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宝贝2》 周为筠:有风路过 作者:周为筠 林默落寞地坐在楼顶的阳台上,忧伤的目光注视着阴沉的天空。烟雾在身边萦绕,一种迷乱而抑郁的气息在吞吐回环。 偶尔有风,路过阳台,路过这个拥挤的城市和人群,匆匆地席面而过,灰尘于是弥漫,但风什么也没有带走。 这个楼顶下面的房间,就是林默和一个叫苏婧的女人在这个城市的家。坐在阳台吹风,是他在家里最喜欢的存在方式。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像蚂蚁一样奔波的人群,或者只是遥望着空旷的苍穹,孤独地享受着烟草所散发的香味。林默感觉自己有种解脱的快感,像被抛置在无法企及的高空,超脱而刺激。 是在那个雪来得比以往都晚些的冬天,林默娶了苏婧的,他大学的同学。那个冬天是干冷的,皑皑的白雪把城市装扮如玉琢般的晶莹,显得愈加的迷人,让人对这个城市无法割舍,找不出任何理由想要离开。 林默本来是应该回家乡的,一个偏远而落后的县城。因为苏婧的父亲,他进了别人都眼红的单位,这个城市的电视台。林默知道他肯定会为他留在这个城市付出代价的,在个酒醉的夜,他找到苏婧说,"我们结婚吧,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 苏婧脸上闪过一道幸福的光芒,慌乱而局促。直到在婚礼的宴席上,她才露出胜利的微笑,骄傲地挽着她的新郎,梦寐以求的林默。 夜幕笼罩这个城市的时候,华灯初上,车来车往。寂寞像一瓶幽蓝的香水,在低空蔓延。 在每一个这样的夜,总会让苏婧感觉到一阵阵寂寞空虚,它像一些无法抗拒的东西向她袭来。 得到了自己曾经朝思暮想的男人,却没有得到苏婧想像的完满。痛苦的纠缠才刚刚开始,因为到现在她才明白什么叫同床异梦。只有每次在床上交合的时候,听到他呼哧的喘气,抱着他的身体时,看到他贪婪地进入自己时,苏婧才能清晰地感觉,他是自己的。 门口传来开门声,快十二点了。苏婧知道林默回来了。 门开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涌入苏婧的鼻子。林默喝醉了,衣服不整,身上满是呕吐过的痕迹。苏婧已经习惯了林默这样,麻利地扶着依在门框的林默,走到床前,熟练地为他脱下衣服,手机滑落在床上。 苏婧慵懒地捡起手机,无意地翻阅着上面的短信。忽然一条未来得及删除的发送短信,跃入眼底,她心猛得一揪。 "我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代价,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我的世界一片漆黑,过得如同行尸走肉……" 看着眼前倒下的熟悉又陌生的男人,苏婧的泪水开始一点点地蔓延,在脸上肆虐横行,模糊她的视线。她此时才明白,林默不是他的,他的心永远不是她的,她的梦彻底被击碎了,一切都是奢望。 有些东西是你的,想跑也跑不掉;不是你的,想得也得不到。 那还是四年前,刚上大三的时候。古老的校园,道旁梧桐,绿阴如盖,枝头蝉鸣一片。栀子树梢,流出大汩大汩的白花,像朵朵洁白的浪花。 那时的林默,比现在年轻,不像现在,胡子在下巴的沃土上茂盛的生长,一天不刮就面目全非。那时,他经常喜欢穿着白的衬衫,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这古老而又青春的校园。 林默遇见苏婧和谢嘉就是在这样的季节的一次选修课上,她们就坐在他旁边。应该准确地说,谢嘉就坐在他旁边,因为他当时只是注意到了谢嘉。谢嘉像一尊美丽的雕塑,一抹午后的残阳正好斜射进来,在她如凝脂的脸上留下绚丽的光晕,触及到林默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暖暖的。 苏婧的印象倒模糊,因为当时根本没在意到她。林默已经忘了他是找什么理由和她们攀谈起来,他只是记得苏婧很热情,而谢嘉则很少说话,一种叫做气质的东西使谢嘉显得冰清玉洁,宛如灿烂在盛夏的睡莲,亭亭玉立。 他还记得那次的谈话,他知道了苏婧和谢嘉是同宿舍的好友。所有一切都让林默感觉到透心的清凉,夏日的炎热消退殆尽。 以后林默常找苏婧打听谢嘉的一切,苏婧总是一脸茫然,呆望着校园里的一对对的恋人,亲密地走去,走来,悠悠地说她不了解谢嘉。 夏日的风,在校园轻轻地吹着,凉爽、清新,拂去了心头的燥热,如飞一般的感觉。 秋季很快悄悄地来临了,大学里的枫叶渐渐泛黄,微红,最后像一抹血样鲜艳,凄美而又壮丽,在记忆中翻飞,在风声中凋落。 校园的电影,总是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林默和谢嘉像每个恋爱的孩子一样,看着银幕里表演着的爱情,感受着爱情的神秘,被屏幕上一个个玫瑰色的世界所包裹,为那里的爱情,或欢欣或流泪。他们在寂寞中成长,等待着青春散场。 校园里的消息传得总是特别快,又一对男孩和女孩在恋爱,男孩叫林默,女孩叫谢嘉。 有一天,林默偷偷吻了谢嘉,她好像也没有生气,只是很羞涩的傻笑。林默想他的吻肯定是甜的,像谢嘉爱吃的巧克力。那场景让林默至今时常追忆。 林默知道谢嘉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孩子,敏感而又脆弱,弱不禁风得让人心疼。他还知道谢嘉从小就跟着单身的母亲相依为命,父亲因为一个别的女人而离开她和母亲。父亲离开的时候看着愤怒的谢嘉,说你长大了你就会明白我的。 "我一直恨我父亲和那个女人,我不明白男人为何总是喜新厌旧!"谢嘉偶尔也会这么说,这时眼神在遮眼的长发中漂浮不定,里面闪烁着不安。 "我会永远爱着你!"林默总会信誓旦旦地这么安慰她。 爱情这东西林默和谢嘉现在都明白,但永远是什么?永远有多远? 有时爱情像路过的风,还没来得及叹息,就已经走得了无痕迹。 苏婧在大学最后的两年是灰暗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无可奈何地喜欢上林默,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孩。 从他出现在自己的视线的那个夏天,她就知道她已经为他改变。她总觉得林默棱角分明的轮廓和深沉的目光的下面,隐约着让她捉摸不透的东西。关于林默的所有总是让她迷恋,而痴心不悔。 也许爱恰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没有爱就没有伤害,爱的深处有着毁灭的狂乱和心碎。 最让她痛苦的是,林默喜欢的是她最好的同学、室友谢嘉。 从此,她和林默是咫尺天涯,与谢嘉也逐渐疏远。看着他们成双成对的背影,她心如刀割,又嫉妒,又羡慕,又自卑。 每次在镜子里面注视着自己美丽的脸,玲珑的身段时,苏婧像一个骄傲的公主。没有什么理由她不开心,漂亮的脸蛋,优越的家境……都让别人羡慕。但因为一个男孩,的确让她明白郁闷是什么。 苏婧最不喜欢谢嘉在她面前说关于林默的话题,她和谢嘉说过她讨厌林默这个人,还告诉谢嘉,林默很轻浮,这种男人不可靠。 谢嘉此时总是沉默,困惑和无助布满脸庞。 苏婧这时心里总泛起一丝快意,是嫉妒?是报复?说不清楚。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岁月一天一天的来临,草长莺飞,花开花落。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那么短暂,原来以为毕业遥遥无期,转眼间就要各奔东西。 六月的校园,除了回忆是潮湿的,一切显得那么燥热。 快毕业了,我们的爱情怎么办?林默的心情是不平淡的,尽管激昂已过了。 谢嘉是要回她那遥远的南方小城,一个开满紫荆花的幽静的城市,因为那里有她相濡以沫的母亲,她不能没有谢嘉的。母亲已经千方百计地托关系、找熟人、送礼,帮谢嘉谋了一份工作,小城一个中学的老师。 而林默何去何从?他不知道。南方的小城好像远在天涯,天涯真的很远,那里会有自己生活的位置吗?他不寒而栗。林默又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一个还停留在田园生活的小县城,像父母那样守着一月几百元的工资,柴米油盐地过日子,他不愿意。 快离开这座生活四年还未来得及熟悉的城市,心情是沉重的,他无法抵御这个繁华的城市对他的诱惑。 还有他的谢嘉,两年的感情不是说走就走的.他们的爱还能走多远?想到这些,林默心里就无法轻松。 劳雁分飞,大四本来就是爱情结束的理想地点。校园里一对对死命的鸳鸯,还在纠缠,挣扎。 哎,生活有时恰如一阵风,在岁月的天空路过,瞬间散去。曾经的年少气盛,终在一片嘘吁声里消沉。现实滤掉根基不牢的执著,曾经的山盟海誓显得那么苍白。人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都是一个凡人,都是在卑微地活着。 大四最后的日子,苏婧的生活如同一潭死水。不再去教室了,不再去听课,也不去图书馆。她喜欢上了无聊的睡觉,每天自由自在地躺在床上,看不下去书的时候,便随手把武侠和爱情扔走。然后和舍友用平静的口气聊着,某某找了一个好的单位,某某去西藏了,某某考上研了,某某和他女朋友分手了…… 谢嘉除了晚上,很少在宿舍。但她和林默会不时地在大家的话题中出现,看来他们的爱情要走到尽头了。不管双方愿不愿意接受。 苏婧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第三者,她记得快毕业前的一个月的某个黄昏,天边夕阳再次映上她的脸庞,也染红了校园。她走在学校的林xx道上,漫无目标地。蓦然发现,远处操场有个男孩颓然地坐在看台上,默默地抽烟。 有风路过,操场灰尘飞扬,她看不清楚男孩的脸。但是,她感觉,他肯定是林默。 苏婧无法抗拒地走向了那里。是林默,她轻轻走到他的身边,安静地坐下。耳边风声呼呼的更大了,看来今晚要变天了。林默没说话,依旧沉默着,抽着烟。一支、二支…… 苏婧知道林默的心思。微微地转过脸问:"你工作定了吗?" "没有,天下之大却无容我之地。"林默苦笑着,瞥了瞥苏婧,眼睛里藏满了哀愁和沧桑。 "我可以帮你!"苏婧说。 林默疑惑地看着她,接下来他们都是沉默,风越来越大,刮得哗哗作响,一场夏日的暴雨就要到了。苏婧心里仿佛看到了一点契机,一份希望。 风路过了,走了,带来一场雨,肆意汪洋,滂沱而下。 离别总是有太多的泪水,否则就显得不那么圆满。 谢嘉回她的南方小城了,带着剪不断的哀愁,轻轻地离开了这座生活了四年的城市,还有曾经爱过的男孩。她知道林默会过得舒心的,因为有苏婧。没有了自己,对林默没什么不同,从来听过新人笑,有谁听得旧人哭?男人就是喜新厌旧! 日子顺理成章地流着,林默没有费什么周折就进了电视台,一个肥得流油的单位。 很快林默就听到了谢嘉结婚的消息,是和一个同事,也是中学老师。知道消息那天晚上,林默不知喝了多少酒,倒在酒吧,后来被一个叫岳晓音的女人带回去的。 再后来,林默沉溺于烟和酒,似乎只有这些才能让他忘记一些痛苦。也是在一个酒醉的夜,他找到了苏婧,告诉她:"我们结婚吧,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 林默感觉一切都像一场梦,梦里他挽住了谢嘉的手,醒来却是苏婧。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结婚、上班、下班……单调地重复着生活。林默逐渐地深悟到活着的凄凉与无奈。 现实向左,爱情向右! 林默第二天醒来,阳光很刺眼。他发现苏婧站在窗前抽烟,像自己一样。一支、二支,卧室里烟雾弥漫,空气里散发着浑浊的气味。他不禁咳嗽起来。 苏婧知道林默醒了,就走到床前,弹掉了烟灰,认真地说,"阿默,我们还是离婚吧!"林默看了看她,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是默许? "是我对不起你!"林默沉痛地说。 香烟继续在苏婧颤抖的指间燃烧,烟在空中散落,化为乌有。 他们都知道这一天会到来的,只是迟早的事情。 办完离婚手续的那天,苏婧对着林默宽容地笑了笑,然后转过脸,潸然泪下。 林默很内疚地看着她,"是我对不起你,背叛了婚姻。我觉得我应该向你坦白一些事情。" "不用了,我知道你心里只有谢嘉!"苏婧强忍着抽搐,缓缓地说,"我哪点不如谢嘉?" "不是谢嘉,是另一个人……" 苏婧意外地看着林默,感觉很陌生。 林默和苏婧到附近的一家咖啡馆,相对而坐。也许这是他们告别前的最后浪漫。 苏婧无语地看着窗外。林默低头搅和着咖啡,苦苦的味道四溢开来。林默觉得该是把自己的故事说出来的时候了。 我和一个叫岳晓音的女人,已经两年多了。那时我刚进电视台工作,同事们都知道我是因为你爸才能进来,一开始就有点排斥我,背地里说我是吃软饭的。 其实我性格也不适合做记者,我不喜欢说着自己都觉得没有意义的话,不停地和陌生人打交道,让我无所适从。同事间勾心斗角,工作很压抑,很不顺心。 我逐渐爱上去泡吧,癫狂的音乐,迷离的灯光……人在里面可以无缘无故地哭和笑,可以喝得不醒人世,没有人会觉得你不正常,不用带着伪善的面具。 岳晓音就是在一次醉酒时候认识的。是得知谢嘉结婚的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趴在桌上,凌晨,酒吧要打烊了,是她带我去了她的住处。在那个市郊的别墅,迷糊中,我和她发生了一切。 天亮了,酒醒了,我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知道她是一个富商的情妇。我问她为什么不找个男人过正常的生活,她说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大学的时候她也有过,后来还不是因为一个局长的千金,毫无怜惜地弃她而去。她说现在的生活很好,不愁钱花,不愁酒喝…… 她那些语言如针刺向我,看到她那样子,我就想起了谢嘉。说话的眼神,像谢嘉一样漂浮…… 以后我就忍不住地多了几份牵挂,好像赎罪般! 终于,富商发现她的私情,把她赶走,她也有了我的孩子…… 听到这的时候,苏婧已经泣不成声。 林默抱着头,呜呜地哭着,喃喃地说:"是我对不住你!" 苏婧抹掉落下泪,哽咽着,站起了,丢下一句:"这是孽缘,我们躲也躲不掉,希望你别再让下个人绝望!"转身,打了个踉跄,走了。 外面的城市,有风路过,灰尘很大,风什么也没带走。 人就这样一天天,一秒秒地从天上坠落,成了风中的一粒渺小灰尘,随风路过,不留痕迹。 雪小禅:不过是场寂寞的游戏 作者:雪小禅 第一次看到骆城城是在酒场上,她很招摇的样子,染了酒红色一样的海藻长发,吊带裙子,着实像《粉红女郎》中的"万人迷",口红涂得像是刚刚吃过人的女妖,宋晓宁想,这样的女人就是妖精呢。 骆城城起身去卫生间的时候他也起来了,装着也去卫生间,方便完了就故意磨蹭着,听着那边也有了动净才冲水,"哗啦"一下之后,宋晓宁出现在骆城城面前,没想到,骆城城正在对着镜子补妆,但是,眼睛明明是哭过了的,很红,宋晓宁心里一惊,这样美丽的女子心事也会苦涩吗?两个人对着镜子笑了笑,宋晓宁掏出自己的名片,有空来上海玩吧。 宋晓宁是来北京谈一笔生意的,来了同学请客,叫上了骆城城,骆城城刚进来时,宋晓宁觉得她和同学一定是暧昧的,因为他们开着有点黄的玩笑,后来才明白了,越是开玩笑的人越没事,有事的往往是那些沉默的人呢。 回来的路上同学说,从前的一个朋友,刚离了婚,一个人怪寂寞的,所以有酒场就带她出来玩,他看不得一个美丽女人被男人甩了。 他心里就一惊,怎么,她结过婚了?也是,现在的女人们别说结过婚,就是有了孩子也是看不出来的,何况她也真是漂亮,席间不停地和这个喝了那个喝,但她知道,她是寂寞的。 同学又介绍,她老公去了新西兰,走之前和他办的离婚手续,你说这人有什么劲呢?什么地老天荒,全他妈是狗屁!我可是看见过他们怎么海誓山盟来着,上大学那阵,他们差点因为同居被开除,到现在却这样了,真没劲。当下,宋晓宁就有了心思——和骆城城交往的心思,他是新"四有"男人,追的女人不少,让他动了心思的不多,大多时候都把一个人关在家里打游戏看碟,欢场上是极少去的,但看到骆城城的第一眼起,他觉得这是个有内容的女人,有内容的女人不多了,很多女人一交往就奔着目的去了,多让人烦。 回了上海就给骆城城打了电话,骆小姐来过上海没有?骆城城说,去倒是去过,只不过来去匆匆,以前都是公司的业务,甚至外滩也没怎么转,更不用说那些三十年代留下的旧建筑了,我是顶喜欢那些旧建筑的了。 那你来吧。宋晓宁说,我带你去转,反正公司现在不忙,我也应该给自己一个休假了,其实他忙得很,但再忙,有了心仪的女子,那些烂事又叫什么?多挣几万少挣几万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他拿定了她会来的,因为他是这样优秀的一个男人,值得用心去钓的,而她是什么,一片风中落叶?被人穿过的鞋?不不,这些都不恰当,后来他用一次性的纸巾,他想,骆城城就是那被人用过一次的纸巾,怎么着也不会那么白了,但他想,没结过婚的女人就那么白吗?真说不好,至少,骆城城的眼睛里还有一丝执著,虽然他不知道那执著到底是什么,说到底,他还是喜欢有些认真的女人。 但骆城城却拒绝了他。这出乎他的意外,有什么理由拒绝他吗?论财论色,他都是男人中的上品,况且,就是不谈婚姻,有这样一场艳遇有什么不可以?他是没想娶她的,风情的女子是不适合当老婆的,他想要的归根到底还是中国传统男人要的那种:良好的相貌,贤慧淑娴,能把家里打理得有条不紊。这就够了,但爱还是要爱这样的女子的,不然,怎么从前的男人都爱嫖妓,因为妓女们琴棋书画都懂不算,还是风情的女子,他想,他这次的有的艳遇只能归到那里边。 骆城城的拒绝让他心里一动。之前,他约过别的女子,也是萍水相逢,在广州遇上的,是那女子先说,宋先生,有时间去上海看你啊。她一说出来,先让他失了半分兴趣,他不喜欢女人这样直接,他要的欲拒还迎欲擒故纵,太直接的女人没有档次。没想到她果然还来了,上床是很简单的事情,甚至他们没有去淮海路上喝杯说好了要一起去喝的咖啡,甚至那个女人没有到他的花园里看看他种下的郁金香。在床上三天之后,他借口公司有事走掉了,然后打电话回来说,我要去海南出差,三天,只有三天,他厌倦掉了。像潮水一样的厌倦让他极其无聊,他宁愿隔着玻璃幕墙看上海有些暗灰的颓败的天空,也不愿和那样一个有所图的女人在一起。 最后,他用一万块打发了那个女人。后来想起,不过又是一次身体的放荡而已,而已。这样想着,就更看不起自己了。 如今遇到的骆城城却拒绝了他,淡淡地笑着,声音照样是娇柔的,呀,宋总啊,你看多不巧,我没有时间的。其实宋晓宁知道她有的是时间,她的时间多到像杯子里要溢出来的水,流得到处都是,她的脸上写满了寂寞,那都是时间的。 再打电话,她花枝乱颤地笑着,宋总,你看你这么热心多不好意思,我一个小女子总让一个老总惦记着,但我正在读人大的mba呢,也想出国镀镀金呢,况且一个澳大利亚的男人三天两天地约吃饭,不好意思哟。 当下,宋晓宁心里竟然微微泛上了醋意,转念一想,知道正在上她的当。她这是给他下套呢,什么人大mba的,什么澳大利亚男人,他知道没有的,如果骗别人还行,但骗他是骗不了的,因为这种招数他是用过的。 第二次去北京专门去接骆城城的时候,宋晓宁说,正好来北京谈生意,看看故人,喝喝酒去后海泡泡酒巴,骆城城那时刚刚起来,没有化妆,头发乱乱的,睡眼朦胧中,忽然让宋晓宁有种冲动和贴心贴肺的温暖,但那种冲动转眼 就过去了,于是暧昧地笑着说,你看,你这大好的光阴全浪费掉了。 骆城城在他面前画妆,涂口红画眼线,有纹丝不乱的镇定,画着眉毛的时候她忽然问:我们只见过一面,我算得你的故人? 宋晓宁从后面站着看她,替她接过眉笔画了起来,两个人在镜子里玩着暧昧的游戏,不过是第二次见面,却知道,都是风月高手,一不小心,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两个人扑倒在化妆台上时,台上的瓶子哗拉拉掉了一大片,没有人管,镜子里,是两张野火花一样的脸,迅速地烧了起来,宋晓宁一直闭着眼睛,等睁开眼睛才发现,身体下的女人竟然睁着眼看着他,他吓了一跳,然后问:你怎么会,怎么会睁着眼? 她嘻嘻地笑着,整理了乱了的头发,然后换上一件华丽的绸缎旗袍,忽然问他:我美吗? 他忽然慌了,因为没想到她总是和别的女人不一样的,问出的问题这样妖气重重,镜子前的她,又恢复了那种不动声色,他只觉得背后一股寒冷逼上来,仄仄地冷,可是,可是为什么他感觉到中了她的蛊就是不能动。 这次,是他带她回了上海,两个人玩遍了上海的有名地方,她愿意去的地方是看那些二三十年代的老房子,每天就那样闲逛着,几十年的法国梧桐照着两个寂寞的影子,没有人说过爱,没有说过永远,但是跟在她后面走的时候,他总有些许的心酸,说不出为什么,这是一个受伤很深的女子,用美丽的红颜在掩饰着,来上海后,他们甚至手都没有牵一下,她住宾馆,他回家,是她执意要这样的,她明明知道,这是一种更大的诱惑,却偏要这样做。 最后一天,他带她去东方明珠看夜景,在电梯里上升的时候,他忽然握住了她的手,很短的刹那,却感觉出她的手里有很多湿湿的汗水,那一刻,他知道,她是动了心的,却在和自己挣着,她是怕他看轻了他的。 电梯开门时他们松开了手,一起从空中看夜色中的外滩,金碧辉煌、纸醉金迷,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荒凉之感,两个人呆呆地在栏杆上趴了好长时间,有人在旁边指着,哪里是和平饭店,哪里曾经是孔祥熙的银行,他侧过头看她,却发现她眼角好像有泪,这繁华的夜上海,这曾经的乱世恋情的地方,如今也有一个红颜佳人在泪,他假装没看见,眼睛一直看着前方,那片夜色中,有多少情多少真多少假呢?他起初是抱着玩的心来玩这场游戏的,可是,旁边的女子却认了真,说到底,他是不想娶她的,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要一个精彩的过程,女人要一个精彩的结果。 那天,他们住到了和平饭店。他在她的隔壁。 很晚了,他打了内线,我能去你的房间吗? 那边,沉默了好久,忽然笑了,很鬼魅地,有一种引诱,却让人感觉微冷:你费那么大劲,不就是想这个吗?我不信,你想的是和我结婚? 他一下子黯淡下去,因为让人说中了软肋,此时,再过去真是没意思了,她早就看透了他,他不过是想为自己的艳遇再增加一单而已,不想要一个结果,不想与她有一个将来。起初她也不想,但十几天下来,她想了,因为,女人都是要一个将来的,万人迷也会老的,老了的女人还是要一个男人能在一起包包饺子吃顿家常饭听听昆曲的,但她的性格和聪明让许多男人不要她,他们要的,是她这样的情人,是她这样的妾,无论她多么会表现,无论她多么隐忍。 送她上飞机的时候,他伸出手来,欢迎下次再来玩。她也伸出了手,知道这就是永别,她没有白流苏那么幸运,那时还有一个香港沦陷拯救她和范柳原的爱情,但现在的盛世,什么样的爱情什么样的艳遇都可能发生,只是不可能是她,是她的爱情。 三年之后,他又去北京,再约同学吃饭,偶尔说起了她,同学说,她呀,结婚了,有孩子了,变得胖着呢,看着从前挺妖的一个人,忽然特别邋遢,跟其它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女人没多大区别,没什么劲。 那天他喝了很多,出来时天正下着雪,雪落在他脸上时他一个激灵,然后开始在地上哗哗地吐,吐完了,眼泪也出来了,他搓着手,在雪中走着,眼泪干了以后在脸上有很深的痕迹,很疼,他想,三年前,他是爱过的。 童非非:划痕 作者:童非非 深秋的北京。 我懵懵懂懂地留在西客站的出口,用一双湿润的南方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干燥的北方城市。 没人知道我来了,孤零零排着长长的队,坐进一辆挺干净的出租车。 去哪儿啊。 先开着吧。 什么叫先开着啊。他歪戴着帽子,冲我一笑。 那行,去个最繁华的地方。你拿主意吧。 看朋友? 不是。 来旅游? 也不是。 总不是来找工作吧? 更不是了。 那你这是……? 结婚。 嗬,喜事啊!他从反光镜里看着我,新郎怎么不来接人呐? 新郎还没找到。 他可能被我吓坏了,没再跟我搭话。 车停在王府井的东方新天地。我付完帐,跳下车,调皮地对他眨了眨眼睛。 早点找个新郎倌儿!他笑着对我喊。 我来北京的目的很简单。结婚。 干吗不呢?二十好几的女子,闺中密友一个个都赴了围城,只有我还在外面候着。 你就是太挑;眼光太高了可不好;越老越掉价;真想独身主义?老了谁陪你玩啊…… 是啊,老了谁还会理我呢。 我说长沙太寂寞了。北京呢?北京怎么样?一个老同学在网上说了这么一句,我心里一热,就坐上了那趟z18。 我犹豫着,该不该拨通他的电话。 那号码有一串我喜欢的尾数。我甚至幻想那是为我而选的。 新天地有一家很好吃的泡芙。吃得一手都是,像孩子一样舔着。 有个老外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了笑。他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下。 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 下午一起看电影怎么样? 你不打算先问问我的名字吗? 嗨,我叫casano。你呢?他的头发是我喜欢的棕色。 叫我susan吧。 我请他吃了一个巨大的冰激凌,而他请我看了一场无聊的电影。 一起吃晚饭吗? 我看看手机。不了。约了朋友。 那好。再见。谢谢你陪我。 他走的时候给我了一张卡片。正面是气势骇人的九龙壁,背面则写着他在意大利的电话和地址。 我没有对着卡片浮想联翩。因为我要在北京结婚,而不是意大利。但如果是两年前,甚至两个月前,这个答案就会不一样。 北京有一家宾馆让我想念广州。 一走过那里便决定住下。像个吉卜赛女郎一样随遇而安,看到田野就搭起帐篷,看到河流就钻进小船,看到回忆,会住进回忆,看到未来,会住进未来。 它叫"越秀"。我总会联想到"越秀公园",想到那附近叫"小北花圈"的公车站。那里是非洲移民的聚居地,还有味道很香的土耳其烤肉店。 北京的"越秀"却特别小气。我的房间小得转身都很困难。 深夜十二点,拉开窗帘,楼下是和长安街平行的一条大街,右边的国家大剧院,像个时尚的锅盖。 你来了? 对。已经住下了。 怎么不说一声,我去接你。 只是来旅行,不想打扰你。 这几天正好有空,我当你导游吧。 真的假的?不怕麻烦? 不麻烦。 他的电话让我在床上笑了半天,又像个婴儿似地蜷成一团。 好温暖啊,北京的夜晚。 我觉得自己像个赶潮的少女,从黄昏坐到深夜,又从深夜坐到黎明。那趟潮汐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但我宁可相信它会来,少女总是够单纯,单纯又往往是幸福的前奏。 得澄清一下。他,并不是我网上的老同学。 他是特别的。 他是个突如其来的存在,或者说,礼物。 两个月前,我在一个平淡的周末走在长沙平静的大街上。下了点小雨。长沙的深秋凉得很快。 我正从一家健身会所出来,感觉身上热气腾腾的。 身后,有车在不停响着喇叭。 一回头,发现了这辆京字头的黑色ford。 请问,天心阁怎么走? 一个年轻男人探出身子。 那是一种职业的清透。我猜,他不是医生就是律师。 很正的啦,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啊。这是香港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得不承认,在看到他的一瞬,有一点小小的自我迷失。 直走,到第一个红灯左拐就是了。 谢谢。 他开着车很快地消失掉了。 我看着那模糊而去的车牌号码,像是弄丢了一袋童年的宝贝。 我还在冒着热气,却开始责怪自己洗完澡出来竟然忘了化妆。可悲的小虚荣,延续了至少一个小时。 什么叫遇见百分之百男人?村上能详细地描述他的百分百女人,而我的百分百,竟然就在这个下雨的秋天,在我还没找出恰当的形容词之前,瞬间出现又决然而去? 那天晚上。 一个朋友喊我出去喝茶。 我正陷在沙发里看肥皂剧,韩国肥皂泡常常有制造幻觉的作用,最近总用它们打发无聊的时光。 你够无聊的了,还不出来见见人。 好吧。让你震惊一下。 我穿了一身的紫色。 他站了起来,哇,今天真漂亮。 我看见还有一个茶杯。怎么?还有朋友? 喏,一个从北京来的同事。 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几乎倒在了座位上。 他走到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你好。 这是于辰,it新贵。这是小朵,美女记者。 我很矜持地笑笑。 奇怪的是大大咧咧话题不断的我今天特别淑女。 而于辰,虽然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却也用他的深沉击碎了我的防线。 你们两位,敢情是听我一个人说啊。朋友感觉气氛不对。 我和他,眼神在暗暗交织。天使的手指和撒旦的爪子同时舞动着,把一种无形的气态的高温的东西紧紧锁在一起。 朋友起身离开。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客户,失陪了。 他走后,我们坏坏地笑出声来。 真巧。他说。 我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我按你说的走了,却没找到地儿。后悔没载上你一块儿去。 骗人。我脸上的肌肉有些失控,似乎它们只会一个动作,笑。 第二天。我是带着他的味道离开的。 我们没有去我家。 因为他说他害怕。 害怕单身女人的家吗?你该有免疫力了吧?我故意逗他。 他只是笑。什么都没说。他特别喜欢沉默。男人的沉默有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讨好女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不出错。 我们分开的时候似乎没打算再见面。 相信我,这不是419。他从身后抱着我,下巴上须后水的草木香很好闻。 天亮说分手。我淡淡地看着他。我写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你是我的第一个故事。 你应该写写我。 不会的。永远不会。 你会忘了我吗? 干吗要忘记呢? 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重重关上了门。 那个早晨阳光灿烂。我却像被抽空了灵魂似地恍恍惚惚。 女人面对这样的男人总是难以抗拒的。 我不停说服自己。而不停自我麻痹的后遗症就是开始妄想和他一起生活。 难以置信。你终于想结婚了? 我最好的女伴一脸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欣赏一具来自外星的胴体。 你都快当妈了,我还不能想想吗? 只是很好奇。她露出一丝久违的天真。是谁有那么大魅力,把你给征服了? 一个北京男人。 北京男人油嘴滑舌,只晓得讲派头,吹牛皮,一点都不踏实。她的表情像妇女主任。 我很轻松地笑笑。我还就想嫁北京男人了。 你们?在一起了? 我们,会在一起的。 她说我中邪了。她会准备好我随时到她那里哭诉的。 我感觉自己在做一件特别热血的事。就像是又一个青春期开始了。 于辰常给我发e-mail。他的文笔很棒。理科生的文字我特别爱看,一个逻辑套着一个逻辑,不像我这么思维跳跃,程序混乱。 两个月的邮件交往,让我知道了他喜欢读安伯托·艾柯的文论,喜欢让·科克托和文德斯的电影,喜欢珍珠奶茶和浓缩咖啡,喜欢拉布拉多犬和街头霸王的音乐。 我说,你很greek。和我一样,拼贴的一个人。 最近刚做完一个大型策划,总编特批了半个月的假期。 他在msn上明明看到我把主题改成"去北京"却根本不提我去北京的事。 我想骂他两句。又咽了回去。女人最不愿意在她喜欢的人面前扮演泼妇的角色,这几乎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幸好一个朋友也在线。他说,既然长沙寂寞,就来北京吧。别别扭扭地,我终于找到了离开长沙的理由。 言归正传。 他开车到复兴门接我。 他说,我去看看你的房间。 一进门,他就直摇头。不行,又贵又小。你得挪地儿。 挪哪儿去都差不多。算了。 如果不嫌弃。到我家住吧。 你家? 就是远点。在北四环呢。 我心里一阵狂喜。却故作矜持地迟疑了半天。 你自己看着办吧。绝不勉强,但我绝对乐意。他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把旅行箱放到他的车后座。感觉像个小媳妇回家似的亲切。 你一来,北京都变暖和了。 那当然。我可是大人物。 一路上零零碎碎地聊着,忽然就停了下来。 到了,下车吧。 是个不错的小区。我知道他是个it公司的经理,但对他的收入状况一无所知。 这是爸妈买的房子。他边摁电梯边说。我自己刚买了一套,正准备装修呢。 那你是百万富翁啊,北京房子可贵了。我开玩笑地说。 这回是来旅行,还是见朋友? 他这么一问,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把行李放进客房,我摸着干净的被子,心里一阵温暖。那天晚上被头的香水味让我做了一夜的美梦,因为这味道,和他身上的一样。 我们像两个普通的朋友。 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而我,也很客气地在他的房间里住着。一起吃早餐,一起看球赛,一起玩ps2,一起商量每天的行程。 却没再越雷池一步。仿佛那是个灰色的划痕。 那天,在颐和园,我们像一对恋人。 他拿着dv,我拿着dc。 他拍我,我拍他。 阳光像光润的琥珀。湖边的风吹得我四肢冰凉。 西堤右侧,有一些小的池塘,满是残荷和芦苇。我们迎着阳光坐下。我不停地搓着手。 让我摸摸。他抓着我的手。这么凉啊。 他用手紧紧握着它,揣到温热的口袋里。我给你暖着,保证一会儿就出汗。他挑着眉毛对我微笑。 我感觉脸上泛起了三月的桃花红。 左手很快就出汗了。 来,换一边。他又走到我右边,抓起了我的右手。我的右手又飘飘然地欢喜起来。在这个庞大的皇家园林里,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这样的渺小和虚无之感,又让我们发现了彼此最真实的存在。 这里,真大,真漂亮。我靠着一棵金色的银杏树,对他忽闪着我金色的睫毛。 他和我面对面站着。 画面的定格绝对不输给任何一部艺术电影。 但他没有在那个几乎完美的时刻触碰我的身体,既没有用手指,也没有用嘴唇。 我舔着自己干燥的嘴唇,发了句牢骚,北京太干了,让人难受。 他又靠近了一点。 我傻傻地盯着他。 他忽然转头看表,快关门了,我们还有几个园中园没看呢。 口恩。懒懒地跟在他后面,走马观花,兴致一直不高。 我说,我想喝点酒。 好。晚上咱们去后海。 这家西餐酒吧叫"银锭"。 不是最好的选择,凑合吧。他说。我也不常来这儿的,不熟。 我赌气似的点了一桌子菜,从开胃菜到甜点,都是全套。 他只是偷偷地笑。你还挺能吃的。再要瓶红酒吧。 口恩,就来这个。我冲着菜单上最贵的点了点手指。故意看着他。 没事儿,一餐饭吃不穷我的。 那我天天吃你的。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意识到有些言重,自己的脸先红了起来。呵呵。我有共产主义思想,扛得住。他打起了圆场。 九点半,一个叫"红斑马"的乐队开始歌唱。 我已经喝了不少红酒。微醺是快乐的,跟着那些熟悉的旋律不停打着拍子。 唱首歌给我听吧。我像个孩子一样渴望。 好。你可得认真听着。没想到他真的上台了! 他唱起许巍那首"完美生活"。嗓音沧桑而平静,让人听过就会说,没错,那就是他的声音。 我拼命鼓掌。他对着话筒说,谢谢远方来的小朵。有你在北京的日子,我特别特别高兴。 于辰,你爱我吗?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尴尬地捂住了嘴巴! 酒吧里却掌声雷动,人们高喊着,快说啊!你爱她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ok,我用歌声表达吧。 他只唱了一句:"我爱你在这迷乱的城市里,不知明天该如何继续……" 后来我和他又喝了不少酒。两个人打车回家。 我迷迷糊糊地喊着他的名字。我说,于辰,不怕你笑话,我来北京是想和你结婚的。 他也快醉了。我不确定他是否听见了这句话。也不确定他是否故意当作没听见。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却因为酒精过度,都只顾蒙头大睡。 第二天面对他有些尴尬也有些赌气。 他煮好咖啡端到床边。我想狠狠抱紧他,又拼命忍住了。 我说,今天得去见个老同学,顺便放你一天假。 你和人家约在哪了?知道怎么去吗?不行,还是我开车送你吧。 我想一个人转转。行吗? 行,没问题。 他的眼神一直跟着我出门,如果能透视能拐弯,我猜那眼神会一直跟着我下楼,进地铁的。 他还是在乎我的。我这么想着心里又乐了起来。 和同学聊天吃饭,总感觉有些心不在焉。早早离开,特意赶到卖泡芙的小店,买了好几个,准备带给他吃。 谁知却弄丢了回家的路。 在地铁站来来回回地兜圈,总是回到起点。 干脆打车吧。却又不记得他家的具体位置。 我只好拨通他的电话。喂,我迷路了。委屈得像小猫。 你在哪儿? 王府井地铁站。 你在星巴克坐坐,我马上就过来了啊,别怕。 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们忽然都愣了一下。 两人手里竟提着一样的袋子。 我笑。你也喜欢吃泡芙? 他沉默了三秒钟,也笑了起来。我是买给迷路的孩子吃的。 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松软甜嫩的小东西,弄得满手都是,不顾形象地舔着。 吃完了。他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老婆,咱回家吧。 我甜蜜了好久好久。 这天醒来的时候,于辰已经出门了。 他留了个字条:我去机场接人,桌上有早餐,你照顾好自己。出门多穿点,今天北京风大。 我默默地吃东西。默默地看电视。默默地在他的阳台上发呆。 然后,我默默地,偷偷地,进了他的房间。 总想发现点什么。 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和情感,人的窥私欲往往强大得可怕。而越是抱有这样的心态,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 事实便是如此。 我在他衣柜里发现了一堆女人的衣服。 在抽屉里看到了他和她的亲密合照。 甚至在地板上拣起一些不属于我的黑色长发。 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客人。 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这几天偏偏"守身如玉"。 本应该客气地来,客气地走。不求甚解。我是自找没趣。 想起自己来北京结婚的迷梦破灭,心里一阵冷笑。到底还是得了后青春期综合症,怎么那么容易对人怀春抒情呢!丢死人了。 逃跑似地收拾好东西,就往车站赶,坐在的士上眼泪哗哗淌个不停。 开车的大爷不停地劝我,什么事儿想不开呀,姑娘,没什么想不开的! 口恩。我点着头。感觉北京之行就像一场噩梦。 忽然想起《广岛之恋》里,女人说,这个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身体,你是谁,你害了我…… 一段日子过去了。 某天,在报社里又遇到那个请我喝茶的朋友。 他神秘兮兮地坐进我办公室,说有事和我聊聊。 你和于辰还有来往吗? 他?早就没联系了。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他老婆在澳洲,刚离。 呵呵,我现在才知道他有老婆。 你不是装蒜吧?他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几个北京朋友都说,他离婚是因为一个长沙女人。长沙女人有魅力的太多了,别老把坏事往我身上想好不好。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却七上八下。 一下班,发现报社楼下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车。 京字头的ford。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像没看见似地飘然走过。 他在后面按喇叭。 我没有回头。 小朵。他下车跑到我身边。 我停在原地,还是不敢看他。 嫁给我吧。你不是说过,去北京是想和我结婚吗? 因为我不知道你结婚了。 一切重新开始。嫁给我吧。他单腿跪地,仍然像个王子。 你这样的男人会让我穿上保护色的。我终于摘下淑女的假面,滔滔不绝。 爱情不就是想分个胜负吗? 你跪着向我求婚,此刻你被我征服了,而等你再次被人征服的时候,又轮到我惨败。我们极不负责地爱了,散了,像那些结了又离了的人们一样。幸运的是,你两者都体验到了。 他无奈地摇摇头,你什么时候把天真弄丢了? 拜您所赐。 我冷笑着走远,再也没有回头。 怕自己多看他一眼,就会后悔。 瞧,又一部电影落幕了,不属于现在,不属于将来,没有大碍,却有些刺眼。 它轻轻擦过,像一条划痕。 逆发结罗:街角的祝福 作者:逆发结罗 见到龙以沫的时候,我十五岁,他靠在街角的车窗上缓缓地抽烟。我提着一只脏兮兮的大箱子,里面有几件旧衣服和母亲的遗物。 子矜,你们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相信我。他说,安静而诚恳。 谢谢,我望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澄澈如莲。 他微微一怔,你和你的母亲一样,毅然决绝。 他给我联系了最好的贵族学校,给我买高贵的洋装,教我吃饭的时候背要挺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我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五岁,但是我不叫他叔叔,从来都不,我叫他以沫,他亦不勉强我。他让我像个公主般的生活,并且尊重我,我们以成人的方式相处相待。 他抽很多烟,但只有一个牌子——marlboro,粗犷而强烈。marlboro的意思是menalwaysrememberladiesbecauseofromanceonly,他说他想竭尽所能地记住一些事情,我想那一定是一个女人的事。半夜的时候常常听他咳嗽,我的心就跟着紧紧地缩成一团。 我的母亲很漂亮,我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有的时候她素面朝天,穿白色的纯棉布裙子,巴掌大的脸,水果一样的唇,柔软得让人心疼,只有锁骨凛冽在外面,澄澈如莲。有的时候她穿黑色的细高跟镶水钻凉鞋,鞋带细细的缠在脚踝上,抹深紫色的眼影和暗红色泛金光的口红,暧昧如花。更多的时候,她穿肥大的棉布裤子,光脚穿球鞋,背破旧的牛仔包,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边走边写,靠文字兑现生命的价值。如此风情万种谜一般的女子,想必有很多男人扎扎实实地爱过她。 我生日的时候,以沫问我想怎么过。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看海上日出。 我生日的那天晚上,以沫带我到游轮上吃烛光晚餐。我自始至终把背挺得笔直,像个名媛一样坐在他对面,然后跳华丽的舞,长长的裙摆在地上蟋蟋嗦嗦地响。半夜的时候,我靠在他肩上睡着了,在梦里我闻到淡淡的古龙水混合着烟草的味道,洁净的味道。 醒来的时候,看见他依在舷梯上抽烟,太阳正一点一点从水天相接处挣脱出来,给他的轮廓镶上一道金边,我在他的背后凝视着他,安静详细,一点一点地的身影记下来。因为他曾经对我说,在面对美好事物的时候,要保持静默,缓慢,以此来记得,若心有感伤,这记忆便会因为重而日渐漫长。 我在爱,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贫穷使人发胖、邋遢、沉堕。 我记忆中的母亲和照片上完全判若两人。自从父亲因工作事故进了监狱以后,母亲就完全变了一个人。抽劣质香烟,在麻将桌上大声骂脏话,戴假金耳环,头发油腻,不是很胖但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具灵气的轮廓填满,再也看不到凛冽的锁骨。她粗犷、强壮而且简陋。 母亲白天睡觉、打麻将,晚上就带着我去卖盗版书。为了赚钱,她也帮人家写一些淫秽的东西。记忆中,那些裸男裸女封面混合着劣质香烟味以及汗臭骚味和淫亵的目光交织在一起,让我心生无限厌恶。 因着那些让人厌恶的低俗肮脏的记忆,我爱上了一个高贵洁净的男子,因为他象征的富足生活带来不匮乏的安全和有理性而节制的温情。 我继承了父亲身高的优点,十六岁的时候已经长到一米七二。学校里有成堆的男孩子追我,但是我讨厌他们。这些男孩子,蓄着汗毛就当胡须,见了女孩子乱追一气,利用人家的天真无知,根本不量一量力。而以沫不同,他有自己的事业,私生活检点,更重要的是我所有的祈求在他那里都全部会得到实现,如果今天我说三宅一生新款香水上市了,那么明天一整套新款香水就会摆在我的梳妆台上。 心仪以沫的女人很多,但他始终是一个人。 他想找一个能让他爱的女子,但那很难,又不屑于找一个寻常女子敷衍。于是来来去去,始终是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洗澡,一个人睡觉。 我问他,你是否爱过我母亲,抑或是她爱过你。 他吐了口烟,说,生命并不是为所欲为,有时候我们的承担要大于接受,我和你母亲的不同在于,我信奉这一点,而你的母亲不信奉,是她不要我。 我捏住他的指间说,事实证明,她错了,你比我的父亲优秀几百倍。 他的眼眶微微红润,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怎么留?心头的动荡似一碗慢煎的药,那苦味慢慢地从他的心里熬出来。那一瞬间,我发现,他老了。 老原来不是慢慢累积的事,而是一瞬间的事,像被闪电击中一样。我几乎有点恨我的母亲,那个叫张若曦的女人。 父亲出狱之后,因为找不到新工作,脾气变得很坏。他和母亲吵架,摔东西,拼命厮打,然后抱头痛哭。他原也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高大、英俊,年纪轻轻的就爬到了极高的位置上。如果不发生那次致命的事故,他也许亦前途无量,和母亲一起慢慢变老,成为大家羡慕的一对璧人。 母亲曾说,当她爱上父亲之后,她的心便低低的,低到尘埃里去了。她原是多么的骄傲,谁知栽在他手上。他们必定结结实实地爱过,我看过他们以前的照片,父亲搂着娇小的母亲,实实在在地笑,被幸福填满的实在。 一天一天,秋天流逝过去,不再回头,招引了漫漫的暗紫色密云。法国梧桐又凋零了,一片一片如零碎的心。 父亲很少开口说话,只是怔怔地站在梧桐树下,看叶落看叶长,心如止水,无限苍凉。不过两年他就老了,他醒了他睡了,自己都不知道,只道一睡如死,好死不如赖着活,他又活了。桃花潭水还只是三千尺,他却无底,无穷无尽,无晨无昏。 以沫是那种男子,越是爱的女子,越是不想随意地去碰触她,看着喜欢的女子,就如同看着雨后落地纷纷的白色樱花,不忍靠近。是有这样的珍惜的距离感。在享受着晴朗天气的时候,在阳光之下仰起脸闭上眼睛,心有欢喜却并不惊动。所以他的爱,亦只是稀薄,并且缓慢。 我的母亲不可能选择他,我的母亲是异类,她喜欢丰盛而浓烈的生活,在缝隙里爬行,背井离乡,野性叛逆,随时喷出甜蜜毒辣的汁水让人眩晕。许多男人懂得欣赏,但是他们无力承担,以沫亦不例外。他需要的是一个吃饭的时候背挺得笔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懂得如何打领带熨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懂得如何使自己看起来高贵典雅、华而不艳的女人。他不会允许我的母亲光脚穿球鞋,累了就坐在地上,边写作边抽烟,出去旅游一去就是半年。所以我的母亲离开了他,跟着他最好的朋友文依帆走了,因为他是比她更为丰盛浓烈的人。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没有多少钱,靠父亲来养家,母亲偶尔也写点文字来补贴家用。他们很开心,因为母亲一直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不一定是大房子,想要一个爱她的男人,夜夜搂着她入睡,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握着她的手。 后来他们的生活宽裕起来,父亲抱着母亲进了结婚礼堂。我出生之后,母亲给我取名叫张子矜,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多么典雅的感情。 我看过母亲的文章,她用这样的文字来形容她和父亲之间的感情:看到他因为难过而仰起的侧面,我的心里无限苍凉,多么英俊的男人呵,我悲怆的眼泪蹁跹如蝶,那一刻,我突然下定决心:我要成为一棵树,一旦扎下根就绝不再挪动,哪怕干枯至死,哪怕我的爱从此再也不能回头…… 而今,我长大了,终于能看懂人世的时候,却看见母亲的爱如同她所写的那样,再也不能回头。 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她做了我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给了我龙以沫的地址和电话,我只是以为她又要远行。哪知半夜的时候她从五楼跳了下去,毅然而决绝。 我看到她的身体横在路中间,骨飞血溅,像极了我刚吃的排骨。那以后,我看到排骨就想吐。 我知道母亲并不脆弱,她只是想要对抗自己的爱,如此激盛的生命。无法表达,无法要求,背在身上得不到交付,于是只好选择死亡。因为只有死亡跟爱情一样,如此稍纵即逝,残酷而直接。 母亲走了不久,父亲也跟着病逝了。 以沫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母亲的照片狠狠地抽烟。我从门缝中窥着他的身影,心就碎成一道一道透明的裂缝。 以沫对着母亲的照片落寞,而我却望着他的背影沉沦,一切都是一种命中注定的偿还。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以沫喝了很多红酒,淡淡地醉了。 他靠在我怀里,一遍一遍地喊着母亲的名字:若曦!若曦!喊着喊着泪就滑了下来。 我俯下头吻他的唇,他翻起来狠狠地回吻我,然后一切自然而然就发生了。完了之后,他望着天花板发呆,我看了看表,零点零刻。 我点了支烟,问他,你后悔了吗。 他把我的烟拿掉,说,是,你还只是个孩子,我怎么可以这样对你。 我说,我已经长大了,我有结实的胸脯和修长的大腿。 他还想说什么,我翻起身吻他,他叹了口气,然后回吻我。黑暗中,他的叹息声飘来飘去,撞到喘息声后,立刻刷的一声灰飞烟灭,只留下一地冰冷的尘埃。 那天以后,他送我去了很远的寄宿学校,每个月按时给我钱,但是一年难得见到他一面。我跟各种各样的男孩子约会,拼命地花他的钱,以此证实我的存在。 再后来,我跟一个叫静初的男子离开了这个城市,不是因为他说可以推荐我去当模特,而只是因为想忘记一些人,一些事。 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有天晚上照例去走秀,就在走到T台最前端的时候,我的心里狠狠一震,以沫,他竟然坐在第一排,目光澄澈。 我想起十五岁的那天,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说,子矜,你们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相信我。同样澄澈的目光,我的心就是那个时候沉沦的。 表演结束之后,他带我去了酒店。我们什么也没说,只是狠狠地相爱。完了之后,我翻开他的钱夹,看到里面有他和老婆儿子的合照,我的心紧紧揪成了一团,然后用两根手指夹了厚厚一叠钞票出来。 我说,你不必内疚,你只是来寻欢的客人,我有收你的钱,而且价钱不低。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跟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一样,你和你的母亲一样,毅然决绝。我点了一支烟,没有说话。 他说,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叫以沫,因为我的父母希望我找到一个我爱的女子,和我一起相濡以沫,恩爱到老。但不知为何,一直不能够得到。希望日渐磨损,知道得到感情是一件困难的事,于是妥协。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他转过身,穿好衣服,那天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他。 三年后,我生下一个女儿,我给她取名叫懿,懿字拆开是"一次心",因我在见以沫第一次的时候,心就已经交给他了。 懿三岁的时候,我和静初在教堂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当戒指缓缓套上我手指的时候,我哭了。这个男人,我将与他一起慢慢变老,我知道,我们心里爱着的人,总是走得迅疾,因此能够与之相守的,总是一些其他的不相干的人。而我已经算是侥幸,静初善待于我,更重要的是,他能给我的懿一个完整的家。 很多个夜晚,我看着天上的星星,静静地回想他靠在街角的车窗上抽烟的样子。妈妈,懿睡醒后在床上向我伸出双手,我把她抱起来,抚摩她软软的身体就像抚摩以沫一样。 那个夏天,我把祝福留在街角,只希望以沫过得很好,与他的那一半相濡以沫,恩爱到老。 塞宁:黑裙 作者:塞宁 这和我那个梦很像,我被一群身穿华丽丝绸的女人拨开衣服,看我的满身老茧…… 那天,他给我讲完他奇异的恋爱经历之后,我坐在原地,我手中没有刀,无法杀他。这点使我沮丧。我的处境进退两难,根本哭不出来,眼泪被桎梏住了。我能做的就是搪塞自己的感情,让他觉得他很低贱,并不配让我伤心。 我提议他带我去游乐场,可是他没有,他带我去商业区逛街。在快餐店里喝水的时候我躲进厕所里哭了起来,天花板旋转着。 哭了很久,一直有人敲门急着如厕。我侧身出来,洗了脸,开始化妆。我要让全南京的男人都看着我。果然,我走出卫生间的时候已经有人对我吹口哨了。有人认出了我,说看过我的广告,要我签名。当时情况仿佛有些混乱。给别人签名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位子上,边打电话边看着我。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 一路上一直被人围观,逛街活动不得不提前结束。我装出意犹未尽的样子嚷嚷着要去买条裙子,身上的这件黑乎乎的实在太热了。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根本不理我的吵嚷,抓着我的胳膊把我塞进车里。 我们回到了他的小房子。 他做好饭。我只顾低头吃。谁都不做声,后来我开始哭。眼泪掉在米里。米变成了咸的,我没吃菜,吃了一碗咸咸的干饭。 饭桌上的简单对话—— "饭好吃吗?希望口味还合你。" "蛮好的,这个熏肠做得好吃。" …… "你可以忘记我吗?" "你混蛋!你既然知道这样,为什么当初还要与我暧昧?!" "我喜欢你。" "可是你现在还要告诉我这些扫了我的兴,大老远跑来听你讲这些!你当初不告诉我,那现在也别告诉我啊!"眼泪止不住,声音歇斯底里起来。 "我是想让你变成我倾吐遗言的人的,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根本不可能……看见你之后我发现……自己太不完整了,做过太多错事,我怎么配在步入中年时得到你这样的女孩儿?!我不配。" "那你为什么还要问我会不会忘记你?!又不是小孩子,问这问题有意义吗?如果我知道'我忘记了你'这个事实,那还等于是我没忘记你。" "我怕给你带来伤害,我又怕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瞬。我很矛盾。"这一时刻是他这一天中唯一的一次失态。他揪住头发,垂着头。 "不要问,时间会带走一切,时间会改变一切。" 晚上,他执意送我回旅馆。 "不用啦,我可以的。" "送你到地方我就走。"他说。 他开车送我,车窗敞开,风吹在我的脸上。我随着音响里的王菲唱着《浮躁》。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我唱着唱着有些醉了,轻声地抽泣起来。 歌词骗人! 他关掉了音响,瞪着我的醉态。 我晚饭时喝了一些红酒,那是我借故流泪的理由。 到了旅馆,他泊好车,像白天阳光下的行为一样,他抓着我的胳膊将我拖回了房间。我口中的歌词没有停下,其实认真揣摩,王菲唱的时候像是在读一个魔咒,充满了不愉快。 歌词和梦一样,是反的! 关上房门的一刹那,他抱住我,将我挤在门槛里,我激烈地回吻他。他用舌头和牙齿撕磨着我的耳垂和rx房,我太激动,僵硬在那儿,不能动弹。任凭他释放自己的力量。 他将我扔在床上,撩开我的黑裙子,打开我的双腿,一道闪电滑落的时间,进入我的身体。 我记得他在黑暗中隐约的目光。他是绝情的、容易厌烦的、猛烈的。我知道这个男人将离我远去,因为他只喜欢我,而并不爱我。 我只是个在正确时间走近他的女飞贼,我只是个小姑娘长着距离遥远的双眼。我只是个长手长腿的网络无聊份子。我的所有一切都抵不过他的一根电话线、一条六百元的出口黑裙和说不出口的拒绝理由…… 那一夜,他拥抱了我三次,他进入了我三次。其他时间里,他都在窗台上抽烟。标准间里有两张床,我让他回另外一张床上去睡,他不响。 我坐起身,把披散的头发梳好。冲凉。冲凉回来,让他抱我,可是他不动。 我说我睡了,然后回到床上,闭着眼睛假寐。 那是唯一一个陪男人失眠的夜。我装作睡眠时呼吸急促的样子。可是我怎能睡得着? 早晨六点,外面鸡叫成群。他来到我身边。我可以闻见他皮肤里隐约散发出来的芹菜味道。他低下来看我。他的呼吸离我很近。看了一会儿,他吻了我的额头。然后穿好衣服走掉了。听见楼下汽车马达开动的声音时,我跳下了床,进浴室又冲了一次凉。 因为一夜的失眠,我决定再在旅馆里睡足一天,订好转天的机票。我倒是要看看,空难是否会来临。那一切都该一了百了了。 可是生活毕竟是生活,太戏剧了不行,太庸俗了也让人生厌。 回家之后,我们再也没有打过电话。我把那条黑裙子脱下来,洗干静,放到网上继续卖。标注好是卖家的闲置,但是价钱却涨了一倍——一千二百元。 我想,这是没人会买的,我不过只想做一个声明,一个非常孩子气的声明——证明我和送我衣服的那个人已经毫无干系,各走各的。这件衣服是个开始,亦是个结束。 为了分散注意力,我接受了外教的追求。那是个喜欢说谎的美国人,每周和我呆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三天。后来为了摆脱他,我也开始和他撒谎。跑到郊区住在山里,不肯回家。 我的英文还是很差,那个美国人的中文说得比我还利落,他在生我气时爱用英文骂我,以为我听不懂。可是我知道,只要他对着我讲英文,那准是在骂我。 不久,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条裙子挂在网上第三个月的一天,被一个人买了下来。 买家联系我,是个女人的声音。一切都看似平常。我留下账号,她留下她的地址。当她说她是南京人时,我愣住了。 "我是南京人。" "……" "喂,为什么不讲话啊?" "不知道为什么一条旧裙你却要花这么多钱买。我设高价本来是不想卖的。"我已经感觉到她和祝马有关系了。说话时嘴有些拌蒜。 "为什么不想卖呢?"她好像并没有什么出乎意料,反到平和的反问我。 "没有为什么,不为什么。"我嘴硬不想说。 "……" "你为什么……" 我还没问完,她打断了我:"我是祝马的朋友。" 我知道我还没有忘记那个人,至今听到那个名字,我的心尖还是会遂不及防地疼。感觉有一股力量朝我的颅腔袭来,每一根汗毛都矗立起来。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落在电话听筒上,这个时刻比当初祝马告诉我他的性趋向时更让我难过。 "你买裙子为什么?"我哽咽着还在对话。 "祝马死了。他患了癌,在家里吃安眠药死的。 给我留了遗书,说在这么个地方有这么条裙子,和他从前给我买过的一条式样很像。他让我来跟你买回去穿,说这里的这条裙子上有好几个人的疼爱。 到死之前,他觉得他还爱我,让我原谅他,并且希望我可以穿着那条裙子和以后的爱人拖着手去看电影…… 他说他愧疚你。没想到你可以为他来一趟南京。那时他已经查出病了,只是拖着。是你给了他一线希望,在电话里听他讲他的生活。那些陪伴使他挺过了很多时光。在很多次要自杀的夜里,因为有你的等待而使他活了下来。可是你突然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他发现自己残缺不全,无法面对这样安好的你。 你离开南京之后好像很怨恨他。不和他联络还出售了那条裙子。他最后一线希望都没了。这个世界上,当没有人去守候自己的时候,那种空落落的感觉比风还凛冽……" 没等她说完,我挂断了电话。 最终,听他倾吐遗言的人不是我。 南京女人向我账号里汇了一千二百元钱。我把黑裙寄给了她。 KIKIKI926:宿世丹青 作者:kikiki926 一切皆由一幅画而起。 如果那天不是韩典26岁生日,如果那天不是他去取订做的生日蛋糕,如果不是正好在他回去的路上下起瓢盆大雨,如果他没有仓促地跑进街边画廊临时避雨,或许,什么也不会发生。 韩典提着蛋糕一边等雨停一边在店子里面踱着步子。他是学建筑的,没什么文艺细胞,但从某种程度上他认为这些画跟他那些房子的设计图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自己也可以称得上是半个艺术家。画廊店员没有招呼他。也许知道他像其他一些客人一样进来只是为了躲雨。这家画廊离韩典家不远,他平时上下班都会经过这里,却从来没有进来过。韩典转悠了一圈,走到一排中国古画面前。他漫不经心地一幅一幅浏览。突然,他在一幅画前面停了下来。 如果当时有一面镜子,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眼睛竟充斥着令人不解的失态的惊喜。 画上是一座豪华的古代庭院,两个宽袍大袖戴着诡异面具的巫师阴阳怪气地跳着舞,旁边的太师椅上端坐着富态的主人。一群仆人在不远处的廊柱后窃窃私语。几个年轻丫环簇拥着一个穿浅红衣裳的闺秀。那小姐睁大眼睛,一脸天真烂漫的惊奇,举起罗帕微遮下颌。 某种似曾相识的微妙情绪萦绕在韩典心头。他情不自禁抬起手,轻触画面。一旁的店员见状迎上来不失时机地问:先生对这幅画有兴趣? 韩典回过神来,微笑着摇摇头。他看落地窗外雨势已收,便向大门走去。快踏出门槛的一瞬,韩典的脑海电光火石般闪过一些零散的片段画面。他惊了一番,再回想却想不出刚刚经过脑袋的是什么了。冥冥中的神奇力量仿佛支配了他的身躯。韩典转身,径直又走向那幅画。未离开的店员期待地望着他。韩典问:这幅画叫什么名字?店员道:《长生不老图》,是仿明朝泰昌年间原作所绘。韩典忍不住喟叹:还有画工这样逼真的仿品啊!店员新奇地问:您见过真品?韩典微微一惊,不知道刚才怎会蹦出那样一句话来。自己以前是从来没见过这幅画的。他问:你们有这幅画的真品吗?店员摇头。韩典有些许失望。随后,他说:麻烦你帮我把画包起来。 把画抱回家,韩典才醒悟过来。长这么大,第一次不理智地在冲动下买了一幅画,好像着了魔似的,怪。他自嘲地笑笑。 小佳打趣:开始附庸风雅了? 韩典说:当是26岁生日的新开始吧。 孰不知一语成谶,这幅画真的改变了韩典的生活轨道。 当天晚上,韩典就做梦了。 像在画廊里一样,出现在脑海里的都是零碎镜头。但是这次,他用力记住了。 时间很模糊。苍茫天地间,一个男子在飞快作画。几棵参天古木,华丽的古代庭院。一大群人围成一圈似乎在看热闹,有红色的液体从人缝里缓缓流溢出来,越来越多,弥漫成河。 次日清晨醒来,韩典直奔那幅画。真是荒唐的梦境。他从来就未曾做过这样的梦。他仔细端详画中的庭院,想知道是不是梦里的那一座。他闭上眼,皱紧眉头,努力地回想,却无法再一次重温梦中景象。总是如此。那镜头只会在他脑袋里面驻留片刻就匆匆而过,亦或是在他不甚清醒时出现,只给他一片模糊与距离。 下班后韩典去了画廊。 他依然盼望可以得到《长生不老图》的真品。店员无奈地摊手:我们是没有办法了,不过你倒是可以找找那幅仿品的画家。韩典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店员在便签纸上写下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韩典接过来看,莫丹青。 好一个颇具艺术气质的优雅名字。 他拨通了莫丹青的电话。一个慵懒的女声响起:喂。韩典一下子有点紧张,嗫嚅着:我找莫丹青。我就是,请问哪位?女子的声音空灵般好听,短短一句话说下来抑扬顿挫,像极悠雅清秀的扬州小调。 我,我买了你的《长生不老图》,觉得,觉得……韩典在挑一个合适的词眼来形容,最后,他说:觉得很有感触,嗯,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就是……好像似曾相识。我期望能看到这幅画的原作,不知道莫小姐手头上有没有。或是莫小姐知不知道可以在哪寻访到原作。 这不是一向处事干练讲话连珠炮似的自己。尽管还隔着话筒,韩典也感觉到了那一边安静的气氛,静得似乎连呼吸声也消失了。他没有追问,只是静待答案。终于,声音再次响起:如果有空,明早九点来我的住所。你去问画廊店员,他们会告诉你我的地址。 说完,电话挂断了。 韩典拿着电话发了片刻的呆。 虽然已经在不断为自己打气。韩典心里还是时而涌现莫名的慌乱。莫丹青的住所在城郊,离韩典家大概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莫丹青住的是一座单门独户的两层楼房子。大门外有青翠的竹栅栏,楼房青砖红瓦,墙壁油漆有些剥落发黄,看起来房子已有些年月。一楼门上挂着一串用竹子削做的,串了两个小铃铛的绿色风铃,大概是主人心灵手巧的作品。城市中心已是酷暑天气,这里却一派清凉安逸。韩典站在门外,有一种刚从尘世到山间的感觉。 他摁了摁门铃。一会儿,他听见脚步声愈来愈近。门开了。一袭粉衣的长发女子出现在他面前。韩典蓦地怔住了。脑中闪过画中少女的姿容。这长发女子分明是画中人。纤纤弱骨,灵动的眼神,还有此时脸上与少女如出一辙略带惊奇的神态。只是眼前女子脸色略显苍白,眸中多掺了些沧桑。 莫,莫丹青小姐?韩典虽这样问,心里早已明白眼前人必是她无疑。 请进。莫丹青伸出梨花玉手做了个请的动作。那纤长娟秀的手指一看便是作画之人。 一楼是客厅,布置得古色古香。杏黄木制明清家具,落日黄的落地窗帘被天花板上的吊扇吹得在地上轻轻拖沓着摇曳。浅棕色朴素却很有怀旧情怀的布艺沙发安谧地置放在客厅角落。房子里比外面还要湿凉一些,空气中漂浮着氤氲。 韩典既惊且赞地叹:莫小姐真是有情趣的人。莫丹青扇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一派娇柔模样。这种神情仿佛在何时何地见过。韩典想不起来。 你叫,韩典?莫丹青叫他坐下,询问道。韩典点点头。 韩先生从事于什么工作? 我是做楼房建筑设计的。 唔,工程师。莫丹青微抬眼。怎么会对这幅《长生不老图》感兴趣呢?说着,她起身走到餐桌前拿起莲花茶壶。韩典眉宇紧缩,道:说老实话莫小姐,我对赏画一向并不在行,也不感兴趣。可那天无意瞥见你那幅《长生不老图》,我却被狠狠地吸引了。我之所以说"狠狠",是因为我连做梦都好像梦到了这幅画。 莫丹青的手悬在半空:你梦见什么? 画画的男人,似乎和画上一样的古代庭院,人群,还有,血。韩典幽幽道。莫丹青轻轻呻吟了一声,像是在叹息。她正背对韩典。他看不清她的表情。但他看到她的背部曲线在一起一伏。隔了一会儿,她才转过身,把一杯茶放在韩典面前。喜欢普洱吗?莫丹青唇边露出一缕若有似无的浅笑。韩典老实回答:很少喝茶,平时多喝咖啡。 莫丹青的眸里现出旋即不见的颓丧。她说:我带你去看看那幅《长生不老图》吧。 韩典知道她所谓的《长生不老图》就是他心之向往的真品了。不禁一阵激动。 莫丹青带韩典上了楼。楼上有三间房,一间是卧室,一间是莫丹青的画室,还有一间没有门的房间,在装门的横梁上挂了一道彩色珠帘权当门,很是有几分闺阁雅趣。莫丹青带韩典进了这间房。一进去着实让韩典吃了一惊。里面四个画柜,全部塞满一筒筒白色画卷,墙上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也挂满中国古画。而这些古画不是别的,全部都是莫丹青临摹的《长生不老图》。莫丹青抽出画柜里的一卷画,平摊在桌上,缓缓打开。画中内容每露出一分,韩典的心就每揪紧一分。最后,整幅画了然无遗地展现在他眼前。画散发着淡淡的防腐药水味,这幅经历四百多年风霜的古画不过略微泛黄,几乎无丝毫损坏。真品与莫丹青的临摹品如出一辙,不细细考究恐怕也难分真伪。韩典轻轻抚摩《长生不老图》,心底泛起一股难得的柔情,那是如同寻到失散多年的亲骨肉一般的感情。他的眼眶逐渐泛红,潮湿。莫丹青微眯一双看不清思想的眼睛,打量着韩典。 韩先生果真对这幅画情有独钟? 韩典叹口气:我非爱画之人,这画却如我所作。 莫丹青沉默半晌,说:那我就将这幅画送给你。 韩典一惊。从没遇过这样豪爽大方的女子!莫丹青轻笑:或许正如你所言,这画本就属于你的呢。 韩典没有作声。他的视线落在画中少女身上。那少女的眼珠仿佛忽地转了两转,巧笑倩兮。这一笑,竟与莫丹青一模一样。 晚上,韩典抱着莫丹青送他的画失眠了。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如同前世强烈力量在这些日子得到释放,搅得他陷入茫惑的无边海洋。他是那样理性的人,从来就不信什么轮回之说,自从得到了《长生不老图》,性格却仿佛渐渐改变,好像另一个灵魂附在了他身上。他惟一可以确定的是,这幅画,莫丹青,一定和自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想到这里,韩典脑中又浮现出莫丹青的影子。那么一个神秘如精灵般的女子,一个孑然一身住在城郊画画的古典女子。那样的身姿,那样的容颜,那样的笑,以及那些一举一动,那杯他未喝的散着热气的普洱,真的曾经见过。真的。 恍惚间,电话铃响了。是小佳。她的声音很不满:你今天一天跑哪去了?家里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了。韩典犹豫了会儿说:没什么,一个同事有点事找我帮忙。这是谈恋爱以来第一次对小佳撒谎。为了一幅奇怪的画和一个才见过一面的女人。小佳的语气温和了许多,也没细加追问:喔,你要我给你买的画框我已经买了,明天你来拿啊。韩典忙说:再帮我买一个吧。 第二天,韩典跟小佳把画框搬回了家。韩典小心翼翼把两张画分别装进两个画框。小佳在一旁不解:你百年不买这些东西,一买就买两张一模一样的干吗啊。韩典笑了笑,没说话。一会儿,他似乎想起来什么似的,问:小佳,你是学历史的吧,你看看这画到底表达了什么涵义。 小佳莫名望他一眼,捧起画,边看边说:你说这画是泰昌年间所绘,也就是17世纪20年代的光宗朱常洛时候。明朝末代帝皇都热衷于炼丹制药换取长生不死,以至于上行下效。这画上庭院豪华气派,又奴仆成群,想必是有权有势的官宦府邸请巫师跳大神祈福。 韩典嘘口气,又问:那,这幅画是怎样流传下来的呢? 小佳说:《长生不老图》并无具名,也不是名家作品,可能是有钱人家豢养的画匠画的吧。这画画工倒还精致,但也不至于让你魂不守舍追根究底吧。 韩典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小佳不会明白自己的感受。因为他觉得自己要讲的,好像是另一个时代的事情。 这天晚上,韩典又做梦了。这次,是完整的情节。 他看到有着和莫丹青一样脸蛋的画中女子手持罗帕,踏着轻盈的步子浅笑着向自己走来。一派弱柳扶风的美态。梦里的他突然萌生作画的欲望。少女嫣然一笑,朝他微启朱唇,喊出一个名字。韩典没听清,他走近想仔细询问,那少女却顽皮地扭过身子就走!韩典一心急,伸出一只手想要抓住女子,大喊:盈姣! 天地一片浑浊,飞沙走石。他心急如焚地从梦中醒来,大汗淋漓。呼吸平稳后,却有无比想要见莫丹青的欲望。他抓起身边的电话,却马上又颓然放下。寂寞诡异的午夜作了一个神秘的梦而去找一个陌生女子诉说衷情。这算什么? 白天,韩典见到清晨的太阳,又有了找莫丹青的勇气。阳光是多么好的东西,赐予人胆量与自信。莫丹青在接到韩典电话时声音听起来有些震颤。但这些韩典是没听出来的。因为他自己已经够激动了。他约莫丹青吃饭,想报答她给予他的画。一顿饭的价值怎比得上一幅《长生不老图》真品呢。明眼人一看就会看出男人在这种时候的醉翁之意。挂上电话,韩典蓦然想起小佳。心中还是有那么一份愧疚与自责,但到底填平不了赴会的兴奋。 傍晚在默兰茶阁门外,韩典看见了戴着顶白色太阳帽微低着脑袋的莫丹青。走近看,莫丹青穿一件米白色亚麻短袖衬衣,裤脚开得有些大的同色亚麻长裤。见到韩典,她把帽檐微微向上抬了抬。韩典没想到莫丹青来得会比他还早,以为手表慢了,忙说:对不起我迟到了。莫丹青有些受惊似的:不,你是准时到的,我来早了。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茶阁。韩典边走边想着,如今竟然还有这样漂亮又不恃宠生骄的女子,难得呀。 找了个临窗位置,韩典与莫丹青相对而坐。韩典暗自观察莫丹青,感觉她并不是经常出门,在公众场合的举止反倒没有在家中落落大方,而显得有点尴尬与陌生。 莫丹青问:为什么会选茶馆?韩典道:莫小姐的气质适合啊。服务员过来了,端来一壶沏得还在翻响的普洱。两个人一人面前一杯。浓郁的香气在周围弥漫。你,不是不喝茶吗?莫丹青抬眼问道。唔,尝试吧。韩典笑。他惊奇地意识到自己心里在狂热地说:我愿意为你品一生一世茶啊。他不明白自己怎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轻轻捂住胸口,仿佛生怕那个声音会蹦出来。莫丹青一双温厚的眼睛恍然间变得犀利而深邃。她定定看着韩典。似乎已然明了面前男人的所有想法。一男一女坐在香醇的空气中,守住历史的这一刻,守住空间的这一刻。似乎是早已失传的爱恋在这个时刻复苏。大地回春。 华灯初上,两人出了茶阁。莫丹青缓然走在前面。韩典望着她的背影,陡然停住了脚步。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一个声音在呐喊:去,跟随她,照顾她,陪伴她吧。你不能够失去她了。于是,他彻彻底底地清楚了,明白了,他已爱上她。不是爱她的美貌,不是爱她的典雅,早在他第一眼看见她临摹的那幅《长生不老图》时,他就已经爱上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这一切,只因缘分。他韩典,命中该等的人,是她,莫丹青。 莫丹青回头,见魂魄飞逝的韩典,轻轻靠近他。她抬起手,放在他面颊。他从来就不知还有让人感到这样舒适的嫩滑的女人的手。这轻轻的一触碰,令他仿佛历经了几个银河几个世纪。他看见莫丹青流泪了。流得很辛苦。鼻翼在颤抖。于是他情难自禁揽她入怀。 他在心里默默说:好吧,就这样吧。 韩典已努力使自己不去看小佳的眼睛,但仍旧闻到了潮湿。小佳哀哀问:是不是要分手?到这一刻韩典才发现自己犯有多大的错误。小佳一向乖巧伶俐,他怎能伤害她?而且他能够扪心自问真的对小佳一点感情也没有吗?可他的错不是爱上莫丹青,而是没有在遇见小佳之前遇上莫丹青。小佳没有询问原因。她是在爱情上极单纯的脆弱女子。韩典心一软,为小佳拂去眼角泪水。 他再次去了莫丹青家。那座久居世外宁谧肃静的房子。在门外,他抚弄了一下挂着的紫色风铃,听它在轻风里柔和的敲打声。这样的生活到底是属于自己吗?还是终究只属于莫丹青一人而已?短短日子性情改变不少,但天生刻骨的责任感仍挥之不去。这一次,他感受到了那种强烈似焚的爱,却不知如何演绎。 门开了。依旧细致的丝绸连衣裙,飘逸乌黑的秀发,古典多情的眉眼,温婉大方的举止。根本就是从画里走下的明代闺秀。小佳亦是文静的,却也是柔弱的。那片温顺是都市嘈杂中的一汪泉水,令人心怡却无法真正解渴。莫丹青却是柔里带刚,愈接触愈发觉如海洋般宽阔深邃。真正的超凡脱俗。 韩典看见莫丹青脸上拼命掩饰的悦意,心中有些刺痛。坐在沙发上,莫丹青端来了普洱。真是奇怪,几次下来,韩典还真的爱上了普洱。不知到底是爱屋及乌,还是骨子里本身就隐藏嗜茶的因子。他呷了口,幽郁唇齿留香。望着莫丹青的身影,他问:你,今年几岁了?,莫丹青平静回答:二十四。韩典微笑:你算是女人当中会保养的了。莫丹青眼中闪过转瞬即逝的惊异。韩典说:我一直想问,你是不是和长生不老图的画中人物有什么关系。莫丹青轻轻一笑,我和画中人相距几百年啊。韩典盯着她的脸:那为什么你俩身姿容貌一模一样? 莫丹青怔住了。她的眼中渐渐呈现上来巨大的悲哀。这是一种积蓄已久的忧愁。这不是一个年轻女子应有的神态。 韩典冷静地望着她,吐出两个字:盈——姣。 莫丹青惊得退后了两步,不敢置信地看着韩典。 对不起。我查过你。 是那幅画让我这么做。 你的资料除了基本信息之外别无其他。而24年前,你用另一个名字生活。直到名义上的38岁时,你在旁人眼中死亡,又以莫丹青的名字继续另一段人生。也许在这之前,你还变换过身份,重复过许多次人生。但,已经查不到了。事实上,你的年龄,谁都不知道。 韩典站起身,直视莫丹青:现在,我终于可以确定了。你是明朝人,你是画中人。你是叫盈姣,是的,我梦里就这么叫。而我,——我的前世,和你一定有什么关系。对吗?是不是? 莫丹青的眼眶中滚落下一大串泪。是刚刚的悲哀引发的。但她却由衷而开心地笑了。韩典一阵心痛难捱,冲上前搂住她:对不起,对不起。莫丹青挣脱开来,摇摇头,认真地说:我很久没有流过泪了,也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兴了,梓乔。 韩典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敲了一记。一刹那,清晰长远的记忆如海上初升旭日照亮了脑海。 茂密的树丛—— 爹爹断不会应承我俩之事,如何是好?—— 若你肯舍弃荣华,我愿抛开一切带你远走! 阴郁的闺阁—— 盈姣,明日进宫我定要为你盗得丹药为你保命!—— 梓乔不要,这要砍头的!—— 若你性命不保我绝不独活—— 梓乔,我俩死后前世情事会全部遗忘。来生见面也会相见不相识啊—— 那我们来生以丹青为相会凭证。《长生不老图》是我俩初识信物。下辈子我会不停作画,让盈姣见了必定想起。 可是!韩典从幻梦中拔出,大叫:死的是梓乔,盈姣独活下来,而且想死也死不了! 梓乔进宫作画时乘机为我盗取皇上炼丹房的长生不老药。我吃了之后身体竟果真逐渐恢复。梓乔却东窗事发被腰斩!莫丹青安静地流着泪。我按照梓乔的誓言,不断习画作画,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与梓乔重逢。可,到了这一刻,我竟无法面对了。 韩典凑近抬起莫丹青娟秀的脸,替她拭去一脸的泪珠。前生的情感已苏醒,记忆却还不完善。他的声音很是沉痛:梓乔也后悔当初让你吃长生不老药,害你一人独自守候四百年孤寂的漫漫时光。莫丹青一脸哀怨缠绵。 来生以丹青为信物再续前缘是梓乔的意愿,却成为盈姣甩不掉的责任。韩典心疼且悔恨。此时的他已与昔时的梓乔融为一体了。不,四百余年来,梓乔的魂魄根本就是停驻在自己的身躯内等待复苏的一天。在看到《长生不老图》之前的26年生命里,甚至在他昔日的每一生一世,从来就不知道有一个女子正站在时光的风霜里痴痴守候。而到如今,他才豁然开朗,找到了归宿。那奈何桥上的一口孟婆汤终于失去了效力。 我们有,有怎样的故事?韩典像个一个失忆者,乞求得到回忆。他要知道自己曾与眼前女子经历了怎样的爱情。 温臻,字梓乔,明光宗年间宫廷画师。廖盈姣,当朝刑部尚书廖延长女。某日廖延为庆五十大寿请巫师祈福并邀温臻前来绘图记载当时盛况。其间,温画师与廖小姐一见钟情。廖盈姣自幼喜好丹青,与温臻志趣相投,惺惺相惜。廖尚书虽敬重温臻才气,却嫌恶其孤傲难驯,于是棒打鸳鸯。盈姣相思成病,命不久。温臻借进宫为嫔妃画像之机偷取丹药,自己却被腰斩。廖府也因脱不了干系,尚书被贬官。 莫丹青停住了。这再过千百年也不会忘怀的记忆不知每晚要在她脑海里流淌几回。而这一流淌,就淌了四百年。 难道,真的是我做错了?韩典悲不自胜。 莫丹青笑了。她的笑是明媚纯净的,仿佛倾诉完悲苦后已经丢弃了几百年的痛与怨。 梓乔,你怎会有错呢。 她一张完全得到平静的脸温和地看着韩典。韩典猛抓住她的玉手:今生让我补偿你,不要离开我好吗盈姣?眼前的莫丹青渐渐模糊,似乎变成了着一身粉衣的古装少女。她依旧微笑着,动情地看这个自己为之守候天荒的男人。 韩典一阵晕眩,瘫倒在地。 醒来以后已是次日清晨。韩典睁开眼,躺在自家床上。闹钟指向七点五十。 梦?不可能。那种荡气回肠的感觉依然在胸间震撼。 他跳下床。拨通了莫丹青的电话。久无人应。觉得胸口有硬硬的东西。一摸,是封信。忙打开。上面是整齐漂亮的女性字迹。 梓乔: 我在普洱中加了安眠药,足够让你一夜无梦,好好睡一觉。等你醒来,雁过无痕。什么都已完结。昔时你我最爱品茶赏画,你曾说愿为我品一生一世的茶。那么现在也让一杯茶来结束吧。 我只能悔我吃下不老药,永不会老,不会死,也永远失去和你长相厮守的资格。如果四百年前我们一同死,一起投胎,那么我们或许还有机会相遇相爱。可是现在,我成了死不了的一个古人,一个永远活在回忆中的精灵。你会老,会死去,会在活着的时候不断变化。而我,已是一成不变。你是真实的。我成了虚幻的。温臻与廖盈姣将永远爱着,可惜我已不是廖盈姣,你已是韩典。 等你醒来,莫丹青也已死去。她二十多岁的面容不允许她以一个身份留在世上太久。莫丹青在这一生能够找到温臻,已经感到满足。 有了这份满足,廖盈姣会永远幸福的,梓乔。 韩典颓然低下头。手一松,信纸被风刮在半空,飘至窗外,没有了踪影。好像来去匆匆的莫丹青。你怎会满足?你怎会幸福?天!等待寻找四百年就是这么一个结果? 突然,门开了。韩典霍地站起,望着闯进来的人。小佳冲到他身边,一头倒进他怀里抽泣:你昨晚到哪里去了,你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我好害怕你出事了!韩典,不要吓我了,再也不要!我怕没有你,一天看不见你听不到你的声音我就要疯了。不要离开我,好吗? 韩典震惊地抚摩小佳的头发。小佳像一个被宠溺娇惯的孩子一夜之间成熟懂事了,眼神充满深深的眷念与不舍。他含下本要滑落的泪。那是为盈姣而流的。但他的眼圈红了。他握住小佳的手,重重吻下去。这只手,是伴随他两年之久的手。没有四百年的漫长风霜与沧海桑田,却真实。也许的确如此。温臻和廖盈姣将永远爱着。但他们,一个已是莫丹青,一个已是韩典。 人的大脑是件可怕而复杂的机器。突然某天清晨醒来,韩典的脑海一片空白。他忘记了莫丹青。忘记了廖盈姣。忘记了温梓乔。仍旧并排悬挂在墙壁上的两幅《长生不老图》亦激不起任何回忆。真的如梦亦如雾,散过了无痕迹。他永远也不会再知道,这两幅画有一幅是他四百年前的情人所绘,还有一幅是四百年前的自己所绘。 只是某日韩典陪同小佳去试婚纱,身着粉色婚纱的小佳笑盈盈并带羞赧地在他面前轻轻转圈,让他觉得是似曾见过的场景。小佳凑近他耳畔顽皮地吹气。他心底深处泛起一股柔情:啊,这就是我生命中的人。 小佳去换衣服了。韩典面对店里的落地窗,手插在裤袋中悠闲地看着街上来往过客。音响店里面有浅浅的歌声在哼吟:ilovedawomanbeforeimether……韩典触动地抬起头。一抹红色清丽身影在人群中起伏。只看得见那秀丽的长发,柔弱无骨的双肩。 好像一个人。像谁呢。韩典的情绪跳动起来。他努力想。想要一个答案。却是花落梦醒,无处可寻。 削风杀雨:十三 作者:削风杀雨 "昨天,我站在十七层楼的窗边看黄昏的日落……我一定不是这城市里惟一的怪人,一定有一个人跟我一样,空虚地对着天空唱歌到天明,我不认识他,但我熟悉他的心情。" 这是我在十三的qq资料里复制下来的一段话,不知道是她从哪里找来的,这句话好像一颗钉子,牢牢地钉在我的心上,没有血迹没有疼痛没有长长的伤口。我和十三是镜子反射的两个影子,一模一样,连冷笑都一样的凛冽,仿佛这个世界欠过我们很多,然而我们又不是对着世界冷笑,冷笑是我们的本能。 十三的qq上已经三年没有人了,而且下三年,再下三年,以后的n个三年之后都不会再有人了。十三曾经问我,一个人穿越那道门到达另外的世界之后,会不会再把自己的意愿传达给现世的爱人呢?我说会,因为我在骗她,我不喜欢她失望的如同凋零花朵的脸。十三如果在另一个世界有知觉的话,一定会给我留言,她会对我说她一切都好,如往常一样说她一切都好,因为她也喜欢骗我,她也不喜欢我难过的脸。 转眼已经是四月了,忧伤的迷离的阳光细细碎碎地穿过窗帘,不可阻碍地照进我的窗子,我依旧是在凌晨阳光刚刚温暖起来的时候入睡,因为我想,十三一定会上线的,而她总是在晚上上线,如果我睡得太早就看不见她了。我害怕一觉醒来只看见孤零零的一只小企鹅在晃,里边留下一些她还好的话。然而,连这些话都没有。 十三睡着的那天晚上,我躺在她的床边,两只手一直握在一起。我始终想睁着眼睛看着十三,怕她偷偷地睡、偷偷地离开。然而我还是先睡下了,继而十三也睡下了,她无可避免地如同那些经历过的欢乐言笑一样走远,留给我一个放大了的印象。我握着她的手,和她睡在一起,我梦见我们登上了彼得·潘的永无岛,仙女告诉我们说我们可以永远都不长大。是的,我们永远永远都不要长大。十三睡着的那天,刚好是她的生日,四月十三,那年她十六岁,年轻水灵得好像一朵荷花,开出硕大娇艳的花,永远地开在她的十六岁。 今天是四月十三,我小睡了一会儿,期望在梦里边看见十三,问问她想在今年要点什么。毕竟我已经长大了,我不知道永远十六岁的十三想要些什么。十三没有出来,她躲在她的屋子里不知道在做什么。我到花店里买了鲜花,到墓地去看十三。 那是一块败草连天的墓地,到处都是折断的草茎和尖利的砂石,静穆得好像一张老旧的照片。十三的墓很小,小到连墓碑都隐没在败草里面,我需要走很多的路,识别很多的标志才能看得清楚。我掏出烟和火机,把附近的草点着,然后看着它们在我脚边燃烧起来,并且迅速蔓延,好像一场病毒的扩散或者是蜿蜒的爬虫行走又或者是遮掩不住的悲伤的情调流散体内。我看了一会儿,走到边上的大石,躺在上面仰望天空。 小飞,你看着天空干什么? 十三,我看天空是因为我不喜欢这里,我想变成飞鸟,一下子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飞,你抓住我的手吧,如果飞我们就一起飞。 恍惚中,两个小女孩一起坐在夕阳下的大石上,夕阳血一般地淋漓。 十三,你疼么,医生给你打针会不会疼,要不要我替你。 小飞,我没事,我一切都好。 十三,你总是一切都好。你害怕么? 小飞,我们不是还在一起么,我不会害怕的,我真的一切都好。 十三靠在小飞的背上,脸仰着,被夕阳的光芒挥洒得好像一块纯金的雕塑。十三,你不要睡着了,你千万不要睡着了,十三你别睡,十三,十三,十三! 我猛然从梦中醒来,伸手在空中抓了一下,还是什么都没有,没有梦里边十三清晰的脸,没有十三的潮湿温暖的手。我把包里边的漂亮衣服和给十三买的一些有趣的东西都拿出来,点着了烧掉,希望站在另外的世界里的十三能够收到。衣服在火中变成灰烬,飘起一点点的黑色的烟灰,飘起,又落下。我眼看着这一切结束,轻叹了口气。 晚上我打开电脑,打开qq,上面照例没有留言。这个qq只有一个好友,就是十三,我没有其他的聊友,我只在论坛上粘贴自己的文字,给一些喜欢我或者我喜欢的人留下评论,然后把对方忘记。 照例喝着咖啡敲着字,每天晚上都会一直这样单调地敲到黎明。我走出孤儿院之后,在这个城市的一个角落里,用自己的手指编织一些善意的梦,麻痹自己,也麻痹别人。写字本不该成为生活的全部,却是我的生活的全部。 恰好我住17楼,住进来之前并没有考虑到数字的别致,只是随意地看了一下这里的环境很适合我,就进来了。很高的楼层,很开阔遥远的视野,即使在白天也能让我的思绪飞到很远,我需要很远的空间。 我的楼上是一个很怪的住户,每天晚上七八点钟,就响起钢琴声,叮叮咚咚的微微震颤。于是,我整夜写字都不太需要音乐,楼上的软软的琴声,恰好带走我的思绪。 我时常想像楼上住户的样子,想像他或她的年轻或者成熟的脸,想像他或她在弹琴时屋子里或明或暗的灯光,以及孤单或落寞或百无聊赖的感情。这种弹法,只有在电影里叙述的鬼故事中才有,孤单的鬼魂在黑夜里梳理自己散乱的心情,想寻找一个知己而不得,做着千年的孤魂。一边想着,咖啡渐渐地凉去,重新添上热水,反复几次,我就在小说里出现了那个人的角色。说得很老套,的确是人鬼之恋。许多回帖都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鬼故事,而且凄美,问我是否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鬼。 我相信十三没有走,她还在我的身旁,这就是我的想法,所以我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他们因为留恋这个世界迟迟不肯走开,守候在自己难忘的地方或者喜欢的人的身旁。我的十三每天晚上都来找我,在我看不见她的地方静静地静静地打理着长发,用柔软坚强的眼光看着我,嘴角带笑。鬼,就是因为爱而不想上天堂的人,他们宁愿千古孤单,也要留在人间,等待着自己苦苦留恋的人或事。 十三的qq忽然晃了一下,在我刚刚把咖啡喝光,左手敲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惊讶极了,手里的杯子当啷一声落在地上,翻滚到角落。我揉揉眼睛看着屏幕,那个qq的确在晃动,有留言。 你是谁,小飞?为什么叫小飞,你会飞么? 你是谁,你是十三么?你在哪里,我现在很想你。 我?不知道,我是陌生人。 你怎么会有这个qq号码的? 我才申请的,很奇怪,刚申请的号码就有你了,还有详细资料,可能别人用过了。 不是十三,我看见那行字之后有些落寞,感觉这个奇怪的陌生人打破了我的梦,很残忍冷酷地把我叫醒。 小飞?你是女的?喜欢王家卫的电影么? 王家卫是谁,没听说过。 我也不熟悉,只是看过他一部电影,讲一个流氓阿飞的爱情故事,张国荣主演的,他说他是一只没有脚的小鸟,一出生就不停地飞,停下来的一次,就是他的死期。 没兴趣。我只知道张国荣的《倩女幽魂》,很好看。 你喜欢悲剧么?喜欢时尚服装么?喜欢在超市里一圈又一圈地逛、想把什么都搬回家么?喜欢对着电影和小说哭鼻子对着蓝天舒展忧伤么?你喜欢放许多牛奶不加糖的怪异的咖啡以及不太烈的香烟么?喜欢不化妆就走出家门身上不穿内衣只穿一件牛仔上衣么? 我不喜欢,我什么都不喜欢,我讨厌一切有生命和味道的东西,讨厌束缚和阳光。我喜欢黑夜,和看不到尽头的海。还有,我不喜欢你总是没完没了的问题,和你故作深沉的排比。 然后我就隐身了,任由他说什么都不再回复,终于,他也下线了,qq上是一片黑色。 十三毕竟没有生命,这让我十分地沮丧,她只能够在黑暗的角落里祝福我,却无法牵住我的手。我在短暂地悲伤之后,感觉到了黎明的阳光,然后听见停下来的钢琴声又叮叮咚咚地响起来,伴着我睡下。我在梦里问十三,那个人是谁,十三用手指着我的眉毛说,那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很奇妙,很不可思议。 我在傍晚跑到花市里买了一个仙人球回来,打算把它摆在我的床前,这样就可以既不浇水也不施肥地拥有一盆花。那株仙人球很小,有我两个拳头大,身上被卖花的老人清洗得干干净净。我在想,养在我的屋子之后,它需要多大的生命力才能继续生长啊?自己很为它的未来担心一番,然而还是抱着仙人球往回走。 楼里有电梯,可是我坚持从楼梯走,抱着仙人球倔强地喘息着爬上十七楼。在我快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苍白的男孩儿,他穿一身很干净的衣服,上身是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头发很长,细细碎碎地剪开他望着我的眼神。他从楼上飞快地跑下来,撞翻了我的花盆。花盆落地便碎,仙人球很顽强地顺着楼道滚落下去,一直滚下去,听见很遥远的回响。男孩儿很腼腆地涨红了脸,凑过来轻轻地说,对不起了,我去捡回来。然后就匆匆忙忙地跑下去,留下一阵有香皂气味的惬意的风。 我跟着走下楼道,看见他笨拙地拾起那只满身是刺的仙人球,无处下手的感觉。他扬起头,微微地不知所措,说,再去买一个花盆吧。 他在楼下打开单车的锁,载着我行驶在渐渐黑下来的街道上。已经很久没有出来好好地走走了,路灯,汽车,已经穿行夜色的匆匆的行人。 我们始终一言不发,好像两个寂静的萤火虫,在回去的路上一荡一荡。他亲手给花盆填的土,他的手指很纤长,灵活地把土塞进去压实,浇了点水。回去的路上,我提议走着回去,然后我就抱着我的花盆慢慢地走,他跟在后面。于是,他一定看得到我的长发被风吹起,一定能看见我的衣服散漫地飘舞,一定能看见我倔强的脖子里塞满忧郁。 我期望他能看见,这个有点孩子气的人。 在十七楼,我停住,说了再见。他似乎还往上走,应该是十八楼或十九楼或者更高层楼的住户吧,他的纤长的手指让我联想到半夜的琴声。也许,该是他的杰作吧?我希望如此。 把仙人球摆在窗口,合上开着的窗户,洗好头发,打开台灯,点着一根烟,冲好咖啡,然后我静坐在电脑前面,期待那些琴声再悠扬起来,然后我会很容易地写出一些字来。 琴声很久都没有传出来,让人懊恼的寂静的夜,我揪着头发难过,想把咖啡香烟一股脑地烫在皮肤上,我想缩成一团,我在害怕恐惧,我的孤独寂寞开始如同洪水般拍打我的心脏,发出空洞的回响。然后,一转眼,我就看见坐在窗口的十三,她坐在窗户外边,两只脚荡在空中,一晃一晃地唱着歌。我冲着她喊,你下来,不要在那里玩,那里很高,你下来。十三诡异地冲着我笑了一下,没什么,一切还不错。 然后qq上讨厌的男人和久违的琴声就一起出来。qq上的男人始终不停地向我发信息,我不回,他说的话都很没有新意,而且龌龊。但是,我看了他的每一条留言,不知道他是否在说谎,他说他很想见我一面,他问我是谁,他说他是个很帅的很有品位很有前途的男人。我不回,他又说,他是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死,心脏很脆弱,一点刺激就会停止的男人。我不回,他又说,他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的很高很高的楼层索居,喜欢在夜里上网,白天看风景的男人。我不回,他说他经常会恐惧,莫名其妙仿佛明天就要死了,喜欢把烟头按在手臂上熄灭的男人。我不回。 那个男人终于不再说那些徒劳的话,我发给他我才写的小说《十八楼的琴声》,男人说他就住在十八楼,他喜欢弹钢琴,他每天晚上都会弹琴到天明,然后睡一觉,骑着单车在城市里四处逛。 我愣了一下,听见楼上的钢琴声还在,心里踏实了,我问,你坐电梯么?他说不坐,他总是跑着上楼。 他问我什么时候能见一面,我说,选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吧。他说他听收音机,说明天就是很美好的天气,问我出去不出去。我说可以。我告诉他我常去的一个图书馆,并且留下我会去的座位号。 然后匆匆关掉qq,我望着角落里,轻轻地说,十三,谢谢你的礼物,但是我不一定会喜欢。 我早早地睡下一会儿,然后在镜子里看见自己总是黑着的眼圈,把清水泼在上面。梳洗打扮之后,抱着我的顽强的仙人球,它似乎可以忍受一切摧残,昨天的跌落,连它身上的一根刺都没损,所以我还有足够的余地继续让它陪着我。在倔强的脖子上围上围巾,我抱着仙人球走上阳光刺眼的街道,我戴上墨镜,这样既可以避开阳光,又可以遮住自己的黑眼圈。 在图书馆的门口,我又看见了他,手里捧着几束花,焦急地盼望着什么。我知道,他就是十三qq上的人,我躲进一个角落看着他站在那里焦急地等,一直到日落,他几乎认定不会有人来了,他在图书馆里转了一圈又出来,反反复复,最后拎着花离开的时候,我撞在他身上。他似乎认不出我,我摘下眼镜,解下围巾,看着他的眼睛,灰黑色的。 谢谢你送我的花,虽然我不喜欢花。我接过来。 你就是小飞?我看见他一脸的茫然。 是的,我住在十七楼,饱受你钢琴声的摧残。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都没回去,一直在这个城市里转,城市很大,我们两个很渺小。他为我找到一片海,在日出的时候坐在礁石上看风景,海风很硬,杀了我的眼睛,里面流出泪来。然后喷嚏鼻涕一股脑地,全部流出来。他为我披上他的外衣,给我唱忧伤或快乐的歌,把岸上的石头扔出很远。我冲着海的深处说,十三,谢谢你的礼物,虽然我不一定喜欢。 我开始留心一个眼神和一句话的感动,比海风还硬,比星空还软。我开始渐渐注意身边这个男孩,他的眉毛,他的嘴角,他的声音,他的手指。我没有悲喜忧郁,我想放声歌唱,我想在海水里舞蹈,做一只不顾一切的美人鱼。 他始终在我一米之外的地方,偷偷地看着我。 十三,你也看见他么,你用什么把他指引过来。 天边出现一抹颜色,淡淡地,一层层地涂抹到了更高的地方,在海水翻滚中升腾起来,忽而就大白了。我没有戴墨镜,直直地看着天边,童话在那里传来,又在那里消失。我一路追寻到这,却没有一条可以渡海的船。 男孩在我的左侧,踮着脚唱歌,歌声很淡,甚至盖不过海水。 回吧。我说。阳光就要来了。我急于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躲在窗帘后面。 在关门那一刻,男孩说,还可以再出来么?他很期待地问。 可以,随时随地。我说。然后和他一起露出灿烂的笑,灿烂得恍若隔世。 我找到张国荣的《阿飞正传》,他的确说他是一只没有脚的鸟,捂着流血的肚子说,说他落地的那一刻就是他死的时候。也许是造化弄人吧,他跳楼落地的那一刻,会想起这句台词么? 我对着十三说,你也是只这样的鸟,一下子就飞走了,不再回来。 谁是鸟,谁不是鸟? 楼上的他,好像忘记了疲倦,又响起了那钢琴声。琴声一阵一阵,温暖得如同十三的手,从头到脚,抚摸我的每一寸皮肤。我睡了,我哭了,我笑了。 我梦了。 之后的许多天都没有再见到那个男孩。我到楼上去敲门,门轻轻地开了。看见他坐在一个唱片机前面,里面定制了播放的时间,从晚上到凌晨。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睡了一般,嘴角带着很诡异的笑,似乎十三。 我拉开窗帘,屋子里有些腐烂的味道。桌子上的食物散发着怪味,衣服还整齐地挂在墙上。我和阳光对峙着,我第一次发觉,阳光才是最最黑暗无尽的物质,你看着它的时候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男孩笑着,他是十三送给我的礼物,只有一天的保质期,然后就过期了。 他手里有一个小药瓶子,里面空空如也。 十三,三年你不曾送我一件礼物,可是送来一个礼物,我便要更难过一辈子。 李悦军:梦一场 作者:李悦军 济南是个暧昧的城市。人潮涌动,空气干燥;古朴和时尚此消彼长地上演着光怪陆离的故事情节。灰蒙蒙的天空在阳光下让你感到一阵阵的彷徨、惊讶和扑朔迷离。纵横交错的干线和密密麻麻的小巷构成蜘蛛网般的地图。我喜欢这个充斥着汽油味的杂乱无章的城市。这个交织着许许多多人的平静、忧伤、痛苦和快乐的暧昧之源。 我来自北方的一个小城。那里的冬季特别漫长。印象中,好像一年四季飘着雪。我是个讨厌下雪的家伙。一直都是。 你可知道,在十八年的冬天里我不断地等待着春天的到来。尽管它非常短暂。仿佛一部电视剧中插播的5秒钟广告,还没来得及回味,便踪迹全无,一点印象也记不起来。 应该说济南是个恩怨分明的城市。它把几乎相等的时间分给了四季。这里的冬天很少下雪,也许是老天还没来得及做好准备,春天就粉墨登场了。 我的星座是天蝎。简单、干净、恩怨分明的如同济南的四季。 我有很多朋友,他们在我的生命中来来往往。相识、熟悉、相知、分离。很多人我已记不起他们的名字,只是眼前闪过一片片陌生的熟悉。我不是个冷漠如冰的人,变的不是我们自己,是时间和世界变了,一转眼的工夫,它让我们面目全非。每个人对于生命来说都是匆匆过客,只是你我碰巧相遇。 我喜欢蓝色。因为它能让人感到心安理得的宁静。让外表平和内心狂热的我变地跟这座城市一样的暧昧不清。 我也曾一千零一次地幻想这样的生活:在干净明亮的阳光下,跟自己心爱的女孩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眺望远处瓦蓝瓦蓝的天空。室内是湿润的气息和轻柔的音乐,阳光透过淡蓝的玻璃懒洋洋地洒在她的头上反射出温润而芬芳的光泽。整个世界在宁静中慢慢发酵,孕育着让人心醉的暧昧的寂寞。 我是个寂寞的人,尽管我不孤单。 如果说爱上一个人等于爱上寂寞,那么如歌呢?她是不是一个爱上我等于爱上寂寞的女子? 如歌是我的女朋友,三年来一直都是。我相信她和我的想法一样。因为她也是那样的简单、干净和寂寞。我爱上了一个寂寞如花的女子。 我一直认为上帝在创造男人和女人之前创造了寂寞。是寂寞让两个如同冬天刺猬般的男女相互靠近,相互依偎。爱情是取暖,寂寞是冬天。 问题在于取暖的同时,你身上的针刺会戳伤对方的身体。应该说寂寞产生爱情,也产生了伤害,它们是生生世世的孪生兄弟。 可是你想过没有,冬天之后呢? 冬天之后的爱情是否还依然存在? 我不知道,如歌也不知道。我讨厌下雪,如歌不是。 我喜欢和如歌一起漫步在幽静的郊外小路。四周是葱郁的野草和芬芳硕大的野菊花。三三两两的蛙声此起彼伏缠绵不绝;碧绿的荷叶散发出阵阵沁人心脾的清凉气息。我们的学校驻在城市的边缘,它寂寞地享受着城外纯净的空气,色彩绚烂的田野和生生不息的河水。 这里不是我的故乡。故乡只有雪花和寒冷,呵气如冰的凛冽空气以及哧哧地跳动的燃烧的火苗,火苗迷离而硕大,像朵盛开的野菊花。 有时我会认为,很多地方都有冬天。区别只是时间的长短。它像寂寞一样悄无声息地蔓延过一个又一个城市,挥洒出更多如寂寞一样的冬天。 那么,赤道上呢? 如歌说,赤道上没有冬天。那儿一年四季骄阳似火。郁绿的热带原始森林像蒸笼一样把你所有的情感都排出体外。寂寞随着汗液蒸发、冷凝、下沉,变成云和雨落下。 所有人都像热带鱼那样的游来游去。空气中充满着快乐的满足和暧昧的笑。 认识如歌是个偶然。像认识许多陌生人一样的毫无准备。我们好比两只在天空中飞倦的鸟儿,在想找个落脚地的时候擦肩而遇。 如果说我们是鸟,那也是两只寂寞的鸟。两个没有人能了解你内心狂热与彻骨绝望的微小生命。 如歌说,见你的一刹那就爱上了你。甚至还没来得及思考。 佛曰:前生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如歌是在我们擦肩的时候,一把抓住了我。 那是一个烟雾弥漫的晚上,我们坐车去避风塘。 到处充斥着巨大响声的音乐。刺耳、模糊,让人昏昏欲睡却闭不上眼。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感觉,让你觉得置身于一个热潮涌动的海洋。鱼般的人们肆意游走,面目不清,没有方向。跌宕起伏的尖叫混杂着咖啡和奶茶的气味潮涨潮落。 当时的我只是一只被海水推到沙滩的贝壳。刚刚离开深不可测的海底躺在岸上享受温暖的阳光,静谧的四周挥发着寂寞的空气。 如歌说,当时她一眼就发现了我和我的寂寞。 她是这样发现我的:跟一群女生下棋连输四盘,按照事先的约定她必须去拥抱周围一个陌生的男子,然后说句,我爱你! 如歌选择了我。 那是三年前的平安夜,寂寞在风中静静地燃烧,开出一串串诡异花朵。 我很少想家,但这并不代表我不想,我想的时候通常是满头满脸的雪花,一片片安静地落下,开出温暖而简约的美丽。这种美丽能让我想起父亲。一个温文尔雅而又穷困潦倒的男子。 父亲曾经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那时他事业成功,妻子美丽大方。幼小的我是他们幸福的支票,可以无限提取,而且绝不透支。 后来的父亲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他美丽的妻子离开他,转而远嫁给一个让他感到十分陌生的男子。这件事事先没有任何的征兆。就像平静的海面,尽管下面暗流汹涌,上面却波澜不惊。 这的确让父亲感到措手不及。但他还是礼貌地送走了母亲。 那天我惊奇地发现寂寞开始在他身上迅速蔓延。 从那时起我的童年开始充满了屈辱、痛苦、惊悸和不知所措。这里面包含着眼泪、忧伤,以及漫天的寂寞。像雪花一样的寂寞。 我成了他向母亲索要感情的提款机。 父亲开始不修边幅,酗酒、闹事、夜不归宿。 我是个胆大而细心的孩子。在年少时便学会忐忑不安地在无边的黑暗中等候那个因醉酒而露宿街头的男子。 他不断的打我、骂我。叫嚣着混合着忧伤和酒精的喉咙。 但,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像寒冷的冬天一样的寂寞。 我时常在黑暗中散步。在一片无尽的黑暗中边走边思考许多令人发笑的不着边际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如同黑暗一般地恐惧白天。它们错落无序却又相互牵扯,像一团理不清的乱麻。黑暗恰好给我提供了这种机会:从一个问题跳跃着思考另一个问题,然后再跳一个。因为这样我的世界中充满了未知和迷茫。我所有的思考几乎都是一知半解。这种脾性一直存在我的身体里。随着血液透析着本质。快速而不得要领,缓慢却功败垂成。 我不是个十分聪明的人。这句话已出自两个非常了解我的人之口。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如歌。 如歌生在一个江南水乡的小镇。继承着三千年吴越的温润与婉约。 我说,如歌,我想去南边看看。 如歌笑着,笑脸如花,白衣胜雪。 火车开动时,她站在站台上努力地挥手,窗外是蒙蒙的细雨,随着距离的远离她的身影在我眼前渐渐地变小、模糊,最后消失不见。 我喜欢这种带有伤感的离愁。火车咣当咣当地有节奏地响着,像许多人整齐划一地喊着号子。一条条迅速离开的铁轨带着你从远方驶向另一个远方。你可以自由地观看两边呼啸而过的风景。绿油油的山,浅而明净的水,以及悠闲的农夫在哗哗流水的稻田里插秧。这些画面像一部快速放映的电影,如果你不仔细而快速地欣赏,它们就会划开明丽的风和阳光一闪而过。当然也有黑暗,一条条甬长的隧道张开大口,令你眼前的风景忽的一下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双双黑色的大手让一车的陌生人都摒住了呼吸。仿佛在整齐划一的号子声中过了几个世纪,突然,眼前一亮,阳光变得由些刺眼,葱绿依旧。我给如歌发短信:寂寞像两条无限延伸的铁轨,我们是奔驰在上面的火车。 如歌打来电话,寂寞是一场虚无的梦境,爱情是一场幻觉。许多人都相信梦境是虚无的,但相信幻觉是真实的。 我去了那个小巧精致的城市,厦门。 那里有温润而暧昧的空气,碧绿而清澈透底的海洋。曲折幽静的鼓浪屿。以及人潮如织的嘉禾路。 听说,这儿的冬天不下雪。 这里的热带植物发出油绿的清香,它们呼吸着干净的空气茁壮成长。高大粗壮的榕树吐着长长的根须遮蔽着大片大片的阴凉。 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卓。 她是那种明丽而热烈的女子。干净,漂亮得一塌糊涂。 她说,我觉的你有一种特别得忧郁。 我笑了笑,明亮而寂寞。 我们一起游览了鼓浪屿。从海边的轮渡到柔软而细小的沙滩;从郑成功出海处一直到琴房到日光岩到一些不知名的西欧建筑。她一路地说说笑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我们走过一排排的葱绿植物,踏着令人脚麻的碎石路,环绕着这个两平方公里的小岛。 海风吹得树叶哗哗作响,白云把天空压得很低,你甚至都可以听到它们碰撞的声音。 在三一教堂前,卓说,我喜欢跟你一样的寂寞。 我说,看,这是一片热闹的海。 那天玩得很尽兴。我送给卓一只贝壳编成的手链,在岛上俯拾皆是的那种。她向我要了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飘然而去。 我什么也没记,有那个必要吗,我一直问自己。 如歌笑脸如花地等待我的归来。我送给她一个在岛上买的精致的手镯。它几乎花了我一半的旅费。令我痛心的是刚买的手机丢了。 回来后,我跟如歌还是这样平静地过着。日子短暂而漫长。直到济南的秋天落下最后一片黄叶。冬天到了。 这儿的冬天不太冷,没有呵气成冰的空气,也没有哧哧地跳动着燃烧的火苗,迷离而硕大,像朵盛开的野菊花。这里只有雾蒙蒙的天气,冷而干燥。到处充斥着杂乱无章的尖叫和粉尘。可它也下雪。只是很小,像一层薄薄的白纱铺在地上,第二天便消失得如斑马的肚皮。 这让我很容易想起父亲,想起那个贫困潦倒的男人。他曾经是那样地温文尔雅,像一个不折不扣的英国绅士。可是后来不行。从他不修边幅和酗酒开始。他变成了一个贫困潦倒的人,没有妻子,没有朋友,只剩下钱和酒精。他用金钱换来酒精,再用酒精麻醉自己。 他经常露宿街头,在酒醉后的寒冷冬天。 他也渐渐地开始神情恍惚,目光呆滞,说话时语无伦次。 他的手渐渐地失去力气。 我已经十四岁了。他开始苍老,苍老得都打不动我了。你完全可以从他愤怒而浑浊的目光中读出他的落寞和无助,还有绝望!他还在喝酒,不停地喝,直到有天拿不动酒瓶为止。 酒精能让他麻醉,麻醉能让他苍老,苍老可以忘记。 忘记是他和酒精共同的目的。 我时常见他酒后又哭又闹,痛哭流涕的样子,它让你很自然地联想到绝望。 我想,我应该快速地成长,然后逃离这个充满雪花和寂寞的城市。 绝望是因为寂寞而产生的,如果寂寞是漫天飘逸的雪花,那么,绝望是雪化的声音。 父亲没等到我大得可以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他用酒精点燃了房子。 那年以后,花着父亲的保险费,我一个人生活在北方。租了一间狭小的屋子,里面温暖,湿润,它让我像一条游来游去的鱼。 十八岁那年,我考上大学,来到济南。 每个冬天对于我来说都是一场不小的灾难。这个济南的冬天几乎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开始喜欢猫在屋里,看看杂志,听听音乐,然后睡个懒觉。像冬眠的熊那样无聊地打发着时光。有时候,我甚至会百无聊赖地数数时钟分针时针相遇的次数。 我开始期盼着春天的到来。 可是冬天还在继续,这一年的冬天似乎变得特别长。 我在床上做着各种各样的梦。 我时常梦见了一个满头长发看不清面目的女子,她在风中对我穷追不舍。 一天,我收到一封好像辗转了多次而破旧的信。通体蓝色,海水一样,从很远的地方寄来。 信中是一颗隐藏了很多年的愧疚的心。 她说,我想我无法弥补对你的过错。因为我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她说,直到今天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她还说,我一直爱着你,深深地爱着!十几年一直没变! 她的愧疚太多,几乎让我没有读下去的勇气。也让我生命中尘封的过去一下子冲开了记忆的阀门。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 我在黑暗中瞪大眼睛,大片大片的黑色缓慢而有节律地涌动,像潮水一样一波又一波的扑来。它们让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舒缓,身体开始放松,慢慢地沉沉入睡。 我的母亲在信中说,她很想见我一面,她说,她的时间不多了。她得了血癌。 我给学校请了长假。决定到加拿大看望母亲。 如歌默默地给我准备,她列出长长的一张单子,然后风风火火地跑遍济南的大街小巷购买东西。天上开始飘雪,像下起了漫天的寂寞。 我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努力地想着母亲的面容。一团团的黑暗向我袭来,压得喘不过气来。朦胧中,我看见父亲,那个温文尔雅又贫困潦倒的男子。他神情恍惚,目光呆滞地向我走来,一手拿着只酒瓶,另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指着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突然,他丢下我,拎着酒瓶向一个面目不清的女人砸去,他们飞快地追逐着,一闪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大团大团的墨色。像潮水般地涌来。 我最近常常失眠,它让我迅速变得瘦弱,像一片飘舞在天空中的雪花。 走的那天,已经临近深冬。 济南竟奇迹般地下了两天大雪。整个城市一片萧瑟,地上堆积了厚厚的来不及清理的积雪。我拎着大包小包等待着穿过校门口川流不息的二环路。太阳刚刚出来,路上行人很多,络绎不绝地从一个路口涌向另一个路口。我摘下帽子,露出笑脸给伫立门口的如歌挥手告别! 如歌高高地举起手,笑脸如花。 绿灯亮了。 我带着给如歌的微笑转身离去。 时间过得太快,转瞬即逝。时间过得真慢,瞬间像永远。 我在瞬间里用脚丈量着生命的长度。 一辆车发了疯似的向我冲来,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我叭的一声摔在地下,路上的积雪都结成了冰。我滑行了很远。像一只蝴蝶。 鲜红的血液浸透在冰雪里,开出诡异而冷艳的花,像野菊花一样的硕大美丽。 我听见有人在我身后扯着喉咙喊,救护车!声音里带着绝望的色彩。 如歌在医院里说。 我看见一个红影从身边闪过。她迅速地向你跑去。 在你转身的一刹那,她扑了过去!我尖叫着吓呆了,一滩血在她身后流出,映红了地面。 我说我去看看她。可是我下不了地,我的腿被撞断了。 半个月后,我出院了。 我跟如歌来到她的墓前。 冬天已经快过去了,你似乎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 卓,我来看你了。 我记得你从昏迷中醒来说的一句话。 你说,我打不通你的电话,但我好高兴能找到你,我看见了你忧郁的微笑! 是你知道吗,你说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那个微笑也是送给如歌的! 天空中开始阴云密布,我的思绪也随风而起。 我终于明白,这个世界充满了寂寞,它像北方冬天的雪花;南方一年四季的阴雨,赤道上无时不在的热带蒸汽!它无时无刻不生活在你的生命中,像你身上流淌的血液一样地奔腾不息;没有人丢得掉,也不可能丢得掉,它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伴着你在这个不断变幻的世界上出生、成长、成熟、死亡。它是没有边际和来由的幽灵和不速之客。来来往往地穿梭着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经历和重复着一场又一场的梦幻般的无尽旅程。 但,你还记得起爱吗? 易然: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作者:易然 舞台中心探光灯投影里的洛木削瘦如刀,面容一如饰角里那个被背叛的男人般颓废不堪。灯光下的手指如此修长苍白,舞者洛木燃烧他所有的激情后对着台下黑暗里的观众泪流满面。 黑暗里帷幕悄然落下,2005年像一列飞驰而来的火车,迎面将他与那个女子曾经的日子撞得魂飞魄散。 礼堂的全部灯光在洛木退隐的那一刹那骤然闪亮,元旦晚会的结幕辞在无数学长学妹的注视下宣告我们苍白的年华又已流逝一年。我躲在舞台横梁下的阴暗角落里,静静陪着我刚认识的新朋友洛木,任一对对情侣明亮的面孔从视网膜滑过。 我看不清洛木被头发遮掩的表情,当他嘴角轻启,嘴边的头发如他以前的轻狂孤傲般纷飞时,洛木的故事,2004年最后一个爱情故事,开始绽放它最后的生命。 11∶05洛木凝视地面,目光涣散,没有焦点。 是的,我叫洛木,无边落木萧萧下,落木的谐音。 我曾问父亲,为什么我是这样的名字。父亲说,他在手术房外听到我出生的第一声啼哭与母亲在世的最后一次呻吟时,太阳像一轮沉入澧水的胎盘,暗淡无光,无数片树叶在如血的河面上放肆地舞动坠落。 父亲说我是出生在半空中水木相接的地方的孩子,在母亲的灵魂脱窍而出腾在河面上的那一刹那掉了下来。父亲的名字洛立辉,印证了我在残阳无力的余光中出生的事实。父亲说,希望我的"木"能在他的辉中得到温暖与健康。 继母是个比我父亲小九岁的温柔女人,事实上自我出生起她就开始照顾我,并像生母那样,赋予我全部的爱与疼惜。两年后,她正式成为我的继母,那时的我站在小摇篮车里看着这个穿红喜服的女人,不停地响亮叫喊着我仅会说的"妈妈"。我看见她无比欣喜的笑容,她激动地抱住我的父亲,不敢相信我学会的第一字竟在她的喜宴上叫出。我不知道她此刻是否明白这个字的承受之重,但我相信她对我父亲的爱,她当时美丽纯洁的笑容的确温暖了我的整个童年。 我是多么希望她真是我的生母,并宁愿没听到我15岁生日那天午休时父母房里关于真相的谈话。 当我听见我最爱的女人说我不是她的孩子,当那句话一字一字的从房门上面的窗户渗透而出,震伤我的耳膜,我发现自己愤怒的情绪不可遏制地蔓延全身。我冲进房间里大吼大叫泪流满脸,继母曾有的甜美笑容在她后悔莫及的惊愕中被斩断命根。 知道真相的人很多,可为什么没一个告诉我?并还想一辈子瞒下去?! 父亲的脸在那一刻苍老凝重,却又显出吓人的苍白,就像一扇久闭在山穴里的门,在摇晃不定的"吱呀"声中驱走多年的黑暗,真相的光明在刹那间锋芒毕露,释出它致命的伤害。 父亲终于和盘托出,我在字语间如受重创。 听别人说,人死后都要把生前的脚印收回去的。我跑到澧水河堤旁的杨林里一次次呼喊生母的名字: 妈,你还在这里吗?你与父亲在这里无数次幽会的脚印收得完吗? 干枯的树叶在河面殷红的波光里簌簌而落,我躺在落叶的尸体上仰望黄昏的天空如此璀璨壮烈。我在与我出生地点相近的地点,看着与出生时相似的景色,视线里的万物开始沉沦并且光影重叠。 当我醒来,我看见了此生惟一的天使。 11∶13洛木:我生命里本有十个太阳,她一眼望去就望掉了九个,剩下一个,是她自己。 她在最后一缕阳光湮灭时出现,灼散视线里朦胧的光影。她小心翼翼地接近躺在地上的我,在我向她望去的一瞬无比激动地惊叫。 洛木! 精致晃动的小马尾,幼童纯美的笑,还有太阳完全隐没的刹那媛媛眸子里反射出的最后一缕阳光,这些我童年梦到的最多的经典,突然从时空的地平线边呼啸而来,在我记忆里倾泻泛滥。 面前的这个女子与童年时期的媛媛交叉切换,我突然想起五岁那年我用幼稚的童声自豪地大声在她面前朗诵:无边落木萧萧下,并告诉她我的名字时的样子,她天真地笑着搂住我的腰慢慢地跟我学:无边落木萧萧下,洛木哥哥,我喜欢你—— 她把"你"字拖好长,我开心地笑着想抱抱她。她却把头一低,再抬头露出一脸调皮接着说:——的名字。然后轻轻推开我,像飞开花儿的蝴蝶。 那绺晃动的马尾,那黑黑的眸子在夕阳下闪动的可爱光亮,从那时起在我生命里凝成永恒,并成为我童年里经久不衰的经典记忆。 时光一不小心脱节了十年,我望着面前这个亭亭玉立的女孩颇有感慨。 她走过来说洛木,你傻啦,我是媛媛啊,你别说不认识我哦! 我知道,我的爱情,在经历对自己身世了解的阵痛后已经来临。 11∶17礼堂寂静,回响空荡。洛木嘴角无意间泛起一丝微笑。 至此,我关于媛媛的记忆开始全面复苏。 在我十三岁没搬家前,她住在我家对门。继母曾拿这件事羞我: 小时候还没有热水器,冬天洗澡的最佳时期是中午阳光最强的时候,每到这时,继母就会把我放进阳台上的大脚盆的热水里泡,几乎每次洗澡我都会哭,与我一样会哭的还有对面阳台上的媛媛。于是两个小孩子在洗澡的时候对着比谁的哭声大,而阳光下的两个大人却对着笑得一天比一天欢。后来,继母指着对面那天哭得好凶的媛媛说:木木别哭了,看对面的媛媛妹妹洗澡啦。我听话地向那边望去,竟真的忘记哭了,而对面媛媛的妈妈这时也会说:看对面的哥哥洗澡,看啊看啊,别人可都没哭了。于是媛媛也不哭了。我和媛媛隔着一栋楼的空间傻傻对望着,我听见爸爸看见这个情景时对继母说:嘿,这浑小子就娶对面的小妹妹吧,看他眼睛一动不动,都看直了。 后来媛媛回忆起那件事的时候也忍不住笑,她说那个时候我们就已经成牛郎织女了呢。我说那是,你从小的便宜就被我占光了,你不跟我跟谁啊。她捶了我一拳,踮起脚尖咬我耳垂。 还记得小时候玩过家家,媛媛总愿意做我的新娘,那时候她就会脸红扑扑地坐上我与伴郎用手搭的肉轿,伴郎喊起轿——,我就跟着叫送新娘回家嘞。媛媛在上面眼睛眨巴眨巴地帮我擦汗,我抓住她替我擦汗的手,在阳光擦过她脸庞刺进我眼睛的时候,仰望我心中的女神。 这时会有来土匪抢亲——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为什么那么小就能编制这样的情节,或许是看电视剧的灵感,我当时好像有好长一段时间为自己能编制这样的游戏而得意。 我安慰着媛媛,放下她,然后极具男人气概地大吼一声:洛木在此!冲上前与土匪搏斗。 英雄凯旋了,土匪倒下了,伴郎站在山头那边的太阳中大声叫喊:新郎赢喽!新郎赢喽! 我在胜利声中将媛媛再次抱起,她搂住我的脖子说,洛木,嫁给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我安排的台词)。 我陶醉了,可后来就没人愿意扮土匪了,他们说洛木下手真重,打得跟真的似的。 11∶25礼堂灯光渐次熄灭,升起的月亮阻止不了洛木的脸庞再次陷入黑暗。 我曾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媛媛了,却想不到她两年后敏锐依旧的直觉还是引导她在散步后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我们都知道,现在之间的爱情,是以前情感的美好延续,所以都变得格外珍惜。媛媛曾对我说: 每一个女孩都是天使。但当她爱上一个男孩时,就会折翼。所以,请你爱护你身边的每个女孩。 媛媛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眸子里亮亮的,风拂过她纯净的面颊,像一个受伤的折翼天使。 我那一刻的保护意欲空前高涨,一心一意只想着让心爱的女孩不受伤害。 可是媛媛望我时眼中飘满了伤逝的樱瓣,每一片都让我心疼。她说洛木,你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然后推开我,低头被夕阳的血色吞没。 当她的指尖轻轻划过我的胸膛,当她从我身上带走自己的最后一丝体温,一种流动不定的预感突然弥漫呆站在河边青草地上的我,并眨眼间被寒冷的澧水吞没。 十三年前五岁的她推开我时像只倾倒众生的快乐蝴蝶,十三年后身段曼妙的她推开我时像只失望的雪鸟,还要留下忧伤的惊鸿一瞥,一如三天前在幽轩阁里我退出房门时她落寞的眼神。 那个星空凄美的夜晚,我们像两蔸干渴已久的树根贪婪地纠缠在一起吮吸对方的水分,卫生间里哗哗的流水声,电视剧里浓重的喘息,卧室里的玻璃杯被我们打碎。所有的一切对于我们来讲就像暴风雨那样骤然发生,风卷云残。媛媛的呼吸一声盖过一声,而我却迟迟不肯脱落她裸露的云彩。午夜十二点钟塔响起,我有意识地让自己冷却。媛媛星目迷蒙,激动得满脸泪水: 为什么你不能留下来?! 我吻干她的泪,穿上鞋说: 因为我爱你。 横拉式的竹木门在我跳出去的同时轻响一声关上,我听见媛媛在房间里啜泣。我说媛媛,我会守护你一生一世。晚安。 朴树在婉雅地轻唱: 这是一个多美丽又遗憾的世界, 我们就这样抱着笑着还流着泪 …… 我是这遥远的瞬间, 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 我不知道,自己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已经在歌声里在媛媛心中崩溃,并随着时间的淤积,铸成今生无可挽回的遗憾。 也许那时候,在我对媛媛说要守护你一生一世的时候,那几句"我是这遥远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歌词的出现,就预言了那个叫易燃的男子终会穿越风尘灼伤我的自尊,显露我的愚蠢。 11∶36洛木发现我搭在他后肩的手剧烈地颤动了一下,奇怪地望着我。 当我知道有个叫易燃的男子潜伏在一个叫常德的城市窥视我的幸福时,我看见无数落叶被火焚烧的样子,那些落叶都化成火凤凰四处飞散,在强颜欢笑中挣扎徘徊,最后堕为灰烬。 我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媛媛会爱上一个只在网上聊了一周的男子,并会甘愿坐几个小时的车跑去另一个城市与他幽会。 那一夜她关掉了手机。剩下我在雨夜里四处找寻。 赶到常德时已到凌晨四点,找遍了所有的宾馆也没见她的踪影,寒冷的雨夜在我身上留下憔悴的痕迹与嘶哑的声音。 早上七点十三分,媛媛开机,扬声器里刮出刺骨的寒意。 我站在车站,看见那个叫易燃的男子给媛媛温暖地围上围巾,媛媛亲他时我突然感到自己脸上曾被她吻过的地方如冰冻般疼痛。 我说媛媛,你昨天晚上跑哪去了? 我的泪在那时流了下来——我顾不得那个男子轻蔑的微笑,就像个小孩,明知他们做了什么事情,却急着欺骗自己。 车窗里的媛媛挥手与那个男子道别,那一刻她显得那么遥远,而我望着自己小时候的新娘,发出惨烈的大笑。 那些小时候土匪啊伴郎啊欢呼啊的记忆开始混乱。我抬头仰视心中女神的虔诚的样子,媛媛搂住我的腰说喜欢我——的名字时调皮的样子,都随着窗外景物的飞速倒流开始浮现。 媛媛,你就真的那么渴望成为一个女人吗? 11∶47洛木眼里有点点泪光 我自始至终也只见过易燃一面,那个用一周时间轻易勾走媛媛的男子,他那头火红的头发让我想起出生时血色的河面,是那么准确地灼伤我的要害。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选择做像他那样的男人。 11∶47洛木表情呆滞,我深吸了一口气说:你错了,你不止一次见到易燃。 是的,我就是易燃。 你所谓的我这种男人,不值得羡慕。 我想男人一般都会不止一根肋骨。譬如我的左肋坚硬得让我心碎,她叫张静宁。右肋是软肋:may。 may就是媛媛,她的网名。 在遇上may之前,我与张静宁已经分手。但我就像一个背负了十世罪孽的受难者,对以前那些温馨的日子的记忆如同前世附加在我身上的罪恶般越堕越深。 我忘不了那个折磨了我近五年最终却破碎的梦想:我要左手拥着我的恋人,右手拥着我的兄弟,在那处我的父亲与母亲年轻时时常约会的地方临风而歌。 我是个离异家庭的孩子,我对现在的继母有着本能的厌恶,我渴望有天母亲能回到身边,而她年轻时与父亲约会的地方是我惟一的寄托。 我最好的朋友明浩"替"我实现了自己多年的梦想:他一手搂着张静宁一手拥住我,在那处山崖上对着夕阳西下肆无忌惮地歌唱。 而我在歌声里,看着自己梦想的碎片飘逝在那片血色的云彩里。 一个男人的嫉恨也由此而生。当天晚上我与明浩激烈地争吵,最后以我搬起那台15英寸的电脑显示屏砸在他头上的愤怒结束。 医院里看望明浩的张静宁对我冷若冰霜,那一天我彻夜上网,第二天我戴隐形眼镜去上课时出了个那么令我伤感的麻烦:我忘了自己不会戴隐形眼镜,以前的日子里都是张静宁一边轻轻地吹我眼睛一边哄着戴上的,而现在…… 我吼了句:她妈的就不信没有你张静宁老子不行! 强行将那片晶莹的小镜片向眼里抵,当镜片触到视网膜时,我的眼泪泉涌而出。 那天我没去上课,蒙着血红的眼睛,发了狂地找网上的人乱侃。当那个名字叫may的女子头像开始闪着光出现在我的qq上时,我不知道故事会这样发展下去。 11∶53惊诧的颜色开始从洛木的瞳孔里流逝,平静的面容开始显示出一个男人应有的理性。 如果我不知道明浩背着张静宁妄图与may进行暗箱操作,我不会采取那样激进的手段。 当may与我谈话间都透着明浩的影子,我就知道了明浩又开始了他新一轮的猎艳。 我没有告诉张静宁。 这是新的一场战争,我将以一个男人的最后尊严捍卫起码的颜面,同样的事情,我绝不会让它第二次发生! 在吊尽may的胃口后,她终于忍不住从另一个城市跑来见我。说实话,may的漂亮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午夜时宾馆房间的气氛变得暧昧不清,暗紫投影里的may又如此妩媚。我感受到面前这个稚嫩的女子散出的饥渴气息,欲拒还迎。 我是在听见may手机里明浩的声音时爆发的,那一刻我鼓着眼睛凶悍得像头野兽。手机被我啪的一声狠狠关上,明浩声音的嘎然而止让我感到快意。 我反锁房门开始尽情撕扯天边的云彩,may的反抗激起我更大的欲望。 那一天当我高高在上地俯视一脸迷蒙的may,心里暗暗说明浩这次你输了时;当may不停摆动着她纷乱的头发沉溺在她自己充实的快意里大声地叫喊时;我们谁也不知道窗外的雨夜里,有个叫洛木的男子在苦苦地寻找他丢失的恋人。 后来may总喜欢说为什么会碰上我这么个冤家,她的男朋友等了那么多年也没得到她,可我一见面就把她占有了。 我轻轻拨弄着她耳边的头发,说:你的男朋友太纯了,太纯的男子不叫男人,叫男生。而我们的相遇早已注定,因为在亿万年前,这一幕就已发生,我们现在是一种折射,重演另外一个星球或空间里曾发生的故事。 我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喜欢开始扯淡了。 may似懂非懂地望着我,说也许吧。 此时窗外酒吧里又传来朴树婉转回折的轻吟: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有一种女婴熟睡时发出的梦呓般的纯柔,让人感觉夜色里微微荡漾着温馨灯光的平静水面。 may问我:为什么这是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我突然想起张静宁那张永远让我心疼的脸,说:因为你不能停留太久在我的世界。你应该回到你男朋友身边,他才是真正爱你的人。 may略显惊讶地看着我,并无太大意外: 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 她起身推开窗户,看着外面灯火辉煌的路街: 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一个让我依恋的人会站在面前让我感到咫尺天涯。易燃,你知道么,我一直等着你说这句话。 我一时羞愧难当,并且无所适从。 may倚窗回望: 我知道,我知道你并不爱我,我也曾告诫自己不要尝试去拥有你,但是我欺骗不了自己,有时我想,就让我爱着你吧,爱到哪天你开始厌倦了,我们就分手,没有谁对谁错。 我开始不安,may的言语让我悸动起来,想说什么,却无从开口。而她却继续: 我会记得,你让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次变得充实,而我的男朋友虽然爱我,但他始终只能作为一个不解风情的孩子,在温暖的时候笑得那样甜蜜,在失去的时候哭得那样纯真。 我再也忍不住跑过去抱住她,低头望着这个依偎在我怀里的女人,一种叫感动的东西喷薄在我视线里变得水气蒙空。我说may: 如果我没有遇见张静宁,你将是我此生的惟一。 may紧紧抱了我一下,然后推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房门关上的余音回响,我呆在这个孤独的空间里,在重归寂寞的刹那,看见地板上有两颗闪光的泪珠。 12∶00钟塔响起,2004年带着满腔愤怒从我们身边开走,洛木木然:原来她一直把我当个孩子。 我拍拍他的肩指着震动的钟塔说:你现在已经不是个孩子了,洛木,2004年是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2005年也不过是个匆匆过客。 晓丹叮咚:永不说再见 作者:晓丹叮咚 1.优雅的白桦树,爱上一个陌生女子的性感 有没有见过白桦树,笔直的干,笔直的枝,线条优雅,充满法国贵族的伤感气质。达也站在人群里,就像是一棵白桦树。 他有着二分之一的日本血统,眼神冷酷而自信,双腿笔直,卷卷的睫毛,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看得见幽蓝的血管。 他常常是最后一个走入教室的学生,嚼着绿箭,大踏步走进已经安静的教室,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 同学里,他只和两个人说话,一个是森木,还有一个是森木的女朋友我。 数不清的女孩子追求着他,爱慕的目光随着他挺拔的身影而闪烁,可是我从来不曾见过他带一个女孩子走到我们面前,骄傲地说:瞧,我带来了我的女朋友。 达也看着校园里来来往往的情侣,看着他们分了和,和了分,嘲弄地撇着嘴,说:我达也,爱的女人就一定要得到,不爱的,一个都不碰。 他租的房子在黄埔江边,价格贵得吓人,可是房间里,却庸俗地贴着关之琳之类大众美女明星的海报。他喜欢大眼睛大胸脯的女子。 可是我从来不知道,喜欢和爱,原来是如此不同。 雪漫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懒散而冷酷的达也腾地站起来,走在他身边的我,竟然打了个寒战,不知道是不是被他浑身散发的霸道气息所影响。 雪漫抱了抱我:好久不见。是的,好久不见的高中同学,还是那么瘦,犹如一株嫩绿的青竹,线条简洁却又青春,眼睛一闪一闪,却掩饰不住疲倦。 长得像莫文蔚的雪漫复读一年,考来我们所在的大学。我不知道,这是雪漫,还是达也的劫难。 雪漫对我的热情和对达也的漫不经心,很快就让敏感的达也受了伤。 四个人,我和森木,达也和雪漫,后来常常玩在一起,可是当我和森木挽着手走在前面的时候,我回头,从来看到的是,雪漫背着手神态悠闲地漫步,而达也,这个如白桦一般的男子,却垂下高傲的头颅,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后。达也爱上了一个眼睛不大的平胸女子,这个女子散发着神秘的性感,初见,就令骄傲的王子败下阵来。 达也爱雪漫,第一天我们就知道了,而三个月后,慢慢地全校都知道了。 2.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 学校门口,有个名叫波斯猫的冰屋,我们四个人喜欢坐在那里,啥事也不干,坐着秋千般的藤椅,很多时候我们可以就这么安安静静坐下去,晃来晃去,晃荡着我们大把大把的青春。 四个人里,只有森木还不算沉默,可是他从来只喜欢对着我说笑,因为他知道达也不会听,而雪漫只喜欢一个人沉思默想。 有一天,雪漫忽然说:毕业了,我也开家冰屋,也叫波斯猫,不管在哪座城市。这样,当你们来到我所在的城市,走进波斯猫,就会回到我们现在这样的年华。雪漫说话的时候,达也的耳朵几乎都竖了起来,原来一个男人为女子癫狂,竟然可以这样,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风景,而其他人物其他环境都是累赘。 达也说:好,我发誓,我会送你一家这样的冰屋。 雪漫说:达也,不要这样,别让我觉得累。 达也笑笑,忧伤飞过眼睛,他说:当我不存在都可以,就不会累了。 和雪漫单独漫步在校园的樱花树下,看着她仙女一般伸开双臂,闭着眼,抚摩着缓缓飘落的粉红花瓣,我说:其实你可以的,去樱花的国度看真正绝美的樱花雨。 雪漫慢慢睁开眼,她明白我的意思。她说:你见过这样的场景吗?她向我描叙着这样的画面:黑得看不见的夜里,一个小小的女孩蜷缩着身体,躲在桌子底下,抖得如同冬天里的最后一片孤叶。她恐惧地看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拿着一把雪亮的刀,寒风掠过,女人的惨叫声划破宁静的夜空…… 我沉默不语,我当然知道这件事,在我们的老家,那个安详和平的小城市,一个男人剁掉了一个女人的手臂曾是那年最大的血腥新闻。 可是我不知道的是,那对男女是雪漫的父母。 雪漫凄凉地微笑:我的父亲,优雅而斯文,没有谁会知道,有一天他会举着把寒光闪闪的刀刺向自己的家人……我的父母,是大学同学,一起下放过的知青,绝对的因相爱而走到一起的爱人……家散了,我在孤独中长大,亲爱的,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吗? 达也忧伤的面容一晃而过,我想有的吧,森木爱我不如达也对雪漫这么热烈痴情,可是我都对爱有着无比信心。 可是我只是想了想,却什么也没有说。 樱花花瓣落满了我们青春的肩头,远处低低的山丘上,有几个长发少年叩动着老吉他: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冈/等青春散场/午夜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对于我来说,没有爱情的青春,是多么的寂寞啊!我不能理解雪漫复杂的心事,虽然她是我的朋友,虽然我们现在靠得这么近,可是我们心与心的距离却仿佛像黄浦江宽阔的两岸,深情却陌生地永远对峙。 3.以幸福的名义,策划着一场情爱阴谋 达也说着他的计划,他的语调急促而低沉,语音颤抖,语气不像在说一件浪漫的爱情阴谋。 森木拍拍他的肩膀,是的,一年多过去了,达也大学第三年就会回日本大阪,他的日本爸爸等着他接管生意。他急切地想带走一个姑娘。除了雪漫,我想不出还能有谁。 计划很简单,是小说里看滥的情节,我们四个人去郊游,之后请来一些小流氓,装作劫财劫色的样子,有跆拳道基础的达也英雄救美……我很想笑,一个多少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有一天,竟然需要靠这样的手段去夺取一个少女的芳心。 可是当我真想笑的时候,我看到达也的目光里有一道冷酷的光闪过,我的心猛然震动,女人独特的直觉令我感觉有道灰色的阴影迎面扑来。我提出拒绝意见,达也看了眼森木,森木握着我的手,温柔地说:婉柔,你也希望你的朋友幸福,不是吗? 以幸福的名义,我们走上了远山。 这个时候正是夏末秋初,天很高很蓝,草还没有变黄,我们脚步轻快地走在山道上,有点凉意的风掠起雪漫的白色长裙,我一直都觉得奇怪,雪漫为什么明知道去郊游,还要穿这么薄的裙? 到达山顶的时候,天已经渐渐黯淡了下去,太阳快要落山了,人迹渐渐稀少,我看着草丛里有几个影子,心猛烈地跳起来。虽然是预谋,可是我还是紧张,灰色的预感紧紧缠绕着我。 那些个跳出来的影子隔绝开了我、森木,还有达也和雪漫。这是我当时答应达也的时候提出来的条件,我不想直接 参与这起爱情阴谋,我担心以后知道真相的雪漫不会饶了我。我趴在森木的怀里,等事情完结。 时间过去了,10分钟,20分钟,30分钟,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等到达也大功告成背着害怕极了感动极了的雪漫从山的那一边转过来。 我看着森木,他的眼里也写着惊慌,我们终于忍不住走了过去……我们走过去的时候,只看见雪漫的白裙在山顶边缘闪了一闪,达也衣冠不整,狼狈地追逐着她洁白的身影。之后,雪漫就像一道白色烟火,消失在崖深处……而那些雇佣来的小流氓,早已不见了踪影。 她太惊慌了,那些人带着的刀吓着了她……一直自信冷酷的达也第一次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地上果然有着散落的刀…… 4.只能永不永不说再见,因为最后一见即是永诀 四年以后的一个夏末,也有着高高的蓝天,和雪漫在波斯猫里盘旋了一个下午。雪漫依然那么瘦弱,苍白,穿着棉布长裙的她与波斯猫冰屋核桃木地板气质很融和。整个一下午,雪漫都在说四年来她不断做的噩梦。 她说,四年来,我天天在下沉,很高很蓝的天,忽然地塌了,我陷下去,四野一片黑暗…… 她抓住我的手,婉柔,这个梦最可怕的,不是我在下沉,而是有个有刀疤的狼,紧紧跟着我,它咬我的肉,喝我的血……那个刀疤,我记得是蝴蝶形的……雪漫从来看不到,我故意装作不理会,其实是太紧张的缘故。 四年前堕崖事件以后,侥幸被树挂住的雪漫醒来,从此就丧失了一切记忆。四年里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达也独自一个人飞去了日本,我和森木分手,现在又和好,即将结婚。但是四年里,我们一直陪伴在雪漫身边,又从陌生开始,做了朋友。 回到我和森木的新房里,我看见一个男人疲倦地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脚边搁着两大袋行李。是四年不见的达也。他一定要去看望雪漫。森木说。 我皱眉,四年前医生说了,对于雪漫来说,遗忘反而是解脱,堕崖事件会给这个年少时候就曾目睹亲人互残的脆弱的她带来刺激。她的神经已经很衰弱。 这也是为什么,达也伤心离开的理由。雪漫不记得他了。他是她记忆里的空白点。 森木帮达也脱衣,他太疲惫了,衣服也不及解就入睡。我看着达也的胸肌露出,一点一点,直到那块蝴蝶形刀疤跳了出来。 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拉着森木进屋。眼睛逼视他。他沉默不语。我愤怒地说:那不是一件浪漫的爱情阴谋,达也他……他伤害了雪漫,是不是?森木没有回答,但是从他眼里我知道,他是知道答案的。或许在去登山之前,他和达也达成了默契。 我想起达也曾说过:我达也,爱的女人就一定要得到,不爱的,一个都不碰。 我甚至开始想起,雪漫休学以后,不到一年时间,就用一个很低很低的价格买到了波斯猫这样一个临街旺铺,介绍人,正是森木。而森木,和达也一直有频繁的联系。四年前的真相逐一揭开。森木低着头坦白了一切。 那一天,他们两个男人商量好了,就在后山,当达也"赶跑"那些小流氓以后,让爱雪漫已经发狂的达也用身体占有她,男人的爱,有时候是丧失理智的。他遭遇了巨大反抗,但是还是达到了目的。雪漫用堕崖来维护了自己最后的尊严。 达也等待着被绳之以法,等到的是虽然痊愈却丧失掉记忆的雪漫。 我的婚礼上,我看着娇媚的雪漫捧着一束郁金香走进来,她的眸子里闪耀着幸福和快乐,她亲吻着我的脸,把手放在我的手掌心里,眼睛却望着森木:森木,我们是永远的朋友,你可不许吃醋哟! 达也就站在森木旁边,这棵白桦树,长大以后却成了一朵忧伤的云,他望着她,一点一点,渗出眼泪,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缘故,泪水宛若鲜红。 有没有纸巾,我对雪漫说,我的朋友达也有点迎风流泪。 雪漫哦了一声,把纸巾递给达也。她的眼睛星一般闪过他,那里是一片记忆的空白。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我们感伤的眼里只能有旧时的泪滴。青春里冲动的错失,却让我们此去经年,只能永不永不说再见,因为最后一见即是永诀。 削风杀雨:被隔在门外的快乐 作者:削风杀雨 这是我大学的第二个学期。四月,草长莺飞,有花有草的地上就洋溢着旺盛的生机。风,飘忽不定,忽冷忽热。 一清早起来,窗外小雨霏霏,宣告了这一天可以不参加早操了。躺在床上,突然觉得这略硬的床板就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地方。有雨的早晨,光阴诡异得很,窗外的一切都被雨水浸得暗淡,好像眼睛前面架了一副墨镜。 上完第一节课,天气突然之间转好,好得一塌糊涂,把欠下的阳光都一并还了。我穿着略厚的衣服,身上感觉到一阵燥热。 我看看晴朗的天空,到学校门口坐上公车,漫无目的地颠簸下去。 汽车上的风景并不多。一只只或粗壮或细嫩的手臂,在我头顶眼前来回挥舞,所有人的身体都有节奏地随车体晃动左右摇摆。 窗外,除了人,除了车,除了楼房,就只有那一片蓝得令人心疼的天空了。车里很闷,像在嘴里塞了块棉花。 我从车上一眼看到了一处开阔的广场,就下车。 我来这座城市读大学,只是因为这里有山有水、四季分明。眼前这处广场被人工雕琢得有些豪华,走到尽头,可以放肆地看到印象里的那片海。 这个城市的山水都是粗犷的,从这片海看得出来。远远的海天一线,纠结着一层灰蒙蒙的云,近处几个小岛,就是几块巨大的岩石,支棱着许多野性。海潮荡得很凶,浑浊的海水把整个海显得那么肃穆。海风很硬,在初春的现在,它把我的头颅四肢吹得冰凉。如果这样还缺少点什么,那就是让曹操站在岸上的礁石上,大声吟诵:"东临偈石,以观沧海。" 我自然不是曹操,这里也没有偈石。我就那么搂住怀,迎着海风和阳光坐在岸边,听风声和潮声的混响。 在这种刺激下,我感觉到任何与时间有关的东西,头脑更加清澈了。 好像开了闸的水一样,往事历历在目,呼之欲出。可是,在我和回忆之间总隔着一道屏障,在我的对面像轻烟一样随风摆动着身体。 我看到一个留着学生头的假小子,眯着狡黠的眼睛站在我面前,冲我喊着:"给我唱一首《十年》吧,我喜欢听。" 我说:"我记不住歌词了,你教我——" 她唱:"如果那两个字不曾颤抖,我不会,懂得什么是难受,不过是分手。" 她就那么认真地唱完歌,然后瞪圆了眼睛,神经兮兮地问我:"你会认真地爱我么?" 你会认真地爱我么? 你会会会认真认认真真真爱我我么…… 我伸手一抓,眼前什么都没有,没有那个假小子,没有歌声,什么都没有。 这是我的回忆在作怪,她从来没问过我这句话,可是我总以为她问过我。或许这是我的一个难了的夙愿,等待着她有一天会认真地问我,我会说:"我会认真地爱你。" 我和琳相识的那年,我十三岁。一直从初一认识到现在,在我十六岁那年,我看了《少年维特的烦恼》,我意识到,爱上了她。可能是维特的眼泪,铸成了我的爱情。 初中毕业时,我们考到两所不同的学校,我以为我和琳的缘分会断,这年,我刚满十六岁。我在自己的学校里想她,想到发疯。 小时候经常做一个梦,梦里是铺天盖地的大水,黑压压的一片,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山谷里,眼看它们没过我的脚,然后是小腿,然后就一直淹没了我的口鼻直到呼吸都没有了。吓醒来的时候,被子已经踢到老远,自己浑身是汗,凉飕飕的。然后就是感冒,发烧头疼浑身无力。母亲就请大仙给我写了符纸,在我头顶上烧啊烧,一边烧一边念念有词:"拍拍身魂还身……" 因为这个梦,我从小到大都有一种莫名的不安全感。我感觉自己仿佛属于另一个世界,随时随地都会遭遇天空像棉被一样坍塌下来的事。 对于琳,我也是不能彻底地去爱她。站在她面前,就觉得前途灰暗,即使我们相爱了,注定将来也会分开,倒不如只作个朋友。这样犹犹豫豫、拖泥带水纠缠着走过高中。 高中三年,我一直给琳写信。平时很少见面,写信和等信就成了生活里极大的快乐。经常在同学们从传达室回来时,竖着耳朵听,希望有人喊:"喂!削风,你的信!" 我下过很大的决心,在信里问她:"我可以喜欢你么?" 她很惊讶,回信说她哭了一整天,而且再也不愿意听到这句话。 我哑然失笑,我们都还太小,我们是好朋友。 我喜欢融入到她的生活里。当我知道她喜欢动漫时,就刻苦练习了三年画漫画,只画得出人头,一幅很帅气的人头像,想像他能代表我。我听她听的歌,看她看的书,想像她每一刻在做什么,我想我是着了魔。 我不算是彻底地爱她,只是糟糕地爱着。 昨天打电话给琳,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了。两边寝室的人都已经睡觉了,黑暗里静静的有时间划过的痕迹。 她说她变了,她不再上网去和很多人聊天聊完就见面一聊一晚上不睡觉。她不再充满野心地幻想,有一个有钱的老公,一所豪华的别墅,没事想到哪玩坐上飞机就去旅行。她不再为了一点点虚荣就做出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比如天天减肥只吃一个苹果喝一杯白开水心情不好忽然猛吃五根香肠。 她说她觉得很累,想要安安静静的学习,窗外的花开花谢都不再能够伤她的心。 我握着电话,听她低语时,仿佛又看见初中那个留着短发的假小子。只是不知道她的头发现在是不是留长了,温柔地披在她肩膀上。当眼睛里最后的狡黠被温柔所取代时,我能不能够在几百几千人来回行走的大街上一眼认出她来。 我说,你总算是红尘里游戏够了,打算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你干脆到庙里当尼姑算了,这么高的觉悟,估计人家会收留你。 那头很懒散地叹了口气。 高考完后的日子,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那是一段真正阳光灿烂的日子。 刚刚摆脱了学校的束缚,一切的一切都变得美好起来,"明天"这个词也忽然有了魅力,因为它代表了希望。 填志愿时琳对我说,你会报哪个学校。 我说到a市,那个有海的城市,风景宜人。 她说,那我也到a市,就和你报一个学校。 我说你的成绩还是到b市稳重一点,假如你不介意的话。 她说,怎么不介意,打死我也不去那个破地方。 成绩、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结果很戏剧化。假如她真的和我报一个学校的话,分数刚好够。可是她因为没被打死,就报了那个b市的大学,那个打死她不去的地方。 我的心莫名其妙地难受,对琳说,我真对不起你,让你报错了地方。 她说,没事儿,这样挺好的。 可是我真的希望她就和我在一起,哪怕只是朋友也好,至少可以一起吹吹海风,a市有吹不尽的海风。 真巧啊! 玲,是我高考之后认识的一个姑娘。 那天同学们在一起聚会,她是别的班级的,也来参加了。 一切都好像是公式化了。我在饭桌上拼命地喝酒,很少言语,她就用那种难以理喻的目光盯着我,仿佛在读一本外语书。我偶尔会瞄几眼这位饭桌美女,她是何等聪明,在这几眼之间,已经下了定论:我们有缘。 饭桌上不是很单调,我们一起打着扑克,她总是笑呵呵地出着牌,太冷静了。 过了一会她和几个女生玩一种用扑克算命的游戏。我不相信命运,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可是我并不介意为这次游戏注入点快乐元素。 她说,先在脑子里默念一个人的名字。我想了想琳点头说,想好了。然后她开始算,结果很快出来,我在琳的心目中占第八位。 我说,再算一次吧,我换个人想。这次我有些恶作剧似的开始想眼前的玲,这位给我算命的美女。 结果出来了,我在她心目中占第一位。 于是,我因为一个虚空的算命结果记住了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姑娘,她总是很理智地笑着,仿佛一切都看得很明白。 开学的那天,我无聊地坐在火车上。车里是许多悬空的脸,刻着人世间不同的遭遇。正是九月,车厢里弥漫着沉闷的热气。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身体老坐在那里,弄得浑身僵直。 开了窗,让风吹掠我额头粘着的头发。 突然有人喊我,清脆如鸟雀的声音。我猛然回头看见,玲就在不远处,用一贯的笑脸看着我。 一路上,在我正愁苦的时候能遇见她,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到快下车的时候,我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给她。 因为这次偶遇,我不得不感叹命运的捉弄。以后我们开始经常地打电话,每次都是在晚上十点开始,聊一个多小时才结束。常常是我在诉说,讲那些我对于琳的浮想,讲一个赤裸裸的我的故事。 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一个女人讲另一个女人,而且充满爱恋地讲。但是,我知道,我需要玲来倾听。每当我有什么不开心,我就会找到她,把不开心像泼水一样地泼过去,不用考虑她的感受,因为她总是一贯地笑。 我一向认为琳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做起事来特立独行。她没有半分傲气,因为她的傲气都隐藏在骨子里,又被一种自恋的忧愁浸泡着。 她一给我打电话,总是喊着郁闷,仿佛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丝曙光。可是我知道,再也没有人过得比她更有色彩。 我逐渐揭开她包裹在外面的保护层,像剥开一个卷心菜,一层一层的宽大叶子里面包裹着一颗柔嫩的心。我从来没说过,我是最了解琳的人,这样做太愚蠢。 她也试图经常地变化,这都来源于她对于世界极强极敏锐的接受能力。 看完《小王子》之后,她在qq详细资料里留言:"玫瑰在等待小王子。" 我一眼看得出来,她是怎样的思考爱情。 也许是我的诚心打动了她,实际上也算不得诚心。两颗心在偶尔的共振下,琳说让我做她一个月的代理男友,如果表现得好,可以延期。 我精确地计算着时间,看看这段戏谑的爱情能维持多久。终于在我每天一个电话的糖衣炮弹轰击下,她在第三天忍受不了,说让我别再打电话给她。我就知道,寻常爱情缺乏新鲜的感觉,不适合我和她。 但是我们约定了一个月,除非我放弃,否则我做她男朋友的权力她无法解除。 一个老朋友打电话给我,提醒我过几天就是琳的生日,让我到b市去看她。 恋爱给了我许多动力,之前从来没给任何人送过生日礼物。我开始用心,留意一切可以为琳的生日添光的事物。 最后一个电话是在琳生日前一天打过去的。我故意装作不知道她快要过生日,果然,她很烦躁,不停地暗示我,我都装糊涂,最后她说你死去吧,把电话挂了。 第二天我就买了车票,打算为她认认真真地过一个生日,以后我们俩会怎样都不想理会,我只是想留住这个纪念。 走的时候觉得天气没那么冷,虽然已经是冬天了,到了b市,看见那里街上飘满的雪才发觉自己穿的竟然那么单薄。十一月份,雪花绽放的好季节,一路上,我下定决心这次到了她那里,要么就有故事,要么就结束关系。 我b市的好友成早已经在那里等我。我见到他,感觉这个家伙在不到半年里变了,虽然一样地瘦,可是总觉得像个大人了。可能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成长着。 他领我到琳的学校去,眼看快到时,跑到旁边的书店买了本《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他说,我是你朋友,怎么好意思空手去呢?这是给琳的生日礼物。 到了琳的学校,给她打电话,她不在寝室,出去逛街了。我和成在飘风扬雪的大街上散步,散了三个多小时。成看见我冷,说,我不怕冷,衣服给你。说着脱下外套。我说什么也不要,我为他这份情谊,已经浑身暖洋洋了,哪里怕什么寒风? 在操场上,没有多少人。我和成跑到楼后的角落里撒了泡尿,然后一起哈哈大笑,没变,永远都不会变。 走出学校,在街上正散着步,忽然就在那条走着几百个人的街上一眼认出正走向我们的琳。这是否就是我对琳的感应,不会随时间改变的感应? 我看见她看见我和成了。她没有惊喜,连惊讶都没有。她只是冷静地看着我,一双狡黠地眼睛里,装满我读不懂的言辞——你为什么来? 这一点连成都看出来了。他拉着我要我快点把礼物给琳,然后马上走。 我说,我给你过生日来了,祝你生日快乐。我拿着我和成的两件礼物,说这是你的。 她没怎么说话,只是那么看着我,看得我很恼火。我突然有种想抽她的感觉,不可遏止。我感觉到我对于她的所有幻想,到今天全部破灭,而且代以难消灭的怒火。 我说,我先走了。 她想挽留,被成打断了。成说,我们还有事,再见。 坐在离去的公共汽车上,我真是欲哭无泪。看看b市一片白色的街道楼房,心里比这寒冷的天气还要冷几分。我试着不去想那么多,试着不放在心上,可惜我做不到。这个城市和我一样在伤心,我只是不想让我的泪留下来,落在这个为我伤心的城市。 那漫天的大雪。 在成的学校住了三天,把b市逛了个够,我回学校了。回学校以后,我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她问我为什么走也不告诉她,她好来送送我呢,我说我走的那天很急学校里有急事我是半夜十二点坐火车走的。 沉默,是恋人之间才有的沉默,所以我打破它,因为我们并不是什么恋人。 我说,我们的约定该结束了,我是个认真的人,不想再玩这种游戏。 她说,是么,我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我说我有男朋友了。 又说,你来了,我很感动,但是有一种想嫁给你的冲动。 我冲她吼,你根本就不了解我,你永远也不会了解我。 没事的时候我总给玲打电话。 她让我认她做我的姐姐,我说那不成,你做我姐姐,谁来做我女朋友?说完,电话那头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我们都那么理智。 玲真正能为我解忧,我对她说,每次和你打完电话,我都睡得安稳。 我依旧每天打电话给她,听她唠叨一些大道理,比如什么积极向上、快乐就好的话。 不知道是哪一次,我好像说了什么,她对我说:"我想把阳光送给你,即使在雨天,你的雨伞上也会有太阳。" 我情不自禁地说:"我喜欢你,真的。" 她真的很高兴。她没有考虑我这么突然的一句话,有多大的冲动在里面。 和玲在一起一切都很平淡,没有猜忌,没有吵闹,天地之间终于又恢复了宁静。因为玲的陪伴,这个飘雪的冬天又有点可爱了。 玲的关心让我回忆到了十三岁以前的日子,我从高中就很少回忆到这些事情了。那时候,家里一到白天,屋里只剩下我一个,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一边开着电视,一边捧着厚厚的《红楼梦》,感觉到的是未知的恐慌。 我在qq详细资料里几度更换留言,先换成"我累了",又换成"情随事迁"。 一晃已经是几个月了,我和玲也有很长时间没联系了。那是在一次我到她学校看她之后,我们一起看完电影,一起沿着马路走之后。我回到学校给她打电话,在某一句话说完之后,我们俩突然就再也找不到话题了。我说,先挂了吧。之后很长时间再也没打电话,我们。 我们俩都是聪明人,分手也是淡淡的。电话里玲哼了一首歌,《挥着翅膀的女孩》。哼到最后,声音已经哽咽得不成样子,可还是倔强地唱下去。 她问我,你爱过我么? 我说,爱过。 她说,那就好,我已经是深深地爱过你了,即使有一天你可能会不记得我,我依然为你祝福。 她的声音幽怨之极,几乎让我想一口反悔,再向她张开怀抱。可是,那样做是不可能的,也不会让我们有什么快乐。 再上网的时候我学会了隐身。遇见玲和琳,我就马上隐身。无论是她们哪一个,我都不想再见到。 琳给我留言:"他终于发现,一直以来他都固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灰色幽默之中。他并不是真的爱她,只是因为没有得到她全部的爱而感到遗憾。" 玲给我留言:"你是一个魔鬼,让人爱,让人恨。" 我隐身。 转眼,大一过去了。暑假来临时,我挂了四科。我报了二考以后,马上收拾书回家忙着看书准备二考了。 临走前,班级搞了个联谊会。会上,我们寝室的哥们一桌,去之前我们就商量好了,谁也不许多喝酒。可是我想着琳和玲那不高兴的脸,心里面就充满了狂躁。开始还是慢慢地喝,后来就是见酒就抓到手里猛灌。哥们见到我不对劲,马上把酒都拿到远处。 第二天醒来时,忘记自己是怎么回寝室的,身上的衣服还没脱。头疼欲裂,浑身像被火烧过。 我收拾了一包衣服,慢慢地洗过,好像在清洗一段记忆。 书桌上的一堆磁带小说都装进大口袋里,扔到楼下了。包括我最喜欢的许巍、朴树,都成了垃圾。 我起来站在镜子面前,好好打扮了一下自己。我看见镜子里的人在冲着我笑,笑得很无奈。 邱春燕:暗恋 作者:邱春燕 1萌 读大二时,秋泯依然喜欢独处。 他认为自己是个活得充实而又自由的人。穿着很随意,不太喜欢运动,也不太爱讲话。虽然还在学生会和诗社任职,却很少去参加团体活动,因为他是个喜欢安静的人。 早晨起床后他习惯了花半小时诵读唐诗宋词楚辞离骚。中文系的课程并不多,课余的时候他喜欢泡在文学馆里看书。他常常会选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因为那里可以清晰地看到窗外的风景。看书看累了的时候,他会抬起头看看窗外,窗外的风把大片大片的枫叶吹落,仿佛飘进了他的书页中。阳光像水一样泻下来,透过窗玻璃闪烁在充满了淡淡书香的书桌和他那平和的脸上。 周末时他常呆在寝室里看书或听收音机。偶尔也去学校广场看露天电影。有灵感时不管当时在做什么,他都会停下来,然后开始他的写作。他常常写一些美丽而忧伤的短篇小说,有时候也写短小的诗歌。 关于友情,他觉得朋友并非越多越好,没有必要急于去结识一些毫不相干的朋友。他喜欢顺其自然,他认为自己对别人好一些,日子长了,总会有对自己好的朋友。 当然,作为一个20的大二男生,秋泯也曾设想过自己的爱情蓝图。他向往的是一种纯洁的唯美的浪漫主义的恋爱。在现在这个喧嚣的社会中,即使是在校园里,这种向往也只能是一种偏执的幻想,但他心甘情愿为之付出代价。他不要粗俗的恋爱,如果大学里真的不存在他向往的那种爱情,他宁愿不恋爱。 在中文系他好歹也算个才子,加上他曾担任诗社的社长并且在学生会里任职,认识的女生自然也不少,但却没有一个令他怦然心动的女子。用刘若英的歌词来解释,那就是"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是怎么喜欢上小甜的,连他自己都弄不明白了。 那是大二上学期,由于大一学生刚进大学,对大学的学习还无所适从,学校决定举办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让大二的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新生们讲学习经验。上面任务分配下来,每个系在大二选一名成绩优秀者参加这次交流会。秋泯在学生会里是分管学习工作的,因此选人去参加学习经验交流会的差事就落到了他头上。 秋泯一向喜欢把问题简单化,任务传达下来时,他想也没想就做出了决定:既然是学习经验交流会,自然是成绩越好越有说服力嘛,那还选什么呢,不就是第一名吗?后来一查中文系的分数册,很快就找到了第一名。中文系是以阴盛阳衰著称的,第一名当然是女生。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第一名。在进校以来的每次考试记录中,她总是遥遥领先。她就是小甜。 秋泯把她的名字报上去以后,就有点后悔了。因为他后来听说小甜是个十分冷酷又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女生。秋泯同室的几个对她略有耳闻的哥们都对他说:她可不是那么好请的。秋泯顿时便没有了主意。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请她交流学习经验应该没有损害她的尊严吧,况且好歹也是同级的同学,不至于连这个面子也不给吧?这样一想,他的信心就增加了许多。于是一拳砸在桌子上:我就不信中文系还有比我更冷酷的人。其实当时他心里也还是没底,他想:要是这次她真不给面子,以后就对中文系所有的女生冷酷到底。 但是后来出乎意料的是,她在电话里谦虚了几句以后竟然爽快地答应了。秋泯放下电话就兴奋地说,原来他们所谓的冷酷女子其实很有人情味嘛。 不巧的是,举行交流会的那天晚上,诗社要举行诗歌朗诵比赛,需要秋泯出席。他在学生会的一个同事对他说,你去管你诗社的那档子事吧,学习经验交流会的事我帮你摆平。可是他最终还是决定不去诗社,因为他担心小甜——一个内向的女生在几千张陌生的面孔前讲话肯定会紧张。后来果然不出所料,当他赶到会场时,其他系的演讲者和学生会的成员都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谈笑自如,而她却和陪她一起来的室友小欣坐在后面。很明显,她还很紧张。秋泯向她招了招手,示意她坐到前排来。她略微犹豫了一下,终于在秋泯的旁边坐了下来。秋泯试图缓解她的紧张情绪。 怎么样,准备好了吗。秋泯问。 嗯,可是我还是很紧张,我的胆子蛮小的。小甜抬起头来,微微笑了一下,声音轻柔而动听。 秋泯这时就看到了她原来被头发遮住的脸。那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脸。秋泯的心不知怎么地就扑通扑通狂跳起来。他想,很少笑的人笑起来真美。 你想,下面的观众是来学习经验的,不是评委,你随便讲都可以的。何况他们都是新生,是很好哄的。秋泯回过神来,继续缓解她的紧张。 嗯。小甜低下头看着演讲稿,依然很紧张的样子。 对了,有一个办法,演讲的时候,你一直看着——小欣就可以了。其实他心里想说的是:你看着我就可以了。 自从那次认识小甜以后,秋泯变得不平静起来,脑子里时常晃动着她的身影和笑容,他开始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呢? 这样想的时候,他就明白了一个事实:自己已经喜欢上小甜了。对于一个像秋泯这样缺乏感情经历的男生来说,结识了一个真正的打动了自己的女孩,那几乎就是一场冒险。世上最大的冒险莫过于感情的冒险。 2暧 秋泯以前的平静生活被彻底打破了。 他想出了种种理由给她打电话,比如,他问她参加交流会的感觉如何,他给她讲大一新生对她的看法,又问她专业课怎么学。然而这些电话的真实目的只有一个:他想听到她的声音。 他估计像她这样努力的学生肯定会有考研的打算。打电话一问,果然如此。而且她告诉他,她打算考传播学的研究生。他当时就想:我也要考传播学的研究生。后来他花了两天的时间翻遍了图书馆的每一个书架,将与传播学有关的书都记录下来,并注明每一本书的位置,列了一个长长的书单。他把书单递给小甜的时候,她除了说了一声谢谢之外,还报以一个灿烂的微笑。秋泯刹那间就幸福得找不到北了。他在心里长叹一声:唉,英雄难过美人关。 后来他发现她每天晚上都去图书馆自习。他佩服她的精神,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喜欢坚持的人。以前从没去过自习室的他竟然突然有了要去上自习的欲望。而每次他去自习都会选一个离她不远的座位坐下来看书。 他发现她看书的时候总是深埋着头,脸几乎要贴到书上了。这使得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秋泯无法看见她的表情。他想,她的眼睛离书太近了,对视力不好。可是他不敢对她说。如果说了,那不就让她知道了自己在注视她吗。 每天晚上看到她旁若无人埋头苦读的样子,秋泯的心就感到格外的踏实。他在心里暗暗笑了好几回:原来默默地欣赏一个人是如此快乐的事情。后来,去上晚自习就成了秋泯的必修课。为了这门必修课,他改变了一个习惯——晚上再也不去文学馆看书了。他绞尽脑汁制造出一些和她的"巧遇":他知道她下楼时从来不乘电梯,于是他看见她下楼时便乘电梯先她一步到达一楼图书馆门前,然后等她下来时,便走上去说:巧啊,小甜,你也来图书馆啊? 再后来,秋泯上自习时就干脆坐在小甜的旁边或对面。他和她有几门课是同一个老师讲授,所以他就有了找她借笔记的理由。借了又还,还了再借。一来二去,他对她更加熟悉了。好感与日俱增。 有天晚上,小甜一反常态地8点过1刻就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回去了。她刚起身,秋泯也装好书跟了上去。 下楼的时候,秋泯轻声地问:小甜,你今天晚上怎么走这么早啊? 走在前面的小甜回头看了他一眼,也轻声地回答:哦,我今晚有点不舒服,好像缺氧一样。然后她反问一句:你今天怎么也走这么早? 小甜的反问使秋泯手无足措。他说,我,我也好像有点不舒服,坐不下去了。其实他说的也是实话,他看到她走了,当然就不舒服了。因而坐不下去了。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从图书馆走到了学生公寓20栋和21栋分路的地方。秋泯以前一人走这段路时,觉得它是那样的漫长,而在那一晚,却变得那样的短。短得令他恐惧。从自然的角度看,那个夜晚并不美丽,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只有呼啸而过的冷风。然而他的心头是暖洋洋的。他们并排走着,虽然话语很少,但对于秋泯来说,那已经足够。他只希望那条路永无止境,他们就可以沿着那条路永远地走下去—— 秋泯从她的少有的笑容和言语中作出了判断:她并不讨厌他。 明白这一点后,秋泯的心情更加激动起来了。按照他的本性,他应该是喜欢顺其自然的,但是对于感情,对于眼前的这份不同寻常的感情,他实在不敢再被动地等下去。可是他却又不敢说出来,他太在乎这份感情了,他怕说出来的时候就是失去的时候。 那天晚上,秋泯看完了那场《向左走向右走》的电影后,心里愈发不平静起来。他突然害怕她会用一种生疏的礼貌隔开他们的距离,害怕他们根本只是萍水相逢,只是两颗呼啸而过的子弹,两个匆匆的过客,在人生的路途上擦肩而过,永远没有交汇的一天。 一个周二的晚上,秋泯要去学生会开会,在走之前他给旁边的小甜写了一张纸条:我现在要去开会,如果你走的时候我还没回来,可以帮我把书带回去吗?顺便问一下,能把你的照片送我一张吗? 她很快地就回了纸条:ok。不过我也顺便问一句,为什么要我的照片? 秋泯的心又开始狂跳起来,他抬头望了望天花板,思索了半分钟后写了一句暧昧的话:因为我很欣赏你。 他把纸条给她后就匆匆走出了自习室。虽然他知道离开会还有一段时间,但他那时必须离开。因为他害怕她面对面地对他作出判决。他太害怕失去了。 两个小时的会议对那时的秋泯来说简直是煎熬。系主任在会上滔滔不决地讲,他却一句话也没听进去。他在想此时小甜在想什么。他在等待他的命运。 9点40分,会议终于结束,秋泯怀抱着一颗不安的心匆匆赶到图书馆自习室。小甜还没有走。秋泯在她旁边静静地坐下。 快到10点时,她起身要走,他跟上去。下楼的时候,她没有说话,秋泯想,这下完了。可是刚走出图书馆时,她突然回头问,你们文学社开会吗? 不,是学生会。听到她说话,秋泯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然后他开始抱怨学生会的形式主义,抱怨系领导的罗嗦。 然后他们的谈话就轻松起来。从学习谈到生活,从现实谈到理想。但他们都心照不宣地避讳了一个词:感情。 分别的时候,她轻轻地扬起头说:拜拜。头发在晚风中飘拂起来。这使得秋泯借助昏暗的路灯光看清了她的笑脸,真实而又迷人。他想起了那一句诗:回头一笑百媚生。 他真想在她的笑容里万劫不复地沉醉。永远也不要再醒来。 这是秋泯上大学以来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清了一个女子的笑容,也是他与她最亲密的一次接触。 3毒 事后看来,秋泯的这次爱情就像是一杯浓烈的苦酒。他用他的幻想和冲动酿制了这杯苦酒。然后像个孩子似的好奇地端起了酒杯,他虽然感觉到了酒杯的冰冷和沉重,然而那扑鼻的酒香却是挡不住的诱惑。他猛地喝了一口,又苦又辣。酒杯落了,杯子碎了,他中毒了。一杯酒就这样洒在了地上,一个灵魂就从此变得萎靡,一场爱情就这样夭折了。秋泯不知道在他端起这杯酒之前,小甜已在酒里下了毒,用她的眼神和笑容下了毒,这种毒除了她无人能解。 自从那次和小甜近距离接触以后,秋泯进一步确信他已遇到了他爱的人,虽然他不敢确定她也爱他,但至少他相信,她不讨厌他。他相信她的笑容是真实的,他相信她会读懂那一句"我欣赏你",她应该知道他不会轻易地赞扬一个女子。 秋泯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在一天上晚自习时把他写的那篇小说《生命的另一半》递给她看。那篇小说简直就是他和她之间的故事的真实记录。更重要的是,他还在文稿上写下了这样两段话: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生来就是为了等待你的出现的,我的青春容颜,我的多愁善感,我的深邃沉默,我的万丈雄心,我的天赋和才智,都只是为了等待和你相遇,这天下,惟有你能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这世间,我心之门独独为你敞开。 然后秋泯就坐在那里,傻傻地等着她的反应。 后来她就轻轻地说,秋泯,你先走吧。我今天要去叫小欣。她在教学楼自习。 她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抬头,秋泯觉得事情很不妙,但话已说到这份上了,他只好悻悻离开自习室。秋泯平时是个冷酷的人,但没办法,谁叫他遇到了比他更冷酷的小甜呢?所以他不得不放下他的尊严。然而他并没有真正离开,他想她去找小欣也许只是一个借口。 她上完自习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并没有叫等在门口的秋泯。秋泯追上去的时候,她说,你还没走啊。 秋泯猜对了,她果然没有去找小欣。他看见她手里拿着他写的那篇小说。 她说,你这是写的什么啊,我看不懂。 真的不懂吗,秋泯知道她在说谎。 一路上再也无语。 快分别的时候,秋泯又一次问:真的看不懂吗? 她沉默。 他说,那好,我会写一篇你看得懂的东西。 她仍然沉默。 然后他们互道再见。 回到宿舍,秋泯一夜无眠。 他不懂她的心思。看不懂?那么明显的东西居然看不懂?她是委婉的拒绝还是埋怨他写得不够明白?女人的心事真是难猜,比歌德巴赫猜想还难猜。古龙说:女人的心事最难猜测,谁若花工夫去猜女人的心事,他不是呆子就是疯子。但对于处在恋爱期的男人来说,谁敢保证自己不是呆子、疯子? 那次以后,他发现她似乎在故意躲他。她原来只去六楼的自习室,现在却变化起来,有时去四楼,有时去五楼,有时去六楼。秋泯只好在四五六楼的自习室都去逛一遍,直到发现她为止。 不久以后他就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他给她写了一封主题鲜明一看就懂的信。 就在他准备把那封信给她的那个晚上,她突然回过头来说:秋泯,你不要老跟着我。请你别误会,我借笔记给你只是出于普通的同学关系…… 那一刻,秋泯的头脑中一片空白,他觉得世界变得模糊起来,整个大地在旋转。他只听到黑色冷风吹落树叶的声音。如同自己心脏落地的声音。 4殇 秋泯后来还是追了上去,把那封信给了她。他想,那会是他最后一次不要尊严。当晚,他去小卖部买了两小瓶瓶装的二锅头在宿舍的楼顶上兀自地喝起来。劣质酒严重刺伤了他的大脑。他原以为大脑的痛可以取代心灵的伤痛,结果却是大脑和心灵一起痛。 他在宿舍里躺了三天才开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他还是会去图书馆自习室,因为他已养成了这个习惯。只是他再也不会坐在她的旁边或对面。他依然清楚地记得她一般什么时候去吃饭,什么时候去自习,什么时候回宿舍。但是这与他已不再有任何干系。他常常怀念那些和她一起从图书馆走到宿舍楼的夜晚,那些坐在她旁边上自习的夜晚。可是有些东西你越喜欢就越容易失去,而一旦失去,就无法挽回。 他常常感到冷清,虽然阳光依旧明亮,空气依然温暖。他在日记本里写道:天空是这样蓝,时间是这么慢,爱情是这么难。但他的心中还残存着一点希望,希望奇迹会出现,她会在某一天把她的照片给他。然后对他说,对不起我已来迟。他想那一刻他早已泣不成声。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 于是秋泯在一个寒冬的午夜写下那段文字: 佛曰: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相遇。如果真是这样,我希望前世和你曾有一千次的回眸,那么今生就能和你有两次相遇,即使下一次和这次一样令我痛彻心扉,我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他想,这是他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但他已没有勇气给她了。他想写完这封信就不要再想她了,永远不要再想她了。 但正是他这样想的时候,他仿佛又看到了她那真实而又迷人的笑容,看到了她冷漠的眼神,看到了她转身匆匆离开的背影。然后感到一阵尖锐的伤痛从心脏划过。他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那一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明白,他还在怎样地爱着小甜,爱着那个和他只有一次亲密接触却要让他花一生的时间去忘掉的那个冷漠女子。 小翼:比如友情,比如爱情 作者:小翼 我刚转来这座学校不久,认识的朋友少之又少,孑然一身的感觉令我难以忍受。我不止一次想过拥有一个知己,一个可以陪我说话的知己,哪怕是个男生也没关系,当然,是个帅哥更好。 值日结束的时候,其他同学早已走光了,整间教室里安安静静的,看着教室后面空出来的一块小地方,我就忍不住踮起脚尖,轻轻地旋舞。那么久没有练习舞蹈了,步子早就生疏了,身体也僵硬起来。 年少的时候,总怀着许许多多美好而无法实现的梦想,心里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却又屈服于现实的残酷。直到泪流满面时才收起步子,看着窗外昏暗的天色,我惊慌地背起书包正准备锁门。 在门口意外地看见隋,他背靠墙壁,一手插在裤袋里,正看着我发呆,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在装酷。看到我也在看他,他蓦然回神。估计他在门外已守候多时了吧,我刚才那副傻样,八成被他偷窥去了。我有些郁闷,又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忙拭去脸上的泪痕,把头一埋打算装作无事地从他身边划过去。 或许是被这小子发现了心事,隋说,物理书落在教室,回来拿的时候不小心看见我在轻舞飞扬,不敢打扰,就靠在门口等,绝对没有偷看的意思。 我说,你说来说去,不还是看到我出丑了嘛!我气急败坏。 隋急急地说,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传出去,并承诺以后早操会等我一起回教室,值日他会帮我,如果愿意,放学还可以送我呢。 我终于有了笑意,这个男生真可爱! 政治试卷发下来了,老师都懒得评卷,不屑地把答案写在黑板上,让大家主动核对。看着好几个同学争先恐后地挤在黑板前面狼狈不堪地修正答案,我决定放学等同学走得差不多再核对。等到放学后一看黑板,答案早已不知踪影。不知道是谁手急,把答案给擦掉了。也没想到第二天在政治课上惹来风波,简称政治风波。 政治老师提前结束课程让我们自习,他习惯地走到后面静观教室的一切动态,却发现答案被擦掉,顿时勃然大怒。 谁把答案擦了,立刻站起来!她睁大眼睛怒吼。 吼了半晌,还是没有人承认。大家以为老师就此打住,哪知她追根到底,她严厉地重复了一次,还威胁要是查出来了给他颜色,甚至摆出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套词。可惜啊可惜,还是无人理她。 这时,倒霉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哪个神仙向老师轻声地提示,竟然说是我干的。老师愤愤地走到我面前,噼里啪啦地数落我一遍。我想辩解,可偏偏张不开口,只能任眼泪决堤地流,似乎已默认了。 全班一片哗然。政治老师的脸,拉得比长白山还要长,红得比关云长还要红,红里透着黑,黑得比张飞的脸还要黑。伴随着其他同学的耻笑声、议论声,委屈的泪水便开始在我的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了。 这时,隋"刷"的一声站起来,大声说是我干的,和林小易无关。同学们发出阵阵嘘声,有几个还嘿嘿地奸笑。老师先是一愣,既而喃喃地说,既然主动认错就好,下次不要犯了。我重重地吐了一口气,递给隋一个感激的眼神。我知道隋是出类拔萃的三好学生,老师是卖了他一个面子。 体育课,男生测验100米成绩,女生自由活动。隋呲牙咧嘴一溜烟地跑完后,我拿着一瓶冰冻的百事可乐在他面前晃了又晃,他像大灰狼看到肉似的,一把就抢了过去。然后我就离开了。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等我回头的时候,他扯着嘴巴,露着白白的牙齿,高举着可乐瓶对我微笑。 我转身跑开了,幸好隋没有看到我有点红的小脸蛋儿。 为了迎接元旦,学校准备举办一场生动别致的文艺表演,要求每个班派人表演节目。而第一名呢,奖励人民币1000元。最终,我们班演出的节目定为舞蹈,舞蹈的名字是——谁是我的单翼天使。 我为这场小小的演出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甚至夜里睡觉都张牙舞爪的,老妈还以为我患了多动症。 冬天的太阳竟然那么那么的暧昧,隋的汗水滴落在我的手上,像一滴剔透而温暖的泪。我第一次憎恨校园的窄小,憎恨那家该死的医院为何离学校这样近。 脚伤了,连上学都不方便,想请假下去,又担心功课会落后。心急如焚时,隋突然像天使降临在我面前,他说,让我每天接送你,我有sportsman单车。我热烈鼓掌欢迎,可是又犹豫起来,想了想,我执拗着不同意,因为这样太浪费隋的时间。隋威胁说,如果我不让他送我,他就和我一样,天天在家不去上学。 然后我就心里暖融融地答应下来。 一段日子后,不少八卦爱好者纷纷猜疑我和隋是不是在谈恋爱。当他们嘻哈地问时,隋当即否定,他说他和我仅仅是朋友,仅仅朋友罢了。时间如流水般潺潺流逝,我和隋也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有了隋这个才子的辅导与帮助,我的成绩蒸蒸日上。这个时候,在大家心中认为关于我和隋早恋的传说,已由谣言变成了事实,包括班主任老师。 老师说,你们难道不知道高中时谈恋爱影响学习成绩?难道不知道学校不准谈恋爱?我像个犯错的孩子般萎缩在墙角,面色凝重,一句话说不出来。 关键时刻,还得靠隋,他说男生和女生关系好,非要扯上爱情吗?何况上节课,语文老师还特意解释红颜知己和蓝颜知己这两个词呢。 听了隋的话,我心里一阵好笑。班主任老师,不知道是生气了,还是觉得隋说得有理,就让我们走了。 隋神秘地说带我去一个地方,一个宁静而安逸的地方。 我们走啊走,穿过一条条大大小小的巷子,路过一个个弯弯扭扭的路口,然后看到一座很高很高的山,我们就顺着一望无际的台阶向上爬,爬到山顶时,我们累得满头大汗。向下望去,眼睛里犹如黑暗遇到光明般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 整座城市幽雅别致地坐落在海岸线上,我感觉自己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看到了现代文明,像当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大喊了起来…… 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残阳映红了天边的云彩,海鸟在天空中盘旋,发出自由的呐喊。隋也很兴奋,冲着大海的方向,高喊,我们是朋友,一辈子的朋友,最好的朋友…… 听着隋的声音,我的眼泪就孤自流了下来。 隋问,你怎么了?我说,风太大,眼睛里进了沙子。 三个月后,我们高中毕业了。这种近乎暧昧的友情的结果,成了被其他同学猜疑的焦点。 那个夏天,我远行去广东读大学,临行前隋告诉我说那里没有冬天,只有金秋,金色的秋天。隋也去了广东,只是他在东莞,我在广州。每逢周末,我们就开始轮流地去对方那里探视,不停在两所院校间穿梭,然后再游遍城市里大大小小的街道和旅游景区,远在他乡求学的我们便不会感到寂寞,渐渐喜欢上这座有着明朗秋日的省份。 不管我找他还是他找我,反正只要我们在一起,都很容易被误解为恋人。这种友情非友情,爱情非爱情的关系,如同误信谣言,都让彼此习以为常了。 半年后,初夏,我穿着漂亮的衣裳痴痴地站在校门口等隋,转了一圈又一圈,他还是没有来。终于等到他来时,他说要给我一个惊喜,在我还在猜想时,一个漂亮的女孩走到了他身边。 一切可想而知了,隋有了女朋友。我努力安慰自己。我还是没有失去隋的,我还可以定期出现在隋的视线里的,我和隋还是好朋友的。只是,想到好朋友三个字,我突然茫然了,在那座高高的山上,在那些美丽的风景前,隋说,我们是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也许,我和隋,只能成为朋友。 后来,我们的联系变得少之又少,打个电话都变成奢侈,话筒中也只是那几句简单的问候语。周末,再也没有见过。隋说,他要陪她的,他们都很快乐。 新学期开学的时候,我也有了男朋友,他叫峰。他无微不至地爱我,任我在他的怀里撒娇、发脾气,他想尽一切办法让我开心。我也渐渐快乐起来,试着像隋和她女朋友那样快乐。 再次和隋见面时,大学都快毕业了,隋见了我特别高兴,有说有笑的。我们一起叹息着青春无价,并说要好好珍惜最后的青春,最后的学生时代。 那天我们都喝了好多的酒,后来烂醉如泥地瘫倒在一起,隋舌头有些发硬地说,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当初喜欢过你的,但看你没那个意思就放弃了,现在想来,还是做朋友好啊。 我眼睛里突然有些湿润,笑着说,你别傻了,我才不喜欢你呢。 我们再次笑了起来…… 我们毕业了。那个夏天,天闷热闷热的,没有一丝的风。 我和隋都很清楚,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值得珍惜与回忆的,比如友情,比如爱情。 倩语心言:梦里花开 作者:倩语心言 一直以来都想把在成长岁月里有关凌的那段故事写下来,可是每次要提笔写的时候却发现思绪凌乱如麻,那么多有关凌的片段一直在记忆深处,不知道该从某年某月写起,于是我只好静下心,打开记忆的匣子重新收拾已经逝去很久的和凌之间的过往。 自始至终我都不知道凌是否喜欢过我,或许有,或许也没有。 高三刚开学,学校就开始分班,于是凌就被分到我们班,也许从凌走进我们班教室的那刻起就注定我平静了两年的心又要被激起涟漪,虽然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可是每当回忆时,仿佛那阵淡淡的清香依旧在空气中、在我的心中萦绕。 当我们的课桌上累计的复习资料多得不知道该从何做起时,当我们的心情总是伴随着那些分数起起又落落,落落又起起时,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我们已经走在高三的路上,似乎每个人脸上的轻松不知不觉中已被内心的沉重所取代。高三的生活总是千篇一律的重复,渐渐地,大家也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重复。每个人都在与时间赛跑,惟有凌显得那样若无其事,凌和我都是走读生,或许回到家他又将白天虚度的一切光阴疯狂地、执著地弥补,因为每次考试他优异的成绩就是最好的证明。 自开化学课以来,我的化学在班里一直处于弱势,这种趋势直到我和求学生涯告别都没有逆转过。于是,我开始学着对化学麻木,多年了,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可是那天早读当化学老师把卷子发下来的时候,面对那点寒酸的分数,我的心还是一阵绞痛,我发现自己对这样的分数依旧很难释怀,也许是因为高三的缘故,可是我不得不假装不在乎,为了我那骄傲的自尊,于是我抛开卷子走到教室的后排和几个很要好的同学聊着一些和分数无关的话题,忽然一阵微风从窗外吹进来,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原以为那股清香是被风从外面吹进来的,直到凌从我身边走过,余留的还是那香味,我才知道原来那阵清香来自凌,也许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的心有了隐隐约约的悸动。 从那以后,每次走进教室,总是习惯性地向着凌的那个座位望去,虽然很多时候他都不坐在那里,凌是那种上课铃声不响不会进教室的人。每天几次向那个大多数时候都空无一人的座位望去已成为我高三的一种习惯和乐趣。 虽然已经是争分夺秒的高三,可是学校仍然要求我们每周进行大扫除。那天同样是周末,我们班被分配去浇田径场旁边那些小树。放学后,当其他女生手里拎着的都是很适合她们的小桶时,只有我拎着一只很大的桶,显得那样另类,那样不合群,好在我的身边还有一个我最好的朋友,她随心的交谈让我驱走了很多怪异的念头。在人群中寻找凌的身影已成为我的习惯,无论在校园的任何角落,只要有凌的身影,就有我的追随,哪怕是在下晚自习后,暗淡的灯光下,模糊的人群中。那天大扫除,我在人群怎么也寻找不到凌的身影,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只好拎着那只因为对比而显得硕大无比的桶木然地向前走着,不经意地抬头第一眼就看到凌站在阳光下,被一群女生围着,给她们打水,刚才的失落感也因为凌的出现而荡然无存。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轮到我了,我在凌地面前努力的使自己平静,所以一直不敢看他,而是转过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和别的女生闲聊,这时我最好的朋友忽然叫道:"熊倩,这么大的桶你能拎动吗?"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凌已经拎着我的那只大桶一路走一路漏的去了。看着凌的背影,我仿佛整个人都僵在原地,也许凌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心的,可是我却固执地以为那是凌对我的在乎。于是心中有一股暖流在缓缓流动,多年后的今天想起来,感觉余温依旧残留。 高三的生活因为凌的存在显得特别快,当我觉得很多功课都还是一头雾水时,我们曾经的欢歌和笑语都定格在一张毕业照上,这意味高中生涯已经走到尽头了,一切都来不及弥补,来不及感伤,甚至来不及告白,因为高考已经呼啸而来。 那年我十八岁,自卑的十八岁,苦涩的十八岁,渴望被理解的十八岁,高考落榜,我的人生走入另一个低谷,仿佛暗淡得再也看不到希望之光。我很努力地把凌从心底拿出来,不去碰,不去想,试着用遗忘凌去填补我心中的寥落。那个漫长的假期我一次也没有见到过凌,也没有去追问他何去何从。 我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那个假期对我而言是何等漫长,何等煎熬。临近开学,班里的同学都已经开始收拾行囊,准备踏入人生的另一个驿站,而我却必须在原地徘徊,仿佛人人都能应付自如,惟有我一败涂地。自始至终我都坚信虽然知识不是惟一的出路,但却是最好的出路,所以我走上了复读之路。 复读的日子里,我一直拒绝打听凌的任何消息,我害怕自己又像从前一样为之彷徨、为之迷乱,毕竟拿青春做赌注我已经输不起第二次了,所以不去想凌的生活简单而充实。可是命运常常就是这样捉弄人,越是害怕听到他的消息,周围就越是充斥着他的消息,从他们或他们的谈论中,我知道凌和我一样也在复读,我刚听到这一消息时的惊讶我到如今也找不到一个贴切的词语来形容。那天早上的课,老师讲的内容好像完全与我没有关系,因为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凌又一次扰乱了我很久很久才平静下来的心。此时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克制住自己不去想他,将他轻轻地放在心中最柔软最不容易受伤的角落。 复读的日子比高三枯燥乏味多了,也许是因为凌的身影已经淡出我的视线。可是我对他的出现一直都满怀期待。每天放学骑着自行车回家的路上,我总是无数次的幻想凌会突然迎面而来,我甚至将和凌见面时的对白自言自语地演练了数千遍。 或许是因为心中有了一份非同寻常的期待,所以这份亘古不变的期待给枯燥、乏味的复读生活平添了很多色彩。 当不经意间路过那个曾经有凌、有回忆的教室,已经物是人非,才蓦然发现原来我们离开那个教室已经很久很久了,只是熟悉依旧罢了。我不敢在那个熟悉的地方多停留片刻,因为我的泪水又模糊了视线,点点滴滴的回忆像潮水般地涌了上来,于是我只能像一个彻头彻尾的逃兵逃开回忆,逃开剪不断理还乱的思念。 走在校园的任何角落,一不小心就会勾起那些有关凌的回忆,篮球场上他飒爽的英姿,学校门口第一次和他说话时候他温柔的目光,还有他静静地站在操场边,微风吹过,他成为一道风景,一种象征。 我对凌的期待从来没有改变过,从处处弥漫着回忆的,落叶飘零成一地的寂寞的秋,到冷得瑟缩在大衣里一直追随阳光的冬,再到汗流不止、酷热难耐的夏,光阴改变,季节改变,期待不变。 第一次高考的紧张和不安仿佛还发生在昨日时,我生命中的第二次高考也如约而至,这一次,我固执地相信我可能见到凌,直到考完最后一科综合,在成千上万的考生中,我看到一个背影,没有片刻的犹豫就肯定那是凌,一定是凌,可是我居然没有勇气走向前去和他说话,只是在人群中紧紧地跟随他,走到学校门口他突然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我的心又开始了一阵久违的慌乱,可是这一次我没有再盲目地寻找,而是转过身向着和凌相反的回家路上走去。 第二次高考之后,我又重复第一次等待时的心情,好在这个过程不是很漫长,很快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来了。我开始为自己收拾行囊,可是心中还是无法放下凌,想见他的欲望是如此强烈,遗憾的是直到我离开也没有见到过他。 后来,我告别了父母和家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当我乘坐的飞机彻头彻尾地降落在成都的双流机场时,我不得不面对已身在异乡的现实,而此时的凌也不知身在何方。一个人漂泊在外,我常常在很多不眠的深夜追忆那些有凌的日子。有时候也在猜测凌到底有没有对我心动过呢?哪怕只是一瞬间。只是我从来都不知道。我总感觉凌用高深筑了一道墙,而我却拼命想往里面闯,结果猜不透,摸不着,更看不穿,还被撞得遍体鳞伤。 远离家乡远离亲人的日子常常充斥着莫名的孤单,难言的痛苦,甚至比痛苦更无奈,比无奈更凄凉,比凄凉更苍白,比苍白更无力,把那段日子写进日记成为我惟一的寄托,可是我每次提起笔,写下的全是关于对凌的思念,说不清楚那是为什么。凌走出了我的视线却走不出我的心。 不知道有多久都没有见到凌了。我甚至开始觉得这辈子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可是就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凌像一阵风一样出现在我的视线,让我不知所措。演练了数千遍的对白在看到凌的瞬间变得张口结舌。 大一寒假回家,我们高中时玩得很要好的几个同学约出来聚了聚,当我正在和久违的同学谈着在异乡的学习和生活时,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直入耳旁,那瞬间我的心跳异常剧烈,凌走了过来,他一定不是来赴这个聚会的。我看着凌感觉到脸上的烧已经蔓延到耳根了,我不得不庆幸那晚我们所聚会的那家水吧有暗淡的灯光,否则我将无地自容。凌只是和我淡淡地打了个招呼,可是我居然愣在那而张口结舌,当我回过神来时凌已经在我斜对面坐下了,那晚我的心很不宁静,我一直不敢朝他的方向望去,当我终于鼓起勇气朝他的方向看去的时候,却看到他已经站起来准备要走了。看着凌在夜色中渐渐模糊的背影,我的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为了凌的淡漠,也为我曾经幻想的场面还来不及上演就落幕了。对我而言是多么难以置信的伤心和不得不信的痛苦。我不得不相信在凌心中我只是一个同学而已,仅此而已。 后来就是开学了,我第一次将凌从心中拿出来,尽最大努力去遗忘。虽然不愿不舍也很疼,但我握住绞痛的心一页页地撕掉凌在我心中的回忆,那段日子,我眼睛里的水龙头似乎坏掉似的,总是怎么样也止不住擦了又湿的泪。 再后来我恋爱了,可是凌还是在我心里,虽然那已经成为回忆。 我自己也很难说清楚,我喜欢的是凌,还是回忆,如果说青春是一场美丽多彩的梦,那么凌就是梦里最美丽的花,如果花瓣最终会飘零,那么凌就是惟一鲜艳的那片,因为记忆中的凌早已经定格在我那多情的、伤感的、自卑的纯真年代。 所谓双鱼:暧昧 作者:所谓双鱼 可是我们,总不能一直孤独—— 题记 亲爱的。经历了一次日落,又有许多的话想与你说。lolo。 这最近的几天,我混乱不安。忙忙碌碌着,麻木地面对许多人。喜欢的,讨厌的,憎恨的,看见就想抽一嘴巴的……周围永远喧闹着。而我一直以沉静姿态面对。最近,这种沉静更甚,似乎有点可怕。不知道下一秒要做什么,不知道该拿怎样的姿态面对,不主动说话,每时每秒,都要自己处在被动的角色。 lolo。每时每秒,我都在不自觉地想着你。可你不知。一直是我在咬着牙坚持着。 我总算还能挺得住。lolo。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一遍一遍地骗着自己。我不能骗你,我只有骗自己。 我总算还可以挺得住。真的。 10月28日tutu 母亲讲,我小的时候非常非常爱哭,常哭得喘不过气来,肝肠寸断。 我讲给骆听的时候他笑得很厉害,他说他不信,他说,涂,我们认识也有一年多了吧,我从来没看你哭过。你是多么坚强的姑娘啊。 我也笑得很厉害,说,那是解放前的故事啦,眼泪都在那时候流完了。现在是新中国了啊,我应该像所有祖国的花朵一样没心没肺地笑。 骆掐着我的脖子说,你个小妖精,还跟我幽一默呢。 骆笑的样子真是好看,尤其是他奸笑着掐我的时候,有点儿狰狞有点儿宠爱,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迷恋着这些。我迷恋着骆的笑骆的声音骆的气息骆的一切。 我只是从不告诉他。 恍惚有一次,他一本正经地提到敏感的地方了,我又嘻嘻哈哈地拿个什么笑话给岔开了,骆掐着我的脖子说,每次跟你说正事你就开始捣乱,小p孩儿。 我简直伤心无比。骆总是这么看我,当我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我也这么由着性格里那一部分的天真尽情发挥了出去,当自己纯洁无邪春光明媚。只有是漆黑的夜里,我哀伤地写着tutu和lolo的故事,类似于自言自语的,大概永远不会有人看到的字。 有的时候,我翻着从前的记录,一遍一遍地看着,后来就轻蔑地笑了。 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记性太好。该忘的忘不掉。 lolo。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非洲菊了。暖暖的,像小小的葵花一样,有很长的孤傲的茎,买回来放在水里,花期久得很,不容易凋零。如果有喜欢的男孩送我非洲菊,lolo,如果你有一天突然送我一大捧非洲菊,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呀。现在,我只有自己买给自己,呵呵,像你说的那样,女孩子是要人疼的,我要对自己好一点。是不是? 尽管生活是千篇一律的,麻木不堪,lolo,但你是温暖的,阳光的,你是如夏花盛开的。就像我最爱的橙色的非洲菊。 lolo亲爱的。今天就写到这里好吗。亲一下,就写到这里好吗。 你的tutu10月31日 在避风塘。亚亚坐在我对面,我对她笑,对她微笑。我喜欢她看我笑的样子,尽管彼此的笑容再没有从前的纯真。 她又胖了。她总是这样,从来不知道节制,完全不知道怎样控制自己。 她正在对着我喝一杯西柚汁,是我帮她点的。 我说你不要吃晚饭,只喝这个就好了。西柚有减肥功效。 她说,恩。 她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女孩了。我们从一条路上慢慢分叉,越走越远。 她说,他应该还在生气,我想打电话给他。 恩。我没有反对。 亚亚说,我打电话了,他在电话里很客气,他说对不起,现在没时间。 "我不是真心想跟他分手,我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他真的生气了。我只是随便说的,我现在很想见他。"她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比我还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可是我羡慕着她,从认识骆之后就开始羡慕起她。 她口口声声说的他,她现在强烈想见到的他,就是我深深迷恋着的骆,就是我夜晚里忧愁的lolo。 lolo。我现在面对yaya的时候会有一点不安。我不安。这种不安虽不强烈,却是来自心底的,挥之不去。当然,维持不动声色是没有问题的。我还能控制这现在的局面。 那天在避风塘,lolo,yaya给你打电话哀求着要你原谅她的时候,我就坐在她对面,你不能体会我的心情。我其实一直在盼望着有一天由我来结束你们所谓的爱情。不是吗。你们所谓的爱情。 lolo。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秒叫你的名字呢。 lolo。为什么那个落雨的晚上你会突然亲吻我呢。 lolo。为什么我还是在这么卑贱地爱着你。 lolo。为什么我这么勇敢的人却一直没有勇气告诉你我爱你。 lolo。为什么。 lolo。其实我与你现在的缘分,我已经很感恩。明知不能长久维持下去,可是我实在不想破坏。 lolo。这种暧昧不清的状态会把我们都杀死的。你相信吗。你信吗? lolo。你知。你知。 11月6日tutu 11月11日,光棍节。午饭是骆陪我吃的kfc。他还用了餐厅发的优惠券,好几张凑在一起用的,我看他从兜里一张一张地往出掏,觉得非常好玩儿。他给我点的是黄金烤鸡腿堡,一对鸡翅,一只甜筒冰淇淋,一杯可乐。他自己只要了一份墨西哥鸡肉卷和一杯可乐。我们都没有薯条。 我吃得很高兴。冰淇淋很凉,可是非常甜蜜。一直冰凉地甜蜜到心底。可乐也很凉。我还抢了骆的一口鸡肉卷,骆还吃了一口我的鸡翅。 旁边老有人盯着我们看。我知道我们现在很像一对爱人。那些人一定在嘲笑我们把光棍节当成情人节来过了。 午后的太阳很好,街上没什么人,有点儿空旷,有卖水果和卖报纸的小贩在懒洋洋地晒太阳。天空很亮,前所未有地蓝。 我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有什么异样的气氛环绕在我们四周,等待喷薄而出想要霞光万丈。 我有点儿透不过气来。 你看我怀里的非洲菊这么鲜艳。 幸福果然刺眼。 距离上一次的日记,已经过了六天。lolo。 昨天是我所度过的最美好的节日。因为有你在我身边。给我一种强烈的错觉:我们才是世上最相衬的爱人。你看我们这么相同,又很想相爱。这种感觉真是好。 lolo,所以下午那一会儿,我那么坚持地要求你买一捧非洲菊送给我,你居然毫不犹豫地同意。 lolo,所以黄昏的时候,在我的小房间里,我们拥有了彼此。你看着那鲜艳的红色,有些愧疚地说,你是第一次,可是我不是了。 我咬着眼泪笑了。 其实这是相互的。你给了我那么多的第一次,我为什么不能够把最珍贵的第一次给你呢。我愿意把我所有的第一次给你。lolo,我不在乎任何回报。 晚上我一个人看碟看到很晚,那一大捧明亮的非洲菊,正挺着纤长倔强的身体傲立在我身边。那颜色真是鲜艳,比葵花还要艳丽。 我看着它们,一直地看着,一直看出血的颜色来。 lolo,我并没有哭。 我又一次咬着眼泪,轻蔑地笑了。 11月12日tutu悲书 从那天以后,很少再见到骆。 人说爱情都是一个跑一个追,聪明的人都应该知道掉头去追,就像亚亚,所以注定幸福。可是我永远不会。 我暗暗地跟自己打赌,如果到圣诞节的时候,还是这种僵持的状态,那么我与骆不会再有任何交往了。我会同他绝交。绝交。 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我总是喜欢跟自己下一些赌注,小小的,却是能决定命运的赌注。我不与人说,亦不天天记念。那些赌注,它们自己注在心底,根深蒂固,等哪一天我去兑现。 平安夜前夕,我主动去找亚亚。她还是很胖,吃东西毫不顾忌,说话也一样。絮絮叨叨地讲她与骆之间的事。我沉默地听。他们当然是又和好了。亚亚离不开骆。骆是她生活的全部意义,骆是她的生命。 涂涂,你该找个人恋爱了。你看起来很憔悴。她关心我。她是真诚的,我看得出来。 没关系,我一个人很好。我对她笑。我说过,我一直喜欢她看我笑的样子。 亚亚盯着我看,然后开始讲故事: "涂涂,我想起我们最初认识骆的时候。那一天下着大雨,我们在图书馆。我正看一本爱情小说呢,你推了推我,指着我们斜对面的一个男生说,亚亚你认识吗?好帅哦。我说我不认识啊。你鬼笑着写纸条给我说,我们去认识他好不好,我们去认识帅哥好不好? 可是你却不动手,你怂恿我绕到他背后偷看他本子上的名字,结果没看清楚却被他发现了我,他看我的表情好怪哦,好想笑又拼命忍住的滑稽样儿。嘿。我当时要吓死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没有按你计划里说的那样,就问他:这位同学,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分明看见你掩着嘴笑得喘不过气来。我的脸也整个儿红得不成样子。 涂涂,我一直不明白,你那么大胆的女生,当时为什么不自己去问他的名字呢。" 我感觉到心底涌起巨大的悲伤。是啊,当时我为什么不走过去问他的名字呢。我不过是想搞一个小小的恶作剧,我怎会知,这会是决定命运的一句话。如果我勇敢上前,那么现在骆只能是我的爱人。从第一次见到他我就知道,眼前的这个男孩子,值得我去爱一场。他的笑容,他的眼睛,他身上的味道,还有他的手指。一切让人留恋。 可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说。 亚亚沉默良久,说,涂,我是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你什么都不说。你跟我一样喜欢骆,你因为我,你什么都不说。 不是的,亚亚。那都是昨日之事了。我这个人太自我,我不爱任何人。我悲伤地,应该是第一次以这么悲伤的语气对亚亚说话,亚亚,我不知道以后你还能不能再见到我。 别告诉我你真的要去流浪远方,就算离开了这里,也还能再回来啊。她说。 不是。也许以后我们真的各自生活了。该告别的勉强不来,就像我总是主动过来找你,有一天你也会发现,我们真的不一样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不知道以后我是否还会再来见你。我面无表情地说,形容不清我的感觉。也许不光是因为这些。但短期内我不想与你联络。还有骆。代我跟他告别。祝你们幸福。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我转身大步离开。 我走得那么快,因为害怕她追上来问。 lolo亲爱的。请让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 今天是圣诞。我的赌注到了最后一天。你还是未能出现在我身边。gameover。一切尚未结束,一切有待结束。我在想我是不是从此真的能够得以解脱。无论如何,我是那么真诚地爱过你,你也一样对我动过心,lolo你说是不是,你说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已经一个多月,你不再来找我,你躲得比我还快。 不再有人送非洲菊给我了,不再有什么暧昧不清说不明白的人了。可以了,我做得这样的好。你做得更绝。 lolo,我想不起来你的样子了。虽然现在还是住在同一个区,倘若我们迎面走过,我是一定不会回头的。因为已经认不出来。我完全想不起来你的样子了。lolo,想必你也是如此的吧。我们彼此认不出。认不出。 世上那么多的人,爱了,伤害了,分别了,遗忘了。有几个还能在人潮汹涌中相遇呢,相遇了,也不见得知道那就是对方。 形同陌路。这几个字说得真好。 有些晚上,猛然的一个瞬间,还是会想起你,心里还是有些黯然。 然后我会祝福,祝福你和yaya拥有幸福的未来,祝福你能够全心全意爱上她。 这种祝福,我不知道能够持续多久。也许是一生。可是lolo,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还会有人这么虔诚地为你祈祷着。 有些事情,就这样吧。我只能带着,一路走,今生来世。 我不会再失望,因为已经绝望。 从前,一切都是徒劳。 lolo亲爱的,你说,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错的呢。 如果我一直卑微地站在你身后,如果你一直能把自己控制得那么好,如果你不是第一个送我非洲菊的男生,如果我对你的迷恋再少一点点,如果我没有一再地给自己误导,如果我不这么无耻地自欺欺人。 lolo,你说,在那之前,你,yaya,和我,算不算是爱情最美最好的关系? 流氓豆:一枚硬币的华丽音符 作者:流氓豆 恩雅回到学校的那天,她在教学楼的楼梯处不小心掉了一枚硬币。 叮!叮!叮!一块钱的硬币一路唱着愉快的歌曲,骨碌骨碌地滚落下去。恩雅不得不赶紧跑下楼去捡它。要不然,萧逸又会骂我浪费的了。她这样想。 只是,在恩雅赶到之前,那枚硬币已经静静地躺在了一个男孩子的手心里。 "哦,这是你的硬币吗?"夕云说,脸上绽放着一个春暖花开的笑容。其时,他站在永远苍翠的小树前面,从树叶间散落的光线正好落在他身上。 他的身材真好!恩雅忍不住在心里轻轻地感叹道。 "对,是我的。"恩雅点了点头,伸手要去拿那枚硬币。但夕云却把手缩了回去,他的笑容露出一丝邪气。"告诉我,你是哪个专业的?" 恩雅没有立刻回答,阳光把她生气的小脸映得十分可爱。她为什么要为了一枚小小的硬币而出卖自己? 过了一会儿,恩雅大概想明白了。她说:"好吧,我是外贸一年级一班的。这下子你总能还给我了吧?" 出乎她意料的是,夕云干脆把硬币放回了裤袋里。"你骗我!"他有点生气地说:"我也是外贸一年级一班的,可我从来没有见过你。" 上帝说,撒谎的人有难了。夕云得意地撇起嘴角笑了。他转身大步离开。他想,如果恩雅想拿回她的硬币,那她就不得不到外贸一班去找他。 但是,她会为了那一元钱去找他吗? 恩雅赶到和萧逸约定的地点,他看到她的脸色泛红,鼻子哼哼地喷气,像是遇到了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 "你怎么了?"萧逸吸了一口冻奶茶问。和恩雅认识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看到一向温顺善良的她这么生气。 "我丢了一枚硬币!"恩雅一字一句地说出来,吓得萧逸立刻吞下一大口的冰水。他的心现在是冰凉透了。恩雅竟会为丢了一枚硬币而生气! 但是,恩雅的样子真的好生气。萧逸不知道,有一个男孩捡到她的硬币不肯还给她,还诬赖她说谎。可小时侯妈妈总是摸着她的头说她是个诚实的好孩子的。 夕云坐在203室准备上课的时候,他看到恩雅大步大步地走进来。她拿着一大摞的书,站在门口环顾了一下教室。 这时,教室的位子已不多,但夕云站起来向她狠狠地招了招手。他在同学们诧异的目光中笑得很骄傲,他以为这个美丽的女孩一定是为了那一元硬币来找他的。 不过,恩雅看看他,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却径直向另一边走去。她在萧逸的旁边坐下来,她恶作剧的表情便被高大的萧逸给遮住了。 夕云不得不悻悻然地坐了下来。他听到后面有女生在笑,他的脸色于是更加难看了。 下课后,恩雅和萧逸走在校道上,夕云从后面赶上了她。 "恩,这是你的硬币,我还给你了。"夕云掏出硬币,依然有点怀疑地睨着恩雅。事实上,这的确是他第一次在外贸一班见到恩雅。 他从来不知道恩雅是第二学期才来学校报到的。 等夕云走后,萧逸好奇地看到恩雅露出了笑容。难道她真的为找回了一枚硬币而高兴?他想。 恩雅一直以为夕云是个用功的好学生。但她在教室里坐了三个星期,才有机会见到他三次。而且每次都是晚到早退的那种。 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的逃课大王咧!恩雅想,呵呵地笑出了声。她敢肯定夕云过后不久就会忘记她也是外贸一班的学生了。 那次上课,夕云来得很迟。他风风火火地走进教室,直接拿起恩雅放在旁边座位上的背包,就坐了下来伏在桌子上睡觉。 他似乎很困,恩雅听到他放出的轻微的鼾声。她偷看他的脸,白白净净的,脸上的骨骼是那种细致得仿佛一碰就要碎掉的单薄。 恩雅出神地看了很久,以至于夕云突然睁开眼睛的时候,她都被吓了一跳。 "哦,你是那枚硬币的……"夕云揉揉惺忪的眼睛,看来没有忘记恩雅。恩雅于是有点受宠若惊地笑了。 下课铃刚响,还没等恩雅反应过来,夕云又急急忙忙地走了。恩雅望着他的背影,有些失望。她其实还想问问他平时到底都在忙些什么? 夕云第二次坐在恩雅旁边的时候,她想了想,终于提出了这个问题。 "先把你的硬币拿出来。"夕云笑着说,声音像是包裹着阳光的味道。这个男孩真奇怪,他回答问题难道还要收钱?恩雅疑惑地掏出了一枚硬币。 叮!夕云轻轻地用手指弹一下硬币,空气仿佛发出脆弱的声响。"听到了吗?"夕云低笑。因为爱笑的缘故,他的嘴角在得意时总是轻微上扬。 恩雅摇了摇头,她的听力一向不太好。 "你真笨!"夕云叹了口气,把硬币递回给她。"只要注意听,就算是小小的硬币里也有华丽音符的。" 所以呢?恩雅认命地点了点头,发现他这般拐弯抹角的挺有趣。她还是没有明白他干的是什么事情。 恩雅头发还没干就被萧逸扯下楼去歌唱比赛。坐在最前排的位置半天了她才恍然大悟,夕云平时忙的大概就是听音符吧? 那个时候,夕云就站在临时搭出来的舞台中央,一把高脚椅,一只脚踩在地上,不停地打拍子,十只手指纤细敏锐。 他唱张学友的《吻别》,多么伤感的一首歌呀!可是他唱着唱着竟然就笑了,他看到前面的恩雅拿着一枚硬币在耳边弹着听,可爱得像个调皮的小孩。 那天晚上,夕云没有得奖。因为他在最后时刻笑了,大家都这样惋惜地说,恩雅也觉得是了。可她却一直不知道夕云笑的原因。 恩雅跑去问夕云,他却反过来问她:"恩雅,你觉得我唱得怎么样?"他想,至少她会安慰地奉承一两句吧。 可恩雅小鼻子一皱,豪气万丈地说:"不怎么样?我觉得硬币的声音好听得多了。"她神情严肃,像一个19岁了还不会撒谎的女孩。 夕云忍不住又笑了。他被她刺激得好愉悦。 后来,恩雅便知道了夕云的"秘密基地"。其实也就是学校里废置的一间空房子,不过夕云把它布置成了自己的音乐棚。夕云对她说:"有兴趣欢迎随时过来参观!" 恩雅曾经点点头。但是她从宿舍楼望过去,那间房子位于树林偏僻的一隅,还有一条一下雨就泥泞的小路横在前面,她的笑容顿时就黯淡下去了。 虽然如此,但是在那个周末的下午,夕云还是在音乐棚里看见了恩雅。 "这些音符弹出来会比硬币的音符还要好听吗?"恩雅看到乐谱上参差不整的蝌蚪符号,笑着说。 "当然要好听得多了。"夕云说,他拿起吉它走到乐谱旁,眯着笑眼睨着恩雅。他认为他弹的曲子绝对比硬币的声音还要好听。 就当夕云打算动手弹起来的时候,门外有人在叫恩雅。她于是摆出一副惋惜的表情说:"对不起,我要走了。"她和萧逸约好了一起去吃饭的。 落日的余晖很平静,夕云站在门外望着恩雅和萧逸远去的背影想:萧逸是恩雅喜欢的男孩子吗? 经常看到恩雅和萧逸在一起,夕云便认定她(他)们是男女朋友了。这样一想,他便有点失落。从捡到恩雅的硬币那刻起,他就对她有好感的。 实际上,夕云也是个很受女生欢迎的男孩,他长得高高大大的,会弹琴作曲,再配上一张爱笑的嘴,让女孩子看了打从心底喜欢这个男孩。 有时候,恩雅会好奇地睨着他老半天,然后语气简短地问:"你没有女朋友?"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夕云那时无辜地摇了摇头,他演技一流,装作快要流出眼泪的样子说:"呜呜!没有呀,因为我喜欢的女孩她不喜欢我。" 恩雅受骗了。她觉得他有点可怜。为什么那个女孩会不喜欢他呢?在回去宿舍的路上她这么想,如果是我,一定会喜欢他的。 她不知道夕云喜欢的那个女孩就是她。 那天,恩雅正在学校食堂吃午饭。夕云忽然坐到她旁边兴高采烈地挥动着两张门票说:"朋友给了我两张音乐会的门票,给你去看吧。" 他笑,雪白的衬衫在阳光下光芒耀眼。 恩雅只接过一张门票,她有着疑惑的眼神说:"为什么给我两张门票?我应该请谁去看吗?" 她吐出的问号在空气中蹦来跳去,夕云的眼睛便眯成一条线,不相信地侧瞄她。在他的以为里,她不是应该请萧逸去看的吗? 想了五秒钟,夕云忍不住问:"你喜欢萧逸吗?"他心存侥幸地想,也许,萧逸并不是她的男朋友呢。 但是,这个愿望很快就破灭了。恩雅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当然喜欢啦,我们在一起好多年了。"她说这个的时候,笑声打着旋儿。 这会儿,夕云有点难受了。他不知道,萧逸是恩雅从小到大的表哥。 恩雅跟萧逸说起夕云的时候,说着说着她甚至会高兴得指手画脚。萧逸兴趣盎然地看着她,她的嘴唇在阳光下活泼地跳跃。于是他就想,恩雅喜欢上夕云了吗? 有好几次,萧逸都在犹豫着是否应该跟恩雅说,他觉得夕云也是喜欢她的呢。不过,这恐怕会吓倒她的吧。萧逸想。 大二的时候,夕云作了一首曲,叫做《硬币里的音符》。恩雅看了就露出笑容,她说:"这首歌是不是像硬币的声音那么好听呀?" 夕云故作神秘地不回答。不过,他在元旦晚会上弹起那首曲,所有人都陶醉了,像是坐在平静的湖边倾听着大自然的声音。 演唱结束后,恩雅兴冲冲地跑到后台狠狠拍他的肩膀。"嘿,你真行呀!差点把我都感动得要掉眼泪了。" 夕云笑了,他分明看到她眼中已有泪光。 恩雅是个可爱的女孩,清清爽爽像一枝马蹄莲,就是有点笨。那次,她在房子里竟问夕云:"你作这么多曲子,会不会为我写一首呀?" 夕云弹着吉他的手指瞬时停止,他不可思议地睨着她,她的笑容让人捉摸不清。她难道不知道《硬币里的音符》就是为她而作的吗?夕云哭笑不得地想。 在恩雅离开之前,夕云终于忍不住叫住了她。她站在门口回过头,背后灿烂的阳光把她衬托得像个天使。 "恩雅,《硬币里的音符》是为了我喜欢的一个女孩而作的,因为我曾经捡过她的一枚硬币。"夕云说,他一张好看的面庞,现在窘得无所适从。 窗口反射的阳光把恩雅的表情照得一览无遗,她轻轻地咬着下唇,果然被吓倒了。她没有料到夕云会喜欢她呢。 夏天到来之际,夕云在房子门口挂上了一串风铃,响起来像极风吹动硬币的声音。恩雅一定会喜欢这种声音的。夕云想,这距离她上次来这里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 夕云想到恩雅,便觉得自己是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他说错了话吧?要不然那天他在后面叫恩雅,她也用不着装作没听见呀。夕云狠狠地点了点头,决定向她道歉。 他这个道歉的想法被搁置了一个学期。因为大三的时候,恩雅又是第二学期才到学校报到。这么飘忽的女孩子差点让夕云以为她永远不会再来了。 不过,那天当他坐在课室里望着窗外发芽的树叶时,恩雅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她的笑容依然那么的清甜,只是面目换成了亚健康下的苍白。 过后一天,夕云就在食堂里遇到了恩雅。其实是他故意看到她的座位而走过去的。 "嗨,好久不见了。"夕云说。 "嗨!"恩雅向他挥挥手就没有了声音。她那时带着耳塞,似乎在听歌。尽管夕云竖起尖耳也听不到有任何的音符飘出来。 "关于那天的事情,我十分抱歉,如果我说错了什么话,你可以原谅我吗?"夕云睨着她的表情小心翼翼地说。 "什么事情?"恩雅歪着头问,脸依然淡淡的。 夕云不禁露出笑容。她好像不记得了,又好像故意原谅他了。总之,夕云又开始在他的小屋里见到恩雅了。夕云一直默默地喜欢着恩雅。诗人把它叫做单相思。不过,夕云一直不知道恩雅早就喜欢上他了。 恩雅对萧逸说:"怎么办?夕云又为我作了一首曲子呢。"21岁的她除了害怕老鼠和蟑螂外,竟然还会害怕这种事情。 萧逸那时候捋起袖子说:"那我把他赶跑!"他站起来像个维护正义的咸蛋超人,恩雅记起小时候有男孩子把她从秋千上推下来,也是他把他们给赶跑的。 "不用!不用!我会跟他说的。"恩雅害怕他会把夕云揍得好惨,小时候欺负她的男孩就曾被他揍哭了。 要说分手的那天,恩雅托着腮帮看着夕云作曲的样子,夕阳的光芒照在他的脸上,仿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他的睫毛又浓又卷。 她不得不承认,和同年龄的其他男孩子相比,夕云是个漂亮得几乎完美的家伙。 "夕云,能为我再弹奏一首《硬币里的音符》吗?"恩雅忽然走到他的面前说,她的手依在旁边的桌子上,他都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丝丝芳香了。 夕云疑惑地看着她,不明白她为何有兴趣听一首很早之前的曲子。他想,如果可以的话,他会很愿意告诉她他还为她作了许多新的曲子。 不过,他还是一音一调地弹了起来。 弹完的时候,夕云看到恩雅的眼里有着明晃晃的被忍住的泪。她说:"谢谢你,夕云,这是我最后一次听《硬币里的音符》了。" 她是这么的忧伤,以至于夕云以为这个就是毕业分离的时候了。但是他在心里安慰自己说,距离大学毕业不是还有一年的时间吗? 只是,大三结束后,夕云就再也没有见到恩雅了。 大学毕业一年后的同学聚会,夕云去了,他在那里遇到萧逸,一个已经高大得足以保护任何女孩子的男孩。 夕云走过去和他握手,说:"恩雅还好吗?"萧逸说:"表妹很好。" 夕云惊愕地张了张嘴巴,他直到现在才知道他们是表兄妹,恩雅从来没有向他提起过。 在聚会上,夕云被同学们推上台去弹奏一曲。他弹奏的是《硬币里的音符》。许多同学都闭上眼睛静静地倾听着,仿佛回到了那个栀子花开的时候。 弹完了,大家都鼓起了掌来,他们眼含泪水,包括夕云。他是多么多么希望恩雅就在这里再听一遍他的《硬币里的音符》呀。 散会离开的时候,萧逸在等出租车,夕云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张cd里面录了我的《硬币里的音符》,你能帮我带给恩雅吗?" 萧逸点点头,他望着夕云远去的背影想了很多很多。他是否应该告诉夕云,恩雅已经不可能再听见他的曲子了。因为小时候从秋千上摔下来,她的听力就已经渐渐消失。 她最后一次听《硬币里的音符》,是带着助听器听的。 邱春燕:十年 泯是在一次学术报告会上认识潇的。 做报告的是研究"红学"的著名专家,因此会场里座无虚席,气氛十分热烈。泯从书包里掏出笔记本来的时候,坐在旁边的一个女生偏过头来问他,你认识"十一"吗?女生的微笑很纯真,泯莫名其妙地就对她讲了真话:我就是十一。 "十一"是泯那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笔名。他用这个名字写了一些美丽而忧伤的短篇小说,和一些散文诗歌。潇就是从文学社的刊物上看见这个名字的。 潇是个安静漂亮的女孩。她有漆黑的头发,妩媚的笑容,美丽的眼睛。洁白的肌肤闪烁着光泽。 泯是个眉目清秀的男生,不太爱讲话,但偶尔笑起来的时候十分清爽。如果你是个懂得欣赏的人,你就会发现他的身上有一股特别的气质和神韵。 他那时喜欢穿纯白或是黑色的外套,喝又苦又涩的茶,不喜欢运动,不喜欢玩电脑游戏不喜欢网上聊天。虽然他的文笔很好,曾担任过诗社的社长,并且在学生会里任职,认识的女生也不少,但在学校里,几乎没有女孩敢和他讲话。因为他的沉默。很多女生只是对这个才华出众的寂寞男生充满好奇。但是潇和湘不同。 很久以后,泯对潇说,他和湘的认识,也是命中注定的。 湘第一次站在泯面前的时候,他看到她的脸上有他所喜欢的表情,倔强但天真。 她说,我知道你。 你知道我什么,他问。 知道你其实是一个很悲观的人。她轻轻一笑。 为什么? 因为你写的那些悲剧故事和你的名字。"十一","11",可以是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也可以是相爱但不能在一起的两个孤独的人,反正它意味着别离,曲终人散。 是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合只是暂时的,只有离才是永久的。 我叫湘,美术系的大一新生。 我也知道你。他说。 什么。她问。 你是个喜欢悲剧结尾的人。 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我写的故事。 泯向潇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潇一点也不惊讶。她说,湘是她最好的朋友。 潇和湘来自同一个城市的同一所高中。 潇有一个温暖的家,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妈妈是语文老师,爸爸是工程师。他们都很爱她。而湘,潇向泯讲起湘的时候,深深地叹了口气。湘是个不幸福的孩子。她没有父亲,和母亲一起生活。但是她母亲把她寄养在乡下的外婆家里,自己在外面闯荡。每年只去乡下看她一次。有一次她突然问母亲:妈妈,我的爸爸呢?她的母亲非常粗暴地打了她一巴掌:你不要问他,他是个高级流氓,恶棍!以后湘惟一能够形容她父亲的一句话就是:他是个高级流氓,恶棍! 湘十六岁时,世上和她最亲近的外婆在乡下去世了。也就是在那一年,她的母亲嫁给了一个杭州的老板。她把湘接回城里,雇了一个保姆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自己迁往杭州。湘在那个城市上高中,然后认识了潇。 在学校里,湘是一个让老师头疼的学生。言辞尖锐,性格反叛,常因为和老师争吵被逐出教室。十七岁的湘孤独地坐在教室外的草地上,阳光洒在她倔强的脸上。潇从书包里抽出小说和零食,扔给窗外的湘。 与之相反的是,潇在学校里是个出众的好学生。成绩好,待人温和而又热情,而且漂亮。她能在作文本上写大段大段的排比句,每次作文都被评为"优",在讲台上当范文念给全班的学生听。可是她心里明白,真正写得好的其实是湘,但是湘的作文总是因为"思想不积极"而被评为"中"或者"差"。 有一次湘发现校长把烟头随手扔进了花园里,就在学校的宣传栏上写了一张署了名的大字报,把校长狠狠地骂了一通,学校因此要开除她。潇的妈妈和学校老师认识,摆平了湘惹下的祸。但是湘被安排到艺术班去学习。老师对她说,湘,你的文化课不好,或许在艺术班学画画还能考上大学。湘本来就很喜欢画画,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潇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和湘在一起,她只觉得湘是一个很有灵气的孩子,但是她拥有的太少,她要把自己拥有的东西拿出来与她分享。 有一次,潇的班主任对她说,潇,你不要再和湘在一起了,你是个好苗子,不要因为别人的影响而丧失你的大好前途。潇涨红着脸站了起来,声音因为愤怒而颤抖。你们根本不了解湘,她是个有灵气的女孩。可是她拥有的东西那么少,你们是不懂得关怀别人的混蛋……那是潇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对人发火。 艺术生是一个被人忽视的群体。没有人愿意管他们。因此湘经常逃课。她去书店打杂,去酒吧做服务生,去歌厅唱歌,和各种各样的人聊天,甚至随随便便交男朋友。她迫不及待地想摆脱寂寞的生活。 湘曾经对潇说,再过几年,她会摆脱所有的束缚,像三毛一样,去很远的地方流浪。 潇低下头有些难过。她说,那我呢。你再也不和我在一起了吗? 傻丫头,你不像我,你会有很好的归属的,你有那么多人疼你爱你……不过那时候我会常回来看你的。 可是你不孤独吗?你不需要人陪伴吗?潇的心里还是很难过。 潇,请不要为我担心,我一直都是脆弱而坚强的。我已习惯了寂寞和苦难,我一出生就注定要漂泊一生…… 后来潇和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专业不同,潇读文学院的中文系,而湘读艺术学院的美术系。 泯认识潇和湘时正上大二。他喜欢的是中文,但是却被调配到文学院的另一个专业。那个专业的课程和文学已经相去甚远。他很少逃课,也很少听课——他上课时只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比如看与专业无关的书,或者构思自己的小说。老师点到他的名字时他会答一声到。除此之外,一切与他无关。他和班里的人保持着似有似无的平淡的关系。他觉得本专业无人懂他。他们只知道他用文字换来的稿费生活。有的对此十分鄙夷,有的觉得他有点了不起。但是他们永远不明白他的文字里藏着的深刻的孤独。但是潇和湘知道。 泯进学生会就是因为学生会有创作小组。他在学生会就负责这个小组。潇在那次认识他以后才知道他就是创作小组的组长。后来,她常常向小组投稿。泯给她修改,给她提建议,和她交流思想。他觉得她的文字很美,写的故事也很美,他很喜欢她的风格——忧伤而唯美。 湘是通过潇的介绍以后决定认识泯的。湘第一次见了泯以后,诡异地对潇说,泯是个深情而且淳朴的男人,你要珍惜他。 潇在大学里依旧是个十分出色的女孩。学生会招新的时候,泯向辅导员举荐了她。她很顺利地进入学生会,并成为创作小组的见习组长。泯本来已对学生会的事情漠不关心的,但因为潇的到来,他有了工作激情。他一改过去懒散拖拉的作风,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他和潇配合得很默契。彼此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他们都能弄懂其中的含义。他们一起组织策划创作大赛,一起筹备举行创作经验交流会,一起听报告,一起评学生投给创作小组的稿子。他们的见解有着惊人的相似。比如说他们都喜欢童话,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的名篇《海的女儿》。他们偶尔也一起沿着校园的小径走几圈,谈着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有时也一起到校外的小摊上吃烧烤,一起听音乐,他们都喜欢古典音乐。对于流行歌手,泯喜欢罗大佑,潇喜欢童安格。她有时会轻轻跟着walkman唱几句: 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那是你我都已熟悉的旋律/在你遗忘的时候/我依然还记得…… 泯和潇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愉快,会忘了所有的烦恼,有时候甚至会放弃他固守的那一套"人生终是一场悲剧的论调",觉得世间是如此的美好。但他们都心照不宣地回避着两个话题:爱情和命运。 学生会需要做宣传板的时候,潇找湘来帮忙。湘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不仅字画很漂亮,而且很有创意,她每次做的宣传板在全校都是很引人注目的。 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创作小组负责组织大一的新生写广播稿,泯和潇负责审稿,湘也过来帮忙。运动会的那两天,天气很热,泯穿着纯白色的衬衫,潇和湘穿着纯白色的裙子。运动会开得很热烈,为了争夺一个精神文明奖,各个院系的学生都拼命写广播稿。他们三个人一边审稿一边写稿,虽然又累又热,但是都很高兴。就连一向不喜欢老套的湘也饶有兴致地用那些华丽的词语写着枯燥的排比句。泯觉得这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潇送稿子到广播台去的时候,泯情不自禁地把头偏向湘。他说,湘,你好漂亮,尤其是眼睛。 湘并没有惊异的表情,只是偏过头来对泯微微一笑。 潇送稿子回来的时候,看见泯和湘都在笑,自己也高兴地笑了。 两天下来,文学院的稿件数量和录用量都排全校第一,顺利拿到精神文明奖。泯和潇作为这一成果的最大功臣,代表文学院上台领奖。湘看着泯和潇穿着白色的衣服亲密地站在一起托着奖杯拍照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苦笑了一下:泯和潇真的是很适合在一起的啊。 泯拿着奖杯走下台来时,看见了湘脸上落寞的表情,而潇一点没觉察到,笑容依旧灿烂。泯看着眼前这两个漂亮的女孩,有一刹那突然觉得她们前世应该是同一个人。她们如蝴蝶般闪动着的双眼是如此地迷恋了他的眼睛。他们都是那么好的女孩,在他心中的天平上几乎占有同样的分量。他不知道该如何取舍。 她们都有漆黑的头发,妩媚的笑容,漂亮的眼睛。但她们又是那样的不同。很多时候,潇都是一个柔顺的没有怨言的人,她也会感到自己的寂寞和寒冷,但是不会轻易言语。她是一个安定温和的人,除了偶尔,偶尔她也是个容易陷入低调情绪的人。而湘就不同,湘会反抗,会叛逆,不会温顺地接受。她的语言和行动总是具有杀伤力,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惹人爱却难以接近。 因为潇的关系,泯和湘也有了很多接触的机会。他们也很谈得来,他们谈到曹雪芹、梵·高,谈到海明威,谈到三毛,甚至谈到希特勒和布劳恩的爱情。他们都喜欢古龙,最喜欢古龙笔下的人物李寻欢,喜欢他那深邃而孤独的双眼。而最重要的是,他们谈到了爱情和命运。 泯曾对她说起他最害怕的事情。他晚上常做一个可怕的梦,梦中所有爱他的人都离他而去。醒来的时候真的发现爱他的人都不在身边。湘静静地听他诉说,自己却沉默不语。 开完运动会的那天晚上,泯打电话约湘在学校的湖边见面。 泯对湘说,你相信命运吗? 湘点点头。 泯说,把你的右手伸出来。 泯握住湘的手掌,心突然猛烈地抽搐了一下,然后是尖锐的疼痛。湘的生命线因为短而触目惊心。 我出生后就被诊断出有先天性心脏病,我的寿命不会超过三十。湘看出了泯忧伤的表情。我没有告诉过潇,请你替我保密,否则她会难过。 泯移开视线,转移话题说,湘,你的爱情线很完整。没有裂痕,也没有分叉。泯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那一刻,他知道了他心中的天平是略微偏向湘的。 可是我的生命线的确很短。生命对于我来说,只是一场幻觉。湘淡淡地说。 泯突然心疼地抓住她的手。湘,你知道吗?人一生在感情道路上会遇到四个人:自己;自己爱的人;爱自己的人;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并伴随自己一生的人。我希望后三个人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你。湘,我爱你,让我来照顾你一生。 泯,你别说傻话了。我知道你很喜欢潇,她也很喜欢你。你们俩很适合在一起的。 是的,我是喜欢潇。我们在一起也很愉快。但是我觉得我更……更爱你。 泯,你再说胡话我可要生气了。潇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而你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很淳朴的男人。你很优秀,也很有才华,因为这,我很敬重你,但是那并不等于爱。 湘,你不要再逃避了,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不需要谁敬重我,我只需要一个永不倦怠的爱人,我们可以彼此安慰,永远不再寂寞,不再悲伤。 泯,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的。你是个很纯很纯的男人,而我……你不了解我过去的生活有多低调。我玩过很多游戏,包括恋爱。我从来就不相信世上还有真正的爱情。而生命,在我看来,生命只不过是上帝和我们玩的一场游戏。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上帝什么时候想结束这场游戏就什么时候结束,我们总是无能为力。我不想伤害你和潇,所以,泯,请你原谅我…… 我是不了解你的过去。可是为什么要了解呢?我只在乎现在和将来。我只希望从明天起可以做一个幸福的人。 可是如果我真的不爱你呢?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泯,我要等的人不是你。我不爱你。 他的头脑中突然一片空白。世界变得模糊起来。整个大地在旋转。他只听到黑色冷风吹落树叶的声音,如同自己心脏落地的声音。再也没有任何语言,他纵身跃进湖中。 她在一刹那间手足无措,但是他并没有沉入湖底——因为他会游泳。他说,湘,别担心,我会游泳。我只是想清醒一下。 二月的湖水冰凉彻骨。泯颤抖着问她,湘,如果我真的沉入了湖底,你会怎么样。 我也会跳下去。不过不是为了殉情,只是为了洗洗身子而已。 泯冷笑,你果然是个残酷的女子。你总是具有杀伤力。 然后他突然抓住她的双肩。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你等的人不是我。 两人对视,长时间的沉默。 他紧紧地将她拥入怀里。他把头深深地埋在她柔软的发丝里,竟如孩童般呜咽起来:湘,你知道吗?我等了二十年才等到你这么一个心有灵犀的女子,一个看得懂我的眼神听得懂我说话的女子。你知道吗?很多时候,我感觉到你说的话仿佛是从我心里流出来的。因为我太在乎,所以一直不敢说出来。我怕说出来的时候就是失去的时候。但我又急切地想说,因为我希望说出来明天就可以做一个幸福的人。可是你却说我不是你要等的人,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怎么可以? 湘十九年来所有的孤独寂寞,所有的悲欢离合,都化成眼中温暖的泪水,流到泯冰凉的胸口上。那一刻,所有的不幸在相拥中灰飞烟灭。 松开的时候,泯轻轻地拨开她的头发,吻了吻她的额头,湘,答应我,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是你要等的人,你一定要告诉我。在这之前,你一定要过得好一些。 泯,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已经习惯了寂寞和苦难,我知道怎样保护自己。只是潇,她是个柔弱的女孩,又没有经历过什么,你要好好地爱护她。 他苦笑,湘,难道你不明白,爱情不同于友情,它怎么能够转让呢? 潇不知道,泯就是从那天晚上以后开始抽烟的。 湘后来送给泯一幅画。学校五一放假时,湘带泯去了一个地方。 山花烂漫的山野,静静流淌的小河,有成双成对的蝴蝶在阳光下扑动迷茫的翅膀,宛若童年飞翔在空中的风筝。有淡淡的风吹着,有淡淡的声音在山谷中回旋。梦里桃花开,彩蝶双飞翼。 和湘送给他的画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后来泯知道那个地方叫做溪水镇,湘幼年生活的地方。那条河叫溪水河,那座山叫"芟皎山"。芟皎山是一座坟山,溪水镇的人死后几乎都埋在那里。湘的外婆也葬在那里。 我喜欢这里。湘明亮的眼睛让泯有些不安。 为什么有些墓碑上面刻着两个人的名字?因为他们生前在一起,死后也不想分开。我们呢,我们以后也住在这里,好不好。泯认真地说。 看见那些蝴蝶了吗?我一直想送你两只不死的蝴蝶,所以我送给你那幅画。画中的蝴蝶是不会死的。 泯上大三的时候,湘上大二。她决定辍学,离开泯和潇。到远方去流浪。她说,锐会陪我一起去。锐是美术系的毕业生,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会画画,会弹吉他,会写诗,我很喜欢他。 但是泯知道她并不爱他。湘,为什么要走,如果你是想摆脱你的父母,我可以去做家教,我可以用稿费养活你。 泯,别开玩笑了,我的一瓶香水就可以花掉你半年的稿费。 湘,我有时候真不明白你需要的是什么。难道你需要的只是物质的富有,短暂的激情,你真的只是需要游戏吗? 是的,我确实是个平凡的男人,我无法承诺给你太多,但是我可以给你十年的承诺,我会等你十年。如果十年之后,你还没有发现比我更爱你的人,或者你更爱的人,那么请你回来找我。请你对我说爱我。这十年内我不会找你,不会给你写信,也不会打电话。如果十年后你还没来找我,你就不会再找到我。不过请记住:在你还没有完全忘记我之前,请不要爱任何人。 湘走的时候,泯没有去送她。但是潇去了。 湘,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你要写信回来。潇看到湘那张憔悴的脸,眼泪快要掉下来。 潇,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已经习惯了寂寞和苦难,我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伤害。泯是个淳朴而深情的男人,你要好好地爱他。 汽笛响了,火车缓缓地向前移动,然后越来越快。湘向潇挥手。潇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涌了出来。她突然明白,湘真的要走了,离开她了。曾经和她形影不离的湘真的走了。也许她再也见不到她了。湘,湘,潇追着火车跑。湘你不要走。 空荡荡的车站里,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在那里放声大哭。 该回去了,潇,匆匆赶来的泯握住潇的手。他的眼睛里有清亮的泪光。 泯,无论如何,我们不要分开了,好不好。我们永远在一起,好不好。潇无助地抓住泯的手。 潇,对不起,我不能欺骗你,我很喜欢你,但我更爱湘,我想她更需要我的爱。 泯,虽然我爱你,但我不愿成为你的负累,我不希望你在我的身边时又想着湘。我宁愿离开你,让你想我。 潇,十年之后,如果湘没有回来找我,而你也没有找到你更爱的人,我们就在一起,再也不分开。在此之前,我想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我会小心的爱护你。像爱护我的亲妹妹一样。 好,让我们一起等着湘回来。 湘离开以后,泯和潇一直过着寂静而又平淡的生活。在大学的最后两年里,他们是如兄妹般亲密的朋友。他们像以前一样,在清冷的夜里并排走在校园寂静的林荫小道上,他们一起听那些忧伤而动听的曲子,梁祝,月满西楼,一起听童安格的老歌……他们在一起谈文学,谈理想,谈人生,但是还和从前一样,他们不谈爱情和命运。 泯先一年毕业,毕业以后在南方的一家出版社工作。 潇后来考上了古代文学的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 泯和潇工作的城市距离并不是很远,坐车只需要三个小时就到。他们偶尔打电话联系,但是从来不见面。他们的生活很平淡,但是安定。 只是湘,湘是个不安定的人,她一直在流浪,漂泊。 但她会给潇写信。 潇,我去了西藏,看到了布达拉宫,真的很辉煌很漂亮;我去了甘肃,看到了我们历史课本上的敦煌莫高窟;我还去了内蒙,那里的草原真的很美很辽阔,不像南方的草地,那样小气。 潇,我已经和锐分手了。他居然管起我的事情来,我不能忍受。我不想受任何人的约束……我本来就没有爱过他,这只是我玩的又一次游戏而已。 潇,我的生活你别担心。我妈和她嫁的那个男人会定期地存一笔钱到我的银行账户上,在全国各地的银行都可以取到。 …… 每一封信的结尾都写着:请不要将我的情况告诉泯,不要让他担心。 潇无法给她回信,因为她的地址总是在变化之中。 十年,在永恒的时光之中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可是对于等待的人来说,它实在是太长了。除非你亲自体验过,否则你是无法想像十年的等待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十年,十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十年可以让诺言变成泡沫,十年可以让爱情灭亡让友情丧失,十年可以让人感觉到人世的沧桑。但有些记忆是十年的时光无法磨灭的。 而十年的等待,要么让人变得麻木,要么让人变得疯狂。 泯的心就已在等待中变得平静而麻木。他穿纯白或黑色的外套,喝又苦又涩的茶,平静地工作,平静地与同事相处。爱听老歌,爱听各种乐器演奏的梁祝。 他还坚持写作,他开始写一部长篇小说,一部关于等待的长篇小说。 他生活得很简朴,除了生活必需以外,他很少花钱,他把剩下的工资一半寄给家中的父母,一半存入银行。日子平淡如水。 但是难以打发的是夜晚。他的失眠症越来越严重,每天都要吞下安定片才能入睡。他开始频繁地抽烟,以前洁白的手指因为长期夹烟的缘故而变成了蜡黄色。他曾经以为抽烟可以焚化记忆。可是香烟并不能使他忘掉一切。有时候反而会让人的记忆更加清晰。 是的,那个女人注定是他的克星,他的劫难。 他的床头挂着她送的那幅画。山花烂漫的山野,静静流淌的小河,还有不死的蝴蝶。闭上眼睛,他仿佛就感觉到了湘的气息在无声地向他逼近,然后像烟灰一样,弥漫了他的整个世界。 即使在梦中,她也不放过他。十年来他最常做的梦也是与她有关的。她穿着白色的裙子,孤独地站在山花烂漫的山冈上。 他对她说,湘,回来吧,不要再流浪,不要再寂寞。 泯,不可能了,我已经走得太远。 然后她的影子突然消失。他的视野里只剩下漫山遍野的蝴蝶和花儿。 每一次他都是从黑暗中惊醒。然后孤独地面对漫漫长夜。这时候只有想起潇,他的心才能慢慢平静下来。 潇永远是那么漂亮温柔,工作也很出色,在学校里依然很受欢迎。好几个年轻的男老师试图接近她,但她对他们很冷漠。她有时候想,或许找一个爱自己的平凡的男人结婚,生活也许一样会幸福。她不明白自己想要干什么,自己爱的人明明在等待另一个女人,她却莫名其妙地跟着等待。她觉得他和泯每天都在擦肩而过,但从来未曾谋面。她想,或许可以不要爱情,因为不管怎样,生活还得继续,可是如果真的没有爱情,生活还有意义吗? 湘还是会给她写信。 潇,我去了云南。到过传说中的"苍山洱海",我去了海南,到了那里的"天涯海角",在那里的海滩上,用沙子埋住我的双脚。 潇,我妈妈嫁的那个男人破产了。他没有钱存在我的银行账户上了。我要靠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干过很多工作,当美术老师,在街头画人像,在书店打杂。可是我很开心。 潇,我现在和一个我不喜欢的男人在一起。这个男人几乎可以做我老爸。但是他帮我维持我需要的物质生活。我不想贫穷也不想死。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东西让我产生对生命的欲望。 泯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个值得信赖的男人,你应该去找他。你们应该在一起的。我知道他是爱你的。你是个好女孩,他怎么会舍得让你难过。 潇苦笑,她在心里说,湘,你真傻,你以为爱情是可以施舍转让的吗。我和泯注定只能相遇相识相知,但却无法相爱。因为你的存在。 泯总是在无法入睡的时候想起潇和湘。想她们时他总是点燃一根烟,眯着眼睛望着窗外。他想,潇此刻在干什么,她睡着了吗?他以前也听她说,她经常失眠的。而湘呢,湘在哪里,在北京,上海,西藏,还是海南?她也在想我吗?或许她还在街头流浪,或许她还在歌厅唱歌,或许在酒吧里跟陌生人说话,又或许和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在一起。 可是十年的时光真的可以等到她回来吗? 但是这样的疑问凝固在那一个春日迷蒙的下午。泯下班回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出版社门口。 泯,他听到身后一个女子的声音。 这是深藏在他心底十年的声音。他仓皇地回过头去,寻找那个说话的影子。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衬托出他和她在物质上的距离。但是从车上走下来的那个女子确实是在叫他。漆黑的头发,妩媚的笑容,美丽的眼睛,但是面容已经憔悴。那不是湘又是谁呢? 十年的残酷等待在那一刻凝固成一滴幸福的眼泪。 他不想知道她这十年来的经历。他只知道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 湘认真地看着泯。他比以前更出色了,眉清目秀,十年的时光只是增添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沧桑感。他的笑容还和十年前一样,淡淡的,有点孤傲,但对于她,却总是那么亲切。 她亲吻一个相爱的男人,紧紧地拥抱。告诉他她爱他。她在苍凉的路途中流浪了十年,他在岁月的煎熬中等待了十年。 泯抚摸着她的头发,言语中有淡淡的伤感,他说,如果今天是世界末日,我会很高兴。因为能够和最爱的人在一起。 晚上,他又从那个梦中惊醒。他突然有预感,她会离开他。湘,湘,他叫她的名字,想抓住她的手。 泯,我在,我在这里。她抓住他的手。 他说,湘,你真的不走了吗?她对他微笑着点点头。她的脸在那一刻是天真的。那是他看到她的最后一眼。然后她轻轻地把手盖在他的眼睛上。 第二天,泯醒来的时候,一切又回到了从前。她已经不在了。她又走了。他坐在床边抽烟。从天黑坐到天亮,又从天亮坐到天黑。 潇赶过来看他,是湘打的电话给她。潇说,泯,不要这样,她始终是要走的,你留不住她。 她在他的屉子里找出童安格的那盘磁带,但是因为潮湿已经无法播放。她放了一首当时十分流行的歌曲:《十年》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你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潇给他买来一堆快餐食品,她说,泯,先吃点东西,然后好好地睡一觉。睡一觉就好了。我去学校收拾一下,再回来看你。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照顾你一辈子,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泯无助地点点头。 潇处理完学校的事务回到泯的住处时,房间里已空无一人。泯失踪了。 三天后,潇和湘都看到报上的那则新闻: 溪水河上惊现一具男尸 本报讯:昨日a省z市溪水镇的溪水河上惊现一具男尸。目击者称,死者浮在水面上,面容安详,远看就像在睡觉。法医已初步确定,死者是在三天前溺水而死。由于当地气温很低,所以尸体尚未腐烂。在河边和死者身上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基本排除他杀的可能。投河自杀的可能性最大。由于死者身上未带任何证件,所以身份还未确定。死者身穿纯白色衬衫,黑色裤子,警方呼吁知情者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确定死者身份,处理善后事宜。 xx日报 湘看到这则新闻时,眼前突然闪过那一个熟悉的瞬间——十年前泯没有任何语言跃入二月冰凉的水中。 两个女人去公安局辨认尸体。湘看到那个穿纯白色衬衫黑色裤子面容平静的那个男子时,突然间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感觉。 神智稍微清醒一些的潇料理着一切。她在泯的住所里找到了他写的两封遗书。一封是给湘的: 湘,我走了。在溪水河上。这里的水很清澈很平静。比十年前学校的湖水好多了。你知道我会游泳的,可是我现在累了,不想再游了。只想好好地睡一觉,不愿再醒来,并将永远不会醒来。因为我已经等到了我要等的人,虽然只等到了一次,但那已足够。 湘,我有时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你,或者当我问你相不相信命运时你没有把右手伸过来,我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命运可以选择人,而人却不可以选择命运。命运选择了我们相爱,但我们却不能选择长相厮守的命运。虽然如此,但我从未后悔。因为我知道,你是我命中注定的劫难。我无法逃脱。 湘,我有一笔钱存在银行里。这是我十年的积蓄。请你将其中的一半寄给我的家人,另一半是留给你的。希望你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要再流浪,不要再寂寞。 另一封是给潇的: 潇,你知道吗?其实我爱你并不比爱湘少。我觉得你们前世是同一个人。你们都是那样好的女子,只是那一次看到湘触目惊心的生命线时,我心中的天平偏向了她。我以为她更需要我的爱,可是现在才知道,其实你一样很孤独,我知道这十年来你一直在等待,你太寂寞了。我多么想抱一抱你,握一握你温暖的手心,可是已经不可能了。感谢你曾经给我的生活注入了活力,你让我相信世上还有真爱。感谢你陪我走过的那么多时光。这辈子我欠你的最多,无法偿还。 湘是个任性的女人,你要帮她,不要让她再过过去那种流浪的生活。 请将我葬在芟皎山下溪水河畔。我已告诉我的家人,我出国了,很久才能回来。请替我把这个谎圆到底。 请将我的稿子整理好以后寄给出版社。 找个爱你的男人结婚,然后幸福地生活。 十个月后,湘生下了一个女儿。她和泯的女儿。潇和湘给孩子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潇泯湘。 但是孩子还未满月时,湘因为心脏病复发去世。潇按照她的遗愿把她和泯合葬。 她转身离开墓地时,听见蝴蝶扑动翅膀的声音。她想,人们彼此的相识只不过是永恒时光中短暂的一瞬,就像是两颗划过天际的流星,在匆匆交错后殒逝,等待着千年万年后的再一次轮回,等待着下一个浪漫时光的重现。 潇三十岁的时候,有了一个收养的女儿。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尤其是眼睛。但是潇希望女儿长大以后变得平凡一些,不要像她妈妈。 潇和她的女儿过着平静安定的生活,终身未嫁。 后来,泯的长篇小说出版,名字叫做——十年。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