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动词—恐怖十三楼》作者:西岭雪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6月1日 ISBN:9787538726244 内容提要 爱是名词,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情绪,只需有对比,就有爱和不爱的差别——爱是简略的,也是粗糙的。 爱是描述词,是人类秘密情绪的表达,优美的事物冠以模糊的修饰,说不清,却道得明——爱是复杂的,也是精致的。 爱是动词,是人类情绪的素质,它是互动的,它餍足的不是本人而是对方,它因对方的担当而具有。爱是相互承担的分量,也是相互施予的幸运——爱是大海,能够平静,也能够汹涌。 爱是动词,它是名词与描述词的混淆体,它简略,也复杂,它粗糙,也精致,差别之处,就在于它是不是在动。 我地发明了爱是动词,就发明了爱有许多种; 我地发明了爱是动词,就写出了多种不同、但无一类似的恋情故事。 因而,出现出我地眼前的这本书,《爱是动词》——海内唯逐一本以解读中国人情绪为主题的一连出书物,海内唯逐一本由顶尖时髦主编、恋情主笔计划编辑的恋情小说专辑,海内唯逐一种囊括典范恋情与时髦情绪的超值浏览体会——每一次体会,全是奇怪的,由于爱自己在动。 本辑推出的《的十三楼》、《红鞋的血咒》、《七日杀》,是情绪故事中的一种,它以人与鬼的情绪交换为包装,以灵异甚或的表达为载体——是的,只是一个载体,由于我地晓得,爱是在动的,我地只必要捉住那活动中的朴拙,而不必剖析它穿的是不是名牌,坐的是不是名车——没错,爱一个人也要如许。 【01 妖兽都市】 ☆、血玫瑰有张爱情的脸 她,是拉斯维加斯夜总会的万圣节女王。 她,玫瑰一样美丽,血一样妖冶。 她,就是那个名叫血玫瑰的女子。没有男人,能抵挡得了她所施放的爱情的毒。 血玫瑰有张爱情的脸 牡丹樵 《黑色星期五》的音乐声响起,灯光骤暗,只剩一束垂直的光柱将舞台与穹顶连接。一个女人——血玫瑰,身着一袭绛红色露背长裙,自天而降,全场一片静穆。 她是拉斯维加斯夜总会的万圣节女王,午夜大抽奖的奖品。 她,玫瑰一样美丽,血一样妖冶。没有男人能抵挡得了这样的毒。 当追光灯扫过全场,最终停在13号桌上时,我成了所有人注目的焦点。谁说“13”是不吉利的数字? 我以为自己交了好运,却不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1 婚礼进行曲响起,主持人变成了婚礼司仪。他颁给我们大红的结婚证书,还点亮了人一样大一只塔形蛋糕,并引导我们当众宣誓:无论疾病灾厄,永远不离不弃。 原只当是一出游戏,我竭力配合,演到逼真。但曲终人散时才知道,这个婚礼竟和真的拉斯维加斯婚礼一样,也是真的。 走进夜总会提供的贵宾套房,血玫瑰蛇一样缠上我的身体:“你已把忠诚交付给了我,从这一刻起,我就是你的妻子,我将帮助你实现你所有的愿望。” 我不辨真假:“好啊,只要你能让我家里的老婆消失,我就和你过一生。” 玫瑰呵气如兰,轻咬我的耳垂:“那你是想让她去死呢,还只是让她离开你?” 我笑答:“现在我已没有思想,一切都是你的,我的事情你作主。” 清晨,正在酣睡,手机却骤然响起。邻居说我的妻子大清早跳楼自杀了。 悚然一惊,我立时呆住,回头看看身边,玫瑰正妩媚地对着我笑:“我已经帮你完成了第一个愿望,从此你可以和我心无旁骛的在一起。” 我大骇,跌落床下:“你,到底是人,还是妖?” 玫瑰俯下身来:“我是你万圣节的礼物,是所有男人都渴望得到的奖品。” 2 不是他杀,妻子的死仅仅是出于对我夜不归宿的愤怒,人人都说不值,只是我的心里蓄满愧疚。 而玫瑰,既是我愧疚的原因,也是我摆脱愧疚的良药。 美丽的玫瑰,妖娆的玫瑰,她用长发,用身体将我覆盖,将我包裹,沉溺在这样颓靡的幸福里,失去妻子的悲伤转瞬即逝,柔情似水的日子,天天佳期如梦。 但生活不能只在床上度过,我还得工作。 打拚十多年,我还在底层挣扎,天天得看总经理的脸色吃饭。月底的例会还没开,公司里已经疯传:要炒一个人。我诚惶诚恐,业务量仍是不够。 大家看我,满是同情。兔子没死,狐已先悲。 带了郁闷回家,玫瑰看出我的心事:“你不是有很多朋友吗,找他们帮你过关?” 我叹息:“这时代,朋友比狗还势利,现在他们躲我还躲不赢,岂肯伸手帮我。除非出现奇迹,让现在的总经理突然死掉,然后,再让我当上总经理,否则免谈友情。” 玫瑰一笑:“我可以帮你当上总经理,只是以后,你将再无朋友。” 我不解:“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玫瑰一脸认真:“我能帮你达成一切愿望,只是每达成一个愿望,你都必须交付一样最重要的东西给我。” 我大惑:“你不是我的妻子么,为什么还要和我讲条件?” 玫瑰再笑:“我是你的妻子,但是,我是你用忠诚交换来的,你忘记了吗?” 我更加摸不着头脑,不能分辨玫瑰到底是认真,还是同我玩笑:“你是女妖?你是女巫?我交付我的友情,就能当上总经理?” 玫瑰三笑嫣然:“我,是你的礼物,是你的奖品。” 3 月底,总经理突然车祸身亡,董事长亲自提携我代替了他的位置。 我终于相信,玫瑰并不是同我说笑话,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妻子的死亡,也并不是意外。 一想到此,心里顿生恐惧。我怕回家时,一推开门,看到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青面突牙的妖怪。 我打电话给旧友,想约出来喝一杯,散散心,但,没有人肯搭理我。 果然,我已没有朋友。 恐惧抵不过好奇,我到底还是回家了。 玫瑰,美丽依然,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狰狞。难道,她的妖艳,只是一张画皮? 我强作镇定:“你,会伤害我吗?”但声音却在发抖。 玫瑰摇头,纤纤手指轻轻抵在我的唇边:“我不会伤害你,我是你的妻子,我是来帮你完成所有愿望的天使。” “可是,你已经杀了两个人了,天使也会杀人吗?” 玫瑰再次摇头:“我没有杀人,杀人的那个是你,是你心底里藏着的恶杀死了他们。而我,不过是按照你开出的条件,帮你实现了两个愿望而已。” 我愕然,我们两个,到底谁是恶魔,谁又是恶魔的帮凶? 幸好,在世人看来,一切只是意外,并没有人向我追究责任。而玫瑰对我,一如既往地甜蜜温柔,在她身上我并没有看到魔鬼的利爪。 也许,她真的是魔鬼,但只要,她是我的天使。 “你为什么会选中我,帮我?” 玫瑰缓缓撩起长发,她的颈后,露出我从没发现过的一个阿拉伯数字:13。 4 我出生在星期五,13号。玫瑰说我注定会遇见她。 原来,我的魔性与生俱来。 魔性的本质是贪婪,有了这样的搭挡,我开始渴望更多:“玫瑰,我想成为亿万富翁,你能帮我吗?” “能。可是你要拿什么来交换呢?” 我思忖着自己能付出什么。我想起自从和玫瑰在一起之后,父母已经与我翻脸,他们已经不认这个儿子,断绝了和我的一切联系,如此亲情,不要也罢。 “我想拿亲情交换。” 玫瑰听后却直摇头:“亲情,你还有吗?你的父母早已与你情断义绝,而你也不愿意再在这样的情感里左右为难,这样的亲情只是你的累赘,并不是你的财富——你都不想要的东西,我还能要吗?” “那我还有什么能拿出来交换?” 玫瑰想了想,给我列出几个选择:“你可以拿来交换的还有健康,智慧,尊严……哦,还有生命……这几样中,你想拿什么来交换亿万财富呢?” 如果没有健康,没有生命,那要再多钱又有什么用?如果没有智慧,有钱也不知道如何享用,所以,我决定放弃尊严。 玫瑰给我一吻,像在我的唇上盖上一个鲜红的戳:“成交。明天你就会得偿所愿了。” 5 我是最新一期的彩票特等奖得主,奖金高达一亿多。我陡然而富,一夜之间成了这个城市的新贵。 但是,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却没有一个向我送上祝福,所有人看我,都是一脸鄙夷之色,仿佛我的钱是偷来抢来的。 我辞了职,买了悍马。又开着悍马找到城里最大的一家售楼公司,我要买最大最好的别墅。 但是,他们却不卖给我房子。经理解释说:“我们的楼盘是一个高尚住宅区,如果你住进去,那所有其他的业主就会要求退房,如果这样,我们将血本无归。” 更让人郁闷的是,当我灰溜溜地走出售楼部,停在路边的悍马车也不知被什么人给砸得稀烂,已经面目全非,成了一堆破铁。 我找到一个乞丐,送给他一捆钞票,他却眼也不眨地就把那捆钱扔到脚边的火堆里。我再拿出一捆钞票,他却冲着我大声嚷道:“滚,别用你的臭钱来侮辱我。” 连一个乞丐也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辱骂我?难道,这就是失去尊严的代价?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现在连尊严也没有了,我守着一堆毫无温度的纸钞,像守着一堆冥币,欲哭无泪。 一阵风过,钞票随风飞扬,像下一场雪。 扫街的大婶一路小跑着冲过来,举起手中的扫把,劈头盖脸就打下来:“我让你乱扔垃圾,我让你乱扔垃圾……” 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得仓惶逃回家中。 6 我跪在玫瑰脚边:“我不要财富了,我想要回我的尊严。” 玫瑰面无表情:“我们交易的首要准则就是决不反悔。如果你想要取回尊严,那就再拿别的来交换。” “那我拿财富来交换。” 玫瑰冷笑着反问:“你的财富在哪里?你现在只是个又穷又没尊严的可怜虫。” 我张口结舌,陷入沉默,我不知道是不是值得拿健康,或者智慧来换回我失去的尊严。 玫瑰看出了我的犹豫,就在一旁提醒我:“你可以用你10年的生命来交换,反正你这样没有尊严的活着,生不如死,何不少活10年?” 我暗暗在心里盘算:如果我能活到80岁,减去10年,还能活到70岁。70岁死和80岁死,都算长寿,这笔交易我应该不会吃亏。 一想到此,我立刻对着玫瑰磕头如捣蒜:“那我就用10年的生命来交换活着的尊严。” 玫瑰伸出脚,在我的额上轻点,像逗弄一只狗:“好,我答应你,去睡觉吧,一觉醒来,你就又是一个让人尊敬的人了。” 我像狗一样,嘴里“汪汪”两声,表达着对玫瑰的感激,生怕她一不高兴就反悔。反正我现在是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学学狗叫也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 我的样子很让玫瑰受用,她乐得哈哈大笑,指着沙发下边的地毯对我说:“乖,快睡吧,明天,你的尊严就回来了。” 7 一觉醒来,玫瑰正坐在身边,含情脉脉地守着我。 我四处看看,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床上:“我不是在地毯上睡着的吗?……” 玫瑰摇头,半是撒娇,半是心疼地止住我的问话:“现在,你已经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了,我怎么能让你在地上睡觉呢?” 原来,所谓尊严,就是在床上睡觉的资格。 但是,一走进洗手间,我却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大跳:“天啦,我的头发哪儿去了,我怎么谢顶了?” 我的大惊失色,在玫瑰看来,却只是大惊小怪:“你用10年生命交换了尊严,现在,你已经是一个45岁的中年人了,谢顶有什么可奇怪的?” “什么?你不是让我少活10年,而是让我一夜之间老去10岁?” 玫瑰点点头:“我只收现货,不收期货。这是世界上最公平的交易,你并没有吃亏。你不甘心,仅仅是因为你自己一厢情愿算错了账。” 我哑口无言,只能在心里暗自懊悔。可是懊悔也没有用,即便我明知是这样的结果,也只能作这样的交换,与活着的尊严相比,10年岁月的代价,的确不算太大,玫瑰说得没错,这笔交易,我并没有吃亏。 8 整整一天,重新找回尊严的我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是什么让我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自从和血玫瑰走在一起,我以为我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却没发觉我失去的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妻子,朋友,父母……一样一样远离了我,如今,我甚至连35到45岁之间,最为宝贵的10年光阴也没有了。以后,我还将失去什么呢? 而比失去一切更让我觉得悲哀的是,我竟然一直都当血玫瑰是一份天赐的幸运礼物。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她的名字是“血玫瑰”,而不是“玫瑰”。只是我的眼里,心里只看到玫瑰,而忘记了这朵玫瑰的血腥。当我在嘴上,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她“玫瑰”的时候,也正一步步走入她所布下的血腥陷阱。现在我必须想办法摆脱她,我的生活不能再由着她来操纵。 晚饭时,我鼓起勇气对血玫瑰说:“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再和你一起生活了。” 血玫瑰一愣,随即明白了我意思,她露出惯有的妩媚:“你又忘记了吗,我们之间只有交换?我是你用忠诚交换来的,所以,要我离开你,你得再和我作一次交换……只是这一次的规则有点麻烦,要我离开,你得先爱上我,像爱情那样的爱,而不是男欢女爱的爱。” “你是说,当我用爱情爱上你时,你就会离开我?” 血玫瑰点点头:“没错,只是你想好没,你要用什么交换对我的爱情呢?” 经历过这么多之后,我已经不愿再思考。而且,血玫瑰是要我爱上她之后才会离开我,这样的结果,对于还有思想能力的我来说,将是一场灾难。所以我决定放弃思考的能力。 沉思良久,我对血玫瑰说出了最后的决定:“我要用我的智慧交换对你的爱情,让你离开我。” 血玫瑰又一次笑了,灿烂得像花,但那笑声却只让我觉得浑身发冷。 9 又一觉醒来,房间里空空荡荡,血玫瑰已经不在了。 此后,她再也没有出现过,就像她从来没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一样。 我像做了一场梦,,茫然而又混沌,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傻子。 我到处寻找我的玫瑰,我向所有遇见的人询问:你们见着我的玫瑰了吗?…… ☆、偷情资格证书 小武神秘兮兮地给了我一样东西,我打开一看,是本绿色的本子,里面夹了一张纸,纸上有我的一寸彩照,上面压了钢印,还有几个大字是“偷情资格证书”! 偷情资格证书 三更 (一) 我在女人面前总是底气不足。结婚后一直被老婆镇压,我变得唯唯诺诺,见到女人就害怕,只想钻进下水道里当一只臭虫。 公司里的同事都在幸灾乐祸,谁叫你娶那么凶悍的女人呢?你不是没长脑袋,就是脑袋里发了霉! 我只把这一切说成是天意。既然我长得就象坨屎,那就安心地做一坨屎吧。 但是小武不这么想。小武是去年刚来公司的小男人,被领导安排在我手下干活。我一丝不苟地帮助他工作,他对我有点感激,平时喜欢开导我,还会帮我出如何战胜老婆的馊主意。 小武说人不能认命,每个人都可以超越自己。不会开车就去考驾照,不满足自己的知识就去充电。即使是坨屎,认真打扮打扮,也可以假装是黄金。 我做不到那么上进。多年来的懦弱让我习惯了得过且过。我真想自己能变得勇敢点,那我就不会不敢对喜欢的女人表白,不会受人摆布去相亲,不会听天由命地和一个凶巴巴男人婆结婚。也许我生来就是吃不到天鹅肉的癞蛤蟆,但至少我还可以吃一只鸭子。 和我说了没几句小武就整理整理衣服准备下班了。他的夜生活丰富,有数不清的约会和女人,我只能望洋兴叹。小武看到我可怜兮兮的样子很不忍,就朝我透漏道要想变成他那样是件很容易的事,只要办一个证就行了。 办一个证就可以了? 对,证件是一切事情的桥梁。小武告诉我。说完他拽拽领带走了。我看了看表,6点10分,要赶紧买菜回家做饭了。 (二) 买完菜回家的路上,我又见到了小武。他和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在一起,朝一辆奥迪Q7走了过去。Q7在夕阳下金碧辉煌,我自惭形秽,只能捂上脸提着菠菜远远地绕道而行。 半夜接到小武电话,说领导忽然打电话让他把手里的投标书完成,他央求我回公司帮他做。他说,我现在身不由己,身边的女人不让我走,你就帮帮我吧。 我犹豫了一会就答应了。对别人的要求,我总是学不会拒绝。 回到公司,我花了七个小时才把小武的工作做完。九点钟小武来上班,我把订好的投标书放进他的怀里,他感动得几乎要哭了。他说他会好好答谢我,用一个我意想不到的办法。 几天后小武神秘兮兮地给了我一样东西,我打开一看,是本绿色的本子,里面夹了一张纸,纸上有我的一寸彩照,上面压了钢印,还有几个大字是“偷情资格证书”!这个滑稽的名字把我逗得哈哈大笑,小武则摆出了一副极其认真的表情,说这张纸用途广大,我马上就会对它爱不释手。 我问小武,你也有这种纸吗?小武得意地说,有个类似的,托他们的福我和很多女人有了交情。 我很不服气,我也和很多女人有交情。比如,公司旁边的拉面馆老板娘。工地附近的拉面馆老板娘。我家小区外的拉面馆老板娘。 小武拍拍我的肩膀,眼神饱含同情。他说我实在太可怜了,除了拉面一无所有。他让我用这张纸好好地弥补自己的人生。 可这张纸到底能做什么用呢?它那么硬,连屁股都擦不干净。 (三) 在电梯里,唐果居然主动和我打了招呼,轻描淡写的一句早上好,眼神却不那么简单,在我的白衬衣上游离了好一会。 我面红耳赤,不敢直视唐果的脸。电梯一到17楼,我慌忙奔回了自己的办公室。怎么也想不通唐果为什么这么热情。 若是别人如此,我不会这么费解。但是唐果实在是个例外。她长得美艳,曾经和总监有一腿,总监老婆大闹公司,总监被调去外地,事情才了结。唐果一向对我很冷淡,有一次她当面告诉我最看不惯我这种象鼻涕一样的男人。命运被别人掌握,只能任人甩来甩去。她的话深深刺痛了我,以后我见到她时能躲就躲。所以她和我亲热地打招呼实在让我吃惊不小。 中午,唐果把我堵在了拉面馆门外,她娇滴滴地说,我要和你一起吃。一边说一边挽住了我的胳膊。我连忙四处张望了一下,怕被公司的人看到传出闲话。奇怪的是公司的人来来往往,没有一个人在意唐果对我的亲热举动,似乎一切都理所当然。 我在精神极度紧张中和唐果吃完了午饭,唐果自始至终都表现得很温顺,看我的时候表情就象彩虹一样多彩多姿。吃完饭回公司路上她也大摇大摆地挽着我胳膊,任凭我怎么反抗她都不松手。 下午上班,唐果在QQ上找我聊天,夸我稳重,善良,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她以前说讨厌我也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她喜欢我,希望和我有进一步发展。我吓坏了,连忙和她说我已经结婚了,我老婆喜欢穿黑丝袜,人很凶悍。唐果说,我在你的抽屉看到偷情资格证书了,有了它,我们之间就没有障碍。 那张破纸能管什么用啊!我哭笑不得。正在我苦恼怎么解释时,经理走到我身边,一脸羡慕地说,哟,老李,你年近不惑居然拿到偷情资格证书了。唐果的过去虽然不光彩,但做情人是上上之选,福气不小呀。我也一直很想去办个偷情证,可惜通不过审核,现在只能天天面对家里的臭婆娘。 我随口说,男人嘛,在外面有别的女人是很正常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证书。 经理认真地反驳了我。他说,没有证书,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可不敢犯法。 我很费解,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从抽屉里拿出偷情资格证书,开始认识到这虽然只是一张纸,但绝不是一张废纸。它和英语口语证、软件工程师证、普通话等级证、导游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证以及物流证、驾驶证等等一样具备了实际意义的效力。 领悟到这点后我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全新的生活即将展开,我跃跃欲试。我真是太感谢小武了,他简直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想赶紧和小武喝一杯,简直都等不到下班了。也许我应该再去弄一个“上班时间可以早退喝酒资格证”。 (四) 我和小武在街边吃烤肉,他拿二锅头兑红牛喝,说这是中国式的鸡尾酒。我尝了一下果然很美味,有些象芝华士。小武喝得很快,我又给他兑了一些,他说,咦,今天的酒味道不好。说完他看了我一眼,恍然大悟了,哦,原来是男人给我倒的,我说怎么这么难喝。 小武醉了。我趁机问他偷情资格证是从哪里来的,小武说找人代办的,那人神通广大,在很多机构都有门路。我问小武有几个证书,他说就一个,花心资格证。 一个太少,我给小武倒了一杯酒,说,你再帮我办几个证书吧。 小武哈哈地笑,说我幼稚。证书这种东西有一个恰好适用的就好,多了没意思,也许会成为负担也说不定。证书多了麻烦也多。 我想要的是证书不是狗屁道理。我央求了又央求,还拿出了多年的私房钱,小武看到钱就笑了,他说,有钱能使我推磨。 (五) 我和唐果成了情人。我们明目张胆地交往,谁也没法管我们。唐果对我温柔似水,让我非常惬意。我们出双入对,日子过得甜甜蜜蜜。我开始觉得以前的日子都白活了,这才叫男人的生活。 可女人都是贪婪的。恩爱了一段时间后,唐果不满足当情人了,说,我想把激情变成爱情,我想把婚外情变成婚姻。 我马上就不耐烦了,原本我和唐果就是玩玩而已,娶她的念头我从来都没有过。我说,分手。 唐果以为我在说笑,让我别闹了。 我冷笑了一声,拿出小武帮我办的分手证。有了这个证书,只要我提出分手,对方必须得同意,不然就是违法。 唐果不相信我的绝情,恨恨地瞪着我。她虽然刁钻,但对我是真心真意的。爱到了一定程度就想在婚姻里长相厮守,这不是错。瞪了我很久,她说,算你狠。她的眼泪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我觉得很烦。 (六) 我进入了频繁换女友的阶段,以前的几十年我过得太憋屈了,现在要好好弥补自己。被我伤害的女人越来越多,身边的人不相信我居然这么坏,都对我刮目相看,给了我一个美称,衣冠禽兽。 小武还是以前的样子,没有象我这样显著的变化。我问他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更好,只要有证书,一切轻而易举。小武说,幸福的秘诀就是不要太贪婪。 我的确不够幸福。现在老婆不敢对我大吼大叫了,我有管教老婆证。若她再欺压我,我可以合法地对她施以暴力。在公司我也耀武扬威,我有终身任职证,不管我怎么犯错公司都没有资格开除我。我走到哪里都不再胆怯,但我就是不够幸福。我想得到更多权利。 几个月后唐果又来找我,她的肚子已经变得巨大,里面装着我的孩子。她问我能不能考虑考虑留下这个孩子,她可以不要婚姻,只求我承认这个孩子。 我没想到唐果居然有了孩子。我早注意到唐果肚子大了,但我还以为她只是被我甩了后暴饮暴食导致的发福。一瞬间里我有了些许慌乱。我说孩子的事让我考虑考虑吧,她高兴地答应了。 但唐果没有遵守约定。几天后她打电话说要去找我的老婆摊牌了。她的大肚子足够把我的婚姻破坏。 尽管我在外风流,但我暂时还没有离婚的打算。倒不是我多么珍惜老婆,而是没遇见能让我动离婚念头的女人。唐果也不能,并且我讨厌被人要挟。我绝对不能怂恿她这么猖狂。我现在是强力万能胶了,谁也别想再把我当鼻涕。 我骗唐果我答应离婚,让她在超市前等我,她果然上当。见面后我就把她拖上车送进了医院,我手里拿着的,是刚托小武帮我办的流产证。到了医院,唐果哭着喊着不肯流产,但在唐果和我之间,医生选择了听从手持流产证的我的意见。 唐果被强制送上了手术台,我的烦恼随着她的一声惨叫而烟消云散。她的肚子重新变得瘪瘪的,对我再也构不成威胁了。 流产后的唐果很虚弱,她躺在病床上不吃不喝。我给她留下了一点钱和水果,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以前我和总监偷情,总监老婆跑到公司来打我。全公司的人都在看热闹,只有你出来劝架了,还替我挨了好几下。 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早就忘了。我发现唐果真的很愚蠢,她明明很美丽,被各种男人喜欢,但却一次次地往有妇之夫怀里钻,一次次地受到伤害。她比以前的我还愚蠢,真可怜。 (七) 几天后我听说唐果出院了,她没有再回公司上班,不知道去了哪里。她的事传入了同事的耳朵里,大家都笑话她笨,明明是情人还挺着大肚子想要婚姻,这当然行不通,她又没有情人转正资格证。 我迅速地忘记了唐果的事,目光又在女人们身上穿梭,寻找合适的猎物,夜夜厮混。后来在某一天半夜,我搂着一个女人从酒吧里东摇西摆地出来,被唐果拦住了。 唐果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我怀里的女人吓得匆匆跑了。我一点也不畏惧,问唐果想干吗,她说,找你算帐。 找我算帐?我哈哈地笑。我有什么帐可算?我做的任何事都是符合规矩的,有证书为证。 唐果不听,她拿着刀一步步地逼近我,我慢慢地有了害怕的感觉。我问唐果,你想犯罪?唐果说不想,我说那你把刀放下,这种东西很容易让人犯罪。 唐果不听,还在朝我靠近,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恨。她说我把她毁了,八个月了还强行流产,她连续出了几天血,好几次都差点死了,最终以终身不孕不育为代价捡了一条命。 唐果说,我要杀了你,你来给你儿子偿命吧。 我大叫起来,让唐果别冲动,这是犯罪,这很明显是犯罪。 唐果笑着说,是合法的。她从包里掏出一个证书来给我看,我一看就吓哭了。那张证书是,杀人许可证。 搞这个证花了我不少时间,太难审批了,要不我早来要你的命了。唐果说。 我边跑边呼救,但是没人会来帮我,因为唐果的持有证书,杀人是合法行为。酒精使我的跑步速度变慢,我眼看着就要被唐果追上了。生死已定,我惟一可以恨的人就是小武了。我边跑边给小武打电话,电话一接通我就质问他为什么出卖我,给唐果办这种要命的证书。 小武说,我早劝过你不要太贪心了,你不听。 可你也不能这么害我吧,现在我就要被人砍死了! 唐果的刀即将落在我的胸口上,最后我听到小武在电话里说,我没害你。我只是帮人办证,至于别人怎么用我才不管,唐果给了我很多钱,她变卖了所有的家产买这张杀人许可证,让我狠赚了一笔。我不是早就和你说过了嘛—— 有钱能使我推磨。 ☆、爱情存款机 陆文只是忘了把小礼物给那个女孩。 那女孩一直心仪陆文。爱一个人,只要得到他一点点暖心的回馈,便觉得这份爱是值得的,可是陆文竟然忘了把礼物给那个女孩——他只是忘记了一件小礼物,却失去了整颗心。 爱情存款机 上上签 1 陆文每次站在存款机前,总是很沮丧。 自从他认识了培祯后,每个月他往存款机内存进的钱,就越来越薄。卡余额是8开头的五位数字,那是陆文工作多年后的积蓄。在这个城市生活,没有一笔积蓄,是会心慌的。可是从前给陆文带来安全感的这笔积蓄,现在却让他的心底浮起凉意。 这么一点钱,怎么配去爱培祯? 买不起好车子,买房连首付也不够。陆文想起昨天陪培祯去小店淘牛仔裤,培祯看中一件所谓的外贸尾单货,店老板娘拉起帘子给培祯试裤子,那帘子又脏又短,培祯光滑的大腿时不时地露出来,在昏暗、逼仄的小店里,狼狈而无奈。 陆文很爱培祯,他很想把培祯爱得妥帖而体面。可惜在这个城市里,月入五千元的男人,做不到这一点。 2 这天陆文接培祯下班的时候,看见培祯的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袋子,袋子上写着“GUCCI”。培祯说是朋友送的包。陆文把皮包的样子深深刻在脑中,回家上网搜索。这个皮包的价格是陆文两个月的薪水。陆文顿时泄了气,趴在桌上,把头埋进臂弯。 下一次陆文发了薪,又去存钱,他把钱放进取款机,想了想,又取了一点出来,犹豫着,又存一些进去。他只有这么多钱,给培祯买衣服,买房的首付就又要延后。可如果把钱都存了,他实在不想看见培祯每次那么失望的样子。 陆文的手攒着红红的票子,犹疑地放在入钞箱内。 排在后面的女孩终于等不及了,可也没见不耐烦。她说笑道:“你索性手别拿出来,一起存进去,看看存款机算你多少钱。” 陆文脸一红,回头对女孩说了声“对不起”。 这女孩有些眼熟,大概是每月也和陆文一般将一月所得存一些取一些的工薪阶层吧。 女孩上前存款,一边熟练操作机器,一边絮絮叨叨:“每个月都是这样,存得多就只能用得少,用得多就存不下来……” 打过一次交道,便算有了交情。大概是发薪日同一天吧,陆文自此每个月都能遇见那个女孩。银行涨息、房贷加息,女孩偶有理财话题与陆文分享。陆文看着她,总是会想:“比起她来,培祯是多么不俗的一个女孩啊。培祯从来不谈钱,从来不!” 3 陆文有时很奇怪,培祯每个月赚多少,怎么花,陆文好奇,却开不了口。培祯买衣服从不看价钱,房产广告上琳琅满目的房子,培祯只看复式的、市中心的、精装修的。培祯是一个理想化生活的女孩子。这样是不是该叫做不食人间烟火? 陆文于是对培祯越来越有求必应。这个月发薪日,陆文没法去存钱了。信用卡刷爆,一分钱也存不下来。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法式花园餐厅、新款洋装、各式各样的小玩意——一开始培祯还顾虑着陆文的经济承担能力,可陆文仗着信用卡有恃无恐,培祯便越来越大胆。陆文终于变成了一个卡奴。 他每个月只能还信用卡最小还款额。利滚利、息滚息。单位给他升了职、加了薪,依然无济于事。这天陆文去还信用卡,他忽然想起女孩说过的玩笑话,便将小指放在入钞箱里,一动也不动。很长时间过去了,存款机除了报错的“嘀嘀”声,再无其他动静。 陆文继续等待,背水一战的表情。 入钞箱终于合上了。陆文闭着眼睛,听着里面,钞票刷刷,夹杂着异物滚动的声音。 存钱成功后,陆文才发现自己小指已经被入钞箱割断。女孩出现在他身后,带着医药工具为他包扎伤口。 如果不是手机里发来一条短信,说陆文的信用卡债务已全部还清,陆文还以为这一切只是存款机使用不慎的事故。 “你是谁?”陆文问女孩。联想起她当初的笑言,和这次巧合地出现,陆文觉得要么自己在做梦,要么女孩是神仙。 女孩却微笑着不发一言,送陆文到楼下后,她折路而返。陆文望着她的背影,觉得似曾相识——如果陆文看得再仔细一些,他可以看到女孩肩头耸动,象这夜风中忧伤摆动的树叶。 4 很多很多天,陆文都变得有些沉默寡言。 培祯拉他去逛街、吃饭、看电影,陆文花钱也花得有些心不在焉。培祯笑着问陆文:“升职了?加薪啦?”陆文点头。培祯的脸上顿时绽放了一朵大丽花,投入陆文的怀抱。 圣诞前夕,培祯想去香港购物,陆文主动请缨作陪。去之前,陆文致电银行要求临时提高信用额度。陆文渐渐明白培祯的喜好,陆文知道,怎样爱这个女人才算爱得正合其口味。她要的是爱如潮水,而不是细水长流。陆文想,既然来了,就要把卡刷爆才对得起培祯。 但是很奇怪,这卡,怎么刷,也刷不爆。 太古广场的露天咖啡店里,一道阳光射在陆文的手上。陆文看了看自己右手的断指,他想他知道回去后该怎么做。 培祯推了推陷入沉思的陆文:“亲爱的,刚才那件风衣的拉链款式太老套了,我想重新买一件。”陆文有求必应。可心底里到底是有悲哀的——我最最亲爱的培祯,你可以挂念着一件风衣的拉链,却到现在都没有发现,我残断的小指。 当陆文回来后将左手小指放进存款机后,那神奇的女孩便又出现了。她替他包扎的时候,他问她:“除了手指,存款机还要什么?” 放一个肾进去,说不定户头里多出三十万,买房子首付就够了。亦或是把无名指也放进去,脚指头貌似用处也不大……人身总有无用的累赘物。长着也多余,不如变卖掉。 女孩一直陪陆文走到他家楼下,女孩默默地看了好一会陆文,象是在期待着什么。陆文满脑子都是将肢体放进存款机,大卸八块,血肉一片。 陆文对女孩说再见,便转身准备上楼。女孩忽然在他身后说:“把心存进去,直接得到你爱的那个女人,干净利落,岂不痛快?” 陆文豁然开朗。他高兴地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摸到一个小盒子——呵,那是从香港给女孩带的礼物,竟然忘了给她。 反正有得是机会!陆文这样想。 5 陆文决定把心存进机器,把爱情取出来。这听起来,有点象兑换外汇。以一定的汇率来算,陆文觉得自己一颗心的价值未免也太被高估了。他以为,世上再没有比培祯的爱情再来得值钱的东西了。 他去医疗器械店里买了一套型号完整的手术刀,他准备在情人节的夜晚,将自己的心剜出来,交换培祯的爱情。临出发前,陆文将一个精美的小盒子放进大衣口袋里,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次千万别忘了把礼物给那女孩。 陆文从来不是一个除了自己喜欢的女人便目中无人的男人。他希望人和人之间应该尽可能地温情款款一些。他想他剜下自己的心后,那个女孩便又会出现来帮自己包扎伤口——她会不会是类似于存款机护士之类的神奇人物?不管怎样,都要谢谢她。没有她,自己不可能爱得这么生机勃勃、满负厚望。 陆文将心存进存款机后,女孩出现了。陆文忽然有了些迷惑,他用心换来的培祯的爱情,究竟是怎样的?是培祯立马当下的一个深情款款的电话,还是待会一到家,就可以看见培祯给自己暖被窝? 陆文问正在给自己包扎的女孩。女孩将陆文的银行卡放进存款机,查询余额。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陆文揉揉眼,重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 陆文的心,变成了五百多万的存款。 他可以买市中心闹中取静精装修复式外销房,他还可以买开起来虎虎生风的车子。然后,培祯就会爱自己,培祯的爱情就会守在豪华的房子和车子里,属于陆文。 可是,陆文为什么会觉得空落落的呢? 他怎么觉得,从前日思夜想抱得美人归的理想,如今实现,却无甚欢喜? 6 陆文茫然地回家。 培祯在家等他。一上来便给他一个满怀的拥抱、一段绵长的亲吻。培祯的手摸进陆文的大衣口袋里——哎呀,这是什么?你买给我的?太可爱了。 是这个精美的小发夹,陆文好多次带在身边,却忘了给那个女孩。 他怎么会忘记呢?如果他记得把礼物给女孩,女孩便不会觉得他如此绝情负义没心没肝。女孩会教陆文,每天存些头发到自动存款机里,月入都比上班可观得多。女孩还会教陆文,趾甲也可以存进存款机里换些零花。如果要带培祯去旅行,可以多积些眼泪作为交换获得旅费……钱是身外物,用身外物来换便可以了。用心来换五百万,太亏了。 陆文只是忘了把小礼物给女孩。女孩一直心仪陆文,爱一个人,只要得到他一点点暖心的回馈,便觉得这份爱至少值得。可是陆文忘记了!忘记了一件小礼物,于是便失去了整颗心。这是陆文亏得最大的一笔买卖。 ☆、别往上看 你的脸,出现在镜子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竟出现在天花板上…… 午夜十二点,如果你突然抬头,就有可能看见在天花板的中央,有个人正低头看着你——那个人,正是你自己! 别往上看 超级疯狂 1)见鬼 “子默,我快要死了。” 曾姜说这句话的时候,方子默正在洗头,伊卡璐的泡沫很丰富,揉了满头满脸,使她看上去就象一朵心花怒放的蒲公英。 “你胡说什么呢,曾姜!如果人能够预知自己的生死,就不能称之为人了,而是神仙。”方子默不以为然地说。 “不,我说的是真的。”曾姜固执地打断她,“子默,你知道吗?据说人在快要死的时候,灵魂便会提前离开她的身体……我快要死了!因为——我看见了我自己!” 方子默走到莲蓬下面冲净泡沫,然后看到了站在面前的曾姜。她脸色阴郁,眼神惶恐,苍白的炽光灯由上而下地投射在她的脸上,阴影深深浅浅,象极了发酵后的尸斑。 “曾姜,你是不是做恶梦了?” “不是梦!我真的看见了——我看见另一个自己飘浮在天花板上,漆黑的长头发垂下来,舞动得象招魂幡……”曾姜嘴角僵硬地一牵,做出一个怪异的苦笑。然后身子往后一倾,虚脱地倒在地上。长发在湍急的水流里向四面铺开,如蝙蝠的翅膀。 “曾姜!”方子默惊叫着蹲下去扶她。她肌肤冰冷,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怪味。 每次她从周瑛琦那里回来,身上便沾染上了这种味道——福尔马林的味道。 2)福尔马林 周瑛琦师从美国,是国际上享有盛誉的生物学家,在转基因、功能基因组学研究等方面,成就卓越。一年前应邀回国,来到这间医学院任职。 周瑛琦一边教学,一边继续进行专业研究,与各种生物标本打交道的他,天天沐浴在福尔马林的味道里,渐渐也被同化成了一具移动的“标本”——帅是极帅的,可是总有一种生人勿近的煞气。而这,则格外为他增添了几许神秘的魅力。 曾姜是他的女友。他们是在校园的草地上认识的。彼时周瑛琦正在观察一双媾交的飞娥。见了她,便转移了目标,开始潜心研究如何与她媾交了。 师生恋,有何不可?观念新潮的海归派,开放豁达、敢爱敢恨,是决不会向世俗和舆论低头的。 他们在那间即是卧室也是实验室的房子里翻滚,呻吟,大口吞吐着弥漫在空气中的福尔马林,以至于后来曾姜不论何时只要一闻到这种味道,便“性”致昂然起来。犹如斗牛看到了红布条。——兴奋是潜意识的条件反射。 我很卫生。我很干净。我天天用福尔马林洗澡。——这是曾姜最喜欢用来开玩笑的一句话。 可是这个玩笑并不好笑,反而有点恐怖。 爱情如果需要福尔马林来保鲜和防腐,也不过是一架行尸走肉。 3)别往上看 “来人哪,有人晕倒了!”方子默对着空旷的浴室大叫。 无人应。炽光灯蓦地抽搐了几下,就象一只垂死挣扎的萤火虫。方子默刚要抬头察看,曾姜竟在此时睁开了眼睛,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别,往,上,看……” 方子默激凌凌地打了一个冷颤。 天花板上,趴着一滩灰色的水渍。这样的水渍,所有潮湿的地方都会有。 “曾姜,我想你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方子默忿忿地扔下这句话,奔出了浴室。 “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我?……”曾姜在她的背后绝望地喊。 她是真的看到了自己的灵魂的,就在刚才,周瑛琦的家里。那时,她与他正在床上疯狂地演绎着激情,冷不丁睁开眼睛,就见天花板上趴着一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周瑛琦对此事的解释是:极度的兴奋会导致一个人的精神中枢产生幻觉。 可是“幻觉”竟接踵而来。——瑛琦送她离开时,她蓦然回首,再次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她,就贴在卧室的窗户上,脸色苍白,长发凌乱,鼻尖被玻璃挤成扁扁的一团。 “瑛琦,快看!”曾姜指着窗子大叫。 周瑛琦淡淡地扫了一眼,说:“看什么?” “我!” “你又产生幻觉了吗?我什么都看不到啊!” 曾姜悲哀地闭上了嘴。窗子里的那个她,此刻分明正对着她阴恻恻地笑…… 4)纸人 第二天,曾姜没有上课。 方子默回来时,发现曾姜正低着头坐在床上,全神贯注地忙着什么,连她进来都没有发觉。屋子里飘浮着一股怪异的霉味。这味道与福尔马林有着异曲同工的相似,都带着阴森的鬼气。 她走过去,看到曾姜手里拿着一个纸扎的小人。小人长头发白裙子,胸口用朱砂涂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大字:曾姜。 一摞的黄纸和冥币堆在她的脚边,垒成一座高高的坟。而她则象刚从里面爬出来的狰狞女鬼。 “你在干什么?”方子默手里的书本哗啦啦地掉在地上。 “嘘,别嚷!”曾姜回头,神情诡异地竖起一根手指,“子默,只要过了今晚,我就不会死了!” 方子默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宿舍。不离开,只怕要死的是她——被曾姜吓死! 曾姜看着她的背影,苦笑:“你跑什么啊?我还想请你陪我去一起去作法驱鬼呢……” 旷课一天,是去拜访了一位极有名气的大师。大师在收了重金之后给她支招:午夜十二点,去十字路口把这个写有“曾姜”的纸人烧掉。这样,她便得解脱。 人到走投无路时,什么都要试一试。 是夜,曾姜一一按照大师的指点而为,将纸人付之一炬。明亮的火光,渐渐烘干了她心中的阴霾。正在洋洋自得时,一只冰冷的手搭在她的肩上:“曾姜,你为什么要自欺欺人?” 转头,背后站着——她自己! 曾姜哇地跳了起来,没命地狂奔。黑暗中一辆车子疾驰而过,将她撞得飞起!一个筋斗之后,她怦地一声坠在路旁的沟渠里。 5)灵魂出窍 方子默摘下脸上的面具,冷冷地笑。 她也是深爱着周瑛琦的。可惜,让曾姜捷足先登。 优秀的男人都很花心。——这句话有失偏颇。周瑛琦对曾姜的感情是非常专一的,诚如他的优秀一样,大家有目共睹。 方子默不甘心。机会终于来了。曾姜精神恍惚地说,她要死了,因为看到了自己的鬼魂!于是,方子默决定借机行动。 她利用面具来挑战曾姜的心理承受能力,目的,是想让她彻底崩溃。可是令方子默没有料到的是,那辆疾驰的车子倒在无意中帮了她的大忙——曾姜,必死无疑。 瑛琦,你早晚都会是我的!方子默笃定地说。 她迅速回到了宿舍。走的自然是学校的偏门,没人发现她的行踪。 曾姜的床空着,还散落着几张破碎的纸钱。方子默钻进被窝,想,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一定是“某某大学附近的十字路口,发现一具女尸”…… 很久没有睡得这么惬意了。翌晨,她伸着懒腰走进洗涮间,那里有个人居然起得比她更早。——白底的碎花睡袍,蓝色的拖鞋,腰肢妙曼,小腿纤细,好熟悉的背影! “子默,早啊!”她转过身,张着满是泡沫的嘴巴打招呼。 方子默顿时灵魂出窍:“曾姜!” 6)现形记 一整天,方子默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 曾姜,光下有影、行动有风,不象是鬼,而且,根本没有听到一点有关于十字路口发现女尸的传闻。——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子默,你为什么老是盯着我看?难道我脸上有斑?”课余时,曾姜忍不住问。 方子默尴尬地笑。她倒是巴不得从她的脸上找出尸斑来。可别说尸斑了,就连个来历不明的痦子都没有。曾姜的皮肤似乎比之从前更好了,简直光可鉴人。 被车子撞得飞起,然后头下脚上地栽进沟渠,不死,亦是遍体鳞伤。可是为什么,曾姜看上去不但毫发无伤,反而神采奕奕? 没有答案。 害人终害己。方子默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做崩溃的滋味。 夜里,方子默辗转难眠。她担心吊胆地裹在被子里,眼睛却穿过缝隙紧紧盯着对面床上的一举一动。——据说,鬼怪都是在午夜现形的。 十二点的钟声刚过,曾姜果然起来了。她悄无声息地下了地,赤着脚向方子默走来。 清冷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表情说不出的阴翳、可怖。而令方子默更加恐惧的是,她手里竟抓着一把雪亮的剪刀! “曾姜,你要干什么?”方子默噌地跳了起来。 曾姜敏捷地薅住她的头发:“别怕,我只是想替你理理发!” “救命啊,我不要理发!” 曾姜一拳击在她的脸上。方子默身不由己地直弹出去。在这间宿舍住了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离天花板这么近。 曾姜的力气,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大? 方子默再落下时,已经晕了。曾姜冷笑着将她拎起来扔到床上,手起剪落——喀嚓!一大把长发掉在地上。她如获至宝地捡起,转身走出了寝室。 窗外,大片的乌云遮住了月亮。 7)秘密 不知过了多久,方子默终于醒来。曾姜的床依旧空着。她去了哪里? 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福尔马林的味道。方子默凛然一震,想到了一个名字:周瑛琦。 没来由的,她觉得这件事与他有关。 匆忙起床,出了校园。然后打了一个车,径直来到周瑛琦的家。——曾姜曾经带她来过。 房门紧闭着,里面寂然无声。方子默冷冷一笑,从旁边的花盆下面找到一把备用的钥匙。这,也是曾姜曾经告诉过她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关于周瑛琦的点点滴滴,方子默都牢牢地记在心里。 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钥匙在锁眼里小心地转动,卡,一声轻响,门开了,一股浓烈的福尔马林的味道扑面而来,逼人窒息。 她掩住口鼻,蹑手蹑脚地潜了进来。 客厅巨大而空旷,象一座荒芜的坟场;四周绕着一圈白色的门,象是阴森的墓碑。方子默孑孑独立地站在中央,则象一只迷途的孤魂野鬼。她,接下来应该怎么做?真相,又藏在哪一扇门的背后? 突然,一声轻笑打破了死寂。左边的一扇门倏地开了——方子默来不及选择,急忙闪进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房间。 通过缝隙,她看到有两个人手挽手走入了客厅。正是曾姜和周瑛琦。 “亲爱的,从今天开始,咱们再也不用躲躲藏藏,可以正大光明地待在一起了!是吗?”曾姜说。 “是的。方子默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距离我们的秘密最近的人,只要她死了,我们就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周瑛琦脸上的肌肉渐渐地收紧,棱角狰狞。 8)真相 吱!方子默不小心碰了房门一下。 “什么声音?”周瑛琦和曾姜同时扭过头来,朝这个方向扑来。 方子默急忙弯腰躲进一个阴暗的角落。然而无意中一抬头,竟被一副极其恐怖的画面吓得魂飞魄散——她的面前竖着两个巨大的容器,里面分别浸泡着两具尸体。这两具尸体,一个是曾姜,另一个是周瑛琦! 天哪,难道这个世上真的有鬼? 门开了,外面的“周瑛琦”和“曾姜”追了进来。 “方子默,出来吧,我闻到你身上的味道了。伊卡璐的味道。”“曾姜”冷冷地说。 方子默瘫倒在地:“你们,到底是人是鬼?” “告诉你也不无妨,反正你再也不会走出这间屋子了……”“周瑛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其实,我们是克隆人!” “克隆人?”方子默惊叫! “是的,周瑛琦的确是个天才,他用自己的头发做试验,经过几千几万次的失败之后,终于成功地克隆出来一个‘我’!我们完全相似,等于是同一样人,以两个身体的形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而已。”“周瑛琦”说,“慢慢地,我开始不满足这种寄人蓠下的状态了,于是有一天我杀死了他,彻底将他取而代之!” “那么,‘曾姜’是谁克隆出来的?” “我!不可否认,我不但拥有本体的天才基因,而且也一如既往地爱着曾姜。可是我们毕竟不是同一类人,生活在一起诸多不便!于是,我便克隆了一个她出来……” 方子默恍然大悟:“难怪曾姜说,她看到了自己……” “是的,这个克隆的曾姜太顽皮了,总是爬上爬下。结果不小心被发现——克隆人哪怕与本体再象,多少还是存在些许差异的。否则,我就不会杀死周瑛琦了!” “那个撞死曾姜的人,是你吗?” “不是。那天我偷偷地跟在你们的后面,想要观察一下你们对这个秘密知道的多少。没料到曾姜意外被车撞死……方子默,我没有想到,你居然那么狠心,竟会装神弄鬼地算计自己的好朋友!” 方子默红了脸:“那还不是因为我爱着周瑛琦!” “周瑛琦”笑了:“你既然这么喜欢他,我就成全你,让你们永远在一起!而我,则会根据你的头发,重新克隆出一个你,代替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不,不要!”方子默歇斯底里地尖叫。 “周瑛琦”不睬,冷冷地将她拎起,抛进了那只装着周瑛琦的尸体的容器…… 方子默在失去最后的意识之前,脑海里跳出曾姜最喜欢的那句玩笑: 我很卫生。我很干净。我天天用福尔马林洗澡。——原来,这世上的事,往往一语成畿。 半个月后,“方子默”重新出现在校园里。她满面春风地挽着“曾姜”的手,形影不离。所有见过她们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赞叹:多好的一对啊。 “方子默”和“曾姜”总是异口同声地说:是啊,因为我们是同类。 …… ☆、怪胎 一滴眼泪落下去,在“蜜月”酒杯里荡起涟漪。 没有人注意,一只狗的眼泪。 你不是我,不知道我的绝望。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悲伤…… 怪胎 超级疯狂 一)巫师 那是一个矮胖黝黑的印裔老妪,化着俗艳的妆,裹着妖冶的纱丽,眼睛藏在头发里,鹰隼般的阴沉锋利。芭芭说她叫伊芙,精通塔罗牌算命之术,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巫师。 “我曾经请她为我算过,结果,她说的话都应验了……真的好神奇哦。”芭芭信誓旦旦地告诉我。 我是从来都不相信这些事情的,不过好意难却,只好跟着热情的芭芭来到了这里。 这位有名的巫师住在一栋公寓的3层,很旧的房子,墙皮大片大片地剥落,生满霉斑,电线也老化了,灯光忽明忽灭,颇象恐怖电影里的场景。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头皮难免发凉,总感觉背后有眼睛在不怀好意地盯着我。 而见到了伊芙之后,这种不安的感觉更加强烈了——散发着妖异、腐败气息的伊芙,简直就是一具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千年艳尸。 千年艳尸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好在芭芭可以翻译。 “她说,你的妻子文海娜还活着。”芭芭兴奋地对我说。“她还说,你们很快就会见面了!” 我敷衍地笑了一下,留下几张钞票后拉着她离开。 事实上,这几年芭芭已经带我见过好几个巫师了。而每一个巫师都告诉我,文海娜还活着,我们很快就会见面了,可是结果怎么样?文海娜还是沓无音讯。 其实,一直以来我心中都有一个不敢接受的现实,那就是文海娜早已经死了。死在五年前的大爆炸中…… 二)蜜月 五年前的那个夏天,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巴厘岛发生了一起突如其来的大爆炸,这场大爆炸不知摧毁了多少幸福的家庭,而我和文海娜也是其中的一个。我们的新婚蜜月,在轰隆一声巨响中土崩瓦解。 彼时我不在酒店,因为文海娜撒娇说想吃榴莲,我就出去外面买。然而我们怎么都想不到,这一别,竟从此天渊永隔! 爆炸发生之后,文海娜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废墟里到处都是支离破碎的人体残肢和内脏,我不敢相信,自己心爱的人也在其中…… 之后每年夏天,我都要回到这里,因为我心中总是有一个声音在对自己说,文海娜没有死,她还在这里等着我。 那片不知掩埋了多少冤魂的废墟上,建起了一间酒吧。每次重来巴厘岛,我都到这间名叫椰风的酒吧坐坐,倒上两杯酒,回忆,凭悼……就这样,我认识了酒吧的老板芭芭。 芭芭感动于我的执着,遂发明了一种名叫“蜜月”的鸡尾酒,用来纪念我和文海娜的爱情。 她还说,如果我就是文海娜该有多好啊,这样,你就不会痛苦了。 她喜欢我,我知道,可是在我的心中,文海娜是无可替代的。 “芭芭,我想明天就离开这里,以后也不会再来了。”走出巫师的那座公寓时,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我决定不再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也希望我的离开,能够阻止芭芭对我的感情越陷越深。这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子,不应该受到伤害。 芭芭悲伤地看着我,说:“我尊重你的决定。但是走之前请到我的酒吧里喝一杯‘蜜月’吧,你知道,这是我专门为你而做的……” 三)鬼魂 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在离开之前的那个晚上,再次去了椰风。我点了两杯“蜜月”,然后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看芭芭跳舞。 芭芭的舞跳得很美,宛若旋动的精灵。缀着香花和缨络的短襟下面,小巧的肚脐若隐若现摄人魂魄。腰肢盈然一握,水蛇般的柔韧和灵活——简直不逊于舞蹈演员出身的文海娜。 我不禁长长地叹息。 突然,一个熟悉的影子在人群里闪过,白裙如雪,长发如瀑……我象是被人打了一拳似地,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 “泰俊,发生了什么事?”芭芭发现了我的异样,急忙冲过来问。 “文海娜,我看见了文海娜……”我激动得语无伦次。 “天哪,伊芙的话灵验了!”芭芭也跳了起来。然而我们翻遍了整个酒吧,却再也没有看到文海娜的影子。昙花一现的她就象一滴水珠,在闪烁的霓虹里悄然蒸发,没有留下丝毫踪迹。 “你确定真的看到了她,不是幻觉?”芭芭将信将疑。 我点头,然后迎着她的目光反问:“芭芭,你信不信这个世上有鬼?” 芭芭张大了嘴巴:“你是说,你见到的是文海娜的鬼魂?” “是的,不然她怎么会出现得这么蹊跷……”我笑了,“芭芭,我终于等到她了,不管是人是鬼,都值得庆贺,不是吗?” 芭芭鄂然地看着我,幽幽叹气:“泰俊,文海娜有你这样一个爱她的老公,真的好幸福!” 四)怪胎 我觉得自己也好幸福。守候了五年之后,终于再一次见到了心爱的人。人也好鬼也罢,都是上天对我的莫大恩赐。于是,这个晚上我又做出了一个新的决定,我决定留下来,等候文海娜的再一次出现。 酒吧打烊后,我照例步行回去——我下榻的酒店就在椰风的附近,仅十几分钟的路程。 巴厘岛的夜晚是瑰丽而邪魅的,空气中飘浮着纸醉金迷的暧昧味道。午夜三点之后,外面是一派繁华谢后的凄清。 穿过一条阴暗的巷子时,我又一次感觉到头皮发凉——那双紧盯着我的眼睛又出现了! 那是一只狗。一只生满癞痢的流浪狗。骨瘦如柴,却长了一颗硕大异常的脑袋,就象一只发育畸形的怪胎。它,不知何时开始,就莫名其妙地盯上了我,从酒店到酒吧,又到巫师的公寓,如影随形。 我蹲下来捡起一块石头扔过去。它竟不躲,歪着头看我,凄楚的眼神利箭一般穿透了我的五脏六腑!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落荒而逃,而它在后面契而不舍地追,谢天谢地,一声尖锐的刹车声之后,它终于停住了脚步——车轮之下,那颗硕大的头颅四分五裂,红的血、白的脑浆迸溅了一地…… 仅存的一只眼睛,依然躺在马路中间盯着我看,眼中有泪。 狗也会流眼泪? 这诡异的一幕从此变成我的恶梦。梦中,这只骨瘦如柴的流浪狗健步如飞,石头砸不死,车轮碾不死,晃着那颗西瓜似的大脑袋,亦步亦趋地跟着我,阴魂不散。 如果它的出现,换成是我朝思暮想的文海娜,该有多好? 五)医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又一次见到了文海娜。 那是一个躁热的午后,我拎着一只榴莲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看见了她——身着红色碎花长裙,笑嫣如花地穿过酒店的大堂,瀑布似的长发,丰耸的胸,以及柔韧纤细的柳腰,美丽不可方物。 我惊鄂地扔掉了手里的榴莲,大喊着她的名字。而她只淡淡地扫了我一眼,便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的一位儒雅矜持的中年男子,伸出手,亲昵地挽住了他的胳膊。 那日的阳光极好,鬼魅无所遁形。就连她手背上的血管,都纤毫毕现。——我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是文海娜,伊芙说的没错,她还活着。可是,她为什么看到我就象看到陌生人一样?难道是我认错了人?这世上真的会有长得这么相似的人吗? 我悄悄地跟踪了他们。 他们的车子驶入一处偏僻的别墅区,之后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从别墅门卫那里打听到了他们的情况。那个中年男子姓闵名迪,据说是某私人医院的医生,而貌似文海娜的女子则是他的妻子屏妮。 “闵医生虽然外表总是冷冷的,但其实是个挺有爱心的人。因为我经常看到他们收养一些流浪猫狗回来。”门卫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又花了几张钞票买通了门卫,在当天夜里顺利地潜入了闵迪的别墅。 这是一栋三层的豪华别墅,带一个百多坪的露天花园。花园里翠树葳蕤,花影婆娑,暗香浮动中,却氲氤着一股莫名的萧煞之气。我屏住呼吸走了两步,突然间头皮又一次毛骨悚然地炸开了——背后有人在盯着我! 六)失忆 我慢慢直起腰,回头望去,天哪,铺天盖地的阴影里,窥伺着一双双绿幽幽阴恻恻的眼睛……是狗,好多的狗。每一只狗长得都似曾相识,统一的骨瘦如柴,却顶着一颗硕大无朋的脑袋。难道我又做恶梦了?不,我分明听到了它们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一声一声,低沉而凄厉。 魂飞魄散中,我爬上了一棵椰子树。而这个位置,刚好将二楼的卧室观察的一清二楚。我看到闵迪和屏妮正在床上赤膊肉战,挥汗如雨。我还看到屏妮丰臀上有一枚无比熟悉的蝴蝶刺青!没错,屏妮就是文海娜……我苦苦等候了五年的爱妻,原来一直都躺在另外一个男人的床上! 我咬着牙攀上了栏杆,爬进了阳台。阳台的角落里有一柄花铲,刚好派上用场。 几分钟后,闵迪在癫狂中身首异处。惊恐的文海娜坐在血泊里不知所措地瞪着我,失声尖叫:“你是谁?” 我突然意识到,文海娜也许并不是故意背叛我,五年前的那场大爆炸没有要了她的命,却令她的脑部受到震荡,从而导致失忆。 “海娜,我是李泰俊,你的丈夫!” “丈夫?”文海娜怔怔地望着我,眼神无辜。 “以后再跟你说,现在快跟我离开这里。” “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我看着床上闵迪的无头尸体,摇头,“我只知道,从此以后咱们再也不要分开。” 文海娜穿好衣服,跟着我往楼下走去。我突然想起花园里的那些奇怪的狗,刚想问她,脖子上蓦地一凉!惊诧地回头,看到文海娜站在我的身后诡笑,她的手中,握着一支亮晶晶的针筒。 之后,我的世界陷入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 七)移植 “闵迪,快来,他醒了。”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一个女人兴奋的声音。 闵迪?他不是死了吗?我动了动,为什么我的头这么疼?疼得象要裂开一样。用力睁开眼睛,看到面前晃着两张熟悉的脸,一张是文海娜,另一张……居然就是我自己! 怎么会有两个“我”? “屏妮,真想不到,你现在也可以独立完成大脑移植手术了!而且做得这么成功!简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那个“我”眉飞色舞地说。 “过奖了,还不是你这个老师教的好?”文海娜娇嗔地递了一个媚眼。“说真的,咱们这次差点栽在这小子手里,还好我顺水推舟,假装他失忆的老婆才骗得他放松警惕,着了我的道,从而为手术抢得了宝贵的时间。亲爱的,我救了你的命,你怎么感谢我?” 那个“我”嬉笑地吻了过去:“你说呢?从前你总嫌我老,力不从心,现在倒歪打正着,李泰俊这个躯壳又年轻又强壮,床上一定不会让你失望……要不,咱俩现在就试试?” 他们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头疼得要命,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汪……” 汪? 我怎么会发出一声狗叫?恐惧铺天盖地地压下来——原来我不仅声音变成了狗叫,我的身体,也变成了一只毛烘烘的长满了虱子的狗! 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大脑移植了。 闵迪还活着,他的大脑霸占了我的身体,而我也活着,变成一只人脑狗身的怪胎! 八)系统 “李泰俊,你不是很想跟你的老婆在一起吗?实话告诉你吧,你老婆文海娜也跟你一样,变成了一只狗。五年前的那场大爆炸中,她非常幸运地活了下来,可是不幸的是,她又遇上了我。”闵迪诘诘怪笑。 十年前,屏妮因一场车祸导致瘫痪,不能下床。看着她痛苦的样子,闵迪心如刀绞。于是他潜心研究,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治好爱妻。不过很显然,高位截瘫病人想要重新站起,最好的办法就是换上一个健康的身体。也就是说,人脑移植。 这就象一个电脑的操作系统一样,只要硬盘的兼容性好,那么挂在任何一个电脑中,这个系统还是活的。 “真正的爱情是灵魂的契合。只要我深爱着屏妮,那么躯壳是谁的,有什么重要?” 就这样,闵迪开始了没日没夜的研究。先是抓来一些流浪猫狗来做实验,后来就利诱一些妓女和流浪汉来做小白鼠。再后来,他竟异想天开地将人和动物的大脑进行置换……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医学天才。 经过几年的研究和实验之后,闵迪的大脑移植术终告成功,接下来就开始为屏妮物色一个满意的躯壳。恰在此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爆炸,将文海娜送到他的面前…… “畜牲……” 闵迪的叙述刀子般刻着我的心。我咬牙切齿地咒骂,可是喉咙里传出来的,还是一声声有气无力的狗叫。 “好了,别抱怨了,我们会善待你的……这副躯壳我目前住得还不错。”闵迪又说,“你还是乖乖地养好伤出去找你老婆吧!前几天我还在街上看到过它,身上长满了癞痢,真是可怜!” 没等他说完,我的眼前又是一片漆黑…… 九)复仇 身上的伤口容易痊愈,可心上的呢? 我不敢去想文海娜,我的爱妻,可是每天夜里都会梦到她。车轮从她西瓜似的大脑袋上碾过去,四分五裂,而她并没死,摇摇晃晃地爬起来,继续歪着头看我,眼中有泪…… 几个月后,巴厘岛发生了一条爆炸性的新闻:某豪华别墅内,一对爱心夫妇不幸被其收养的流浪狗活活咬死,撕成碎片。现场血肉模糊,惨绝人寰…… 我在垃圾堆里看到这张新闻时,冷冷地笑了。凶手自然是我,以及花园里的那些可怜的同类。我们联合起来将这对狠毒的夫妇杀死,之后逃出了别墅。 未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只是生活再艰难,都要活下去。做人如此,做狗也如此。 “这里有一只流浪狗,快,扔石头砸死它!”别墅惨案之后,流浪狗遂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得而诛之。 我夹着尾巴逃,惶惶不可终日。 “住手!”突然有个熟悉的声音呵止了他们,是芭芭。她蹲下来,轻抚着我肮脏的皮毛,“可怜的狗狗,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流浪狗了,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她微笑的样子好美,象天使。 十)眼泪 “狗狗,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爱他。”芭芭坐在酒吧里,我坐在她的怀里,我们的面前,摆着两杯“蜜月”。 “可是他的心里只有他的妻子。巫师们都说文海娜早已经死了……我不敢告诉他,我怕他知道了后会绝望地离开,再也不会回来。于是我一直在跟他撒谎,我对他说,文海娜没有死,还活着。甚至为了让他留下来,我找了一个长得很象文海娜的女孩来酒吧里骗他……是的,只要他相信她还活着,每年就一定会来这里等她,那么,我就可以见到他。狗狗,你说我是不是好傻呢?” 是的,你真的好傻。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陷下去!可是掉在爱情里的人啊,还有谁还会理智?譬如我和文海娜,譬如闵迪和屏妮。 “狗狗,从今天起你就叫李泰俊吧,好不好?” 好,当然好。 一滴眼泪落下去,在“蜜月”里荡起涟漪。没有人注意,一只狗的眼泪。你不是我,不知道我的绝望。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悲伤……那又怎么样? 生活还要继续。 ☆、爱情守护神 我的身体被利齿一点一点地撕裂、碾碎,然后混杂着唾液滑下了逼仄的喉咙——为了爱,什么都值得。 爱情守护神 超级疯狂 美丽坐在沙发上看《海底总动员》,一部很搞笑的动画片。碟是好心的朋友们拿来的,目的是要分散她的注意力——人死不能复生,你再怎么悲伤都没有用。珍重身体,才是离去的李英俊最想要看到的。 那条可爱的小丑鱼在屏幕上跳舞,笑料百出。而美丽却依旧黯然垂泪,眼睛肿得就象两枚核桃。 也由不得她不伤心。结婚才不过半年,爱人便撒手人寰,曾经的天荒地老海誓山盟俱在瞬间化为泡影……更何况心爱的丈夫还是死于他杀。 一 那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我和美丽永生难忘。那晚美丽在医院值夜班,留我一个人在家。夜半时分,我突然被一阵蹊跷的声音惊醒,匆忙爬起来看,没想到一打开房门头上便重重地挨了一棍!鲜血顿时哗啦啦地淌了满脸……依稀中,我看见有一个高大的黑影凶狠向我扑来。我竭力想要看清他的样子,但是他的脸上戴着一只头套,面目全非。 我们经历了一场殊死博斗,最后体力不支的我被他勒住脖子按进了鱼缸,活活窒息而死。 俊俊——鱼缸里那条长着三条尾巴的小金鱼,瞪着眼睛惶恐地看着我,直到我艰难地吐出胸中最后的一丝生气。 我以为我已经死了,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魂魄竟没有离去,而是附着在小金鱼俊俊的身体上……就这样,我变成了一条鱼。 美丽是在第二天早上发现我的尸体的。她痛不欲生,几次昏倒在地。朋友们不得不将她架离了现场,七手八脚地送往医院抢救。——这种生离死别的打击,的确不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所能承受的起的。呵,我可怜的美丽。 凶手系入室盗窃的小偷,累犯。做案娴熟,手段毒辣。这是警察在斟察现场之后得到的结论。 近期本市发生了一系列入室盗窃杀人事件,各大媒体均有报道。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主角,连续几天登上报纸的头条。 美丽一看见报纸便哭,肝肠寸断。报纸刊登着我被害时的相片,舌头暴突、眼珠眦裂,简直惨不忍睹。 我咬牙切齿地恨,那些可恶的记者为什么这么钟意于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至少,也应该把我拍得帅一点嘛。唉。 还是美丽最懂得我的心思。她挑出了一张我平时最为得意的相片挂在墙上,四面用白色的菊花堆砌成几个令人心碎的大字:爱夫,李英俊。每一个前来祭奠我的人都为我惋惜,为她难过。有个人甚至捏着拳头悲愤地大叫,如果这个该死的凶手有朝一日落在他的手里,他一定将他千刀万剐,剁成包子馅。 他是我生前最好的朋友——乔四。患难见真情,看来我真的没有交错人。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更何况,我还拥有一个如此贤慧深情的娇妻。 “难道你看不出来,他很喜欢你的老婆?” 耳边突然响起一个沙哑的声音。那是丽丽,这个金鱼缸中的一条漂亮的母金鱼。此刻它正蜷缩在水箱的角落里,一边爱惜地梳理着自己的尾巴,一边有气无力的喘息。 “滚开,你这条发春的母鱼!”我不屑地向它吐了一泡口水。我猜它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报复我,因为我占据了它的情侣俊俊的身体。 二 美丽已经很久没有喂我们吃食了,她在忙着悲伤和思念。我尽管饿得前胸贴后背,却笑得象个偷了无价之宝的贼。——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在她心里的位置有多么重要!失去了我,她就变成了一朵空心的绢花,美丽是美丽的,却再也不会焕发出从前那种绚丽夺目的光彩。 我承认男人都是自私的。即使是死了,还是希望心爱的女人会一辈子惦记着他,爱着他。 也许是乐昏了头,我突然感到一阵晕眩,不由得在稀薄的氧气里慢慢跌倒。一道红色的影子闪电般飞快地滑过来将我抱在怀里,嘴对着嘴给我做人工呼吸——是丽丽。 天哪,我,居然会跟一条鱼接吻…… “别以为我愿意亲你!我只是怕你会损坏了俊俊的身体而已。”丽丽翻了翻白眼,顺势将一粒甘甜的东西吐进我的嘴里。这是她留着救命的粮食。 原来爱情的力量这么伟大,就连一条鱼,都会为了爱而奉献自己。跟丽丽相比,我的感情是那么虚伪和狭隘。不禁心生惭愧。 也许,我应该祈祷美丽尽快忘掉我,另外找一个可以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好男人,开始崭新的生活……乔四就不错。 说曹操曹操就到,仿佛心有灵犀。在一阵悠扬的门铃声过后,乔四出现在敞开的门口。 “你瘦了。”他皱着眉对美丽说,眼神中尽是疼痛和怜惜。“相信我,以后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说着,一只手轻轻地抚在美丽尖削的肩膀上…… 我转过头,哭了。 我在流泪,可是没有人会看到,因为我在水里。因为我是一条鱼。 丽丽的尖叫声将我从悲伤中惊醒。“天哪,快看!那只手……” 这只幸灾乐祸的母鱼,我真想再次吐它一脸口水!可是看在它救过我的份上,还是姑且饶过它这次。 可是它还不知好歹,继续象个疯婆子一样大喊大叫:“纹身,他手背上有纹身!就跟那个害死你的凶手一模一样!” “你说什么?”我吃了一惊。 丽丽大张着眼睛,言之凿凿:“那天就是这只手将你按进水里的,我看得很清楚!” 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凶手竟是我最信任的挚友乔四? 乔四喜欢上了美丽,于是在夜里潜进来将我除掉,之后伪造了做案现场,让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被那个连环杀手害死的!接下来,他又利用好朋友的身份虚情假意地照顾美丽,从而顺理成章地取得她的好感……天哪,这是多么可怕的阴谋! 我越想越怕。现在最危险的就是美丽,她已经被假象迷住了双眼,怎么都不会想得到面前这个惺惺示爱的男人,竟是杀害丈夫的凶手! 我要告诉她真相!于是我不顾一切地撞向鱼缸,企图引起她的注意。可是她的目光始终不肯与我相逢——因为我是一条鱼。即使我喊破喉咙撞破头,她都不会听见,更不会明白。 咫尺天涯,幽冥两隔。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如此。 额头渗出了鲜血,却不疼。锥心的痛苦和喷薄的愤怒令我的感觉变得迟钝。这一刻我多恨自己为什么会变成一条鱼,而不是一只虎,一只豹……就算是一只猫也好,至少拥有一口锋利的牙齿和四只尖锐的爪子,可以将这个衣冠禽兽撕得粉碎! 风将窗户吹开,一只黑猫从外面跳了进来。它舔了舔森白的獠牙,将一只贪婪的爪子探进了鱼缸。 丽丽魂飞魄散地逃,我却挺着胸膛迎了上去——也许它吃掉我,我就能变成猫。尽管这个想法有可能让我再一次失去生命,但是为了爱,什么都值得。 黑猫轻而易举地将我从水里捞了出来,塞进嘴里。我的身体被利齿一点一点撕裂、碾碎,然后混杂着唾液滑下了逼仄的喉咙。 三 谢天谢地,当我再一次从昏迷中醒来时,我没有变成一泡屎,而是如愿以偿地变成了那只黑猫。 我得意地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爬起来满怀歉意地对鱼缸里的丽丽说了声对不起,便迫不及待地向美丽的房间奔去。乔四,你这个混蛋,我决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看我怎么收拾你! 推开虚掩的房门,我看见乔四和美丽依偎着坐在床上,表情亲密的就象一对久别重逢的情侣。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的关系居然发展的这么快? “亲爱的,都叫你最近不要来得太频繁了,这样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美丽的话,字字句句都让我心惊肉跳。 “我知道,可是我就是想你啊,想你想得都睡不着觉!”乔四吃吃地淫笑,那只带着纹身的手娴熟地伸进了裙底。美丽没有反抗,反而娇滴滴地往他的怀里靠了靠,一双眼睛在暧昧的灯光里春波荡漾。 “别那么急嘛,等风平浪静了,我们就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了!李英俊这个倒霉的笨蛋,他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呵呵……”她得意洋洋地说,顺手将桌上的那张婚纱照片翻了过去。 嗷——!我痛苦地尖叫。原来,我最心爱的妻子居然是凶手的同谋! “妈呀,哪来的破猫?”美丽被我的叫声吓了一跳。她面如土色地站了起来,抓起镜框恶狠狠地砸向我。我往旁边一让,镜框怦地一声掉在地上碎了。原来我们的爱情就象这张婚纱照一样,表面上看似华丽无比,实际上不堪一击。 乔四凶神恶煞地向我扑来。他的拳头就象两只坚硬的铁锤,所过之处火星乱迸。——我盯着他的脖子,贪婪地咽了一口口水,牙齿很痒。可是力量悬殊,必须智取。于是我左躲右闪,想要寻找机会给予他致命的一击。 几个回合下来,我们都受了伤。美丽则站在一旁声嘶力竭地哭喊——她担心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名叫乔四的男人。 我突然决定住手。爱她,就应该给她幸福。如果她觉得跟乔四在一起比我更幸福,那么我情愿放手。 于是,我夹着尾巴,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那个曾经属于我的女人,属于我的家。 这个城市里多了一只多愁善感的黑猫。它终日蜷着腿坐在一片废墟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那座楼的某个窗口。那扇明晃晃的窗户上,最近重新贴了一对红滟滟的喜字。血一样的鲜亮,刺疼了每一个路人的眼睛。 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那只黑猫一直都在流泪——幸福地流泪。 后记: 几个月后,这个城市里又发生了一件惊心动魄的大事。市区的某位居民家里又一次遭到了那个连环盗窃杀手的袭击。男女主人惨遭毒手,命丧黄泉。但出人意料的是,凶手在得手后并没有拿着赃物离开,而是遍体鳞伤地倒在地上,喉咙处被撕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洞。而令人们更加感到离奇不解的是,就在凶手的尸体身边,还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黑猫…… 【02 人鬼情未了】 ☆、借宿 传说中,魂魄的重量是分三六九等的……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究竟重量几何? 借宿 由佳 1 我叫阿满,正值风华正茂,一直认为和死亡离得很遥远。 前两天我失恋,肝肠寸断,但仍未想到自杀之类的。我不能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两个字上,决不允许。 但事情往往有偏差。 是在那个十字路口,为什么一定要是那个路口。我曾经常常送他到那儿,然后转身蹦蹦跳跳离开,他总是从身后嘱咐我要小心。呵,要小心,我是小心的,虽然现在已没有他的叮咛。我走得着实稳当,因为已然没有心情蹦跳,但还是一去不回。 我们总是容易在熟悉的地方失策,每天途经的路口、每天在一起的人,都是这样。 生死关头,我仍然念及爱情,看来即便作鬼,我也注定是一个痴情的女鬼。 我不知道那辆车是如何撞过来的,只觉得我身体的每块骨头都碎了,有喀喀的响声。这还不算,在我落地的瞬间,又有一辆车从我身上碾过去,于是我的五脏六腑也碎了,这回我甚至没听到任何声响。 我知道回天已无术。 我的身体刹那间只剩下几两重,不,弄错了,那只是我的魂魄而已。传说中,魂魄的重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那是和生前对人世间的贡献有关。而我不知道,满怀心事的我,重量几何。 站在人群当中,我倒只是象一个看热闹的人。看来,忽然而来的死亡对我的打击并不大,或是我根本还没有回过味来。 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表情各异。惊恐、惋惜、甚至还有恶心。 我知道我死得很难看,象个肉饼。 想想我今生并没有做过什么缺德事,或是还未来得及做,但怎会如此下场,想必是前世已欠下。 我想我是要出名了。明天的报纸就会有报道,风华正茂一女子横尸街头,提醒广大市民过马路要小心。呵,死了死了,还是个负面典型。 2 做鬼就是有个好处,可以到处乱飘。以前我一直认为这是耸人听闻,没想到是真的。 我现在最想飘去哪里,不说你也会猜到。传说人死时,只有了却心愿,才能瞑目轮回。我也不例外。 活着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缩小,藏入他的口袋,时时刻刻和他在一起。没想到现在能做到了,却已是人鬼殊途。 真是难以两全。 还好,他自己睡在那里,身边没有其他的女人,要不然我的五脏六腑会再碎一次。作了鬼也无法释然。 他依然是婴儿的睡姿,甚至还流口水,象个孩子。 一切清晰如昨,却又恍若隔世。 本来就已是隔世。 我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惟恐吵醒了他。看来我还没习惯作鬼魂,否则哪用得着如此小心翼翼。 躺到他的身边去,伸出手从背后环住他,脸贴着他的背。这是他和我曾经最喜欢的睡姿。想想上一次这样已是半年前。 只一晃,半年光阴已流逝;只一晃,竟然生死已相隔。 我哭了。刚才看着那些人,七手八脚地把我的身体抬到救护车上的时候我都没哭,但现在却哭湿了枕头。 记得以前看过的一部鬼片中说,人的眼泪代表希望,鬼的眼泪代表重生,而我的眼泪却无法让自己重生。 我选择在日出之前离开,并不是我害怕阳光,如果能够和他在一起多一秒,我情愿被阳光照散魂魄。我只是害怕,他醒来时,视我于不见,相传人是能看到他还爱着的那个人的魂魄的。我没有勇气看到结果,我想我不仅是个痴情的女鬼,还是个胆小的痴情女鬼。 因为痴情,所以胆小。 3 在熙攘的街上飘阿飘,东方还未露出一抹鱼肚白,环卫工人就已在扫街,真是辛苦。做人都是辛苦的吧,以前厌恶的东西现在看来都是那么亲切和温暖,包括路边的尘土。 不知道那边有没有沙尘暴。 想起刚才从他那里出来时,看到的满地脏衣服,看来另外一个她并没有把他照顾的很好。我的心忽然很疼很疼,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她,而是担心他要是过的不好怎么办。虽然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已斩钉截铁地说过,那已与我无关,当时我也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在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不管身边那个女人是谁。 鬼真的比人高尚伟大,因为不用再斤斤计较。 黑白大哥前来索魂,我挣扎着反抗。平地就起了一阵风,刮起的尘土迷了早行人的眼睛,落下泪的却是我。 两位大哥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还未见过如此大的气息,而且还不是怨气。他们说,你干什么,你昨晚不是已见过他,心愿也应该了了。原来他们都知道,可他们肯定不知道,就在刚才我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甚至自己也被那个决定吓了一大跳,但那不能妨碍我的决心。 我说,我要五年的时间。 他们俩楞了,可能是很少看到有鬼魂在索魂铁链的面前,还煞有介事地讨价还价,甚至一上来就狮子大张口。 我把我刚才的决定和他们说了,他们先是一怔,然后马上恢复了镇静。说,这事我们做不了主,我们只是负责把你带回去,你自己去跟阎王大人说,看他的决定。我说好,然后很乖的套上铁链。但就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我看见两位大哥的眼眶红红的,原来鬼也是容易感动的。而我不是想感动谁,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一路上,他俩都在喋喋不休。说,你这是何苦,一会儿见了孟大妈,喝了那碗汤,就什么也不会记得了,干干净净转世做人,多好。何必自讨苦吃。我知道他们这是为我好,但我可能就是有些自虐的倾向,做人时是这样,做了鬼也一时改正不了。可他啊,是否知道,我这一切都是为他,好象几辈子欠了他的,都要这世来还,死的难看外加不好好投胎。 见到了阎王,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端坐在那儿,好似法官。哦,我差点忘记了他原本就应该是一个法官,他姓包。 我把我的请求说了,他的表情和刚才黑白两位大哥的差不多,只不过恢复的比他俩还要快一点。但就是再快,我依然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叫作感动的东西。我就知道了,有戏。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以。还没等我展开欢颜,他马上又说,我可以给你五年的时间完成你的心愿,但代价就是,来生的来生,总之,永生再不能为人。 姜还是老的辣,他知道这个代价有多巨大,他想让我自己知难而退。的确,他的这句话比刚才两位大哥一路上的唠叨来得都震撼。 可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回他张大的嘴巴维持了很久,如果阴间也是用分秒来计算时间的话,那么足足有1分钟那么久。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叹息,然后听见阎王大哥的自言自语。他说,多痴情的女鬼,和小倩差不多。我知道他是怀念小倩的,怀念那时人们的感情纯粹。他或许会觉得,在现今物欲横流纷扰的乱世,我这样的女鬼比起小倩来更加弥足珍贵。 但我并非想自彰其能,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 4 我忘记了说我刚才的决定。 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要求延长五年的阳寿,借以偷欢。那么你错了,我只是想保留我五年的魂魄,附身于现在他身边的女子身上,为他洗衣整装,作他坚强的后盾,重新爱他一回。 我曾经计较太多,满心爱情得失,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而现在我只想把这一切全抛掉,重头来过,再好好地爱他一回。 如果还来得及的话。 不是因为我的躯体已破碎不堪,更不是我已嫌弃了曾经的自己。而是我和他之间的结太顽固了,就象FAYE在歌中唱的那样:我们已失去了重新认识的机会。 原来,收复失地比开拓疆土来得更加困难。 所以,我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女子的身体从头再来。 也许你会说我自私,那个女子很冤枉。那又如何,谁让她没把他照顾得很好,让我不甘心忘记今世去投胎。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我的魂魄和她的身体完美的结合,不能硬闯进去,强行夺舍会造成魂与魂的冲突,那样她很容易疯掉。我必须想办法寄于她身上的一个物件里。这是刚才从冥府出来时黑白大哥告诉我的,而且他们还给了我抵御阳光的药水。他们说,我们可不希望你在心愿未完成时,便被阳光照散魂魄。真是两个好人。 绞尽脑汁,终生一计。 我托梦给我和他共同的好友,叮嘱她将我手上戴的一个银指环取下交给他。切记。 我还是不放心,所以飘去火葬场观瞧。 气氛悲戚,我看到我年迈的父母,哭昏在我的遗体旁,而我却无能为力,心象被锥子刺般的疼痛。 然后我看到了他,手里拿着曾经和我贴身相随三年之久的那个指环。和他在一起时,我一直以取不下来为由,不给他细瞧。因为那内侧刻有我和他的姓氏,只怕他笑我情痴。 但他还是知道了,只是已是在我死后。 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一颤,眼眶就红了。 我的泪早就滂沱了,惹得身边的人都说,看啊,太阳雨,连老天都为阿满惋惜。是啊,老天都为我惋惜。谁会想到我会勇敢到来参加自己的葬礼。 接着,我看到我的躯体被推进了熔炉。 刹那间,灰飞烟灭。 再见了,阿满。 5 我钻进指环里,他把指环放进口袋里,真温暖。 以前在他口袋中的是我的手,现在只不过换作我手上的指环,没什么不一样。 我看到了那个女子,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虽然我不希望这样,但这是我唯一的契机。 他去冲凉,上衣放在床边,女子鬼使神差的一碰,指环就滚落在地上。她一惊,附身拾起,顺手就戴在了中指上。 我就在那个瞬间和她合二为一。 她肯定不知道,她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注定以后的五年,我们要共同去爱我们心爱的男人。 一切顺利地出乎意料。 我想,上天都在帮我。 他从卫生间出来,第一眼就盯住“我”手上的指环,眼中尽是复杂的表情。然后我听见他的吼声,他说,把它摘下来,谁让你戴它的! 我知道他一定对我的死深怀内疚。 谁让我死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 不只他,似乎所有的人都这么想吧。 但我知道,不是的。我说过我不会让我的人生终结在失败二字上,我更不会让他看扁,认为我是一个懦夫,要知道我的勇敢曾是他爱上我的原因之一。 那只是一次意外。 我看着他,眼神望进他的心里去。“我”不能摘下指环,否则一切前功尽弃。 他没有再勉强。 想想人都是如此吧,毕竟逝者已逝,一切都还要继续。而且这不是他在我生前就已经决定和选择的吗? 我承认在这个时候我有一丝失望,但那并不是我此次的目的,所以那种情绪一闪而过。 我已不是人,我不再有索求。 此次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爱的人幸福。只要我还爱着他,他就是值得去爱的,不需要别人和世俗的评论,完全不需要。 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原来可以那么单纯快乐。 我附在我原本的情敌身上,全心全意去爱我的爱人。听起来荒谬至极,但我真的做到了。 我拉着他的手,象以前一样。去逛我们以前去过的地方和没有去过的地方。 长长的江堤上,有风吹过,我的发遮住了眼,他怀抱着我,为我拨去额前的头发,笑盈盈的吻落在额头上,有阳光落下,微微有些热,却不愿离开彼此的怀抱,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变换的只是时空,如果我不说,没有人会感觉到不同,包括他,因为,以前在他怀中的是阿满,现在还是阿满。 我吻他,象以前一样。感受他口中与众不同的茶叶香。我说少抽点烟、多饮点茶,虽然两者都会让你的牙齿象玉米,但前者我在意,后者我不在意,活着是一件多么灿烂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你健康。 我和他温存,象以前一样。然后从背后抱着他睡去。知道他一直都是欠缺安全感的大孩子,而我耗尽今生、预支了来生的来生便是为了做他坚强的后盾。睡得迷离时,感觉他的手伸到我身后为我掖好被角;半梦半醒中,迎合他忽然缩紧的怀抱;他依旧会呓语,我不气愤那惊醒了我的美梦,反而撑起身,饶有兴味地看他闭着眼睛,嘴微微抖动,俯下耳朵去倾听,十有八九不清晰,但那又有什么关系,看酒窝在他脸上纠成甜甜的一个旋涡,便无比心安。 真的没有什么不一样。 我知道他还爱着我。 唯一不同的就是,我们的快乐比以前多得多。人都是这样,只有真正失去后才知道更加用心地去填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 我是幸运的。 6 虽然偶尔我和那个女子会有冲突,虽然他爱的女子是相似的,但总归是两个人,矛盾来时,也如狂风暴雨,甚于生死的较量。 每每这时,我便会生病,高烧不退,肩膀抖得很厉害。 我对身体里另一个她说,我会把他还给你,你会完完全全地拥有他,但不是现在,现在你就象几年前的我,有爱却不懂得如何去爱,常常会弄伤外表精明能干,内心却细腻寡言的这个男子,我不希望看到他不好,不希望看到他为爱所烦恼,想你也不愿意,我们都不希望看到心爱的男人的爱情不好。 她有时会理解地点头,有时却会激烈地反驳。我不怪她,因为她的情绪波动,多么多么象曾经的我。 是什么让我恍然大悟?失爱还是失生? 我需要这个二合为一的女子的理解,我用我的坚定去说服她。 也有过动摇,当她用尖锐的话语刺伤我的时候,她说他爱的是我,不是你的时候。我就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我怕我一开口,以前那个桀骜的我就会回来,以至口不择言,吓到他。 因为每每这时,他总是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抱着我,说,我知道你难受,我感同身受,多希望那病痛是在我身上。 我用滚烫的手指滑过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嘛,我笑,只不过是发烧。 不会是失去,永远不会,我说过一定要陪他走过全程,一定会在他离开之后离开,我怎么忍心再让我心爱的男人面对失去。 只要他俊朗的脸上浮现笑容,只要他的酒窝深深地绽放。 人家的酒窝都是一对对的,怎么你只有一个?为了分散注意力,我一遍一遍问他这个问题。 虽然,答案烂熟于心,我还是喜欢听,和他一起回想,当年那个顽皮的少年因为不小心,而让伤痕封住了左颊的笑靥,只留下右边那个令人深陷的旋涡。 以后不许再那么不小心,如果我是你妈妈该多好,就可以从小保护你了,顽皮的小男孩。我逗他,他笑得肆意,说,这样也好啊,多么深的印象。 是啊,是啊,二合为一,加倍经久。我话露玄机,而他丝毫没有疑问,多好,现在他有单纯明朗的快乐,不需要疲累地想东想西。 我终于做到了,我们终于做到了。 我,他,那女子,我们在同心协力,让这份爱完满。 五年一晃而过,我的归期近在眼前。 他恰好在这个时候向我求婚。真好,这是我设想的最完满结局。 我说,好啊好。 然后张罗着买家具,试婚纱,一切都是那么好。 我要嫁给我的爱人了,找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结婚是多少人难以完成的苛求啊。以何种方式又有什么关系。 我挽着他的手臂走入礼堂,然后深深地看他,用含着泪水的眼睛望到他的心里去。我知道这是我最后可以名正言顺肆意深情看他的机会。 他拍拍我的头。笑着说,傻瓜,哭什么,你不愿意嫁给我吗? 我说不是,我是幸福地快要掉下泪来了。 我们交换婚戒,银指环被换下。我就在这一刻和那女子的身体倏然分离,刹那间好象自己也被分成两半。 前世、今生、下辈子都不可能再有交集。 再见了,我的爱。 这情景,多象《大话西游》结尾时,紫霞仙子和夕阳武士在城墙上看孙悟空离开的那场戏。 记得当时看时,我的泪流得淅沥哗啦。但现在我没有哭,因为我的心愿已了。 那个女子应该已经成熟,应该已知道怎样把他照顾的很好,她已是他的妻。 7 我径直去阎王大哥那里报到。 他看到我,眼神复杂。我说,你不用这样看我,我没事。说吧,你决定让我下辈子作什么? 他说,你真的很守信用,我也很欣赏你。所以我决定…… 我知道他下面要说什么。所以我抢先一步,斩钉截铁地说,不必了,阎王说话应该一言九鼎啊。我也不想再作人,最好作株植物。天蓝蓝,风轻轻,我可以在天地之中快乐的晒太阳,多好。 他知道我的执拗,所以不再勉强。 我便投胎作了一株丝兰。有常绿的粗壮枝干,头顶会开白色的花朵,象极我最后穿婚纱的样子。它的英文名叫yucca,和我前世的一样。 我最后还是和阎王大哥讲了一个条件,他答应了,所以我最终没有喝那碗汤,所以我一切都不会忘记。 因为刚才那句话说完整了应该是:天蓝蓝,风轻轻,我可以在天地之中快乐的晒太阳,偶尔想想他,多好。 我是一株有感情的植物,所以常常会为某些事感动,感动时我仍习惯掉眼泪,但在植物的世界中管那叫水气蒸发。 我常常绿油油,很招人喜爱,于是我在花店不久就被一对年轻夫妇买去。 我就在他们的天台里,享受阳光、微风、回忆和水气蒸发。 女主人浪漫至极,只有她管我叫多愁善感的丝兰。她真聪明。 有一天,我在女主人手中的一本书上看到了他的名字。他终于完成了他的心愿,我高兴地快要叫出来,如果我可以的话。然后,我看到了书的名字,《爱情未满》,我的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他仍然记得我。 女主人看到我周身渗出的水珠,兴奋的冲着男主人大叫。看啊,咱们的丝兰又流泪了,我说过这是一株多愁善感的植物吧,你还不信。男主人是那种清爽落拓的大男孩,他走过来看了看我,然后深情地拍了拍女主人的头,傻瓜,这叫水气蒸发。 呵,傻瓜,他以前也是经常这么叫我的。 于是,我“水气蒸发”地更厉害了。 8 这只是一个故事,闲来无事,我就是喜欢编故事,尤其心情不好的时候。但故事中始终有一部分是真实的,我想不说你也知道。 它发表在我喜欢的杂志上,我就多买了一本,托人给他捎过去。我在我的这篇故事前夹了一个书签,上面写到:谨以此悼念我们逝去的爱情,谢谢你给我灵感。递出去竟有一丝报复的快感,我也弄不明白那快感从何而来。 三天后,他来找我。我说记住,那只是一篇故事,我是绝对不会想不开的,请你放心。他停了停。然后他说,阿满,自己要好好的,尤其过马路时要小心。我说,我当然会。然后我们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回头。 就在那一刻,我听到了尖锐的刹车声和骨头喀喀的碎裂声。然后,我看到了他欲言又止的眼睛。 ☆、巫医 世上哪里有真正的忘情水呢?即使最高明的巫医,都不能给你这样的一贴药。 巫医 何竞 妙龄永驻的绝世药方 告别庄翔后,我泪流满面地在街上走,周围的人影恍恍惚惚,从流泪的眼睛看过去,他们走路的姿势古怪,比平常整整慢了一拍。我听到四面八方挤压过来的笑声,不是太清晰,却像乌鸦嘶鸣一般可恶,终于,我心力交瘁不堪重负地晕了过去。 还未真正清醒,嗅觉已被药香环绕,果真是在中药铺里,一老一小两个人蹲在我身旁帮我把脉,我睁眼,老者便顺着抚摸长长的白胡须说:姑娘,其实你又何必?我眼泪即刻涌了出来,我知道,他是在说我因情伤身,和庄翔分手又有什么了不起呢?世上不只一个男人,值得我这样神思恍惚地痛哭流涕吗?那个小孩,见我哭便依偎过来,声音软软地说道:姐姐不必伤心,要不我送个妙龄永驻的绝世药方给你。他容不得我拒绝,已将一本发黄的药典塞进我手里。我半信半疑地翻开书,没想到这些方子真的很神奇,让我瞬间就入迷,废寝忘食地阅读,忘记晨昏。再从书本上抬头,爷孙两人竟已离去,老人留下一封信给我,麻烦我暂时帮他们打理中药铺,如此这般,我便成为了“回春堂”的主人。 成为“巫医” 我现在是“回春堂”鼎鼎有名的巫医。也许与庄翔的情事,还让我一直无法忘怀,所以我不愿面对白天,只有在墨染夜色里,才能镇定自如,从容开方。我脾气古怪,只在每天落日后开门行医,但依旧门庭若市,因我爱着黑衣,开方大胆,所以城内的人都称我“巫医”。 到我这里看病的,男人居多。他们都有着各式各样西医无法下手的顽症。 一个微微秃顶的男子,走进药铺,眼睛左瞟右看,像是怀疑有人跟踪。我冷冷微笑,早已从药典里学得读心术,男子的想法我又如何不明呢?他坐下后,还未开口,我已写好处方:熟地三钱,甘草两钱,杜仲四钱,鹿鞭一根,由“尸菌”作引,三碗水煎作一碗水。男子先是惊诧:医生,你知道我得什么病?就这样胡乱开药?我说:你不是因为脐下三寸的问题吗?秃头男立即面红耳赤,连连点头:神医啊神医!我转身从抽屉里拿出一包粉末给他,秃顶男如获至宝,将我配好的中药藏进怀里,千恩万谢着离去。 接下来是个清瘦忧郁的年轻男子,他刚坐下来,眼泪就打湿了我的黄杨木桌:医生,请问世上有忘情水吗?我缓缓摇头。他竟愤怒地站起身来大嚷:城里盛传你是华佗再世的神医,为什么你连这点小病都治不好呢?我柔声对男子说:你不要急,世上没有忘情水,但是却有忘情散,只不过闻之奇臭,极少有人能忍住恶心服下。男子听闻我的话,双眼立即绽出光来,他一叠声说:我要我要我要!医生,多臭我都能吃下,价格再高我也愿付!我开给失恋男子的是“阿魏散”。药典里有“黄金有价,阿魏难求”这句话,很多医生误解它是比人参灵芝还贵重的草药,却不知真的阿魏是来自幼儿尸体。医生要在夭折儿童尸身尚柔软时将他用网兜装起来,挂在树林里,然后任由飞虫来噬咬腐烂的孩子身体,掉下网兜的残渣,便是阿魏,它最能让人忘却心头纠缠情事。 第三个男子,他痴恋一个女明星到了走火入魔地步,他给她写血书,把自己所有薪金都买成她的影碟和CD,他在她演唱会前用剪报的字拼了一封信给她,他说,如果她不爱他,他宁愿跟她同归于尽。她再三忍让,可他还这般气焰嚣张,女明星终于报警抓了他。但是他也没有实质性的犯罪,很快被放了出来。他母亲知道儿子继续病下去只会成疯成魔,所以押着他来见我,声泪俱下地恳求:医生,我只想他康复,哪怕折寿都愿意!我要求单独和那位悲伤的母亲谈谈,皱眉问她:如果要你死呢?老母亲吃了一惊,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点点头轻轻应承:但你一定要治好我的儿子!她拿到我的药,回家服下后很快就气绝身亡了,尸体还迅速腐烂,我砍掉她一根白骨,熬成汤喂给半痴半傻的儿子喝,他饮下后不足一刻便恢复了正常。 庄翔的影子在地狱 寒暑过往整整三年,我还是不肯服下“阿魏散”呢?因为我还对庄翔抱着希望。这是一个蠢女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但我无法摆脱期盼。我甚至还在夜里数次跟踪过庄翔。 这三年,他经常喝醉,从前滴酒不沾的庄翔,大学毕业后成了真正的酒鬼。他有次喝醉,还在马路上一边蹦跳一边唱歌,他的歌词大概是自己写的,跑了调,但仍旧让人心酸:对不起对不起,一千万个对不起,能不能挽回昨天的你?我几乎冲动得想要揭开面纱与他重逢相认了,倏忽,一辆载重卡车却像疯了一样朝他的方向碾过来,我大惊,庄翔身后却伸过一只手来把他扯到了安全地带,两人一同跌倒在地。 我以为自己早已心如止水,但眼泪却落了下来,一滴一滴,冰凉得像珍珠。救庄翔的,是个相貌平平的年轻女孩。 再以后,他不喝酒了,而是每晚到超市外等那个女孩下班。最初,他们之间隔着一米距离,一周后,只有不到二十厘米,一个月后,她亲昵地挽着他的胳膊,走路时蹦蹦跳跳,有着我当时初涉爱河的幸福愉悦神情。原来,他那么容易就将我遗忘。 我控制不住自己心底纠结的痛,开始按照药典上的方法用符,我在符纸上写:让庄翔的影子留在地狱。 原来他依然爱我 不出我所料,几个月后,庄翔的新女朋友小惠找到了我,她一脸憔悴,看上去并不美丽,为什么庄翔宁愿选择她,都不来找我呢?“回春堂”离他住的地方,不过三个街口啊,小惠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拉我回到现实:神医,请你救救我男朋友吧! 我点头,尽量不动声色:你先告诉我,他到底有哪些症状吧! 小惠开始轻轻哭泣:他每晚都做恶梦,梦醒后人也不正常,一直说自己跟一个女人纠缠在一起。他现在已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医生,我找了好多方子都治不好他,听人家说您妙手回春,专门治疗疑难杂症,所以,您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我压住心里的狂喜狂怒说:小惠,你带我去看看那位女人,我才能对症下药。 小惠愣一愣,但是她很快又点头,说好的,只要你能救庄翔,医生,我愿意带你去。 庄翔,请原谅我在你身上用了蛊。我只是不甘心,三年前你为何能这样潇洒地与我分手,弃我如同草芥呢?除了你移情别恋,我真没别的好解释。我只想假小惠之手,查出让我惨败至今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小惠带我走了很远的路,快天亮时,我们才到达——墓园。 她大概已来过很多次了,对路非常熟悉,很快就把我带到一个汉白玉墓碑前,掩面说:医生,庄翔日思夜想的女人就是她!我视线移过去,竟然在墓碑上看到一面镜子,不不不,上面的照片怎么会是我如花的笑脸呢?轰的一声,三年时光倒转,消失得干干净净,连同小惠。 很多人围着我叹息,鲜血已经从后脑慢慢渗出来,四肢都骨折了,趴在十一层高教学楼的地面上如同一只被抽去脊骨的鱼。庄翔慌慌张张跑了过来,抱着我大哭:是我不好!即使你喜欢上其他人,曾经对不起我,但是现在你又回头来找我了,我是男人,应该大度的,我为什么要拒绝你呢?你为什么又这样傻呢?我只是说气话啊,我爱你我爱你,老天爷,我要怎样才能换回你…… 我的记忆都回来了。是我移情,但是被男人抛弃后又想回庄翔身边,他稍许的迟疑,却令我疼痛狂燥,跳楼轻生。我的泪无声地落了下来,庄翔,庄翔。 她醒了,爷爷!中药铺的孩子拉了拉白须老人衣服。老人点点头,俯下身亲切地问: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就喝下这碗汤水,我们也好赶路去奈何桥了…… ☆、青花瓷 我用了十年时间寻找一个鬼魂,只想死在他手里,超度他灵魂。这是我的命,从一开始就逃不开的,只想做他的女人,做他青花瓷上的一尾游鱼。 青花瓷 何竞 那一夜,漫长无边际 我常常昏睡,从清晨到黄昏,鲜有清醒时刻,所以几乎不用吃饭,身体日渐轻盈起来,妈妈抽烟斗,细眯着眼睛说:再过一段时间,你就能在掌上起舞。我默然,只是看见镜中,腮边的胭脂慢慢洇开。我不过是倚红楼里一个被唤作“轻轻”的女子,没有分量,没有地位,也不该有清醒通透的心。 我虽然能翩翩起舞,但男人们的心,并不在我身上,他们喜欢更加妖艳和浓烈的女人,比如袅袅,撩人得像个小妖精,她最爱做的事,便是将我所爱的一一抢去。小时候,她抢我的衣裳;后来,她抢我的乐师;现在,她连我的男人都要抢走。 周易只是一个小窑匠,但是我喜欢他,身份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不介意我是陪伴王孙公子醉生梦死的舞妓,我又如何介意他的贫寒困窘呢?自从去年元宵,我在集市上无意撞上了周易担出来卖的瓷器,从此一颗心,便只为他千转百折。他信誓旦旦:轻轻,如果我存够钱,一定为你赎身!这句话,听来耳热心动,但不敢深想,只怕自己步了杜十娘后尘——更何况,我远远没有十娘美艳富有。 不知道什么时候袅袅发现了我们秘密的。她所采用的抢夺方法很嚣张,就是将我动凡心的事报告给妈妈,于是我被软禁,无事好做,只能日日晕睡,到了夜里,跳舞给男人看。有一天,忽然有个商人对我起了兴趣,推开怀里媚眼如猫的袅袅,指着我说:今晚你要陪我共度良宵! 这是我的命,没有什么好反抗的,妈妈说得对,像我这样姿色的女子都能被男人买中,算是大幸运,我该快乐才是。可为什么烛光低垂,眼泪灼热得紧,商人的肥厚肚皮冷腻地贴在我身上,我暗暗呼唤爱人名字:周易,周易。 这是饱受折磨的漫长一夜。清晨,袅袅竟站在门外斜着眼看我,她恶毒地笑:恭喜啊,从此你是妇人了!我头疼欲裂,但没想到的是,第二日,商人带我外出看戏时,我在柳色青青的河畔,看到了相拥亲吻的周易和袅袅,她这样喜爱捉弄我,简直让我无从逃脱! 十年一觉扬州梦 我没想到自己交了好运,商人看上了我的柔顺和轻盈,他索性完全买下我,财大气粗地对妈妈说:怎么可能让我的女人夜夜表演掌上舞?十年来,我跟随商人走南闯北,去过繁华京城,到过美丽异域,但是不再回扬州。那里的倚红楼,不会因为走了一个轻轻而有任何改变,从其他姐妹口中倒是辗转得知了袅袅消息,她们说袅袅在我出嫁后不久就失踪了,妈妈报官找过她,但是没有下落,估计她是跟着哪个江湖浪子跑掉了——这种事,在倚红楼并不新鲜。我听见后,眉头也没皱一下,心中却痛得如同刀割:十年前,竟是袅袅,跟我最爱的男人浪迹天涯。十年后,因为丈夫病逝,我才回来,昔日的姐妹争先来看望我,羡慕我的华贵衣衫与美丽首饰。 我默默坐在她们中间,帘外的春雨,下得正急,落红铺了一地。她们现在眼中只有我,连当年最被男人追捧的袅袅都弃进了回忆。我开始恍惚觉得: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梦,梦醒后周易还在,我还在,青春还在。 情似千千结 有钱而寂寞的妇人,常常拴一些绳结,差奴仆拿到庙里去给同样寂寞的僧人“解套”,于妇人,这是一种变态折磨男人的发泄;于贫寒僧人,既能为他“化缘”,又能不越礼地亲密接触到女人物品,多少解了他们的“相思”,这便也是僧人们喜爱的方式。 我回到扬州定居后,每个月都拿绳套给“普济寺”的和尚解,每次都解得很好,四个月后,小沙弥抱了一只青花瓷瓶给我,瓶上仅有一株牡丹,开到了繁盛欲死地步。我心一惊,翻开瓶底一看,竟有一尾色白花青的锦鲤,印章里落一个小小的“易”字。我惊愕得差点摔碎花瓶,匆匆打发了小沙弥一些碎银,他离开后,我恍然想起,自己已经整整十年不知爱意为何物了。 现在想起,不过心似千千结,走得再远,你也在一抹天青色的瓷器前等雨来,等我来。 冉冉檀香,宛如初妆 我在普济室烧香,吃过斋饭后,小沙弥帮我打扫好房间,燃点了三支檀香。我坐在窗前梳妆,长发流泻下来,遮挡不住我心中张狂的秘密。三更,有人在门外呼喊:轻轻,轻轻。我哗啦一声拉开房门,站到了他面前,月光银白如洗,周易赤头,穿灰色僧袍,满眼是泪地看向我。我拉他的手,于是两人一起跌倒在禅床上。 这是让我心如死灰的十年,只为了今天和他的相聚,我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了。 周易的吻多么冰凉。他在我耳边轻轻说:我一直在等你。我不禁流下热泪来:我也是的,周易,我爱你。 美女瓷 我决意要带周易离开佛门,他却不应允,牵我的手,带我去看禅堂密室里那些高矮胖瘦的青花瓷。我看得泪水盈盈,逼问他:这些是不是你的女人?她们或妖娆或羞怯,每个瓷瓶都如女人光洁如玉的身体,神态亦栩栩如生。周易低下头,哽咽着说“是”。 十年前,周易爱我至深,宁愿天天烧窑制作瓷器为我赎身,但是袅袅却跑去告诉他,我被富商看上,不日将荣华富贵远走他乡。她便成为了他第一个报复的女人。青花瓷里,合着她的骨灰,所以音容笑貌才这样生动,犹如美人新生。他已经不能控制自己,去爱一个女人,杀一个女人。他为了逃避自己的嗜好,还主动剃度,入了僧门,但是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比如周易需要杀人来平复心中的伤痛,比如我能够一等十年只为见他一面。 周易的右手,已经掐到了我脖子上了,只需轻轻一下,就可以捏碎这无望的喉。他却流泪,哭着问我:轻轻,你后悔不后悔?我不说话,静静握住他的腕,目光澄澈,好让他力气加大些。再然后,我唇角流出血来,软绵绵伏在了周易怀中。他一遍遍吻着我痛哭:轻轻,轻轻。 他无法放过我,因为是我最先的“背叛”,才让他一错再错,永世无法回头。 周易哭倒在地上,我却慢慢坐起来,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好了,好了。我安慰他道:周易,我带你走吧。 年轻的男人如同大梦初醒,终于肯问:轻轻,我是不是……不是人? 是了,周易,在我离开那年,你羞恨难当,在窑洞里毁掉自己一生心血,让瓷片飞舞爆炸,袅袅和你,都在当时那场浩劫中丧生。我们的故事,有个小误曲,就是你接受袅袅后,才发现爱的人始终是我,不能释怀,只能弃生。 我用了十年时间寻找一个鬼魂,只想死在他手里,超度他灵魂。这是我的命,从一开始就逃不开的,只想做他的女人,做他青花瓷上的一尾游鱼。 ☆、原来我一直都不孤单 我躲进他影子中,呼吸着他的呼吸,疼痛着他的疼痛,抚摸他在睡梦中的脸。我对他说:让世界安静,我陪你听。 原来我一直都不孤单 何竞 杜宇: 嘉年华,共你跳恰恰 我是一个沉默得近乎木讷的男子,每日穿行这城市的东西两头。家住东郊,单位在城西。我的生活乏善可陈,一日重复一日,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你想听故事,那我就讲讲去年圣诞遇到的女孩吧。 她叫恰恰,一个很喜庆的名字,和一种奶油味的瓜子同名,也和舞池中大家正在跳的曲子一样。她凑过来,拨开长发,我甚至能闻见一个年轻女子头发上幽淡的清香,她大声问你怎么不跳舞啊?我望了望舞池中扭动正欢的同事们,几分羞涩地回答:我不会啊!于是,她拉住我的手,大声说我教你好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跳舞,恰恰,在灵动而俏皮的音乐中,她的腰身纤细柔软,翩翩舞动如一只蝴蝶。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他们打着拍子,用热烈的目光追逐她,我想要逃跑,但她的小手伸过来,柔软温暖的,将我握住。她说我们一起跳,今夜是西方的盛世嘉年华,许愿很灵,能让你来年梦想成真。 知道吗恰恰?我许的心愿是能再见到你。但你用圆珠笔留在我手心的电话号码,不小心汗湿了,半年过去,我依旧找不到你的踪影。而我的同事因为嫉妒我,竟联合起来恶作剧,他们说杜宇你那晚一个人跳得好High!只口不提我遇到的美丽的你。 恰恰: 圣诞夜,我的宁采臣 我是女孩子,总要矜持一点才好,所以我如何能够告诉杜宇呢,我注意他已经很久了,我们甚至在同一幢大厦上班。有次,我快要迟到了,电梯里的人偏偏又那么满,我刚一进去,警铃就“嘀”的响起来。我面红耳赤,刚准备退出去,站在身边的年轻男子已先我一步走出了电梯。他理小平头、戴无框眼镜、清瘦体格、穿白色衬衣。他就是杜宇。人群中永远都是紧抿嘴唇,最安静的一个。 他什么地方吸引了我呢?对了,是他这种孤独落寞的神色。张国荣在《倩女幽魂》里刚出场,也是这样郁郁寡欢的神色,直到他和小倩手把手共书“只羡鸳鸯不羡仙”时,眸子里才有了幸福喜悦。圣诞夜,我在停车场无意听到杜宇部门所有人都会去迪吧,所以,才匆忙赶回家换衣化妆,我要以最好的容貌去认识他,杜宇,我生命中注定的宁采臣。 杜宇: 她在我心中留下一道符 我还是从前的我,每天朝九晚五,过着一成不变的日子,但最近,我的生活也起了一点点微妙变化,比如说,我竟然喜欢上周末逛街和看电影,有次还莫名其妙走进一家游戏厅,看那些年少的孩子玩《劲舞团》,然后自己换了一些币,当了一会模拟赛车手。 看电影时,是热映的《色-戒》,我发现身边座位空着,但其他位子都满满坐着人。从前,我是不喜欢看这种文艺片的,太闷,男人更喜欢刺激紧张的片子,不容易打瞌睡。但那天我竟然从头到尾看完了,看到易先生对着桌子上他送给王佳芝的钻戒发呆,我竟然鼻子一酸,很没出息地偷偷落了泪。易先生亲自下令,处死了自己喜欢的女人,从此他的生命只能承受无休无尽的寂寞了。而我,连易先生都不如,因为我是一直孤单的男人。 还有更奇怪的事,有次在家睡觉,被梦魇住般,仿佛床边坐着一个女人,正用她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我的头发,看不清她的脸,但她双眼含泪,似乎依依不舍的样子。出了一身汗,我才从梦里挣扎着醒来。电话铃就在这时适时响起,老家堂哥说,小宇,奶奶刚刚过世了。她怕影响你工作,病重也一直不肯让我们告诉你…… 我讲着讲着电话就哭了起来,是了,刚才一定是奶奶来向我告别,我一直都是她最疼爱的孙子。 在赶往老家的火车上,穿越隧道时,车厢里的一切都暂时陷入了深重的漆黑。恰恰的脸,在车窗上一晃而过。我吓一跳,赶紧回头看车厢,其他旅客睡得正熟,没有人像我这样失魂落魄。 恰恰,那个半年前在我心里走过的女孩子,舞步轻盈,却是随随便便,就画下一道相思符,她成为我离开城市前惟一不舍的牵念。 恰恰: 他的悲哀我都能看见 杜宇去单位递交了辞职信,因为他累了,想要回老家为奶奶办丧事,并住上一段时间。胖胖的主管点点头就同意了,连挽留的姿态都懒得做出来。这让我的心好疼,因为所有人都觉得杜宇无足轻重,只有我,在乎他想念他甚至跟踪他,却怕被他发现。 我悄悄跟在杜宇后面,他去了火车站。也许是一个人生活太久了,他竟然爱上和影子说话。他边走边回头说:影子,你脚步快一些,不要跟丢了。我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来。 然后,在葬礼上,我躲在香樟树后,看着杜宇、他堂哥们把***棺材放进土坑里,杜宇说他要一个人和奶奶说说话。于是,其他人都离开了墓地,然后,他开始哭,边哭边说:奶奶,我对不起您,您生病我都没有回家看您,您就这样离开了,以后这世上,只有我的影子陪伴我了! 我也在树后泪流满面。刚想跳出来告诉杜宇,他还有我,虽然我生他的气,这么长时间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我,作为女孩子来说,我厚着脸皮追了他一路,是太“贱”了一些。但是爱情面前,谁还在乎贱不贱呢?可是,我的手腕被人握住了,回头,一张白发下瘦削的脸,面容慈祥地望着我:可怜的孩子。 然后,我就晕了过去,不省人事。 杜宇: 最后一夜,我想说些甜蜜语言 没想到恰恰会找到我乡下老家来。那晚我正在守灵,忽然风起,烛光摇曳,墙上晃动着树的暗影,我以为***灵魂回来了,心中又惊又喜,当即奔到院子里,却见到了一脸沧桑的恰恰,犹如长途跋涉而来。 我不知该说什么,她已经跑了过来,一头扎进我怀里,嘤嘤的哭。 恰恰说,杜宇对不起,我误会你了。 我说没关系,谁知那么不巧呢,你写给我的电话号码被我大意弄丢了,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幸好上天又让你我重遇。 恰恰只是哭,拼命摇头,泪水飞溅。 然后,她请求道:杜宇你紧紧抱着我吧,我累极了。于是,我把她小心地揽进怀里,哄她睡觉。恰恰却摇头说:我再困都不能睡,因为我们只有这一夜的相聚。 我的神色渐渐黯然下来,这样好的女孩子,她应该有更好的归宿,而不是和我这样一事无成的男人。也许她明天就要奔赴另一个男子的怀抱呢。恰恰看牢我的眼睛,拼命摇头,她说杜宇,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这半年以来,其实我一直在你身后,跟着你一起去逛街看电影打电动,只是羞于与你说话而已。 我惊讶极了:你跟踪我?为什么我看不到你呢恰恰? 她沉吟了一下回答:因为我住在你影子里。 第二天一早,恰恰真的离开了我,但她让我懂得了,我这样沉默的男子,都会被一个美好纯善的女孩爱着,从此心中不再有缺口。 恰恰: 让世界安静,我陪你听 如果那天不是杜宇的奶奶,我还不知要骗自己多久。她说,姑娘,我带你离开吧,迷恋红尘的最后下场,只能魂飞魄灭。 圣诞,我匆忙地赶回家换好节日盛装,准备去迪吧的路上,不料街角一辆载重卡车突兀地冲出来,我来不及躲,一切在那时定格。我美丽的舞裙,染满鲜血。 然而我记不起这一切了,心中只有一个顽固的信念:赶到舞厅,和杜宇共跳一支恰恰…… 再以后,我躲进他影子中,呼吸着他的呼吸,疼痛着他的疼痛,抚摸他在睡梦中的脸。我对他说:让世界安静,我陪你听。杜宇你一直都不孤单。 ☆、再也回不到当初 如果可以,我只希望他能记得。记得我们曾经牵手的时候。 再也回不到当初 三更 南瓜的手提包里躺着一张麒麟酒店的晚会招待帖,允许带一个伴侣,时间是18号晚上。 今天已经是18号早晨,南瓜没有和我提及晚会的事。他一直都在沉默。他吃完了煎蛋,喝了一杯牛奶。上班前,他换上了最喜欢的圣罗兰。 下午6点,南瓜打来电话回来,电话在留言系统上,他说晚上有事,要晚些时候回家,让我不必等他吃饭。听到了留言,我难过得蹲在了地上,抱着自己的腿想心事。 南瓜比以前更有钱了,他的钱堆在各个银行里,来回流动,数目不详。他的人际更广泛了,越来越多的借口牵制了他回家的脚步。 我不喜欢被动,身为有钱人的太太,我学会了当机立断。我戴上厚重的墨镜等候在南瓜公司门前,眼睁睁地看着他和一个青涩的女孩子嬉笑着走过。追随着他们的车子,我到了麒麟酒店,在南瓜的车子前停住,看着他的车牌号发呆。 车牌号是0211,我的生日。这是南瓜大费周折得到的号码,刚拿到号时南瓜兴奋得手舞足蹈,还说只有我能坐在他旁边,可现在他忘记了当时的快乐,也忘记了对我的承诺。 我没有进去捉奸,有什么意思呢。自从南瓜生意有点起色的时候开始,我就做好了迎接这一天的准备。我不是死缠烂打的人,肥皂剧看多了,也学会了如何轻松放手,华丽转身。 回到家,我坐在床前看着巨大的结婚照发呆。结婚照里的我被化了层层厚妆,带了重重的假睫毛,整个人面目全非。有时候半夜醒来看见那副照片,我都会忽然想,这是谁? 那时没钱,只能选择低劣的结婚照。我的意见是不照了,省下钱来不如添置一点家用。南瓜不肯。他说有些东西必须得留住的,就算留的不够完美。 经济宽裕后我提起过重新去照一套结婚照,南瓜说我神经病,照片只是纪念。现在或许我们可以照出更华丽的照片,但再也回不到当初的那个年纪了。 就像是南瓜所说的那样,我们再也回不到当初了。南瓜有了啤酒肚,我也有了法令纹,过去的坚定被岁月割得一片片,支离破碎。 南瓜很晚才回家,他烂醉如泥,但还是歪歪扭扭地去了浴室洗澡。以前南瓜很懒惰,把洗澡视为累赘,后来我的私处得了一点小小的炎症,医生说是私生活不洁所致。南瓜气得扇了自己耳光,发誓以后不洗澡就不上床。 在浴室里他就开始唠叨今天的宴会多么无聊,他带了公司的年轻美女去,去了后只顾着喝酒把她晒在一边,结果被另外一家公司的副总给带走了。然后他嘿嘿笑了几声,不知道是炫耀,还是自嘲。 洗完澡南瓜就睡了。我坐在阳台上看着天空,灰蒙蒙的,没有一颗星星。我说我想回家乡小镇,那里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南瓜在睡梦里唔了一声,接着翻了翻身子。 我想骂南瓜几句,还想揍他,更想摸摸他的脸。但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死了两年了。 两年前我死于交通事故。很普通的意外事故,不过南瓜逃不出自责。那天他喝了少许的酒。他总是在说,要是他滴酒不沾,也许就能躲避开迎头而来的那辆大货车了。 死前我就像是任何一个深爱着丈夫的女人那样叮嘱他要好好生活,再另外找一个女人,另外组织一个家庭。南瓜不听。这两年,他总是装作我还在的样子,没事就往家里打电话,虽然电话永远在留言系统上,他还是坚持着和我说话。我留恋他的温情,所以久久不愿离去。 清明前夕,南瓜抱着我回到了家乡。一个古老的小镇,有着感人的历史传说。南瓜说,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你说想回家乡看星星,现在我带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感情敌不过时间,南瓜终究是会遗忘掉我的,我也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虽然在我心里,我还是希望能成为他不可替代的唯一。但终究,我还是更喜欢看见南瓜快乐。 如果可以,我只希望他能记得。记得我们曾经牵手的时候。 ☆、伞 她常站在楼下的街心,只是为了偷偷张望一下心爱男子的窗口…… 伞 连谏 雨天,计程车生意火暴,笑藤反复伸出去的一支胳膊给淋透了,始终未有车子停下。 淅淅沥沥的雨声里,似是有女子的哭声隐约传来,循了哭声去看,果然,有女子站在街中掩面哭泣,一柄大伞拄在地上,却不撑开,任凭雨水淋漓地落在身上,来来往往疾驰的车子,溅起的积水,不管不顾地扬到女子身上。 笑藤看得气不过,明明街立了一人,难道驾车的人竟不懂得绅士一些减速,把淋在雨中的女子让过街去呢?遂气气地伸着臂,穿过车流,走到女子身边,一把拽起她:“快过。” 女子细眉弯目,看她一眼,声音低低说:“我的脚坏了,过不去了。” 说毕,掀了一下裙角,露出肿肿的脚踝给笑藤看:“请你帮我把伞到给一个人好么?” 未及细想,她已把伞塞过来,笑吟吟指了街边写字楼上一扇亮灯的窗子:“23楼,梁颂,我总在楼下等他,他却不知,谢谢。” 笑藤看一眼天空,把自己的伞递给她:“你的伞大,够我和他撑过来接你。” 女子伸手推了笑藤一下:“没事的,我习惯了。” 笑藤在街边别过脸看她,一脸盈盈的笑,哭痕不再。 整层楼只有一个房间亮灯,很好找,笑藤敲敲门问:“梁颂在么?” 电脑椅旋转过一张轮廓锐利的脸:“我是,你……” 笑藤扬了扬手中的伞:“你女朋友脚踝崴了,让我把伞送上来,她在街心等你呢。” 他看着她笑,无声无息地有些质疑:“是么?” 笑藤扬了扬拿大伞的手,唇齿微微开启,渐渐合拢不上,扬起的手里,竟孑然无物,明明是拿上来了的。 他笑得叵测:“呵,开这个玩笑使谁的主意?我没有女友的。” 笑藤甩手,言语讷讷,到窗边向外张望,影影绰绰的女子依旧立在街心,张望窗子的方向,笑藤顺手指过去,回头道:“喏,她就在那里么。” 等和他一起看过去时,整条街上,只有穿梭往来的车子和雨水淋漓,落得静谧而寂寞。 急了的笑藤便点着下巴说:“她这里有一粒朱砂痣的。” 话音落地,他就怔住了:“那个西餐厅的服务生,夏初一个午夜,她在楼下街心因车祸去世了,所有人都纳闷她怎会走到这边呢?和回家的路背道而驰。” “你认识她么?”笑藤心下悚然。 “我在他们餐厅吃午餐的。” “其实,收工后她常站在楼下的街心,只是为了偷偷张望一下心爱男子的窗口。” 他怆然。 “她偷偷爱你,一直爱到丢掉了性命,你却不知。” 穿过街心时,笑藤轻声说:“你的爱,他知道了,安心去吧。” 雨夜的街上,响过羞怯一笑,细细碎碎渐去渐远…… ☆、跟踪之谜 吧台的对面的男人,一直低着头喝酒。我感受到他是个无尽悲伤的人,我的心就突然疼了一下。 跟踪之谜 素生 最近,我突然有了跟踪别人的习惯。这种习惯养成在我结婚后的第三年,形成得很突然,全是因为一个叫周英伦的人。 起因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全职太太,老公是一位外企老板,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我,我跟那些富太太们过了两年终日打牌做美容SPA的生活后,就感觉到了无尽的苦闷。我需要刺激与倾诉。可奇怪的是,我没有朋友,我的记忆是从与老公结婚的那天开始的。是什么原因,我始终不得而知。 有一段时间,老公感受到了我的无聊,就尽量抽空陪我,但我并不因此感到幸福,因为我并不爱他,我才27岁,而他已是中年男人,他只懂得用物质满足我,不懂得年轻女子需要的是感情的充裕。 我试过婚外恋,我把自己打扮成妖媚女人坐到灯红酒绿的吧台,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男子向我搭讪,他们之中也不乏十分英俊性感的人物,但奇怪的是我对他们的吻没有太大的兴趣,我通常跟他们去旅馆后,趁他们去洗澡时溜掉。 难道我已经失去感情再生的能力?我可以6个月内不做爱,不跟老公接吻,我已经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滋味了,为此我感到苦闷。 但有一天,奇迹发生了。这天,我在吧台的对面看到一个醉酒的男人,他细长细长的眼睛像一道明媚的疤痕,柔和的脸部线条也十分动人,他一直低着头喝酒,让我感受到他是个无尽悲伤的人,我的心就突然疼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我可以猜出在他身上发生的故事,并且我相信他肯定是:一个离了婚的人,他怀才不遇,生活贫困,所以被一个貌美又物质的女人抛弃。他因此而伤痛不已,那个女人抛弃他的时日显然不短了,因为他眉目间的哀伤显然已经溶到了身体与岁月里。我突然开始心疼他,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疼,仿佛是我伤害了他一样。 那晚,我为我突如其来的敏感与洞察力感到惊讶。突然回归的女人的第六感,让我兴奋了一夜。我决定来个全新的、终结无聊生活的方式,我要跟踪这个男人!于是我每晚都藏在那个酒吧的隐蔽角落,偷偷看着他喝醉,然后在凌晨十分跟踪他回家。他住的地方跟我猜想的一模一样,他住在有两排法国梧桐的街道上,那街很幽静,仿佛藏着什么秘密。他住的楼层是8楼,我的幸运数字。这个男人,他的一切,仿佛都照我的想象存在着,并且准确无误。 我开始写日记,将跟踪这个男人的全过程写在日记里,我还会在前一晚预言他第二天会穿什么样的衣服,会喝什么样的酒。结果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的状况往往跟我笔下的一模一样。他就像受我控制的小说主人公一样,生存在我的笔下。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可是不久后,我的晚归引起了老公的不满,他开始要求我夜里12点前回家,我的跟踪活动受到了限制。有一段日子,我只能先那个男子离开。最后一次,我离开时突然感觉到了特别的不舍,仿佛他即将要生一场大病,不久要离开我的样子。 果真,男子就再也没有来这个酒吧,我等了四个晚上,都不见他的踪影,我开始担心他,甚至思念他。我觉得将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了。果然第二天我在他楼下等待时,看见他去了医药超市,他身体很虚弱的样子,买了感冒药和消炎药,那都是我经常吃的牌子。然后他没走到家,就疲惫地坐在了家属院门前的椅子上,我看见他用力地捏着药,眼睛里有了泪花。他的左手腕上有一道伤疤,我想他肯定为了心爱女人的离去伤害过自己吧。现在,他肯定特别想见她。 男人在那个躺椅上一直坐到天黑,仿佛睡着了,我就叫了他小区的物业,希望他们能将他送去医院。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决定找到他心爱的那个女人,告诉她他的状况。我为此出了高费请了私家侦探,他们经过调查,一周后得出了结论。 这个男子便是周英伦,27岁,三年前结婚后,虚荣心特别强的妻子抛弃了她,跟一个有钱的男人结婚了。而后周英伦夜夜买醉,曾自杀过,未遂,不久后服了过量安眠药于两年前死在了社区的躺椅上。那椅子,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的。 资料里有那个女人的照片,可是,当我看到了女人照片的那刻,我彻底呆了,资料显示,那竟然是我! 【03 鬼眼】 ☆、猫祭 一个虐猫者的自白——用猫祭,留住爱人的心…… 猫祭 耶马 视频 那是安晴Q上好友发送过来的一个视频。 屏幕上,一个温柔的女子,怀抱着一只小猫,站在一片夜幕里,神色凝重。 夜很黑,从屏幕的隐约暗影中,能分辨出身后不远处是一座古塔,四周,树木林立,很有一种阴森的感觉。必然是在郊外某处古迹中。 安晴正在犹疑:一个女子在这么深的夜里到这么偏避的地方做什么?还带着一只猫。 正想着,女子却将猫缓缓地放在地面。伸出手,轻柔地抚摸起来。 一下,两下,小猫惬意地舒展开身体,很享受主人这深情的爱抚。 可是突然,她站起了身。镜头对准了她那双尖尖的高跟鞋。她缓缓地伸过脚,向着猫的肚子踩去。 一开始,是轻轻在踩摁,到后来,那尖尖的后跟居然戳进了小猫的眼珠之中。 啊——安晴轻呼一声。 这人……怎么这么变态? 左眼——右眼——小猫脸上涌出大片黑红色液体,溅在她粉白的脚面上。 她又蹲下身,将颤抖中的猫咪调转了个方向,用鞋跟向着它肛门处,狠狠地戳进…… “嘭”屏幕突然一片黑暗,电脑莫名就自动关了机。 安晴坐在深深的夜里,屏住了呼吸。 突然惊醒,拨通其轩的电话,她一个劲地“喂着”,那边却空洞洞,听不到一点声音。 正准备挂机,“喵呜——”一声猫叫却顺着听筒,尖利地刺进耳膜。 手下一颤,手机掉在了地上。 夜袭 其轩回来的时候,已是夜半,听到开门的声音,安晴立即飞也似地迎向了门口。 “喵嗷——”一声,一只猫却从其轩的怀中蹿起,向她直扑过来。尖利的瓜子划在脸上,生生地疼。 其轩一个箭步冲上,挥手将猫打落在地。怒道:“一边呆着去。”转而看向安晴,歉意道:“疼吗?” “在哪弄回来只猫?” “在路边看到的,它一直跟着我,我看是被人遗弃的,天又冷,怕它冻死在外面,才想到带回家来。没想到一回来就伤了你。怪不得没有人要它,要不,我再把它送回去?” 安晴惊魂稍定,又想起了方才视频里惨死的小猫,终是生出些许怜悯:“算了,许是怕生,养几天再看。”又道,“电脑坏了。” 其轩在杀毒,安晴静静地坐在身后,看着那个沉默着忙碌的背影,心,又隐隐痛起。 他是什么时候学会晚归的?微红的眼,醺醺的酒气……当然,唯一令安晴宽慰的是,始终没有闻到一丝香水脂粉的气息。 是从雨筑堕楼那天起吗?也就是,他们的新婚之夜。 人人都说张其轩娶了她,不过是垂涎她银行卡里大笔的遗产,只有她相信不是。否则,他为什么不肯动用安晴一分一毫的钱来发展自己的事业,只依然坚守着自己所在的那个跨国公司区域经理的位置,勤勤恳恳地奔波劳碌。 即使婚后对她诸多冷落,她也能从他忧郁的眼里读懂他被自己深埋的爱意。 他只是在忏悔,她想,只因一年前那一场一见钟情的孽缘,他一不小心就辜负了青梅竹马的恋人。新婚伊始,旧人已去。他和她,都不过是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带罪之躯,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安然地享受幸福与甜蜜? 想到伤情处,又是忍不住想落泪。别过脸去,强稳住声音:“我去替你买宵夜。” 福缘居的酥仁甜羹,是其轩的最爱。安晴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多少个夜晚,他开着车,载着她由城西一直开到城东,只为进得这家小小的店辅,为她点上一份酥仁甜羹。 好东西,总要和心爱的人分享。 她则更是豪爽,干脆花了重金,将婚房购在了城东,离福缘居的店面,只隔了一个小小里弄。 爱屋及乌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早春的天气,还是寒意未褪,看着路灯将自己的影子带成细长的条状,无力在摊在地上,安晴无由就感觉到了形影相吊的凄清。 “喵嗷——”又是一声猫叫。 安晴回头,一只猫正立在自己身后不远,弓着身,姿势凌厉,剑拔驽张。 紧了紧风衣,继续前行。猫叫声却越来越多,由各个方向向她集中而来。 心下大骇,加紧了脚步,那猫群却也紧紧跟上,寸步不离。 买了元宵,安晴多了个心眼,由后门绕出。虽说会多走半站路,也好过被野猫跟踪这么诡异的事情。 走到半道,却还是被猫们追了过来。她拔腿便跑,猫群则在身后穷追不舍。 终是跌跌撞撞到了家门,却发现钥匙已在半道遗落了,只好使劲拍门。 门一开,就着其轩宽厚的肩便倒了下去。 猫——猫——她喃喃说。 “哪有什么猫?”其轩微皱了眉,“那只小猫已经被我关进了阳台,不会再来打扰你了。” 安晴警觉地回头张望着。却真的,刚才追她的那些猫,已经全然不见了,门外,只有一些绿色的灌木在夜风中摇摆。 帖子 猫咪死了,就死在安晴枕边。当她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满手都是鲜血。而猫咪它,无声地躺在身侧,血肉模糊。 “你怎么是这么恶毒的女人!”其轩愤怒地咆哮着。 “我早说过,你要是不喜欢它,我就把它送回去!你却一定要把它杀了,就因为它曾经伤过你吗?” 安晴怔怔地看着他,百口莫辩。 看着自己身上手上的鲜血,她还能说什么呢?就连她自己也不能确信,她是不是患了梦游症,在熟睡中将它杀死。否则,它又怎么会死在自己身边,而自己竟对此一无所知? 沉默半响,其轩开口说:“我今天提前回来,是想和你商量件事。” “什么事?” “公司在国外开发了一个项目,想派我过去。也许,我们要分开一段时间了。” 看着他坚定的眼神,安晴渐渐明白,这已经不是商量那么简单。 捂着微疼的胸口,她抓住他的衣袖,哀求道:“其轩,不要离开我,好吗?猫咪它,真的不是我杀死的。” 其轩叹了口气:“我出国与这件事无关。我一直明白,这一年来,我们之间有个阴影总也挥之不散,我想也许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对你对我,对我们的感情,都有好处。” 其轩又走了,他说,在出国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还有很多推不掉的应酬,要一一去赴。 偌大的别墅,只剩下她一个孤单单的影子。想到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自己都会这样形单影只,安晴难过得几乎不能呼吸。 发了疯似地,她爬上网络,四处搜寻被那些妖精女子玩转的爱情法则。她想要一个答案,一个怎样留住心爱男人的方法。 那是一个帖子,在一个冷僻的论坛里。零星几个回帖,要么是广告,要么,便是“沙发”“板凳”之类言之无物的话语。 安晴颤抖着,一字一句地看下去。因为它的标题是:“一个虐猫者的自白——用猫祭,留住爱人的心。” 帖子的主人,也许正是安晴前些日看到的视频里的女子,也许不是。 总之,如今虐猫事件此起彼伏,民众的声讨不断,也自然会有些当事人跳出来做出自白。 这是一个古老的仪式,在七天之内,分别以刀剐、棒击、水淹、火烤几种方式杀死八只大小容貌相似的幼猫,每种方法只可用在两只猫身上,一只不可多,一只不可少。之后,找到极阴之地,一般象坟场、废弃的古塔、山中、水边、树木繁盛之所,都可以。以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四个方向各埋好两只。中间,留一个人站立的位置。 七日之后,带上一只幼猫,站立到中间,也就是中央戊己土的位置,用最残忍的方式将幼猫虐杀,钉死在泥土之中。此为猫祭。 传说猫有九命,此祭即为九命合一,由此可打开轮回之门,在轮回之门前许下心愿,无一不应。 帖子的主人说:你们以为虐猫者残忍,那是你们无知,你们不明白,猫是带罪天神,化身九命来人间赎罪。九个轮回之后,才可重返天界。我们用猫祭杀死它们,只不过是帮它们早早结束一场轮回。而于我们自己,又可达成心愿,何乐而不为? 猫祭,猫祭,安晴嘴里喃喃念着。难道那天视频里的女子,正是在举行一场猫祭? 打开当天存放那个视频的文件夹,却是空空如也。其轩说了,那是病毒,并告诫她以后不是熟识的朋友传来的文件,一律不能随便接应,那么,是被他杀毒的时候删了的吧? 本想看一看那女子四周是否象帖中所说,有着四个葬猫的土堆,却终是无法查证了。 然而,那又有什么关系? 放在平时,安晴对这样的帖子本应一笑置之。可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先是接到了一个莫名的视频,再是被猫袭击与跟踪,接着,被其轩收留的流浪猫又横遭惨死。安晴不由得不相信,这正是上天给她的一种指引。 如果只牺牲九条幼猫的性命就可以挽回一段刻骨的爱情,无论怎样都是合算的。那些猫,若不为猫祭而死,不也迟早会成为人们的盘中美味,掌上珍玩?说什么仁义道德,都不过是人类为掩饰自己暴行找来的说辞罢了。 咬咬牙,安晴打定了主意。 猫祭 安晴选择的地点,正在东郊野径,开车半个钟头便到了。据说当年这里是一片坟场,应该是附近最阴之地了。 先前八只猫已经埋好,剩下的,便只是猫祭了。 安晴将手中的小猫轻轻放在土堆中央,心里,还是止不住地紧张。 稍稍有些不忍,她轻轻地蹲下,从提包里取出猫粮,递到猫咪面前,柔声道:“乖,好好吃吧,吃完了和你的同伴可以会合了,早日超生,早回天国。” 回想起这几日残杀的小猫,安晴忍不住就有些心疼。它们是那么地弱小,楚楚可怜。还是离不开妈妈怀抱的小小年纪啊。特别是,这些天来安晴遇猫无数,无一不是对她横眉怒目的凶蛮样子,而只有这些幼猫,对她毫无敌意,傻傻地愿意和她亲近,想求得一时宠爱。 那一刻,安晴才明白,原来视频上女子一开始对待猫温柔的神态,并非矫情。无论谁想到自己即将对面前这小小的生命要施的暴行,都会有所愧疚的吧? 如今唯一的宽慰,便是那个助他们早日轮回的传说,和猫祭之后梦想成真的结果了。 猫咪很乖地吃完了猫粮,仰面躺在安晴的脚边,乖巧地向她身上蹭着。 安晴含了泪,站起了身,照着视频上的样子,将脚,向着猫肚的方向踏去…… 小猫,终于断了气,身体的热度在冷风的吹拂下渐渐散去。只留着还未死绝的神经,不住地颤抖着绝望。 安晴默念着在帖子中背下的咒语,泪流满面。 其轩,你知道吗?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许久,终于有了反应,几只小土堆上方,渐渐聚拢了淡淡的雾气,白色,透明,有风吹过,寒凉无比。随即,它们飞快地旋转起来,连成一道白色的光圈,又渐渐融为一体,向着中央刚刚死去的猫咪的尸体飘浮过来。 片刻,却凝成人形。 安晴惊呼:“是你——” 轮回 那个死去一年之久的女子,却又重现在面前。若不是亲眼所见,安晴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安晴,别来无恙?”她冷冷地笑着,脸上全是得意。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就是轮回之门吗?” “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还是那么天真。如果用猫祭就可以心想事成,那么当今世上,你还可以随随便便就找来那么多活猫吗?” “你说什么?” “那个视频,,那个帖子,都是我故意让你看到的。我只是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借尸还魂。” 安晴听言,捂住了嘴,倒抽一口凉气。转身便想跑,却不料,自己刚刚布下的祭阵,此时却是画地为牢,将她死死地箍在里面。 “来不及了。猫是带罪的天神,这不假,猫有九命,这也不假。只是,你这些天已经将你的守护神一一杀死,再也没有谁可以护得了你。我咬牙做了一年的孤魂野鬼,好不容易等到今天,又怎么会这样轻易就放你逃脱呢?” “你——你怎么这么歹毒,你如此处心积虑对付我,究竟我哪里对不起你?” 抬眼,那女子眼里,似也有泪光。 “你没有对不起我,怪只怪,你让其轩爱上了你。我祖上先人是宫廷里的祭师,当今年代,这些古老的祭术自然也不被人们所接受,而我们族人,却依然自幼研习。学习祭术的女子,若是爱上了谁,便只能付出终生。否则,将横遭惨死,且无法重入轮回,成为永远的孤魂野鬼。而你,却夺走了我唯一一次机会。我若自己不来救自己,还有谁能救得了我?” “我……我不知道。而且,你就算变成我,也没有用了,其轩他,已经要离开……” 雨筑摇摇头:“你是陷入太深,才看不到他的内心。他离开,并不是不爱你。他只是想留一些时间,让自己将我彻底忘记,才好更光明正大地爱你。只要我变成了你,我自会令他圆满。” “那……” “不多说了。吉时已到。安姐姐,此生就算我欠你,若有来生,一定奉还。” 说完,雾袖一挥,安晴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梦境 再次醒来,安晴只觉得脸上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正拱着自己。睁眼一看,却正是其轩那天收养的小猫咪。只是此时,它已是一个透明的雾状影子。 “猫咪,你怎么在这里?” “猫呜——”小猫乖巧一叫,安晴心下一动,却似堕入了梦境一般。 在这场梦里,她看到了自己,还有怀里抱着小猫的其轩。 那天,其轩抱着小猫进门,看到了自己。而自己当时的身后,却有一个黑影一直左右跟随。小猫凄冽一叫,便向着黑影扑去。 哪知,影终归是影,小猫没有击中,却误伤了安晴。 再然后,便是那日她熟睡之时,那黑影正坐她枕边,盘膝而坐,默念着什么。小猫又扑了过去,几下扑空。小猫终于明白自己对那只黑影无能为力。于是,奔力跃起,朝着床头,一下,两下,猛力撞去…… 鲜血,终是溅在了黑影之上,那黑影瞬即散去。 安晴将小猫抱在怀里,轻声问:“你是说,它怕猫血,你当日是不惜自己的性命也要救我?” 小猫“喵呜”一声,算是回应。 “那些跟踪我的猫咪们呢?也是因为看见了她,它们那么凶,并不是针对我,而是想提醒我有危险,是吗?” “喵呜——” “我多傻啊,我敌友不分,亲手杀死了那么多猫,我——” 小猫扎进她的怀里,左右磨蹭着,以表安慰。突然,又跳了下去,从不远处拖来一件红衣。 “这不是我的嫁衣吗?你是想为我最后留下一点怀念吗,小猫?” “喵呜——”小猫依旧不能发出言语,却又奔向了一只小碗。 “这是什么?” “喵呜——” “你让我喝?” “喵呜——” “喝了会怎么样?我会活过来吗?” 小猫定定地看着她,一动不动。 “我明白了,这就是孟婆汤吧,你想让我忘记,不再有记忆,也就不再有痛苦,是吗?” “喵呜——”小猫终是有了回应。 “那么,请你容我,再最后一次看一眼其轩好吗?我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小猫静静地后退,眼里满是疼痛。 “小猫乖,我求求你啊。” 安晴又掉进了一个梦里。她终是又看见了其轩,当然,还有那个已经成为自己的雨筑。 她看到自己躺在床上,泪流不止,一旁,其轩叹息道:“安晴,你怎么这么傻啊。怎么只为了救一只猫就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安晴说:“因为我觉得对不起你,你把小猫让我照顾,我却让它莫名其妙地死了。从那以后我一直心中有愧,我没有办法眼睁睁看着这只猫被车撞死。哪怕——哪怕——” “别傻了安晴,你知不知道,你已有了身孕,就算为我,你也要好好保重自己!” “什么?我有了身孕?那怎么行?你不是就要出国了吗?” “我不走了,我哪也不去了。我想通了,我已经辜负过一个人,过去的,就应该让它过去,我不能再辜负你,不能等到辜负了你,再来终日后悔。安晴,我哪也不去了,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说着,两人相拥在一些,抱头啜泣。安晴却看见,床上那个自己的眼睛却直直地向她盯了过来,挂满泪珠的脸上,浮现了一丝挑衅的笑意。 游离 那之后,偶尔有夜归的人,会在午夜的街头,看到一个红色的模糊人影,她迷茫地走在车来车往之间,步履凌乱。有时,还有一只猫,跟在身边,无声无息。 谁也不知道,那是一个失了魂的女子,在寻找着丢失的过往。 她总觉得,她弄丢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是什么。只是很多时候,心里空空地痛着。 每每看到相拥的恋人,她便会止不住落泪。那些似曾相识的情景,夜夜在她梦里萦回。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看到了她。请不要惊慌,也不必害怕。相信她本无恶意。 你需要做的,只是远远地躲开吧,别去打扰她孤单的清静。有些事既然忘记了,就不必再去提起。 ☆、镜 谁会拒绝那惊世骇俗的美丽容颜呢?除非——那等待的过程,是永生。 镜 耶马 契子 夜,没有灯,月光皎好。女人临窗而坐,镜子里呈现出一副绝美的面容,在月色中,更有了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只是那眉宇中深锁的淡淡哀愁,也如这夜色一般浓稠凝重,化也化不开来。 女人静静地向脸上涂抹着什么,一抹,两抹,美好的面容渐渐被这墨色的胶状物遮蔽起来。 她让这些物体在自己脸上停留了一会,又开始往下揭。从下颌开始,向上揭去。因而,在整个过程中,那已成形的面具挡住了她的视线,让她无法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直到——整块面具被揭了下来,镜子里才呈现出一副已经没有了表皮的面孔。那上面,鲜血淋漓,尚未失去生命的肌肉纤维轻轻地跳动着,诡异而戏谑。 “啊——”一声惨叫划破了夜空,将清爽的月色也搅出了一汪浊晕。女人将手里的面具一扔,昏死过去。 身侧,那张带着她脸皮和鲜血的面具躺在地上,渐渐溶化开来,成为墨色的一堆,又恢复了使用前的粘稠。 1 琳琅死了,堕楼身亡。令人惊奇的是,她从十九层高的楼上跳下来,本应四分五裂,脑浆迸射的头部,居然完好无损。她面色红润光洁,似乎还带着某种超然的笑意。光从面色看去,她似乎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她只是,开始了一个绵长的梦。她本就生了一副令男人疯狂女人妒忌的面孔,连死,她也从狼狈中超脱而出,完好地保存了她一贯的体面优雅。宝瓶心里的嫉恨,愈发深了些。 追悼会如期而至,宝瓶作为剧组的一员,出席了。 四周,都是痛哭呼喊的声音,宝瓶也礼节性地哭红了眼。环顾四周,花圈、寿带,一切一切将这里装扮成一个真正的灵堂。然而,似乎缺少了些什么,而这缺少的,正是某些至关重要的东西。 对了,是遗象!这偌大的灵堂里,居然没有琳琅的遗象,只在正前方的桌上,立着一块被黑布遮挡了的相框大小的物体。 宝瓶走过去,揭了开来。却在一刹那,有了一种晕眩的感觉。——她看到的,居然是自己的脸! 定了定神再看,那哪里是什么遗象,不过是一块黑色边框的镜子,而她的脸,此刻正真实地印在这面镜子中,表情严肃,目光呆滞。恰恰象极了一副裱好的遗象。 心,咯噔一下。“突突”跳起。 身侧有人问道:“是宝瓶小姐吗?” “是。” “这面镜子,琳琅在遗言中提起,说要请你带回剧组。” 宝瓶接过那面镜子,突然间有了某种熟悉的感觉。 “为什么没有宝瓶的遗象?”她木木地问。 那人回答:“她自杀之前烧毁了自己所有的照片,一张也不剩。并立下遗言,说女人一生,尽是毁在那一张脸上,所以,她要求不用遗象。” 2 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宝瓶忍不住满心苍凉。 二十四岁,一个还算年轻的数字。可是放在一个女演员的身上,却已到了末日黄花。就连琳琅那样优秀的女人也不堪重负,何况自己呢? 琳琅是在三个月前辞演的,说是身体不适。谁曾想,那一辞,竟是永别。那面用来作道具的镜子也曾随着琳琅的辞演不翼而飞,谁知竟在琳琅的追悼会上又现了踪迹。 琳琅呵,你终是没有懂得,笑到最后才笑得最好这个道理。如今你我生死殊途,你又拿什么来和我争? 镜中那张原本枯槁憔悴的脸,突然间变得鲜活起来,略带笑意。 一个声音从心底传来:女人这一生已太过寂寞,自己若不对自己好一些,又还能靠谁呢?只有美丽,只有美丽可以改变你的人生。 “卡——”导演喊道:“你怎么回事?出什么神?你这是在拍戏呢,还是在顾影自怜?” 宝瓶这才从片刻的迷蒙中清醒了过来,突然发现自己还在片场,正重拍《镜》中由琳琅演过的片段。 3 电话还是不接,送去的音乐会入场券也被原样退回。 黄泽明,他还沉浸在琳琅离逝的悲伤中吧。不管怎么说,琳琅也算是个有福的女子。黄泽明黄导,影视界一代风流才子,成天坐在美女堆里,居然洁身自好许多年,与发妻恩恩爱爱携手出入各种场合,那眼里的尊重与怜爱,绝不是作秀就可以作出来的! 直到琳琅出现,他才有所动心,将她奉若至宝。虽然一直低调相处,却也让不下一打的女星眼热不已。 还是不懂得惜福啊。放着才子垂青下的大好前程,就这么撒手去了。再多的惋惜赞叹,又能存留多少时日呢?不过是故作清高罢了。 宝瓶不由愤愤,“叭”地,将手里的梳子砸在梳妆台上,披了件纱衣就下了楼。 九月的天气,还是有些热的,路上的闲人依旧稀少。广场上放着神秘的异域音乐,有人在跳舞。 走近身去,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正光着脚,热烈地舞动着。头发如枯草般干涩,被辫成了若干个小辫子,随着舞蹈而跳跃摆动。而那面容,却出奇的干净透彻,丝毫没有经过风吹日晒的痕迹。脚下,是一只缺了口的土瓷碗,碗里零星散落着一些数额不大的钱币。 见宝瓶到来,她转了几个圈,缓缓停下,直直地凝视着她。 “你在嫉妒。”她说。 “什么?”宝瓶有些怔。 “和一个死人争风吃醋,有必要吗?” 宝瓶直感觉一阵晕旋向自己袭来。而后,她又听到了那熟悉的话语:“女人这一生已太过寂寞,自己若不对自己好一些,又还能靠谁呢?只有美丽,只有美丽可以改变你的人生。” 4 电视上,黄导和原配再次携手出现在众人面前,对他们的经典之爱加以更为细节化的诠释。无非是哪年哪月,在哪里相见,从而一见钟情,许下海枯石烂的誓言。再在生活里,一一验证了那些誓言里的坚不可摧。 宝瓶关了电视,看着茶几上那袋面膜出着神。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广场回来的了。她只记得,那个少女告诉她,这是一袋极具特效的美容面膜,只要按疗程敷用,就会拥有一副不老的美丽面容。只不过,因为它的特效,敷用时间会比较长。 宝瓶还没来得及问有多长,就看到市容的车向这边开来,喊着高音喇叭驱赶那些未经许可的摊贩和卖艺者。 直到她端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才回过神来。想起方才的事,似在回忆一个不甚清晰的梦境。那个流浪少女太过神秘,似乎可以读懂她的内心。——难道,这就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已经是晚上八点了,那些擅于打游击战的摊贩们,应该又回到了广场吧,那个少女会在吗? 宝瓶想着,又出了门。 走到一个岔口,却突然被人撞了一下,挤到墙角。 “扔掉那面镜子,扔掉它!不要相信它的话,千万不要啊!” 顺着声音向上看去。宝瓶突然“啊——”一声尖叫起来。 那是怎么样一张惨不忍赌的面孔!面上的皮肤坑坑洼洼纠结在一起,象老树盘虬的根须。肤色黑白不均,间或有些肉翻露在外,显出血色。宝瓶不由地打了个冷颤,晕了过去。 5 剧组来了个新人,说是琳琅的表妹,名字有些土,陈艳红,黄泽明替她改了,叫青荷。清丽脱俗,不染尘烟。人倒是乖巧,一见到宝瓶就姐姐长姐姐短地套起了近乎,并主动替宝瓶做了满手漂亮的指甲。——她进剧组前,不过是美甲坊的小妹。 黄泽明说了,青荷在《镜》中暂且担任宝瓶的丫鬟。 象。多么象啊。黄泽明凝视她是那痴迷的神情被宝瓶看在眼里,她仿佛已经看到,这个小小的丫头,不久之后,又将成为黄泽明手中捧起的一颗冉冉新星。 19岁,多么充满诱惑的年龄。而自己,当真是老了些吧。 梳妆台上的面膜还躺在那里,流浪女郎依然杳无踪迹。 将脸凑向镜子,眼角细微的纹路让她胆战心惊。 “用吧,用吧。有了它,你将会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那个声音,再度在心底荡起。 “用吧,用吧,只有它,才可以留住他,让他发疯似地爱上你。” 宝瓶犹豫着,手却向面膜伸去。 6 宝瓶失踪了。 《镜》被再度搁浅。娱乐界却对此报以了极大的热情,炒作得沸沸扬扬。 深夜,黄泽明将自己关在了卧室,对着一面镜子,目光中显露出清淡的哀愁。 她们,曾经那么炽烈地爱过我,可是却接二连三地离我而去。是因为我不够美吗? 他凝了神,细细端详镜中的自己。 眉,是粗了些吧,也浓了些,未免显得凶狠,不近人情。 伸手取出一只剃眉刀,小心地刮着,终成就一双细长的娥眉。 肤色,也太过暗黄了吧,缺了水嫩的新鲜。 厚厚的粉底,被他慢慢在脸上拍打均匀。却显得那唇,愈发苍白了。 便取了唇彩,静静涂抹。 一只假发,被他披上,手持木梳,细细梳里起来。镜中,果然出现了一名美轮美奂的清丽佳人。 门,被轻轻推来,他回了身,朝着妻子嫣然一笑:“我美吗?” 妻子见他这样,心下一惊,一个趄趔,后退几步撞在门上,手中的咖啡“咣当”碎落,溅了满地。 他却不管不顾,又回头照起镜子,低吟道:“这样的美,还是经了雕琢的啊。若是拥有了天然的绝世纯美,该有多好!” 有风从窗外吹进,桌上的书册被“唰唰”翻起,书页摩娑在那袋已经启封的面膜上面。 黄泽明不紧不慢,交它倒入一只盛了水的玻璃杯,开始搅拌。 妻子显然被他这诡异的举动惊呆了,不知道还将发生什么事情。她拼命地冲过去,抓住丈夫的双手,喊道:“泽明,你醒醒,你这是怎么了?你怎么把它带回家了?这镜子,不是被你们剧组当作道具了吗?” 黄泽明挣开她的双手,继续着自己的工作,轻声回道:“我只是想让自己更完美,这也有错吗?她,她们,都走了,我只剩下你了。我要让自己成为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我要你,永远爱我。” “不——”一股寒意由头顶生起,遍布了她全身,她一把夺过丈夫手里的面膜,扔出了窗外。“泽明!你醒醒啊!你看看你自己现在这个样子!你是个男人啊!” 黄泽明怔了怔,充满疑惑地看着她,再看看桌上那面诡异的镜子,半晌,终于垂下头来。 “是我啊,是我把它带了回来,我本知道它有些古怪。可是,怪我太自私,我本想借着这点古怪,把这部戏炒上去,谁知,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是我,是我啊……” 妻子由身后环抱住他,温柔劝道:“放手吧,把它送回剧组,是他们要借此继续炒作,与你无关。忘掉这一切,也让人们将我们永远忘记。我们去寻一个世外桃源,相依为命。也许,这才是遭遇过‘镜’的人,最好的归宿。” 黄泽明抬眼看她,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 窗外,流浪少女看到了这一幕,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化作一道金光飞入室内,藏于镜中。 7 《镜》重新开拍,这一次的主演,换了青荷。 一样的扮相,一样的动作,让人误以为是琳琅复活了。 青荷还沉浸在自己的奇遇中,成天美美地哼着小调,黄莺般快乐着。 当她见到了那个流浪少女,她的快乐更加弥漫开来。她会红的!她一定会红的!不仅如此,她还会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世界,是她的,一切的一切,都在未来安静地等等着她的驾临! 黄导啊黄导,你英明一世,怎么会仅仅因为一些小小的负面消息,就放弃了导演一职呢?还玩什么功成身退的闹剧!幸好制片人非常看好这部戏的卖点呵,决定重拍。黄泽明,当我由《镜》一炮而红,我一定要迈过光辉的红地毯,走到你身边,我要你,成为我的裙下之臣! 那个雨夜,她拍了夜戏回家,途中,却被一个人逼到了一条窄巷。 “扔了那面镜子!快,一定要扔了它!” 她懵懵地回头,却看到了一张令人作呕的面孔。 她尖叫一声,立即推开她,疯也似地向马路上跑去。 当她站定,仔细地回想方才的情形,却突然怔住了。 她记得,就在那人将她逼在墙上的时候,一辆汽车驶过,车灯照亮了她的面容,却也照在了她握伞的那只手上。那只手上的皮肤,也如面部一般凹凸不平,可是指甲分明是刚做过不久的样子,那花案——如果没有看错,应该是一面面京剧脸谱。那可是她当初为对应电影的氛围,而专门为宝瓶制作的啊。那样的花纹,在这世上绝无仅有!——难道,刚才那个丑陋的女人,居然是失踪了的宝瓶? 雨巷里,宝瓶也望着青荷匆忙逃离的背影,怔怔落泪。 真的不能留下它呵,青荷,真的不能。它会激起你内心最深的妒忌与征服,然后,那个神秘的少女就会出现,会给你一副能让你容颜不老的面膜。 不老是不假,可是使用的时间,却是永生。当你用过它之后,你便再也无法将它揭下,直至,它融入你的体内,与你的皮肤生长在一起,成为一张真实而丑陋的面孔。 除非,除非你象琳琅那样,选择死亡,它才会将美丽还给你,让最美丽的面容定格在你死亡的那一刹那。 突然之间,她想起了曾经在街角偶遇的那个狰狞女子。雨还在下,她却浑身无力瘫软下来,雨伞,也跌落在一边。 凄冷的雨夜,谁能看见一个面目丑陋的女子,在午夜的街头,深深哭泣。 8 湘西古道,一个旅游团正向着一个神秘小村而去。 一对情侣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这个小村里,真有那面神奇古镜吗?” “当然!据说当年《镜》剧组的导演和女星们就是因为它而接二连三出了意外。后来它也莫明其妙地消失了,不知怎么的,又在这里重现于世。” “哇!太棒了!我一定要将它带回去,放在我们的鬼吧里,一定会成为招揽顾客的至尊法宝!” 路边,一个小小的摊上,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正守着满摊的茶水食物,女人忙着招呼客人,男人,则躺在藤椅上,用一只草帽遮面,打着盹。 转眼,那对情侣已消失在道路的尽头了。男人却坐起身,向着他们离开的方向,痴痴地看着。草帽揭下,是黄泽明那依然俊朗的面容。只是,更黑了些,满目沧桑。 女人颤颤地,倒了一杯水递给他:“要是累了,就先回去吧,孩子就要放学了,你先给他弄点吃的去。” 男人点点头,站起了身,两行清泪,却顺着脸颊缓缓流下。 ☆、四点十四 每天都有意外在发生。车祸、塌方、煤气管爆炸……每一天,都有很多人死于非命。 四点十四 耶马 1 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是在一个微雨的黄昏。 这是一条冷清的街道,夜色初降,华灯未上。雨水将柏油马路冲刷成一面碎了千万块的镜子,折射着世界上最后仅存的一点光亮。 也正是这一点光亮,让他看到了那个女子。 她穿着一套复古式的荷叶裙,上衣下裙,象极了民国时期的学生打扮。纤细的手臂从大大的中袖里探出来,交织在胸前,很无助的样子,使整个人都显得纤弱起来。头发松松的挽起,看那厚度,理应很长。 一个在微雨的黄昏没有打伞的女子,独立雨中,难免有些失魂落魄。她却只那么静静的站着,不言不语,偶尔也会走动几步,却只是迈着小小的步子,左右徘徊,清丽风雅。很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辞强说愁”的意味。 苏清阳就这样看着,呆呆地,直把自己看得老了。 老了。他在心里叹道。什么时候起,再也没有过这种闲情逸致了呢?想着,心里便紧紧一抽来,仿佛一些熟悉的过往牵动了他久违的情怀。再去深追,却终是不得要领。 索性什么都不去想,只那么轻轻松松地看着。看她静立,徘徊。品味那种淡淡的哀愁。 他似乎从来没有动过走下楼去递上一把伞,这样英雄救美的念头。因为他忘记了这是活生生的世界,他以为,他不过是在看风景。隔着被雨水打扮得光怪陆离的玻璃窗,看到的奇异风景,与现世无关。 2 苏清阳经营着本市一家最豪华的商场。在商场的建筑上,他是下了一番心思的,整个商场的外观,呈一条鱼形,鱼头是化妆护肤品,鱼身是家用百货以及各类时装,鱼尾处,则是被承包出去的餐饮俱乐部。 商场的外围,是满满一圈水池,带着彩灯的喷泉,夜以继日不知劳顿的激情喷洒着。 据说,这是他当年留学时结识的一名风水大师给的建议,寓意:如鱼得水。也暗含了“裕祥”商场里,那一个“裕”字。商场的效益,也当真如鱼得水,风调雨顺。 苏清阳的办公室,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只占了鱼鳃处的一小点位置。一面,面朝着那女子经常出现的小街,另一面,却是本市最繁华的商业街。 日子,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唯一让苏清阳心里有些隐隐不快的,是对面那幢十一层的珠宝行,开张了。不知会不会影响自己珠宝专柜的生意。开业的那天,他也冒充顾客过去看过,那幢楼毫无创意地挺拔而起,象一个死气沉沉的墓碑——有谁那么耐心,为了从大同小异的珠宝里挑选自己最心仪的那一款,便一层一层地往上攀爬? 苏清阳不由暗暗感激起那位老友,正是他特立独行的创意,在惊艳之下,刺激了人们的消费。这本就是个奢侈品消费的年代。人们买东西,已不再只满足生活所需便可,人们更在意的是面子。去“裕祥”购物,是一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离奇的事,却悄然发生了。 七月的第一天,清洁工许妈早早地来上班,打开门,却看到保安小刘直直地躺在大厅的地板上,象是睡着了。 许妈轻轻地上去,用拖把搡了搡他:“天都亮啦,还睡!小心被老板知道炒你鱿鱼!” 半天,却没有动静。于是蹲下身去细看。 片刻之后,一声惊恐的叫声破空而来,惊动了外面匆忙行走着的路人。 刹时,人山人海涌了过来,而后,便是警车的长鸣。 商品、柜台,两扇可以进出的门,一切完好无损,没有失窃。死者身上也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脸上,似乎略有些安详的笑意,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法医有些头疼。死亡鉴定单上只好写道:心肌梗塞。 小刘新婚的妻子找上门来,苏清阳还不算个黑心的商人,痛快地支付了一笔抚恤金。路过大厅的时候,却皱了皱眉头,喊道:“这钟怎么停了?——老陈,找个工人来修一下。” 大厅两旁那两台欧式古典立钟,真的一齐停了,指针,直直地指在4:14上面。 3 这年头,每天都会有意外在发生。车祸、塌方、煤气管爆炸。每一天,都有很多人死于非命。 商场里一个小小的保安死于心肌梗塞,便算不上是什么重要新闻了。连恐唯天下不乱的报纸,也只草草地一笔带过,转而是长篇大论地告诫市民应该少饮酒,多运动,去做常规体检,避免一些隐在的病魔突然袭击,带走我们宝贵的生命。 一切,又归复平静。 苏清阳走到窗边。又是一个微雨的黄昏。她果然在。依旧没有打伞。 她的头发果真很长,直直地披散下来,到了腰。 这一次,她穿了一件米色的连衣裙,腰身收得很好,玲珑的曲线若隐若现。肩上,斜挎了一条金属链子,链子的那端,是一款精致的时尚提包。苏清阳眼很毒,立刻认出,是上周他们主打推荐给顾客的“GL粉红女人”。 苏清阳微微笑笑:果然是小资女人的浪漫情怀。 4 7月12,裕祥的店庆,苏清阳早在一周前就开始在报纸上打了整版整版的广告:11日22:30之后,继续营业,12:00—12日5:00,每半小时推出一个专柜的半价抢购活动。 减价,一向是对顾客最有效的手段,那天商场里人满为患,大门的玻璃都被挤破了两扇。 5:30左右,人们才渐渐散去。一些人抱着“抢”来的商品,满意而归,还有一些,手里仍握着票单,却因错过了时间,而意兴阑珊。 女洗手间里,却又传出了尖叫。 这一次,是一位有六七个月身孕的女顾客。 发现她尸体的也是一位顾客。她颤抖着说:“等的人很多,可是这扇门从来没有开过,敲门也没反应。我气不过,趁着隔壁有人出来,就冲了进去,爬上水箱向这边看,却看到她靠在水箱上……一动不动……” 羊水未破,胎儿没有异常,死者脸上,同样的无比安详…… 送走警察,苏清阳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看着门外青白相间的雾气,和地上因昨夜燃放鞭炮留下的满地碎红,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转身,他却似被钉在了那里。 他看到,钟,又停了。 5 这幢商场的古怪,开始有了各种版本的传言。 最逼真的版本是说,第一个死的人,并不是小刘,而是他苏清阳苏总的前任女友。那时候裕祥还没有正式营业,她因为苏清阳的始乱终弃,从他的办公室里,打开窗,跳了下去,脑浆溅了一地,据说死相非常惨。现在,她终于回来索命了。 前女友?苏清阳有些懵,我什么时候有过一个前女友? 对了,我谈过恋爱吗?我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黄昏。有雨。走到窗前。 她着了一身素白的戏服,扬起水袖,旁若无人地当街唱起。 明明隔得很远,苏清阳却听得真切,是《嫦娥奔月》的唱段: “轻飘飘,身若游云慢扶摇。千万缕情丝,夜难消。忍情郎,偷服下仙丹望天宫飘渺。可叹是人生苦短,过眼云烟。却又道只羡鸳鸯不羡仙,生若能共枕同眠,又何必天上人间,苦缠绵。” “晓月。”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自他口中喃喃跳出。一道白光在脑中闪现,他似乎记起了很多,可一转眼,却又成空白。 那女子转身,站定,水袖一扬,搭在腕上,向着他的方向做了一个谢幕的姿势,而后,高度旋转着冲向马路。 “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将他惊醒,她已倒在了地上,鲜血,瞬时在她身下绽开。他急急地冲下楼去。 没有。什么也没有。没有汽车,没有尸体。 苏清阳蹲下身,伸手,在刚才女子倒下的地方摸了摸,又拿到鼻子下面嗅了嗅。 只是干净的雨水。 刚才在这唱戏的女人呢?他问路边那个报亭里的大妈。大妈诧异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苏清阳极为纳闷。难道一直都是我的幻觉? 他抬头,看了看自己办公室的那扇窗。却隐约看到了一个黑黑的人影站在窗后,正冷冷地看着自己。偶尔,还有一明一灭的火光闪现——是他自己手里的雪茄? 苏清阳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回到办公室,再向下看去,她却又出现了。手里捧着一把剑鞘,向他翩翩走来,柔声说道:“剑并不想杀人的,它只想归鞘。” 苏清阳张大了嘴,一声惨呼破喉而出。 6 云士川来的时候,苏清阳正萎靡地缩在沙发上,面前,是满满辅撒开来的旧报纸。那上面,到处都是有关他苏清阳的花边新闻。 云士川问:你想起来了? 他想起来了。虽然他曾经不愿意去想,甚至竭力排斥。可是面对事实,他不得不重新挖出那段痛苦的回忆。 那时候,他刚留学归来,接管了父亲的产业,大胆地将投资重点转向商场的经营,并请来云士川与他一同规划。当真是意气风发。 他的确有个女朋友,叫茹晓月,是市剧团的台柱。可是年少,难免轻狂,面对那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如林美女,他无法把持。或者,根本懒得把持。 那天,晓月以为他加班,温柔地送来宵夜,却看到他正在办公室里与别的女人纠缠在一起。他也看到了她,整了整衣服,向那女人挥了挥手,女人,便从容地走了出去。 那时的他,沉默倔犟,他拥有得太多太多了,从没有想过,某一天会真的失去什么。 他以为分手,不过是女人们讨宠时欲擒故纵的一个小小伎俩。 可他没有想到,她跳了下去。当着他的面,跳了下去。 就当她站上了窗台,悲哀地看他的时候,他也只不屑地冷笑着:为我这样的男人,值得吗? 他甚至没有动手去拉一把。他没有! 她就这样从他眼皮底下跳了下去。轻盈得,象是一枚折翼的蝴蝶。 你想让我怎么做?云士川问。 我不想怎么做,欠她的,我该还。我只希望找个方法告诉她,如果要我陪,我心甘情愿。不要再伤害那些不相干的人了。 云士川沉吟着,来回踱步,从一扇窗前,走到另一扇窗前,突然停了步。 咦。他说,这里什么时候盖了座这么高的楼? 7 夜,已经很深了。虽然已经打烊,“恒泰珠宝”几个字上,却还是霓红闪烁,不肯浪费丝毫打招牌的时间。 云士川带着苏清阳走到商业街上,抬腕看表,正是4:14。 你看这楼,直挺挺地,多象一把剑。云士川说。再看这影子,这个时间,月亮已经缓缓下落了,把这楼的影子拉得很长,正好映在你商场的鱼身上。你这盛极一时的“裕祥”商场,倒成了他“恒泰珠宝”案板上的鱼肉,任它宰割啊! 这本来只是一个传说,可是当云士川再次向自己说起的时候,苏清阳却隐隐感到了其中的些许真实。 传说,恒泰珠宝下面的那片土地,原来是一个乱葬岗。说是乱葬岗,其实也没有一个岗那么大,只是一个比较大的坑。 相传在抗日战争其间,日军侵占了这座城市,并进行了一场屠杀。虽然没有南京大屠杀那么规模巨大,却也是同样的惨绝人寰。后来不知道是什么人,收拾了街上那些已经无法辨别身份的散尸,在这里挖了一个大坑,把他们一齐埋了进去,以为可以入土为安。 那时候,男人们大多保家卫国,上了前线,遭遇屠杀的,自然多是老幼妇孺。据说这些人死后的怨气格外重,灵魂会在世上久久徘徊,不愿离去。所以这片土地,也就成了大凶之地。 好在多年过去,也没出什么大乱子。只不过这片凶地,一直无人敢碰,后来开动了建造新城区的工程,将这条街建成了本城最大的商业街,才将那个大坑填平。只可惜,不管商业街上其它地皮价格如何一路高涨,那块地皮的价被一次一次削得多低,也无人问津。——即使只是个传说,又有谁敢拿生命来冒这个险呢?谁都知道,鬼神这些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敬而远之,总是最好。 直到一年前,一个神秘人物拍下了这块地,兴建起现在的恒泰珠宝。并且将大楼筑成了一个墓碑的形状。一来,是为了安抚亡灭,二来,却又以一柄利剑的形式,将邪气全部逼到了对面的裕祥商场。 凶地,成了福地,而被邪气所逼迫的地方,却注定要被怨灵所扰。4:14,正是黎明将至前最黑暗的时刻,也正是怨灵们最佳的活动时机。 真不是东西!苏清阳愤怒道,原来是他和我玩了风水上这么个小把戏。 呵呵。也怪不得别人。自从你这商场建成以来,这条街上别家的生意就越来越难做了。他若不用这方宝剑镇住你,恐怕也难存活啊。在建筑上玩风水的门道,本来就是聪明人才留的心眼。再者,这么便宜的地皮,谁会不动心? 那我应该怎么破解? 常规的办法,是避开剑峰,也就是说你的商场要重建,把鱼腹处让出来。不过,这样代价也就太大了,而且,鱼不成鱼,你就不能再“如鱼得水”了。 那不常规的办法呢? 云士川走到他面前,凝视着他,缓缓道:晓月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剑并不想杀人的,它只想归鞘。”她不是来报复你的啊。她只是看到了你的危险,冒着魂飞魄散的可能,也要现身,来提醒你。 她……苏清阳喉头哽咽。她还会来吗? 谁知道呢?云士川说。最后见她那次对你唱的《嫦娥奔月》,也许就是告别。 苏清阳听着。怔怔的。已是淆然泪下。 8 不久之后,“裕祥”商场从顶层到三楼,鱼身之上,斜斜地拉起一道凸出的广告位,上面排列着俊男美女的广告形象。远远看去,象是游鱼生出了翅膀,又象,是一柄奢华锃亮的剑鞘。 商场里,型男索女来来往往,又恢复了先前宾客盈门的热闹。关于不久前这里发生的几起古怪案件,似乎早已被人抛诸脑后。 偶被提起,也只会引来些许嘲笑:巧合。巧合你懂吗?什么年代了,还这么迷信! 一切,都象往常一样简单地重复着。唯一被改变的,也许就是那个已经回复了记忆的苏清阳了吧?那个曾经花天酒地,不懂珍惜的男人,恢复记忆后,却异常地洁身自好起来。据说,他还曾经带着前女友的遗照,在网上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并发誓,终生不再另娶。 很多个微雨的黄昏,苏清阳都会习惯性地走到窗边,看着那条清冷的街,呆呆出神。 他多么希望,马路的那边,会再次出现那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他并没有想好,他应该先说对不起,还是,我爱你。 ☆、红色旗袍 风从没有关紧的窗口吹进来,撩动着红色旗袍的裙角,一本日记在风中哗哗翻着,停在最后的一页,红色的字迹写的一丝不苟——如果你为他死,请选件红色的旗袍。 红色旗袍 岑桑 1 凌晨二点,电话铃声在黑暗中反复响着。明纱知道是杜维打来的,不想听,却又不得不接。 “明纱吗?白天有些事情忘了和你说。” 明纱缩在被子里,面目混沌,却语气清新,“那你就说吧,我记着。” 杜维是明纱的上司,一家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有“创意”的人大都如此吧。主观,武断,突发奇想的事情很多。明纱只打过一次求职电话,杜维就凭借着对声音的判断,把助理的职位给了她。刚刚毕业,就有这样的优职,明纱没有再多的奢望,但她必需要学会如何容忍杜维的午夜冥想。 夜里的杜维和白天不同,是个松懒、感性,幻想丰盈的男人。他说话的声音是软的,思想混乱不清。明纱有意无意的回着,像听一段梦呓。 “……还有什么事吗,明纱?” “没有了。”明纱暗暗庆幸。 “对了,我送你的礼物收到了吗?” “什么礼物?” “可能交给他们太晚了。明天再说吧。” 电话的忙音在夜里清晰漫长,明纱怔了一下,又迷蒙的挂了。 清晨,明纱化了淡妆。门铃仓促地响了,是快递公司的人,手里捧着精致的礼盒。寄件人的一栏里填着“杜维”。应该是他昨晚说的礼物。明纱随手拆开,是条殷红的围巾,柔软细致的羊绒。明纱对着镜子束上,脸色便鲜润起来。她想不出杜维怎么会想起送自己这样价值不菲的围巾。 杜维是有女友的,只是凌厉了一些,明纱在公司里见过。隔着办公室的门仍可以听到尖声的吵闹。 “职位明明空着,你为什么不让我做你的助理?” “不要闹了,汤钰,公司已经安排人了。” “你不要拿这个搪塞,你不是爱我吗?连这个也做不到。” “出去。” 明纱听见杜维刻板的声音。汤钰摔门出来,忿恨地向明纱的方向望了一眼,一个人堵气的走了。 明纱对着镜子轻轻叹了口气,男人总是如此吧,再深爱,也躲不过路边的鱼腥。女人永远不能明白,男人如何可以做到身心不一,又心安理得。 2 杜维平日里是不苟言笑的上司。明纱几次想和他说起送来的围巾,但终究还是没有。杜维严谨的神情像从未发生过什么一样,明纱不想自讨没趣。直至下班,明纱才忽然接到杜维的电话,“今天没事吧,留下加班。给我送杯咖啡进来。” 天黑的很快,茶水间的咖啡机发出滚涌的声响。昏暗的办公室里空落落的,只有杜维开着的房门,铺开一小片亮白的灯光。 “送你的礼物收到了吗?” 明纱把煮好的咖啡放在杜维的办公桌上,点了点头。 “喜欢吗?”杜维有意无意的反锁了门,“怎不戴上?” 忽然封闭的空间让明纱有点窘,“挺漂亮的,只是我不戴围巾。” “没关系,下次送你别的。” “不用了。”明纱不喜欢杜维脸上忽然转变的笑容,辨不出虚实。 “我有两张意大利电影年展的票子,一起去吧。” 一瞬的犹豫,让杜维扑捉去了,他走到明纱面前,“汤钰今天有事,不会来的。” 明纱很想说不,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毕竟是上司,不好太过怠慢。 电影是Fellini的《甜蜜的生活》,黑色幽默的喜剧片。1960久远的年代在黑白色的屏幕上流转。电影院里人不多,杜维坐得很近,伏在明纱耳边和她说话。明纱有意无意的应和。看着50年前的幽默,她开心地笑着,总好过听杜维连绵不绝的耳语。她忽然转过头对杜维说:“你怎么不笑啊?” 昏黑寂静的影院中,戛然响起一串尴尬僵涩的笑声。 电影散场,杜维从停车场狭小的车位里倒出车子。明纱坐在一旁,默不做声。忽然车窗抓上一双手,是汤钰,脸色阴沉的像刚才黑白的电影,“你怎么不约我来?” 杜维纹丝不动的看着前方,语气冰凉,“我们结束了。” 汤钰歇斯底里的拽着车门,“杜维,你给我出来,你别以为这样可以甩掉我。” 杜维却温柔地看向明纱,“对不起,别理她。” 明纱觉得就是场闹剧,自己却莫名地成了主角。而车窗口的汤钰却触电似的松开了手,震惊的看着杜维,“你……说什么?” 车子尖啸着窜了出去。“砰”地一声,一块石头砸上尾窗,瞬间织起支离繁密的蛛网。 “杜维!你个疯子,你想唬谁,你以为怕你吗……”汤钰的叫声退得很快。明纱和杜维沉默地坐在车里。 “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你停在路边,我自己回去。” 车子在一盏寂寥的路灯下停下来。明纱默默地走了,杜维扶着方向盘,一直看着明纱的背影淡进稠密的夜色中。 3 杜维的第二件礼物,是条酒红色的雪纺裙子。明纱比在身前,不知道应不应该穿上。她发现自己开始喜欢昼夜不一的杜维,游走在理智与暧昧之间。只是看着阴魂不散的汤钰,明纱怕那是自己未来的结局。对于男人,爱情走的和来时一样快,明纱深知这个道理。她站在镜前,褪去身上的睡衣,柔白的胸前,起伏着一片梅花般的胎记,炫目的红色。明纱笑了,拿起有酒红的裙子穿在身上。爱情有时需要一点勇气和不顾一切。 明纱没答应杜维什么,但一切都在浅浅行进。杜维喜欢送女人东西,大衣、鞋子,甚至发饰。他偏好红色,喜欢黑暗,和明纱坐在任何暧昧的地方,喁喁攀谈。爱情和明纱想象的出入不大,只是稍稍忍耐一点男人的怪僻。 情人节的城市,干冷凛冽的空气里弥漫着巧克力的甜腻。明纱第一次到杜维家,满身是他送的“礼物”。宽敞的大厅里只燃了蜡烛,一豆微光散着草香。 “说你爱我,就有礼物送。” “你很喜欢送女人礼物吗?” “我只喜欢送给你。” 杜维腻在身旁,明纱轻轻抚着他的头,看不出半点白日严苛的模样。 “我爱你。” 这三个字来的太快,杜维一憷,才恍恍地笑了。他的手魔术般的转出一枚银亮的指环,嵌着一克拉的冷钻,杜维缓缓戴进明纱的中指,昏暗中星光灼目。明纱有突如其来的意外。杜维倒了酒,放在明纱的手上。 门铃和捶门的声音闯了进来,“杜维,你给我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是汤钰,明纱轻笑着把头侧在一边。杜维尴尬的拉起她,随手推开一个房间,“先等等我。” 客厅的灯亮了,和着汤钰嚣张的叫声一并从虚掩的门缝中挤进来。 “今天是情人节你知道吗?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汤钰喝了酒,歪斜地推开挡在门前的杜维。 “我们已经分手了。” “你不要当我是易欣那么好欺负!她可以自杀便宜了你,我不会!” 明纱从门缝中看见汤钰跌跌撞撞地走进客厅。她忽然发现桌上两只高脚伶仃的酒杯,尖厉地笑起来,“有客人啊?杜先生。” 她的目光四周游走,最终落在明纱藏身的房间。明纱慌忙掩门,却已来不急了。 “出来!” 门轰然地被推开了,明纱倒退着跌到在床上。杜维仓惶地挡在门前,“和她没有关系,你滚!” 而汤钰的目光却越过杜维,死死地看着床上一身红裙的明纱,脸上浮起莫名地畏惧。她突然指着杜维颤抖地说:“你……你有病,你这个疯子!” 汤钰慌乱地跑了出去。杜维看着她异常地神情,还是追出了门外。 明纱坐在空寂的房间里,一时反应不出来刚才发生了什么?她扶着电脑桌站起来。微微的晃动让桌上的屏幕亮了。原来电脑一直没关,只是屏幕自动关闭了。明纱静静地看着亮起的桌面,是一个微笑的女人,不是汤钰,也不是自己。 那该是汤钰口中那个死去的易欣吧,明纱暗暗猜度,忍不住去检索电脑中的文档。在一个黄色的文件夹下,她看见了易欣的名字。明纱的心里有些冷,隐隐地不安起伏不定。 文件夹里存着几百张易欣的照片,明纱一张一张的翻着。易欣一定钟爱红色,殷红的围巾,酒红的裙子……明纱发现每一张照片都有似曾相识的影子。忽然一枚指环跃上屏幕,琉璃的戒面闪耀着一克拉的光芒,稳稳地戴在易欣的中指。明纱手上一寒,鼠标脱掉在地上。她终于明白了汤钰为什么看到她会莫名的恐惧。是礼物!杜维所有的礼物,竟然都是易欣生前的遗物。明纱觉得自己全身都在散发着腐尸的味道,让她做呕。她慌乱地站了起来,却猛然撞在了杜维的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回来了,悄无声息地站在身后。 4 “对不起,你别走。” “为什么选中我,我和她一点都不像。” “不,你和她很像……”杜维暗淡了下来,“你们有一模一样的声音。你第一次打电话来询问工作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她。” 杜维的话让明纱恍然,为什么他喜欢电话中的自己,黑暗中的自己。他想让自己穿着易欣的衣服,做一个只有声音的影子。 “你真的有病!”明纱推开了杜维。杜维却紧紧地抓住了她。 “求你,别走。” 杜维哭了,明纱无力地看着。她一直觉得自己游离在这段感情之外,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失去了摔手而去的勇气。她不知道杜维和易欣究竟发生了什么,竟让自己成为另一个人的影子。她颓然地坐在床上。杜维伏在她的膝头,泣不成声。明纱抚弄着他的头发,听他喃喃地说着易欣。 易欣死在去年的8月13日,婚礼的前一天,易欣打来电话,声音淡然,“你不回来明天就见不到我。”汤钰却缠在杜维的身上,语气妖娆,“女人的花招,不用信的。”那一晚,杜维留在了汤钰的身边,易欣穿着婚礼红色的旗袍,静静地割开了左腕的血管。 明纱伏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你究竟爱谁呢?” 杜维抬起头,“易欣,不!是你。” 汤钰终于退出了杜维的生活。明纱有时会在街边遇到,常常喝得酩酊大醉。明纱把杜维送来的衣服整齐地排进衣柜,每日选来搭配。既然决定做个影子,生活反到从容淡定。她太清晰地知道,在杜维身上应该付出什么,汲取什么,回避什么。只是杜维几次想要留宿,都被她挡在门外。大概心里还存着不可知的芥蒂。 杜维对易欣只字不提,电脑中的文档也删的一干两净。他没有向明纱标榜什么,只是故作无意的让她看过。其实明纱心知肚明,她点着杜维的左胸说:“这里的删净了吗?” 杜维没有开口。 八月,台风来袭。明纱坐在黑沉的屋子里给杜维打了电话,“今天能来吗?我想你了。” 车子在暴雨中熄火,杜维冒着雨跑到明纱的门前。当他湿淋淋地敲开房门,刹那间呆住了,明纱从未这样妩媚,一身艳晦错落的红。明纱拉他进来,没有言语,只有绵长的吻。杜维看着眼前明纱,蛰伏许久的欲望终于找到了出口。明纱层层裉去红色的衣裙,现出柔软的身躯。亮烈的闪电划过天空,明纱胸口梅花样的胎记在电光中异样的鲜活。杜维悚然一愣。 “眼熟吗?” 杜维小心地抚摸着,眼中升起不安的迷惑。 “今天是几号了?” “8月13。” 5 杜维是在一周后被发现的,尸体高度腐败。异样的味道让邻居报了警。邻居说这房子都空了一年多了,很久没有人住过。不知道杜维是怎么进去的。汤钰从电视里看到现场的报道赶来了。警察询问了她的身份,带她穿过了黄色的警界线。 法医刻板地说着,“没有外力造成的伤痕,也没有中毒的迹象,死因不明。”他缓缓拉开床上的白布,杜维赤裸的躺着,身上覆着一条红色的旗袍。旗袍的胸前凝着一片干涸的血迹。“旗袍上的血迹不是死者的……” 汤钰直直地看着那条旗袍,耳边所有的声音都飘的很远,稀依听见身旁的警察在问,“怎么了?你认识这个旗袍?它是谁的?” 汤钰没有答话,但心里却异常清晰,她见过,在杜维的车里,他温柔地对它说着“对不起,别理她”。她还在杜维卧室里见过,杜维为它仓惶地挡在门前,不肯让开半步。不过她最初见到,也应该是个死亡的现场,是易欣,穿着它安详的笑着,她左腕喷溅的血液把旗袍胸前那束纹绣的白色雪梅染得赤红。 汤钰突然撕扯着头发,惊恐地叫着,“不可能,不可能!” 汤钰最终一路嘶叫着被送进了市精神病院。警方清理了现场,离开了。直到清点证物的时候才发现,那条红色的旗袍莫名地遗失了。 夜幕渐渐拢了上来。一切回恢复了平静。贴着封条的房间里月光薄得像层蓝雾。忽然桌上的电话答录机跳转了起来,是杜维松懒迷蒙的声音。 “滴——明纱吗?我白天有事忘了和你说了……滴——明纱,你在听吗?多和我说说话啊……滴——明纱,我送你的礼物喜欢吗……滴——我喜欢红色,你呢……” 风从没有关紧的窗口吹进来,撩动着红色旗袍的裙角,一本日记在风中哗哗翻着,停在最后的一页,红色的字迹写的一丝不苟——如果你为他死,请选件红色的旗袍。 ☆、医院鬼童 一只毛茸茸的托鞋迈进来,接着闪进一个穿病号服的小女孩,她干瘦的手臂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毛绒泰迪熊。脸色很白,硕大的瞳仁在月光下现出奇异的粉色…… 医院鬼童 岑桑 那个小女孩是谁 我住进医院的时候,已经快过年了,病房里空落落的。洛东说会常来看我,不过,我知道他在说谎。我们结婚五年,很多事彼此心照不宣,似乎从他开起地产公司开始,便不再记得我这个人了。 我不喜欢这家医院,老旧的房子散发着年代久远的霉味。白天下了雪,直到夜里才停,月光折着雪光照进窗子,格外的寒冷。一个人睡不着,无聊地埋在被子里,除了洛东不知道还可以想谁。无聊间,走廊里传来一阵细碎地脚步声,虽然轻微,但衬在静谧幽暗的空气里显得十分清晰。我想,也许是其他病房起夜的人,可是脚步声却在我的病房门前停下来,许久都没有离开。 我起了疑,心里隐约拢起一团不安。只是当我刚要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病房的门却“吱呀”一声开了。一只毛茸茸的托鞋迈进来,接着闪进一个穿病号服的小女孩,也就八、九岁光景,淡黄的直发,干瘦的手臂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毛绒泰迪熊。她的脸色很白,硕大的瞳仁在月光下现出奇异的粉色。 “能和你坐坐吗?”小女孩的声音很轻,没等我说话就在床边坐下来。总觉得她说话的样子在哪里见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你家大人呢?一个人上厕所找不回去了?”我向床里面蹭了蹭,心有种柔软的感觉。 “我住在对面大病房的13床。你能陪我说话吗?” 医院里的单间病房很少,有钱也不见得排得上,洛东是托人才把我安排进来的。只是住进来才发现,这是医院,一个人睡,冷清的让人害怕。我从床头柜里翻出个梨子递给小女孩,但她却摆摆手说:“刚见面请人吃梨不吉利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小大人的女孩,笑着说:“你才多大,就讲究这些。” 她却亲腻地拉住我的手说:“和谁都可以不讲究,和你就不行。”说完,小女孩跳下床跑走了,像进来时一样,一闪就从门缝里溜了出去。“砰”的关门声,让房间变得更加寂静,只有落在地上的月光,折起白朦朦的光雾。就在这时,房门外冷不防地响起一阵笑声,又尖又细,尾音却拖着奇怪的哭腔。我吓得汗毛竖起一片。我抱着被子,胆怯地问:“谁在外面?” 可是等了很久也没有回答。我轻手轻脚地走下床,悄悄地拉开房门。但是空荡荡的走廊里,平静地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刚才的小女孩,已经没了影子。我下意识地向对面的大病房望了望,却突然惊恐地关上了房门,一股冰冷的寒气从脚底直漫上脊梁。那间大病房的门正开着,刚好可以看见13号病床。只是,床上的单子、被子,都整齐地叠着,床角插着病厉卡,一个大大的字让我愣在了那里——“空”。13号床还没有人住!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悄悄围了上来,我怔在门边,一动不动。 那个小女孩……是谁? 停尸间 我住院是因为慢性阑尾炎,要做切除手术,但还在漫漫无期的等待。因为我的血型是稀缺的Rh阴性型,没有足够的储备,不会有医生肯为我动刀。洛东依旧没有来看我,我打他电话,他始终不接,只是隔了很久才发来一条短信——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我不屑地把电话扔在一旁,已经不想强求什么了。恋爱三年,结婚五年,如今事业多过爱情。对门大病房的13床终于搬来人了,是个秃顶的老人。我旁敲侧击的打听有关那个小女孩的事情,但他却一无所获。我也只能想,那天晚上的小女孩也许只是自己寂寞下的幻想了。 冬天的夜晚来的很快,深黑的夜空墨汁一样溢进窗口。我开着电视,让无聊的娱乐节目驱散寂寞。就在电视嘈杂的哄笑中,走廊里依稀传来拖沓的脚步声,很明显是双皮鞋,听起来像没穿好,在脚上趿着。我抬头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凌晨1点了。我不由地想起那个小女孩,心里紧张起来。 脚步声又在病房门前停了下来,只是这一次,门很快就打开了,我忽然有种不安的感觉,蜷在被子里一动不动,只留下一条缝隙,偷偷向外张望。可是,从门后伸出来的,却是一只瘦小的脚,上面套着黑色的大皮鞋。 “是谁?你要做什么?” 我躲在被子里颤声问着,门后传来一个小女孩咯咯的笑声。黑色皮鞋落在地上,踢踢踏踏地跑进了走廊。 我惊魂未定地长吁了口气,但一件不可理解的事情,让我又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我相信自己没有看错,那只瘦小的脚上穿的皮鞋,竟然是洛东的!一时间我也顾不得害怕,飞快地爬下床。 当我跑到门外的时候,小女孩已经歪歪扭扭地走出病号楼的后门,拐进一条逼仄的小路。黄色的长发摇晃着,像只提线木偶。我小心地追过去,借着冷白的月光,隐约看见小路的深处,有一幢灰褐色的小楼。一扇对开的大门,刚刚关上,发出闷闷地响声。我不假思索地跑过去。但是当我迈进房间的第一步就有些后悔了,里面没有开灯,黑沉沉的,只有一股异臭夹杂着福尔马林的味道扑在脸上,令人作呕。我急忙反身想撤出来,身后却突然传出“咔”的一声。 房门锁了! 我的腿有些抑制不住的颤抖,强忍住尖叫的欲望,在墙壁上摸索着电灯的开关。可当我按开开关的一刻,我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这里竟然是医院的停尸间! 银色的尸柜在惨白的灯光下,渗出丝丝寒气。三具直挺挺的尸体躺在担架车上,从覆盖的白布下面散发出腐恶的尸臭。我拼命的拽着房门的把手,但停尸间的门,却紧紧地锁着根本无法打开。我无能为力地跌坐在地上,泪水失控的涌出眼眶。我不知道那个小女孩究竟要做什么,更分不清她究竟是人还是鬼。我慌恐地看着眼前的阴森的房间,突然,我惊悚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因为,我看见中间那具尸体的脚上,竟然穿着洛东的皮鞋。 “洛东,是你吗?”我轻声地叫着他的名字,小心地走过去,盛大的恐惧潮水般弥漫进整个房间。我猛地拽开中间的白布,躺在停尸车上的,竟然是洛东,真的是洛东!一双泛起蓝膜的眼睛僵涩地瞪着,肿胀成黑紫色的舌头,像一块腐肉吐在嘴外。 我直直地看着他,竟叫不出一点声音,只有干涩的喉咙里发出古怪的“格格”声。我的头突然传来剧烈的疼痛,一瞬间,眼前一片黑暗…… 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 我在停尸间昏迷了一夜,清晨,检送尸体的护士发现了我。警方很快就赶来了,法医初步鉴定,洛东三天前死于氢化钾中毒。 我被警察带回了警局。一个人委缩在接待室的沙发上,身上依然不停的发抖。从前的生活,不论爱与不爱,我和洛东都过的平稳真实。可是从住进医院的那天开始,我忽然觉自己像陷入一场无法自拔的厄梦。 我在接待室等了很久,才有一个年轻的警察找我做笔录。他的问题不多,多半在听我讲着这几天诡异的事情。我以为他不会相信,但在听我说完之后,他脸色微微一怔,“有一段录像,你要不要来看一下。” 这段录像是医院监视器拍下来的,原来三天前,洛东就来探望过我。可是就在病房门前的走廊里,一个穿着医院杂工服的男人,拦住了他。那个男人看起来有五十多岁,不知和洛东说了句什么,洛东竟突然露出十分惊讶的表情,接着就跟他走了。 警官说:“你认识这个人吗?” 我摇了摇头。 “他是停尸房的老管理员,现在已经失踪了。” 我看着监视器的录像带,有些胆怯的问,“那是不是也有晚上的录像?” 警官点了点头,“我就是让你来看看是不是她。” 那一刻,我在屏幕上又看到了那个我再也不想见到的小女孩。她抱着那只破旧不堪的泰迪熊,满脸天真地出没在医院昏黑的走廊。从一个画面,穿进另一个画面,虽然静默地没有一点声音,但我仿佛又听到她踢踏的脚步声。 突然,挂在我胸前的电话响起了短信的提示音。我受惊地看向对面的警官,他镇定的点了点头。终于,我点开了那条短信,换来的,却是我歇斯底里的尖叫。因为,那条短信的落款是洛东,他说,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 鬼童 我再也没有回那间阴森的病房,回家准备联系新的医院。洛东骨灰下葬的那天,警方打来电话说停尸房的管理员抓到了。我在审询室见到了他,他比监视器里看起来要苍老许多,始终低着头,不说一句话。我愤怒地冲过去,拼命地摇着他的身体,大声地问:“洛东是怎么死的?你究竟对他做什么了?” 一直不说话管理员突然抬起头,说了两个字,“畜牲!” 我一下愣住了,心中旺盛的愤懑忽然被他凌厉的眼神截断了。我确定我从没有见过他,可他的表情却像对我储藏了很多的怨忿。 那天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我感觉自己昏沉沉地,有些神志不清,连衣服都没脱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半夜,我被客厅里的电视声吵醒了,变幻的光线映进来,像蓝色的水纹。 突然,我警醒地坐了起来。电视不是我开的!这个房子,除了洛文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有钥匙。我扶着床沿艰难地站起来,压抑着心中巨大的恐惧悄悄从虚掩的门缝中,向外张望。一瞬间,我用双手拼命堵住自己的嘴巴,生怕发出一点声音。因为坐在客厅沙发上的,竟然是医院里的那个小女孩!她仍然抱着她那只泰迪熊,面无表情看着电视。 我躲在门后,飞快地拔着报警电话,那是我惟一的救命稻草。可是,我的手指却在最后一个键上停下了,我的右腹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我的阑尾炎发作了。我跌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呻吟。 “你很希望我被抓住吗?” 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在我头顶响起,我猛地抬起头,电话“啪”的掉在了地上。是那小女孩,不知什么时候,竟站在了卧室的门外。粉色的眼仁,透过门缝,射出冰冷的光。我尖叫着关上房门,用尽全身的力气死命地抵住。窗外已经响起邻居的叫声,我想,我会得救的。 1999年1月22日 大雪赶在除夕之前,又下了起来。凛冽的空气里飘散着炮竹烟火的味道。那天警察赶来的时候,没找到小女孩一个影子。紧闭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警察对我满脸不忿的表情,在我腹痛难忍的样子下,没有发作。我的阑尾炎由慢性转为急性,不得不又住进了那家不祥的医院,因为只那里才准备好了足够的Rh阴性型血。 麻醉室的灯光很亮,白晃晃的。绿衣的护士给我注射了麻醉药后离开了,把我留在麻醉室等待安静的睡去。迷沌间,我突然听到一阵熟悉的笑声,又尖又细,尾音拖着奇怪的哭腔。我知道,是那个小女孩来了,可我的肢体却在一寸寸的失去知觉,只有意识仍然清醒。我感觉一片阴影罩了过来,是小女孩的头,低垂着望着我。我艰难地问:“你是谁……为什么……” 小女孩轻轻地笑了,从衣袋里摸出一张泛黄的纸页摊在我的眼前,我看见一排十分眼熟的字——1999年1月22日。 我的身体在强大的刺激下,发出一串紧促的痉挛。那是我的笔迹,八年前写下的笔迹。一段我从不愿想起的记忆,伤疤一样被生生揭开了。那时我和洛东刚刚二十岁。我们意外有了孩子,可是医生说我的体质血液特殊,人流不慎,会有生命危险。之后,孩子就在我们的犹豫不决中出生了。二十岁,我和洛东没有结婚,没有房子,没有事业,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长大,而那个孩子,却是天生的白化病,永远不能到晒到阳光,注定要短命。于是,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我们决定把她扔掉。只是,在洛东离开前,我在装孩子的提包里塞了张纸条——1999年1月22日——那是她的生日。 “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妈妈。” 怪不得第一次见她,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那双因为白化病而泛着淡粉的眼睛,深深地烙在我的心底。原来,她是我曾经抛弃的女儿。我努力想要看清她的样子,但是不能,麻醉药让我的视线变得模糊,意识渐渐散漫。我只能听见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是被看死人的爷爷捡回来的。爸爸把我扔在医院的后面,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直到那天爷爷看到你的血型报告,才知道你们是我的爸爸妈妈。爷爷不让我白天出门,说我晒太阳会得癌,可是他自己却先得了。他说自己死之前能找到你们,就不要放过……” 我渐渐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了,只能感觉到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阳光、在停尸房长大的孩子的偏执和冷漠。也许,这是我一个不负责的母亲该有的报应吧。她似乎扒开了我的嘴,向里倒了些什么。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护士惊声的尖叫。 一则晚报上的新闻 本报讯,市医院又发生一宗命案。在麻醉室发现两具尸体,其中一个系患有白化病的8岁女童,经尸验,两人系母女关系…… 【04 臆度空间】 ☆、囚中鹦鹉 在这个世界上的男女关系中,爱情的比例究竟占到多少? 囚中鹦鹉 上上签 1 我认识染,是在另一个城市。 那是一个潮热的南方城市,我的好友莎莎做媒牵线,为我安排了一场相亲,对象就是染。那天的情形,我只隐约记着一些。莎莎挽着新婚丈夫黄峻的手臂,我跟在他们后面。我还记得那天的心情是沮丧的。是的,我一直喜欢着黄峻,可我竞争不过莎莎,黄峻选了她没选我。虽然我愿赌服输,很快就把心态调整了过来,可莎莎总是不放心,非要我嫁出去,她才放心。 相亲地点安排在一家有着透明墙体的咖啡馆里,光影散漫无拘地在我们置身的空间里穿来穿去。染穿着白底蓝条纹的衬衣,因为这咖啡馆到处是玻璃,影射出我和染双双的身影。那店里好明亮,我觉得自己象一颗悬挂在染这颗热带树木上的硕果。米兰昆德拉说:爱情始于一个比喻。这句话一点没错。 2 我们之所以离开那座城市,是因为染。不知道是他自己看出来呢,还是莎莎向他透露,我从前对黄峻的那点心思。我总觉得单恋是世界上最不稳定最没有记忆的关系,可染总是心存芥蒂。每次和莎莎还有黄峻吃饭回来,染便会阴沉着脸,说我看黄峻的眼神不对等等莫名的细节。 爱情是自私的、小气的,我并没有怪染。渐渐地,我们和莎莎黄峻夫妇来往得少了,但染依然有时在我加班回来后警惕地嗅着我身上的味道,问我是不是出去和黄峻鬼混。即便,我当着他的面,把手机里黄峻的名字删了,染仍是疑神疑鬼的。无奈,我提出离开那个城市的建议。染很高兴地开始筹划了起来。 3 我们从A城来到了B城。仿佛我们俩的生活注定充满着曝光过度的色彩,B城的日照很厉害,街市的景色常常被晒得煞白煞白。在新的地方,我们各自找了一份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染依然很不放心我,常常检查我的短信,开电脑看我的聊天记录。我不是那种风情万种的女孩,不化妆,穿着也很朴素。但不知道为什么,染就是不放心我。爱情如果是自私的,但也不会一点宽容都不存吧。清晨电铃响起,我去门口拿早报和挂号信,染竟然指责我说我和邮递员眉来眼去。我百口莫辩,奔出家门。我把耳朵竖起,并没有听见染追我的声音。 我跑到了白晃晃明光的大街上,满肚子的委屈。但我并不伤心,女人也只有当失去爱的时候才会伤心。对于男人无理取闹的嫉妒,女人只会有些生气、懊恼而已。阳光晒得人头晕,我站在一颗树下遮阴,只听见“啪”地一声,一只小鸟掉在了马路边窨井下水道上。 4 我蹲下身看,那是一只很小的鸟儿,羽翼未丰,但已经知道了害怕。车水马龙在它身边呼啸而过,他浑身害怕地颤抖了起来。窨井盖有一道道缝,小鸟的一只脚爪卡在了缝隙中。我看它那么害怕,于是伸手把它抓了起来。 接下来怎么办?交给警察叔叔?这个想法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放回树上,我又够不到。放在路边,它并没有力量飞上树,仍是死路一条。只有一个办法了:带它回家。 因为有了这只鸟儿,我暂时忘记了正在生染的气。我叫了部车,问司机要了一个小纸盒子,把鸟儿放在里面。鸟儿开始熟悉我,知道我不会伤害它,于是浑身松懈了下来,眼皮耷拉着,精神很不好。 5 这是只什么鸟呢?我什么都想到了,麻雀画眉鹌鹑八哥甚至乌鸦雏鹰……天可怜见,我实在对小动物没有什么见识。染看到这只鸟,神色微变,他说:“干吗弄只鹦鹉回来?”哦,原来是只鹦鹉。 染要我把鹦鹉送人或是拿去花鸟市场卖掉,我千求万求染,我说:“求求你了,等它长得大了点,再送走。”染点了点头,染除了有些小心眼爱妒忌怀疑之外,其实是很爱我很宠我的。 渐渐地,我发现那只鹦鹉,在感觉不安全时候的警惕神情跟染竟是有七八分象,于是私底下我都唤这只鹦鹉作“染哥儿”。 6 鸟儿长得飞快,染哥儿没两个月就变成一只大鸟儿了。这多亏染的照顾,染对鸟类的知识熟悉到让我吃惊。染温柔的时候,会跟我说他小时候的故事。他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姥姥房子后面有一大片树林,他常常和小伙伴在树上抓各种鸟儿玩。 鸟儿大了,开始会在房间里乱飞,染去买了个笼子把它关起来。 我和染一直没有孩子,我们并没有有意避孕,但不知为何,染就是无法在我的身体里播下种子,萌芽生长。 于是,成人性子便使在了染哥儿的身上。看到染哥儿第一次飞起来,我们俩就象看见自己的孩子学会走路一般兴奋。可是,染哥儿第一次说话,却让染不可逆转地疏离起了染哥儿来。 那是一个周末的黄昏,我偎在染的肩上看电视剧,剧情很慢,我看得昏昏欲睡。一声清脆到尖利的声音打破宁静,染哥儿连着叫了好几声:“囡囡!囡囡!囡囡……” 囡囡是染唤我的昵称,这个称呼是只属于染的专利。染哥儿这样一叫,便注定了失去染的宠爱。 染说要把染哥儿卖了,我虽然不舍,但还是提着笼子去了花鸟市场。可奇怪的是,这么漂亮的鸟儿,别说卖了,就是送人,人家也不肯要。我无意中听人说,一般人家都不要长大了的鹦鹉,因为它通人性,有了仿佛人一般的记忆。 染有一天边啃着我买的乌骨鸡,边说:“再送不给人,就把它杀了煮着吃!” 7 那晚,我坐在床沿看碟,染忽然用结实健壮的双臂从后环抱住我。我转身投入他的怀里,浑身缩成一团,如在母亲子宫里最有安全感而惬意的姿势。 染由嘴角漾开一圈圈幸福的微笑纹路,我把自己缩作一团捏紧的拳头,染温柔地用力掰开我的手脚,象一个急于猜出拳中所握物事的孩子……我们就这样相互逗着玩,直到意乱情迷。 我把热唇送上染的下巴,染忽然停了下来。他走向房间一角。 房间一角的笼子里站着染哥儿,头儿神经质地一直点着,眼睛是红色的,在黑色的瞳孔上,蒙着一层泛红的虹膜,那颜色看起来象血一样。我当时很疑惑,它看人会不会尽是血色? 好惨烈的生物啊! 染找了一块黑色棉布把染哥儿的笼子罩了起来。我笑话染:“染哥儿又没犯错,你把人家关小黑屋。”染说,他最不喜欢被什么东西盯着的感觉,尤其是在和心爱的人亲热的时候。 染这样说,反而让我有了一种,被什么东西盯着的奇妙感觉。 染在我耳边缠绵呢喃着:“囡囡,囡囡……”我感觉一阵冰棱刺入身体般的战栗。我敢肯定,那不是兴奋,那是恐惧,从未有过的恐惧。 8 这种恐惧伴随了我多日,终于有一天,我在上班时候接到了电话,是警局打来的,说是有人报案,听见我们家不断发出惨烈的叫声。大概是叫着什么“安”。我的脑子里回旋着染唤我“囡囡”的声音。 我推开了染的房门,在那张曾被我体温熨到起皱的床上,染用保鲜袋把自己的头闷了起来。他的眼睛大大地睁着,房间的四周俱蒙上了黑色棉布。 警察把黑色棉布刷拉一扯,一线强光照进屋内,刺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来。经侦察,染确定为自杀。我并没有象人们预料中那样哭得死去活来,我的胃里不断泛着酸水,那是惊疑不定的生理反应。染为什么要用如此诡异的方式自杀?何况,他没必要自杀啊。 警察去调查染的同事,所有人都说染工作认真,待人和善。对我来说,染除了有一些些小气易嫉妒之外,他几乎是个完美的男人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9 警局的心理分析部门要对这桩自杀案做报告。我必须向他们做笔录。 坐在我面前的是位女警官,他们就是喜欢这样,以为女人最容易接近女人。女警官问我染生前的状况。我说染的完美描绘了一遍,再将他的小气嫉妒渲染了一下。 我拿鹦鹉做比较,我说我们有一只叫染哥儿的鹦鹉,我是如何爱它,染如何从喜爱它到排斥它。甚至……我开始失魂落魄地笑:“你知道染有多没安全感么?他和我做爱的时候,都怕染哥儿的窥视,每次都要用一块黑色的棉布把笼子给遮起来。” 女警官的眼睛一亮,看来她捕捉到了关键点。笼子的棉布——阳台的棉布,嫉妒——害怕被窥视,染——染哥儿……这几组相关联的词足以让这位女警官写一篇详尽的报告,甚至一篇漂亮的心理学文章在杂志上发表。 10 染的葬礼办得简洁而肃穆。自杀加上诡异的心理猜疑,很多人害怕得不敢来参加。 黄峻来了,莎莎没来。他们离婚了,七年之痒嘛。我没有邀请莎莎,虽然她是我们当年的媒人,可谁都知道这媒人是存着怎样莫名的心思。她想我嫁人了,和染结婚了,就不会对她有威胁,黄峻就是她一个人的黄峻了。可我怎会是那么逆来顺受,甘心让别人来安排自己命运的人? 很多年前,莎莎眼珠子放光地向我展示手指上黄峻为她套上的戒指,我去质问黄峻:“你说过爱的是我不是她!”黄峻跪在我身边,爱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莎莎的老头子是劳动局的局长,黄峻想要晋升,娶莎莎显然更明智。 而我呢?家世平凡,虽然我很努力,硕士学位拿了两个,而且还自学了心理学课程。但我并没有刻意去拿心理学的学位,因为我想,在这个满目眩亮的城市里,女人需要为自己留一块阴凉之地,以便走累了时好休息。 那晚我赖着黄峻,我在他的肩上和肋骨上恶狠狠地咬了两大口,随便他怎么去跟莎莎解释。 11 莎莎只是黄峻仕途的一颗棋子,有我做兵挡着,她甚至都过不了楚河汉界。我说不上多爱黄峻,有的时候,黄峻给我的内心温柔,甚至还不如染。我只是憎恨莎莎,憎恨她用一种操盘的姿态来摆布我的人生。 我和染在一起的这么多年,焦虑多于幸福。每一次染不相信我指责我的时候,我便冷笑着想,这一切拜莎莎所赐。经另一个朋友说起她,听说她离婚后形同弃妇,蓬头垢面,愁眉苦脸,逢人便抱怨。我听着心里竟然好生欢喜,喉咙里竟然哼出了歌来。 其实,这世界上的每一段男女关系中,爱情的比例究竟占到多少?还不是全都被占有欲稀释得丑陋无比了?染对我,我对黄峻,究竟是爱还是占有? 于是我给黄峻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平步青云了。我心里活泛着,想的只有一件事,如何走在黄峻的身边,把莎莎彻底踢出战局。 而所有的障碍只有一个,那就是染。染生气的时候很吓人,象那只染哥儿的鹦鹉一般,红着眼睛。染说:“你如果敢背叛我,我就杀了你。”这就是莎莎给我安排的人生,仿佛为我栓了一道无法开启的锁,越勒越紧,直到窒息。 12 那天染在睡觉,睡得很沉,因为我在他的杯子里放了安眠药。外面好亮啊,我扯了黑布将窗子封起。然后,将保鲜膜套在了染的头上。我看着他象哮喘一般,呼哧呼哧地,我甚至一度想放弃而去把那保鲜膜拉下来,但我坚持着没动。 离开家的时候,我轻轻地把门带上,嘴边留着微笑。很轻松,仿佛解开一身束缚。 上班的时候,接到警局电话,我竟然进入了一种备战的状态。 几天后,黄峻给我发了条短信:“中山宾馆1201。” 我忽然听到一声冷笑,环顾房间,脊梁骨一阵寒意。我站起来,开门想出去。门一开,面前竟然蒙着一块黑色棉布。我回头看见染哥儿,腥红着双眼看我,那神情宛如染在生气时。我伸手想推开蒙在门上的那块黑布,却摸到了一个人体的轮廓。黑布缓缓落下,染的头上套着保鲜膜脸色发青地站在我面前,我惊恐地转过身子,染哥儿朝我飞了过来,一下下残忍地在我身上啄了起来。我的皮肉,仿佛羽毛一般,纷纷屑屑地落下,血却流进鹦鹉的身体…… ☆、谁动了床上的那个男人 没有人是清白的。只是,当灰飞烟灭,尘终究归尘,土终究归土。 谁动了床上的那个男人 许朗 一 辛凉猛地惊醒,一跃身坐起来,单薄的背紧紧抵着冰凉墙壁。她瑟瑟地抖着,像一只将被猎杀的瘦弱小兽。冷汗从毛孔里钻出来,细细密密地,似蚂蚁爬了满身,她想哭喊,想抓挠,但动弹不得。 从窗外探过来的,微弱的下弦月光打在那扇漆黑的门上。通往无尽黑暗的门。阴森森。吱吱呀呀地响。 他们终于还是来了。 他们在叹息。幽幽的叹息,似一条绷紧的钢丝从深邃的古井扯出,抵达地面时便蓦地弯曲,蛇一样蠕动着,颤巍巍地,从黑暗楼道滑过,越了门窗,钻进辛凉的耳朵。 辛凉忍不住要尖叫起来。喉咙却感觉被一双有力的手死死地扼住,怎么都发不出声。她喘着粗气扭动脖子,四周是厚重的黑暗,死一般的黑暗。 门剧烈地晃动着。是他们在撞击。要破门而入。 辛凉的心皱成一个核桃,几将从胸腔里蹦出,她绝望地伸出哆嗦的手,从枕下抓过早就藏好的匕首。 锋利的匕首壮了胆子。她颤抖着摸索床头灯,扭亮。 门外没了声息。 死一般静寂。 大颗大颗的冷汗顺着刘海一粒粒滚下,辛凉的眼睛有些模糊了。灯影憧憧。墙上钟表正指向零点。古老传说里,这个时刻,幽灵出没,荒魂游荡。辛凉脸上的肌肉不可抑制地突突直跳。 她赤脚下床,屏声凝气缓缓向门口走去。素白睡裙滑过冰凉地板。在她身后,窗帘轻轻飘了起来。 辛凉右眼小心地凑近门镜,脸颊刚贴到门,背后“喵”地一声凄叫,灯光熄灭。 “啊——”辛凉尖锐的叫声破空而起。 谁在鬼叫啊!一楼传来开门声,房东女人扯着破锣嗓子骂骂咧咧,妈的,真该死,又跳闸了! 房东女人捣鼓一番,灯亮起。 一定又是你,辛凉,三更半夜你神经兮兮地鬼叫,还叫人睡觉不?房东女人怒冲冲地喝斥。 辛凉哗地拉开门,她伏在栏杆上,朝着一楼哭道,他们总是敲我的门…… 谁会敲你的门!房东女人不无讥诮地说,心里不踏实吧?抓紧找个男人,就什么都不怕了! 二 第二天,辛凉黑着眼圈很晚才去上班。坐在办公桌前,毫无心思工作。余小满打来电话,辛凉对着电话禁不住哽咽了。 余小满一下子就猜出发生了什么事,她不停的安慰辛凉。 辛凉凄然地说,我真想死! 一阵沉默。 余小满说,要是君野还在就好了。 君野是辛凉的未婚夫,不过,已经去世。 辛凉同君野相识于四年前,余小满的生日PARTY。君野丰神俊朗,辛凉温柔妩媚,一个未娶一个未嫁,乍一相见就郎有情妾有意确立恋爱关系,又不久彼此见过对方父母,皆大欢喜,结婚提到了议事日程。 寂寞的渴爱的女子,辛凉,她甚是庆幸老天在她27岁时终于赐她一个温良的男子。她沉醉于他不动声色的温情,觉得现世从此安稳岁月一派静好。不料,天有难测风云,君野死了。 我总是能看到他,他慢慢地逼近我,辛凉对余小满说,他一定是想带我走。 是你太思念他了,余小满安慰辛凉,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其实,即使他没有死又能怎样,从那么高的崖上坠下,说不定也同青广一样成为植物人。 青广最后不是也没能活下来吗? 是的,他们都死了,辛凉喃喃地说,死了,也就解脱了,总胜过一个人活着无趣。 在这个城市辛凉的朋友并不多,余小满也只是泛泛之交,但她在辛凉最无助时竟能一直陪伴,很不容易了。 君野去世后,辛凉搬离了先前两人同居的公寓。最初的几次搬家,房子是辛凉自己去看的,确定要搬时余小满就招呼了几个朋友帮助她。然而,每次都不能在一个地方住太久,辛凉又忙着去看别的房子。自然又是余小满帮着忙来忙去,她究竟有些生气了。 其实你一开始和君野住的那个房子就不错啊,怎么会不敢一个人住呢?不就是亲眼看见了两个男人的死吗?余小满盯着辛凉的眼睛说,谁没见过死人啊?再说,住到哪里你不是一个人呢?依你现在状况,又不能很快结交新的男友! 不是,我不是只看见君野,在夜里,我……辛凉吞吞吐吐,犹豫了一下没有再说下去。 余小满狐疑地望着辛凉,想了想说,洪含现在住的那个地方听说有空房,房东也不错,你们住近一点也能有个照应。 洪含就是那个经常帮辛凉搬家的男子,他是余小满的朋友。或者这样说,洪含痴情于余小满,但余小满对他兴趣不大,只是暧昧着淡淡往来。 辛凉思忖一番,到底同意了余小满的建议。似乎也别无选择,毕竟余小满是真心为她着想。 随了洪含去看房。辛凉并不乐意入住,因为那个院子夹在两栋高楼之间,看上去很是阴森森的。楼道昏暗,即使白天都要开了灯上下楼。房东是个沉默的中年男人,一副温厚模样,胖胖的房东女人却就显得颇是乖张,总用一种阴阳怪气的眼神打量辛凉。这真是难能忍受。然而,看着一脸殷切的余小满和洪含,辛凉终于还是搬了进来。 说也奇怪,住进这个阴森森的院子,竟睡得踏实。 君野,青广,他们没有挽着手目光凄厉地出现。辛凉想,或许是因为这院里住的多是男人的缘故吧。听说男人多的地方阳气就旺盛,阴幽幽的鬼魂轻易不敢靠近。 辛凉每晚守着电视,音量开得大大的,她害怕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总让她想到死去的君野和青广。 她能看见他们。 但她实在不愿看见他们。每夜看电视到很晚,困极,就再找来一片安眠药吞下,蒙头沉沉睡去。 这样也好。虽不快乐,却很清静。如果一直这样,也就好了。 三 一切都是从那个雨夜开始的。 那夜雨疾风狂,偏又电路出了问题,房东折腾半天终摇着头说等次日请电工来修。辛凉拥紧被毯坐在床上,睁着无神的眼睛发呆,丝毫没有睡意。 透窗来的风吹得烛焰东摇西晃。房间里的衣橱等家具在烛光下光影恍惚。辛凉的心在一点一点地缩紧。 每个角落都可能藏着两个幽魂。 那是君野,还有青广。他们死了。他们还在一起。 他们随时等待辛凉略一走神就扑上来…… 辛凉背抵冰凉的墙壁,瑟瑟发抖,她清楚地听见自己的牙齿格格地响…… 突然,门响了。 轻轻地叩。那应该是一只虚弱的手,无力,但很固执地叩击。青广临死前的手臂是虚弱的,辛凉记得即使她拿起他的手放在自己怀里,也总是软绵绵地滑落。而君野,他总是幽幽叹息,像深井里打捞起的凛冽月光。 君野总是叹息。门外的叹息声那么近。 他们来了…… 一道黑影倏地掠起,蜡烛熄灭。 无尽的黑暗。 橐橐橐……叩门声裹着风雨刺进辛凉的心底。她摸索枕下的匕首。她要杀死他们。手臂陡地一阵灼热并很尖利地疼,怀中多了一个温热的毛茸茸的东西,她“啊——”地尖叫起来…… 楼道里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小辛,是你在喊吗?房东在门外问,怎么了? 辛凉啼哭着点亮蜡烛,床下的黑猫弓着身子凝视辛凉,两只眼睛一如两盏泛着绿光的灯笼。再看自己的手臂,分明是猫爪锐利的划痕,渗出殷红的血。 自这夜起,辛凉又看见君野和青广了。 他们飘来荡去。他们固执地敲门。辛凉无法不失声尖叫。房东最初还上来查看几次,后来竟就懒得来了。房东女人冷冷地笑,你一住进来我的院子就闹鬼了! 辛凉想再换所房子。她所能想到的法子就是搬家。 只是初搬来时一次付给房东一年房租,而他们是断然不退还的。辛凉舍不下那些钱,只好住下,夜夜惊恐。 有时实在熬不过就喊了洪含睡在她的沙发上陪她,有时余小满也会来。他们在,辛凉就能睡个安稳觉。 只是,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谁能一直陪伴谁呢? 辛凉对余小满说,等房子到期我是一定要搬的! 搬到别的地方就能安然吗?余小满说,我倒真想见到君野,问问他一直缠着你做什么?你说,那敲门的会不会真是他们? 一抬眼望见辛凉的惊慌和嫌恶,余小满讪讪地笑了。 四 辛凉终于病倒了,发高烧说胡话。余小满请了假陪护她。 小满,谢谢你一直待我这么好,我不知该怎样报答你。辛凉说。 客气了吧,我和君野是好朋友,余小满笑着说,虽然他不在了,但他的朋友依然是我的朋友。 辛凉不说话。 沉默半晌,辛凉说,你应该是一开始就知道君野是Gay吧。 余小满沉默。 你不应该对我隐瞒的,辛凉说着就流了泪,这辈子,我也许就这样每天受着惊吓,然后死去。 不要想那么多了,你身体还很虚弱,听说病人更容易被不干净的东西招惹,余小满取过包,对辛凉说,我明天得回去上班了,你自己多保重。 余小满离开后,辛凉恹恹地躺在床上。她觉得自己像是要死了。 死亡。她突然不那么恐惧死亡了。 或许死亡是最好的解脱。 君野,青广,就让他们都来吧。伸着长而冰冷的手,把这苟延残喘的命索去。大家做个了断。 那一瞬间,辛凉竟很是渴望再见到君野和青广。然而,病中那几日宛如风和日丽时的海面,无波无澜。 这天,天色阴郁,看样子要下雨。黄昏时果然下起大雨。 辛凉躺在床上,半睡半醒。 室内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昏黄黄。雨点撞在窗玻璃上,噼里啪啦的响。黑猫蜷缩在沙发里,不时机警地睁开眼睛扫视房间,盯盯窗外又望望昏昏欲睡的辛凉。 不知过了多久,黑猫突然“喵”地跳向床,扑在辛凉枕旁。辛凉一惊,腾地坐了起来。 整个世界都是静的。静得似乎不真实。 辛凉眯着眼又陷入昏睡。恍恍惚惚觉到周围起了变化。 君野和青广在窗前拥抱。他们冲着辛凉微笑,并招手。辛凉缓缓地从床上站起来。 下床。赤脚踏过冰凉的地板,向他们慢慢走去。君野和青广微笑着向她招手。 辛凉说,你们来了,真好。 她伸手去牵他们。明明已经触到却扑了个空。一转身,他们在身后。再伸手去抓,又不见了。 如此反复,辛凉终于疲累,瘫倒在地板上。 又不知过了几时,细碎的叩门声惊醒辛凉。 她缓缓地挣扎起身,猫一样无声地走到门前。贴了耳在门上,听那熟悉的叩击,还有幽幽的叹息。她猜是君野和青广在外面。她已经不再害怕。 一个渴望死的人,没有什么再是可怕的。 辛凉轻轻地但很果敢地拉开门。 “啊——” 低沉的惊叫。 不是来自辛凉。 一个黑影慌乱地向楼下窜去。 黑暗的楼道,楼梯逼仄。那个黑影失脚跌倒,咕噜噜地滚了下去。 辛凉下意识地摁墙上楼道灯的开关。 光亮刺破黑暗。 是洪含。他的脸蹭破了,鼻子流着血。他想站起来,但没有站起。他崴了脚。 五 你或许不知道,发烧时你说胡话,余小满说,青广是你害死的,你得承认。 辛凉低了头,是的,青广因我而死。 一切都是从爱上君野开始的。 辛凉爱上君野,他们准备结婚。一个偶然,她撞见君野和青广赤裸裸地在床上缠绕,像一对热恋的男女那样交欢。 之前,她总以为君野和青广是要好的朋友,不料,这两个男人,竟是恋人。 君野之所以和辛凉谈婚论嫁,无非是遮掩父母和世人的耳目。 秘密被揭破,君野索性离开辛凉,和青广同栖同宿。 辛凉那么爱君野,她期盼用她的爱有日可唤他回头,男女欢和,白首偕老。不多久,却等来君野的死讯。 君野和青广一起去城郊的一座山。他们跌落崖下。君野当场丧命,青广沦为植物人。 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青广不可能一直躺在医院。没谁支付得了那昂贵的药费。也没谁知道青广的亲人在哪里。他们一直都以为很熟悉青广,原来他们只熟悉青广本人,除此之外别无所知。 我没有料到你会主动提出收养青广。你还找了一个美好的借口,说什么你爱君野,爱他及他,你想为君野尽最后一点心意。我应该一开始就识破你的险恶用心!余小满说,你用了最龌龊的方式杀死了青广。 是的,我收留青广,初衷是看着他慢慢地死去。辛凉苦笑,如果没有他,我和君野一定会有完美的婚姻。他毁了我的幸福。我一定要他死。他不是爱君野吗,就让他去九泉下陪伴君野。 辛凉陷入回忆之中,她的脸上浮出捉摸不透的笑意,她喃喃地说,但是,我不该在那个夜晚,从他身上嗅到君野的身体的味道。这是我没有料到的。他身体上还弥漫着君野的味道。我有多想念君野你们知道吗? 我把他当成了君野,同他交欢,他竟然还能勃起。 卑鄙!余小满愤愤咒骂,你这个下流女人! 你不卑鄙?辛凉冷笑,那你为什么明知君野是Gay还介绍他给我!你不就是爱青广吗?你知道青广爱的是君野,还幼稚地以为推给君野一个女人他们就能分开。你不卑鄙为什么你不收养青广!你以为付一点医药费就能证明你的爱了? 辛凉大笑起来,自君野死后她从来没有这样开心地笑过。 她逼近余小满,一字一句地说,没有人是清白的!你利用洪含,要他装神弄鬼吓唬我!若不是我受够了君野和青广这两个死鬼的纠缠,索性随他们去,可能我一辈子都以为你是真心待我好呢! 没有人是清白的! 你会为青广的死付出代价的!余小满咬牙切齿地说。 无所谓,辛凉落寞地笑,君野和青广,这两个死鬼,我真的能看见他们。他们纠缠我,我无路可逃。也不想逃了。但是,我亲爱的君野,他死得蹊跷。 余小满,你很知道他是如何死的,不是吗?我得承认,你的谋杀很成功。只是,纸不能包住火。没有人是清白的。 余小满转身要离开。门已被反锁。 钥匙在这里,辛凉挑着钥匙走进卫生间。余小满冲过去,但是,迟了。钥匙被塞进马桶,辛凉大笑着冲水。 余小满撞开辛凉,探手去马桶里捞钥匙。 辛凉笑着走开。从床下取出两桶汽油,辛凉认真地在房间里泼洒。然后,她在枕边拈起和君野的合影,看了看,点燃,丢在地上。 当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 ☆、传递死亡留言的人 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职业。这个职业有点奇特,我没有办法详细解释。若有人问起,我只能含糊地说,我是个会走路的电话,工作就是传达信息。 传递死亡留言的人 三更 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职业。这个职业有点奇特,我没有办法详细解释。若有人问起,我只能含糊地说,我是个会走路的电话,工作就是传达信息。 大多数人听后会露出鄙夷的一笑,即使有人好奇地追问,我也没办法再说更多。我的座右铭是:不说免费的话。 实际上,我说出来的话真的很贵。 2007年3月12日 我得到了新的工作,要将一个留言传送给住在“书香门第”的苏芳。 书香门第是城市边缘最豪华的别墅区,依山傍海,有温暖湿润的空气和鸟语花香。住在这么精致的地方的苏芳,理所当然的拥有万里挑一的容貌。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 喝掉一杯柠檬水,我说,有一条信息要传达给你,来自王若林。 苏芳轻蔑地一笑,很显然她把我当成一个江湖骗子。她假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等着我编造滑稽可笑的谎言。 对这种情况我早已习以为常了。而且这种不屑的态度让我心安,这样我才能有勇气说出那个不幸的留言。 我说,王若林知道你与别的男人有染,他让我告诉你,你的那点勾当他一清二楚。你对此感到愧疚吗? 我的话听起来实在很滑稽,所以苏芳当即就决定把我逐出去。她说我该去第七人民医院,那里专门收养我这种精神不正常的疯子。在大门外,我说了留言的最后一部分内容,只有这句话,让苏芳有了点吃惊的表情。 我说,王若林的意思是,若你能为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一丝愧疚,那在他死后,你至少可以得到这栋房子。很遗憾你没有表示出愧疚,所以你将得不到一分钱遗产。 说完这些话我直奔银行,通过几组数据密码核对后,我从银行保险柜里取出了王若林的遗嘱。其实遗嘱有两份,一份是书香门第的房子留给苏芳,其余遗产给前妻。另一份是遗产全部给前妻,包括房子。 我取出了后一份遗嘱,前一份将成为永久的秘密埋藏在银行保险柜里。作为这次传话的报酬,我得到了和遗嘱放在一起的一张巨额支票。 实际上我去找苏芳时王若林正病危在医院抢救,突发性脑溢血,他的家人喊来了他的前妻做伴,没人通知苏芳,她显然只有美貌没有地位。我在超市买酸奶时听到了王若林的呼唤,他有事拜托我。他的声音苍老可怜,我也大致猜出了事情原委。有钱的商人,邂逅年轻火辣的女人,于是和结发妻子离婚。结果后来发现年轻的女人在外面还有个年轻的男人,他不甘心,不能安心死去。所以找到了我。 我就是一部会走路的电话,工作就是传传话而已。我能与临死的人对话,他们把生前的私房钱付给我,我会帮他们实现遗愿,让他们死得瞑目。 2007年8月1日 我敲响了叶欢的房门,他睡眼惺忪地给我开了门,外套沾满了脏兮兮的颜料。我的到来没有给他带来诧异和惊奇,他开门后径直回了卧室继续睡觉,我被晾在客厅里半个小时,后来我走了。 再次回来时我手里提了几个大包,里面装着日用品。我给叶欢煮了一碗面,之后就挽起袖子整理房间。房间打扫完毕,叶欢问我,明天还来不来了。我说呃,来。他说,建军节快乐。 以后我每天都来给叶欢送吃送喝,他不问我为什么而来,大概是在害怕。于是他一厢情愿地把我当狭路相逢的艳遇。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三个礼拜,我们俩的关系变得暧昧,越来越惊人的美妙。在我低头砍鱼时,他就在我身后轻轻呼吸,我手一抖砍掉鱼头,血溅满了我的围裙。 第29天,我们接了吻。阳光从窗户漏进来,照得桌子闪闪发光。他指着卧室里一张又一张画说,送给你。画里的我有完美无瑕的皮肤,低眉顺眼,嘴巴充满威胁地微微张着。 叶欢说,在我眼里你就是这样,欲言又止。 可是在我眼里他又何尝不是如此。生活里多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偏偏还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如果这不是梦,就一定是陷阱。 第30天晚上,我给叶欢做了满桌菜,他吃得太饱,坐在沙发上嘴巴都往外冒油。油光光的嘴巴真性感,我咬了过去。这个晚上我们撕扯在一起的疯狂掩饰住了所有的不安和焦虑。 午夜12点,前一天结束,新一天开始。我问叶欢,你有喜欢的女人吗。 叶欢的表情忽然释然了,他说,有,我喜欢她的时候,她还是很小的个子,扎两个小辫,穿橘黄色纱裙,有19年没见了。 我背着他穿衣服,竭力使姿势优美。他在我身后大声地说了句,谢谢你。 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转过身去,我看着他满足的脸,狠着心讲出了几句话: 苏芳让我传个信给你。她有一笔私房钱想留给你,但是得确定你对她的忠诚。如果你心里只有她,钱就归你。如果你背叛了她,钱就会作为酬金落到别的男人手里,他们会杀了你。 对我这番无稽之谈叶欢没有半点怀疑,他恍然大悟地点点头说,怪不得,你总是欲言又止。 2007年4月7日 时间退回四个月前,苏芳死于自杀。王若林死后她一夜潦倒,在巨大的心理落差之下染上了毒瘾,整日疯疯癫癫。苏芳毕竟有点心机,在和王若林一起时为了以防万一她偷着拿了他不少钱,只是吸毒花去了大半后她有点想死了。反正活着也没好下场,无非就是把钱挥霍一空,然后为了赚钱吸毒沦落成廉价的妓女。想了很久,她在浴室割了腕,没有立即死去。在医院抢救的时候她忽然有了求生欲望,怎么也不肯死。 我那时在医院附近做美容,脑子里嗡嗡响着她内心里撕心裂肺的呼喊。她感觉到我的存在,就要我帮忙传个信。她说自己冤,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情人,和那个叫叶欢的小男人只是有过几夜欢娱而已。叶欢不算喜欢她,每次都是她投怀送抱。不过在快死的时候她才觉得,她对叶欢还是舍不得。他很有才华,有一股叫人迷恋的体香。他生活颓废荒诞有种单纯无邪的美。 苏芳说如果叶欢喜欢她,钱就一分两半。一半给叶欢,一半作为报酬给我。如果喜欢的是别人,钱还是一分两半,一半雇人买他的命,一半给我做报酬。女人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得不到的就想毁灭。 苏芳死后我就按照地址找到了叶欢,他长得没有一点攻击性,对陌生人也没有提防。他请我进了屋,什么也不问,好像一直都在等我。 我第一次没有及时传话,在他的家里犹豫了一个月。 一个月足够产生爱情。我想,如果他最后的回答是喜欢我,我就把苏芳的事忘记,改天给她去烧柱香道歉。可是叶欢喜欢的人不是苏芳也不是我。虽然这一个月我单方面产生了爱情,权衡起来,我还是决定完成和苏芳的交易。我的最终选择居然和苏芳一样,得不到的,那就毁掉。可惜了叶欢,他身上的味道真的很迷人,在画画的时候,他单纯无邪。 2007年9月27日 叶欢被送去了医院,奄奄一息。外面围了很多警察,他们说这是杀人案,那个叫叶欢的男人被砍得浑身是伤。人们闹哄哄的,争相描述着可怕的现场。 后来人群的声音我都听不到了,叶欢微弱的喘息声压盖了一切。他有未了的心愿,在心里一遍遍念叨,我听见了。他是在想那个穿纱裙的小女孩。 叶欢感觉到了有个活生生的人能听到他的心事,声音变得欢快起来。他拜托我去他家的抽屉里取个玩具放到网上,希望能找到当年把玩具递到他手上的小女孩。十九年前,那个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穿着橘黄色纱裙把玩具给了他,从此再也没见过。如果能找到她,希望我能把在玩具肚子里存放的一枚戒指送给她。 我答应了。这是我对他最后的温柔。他说,陪了我一个月,谢谢你。然后他的声音就消失了。他看不到我的模样,居然能仅凭感觉就知道我是谁,这种事还是第一次发生。传送了十几年的留言,我收到了最含情脉脉的报酬。 在叶欢家里我找到了那个唐老鸭的储蓄罐,之后我昏天暗地地哭了起来。 1988年7月9日 十九年前。我七岁。患了感冒在医院输液。 一个女人的声音不停回响,我有点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那些声音不甘心地嘶喊着,慢慢就会消失。 今天这个女人格外绝望。她喊了很久后,一下子就说,谁在那里?你是不是能听到我说话?我身子猛然哆嗦了一下。 那个女人沉默了一会,说她感觉得到,有人能听见他讲话,虽然看不见。她有事要求我。她现在正在手术室里,今天是她儿子的生日,她早就准备了生日礼物,藏在一堆废衣物里,可是心脏病忽然发作,可能要死了。如果她死了,请我把她准备的生日礼物送给她儿子。 没多久医院的走廊里就传来了凄厉的哭声。给我扎针的医生说,又有人死了。是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人,身体太弱,隔几个月就得来住院,到底还是撇下儿子走了。 我很害怕,直到十几天后才终于鼓起勇气去了女人的家里。她的儿子给我开了门,脸被泪弄得皱皱巴巴,什么也没说,似乎一直在等我来。我从女人说的旧衣服里翻出一个唐老鸭的储蓄罐递过去说,你妈妈给你的生日礼物。 那个小男孩眼睛透澈,他揪着我的黄色纱裙,咬着嘴唇默默地看着我。 他用稚嫩沙哑的声音说,谢谢你。 2007年9月27日 我从储蓄罐里拿出了那枚银色的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刚刚合适。生活没有任何变化,我依然是一部会走路的电话,传达着各种不幸或幸福的留言。只不过我知道了一件事,有一个男人,19年前就喜欢上了我,一见钟情,至死未渝。 ☆、寻找梦宿生 我和梦宿生是一类人,我们拥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可以进入别人的梦境。但是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不能发生感情,只有在别人的梦境里我们才能去谈情说爱。于是我们经常相约去一个人的梦里,那个人被称为宿主,未料,宿主不久就意外死了。 寻找梦宿生 刘涓 遇见梦宿生的时候,我是一名心理治疗师,开一家私人诊所,因为得益于媒体朋友的宣传,生意一直不错。我经常会忙至凌晨,这样忙碌的工作我并不喜欢,所以我聘用了两个聪慧的年轻人一起坐诊,自己做起了悠闲的老板娘。 空闲的时候我喜欢旅行,我是在去稻城旅行时遇见梦宿生的。那是我在稻城的最后一晚,他与我住同一间旅社,他从远处走来,一直静静地看着我,我有种缘分到来的喜悦感。他走上前来礼貌地问我,可以认识你吗?我微笑着点点头。 那晚,他请我去了一家有情调的咖啡馆,一直聊到很晚。他坦白说,他叫梦宿生,他从来不做梦,但他有个超乎常人的能力,可以随意进入别人的梦境。他在现实生活里不会和普通人发生感情,他一直在寻找同类。然后他深情地看着我。我接受了他示爱的眼光,因为我们是一类人,我们经常会出现在别人的梦境里,寻找合适的同类谈情说爱,我们的一生注定要寄生在别人的梦里。 我们互相倾诉了一些异于常人的烦恼。他说,他已经三十岁了,他的母亲劝他找个女孩结婚,一年要约七八个相亲对象给他,他总把事情搞得很糟,她母亲几次气出了病。但是她不知道儿子一出生就不同于别人,他的爱情只能给像我一样的同类。 当晚,我们虽然互相道了倾慕,却连手也不能牵,这是我们祖先定下的规矩:我们的爱情只能在别人的梦境里进行,所以首先,我们要到同一个人的梦里,那人被称之为“宿主”,然后我们才可以相爱。我想起了一个一直来我这里就诊的身体康健的中年出轨男人,他看起来很有福相。我们约定以后一直去他梦里。第二天,我就回了小城,他也回了云南老家。 那晚,我们如约在那个出轨男人的梦里见了面,男人由于那几天心情过于灰暗,梦里的场景都是阴天或者下雨天.我对梦宿生说,我很想跟你一起去晒太阳,这样的天气很冷。梦宿生便用温厚的手掌拨乱我的头发说,要有耐心哦。他脱掉衣服披在我的肩上,我感觉一股暖流传遍了全身,我的心甜蜜极了,原来这就是爱情,这是我过去25年从未体会过的。 第一次在梦里见面,我们一直十指相扣,窝在男人家的沙发里,静静地望着窗外的雨,静静地感受着彼此身上的爱意。 两个小时后,我们的宿主被电话惊醒了,我和梦宿生就各自回现实去了。我们约好第二天晚上再见。 再次相见时我们已经熟络多了,他上前就给了我一个拥抱。那天,我们的宿主心情很好,梦境出现在阳光明媚的私家花园里,是一个盛大的PARTY,我和宿生都换了气质的礼服去参加,PARTY上,我吃了很多自己喜欢的黄桃沙拉与芝士蛋糕,宿生则一直很绅士地帮我续东西吃。晚上我们喝了一点点酒,我有点微醉,宿生便拉我出了人群,我们沿着小道走着,听见树丛背后有男女欢爱的声音,不用说那声音来自我们的宿主和他的小情人,他是个40岁的男人,家里有妻有子,却屡次出轨。 我问宿生,是不是每个男人都那么不知足呢? 宿生说我太敏感了,然后他吻了我的额头。我想问他爱我吗?却没有问出口,因为微醉的我已经没有了意识,渐渐地靠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的头有点晕,在家中睡了一个上午,心里却十分甜蜜。我期待黑夜的到来。这天晚上,我很想去宿主的梦里找宿生,可是宿主跟小情人在一起,迟迟不肯入睡,直到凌晨5点才睡着。梦中的场景是很平静的小巷,可见宿主已经很疲惫了。宿生见到我,一把将我抱到怀里,他说以为今天见不到我了,他很想念我。还说昨天因为赶工作没有吃饭,想让我陪他吃饭,于是我们相拥着出了巷口。可刚刚出去,宿主的梦境就发生了变化,梦境转换到了10年前,我们看见宿主在梦里被一堆人围劫,那时他还是个备受欺负的小混混。我是他的心理医生,他对我说过他的以前,挨过刀、受过凌辱。 宿生问我要不要救他,我装作没听见,拉着宿生往另一个方向走。听到宿主被殴打的惨叫声,义气的宿生想上前阻拦,我急忙拉住他说,你忘了,这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个梦,是过去发生的事,梦醒之后还是原来的生活。况且我们这类人不能阻止梦里发生的事情的,那样会受到惩罚。宿生只好作罢,我们一起去吃了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吻别。 我与宿生就这样一直在宿主的梦里与彼此相处,他是个温厚的人,善良而富有正义感。宿主由于事业滑坡、压力过大,经常会梦见不高兴的事情,甚至会梦到富裕之前的受辱场景,宿生每次想伸出援手,都被我阻拦。宿生说,虽然我们只是寄生在他梦里的人,可是人的善良是无法改变的,为什么不做点能够改变他噩梦的事情呢,毕竟他给了我们相逢与相爱的机会。我被宿生的话打动了,于是我们决定为了宿主冒一次险。那确实是很危险的,因为梦里的场景时常是刺激而不着边际的,但是我们却是真实的出演,假如有了意外,那意外会被带到现实。 那次,当宿主被几个小混混用刀威胁时,宿生挺身而出,终于打退那几个混混时,宿生的腹部和手臂上都挨了两刀,鲜红的血流个不停。我抱着他大哭,我说你看,我们的宿主早就跑了,他不会因为你的善良而改变本性。宿生笑着说,并不要求他改变本性,我只想不要有太多可怕的事情惊醒他的梦,那样,我们就会有更多的相处机会。我流着泪深深地吻了他。我让他早点回到现实,赶紧去诊所包扎,因为伤口很深,他流了很多血。 从梦里走出来时,我发现自己满头大汗,我隐隐地觉得我和宿生之间要改变些什么。 果然,那以后的一周内,他由于病情严重,没有再来宿主的梦里找我。而一周后,我们宿主的睡眠也越来越少了,有时候竟然一整天都不合一次眼,那样我就没有机会与宿生相见了。我每天都很担心他的安危,每天都焦灼异常,无心工作。 这天,宿主再次来到我的诊所求助,说他经常做些可怕的梦,梦见被人追杀,问我该怎么调节。作为一个心理治疗师,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他的状况只是事业与家庭压力太大所造成,适当开解、让他心理放松便可减轻,必要时睡觉前可服用少量安眠药以安神。可是出于私心,我将安眠药的药量加重了,我希望他能长久地做梦,那样我与宿生就有见面的机会了,一周没有见到宿生,我心中十分挂念,我不知道他现在的处境如何,我都快疯掉了。 可是,最坏的事情终于来临。我不知道我们的宿主患了一种病,每晚都要吃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这种药不能与过量的安眠药同吃,否则就会致命。当我在等待着进入他梦境时,他的呼吸越变越弱,渐渐停止。 这对我无疑是个坍塌式的消息,一来因为私心我毁掉了一个生命,二来我与宿生永远地失去了联系。我去了宿生所居住的城市,发疯似的找了他一个月,可是人海茫茫,哪里会有他的影子呢? 从此,我开始了颓废的生活,不再过问诊所的事,整天窝在家里喝酒,晚上我会跑到很多人的梦境里去寻找宿生。我碰见过许多的同类,向他们逐个打听宿生的名字,都没有消息。我经常在别人的梦里喝醉,也经常跑到有暴风天气的梦里去忏悔,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 一年后的一天,我在咖啡馆里遇见了辰,他的长相与宿生十分相似,我一下子被他吸引了。我一直盯着他看,他也注意到了我,并给了我一个微笑。 晚上,我去了他的梦里,原来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他有着极度的自卑感,梦中回放的是他追求初恋时的场景,他经常将写好的情书藏到身后,爱她的话时常说不出口。有一次,我就替他将藏在兜里的情人节礼物,给了那个女孩子。女孩子很高兴,拉着他的手,吻了他一下子。他在梦里十分感激我,我教他学会了勇敢与自信。 之后的一段日子,由于对宿生的过分想念,我经常去辰的梦里。他有很多与宿生相似的地方,有时候我以为自己喜欢上他了,可当我从梦境回到现实,却发现那不是爱,而是恋,依恋他的样子而已。于是我便不再每天去他梦里。闲暇的时候,我邀朋友一起喝茶吃饭,以打发时间。 一次,我出去吃饭,竟然看见了他。他走过来说,你经常出现在我梦里。他对我讲了他的梦,我静静地听着,然后他问我相信吗? 我点点头。他说,我认识的女人都是多疑的,你不是,你让人感觉很温暖。于是那个下午,他爱上了我。 我没有拒绝辰,因为我看见他,就会想起宿生,觉得他就在我身边。我也没有答应与辰结婚,因为我的心还没死,我仍旧时常穿梭于各色人等的危险梦境里,我知道善良的宿生喜欢拔刀相助。 因此,我遇见过几次生命危险。但是,我的寻找没有停止! ☆、蜜月旅馆 小沁在朦胧中看到了宣传单上写着:蜜月旅馆,圆你婚姻中期盼的爱与温暖。然后她就模糊地去了,订了个房间睡下,做了个长长的梦。没想到梦醒后,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蜜月旅馆 素生 顾秋与小沁是三年前结的婚,婚后一年就分居在了两个城市,只是每到过节时,他们会相聚起来一同去看望下双方的父母,假装一副恩爱的样子。 小沁小顾秋两岁,现在已是28岁的女子了,她18岁时就开始暗恋顾秋,却始终没有得到顾秋的心。想想过去十年所受的相思苦,小沁在去往顾秋城市的火车上,感受到了无尽的凄凉,流下了眼泪。 可是当年,这原本就无果的婚姻是她自己选的,她明知道顾秋选择她是为了安抚一段爱情伤痛,却还是接受了他,是因为太爱了。她想只要能留住他的人,她总有一天会真心用打动他。可她没有想到顾秋是个痴情的男子,婚后他为了那个远去国外的初恋女友日日买醉。他也没有碰过小沁,即使她放下了女人所有的矜持求他要她,他还是一把将她推开。 分居,是小沁提出来的,她终于知道了守住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如同守住荒凉,她害怕荒凉。顾秋只是愣了一下,随即就同意了小沁的决定,这让小沁的心彻底凉了。这两年,小沁一个人在那个海边的城市生活,住着靠近大海的房子,她喜欢海,看到海时她就觉得人生好渺小,人生中的痛苦就更渺小了。她就是用这种虚有的意志支撑生活的,她尽量不去看爱情片,不到喧闹的大街上,她怕看到一对对亲密无间的情侣。但是她还是停止不了对顾秋的思念,海浪很大的夜里,她会蜷缩着,念着顾秋的名字入睡。她偶尔会收到顾秋的问候,叫她天冷多加点衣服,她把每一条他发来的短信都收藏得好好的。但她从来不回他,这是她拿回自尊的惟一方式。这两年,她将自己对顾秋的爱隐藏得不露缝隙,顾秋早以为她的伤痛好了,他还问过小沁是否已爱上了别人,如果是,他愿意为了她的幸福退出。小沁都不回答。 小沁在凌晨四点来到了顾秋的城市,下车时感觉很冷,眼睛也肿肿的,夜色中看不清站台上来往的人群,她窝在一个角落里等待顾秋来接她时,一个卖报纸的中年女子塞给她一份宣传单,问她是否要住旅社。 小沁在朦胧中看到了宣传单上写着:蜜月旅馆,圆你婚姻中期盼的爱与温暖。小沁突然就很想去这家旅馆了,她与顾秋结婚时并没有度蜜月,这一直是她的结。所以她当下就决定跟中年妇女走了,旅馆处在城市的郊区,很幽静。 她订了一个标间,价格不贵也不便宜,订房时服务员没有要她的身份证号,而是别有情趣地请她在红红的帖子纸上填了自己与爱人的名字及详细资料,还有填帖人婚姻里的愿望。服务员微笑着说,我们是蜜月旅馆啊,所以来这里的情侣都能享受我们超星级的服务,甜蜜而归。 小沁笑笑,并没有当真。这个酒店果真是蜜月旅馆,每间房子的家具都红红的,很温馨,像结婚用的新房。小沁洗了个热水澡后美美地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梦,梦里顾秋抱着他一直笑啊笑。他告诉她,其实他已经不再思念初恋女友了,他们婚后的第一年,他的初恋在他乡已经因车祸去世了,所以他才一直陷入了悲哀里不能自拔,因为他的初恋大半是因为他才出车祸的。这些他都没有告诉小沁。直到一年前的元旦他们相聚,他偶然发现了小沁保存了他的每一条短信,他才突然被感动,他决定要珍惜眼前人。可是小沁的冷漠让他不敢上前。然后,他拿出了一整本写的日记,日记里大多与小沁有关,他在尽情地忏悔自己。他还为她买过几次礼物,小沁最喜欢红色芭蕾舞鞋,他每次过节都会买,一共买了6双,想送给她。但每次都没拿出来过。梦里他说着说着就开始吻小沁,然后他们都哭了…… 小沁感觉自己睡了好久,她迟迟不愿从梦里醒来。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晚上了,她感觉头很疼,好不容易才睁开眼,她看到自己躺在医院,病床前围了自己的父母和顾秋,顾秋眼眶里湿湿的,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才知道自己已昏迷一天了,是车站的工作人员把她送到医院的,她由于进食很少,身体已很虚弱了。她在昏迷中一直喊着顾秋的名字,说她爱他。 顾秋问起时,小沁的眼神有些闪躲,但顾秋早明白了她的心。小沁病好时,顾秋说会送她一件礼物,竟是6双红红的芭蕾舞鞋。梦里的场景再次重现,小沁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她想,爱,本来就是很玄妙的吧!可是无论多玄妙,我们都能用真心换得到。 【05 两生花】 ☆、霓虹在东 如果没有了双眼,是不是就不用流泪? 是不是没有了时间,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霓虹在东 牡丹樵 一世一轮回。 七世之前,她是英台,我是山伯。 草桥亭上,我们撮土为香,结了金兰,自此成了红罗书院里,三载同窗形影不离的“好兄弟”。曾以为,那三年会变成永远,谁承想转眼即天涯,楼台之会竟成了最后的诀别。 从相爱到别离,只隔了一场雨的距离。 楼台,朔风,骤雨,我们是一对执手难分的断肠人。 英台双眼红肿如桃,眼泪像断了线的珠玑,一颗颗跌落在我的手背,比雨急,比风冷,比悲伤更伤,比心疼,更疼。英台问我:“如果没有了双眼,是不是就不用流泪?是不是没有了时间,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我拉过英台的手放在心口,对她说:“如果失去双眼能和你在一起,我愿意立刻做这样的交换,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即使要承受天塌地陷的灾祸,我也愿意在无涯的时间尽头去领受。” 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这是我们最后的约定。 原以为有了这样的约定,再世为人,我们还会是一对相亲相爱的璧人,却不料,迎娶英台不成的马家,请来了种蛊的神棍,在我们坟前设坛,用七道符种下一个解不开的咒。 一符一世,七世轮回,我们即使相认也不能相亲,除非找到破蛊除咒的法门,否则,七世之后,化为灰烟,我们将永不能超生重见。 那咒叫霓虹之咒。 世人都以为化蝶之后,我与英台终于在一起了,却不知道,噩梦才刚刚开始。 1 风停雨霁,霓虹当空,我与英台化蛹成蝶,破墓而出,越过芸芸众生,向天边翩翩飞舞。我以为,终于可以与英台在一起了,我们再也不用分开了。却不知一切只是泡影,半个时辰之后,灾厄就降临了。 忽然之间,霓虹消隐,大风又起,冥冥之中有声音传入耳中:“霓虹在东,莫之敢指……”蓦然回首,只见一道朱砂符正风逐身后,紧逼而来,英台与我,身不由己地被逼到王水河上的草桥亭里。 这首《霓虹》之诗,在红罗书院里,我与英台都曾诵读过,但到了这时,我们才明白,原来用朱砂写在黄表纸上时,这诗竟是最可怕的诅咒。 无路可逃,我被钉死在草桥亭里的一根廊柱上,我的魂魄也随即附在上面,而英台断翅折足后,跌落亭下的河边,成了一个洗衣娘木杵之下的冤魂。 我们的第一世,竟比最短命的蝴蝶还短,就这样草草的结束了。 当日晚间,那洗衣娘产下一个女婴,我知道那女婴就是英台的转世,可她,已经没有了记忆。 因为出生在芳草连天,落英缤纷的三月,那女婴后来便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草英。不过我却以为,那名字的真实含义是,她是草桥亭上与我结了金兰的英台。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没有人能逃得过,即使记忆空白,即使浑然不觉,也会带着前世的印迹,身不由己地去奔赴宿命的约定。 这第二世,我只能以草桥亭上一根廊柱的沉默与无奈,伤心地等待着英台的相认。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时光荏冉,草英一天天长大,十六年后,她终于要出嫁了。我在草桥亭上,迎来了草英乘坐的大红花轿。 我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眼看见她了,自此之后,天人永隔,我们再也没有了相认的机会,我唯有在心里暗暗地祈祷,希望英台能一生幸福。 就在花轿刚刚走到桥头时,东方天边突然出现了一道霓虹,随轿的新郞看见了,兴奋地告诉轿里的草英:“快看啊,霓虹。”草英打开轿帘,跟新郞一起指着霓虹说道:“好美啊!”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陡然间平地起了一阵旋风,轿夫脚下一滑,花轿就翻滚到了桥下,草英跌出轿外,她的头正好磕在桥下的一块巨石上,当时就断了气。 英台的灵魂摆脱了草英的躯体的束缚,那一刻,她终于认出了变成了一根廊柱的我,但前世的记忆才刚刚浮现,她的魂魄就被那一块要了草英性命的巨石给摄住了,动弹不得,宿命之手再一次将我们分隔。从此以后,我与英台虽然朝夕相见,却咫尺天涯,既不能相认,也无法相亲。就这样,在那句“霓虹在东,莫之敢指”的诅咒里,一根桥上的廊柱与一块桥下的顽石,把无尽的岁月演绎成了最绝望的木石之盟。 一百年过去了,风蚀虫蛀,我早已经成了一根悲伤的朽木,而英台的脸上也布满了青苔,如果再落一场雨,再刮一阵风,也许我就会倒下,就会去到那块桥下的石头边上,那样,我和英台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但是我等来的却是一道闪电。 那是一个晴天的午后,一道闪电毫无预兆地划过苍穹,以无比凌厉的姿势准确地击中了草桥亭,在我燃烧着倒塌的瞬间,我清楚地看见,闪电的光尾还将附着英台魂魄的那块巨石击打得四分五裂。 闪电过后,紧接着就是一声霹雳,倾盆大雨如注而下,将我身上的火焰浇灭,河水也随之暴涨,将我送到了英台的身边。终于,等待了漫长的一百年,我们又能在一起了。 2 风停雨住,一童一扇,翩然而来,看他的冠巾,我知他是个秀才。 秀才要过河去往对岸山上的红罗书院,可是渡河的桥已经坍塌,他急得在岸边直跺脚,却没有办法。我与英台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他发现的。 其实,在秀才的眼里,他只是发现了一方天然的砚台,和一碇绝佳的墨碳。 那砚台就是被闪电击碎的巨石中的一块,那里面附着的是英台的魂灵,而那支墨碳即是被闪电炙烤过的草桥亭上的廊柱的柱芯,是我再世的化身。 第二日,秀才从另一处的桥上过了河,来到了红罗书院。天赐的砚台与墨碳被他视为至宝,珍而重之地摆在了他的书案上。 不是不记得的,曾经挑灯夜读的旖旎,还有抵足而眠的忐忑,如今物换星移,全都化作了秀才笔下的一首诗,一阕词。秀才不知道墨香里透着的忧伤缘何而来,我却在墨与砚相互消磨的疼痛里,终于洞悉了那诅咒里的秘密,原来,一世又一世的轮回,就是要我们在相互的折磨损耗中,把当年的经历重走一遍。 先是草桥亭上的相识,现在是红罗书院里的同窗相守,也许墨秃砚穿的下一世,就是我与英台在万松山上十八里相送的难舍难分? 但是我忘记了,还有一棵树,还有一口井。 那树是一棵银杏树,是我与英台亲手种下的。记得英台当年说过,银杏叶像心的样子,满树的叶子片片相连,就是心心相印的写照。我于是点点头,随口吟道:“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 还有那口井,每日黄昏,我都会与英台结伴去井台上汲水,我摇着辘轳,她牵着井绳,三年有一千多个日子,我与英台就汲过一千多次的井水。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英台是女儿身,所以当她打趣说“水中照见影成双,一男一女笑盈盈”时,我还笑她发花痴——我真是粗心,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竟看不穿那蓄了满眼的深情。 直到第四世我做了那棵银杏树的枝干,英台做了那年年来又复去的叶子,我才在一次又一次的枝与叶的离别里明白,当年我忽视了的是怎样的深情与无奈;直到第五世我做了汲水的辘轳,英台做了汲水的井绳时,我才在那无尽的纠缠的伤痕里重温了英台当年的隐忍与心痛。 第六世,我们的魂魄才终于回到当年执手难分的万松山上。 这一次英台终于又换得人形,她做了万松山上一个种茶的女子,而我则成了日日被沸水煎熬着的一把烹茶的紫砂泥壶。我不明白为什么只有她可以做人,我却世世只能无语相望。然而只要我还能看见她,记住她,便也无怨。 我无怨无悔地在种茶女子的身旁煎熬着岁月,她却从没有留意于我,她心里念的是“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但光阴如梭,从青丝到白发,九九八十一载过去了,她却从没有将嫁衣穿上身,直到归西的那天,我从她的手中跌落在地,碎成一地的无奈与悲伤的时候,她才明白,这一生她守着的,守着她的,只有一把灰败的泥壶。 第七世,我与英台又回到了重修过的楼台,这一次她做了那楼台金顶上新铸的金铃,我则是那铃中的铛。风过处,人人都说那铃声清脆悦耳,却不知在叮叮铛铛的内里,藏着的只有单调的击打的痛。楼台之会,是我与英台最后的相见,关于那三年的记忆,这里是个句点,英台与我都知道,到那铛碎铃破的时候,就该是最终的结束了,只是这一次,我们都猜不出那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的磨折与伤心。 3 度日如年一百秋,冬去春来入了夏。 是个百年一遇的大旱之夏,枯了草木,龟裂了大地,楼台成了求雨的祭台,冥冥之中,我们知道,终于到了大限来临的时日。 祭师摆开仪仗,念念有词,请得诸神相助,于一碗圣水中窥到了玄机。他召告众人,有大诅咒藏在金顶之上的铃铛内,铃铛不除,将大旱不止。 于是从金顶之上摘下铃铛,置于熔炉,祭师请起七味真火,要将铃铛熔掉。但真金不怕火炼,烈焰熊熊也只是改变了铃铛的形,却消不了迹,七个时辰之后,祭师取出豢养多年的蛊虫螮蝀,用螮蝀的血淬炼之后,将熔后的金锭打造成一对金戒指,并找来一对童男玉女,给他们分别戴上,然后命其牵手跪于楼台之上向上天祈雨。 七日之后,晴空正午的东方天空,突然浓云四合,遮天蔽日,大雨眼看就要来了,祭师率众人立刻跪倒一地。那一对童男玉女因数日水米未进,却在这时昏厥过去。 大雨一连下了七天七夜,才在一声震天动地的霹雳中嘎然而止。雨过云开,丽日当头时,那对童男玉女才清醒过来,他们睁眼看到的第一个景象就是东方天边雌雄双悬着的一虹一霓。 那女孩牵了男孩的手,指向天边:“你看,好美啊!” 只这一指,突然一道红光自他们的指间逸出,直向那霓虹处飞掠而云,纠缠了我与英台七生七世的诅咒就这样被破除了。 我与英台所有的记忆都在这一刻被点燃了,那女孩终于从身边男孩的眼里,看到了当年的山伯,读懂了我等待了七世的深情,而我也从她的眼里辨认出了英台当年的模样,我们相拥而泣,不过这一次,从我们的眼里流出的是幸福。 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终于省悟,原来我们一直搞错了一个问题,我们只知道“霓虹在东,莫之敢指”的意思是说,如果天空的东方出现霓虹,千万不要用手去指它,否则,灾厄就会降临,但我们却不知道这句话的后面还藏着另一个秘密,那就是,如果是戴着相亲相爱的戒指的人,用手去指,那么灾厄就会变成幸福。 囚困了我们七世轮回的诅咒,原来它的法门就藏在一对小小的戒指里。 ☆、藏过七百年的爱情 她喂了我一颗细小的药片,极苦,我却含着,直至房门闭锁的那一刻,奋力地吐出去。总觉得是它让我想不起一切。口水沿着嘴角滑下来,冷却、干涸,像失水的河道,现出斑驳的龟裂纹。 藏过七百年的爱情 岑桑 1 我躺在白色的床上,全身虚浮,嘴唇干涸出微小的伤口,有血液咸腥的味道。阳光从窗口斜斜地照进来,铺在一个女人的身后。她坐在我的旁边,切一块红色的瓜瓤。我的眼睛只能缓缓睁开一条缝隙,看见她像一团昏暗不清的影。 “吃西瓜吗?”她微微向前探身,纤细的叉子扎着一小块西瓜送入我的口中,“你最喜欢吃这个了。” 我看见了她的笑容,十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思轩来了,我下次再看你吧。” 女人走了,我听见开门的声音,传进一个清悦的男声,“苏青,她怎么样了。” “好多了,还吃了一片西瓜……” 声音渐渐淡进空气,房间异常安静。对于我来说,世界像四周的墙壁一样苍白而陌生。 思轩和苏青是谁呢?我不知道。我想,我至少要先想起,自己是谁? 依稀又传来细碎的脚步,是护士,带着福尔马林冷刺的味道。 “吃药了。”她扶我起来,放在我嘴里一颗细小的药片,送水极苦,我却含着,直至房门闭锁的那一刻,奋力地吐出去。总觉得是它让我想不起一切,口水沿着嘴角滑下来,冷却、干涸,像失水的河道,现出斑驳的龟裂纹。 苏青再来的时候,我坐在床上吃一碗清淡无味的粥。第一次看清的她的样子,长发齐肩,有淡褐色的眉。 “你是谁?” “我是苏青,你姐姐啊。” 难怪这么熟悉。她真爱笑,一句话便笑起来了。 “我怎么会想不起以前呢?” “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说了也没意思。”苏青接过粥碗,轻轻舀起,送到我嘴边,“不记从前最好。思轩一会儿就来了,接我们回去。他是我男朋友。你就叫他姐夫吧,他一定开心。” 她说是我的姐姐,可是提起思轩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却分明起了淡淡地敌意,“我还是叫他思轩吧,叫姐夫怪别扭的。” 苏青的眼睛闪过一瞬的凌厉,却又翩然笑了,“反正早晚的事,你怕什么?” 一个没有记忆的人还会怕什么呢?是惧怕找不回曾经的记忆,还是怕想起它。我忽然问:“那我叫什么?” “苏尹。” 2 我的房间很冷,挂着墨绿蔽光的窗帘,拉开,可以看见密蓝的海水。苏青说,这是我的家了,但我看不出半点熟悉。她很少来,只留下一串陌生的号码,永远是接不通的忙音。我开始学习上网,透过盈蓝的屏幕,悄悄看这个世界在说些什么。 门铃响的时候,我已经昏昏欲睡了。从门镜望出去,竟是思轩,让我有莫名的心悸。他喝了酒,脸微微红着,问候间,散着淡淡的酒气。 “有什么事么?” “没……事。”他醉了,嘴巴变得笨拙,“路过楼下,来……看看你。” “进来喝杯茶吧。你醉了。”我侧身让他进来。他便虚虚地坐进沙发,脚不客气的搭在茶几上。我泡了杯艳茶。坐在他的旁边,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相熟。我问他知道我从前的事吗。 他犹豫不决,淡淡地说:“还是让你姐姐告诉你吧。” 我叹了口气,想不出自己经历什么竟然让所有人对我守口如瓶。思轩忽然握住我的手,有炙热的温度,“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你跳海自杀了。” “自杀?”我有些不可置信,刚要询问,房间的门却开了。 思轩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握住我的手松脱了,“苏青,你怎来了?” 苏青只用眼角的余光扫过思轩尴尬的脸,轻轻地笑了,“我给苏尹送药来了。” 苏青再不理睬思轩,只是叮嘱我吃药,对思轩不多一句,之后便一个人走了。而思轩却僵僵地对我笑了笑,一声不响的跟了出去。关门的一刻,我忽然生起莫名的忿恨,把门摔得轰响。难道我曾经爱过思轩?可是答案永远是空白的记忆。看着手里透明的瓶子,装着细小碧绿的药丸,我把它们倒进马桶,冲水,旋进黑色的深洞。既便苏青说它对我如何重要,我也只是觉得它是一瓶伪装的毒。 熄了卧室的灯,躺在床上。我渐渐困了,睡神笼罩般腻着双眼,不想睁开。身后依稀有丝丝的耳语,却听不清楚,只觉背上贴着软凉的躯体,轻轻地摩挲。我猛然睁开了眼睛,仓皇地坐了起来。可是身后,却空无一物,只有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间强挤进来,在床上画出一线奇异的光斑。 是梦吧,我长吁了口气。 静谧的空气中却忽然传出一声轻笑,紧闭的窗帘上,一个黑色的影子瞬间淡远了。我的心里陡然生出恐惧,跌撞地撕下墨绿的窗帘。 “谁?” 月光顷刻泄了进来,我却不由地迷惑。这里不是24楼吗?怎么会有人影淡出窗外。 3 海水冰凉,赤脚走在绵软的沙滩。思轩说我跳海自杀,会是这片海吗? “上来吧,三月的海水太凉。”是思轩,站在海水的边缘,白色的泡沫扑在他的脚前。 “你不怕苏青看见了?”我只是停下来,却没有上去的意思。 思轩僵涩地笑了,“别说她了,快上来吧。” 我走到他的身边,抬眼望他,“肯定不是我自己想跳海的。” “为什么?” “这么凉,我宁可找个浴缸。” 思轩笑了,忽然把我横抱在怀里,“鞋子呢?别扎了脚。” 我却紧紧地攀住他的颈,放肆地说:“你说我还会告诉你吗?抱我回去吧,就不会扎脚了。” 我相信自己真的爱过他,哪怕我想不起从前,爱不需要事实,只要感觉分外明晰。那天思轩带我去了一家饼屋,我赤脚的样子,让店员侧目。思轩说我最喜欢这里的蛋糕,看来,我与他真的有许多过去。 思轩送我回去的很晚。打开房门的时候,看见苏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吸一支细长的烟。我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没想到她会吸烟。 “药怎么不吃?”苏青晃了晃手中的空掉的药瓶。 “不想。” “不吃怎么会找回记忆呢?” “吃了就更想不起来了。” 我转身回房,不想与她纠缠,可是不知怎么,她又出现在我的面前,双眼带着凛冽与肃杀的神情。一瞬间,她的瞳孔竟收成两条细线,散开黑色蛛网般的冰裂纹,“你还是离思轩远一些吧。” 我错愕地看着,恍如幻觉。 4 这几天,我的头总是剧痛,似乎有些东西总在蠢蠢欲动。我常常有些不知所谓的幻觉,让我分不出真假。我甚至不敢肯定那天坐在沙发上的苏青是不是真的来过了。因为每天夜里,我总会看见她坐在昏暗的沙发上,缓缓地吸烟。或许我真的应该吃完苏青的药,我不知道。 我很想念思轩,决定去找他。他在中环的写字楼,B座,52层。我拿着他的名片,慢慢摸索。繁盛如锦的城市,淡漠如亲人的笑脸,让我想起苏青。我的头又在痛了,像有什么渗进来,带着冷冽的苍白。 站在电梯的门前,看它开合,我始终不肯迈进。我怕一个人乘电梯,怕一人被关进那个紧闭的盒子。电梯第7次打开,有人从我身边跑了进去,淡青身影,很快。我慌忙跟着。 “52层,谢谢。” 电梯摇动,嗡嗡地响了,我才恍然发现,没有人按键,电梯里竟空无一人,只有四墙幽闭的镜子,照见我的惊慌。我不能自控地按着墙壁上所有的按键,它们亮起,暗下,毫无作用。我有些歇斯底里,拍打四壁,喉咙里发出细弱残破的嘶鸣。 我依稀听见一个安稳的声音,“你怎么了?” 我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从镜子的倒影中隐约看见一个淡弱的身影站在我的身后。 “别怕,门都开了,你不是来见思轩吗?要镇定,你怎么能让他看见这样的你呢?” 是啊,我是来看思轩的,怎么能这样失态。 “快出去吧,门要关了,一直向前走,就可以见到他了。” 是吗?原来这么简单就可以见到他了。我觉得身后的影子在笑呢,带着安详柔和的光芒。要看见思轩了,我有些抑制不住心中的欣喜,我有多久没见过他的笑容,想念他双臂紧扣的怀抱,和颈间淡淡的香气。 我要快点了。 “苏尹,站住!”是思轩,凌厉的声音响在身后。 迎面的风很大,阳光亮烈的铺在眼前。我一动不动站着,四肢因恐惧而微微的轻颤,因为我猝然发现,自己竟站在大厦顶层的边缘,只需虚虚地迈出一步,就可以坠进三百二十米的高空。 思轩抱我下来,紧锁的眉宇看得出他的担忧。我不声不响地靠在他的怀里,任他怎样询问,也不回答。他的衬衫很薄,可以清晰地触及他的体温,心跳,让我平复。 “苏尹,你还是吃药吧。总是这样让人担心。”苏青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思轩的身后。思轩手臂微微一松,却被我紧紧地抓住了。 “好吧,晚上请思轩给我送来吧。” “不用了,我带着呢。” 绿色的药片托在苏青的掌手,像一颗刚刚成形的蛊虫。我把它含在嘴里,艰涩的咽下。我觉得自己困了,但头痛好了许多,我希望这一刻停下来,停在思轩的怀里,可我却听到苏青伏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咱们送她回家吧。” 她又笑了。 5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就是想念。常常在那些遗失的记忆中努力搜寻与思轩的蛛丝马迹,虽然,那只是徒劳。我悄悄打思轩留给我的电话,但他总是不苟言笑,我暗暗猜度,苏青一定在他的身旁。 “是思轩吧。” “嗯。” “我想你了。” “我知道。” “苏青在你身边吧。” “嗯。” “你不能多说点什么吗?反正,她也一定猜出我是谁了。” 绵长的沉默,隐约听见苏青冷冷地声音,“是苏尹打来的吧,想说什么就说吧。” 我忍不住冷笑。我和她,没有相对,没有说话,电话两端却剑拔弩张。 “来看看我吧!”不等思轩回答,我挂上了电话。 那天晚上,思轩真的来了,面色青白,额头粘着汗水。我拉他进来,问他怎么了。但他没有说话,只以吻作答。他的唇,柔软,冰凉,纹路清晰,冻结我所有的意识。我只能睁眼,直直看着他的瞳孔,潜着嚣艳的绿芒。我从没想过一个男人的身体可以这样柔软而腻滑,我们赤裸的纠缠在一起,像两条冰冷相偎的蛇。我忽然停下来,问自己,这会不会只个幻觉。可是,它真的是个幻觉又如何? 6 第一次看着思轩穿着白色的浴袍,有别样诱惑的神情。他调了两杯酒,浅绿清透,放在我的手里。 “为了你,”思轩轻轻撞我的酒杯,发出清脆的响声,“干杯。” 门铃却不合时宜的响了,我看见思轩扫兴的笑容。我拍拍他的手背,“一会儿就回来。” 可是房门打开的那一刻,我却完全陷入一片难以自醒的震惊。是思轩,穿着凌乱的西装。我茫然地向身后望去,却只有一只空掉的酒杯停在桌上。 思轩走进来,抿着唇,眼中有捉摸不定的犹疑。他忽然拿过我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我替他擦去嘴角残留的一滴,他便捉住了我的手,“苏尹,我不能骗自己,我爱你……” 他的眼神怦然散了,表情停滞在爱我的那一刻,倒下,像一片卷曲的叶子落在我的脚前。 “你怎么了,思轩……”我惊慌的看着,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切。而这时,苏青却从我身后走了出来,穿着白色的浴袍。 “怎么会这样呢?”她轻颤的指尖,抚弄着思轩的头发,“那是我给苏尹的,你为什么要喝呢。” 她站起来,生生地望着我,“姐姐,这回你满意了,你让我一次又能如何……” “你……怎么会在我家里?你不是我的姐姐吗?” “你真不记得了,那就别吃那些药了。” 苏青笑了,像兀自妖冶的紫鸢,转瞬淡成一片绿影,散了,只留下白色的浴袍空空落在地上。 如果不是思轩仍然躺在我的面前,我真的只当它是一场幻觉。可是,他真的蜷在那里,渐渐僵硬。我跪下来,轻轻抚上他久久未合的眼睛。皮肤死亡的冰冷,从指尖直窜进记忆的深处。 “大和尚,你把他给我,我就告诉你姐姐藏在哪儿了。她快生了,难得的机会。” 原来,苏青真是我的妹妹。那时她还小呢,穿着碧绿纱萝的裙子,就那么爱笑。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我们姐妹这么多年的情谊,都抵不过一个男子的重要。如今,她也该等了恨了几百年吧。 忽然觉得自己可笑,这样不堪的记忆忘得干干净净,又何必冥思苦想地找它回来。我吃下整整一瓶绿色的药片,就可以忘记了吧,思轩,或是应该叫你,许仙。 窗外下起了夜雨,有隐隐翻滚的雷声。我穿着白色的长裙,轻轻走进那片深蓝起伏的海水,漫上脚踝、腰肢、脖颈、头顶……任自己沉进冰冷晦暗的深处。 7 我躺在白色的床上,全身虚浮,嘴唇干涸出微小的伤口,有血液咸腥的味道。阳光从窗口斜斜地照进来,铺在一个女人的身后。她坐在我的旁边,切一块红色的瓜瓤。我的眼睛只能缓缓睁开一条缝隙,看见她像一团昏暗不清的影。 “吃西瓜吗?”她微微向前探身,纤细的叉子扎着一小块西瓜送入我的口中,“你最喜欢吃这个了。” 我看见了她的笑容,十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思轩来了,我下次再看你吧。” 女人走了,我听见开门的声音,传进一个清悦的男声,“苏青,她怎么样了。” “好多了,还吃了一片西瓜……” 声音渐渐淡进空气,房间异常安静。对于我来说,世界像四周的墙壁一样苍白而陌生。 思轩和苏青是谁呢?我不知道。我想,我至少要先想起,自己是谁吧? 依稀又传来细碎的脚步,是护士,带着福尔马林冷刺的味道。总觉她会喂我一颗细小碧绿的药片,或许是因为她的脸上带着和苏青一样熟悉暧昧的笑容。我听见她在我耳边说:“吃药了……” ☆、亲一亲睡美人你就醒来 我在这世浅吟低唱,你却还在那世苦苦徘徊,究竟怎样的亲吻,才会让千年的爱火重燃? 亲一亲睡美人你就醒来 何竞 汉代睡美人 最先发现墓址的是两个陕西农民,他们结结巴巴地把电话打到了县博物馆,馆长很不耐烦:上官教授不在国内,我们力量不够,怎么处理?我这个实习生就站了出来,告诉他们我可以去看看。馆长以十万分不信任的目光聚焦我——这也难怪他,我不过是上官众多硕士之一,而且还是女生,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考古专家。但是教授说过,必须抓住一切机会沉淀到历史长河去,我不愿错失良机。夜里在路上给教授打了电话,他说美国的会议还未结束,但是会派他的朋友来帮我。 没想到教授的朋友动作这么快,天亮时我赶到古墓,他已经站在墓外,若有所思地皱着眉头。墓穴被两个冒失农民无意撞到,长三十尺,宽二十尺,而棺材,被层层密封了五个,每个棺材之间还打着厚厚生漆,最后才是一具女尸——一具经过了两千年风霜雨雪依旧保存完好的女尸。教授的朋友告诉我,他叫马戍,他有着剑眉星目,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勃勃英气,但是为人冷淡了些,和他握手时,他很警惕地轻轻碰了碰我指尖,有什么了不起嘛?这样冰凉的手,果真是和死人打交道太多,考古学家最后都变活化石。我悄悄瘪嘴,但又忍不住多看马戍几眼,心里很无厘头地冒出宝玉式傻话:这个哥哥,像是在哪里见过呢! 但是,这样冷漠的马戍,当看到揭开棺材剥开丝帛的女尸时,眼睛立刻就潮湿了。她美得像一个妖精。断碑上的刻字,可以让我们追溯到她是汉代一个王爷的女儿,她叫刘月追。马戍喃喃说:她是大汉最美丽高贵的公主!我觉得这个男人犯神经,一连抛给他几个白眼,他却很不专业地摸了摸女尸的手,依旧柔软。 怎么会动情,瞬间就动情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同行。即使我热爱考古,但是我深知这项工作的枯燥单调乏味,当你面对一把枯骨,久久思索不得其解时,那种压抑的状态几乎要让人疯掉。但是我分明控制不住自己砰砰乱跳的心,向着讨厌男人马戍的身上倾斜。请容我细细道来: 马戍一看就是工作狂人,他对刘月追的尸身呵护备至,教授联系了北京专家,要求我们马上护送尸体去北京解剖,因为山体滑坡,当地道路忽然变得很难走,我们日夜兼程,车胎却爆掉,我刚推门下车,脚又被一块碎玻璃扎伤。很辛苦地忍了忍,到底没忍住,嚎啕大哭。在前面换车胎的马戍急急忙忙跑过来,抓起我的脚,丢掉玻璃后,他竟冒冒失失地用嘴来吸吮伤口……我的天,我几乎晕倒,他却已经手脚麻利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褐色药粉,扑到我脚上,包扎妥当。好了。马戍面无表情地说,接着去换车胎,然后转过头看棺材,他敬业太深,以至于每次面对棺材都会痴痴入迷,眼波荡漾。他对我冰凉,我却因他而荡漾了。接下来的几天,因为行动不便,即使去小解,马戍都会背我上下,他的后背宽厚,但冷而硬,像块石头。 刘月追运到北京上官教授的解剖室时,马戍忽然发了神经,对着锋利的柳叶刀大声叫喊:不!一边流泪大叫,还一边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女尸,好像那是他未死的恋人。我就是从那一秒钟爱上他的,他可爱的执着,还有对我细细的好。 当然,我们谁都没想到的是,当晚,马戍从实验室偷走了女尸。教授从美国气急败坏地打来电话:赵可儿你这个人头猪脑的女孩子,我朋友被歹人推入一个大坑,手机也没收,几乎奄奄一息才被救上来。也就是说,这几天和你呆在一起的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冒牌货!而更过分的是,实验室所有人还联合起来默默捉弄我,他们很无辜地说:拜托,赵可儿,你把女尸弄丢就弄丢嘛,干嘛编一堆理由来骗教授呢?哪里有马戍?马教授刚刚才从坑里救上来! 不管多辛苦一定找到你 教授的发怒和众人的指责像雷电一般击中了我,马戍马戍,你为什么要骗我呢?偷走一具女尸想做什么啊?即使她美艳如花,但是毕竟死了两千多年,莫非你有恋尸癖?这件事让我在实验室名声扫地,仿佛起因都是我白痴,才会造成今天后果。我无奈,向教授请求休学一年,他盯着我眼睛一字一顿说:我支持你,赵可儿,一个合格的考古学家,就该不到目的不罢休。听了教授的话,我外出寻尸的心忽的热了起来。 我开始用最笨的办法,满中国乱跑,登报、贴寻人启事、到电视台去作声泪俱下的表演。我不在乎花多少钱,也不在乎花去多少时间,扪心自问:你只是为了雪耻,或者还自己一个清白吗?但内心有个小小的声音却在回答:不,我只是想再见到马戍。 马戍当时敷在我脚上的药,我送去化验了,里面有朱砂成分,最奇怪的是,它和刘月追棺材里一种液体的朱砂含量一模一样,我是否可以这样解释呢——马戍注意到并接触到这个墓地,绝对比两个农民早。 在寻找马戍的过程中,我始终逼自己不要放弃,但是一个黄昏,我接到了妈妈电话,她说因为我的任性,花钱若流水,爸爸的公司都快被我拖垮了,如果我继续找下去,他们将不再承认我是赵家女儿。我走向黄昏的街头,眼泪无声地流,然后,黑暗就死死罩住了我。 神婆说,孩子你找的是一个死人 我晕倒在街口,那里有一家小店,布幔之后是烟火缭绕的香堂。店主把我抱进屋里沙发上,在等我苏醒时,她唱了一些古老曲调的巫歌。我在占卜老人的歌声里走入了梦乡。我看到了什么? 额地神! 是刘月追在弹琴、在品茗、在刺绣、在叹气。他站在她身后,她能看到他但距离不算近,有时她弹琴他会舞剑,她微笑他会舒眉。他一身侍卫打扮,面孔却是马戍。 我从梦里猛醒,身上汗湿一片。占卜老人发着抖说:孩子,刚才我也进入你的梦了,我知道这几天你一直在街上贴寻人告示,但是我帮你找了找,这个人并不在阳间,孩子,请相信巫婆的眼睛,通灵后只会看到阴间的事。 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马戍曾经背过我,给我的伤口上药,他怎么会是死人呢? 重遇 告别占卜老人,我小声哭泣着往简陋的小旅馆走去。也许困顿贫穷的我马上连这样的屋子都住不上了,但是我仍旧想继续追寻马戍,他简直是我命中的一个劫,遇上了就誓不罢休想拥有,理智都骗不了自己。 千回百转苦苦寻觅的男人,竟然坐在我房间椅子上等我。我无法相信自己眼睛,一步一步走过去,抬起手来,马戍便闭了眼睛,把自己的脸贴了上去。他的脸还是这样刺骨的冰凉,我的掌我的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他便轻轻拥我入怀,唇间吐出一句话:可儿,从没有女人,千山万水来见我,对我这样好过。 我想要知道一个真相,马戍便捂住我眼睛,温和地说:来。 眼前是一片鸟语花香,大汉盛世,宫殿琉璃翠瓦,金壁辉煌,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却不开心。刘月追虽贵为公主,却也被天子相逼远嫁匈奴。她剪发、绝食、不从。侍卫马戍终于从远处一步步走近她,轻声说:马戍愿追随公主于地下。刘月追大笑不止,直到泪流满面,然后她说:为何到如今才告诉我?为时晚矣。若千年后,我心属你,我会一吻而醒。她还想说什么,但是腹中断魂散的药效已经发作,她苍白笑着跌倒,即刻香消玉殒。 马戍在刘月追的陵寝旁,也服下了断魂散。 两千年后,她因宫中工匠剥去内脏,放入名贵防腐香料,口中衔一块昆仑宝玉,而保肉身不腐,他却只是一个游魂野鬼,徘徊在她的墓地,等着一个吻她苏醒的诺言。 这世上只有我,能看到马戍,因为我对他动了情,从第一眼到现在。 我应该老早就告诉他的,刘月追只留一具肉身躯壳,她根本不会再醒来。她当时许下千年之约,只不过不想负他一片深情罢了。马戍放开我的怀抱,沉吟片刻答应:可儿,我可以把公主尸身交给你,还你清白。 呵,到了最终,他到底是爱我的。我仰起脸向他请求一个吻,他果真就深深地吻了下去,那样动情至爱,连骨髓都在欢歌。马戍走后,我发现刘月追的尸身,就放在旅馆小床上,有淡淡龙涎香。我轻轻打开包裹她的丝帛,公主秀发千年之后还如云乌黑柔滑。摸上去,温润如瀑,我俯下脸,轻轻贴了贴她额头,说:因吻而醒,终知秘密。 自我解剖 三天后,我将刘月追带回了上官教授的实验室,教授面对国内唯一一具保存得如此完好的千年女尸兴奋不已,他当即同意我复学,并且安排了解剖探秘的手术。 教授忘记问我是费了多大周折才找回尸身,而我亦不打算告诉他这个秘密。实验室进行解剖时,我站在玻璃门外,冷静地看着他们用薄薄刀页剖开了她的身体。两千年了,我还能感知自己肌肤微微的疼痛,还有心灵注定的空落。我暗自冷笑:教授,你们费这么大劲,真的可以在她身上追寻到历史吗?她能告诉你们什么呢?关于宇宙未知的奥秘还是铭记着当初的传奇? 我一直没告诉马戍,赵可儿两千年前有个名字,叫刘月追,是尊贵的大汉公主,她在临死前,有个侍卫对她表明爱意,从此她投胎轮回,也千方百计想要与他重遇。而下一世,他却不再记得她,只是守了无用的肉身唏嘘。我原本想要嘲笑这个笨蛋,但是脸颊却像春雨抚过一般,渐渐潮湿。 ☆、相爱的人永远在一起 油灯晃了几下,蜡油溢出了灯台,慢慢流淌在了柜台上。我想要去拨一拨灯芯,忽然却看到了柜台上的蜡油慢慢凝成了几个绳头大的楷体字——“我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相爱的人永远在一起 庄秦 伊莲一直希望今年的情人节,我能与她一起过。于是我约她在千里之外的簋城古镇见面,我们是网友,从没见过面,但我们早就已经感觉到对方就是自己寻找的另一半。我们会分别赶往簋镇,约在镇口那棵大榕树下不见不散。 那天我遇到了一点意外,等我到达簋镇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我很担心伊莲是不是还在榕树下等着我。当我看到她身着一袭白衣幽怨地望着我时,我那悬着的心落回了原处。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我立刻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解释着迟到的原因。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抽出了手,说:“你的手好冷。”是啊,虽然已经是二月了,可天气还是很冷。 伊莲挽着我,我们沿着一条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走进了簋镇。也许是天黑了的原因,街市边的店面都关了,镇里一片漆黑。簋镇保持了千余年的旧貌,就连路灯也没有安一盏,所幸那天的月亮很圆,而且我们依稀看到在街市的尽头,亮着两盏白色的灯笼。当我们走近后,才看到灯笼上面写了两个字:旅店。这旅馆很是破败,班驳的木墙证明这房子已经存在很多很多年了。 推开薄薄的木门,我与伊莲走进了这破旧的旅馆。在昏暗的油灯下,我们看到了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太太站在柜台后,一双无神的眼睛愣愣地看着我们。我看不出她的年龄有多大,但从她的五官来看,依稀可以知道她年轻时,也曾经是个美女。 她穿了一件水绿色的旗袍,样式很老了,却浆洗得很干净。头发在脑后挽了个发髻,看上去很随意,但看上去怎么都觉得舒服。在她面前的柜台上,摆着一只碗,在她的手里则握着一柄长长的筷子。 “老人家,还有空房吗?”我轻声地问道。 “有啊,我这里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住店的客人。”老太太的声音很干瘪,漏风的牙齿让她的语句听上去有些含糊。 “那麻烦您给我们一间干净的客房吧。”我搂着伊莲的肩膀,向柜台走了过去。我看到老太太端起了碗,筷子在碗里夹起什么东西塞进嘴里,然后吱溜一声吸进了肚子里。 我的心脏猛然核突的砰砰跳了起来,因为离得太近,我看清了老太太吃的是什么——那是几只又肥又大的蛆虫!好恶心,我吓得登登登向后退出几步,骇然地坐在了木椅上,浑身泛起一层鸡皮疙瘩,额头上全是濡湿的冷汗。 “年轻人,你怎么了?”老太太愣着问我。这时我才看清她筷子上哪有什么蛆虫,明明是几粒饱满的白米饭。一定是我眼花了吧,一定是我太劳累了吧。 老太太走出了柜台,把房间的钥匙递给了我。我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势很奇怪,两个膝盖很僵硬,长长的裤腿拖在了地上,我看不到她的鞋。看她走得这么蹒跚,我想上前一步去搀扶,却忽然听到窗户哗啦哗啦直响,然后啪的一声,一块玻璃落到了地上,摔得粉碎。伊莲被这突然发出的声音惊得扑进了我的怀抱,我也感到了心惊肉跳,而那老太太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没事,屋外的长街起风了。” 从窗外掠进来的风在破旧的旅馆里呼呼乱转,柜台上的油灯灯光也随之不定摇曳,把我们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看上去就如幢幢鬼影一般。我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气息正慢慢包围着我。我望了一眼伊莲,她也裹着外衣浑身瑟瑟发抖。老太太似乎发现了我们的异样,她咳了一声,然后淡然地说:“是他来了,他马上就要来了。” “谁要来了?”我大声问道,声音竟有点颤抖。 “是我的男人,他马上就要回来了……”还没说完,老太太突然剧烈地咳了起来,身体不停地颤栗着。 我走到了她身边,想帮她锤锤背,可当掌心刚拍在她的背上,我的动作忽然凝滞了——在她的外衣下,似乎空无一物,又似乎在一片虚空中藏着什么坚硬的东西,咯得我的手掌一阵生硬的疼痛。 老太太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用一双空洞的眼睛望了我一眼,然后幽幽叹了一口气。 “你的衣服下是什么?”我惊惧地问道。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撂开了外衣——在衣物下,只有一排已经发黑的骨架,几只肥大的蛆虫慢慢地爬过,仿佛在对我耀武扬威一般。 “你是鬼!”我几乎崩溃,身后的伊莲则一声尖叫,然后晕倒在了地上,而我也觉得头晕目眩,脑子里一团乱麻。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老太太坐在我对面,眼里不再是冰冷与木然了,反而有了点和蔼。伊莲坐在我身边,紧紧握着我的手,大概是因为恐惧,她的手和我一样冰冷。 老太太悠悠地对我们说:“是的,我是鬼,但是我不会害你们的。我到这里来,只是为了来完成一个约定。”老太太名叫朱槿,她慢慢讲出了她的故事。 很多年以前,簋镇是南北官道交汇的地方,一片繁荣。朱槿是簋镇最大一个财主家的九房姨太太,年轻貌美,还做得一手好女红,深得财主的宠幸。在常人看来,朱槿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真是羡煞旁人了。但是只有朱槿自己知道,她并不快乐。因为她不爱财主,她爱的是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一个书生。书生叫寒杨,赴了七年考都名落孙山,为了离心上人朱槿近一点,寒杨干脆放弃了赶考,到财主家做了长工。 每当财主出外收租,朱槿就会避开旁人到柴房去与寒杨幽会。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的事很快就被财主知道了,于是他俩决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私奔到天涯海角去。 朱槿与寒杨约定了当晚三更天在柴房见面,可还没有入夜,财主就带着家丁冲进了朱槿的屋里,用铁索捆住朱槿,把她带到了河边。朱槿被塞进了一个铁笼里,朱槿知道,她会被连同铁笼一起扔进湍急的河流里。这是簋镇处罚失节女子最严酷的私刑——浸猪笼。朱槿在被投进河里前,眼里流下了泪水。她不是因为死亡的恐惧而掉泪,她是为了寒杨而落泪水。寒杨会在柴房里苦苦地等待着她,他会不会因为看不到朱槿的到来而焦急?他会不会因为朱槿的失约而心伤? 朱槿死在了河底,因为她的尸身没有入土为安,所以没有办法进入轮回,她变成了一缕漂浮在世间的冤魂。一个被朱槿遭遇感动了的土地神仙悄悄教了她几句咒语,这会让她可以在每年自己的忌日幻化成人形出现在人间,而那一天也正是她决定与寒杨私奔的日子。 朱槿在这一天,一定会回到簋镇,原来柴房所在的那个地方,打扮得漂漂亮亮,坐在屋里等待着寒杨的到来。她希望寒杨不要忘记他们之间的约定,她希望每年的这个时候寒杨都会来到她身边。 “那你等到寒杨了吗?”伊莲问道。她的眼睛微微泛出了泪光,她也被朱老太太的痴情感动了。 朱老太太黯然摇了摇头,说:“我从来都没有看到他,也许他早已经死了,进入了五界轮回。有时我会把一阵吹过的风当作是他的魂魄,有时会把一阵下过的雨当作是他落下的眼泪……”她刚说完,屋外忽然一道闪电,然后噼里啪啦落下了密密麻麻的雨点。朱槿惊喜地说:“听吧,下雨了,那是寒杨的泪啊!” 伊莲嘤嘤地低声饮泣了起来,她已经被他们的爱感动得落下了泪,而我也觉得心里最柔弱的地方隐隐作痛。 油灯又晃了几下,蜡油溢出了灯台,慢慢流淌在了柜台上。我想要去拨一拨灯芯,忽然却看到了柜台上的蜡油慢慢凝成了几个绳头大的楷体字——“我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我连忙叫朱老太太过来,她看到柜台上的字,立刻身体剧烈地颤抖了起来。而就在这时,我们似乎都听到从屋里最幽深的黑暗里,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声音,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槿妹,我一直都在这里的。那天晚上,我在柴房里没有等到你,却等到了那个财主。他和家丁把我五花大绑,塞进了一门火炮里,还装上了无数火药。点燃引线后,一声巨响,我被送上了天,然后与火药一起炸得粉身碎骨。我的血肉撒落在了簋镇的每一个角落,永远没法入土为安,我也变成了一个孤魂野鬼,四处漂泊。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同情我的土地神仙,他教了我一句咒语,这句咒语可以让我在忌日的那天将魂魄固定在一个地方,不再被风吹走。于是每当到了这一天,我就会让魂魄依附在柴房所在的位置。我只想看着你,槿妹,我一直以为你还活着,所以不敢显身,因为我怕会吓到你。没想到,你竟然也是四处飘游的魂魄,早知道如此,我就与你的魂魄交融到一起,永永远远在一起,我们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在我们的面前,朱槿的身形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倏”的一声,她身上的衣物忽然一软,摊在了地上,而她已经不见了。我与伊莲只听到了呼呼的风声,两股旋风轻快地在我们身边流连片刻后,呼啸着冲出了窗户。而在那一瞬,屋里的油灯又摇晃了一下,灭了。屋里陷入了一片漆黑。 伊莲在我的怀里,问我:“朱槿变成鬼已经那么多年了,为什么寒杨还一直以为朱槿活着?不管谁都活不了几百年的啊。” 我答道:“也许变成鬼魂后,再有没有了时间的概念。又或者,因为寒杨太爱朱槿了,他早就忽略了时间对他们的影响。” “那我情愿相信是第二个解释。”伊莲紧紧抱住了我,用她的嘴制止了我的下一句话。 我们一直这样亲吻着,我们几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忽然我听到了鸡鸣的声音,我望了一眼窗外,天边正在露出一线鱼肚白,雨早就停了。 我幽幽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已经变得有点模糊了。 我对伊莲说:“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也都到这里来见个面吧,作为一个纪念吧。”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伊莲的眼里写满了诧异。 我又怎么能告诉她,我在来的路上遇到了泥石流,我乘坐的客车被冲进了湍急的大江里。我试图撞开车窗,却被水流冲进了暗礁之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我也没办法进入轮回,我会变成野鬼在世间飘荡。我想与伊莲见面,我渴望见到她,哪怕我已经变成了一缕飘荡在天地之间的孤独魂魄。我心中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我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向簋镇的方向飘移而去。而当我到达簋镇后,竟惊喜地发现伊莲也能看到我。难道是我心里的爱,真的感到了天地吗? 可是我又怎么能把这一切告诉伊莲? 我的眼里淌出了泪。 阳光渐渐透过窗棂射进了旅馆,我看到自己的身形越来越模糊,我终于变成了一缕魂魄,从伊莲的怀抱中漂浮了出来,透过了头顶的屋脊,漂在了空中。 我往下看去,脚下的旅馆“轰”的一声坍塌了,变成了一片废墟。一股暗红色的旋风从瓦砾下冲了出来,飘到我身边,紧紧包裹住了我。 我听到了一个声音,是伊莲的声音。 “我也有件事没告诉你,今天我乘飞机从外地赶过来见你,但是却遇到了空难,空中剧烈的爆炸令我粉身碎骨。我的魂魄飘荡在雪山之上,我想与你见面的思绪令我的灵魂不由自主来到了簋镇。你知道为什么我能看到你吗?因为我们已经变成了同类——我们都是一缕游荡的魂魄。不过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永永远远可以在一起……” 一阵风吹来,我与伊莲欢快地纠缠到一起,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梅瓶 每一件前朝的艺术品都是有灵气的, 梅瓶 楚江雨 我工作的地方,是博物馆的修复部。工作的最大成就是看着一件件出土后斑驳残缺的文物在我手中变得逐渐面目清晰并且栩栩如生。每当一件文物经过无数双手的辗转流离到我手中的时候,看着它们颓败的容颜,我心里总是难过的,当年,和它们的主人一起深埋入地下的时候,它们也没有料过自己的命运会是怎么样吧,命好的,被珍惜的考古学家挖出来后妥善加以保管,命不好的,被盗墓者随随便便挖出来加以倒卖,有的有幸被回收,而有的,彻底地流落而云深不知处。像不像女子的命运,遇上一个爱的人,一生波光潋滟,遇人不淑,则是颠沛至不可收拾。 今天忙碌一整天,是在修复一件宋时的瓷器梅瓶。这瓶是耀州窑烧制的,黑色的瓶身线条流畅,瓶身上微微浮起的是仕女打马球的花纹,看那些丰满幸福而又神态活泼的女子那么无所顾忌地快乐着,我会做起很少做的绮梦,如果,今生有一个妻,我希望,她是快乐的,再希望,她可以无所顾忌地吃我做的面条,胖一点也没有关系,天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一句温香软玉抱满怀的诗。 转了一会,我坐在博物馆的台阶上稍事休息,4月的下午春风沉醉,夕阳斜斜地照下来,呼吸着玉兰花幽幽的香气,真让人疑心美得不像人间。“先生,麻烦帮我照张相行吗?”是有人走到我跟前来了,我抬头,见是一个一袭黑衣身材婀娜的女子,她恬静地对我笑着,却是不容置疑的神态,我平常的穿着就是牛仔裤黑茄克,一则是习惯一则是舒服,但是今天,我觉得我真是有些太简陋了。 她站在一棵玉兰花边让我给她照相,阳光打在她的身上刺得我的眼睛有些痛,我看明白了,她的黑衣上根本不是城中女子衣服常见的蕾丝,而是镶嵌着浮出来的金线,我看不清图案是凤凰引祥云或鸳鸯双交颈还是喜鹊十八缠,她肌肤雪白,在黑衣的衬托下更是如瓷器般闪着光泽,这样的女子,她们在南郊的台湾人修的别墅里比较多,我能和她们见面的机会真的很少,也许缘分就是照一张相的缘分。我很清楚我配得上的女子,无非是城中那些买一件打折的杰西卡就笑得开了花的女孩,太美丽的女子,即使人家看得上我,我还怕自己折寿呢。 一张,再来一张,我发现问题了,刚才在我眼中肌肤如雪的女子,怎么脸色一点点颓败下来,像失去水分的年代久远的纸张,干、脆、发黄到出现一道道的裂纹,先是脸,接着是颈项胳膊手,再接下来是黑色的衣服如遭遇沙尘暴般蒙上了一层灰,衣服上镶嵌的金线也脱了色,宛如什么,我明白了,宛如流落我手中需要我修补的出土文物最初的惨无颜色。 是不是我太久与那些残缺文物打交道,已经失去对美的感受能力了?我问自己,手却不敢停,依旧按下了快门。将相机交到女子的手中,我仔细地看她,甚至在她说谢谢时借机握了一下她的手,温香软玉的实在打消了我的疑惑,我想我是以后要注意劳逸结合了,否则,一切美好的东西在我眼中都会变成出土文物的。 回到办公室,我一路小心翼翼地抱着怀中我已经修复好的梅瓶,很奇怪没有瓷器的冰凉感,而是如丝绸般光滑,湿湿地,像是有泪,以至于将梅瓶交到了展览部时我有万分的不舍。 春天真是容易让人起化学反应的季节。晚上竟然有梦。 两个一模一样的着黑衣的女子,一个正是我下午见过的女子,一个则是我不认识的,她们的相貌几乎没有区别,惟一的区别则是黑衣上的花纹,她们走到我跟前,其中那个年岁稍长的说,“谢谢公子还妾以全身之德,我还有个妹妹,当年我们一起出生,一起伴小姐长眠于地下,现在小姐的安身之地被盗墓者尽毁,我得以公子成全,而妹妹仍流落在曲江边的乱草丛中,妾知公子一向有好生之德,望公子尽早去找回我妹妹,还她一个全身。”姐姐身后的妹妹还是走了过来,“公子下午已经见过我的,我现在实在不敢以真面目再示公子了,如姐姐所说,我现在身首异处,曲江边乱草丛中栖身,姐妹分离……”说着说着,妹妹已是珠泪滢滢,两人最后双双长揖于我床前,“公子成全之德,小女子姐妹定当相报。”说完两人飘然而去。 我则醒了过来,四顾之下不觉茫然,身上是大汗淋漓。我相信每一件前朝的艺术品都是有灵气的,因为它们都是匠人的心血所在而非现在大工业的流水线生产,所以,一大早,我请假去了曲江边。 果真在曲江边的乱草丛中,我找到了一个身首异处的梅瓶,黑色的瓶身恰如我刚修补好的那个,而瓶身的花纹,我辨认出来了,是凤凰引祥云,是我昨天下午所见女子身上衣服的花纹。 我无言,那些盗墓者,我从来不视他们为人类的一分子,因为,如果人不懂得爱,只能叫做禽兽。 小心地、仔细地、加班加点地忙了三天,我才把那个梅瓶修补好,又一个绝色的女子在我手中诞生了,我知道。我很想把这个妹妹留下来据为己有,可是,在轻轻地吻了她一下后,我还是将她交给了博物馆的征集部。 下班的时候,一个大学时的死党打来了电话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想,30岁的我是到了该有个家的时候了。 第二天,在城里的一家咖啡馆,我见到了死党为我介绍的女孩,当她开口跟我说她叫梅萍的时候,我知道是谁的安排了。 梅萍是那种胖乎乎的女孩子,她爱吃我做的面条,当她睁着睫毛忽闪忽闪的眼睛看我,我会幸福得想流泪。 【06 血咒】 ☆、血衣 天色欲明未明,车灯不再炯炯,如同一双疲惫的眼照向前方。 微弱的晨光中,东路依稀闻见了一股芬芳,抬头一看,前面的一个村子里正开满了梅花,暗香四溢…… 血衣 蒋诗经 东路作了个梦。是一个清晰的梦,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 东路梦见自己的出租车挡风玻璃被砸碎了,像是凭空飞来的一块石头,钢化玻璃如同一个绝望的人一样,瘫软成一堆。东路开着没有挡风玻璃的车行驶在路上,寒风刺骨。接着,在路过一个开满梅花的村庄的时候,车头一声闷响。东路想,坏了。下车一看,果然,一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孩躺在了车下。女孩的面容姣好,眉间有一颗朱砂痣,点上去的一般,暗红。女孩的表情没有什么痛苦,反而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东路。而鲜红的血正从羽绒服下汩汩地流出…… 东路从梦中猛地惊醒过来,浑身冷的瑟瑟发抖,梦中的寒风好像还不时地灌到身体里来。细看,原来是被子掉到地上去了。 东路看了看表,凌晨四点,就没有再睡,骂骂咧咧地起床,洗濑一番,开着出租车出了门。这鬼年头,钱是越来越不好挣了,每天起早贪黑也只能混个肚儿圆。 天未亮,灰蒙蒙的一片,路灯也被蒙上了一层雾气。就连路灯下的人也被涂上了一层模糊的光晕,那个女孩向东路招手。东路竟然没有发觉,驶过去后,又感觉好像刚才看见了客人。东路放慢了车速,回头,没有人影。 东路还是觉得不踏实,将车倒了回来,还是没人。东路有些愣神,挂上前进档,准备离开,后车门却突然打开了。 上车的是那个女孩,她淡淡地对东路笑了笑。 东路回头看到了女孩的面容,傻了。女孩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点上去的一般,暗红。 女孩就是梦中的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很白,白得刺目。 随着女孩进来的是一阵清晨的寒气,东路感觉到了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但还是硬着头皮问,去哪儿。 美人坡。女孩轻轻地回答了一句。 东路知道美人坡在郊区,更知道,那里是公墓。只有每逢清明的时候去那儿的人特别多,平时很少有人去,更何况是这样的清晨。 东路的心乱了,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调转了方向。东路一路上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要疑神疑鬼,可是梦里的画面却在不断地闪回。 行进中,东路企图通过车镜观察一下那个女孩。可是,镜子里明明白白地告诉东路,后车座上空无一人! 东路猛地刹住了车,刺耳的刹车声钻进东路的耳朵,尖锐而又突兀。 怎么了。还是女孩淡淡的声音,女孩正从后座无辜地看着东路问。有汗从东路的脸上流下来。东路强自镇定着说没什么。 两个人都不再言语,车内一时有些沉闷。东路不敢再向后座看,他怕自己又会产生错觉。他不停地安慰着自己: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东路扭开了收音机,想借着电台的节目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然而,有些搞笑的是,电台里今天的播音主题却是鬼故事。 鬼故事五花八门,但无一例外都是猎奇。东路想转换一个台,谁知女孩像知道了他的心思一般,幽幽地说,别换台,好吗? 主持人的声音夸张而又飘渺,故意陈述着一些关于鬼的事情,仿佛要把人真的带到幽冥鬼界。 天色欲明未明,车灯不再炯炯,如同一双疲惫的眼照向前方。 微弱的晨光中,东路依稀闻见了一股芬芳,抬头一看,前面的一个村子里正开满了梅花,暗香四溢。 东路猛地一个激灵,梦境再一次成为现实。那开满梅花的村庄,那个流着鲜血却在微笑的女孩,全都到齐了。 东路几近崩溃,依然很冷,却有汗从额头滴落。在那个通往村口的岔道口之前,东路将车强行停了下来,粗重地呼吸。 又怎么了?女孩的声音再次响起。 东路压抑着心中的害怕,小姐,前面我不去了,麻烦你下车好吗?车钱我不要了。行吗? 女孩说,那怎么行,呶,这是给你的钱。 女孩的手伸了过来,洁白的近乎透明的手上夹着一张钞票。 东路连拒绝的的勇气也没有了,接过钱,女孩即将下车,对东咱宛尔一笑。东路的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小姐,能求你一件事吗? 女孩迟疑地看着东路。 你能把你的羽绒服卖给我吗?我给你钱!天冷,我把我的大衣给你穿回家。东路的口气是可怜的,甚至是哀求的。 面对这奇怪的要求,女孩竟然笑了,点了点头,但是女孩没有要东路的钱,而是提出一个条件和东路交换。 女孩说,可以,不过你必须在后天夜里的午夜到这儿来,记住,不要失约。说罢,女孩脱下羽绒服,丢在了后座里,就离开了东路。 东路赶紧下车来追,女孩却像雾气一样转眼就不见了。 看来,真的撞邪了。东路不停地拍打着自己的额头,然后拿起那件轻得若有若无的羽绒衣,小心地铺在了车轮的前方。 这一切,都是刚才收音机中主持人所说的消灾之法。东路不知为什么,紧张之中对这个仍记忆犹新。 车子再次被发动起来,轰鸣声伴着狂乱的心跳。车轮慢慢在轧过了那件羽绒服,十米的距离,东路如同驶了半个世纪那么漫长。 回过头,东路看见,白色的羽绒服上并没有杰尘,依然洁白如雪。只是,羽绒服的下面却有鲜血汩汩地流出,渗出的鲜血拖出一条长长的血印。 东路虚脱地靠在了车座上,哆嗦着点燃了烟,一口一口地猛吸。 不知过了多久,阳光温暖和煦地照在了车窗上。东路才醒过神来,那件羽绒服和血迹都已不见了。可是,那个女孩给的那张钞票还在,分明就是一张冥币! 一切都是一场梦?两个梦境的交织还是梦? 东路垂头散气地将车开了回来,倒头就睡。希望一觉醒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就连那个梦都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相安无事的两天,东路略略平静的心情又一次忐忑起来。他不知道,今天的午夜迎接自己的将是什么?他想过退缩,但是那个女孩淡淡的声音始终在耳边回响,是命令,是相约,抑或是哀求? 美人坡,梅花兀自凌寒怒放。黑夜中一无所见也能感受到它扑鼻的存在。 东路点燃了一根又一根的香烟,烟火在这个仿佛绝世的夜里孤独地明明灭灭。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四周一片死寂。 蓦地,东路看见了村口的岔道口上一个白衣女孩的身影,还是那身洁白的羽绒衣。 等待的恐惧胜过事情揭晓的无奈。东路硬着头皮准备下车,去问那个女孩到底想怎么样?两天的折磨让他受够了。 身后开过来一辆车,车灯将女孩的身影照得通体透明。 那是一辆普通轿车,飞驰的速度丝毫没有减缓。东路目睹了这一场车祸,白衣女孩在车身的前面轻飘飘地飞了起来,羽毛一般。 那辆车的车速根本没有减缓,轰鸣而去。 东路惊呆了,肇事逃逸! 东路明白了那个女孩为什么要约她到这里来,可能是女孩的魂魄不甘心不明不白的被撞死,所以找到了东路。 东路没有多想,立即发动了车,以最快的速度追了过去。百忙间,已经来不及报警了。 东路的车像疯了一样向前追赶,追了好久,终于看见了那车的尾灯。可是,东路看不到那辆车的车牌,因为那辆车根本没有车牌。 东路一路跟随。那辆车好像也发现了有车跟着,猛地又提速飞奔起来。东路不得不也加快了速度。他知道,如果不能追上这辆车,给那女孩一个交代,那场血淋淋的梦将永远不会结束。就算女孩不再找他,他也无法安心。 两辆车,在午夜里追逐。 东路本准备一直跟随,直到天亮。可是油箱的警报响了,东路的车快没油了。怎么办? 前方急转,那辆车的车速慢了下来。东路仅仅犹豫了一秒终,或许,连一秒钟都不到,就将油门踩到了底,像一只箭一样向那辆车的车身撞了过去…… 东路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病床上,隔壁有一个长相凶残的人也伤得不轻的样子。只是,他的胳膊上还多了一副手铐。 东路舒了一口气,他问来看他的警察,那个女孩怎么样了? 警察奇怪地看着他问,哪个女孩?东路说,就是这个带手铐的司机啊,他撞了死了一个女孩,在美人坡。 警察笑了,别编故事了,虽然你帮助我们抓了一个杀人犯,但也不能逃脱你交通肇事的罪责。 事情就像是一起巧合,东路撞上去的那个司机竟是个杀人犯。而路过美人坡,正是他仓皇出逃的路径。 随后,东路才真正的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什么。那个杀人犯那晚根本就没撞到什么女孩,而东路所描述的女孩,正是冤死在杀人犯手里的人。杀人犯的车上还载着女孩的血衣,一件白色的沾满血迹的羽绒服。而那个女孩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她的名字叫:梅花。 ☆、宿命 其实,这世上的每件事情都有着自己的宿命,比如爱情。 宿命 超级疯狂 姗妮在磨一把刀,一把雪亮的牛耳尖刀。刀是她从卖肉的张屠夫手里偷来的——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抵挡得过她的一个媚眼,除了洛明。 退回从前,洛明又何尝不是被她的目光蛊惑得神魂颠倒,然而人总是会变的……不是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而是因为,洛明有了外遇。 洛明不再看她。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他被另外的焦点吸引时,视线之外的一切都变得那么多余。此刻姗妮就算穿上最性感的睡衣在他面前跳舞,也依然会被当成透明的玻璃人。 姗妮是在一个月前发现洛明的异常的。眼神躲闪。莫名窃笑。一个变了心的男人,即使隐藏得再好,亦掩盖不了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不安分的味道。她最终还是在书房里发现了他的秘密! “你真美。” “我爱你。” 低沉磁性的男中音。从前,这些话对姗妮来说就是靡靡的天籁之音,而如今字字句句都化为锋利的剃刀片,刮得她遍体鳞伤。——字还是这六个字,只是被抒情的对象换了“人”。 姗妮恨得牙根痒痒。是的,如果她是败在另外一个女人的手里,也就算了,但这个让她寝食难安的第三者,偏偏不是一个“人”!它,是一个冰冷的塑料模特儿…… 姗妮不是不熟悉它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是在婚纱店,它婷婷玉立地站在橱窗里,轻盈的裙装簇拥着如雪的肌肤,明艳不可方物。她和洛明同时盛赞:真美。不同的是,一个夸的是“人”,一个羡的是衣服。 一周后她如愿以偿地穿着它身上的那套婚纱走上了红地毯,而它,却在不声不响中偷走了洛明的心。 姗妮第二次见到它时是在洛明的书房。站在黑影里的它,目光宛如两把锋利的冰锥,猝不及防地插进她的胸口。她趔趄了一下,差点跌倒。 没有人知道姗妮的真正身份是谁。就连她自己,都在刻意地抹煞记忆——其实她,不,应该说是“它”,才是那个橱窗里的婚纱模特儿! 看到洛明的第一眼,它便爱上了他。于是它趁姗妮试婚纱的时候,偷换了两个人的灵魂。就这样,它变成了洛明的新娘,而可怜的姗妮却被永远禁箍在一堆冰冷的塑料模型里。 造化弄人。它费尽心机,换来的却是洛明的移情别恋。他还是爱上了塑料身体里装着姗妮灵魂的那个它!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它恨,于是磨刀霍霍。 洛明在睡梦中甜笑,眉梢眼角春光荡漾。它从他身边无声地爬起,推开了书房的门。 姗妮冷冷地看着它,眼神中分明带着嘲讽。你偷走我的身体又有什么用?洛明爱的终究还是我! 它恼羞成怒地扑了过去——噗!锋利的尖刀扎进了姗妮的眼窝。有滚烫的液体从她的塑料身体里喷出,俨如红色的瀑。 你去死吧,谁都抢不走洛明!他是我的!它声嘶力竭地吼。手起刀落,姗妮很快就被肢解得支离破碎……最后,它也筋疲力尽地倒在地上。 突然,它的耳边响起一阵得意的狂笑。那是姗妮的声音,她说:你杀死的,其实是你自己。 是的,它忘记了,那个塑料模特儿虽然拥有姗妮的灵魂,却还是它的载体,它破坏的,是自己的身体。——这是一场没有敌人的战争,是输是赢,痛得都只是它自己…… 其实在这世上的每件事情都是有着宿命的,比如爱情。你是谁的,谁又是你的,早一步或晚一步,都是注定的。只是当你终于醒悟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悔之晚矣…… ☆、怨灵 铁笼里苟延残喘的每一条狗,都将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尽收眼底。然而它们能够做的只有呜咽和颤抖,以及绝望地等待死神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没有谁会逃得掉。 怨灵 超级疯狂 睡到半夜的时候,七七迷迷糊糊地翻了一个身,手臂习惯性地向旁边的丽茗摸去,然而摸到的不是那个熟悉的温软身体,却是一根冰冷的铁栏。——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恐怖的梦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七七就陆续做着一些怪诞诡异的梦。在梦里,他变成了厨房里的一条狗,一条蜷缩着四肢被关在铁笼子里的狗,眼睛上糊着厚厚的眼屎,毛发里爬满了虱子。 它看见七七领着不同的客人走进厨房,然后将选中的狗从笼子里拖出来。一棍子劈下去,雪白的头骨攸地绽开,鲜血如糜烂的蕃茄酱一般四处迸溅。狗抽搐着跌倒,流泪的眼睛无助地抬起,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七七无动于衷。他拽着狗脖子上的铁链,将它挂在墙边尖利的铁勾子上,再度狰狞地举起手中的铁棍,一下接一下击打在狗的脑袋上,直到它痛苦的呻吟被碾碎在颅骨碎裂的咯嚓声里,变成了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接着放血,剥皮,扔进沸腾的锅里……最后变成桌子上的一道美食。 铁笼里苟延残喘的每一条狗,都将这血腥残忍的一幕尽收眼底。然而它们能够做的只有呜咽和颤抖,以及绝望地等待死神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没有谁会逃得掉。 七七每一次从梦中醒来,都冷汗淋漓。然后第二天的报纸,都会毫无例外地报导关于昨夜发生的一起离奇死亡事件,死者,就是梦中那个跟着七七走进厨房的客人。他们死状恐怖,喉咙处被利齿撕裂一个硕大的黑洞。警方根据现场留下的动物毛发分析,凶手是一条狗。 由于这些被害者生前都喜食狗肉,是狗肉馆的常客,因此人们纷纷猜测这是狗在向残忍的人类发起的复仇行动。于是每一个吃过狗肉的人都在胆颤心惊——其中也包括七七。因为,他是春香狗肉馆的老板。死在他手里的狗车载斗量,可谓血债累累。 七七从来都不相信有报应这回事,可是这一次,他不得不信了…… 七七第一次听到报应这两个字,还是丽茗说的。 半年前,丽茗就劝他关掉狗肉馆。她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我们却这样对待它,太残忍了!我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它们流着泪水的眼睛……” 七七不屑地打断了她的话:“什么朋友,不过是一条狗而已。它们和猪一样,生来就是给我们吃的。”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恻隐之心是换不来钞票的,七七不想做一个善良却贫穷的傻瓜。 丽茗的脸色攸地黯淡下来,浮上一层阴霾。她迟疑了一下,咬着嘴唇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七七,你信不信报应?” “报应?”七七冷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报应,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说完这句话不久,就发生一件让七七终身难忘的事。有天夜里他在厨房收拾一条狗时不小心把刀子戳到了自己的胳膊上,鲜血直流。而那条已经被开膛破腹了的黑狗,竟出人意外地从砧板上跳了起来,拖着白花花的肠子夺门而逃。七七提着刀子穷追不舍,一直追到了荒僻的野外。那条狗见甩不掉他,便掉头向他扑来。他在躲闪中失足滚下了山崖。 高空坠落令七七的颅腔受压,导致眼睛严重受伤,差点失明。直到今天,他一想起这件事来便非常后怕。 这,难道就是老天给他的预警?——是的,接下来报应真的来了!吃狗肉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总有一天,也会轮到他…… 一闭上眼睛,七七的眼前就浮现出一个恐怖的画面——成千上万条血肉模糊的狗吡着森白的牙齿向他扑来……他听到自己喉管一寸一寸碎裂的声音,清脆得就象栗爆。这声音是那么熟悉,熟悉得让他魂飞魄散。 有天夜里七七从恶梦中醒来,惊恐地看见角落里有一双绿莹莹的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他。那是一条狗,一条开膛破腹了的黑狗。它敞着血淋淋的腹腔蹲在角落里,白花花的肠子拖了一地…… 七七从床上跳起,一边歇斯底里地尖叫,一边随手抓起枕头扔了过去。然而狗往旁边一跳,灵巧地躲开了。 旁边的丽茗被惊醒了,讶然地问:“你怎么了?” 七七股颤牙磕地指着墙角,说:“狗……” 丽茗走过去拣起枕头,说:“你眼花了,哪来的狗?” 七七没有眼花,那条黑狗就在角落里歪着血肉模糊的头颅对着他冷冷地笑。他感觉到,死亡的气息离自己越来越近…… 从那之后,那条黑狗便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不分昼夜。七七想,这样下去自己就算不被它咬死,也会被折磨得精神崩溃。于是在一天夜里,他忍无可忍地拿起一把刀,准备跟它同归于尽。 黑狗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不慌不忙地往外走去。七七一声不响地在后面跟着他,一直来到荒芜的郊外。 突然,黑狗在一个凸起的坟包前消失不见。七七追过去,看见有个黑影正蹲在地上用锤子叮叮当当地凿着一块白色的墓碑。 黑影听见七七走过来的脚步声,蓦地回过头来,阴恻恻地对他说:“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七七看见一张没有五官、惨白如纸的脸,而令他更加心胆俱裂的是,他看到在那块白色的墓碑上,郝然刻着“七七之墓”四个血红的大字!他的神经,轰地一声炸了…… 七七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旁边坐着丽茗。他失魂落魄地对丽茗说:“丽茗,我就要死了。它们把坟墓都给我准备好了!” 丽茗的后背不由得爬上一丝凛冽的寒意。 丽茗经常在夜里看见七七从床上爬起,神情恍惚地穿过客厅开门出去,消失在黑暗里。而令她感到毛骨悚然的是,七七身上披着一条黑色的狗皮,四肢着地,如狗一样地行走。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幽绿的光,凶狠而残忍…… 丽茗非常害怕。出于好奇,她悄悄地跟踪过他,但他跑得飞快,转眼便从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快亮的时候他才带着一身的尘土和血腥回来,脱去身上的狗皮,去卫生间洗澡换衣服,然后悄无声息地爬上床睡觉。第二天醒来,他对自己昨晚的事情一无所知…… 丽茗直觉地认为,那些离奇的死亡事件一定与七七有关。但是她怎么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追溯七七的反常,是在几个月之前发生的,那时,他的眼伤刚刚治好。出院之后先是被无休止的恶梦缠身,后来又产生了梦游。而且症状越来越严重,甚至产生了可怕的幻觉。——他时常目光呆滞地盯着某个阴暗的角落发呆,说那里有一条狗! 今晚丽茗再次跟踪了离家出走的七七,但半路上还是失去了目标。丽茗在黑夜里迷了路,四处乱走。在经过那片乱毙岗时意外地发现了昏倒的七七,就把他背了回来。 七七昏倒的那座坟前,立了一块白色的墓碑,上面刻着的“爱子闪电之墓”六个大字,旁边还嵌了一张小巧的黑白相片——一条通体黑毛的狗!丽茗认识这条狗。正是它,害得七七跌下山崖,险些失明!难道这世上真的有鬼,而七七则是被狗的冤魂符了身,从而变成了它们的复仇工具? 然而这种鬼神之说未免荒诞了些,丽茗宁愿相信,七七是在半年前的那场意外事故中,脑部由于受到了震荡而引起了精神方面的失常。 丽茗在百思不得其解中,决定去拜访一下李洛。李洛就是半年前七七住院时的主治医生,也许他能够帮助她解开这个谜团。 李洛对丽茗的来访,表现的有点错谔。而丽茗也出其意外地吃了一惊——她在李洛的桌子上,发现了那张黑狗的相片! “它叫闪电,是我最心爱的‘儿子’。一直以来我们都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它被人偷走了,差点变成了桌子上的菜。”李洛说,“闪电勇敢地从凶手的魔掌里逃了出来,拖着肠子回到了我的身边。但因为失血过多,它最终还是死去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那个晚上,凶手也被老天送到了我的面前。于是我决定为闪电报仇!就这样,我将闪电的眼睛移植给了凶手……”李洛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残酷的冷笑,“传说如果一个人被换上了仇人的眼睛,那么他这一生都会被冤魂所诅咒,生不如死。呵呵!” 丽茗惊恐地张大了眼睛:“李医生,求求你放过七七,他已经受到惩罚了!” “晚了,这种诅咒一旦种下,无解。”李洛摇了摇头,又对春香说:“除非有一个最爱他的人肯用眼睛来换!可是有谁会做这种傻事呢?” 丽茗流下了眼泪,一字一顿地说:“李医生,我最爱他,我愿意!” 这时,门外响起了七七斩钉截铁的声音:“不,我不愿意。” 原来七七无意中看见丽茗进了医院,以为她生了病,便跟了进来,于是就在门外听到了这段对话。当他听到丽茗要用自己的眼睛来拯救他时,感动得跳了出来。 “这些日子以来我用狗的眼睛和思想去观察、触摸这个世界,终于让我明白了,生命不分贵贱,人类所有的喜怒哀愁,它们也有。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强大,就可以蔑视它们的痛苦,践踏它们的尊严。”七七说,“丽茗,我很后悔从前没有听你的话,得到了这样的报应。不过我犯下的罪孽,理应由我自己来承受。” 七七说着,猛的弯起两根手指,插进眼中…… 一个月后,失明的七七在丽茗的陪同下走出了医院,带着香味的阳光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 七七回头对丽茗说:“我想去闪电的坟前看看。” 丽茗微笑着回答:“好,我这就陪你去!” ☆、深瞳镜 他的手微微颤抖,一笔一画只如同赞美诗颤栗着引导着天国的路径,圣光穹窿,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没有罪,没有疼痛,没有背叛和虚无…… 深瞳镜 张乔 真正的遗忘,从来就不需要人费尽力气。 凌晨三点,雨喧哗。 森停止了继续涂抹颜料的笔,将盛着松节油的瓶子拧紧,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颜料香。他站起来,打开窗,湿漉漉的气息被风裹挟着入侵,鬓边的毛孔有些颤巍巍的张开,像被无数只小手挠动着。森吸了一口气,就像大多数独立工作者一般,夜晚才是属于他的王国。当那些静谧的黑暗拉开幕布款款降临的时刻,就覆盖了所有欲盖弥彰的寂寞。 他此刻所在的地方是A城最昂贵的住宅区,一栋栋高耸入云的建筑,带着工业时代最骄矜的气质笔直的睥睨着脚下的城市。一年前当森从欧洲一个著名的绘画展上载誉归来之后,这里就有了属于他的地方。在这个二百多平米的空间里,如他所愿的布置着最设备齐全的画室。画室面积非常大,天青色的大理石地面,整齐摆列的画架和工具箱,以及,房间中央那一只巨大的,高度与天花板平齐的玻璃缸。 森的代表作品是《深海人鱼》。在这幅获奖无数的杰作里,就有一只巨大的玻璃缸,幽蓝,在森然璀璨的蓝中央,是一个女子绝美而哀艳的轮廓。苍白肢体犹如花朵般被水浸染而舒展打开,一条灵动鱼尾,款摆开与世人绝隔遥远的距离。A城里的女孩们都为这画里的少女嫉妒得发狂,这样极致的美丽她们在商业街华美的橱窗中复制不来,在美容厅诱人的护肤品香气里也复制不来。盛大的酒会时时召开,衣香鬓影下摇曳着环佩叮咚,但是却没有哪个娇艳女子得到过画家如同看待艺术品般顾惜的眼神。森已经习惯的在采访中缄口关乎这模特儿的一切事情,画家白皙而英挺的面容里含着柔情的笑容。那笑容让许多女孩暗下了决心要成为他下一位模特儿,然而这神秘的美丽如同一个咒语,她们天生的丽质精心修饰的美貌,都被认定超越不了那画面里一抹苍白的艳影。 夜宴酒吧在A城最繁华的熹风路上,灯火绚烂,一大排的金色小穗灯如同一场瀑布倾泻而下。极尽的是歌舞升平的流离。内里的装饰则是暗蓝,大朵的花影在这暗色中隐约透露,一个迤逦婉转的女声,唱着柔艳的普契尼。若有似无,撩拨着把人的注意力打成结,揉成团,扯成片,津津有味。森爱上这里的迷离气氛,一瓶黑方兑了碎冰,足够灌醉所有的情绪。 他已经许久没有新作问世,然而他之前的作品都被炒出了天价。对于趋之若鹜的人们,越是稀有的东西,或许越能激起争夺欲。森想着自己也许是应该再重新拿起笔,画出一副可以超越自己的作品,然而为什么眼前的所有美丽都容易让他失望。在自己执教的美院,在无数个大型酒会和庆典,甚至是在夜总会里精心被选出来陪伴他们的女孩,她们都不足够极致到让人有想要永远定格时光的冲动。 一瓶酒无声无息已经见底,冰块的温度在杯子外沿聚起冰凉的水汽。森习惯的揉揉眉心,这注定又是一个独自失散的夜晚了。他从钱夹里抽出纸币压在杯子下,一朵微弱的光忽然在他的脸颊上轻轻的滑了过去。 那是光,他所确信的光。森几乎是同时的转了头去,看见在幽暗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她一直默默的看着他,柔和的目光,只轻轻在空气里滑落。 女孩很年轻,大概十八九岁的模样,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连衣裙,裙子上被酒吧的灯光烘托起大朵的花影。长发围拢着一张小巧的脸,清透得像瓷器般铮然。森的心猛然一动,竟不自觉的向着她走了过去。 “你好,我是森年。”他看着女孩,心里无端的有些被拥挤填满的感觉,只觉得她风华精彩,堆满了内心都是喜悦和赞赏。 女孩抬起眼,她有一对月眼,透着清亮的光:“我叫惊魅。” 她这般干净沉静,却有一个夺目的名字。森依旧被自己的情绪所引导着,他甚至主动的坐在了女孩的对面,向她介绍起了自己。 如同每一次的邂逅那般,任何人都不能不被森年这个名字打动,他是A城最炙手可热的青年画家,他英俊而冷傲得像是偶像剧里的王子。更何况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他衣着光鲜,言谈精妙,足够吸引住任何一个对世界的观摩心尚未完全的女子。 “我想要请你做我的模特儿。”森认真的对惊魅说道,“你有着足可以超越我对灵魂的苛求的美丽。” 惊魅跟着他回到了家,这一片高档小区在夜里也会发出粼粼的光,森熟稔的将门卡放在感应器上,带着惊魅来到了位于27层的家。 他的心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炽烈的跳动了,好像血液又重新欢快的奔腾着,引导他指尖的热度,一点点去寻找那些他熟悉的色彩、明暗、光影。他几乎是有些激动的对女孩说:“请你站在那个玻璃缸里面。” 女孩转头看了看那座巨大的透明囚笼,没有一丝的疑虑,就从打开的一页侧门钻了进去。 她的身体轻盈得像一首歌。 森只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在艺术的世界里又活了起来。他裁好画布,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抹下了第一笔纯蓝。 惊魅隔着玻璃微笑着凝望他,她苍白的脸上有着清新的气息,像花朵缤纷的绽开,她的手指轻轻弹拨着玻璃缸,似乎是在奏起一首什么歌。明亮的灯光下,她素白的衣衫显得耀眼,一对笔直纤细的小腿上几乎看得到静脉血管,她光着脚,没有穿上森为她准备的柔软的拖鞋。 森的嗓子里微微的干渴了起来,他甚至停不下笔去为自己倒一杯水喝,血液在血管里粘滞了,缓缓的向前推动。可是他的脑子里只剩下迷离的渴望,对美丽想要定格的渴望,闪闪发光,一点点的全部融汇在了笔下的绚丽世界中。 惊魅贴着玻璃笑着看他:“你作画的样子真好看。” 她天真的话语引起了森的笑意:“因为唯有这个时刻,我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切实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他用排笔化开一朵波浪,这熟悉的动作引起了他的怀念,“在我还是个学生的时刻,因为家庭的拮据,总是要取舍于买画具和买东西填饱肚子的矛盾中。那时候我总是闻着松节油的香气,试图迷醉自己,把所有的情绪都集中在笔下,其他的干扰就再也不复出现了。” 惊魅扬起她年轻的脸:“原来你也有过这么艰难的日子。不过还好,现在你衣食无忧,甚至你的物质丰厚到足够你的任何臆想都得到甜美的满足。” “也许是这样的。这一切都是通过我不遗余力的努力才换来。”森将一支笔扔进水桶里,继续端详着惊魅,“我忘记问你了,你是做什么的?” 惊魅甜美的笑着:“我是你的人鱼。”她伸出手臂,洁白如同莲藕的一对手臂,在玻璃箱中轻轻招摇,引人窒息的美好,她自顾自的轻歌曼舞,“我是夜宴新来的公关小姐,之前在C城做出了很大的名气,所以夜宴的老板花了许多钱把我带来的。” 她天真的面容里有残酷的美好:“而当你为我画了这幅画之后,也许我可以被人发掘,去进入演艺界,或者是被某个更有钱的场子看中。”她的面容几乎是在发光,犹如鲜艳桃花,“这样我就可以拥有像你这么漂亮的房子,也可以夜夜的看星光,而不是低矮的天花板和糊了报纸的顶棚。” 森凝神看着她得意而快乐的面容,他平静的问:“钱有那么重要吗?” 女孩笑得云淡风轻:“那不是我们永生都在追求的东西吗?” 当她透露出这个简洁的回答,才发现自己头顶的玻璃缸不知何时已经覆盖上了一个盖子,严密的将整个玻璃缸封死了。 森面无表情的继续着自己的画作:“我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寻找不灭的美好。” 惊魅有些意外的退后了一步,一脚踩进了冰凉水里。缸的顶部有四个喷头,此刻开始往缸内注水。 “我亲爱的人鱼,只应该生活在幽暗冰冷的深海里,不应该被这个世界污染一星半点。”森深情的眼神里流淌着甜蜜的毒,“你这么美丽,只该被遥望,而不能被分享。” 缸内的水静默的上升,没过了脚踝,又爬上了膝盖,再淹没过腰肢,弥漫上胸口……惊魅惶然的脸在冰冷的水里绽放,她洁白的衣裙漂浮起来,像水草。 森的笔着了魔,在画布上重重的为她美艳的面容增加着妩媚的笑影。 他的世界寂静了,犹如沉堕在最广袤的深海中。无数的光在四周缤纷的绽开,他的呼吸和感受里都是冰冷的虚空,火焰,盛放的火焰只是笔端流泻的倾城,那只应该被定格,再也穿透不了真相的骄傲炫耀。他的手微微颤抖,一笔一画只如同赞美诗颤栗着引导着天国的路径,圣光穹窿,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没有罪,没有疼痛,没有背叛和虚无。他深深的吸一口气,猛然的收住了笔。 玻璃缸内已经注满了水,惊魅悬浮在那其中,白色的裙摆柔软的招展,她睁着一对美好的眼睛,只是面容上再也没有那甜美的笑容绽放。 森看着她,他安然的笑了:“这样你将永远只是我内心里那圣洁的美丽。” 他的内心像被什么钝重的东西所击伤,面前的画布上,如歌的色彩争先恐后的爆发,当中的女子,绝伦的脸上带着清美的笑,就击败了全部的光彩。 “真美。”森喃喃的呓语一声,才发觉自己的脸上有些凉。 从来我也只愿意恪守原则,美好的东西往往都会流于污浊,但是我们这一生偏都要在这污浊上行走困厄,我拼了命想要追寻的东西,守护不住,就只能让时间停格。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画,欣然的笑了。 但是立刻,他的笑容凝固了。 画布没有随着时间晾干,却反而渐渐化开,犹如被水浸染。 那些色彩,一团团的模糊,盛放为大朵的虚浮花朵。 森愕然的退后一步,才发觉自己的脚背凉凉。 “很冷对不对?”一个透彻的声音自面前响起。 惊魅甜美的笑着,耐心询问。她舒展的手臂在水里慢慢的划开波痕,洁白的衣裙袅娜的散开,她没有穿上森为她准备的柔软拖鞋,妩媚的转身,一条几乎白得透明的鱼尾,剪水生波。 森的喉咙似乎被人死死扼住,竟然发不出半点的声息。 他的脚下,水位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攀升。凉薄得透彻心扉。 而惊魅,在这层层的水里,皎然自得的滑行着,那玻璃缸的轮廓渐渐消失,她只轻微的一耸身,就跳脱出了桎梏,游弋在更广阔的房间里。 冰凉的水,全部,都是茫茫的水。 “森年,水很冷,你来陪我一起吧。”柔和的声音,敲碎了记忆上的锁。 森不能移动,只能睁大一双眼睛,看着那曼妙的精灵向着自己游来,她冰冷的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笑容倾城般绝美。 “清眠。”他的脑子犹如被电光映照,一片雪亮的景色。 惊魅勾起眼尾笑了:“忘不掉我对不对?所以,来陪我吧。” 森想要开口,但是冰冷的水立刻倒灌进了他的身体,一笔辛辣的重彩。 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也浮了起来,像是在做梦。 七年前,沈森年不过只是个初到A城的青年,凭着对艺术的热望一头扎进了这缤纷的油画世界里。学院的气氛很好,遇到了林清眠,这甜美的女生亦是天赋极高的女画师,二人情意甚笃。所有的青春回溯起来却不过是一笔绚丽的流光。 日日里一起作画,给彼此当模特,有一点点钱就互相省给了对方,绝口不提的辛苦竟然也有滋有味。 然而现实终究无情寡义,毕业时分人人都忙着寻求好的去处,森年与清眠也开始奔波,然而各个画廊都对他们的作品摆满不屑,没有重量级的奖项一切艺术有时候轻贱得垃圾都不如。 这个世界盲了眼,推搡着分毫看不见他们的挣扎落魄。 森年受了大打击,而他一贯了解自己的天分足可以笼罩起世界上所有的赞誉。在这巨大落差里他饱受心酸,亦再无力气对女友浪漫体贴。 清眠忍受困厄太久,两个人的日子捉襟见肘,而天分不被人发现那还不如一顿可以饱腹的快餐。终于,学院的一个副院长暗示,可以推荐她做留校教师。 所有交易都是暗地里开放的花,甫一出世就全然打满禁忌标签。清眠何尝不是干净女子,然而她迫切需要的是工作和钱以供养不能断续的梦想和她爱的这个落魄男子。 那一夜的屈辱,在眩晕的灯光里一次次被打开入侵的身体,世界被油彩踩脏了视野。 偏偏森年,不知道从何处听见了这流言。 撕开真相的表面,侵入到最暗黑的深处去。 森的肺叶里灌满了水,辛辣呛鼻。他的视线亦是模糊的,分不清楚自己还有多久就可以彻底的脱离开这一场清冷黑暗的梦境。 他亲手杀掉了他最爱的女人,那一夜她在他的手下被耗尽了气力,睁大一双眼睛看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而讽刺一般,那幅画赢得了所有的荣华盛赞。 只因为太爱,而舍不得被世界一丝一毫的破坏。 失去了信心,亦失去了信仰。 “清眠,对不起。”他在心内默默的这么重复着,手指放弃了挣扎,亦再也无力继续在这样的世界上沉浮。他太累了,需要潜入到更深的梦境中去了。 满地的水,倾塌了世界的倒影。 次日,在A城所有的报刊杂志上都有着这样显赫的标题《天才青年画家森年,在家中溺毙身亡》。 据悉,这年轻的画家为了寻找灵感,不知是醉酒抑或失足,将自己淹死在了自己房间的玻璃缸内。而现场留着一副残破的油画,整个画面都模糊一片,看起来,宛如一朵盛放的水中花。 ☆、硕士今天答辩 巴硕拉来一盆水,细心地为叶透擦脸。忽然,叶透的下颔骨松了松,嘴里的牙齿露出来,两排绿莹莹的铁锈!巴硕眼前一黑,时间似乎跌进了黑洞…… 硕士今天答辩 何竞 下水道跑出来的狗 巴硕背着行囊,在S大男生B3宿舍楼走廊的昏黄灯光下找了很久,才发现“69”号门牌,他舒一口气,敲了几下,并没人回答,巴硕原本就对寝室管理员擅自把他从原来的A2寝室楼调到灯光不够明亮、地板又不够干净的B3心存怨言,现在更是火上心头,一脚踢开房门。然后,巴硕就看见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像抛物线一般撵了过来,重重撞在他脚上。巴硕哀叫一声,跌在地上,眼睛渐渐适应屋里的光线,才弄清楚撞击他的不明物体是一只白色小狗,只有一张拳头大的脸。 你不要惹哑巴,它脾气很大。巴硕惊恐地回过头去,看到电脑桌前站起来一个高瘦的男生,他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把小狗抱进怀里,伸出左手给巴硕:我是建一,怎么称呼你? 巴硕掏出红塔山请建一抽,建一叼着烟,帮他把被褥铺好,一边忙碌一边说:研究生寝室一直是住三个人,但是我们有个舍友去年退学去开公司了,他的自主创业事迹还上了本地日报,既然他不要学业也混得这样风光,没必要再来大费周折读书,这张床便空了出来,现在已经是五月,离答辩不到一个月,管理员还把你安排进来,怕是有什么内部关系吧? 巴硕有点恼火,他想要是和那势力得像秃鹰的管理员有啥关系倒好了!他也不必现在被人当包袱一样踢来踢去当流浪狗吧?但他上学期的确因为在寝室打麻将喝啤酒被同学投诉过,不好意思把这些原委全盘托出告诉刚刚认识的新朋友。巴硕便把话题转移到“哑巴”身上:怎么会有小狗不懂汪汪叫呢?巴硕宽容地笑笑:说了它是哑巴嘛……还想解释几句,门从外面开了,冷风长着翅膀,呼呼地灌进来,一个穿破洞乞丐装、表情比周杰伦还臭脸的男生走到他们面前,毫不客气地从巴硕手里夺过哑巴,自己抱在怀里,斜着眼角说:你不要碰这只下水道来的狗,它会咬人。 下水道?巴硕靠了一声,觉得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的难受。建一推了刚进门的小子一把:叶透,别玩了,这是我们的新舍友巴硕! 失眠症和梦游症 巴硕明显感受到了叶透的敌意。的确,在答辩之前,寝室兀地多出一个“外人”,换了是巴硕,恐怕也不会高兴。他一直安慰自己:六月初答辩完成,我拿到毕业证就永远离开这个破学校了,现在不要计较那么多,要知道那个脸长得像秃鹰的管理员,心胸比一颗绿豆还要狭窄,如果他给辅导员打个电话,告诉辅导员我曾带女孩去寝室……如果这样,我肯定会被学校处分,丧失答辩资格的! 这几天,每当巴硕觉得叶透有意无意给他脸色看时,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忍么,不就是心上悬把刀嘛,即使很难过,但是也不能让刀掉下来啊,否则心会被砍成两半的! 建一是个好好先生,但这天他也会露出狐狸尾巴,和叶透那个讨厌精联合起来讨伐巴硕,而且他们找的理由怎么看都太过无聊了! 叶透在冷言冷语对待巴硕一周后,正式下了逐客令。他很诚恳地说:巴硕,如果你不离开这个寝室,我就不能治好自己的失眠症,而我现在一直失眠只会让精神不济,最后落得一个无法答辩的结果! 天,这样严重!巴硕也愣了愣,自己难道是扫帚星,才让叶透失眠?他转过头,可怜巴巴地看向建一,这个曾一起分享过红塔山的兄弟,希望建一能主持公道,说出事实真相。没想到,老好人建一早就被叶透收买了,要不他也不会点着头附和:巴硕,说真的,你的病挺吓人的。 我的病?巴硕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难道叶透不是怪我晚上睡觉打呼噜耽误了你们休息吗?男人嘛,有时难免会打呼噜的……建一和叶透对望一眼,彼此眼神中都透出失望,仿佛在说:这人怎么这样笨啊! 最终还是叶透失了信心,咆哮起来:你***打呼噜有什么重要?但你是梦游啊!下床来摸摸这个碰碰那个,你说我们敢睡吗?难道不怕你操起一把大刀来,把我们脑袋当西瓜那样砍啊! 巴硕出离愤怒地摔破了桌上一个茶杯:靠!赶我走也不要用这个谎言嘛,我从初中开始就一直寄宿,怎么可能会梦游?巴硕愤勇的表情吸引哑巴前来,蹲在他脚下,小心地伸出舌头舔舐他的脚底板。巴硕还在气头上,抬起一脚,重重踢在哑巴肚子上,哑巴柔软的小身体蜷缩起来,向后翻滚了好几圈,最终在墙角停下。哑巴的眼神,幽怨得像个被丈夫责备的小媳妇,饱含泪光但仍无怨无悔地望着巴硕。叶透脸色煞白,重重躺在床上,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盖住面孔。 巴硕哼一声,摔门走出来。 学院的经典传说 巴硕蹲在墙根,像老农民一样抽了半天的烟,才歪歪斜斜地向“秃鹰”办公室走去。巴硕心里充满了绝望的埋怨,他觉得自己真的倒霉透了,就是带倩倩到寝室嚣张了一下,竟会被“秃鹰”查房时抓个正着,那个眼神阴险的宿舍管理员,惩罚他的法子也很奇特:巴硕必须要去B3楼69号寝室住到顺利答辩,否则,他会告诉巴硕辅导员自己的所见所闻,而巴硕的下场,可想而知。 巴硕的怒火,在步步靠近“秃鹰”办公室时反而渐渐浅淡了,因为他偷听到了关于学校化学系的一个经典传说。“秃鹰”不知是想在妩媚女人面前表现出一点男人的阳刚还是故意捉弄人家,才讲出这样一个恶心的故事: 三十年前,化学系有个硕士,不但成绩优异,而且品貌端正,深得导师宠爱,导师常常带硕士回家吃饭、促膝夜谈,不知不觉间,比导师年轻二十岁的续弦妻子却爱上了正当青春的硕士。硕士受不了美艳师母的诱惑,很快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两人背着导师暗渡陈仓,后来系里几乎人人都知道这导师戴了绿帽子。导师倒是最后知情的人,他受不了这样的屈辱,所以迷失心性,用一把利刃,堵住正在床上寻欢作乐的男女,导师的小妻子想要反抗,结果被丈夫一刀捅中心房。硕士很聪明,他当即跪下求饶,拼命打自己耳光,导师叹口气,拿出一瓶溶液给他:如果你喝下去,我就原谅你。硕士知道,导师这些年一直在试验一种长生不死药,他已经偷偷用了上千只小狗做实验,最后都得到一具僵尸,现在导师逼他喝,他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后来呢?后来呢?背对巴硕的那个娇小身影拉着“秃鹰”袖子问。“秃鹰”很得意地抿了一口茶才继续说:后来,一次暴雨,硕士的尸体从下水道漂上来,大家才知道“失踪”的硕士早已被导师杀死了,尸体的牙齿长满了绿色铜锈…… 啊!娇小的女人尖叫起来,捂着自己的脸连连跺脚:你讨厌,你讨厌! 巴硕就是在这女人撒娇时推门进去的,他堆出了一脸孙子般的笑容,诚惶诚恐地请求“秃鹰”:图老师,求求您让我搬离69寝室吧,那两个家伙都是疯子! 事情和预料中一模一样。“秃鹰”装模作样地抚摸女人后背,嘴里说着一些温柔话语为她压惊,他视巴硕为空气,当然有权力这样轻慢巴硕了,谁让巴硕不小心,把柄落在人家手上了呢?“秃鹰”在空中威严地甩甩手,巴硕赶紧后退一步,才没有被他打到。女人依旧捂着脸,浑身上下却在发抖:我,我刚才好像看见他了,我怕,我实在怕……“秃鹰”乘机搂住女人细腰,斩钉截铁地说:你怎么会看到呢?这世上没有鬼魂,一切都是你想得太多了!巴硕还想说什么,但该死的“秃鹰”已经拥着女人出了办公室的门,他在她耳边轻声说:你要学会放松自己,忘记那些不开心的事。 巴硕的太阳穴,腾腾跳动起来,很胀很痛,但他只能眼睁睁看“秃鹰”拥着女人离开,女人背影窈窕,身上飘过一阵幽幽熟悉的香。 他们都躲着巴硕 毫无办法,巴硕还是要回69号睡觉。他心不甘情不愿地穿过狭长通道,头顶天花板上镶嵌的灯就像星星点点的萤火,一看就知道学校出钱白养了那些电工,对于学生的事总是敷衍了事,巴硕心情不爽,手里的可乐罐子飞过去,干脆彻底打熄了一盏灯。四周很安静,大概真是“有理不惹疯子”,其他寝室的男生都不敢出来看巴硕撒泼,巴硕掏出钥匙来旋开房门,屋里黑洞洞的。 建一和叶透竟然不在寝室!巴硕有点意外,因为在他印象中,建一总是坐在电脑前,没完没了地修改他的论文,他总说还有一个小数据没有处理好,要不就是一个实验的小步骤描述不够精准,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建一甚至常常忘记时间,在电脑前面废寝忘食。 唉,肯定是早上巴硕发了飙,建一和叶透才会躲出去,也许,他们更有门路打动“秃鹰”换寝室吧! 巴硕冷笑一声,哼,这样倒好,如果是我一个人住,不知少了几多摩擦烦恼!巴硕拿起牙具,拖拖拉拉走到卫生间去刷牙,当他张开嘴巴时,外面的灯忽然亮了,巴硕下意识地回头看,镜子中只瞥过一张张大的嘴,露出了铁锈绿的牙床! 屋里,叶透一脸阴霾地望着他,巴硕也不甘示弱,狠狠地用目光说话。建一走过来,拍拍巴硕肩膀,又拍拍叶透的,依然打着圆场:算了算了,反正我们很快就要做毕业答辩了,大家各自忍让一步,再说,也许巴硕的梦游症也不是那么具有危险性…… 他不危险,但是失眠已经快要让我崩溃!叶透忍受不住,大声喊叫起来。巴硕踢开地上的脸盆,径直躺在自己床上,瓮声瓮气说:如果你一定要冤枉我梦游,今晚拍下真实证据,否则,我是不会让步搬走的! 叶透冷笑,拿出柜子里的数码相机,它兼有摄影功能。你别以为我不敢拍!叶透虽然语气强硬,但巴硕已经从叶透闪躲的目光中看出这小子的怯意了,真想不到自己凶一点反而更好,至少人家会怕!巴硕满足地闭上眼睛。 绿色铁锈,爬上谁的牙 早上六点,巴硕是被一阵阵尖叫惊醒的。他没想到那么酷那么不可一世的叶透,也会失魂落魄地发神经,对着一个数码相机大呼小叫,他的神态像是见了鬼,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东西……巴硕心里一紧:该不会我的梦游到了“很危险”的地步吧?他抢过去想看看相机,发疯的叶透却忽然变得力大无穷,他不但推开了巴硕,还取出相机里的存储卡,一口吞下肚去!巴硕和建一都尽力拉住叶透,但叶透还是手足抽搐,嘴角冒出很多很多白泡泡,不到一刻钟,叶透晕死过去。 他,他会不会有事?巴硕忽然觉得恐慌,自己怎么莫名其妙就陷入一个阴谋里呢?果真那个“秃鹰”是不安好心的,他让自己来69号,然后和怪人叶透屡屡发生冲突,现在,叶透还因为他而晕倒! 还是建一好心,他用力拍了拍巴硕肩膀,把他引到阳台上说话:你不要自责,同寝室住了三年,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叶透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什么?巴硕如同握住了救命稻草,紧紧抓住建一的手:他不是因为我才这样的吧? 哪里的话,这是叶透的老毛病了。不过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太清楚,因为请导师吃饭,我多喝了几杯,所以昨晚睡得特别死……巴硕的脸色瞬间又变得苍白,也就是说,建一根本无法证明他的清白!建一好心地笑笑:也许情况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么糟呢,我们就快答辩了,应该多用一点心思在学业上,实在不敢胡思乱想的。 建一坐下来继续噼里啪啦敲打键盘时,巴硕茫然地抚着自己额头。过了一会,他决定好好照顾昏迷不醒的叶透,不管怎样,叶透才能解释巴硕昨晚到底干了些什么。 巴硕拉来一盆水,细心地为叶透擦脸,忽然,叶透的下颔骨松了松,嘴里的牙齿露出来,两排绿莹莹的铁锈!巴硕眼前一黑,时间似乎跌进了黑洞。 永远迟到的答辩 巴硕醒来后,看到建一担忧的脸,他惊恐地叫起来:绿牙齿,绿牙齿!建一压着他的身体,让巴硕冷静下来。嘘,我知道的,巴硕,你听过绿牙齿的传说,你以为叶透就是那个勾引师母、最终被导师杀死的化学硕士,是吗? 巴硕发着抖,他不晓得怎样回答建一才好。建一叹口气,他说:叶透当然不是……原本不想告诉你这个秘密的……但我又不忍心看见你这样,当叶透是鬼,而叶透也以为你是鬼,同在一个屋檐下的舍友倒互相猜疑…… 建一打开了他电脑中一个影音文件,点点头说你自己看吧巴硕,我去校医院看看叶透,他刚刚去那里打点滴了。巴硕像是被人控制,思维都不再自由。惟一能做的,只是双眼死死盯住屏幕…… 教学楼先是轻微摇晃,几秒后,大楼剧烈地翩翩起舞,瞬间,整座钢筋水泥的建筑轰塌。巴硕目不转睛地看着地震悲剧发生,画面太过真切,连蓝底白字的“化学楼”三个字都清晰可见,等等,化学楼? 镜头背后,一定有一个魔鬼摄影师,否则影像不可能追踪到地下。一个浑身是血的男生躺在废墟下,身上还压着一根横梁。忽然画面光点闪动了几下,然后就看到屏幕右下方的时间指示,竟往前走了37个小时。看不见画面中男生的脸,但他受了这样重的伤,没有水喝,看上去就快支撑不住了。随后,画面切到了男生右手边,有一个矿泉水瓶子,里面还有半瓶清澈液体。男生努力了很久,终于拿到那个瓶子,他急切地喝下一口水,抬起头时,巴硕往后一跳,椅子翻倒,他大叫起来:不可能,怎么会是他呢? 屏幕中,老是与他作对的叶透抬起一张满是血污的脸,张嘴笑时露出了一口锈迹斑斑的绿牙齿! 巴硕往后倒退,不小心坐到了一个毛茸茸的物件上,那东西惊天动地地叫起来,巴硕回头一看,竟然是哑巴,它开口了!身后还站着建一和叶透,穿着整齐,脸上的胡子剃得干干净净,他们伸手招呼巴硕:快来啊,快和我们一起去毕业答辩啊! 头疼欲裂中,巴硕终于回想起地震当天所有的事。 那天,巴硕带了倩倩到寝室,他事前并不知道,倩倩是“秃鹰”在追求的女孩,“秃鹰”从监视录像里看到倩倩与巴硕在男生寝室的走廊里拥抱亲吻,不禁妒火中烧。他偷了化学实验室听说会置人于死地的“长生不老药”,掩人耳目地分装在矿泉水瓶子里,偷偷从窗口塞到巴硕寝室,放在桌上。 巴硕和倩倩一番缠绵后,觉得口渴,正当他咕咕喝下矿泉水瓶里的东西时,“秃鹰”破门而入,对着巴硕破口大骂,扬言要把他永远赶出男生寝室。强烈的震感袭来时,“秃鹰”抓起倩倩的手往外跑,而巴硕,肚子越来越痛,脚下软绵绵的,他最后的记忆定格在头顶塌陷的砖石上…… 巴硕绝望地捂着脑袋摇头,叶透,你这个绿牙齿的妖怪,你就是三十年前的化学硕士,来抓我垫背还魂了是不是? 叶透和建一相视一笑,他们走过来一人一边抓住了巴硕胳膊,建一的声音依旧纯厚:不,你错了,我才是那个硕士,我死前发了誓,如果和我一起饮下毒药的小狗哑巴能开口叫唤,也就是我真正找到替身的时候。叶透在地震中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曾喝下毒药,但他显然不是我要找的人,所以,我在阴阳界之间,设了这个“69房间”,不管你从阴界还是阳界看,都是“69”,只有它才能骗过地狱的小鬼,让我安心等来你这个替死鬼,最初,我和叶透都以为你不是我们要找的人,打算放你走,但你却这样笨,一次次地回到“69号”……一边说,建一一边递过镜子给巴硕,巴硕绝望地张开嘴,两排锈绿的牙齿,就像肮脏苔藓,包围了他整个口腔。建一亲切地对叶透讲:快了,我们只要把替身拖入无间地狱,就能参加答辩了,我已经等了三十年,时间真是太漫长了…… 【07 幽冥同路】 ☆、恐怖的13楼 13楼的电梯门慢慢打开,象一张想要吞噬食物的大嘴。 门外漆黑一片,隐隐约约能看到有一层微白的雾气,向四处飘散着,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恐怖的13楼 庄秦 凌晨3点,素影在街角转弯处与伟峰拥吻告别,独自走进公寓的电梯间。伟峰是位英俊潇洒的男子,自己开了一间贸易公司,且身后美女如云。难得的是,伟峰甘愿为她舍弃结发的妻子,与她重新组建小家庭。 素影一面想着,一面走进电梯,冰冷的电梯门在她的身后合拢。她正准备按下15层的按扭,不小心却按成了13。素影所住15层,实际上应该是第13层。外商投资修建座电梯公寓时,按照国外的规矩,没有设不吉利的13、14层,12之后直接就是15。不过电梯的厂商却是一家中外合资的企业,还是按照国内的风俗设置了13、14层的按扭。所以素影常常按错,她本来就是个很粗心的人。不过往常的经验告诉她,即使按错了也没关系,那两层楼原本就不存在,即使按下了,电梯也不会停下。 让素影惊错的是,当指示灯亮到13层的时候,电梯竟真的停了下来。就在她惊诧的片刻,电梯门慢慢地打开,象一张想要吞噬食物的大嘴。门外漆黑一片,隐隐约约地能看到有一层微白的雾气,向四处飘散着,弥漫着诡异的气氛。 素影以为是自己的幻觉,这怎么可能呢。可是当她再一次看向电梯指示灯的时候,她惊讶地张大了嘴,竟真的是在13层。就在那一瞬间,电梯里的灯突然灭了,她陷入一团看不到凶险的黑暗里。“啊——”素影尖叫起来,心脏也随着剧烈地震动,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她赶紧用手捂住胸口。 一股淡淡的气味从走廊上飘过来,象是一种生物腐烂的味道,还夹杂着青草与泥土的气息。这气味虽然很难闻,但又象迷药一般,牵动着素影的神经。她一再地告诫自己不要走出电梯,可身体就象着了魔一般,脚下不听使唤,摇摇晃晃地迈了出去。 走廊里一片黑暗,素影向四周望了望,想要找出一丝光亮,可是等待她的,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她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心里没底,于是更加害怕。她突然想起自己的坤包里有一个打火机,象是找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似的,急忙从包里找出来。在她点燃打火机的那一瞬间,当她看到眼前的景象,她又惊声尖叫起来。“啊——” 一个白色的影子悬在半空中,黑色的长发将脸全部遮住,鲜红的舌头在嘴巴外露出长长的一截。她张开嘴,尖利的牙齿在打火机微弱的火光中闪着点点寒光,喉咙深不再底,象要将素影整个儿吸进去。 “你猜我是谁?”白衣女鬼用干瘪麻木的声音缓慢地问。 素影战战兢兢地摇头。 “你转过头去……”白衣女鬼指了指素影的身后。 素影转过身,看到空荡荡的电梯里,亮起一点微弱的灯光。在浓浓的白色雾气后面,一对男女正在跳华尔兹,步伐优雅,神情甜蜜。正当舞跳到精彩之处,那男子托住女子的腰,她向后仰了下去。这时,男子缓缓抬起头,向素影望了过来,眼睛里倾泻出一股怪异的神情——那是一种仇恨的神情,他的眼中似乎要滴出血来。 素影惊呼一声,她已经认了出来,那个男人竟然是伟峰!那个她深爱着的男人! 伟峰扼住怀里那女子的咽喉,脸上浮出一种胜利的微笑,加重了手里的力量。她的脸上始终都露着不敢相信的表情,然后身体忽然一软,瘫在了地上。伟峰站起来,擦了一把汗,然后狞笑着女人的尸体上重重地踢了一脚,拍了拍手。 这时,电梯里的灯光蓦地灭了,一切又归于黑暗。 素影目瞪口呆地立在原地,她无法分辨眼前所见的真伪。白衣女鬼的嘴唇抵在她的耳边,朝她吐出一口气,又是那股炽盛的腐烂的气味。 “那个女人就是我——我是他的妻子。伟峰为了娶你而杀了我,还把我砌进了家中的夹墙里。”白衣女鬼轻轻地说。 素影歇斯底里地大叫:“不会的!不可能!伟峰不是那种人!” “哈哈——”白衣女鬼大笑起来,声音凄厉而阴森。她拂开头发,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果然和刚才被杀死的女人一模一样。她冷笑着,“你继续回头看——” 素影顺从地回过头。电梯里又有了微弱的亮光,她看到自己和伟峰举行婚礼的场景。伟峰与自己牵着手走过红地毯,在神父的祈祷中交换了戒指。素影将鲜花抛向身后,女宾纷纷开始争抢花球。伟峰含情默默地望着素影,然后目光随着花球落下,落到穿着伴娘礼服的女子身上。那是一个素影不认识的女子,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女子比素影更加漂亮。 “知道吗,就在这个时候,伟峰爱上了这个女人。”白衣女鬼干瘪的声音突然又在素影耳边响起,她心里猛地一惊。 这那么一突儿时间,电梯里的光闪了一下,素影又看到另一幅场景。 在空无一人的花园里,素影坐在秋千上轻轻地晃荡着。伟峰满面笑容地在一旁为她摇着,慢慢地,他用的力气越来越大,脸上的笑容也开始变得狰狞。素影被越推越高,她大声尖叫,可伟峰不予理睬。终于,素影从秋千上飞了出来,象一片柔弱无助的叶子,在风中飘摇,最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她的额头撞到一块坚硬的石头,鲜血顿时染红了草坪,象开出一朵妖艳的花。她的身体抽搐了几下,终于把头歪向一旁,一双原本美丽的眼睛里写满惊恐。 素影看到这里,脸色苍白,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不!这不是真的!伟峰是爱我的!”她惊叫着回过头,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当她再次点燃打火机,白衣女鬼已经消失。空气里又弥漫出那股腐烂的气味,她忽然觉得头晕,挣扎着回到电梯里,然后身体一歪,软软地倒在地上。 素影醒过来的时候,电梯正停在15层,门已经打开,走廊里灯火通明。素影好象很累,感觉头昏沉沉地,她使劲揉了揉太阳穴。“是幻觉吧?一定是今天和伟峰玩得太晚了。”她安慰自己。 第二天,伟峰约素影在咖啡馆见面。伟峰拿出了一枚钻戒,说:“素影,我们结婚吧。” 素影扭捏一下,假意推搪:“不行呢,我还没找好伴娘呢。” “这是小事一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刚从纽约回来,可以让她来当你的伴娘。我今天刚和她见了面,照了一张照片呢。”伟峰将照片递给素影。 素影见到照片大惊失色——照片上的那个女子,竟然就是昨晚她看到的那个伴娘,伟峰为了她把素影抛到花园的空中! 难道一切是真的?难道昨晚并不是幻觉?而是预兆? 素影顿时觉得精神恍惚,咖啡馆里的冷气吹得她直打哆嗦。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赤裸地躺在床上。周围的一切都是十分熟悉的,准备结婚用的房子和家什,她熟悉的未婚夫伟峰此刻正在她的身边打着呼噜。 素影忽然害怕起身边的这个男人,她害怕自己也会成为这个男人的猎物,最后被残忍地杀死在空无一人的花园里。 她跳下床,跌跌撞撞地走进厨房。一股腐烂的气味又飘了过来,素影感到一职眩晕。这一瞬间,房间里的灯光暗了下来。她回过头去,又看到那个白衣长发的女鬼。 “还等什么?你现在不做,以后被杀的就是你!”白衣女鬼狞笑着说。 素影的心忽然坚定了起来,她定了定神,走进厨房,找到了一把锋利的菜刀。当她回过身的时候,房间里的灯又亮了,白衣女鬼再一次消失无踪。 隔壁听到伟峰的尖叫声报了警,警察和救护车在十分钟后赶到。伟峰因被刺穿心脏,抢救无效死亡。而素影,法医鉴定她在作案时神智清醒精神正常,于是判她故意杀人罪成立。 法庭宣判的那天,一张本该让素影熟悉的面孔出现在观众席上,可惜自顾伤心的她没有发现。那个白衣女鬼,其实是伟峰的前妻。伟峰曾经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前妻,可是后来认识了素影,他改变了初衷,只是因为太忙,所以迟迟没有去律师楼更改。 伟峰的前妻是精神病学的专家,据说对催眠学甚为精通。她曾经在世界知名的医学杂志上发表过论文,她认为催化剂在催眠过程中非常重要。她曾提到,在中国的苗疆,有一种植物能产生致幻的气味,如同腐烂的泥土与青草夹杂的气息,那是最好的催眠催化剂。 她离婚后没过多久就再婚了,先生是电子学的博士,听说他对全息激光成象有很深的认识。以他掌握的技术,让电梯按钮在13楼亮起来,绝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只是可怜的素影,至死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血色嫁衣 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 血色嫁衣 庄秦 两年前,我因为重度的忧郁症住进了郊区的一个疗养院,那是一幢二层小洋房,房屋外有个花园,很高的青砖围墙,围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本植物,数不清的蜈蚣与壁虎出没其间。 疗养院的病人并不多,我每天上午起床后就在阅览室里看看当日的报纸,然后与一个老头下下围棋,其他更多的时间则是在花园里无聊地仰望天空,看着白云缓慢地曳过天际。 在我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星期的时候,疗养院里又住进了一对年轻男女。女的很漂亮,身材颀长,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男的也蛮帅的,不过他穿着一件艳红的衬衫,看上去阴柔有余而阳刚不足。那女的似乎很虚弱,每走一步就会停下来捂着胸口歇上一会,那男的总是在这时候抚着她的背温柔地说上几句。 和我下围棋的老头对我说,这女的叫李燕,骨癌,晚期了,癌细胞已经扩散全身。她的男朋友叫王博,带她住进疗养院,就是想让她在最后的时间里过得愉快一些。 我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上帝是不公平的,否则也不会让这么年轻的女孩得上如此的绝症。 听说李燕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红颜总是遭天妒。虽然我的忧郁症也很严重,但我却总是在心情好的时候,到李燕与王博的房间里去交谈一会。尽管我心情好的时候并不多,但是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的关系,我们交谈得很愉快,也成了很好的朋友。 对于他们,我总是感觉有些奇怪。不管什么时候,他们总是穿着红色的衣服。是那种艳丽到极点的大红,就象一团燃烧的火。我看到他们,总会觉得眼睛火辣辣的刺痛。不过,我猜,这只是个人习惯吧,我也不好多问。 李燕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了,总是喊疼。疗养院为他们准备了杜冷丁与止痛片,但是对李燕的作用却越来越小。她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在床上辗转反侧,汗水淋漓。 每当李燕好不容易睡着的时候,王博总会走进我的房间里,叫醒我和他一起抽烟。看着他虚脱的模样,我也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当我扳着指头算到他们已经住进两个月的时候,不禁开始担心起李燕的身体。我知道,她的时间已经快到了。 那是个寒风凛冽的夜晚,正当我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王博冲进了我的房间。 他大声地对我叫着:“小庄,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婚纱店吗?我要买一件大红色的婚纱!” 我吃了一惊,问:“你怎么突然想买这个?” 他的眼眶里淌出了泪水,几乎崩溃地说道:“李燕快不行了,她说一定要在生命的最后期限,嫁给我,做我的新娘。” 我叹了一口气。已经是深夜了,又能到哪里去找一件婚纱,而且还是红色的婚纱呢? “为什么你要选一件大红色的婚纱呢?一般人都是用白色的婚纱啊。”我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好奇。 王博喃喃地说道:“李燕是个舞蹈演员,她因为骨癌再也不能参加演出了。在最后一场演出中,她扮演喜儿,身穿大红色的演出服,最后晕倒在了舞台上。住进医院后,她始终不愿意脱掉红色的衣服,后来护士劝说了很久,才为她换上了一件红色的病员服。从此之后,她只愿意穿红色的衣物,就连我,也要在她身边穿上大红色的衣服。现在我们决定举行最后的婚礼,当然我要满足她所有的愿望,一定要在这个夜晚找到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无言地指了指窗外,说:“你去镇上找一找吧,可是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婚纱店在深夜营业了。” 听完了我的话,王博已经冲进了浓浓的夜幕之中。 我走进了李燕的房中。她好瘦,两只眼睛已经深深地凹进了眼眶之中,眼圈呈现成可怕的乌黑色。她两只手没有力气地搭在床边,见我进了屋,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她缓慢地,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庄哥,今天你来当我们的证婚人,好吗?我要穿上红色的婚纱,做王博的新娘。我要做最漂亮的新娘。” 我点了点头,说:“你就是最漂亮的新娘。” 在等待王博回来的时候,疼痛几次差点让李燕昏厥过去。我为她注射了杜冷丁,才让她稍稍平缓了一点。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王博终于推开了门。他浑身是汗,却脸色苍白。在他的手里,竟拿着一件大红色的婚纱,红得耀眼,象是有血在滴下来般。 李燕的眼睛里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她大声地叫了起来:“博,你为我换上这鲜红的嫁衣吧。“ 王博看了我一眼,虚弱地说道:“小庄,你能出去一会吗?我要为我的新娘子换衣服。” 我点了点头,然后退出了屋。 我在屋里点了一根烟,缓慢地吸完,可当我吸完的时候,门还没有开。于是我又点上了一根烟,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当我吸完了三根烟的时候,门还是没有开。我觉得有了些不对劲,敲了敲门,却没有人回答。 不好了,一定是出事了。我后退了一步,然后使劲用肩撞在了门板上。 门开了,李燕穿着红色的婚纱,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她没有动弹。以后再也不能动弹了。 王博躺在了地上,在他的腿边,渗出了一汪血迹,殷红的一汪血迹。 他看到我进来,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用细若游丝的声音说道:“南宫,我走遍了整个镇子,只找到一件白色的婚纱。我不能让李燕失望,所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下,永远也不能再抬起了。 我明白了,他是用他的鲜血染红了纯白的婚纱。 血还在继续从他的裤腿中渗出来。他是割断了腹股沟的大动脉,只有那里的大动脉才会以最大的压力最快的速度飙射出鲜血。 这幅画面一直都无法磨灭地刻进了我的脑海中,令我永远没有办法遗忘。 在那一刻,我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也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当然,我会早点选购到这样的婚纱,而不会用自己的鲜血来染透。 ☆、对窗有鬼 她到死都不知道,这五年来,她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对窗有鬼 超级疯狂 他总是在夜深时出现在对面的窗台上,仰着黑瘦的小脸对着天空吹肥皂泡泡。象一个寂寞的小天使。 可是计华却告诉我,那间屋里只住了一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婆婆,根本就有没什么孩子! 他说,素颜,你看见的是鬼。 我是上个月才搬来这间公寓的。对面,是一片断壁残垣。那里即将被推平,盖起一栋富丽堂皇的酒店。负责这个工程项目的,正是计华。 所有的住户已在得到拆迁通知之后搬走,唯独剩下这一家,死活不肯离开。破败的屋子孤零零地杵在那里,摇摇欲坠。 李小姐是住在楼上的邻居,可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在地板上的声音。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气急败坏地砸开了她的房门,将她拖到窗前。那个孩子还在,苍白的脸空洞的眼睛,神情透着几分诡异。 “鬼很可怕吗?”她笑。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没有莱莉花的浓烈,也有别于熏衣草的奢靡。“鬼,也不都是面目可憎的。其实,有时候人比鬼更可怕。” 人分好坏,鬼分善恶。就算他是鬼,可是从来不曾伤害过我。所以,也许没有必要谈鬼色变吧。转头看去,他正在月光里向我微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 半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我推开窗户,惊讶地发现那间屋子在昨晚的暴风雨中变成一堆瓦砾。 计华从外面回来,说,压死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个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个孩子。 原来,那个孩子不是鬼。 “我去拜访过好多次,从来都没看见过那个孩子。”他忐忑地说。“那个老婆婆为什么说谎?” 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 当天夜里,我突然从梦中惊醒,隐隐约约看见床前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模糊的身影。一股熟悉的淡淡香味令我悚然一惊。是李小姐。旁边,居然是那个孩子! “素颜,我们是来向你告别的。”她说,“其实五年前我已经死了。但是,我舍不得我的孩子,所以一直没有离开。” “他是你的孩子?”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是的,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她说,“其实我姓黎,叫黎洛施。” 似曾相识的名字。好象在什么时候听过。 “十年前,我是当红的影视明星。出入宝马香车华服豪宅,风光无限。但我偏偏只喜欢住在这里。别人都以为我对这里的青山绿水情有独钟,其实,是另有隐情。”她长长叹息,“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曾因一段孽情而埋下苦果,生了一个孩子。但是,我是世人瞩目的玉女明星,怎么能将这件事曝光于天下?于是我将孩子托付给了一位善良的老人……我住进这间公寓,窗子正好对着他们。我们约定,只有晚上的时候,才通过彼此的窗子相会。——我深知媒体记者的厉害,所以这件事必须得做到滴水不漏。”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个婆婆至死不肯搬离。造化弄人,恐怕她到死都不知道,黎洛施早已经死了,这五年来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五年前,我死于一场意外,但我放不下我的孩子,所以一缕孤魂始终在阳间徘徊。现在,我们母子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她淡淡地笑。“素颜,你能看得到我,也是我们之间有缘。我走了,有缘再聚。” 他们的身影慢慢融化在一片白色的雾霭里。 我跳起,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找到一本蒙满灰尘的旧杂志,封面上,正是黎洛施那张美艳动人的脸。 醒目的标题:玉女黎洛施惨遭车祸香消玉殒。 日期:2001年七月十四日。 ☆、午夜飞行 爱情,随时随地在城市发生,可是,想找一个结婚的人,却总是太难…… 午夜飞行 楚江雨 夜,是绚丽的。城市四处升起纷纷的烟花,站在二环边的60层建筑上,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个城市的歌舞升平、醉生梦死。 只因今夜,被人们唤作平安夜。或者说,是狂欢夜。借此机会,相干不相干的人,便握了手,细细地倾诉情怀。 假作真时真亦假。寂寞的城市中,真的更适合相爱,甚至于我自己,我常常想,要是有一个人,肯在寒冷的冬天向我求婚,想着他可以替我暖脚的那一份温暖,我便会嫁给他。 可是,爱情随时随地在城市发生,想找一个求婚的人,却非易事。蹉跎间,我已是30岁。 30岁的女人,还能急什么呢?幸好我有事业,作为这个城市最年轻的建筑师,幸运地担当了这个城市的最高建筑的总设计师,羡慕我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职业女性,好处是自己花自己的钱可以随心所欲,我穿杰西卡的衣服,用午夜飞行的香水。这也是我在这个没有约会的狂欢夜惟一的安慰。 当然,还有,我设计的这幢摩天大楼。再过几天,它就会交付使用,现在,它暂时还是落寞的,不过很快它会成就这个城市最大的新闻。 看门的保安很用心地把我送到了顶楼,我示意他先下去。 呼吸着冬日夜晚冰凉的空气,60层的建筑踩在自己脚下,我忽然觉得,人生至此,了无遗憾。 有爱,是会有所不同。没有爱,总也是活着。胜过和不爱的人生活纠缠一辈子。 我并没有来得自豪三分钟,恍惚中,一个面目模糊的男子向我走来,他叫我“姜”,他怎知我的小名,他是怎么上楼来,印象中楼下的保安可是对陌生人铁面无私的。 那男子见我不回答他,急步趋至我跟前,他竟是用手拉我到窗前,“姜,快飞呀,一飞下去,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了。” 此刻我已是顾不得这男子是谁,我大骇,忽然就想起传说中的伥鬼,为了自己赶紧投生,非得害死另外一个人不可。 我三步并作两步从窗前跳到房子中央,“你是谁,你为什么要害我,我不是你要找的‘姜’,你找错人了,我才30岁,我还不想死。要是想找替身,你行行好,去找那不想活的人行不行?” 被我这一大声喊叫,房子里的声控灯亮了,灯光下我看清楚了那个男子,却是一个清秀的不过25岁的男孩儿,他脸色苍白,见我这么畏惧他,伤心得坐在地上哭泣了起来,“姜,明明说好的,我们一起从这个楼上飞下去的,现在,我先飞下去了,你怎么就翻脸不认人呢……” 男孩越说越伤心,以至于嚎啕起来。我不忍,刹那间几乎觉得自己想跳下楼去。等我清 醒过来,头上身上汗流如雨,如果,如果是真的,有一个男子肯为我死,肯承诺我生生世世在一起,我会毫不犹豫地和他一起飞下这座建筑的。 但是,眼前这个男孩,我与他既素不相识也无一见钟情,叫我怎么和他生生世世? 我颓然地坐在了地上,和那个男孩一起,男孩也终于明白我不是他的“姜”,愈益面如死灰。 “我现在已经看不清阳间的东西了,但是对于气味,我还是可以分辨,你和她,用着一样的‘午夜飞行’香水,所以,我错把你当作她。” 我也终于弄清事情原委。 他是念古典文学的硕士生,而她是城里的富家女,是在某个两校联谊的日子,他们相识然后相恋。毕业后他留校做了一名大学教师,她却说自己要奉父命去周游列国游学,父命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她和他分手,她的父亲甚至于提出给他一定的补偿让他和她分手。 他不能够忍受自己纯真的爱情被侮辱,于是,决定和她一起殉情,相约来生相守。 于是他先跳了楼,但是她,却回头已不见。 “是我太相信爱情的力量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她凭什么因为家人反对,就要和我一个穷教师一起跳楼殉情呢,我真是太天真了。” 男孩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我本想上去扶他一下,然而,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了我的眼前,地上什么也没有。 忽然听到外面警笛大作,我发疯似地坐电梯下了楼,保安告诉我,“楚小姐,刚才有个男的跳楼了,死得可惨,警察已经带走了。” 我没有和保安多说一句话,因为此时的我也像个死人。 一个美好的爱情童话,又如泡沫般破了。 对于生命来说,没有爱情比有爱情要安全许多吧。起码像我,因为没有爱,就可以好好地活着。 我想我可以有勇气独身一辈子了。爱情,就让它存在于我的幻想中。 之后的新年假放了三天,我一个人呆在家里。 1月2日,很奇怪地手机声大作,原来是朋友们打电话来责怪我为什么结婚了不通知他们,我简直是莫名其妙,“冤死我了,我现在正一个人呆在家里,我和谁结婚呀我?”朋友们说,今天本城最大的《新闻报》上登出了我的结婚启事。 玩笑,真是玩笑。我赶紧跑到门外的报箱取出了报纸,果见关于“李樱子小姐与张建国先生结婚志喜”的启事,张建国,慢着,这不是本城那个最有名的副市长的公子吗? 啊,一个故事的两个版本,可是我已经没有力气去追踪缘由。我宁愿相信那个年轻的李樱子小姐,她只是想活着,所以在跳楼的最后瞬间她逃跑了。她并非不爱他,只是她还有大把青春,还有大把金钱,所以她留恋尘世。 1月3日,我一个人去了郊外的一家墓园。 那天的墓园异常地岑寂,我是惟一的一个人。 在一个小小的抽屉前,我停住了。 是他,那个时年才26岁的男孩儿,他的名字——常生,可他偏偏没有“长生”。 家里培养他上大学直至上研究生,该花了不少钱,不过是平常的家庭,还等着他的回报,可是他只是为了一个“爱”字走了,家里人只能是生恨,所以跟前落索,没有一束花。 现在,我给他的身边献上一束雏菊,希望他,可以感觉到一点点的温暖。 ☆、西安城墙哭倒时 我要在城墙上大哭七七四十九天,我想,只要把长安的城墙哭倒,就能见到我心爱的沈郎…… 西安城墙哭倒时 楚江雨 我一直以为,城和墙应该是血肉相连的关系,一个城市,有城有墙,才算得上完整。 所以,自美国的一所名校毕业后,我回国选择的工作与生活的地方,是别人不能理解的西安。我不见得就以为西安的城墙会永垂不朽,但,现世的每一天,一睁眼就能见到城墙,与我真是太好的安慰。 我的公寓就在西安的城墙下。 夏天的时候,我常常爬到城墙上乘凉,一个人,就着一瓶啤酒,一坐就是半夜。如果我愿意,在这样的夜晚,是会有女子来陪伴我的,我的周围充斥各种各样的知识女性,她们有知识,却没有文化,她们太急功近利,表现得像见了唐僧的女妖精,甚至都不想包装一下自己的目的。 这样不好,我还是喜欢纯朴的女性,无非是一个留过学的博士么,犯得着如此学女妖精吗? 所以我没有girlfriend。 仍然是一个寻常的夜晚,我一边慢慢地喝酒,一边听着CD里心爱的捷克音乐,根本没有意识到夜深露重,在城墙上盹着了。 醒来的时候,城市的灯火差不多都灭了,守城墙人早该进入了梦乡。看来,这个晚上我只有在城墙上呆一晚了,睡着的城市像魔法师制造的城堡,神秘异常,我努力睁大眼睛四处张望。然后我看到我的不远处,有一个着一身素色衣服的女子,夜风送过她的声音,分明是在哭。 太平盛世,有什么好哭的,而且是在这样的深夜,跑上城墙来哭,我好奇地走过去。 真是一个女子在哭,而且是盛装在哭,我说盛装的意思是,她打扮得像演电影一样。 我问她,这么晚了,不回家在城墙上哭什么呢? 被我一问,女子哭得更厉害了,“我叫小昭,与沈郎自幼青梅竹马,长大后两家老人就为我们订了亲,就在我们准备行大礼的时候,沈郎被抓来修长安的城墙,因为天气炎热感染时疫,他竟是死在了异乡。我从江南赶到长安,心想死我们也要一块死,可是就在我快到长安的一个晚上,我竟然睡着了。我真后悔啊,醒来后我怎么也找不到我的沈郎了,我决定效法前朝的姐姐孟姜女,我要在这城墙上大哭七七四十九天,我想只要把长安的城墙哭倒了,我就能见到我心爱的沈郎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永生永世不要分开了。” 我听了眼前女子的一番话,看着她,我在美国是学生物工程的,熟悉各种生物的每个部分至细胞末稍,但是眼前这个女子,让我迷惑起来,她是谁,是神经病院偷跑出来的病人,还是得了臆想症? 女子继续哭着,这个时候,不知谁家的鸡叫了,东方渐渐有一丝白,我再准备说些劝慰她的话,然而她,却已经风一样地消失了痕迹。 真是见了鬼么?我跌跌撞撞地天亮时下了城墙,一整天地在实验室里心神不宁。我决定,晚上继续去城墙呆一整夜。 对了,小昭,她仍是不知疲倦地哭着,哭得那样深情而惊天动地,以致于天上的星星与月亮都黯淡无光,看她哭的时候,我想,不管她是什么人,一个如此执著于爱情的女子,即使是鬼,也会是一个善良的女鬼,我怕她做甚?继而我开始羡慕她,如果把西安的城墙哭倒,就能见到自己的爱人并和他生生世世不分开,那么,我愿意和她一起哭。 如果不能和她一起哭,那么我可以帮她。 我业余最大爱好是拍DV,根据小昭的故事,我写了一个剧本,故事的主人公是小昭和她的沈郎,小昭只需要不断地哭就可以了,最后,她把西安的城墙哭倒了,她看到了她的爱人沈郎,然后他们生活在了一起。 很快找来两个演员,我开始了行动,有半个月吧,我没有去城墙。 再次去城墙的时候,是中国的“七夕”,鹊桥会的日子。小昭已经把我当作她的朋友,见到我她的脸上有了一抹笑意,只是,她很快又问我,“你说,我能有孟姜女姐姐的运气,哭倒城墙见到沈郎吗?”我说,你有,每个人,只要对爱有诚意,最后都会见到自己的爱人。 小昭非常满意我的回答,她继续哭着。然后,当凌晨的三点钟,她抬头的时候,她看到了,西安的城墙倒了,她心爱的沈郎出来了,她站了起来,扑到了沈郎的身上,迅速地,她的嘴巴动了一下,她又倒在了地上,她笑了,那样安然,那样满足,我抱起她,她根本就没有重量,她吃力地对我说,“求你,求你将我和沈郎葬在一起,我是真的爱他,从前,我不是有意睡着的,现在,我才是有意的……” 小昭在我怀中的重量已近似于无,我不知道,原来,小昭见到沈郎的结果是这样的,她是早存死志啊,那,我拍DV放给她看的举动,是错还是对? 我不能回答自己,我将DV机中的录影带取了出来,和小昭只剩在我怀中的衣服一起,葬在了南郊的一处地方。 一向什么事情都是分解为细胞的我,在葬小昭的时候,竟然流泪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正常地上班,没有再去过西安的城墙,我想,没有人会再在那里哭的。 倒是演我的DV中小昭的那个叫唐旖旎的女孩,后来成了我的女朋友,她是我喜欢的纯朴的女孩子。 ☆、爱情咒 “像藤萝环抱大树,把大树抱得紧紧,要你照样紧抱我,要你爱我,永不离分这几句话,就是一首爱情咒。被诅咒的人,将永远无法逃脱爱情的魔力。 爱情咒 楚江雨 作为京城里极负盛名的摄影师,我的身边,美女如云。 她们各种各样,或清纯妩媚或性感火辣,或为模特或为演员,更或者,她们什么也不是,只为了我可以给她们照一组照片,她们什么都会答应。但是她们从来又没有与我的生活发生过关联,说直接一点,是,我从来没遭遇过爱情。 当我在深夜的12点和一个小明星从一家四星级酒店走出来的时候,我看着她那双无辜的眼睛,看着这个和无数的男人有染却能装得像圣女贞德的女人,一种从未有过的疲惫与厌倦深深地攫住了我的身心。 就这样,我直接上了一辆出租车到了首都机场,然后,坐上了巨大的飞往云南的夜航空中客车。 夜航飞机上的乘客很少,我身边坐着一个着民族服装的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正在看一本关于玉龙雪山的小册子,我看着她,是雪山上长大的女孩吧,有一张白得没有血色的脸,身上,是一种泥土的味道,清新自然,让我想起高田贤三的一款香水。 见我瞟了她一眼,女孩友善地递给了我小册子。我谢了她,埋头仔细地看起来。 看完后想把册子还给身边的女孩时,却发现她已不在座位上。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女孩回来,百无聊赖,我再翻小册子,发现上面有一行小楷的繁体字,翩翩,云南民族学院。哦,原来女孩是民族学院的学生。 实在不行,寄给她吧。我想,飞机已经飞行了很长时间,窗外依稀可见几颗闪亮的星星,我将头凑到了窗口边,发现有人在窗边向我笑着,记得还我的册子噢,我在玉龙雪山等你。 是翩翩,是她在吃吃地笑,我想喊她,我拍着飞机的玻璃窗,忽然一下子明白飞机的玻璃窗外是什么了,是一望无际的夜空呀! 我惊出一身汗。一定是我自己在北京的时候犯下的罪孽太重了,我辜负了太多女孩,所以现在出现幻视幻听。 第二天的白天,我检查翩翩给我的小册子,发现根本不是什么玉龙雪山的小册子,而是一张航空公司的宣传单,在朗朗阳光下,一切幻视幻听好像也不存在了,我恢复了正常。 飞机上的一切,或许只是我的一个梦吧。我安慰自己。 月的阳光干净地照射下来,玉龙雪山在阳光下晶莹闪烁,如果有白云掠过的时候,就宛若翩翩起舞的纯洁的少女。我站在云杉坪的大块绿色草地上,可以清楚地看见雪山上的千年冰川,而我的眼睛,就在一刹那间湿润了。 先生,要照快照吗,照一张吧,这么好的景色,不照一张做纪念太可惜了!竟然有人要求给北京城里最负盛名的摄影师照相,要是平时,我一定会施以最刻薄的挖苦,而我却好脾气地答应了,因为,这个女孩就是我在飞机上遇到的翩翩。 翩翩,飞机上你怎么不声不响地就走了,不过你说在玉龙雪山等我倒是真的,我一直以为遇到你是幻觉呢,现在看到你,真是高兴。我语无伦次地说着,握住了翩翩的手。 女孩的脸红了,她说她从小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现在在云南民族学院读书,读的是美术专业,没有离开过云南半步,哪里有钱坐飞机呀! 她们家的习惯,孙女叫祖母的名字,她叫翩翩是因为祖母叫翩翩,现在来玉龙雪山是采风,她是在帮一个山民照相呢! 明天我就回昆明上学了,欢迎你以后到我们学校找我。翩翩的快言快语令我始料不及。 我说明天我也回昆明,要不我们一起走吧! 真的!翩翩高兴地抱住了我,根本不当我是个成年的男子,我想,或者是她是个孤儿,根本没人教过她男女有别吧! 见了翩翩,以前对于女人的种种心态半点也无,我变得像个有担当的男人,9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我细心地照顾着翩翩的吃喝,照顾着她的身体,当她晕车的时候,我轻轻地拍着她的头,让她靠着我的肩膀休息。 翩翩总是瞪着眼睛看我,她说,我是个孤儿,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以后,我怕你离开了我会不习惯的。 我笑了,那就跟我到北京去好了! 不,我不只要跟你到北京去,我要嫁给你。 啊,不至于吧,我大笑,翩翩,我今年30岁,在云南的山区,恐怕都够做你爸的岁数了,回去好好读书,一个大姑娘老想着嫁人,也不害羞。 与翩翩在昆明机场分手的时候,她哭得一塌糊涂,她要求我回来看她,要等她读完书了娶她,当她在我的怀中哭泣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件要命的事情,我的心,以每秒200下的速度忽然间跳开了,可是,翩翩,这个才18岁的小女孩。 于是我故作平常地推开了翩翩,于是我上了飞机,开始回复我北京男人的模样。 翩翩,她这样的小女孩,兴致所至,很快便会什么事不曾发生的。 回到北京的我,忽然地对女人少了兴趣,看到我的模特在跟前脱衣服都不会有任何感觉,以致于有美女在背后恨恨地说我是不是去了一趟云南就变性了。 每个夜晚,很奇怪地做一个被藤萝缠绕得死死的梦,醒来后就再也睡不着。 一直过了三年,我的名气更大,夏天的时候在北京城里开了很大的摄影展,来捧场的人很多。那天我回家很晚,开门的时候,发现家里好像有人,以为家里有小偷,没敢开灯,我静静地站在客厅里,感觉到人是在阳台上,是一个女孩在自言自语,像藤萝环抱大树,把大树抱得紧紧,要你照样紧抱我,要你爱我,永不离分。 我知道是谁了,我大声地喊,翩翩,翩翩,你出来……我飞一样奔到阳台,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三年了,我每天都做着被藤萝缠绕得死死的梦,原来,是翩翩这个小丫头捣的鬼,可是,她为什么刚才会出现在我的阳台上呢? 一定是翩翩出事了,像三年前一样,我打车直奔机场。很快,在翩翩的学校里,我见到了已经长成大姑娘的翩翩,她已经领了毕业证书,正伤心我不去娶她!见到我,高兴得扔下手中的全部行李粘到了我的怀中。 我跟翩翩结了婚。 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被藤萝缠绕得死死的梦。 后来我跟翩翩回了一次她的老家,一个云南的小山村,是个独龙族聚住的小村子,在她家里,我看到了她祖母年轻时的照片,长得跟翩翩一模一样,在一本发黄发脆的手抄书里,我看到了像藤萝环抱大树,把大树抱得紧紧,要你照样紧抱我,要你爱我,永不离分这几句话,知道了这是一首爱情咒,被诅咒的人,是无法逃脱爱情的魔力的。而翩翩祖母,当时的酋长夫人,正是掌握爱情咒的人。 翩翩,有这样全权为你设计爱情的祖母,你会不幸福吗? ☆、夹心 现代科研表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点,人类是可以完成“穿越”的,我们有可能穿透自己生存的空间到达另一个维度,甚至,还在那个空间遇到过着另一种生活的自己,而这个“我”,正是多年前“分身”出去的自己。 夹心 何竞 彩都机场的坠机事件 做了这么久空姐,佳美还是第一次看到坠机。此前,即使是遇到电视台的新闻报告,她也刻意回避这可怕的景象,不愿意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任何关于安全的忧虑联想。可2008年10月13日,佳美原本要从彩都机场飞往曼彻斯特,一架刚刚升上天空的国际航班忽然变成了一个红红的火球,巨大的爆裂声中,地面旅客和机场人员四下逃散。飞曼城的航班随即取消,其他同事都有约会,佳美只好拖着行李箱孤单地往回走。 怪不得在西方,人们会把“13”当作极不吉利的数字,这一天的佳美也倒霉透顶!她在机场拦了半个小时的出租,结果每次都被别人捷足先登。气得淑女也想丢过高跟鞋去大嚷大叫“这个世界不公平”。最后,佳美无奈地上了一辆机场大巴。她原本是坐在第三排的双人座,但有一对情侣互相亲吻搂抱着上车,男人很嚣张地往佳美旁边的位置上一坐,佳美赶紧让开,自己换到最后一排去,那对小情侣马上就腻到一起,卿卿我我起来。 佳美疲倦地摇摇头,打开手机,有短信进来的声音,一看,是个陌生号码:我出来了,你在哪里?佳美扮了个鬼脸,没办法,这个手机号的前主人不知道是做什么工作的,用这个号码很久了,还老是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大多数是推销楼盘的,还有人打通电话找“黄总”,佳美早就习惯了被前任机主朋友骚扰。 回家,甩掉累人的高跟鞋,佳美打开电话录音,首先迸出来妈妈又急又快的声音:佳美,今天我看新闻,你们机场出事了,你没什么吧?佳美笑笑,又用遥控板开了电视,彩都电视台的漂亮女主播正在报道今天发生在机场的意外坠机事件,女主播声音沉痛地说:飞机上十九名乘务人员、八十四名乘客全部遇难。接下来,是这次事故死亡人员的名单。当电话留言传来一个男人焦急的声音“我出来了,你在哪里”时,屏幕上刚刚闪过一个熟悉的名字“连玺”。佳美吃了一惊,连玺? 她跑过去查看电话机,竟然发现打电话的和给她发短信的是同一个人。这个男人,怎么得到她家里座机号码的?佳美皱着眉头,想了想,对付这种骚扰狂,也许你凶悍一点,姿态做猛一点才有效果。她拨下那串数字“135……”,嘟的一声后,话筒里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你好,我是连玺,现在不方便接听你的电话,有事请留言。 什么,哪个连玺?难道是三年前和自己分手的男友? 今天发生的古怪事太多,佳美的头都要爆炸了! 来自宁静镇的恋人 佳美看了一会电视,头晕得不行,她在沙发上蜷起身体,竟很快就迷迷糊糊睡着,还做了一个梦,梦见和初恋男友连玺手拉手在校园散步。 其实,佳美和连玺的感情一直很好,不过人生就是这样,相爱的两个人,最初彼此被相异个性所吸引,但生活却只能朝一个方向发展,需要融合恋人的一部分锋芒,谁不愿意妥协,便只能分手收场。三年前的连玺和佳美就是这样。 那时,大学毕业,连玺想要回到自己出生的宁静镇生活,但佳美不愿意过那种一辈子如同一日的温吞水生活,她既聪明又漂亮,如果跟连玺回去,自己的梦想和抱负都完蛋了啊!终于,佳美背着连玺,偷偷报名参加了航空公司面试,并顺利成为了一名美丽的空姐。学校的玉兰树下,连玺拉着佳美的手苦苦哀求:跟我走好吗?我发誓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你幸福的!佳美却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最后,连玺叹气离开了,他的背影瞬间就变得憔悴沉重。 梦中,年轻的连玺再一次转身离开了她。佳美泪流满面地挣扎着醒过来,忽然想起来连玺的名字出现在死亡名单里,她心跳得很快,打开电脑查找这个连玺,是不是她认识的那个旧人。在网上,佳美找到了更详尽的资料,原来真的是他,后面还附着完整的介绍,家庭住址是:宁静镇幸福路520号。 佳美的眼泪忍不住奔涌而出,宁静镇幸福路520号。当她还是连玺小女友时,去过好多次,路口总是坐着一个晒太阳的阿婆,上了年纪的阿婆牙齿全部掉光了,但她还固执地活着,在温暖的阳光中打盹,连玺悄悄告诉佳美,邻居都说阿婆是猫变的,有九条命,丢了一条还有剩下的几条来替补,否则她不会活这么长时间。佳美一边哭着看电脑,一边想:连玺,为什么你不是猫变的呢? 电话铃声很突兀地在黑夜中响起。佳美没接听,于是对方在留言信箱说话:佳美,我是连玺啊,有什么事,回宁静镇再说好吗?我等你。 连玺?电光火石间,佳美想起来,刚才自己打电话到那个陌生号码,留言信箱告诉她,那是连玺的手机。但是,遭遇重大坠机事故的连玺,不可能再拥有一只完整正常的手机,更不可能在14日凌晨三点打电话给她,除非是……鬼? 想到这里,佳美头皮一紧,害怕极了。她相信连玺已经不在了,有新闻作证,自己也亲眼看到飞机坠毁,连玺不是猫精,没有九条命,那么,到底是谁在打骚扰电话恐吓她呢? 佳美逼自己深呼吸,镇静一点,然后拿起话筒,“喂”了一声。那边的男子欣喜地大叫:佳美,找到你就好了!你怎么这么久还没回家?快点回来吧。 难道是鬼打电话给她?佳美声音发抖:你,你在飞机上吗? 多亏你今天不断发短信给我,否则我也变成一块黑炭了!佳美,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原来连玺没有上那架飞机!佳美心里的大石头一下子落了地,虽然她不知道连玺说她“这么久没回家”是什么意思,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说自己救了他一命,但只要他平安,佳美就放心了。电话里的连玺,依然在喋喋不休:快点回来吧佳美,我很担心你啊。 正好,飞曼城的航班取消,佳美有十天假期,她稍一沉吟就答应了连玺:我明天就坐车去看你。她想,只要见到连玺,一切疑惑都能够烟消云散的。 脾气不好的小主妇 一切都和记忆中一样,宁静镇的居民依然过着平和缓慢的生活,佳美跳下客车,都快上午十点了,镇上好多店面都还没开张,有些女人大概刚刚起床,穿了俗气的花绵绸睡裙蹲在马路牙子上刷牙,活像一只大螃蟹,嘴里汪着白白的泡沫。佳美有点厌烦地别过脸:如果她当时选择跟连玺留在镇上,现在恐怕也是这副尊容吧? 拐个弯就是幸福路了。果真,路口还是坐着那个永远不死的阿婆,她老得脸上全是皱纹沟壑了,头顶银白发丝也掉了大半,但精神还是很不错。阿婆现在除了晒太阳,还附带卖卖报纸,她脚边放着十几份报纸和一个罐头盒,里面有几张零钱。佳美丢下一元钱,拿起一份报纸离开。 佳美边翻报纸边往连玺家走,她浏览了一下报纸的标题,忽然觉得怪怪的,心中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她再仔细一看——原来,阿婆卖的是过期报纸啊,是一个月之前的,怪不得这些新闻看上去都满熟悉,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刚敲了一下,门就从里面开了,连玺一脸憔悴地跑出来,没等佳美反应过来,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老婆,你昨晚到哪里去了?我担心死了啊! 什么?老婆? 连玺抱着她继续絮絮叨叨:老婆,对不起,虽然你有时脾气不好,但我不该和你吵架,我是男人嘛,应该宽容一点体贴一点才对,可我还处处惹你生气! 佳美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挣脱连玺的怀抱:对不起。佳美很困惑地说:连玺,我们三年没见了,你怎么一见面就叫我老婆呢? 老婆!连玺好像发了脾气,还重重跺了一下脚:拜托你不要一吵架就装失忆好不好?他把佳美拉到茶几前,上面有一张纸条,笔迹的确是佳美的:老公,我讨厌和你吵架!我要去妈妈那里住一段时间。算了,免得你担心,我把妈妈的电话给你吧……后面是佳美单身小公寓的座机号,最费解的是日期落款:2008年9月13日。 佳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抓住连玺袖子问道:今天几号? 9月14啊,老婆! 我把自己弄丢了 佳美不相信,自己能回到过去,就像小时候看过的童话书,时间老人喜欢恶作剧,把生命的时钟拨回去一小时、一天、一个月,然后你就会不由自主回到从前,但因为你是“未来的人”,所以保留着关于未来的记忆。佳美随即还想起自己前不久看过一则美国科学家对时光穿梭机的研究报告,那些满脸智慧的科学家也承认,时间并不只是呈线性向前发展的,在某个点很可能会“打结”,有可能到达另外一个时空,他们把这种非正常时空存在状态叫做“夹心”,就是果酱饼干的夹心,人们在吃饼干时通常不会注意藏在两块饼干中间的夹心,但夹心的的确确又是存在的。 佳美虽然努力劝服自己接受了“回到过去”的现实,但她不能接受连玺口口声声称呼她老婆,毕竟自己三年都没见过他了,这才刚刚联系上,就这样在言语上明目张胆地吃她豆腐,也太过分一点了吧?就算回到了一个月前,那时她还在空中飞来飞去,没有任何机会和连玺有任何联系或者交集,他怎么会随便拉着前女友叫老婆嘛? 面对这样的质疑,连玺却气得满脸通红,他噔噔噔地跑进卧室,捧出一大堆影集,压住怒气,指着影集对佳美说:你慢慢看,我去菜市场买点鲜鱼,你最喜欢喝鱼汤了。 原本有机会趁着连玺下楼而偷偷离开的,佳美瞟了一下茶几,却不自觉地拿起最上面一本影集,翻开。 她低低喊了一声:啊! 每张照片下面都有日期,这是2007年她和连玺在云南旅游时拍摄的,连玺很亲密地搂抱着她,两人还面对镜头扮出了种种鬼脸。像是捧着一块烧红的烙铁,佳美慌忙甩了影集。但很快,她又忍不住好奇,抽出下面一本影集,这是时间稍微久远一点的,三年之前,就是大学刚刚毕业时两人的合照,可这不是普通的合照,它们是——婚纱照! 洁白的婚纱和大红的喜字耀痛了佳美眼睛,怎么会这样?我失忆了吗?难道连自己嫁给连玺都记不得了?可我明明是在航空公司做了三年空姐,工作繁忙,疏忽感情,这几年连男朋友都没交,我怎么又会结婚呢?抱着几欲裂开的脑袋,佳美蹲下身体,眼泪无声地流下来。 木门吱呀一声响了,连玺提着几只活蹦乱跳的鲫鱼进来,他看见佳美这样子,心疼得一个箭步冲上去,紧紧抱住她:老婆,没事的,你会没事的。 佳美悲伤地哭起来:我是不是把自己弄丢了?为什么我头脑里没有这三年我们在一起的记忆呢?我只记得三年前我俩分手的情景…… 连玺拿毛巾给她擦脸,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老婆,不过你要相信周医生,一切都会好起来。我去熬鱼汤,多喝一点鱼汤,你会好得快一点。 连玺做菜手艺一流,佳美尝了尝记忆中熟悉的味道,鱼汤鲜美可口,她喝了一碗,很快倦意袭来,眼前景物变得迷迷糊糊的,很快就跌入梦谷。 我在过去,遇见自己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连玺已经做好了早餐,从衣橱里帮佳美配好了今天要穿的衣服,等她洗漱完毕就能换衣吃饭。佳美微弱地反抗:我今天要回彩都呢。 你回彩都干什么?连玺很奇怪地问她:你不记得啦老婆,今天你们学校迎接教委检查,你要上公共课的。接下来,连玺俯下身体摸了摸佳美头发自言自语:也许你犯病时人是糊涂的,我应该多一点耐心才对。佳美还想多问几个问题,可连玺已经帮她拿出手提袋,催她快点换衣上班了。 那套上公共课的正装,一看就是仿名牌的A货,做工粗糙,针脚大而疏,当空姐的佳美对这种地摊货是根本不屑一顾的,但她现在的身份只是宁静镇中学一名普通物理老师,只能穿上这样粗劣的衣服去上课。看着佳美握了衣服发呆,连玺走过来环抱她的身体,轻轻说:别担心,佳美,如果护照办下来,我就即刻飞去加拿大继承姨妈的遗产,这样我们就有钱了,可以给你买最昂贵的衣服,还可以带你去世界各地! 不!不要去加拿大!佳美下意识地大声拒绝。话一出口她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乘着时间逆流之河,回到“时间夹心”,因为她一定要阻止连玺上那架死亡航班,那架飞机,原本是从彩都飞往渥太华的,结果在彩都机场上空就意外坠毁了! 连玺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佳美,摇头自嘲道:佳美,你不要告诉我,连钱都不喜欢了吧?他倒退着哈哈笑几声,穿戴整齐准备和佳美一起出门。 佳美和连玺在拐角分手,虽然几年前只来过一次,但佳美还是清晰记得中学的位置,因为连玺曾带她到操场,紧紧拥抱着佳美说:我想要你分享我的一切,包括我的成长回忆。佳美深呼吸,往里面走,守在校门的值日生向她行礼,礼貌地招呼她:齐老师,您刚才出来吃早餐了吗? 佳美愣了愣,不知怎么回答。接下来,她竟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她留着和佳美一样的中长碎发,穿质地同样粗劣的套装,胳膊下面夹着一本深蓝封皮的教案和一把木头三角尺,她正在和一个身材矮胖的女老师挽着胳膊边走边说话。佳美赶紧躲到墙角,静静地听那个一模一样的“佳美老师”说什么。 齐老师,不要和你家老连赌气了,你不回家,连电话都不开,他会担心啊!矮胖的女老师说道。 哼,他哪天不跟我作对啊?要他早点去把护照办下来,好快快去把遗产文件签了。好像我在害他一样,死清高!他每个月才赚那么一点工资,做什么够啊? 矮胖老师满脸堆积羡慕神色:齐老师,你福气真好,马上就不用这么辛苦吃粉笔灰啦! “老师佳美”矜持地抿起嘴角微微一笑,忽然脸上神情一变,五官都扭到一处:哎哟肚子疼死我了……肯定是昨晚吃的火锅有问题……我先去厕所…… 矮胖老师还在后面殷勤地叮嘱:齐老师你快点出来哦,第一节就是你的公开课! 站在墙角的佳美吐了一口气,她朝着厕所相反的方向走,在另一个时空,遇到和你一模一样的自己,看着熟悉的背影,听着相同的声音,这种感觉真叫人发疯!她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个说话粗俗满腔怨气的佳美就是另一个自己,但事实摆在眼前,她不得不点头。几个月前,佳美在影院看过一场叫《分身》的电影,台词还清晰记得:当一个人遇到生命中重要抉择时,她很可能无意识地分身,两个“自己”,生活在不同空间,彼此并不知道对方存在,就像一朵蒲公英,分裂为两颗小伞,但它们都有当初降生时被赋予的相同名字。佳美接受了这世上还有“分身”后,她有点黯然地想:不知道留在宁静镇的老师佳美,她有没有想过,如果当年自己选择去彩都当空姐,会有怎样一番人生光景? 大谈“夹心”的公开课 公开课是空姐佳美顶替去上的,因为她还没走到教学楼就被年级组长逮住了:哎呀小齐,刚才听说你肚子不舒服,现在没事了吧?赶紧准备一下该上课了! 很奇怪,整整四十五钟过去了,直到这节课打铃,上厕所的佳美也没返回。来自未来的佳美撇开课本给孩子们讲“夹心”,她说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爱因斯坦的一维时间理论也并不是牢不可破的,现代科研表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点,人类是可以完成“穿越”的,我们有可能穿透自己生存的空间到达另一个维度,甚至,还在那个空间遇到过着另一种生活的自己,那个自己,就是多年前和“我”分身出来的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台下的孩子和教委领导都听得津津有味,空姐佳美却有点心不在焉,眼神不时往窗外飘去,说真的,她很害怕那个真正的佳美老师忽然在窗外出现,大声呵责她是大骗子。不过,这种情况并没出现,似乎谁都没有看出破绽。 下午三点多,连玺来接佳美,此时,他真实的老婆正在教室里守着学生上自习,而空姐佳美坐在操场的台阶上托着腮发呆,她现在反而有点不想回到未来了,因为她感觉到了连玺对另一个佳美的真爱,她真的不想看到仅仅为了继承遗产,连玺要被老师佳美逼迫着登上那架步向死亡的飞机。当然,私心里,空姐佳美也不愿意接受一个变得贪慕虚荣、自私自利、斤斤计较的“自己”。 连玺悄悄走上台阶,从后面偷偷蒙上了空姐佳美的眼睛,让他吃惊的是,他还蒙住了满满一手眼泪! 老婆,你不开心吗?对不起,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早点办好护照的事好吗? 不要!空姐佳美嘴角努力扯出一个难看的微笑:连玺,我忽然觉得,即使没有钱,我们这样开开心心地生活也很好。 连玺伸手把她紧紧揽进怀里,一脸幸福地说:谢谢老婆这样理解我,以前我真的很对不起你,让你放弃了大好机会跟我回镇上,连件漂亮衣服也没法买给你……老婆,我以后肯定会好好补偿你的。 空姐佳美的心凉了半截,她知道,自己并未劝服连玺打消念头,或者说,是另一个佳美让连玺对金钱的态度变得坚毅强硬,这不是两三句话可以再改变他的。 忽然,连玺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手机看了看,又转向空姐佳美,脸上浮起了古怪的笑容。 接下来,连玺柔声说:走吧佳美,我们约了周医生。 周医生的催眠术 出租车上,空姐佳美问连玺,自己没有病,为什么带她看医生? 连玺怜爱地摸了摸她头发:你有段时间每晚都做奇怪的梦,梦见自己过着另一种生活,而且真实可触,这让你感到害怕,渐渐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所以,我带你看了周医生,他有很高的医术,治疗了几次,你已经感到好多了,不过昨天回家,我发现你又像前几次一样,弄丢了记忆。 空姐佳美心惊胆跳,几乎要跳车逃走,她原本就是另一个人啊,不管医生怎么治疗,她都只是暂时借着“老师佳美”的身份和连玺呆在一起,她承认,她偷走了“老师佳美”的身份,并不仅仅为了阻止连玺登机,而是再次见到连玺,她发现自己三年来一直不谈恋爱,是因为他。她还爱着连玺,又怎么接受别的男人呢?可惜她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才后悔当年选择事业不要爱情的决定,甚至有点嫉妒留在宁静镇的老师佳美了,她能和如此爱她的连玺长相厮守,是女人多大的幸福啊! 四面洁白的房间,空姐佳美有些紧张地躺好,周医生和蔼地微笑着,为她催眠。这一次,梦中的空姐佳美看到并跟踪了另一个自己,被催眠的佳美看到:老师佳美从厕所出来,一看手表,第一节课已经结束了,她吐吐舌头,走出校门,上了一辆公交车,大约二十分钟后,她在一条陌生的街巷下车,看来老师佳美对这里的地形很熟,七绕八拐就到了一幢木楼。她踩着吱吱呀呀的木楼梯走上去,在一扇绿色油漆的门前停下,掏出钥匙开门进去。 空姐佳美睁大眼睛,她似乎成了全能的上帝,可以看到老师佳美的一举一动。老师佳美和一个年轻男子热烈拥吻,他热情地抱紧她,薄薄嘴唇在她耳边呼气:亲爱的,快点催你老公去拿那笔巨额遗产吧,到时候,钱一到手,我们马上就能远走高飞! 空姐佳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可这是真的,因为老师佳美有着与她毫无差别的温柔嗓音:死鬼,我刚才才发了短信狠命催他的!等这件事一完结,我们就一起离开这个破地方,我早就呆厌烦了! 空姐佳美满头大汗地从催眠椅上醒来,周医生微笑地送她出去。空姐佳美多了个心眼,她并未走远,而是把耳朵贴在门缝听他们讲话。周医生神情忧虑地对连玺说:你妻子的情况好像很严重,她总觉得自己分身了,刚才催眠,我试着让自己“进入”她梦境,她说宁静镇住着两个佳美,一个是空姐,一个是老师,可我只看到一个!所以,我不相信她的“分身”,我觉得她是“分裂”才对,精神分裂。 没想到连玺点点头:是啊,周医生,刚才我去学校接佳美,她口口声声说不希望我去加拿大,但她又预先设定一条短信,催我加紧办理护照,这样才能在见面相同的时间里让我收到!佳美做出这些事,不过是让我相信,她是两个人! 门后的空姐佳美无力地摇摇头,她知道,不管自己解释什么,连玺都不会相信的。这时,她看到一行细细的泪线从连玺脸上滑下来。她多想伸手帮他擦掉啊,可惜她不是他真正的妻子。当空姐佳美知道“另一个自己”背叛连玺时,她只有一个心愿,就是找到那个老师佳美,阻止她继续错下去! 两个佳美 趁着连玺不注意,空姐佳美跑开了,她照着催眠时看到的景象,在街口上了一辆4路公交车,三站之后,跳下来,是一条陌生的街巷。顺着梦中的木楼梯吱吱呀呀走上去,那扇绿漆大门赫然在目,此刻大门虚掩,可能是那对偷情男女一时大意忘记关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空姐佳美一下子推门走进去,卧室里传来电视的声音,卫生间里女人娇媚地叫:哎呀,你调到音乐台嘛,我想听听歌。空姐佳美径直走进了卫生间。 现在,空姐佳美前面就站着正在对镜描眉的老师佳美,可是,空姐佳美忽然发现,对面墙上的镜子中只有一个老师佳美,那个佳美穿着性感睡衣,披着湿漉漉的头发。空姐佳美看不到自己的影子! 谁在那里?老师佳美忽然问道。 你能看到我吗?能听到我说话吗?空姐佳美焦急地问,结果她只看到穿睡衣的佳美吓得缩紧肩膀,拼命尖叫起来:大卫你快来啊,我感觉有人潜入房间了! 在卧室里的大卫跑来之前,空姐佳美迅速跑掉了,她只来得及拿走老师佳美的手机。 跑了很久,空姐佳美才想起来,她们分身了,但本源仍来自同一个人,就像树枝到某个节点有所分岔,往下追根溯源,只会有一个树枝——如果出现在不同地方,她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但是她们在一起,却只能有一个显形。 来自未来的短信 空姐佳美在路上走了很久,当她抬起头,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长途车站。继续呆在这里干什么呢?虽然她已明白,什么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但命运的安排总是捉弄人。命运让一个佳美选择自己的理想当空姐,一个佳美陪连玺住在宁静镇当老师,结果,当空姐的那个,最终醒悟自己当初不该放弃最爱的人;而当老师的佳美,更是彻底背弃了这段爱情,变得心肠歹毒、丑陋不堪。空姐佳美轻轻哭泣起来,坐在长途车最后一排的位置,发了一条短信给连玺。 她用的是宁静镇这个老师佳美的手机,告诉连玺,不要去加拿大,如果一定要去,也不要买10月13日的机票!千万不要! 发完短信,她又检查了一遍,忽然发现一件怪事:她明明用的是偷回来的“过去时空”那个老师佳美的手机,但显示发送成功的短信后面,标识的日期是:2008年10月15日。 她又回到了未来! 空姐佳美惊恐起来,为什么她坐的这趟从宁静镇开往彩都的长途车能随意带她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穿梭呢?她大叫起来:司机,停车! 司机慢慢转过头来,空姐佳美只看到……一个硕大的牛头。售票员脸上像戴着一个马脸面具,也走过来瓮声瓮气地说:吵什么呢?马上就来买你的票了! 空姐佳美眼前一黑,跌入记忆黑洞。 时间老人倒退到三天之前。2008年10月13日。 彩都机场,11号闸口正在为飞往渥太华的旅客检票。空姐佳美看到了一个背影熟悉的男子,一路上他裤包里的手机都在不停地响。他低头掏出手机来看看短信,犹豫不绝地往前走一步,然后,手机又响了…… 连玺是在检票之后忽然发了疯,提起行李又往闸口外面跑的,他跑到大厅打电话,很激动地嚷:我出来了,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空姐佳美终于知道了,她家里电话机接到的电话,是10月13日死里逃生的连玺打的。他原本已经过了闸口,所以死亡名单上才有他的名字。那么,为什么自己可以回到“夹心”,看到过去的事呢? 你还不明白吗小妹妹?牛头司机眼神悲哀地摇摇头,对售票员说:马面,这个新来的小妹领悟能力太低了,你还是把那天的情景重放一次给她看吧。 于是,空姐佳美眼前出现了燃烧的火球,耳边又传来巨大的爆裂声响,一块巨大的残骸,从天而降……空姐佳美看到了穿空姐职业装的自己,在众人惊恐的叫喊和啼哭声中,背部血肉模糊,慢慢闭上了流泪的眼睛。她手里握着手机,还有未发送成功的短信:千万不要上飞机,不要! 牛头和马面走近了,空姐佳美疲惫地闭上眼睛,她知道,他们要带她去的下一个车站,叫做黄泉。 ☆、湘西赶尸——回家 湘西赶尸:①神秘莫测的湘西赶尸,并不是令尸体自己走路,而是将尸体放在编好的藤椅上,由一人背起,外面以黑布蒙住,远远看去,犹如尸体在自己行走。 ②一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阴森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 湘西赶尸——回家 暗 “师傅,我请你帮忙去走一回脚。” “好的好的。”面前的老人极其好说话,他已经有五十多岁,瘦得像根藤,眼睛是唯一活的东西,明亮而锐利,然而他还是好脾气,不住点头,什么要求也不提。 “你们一定要尽快走到那里,路上务必请多加小心。”家美却提了一大堆要求,她盯住他,“我要他安全无损,毫发无伤,请你一定要抓紧时间,我会和你们一起走。” “好的好的。”老人不住点头,身后站着他的徒弟,十八九岁的一个楞小伙子,非常憨厚丑陋模样,紧紧闭了嘴,手上麻利地用麻绳编着东西,看也不看她一眼。 “这几天天气总算还干燥。十一月初五之前应该可以到吧?”家美伤心地说,“半个月的时间会不会太长了?” “这恐怕不够。”第一次,老人反驳她,“我们只能走路,不能搭火车、公共汽车,因为售票员会翻查行李,小姐,我们至少要走两个多月。” “什么?”她跳起来,急了,“那怎么行,他会不会……” “不要担心,小姐,我们会安排好的。”老人慢吞吞站起来,他很高,超过一米八的身材,后背微弯曲,身上随便地裹着件青布长衫,古古怪怪,腰间系一黑色腰带,后腰处鼓鼓地顶了只小包裹。 他顺手把包裹取下来,解开,里面仿佛包了许多纸条,上面红灿灿的笔迹。 “他是怎么走的?”他问。 “那有什么关系?”家美被问得心痛,勉强说,“走脚的规矩这么大吗?非要问清楚才行?” “小姐,病死的、投河吊颈自尽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人我们不收。” “为什么?” “病死的人魂魄早就被阎王收去啦,投河吊颈自尽的人是被替代的缠了去,而雷打火烧的人属于罪孽深重和皮肉不全,这两种,我们都赶不动。” “不是的,他是被吓死的。”家美哭,“师傅,你有没有听过这种事情,他是被吓死的。” “哦。”老人恻然,摸了摸下巴,“这种事情倒是很少。” 他等她哭完,面色惨然后,才继续问:“先生的名字、出生年月还有什么时候走的?” 家美忍着泪,一桩桩说了。 “那小姐你的名字、出生年月呢?” 家美也说了。 “好的好的,小姐你等一下。”他回过头去,用毛笔蘸了朱砂在一张黄纸上画弯弯曲曲的符,画了一张,又画另一张。 “师傅,明天晚上周姆妈过寿,我们不能去了吗?”徒弟突然在屋角问。 “不去啦,不好去了。”他师傅慢慢摇头,很无奈的样子。 “那我去说一声,就说师傅你又走脚啦?”徒弟站起来,也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身架子健壮,手大脚大。一边走,一边自己嘀咕:“只要周姆妈肯相信。” “好的,顺便再关照一下陈忤作,明天叫和尚来把那个人超度了去。” “是。”小徒弟走出去,不一会儿隔壁有女人泼口大骂,“烂老头,都三年不走脚了,你哄哪个呀……” “哧”老人在房中点了一芯油灯,晃幽幽地,照得一面墙壁惨碧,他把靠墙的一只橱子打开,摸出只瓷坛,一开封口,里面全是红艳艳的朱砂。 家美突然觉得心里郁郁的难受,她站起来,自己走出门外。 再回来时,一切居然已办妥,房间中半截黑塔似的站着个东西,像是人,但有普通两个人那么高,从头到脚用一幅黑布盖住,房门一开,脚旁的黑布旗帜般地飘。 “师傅,弄好了。”下面传来徒弟的声音,原来是他钻在黑布下面,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都弄好了,今晚就走吧。”老人慢慢在头上戴一顶青布帽,转头对家美说,“小姐,你要跟紧点呀。” 他们鱼贯出了门,外面还是午夜时分,村口有狗连声狂吠,十月份的天气冷嗖嗖,老人一手提了只小小铜锣,一手捏着一只槌,槌下还摇着一个摄魂铃,每走十几步,自己轻轻敲一下,铿锵叮铃不绝于耳。 黑暗里家美止不住哀哀地哭,周围没有人,声音随风传出去好远。 “别哭啦,小姐。”老人劝,“人都会有这一遭,投胎后会重新再来过。” “我舍不得他。”她不住说,“我们一同出来玩,现在一个人回去,我怎么好向父母交待?” “唉,想开吧。”正好路过一家农舍,老人敲记锣,农舍窗户里突然暗了灯。 “师傅,这世上有鬼呀。”家美说,“我老公就是被鬼吓死的,师傅这世道不太平呀。” 说话时她自己摸着胸口,自从绍裘走后,她老是觉得那里痛。 “想开啦。”锣声慢慢敲,师傅在前面领着路,徒弟在后面紧紧跟,他双眼被黑布蒙了起来,只能从布下看师傅的脚。 一路走到大道上,家美突然说:“师傅你能不能往左拐,我还要去一个地方看看。” “好的好的。”老人叹,“小姐你还是不放心,唉,痴心哟。” 他们走到路边的树林进而,一直往里去,越走越阴森。 “师傅呀,再往里走些,前面有一株老槐树,我老公就是在树前面走的。”家美的眼泪朴落落地往下掉,指着犹垂在枝头半截断绳:“那个地方有鬼,我亲眼看到的。” “原来是在这里呀。”老人停下来,说了句湘西方言,家美没听懂,徒弟听明白了,立刻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只见他放下铜锣铃铛,嘴里念念有词,又从腰包里抽出纸符,贴在槐树根下,然而林里有雾气,水份足,怎么贴也贴不上去。 “师傅你在做什么?”家美突然觉得心寒,抖抖地,向四周望一望,害怕。 “放心,这是道安魂符,这里是个替代场,怨气积得太重,我不是道士,解不了怨,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他一手拎符,一手在空中画舞,好不容易,符面贴在树根上,像是有人在上面钉了只钉子,下面半张在风里哗哗地摇。 “绍裘呀!”想起老公,家美又哭了,昨天晚上他们还手拉手,在林中漫步亲吻,可现在只剩下她孤单只影,他则冰冷地躺在了地上。 “小姐不要太伤心了。”老人劝,“我们还要赶路呢,在这里呆得久了,明天会赶不到店里去。” “好的。”家美强忍了泪,站起来,向着那张符看几眼,“师傅,什么是替代场?” “唉,怨孽哟。”老人叹,不回答,拾起铜锣铃铛,慢慢回了身,敲一记,喊,“起”。 徒弟马上动,紧紧跟在后面,脚尖连着师傅的脚跟,只差半步鞋掌距离。 但老人突然止了步,他伸出一只脚,未着地,人已凝力,呆在原地,向着树林深处看。 “怎么了?”家美也看,那里黑黝黝地一片浓雾,冷风吹过来,一个冷颤,她哑了声音,“师傅你看到了什么?” “小姐,你老公是怎么走的?” 一提这句话,家美痛哭出来,她捂了脸:“师傅你这话比刀子还捅人呢。” 所有的事情发生在昨天,全怪她不好,缠着绍裘出去散步,乡村里夜景特别静,满天密麻麻的星,她故意惹他,两人追着打,一直闹到树林里。 是等到看见这颗槐树时,他们才觉得有些不对劲。 夜风里树木枝节狰狞,地上爬了扭曲的影,静悄悄,月光从空中洒进来,照得枝头有半截断绳悠悠地飘。 “回去吧。”家美白了脸,“这里好恐怖,绍裘,我害怕。” “那是什么?”绍裘盯着枝头的断绳,不自觉伸出手,“美美快看,那绳子有古怪。” “神经病,你才有古怪。”家美不敢接他的话说,是因为自己心头越来越惊骇,风从后面吹得他们头发向前飞,家美的长发包住了面孔,千丝万缕间,她看到眼前那半段绳子却是向自己面上飘起来,像是有只看不见的手拉着它往前走。 “我们离开这里吧。”她努力不哭出来,抱住绍裘,“好不好,老公,我很冷。” “好,好。”绍裘说,可眼睛就是要往那颗树上看,月光下绳子发着光,黄澄澄的,很不讨人厌。 家美渐渐发现拉不住他,他像是个看到了新鲜玩具的小孩子,嘴里顺着她的话,脚却一步步往前面踩,一边挪,一边说:“美美你别怕,这里只是安静了一点点。” 可家美发誓周身不止是安静这么简单,她听到脚踏过枯叶的声音,嚓嚓的,还有不明的哗哗声,像是有人在拖东西,连着底下的叶子一起移。 “我要走了。”她努力地让自己声音不变掉,说,“绍裘你要么跟我走,要么就一个人自己留下。” 绍裘不说话,他身不由已地往前走,一直去摸那根绳子,摸到了,拈在指上细细的看。 “你看,美美,这上面还有字呢。” 家美睁大了眼,看他立在树旁边,仰头拈了绳子细细的看,从她这里望过去,只看见一个黑的背影,头半仰,由一根绳子一路连吊到树上。 “啊……。”她狂叫,绍裘的身影没有动,绳子没有动,却有一只头从他肩上探出来,灰墨墨的身后树木阴影,头上两只乌溜溜的洞,动一动,面上一片白。 “师傅,你没看见,要吓死人的,绍裘也看见了。”家美还在哭,这一晚夜里月光足,照得老人脸上表情清晰,他同情地,点点头。 “我晕了过去,再醒来时,就已在师傅你那里,可绍裘死了,师傅,我一定要把他送回去。” “好的好的。”老人说,“小姐你别伤心,我们这就回家去。” 他领着她走出树林,十几步,敲一记,摄魂铃叮叮叮,锣铃所到处灯火全熄,他们沐在黑暗里,家美泪不断,呜咽地走了一夜。 天亮前他们赶到店子里,远远孤落落几间平房,与所有村屋隔开,大门全敞,雪白的墙面上因而有了黑色的一洞缺口,如张嘴里少了只门牙。 老人带头走进去,立刻有人迎出来。 “师傅你来啦,好久不见,怎么又走脚来?” 老人不说话,立定了,小徒弟靠着门板蹲下来,一矮身,黑布下面依然有东西靠在门板上,他人却走出来,袖口擦一擦,满额头的汗。 “休息吧。”老人说“睡足了,晚上才好动身上路。” 店里端出了白面馒头小米粥,忙了一整夜,家美方才觉得累,“师傅,走前叫我哟。” “好的好的。”精瘦的老人外面似一根藤,里面成了精,点点头,一切都在掌握中。 他们一直赶了两个月又十二天,日日天亮驻店天黑走,夜里赶路行人少,偶尔有大雨,便在店里呆到天晴。 终于,老人说:“快到了,这是最后一站。”他让徒弟家美在店里多呆一夜,第二晚,才把他们带进家中。 老屋里,家美见到自己的父母,绍裘的父母,家美母亲哭晕过去,父亲落了泪,说:“苦命的孩子。” 然而他不伸手拥抱她,接住徒弟手里的黑布架,展开来,里面一具尸,摘下头面上的粽叶斗笠,露出年轻女子面孔,脑门心、脖颈处敷了朱砂符,系五色布条绑紧,七窍封住辰砂,虽然面目扭曲,却还发肤完整,只腐烂了一些些。 “师傅,这是什么?”家美惊愕大叫,指着死尸,“绍裘呢?这人又是谁?” “是你。”老人说,转过来,面对她直到壁角,身后众人挤上来,围住女尸,戚戚痛哭。 “小姐,到家了,你安心吧。”他取了腰包,把纸符挟于双手,“小姐,对不住,吊颈替死的人我们带不走,你男人必须得留在那里,我只能带来你,放心,临走时我已关照了给你男人做法事超度,受了这张安魂符,你好安心投胎啦。” 家美惊见纸符贴上来,微黄的纸上赤红朱砂,弯弯曲曲的符号贯着力,只一眼,她瘫软在地。 【08 午夜惊魂】 ☆、驭猫鬼婆 门开处,黑影里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太婆!她枯瘦的身躯裹在湿淋淋的青色寿衣里,一张鲜血淋漓的脸恐怖地扭曲着,活象一具腐烂变形的僵尸!“瑞琪,你永远都赢不了我的。”她说着,从长袖子里伸出两只青筋暴凸的手臂,死死地勒住了我的脖子,拖着我向沸腾的汤锅走去…… 驭猫鬼婆 超级疯狂 煲汤 锅里汩汩地煲着汤。银色的勺撇去圈圈浮沫,褐色的猪肝、红色的枸杞,以及莹洁的葱白和娥黄的姜丝争先恐后地翻滚着,香味丝丝缕缕地渗透了每一寸空气。这香味,清新中暗蕴着淡淡的血腥气,醒神而开胃。 银勺搅动,红褐白黄绞作一团,天昏地暗。突然,我意外发现汤中浮起一缕黑色藻状物。这藻状物越来越多,霎时氤氤成一团乌云。接着,一个凸葫芦似的东西由下面缓缓地浮起——那分明是一只浮肿变形的人头,而那些飘散在四面八方的黑色藻状物,则是它的头发! “一个好女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煲得一手好汤。瑞琪,不是我说你……”正在我目瞪口呆的时候,那颗人头突然目眦暴裂,一字一顿地对我说。唇肉萎脱的牙床上,镶金的门牙闪烁着眩目的光芒。 “婆婆……”我失魂惊叫,汤锅被错手打落。汤水四射间,那颗狰狞的脑袋裹着一脸的猪肝和枸杞,动作敏捷地爬上了我的腿。 “滚开,滚开……”我惊恐至极,一边歇斯底里地大叫,一边胡乱抄起旁边的东西攻了上去。它竟不惧,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我,两排错落的利齿深深地插入我的肉里,任凭我怎样挣扎都不肯松开。 “瑞琪,醒醒,快醒醒。”有人摇醒了我,是静轩。这个恐怖的噩梦让我魂飞魄散,浑身浸满了汗水。 我神情恍惚地坐起,目光穿过静轩的脸,落在桌子上的那张黑白相片上。嵌在镜框里的婆婆神情诡异地斜睨着我,微垂的嘴角依稀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镶金的黄牙齿在灯光里倏地一闪,宛如一簇惊心动魄的鬼火。 “是谁把蒙在相片上的布掀开的?”我心惊肉跳地问。 “是风吧!也许窗子没有关好。”静轩说。“瑞琪,难得你总是想着妈,连做梦的时候也总是喊着她。本来我担心你们相处得不好,真没想到你们的感情居然会这样深,简直胜似亲母女。可惜妈没有福气,早早地就走了……” 午夜猫妖 我没有接他的话茬,而是径直走向窗边。窗子果然没有关好。潮湿的晚风由缝隙横冲直撞地灌进来,粗鲁地蹂躏着我每一寸裸露在睡衣外面的肌肤。 乡村的夜是死寂的。没有霓虹,也没有笙歌。一到了夜晚,整个世界便变成了鸡犬不鸣、凄凉荒芜的坟场。几颗星星地孤零零地悬在天边,不怀好意地眨着眼睛。 如果不是因为婆婆要求死后必须得将骨灰葬在老家,我是绝对不会到这种与世隔绝的鬼地方来的。真希望静轩快点将这件事情办好,赶紧离开这里。 我刚要拉上窗子,蓦地听到外面隐约传来一阵诡异的声音。看去,发现外面有个黑黝黝的影子,正趴在地上蠕蠕而动,一如婴儿般模样。随着四肢的运动,它的喉咙里发出模糊混沌的呻吟,象嘶笑又象啼哭…… “静轩快看,那里有个孩子!”我下意识地叫静轩。 “这么晚了外面怎么还会有孩子?” 静轩的话音刚落,我便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发生了错误。那个影子不是孩子,而是只猫!而且我还惊讶地发现,就在它的后面,居然还跟着一大群毛色各异、胖瘦不等的猫!它们有条不紊地排着队伍行进在清冷的月光里,井然有续中透着莫名的诡异……就象一群飘忽的幽灵! “是猫!好多猫……”我失声叫了起来。叫声似乎惊动了它们,所有的猫顿时于瞬间停止了动作,齐唰唰地回过头来…… “瑞琪,快回来,别往外看!”静轩突然大叫,声音里透着些许的仓惶。 但是已经晚了,我已经来不及收回目光。我看到匐匍在猫群里的一个庞大的黑影正缓缓地站起,前爪垂在身体的两侧,然后慢慢地、慢慢地向我转过身来……一双幽绿的眼睛凛凛地盯住了我,就象两把冰冷的尖刀,促不及防地插进我的心脏! 哗!静轩扑过来拉上了窗帘,将这匪夷所思的一幕挡在我的视线之外。我瘫在他的怀里,声音颤栗地说:“天哪,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有妖怪——猫妖!” 穿梭阴阳的人 “不,瑞琪,那不是猫妖,那是一个‘人’!”静轩故作镇定地对我说。 “人?”我疑惑地看着他。 “是的,我想她就是妈曾经跟我提起过的那个古怪的驭猫人——猫姑婆。她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行踪诡秘。没有人知道她有多大年纪,正如没有人知道她是从何时又从何地而来。多年来她一直流浪在村西的山沟里,与一群猫相依为命。 传说她能够洞穿生死、穿梭阴阳,因此被视为不祥之人。可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绞尽脑汁地想要见到她。因为,她不但可以穿梭阴阳、不避幽冥,还可以让死去的灵魂借体复生,再续前缘。” “这听起来就象阿拉丁神灯一样的神话。”我不以为然地笑了,“静轩,你该不会相信这是真的吧?” “瑞琪,我相信。因为多年前妈告诉过我,她曾经见过‘猫姑婆’,并且亲历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妈是不会骗我的。”静轩点燃一支烟,轻轻地吐了一个烟圈说,说:“妈说,她在父亲去世后一直郁郁寡欢,曾经一度想要随他而去。后来她听了猫姑婆的传说,于是想方设法找到了猫姑婆,并在她的帮助下实现了一个愿望。那个愿望就是,跟死去的父亲见上一面……” “结果呢?”我迫不及待地追问。静轩看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结果,妈妈如愿以偿。据说,猫姑婆还将父亲的灵魂附着在一只猫的身体里,让妈带回了家……” “你是说,这只猫虽然有着猫的躯壳,但实际上却是你的父亲?这太荒谬了!”我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 “是的。”静轩目光坚定地对我说,“妈后来跟这只猫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它在过马路时不小心被一辆汽车撞死,父亲才彻底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我张大嘴巴跳了起来。我怎么都想不到,这些传说中的灵异故事,居然会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下意识地掀开窗帘的一角向外望去,窗外月光如水,深深浅浅的黑暗中似乎蕴藏着无数的秘密。那些奇怪的猫早已经消失不见。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就象一个极为怪诞的梦。 怅然若失地回过头,目光落在不远处婆婆的遗像上,心想,如果我再看见猫姑婆,一定请她帮我实现一个愿望…… 愿望 再次见到猫姑婆是在几天后的一个傍晚。 我是在山里一座被废弃的砖窑里找到她的,而为了见到她,我背着静轩跋山涉水,在人迹罕至的荒山里整整找了五天,走坏了两双鞋子。 “我知道你为什么找我。来找我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目的。”这是见到猫姑婆后,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彼时已是黄昏,如血的残阳穿过砖窑狭窄的缝隙映了进来,淡淡地照着她的脸。她的塌鼻子在枯草般的蓬发下呼呼翕动着,黑黝黝的鼻毛突兀地探出洞外。榆纹曲结里,一双阴翳的眼珠灵动而深遂,敏捷如猫。 她扬起手,轻轻摇了摇拴在手腕上的一只银色的小铃铛,然后将目光投向我的背后,一字一顿地说:“你想要见的那个人,已,经,来,了!” 我陡然转身,后面却空无一人。只见空中悬着一只五彩斑斓的毒蜘蛛,它正面目狰狞地盯着我,火红的复眼就象无数冰冷的钉子,一枚一枚地插向我的心口!突然,它张开毛绒绒的肢体,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猫姑婆猛地扑过来将我拖开,逃过那致命的一击。毒蜘蛛弹落在我的背后,肉体撞击着墙壁发出沉闷的一响。然后,我惊恐地看着它收起口中的银丝,飞快地消失在黑暗之中。 “你回去吧,看来她不想见你!”猫姑婆说。 “不,猫姑婆,请你一定要帮我!”我激动地说,“这些日子以来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痛苦和悔恨当中。求求你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 “为什么,人们总是在做错了之后才想要挽回?”猫姑婆伸了一个懒腰,说,“你走吧,她是不会原谅你的……” “猫姑婆,我愿意用我一生来弥补我所犯下的错误!求求你帮帮我,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的钱!””我结结巴巴地恳求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打花花绿绿的钞票。 “你们这些愚蠢的人啊,总是以为金钱就是万能的。”猫姑婆笑了。她尖利的指甲划过去,钞票变成了一团飞舞的灰蝴蝶。“好吧,看在你如此虔诚的份上,我就再帮你一回!” 婆婆 静轩打电话来说,婆婆的墓碑做好了,他要赶过去验收,因此晚上可能会回来的晚一点。 “瑞琪,你先吃饭吧,不要等我。”说完这句话,他突然顿了顿疑惑地问:“你那边是什么声音?好象有猫在叫!” “是有一只猫。我在路边拣的,看着可怜,就带回来了。”我淡淡地说。 “瑞琪,你什么时候也喜欢起小动物来了?一定要注意卫生哦,我可不想身上长虱子!” “知道啦!不跟你说了,水开了,现在我要给它洗澡呢。”我挂断电话,向匍匐在旁边的黑猫笑了…… “婆婆,别害怕,来,让我好好给你洗个澡……” 是的,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猫。它是一只长着猫的躯壳,却拥有人的灵魂的猫。猫姑婆将婆婆的灵魂附着在这只黑猫的身上,让我带回了家。 锅里的水快乐地冒着泡,就象我此刻的心情。我拿出婆婆生前最喜欢吃的东西喂它。它先是下意识地后退,然后抬起长满眼屎的眼睛凶悍地盯着我,身体紧张地佝偻着,就象一张拉圆了的弓。 “婆婆,从今天开始,我会好好地照顾你,来弥补我从前所犯下的过错。”我伸出手,轻轻抚摸它散发着臭味的斑涩长毛。终于,它在美食的诱惑和温柔的抚摸中放松了警惕,开始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惬意的欢愉。 我的手缓缓地摸上了它的脖子,然后慢慢地收紧,直到将它的呻吟掐断在纤细的喉咙之中。它气若游丝地看着我,琥珀色的眼睛里盛满了惊恐和绝望…… “婆婆,你不是说过,一个好女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煲得一手好汤。我想这锅汤,一定会是你一生中最难忘的好汤……”我狞笑着将它拎起,扔进了沸腾的水里。 黑猫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沉入水底。红色的枸杞、莹洁的葱白和娥黄的姜丝在迫不及待地翻滚,我似乎已经闻到了肉香。正在洋洋得意时,突然沸水四溅,黑猫湿漉漉地从锅中弹起,箭一般冲出了厨房…… 我握着菜刀追去。它身上已经皮焦肉烂,露出了鲜红的肉和雪白的骨头。血,斑斑点点地洒了一地,看上去触目惊心。 在客厅的一角,它回过头来盯着我,两只已经瞎了的眼睛里,充满了无比的怨毒。就在我一眨眼的瞬间,它突然掉头冲进了卧室。 卧室的门,卡地一声关住了! “出来,你逃不掉的!”我咣一腿踹开房门。门开处,黑影里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太婆!她枯瘦的身躯裹在湿淋淋的青色寿衣里,一张鲜血淋漓的脸恐怖地扭曲着,活象一具腐烂变形的僵尸! “婆婆!”我失魂落魄地惊叫…… 救赎 “瑞琪,你好狠毒的心啊!”她阴恻恻地说,唇肉萎脱的牙床上,镶金的门牙闪烁着眩目的光芒……“你将我推下楼,本来我还想给你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没想到你不但不思悔改,现在居然还要煮了我!静轩真是瞎了眼睛,娶了你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 三年前当我嫁给静轩的时候,又何尝知道自己会有今日? 我与静轩的婚姻从一开始,就遭到婆婆的反对。她希望儿子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媳妇,而我出身贫寒,尽管后来事业颇有建树,但在她的眼中终是差强人意。后来在静轩的努力下我们还是结了婚,可也因此让婆婆对我愈生嫌隙。带着眼镜看人,我自然没有一处地方入得她的眼。 “一个好女人的首要条件,就是煲得一手好汤。瑞琪,不是我说你,你虽然模样也算得中等,但终究不过是小家碧玉的资质。静轩身边美女如云,你拿什么来拴住他的心?扬长避短不失为明智之选。所以,你有空还是留在家里,多研究一下厨艺吧!所谓留住男人的心,必须先留住男人的胃……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好一句“我这也只是为了你好”。轻描淡写而又意味深长,犹似将一把锋利的刀子不容置疑地递到我的手里,要割的不是青菜萝卜,而是我自己身上的肉。但,我明明什么都知道,却不得不接过来。因为,我爱静轩。为了他,我愿意牺牲一切。更何况是辞去风声水起的工作,专心致至地做一个进出客厅厨房的全职太太。 婆婆笑了,鼻梁中间的皱纹堆成斑斑秃秃的丘壑。她看上去活象一只得意忘形的猫。而我,则变成了她利爪下面唯唯诺诺的小老鼠。 人都是得垄望蜀的。我的忍让,换来的是更多的斥责和凌辱。终于有一天我忍无可忍,促不及防地将她推下了楼。没有人怀疑这是一场谋杀,所有的人都认为是她自己的失足。我暗自庆幸,以为从此逃脱了她的魔爪。但是,她居然阴魂不散地变成了我的噩梦,日夜折磨着我的神经,让我痛不欲生。 我从静轩那里听到了猫姑婆的传说后,心生一计。我想,只有婆婆的灵魂被彻底地消灭,我才会得到永远的救赎。——于是,我决定煮“猫”。 “是的,我不但要杀死你,还要让你的灵魂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如果没有你,我跟静轩会过得更好!没有人知道,我有多么恨你……”我咬牙切齿地说,并举起了手里锋利的菜刀,向她扑了过去! “瑞琪,你永远都赢不了我的。”婆婆笑了,寒碜碜的笑声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斑斑驳驳地碎了一地。蓦地,她从长袖子里伸出两只青筋暴凸的手臂,死死地勒住了我的脖子…… 罪有应得 我绝望地挣扎。但她的手越收越紧,让我渐渐透不过气来。在魂飞魄散中,我突然听见一串熟悉的声音……在她的手腕上,拴了一只银色的小铃铛!这只小铃铛我似曾相识,是的,我曾经在一个人身上见到过它!我蓦地一惊,下意识地大叫起来: “你不是婆婆,你是猫姑婆!” “瑞琪,你说的没错,她正是猫姑婆。”门被推开了,静轩面色阴沉地站在昏黄的月光里。 “确切一点说,她只是一个虚拟中的人物。”他看着我,冷冷地说,“一直以来我都怀疑妈的死与你有关,所以我找了一个人来跟我演一出戏,以查明真相。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是你害死了妈!瑞琪,你太令我失望了……” “不,静轩,你听我说,我这么做都是因为爱你!”我声嘶力竭地辩解。 “因为爱而变成了心如蛇蝎的禽兽。这样的爱,我宁可不要!”静轩转过身去,淡淡地对‘猫姑婆’说,“水已经烧开了,你还在磨噌什么?” ‘猫姑婆’冷哼一声,老鹰捉小鸡一般用力挟紧我,拖着我向沸腾的汤锅走去…… “现在,轮-到-我-给-你-洗-澡-了!……”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对我说。 “不要啊……救命!”我恐惧地大叫,但是,我的呼救声被冷酷地掐断在喉咙之中。我知道,等待我的,将会是跟那只可怜的黑猫一样悲惨的命运……不同之处仅在于,它是无辜的,而我,是罪,有,应,得! 对面桌子上,婆婆在遗像里对着我意味深长地微笑。嘴角微垂,唇间露出两枚镶金的黄牙齿…… ☆、苏三起解 苏三的两张脸交替着在眼前掠过,时而凄艳,时而狰狞,惊心动魄……本来只想演一出戏捉弄捉弄别人,却不曾想,鬼真的来了…… 苏三起解 超级疯狂 (一)青衣 王金龙在厕所里吐完了回来,发现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一个女人。夸张的油墨重彩,繁复的水袖长衫,一副京剧里的青衣打扮。卡拉OK包房里的灯光本来就昏天地暗的,透着几分鬼气,现在又突兀地多了这么一个女人,简直更添诡异。 王金龙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年头讨生活真不容易啊,做小姐的为了吸引客人,竟不惜把自己搞得象刚刚爬出古墓的僵尸,唉。 “郎君,请用茶!”女人见他有些怔愣,便斟了一杯茶递过来,十指尖尖,宛若兰花。 王金龙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好做作的身段,好滑稽的戏文腔。 “你叫什么名字?” “回郎君,奴家名叫苏三!” “苏三?”王金龙又是一怔。自己叫王金龙,她叫苏三,难道要上演一场“玉堂春”?忍不住又笑了。 老夏和林峰也在笑。王金龙向来对卡拉OK啊夜总会啊这种地方很排斥,就算工作上有应酬非来不可,都自始至终保持正襟危坐,视身边的小姐为红粉骷髅,象传说中的柳下惠。 可今晚这个苏三的出现,倒令王金龙在短短的时间里连笑了两回,颇有些春心荡漾的意味。老夏和林峰得意地交换了一下眼色,悄悄退出了房间。而王金龙似乎与“苏三”聊得很开心,并没有察觉两人的失踪。 “哼,看不出来平时他倒挺会装的,跟个正人君子一样!”老夏吃吃地笑。 “是啊是啊,我就说嘛,猫哪有不吃腥的?除非身体有问题!”林峰随声附和。 老夏和林峰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柳下惠的,所谓的坐怀不乱,要么是某些人为了掩饰生理缺陷而编造出来的借口,要么是诱惑的力度不够。为了揭穿真相,两人于是设法灌醉了王金龙,将他生拖硬拽来了这里。不是有句话说,酒后现真形嘛? 老夏对林峰说:“走,咱们得谢谢黄蓉去。” 黄蓉是金都卡拉OK的老板,跟他们交情甚好。此刻她正在吧台前忙得焦头烂额,一见两人走过来,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脑袋:“哎呀,你看我都忙糊涂了,没顾得上招呼你们……” 老夏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压低声音对她说:“黄姐,今晚这个妞不错,下回也给我安排一个吧……” “妞?”黄蓉一头雾水。 “对啊,穿戏服的那个,叫什么‘苏三’来着。” “苏三?”黄蓉的脸色蓦地一变,手里的杯子怦地一声掉了…… (二)苏三 金都的确有个小姐叫苏三,不过在去年就已经死了,被客人用酒瓶子打死的。酒瓶子是在椅背上磕碎了底的,参差的玻璃碴象锋利的钜齿,从脖子上搓过去,唰,半边脸没了!回手又是一戳,容貌尽毁。鲜血吡得到处都是,第一个走进现场的人,当场就晕倒了。 老夏听了黄蓉的叙述,也记起有这么回事。当时这件事在报纸媒体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影响颇坏,一度掀起严打的热潮。 据说凶手到底还是没有抓到。出没这种场所的男男女女,鲜有以真实身份示人的,凶手如此,被害者也是如此,至今身份成谜。 这场事故令金都元气大伤,停业了几个月之后重新开张,生意明显不如从前了。好在老板娘黄蓉精明能干,咬牙撑了过来。 老夏的后脊梁有点凉,象是爬上了一只冰冷的蜈蚣:“黄姐,包房里的那个女孩,难道是,是……”最后一个字卡在唇边,不敢说。白的粉,黑的眼线,红的唇……他的眼前掠过那张斑斓的脸,越想越心惊。 “嘁!或许只是重名而已,怕什么?”林峰不以为然地说,“到底是人是鬼,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说的不是没有理。黄蓉镇定了一下,问:“你们在几号房?” “808!”林峰说。 “808……”黄蓉扶着吧台晃了晃,“苏三就是死在这个房间的!” 林峰的脸色也变了:“不会这么巧吧?” 就是这么巧。更巧的是,从808房间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悲凉的京胡调子,这调子夹杂在流行歌曲的靡靡之间里,说不出的凄厉,说不出的可怖。象地狱里渗出来的一缕阴风。 接着,一个柔媚凄怆的女声碎珠裂玉地扬起…… 苏三离了洪洞县, 将身来在大街前; 未曾开言我心内惨, 过往的君子听我言。 …… 黄蓉悚然打了个寒战,神经质地蹦了起来:“苏三起解……谁在唱苏三起解?” 林峰被她的表情吓了一跳,说:“黄姐,这首歌哪个歌厅都有啊,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黄蓉怔了怔,苦笑:“是的,别的歌厅都有,可是金都不能有!苏三死后,我为了避晦,便叫人把光盘里的这首歌都给删掉了……” 她的话音未落,老夏的冷汗已经哗地淌下来了:“这,这可真有点邪门……黄姐,我看我还是走吧,改天再来玩!” 林峰一把拉住他:“哎,王金龙还在808呢!” “你替我跟他说一声吧,这鬼地方,我可不敢再待下去了!” “老夏,你怎么能这样呢?”林峰火了,“咱们三个是一起来的,要走也得是一起走!” (三)艳鬼 老夏总算留了下来。三个人硬着头皮向808走去,越近,越是恐惧,狭长的走廊里灌满了来历不明的风,寒气砭骨。不时有一两个妖冶的女子飘忽而过,脸色苍白,眼神空洞,象艳鬼。——心中有了恐惧,看什么都象鬼。 每个房间的门上都嵌着一面巴掌大的小窗,玻璃是水磨砂的,看东西模模糊糊的,象隔了一个世界。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每个房间里都是热闹的,男人女人扭缠在一起,象发了春的蛇。808房间也是热闹的,王金龙在唱歌,苏三在跳舞,屏幕上显示的曲目是“恰似你的温柔”,可是从麦克风里传出来的,却是《苏三起解》里的那个高亢哀怨的女声: 哪一位去往南京转, 与我那三郎把信传, 就说苏三把命断, 来生变犬马我当报还 …… “有鬼,真的有鬼……”黄蓉身子象发了虐疾似地狂抖,慢慢地滑倒。老夏和林峰壮着胆子往里看,却见房间里只有王金龙一个人。揉揉眼睛再看,一张恐怖的脸陡然出现在玻璃的对面!那还是人的脸吗?五官扭曲,鲜血淋漓,多处露出了森白的骨…… 两人齐声大叫,拔脚就跑。黄蓉也想跑,可是两条腿软得跟面条似的,一步也动不了…… 七月的街,人潮汹涌,城市的夜,灯红酒绿。老夏和林峰,一人扶着一根电线杆子呕吐,吐完了,林峰心有余悸地问老夏:“王金龙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他打个电话……” “打电话?林峰,你要救王金龙我管不着,可是我得提醒你,小心那东西通过电波缠上你!”老夏说完一扭身钻进了出租车。林峰犹豫了一下,终于放弃了拨了一半的电话号码。 不信鬼,是因为没有见过。见过了,才知道鬼的可怕。苏三的两张脸,交替着在眼前掠过,时而凄艳,时而狰狞,惊心动魄。车子驶出了几里地,耳边还若有若无地回响着那串哀怨悲凉的歌声: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到大街前,未曾开言我心内惨,过往的君子听我言…… 她死的的确很惨,唉。林峰暗暗叹了一口气。 (四)凶手 老夏和林峰一夜未眠,天亮各自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来到公司。令他们出乎意料的是,王金龙居然很早就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上去神采奕奕。 “你们昨晚是怎么回事?把我一个人扔在金都,害得我出糗!”他说,“我喝多了,不知怎么把钱包弄丢了,差点埋不了单。幸好苏三借钱给我,不然真成了笑话了!” 老夏和林峰同时一拍桌子跳了起来:“什么什么?苏三借钱给你结帐?” “是啊,我把手机抵押给她了,约好今晚去还钱。” “不要去,千万不要去!”老夏大叫,“那个苏三有问题!” 两人将所见所闻讲给王金龙听。王金龙十分讶然:“这怎么可能,是不是你们昨晚喝多了出现了幻觉?” “不是幻觉。不信你问问黄蓉,她也是见证者之一。”林峰说。 王金龙正在半信半疑,桌上的电话骤然铃声大噪! “苏,苏三!”老夏探头看了一眼,慌作一团。来电屏幕上,显示的是王金龙的手机号码! 王金龙摇头道:“你怕什么,就算真的有鬼,青天白日的还能把你给吃了?”说着按下了免提键。话筒里传出一阵熟悉的歌声,又是《苏三起解》。王金龙打断了她:“苏三,你到底是人是鬼?” 歌声停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凄凄惨惨的呜咽:“郎君,奴家,奴家死得好惨啊……” 此话一出,办公室里顿时鬼气森森。老夏和林峰面如土色不说,就连王金龙也失控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苏三,我知道你死的很惨,可是你为什么不去找害你的凶手报仇,反而找上我?”王金龙结结巴巴地问。 “我也想报仇,可是我的魂魄被困在808房间出不去啊……之所以找上你,是因为你叫王金龙,你是惟一能够帮我的人!”苏三哭哭啼啼地说。 王金龙苦笑:“京剧玉堂春里的王金龙是状元,所以替苏三雪了冤,而我只是个小小的职员,没权没势力,怎么帮你?” 苏三道:“郎君,只要你肯帮我,不难……我有一个日记本,求你替我将它交给警方,如此,真相就会水落石出,我的大仇便将得报了……” “日记本?在哪里?”王金龙问。 “你摸摸你的口袋,昨晚我已经放到你的外套里了……” 王金龙冲进更衣室。片刻之后,他面色苍白地捧着一个粉色的日记本走了出来。 “她,她说的是真的……”他呆滞地看着老夏和林峰,“你们知道凶手是谁吗?” “谁?” “罗凯利!”王金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牙齿卡卡地响, 老夏和林峰齐声惊叫!罗凯利,是他们的老板,也是黄蓉的丈夫! 根据日记上记载,苏三曾经与罗凯利有过一段情,后来他变了心,想摆脱她,又怕她到黄蓉面前去揭穿他的真面目,便心生杀机。日记的最后一页,苏三说罗凯利要约她谈谈。截止日期,就是她被害的前一天! 三人啧舌不已。色胆包天这个成语,大概说的就是罗凯利这种男人。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罗凯利倒好,不但在自己老婆的眼皮底下玩起了婚外恋,居然还敢杀人灭口,真是人不可貌相…… 罗凯利来了,一惯的西装笔挺,满面春风。可是几分钟后,他就变成了被霜打了的茄子。办公室里有人在等着他,是警察。 “我没有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他声嘶力竭地叫。可是没人会相信,因为每一个犯人都会这么说。 (五)替身 是夜,王金龙走进了一间偏僻的酒吧,那里也有人在等着他。一个女人,风情万种的女人。——黄蓉,他的地下情人。 黄蓉轻摇着杯子里殷红如血的液体,酥手如玉,笑嫣如花:“金龙,这出《苏三起解》唱得不错啊,不但捉弄了老夏和林峰,还顺手铲除了罗凯利,一箭双雕啊,哈哈……告诉我,你是怎么搞到那本日记的?” 王金龙皱眉:“那本日记不是你叫‘苏三’给我的吗,怎么反来问我?” 黄蓉怔了怔:“‘苏三’不是你找来的临时演员吗?与我有什么关系?” 王金龙的脖子陡然一凉,隐隐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他镇定了一下,压低声音说:“黄蓉,我不认识她!我一直以为,她是你找来的……” 黄蓉的手一抖,酒泼了出来,白色的桌布顿时一片狼藉。“是的,那晚我本来是准备找人扮演苏三的,可是还没来得及安排,老夏和林峰就找到了我……” 原来,这个“苏三”,谁都不认识。 两个人面面相觑,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 与此同时,空气中的音乐也变了,悠扬的萨克斯风倏地转成了悲凉凄怆的京戏…… 苏三离了洪洞县, 将身来在大街前; 未曾开言我心内惨, 过往的君子听我言。 …… 王金龙的眼前浮现出一个恍如鬼魅的影子。浓墨重彩,水衫长袖。十指尖尖,莺声呖呖……一开始就觉得有些诡异,原来是鬼。本来只想演一出戏捉弄捉弄老夏和林峰,却不曾想,鬼真的来了! “郎君,奴家死的好惨呀……”对面的黄蓉也象鬼,不但惺惺作态地捻起了兰花指,还捏着嗓子作戏文腔。王金龙崩溃地叫了一声,连滚带爬地冲出了酒吧。他跑的太快了,没有看到马路上疾驰而来的车子。怦,一声巨响,他跟纸鸢似地飞了起来,几个空翻之后,准确地落在路边的一只窑井盖上……红的血白的脑浆铺了一地,好象一盘蛋炒西红柿。 车子停都没停,嗖地消失在黑暗里,疾如箭矢。 黄蓉冷冷地笑,今晚终于能够睡上一个好觉了。 不用担心说梦话被罗凯利听见,不用担心被王金龙发现蛛丝马迹,从此之后,她就可以高枕无忧地以“黄蓉”这个身份生活下去,再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她的秘密。——她不是黄蓉,她是苏三,这个秘密,除了林峰,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半年前,她伙同弟弟林峰杀死了黄蓉,而后由整容的她将其取而代之。一个人厌倦了自己,那么就换个身份重新来过。这样多好,省却拼搏的艰苦,一劳永逸,一步登天…… 可是尽管她竭力模仿黄蓉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还是担心会露出破绽。而有些破绽,只有最亲密的人才会发现。比喻黄蓉的丈夫罗凯利、情人王金龙。苏三为了杜绝后患,决定斩草除根。 她利用一本伪造的日记除掉罗凯利,然后,又为王金龙制造了一场车祸……这个世界上无辜的人很多,可是那又怎么样,只要做了我的绊脚石,都要被一脚踢开。 滴滴!手机来了短消息,只有两个字:妥了。 是林峰。 苏三看了看窗外,王金龙瞪着眼睛躺在血泊里,死不瞑目。难怪他死不瞑目,因为他不懂,人心永远比鬼更可怕。 夜弥深,灯弥亮,扑朔迷离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黄蓉对着镜子涂了一圈口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了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高跟鞋的敲击声碎珠裂玉,象是一声声的呜咽,又象是一声一声的叹息…… ☆、惊悚人皮娃娃 生活每天都在发生变化。而变化,往往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契机。或是因为一个人,或是因为一件东西。 惊悚人皮娃娃 超级疯狂 1)神秘的大盒子 章娉娉一个晚上都很沉默。她脸色苍白,眼角的余光一直忐忑不安地盯着后车座上那个五花大绑的盒子。好象里面装了什么可怕的东西,随时都有可能揭开盖子跳出来。 一个钟头前她打电话给我,要我载她去一个地方。去接她的时候,就看见她抱着这个盒子从楼上走下来。手里还拎着一把栽花的小铁铲。 车子按照她的要求驶往荒芜的郊外,停在一片漆黑的小树林前,她示意我带上那个盒子跟着她走。 盒子很轻,只是一个婴儿的重量。不知怎么,我感觉那里面似乎有一双诡异的眼睛在盯着我看,盯得我发毛。 “娉娉,这盒子里是什么?”我忍不住问。 “知道潘多拉盒子的故事吗?好奇心会害死人的。快,帮我埋掉它!”她把铁铲扔给我,冷冷地说。惨淡的星光下,她的脸上写满了苍惶和恐惧。 二十分钟后,我们埋掉了那个盒子,并且在上面压上了一块大石头。 回来的路上,她仍然频频回头,眉梢眼角潜伏着隐约的惊悸。仿佛担心那个盒子会从土里爬出来,重新出现在后车座上。她诡异的神色,不禁让我的后背爬上一丝凛冽的寒意。 2)诡异的生日礼物 这一晚我辗转反侧,迷迷糊糊中反复做着一个怪梦,梦见那个盒子被打开了,先是从里面伸出一双惨白的小手,接着是一颗模糊的小脑袋……下半夜两点多的时候我被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惊醒。刚打开门,章娉娉就面如土色地冲了进来。 “保乐锋,它回来了……” “谁?”我头皮一炸。 “就是它……它推开了石头,从土里爬了出来……”她瞪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睛绝望地看着我,语无伦次。 我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 “章娉娉,盒子里倒底是什么?”我问。 “是娃娃……”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不,它是鬼……” 十八岁生日那天,妈妈从日本给章娉娉寄来一个包装得非常精美的大盒子。拆开一看,里面是一个漂亮的手工娃娃。而令她极为惊讶的是,它跟她十分相像!乌黑飘逸的长发,白里透红的皮肤,就连略带忧郁落寞的眼神,都与她惟妙惟肖。 妈妈说这是人皮娃娃,是特地请人按照她的相片做的。它周身的皮肤都是真的,包括头发。第一次给它洗澡的时候,她抚摸着它曲线玲珑的身体,惊叹于工匠的巧夺天工。雪白的炽光灯下,它的瞳孔还会随着光线的强弱而自动收缩,为这张冷漠的脸赋予了一种微妙的表情。她怀疑,只要给它装上一颗心脏,它就会跟她一样拥有了鲜活的生命。 3)可怕的诅咒 妈妈出国多年,一直以来,章娉娉就跟同学俞丽茗住在一起。俞丽茗从来都不喜欢这个娃娃,说摸上去的感觉就象一具干尸。章娉娉不在的时候,她总是用一块红色的手帕盖住它的脸。这张酷似娉娉的脸,眼波流转中绽放着异彩,令她胆颤心惊。 人皮娃娃的到来让章娉娉的生活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变化。凡是她曾经诅咒过的同学,一个一个都诡异地遭到了噩运。 先是印小东骑单车掉进了沟里; 再是解宁宁吃饭的时候让鱼刺卡到了脖子; 还有王平平,就跟她所期望的一样,整个上午都在流鼻血…… 这个人皮娃娃似乎拥有一种诡秘的力量,可以感应她的意念并帮助她实现愿望。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沾沾自喜,直到同桌卓小彦的死,方才唤醒了她的恐惧。 那天,卓小彦把一只青蛙塞进了她的书包,当她掏东西的时候,手指猛地摸到一把冰凉滑腻的东西,吓得要死。于是,她跳上桌子大声喊:我希望你出门就被车撞死! 一个小时后,她走到学校门口,就见他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 她蹲下去,用手去捂他汩汩流血的嘴,怎么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4)恐怖的人皮娃娃 俞丽茗说,其实我早就发现这个娃娃有问题。有一天,我明明记得早上它穿的是一件粉色的洋装,可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它居然换上了一套白色蕾丝的连衣裙。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脸色白得象纸,有汗一点一点渗出鼻尖。 “娉娉,还有件事我要告诉你,”她压低了声音,瞪大惊悸的眼睛说,“最近我一直不停地做着同一个古怪的梦,梦里有个冰冷的声音恶狠狠地对我说:‘好闷啊,快把红手帕拿开!’……” 章娉娉发出一声惊叫,抱着脚蜷到沙发里去。眼前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一个画面:有次她无意中透过挂在墙上的镜子,看见娃娃的脸歪向俞丽茗的一边,目光恶毒面色狰狞。她吓了一跳,急忙转过身去,却发现它已经恢复了原来那副呆板冷漠的表情。 一直以来她都以为这只是幻觉。 她决定扔掉这只恐怖的娃娃。她不敢想像,留下它还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她甚至怀疑,它正在实施一种有计划的侵略。首先是她的意念,然后是她的身体……最后,它会将她取而代之。 5)一张破碎的脸 她将它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看着环卫工人将它抛到车上去。庞大的滚动带一点一点地碾压过它的身体,先是脚,接着是腿……她似乎听到骨骼碎裂的声音,空气中还飘浮着血液的咸腥味道。突然,她看到它露在外面的脸抽搐了一下,呈现出一种痛苦的表情。 她惊恐地揉揉眼睛,以为再次出现幻觉。它仰面躺着,深遂的眼睛冷冷地看着她,盛满了复杂的情愫……那绝对是一双真实的眼睛! 她浑身冰冷地退下窗口,迎面看见了俞丽茗站在后面发抖。 “你听到了吗……它说,我会回来的,你们赶不走我。”她哆嗦着嘴唇说,“它说,它不是娃娃,它是鬼……” 章娉娉一夜未眠。天快亮的时候,在迷迷糊糊中突然感到有一双冰冷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身体,同时有个阴恻恻的声音在耳边说:皮肤好滑啊…… 她陡然间惊醒,毛骨悚然地弹起。——那个已被扔掉的人皮娃娃,居然再次出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是它全身布满了伤痕,扁扁的,皱皱的,看上去就象一张被揉烂了又重新拼接起来的画。最可怕的是它的脸,五官不成比例地扭曲着,眼球跟牙齿挤到了一起。 它,真的回来了。 6)重回魔窟 章娉娉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双颊深陷嘴唇青紫,黑洞洞的眼睛里盛满细碎的惊恐。她无助地看着我,有气无力地说:“保乐锋,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就让它跟卓小彦的死一起成为永远的秘密。可是,我低估它了!它既然能够感应到我的意念,那么就算把它埋到天边,它还是有办法回来的!” 她说,跟上次一样,刚才她从梦中惊醒,就看见它安静地躺在那个白色的大盒子里,就象从来都不曾离开过。 “我摆脱不了它了。”她喃喃地说,牙齿咔咔地响。 我抚住她的肩膀,故作镇静地说:“别怕,一种东西出来,总会有消灭它的方法。对了,丽茗呢?” “啊,她还在家里!”她如梦初醒。“一直以来,它对丽茗都有敌意,我担心丽茗会有危险!” 我从厨房里抓起一把剪刀跑了出来,说:“快,我们回去看看。” 转身的刹那间,我隐约看见章娉娉的脸上闪过一丝古怪的神色。 她们住在二楼。房门虚掩着,里面漆黑一片,悄无声息。章娉娉紧紧拉着我,手心里攥满了不知道是谁的汗水。 “丽茗……”她轻轻地叫了一声。颤抖的声音在黑暗里四处碰撞,碎成一地。 啪!灯亮了,俞丽茗穿着白色的睡衣站在客厅里。 “娉娉,这么晚你跑哪去了?害得我一直在担心!”她责怪地说。 7)是谁在撒谎 “丽茗,那个娃娃呢?”章娉娉惶恐地问,仿佛它随时都会从哪里跳出来咬她一口。 “什么娃娃呀,你是不是做恶梦了?”俞丽茗说。 “不对……它刚才明明就在这里的。”章娉娉不可思议地指着沙发。那里果然放了一只白色的大盒子,只是里面是空的。 她突然跳了起来,恐惧地指着俞丽茗说:“你就是人皮娃娃!” 空气在刹那间凝固成一片令人窒息的死寂。 俞丽茗的脸上现出讶然的神色,摇了摇头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保乐锋,杀了它!”章娉娉嘶声大叫!“人皮娃娃上了丽茗的身!” “娉娉,你疯了!”俞丽茗上前一步,去捉她的手臂。 “是你,是你杀死了卓小彦!你是凶手……”章娉娉惊恐地后退,哗啦啦撞翻了桌椅。身后的一个花瓶应声而碎,砸在她的头上。鲜血霎时淹没了她的脸。 我想都没想,将剪刀插进了俞丽茗的胸口。 一分钟,也许有十分钟之久,我们三个人以不同的姿势定格。章娉娉满脸是血地躺在血泊里,俞丽茗倒在沙发上,我则不知所措地傻站着,脑海一片空白。 8)真相,始料不及 突然,我听见一阵阴恻恻的冷笑。接着就看见章娉娉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一副无比诡异的笑容。那笑容在鲜血的衬托下莫名的阴森恐怖。 “她死了!你杀死了她……”她得意地说,“知道么,我盼了这一天很久了!” “什么?”我惊诧莫名。 “该死的俞丽茗,你不是要跟我争卓小彦么?哼,我得不到的,就要毁掉!一个一个都毁掉!”她瞪着我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笨蛋,你真以为卓小彦是被人皮娃娃害死的?不是,他是被我推到车轮下的!根本就没有什么人皮娃娃,那都是我编造出来骗你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也喜欢俞丽茗吗?哼,这样很好啊,你们三个人都到地狱里打情骂俏吧!哈哈哈……” 在她肆虐的笑声里,俞丽茗突然慢慢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手里握着那把剪刀。 “一直以来我都怀疑卓小彦的死与你有关,没想到你真的这么狠心。”她泪眼婆娑地说。 章娉娉的笑容霎时如烟花般衰败。 其实,我在帮章娉娉埋那个盒子的时候就心生疑窦,后来忍不住回去了一趟。原来那个盒子里只装了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出于好奇,我给俞丽茗打了电话。我们两个都猜不透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于是决定以静制动。 真相,是我们始料不及的。 原来,小巷里不知谁家扯了一条钢丝做晾衣绳,黑暗中看不清楚,叶兰芽以极快的速度撞上去,纤细的钢丝深深勒入她的脖颈…… 头飞出去,身子还在惯性地奔跑。十几步后,才轰然倒地。整个过程,惨烈得超过了任何一部恐怖电影。 从此罗涓眉恶梦缠身。梦中,那条小巷插满了如血如荼的冰糖葫芦,而叶兰芽则穿着火红的裙子在尖锐的竹签上跳舞,玉颈之上,无头…… 跳着跳着,叶兰芽会猛地停下来,向罗涓眉伸出指甲枭利的双手,凄厉地大叫:罗涓眉,把我的头还给我…… 罗涓眉总在此时冷汗淋漓地醒来。 3)眼睛 “涓眉,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鬼呢?一定是你悲伤和自责过度,因此产生了幻觉。”高海柏喝了一口咖啡,如是安慰。 罗涓眉宁愿只是幻觉。 “海柏,真的我好怕!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她惨死的样子……”她垂下头,瘦削的双肩陷在在长发里颤抖,无助地啜泣。 高海柏怜惜地将她抱在怀里,轻吻细细。 罗涓眉长得很象《象雾象雨又象风》里的周迅,单薄的身材,稚气的脸,锁骨高高地翘着,仿佛一对凄艳的蝴蝶标本。这样的女孩,男人见了就想保护。 而叶兰芽则恰恰相反。她饱满,窈窕,浑身都散发着性感的甜香,就象一串让人馋涎欲滴的冰糖葫芦。——冰糖西施确实名副其实。 罗涓眉和叶兰芽是艺术学校的大三女生,两人嫌宿舍太吵,不自由,便一起到外面合租了个房子。 她们同样拥有傲人的外貌和脱俗的气质,自大二起便开始频频被模特公司邀请,出席一些开业剪彩、广告宣传的活动,在拿到不菲报酬的同时,也开阔了不少眼界。因此她们比同龄的女孩更懂得展现自己的优点,争取更多的机会。 跟高海柏的相识,就是在一次大型的车展会上。彼时她们兼职德国Essen的车模。香车美女相得益彰,不知引爆了多少人的眼珠。高海柏也是其中的一个。 展会结束后,她们是坐着高海柏的新款保时捷跑车离去的,之后,高海柏便经常以摄影采风为名,对两位女孩殷勤邀约。 谁都看得出来,高海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很难说她们之间高海柏更喜欢哪一个。常常,刚对着叶兰芽咏完“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俄尔又搂着黄涓眉含情脉脉:“明眸靥边集,浅藏涓眉底。” ☆、下一个就是你 床上的被子,耸立得如一座孤坟。坟堆的一角,露出一抹刺目的猩红!高海柏走过去,猛地一掀…… 下一个,就是你 超级疯狂 1)见鬼 叶兰芽死后的第七天,罗涓眉竟然又看见了她。 时值傍晚,天气阴沉,空中飘着氤氲的细雨。她站在马路的对面,左手撑着把黑色的伞,右手握着一串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仰起脸,遥遥地看着罗涓眉笑。长发,红衣,白色球鞋,一切都清晰的可疑。 罗涓眉的头一阵轰鸣。揉揉眼睛再看,叶兰芽已经不见了,她曾经出现的地方,只剩下一根墓碑似突兀伫立的电线杆,以及那个头发斑白、身材干瘪的乡下老头——他怀里抱着一个插满了冰糖葫芦的草耙,缩着脖子站在电线杆下,如一只仓皇疲惫的老鸦。 罗涓眉冲动地从座位上跳起来,在老师和同学们诧异的目光里,奔出了教室。一分钟后,她气喘吁吁地出现在那个乡下老头的视线里。 “大爷,刚才你看没看见那个经常和我在一起的女孩?”罗涓眉惊魂甫定地问。 乡下老头摇头,瑟瑟地吸着两筒稀薄的鼻涕:“你说的是‘冰糖西施’?没看到啊!” 叶兰芽有个绰号,叫做冰糖西施。她酷爱冰糖葫芦,是这个乡下老头的熟客。下了课,她总是买上一串,一边吃一边回家。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叶兰芽说,她小时候一哭,妈妈就拿冰糖葫芦唱儿歌哄她。说这句话时她的表情很悲伤。因为她的妈妈早已经死了。 罗涓眉想,老天总是喜欢作弄人,他让你得到一样,便夺走你另外一样。 叶兰芽的父亲,据说是个非常有钱的企业家。钱虽然不能代替母爱,但至少可以让她得到更多其他的爱。——更何况,她还那么漂亮。 “你们不是天天都在一起的吗?怎么这几天都没有见到她?”看到罗涓眉怔怔地发着呆,乡下老头好奇地问。 罗涓眉颤抖了一下,回过神来,低声说:“她,她死了……” “死了?” “是的,一个星期前她死于意外……可是就在刚才,我又看到了她!”罗涓眉目光呆滞地指了指电线杆子,嘴唇失控地哆嗦着,“我看到她就在站那里,撑着一把黑色的伞,握着一串冰糖葫芦!” “你是说,你看到了鬼?”乡下老头的脸色倏地变了。怀里的耙子掉下来,冰糖葫芦骨碌碌滚了一地。 那满目的猩红,血一般凄厉。 罗涓眉闭上眼睛,尖叫着蹲下去…… 2)噩梦 高海柏在接到罗涓眉的电话之后,不到半个小时,便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她家门口。 “海柏,我见到了叶兰芽!”一进门,罗涓眉便披头散发地扑过来。 高海柏皱眉,长长地叹气:“涓眉,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兰芽已经死了!” “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我见到的是她的鬼魂!”罗涓眉胆颤心惊地说,“叶兰芽一定很恨我——如果那天不是我提议去照相,她就不会死了……” 一个星期前,罗涓眉向好友叶兰芽、高海柏提议,晚上一起出去拍照。取景地是一处偏僻荒芜的小巷。青石,红砖,蛇腹般斑驳凉滑的苔藓,以及断垣残壁上用白色油漆涂成的大大的“拆”字,凄艳而诡秘。——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挺胸!抬头!下巴翘一点……”高海柏以专业的眼光,娴熟地指导她们将最美的一面展现出来。据说,他是本市某著名地产商的公子,留学国外,学的就是摄影。 那晚,身穿白衣的罗涓眉,被镜头诠释成了屏幕上的凌波仙子。而一身火红的叶兰芽,则被拍成了现代版“倩女幽魂”。 然而就在拍摄即将结束的时候,竟外发生了!——一个黑影猝不及防地从角落里蹿了出来,扑向正在镜头前搔首弄姿的叶兰芽! 目光幽冷,獠牙森寒。那是一条野狗。 “兰芽,快跑!”高海柏和罗涓眉齐声惊叫! 叶兰芽失魂落魄地逃。她穿的是旅游鞋,所以跑得很快,但再快,也比不上四条腿的畜牲。 眼看着,两条利爪搭上了她的双肩,她竭尽全力地纵身一跳,飞了起来!——确切一点说,飞起来的是她的头颅!它就象一只离开枪膛的子弹,在浩瀚的苍穹中崛起,旋转,随后不甘地坠落。 原来,小巷里不知谁家扯了一条钢丝做晾衣绳,黑暗中看不清楚,叶兰芽以极快的速度撞上去,纤细的钢丝深深勒入她的脖颈…… 头飞出去,身子还在惯性地奔跑。十几步后,才轰然倒地。整个过程,惨烈得超过了任何一部恐怖电影。 从此罗涓眉恶梦缠身。梦中,那条小巷插满了如血如荼的冰糖葫芦,而叶兰芽则穿着火红的裙子在尖锐的竹签上跳舞,玉颈之上,无头…… 跳着跳着,叶兰芽会猛地停下来,向罗涓眉伸出指甲枭利的双手,凄厉地大叫:罗涓眉,把我的头还给我…… 罗涓眉总在此时冷汗淋漓地醒来。 3)眼睛 “涓眉,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鬼呢?一定是你悲伤和自责过度,因此产生了幻觉。”高海柏喝了一口咖啡,如是安慰。 罗涓眉宁愿只是幻觉。 “海柏,真的我好怕!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她惨死的样子……”她垂下头,瘦削的双肩陷在在长发里颤抖,无助地啜泣。 高海柏怜惜地将她抱在怀里,轻吻细细。 罗涓眉长得很象《象雾象雨又象风》里的周迅,单薄的身材,稚气的脸,锁骨高高地翘着,仿佛一对凄艳的蝴蝶标本。这样的女孩,男人见了就想保护。 而叶兰芽则恰恰相反。她饱满,窈窕,浑身都散发着性感的甜香,就象一串让人馋涎欲滴的冰糖葫芦。——冰糖西施确实名副其实。 罗涓眉和叶兰芽是艺术学校的大三女生,两人嫌宿舍太吵,不自由,便一起到外面合租了个房子。 她们同样拥有傲人的外貌和脱俗的气质,自大二起便开始频频被模特公司邀请,出席一些开业剪彩、广告宣传的活动,在拿到不菲报酬的同时,也开阔了不少眼界。因此她们比同龄的女孩更懂得展现自己的优点,争取更多的机会。 跟高海柏的相识,就是在一次大型的车展会上。彼时她们兼职德国Essen的车模。香车美女相得益彰,不知引爆了多少人的眼珠。高海柏也是其中的一个。 展会结束后,她们是坐着高海柏的新款保时捷跑车离去的,之后,高海柏便经常以摄影采风为名,对两位女孩殷勤邀约。 谁都看得出来,高海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很难说她们之间高海柏更喜欢哪一个。常常,刚对着叶兰芽咏完“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俄尔又搂着黄涓眉含情脉脉:“明眸靥边集,浅藏涓眉底。” 放浪不羁的海归派,对古词诗韵倒颇有研究。那么,他是不是还想学圣人,左拥右抱娥皇女英? 如今,叶兰芽死了。这对于一直深爱着高海柏的罗涓眉来说,未偿不是因祸得福;对于难以取舍的高海柏来说,也省却了选择的烦恼。 于是,接下来的一切就顺理成章。 这一夜,高海柏没有离开。用做爱来治疗恐惧,往往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他们在床上忘情的翻滚,嘶叫。浑然不觉窗外有一双幽怨的眼睛正阴怖地盯着他们…… 幸好他们没有看到,否则会疯掉…… 4)儿歌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叶兰芽死后的第十天晚上,罗涓眉听到叶兰芽的房间里有人在唱儿歌。 那声音,时而象个七八岁的孩子,嗓音甘蔗似的又甜又脆;时而又象个奄奄一息的老头,咳喘得如一只破风箱。 一开始,罗涓眉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掐了一把大腿,疼得吡牙裂嘴,才发现这是真的。于是,冷汗唰地一声下来了。 她恐惧地抱紧头。可这诡异的声音还是丝丝缕缕地钻进耳膜。它似乎渗进了每一寸空气分子中,看不着,却无处不在。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它消失了。房间里恢复了一片碜人的死寂。窗帘被湿冷的晚风抽起,又放下,招魂幡似地挥舞,偶尔发出一两声凄厉的尖啸,象极了送葬的哀乐。 罗涓眉哆哆嗦嗦地从被子里爬出来,再次播通了高海柏的电话:“海柏,救命……” 高海柏到来的时候,就见罗涓眉失魂落魄地蜷缩在客厅的角落,手里抓着一把锋利的菜刀,她脸色苍白、嘴唇青紫,样子——简直比鬼还象鬼。 “海柏,它来了,就在这个房间里……我听到它在唱儿歌!” 高海柏踹开叶兰芽卧室的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惊心动魄的画面……只见房间的墙壁上,横七竖八地插满了冰糖葫芦!这些冰糖葫芦歪歪斜斜地拼成了六个大字:下一个,就是你!! 床上的被子,耸立得如一座孤坟。坟堆的一角,露出一抹刺目的猩红!高海柏走过去猛地一掀!被子里,蜷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死狗!死狗的头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扭转着,脖子上紧紧地勒着一根细利的钢丝…… 罗涓眉惊叫一声,瘫倒在地。地板又粘又滑,腥气扑鼻。是鲜血!这满屋的冰糖葫芦,竟然是用鲜血制成的…… 她的耳边,依稀想起一声阴恻恻的冷笑: 罗涓眉,下一个,就是你! 5)布局 “叶兰芽,我知道你恨我!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语无伦次地叫。 “不要再骗我了,罗涓眉!”高海柏突然回过头,表情诡异地盯着她,说,“那天,你故意提议去照相,其实你早就在小巷子里做了手脚,你想要害死我,这样,你就能够跟高海柏在一起了,不对吗?” “海柏,你说什么?” “我不是高海柏,我是叶兰芽!”高海柏的五官恐怖地扭曲着,向罗涓眉步步逼近…… 罗涓眉绝望地闭上眼睛:“叶兰芽,我承认是我害死了你!可是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我比你更爱高海柏,我不能失去他……” 罗涓眉厌倦了拖沓无望的三人行,决定以智取胜。叶兰芽是她的劲敌。除了妖娆的美貌,还有一个不错的家世。若当真比较起来,还是叶兰芽的胜算高些。所以,不得不先下手为强。 她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去驯练那条野狗,让它能够辨别出叶兰芽的体味,从而当叶兰芽出现时,它就会象看到美食一样,贪婪地扑上去……而那条致命的钢丝晾衣绳,也是她提前布好的局。 “我早就怀疑,叶兰芽的死与你有关!果然不出所料!”高海柏咯咯地笑。他扔掉钢丝,从怀里掏出一枝录音笔,“实话告诉你吧,儿歌、血葫芦、野狗、鬼上身,都不过是我自己搞出来的桥段!目的就是要诈出叶兰芽之死的真相!现在,你所有的口供都在我的录音笔里,你就等着下地狱吧!” “高海柏,原来在你的心目中,还是叶兰芽重要……” “不,你错了,我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自己。”高海柏冷哼一声,说,“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从来没有出过国!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八卦小报的记者。你们所看到的车子,是我跟朋友借来泡妞用的!没办法,现在的女孩子都太现实太虚荣了,而你和叶兰芽就是典型的代表!——如果不是因为我借来的跑车,虚拟的身份和经历,你们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趋炎附势、狗眼看人低的社会,我他妈受够了!…… 现在,改变命运的机会终于来了。明天只要我将这条新闻放出去,绝对会成为社会版的头条!而我,也会从此在报界一举成名!我等这一天,太久了!呵呵呵……” 6)索命 “海柏,难道你从来就没有真心爱过我们?”罗涓眉不甘地问。 “真心?我倒想问问你们,你们又有几分真心?”高海柏鄙夷地冷笑,然后转身离去。 罗涓眉愣了愣,猛地从地上弹起来,扑过去!她的手里,抓着一把猩红的冰糖葫芦!尖利的竹签在高海柏惊悚回头时,准确地插入他的喉咙……人倒下,血出来。 “罗涓眉,你好狠!”高海柏痛苦地呻吟。 罗涓眉拿起一只枕头,用力按在他的脸上。直到他不再喘息,瘫软的象一只死狗。之后,她搜走录音笔,将他拖进洗手间。 尸体很重,就象一只硕大的水泥口袋。她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绞尽脑汁地想着如何将它处理掉,才能不露痕迹。 碎尸,然后分块扔掉? 她捡起掉在地上的那把锋利的菜刀。——刀刃在炽光灯下划过一道刺目的弧线,颤抖着落在高海柏的脖子上。就在这时,一阵诡异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冰糖脆来山楂甜, 山药海棠桔子瓣儿。 冰糖葫芦咬一口, 妈妈宝宝笑开颜。 咚锵咚锵!齐不龙咚锵! …… 罗涓眉肝胆俱裂地跳起来……洗手间的玻璃门外,隐隐约约地掠过一个红色人影!她下意识地踹开门——客厅里,一个人僵直地站着,红衣,白色球鞋,双臂一字撑开,象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再往上看,无头…… 接下来的一幕,就跟罗涓眉的恶梦一样真实。——只见它伸出指甲枭利的双手,凄厉地叫:罗涓眉,把我的头还给我…… 罗涓眉大喊一声,转身往门外奔去!她的手还没有触到门柄,房门就悄无声息地开了,半空中,悬浮着一张鲜血淋漓的脸!这张脸,罗涓眉再熟悉不过——是叶兰芽! 罗涓眉瞪着惊恐的眼睛,跌倒。客厅里的人影冷笑着走来,它的手里,攥着一根寒芒四射的钢丝! 钢丝在罗涓眉的脖子上绕了一圈,深深地勒下去。罗涓眉在失去知觉之前,听到了自己的喉骨嘎嘎碎裂的声音…… 房间里又多了一具尸体。 7)真相 滨城晚报:昨晚,本市华青小区一所住宅内发生血案,死者为一男一女,系恋人关系,疑两人因感情问题而互戮身亡。另外,警方有证据表明,此案亦与十天前某校女生的死亡有关…… 高海柏终于如愿以偿地上了社会版的头条。倘若在天有灵,此刻的他是否是笑着的? “大爷,来几串冰糖葫芦!”放学了,几名馋嘴女生叽叽喳喳地走出来。 卖冰糖葫芦的乡下老头手忙脚乱,回头向旁边的一个女孩喊:“莲芽,还不快过来帮忙!” “咦,莲芽?这句字好熟……”一个女生说。 “哇,你们看,她长得跟‘冰糖西施’好象!”另外一个女生也惊奇地跳。 “是啊,是啊,难道她们是双胞胎姐妹?” “不可能啊,我听说叶兰芽的父亲是个相当有钱的企业家,怎么会跟这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头有什么瓜葛?” …… 一行人渐行渐远,背后的两个人意味深长地笑。 她们的猜测是对的。叶兰芽的确跟这个卖冰糖葫芦的女孩是双胞胎姐妹。——她的父亲根本就不是什么企业家! 从农村出来的她,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便对同学们撒谎说自己有个有钱的老爸!为了不被揭穿真相,她拼命地打工,然后用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买漂亮衣服,请同学们吃饭。 没有人怀疑,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她,父亲竟会是那个在学校门口卖冰糖葫芦的乡下老头! 结果,虚荣不但让她辜负了父亲忍辱负重的亲情,也让她丢掉性命! 叶瑞生看着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久久地叹息。叶莲芽替他拭掉眼角那颗混浊的老泪,轻声说:爸爸,别难过!姐姐的大仇已报,她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得到安息的。 叶瑞生伸出手,将女儿紧紧地抱在怀里。 这双手虽然瘦骨嵝峋,却十分灵巧。它们不但能做出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还能敏捷地操作一条细利的钢丝…… 【09 灵异密码】 ☆、被一只手机终结了的复仇 原以为这世上的鬼故事都只是骗人的鬼话,却没有想到,有些鬼故事其实是真的。就像七月十四,在嫣红死后的第一百天,我被一只手机终结了剩余的人生。 被一只手机终结了的复仇 牡丹樵 周刊的连载发到一半的时候,嫣红去法国自由行的签证终于下来了。 临别那天下着雨,开车去机场的路上,她交给我三期稿件:“后面还有九期,等我写了再在MSN上发给你。” “要是你玩得忘情,忘了写稿怎么办?” “要是真有一半期我忘了写,就拜托你替我续一下。多年朋友了,我信得过你。只是,千万别乱死人,记得金庸也这么跟倪匡说过……” 1 嫣红走后,她的连载越来越火爆。作为奖励,社里竟给了我这个责任编辑史无前例的特权,只要交了稿就不用上班了。 三个月很快过去了,连载发到最后一期的时候,嫣红在MSN上给我留言,说她马上就回来了,约我后天晚上10点钟在四度空间咖啡馆为她接风。 多年同事,我们早就是形影不离的朋友了,这么久不见,还真是很想念她,但一想到另外一件事,我却又有些犹豫了——她不在的日子,她的男朋友小新已经另结了新欢。我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把这件事情告诉她。 两天前,在超市的女性用品区,我无意中看到小新正陪着一个女孩在旁边挑选卫生巾。一个男人肯陪着另一个不是女朋友的女孩子去买卫生巾,那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一定不是普通的亲密了。 心里存着这样的犹豫,与嫣红的见面我一直拖到最后一分钟才出了门。 四度空间是设在商场地下一层的一间小咖啡馆,客人一向都不多,以前,贪图清静的我们俩常常跷班,躲在这里聊天,时间久了,连服务生都记住了我和她。 一进了门,即有人迎上来热情地向我问好,我淡淡的点了点头问道:“嫣小姐来了吗?” “嫣小姐?哦,好久都没见到她了……” 不等服务生唠叨完毕,我已经看到了嫣红,她早就在老位置上等着我了。她瘦小的身子正陷在大大的沙发里,似乎很疲惫的样子。见到我走过去也只是懒懒地抬了一下眼皮,算是打过了招呼,并不似以往的热情。 我一边在她对面坐下,一边对跟在身边的服务生说:“来两杯摩卡。” “两杯吗?”服务生向我确认道。 我不耐烦地点点头,对着嫣红报怨:“才几天没来,这里的服务怎么变得这么差。不知道左岸咖啡馆的服务怎么样?” 2 三个月没见,嫣红变得有点陌生了,以往活色生香到聒噪的她,今天却格外沉默。咖啡送来后,我推过一杯给她,她也只是欠身嗅了嗅,却并没有喝。这让我大为惊异:“你戒咖啡了吗?要不,给你换一杯别的?” 嫣红摇摇头,不知道她是说没戒咖啡呢,还是说不需要换别的,我想问明白时,却看到她已经泪光莹莹——难道她已经知道了小新移情别恋的事情? 我张了张嘴想安慰她几句,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随着她一起沉默。 打破沉默的是我的手机铃声,是妈妈催我早点回家。挂了电话一抬头,嫣红已经不见了,她面前的咖啡杯还是满的,仿佛今夜她从来就不曾在我面前出现过,只是杯沿上新印上的一枚艳红的唇印提醒我,她刚刚还在这里。 看来失恋对她的打击真的很严重,要不然她不会连一句再见也不说,就这么悄然地离开。 回到家时,妈妈正在客厅里焦急地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嗔怪我:“病才刚刚好些,就深更半夜地往外跑,真让人操不完的心。” 我一时有些不解:“病?妈,你是说我病了吗?” 妈妈摇摇头,叹了口气,一边把我往卧室里推,一边叮嘱我:“你最近写东西着了魔,整夜整夜地不睡觉,再这么下去,身体非垮了不可。今晚就早点睡吧,别再三更半夜打电脑,让我替你着急上火了。” 妈妈可能是患上更年期综合症了,最近总是疑神疑鬼乱给我扣帽子,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的,我最近都是早早就睡了的,也没有在半夜写过东西,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看来不是我病了,而是她病了,再这么下去真得带她去看看医生了。 3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想给嫣红打个电话,她那么失魂落魄的,也不知道现在回家了没有。可是她的手机却打不通,听筒里反复传来空号的提示音。可能三个多月没用电话,欠费了吧,只好打固定电话试试。 电话接通了,是小新睡得迷迷糊糊的声音:“哪位?” “麻烦问一下,嫣红回家了吗?” 话筒里沉寂了一小会,小新突然极其粗暴地骂了我一句:“你有病啊!”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男人一变了心,难道连性情也会变得这么不可理喻吗?嫣红摊上这样一个混蛋男朋友,真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可是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在这样的时刻,我怎么还能安稳地睡在床上呢?不行,我得起床出去找找她。 可是妈妈却把我堵在客厅里,她不让我出门。 妈妈告诉我说,嫣红已经死了。她拿出三个月前的一份周刊,指着附在嫣红的小说连载后面的一则卜告给我看。 妈妈说,我开车送嫣红去机场的路上,因为下雨路滑出了车祸,嫣红当场就死了。我虽没有外伤,却因为脑震荡而晕迷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即出了院,在家休养。 身体虽没有伤,但关于车祸的事情我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医生说那是因为过度悲伤而造成的选择性失忆现象。为了能让我早点恢复正常,单位领导就特意安排我在家编稿,而不用出勤。 “可是,今天晚上我才和她在咖啡馆见了面啊?”我哭喊着质问妈妈。 “今天是阴历七月十四,也是嫣红死后第一百天,也许她是特地向你来告别的吧。” 我还是不信:“可是,她每个星期都会把新写的稿子在MSN上传给我的啊,难道这都是假的吗?” 妈妈也哭了:“你经常在半夜起床写东西,我说过你好几回了,你都不听,还犟嘴说没有在半夜起过床,她后边的稿子可能都是你半夜起床写的,你不会连这也不知道吧?” 4 我的MSN密码是嫣红的生日,嫣红的MSN密码是我的生日,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变过。 打开电脑,登陆嫣红的MSN,我查找三个月以来的所有信息,可是除了小说稿,并没有其他任何内容。我记得我们是聊过天的,却找不到任何聊天的文字。再查她的登陆IP地址,竟然发现和我的MSN登陆IP地址是相同的,原来,这么久以来,用她的MSN和我对话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一次登陆,约我在咖啡馆见面的那封信的IP地址却是我不认识的,难道真的是嫣红的鬼魂回来了,难道这世上竟真的有鬼? 怪不得在咖啡馆里,服务生在我要两杯咖啡的时候会觉得奇怪;怪不得当我把一杯咖啡推向对面的座位时,那个服务生会一脸惊愕;怪不得只接了一个电话的瞬间,嫣红连个招呼也没打就消失不见了……原来,除了我,并没有人看到对面座位上的嫣红,原来,在咖啡馆里,所有人看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自说自话。 次日,母亲陪了我去安灵苑给嫣红送花时,我再次见到了小新。 陪在小新身边的是两个女孩子,一个是我在超市见过的那个买卫生巾的女孩子,还有一个却是已经在三个多月前的那场车祸中死了的嫣红。 我大惊失色,差点晕倒:“嫣,嫣红,你不是死了吗?” 小新扶住我,向我解释道:“她不是嫣红,她是嫣红的妹妹嫣眉。” 等我安静下来后,小新告诉我说,他一直觉得嫣红的死有点蹊跷,很像一场预谋好的谋杀案,特别是我的突然失忆更让他觉得一切都像是我导演的一场戏,所以他一直在暗暗的监视我,希望能找到我故意制造车祸杀死嫣红的证据。为了打消我的戒心,还故意找了四度空间咖啡馆的一个女服务生假装自己的女朋友,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扮亲密,让我以为他早已经忘了嫣红,另结了新欢。MSN上约了我在咖啡馆见面的那封短信,也是他发给我的,而在咖啡馆里和我见面的并不是嫣红的鬼魂,而是嫣红同胞胎的妹妹嫣眉,为了足够逼真,他还导演了服务生只能看见我,却看不见和我对面而坐的人的细节。 小新说,那天是嫣红死后的百天纪念,正好是七月十四鬼节,如果我只是假装失忆,隐瞒杀死嫣红的真相,那一定会大惊失色,卸下伪装露出真面目的。 “但是……”小新说,“我一直在暗中观察着你,终于确定你是真的失忆了,终于确定,那场车祸真的只是一场意外,你能活下来,只是幸运而已。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在自己杀死的人的鬼魂面前保持镇定。” 5 嫣红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跟了父亲,而同胞胎的妹妹跟着母亲去了异地,这件事情一直是她心底的一道伤,从不跟别人提起,只在一次生日酒会时喝多了,才对我无意中说起过。所以在那天走进咖啡馆之前我就猜到,等着我的只能是她的妹妹嫣眉。 落座之后,我即发现,对面的人果然不是嫣红,尽管她与嫣红的容貌一模一样,但她的耳朵上却有一个小小的耳洞,而真的嫣红从来没有打过耳洞。 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失忆过,我记得所有的事情。 一年前,嫣红从我的身边夺走了小新,五个月前,周刊要开长篇连载专栏时,我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却因为电脑中毒不翼而飞了,而在此前的一天,嫣红才刚刚用过我的电脑。如果说小新对我的情感的背判只是一次偶然,那么当嫣红用过我的电脑后,我的小说就不见了,这件事情就不能也是一个偶然就能解释的了,因为那时她的长篇才刚刚写了开头的三分之一,而有能力与我竞争连载的也只有她。但是,没有证据,即使立刻与她翻脸,我也无法挽回所有的损失。 当她自由行的签证下来后,在临出发的那一刻,我在街头捏着鼻子,冒充医生,打公用电话给小新,说他的父亲撞车进了院,将本来要去机场送别嫣红的小新骗去了医院,然后,自己开车送嫣红去机场。 在路上,当车速到达120公里的时候,我突然向嫣红发问:“你为什么要删掉我的稿子?” 嫣红见我突然翻脸,也就实话实说:“因为我想在你之前先发连载。” “那么,你也就在我之前也先去死吧。”然后,我就把车径直向路边的一个电线杆撞了上去。嫣红坐车时,从不系安全带,正是这个小小的不良习惯要了她的命。 车祸发生的瞬间,我也晕了过去,不过在被122事故车送往医院的途中,我就已经清醒了,那一天一夜的晕迷,还有后来的选择性失忆,都只是一场戏,甚至连母亲也不知道,那一场车祸发生的原因仅仅只是一次预谋的报复。 6 整个设计最大的破绽就是那个骗小新去医院的电话,所以他一直怀疑骗他的人就是我,所以从我出院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监视我。为了打消他的怀疑,我一直假装失忆,假装在浑然不觉之中替嫣红续写着她没有完成的长篇,假装我与嫣红一直都是最好最好的朋友,甚至假装自己没有认出在超市里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子就是四度空间咖啡馆里的一个服务员……直到在墓地里遇上嫣眉时,再次假装自己的遇上已经死去的嫣红的鬼魂。 我以为可以一直这样假装下去,但当我走出安灵苑时,等在大门口的却是一辆警车。 车祸发生前,警觉的嫣红早已经偷偷按下了手机上的录音键,我和她的对话全被录了下来。撞车的刹那,手机飞出车外,落入了路边的草丛中。直到昨天,也就是七月十四的下午,才被一个路人拾到,并顺手交给了一个正在巡逻的民警。 当手机上的录音与机主的死亡联系到一起时,我所有的假装即被揭穿。 我本以为这世上的鬼故事都只是骗人的鬼话,却没有想到,有些鬼故事其实是真的。就像七月十四,在嫣红死后的第一百天,我被一只手机终结了剩余的人生。 ☆、心慌慌 你记得也罢,最好你忘记…… 心慌慌 由佳 1 我小心翼翼按着键盘,已经习惯了盲打的我,此时却不得不盯着按键上的符号,一下一下的,汗如雨坠。 “记者/小朵”。 我已尽了力,可屏幕上出现的却仍是那触目惊心的两个字。 小朵、小朵、小朵……已是第三年,每年的今天,我总会写错自己的名字。 不!一个人怎么会写错自己的名字呢!况且还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不是我,不是我的错! 我由惊慌转为愤怒,恨不能把键盘、鼠标、显示器通通砸碎,但最后只有颓然无力地瘫软在椅子里,呆呆地盯着那个名字。 我记得她,三年前,她因一场事故死去。 这事当时在报社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她就死在报社的楼下,据说那夜的风很大,一扇广告牌松动倒塌,她死得很惨,不成人形。 说是据说,是因为当时我远在海南参加新闻年会,临近末尾,我却突然发起高烧,病痛中接到主编的电话,没听完,就昏睡过去。 关于那年夏天的记忆,印象深刻,南方潮湿的雨季,我的心也长满松软的苔藓,很长时间的浑浑噩噩。 一个年轻的生命倏地消失不见,我也经历了有生以来最严重的病痛,不得不孤单地躺在异乡的病床上,无所依靠。后来听医生说,当时我昏迷了三天之久,也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从此对死亡讳莫如深,所以回来后对小朵的死也尽力避而不谈。 人们总是健忘的,不久之后小朵的座位上又坐上了其他人,她的名字不再被人提起,读者也忘记了曾经有一个叫小朵的女孩,主持过一个广受欢迎的栏目,有一张如花般的笑脸。 小朵、小朵、小朵,一想起她,我的头就会痛,我想那年夏天的连绵梅雨的确对我的影响深刻。但,也不至于发生写错名字这种事吧,而且一连就是三年,每年的同一个时候,小朵的忌日……我不敢再想下去,倒吸了一口凉气。 忽然,我感觉到背后有双眼睛也和我一样,死死盯着电脑屏幕。 仓皇中转头,是主编,我长长出了口气。 我马上将名字删去重写,主编无声地走开了。真奇怪,这次再写就是我自己的名字了。 2 主编室,我、我的责编还有主编面面相觑、鸦雀无声。 报样上我的报导的署名赫然写着“小朵”二字,我明明已经改过来了呀……刚才……对,主编也看到了。我抬眼望向主编,仿佛溺水的人濒死中寻一根稻草,而他的脸色比我还苍白。 “这几年的今天,我都会犯这个错误,但每次我都能改回来,可是这次……”我忽然觉得胃中火辣辣的疼,慢慢地蹲了下去。 “你做工作太不认真了,每次改的都不彻底,几条报道里至少有一条没改,看得我胆战心惊的,还以为你小子恶作剧,还好我给你把好关,才不至于出纰漏……”责编的脸色也猝然难看起来,本来他还急着抢白我,可当看到我脸上扭曲的表情时,他便顷刻沉默了。 “莫非,莫非,小朵死不瞑目,可是她为什么找上我呢!”我终于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我一直不屑更不肯面对的猜测。 “是呦,今天是小朵的三年祭,难道……”责编接着说,声音发颤。 “没有的事,快去定版那儿,把名字改了,以后再犯这个错误就把你们俩都炒了!”主编把版样拍在我们胸前,逐我们出了他的办公室,临关门的一瞬间,我发现他的眼神迷离,表情陌生。 错误被补救了过来,而谣言却不胫而走。 不到一日,整个报社便人心慌慌。 空气中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味道。 我忽然有种很强烈的感觉,不是害怕,哪怕我是直接人。但除了在特定的日子将自己的名字写成她的外,小朵并没有骚扰我,我更没见过她的狰狞面容,相反地我渴望感觉到她的存在,让我不再孤独,无论她是什么,哪怕一个简单的名字,对我来说,都不再是形单影只。对,那种感觉是酸酸的温暖,象每一次念小朵的名字,温润柔软,念久了,便热泪盈眶。 我爱上了一个女鬼,想起来哑然失笑。我面对空气说话,我问,你是否死不瞑目,想借我为你追查死因。或许鬼片看多,我想象力又不发达,只能想到此。 我真的这么去做了,哪怕当时警方认定小朵死于意外,但报社里却始终流传着各种不同版本,或许所有的人都疑惑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忽然消失不见。 人们面对死亡都觉渺小与无助,所以只能借助猜测给它一个合适的理由,我曾经强迫自己与这些绝缘,但现在却深陷其中,视如己任,无法自拔。 我开始故意将自己的名字写成小朵,且装做懵懂不知,来借以观察周围人的表现。 3 责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而我却视若无睹,甚至在最后定版时将他已经改过来的名字又改回去,当亲眼看着底版上了印刷机器的那一刻,我的额头却又渗出豆大的汗珠。 小朵,你真的只是我曾经的一个同事吗?为何我肯为你赴汤蹈火。 心中的疑问纠结成网,却没有答案,我只能痛苦地感觉身体里两个人在打架,你一拳我一拳,每一下我的心都惊至疼痛。 主编出事了,突发性脑溢血,或许以后再也不能行动自如。 和他一向关系颇好的我却出奇的无动于衷,甚至拿着错印的报纸去看望他,我十分渴望知道他眼神迷离,表情陌生的背后藏着怎样的秘密。 他看到报纸的一瞬间,我从他的脸上看到的不是气愤而是惊恐,眼睛瞪得很大,手在空中乱舞。 心脏监视仪上的波峰波谷越来越杂乱无章,医生护士蜂拥而至,我被挤到一边,探视窗玻璃上映出我狰狞的笑。 这一打击,真的使他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之后,我的责编惶惶不可终日,工作上频繁出错,新上任的主编骂得不留任何余地。 郁闷至极,他拉我去喝酒。一杯杯的灌,好似极力想使自己暂时忘记什么。我想他是醉了,开始口不择言。他说主编当年觊觎小朵,却被小朵严词拒绝,而一直站在主编这边的他也顺应主编的意思开始刁难小朵…… 我的心里升起一团火,以燎原之势涨至我的额头,我的拳头攥了又攥,但我感觉现在一切外在的暴力都是无意义的。 “小朵……”我冲着他的身后轻声嗫嚅。我明显感到面前的这个大男人浑身发颤,被酒精和惊吓摧残的身躯在逐渐瘫软,而我只是甩开本来搀扶的手,扬长而去。 至此,小朵的名字再次被人提起,却不再是那个单纯可爱善良温柔的女孩,而是长发遮脸,青面獠牙的索命女鬼。 我忽然很心疼,是我,让小朵的形象毁于一旦,这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但我却无法停止脚步,我比其他人更不甘心相信正在盛开的一朵花会无缘由地凋谢。 突然觉得我为小朵倾注了太多,多得让我心有戚戚。或许我一直和她有关系,那个夏天,那个多愁善感的夏天,是否我们曾在鬼门关外擦肩而过? 头又象炸开一样痛,和小朵有关联的那个雨季象一个发了霉的隐疾,深深地楔在我心的某个角落,本应远远绕行,殊不知一碰便不可收拾。 4 报社的工作一片凌乱,人人自危,甚至连当年坐电梯时不小心碰了一下小朵的人都变得心慌慌,到处充满“下一个就是你”的谣传。 没有一件开心的事,当陈年旧帐被翻出来,单是压在上面的灰尘就足以迷了人的眼。 人们的记忆一向良好,尤其心虚和愧疚,可能会如影随形一辈子。难道我对小朵就没有任何亏欠?一定有的。不然我为何甘心去做她的仆人,为她追讨这些心债?我开始反复地追问自己,成魇成魔。 走下楼梯,走过小朵死去的地方,我甚至还能闻到血腥的味道,我就那么直直地向街心走去。 在快要撞上一辆汽车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一个老朋友,三年前去了美利坚留学,主攻心理学,刚刚回国,约我小聚。我想这对于我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渴望有个人来分担,那场大病后,我就感觉无尽的孤单。 约好的地点,他笑盈盈迎上来,问我,你女朋友呢?怎么一个人来? 女朋友?我错愕地看他。 对呀,那个叫小朵的漂亮女孩啊,怎么还是地下恋情呀,你们又不是外企,不必搞得那么玄吧,看得出你小子对她是认真的。 我如五雷轰顶。关于那个夏天的记忆,一片一片闪现在我的眼前。重组、拼接,终于有了完整而清晰的画面。 临出发去海南参加会议的前一晚,一个女孩依偎在我的怀里,对我说,听说那边的气候和这里完全不同,你要注意身体哦。我大力地拥住她的肩,在她耳边轻声说,等我回来,就公布我们之间的关系,要杀要剐随他们去,什么不许办公室恋情的破规矩,让它见鬼去。女孩欣慰地点点头,眼中是无尽的期待。 她的脸渐渐清晰,一点点地靠近,我不能呼吸。小朵,我听见我喉咙中这两个字的翻滚,终于泪如雨下。 尾声 朋友说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人都有自我保护能力,也就是从意念上屏弃对自己有伤害的东西。这是人的一个本能,医学术语是强迫性失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逃避。 我终于相信了小朵是非人为的意外死亡,只是,这是我最不愿意相信的。让小朵带着期望遗憾地死去,我才是对她最大的亏欠者,因为无力承受这个事实,所以我选择忘记,然后用另外的理由去填补记忆的空白。 而有些事情是不能够忘记的,比如你的心虚和愧疚,我想起总编、责编,还有那些心慌慌的人,或许这世上本无鬼,前来索债的无非都是你之前种下的因,纠集成的所谓心魔的果。 ☆、媚儿 一个女人向他贴过来,他搂了她的腰,他猜她的职业,他正好需要。 他吸了她的烟,一股细细的甜流,入口,他知道烟里有东西,他不拒绝,他开始摇晃那颗头,脖子像轮轴,他抑止不住地想笑,他在云里,他在雾里,他云山雾罩,他轻飘,轻飘飘…… 媚儿 慕眠 夜,弄丢了一惯的黑。 我在暗红的天空下,听见,瞬间开放的荼蘼大口大口吞食夜仅剩的氧气。 灰色的夜蛾,群飞,煽动夜色妩媚的暗红,妖舞群飞…… 我在咖啡里掺Whisky,在Whisky里掺咖啡,加冰块、加苏打水,加橙汁,加可乐,加一勺脱脂奶,匀速搅拌,倒在水晶杯里,是你, 我醉在地上,醉在你怀里,天上一闪一闪地,是你,一个你,两个你,三个你……全是你。 ***,总是幻觉。 许多个夜晚,莫仁站在宽大的阳台上,赤着脚,看夜夭亡。凉气从脚底窜上,直直地刺进心里。 他就这样完了。 他努力地想给自己的生活种注入一些颜色,鲜艳的那种,可惜只有灰,一团一团,越抹越阴沉。 莫仁的头不停地胀疼,管不住的疼。他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适应现有的生活。白手起家,先苦后甜,一手创建的公司,艰辛后终步入正轨,丰厚的利润、无惊无险的运作,自成了他不思进取的理由。他发现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守着节奏、规律,暮气沉沉。 他知道,他完了。 他的生活终于在历经磨难后现出一种难能可贵却也难以忍受的平静。他拥有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公司,别墅,八位数的存款,情人如织,而他却越来越烦,烦这日复一日的重复,烦这铜臭味十足的生活。他才三十五岁。三十五岁似乎就可以盖棺定论了,现在为他做一篇墓志铭可能和他八十岁时的差别不会太大。他发现他失去了年少时的激情与锐利,他的生活需要一种变数。 有时,他会有很多突如其来的想法。比如说,夜里,裸着身子,只穿一件超大的衬衫,在小区里步行一圈,然后回家。那样的夜,他不吃药,睡得也很香。如今,他的想法是,公司卖了钱捐了,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赤手空拳的再来拼一回。不过这也真的只是一想罢了。必竟三十五岁,不复年少了。 卓玲是家大公司的公关,貌美,如二月的柳眼儿,风情万种,一个光芒暗潜的女人。酒会上,一袭碎金晚装,附在莫仁身后,适度地半翕半耀。与莫仁相识只有三个月,不及细想的一拍即合,如胶似漆。其实,莫仁不想深究,一但想深了,便绝不会与她站在一起,身影相随地穿梭酒会。 有时,莫仁很难想卓玲如何面对脑满肠肥的王世也会笑得如此妩媚动人。水盼兰情的眼,一闪一闪的挑动着谈话的情绪。眼前这头猪,满脸招摇恶俗的笑,似乎说着“你捡到宝了,莫先生。” 莫仁没来由的恶心,一股一股的往上涌。 “卓玲,我今天不舒服,先走了。” “那我陪你一起走。” “不用了,你陪王先生多聊聊。” 卓玲也不推辞,美艳的笑容下隐着一分现实的薄情。 莫仁没开车,一个人走出香格里拉的大厅。十月的上海已经有了凉意。莫仁在香槟的催动下有些晕。他没有把车从地下车库里取出来,也没有拦车。他朝家的方向走去。他想从这儿一直走回去。眼前的“金茂”,耸在薄暗的云雾里,再远,便是黄浦江,依稀有渡轮的汽笛声,隔岸,是灯火中的外滩,上海最奢华的便在这一带了。 莫仁真的一路走着回了家,静谧的,优雅的,如六星酒店般华丽而陌生。莫仁想,怕是再住上一百年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再明丽的红顶也是灰败,也是苍白。 他觉得有些虚浮,脚下软软的。今天,他喝得不多,可觉得有些醉了。远远的,他看见门前的壁灯弥漫着薄薄的光。依稀,有个女人坐在下面,抱膝,俯首,一头软亮的黑发垂下来,周身是一围暗蓝的缎。 不会是幻觉,这几天,他是会有些不清不楚的感觉,但不会这么离谱。离谱的该是这儿的保安,这么个活人坐在这儿,看不见吗? 莫仁悻悻地走过去,那女人并未抬头,像睡着了一样的安静。莫仁,推了推她的肩。 “你是谁,坐在这儿干什么?不走我要叫保安了。” 那女人抬起头,一双眼如水般雾蒙蒙地望过来,清澈,毫不设防。 “相公,你回来了?” “说什么呢?你是干什么的?” 那女人仰着头,没有怯懦。只是楚楚地问他:“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莫仁愣住了,他分不清是酒精的迷醉还是恍如隔世的暧昧,眼前的女子竟现出悠远的光芒,他竟脱口开个玩笑,“你等了我十八年吧。” 一时间,那女子泪如雨下。 “你记起我了。” 莫仁语塞,那女子幽幽的叹了口气,竟不哭了:“唉,你终是记不得我了。”身子微微一软,肩头暗蓝色的缎滑了下来,泻出半抹雪白的酥胸。 莫仁有些讶异,假意不去看,一双眼,却不免在她胸口徘徊。“小姐,你要找谁?要不要帮忙?” “就是你啊,相公,只是怕也不记得我了。” “小姐,你认错人了。”莫仁感觉心里有种蠢蠢欲动的欲望在悄悄的滋长起来。“天这么凉,要不先进屋再说吧。”他伸出手慢慢扶起那女子。肌肤相触的一刹,他的手一颤,她太凉了,如雪一样的肌肤,也如雪一样的凉。 “这便是你的新宅子?摆设是不同了,气派倒还在。” “小姐,你真的认错人了。” “叫我媚儿,你总是这样叫我的。”嘴角牵一丝浅笑,看得莫仁心旌摇荡。 这是个怎样的女子,莫仁不及去想了,想是用她的话讲,该是“失心疯”了。她赤着足,纤直的小腿裸在缎外,斜靠在窗前,清亮的月光泻进来,落在她身上,涓涓似水。 “别掌灯好吗?月光多美。” 莫仁应了,没开灯。月光中,媚儿只是玲珑的影。莫仁开始暗暗思量她缎下的娇体会是怎样的风景了。他觉得这样有些下作。可是男人又有几个不下作的?美色当前,不乱也难。 “喝点什么?” “清水就好。” 莫仁觉得自己也该喝杯清水,退退火气。 “这井水可也甘甜,倒和虎跑的泉很像,只是陈了些。”媚儿轻轻的放下杯子,站在莫仁面前,“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莫仁无言以对。 媚儿望着他,眼中隐隐有细碎的浮光。她张开双臂,环住他的颈,似水的蓝缎盈盈坠了地,肌肤如脂,月下,无遮无挂。 莫仁不管了,也管不得她是个谁了。这时候还能在乎什么? 他抱住她,用力吮着那浅粉的毫无血色的没有胭脂味的唇,如秋夜的荼靡,柔软而冰凉。他们倒在地上,不知是什么也跟着“哗啦”的倒了一片。她的发泼向白色地毯,张开一张黑色的欲网,莫仁奋不顾身的跳下去。他似乎等这天等得太久了。 他们缠粘在一起,以各种方式密合。媚儿睁着眼,泪水大滴大滴落在莫仁的手上。莫仁似乎听到那泪水在手背上碎裂,“嘶嘶”灼烧的声音。炙热,窜遍全身。 媚儿在叫,叫着陌生的名字, “秦生,秦生……” 可是,莫仁觉得那叫得是他。不管他叫的是谁,都是他! 他们做了几次,莫仁不知道,怎么上的二楼卧室也记不太清楚。那一天在莫仁的记忆中是串炙烈鲜明的光,明晃晃的一片。很久之后,莫仁试图再去想起那一天,他发现,没有形象,只有感觉。 一夜无梦,莫仁缓慢的醒来,他很久没有睡得这样沉了。 他看见了媚儿,赤着身子,猫一样蜷在床边,轻微的呼吸,似乎一碰就断了。莫仁本以为一睁开眼媚儿便会不见了,感叹一句,不过是个梦啊。可是媚儿好端端地躺在身边,梦还没醒吧。 莫仁为她盖上被子,她却醒了,柔软的身子冰一样覆上来。 “你是谁?” “你不记得以前却还和我在一起?”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以前。”莫仁搂住她的身子,用漫不经心的口气问她。“秦生是谁?” “你啊,以前就叫秦生。” “我不想和你玩前世今生的游戏。” “我知道你不会信的,不信就算了,向来你也不曾信过我。” 莫仁摇摇头,分不出真假。 莫仁要去公司,把媚儿反锁在家中,她也不反对,临行前为他整了整衣服。 坐在二十二层楼的办公室,莫仁有些心不在焉,烟灰点在咖啡里。二十二层,似乎离天空会近一些,可在楼与楼间的那条狭长的天空,一样蒙蒙的蓝色,望不出去。他忍不住地去想那月下如缎的肌肤,和那双清澈的眼。媚儿似乎是个新奇的音符,从他按部就班的生活中脱跳出来,虽然有些走音,却让人欣喜。莫仁站起来,他想回去了。 “昨天的病好些吗?”竟是卓玲,推门进来了。 “好了。” “你去哪儿?我陪你啊?”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 卓玲没有回去的意思,端起莫仁的杯子,啜了一口。莫仁一直没发现原来她是个这么今人厌烦的女人。 “这是什么咖啡?味道很特别。” “烟灰咖啡。” “什么?” “没什么,你喜欢就都喝了吧,我要先走了。”他喜欢卓玲现在的脸色,很难看,但起码真实。 莫仁在珠宝行买了件礼物给媚儿,他习惯送女人东西了,那往往是敲开女人矜持的捷径。他很会挑选礼物,给Ann,他送过Swarrovski的水晶兔子;给小薇,送过Prada的肩包;给卓玲,送过枚一克拉的豪柏钻戒;而今天,给媚儿他选了条铂金项链,链坠是一条十二颗碎钻连成的小蛇,一如媚儿绽放着冰凉而魅惑的光芒。在莫仁心里,媚儿就是那个引诱夏娃偷吃苹果又一脸无辜的妖物。上帝让它没手没脚,却成就了她诱惑柔美的身段儿。 莫仁想不出媚儿看见“小蛇”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他把车子开得很急。 当莫仁推开门的时候,媚儿坐在窗前,穿了件他衣柜里最大的衬衫,白色有蓝色条纹。 莫仁走过打开蓝丝绒的盒子取出闪亮的“小蛇”, “喜欢吗?” “送我的?帮我带上。” “小蛇”在媚儿颈前荡呀荡的。在阳光下,泛着暧昧的光晕。莫仁吻了她,他挚爱她的唇,干净而朴素,柔软而冰凉。 他们做爱,在白色的地毯,在白色的浴缸,在白色的床上,没有白天,没有黑夜。 莫仁不去公司了,他的公司绝对到了无需他指点也可以奋力前行的地步。他现在需要一个让自己可以奋力前行的理由,就是媚儿。 卓玲终于按捺不住来了。莫仁只把她拦在了门外。卓玲本想先问出个理由。可是,她隐约看见坐在窗前穿着莫仁衬衫的女人,她便什么也没有问。一切都可以省了,连她准备好的巴掌也省了。昨夜,她又何尝不是一番云雨柔情。不必矫情了。 “祝你好运吧。” “谢谢,也祝你好运。” 七天七夜,莫仁守在家中,断绝一切来往。 七天七夜,没有灯,没有电视,没有安眠的白色小药片, 七天七夜,只有肆意,只有做爱,只媚儿,媚儿只叫他“秦生”,他便做了“秦生”。他不介意,反正是场游戏。在网上,他叫“不言”,“臭虫”,“妙龄”,“五毒俱全”,……如今,“秦生”便“秦生”,做了媚儿心中旧日的公子,只要她喊着快意,喊着兴奋,把自己当作相公般侍奉又什么不好? 直到第八天。 第八天的早晨,阳光极好,照在空白的床上,媚儿不见了。随之不见的,还有五千八百圆的人民币,两千四百圆的美钞。莫仁知道,梦终于醒了,那便是梦的代价。媚儿是个幻影,破了。那个女人无论是谁,终是个骗子。再荒谬的故事总有人去听,再粗浅的谎话也有人去信。或许,不是真的相信,而是不愿去相信,他宁愿意相信离奇就是现实,他呆板的生活就需要这个。 今天,她走了,走就走吧,走的挺是时候,钱就送她了,无所谓。毕竟三十五了,也架不住这夜夜笙歌。 他要去公司了,他总是有事业的男人,穿好衣服,拉开房门,亮烈的阳光直刺下来,没一点遮拦。莫仁有些恶心,头晕。他“砰”的把门关上,瘫坐在门后那片黑暗里,他恨这个女人,在他面前玩了这个粗鄙的花样。他也恨自己,明明是个游戏,心为什么会痛。他不知道该恨谁了。 莫仁的生活重新回到了往日的平静,他痛恨这种平静,他不时的想起与媚儿不羁的疯狂。他过起禁欲的生活,他见不得女人,见了就烦,尤其那种风骚妩媚的女人,恨不得上去煽她两个耳光。 夜里,他总要步行回家,期望门前的壁灯下,会坐着个围蓝缎的女人,抬起头,问一句,“相公,你回来了。”可那只是幻想,门前永远是空落。 他开始有幻觉,感觉偌大的屋子还藏着一个人。总在他半梦半醒的时候睡在他床上,或是在他上网的时候,坐在窗前,穿着他最大的白色蓝条纹衬衫,可那衬衫正穿在他自己的身上。他有时还会听到身后的一声轻笑,转过头,只是一闪而过的亮点,却分明是条晶亮的小蛇……他吃安眠药也睡不着了,他赤着身子只穿那件白色蓝条纹的衬衫在屋里走来走去。他打开电视,看新闻,这个节目最热闹,许多张面孔叫嚣自由与和平,全世界打得一塌糊涂。他开始像头猪,拼命的吃东西,上网,看电视,都在吃东西。连公司开会也在吃薯片,“咔嚓咔嚓”,全公司的人都在看,怕什么,我是老板我怕谁? 一天,莫仁捧着泡面看电视,一则新闻拉住了他的神经,在某某高尚小区的一幢别墅前发现一个自称是古代人的女子,赤身裸体,只围了一块蓝色的绸缎。警方怀疑她精神上有问题,已移交本市精神病院。莫仁突然大笑起来,“是媚儿,是媚儿。” 第二天,莫仁去了精神病院,自称是媚儿的朋友。一个穿淡粉制服的年轻护士领着他找到媚儿,那真是媚儿,依旧是如水的长发泻下来。只是那双眼没了往日灵秀的光泽。她坐在窗前,看着窗外一群疯子在打打闹闹。她笑的像个傻孩子。 他说,他想和她单独坐一会儿,护士便出去了。在关门声响起的一刹那,媚儿竟笑的格外狡黠。此时的神情,莫仁更像是个精神病。 媚儿轻轻拉开领口,露出条碎钻镶成的蛇,一闪一闪的。再往下,就是莫仁朝思暮想的娇嫩了。 “这是我装疯卖傻才保下东西,都是为了你呀,相公。” “我是唯一来看你的‘相公’吧?” “……”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样吗?” 媚儿不笑了,垂下头,长发也垂下来。 “因为那个该死的骗子。”媚儿忽然暗淡了下去,“他要去英国读书,差了二十几万,他便想出这么个主意。在北京,我找了十二个男人,凑齐了这笔钱,他便走了。他说日子好过了会带我去的,可是一去就杳无音信。所以我想去英国找他,可我需要钱,这个办法在北京行不通了,于是我就来了上海。这个骗子,和你长的很像……” “他叫秦生,对吗?” 媚儿望了他一眼,“你应该庆幸,就因为你长得和他有些相像,才让和你玩了七天。” “我该庆幸是吗?” “别人只有一夜,你也该满足了。” “没有人举报你吗?” “你报案了吗?没有吧,千万别说那是你爱我,不是的。是你需要这个,新鲜,刺激,放纵。我全给你了,你还有什么好怨的。你的感受,就是那些男人的感受,你不会报案,他们也一样。他们花再大的价钱,也买不到天降的刺激,或许,还在期盼我再次出现在门前,你能来找我,就别说你没想过。” 莫仁半天没有说话。媚儿一笑,“怎么样,想和我说再见了吧。” 莫仁也笑了,他是该说再见了,与媚儿七日,他也算赚到了。像他这样的男人,不过图个新鲜,再见面也不过是个利欲熏心的女人。媚儿只是个梦,妖冶美艳的身姿,清丽脱俗的容颜,生生世世的盟约,为爱守候的挚情,不过是个梦。他真谢谢媚儿或是秦生,编出这么个美梦来供他享用。这世上能供他享乐的事,不多了。 “先生,你认识这个女孩吗?”护士进来了。 莫仁摇摇头,“不,我认错人了,我本以认识,其实是我错了。” 莫仁转身向外进去,身后响起媚儿放肆的笑声,他能想象的到媚儿的模样,一定望着天,在笑,在笑,在狂笑…… 莫仁去了Rojam,拥挤而窄小的舞池,摩肩接踵。一个女人向他贴过来,他搂了她的腰,他猜她的职业,他正好需要,他吸了她的烟,一股细细的甜流,入口,他知道烟里有东西,他不拒绝,他开始摇晃那颗头,脖子像轮轴,他抑止不住地想笑,他在云里,他在雾里,他云山雾罩,他轻飘,轻飘飘……他看见满天满地暗蓝的缎,媚儿满眼的细碎浮光在飞舞零落。她坐在地上,仰着头,不怯懦,只是楚楚地问他,“你真的不记得我了?相公。” 他流泪满脸。 第二天,莫仁选了Burberry的西装,Dunhill的衬衫,Versace的领带,Prada的皮鞋,Hugo的香水,一身奢华覆去颓累。 阳光下,他真干净,好热忱,他年青才俊,一颦一笑皆有分寸。他的未来充满希望,生活皆是激情,他该再有个得体的女人,成双入对。他用标准的播音腔,甜腻地声线,给卓玲拨了电话。 “我想你了,玲。” “那我们吃顿饭吧。” “好啊。”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