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情人的下午茶\西岭雪 第1部分 12岁时爱上他 我平生第一枝玫瑰由宜中送给我。 那一年,父亲猝逝,母亲一夜白了头发,不住啼哭,问我:“女儿,从今后,咱们可怎么办呢?” 宜中说:“师母请节哀,以后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 他叫我妈妈师母,叫我小师妹,是先父生前的得意高徒,读中医,课余在父亲诊所做助手,毕业刚一年,分配入中医院工作,前途无量。 父亲是救死扶伤的神,悬壶济世,寡言少语,但每说一句话都掷地有声,被患者视为华佗扁鹊。然而能医者不自医,正当盛年却突然死于脑溢血。他死了,家里的顶梁柱也就塌了。 追悼会上,妈妈被两个阿姨扶着哭得死去活来,我牵住宜中的衣角寸步不离。 姐姐白芍来唤我:“白术,这边来,别缠着人家。” 宜中温和地劝:“就让他跟我吧,不碍事。” 父亲的死,使我在骤然间失去了生命最重的倚赖,视宜中为惟一稻草,近着大师兄,就好像近着父亲。 他带我走出临时灵堂,来到房后的乐游原山坡上。纸钱飞了一天一地,一只折了翅膀的大鸟风筝挂在树上。是深秋,刚刚收过麦,地里一片荒凉。我家的一亩菜地半亩花园也都凋败芜杂,野草快长得比菠菜都旺,但是有一株玫瑰却开得正艳,丝毫不为人世间的伤心生亡而萎谢。 宜中走过去,摘下那枝玫瑰给我,说:“爸爸虽然死了,但是生命仍然要往前走,你得快快长大,扶持妈妈,让自己,让周围的人都幸福快乐,明白吗?” 我不明白,但记得很深,视为生命格言。 那枝玫瑰,被我紧紧捏在手里,插在瓶中,加入书页,存进心深处,永生永世铭记不忘。 那一年,我12岁,宜中24岁,同样属龙,十二生肖中最虚无的一种,然而负负并未得正,两个虚无加在一起,得不出一个实实在在的真。 他喊我小师妹,我喊他大师兄,如《笑傲江湖》之令狐冲与岳灵珊。 令狐冲碰巧是我最喜欢的武侠人物,当时有两个词我记得很深:琴心剑胆,侠骨柔肠。我以为这就是完美男人的标准。 我心中的完美男人,是宋宜中。 他高大英俊,满面笑容,走到哪里都会带来欢乐,如阳光普照,每次来到我家,连满屋的家具都好像小了一圈,盛不住他四溢的快乐,变得明亮起来。 宜中对那些家具很敬畏,告诉我:“这是明清的黄花梨木,材料极其珍贵,古时工匠打造黄花梨木家具有惜料如惜金一说,不事大肆雕琢,但注重根据材质本身的纹理收分起伏,所以黄花梨木的家具造型多半简单明畅,是难得的珍品。” 我心仪地看着他,觉得他学识渊博,无所不知。 母亲被提醒了,忽然说:“宜中,正要拜托你,能否找到下家,将这些家具卖了,或者可以筹点钱出来。” 宜中一惊:“师母说什么话?哪里就到了变卖家具的份儿上了?如果手头紧,我或者可以帮忙筹措些。” 母亲苦笑:“长贫难顾。况且你刚刚毕业,又能有什么钱?这些年来,一直是老白开诊所撑门立户,我一个家庭妇女,除了种种花做做饭,什么都不会,现在四十多岁的人了,再出去找工作也难。如果不卖家具,就只得卖地卖女儿,却又都是犯法,只得打那一堂家具的主意了。” 姐姐性格开朗爽直,快人快语,看到妈妈终于肯说笑话,立即凑趣地迎上来:“如果能把我卖进大富人家,给妈妈换出银子来,我没意见呀。自己也登了高枝儿了,也让老妈小妹借光了,皆大欢喜呢。” 妈妈抚着姐姐的脸:“如果是在古代,还可以选秀女,凭我女儿的姿色,不难混个贵妃做做,也值得卖一回。可是现在这时代,哪里还有真贵族,娘家没资本,婆家也不会把你当人的,卖了也值不了几个钱。所以还是卖家具划算些,也可以换个长久营生来做,给我女儿好歹攒点嫁妆。” 宜中问:“那么师母是有长久打算的了?” 妈妈点头,胸有成竹地说:“我想过了,除了种花有点心得外,我也实在没有一技之长。好在还有这一亩多地,我想经营个花房,再盘个门面,开家花店,养活我们母女三口大概总支撑德过了。” 一件大事就这样在三言两语间决定下来,妈妈遂决定关闭爸爸的诊所,改开花店,取名“花之恋”。 我家住在西安市南郊大雁塔十字往东的西影路上,妈妈是农村户口,名下有一亩半地,就在青龙寺后坡乐游原上,李商隐写“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地方,原本一亩种菜半亩种花的,现在全重新翻过了改成种花,又搭了一架暖棚,专门试验珍贵花种,郁金香天堂鸟之类。 那一堂黄花梨木的明清家具,由宜中师兄卖了三十万。 家具被抬走的那天,妈妈表现得很平静,还化了淡妆。这是爸爸去世后她第一次打扮,神情中有种素洁的美,看着那些又硬又呆板的木头桌椅被搬出去,深色淡淡地,好像全不关心。 反是宜中十分痛惜:“黄花梨木材料有限,将来必然价格高涨,这样子全堂出售,是贱卖了。” 邻居们全挤在巷子里看热闹,小声议论着白家穷了,败了,没落了,啧啧地咂着舌头,可是眼睛里是欢喜的,探头探脑地窥视着,生怕漏掉一半点新闻。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数都在爸爸的药店免费看过病或取过药,谁家有了急症,或者谁家钱紧,爸爸从不会计较。可是现在我的家散了,在他们的眼中却看不到哪怕一丁点儿同情或温情,有的,只是幸灾乐祸。 姐姐故意地和那些躲躲闪闪的冷眼对视,逼着他们扭过头去。而我悄悄攥紧了拳头。 没有人知道,就在昨天晚上,我半夜里爬起来,在每件家具的隐秘处偷偷刻下了一个“白”字。 这是个秘密,就连大师兄我也不会告诉。 爸爸的诊所关了,我从此告别那一格一格的小匣子,那泛着药香味儿的戥子秤杆。摸着大门上擦得锃亮的铜环,我哭了,眼泪一滴滴落在青砖地上,是无以言喻的空落绝望。 要到这一刻,我才真切地意识到,爸爸死了,我的世界改变了。 所谓死,就意味着消失,意味着决裂,意味着没有,意味着彻底的改变。 有人搭住我双肩,那是宜中,他说:“白术,我们谈谈。” 我转过身,投进他的怀中,任眼泪洒落下来:“大师兄,我想爸爸,我真的很想爸爸。昨晚我梦到他,他在给人诊脉、开药方,我听到他的声音。大师兄……” 我们在石阶上坐下来,坐在有着锃亮铜环的大门前,我将头伏在他的膝上,他轻轻抚摸着我软而厚的头发听我诉说。 “我常常会梦到爸爸。早晨醒来,会听到他在隔壁读书、咳嗽,他的茶杯盖碰到茶杯的声音。我把手按在门上,可是不敢推开。我知道爸爸在那里,但是如果我推开门,他就会消失……” 我仰起头,哀求道:“大师兄,我好想她,你扮我爸爸给我看好不好?” 宜中深深看进我的眼中去,脸上充满怜惜疼爱,那真是一张有灵魂的英俊的脸。他把三只手指搭在我腕上,沉下声音说:“姑娘,你脉细而沉,虚火上升,气滞阴伤,情志郁结,是郁症之象。郁症,有六气之郁,有五志之郁。所谓六气之郁,即六气外来之邪,郁而不解……”言谈举止,都像足了我父亲,我不禁更加泫然。然而他蓦地一转,忽然说:“我给你开个药方:四钱离忧草,三钱快乐花,两钱舒心车前子,碾碎成药,以一钱开心玫瑰花做引,红泥小火炉文火慢煎,三碗忘情水煎成一碗……” 我咯咯地笑,一边流下泪来。 心深处,因为爸爸的猝然去世而撕开的一方残漏,由大师兄的温言软语悄悄缝补妥贴。女娲补天的故事在他与我之间凄美地重复上演,可是精卫填海的悲剧却从此悄悄埋下了序幕。 自此每到周末,我便早早端只小板凳坐在门前,痴痴等大师兄上门。 经济顾虑已经不再是我们家担心的首要问题,逼上门的,是那些关店开店的交割手续,以及证件申请选址进货种种繁琐事情,就都交给宜中代劳了。 最终店址选在文艺南路花鸟鱼市场最集中的路段,宜中说,好花不怕竞争,越是花店扎堆儿的地方,越要拼价廉物美,花好月圆。 妈妈一切听从宜中安排,说:“你爸爸在天有灵,留下宜中这个好徒弟。若不是这样,真不知我们孤儿寡母怎么办好。” 宜中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每天一有时间就骑上自行车满城里跑来跑去地替妈妈联系业务,打听货源,甚至蹬三轮车运送鲜花。 这样忙碌,仍然不忘抽时间陪我说笑话,买新衣裳给我,带我到处走。 最难得是细心,比如我若在闲聊时提及某本新出版的小说,或者赞美某个歌星的某张新碟,那么隔几天宜中一定会设法买到那本书或那张碟来送给我,还包上美丽的彩纸,打着缎带。 他像十二月二十四日夜的圣诞老人,从来都不使我失望。 他从来都不会令我失望吗? 不,也许恰恰相反,一生里带给我最多失望的人就是他。 早在十二岁,我已经发下宏愿:“大师兄,你对我这样好,长大后我一定会报答你。” “哦,怎样报答?” “我要嫁给你,做你的新娘。” 这是我长到十二岁里最强烈的一个愿望。 但是仅仅一年之后,宜中便令我失望了——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他满面笑容地把这消息告诉我妈妈,恭敬地请师母一家人出席婚宴,还细心地送来三套新衣——他是这样的细心,连妈妈会为了参加婚礼而颇费都考虑周到,却独独忽略了他的小师妹的破碎的心。 我躲进花房哭泣。 那些木槿和佛手花都在为我黯然。 宜中婚礼上所有的鲜花都由我妈妈代办,我清楚地知道,新娘的花球是百合与蝴蝶兰,我还在花里夹了一枝仙人掌,想它刺破新娘的手指。 因为,是她先刺伤了我的心。 我在婚礼举行的上午失踪,晚上回家的时候被妈妈训斥,并且罚我不许吃晚饭,因为我死也不肯说出整整一天跑去了哪里。 其实我哪里也没去,仍然是躲在花房里流泪,不停地不停地流泪,心里充满了绝望,就好像从此都不会再欢笑了一样。 那种绝望和父亲的去世是不同的,父亲的死使我心伤,而宜中的结婚令我心碎,连呼吸的力气也消失了,连分辨的能力也没有了。 十二岁的小女孩的爱情是真诚的也是痛苦的,而那种痛苦秘不可宣,没有人会同情会理解,更没有人会给予支持。即使面对最亲近的妈妈和姐姐,我也无法启齿说出自己的爱与绝望。如果我说了,会换来什么呢?嘲笑?训斥?还是焦虑的劝导? 不,我不需要道理,不需要开解。十二岁,是的,我只有十二岁,可是我对我的心看得很清楚:我爱宜中,我爱他。我对宜中的感情,不是小师妹对大师兄那么简单,不是崇拜或依赖那么单纯,而是爱,就是爱,无可置疑倾心相与的爱情! 青龙寺的小和尚们在上晚课,诵经声一五一十地传出来,听在耳中,都只是周而复始的一句话:宋宜中,宋宜中,宋宜中…… 如果你曾经在十二岁的时候恋爱,那么你便会知道那份爱有多么单纯热烈,可是,你不会如我那般执著坚定,不可动摇。 那个黯然香销的下午,我对着满园的玫瑰和天堂鸟起誓:我爱宋宜中,此生此世,我以对他的爱为终生事业,至死不渝。 我——爱——宋宜中! 伴娘的眼泪 童年和少年就那样结束了。迅速地惨淡地决绝地结束了,由一场葬礼和一场接踵而来的婚礼给共同劫杀了。 我长成了一个古怪的少女,远比同龄人忧郁而沉静。 我对生活的要求极其简单,同时很不容易被讨好,洋娃娃和冰淇淋都不再能令我展颜。爬在花店算账台子上写作业,间或帮妈妈给花剪枝,用针头从切茎处注水进去,或者用打火机轻轻炙过,这样可以保鲜持久。遇到客人问话,除了有关生意的一概不答。 “看她的眼睛,真漂亮,但一点不像小孩子。”每个人都这样说我。 我翻翻眼睛,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我本来就不小,忧郁和痛楚充满了我的心,伤痕累累,令我早熟。 一个二十岁的女人,也未必有我那么深刻的失恋经验。 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快一些长大,成为宜中师兄的女人。 宜中颇受女孩子喜欢,在婚前交往过很多女友,在婚后这种情形仍然未能完全杜绝。但是大家对她们的称呼变了,不再说宜中的女朋友,而是说——宜中外面有女人。 我也要做宜中的女人。 ——哪怕是女人之一。 我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绝望也来得太早,根本不再指望能嫁给宜中或者完整地拥有他的人他的心,而只期冀他也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拥抱我,吻我,送我玫瑰花。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是宜中。 虽然随着岁月流逝,送我花朵巧克力的男生越来越多,照镜子时我知道自己已经渐渐蜕变,化为蝴蝶。 可是宜中不知道。 他仍然喊我小师妹,喜欢与我胡说八道,开玩笑时随意地揉乱我的头发,偶尔买新裙子或零食给我,一如我仍是当年12岁的小女孩。 我很矛盾,不知道希望他当我小好还是大好,怕他一直把我看成小妹妹不能感情进化,也怕他认为我大了变得疏远客气。 这时间西风东渐,国内忽然玩起过节游戏来,什么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而所有的节日都少不了要送花。客人们对花的包装与搭配也越来越讲究,这正中妈妈下怀,兴致勃勃地研究莳花插花,乐此不疲。 每次看到有年轻的男孩子来买花,我就忍不住想起宜中。 十二岁的玫瑰花瓣依然盛开在我的日记本里,芬芳于我的心中。但是宜中,他再也没有送花给我,而所有的情人节,因为没有宜中,也就与我无缘。 我一直幻想着,将来,会有一个情人节,宜中送玫瑰给我,与我执手同游,去兴庆宫划船,或者一起爬上翠华山并肩看日落。那时,我会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又爱了他多少年。 他仍然在每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陪妈妈聊天。 而我每次煲了百花粥等他。 宜中因为读书时太用功而患有慢性胃炎,我总是细心地从妈妈的花店里收集了干玫瑰花瓣用沸水冲泡,或者与黄莲、甘草兑着煎汁,可以调理胃胀,振作食欲。春天时,将丁香、木香同厚朴一齐煲汤,夏天时收茉莉花、石菖蒲与绿茶兑着碾碎成末,代替茶饮,都有舒肝解郁、理气止痛的功效。 师兄赞我:“师父是杏林高手,师母是护花天使,小师妹合二为一,吸天地精华,是位‘花医生’。” 我又羞又喜,自此更加悉心钻研烹茶煲粥之道。其中宜中最爱的是菊叶饼——收集肥美新鲜的菊花叶子洗净切碎,与糯米粉大米粉一起加水搅拌,和成粉团,塞入豆沙馅捏成饼坯,放进油锅中小火慢煎,煎成两面金黄即可出锅,周围饰以菊花丝绦,摆成一朵朵小太阳,看则俏丽明媚,闻则清香不俗,食则松软可口。 随着母亲对插花的学问越来越精通,我则对花的药用与食谱越来越花样翻新,可以在两小时内独立办出一桌百花全席,梅花水晶酪,玉兰甜芙罗,百合色拉,玫瑰松糕,茉莉花茶,从粥到菜到甜品到蜜饮全部以花为原料,色艳味美,芳香四溢。 当我将它们奉献于宜中面前,看着他大快朵颐,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宜中每次都会这样赞美,浑没心肝地,把上一次的饕餮忘记得干净。 我站在一旁微笑,心里暖洋洋地,仿佛有太阳照在身上。 “吃了你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答谢你呢?” “带我去看电影。”我响亮地回答。也有时会说:“去青龙寺看樱花。”或者,“去泰国馆子试菜。” 用这样的方法骗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共处,我把它们视作约会,将每一次的约会情形记在日记里,和十二岁的第一枝玫瑰花一样,永世珍藏,铭记在心。 “花之恋”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扩大了门面,并且承接了几家大宾馆长年的鲜花供应,又多雇了几个员工负责进货送货,很有规模的样子。 这要多亏了一位姓邢的先生,妈妈的那些客户都由他辗转介绍。而他本人,则隔三差五地来买花,又不说明是送给什么人,只是让包起来,看也不看一眼。有一次我恶作剧地在花束里夹了许多枯枝他也没察觉,事后也不见提起。我怀疑那些花他根本就没送过人,甚至也没打开过,他来花店,不是为花,而是为人——我妈妈虽已年近四十,却仍是风韵俨然的。 我有些希望妈妈可以再婚,每个女人都是花,总得浇水。妈妈不能只是侍花,也要有人把她当花一样呵护陪侍。 也在言语间试探一两次,都被妈妈支吾过去,反而问我:“听你宜中师兄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是不是真的?就要考大学,可别分了心。” “大师兄说的?”我一惊,追根问底,“他怎么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是怎么说的?说时候什么态度?” “闲谈起的。说在东大街上遇到你和一个姓何的男生一起走,他还买冰淇淋给你吃。有没有这回事呢?”妈妈虽然这样问着,却并不真正紧张,只管闲闲地用竹剪刀给扶桑修剪过于茂盛的枝叶。 我却一颗心浮上浮下地,久久不能安定。大师兄跟妈妈说我谈恋爱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嫉妒了,会不会不高兴? 宜中再来的时候我故意约了那男孩子同一时间来接我去看戏,其实是想让宜中好好看一出戏。 但是那小男生迟到了五分钟,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在和大师兄下围棋,厮杀得难解难分,让他等完这盘棋再说。 他很无趣地坐在一旁苦等,翻一翻书又看一眼电视,偶尔走过来转两圈,但是对于黑白子的学问显然毫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我忽然便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好感:这样闷的一个人,衣冠不整,衬衫皱皱地,下巴上绒绒地长出一点点胡子软毛来不肯剃去充成熟,穿了西裤皮鞋,却露出浅蓝色袜子,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两条腿一直抖来抖去,浑没半分沉稳劲儿,要多土有多土。哪里像宜中,眉心刚毅,下巴雪青,拈棋如剑,落子舞会,不管是下棋还是诊脉都从容沉静,玩的时候工作的时候都一样投入而尽兴,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终于一盘棋下完了,男孩很明显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我更加不悦,轮得到你大喘气表示不耐烦,索性只装不察觉,很随意地说:“一盘不算输,两盘不算赢,总得下了三盘才好尽兴。大师兄今天说什么也要陪我下足三盘才好。” 不等宜中说话,他已经先开口:“可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板下脸来:“我也等足你五分钟。是你迟到,我才想起下棋的。” “才五分钟,可是……” “有区别吗?”我看也不看他,将茶杯往宜中面前推一推,“大师兄,妈妈说你这两天有些感冒,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桂花橘皮茶,治咳嗽的,你多喝几杯。” 那男孩终于明白过来,其实也还是不明白,拿起外套说:“我迟到是我不对,我改天再来。” 我早已经背过身去重整棋盘。 宜中哈哈大笑:“这孩子这辈子都会记得永不迟到。”笑停了,问,“干嘛这么苛刻?骗了人来又让人走?” “谁让他迟到。” “不是因为迟到。”宜中看着我,好像看穿了我,我忽然变得很紧张。只听他说:“是你根本不喜欢这个男孩子。喜欢一个人的眼光不是这样的,你的眼里一点激情都没有,下棋的时候,你连眼角都不看他。有些人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挑剔,但你不是,他走了,你根本不在乎。” 我深吸一口气,牵动了撕心裂肺的疼。他看得出我不喜欢那男孩子,可是怎么就看不出我喜欢他呢?从12岁到17岁,我所有的激情都给了他,心里眼里,再也放不下其他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出呢? 也许,就是因为从12岁到17岁,我都一直这样激情澎湃地看着他,才让他习以为常,看不出那深埋的痴情并不单纯属于一个小女孩对于大哥哥的爱吗? 我抬起头:“的确,我没打算要跟他去看电影。我约他来,只是以为你会忌妒。” “你在说什么?”宜中大大吃惊,“你懂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我炽热地看着他,不顾一切地表白,“早在12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懂得,宜中,我喜欢你。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你等我,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是你没有等,你迫不及待地结了婚,新娘不是我!” 宜中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过了半晌,拎起外套来转身走了出去。 从此那个每周末一次的报到便结束了,宜中再也不肯来喝我的百花粥,也不再带我去看电影或者试餐馆。 我深深后悔,躲在花房里哭得口干舌燥。 自从宜中结婚,我就有了这个一伤心就跑到花房痛哭的习惯。我的眼泪,成了那些花儿最好的养料,花的芬芳里,充满着一种忧伤的味道。 白芍问:“宜中哥怎么好久都不来了?” 妈妈说:“是有家的人了,怎么能让人家个个周末都来陪我们?再说小李子有了身孕,身边离不开人,诊所的事儿又多,大概很忙吧。” 小李子是宜中的妻,护士,医生的天然绝配,如今则成了宜中诊所的老板娘——宜中在文艺北路开了诊所,和妈妈的花店只隔一条街,店面不大,规模和爸爸当年不能比,可是也渐渐做出名声来。 我不喜欢小李子,不是因为她是宋太太,而是因为她太知道自己是宋太太,开口闭口都要提着丈夫的名字:“我们家宜中呀,说他粗心吧,记我预产期记得比什么都清,一天三次看着我吃药;说他细心吧,又老是记不住我喜欢吃什么。他倒是肯下厨,可是顿顿都是那几样,我有时候害口不想吃,看他忙得那一脸汗,又不忍心。” “我们家宜中”长“我们家宜中”短,不由得我不生气。宜中当然是你家人,这没错儿,可是同一个小女孩炫耀什么? 不过也许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只有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也许她是最了解我心意的人,谁知道呢? 再不喜欢她,也还是要喊她嫂子,在她生产的时候提了水果鲜花鸡蛋补品去探望,满脸堆笑,满口说恭喜恭喜——真不想那样虚伪,可是除此,我又有什么藉口去见宜中? 每次去妈妈花店帮忙,我总是提前一站下车,自北而南,徒步走过整条文艺路。 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 他的诊所的门有时关着有时半开,常常看到不同的人进进出出,甚至有一次远远看到小李子在门口同客人寒暄。生产之后,她胖了许多,一直没有再瘦回去,说话的嗓门也大许多,隔着街都能听到她笑——但是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出来,与我打个照面。 无缘也就是这样子吧? 但是我仍不肯死心,只默默地长大,等待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吸引宜中的眼神。 有时偷了白芍的化妆品来用,对着镜子打上眼影唇膏,练习抛媚眼,又用手指比着嘴唇做飞吻,想象宜中在对面做观众。 特别喜欢看港台言情电视连续剧,没事就捧着琼瑶或者金庸的小说哭得稀里哗啦。 又特地买了有缎质封面和暗花纹纸的漂亮日记本,给宜中写一封又一封明知永远发不出去的信。 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和我一样在爱情的幻想中长大,但是我打赌,爱得如我这般深又这般苦的女孩只有我一个。因为,在这世界上,宜中只有一个。 邻居看到我,纷纷打趣说:“难怪芳姨是开花店的,女儿真个出脱得跟花儿一样。” 我妈笑:“那你明儿开个金店,儿子一准能赚大钱。” “我儿子要真是赚了大钱,你把闺女送给我做媳妇行不?” 我沉下脸,一转身出了门,兀自听到那长舌的妇人还在身后咯咯笑:“还不好意思呢,瞧臊的,一听找女婿就躲,这是小,再过两年,扑着往上上,你不给找,她还哭着喊着怨你耽误了她呢。” 结了婚的妇人,就有这么讨厌,什么话不待人听讲什么,难怪贾宝玉说嫁了人的婆子是死鱼眼珠。真是又腥又蠢又聒噪。 我想起宋夫人小李子来,不知再过几年,是不是也这样啰嗦讨嫌言语无味。她今年大概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再过十年,也就成小老太婆了,而我年华正好,到那时我再与她争宜中,她一定不是我对手。 再过十年,也许还要不了那么久,说不定五年也就足够了,不是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吗?再过五年,小李已经残花败柳,而宜中还风华正茂,和我刚好相配。我们走在大街上,一定珠联璧合,要多般配有多般配。 我走在鲜花夹道的文艺路上,想象着身边如果有宜中陪伴,那将是多么幸福美满,令人惬意。太阳暖暖地晒在身上,风中飘来栀子花的香味。哦,宜中宜中,我是多么爱你。 白芍开始谈恋爱,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耗在舞会和咖啡馆里,晚上与我头碰头拿着几张照片挑来选去。 “小赵不错,样子很帅,可是家底太薄了,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对婚姻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小钱的父亲是局长,但这个人性格太可恶,说他大男子主义吧,又完全不懂得担待,处处喜欢替人做主。” “小孙有才也有貌,但是刻板,又笨,一点浪漫不懂,与他对着过几十年,不会饿死冻死,但是说不定会闷死。” “小李好像也有意思要追我呢,但是不够主动,或者该给他一点暗示?我喜欢很多人追的感觉,将来留着做回忆也好。” “哎,到底该选谁呢?” 我不会有这种烦恼,我从不必为选人犹豫,我早已经决定——宋宜中,只有宋宜中,除了宜中师兄,此生我都不做第二人想。 结果隔年春天姐姐嫁了小周,同赵钱孙李正式分手,只留下一大堆回忆。 我想她的晚年绝对不会寂寞,就算一样要变黄脸婆死鱼眼珠,但终究有过做珍珠的时刻,这是美女比丑女好的最佳馈赠。 我亲自替她扎花球花冠,为她准备花瓣浴的香精和花瓣,又用丝线在新娘婚纱上缀满小朵玫瑰和栀子花,一边轻轻吟诵:“柔柯剪翠,蝴蝶双飞起。谁堕玉钿花径里?香带熏风临水。露红滴下秋枝,金泥不染禅衣。结得同心成了,任教春去多时。” 姐姐问:“叽叽哝哝地说什么呢?” “一首词,宋吴文英的《清平乐》,咏栀子花的,好兆头。以前送新娘梳头时不是都要念什么梳头歌儿吗,什么‘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哪儿’的,我不会那些,念首吉利词送给你。” 姐姐搂着我说:“现在这年代,喜欢诗呀词呀又愿意做手工的女孩子少之又少,将来不知是哪个有福气的娶了我妹妹。” 白芍的结婚典礼上,宜中被请来做司仪,而我是伴娘。 接新娘时他先看到我,片刻间没有认出来,冒失失说:“已经打扮好了?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我望着他只笑不说话,他莫名其妙,再一定神,反应过来,连呼该死:“原来是小白术,好久不见,成大美人儿了,我都认不出来。” 他拉我到镜子前,说:“看像不像小仙女?” 我穿的是伴娘纱,白中略带粉红,如果不经比较,乍一看也就像个小新娘,只差了头上的花冠。而宜中西装革履地站在我身旁,气宇轩昂,身材挺拔,真是一个标准的新郎。我忽然就泪水泫然了。 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这是我和宜中的婚礼,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从此我将挽着他的手踏过红地毯,一起走过今生。 十二岁到十九岁,我惟一想嫁的人,就是宜中。一份理想许诺了太多次,重复了太多次,假的也变成真的,何况我是真真正正地爱他,爱得强烈炽热,完全忘记自我。 哦,我已经十九岁了。 鲜花和婚礼分不开,婚礼和眼泪分不开。 那天晚上妈妈醉了,在婚宴上还好,只是说头晕。姐姐上了花车,母亲由宜中和我陪着一起回家。进门前她还清醒地向宜中道谢,但是倒在床上那一刻忽然就糊涂了,大声地喊着我爸爸的名字,喃喃说:“老白,你来看,我们的大女儿出嫁了,终于嫁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身子发软,跪在妈妈床前哭得抬不起头来。 宜中拍拍我的肩,把我带到客厅沙发上。 时间的轮子忽然间倒转回去,仿佛回到小时候,我扑进他怀中,眼泪无拘无束地流下来,揉皱了他胸前的衣衫。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后来就无声无息了。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动,也不说话,手按在我的头上,一直到天彻底黑下来。 黑暗中,我的心好静好静,泪水洇湿他单薄的衬衣,清楚地隔着衣衫感受到他胸肌的温暖,听到他的心跳。 很多年后我想,那一刻他不可能不爱我。 没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坐在黑暗中那么长时间不说话而可以不想到爱的问题。 他的心脏在我的耳膜下清楚地跳动,只隔着一层皮肤和一件衬衣。 虽然他没有说过他爱我,但是他的心告诉我了。 我听得到。清楚地听到。 情人节的虞美人 姐姐出嫁后,家里冷清下来,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清淡的欢喜,清淡的忧伤,连说话和笑容也都是清淡。 晚上,我在青色的玉瓷碟子里盛了清水,滴了香精,洒落几片花瓣和柠檬,点燃一只浮水蜡烛,看它静静燃烧。连那烛焰也是冷清的。 清凉的夜,清凉的心,在花香中无数次祈祷:苍天在上,请让我得到宜中的心,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日子在花开花谢间平稳地滑过,妈妈一天天衰老,我一天天长大。 偶尔姓邢的叔叔会上门来喝杯茶,妈妈总是很冷淡。我有些遗憾:“其实邢叔叔不错的,妈妈干嘛这样拒人千里?” 妈妈顿了一顿,说:“他有老婆的。” 我愣住,同时明白两件事:第一,姓邢的虽然喜欢我老妈,却不大可能成为我继父;第二,老妈未必不喜欢邢叔叔,否则不会明白他已婚还仍然貌似冷淡其实缠绵地交往这么多年。 中年人的感情世界宛如鸡胁,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我觉得恻然,我们母女的爱竟然都这样茫然不可期。不同的是,我比她更坚定执著。如果我是她,就不会在乎所爱是不是已婚。 高三的生活本来应该很紧张,可是苦涩的暗恋使我老是有种除死无大碍的灰冷感。每晚就着青龙寺的钟声温课,又觉得世事如梦,不过如此,总也提不起劲头来发愤苦读。 仍然坚持写日记倾诉对宜中的爱,花尽心思煲了花粥又一口没喝地倒掉,稍有闲暇就跑到文艺路走来走去,也仍然和宜中一再错过。 每次到“花之恋”,妈妈说起宜中刚刚来过又离开了,我就觉得钻心地疼。将一枝玫瑰拿在手中修剪,花刺扎了手也不知道。 一个星期六下午,有雨,淅淅沥沥地,同学们在温书,也有的疲倦不堪,以肘做枕伏在课桌上小寐。教室里很静,听得见时钟的滴答声,而这里分明没有什么闹钟,有的,只是黑板右上角一行大字:距离高考还有十六天。 那行字,比任何兴奋药或者老虎凳都有效,它是莘莘学子的紧箍咒,分分秒秒更勒深勒深,又像一柄重锤,一下下地砸击,砸出所有乱绪杂念,只剩下一个念头:考大学,考大学,考大学。 可是在我的脑中,除了考大学之外,分明还听到另外一个词:宋宜中,宋宜中,宋宜中。 忽然下课铃响了,尖锐震撼如报火警。紧张的备考使同学分明有些神经质,听到铃声都忍不住浑身一震。一个男生一半是真惊一半是佯狂,忽然配合铃声尖叫起来,立刻又有几个男生加入,鬼哭狼嚎地嘶声狂叫,其中又有神经脆弱的女同学莫名其妙低声抽泣。 雨和下课铃使大家的压抑在那一瞬间蓦地爆发了,有个学生大喊:“妈的,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老子不念了,考不上就考不上,当民工也不受这个罪了。”摔下书包扬长而去。 这个英雄壮举立刻赢得一片叫好声,大家吵成一片:“不念了不念了,下课下课,回家回家!” 三五分钟内,教室里走了个精光。那些平时用功乖巧专心读书的好学生,也都在这个阴雨的黄昏把他们少年的叛逆本能发作出来,用旷课做了一次即兴又尽兴的发挥。 我随着人流茫然地冲出教室,走在雨幕里才想起自己没有带伞,没有带书包,身上只一件白色连衣裙,甚至没有带车钱。 但是顾不得了,我的胸腔内有一团火在烧,不觉得冷也不觉得湿。我要去找我爱的人,我要对他说出我的爱。如果我在高考前就把自己给累死了,我会躺在花棺中遗憾地想:我甚至没有来得及恋爱。 我不要考试了,不要考大学,我想用所有的时间去爱宜中。 雨丝越来越粗,越来越密,但是我不管。走过一条条街道,走过整个文艺路,一直走进宜中诊所。 我的双颊滚烫,眼睛干涩,看到宜中第一眼时,又是苦涩又是激动,一时说不出话。 因为是周末,又下着雨,宜中体贴地给员工提前放了假,诊所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值班,看到我,有些惊讶:“今天不上学?” “就要考试了,老师让我们自己回家用功。”我没有说真话,再忘形我也仍然知道,旷课毕竟是不对的。 宜中问:“那你有没有用功呢?” “如果我考到状元,大师兄你会因此对我更好一些吗?”我舔一舔干涩的嘴唇,“如果考上大学就能让你爱上我,我会用功,可是你告诉我,你会在乎我是不是大学生吗?” 宜中被我的勇敢吓住了,皱紧眉头说:“白术,你还是个孩子……” “错了,我早已不再十二岁,不过从十二岁到现在我的心思从来没有改变过,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也知道。”雨水和着泪水往下淌,我抓住宜中的手,不容他回避,胸腔中的一团火仍在燃烧,让我不顾一切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大师兄,你知道我想得到的最好奖赏不是考大学,而是和你在一起。” “白术,你在胡说什么?”宜中抓住我的手,三个指头一搭,蓦地一惊,“你发烧了?你坐下,让我给你量量体温。” “量体温?那不是西医的事吗?中医不该借助任何器材,要望闻问切。”我站立不稳,跌进他怀中,顺势抱住他的脖子,像一株藤一样缠住他,喃喃地叫:“大师兄,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别这么严肃,我知道你有很多女人,我也要做你的女人,大师兄,我怎样做才能让你喜欢我?” “白术,别这样,这会害了你。”宜中十分尴尬,节节后退,“的确,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可你是我师妹,还是个孩子,单纯得像一张白纸——” “不要说这些。”我纠缠他,浑身炽热如炭,“大师兄,我不要做白纸,不要再当我是小孩子,我要做你的女人,你爱不爱我,要不要我……” 我没有听到宜中的回答,我昏迷过去。 不知道大师兄用了什么藉口向妈妈做出解释的,只知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的家里,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 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再纯洁,我曾经送上门去,把自己送给宜中师兄,他没有接收,完璧奉还了。可是我已经把自己给了他,他不要,我就更加微贱。 在家里躺了三天,然后我又爬起来去上学。不知是理解万岁还是法不责众,学校并没有对那次大旷课做出责罚。 但是这样的备考,是很难得出一个好成绩的。不过我本来也没打算做女博士,考取了两年制师院念专科已经很高兴。而且有助学金拿,又可早些毕业,尽快独立。 妈妈有些遗憾:“你爸爸说你有天分,本来希望你女承父业的,结果却要做老师。” 姐姐安慰:“女孩子当老师也不错,斯斯文文,没那么多是非。一年还有两个假期,也可以帮妈妈打理一下花店生意。” 三句话不离生意经。不过这也难怪,爸爸死的时候,她也不过才十七岁,可是已经要出来撑门立户,感受到的家庭压力比我大得多。 如今她在股票行做经纪,每天穿着红马甲打理动辄几十万的户头,出市那几个钟更是打仗一样紧张刺激,天塌下来也要做完了事才撤退。买了一辆长安奥拓以车代步,按说经济已算宽裕,可是因为接触的人非富则贵,相形之下便仍然觉得自己家境拮据,捉襟见肘般困窘,穿衣打扮都格外注意,生怕落在人后。又时时挂记生意,三句话不到就劝人开户头买股票,满口斩仓平仓滔滔不绝,又紧张又夸张。她自己浑然不觉,我却如听天书。 我们姐妹渐渐走到两个世界。 相比之下,反而是宿舍里的姐妹更有手足情味,也更有真心话可说。她们谈恋爱,时时找我拿主意,问计谋,讶异地说:“白术自己不恋爱,可是恋爱经验好像比谁都丰富,鬼点子特别多,怎么想出来的?” 我答:“七年暗恋中揣摩出来的。” 她们更加嘻哈绝倒。没有人相信我说的是真心话。 情人节前夕,大家卧床夜话,争论的主题,自然又是爱情。 寝室大姐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种模式,就是一见钟情。如果一个人,在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不能够被吸引,那么以后无论看多久都不会真正心动,如果说有感情,也是习惯成自然,而不是自然成习惯。” 二姐不同意:“可是一见钟情的爱多半不长久吧?俗话说日久见真心,天长地久才能心心相印,不是吗?” “非也非也。”大姐大摇其头,“我们谈的是爱情,不是感情。日久天长的那是亲情,就像一件衣裳穿久了,也会有种肌肤相亲的感觉一样。一见钟情才是真感情,发乎本心,完全没有道理可讲。” “怎么没道理可讲?还不是只看表面条件?谁会相信窈窕淑女会对一个叫花子一见钟情?” 双方争执不下,三姐招呼我:“老四,你怎么说?” 我一愣,本想遮掩过去,但是忽然间,很想在黑暗中一抒胸臆:“我爱的那个人,已经爱了好多年了,早就想不起来第一次看到他是什么情形,所以不算一见钟情。可是,也不是日久天长积累下来的,而是有一天,有一件事,突然让我明白,我喜欢他,只喜欢他一个人,今生今世都不打算改变。” “这算一见钟情呢还是日久生情?”三姐问。 大姐和二姐都答不上来了,却吵着要我详细交待恋爱经过。 “我是暗恋,哪里有什么故事可谈?” “真是暗恋?”三位姐姐一齐叫起来,“都什么时代了还暗恋?老四,明天是情人节,给他打电话约他出来谈判。成不成功先不管,主动出击了再说。现在不说,难道等到老了来写忏悔录吗?” 情人节?我心动起来。 所有的节日,都给情侣们提供了表情达意的理由。鲜花、情人卡、千纸鹤、同心结、幸运星……种种小礼物轮番上阵,带着缕缕柔情和一帘幽梦飞向伊人手中心上,轻轻地又是大声地说:我爱你! 我真嫉妒他们可以这么勇敢地理直气壮地表达爱情。可是我爱的人,是有妇之夫,而且是从小就认识的大师兄,是我们家的世交。这一份感情,不是可以直接说出来那么简单,要向他和我的家人、向全世界做个交待。哪里会有结果? 但是情人节……情人节,就让我放纵自己一回吧。 “请你看电影好不好?”我鼓起勇气给宜中打电话,手心把话筒捏得出汗。 “看电影?”彼端的他明显愣了一下,接着爽快地答应,“也好,你考上大学,我还没为你庆祝呢。” 他答应了!我把电话筒抱在胸前,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说起来,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呢。 我们约在电影院见面,爆米花的香味充斥在空气中,甜蜜而温馨,像某个柔暖的夏夜。 其实暖气并不是很足,座位也旧旧的硬得不舒服,但我还是觉得快乐,看悲剧片,也看得眉开眼笑,嘴角不受控制地老是往两边扯。 宜中笑我:“你这个小白术,一点同情心没有,很少见女孩子像你这么心硬的。小时候你看电影老是哭得稀里哗啦。” 我有些委屈,心硬?心乱才是真。电影里演些什么,我压根儿没有看明白。“大师兄,我们去喝茶好不好?”声音酥软得自己都可怜自己,这么久才得到一点鼓励,简直不知道怎么挥霍才好。 大师兄朗声地笑:“说了今天要为你庆祝,今天你最大,随你想吃什么玩什么,我都奉陪。” “24小时?” “别那么贪心。打个对折好不好?” 很多年后我体会到,其实从一开始,我得到的就是打了对折的爱。 选的是西餐馆,很有情调的样子,一瓶干邑红葡萄酒,黑椒牛扒三成熟,配西兰花和生煎蛋,用铁板盛出,左叉右刀,当众表演茹毛饮血。 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记得很清楚,连白色桌布上的绣花以及桌瓶中插花的姿态都历历在目。更记得清那天我与大师兄的每一句对话。 他赞美我。 “白术越来越漂亮了。” 我们也谈到感情。 “白术长成大姑娘了,交男朋友了没有?” 也有身体接触。 “这样使用刀叉是不对的,我来教你。” 他的手握着我的手,将小牛肉大卸八块。 说到底,我终究还是他心目中十二岁的小师妹,完全无视我的成长。 “宜中。”我叫他的名字。 他唔地一声,没有抬头,只说:“这牛扒不错,我来了几次,属这次最嫩。” “宜中。”我再叫。 他回身,招来侍者:“两杯蓝山。” “宜中。”我微微扬声。 这次他被迫抬起头来,满脸笑容,大声说:“其实我们明知道普通咖啡馆里不可能有真的蓝山咖啡,都是哥伦比亚巴西豆等几种豆子混合烘焙出近似的味道,不过到了西餐馆,人们还是喜欢点蓝山,好像不这样便不够派头似的。自己不爱喝,也得做给别人看是不是?” 自己不爱喝,也得做给别人看?我看着师兄,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他今天的一切,都是演戏?他根本明白我的心意,却不顾我种种暗示,只固执地一厢情愿地把我当作十二岁小女孩,是欺我,亦或自欺?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他愣一愣,“你说蓝山咖啡?它比摩卡啦曼特宁啦每杯贵出十块钱,所以如果不点蓝山,别人不会认为我是挑剔单品咖啡,还以为想省那十块钱呢。” “我不是说咖啡。”我打断他,“大师兄,我是问你,为什么答应陪我出来看电影,又请我吃西餐?” “是你打电话给我的嘛,怎么好意思推。”他有些支吾,额角见汗。 我不放松:“你答应了我,你把我当成十二岁的小师妹来宠,但是你明知道我今年已经不再是十二岁,你还故意装成大大咧咧的样子来陪我,来骗你自己,为什么?” “不想你失望。” “可是你却忍心看我绝望?”我哽咽,却逼着自己忍泪将话说完,“大师兄,我从十二岁起就爱上你,梦想着将来要嫁给你。现在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了。你已经有了嫂子,也有了孩子,不会再娶我。但是我愿意,我愿意做你的情人,不向你要任何名分,不提出任何要求,只要你肯常常陪我,12小时,或者6小时,3小时,或者哪怕几分钟,只要你肯记着有我这么一个人,肯偶尔抽出时间来陪我看场电影,逛逛街,喝杯茶,我就很满足。我不求每天一睁眼就看到你,只愿意每天一睁眼想起你的时候觉得甜蜜,觉得有盼头,有指望,这就行了。不要不理我,动不动就是几年不见面,打电话给你也不接,总是挑我不在的时候才去花店看我妈。不要再故意避开我,好不好?” “白术,你说些什么孩子话!”宜中脸上变色,“我不该让你喝酒,你醉了。” “我没醉,就算醉了,说的也都是真心话。大师兄,你没听说过酒后吐真言吗?我沉默了九年了,你就让我一次把话说完好不好?别总当我是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也有感情,也会痛的。我一次次表白,被你一次次打断,你不觉得自己太残忍吗?” “好,白术,你说吧,想说什么都尽管说出来,这里说这里完,以后,别再动这些傻想头。” 他让我说,拿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气势来,任我宰割。 我只觉悲哀至极,反而再说不出话来。 红酒如血,一杯一杯倒尽喉中。上帝哦,爱一个人是罪大恶极吗?为何要承受这样凌迟般的惩罚和痛楚? 我对自己说不要醉不要醉,我还有话要说,我不能醉。 但我还是醉了,吐得很厉害。晕眩中,只记得大师兄取出手帕来帮我揩面,一条手帕弄脏了又换一条。记得那天他穿着一条有很多个口袋的粗布裤子,每个口袋里都藏着一条手帕。 我咯咯地笑:“大师兄,你怎么会有这么多手帕?是不是有很多女人为你哭?我要做她们中的一个,我做你的情妇好不好?你答应我,答应我好不好?” 那天,大师兄说过只陪我12小时,可是实际上,他到底陪了我24小时。 我醉得那么厉害,他既不能送我回宿舍,也不便送我回家,最后只得又将我带回电影院,看了场通宵电影。 第2部分 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半卧半倚在宜中的怀里,他扶抱着我,满眼红丝,为了让我睡得更舒服些,竟维持同一个姿势整整坐了一夜。 我不禁泫然。师兄拍拍我的头发说:“你睡得可真沉。能睡得着就是没事了。来,现在我们去吃早点。” 天还没大亮,灰蒙蒙的,还有点雨丝,若有若无地飘洒下来。我们沿着城墙根儿慢慢走着,桃花开得十分烂漫,忍冬在寒风里轻轻地摇。 我问宜中:“怎么想起带我去电影院?” 他一本正经:“为了防止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过后你推赖酒后无德不肯负责任。” 我一愣,刚要笑,他已经板起面孔,低声说:“我名誉太坏,不想人家看到你同我进宾馆。” 我低下头,轻轻说:“我情愿每天早晨都可以在你怀抱中醒来。” “你还小,不知道名誉对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孩子的重要性。”宜中正色,“白术,你是我最疼爱的小师妹,我不可以做任何对不起你,对不起师父的事。”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是我父亲的女儿,你就无所谓了是不是?”我抓住他的袖子,把眼泪印在上面,呜咽,“我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难道这是我的错?” “白术,我不会说话,你不要这样难为我。”宜中抱着我,轻轻抚摸我的头发,一声又一声地叹息,“就算你是一个陌生人,你这样对我,我也不可能没感觉,可是我不能害了你。白术,你还是个孩子,一尘不染,冰清玉洁,我不能毁了你的一生。” “你不如直接说——不想毁掉我的处女身!”我抬起头,豁出去,“现在这个冰清玉洁一尘不染的我你不肯要,是不是要等到我名誉扫地人尽可夫了,你才来分一杯羹?” “白术!”宜中厉声喝,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那样恼怒。“不要把我爱你当成折磨惩罚我的理由,不要用作践你自己来伤害我!” 我看着他,看着他,泪水涌出来,流下来。宜中,宜中,他终于承认他是爱我的,他亲口告诉我。 如果我在这一刻死了,我会很幸福,死在他的怀中,死在有爱的黎明。 雨丝变了雪粒,纷纷扬扬地洒落,马路中间积不住,可是墙根草丛上却很快银装素裹,愈发衬得忍冬花青翠苍葱。宜中的头发眉毛上都落了雪,也不去拂一下,鬓角雪青,眼神寒凛,令我心折。我怎么能不爱他? 忽然钟楼上的钟响起来,是几个兴致勃勃的外国游客在踏雪登高,敲钟许愿。 悠长的钟声一遍又一遍,在雪中传得很远。借着别人的钟声,我在心底悄悄祈祷:请让我得到宜中的爱,让我得到宜中的爱,让我得到宜中的爱…… 我们走了好久,最后挑一个路边摊子坐下来,吃豆浆油条。 那是我吃过的最香甜的早点。 隔着窗,可以看到雪花已经慢慢成形,大片大片地随风起舞。我指着雪中的忍冬对宜中说:“你是这种花。忍冬又名金银花,四季长青,有土皆生。花茎叶均可入茶入药,清热解毒,生津止渴。” “果然是师父和师母的女儿。说起花经来,总不忘把药用功能一起加上。”宜中笑,“那么你呢?师父给你取名白术,是一味药。可是女孩子应该是花才对,让我想想,你是一株什么花?” “是罂粟。”我抢先答,“我是一株大毒草,但开得极艳,好诱惑你。” “胡说,好好的干嘛把自己比成毒草?” “我情愿做罂粟,提炼出鸦片来,使你上瘾,离不开我。” 师兄不理我,想一想,答:“应该说,你是一株虞美人。虞美人和罂粟同本同科,外形又相似,常常被人误认为是罂粟,可是两种花的品性极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恰恰相反——罂粟有毒,而虞美人则可以入药,和忍冬一样,都是有益的植物。” 我本想反驳,但是听到他说和忍冬一样,又高兴起来。“虞美人?好吧,那么我就是虞美人了,不过,你得先做楚霸王。” “楚霸王?”宜中一时没转过来。 我大笑:“霸王别姬里的虞姬不就叫虞美人吗?传说中虞美人花就是虞姬拔剑自刎,血溅碧草变成的。如果我是虞美人,你当然要做楚霸王。” “你这小白术,脑袋里到底装着些什么,精灵古怪。”宜中无奈地笑了,“好,好,那我就是楚霸王了。来,把我的乌骓马牵来,让我送虞姬回家。” 回到家,我把大木桶放慢洗澡水,洒上花瓣,把自己泡在里面浸了好久。 康乃馨开放在我的手指间,轻轻摩擦肌肤,宛如情人的抚摸。热气氤氲中,花香袅袅泛起,我听到宜中对我说:“你是一株虞美人。” 哦,宜中。我想起昨天晚上,寝室姐妹曾经劝我,说如果谈判不成功,就转移方向,在大学男生里挑个目标。 大学里的男生,怎么好与宜中比? 他们举止夸张,言之无物,每走一步路都好像背着一个装满仙人球的大布袋,又怕刺出布袋,又怕刺到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洋相百出,没事便搔头挠手地,好像浑身痒。 但是宜中不会这样,宜中很有计划,聪明沉着,说什么做什么都有恰当理由。他开诊所,娶妻生子,交许多女朋友,做每件事都从容自若。他是一株性赋高贵的忍冬花,喜欢太阳,也耐阴凉,耐寒,耐干旱,耐潮湿,生长迅速,四季常青;夏日一片荫凉,冬天满目浓绿,金花银蕊,清香四溢,初开呈白色,一两日后变黄,藤上千百朵花苞次第开放,每一天每一朵都呈现不同的美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没有一种花可以比它更丰富,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比宜中更令我心动。 我将忍冬的种子浸在水中,插进温度计,细心地让水温保持在25度,预备遍种花园四周。 正是新春,家家户户供奉水仙的时候,妈妈见我侍弄花种,开始还以为是应景,即至看清楚是忍冬,不禁疑惑:“这是金银花种?其实金银花的栽种方式很多,压条分株扦插都很容易存活,干嘛要播种这么麻烦?等得又久,总得一两年才能开花。” 我不答。慢吗?我已经打算用一生一世来等待宜中的爱,还会在乎用两三年的时间来等候忍冬开花吗? 求婚与决裂同期进行 毕业了,做了十几年学生,一下子升格为老师,不觉兴奋,只觉茫然。 从没有想到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班主任,一旦身体力行起来竟是这般寒酸可怜。 粉笔刷刷地落在黑板上,染白了头发,染红了桃李,但是染不来黄金屋也染不来颜如玉。课本几十年不变,可是还要每天坐在办公桌上几小时写讲义出考题,年复一年将十年后的戏份在今天预演,又将十年前的对白一再重复,完全没有机会表达个人意见。 有什么工作比当人类灵魂工程师更贱卖灵魂的? 周末例会,校长照旧把我留堂单独说教,苦口婆心:“白术,你很聪明,又是学校里唯一的西安本地户口的老师,条件比其他人都好,普通话又标准,见识又广,是咱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但是你班里学生的纪律……怎么就不能争点气呢?” “我已经很小心了,每天下午自习课上都把作业拿到教室里去批,看着学生不许讲话;每个星期都检查他们的书包,不许带和学习无关的东西到学校来,就差没有搜身,再给每个人发个口罩了。” “可他们在走廊里跑跳,大声喧哗。” “那是下课时间。”我比学生先叫起就命来,“他们才十五六岁,正是一生中最天真活泼的时候,你有什么办法管住他们不许说话不许跑跳?现在不跳,难道要等到校长你这么老的时候才来跳?” “我是想跳也跳不起来了。”校长被我逗得笑起来,笑过了,板起面孔,仍然说教,“不管怎么说,一个学期都过去了,你们班一次流动红旗都没拿过,总有些丢脸吧?争一次气给大家看看好不好?” “我尽力吧。” 我真的很尽力了,每天一次又一次对着学生说些违心的话,要求他们自习课不要说话,不许传纸条,不许早恋,不许奇装异服,不许看课外书,不许跑跳,总之除了学习之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不要想,恨不得把课程内容做成米饭逼他们吃下去,连睡觉也梦到自己在背习题。 应试教育曾经害苦了我,现在我又用它来荼毒我的学生。对不起,我非常热爱那些天真的笑脸,但是我无法热爱自己的工作,因为我正在“尽力”往他们的笑脸上刷面浆。 到了周末,我们班仍然没有得到流动红旗,原因是有学生在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偷偷睁眼被检查员抓个正着。 天,校长竟然要求我对学生睁眼闭眼也要管! 我对校长诉苦:“我管不了,真的管不了!要不我只做带课老师不当班主任行不行?” “不行。学校师资紧张,年轻老师更少,你是师范专科毕业,口头笔头都来得,是我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我还打算好好重用你呢。” 但是我怕极了被重用,怕得做噩梦,夜里常常见到我用一把剪刀追着学生剪掉他们的尾巴。学生质问我:“我们是人,哪里有尾巴呢?”我答:“一定有,人是猴子变的,你们这么好动,肯定是没有进化完全,剪掉尾巴就好了。”要多荒诞就多荒诞,要多残忍就多残忍。 幸好寒假就要到了。 现在我明白为什么老师会有两个假期的福利,因为如果没有这段调整期,没人能够坚持执教到退休。 老师和学生,都已经濒临崩溃。 家长会上我对着全体家长慷慨发言:“我们这个班的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成绩名列年级第一,这全靠家长们的配合,但是我相信学生们可以考得更好,让我和大家一起努力,让孩子们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考取最好的成绩。” 掌声响起。我觉得滑稽,我不是歌星也不是领导,他们到底在为了什么而鼓掌?是谁发明了鼓掌这种运动?又是谁规定了在老师讲完话后家长们应该鼓掌?鼓掌表示什么?赞成?感激?钦佩?如果教师有那么伟大,为何在座家长半数以上的收入都比教师高? 这个世界没有道理可讲。 可我还在每天对着学生们讲一些连我自己也不相信的道理。 家长会结束的时候,有个青年男子走过来:“白老师,你好。” “你好,你是……”我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我是叶子臻。” 我微笑,等待下文。 他明显尴尬,补充说:“我是你班上学生林刚的舅舅,他爸妈出门旅游,我来替他开家长会。” “哦,你好。”我再次说,“林刚是好孩子,他这学期表现不错……” 但是显然他想听的不是这些,他有些受伤地叫一声:“白术,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我大窘,停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除了林刚舅舅之外,他还有另一重身份? 这位叶子臻叹一口气,只得说明白些:“我是你初中时候的同学,还去过你家里,有一次请你看电影,因为我迟到,你生气不理我——” 电光石火间,我想起来,什么都想起来了。是的,叶子臻,我曾经用他当导火索妄图引宜中生气,唤了他来,又对他不理不睬,只顾着和宜中下围棋。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对宜中剖白心意,从此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肯登门。想起来了,都想起来了。 我忽然不胜唏嘘,握着他的手一时竟不知放开。 叶子臻轻咳一下:“那以后,我特意去学了围棋,现在已经是六段。” 泪盈于睫,这一刻我忽然记起年少的自己是多么轻率粗鲁,误伤无辜。 叶子臻问:“如果你不是很急着回去,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好,不过要我请客。”就当是对多年前对他的不礼貌的一种补偿吧。 喝咖啡的时候他对我说:“消气了。” 我一时不解:“什么?” “我说我是一个小气的人,记仇从中学记到现在,还特意为了你去学黑白子,看你伤害我有多深?”他笑起来,“不过你现在请我喝咖啡,我气平了。” 我也笑了:“有勇气承认自己小气的人不是很多。” 为了补偿少年时代的莽撞,我尽量将声音放得温柔,高帽只管一顶顶送过去:“不是每个人都有风度正视自己的缺点。” “那是因为我知道那只是小缺点,瑕不掩瑜。”他爽朗地笑起来。 我也忍不住笑:“早知道你这么擅长自夸,我也省得拍你马屁了,留给你自己操作好些。” “马屁不怕多,由别人拍起来格外舒服。” 接着他正经下来,感慨说:“有那么多优点又有什么用,你还不是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可是我对你,却耿耿于怀。” “那是因为我曾经对你不起,你说过了,你小气嘛。” “不是的。我后来认识过许多女孩子,可是都不能同你比。你在药草和花香中长大,一举手一回眸,都和别人迥然不同……” 我用手握住脸笑起来:“行了行了,你还是把赞美留给自己好些,我可消受不了。” 就这样同叶子臻重新交往起来,隔了那些年,大家都长大了,但毕竟有过一段过去,比其他人更默契些,很容易便熟悉起来。 我们一起去半坡看工匠造纸,去清真寺挑选好的皮影,去莲湖公园划船荡秋千,去城墙观月,数星星。 他对中国宫廷史很有兴趣,对有关古迹的典故了如指掌,讲解时又有个人意见,听来颇为受益。比如: “秦始皇有两大爱好:一是战争;二是建筑。他在咸阳建都,营造宫室几乎铺遍了整个咸阳城,每灭掉一个诸侯小国,就照着该国宫殿式样再造于咸阳,各大宫殿之间都用复道相连。秦始皇行走其间,外界完全不知道他会出没于哪一宫哪一室。他的三宫六院更无法掌握每个晚上他在哪里就寝,只能抱怨自己冷落宫中,岂不知也许秦始皇哪一个殿也没有去,而是一个人呆在暗室里炼丹。” “为什么会这样?” “掩人耳目呀。一个战争欲望那么强的人,性能力一定压抑。要不,他遍娶六国佳丽,却怎么只生过一个无能的秦二世呢?我猜呀,说不定威武有力的秦始皇早就变成性无能,又不肯认账,怕丢面子,所以才造出那么多宫殿来故弄玄虚。他那么沉迷于炼丹,到底是为了长生不老还是金枪不倒,只有那些丹师才知道。” 他说着哈哈大笑。 这是子臻可爱的地方,也是可恶的地方,总能提出常人匪夷所思的怪见来,却又不无道理,令人耳目一新。 这个寒假因为有了子臻而颇不寂寞。 一日与子臻路过鼓楼,看到条幅广告里说楼上有明清家具展。 反正无聊,两个人便买了票观光去。 两层楼里沿厅摆满了各式名贵家具,前面以绳索拦护,可远观而不可近玩。 原来子臻是个古董家具收藏迷,边走边看,一一指点给我:“这是鸡翅木,这是铁梨木,这是紫檀木,这紫檀四面平螭纹长方大画桌是成国公的收藏,这种铲地浮雕的工艺是很难得的,远比起地浮雕的难度要大,以精巧细致为上,而这种黄花梨木家具的打造特色则刚好相反,但求线条简单,朴拙天成……” 我忽然做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动作——身子一矮,钻过绳栏缩到黄花梨木桌子底下去。 桌腿上,方方正正,一笔一划,写着的,正是一个“白”字。 如假包换,这正是当年我们白家的那堂家具。 工作人员来赶我出去,我一时呆性发作,抱着桌腿死不肯放手,满口里嚷:“这是我家的,是我家的家具。” 客人们围观过来,又惊又笑,议论纷纷。子臻忙上前交涉,好话说尽,拉着我急急走开。我的三魂六魄还不能归位,喃喃说:“我家的,是我家的。” 下了楼,向右一转,便是北院门。迎面见一座精美异常的大理石牌坊,牌面洁白晶莹,泛着玉般光泽,以竹兰荷梅等花木雕刻环护着“北院门”三个大字,两旁柱上对联颇有气派:“八百里秦川物华天宝,五千年历史人杰地灵。” 北院门在明代时称“宣平坊”。清光绪年前,八国联军入侵,慈禧太后为避祸携光绪帝逃至西安,于此建行宫,名噪一时。然而今天这里成了著名旅游街,沿路摆放的都是那些小孩子的衣裳鞋帽,五彩的,绣着虎头、五毒、蝴蝶,浆得硬硬的,大概只好逢年过节穿上一次半次。 子臻奇怪地沉默。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过北院门,化觉巷,一直走到大清真寺。 高高的寺墙下,青砖灰瓦,把整条巷子都映得静了。子臻停下来,忽然拉住我,郑重地问:“白术,你很喜欢刚才那套家具?” “是我家的。”我只会这一句,“是我家的家具。” 他重重握一下我的手,忽然说:“好,我答应你。” “答应我什么?”我一时会不过意。 “你不是说那堂家具是我们家的吗?白术,我向你保证,一定会找到物主,不惜代价买下来,使它成为我们家的家具。只是,你打算把我们的家,建在哪里呢?要不,从明天开始,我就陪你去选房子?” 愣了好久,我才明白他是在向我求婚。 求婚?我从没有想过要成为宋宜中之外的男人的女人,从没想过成家,我的一生,已经为宋宜中所预订,不打算转售他人。 妈妈很看好我们,隔三差五留子臻便饭,又特意通知姐姐回家来打分。 姐姐这时已经搬到雅荷花园的高尚住宅区,和家里的方向是一南一北,回家的次数不再如以前那般频,可是每次回来都搞得好像归国华侨似的,车子从一进巷口就高鸣喇叭,生怕邻居不知道白家大小姐衣锦还乡了。 她的坐骑,早已从当年的奥拓换成凌志400,天刚刚冷,已经穿上皮裘,手中的钉珠鳄鱼皮包华丽而夸张,浑身上下用“珠光宝气”四个字形容再准确不过。 我从没有看到过一个人比她更注重包装与炫耀的。也许都是小时候卖家具留下的心病,一旦暴露,非得把所有家当披挂上身向全世界宣布不可。 这也是她没有坚持让妈妈搬家的主要原因:搬了,谁知道她今天富了?财富,就是要炫耀给知道根底的人看,不然虚荣心从何满足? 因为虚荣心的缘故,或者说是职业本能,姐姐三言两语便套出子臻家世——本市著名地产商之子,只有两个姐姐,没有兄弟。 “财貌双全,又和小妹青梅竹马,真是天作之和,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姻缘。”姐姐出主意,“依我说,速战速决,最好明天就拜堂成亲,免得夜长梦多。” 妈妈犹豫:“但是他们交往才几个月,谈婚论嫁,是不是太早了点?” “几个月?几个月已经不短了。”姐姐一个劲儿地怂恿,“恋爱这种东西可是不能一谈再谈的,谈着谈着就黄了。谈恋爱的那个人,十有八九不是将来要嫁的人。看我的例子就知道了,不知谈过多少男朋友,可是认识小周一个月就结婚。如果他和我也像前头几个男朋友那样天长日久地谈恋爱,不知吹多少回了。” 妈妈笑起来:“都结婚好几年了,还这么乱说话。小周就坐在这里,也不知道忌讳。不过你说的也是,我看子臻那孩子,有礼貌,学问好,做白家女婿,也做得过了。” 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问过我的意见。 我也实在没什么意见,除了宋宜中,别的男人对我来说总之是一样的。但是宜中,宜中他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我约了宜中在咖啡店做最后谈判。 没想到宜中会先开口:“白术,听说你有了男朋友。” “我很小的时候有过男朋友,你记得吗?”我反问他,“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我要陪你下棋被气跑了,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告诉你,我喜欢的人,是你。” “那时候你还小……” “但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的话,还是一样。”我悲哀地看着他,“宜中,我爱的人,是你,这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爱情故事》优美的曲调舒缓地流淌,宜中凝视着我,欲语还休。他的眼中,分明有深情隐现。但就在这时,邻座一个女子忽然走过来:“宜中,你也在这里?” 我故意地抬头,那是一个身材妖娆、化妆艳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严谨的浅灰色套装,但是衬衫是不甘心的玫瑰红,一望而知是某个写字楼里的白领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在白芍的交易所里,随便用手一点都可以找到十个八个出来,形象打扮相差无几,不会失礼于人,也不会太出色。原来宜中的口味,是这样子的么? 宜中替我们作介绍:“这位是张小姐,这位是白术,我师父的女儿。” 我有些满意,他说明了我的身份,却对张小姐含糊其词,显见不想我记住她,概因那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场人物,一句“张小姐”已经尽可以概括她的角色。 “张小姐,你好,要不要一起坐?”我因为这份满意而故做大方。 张小姐老实不客气地在宜中身边坐下了,巧笑嫣然:“怎么喝卡布基诺这么小儿科呀?我们来喝红酒好不好?我请客。” “不要了,我小师妹不胜酒力的。”宜中替我挡驾。 “她不胜酒力,有你呀。还记得上次我们公司开派对,你做我的舞伴,替我挡了半个晚上的酒,我们同事都说你是千杯不醉呢。” 这才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她分明卖弄自己与宜中有交情。挡酒嘛,有什么了不起,不信我喝多了酒宜中会不替我挡。喝就喝,谁怕谁?! 长城干邑开了瓶,红艳艳的是情人的眼,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我和那位张小姐从影星绯闻到养颜秘窍,你来我往别提多融洽。不时夹着一句:“宜中,你对这个怎么看?” 宜中苦笑:“这些都是你们女孩子关心的事,我哪里有什么看法?我喝酒。” 张小姐一笑,换了话题:“你上次不是说最近要去北京的吗?什么时候起程?” “你要去北京吗?”我愣了一下,问宜中,“我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哦,是这样。”那个不知好歹的张小姐,居然替宜中发言,“北京一家医药研究所想请宜中加盟,与他们合作研制新药,看怎么能把西药治标中药治本相结合发挥到最大限度。” 这么大的事,没跟我说,倒先跟张小姐说了?我对他们的关系不禁有些分数,心中抑郁,低下头默默喝酒。 宜中解释:“事情还没最后决定下来呢,我本来就打算这几天要找师母商量一下,还想听听师母的意见。” 张小姐察言观色,觉得满意了,这才款款起身:“我的朋友找我了,失陪。” 于是宜中送她回座,又被那班精力旺盛的OFFICE人强拉着敬酒,直喝过一轮才过来。我冷哼:“在台子间转来转去,这么好的应酬功夫,不如做公关好了。” 宜中已经酒色上脸,不与我计较,只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送你回家才是真,看你的样子,醉醺醺站都站不稳。” “也好。”宜中叮嘱,“可千万别告诉师母我带你出来喝酒。哎,怎么每次开红酒都喝醉一个人?” “是呀,上次是我醉,这次轮到你。我们扯平了。” 送到家才知道,原来宋夫人小李子这两天带了儿子回娘家小住。 我难得在宋家与宜中独处一室,心中不禁有种异样的感觉。沏了茶,又绞了湿毛巾替他擦脸。这样服侍着他的时候,心中那种异样的感觉每一分钟都在加深,妻子对丈夫,也就是这样子的吧? 宜中喃喃:“白术,谢谢你,走的时候,替我把门锁上。” 我看着他,轻轻脱去外衣,偎着他躺下,用手轻轻梳理他的头发。仿佛回到小时候,他骑自行车载我到处去,我坐在后座上,将脸贴紧他的背,如此温馨,那般安心。宜中,宜中,若能与你白头偕老,让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可以呢? 忽然听得宜中轻轻呼唤:“白术,白术。” “我在这里。” “白术。”宜中握住我的手,放在唇边亲吻,带着醉人的清醒和多话,“你小时候,我带你去动物园,老虎一叫你就笑。”他轻轻笑起来,拉我到身边,但是忽然又用力将我推开,如梦初醒,“白术,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刚才那个张小姐是你女朋友对不对?她未见得比我成熟,还不是年纪差不多?”我豁出去,抓住自己衣领用力一撕,扣子崩飞出去。“宋宜中你看清楚,我早已长大成人,身材不比你任何一个情人差。你为什么不能接纳我?” “不,我不能。”宜中摇头,再摇头,似乎苦于不能把自己从醉中拯救。那无助的样子,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的。 我软下来,开始央求他,诱惑他,“大师兄,我甚至不要求你专一,只希望你爱我。而你一直都是爱我的,是不是?那么为什么不接受我?你试一试,试一试好不好?我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师妹。”他捧起我的脸,又颓然放弃,“我答应过师父会好好照顾你。你是我小师妹,我不能对不起你。” “你冷落我才是最大的对不起。你太残忍!”我绝望地哭诉起来,“大师兄,十年了,我爱了你十年,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我就要结婚了,我要成为别的男人的女人了。如果你觉得今天的我不能让你接受,那么是不是我结了婚再离婚,你就会要我了呢?就不会有犯罪感呢?如果是那样,我明天就出嫁,后天再回到你身边,你肯不肯要我?肯不肯?” 宜中没有说话。他哭了。 我震惊。我竟然看到宜中的眼泪。大师兄,无所不能的大师兄,我的存在竟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痛苦与困扰吗? “大师兄,师兄,宜中……”我伸出手,替他擦去眼泪。 多少次,从小到大,宜中多少次替我擦干眼泪,此刻,我们的戏份颠倒过来,为他擦泪的人,竟然是我。 猛地,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用尽浑身的力气,吻。 吻,辗转地,饥渴地,浑忘前生今世,用尽所有的爱,只求一吻。 “大师兄,你终于承认是爱我的了么?” “白术……”他抱着我,如此深情地看着我,看得我的心喜欢得发疼。他吻着我,一次又一次,呼吸渐渐急促。 但是最终,他推开我。 “大师兄?!” “白术,不能。”他闭上眼睛,自己与自己挣扎得好苦。 我扑进他怀中,搂住他的脖子,紧紧地紧紧地缠着他,急于把我自己奉献给他。 “别再犹豫了,大师兄。我是你的,我在这儿,只要你要,只要你一声呼唤,一个眼神,我就是你的。” “不。”他再一次把我推开,“不能,至少,不能是今天,不能是现在。我醉了,白术,我不能在我醉的情况下要你,那样对你太不公平,太轻率了。” “那么明天,明天好吗?明天我再来看你。”我温顺地答应着。大师兄,我的大师兄,他终于爱我了,终于吻我了,终于要我了。 “明天,我们就会在一起了,是吗?”我热烈地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终于,缓缓地,缓缓地,点头。我的心立刻如一朵葵花开放,灿烂地,毫无保留地,追随着太阳的方向。心中每一颗籽,都写着相思和痴情,千颗万粒,粒粒如金。 明天,明天就是我们的花好月圆了,明天,就是美梦成真的日子,哦,明天…… 一个好长好长的美梦。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几乎不愿意从梦中醒来——我想,今天,我约了宜中。昨天,他吻我,说,明天我们会在一起。 他吻了我。我抱着自己的肩想,他吻了我;我按着自己的心想,他吻了我;我抚摸着自己的嘴唇想,他吻了我;他吻了我,真的吻了我。 一件大事。惊天动地和生死那么重要的大事。他吻了我。我为他所吻。 我等了十年,终于得到他的吻。他终于吻了我。 我们拥抱,越抱越紧,融为一体,然后,他吻了我。 哦,宜中,宜中宜中宜中,他吻了我,真的吻了我。从此,我将成为他的女人。他的爱。 我对着镜子,细细地梳妆,换上我最好的衣裳,用了姐姐送我的高档化妆品,不忘了洒一点点香水——按照书上说的那样,把香水喷向空中,而自己张开双臂散开头发在香水雾中起舞,让香氛均匀地洒落。 今天,我将成为宜中的女人,我要把最好最美的我献给他,做一个最完整最美好的梦。 打扮停当,我拨电话给他,欲诉还羞:“宜中,我现在可以见你吗?” “现在?”他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说似地,略带歉意地答,“白术,我现在不在西安,在火车上,正往北京去。” “什么?”是一声巨雷从空中劈落,我几乎以为自己没有听清楚,“什么时候回来?” “不一定。也许一年,也许几年,就是昨天跟你说的,北京研究所请我研制新药的事,我决定接受。师母那里,你替我说一声,到北京后我会打电话给她。”他的声音很平静,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正是有事请发生了,很大的事情发生过了,他才会这么冷淡。不再当我是朋友,也不再当我是妹妹,更不当我是他的亲人,而只希望当我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他才会这么冷淡,这么生疏,这么拒人千里。 我明白了。 电话从手中滑落下来,等了这么久,我以为终于往前走一步,却原来,是向后退了几十步,几百步,甚至是退到了零,退无可退。他当我,只是一个陌生人。不相干的,陌生人! 心彻底地空了,泪流下来。这一刻,我对天起誓:再也不要自己这么贱,这么无能,这么软弱。从现在开始,我决计不再爱他,我会结婚,会忘记他,会嫁给任何一个男人,但是,我不会再为宋宜中掉一滴眼泪! 似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宜中的声音:“喂?喂?白术……” 我微微清醒,重新拾起话筒:“我在听。” “你生气了?”宜中有些不安,“我好像答应过今天请你喝茶的,是不是?又悔约,不好意思……” 他的声音温柔,低沉,些微的留情更令我心痛神驰。我抓紧话筒,用力地几乎攥出血来,冷冷地,一字一句回答:“错了。大师兄,是我要请你喝喜酒,可惜你大概赶不回来了。” 我的心在那一刻死去了,宋宜中,从今往后,我与你,恩断义绝! 花香蝶恋 一生不知替别人扎过多少婚礼花球,这一次,轮到我自己。 有那堂黄花梨木家具作伴,很容易便把新宅当自家。 那堂家具,当年由宜中代为中介售出,却由叶子臻帮我赎回。 结婚前夕,我问子臻:“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为什么要后悔?”他答,“我千辛万苦才娶到你。” “但是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有多爱你,不过,我可以确定不会爱别人多过爱你。” 我无言,也许这便是幸福了。虽然我知道自己爱的不是叶子臻,但是也不会更爱别人,我会努力做他的好妻子,一辈子并不长,一声不响地暗恋宋宜中都可以一晃眼过去十年,陪着叶子臻吵吵闹闹几十年应该也不会很难过吧? 不能原谅宜中的背叛。他竟然以去北京工作来逃避这次十年之约!一个人的心可以承受几次打击?我等待宜中,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整整十年,眼看着他结婚,生子,开诊所,换女朋友,可是等来等去没有我的戏份。 就算配角,就算跑龙套,就算只是做游戏,让我参加这个游戏好不好?为什么就是不肯带我玩?我不敢要求太多,不要求他专一,甚至不要求他长久,只要他跟我说一声爱,难道一次也不可以,骗骗我也不可以? 我终于是累了。 没有人通知宜中我的婚宴日期,可是就在进行曲响起的前一分钟,他打来手机。我姐姐代接:“师兄呀,我是白芍,白术今天结婚,你知道吗?我们现在都在礼堂呢。” 结果宜中只得说“保重”。 这些,是三日回门时姐姐告诉我的,我听了,半晌无语。 白芍说:“说来也是我们失礼,你突然决定结婚,准备得这么仓促,都没来得及通知师兄。不过也许小李子会告诉他。” 小李子不会的,我知道。如果小李子告诉了他,他就不会在那个时间打电话来,要么早一天,要么晚一天,不会在结婚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打电话给我。 那个没有接到的电话令我耿耿于怀。他要对我说什么呢?他拒绝了我的痴情,独自远走北京,现在又打电话来,为什么?他后悔了? 永远再无法知道答案。 白家女已经做了叶家妇,从此我是叶子臻太太。漫漫长日里苦苦克制自己不要心猿意马,可是到了晚上…… 晚上,梦魂不受拘束地飞越千山万水,或是凄风苦雨,或是飞花弥漫,我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道,寻寻觅觅,形影相吊,踏着梧桐落叶凄凄地喊:“宜中,宜中。” 永远都在找。夜复一夜。 梦里的宋宜中虚无缥缈,总是以背影对我,偶尔回头,亦面目模糊,身形飘逸,仿佛随时会烟消云散。难以名状的忧伤和不可捉摸,茫茫的恐惧和绝望,黑夜无边无际。 我常常在啼哭中醒来。 幸好没有说梦话的坏习惯,不然一定天下大乱。 相思和愧疚像南辕北辙的两列马车,将我拉扯得几欲崩溃。回娘家时被姐姐看到一脸憔悴,不客气地质问叶子臻如何辣手摧花。 子臻狼狈应招:“也许是工作压力太大吧?白术一直说不喜欢当老师,我已经几次劝她辞职回家做太太了,姐姐帮我劝劝?” 白芍最喜欢替人做主,当投资顾问,立即献计说:“做家庭主妇呢,未免太早了点。不过老师这行也的确不是人干的,工资又少,操心又多。依我说,不如让妹妹开一家美容院,请两个小姑娘做帮手。规模不用很大,但档次一定要高,要有特色,专门赚有钱女人的钱。不用说别人,我就第一个光顾你,还替你拉客户来。” 子臻立即赞成:“开美容院,生意是不愁的,又适合白术。姐姐最有经济头脑了。” 姐夫笑:“那还用说?只要和赚钱有关,白芍就是第一顾问。” 妈妈有些迟疑:“但当老师说什么都是一份正当职业,开美容院,不是和我一样了?” “那就不叫美容院,叫美容诊所,妹妹懂一点医术,可以把美容和医疗结合起来,做个美容专家,更容易吸引客人,比较专业嘛。” 子臻鼓掌:“姐姐的话句句都是金科玉律,改天著书立说的话,可以写一部《点石成金秘笈》。” 妈妈也欣然接受:“这样也好,诊所就开在我的店附近,互相也好有个照应。” 自始至终,仍然没有人想过要征求我的意见。 也罢,枕边人不是心上人,婚姻使我有深深的不洁感,无法再面对学生们天真的笑脸。 美化人的脸,总比美化人的灵魂来得容易。 太神圣的使命感不适合我,说到底,我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小女人。 递辞职信时,校长很震惊,也很痛心:“你要辞职?白术啊,你是咱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如此一番感慨之后,最终还是肯了。 就此结束了我一年来为人师表的蜡烛生涯。 从此整个中学里,再没有一个语文教师会讲标准的普通话。但这不是我的错,这么低的薪水,怎么可能留得住稍微有点活动能力的老师?教师这一行,越来越被一些农村学生视作进城的跳板,但是就连他们,如果可以说得好普通话,又有一点社会关系,也会很快离开校园的。 留得下来的老师,因为在传道授业解惑方面并不足以做个称职的老师,就只好更加严格地对学生管头管脚,诸如不许说话不许跑跳之类,于是教师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更像狱卒。 这么着,我在半年内从为人女变成了为人妻,从灵魂工程师变成了美容院老板娘。 美容院就开在妈妈的花店对面,叫做“花之韵”,花之韵美容诊所,服务项目包括花粉美容,香薰护理,妇科按摩,鲜花食谱,总之兼美容与医疗于一体,百花治百病,奉还如花似玉的你一个称心如意的花容月貌。 娇绿晶莹的苹果糕盛在珐琅掐丝玉瓷碟子里,逢人便派,见者有份,外带一份酽酽的花果茶。开业没多久,已经拥有大批回头客。 那些附庸风雅的太太和白领小姐们,就是不做美容,也喜欢得闲便到店里来坐,喝杯茶,聊聊天,讨论养颜之道或者交流驯夫经验。 “夫妻是最不可信的一种人际关系了,做女人的,当然还是自己手里有点钱才有保障。” “正是。有个男人倚赖是女人最大的福气,可是也最不安全。尤其三十岁的男人最不可信,手里有点钱,交际面又宽,体力精力都刚刚好,哪里肯守在家里?和我们竞争的又全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大学生也有,舞小姐也有,莺莺燕燕,简直防不胜防。” “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以不变应万变了,第一要努力赚钱,第二要努力年轻。有了钱才有自信,有了自信才会漂亮。最好就像白小姐这样,自己开一家店,又有自由又有面子。” 我笑,忍不住加入进来:“那些男人,喜欢主动的女孩还是矜持的女孩?喜欢大学生还是舞小姐?喜欢追别人还是被人追?” 太太们一齐笑起来:“来者不拒,哪有一定之规?说穿了,都只是逢场作戏,只要不是自己家里那位,什么样的女孩都一样,就图一个词儿——新鲜。” 新鲜?我将一双手浸在温水中,水面上漂浮的,是各色新鲜的花瓣,姹紫嫣红,映着我一张桃花脸。 再美的脸,看多了,也就不再新鲜。 “新鲜?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你以为还有什么更高尚的理由?”锦榻上的人幽幽叹息,“许仙娶了白娘子还记挂着小青;唐伯虎千方百计点了秋香回家又冷落闺中;张生没等和崔莺莺成亲已经会对红娘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得陇望蜀,喜新厌旧,本来就是男人的天性。” 花粉面膜拌着花瓣蜂蜜调试妥当,一层层刷墙那样涂在女人的脸上。连眼睛也盖了纱布,厚厚堆上两坨薄荷绿泥。只留下一张嘴,仍在絮絮于男女是非—— “图新鲜也好,新鲜劲儿过了,自然回头是岸,不会当真动摇根本,波及婚姻。大多数男人寻找外遇,都是从开始已经留好后路。每一步都在计划中进行,确定了不会留下后患才肯说些反正不用兑现的甜言蜜语。就跟参加舞会一样,曲终人散,要的是那个游戏的过程。” 说得如此佻挞,但是我不肯信。 我的爱情理念不是那样子的。不是一首曲子一支舞那么简单,而是像作曲的人,所有音符都早已存在于冥冥的灵感之中,只等福至心灵的瞬间,一触即发,行云流水,奏出最动听的音乐。那是花前月下的相依相偎,那是美梦成真的衷心感恩,那是我与意中人执手相对,竟无语凝咽。 然而,我终于还是嫁了自己不爱的人。我的爱情,在没有开始时已经结束,只有更加可悲。 因为不同情,反而安详从容,给人气定神闲、超然世外的淡定感。 “月季花12克,当归、丹参各30克,碾碎成末,以黄酒浸之,密封七日夜,加入碎冰糖50克搅拌。每服15至30毫升,每日两至三次。可治疗痛经。” “牡丹花12克,研为细末,50克梗米煮粥,加入白糖20克,每日两次,空腹服下。可活血调经。” “玫瑰花15克,去净心蒂,取花瓣与煮熟去壳的鸡蛋共置锅内,水煮十分钟,去花瓣,加入红糖,吃蛋饮汤。每日一剂,可行气解郁,静气安神。” 娟秀的细字小楷,写在印花笺上,内容与形式都香艳,药方有如情书。就算不治病,也可以安心,伴着阵阵花香,催客人入梦。 临走再赠送一包花瓣用来入浴,生意不知有多好。 春兰秋菊,转眼又是一年,雇员增加数名,店面扩大了一倍。信不信都好,并没有多么刻意经营,完全是顺风使舵,却无心插柳地,当真做起精明的老板娘来。 连姐姐也要赞我能干:“小小一个美容院,真还被你打理得风生水起,照这样子,不用一年就可以开分店。不过,你也别光是顾了做生意,也拨点时间精力出来管管你老公才好,结婚一年,新鲜劲儿过了,成熟劲儿还没上来,最危险不过。” 姐姐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子臻处确有绯闻传来,说他与一位姓胡的拍卖行小姐打得火热。 我有一次和姐姐妆扮了,掩身在客人堆里悄悄去看过那位小姐主持交易。 哗,雷厉风行,手挥目送,端的是要口才有口才,要身材有身材,别说给子臻这种二世祖做情人,就是让市长明媒正娶了去任外交夫人,也当得过了。 我有些替她不值。 但是爱一个人是没法子的事,又有什么值与不值。她之于叶子臻,也许正如我之于大师兄,是不计代价,不求结果的。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只是,子臻的心,在她那一边多些呢,亦或在我这边多一些? 姐姐问我:“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要不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我是真的没主意。 “千万不要。”白芍正色告诫:“这三招,吓唬那些国家公务员或者还有点余效,他们要面子,最怕别人说闲话。但叶家是商人,才不在乎绯闻,搁在从前,三妻四妾也视做平常,反正他们有钱。” “要不我与子臻好好谈谈,用情感打动他?” “也不好。他要肯骗你还好些,当真承认了,那时候你不闹都不行。闹起来,又大家没面子,反而不好收拾。” 我不耐烦:“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索性装不知道还好些。” “暂时也只有这样了。”姐姐愣愣地叹:“百花医百病,到不知有没有一种花,可以吃了后教男人学会专一。” 原来喜新厌旧真是男人本性,无药可医,就连精明的姐姐也束手无策。 我们没有再继续跟踪那位胡小姐。 叶子臻身为地产商独子,想必不难为他的新欢另购香巢,金屋藏娇,也许那里有另一堂名贵家具,也许那里是另一个家。 都与我无关。 我并不在意与别的女人分享他的心。只为我自己的心,也从未完整地属于过叶子臻。 但是没想到她居然会主动来找我。 “我叫胡司容。”她自我介绍。 午后,蝉叫得急躁,两台空调对着吹,也不能制造一点清凉。 她流着汗,汗流得很急,脸上红红的,不知是热是躁,说:“我想做美容。” 我点点头,打发服务员招呼她。 她更加急:“可以请老板娘亲自替我做吗?我出三倍价钱。” 我看着她。 她低下头,急急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知道老板娘不会在乎这点钱,我是想说……” “我替你做。”我打断她,不想她再为难下去,“我当然在乎,开店营业,就是为了赚钱。来,这边请。” 我引她入单间,点燃香薰灯,滴入玫瑰精油,以康乃馨做面擦,蘸温水轻轻拂过面颊,垫着百合花瓣轻轻按压她脸部穴道,令其湿润,松弛神经。 但她紧紧地皱着眉,无法放松。 我想起那日与姐姐去偷看她主持拍卖,原来,当我在窥视她的时候,她也一样在顾虑我。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可是我并不想与任何人开仗。 这样近距离地注视她,一样样把磨砂膏洗面乳按摩霜施用在她的脸上,而她只能被动地闭着眼睛任我打量,眉端始终紧促,大概有些后悔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失去保护的境地。 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子,额头饱满光洁,长眉入鬓,鼻管笔直,神情间因为充满戒备,反而有种难以形容的冷艳。人家说鼻梁正的人修身必正,然而她却自甘堕落,沦为人妾。 但谁又能说做妾的人便是心术不正呢?我不也是时时刻刻惦记着别人的丈夫?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既不想做鹬,亦不想为蚌,更不愿让叶子臻坐享渔翁之利。 因此平心静气,一言不发地完成整个美容过程,替那胡司容均匀地涂上花粉面膜,嘱她好好休息,便欲退开。 她唤住我:“请等等。” “最好不要说话。”我叮嘱,“你上了面膜,要少说话,少做表情,不然前功尽弃。” “白小姐,听说你懂医术,是吗?”借着面膜盖脸,她好像安定下来,安心与我剑拔弩张,决一死战,“这里是花之韵美容诊所,既然是诊所,也给人看病吧?” “那要看是什么病了。我只会些民间方儿,哄人玩的,求个安心。” “听说白小姐是中医世家,不知能不能帮我把把脉?” 龙凤如意的香薰灯里,飘出袅袅的玫瑰香。 玫瑰精油,是玫瑰花的魂。花谢了,嫣红褪尽,芳心不死。不知几十朵玫瑰的魂,才能凝聚一滴精油。 这屋子里,徘徊缭绕的,是成千上万朵玫瑰的魂。暗藏幽怨,伺机而动。 我搭在她腕上的手指一动:“你怀孕了。” “是。”她无耻地回答。脸上是面膜,眼上是眼盖,全副武装,看不到一丝表情。“我怀孕已经三个月,寝食不安,坐卧不宁,好没安全感。去了几家医院,吃了许多药,都不见好。白大夫有没有妙方儿?” 她称我大夫,要求一味药。而药方,其实早由她自己开出来,只要我按方调制,再送她启唇笑纳。 我忽然笑了:“你放心。” “放心?” “是,只要放宽心,自然睡得稳吃得好。” “你帮我吗?” “我尽力而为。” “可是我并不要求你尽力。”胡司容小姐翻身坐起,一手揭去搭在脸上的纱布,白色面具里露出晶光闪闪一对眸子,“我只希望你什么也不做。” “躺下来,我帮你洗面。” “谢谢。”她懒懒地躺下来,自言自语,“我这几天会找他谈判,让他给我一个答案。我只希望,不论他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你都不要阻止。” 我在当晚搬回娘家去。 子臻惶急:“那女人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她只是请我帮她做美容,把脉。”我轻轻掰开子臻的手,“我想给彼此一点时间,让大家都静下来好好想想。” “你是说,我还有机会?” “绝对有。”我不是大度,是真的不在乎。 我甚至轻吻子臻面颊,“我支持你的一切决定。” 但子臻只是不放手:“白术,我们谈谈,谈谈好不好?你别急着走。” “好。”我坐下来,禁不住好奇,“你们怎么开始?” “呃?” “是怎么开始的呢?你先看到她,或者她先猎中你?谁说第一句话,谁走出第一步,怎样开始第一次约会……” 我是真的好奇,好奇至心痒难挠。“两个不相识的男女,从遇见到心动,一直发展到肌肤之亲,是个很漫长的故事吧?你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猎艳?你又要帮你爸爸做生意,又有那么多应酬,而且每晚也都要回家住,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去应付另一个女人?” 子臻十分地窘,连耳带腮红成一片,如火烧云。噫,这男人尚知羞耻,道行远不如他的新欢深。胡司容面对我时,不知多从容。 扰攘半晌,到底还是走了。 在出租车里,看到路的灯光和满天的星。在西安看到星空是不大容易的,这里埋了太多的皇上,经过太多的战争和杀戮,以至于阴霾蔽天,很难见晴。 忽然觉得深深寂寞。无论相爱与不相爱,百年之后,你我她也都将化为一掬黄土,其间尔虞我诈,究竟所为何来呢? 风压抑地哭泣。风中断断续续地传来大秦腔哭一样的唱词:“南方的秀才北方的将,陕西的黄土埋皇上……” 如果风力够强劲,揭地三尺,那么埋在地下的秦王宫武皇墓就都会暴露出来,帝王将相的白骨搅在一起,分不清谁贵谁贱。 但是我心底的秘密始终不会暴露在阳光下。 兵马俑是活的,我心是死的。 千古沉冤。 第3部分 我拢起大衣的袖子敲门,见到妈妈,只说子臻出差,我回来住段日子。 妈妈很高兴我回家陪她,完全不疑有诈,絮絮叨叨,看电视也看得兴高采烈。 “子臻去哪里出差?什么时候回来?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可高兴的,那就是你们姐俩儿都长得好,又嫁得好。虽然没儿子,也心满意足了。” “隔壁李嫂的儿子找了几个女朋友,都谈不长,几个月便吹。吹了再找,找了再谈,谈了又吹。李婶羡慕死我了,说我幸亏没有生儿子,不然就算赔老命给儿子做保姆,都还要被媳妇挑剔手脚不够快。最好就是做完保姆,再倒过来给东家开工资才顺心。” “这电视真是没有什么可看的。可是可靠,每天到点就开始,让人觉得有盼头。” 这便是人生的真谛了,不怕等待,只要有盼头。 我有些心酸,妈妈是太寂寞了,这一年来,颇为见老,一句话反覆说两遍,隔几分钟再说一遍,不停歇地制造声响,却只有更见冷清。 我问她:“邢先生最近还来过吗?” “什么邢先生?”妈妈皱眉,“这孩子,说话没头没脑。” 我苦笑,这便是老辈人的心机了,只要一句不知道,就可以把事实否认得一干二净。 现代人才不肯瞒,现代人活得最干脆不过,如胡司容,明明白白打上门来,贼喊捉贼,还喊得比谁都响亮。 最苦的是我,不老不新,活在夹缝中,左右都是错。 妈妈仍然在聒噪,说完左邻说右舍,总之说不到自己身上。这次我学了乖,不论她说什么,都只是咧开嘴笑,睡下时只觉两边腮帮隐隐作痛。 到这时候才真正郑重起来。如果我和子臻离了婚,漫长的后半生,便也与母亲一样聒噪而清寂吧? 再不如意的婚姻,也是一个伴儿,是人就不能免俗,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家人的面子考虑。魂受梦与的人是谁没关系,只要举案齐眉的对手戏还是由那个叫做丈夫的角色来完成就行了。 隔天子臻打电话来约我吃午饭,说在粉巷咖啡厅订了台子。 梳妆之际,只觉有如约会。 一切好像回到恋爱时。 我和子臻其实没有真正恋爱过。 我们从小相识,他一早已经知道喜欢我,隔了许多年重逢,还愿的心胜过一切,而我正好想找一个人来结婚。我们一拍即合,齐唱一曲《凤求鸾》,看起来也算是琴瑟相谐,恩爱夫妻了,其实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遇到胡司容,爱上胡司容,也许才是子臻生命中最真心的一次恋爱。 我没理由怨恨他。 粉巷,名字香艳,传闻亦旖旎。据说解放前曾是西安城里一等一的脂粉风流场所。 沿街建筑的风格十分特别,充满明清色彩,楼阁精致,重帘叠幕,完全是《金瓶梅》里潘金莲初遇西门庆的布景。走在街心,踏着青白的石子路,耳边恍惚听到丝竹之声,仿佛小楼上随时会有一扇木格子窗“吱呀”推开,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呼唤:“柳红,小翠,春花,接 ——客——啦——” 然而查地方志,却说明所谓“粉巷”,并不是烟花脂粉的“粉”,而是因为明清时此街面粉作坊较多之故。 反令我惆怅。 世上的误会太多,无论是一条街还是一段情,莫不暗藏玄机,阴晦难鸣。 子臻早已来了,见到我,满脸羞赧,好像昨晚的红云,到今天都没有褪。 “老婆,你能不能原谅我?” “那么胡司容呢?她打算原谅你吗?” “我已经决定和她一刀两断,不过,她要求分手费五十万。我答应了。” “分手费?”我诧异,原以为这种事只有在小说里才看得到,原来真有拿钱摆平感情这档子事儿。“五十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感情损失还是青春损失?” 子臻更加羞窘。 我不好再问下去,心里还只管纳闷儿。他们是怎样谈判的呢?有 没有讨价还价?是涕泪交流地分手还是明码实价地决算? 左想右想猜不出。 还以为胡司容痴心一片,情义无价呢,原来值五十万。倒不知,如果子臻最终的决定是选她而弃我,又将付我多少赡养费?好歹是正妻,总该多三成吧? 子臻脸上的红潮退下来,忽然叹息:“白术,你终是不爱我。” 我诧异,失贞的是他,何以反守为攻先发制人? 但是接着我明白他的意思,整个过程中,我好像的确平静宽容得太过分了点。我包容他,又包容那女人,自始至终,只想解决问题,不肯稍微动怒。 能够对一个丈夫如此大度的,要么就是神,要么就是不爱。 而我当然不是神。 结果轮到我道歉:“是我做妻子不合格,对你关心不够。以后我注意就是了。” 于是双双回家去,继续扮演恩爱夫妻。 世上的好夫妻,有多少不是委曲求全的呢? 所以大团圆结局的文学作品大多划归浪漫主义,悲剧结尾的才是纪实。 换你心为我心 水仙花开时,妈妈告诉我,宜中回来了,明天会来拜年。 我刚调好一杯蜜汁果茶,忽然整个人失去控制,握着茶杯端又端不起,放又放不下,左右送不到唇边来,只听得杯子碰碟子上下齿一起打颤。 春节,是中国的大节日,徒弟给师母拜年,天经地义,雷打不动。宜中在西安时,原本每年都要来的,但是他去北京已经一年多,蓦然重逢,倒仿佛隔世相见。 妈妈说:“宜中在北京的研究项目,结果出来了,有三种新药都申请了专利权,他占着很大的股份,这次回来,要重开宜中诊所,北京研究所投了大笔资金,算是北京的分公司,宜中是执行董事,这一次,事业真要做大了。” 我终于不得不见到他。 说“不得不”也许矫情,如果当真想避,总会找到藉口避得开。 但是也许内心深处,我并不想避开他。 我贪婪地看着他,贪婪得要可怜自己,不舍错目。他似乎有些见老了,眉间深深的“川”字纹是新添的,时隐时现,仿佛有话欲语还休。 让我心酸的,是他也久久地回望我,半晌不能转眸。 所有的心事尽泄,在一个不设防的时辰,在烟花次第响起,家家户户去旧迎新之际,我和宜中,不需一句话,终于第一次明明白白地,以目光倾诉尽所有的相思与爱。 炮仗惊天动地那样地响起来,有眼睛的人都会清楚地知道这屋子里发生了什么。 但是没有人说破。 姐姐努力地制造喧哗,插在我和宜中之间,向小李子怀里接过胖胖的宝贝来逗弄笑赞着,又给了厚厚的压岁钱。小李子教宝贝拱手说谢谢,又教他给婆婆拜年。 妈妈笑着,笑得尴尬而僵硬。 然后便开席了,每个人都对每个人不住地劝酒布菜,可是桌上的菜,始终不见少下去。 各自心事如磐,眼光如麻。 小李子很快告辞,拉着宜中离开,一家三口挤挤挨挨地走出门,连背影也相连,丢下我,孤零零如断絮,无论如何粘不上去。 姐姐拉我到小屋窃窃私语:“原来你喜欢大师兄?” “是。”我勇敢地承认,“从小,到大,我只爱过他一个人。”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 “没有开始。” “你是说,你是暗恋,一厢情愿?”姐姐诧异,“可是不像呀,姓宋的明明对你用情很深。” “真的,姐姐,你真的觉得大师兄也喜欢我?” “我是过来人,什么事瞒得过我这双火眼金睛?宋宜中整个晚上失魂落魄的,不只是我,小李子也早看出来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今晚回去还不定怎么兴风作浪呢。”白芍叹气,“小妹,你这次恋爱可真是一枚苦果。” “这苦果,我吞了十几年了,早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了。” “大师兄有什么好?” “叶子臻又有什么好?”我蹙眉,“我跟他朝夕相处一年半,使劲儿挖掘也找不出他有哪一点好过宜中。不然,或者可以悬崖勒马。” 姐姐笑了,兴致勃勃拿出纸笔来算帐,把爱情测验当成一盘股局来计数。“那,男人呢,分钱权才情貌五个评分标准,如果满分一百,那么这五项各占二十分。这边是宋宜中,这边是叶子臻,我们来算一算谁的分数高。” 白芍在做姑娘时,一周七天约会排满,舞伴每晚都不同,感情生活不知多丰富多彩,然而婚后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忽然间停手罢战,一身武艺荒废多年,十分地不甘心。如今在我身上找到好题目,真八卦得可以,当下笔走龙蛇,逐条列项,仿佛分析股票走势:“咱们先算钱,钱上头,叶子臻肯定占满分了。” “不见得。”我大大地摇头,“子臻的钱是他家里的,又不是他自己赚的,也不由他自己分配。宜中却不同,他白手起家,从小学徒做到大公司的执行董事,一分一厘都是自己赚来的,凭的可是真本事真才干。所以,宜中的分数应该比子臻高,如果给宜中15分,子臻最多是及格,12分,根本不能算有钱,只不缺钱就是了。” “算你有理。下一项是说权,不用说,你肯定又是说宜中的公司是自己的,子臻的职位是他爹给的,子臻不如师兄吧?”姐姐大笔一挥,加减乘除,“那就还是师兄15分,子臻12分。该算才气了,才气上你怎么说?” “当然宜中赢。宜中懂医术,又旁学杂收,不论说什么都能与我合拍。” 姐姐不同意。“为人是公平点好,你跟我说过子臻的见识也很丰富的,不然也不会帮我们家赎回那堂黄花梨木家具,而且又懂得玩,没宜中那么古板,死用功。现代人的才学,不能光是天文地理,也得有些浪漫情趣才好。子臻在玩上,可算精通。” “那也不一定。我的西餐礼仪可全是宜中教的,小时候,都是他带着我到处去玩……” “算了算了,就当他们打成平手,都是15分好了。”姐姐摆摆手,“现在该算什么了?情?哗,这一项可是子臻占绝对胜算。你别忘了,宜中呢,是你暗恋人家;子臻,才是他追的你。他对你的感情,当然好过宜中对你。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最高赞美,就是肯向她求婚。而且,宜中为人又花心,女朋友不知多少。” “子臻还不是一样?你忘了胡司容的事了?对婚姻不忠的丈夫,又有什么感情可言?” 姐姐叹息:“也是。向男人要专一,比跟公鸡要蛋还难,这一条免了,两个人都只有零分,不计数。最后一条,最后一条是貌,子臻比宜中年轻十岁,总该多十分吧?” “多五分已经勉强。宜中看起来最多只有30岁,一点点皱纹,只会让他更成熟有味道,风度气派比子臻可潇洒多了。” 姐姐瞠目,不住摇头:“真没见过有像你这样做太太的,可着劲儿损自己老公。你呀,心早就野了,别说叶子臻,就是刘德华、李嘉诚站在这里,也会被你挑一堆毛病出来。总之世上只有宜中好,其余一切是垃圾。你中蛊了你!” “是呀是呀。”这一回我终于点头,“大师兄精通医术,说不定真是给我下了什么痴情药也说不定。” 姐姐也笑了:“不过说的也是,送宜中也不知怎么搞的,年轻时比同龄人都显得成熟,过了这十来年,又比所有同龄人显得精神。男人的好处,他可都占尽了。” 我们两姐妹对着忽而长吁短叹,忽而嘻嘻哈哈,直聊到月落星沉才歇息。最终姐姐说:“想爱就爱吧,小心别让叶子臻知道。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婚姻管婚姻,恋爱管恋爱,开心就好。” 姐姐向来没是非观。 或者说,姐姐是非向来分明,总之自己的家人做什么都对,别人则怎么都不对,恨不得日月星河都随我心,潮汐不必跟着月亮走,月亮不必围着地球转,都只以我意志为转移便万事皆安。 聊得累了,她挥一挥手:“睡吧睡吧,明天我还得陪你姐夫去他家拜年。” 但是怎么睡得着? 我伏在枕上辗转反侧。睁眼闭眼,都看见宜中一双俊眼,含情相向。 罢罢罢,白白咬牙切齿发毒誓,又苦苦地修行两年,一见了他,功力全废,不必对方一兵一卒,甚至不必说一句话,只是双眼那么一睃,我已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地让我知道,我爱他,我爱宋宜中。爱上一个人是没法子的事,我早已堕入轮回,万劫不复。 爱上他,是我的命。 初三是宜中夫妻在酒店设宴回请我们。 姐姐随姐夫去了外地,子臻说有应酬,只有妈妈和我赴宴。妈妈虽然没有明说,颜色间并不大喜欢让我陪她。我明知这是鸿门宴,却不甘逃避,假装不懂妈妈的意思,一大早便起来梳妆打扮,把十几套衣裳换了又换,试了又试,存心与小李子一竞风采。 然而再没有想到,一进酒店,已经迎面看到最不该见到的一对人物。本能地身子一矮,藏到妈妈身后去,急急地说:“我们换一家酒店吧。” 小李子不明所以,还只管问:“已经订了台子,怎么忽然要走?” 妈妈叹口气,只道:“出去再说。” 出了酒店,我已经兴致全无,自己的老公都管不住,还与别的女人斗什么气?这世界真是公平,我惦记着人家的丈夫,而我的丈夫,在同人家偷情。 小李子莫名兴奋,本来就是铆足了劲儿要来对付我的,没想到不战而胜,十分得意,控制不住地咯咯笑:“做贼的不怕,捉贼的倒怕?白术,我要是你,我就走上前去把桌子掀了,一巴掌打得那狐狸精找不着北。” 狐狸精?我失笑。胡司容可不是姓胡? 妈妈还在替我遮掩:“也许是公事……” “不是公事。”我叹息,失败到这种地步,反而无所谓,索性全翻出来讲,随他们笑去,“我躲开他们,不是怕,也不是气,只是不想听他跟我解释。到时候,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女人叫胡司容,是子臻的情人,他们来往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中间分过一次手,我还以为断了,原来还在联系。不知道是一直藕断丝连呢,还是最近才死灰复燃的,不过也都没什么所谓了。反正不是胡司容,也会是别的人。叶子臻不会甘于寂寞的。” “你就这么由着他?”宜中青筋暴露,“白术,别让他欺你娘家无人,要不要我去找那小子谈谈?” “有什么可谈的?”我无所谓地笑,看不惯小李子幸灾乐祸的样子,有意装疯卖傻,逼自己扮淘气,“男人都是这样子的了。大师兄,你过去不也是一样吗,天天换女朋友。” “可是,叶子臻怎么对得起你?”宜中是真的动怒,“让我去教训那小子,他怎么能这样对你?” 我忽然感动起来。即使所有的男人都朝三暮四,可是在宜中心中,仍然认为我理该遇到一个例外,遇到千挑万选后那最好的一个。是为了这个渺茫的希望,他才会那么自制地对待我吧?留着我,留给一个或许不同的男人,从而得到幸福。 但是我只遇到了叶子臻,一个比宜中更加花心的纨绔子弟,二世祖。 现在,他还有什么理由来拒绝我?冷落我? 和宜中一起面对面地看到我自己的丈夫偷情,反而让我觉得轻松,甚至有丝莫名的快意。 我反而同情起叶子臻来。他走到这一步,也许真不能怪他,毕竟,他曾经想过要悔改,还为此付出了五十万的代价。最终仍然还是要在一起,总是有点真感情的吧? 爱就是一种纠缠。无论是使了钱的情欲,还是不要钱的情欲,只要不是明媒正娶,便是藏奸偷情,五十步笑百步,即使有金钱交易,也仍不无真心;便不取一文,也仍然是悖德逆道,原无区别。 我自认是罪人,并不想扮贞洁,只对宜中说:“男人的心可以四分五裂,只要他的人一天在我身边,心里有没有我,我并不计较。同样的,如果我能得到一个人的心,也未必会计较是不是真的可以得到他的人。” 当着小李子的面,这样明白的宣言,反而逼得他们哑口无声。 反正是输,输得已经无可再输,也就是赢。 回到家,子臻问我:“白天玩得高兴吗?” “不错,气氛挺融洽的,妈妈很开心,像年轻了几岁。你呢?应酬得怎么样?” “普通的客户见面,增进交流的,也许年后会有生意往来。” 两个人说起谎来,都面不改色,对答如流。仿佛高手过招,势均力敌。 如果一直都能这样大度,看得开,一辈子也不是不容易过的。我反正没打算对子臻三贞九烈,便也不在意他的不忠。还是那句话,五十步笑百步,他不过是比我早行一招就是了。 晚上,我在镜前摆弄脂粉。子臻一卷在握,摇头晃脑:“红帐无尘白昼长,丫头日日待君王。” 我随口问:“宫里的婢女不是叫宫女吗?怎么叫丫头?” 子臻笑:“这你就不懂了。在古代,皇族们担心太子久居深宫,与世隔绝,通常会在宫中专门辟个地方养些小动物来对太子进行启蒙教育,比如带太子看公猫追母猫,看鸽子接吻什么的,还给那些猫儿狗儿封侯加爵。这个丫头呀,不是指人,而是指猫,是对猫的昵称。” “丫头是猫?”我有些佩服,“你知道得还真挺多的。” 子臻受了鼓励,越发慷慨激昂:“自然间万事万物,都会适时发情,就像花应春而发,鸟应时而鸣。只有人,却一定要诸多启发,还要解开层层束缚,才能通灵。所以人是世界上最冷感迟钝的动物。” 说着,他走过来,要与我同领那些猫儿狗儿都会应时而发的奥妙。 我本能地推开,脸上忍不住挂下来。 再高明的演技,在玉帛相见时,也不得不打回原形。 我和子臻,都只是本色演员,上升不到演技派的水平。 结果当晚子臻搬到客房去睡。分屋而居,好过同床异梦。不过也许,在今晚我们心中所想的事情,终于可以内容一致了。 箭在弦上,是收回囊中,还是发弓射出? 转眼已是十五灯节。 我和姐姐相约了两家人一起去兴庆宫放灯。 兴庆宫建于唐朝,一度夷为废墟,文革后重建。内中亭台阁楼,早已不复皇家气派,但青山笼翠,绿水长流,每到佳节,不是灯会就是花展,倒是老百姓应景凑热闹最喜欢去的公园。好像正月十五,只有去兴庆宫放了灯,才算是过节了,不然,总觉遗憾。 灯做莲花五瓣,粉红晶莹,浮游水上。灯芯里,藏着女儿的心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之类。 但是我心中的君,不是身畔的夫,而是十年前,在青龙寺后坡亲手采摘玫瑰花赠我的那个人。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十年不散。 莲花灯迤逦而去,我和姐姐各自追着自己的那盏灯沿岸随行,渐渐走得散了。 灯擅自靠向对岸,缠在水草中不肯再走,我折了树枝伏在栏杆上隔着溪水去勾,那盏灯只是眷恋着无名水草,痴缠不肯去。 对岸的人说:“小姐,这是你的灯?我帮你。”随手一拨,莲花灯原地滴溜溜打个转儿,又向下游去了。 我望着对面,满腹狐疑:“先生,谢谢你。” 那人惊觉:“白术,是你?”声音清清楚楚地如钉子敲在砧板上,不是大师兄又是哪个? “宜中……”我忽然哽咽起来,顾不得石滑露冷,只一径跌跌撞撞地向前赶。 那边师兄也沿着岸小跑起来,虽然隔得远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知道他在望着我,我们的眼光穿越了黑暗,已经比身体先一步于空中相遇,交织。 匆匆地走,匆匆地走,两个人终于在中间的桥头遇上了,双手互执,一时无语。正是我梦中的情形,是我对爱情最高的理解,最深的诠释。 我们终于谁也不再骗谁,谁也不再多谁,相遇在一起,相爱在一起! “宜中,我,我……”我努力地咽着泪水,逼自己把话说完整,“这几天,每时每刻,我一直都在想着你。” “我也一样。”如石破天惊,他终于吐出这四个字。 只有我才知道,说出这样的话,对大师兄来说有多么难。 我也一样。 换你心为我心,始知相忆深。我们的心,终于互通灵犀,终于同声同气,终于苦尽甘来,终于心心相印。 我告诉宜中:“你一直都怕毁了我,现在,我已经循例结婚,而且已经分居。宜中,我看不出我们之间还有什么阻力,使我们有理由违逆自己的心。” 宜中不说话,走过来,轻轻抱住我。 忽然间,我松懈下来,泪水放肆地洒落。等得太久,一旦梦境成真,反而不敢置信。 岸上的灯和水中的灯交相辉映,流离溢彩,宛如仙境。 有船夫摇着桨自桥下经过,提声问:“先生太太,要船吗?” 一条船。十年修得同船渡,白年修得共枕眠。自古以来,浪漫凄艳的爱情故事总是和船离不开:白娘子和许仙撑了伞,借了雨,相逢在一条船上;苏小小画舫到处,笙歌无数;杜十娘船至江心,散尽百 宝箱;西施和范蠡挂冠归隐后,相偕相伴,泛舟西湖,享尽晓风残月…… 此刻的兴庆宫游船,便是西湖画舫;我与宜中,便是白蛇和许仙、西施和范蠡了。欲成比目何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这小船,便是洞房春宵夜;这莲灯,便是花烛照影红。 远远地,依稀传来电视剧《白娘子传奇》的主题歌:“千年等一回,哦……” 等了千年,才一宵团聚,多么难得,多么珍贵!我抱住宜中,紧紧地拥抱:“宜中,我再也不要同你分开,永远不分开。” 理智退位,情感涌上来,如水漫金山,势不可挡。 我们,再也不要分开。 情人的下午茶 再上岸时,我已重生。 我不再是我自己,我是宜中的另一半。就好像,宜中也是另一半的我。 仍然在桥头上岸,然后各自寻回自己的伴侣,分头回家去。 除了河水同莲花灯,谁都不知道在走散的这空当儿里,发生过一些什么故事。我和子臻走散,宜中和小李子走散,但是我们找到了彼此。 也许,真正失而复得的应该是我们。我们才是等了千百年,终于一朝重逢,得到团圆。 桃花杏花李花次第开放,路边柳芽新发,一点一点地连成了线,又一条一条地连成了片,晶莹娇绿,风一吹便流下来,拂乱人的心。 自以为春机暗藏,其实路人尽知。 但是又有什么所谓呢? 天有时阴有时晴,月有时圆有时缺,我终于等到宜中的心。那么以往的苦苦相思,伤心烦恼,都有什么所谓呢?叶子臻有了外遇,外遇有了孩子,那有什么所谓呢? 我终于等到宜中的心。 等了几生几世。 夜里做梦,再也不会那么辛苦地寻寻觅觅。我已经找到了他,巫山云,沧海水,所有的心愿都落在了实处。等待,也是甜蜜,因为有指望,再无聊的等待也变得如一个游戏那么趣味十足。做美容的时候想着他今天会不会来,会不自觉地笑出声。花朝雨夕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人声市声听在耳中犹如仙乐。没事儿便到店门口打个转儿,望穿秋水,心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看到他打门前经过。 宜中的诊所重开,规模大了数倍,已经迁至闹市区更好的路段。幸亏是这样,不然我们这样频繁地会面,迟早会被小李子撞到。 我又恢复了煲花粥的习惯。 总是在下午时分,有时阴,有时晴,但只要他如期而至,便是雨雪风沙在我眼中也如阳光明媚。原藤茶几上铺着手绣的茶巾,精致的食碟,细巧的银匙;水晶盘子里是桂花蒸饺和玉兰包,玉瓷瓶中是桃花荷叶梗米粥。甜品有香蕉玫瑰派,牛奶炸菠萝。然后是饮品,多半是应时鲜榨果汁。最后才是要细细品的茶,宜中喜欢清淡,我虽然无法学妙玉采集梅花上的雪来献给他,但是我有我的办法:就我是提早把花瓣与茶叶掺和窖藏,一层花瓣一层茶叶,让茶尽吸花瓣之香,而后以矿泉水烹之,其清香远溢,未饮先醉。 当我和他对几而坐,闻香品茗,心底便会升起一股由衷的喜悦,如沐春风,整个人都暖洋洋懒洋洋,只觉生活从未有过的安适祥和。 有时我们可以这样默默地对坐一下午,不说一句话,可是心底,分明已经说尽千言万语。 店里那几个女孩子开始还有些好奇,每次看到宜中来都吃吃地笑,撒娇撒痴地调笑,及至后来见我俩都举止端庄,并没有什么打情骂俏的举止,便也都渐渐收敛,对宜中的到来习以为常,视而不见了。一些美容院的常客也都习惯了我店里每天下午都会有这样一位奇怪的客人到访,大方些的太太小姐们还会主动找他聊天,参与我们的下午茶。 宜中以前有过很多女朋友,又擅谈,喜欢说笑话,只要他愿意,便总有办法让随时遇到的每个女人笑逐颜开。但是现在他变得沉默,稳重端庄得超乎寻常,与人对答,总是不卑不亢,适可而止。但是另一面,他又做得很张扬,走遍整个文艺路南北两条街所有的花店,订了他们店中最美的花让伙计按照时间表依次送到我店里来,连妈妈的“花之恋”也不放过。 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一天等待,每一次相会,都对我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无论等待与相会,我都会觉得满足,因为知道那等待会有结果。 这是我理想中的生活,等他,盼他,与他相聚,相爱,直到生命尽头。虽然他是有妇之夫,我是有夫之妇,我们并不完全属于彼此,但是只要我的心扣着他的心,我也就觉得拥有了生命的圆满。 他说:“我现在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快乐里有一丝忧伤。以前的逢场作戏,现在看来,都只是浮光掠影,这一回,才是入心入肺。” 这是我听到的最美好的爱情宣言。 因为他的爱,使我平凡的生命得到升华,使爱不再是一个过程,而更是一种境界。 然而我们都知道,这样的爱,好比水晶宫里的冰雕,经不起一丝暖风吹袭,时刻面临着溶化。 是这种茫茫的威胁,让我们更加珍惜相伴的每一天,每一刻。如果有一天冰雕注定要融化,我们不得不分开,我已经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回忆。它们,足以陪伴我的余生。 在一个平静的黄昏,天边丝丝缕缕地飘着绯红的云,太阳缓缓落下,我提起盘龙紫砂壶来给子臻续了杯茶,轻轻说:“子臻,我们离婚吧。” 子臻很震惊。 我抢在他开口之前,逼进一步:“初三那天,我陪妈妈去酒店赴宴,是红楼酒店,我在那里,看到你……” 子臻的脸上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半晌,终于说:“司容把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儿子。” 一句话,胜过千言万语。 她替他生了一个儿子,骨肉亲情,血缘大于天,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她于门外?区区五十万,斩得断风月情浓,可是斩得断血脉相连吗? 我原谅他,非常情愿地,好不勉强地原谅了他。 或者说,原谅了我自己。 从现在开始,我可以毫不踟蹰地爱宜中,不必有半分内疚惭愧,躲闪逃避。 “每个男人都有帝王欲,只是,我无意于做你的三宫六院之一。”我凝视他,平静地提出来,“子臻,我们离婚吧。我什么都不要,明天就回娘家去。” “不,你别走,我走。”子臻果断地说,“白术,是我对不起你,就是你要分我半副身家也理所应当。我没别的什么给你,但是这所房子,以及这所房子里的一切,你怎么都要收下。这是我们的过去,现在都只属于你。” “我有花之韵,生活不会成问题的。花之韵是你的投资,我得到的已经很多。” “但是我理应照顾你一生一世。现在是我做得不好……” “不,是我不好,不够关心你,才会让别人有机可乘……” 你推我让,好像君子国故事,看上去多么谦逊恩爱。然而内里全不是那么回事。 妈妈和姐姐听说了,十分黯然。 “一定要用离婚来解决吗?”姐姐苦劝,“留不住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但是至少,可以留住叶子臻夫人这个名分呀。” “这个名分并不是我的理想。”我看着妈妈和姐姐,“他有了另外一个家,还有了孩子。我还要名分有什么用?对于那个三口之家来说,我才是第三者。” “小叶这么过分!”老妈发起怒来。一个孩子。这理由比什么都有力,有力到连我的老母胞姐都觉得离婚已经是不得已的选择。“离了就离了吧。他在外面有了孩子,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儿了。你就是不离,他的心也不会在你这边儿了。没孩子,好歹还有个浪子回头的时候,这孩子出世,又不能让他再缩回去,不如成全了他们吧。” 说得这样伟大而委屈。 然而真相并不是这样。至少不完全是这样。 我所以要离开叶子臻,只是为了更完整而自由地去爱宜中。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子臻会发现我和宜中的事情,到那时他未必有我大度,说不定会说些难听的话来羞辱我和宜中的爱情。我不愿意看到那一天,不愿让宜中蒙受暧昧的指责,宁可防患于未然。 找一个看起来更为高尚动听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真心,原是人的本性。 从此我可以一心一意毫无顾忌地去爱宜中。 太爱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忘记整个世界。我的世界里,只有宜中,他是宇宙的核心。 春茶初收,我托相熟的茶叶店老板代为预订了半斤明前龙井,下午专门去取了回来,顺路又买半斤莲子。 明前龙井,色如阗翠,形似莲心,故而又名“莲心茶”。 我将莲子泡在温水中,亲手剥出碧绿的莲子芯来晾干,与茶同泡。其味微苦,但醒神明目,回甘更浓。 我为它取名“心心相印”。相信宜中一定会喜欢。 想象着等下和宜中同品“心心相印茶”的情景,剥莲子的劳动变得甜蜜而富有诗意。 风铃叮咚一响,来的却不是宜中,而是一位不速之客。她身材高挑,丰满匀称,身穿兔灰色紧身羊绒衫,同色羊绒裙子,外披大红金针刺绣羊绒披肩,浑身上下不戴一件首饰,却偏有种珠光宝气的耀眼感——那志得意满的艳女,正是胡司容。 我迎上去:“一年不见,你的气色好多了。” “多谢你的药方。”她坐下来,很自然地取过一枚莲子,帮我剥开。 我婉拒:“茶性易染,你手上有化妆品,剥的莲子只怕于茶味不宜。” 她有些尴尬,一双手伸着不是,缩回也不是。 店里小姐见机行事,忙递过两张纸巾,顺便招呼:“胡小姐喝什么?” 隔了一年,她们仍然牢牢记得她是胡小姐。由此可见每个人都知道她的身份,知道她在我的失败的婚姻中扮演的角色。 “你对茶很讲究,近乎要求完美。”她擦了手,恢复平静,淡淡地笑,“这样的人,通常都有洁癖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不是就是用来形容你们这种人的?” 我忍不住讽刺:“怎么可能呢?这世上,谁还能要求完整的东西?苦争苦斗,得到的都是残渣剩饭。” “那也是多得到一点是一点的好。”胡司容很大方,是那种胜利者特有的大方和坦荡。“你也知道,叶子臻曾经给我五十万,要和我分手。我就想,他能给情妇五十万,就能给亲生骨肉一百万。所以我才一意孤行地把孩子生了下来,无非是想在多要一点,哪怕是残渣剩饭吧,剩鱼翅也好过剩鱼刺呀。反正,我本来也没指望能得到条全鱼。结果,没想到你还真把整盘鱼让了出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没想到会有人笨到像我这样,全盘认输吧?” “哪有什么输赢?”胡司容淡然一笑,“人弃我取,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况且,叶子臻并没与完全忘记你,他对你,还是相当地在意。不过,毕竟付出过,也得到过了,总算一切都值得。我总得来跟你说声谢谢。” 我忽然觉得灰心,饰演着同样的角色,可是人家就有本事把B角修成A角,配角修成主角。我却仍然停留在原位上,白白放弃影后宝座,跑到长篇电视剧里挤个小角色。 多希望也可以有修成正果的一天。 本想回敬几句的,恰好有花店送花来,大朵的白玫瑰,衬着凤凰草,白得更白,绿得更绿,夹着一张字条:“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我忍不住满面笑容地接过来,招呼小姐取来那只长颈水晶瓶子亲自插了起来。 自己家里就是开花店的,我又做着花瓣美容的生意,可是有人送花,兴奋的心却还是和天下的女孩子一样。 宜中随后来到,看到水晶瓶里插花的花束,会心一笑。 我为他和胡司容做介绍:“宋先生,胡小姐。”没有身份,没有历史。 宜中对着胡司容微微前一下身,坐下来,顺手取过桌子上的茯苓糕来吃。 我说:“茶等一下就好。” 宜中说:“上次的碧螺春就挺好,怎么又换样子了?” “这是今天才到货的顶级明前龙井,茶叶店总共才进了两斤,我就先要了半斤。” 宜中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我睃他一眼:“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玩物丧志,就只会在这些吃的喝的玩意儿上费心思是不是?” “谁说的?我没说。”宜中只是抵赖,“民以食为天,谁敢说吃喝不是大题目?” “你没说?你笑得不怀好意,心里头说了。” 胡司容站起来告辞,我送她出门,已经走出门口了,她忽然回过头来莞尔一笑,说:“现在我明白了。” 我看着她的灰衣红巾招摇过市,渐行渐远,直到完全消失在街头人群中。 现在我明白了。她说现在她明白了。 我不知道她明白了什么。 我沉浸在与宜中的热恋与喜悦中,不问寒暑。 快乐有多浓,苦涩便有多深。不为人知的爱情故事,往往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热烈与疯狂。像秋天的枫叶,因为明知不久长,故而拼力一搏,红得妖艳。 叶子臻很快知道了宜中的事,他约我在咖啡店见面,很含蓄地说:“你要小心。” “小心什么?天灾,还是人祸?”我淡淡地笑,“胡小姐好吗?” “她好……好惦记你。”子臻爽朗地笑,“司容说,如果你不是你,她不是她,你们一定可以做好朋友。” “我们是一样的人。” “连选老公的眼光都是一样的,所以才会先后跟了我。”他更加哈哈大笑。 我忽觉不耐。许多女人会卖弄她们有过多少裙下之臣,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魅力,虽然浅薄,但因为女人世界相对狭小之故,尚可原谅;然而男人,他们的天空那么高,也要把女人当胸花一样四处展览,未免可厌。 但是曾经选择叶子臻做丈夫是我自己犯的过错,如今这个错误如此明白地摆在面前,不认错也是无用。 我决定沉默。 叶子臻却忽然忏悔起来:“白术,没有照顾好你是我的错,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你,伤了你的心,要不,你也不会这么着……” 我诧异。他竟然一厢情愿地认为我的堕落是因为他。子臻的自负我早就清楚,但是自恋到这种地步却还是令我瞠目。我惟有继续沉默。或许,他会觉得我是被他感动了,在为失去他而惋惜吧? 最后,子臻感慨:“你说过,每个男人都有帝王欲,但是你不愿意做我的三宫六院之一。可是现在,你却要做宋宜中的西宫娘娘?” 我笑了。这才是症结的所在吧?即使他曾经辜负我,却仍不愿我会背叛他。 子臻对着我的笑容愣了片刻,痴痴地说:“白术,我不明白你。我们认识那么多年,我始终不明白你。” 他不明白我,胡司容却说明白了。 我再一次笑了。 荷花开的时候,宜中去北京总部开汇报会,为期半个月。 我只觉度日如年,那个每晚在陌生街头寻寻觅觅的梦又开始了,简直一天也不能忍受。 打电话到北京总部去找他,接线生说他正在接另一个电话,请我稍候。我拿着话筒等待着,听到他的声音从彼端传来,是在同厂家谈某种新药的临床效果。 我听到他的声音,沉着,稳重,男人在工作的时候,有超常的魅力。 忽然之间,只觉整个心神都轻起来,顺着电话线悠然飞去。人还在西安,而我的魂儿,早已飞去了北京。 第二天,我把店里生意交待给助手,独自飞去北京,径自找到宜中下榻的那间宾馆。 宜中不在。明知道一个电话就会让他出现,但是因为太笃定了,反而不想打扰他,就坐在宾馆门前等。 不知过了多久,蓦然一抬头,他已经出现在面前。 那种感觉,仿佛隔世相见,两个人都一时失语,甚至也不晓得走近一步,就只呆呆地彼此望着傻笑。 “白术,你真傻,真傻。”宜中后来一次次这样取笑我。 我抱着他,揽着他的脖子,整个人吊在他身上撒娇:“宜中,我们私奔好不好?我们去云南,去大理,去西双版纳,去蝴蝶谷看百花齐放,看千万对梁祝翩翩共舞,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私奔吧。”这成了在北京那个星期里我与他最常用的一句对白。因为明知不可能,固而喜欢千百次重复。 真想就这样留在北京,不再回到西安,或者去任何一个城市,哪怕深山老林,只要我们在一起,不必再分开。 “宜中,我们不要再分开了,永远也不要再分开!”我起誓一样,反复地说着。谣言重复千遍不也可以变成真理吗,也许愿望重复多了亦可梦境成真,谁知道呢? 坐在大太阳下的公园里,他的大墨镜上倒映着荷叶荷花,如一幅水墨画。 隔着墨镜注视他的眼睛,不会眨眼。 “你在想什么?” 我答:“怎么样做一盘荷花沙拉。” 他笑起来。 我看着他,我是那么喜欢端详他,贪得无厌。“宜中宜中,我已经等你十年,不要再浪费时间,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要离开你。我绕了好远的路来找你,别再躲开我了。” “不会,再也不会。”他应承我,“我会还你许多个十年,还你所有的情。白术,我会要求离婚。” “离婚?”我反而愣了,“小李子会答应吗?” “我只有对不起她。”宜中长叹,“白术,让我们做一对罪人。我不能再辜负你,就只有辜负她。” “可我并不在乎你是不是已婚呀,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够了,不计名分。”我反而惶惑,要求他:“还是不要吧,不要提离婚,我有些怕……” “怕什么?” “怕要得太多,反而连眼前的也都失去。”我茫茫地,心烦意乱,“反正我现在可以和你在一起,已经很满足了。你找女朋友,我也找男朋友,你结婚,我也嫁人,我们两不吃亏,你并不欠我什么……” “我欠你一份专一。”宜中打断我,“这么多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感情的专一。但是现在,我想专一地爱一个人。不仅是不能辜负你,也是不能辜负我自己的心。我的心里,就只有你。” 巨大的幸福感淹没了我,令我窒息。太快乐了,快乐得不像是真的。我紧紧地,紧紧地抱着宜中,不再懂得别的语言,只会喃喃地饥渴地热情地重复着两个字:“宜中,宜中,宜中,宜中……” 这一年,我23岁,宜中35,我么都是第一次真正恋爱。 第4部分 薄命怜我甘做妾 如果当时我能预知宜中提出离婚会带来那样可怕的灾难,我绝不会同意他去和小李子谈判,而宁愿做他永远的寂寞情人。 但是人的心是贪得无厌的,在我与宜中的爱像青草一样疯长的时候,我们就好像回到了童年时候,忘记或者说虽然记得但不愿去考虑一切的束缚与阻碍,而只渴望时时刻刻在一起,永不分离。 那样的如胶似漆,那样的焚情似火,不再能忍受一丝一毫的虚伪与敷衍。相握的手,一分钟都不愿意分开;互望的眼,除了彼此谁也看不见。 即使我肯忽视他仍在婚姻状态中这一事实,他自己,我亲爱的宜中,他已经不能再忍受对不起我。 他说:“我一生为人风流,处处留情。但是今天,我才知道,真正爱一个人,是全心全意,心无旁骛。” 这样强烈的爱,会遭天谴。 太完美的事情都不可信,或者不可实现。但是被爱情蒙蔽了的我们自以为有勇气承受炼狱的地火。什么都想去试一试。包括提出离婚。 为了这次莽撞的错误,余生我都将活在忏悔中。 悔恨和思念像血液一样流淌在我的生命里,在我死的时候,化为蝙蝠飞去。 预兆在那天早晨走进“花之韵”时已经显现出来。 开启活动栅栏门,我嗅到一股植物腐烂的味道。是我储备的那些花瓣,昨晚下班时助手没有密封妥当,在暗夜里独自枯萎了。 但是按常规没道理腐烂得这么快,而且其为浓郁,使这个阴冷的早晨平白遮上一层不祥的阴影。 开了空调,我卷起袖子开始打扫,大冬天里也做得挥汗如雨。总算清理尽了那股异味,坐下来给自己泡一杯茶。然而开水刚冲入杯中,那脆弱的水晶玻璃就炸裂了。 我吃了一惊,捧着被开水溅伤的手,怔忡不安。 女孩们陆续地来到,看到我,满面春风地问好,又连声抱怨着天气真冷,公车真挤,批评彼此的化妆和衣着。平时我很嫌恶她们的吵闹,但是今天,这琐碎的声音使我有一种真实感,心上略觉平静。 就在这时,诊所的门被撞开了,是撞开,不是推开。 门开处,涌进来四五个满面怒容的男男女女,为首的,正是那位在我心上一根针一样横了近十年的宋宜中夫人——小李子! “嫂子。”我迎上去,接着头向旁一闪,躲开她突如其来的劈面一掌。 下李子失了手,更不闲话,只眼睛向四面一瞥,猛第一掌扫掉台几上琳琳琅琅的一排瓶瓶罐罐,做戏般大喝一声:“给我打!” “那随行的大概是娘家的兄弟姑嫂,得了令,立即拳扫脚踢,大打出手,把桌椅床榻一齐推翻,花瓶茶罐尽情打碎。而那两位姑嫂,更是眼疾手快,一边砸,一边还不忘了看清楚化妆瓶上标签,将几样名牌妆油只管往口袋里揣。 女孩们惊叫躲闪,不甘心地理论,我喝止:“让她们砸,砸坏的东西,登记清楚让宋先生买单。如果他们碰我一下,立刻报110!” 小李子愣了一下,忽然坐地大哭起来:“你这小妖精,12岁就知道勾男人,我日防夜防,防了你十几年呀,我和你有什么仇啊,你换着方儿跟我抢丈夫,阴魂不散的!你自己也一样会嫁人,就不拍拍良心想一想,天下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单单要抢我老公!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呐,宋宜中说什么也是你师兄,差着你十几岁,你怎么就不肯放过他呐……” 店里的女孩子们虽然都早已熟悉宜中其人,但是对于我和他的渊源竟然如此之深,却是第一次听到,当下都像看戏一样瞪大眼睛,满是兴味地听着。 我坐下来,倒一杯茶,双手捧给小李子,再叫一声:“嫂子,你一天是宋太太,我一天都会喊你嫂子。离婚的事,是宜中跟你提的,你该和他谈去。到我这里来闹,我反正已经是离过婚的人了,我在乎什么?你要砸只管砸,要骂只管骂,累了,这里有茶点供应,我反正是不怕的。” 小李子瞪大一双无神的眼睛,自己扶着椅子爬起来,坐定了,求助地望望哥嫂。 那娘家哥哥跨前一步,拿腔作势地一拍桌子:“你不怕,我就不信那宋宜中也不怕!你等着,我们这就去把他的店也砸了!妹妹,走!” “哥,等一下。”小李子犹豫着,“砸了,有用吗?” 那毕竟是她丈夫的店,她一天是宋宜中夫人,就一天也是宜中诊所的主人,砸我的店还罢了,砸她自己家的店?她舍不得。 李家嫂子献计:“不砸,也没关系。你抱着孩子到他医院坐着,他走哪儿你去哪儿,他想离婚,你就闹得他身败名裂。我就不信了,宋宜中现在好歹也是个小名人了,就不在乎形象?” 小李子得了计,又转向我,眼睛里忽然闪过一丝狡黠:“白术,你在乎不?” 我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招。这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功夫,我自己做不出,但是对某些人来说,仍然有效。 小李子无神的眼睛里重新注入了信心,对着我口沫横飞起来:“宋宜中是你师兄,你从小就喜欢他,崇拜他,是不是?如果他的形象被我毁了,走到哪儿,别人都指着他的脊梁骨骂,不把他当男人看,让他再也做不成医生,你在不在乎?” 我败下阵来。 我在乎,我当然在乎。宋宜中是我的偶像,我的支柱,我的生命。我怎么可能不在乎?如果宜中不做医生,他怎么还是宋宜中? 小李子得回一点胜算,扶着桌子艰难地站起来,指着我教训:“今天砸你的店是第一步,聪明的,你立刻和宋宜中断绝关系。如果你再缠着他,你放心,我有的是时间跟你耗。我的老公,我的家,你想拆散,你做梦!你想让我过不好,你就一天好日子都别想过!我就是死了,都不会把丈夫让给你!” 风卷残云的袭击后,小李子一家人又风驰电掣地消失了,留下风声鹤唳的花之韵小姐们,一边愁眉苦脸地打扫战场,一边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 我忽觉万念俱灰,抓起大衣走了出去,茫然无目的地散着步,不知道该到哪里去。 忽然想起高三时那个下雨的黄昏,我逃了学,也是这样茫然地匆匆地走,一直走到宜中的诊所,投在他的怀里哭,问他:“你要不要我?” 十年了。十年中,我那么辛苦那么热诚地盼望着宜中的爱,如今,终于得到,却又握不住,眼看着又要得而复失,怎么舍得?怎么舍得? 手机响起来,是宜中:“白术,你在哪里?”他的声音里满是焦虑关切。 我的泪忽然就洒落下来:“宜中,宜中,我想见你。” “我就来,你在哪里?” 宜中,宜中,只要拥有你的爱,什么样的苦难我会在意呢?只要拥有你的爱。 我们都预料到离婚会是一场战争,但是仍然没想到会打得这样艰辛。 小李子在第二天果然带着家人到宜中诊所大闹了一场。虽然没有砸店,而只是静坐示威,却也威力不小。至少,医院里的每个员工都知道了他们的老板是个花心的人,为了一个狐狸精要抛妻弃子,而他的妻,是这样地软弱而无辜。 接着,宝贝进了医院。虽然只是感冒,但是小李子要趁机做文章,故意闹得很隆重。通知了所有的亲戚,尤其是宜中的父母,也给特意从汉中接了来,以看护孙子为名,统统住进宋家,充分感受儿媳的贤惠和孙子的娇弱。 宋宜中怎么可能对这样的妻儿置于不顾? 小李子发动了一场全面的婚姻保卫战,参加者包括她的家人,宜中的家人,医院所有员工,甚至我的家人。 妈妈和姐姐对我轮番说教,特意召我会去开家庭会议,连姐夫也加入了进来。 妈妈说:“当初我为什么会答应你和姓叶的离婚?不就是因为那个女人有了他的孩子吗?男人女人只是两个人,但是有了孩子,就是一个家了。孩子是世界上惟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宋宜中和小李子再不相爱,也已经生活了快十年了。宝贝是宜中的心头肉,他舍得下吗?你就算不在乎小李子的恨,你能不在乎那孩子的恨?孩子长大了,会一辈子仇恨你和宋宜中。宜中和你在一起,也不会快乐的,这个,你想过没有?” 姐姐说:“别说宋宜中十有八九离不成婚,就算离了,他的名誉也毁了,小李子不揭了他一层皮绝对不可能放行。你就算得到宋宜中,也只是一个身败名裂的穷光蛋,有什么好?” 连姐夫也说:“男人吃着锅里望着盆里是天性,不过闹到离婚这么严重的也就太傻了。就拿我和你姐来说吧,夫妻这么多年,不吵架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和你姐离了,再娶一个,我想我不可能完全把你姐忘得一干二净,会没完没了地把两个人比来比去。叶子臻现在怎么样?还不是三天两头地给你打电话?你倒是不吵不闹地把他让给胡司容了,他们过得幸福吗?” 我觉得羞耻。这样隐私的感情被他们拿出来像剖瓜切菜一样地分析品评,使我有受辱的感觉。 离婚女人的额上已经被烙了红字,何况这个离婚女人还在鼓动别的男人离婚。 我不再是他们眼中纯洁天真的小白术,而成了一棵有毒的罂粟花。 另一面,宜中面对的轰炸比我更加严密激烈。 我们只得暂不见面。 每天晚上,他会找机会给我打一个电话,但是言语是这样地无力,而且太多避讳。我不敢问及他的家人,他不敢轻言承诺与爱情。能说的,只是“你好吗”和“多保重”。 然而问也是白问,他当然知道,我不好。见不到他,我怎么会好呢? 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又能说什么做什么呢? 苦捱了十几天,宜中终于找到机会偷跑出来见我。 “我们私奔吧。” 这句话,被我重复了无数次。但是这一次,由宜中说出。 “白术,我们走吧,去任何地方。不管法律承不承认,不管人们怎么说,我们离开西安,走得远远地,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从头开始。” 多么诱人的提议,像梦一样的美。 我几乎要心动了。不,我已经心动了。宜中所说的,其实早就是我所想的。十年前,我已经这样梦想:和他双宿双飞,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男耕女织,过最简单的生活,就像织女和牛郎那样,做神仙眷侣。 然而,神话毕竟是神话,梦想也毕竟是梦想。我又怎么忍心让才华横溢的宋宜中因为我而终止了他的大好前途。他是父亲的得意门生,是今时中国最优秀的医学专家之一。他的消失,等于几十种未出世的新特效药的消失,别说是我不忍心,就是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会死不瞑目的。 我深吸一口气,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宜中,你能这样说,我已经满足了。但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要离开西安。我的妈妈和姐姐还在这个城市里,我不想离开她们。” 宜中紧紧地抱着我,说:“白术,你真使我心痛。” 我抬起头,看着他。 他说:“从你十二岁起,就一直有办法使我心痛。我对自己说,这是个小女孩,天底下最纯洁的,宋宜中,你不可以亵渎她的感情。我逼着自己远离你,冷淡你。我以为我可以做到忘情。我交很多女朋友,以为自己很潇洒。可是最后,我还是忘不了你这个小女孩。白术,你要是永远只有十二岁多好,永远别长大,那样,我就会管得住自己,不来爱你。” 我的泪淌下来。我觉得苦涩,又觉得幸福。捐尾新生的美人鱼一双赤脚踩在刀尖上起舞,一边流血一边微笑,或许便是这种心境了。 然后有一天,宜中打电话给我,说他报名参加了一个义务医疗队,深入山区做巡回义诊,为期三个月。 我喟然。这便是宜中了,看起来稳重坚定,但是每遇到有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会想到逃避。我非常明白,他的所谓义诊就和当年突然接受北京研究所的邀请一样,都是因为怯懦。 但是我不忍心抱怨他。我早该知道,我的爱人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情人,更不是一个完美的圣人。他有齐天下男人的缺点,多情,而怯懦。这是第一次他想专一地爱,却爱得这样艰难。 我只害怕,我等了十年的爱,会再一次镜花水月,失之交臂。 宜中的出走使人们忽然失了箭靶子,都冷静下来。他的父母不久也回了汉中。小李子带着宝贝回娘家住了几天,不知怎地又和哥哥嫂子闹了别扭,反而生疏起来。他们失去了共同的敌人,就自己成了敌人。姑嫂之间,每日口角不绝。在哥嫂的眼中,小李子俨然已成了宋门弃妇,言语神色间每每露出轻慢的意思。小李子觉得寒心,看清楚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爹亲娘亲都不如自个儿老公孩子亲,更加害怕离婚。既然公婆哥嫂都不足以长期倚赖,便只有自己想办法了。 这些,都是姐姐白芍告诉我的。白芍找小李子谈了一次话,一则是调和矛盾,二则也是不愿让对方看到我们家中无人,有点替我出头的意思。 以姐姐的外交能力,那次会面居然很成功。小李子破例没有说过一句脏话,只是不住地哭,向服务员要了一次又一次纸巾,最后委委屈屈地说,只要宜中不再提离婚,她就对我们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且保证不再到我的店里来闹了。 白芍说:“依我说,这也是个权宜之计。你不一定非要嫁宋宜中,就是要嫁,也不一定非要赶得这么急。婚姻证书,只不过是一张纸,你撕了那张纸,也不能撕了他们曾经有过的婚姻;你抢了那张纸,也不代表他真的可以告别过去的一切。宝贝仍然是他的孩子,小李子仍然是孩子的妈,他们的关系,根本就是斩不断,理还乱。反不如留着他们的那张纸,咱们进可攻,退可守,走一步看一步,说不定将来先变心的还是你呢。” 随她怎样舌灿莲花,我只是不开口。 姐妹的感情,从小到大无话不谈的,却在一场说不清辩不明的婚外恋中忽然地远了。 姐姐是在替我分解是非,可是也是在替她自己找节目。她和那些当年看着白家往外搬家具的邻居一样,貌似同情的议论中藏着一份说不出来的兴奋与幸灾乐祸。这种心理,也许连她自己也不肯承认。 我觉得孤单。 当一个女人决定要以情人为己任,她就注定是要孤独的了。 但我还是依照姐姐的意思,次日下午拎了桃花冬瓜盅送上门去给宋夫人小李子侮辱。 自知这次服了软,只怕以后都不再抬得起头来。一妻一妾的格局,就此确定。 但是又怎样呢? 是我先爱上了宜中的,他没有了我,还有小李子和宝贝,我没有了他,就连活着的希望也没有了。 他与我的关系,就好比水与鱼,而小李子和宝贝,则是捕鱼的网。 共事一夫,总好过鱼死网破。 我和小李子,其实是一样的无奈。与其争下去,把宋宜中逼走,不如先和平共处,好歹让宜中回来才好。 小李子给我开了门,很有几分讪讪的。 我上赶着叫嫂子,从手袋里一样样取出甜品,香料,店里新进的上等精油和银香炉,以及整套的进口化妆品。 只要是女人,看到这些个东西都不会不动心。 小李子是女人,所以她很高兴,一样样把玩着那些个小瓶小罐,一样样地问我用处和用法。宋宜中的两个女人,不愁没有共同话题。奇就奇在,整个下午我们居然一句都没有提到宜中。 说完全没提呢,也不尽然,因为小李子的话题中心是宝贝:“宝贝儿这几天留在他姥姥家。他姥姥亲宝贝亲得不得了,几次都说要替宝贝转学,让他常住姥姥家。平时他爸不舍得,但是只要他爸不在家,他姥姥就赶紧把宝贝接了去。那些日子他奶奶住在这里,走的时候开玩笑说要把宝贝接到汉中住一段儿,他姥姥可吓坏了……” 我除了微笑,一句话也插不进去。 他姥姥,他奶奶,他爸,多么团结紧密的一个家,针也插不进,谁也泼不进。 “他爸”,这称呼比“我们家宜中”更亲密,更实打实凿。 我的沉默总算让小李子有些满意,她料足了威风,长吸一口气,换了副哀怨的面孔,叹息说:“这些日子,我一直睡不实,都是靠安眠药帮助睡眠,真是头疼。”说着当我的面旋开安眠药瓶子,倒了四片在 手心里一仰脖子吃了。 我只得捡些现成活儿劝慰:“总吃安眠药不是好事,其实可以试试别的方法,比如香薰。我替你带了香灯和几种鲜花精油,每晚睡前滴几滴薰衣草,可以舒缓神经,有助睡眠。” 小李子大概就在等这句话,立刻说:“就是呢,你是美容诊疗的专家,那次去你的店,很高档的样子。认识你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试过你的手艺呢,这两天我头疼得厉害,白术,不如你帮我做个按摩吧。” 我倒吸一口凉气。上门来替她做按摩,岂非坐实了侍妾的名份?然而拂袖而去,那今天不是白来了? 低了这个头,也许明天宜中就可以回来了;不低这个头,就可能永远让宜中活在挣扎中,从而最终失去他。 为了宜中,什么样的苦果不可以甘之如饴呢? 曾经,我做叶子臻太太的时候,替他的情妇胡司容做过美容;现在,作为宋宜中的情妇,倒又要替人家原配做按摩了。 莫非,这便是命? 香精灯点起来了,忧郁的薰衣草香里,我将按摩霜均匀地涂在下李子脸上,开始了生平第一次的上门服务——不是不屈辱的。 但是我对自己说:手上每打一圈,就等于脚上前进一步,我正在向宜中走去。宜中,他在那端等我,为了他,我甘愿承受一切的委屈和羞辱,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香薰谋杀案 夜里十一点钟,我刚刚睡下,却忽然因为一阵奇怪的心悸而惊醒了。 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的心跳得这样厉害? 电话铃忽然尖叫起来,在沉寂的静夜显得凄厉而绝望。 我跌跌撞撞地扑进客厅里抓起听筒:“喂?” “她死了……”对面是一种似呜咽又似号叫的声音,夹着牙齿打颤的声音,如一只受伤的兽。 我一阵毛骨悚然。“谁?你是谁?谁死了?” “白术……” 是宜中。那端的人居然是宜中。 “宜中!你在哪里?你的声音怎么会变成这样?” “白术……”宜中哭嚎起来,“小李子,小李子死了,她死了……” 我的心揪紧起来,第一个反应是去看了一眼挂钟,这是夜里,我是在做梦吧?我拍拍自己的脸,有感觉的,不是梦。那么,是宜中在做噩梦,说梦话? “宜中,宜中。”我只有不断喊他的名字,“你在哪里?” 但是电话已经挂了。 我几乎要发疯,小李子死了?这是什么意思?宜中又在哪里?为什么给我打来这样一个电话? 我开始拨打宜中的手机,一次又一次,都是占线。又拨打他家里的电话,没有人接。 最后,我找到白芍:“姐,宜中刚才给我打了一个奇怪的电话,他说小李子死了,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很怕……” 白芍很快赶了过来,她脸色苍白,穿着一身素服。 “白术,马上换衣服,跟我去李家。” “到底出了什么事?” “小李子死了。”白芍的手微微颤抖,“我刚才打电话到小李子的娘家,宋宜中也在那里。小李子死了,初步判断是自杀。她娘家的人口口声声说是你逼死了她,要找你算账。我们不能坐等在这里,只有直接送上门,趁着所有亲戚邻居都在,让她们发足了气,免得后患。你姐夫在楼下等我们,我已经通知了几个朋友,都会随后赶到,你放心,有我在,不会让你吃亏。” “小李子死了?她真的死了?”我筛糠一样抖起来,两只膝盖控制不住地对碰着,脑子里乱成一团,怎么也理不清,只有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在做梦,我在做梦,很快就会醒过来,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只是一个梦! 白芍自作主张地打开衣柜替我选衣裳:“把这套穿起来,别化妆了,憔悴点反而好,免得李家看着生气。等下不论她们说你什么,你都不要顶撞,让她们发泄去。放心,她们不敢动手,你姐夫不会袖手旁观的……” 我听不懂。我听不懂白芍的话。李家的人为什么要骂我打我?小李子怎么会自杀? “可是今天下午我们才谈过话,谈得好好的,她怎么会自杀呢?” 姐姐的动作停下来:“你说什么?今天下午你们见过面?” “是呀,不是你让我去和她好好谈谈的吗?我去了,还替她做过按摩,她情绪很平静,没有一点要自杀的迹象……” 随着我的叙述,白芍的眉头越拧越紧,最后,她把衣裳扔在床上,断然决定:“你还是不要去李家了,我和你姐夫去。在我回来之前,任何人你不要见,任何电话不要接,哪怕是妈妈或者宜中的电话也别接,更不要跟任何人说你今天见过小李子。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出了什么事?” “这件事有蹊跷……我说不准,不过我断定这件事有蹊跷……”白芍拉住我的手,再三叮嘱,“把电话线拔了,门上锁,任何人不要理会,尤其是警察局的人。窗帘拉死,不要开灯,等我回来!有门铃声别理会。我会用敲门做暗号,三下停一下,是我你才开门,一定要记住了!” 白芍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了。 我坐立不安,脑子里塞满了乱糟糟的念头。一会儿是下午和小李子谈话的内容,一会儿是李家人到花之韵大打出手的情形,一会儿是宜中兽吼般的声音…… 最终,我的思绪停在了宜中身上。宜中,他怎么样了呢?小李子死了,李家人会放过他吗?他现在正在李家,一面承受着妻子暴毙的痛苦,一面承受着李家的指责和迁怒,他怎么受得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我吃了一惊,本能地要接,想起白芍的叮嘱又停住了。 白芍为什么还不回来?如今,她成了我和外界惟一的联系。 电话响了又响,每一次响起都令我心惊肉跳。每一次停止又让我惶惶不安。 时间静止,偌大的别墅变成了一座巨形坟墓。我有些怀疑消息的错误,的确有人死去了,但不是小李子,而是我自己。我死在自己的茧里,被整个世界遗忘了。 前所未有的恐惧与孤独。 我揪着自己的头发,怀疑它们会在明天早晨变为雪白。 夜为什么这么长?白芍去哪里了?她会不会把我扔在这里,再也不回来?我到底是不是死了?我要见宜中,宜中,你在哪里,你怎么样了?宜中! 白芍直到天微微亮才回来,三下停一下地敲门,好像玩特务游戏。 她神色惨淡,因为连夜奔波,脸上蒙着一层灰气。姐夫也一脸严肃,坐下来就不断地抽烟,咳了两句才开口:“白术,我们谈谈。” 我更加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这么多年来,姐夫很少介入我家的事。现在白芍静下来,让姐夫与我谈,那就代表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连精明的姐姐都觉得不能把握。 “姐夫,我在听。” “小李子死了,死亡时间是今天下午五点钟。当时还是上班时间,小区里没什么人,是一个路人发现从宋家的窗户里冒出烟来,打电话报了警。消防员赶到的时候,火已经烧起来,消防车一边喷水一边向楼上喊话,这时候小李子忽然打开窗户,从楼上跳了下来,当场摔死……” 我呻吟起来,不敢再听下去,心揪成一团,疼得窒息。 白芍双手捂住脸,也是不住地发抖。那可怕的叙述,触手可及的恐怖与残酷,让我们不能相信这样残忍的事实会发生在现实中,发生在一个熟人的身上。 姐夫捻灭烟头,又重新点燃一支,深吸了两口,才又接着说下去:“我托了一个警局的朋友打听出来,验尸报告说,死者在死前服食过少量安眠药,然后开了煤气,屋子里还有没有烧尽的香精灯,估计是爆炸引起大火,死者没被炸死烧死,却被烟熏醒过来,看到消防车赶到,就跳楼自尽……” “不!”我叫出来,心中朦胧地感觉到一些什么疑端,却只是理不清。“不是自杀!” “我也觉得不是自杀。”姐姐终于开口了,“我仔细想过了,如果真像白术说的那样,小李子下午刚刚和你做过一次谈话,还让你替她做按摩来侮辱你,那么你走后,她应该很得意也很平静,觉得事情解决了。就算要自杀,也会过一段日子,看看事态发展才决定不迟。就算她们闹得最凶的时候,她也没有真正采取什么极端的行为,怎么会忽然变得这么坚决,又服安眠药又开煤气又跳楼的呢?” “就是这样!”我心中的疑团被白术牵出头绪,立刻就变得清晰起来,“还有最终要的一点就是,当时我替她做按摩,做到一半的时候她就睡着了。我看着她睡着才走的。她吃了安眠药,按理没那么快醒过来,怎么可能自己爬起来去开了煤气再睡呢?” 姐夫说:“会不会是煤气泄漏?” 我想了想,肯定地摇头:“不会。我走的时候,屋子里绝对没有煤气的异味,不存在漏气的可能性。” “白术对气味一向很敏感,她说没有煤气味,就绝对不会有错。”姐姐顿一顿,提出事情的关键,“那么,疑点就在,是谁开了煤气?” “是他杀。”姐夫沉静地说,“很有可能是他杀。但问题是,这个疑点只有白术一个人清楚。而白术,偏偏是最有杀人动机的人。” “什么?我?”我大吃一惊,“你们怀疑我杀了她?” “当然不是。”白芍拉我坐下,严肃地说,“我们当然相信你。问题是,警察会不会相信?今天下午,只有你见过小李子,换言之,你是死者在死前接触的最后一个人,而你是她的情敌。你喂她吃了安眠药,你带去香薰灯并且点燃,那么,如果你在她睡着之后开了煤气再锁上房门离开,就是最顺理成章的一种推论了。” “什么?”我如坠冰窖。白芍的推论匪夷所思,却又偏偏合情合理,再自然不过。听着她的叙述,我简直好像亲眼看到另一个我走进宋家,喂小李子吃药,然后开煤气,点香精灯,再关门离开,从而制造了一次爆炸……太合理了,合理得天衣无缝,不容置疑。 “杀人动机,时间,地点,方式……都十分清楚。”姐夫再点燃一支烟,进一点敲定我的罪行,“李家的人现在口口声声喊着你是杀人凶手,是你害死了小李子。但是他们的意思还只是说小李子因为你抢走她丈夫,才含恨自杀的。并没有真说你做过什么。如果你现在送上门去承认自己今天见过小李子,那就坐实罪名,真成了杀人凶手了。” “不是我!”我号叫起来。 白芍忙冲上来按住我的嘴,怒喝:“住口,你想把警察引来吗?” 我的泪汩汩地流下来,不能说话,只有哀哀地望着姐姐。 白芍松了手,叹息:“所以,你一定要记住,不能告诉任何人你见过小李子。无论是他杀还是自杀,总之与你无关。” “警察就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吗?比如手印脚印什么的。” “没有。”姐夫摇头,“这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现场已经完全被烧毁,什么证据也找不到了。找不到真凶的痕迹,也找不到你的痕迹。所以,虽然没有人想到这件事可能另有凶手,不是自杀是他杀,但同样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去过宋家,从而也就不会怀疑到你……” 换言之,小李子的死将成为一段沉冤血案,永难昭雪。 真正的凶手,将因为我的怯懦自保而逍遥法外,让小李子死不瞑目。 小李子死了,是被我亲手点燃的香薰灯杀死的,而且,由于我的隐瞒真相,她又将再死一次。我于心何安? 白芍一次次叮嘱我:“不要说,对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说真话,说了,你就是第一疑凶。” 姐夫在一旁帮腔:“现场已经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有第三者来过,如果你出面证明小李子是他杀,而警察又无法找到真凶,那么你就是疑凶。小李子的死因照样不明,咱们家却要白白被卷进去。别忘了,你是最有杀人动机的一个人。” 不说,我不说。可是,怎么面对自己的良心? 夜夜梦到小李子披头散发来找我,哭诉着:“白术,我死得好惨,只有你知道,我不是自杀。我死得冤呀,你要替我洗冤呀!你欠我的,你得还我呀!” 我哭着,跑着:“不是我,我不说!” 但是,我可以瞒尽天下人,我不能瞒宜中。他必须知道真相! 我找到宜中,就在他的家,在那个已成废墟的宋宅。四壁全是黑灰,床榻几败,所有的东西都呈现出奇怪的扭曲,烧了一半的床单半是火迹半是水渍,有种洪荒的苍凉。 宜中半跪半坐在屋子中央,深深地埋着头,仿佛凭吊。 我走过去,抱住他的头,心疼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宜中抬头,缓缓地缓缓地抬起头来,他的眼神,是一种迟滞的哀伤,仿佛认不出我是谁。 然后,他开口了,声音暗哑,带着一丝恍惚,仍然未能相信一切发生过的事实便是生活的真相。 “她死了,她说过死也不要离婚,她真的做到了。” “不是的,宜中,她不是自杀。”我哭出来,紧紧地抱着他,“我在警察局没有说真话,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那是假的。其实我见过她,就在她死的那天下午,我来你们家,和她谈过一次话,我见过她,她不是自杀……” 我哭着,艰难地,断断续续地,说出事实的真相。 宜中越听越奇,眼神渐渐集中,眉头越拧越紧,最终,他理清所有的概念:“你是说,小李是死于他杀?在你走后,另有别人进过我家,开了煤气制造爆炸?而小李子是在被煤烟熏醒后,因为神智不清或者急于求生才跳的楼,而根本不是因为要自杀?” 他站起来,抚着墙慢慢地走,从一个屋子走到另一个屋子,仿佛在聆听墙的说话。真相,就记录在墙壁里。这沉默的四壁,他们是惟一知道小李子死亡真相的食物,他们,会告诉宜中真相吗? 宜中停下来,已经完全清醒了:“白术,你做得对。” 我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 “不要说,不要跟任何人说出真相。”他说着和白芍完全一致的话。他和白芍,都是我的亲人,因此,都做出同样的决定。“如果你说出事实,警察未必会找出凶手,但是你,会成为疑犯,带来想象不出的后患。” 他转过身,对着床的方向跪下,忽然间声泪俱下:“李子,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他的声音里充满着的,竟然是痛苦的悔意!是我,是我带给他这样的痛苦和挣扎,我向他说出真相,就是逼他和我一起担负道德的枷锁,逼他在忠诚与背叛之间做出抉择。 他做了,那就是——不说。 不说,就是让小李子冤死,就是与我同流合污。现在,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在隐瞒真相,还有宜中。他知道了真相,却同样叮嘱我不要说,那么,他就成了共犯!他会恨我吗? “宜中……”我无力地呼唤。 他不看我,疲惫地说:“你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我的心沉下去,看着他,看着他,他和我相距只有一步,我伸出手,可是不敢拥抱他也不敢抚摸他。好容易拉近的一点点距离,忽然间就拉远了。这一刻的我们,仿佛隔海相望,遥不可及。 “宜中,让我陪陪你,好不好?”我软弱地央求着。 “不用。”他头也不抬,只是冷冷地再次叮嘱,“记住,什么也不要说。” 我彻底地崩溃了。 他恨我!他知道了妻子的惨死,却不能替她伸冤,而要帮我一起隐瞒真相。他对不起她,双重的对不起。是我逼他带上这样的枷锁,他恨我,他恨我! 宋宜中恨我!天哪,我用了十年的时间来等待他的爱,可是等到的,竟然是他的恨,天!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 宋宜中恨我,宜中恨我,我爱了十年的大师兄在恨我!这个意念让我疯狂,心上像有千万虫子在咬啮。 我找到白芍,哭得喘不过气来:“姐,你陪我去自首好不好?我不能再隐瞒下去,我要去自首,去说出真相!” “你疯了!”姐姐摇撼我,“白术,你在说什么?什么自首?你又没杀人犯科,说什么自首?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些什么?” 我的失态使姐姐很不放心,更加不允许我去警察局说出真相。她甚至放下生意不理,专门请了假,押着我上了火车,去南方旅游。 我们去了云南,游丽江,蝴蝶谷,苍山洱海……曾经我对着宜中做过千百次的梦,现在由姐姐把这些梦想陪我实现。但是,有什么用呢? 在西安,有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去了,而活着的人从此活在死人的阴影里。那里,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丽江的水再清,西双版纳的花朵再艳,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每天晚上,我都照例会给宜中打一个电话。多半是不通,偶尔通了,他也不肯接。我们的距离,不只是西安和丽江那么远,而是远在天边。 后来,电话就再也没有打通过了。 倒是姐夫打来一个电话,他说,宜中失踪了。 姐姐小心地瞒住了消息不使我知道,仍然带着我到处逛。但我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被她牵着手,毫无兴味地漫游着,眼睛没有聚焦,谈话没有内容。 夜夜噩梦,不住地叫宜中的名字,或者狂喊“我不说”。 半个月后回到西安,妈妈看到我几乎认不出来,失笑说:“这是去旅游了,还是从军回来?” 我放下行李就要出门,姐姐知道我是要去找宜中,到了这时候,不得不告诉我实话,说宜中已经失踪,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去向。 我当时就发起狂来,大喊大叫着,只是一次次往门外冲。姐姐眼看拦不住,只得陪着我出门。从宋家找到诊所,最后又一起出现在小李子的娘家。 李家人见到我仍然仇恨不已,但毕竟已经闹了那么久,没有力气再闹,只是恶狠狠地诅咒:“姓宋的也许是死了,再不就被李子的魂儿 抓走了。你小心着,也不得好死!“ 我随他们咒骂,没有一句反驳。 随便给我怎么样的惩罚都好,只要让我见到宜中。宜中,你在哪里?你怎么忍心就这样扔下我不顾?再大的灾难,再重的负担,让我们一起来面对好不好?你怎能再一次丢下我,孤零零生活在痛苦和思念中? 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报了警,登了寻人启事,只是得不到半点宋宜中的消息。 我关了美容院,开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寻找,幻想着会在某个路口迎面和宜中相遇。 然而奇迹不属于我。 宜中就这样从我生命中消失了,如风掠过水面,不留痕迹。 每当我点燃香薰灯,就会想起小李子,烛光中总见她幽怨的眼神,仿佛在对我说:“为什么呢,我们两个一起失去了他?” 小李子死了,宜中走了,我们两个,一起失去了他。 香薰灯的烛光把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投在对面的墙上,微微摇动。 从今往后,我是否要终生与影相伴? 被误读的虞美人 香薰灯的烛光把我的影子投在对面的墙上,灰色的,单薄的,微微摇动。 摇过了春花秋月,摇过了风朝雨夕,摇过了十年的相思与忏悔。 物华偷换,寒暑暗转,而影子,依然孤单。 影啊影,如果我失了心,没了爱,是不是也同你一样,只是无色的影子,或者,像影子失了光,失了形?又或者,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活生生的人,而只是做了宜中二十多年的影子,如今宜中走了,我便是影子没了光? 宜中,宜中,你是生是死,给我一个消息好不好?让我知道你在哪里?我不再闹你了,不再纠缠,不再逼你对我好,我只要知道你好就行了。宜中,你答应我,给我一封信,一个电话,让我知道你活着,你好好地活着,好不好啊宜中? 影子已经在墙上孤独地飘摇了十年了。 我已经不见宜中十年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宜中,他可还记得我? 也许他不再记得我,也许他又结了婚,有了孩子。都没关系,只要让我知道,他过得还好,我便满足。 十年里,妈妈终于等到了她的幸福,得以再婚。 对象并不是邢先生。 妈妈说:“爱一个人并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得到一个人,才是真正的生活。” 对于爱情的抉择,妈妈一向比我有智慧。 姐姐的事业更加成功,并且像所有生意成功的人一样,开始向房地产发展。她是中国现代的郝思嘉,笃信不管什么样的时世,土地总是最坚实的。并且她和叶子臻一样,也开始有了搜集古董家具的嗜好,尤其对黄花梨木有特殊兴趣。 叶子臻夫妻俩和我都成了朋友,时有往来。有时候两个人吵了架,会前脚后脚地跑到花之韵来向我诉苦,要求评个公道。尤其胡司容,她在婚后开始发胖,并且喜欢发老公牢骚,每隔三句话就要喃喃地又似诅咒又似炫耀地扯一句“那个死鬼呀”,口角神情,像煞当年的小李子。她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我和子臻曾经有过的婚姻生活,而把我只当作她自己的一位闺中密友。 不肯忘记的反而是叶子臻,他依然不甘寂寞地拈花惹草,但是不会再弄出婚外孕那样的大麻烦来。现在他已经很懂得处理妻子和情人的关系。有一次他对我说:“早知道感情游戏其实是这么周而复始的一种活动,当初就不该离开你。跑了一大圈,其实还是你最好。” 我温和地打断他:“那是因为你失去了我的缘故。其实真正最好的,应该是你真正得到的那个。” 道理很简单,只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肯信服。 连我自己都不信,因为我也放弃了叶子臻,而苦苦地思念着宜中。 宜中,我是否永远地失去了你? 别墅的院子里种满了金银花,四季常青,它们时时刻刻提醒我宜中的存在。但是我看不到他也听不到他。 宜中一直都是个擅于逃避的人,但是这一次,未免逃得太彻底,彻底到残忍的地步。 可是我无法恨他。太爱一个人,就没办法恨得起来。 我在梦里走进宋宜中的家,看到他在床上沉睡,睡梦中还拧紧着眉,无限烦恼忧思。我轻轻替他抹开愁纹,眼泪一滴滴落下来。 醒来时,枕边湿湿的,说不出的冷。自己的手臂互抱,抱得再紧,也还是冷。 我知道,我和宜中,都无法走出小李子冤死的阴影。内疚和悔恨将伴随我们,到老,到死。 当年为怕被牵扯进杀人嫌疑犯而隐瞒真相,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一切可能的责任与危险。然而现在我知道,我错了。虽然说出来也许会被怀疑,被起诉,但至少还有一半的可能使冤案得到澄清。不说,却注定我已经背负了道德的宣判,成为终身囚徒,连保释的机会都没有。 白芍和姐夫也是知道真相的人,但是他们就没有愧疚感。因为他们保护了自己无辜的妹妹,认为此举理所应当。 因此他们也就不能理解我的自寻烦恼,视我的自责为祥林嫂的忏悔。每当我一开头,姐姐就会不耐烦地打断我:“是,是,你真后悔,你单知道狼在冬天没有吃的会到村里来,却不知道春天也会有狼……” 哦,我想念宜中。只有他才会懂得我的心。我们同病相怜,我们心心相印。可是,我们天各一方。 莲心茶加了莲子芯,清苦微香。宜中,多想和你再一次把杯共饮,对月同酌! 宜中,你究竟在哪里呢? 白芍有一天早晨来找我,神情有些尴尬,难辨悲喜,但分明有一些兴奋,不是因为欢喜,而是因为紧张:“妹妹,有事情发生了。” 她今年已经快四十岁,却还是那么好事,只要有事发生便兴奋,且不论是好事坏事。 我正在给一盆扶桑花剪枝,闻言放下竹剪刀,等她下文。 “是小李子的事,有了新发现。”白芍在屋子里不安分地走来走去,莫名地兴奋,“她果然是他杀,凶手已经自首了,还是我们有预见,当时我就说这事儿蹊跷嘛,真叫我猜对了!” 我明白过来,难怪白芍如此不安,她是为自己的远见卓识而兴奋,却苦于既然已经隐瞒了十年,现在自然也不能把这一成果与众人分享,因此觉得郁闷。 顾不得详细分析她的心理,我焦急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点!” “还是你姐夫那个朋友说出来的。前几天,有个案犯落网,判了死刑,反正活不成,他在死前交待自己犯过的罪行时,亲口交代曾在某年某月杀了人,查起案总来,就是小李子。” 随着姐姐的叙述,一幕残酷的案卷在我面前展开了:那一日,我服侍小李子睡熟后离开了宋家。也许是因为我走时没有把门关严,也许是撬门砸锁,总之就在我走后不久,有小偷潜进了宋家。他在偷窃成功后,看到熟睡不醒的小李子,忽然起了色心。欲行不轨时,小李子惊醒了,誓死不从,喊起救命来。小偷慌乱之下拿起台灯对着小李子的头猛砸几下。当时,他以为小李子被砸死了,又惊又怕,忽然看到正在燃烧的香薰灯,便起了歹心,拧开煤气并把房门层层上锁后逃走。他本来想煤气爆炸会把现场彻底炸毁,从而也就达到了毁尸灭迹的目的。没想到小李子却没有断气,而香薰灯也并未引起惊天动地的爆炸,只引起了一场火灾。浓烟又将小李子薰醒——至于小李子为什么会在消防车到来后竟然推窗跳楼,专家分析应该是在神智不清的状况下急于离开火场,看到下面站满了人一时情急就跳了下来。目的不是为了自杀,而恰恰相反,是为了求生…… 我的泪再次涌出来,小李子,她的冤案终于水落石出了,她在天之灵,也该安息! 姐姐最后说:“警察已经找到宋宜中,通知了他这件事,宜中现在陕南山区,可惜的是,他不肯回来……” “宜中在陕南山区?”我又吃了一惊。今天的意外太多了,多到我无法准确接收,“宜中去山区做什么?他现在怎么样?他好不好?他为什么不回来?” “你一下子问我这么多,我又问谁去?”姐姐不以为意地“咯咯”笑起来,“你看你,一听宜中的名字就哭成这样子,你这辈子也真叫欠了他,二十多年了,还缠不清。” 但是我已经听不进姐姐的话,我心中只有一个概念:我要去找宜中,我要去见宜中,我要见到宜中! 我终于见到了宋宜中。 宜中,我的大师兄,我几乎不再认得他。 十年,已经十年了,我整整十年没有见他。十年,仅仅才十年吗?他的样子,分明像已经过完了一辈子。 怎么能相信面前这个满脸皱纹佝偻消瘦的人便是宋宜中? 他苍老而沧桑,分明已经是个老人。瘦,瘦得皮包着骨头;黑,黑得干枯如焦柴。仿佛当年宋家的那把火,把他的青春和斗志也一齐烧掉了。他在火中偷生苟活,却只活下来半个人,另外一半的生命,则葬在火里,化烟化灰了。不,他不是宜中,这个满面忧思的老中医,不是真正的宋宜中,而只是宜中的影子。 十年前,宜中随考察团深入山区义诊,从而注意到了这个被文明社会遗忘的角落,这贫困原始的世外桃源。他是为小李子的死讯而被提前终止义诊赶回西安的,在安葬妻子后,他的影子又独自回到山村。考察团早已离开了,他的影子却从此留了下来,替自己判了刑,终身流放,劳改赎罪。 他的罪,是帮我隐瞒真相,令妻子冤死!他无法背负良心的责备,更无法再面对我。于是,便把自己囚禁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结草为庐,采药为生。 十年了,他不知救了多少贫病交加的村民,却始终救不了他自己。因为,山林深处,没有一种草叫做忘忧草! 我的泪流下来,叫他:“大师兄,我来看你。” 他看着我,却只是淡然。半晌,慢慢说:“是你,白术。” “是我,大师兄。我好容易找到了你,我想告诉你,嫂子的事查清楚了,凶手抓到了……” “我已经知道了。”宜中漠然地说,“警察来找过我。我知道你会来的。” “我来接你回去。师兄,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好不好?我找了你十年,爱了你二十年,现在,没有什么理由再让我们分开了……” 忽然之间,我觉得这段话好熟悉,十年前,在北京,莲花池边,我也曾这样要求过他——宜中宜中,我已经等你十年,不要再浪费时间,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要离开你。我绕了好远的路来找你,别再躲开我了。 记得当时,宜中应承我:不会,再也不会。我会还你许多个十年,还你所有的情。 然而,他终于负我,再次不告而别,扔下我又一个整整十年。 我哭着,悲哀于生命的不可推敲。当我哀求的时候,我已经预感到了那绝望的答案。即使宜中答应我,他会做到吗?何况,他给我的答案,竟然是否决—— “回去?”宜中迟疑地重复,接着缓缓摇头,“我不想回去。我喜欢这里,我已经习惯了这里。我是个中医,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呆在山里。” “那么我呢?大师兄,我怎么办?”我惶惑地问,仿佛回到二十年前,那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十二岁的小女孩,她需要大师兄的保护。可是她的大师兄,何以忍心置她于不顾? “白术,你长大了。”师兄的眼睛终于落到我身上,从见面到现在,他是第一次认真地打量我。“白术,你还是这么漂亮,一点都没变。但是我不同,我老了,已经不再属于城市,我成了这山里的人了,再也回不去了。白术,你把我忘了吧。” 我如被雷击,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 忘了他?我爱他二十年,等他二十年,今天,我们终于都是自由之身了,终于重逢,他却让我,忘记他?师兄,你如何忍心? “不!”我哭着,抱住他,几乎站立不稳。即使他是一棵枯萎的金银花,也该在我的眼泪中重生。“大师兄,我不信你会忘了我。我们是有缘的,我们纠缠了二十年了,终于可以在一起,你怎么忍心让我走?大师兄,跟我走,跟我回西安,我会帮你重新在城市立足的。你明知道,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你知道的。大师兄,告诉我,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能做些什么,让你重新想起我?” “白术,你有钱吗?”大师兄忽然开口了,犹豫地,嗫嚅地,渴望地,开口了,“我想吃一顿好的,你请我,行不行?” 我后退一步,忍不住再退一步。 心一再地沉下去,沉下去,沉到无底的深渊。虽然从见面第一眼,我已经发现大师兄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民,但是仍然没有料到,他会变得这么彻底。 十年,十年真的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十年的风餐露宿,十年的饥寒交迫,十年的身心俱疲。宋宜中,他是真的已经死了,不存在了。 如今的大师兄,只是一个躯壳,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感情和思想。他生命的活力早已被山风吹干,被林火吞没。他已经——成了一个野人! 他舔着嘴唇,那干裂的,没有血色的嘴唇,眼中露出原始的欲望——对食品的欲望。他不耐烦地催促:“你有钱吗?让我吃顿好的。我知道村口有家饭店,这里惟一的饭店,我想吃猪肉炖洋芋。” 饭店。村子里惟一的饭店。 那能叫饭店吗?一张破布挑起个“酒”字,在风中有气无力地展着。普通的农家房子,放着几张长条桌,长条凳。前面是店,后面是屋。老板娘系着围裙,喂完了猪再来喂人。倒是笑容满面,十分满足自得,毕竟,是村里惟一的饭店呀。 没有菜谱,有什么吃什么,而所有的不过是村蔬野食。 “有猪肉炖洋芋哩。”老板娘夸耀地说,仿佛猪肉炖洋芋是世上最珍稀的美味。 大师兄也迎着老板娘的笑脸畅快地笑了,显然认同有猪肉炖洋芋是件多么可喜的事。他有一点骄傲地说:“这是我师妹,西安城里来的,要请我哩。要猪肉炖洋芋,多放点肉,满上。” 我的心悲哀到极点,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已经十年不见了。 时间的意义从没有一个时刻比此刻更具体鲜明地展现在我面前。十年,原来十年真的可以完全改造一个人。十年里,我亲爱的宜中躲在这深山老林中,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汲水而饮,与猿为伴,只靠采药行医向村民换取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他看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口,见过的最豪华的阵仗就是这家小饭店,接触到的最美味的享受就是猪肉炖洋芋——开始是为了自我放逐,后来便是习惯。他已经从内心深处接受了生活的改变,再也不打算回头。如今的城市对于他而言,已是一个遥远的童话。 我真想能够立刻变出一桌山珍海味,可是在这荒僻的山村,有钱也买不到除了猪肉炖洋芋以外的蔬菜鱼虾。况且,就算买得到,对于宜中来说也未必就比洋芋炖猪肉来的可口美味。旷日持久的寒素生活,已经使他失去了品味陈年红酒的味蕾,更没有兴致从容地享用一顿鸵鸟铁板烧。他还记得我的芙蓉蜜饯百合青果冰淇淋吗? 我想问他:记得白家的黄花梨木家具吗?记得情人节和我一起看通宵电影吗?记得兴庆宫的游船吗?记得我们关于私奔的笑谑和祈愿吗?记得我的百花粥和对他深沉执著的爱吗? 但是最后我什么也没有问,还问什么呢?他记得又如何?过去的再也回不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宜中大师兄。也许旧日的爱与纠缠,忘了比记得好。 我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放在桌子上,轻轻说:“大师兄,这些留给你,保重。” 小饭店里老掉牙的收音机再放一首老掉牙的情歌:我用什么奉献给你呀,我的爱人。 对我的爱人,甜蜜的笑和恒久的情都已经烟轻云淡,我能给他的,只是一点点钱。 你有钱吗?让我吃一顿好的。 这便是我的爱人对我惟一的要求了,而所谓好的,只是猪肉炖洋芋。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哦,这是你第一次求我,为了一碗洋芋炖猪肉。 不,这个陶醉于美食的村医不是我的宜中。我的宜中,已经在十年前的那次宋家大火中死去了。他留给我的,是永远的伤痛和纪念。 心一阵阵地疼着,我站起身说:“大师兄,我走了。” 宜中没有抬头,他仍在很专心地对付那碗洋芋和猪肉,在这一刻,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事会比那碗猪肉更重要更珍贵的了。 我挑开门帘走出去,再不打算回头。 宜中宜中,我等了你整整二十年,到了今天,终于有个合适的身份在一起了,我怎么会想到,再见时竟然会是这样?宜中哦宜中…… 一步,又一步,心疼得痉挛,疼得软弱,连呼吸都紧迫。 我艰难地走着,命令自己不要回头。那已经不是我的大师兄了。那个生平第一个送我玫瑰花的男人,曾带着我到处试餐,教会我使用刀叉和品味咖啡。如今,他彻底成了一个村农,不仅是外表,更是内心。 田野里一片浓绿,浓得让人睁不开眼。然而田埂边,有稀稀落落的几株红色草花,开得饱满而张扬,刺痛人的心。 我心里微微一动,是罂粟? 传说陕南农民曾经有过种罂粟提炼鸦片的历史,在解放前被严令禁止了。难道,这个荒僻的乡村凭着山高皇帝远,竟然允许罂粟花们借尸还魂,重新蔓延? 我本能地走过去,掐一枝花送到鼻端轻嗅,仔细地辨认着。花茎纤细挺直,花瓣薄如蝉翼,绿色的叶子有如羽毛,边缘有锯齿,香气清新。我猛醒过来,这不是罂粟,而是和罂粟同属同科的虞美人。 虞美人又名“舞草”,它舞在清风中,舞得忧伤而轻盈。 往事蓦地袭上心头。记得那年冬天,情人节的次日早晨,下着微雪,我和宜中于雪中漫步,走在城墙根儿底下,他说:“白术,你是一株虞美人。” 我是一株虞美人,不是罂粟花! 多少年来,世人误会我,而我自己,也早已认定自己是一株有毒的罂粟,放弃了辩解的权利。 杀人嫌疑犯,隐瞒真相者。为了小李子,我和宜中活在内疚与忏悔中,整整十年。内疚是我们的鸦片,明知有毒,偏偏吸食上瘾,不思抵抗。不是世人误了我们,是我们甘于沉迷在罂粟的迷香里,自甘堕落。 可是,我不该是罂粟,我是虞美人。是有益于人的虞美人。我要救宜中,只有救宜中,才可以救我自己。我和宜中,命运早已不可分。我焉可放弃他? 传说虞美人是虞姬捐血染红,“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而如今,我的楚霸王还在,他只是败落,而并没有死去,虞美人,又怎么可以弃霸王而去? 不管是闹市还是深山,不管是繁华还是贫穷,不管胜者为王抑或败者为寇,虞姬应该和霸王在一起。如果霸王不肯过江东,虞姬也只有留在他身边,除非血溅碧草,化为虞美人。 所有的委屈,辛苦,失落,绝望,一齐堆上心头。盛开的虞美人,是我的知己。只有她懂得我,只有她可以安慰我,只有她,直到我是多么地爱宜中,多么想让他回来,回到过去,回到我的身边。伤心的虞美人! 对着会跳舞的虞美人,我终于再也忍不住,跪倒在花丛中,放声痛哭…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