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那就结婚吧 作者:陈老志 1、洗完澡,明初穿着一身绿得发亮的睡衣出来,对此,他的解释是:“虽然我选择了原谅你,但希望每次你看到这个原谅色时,都能铭记你做的那些不可饶恕的事,然后……下不为例!” 丁元:??? 明初:“你今天干嘛了?” 丁元:“跟我的偶像吃了顿饭。” 明初指着自己的衣服,微笑。 2、路人甲:“你为什么会想和他结婚?” 丁元:“因为他是孩子的父亲。” 明初:“因为她是在我人生最低谷时,唯一一个给我施以援手的人,那时候我就在想,她是真的喜欢我。” 丁元一脸懵:“你说的人是我吗?” 明初摊手:“看,又不好意思了,没关系我再帮你温习一下,咱们两小无猜的年纪,那个给我整理笔记的人,是你啊。” 明初没啥优点,除了厨艺好长得好,大概也就剩下话多跟自恋吧。 高贵冷艳的女总裁X厨艺精湛的毒舌狼系男厨师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明初,丁元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 第一章 《怀孕那就结婚吧》 陈老志/文 2019.6.27 南州市一年最冷的时候多是在二三月,倒春寒,阴风裹挟着丝丝春雨,要比冬日来得更加渗人。 下着雨,丁元一天没出去,在厨房里转悠了一圈,最后还是决定叫份外卖解决晚上的温饱问题。 也不知是不是天气的缘故,丁元最近胃口很不好,就例如此刻她拿着手机浏览着外卖APP上一道道菜名,愣是一点食欲都没有。 但丁元胃不好,之前有过晚餐不吃半夜胃疼到死去活来的经历,所以就算没胃口,她还是点了份白粥打算随便对付一下。 刚下单没两分钟就有电话打进来,丁元以为是外卖到了,一接通才发现打过来的是快递小哥。 丁元让他先把快递放在保安亭,挂了电话后丁元仔细想了会,她最近都没有网购,工作上的快件都是直接送到公司,那么就只可能是她姐丁妍的了。 丁元打开淘宝看了下订单列表,还真是。 在微信上通知对方有空记得过来拿下快递,丁妍秒回答应,过了几分钟后,又找上她来:“突然想起来那是我买的草莓!你先帮我拿一下,记得放冰箱里头。” 丁元无奈:“下回别再填错地址!” “好好好。”丁妍没心没肺应下。 又过了几分钟,对方再次发信息过来,“上次给你介绍的那位俞先生还有联系吗?!” 丁元:“怎么了?” 丁妍:“关心你的感情生活,想让你知道,除了工作这个世间还是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你去关注的。” 丁元:“你今天很闲吗?” 丁妍:“不是很忙啊。” 丁元:“那正好把你最近在我淘宝账号上买的东西清点一下,折合现金还给我。” 丁妍:“哎呀,刚刚导演叫我,我先去忙了哈,最近进了新剧组,这个导演很凶呢呜呜呜!” 丁元翻了个白眼,退出聊天框。 也不知是不是约好了,丁妍这边刚结束对话,她口中的俞先生便找上自己来。 俞先生本名俞观景,是丁妍前段时间为丁元介绍的相亲对象。 对于男朋友这种事,总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丁元原本想推掉,但未料到丁妍早已知会了自家爷爷,两人强强联手,一个威逼利诱,一个哭诉卖惨,搞得丁元没辙,只能答应见上一面。 俞观景人长得周正英俊,外貌上丁元没什么可挑剔,事业上,和丁元一样,做的是新媒体,有共同话题。 丁元对他谈不上心水,但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反正这次相亲给她感觉还不错,处于能继续发展的状态,当然,她平常工作忙,没工作的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认识这么段时间,她也从未主动去找过俞观景。 加上年后公司积累了许多工作,丁元最近更是无暇分心去想这些事,二人的聊天还停留在四天前,还是以俞观景的表情包作为结束语。 俞观景:“在干嘛呢?” 丁元如实告知:“等外卖。” 俞观景:“啊,那真可惜,原本想邀你一起吃顿饭的,要不……明天吧,明天周日你有空吗,咱们一起出去玩玩?” 丁元转动脖子,看到外边淅淅沥沥下着雨的天,兴致缺缺。 丁元:“天气预报说,明天还会下雨。” 俞观景:“这天气的确很妨碍出行,那不如这样,咱们就一起吃顿饭吧?聊聊天也可以,你觉得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丁元似乎也没理由再推辞,只能答应下来。 俞观景:“那行,明天我去接你。” 丁元:“好。” 与俞观景又聊了一会,丁元叫的外卖也到了。 白粥不是很稠,好歹让人有了些胃口,就着酸豆角和脆萝卜,丁元勉强喝下了大半碗,本来还想再吃个水煮蛋,但蛋壳拨开后,那股浓郁的蛋香味此刻反而像某种难闻刺鼻的气体,激得丁元阵阵反胃。 丁元皱眉看着那圆鼓鼓的鸡蛋,猜自己应该是肠胃病又犯了。 * 俞观景最近在公众号上发现一家评价很高的日料店,想带丁元一起去尝尝。 这家店丁元在公司也经常听到同事在讨论,时不时还会组团来这儿消遣一顿,丁元一直想找个机会来试试,但总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绊住脚,没想到最后倒是和俞观景来了。 日料店开在老城区的巷子里,位置非常隐蔽,要不是看到门口挂着居酒屋标配的红灯笼以及没有提前预约在排号等位的客人,丁元都要以为是走错了地方。 掀开门帘,里边又是一番天地,站在料理台后边的厨师们整齐划一地用日语向二人表示欢迎光临。 在店员的带领下,俞观景和丁元被引到一个小隔间里,俞观景来之前已经认真做好了功课,熟稔地向丁元推荐了几道菜,咨询她的意见。 丁元看着菜单,也没有什么头绪,最后还是让他决定,清淡点就行,她没忘了最近肠胃有些脆弱。 虽然平日里不怎么注意,但到了发病时,丁元还是很惜命的。 为了照顾丁元的口味,俞观景没有点店里的招牌刺身,虽然有些可惜,但今天主要目的可不是为了吃饭。 与丁元接触这段时间来,虽然两人见面的次数不多,丁元的表现也称不上热络,但凭着丁妍对自家妹妹的评价和自己的体会,俞观景觉得丁元这么冷淡,大概是性子比较慢热的原因,与排不排斥自己无关。 在这方面俞观景有些自信,他认为丁元如果真的对自己没兴趣的话,应该也不会每次都能答应他一起出来吃饭。 所以吃得差不多时,俞观景便郑重其事地对丁元道:“丁元,这段日子与你相处下来,我发现咱们两个在很多方面还是挺合得来的,我在想如果你和我有同样想法的话,我们要不要试着……处处看?” 俞观景说这话的时候,丁元正好准备试试服务员刚端上来的日式炸丸子,被炸得黄澄澄的日式炸丸子其实就是日剧里常常看到的可乐饼。 “……严格来讲,它并不属于日本的传统食物,而是从法国传入到日本的西洋美食,名字取自法语中的croquette,因为它的日语发音与“可乐”极为相似,所以在日剧中经常被字幕组翻译为“可乐饼”①,里边没有加可乐哦。” 丁元脑海里闪过这段话,鬼使神差的,今天说要吃清淡点的她,还是将筷子伸了过去。 表皮炸得酥脆的可乐饼看不出里边放了什么,但她记得上次吃的可乐饼里只有土豆,外酥里糯,材料精简,却非常美味。 循着记忆力的味道驱使,丁元张嘴,咬下一口。 几乎是可乐饼里的肉香在口腔弥漫开时,丁元只觉得一股恶心从喉咙深处传来,俞观景话音刚落,丁元便不合时宜地“呕”了一声。 俞观景嘴还微微张着,脸色有些微妙。 丁元捂着嘴忍着胃里不断冒出来的酸气,朝俞观景递去一个抱歉的眼神,便急匆匆跑去了厕所。 再回来时,俞观景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关切道:“你是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丁元摇头,“没事,就是最近肠胃不舒服。” 见丁元这样,俞观景猜她多半刚刚也没注意自己说了什么,庆幸的同时又觉得有些可惜,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小插曲,连吃饭也没心情。 “要不我先送你回去休息吧。”俞观景说。 丁元点头,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没怎么说话,丁元是因为不舒服,俞观景是因为在纠结今天饭桌上自己说的话丁元到底有没有听到,一开始他觉得应该没有吧,但后来仔细想了想,丁元作呕的时间点会不会巧了点,如果不是她跑去洗手间,俞观景都要怀疑她是故意这么做,就为了拒绝他。 俞观景想了一路也毫无头绪,车子已经来到丁元公寓门口,俞观景犹豫要不要再向丁元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正犹豫间,丁元已经开口了,“不好意思,今天让你扫兴了,下次有机会再请你吃饭。” 听丁元这么说,俞观景瞬间松了口气,既然还有吃饭的机会,那下次再说也不迟。 “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你注意休息。”俞观景笑道。 * 周一,丁元到会议室时,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基本到位,除了设计部的负责人杨思露,丁元看向人事部主管谭韵,“露露请假了吗?” “她没跟你说吗?她今天身体不舒服,请了半天假。” 丁元今天出门有些晚,到公司后又开始准备会议的资料,还没有去看通讯软件上的信息,被谭韵这么一说,她才发现杨思露在早上八点多的时候给她发了条微信,说自己来大姨妈,痛得死去活来,需要请半天假缓缓。 杨思露不是第一次因为痛经请假,同为女性丁元也能理解,一般都会同意的,今天也不例外。 “露露这毛病怎么一直不见好,她就没想过去看看医生吗?上回看过一个新闻,有个小女孩在家里头因为痛经休克,家人发现不及时,就这么去了。”编辑部黄瑶转动着自己手中的笔,幽幽道。 技术部程序猿程浩一开始还听得懵懵懂懂,后来明白黄瑶话里的意思,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啊,你们女生痛起来这么严重的吗?” “问你女朋友就知道了。”黄瑶下意识道,说完后才想起来,“哦,不好意思,忘了你还是单身狗。” 程浩一脸黑线,真的是忘了而不是故意戳他痛处? 说到痛经,丁元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记忆里还是在初中刚来大姨妈的时候,因为刚步入青春期,经期一直不规律,所以来大姨妈的前几天简直就是在受刑,还好后来过了那段时间,经期越来越规律,也就很少再经历当初那种痛。 “……可能是上周五去吃了海鲜吧,杨思露每次来大姨妈前吃海鲜都会更严重。”谭韵道,完全不避讳会议厅里还有男士在场。 “吃海鲜?吃海鲜居然不叫上我?”商务部的吴优因为刚刚有事在处理,所以最后一个进会议厅,一进门听到谭韵的话,立马愤愤不平道。 程浩斜睨了他一眼,“叫你?叫你你就会去吗,没有经济权的人不配和我们说话!” 吴优的年龄在公司排行第一,有老婆有孩子,工资卡一直都被老婆管着,每个月靠着老婆给的一点生活费过活,是个名副其实的“气管炎”。 黄瑶听到这话不厚道地笑出声,揶揄道:“吴老,上周发工资你太太给了你多少生活费?” 一说这事吴优就生气,拉着脸扭过头,怒道:“别提了!” 众人哈哈大笑,丁元听着他们斗嘴也跟着笑,笑着笑着,想到什么,突然一脸凝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①“可乐饼”的解释来自百度百科 我的下一本文——《门不当户不对》,有兴趣可以到我的专栏收藏噢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 第二章 源壹传媒一周例会开始前的几分钟,大家伙都开启互怼模式,会议厅里一派其乐融融景象,直到谭韵瞥到坐在主位上的老板板着一张脸毫无笑容,才意识到现在是开会时间,可不是玩闹时候,于是她握拳轻咳,将不在状态的其他几个人拉回状态。 “开会啦开会啦,安静安静。” 众人循着谭韵的目光看到老板的脸色,不约而同闭上了嘴。 一脸凝重的丁元并没有意识到会议厅因为她心情的变化突然安静下来,直到离她最近的黄瑶敲了敲她的桌面,她才回过神,心不在焉地让大家开始做工作汇报。 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例会十几分钟就结束,丁元出会议室时,正好今日办公间有人在吃早餐。 浓郁的韭菜味在办公间里弥漫,胃里的酸水再一次汩汩往外冒。 食欲不振,恶心干呕,这个月已经过去一半,大姨妈还没到,种种迹象加起来,让丁元不得不重申自己的身体问题,难道不是肠胃病又犯了,而是……中!招!了?! “老大,你的快递。”助理米珊抱着一大堆快递过来,将丁元的那份递给她,手伸了很久,对方似乎没看到一般,一副岿然不动的模样,“老大?” 丁元回过神,“你帮我拿到办公室,我有点事出去一下。” 丁元的脸色实在有些难看,米珊愣了一会,刚要回应,丁元已经走了,留下米珊一个人看着门口发呆。 “你在这干嘛,思考人生吗?”最后一个出会议室的黄瑶打趣道。 米珊看向黄瑶,“你有没有觉得老板今天有点奇怪。” 黄瑶歪头想了想,“她不是一直都这样吗?” 米珊皱眉,是这样吗? “不过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老板年后请了两周假去干嘛?旅游吗?”黄瑶一脸八卦道。 “是吧,你也觉得奇怪吧?!这件事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我总感觉她回来上班之后和以前不太一样!”米珊打开了话茬,“上班经常走神,以前当天就能给我反馈,现在都要我提醒很多次她才能记起来,以前恨不得每天黏在座位上,你看她刚刚突然说要出去一趟,今天她不用见客户呀!” “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点奇怪吼。”黄瑶摸了摸下巴,一本正经道:“以我的经验,老板这样不是谈恋爱,那就是失恋了。” “哈?” 黄瑶继续道:“我觉得失恋的可能性比较大,她年后请假的那两个周,可能在家里疗伤,如今正处于适应期,偶有不在状态,神经兮兮,也是很正常的。” 黄瑶分析得头头是道,连米珊都信了。 “老板真可怜,年前还是单身,如今好不容易谈一场恋爱,这么快就结束了。”米珊一脸痛心。 黄瑶拍拍她的肩膀,“加油,好好干,失恋期的女人比较难伺候。” 说罢,她婀娜走开。 * 丁元一下楼便直奔离公司最近的药店。 药店里的店员一听丁元要买什么,眼睛明显亮了一下,虽然没什么可丢人的,但丁元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她轻咳几声,道:“这个也有可能不准对吧?” 店员热情道:“小姐您放心,这一款是新品,准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似乎没发现丁元的表情有些奇怪,她补道:“最好是用晨尿检测,准确率会更高哦。” “那有没有可能验出来是两条杠,但其实并没有怀孕呢?”丁元不死心。 “这种情况挺少见的。” 回答并不能让丁元满意,她一脸惆怅地付了款,忧心忡忡地拿着验孕棒回到公司的厕所…… 米珊没想到丁元这一出去居然去了一个钟,再看到她时米珊不止完成了会议纲要,还把早上的任务也完成得七七八八。 虽然很好奇丁元这一个小时去哪,但瞥到她难看的脸色,她还是决定安安静静做自己的事为妙,免得触碰逆鳞。 * 丁元:“我明天有事不来公司,你这边有事的话直接电联我。” 下午,米珊刚把今天要发的稿子交给丁元审核便收到这条消息,认认真真阅读了这条信息好几遍确定自己没看错后。 这回她真的不信丁元一点事都没有,跟在她身边的时间也不短了,米珊何曾见过她如此频繁地请假旷工? 至少在过年之前,是从未有过的! 所以问题还是出在……老板年后那两个星期,到底干嘛去了? 丁元请假不上班没有其它原因,她就是想去医院再确认一下,虽然早早孕上显示着两条杆,可她还是不信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明明,他们已经戴套了啊! 工作日的妇产科依旧人满为患,丁元挂完号后找了个角落坐下,虽然已经交待了其他人她今天不去公司,但她还是将电脑一并带过来,就地工作。 这一操作可想而知迎来了许多人的注目,知道的明白她认真,不知道的觉得她装,不过这些都影响不了丁元,她现在就只关心医生的诊断。 “你现在是第几个月呀?” 丁元工作到一半,旁边传来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 丁元抬头望去,是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听到她的问题,丁元下意识看了眼自己的肚子,抿唇:“还不确定,今天,是第一次检查。” 孕妇听罢点点头,看了眼她电脑屏幕,继续道:“工作很忙吗?” 丁元瞥到她的目光,犹豫了瞬,摇头,“还行,就是不想浪费时间。” “注意休息,女孩子事业独立是好事,但也要顾及身体。”孕妇说,眼睛看着前方,不知想到什么,“年轻的时候我也和你一样,生活里除了工作就是工作,没日没夜的,等到发现不对劲时,孩子已经没了。” 丁元敲着键盘的手一顿,有些讶异地看向那位孕妇。 孕妇目光闪烁,嘴角却仍然带着笑容,“后来尝试了很久,才又怀了这一胎。”她对上丁元的目光,“不管你有没有计划要孩子,都要注意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被她这么一说,丁元都不好意思继续工作下去,只好盖上电脑,正襟危坐。 孕妇见她这么听话,忍不住噗嗤一笑,见丁元又一脸疑惑地看着她,她捂着嘴,笑得人畜无害,“骗你的啦,我大女儿都会打酱油了,不过怀她的时候的确因为劳累过度差点流产,所以爱护身体还是很重要的。” …… 丁元不知道用什么表情面对她,这种事,原来也是可以拿来开玩笑的呢。 孕妇先丁元进去做检查,出来后脸上的笑容比刚刚更甚,看得出产检很顺利,走之前还不忘与丁元道别,因为刚刚的小插曲,丁元实在没法做到对她笑脸相迎,只觉得此人,不是有毒,就是有病。 再过了几个人后总算轮到自己,丁元一脸忐忑地走进去,医生一听她的描述,埋头利落地给她开了单子让她先做检查。 就这样,丁元椅子还没捂热就被叫去做尿检,再回来时已经是一个小时后,医生看着化验单,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向丁元公布了结果:“恭喜你,怀孕了。” 饶是之前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但这样再次被医生盖上怀孕的印章时,丁元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狠狠地在自己头上敲了一把,大脑有那么一两秒是空白的,等回过神来时,她的人已经快走到医院门口。 “丁元!” 丁元没想到在医院还能听到有人在呼唤自己,原本以为只是幻听,然而对方又锲而不舍地喊了好几遍,声音也越来越近,丁元这才停下脚步,有些疑惑地朝声音来源望去,刚回头,她便觉得眼前有道红影一晃,再看清时,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已经迅速来到她的面前。 面前的男人穿着一件红得非常张扬的上衣,衬得他的肤色越发白皙,唇红齿白,英俊逼人,微微凌乱而带卷的头发下,他一双眼亮得耀眼,正直勾勾地盯着丁元瞧,摄人心魂。 “丁元,真的是你!” 男人脸上的笑容有些晃眼,不可置信道:“真的是你呀丁元,没想到居然还能在这里遇到你,我给你留的联系方式你没看到吗,为什么这么久都没给我打过电话?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 这个一出现就噼里啪啦话说个不停的男人丁元并不陌生,相反,他们两个还有很深的渊源。 但丁元现在最不想看到的人就是他,所以她只静静地等待这人说完后,便回过头继续向前走。 男人见丁元不但不与自己打招呼,还扭头走人,总算是觉出点不对劲来,连忙跟上她的步伐,紧张兮兮道:“你…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是身体不舒服吗,这是医院,你是来医院看病吗?” 丁元垂着头沉默着走了一断路,但不管她走得快还是走得慢,男人还是亦步亦趋地跟着,聒噪不已,因为腿长,他这一路倒是轻轻松松地跟着,但丁元却累得够呛,最后只能停下来,恶狠狠地瞪向他,冷声道:“明初,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 赵坤取了车过来接明初时,正看到刚刚在病房里还鼻孔翘上天,指使着他干活的人此刻正垂着脑袋,像只斗败的鹌鹑般站在马路牙子边。 赵坤将车停在他面前,轻按了下喇叭,明初垂头丧气地上了车,一上来第一句话便是:“坤儿,女人移情别恋需要多长时间?” “啊?”赵坤没料到他一来就是这么个问题,沉默了会,他道:“抱歉,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 明初在后方看了他一眼,嗤笑一声,“也是,居然问你这种事,你怕是连小女生的手都没牵过吧。” “……”赵坤无语,“谁说的,老子不仅牵过,还摸过呢。” “信你个鬼。”明初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刚一接通,便听他咬着牙道:“温祝承,你是不是忘了我交待过你什么事?” “……呵,你TM也真敢忘!”明初咬牙切齿,“用你那个脑子给我好好想想什么事!” 许是对方说的答案没能让他满意,坐在前面开车的赵坤只听到明初用一种很可怕的腔调笑了笑,然后阴森森道:“温祝承,明天之内你要是不把事给办好,以后你就别来我店里吃了,你来一次,我就下一次毒。” 这招够狠。 赵坤在心里日常同情温祝承。 这还没完,也不知道温祝承招他哪了,只听后面的人又阴森森地冷笑一声,道:“不,我反悔了!就今天之内!你自己看着办吧!” 赵坤实在想不通,就他去取车的这段时间,到底是哪路神仙惹到这位大爷了。 牛逼。 作者有话要说: 咱们的傲娇孔雀·毒舌·明初出场啦~ 仙女们记得收藏哟! 今日留言依旧有红包红包~ 哎呀嘛忘了说,明天不更哦,后天晚九点更! 第三章 “大哥,医生虽然同意你出院,但也嘱咐你要注意休养,你伤的不是别的地方,是腰啊,为了下半辈子的幸福,悠着点好吗?”赵坤忍着被熏得火辣辣的眼睛,再次出声好心提醒此刻正站在案板旁快速切着洋葱的明初。 早已泪流满面的明初像是没听到赵坤的话,但赵坤却能明显感觉到他切洋葱的速度又快了一点。 赵坤觉得整个房子都是那熏眼的洋葱汁,只能放弃规劝的念头跑到外头避一避,顺便给温祝承打电话,“你到底怎么惹那位大爷了,他怎么又开始发疯呀!” “今天又剁什么?”温祝承问。 “洋葱。” “很可以。”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又做什么惹他不开心?”赵坤逼问。 “我还能做什么?你看着我像是很闲的人吗?”温祝承无奈道:“行了,我这边已经处理完工作,现在过去一趟。” “快来快来,我总有一天被你们折磨死。”赵坤吐槽道。 * 温祝承赶到“食屋”时,明初已经把一整麻袋的洋葱都切光,还想换胡萝卜继续发泄情绪,作为一名节约粮食的好公民,温祝承一进门便从他手下抢救了一根可怜的胡萝卜。 “好歹也是一名厨子,这么浪费粮食你就不觉得可耻吗?” 明初瞪了他一眼,又拿起一根胡萝卜,还没切就被温祝承中途抢走,明初泄愤般将手里的刀狠狠地甩在砧板上,刀锋陷入其中,坚.挺地立着,看得一旁的赵坤缩了缩脑袋。 “还给我!”明初平视着料理台对面的人,板着一张臭脸道,在温祝承眼里,别提多幼稚。 温祝承将两根胡萝卜扔到一边,翻了个白眼的同时,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喏,你要的都给你整理并且打印出来,别闹了。” 刚刚还气鼓鼓的人看到东西,脸上总算阴转多云,他哼了一声,转身去水槽边洗手,擦干,最后才接过温祝承手里的东西。 社会经历,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样样齐全。 明初脸上总算放晴,但很快,他的脸又黑了几许,不满地看向温祝承,“既然这么简单就能办好的事,为什么要拖到现在?!” 温祝承扶额,“大哥,我每天日理万机忙得脚不着地的,哪有空成天去记得你这点破事,而且……你前段时间躺在床上哪都不能去,要了这些有个屁用,谁知道你是不是一时兴起呢。” “办事不利就是办事不利,别狡辩!”明初斜睨他一眼,“因为你的耽搁,你知道我的精神受到了多大的损失吗?” “怎么,人家已经找好下家了?”温祝承幸灾乐祸道。 “不可能的事!”明初被戳到痛处般瞪圆了眼睛,臭着一张脸对温祝承下逐客令,“没你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 温祝承简直要被气笑了,“我特意推了其它工作帮你办这件事,加了班又马不停蹄给你送过来,你就是这么过河拆桥的吗?” 明初掏出手机,将资料上的手机号码保存到通讯录里,备注下三个字:丁元儿。 自己的抱怨被无情地忽视,温祝承怒不可遏,但又敢怒不敢言,只能软了软语气,主动认错,“好吧,这次是我不对,我应该在你交待我这件事情的时候就立马去办,一分钟都不耽搁,而不是拖到现在,让你宝贵的精神受到了极大损失,我为我的失职向你道歉,您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计较吧。” 明初听了这番话,不禁哼了哼,“算你有自知之明。” 温祝承很想掐死他,“那……看在我态度这么好的份儿上,给我做个晚餐呗?我到现在还没吃饭呢。” 明初掀起眼皮子看了他一眼,又指使赵坤,“坤儿,给他做个洋葱炒饭。” 温祝承:“……” 赵坤动都没动,扭过头询问温祝承:“吃吗?” 温祝承嘴角抽了抽,闭眼,几乎是咬牙切切道:“加两个鸡蛋和火腿总可以吧?” 赵坤看向明初。 明初为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发话:“行吧。” 赵坤得了令,这才起身前往厨房给温祝承做饭。 温祝承:为了吃,我忍。 * 丁元在外面漫无边际地逛了一天才回到家,来拿草莓的丁妍还没走,正坐在她家沙发上看电视剧,笑得前俯后仰,毫无形象可言。 “你今晚不回去吗?”丁元边脱鞋边问她。 “不回了,回去也没什么事。”丁妍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嘴上道。 丁元看她一脸没心没肺,了然道:“又惹爷爷不高兴了?” 丁妍听到这话,有些不满地看向她,“哪儿的话,我像是那种人吗?我就是怕你孤单所以留下来陪你。” 丁元懒得戳破她。 “你吃饭了吗?”丁妍冲沙发上站起来,走向厨房,“我做了泡菜汤,要不要吃?” 丁元正好没吃饭,便点头答应。 “这个泡菜是我特意去超市挑选的,腌制时间长,最适合拿来做泡菜汤,里边还放了金针菇、肥牛片还有豆腐,是不是很dae park(韩语厉害的发音)?”丁妍一脸得意地为两人盛了米饭,还在米饭上边撒了几颗不知哪里弄来的黑芝麻,看着的确挺像那么一回事儿。 见丁元用勺子试了下味道,丁妍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好吃吗?” 丁元点头,“还不错。” 被肯定的丁妍更加骄傲,“那是当然,我可是照着一个韩国美食博主的视频做出来的,好吃的话你记得多吃点。”说着,又给她夹了一块嫩豆腐。 丁元看着碗里的豆腐,脑海里蹦出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说吧,你今天除了来拿草莓外,还有什么事。”丁元开门见山道。 丁妍轻咳一声,“我哪有什么事啊。”语气毫无威慑力。 “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你?”丁元一点不留情面。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自家妹妹看出猫腻,丁妍觉得有些挫败,酝酿了一下,才说出这次来的真实原因,“那啥,最近我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才得到了一个去参加某电影颁奖典礼的现场,你知道去这种地方总是要走红毯的嘛,走红毯就需要穿得漂漂亮亮的,我呢,又没有赞助商,就只能自己掏钱包,所以我在网上看了很久,总算看到一件价格还算过得去的礼服……” 丁妍适时停下来,看了丁元一眼。 丁元似乎两耳失聪一般,没有丝毫反应。 丁妍只能咬咬唇,有些别扭地把接下来的话说完整,“虽然价格还算过得去,但是你知道的,我的收入一直都不稳定,上回出演的那部剧,剧组还没给发工资,花呗又还欠着钱,所以我现在买礼服的钱有些不够,就想着过来,找你借一点点。” 丁元听到这,总算肯施舍一点眼神给她,“一点点是多少?” 丁妍眼里按奈不住光芒,快速地竖起三个手指。 “三千?”丁元问。 丁妍嘿嘿一笑,摇头。 丁元放下筷子,面无表情,“你别跟我说是三万。” 见丁元变了脸,丁妍的神态也跟着变化,眼尾耷拉,微微鼓着腮帮,眼睛水光澄亮,像路边可怜的狗子般,“丁元……我也是没办法,去那里的人非富即贵,我穿得太廉价的话,一眼就会被那些记者扒出来的,三万,已经算少的了。” “我劝你还是去做梦吧,梦里钱来得会比较快。”丁元无情道。 “你真的不帮忙吗?姐姐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可以在那么多闪光灯下展现自我的机会,你难道是想看我在那么多人面前出糗?丁元,我出糗了,你脸上也不会好看到哪去的。”丁妍眨着红彤彤的眼睛,惺惺作态的同时,还不忘威逼利诱。 丁元在丁妍的泪眼之下,慢悠悠地吃完一碗饭。 这大概是她开始孕吐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次了吧。 “丁元?” 丁元拿了张纸巾擦了擦嘴,看在丁妍今天做的饭还不错的份儿上,勉为其难道:“三万也不是不能给你,但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都行!”丁妍高兴得忘乎所以。 “写欠条吧,亲兄弟明算账。” “没问题没问题,你说我哪次没写过欠条啊。” 丁元斜睨她一眼,“是啊,可你似乎从来没有按时还过款。” 丁妍:“……” * 丁妍一收到丁元的借款立马将自己看中的礼服买下,买完又捧着手机在那件礼服的页面浏览了一会才依依不舍地关闭。 正事办完,电视也没啥好看了,丁妍开始咸吃萝卜淡操心。 “你最近和俞先生怎么样啦?” 说到俞观景,丁元便想起上次见面时的场景,其实那天干呕时她隐约有听到他在对面说的一些话,但因为被自己中途打断,丁元那时候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他,便假装没听见,这么囫囵糊弄过去。 但是今天刚确定自己怀孕,一堆烂摊子要处理,这节骨眼上丁元实在没有心思去处理感情上的事,在回来之前她仔细想过了,她和俞观景,就到此为止吧。 毕竟是丁妍介绍给自己认识的人,丁元觉得有必要和她表明自己的态度,“前几天见过一次面,不过我想了想,还是觉得我们不太适合。” “为什么啊?你之前不还说挺好的吗?而且我记得他和你从事的也是同一个行业,聊天都不担心没话题,人也长得不赖,和你很般配好伐?!”丁妍见自家妹妹又脱单无果,整个人比她还要紧张。 “强扭的瓜不甜,感情的事勉强不来,有些人就只能做朋友。”丁元这理由说得冠冕堂皇。 丁妍一听她这么说就不乐意了,整个人坐直了几分,“诶,你这样说我就不明白了,什么叫有些人就只能做朋友,我看你也没跟他见过几面啊,难不成是上次见面他做了什么让你无法忍受的事,以致于让你有了这种思想?” 丁元总不能和她说因为自己怀孕了,目前还没考虑好要怎么处置这个孩子,她相信如果自己一说出这个真相,丁妍一定能让她今晚连觉都睡不好。 “反正就是不合适,你还是操心你自个儿吧。”丁元起身回房,躲避丁妍的追问。 丁妍看着被关上的房门,嚷嚷道:“我操心什么呀,追求我的人可以从门口排到市中心呢!”房间里毫无动静,丁妍有些气馁地躺倒在沙发上,她这个妹妹,还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丁元第二天起床时,丁妍还在房里呼呼大睡,原本放在冰箱里的吐司因为她昨晚的到来已经被消灭掉,丁元只得在上班路上解决自己的早餐问题。 早晨九点钟,小区楼下已经有很多老爷爷老奶奶在做运动,因为之前被其它居民投诉,在楼下跳广场舞的大妈已经搬到附近的广场上去,如今的小区早晨安静怡人,连空气都觉得新鲜了很多。 丁元背着包包准备去附近的公交车站搭公交,从这里到公司只有两个站,因为临近终点站,经过这里时车上的人已经不多,比去搭地铁要方便得多。 刚走出小区门口,前路便被突然出现的人给挡住。 看着眼前一双眼笑得弯弯,风姿飒爽的人,丁元原本还不错的心情瞬间荡然无存。 作者有话要说: 这大概是我所有文里,最爱笑的男主啦! 求求求求求求收藏呀! 留言送红包~ 下一章后天更,我也想日更的,但是为了多点收藏冲下榜单,没办法了,所以求大家动动手指收藏一下啊!!! 第四章 如果时间推回到两天前,丁元看到明初时大概还能勉强对他笑脸相迎。 毕竟两个人怎么说也是有过一段天雷地火风花雪月的美好过往,当然,这个美好是建立在没有发现自己怀孕的基础上。 当发现自己怀孕时,那些美好便跟土崩一般,一一瓦解,丁元很想知道,明初如果知道她怀孕了,会作何表现。 但比起被他知道后可能会引发的一系列麻烦,丁元还是觉得不要让他知道为好,至少在她决定该怎么处理这个孩子之前,她不想因为明初影响自己的判断。 * 明初自然是不知道丁元怀孕的事,此刻的他因为再次见到丁元,脸上的笑容灿烂得犹如身后渐渐升起的太阳。 他似乎没有发现丁元的心情很不好,一出现时,便用最欢快的语调对丁元打招呼,声音淳淳,充满磁性,“早上好呀丁元~” 明初心情好的时候唤她的名字尾音总会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是在喊她“丁元儿”,不过丁元的心情可没他那么好,她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小区门口的人,表情依旧冷淡。 “你怎么会在这?”丁元绕开他继续往前走。 “当然是因为你。”明初急忙跟上她的步伐,语气有些委屈,“四舍五入,咱们都一个月没见面了,你可真狠心,居然一次都没联系过我,昨天还那么冷漠地对我。” 丁元冷哼一声,状似无意道:“你不也没联系我吗?” 明初听到丁元的话,脸色好了些,“所以你是因为我不主动联系你你才不找我的吗?” 丁元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明初也不生气,“我想找你来着,可是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又因为出了些状况,直到昨天我才拿到你的信息,你看我今天不是立马找上来了吗?” 说话间二人已经到了公交车站,丁元听到明初这番话,脸上有些难看,“所以你调查我?” 发现说漏嘴的明初闭上嘴,沉默了一会,才解释道:“呃,不是你想的那样,是找人问的,找人问的。” 丁元信他才怪。 明初见丁元这般态度实在有点摸不着头脑,急道:“丁元,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说实话我也觉得自己不告而别一点都不男人,但那确实是有原因的,你看我也给你留了小纸条,我从来没打算和你断了联系的,这些都是可以解释的。” 丁元要等的车还没来,正好有空听他打算怎么掰扯,“那你说,为什么不告而别。” 刚刚还振振有词说要解释的某人见丁元这么直接,瞬间蔫了,脑袋低垂,语气突然有些不自在,“这、这件事,我、我以后再跟你说行吗?” 丁元冷哼一声,“没有这个必要了。” 车来了,丁元不等明初,自己走上去。 明初好不容易才见到她的人,怎么可能就这么放弃,急忙在开车的最后一刻跟了上去。 丁元坐着,明初站着,因为太高,这距离并不方便他和丁元说话,只能一直忍到和丁元下车才又开了口,“关于你刚刚说的事我是真的有苦衷,不过现在我还没做好告诉你的准备,但是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是网络上那种嗯……拔什么无情的男人。” …… 丁元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给自己立牌坊的,反正她也不觉得他们两个能有什么未来,解释什么的,对她来说无所谓。 “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你,我要上班了,你不要再跟着我。”丁元看了眼公司门口,警告他。 明初皱眉,“丁元,你要相信我,我不是随随便便的人。” …… 丁元无语至极,直接略过他的话往公司走去,刚走几步又被他叫住,还没回身,手里就被莫名塞进一个东西,她低头一看,居然是个便当盒。 “给你做的包子和豆浆,记得按时吃饭,我等你下班。”许是怕丁元不接受他的好意,明初将便当一递给她便立马转身离开,腰背挺得笔直,步伐大开,很快就消失在丁元的视野里。 便当盒的带子上还残留着他的余温,丁元抿唇,进了公司大楼。 * “老大,你在吃什么,好香啊!” 米珊刚进丁元办公室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不禁伸长脖子凑到丁元旁边看她带了什么。 “包子,要不要?” 丁元将手边的便当盒递给她,女生对好看的东西总毫无抵抗力,尤其是丁元这个便当盒,真的好看到犯规! 米白色木质漆面盒身,樱桃粉盒盖,上方刻着精致的樱花纹路,又以金粉点缀,别样精致,米珊正要出声夸赞,掀开便当盖看到里边躺着的三个包子时,直接尖叫出声,“哇塞老大!这早餐是谁帮你做的,也太可爱了吧!” 只见那精致的便当盒中,三个圆鼓鼓的包子被赋予了不同的表情,露齿笑、害羞、噘嘴求亲亲,看着简单,但表情却活灵活现,差点萌坏了米珊一颗少女心,她欣赏了一会,没有拿,而是将便当盖盖了回去。 “老大,这一看就是男朋友给你做的吧,我可不能吃。” 丁元摆手,“不是男朋友,你吃吧,我一个人吃不完,吃不完更浪费。” 米珊听丁元这么说,又将手缩了回去,重新掀开盖子,“那我就不客气啦,我就吃这个‘露齿笑’,其它留给你。” 米珊视若珍宝地将包子递到嘴里咬了一口,包子皮松软有韧劲,里边的奶黄流沙随着米珊这么一咬瞬间破口而出,烫得她呜呜直叫。 不过因为实在太好吃,米珊还是忍着痛意将包子吃下,吃完仍有些意犹未尽,忍不住向丁元竖起了大拇指,“老大,这绝对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奶黄包了!是你男朋友自己做的吗?我好像没在市面上看到这样的包子呢。” 被恭维的丁元呵呵一笑,解释道:“真的……不是男朋友。” 米珊递给丁元一个眼神,就差在脸上写着“我什么都知道,你就可劲装吧”一行大字。 丁元叹了口气,放弃挣扎。 几乎是一个上午的时间,办公室外的其它员工便都知道老板的男朋友早上为她准备了爱心便当,不仅具备颜值,味道还媲美米其林。 虽然在座的大家并没有几个吃过什么米其林。 名为“夜间八点档”的微信群里,黄瑶、米珊、程浩、杨思露、谭韵五个夜宵搭档正针对这件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黄瑶:“看吧看吧,是不是被我猜到了,老板最近就是因为谈恋爱才奇奇怪怪的@米珊” 米珊:“没想到真的被你猜到了!!!” 黄瑶:“承让承让。” 杨思露:“什么什么?我错过了什么?” 米珊以目击证人的身份,将早上加最近发现的状况一一在群里罗列出来,“……我就说老板最近怎么这么奇怪,原来真的被黄瑶猜中了,老板居然谈恋爱了!你们不知道,今天早上那个便当有多好看!看得我都想谈恋爱了!” 程浩:“你也太夸张了吧,就一个便当,还是包子,你是没吃过包子吗?” 直男程序猿母胎solo,不是没有理由的。 米珊:“今天早上那个便当,就你那双键盘手,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得出来,不信我名字倒着写!” 程浩:“男人会赚钱就行,搞那么多花样做什么。” 黄瑶:“就是因为你存在这种危险的直男想法,才到现在都和自己的左手为伴。” 谭韵:“完全赞同。” 孤军奋战的程浩:“……” 米珊:“希望坠入爱河的老板以后能将心比心对我宽容一些,少一点加班,让我多一点恋爱的机会。” 黄瑶:“醒醒吧,谈恋爱的女人更加阴晴不定。” 杨思露:“话说你们就没一个好奇老板的男朋友是何方神圣吗?” 米珊:“管他是何方神圣,能让老板天天开心就成。” * 赵坤来到“食屋”时,明初正坐在流理台边,眼睛虚无地看着某个地方,手上剥着毛豆,那神态活像个年迈的老人。 他故意重重地咳了几声制造出点声响,明初闻声看过来,没说话,又转过头去继续剥毛豆。 赵坤在他对面的高脚凳上坐下,撑着下巴,就这么盯着他看,也不说话。 “我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我对男人没兴趣。”明初总算开了金口。 赵坤一脸黑线,“大哥,咱自恋也得有个度吧,你看我像是眼瞎的人吗?” 难得,赵坤说了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明初今个儿居然没有为难他,依旧安安静静地剥毛豆,有情况。 赵坤想到昨天温祝承拿来的东西,忍不住问:“昨天温祝承拿什么东西给你了?” 明初总算睨了他一眼,开了金口,“你管得着么?” “切,我还不想知道呢。”赵坤嗤之以鼻,“跟你说点正事,我看你这腰好像恢复得不错,那我们什么时候继续营业,前段时间没你在,我一个人实在太无聊了。” 明初剥出最后一颗豆,起身,居高临下,表情不可一世,“就这样还说对我没有意思,坤儿,你的嘴可真硬。” 赵坤:“……” 第五章 身为源壹传媒的一员,今日前台小梅的心情却非常不佳。 起因是昨晚因为家务问题刚和男票吵架的她,今天刚到公司便听到八卦说老板的男票为她做了超级好吃的爱心早餐,你说同为女人,为什么差距就能这么大。 以前还能以虽然我赚得没有老板多但我有男票这件事来拉低自己与老板的差距,没想到眨眼间,人家不仅男票有了,还是个会制造浪漫的小鲜肉,你说气人不气人。 至于为何是小鲜肉,那是因为她最近很迷这类人设。 小鲜肉小奶狗多好啊?又贴心又听话,比家里的大猪蹄子好多了! 小梅心里愤愤不平,没忍住又跑去跟男朋友唧唧歪歪,越说越气,连分手也提出来了,对方也是不耐烦,见哄什么都没用,最后直接甩了句:“分就分,惯得你!” 小梅看到这话,气得七窍冒烟,键盘更是敲得噼里啪啦响,“好啊你,你早就想跟我分手了是不是,终于说实话啦你,之前还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让着我,现在才说了几句话你就不耐烦,我算是看透你了,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分手就分手,有种你别后悔!混蛋!” 对方:“打死我也不后悔!” 小梅:啊啊啊啊啊啊! “你好……” “干嘛!”正在气头上的小梅一听到招呼声头也不抬地吼道。 来人安静了一瞬,没听到声响的小梅不耐烦地掀起眼皮,这一看,整个人哧溜一下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变脸似地带上一抹得体中带着点娇羞的笑容,“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这前后的反差大得明初脑子空白了那么一下,不过很快他又释然,没什么好意外的,他这张脸,的确有这个魅力。 “你们丁总在吧,麻烦帮我把这个交给她。” 小梅望着眼前这个沾染着水汽,却丝毫不狼狈,反而带着一丝落拓不羁的男人,一时失了言语。 直到对方有些不耐地蹙了下眉头,用手指轻点了下台子,才将她从失神中带出来。 小梅有些失态地抹了下额角,脸上有些尴尬,看了眼男人放在台上的东西,疑惑道:“这是?” “午餐。”男人言简意赅道。 小梅这才看清楚布袋里边放着的是一个便当盒,她的脑子从未转得如此快速,不过眨眼间,她对上男人的目光里又多了分惊讶,莫非,眼前这个人就是…… “丁总的男朋友?” 听到小梅的称呼,刚刚还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嘴角掀起一个弧度,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瞬间氤氲着笑意,灿若星辰,差点把小梅给迷倒。 男人什么都没说,放下东西便转身走人,小梅望着空荡荡的门口,好一会,才捂着脸惊道:“妈呀,也太帅了吧!” 这哪是小奶狗,分明是小狼狗好吧!不过看起来和老板,有点配是怎么回事? * 米珊推门进来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有些微妙,丁元因为还想着稿子的事,没有发觉,等对方讲手中的袋子放到她手边,丁元才注意到她笑得有些不怀好意。 “这是什么?”丁元看着手边这个莫名有些熟悉的袋子,问道。 “老大,还装?这当然是你男朋友为你准备的爱心便当呀。”米珊笑得奸诈,“刚刚前台小梅拿来的时候我特意问了一句,她说送餐来的是个男士,长得超级帅,那就是你男朋友吧,老大什么时候带过来让我们见一见?” 丁元原本只是猜测便当是明初送的,听到米珊这么形容,心里已经坐实了答案。 见米珊一脸八卦地等着她透露更多的信息,丁元心里有些烦躁,一烦躁,她便忍不住带上几分作为老板的威严,“工作做完了吗?和旅程的合同我觉得还有些问题,你回去重新再改。” 米珊:“……” 老大这是在害羞吗?这害羞的方式还真是不一样呢呵呵。 * 虾仁莴笋、照烧鸡腿肉、毛豆浓汤,这是明初为丁元准备的午餐。 丁元掀开便当盖盯了一会,在不吃他做的饭和不浪费粮食两者之间徘徊,最后选择了后者。 真的是怕浪费,而不是因为今天的午餐便当看起来让人食欲一振。 因为多嘴被安排去改合同的米珊苦大仇深地坐在电脑前,一边工作一边等外卖,收到丁元的微信时,米珊已经在心里悄悄地痛骂了丁元N次,当看到和她的聊天框突然跳到第一位,做了亏心事的她被吓得打了个响亮的嗝。 “嗝——” 丁元:“明天再有人给我送饭,让前台直接拒了。” 米珊刚想问为什么啊,丁元下一句话适时堵住她的嘴,“拒不了扣绩效。” 这也太绝情!太没有天理了吧! 但作为资本家的奴役,米珊只能狗腿回复道:“好的老大,我一定将您的命令一字不落地传达给前台!您放心吧!” 小梅收到米珊的话,于心不忍,“为什么啊?老板是觉得这样太高调吗?没关系的,为了看那一张脸,被虐多少次我都无所谓。” 米珊:“为了生存,你还是听话吧。” 小梅:“呜呜呜,老板真残忍。” 谁说不是呢? * 丁元晚上下班时又在公司楼下碰到明初,今天下了一天的雨,到此刻雨非但没停,还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明初也不知道来了多久,就一直站在写字楼门口的屋檐下等着。 丁元出来时,他正仰着头看着头顶的玻璃屋檐,没有发现她。 丁元本来想悄悄走开,但看到从写字楼里出来的人都不自觉将目光投向这个长得过于出众的男人,她想了想,还是走过去…… 明初正数着屋檐上的水滴,一个、两个、三个……十二个,唔,有一个掉了,算不算,嗯,算吧,十三、十四…… “你在这里干嘛?” 听到熟悉的声音,明初原本冷峻的脸突然生动起来,眉梢不觉带上了笑意,转身低头看向一脸不悦的丁元,语气轻快,“你下班啦?” 丁元神情冷淡,再次重复自己的问题。 “当然是等你下班,我早上说过了,丁元,你总是不把我的话放在心里。”明初轻鼓着腮帮,语气不觉带上了点委屈。 是了,早上为了赶紧摆脱他,丁元都没仔细去听他后面讲了什么。 “便当盒还你,你明天不用再送了。”正好他在这,丁元也不用把便当盒拿回家碍眼。 明初本来还想问她今天的菜合不合胃口,听到她这么说,嘴角肉眼可见地耷拉下来,又开始用那种被人抛弃的语气对她说:“为什么不送,是今天的菜不好吃吗?那我下次改善一下。”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想吃。” “丁元,不吃饭可不行。” 丁元深呼一口气,“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我的意思是,不需要你来给我送早餐和午餐。” “为什么?” “你别揣着明白当糊涂,我觉得我早上的态度已经很明了了,就是不想和你扯上关系!” 听到这话的明初脸色一变,连声音都不觉拔高了几分,“丁元,为什么啊,你也太不讲理了吧!” 明初的声音不高不低,刚好可以被经过的人听到,而米珊,正好就是那一名幸运的路人甲。 体内八卦因子在叫嚣,她忍不住朝声音的来源看去—— 说话的男人长着一张英俊的脸庞,不是现在荧幕上流行的小奶狗长相,那是一种充满着男人味的,俊朗的,带有攻击性的帅气。 虽然长着一双桃花眼,但被两道英气的剑眉压着,居然丝毫不见一丝温润气息,尤其是此人现在因为什么不开心的事影响,眉头紧缩,美目含怒,周身气压压抑得让方圆两米开外的米珊都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此人是个帅哥,还是个惹不起的帅哥。 米珊有点好奇那个被帅哥控诉的女人是谁,于是眼神不由自主地朝旁边移去。 米白色大衣,一头柔软的黑发披在肩头,发尾恰到好处地卷着弧度,从侧脸看,也是个大美人,长得和老板…… 诶?等等,这个人不就是她的老板吗? 米珊瞪大了双眼,瞬间觉得自己发现了新大陆,许是自己的目光太过炽热,丁元下一秒就朝她这看过来,与她四目相对。 米珊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和老板打招呼,但老板显然不给她这个机会,发现米珊在这后,立马牵着那个黑着一张俊脸,只差在脑门上写着“我不开心,我很生气”的男人匆匆走开。 “夜间八点档”微信群又一次热闹起来—— 米珊:“你们猜猜我刚刚看到什么?” 杨思露:“‘辣死你’的小龙虾买一送一?” 黄瑶:“麻辣牛蛙又有优惠了?” 程浩:“米珊刚下班吧,我们公司附近能看到的应该是……难道全家的冰柜又出新品了?!” 除了吃,他们脑子里就没有其它东西了嘛! 米珊:“都不是。” 米珊:“老板的男朋友!” 杨思露、黄瑶、程浩、谭韵:“卧槽!所以真的有男朋友?” 米珊:“是的,而且老板在男票面前,A爆了!不愧是资本家,谈个恋爱都这么与众不同。” 黄瑶:“所以老板包养了小奶狗?” 米珊:“长得不像小奶狗,但也差不多吧。” 杨思露:“厉害了我的板。” 作者有话要说: 明初:什么小奶狗!我是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第六章 明初虽然很生气,但看到自己发完牢骚后丁元居然主动牵起自己的手,他到嗓子眼的新一波吐槽瞬间吞回肚子里,脸色阴转晴,进入雨中时也不忘用另外一只手撑开伞,罩在两人身上。 这把伞够大,没必要偏向谁,两个人用绰绰有余。 “我就知道你口是心非。”明初微微弯下腰,在丁元耳边说,语气中带着一丝得意。 耳边温热的气息让丁元觉得麻麻的,她放开明初的手,口气冷淡,“别想太多,我只是觉得在那里很丢人。” 明初脸上的光采,瞬间熄灭,“丁元,我知道你还对我不告而别这事有怨气,我也知道你不想承认咱们之间的关系,但对朋友你也不该这么冷漠无情吧!” 丁元皱眉,“咱们什么关系?” 明初抿唇,白皙的脸庞似乎带上一丝红润,“啊,咱们都那样了,你说呢。” 丁元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咬着牙根怒道:“我还真不知道。” 明初低头,看到她垂在脚边的手,不觉用自己的小拇指刮了刮她的手心,声音低沉,让丁元的耳根和手心都跟着一片酥麻,“男朋友啊。” 见丁元的表情像是要吃人,明初微抬了抬下巴,不服输,“我难道说错了吗?”他哼哼几声,别开脑袋,耳根有些泛红,“咱们之间的友谊本来就不单纯,你不承认没关系,但说是朋友都没人信。” …… 是啊,他说得没错,哪有朋友会上床还弄出一条生命的,丁元无力反驳。 要比不要脸,丁元自觉比不上明初的脸皮。 她揉了揉有些疼的脑壳,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首先,他们两个一起滚床单那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明初当时也是有戴套的,谁都没想到这样做好安全措施还能出现漏网之鱼。 明初消失,用他的话来讲是事出有因,虽然他说不出个所以然,就算说了丁元也不一定相信,成年人嘛,有人谈感情,就肯定会有人只是单纯聊聊天,丁元懂的,所以也没必要纠结这件事。 至于明初的突然出现,丁元不想再自作多情,自然没必要因为他的到来而扰乱自己现在的思绪,她目前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肚子里这个多出来的孩子给处理好! 其他都可以以后再谈,不能因为他的出现自乱阵脚,让事情变得比现在还要复杂。 在心里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利与弊理清后,丁元脸上总算又恢复到一开始的淡定。 “既然你说我是朋友,那么就应该和正常朋友一样相处,你应该没见过哪个人会天天给自己的朋友送早餐送午餐吧?实话说,你这样已经对我的工作造成困扰,我希望你能站在我的立场考虑一下做这件事对我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明初认真想了想,觉得好像有点道理,于是他很快想出新对策,“你不想要我给你送早餐和午餐也行,要不这样吧,以后每天晚上我都来接你下班,我们一起吃晚饭,这样就不会对你工作造成影响了,可以吗?” 等等,这是什么逻辑? “为什么我就要和你吃晚餐?”丁元觉得这一切简直莫名其妙。 伞下的空间有些逼仄,明初能闻到属于丁元身上的,淡淡的香味,他的眼神落到她从衣领里露出来的一小块皮肤,白皙、娇嫩,上面的触感,记忆犹新。 明初眼神微黯,不觉舔了下牙尖,“促进感情交流,让你早点接受我的身份。” 什么身份? 似乎看出丁元心里的疑问,明初又补了一句,表情带着格格不入的娇羞,“你看,你又忘了,当然是男朋友啊。” * 雨越下越大,正逢下班晚高峰的南州市市中心交通一度陷入瘫痪,外边是雨落到车上的滴答声,车里是缓缓悠扬的轻音乐,还有来自驾驶座上,某个男人喋喋不休的埋怨。 “……就算是下着这么大的雨,为了表达我的真诚,我还是穿上了这双在意大利定制的全球限量独一无二的皮鞋来见你,可是你真的太过分了,居然用你的脚以这样的方式跟我的鞋打了招呼,弄脏我的鞋是一回事,我……” “多少钱,我赔。”丁元揉揉额角,打断他的话,她不该因为雨下得太大而上了他的车,就算是去挤现在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也比坐在这里听他唠叨来得自在。 明初得空看了她一眼,一本正经道:“丁元,这不是钱的问题,钱是小事,重要的是你伤了我的脚,你难道不知道脚上充满着许多关乎内脏的穴位吗?心脏就是其中一个,四舍五入,你刚刚的举动,已经伤到了我的心。” 丁元无言以对。 “不过要我原谅你也不是不行,谁让我是你的准男友呢。”前面的车开了,明初气定神闲地往前行驶了一段,边道:“但你这样就欠我一个人情了,至于怎么还人情,我已经替你想好了,你请我吃顿饭吧,就今晚,你觉得呢?” 缺什么都不缺明初的套路。 车子又停了下来,明初看着她,眼睛灿若星辰。 丁元微笑,“我觉得不怎么样,还是赔钱吧,多少钱,你说。” 明初嘴角耷拉下来,幽幽道:“丁元,你真是不解风情。” 丁元以为明初总算消停了,没想到等道路完全通了之后,便听到他说:“你不请我吃饭也没关系,听说追女孩男生总要主动一些,今晚这顿饭就我请吧。” 不等丁元拒绝,他继续道:“有一家店的菜做得很不错,老板人也好,保证你一吃就会爱上。” “我不想去,你在前面放我下去吧。” 明初轻笑一声,“丁元,你见过上了贼船还能轻易逃脱的人吗?况且想和我一起吃饭的人手拉手连起来能绕地球很多圈呢,因为你比较特殊我才给你走了后门,你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 太不知好歹了。 这是丁元在明初脸上看出来的潜台词。 * 赵坤今天发现食屋有几颗灯泡坏了,去外边买了新的刚安装上去,就听到门外传来明初那辆车熟悉的锁门声。 他从人字梯上跳下来走到门口,正要问他今晚吃什么好时,才发现他身边居然跟着个女人。 虽然外面的光线有点暗,但赵坤还是清楚地看到这位跟着明初过来的女人脸上并没有多少笑容,似乎有点不情愿。 反倒明初,心情好像很不错,至少比昨晚好多了。 “这位是赵坤,这家店的合伙人之一。”明初向丁元介绍店里唯一能看到的人,又将手指向自己,“我也是这家店的合伙人,入股资本比他多了那么一点点,算是大股东吧。” 赵坤默默擦了下汗,那一点点,对他自己来说可不只是一点点啊。 丁元想到刚刚在车上他对这家店老板的介绍,要不是有其他人在,她就要冷笑出声了,那位名叫赵坤的人站在店里友好地望着丁元,向她打了招呼,虽然刚见面,但这人给丁元的感觉就是,比明初更像正常人,她朝他微微一笑,自己做了介绍,“你好,我叫丁元。” 明初对赵坤挤眉弄眼,赵坤以为他是要自己去做饭,连忙邀请丁元入内,请她入座,难得勤快,“你们先聊,我去给你们准备晚餐。”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赵坤觉得自己这话刚出口,明初的脸立马黑了一截。 他也没去多想,兀自去了厨房,不多时,明初也跟着进来,伸手在他手臂上挥了挥,“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先回去吧。” 赵坤:??? 明初见他杵着不动,以为是自己说得太小声,又重复了一遍,赵坤把刀放下,很是不满,“你还有没有良心啊明初,为了等你回来,我可是一粒米饭都没吃,你现在一回来就要让我饿着肚子走人!也太不厚道了吧你!” 明初撇了下嘴,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慷慨地抽出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他,“去外面解决吧。” 赵坤瞄了下数额,不接,“现在好一点的餐厅人均都要两百了,你这点钱怎么够。” 明初挑眉,“赵坤,你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人均快两百的餐厅,我给你两百块怎么不够了?!” “你把我赶出去难道还不让我找个人一起吃饭啊,让我一个人去吃饭,也太残忍了吧!”赵坤不怕死道。 明初呵呵一笑,从钱夹里又抽出三百,嘴上念叨:“吃个饭都要找个人陪,丢不丢人啊你,五百,五百总够了吧,撑不死你!” 赵坤见好就收,笑嘻嘻地接过五百块钱,脱下围裙,与丁元道了别,麻溜地走了。 明初这家店是开在南州市的老城区,和上次去的日料店不同的是,这一片地与新城只隔着一条大马路,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整齐排列的白色骑楼,明初的店刚好就隔着一条马路与对面的高楼大厦相望。 这条街也是南州市著名的步行街,即便没有游客,上下班时间段这里依旧人满为患,人流量非常高,租金自然也不便宜,然而现在正是晚餐时间段,店里居然一个客人都没有。 丁元有些想不明白,伸头往厨房看了眼,见明初正在认真地做饭,便自个儿起身去门口看了眼。 果然,门口正挂着一个“今日休息”的木牌子。 看完准备回座位,刚转过身,便看到明初手里握着一把菜刀,正盯着她瞧。 丁元下意识摸了摸脖子,解释道:“我就只是,看一下。” 明初注意到丁元的动作,这才发现自己拿着刀的模样有些渗人,连忙将刀藏在身后,微笑道:“晚饭很快就好了,你再等一下。” 丁元讪讪地点头。 第七章 明初在去找丁元之前已经将牛腩肉焯过水,加了洋葱、葱段、香叶和料酒一起焖煮了两个小时,牛腩肉熟得透彻,也没了腥味,现在只需要和其它材料一起炖上一炖就完成了。 切土豆和胡萝卜的时候,明初一直注意着外边的动静,就和丁元看到的般,这里是南州市著名的步行街,也因建筑独具南洋特色,被南州市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无论是建筑的外观或者是内部装修都不得私自改造,必要时还要经过文物部门的审批。 明初因为怕麻烦,店面装修的时候并没有对房子内部做大的改动,连地板都是延用老式的红色水泥瓷砖,丁元穿的虽然不是高跟鞋,但平底单鞋走在上方,还是带有沙沙的摩擦声。 明初听到她的脚步声往门口走去,以为她是想趁着自己做饭的时候跑掉,便匆匆放下手上的活走出去看,虽然丁元说她只是看看而已,但明初还是觉得有些可疑。 还好他的厨房是开放式的,除了切菜的时候需要背着丁元,其它时候“监视”丁元不成问题。 所以他就这么,边顾着锅里的菜,边注意边上丁元的动静,不慌不忙,气定神闲。 丁元虽然侧对着明初,但明初望过来的目光实在太过频繁,如芒在背。 她转动脖子看向他,用眼神警告他适可而止,然而与她的眼神对上时,明初非但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大大方方地朝她笑了一下。 丁元翻了个白眼,移开目光,虽然早就见识到了明初脸皮的厚度,但还是每每都能再次被刷新对他的认识。 接下来几次偷看,明初见丁元不再受自己影响,反而撑着下巴独自发起呆来,便少了逗弄她的心思,开始认认真真做自己的菜。 煮过的牛腩和土豆萝卜都要在油锅里再稍微煎一下,这样做可以让已经炖得软烂的牛腩外表带上一层焦脆,土豆萝卜待会与牛腩一起焖的时候也不易散开。 材料全都煎好后,明初将下午熬好的牛腩高汤倒入锅里,放入泰式红咖喱与其它调味品,再次开火逼出咖喱的香味,十分钟后,放入椰浆,大火收汁儿,起锅。 另一道是凉拌番茄,将番茄切小块,放入蒜末、生抽、盐、麻油、白醋、小米辣、香菜碎与花生碎拌匀即可。 因为做法简单,明初在焖咖喱牛腩时就把这道菜做好,牛腩一完成,两道菜就被端上来,还有两碗香喷喷的米饭,因为加了豌豆一起煮,白中带着翠绿,的确比平常吃的米饭看着有食欲。 “辛苦了。”虽然不是自己情愿过来的,但丁元还是很有礼貌地向对方道谢。 明初勾起嘴角,把一双筷子递给丁元,“不辛苦,两道菜而已,我还可以做更多,你如果想看的话,我现在立马给你做。” 丁元深吸了一口气,“吃饭就不要再说话了。” “好,我听你的。” 丁元感觉自己一拳打在棉花上,很不得劲。 红咖喱在咖喱种类中算是比较辣的,但因为有了椰浆中和,口感柔和了许多,也变得更为浓郁,牛腩炖得软烂,但肉汁却依旧被牢牢地锁在里边,轻轻一咬,与咖喱交融的汁水立即冲击着味蕾,美味得让人不可自拔。 “怎么样?喜欢吗?” 丁元轻轻嗯了声,没有说话,筷子却没忍住又夹了一块土豆,土豆向来最适合作为焖煮的材料,吸收了汤汁的土豆味道比平时还要鲜美,咸香甜糯恰到好处地在土豆上体现,很是下饭。 丁元一口气吃下一碗米饭,要不是实在太撑,她还想再添一碗。 丁元自认为很给明初面子地将饭吃得干干净净,但明初看到的,却是丁元一整顿饭都在吃牛腩,一旁的凉拌番茄她动都没动,作为一名厨师,不能让食客吃自己的菜,那是很失败的一件事。 虽然答应丁元吃饭不说话,可这事关于自己作为厨师的尊严,明初还是没忍住开口,“是我做的凉拌番茄不合你胃口吗?为什么你一块都没吃?” 丁元看了眼明初说的菜,抿唇:“我不喜欢香菜,也不喜欢番茄。” “可是上回我给你做的番茄炒蛋你也吃了。”明初皱眉,“上面还放了几根香菜呢。” 丁元咳了一下,“那次是迫于无奈。” 人之所以会有挑食这个毛病,那是因为给他们太多选择了。 明初会惯她挑食这个毛病吗? 当然不存在! “香菜只是提味,你不吃就行,番茄还是要吃的,吃了牛腩正好可以拿它解腻。”明初将番茄往她面前推了下。 丁元看了一眼,皱着眉嫌恶地摇头。 “真不吃?”明初问,丁元点头,难得,明初居然也不逼她,“那就不吃了。” 丁元听到这话,正要松一口气,便又听到对面的人道:“你既然不吃番茄,那我就去给你做道凉拌黄瓜吧,黄瓜应该吃吧?不过你可能要稍微等一等,因为生抽刚好用完了,我要去对面的超市买一瓶新的才行,不用觉得麻烦,过个天桥再走一小会那里就有个超市,但那个超市比较大,所以东西会比较难找,虽然我已经去过几次,可每次都要找好一会才能找到自己要买的调料,加上来回的时间,这一趟下来大概需要花半个多小时吧,我呢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就怕你等得太久饿了,因为回来还要准备材料腌制,黄瓜比较难入味,可能还要再等上一等……” 她是想得太美好了,明初什么时候是个见好就收的人? 丁元抚额,抬手打住他接下来的话,“不用了,我吃番茄就好。” 明初状似有些为难,“这不太好吧,你都不喜欢吃番茄,我平生最不喜欢勉强别人做不喜欢的事了。” ……呵呵。 丁元咬牙,“就这样,不用麻烦。” 明初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又将番茄往前推了推,“那快吃快吃,番茄多好啊,富含维生素还有抗氧化作用,美容养颜,就适合你这么好看的人吃。” 丁元睨了他一眼,“你这张嘴不去唱戏可惜了。” 明初依旧嬉皮笑脸,“唱戏哪有和你聊天好玩啊。” 被拍马屁的丁元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认命地吃下一块番茄,生番茄总是有一股腥味,就是因为这样丁元才不太喜欢,还好这道凉拌番茄加了的调料很好的掩盖住那股奇怪的味道,又有酥脆的花生,口感倒是不错,还是挺爽口,挺解腻呢。 因为味道不至于让人太过难以接受,丁元脸色好了一些,吃了一块后,又忍不住再吃一块,大型的吃香现场。 明初支着下巴看着认真吃番茄,腮帮子鼓鼓的丁元,嘴角不觉咧开,眸中蕴满笑意,古风古意的骑楼里,光影昏黄,灯下进食的二人在地上投下两个影子,屋外雨声窸窣,一切似乎和表面看起来般那么的美好。 * 丁元从明初店里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今天原本还有工作没完成,但她现下却没心思去处理,只蜷着腿坐在沙发上,眼睛虚无地看着某个地方。 她在想什么呢? 自然是想孩子的事。 其实也没什么好纠结的,孩子本来就是个意外,虽然还在肚子里,但丁元已经能想象把它留下来后会对自己未来造成多大的困扰。 首先是家人的反对,爷爷如果知道她怀孕了,恐怕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个搞大她肚子的罪魁祸首找出来暴打一顿。 丁妍就更别提了,自诩不婚族丁克族的人如果知道丁元怀孕,肯定会双手叉腰问她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两个人养一个孩子都够呛,居然还想做单亲妈妈,有毛病! 然后是事业,她创办的源壹传媒好不容易挺过最艰巨的开始走到现在,如今势头正好,现在怀孕,为了孩子和自己的身体考虑,丁元肯定不会像以前一般那么拼命,每天加班加点,一刻都不停歇,那么公司没有她这么拼命,还能保持现在的势头继续发展吗? 丁元不敢保证。 最重要的是她自己也没有做好当母亲的准备,想到挺过怀胎十月这一段路还有漫长的养娃时期,以后工作时可能会有个孩子时不时跑来过来“妈妈”“妈妈”地对着她叫,丁元就觉得头皮发麻。 很显然,这个孩子是不应该留下的,它会让丁元平静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并不值得期待,所以她应该在人生轨迹只发生一点点偏移时,及早地扭转过来,让它回到原来的轨道上。 似乎已经做好了决定,丁元从沙发上站起来,径自走到书房打开了电脑,在检索栏里打下“人流手术”四个字。 一按搜索,浏览界面瞬间被各种医院广告占据,“怀孕多久可以做流产手术?”“流产手术什么时候才能做?月份越小,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小吗?”“南州市做流产哪一家医院好”…… 当然,再往下浏览还是能看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例如:“为男朋友流了四个孩子,现在他不要我了,我应该怎么办?” 或者是—— “之前流了太多个孩子,现在想怀孕却一直怀不上……” 又或是—— “当别的女孩躺在医院做人流手术的时候,我却在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有自己的孩子,不孕不育真的治不好了吗?……” “做人流一定要去正规大医院,不要觉得丢人,当初就是为了面子找了个私人诊所,做完后一堆妇科病……” 丁元皱着眉头慢慢滑动着鼠标,越往下,各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让本来已经做好决定的她又开始退缩。 她重重地揉搓了把脸蛋,毫无头绪,甚至动了把这件事告诉明初的念头。 这种思想刚冒出个头,便立刻被丁元按了回去,不行!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让明初知道这件事! 第八章 丁元早上有客户要约谈,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上班时间,路过会议室时看到里边被占用,正好前台的小梅经过,便叫住她随口问了一句:“今天有人面试吗?” 小梅看了眼会议室,摇头,“啊,不是,那是来签合同的三木老师。” “三木?” “对啊,里边是黄瑶总编和他的责编在与他对接。”小梅又看了眼会议室,有些感慨,“老板之前见过三木老师吗?” 丁元摇头,小梅笑得一脸荡漾,“我刚刚见到了!” 丁元一本正经地,状似无意道:“哦,长什么样?” “很好看!长得一点都不变态!老板你知道吗,每次看三木老师的小说我都在想,这三木老师内心是有多变态,才能写出那么恐怖的小说!都说相由心生,看三木老师的模样,心理应该是健康的……” 小梅自言自语地嘟囔了下,见丁元一直盯着会议室似乎没听到她的话,不禁问道:“老板你还有什么事吗?” 丁元摸了摸下巴,回过神,“没有,我就是好奇,能写出那种小说的三木老师,到底长什么样。” 小梅难得见老板对一件事情这么感兴趣,立马自告奋勇,在老板面前怒刷好感,“老板想看的话,待会他出来的时候我通知你。” 丁元还没说话,会议室的门突然开了,三木老师的责编于小可从里边走出来,看到丁元时眼睛一亮,径自朝她这边走来。 “老大回来啦,正要找你呢,我们和三木老师在里边谈出版的事,他说想和老大认识一下,您现在有空吗?” 丁元眼神淡淡地瞄了眼刚刚还打算‘通知’自己的小梅,又对上于小可的眼神,轻轻点头,“可以啊,有空。” 如果仔细听的话,会发现丁元说这话时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别人所不知道的是,这位在公司冷若冰霜的女总裁,家里书房的一角,陈列的全是有关三木老师的作品。 三木是黄瑶从出版社跳槽过来时也一并跟过来的恐怖小说作家,当知道自己的偶像要与自己的公司合作,丁元激动得三天三夜没睡好觉。 为了将三木老师与源壹传媒合作的消息公之于众,丁元同意了策划部的方案,为三木老师的到来举办了一个隆重的签约仪式。 然而,一直不喜欢在媒体前面露脸的三木老师在听到源壹传媒的方案后,却毅然决然地拒绝了这个请求,最终只在三木老师的微博和源壹传媒的官博公布了这个消息。 虽然只是没有温度的文字公告,但这一消息还是在网络上轰动一时,源壹传媒旗下的文学公众号在那一天整整增多了五万关注,虽然没能见到三木老师本人,但丁元那天看着公众号的后台急剧升高的互动量,又激动得一夜未眠。 那一段充满青春斗志的光景似乎只是昨天的事,丁元那时候哪会想到,自己居然能在这么一个平常的午后,能有幸见到自己迷恋了整个少女期的著名小说家! 传说中的三木老师到底长什么样呢? 高的还是矮的?胖的还是瘦的?黑吗?白吗?小梅说他长得好看,有多好看?比明初还好看吗?脑海里浮现出明初那张没正经的笑脸,丁元摇摇头,将那张惹人厌的脸踢出脑海,明初那双手就是来颠勺的,写字?不存在的。 三木老师应该是长得一脸正气,温文儒雅的,肯定不是明初那样子,没皮没脸的。 丁元在内心做了各种假设,脸上却依旧不动如山,当于小可伸手将眼前阻挡着她与偶像见面的磨砂玻璃门推开时,身穿白色衬衫的男人也轻轻转动身子,朝这边看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放在桌上的手,修长,干净,就是这么一双手,总是能用最简单的文字,将人性的丑恶发挥得淋漓尽致,直击人心。 丁元每次看三木老师的小说,都需要花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从那种压抑的氛围里走出来,当然,其中也不乏因为害怕的缘故。 随着目光渐渐往上移,丁元心跳得越来越快,当男人俊逸的脸庞落在丁元眼中时,丁元的呼吸不觉一窒,紧接着,是震惊。 三木老师从座位上站起身,慢慢走到丁元面前,向她伸出手掌,脸上笑容温和,声音亦然,“很高兴认识你,丁总。” 丁元微微张着嘴看着眼前这张无比熟悉的脸,好一会,才伸出手与他的握住,指尖微凉的触感让她的心情冷静了些,心里的话不禁脱口而出:“俞观景?” 一旁的黄瑶见老板居然知道三木老师的本名,也有些惊讶,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转动,最后看向丁元,“老板,你之前认识三木老师?” * 俞观景就是三木老师这件事,丁元是完全不知情。 丁妍将他介绍给自己时,说他是写文章的,作品一般都是发布在公众号上,还小有名气,丁元那时候以为俞观景也和她一般是做自媒体的,加上和他聊到工作时俞观景也没有具体透露是哪个公众号,有些人二次元上很活跃,却不想过分透露三次元的东西,反过来也是一个道理,丁元也就没有深究。 想到之前几次一起吃饭,自己在他面前谈论到他某部作品里一些片段时语气里不自觉带着的自豪,如今想起来就像是在班门弄斧,还好俞观景很有定力,看她这么讨论自己的作品居然也没露出马脚,要不然丁元肯定会羞愤而死。 当粉丝见到偶像时会有什么反应? 大概都像丁元这般,心跳如雷,手足无措,脑子一片空白,明明不是第一次见俞观景,但之前对他的印象在这几秒间却全都颠覆,丁元甚至觉得自己之前对他的态度实在有些大逆不道。 面对黄瑶的问题,丁元有些难为情地点了下头,道:“啊,有过几面之缘。” 听到她的描述,俞观景不觉笑出声来,点头附和,“是的,之前和丁总见过几次面。”还吃过几顿饭呢。 丁元注意到他的称呼,小心翼翼道:“您和之前一样叫我丁元就行,不用这么客气的。” 俞观景掀唇,点头应下。 * 与黄瑶一起将俞观景送走不久后,丁元就收到他的信息,俞观景在微信上的语气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但丁元却还是有种在面对领导的感觉。 他在微信上邀请她下班后一起吃顿饭,放以前,丁元可能要考虑考虑,现在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丁元几乎是秒回他的信息并且答应了这个邀约,语气比之前客气了很多。 没办法,虽然对方让她不用因为他的另一层身份而对他另眼相看,但想想就知道不可能,对他的崇拜那是根深蒂固的,让她像之前一般对待俞观景,可能可以做到,但总需要点时间。 原本以为下午的工作效率会因为俞观景而受到影响,没想到结果正好相反,因为工作到过于投入,等完成工作时已经是临近下班的时间。 和俞观景约好的时间是六点半,如今还有半个小时,绰绰有余。 丁元想了想,从包里拿出平常补妆的东西,难得在办公室里打扮起来。 妆补到一半时,丁元总算想起不对劲来,她没记错的话,昨天明初是说过今晚要过来接她下班,并一起去吃晚餐吧? 虽然丁元没有答应他,但以她对明初的理解,此刻这人恐怕已经在前往公司的路上,甚至跟昨天一样已经站在公司门口等了有一会儿。 未免待会俞观景来时两人碰上面,丁元立马拿起手机,给昨天才添加为好友的某个人发了条微信—— 丁元:“我今晚有事,你不用过来了。” 发完后,丁元觉得不可思议,自己又没答应过他要一起吃晚餐,干嘛这么怕他白跑一趟,甚至还有种偷腥怕被抓的感觉! 她拍拍脑袋,将脑子里那点奇怪的想法给拍掉,拿起眉笔继续画眉。 明初的消息来得很快,看到对方的回复,丁元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明初:“你不是先跟我约好了吗,怎么可以放我鸽子?” 谁跟他约好了,她不是明里暗里拒绝了很多次吗?! 明初:“是工作上的事情吗?还是和朋友?” 丁元知道如果说朋友,以明初的脸皮可能会要求她带着他一同前往,为了避免浪费口舌,丁元直截了当道:“工作,临时有个客户。” 明初:“好吧,下不为例,以后和我约好的事有突发状况无法出席,至少提前一天知会我,我会看情况是否答应你的爽约。” …… 不知道的,还以为丁元是在跟哪位老师请假呢。 似乎见丁元迟迟不回复,明初不久后又补了一句:“知道了吗?” 丁元咬牙:“你别得寸进尺,我可从没答应过和你吃晚餐,只是好心提醒你怕你白跑一趟!” 明初:“你这是想赖账吗丁元!” 明初:“想不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 明初:“我算是看明白了,别人都说男人的甜言蜜语不能信,我看女人的话也不见得。” ??? 嗯,她又做错什么了吗? 明初:“你先去工作吧,等回来我再和你好好谈谈。” 似乎为了让丁元看到他此刻有多么不满。 明初又给她发了一条信息,没有多余的描述,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 “哼!” 第九章 明天又要重新营业,赵坤一直在店里做准备工作,拖地,擦窗子,消毒餐具,每一步都做得一丝不苟。 明初把玩着车钥匙一个人从外边进来时,赵坤伸长了脖子往他身后看了好几眼,没看到人,有些疑惑,“你不是去接人了么?” “说有事,不来了。”明初将车钥匙放在吧台上,径自入了厨房,声音从里边传来,“今晚吃什么?” “我哪知道你,我今晚出去吃,不跟你吃了。”赵坤道。 明初又走出来,目光直视着他,“和谁?” “你管我。”赵坤哼哼唧唧的,“就许你能泡妞,我就不行了吗?” 明初皱眉,双手抱胸,嘶了一声,“谁这么没眼光?” “怎么说话呢你,什么叫没眼光,现在社会上去哪找像我这么好的人?”赵坤伸出手指细数,“会赚钱,会做饭,勤快,脾气好,有耐心,谁看上我是谁的福气。” 明初摸着下巴,点头,“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点道理,不过以你这种条件,在电视剧里一般就是当备胎的命,中途还是会领盒饭的。” …… “得,我说不过你哈。”赵坤摆摆手,打断这个话题,“刚刚那谁又过来了,八成是来找你的。” 明初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谁?” “就就就那谁啊……高高瘦瘦,脸跟塞了棉花似的那个,开着红色特斯拉,每次来都点一大堆,然后就吃一口,手机吃得比她还多的那位。” 明初思索了好一会,才恍然大悟,“啊,你是说苏琦?” “对对对。” “她来干嘛?”明初随手拿了根黄瓜吃起来。 “说是来吃饭,但我猜是来找你的,一看你不在,坐都不坐就走了。”赵坤靠在吧台,摩挲着下巴道,“我怎么觉得她今天的脸又有点不一样,是又去塞棉花了吗?” 明初睨了他一眼,“怎么跟你说了那么多次你都记不住,是去打玻尿酸了。” “哎呀随便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化学学得不好。”赵坤撇嘴。 明初无语。 “行了不跟你扯了,我要吃饭去。”赵坤起身准备去换衣服,却被明初叫住,赵坤知道他要说什么,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今天真不行,你自个儿吃吧。” 明初将手里没吃完的黄瓜扔到他头上,咬牙切齿的,“你确定?” 赵坤捂着被砸的脑袋,愤愤回头,“靠,你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明初抱胸,“我已经给过你机会。” 二人沉默地用眼神对峙着,最后赵坤甘拜下风,“行行行,一起去一起去,服了你了,昨天也不知道谁嘲笑我吃饭要找人陪。” 明初假装听不见,“不怕我打扰你约会?” “约个JB会,就和温祝承吃个饭!”赵坤还在揉被砸的脑袋,可见明初下手有多重。 “去吃什么?” “这种天气当然是吃火锅啦。” “刚好,给你点份猪脑,就当是给你的补偿了。” 明初的嘴,气人的鬼。 * “聚贤茶点”几乎就没有安静过的时候,谈笑声此起彼伏,大厅一片喧哗热闹的景象。 俞观景负责煮茶,为丁元添上茶水时见她的注意力一直被一旁哭得肝肠寸断的孩子吸引,他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应该提前订个包厢的。” 丁元听到他的声音才发现自己走神得有些厉害,脸上有些赧然,“没关系的,吃茶点就应该热闹些才好。” 如果单独和他在包厢里,知道了他真实身份的丁元可能会更难熬。 俞观景笑了笑,人靠着椅背,手随意搭在腿上,“今天吓到你了吧?”他指的是出现在公司的事。 丁元有些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尖,“嗯,有点。” “本来应该先和你说的,但后来又想看看你会有什么反应。”这话俞观景倒是说得非常坦然。 “那结果和你预料的一样吗?”丁元忍不住问道。 俞观景皱眉深思了一下,点头,“嗯,差不多吧,我以为你会假装不认识我。” 她有这么差劲吗? 可能是丁元表情变化得有些明显,俞观景忍俊不禁,“说实话,你给我的印象一直都很……高冷,和你姐姐很不一样。” 高冷的确是丁元收到过的最多的评价,不过,“虽然你的形容很恰当,但这两者应该没什么必要联系,认识就是认识,没必要假装。” 俞观景愣了一下,脸上笑容更甚,“你说得对,但其实我更想表达的是,之前几次相处,我还不太清楚你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有没有去做新的设想,在我们之间的交谈中,我发现你对我的作品也有一定的了解,甚至是到了了解颇深的程度,我想知道,如果你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后,对我们两人接下来的发展,是一种推动,还是一种阻碍呢?” 丁元没料到俞观景问得这么直接,下意识开口想要说些什么,但却被他出手制止,“你先不用回答我的问题,好好考虑了再说,先吃饭吧,菜快凉了。” 丁元点头,正好面前有一道点心,便夹起来一个一口咬下去。 酥皮爆浆杏仁球是“聚贤茶点”的新品,丁元之前没吃过,刚刚点单的时候也没去注意,所以并不知道这道外皮酥脆的点心内里居然是烫口且浓厚的杏仁奶浆,灾难,不过是一秒的事。 几乎是在她咬下点心的那一刻,一道白色的奶浆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她嘴里喷了出去,她想要阻止都来不及。 因为过于紧张,她还不小心带翻了手边的一个茶盏,带着热度的茶水淋到她的腿上,点心里的杏仁奶浆也不可幸免,嘴里烫口的点心让她吞也不是,吐也不是,不过眨眼的功夫,她已经急出了满头大汗,整张脸红成了猴屁股。 丁元不知道她闹出的这一番动静有没有引来其他人的注意,但俞观景是肯定看到了,丁元现在除了想逃离现场,便是想找个地洞躲进去。 在谁面前丢脸不行,为什么偏偏要在自己的偶像面前呢? 她想自杀了。 俞观景及时递来了纸巾,丁元此刻已经将那惹祸的点心给吞下去,她轻咳了几声,故作镇定道了谢,然后起身,去洗手间整理被弄湿的裤子。 虽然原因不一样,但丁元这是第二次在与俞观景吃饭,并且是在他说到正经事时离开席间,如果不是目睹了现场的状况,俞观景真的要怀疑她是故意的! 俞观景明白丁元不是这样子的人,但等她回来后,他还是哭笑不得道:“上次我和你说完后你也发生意外中途去了洗手间,丁元,我真的有点怀疑你是不是故意的。” 丁元有些惊讶他的想法,当即否认道:“当然不是,是巧合。” 就是巧得有点过分。 “那这么说来,上次我的话,你是……听到了?”俞观景一脸忿定道。 丁元有些不敢直视他的眼,沉默了一会,才轻轻点头,“是的。” 俞观景突然有些紧张,不觉舔了下唇,试探着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旁边被妈妈放在婴儿车里的宝宝又开始哭了,他的妈妈无奈只能又放下筷子俯身将他抱起来,不过安抚一下,孩子又神奇地安静下来。 身后那一桌人应该是大学生聚餐,正义愤填膺地吐槽着学生会指导老师怎么以公谋私,让学生为她的钢琴工作室做免费劳动力,设计海报,网站搭建…… 俞观景在这样的环境下来问她这个问题,的确有些不合时宜,丁元原本是打算回去路上再和他好好说说的,然而见他现在这架势,恐怕是要她立马给出答复才行。 丁元的想法没有变,发现怀孕之前,她对俞观景的确有些好感,但在发现自己怀孕后,她便断了这念头,及时止损。 不说丁元要不要留下这个孩子,就算是不要了,她也不会选择和俞观景在一起,这件事目前来看没有谁对不起谁,却是一颗定时炸.弹,丁元不敢保证两人在一起后哪天吵架,对方会拿这件事来添堵。 而如今知道他就是三木后,丁元就更加不会选择继续发展了,用俞观景刚刚的话来说,他的身份对他们的发展,在丁元看来,是一种阻碍,也许以后会有所改变,但目前为止是这样子的。 丁元对三木,是怀着一种尊敬的态度,这种尊敬已经浓烈到她暂且无法对他抱有其它的想法。 丁元就是这么一个人,在许多重大决定上,她总能理智、理性到让人觉得可怕。 等待答案的过程无疑是煎熬的,如果是其它女孩,俞观景可能还能想象出她们目前是在想什么,但丁元就不同了,通过这几次的接触,俞观景发现自己真的很难读透她的心思。 在俞观景的印象里,她一直都是个冷静自持的女孩,就像下午自己突然萌生在她面前亮出马甲时,他猜测丁元应该会像其他女孩子般,惊得捂住嘴巴,瞪大双眼,手指颤巍巍指着他,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但是,并没有。 她脸上只是诧异了一下,很快又自然地叫出了他的名字。 还有刚刚打翻茶盏,虽然她的反应已经是这几次见面来最慌乱的一次,不过却也只在眨眼间,她便收拾好了脸上的情绪。 总之,就是个奇女子。 * 今日的南州市难得晴朗,夜幕降临,隐匿多日的月亮也挂上高空。 丁元从俞观景车上下来,刚走几步,便被他叫住。 俞观景也下了车,眉梢一如既往氤氲着温情,对丁元道:“也许是我太心急了,虽然有点遗憾,但还是希望你能不要那么快就我把摒除在外,你是我难得遇见的,让我有冲动想去深入了解的女孩,短时间内这个想法是不会变的,如果你改变了心意,记得告诉我,我会等着的。” 没有心动是不可能的。 丁元虽然性子淡,到底是个女孩子,面对异性的追求,大概没人会做到无动于衷吧。 不过…… “你总算回来了,我还想去接你呢。” 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各怀心思的两个人,丁元转过头,看到从旁边走来的明初时,脸上有些惊讶。 明初今日又穿上他那一件红得有些刺眼的T恤,在黑夜里有种莫名的张狂,他依旧笑着,但丁元却觉得和以往有些不同,大概是有其他人在,没那么不正经了。 不过很快,丁元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家里没生抽了,你要和我一起去买吗?” 第十章 明初这句话可真是一语双关,让人知道他和丁元关系不一般的同时,还成功让别人误以为两个已经住在一起,而且关系好到和过日子一般。 生抽,这不就是小两口过日子才需要惦记的东西吗? 俞观景在明初出现时,目光便从他头上每一根发丝慢慢移到他脚上穿着的球鞋上,最后看向丁元,脸上看不出喜怒,“这位是?” 丁元脸不红心不跳地胡扯,“我弟。” 没有比这个身份更容易解释明初为什么要让她一起去买生抽吧。 明初挑了下眉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眼丁元,没戳破。 俞观景有些诧异,“你不是只有一个姐姐么?” 这回不等丁元开口,明初便插了嘴,“她路上捡来的。” 丁元没忍住瞪了他一眼,明初直直回望着她,脸上明晃晃写着一行字:来啊,看谁更能扯! 俞观景好歹也是写了好几年小说的,察言观色最为拿手,若是到现在还看不出两人之间的暗流涌动,那他可就白活一场,他哂笑一声,打断二人的眼神交流,“没想到你也会开玩笑,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不打扰你们,回见。” 一句话,替丁元和明初幼稚的行为找了个借口,又让自己全身而退。 丁元没想到明初会半路杀出来,本来今天拒绝俞观景已经觉得很尴尬,现在他一捣乱,丁元有点怕俞观景会想歪,看到他转身离开,她下意识张口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还是什么都没说。 就这样吧,本来也没打算和他继续发展,想歪就想歪吧,没了念想,他可能很快就可以找到适合他自己的人。 丁元这么跟自己说。 * 俞观景走了,明初目送他的车离开,才低头纠正丁元的错误,“丁元,我比你大,你刚刚应该说我是你哥才对,快,叫声哥哥听听。” 丁元睨了他一眼,话里带着一丝薄怒,“你没完没了了是吧?” 丁元脸色很难看,和以往只是嘴上嫌弃他不同,这回是真的生气了,明初怕再多说一句以后真的连见她的机会都没有,连忙闭上嘴,垂着脑袋,一副做错事等着批评的模样。 丁元才懒得说他,撇下他一个人进小区,明初想了想,沉默地跟上。 天气冷,小区的花园都没人出来逛,一路安安静静,只有他们两个的脚步声,明初在后边看着丁元那一头柔顺的头发,想到刚刚在外边听到的那个不速之客说的话,心里也有几分委屈和不忿。 明初一生气,又开始管不住自己的嘴。 “丁元,你又骗人,那哪是客户啊,明明是追求你的人,我都听到了。” 丁元依旧沉默,也不解释,明初心情更不好,嘟囔道:“明明是我先和你约好晚上一起吃饭的。” 前面的丁元突然停下来回过身,明初没控制好脚步,两个人撞到一起,他的唇轻轻擦过她头顶的发丝,丁元没发觉,明初却感受到了,就这样,他刚刚还有些糟糕的心情,瞬间明朗起来。 不过为了不让丁元知道,他还是板着一张臭脸,以此告诉丁元,他也是个有脾气的人! 丁元回过身时,明初正双手插着衣兜站得笔直,下巴微昂,眼睛看着斜侧方,表情不可一世,不论是修长的脖颈,或者是侧脸完美的线条,都无一例外昭示着这个男人的外表有多出众。 明明不说话的时候看着像个人,为何一开口,却总是那么容易让人讨厌呢? “你是三岁小孩吗?”丁元问。 明初转过头来,想了想,道:“谈恋爱的人智商不可避免会下降,我这是正常现象。” 头一回听到有人被骂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给自己找借口的,丁元深呼口气,觉得萦绕在心头的压抑突然没刚刚那么严重了,和明初置气,是最没必要的,只会把自己气死。 “你大晚上的跑来这干嘛?别跟我说你是来买生抽的。” 明初笑了下,大方承认:“买生抽只是个借口,现在社会上坏人多得狠,我这么一说,那人就知道家里不是你一个人住,干坏事也会掂量掂量的。” 为自己的幼稚开脱就罢了,居然还质疑她偶像的人格,丁元不能忍,“我看你才像是干坏事的人!” 明初咦了一声,微弓下.身,脑袋微歪,目光与她平视,“你怎么知道我是来干坏事的呀?” 他压着声音说这话时,气息轻轻喷打在丁元脸上,带着一股特有的薄荷清冽味,丁元脑子里有些画面一闪而过,脸不觉一红,还好这儿灯光暗,明初没看出来。 “……今天放我鸽子就算了,还骗我说是去见客户,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明初双手撑在膝盖上,表情认真。 丁元没忍住又瞪了他一眼,自从遇见了明初,她觉得最近翻的白眼是以往加起来的很多倍,丁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留在这和他浪费时间,丢下一句“神经病”便想走人,但却被明初给拦住。 丁元仰着头,虽然身高比不上,但气势却不能低,“让开!” 明初摇摇头,“不行,我还没完成今天的任务呢。” “你再不让开我叫保安了?”丁元才没工夫陪他闹。 明初听到这话忍不住抱怨道:“叫什么保安,咱们小两口小打小闹的,找保安干嘛!” “明初!”丁元忍不住拔高音量,这大概是她活到现在,话说得最大声的时候了,一吼完,她整个人也跟着喘起来,不是别的,就是被气的。 明初也被丁元这一吼给吓了一跳,在俞观景眼里,丁元可能是个孤傲的美人,但在明初眼里,丁元一直以来都是只小兔子,话不多,脾气好,不管怎么逗弄都是那副无动于衷的模样,没想到呀,总算是让他给看到丁元气急败坏的模样。 别说,还挺可爱的。 明初见好就收,伸出食指轻轻勾了下丁元垂在身侧的手,低声道:“好啦,不逗你了,也不罚你,先别回家,陪我出去逛逛好吗?万达广场最近开了家冰淇淋店,陪我去试试味道呗,我一个人不好意思去。” 丁元还在小口地喘着气,额头不知为何也冒出些汗珠,她躲开明初的手,一口回绝,“我不吃冰淇淋。” “为什么不吃呀,天气冷最适合吃冰淇淋了。”明初下意识道,见丁元不松口,只能改口,“那好吧,不吃也行,就逛逛……” 明初话说到一半,自己的手臂却突然被丁元给攥住,虽然他今天穿得有些多,但却还是能明显感觉到丁元抓着他的力道非常大。 明初还没反应过来时,刚刚还好端端站着的丁元突然整个人依偎在他身上,对着路边昏暗的灯,明初看不出来丁元的脸色,只看到她深皱着眉头,紧咬着唇,气若游丝,“我、我肚子疼。” 明初一听,有那么一秒的时间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神色紧张地弯下腰,拦腰将她整个人横抱起来,脚步匆匆地往外跑。 到了外面光线好的地方,明初一低头便发现丁元脸上毫无血色,原本泛着玫瑰红的嘴唇也透着些乌紫,明初突然很想抽自己几巴掌,没发现丁元身体不舒服就罢了,刚刚居然还一直和她斗嘴,要是把她给气出个好歹,他是肯定不会原谅自己的。 “别怕,医院很快就到了。”明初的车就停在小区门口,丁元被他放上副驾驶时,耳边也跟着传来他的声音,她趁着对方手忙脚乱地为她系安全带的空档,眼睛撑开一条缝打量起近在咫尺的那张脸,这么近的距离,他高挺的鼻梁弧度依旧是那么的完美,用米珊的话来说,都可以在上面玩滑板了。 等丁元反应过来时,她的手已经不自觉地伸向他的鼻梁,轻轻地碰了一下,系安全带的明初被她这么一碰,动作瞬地停下,掀起眼皮,望向她,那双漂亮的眼睛深邃得让人心悸,丁元脸一热,想缩回手指时,已经被他温热的手掌握住。 在寒夜里有些干燥的唇印上她的手指,只是那么一点点,却让丁元觉得有些微凉,明初轻轻一碰便离开,眼神无比认真,“没事的,我会陪在你身边的。” 丁元心砰砰直跳,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场景,她只能闭上眼,假装疼到晕厥。 到医院刚被明初抱着进去,有个身穿白大褂的女医生已经等在急诊门口,见到明初抱着人过来,她摘下脸上的口罩,对明初带着满腔不满抱怨道:“你可真会挑时间,我这刚做完一台手术正准备休息……” “别废话,快帮她看看。”明初不耐地打断她,两道浓眉竖着,一脸强悍。 女医生闭上嘴,不过瞪他一眼,脸上也不恼,让明初将丁元放下后,微弓着身子问她:“哪里疼?在生理期吗?腹痛前吃过什么东西。” 知道再也瞒不住这个秘密,丁元下意识瞄了明初一眼,他此刻正和女医生一般等着她回答,脸上一片焦急,看得出来不是装的,是真的在担心她。 搭在腿上的手不觉抓紧几分,丁元鼓起勇气,对眼前这位女医生道:“我怀孕了,六个周。” 余光,却注意着明初的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这篇文又是扑的命。 大家看了觉得还OK的话给个收藏好么呜呜呜~ 第十一章 明樱之从房里出来,刚刚还靠着墙壁的明初立马站直身子转过来,神色凝重,“怎么样?” 明樱之双手插着大白褂的兜,耸肩,“肖医生说是最近睡眠质量差精神过度紧张,又加上情绪激动引起的子宫收缩,好好休息没有大碍,但以后还是要注意些。” 明初听罢,好一会才轻轻地哦了声。 “怎么回事,和你有关系吗?”明樱之脸上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明初垂着眼,嗯了声。 明樱之瞪大眼,和明初极为相似的一双桃花眼与铜铃一般,“真要当爸爸啦!” 这个……明初也不敢万分肯定,他扒了扒脑袋,一脸郁郁,“姐,她刚刚有没有说什么,例如…要不要把孩子生下这种话。” 明樱之笑得不怀好意,“哟,看来革命尚未成功呀,也不是所有女孩子都非你不可。” 明初翻了个白眼,“我只是知道她自己的意思。” 明樱之瘪着嘴点点头,娓娓道来,“女人不生孩子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真的不想生,二是男的靠不住。”她上下打量明初一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既然她已经知道自己怀孕,如果真不想生的话,大概早就去做手术了,现在还把孩子留着又不告诉你,说明她在犹豫,最后的结果有三种,一把孩子打掉,二把孩子悄悄生下来自己养,三是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你和你一起决定孩子去留。” 明樱之这么一分析,明初头更大了。 “你别扯这么多,直接跟我说她现在属于哪种情况就可以。” 明樱之啧了一声,“我都说到这份上你还想不明白吗?” 明初看着明樱之认真想了会,很快有了答案,“所以她现在是想和我一起决定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吗?” 明樱之点头,“大概吧。” 明初皱眉,觉得好像又有哪里不对劲。 病房门打开,为丁元做检查的肖医生总算出来,明初没心思再去纠结刚刚的问题,直奔肖医生面前,“医生,她还好吗?” “暂时没什么问题,不过要先住院观察,等明天再看看,没大碍就可以回去,注意安抚孕妇情绪,别让她过于激动。”肖医生道。 明初连声应下,别说刺激丁元,明初现在觉得把她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 “那饮食上有什么注意的吗?”作为厨师,明初时刻不忘自己的本分。 “最近饮食尽量清淡些,特别是孕早期,营养搭配要均衡。” 明初点头如捣蒜。 明樱之替明初送走肖医生后,在病房外偷偷看了眼里面的情况,眉梢轻挑,转身离开没有去打扰。 病房里安静得似乎连点滴声都听得清,丁元原本闭着眼休息,无奈坐在病床边的人眼神太过炽热,让她不得不放弃装睡的念头,睁开眼看向对方。 明初看她睁眼,身子立马往前倾,关切道:“还疼吗?” 丁元摇头。 明初垂着眼,两道弯弯的睫毛又替主人表达着委屈,“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我有知情权的吧。” 丁元移开目光看着天花板,道:“为什么要告诉你,谁说孩子就是你的了。” 明初抬起眼皮,嘴巴微张着懵逼了好一会,才竖着眉怒道:“孩子不是我的还能是谁的,明明就是我的!” 丁元没忍住勾起嘴角,“你有证据?而且你每次都有戴套。” “我的就是我的不需要证据!这说明我子子孙孙都很强大,连那层塑料膜都抵挡不住它们想要出去的欲望。”说到后边,明初话里不自觉带上些自豪。 丁元撇嘴,后悔自己先挑起这个话题。 明初自恋完总算想起点正事,他收起脸上的玩笑,在心里组织了好一会的语言,才慎重地问道:“丁元,这孩子你是怎么想的?” 明初总算明白刚刚明樱之说完后他为什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那厮说了一大通,他还是不知道丁元到底要不要这个孩子。 丁元知道明初肯定会问这个问题,之前她一直找尽各种借口说服自己留下这个孩子会后患无穷,但就在刚刚肚子剧痛那段时间,丁元的心却揪成一团,她真的怕孩子就这么突然没了,连给她准备的时间都没有。 还好现在已经稳定下来,但也是因为这样,才让丁元明确自己真正的想法。 她想要孩子。 不管未来她的生活会因此发生任何变化,她都想留下这个孩子。 亲人在她这里,实在太珍贵了。 她下意识在肚子上方抚了抚,说出自己的决定,声音缓缓,“我想要把孩子生下来。” 说实话,虽然设想了很多种可能,但丁元这个决定,还是让明初有些意外,按现在的话来说,丁元也算是职业女强人了,明初接触过这些人,她们拼起来比男人还要可怕,为了在事业上更进一层,凡是会阻碍她们前行的绊脚石都会被毅然决然地放弃。 他曾经就见过一个女强人因为生孩子的问题与丈夫多次发生分歧,最后婚姻破裂,惨淡收场。 当然这件事本身没有谁对谁错,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与方式,剩下的,便是能不能选择为了彼此而妥协。 明初以为丁元,也会不要孩子的,看来他还是不够了解她。 但不管丁元因为什么原因想要把孩子生下来,明初都会无条件支持,私心里,他自己也想要这个孩子的,与丁元多一份牵绊,他巴不得呢。 “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明初有些高兴,脸上的笑容挡都挡不住,丁元不明白他有何好高兴,将手硬硬从他手心里抽出来后便闭上眼,道:“我要休息了,你差不多就先回去吧。” “没事,你睡,我就在旁边守着,还有吊瓶要挂呢。” 折腾到现在丁元也是真的累了,没有心思再去管明初,不过一会便沉沉睡去。 明初就这么在一旁静静地守着,直到吊瓶打完,他让护士过来拔掉针头,才起身离开病房。 * 明樱之今日要值班,此刻正躺在值班室的躺椅上闭目养神,有人敲门时,她缓了一会才反应过来,睡眼惺忪地坐起身。 门被推开,明樱之见进来了个高大的人影,还在想这个同事有些陌生时,对方又开了一盏灯,一瞬间,对方清晰的五官出现在明樱之面前。 虽然是从小见到大的表弟,但这张英俊的脸庞还是晃眼得让明樱之又一次失神。 家里有个长得这么好看的弟弟,坦白说,让她连找对象都困难,外边很多人都没法比呢。 “你来干嘛,出什么事了吗?” 明樱之说完看到明初那张堪比中了五百万彩票还要高兴的脸,话锋一转,“啊,这是要喜当爹呀!” 明初撇嘴,在一旁凳子上坐下来,“看在我今个儿高兴的份上,不计较你的措辞失当。” 不是外人,明樱之又重新躺回椅子上,盖上薄毯,揶揄道:“可以啊,前段时间你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时,爷爷还怕你这辈子后继无望,没想到你早就留一手,难怪当时那么淡定。” 明初双手环胸,翘着二郎腿,“你搞清楚,我那会是为了好好休养,厚积薄发,孩子这事纯属意外,而且……” 想到自己明明戴了套居然还是中奖了,明初心情莫名地愉悦。 明樱之听他话说到一半又不说了,有些不解,“而且什么?” 明初笑得一脸荡漾,他靠着椅背,微仰着头,闭着眼,语气欠揍,“这是我跟我儿子他妈的秘密,外人就不必知道了。” 明樱之切了一声,“不说就不说,我还不想听呢……不过你怎么知道就是儿子,没准是女儿呢。” 明初皱眉,一脸挡不住的嫌弃,“还是儿子吧,你看老华(hua,第四声)家的女儿多烦人,我才不要呢!” 听明初这么说,明樱之难得与他意见统一,“也是,如果和他家那个一样,是有些让人头疼……可如果真是女儿呢?” 明初眉头深锁,“那一定要让她离老华家的远一些,免得被带坏。”不知想到什么,他眉头又舒展开来,“不过我和丁元的孩子,肯定不一样,所以男孩女孩都行。” …… 明樱之撇嘴,无fuck可说。 “爷爷如果知道这事,肯定很高兴,等明天一早我就打电话和他老人家报备这件事。”明樱之道。 明初听罢,点头,“行,你记得让他老人家多包个大点的红包,给我家崽崽讨个好彩头。” 明樱之一脸恶寒,“你别这么快就入戏成么?我很不习惯。” “那你就慢慢习惯。”明初晃着脚尖,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下去,没想到啊,几个小时前他还是个大好青年,就这么眨眼的功夫,他就越过众人,成为即将上任的老爹。 明初想起来小时候外婆一直夸他从小什么都比他机会哥哥姐姐快,走路快,说话快,学习快……样样优秀,以前还不觉得怎么,如今他觉得他外婆说得很有道理,你看他在做父亲这条路上,又一次赶在几个哥哥姐姐面前达成了。 想到因为这件事,自己那几个哥哥姐姐可能又会被老爷子提溜起来教训一顿,明初就觉得通身舒畅,心情大好,和太过优秀的人在一起,真的容易遭殃呢,可怜的哥哥姐姐们。 “既然都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明樱之一句话,让明初瞬间回到了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明初:什么时候结婚好呢? 丁元:结什么婚? —————— 再次卑微地求收藏!收藏太少让我错失了第一个榜单,希望还有机会上下次榜单,全文轮空真的会很恐怖呀呜呜呜~ 第十二章 丁元一觉睡到天亮,还是被食物的香味勾醒的。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明初已经神清气爽站在病床边,不知道摆弄什么东西,总之是可以吃的。 她揉了揉眼睛,问他:“现在几点了?” “唔……九点半。” 丁元皱眉,撑起身子想坐起来,那边明初一看立马想要帮忙,被丁元出声制止,“不用,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去刷个牙洗个脸吧,然后吃早餐。” 丁元看了一眼保温壶,因为味道实在诱人,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冬菇滑鸡粥。” 丁元发现他的保温壶外观跟之前给她的便当似乎是同个系列,脸上有些意外,“你是昨晚回去的吗?还是早上特意回去煮的?” “我怎么可能留你一个人在医院。”明初随口道,弯腰从一旁的购物袋里拿出一套新的洗护用品给丁元,“快去洗把脸吧,我已经看到你的眼屎了。” …… 丁元下意识抹了下眼角,还真的有,她咬了下牙根,想发作,但看到那个敢于指出问题的某人似乎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又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不就是眼屎吗,更隐蔽的都看过了,还怕这个人人都有的东西? 她假装没听见,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后独自去了洗手间。 自从怀孕后,每次刷牙都不可避免会经历一场孕吐,今天也不例外,丁元已经习惯了,但第一次见识到的明初却有些慌张,要不是丁元拉着,恐怕已经把医生给叫过来。 一个阶段过去,丁元总算缓过劲来。 看到站在门口一脸紧张兮兮的某人,丁元抬手抹了下嘴角的水珠,淡道:“不用紧张,这是正常现象。” 明初点头,喃喃道:“原来电视上演的都是真的。” 丁元冷笑,“现实比电视剧更痛苦。” 明初皱眉,一脸凝重,“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丁元稍顿半晌,才轻声道:“你不必道歉,这是我自己选择的。” 明初看着她线条柔和的侧脸,凝眉,“是你的选择没错,但我会一起承担这份责任的。” 丁元用水龙头洗了把脸,听到明初这话,她侧过头来,水珠沿着侧脸滑落到一边,被水浸润的眼眸似乎更清澈,也更冷淡,她就那么看着明初一会,然后又低下头用水拍了拍脸蛋,起身用毛巾擦干水分,什么都没说。 明初不明白她刚刚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但他向来神经大条,丁元一从洗手间出来,他立马将这事抛在脑后,将盛好的粥摆放在病床的桌子上等着丁元品尝。 不愧是把她从梦里吸引出来的粥,汤汁熬得浓而不稠,米粒又颗颗分明,南州市许多粥店都喜欢把粥熬得绵软,每颗米都与粥水交融,吃不出米的颗粒感,但丁元一直不太喜欢那样的粥。 相反,每次去那些潮汕粥店喝的,大多数都是像这般颗颗分明的,看似没有南州市本土的粥熬得火候久,但汤汁却实实在在浓缩着每一份材料的精华,稀稠恰到好处,汁水比想象中还要鲜美入味,连丁元向来不太喜欢的芹菜被切成细碎放在里边,对她来说都是锦上添花。 丁元慢慢地喝着烫口的粥,因为味道合胃口,她整个人看起来都神采奕奕,甚至主动与明初聊起天来,“你真的不是新东方出来的?” 明初脸一黑,嗤道:“不是。” 所谓的新东方,是一家经常在一些地方台投放广告的厨师学校,丁元之前被明初的厨艺惊艳到,以为他经历过系统的培训,便一直拿新东方这事打趣他。 “那你这身厨艺哪来的?总不会是天生的吧。”丁元咬着勺子,看他。 明初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就是天生的,神奇吧,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优秀。” 丁元微眯了下眼,低头继续喝粥。 每次一谈到这个话题明初总是和她打马虎眼,丁元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后来是真的被勾起好奇心。 他到底在躲什么? * 在明初的强烈要求下,丁元出了院后还是直接回了家没去上班。 因为这样,明初总算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登堂入室,正式踏入丁元的私人领域。 丁元住的小区不在南州的市中心,但因为去哪交通都方便,所以这个地段的房价也不低。 丁元当初要买这套两居室时,积蓄交了首付也所剩无几,原本打算就先这样子,以后每个月做房奴,但被她爷爷知道后,老人家二话不说把剩下的房款给她添上。 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脾气都犟,丁元死活不肯接受爷爷这份心意,因此差点把老爷子给气出毛病来,后来老爷子放话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少个年头,死后这些钱也带不走,总归是要留给她和丁妍两个人。 钱放着就只有被贬值的份,她要么现在把这笔钱当成他对她的投资,要么等以后他死了作为他给自己的遗产,让她自个儿挑。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丁元还能拒绝吗,自然是拿了这笔钱后全款买下这房子。 钱交出去的时候虽然心疼,但往后的日子没必要背上房贷丁元自然还是有些小欢喜,不,大欢喜的。 就这样,丁元在这个房产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小窝住了两年多,这个房子除了她爷爷和丁妍外,今日总算正式迎来它的第一个客人。 丁元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她给老爷子备用的拖鞋,放在明初的脚边。 明初看着眼前这双男式拖鞋,心情有些不爽,但还是什么都没说,穿了进去。 有点小,看来这双鞋的主人没他高。 这是明初穿上鞋后的第一个想法。 * 明初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像去参观博物馆一般,让丁元陪着他在屋里转悠了一圈,明初参观完后屋子后,心里有了计较,但他什么都没说,而是不动声色地又进了厨房,认真打量起来。 回过身见丁元靠着流理台盯着他,他粲然一笑,“你这厨房装修得不错,就是东西不齐。” 这房子当初的设计是丁妍在把关,她大学时学的是服装设计,本来和室内装帧搭不上边,但因为她向来是交际能手,圈子广,朋友五花八门的,认识的里边就有一个是从事的就是装帧设计,两人还是校友,知道丁元需要装修房子,对方二话不说立马拍拍胸脯说这事儿包在他身上。 丁元知道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想在丁妍那投其所好,本来也不对他的能力抱有很大希望,没想后来看到他的设计稿图后,丁元才知道自己狗眼看人低。 这人不仅专业能力强,在行业里恐怕还是佼佼者,后来丁元向丁妍打听了下,还真是,在他们那个领域里的确获奖无数。 丁元家的厨房为了适应年轻人的喜好,被他设计成开放式厨房,和客厅之前只有一个弧形的流理台做隔断,为了改善油烟问题,厨房里的电器设备都采用进口高端品牌,虽然住到现在,有一些设备丁元从来没碰过,但她的厨房,逼格很高就是了。 当然,换句话说,也是徒有其表,毕竟对于丁元这个不会做饭的人来说,这个厨房除了供她观赏,没有其它意义,里边除了最基本的油盐酱醋,大概就只剩下冰箱里一些水果饮料吧。 听到明初的评价,丁元赞同地点点头,“够了,我又不做饭……”她放在流理台上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看得差不多了吧,你可以走了。” 明初一只手环胸,另一只手抵在上方支着下巴,凝视着丁元,不满地摇头,“丁元,你这样可不好,我才刚进来多久,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倒就要赶我走,太不厚道了吧。” 丁元才不吃他这套,“你看我现在这里像是有水给你喝的地方吗?还是要我现在帮你煮,但你刚刚不是让我回来好好休息吗?” 她说完,微鼓了下腮帮,眉梢微挑,模样有些俏皮,明初只觉得可爱死了。 不过他会因此见好就收吗? 自然不会,那就不是明初了。 “没关系,不用你煮,你去床上躺着,我自己来。”明初笑得人畜无害。 丁元的表情差点没绷住,她就知道,让明初进来准没好事,俗话说请佛容易送佛难,她刚刚肯定是脑子被驴踢了才让他进来的。 “这不好,这是我家,我不能撇下客人不管一个人去休息的。”丁元努力维持自己的好脾气。 “你不用帮我当外人,我会把这里当成我的家一样看待。” …… 为什么这个人总能面不改色地说出这么厚颜无耻的话? 丁元咬着牙根,皮笑肉不笑,“明初,别得寸进尺好吗?” 明初一脸无辜,走上前来扶住丁元的身子,用力将她往卧室推,“丁元,我这不是得寸进尺,你现在是孕妇,而且尚在危险期,作为你肚子里孩子的父亲,我有责任照顾你们两个,这是我的义务,所以请你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不要剥夺我这个义务,让我好好照顾你们俩,好吗?” 丁元被她推上床躺下,还未挣扎,又被明初盖上被子。 他一脸宠溺地揉了揉丁元的脑袋,道:“好好休息,我去外边把缺的东西买来,然后给你做午餐,你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 丁元闭上眼别开头不想理他,她在心里想:等他出去再回来,不管他怎么按门铃我都不会去开门的! 似乎明白她心中所想,明初魔鬼般的声音从头上传来,“丁元,你忘了刚刚进来时你是用密码锁开门的吗?” 丁元蓦地睁开眼转过头来,床边的明初笑出一口白牙,朝她眨眨眼,“我的记忆力有时候好到连自己都觉得可怕。” 作者有话要说: 再一次不要脸地求收藏! 你们的评论我都有看,感觉多了一些新面孔,开森~ 第十三章 啪嗒—— 外面传来门落锁的声音,躺在床上的丁元动了动身子,微支起身子看向门口的方向,在“趁着明初没回来把密码换了”和“就这样吧,爱咋地咋地”之间犹豫,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因为丁元明白,明初总有办法让她再把密码换回来,或者是让她主动把密码告诉他,总之结果都是要让他进来的,过程还是省略些步骤吧。 * 南州昨天停了雨,今天天气便立马升到二十多度,让盖着棉被的丁元硬生生热出一身汗,她将身上的被子掀开换了张薄毯。 可能是昨晚睡得太好,如今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愣是睡不着,精神反而越来越好,干躺着实在不是她做得了的事,丁元又翻了几个身子,最后所幸坐起来玩手机。 在工作群里看了眼大家的聊天记录,丁元对他们今日的工作进度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例行将几个同行的公众号最新发表的文章阅读一遍,她才上微博浏览一些时事。 源壹传媒目前的主体业务是“书中戏”和“WAY”两个公众号。 前者是小说连载公众号,后者是专门面向青年的情感交流平台。 虽然丁元是公司创始人,但在公司“书中戏”主要的负责人还是黄瑶,与作者对接与一些出版事宜都是她在处理,而丁元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WAY”这里,这也是为什么俞观景加入“书中戏”那么多年,丁元却一直没见过他本人。 做新媒体,特别是像“WAY”这种通过分享故事的方式向青年传递思想、价值的公众号,作者本身素材积累和对热点的追踪都关乎着文章的质量。 不同于“书中戏”,责编只要将这段时间合作的作家的稿子进行审核,无误后就可以发表,“WAY”虽然也有开放投稿的渠道,但更多的内容都是由公司的编辑团队根据选题策划创作。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有限的,素材也会有枯竭的时候,为了保证内容质量,丁元一直崇尚为每位员工提供一个自由、轻松的工作环境,在源壹的办公室,一眼望去最多的不是电脑,而是书,各行各业的书。 丁元每年年会上都和员工强调:稿子写不出来?没关系,休息一下,看一下书……艰涩难懂的专业书,生动有趣的小说都行,实在看不下,玩游戏,刷微博,只要能为你的大脑提供能量,在deadline之前让我们看到最好的结果,你们想怎么做都行。 都说深夜是灵感爆发的源泉,因为丁元的这番话,白天你去“WAY”的编辑团队那一片逛一逛,会发现只有零星一两个在敲打着键盘,其他人在干嘛呢? 不是看书,就是在浏览各种网站。 玩游戏有吗? 自然,但那是少数,当你周围的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充实自己时,你会发现沉迷于没有意义的事情那无疑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 也许会有人质疑这个模式会拉低公司的工作效率,影响公司创收,但经过这么些年的亲身试验,“WAY”的文章阅读量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的速度,多年蝉联‘最具影响力青年公众号’的称号,这也直接证明丁元的管理方向是对的。 不过这种模式,缺点还是有的。 比如没有在上级眼皮子底下的话,自制力差的人就没办法集中精神做该做的事,这种人一多起来,势必会影响到周围的人。 米珊许是忘了丁元之前已经关注过她,或者是没料到丁元请病假还会上来刷微博,更别提会料到微博居然把她点赞的信息推送到丁元的首页,所以当看到一个微博ID为‘Luke’的人写着—— “老板不在,三天小长假走起【OK】 【配图】” 丁元浏览页面的手指稍顿,不觉点开了那张配图。 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几张面孔,再加上这熟悉的微博ID,丁元立马推测出来这PO主便是“WAY”的一名男编辑,谢晓东,不过在公司别人都叫他Luke。 很可以,她不在的时候,这些人居然组团吃鸡,看来是给他们的需求太低了。 丁元什么都没说,只是给他点了个赞。 * 刚吃完鸡的谢晓东放下手机正准备开始工作时,想到什么,又拿起手机上了微博,一个多小时前发的微博已经收到很多条评论与点赞。 评论里许多社畜都跳出来表达他们对自己工作的羡慕,纷纷想跳槽。 还有一些瓜皮在评论底下手动@老板,谢晓东勾着唇,一一回复这些充满着怨怼的留言。 看完评论,他又点开点赞的页面,点赞里除了眼熟的好友还有一些没有关注的人,谢晓东一点一点往下滑,在看到一个熟悉的微博名时,手蓦地一顿,他有些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好几遍,才颤抖着手指点进这个名叫“好好工作的丁元”的微博主页。 几分钟后,源壹传媒“WAY”项目组办公区域爆发出一声明朗的“卧槽”,引得其它项目组的人纷纷侧目,只见刚刚带头吃鸡的谢晓东抱着手机哇哇大叫,一脸生无可恋,“老板怎么会点赞我的微博!难道她一直暗中关注我吗?!” 刚刚一起吃鸡的实习生想到什么,一脸惊恐地从座位上站起身,冲到谢晓东面前,“卧槽你发什么了?!” 谢晓东生无可恋,将手机屏幕递到他眼前,实习生一看,又是一声“卧槽”,其他队友看到谢晓东居然把他们聚众吃鸡的照片发到微博,恨不得一把将他掐死! “老子辛辛苦苦在老板面前维持了那么久的形象,居然一遭就被你给毁了!” “老板给你点赞是啥意思?是暗示她已经看到我们消极怠工吗?” “快把微博删了,然后拍一张我们认真工作的照片发上去。” 谢晓东瞪了最后说话那人一眼,骂道:“你傻吗,老板都点赞了还让我把微博删了,这不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那怎么办?” 谢晓东轻咳一声,自我安慰,“假装看不见吧,世界上叫丁元的人也不止老板一个对吧?” 众人呵呵一笑。 谢晓东抹了把脸,“那还能怎么样,要我去和老板互关吗?微博可是我最后一片净土了!” “已经不是了吧,老板都盯上你了。” 谢晓东愣了几秒,痛哭流涕,“看来要转战小号了。” * 丁元看到之前已经浏览过的内容后,又将界面刷新了一遍,因为工作特殊,丁元微博上也关注着几个竞争公司的负责人,刚刚一刷新,排在最前的人正好就是“绮丽文化”的总编苏琦。 除了这个头衔,她本人也是个小有名气的微博时尚红人,虽然在外界眼里此人活得光鲜亮丽,但作为业界人,丁元却与她不是一个路子。 做自媒体的与同行之间的竞争其实与实体经济不太一样,因为是文化的输出,竞争者之间除了是竞争关系外,文化与价值的交流意义更大,强调的是百花齐放,所以丁元与许多竞争公司的负责人相处都很融洽。 但与苏琦因为某些原因,却并非如此。 文学有派系,公司与公司之间自然也有,只不过没有搬到台面上讲罢了,毕竟同在一个领域吃一锅饭,撕破了脸大家都不好看。 苏琦几乎每天都会在微博上分享自己的动态,因为人设立得好,追随她的粉丝还是很多的,不然也不会成为红人。 前段时间一直看到她在抱怨一家餐厅很久都不营业,跑了好几次空,今天总算看到她在微博说成功守到老板开门,丁元原本不太注意这条微博,等看到她提到的这家餐厅名字有些熟悉时,手指已经点开了配图。 食屋。 丁元皱眉,这不是明初的餐厅么? * 明初买完东西回来,在键盘上熟练地输入今天看到的密码后,便有些紧张地等待着结果,愉快的音乐以及“啪嗒”声同时响起时,他才呼了口气。 看来丁元也没那么无情,趁他不在这段时间把密码给换了。 明初提着大袋小袋进来时,发现丁元已经坐在客厅沙发上,他看了下手表,时间尚早。 “怎么不去休息?” “睡不着。”丁元答,目光跟着他手上的东西移动,明初走了一半,停下来,“怎么了?” 丁元看着他,道:“你的餐厅不是今天营业吗?你不需要去帮忙?” 明初听她说的居然是这事,将手上的东西提到厨房后,一脸无谓道:“赵坤在呢。”此刻,正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赵坤只想骂娘。 明初说完才意识到不对劲,脸上一片惊讶,“你怎么知道餐厅今天营业,我有跟你说过吗?没有吧。” 还不是有人免费给你打广告,丁元在心里腹诽,嘴上却道:“有吧,不然我怎么会知道。” 明初想了半晌,觉得丁元说得有道理。 丁元和明初说话时,正刷着苏琦那条微博下的评论,看来她已经不止一次给明初的店打过免费广告,因为底下有些粉丝纷纷在问她有没有老板的照片,上次秒删的图她们还没来得及欣赏呢。 苏琦挑了其中一条回复道:“他说不要露脸【捂脸】” 这条回复咋看起来没什么,但配上底下的评论还是忍不住让人浮想翩翩。 琦琦的迷妹:“M先生说:我的样子只能给你看。” 吃板栗鸡不:“报琦琦的名字是不是可以打折?” 不知道起什么名字:“上次去食屋,老板真的好帅!!!和琦琦简直配一脸,求你们赶紧原地结婚吧!” 琦琦的迷妹回复@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哇啊啊啊啊有照片吗?” 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回复@琦琦的迷妹:“M先生有点凶,不敢拍,但是那里的东西真的吼吼吃!!!!!” 琦琦的妹妹回复@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可惜我不在南州【哭】” …… 丁元看了那么多评论,只注意到一点,苏琦的粉丝们给M先生,也就是明初打造的人设是:做饭好吃,长得帅,人还很高冷。 她抬头看向厨房的人,似乎彼此有感应般,刚刚还低着头的人也抬起头来,两人的眼神在空气中接触到的那一刻,明初咧嘴,嘴角上扬的弧度,比他手里拿着的茄子还要弯。 丁元面不改色地移开目光,这么傻缺的做派,哪里和高冷扯上关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明大厨只在咱们丁丁面前卖萌,耍!无!赖! 明初:我哪有啊,哼! 丁元:…… 第十四章 中午吃完饭后丁元又开始犯困,明初因为被赵坤的电话轰炸得没辙,给她做完饭没来得及吃便赶去店里帮忙。 丁元一个人吃完,看着桌上的剩菜剩饭,稍顿片刻,还是决定先去睡一觉再说。 明初赶到餐厅时,没下车便看到门口还排着长长的队伍,如今艳阳高照,虽说还是三月,但也够晒的,也亏他们还有耐性等下去。 他开门下了车,昨天穿着的红色外套因为太热被脱下来搭在手腕上,里边只有一件白色T恤,配上一条黑色运动裤,简单到低调,但因人高马大的,很快便吸引来正百无聊赖等着位的客人的目光。 明初的餐厅开了有段时间,除了真的喜欢他们口味的老顾客外,不乏一些慕名而来的新客。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店也属于网红店了,第一次在赵坤嘴里听到这个名词时,明初不以为意,甚至是有些排斥,如今却是深恶痛绝! 大多数慕名而来的客人可不是奔着他的厨艺来,而是奔着他这个人,来他店里吃饭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拍照,除了拍吃的,还会拍人! 因为这个,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的明初现在对摄像头都有敏锐的捕捉能力,当那种令人厌恶的监视感又一次来临时,他抬起眼皮准确无误地望向那个正举着手机准备偷拍他的女生,眼底寒意一闪而过。 那名女生在屏幕上也感受到了这股森冷,讪讪地将手机收起来,红着脸不敢直视他。 明初收回目光,在一双双眼睛的注视下,一脸漠然地进了店里。 刚一进去,外边一群组团前来看老板的女生立马掐着对方的手,尖叫道:“啊啊啊他真的好帅啊!!!” “可是会不会太吊了些?” “人家吊也有资本,谁让他帅呢,吊起来也帅!” “你们刚刚拍照了吗?” “拍到了拍到了!” “快拿出来看看!” 说拍到的人点开相册,众人围观,脸上笑容瞬间熄灭。 嗯,清晰度很是感人呢。 “比起上次,这次不错啦,至少还拍到了下巴,看着下巴,多性感呀!” “……” * 在厨房里恨不得把自己分成两半的赵坤见明初总算来了,只差跪下来喊他大爷,谈恋爱什么的,也要有个度吧! “作为过来人,我要提醒你别为了恋爱耽误工作,女人不喜欢没钱的男人,更不喜欢吃软饭的男人!”赵坤边颠勺边道。 明初正系着围裙,听到赵坤这么说时,他稍顿,低声道:“我像是很缺钱的人吗?” 赵坤手差点一滑,忘了,这厮最不缺的,不是钱又是什么? “那也要认真工作,人可以没钱但也不能不上进,再说了,钱总有花光的时候。”赵坤还是看不惯他的玩忽职守。 明初听了,难得没反驳,反而点点头,附和道:“也对,以后还要养老婆孩子呢。” 赵坤听他这么说,脸上有种“啊,我家的猪终于长大想要去拱白菜”的与有荣焉,但这种与有荣焉在服务员的又一次催单下,瞬间化为泡影,“你能这么想我很开心,但还是请快点帮忙再考虑老婆孩子的事吧。” 明初安静地看了他一瞬,很想现在就跟他说自己要当爸爸的事,可看他忙得脚不着地的又觉得还是先等等吧,待会吓到他就不好了。 他从冰箱里取出大虾来到水龙头下清洗,余光却注意着一旁忙着的赵坤。 不行!他忍不了,现在就必须说! 他放下手里的虾挪到赵坤旁边,“那个…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 赵坤已经开始准备做新的菜,正站在案板旁快速地切着萝卜丝,听到明初的话,他头也不抬,手上动作不停,“你说。” 明初瞄了眼他手上的动作,又轻咳了几下。 “倒是说啊你。” 好吧,是你让我说的。 “我要当爸爸了。” “哦……要当爸爸啊。”赵坤还在切萝卜丝,厨房只剩下案板‘笃笃笃’的声音,很快,这道声音停下来了,伴随着赵坤一声“卧槽!”。 差点把自己手指切下来的赵坤总算反应来明初刚刚说的是什么,他放下刀,转过身子,与明初对视,“你你你刚刚说什么?” 明初挑了下眉,回去继续处理大虾,悠悠道:“你不是已经听见了吗?” 赵坤又在脑子里回味了刚刚的话,瞬间觉得天要变了,“不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跟谁?” 明初听到这话,不乐意了,什么叫还能跟谁,他统共就带过几个女孩子过来? 赵坤收到明初的死亡凝视,脑子总算跟上了速度,“你不是才刚认识人家吗?” 明初撇嘴,“谁跟你说我们两个是刚认识的。” “你就带她来过一次啊。” “哦,我每次约会都要和你报备呀?” 这个……倒不需要。 “行了,干活吧。”明初发号施令。 赵坤懵懵地点了下头,一副不在状态地回到自己的岗位。 * 丁元下午睡到一半便被外边嘈杂的声音吵醒,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她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来今天请假在家休息。 而此时外边的嘈杂声也不是幻听,丁元凝神听了下,隐约听到有人压着声音在说“……小声一点……在睡觉”之类的话。 她坐在床上稍迟疑了下,还是翻开被子走出去看看怎么回事。 一打开门,丁元便看到两个陌生的男人正在她的厨房捣鼓着什么,而明初则双手插兜站在一边,丁元抿了抿唇,出声道:“你们在干嘛?” 两个陌生男人没搭理他,倒是明初听到他的话,立马换下刚刚还一副“领导下乡视察”的嘴脸,笑嘻嘻地朝她走来,“醒啦,他们在装洗碗机呢。” 丁元眉头深锁,没说话,但表情已经揭晓了她的心里话—— 装什么洗碗机,经过我同意了吗? 明初脸色不变,“我今天看了一下,你这厨房除了料理器材,还缺一个洗碗机,有了洗碗机,以后在家做饭就不用担心洗碗的问题啦,咱们也不需要因为这点小事互相推辞。” 丁元不解,“做什么饭?” “明先生,已经安装好了,需要演示一遍吗?”安装工人问。 明初一听,也顾不上回答丁元的问题,立马拉起她的手往厨房走,“要,你操作一下。” 安装工人点头,“你们看,把锅碗瓢盆放进去后像这样……” 学会怎么操作洗碗机后,两个安装工人提着工具箱离开,丁元送走他们,见明初还拉着她的手不放,干脆用另一只手强硬地掰开他的手指,挣开他的禁锢。 手里失去温软的触感,明初颇有些可惜。 丁元从玄关处又走回厨房准备再欣赏一下家里多出来的这个新事物,路过客厅时看到横亘在那的黑色行李箱,她有些不解地停下步伐来。 刚刚出来时看到这东西她还以为是那两名工人带来的,现在看来很明显不是,她心中有个很不好的预感,转身看向正站在一边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的某个人,声音带着愠意,“你这是什么意思?” 明初见躲不过去,带着些掩饰意味,抬手扒拉了下头发,“嗯,你听我说,事情呢不是你想的那么复杂。” “这件事很复杂吗?”丁元面无表情地迎着他的目光。 明初立马摆摆手,“不不不,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可以更好地照顾你,我打算在你这里住下,负责你的一日三餐和生活起居。” “不需要。”明初甫一说完,丁元便断了他的念想。 明初不死心,“丁元,你听我说,我这么做完全就是为了你跟宝宝好,一看你这厨房我就知道你平常都不怎么做饭,每天不是吃外卖就是吃速食产品,你现在是孕妇,吃这些东西一点都不健康,对你跟宝宝一点好处都没有,我本来是想着每天给你送饭,但我家和你家离得有些远,每天这样子来来回回很不方便,让你去我家住你肯定不同意,那我就只能来你这儿了。” 分析得可真是头头是道,无懈可击呀,但是,“我怀孕是我的事,为什么需要你来照顾我,如果说做饭,我完全可以找个保姆来家里帮忙。” 明初啧了一声,纠正她,“丁元,你这逻辑就不对了,怀孕怎么可能是你一个人的事呢,别忘了我也是孩子的父亲,照顾他,我也是有责任的。” 丁元不以为意,“大可不必,我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就有足够能力照顾好他。” 明初有些懵地眨了眨眼,“什么意思?” 丁元也不藏着掖着,“孩子我打算一个人养,你不需要负责。” “胡说八道!”明初难得在丁元面前语气强硬,“你自己想当单亲妈妈,宝宝可不一定想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健全的家庭环境是宝宝成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你没资格剥夺他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成长的机会!” “谁说和你在一起组建的家庭就一定是幸福的呢!”丁元也不甘示弱。 “你不跟我试试怎么知道幸不幸福!我发现你这个女人真的很奇怪,别的女人怀孕都巴不得男的负责,你倒好,怀孕不跟我说,现在我知道了又不让我负责!你把我当什么了?!用完就扔的种草机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都忘了今天恢复更新了_(:з」∠)_ 今天更两章吧,我相信其它大大已经放了很多章,大家来不及看呢~ 第十五章 明初情绪激动得唾沫横飞,丁元被喷得没忍住往后退了一步,听到他居然把自己形容成‘种草机’,丁元脸上的表情差点没绷住。 正想说点什么平复他的情绪时,只见对面这个身高接近一米九,正当强壮的男青年一只手提起黑色的行李箱,板着一张俊脸,居高临下对丁元道:“始乱终弃?你想都别想!” 然后,怒气冲冲地进了她的书房,嘭地一声把门给关上,力道之大,让丁元差点以为自己才是客人。 * 明初关上门后心里还气着,他想不明白,像他这样的条件,多金帅气还会下厨房,外边多少女孩子巴不得和他扯上点关系,怎么到丁元这里这些优点似乎都变成透明的,她看不见也就罢了,甚至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能耐了,居然宁愿一个人养孩子都不愿意带上他,实在太自私了! 为什么女人绝情起来可以这么可怕! 明初越想越委屈,委屈到最后没撑住袭来的困意,就这么靠着门板睡着了。 也难怪,从昨晚到现在,他几乎一刻都没合过眼呢。 丁元一个人在客厅里认真地反思了一下明初的话,她之前的确没想过孩子出生后家庭环境的问题,毕竟她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双亲,她和丁妍两个人都是爷爷一个人抚养长大的,到目前为止她们不也活得好好的?所以她自然也觉得一个人抚养孩子没问题。 当然,两个人养的确有好处,例如她觉得孩子烦了还可以丢给对方管,如果她自己养的话,就只能找保姆帮忙,外人养着总没有自家人来得放心。 虽然如此,那也没必要住一起吧,丁元好不容易才接受肚子里多出来的一条小生命,现在让她的屋子凭空又多出一个大活人,让她怎么受得住? 不,绝对不可以让明初在这里住下! 丁元打定主意,走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你把门开一下。” 书房里悄无声息,丁元觉得明初是在装死,又重重地敲了几下门,刚要说话,一阵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打破房里诡异的气氛。 丁元去房里拿手机,一看是她爷爷打过来的,那种不好的预感又再一次袭来。 别的不说,她最近的预感真的准得有些过分,刚一接听,便听到自家老爷子有气无力道:“元元啊,在干嘛呢?” “上班呢。” “可是我刚刚刷微博,你同事不是说你今天不在公司吗?” …… 老爷子虽然已经快八十,但小年轻喜欢的东西他却样样不落俗套,有时候还赶在丁元前面走在潮流的顶端,因为没有和丁元一起住,为了视奸丁元的生活,老爷子顺着丁元微博关注列表把一切任何可能与丁元三次元相关的人都关注了一遍,看来他今早也看到米珊点赞的微博了。 哦不,她也点了。 没等丁元解释,老爷子又道:“其实我今天打电话过来,就是想和你说,昨晚睡觉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梦到你奶奶还有你爸妈,你知道我看到他们的第一眼,他们说什么了吗?” 丁元举着手机,心道:不知道,但也不想知道。 老爷子早料到她不会接话,又自顾自说:“他们问我啊,两个孩子最近过得怎么样,我说很好很好,除了一个个还没对象外,其它都挺好的。” 似乎怕丁元没听见,“没对象”三个字老爷子特意咬得很重。 “你不知道他们一听这话,一个个脸色都变了,说我没把你们照顾好,不配当你们爷爷,要我早点下去陪他们,不要再留在世上浪费粮食……” 丁元一脸无动于衷。 “元元啊,我今天是被噩梦吓醒的,醒来便觉得整个人都不得劲,心脏笃笃笃跳得跟机关枪似的,刚刚小艾给我量了下血压,有点高,现在和你说话我脑子都晕乎乎的,我觉得你要过来看一下我,你奶奶和你爸妈这回可能真要把我带走了。” 说了十回不止,倒是没一次应验呢。 不过这话丁元就只敢在心里偷偷说,说出来就大逆不道了。 “爷爷,别想太多,您身体健康着呢。” “不,元元,我觉得我这次是真的要挺不住了,你还是过来一下吧,至少让我在死之前看你最后一眼,有些后事我也能跟你交待一下,你姐姐她靠不住,快来啊……” 丁元还想说什么,老爷子已经眼疾手快地把电话给挂断,这速度,实在很难把他和头昏眼花,将要寿终正寝的人联系在一起。 不过今天反正也没事,她也有段时间没去见老人家,等去看了老爷子,回来再跟明初好好将事情理清楚,不管怎样,先让他断了在这里住下的念头。 * 老爷子住的明泉居在南州市已经有些年头,算是开发得比较早的住宅小区。 因为和丁元上班的地方比较远,丁元工作稳定后便在公司附近租房子直到后来买房,丁妍倒是一直在这住着,但她职业特殊,有时候去剧组一待就是好几天,所以家里经常只有老爷子和保姆艾阿姨在。 丁元到明泉居时是艾阿姨来给她开的门,客厅没人在,见她打量的目光,艾阿姨立马早有预料般开口,“老爷子在卧房里呢。” 艾阿姨一脸苦笑,又压低了几分声音,“一看到你来立马跑去床上躺着,他人没事,你别担心,就是想你了。” 丁元在看到茶几上还沸腾着的热水时就已经猜到了,老爷子身体硬朗着呢,能有什么事,不过是想见她一面,故意扯的谎罢了。 也怪她,最近因为工作比较忙,到周末都没心思出门,明明觉着时间过得也就那样,转眼间居然快一个月没来这边。 丁元推门进了老爷子的卧室,似乎怕她不知道自己现在病得很严重,一进去便听老爷子气若游丝般咳了几声,然后开口,“是…丁元吗?” 演得倒是像模像样,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怎么了呢。 丁元走到一边拉开窗帘,外边阳光正好,老爷子一时被刺得眯上眼,不禁举起手遮了一下,还未表达不满,便听孙女站在床边冷静分析道:“面色红润,动作敏捷,刚进来的时候您的茶还在煮着呢,行了爷爷,我都来了,别装了。” 老爷子适应了下光线,不满地放下手,声音洪亮,“谁说我装的了!我就是病了!” 丁元双手环胸,垂着眼看他,也不说话,就这么盯着。 老爷子被丁元看得脸上一热,眼神有些闪躲,到最后,只能不情不愿地掀开被子下了床,和丁元一起去了客厅,一坐下,便指使丁元道:“泡茶!” 语气强硬,明显是为了报复丁元刚刚拆穿他的事。 丁元这次倒是很听话,没再反抗。 用沸水烫过一遍茶盏,茶壶里倒入沸水,静待一两秒便可以洒茶,久了茶水便会发苦发涩,影响口感。 这些技巧都是老爷子教的,丁元为老爷子递了一杯茶,老爷子这个师傅砸吧一嘴,眉头一皱,倒是全喝下了,不过下一秒便听到他道:“还是我来吧。”就差没把嘴边那句‘泡的是啥玩意儿’说出来。 丁元本来也不喜欢捣鼓这些东西,听罢立马退到一边。 老爷子接过活儿,边捣鼓边道:“我听你姐说,上次给你介绍的那个小伙子,你不满意?” 一般听到“我听”这种开头,丁元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其实来之前丁元也猜测过了,自己和俞观景的事,无需多久便会从丁妍的嘴里给传出去,毕竟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老爷子攻击的对象,拉丁元出来当活靶子这种事,丁妍是没少做的。 丁元淡淡地“嗯”了声。 “为什么呀?”老爷子急眼,“上次不是说挺好的吗?” “芒果那么好吃的东西,那您为什么不喜欢吃?”丁元反问道。 “不喜欢就不喜欢呗,还能有啥为什么?” 老爷子下意识回答,说完后,自己先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立马吹胡子瞪眼的,“干嘛呀你,这能一样吗?!” 丁元只是笑笑,不说话。 见拗不过丁元,老爷子只能改口,“那你和爷爷说说,到底喜欢咋样的?爷爷再帮你看看。” 丁元见他还不死心,不禁叹息一声,“现在不是挺好的么,我偶尔得空了就来看看你,你干嘛非得把我嫁出去。” 老爷子认真地打量了她一番,一脸严肃,“你可别学你姐姐要什么不婚丁克,如果你也和她一样,我告诉你,我立马上吊去。” 丁元倒没丁妍那么夸张,但她现在对恋爱结婚的确没什么欲望,总之一切随缘吧。 见她迟迟不说话,老爷子更加肯定心中的猜想,将水壶重重地往桌上一饭,沉声道:“你们两个是真的要气死我吗?!” 丁元撇了下嘴,有些无奈,“爷爷,这种事急不来。” “那你还要让我等到什么时候?!我都这岁数,过了今天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明天的太阳,我还能等多久?” 丁元沉默,人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忘了很多事,例如忙起来忘了回家看爷爷,例如忘了爷爷已经不年轻了,意外和明天,的确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 可是就算如此,难道为了让爷爷安息,她就要结婚吗?就和今天与明初争论的话题一般,把孩子生下来,就必须得和他在一起,只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父母健全的家庭吗? 丁元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何必然的联系。 第十六章 丁元留在明泉居吃完晚饭才回到自己的小家,开门进去时屋里一片黑暗,丁元以为明初已经识相先离开,打开灯却发现他的行李箱还在老地方待着,和她离开时一模一样。 丁元看向书房,门还关着,似乎一整个下午都没出来过。 她凝眉,来到书房拧了下门把,被反锁了。 敲了几下门,里边听不到动静,门也纹丝不动。 “明初?”丁元喊了一声,无人应答,又连续喊了几声,里边一直静悄悄的,安静得可怕。 丁元脸色微变,以为他是在里面出了什么事,正想把备用钥匙翻出来开门时,面前的门总算打开了,明初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开门,睡眼惺忪地出现在丁元面前。 丁元一颗心落回原地,见他这副模样,莫名有些生气,“你刚刚在睡觉?” 明初边打哈欠边点头,揉了揉眼睛,问道:“几点了,饿了吗?” “八点多了,晚上。” “嗯?”明初听到时间脑子总算清明了些,手在裤兜里摸了摸,将手机拿出来一看,没电了。 丁元将自己的手机递给他看,明初看着上方的显示时间,还有些懵逼,“我怎么睡了这么久?” 丁元也想知道,她收了手机,说正事,“既然醒了,那你赶紧收拾东西离开吧。” 下午发生的事又在明初脑海里浮现,他抿了下唇,脸色有些难看,“我下午和你说了那么多,敢情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丁元摸了摸鼻尖,认真了会,用手指比划道:“有一点。” 明初还没来得及高兴,丁元又道:“可我还是认为,一个人养孩子没什么不好的。” 明初被气得差点吐血,真想拨开她的脑袋瓜子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明初不想一起床就和她争论,揉了揉眉骨,朝她伸出手,“充电器借我一下。” 丁元去房里拔了充电线给他,明初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等待手机开机。 “很晚了,你不饿吗?”丁元在一旁道。 “饿。”明初掀起眼皮,“你吃了?” 丁元点头,“我刚回家了。” 明初垂下眸子,不轻不重地哼了声。 手机开机,随之而来的是上百条信息,除了垃圾广告,便是赵坤的花式问责。 明初匆匆看了几条,发现全都是骂他的话后,啧了一声,干脆打电话给他,一接通,对面就传来赵坤的咆哮,“你干嘛去了!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明初清了清嗓子,并没有一点惭愧,“睡过头,手机关机了,今晚忙吗?” “你说呢?老子现在手还抖着!”赵坤怒道,“我不管你在哪,赶紧给我滚过来!” “不是快打烊了吗?”明初才不想去,一出这门儿,恐怕回来的机会都没了。 “是快打烊没错,但来了位祖宗,如果你不来,恐怕要二十四小时营业了!”赵坤在那边咬牙切齿道。 “怎么回事?”明初不解。 “还不是……” 那边传来一阵慌乱声,再传来话时,声音已然变了样,“明初,你在哪呢?” 这声音,明初只一听便脸色大变,差点就想把手机给挂了,“华星语,你怎么在那?!”他不可置信道。 “爸爸送我过来的呀。” 华岩川? * 丁元和明初来到食屋时,远远便听到赵坤在屋里气急败坏的声音,“姑奶奶,你到底想干嘛呀,你想吃明初做的就等着呗,一直糟蹋我做的是几个意思?” “可是他还不来呀,他不来给我做吃的我不就得饿着吗?” 说话的人拥有一副稚嫩的嗓音,丁元带着些许疑惑,和明初进了屋里。 只见吧台边此刻坐着一个小身影,上身穿着一件格子西装外套,头戴着一顶红色贝雷帽,看到他们进来时,她二话不说立马从椅子上跳下来,朝他们这边跑来。 丁元这才发现她下.身穿的是一条黑色半身裙,蹬着一双马丁靴,手上还提着一个不该是她这个年龄该拿的某奢侈品牌手提包,再往上,帽子下的头发居然也是时下流行的羊毛卷。 丁元被眼前这个打扮时髦的小姑娘吸引了目光,眼睛不觉亮了亮。 华星语应该也就四五岁,对着比她高出许多的明初,她要仰着头才能对上他的视线,饶是如此,她脸上的笑容却是毫不掩饰的灿烂,只听她一改刚刚不耐烦的语气,对着明初甜甜道:“明初,你终于来啦!” 明初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语气生硬,“你来干嘛?” “爸爸没跟你说吗?”华星语抓住明初衣服的下摆,轻轻摇啊摇,昂着脑袋一脸娇羞道:“人家今晚要和你一起回家睡觉觉。” 一旁的赵坤听罢,一脸同情地看向黑着脸的明初,而丁元却没发现异常,而是有些惊讶地看向明初。 他居然会带小孩? 明初有些嫌弃地将自己的衣服从华星语手里抽出,人往丁元身边靠了靠,依旧是用刚刚那副不可一世的语气,“你打电话给你老爹,说不行。” 华星语嘟了嘟嘴,摇头,“我好不容易才让他同意咱俩今晚一起,怎么可能再给他打电话。”她抱住明初的腿,“店里已经没事了,咱们快回家吧。” “那你打电话让你家保姆过来接你,我可没功夫管你啊。”明初说罢,揽过一边的丁元,“况且我今晚还有事呢。” 华星语听明初这么说,总算又注意到这个一进门就让她感受浓浓不安,长得有点好看,当然没她好看的女人,她目光不善地看向被明初揽着的女人,语气不屑,“你和这位阿姨有什么事?” 直呼明初名字却叫她‘阿姨’,丁元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年龄正在被一个小孩嫌弃,她看着眼前这个对她充满敌意的女孩子,突然觉得她没刚刚可爱了。 “这轮不到你操心,赶紧让人过来接你回家,或者我现在送你回去。”明初语气强硬,不容置喙。 华星语别过头哼了一声,“家里没人,我给他们放了一天假!” “那打电话给你爸,让他给你安排,住酒店怎么样都行,就是不能跟着我!” “你居然叫我住酒店!”华星语一脸惊色,“网上那些恐怖新闻你没看过吗,我还这么小,你居然忍心让我一个人住那么恐怖的地方!”她又一次将敌意的目光转向一旁的丁元,“你跟这位阿姨到底要干嘛?” 明初翻了个白眼,“会不会说话啊你,叫姐姐。” 华星语哼了一声,“她看起来就和我爸差不多,我怎么可能叫她‘姐姐’?” 明初冷笑,“我和你爸也是一个辈分,你倒是叫我叔叔啊。” 华星语撅了下嘴,又气哼哼别开头,她才不想叫明初叔叔呢! 明初不想与她多说废话,拿出手机正准备打电话给华岩川,却被华星语打断,“你不用打了,我爸现在肯定在飞机上,手机打不通的。” 明初没有放弃,“那我给你妈打电话。” “我妈更没空,她忙着照顾肚子里的宝宝呢,而且我也不想去她那。” 明初睨了她一眼,“那我也不想你去我家。” 华星语一听立马瘪起嘴,眼泪泫然欲滴,“你怎么可以这样,非要让我去看他们一家子你侬我侬的,你知不知道这对一个没妈要没爸疼的孩子来说有多残忍!”她抽了抽鼻子,“如果你不想管我就算了,我今晚一个人去住旅馆,如果遇到坏人也是算我倒霉!” 她抽抽啼啼,边说边往外走,明初依旧无动于衷,倒是一旁的丁元见了有些不忍心,她刚踏出门楣,就被丁元拉住,“外面很危险,你不能随便跑出去。” 华星语停下脚步,有些意外地看向她,不过很快她就把被丁元拉住的手挣开,警惕地看着她,“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对你放下戒心,我们现在是竞争者,请你对竞争者有起码的尊重,你那些小心思还是赶紧收起来,追明初这件事,我是一定不会心软的!” 等等? 丁元觉得现在的剧情走向有点奇怪,她有些疑惑地看向明初。 明初似乎早就料到华星语会这么语出惊人,摊手耸了耸肩,用表情告诉丁元:这并不关他的事。 华星语还在继续,“虽然你现在看起来似乎比我更适合明初,但很快你就会人老珠黄,沦为广场上跳舞的大妈,而我,还年轻,我有的是时间等明初接受我。” 丁元安静地听完华星语的这番言论,哂笑一声,“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你抢的。” 华星语微眯了下眼,正想问丁元说的是不是实话时,明初已经站到丁元身边,又一次揽过她的肩膀,对华星语道:“她不用和你抢,我本来就是她的。”说罢,还将头靠在丁元的肩膀上。 华星语气得脸通红,跺了跺脚,上前挤到二人中间,翘着小臀竭力将丁元顶开,嘴上嚷嚷道:“你胡说!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女人吗?” 丁元有些意外地看向明初,明初很是尴尬地轻咳一声,两人的视线在空中对上,一个仿佛在说:“你不喜欢女人?” 另一个则回道:“骗人的,不喜欢女人的话,孩子哪来?” 一旁的赵坤见三个人在门口推推攘攘,有些无奈道:“我还要回家呢,你们有事出去解决好吗?” 三人总算顺着台阶下来,一一分开,当然,丁元是被迫参与这场斗争,她微喘着气,看向那个与一个小女孩置气的某个幼稚鬼,“既然她现在没人照顾,你就把她带回家吧。” 华星语听她这么说,总算对着丁元笑了一下,愉快道:“算你识相!” 丁元实在有些怀疑,这个女孩子怕不是被什么俯身了吧,这打扮这语气,哪里像是个只会玩泥巴的五岁小孩? 好像也只能这样,但明初向来不会委屈自己,听丁元这么说,立马顺着竿子往上爬,“我一个人怎么带孩子啊,而且她还是个女孩子,不方便!” 那他还想怎样?丁元一脸淡定地直视着他。 明初嘿嘿一笑,“你帮我照顾她吧。” “不要!”刚刚还不对付的两个人这会倒很有默契地开口。 明初才不管小屁孩的话,将丁元拉到一旁,还没开口,丁元便先道:“你别劝我,不可能的,而且她爸爸是让你帮忙照顾,又不是我。” “是这样没错,可不方便呀,她现在这个年龄洗澡都要保姆看着,她爸爸自己都要避嫌,我家阿姨今天刚好休假,你总不能让我帮她洗吧!” “一天不洗也没关系吧。”丁元才不想自找麻烦。 “我没关系,她不行啊!”明初牵过她的手摇了摇,“你就帮帮忙呗,去我家就行,不用怕把你家弄乱。” 瞧瞧,丁元就知道明初还没死心,住不成她家,就想让她去他家住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要入V啦,作者赚点零花钱不容易,希望有兴趣往下看的小伙伴支持正版噢,文短,一杯奶茶钱都不用。 另外宣传一下我的新文——《门不当户不对》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 第十七章 从食屋到湖光城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丁元昏昏欲睡间,车子总算开进一栋三层别墅。 华星语不是第一次来,一下车便跑到花园,弯着腰不知道在找什么,许是找不到,便拔高音量问这边的明初,“我种的玉米发芽了没?” 明初撇嘴,“大冬天种玉米你说发芽了没,你别在那里给我乱踩!”明初边说边往那边走,“上次把我的香菜拔了我还没找你算账呢!快给我出来!” “那到底发芽没呀!”华星语依旧在那片地方来来回回搜寻,如果丁元没看错的话,她这期间似乎又踩歪了几棵菜。 明初一过去便将她整个人提溜出来,见自己辛辛苦苦种的菜苗又被破坏,他一脸心疼,半拉半提地将无敌破坏王带离现场进屋。 丁元也跟着进去,这别墅很大,与此同时也有些冷清,就像明初说的,他家的阿姨今日休假,所以整个房子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在。 丁元边进去边打量着他住的地方,最后目光被他占据着别墅一楼绝大部分场地的厨房给吸引了目光。 开放式厨房的墙壁上挂着各式各样的料理器材,一边的架子上放着瓶瓶罐罐,炉灶便有四个,更别说特意用来陈列锅具的那面橱窗有多大了。 别的不说,单这个厨房就可以看得出,明初对料理的热爱有深刻。 “我饿啦,明初你给我做披萨好吗?”闹腾了大半天的华星语摸着肚子跟在明初后头,手里拿着一颗刚刚在花园里摘的番茄。 “还披萨,我给你劈叉得了,今晚煮面,你爱吃不吃!” “吃吃吃,明初做什么我都吃。”华星语动用四肢困难地爬上吧台边的高脚椅,晃着小短腿开心道。 明初冷笑一声,“我做什么都吃,那你可不可以多听我话,别有事没事就来给我找麻烦?” 华星语哼了一声,“哪有,我都好久没来找你了,你住院的时候唔唔……” 明初有些紧张地看向一边的丁元,见她正认真地看着墙上一副画,没注意这里的动静,一颗心落回原处,放开华星语的嘴后警告道:“闭嘴,别胡说八道。” “我哪有……”华星语刚想争辩,想到什么,回头看了眼那个跟着他们过来的女人,不可置信道:“你真的喜欢上她了吗?” “有意见?” 见明初居然没否认,华星语脸上像是吃了苍蝇,很难看,“我不同意!” 明初嘿了一声,将手里的水珠弹到她脑门上,“我的事还不需要你同意,小孩子就该做点小孩子该做的事,别整天想些乱七八糟的。” 华星语抹了抹额头,鼓着腮帮子,“我才没有!”说罢,她便跳下椅子离开了。 没她在旁边叽叽喳喳,明初切菜的速度快了不少。 丁元参观完明初家的一楼后便坐到沙发上,她同意来他家,纯粹是为了证明她一个人也可以照顾好孩子,至于怎么证明,那就是今晚能顺利帮华星语洗完澡,哄她睡觉为止。 小孩嘛,再早熟年龄也摆在那,丁元不信她一个大人还制服不了一个小女孩。 因为已经吃过晚餐,明初就没有做她的份,他们吃饭时,丁元就在客厅里等着。 别墅里实在过于安静,即便她离得有些距离,餐桌上的对话总是不可避免地传到她耳朵。 “赶紧吃,别玩手机!” “你喂我嘛。” “爱吃不吃!” “可是我在家都是阿姨喂我的。” “这里没阿姨,要吃自己吃。” 丁元想假装听不见,但无奈华星语的眼神太过炽热,丁元一抬头望去,便见明初拿着筷子敲了下华星语的脑门,警告道:“你再皮我就把你扔出去。” “干嘛打我呀!你不喂我,那就只剩下她呀,她又没事情干!” 明初又敲了她一下,“懂不懂礼貌啊你,什么她她她,叫姐姐!” “她看着比我妈还要大,我才不叫!” “华星语!你找抽是吧?!”明初板起脸,脸色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难看。 “比华星语的妈看起来还要老”的丁元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她看起来,很老吗? “你居然凶我!”华星语开始掉泪珠子,“人家大老远跑来找你,你居然为了一个认识时间没我长的女人凶我呜呜呜……” 如果不是因为附近没有摄像机,不然丁元都要以为自己进了片场呢。 明初才懒得搭理她,自己三下两口吃完面后便起身离开饭桌,华星语一个人抽抽嗒嗒了一会,见用眼泪软化不了明初的心,慢慢地也就安静下来,自己吃饭。 明初对自己的成果很是满意,骄傲地对丁元说:“看吧,孩子就不能惯着,一惯就上天。” 丁元不以为意,“你和小孩较什么真。” “希望待会你还能这么理智。”明初笑着道,有种看好戏的感觉,丁元抿了下唇,没接话。 不就洗个澡嘛,还能多复杂? * 浴室里,离丁元带着华星语进来已经过去了快十分钟,但华星语身上的衣服依旧完整无缺。 “我真的会玩!你再让我想想,很快就可以成功了!”华星语手里捧着一个魔方,正凝眉拨弄着。 丁元靠着洗脸盆,双手环胸,一脸无奈,“这个需要记公式,不是随便转就可以成功的。” “我当然知道要公式,但我不用公式也会玩。”华星语不服气。 “嗯,我相信你,但是你可不可以先洗澡?” 华星语又不说话,埋头和手里的魔方较劲,折腾了这么久,丁元都出了汗,但和明初打赌在先,她不能认输。 “我帮你洗,你继续玩可以吗?”丁元只能想出一个折中的方法。 华星语一脸估疑地看向她,“你会吗?” “当然。”理论知识她还是很丰富的。 “那好吧。”华星语勉强答应。 丁元脸上一喜,赶紧上前给她脱衣服,小孩子身子娇嫩,丁元不敢用太大力,华星语又顾着玩魔方,二人磨磨蹭蹭,总算花了一会功夫才将衣服全都脱下。 刚准备给华星语洗头发,便听见明初在外边问:“行不行啊,要不要我打电话找个人来帮忙?” “不用。”丁元故作淡定道,照目前来看,情况并没有比想象中严峻。 “那你小心点啊,地滑。”明初明显不放心,主要是怕丁元在浴室里发生什么意外,毕竟她现在可不是一个人,华星语又是个让人不省心的。 “嗯。” 靠着浴缸边沿的华星语睁着大眼睛自下而上看着丁元,眼睛眨巴了几下,才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追明初的?” 又来了。 丁元再一次提醒她,“我没有追他。” 华星语冷哼一声,脸上明晃晃写着几个大字“我才不信”! 丁元发现华星语在某些方面和明初挺像的,一样的自恋,一样的以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会看得上眼,丁元才不管她信不信,而是反过来问道:“你喜欢明初?” 华星语点头,还特意强调:“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喜欢。” 丁元没忍住勾唇,“你还这么小就懂这种事?” 华星语伸出手指比划了下,“你别拿年龄来衡量我们小孩,我们这一代人,看得比你们透彻多了。” 的确,大家都不是生在同一个世纪。 见丁元一直一副淡淡的模样,华星语又道:“你放弃吧,明初不会喜欢你的。” 丁元拿花洒给她冲去泡沫,边道:“哦?你怎么知道?” 华星语点头,“我说了,我在他身边的时间比你长,被他残忍拒绝的女人多得是,不差你这一个。” 丁元挑眉,不禁问道:“那每个女人他都会往家里带吗?” “没有!明初可不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华星语说完见丁元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才发现自己上了她的当,立马改口道:“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一个都没往家里带。” “哦,我就问问,你不用紧张。”丁元帮她将头发擦干些才帮她洗身体。 华星语自己也没闲着,见魔方玩不了便开始玩水,拿着水瓢将水舀起来又高高地往下倒,观察着溅起的水花,玩得不亦乐乎。 “可以了,起来穿衣服吧。”丁元想把她从水里提起来,但华星语人虽小,力气却很大,轻轻一挣,就跟泥鳅一般从丁元手里溜走。 “再等一下,我要把浴缸的水都装满。” 这认知总算让丁元看到了孩子的影子,她就说嘛,小孩毕竟就是小孩,装得怎么像大人,本性不会变的。 “你这样子装不满的,快点起来,待会着凉了。” “再等等嘛!”华星语玩得更起劲,刚刚还干爽的地面立马被水溅湿,四处都湿哒哒的。 不得不说,虽然现在一切还在她的可控范围内,但丁元的耐性却一点点售罄,临近边缘,但毕竟不是自个的孩子,丁元也不能说重话,只能不停地催促华星语快点出来,可惜效果微乎其微。 这时明初又在外边敲了敲门,“还没洗好吗?” 生怕丁元告状,华星语这回不用她开口便从自己从浴缸里站起身来,朝外面喊道:“好啦好啦!” 丁元看着站在浴缸里朝她张手的人,很是心累地上前将她抱出来,穿衣服倒是顺利了许多,但这一通折腾,丁元也是累得够呛。 浴室门外,明初总算等到开门的那一刻,他眼睛在丁元身上瞄了一眼又迅速离开,然后看向华星语,“走,我给你吹头发去。” “好呀!”明初给她吹头发,华星语再高兴不过了。 明初带着华星语离开,丁元看着他们进入了卧室,才低头看着自己现在的样子,有些为难,给华星语洗澡,除了累,她的衣服也不能幸免被弄湿了。 怎么办?让它自然烘干吗? 耳边又响起脚步声,丁元刚要抬头,一条大毛巾便将她整个人给包住,丁元尚没反应过来,做完这个的明初下一秒便将手里的衣服递给她,“带小孩子不是你想象中那么容易吧?” 丁元稍顿,还是嘴硬道:“还好。” 明初挑眉,也不戳破她,“先去洗个澡吧。” 丁元也没推脱,拿了衣服后便又把浴室的门给关上,丁元出来时穿了三件,除了现在身上的两件,还有一件外套,现在湿的只是外边这件羊毛衫而已。 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她随意冲了个澡便换上明初的衣服,他给她拿的是一件卫衣和一条运动裤,两件尺码对她来说都偏大,但勉强还能接受,至少比湿哒哒的要好很多。 丁元整理完自己出去,明初刚好带上卧室的房出来,丁元下意识望了眼,里边关了灯,她有些惊讶,压低着声音问:“睡着了?” 明初点头,看了眼她湿着的头发,“我帮你吹吧。” “不用,我自己来。” 丁元吹完头发时间也不早了,她也不指望明初会送她回去,便也不扭捏,直接问道:“我今晚睡哪?” 明初自然希望她和自己睡,但他怕话一出来又惹丁元不高兴,便乖乖把她带到客房,临走前,他不忘提醒丁元和自己的约定,“丁元,你输了。” 丁元有些没反应过来,明初继续道:“咱们的约定是直到你把华星语哄睡,可今天是我把她给哄睡的。” 丁元这才恍然大悟,但很快她便不认账了,“这不作数,我刚刚在洗澡。” “那没办法,华星语困了,你总不能让她等你洗完澡再睡觉。”明初摊手。 “是她自己犯困,那就不是你哄的了。”明初有多蔫吧坏,丁元可是很清楚,想坑她?没门! “可就算是她困了,也要听睡前故事才能入睡。”明初一点点朝她走近,“丁元,带娃就是这样,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你觉得以你现在的能力,能在照顾好自己的同时也把孩子给照顾好吗?” 丁元躲开他的目光,“这种事总要经历过才能知道。” “哦,那不谈这个,你觉得华星语怎么样?” 丁元认真想了一下,“有点早熟,但现在的小孩子眼界都和我们不一样了,所以应该算正常的吧。” 明初冷笑,“我可不这么认为,华岩川……也就是她爸自从离婚后基本上没什么时间去管她,她都是家里的阿姨带大的,等发现长歪的时候已经晚了,你可能觉得她这样只是特殊了些,但你不知道去年她用她爸的钱在网上买了一副对戒要来和我求……咳,总之,等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这孩子不是普通孩子,我对自己的孩子没啥特别要求,唯一一点就别长成华星语那样,而这个的前提就是建立在,我能给他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明初坐到丁元身边,继续道:“虽然我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非要自己养孩子,但相信我,养孩子不是和你写写稿子那么简单,你总不想以后每天都要和孩子说为什么他的爸爸不跟妈妈在一起吧?” “我可以说他已经不在了。”丁元依旧那副淡淡的模样。 “咳咳咳,丁元,我觉得这不太好。” 丁元看明初这样,难得一笑,“那你和我说说,为什么我就非要和你一起养呢,没有你,我照样可以给他找个父亲。” 明初一脸正色,“绝对不行!咱俩基因条件这么好,生出来的孩子肯定也不差,到时候一看后爸的样子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孩子打击多大呀?除了这个,我也不差钱,孩子出生不用愁奶粉和教育的事,这套别墅只是我名下其中一处而已,我在南州还有另外几处,其它城市也有,孩子以后也没有买房困扰,而且现在的孩子一上幼儿园不是拼车就是拼爹,我可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再说了,后爸哪有亲爸上心,儿子还好,你没看到新闻上有些女孩子被无良继父性.骚扰的新闻吗?” “这是对孩子一些好处,还有你,你觉得你现在去找,能找到比我更优秀的吗?长得比我好看,饭没我做得好吃,饭做得好吃的,肯定没我长得好看,在你这,我肯定是最佳人选。”明初朝丁元挑挑眉。 丁元忍住拍他一巴掌的冲动,稍顿片刻,问:“那你想怎么着?” 明初脸上有一种“鱼儿终于上钩”的雀跃,他坐正了身子,轻咳几声,“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你下半辈子的幸福,咱们当然是要结婚啊。” 作者有话要说: 没别的话说,大家多多收藏哈 第十八章 明初说完那句话后就被丁元不留情面地轰了出去,看着在自己眼前关上的门,他摸了摸鼻尖,不死心地贴上门板,压着声音道:“丁元,我说的是认真的,你可要好好考虑啊。” 屋内毫无声息,明初叹息一声,“那你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给你做好吃的,晚安。” 丁元在房里竖着耳朵注意外边的动静,听到明初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传来关门声,她才呼了口气,躺回床上。 所以要和她一起住只是个幌子,他的最终目的其实是想和她结婚? 为什么? 就因为孩子吗? 丁元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越来越看不懂明初了,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懂过。 * 明初第二天起床经过客房时,发现华星语居然已经起床了,又趴在床上玩魔方,头上扎着两根辫子,他瞄了几眼,有些意外,“你会自己扎头发了?” 华星语摇头,“是昨天那位阿姨帮我扎的。” 丁元? “她醒了?”明初说着就要往丁元睡的房间走去,那边华星语又开了口,“她已经走啦。” “走了?” 华星语点头,从床上下来,“太好了,现在屋子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啦。” 明初撇嘴,他觉得一点儿都不好。 他拿出手机给丁元打电话,可惜对方并不接,到最后直接打不通了。 明初猜昨晚的求婚的事对她来说可能太突然,他不能逼得太紧,应该多给她点时间考虑,于是他不敢再打扰,放下手机后便没精打采地去厨房为自己和华星语做早餐。 华星语吃着明初做的三明治,因为心情低落,明初今日的三明治也做得很随便,两片吐司里就夹了生菜碎和鸡蛋碎,味道虽然还行,可对于华星语这个肉食主义者来说,还是缺点什么。 “为什么一点肉都没有?”她皱着眉控诉道。 明初边玩手机边吃饭,懒懒道:“爱吃不吃。” 华星语朝他递去一个幽怨的眼神,能不能不要一直拿这句话堵她呀? * 吃完早餐,明初便带着华星语去了食屋,并让华岩川找个人过来把华星语接回去,今天是周六,店里人多,他可没闲工夫帮他带娃。 华家的人办事很利索,明初刚交待完不久,那边就开着车过来接他们家的小祖宗,虽然华星语一百个不愿意,还一个劲地朝明初使眼色,但明初就是假装没看见,最后她只能黯然神伤地离开了。 赵坤见小祖宗总算离开,一脸如释重负地从厨房里出来,双手撑着吧台,问明初:“怎么样,昨晚过得还愉快吗?” 明初面无表情地吃着芒果干,并不是很想搭理他。 赵坤弯下腰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喂,想什么呢?” 明初睨了他一眼,沉默一瞬,才道:“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赵坤愣了有那么几秒的时间,紧接着捧腹大笑,“噗哈哈哈哈,你这是收到什么刺激吗哈哈哈哈……” 明初横了他一下,狠狠地咬下一口芒果干,他就知道,不应该问这种蠢话的! 赵坤兀自笑了一会,才擦了擦眼角的泪花,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你啊,也就那样吧。” 明初对这个评价很不满意,“什么意思?” 赵坤组织了下语言,“你的条件在女孩眼里啥都好,就是太自以为是了。” “你不想活了是吧?”明初感觉手痒痒,很想锤爆他的头。 “你看看,我这是以哥们的身份对你作出客观评价,你说你连别人这点不满都容不得,人家丁元怎么可能容得下你。” “我跟你说我的事你扯她干嘛?” 赵坤摸了摸鼻尖,“啊,难道不是因为人家拒绝了你你才问我的吗?” 明初暴跳如雷,“谁他妈说我被拒绝了!” 赵坤离他远些,“一看就知道啊。” 明初下意识地摸了摸脸庞,“很明显吗?”瞥见赵坤那要笑不笑的样子,他才发觉自己中了他的圈套,脸上一热,他抓起碟子上的坚果便往赵坤身上扔。 在店里工作的服务员钱森一进店里就看到这场景,苦着脸喊道:“老板,求求您别再给我增加工作负担了,我昨晚好不容易拖的地呀!” 赵坤躲过明初的袭击,笑着问钱森,“你觉得老板人怎么样?” “资本家的奴隶”一听这话,一个激灵,立马拍起马屁,“那还用问吗?我就没见过比明哥更优秀的老板了,长得好看对员工体贴,上个月他还说要给我涨工资呢。” 明初对这恭维很满意,这才是正常人对他的认识嘛! “你很有眼光,但我怎么不记得上个月和你提过涨工资的事情呢?” 钱森打马虎眼,“啊,没有吗,那可能是我记错了。” 说罢,认命地拿起扫帚开始扫被明初弄脏的地板。 赵坤对明初和丁元的事很是好奇,趁着钱森去倒垃圾,悄悄问明初,“让我猜猜,你该不会是和人家求婚被拒绝吧?” 明初脸比刚刚又黑了一度。 赵坤憋着笑,又不怕死地问道:“和我说说,你是怎么求婚的?” 明初看傻子般看他,“当然是用嘴巴求啊。” 赵坤愣了一会,很是不可置信,“什么,你的意思是说你连戒指都没准备?” 明初沉默一瞬,有些不自在,“这不是没在计划中嘛,气氛差不多就求了呗。” “要我是女的,我也不答应。”赵坤嗤之以鼻。 明初皱了下眉头,戒指什么的他倒是有想过,可昨晚求婚是真的不在他的计划中,难道就是因为求得太仓促,丁元现在才用这种方式来向她表达不满? “那你说,该怎么办?”在面对重要事情上,明初一直都能不耻下问。 “当然是好好筹划啊,你看现在谁求个婚不是搞得全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明星求个婚都要上好几天热搜呢。” 明初依旧深锁着眉头,“可在大庭广众下求婚,不是有些‘强迫’的意思吗?”最重要的是,待会丁元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他,那他多没面子啊。 “那仪式感总要的吧?”钱森正好倒完垃圾回来,赵坤眼前一亮,“你不信问问钱……” 明初眼疾手快地塞了一片芒果干进赵坤嘴里,钱森看着吧台打闹的两个人,一脸蒙圈,“你们刚叫我?” “唔唔唔……” “没有!你去忙你的。”明初说罢,回头瞪了赵坤一眼,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人这么大嘴巴? * 万达广场的星巴克,顾信薇正因为临时要改稿的事骂骂咧咧,停下来的间隙喝了口美式,见坐在对面的丁元正安安静静地玩手机,不禁问:“你真不喝啊?” 丁元摇头,“你喝吧。” “不好意思啊,本来是约你一起出来逛街的。”顾信薇很不好意思,“还有一点点就好了,待会发过去再让我改我肯定不搭理他们。” “没事,慢慢来。” 顾信薇原本要继续码字,低头前又忍不住打量了她一下,“欸,怎么感觉你今天有点奇怪。” 丁元头也不抬,“有吗?” “有。”顾信薇肯定道:“是因为相亲的事?我听丁妍说……” “不是。”不等顾信薇说完,丁元便打断她的话。 这个丁妍,是把她的事跟多少人说了啊! “真没事?” “嗯。” 顾信薇见问不出什么,只能继续改稿。 丁元把微博刷了个遍,回到首页一刷新,苏琦的微博又跳了出来,她这发博的次数,都可以赶上刷屏的频率了。 苏琦这条微博依旧是日常分享,才隔一天的时间,她又上食屋吃饭去,看来真的是那儿的铁粉。 今天她的微博配图除了午餐,还有一张自拍,角度掌握得很好,连后边吧台一个剪影也被拍了下来,丁元都注意到这个细节,底下的粉丝自然也免不了,一个个都在微博下方叫嚷着“老板好帅!老板好帅!” 丁元不死心地放大了图片,这感人的清晰度,是她眼睛结构和别人不一样吗,不然为什么她看不出一丁点帅的成分? “你知道我这次去江城看到谁了吗?”一旁的顾信薇边工作边问。 “谁?” “苏琦。” 正翻着苏琦微博的丁元手顿了下,抬眼看向顾信薇,“你不是去采访赵良君吗?她也去?” “不是,我们这次是去剧组采访,《人间漂泊》,他和顾曼丽主演的,她是去找顾曼丽。” “她要做顾曼丽的专访?” 顾信薇啧了一声,“圈里传的事你没听过?” “什么事?” “之前不是一直有在传苏琦和顾曼丽关系匪浅吗?之前我以为是苏琦在炒作,不过这次在剧组我才知道,原来是真的,她和顾曼丽是表姐妹,去剧组找顾曼丽也不是因为工作,纯粹是在大家面前混个眼熟罢了。” 顾信薇感叹一声,“虽说她是顾曼丽的表妹,但明星就是明星,不说气质,苏琦看起来比顾曼丽反倒更像姐姐,那顾曼丽今年也三十好几了吧,还生完孩子,但皮肤保养得那叫一个细嫩,我好几次近身观察,人家卸了妆居然一个毛孔都看不到,宛若十八岁少女,不得不说,女人还是要舍得花钱在皮相上,你看我们……” 顾信薇抬头,正想说自己和丁元这种普通老百姓想保养都得掂量着兜里的钱,可一看丁元的脸,突然哇了一声。 丁元有些不明所以。 顾信薇喝了口美式压压惊,“丁元,你今天化妆了吗?用了什么粉底液,怎么这么服帖,皮肤这么好?” 丁元摸了把自己的脸,摇头,“我今天没化妆啊。” 顾信薇瞪圆双眼,“怎么可能,那你今天皮肤怎么这么好,是换了什么护肤品吗?” 丁元依旧摇头。 顾信薇眯眼,看了眼桌面只有一杯的美式,“难道是因为你最近不喝咖啡?” 丁元听她说得这么夸张,也有些意外地摸了下自己的脸,最近这段时间她的皮肤的确稳定了很多,触手滑腻,是和之前有很大的不同,当然应该不是咖啡的原因,她觉得很有可能是怀孕的缘故。 不错,这倒是怀孕以来难得令她开心的一件事。 “看来我以后也要少喝点饮品才行。”顾信薇见丁元没否认,以为是真的,便痛下决心道。 对于顾信薇这话,丁元并没有当真,眼睛还盯着苏琦那条微博下的评论。 苏琦的粉丝又一窝蜂地让她赶紧和明初原地结婚,丁元看了几条评论后觉得很没意思,便退出微博锁了屏,对顾信薇道:“问你个问题。” “说。” “最近有读者投稿,说她之前在一个聚会上认识了一个人,两人那时候都对双方有些好感,也发生了关系,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有一段时间两人没有见面,再重逢时,女生怀孕了,男方知道了说要负责,还和她明确表示要和她结婚,但那位读者却开始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答应,现在来跟我请教这个问题,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回答?” 顾信薇沉思了下,“女的怀孕了,男的要负责,那不是挺好的吗,那个女生在犹豫什么?” “可能是……觉得男的并不是好的结婚对象,还不如自己养孩子吧。” 顾信薇皱眉,“男的条件怎么样?家世很差吗?还是太丑了?” 丁元支着下巴,不解,“家世和长相还行,但衡量婚姻对象就只有这两个条件吗?” “那性格呢?” “正常吧。” 顾信薇一脸苦相,“你确定不是女的太挑了?” 丁元迟疑,“你觉得是这样吗?” “那还有什么原因,家世好长得也还行性格也正常,现在又怀了他的孩子,人家要负责为什么不让?如果说是真的不喜欢,那之前干嘛和人家上床,我看她是小说看太多以为单亲妈妈很好当吧,你让她不要活得太梦幻,现实一点好吗?如果不知道人间疾苦可以让她来和我互换一下身份,现实分分钟叫她做人。” 活得太梦幻的丁元:“……”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呀收藏呀~ 第十九章 “OK!搞定!咱们赶紧去逛街吧!”在星巴克改了半个小时稿的顾信薇总算把稿子发给甲方爸爸。 她这次约丁元出来主要是为了买礼物,顾信薇的一个同事过几天要结婚,虽然部门已经集资给她准备了新婚礼物,但顾信薇和她交好,想单独另给她备一份。 “你说我是买适合她的呢,还是买给她小孩子?”顾信薇问丁元,没等她回答,她又自顾自道:“还是买给小孩子吧,听说她婆家的人都不怎么管孩子。” 顾信薇同事的老公是三线城市一个小乡镇里出来的人,对顾信薇的同事还算可以,但男方老家父母观念陈旧,当初两家要一起商量婚事,那边的人各种明示暗示,说两个年轻人需要有了孩子才能结婚,说是怕女的嫁过来生不出孩子,到时候两家人脸上都难堪。 后来女的怀孕了,那边可能是想着现在溜不走,又想继续拖时间,后来听顾信薇说那边是想她同事能生下个男孩再考虑婚事,两家人因此闹得很不愉快,女方甚至动了打胎的念头,最后两家人是以先领结婚证等生完孩子再办婚礼互相妥协才结束了这场纷争。 而顾信薇的同事最后生的是女孩,虽然不是男方家想要的,但这次她同事的老公总算硬气一回,不顾家人反对大办婚礼。 到如今提起这件事,顾信薇还心有余怒,但生活是别人的,她就算生气也无能为力。 “买安全座椅怎么样?”顾信薇围着母婴店里陈列的一个安全座椅转。 “挺好的,他们自己应该还没买吧。” “我记得没有,上回买一辆婴儿车都跟她老公闹了好半天,怎么可能那么快又买了安全座椅。”顾信薇叹息,“所以说感情在金钱面前真的一文不值,没孩子之前都是诗和远方,有了孩子后就是柴米油盐,看她这么闹腾,我都不敢结婚生孩子了。” “那你刚刚还劝我读者接受求婚。”丁元不解。 顾信薇撇了下嘴,“这哪能一样,你那位读者不是说男的家世还行吗,如果没有奇葩婆婆,干嘛不结?不行再离婚呗,到时候没准还能分到一半财产呢,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那句话,单亲妈妈不好当。” 真是好坏都被她说了个透。 “买这个行不行呀?”顾信薇又问。 丁元抿唇,指着一边的兔子玩偶,“这个呢?” 顾信薇眼睛一亮,“好可爱!但是……不实用呀。” 丁元嗯了声,“那就买安全座椅吧。” 得到丁元的支持,顾信薇立马让店员给她拿一个新的,她去结账的时候,丁元眼睛时不时便落到那个兔子玩偶上,毛茸茸的,真的很可爱,想买! “帮我把这个包起来。”正在买单的顾信薇有些意外地回头,正看到丁元和店员说要那个兔子玩偶,她觉得有点意思,挑挑眉,道:“怎么回事,你以前没这么少女心啊?” 丁元面不改色,“家里的抱枕用很久了,正好换一个。” 顾信薇瞄了眼玩偶的价格,嗤了一声:“真奢侈。” 因为还要逛街,两人直接让店员把商品邮递回家,出来路过一家冰淇淋店时,正看到它的门口排着一条长长的队伍,顾信薇挽着丁元的手,两眼放光,“我听同事说这家店冰淇淋超级好吃!” 丁元在外面挂着的招牌上看到“开业期间全场买一送一”的字样,心想这多半便是明初那天晚上说要带她过来试试的冰淇淋店了。 “你想吃吗?”丁元问顾信薇。 顾信薇摇头,“这队伍少说也要排一个小时,等它生意不好我再过来吧。” 可惜,顾信薇没有等到那一天。 这家冰淇淋店从开业便一直门庭若市,队伍只增不减,每每路过看到那长到令人叹为观止的队伍,顾信薇只能认命地离开假装没看见,以致于过了很久以后,她才真正吃上一口这家店的冰淇淋。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顾信薇出母婴店不久又收到来自甲方爸爸的各种修改意见,看着聊天界面里那个对方方面面都有着高标准却自相矛盾的甲方爸爸,顾信薇心里MMP,却只能硬着头皮回复对方一连串的‘好的’‘好的’‘我这边再改改’…… 甲方爸爸:要快一点哦,这篇文章今晚就要呢,辛苦晒~ 顾信薇:“呸!” 丁元的工作性质也免不了要充当乙方的时候,对顾信薇的遭遇深有同感,本来就是因为在家里待着闷,又怕明初来找她,正好顾信薇说要买东西她才陪她出来,见她放个假都这么辛苦,也不忍心再让她继续逛下去。 “你先回去吧,反正东西也买好了。” 顾信薇无奈,“不好意思哈,我先送你回去吧。” “不用,我正好还要买些日用品,待会买完打的回去就行。” 顾信薇听她这么说,也就不勉强,“那你小心点,回家跟我说一声。” “没问题。” 二人在商场分别,丁元站在原地稍顿片刻,还是去了负一层的超市。 丁元直奔日用品区,在购物车里放了一些洗浴用品,路过姨妈巾的地方她下意识想要囤几包,拿到手后才猛然想起自己现在一时半会应该也用不了这些,便又放了回去。 超市烘培区,烘焙师正从烤箱里拿出新烤的面包,浓郁的奶香味扑鼻而来,引得人饥肠辘辘,丁元弯着腰凑近壁橱观察着托盘上烤得金黄的面包,犹豫着要买哪一个。 有人靠近站在了她旁边,她下意识往左边靠了靠,没有去注意,直到头上传来熟悉的嗓音,她才有些错愕地抬头望去。 “看来你是出来大采购。” 俞观景垂着眼看她,脸上笑容温和。 上次分别时尴尬的场景又历历在目,丁元站直了身子,与他打了招呼。 “上次在小区门口不好意思了。”丁元还是忍不住为那天的事道歉,虽然想着让俞观景误会也好,可这并不是她的作风。 俞观景似乎已经不把那事放心上,只是问:“那个人应该不是你弟吧?” 丁元讪笑,“是我一个朋友。” 俞观景点头。 在超市里遇上,丁元也不好意思借口先离开,二人一路边聊边拿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便去结账。 俞观景只买了一些食材和矿泉水,丁元买的就多了,结账的时候俞观景排在丁元后面,一排到他们俞观景便拿出信用卡想让收银员一块儿结账,还好丁元反应快截下来,“别这样,以前出去吃饭都是你买单,这回让我来吧。” 俞观景也不是会讲究太多的人,见丁元这么说,便同意了。 当然,买完单后丁元那一大袋东西还是落到俞观景的手里,现在是下午两点多,因为被丁元拒绝过,俞观景猜丁元应该还不自在,便也不能和以前一般问她要不要再逛一逛,晚上一起吃晚饭再回去之类的话,只能道:“你还有其它事吗?我送你回去吧。” “方便吗?”俞观景的家与她顺路,但丁元不确定他出来会不会还有其它事。 “自然。” 如此,丁元便上了他的车。 一路很安静,丁元是习惯了沉默的人,俞观景也是,所以倒也没觉得尴尬,到了小区楼下,俞观景在丁元解安全带时开口,大概是组织了很久,话语连贯得丁元都插不上话,“丁元,我知道以你的性格必定是考虑了很多因素才决定不和我发展,但我还是那句话,遇上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不容易,我还是会等你的。” 丁元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能这么吸引俞观景,也不明白他说的等是否有期限,但显然,丁元并不喜欢他这么做,安静了片刻,她道:“能得到你的青睐是我的荣幸,但是我……”她抿了下唇,“其实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 丁元清楚地看到,自己说出这件事时,饶是沉稳的俞观景脸上的表情还是相当精彩,丁元不敢去直视他的眼睛,脸上一片火辣辣,甚至觉得有些难堪,毕竟她怀孕的时间,实在太尴尬了,任凭哪一个相亲对象都无法做到冷静对待吧。 甚至很大可能还会觉得自己被欺骗,差一点就‘喜当爹’了。 * 俞观景之前不是没设想过丁元为什么会拒绝自己,也许是自己性子闷,或者是自己的作者身份让她一时无法接受……但不管是哪种设想,他都没料到真正的原因是这个。 怀孕了? 丁元居然怀孕了! 俞观景不是圣人,在面对这种突发状况时还能笑笑说“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把孩子抚养长大,我会跟对待我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他”,不存在的,那是电视剧上才会出现的情节。 “你……我……”俞观景有些语无伦次,“抱歉,你让我先冷静一下。” 丁元保持着微笑,“没关系的,发现的时候我比你还要惊讶,而且这不关你的事,不过……有个请求……” 俞观景的表情还是处于错愕中,“你说……” “请你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丁妍,我不希望她是从除了我之外的人那里得知这个消息。” 俞观景点头,“你放心,我会保密的。” “谢谢。” 俞观景勉强扯了下嘴角笑了笑,“我能问一下吗,孩子的父亲,是不是那天晚上那个人?” 这居然也能被他猜到,不过也正常,出现在她身边的人,寥寥无几,丁元点头,大方承认。 “那你们打算怎么办?结婚吗?” 第二十章 下午休息时间,赵坤正在阁楼的躺椅上闭目养神,他虽然没有明初那么高,但也是有一米八的身量,还比明初胖,小小的躺椅差点没能支撑住他的身体。 旁边倒是有一张床,可那是明初的,他有洁癖,说难听点就是瞎讲究,他用赵坤的东西就行,反过来的话,赵坤会被他打残,所以赵坤一直以来只能屈就在这张躺椅上。 睡得迷迷糊糊时赵坤听到有人上了楼梯,他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了眼,发现是刚刚外出归来的明初,赵坤困得要命,也没空理他,看了一眼后便闭上继续睡自己的。 正要进入梦乡时,赵坤觉得自己脸上一痛,瞬间清醒,紧接着便听到明初那有气无力的声音,“坤儿,陪我说说话。” 赵坤靠了一声,只觉得莫名其妙,“有病吗你,没看我睡觉啊!” “你说那些想当后爹的男人是什么思想?”明初不管赵坤的抱怨,支着脑袋问道。 “我哪知道,别吵吵,我困死了!”赵坤挪着自己一身肥肉,拿屁股对着明初。 明初抿唇,又拿起一枚硬币弹到他身上泄愤。 没人和他探讨这个问题,明初只能一个人思考。 他刚刚外出不是去别的地,就是奔着丁元家去的,只是在小区门口他又看到了那个男人。 明初记得很清楚,他就是那天晚上送丁元回家的人,而且对丁元还有非分之想。 从那天晚上他说的话分析来看,他应该是被丁元拒绝了,按他对丁元的了解,丁元应该不会再主动去找这个人才是,看她平常对自己的态度就知道,所以今天两个人是偶遇呢?还是男的又死缠烂打?还是说丁元也对他有点那意思,之前只是欲擒故纵,说再给孩子找个父亲指的就是他?! 明初越想越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摸出手机想给丁元打电话,没什么,就是想听听她的声音,可该死的,这手机一整天到现在都打不通,这让他严重怀疑自己是被丁元给拉黑了! * 丁元的确把明初给拉黑了,在没理清她心里真正想法之前,她暂时还不想和他接触。 回到家看到明初还留在这的行李,丁元想了想,找来快递公司的人。 快递小哥看到丁元要寄的东西时,表情有些惊恐,“丁小姐,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行李箱好像是个大牌子呀,上回我们公司有个同事因为处理不妥把箱子刮坏,被扣了很多工资呢!我看你的单子上写的地址也不远啊,要不您自个儿送过去吧?” 丁元就是不想见到明初才打算邮寄过去,虽然她觉得明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为难快递小哥,但对她可就不一定了,所以丁元想了想,道:“这样吧,你帮我包装得严密一点,泡沫、泡泡网什么都行,我另外给你补贴,如果你怕弄坏的话,可以直接给我送到上面这个地址,不用走物流渠道,邮费我照给。” 快递小哥犹豫了瞬,勉强答应,但还是不忘提醒丁元,“但我话说前头哈,运送过程难免磕磕碰碰,这我可不负责!” “出问题了你找我,我帮你赔偿损失,你现在就可以录音取证。” 快递小哥扒了扒头发,讪道,“取证就算了,我信你,毕竟我也给你送过好几次快递,这片区就你快递最多了。” 嗯,那可是真是托了丁妍的福气。 * 赵坤午休完下楼,一会的功夫便有快递小哥上门来。 见他扛着一大箱东西走得有些艰难,赵坤上前搭把手,问道:“这谁的啊,这么大?” “明初,是这里吧?”快递小哥喘着粗气道。 “没错。”赵坤与他合力将箱子放到地上,“里面寄的什么你知道吗?” 因为离得近,快递小哥和公司说明了情况便直接送过来,听赵坤这么一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回道:“行李箱。” “行李箱?”赵坤一脸疑问,正好明初从楼上下来,他便仰着头问他,“你买行李箱了?啥牌子,没装东西都这么重。” 下楼的明初脚步一顿,看着地板上的大箱子,脸色一变,三作两步下来,直接从吧台上拿来一把剪刀割开透明胶带。 赵坤在一旁看着,见里边躺着的行李箱有些眼熟,“欸这不是跟你家里那个一模一样吗?” 他凑近纸箱看了眼快递单子,发现寄件人写着“丁元”的名字,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闪过,赵坤瞬间记起来明初今天午睡时问的那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从没有哪一刻,他的思路能这么清晰,一说话,便准确无误地踩到明初的痛处上,“你该不会是被丁元轰出来吧?” 明初掀起眼皮看向他,咬牙切切,“给老子闭嘴!” 明初的脸色实在非常难看,赵坤识相地站得离他远一些,然而嘴上还是毫不客气,“我猜猜,丁元有喜欢的人了,对象不是你,而且人家还不介意给你孩子当后爹?我说得对吗?” 明初想扛起行李箱砸过去,可行李箱太重了,他做不到。 也就是这么一两秒的时间,明初总算找回了些理智,他不能生气,他生气了不就间接承认赵坤说的是对的吗? 他一点点管理好自己的表情,再看向赵坤时,脸上又是那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脸,当然,在赵坤眼里那就是死鸭子嘴硬,“给我孩子当后爹?谁特么嫌自己命长?还有你别诽谤丁元,她眼里除了我怎么可能还容得下其他人,你别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我的魅力,像你是永远没法拥有并体会到的。” 赵坤一脸“我就笑笑,我不反驳你”。 明初被他看得头炸,气哼哼地拉着行李箱出去,看这架势今晚是又打算旷工了。 不过赵坤今个儿不生气,失恋嘛,总需要给他点时间适应,让他现在好好工作的确太过残忍。 * 明初回了湖光城的别墅,昨日休息的阿姨今天回来了,见明初今天这么早回时有些意外,“今晚不用上班吗?” “嗯。”明初垂头丧气应道。 阿姨听他这口气,以为他是累了,便也没多问,只道:“昨晚你带朋友回来住了吗?我看客房里有人给你留了封信,你知道吗?” 刚刚还无精打采的明初突然来了精神,“什么信?” 阿姨摇头,指了指桌子,“不知道,我放那里了。” 阿姨一说完,明初便丢下行李箱急匆匆跑过去,连鞋子都忘了穿,看到信封上那秀气的字时,明初刚刚还以为是华星语恶作剧的疑虑瞬间烟消云散。 今天他连客房都没进就被华星语告知丁元走了,自然没有再进去看看,没想到啊,还好有阿姨在,不然这信不知道何时才能被他发现。 明初才不会承认,他这么快赶回来除了是不想被赵坤嘲笑,更重要的原因是想去丁元待过的床上吸收一下她的气息,慰藉一下他受伤的心灵。 明初有些颤抖地打开信封,里面倒没有洋洋洒洒地写着好几张纸,只有一张,看边界的锯齿应该是丁元从哪个本子上撕下来的,但是她为什么会有信封呢,客房里有信封吗? 额,这个不重要。 明初撇开那些无关重要的细节,集中注意力看正文,丁元在信上的文字读起来就和她现实的语气般,一贯的平淡,冷静,似乎什么事都不会让她失去理智。 她在信上说,让明初再给她一些时间考虑,时间的长短她无法估量,不过总会有告诉他自己决定的那一天,而不管到时候她的决定是什么,都是她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给孩子最好的选择,希望明初到那时能尊重她的意见,不要为难她。 明初看完,一时无言。 什么叫做为难,他想和她一起抚养孩子,对她来说是一种为难吗? 明初觉得委屈,他想找点事发泄一下心里的郁气,但见厨房里整理着东西的阿姨,明初决定还是去丁元睡过的床上疗疗心伤。 只是,一分钟后,客房里传来明初的咆哮:“阿姨!!!!!” 阿姨被吓得差点高血压,着急忙慌地跑到客房门口,焦急道:“怎么啦怎么啦?” “谁让你把床单换了的!”明初欲哭无泪。 阿姨不明所以,“你之前不是说客房的床单每周换一次吗,有人住的话客人走了也要把床单换了。” 明初很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以后这间客房你不用管了!” “啊?” “还有,你去买些新的床上用品,要适合女孩子用的,以后这间客房就用那些新床单,这里以后就算次卧吧。” “知道了,我明天就去买。”阿姨下意识答应。 明初说完后便整个人像死鱼般趴在床上,阿姨不明白他又发什么疯,将门带上后又去忙自己的事情。 * 晚上八点,温祝承来到食屋时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他见厨房里只有赵坤一个人在忙活,顿时有些奇怪,便问吧台边的钱森,“明初呢?” “老板下午就出去了。” “那今晚就只有赵坤一个人?” 钱森点头,“对啊,怕忙不过来,七点就停止排号了。”当然,因为知道老板不在,很多客人连号都不拿便走了,钱森还乐得自在。 说话时赵坤做完最后一道菜,见温祝承来了,有气无力地朝他点了下头,虽说已经限制客流,但他还是累得够呛,早知道就不该嘴欠去调侃明初。 人家不愁吃穿,说不干就不干,他能吗? 不能! “明初又没来上班吗?他有其他事?”温祝承没事的时候也会翻翻朋友圈,重新开业这几天他不止一次看到赵坤在朋友圈骂明初没责任心没担当天天跑路,怨气冲天的。 “能有什么事,失恋了呗。” “噗……怎么回事?”温祝承一口水喷出来,“他什么时候谈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 赵坤切了声,“恋爱都谈不上,单相思吧。” “嗯?”温祝承有种发现大新闻的兴奋感。 “还有件事更劲爆,前几天他带回来一个女孩,你们猜那女孩怎么着?” 钱森和温祝承身子向前倾,一脸八卦等着赵坤的下文。 “怀孕了,而且啊,还不想明初负责。” “卧槽?”温祝承觉得今晚连饭都可以不吃,关听八卦就饱了,“谁啊,这么有眼光?” “叫……丁元。” “居然是她?!”温祝承一脸惊愕。 接下来换钱森和赵坤一脸八卦,“你认识她?” 第二十一章 温祝承会认识丁元是因为他们是同一个高中出来的,当然,丁元并不认识他,而温祝承会注意到丁元,一是因为她是丁妍的妹妹,二是明初当年和丁元是同班同学。 温祝承猜丁元大概是已经把明初给忘了,毕竟明初只做了她一年的同学,当时的他和现在的差距,有些大,丁元记不起他来很正常。 从明初莫名其妙找他要丁元的资料他就觉得奇怪了,毕竟两个人已经分开十几年,中间又没联系,温祝承搞不懂明初怎么就突然关心起她来,当然,这中间也许被他错过了些什么事,毕竟他也是个大忙人,不可能整天围着明初转密切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距离他找来资料才过去几天,明初居然摇身变成‘准爸爸’,说他们之前没猫腻,鬼才信! 温祝承向赵坤和钱森简单地概括了明初和丁元的前缘,完了,问:“所以他们两个怎么回事?” 赵坤与钱森齐齐摇头。 咱啥也不敢说,啥也不敢问啊。 * 丁元猜明初应该已经看过她留的那封信,这几天上下班都没见着他人影,虽说他把他号码拉黑了,但微信没有啊,人家居然也安静如鸡。 一开始丁元还有些不习惯,怕明初在酝酿着什么大招,待会一不小心又进了他下的套。 连续几天相安无事后,丁元也开始收心好好工作,日子似乎回到了她还没发现自己怀孕的那段时光。 今年是源壹传媒成立第五年,丁元打算在国内几个一线城市召开线下读书会,策划方案已经拟定出来,推广方向大致可以敲定,读书会选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细化,如今首当其冲便是广告商的问题。 目前两个公众号的价值评估分数还算不错,主动找上门谈合作的广告商也不少,但丁元不想让读书会太过商业化,想在这方面精益求精,让广告商产品更贴合他们主题,以真正达到双赢场面,说是广告投放,倒不如说是一种合作。 如此一来,选择的范围就不仅仅是主动找上门的广告商,他们也需要自己亲自去拉广告。 根据策划部的方案要求,商务这边倒是拟出几个合作名单,丁元和另外几个元老级人物看了一番,除掉一两个不太妥当的,其它觉得还算是可行。 吴优看着余下的名单,转了转笔,道:“这次在南州的合作商,我个人觉得云山茶馆算是比较合适的,不过之前和茶馆老板接触过,此人似乎不太喜欢在他的茶馆搞这些活动,毕竟那里多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办这些活动对他们意义不大,可能是因为这样,生意一直不温不火的。” 丁元想了想,“云山茶馆那片地段租金算是很高,我记得云山茶馆已经在那开了很多年,周围商铺换了好几拨,这云山茶馆的老板是有其它产业吗?” “那必须的呀。”吴优道,“那云山茶馆的老板可是融辉地产的董事长,云山茶馆那片产业就是他自己公司的,无需租金,除了成本,赚多少都是他自个儿的。” “听你这么说,那最好就是把这个合作商谈下来咯。”黄瑶道。 吴优皱眉点头,“名单上它的确是最优选,本来还有更好的选择,不过嘛……” “不过什么?”丁元问。 “其实一开始我是打算把食屋也列为合作对象,但人家最近直接在外面挂了招牌,说谢绝以任何形式进行推广,态度很强硬,我便把它划掉了。” 听到熟悉的名字,丁元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明初的脸也一并在自己脑海中划过,说来,已经好久没看到他的人了。 “为什么?”黄瑶问。 “小道消息,苏琦不是经常在微博分享她去食屋吃饭的图片吗,她的粉丝也慕名而去,造成食屋客流量剧增,前两天还有个苏琦的粉丝拍了老板的正脸发到微博上,老板生气了,给那名粉丝发了律师函,官微也发布公告,说拒绝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为他们店铺做宣传,我特意去瞄了眼,苏琦有关食屋的微博也全都删了。” 吴优一脸看戏的表情,“她还另外发了条微博,说自己在微博上只是单纯分享生活,希望粉丝不要过度解读,甚至影响到无关人士,说的倒是好听,当初把自己和那位老板捆绑炒作不也是她自己主动的,当别人傻子啊?” 吴优说话时丁元便拿着手机去翻苏琦的微博,发现真和他说的一般,有关食屋的微博全没了,微博还置顶了吴优说的那条新微博,发表日期就在前天。 她最近都没怎么去刷微博,没想到错过这么多事,居然还发律师函,不过这的确像是明初能干得出来的事。 “既然这样,那云山茶馆的事你仔细跟着,尽量谈下来。”丁元道。 吴优比了个‘OK’的手势。 “正好田心再有两个星期就回来,你们商务双雄一起努力。”黄瑶笑道。 吴优看了下日期,惊道:“她这么快休完产假啦,怎么感觉她刚生完孩子没多久。” 丁元也觉得时间过得很快,虽然田心每天都在朋友圈晒她儿子的照片和小视频,可看着还是一小团,和刚出生时似乎也没多大区别。 * 时间转眼便到四月,清明时节雨纷纷,按往年,过了清明节这南州市便真正回暖,步入属于这儿的夏季。 丁元今天要回家,因为明天就是清明节,她们今天一家子要先回乡下一趟,等明早再一起去拜山。 老爷子从很早就带着家人去城里发展,所以乡下的老家常年空着,除非有节假日需要祭祖才会回来。 隔壁邻居一看到丁元家的车子过来便热情地从家里跑出来迎接,老爷子边和他们寒暄,边让丁妍去车上拿备好的礼物送给人家。 邻居一开始还推诿,后来拗不过老爷子,只能收下。 回来之前已经让人过来打扫一番,现在家里一尘不染,倒是因为许久无人住,屋里散发着一股湿霉味。 和往日回来一般,老爷子先背着手去那面挂着画像的墙前看了一会,再回到客厅与丁元她们准备明天祭祖的东西。 丁妍跟着弄了一下子,因为老是搞错,丁元还没说什么,她自己便不耐烦地走开,又引得老爷子不满。 老爷子瞪着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的人,对丁元道:“上次和你说的可要记住,你可千万别学你姐,不然我会死的更早。” “爷爷,我耳朵好使着呢,说我坏话能不能小声点。”丁妍无语道。 老爷子哼了声,“就是说给你听的怎么着。” “您比我大,我做小辈的哪敢怎么着呀。”丁妍反驳。 “嘿,小丫头片子,要是我不是你长辈你还想把我怎么着?!” 丁妍立马反口道:“不,您一辈子都是我爷爷,我尊敬您还来不及呢,哪敢惹您。” “我看你就天天惹我!”老爷子吹胡子瞪眼的,“你瞧瞧你现在,天天不着家,说是去演戏,我怎么就没再电视上看过你的影子,依我看你就不适合走这条路,赶紧收心嫁人得了,你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我这老头还想抱孙子呢。” 丁妍挖了挖耳朵,对丁元道:“听到没,爷爷想抱孙子呢,你抓紧哈。” 丁元撇嘴,本来想安安静静地当做什么都没听到,老爷子却还是如丁妍所愿,把矛头指向她,“你也一样!你和你姐就差一岁,别以为你就能逃避多久!” 丁元点头如掏蒜,当爹又当妈的老爷子,啰嗦起来不比更年期的大妈好多少。 * 火锅店,已经很久没和丁元说上一句话的明初最近就跟一颗炮仗一般,一点就炸,温祝承和赵坤本来想离他远一些,奈何这人心情不好反而更黏人,出去玩他要跟着,吃饭他也要。 如今三个人围着炉火,明初坐拥C位,周身强烈的低气压想忽略都忽略不成,温祝承怕惹祸上身,便只能隔着桌子,与赵坤隔空对话。 二人谈着谈着便谈到清明节的事,温祝承突然记起来他小叔前几天给他打过电话,让他叫明初今年清明要上山扫墓。 温祝承其实不想转达的,毕竟明初已经很多年没去拜山,不管他转不转达,结果都是一个样,而且他最近心情很差,温祝承怕不小心触到他的霉头,便打算让这件事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过去。 只是怕什么来什么,温祝承和赵坤谈话时,放在自己左手边的手机便亮了起来,温祝承一看,不是他小叔是谁,温祝承下意识朝明初看去,正好瞧见他的目光从他手机上离开,温祝承觉得心凉凉,只能硬着头皮听电话。 温良丰没别的事,还是叮嘱温祝承别忘了提醒明初,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似乎以前明初每次缺席扫墓都存不在似的。 温祝承挂了电话,又瞄了几眼明初,明初喝了口酒,语气淡淡,“他又让你干嘛了?” “小叔让我提醒你今年别忘了去扫墓。” 明初听罢,冷笑一声,没有应,不过按温祝承对他的了解,这墓他是肯定不会去扫的。 反正已经说上话,温祝承乘胜追击,打听他的事来,“你最近怎么回事?” 明初瞥他一眼,面无表情,“赵坤不应该什么都和你说了吗?” 嘴上没把门的赵坤缩了缩脑袋。 温祝承摸摸鼻尖,“这不想听听当事人亲口说吗?” 明初依旧臭着脸,“听笑话是有代价的,你承受得起么?” 温祝承轻咳几声,“那还是算了,你继续,我不打扰你。” 快半个月了,明初还未等到丁元的答案,不过他已经不想等了。 既然守株待兔不行,那就只能他主动出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白豆腐仔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二十二章 去扫墓的路上老爷子和开着车的丁妍一直在斗嘴,丁元就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躺枪也只当不存在。 到了丁家的墓地,两人总算消停下来,丁元的耳根子这才得到一丝解放。 丁家到丁元这一代已经没有男丁,所以清明节这天丁妍和丁元两姐妹没有特殊情况都会在场。 老爷子说等到八十岁一过就不来了,让她们这些小年轻过来就成,这么算下来,今日是老爷子最后一次来扫墓。 墓园还算干净,丁元只稍作清理一番便恍然一新,然后在墓碑旁放上祭品和鲜花。 丁元和丁妍跪拜完,老爷子便背着手道:“你们站远些,我有些话要跟你们奶奶说。” 丁元点头,沉默着走开。 丁妍正好相反,走之前也不忘调侃老爷子,“爷爷,可别太肉麻,我爸妈在旁边听着呢。” “去去去,你怎么总是那么多话,多学学你妹!”丁妍身上,老爷子总是哪哪都看不惯。 “和丁元一样,咱家恐怕可以当考场喽。”丁妍反驳。 再一次躺枪的丁元,无言以对。 不想再听到两个人没有营养的对话,她拉着丁妍离开给老爷子留下独处时间。 丁妍总是没心没肺,上一秒刚和老爷子吵得急赤白脸,下一秒心情又恢复如初,她挽着丁元的手,眼睛望着底下整齐排列着的一行行墓碑,道:“你对爸妈还有印象吗?” 丁元看了她一眼,点头,又摇了摇头,“已经很模糊了。” “是啊,你都这样,我就更不用提了。”丁妍撇嘴,“时间很残忍,会一点点剥夺掉我们对过去的记忆,但同时,这也是它对我们最好的馈赠。” 丁元有些意外,这些话居然能从自己姐姐嘴里听到。 丁妍笑着看向她,眼睛明亮,“那些不好的记忆总会淡忘的,但我们还要继续往前走。” 丁元迟缓地点了下头,开口,“你怎么了吗?”从头到尾都奇怪。 丁妍拍了拍她的肩膀,“所以你是不是应该试着再去考一次驾照?” 见丁元一脸便秘样,丁妍再接再厉,“你看咱们每次回来扫墓车程至少都要五六个小时,虽说中间不是连续的,但也很辛苦的好伐?” 丁元克制地摇头,“那以后找个司机就好了。” “这小地方去哪找司机,况且司机忙着去给自己祖宗扫墓,哪有空接活呀,你要不考也行,赶紧给爷爷找个上门孙女婿,咱家以后的接送重任就落他头上了。”丁妍帮丁元安排得明明白白。 丁元掀开她放在自己肩上的手,一脸漠然,“你怎么不找?” “还未立业怎能成家?”丁妍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演艺圈需要我。” 需要你当炮灰么? 丁元在心里腹诽。 “不过你也是时候找啦,都二十八了,过完年二十九了吧?”过完年就三十的丁妍问。 丁元懒得理她,站在树底下看着不远处对着奶奶墓碑絮絮叨叨的爷爷,在想他此刻和奶奶说什么呢? 是说她和丁妍的坏话?还是说以后不能再来看她了? 丁元目光移到一旁,落到另外两块连着的墓碑上。 小学升初中的那一年暑假,丁元跟着父母去了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后来一次外出发生车祸,她的爸爸妈妈都丧生了,丁元和另外一个同行的女孩子侥幸逃过一劫。 在家里听到消息的奶奶当场晕了去,后来便病榻缠身,不过几个月也去世了,那一年可以说是丁家最黑暗的一年,原本的六口之家只余下爷爷和两个孙女。 虽然他们家得到了一笔很大的补偿款,但老爷子还是一直坚持去上班,除此之外还要分出精力抚育两个孙女。 丁元自小便很文静,成绩样样出色,老爷子都不用费多大的心,倒是作为姐姐的丁妍比较能折腾,小小年纪学人家染头发抽烟逃课干坏事,因为她,老爷子不知被班主任叫去了多少回。 次数多了,连门口保安看到他都能熟稔地问候一句:来啦大爷。 那段时间可把老爷子给气得,当然,现在的丁妍也没好到哪去。 不听老爷子的话踏踏实实找份安稳的工作就罢了,非要待在演艺圈当演员,这么多年过去,这个大龄女演员却没混出个样,用老爷子的话,演了那么久,倒是从未在电视机上看到她的人影。 但是嫌弃归嫌弃,老爷子还没强硬到让丁妍一定要放弃演艺这条路,反正丁元现在也可以独立了,他存的金库,应该也够丁妍再折腾几年吧。 * 清明节过后还有两天假期,丁元一家便没有急着赶回城里,又在老宅住了两个晚上。 没有艾阿姨在,家里做饭的任务自然落到老爷子身上,虽说现在很少做饭,但老爷子的拿手好菜红烧肉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五花肉煮得肥而不腻,咸香俱备,极其下饭,连向来和他不对付的丁妍都不吝夸赞。 老爷子被夸得很是愉悦,吃饭时都少说丁妍好几句。 三个人过节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但不知是不是怀孕雌性激素飙升的原因,丁元今年突然觉得,如果饭桌上能再多几个人的话就更好了,三个人好像是冷清了些。 为了避开回程高峰,丁元周日早上便出发回城,到明泉居已经是中午,艾阿姨也是早上才到,因为知道他们要回来,已经做好饭等着他们。 丁妍一回家立马跑去称体重,发现胖了三斤后又是一顿哀嚎,一脸丧丧地来到饭桌,只吃了几口菜便说饱了,早已司空见惯的老爷子摇摇头,忍不住又说了她几句。 很快,家里便又充斥着爷孙俩毫无营养的对话。 丁元与艾阿姨相互望了眼,用眼神表达着各自的无奈。 * 丁元吃完饭便自己打车回了自家公寓,丁妍扫墓的时候给她扯了那么多话让她去考个驾照不是没有原因,那次车祸丁元虽然侥幸逃过一劫,但给她留下的心理创伤却一直无法磨灭。 一开始她只要一闭上眼,车祸那天的场景便会在她脑海里不停回放,身体仿佛又感受到那天车子受到撞击时的失重感,而耳边便是剧烈的撞击声以及刺耳的玻璃破碎声,后来接受了心理疏导这种症状有了明显的改善,到后来恢复如常。 但没想到在丁元高中毕业那年学驾照,那种窒息感又再一次缠绕上她,这回不论心理医生如何开导也无济于事,所以驾照这事,丁元便没有再执着了。 反正现在各种打车软件多得是,南州的公共交通也发达,拿不拿驾照对她来说已经无所谓。 * 周一,休完四个月产假的田心总算带着另外一个身份回到岗位上,为了迎接她的复工,人事还特意为她准备一个蛋糕,周一的例会被临时改成田心的接风洗尘会。 生完孩子的田心身材比以前丰盈了些,但气色却更为红润,不止丁元觉得,其他同事也夸她这个月子养得好,想必这段时间过得非常滋润。 田心捂着脸豪放地笑了笑,摆摆手,谦虚道:“哪有,天天围着孩子转,我在家里待得都快发霉了,还是公司好,没有小孩的哭声。” “那接下来的项目就你去谈吧。”吴优接她的话。 田心秒变楚楚可怜,“请对我温柔一点谢谢。” 吴优双手搓着身上的鸡皮疙瘩,全身颤抖,“咦,请你别这样。” “孩子经常闹吗?”谭韵问。 田心叹了口气,“无法形容,不过白天一般都是我婆婆和月嫂带着,晚上我老公下班他也会搭把手,基本上不用我亲自带,倒也还行,就是每次他一哭我就心烦意乱的。” “有这么多人帮你忙已经很不错了,住我对面的女人去年刚生孩子,因为婆婆和亲妈都住在老家不想过来,所以她是辞职在家自己带的,一开始还叫了育儿嫂,后来资金压力太大便只剩下她一个人,每天经过她家仿佛都能听到里面传来孩子的哭声。”谭韵说。 “佩服,让我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那是不可能。”田心接话。 丁元在一旁听了,忍不住插嘴,“请育儿嫂不行吗,赚的工资应该可以付育儿嫂的工资吧,等孩子大了让他上幼儿园就行。” 田心听丁元这么说,连忙反对道:“你想得太简单了老板!让老一辈的人带孩子有时候还不放心,更何况让一个外人呢,而且现在网上育儿嫂的□□那么多,上班也没办法完全静下心吧。” 丁元眨了下眼,一脸虚心受教地点头。 “哎,其实不管怎样都不容易,要不是我老公支持,我也不能这么快又回来上班。” 谭韵:“不需要喂母乳了吗?” “上个月给孩子戒啦。” “那大人们没说什么吗?”谭韵觉得不可思议。 “我老公说尊重我的意见,他们还能怎么着,反正孩子是我们俩的,以后出啥事也是我们的责任。”田心三句不离自己老公,看得出小两口感情真的很不错,至少都能互相理解与支持,“总之奉劝你们,生孩子要谨慎,该玩的时候记得好好玩,等有了孩子,哪里都走不开了。” 已经有了孩子的吴优点头,深有同感。 刚怀孕不久的丁元,感触也很深,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与思考,还有各种案例佐证,丁元发现一个人养孩子真的很艰难,为了她以后的事业与生活不受过多的影响,她或许应该考虑一下明初的提议。 因为田心的回来,下午丁元又与商务部单独开了个会议,开完整理完东西回到已经是晚上八点,丁元还没吃饭,不过她刚刚在公交车站附近打包了一份炒米粉。 其实自从怀孕后这些油腻的东西她已经很少吃了,不过最近孕吐症状有些好转,刚刚经过炒米粉店闻到那股香味,瞬间勾起丁元的食欲,于是她没忍住打包了一份。 提着香喷喷的炒米粉坐电梯上楼,直到电梯门打开,她踏出去的那一刻感应灯亮起时,丁元一路愉悦的心情随着她脑袋卡壳,戛然而止。 靠着她大门的明初在灯亮时站直了声,那张许久未见的脸庞映入丁元眼帘时,丁元只觉得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然后急速跳动。 明初看着惊诧的丁元,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那双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看,瞧不出任何情绪,丁元觉得明初应该是生气了,毕竟离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 明初的确心有不悦,但他还不至于因为这事朝丁元发怒,那是渣男才干得出的事,他一步步朝她走近。 丁元见他朝自己靠近,不知为何心里有些发怵,大概是愧疚心在作祟,所以面对明初的步步紧逼,她只能节节败退,最后贴上冰凉的墙壁,明初的手撑在墙壁上堵住最后的缺口,无路可退,她才无声叹息一声,迎上他的目光。 “想好了吗?”明初一开口便直奔主题,干脆利落,让丁元的脑子又空白了几秒。 “你让我等了好久啊。”他又补了一句。 被他团团围住的丁元只觉得周身全都是他的气息,连他身上的热气都熏得她头昏眼花,脸颊发热,她张了张口,又闭上。 头顶上的灯在此时暗了下来,黑暗里人的感官更加明显,丁元能感受到明初那炽热的眼神还有他身上灼烫的气息,她想动动身子让灯再亮起来,但又怕碰到面前的人。 只能就此放弃,恢复了点神志的脑袋快速地组织着语言,明初也不急,就这么安静地等待着。 丁元觉得大概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才慢慢冷静下来,一点点找回自己的声音。 “结婚,也不是不可以……” 丁元这话一出,换明初的心小鹿乱撞了。 她刚刚说什么? 结婚也可以吗? 这开头是不是意味着需要什么条件? 没关系没关系,不管什么条件他通通都可以满足!摘月亮也可以的! “入赘,你能接受吗?” 第二十三章 丁元说完,周围又恢复安静,这回轮到她等着明初的答案了,她觉得以明初的性格,大概是不会接受这种条件吧,可是,她还是想听他亲口说,甚至于想从他口里,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安静了几秒的明初站直了身子,撑在丁元两边的手也拿开了,两人刚刚有些亲密的姿势又恢复到了安全境界,感应灯终于亮了起来,周围的空气清新了很多,丁元抿唇,一颗心微微往下沉。 “当然可以啊。” 往下垂的眼睛突然顿住,丁元猛地抬起头,“哈?” 明初哼了声,“入赘而已,让我和你姓我都没意见。” “你没有听错?”丁元非常意外明初会接受她这个条件。 “是你没有听错,我很乐意当你们家的上门女婿。”这时候的明初已经无法抑制上扬的嘴角,他牵起丁元的手,脸上一片是兴奋,一片是娇羞,“那丁元,咱们什么时候去领证呀?” * 餐桌上,吃着炒米粉的丁元耳边一直环绕着明初的絮絮叨叨。 坐在她对面的人翘着二郎腿抖啊抖,一只手支着下巴,脸上已经没有了刚刚在外面时的兴奋,“为什么不办婚礼啊,也不请亲朋好友,那这婚结了谁知道啊?” 丁元又是一贯淡淡的表情,“家里人啊,你家人还有我爷爷和我姐。” “那关系好的朋友总要请一请吧,这样也好让我把之前给的份子钱收回来。”明初埋怨道。 丁元有些无语地睨了他一眼,“这样请来请去,那不是和婚礼差不多吗,麻烦。” “结婚只有一次,怕什么麻烦。”明初还是不甘心自己结婚就这么低调地过了。 “反正我不想办,如果你非要的话,那咱们还是不结了吧。” “不行!”明初着急忙慌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都答应了就不能反悔!” “可是咱们在这件事上不能达成一致……” “谁说的!我觉得非常一致,你不办婚礼就不办吧。”明初不情不愿地屈服。 “那你安排下时间,见一下双方家人。” 明初挠了挠下巴,“这……我家就不用去了吧,你带我去见你爷爷和姐姐就成,我随时都有空。” “为什么?”丁元不明所以,“你们家不在本市吗?” 到现在,丁元才发现自己似乎对明初一点都不了解。 明初笑得有些勉强,反正两人也快结婚了,丁元也应该知道他家的情况,“我妈很久之前就不在了。” 丁元愣了一下,半晌道:“抱歉。” “你道什么歉,又不关你的事,主要是,我和我爸……关系不太好,他也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明初磕磕碰碰说完,两眼泪汪汪地看着丁元,“我家就不用去了吧,好吗?” 丁元没想到一直很开朗的明初家庭与她相差无几,不,比她还糟糕,她很同情他,但是,有些事,“不行,婚礼不是必须的,但见双方家庭这个不能少,你和你父亲关系不好是你的主观认为,如果我嫁给你,不,你入赘到我家,就是两个家庭结合,你爸我至少也要认识一下的,我爷爷也肯定会要求和你爸见面,与其以后会因为这事发生不愉快,倒不如趁早解决了。” 明初见丁元分析得这么头头是道,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她又一个要求。 “可是丁元,这样子不公平啊,没有婚礼不说,还要带你回我家,这些全都是我不想看到的,那蜜月旅行你总不能也不依我吧?”明初最后一次挣扎。 丁元觉得也的确委屈了他,便软了态度,“可以,但是得我有空再去。” “依你依你,你想什么时候去我都奉陪!”明初笑得一脸谄媚,神情堪比哈巴狗,“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过来和你一起住?” …… “等……” “明天吧!”明初急不可耐道。 “不……” 明初耷拉着眼角,“没有婚礼,要去我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去度蜜月,你总得让我真真正正开心一回吧?” 看着一个大男人对自己撒娇,丁元实在有些受不住,安静半晌,很快便缴.械投降,“随便你。” 明初见丁元居然答应了他,开心得差点跳起来。 今天是什么黄道吉日,第一天出山就如此之顺利,看来可以去买张彩票碰碰运气了。 “冰箱里的青团你记得吃,吃不完分点给你同事,我先回去。”明初一边交待一边起身往外走。 丁元没想到他今个儿居然这么自觉,不用她撵就主动提出回去,实在有点不像他往日的作风,不过他要走丁元肯定是不会拦着的,毕竟明天开始这人就要住进她家,以后有的是她赶不走的时候。 * 明初这么着急出来是因为不想和丁元多待一会吗? 自然不是,但现在比起这个,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刚经历严重的堵车好不容易回到家里的温祝承还没坐下便接到明初的电话,什么前提都没有,就让他出去一趟。 温祝承身上所有的细胞都在拒绝,但是明初会允许他拒绝吗? 不存在的,人家丢下一句‘我等你’便挂了电话。 祖宗就是祖宗 温祝承又一次拿起车钥匙去取车,到“如梦初醒”时发现明初不止叫他一个人,除了赵坤、华岩川还有明佑之和明樱之两兄妹。 组局的明初正站在吧台后调酒,动作流畅,干净利落,没有过多的花式,却丝毫不影响别人的目光频频被他吸引。 同为男人,温祝承不得不承认,闭嘴认真工作的明初,的确很有个人魅力。 将调好的酒汁倒入杯中,温祝承一坐下,明初便把酒放到他面前,他看了明初一眼,举起来小酌一杯,下一秒便被这杯看着温煦实则非常烈的酒给呛到,他龇牙咧嘴了一番,一脸蒙圈,“你调的这是什么?” 目光看向其他人,皆是看好戏的模样,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这酒不简单。 明初用热毛巾擦了擦手,从吧台里绕过来,“新调的,我给它起名叫‘马到成功’。” 马到成功? 什么鬼名字? “既然大家都来了,那我就长话短说吧。”明初坐在几人中间的位置上,头顶灯光扫下时,映得他的眸光灼灼发亮,“我,要结婚了。” 全场安静下来,持续了大概一分钟的尴尬时期,最后是明樱之打破了沉默,“和上次那个女孩?” 明初点头。 从明初嘴里得到这个消息,明樱之其实并没有多惊讶,上次在医院时她就问过明初这个问题,记得那天他是这么跟她说的,“什么时候结婚还不知道,但肯定是要征得她的同意,不管她的答案是什么,反正我是一定要把她娶回家的。” 明初心中一直以来都有个算盘,什么都算得清清楚楚,只要他想要的,破釜沉舟,他也会去争取。 说难听点,就是偏执吧。 “你是说丁元?”温祝承看向明樱之。 “你也认识?” “何止呢,我和她同校呢!”温祝承道。 明樱之瞪大双眼,觉得自己之前好像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怎么回事?他这是吃了窝边草?” 明初撇嘴,“喂喂喂,待会再讨论行不行,我还没说完呢。” 一直安安静静听着的华岩川开口,“打算什么时候结?” “见完两家父母就结。” “这么快?”明樱之有些意外,“那不是没有多少时间准备婚礼?” “我们不打算办婚礼。” “哈?”这回连明佑之都不淡定了,“你不怕爷爷把你宰了炖汤?” “办婚礼多麻烦呀,我们想简单点,与众不同点。”明初半点不提这是丁元的要求。 “那你们打算学人家旅行婚礼?”明樱之问。 明初皱眉,“你是说度蜜月?” “差不多吧。” “这个必须要啊,等我们都有空了就去。”明初是肯定不会说他连啥时候去都不知道的。 “婚房呢?你准备好了吗?”不愧是女人,明樱之想得比另外几个直男还要细致。 “不需要,我以后住他家。” “咳咳咳咳……”这次轮到赵坤被酒呛到,他拔高音量,嗓门大到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你还想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接受到来自各方异样的眼光,明初却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住谁家有什么不同?” 赵坤抱拳,“佩服佩服。” 明佑之:“爷爷这会怕是直接把你油炸了。” 温祝承和华岩川都没什么表示,前者认为以明初现在的家庭情况,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的确没什么不好,华岩川这个离过一次婚,看淡红尘的也同意明初的观点,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住谁家都行,怕就怕同床异梦啊。 明樱之再一次被这个语出惊人的表弟刷新了认知,看看,看看,家里有个这么好的弟弟,让她怎么脱单?! “作为女人,你这个决定实在令人非常感动,不过长辈那些,你想好要怎么跟他们交待吗?” “有什么好交待的,对姥爷来说我就是个外孙,什么女婿对他来说都一样。”明初不以为意。 “那你爸呢?”温祝承问。 明初表情瞬间变淡,“我姓都改了,我的事他管不着。” “可丁元呢,她怎么说也是你爸的儿媳,到时候被为难的恐怕也是她吧。” 明初脸色瞬间冷了下来,语气生硬,“有我在,谁敢欺负她?” 第二十四章 明初和他们几个喝酒喝到凌晨两三点才回的家。 回到家后洗完澡他没有立刻去休息,而是又从衣帽间里把当初被丁元寄回来的行李箱拉了出来,开始收拾行李,除了自己的衣服,还有这段时间他给未出生的宝宝买的一些小玩意,东一点西一点,行李箱装满后,明初发现还剩下很多东西装不下。 为了避免来回太过多次,他又从仓库里翻出几个大纸箱,把自己需要的东西都打包整齐,又写了张纸条夹在上方,打算明天阿姨过来让她找人来运走。 * 丁元早上醒来打开房门便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本以为是错觉,等她走出房间那股味道非但没消散,反而更加浓郁。 她一脸迷迷糊糊地走到厨房,看到灶台上的炉火正开着,灶火上的锅正冒着热气,咋一看到这场景时,丁元还有些蒙圈,等到流理台后面突然站起来一个人,她才吓得连连往后退,一脸惊悚地看着厨房的人。 还停留在梦里的脑袋总算清醒了些,丁元也终于反应过来厨房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明初,这认知并没有让她觉得松一口气,反而激发了她心底的怒意,毕竟没有哪个人一大清早发现家里进了个人而自己却不知道还能做到心平气和。 “你什么时候来的?!”丁元语气很差。 明初转过身去看锅里蒸的包子,听到丁元的问题,语气随意道:“六点左右吧,没吵到你吧?” “你来之前不能先和我说一声吗?”丁元还是很生气。 明初一脸无辜,“我昨晚不是说了我今天要过来吗?” ? “那也应该在我醒的时候,你这样一声不响进来就不怕吓到我吗?” 明初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凝眉沉默了一会,然后语气诚挚道:“对不起,我以后会注意的,刚刚吓到你了吗?” 丁元觉得自己一拳又打在棉花上,她转身气哼哼地去了洗手间,暂时不想搭理明初这个疯人。 明初看着她气急败坏的背影,反而咧嘴笑起来。 炸毛的兔子,也很可爱呢。 * 丁元不知道明初到底几点来的,反正很早就是了,因为蒸笼里的包子和那天他给她准备的是出自同个系列,今天这个,全都是爱心,粉嫩嫩的爱心。 做这包子光发酵就需要时间,更何况她今天还要去上班,八点就起了,他怎么有这么多闲工夫一大早跑来给她做这些? 因为时间食材有限,明初今早只做了酸菜口味的包子,不过这也是丁元最喜欢的口味,他边喝着热牛奶边欣赏安静吃饭的丁元,觉得这样的日子,真的很不错。 丁元被他盯得不好意思,忍不住抬起眼皮,“你不吃吗?” “吃啊。”明初拿起一个爱心包包,放在嘴边,微微撅了下唇,朝丁元眨巴了下眼睛。 这男人一骚起来真的没女人什么事儿,明初这举动,让丁元觉得有一把火在自己脸上烧,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地避开他的眼神低头吃饭,却还是被明初看到她那红得有一些不正常的脸。 嗯,害羞的兔子,更可爱。 “快吃吧,吃完我送你上班。”明初又拿了一个包子放到她碗里,看到碗里那粉红爱心包,丁元脑海里又闪过刚刚的画面,只觉得整个人更不好了。 “门口就是公交车站,我坐公交车就行。”她嘴里吃着包子,闷声道。 “那可不行,以前我不在你身边你去挤公交就罢了,现在我在这怎么可能让你去呢。”明初语气不容置喙。 如果不是因为不会开车,丁元也不想坐公交,毕竟时间不能自主,有时候因为前面路段塞车,她便要无端多等好几分钟,总之等公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很糟心的一件事,特别是有时候想多睡几分钟晚了一点出来,结果便天差地别。 * 丁元来到小区门口发现明初换了辆车,之前他开的是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今日却换了一辆黑色的宾利,许是看久了他之前的座驾,丁元总觉得这辆看起来务实一点的车型,有点不符合他明初的风格。 虽然丁元没有驾照,也没有买车,但当初买房时她也是有买车位的,这么惹眼的一辆车放在小区门口实在不妥当,丁元坐上车后便让明初下次直接把车开到她楼下的车位。 明初听到丁元这么说,在心里小小地得意一下。 他原本还打算自己另外再买个车位呢。 丁元在车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辆高级座驾,从上次明初说他有好几处房产以及他这几次开的车来看,丁元更加肯定他的身份不只是食屋里一个小小的厨子。 其实第一次见到明初是在一个聚会上,那时候他是聚会上的调酒师,丁元因为是陪着顾信薇参加,也没自己什么事,别人都忙着交换名片或者围在一起玩乐,无事可干的丁元无意中被明初调酒的样子吸引,便一直坐在吧台前看着。 许是对她这样的行为感到意外,丁元那天喝了好几杯明初调的鸡尾酒,虽然他说酒精度数不高,但那么喝到最后也有些晕乎乎的。 总之明初在丁元看来就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以前没打算和他怎么发展丁元还能压制住自己不去好奇,然而以后毕竟是要生活在一起的,还是搞清楚些比较好。 “除了做厨师,你应该有其它工作吧?”丁元问。 开车的明初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咧嘴,“怎么,终于对我的世界有兴趣了,想了解了?” 丁元抿唇,“怎么也得知道你从事的行业是否合法,有没有违法乱纪。” 明初笑得更甚,“放心吧,我身上哪哪都干干净净,你要真想知道,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当然,你想自己去查我也不介意。” 丁元瞟了他一眼,“像你调查我一样吗?” 明初收起脸上的表情,沉默开车。 她就知道这人能知道她的住址肯定是用了什么不上台面的手段,不过她也懒得说了,反正查都查了,难道她还能把他查的东西给拿回来不成? * 丁元在公司电梯碰到吴优,介于他上次开会提到的事,想他多少应该了解点明初的背景,便当作无意问道:“食屋的老板你有去了解过吗?” 大清早的,吴优的精神尚处于游离之中,乍听到丁元的问题,脑袋卡顿了一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哦,有是有,不过这个人有点神秘,我还没查到什么就看到他发布的公告,资料搜集便就此中断了,从他的手段来看,是个挺刚的人。” 挺刚这个丁元倒不怎么觉得,耍赖爱贫倒是真的。 “老板难道也想和食屋合作?”吴优皱眉,“其实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很多老板不想参与宣传是怕惹来什么负面影响,以前也有这样的客户,我们好好解释一般还是能通融的。” 和明初合作? 算了吧,生活已经和他不清不楚了。 工作上还是分明些才好。 “没有,我就是随口问一问,你就集中精力跟着云山茶馆的项目就行。”丁元说。 “好的。” “目前进展怎么样了?”丁元又问。 “还算顺利,至少负责人听到我们公司的内容没有很排斥,毕竟为爱发电不是长久之计啊,如果能提高客流量的同时又不影响茶馆本身定位,老板应该会心动的。” “辛苦了。” “不辛苦,工作使我快乐!”吴优适时拍马屁。 习以为常的丁元无动于衷。 * 丁元本来打算回到办公室去网上查一查有没有关于明初的资料,但一进办公室各种工作内容便接踵而至,忙着忙着丁元便把这事给忘了。 自从上回在公司门口看到疑似老板的男朋友后,米珊便再也没有机会一睹芳容,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米珊见丁元又恢复到之前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状态,她又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毕竟恋爱中的女人,不应该是这番模样才是啊,更别提是恋爱初期。 这个看看前台那个小梅整天恨不得和男票黏在一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心情变幻莫测就知道了。 她也怀疑过老板会不会已经和那个大帅哥分手了,但除了中间她请了一天假,米珊在其它时候并没有从丁元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伤感,所以分手应该是不可能的,除非老板根本不喜欢那个男人。 不过老板向来不是普通人,也许她的七情六欲就是跟别人不一样,不能拿普通人的标准去衡量她。 米珊边摸鱼边透过玻璃门观察里边的人,余光见有人过来,便收了目光假装认真工作。 小梅敲了敲她的桌面,语气有些激动,“他他他又来了?!” 米珊一脸蒙圈地看向她,“哈?” “给老板送便当那人他又来了,上回老板不是让我直接拒绝吗?我刚刚一时鬼迷心窍答应帮他拿给老板,你说现在怎么办呀,我该不该和老板说?”小梅跺着脚问。 米珊眨了眨眼,快速捕捉小梅这话的重要信息。 送便当。 老板让拒绝的。 能让小梅鬼迷心窍的。 莫非是…… 老板的男朋友??? “他人呢?!”米珊问。 “已经走啦。”小梅欲哭无泪,“你说老板不会真的扣我工资吧?” 这个…… 米珊看向小梅斜侧方的人,沉默。 小梅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瞬间花容失色,哆哆嗦嗦道:“老、老板?” 丁元脸上看不出半点情愫,“拿来吧。” 小梅愣愣地看着她,一时没有动作。 丁元:“真想扣工资?” 小梅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跑去前台拿东西,很快又跑回来,将一个包裹精致的便当递给丁元,见丁元没说要什么,小梅不放心问:“老板,那以后我还要拒绝那个小哥吗?” 丁元看着手里的便当,想了想,道:“随便他吧。” 办公室的门又关上,小梅与米珊对视了一下,不觉松了口气,她俯下.身,压着悄悄道:“你看到了吗?” 米珊迷惘摇头。 “老板刚刚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都是靠着存稿在撑,发现自己越来越懒了。 我觉得当初一个人默默存稿的心态真的太难得了,不管数据好不好,说好存十万就是十万,自从开始连载后,看到后台的数据,心真的越来越凉,不知道这条路还能坚持多久了_(:з」∠)_ 第二十五章 米珊又在“夜间八点档”的聊天区里分享今天的所见所闻。 虽然没图没真相,但一群八卦人士倒是针对这件事津津有味地讨论了几百条信息。 米珊又一次看向办公室里的人,刚刚还觉得丁元已经分手的人,如今倒是觉得这空气里似乎飘着一股恋爱的腐臭味。 老板都恋爱了,那她的春天还远吗? * “今天的午餐喜欢吗?”丁元刚打开便当盒便收到明初这样一条微信,她看着手机屏幕显示的信息,严重怀疑对方是不是在她身上安了什么监控装置。 将便当盒放在一边,她拿起手机回复道:“番茄炒蛋一般般。” 明初:“不能挑食,不喜欢也要吃。” 丁元:“你故意的?” 明初:“【什么听不见.gif】” 丁元:“……” 明初:“今晚我去接你下班,别再忘了!” 丁元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本来不想搭理她,但想了想,还是回复了一个字:“嗯。” 与她的人一样冷淡。 不过明初也很高兴了。 明初:“还有我的手机号码,该把我从黑名单里移出来了吧?” 这回丁元没有再搭理他,不过明初过了一小会后还是往丁元手机拨了个电话。 时隔半个月,这个电话总算通了。 听筒里,是丁元冷漠的声音,“干嘛?” 明初故作惊讶道:“啊,不小心碰到了,没事儿,你继续忙吧。” 丁元看着显示通话三秒结束的手机屏幕,稍顿片刻后,无奈一笑,如果跟她说明初只有三岁,她一定不会怀疑。 * 因为知道明初要过来接她,丁元今天一到下班点也没有耽搁太多时间,很快就下楼来。 他们公司虽然是初创公司,但是上班时间弹性,每天只要打满八个小时卡就可以下班,作为老板,丁元没有例外也会准时准点下班的,当然,有时候回家还是要继续工作的。 丁元一下楼明初便从一旁迎了上来,见他整日闲散自在完全不像饭点需要干活的厨师,丁元忍不住问:“你的餐厅每天不是很忙吗,为什么你每天都跟没事一样。” 不仅要送她上班,还要给她送午餐,下班了还自告奋勇来接他,大概全天底下没有比他更闲的人了。 “忙啊,但你的事我还是要放在第一位的。” 丁元自动忽略他的马屁,“那你待会送我回家后还要回餐厅吗?” “这样也行,不过你不想和我一块儿去吗?”两人上了车,虽然这辆宾利也不算低调,但至少比红色玛莎拉蒂好了那么一点点,没有那么引人注目。 丁元直视着他,她跟过去干嘛? “你还要吃饭啊,难道你还想跟昨天一样吃外卖?”明初道,“外卖吃多可不好。” 反正上了明初的贼车,丁元怎么可能还有自主安排的权利,于是她也不挣扎了,“那就去你那吧。” 明初很满意丁元这个答案,哧溜一下车子便上路,不过十几分钟便到了食屋。 饭点时的食屋场面的确与上回休业期间有很大不一样,丁元到时门口早已排着长龙,明初的车就停在路边,丁元下车时还不觉得有什么,等另一头的明初也下来,她才明显地感受到排号等位的人非常骚动。 她状似无意地往人群一扫,发现排队的多是些年轻女孩,此刻那些打扮时尚的女孩子们眼睛似乎黏在明初身上,正肆无忌惮地打量着。 丁元看了明初一眼,大概是对这些目光已经习以为常,他脸上并没有丝毫的不自在,若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大概比刚刚在车里时表情要冷淡了些。 这样的明初,倒是让丁元又看到最初遇见他时的影子。 * 食屋里座无虚席,丁元正在思考要去哪等,明初便开口道:“先上楼吧,待会饭做好我给你送上去。” 丁元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才发现店里还有个木梯通向二楼,楼梯扶手正挂着一个“非工作人员勿进”的木牌子。 丁元点头,刚上到一半,便听到身后有高跟鞋落地的声音,紧接着有人道:“明初,你刚刚又上哪去了?” 丁元下意识回头,正看到楼梯边的明初面前多了个女人,打扮时髦,大波浪卷垂在双肩,衬得小脸就巴掌大。 她回头时,那人正好朝她看来,丁元看到她正脸时,脑海里瞬间蹦出两个字:“苏琦。” 她又过来吃饭? 苏琦也是认识丁元的,看到她居然也在时,她的惊讶不比丁元少多少,特别是丁元还是要去二楼,那里不是客人可以上去的地方,而丁元可以上去,意味着,她不是客人。 苏琦朝丁元笑了下,主动打起招呼,“你怎么也在这啊丁元?” 明初目光在两个人之间移动,最后抬头看向丁元,“你们认识啊?” 认识是认识,就是关系一般般,丁元朝明初点头,既然人家主动打招呼了,她也不好一直站在高处,便走下几个台阶,“我们算是同个行业吧,有时候在聚会上会见到。” 苏琦颔首。 明初听丁元这么说,再看她的表情,猜两个人应该也不是很熟,便道:“这样啊,那你快上去吧,不是说不舒服吗,去休息一下。” 丁元:? 她看了明初半晌,反应过来他这是在给自己找托词离开,立马顺着他给的台阶,与苏琦示意了一下便转身上楼。 苏琦不是没眼力见儿,见明初这般,更加确定丁元在明初心里的份量不轻,想她来了这么多回,哪次有被明初这般款待。 苏琦望着丁元离开的地方,若有所思。 “你吃完了吗?吃完了就买单吧,外面还有很多客人呢。”明初不咸不淡的声音响起。 苏琦回过神,脸上笑容深了些,“你对每个客人都这样的吗?” 明初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径自朝厨房走。 苏琦对他的态度习以为常,她又叫了一下他的名字,明初有些不耐地看过来,苏琦道:“上回那个粉丝不是有意的,这件事真的不能私下调解吗?” “为什么要私下调解?”明初一脸冷峻,深刻的五官变得盛气凌人,“我和她很熟吗?” 明初直白的话让苏琦瞬间有些难堪,她维持着脸上的微笑,道:“那个女孩子只是个学生。” “哦,那更要在她毕业之前给她上一课,让她知道我对她的警告不是在开玩笑,更不是她一句道歉就能完事儿的。” “可是……” “没有可是,还有你,少发那些引人遐想的微博,再被我发现,下一份律师函就是你的了,吃饱就赶紧走吧,钱森,给她结账。”明初说罢,不管苏琦变幻莫测的脸,直接进了厨房。 苏琦咬着下唇,脸色非常难看。 * 丁元虽然人在楼上,但这里的隔音不是很好,而且她也有刻意去关注楼下的动静,自然将苏琦和明初的对话听了进去。 看来这明初的待客之道,真的不咋地。 楼下没有再传来苏琦的声音,丁元猜她应该已经离开了,便收起心思打量起这阁楼的样子。 这上边还有个房间,不过被当成储物间,倒是房外反而放着一张一米五宽的大床,还有一张小小的行军床,虽然东西摆放得简陋,但这楼上的风格与一楼是统一的,倒也算赏心悦目。 楼上还有一扇朝外开的窗,一眼望去,对面是格局与这一致的骑楼,两边隔着的街道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很是热闹。 因为楼上没有椅子,丁元参观完后在大床和行军床之间,毅然选择了坐到行军床上。 行军床摆放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楼下一小片场景,丁元便一直安静地观察着那些客人吃饭的模样,直到明初拿托盘端着一个砂锅上来,连带着还有一股诱人的鲜味。 明初将托盘放在角落里一个小圆桌上,然后连着桌子搬到大床边,对丁元说:“坐这里坐这里,那边是赵坤睡觉的地方,脏死了。” 丁元听他这么说立马站了起来,倒不是因为嫌弃它脏,而是觉得赵坤睡觉的地方她坐上边不太方便。 “那这边是你休息的地方?”丁元指着大床。 明初咧嘴,“是啊,很干净,一点都不脏。” 丁元坐下,毕竟除了这,也没地方给她坐了。 “今晚煮鱼片粥,有点烫,你慢慢吃,我下楼忙去。”明初给她盛了一碗后便又打算下去了,丁元叫住了他,“你不吃吗?” 明初回头,眼睛明亮,“不吃,再不去帮忙赵坤会打死我。” 说罢,麻溜地走了。 丁元看着楼梯口,不觉皱了下眉,做餐饮的人吃饭都不规律,这点丁元是知道的,但是看明初也这般,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些闷,大概是对熟人的同情吧,毕竟这样长期下去,对胃多不好呀。 丁元低头,拿着勺子搅了搅鱼片粥,这粥里除了鱼片,还有提鲜的干贝,蘑菇以及豆干,当然,芹菜碎是少不了的。 丁元勺一口试了一下,入口与闻起来一般鲜美,一如明初每次给他做的东西,总是没让她失望。 就凭他这做饭的手艺,丁元觉得和他结婚后在吃的上面,至少是不会亏的。 第二十六章 丁元吃完饭又在楼上处理了一会工作才下去。 已经是晚上八点钟,楼下的顾客已经散得差不多,明初说他们一般到七点钟就不再排号了,因为每天采购的食材有限,供应不了那么多的客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店才经常有那么多人排队。 当然,对于这个现象,他说的时候可一点都不觉得开心,丁元表示疑惑,作为老板的他说了,来这里的人可不是冲着他的手艺,而是冲着他的其它过来的,虽然这个“其它”明初没明确说,但看他脸上的表情,丁元猜也猜到了。 人家冲的是他的颜值,不是他的内在。 丁元把托盘放到吧台上,负责点单结单的服务生小哥看到她时,咧嘴一笑,露出两个尖尖的虎牙,热情招呼她:“嫂子好,我是钱森,你叫我小森,阿森,森子,或者我的全名什么都行!” 丁元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反正她和明初的确是奔着结婚去的,那么他的朋友叫啥也无所谓了。 “你好,吃饭了吗?” “下午吃了一点,待会忙完老板会给我们再做一份,嫂子吃饱了吗,待会一起再吃啊。”钱森知道眼前这位便是那个时不时让自己老板吃瘪的人,所以比起向老板拍马屁,他觉得和未来老板娘套近乎更有必要。 所谓爱屋及乌嘛。 “已经吃饱了,你们不用管我。”丁元笑着道。 “那你坐,我给你榨杯果汁吧,要芒果汁还是橙汁?” 明初一出来便看到钱森在削芒果,再见吧台前的丁元,稍一想便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他也没说什么,只提醒道:“别放冰块。” 钱森应下。 明初将手里的菜交给另外一个服务生,然后靠着吧台瞄了眼砂锅里的粥,见被吃得干干净净,心情瞬间非常美好,“要不要先送你回去?” 丁元摇头,“你忙你的,我暂时没什么事。” “那好,你再等会,还有几道菜就行了,如果累了先去二楼睡一觉,待会忙完了我去叫你。”明初笑得两眼弯弯,说这话时自然得宛若无他人。 丁元飞快地瞄了眼旁边忙活着的钱森,见他似乎没怎么注意这边,才轻咳几声,正色道:“不用,你去忙吧。” 明初走后,钱森才慢悠悠地将鲜榨的芒果汁端过来,顺带又给丁元一小碟零嘴,总之服务非常周到。 * 店里在八点半时总算打烊,明初也做好了最后一道菜端出来,丁元其实已经饱了,但还是被赵坤和钱森拉过来一起凑热闹。 几个人刚要动筷子,门口又有人进来,丁元抬头望去,只看到一个长相很英俊的高大男人进来,轮廓分明,与明初有几分神似。 明初也没有起身去迎接或者干嘛,直接偏过头对丁元低声道:“他是温祝承,我堂哥,不过你直接叫他名字就行。” 丁元点头,正好温祝承也坐下与她打招呼,她便也没多想,直到几人开始吃饭,丁元才觉得不对劲来,悄悄凑近明初道:“为什么你们两个不是同个‘姓’?” 明初偏头看着她,见近在咫尺的丁元因为好奇眼睛瞪得圆圆的,里边朦胧一片,有那么一瞬间失神了。 直到丁元轻轻‘嗯?’了一声,他才回过神,道:“等有空我再告诉你。” 丁元微蹙了下眉,与他拉开距离,伸出筷子夹了块脆藕在嘴里慢慢地嚼着,不是她多虑,而是明初这个人,实在太让人捉摸不透了。 后面来的温祝承大概经常过来这,跟他们几个说话一点都不见外,丁元这人向来少言寡语,所以没有需要她说话的时候,她一般都不会主动开口,而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明初身边喝水,或者吃明初给她夹的菜。 等明初又一次给她夹了块番茄后,丁元蹙眉一脸嫌弃地把番茄夹回他的碗里,闷声道:“我饱了,不吃了。” 明初知道她的心思,笑得一脸恶作剧。 两人在这边小打小闹,其他三个人虽然一直在聊天,却都是竖着耳朵注意着这边的动向,见平常那个不可一世的明初如今在丁元面前温顺得和绵羊似的,三人只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很是新鲜。 “丁元,说来我们高中还是同校呢,不过我比你大一届,我和你姐是同班同学。”悄悄看戏的温祝承突然对丁元道。 明初听到温祝承提这事,不觉瞪了他一眼,但也没打断,反正这些事丁元现在不知道,以后也会知道的。 丁元表情看起来有些懵,沉默半晌,才道:“这样啊,我回头问一下我姐。” 温祝承听丁元这么说,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见丁元又是一脸蒙圈,才忍着笑意道:“你还真的跟上学时一模一样。” 丁元更为不解,“你以前就认识我吗?” “那是自然,你姐当时怎么说也是咱们南州一中的一姐啊,她的学霸妹妹谁会不认识,而且我之前经常去你们班找明初呢。” “咳咳咳……” 明初咳得非常刻意,丁元联系温祝承的话,更觉得这其中有蹊跷,“明初之前和我同班?”她皱眉深思一会,然而高中的记忆已经很模糊,除了几个玩得还算好的伙伴,其它已经成为一片虚影,“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按理说明初长得这么出众,不可能一起在一个屋檐下待了那么久她还记不住。 “这个嘛……” “喂喂喂,话怎么这么多啊你,吃饱了就赶紧帮钱森洗碗去,别整天唧唧歪歪跟个婆娘似的。”明初适时打断温祝承的话,再说下去,他的马甲都被扒光了,那还有什么意思,有些事情,只能他亲口跟丁元说,别的人不行。 温祝承收到来自明初的警告,很是识相地不重提这件事,只卖了关子,道:“这个就等明初以后告诉你吧。” 丁元一脸估疑地看向明初,明初双手捧十放在额前,“乖,听话,有什么事咱们回家再说吧。” 虽然赵坤和钱森之前有听温祝承说过这两人以前是同学,但他没说得很具体,如今见当事人之一的丁元对这事居然毫不知情,两人瞬间又被勾起了好奇心,可惜明初不让温祝承再说下去,还打算回家再和丁元悄悄说这事,这让他们很是不知味。 什么嘛! 卖关子也不带这样的好伐?! * 丁元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和明初回到家里,一开门看到里边的场景,她瞬间把要问明初的事抛到脑后,一脸不可置信地指着客厅里的大箱小箱,问它们的主人:“你这是把你家里所有东西都搬过来了?” 明初摇头,“怎么可能,这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本来还想多拿点,但我看你这里实在有点小,怕放不下就算了,不过没关系,只要和你在一起,多小的屋子我都能睡得香。” …… “这么多东西你打算放哪?”丁元看着这堆东西,一个头两个大。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己来收拾就行,你先去洗澡吧。” 丁元也没想过要帮他收拾,她才没那么多闲工夫呢。 “你赶紧把这里给我清理干净。”丁元一脸嫌弃地绕过这堆东西,径自去了房间,没过多久,她又走出来,脸上一片蕴意,“柜子里的衣服是怎么回事?!” 正从忙活着收拾东西的明初站直了腰,一脸无辜,“你家里只有你房间有衣柜,还没有衣帽间,我只能挂你那啦。” “那你的衣服也太多了吧!”丁元刚刚一拉开衣柜看到自己的衣服被可怜地挤在一旁,除了震惊,便是震撼。 毕竟她没想到一个男人的衣服可以多到这种程度,而且这种多不单指件数多,颜色也是五花八门,凑起来都可以连成一道彩虹了! “不多啊,这些衣服都不够我两个星期穿的量。”明初还委屈上了,“你要是觉得衣柜装不下的话,那要不上我那住呗,我那你也看过了,放多少衣服都没问题。” 丁元深吸了口气,她才不上他的套,“你爱怎么放怎么放吧。” 明初笑得一脸得逞。 丁元觉得自己算是被他吃得死死的,她心累地又回到房间,忽视自己之前风格统一的衣柜被变成大染缸,取了自己要穿的衣服后便洗澡去。 明初的东西虽多,但他收拾起来也迅速,丁元再出来时客厅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一眼望去,许多角落都充满他的影子。 丁元看到沙发上放着一堆叠放整齐的衣服,本以为是明初的,但仔细一看款式又觉得不太像,最后到底没压制住好奇心,上前取了一件看看。 是小孩子的衣服,布料是舒适透气的竹棉,上方印着小动物,非常可爱,她脸上不自觉带上了些笑意,忍不住开口:“你怎么这么快就给宝宝买衣服了?” 明初一回来就忙活着收拾东西,这会也有些累了,刚刚都没注意到丁元已经洗完澡出来,此刻回头见她穿着一件米黄色的家居服,刚洗完的头发披在肩上还带着湿意,手里拿着宝宝的小衣裳,脸上笑容温煦,是一副让人看了心尖暖暖的场景。 不知为何,他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用指尖刮了刮脸侧,道:“啊,看到好看就买了。” “可是他们都说小孩子长得快,衣服很快就不能穿了,你还买了这么多。” “怕什么,一天换个三四件总能穿完的。”明初不以为意,见丁元正一件件地看着孩子的衣服,他不觉放轻了声音,“你觉得我挑的怎么样?” “比你的衣服好多了。”丁元说,摆明了是在夸奖。 明初挠了挠头发,笑得一脸傻气,“你觉得好看就行。” 第二十七章 夜渐深,迎来困意的丁元在客厅里憋了许久,才对认真看球赛的明初开口,“我家里只有一间卧室和书房。” 这意思就是,没有地方给明初睡。 明初却听不出来丁元的意思,眼睛还盯着电视机,随意地点点头,“我知道啊,你困了吗,那你去睡吧,我待会会轻一点,不会吵到你的。” 丁元看着他,沉默。 明初等了一会没见丁元有动作,有些奇怪地看向她,见丁元一脸隐忍,他才反应过来丁元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跟着她皱眉,“丁元,虽然现在天气也不冷了,但夜里温度也不高,你不会是想让我睡沙发吧?” 丁元继续沉默,意思不言而喻。 “你看你这沙发这么小,我睡一个晚上,明天还怎么干活呀。”明初继续卖惨。 “可是我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觉。”丁元一本正经道。 “胡说。”明初笑得一脸不怀好意,眼睛瞄了眼她的肚子,“宝宝都有了。” 剩下的话,丁元从他脸上看出来了:别装。 她还是不肯松口,明初猜她多半是不好意思,毕竟两人好歹也快两个月没一起睡,害羞是正常的。 “如果不习惯,那更要培养习惯,我也困了,我先睡去。”明初非常干脆地关了电视机,在丁元还没有动作时自己一个人先进了卧室。 丁元在沙发上坐了半晌,一个人在脑海里做天人交战,最后无奈叹息,把客厅的灯关了之后也进了卧室。 床上的明初已经躺下,被子拉到腋窝下夹着,全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睡得很端正,这反倒让丁元觉得自己刚刚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快睡啊。”明初拍了拍里面留出来的空位。 丁元抿了下唇,又愣了半晌,才豁出去般上了床,刚躺下,明初便把灯给关了,屋里一时陷入黑暗。 卧室里很安静,但这种安静只是表面的,丁元睁着眼看着乌漆麻黑的天花板,在“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睡觉”和“与明初聊几句话”间犹豫不决时,便听到身边的人翻了下身子,虽然看不清,但能感受到明初的眼睛是在看着她。 “你不是一直好奇我为什么不告而别吗?”明初突然开口。 丁元顿了一会,转过头去,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就着窗外朦胧的月色,倒是能看见他黑白分明的眼睛。 “那段时间我住院去了。”他说。 丁元心里有那么一丝触动,安静半晌,才回应:“为什么?” “在岛上发生了点意外。”他说得轻描淡写,可丁元清楚,这个意外应该不是小意外,不然也不会突然之间杳无音信,甚至那么久却一点消息都没有,以他的财力,要真想找到她怕不是什么难事。 “什么意外。” “都过去了,现在已经没事儿。”明初不想多说,他朝丁元挪近了些,额头抵着她的,“以后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丢下你一个人,对不起。” 距离近了,丁元看得更清楚,他深邃的眼眸此时像座深潭,勾得人忍不住想要去探索一番,她垂下目光,转移话题,“那个……温祝承说我们之前是同班同学,是真的吗?” “嗯,真的。”明初回答得很是爽快。 “可是我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们也只是做了一年同班同学而已,你不记得也正常,而且我当初啊……和现在有点不一样,我也不是叫这个名字。” 丁元搞不懂了,“那你之前叫什么?” “温初承。” 温初承? 这个名字听起来,的确是和温祝承一脉相连的。 不过这个名字,她好像有些印象,只是…… 她认真思索了一下,在贫瘠的高中校园记忆里拼命地搜索与这个名字有关的事,大概过了十分钟,在明初以为她已经睡着时,只听丁元轻轻‘啊’了一声,黑暗里一双杏眼睁得圆溜溜的,里边满是讶异。 “我有印象了!可是你以前……” 好胖啊。 丁元觉得这样当着人家的面形容他的长相很不礼貌,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了。 “我以前是挺胖的。”明初自个接了她的话,话语中倒听不出什么情绪。 丁元尚处在震惊中,虽然有关“温初承”这个人的记忆还是很模糊,但丁元有印象,比起常年受人打趣逗乐的胖子,明初这个胖子却不太一样,相反,没多少人敢惹他,甚至大多数人都很忌惮他。 不过高二过后,她就没再见过他了。 丁元再想到明初现在的模样,不得不同意一直以来流传的那句话:胖子都是一支潜力股。 “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字?”惊讶完,丁元总算又回到正题上。 这回明初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停顿了很久,才慢悠悠道,声音比刚刚沉了些,“高一那年寒假,我妈不在了,和我爸关系不好,转学后便把名字也改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后来高二高三的记忆里都没有他的影子,明初虽然说得简略,但从这只言片语中,她大概能猜到他妈去世应该和他爸爸有莫大的关系,连姓都改了,到底有多么怨怼。 丁元沉默了一会,又开口:“如果你真的很为难的话,不去你家也没关系的。” 一直以来有什么要求都依着她的明初上回那么抗拒带她回家,大概是和他爸的龃龉还在,如果这是他心里一道伤口,那么丁元不想当那个去揭他伤疤的人。 反正他是要入赘到她家的,以后也是他们家的人,他爸那边,不去见也罢,爷爷那边她会去跟他老人家说清楚的。 明初没想到上次态度那么坚决的丁元这会听了他的故事居然会软下心来改变主意,心里不感动是不可能的,但是,“都说带你回家了那就不能食言,而且你说得对,那是我跟他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因为我的原因让他对你产生不好的看法,那更不好了,当然,不管他什么看法,那都是他的事,在我的心里你是最好的。” 丁元还是犹豫,“你真的行吗?” “我行不行你还不知道吗?”明初朝她耳边吹了口气。 丁元被他这样行为刺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跳犹如小鹿乱撞,她推了他一下,气急败坏道:“我和你说正经呢!” “我也是在跟你说正经的。”明初臭不要脸道。 丁元气急,翻了个身背对着他,闷声道:“懒得理你。” 明初在身后低低地笑着,丁元闭上眼不打算再管他。 不多时,她只觉得身后贴上一具温热的胸膛,然后一只手环过她的腰,轻轻握住她的指尖,丁元的身子不免一僵,这样一来又惹得男人不怀好意的笑声,她咬牙,想试着把他挣脱开,但男女力气悬殊,丁元一时半会还真的拿他没办法。 最后,还是明初加大力度,把她抱得更紧了些,并安抚她道:“乖,别闹了,快睡吧,你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呢。” 丁元觉得自己这样挣扎也是在做无用功,于是也就认命了,不过睡了一会,她还是出声提醒,“太紧了,我不舒服。” 身后的人立马放轻了力道,丁元这才慢慢地睡着。 * 这一天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了。 但对于丁老爷子来说却又是不一样的,因为丁元在前一天晚上打电话跟他说,今儿个要带个人回家。 话虽没说得太明白,但老爷子是谁? 吃过的盐比丁元吃过的米还多,一听便知道怎么回事。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作为待客之道,老爷子早上还是让艾阿姨准备得丰盛些,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除此之外,老爷子今早还特意收拾了下穿着,更显得精神气佳。 约定的时间一到,丁元便带着人准时到来。 今日登门拜访的明初也特意拾掇了下自己,换上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成大背头,露出饱满的额头,人看着更为精神稳重。 颜值高在哪都吃香,老爷子对明初的第一个印象,还算是很满意的。 与此同时也有些顾虑,毕竟男人长得太好看有时候可不太靠谱。 初次见面的明初紧张,丁元也没好到哪去,不过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维持着她万年不变的面瘫脸,神色自若地对老爷子介绍明初,“爷爷,这是明初,我的结婚对象。” 老爷子&明初:…… 两个第一次见面的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很快,明初便收拾好心情,脸上带着一抹得体的笑容,微微鞠躬,“爷爷好,我叫明初,是丁元的朋友,第一次来家里拜访,这是我一点小心意。” 明初递上自己准备的礼物。 老爷子一看包装上印的字,眼神明显亮了亮,稍微推辞了一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份礼,并让艾阿姨找个地方放好。 因为还没能开饭,三个人便在客厅里边喝茶边聊天。 作为丁元的家长,自然是要了解一下明初的家庭背景,两人一问一答,就与面试无异。 丁元看着这个在老爷子面前寡言腼腆的明初,很难把他和刚刚在车上一直贫嘴的人联系在一起。 两人聊着聊着,不免聊到婚礼的事宜上。 明初还未说什么,一旁的丁元便打断道:“爷爷,我们不打算办婚礼。” “什么?”老爷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不打算办婚礼。”丁元又强调了一遍。 “为什么不办,又不是缺钱的事儿。” “自然不是钱的问题,是我觉得太麻烦了。”丁元说。 “那你怎么说?”老爷子看向另外一个当事人。 明初看了眼丁元,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下,“我、我听丁元的,不过度蜜月还是会有的。” “这是两码事。”老爷子这一辈的思想,或者说大多数人的思想,都觉得婚礼是结婚必不可少的一个仪式,连明初自己也这么认为,要不是为了依丁元的意思,按他的性格,婚礼肯定会大操大办的。 “那你们家里的人怎么说,也同意吗?!”老爷子觉得这事实在不可思议。 明初最不想碰到的问题还是来了,他张了张嘴,正想和老爷子简单说一下家里的情况,一旁的丁元又一次抢在他面前道:“这事那边的人还不知道,不过明天去拜访的时候也会说的。” 老爷子觉得自己要被气死了,这是什么事儿? 谁家嫁闺女连个婚礼都没有,有这么让人憋屈的事吗?! “还有一件事。”丁元瞄了眼明初,又看向老爷子,“我查出怀孕了。” 老爷子瞪圆了眼。 “我们商量好了,这孩子生出来以后就姓丁。” 不愧是做和文案有关的丁元,一句话说出来简直是一箭双雕,既和老爷子说明自己怀孕的事实,又告知了明初要当他们家上门女婿的打算。 老爷子短短时间内被迫知道这三个讯息,惊得他手一滑,自己最宝贝的茶盏就这么落到地上,碎了个稀巴烂。 第二十八章 “丁元,你爷爷会不会不同意咱俩结婚啊?”开着车的明初很不放心道:“刚刚出来的时候,我看你爷爷的脸色好像不太好呢。” “不会的,他只是一时难以接受而已。” 丁元在家时特意与老爷子私底下聊了一会,老爷子知道她怀孕的消息后,什么婚礼什么上门女婿他都管不着,只一个劲地抓着丁元问,是不是男方家的人知道自己怀孕了,觉得除了嫁到他们家没得选,所以才不办婚礼的? 在丁元N次保证男方家还不知道她怀孕的消息,婚礼也是她不想办的,而且名义上讲是明初入赘到她家,不是她嫁到他们家,所以更没有除了他们家她没得选的情况存在后。 老爷子还是想不通,“那为什么呀,你是怕以后肚子大了穿婚纱不好看吗?那可以早点办,或者是把孩子生下来再办,你这样悄无声息地结婚,那些亲朋好友谁会知道啊。” 丁元态度还是很坚决。 老爷子沉思片刻,又问:“还是你还不想嫁人?只是因为孩子才同意结婚的?” “没有!”丁元矢口否认,虽然这速度快得连她自己都有些怀疑是不是心虚了。 老爷子眯着眼,“真的?” 丁元点头,“反正暂时是不想办婚礼,也许等到以后哪天会办,但肯定不是现在。” 老爷子叹气,沉默一会,才无奈道:“你再让我考虑考虑。” 丁元轻轻嗯了一声。 “还有孩子的事,多久了?”这事还是老爷子最在意的事。 丁元认真算了算,道:“快十周了。” 老爷子自觉得一口老血膈在喉间,差点就一命呜呼了,只拍着大腿哭道:“真不愧和你姐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这是要把我气死啊你!” 丁元垂着脑袋,认错态度很诚恳,“我只是没想好要怎么跟你说。” “这事有什么好想的,知道的第一时间就该来找我商量,不想要就打了,要养就给我生下来,我给你带!你怕什么,怕人家不负责吗?!”老爷子句句戳心,丁元这性子冷的人都被说得酸了鼻头。 她吸了吸鼻子,摇头。 老爷子又深深看了她几眼,唉声叹气一番,“罢了罢了,姑娘大了留不住,你们年轻人的想法,我这老头子是懂不了了,你自己开心就好,但只一点,委屈什么都不能委屈自己,知道吗?” 丁元点头。 * “你今天真让我意外。”到家后,明初躺在沙发上支着脑袋对丁元说。 丁元坐在一边喝水,听他这么讲,转过头来,“什么意外?” 明初微翘着嘴角,“准确地讲,是从你说要结婚开始,每一件事都让我意外。” “让你入赘吗?”丁元面不改色道。 明初轻“嗯”一声,“这个也算其中一个,虽然对我来说哪种形式都无所谓,但你直接和我说就不一样了,当然,你一直以来都不是一般的女孩,所以你这个条件也算是在我接受范围内吧。” 听明初在那絮絮叨叨,丁元微皱了下眉,又喝了口水,想到老爷子今天问的问题,思索半晌才道:“你是因为孩子才和我结婚的吗?” 在那边晃着二郎腿的明初听丁元这么说,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一脸正色道:“当然不是!” 丁元被水呛了一口,低低咳起来。 明初又道:“怎么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是因为你才想结婚的,孩子只是个契机。” 听她这么说,丁元的心跳又莫名其妙加速起来,脸也微微发烫。 她起身,表面上看过去虽然还是很淡定,然而微微有些凌乱的步伐还是昭示着她此刻并不平静的心。 “我、我洗澡去。”她很生硬地转移了话题,明初那双眼看透太多,只笑看着,却不点破。 在他的认识里,与其说丁元高冷,不如说她是性子慢,特别是在感情方面,抛橄榄枝的人总要多几分耐心才能动摇她的想法,而正好,明初就是那种一认定一样东西,便是赔上全副身家也要得到的偏执狂。 他们啊,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 丁元在浴室里用冷水不停地拍打着脸,然而那异常的热度却始终没能降下来,甚至于脑海里一想到明初刚刚的话,脸上的温度又开始不受控制地飙升。 丁元觉得自己中毒了。 中了一种叫“明初”的毒。 在浴室磨蹭了许久才出来,明初已经在公共卫生间洗好澡,正靠着床头,脚上摆着个笔记本电脑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丁元去擦脸的时候偷偷从侧面瞄了一眼,发现是一些密密麻麻的数据和曲线图,并不是她想象中的菜谱,这让之前丁元又一次对他的职业产生好奇。 “想问什么就问吧。”明初眼睛依旧盯着电脑看。 被抓包的丁元收回目光,假装没听懂他的话,“你说什么?” 明初低低一笑,那仿佛是在胸膛发出的笑声让丁元又一次脸红,“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趁我现在有空,你可以问我啊。” 丁元沉默半晌,张了张口正要顺着他的台阶问一问,又听他改口道:“还是算了,什么都让我说明白了还有什么乐趣,人还是要自食其力,不能老是做伸手党,我来的时候带了本相册放在你是书房了,你去翻翻吧,不懂再问我。” 丁元脸上的好奇瞬间烟消云散,赌气道:“不看了。” 明初耸肩,还真就不说了。 丁元偷偷瞄了他好几眼,见他又认真地看起那些数据表,顿觉有些气闷。 “那你们家呢,明天就要去拜访了。”丁元又问。 明初滑着电脑的手顿了一下,半晌才道:“我们家那就复杂了,不过我现在基本上跟那边不联系,简单来说,我们家现在除了我爸,还有他小老婆跟他们的孩子。” “孩子有多大?” 明初眯眼,“四五岁?五六岁?忘了,反正差不多这个岁数。” 这…… 想不到和明初差距这么大。 “我给你爸准备的也是茶叶,我看我爷爷挺喜欢的,不知道你爸喜不喜欢,但是你继……嗯,其他人我没有准备,要送什么才好?” “你去已经很给他们面子了,准备什么礼物,不用管他们。”明初才不想让丁元为那一家子的人破费呢,虽然不值几个钱,但那都是丁元的心意,丁元的心意,只能给他。 虽然知道他和家里人关系不好,但该准备的丁元肯定不会落下。 * 周日早上,明初难得赖床不肯起来。 丁元知道他心里依旧很排斥带她回家的事,但之前她已经提过可以不去的,是他自己非说答应了就不能反悔。 既然他这么信守诺言,那现在算怎么回事? “约好了十一点去的,现在都九点了。”丁元拉开屋里的窗帘,然而这么刺眼的光线投射进来,床上的人依旧无动于衷。 “后来是你自己非要去的,我可没逼你。” 丁元盯着床上包得严严实实的人,忽然开口:“你是在害怕吗?” “胡说!”刚刚还睡得不省人事的人此刻掀开被子一脸不忿地看着丁元,“我害怕个毛!” 连粗口都爆了,丁元更为怀疑。 不过嘛,害怕也是人之常情嘛,丁元不会笑话他的,“我饿了。”她又说。 床上的明初安静一瞬,乖乖起床,伸手揉了揉丁元的发顶,“等着,给你做好吃的。” 因为明初的磨蹭,两个人等到十二点才到达明初爸爸住的地方。 等车子来到南州郊区一处建得犹如城堡的公馆时,丁元之前还对明初职业合法性存在疑虑的想法立刻瓦解,能住得起这种房子的人,作为主人儿子的明初,即便不是富二代,那也是富三代啊。 那么他有那么多房产也不奇怪了,恐怕就和云山茶馆的老板一样,家里也是从事房地产的吧。 丁元觉得自己似乎给老爷子钓到一个“金龟婿”,纯金的那种。 * 丁元在车子进入公馆时就明显感受到身边的人情绪有了变化,车子停在别墅前的宽阔的空地上,有侍者立马来为丁元开了门,下车时,丁元似乎听到另外一边给明初开门的侍者,恭敬地叫了明初一声“少爷”。 丁元刹那间,以为自己穿越到电视剧的豪门深宅中。 明初去车后厢拿了礼物,避开了侍者想要帮忙的手,走到丁元身边牵着她朝屋里走去。 因为明初难得严肃寡言,丁元一路上也安安静静的,在那道金碧辉煌的大门被人从里边推开时,只听明初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了句,让她不用紧张。 丁元刚刚还有些飘忽的心因为他这句话,总算是安定了些。 本以为真的要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穿过长长的走廊才能见到屋主人,没想到大门一开,便有人站在那,穿着一身休闲家居服,模样生得与明初有几分相似,只是身材有些发福,不过看得出来年轻时大概也与明初一般,模样不俗。 他看起来比丁元想象的要和蔼一些,虽然明初从始至终没有叫他一声,只是为丁元介绍了一下,但他脸上依旧维持着笑容,还很友好地对丁元道:“这是初承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不愧是他藏了这么久才回来的人啊,快些进去吧,别在这站着。” 明初听罢,立马牵起丁元的手走进去,温良丰见此,有些尴尬地朝丁元笑了下。 明初应当是在这里住过的,所以很熟络地牵着丁元的手来到客厅,并将丁元准备的礼物当着温良丰的面交给侍者,吩咐他收好。 几个人刚坐下聊了一会天,便听到有孩童玩闹的声音由远及近朝这儿传来,紧接着,一个足球滚落到明初的脚边。 丁元顺着足球滚来的方向看去,正看到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穿着一身曼联同款球服跌跌撞撞跑过来,当发现他追逐的足球停在明初脚边时,男孩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有些紧张地看向后面跟来的人,颤巍巍道:“……妈妈。” 丁元把目光向后移去,当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庞时,她瞳孔猛地一缩,惊讶之色溢于言表。 第二十九章 “顾曼丽承认隐婚,结婚对象身份成谜。” “顾曼丽儿子正脸曝光,影后微博公然怒斥媒体。” …… 近几年,影后顾曼丽结婚对象以及她的孩子常常成为热搜榜第一,是国民关注的热点。 虽然业界都说女演员随着年龄上升戏路越变越窄,但这一点在顾曼丽身上一点都没体现出来,相反,在她隐婚、生子两件大事被曝光出来后,她的事业便如同坐上了飞机,一直处于上升阶段。 去年各大奖项还拿了个大满贯。 作为普通老百姓的一枚,丁元不是没好奇过这位声名鹊起的影后到底嫁给了何方神圣,但是她万万没想到,会在要结婚前见家长的时候碰到这位大人物。 而且从很多迹象可以推断出,此人便是她那位名义上的婆婆,这个发现对于丁元来说,绝对是惊雷一枚。 现实生活中的顾曼丽比荧幕上看起来要瘦得多,就和顾信薇上次说的一般,人是真的长得美,而且看起来很年轻,完全看不出来已经生过孩子。 对于丁元的拜访,她应该早就知道,跟着男孩子过来时,看到她和明初脸上也不惊讶,还很友好地打了招呼,然后弯下.身,细声细语地对男孩子道:“快叫哥哥姐姐啊。” 温云承其实不是个内敛的小孩,相反,他很活泼,但这种活泼在面色不佳的明初面前,不堪一击。 丁元看得出来,他很怕明初,非常怕。 任凭顾曼丽怎么劝,他就是不肯开口叫人,还一个劲地往顾曼丽身后躲,温良丰板着脸训了几句他也听不进,总之明初对他来说大概和阎罗王没有区别。 当然,明初也是不喜欢这个弟弟的。 这种不喜欢又和华星语不一样,华星语那种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嫌弃,而对于温云承,那是一种由内到外的厌恶。 明初显然也是听到顾曼丽的话的,也知道球落在他的脚边,一般大人都会下意识把球踢回去,然而他并没有作出任何举动,甚至也懒得为丁元作介绍,对于顾曼丽和温云承的到来,视若无睹。 明初假装看不见人,温良丰自然不行,以一家之主的身份为丁元介绍了顾曼丽和温云承母子俩。 温云承在温良丰作介绍时便拿着佣人替他捡来的足球跑开,然后躲在一个角落偷偷注意着这边的动向。 发现丁元也在观察他时,他鼓着腮帮别开脸,有些傲娇地抱着球消失在客厅。 丁元摸了摸鼻子,收回视线,正好此时温良丰在问她工作上的事情,丁元大致说了一下,从 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对丁元这份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谈到结婚的事情前,除了明初周身,客厅里的氛围还算是不错的。 只是当得知他们两个不想办婚礼,作为家长的温良丰和老爷子的反应如出一辙,第一句话便是:“为什么不办,不办的话那些亲朋好友哪知道你结婚了?” 不过比起在丁元家明初面对这个问题时温顺的反应,在这里他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一听温良丰的话,立马反嘴道:“是你的亲朋好友,和我可没关系,我想告诉谁我结婚了,自然有我的办法。”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以为你改了个名字我就不是你老子了吗?!”温良丰气道。 “是的,我就是这么以为,如果不是因为丁元说要见你一面,你以为我愿意来吗?”明初面无表情道。 “你……”温良丰喘了几口气,捂着胸口沉默下来。 顾曼丽见罢立马上前帮温良丰揉了揉胸口,同时有些不满地对明初说:“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你爸也是为了你好。” 明初来到这第一次正眼看向顾曼丽,嘴边带着冷笑,“我和他的事轮得着你叽歪么?” “你!”在公众面前练就出来的好脾气好歹没让顾曼丽失了体面,她闭上了嘴,深深地看了明初一眼后,便安静地给温良丰顺气。 丁元看他们俩个为了不办婚礼的事就能闹成这样,如果知道明初要入赘到他们家,是不是情况会更加惨不忍睹。 不过好在没坐多久便开饭了,几个人也便没再重复这个话题,而看明初的样子,大概也是不会和温良丰说他的打算。 虽然与明初相处时间还不算很长,但丁元了解他的为人,如果不是真的因为什么事,他断不可能对自己的亲生父亲还能这么刻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丁元相信明初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 吃饭时温云承并没有和他们一起,这大概是丁元和明初一起吃饭以来,最安静的一顿,虽然他还是会帮她布菜,但多的话,一句都没说。 顾曼丽为了保持身材,吃得很少,不过她吃完也没有离开饭桌,而是在边上一直提醒丁元吃多点。 照丁元此刻的感受,她倒是个挺随和的人,不像在荧屏上看到的一般,那么有距离感。 吃完饭在客厅又坐了一会后,明初便说要离开了,温良丰在他走之前仍一再叮嘱他婚礼的事再考虑考虑。 但见明初一脸没有商量余地的表情,他最后只能讪讪闭上嘴,转而让丁元有空多来玩。 出于礼貌,丁元只能笑着答应。 重新回到车上,丁元能感受到明初明显松了口气,几乎没有任何思考,她便伸出手,轻轻握住他放在档位上的手掌,两人触碰在一起时,明初的手微微颤抖了下,几乎是下一秒,他便翻过手掌,与丁元十指相扣,同时宽慰她道:“我没事。” 丁元抿了下唇,半晌才道:“我以后再也不让你来这了。” 明初听罢,一个中午宛若冰霜的脸总算有了消融的迹象,一点点带上丁元熟悉的笑容,“心疼我了吗?” 明初以为丁元会和以前一般骂他不正经,但此刻听到他的调侃,她居然点了下头,一本正经道:“是的。” 明初只觉得自己的心似乎被什么烫了一下,让全身刚刚还颓靡不正的细胞又活跃起来,他脸上笑意更深,桃花眼明亮如星,就这么静静地盯着丁元瞧。 在丁元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想要别开眼时,他猛地向前倾了身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成功吻上丁元的唇。 这个吻犹如蜻蜓点水,若不是那被碰触到的地方还麻麻的,丁元可能会以为刚刚只是个假象。 她有些慌乱地挣开明初的手坐正了身子,双眼直视着对方,好一会,才闷闷道:“你怎么可以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的明初这回是完完全全笑出声来,爽朗的笑声让丁元脸上的红更加明显,未免她待会真的落荒而逃,明初也是适可而止,笑完立马发动车子,离开这个他令他厌恶的地方。 只不过他虽然很想忍,但一路上还是憋不住又笑出声几次。 最后,丁元只能板着一张脸,让他差不多得了。 * 为了见家长的事,丁元这两天都睡得很不踏实,昨晚更甚,加上有孕在身,这会办完事人已经昏昏欲睡,到家里时立马换了身衣服准备休息去。 明初已经和赵坤约好这两天有事不去店里,所以剩下这大好时光,当然要和丁元一起在床上度过。 丁元刚闭上眼便感觉到明初也钻进被窝里来,她有些嫌弃地皱起眉头,还未说话,他已经从后面揽上她的腰,在她背后低声道:“一起睡吧小元元。” 丁元一阵恶寒,正想挣开他的手,明初似乎有反应般,又拿脚把她给牢牢困住,丁元不想又闹出一声汗来,只能闭上眼不去搭理他,以她对明初的了解,你越较劲,他越来劲。 所以对付他的唯一对策,就是不与他一般见识,等他自己一个人闹够觉得没意思,就会自觉放弃还你一片天地。 不过也许是太累了,丁元还没等来明初还她一片天地时,她便已经进入梦乡,睡得不省人事。 她做了个梦,梦里应该是回到高中时期。 那时候应该是刚过完寒假不久,身上还穿着棉袄,班里的人还没从年味里走出来,人心浮躁,一下课班里便吵吵闹闹。 有几个玩得好的女生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因为离得近,认真看书的丁元也断断续续听到了几个字眼,“……跳楼啊,就在盛天酒店的楼顶……好多人围观,他也在……” “肯定啊,发生了这种事……真的好可怜啊……” “……我以为他会休学,没想到他居然来上课了。” “……你们有没有发现他瘦了?” “还好啦,看不出来。” 女生叽叽喳喳的声音本来就让丁元很烦躁,再听到她们谈话的内容,丁元心里更是不悦,回过头去,敲了敲背对着她的一个女生的肩膀,在他们眼神朝她看来时,冷着脸提醒道:“你们能不能小声点。” 几个女生讪讪地闭上嘴,在丁元背过身去时,小声呢喃了句:“现在是课间时间,管那么多。” 丁元在离上课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去上厕所,因为这个时候刚好可以避开高峰,不过今天有些特殊,她们这一层的人女生还排着长队,丁元只能走楼梯去楼下的女卫生间上厕所。 大家课间的活动范围都是各自教室那一层楼的走廊,楼梯少有人走,丁元刚拐个弯,就看到有个庞大的身躯坐在第二个阶梯上,他们学校的每一层的楼梯有三个阶,第二道上面的人不下来看不见,下面的人不上来也没注意到。 当然,这种地方也常常成为学生犯事的地方,例如抽烟、情侣约会、或者其它一些违反校规的事情。 不过显然,这位身躯庞大的同学并没有做任何违规的事,因为丁元闻不到一丝烟味,他旁边也没有女生,所以他是自己坐在这里发呆? 可能是丁元的目光难以让人忽视,背对着她的男生转过头来,他的脸和他的身体一般满是肥肉,双颊两块把眼睛挤成一条线,是所有胖子的同款面庞。 丁元在他看过来时便移开了眼,继续往下走,走到一半,她又停了下来,转过身看向他。 在台阶上的人一脸意外的表情下,平静道:“你没来学校的这几个星期物理又讲了很多新内容,我待会把笔记本给你,你抓紧时间消化一下,下星期要月考了。” 台阶上的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丁元又道:“我是科代表,这是物理老师嘱咐我的。” 说罢,她便下楼了,脚步轻快。 丁元从梦中醒来时,正是夕阳西下时,她翻了个身子,伸手想揉揉眼睛,刚举到一般便看到左手无名指上多出的东西。 与此同时,她也记起来了刚刚的梦。 那一天,在楼梯上坐着的胖子,不是温初承,还能是谁? 第三十章 “喜欢吗?” 丁元愣神间,不知明初何时已经靠在门边笑着看她。 她重新低头认真打量起戒指,不论是款式、尺寸,哪一项都非常符合她,就如同量身打造的一番,虽然很想淡定地说还行,可内心的感受是骗不了人的,丁元弯起嘴角,点了点头。 点完之外,她才看向明初,“那你的呢?” 明初朝她走来,坐在她的身边,伸出手指递在她眼下,“看。” 明初的戒指比她的还要简单,不过他是要下厨的,戴得太浮夸的也不好,“为什么不在我醒的时候给我?” “因为想让你一睁开眼就能看到它。”明初说,“咱们结婚以后,我想让你闭上眼前看的是我,睁开眼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也是我,你说好不好啊?” 丁元还没回答,明初立马又道:“不准说不好!” “你真的很幼稚。”丁元定定看了他几秒,道。 明初将头靠在她肩膀上,撒娇道:“人家就对你幼稚不好吗?” 丁元一脸嫌恶地推开他的脑袋。 明初嬉闹了一会总算恢复正常,揉了把丁元的头发站起身,“饭已经做好了,咱们吃饭去吧。” 丁元从床上起来,去洗手间洗脸的时,她突然意识到,自从跟明初在一起后,她不是在吃,就是在吃的路上。 这样子下去,恐怕孩子还没怎么长她的体重就呈直线上升。 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 * 周一早上,明初与丁元早早地来到民政局门口等着人家开门。 不是因为他们结婚心切,而是丁元打算领完证就上班去。 是的,当明初知道丁元领完结婚证还要上班时,他在家里闹了好一会,毕竟新婚第一天和他们这样也是没谁了。 可是丁元态度坚决,明初再委屈,也只能顺服。 * 因为是周一,也不是什么特殊日子,所以今天来民政局的人并不多,丁元和明初领完证才早上九点多。 虽然之前一直遗憾没有办婚礼,但当那本红本本拿到手中时,明初的心出奇地平静,就像漂浮多年的心终于找到了契合的口子,有了安家之处。 丁元的心情也很奇妙,虽然不至于和明初一般一直傻呵呵的,但在拿到结婚证时,她内心深处还是燃起一丝叫做雀跃的火苗。 明明一开始她也不想结婚的,但此刻却觉得,结婚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甚至于一点排斥都没有。 不知是因为结婚这件事本身就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还是因为和她结婚的对象是明初。 丁元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隐隐有了答案。 明初将丁元送到公司楼下,车停下了,但却没按中控,丁元拉了几下门把开不了,转过头想提醒他一下,一回头,便看男人一脸委屈巴巴地看着她,模样有些可怜。 “真的要去上班吗?” 丁元抿唇,“不是说好了吗?” “一起去拍张婚纱照也行啊,这可是咱们结婚第一天。”明初一脸苦相。 丁元认真思索下,摇头,“真的不行,我今天的工作已经安排满了,不能再拖。” “工作重要还是我重要啊?” “下回有事情先和我说,让我预留下时间。”丁元说,虽然没有直接给明初答案,但伤害程度也没差了。 “那好吧,那咱们晚上再庆祝吧。”他浓眉倒竖,“这个不能再拒绝了!不然有你好看!” 丁元胡乱点头,“知道了,你快把门打开。” “记住了吗?” “嗯嗯。”丁元手就放在门把上,看得出着急着上班去。 明初朝她勾了勾手指。 丁元有些不耐地皱起眉头,“又怎么了?” “过来一下嘛!”明初道,像个撒泼的小孩。 丁元迟疑了一下,还是微微向他那边靠,人刚动了那么一点点,便有只大手把着自己的脑袋,用力将她的头按向他的脸上,丁元还没反应过来时,自己的唇已经与他相抵,她瞪圆,带着些错愕的脸,映在明初明亮的眸中。 明初放开她,唇上沾着她的口红,笑得露出白牙,“记住了吗,以后到公司楼下都要这样和你老公道别。” 丁元脸上一片火热,只觉得所有气血都涌上脑袋,她蒙圈了一小会,才嗫嚅了下唇,低声道:“我、我拒绝。” 声音轻轻的,没有一点威慑力。 “那就让老公亲你。”明初笑着打开中控,一脸得逞的欠揍模样,“快去上班吧,老婆。” 脸上稍微褪下的温度又一次飙升,虽然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但开门的时候几次开门失败还是不小心暴露了她此刻有些慌乱的内心。 成功从明初的车上下来后,丁元在心里又一次对自己说:要淡定,不就被人调戏了一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身后,明初看着她的背影,笑得眉眼弯弯。 这场婚姻看似每一步他都在妥协,但这对明初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能娶到丁元,能和丁元在一起,便是上天对他的厚待了。 毕竟曾经作为胖子的他,虽然不至于像大多数胖子一样被人吊打嫌弃,但他知道,那些看似友善的目光底下,多的是对他的嘲讽与同情。 每个胖子都是自卑的,明初也一样。 自卑到连喜欢也要偷偷藏在心底,多看一眼都不敢,因为那时候便有一回多看了丁元几眼,然后就被眼尖的温祝承给发现,那时候他揽着明初的肩膀,贱兮兮地问他是不是瞧上班花了? 天知道,那时候他有多紧张。 气急败坏地挣开温祝承的手后,他骂了对方一句“神经病”,便借口要上厕所离开了。 那时候的胖子,根本不敢奢望能和在他心里美若天仙的班花在一块儿。 那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 “米珊,丁元呢?”黄瑶拿着文件过来找丁元签字,一进去却发现里边没人。 “不知道啊,我一早上都没看到她,可能有事吧。”米珊道。 “这样吗?”黄瑶撇了下嘴,转身想回到岗位上,刚走到一半,便听见米珊朝她喊道:“她来啦。” 黄瑶听罢立马走回来,刚要说话,便见丁元伸手从提着的包里摸出一把糖果塞到她手上,又拿了一把放到米珊桌上。 黄瑶看着手里的糖,疑惑间,瞥见丁元手上居然多了个戒指,她脑子一转,讶道:“老板,这该不会是喜糖吧?!” 丁元看了她一眼,笑着去给其它同事分糖果,不反对也不解释。 黄瑶捂着嘴巴,与米珊对视了一下,两人眼里满是讶异,沉默半晌,二人不约而同对还在发喜糖的丁元道:“老板!新婚快乐啊!” 听到二人的话,拿了糖果的其它同事这才反应过来这糖的意义,连忙附和着道贺。 在众多祝福之下,有人问道:“老板什么时候请我们喝喜酒啊?” 丁元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之下,神色自若道:“我们不打算办婚礼。” 哈??? 众人脸上全是不可思议。 黄瑶想了想,问:“那老板是打算旅行婚礼吗?” 丁元摇头,“没有,就是觉得办婚礼太麻烦了。”她淡道。 “可不举行婚礼的话有些可惜了吧,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想自己结婚什么都没有。” 丁元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对婚礼那么看重,明初也是如此。 但是婚礼这东西在她看来,就是麻烦繁琐的一套仪式,能免则免,反正能证明他们存在夫妻关系的就是两本红本本,其它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而已。 “婚礼就那么重要吗?”虽然不想办,但丁元还是好奇为何在婚礼这件事上,大家的意见都如此的一致。 黄瑶听丁元这么问,很是不解道:“老板!你瞧你说的是什么话?婚礼当然重要啊!你没参加过婚礼吗,新娘结婚的时候你心里就一丁点羡慕都没有?!试问天底下那个女生不想穿上美美的婚纱在众人的注目下结婚?不信你问问办公室里的美女们,你们结婚也不想举行婚礼吗?” 众人齐齐摇头。 已经有老婆有孩子的吴优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当初和我媳妇结婚,虽然身上也没几个子,但从未想过不办婚礼” 刚做完月子的田心,“婚礼当然得办啊!如果没有婚礼,我才不嫁呢!” 黄瑶看向丁元,摊手。 丁元凝眉,沉默了。 丁元发给同事的糖果都是明初亲手准备,在出门前塞给她的,同样,他自己也准备了一些带到食屋打算分发给店里的员工和来吃饭的客人。 除此之外,他甚至在外面的小黑板上,写着“老板今天和老板娘领证,今日全店半价”几个大字。 这个小黑板明初还特意拍了个照发给丁元看,虽然只是一张图片,但邀功的意思不言而喻。 赵坤忙活完出来看明初又捧着手机在那傻呵呵地笑,无奈摇头,道:“不就领个证嘛,瞧你出息。” 明初晃着二郎腿,“你行你也给我领一个呗。” …… 赵坤喝了口水润润喉,“说真的,你真不办婚礼啊?” 明初滑动着手机的手一顿,半晌,轻‘嗯’了一声。 “那可真可惜,都没借口把之前发出去的份子钱收回来。”赵坤说。 明初斜睨他一眼,“谁说我不收了,你待会就把份子钱转给我。” “凭什么啊!我又没收过你份子钱。”赵坤一脸拒绝。 “以前没收,以后也不收吗?如果你现在说你以后要打一辈子光棍,那我就不收你份子钱了。”明初淡笑着看他。 赵坤默了几秒,别过头,“没婚礼收份子钱有什么意思。” 明初嘴角微垮,不过很快又恢复如初,“我太太说不办,那我就听她的。” 作为母胎solo的单身狗,赵坤成功被虐到。 * 丁元晚上一下班明初便已经开车来接她,坐上车后发现去的路不是食屋的方向,她不禁问:“我们去哪?” 明初缓缓地开着车,声音不紧不慢的,“新婚之夜,你说我们去哪?” 丁元看向他。 明初看了她一眼,笑得没个正经,“当然是去洞房呀。” 第三十一章 华景大厦顶层露天花园。 面前澄亮的电梯门甫一打开,一股馥郁的花香瞬间扑鼻而来,香槟玫瑰与绿叶缠绕编织成鲜花拱门,被整齐地摆放在电梯门口。 顺着精致的拱门,丁元看到尽头摆放着一张不大不小的桌子,上方铺着一层白布,桌上有精致的烛台,烛火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旁边同样是典雅的香槟玫瑰,一旁,钢琴师与小提琴手在丁元到来时便缓缓奏响了音乐。 丁元还在愣神间,身旁的明初已经牵起她的手,缓缓地在鲜花拱门下经过,所到之处,花瓣轻飘,落在肩上,头上,轻轻的,犹如是对他们的祝福。 丁元在明初的指引下坐到桌前,琴声悠扬绵长,更显得这大厦的顶楼更加空旷。 有侍者端上菜品,应该是明初亲自把关的菜单,上的全是适合孕妇吃的东西,那些侍者来得悄无声息,去得也是,等到他们都走了,丁元才开口说了来这儿的第一句话,“为什么搞得这么隆重?” 明初并不苟同,“这还隆重?已经很低调了。” 丁元看着可以放下一架飞机的楼顶,还有那数以万计的鲜花,沉默。 “你不是不想要办婚礼吗,但是呢,我总感觉咱们结婚第一天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过有些不太好,我猜你应该是觉得婚礼上要应付太多人很麻烦,所以我就想着,换个方式办,就办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婚礼。” 两个人的婚礼? 丁元再次打量起这装扮得非常浮夸的场地,非常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不要婚礼,如果真办了,就明初这样,那得多大手笔? 可能是见丁元的表情不像是受宠若惊的样子,明初心里突然有些不安,丁元不办婚礼的原因也只是他自己的猜测,为了以防自己以后哪天后悔他才自作主张决定办个两个人的婚礼,该不会这样的规模,丁元也不喜欢吧? 明初有些坐立不安。 丁元打量完四周看向对面,见明初正一脸紧张,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稍微一想,她便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轻咳几声,缓缓道:“以后不要这么铺张浪费,要省点,以后孩子出生还要奶粉钱、尿布钱呢。” 明初听丁元这么说,瞬间松了口气,原来是在担心他钱不够,这点嘛,丁元完全不必担心的。 “放心吧,就那点钱,零头都够了。” …… 普通老百姓出身的丁元无言以对。 * 不得不说,这个小婚礼贵还是贵得有道理的。 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但就是因为只有他们,所以没必要和其他人一般,一桌连着一桌敬酒,听司仪在台上重复着万年不变的主持稿。 没有了其他人,他们更能安安静静地享受着当下的美食。 虽然今天这桌菜不是明初做的,但手艺与明初也是不相上下,丁元吃得很是享受,到最后都吃撑了。 明初见她吃得津津有味,立马向她抛出一个世纪难题,“这里做的好吃还是我做的好吃。” 丁元本想说都差不多吧,但见明初一脸期待地看着她,不,或者是说,用一种“你敢说是别人好吃试试”的眼神盯着她,话到嘴边,她还是改口,道:“你吧,吃习惯了。” 明初听罢,扬起嘴角,显然非常满意这个答案。 丁元再一次被无语到。 吃完饭后,明初特意要求丁元要和他在贴着两个人名字英文缩写的背景板上合照,拍照过程,举着单反相机的摄影小哥一直不停地对丁元道:“美女笑一下啊,不要这么严肃。” 丁元几次试着微笑,但都被摄影小哥说太假太不自然了,最后她也不耐烦了,嘴角垮下来,一副快点速战速决的模样,摄影小哥被她的气场威慑到,有些无措地看向明初。 明初看向丁元,想了想,弯腰,在她耳边低语几句。 起初,丁元只是皱眉看了他一眼。 明初耸肩,微抬下巴,指着摄影机的反向。 丁元再一次看向镜头。 这时,有一阵风微微吹过,摄影小哥只见镜头里刚刚还一脸生人勿近的美女突然咧开嘴笑起来,与旁边的先生交相呼应。 摄影小哥虽然好奇那位先生到底在她耳边说了什么,但为了避免错过这动人的瞬间,他还是集中精力举着单反,找好角度,猛按了几下快门。 与客人谈妥后续底片的事宜后,摄影小哥提着工具箱先离开,刚进电梯,身旁的助理突然开口,话语有些迟疑,半天都没说完整一句话。 摄影小哥低头,不解,“干嘛,有话就说啊。” 小助理笑得很是勉强,“哥,你、你假发有点歪了。” 摄影小哥下意识看向电梯里的倒影,半晌后,他大声地‘靠’了一声。 他就说嘛,那个美女态度转变肯定是有原因的! 但是这个原因为何偏偏就是与他有关呢,简直太TM丢人了! 他现在想原地爆炸怎么办??? * 离开华景的路上,丁元每每想到刚刚那个画面还是忍不住笑起来,开着车的明初难得见她这般,不禁调侃道:“你这样子可不行,怎么能嘲笑人家呢,人家戴个假发也很不容易啊。” 丁元努力收起脸上的笑,“那你还和我说。” “我只是和你分享自己的发现罢了,哪知道你这么幸灾乐祸,想不到啊,你居然是这样的人。”他摇头晃脑的,似乎真的对丁元这样的行为很不济。 丁元目视着前方,状似无意道:“你后悔了吗?” 车里沉默半晌,丁元以为听不到他的回答了,哪知下一秒,便听到他道:“后悔跟你说那个摄影师的假发吗?一点都不后悔呀,难得看你这么开心,以后我会多点和你分享这种趣闻,人呀,就该多笑笑,笑得多身体也就无病无灾了。” 听他胡言乱语的,丁元的心情莫名又好了。 * 二人回到丁元住的公寓,丁元刚打开门便发现里边亮堂堂一片,刚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丁妍便穿着一身睡衣,跻拉着一双居家鞋从客厅走来,边走边道:“丁元,我听爷爷说你要结婚,是真的吗?还有你家里是怎么回事,怎么有那么多男人的……” 丁妍的话在看到丁元后面跟着进来的男人后,硬生生地把剩下的话憋完整,“……的东西。” 进来的明初看到丁妍时,脸上微微有些讶异,但毕竟是经历过世面的人,很快便神色自若地朝丁妍颔首,打了招呼,“你好,我是明初。” 丁妍有些呆滞地朝明初摆了摆手,半晌,才回道:“嗨,你好。” 丁元难得见伶牙俐齿的丁妍这副模样,不觉有些好笑,回头对明初道:“这是我姐。” 明初点头,“嗯,我知道。” 丁妍在玄关处呆若木鸡了一会,直到丁元带着明初换了鞋子进来,她才找回了自己,同时,她也无比庆幸今晚自个儿洗完澡后没忘穿上文胸,不然刚刚就尴尬了。 丁妍与明初聊了几句后,便拉着丁元进房间说悄悄话去,独留明初一个人在客厅待着,这让明初心里微微有些异样,今儿个是他和丁元结婚的日子,丁元她姐应该不会这么没眼力见儿,要在这住下吧? 房里。 丁元坐在床边,丁妍双手叉腰站在她面前,一脸严肃,“说,怎么回事?” 丁元一脸平静,“什么怎么回事?” “你说呢?我才多久没来你这,你居然悄咪.咪和男人同居了!你还要和他结婚,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一个字都没跟我提!” “前天带他回家,你刚好去剧组了。” “电话呢?短信呢?微信呢?亲,9012年了,咱们不需要通过书信联系的好伐?”觉得被妹妹忽略的丁妍心情很是不好。 “我想等你回来再当面跟你说。” “那我现在在你面前了,你好好跟我说道说道。”丁妍双手环胸,一副睥睨天下的姿态。 丁元别开眼看向其它地方,半晌,才缓缓道:“我和他,领证了。” ? “就今天。” ?? “还有,我怀孕了。” ??? 丁妍的表情比刚刚看到明初进来时还要震惊,她抚了下脑袋,好一会,才道:“等等,你,你这话什么意思?” 丁元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就字面上的意思。” 丁妍感觉自己发现了天方夜谭,“所以你是奉子成婚?”她万万没想到,这个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模样的丁元居然会奉子成婚! 当然,不是说奉子成婚不好,而是在她的眼里,丁元应当是那种一步一个脚印,什么都遵循着正常流程去走的人,闪婚已经让她觉得不可思议了,哪知道还是奉子成婚?! 她醉心于演艺事业的这段时间,这位亲妹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受了什么刺激? 婚姻、孩子,这两样她不想要的东西,她的妹妹居然一次性解决了,简直可怕。 “算是吧。”丁元想了想,点头。 “那你喜欢他吗?”丁妍又问。 这个问题,又让丁元陷入沉思。 喜欢明初吗? 其实她也不太确定,但是她知道自己并不讨厌他。 或者说,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明初的话,大概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所以这样是喜欢吗? 应该,有一点吧。 丁元认真想了半晌,最后给丁妍的答案是,“我不讨厌他。” 这是什么鬼逻辑,丁妍听罢后在心里吐槽道。 “那对俞观景呢?” 丁元凝眉,“这个关他什么事?” “当然,之前你和俞观景也是有发展的苗头,怎么说这两个男人也算是你贫瘠的感情生活里比较有戏的两朵桃花,你对俞观景,和对现在外面的明、明……” “他叫明初。” “哦,明初,你对他们两个的感觉有何不一样?” 不一样? 那就多了,丁元想。 对于俞观景,在未得知他的真实身份之前两人都是客客气气的,等他掉了马甲,丁元立马对他敬而远之,而明初嘛,在丁元的印象里,他们两个一起就没有相敬如宾的情况存在,不是他在逗她,就是他在逗她的路上。 丁元不可否认,和明初在一起的很多时候,她都是放松的,也是愉悦的,这和俞观景在一起,完全不一样。 “你可别跟我说两个人都差不多。”丁妍迟迟听不到她的回答,不禁道。 “没有!”丁元立马否认,“他们两个不一样的。” 如此,便没有了下文。 丁妍也不想纠结这个问题了,她这个妹妹向来是对什么事物都抱着差不多的态度,能如此明确地说两个男人不一样,已经很让她意外了。 看来,外面那个男的在她心里真的有不一样的位置。 为什么呢? 难不成是因为他长得比俞观景好看? 嗯,有这个可能。 “所以他现在是住在你这吗?他在南州市没房子?”虽然平常总是没心没肺的,但在关键时刻,丁妍还是很有当姐姐的风范,怕外面那个男人是冲着她妹妹这套房子来的,虽然南州市的房价不是全国最贵的,但能在这买得起一套房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像她,在演艺圈摸打滚爬这么多年,连一个在南州市的卫生间都买不下,可悲。 “有啊。”还很多呢,“我只是不想搬,太麻烦了,这里离公司比较近。” “那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丁妍在房间里就跟做访谈一般紧逼着丁元问了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而在外面的明初就有些惨了,见两姐妹迟迟不出来,他电视台都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只盼着丁元她姐赶紧走人,他好和丁元过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不知等了多久,他总算听到了房门打开的声音,明初心里喜出望外,脸上却表现得不动声色,刚坐正身子准备和丁元姐姐告别,一抬头,却发现出来的只有丁元一个人。 他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想,还未等他开口,丁元便道:“我姐她……睡着了。” 房间里的丁妍竖起耳朵。 明初怀疑自己听错了,“所以呢?” 丁元也觉得有些对不起他,犹豫了瞬,才道:“要不,你今晚先回家里?” 明初委屈巴巴,不禁提醒丁元“丁元,今天是我们结婚的日子。” 丁元自然知道,可是,这不是,丁妍非赖着不肯走吗? 况且因为没有事先通知她,丁元已经有些愧疚,再把丁妍赶出去,她俩以后恐怕连姐妹都当不成,到时候丁妍欠她的钱,她找谁要去啊。 所以,只能委屈明初了。 “可她真的睡了。”丁元看着他,脸上难得带着些祈求的意味。 明初别过头,“这婚结得我太憋屈了。” 丁元看着他线条冷硬的侧脸,抿唇,“你后悔了吗?” 明初转过头,伸手将她拉近了一点,目光凝视着她,“谁后悔了?打死我也不后悔,但我还是觉得憋屈,你不给我点补偿我是不会走的,谁新婚第一天过得和我一样惨啊。” 丁元张了张口,“那……咱们周末去拍婚纱照?” “婚纱照本来就要拍,这根本不算补偿!”明初不领情。 “那……允许你去给我送一次午餐?”丁元看着他的表情,又改口,“两次?” 明初哼哼,“送午餐辛苦的还不是我,居然被你拿来当补偿,不服!” 丁元为难了。 她又认真想了好一会,半晌后,她表情有些奇怪。 “那这个呢?” 明初看着她。 眼前光线一暗,丁元微微倾下.身,嘴唇印上他的额头。 第三十二章 丁元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做出这种对于她来说有些出格的动作来。 几乎是在嘴唇贴上明初额头的那一刻,她的脸颊便开始发烫,与此同时,还带着微微的羞恼与后悔。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每次和明初待的时间越长,丁元就越不认识自己,因为自己总会不受控制地做出一些连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们两个的孩子,也是因为这样才来临的。 丁元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 “就一下吗?”陷入沉思的丁元思绪被打断,她回过神,只见明初正仰着头看他,双眼带笑,亮晶晶的,像渗了蜜一般让丁元尝到了甜味。 她脸上一片火辣辣,有些不自在地站得离他远些,闷声道:“你快走吧,我也要休息了。” 明初没再耍赖皮,很爽快地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居高临下,显得丁元更加娇小,他将人揽了过来,不顾丁元阻拦,低下头吻上她的唇,只稍微一碰就离开,离开那瞬间,丁元似乎听到他从胸腔里溢出的笑声。 “听你的,晚安。”明初在她耳边说,那气息如毛茸茸的羽毛刮过,丁元的脸又红了一片。 但是,高冷惯的人定力不是吹的,丁元轻咳一声,轻点了下头,用非常冷淡的声音回应他,“晚安,路上小心。” 明初破功而笑,走之前揉了一把她的脑袋,嘱咐她好好休息。 屋里没了他的人影,丁元在玄关处站了一会,直到感应灯暗了她才转身,一回头,便见丁妍站在卧室门口,正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丁元假装淡定地走过去与她擦肩而过,径自去衣柜里拿换洗的衣服,衣柜一拉开看到里边彩虹般的衣服,那些刻意被她忽略的画面又一次浮现在眼前,连嘴巴都觉得发烫。 “你们刚刚在悄悄说什么?怎么他突然间就同意离开了?”丁妍的声音响起,那语气似乎知道了些什么。 丁元迅速拿好衣服走开,并不想和丁妍深入讨论这个问题,边走边敷衍道:“你都睡着了,他还能留下吗?” “喂喂喂,听你这口气是嫌弃我碍着你们咯?”丁妍在后边不满道。 丁元关上浴室门,没有回答丁妍的问题。 丁妍气绝,所以说她最讨厌谈恋爱的人,从早秀到晚,哪不秀,偏偏在单身狗面前秀,你说气人不气人?! * 食屋虽然只是个餐饮店,但因为有着苏琦之前在微博明里暗里的宣传和一些美食公众号的推荐,加上有明初这么个帅气的老板,在网络上也是小有流量。 食屋老板结婚打折的消息一放出,便在圈子里翻起了一波巨浪。 反应最为热烈的,自然是苏琦微博底下的评论,毕竟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网友,之前可是一直觉得她和食屋的老板是一对的,这回见食屋老板发婚讯,大家伙自然会跑到她微博底下探探口风,问是不是和她有关。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明眼的人都知道这和苏琦一点关系都没有。 毕竟不久之前,人家可是在微博上公开起诉了她的一名女粉丝啊,如果新娘是苏琦的话,作为另一半,不看僧面看佛面,应该不会做得那么绝的。 于是乎在苏琦的评论底下便是一溜圈的—— “琦琦加油!” “琦琦抱抱!” “琦琦不哭!” 在工作室里翻着这些评论的苏琦,脸上一阵黑一阵白。 她有些心烦意乱地扔掉工作手机,拿出一边的私人机,给顾曼丽打了个电话。 顾曼丽最近在家休息,没什么事干,倒是很快就接了,姐妹两人都是在南州市里生活的,虽然顾曼丽如今身份地位已经不一样,但对这个表妹还算是比较照顾。 苏琦虽然好奇明初的事,但也不至于一上来便直奔主题,而是客套地先问了下顾曼丽的近况。 正好顾曼丽觉得在家待着有些无聊,聊着聊着便让她过来一起吃顿饭,对于这样的邀请,苏琦自然求之不得,一答应下来便立马收拾妥当开车来到顾曼丽住的豪宅。 虽然不是第一次来这,但每每踏进这个犹如城堡一般的建筑,苏琦心底还是不可控制地升起一抹羡慕。 当初顾曼丽结婚的时候,作为她的表妹,苏琦是有去参加她的酒宴的,因为温良丰不想办得过于隆重,酒宴上除了一些亲近的人,便没有再邀请其他人,苏琦记得那时候,明初是没有到场的。 为了封锁媒体消息,酒宴也是在这儿举行,那天整个别墅灯火通明,光下的每一处风景,都让苏琦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那天穿着婚纱的顾曼丽也比银幕上任何一次都要美丽,苏琦打心底里羡慕她,甚至隐隐的,有些嫉妒,可每每想到她结婚的对象是温良丰,苏琦就释怀了。 温良丰虽然已经五十多,但保养得还行,可年纪摆在那,即便看起来像是个四十多岁的人,家里富得流油,然而苏琦暂时欣赏不来这样的年龄差,所以因为这个,苏琦觉得顾曼丽其实也没有比她好到哪去。 虽然她粉丝比自己多,如今嫁得也还不错,可她自己还是单身呢,有的是比顾曼丽更好的机会在,至少在对象的年龄上,她就能肯定可以找到比顾曼丽更年轻的另一半。 这种想法在一次看到明初后变得越发强烈。 作为温良丰神秘的大儿子,苏琦第一次看到他时就被他深深地迷住,虽然能看得出温良丰年轻时也很英俊,但比起明初,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明初那是浑身上下特别是五官都长得非常精致又不失男子气概的英俊,除了长得好看,他身价也高,虽然他无意亲爸的财产,但在苏琦了解到的消息里,明初的个人财产已经不容小嘘,这么个多金帅气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心动? 就算他的身份和自己的表姐有些尴尬,可是谁管得了那么多呢,毕竟现在的好男人可难找了。 只是这个她一直想追随的男人,似乎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便从她手心里逃脱了。 从粉丝那里得知他结婚的消息后,苏琦的心情便郁郁寡欢。 她恐怕没意识到,明初其实就没有一秒钟在她手心里待过,这是个让人抓不住的男人,除非他自己想窝在谁的手心里。 * 苏琦跟着女佣来到客厅时,顾曼丽正和温云承在客厅里嬉闹。 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温云承过的生活就和小少爷一般滋润,其实这话也不对,他本来就是个小少爷。 每天都有一溜佣人排着队伺候他,家里的玩具换掉一波又一波,小小年纪便出入各种名流聚会,自己的小金库都比外边过着九九六的上班族还要多,总之便是个投了个好胎的孩子。 苏琦一来便揉了揉温云承的脑袋瓜子,然后将自己从蛋糕店里买的小点心递给他,这家蛋糕店是南州市很出名的糕点店,每天都排着大长队,为了买这小点心,苏琦难得舍下身份亲自去买,换作是平时,都是小助理去做的事。 只是对于她这份心意,温云承并没有领情。 他鼓着腮帮子顺了顺自己的头发,眼睛瞥了眼包装上的LOGO,便重新转过去脑袋,嫌弃道:“这里的东西很难吃,我才不吃!” 苏琦听到这话,表情很是尴尬。 顾曼丽轻轻拍了下温云承的手,教训他道:“怎么可以和阿姨这么说话,你应该说谢谢。” 声音轻轻柔柔,没有一点威慑力。 温云承哼了一声,“我又没吃她的东西,为什么要说谢谢!” “一点礼貌都没有,拿着东西去其它地方玩吧。”顾曼丽示意了旁边的女佣把温云承支走,顺道让另外一个佣人将苏琦带来的点心放到冰箱里。 说实话,苏琦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自己这个小外甥。 人虽然长得可爱,但被大人惯得无法无天,目无中人,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个小屁孩面前吃瘪了,有时候真想趁着顾曼丽没注意,好好教训他一顿,谁惯得他! “小孩子不懂事,你别放心上。”顾曼丽开口安抚苏琦。 苏琦脸上笑容如初,“明白,我跟一个小孩子计较什么呢?” “最近工作忙吗?”顾曼丽岔开话题。 “还行吧,就跟以前差不多。”苏琦道,眼睛看着四周,“姐,你家是不是又换装修啦?” “哦,把一些画换了,你现在坐的沙发也是新买的,小云上回拿水彩笔在上边乱涂乱画,被他涂坏了。”顾曼丽说得风轻云淡,似乎那套价值十几万的沙发不用钱似的。 苏琦呵呵一笑,“小孩子都这样,你没骂他吧?” “说了几句。” 苏琦继续微笑。 姐妹俩又聊了一小会,苏琦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我最近怎么听说,明初要结婚了?” 顾曼丽窝在沙发上玩手机,嘴上应道:“是啊,你从哪里知道消息的。” “是真的?”苏琦还是有些不可置信,连语气都不自觉拔高。 顾曼丽看了她一眼,不着痕迹地打量了她一下,又把目光放在手机上,“前两天把女孩带回来了,长得挺好看的。” 苏琦觉得心似乎被揪了一下,“那……商量好什么时候结婚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父子俩关系不好,本来这次见家长也是女方要求的他才不情不愿带过来,来了之后又把你姐夫气了一顿呢。” 苏琦才不关心她那个可以当她爸的姐夫的事,只继续追问:“我看到他店门口的招牌写着已经领证了,是真的吗?” 顾曼丽听到这话,总算放下手机来,“真的?” “我看那些粉丝拍的照片是这样写的。” 顾曼丽抚了下唇,轻喃:“这么快呀。” “所以他是真的结婚了?”苏琦不敢相信。 顾曼丽耸肩,“是吧,他的事我哪了解得那么清楚。”她打量了下苏琦的表情,不咸不淡道:“你该不会一直对他存着幻想吧?” 苏琦没有回应,但表情昭然若揭。 顾曼丽继续玩手机,“我之前就和你说过,他不是你肖想得了的人,正好趁着现在,死心吧。” 苏琦咬唇,心里很不知味。 第三十三章 丁妍又跑来丁元这蹭地方睡觉,自然不单单是因为她结婚的事。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她自己工作上不顺心,聊完明初的事后,丁妍便开始向丁元吐苦水。 以前也不是没遇到这种情况,虽然和爷爷一样,对丁妍在演艺圈闷头闯荡的事不太赞同,然而就跟她追求自己的梦想一样,丁元明白丁妍是不希望听到太多人对她的反对,作为她的家人,更应该做的事就是支持她。 今天丁妍吐槽的事和以前说的事也是差不多,换汤不换药,像她这样在演艺圈没背景没作品的人,去哪个剧组都是当炮灰的命,很少有人会给她好脸色,碰到一些不好相与的大明星,自然也是只有吃瘪的份儿。 前段时间她进了《人间漂泊》的剧组,饰演了一个女三开外的小角色,虽然是小角色,但和饰演女主的大明星顾曼丽有一场对手戏。 听丁妍的意思,当天拍戏的时候顾曼丽自己迟到不说,还对工作人员颐指气使,把造型换了一次又一次,折腾了好一会才开始拍戏。 丁妍第一次和份量这么大的明星对戏本来就有点紧张,到了真正开拍的时候,顾曼丽一开口,丁妍才发现她自己改了台词,虽然她很快便反应过来对上了戏,然而导演却不满意效果,所以要求她们重新来。 丁妍没想到更可怕的在后头,几乎每次开拍,顾曼丽都有新的元素加进来,丁妍不过是个非科班出身,演技还很一般,连演员都谈不上的人,面对她这样有些刻意的刁难,自然节节败退。 虽然错的不止是她一个人,可顾曼丽大牌啊,导演可不敢惹她,自然只能找丁妍的茬,最后那场戏是丁妍磕磕碰碰,硬着头皮往下拍才通过的。 其实以前没有接触顾曼丽的时候,丁妍对她的印象还算可以,至少不褒不贬,经过这回亲眼见识,顾曼丽这个人算是上了她的黑名单。 丁妍向来嫉恶如仇,被顾曼丽这么摆布,在丁元面前自然也就没有她一句好话。 “之前看那些黑料我还觉得是网友在酸,现在我可明白了,那些人说的非常有道理!仗着自己的后台硬便胡作非为,就她那点演技,要不是有人砸钱,谁看得上啊!” “我真的怀疑她那天根本就没看剧本,那剧情的走向,哪能像她那么演,简直就是糟蹋了剧本!不是我胡说八道,赵良君当时脸都黑了,你知道他这个人向来是看剧本接活的,要是知道顾曼丽是这种搭档,我猜他肯定不会接!” “我警告你,以后她的剧你一分钟都不许看!你看了就是在打我的脸,明白不?”丁妍掐了掐丁妍手臂上的肉。 丁元胡乱点头,躺在床上静默了一会,才轻声道:“有件事忘了和你说,明初他爸是二婚,他现在法律上的继母,就是顾曼丽。” “什么鬼?!”丁妍从床上坐起来,瞪圆了一双眼,“你确定?” “百分之百,我都去他家了。” “我靠!这是什么狗血剧情,难不成我以后还要叫她亲家?”丁妍说完就连续“呸”了几声,“我才不想要这样的亲家呢!” “你别想太多,明初和他们家的关系不是你想象中那么好。” 丁妍沉思一会,“不对啊,照你的意思,明初他爸的年纪也可以当我们爸爸了吧,那顾曼丽不是得和他差了一个辈分?” 丁元嗯了一声。 “难怪,当年爆出她隐婚生子的时候网上一片祝福,氛围好得有些诡异,原来是傍上大款了。”丁妍摩挲着下巴,像个侦探一样,“所以明初家应该很有钱吧?” 丁元想了想,“还不错吧。” “哼,也是,就顾曼丽那样的人,也不像是为了爱情结婚的。”丁妍垂眼看着丁元,“既然明初和她关系不好,那你也没必要去讨好她,不是我酸,就她那样的性格,能不能一辈子当豪门阔太都不一定呢。” 虽然丁元对顾曼丽也谈不上喜欢,但她还没阴险到和丁妍一般诅咒人家离婚,不过丁妍怎么说也是她亲姐姐,丁元相信她,如果顾曼丽真的和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人蓄无害的话,丁妍这个一根筋的也不会气成这个样子。 丁元身上哪都好,最好的一点,那就是很护短。 * 丁元第二天早上一出房门便发现桌上摆好了早餐,屋里丁妍正呼呼睡着觉,那么做这些的就只能是昨天晚上被她支回家的明初了。 她上前几步来到餐桌旁,果不其然发现桌子的边上贴着一张粉色爱心便利贴,上方是明初那手龙飞凤舞的字,还挺好看的。 “昨晚睡得好吗?早餐记得吃,好吃的话记得给我奖励哦~” 最底下,是一个亲亲的表情。 丁元看着纸上的内容,不觉弯起嘴角。 “哇塞,是你做的吗丁元?”不知何时醒的丁妍一出来便惊呼道。 丁元不动声色地将小纸条收起来,转身准备去洗漱,顺道回答了她的问题,“是明初送过来的。” “一大早跑来送这个,他是不是觉得我不好糊弄,想通过这顿早餐贿赂我啊?”丁妍在她身后大言不惭道。 丁元站在洗手间的门口瞥了她一眼,那表情似乎是让丁妍别想太多。 丁妍背着双手弯腰仔仔细细地欣赏了一下今日的早餐,觉得她妹妹找的这个妹夫似乎也还……不错? 丁元吃早餐的时候特意发了条微信给明初,客客气气地道了谢。 虽然语气看着疏离,但丁元难得主动发信息给他,明初为此也足够开心好一阵了,开心过后,他也不忘问丁元,丁妍今天会离开吧? 按以往丁妍的习惯,一般就只在丁元这待一天,所以明初一问,丁元便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看到这个消息,明初瞬间觉得今儿个的天气,真好! * 有丁妍接送,丁元今早提前了一会到达公司,在电梯里刚好碰到吴优,最近头等的大事就是有关线下读书会的事,丁元不免问起了他合作商的谈判进度。 吴优一脸胸有成竹地点点头,对丁元道:“云山茶馆的老板对咱们的策划还是挺满意的,只要我再加把火,问题应该不大。” 进展顺利,丁元也放下心来。 只是还没来得及高兴,下午时便见吴优一脸急匆匆地来到丁元的办公室,丁元一看到他的样子心里便有了不好的预感。 这么一想,下一秒,便听吴优道:“老大,事情有些不妙啊,之前云山茶馆的老板对我们的合作项目一直都挺有兴趣的,刚刚却突然和我说暂时不考虑和我们合作了,听他的语气,似乎是已经和其他公司合作了。” 丁元微微凝眉,“我们只是那一天需要借用他的场地而已,这样也会撞期吗?” 吴优挠挠头,“他说对方需要在他那里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和我们读书会的时间正好撞了。” “你知道另外一个公司是谁吗?” “这个暂时不清楚,那现在要怎么办呢?我们是继续争取呢,还是说另谋他处?” 别的不说,云山茶馆目前的确是最符合他们读书会的举办地,之前已经跟了那么久,突然叫停丁元还是有些不甘心,她想了想,嘱咐吴优道:“你再争取一下吧,对方既然主动联系你,应该也是可以商量的余地,就看他开出的条件是什么了,如果不太过分的话,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 “OK,那我再试试。” “还有,咱们也要准备B方案,不能全压在云山茶馆上。” “这个自然,其它我心里有数的。”吴优道,“老大你放心,我会尽力争取的。” 丁元朝他笑了下,“辛苦你了。” “不辛苦,为老大奔波效命是我的荣幸。” 什么不响,马屁最响。 丁元挥挥手,让他没什么事就赶紧出去吧。 吴优嘿嘿一笑,圆溜地滚了。 * 晚上明初来接丁元下班,丁元一上车便听那厮腻歪地问她:“今天想老公了没?” 一句话说得丁元气了一声鸡皮疙瘩,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起了其它,“还是去你店里吗?其实你如果忙的话,不用来接我下班的,我一个人也可以回去。” “那可不行,你不用担心我,食屋不过是我闲来无事消遣时间罢了,哪天干腻就让赵坤自己干去,我当甩手掌柜。”明初一本正经道。 丁元相信他做得出来这种事,不过有件事,她到现在还是不明白,“所以你的正职是什么?” 明初嘶了一声,满腹委屈道:“你看你,上次不是让你自己去找答案吗,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是干嘛的,看来你对我真的一点都不上心,从不把我的话当回事儿,作为你的新晋先生,我表示很不开心,你要补偿我。” 他抽空瞥了丁元一眼,补道:“和昨天那样就行。” 丁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并没有接话。 这时,有电话打了进来,丁元见是吴优,猜他是想说今天下午的事,便接了。 听完吴优的话,丁元表情又淡了些。 明初看见了,等她挂了电话后便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丁元摆弄着手机,说:“广告商,需要我去面谈。” 明初皱眉,“很难搞吗?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帮你哦,要多少资金投入尽管说。” 丁元知道他又开始贫嘴,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又被忽略的明初再一次不开心了。 哼,这个没良心的太太。 第三十四章 晚上回到家,明初刚冲了个澡出来想找丁元聊会天,便见客厅一个人都没有,找了一圈原来是在书房里工作,此刻正面无表情地对着电脑,键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明初原本想进去,想了想,又折了回来,热了杯牛奶端进去。 丁元一认真起来便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状态,明初特意在她身边转了几圈都没见她分一点注意力过来。 明初无奈,将牛奶放到她的手边,这回丁元倒是有反应了,客气地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冷哼一声,目光在书房里环视一周,毫不意外被书架上一本厚厚的相册吸引了目光,他瞥了眼认真工作的丁元,轻手轻脚从架子上取下相册,将她放在丁元的手边,轻咳几声,道:“你不是一直想看我的相册吗?给你放这了哈。” 正回复信息的丁元手一顿,有些莫名其妙地看向手边突然多出的东西,带着一脸问号看向明初。 明初抿唇,一本正经的,“一般人我可不给他们看哦。” 丁元有些无语,不过她也懒得计较了,“知道了,放这吧。” “记得看,过几天我就收起来。” “……”丁元将那本神圣的相册放到自己左手边,表示自己明白,“知道了,有空我就看。” 明初看她这般,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书房。 因为读书会的事临时出现状况,丁元等到上床睡觉都没时间去翻那一本相册,明初看她准备睡觉了,也跟着关了电脑。 丁元见他长手长脚坐在床上处理工作实在不方便,想了想,还是很慷慨道:“你如果有工作要处理可以去书房的,我那还有位置。” 明初揉了揉眉骨,道:“我怕影响你工作。” “不会的。” “你真的能忍住不关注我?” 丁元这才反应过来明初指的是什么,再一次被无语到的丁元干脆蒙上被子,不想再搭理他。 明初轻笑着关了床头灯,因为丁元喜欢抱着被子睡觉,所以后来又给明初单独配了一张被子,两人各有各的地盘。 明初关完灯,又和以往的每一个晚上般,没皮没脸地挤到丁元的被窝里,将她整个人圈在自己怀里,他人高马大,稍一用力丁元便动弹不得,只能乖乖待在他怀里,背上仿佛贴着一块热炭。 “工作上遇到什么问题了吗?”明初在身后问。 丁元摇头,“没有。” “哦……” “那你今天有什么有趣的事跟我分享吗?”明初继续道。 “没有。” “昨晚呢?你们姐妹俩应该聊了很多关于我的事吧?” 丁元沉默了一会,憋不住一笑,“你其实想问的是这件事吧?” 被戳穿的明初也不觉得丢人,低低笑了声,“既然你清楚了,那就赶紧和我说道说道吧。” 丁元认真想了想,还是摇头,“我们也没聊你什么事。” 明初在身后皱了下眉,“怎么可能?” 作为新登场的妹夫,作为丁元的姐姐,怎么可能一点好奇都没有呢? “真的。”丁妍因为顾曼丽的事烦躁着呢,聊了几句明初的事便开始倒起苦水,都没多少机会说明初的事。 不过说到顾曼丽,昨晚从丁妍口中得知的信息,倒是和她那天亲眼见过的印象有些出入,作为她名义上的继子,丁元有些好奇顾曼丽在明初的眼里是个怎么样的人。 丁元这么想,心里的话也忍不住脱口而出。 在有丁元在的被窝里听到那个人的名字,明初瞬间有些倒胃口,但丁元难得主动问他有关他家里的事,明初还是很乐意和她说说的。 至于顾曼丽,“你以后少和她来往就是了。”明初一脸嫌恶道。 丁元转过身来,“为什么?” “那你以正常人的角度想想看,她结婚的动机是什么?”明初反问道。 丁元想了想,迟疑道:“和你爸爸情投意合?” 明初嗤笑一声,不无嘲讽道:“你怕是偶像剧看太多了。” 丁元皱眉,“难道不是?” “就算是吧。”明初敷衍道,转移了话题,“怎么,你对她感兴趣?可是我不稀罕说她的事。” 丁元又感受到了明初骨子里那份傲娇,看来他对顾曼丽的印象真的不太好,“我就是问问而已。” “不过,我听说你姐也是个演员,该不会顾曼丽给她小鞋穿了吧?” 黑暗里的丁元一抹讶异在眼底划过,虽然不敢确定,但按明初的话来推断,顾曼丽的人大概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良善,不然也不会稍微几句话便被明初猜出来。 见丁元没有反对,明初冷哼一声,垫在丁元脑袋下的手揉了揉她的头,安抚道:“别担心,我会帮你姐姐摆平糟心事的。” 丁元不明所以,“你想做什么?” “秘密。”明初卖起关子来,过了一会见丁元什么都没说,他又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也可以告诉你的。” 丁元无语,适时打断他,“不用,很晚了,赶紧睡吧。” 明初轻哼一声,捏了捏她脸上的肉肉,以此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满。 * 丁元原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第二天下午接到丁妍的电话,她才又记起来。 星语娱乐是国内知名的经纪公司,旗下演员都是圈里知名的实力派演员,丁妍上回参演的《人间漂泊》这部剧的男主角赵良君便是来自星语娱乐。 如果说顾曼丽所在的艺华是偶像的孵化基地,那么星语便是演员诞生的地方。 而在演艺圈里飘荡了那么多年的丁妍今儿个居然跟丁元说她换经纪公司了,新公司还是星语娱乐。 “是真的,连违约金都帮我给了,你说我这是遇上哪个贵人了?难不成是上次和赵良君合作,他觉得我很有潜质,所以向公司极力推荐了我?” 如果没有昨晚明初的话,丁元可能还觉得丁妍说得有点道理。 但因为明初那通莫名其妙的话,丁元想都不用想便明白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她举着手机听着丁妍在那边各种天花乱坠的猜测,很想和她说实话,但想了想,还是作罢,只道:“可能真的是你的潜质被星探发觉了,好好干,很快就能好起来的。” “嗯嗯。”丁妍情绪很是激动,“我一定会加油的!” “今天姐姐心情好,待会请你吃饭去!”丁妍难得这么阔气。 不过…… “我待会要去见客户,下次吧。” “真的是去见客户?不是和我妹夫去过二人世界?” 丁元翻了个白眼,“不是,我还有事,挂了。” “瞧瞧你这样还说不是。” “真不是,拜拜。” 丁元无情地挂了电话,不是她撒谎,今晚她是真的有事去不成。 昨日云山茶馆的老板说要与丁元直接谈谈合作的事,丁元不想拖着免得又出现什么状况,便答应了下来,与丁妍的饭吃不成,与明初更是。 因为这个,明初早上送她过来时又闹了下脾气。 没错,在丁元看来明初的举动就是在无理取闹,有时候丁元想想都觉得自己似乎不是给孩子找了个父亲,而是给自己又养了个儿子。 总之,很无奈就是。 * 和云山茶馆的老板约定的地点也是融辉地产的一个项目。 进到接待大堂时里边富丽堂皇的布置便能想象得出融辉地产资金的雄厚,吴优与前台小姐表明了来意,对方便指引着二人前往楼上的待客区。 接待大堂底下的楼梯有好几部,丁元跟在接待生后边刷卡进入时,旁边另一部电梯刚好有人走出来,她无意扫了眼,没看清人,等进了电梯门快要关上,隔壁电梯的人从门前走过时,她才真地看清了那人的脸。 等接待生走后只留她跟吴优两个人,这才道:“你知不知道云山茶馆还打算和谁合作?” 吴优凝了下眉,“这个我还没去了解,意外来得太快了。” 丁元也没有怪他的意思,“我觉得应该是绮丽文化。” “哈?他们?”吴优一副一言难尽的模样。 “刚刚在楼下看到苏琦了,她身边的人,应该就是云山茶馆的老板了。”丁元淡淡地说着,目光到最后落到了门口的方向,吴优顺着她的眼神看去,门口站着的不是云山茶馆的老板,还能是谁? * 云山茶馆的老板长得与丁元想象中的有些出入,原本以为能开一个像这样蕴含诗意的茶馆大概是个隽烁的老人,但没想到来人却是个顶着个啤酒肚的中年人,头发梳得油亮,面庞宽大,留着八字胡,穿着花衬衫,手上端着个紫砂壶,面上笑嘻嘻的。 茶馆老板一双眼在丁元脸上流连一番,笑着对一旁的吴优道:“这就是贵公司的丁总吧?” 吴优点头,为二人作了介绍。 介绍完,三人便进入了主题,与吴优之前提到的一般,茶馆老板对商业合作这种事真的谈不上感兴趣,虽然对源壹的提案感兴趣,但还是那句话:已经有人和他谈下合作在先,他不能违约。 要么,丁元这边改期,不然,别无他法。 当然,改期是不可能改期的,读者会的时间早在很久之前就敲定,不可能因为场地原因就改期,虽然有些可惜不能和云山茶馆合作,但今日看来也只能放弃了。 合作谈不成,几人聊天气氛倒是缓和了许多,云山茶馆的老板长得虽然有些油腻,但对茶道真的是有一定见解。 丁元从小在老爷子身边耳濡目染的,对茶也有一定了解,二人相谈甚欢。 说到兴处,云山茶馆的老板顿了顿,道:“唉,其实我也不瞒你们,与我达成协议的那人是我一熟人的亲戚,本来嘛,我就不太喜欢在店里摆弄这些个东西,你们找我之后,也不知他们是从哪得来的消息,后脚也来打听,我想着毕竟是认识的,放心一点,也不怕店里被弄得一团糟,便答应了,实在不好意思哈。” 丁元听老板这么说,反倒对合作不成这事没那么介意了。 她原本还以为苏琦是从中做了手段,看来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三人后来又一起去吃了顿饭,饭局结束后,丁元原本想继续坐吴优的车回去,没想到一出餐厅,便看到店门口站着个人,正遥遥地看着门口的方向。 长相出众,不是明初又是谁? 第三十五章 “我不是说我待会自己回去吗?”上车后,丁元问驾驶座上的人。 “对啊,那我也说了我会来接你。”明初系上安全带,瞄了丁元一眼,眉眼带笑,“接你还有错吗?” 丁元转了下眼珠子,摇头,“没有,只是觉得有点麻烦。” “一点也不。”明初似乎就没有不开心过,在丁元面前脸上总是笑嘻嘻的,“工作谈得怎么样,还顺利吗?” 丁元摇头,“没谈成 。” 明初挑挑眉,“嗨呀,还有你搞不定的事?” 丁元:“我看起来有那么厉害吗?” “那还用说,必须的啊。”明初伸手摸摸她的头,“没关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丁元白了个眼,“好好开车吧。” * 一个人开车回家的吴优自看到明初后这脑子里就一直挥散不去。 当然,不是因为他对明初产生了什么奇怪的想法。 而是他觉得,老板的男朋友…… 不对不对! 老板的先生,他好像在哪里见过? * 不需要多说,源壹的人在看到绮丽文化官微发出的公告后,便知道自己公司与云山茶馆的合作凉了。 大家虽有些失望,但影响不大,毕竟场地什么的,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哪里都OK,最头疼的大概也就上级领导,特别是商务部的吴优和田心。 尤其是田心,刚休完假回来首战便告败,别提多挫锐气了。 早上,商务部的人与丁元单独开了个会,会上,吴优看着坐在正位上的人,忍了许久,总算在大家开始跑题的时候插入一句话,“老大,请问你先生是做什么工作?” 面对吴优突然的提问,丁元有几秒钟的怔愣,一会才道:“经营一家餐馆。” 吴优眉头依旧深锁,“这样吗?”后面他又低喃了一句什么话,丁元听不清,刚要追问,吴优脸上的愁容散开,摆摆手,讪笑道:“没事没事,我只是好奇而已,你们继续。” 丁元不疑有他,只觉得这个吴优还真是有点八卦呢。 会后离开会议厅,田心凑到吴优身旁,压低声音道:“你刚刚怎么突然问起老大老公的事?” “就昨天刚好碰见,觉得有点面熟便问了下,可能是我记岔了。”吴优道。 “有什么问题吗?” 吴优挠挠头,“你知道我每天都有看新闻的习惯,老大她先生,跟我经常在财经版块那里看到的一个人有点像,但是我暂时想不起来是谁了。” 田心摇摇头,“所以说这就是快餐文化的弊端,瞧你看了那么多,还不是什么都没记得。” “……”吴优不满,“诶,每天那么多事,有时间看看新闻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习惯好伐?” “是是是,你说什么都对。”田心一脸敷衍道。 吴优气急败坏,然而却无法做出任何反击。 毕竟,打女人,是不好的。 吴优带着一身怨气回到岗位上,刚坐下不久,放在台上的手机便响了,是个没有备注的本地号码,做他这份工作时长有陌生号码打进来,不是骚然电话,便是有合作意向的甲乙丙方打过来。 于是,他接得很是爽快,态度也很不错。 电话一通,对面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吴优刚刚还烦躁的心瞬间平静下来,耐心听完对方讲到最后,他脸色一变,不禁移开手机挖了挖耳朵,然后再一次贴上去,道:“不好意思,刚刚没听清,你能再讲一次吗,贵公司是叫什么?” 对面的人又耐心地重复了一遍。 这回吴优确定没有听错,他有些颤抖地从台上抽出一支笔,胡乱找了张纸过来,语气激动道:“OK,你说,我记下来。” 通话结束,吴优缓了好一会,才拿起桌上的文件夹和刚刚记下来的东西,脚步匆匆地去往丁元的办公室,进去之前还不忘关上门。 “老大老大!”虽然拼命压抑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但是他那满脸肥肉的脸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 丁元看着他急成猪肝红的脸,双手缓缓从键盘上移开,对上他的眼神,面无表情道:“怎么了。” “还记我上次和你说过的最佳合作对象吗?” 丁元眯眼,“不就是云山茶馆吗?” 吴优摆手,“不是不是,它不过是排第二而已,第一是那个网红圣地——食屋啊!” 丁元认真想了会,吴优好像,是有这么说过,“然后呢?” “我刚刚接到一个电话!你猜猜是谁?” “食屋的人?” “你知道?!”吴优有些惊讶。 “乱猜的。” 吴优松了口气,他挺直了腰板,轻咳几声,脸上容光焕发的,“刚刚,对方来电话了,说他们想通过我们公司,来宣传他们的餐厅,问我们有没有合作意向,广告费是多少。” 丁元脸上总算出现了一种叫做“感兴趣”的东西,她坐正了身体,反问道:“食屋,需要宣传?” 吴优点头如捣蒜,“是啊!不可思议吧,每天排那么长队伍的餐馆居然需要打广告,但这是真的,我刚刚确认了好几遍呢!” “那你打算怎么做?” “鱼都自己上钩了,你说呢?”吴优一脸自信道。 丁元看他这副表情,很像告诉他他自己才是那条鱼,不过,既然食屋是吴优说的最好的选择,那就这样吧,肥水不流外人田,既然明初想这样,那她就陪着吧。 “那你来跟进。” “行,没问题。”吴优爽快道,“不过,这回还是先别跟他们说吧,等谈妥了再公布,你说行吗?” 因为云山茶馆吹了的事,吴优觉得很丢人。 丁元对这些并不在意,不过既然吴优这么说了,那她答应便是,反正她也没功夫去跟外面的人讲这件事,这不归她管。 “知道了。”她道,“没其他事了吧?” “没了。” 吴优收到了丁元的眼神,点点头,准备退出去,到门口时,他有些不满道:“老大,你都不震惊的吗?食屋耶!” 丁元看了他一眼,淡道:“还好吧。” 服,大写地服字! 不愧是见过世面的老板! * 晚上来接丁元的明初自她一上车便一直偷瞄她,似乎等着她说什么。 丁元感受到了,也猜到他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一句话也不提,最后倒是明初自己憋不住,状似无意道:“你们读书会的场地有新进展了吗?” 丁元憋住笑,轻嗯了声,“自然。” “那有合适的吗?”他说。 “这个不清楚,是商务部的人在跟进。” “噢。”明初一脸失望的表情。 丁元看了他一眼,“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 明初轻哼一声,“关心你一下不行嘛!” 丁元还未回答,又听他道:“不行也得行!” 瞧他这赌气的模样,丁元也不卖关子了,于是说:“今天倒是有个不错的合作对象。” “嗯哼。”明初有气无力地应了声。 “你好像也认识。” 明初挑挑眉。 “想不到你们餐厅公司组织结构也这么完善,都赶上大公司了。”丁元看向开车的他,“平常你应该不是在食屋上班吧?你到底在哪上班。” 明初嘿嘿一笑,“胡说八道啥呢,我不当厨子还能当什么。” 丁元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没说话。 明初撇撇嘴,道:“又不是没想让你知道,是你自己不放心上的。” 丁元不太明白明初指的是什么,还想问清楚,这个平常话闸子一打开就关也关不上的人,倒是闭上金口,怎么撬也撬不动了。 丁元也不是个纠结的人,问了几次明初一直不说,她也就不问了,倒是憋坏了明初自个儿。 二人从食屋回到家后,丁元又钻进书房办公,明初去洗了个澡出来,在客厅里拿着遥控器连续换了好几个台也没发现好看的节目,只能怏怏地扔了遥控器,双手往后一交叉,头靠上去,偏着一边,就着这个角度看书房的状况。 丁元两只眼睛就跟黏在电脑上一般,一动不动,手也只会在键盘那一片小地方移动,放在她左手边不远处的那本厚厚的相册,大概是连碰都没碰过。 真是没良心,明初想,连自己老公干嘛的都不知道,这个太太,做得实在不称职! 丁元在里边安坐如山,明初在外面抓心挠肺,最后自然是他淡定不了,又借着送牛奶去里边试图引起丁元的注意。 其实今天晚上因为明初在车上说了一半的话,丁元到书房看到那本相册的时候已经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事。 她原本是想着忙完工作再看看这个被明初‘视若珍宝’的相册里到底装了什么,但无奈今儿个事情有点多,忙着忙着倒是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明初端着牛奶进来,不似往常一般放在右手边,而是放在她左手边,还状似无意地推了推那本相册后,丁元才又记起来。 她抬头看向那个只差把“快看快看”四个字写在脸上的人,沉默了几秒,将那本放了很久的相册拿了起来,放到自己面前,淡道:“不就是想让我看嘛?” 明初忍住上扬的嘴角,嘴硬道:“哪敢,你不是很忙吗,忙完再说。” 丁元看着他的表情,觉得自己如果真的把相册放回去继续工作,这人今晚恐怕是要跟她闹一个晚上的脾气。 为了自己今晚可以免受他的聒噪,丁元翻开了相册,给他打了个定心剂,“不,已经忙完了。” 明初至此,脸上才出现今天晚上第一个舒心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啊,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暂时没在一起,但每天都聊得很开心,也一起出去玩过,开心的时候很开心,心情低落的时候也是很低落,像今晚呢,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心情不好,我也跟着不好,码字的心情也没有了,硬生生憋出这些,没有存稿的日子,真不好过呢。 最后我发现,男人的内心啊,有时候比女的还捉摸不透。 第三十六章 明初的那本相册因为记录着他从小到大的生活,所以非常厚。 丁元翻开相册的第一页,便是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躺在婴儿床里,眼睛又圆又亮,像黑葡萄一般,脸上是灿烂的笑容。 虽然婴儿肥未褪去,但也看得出明初的影子来。 如今英俊帅气的明初小时候的长相自然不逊于常人,小脸白净,胎毛浓密细软,在襁褓里小小一团,可爱至极。 看着照片里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丁元又一次好奇自己的孩子会是哪般模样,对于自己的长相,丁元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她和明初的孩子,正常的话,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去吧? 和大多数孩子不一样,明初过了幼儿期身上那肉乎劲还没褪去,一直都是胖嘟嘟的一个小人儿,最胖的时候照片里的人眼睛都快被两颊的肥肉挤得睁不开,饶是如此,每张照片他都笑得非常开心。 是真的开心的那种。 要说明初身上最吸引丁元的是什么,那大概是他的笑容。 笑容是种有感染力的东西,每每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丁元总会有自己的世界也跟着亮起来的感觉,和一个爱笑的人在一起,似乎自己的生活也充满了阳光。 这大概便是明初对于她来讲,最大的特别吧。 当然,越往后看,丁元还是发现了点不同来。 * 南城一中的校服似乎在丁元的记忆里就一直没有变过,当看到穿着校服的明初出现在相册时,那张胖乎乎的脸还是勾起了一点丁元对他贫瘠的校园记忆。 读高中之前,丁元的成绩一直都是班里排第一的,这点似乎每次考试都无例外,丁元表面上虽没什么,但对于自己能一直保持着第一名这个位置的能力,还是很满意的。 但上了高中后就不一样了,虽然她的成绩依旧优秀,但在她面前顶着的,永远是那个胖子。 不是一两分差距的那种,而是完全地碾压。 没错,这个胖子就是明初,那时候他还叫温初承。 明初大概是丁元认识的胖子里最聪明的一个,不管是大考小考,每门课都能拿第一,不仅是班级第一名,全级亦是。 因为在光荣榜第一的位置待了太长时间,他还因此引来了其他班许多同学的关注,当然,那些抱着幻想来观望的女生一到他们班看到明初的样子,往往都败兴而归。 明初当时是什么心情丁元是不知道,但她敢肯定的是,明初的成绩从未因此而受过影响,所以她推测,作为一个学霸胖子,明初应该是不在意自己的身材被沦为别人的谈资的吧。 但是看了他相册里记录的模样,丁元又有些不确定了。 因为从高中开始,明初脸上的笑容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灿烂,人虽然也胖,但比起之前,还是有瘦了一些的。 丁元看着照片里还很青涩的胖脸,凝眉,如果丁元没记错的话,明初的妈妈,好像是在他还在南城一中的时候就去世的,当时这件事在南州市也闹得沸沸扬扬,反正在丁元的记忆里,直到明初这个人不再出现在丁元面前后,周围的人还在讨论着他们家戏剧般的遭遇。 明初在南城一中的照片没有以前那么多,大多数都是合影,偶有一两张也是一副不情愿的模样被别人拍下来。 明初最大的改变,应该是从他离开南城一中开始,从南城一中最后一张图片到另一个时期的第一张图片时间跨度有些大,以致于他变得丁元差点没认出人来。 这个时候的明初是在香港,靠着游轮的栏杆对着镜头,脸上再也没有了那熟悉的笑容,身材虽然没有现在这般结实精瘦,但也与胖字毫无瓜葛。 即便只是一张图片,丁元还是能感受得出来他骨子里透出来的那份不开心,就像是一只皮球,被抽去了所有的气,变得蔫蔫的。 如果丁元没猜错,大概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便离开了父亲,居住在香港外公外婆家吧,这个事,还是有次睡前聊天时明初提过的。 看着照片里笑容不再的他,丁元莫名有些心疼。 虽然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但丁元不用想也知道,妈妈在明初那儿,是一道无法治愈的伤疤。 到现在明初也没有和她说过他的妈妈是因为什么去世,但是和他爸爸是肯定有关联的,甚至也许就是他爸爸促成了这场悲剧,要不然明初也不会把他爸爸当仇人一样看待。 当然,这是他的事,丁元虽然很想了解,可明初自己不提的话,她是不会主动去开这个口的。 ……随着年龄增长,明初拍照的数量也骤然下降。 停留在相册里的只有他人生阶段里比较重要的时刻,譬如毕业典礼,又或者是工作团建的时候。 当然,照片虽少,信息量却很足,就十张不到的照片,便让丁元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辉煌的人生。 丁元没想到整天嘻嘻哈哈的明初大学居然就读于剑桥大学的数学系,取的是耶2鲁大学的硕士学位,毕业后就职于全球知名投行摩根士丹利,还曾做到投资主管的位置,这还不够,他还是国内知名的投资公司梦启资本的合伙人! 作为创业公司的老板,丁元如果不认识梦启资本那真的是白混了。 如今商界名声大噪的几个互联网公司,三个中便有两个有梦启资本投资或者参股,在业界,梦启资本被世人曾为“眼睛毒辣的投资手”,一般被梦启资本看中的项目,发展前景总是一片光明。 像是前段时间接连倒闭的共享单车项目,梦启资本就没有一个参与过,瞧,眼睛不毒还能是什么? 难怪明初偶尔聊天之际老是含沙射影问她们公司需不需要资本支持,丁元还以为是他钱多没处使,没想到人家真的是干这行的! 不过说来也是她蠢,她怎么就真的以为明初真的就只是管理着一个餐厅,在餐厅里当个厨子呢?! 当然,这也不能怪她。 毕竟明初很多所作所为,似乎都像在世人宣告他是个富二代富三代,穿着奢侈品,开着豪车,坐拥好几套房产,在房价高昂的地段开着个小餐馆当个闲散的厨子,怎么看都是个败家子弟的模样啊。 不过看到明初这样的履历,丁元在震惊过后还是很快便接受了,或许在她的心里,明初就该是这般的模样,毕竟一个金融界里的投行手比起不求上进的厨子,说出去有面子多了。 但是看完这些,丁元又有个疑问。 这么优秀的一个人物屈身在一个小餐馆里,图的是什么? 还有,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就想着和她结婚呢? 为了孩子? 也不是。 为了她的房子? 那更不可能。 为了她? 可是他们在此之前的交集也就只有高中的那一年,后来的相遇更是纯属意外。 还是说,明初早就认出她来了? “咳咳。” 被咳嗽声打断思绪的丁元抬起头来,正被丁元剖析着内心的某个人一脸笑眯眯地靠着门框,似乎在等着丁元说些什么。 丁元想了想,道:“你好像真的很有钱。”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赶榜真的太痛苦了! 我现在大概是唯一一个不想申请到榜单的人了,想佛系更新呜呜呜…… 第三十七章 “不是好像,是真的有钱。”明初说,“所以,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嫁对人了?” “……”丁元清了清嗓子,“你平常应该不止去食屋上班吧?” 明初走了过来,在她对面坐下,一只手撑着下巴,两眼带笑看着她,“看心情,觉得烦了就不去公司。” 丁元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明初静静看了她两秒,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伸手轻弹了下她的脑门,道:“怎么可能呢,哪里需要我我就去哪里,放心吧,你先生还是很有责任心的。” 丁元揉了揉脑门,定定看了他半晌,道:“今天联系我们公司说要投广告的,该不会是梦启的人吧?” 明初静静笑了会,点头,“我太太真是聪明。” 丁元脸上无波无痕,心里却翻起了巨浪,毕竟谁能想到,她这小小的公司办个线下读书会,居然还能得到梦启的支持,说出去,怕是没人敢相信吧。 这个后门走得,丁元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 这次合作进程很快,几乎第二天双方便签下协议,也是在见到对方负责人的时候,吴优才知道原来食屋依托的是梦启资本。 难怪之前一直拒绝一切广告,连苏琦那个网红博主免费给他们打广告都被他们告上法庭,人家压根就不缺钱啊。 别人开餐馆是为了钱,人家开餐馆,那是为了情调啊。 总之食屋如今在吴优眼里就是一条大腿,要好好抱着才行。 与食屋合作的消息在协议签下的第二天便传遍了整个公司,两天前还跟只斗败的公鸡一般灰头土脸的吴优如今那叫一个雄赳赳气昂昂,走路带风。 田心心情也是美滋滋的,“所以我说我自带欧气,看,我刚一回来上班就拿下这么大一广告商,不是好运气是什么?” 吴优在一旁嗤之以鼻,“得得得,这项目一直都是我在跟进好不,你顶多就是对一下合同而已。” “那又怎么样,别忘了在我来之前,人家可是拒绝打广告的!”田心不服。 “那现在也跟你没关系。”吴优不甘示弱。 丁元在一旁默默看着二人忙着邀功,等时间差不多了,才敲敲桌面,适时打断二人非常幼稚的拌嘴,“明晚的新媒体晚会,你们两个谁去。” 此话一出,刚刚还争得急赤白脸的二人立马安静下来,田心反应最快,立马道:“老大,我宝宝这两天一直反反复复地发烧,晚上离不开人,我婆婆白天帮我带了一天,晚上真的不忍心让她再看着孩子,所以明天晚上,我应该去不了。” 田心话音刚落,吴优立马跳脚,“喂喂喂,干嘛啊干嘛啊,要你出力的时候你比谁都忙,有好事你倒是脚底抹油跑得比谁都快,老大在这呢,你能不能和我一样诚实一点!” 他看向丁元,变戏般换了副嘴脸,低声下气道:“老大,我能不能不去啊,最近为了拉广告的事,我忙成狗了,明天真的想好好休息一天。” 丁元很同情他的遭遇,但是明天晚上的新媒体晚会,还是得有人去的,“你们抽签吧。” 吴优与田心对峙,半晌,二人心有灵犀地伸出手,上演了一场剪刀石头布大战—— 吴优:“不算不算,刚刚只是试试水而已。” 一秒后。 吴优:“不行!三局两胜!” 两秒后。 吴优:“不行不行……” 田心:“愿赌服输,大哥。” 吴优看着自己手里的拳头,很想锤死自己! 两个都当爹当妈的人在办公室里如此幼稚,饶是淡定的丁元也忍不住被逗笑了,和有趣的灵魂待在一起,想不开心也很难。 * 也不知是明初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晚上一到家他便过来问丁元,明天晚上是不是要去参加新媒体交流大会,得到丁元肯定的回答,那厮笑得贼兮兮的,丁元想到了什么,问道:“你明天也要去?” 明初挑眉,“你猜?” 丁元脸上瞬间没了兴致。 猜来猜去的游戏,向来不是丁元的喜欢的。 见丁元不配合,明初有些失望,不过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丁元那里吃瘪了,明初已经习惯了。 “你晚上是不是没吃饱?”今天晚上也是在食屋吃的饭,最近她的胃口又开始不好,虽然明初已经做得色香味俱全,在丁元嘴里还是食之无味,以往她都会忍着吃下去,但今天实在吃不下,剩了太多,这才让明初发现。 “没胃口。”丁元说。 “没胃口要跟我说啊。”明初有些恼,“饿着你怎么办?!” “没关系,我吃了的。” “那也不行,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丁元看了他两秒,嘴唇嗫嚅几下,最后摇头,“还是算了。” 明初屈指敲了下她的脑袋,“什么算了!不能算!快说,还有什么我做不出的嘛!” 丁元吞了吞口水,“我想吃,想吃酸辣粉。” 明初愣了几秒,拿出手机查了一下,皱眉,“微辣行不行?” 丁元皱眉,“还是算了。” “不能算!我做!但是吃完你要多喝水啊。” 丁元眉头舒展,难得一脸乖巧地点头,“嗯嗯。” 做一碗酸辣粉对于明初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因为他的到来,丁元的厨房也开始派上用场,该有的东西一点也不缺。 戴上围裙后,明初慢条斯理地从橱柜里拿出需要的调料和食材,做酸辣粉最重要的就是酱汁了。 辣椒粉、蒜末、葱和芝麻淋上一勺热油,滋滋作响,伴随着一股浓郁的香味从碗中飘开,除了基本的调料,酸辣粉的酱汁里自然少不了醋的存在,虽然成品还没出来,但就一碗酱汁,已经把丁元勾得味蕾大开,似乎口腔里所有的细胞都因此伸展开来,不断跳跃着。 红薯粉冷水下锅煮软捞出沥干水份,加上几片烫熟的生菜,淋上刚刚制成的酱汁,撒上花生米和香菜,一碗酸辣粉便这么做好了。 粉刚端到丁元面前,丁元已经忍不住拿起筷子吃起来,平常吃相文雅的她,今日吃得难得有些急,明初看了觉得好笑,只让她吃慢点,没人会跟她抢的。 这碗粉很快便见了底,丁元空了多日的肚子似乎也因此被填满了,她取过纸巾擦了擦嘴,眉眼上是温柔的笑意,虽然没有明初那么夸张,但也是开心的表现。 明初见她如此,心情又是飘飘然。 “这个有些辣,多喝点水。”明初很贴心地为丁元倒上一杯白开水。 丁元也觉得自己这一顿吃得有些过,于是很听话地接过来喝了几口。 “别人都说,男酸女辣的,你这又吃酸又吃辣的,那咱们孩子到底是男是女,不会是……” 丁元看向他。 “不会是不男不女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努力每天更个两千字! 现在每天晚上要留点时间撩骚o(*////▽////*)q 第三十八章 乱说话的下场,就是明初人生头一回被人反锁在房门外,睡了一整晚的沙发,第二天感觉脖子都快断了。 本来想拿这个在丁元那里抱怨一下,没成想刚说出口,便换来丁元冷漠的两个字:活该。 明初从这件事上算是明白了,在这个家,他的地位连丁元的电脑还不如。 不过也是,他本来就是靠着孩子娶到人家的,他不应该嘴欠去开孩子玩笑的。 明初一脸幽怨地看着副驾驶上的人,委屈巴巴地发动车子,将生气的丁元送到公司楼下。 * 其实昨晚的事丁元已经不生气了,但她还是不想搭理明初,毕竟他也该吃点教训了,再放任着他乱说话,就他那张嘴,以后保不齐又说出点什么来。 今日刚下车便在门口碰到吴优,对方瞄了好几眼明初的座驾,眼睛澄亮澄亮,看向丁元的眼光也跟着不一样了,“老大,早啊。” “早。”丁元回道,瞄了眼他手上的早餐,没话找话,“还没吃吗?” “对啊。” “嗯。” 吴优摸摸鼻尖,跟在丁元后边一起等电梯,沉默稍许,又听见他道:“老大,你先生真的是开餐馆的吗?” 丁元想起昨天刚知道的明初的履历,斟酌片刻,点头,“主要开餐馆的。” 吴优清了清嗓子,心想这得多大的餐馆啊,连宾利都开得起。 不过面对少言寡语的丁元,他可是啥也不敢问。 * 因为剪刀石头布输给田心,今晚要免费加班去出席新媒体晚会的吴优一整天都没精打采,别人找他有事,他手一指,便让那些人找田心去。 田心一个人忙成狗,想抱怨,那吴优便先拿今晚上的事压她。 总之明明是她赢了赌局,到最后像是她逼.良.为.娼似的,真是忒让人不痛快了。 “我就没见过比你更小气的男人了。”田心边工作,嘴上边念叨。 吴优喝了口咖啡,砸吧了下嘴,切了一声,“我就是小气怎么滴,有本事今晚你去啊,你不去那今天白天你就得分担多一点任务。” 田心一脸嫌弃,“我真想不明白你老婆看上你哪点了,要颜值没颜值,收入一般还抠门,怕是瞎了眼吧。” “你懂什么,这才是真爱!”吴优抖着二郎腿道。 田心只觉得不忍直视。 “你知道我今天早上看见谁了吗?” “谁啊?”田心懒懒道,话里并不一丝好奇之色。 “老大的先生啊。” “噢,上回你不就见过了吗。” “是这样没错,但那时候是晚上,没看清,今天早上我才发现人家开的是宾利哟。”吴优支着下巴望着上方,“你说,我得赚多少年才开得起那种豪车。” 田心嗤笑一声,“就你,做做梦倒是有可能。” 被泼了一盆凉水的吴优难得没怒,“老大不简单啊。” 田心斜睨他一眼,“老大是不简单,但这跟他先生开什么车一点关系都没有,请收起你那套迂腐的大男子主义想法。” “我怎么大男子主义了,这不是感慨嘛!感慨你懂不!” “不懂,也不想懂,别哔哔,要不工作你来。” 吴优一听,手指在嘴巴面前划了一横,总算闭上了嘴。 * 新媒体交流会近两年每年都会举办两次,一次在年中,一次在年尾,主要就是邀请一些知名KOL或者创始人上台发表自己的感想,交流经验。 丁元基本上每次都会参加,公司其他人一开始也是挤破脑袋想要跟着过来,后来发现这些交流会除了冗长枯燥的报告便是主持人尴尬的二人转,并没有电视上看到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那种盛大的场面,遂没人想来了。 不过这次的交流会似乎有所不同,丁元与吴优走进会场时第一眼就发现今儿个会场的布置和以前大相径庭。 以往主台前方都会摆放着一排排椅子,会场布置得与学术报告厅没什么两样,但今儿个黑色的排椅都被撤掉,会场两端摆着四条大长桌,上边摆放着精致的点心和酒品,中间摆放着几张白色高脚圆桌,看着倒是真的有点像电视剧上看到的模样。 吴优看着眼前的场景,眼前亮了亮,面不改色地对丁元道:“老大,还好今晚我来了。” 丁元看着他,假装没想起来他今天因为要过来参加交流会在公司闹脾气的样子,“嗯。” “这次主办方是换了吗?”吴优说,“不对啊,我看过邀请函啊,没变呀。” 丁元打量着会场,没有空搭理他,但是吴优还是停不下自己的嘴,“噢,应该是赞助商变了,这次赞助商不错呀,会场布置得很是不错,总算没白跑一趟了,要是再跟以前那样那我干脆去找个地方睡觉得了,老大,你觉得呢?” 丁元看到远处有熟人在,便敷衍道:“嗯,对,你自己安排,我过去那边一下。” 没了伙伴的吴优有些失落,“啊,这样啊,好吧,待会有事电话联系。” 话刚说完,丁元便无情地离开了。 其实吴优有个秘密一直没说,之所以大家都不喜欢来参加交流会,那是因为丁元每次都会参加,同样,每次与她一同出席的人都会被无情地抛弃,然后孤苦伶仃地在这里度过一个无聊又寂寞的晚上。 没想到,今天他还是被抛弃了。 不过没事,他把眼光扫向四周,脸上又洋溢起笑容,今儿个这场合,被抛弃也没关系,老大在旁边他更不能敞开肚子吃了。 吴优边想边朝摆放着甜品的区域挪过去。 吴优将台上的点心都各尝了一遍,点心做得精致,入口的味道居然也非常不错,一点不亚于他老婆每次去网红店买回来的那些点心,相反,味道甚至要更好一点。 他吃得意犹未尽,奈何他这个人一直不嗜甜,到最后还是觉得有些齁了,只能走到酒品区看看有啥饮料可以解渴。 放置酒水的吧台还有调酒师在,不过来这的人大多是奔着谈生意来,倒是很少人停留在这,调酒师的前方冷冷清清的,一点生意都没有。 正好,让他来暖暖场,吴优这样想。 * 这大概是吴优见过的最佛系的一个调酒师了,每个动作都慢悠悠,摇起瓶子来也是有气无力。 纯透的酒水被倒进高酒杯,吴优目光从酒水上移开,不自觉朝调酒师的脸看去,正好,调酒师的眼睛也朝他这扫来。 就这么一对上眼,吴优只觉得自己的心肝颤了颤。 妈呀,一个大男人长这么好看干嘛! 这是吴优的第一个念头。 妈呀,这不是开着宾利那个哥们嘛! 这是吴优的第二个念头。 妈呀,这不是老大的先生嘛! 这是吴优的第三个念头。 然后……他便震惊当场了。 “哥们,来一杯?” 一只修长的手将刚刚调制出来的鸡尾酒往前挪了挪,吴优眼睛随着那杯鸡尾酒移动,半晌,才回过神来双手接住,一脸受宠若惊的模样,“啊,谢谢,谢谢……” 平常嘴巴关都关不上的吴优此时难得不知道说啥话。 明初倒是无所谓,将酒递过去就收回了手,目光在吴优后边扫了扫,面无表情道:“丁元呢?” 吴优又是一副受惊的模样,愣了半晌,才伸手指了指某处,“老大在那,说是碰到熟人了。” 明初身量比吴优高,吴优只知道丁元在那里,并没看清楚是谁,但人高马大的明初就不一样了,他看着远处那个笑得温婉的女人,还有站在她对面的男人。 皱眉,眯眼。 熟人? 那个书呆子? 叫什么来着,俞景观?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更了!!!!!! 对不起大家! 上一章更完第二天,我,咳咳咳,总算摆脱了多年单身狗的身份,然后每天就沉浸于谈恋爱不可自拔,一天天堕落没空码字,虽然今天字数不多,但就是想来告诉大家,我,还在的,就是谈恋爱谈得有些忘我了。 第三十九章 “你们不是来工作的吗,为什么不跟着你老大?”明初收回目光,一脸不悦地看向吴优,有种兴师问罪的味道。 吴优没发觉明初情绪的变化,很自然地端起明初刚刚调好的鸡尾酒抿了一口,酒味很淡,果香纯粹,很适合女孩子喝。 “老大每次都不让我们跟的。”吴优说。 “为什么?”明初问完,很自然地扫了吴优上下两眼,接着道:“因为你们帮不上忙吗?” “咳咳咳……”被酒呛到的吴优捂着嘴,一脸无奈地看向明初。 什么人嘛,要不要这么直接啊。 见他这副反应,明初一脸了然地哼了哼。 他抬了抬下巴,“这杯怎么样?” “非常不错。”吴优竖起大拇指。 明初挑眉,“那我再调一杯,你帮我送过去。” 吴优一脸傻傻的,“给老大吗?” 明初撇嘴,一脸蔑视地瞄了他一眼,淡道:“她不能喝酒。” “噢,那给谁?” 明初叹气,就这么蠢的人丁元也能把他带上,她们公司是没人了吧。 “那个看起来文化最高的人。” 文化最高的人? 吴优端着明初调的酒像侍应生一般朝丁元走去,从明初那过来的时候他真的没明白这话的意思,毕竟文化高不高这种东西,肉眼怎么看得出来呢? 何况来这里的哪个文化不高呀。 但是当他走近丁元看到那个与他聊天的人时,吴优瞬间就懂了。 丁元之前不认识俞观景,不代表吴优也不认识,怎么说他也是公司商务部的人,公司各个合作项目都是需要他过手的,源壹传媒与其说是签下了俞观景,倒不如说是与俞观景合作,那时候黄瑶和俞观景签合同的时候,他也是在场呢。 以俞观景的名气,这方圆一米内,不用想,文化最高的人肯定是他了。 明初在远处看到吴优把那杯酒交到‘俞景观’手里后,眉目总算是舒展开来,虽然人看着蠢,该机灵的时候还是挺机灵的嘛,不错不错。 明初心情愉悦地吹出了口哨。 吹口哨时他的眼睛还盯着那里看,等到那人喝下一口酒,眉眼显而易见地皱起来时,恶作剧得逞的明初笑得一脸癫狂。 连带着离他近的人都不禁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明初一点点收起笑容,虽然没有刚刚那么夸张了,但是眉目依旧飞扬。 “你最近很闲吗?” 明初脸上笑容僵了下,回头看向来人。 来人身形与他相仿,但肤色要比明初黑了些,五官也更加硬朗,比起笑嘻嘻的明初,来人脸上的表情寡淡了许多,用明初的话来讲,就是“老子欠你钱了嘛,摆一副死人脸膈应谁呢”。 “你怎么在这?”明初撇嘴道。 “星语找你。” 此话一出,明初脸上立马划过一丝惊恐之色,伸了伸脖子朝他身后看去。 见他这般,男人嗤笑一声,明初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当,他切了一声,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幼稚。” “不过她最近一直想找你来着。” “这样吗,那你可得把她给我看紧了。”明初看了眼远处的身影,“我现在可忙着呢。” 男人顺着他的眼光看去,默了半晌之后,淡道:“噢。” 明初瞄了他几眼,脸上有几分疑虑,虽然华岩川集团旗下的娱乐公司也有签约网络红人,但似乎也不用劳烦他这个老总亲自到场视察吧。 而且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来工作的,奇了。 “你来干嘛?”明初问。 华岩川目光望着会场中央,淡道:“无聊,逛逛。” 明初:“……” * 吴优难得今日这么上道给俞景观递了杯酒,丁元脸上没什么反应,心里倒是欣慰不少。 不过也不知吴优给他的是什么酒,喝完后俞景观便一脸苦色地寻了个理由离开,丁元只觉得莫名,见吴优一脸无害地杵在那,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正在此时,会场的灯光暗了下来,舞台灯亮起,音乐倾泻而出,身着一袭白色长裙的女孩自舞台一方缓缓而出,黑色长发,衬得肌肤如雪,伴着空灵的歌声,犹如仙女降临。 丁元望着舞台上的人,突然记起小时候每回有大人来家里作客,丁元都喜欢躲在房里,因为那些人一来总会叫丁妍表演个舞蹈,唱首歌给他们乐一乐。 当然也会叫丁元一起的,不过年纪小小的丁元也是很有主见的,不表演就是不表演,九头牛都拉不动。 所以这种时候,那些大人就会摇摇头,说她不像姐姐一样活泼,太文静了。 这种话看起来不像坏话,但听起来就是会让人心生难受,所以以后每回有客人来了,她便在房里做自己喜欢的事。 后来,她跟着爸妈去他们工作的地方生活,和丁妍常年分开着,再后来,家里发生了些变化,冷清了许多,丁元也便很久没听过丁妍唱歌了。 到今天她以这种方式出场,丁元不得不赞同那些大人的一些话,丁妍生来就是金子,总会有发光发亮的时候。 * 歌声停止,会场又恢复了光亮。 主持人相携而出,开始了对白,明初抱着双臂,百无聊赖地收回了目光,看向还意犹未尽的某个人,轻嗤了声,“喂,我是让你照顾一下人家的工作,可没叫你照顾其他哈。” 华岩川挑了下眉梢,望向明初,“什么是其他?” 明初:“别装傻,又不是皮毛都不懂的小学鸡。” “你确定现在的小学鸡什么都不懂?”华岩川反问道。 明初想到华星语,眉头一皱,“是是是,你家基因优良,那你更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 华岩川双手插兜,“你觉得你管得住我?” 明初抿唇,“你后院都一堆烂事了,就别祸害无辜少女了吧,多积点德。” 华岩川突然笑得意味深明,半晌,才缓缓道:“无辜,不吧。” 明初看着他这模样,只觉得心凉,只怕那一天出了啥事,丁元把罪状都列在他身上,但是就和华岩川说的一般,这人做事,他管不了呀,既然这样,那他只能换条路走,多和老婆待一起,出事了,使劲撇干净就好! 华岩川等明初溜走后又在原地站了一会,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最后,慢条斯理地朝后场走去。 * 怀了身孕的丁元体力到底没以前好,很快便觉得身子有些乏力,于是便去找了个清静的角落坐下,吴优便被她派去发名片了。 丁元拿出手机给丁妍发了微信,告诉她自己也在活动现场,刚准备收起手机,就收到明初发来的信息,简单利落的两个字,却让她的心尖不觉跳动了下。 “抬头。” 丁元抬起头来,不远处的男人正举起手朝她挥了挥。 想起他昨天的口不择言,丁元的心冷淡了下,面无表情地又低下了头。 明初见此,有些失落地努起了嘴,耷拉着双眼凑上前来,蹲在丁元的面前,抬头,自下而上看她。 “老婆,为什么还不理我呀?” 长得好看不愧是一个人最好的财富,被他那双朦胧的桃花眼这么盯着,丁元心里哪还有什么气,但是,即使如此,她还是不想那么快原谅他。 于是,她别开脑袋,“起来,别这样蹲着。” 明初扭扭头,“我不,你不原谅我,我就不起来。” 谁说只有女人会撒娇,男人撒娇起来,可比女人厉害多了。 周围不时有人投来讶异的眼神,毕竟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蹲着也是很难降低关注度,在这种场合反而会显得更加奇怪,丁元只觉得脸上的温度在众目睽睽下逐渐上升,明初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丢人,反而愈演愈烈。 如果换成丁妍,明初的脸恐怕是挂彩了。 向来连生气面上也不会有多少波动的丁元轻咳了几声,反手握住明初的手,低声道,声音比平常要急了几分,“我原谅你了,你快点起来。” 明初身子不扭了,睁着大眼仔细端详了丁元几秒,见丁元脸上真的没有跟他计较的表情,立马见好就收,站起了身,拉了张椅子在丁元旁边落了座。 “怎样,看到我在这是不是很开心,很意外?”明初朝丁元抛了个媚眼。 丁元视若无睹,“还好,我猜到了。” 明初故作可惜状,“哎,早知道不跟你透露了,你太聪明了。” 丁元看向他,“你来这里做什么?” “工作呀。”明初挺了挺身板,“来这当然是工作的。” “哪方面?” “喏。”明初努了努嘴,丁元朝他指的方向看去,看到一方调酒的吧台,“刚刚还给你的小伙伴和朋友调了一杯呢。” 丁元想到俞景观刚刚喝了酒后的反应,满脸黑线,“你给俞景观的是什么?” 明初眨眨眼,一脸无辜,“好酒呀。” “别太幼稚。” 明初哼了一声,“谁让你跟他聊得那么开心,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吃醋不行嘛!” 丁元:“……” 又怪她咯。 “老婆,你刚刚有没有想起些什么呀?”明初凑的更近,脸上的表情有些许坏坏的味道。 丁元一开始还有点懵,等脑子转过弯来后,她才恍然大悟,不过丁元嘛,即便内心狂风作乱,面上也要云淡风轻地说道:“哦,想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啥都不敢说== 第四十章 明初给俞观景调的那杯酒好不好喝丁元不知道,但是当初他给丁元调的那杯,味道是相当不错,以致于最后稳重如丁元,也沉醉于中,无法自拔。 当然,这些已经过去了。 丁元看着那张比酒还要醉人的脸,心中归为平静。 “元元,你怎么过来啦,是知道我今天有演出吗?”从后台出来的丁妍已换上一套便携的日常装,火急火燎地走到丁元所在的方向。 看到明初时,她的眼睫毛扑闪了下,很快朝他露出贝齿,自然道:“妹夫也在啊。” 对于这个称呼,明初自然深感欣慰,故作正经地颔首,“是的姐姐。” 丁妍笑了笑,坐在丁元旁边与她耳语了几句,尔后又匆匆离开,看样子是要去赶下个场子。 她最近工作上似乎顺利了不少,这倒是值得丁元为她开心。 交流会还未落幕,但怀有身孕的丁元身体已经有点熬不住,便与吴优交待了几句后先行离场,自然,是明初接送。 二人一回到家,明初破天荒没等丁元便先去洗了澡,等丁元自己收拾完一打开浴室门看到床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闭着眼睛睡觉的某人时,他才明白这厮在打什么主意。 丁元懒得搭理他,自顾擦了脸后便关灯上床,刚躺下一小会,旁边便有一只大手伸过来,轻轻放在她的腰上,丁元也没拿开,便这样任它放着,直至睡着。 也不知为何,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 * 她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是被一个电话吵醒的,更没想到,打电话的人是顾曼丽。 对方听到丁元的声音时也愣了一会,沉默半晌才道:“丁元啊,明初在你旁边吗?” 迷糊中的丁元听到这话才清醒了会,拿着手机的手拉开了点,才发现自己拿的是明初的手机。 “他在外面,你等会。”丁元准备起身。 “不用不用,我跟你说就好了,你跟明初说他爸生病了,现在在医院,让他有空过来看一下。” 丁元懵了下。 “丁元?听得到吗?” “噢,好的,我跟他说,在哪个医院?” * 温良丰住院,明初也有些意外,不过除了意外之外,丁元并没有在他脸上看到其它的反应,非但没有一丝担忧,去医院的路上,明初还有闲情逸致问她中午想吃什么,这心态,一度让丁元怀疑在医院里躺着的不是他的父亲。 温良丰住院是因为血压突然过高导致昏迷,幸好家里佣人发现及时,不然也回天乏术。 明初和丁元到医院时,温良丰已经恢复意识,身旁有顾曼丽在照料,温云承则在一旁的沙发上玩自己带来的玩具,嘴里不时蹦出一两个声音,好在住的是单人VIP病房,也就不怕吵到其它病人。 其实来医院的事明初一开始是不想过来的,不过拗不过丁元,只能不情不愿地陪她一起过来,说陪还真的只是陪。 丁元象征性地问候了温良丰几句无话可说后,本以为明初也会意思意思地说两句,没想到那厮直接找了个地方坐下,话也不说一句,最后还是温良丰先问道:“最近忙吗?” “还行吧,没忙到和你一样需要住院。”明初道。 “咳咳咳……” 病房里安静得可怕。 “你那个餐馆生意倒是不错,但男人还是要忙点正事比较好,整日待在厨房里头也不是个事儿。”温良丰又道。 “哦?什么才算是正事儿,在外边逢场作戏,拈花惹草和您一样就是正事儿了吗?” “你……咳咳咳……滚……滚……” 温良丰怒指着病房门。 明初翻了个白眼,拉着丁元起身,“正好,我这屁股也坐得累了,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子了。” 温良丰气得直揉胸口,顾曼丽本想帮他顺顺气,却被他躲开,接下来这声倒是中气十足,“赶紧滚!” 出了病房听到后面杂乱的声音,丁元脑壳有点疼,早知道就不要求他来了。 “想好了么?” “嗯?” “中午想吃什么?” “……” 合着这人在病房里还不忘想这个问题? 不过丁元从病房里出来倒是想起来一件事,自己已经有段时间没回家陪陪爷爷了,于是决定,今天中午回明泉居一趟。 对于丁元要来的事,老爷子自然没有不欢迎的道理,只是面对第二次登门的‘孙女婿’,老爷子还是很难有好脸色,不过明初可不在乎这个,该吃吃该喝喝,细节上对丁元照顾得那是无微不至,老爷子想发难都找不到理由,只是这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丁元现在在孕期很是嗜睡,吃完饭坐了一会后便顶不住睡意去房里休息,留下明初与老爷子二人大眼瞪小眼的。 当然,这场面肯定是难不倒明初,打上次进门明初就发现这客厅的飘窗上摆放着一副棋盘,这老爷子平常无事在家,少不了几个棋友一起玩玩,正好他对下棋也有些了解,于是便道:“爷爷,要不我和你下会棋吧。” 老爷子听到这话,眼睛一斜,半晌道:“你也会?” “略有研究。” “哼。” 老爷子一脸不屑,起身先走向飘窗,明初紧随其后。 这第一局嘛,明初自然是探探底而已,老爷子因着对明初有些不满,当然是想给明初来一个下马威,二者不谋而合,第一局,明初败。 老爷子洋洋得意,明初笑而不语。 第二局,老爷子乘胜追击,又迎了一盘,看明初那眼神,除了蔑视就是蔑视,不过这心里的气倒是消了不少。 第二局,明初依旧以守为主,但这次没像前两局一样故意给老爷子留下漏洞,这一局两人下得有些久,最后是老爷子险赢。 结束这一局后,老爷子看明初的眼神都变了,“还有两下子嘛。” 明初掀唇,“爷爷教得好。” 这马屁拍得,老爷子心飘飘的。 这接下来几局,明初便开始全力以赴,偶有一两次放水让老爷子险赢不至于太下老爷子的面子,到最后,老爷子对明初也刮目相看,虽然心里对丁元选择这小伙子还是有点不是滋味,但到底觉得这小伙子也不赖到哪去,还算凑合吧。 睡了一觉的丁元不知道明初和老爷子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不过看他们两个之间的气氛还算不错,心里不高兴是不可能。 * 丁元回到家不久又接到丁妍的电话,对方来势汹汹,一上来便开始向丁元吐槽顾曼丽的事,丁元一开始还听得一头雾水,到后面才反应过来,这顾曼丽照顾温良丰的事登上热搜了。 丈夫生病妻子照顾本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过轰动就是轰动在这热搜还有两个关键字 ——深夜。 “骗人的!昨天晚上圈里很多人人都知道她去参加一个私人酒局去,还深夜,深夜在医院里呼呼大睡吧!” “你怎么知道人家去了私人酒局,你也在吗?”丁元问。 “是的,赶巧了,昨晚我也在,和你见完面之后我就去那儿了,我走的时候都凌晨三四点了,她还在那生龙活虎呢。”丁妍道。 “你玩这么晚?” “啊,昨天特殊了点嘻嘻嘻。”丁妍转移话题,“总之,她真的太无耻了。” “人家这么做也是为了提高流量,你做好自己就是了。” “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想让你知道,别被她蒙在鼓里吗,人家现在是你名义上的婆婆,你可得小心点噢。” “放心吧,她不会把我怎样的。” “小心使得万年船,不过看妹夫的样子应该搞的定她,你应该也不用怎么操心。” “嗯。” “好咯,我不打扰你休息了,你现在是两个人,要注意身体噢,拜拜。” 丁元与丁妍打电话的时候明初一直在旁边,丁妍嗓门又那么大,有些话自然落到了明初耳朵里,等丁元挂了电话,明初才道:“你姐受欺负了?” 丁元摇摇头,“都是以前的事了。” 明初冷笑一声,“你姐说得对,顾曼丽那人,你是得小心点,以后她找你,甭理她就对了。” 丁元看向他,“她这人真的有问题?” “能从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喽喽混到如今这个地位,没点手段谁信,再者,有其母必有其子,你看那个小的的模样,做母亲的又能好到哪去。” 温云承丁元虽然也不太喜欢,但拿一个被宠坏的孩子来形容人家的母亲,丁元却是不赞同,不过明初对原生家庭的怨念一直在,丁元也不好多说其它。 “不说她了,倒胃口,让你姐又有什么困难,和我说便是,我可以帮她解决。” 这个丁元倒是相信他的能力。 “我等会要去店里看一下,前些天从家里带回来的东西一直没空收拾,老婆你又是没事干,能不能帮我收拾收拾呀?我看你书房还有个架子很空呢。” “……”丁元翻了个白眼,“知道了,你忙去吧。” “谢谢老婆大人!” 明初走后,丁元把手头上的工作忙完便去帮他收拾带来的东西,其实之前很多东西他已经自己整理了,并不问丁元的意思,占领了丁元很多空间,余下储物间还有两个箱子没有动。 丁元拿刀子将封口割开,这两箱东西主要是一些书籍,还有一些本子,丁元将书籍拿出来归类,从书架上腾出一片地方放了上去。 整理本子的时候有一本牛皮纸笔记本吸引了丁元的目光,厚厚的一个本子,外边用绳子绕了几圈封住,在绳子下,被塞了一张便签纸,上方是明初飘逸的字体—— “这些本子都是我写的日记,如果想了解我的过去,我可以分享给你看,我猜你肯定很想了解的,对吧?老婆?” 第四十一章 2006年1月27日晴 今天妈妈做了lu(卤)我鸟(鹅),不让我吃,她说明天是除夕,我鸟(鹅)要bai(拜)主zong(祖宗),不能吃,还说,我如果偷吃了,要打我pi pi(屁屁),妈妈太可wu(恶)了! 2006年1月28日阴 今天晚上吃团团(圆)饭,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可是我不开心,因为爸爸和妈妈又吵jia(架)了,如果爸爸妈妈不吵jia(架)了,我每天可以少吃一个鸡腿。 2006年5月31日雨 妈妈说今天是duan(端)午节,我吃了妈妈昨天做的zong(棕)子,实在太好吃了!我喜欢妈妈,我要妈妈每天都给我做好多好吃的。 2006年10月1日晴 虫虫说他爸爸妈妈今天要带他去游乐园玩,我一点都不xianmu(羡慕),我有妈妈就好了,妈妈会给我做好吃的。 2007年1月1日雨 妈妈今天带我去游乐园,我好开心!妈妈还给我做了世界上最好吃的三明治! …… 2007年8月15日晴 爸爸今天回家了,还送了我一辆遥控车,比虫虫的还厉害! 2008年8月8日晴 本来爸爸今天要带我去看奥运会的,可是他突然有事,不过没事,妈妈给我吃了最爱吃的炸鸡,比麦叔叔的还好吃! 2009年4月1日雨 今天和虫虫去开车,我看到爸爸和一个阿姨在买东西,我不敢和妈妈说,那样的话妈妈就知道我去电玩城了。 2010年1月1日晴 妈妈说她今天很累,不给我做好吃的了,可是阿姨做的饭一点都不好吃。 2010年1月16日晴 今天只有我和妈妈去外婆家,我喜欢去外婆家,因为外婆会做好多好吃的,有一种外面是红色的皮,里面包的是糯米饭,太香了!外婆家的肠粉也不一样,里面放的是鸡蛋和包菜,妈妈说上面淋的汁是芝麻做的,虽然看起来很丑,可是也很好吃。 2010年1月23日阴 。 今天要离开外婆家了,我一点都不想回家,这里有我的姐姐和弟弟,还有外婆做的好吃的,可是妈妈说一定要回去,看在外婆送给我的猪肉干上,我就答应妈妈吧。 …… 明初的日记大概到了初一初二就终止了。 虽然多是一个小男孩在日记里诉说着每天吃了什么好吃的,但也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来,陪伴着他童年里最为亲密的那个人,是他那个去世多年的母亲。 有些事情,丁元看完后也就明白了。 明初那一身厨艺,之所以一直闭口不谈是谁传授的,恐怕是因为,这些都是那个小男孩,自小围着母亲在厨房里转悠,耳濡目染得来的吧。 该是多温柔一个人,才能让一个小孩子每天沉浸在各种美食里悠闲自得。 也是多大的打击,才让一个与孩子相依为命的女人,宁愿丢下孩子在这世上,也要从万丈高的楼顶一跃而下,与世诀别。 也是这一刻,丁元才明白明初为何三番两次要拐着弯让自己去挖掘他的过去,而自己却不肯亲口与她讲述,不是因为他傲娇,而是他也不知道从哪说起,或者说,让他自己去说过去的事,无异于将他的伤疤又一次次撕开吧。 * 这周要去产科建档,明初得知许多医院建档都要抽好多管血,一早就起来给丁元准备早餐,又拿了个背包装了杯水和一些巧克力,丁元觉得他有些大题小做,不过看他比自己还紧张,也就随他去。 不过很快,到了医院的丁元就开始佩服明初的未雨绸缪。 产科医生一听她是过来建档的,看了上一次的B超报告后便给她开了一堆检查,还好心地提醒她,“第一次抽血抽得会比较多。” 丁元心里咯噔一声,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也就四五管而已,也就释然,但等到了抽血处,看到护士嘴上不停念着“这次抽得有些多噢,丁元……”,手上一直拿着标签贴在管子上,一数,居然要抽九管时,她还是怕了。 不过抽血这东西,越紧张越容易出问题,丁元只能深呼了口气让自己放松下来,撇开脸,等着被扎。 碘伏擦拭过皮肤后只留下冰凉的触感,针头扎进血管里不是很痛,就像是被虫子咬了一口,九管血很快就采好,手臂麻了一片,明初扶着她去旁边的座位坐下休息,丁元一抬头,便见他眼眶红红,爱哭不哭的模样。 “有没有不舒服?”他问。 “还好,就是手有点麻。” “喝口水。”他拧开保温瓶喂丁元。 温度刚好的水里还加了点葡萄糖,有些甜甜的,喝下去后,丁元瞬间感觉舒服了许多,刚刚还有些恍惚的脑袋也清明了些。 “要巧克力吗?” “不用。” 休息了好一会后,丁元又去做了个心电图,化验结果最早都要下午才能拿到,做完这个后,她便先和明初回去了。 因为早上‘大出血’,明初中午立志要给丁元好好补补,补血最好是动物肝脏,但丁元现在孕反比较严重,明初只好给她买了些牛肉补补。 明初妈妈的娘家人虽然现在都住在香港,但却是地地道道的潮汕人,对牛肉的料理那是铭刻于心。 丁元嗜酸,明初便给她做了道酸菜牛肉。 牛肉事先放了淀粉和油腌制,热锅下油,牛肉下锅,翻炒片刻,再放入自己腌的酸菜,炒牛肉的酸菜要那种酸味浓得最好,经过大火一烧,酸味立即扑鼻而来,在不断地翻搅下,那酸味竟又与牛肉完美融合在一起。 明初做饭的时候,丁元就在饭桌上喝他早上出门前就放炖锅里熬的红枣粥。 这粥里放了红枣,黑米,红豆和花生,都是补血益气,味道不甜不腻,丁元正好饿了,喝得很是畅快。 刚吃完,明初便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大厨不愧是大厨,短短时间内,几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便手到擒来,别的不说,就吃的这方面,丁元就觉得嫁给明初一点都不亏。 * 下午去医院拿了报告,会诊医生看了没啥大问题,将母子保健手册里边一些信息填写完又给丁元约了NT,便让她可以回去好好休息了。 检查完一回到家里,明初便坐在沙发上认真地研究那些报告,明明也是一知半解,偏要搞得自己都懂一样,丁元陪他看了一会后,顶不住困意,便去卧室里休息了。 再醒来时,发现明初正在饭桌上拿着笔记本在工作,手边放着个本子抄抄写写的。 联系到睡前他拿着那些报告的模样,丁元以为他还揪着不放,便凑上前去看他到底在捣鼓些什么,没想到这一看倒是和自己想的有些出入。 “你们餐厅要更新菜单吗?” 明初并不是在查那些晦涩难懂的化验数据,而是在编菜单。 “不是,这是给你准备的。” “我?” “是啊,我过两天要出差,我把菜单和菜谱拟好了交给赵坤,他会帮你做好送给你的。” 出个差还要把她照顾得日此周到,实在惶恐。 “那个,不用这么麻烦,你出差的这几天我会自己安排的。” “那可不行!”明初皱眉,“我还不知道你,肯定又在外面随便对付,你放心好了,这些菜对赵坤来说小菜一碟,我们餐厅也有固定的外送员,一点都不麻烦,你就等着吃就行。” “你们店不是只做堂食吗?” “额咳咳咳……有VIP服务嘛,反正你不用担心赵坤啦,他自己会安排好的。” 远在店里的赵坤:我安你个鬼!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会慢慢恢复更新的,尽快把这篇完结了。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除了二次元遇到了一些事影响了写作,还有现在我发现自己这种状态不适合写连载文,或者说,不适合边写边更新,因为太容易被数据所影响,陷入自我怀疑自我放弃的状态,重新看之前写过的,也觉得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总之我会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的,至于下本,还是想写带球的,算是在一个圈子不断磨练吧。 第四十二章 明初出差的那天丁元还没醒,等睁开眼时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外边也是一片平静,安静得让最近已经习惯了明初在外面做早餐的丁元有些不适应。 看着他躺过的地方,那迟来的不舍瞬间席卷而来,即便外边现在艳阳高照,也难抵心中的落寞。 习惯这种东西,一旦染上了,就很难戒掉。 * 有老板的委(命)托(令),赵坤在一个人扛下主厨的位置后,又开启了他的送餐之路。 本以为只要和餐厅一样负责中晚餐就好,没想到这老板夫人连早餐也要他负责。 看到第一天早餐菜单上的红枣小米粥、水煮蛋和粗粮小馒头,赵坤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后面的午餐和晚餐更别提了,菜色丰富,量小而精,用他的经验估计,给老板夫人做一天的饭的时间,够他服务好几桌客人,赚多好多钱呢。 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赵坤原本想让老板再精简一下菜单,奈何人家半分不退让,还正义凛然道:“就这点东西,我都给你删删减减很多了,不够她每天吃的一半。” 说罢不忘一脸蔑视地看着赵坤,损道:“这需要多少时间吗?还有,和你说了多少遍了,做菜和人生一样也要有规划,有些活是可以一起干的,不一定非要分开来一件一件干,多用点脑子,你这速度也就跟上来了,你看我,一个人在店里的时候哪像你一样忙成这个样。” 赵坤心里千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是不忙,每次只要他一个人守店,哪回不是晚开门早打烊的,还真是,有脸说! “行啦,我还不懂你嘛,这个月收益再分你一成咯。”损是损,该有的补偿明初也给得很爽快。 赵坤双手环胸,“哼!” 这还差不多。 * 因为已经提前和明初了解过,所以赵坤是掐着点把早餐送到丁元公司前台的,小梅见今儿个送餐的小哥换了张面孔,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因为丁元一早就交待她今天有人会送餐过来,记得别怠慢人家,所以很快她便反应过来,还给赵坤递了杯水。 赵坤才没那么多时间在这儿喝茶呢,当即摆手,“谢啦,东西先放这了,让你老板吃完把饭盒放你这就成,我中午送午饭过来时再来拿。” “好的。”这丁总的生活实在够滋润,三餐不愁啊,小梅心里想,不像他们这些社畜,整日还要为点啥外卖发愁。 小梅一脸羡慕地将属于老板的早餐送到她桌上后,在米珊旁边感慨了一下人生,又幽幽走开。 赵坤的手艺虽然与明初有些许差异,口味上却也不逊色,各有各的特点,但都符合丁元的胃口 虽然还是觉得很麻烦人家,但既然是明初替她做的人情,那她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 周一早上依旧是例行的晨会。 因为已经拿下了食屋的合作,商务部除了跟进了下活动安排进程,也没有其它重要事情,倒是黄瑶最近遇到了一个问题,她负责的文学版块,言情小说站的驻站作者一桃子最近已经好久没更新,与出版商约好的交稿日期日渐逼近,黄瑶却失去了一桃子的任何消息。 虽然一桃子的坑品一向变幻多端,但这次的出版商是行业的领头羊,与源壹是第一次合作,黄瑶想有个好的开头。 “微信,Q-Q,微博,手机,我都联系过了,发出去的信息就跟石沉大海一样,老大,这颗桃子再这么折腾下去,我这心脏总有一天会报废的,我记得你知道她的家庭住址,要不你帮我联系一下她?” 一桃子当初是丁元带进来的,一切手续都是在线上达成,黄瑶并没有见到她本人,这也是唯一一个在源壹文学签约没有留下来家庭地址的作者,连签约合同都是丁元代劳转交,基于作者的隐私,她觉得如果要出面,还是丁元这个老相识去比较好,至少不会……太尴尬。 主要是她怕看到了本人忍不住动手掐死她,这颗桃,自从签约后,就没有一刻让她好过啊,要不是看在她脑洞好,文笔妙,粉丝高的份儿上,黄瑶才懒得搭理她。 丁元安静地思考了一瞬,没有异议,“没问题,我找时间去她家看看。” 黄瑶感激涕零,但也不忘再提个小小的要求,“老大,最好快一点噢,你知道灵感这东西不是说来就能来的,越早知道她的情况,我也有个心理准备。” “好。” 丁元做事向来靠谱,她都这么答应了,黄瑶这心也就可以放下一半,于是早会就这么算是平静地结束了。 一桃子之于丁元,的确是个特殊的存在,丁元向来是个想到什么就会立即行动的人,早上刚答应了黄瑶的要求,下午处理完手头工作便拿着东西去办事了。 一桃子这几年的稿费加版权费加起来也够在南州市的好地段买一套大房子了,但她依旧住在南州市城中村那个出租屋里。 错乱的楼房建设只在两个楼房之间留下一条狭窄的过道,阳光常年无法直射,污水在这堆积,形成一片片绿得发黑的青苔,还有盘旋的蚊虫。 一桃子住的这栋民楼一楼没有防盗门,更没有保安,任何人都能上去,每层楼将近十个房子,全都住满,走廊上方晾晒着衣服。 如今真是南方的梅雨时节,虽然外边阳光正好,但因为被前面的楼房挡住,这里的衣服还是不免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令人作呕。 这里的住户多是拖家带口,因为房间大小有限,所以走廊也会变成杂物堆积地,杂乱不堪,丁元来到一个房屋面前尚且还比较干净的门前,伸手敲了敲门。 房屋里传来一阵窸窣响,半晌,门才被缓缓打开,露出里面一张因为常年不晒日光而白得不健康的人。 看到门外的丁元,她显然有些意外,愣了一会,才让出身子,慢慢又走了回去。 她走路的姿势和常人不一样,一条腿没办法和正常人一样迈开,要靠着另一条腿的支撑才能慢慢向前拖,很不方便,但她显然已经习惯了,几步就坐回床上,蜷起另外一只脚,拿起边上的薯片,继续边吃边看电视。 丁元将买来的水果放到桌上,然后在她身边坐下。 “今天不是周一吗?你怎么有空过来。”一桃子从桌上拿起一包没开封的零食丢给丁元,眼睛不离电视机一眼。 “我听黄瑶说,你好久没交稿了。”丁元也不遮遮掩掩,直接开口。 “是啊,写不下去了。”一桃子干脆道。 丁元打量她的房间,东西不是很多,都整理得井然有条,工作台上,笔记本电脑正合上,其它东西被归置到架子上,看得出来应该已经很久没动笔了。 “好像和出版商约定好的交稿时间快到了。” 一桃子拿起一片薯片咬了一口,目光平淡无波地看向她,“可是写不出来啊。” 丁元抿唇,好吧,总不能把刀子架在她脖子上写吧。 于是只能转移话题,“最近生活上还好吧。” 一桃子漫不经心地点头,“啊,挺好的啊。”脸上面无表情,也不知说的是真是假。 丁元与她一起安安静静地看了会电视,一集结束,她才又道:“我怀孕了,前段时间刚结了婚。” 听到这话,一直了无生趣的一桃子脸上总算有了些多余的表情,她转过脸来,尖削的小脸一双眼睛因为惊讶更加大,那目光就落在丁元还不怎么显怀的肚子上,“你……啊……恭喜,为什么不早点说,我没给你准备红包呢。” 丁元脸上笑容温和,“不用,我没办婚礼的。” 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追问为何不办婚礼,一桃子缓缓点了点头,沉默了一瞬,突然从床上起身跑去工作台,拉开其中一个抽屉,拿出一个红色的物什,双手递给丁元,“不知道给孩子送什么,刚好这个平安符是我上周去普陀寺求来的,希望它可以保佑宝宝健康长大。” 丁元也双手接过,脸上笑意更加温柔,“谢谢。”她轻声道。 一桃子耸耸肩,询问了丁元怀孕后的事情后,才缓缓道:“我打算写完这本要休息一下。” 一桃子的这个决定,丁元着实有些意外,但她没有打断她,只静静等她的下文。 “我打算出去走一圈,好久没出过远门了。”说这话时,她的眼睛不经意间撇了下那只行动不便的腿。 “那……你还会回来吗?”一般人应该会问一桃子去哪的,但丁元问出的却是这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却也是一桃子的痛点。 她沉默了一瞬,才掀唇道:“应该吧。” 丁元还想说什么,却不料话音被突然其来的敲门声给打断,与此同时,伴随着门外一个粗嘎的男音响起,语气不善,“臭丫头片子,给老子开门!你以为躲在里面不出声老子就不知道吗?!你再不出来,老子把你这门给拆了你信不信!” 男人的声音刚落,隔壁便传来其他人的怒吼:“艹你妈的,一天天在这鬼叫的还有完没完啊!再吵报警了!” 门外的男人也不甘示弱地回嘴,“我呸!你报去,老子教训自己家的闺女,警察管得着吗!干你自己的破事去,少管闲事!” 作者有话要说: 目前更新的时间可能不是很固定,因为要顺一下大纲哈,感谢还在看的小伙伴们~ 第四十三章 丁元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说不慌是不可能的。 因为不知道怎么回事,所以只能看向这屋子的主人,等待她的解释。 一桃子显然已经习惯了,脸上没有一丝慌乱,放在床上的手倒是不经意收紧了些,她皱着眉头看着门的方向,沉默半晌,才道:“不理他,没有人应他他就会自己离开。” “可是……”丁元想说外面好像出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一桃子却很干脆地用行动和她说明,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她只想安安静静待在自己的窝里,什么都不会做。 电视机被关了,屋里陷入一片安静,与男人的喧哗的叫嚣形成强烈的对比。 一桃子把电视机关掉后,又拿出一副耳机戴在头上,瘫在床上听起了音乐。 丁元坐在床上,目光在门板和床上的人之间流转,一时有些茫然。 外边难以入耳的叫骂声大概持续了有半个钟那么长,应该哪个邻居报了警,警察来之后男人还在继续砸门谩骂,后来许是被警察喝止了才停下来。 外边一安静下来,其他人细碎的声音也跟着清晰了。 “三天两头来这里闹,好歹考虑一下其他人啊。” “我在这里住了这么久都很少看到这个屋里的人,谁知道里边有没有人在,就不能消停一段时间?” “警察同志一接到这里的电话都不想过来了,哎。” 外面的声音渐渐散去,丁元看向床上的人,长而卷的睫毛在下眼睑留下两道暗影,让那张苍白得不正常的脸更显得无辜与脆弱。 这几年的一桃子,越发的沉默与孤僻了。 丁元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一桃子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房里。 那年那场车祸,是当时那个城市震惊众人的大型连环车祸,一个疲劳驾驶的大货车司机因为路上片刻的分神,撞上了一辆小轿车,小轿车司机失控穿过防护栏走上逆行车道,又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后方另一辆车因刹车不及时,横冲如斑马线,撞伤了刚好绿灯正在过马路的行人。 丁元的爸妈开的就是那辆被逆行的车辆撞上的车,而一桃子,就是人行道上的行人,那场车祸,夺去了丁元父母的生命,也夺去了一个女孩母亲的生命。 后来阴差阳错,丁元和一桃子,被分到了同一个病房,当然,待遇也是天差地别。 丁元这里,除了爷爷每天陪床照顾,几乎每天都有人过来拜访探问,而一桃子那边呢,住了几天只有一个自称是她妈妈同事的女人偶尔过来给她送点吃的,其它时候,因为她一只脚受伤不方便下地,只有护工给她送来医院的饭菜。 丁老爷子看不下去,后面去买吃的也顺带把一桃子的也捎了。 后来住的时间长了,关于一桃子的事,老爷子也了解了些,父母离婚,随着母亲在这座城市生活,父亲在老家,也是巧,老家也是南州市,这也让老爷子对她更疼惜了些。 大概住了快半个月,有个男的找到病房来,穿着灰旧的工衣,一脸胡子拉渣,进来便是一股浓烈呛人的烟味,男人自称是一桃子的父亲,丁老爷子见一桃子没否认,便当是默认。 男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倒是坐下来后还是关切地询问了下一桃子的状况,不过很快就坐不住,露出了此前来的目的,“你妈留下来的一些贵重物品你知道在哪吗?” 这话一出,丁元便见坐在她面前的丁老爷子皱了下眉头。 不过一桃子自小就比较成熟,并没有傻傻地把什么都说了,只是摇头说‘不知道’。 男人见问不出什么,脸上有些急躁,但可能是怕问得急了被一桃子瞧出端倪,只能强笑着说:“这样啊,你好好想想,爸爸不急。” 一桃子自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他一眼。 男人坐了一会就回去了,丁老爷子没问太多,只让一桃子小心些,有些东西要收好,有困难找警察,实在不行,找他也可以。 一桃子住院的一切费用,都是她母亲那位同事在帮忙缴纳,后来才知道,这人是一桃子母亲的闺蜜,因为一个人带孩子总有意外,所以在之前就和她把一些私密的事交待清楚了,银-行卡,社保,存折,这些都安排妥帖。 只是那位闺蜜,怕是没想到有一天真的派上用场了。 丁元原本以为自己和一桃子的缘分在出院后就断了,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还能和她见面。 那是一个雨天,因为迟迟等不到爷爷回来,她自己先去厨房煮泡面,还在里面打了一个鸡蛋,又放了一根火腿肠,硬生生把在房里打了一整天游戏的丁妍给勾出来。 而一桃子,就是在丁元和丁妍抢鸡蛋的时候被老爷子带进来的。 全身湿哒哒,像只落汤鸡。 一桃子出院以后就被父亲带回南州了,走的时候,她妈妈留下来的存款自然被她带上,不过她知道自己父亲的秉性,所以小心藏在了衣服的暗格里不让他知道。 回到南州,一桃子才发现父亲已经娶了妻子,这妻子还带着个小男孩,年龄与一桃子相仿。 这后妈对她不坏,但也称不上好,反正三餐少不了她,但多的也没有。 一桃子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和他们住了一段时间,除了父亲偶尔神神秘秘地翻她带来的东西,或者旁敲侧击她母亲存款的下落。 变故是她突然有天发烧了,没有被送到医院,后妈给她额头上放了块用凉水浸湿过的布,给她吃了点家里常备的退烧药便不再管她。 一桃子便这么晕晕沉沉地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期间感觉似乎有人帮她褪去了因为汗湿而臭烘烘的衣服,然后身体瞬间清爽起来,再然后她醒过来,便发现母亲留给她的东西全不见了,而那个常年吃着青菜白粥的家,饭桌上居然罕见地出现一盘色泽诱人的烤鸭。 那应该是街口常年排着长队的那家买来的,一桃子很小的时候每次经过都垂涎欲滴,可是这次看到了,胃里却一片翻搅,她真的吐了。 吐完之后,她去找那个穿上新衣服的父亲,想要回原本属于他的东西,却被闪了一个耳光,那个巴掌打得刚病好的一桃子差点又晕了过去,不过这回没有床给她睡了,她被赶了出去。 在街上游荡的一桃子,最后只想到了一个人,幸好,她那个贪婪的父亲只要钱,暗格里的其它东西都原封不动,丁老爷子在医院留给她的联系方式亦然。 然后,接到电话的丁老爷子,在便利店的屋檐下,接到了被雨淋湿的一桃子。 一桃子在丁元家住了快半年,离开的时候,她和丁老爷子借了五百块,说要去打工赚钱,丁老爷子劝不动她,最后给了她两千。 那年,一桃子十五岁,丁元十二岁。 三年后,一本名为《泥潭里的灰姑娘》的言情小说几乎在每个女孩手中传阅,结局BE,那一年女孩子掉的眼泪,大概可以连成一片汪洋,而那本小说的作者,叫一桃子。 七年后,一桃子成为了源壹传媒的驻站作者。 如今,已经是第五个年头。 “你爸他……”丁元还是问出了口。 “他去年和那个女人离婚了,钱也一分不留,不知道从哪里知道我住这,没钱了就来找我要,给我几次,但他,就是个无底洞,不想给了。”一桃子淡淡道。 “所以你是因为他才想离开吗?” “他还没那么大面子,不过这里的确也住不了了。”一桃子望着房里的四周,笑得有些自嘲,“别说,住了这么久,还有点舍不得呢。” 丁元不知道说什么,其实之前也建议过一桃子在这儿买个小户型定居下来,但她却拒绝了,现在想想,大概她在这一直就没有归属感吧,她就像城市的游客,不管歇了多久,还会有再次启程的那天。 丁元从一桃子那里出来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晚霞迷人,却勾不起丁元一丝兴趣,越长大,越害怕离别,大概就是如此吧。 因为沉浸于一桃子将要离开的情绪中,所以丁元并没有发现,在那片杂乱破败的城中村,有个角落正站着一个人,正静静地注视着她,目光随着她远去的背影,一点点变得深邃,渗人。 第四十四章 得知一桃子要停笔的消息,最伤心的莫过于一直负责她的黄瑶了。 “一桃子不写了,真的不是因为我吗?”从丁元告诉她之后到现在,这个问题她已经问了第三遍。 丁元不厌其烦地解释,“不是,和你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 黄瑶一脸生无可恋,“那还没写完的那本呢?她是不是打算坑了。” 她那表情,似乎只要丁元点下头,她就要从这十几层的高楼纵身而下。 幸好,一桃子还没那么绝情。 “没有的,人家最近没思路,等理清了会交稿的。” 黄瑶听罢瞬间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 晚上回家前,丁元先去食屋吃了晚餐,虽然心中有怨,但赵坤可不敢在丁元面前表现出一丝不满,甚至还要装作为她做饭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 不过说实话,其实熟悉了流程后,多做丁元一份饭还真不占用他多少时间,他就是单纯对自己的老板不满而已。 丁元在赵坤面前一直都落落大方,进退有度,这次也不例外,许是觉得让赵坤给她做饭不好意思,来的路上丁元还特意按店里的人头去喜茶买了饮品和欧包,这操作,直接让今天还为赵坤叫不平的钱森倒戈,趁着丁元没注意在赵坤耳边絮絮叨叨,“坤哥,要不以后老板娘的饭你就全包了吧。” 赵坤斜了他一眼:呵呵。 明初去出差的这一天几乎一有空就会给丁元发消息,频率倒是不低于他在餐厅工作的时候,所以丁元也没觉得他不在有什么,直到回去看到乌漆麻黑的房子,早上起床时那股子寂寥感又席卷而来。 也难怪,明初那就是一只大型鹦鹉,在家里聒噪得狠,一时没了他在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丁元表示一时不习惯很正常。 于是,她和以前一样,放下东西休息了一会,便拿着衣服去洗澡了。 一出来,就发现微信有多条通知未读,打开一看,明初的聊天框已经有几十条信息,丁元点进去之前,数字还在变化,实在可怕。 不过可惜,没等她看看对方到底发了些什么,就又收到了一个视频邀请,丁元只能无奈地点开。 “哼,你这人,我不找你你都不会主动找我的!”明初一上来便控诉道。 丁元撇了下嘴,“我去洗澡了。” “那也一样!”视频里的人努着嘴。 “是我没考虑周全,不好意思。” 对面的人瞬间眉开眼笑,“不好意思啥啦,没有怪你的意思,吃饭了吧,赵坤做的怎样,是不是没我好吃?” “还不错啊。”现在隔着距离,丁元也不怕他的淫-威了。 这不,丁元一说完,明初又是一哼。 不过他的‘无理取闹’也是把握得很有分寸,没有再揪着这个不放,“你想吃啥和他说就好,他还是挺靠谱的。” 赵坤如果听到明初的话,恐怕会惊得天三夜睡不着,毕竟这可是向来毒舌的明初在夸他啊。 当然,丁元肯定不会还去要求赵坤做什么,毕竟吃人嘴短。 “今天早上刷牙还吐吗?” “嗯,好很多了。” “再忍忍,听说再过一段时间孕反就会慢慢减轻。”因为孩子的到来,明初这段时间不仅学着许多准妈妈下载了育儿方面的APP,还恶补了很多孕期和产后知识,可能丁元都没她了解得透彻,毕竟人家比较闲嘛! “诶,你都不关心一下我嘛!”明初又开始皱起眉头求关注。 丁元咳了一下,沉默半晌,磕磕巴巴道:“你,吃饭了吗?” “噗……”明初不厚道地笑出来,不过他很快收起玩笑的表情,认真回道“吃了,今天晚上和他们去外面下馆子,他们喝了酒,我没喝,烟我也没抽。” 真的是时时刻刻不忘在丁元面前表现自己,虽然很多时候都觉得他的所作所为很浮夸很刻意,但习惯了的丁元却觉得莫名有些搞笑,而她也真的笑了出来,眼睛亮亮,带着些柔和的光芒。 “事情一办完我就回去,不用太想我哈。” 丁元不知该怎么回,只能翻了个白眼。 两人便这么,在明初的主场下,聊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挂了视频后,丁元也困了,原本以为今晚会因为明初不在而睡不习惯,却因为那通视频,反倒睡得很安稳。 * 一直不回黄瑶信息的一桃子总算在丁元找她的三天后在黄瑶那里现身了。 聊天界面,黄瑶那一串无力绝望的催稿控诉下,是一桃子简单明了霸气的回复:“下周日交稿。” 虽然语气没有半分愧疚与不好意思,但黄瑶怎么可能会去在乎呢,一桃子能回复,简直是她三生修来的福气啊! 于是,黄瑶几乎是很没有骨气地秒回道:“好的好的,加油噢!” 本来她还想加一句“如果没有思路不急的”,但怕‘拖稿天后’当真,所以她机智地把它给删了。 一桃子能准时交稿不失信于出版社,丁元自然是松了口气,至于高兴,想到在出租屋的所见所闻和一桃子昔日的遭遇,她却是半分没有高兴起来。 丁元那天回去后也把她的事和老爷子说了,老爷子听罢沉默了很久,才幽幽叹息道:“就是个苦命孩儿啊。” 一桃子这些年也一直有和老爷子联系,逢年过节好礼更是送个不停,但一桃子这个人要强,所以在老爷子面前从来没有表现出一分对生活的不满,老爷子自然也以为她与原生家庭已经彻底没了联系,没再受那边的影响。 不过仔细想,这怎么可能呢,当初和一桃子母亲离婚后可以那么久不联系,却在一桃子母亲去世后立马赶过去要遗产的人,怎么可能放着出名后的一桃子不认,不狠狠吸一桃子血,都算是他的一种仁慈了。 不过一桃子和父亲的这本账,外人是理不清的,只希望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后,能安稳幸福,远离那些让她受伤的人和事。 * 完成最后一项工作,丁元收拾好了东西又打车来到食屋。 见她来了,赵坤立马把她的晚餐端出来,因为最近天天来这与他打交道,两人也算是熟悉了些,赵坤放下东西时还朝她眨了一边眼,道:“今天的有些欠火候,不过关系应该不大,你慢用。” 丁元没瞧出什么,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然后安安静静地吃起来,丁元不像很多人,一旦一个人吃饭就忍不住拿出手机,边玩边吃,她吃饭的时候就和她工作一样专注,眼睛不分神,一手扶着碗,一手拿着筷子勺子,比教科书还要规矩。 因为吃的规矩,不左右乱看,自然也就没发现后面有人走近。 直到对面的座位有人坐下,丁元才抬起头,这抬头,本来还没有多余表情的脸上,瞬间布满震惊。 震惊到,一向镇定的她,手上的勺子都拿不稳,‘啪’地一声,掉回了碗里,溅出了一些汤汁。 明初笑着抽了张纸巾给她擦干净,不忘打趣道:“想不到啊,一看到我就这么激动。” 丁元睁大着眼睛看着他,失声了片刻,才喃喃道:“你,怎么在这里?” “傻瓜,当然是因为处理完公事啊。”明初歪了歪脑袋,“开心不?我提前回来。” 开心,当然开心,怎么可能不开心。 当几天没见的人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丁元的内心在一开始的震惊后,便慢慢转为雀跃,连她自己都没料到,自己居然这么希望看到明初回来,甚至于看着他放在桌面上的手,丁元都忍不住想伸手抓住。 不过,有人比她更着急,手上一暖,是明初的握住了她。 “怎么,不会吓傻了吧?”明初一脸宠溺道。 第四十五章 “你……不是要明天才能回来吗?”失声片刻,丁元道。 “推了。”某人风轻云淡道,“就一些老头在那吹水,不听也罢。” 资本家就是脾气大。 “今天的菜好吃吗?” 丁元本来还没往那方面想,被明初这么一点拨,才反应过来赵坤刚刚那句话不是自谦,而是在埋汰明初罢了。 原谅她这条普通的舌头尝不出太大的细节,但是为了明初那点小虚荣心,丁元还是眼睛都不眨地捧场道:“不错,今天的特别好吃。” 话一出,明初眼睛都眯成一条缝,眼尾弯弯,仿佛能勾人。 看着老板这傻不拉几的样儿,赵坤表示辣眼睛。 * 都说小别胜新婚。 这话放在丁元和明初身上也不例外。 床上,明初从后边搂着丁元,一只手轻轻放在她微微有些凸起的小腹上,事无巨细地问她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开心的,有什么不开心的,顺道还分享了自己出差时的所见所闻。 虽然这些事早在两人视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但当面说出来,还是不一样的,他低沉的嗓音近在耳边,胸腔微微震动,周身环绕的体温,都在跟丁元说,这个男人是真实地在自己身边,而不是透着冰冷的屏幕看到的那个。 许是他今夜的嗓音过于动听,让丁元沉浸于其中,不觉由着心里最原始的触动,缓缓转过身,伸手搂住了他的腰身。 话音戛然而止,刚刚还絮絮叨叨的人突然没了声音,身子似乎僵了那么一秒,然后一股力量,将丁元更用力地揉进自己的怀里。 吃到甜头的明初在黑夜里痴痴地笑。 “干嘛,几天没见想我了吗?” 一贯的调戏口吻,要是以往,丁元才不理他,但可能是黑暗带给了她力量,几乎想都没想,她便轻轻‘嗯’了一声。 应完之后,只觉得脸上的温度更高了。 至于明初,有种自己守了多年的花苞总算开花了的成就感。 他就说嘛,自己如此优秀,丁元怎么可能不喜欢自己呢,以前都是嘴硬罢了。 * 周一,一条推广文章在早上九点在公众号‘WAY’上准时发布。 WAY的推广文案风格一直都是业界的模范,文章不看到最后,读者永远不会想到这一期的广告商是何方神圣,到最后才给人会心一击,这一特点与泰国的广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当每天都要浏览一遍WAY的忠实读者看到文章最后,发现这一期的金主居然是“食屋”时,苏琦的微博下又开始热闹了。 有为苏琦打抱不平的粉丝,也有冷嘲热讽的黑粉,当然,不管是哪种发声,都让苏琦觉得很难堪。 虽然早就知道明初和丁元结婚已成事实,可看着人家这么明目张胆地在她面前秀,她还是无法遏制自己内心的怒火,甚至内心生出了一种邪恶的念头,想把那个高高在上的人拉下来,至少不能像现在这番,好像什么都不能影响到她,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母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先更这么点。 下本打算开这篇,《门不当户不对》,有兴趣可以到我专栏收藏一下~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 第四十六章 当一个人被嫉妒驱使在心里埋下报复的种子,那么接下来便是要让这颗种子发芽,乃至开花结果。 或许有人会在中途放弃,但对于苏琦这种胜负心极强的人,没有达到目的,便不会轻易罢休。 就在她坐在办公室里用脑子计划着该如何下下丁元马威时,助理忽然敲了敲她的门,还未等她出声,门便被人从外面粗鲁地推开。 这种被人侵犯了私域的行为让苏琦甚为不满,她抬起头来正要发作,等看到进来的人是谁后,脸上的愤怒瞬间转变成了震惊,仔细一看,还有些慌乱。 “苏总,不好意思,我刚刚……”因为没能拦得住来人,助理怯懦地站在门边,一脸为难。 要知道这苏琦的脾气可不是那么好,在粉丝面前她有多温柔,私底下的反差就有多大,可以说只要她心情一不开心,就算你路上碰到她打个招呼都要被她挑刺儿。 不过今天的苏琦表现得有些怪异,非但没有训斥助理半句,还摆摆手让她先出去,连叫保安都不需要,虽然来人看起来不是好惹的人,但既然老总自己都不怕,那助理自然不会多管闲事,赶紧关上门脚下抹油溜走了。 把人支走后,苏琦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起身把四周的百叶窗拉上,保证外面看不出里面发生了什么,才转身看向屋里突然出现的两个人。 两人的衣着打扮都与这儿格格不入,因为常年在外暴晒,肤色黝黑,面布沟壑,一头黑白参差不齐的头发凌乱不堪,被汗水浸湿黏在油腻的额头上,让人看了深深作呕。 身量较高的那位胡乱地抹了把头发,找了一张沙发坐下,翘起了二郎腿,咧嘴时,一嘴黄牙中镶嵌着一两颗金色的牙齿,油腻得狠。 “招弟啊,你这公司不错嘛,这租金不低吧?” 男人一开口,苏琦随即翻了个白眼,“我说了多少回,我现在叫苏琦,麻烦你以后不要再叫我那个名字!” “哎呀,都是自己人怕啥,叫顺口了,在他们面前我记得改过来就好。”男人笑嘻嘻道,伸手招了下跟他一起来的人,“快坐快坐,站着做啥。” 苏琦全程皱眉。 “招弟,你还认得吗,这是咱家以前的邻居叶叔啊。” 叶叔? 苏琦自然记得,甚至记忆犹新,一个家暴成性,嗜赌如命,好吃懒做的男人,第一任妻子受不了他离婚带着女儿走了,不久之后又找了一个,对方还带着个儿子。 虽然死性不改,但和对方也过了挺长一段时间,后来听说前妻在外地出了事故没了,又把女儿接了回来,不过苏琦记得,好像不久之后,女儿又不在家里住了,听说是被赶了出去,赶人之前还把人家母亲留给她的东西搜刮得一干二净。 这种男人,与她父亲比起来简直有过之而不及,简直就是物以类聚。 苏琦才不想记得这种人, 她没应父亲的话,转移了话题,“你来干嘛,不是让你有事打电话吗?” 苏父摆手,“老是打电话有什么意思,这么久了都没看过你工作的地方,和你叶叔一起过来瞄一眼嘛。” 苏琦翻了个白眼,“你还是直接说你要干嘛吧。” 苏父愣了一下,伸手挠了挠头,又抹了把脸,笑得比刚刚含蓄了些,“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直接说了哈。” 苏琦在心里冷笑一声。 “你弟最近相了个姑娘,条件挺好的,对我们家也很满意,就是需要咱家在这市区买套房子,顺便给个五十万的彩礼。”苏父说到这停顿了一下,讪讪一笑,“你也知道咱家就属你最有出息,而且他也是你弟弟,你作为姐姐自然要帮他出一份力。” “出一份力?”苏琦脸上似笑非笑,“是要我一个人都承包了吧。” “哈哈,你自己能想到那我就不多说了,房子我最近跟你弟一起去看过了,有一套不管是地段啊,方位啊,户型啊……总之各方面我们都很满意。” 苏琦连笑都不想笑了,面无表情道:“价格呢?” “四房两厅,一百五十平方,单价五万多,首付200万,价格应该还能再压低一点。”苏父越说越起劲,“我和你妈打算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加上这几年的积蓄,除了彩礼,还能帮你补一点首付和尾款,都是一家人,你做大姐的帮弟弟一下,他以后会感激你的。” 苏琦全程都没有打断他的话,等苏父自己说完了,也没有急着发声,办公室里落针可闻,苏父与好友面面相觑,突然有些摸不清这女儿啥想法。 “按你的说法,我除了要给这一百多万的首付,以后每个月还要帮他还房贷?”苏琦终于发话。 “那是自然。”苏父想都没想道,“每个月房贷一万多,你弟每个月工资才多少,顶多五千,哪里还得了。”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全然没有半分羞赧之心,虽然早已经习惯了家里人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但不管经历多少次,那种委屈依旧没有丝毫减弱,从以前到现在,索取得愈加肆无忌惮,如今居然要她给她那个窝囊废弟弟买房?! 要知道她在外面这么多年,还在租房子住呢! 见苏琦又一次沉默,苏父急了,“你说话呀,什么时候可以去把房子订下来了,那房子抢手得狠,晚了就没了。” 苏琦冷冷地看着他,“你想什么时候都行。” 苏父脸上一喜,“真的?” 旁边的好友听了一脸羡慕,“老苏啊,你这女儿孝顺啊,不像我那个赔钱货,找她要点生活费,连门都不给进。” 苏父被夸得洋洋得意,“那是,我这女儿从小就听话,我都和你说来找她没问题的啦。” 在他们互相追捧的时候,苏琦出其不意地继续刚刚的话,“你自己把钱凑够了就行。” 两个男人的话戛然而止,苏父看向苏琦,皱起眉来,“等等,你这话啥意思?” “说得还不清楚吗,那我再说一遍,要买房,可以,钱你们自己想办法,别指望着从我手里拿去一分,我弟结婚,我替他高兴,但最多也给他包个大点的红包,仅此而已。” “你你你这说的是人话吗?你弟结婚买房你不帮忙哪里说得过去!你不给,他怎么买房!”苏父粗着脖子道,一张脸涨得通红。 “买不起就没买,没钱干嘛打肿脸充胖子!”苏琦也不和他客气了。 “你这白眼狼,我养你这么多年,把你拉扯得这么大,要不是我供你读了大学,你能开得了这公司吗,现在赚了钱帮你弟怎么了嘛,帮你弟就等于在报答我的养育之恩!” 苏琦一口气嗝在喉间,不上不下,“您可别往脸上贴金,自从初中开始,哪次学费不是我自己赚来的!从我大学毕业开始,我有少过你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吗?!我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希望你们适可而止,我可不是家里的取款机,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你你你……”苏父捂着胸口你了个半天,一时不知道怎么回话。 一旁的叶叔扶着苏父,说起了风凉话,“行了老苏,你终于知道为什么生女儿不如生个带把了吧,女儿一大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哪受得了你的管束,还是别指望她们为家里出点力了。” 苏琦听了恨不得拿块砖头在他脑袋上砸个坑来,反正跟自己父亲脸也撕破了,这种八竿子打不着一块的人自然也不要留什么面子,叶叔话刚停下,苏琦便反嘴道:“你给你女儿半口奶都没喂过还指望人家给你养老送终,人家看你一眼都是给你脸了。” “你……!”被噎了一下的叶叔脸红成猪肝,结结巴巴道:“关、关你屁事!” “不关我事那你就少来这瞎搅和,赶紧给我出去,别等我喊保安过来。” “你这臭丫头片子,我是你爹你都敢撵吗?!我今天就在这不走了你能怎么滴!” 苏琦也不是吃素的,当即按了下电话,通知门外的助理叫人来。 门外的助理在外边也听到一些动静,早就安排了人手以防万一,这回一得令,立马带着人进去,三两下就把两个大男人架了出去,不管他们一路叫骂。 虽然今天这一出苏琦是解气了些,但她知道事情不会这么快就结束,她那个父亲就是只吸血鬼,不把你榨干了才不会善罢甘休。 不过苏琦这回也不怕了,对于自己那个一分感情都没有的家,她早就想要摆脱了,偏逢今天她心情不好压抑不住一直以来内心的话,把面子都撕破了,虽然急了些,可也不违背她的想法。 总之今天的苏琦特别丧,她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没有哪一刻顺利过,没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事业如今虽然不温不火,但那也是她用尽了一切办法才得到的结果,至于爱情,呵。 总有那么一些人啊,可以轻易地获得她所仰慕的东西,在她狼狈不堪时,对方却依旧风光霁月,让人痛恨不已,苏琦真的恨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章之所以没有男女主角,那是因为,上一章只有一千多字啊~ 下篇文《门不当户不对》求预收咯!!!!!!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 第四十七章 时间到了六月,一桃子的出版终稿总算在黄瑶的三催四请下顺利完成。 因为出版商很看重这次合作,在审稿的同时,书籍封面也着手安排设计着,一桃子向来交了稿之后就两耳不闻窗外事,所以封面的事一般都是黄瑶在操心。 不过这次一桃子倒是在‘失踪’前和黄瑶说了休笔的事,让她找个机会与读者说一下,虽然对于她休笔的事黄瑶很是惋惜,不过这个消息加以利用,倒是这本书一个不错的营销点。 而最终,图书出版社也利用了这个点为一桃子的新书做宣传。 当然,作为一桃子的热衷读者,那群几乎从小看着一桃子的爱情故事长大的姑娘们对这一消息自然无法接受。 因为一桃子没有公开过自己的微博,所以黄瑶的微博下方直接炸了,大家伙纷纷询问一桃子是不是生病了,还是另谋他处。 黄瑶不是当事人,自然无法一一解释清楚,只能以非常官方的口吻表示一桃子有自己的计划,作为她这么多年来的合作伙伴,自己如今能做的就是支持她的决定,希望她早日回归。 总之,安抚完微博上一桃子的粉丝,已经是晚上九点,黄瑶看着办公室寥寥无几的几个人,对一桃子那是又多了成见,真的是,走了也不让人安心啊! 还好一桃子的粉丝都算是毕竟温柔可爱的,要是遇上一些杠精,以她这锱铢必报的性格,恐怕要在这办公室里过夜了。 * 许是怕什么来什么,黄瑶第二天一上班打开微博便遭遇了杠精的袭击。 不对,准确来说是一波水军的袭击。 水军一号:【之前就看到有其它作者说书中戏的稿费分成对作者很不公平,人家一桃子不是傻子,人往高处走,谁会被傻傻坑一辈子。】 水军二号:【我听圈内的朋友书号,很多大神都跑去绮丽了,不知道真假。】 水军三号:【绮丽APP是我用过最稳定最舒适的,虽然前两年爆出抄袭的风波,可近几年做了很多改革,质量什么的一直在进步,倒是书中戏最近的作品越来越无味,东家还老是出骚操作。】 水军三号:【个人觉得一桃子不太可能去绮丽,大家忘了她早年几部小说就是被绮丽下边的作者抄了吗?当时闹得很大呢,不过她在这个时候离开书中戏,真的耐人寻味,前不久绮丽老总的粉丝刚被告上法院,后脚书中戏的姐妹公众号就说和食屋合作了,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关系。】 “有尼玛的关系!”黄瑶一大早来上班看到一夜之间变了天的评论区,忍不住爆了粗口。 其实每次书中戏一有点什么动静,都会在各大论坛或者微博上掀起一点小风小浪,其中不乏一小部分是真的来自书中戏的作者在抱怨,但绝大多数都是外站的人在混淆视听,炒热度,说难听点就是搅屎棍,多管闲事。 虽说对这些外站水军已经习以为常,但每次看到他们讨论的内容,黄瑶还是免不了生气。 更何况今天这波水军标志性那么明显,一看就知道是谁雇来的。 与丁元一般,黄瑶对苏琦这个人是真的喜欢不来。 一桃子的书被抄袭是一回事,毕竟抄袭的是作者,不是她本人,也怪不得她,但后来她引导舆论,企图洗刷她旗下作者的罪名,甚至想把抄袭的罪名反过来安在一桃子头上等等一系列骚操作,一再败坏黄瑶对她的好感。 更别说后来她那些迷之行迹了,反正如果让黄瑶来吐槽这个人,她可以吐槽个三天三夜不歇息。 * 对于网上的言论,丁元自然是知情的,更何况她作为公司CEO,也转发了黄瑶的那条微博,受水军围攻的程度甚至比黄瑶那边还要严重,但她向来对这些舆论都是持观望态度,除非有特殊的,直接严重影响到公司形象的事件,不然她都不作解释。 当然,心情更是不会受此影响,因为她一直坚信,能懂得她创建这两个公众号初衷的读者或者作者,就一定会陪着她慢慢去把这两个地方建设得更好。 不过这次一桃子休笔能引起网友这么多臆想,和黄瑶所想的一般,多半是与源壹和食屋合作的事情有关。 联想之前苏琦在微博上多次提到去食屋的经历,还有上回在食屋看到的场景,她会因为源壹和食屋合作的事搞点小动作再顺理成章不过了。 但是还是那句话,只要不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丁元都不会管,这些网络键盘手,你越和他们较劲,他们越起劲。 只要不把他们放眼里,过段时间自然会消沉下去。 但是有些人就不这么认为了,例如一直默默关注着丁元动态,每天登陆微博几十次就是为了看丁元的明初。 在看到自己老婆被一群水军追着喷,恨不得提着一把长刀顺着网线把这些人砍了。 水军一号:【最近那么多作者离开,难道你作为负责人不该反思一下自己做的一些决策有什么不对吗?】 明初:【哪个公司没有人辞职,难道每走一个人老板都要写份检讨书上交给你吗?】 水军一号:【你的意思是作者和公众号负责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负责人有权利压榨作者的劳动成果?】 明初:【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水军一号:【难道你前面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明初:【我那句话的意思是你非常多管闲事。】 水军一号:【抱歉,你的表达我还真的很难理解。】 明初:【要不说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水军二号:【真的建议去看看绮丽文化现在出台的规则,你会发现自己对公众号的作者有多抠。】 明初:【绮丽文化给了你多少广告费?】 水军二号:【我就是一个纯路人。】 明初:【纯路人才没空在这多管闲事。】 水军二号:【……】 …… 明初一个上午就抱着电脑在微博上和这些水军厮杀,虽然孤军奋斗,但因为他那条三寸不烂之舌,每一个被他盯上的人都被他怼得无话可说直至把他拉黑。 总之,是个惹不起的人。 中午去给丁元送饭,明初不像之前交给前台就离开,而是直接把饭送到了丁元办公室里。 虽然他已经挑着中午用餐时间段进去,可还是被不少人目睹了尊颜,不至于长得惊为天人,但也让很多人倒吸了一口气,尤其是女性同胞们,差点就掏出小本本要找他签名了,这么好看的人,不当明星简直太可惜了。 办公室里的丁元也不知道明初会大驾光临,不过人已经进来了,恐怕也在外面引起一番骚乱,再让他走人也不太好,更何况和他一起吃午饭也不是件令人排斥的事,相反还让她觉得很愉快。 当然,明初突然造访可不是为了吃饭这么简单,人家是有正事的,把餐盒摆放整齐后立马与丁元说明了来意。 丁元听完,皱眉,“你要我雇水军去反击那些人?” 明初点头,“那当然,不然他们以为你是软柿子,好捏。” 丁元摇头,“不用,不管他们就好。” 明初:“这种恶意的诋毁放任其自生自灭只会助长他们的火焰!绝不能姑息!” 丁元:“那你雇一波水军去反击,不是只让这战火越来越旺?” “不雇水军也可以,挑几个头目递个律师函,以儆效尤。”上次苏琦那个粉丝被他递了律师函之后,去他那里吃饭的人再也不敢拿手机乱拍了,说明这些愚蠢的人对法律还是忌惮的。 但是丁元还是觉得不予理会是最好的办法,当然,也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这些人发表的言论都将被他们作为证据存起来,以备他日之需,丁元也不是傻的,不可能被人追着屁股骂都不作为。 自己的想法被丁元否决,明初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不过能怎么办嘞,他想这么做,其实也是觉得一个人去对抗那群疯子有点力不从心,但既然老婆大人不同意,那他就只能硬抗了。 丁元这时候还不知道明初在微博上和人杠起来,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那时候那个以原名作为ID号的账号,已经被水军们默认成为丁元的小号,毕竟这么激动,除了本人,还能有谁啊?! * 除了明初,一直偷偷关注着丁元的当然还有挑起这场风波的苏琦,不过她自然不会拿自己的大号去关注丁元,而是用了自己另外一个小号。 明初在丁元微博底下的‘英雄’行迹,自然被她看在了眼里。 甚至于她还在明初与人互怼的对话里,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某网友:【都说绮丽和书中戏的老板是两个大美女,两人我都见过,个人觉得苏琦真的是哪种放人堆里就很扎眼的大美人,丁元就属于那种小家碧玉型,不是很有辨识度。】 明初:【鼻子做得高当然扎眼了。】 某网友:【请不要诽谤,人家并没有整容,已经澄清了。】 明初:【哦,是吗,那么明显澄清还有人信啊?】 某网友:【不说她没有整过容,就算她真的整了,我说她漂亮不矛盾吧?】 明初:【谁让你踩一捧一呢,你反过来说我就不喷你。】 某网友:【你是丁元本人吧。】 明初:【我是她老公!】 作者有话要说: 苏琦:看谁信你! 每次要码字小屁孩老是来我旁边盯着,赶也不是,拖着拖着就这个点了,哎……好烦啊,我也想快点完结开新文! 下本文求预收呀,《门不当户不对》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 第四十八章 别于面对她时的冷漠,明初在网上就犹如一只小狼狗,谁说一句丁元的坏话,他一准咬回去,并且往死里咬。 这种落差,让苏琦心里更觉得不是滋味。 退出微博后,苏琦将助理唤进来,见她一脸阴沉,小助理有些发憷,可还是假装镇定一脸微笑地开口,“苏总,有什么事?” “一桃子呢,联系上了吗?”苏琦问。 “这……”助理一脸为难,“关于她的信息是拿到了,但是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地址呢,知道她住哪吗?” “知道。” “既然电话打不通就直接登门拜访,怎么也得把人给我找出来。” “哈?”助理以为自己听错了。 “有意见?”苏琦一眼刀子飞过去。 “苏总,这毕竟不是我的强项啊。”助理一脸为难。 苏琦翻了个白眼,做了美甲的手指在桌面上不停敲打,上边点缀的闪钻不时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行了,我自己去吧,靠你们还不如靠自己。”刘备还能三顾茅庐呢,她苏琦也可以。 * 破旧的楼房,狭窄昏暗的楼道,还有不时从缝隙里窜出来的老鼠。 苏琦无法想象一个知名的网络作家,居然是住在这么肮脏的地方,连落脚都觉得困难,虽然之前是为了舆论效果才造谣一桃子稿费被书中戏克扣。 但如今见这番场景,苏琦觉得或许这本来就不是什么造谣,而是事实! 为了留个后手,苏琦当即拿出手机,忍着恶心将眼前这副骇人的景象拍了下来。 因为是旧楼房,苏琦凭着得到的地址信息,花费了一点时间才找到了一桃子住的那一栋,楼房的情况并没有改观,甚至更加糟糕,当她穿过走廊时,还差点被某个房客泼出来的水淋湿了衣服。 虽然很想发飙,可是看到屋里那女人凶神恶煞的样子,苏琦还是咬着牙忍住了。 不过令苏琦没有想到的是,当她快来到一桃子住的地方时,远远地,却见到那里围着许多人,似乎还有争吵的声音传来。 苏琦皱着眉慢慢靠近,因为穿着高跟鞋,倒是不用拨开人群就可以看到里面发生了什么。 是两个中年人在争吵,一男一女,说的房子正好是一桃子住的那间,因为来得突然,苏琦不是很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能问一旁围观的人。 “住这里的小姑娘前几天就搬走了,这男的偏不信,一直在这守着,今天房东带人来看房,这人故意捣乱,把房客吓跑了。” 一桃子搬走了? 这倒是苏琦没料到的事,不过,“这男的是谁?” “还能是谁,之前那小姑娘的父亲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三天两头跑来这砸门要钱,警察都来过好几次呢。”围观者叹气,“也不知道是父女还是仇人。” “呐,里面你也看到了,啥东西都没有,你闺女早就退房走人了,你也赶紧给我离开这,要让我再见到你,我立马报警,你就看着办吧!”房东留下这么句话,便气冲冲地离开了。 男人顿时像泄了气的气球蹲在地上,周围的人也慢慢散开,苏琦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先离开,一桃子也不在了,拉她入伙的事可能也泡汤了。 只是在她转身时,蹲在地上的男人突然站起来,苏琦无意一瞥,看到那张灰败的脸时,顿时大吃一惊,几乎是用一种不可置信的语气,迟疑道:“叶…叶叔?” 男人听到叫唤抬起头,当看到是苏琦时,脸色一变,语气非常不好,“你来这干嘛?!”上次在她办公室被保安架出去的场景,他还历历在目呢。 苏琦对他的印象依旧不咋地,但这人如果真的是一桃子的父亲,兴许事情还有一点转机。 “那个,一桃子是您的女儿啊?” “什么桃子李子?”叶叔皱眉没好气道。 苏琦愣了一会,努力回想了下,口中憋出一个陌生的名字,“秦小然。” 一桃子的父母离婚之后,她便跟着母亲姓了,所以并不是姓叶。 听到这个名字,叶叔眯了下眼,“是啊,有事?” “你知道她去哪了吗?” “我知道的话,还来这干嘛!”叶叔气哼哼道,往楼梯口走。 苏琦在他背后翻了个白眼,跟上他的步伐,努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叶叔,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咱们聊一聊。” “我哪有时间陪你耗着。”叶叔不领情。 苏琦转了下眼睛,道:“上次在我公司的确是我做得不好,但你也知道,我那天也是因为我父亲提的要求太过分,上千万的事,我一个小公司哪里拿得出来,你是明事理的,肯定也明白吧。” 叶叔哼了哼气,不吭声。 “咱们先找个地方坐下聊聊,你如果有什么难处,我这里多多少少也可以帮你一点忙,毕竟咱们是老邻居呀。” 一提到钱,叶叔果然脸色都不一样,整个人突然变得轻松起来,背着手趾高气扬的,“上哪儿聊啊。” “你想去哪?”苏琦反问道。 “中午饭还没吃呢,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呗,最好有小酒。”叶叔不客气道。 最后,苏琦带他去了一家面馆,点了一份面,一份生煎,还有他要的酒。 叶叔快速地吃完了面和生煎,然后就着花生米慢慢喝起酒来,“说吧,你找我们小然什么事。” 也是个聪明人,苏琦笑了笑,“你可能不知道你女儿做的是什么工作吧。” 叶叔冷哼一声,“天天躲在屋子里,鬼知道呢,难不成你知道?” “您女儿可是个知名人物。” “明星?” “那倒不是。” “切,那还是什么名人。”叶叔不以为意。 “作家啊。” “就她?初中都没毕业,还能当作家。”叶叔一嘴的嫌弃。 “这两者不冲突,而且她很有天赋。” “那不是赚了很多钱?” “应该是。” “这狗娘养的!”叶叔突然骂道,大概是因为女儿赚了钱却没带他过上好日子。 苏琦撩了下耳边的碎发,“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表面上看着风光,其实背地里比普通人还不如。” 听她这么说,叶叔一脸懵,“啥意思?” 苏琦也不废话了,“我今天过来,其实是想找秦小然合作的,可能是和上个公司合作得不愉快,,不久前她刚从那里离开,决定以后不写文章了。” “不写?不写哪来的钱?” “叶叔,这你就不懂了,每一本书从构思到公布于世,都需要耗费作者很多精力,当然,前期的投入,后面是会得到回报的,但如果这个回报支付不了前面的投入,如此下去,只会让人失去写作的动力而已。” “你到底想说什么。”毕竟是门外汉,叶叔并不能从这只言片语听出什么门道。 “我听说,一桃子的稿费,被上个公司克扣了。” “啥?!”一听到钱,叶叔整个人都精神了,“还有这种事,那要怎么要回来?!” “这……也只是听说而已,不知道是不是。”苏琦故作犹豫道。 “肯定是了,你不是说她很出名吗,那么出名还要住在那种烂地方,肯定是钱没给到位啊!”叶叔猛喝了一口酒,“她公司在哪,我这就去把钱要回来!” 苏琦忍住想笑的冲动,压了压嘴角,安抚他道:“您别冲动,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要好好考量,人家毕竟是个大公司,没有十全的把握,就这么过去,别说套不着好处,没准还会被反将一军。” 这话说得有理,叶叔也冷静了些,一双浑浊的眼看向苏琦,抬了抬下巴,“那你说,该怎么办?” 苏琦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声音,将自己的方法细细告诉他。 比起横冲直撞,苏琦的方法的确可行了些,想到女儿那被克扣的巨款,叶叔觉得好日子正在和自己招手。 他摸了摸下巴,沉默半晌,看向对面的女人,“你为什么要帮我?” 苏琦笑得人畜无害,“我不是说了嘛,我想找秦小然合作呀,如果这回能帮她一把,可能我们合作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这理由倒是无懈可击,叶叔点点头,没再继续问下去。 主要是,他现在一心想着钱的事,没空去深究这里边到底有何不对。 * 虽然网上对书中戏的攻击还没有暂停,但源壹和食屋合作举办的线下交流会还是会如期举行,公司每个部门都为这次交流会做准备着。 不过在交流会开始之前,端午节却先一步来临。 食屋作为餐饮界的新秀,这个节日来临自然少不了追随大流,提前三天,便将亲手做的粽子作为礼物送给每个来店里消费的人。 明初做粽子的手艺同样是在他母亲那里学到,因为外家是地道潮汕人,所以做的粽子极具当地特色,将咸甜两种风味组合在一起。 食屋开始做粽子那天,丁元也是去围观过的,比起别人,他们案台上的材料的确丰富了许多。 甜口部分,有事先用白糖熬煮过的鹌鹑蛋,绵软的红豆沙,去了芯的莲子,咸口部分,有干香菇,腊肠,板栗,虾米,绿豆还有用南乳腌制的鬃头肉。 主料也是糯米,和其它地方的粽子制作流程有些许不同,潮汕粽子要先将糯米和除了鹌鹑蛋,红豆沙,莲子以及鬃头肉以外的材料炒制,再以粽叶包裹,依次放入鹌鹑蛋,红豆沙以及莲子,再放入炒到半生的糯米饭,鬃头肉,最后封口,放入水中煮一个小时。 再打开粽子时,不仅粽香四溢,红豆沙与几近透明映出各种辅料的糯米饭完美融合,形成一道完美的艺术品。 南州的粽子绝大多数是糯米饭里包裹着去皮绿豆和咸蛋黄,味道也是极好的,但与这潮汕粽子比起来,就显得稍微逊色了些,感觉每吃一口都像是在丛林里试探,因为你不知道下一口吃到的会是香菇,还是甜糯的板栗。 总之,这食屋的粽子在这场餐饮界的粽子比拼当中,毫不意外被丁元评为第一名。 而从食屋这几日的客流量来看,大家的口味不例外都与丁元一致。 而对于食屋的粽子能如此大受好评,作为主厨,明初却一点都不意外,甚至早有预料。 面对吃完还想花钱打包带回家的客人,某人傲娇道:“本店粽子一概不出售,只作赠品。” 眼见着大生意泡汤,赵坤急了,“这样不好吧,这东西被有心人看了,很快就能模仿出来,到时候咱不是给别人做了免费宣传吗?” 为此,明初不以为意,“他们能模仿出一模一样的味道,老子头拿下来给他们踢。” 赵坤:…… 谁稀罕你的头,我只稀罕钱! 第四十九章 食屋的粽子不外售,对于享受过美食的人们来说的确是一大损失。 不过令人振奋的是,当天,源壹传媒的WAY公众号却发出活动宣传,只要出席线下交流会的读者,都可以领到一份粽子礼盒。 消息一出,线下交流会的门票瞬间又派出去了很多张。 看着这后台的数据,丁元突然觉得这次活动似乎是食屋在做宣传。 丁元看数据的时候,明初也在身边盯着,看到那条极具上升的曲线,某人笑得非常得意,“怎么样,这次合作没让你失望吧?” 丁元摇头,实话实说,“没有。”简直不要太满意了。 * 与叶叔计划好的事只欠东风,苏琦这几日心情还算是不错。 她的公司最近也要在云山茶馆开展活动,所以各大平台都在为了宣传努力着。 一直关注着她动态的家人自然没有错过这些消息。 为了买房的事,苏父最近正急得焦头烂额,见女儿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那天在她办公室吃瘪的场景又重现眼前。 苏母是个不中用的,因为家穷嫁给了家境稍微好点的苏父,一直被婆家人瞧不起,第一胎生的又是个女孩,头几年过得猪狗不如,好歹最后是给苏家生了个带把的,这地位才有所上升。 所以对于儿子,那是有求必应,所以这回儿子要买房,她比苏父还急。 “要不你再跟招弟说说?”苏母对坐在饭桌旁喝酒的人说,“儿子又打电话来,说那边的人又给他施加压力了。” 苏父呸地一声,吐出瓜子皮,骂道:“没用的东西,一个女人都压不住。” “谁让人家家大业大呢。”苏母叹气,默了默,又道:“这招弟也真是,弟弟结婚了居然什么都不管,那么大的公司,出点钱怎么了,真是白养了这么多年。” “还不是你惯的!”苏父骂道,“那丫头片子现在翅膀硬了想飞?!门都没有!” * 苏琦回到家一开门便觉得不对劲。 因为屋里的灯居然是开着! 以为是进了小偷,苏琦立马收回了脚想先出去再想办法报警,但屋里已经有人走了过来,苏琦定睛一看,居然是她的母亲。 “招弟回来啦,快进来,饭快好了。”苏母一脸自然地招呼她。 苏琦松了一口气,但很快精神又比刚刚更为紧张,她皱着眉头看着屋里的人,警惕道:“你们怎么进来的?” “上回你不是把钥匙落家里了吗,最近好久没见你,就过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苏母说,“站在外面干嘛,赶紧进来啊。”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模样。 苏琦忍住不适进了屋里,绕过玄关,便见苏父正翘着二郎腿,大喇喇地坐在沙发上,旁边还有她那个不务正业的弟弟,正往嘴里塞薯片,碎屑不断落到她收拾干净的沙发上。 见她回来了,苏父不吭一声,她弟弟亦然,因为挡到他看电视,还被他一脸不耐道:“挡到我啦,快走开。” 苏琦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去了自己的房间,并把房门反锁起来,苏母来喊她吃饭也不出。 苏煜见此,有些坐不住了,“爸,她如果一整晚都不出来,咱怎么要钱啊?” 苏父冷哼一声,淡定道:“放心吧,她会出来的。” 不负苏父所料,在吃完晚餐一会后,苏琦真的自己出来了。 见他出来,苏煜已经忍不住开口,“姐,我那房子真的急着要,你就赶紧把钱给我吧。” 苏琦抱着双手,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我是欠你的吗,你买房找我要什么钱!” “你是我姐姐啊!” 小时候有点吃的都藏着掖着不分给她,如今倒记起来她是姐姐了。 苏琦不想搭理他。 苏煜见此,伸手推了推坐在旁边的苏父,“爸,你看她……” 见他这孬样,苏父也忍不住瞪了他一下,然后轻咳几声,看向女儿,“之前也和你说过怎么回事,反正我把话撂这,今天你不给钱,我们就在你这住下了,你自己看着办!” “你就是在这住一辈子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他买房。”这些年在外面摸爬滚打,苏琦也不是当年在家里那个被欺压都不敢吭声的小姑娘,论绝情,和她父亲比起来,根本不相上下,“反正这房子我就是拿来睡觉的,你们喜欢住就住着吧。” “你……”苏父被气得不轻,他又推了推儿子,“把之前你和我说的那些什么鬼再说一遍。” 苏煜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也不知他有啥招,居然挺了挺腰板,胸有成竹道:“你现在可是微博上的红人,如果我把你之前的事发到网上去,可能你的网红之路就玩完了吧?” 苏琦皱眉,“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你自己做了什么事肯定比我还清楚,还需要我提醒吗?”好像真的掌握了什么消息,苏煜笑得一脸得意。 苏琦见他这般,不禁认真反思起来。 要说她成为网红之前一点污点都没有,苏琦自己都不信,但她记得自己也没有做过什么严重危害她名声的事,她目光撇向自己那个弟弟,严重怀疑他不过是在危言耸听。 “怎么?你不信?”苏煜作势要掏手机,“你不信我这有证据呢。” 苏琦默不作声,见她这番,苏煜深知不亮出底牌还真压不住她,于是,将手机拿出来,将照片找出来递给苏琦看。 苏琦接过去,在看到手机上的照片时,脸色微微一变,但也算淡定,将手机放到茶几上,淡道:“就这点东西你还想翻出什么大浪?” “能不能翻出大浪自己心里清楚,我那里连视频都有。” “那你拿去发吧。”苏琦突然这么说,这让她弟弟有些猝不及防,“你发了我也给不了你一千万。” 苏煜呸了一声,“我信你个鬼,你住的这套房子,少说也有两千万了吧,你把它卖了给我买不就有了,直接全款买。” 苏琦简直杀死他的心都有,她拼命忍住自己不动怒,咬着牙道:“你有病吧,这房子我是租的!我哪有钱买这种房子!不信我把房东叫来你和他对峙!” 苏煜听到这,也觉得姐姐不似在撒谎,又有些无助地看向苏父。 毕竟姜还是老的辣,苏父此刻还算是淡定,“你说你拿不出那么多钱,那你能拿出多少?” “十万吧。” 苏煜急了,“十万,买个厕所都不够!” 一直默默听着的苏母也忍不住插嘴,“招弟啊,你这几年赚得也不少了吧,十万未免太少了。” “别叫我那个名字,说了多少遍我已经改名字了!”苏琦不耐道,“十万就是十万,我就一个小公司,每个月还要给员工发工资交社保,我哪有你们说的那么有钱。” “你没钱,那你去借啊。”苏父道。 苏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眼眶一红,全身因为生气而微微发抖,“我到底是不是你女儿啊!是你儿子要买房,为什么要我去借钱!” “你认识的都是有钱人,不是你去借那还能是谁!”苏父理所当然道。 “谁会借我那么多钱!你以为谁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啊。” “你那个表姐啊,顾曼丽,你不是跟她很好吗?”苏父说。 他们可真会算计,“我不借,要借你们自己去借。” “不让你借多,借个一百万,也不买之前那套了……” “爸!”一听道这话,苏煜第一个不答应,“都和曼曼看好了的。” “你给我闭嘴!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吗?”苏父斥道。 苏煜踢了下茶几,赌气地坐到边边上。 “你和她借个一百万,加上我和你妈这些年攒的,可以在市郊买个小户型,月供也就两三千,你肯定负担得起。” 这是完全赖上她了啊。 “我要是不答应呢?”苏琦还是不想松口。 “你弟刚刚说的事我也有些了解,事情严不严重你心里清楚,别到时候因为你弟买房子这件小事,闹得所有人都知道,那样谁脸上都不好看,我看你也混不下去了。” 苏琦咬了下唇,沉默半晌,认真分析了这当中的利害,只道:“我会去试试,但人家给不给我可不敢保证。” 听他这么说,苏父多少也松了一口气,只说顾曼丽是大明星,就区区一百万,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肯定没问题。 因为时间也不早了,苏琦表示自己不想被打扰后,苏父也同意明天一早就带着老婆儿子离开,不在这占用她的地盘,但是答应的钱要赶紧转过去,不然他还会再来的。 * 第二天是周末,苏琦起床时屋里已经没有第二个人,她当即打电话让家政中心安排人手过来把屋里打扫完一遍。 等家里清理干净了,才驱车来到顾曼丽住的别墅。 因为已经打过电话,对于她的到来,顾曼丽并不觉得意外,以为是她无聊了想过来和她聊聊天解解闷,态度还算热情。 借钱嘛,总不能一来就立马开口,所以苏琦一坐下便一直和顾曼丽聊一些琐事,问候温良丰的健康,并没有提到钱的事。 温云承还是和以前一样爱捣乱,不过似乎没以前那么肆无忌惮了。 苏琦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坐的时间一长了,才隐隐发现这里头氛围有些不对劲,而且似乎每次一提到温良丰,顾曼丽都是兴致缺缺,甚至有点不喜欢苏琦提到她。 女人的直觉向来敏感,占着自己也算顾曼丽的亲戚,苏琦大胆地问道:“曼丽姐,你和姐夫吵架了吗?” 这不,话一出,顾曼丽刚刚一直隐藏得很好的莫名情绪立马暴露出来,赌气道:“谁想和他吵架!” 虽然知道夫妻的事不该多嘴,但苏琦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了吗?” 顾曼丽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住在这个大别墅里,本来就空荡荡的,最近又没有什么工作,本来就了无生趣,正好有人可以陪她解闷,到底忍不住开始吐槽,“还不是做了吃力不讨好的事。” 原来下周是温良丰生日,正好顾曼丽最近没什么事,所以想好好给他办一下,因为平常也很少和温良丰过这些节日,怕做得不好坏了兴致,便去问他想怎么过。 没想到温良丰却说不过生日,顾曼丽一直爱热闹,现在正好有机会让多点人来家里玩多好啊,便多说了几句,没想到最后反而被温良丰训斥了。 顾曼丽这几年也是被捧在掌心里过的,突然被这么对待,当即懵了,便下了决心,如果温良丰不主动服软,她也不会妥协,没想到这么多天过去了,对方居然一点表示都没有。 不仅如此,以前温云承调皮捣蛋,温良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这几回每次碰到温云承做得不好,他不仅要开口训斥,还会拿戒尺体罚,搞得温云承现在都不敢在他面前多说一句话。 顾曼丽觉得,温良丰这老头肯定是外面有人了,不然不会突然对自己这么无情,毕竟黑历史一直在呢。 当然,最后这一点猜测,她没有和苏琦说,怎么说她也是要脸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男女主角的戏份有些少,因为临近完结,很多配角的戏要一点点引出来搞事,不然就没男女主什么事啦! 这两天我很勤快吧! 再安利一下我的预收坑《门不当户不对》!!!!!!! 第五十章 苏琦没想到来了这么多回什么事都没有,今天过来借钱偏偏却碰到这种事,一下子打乱了她的计划,直到走的时候,她都没有问出口。 这无疑让苏琦更加心烦意乱。 但是就如同苏父说的,苏煜手里掌握的东西虽不至于让她倾家荡产,但也足以让她元气大伤,所以不到,没必要和他们走到鱼死网破的地步。 至于钱的事,只能迟点再想办法了。 * 周一下午,源壹传媒的线下交流会在万众瞩目下如期举行。 因为有明初把持着,现场的布置完全无需丁元操心,甚至连每个桌台上的鲜花,都是明初特意去他别墅的花园里采摘下来的,上边还挂着晶莹剔透的水珠。 交流会开始的半个钟前,便有读者陆陆续续赶到,关注同个公众号的人不免都有一些共同语言,来到现场的人不仅与源壹的人聊得投入,和其它读者也能迅速拉近关系。 因为之前也举办过类似的线下交流会,有一些读者早已认识,这会正围在一起聊着家常,当然,放在桌上招待来宾的小点心,也迎来许多的好评。 作为今日的主厨,明初几乎一直都在后厨忙活着,偶尔也会露一下面。 对于食屋那个又神秘又杠的老板,在座的每个人都非常好奇,这其中也包括源壹的员工。 在来之前,已经有不少女员工暗戳戳地讨论着,直到来到人家的地盘,看到那个在吧台忙活的人影,众人顿时大惊。 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这个人,和上次去公司找老板的,听小梅说是老板的老公的,不是同一个人吗? 面对这个疑问,大家纷纷将带着疑问的眼光看向一直在老板和她老公之间传饭的‘丫鬟’,小梅在众人失落的眸光下,承认了,“没错,人家已经结婚了,对象还是咱的老板。” 这就难怪了,为什么人家绮丽老总的粉丝不过拍了张照片就被告上法庭,而他们源壹却是人家主动找上门来求合作的,原来是因为有老板这个大后门在啊。 高,实在是高。 虽然没有明说,但来参加交流会的读者也大概大概知道了食屋老板和源壹老板的关系,因为进来的人都没有强制规定说不能拍照透露风声,所以很快微博上便将两个人的关系挑破开来。 这回,之前那些嗑明苏CP的苏琦粉瞬间尴尬得无与伦比。 当然,还有一些整天阴谋论的粉丝,觉得丁元肯定是作为第三者,插足了明苏二人的感情。 不过这些都是微博上的事,丁元和明初这会可没空去搭理他们。 * 交流会一共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源壹的一些主要负责人上台发言,第二个环节是读者提问与双方互动环节,最后一个,是邀请一些读者,上台发表自己对源壹两个公众号的阅读感受与建议。 当黄瑶上台发言时,不少读者都问到一桃子是否真的不再回来,她的离开到底是因为什么,面对这些问题,黄瑶早有准备,毕竟之前微博上各种言论传得沸沸扬扬,绝大多数都是在说源壹支付给一桃子的稿酬过低,这些毫无根据的指责,在今日是最好澄清的。 “一桃子是书中戏成立以来一直与我们合作的言情作家,在得知她要停笔休息一段时间的时候,我们也很错愕,毕竟现在正是她事业的鼎峰期,这样停下来未免有些可惜,不过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毕竟写书与其它职业有很大不一样,需要作者有强大的学识和丰富的阅历,也许是一桃子想借此去沉淀一下,为以后创作更好的作品做准备,不管如何,作为她的合作伙伴,我们会支持她,也会一直等着她。” “所以一桃子只是去休息一会还会再回来继续写文,而不是去外站发展?”台下读者提问。 “一桃子还会不会回来这个我无法保证,但她一直都是书中戏的驻站作者,这个合同依旧是存续阶段。” 今天来的绝大部分是书中戏的铁粉,自然不会像网上的水军一样咄咄逼人,得到这样的回答,虽然还是有点可惜,但也消去了之前的许多疑虑。 交流会进行得非常顺利,食屋的点心也一直在源源不断地供应着,每一轮都是新的花样,这无疑让在座的人都有了一份小期待,几乎没有哪一个先行离开。 轮到丁元发言的时候,明初立马丢下工作从后厨出来,站在吧台边遥遥地看着她。 丁元虽然寡言少语,但却不是那种给人很高冷的感觉,而是由内散发出的温柔与文静。 许是怀孕的缘故,这种气息如今更加的明显。 她发言的时候语气不像黄瑶那么活泼,却如涓涓细流,让人忍不住安静去倾听,明初坐在高脚椅上,一只手撑着下巴,不知不觉,已经流出痴汉的表情。 在厨房里忙活着的赵坤无意间瞥了一眼,更是咬牙切齿。 * 因为时间原因,第三个环节被安排在了晚餐之后。 这次来参加交流会的也不乏是从外地赶过来的读者,但更多的是住在南州的人,对于食屋,早就有所耳闻。 因为排队困难,很多人到现在都没尝过这家网红店的手艺,没想到来参加一次源壹举办的活动,居然还能在这饱餐一顿,这绝对是读者万万没想到的。 有藏不住事的,已经又在微博上掀起新一轮的高潮。 那些因为离得远或者没空参加活动的读者看到这消息,肠子都悔青了。 而这一消息,却是让苏琦非常难堪,平常都在微博非常活跃的人,今天愣是一句话都没说,就怕哪个不长眼地在她评论底下说一些她不想看到的,刺到了她的眼。 得意吧得意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 苏琦对着平板,咬牙切齿。 * 之前都是在网上看到食屋的东西有多好吃,今天真正体验到了,才知道名不虚传。 难怪食屋的老板不想自己成为餐厅宣传的焦点,毕竟这样会带来很多不是真正为食物而来的食客,而影响到那些真的热爱美食的人。 最后一道菜制作完毕,明初洗净了手出来,发现丁元这会居然坐在吧台旁,看样子好像是特意在等他,这让他不免有些欣喜。 “有话要跟我说吗?”他双手撑着吧台,微微俯下.身子,与丁元平视。 丁元挑眉,“今天你这些安排……我很喜欢,谢谢你。” “一家人说什么谢谢。”明初笑着,“让你开心,就是我这辈子要去努力的一件事。” 丁元:“……” 原谅她,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如何接明初偶尔蹦出的情话。 饭后的水果端上后,交流会最后一个环节也拉开了帷幕。 因为前面的缓冲,彼此之间都熟稔起来,大家也没有像刚来的时候那么安静,这个环节倒是比丁元想象中还要活跃。 许多读者都自发举手想上台发言。 不过丁元猜,他们这么积极多半也是因为发言的人可以得到食屋准备的一份神秘礼物。 明初与丁元坐在一起看着台上的小姑娘发言,在那位小女孩说从WAY创立初期就一直关注到现在时,不禁问身边的人,“你是怎么想要创办这个公司的?” 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丁元也回答过很多次,不过面对明初,她倒没有说得像在外界那么官方,而是徐徐道:“这个世界上有各色各样的人,有的人适合在舞台上发光发亮,有的人善于在不同的人面前表达自己的想法,但也有一些人,他们也许是在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的白领,也许是在家里每日操持着家务的主妇……他们大多数都很普通,很不起眼的那种,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心里没有一点点声音,只要给他们一支笔,他们便可以流畅地诉说出自己真正想表达,甚至用故事构造出一个瑰丽的世界,所以我想给这些人,一个倾诉,讲故事的平台,毫无顾忌的。” 丁元其实也是这样的人,她不像丁妍一样那么大胆活跃,想什么说什么,一直以来充当的都是一个文静内敛的人。 而往往很多这种人,心里的世界,却比谁都要丰富多彩。 明初懂她。 * 台上几乎没有中断地有读者上去,到最后,想发言的都发言了,有一小段时间都没人自动举手。 为了控场,主持人自然一直鼓励着大家踊跃参加,为了照顾大家情绪,丁元也要求主持人无需点人上去,一切以自愿为主。 就在主持人以为没人上来,准备让乐队继续演奏时,一直坐在最后边默默无闻的一个身影突然站了起来。 众人都有些期待地看着他,等他一步步走到了灯光亮一些的地方,大家猜发现上来的人居然是一个年纪稍微有些大的中年男人,带着个鸭舌帽,看不清面容。 这人明初记得,因为来参加交流会的都是些二三十岁的青年,所以突然多了一个年纪比较不符,穿着又毕竟沉闷的人,自然让他多注意了一下。 因为进来的人都需要门票,所以他也只当是丁元的公众号受众年龄广,也就没多想,这会看他上去,也想着这可能是一个热爱阅读的‘老’读者罢了。 因为这读者有些特殊,丁元也坐正了些,很明显比刚刚还要认真了些。 只见台上的人拿过了主持人递来的话筒,稍微理了理头上黑色的鸭舌帽,在众人的期待下,大概沉默了一两秒的时间,才缓缓开口,声音粗嘎,大概因为吸食过多的烟草,喉间似有什么堵住一样。 “我就想问问。”他说,头缓缓抬起,目光落向了坐在明初身边的人,“丁总,你对我女儿做了什么,让她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话一出,台下窸窸窣窣,渐渐骚动起来。 第五十一章 明初是第一个反应过来事情不对劲,于是立即朝一直待命的安保示意。 就在安保要上台将人制止时,丁元却站起身来举手让他们停下,然后让工作人员拿来话筒,目光镇定,一字一句,问台上的人,“请问您女儿是哪位?” “还能是谁!”台上的人语气明显激动起来,“秦小然!” 秦小然。 这名字一出,众人不明所以,这当中自然除了丁元。 作为从小就认识一桃子的人,丁元肯定是知道她的本名叫什么。 知道这人是什么来头,丁元反倒不紧张了。 上回在一桃子出租屋便见识到这个男的不顾形象砸门的模样,再联想一桃子的遭遇,他这次来恐怕为的不是一桃子这个人,而是钱吧。 不过丁元却没急着挑破,而是接着问:“你说她消失了?” “你还装!”叶叔斥声道,又面向台下其他人,诉说起来,“我女儿秦小然,是在她公司写文章的,一直都好好的,那天,就是她去找了我女儿,没多久我女儿就失踪了,什么都联系不上!肯定是她使了什么手段,让我女儿在这里待不下去的!” “请问……”台下有个弱弱的声音,“您女儿是一桃子吗?” 叶叔迟疑了会,点头,“……是的。” 得到答案,人群又开始躁动起来。 一桃子突然休笔不写书,本来就是一个很突兀的消息,特别是对于追随她多年的粉丝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尤其一桃子本人一句发声都没有,不免让很多人心生疑虑,这会听到一个自称是一桃子亲生父亲的人站出来说一桃子失踪了,更让人浮想翩翩。 不少人看向丁元的眸光都变了。 当然,清者自清,丁元什么事都没做,自然不会因为一桃子父亲这三言两语就乱了阵脚,腰板依然挺直,目光坦荡,“叔叔,小然失踪,你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警,有任何需要配合的,我都不会推辞。” 对噢! 众人顿悟,人失踪了,不第一时间报警跑到这来干嘛?! “报……报警。”面对丁元的反问,叶叔明显有些慌乱,但很快他又收拾好情绪反击,“警我会报的!但你克扣我家小然的稿费,该怎么算?!” 叶叔这话,又将风向转向了另一边。 克扣稿费,克扣稿费,围观的观众脑海里只闪过这四个字。 有好事者,早已拍了视频传到微博上,得益于每日阅读WAY的推广文章,这标题也是轻松踩在了几个微博热搜关键词上。 【一桃子父亲曝女儿稿费被克扣,大闹源壹活动现场。】 一直关注着源壹活动动态的苏琦总算看到这一幕,心里简直不要太畅快。 她当然知道以丁元的能力,叶叔很快就会被制止住,没那么蠢的读者也会知道这不过是场闹剧,但她要的也很简单,只要丁元能有吃到翔的感觉,那么她的目的就达到了。 * 叶叔最后是被警察带走的,一起前去的还有明初和丁元,现场的收尾工作便交给了黄瑶处理,虽然已经竭尽全力解释一桃子的稿费都是按公司合同标准来,但在座的许多人还是抱着迟疑的态度。 最后,黄瑶也不想解释了,只说让大家等警方处理结果。 可以说,这次交流会最后是以惨淡收场,这让源壹的员工多少有些遗憾。 警察局里,面对警察的追问,叶叔明显要比丁元焦躁很多。 毕竟克扣稿费的事是苏琦透露给他的,到底是不是他也不清楚,去活动现场闹,也是苏琦教他的,说这样知道的人就更多,他拿回稿费的几率便更大。 不过如今坐在警察局里,他倒是后知后觉,怀疑自己可能是被当枪使。 但能怎么办呢,只能先扛过这茬再说了。 最后,在警察的逼问下,叶叔也只能实话实说,是因为女儿搬家,他一时找不到人,又看网上在传她离开可能是公司克扣稿费的事,才作出今天这种事,他还算有职业操守,并没有把苏琦供出来,但这笔账,却是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 虽然警察那边是解决了,但网上的舆论却比之前传得更加严重。 有一些人甚至自发组织找到叶叔,想帮他搜集证据讨回公道,很明显,事情比之前要变得棘手起来。 作为一桃子的责编,黄瑶再一次找到了丁元。 “有办法联系到一桃子吗?现在只有她出来澄清事情才会平息,如果没有她,就算我们把合同和流水账放到网上,也没人相信的。” 丁元之前除了知道一桃子住址,手里掌握的信息并没有比黄瑶多多少,如今她搬家了,丁元更不可能找得到她。 “你说是见鬼了吗?我都怀疑是有人指使她爸,不然一个老人怎么会想到来我们活动上闹!”黄瑶气哼哼道。 不用黄瑶说,丁元也有这个疑虑。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去纠结这些也没用了。 只能看看能不能从其它地方找到一桃子了。 * 叶叔从警局回到家后躺在床上,回想这连日来的遭遇,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你说这苏琦对她老子都那么狠,凭啥子来帮他这个与她无亲无故的人,还事先帮他想好了对策。 虽然他没读过什么书,可这细细品来,怎么感觉好像对方挖了个坑给自己跳了呢? 叶叔想着想着,就这么抵不上困意睡着了。 再次醒过来时,是被一阵嘈杂的敲门声吵醒的。 他迷迷糊糊爬上床来,踉踉跄跄走去开门,这期间才反应过来天已经亮了,他居然一睡就睡了一晚上。 门开了,房东一脸嫌弃地白了他一眼,然后转过头,换上另一副嘴脸,谄媚道:“我就说吧,肯定在的,今天一早就没见过他出去。” “谢谢。”穿着整洁的男人礼貌道,随即给房东递上一个信封。 房东接过按了按里边的厚度,脸上的笑容更灿烂,迈着轻快的脚步离开了,难得,没有催叶叔教房租。 叶叔有点蒙圈地看向来人,见是个长得挺干净的小伙,面相有些熟悉,不过因为刚醒,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这么把我忘了啊?”男的打趣道。 “你谁啊?”被吵醒的叶叔脾气有些暴躁。 “昨天刚陪你去警局喝了杯茶,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啊?”男人提醒他。 说到警局,叶叔这才认真打量起这个人,总算是和记忆里那个人对上。 他有些怯懦地往后退了一小步,哆哆嗦嗦道:“你、你还来做啥,我昨天不是已经和你们说清楚了吗?” 昨日一出警局,明初便立刻找人查了一下这个自称是一桃子父亲的人,这一查还真是劣迹斑斑,好赌成性,欠债无数,无赖一个。 不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这么一个人,如果真是因为女儿失踪来闹,他打死都不信。 分明就是为着网上传的,被源壹克扣的一桃子的那点子虚乌有的稿费。 但关于一桃子的这些事只有在网络上盛传,一桃子父亲一个什么文化都没有的无业游民,别说没精力在网上看这些,就算看了,恐怕也不知所云吧,几乎只要用脑子想一想,就能知道这当中必定是有人从中作梗。 关乎丁元公司的声誉,明初自然不会袖手旁观,这不,一大早他就上门来这找当事人对峙一下。 叶叔一个平民百姓,就这么又一次被‘请’到了高档餐厅吃饭。 对于吃的,他倒是不拒绝,虽然眼前这个男的一看就比苏琦还不好对付,但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忘乎所以,明初几乎不用吹灰之力,便从他嘴里套出话来。 “你说苏琦找过你?”明初再问了一遍。 “那可不是!”叶叔胡乱地抹了下嘴边的油渍,“她本来是要找我闺女的,后来找不到,就和我说我闺女突然离开是被公司扣了稿费,想帮我给闺女要回来,这样她好跟我闺女合作。” “她这么说你就帮她了?” “废话,她说我闺女一本书可以赚好多钱,如果真被克扣了,那我肯定要帮她要回来啊!”叶叔情绪高亢。 “你要回来之后会把钱都还给你女儿?”明初问。 听到这话,叶叔突然心虚起来,挠了挠下巴,才低低道:“她都搬走了,我怎么换给她嘛。” 意思就是会私吞了,明初在心里冷笑。 不过他也没空管人家家里的杂七杂八,直接进入主题,“你帮我个忙吧。” 听到这个,叶叔整个人变得警惕起来,“你们又要干嘛!”已经被利用了一次,他可没那么蠢。 “放心吧,这回我会支付你相应的报酬,你也不是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是需要去媒体面前,把事实说给大家听就好。”明初说。 叶叔皱眉,“别待会又有警察吧。” “你说的是实话的话,警察就不会抓你。”明初笑得一脸无害,“如果一个字和我知道的不符,那就不敢保证了。” 听到这,叶叔摇摇头,“那、那我不干。” “你确定?”明初也不急,“我想你现在拿不到女儿的稿费,恐怕是还不上这个月的月租和外面那些赌债吧?” 叶叔头缩了缩,不吭声。 “你听我的话把事情干了,我给你这个数。”明初比划了下,“但我有要求,你除了不能说谎以外,这笔钱的来源,还要一直烂在肚子里,不然相信我,你会过得比现在还惨。” 明初突然对着他笑得很渗人,叶叔一时之间都不知道怎么拒绝,等反应过来时,已经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作者有话要说: 苏琦:你就这点能耐吗?! 叶叔:人生在世不容易啊…… 第五十二章 快一个星期了,顾曼丽还和温良丰闹别扭。 其实以前每次发生口角都这样,温良丰几乎不会先低头来哄她的,都是她自己消气了才当做啥事去和他说话。 顾曼丽这回虽然下定决心不服软,可奈何她这个人本来就不适合这种吵架方式,这么多天没和温良丰说过话,心里别提多痒痒,可又让她跟以前一样腆着脸去讨好他,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她想了一个可以给自己台阶下的方法,再一次打电话给了明初。 明初接到顾曼丽的电话时,本意是不想搭理的,不过顾曼丽这人他虽然不喜,但嫁给他那个父亲那么多年,除了一直想方设法防着他争家产,倒是没做什么真正影响他的事,本着伸手不打笑脸人,明初一般也不会让她太过难堪。 不过这次顾曼丽不过在电话里把事情与他说了一遍,明初便立马变了脸,声音前所未有的森然,“他生日关我什么事?!顾曼丽,这是我第一次警告你,也是最后一次警告你,以后和他有关的事,你最好一个字都不要让我听到,真恶心到我了,我让你在这圈子里毛都不是,不信你试试!” 明初说罢便狠狠地撂了电话。 头一次见他如此动怒,丁元也有些惊讶,等他呼吸平缓了些,才关切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明初深呼了口气,抹了把脸,朝她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没事,屋里有点闷,我出去透透风。” 丁元还没反应过来时,明初已经去了阳台,并把阳台的玻璃门拉上,他站在了阳台的死角,丁元在里面没办法窥探外面的情景,虽然他不说,但猜也知道,肯定是和他爸有关系,或者是,与他妈妈有关。 他现在这样子恐怕也不想和她多说什么,丁元也不急着去探究,低头看着手机上的视频,手里拿着钩针,有些笨拙地织着手中的棉线。 丁元现在还不想那么快准备婴儿的东西,但最近她在网上看到有这种孕妈DIY手工包,她想了很久,准备给还没出世的宝宝织一对小鞋,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 被明初莫名其妙吼了一顿的顾曼丽,本来还想对温良丰服软的心思是彻底没了。 当初她嫁给年龄都可以做她父亲的温良丰,她父母是一直不同意的,可是那时候她眼里只有温良丰显赫的背景和丰富的人脉,这对于她这种在娱乐圈毫无背景的小喽喽来说,无异于是强大的诱惑。 顾曼丽使出浑身解数去接近他,勾引他,似乎不用吹灰之力,这个老男人便拜倒在她年轻的身体下。 虽然很想急着上位,但顾曼丽不傻,温良丰这种男的什么女的没见过,用美色,用孩子来绑住他自然远远不够。 所以顾曼丽倾尽所有地对他好,把所有的温柔都用在他身上。 记得有一回温良丰生了场大病,因为与儿子关系不好,其它亲人又有自己的事情,没办法亲力亲为,所以顾曼丽很自然地充当起了照顾她的角色。 什么脏话累活她都包揽下来,说她装也好,真情也罢,那段时间她是真的认认真真在照顾着这个除了给她金钱,与她便只剩下‘欲’字的老男人。 人心都是肉做的,温良丰在此之后对她自然是不同的了。 会在过节的时候约她出来一起吃顿饭,会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出言安慰她,甚至在顾曼丽故意撒娇索要某些礼物时,也会尽力的满足她。 后来,她怀孕了。 那时候她的事业因为温良丰的帮助正处在上升期,对于这个孩子自然是排斥的,她泪眼花花地跑去找温良丰,问他怎么办,表示想去医院拿掉这个孩子,她也不抱希望这么大岁数的温良丰会要这个孩子的。 可事情与她预料的不同,温良丰居然让她把孩子生下来,甚至说要娶她。 顾曼丽一开始是真的有这种念头,可当温良丰真的说了,她却犹豫了,毕竟她还年轻,她的事业正一步步往好的地方发展,等她成功了,她还有更多的机会去找更优质的男人,可是如果嫁给温良丰,生下孩子,那么她可能就再也享受不到这种众星拱月的勋荣。 或许是知道她的担忧,温良丰与她保证,只要孩子生下来,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事业不会因此受到一分影响,甚至会比以前更加顺畅。 人心都是贪婪的,顾曼丽一个人考虑了几天,最后答应了温良丰。 毕竟未来如何不可知,但是温良丰有那么丰厚的家产,恶毒地想,如果哪天他没了,作为他的合法妻子,怎么也会分到一些财产,那也够她下半辈子无忧了。 结婚生子后,她的日子的确和温良丰承诺的一样,一帆风顺,可是这种日子久了,顾曼丽却越发觉得无趣了。 因为温良丰对她根本就没有爱,除了新婚一开始两人还有一小段时间的甜蜜外,往后的日子顾曼丽觉得自己跟他就是两个住在一起,各取所需的同居人。 甚至于在婚后不久后,温良丰爱拈花惹草的虐根又出来了。 但顾曼丽只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一开始是因为自己把自己放在低人一等的地位,觉得自己没资格约束她,后来是因为对他无感了,任何一次维持二人关系的努力,不过是因为她还不想打破现在这种看似安逸又优渥的生活。 但是今天,顾曼丽却不想再惺惺作态了。 她也是个不过三十出头的女人,她也需要别人关爱,需要别人怜惜,凭什么要她像个老妈子一样,在这冰冷的别墅里头伺候着那个对她一份爱都没有的老头,还有应付他那个不把他放眼里的大儿子。 总之,这种生活她受够了,今日她就是要凭自己的喜好疯狂一把! 温云承因为淘气打翻了一个花瓶又被温良丰训了一顿,哭着鼻子来找妈妈安慰。 看到他那张带着温良丰影子的脸,顾曼丽突然有些厌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道:“跟你说了多少回了!不要在家里乱跑踢球,你是没长耳朵吗?!是不是要我把你脚砍了你才知道我没跟你开玩笑!不长眼的家伙!” 顾曼丽骂完还觉得不解气,用力地将他推开,扬长而去。 温云承被她推得摔到地上,哭得更凶了。 可是这回,没人再搭理他。 * 苏琦来到别墅时,温云承刚哭完鼻子,小脸上正挂着眼泪鼻涕的,抱着个足球坐在沙发上抽泣着,周边正散乱着许多玻璃碎片,佣人正拿扫把扫着。 苏琦看了下四周,没发现顾曼丽的身影,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 这不禁让她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她来之前已经和顾曼丽打过招呼了,确认她今晚会在家才过来的。 “我姐呢?”苏琦问打扫的佣人。 “太太出去了。” “出去了?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佣人摇头。 苏琦撇嘴,只能先在这等着。 她这会来了又带了点心,因为温云承说上次的那家店难吃,她便换了一个,买了一块巧克力慕斯,小小一块价格不菲。 因为佣人正忙着,她便自己拿出来,想用来安慰这个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哭的男孩。 只是她忘了温云承的脾气,心情好的时候对别人都不客气,更别提现在心情正差呢,几乎是苏琦把慕斯递过去时,他直接用手抓住。 在苏琦还没反应过来时,迅速地朝她扔去。 “啊!——” 伴随着苏琦的一声尖叫,她今天出门特意换上的新白裙,不幸被砸中了。 慕斯蛋糕可怜兮兮地从裙上滚下,留下粘腻的黑色巧克力酱,苏琦只觉得,头都要炸了! 苏琦握紧双拳,正想发飙,干了坏事的温云承早就溜之大吉。 佣人有些头疼地拿来纸巾给苏琦擦,可是那白裙子染上这些哪里擦得干净,无奈下,她只能给顾曼丽发信息,说明了缘由,表示要借她的衣服换一下。 以前也发生过这种类似的事情,顾曼丽也毫不吝啬自己那一柜子还没拆吊牌的衣服,所以即使她没回信息,苏琦还是大胆地上楼去换衣服。 因为苏琦来过这里很多回,又是太太的姐妹,佣人自然也不会跟着上去,而是自己去收拾残局。 * 苏琦今日穿得薄,巧克力酱不免透过布料沾在了身上,有些粘腻。 顾曼丽的换衣间和卧室是连起来的,苏琦挑了条符合自己口味的裙子后便去她卧室的洗手间洗了个澡。 只是她高估了自己的身材,顾曼丽这裙子对她来说简直太小了,洗完澡穿上后,别说拉拉链了,完全没办法把自己塞进去。 无奈,她只能又换了下来,拿浴巾包裹住自己打算去重新选一件。 只是,她没想到就在自己拉开洗衣间的门时,卧室也有人进来了,苏琦因为急着换衣服没去注意,便这么和来人撞上,条件反射地摔在了床上,好在浴巾裹得紧,倒没有掉下来,不过那样子却足以叫人联想翩翩。 温良丰也没料到卧室有人,在看清床上人的脸后,他并没有为了避嫌而离开,反而问道:“你怎么在这?” 苏琦受到惊吓后冷静下来也看清了是谁,她拍着胸脯从床上坐直,将耳边的碎发夹到耳后,有些娇嗔道:“你吓死我了。”说罢,又忍不住打起小报告来,“还不是你家的小祖宗,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来换呢。” “噢。”温良丰面无表情,也没急着离开,“你姐呢?” 这时,苏琦放在一边的手机收到了短信,她拿过来看了一下,朝温良丰笑道:“她说她今晚有事不回来,让我下次再过来找她。” 两人沉默了半晌,只余下眼神在交流。 最后,刚刚还没关上的卧室门,被人从里边反锁了,挡去了里面一切的声响与混乱。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办,我成功恶心到了自己。 今天要回老家办事,周二晚上才回来,所以最快应该要周三才能更新啦! 见谅见谅~ 第五十三章 苏父终于等来女儿的钱,不过不是说好的一百万,而是二十万。 一拿到钱他便打电话过去质问苏琦怎么回事儿,苏琦解释说一次性借不了那么多,分开给,反正不会少给他们一分,苏父听罢才放了心。 * 因为一桃子的事,源壹这几天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源壹的官微只在交流会第二天挂了公告外,没有再作其它解释。 这对于一直关注此事的读者来说显然是不够的,虽然一桃子的父亲去了一趟警察局后就没再发声,但并不代表一桃子父亲说的就是子虚乌有的事。 也可能是源壹老总仗着有权有势把事情压下来,毕竟在许多人的眼里,资本家都是黑暗的。 面对网上的谩骂,源壹上上下下都有些心浮气躁,倒是丁元还是一副风雨不动安如山的状态,黄瑶看她这样子,都忍不住拍了下桌子。 “丁总啊!您就一点都不紧张吗?!火都烧到眉毛了,最近公众号、网站好多平台陆陆续续收到一连串的恶性举报,您再不采取行动,可能公司很快就要关门大吉了!” 丁元点头,“你说的我都知道,放心吧,没有切实证据的举报是不成立的,至于一桃子,我这几天一直在想办法和她联络,只要联系上她,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我知道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一桃子站出来澄清,可是你别忘了,她一拖起稿来,我可以一个月联系不上她的人,如果她有意避开任何通讯工具,我们上哪找啊?”想起以前催稿的辛酸史,黄瑶简直欲哭无泪。 “放心吧,总会找到的。”丁元无比淡定道。 黄瑶简直要为她的心态献上自己的膝盖。 * 其实丁元能这么保证,也不是完全要靠运气,而是明初已经提前和她吱过声,让她不用担心这件事,他已经帮她想好怎么对付这些舆论,一桃子也在追踪她的行踪,想办法联系上她。 介于丁元自己当初也被明初找到了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丁元相信他是有这种能力的,并且冥冥之中,觉得这事只要交给他去办,自己就无需再费力劳神地担忧,毕竟她肚子里还揣着一个,怎么也得为它想一想。 几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丁元就真的接到了一桃子的电话。 因为这次离开最主要是想放松一下自己,所以向来不喜欢混迹在各种社交平台的一桃子自然没有去关注网上的信息,又怕父亲通过什么歪门邪道打电话给自己,她手机卡都没用,一路活得跟古代人一般。 不过现在这个社会,就算自己不使用任何科技产品,还是会在很多地方留下信息,高铁,飞机,酒店记录,只要有心人查一查,就能查出来,而明初正好拥有这种能力。 一桃子一打过来第一句话便是跟丁元道歉,因为自己的疏忽,居然让父亲把丁元的公司搞得乌烟瘴气,电话里,她表示自己会以最快的时间帮丁元澄清这件事,并让父亲道歉的。 这件事本来就不是她的错,丁元自然不会怪她,知道她这段时间过得很开心,也就放心了,至少可以让最近一直在念叨着她的丁老爷子放心。 至于一桃子的澄清,丁元也会让公关团队做好准备配合,一切都准备就绪,就只等真相大白的时候。 * 苏琦没想到顾曼丽会主动找上自己,那天在她家发生的事,说实话还是有些心虚了。 头脑一热的事,做的时候没有想那么多,事后苏琦却有些后怕,一直坐立难安。 和温良丰的事,其实已经很久了。 不过两人并不是那种长期关系,只是因为有一次顾曼丽在家里开party,机缘巧合之下,两人就超出了界限。 不得不说,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温良丰在对待女人的时候的确有一套,苏琦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后来两人一有机会就会在一块。 但二人圈子毕竟不一样,次数还是比较少的,但总归是上不了台面的事。 顾曼丽把她约在了一个高级私密会所,虽然在微博上有几百万接近一千万粉丝,但苏琦还没机会来过这种地方,当然,也没必要,毕竟网红另一个称号就是草根博主,越接地气越得人爱。 大牌明星做久了,身上难免会有一股距离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约在外面的缘故,苏琦总觉得顾曼丽今日身上的距离感更重,不过看她脸上依旧带着笑,苏琦便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苏琦一坐下,顾曼丽便递上菜单让她点菜,脸上的笑容无懈可击,“那天晚上临时有事忘了提前通知你,让你白跑一趟了,云承还做了那种事,实在抱歉。” 苏琦认真看了下菜单,点了个价格适中的,一脸无所谓,“没事,我还拿了你一件衣服呢,不过今天来得匆忙,我忘了带上。” “没事,你穿着合适就拿去穿吧。” 顾曼丽叫来服务员下了单。 菜上得很快,因为要控制身材,顾曼丽吃得很少,很快就放下筷子,苏琦看她这样,也不好意思继续吃,还好来之前刚吃了零食不久,肚子倒是不饿。 “你那天过来是有什么事吗?”顾曼丽说。 苏琦看了她一眼,犹豫着要不要开口,不过转念一想,反正借钱的事迟早要说,还不如趁着现在,毕竟顾曼丽也是个演员,难保哪一天就要去哪个剧组拍戏去,到时候连个鬼影也没有。 “是这样的。”苏琦开口,“我弟要结婚了,我爸说要给他在市郊买套房,他们两个老人自己出一部分首付,剩下的我来掏。” “你弟结婚,要你来买房?”顾曼丽哭笑不得道。 苏琦笑得有些勉强,“是啊。” “你出来工作也就几年时间,现在在南州买套房,还是有些吃力吧。”顾曼丽说出了苏琦的痛点。 她点头,一脸苦涩,“哪里敢想,我现在还在租房子住呢。” “需要我帮你多少?”没等苏琦自己说出口,顾曼丽已经先开口了。 苏琦有些错愕,以为自己听错了,一时没有反应。 顾曼丽笑了一下,“虽然你不是我亲妹妹,但我家里就我一个人,小时候也是经常和你玩的,更别提现在咱们一起冲老家出来这里打拼了,我不帮你帮谁啊?” 苏琦听到这话,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感动过后再想起自己做的那些事,又觉得愧对人家,不过当务之急是先借到钱,苏琦也没空又当又立的。 “我爸要我给一百万首付,我已经和其他人借了些,加上我自己这几年的积蓄,再有五十万就差不多了。” “这样啊,回头我让助理准备好给你送过去,这事你不必担心了。”顾曼丽很是爽快道。 苏琦只以为自己撞了大运,愣了半晌后,一直感谢个不停。 顾曼丽举手打住她,“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单我已经买了,你慢慢吃。” 不等苏琦再说什么,顾曼丽便起身离开。 苏琦没看到的是,在顾曼丽开门出去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殆尽,嘴角微微勾起,讥讽无比。 * “各位读者好,我是一桃子。 看过我书的读者应该都知道,我一直都没有任何社交账号直接与你们对接,所有事项都是委托我的责编黄瑶帮我代为转达。 决定休笔的那段时间,我长达几个星期没有回复责编的信息,因为那个时候正好快到了与出版商约定的交稿时间,所以丁元找到了我家,我想这就是我父亲说的,我离开的前几天看到丁元去我家的原因。 不过事情并不是如我父亲所说的那般,她那天去找我,纯粹是作为朋友关心我的状况,而我当初决定在书中戏写书,一方面是因为上一个网站没办法给到我满意的福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丁元是我的好友,我相信她不会骗我,而这么多年过去,丁元也没让我失望。 她让我的书可以被更多人看到,也给到了我相应的报酬,网上有很多人在说我之前住的房子破烂不堪,那不是因为我没条件换更好的,而是因为我住习惯了,我这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不想搬来搬去,那里虽然条件不好,可却很方便,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家店,那里的炒米粉很好吃,还有一家包子铺,出品的烧麦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还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店,大概是因为这样子,我才不舍得离开这个地方。 至于为什么我的父亲不知道我离开的事,那是我和他之间的私事,我不希望因为我的私事,影响到了书中戏,甚至是整个源壹。 最后,关于我还会不会继续写书的事,最近这个问题我还没有答案,大家都知道,灵感是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哪一天就突然来临,等到那一天,书中戏自然会出现我的身影。 最后的最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心,我会好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啦~ 第五十四章 一直叫嚣着要一桃子出来解释的网友真等来一桃子本人,却猛地有些手无足措了。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里,一桃子肯定是受到了源壹不公平的对待才一直没有出来解释,任凭舆论发展。 现如今本人出来说根本没这回事儿,人家与源壹老总不止是合作关系,还是多年好友,而那个出来为女儿叫不平的父亲,反倒像是和女儿关系不太好的样子。 被啪啪打脸的网友们,觉得脸有些疼。 不过网络上还是有很多真的是为一桃子好的读者,见她终于发言了,纷纷跑到她微博底下评论,问好,有几个前排还有幸被一桃子回复,这让之前还怀疑这微博也许不是本人的黑子也没有折腾的劲。 一桃子的微博,源壹的官微是在第二天才转发的,与此同时,黄瑶、丁元的私人号也相继转发了这条微博。 就在大家都围着一桃子转时,一条爆料又不出意外地落在众人眼中。 爆料的标题格外惹人注目:【知情人爆料一桃子父亲与一桃子早已断绝父女关系,此次大闹源壹活动现场系有人教唆。】 这种非当事人出来表态的微博这几日在各大平台上一直层出不穷,网友不过当瓜料来吃,没怎么放在心上,而这条不同就不同在,一桃子本人,居然点赞了,赞了! 这让一杆吃瓜群众像闻到了猎物的味道,疯狂地搜索起来。 而就在大家对着网上那几个似是而非的营销号整理的瓜料吃得津津有味时,当天下午,某知名爆料视频网站发布了一条真人采访。 那个在源壹活动现场为女儿打抱不平的父亲,出现在了屏幕上。 视频里的他穿着打扮与那天无异,这么近距离看,此人皮肤黝黑,双目突出,隐隐带着些狠劲,仔细看,不是个善哉。 面对工作人员的问题,此人回答得毫无感情,不像是背稿,更像是一个原本就这么冷漠的人。 当问到与一桃子母亲是不是早已离婚时,他抬眼看了下工作人员,吊儿郎当道:“是啊。” “那这些年一桃子是和你一起生活的吗?” “没有。” “从什么开始?” “忘了。” “那这件事情之前,你知道一桃子是在书中戏写书的吗?”工作人员又问。 这个问题叶叔沉默了一会,眼神有些闪躲,“我、我哪知道,她又没跟我提过。” “那么你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会去到源壹的活动现场?” 一听到工作人员问这个问题,叶叔立马一改刚刚的心虚,激动起来,“还不是那个苏琦!说这样子可以帮我女儿要回克扣的稿费,以后她想让我女儿去她那上班也容易点,因为欠了她人情!” “是哪个苏琦?” “还能是哪个!以前住我家隔壁的那丫头啊!”叶叔越说越激动,“自己也是开公司的,怎么就会做这种肮脏事呢!” “您说的是这个吗?”工作人员拿出手机把照片递给叶叔看。 叶叔接过去,因为老花眼,拉开看了好一会才点头,“就是她!别看她长得水灵灵,心眼那是坏得狠!” 接下来的采访,便是叶叔对苏琦的控诉,不明真相的网友看到这里,不觉背脊发凉,有些手速快的人,已经将之前一些疑似苏琦团队落井下石的蛛丝马迹整理出来,以前因为关注点不在这,大家都不觉得什么,如今被有心人整合,大家才恍然大悟,想不到这绮丽文化居然布了这么大一个局,简直让人心惊。 都说风水轮流转,几乎是一天时间,这些闲来无事的网友又把战火引到了苏琦那,因为本身就是个有点知名度的网红,这热度比之前源壹还要高。 苏琦想翻身都难,毕竟人证物证具在,她有口也说不清。 正在她焦头烂额时,坐在办公室的她突然接到了顾曼丽的电话,令她意外的是,之前说到借钱的事,顾曼丽已经帮她处理好了,还直接将钱打到了她父亲的账户上,苏琦没想那么多,只当顾曼丽是真的想帮她排忧解难,电话上一个劲地对她表示感谢,还承诺下次要请她吃顿饭。 顾曼丽笑着应下,便将电话挂了。 这事多少让刚刚还一脸阴霾的苏琦心情好了点,不过微博上的事的确很棘手,她得想办法早点解决才是。 * 明初想不到顾曼丽被他毫不留情地在电话里那么怼,还能再打电话过来约他出去见面。 听到这邀请,明初自然一口回绝,料想他会这样,顾曼丽也不急,只说今天要说的事他肯定感兴趣,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他们联手,必定能让那些碍眼的人,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明初讨厌的人不多,与顾曼丽有关联的也就那么两个。 一个是他正在拔毛处理的苏琦,另一个是他看都不想看的,那个血缘上的父亲。 顾曼丽这么说,明初倒真的提起兴趣,认真思考了几秒后,便问了约定地点。 要去见顾曼丽的事,明初自然先跟丁元报备了。 听到他要去见的人居然是顾曼丽,丁元着实有些吃惊,要说他对顾曼丽的意见,可是一直都存在的,对她的态度和对温良丰的态度没差别,上次还在电话里对顾曼丽出言不逊,丁元后来等他心情平复问清楚,原来是温良丰的生辰和他母亲的忌日撞一块了,这事顾曼丽不知道,所以犯了父子俩的忌讳,如今才过去多久居然还能坐一起谈事,不让人意外才怪。 “她有说要和你说什么事吗?”丁元忍不住好奇问。 “没仔细说,大概是有人让她不顺心吧。”明初边换衣服边道,“我去去就回,你在家等我,回来给你做好吃的哈。” 明初说这话时还揉了揉她的头发,丁元那一刻有种自己是头猪的感觉。 * 顾曼丽依旧约在高级私密会所与明初见面。 人一来,她便递上菜单想让他点菜,不过却被明初拒绝了,“有话快说,我待会还要回家做饭呢。” 顾曼丽:“……” 顾曼丽本来也没打算和他真的在这吃一顿,对着他那张似乎别人欠了他几百万的脸,她没那么好的胃口。 “喏,这个你看看。” 顾曼丽推给他一个信封,明初居高临下,皱着眉看着那东西,半晌,才伸出自己金贵的手接过。 打开封口,明初拿出里面的照片,目光一触到上边的画面,眉头皱得更深,一脸嫌弃,匆匆看了几眼便丢了回去,抬眼看向对面的女人,“你想怎么做?” 面对聪明人,办事就是利索。 顾曼丽微微笑着,“最近她正处于风口浪尖,凭你一己之力压倒她不是难事儿,我这里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主要是另一个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现在还没有能力动他分毫。” 明初轻哼一声,“你要知道,这只是他千千万万个女人中的一个而已,但凡在媒体混的,哪个手上没点他的黑料,你看这么多年过去,他有受到一点影响吗?” 顾曼丽耸肩,“我不需要他有什么影响,我只需要能顺利离婚。” 明初挑了下眉,“你现在想离应该也不难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也要离得不亏啊。”顾曼丽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况且就明初那双眼,有什么能逃得过呢? “那温云承呢?”明初提到自己那个弟弟。 “以我对你父亲的了解,他肯定不会让我带走孩子的,我也不想和他争这些,当然,如果他能把孩子让给我,我也不会拒绝,毕竟他年纪大了,照顾云承也是有心无力。”顾曼丽语气平静地说出这番话。 明初沉吟半晌,开口,“我为什么要帮你?” “你没有义务帮我,是我有求于你。”顾曼丽很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明初想拒绝都想不到理由,主要是他也不想拒绝。 在与丁元在一起之前,明初人生另一件大事,便是想尽办法膈应温良丰,他不开心,明初也就开心了。 第五十五章 苏琦没想到网上对她的爆料那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有给她任何喘息的机会,新一轮的爆料又接踵而来。 某个毫不起眼的营销号在凌晨发出九图爆料,爆料内容是苏琦和一个中年男人的不雅照,内容尺度非常大,虽然已经打了厚厚的马赛克,但在所有人都准备休息之时,这条微博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微博上大肆传播,几乎在半个小时内就挤进热搜榜的前排。 之所以能有这么快的传播速度,那是因为有人扒出来照片里的男人乃是国内知名企业家温良丰本人,虽然温良丰与顾曼丽的婚事一直没有曝光,但网上一直都有传言两人早已领证,是名副其实的夫妻,顾曼丽对此事也没有作任何解释,在网友那可以说是默认了两人这段关系。 在照片传开不久,有自称是圈内人的网友说早在很久之前就经常看到苏琦出入顾曼丽的片场,两人有亲戚关系,似乎是表姐妹。 即便很多都没有事实依据,但网友是不需要证据的,他们只要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便认为这些都是事实。 一夜之间,本来只是一个趁机落井下石的无良企业家苏琦,瞬间变成了人人喊打的,破坏影后姐姐婚姻的第三者。 事情还不够,另外一段苏琦与某富商酒吧里调.情的视频在几个小时后又从微博流露出来,很巧合,这富商刚好之前在某些场合说过与云山茶馆的老板是多年好友,网络是有强大的记忆力的,不缺才华的网友不知道怎么就把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联想到前段时间绮丽文化挤掉源壹成为云山茶馆合作伙伴这事暗藏内幕。 “不要脸的第三者”、“靠肉.体上位”、“淫.妇”等难堪的字眼与苏琦关联在一起,触目惊心。 大家似有默契般,把所有的罪责都归咎在这个女人身上,而对于一同出现的那两个男人,没有半句指责。 丁元一大清早看到网上几乎眨眼间就换了风头的场景,唏嘘不已。 “这就是你说的,治苏琦的方法?”丁元问身边的人。 明初看都没看,冷哼一声,“恶人自有恶人磨,不用我出手,自然也有人不想她好过,我只不过推波助澜罢了。” 苏琦有些事,丁元在顾信薇那里也听到了些,若不是苏琦三番两次在背后阴她,她或许对今日她的遭遇还有几分怜惜之心,只是现在,她脑海里只蹦出来一个词:好自为之。 * 苏琦在看到照片的时候,就知道顾曼丽已经知道她和温良丰的事了。 因为照片的背景就是她的卧室,如果不是她本人把这些东西传出去,大概没有人能在一个大明星家里拿到这些照片。 所以当再看到那段视频时,苏琦直接打电话给了自己的弟弟苏煜,一接通,便直截了当道:“顾曼丽找过你了?” “你知道了?”电话里头的苏煜还是那么吊儿郎当,“她是找我了啊。” “她给你钱了?”苏琦很肯定地问。 “别说得那么难听,正常交易罢了,和你说个好消息,房贷不用你付了,我已经解决了。”苏煜在电话那边很是得意,“真没想到啊姐,就你那个破视频,居然能卖这么高的价格,早知道我就先卖了,没准能赚更多。” 苏琦额头青筋暴跳,咬咬牙,骂了句“蠢货”便把电话挂了。 摊上这么一家人,她真的是倒了八辈子霉。 她已经关了微博的评论,可是网络上对她的谩骂声一直没停,【苏琦顾曼丽】这个热搜后边红彤彤的‘爆’字让她头快要炸裂。 苏琦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没办法处理这件事,她拼了命想找个救命稻草,最后她想到了那个这次也被推上舆论风口的人。 可惜,温良丰的电话,打不通。 苏琦只能任凭自己心中的防线,在网络喷子的一路攻击下,一点点崩塌。 * 明初没想到才过去多久,又收到了温良丰住进医院的消息。 不过这回打电话的不是顾曼丽,而是家里的佣人,说是从二楼摔下来,撞到脑袋了,已经在抢救了。 明初听到这消息时出奇的平静,丁元问他时,他还语气平淡地道:“哦,姓温的撞到脑袋了,听说很严重,正在抢救。”说的好像那个人不是他的父亲一般。 明初本来想自己去医院露露脸就可以,但丁元不放心他,还是跟着一起去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丁元已经慢慢把这个男人归到自己羽翼之下,因为知道他每次碰到那里的人都会受伤,所以她下意识想要好好保护他,至少在面对那些不好的人和事时,他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还有她可以依靠。 * 明初和丁元来到医院时,温良丰已经从手术室出来,不过人被推进了ICU。 听佣人将温良丰是在与顾曼丽争执的时候从楼梯上踩空摔下去的,人一着地立马昏迷,送过来说颅内受损出血要做手术,情况危急。 病危通知书这些都是温祝承签的,自从明初离开温家改了姓之后,温祝承便成了温良丰的义子,有什么事都是他在处理,这次也是情况不妙,才不得不把明初叫过来,不然他一般不会故意给明初添堵。 ICU不是什么人什么时候都能进,明初自然也不想进去,他站在医院走廊,看了病房一眼,声音平静,“医生怎么说?”问的是温祝承。 温祝承一脸阴霾,摇摇头,“不是很好,就算挨过了,以后可能也要靠着这些仪器吊着,他年纪大,摔的正正好是头部,医生说,要做好心理准备。” 明初点头。 丁元看了他一眼,没有出声。 “顾曼丽呢?”明初又问。 “在家呢。”温祝承道,“听他们说好像是为了离婚的事才闹成这样,不过事情发生后她也懵了,我赶到的时候她还坐在地板上没动呢。” “就这点能耐啊。”明初囔囔道。 温祝承耸肩,二人默了半晌,又听他道:“这次网上传的那些,你也有参与吧。” “你说呢?”明初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温祝承挠了挠下巴,“我问的也是废话,如果没有你在后面,谁敢给老头添堵。” 虽然是温良丰的义子,但因为自小和明初交好,所以他对温良丰做的事都是看不上眼的,甚至有怨言,如果不是他,明初就不是现在这个明初了。 “顾曼丽呢,你打算怎么办?”温祝承问她。 明初沉思了会,道:“她要什么就给她吧,不过,我要她带着温云承离开这里。” 温祝承指着病房,“不用问下叔叔吗?” “他什么时候能开口?”明初反问。 温祝承乖乖闭上嘴,点头。 * 温良丰后来脱离了危险,不过也和医生说的一般,再也离不开那些机器,不过温家不缺钱,自有人照顾他,虽然样样不缺,可是那个病房,却依旧冷冷清清毫无人气。 顾曼丽在温良丰脱离危险后,宣布与温良丰离婚,并且退出娱乐圈,要带着儿子去寻找更好的生活。 虽然网上的人都把顾曼丽的退圈归咎于苏琦的不要脸,然而只有那些知情的人,才会知道这不过是一场关乎利益的交易。 顾曼丽带着丰厚的家产,与温云承离开了那座恢弘的别墅,离开了南州,丁元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按明初的意思,她不会再以新的姿态出现在大家眼前,仿若消失一般。 至于这些事的导.火.索苏琦,她的绮丽文化因为遭受了连日来网友的攻击,几近崩溃,最后以极低的价格被国内一个知名的小说网站收购。 而苏琦的微博,却一直停留在一桃子发言的那一天。 对于后面接二连三的爆料,她没有解释,不过这对网友来说,无异于默认了。 因为一直沉默,对她的那些攻击声也渐渐减弱,沉了下去,只有零星一些人还在揪着那些事围攻她,大家不知道要等到何时,她才会再出现在公众眼前。 丁元听顾信薇说,苏琦似乎抑郁了,一直在闹自杀,但是网络上对她这些事,无人得知,丁元也不想理太多。 因为在这些事情慢慢平息下来的某天,她突然感受到了孩子的胎动,像一只鱼儿,在宫腔里滑着,很神奇。 明初从她刚怀孕的时候便经常抱着她腰腹说话,如今更甚,虽然没有人回应他,可他还是说得乐此不疲,丁元有时候受不了,他还振振有词道孩子爸爸的声音是最好的胎教,是那些胎教音乐永远比不上的。 丁元无法反驳。 * 二零一九年九月的最后一天,温良丰走了。 走得悄无声息,护工不过上个厕所回来,他就这么没了。 虽然死前被绯闻傍身,但因为事业能力有目共睹,他创造的产业依旧在各行各业占领着一席之地,逝世消息一传开,还是有很多人惋惜的。 不过生前风光的他,死后葬礼却难得低调。 听说,这是温良丰还健朗时就吩咐过的,他被葬在了温家的墓地,只有他孤零零一块墓碑,身边没有依傍,明初母亲,并没有葬在这,听说当年她的骨灰,是明初的外公明老爷子亲自从南州带走的。 他把女儿孤零零一个人送到这片地,最后自己从这里亲自带走已经没有了声息的她。 明初并没有出席温良丰的葬礼,那一天他哪都没去,就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外边淅淅沥沥的雨滴。 九月底的南州再次进入雨季,夏天即将过去,迎来硕果累累的秋日。 * 明初和丁元的女儿是在十月二十八号出生的。 生出来时便有白嫩的皮肤,大大的双眼皮,精致得助产的医生不停地夸赞。 丁元从产房出来时,迎上来的明初笑着笑着,到底没忍住哭了出来,一个一米八高的大男人,跟在推车旁,哭得像个小孩,差点笑晕了在产的医生护士。 刚好有空过来的明樱之见了,没忍住拍了个视频给家里的老头子发去,换来老头子一段语音:“没出息!” 明樱之又发了小姑娘的照片给老头子看。 老头子这回停了好久才再次发信息过来,说:“长得真俏,像明初那个混小子。” 明初和丁元的女儿,最后取名为:丁晨。 是明老爷子给取的,明初看到这名字,不知在想什么,最后答应了。 后来的后来,丁元才无意发现,明初母亲的名字,叫明熙。 熙,是光明,明亮,犹如早晨的第一缕阳光。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黑暗,但只要有阳光在的地方,黑暗也会被照亮。 阴影一直在,光明也总会到来。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以为可以再洋洋洒洒地写个好几章再完结,但是写着写着,突然觉得停在这也挺好的。 虽然这篇文写得断断续续,期间也自我怀疑过,但现在再看,好像与我预期的也相差无几,这也算一种进步吧。 至于番外,这本就不写了,该交待的也交待完了,剩下的还是他们工作生活的日子,当然,加上带娃的日子。 那就,下本见啦~ 再放个预收——》《门不当户不对》,准备好就开!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