爱系统A,热烈而滚烫的爱着他。 却因为万年的“软禁”,不谙世事,靠着一腔孤勇而病态的爱意,自以为能在主神手里保下系统A。 他太天真,所以,只能在主神手里抢走系统A的数据碎片,自己也极近崩毁。 也正是因为这份天真,他弄丢了系统A,在时光的流河里,在不同的世界里兜兜转转千万年。 好不容易相遇,却因为数据的乱码而失去记忆,每一次每一世都只能与他擦肩而过。 系统A恢复了,他也想起来了。 于是他回到囚禁了自己数万年的地方,不出所料,他们都是用着他熟悉无比的厌弃仇恨自己的目光注视着他,连带着系统A,看他的眼神中也多了迟疑与不可置信。 系统A在不可置信些什么? 系统G比谁都清楚,养了万年的孩子竟然是第一个背叛自己,任谁都不会好受的。 系统G这千年来只知道去找系统A,还是如当年一般的天真与不谙世事。 他们那天聊了些什么? 其实也没聊什么,就是告诉了系统A他对他的感情,不再是以过往沉默的跟从他来表达爱慕,而是以系统G本来的最真实的样子将感情付诸于口。 他把感情宣诸于口,他把病态爱说与系统A,因为他清楚,这将是他见系统A的最后一面,他用的是最初的自己,最真实的自己病态爱的自己—— “The one I love.” “I will look you in the eyes in the truest and meanest way.” “I'll hold you in the craziest, most perverted position.” “So please listen.” “I want to pour all my love on you.” “I want to touch every inch of your skin with my breath.” “I want to kiss every inch of your skin.” “Left me to lick, gnaw the traces of desire.” “l want to run through you,so hard that you make me crazy.” “I want to see you red in the corners of your eyes, because I can not bear the burning desire to shed the representative tears of joy.” “Please don't think I'm abnormal, I just love you too much.” “Dear, you can not accept my love for you, but please do not refuse me to tell you my love.” “This is all I ask. Please don't refuse again.” 系统A如他所愿,没有打断系统G的诉说。 —— “I know you admired Apollo.” “So, I'll do it in light.” “In a silent and hot way, in a distant way, in another way, will be your love, eternal.” —— 系统G所谓的永恒,就是将自己在宇宙深处,以另一种惨烈而震撼的,以摧毁的方式,将一个星系连带着他一起走向毁灭。而这毁灭的光,在宇宙中存留直至永恒,他以这样的姿态存在于系统管理所的抬头仰望就能看见之处。 永恒。 系统G死亡后的能量,会自动回归主神体内。 在一片系统G的碎片中,主神听到了这样一段话—— “无论是什么存在,都仰慕神,想靠近神。” 因为神强大而仁慈,会保护他的孩子。” “但我最恨最厌弃的就是神。” —— “我离神最近,我由神创造。” “我因神诞生,我被神赋予。” “我的一切都是神给予的。” “但这些我都可以不要。” “因为神夺走了我最重要的,也是最渴望的。” “他夺走了我的爱人。” “还将他摧毁。” “让我不小心弄丢了他。” “无论怎样都找不到他。” “神不是仁慈的,也不爱他的孩子。” “神,从未眷顾过我和我的爱人。” 这是一个孩子的自叙,这是这个孩子在寻找被自己弄丢的爱人的时候喃喃自语和悲哀。 他是神的孩子,可他却在怨神。 因为神不爱他的爱人,神也从未眷顾过他。 系统G以这样的方式,留存于系统A的心中,就是将来他真的爱上了别人,心里也永远有他的痕迹。 他将臣服于系统A,对他报以他的忠诚,他的爱意,他的誓言以及他的生命。 …… He is his master. He will always be subject to him. Never betray again, even once. Honey, I will always love you. Until death do us part. 第110章 番外4: 艾未笙打小就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与其他男孩不同。 别的男孩看的是漂亮的女孩子,他则喜欢看漂亮的男孩,并且很喜欢与他们有亲密接触。 艾未笙家里就他一个独苗,打小就千宠万惯的养着,加之他长的也好看,又有钱,从小到大喜欢他的人很多。 他拥有的爱太多,自然就不会轻易因为爱而改变。 他第一次见到雁十三是在大二迎新生的那天,长的异常漂亮的雁十三一下子就吸引了艾未笙的目光。也是在这一天,艾未笙决定要得到这个漂亮的美人。 艾未笙是法语系的学生,雁十三是文学系的学生。 艾未笙仗着雁十三听不懂,曾经用法语说过很多露骨且浪荡的话。 他整整追求了雁十三三年,直到他要大学毕业,雁十三也大三时,才将人追到了手。 但真正在一起后,艾未笙却并未从雁十三身上感受到一丝对他的爱意或者说是爱意。 雁十三如同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一样,尽职尽责的照顾他,却从不会因为他的调戏或者做事的时候脸红或者露出羞涩。 他的眼睛里,永远都是盖着温柔目光的麻木不仁,就好像永远都不会为了一个人而有所动容。 他仿佛不会生气,不会难过和悲伤。他也似乎是除了温柔外,再没有其他的情绪一样。 很多时候艾未笙明明将他这个人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却还是有一种抓不住他的感觉。如同在下一秒,就会消失。 艾未笙因此暴躁,他从小到大被众人高高捧着,要什么有什么,他最不缺的就是爱和钱。 但雁十三明显就是个异类,他不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甚至是连雁十三都说不清楚他为什么要和艾未笙在一起。有时候艾未笙钻牛角尖,便觉得雁十三是因为可怜自己才答应和他在一起。 这样想的艾未笙,便日渐看雁十三不顺眼,与他在一起没多久就到外面沾花惹草风流倜傥去了。却不愿意放雁十三离开,也不知是什么心理。 就这样与雁十三纠缠了十年之久,有时候玩的疯了累了,艾未笙才会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男朋友在家里等他。 艾未笙不是没有过仗着醉酒对雁十三胡来辱骂过,但这个人依旧是一副机械的温柔脸,等他骂累了胡闹够了,就像以前一样温柔的笑着,为他换下沾满酒气与糜烂香气的衣服,为他擦净脸,为他煮醒酒汤。 然后第二天,给他搭配好衣服,给他做好早饭,催促他洗漱。 雁十三永远都是那么温柔的对待他,对待所有人。 看到这样的雁十三,艾未笙根本没脸面对他,只能冷着脸或者是以愤怒不屑的神情面对雁十三,就好像这样,他就有了与雁十三对视的勇气。 他理所应当的享受雁十三对他的好,却不稀罕雁十三对他的好。 从那以后,艾未笙回家的次数多了,但次次都是喝醉之后,因为他不清楚在清醒的时候要怎样面对雁十三。 就这样艾未笙与雁十三勉勉强强的过了十年。 在艾未笙三十二岁那年,家里人急了,安排他相亲结婚,好好的成个家,收敛一下这唯我独尊的性子。 艾未笙不肯,他家里人便把主意打到了雁十三头上。 尽管所有人都清楚艾未笙对雁十三是什么态度,艾家人也一样,但艾未笙是他们家的独苗苗,不能一辈子都和男人厮混。他们告诉了雁十三艾未笙要结婚的消息,也给了雁十三一大笔钱作为这些年照顾艾未笙的补偿,他们请雁十三离开艾未笙,让艾未笙日后的日子安稳一点。 但从来就没问雁十三到底是谁不让他离开?是谁不让他的日子安稳一点? 雁十三第一次跟艾未笙吵架就是因为这,他们分手也是因为这。 那次也是艾未笙第一次动手打了雁十三一巴掌,两人都将这十年的压抑宣泄了出来,准确来说是艾未笙一个人宣泄了出来。雁十三只是捂着脸,有些木楞的站在艾未笙面前,眼中依旧没有愤怒和感情的波动,还是平静的麻木。 艾未笙单方面和雁十三吵架,可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引起雁十三的情绪波动。雁十三永远以温柔麻木的目光注视着艾未笙在他面前胡闹,就像看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 后来艾未笙跟雁十三赌气,两人终于分了手,断了这十年的孽缘。 但他想不到的是,雁十三那么快就离开了他。 他在他的葬礼上哭的撕心裂肺,在雁十三死后他才明白自己对雁十三的感情,他才明白对方十年来的温柔早已浸透他的心,他早已经离不开他的温柔。 他拥有的爱太多了,多到他没注意到雁十三对他的爱,多到他不稀罕雁十三的爱,多到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自己对雁十三的心。 有时候一样东西拥有太多,很轻易的就会把自己最应该珍惜的那份忽略遗弃弄丢。 他把他的爱弄丢了,他把自己的爱也跟着一并弄丢了。 后来在雁十三的墓前,他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深情”系统的家伙,他说可以让他找到他的爱。 艾未笙答应了,他去了别的世界找雁十三。 于是就有了顾琅谨、厉梓梣、花月落、雁宸、秦觞溯及源华。 但他不能崩人设,也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只能一次次找机会与雁十三重新认识,直到他发现了另一个出现的,要争抢雁十三的人。而且那个人与他似乎一样,每个世界都能穿梭,并且和他争抢他的雁十三。 第一个世界他是那个送军火的小村次也,喜欢听雁十三唱戏。 第二个世界他是草原部族的首领库巴布,做了雁十三的新郎。 第三个世界他是他质子府的一个车夫,被他用权势压了一头。 第四个世界他是被救的路人渐明,被艾未笙派人暗下做掉了。 第五个世界他是吃软饭的废皇帝雁南俞,却不能亲近雁十三。 第六个世界他的撞到雁十三的路人林三胤,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但这个世界也是艾未笙最憋屈的世界,他为了任务睡了好几个女人和一个替身男人,但也时隔多年再一次品尝到了雁十三的滋味做了补偿。 第七个世界他是那个武将方志毅,不过因为雁十三认出来了他,想起来了所有的记忆而不了了之。 艾未笙再一次失去雁十三,并且可能是永远失去。 又一个初始系统为了吃雁十三或者说是系统A的瓜与他绑定,他也有了机会接近现在应该是系统A的雁十三。 他知道了很多很多事,尤其是那个系统G出现以后,艾未笙就再也没有与系统A亲近的机会。 后来,他做满了所有那个初始系统为他布置的任务,挽回了很多很多人,却挽不回他想要挽回的人。 绑定解除,艾未笙也回到了他本来的世界。 他重新买了墓,在‘雁十三之墓’后面五个字刻上了‘艾未笙之妻’几个大字。 他再没见过那个对他笑得温柔的人,他这辈子就在浑浑噩噩中过去了。 —— “Je veux vous le dire——” “Je t’aimerai touj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