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渣了谁 作者:阆都 男主:即使你苍白而虚荣,懦弱而傲慢,自私而冷漠,但我依旧迷恋。 女主: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吧。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人生中的意义仅在于自己。 立意:我人生中的意义仅在于自己。 第 1 章 在高三漫长的暑假后,沈夏在第十三中学的教务处第一个见到的熟人是庄琳,听上去特别像一个女生的名字,其实是一个将将过180米的大男孩,就是脸比女孩还小,皮肤比女孩还白。 沈夏对他最深的印象是在高一的篮球赛上,她在后排看着单词,旁边的女孩硬拉着她一起给正处劣势的本班同学加油,沈夏抬起头看着一篮球场的美好酮体,看来看去也认出谁是谁——跑得太快了。 旁边的女孩善解人意地为她讲解:“你看那个全场大腿最白的,庄琳,他旁边两个是付瑞和朱恒野。” 她顺着女孩的指尖看下去,庄琳的腿在一票麦色和蜜色间白的醒目,是个好的参照物,再高的近视度数都能模模糊糊找到那抹白色。 沿着这条线索她自然地想到了这个男生的腿,他在教室中穿戴护膝时一票人围在她周围起哄他在穿“丝袜”,沈夏则在不着痕迹地偷窥他的小腿,骨肉均亭的一双腿,让人羡慕。 沈夏初中所在的学校为了逼她们拿到体育那几十分,天天大课间跑圈,又没有拉伸,沈夏的小腿在走路间会露出肌肉的轮廓,她一度为此烦恼,看着那样一双纤长的小腿不得不影响深刻。 深刻完之后还很认真地想要不要学打篮球,她扫过班级中几个换上篮球服的男生,他们似乎都拥有一双漂亮的小腿,但她很快就放弃了,在体育课上学了三步上篮后。 对她来说篮球不是一件有趣的运动,她也无法理解班上的男生为什么对NBA痴狂。 她下意识地向下看庄琳。 蓉城是亚热带气候,八月末也是没有东风的影子,沈夏穿着牛仔短裤,宽大的T恤掩盖下几乎看不到裤子,而庄琳穿着保守的卡其色长裤,一点肉都不见。 庄琳也认出了她,冲她点了点头,沈夏失望地收回目光,礼貌地微笑。 老师推门而露,看到他们都在,有些高兴:“刚好你们两个都在,那我就一起说了,复读不能进重点班,复读费要一万,同意的话1号直接来报道就好,班级外会有贴名字。”老师发给他们每人一张纸,上面是付款方式和账号。 庄琳和沈夏点头。 老师:“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庄琳和沈夏摇头。 老师:“没问题就可以走了。” 沈夏率先走了出去,她不太明白专门来这一趟有什么意义,明明在电话中说的很明白了。 她是今年无数上不了大学的人之一,实际她没超常发挥也没失常,就是那种上了重本线但只能去二本或者一本冷门专业的分,志愿也填的切合实际,按着老师的说法,前面几个冲一冲,中间正常,后面保底。 她也不心高气傲,没有非要去什么重点大学,自己资质自己知道,学校师资也不好,她要去那种学校要么拿命去拼要么拿钱去砸。 钱她家没有,命也豁不出去,双非学校她挺满意的,这已经是她努力后的结果了。 她已经在家收拾好东西等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专科那批的同学都拿到通知书了,她没法自欺欺人去查了下发现自己没学上。 原因后来她也找到,她填完自愿后顺手在“服从调剂”上选择了“否”。 她那天整个脑子里都是“否否否”。 填报志愿的课在高考完之后,她当时已经完全浸入了暑假模式,工作摸鱼,没事颓废,再次坐在课堂内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默认服不服从调剂都是会按照志愿顺序一路排下去,为了不被弄到冷门专业,她就顺了一下手,没想到弄到自己没书读。 到了晚上父母回来她才理顺了逻辑,把事情的头尾和父母好好地说了下。 沈夏父母一个小学毕业一个小学没毕业,耐着性质听她讲完了志愿政策和分数线等等高考后那一堂课她依稀记得老师讲的东西和之后推理出来的因果。 她妈陈美娟听完之后面色复杂:“你上不了大学了。” 沈夏:“我可以复读。” 她爸沈强比较现实:“复读要多少钱?” 沈夏倔强道:“我可以先出去打一年工攒够了钱再复读,不用你们花。” 沈强露出并不快乐且更加现实的笑:“你打了工就回不去学校了。你问问你们学校接不接收复读生吧?” 作为一个拖延症患者,沈夏很自然地把这个问题拖到第二天,美名曰:不能在工作时间打扰别人。 她从班主任入手,接着打到段长那边,被提醒应该找现任高三的段长,又要了现任段长的电话,打过去才发现是高一的生物老师,但并没卵用,接着被踢到教务处某个老师手中,难得一见的雄性老师,声音严肃,问过她的往年成绩和复读原因后答应了要求,复读费用一万,按照借读的数目来,等到快开学了再来找他,现在学校没人。 她想了想那个数字,一万,还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目前的工作工资不太高胜在轻松,好的暑假工都被挑的差不多了,现在重新找找不到好的工作。 有的时候,她还是要靠父母,她告诉父母后,沈强是沉默的,陈美娟很愤怒,她说:“你就该回去干点农活,才知道努力。” “学霸。”庄琳跟了上来,出声打断她的思绪,“你怎么也复读?” 是的,在这个普普通通的中学中,超过本一线不多的水平也能被人尊称一声“学霸”,旁人叫的情真意切,她在初听到一段时间内明确拒绝过这个称呼,后来叫的人多了她也管不了了。 “你呢?”她反问回去,并不打算把弄懂志愿填报规则导致的糗事说出来,她总要维持学霸的面子,虽然她觉得自己可并不配的上这个称呼。 “考的太差了,”庄琳表情有些颓废。 “谁不是呢?”沈夏完美地圆了回去。 话题终结,两人快步冲忙,主要是沈夏走的快,庄琳跟着她。 “学霸,你暑假去哪里玩了?”庄琳找了个大众的话题重新起头。 “回了趟老家。”沈夏犹豫一下,还是说了真话。 那女人说道做到,几天后两张绿皮车票把她和沈承送回老家,沈承是她堂哥,刚好回去看由相亲对象转化而成的女友。 她第一次知道消息时只觉得可怕,她今年18岁,沈承24岁,就被家里逼着相亲,更可怕的是相亲的女孩和她一般大,也18岁,说是已经不读书在工作。 “我也是,”终于有共同话题,庄琳看上去有些兴奋。 沈夏:“我记得你是本地人。” 庄琳:“户口在这里,其实是上海人,爷爷奶奶都在上海。” “好地方。”沈夏没去过上海,但十里洋场的传说还是听过的,纸醉金迷、衣香鬓影,是个有志青年该去拼搏的一线城市。 他们到校门口,出了校门是个丁字路口。 “你在哪里坐车?”沈夏问,每个方向的站点不同。 “都行,看你。” “你很不安?”沈夏觉得她和庄琳真没那么熟,他们高一就不是很熟悉,高二又分了班,文理楼相对,面都没见几次。现在天也不晚,还没到那种女生一个人走可能不安全的时间段。 “复读嘛,有些忐忑,不知道结果会不会更好。” “努力就好了,”她没心情安慰他,“我走路回家,你自便。” 她昨天才从老家到的蓉城,今天又跑来学校,实在没心情安慰一个整整两年没说过话的男同学。 世上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你还是自己考不好的,比我填错志愿的好多了,来找我要什么安慰。 她回去时她妈陈美娟还在街上买着早点,陈美娟本来是女工,被辞退后找了几分类似的工作都不满意,想来想去便开始自力更生。 太阳已高升,陈美娟拧开装着豆浆的桶看里面的存量:“没多少了,你先回去,我买完就回来。” 沈夏:“哦。”抬腿就走。 “哦什么,”陈美娟今天估计受了什么气,说话带着□□味,“就不懂的等等妈,我们一起走,帮我推推车。” “所以你需要我留下来帮你推车吗?”她的声音冷了些。 她自然是不愿意的,这条街离她的学校不算远,她不希望被认识她的人看到她推着早餐车在街上走。 “算了,”陈美娟看出了她的不乐意,“回了一趟家也没有懂事点。” “那我走了。”她语气没那么冷了,少年人的喜怒哀乐总是显于表面。 “走吧你,这趟老家你是白回了。”陈美娟在她身后抱怨。 沈夏想陈美娟的原意是让她下地干点活什么的,可惜她找错了季节,夏天又不是农忙时节,再说面对十几年没回家的小孙女,有谁会让她干农活? 她这次回老家受的最大的罪是在回去的路上,她是坐绿皮火车回去的,古典漂亮的外表下是陈旧的内壳和便宜的票价。 那辆车或许曾经有过辉煌的过去,载过名流名媛,但现在它只能凭借廉价的票价在一众出行方式中挣扎着生存下去。 第 2 章 沈夏的那节车厢是两排对坐的座位,一排三个座位,说是座位,其实只是两排似乎不锈钢材质的长椅。 她和沈承占了靠里的两个位置,最外面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大叔,陈旧的POLO衫上绣着闻名世界的牌子,裤子松松垮垮,手里拿着一个粉色的风扇,两片扇片呼啦呼啦地吹。对面坐在是一家人,男孩子倒在母亲身上睡着。 沈承把行李箱放好,客气地让中年大叔缩脚让开空间,让沈夏坐到最内的位置。 沈夏面前小小的桌子大概有座位一半长,上面放满了东西,一半是吃得,一半是吃剩的垃圾,几个当作垃圾袋的塑料袋敞着,沈夏看见里面有瓜子花生壳、青黄色的橘子皮还有吃完的八宝粥罐。 沈夏找个了角落,抽出纸巾包着橘络和几片瓜子壳,扔到垃圾袋里,放上矿泉水瓶。 她拉上蓝色的窗帘,挡去盛夏上午十点十六分炙热的太阳,有气无力地摊在狭窄的座位上。 沈承坐在中间,挡在她和另一个乘客中间,看她颓然的样子,问道:“太热了?要湿巾和小风扇吗?” 沈夏摇摇头:“就是有点累。” 火车站离她家比较远,公交车坐了快一个小时,她晕车,到了火车站附近胃里的酸水不断往上冒,她不断吞咽,好不容易忍到到达火车站在女厕所吐了出来,用洗手台的水涮尽口中的异味,现在已是有气无力。 火车重新启动,车轮缓缓碾过铁轨,发出拖长的噔噔噔的摩擦声。 沈承找到接线板连上充电宝,放心的玩起手机,沈夏靠着铁质的背椅,抱着双肩包,昏昏沉沉睡过去。 她睡得并不安稳,上午十点毕竟不是睡眠的好时间,拉上蓝色的窗帘也挡不住这座南方城市夏季灿烂的阳光,古老的绿皮火车也不是让人安眠的好处所,每隔不久的时间它就磕磕绊绊地停下来,一排排车轮在铁轨上拖开很长一段距离,弄出的动静大的惊人。 沈夏不得不每隔一段时间迷迷糊糊醒来又迷迷糊糊睡去,浑身和着车身一起震动,宛若帕金森一般抖呀抖呀。 她抖地身体快岌岌可危摔下时沈承及时扶住她,沈承抽出外套单手叠好放在腰后,再把她安安稳稳地放了回去,中途沈夏茫然醒来,睡眼惺忪地看了他一眼,随即闭上,唯恐沈承突然甩开她让她自己躺好,沈夏的性格或许在某些事上显得独立,但对于沈承,她没必要独立。 幼时父母忙着上班常见将她存放在沈承家,幼儿园是堂哥来接她回家,接她回堂哥家,伯母为了赚钱也在工厂加班熬点,伯父工作不固定,他没上夜班就是他做饭,他不在便是沈承做饭,他会先看看伯父中午有没有剩菜剩饭,有就热一热,然后干脆地扭开煤气做个紫菜蛋汤,如果没有他就煮面,泡面拆两袋,加青菜西红柿鸡蛋,香气随着淡黄色的气泡咕噜咕噜地往外冒。 厨房和沈夏只隔着一道门,小小的沈承自然不善烹饪,他又不是天生的厨子,但抵不过泡面里面自带的调料包,那人工制成的香料勾人味蕾,让沈夏乖乖地放下手中的零食,目光从电视屏幕上移开,离开沙发靠着门框看着沈承把面捞出来,倒汤,转过头问她要不要加醋和香菜。 吃完后,沈夏躺在沙发上继续看电视,沈承贤惠地搽桌子洗碗,之后他们面对面在刚在吃饭的桌子上写作业,再之后沈承把睡衣扔在她头上催她去洗澡,他们晚上同睡在那一张床上。 她上的小学离自己家比较近,隔着一条马路,步行不到二十分钟,可以自己回家,不用人接,加上沈承也长大了不太好在和一个女孩睡在一张床上,哪怕那个女孩是他上小学的堂妹。 沈夏在小学低年级时一度很想念沈承,她父母晚上加晚班,她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害怕,具体说是怕鬼,她在学校用午餐时跟着一个小团体,里面一个女孩读高年级的姐姐总是下楼来和她们一起吃,那个姐姐喜欢讲鬼故事,凌晨时对镜子削苹果,果皮不断,镜子里面的人就会从镜子里出来;凌晨咬破手指把血涂在太阳穴上便能看见鬼之类的,见鬼遇鬼花样繁多,导致她小小的人强撑着睡意在恐惧中睡去,一动不敢动,唯恐那个动作便引起鬼的注意,它从黑暗中现行,给她鲜血淋漓的一爪。 她在大开的白织灯和电视声中睡去,有时实在睡不着她会出门走走,她的楼下常年乌烟瘴气,有一个不知道用来干什么的水塘,当地人称“小池塘”,挖着整整齐齐,周围有一圈低矮的水泥护栏,但没什么用,小孩都能轻易地翻过去,据说就是因为淹死过小孩,所以才废弃的。 水池一旁是菜市场,另一边是一片平坦的空地,到了夕阳西下,空地上便是两排整齐的烧烤摊,老板们把车轮形的煤砸碎,烧烤架下的煤烧着通红,架子上铺着茄子肉串,在空地角落摆在一个麻辣烫的车,老板常常忙的火热。 她走过烧烤摊,在池塘的水泥护栏上坐,看着水塘里面的积水,觉得着深度还可以继续淹死人,她不会游泳,在里面扑腾几下就死了。 她的心在人们热闹的喧哗中安定了些,轮流想了想父母和沈承,回家在床上翻腾了会睡了。 沈夏抽了抽鼻子,泡面专属的味道在笔尖萦绕,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沈承家,靠着门眼巴巴地望着锅,告诉沈承加醋,她慢悠悠睁开了眼,对面的一家三口齐刷刷吃着康师傅牛肉面。 沈承看她醒了,问她:“饿了吗?” 沈夏点头:“饿了。” 沈承:“吃饭还是吃面?” 沈夏:“什么饭什么面?” 沈承从袋子拿出零食和水果:“乘务员刚刚过去,你先填填肚子,等她过来再看。” 沈夏在塑料袋里挑挑拣拣,从里面捡起个半青半黄的橘子,她用指甲掐了一下,清新的气味随着黄色的汁液喷涌出来,沈承熟练地拿出半包抽纸放在拥挤的桌子,沈夏抽出一张包着橘子剥皮,剥好后往沈承面前递了递,沈承摇头,她不客气地送了小半个到唇边,酸掩过甜,足够刺激,一下让沈夏半眯的眼瞪圆了。 便当的叫卖声在走廊中响起,沈承拦了一下,自己要了一份猪扒饭,沈夏跟着要了份一样的,慢吞吞地吃,饭有些硬,猪扒的味道有些奇怪,炒白菜上浮了一层水,水上飘了一层油,勉强的一餐。 还不如泡面的味道,至少能提供嗅觉上的满足,她想,还比泡面便宜,她看了价目表,泡面的价格是外面的两倍,只有红烧牛肉和香菇鸡肉两种味道,但泡面时间够至少面是软的。 一次性木筷挑弄着快餐盒里占地最大的白米饭,粒粒分明,不是米不好就是水太少,或者两者兼有,她看着筷子间的米粒,细长干瘪,和家中那种圆润粘软的米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品种。 沈夏勉强陪着猪扒吃完了半盒的饭,把饭盒盖上:“饱了。” 沈承抬眼看了看她,沈夏挑着袋子里的橘子,他没说什么,或者说了也没用,他的妹妹什么脾气他不是第一天知道。 橘子和饭菜的味道混在嘴里,沈夏跨过两人去卫生间。 在公厕修的宛如公寓的今天,这样陈旧肮脏的厕所难得一见,恶臭首当其中,沈夏本来是来漱口,她闻到这股味道干呕一声差点吐出来,她手脚麻利关了门,回到原来座位灌了口水按下造反的胃,有气无力倒在座位上。 “这车你定的?”沈夏语气厌厌。 沈承也没好气:“你妈。” 沈夏:“好好说话,骂什么人。” 沈承:“你妈定的。” 沈夏:“她说的是让我体会下干农活的辛苦,不是坐绿皮车的恶心。” 沈承吃完了白饭,厌倦地看了眼剩下饭菜,也把盒子盖上,和沈夏的饭盒叠在一起:“你自己去问她。” 沈夏看了看他,沈承面色平静,一如往常,佩服道:“你就不难受?” 沈承翻了个白眼:“比你好受点。” 沈夏闭上眼,刚才通过走廊里遇见的画面尽数展开,那条狭窄的走廊最多两人平行,被乱七八糟的行礼堵着,还有人在空缺的地方放着一个小马扎靠着睡觉,一个干瘪的大爷打着赤膊,顺意地吐一口痰在地上,然后用鞋摸开……真是恶心呀。 她又灌了口水,靠着窗户续命。 她对气味最是敏感,晕车也是因为恶心车厢中飘散的汽油味道,加上夏天空调的怪味和冬天某些乘客加热后自然弥漫的体味和香水。 窗户打开不到一掌宽,之后便再怎么拉都拉不上去,沈夏缩着腿将身体向下移动,方便夏季的风带着热从狭小的地方涌进她的口鼻,让她好受了一些。 沈承划着手机屏幕,看着她又要睡的样子提醒道:“你不是带了书来。” 沈夏淡淡道:“我在手机上看小说都觉得晕还看那些。” 沈承:“真正难受的还没来了。” 沈夏哼了声,闭目养神。 沈夏的书包里放着一本畅销书以及《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四级必背词汇》等等参考用书,为了安抚陈美娟那颗让女儿向学的心。 沈承一语成谶。 快到晚上的时候,沈夏才发现一个巨大的问题,没有睡觉的地方,座位那点地方六个人坐着睡腿都会打架。 和他们同一侧的中年大叔显然有经验,有些腼腆地转头和他们说:“你们睡就行,不用管我。” 沈夏和沈承面面相觑满眼疑惑,但大叔说完便羞涩地转过头,没再和他们搭话的意思。 直到对面那一家行动,他们才知道是什么意思。 车上放行礼的地方并不是像高铁那样靠着两边,而是在座位上面,比座位稍微窄一点,像是上下两张的床。 对面的那对夫妻把大袋子里的东西一点点拿出来,放置到座位下的空隙中,然后让孩子踩着桌子到上面去睡觉,上面本来就窄,还留着实在无处安放的行礼,只能侧着睡。 对于那个孩子来说可能还算轻松,沈夏比她大一号就只能缩手缩脚,背后和脚下都是行礼,她为了保持身体平衡一只手蜷曲垫在太阳穴下,小腿肚磕着大叔的行礼,是一桶猪油,用用完的没有标签的油桶装了七八层满。 沈夏完全不懂为什么要把这种东西当作行礼带在身上,但她不好意思问,那是她过去的生活没有接触过的人,朴实地近乎呆滞,让人想起余华小说中的人物,或者《白鹿原》中某个配角,亦或她以前看过知青文学中的某个村民,总之是那种她以为已经消失在历史中仅存在某些古老读物中的人物角色,供那些年华老去的人回忆青春用。 她生于大山中,但父母早早把她带到务工的沿海城市,据沈承说她刚来蓉城时是三句普通话中掺杂着一句家乡方言,不过随着时间流逝,她对家乡的记忆所剩寥寥。 她理所应当地觉得周边的世界便是世上的一切,最穷的人也顶多和她们家差不多,住着别人的房子,父母每天起早贪黑,不是什么几厅几室的房子,就十几个平方一家三口住,床是上下床,父母睡下面,她睡上面。 说实话,她从小到大去同学家玩从来没有见过比她家更穷,她印象中的穷人就是她家人的样子。 她没想过世界上还有带着猪油坐火车皮肤黝黑的大叔,更没想和他相遇,更没想过还会和他搭话。 她乱七八糟地瞎想,地下的大叔睡的很熟,沈承环抱在胸前的手落在膝上,睡相安稳。 车厢静谧,仿佛只有她一个人醒着。 我似乎变娇气了些,她想。 车上的灯晚上也亮着,她睡不着,停车时咣当咣当的声音,她睡不着,夜里天气凉了,她睡不着。 明明小时候自己在灯光和电视声中也能睡的安稳,她默默反省着自己,然后开始挑剔环境,比如在家里时床没有离灯怎么近,又比如她蜷曲的身体真的太难受了还不如坐在地下舒服…… 她胡乱想了睡去又很快醒来,看看灯又看看外面的天色,接着胡乱睡去。 沈夏彻底醒来时精神无比的差,整个人都是恍惚的,踩着桌子到座位后也没什么胃口,连手机也不玩了,把书包抱在怀里缩着座位上吸着清晨的空气,然后默默对着外面的景色发呆。 外面也没什么景色,不是绿树就是农田,倒映在沈夏的瞳孔中。 第二天晚上沈夏十分谦让地床位给了沈承,沈承怪异看她一眼,欣然接纳。 这天晚上沈夏依旧没睡好,她的腿伸不直,只能弯着,灯光依旧亮如白昼,她靠着车窗看着外面黑黢黢的一边,等距离的路灯照亮她睡意全无的脸孔。 她没憋住又去了趟厕所,今天过道的情况比昨天还糟糕,又过了一天,车上不能洗澡又没有空调,大家齐刷刷团在过道上,异味扑鼻,她屏住呼吸在行礼和睡着的人中找到道路,回到座位也不知是心理上的原因还是真的粘到了身上,鼻端始终萦绕着异味。 她剥了一个青皮的橘子放在桌上,到天色微曦才睡去,醒来后双眼放空,宛如没有灵魂的木偶。 到站下车时,沈承用手肘撞了一下她才反映过来,麻木地挤过拥挤的人群下车。 吃顿饭后继续坐车,高铁轻轨公交,最后是摩托,行礼放在车前,呼啦跑过没有水泥的土路,扬起黄土。 沈夏慢慢清醒了起来,一来是摩托带起风确实醒神,二是山上似乎昨夜或者清晨下了场雨,气温骤降,仿佛秋末春初,她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唰的立起。 她早已忘记面容的爷爷奶奶听到声音聚拢来,穿着长袖,沈夏说不出那种衣服是什么样式,不是衬衫也不是夹克,她爸妈买衣服寄回去是和店员说那种叫“适合老年人的衣服”。 她下了,走过几颗结着果实的梨树,冲着两位老人笑了笑,跟着他们来到屋子。 以上,是几乎要了沈夏半条命的回家路。 第 3 章 九月1号那天,沈夏迟了一步体会到了庄琳的不安。 其实在上课前沈夏的心情都是平静的,高三是独人独座,虽然周围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但她来复读又不是为了和学弟学妹认识,淡定地掏出《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准备找张往年的卷子做,书的封面有些久了,打着卷儿,看上去像被翻过很多遍,翻开后才发现里面是全新的——她在看闲书的时候会把这本书摆在书桌上,做给那些想看的人看看,拿来拿去封面自然旧了。 偶尔她从一些小说中抬起头来看到那本卷子集,她想的不是好好学习,而是高一班主任的一句话。 班主任是个刚出校园不久的女孩,著名师范大学毕业,脾气好教学进度奇慢,据说原来的想法是去教小学,因为学历太高了来了高中,她当时放下书,看着低下一片无精打采的同学,无奈多过愤怒,她说“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努力一点呢?不要想着到了高三最后一年再努力上什么重点大学,如果你们有这个天分,现在就不会坐在这个课堂。” 那个老师教了一年后听说去了初中部,不知道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沈夏觉得她真的就该如她所愿去教小学,对学生也好,对她也好。 沈夏选择题还没写完,上课后铃响了,然后她的心态就炸了。 毕业班不愧是毕业班,上学第一天老师不讲纪律不灌鸡汤不打扫卫生,直接开始讲卷子,她盯着隔壁女生桌上的那张卷子,确定自己没有见过。 她这个学科的书一本没有,高中三年的书在暑假就被卖给收废品的,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没学上的一天,更没想过自己会有复读的一天。 她唯一庆幸的是自己没把校服也丢了,不然估计还要拉下脸找以前班上的同学借校服,没穿校服连校门都进不来,会被保安拦在门口。 她艰难地把注意力转移到笔下的卷子上,打算挺过这节课再看看情况,转头发现老师拿着卷子从讲台上走下来。 她内心挣扎了一下,左右环视一周,找了个面善的女生凑过去,“同学,”沈夏放低了声音,“我没有卷子,能和你看一张吗?” 那女生戴着黑框眼镜,显得脸越发的小,她看上去被惊到了,点了点头。 沈夏拖着椅子坐过去,和她不到两米距离的老师用眼皮夹了下她,转身走回讲台。 沈夏舒了口气,才低头看卷子,自行用红笔改过,触目惊心的差,千里江山一片红,她注意到沈夏的目光,看玩笑地用手盖了半边试卷:“不想看别看。” 沈夏强行忍着笑,表情扭曲:“我就是太开心了,遇到一个水平和我差不多的。” 女生狐疑:“真的?” 沈夏直视她的双眼,努力让自己显的真诚,哪怕月考成绩下来这个谎言就会自行败露,她上个高三在重点班中的成绩算的上中上,现在调到平行班成绩自然出众,碾压众生:“我是复读生,就是成绩不好才复读的。” 那女生信了,怜悯的目光透过镜片洒在沈夏的身上。 沈夏转移目光到那张惨兮兮的卷子上,左上角写着班级和名字——姚白,她身边坐的女生叫姚白。 姚白理解错了她意思,“卷子是老师发的暑假作业,给了我们答案叫我们自己对,开学来讲。” 姚白没有讲的是每课的老师都发了卷子,第一节语文课熬过去之后,又是两节数学课和一节地理课,其他人刷啦啦地翻着卷子,仿佛考场上那群装逼的人,她干巴巴看着姚白的卷子,顶着老师怀疑的目光,仿佛写不出答案硬憋的考场学渣。 十一点五十分下课铃响起的时候,她才终于抬起了始终低着的不敢和那群陌生老师对视的头颅,她熟悉的老师尽数到了高一教新一轮学生。 她借了姚白一叠惨不忍睹的卷子装在空荡荡的书包中,吃完饭找了家店复印,带着两叠卷子回到教室。 不知道是这一届确实比较努力还是高三初入学一时兴起,沈夏回来时班级中所剩无多的人看卷子的看卷子,背单词的背单词。她上个高三平行班的同学抱怨班级中午休有时会把门窗关上放恐怖片,一点高三的氛围都没有,这个班级倒学风不错。 她从书包中拿出手机插上耳机开机,打卡APP在座位上背单词,每日任务完成后趴在桌上睡觉,耳边尽是纸卷翻动的声音。 她中午睡眠不如晚上,大部分时间比较浅,她努力酝酿着情绪,心中数着呼吸,十分钟后她依旧处在想睡但睡不着的状态,耳边的声音蚊子般让人烦躁。 她想着上午老师没布置什么作业,不知道谁到了现在还在弄什么卷子,她转头一看,不远处的人不久前刚在复印店偶遇过,现在裁纸刀割着复印的卷子,应该是在做错题集。 她愣了两秒后戴上耳机重新趴在桌上催眠自己,毕竟同学好学自己不能有什么埋怨,都是自己睡眠浅的错,别人都是好好的。 到了下午,她终于可以坐在座位上安静如鸡地偷偷写她的往年高考卷,等老师讲到她比较不熟悉的知识点时在找出卷子对着听。 老师有时会布置下卷子,她直接在课堂上写,一个上午她就明白了平行班老师的尿性,讲课巨慢,加上其中插科打诨,就怕学生听不进去。她中考时发挥失常,按排名进入了平行班中的一年中深深地领略过,老师的核心就是好好把那群好吃好玩地祖宗们送进二本的学校,对祖宗的家长们有个交代,对自己的良心也有个交代。去年她的班上上一本的同学不是在外面补习就是在课堂干自己的事,跟着老师基本等于等死。 在一个本一率惨的可怜的高中最大好处就是没有压力,你好我好大家好,只要你不在课堂上造反老师大度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用心理老师的话说叫“不用你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沈夏看看身后低头玩手机的同学,自觉自己对学习的态度还是可以的,心安理得地在历史课上写数学卷。 历史学科是个大概率出佛系老师的学科,看惯史书腥风血雨改朝换代的老师压根不care这群熊孩子。 这个班的历史老师穿着老头衫,从一道关于□□思想的选择题慢悠悠地延伸到□□思想的形成到成熟,再延伸到中国近代历史上重要的几次会议,弥漫着闲谈的气氛,老师在讲堂上慢慢地讲,学生在地下慢慢地记,时不时让老师再说一遍笔记没记上。 这种沈夏倒背入流的知识点,她如果不做题光听能睡着。 晚自习就更轻松了,因为学校中又走读生,不强制住宿,到点就放人。老师不强制点名,一进班级沈夏就发现人没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一半在嘻嘻哈哈地打闹,另一半撑着脸写作业,哦,还有个例外是右上角那个微胖的女生,皮肤很白但长满了青春痘,延续着午休未完成的大业,兢兢业业地剪卷子做错题本。 沈夏从她身边走过,那卷子的水平和姚白有的一拼,正面撕完了反面的错题就要手抄,那女生的字小而紧密,两三行单着看可以说秀气,一片密密麻麻的下来,宛如蚁巢内部,看的沈夏头皮发麻。 文科班的学生的字多数被科任老师群嘲过,沈夏这种急起来写的连自己都看不懂的极端分子课下还被老师叫去过办公室喝茶过,办公室里不止她一个人,但只有她一个是女生,其他几个是常年班级倒数的男生,学校大考按排名重新排座,那几个人是掉出本班级的。 他们背对着老师冲她挤眉弄眼,大概意思是“哟,您老也来了。” 沈夏报以微笑,她的字大而潦草,从小就被说像男生,如果真的字如其人的话,她在男生中还属于那种顽劣不堪型,她又是个大度的人,比起一些爱惜羽毛的学霸,她的作业只要能按时交到课代表手里随便别人抄,她偶尔和别人对一下答案想拿回去卷子,要在教室东南西北角转一圈才能找到最终接受人,这个后果就是她那手字在成绩中下的男生中扬名。 她为此专门为了所谓的卷面分和印象分找过田英章的字帖练字,还专门买了钢笔,然而两本字帖之后依旧没有什么用,练字的时候心平气和,坐姿端正,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字确实端正,但一到了作业考卷那种需要赶时间写的时候,像练字时那样写简直是找死,十分钟过去了文综一道大题还没答完,沈夏看了眼考场黑板上的钟之后肌肉记忆自动开启,又是那手潦草的字。 老师最后也只能无奈地要求她写字的时候字和字之间间距尽量一样大,不要连在一起,至少改卷老师在电脑上阅卷的时候第一看看上去时卷面是端正的,而不是“这是个后进生”。 除了字迹潦草之外,不合格的卷面还有不在规定范围内答题老师看不到,还有字太小,老师需要仔细看你的内容,最怕的就是仔细,其他卷子三秒就过大致看看就给个差不多的分,内容仔细了那里不对就会被多扣个一两分,几科加起来运气不好扣个近十分直接拉开一个档次。 沈夏看着女生的字,回想老师的所谓的应试技巧。 可怜天下教师心,鸭子硬赶不上架只好专研其他的“旁门左道”。 第 4 章 沈夏再次见到高一生物老师现任高三段长是在月考成绩出来后的第一个大课间,高一高二的同学汇集到操场活动,高三自然没有这个待遇,连堂课后个个如被精怪吸干了的书生般趴在课桌上。 广播中通知复读生去段长办公室,沈夏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被特意过来的姚白拍了下肩膀才朦朦胧胧地抬起头。 “叫你去段长办公室。”姚白轻声说。 “嗯。”沈夏表示知道了,站起来从后门出去,门轴发出扰人的噪音,靠近后门的男生不满的转头瞪了她一眼,见她是女生,不便说什么粗话,又转回去趴在一堆书上补觉。 沈夏关上门,门轴又吱呀一声。 当初段长说不会进重点班,但把她插进了重点班的兄弟班级,部分老师是共用的,比如地理、语文等。 两个班级的门都打开时,有时可以听见从隔壁班传来的熟悉的老师的讲课。 但有些是单独的,比如数学,上一批时还是两个班共用一个数学老师,据说最后高考成绩不太理想,不知道今年学校从那里凑来了一个班一个数学老师,连分出的艺考班据说都单独拥有一个。 隔壁班的数学老师拖了课,还在孜孜不倦地讲题,卷子投影在一半的黑板上,写满了笔记,他侧身在黑板上流利地画着函数的图片,最新的月考卷,最后一题的第二题。 她班级的数学老师不讲压轴题的后面两题,阮鸥就讲了第一题。 “选择性放弃,”阮鸥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去年做出这道题的比例,“还不如去检查检查前面的选择题和填空题,给你们讲了也是浪费时间,下次出题人换个方式出你们又不懂了。” 最终,那个圆脸带着黑框眼睛的数学老师在一众杠精的催出下做出了丧权辱国的决议,他把卷子一扔,说:“你们谁对这题有兴趣,下了课来我办公室给你们好好讲。” 一路胡思乱想,沈夏不出意外是最后到的一个复读生,几个学生包围着郑彤——她阔别三年的生物老师,三十多岁的模样,颧骨很高,鼻骨到两颊一片雀斑,微黄的头发不知道是天生还是后天,被黑色的发绳随意扎在脑后,短些的头发乱乱地落在颊边。 郑彤的风格就是简单粗暴,她以前教生物直接叫人直接在第几页的空白处记笔记,到了以后的课要复习直接翻页,明明白白,他们学校的生物成绩是能和比本校好一个档次的学校媲美的。 三年后的郑彤直截了当地和他们说今年本省的复读政策,以前是只要学籍在本地就可以在本地高考,不知道今年的政策会不会有变化,如果有变化户籍地不在本省的学生要自己负责。 听着几个外地学生一阵抖,郑彤看见了,补充道,“前几年的政策都是这样,今年大概率不会变化。” 然后郑彤刷刷地每个人发了一份保证书,看完签名。 最后的步骤是走流程,叫他们好好读书,他们月考没一个进年段前50的,哦,除了沈夏,文科年段第五,好好努力。 沈夏顶着其他复读生羡慕嫉妒恨的复杂目光出了办公室,心情平静地走回教室,整理完乱七八糟的桌面,抬头一看,几个坐在前排的同学回头用一种动物园看羊驼的目光打量她,那种眼巴巴望着她又没钱体验特色项目亲手喂草泥马的渴望目光。 触及沈夏的目光,他们急忙移开目光。 沈夏一阵恶寒,她用手拉一把姚白衣服的一角,“他们怎么啦,偷偷看我。” 姚白翻了个白眼,冷笑:“刚才老师宣布了这次月考的成绩。” “然后呢?” “某人第五,”姚白的白眼快翻到天上,“某人说她的水平和差不多,我妈和我说男人的话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没和我说同龄女生的嘴也靠不住,呵呵。” 沈夏想了想,“在那些清北的人眼中我们的水平是差不多的,一样low,地上的渣渣。” 姚白快哭了,“我就想上个好点的二本,和清北的大佬也就差两百多分。” 隔着镜片,沈夏都能感觉到她眼角隐隐的泪光,像一只怕主人抛弃的狗子,沈夏不禁摸了摸她的头,“会考上的,不难,努力就好。” “抱一个,”她软着声音,“我要沾了沾学霸的仙气。” “嗯,”沈夏张开怀抱,“给你抱。” 姚白的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不是言情小说中什么少年感十足肥皂味,花一样馨香,远比肥皂味奢侈。 她比姚白高许多,姚白环着她的腰,她看见姚白桌上红痕纵横的卷子。 第三节课是班主任的课,今年也是沈夏第一次遇到非语数英老师担任班主任的情况,是地理老师,中年愤青,酷爱条纹衫,讲课特点是每次讲到国外便拉踩国内,讲德国鲁尔区环境整治吐槽一下国内环境越来越差,讲美国农业吐槽一下国内农业机械化不够,讲日本森林绿化率能吐槽一下中国是怎么低价把森林做出木筷卖给日本,等等行为不一一列举。 同班同学一直很好奇同办公室那么多年,政治老师怎么还没有给他洗洗脑子,让他整天讲这些非常不马列的东西。 当上班主任后,宋愤青多了一个所有班主任的通病,专业课和班会课掺杂不清。 宋松颜,是的,沈夏不太明白他父母怎么想的取这么个名字,听上去像是“我辈孤且直”的林下君子,实际是不油腻但也不英挺的普通大叔。 宋松颜很激动的说“我们班这次出了年段第五”,完全没有提沈夏的复读生身份,以及如果不是复读生,沈夏也该是旁边重点班的人,接着他继续很激动的说本班级其他年段前45名的学生,最后加上套话,高三是高中生涯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年,大家要好好努力,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宋松颜多年年再回想这段复读的时光,年少时南方闷热的夏天,难耐的冬季,不会下雪的温度,四季皆在阳光的笼罩下,沐浴在阳光中少年少女以及中年男女的面孔大多已经记不清了,最为清晰的竟然是那句话“好好努力,考上一个好点的大学。” 那时她从外地回来,参加高中毕业十年的同学会,精干的打扮在88一位的自助餐厅中格格不入。 时间回到现在,她又凭着一张往年文综卷度过了两节连堂的地理课,老师没有拖堂,按时放他们出去放风。 沈夏出校门,熟门熟路地找到平时吃得餐厅,要了一份鸡排套餐。 “能和你拼个桌吗?”说是这样说,其实问得同时已经坐了下来。 她抬头,是熟人,不到两个小时前办公室刚见过了,白脸白腿,庄琳。 她没说话,用勺子分着鸡排,这人没等她回答已经坐下了,她说不说话没什么意义。 庄琳点着是份素面,她去年加今年,吃遍了这件店的菜单,素面只点过一次,便宜是真便宜,素是真素,除去盐巴和水,整个碗里只有两个东西,菜叶和素面。 她落魄到极致时,宁愿去旁边的沙县小吃就着清汤吃拌面也不吃这个,没滋没味。 “你没钱了?这顿我可以请你。” 庄琳摇头,“只是外面的菜太油,吃不惯。” 沈夏瞄了眼庄琳那张标准的小白脸,真是白白净净的一张脸,没痘没疤,如瓷似玉,沈夏似乎悟到了些什么。 她看了看被铁勺子切成一条条的鸡排,迟疑了会儿还是送到唇边咀嚼。 她现在养皮肤已经迟了,再怎么养也养不到庄琳那个地步,徒留兴叹罢了。 她吃饭吃得不算快,去年快到高考,一圈人组队去食堂,她绝对是后面几个吃完的,大家一边聊上午讲过的题一边等她。 可她吃完那份鸡排饭的时候庄琳竟然还没有吃完,清汤寡水的还剩下一小半。 她没有等庄琳的意思,站起身扫码付完款就打算回教室,却被庄琳叫住了。 他面色扭捏,“你周末是在市图复习吗?” “不然呢?”沈夏反问。什么级别的自控力能够在家里持续学习。 “我们一起学吧,我一个人在家学不下去,你带带我,”他又想了想,补充说明道,“我可以教你数学。” 沈夏顿了一下,“你做过文科的往年高考卷吗?” 庄琳摇头。 “文科和理科的数学卷在高考有相当一部分是一样的,选择填空大题,你从后往前数能做到第几题,就要来教我?” 庄琳尴尬地不敢看她,盯着碗里的剩下的面,似乎里面有提词器,能告诉他接下来怎么说一般。 沈夏的语气温和,却直刺他人的痛处。 她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乐于助人这种事一般和她无关,如果她真的帮助了什么人,那么那个人一定和她交好或者是她看的顺眼的人。 她的坏脾气藏在她凉薄的性子里,藏在她姣好的皮相下,藏在读过许多闲书的有趣中,但始终刻在骨血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加隐晦深刻。 庄琳没有见过她小学转校被同学欺负过的情景,是在民办的学校不用穿规整的校服。陈美娟没被生活屡次打磨前也是个拥有闲情逸致的少妇,喜欢把女儿当洋娃娃打扮,穿着漂亮的裙子,头发用蝴蝶夹子理成漂亮的发型。 不懂事又缺乏足够家教的男生掀她的裙子,揪她的辫子,沈夏第一次遭受那种待遇哭着去找班主任,可班主任只是敷衍的安慰她几句又说了那些男生几句。 沈夏在模糊的泪眼中盯着班主任漠不关心的神情,确定了这件事班主任最多也就说几句后,当天回家的路上就买了铁尺。 第二天再有男生来掀她裙子,对她说那些不堪的话时,她的铁尺抽在那个男生的脸上、胳膊上。 她站起来,女生比男生发育早,那个男生是班中的小霸王,沈夏和他身高齐平,他惊讶地发现这个事实。 下一刻,沈夏拉着他的衣领,把他甩到桌子上,笔和书散了一地,全班人,包括讲台上还没走的班主任,看着那个穿着公主裙发辫精致的女孩双手掐住男孩的脖子,男孩像条上水了无力反抗的鱼,被憋的通红。 之那后,那所民办小学没有同学愿意和她玩,她就是那种不肯吃亏的小孩,长大后看校园欺凌的电影愤怒大于同情,为什么不打回去呢?专门盯着带头人打,我遭受到的痛苦要让他们也遭受一遍。 她总是喜欢以牙还牙,比如现在笑着问庄琳,“我数学基础还好,去市图主要复习英语和背文综。” 她回想着高一的庄琳,总是被英语老师点名的后进生。 她是一只河豚,不管庄琳是不是有意惹她不开心,她炸开不起眼却暗□□汁的刺回敬,文科的数学纵然比理科简单,但她的数学也不是随便一个理科生说教就教的。 她喜欢小白脸的皮相,远远看着赏心悦目,但也只是赏心悦目罢了。 第 5 章 沈夏在周末也起的很早,和平时要上课的时间差不多,她是被迫养成的生物钟,陈美娟在被工厂辞退之前,她也喜欢趴在床上睡懒觉。 陈美娟没有工作后选择卖早点,买了好几台豆浆机,为了赶在上班族上班之前做好,天没亮就起床磨豆浆。 “轰轰轰,轰轰轰……”机械磨碎豆子的声音断断续续,没完没了。 那个小小的出租房中,没有几室几厅,床都是上下两床,父母睡在床下,沈夏睡在床上,她在机械声中茫然醒来,看着陈美娟一桶一桶地把豆浆倒在大桶中,沈强不上夜班时偶尔会帮忙,升腾的热气中看不清他们的面容。 沈夏迷迷糊糊看了会,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在轰轰轰中的噪音中浅浅补眠,到了陈美娟出门前再把她叫醒。 沈夏踩着桌子下床,陈美娟一手拎着一个大桶下楼。 她的早餐就是陈美娟摊子上卖的那些东西,豆浆、黑豆浆、玉米汁中的一种加上散装的小面包或者绿豆饼。 她在新闻声中慢悠悠地吃完绿豆饼,拎着书包出门。 市图八点开门,她到门口时还没有开,工作人员进去了准备,其他人坐在外面的小沙发上等待,沈夏来的早,抱着书包看窗外淡黄浅粉两色鸡蛋花在同一棵树的枝丫上绽放。 和她拼桌的是一对母子,应该相当有素养,母亲问她是否能拼桌的时候用到“劳驾”这个词,让沈夏愣了一下,此时,母亲正抱着孩子小声给他读英语绘本,画面美好温馨。 门开的时,那本绘本还没有读完,沈夏拉起书包径直去了二楼自习室,虽然她和那对母女没有聊天,但他们应该回去一楼的儿童区。 她见到庄琳是一件必然时间,在学校上课时一节课45分钟,虽然有些老师会拖堂,但总会给一些外出放风以及解决生理问题的时间。到了周末自己复习,沈夏不会计算的那么清楚,觉得专注力不足了便出自习室走走。 市图前面有一片广场,平时经常有小孩在上面练自行车或者直排轮,有时候也租出去办车展。 沈夏上学期和同学来时,经常顺着他们的喜好一起去广场晒晒太阳,看着小朋友玩玩闹闹,颇有隔世之感——几年前她也是在街上学直排轮的小孩之一,几年之后她就在公车上被人叫阿姨了。 她一个人的时候便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去看着小孩追忆年华,她更喜爱去一楼图书馆自带的小花园逛逛,看看游鱼,转转眼球,拯救一下她日渐加深的视力。 小花园里种着几株翠竹,竹下有人看书,沈夏也尝试过坐在竹下看书,光线让她的眼睛很不适应,不知道是不是她近视的缘故。 从沈夏所在自习室到一楼小花园有三条路,最近的一条是出门直走经过二楼的走廊下楼梯,走廊对着市图大门,中间摆着几副饶有风情的像咖啡厅里的那种座椅,楼下是大家进出和办理借书的地方,难免比市图的其他地方热闹些。 市图在那里摆放的座椅沈夏所知最大的用处在于等人,那个地方直面大门,没有玻璃阻隔,坐在一楼的小沙发上等人受到视野限制难免会错过,坐在二楼进门的人一览无余,看见要等的人进入打个电话叫她抬头就能看间。 庄琳就在那里戴着耳机写作业,一沓书放在圆形的桌上,看着拥挤,他时不时往大门看一眼,像是在等着谁,但此时已经九点多了,一般该来的早来了。 他可能是在等我,沈夏想,不过她的直觉一向不太准确,她也不能确定。 不知道为什么,沈夏想避开他,她选了较远的一条路,为了避免不可知的可能性,她选择走庄琳视觉盲点的那条路。 学习还是一个人学比较有效率,沈夏想。 那天他们还是见了面,在接近十二点的时候,她从正门出去,准备找一家快餐店吃饭,坐在大门口附近的小沙发上的庄琳看了她一眼。 他背着黑色双肩包,黑色T恤,这种颜色在沈夏熬夜感冒时总是将她黯淡的皮肤显得更加黯淡,平时里也不显白,她今天才发现黑色只是不能让她等正常黄种人的肤色显白,对于某个天生白皮的男生来说愈加衬得肌肤欺霜赛雪。 但白皮男直勾勾盯着你看时哪怕他外加貌美如花也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多年前慕容冲兵临城下抬头远望,苻坚望着他那张艳压六部的小脸,第一反应也是“白俘敢至于此”的愤怒,而不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欣然。 沈夏现在便享受着苻坚的痛并快乐,她压下心中的惊讶,冲庄琳相当淡定地点头,然后自然地出门找家快餐店吃饭。 庄琳跟在她身后,沈夏是在打完菜结完帐之后发现的,庄琳就坐在她的斜对面吃饭,对上她的眼神还了她一个淡定的笑。 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沈夏可能会把汤泼他一脸,可惜了。 很自然地,当沈夏回到自习室午睡醒来后发现庄琳坐在她的斜对面写卷子,如果不是她对面的位置有人,沈夏想他可能会坐在她的对面。 不知道是谁给了他没脸没皮的勇气,像虱子一样附在有用的人身上,她靠在椅背上醒神,冷冷地想。 那个下午沈夏的心情很不好,平时的分心疲惫都被恶心愤怒掩盖,一口气写到市图闭棺,效率比平日高了不少。因祸得福,可喜可贺。 第二天,沈夏是在门口看见的庄琳,她视若无睹地走进去,找到固定的位置坐下,庄琳熟练地坐在他对面,从书包中拿出练习册和纸笔。 “我对面有人。”沈夏直觉地恶心。 “他来了我就把位置让出来。”庄琳说。 沈夏冷冷剐了他一眼,把自己的东西收拾起来移到另一个光线充足的地方,然而她下午从午觉中醒来时对面的人却变成了庄琳。 “你爸妈没教过你礼貌吗?”她没戴上眼镜,看不到3m远的庄琳有些模糊,但丝毫不影响她的刻薄言语。 庄琳也面色不善:“图书馆是政府拿税建的,又不是你家开的,你对面的人走了,为什么我不能坐这里?” 沈夏冷笑,“随你。” 她没有再换座位,觉得再换下去像幼儿园的小朋友在闹脾气一样,她端坐起来,默默地写面前的去年高考卷。 文综、语文、数学、英语,沈夏对着答案估计出分数,和去年高考分数大致相当,她去年考完试以为这辈子不会和这些东西打交道了便没有对答案,经过一个暑假的摸鱼,她的底子和去年也没什么差别,但她去年的年段排名可没有排到第五。 她想着去年常年霸占榜首的那两人,若有所思,去年第一名和第二名是一男一女,成绩咬得很死,特别是最后一学期时,经常换排名。 她和那个女生还有些交情,女生是从本校初中部升上来的,中考成绩本来可以去重点中学,学校联系了家长说免学费还有奖金才留在的本校,女生可以说是纯粹被钱留下的。 那个男生沈夏就没和他说过几句话,影响中是一个很沉默的人,总是埋头在辅导书中,皮肤微黑,消不去的青春痘。 那两条被学校用重金留下的鲶鱼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作用,带动了上一届文科班的成绩。这一届真是堪忧,沈夏想。 不过也是,哪里有那么多为了学费和奖学金就把能上重点中学的孩子留在普通高中的家长? 沈夏记得那个最后考上外地高校的女孩在某个体育课上和她搭话,高三的体育课学校倒是没怎么让老师被迫“生病”,良好的体魄能让学习的效率提高,最重要的是教育部的人今年抽到他们学校检查,校领导不敢让这种事情发生,但点完名后稍有上进心的同学总会溜回教室复习,沈夏当时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望着远方的绿植,她那段时间用眼过度,总是寻找绿植缓解。 沈夏回过神来时女孩已经静默地站在她身边不知多久,沈夏身高超过165,在南方算的上高挑,从她发育没多久就常年在教室最后几排,那个女生比她矮一点,脸色苍白,黑眼圈很严重,像是大病后的样子,沈夏知道她只是熬夜太多了,她熬夜之后也是那幅鬼样子,她注意到女孩最近总是在课上睡着,以女孩的好学一般除了熬夜学习没有其他的解释。 “你觉得你能考上a大吗?”a大是女孩的理想高校,年段长让她们想上的学校填在小黑板放在教室后面激励她们上进。 女孩虚弱地笑:“可能不能,试试吧。” 沈夏说:“你当初如果去了一中说不定就能上了,初中同学有在一中的,据说那边学霸如云,师资力量也好,本一在里面就是个渣渣,不像我们学校。” 女孩不说话继续笑。 沈夏当时很没眼色地继续问:“为什么留在这个学校?如果我能考上一中,砸锅卖铁也要去,上个好大学日后出来三年奖学金还不是洒洒水的事。” “因为家里实在没钱了。”女孩开口便是一个狗血得宛如小说的故事。 总结概括,女孩的父亲因为欠赌债而跑路,母亲买了房子后搬到出租屋迅速和隔壁的男人好了起来,母亲工作之余就是打麻将和养小白脸,她现在的生活费都是叔叔伯伯给她的,母亲完全视她为累赘。 “你别和别人说。”女孩最后说。 沈夏笑:“我没事干嘛和别人说这些。” 她最后的成绩如她所料上不了a大,世界上那里有那么多心想事成。 沈夏收了卷子回家,第二天被豆浆机吵醒后迷迷糊糊地想到暑假回老家的事情。 第 6 章 八月份不是农忙的季节,就算是她一个在城市里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姑娘除了端茶倒水也帮不上什么忙。 她早上在久违的静谧中醒来,也不知道睡到了何时,慢悠悠地穿衣洗漱,两位老人见到她还好心地让她没睡够回去再睡一觉,早饭给她留好了,沈承坐在小木椅上对着垃圾袋削梨,她谢绝两位老人屁颠屁颠地去蹭沈承的梨。 不是水果店里卖的皇冠梨,家里的梨皮黄而糙,水分倒比皇冠梨多,沈承削的一手汁水,捏着梨梗递给她后认命开始削下一个。 她一边看着外面的青山一边啃梨,再抽出椅子坐下来慢吞吞吃早饭,然后回到房间在手机上追剧追小说,想起来的时候去骚扰骚扰沈承,散漫地一塌糊涂。 沈承嘲笑她是在养猪等着杀,沈夏对着脸自拍,和以前的照片放在一起对比,告诉他自己一点都没胖。 沈承嘲讽,你连猪都不如。 可能看她真的快在老家养废了,有集市的时候沈承经常带上她。 集市上熙熙攘攘,琳琅满目,卖花人直接扯了块塑料布就成了摊位,那些带着花骨朵的植株连盆也没有,在根部连土用塑料袋裹成一球的模样便拿来贩卖,沈夏向沈承借了现金,买了月季和茉莉准备回家找个地方挖个坑埋下去,除此之外,她逛遍整个集市找不到什么想买的东西了,堆在推车上卖的便宜但审美明显和她不符的衣服,整头整头卖的猪,还有一些她没什么兴趣的吃食。 她在集市上的一角找到一家卖布的小店,在旁边站着好奇地观察,发现这家店只能简单接一些床单窗帘的简单活儿便败兴而归。 如果沈夏年纪再大个一两轮也许会在宁静的乡村生活品到些许禅意和趣味,但显然对于十八岁的沈夏来说,乡村生活对她最大的影响便是调整了她的生活作息,从原来的晚睡早起变成早睡晚起。 她也进过城,沈承带她去城里参加过一场百日宴,是她表姐的孩子。 她对那个表姐的印象是没有印象,她多年没回过老家,过年父母回去时她便在蓉城待着,和本地的同学去海边晒晒太阳,穿过同学口中的“骗游客一条街”,被她带着去老街找老店,不亦乐乎。 她生于斯长于斯,被本地人同化的七七八八,没什么去国离乡的愁思,偶尔父母过年没回家开视频让沈夏给在老家的长辈们打招呼,她一眼望去一个人都不认识。 她那时坐在一群人当中也是如此,一眼望去全不认识,沈承因为看女朋友最近回家回的比较勤快,认识的人多,拉着她挨个打招呼。 她没见过面的表姐夫挨桌挨桌的敬酒,表姐抱着孩子跟着他的身边,刚生完孩子有点胖,但可以看出来她的眉眼同沈夏有几分相似。 “她几岁呀?看上去不比我大很多?”沈夏悄悄问。 沈承瞥了她一眼:“比你大两个月。” 沈夏:“她不读书了以后干什么呢?” 沈承:“你管人家干什么呢?看到你姐夫了吗?人家拆迁户,城里三套房,想干什么都行。” 沈夏疑惑:“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 沈承笑的讥讽:“我的傻妹妹,这里摆了酒就算结婚了,你管那些,到年纪在去扯个证补上就好。”他补充,“不读书自然就要嫁人了,像你嫂子一样,你不是见过她了吗?” 沈夏自然是见过自家大哥女友的,西南小城的氤氲养出她蕴藉灵气的一双眼,人有些腼腆,细声细语,和沈承客气来客气去,走的是相敬如宾的调调。 “我以为你会等她到年纪在领证。” “我爸妈商量让我们今年年底就完婚。” “哥,不是,你那么着急吗?”沈夏惊讶,“24岁的老男人?” “不是我急,是爷爷奶奶他们急,”沈承收敛了笑容,“我其实还想再闯两年,现在这点工资养家压力太大。” “你打算回老家还是在蓉城?”沈夏问。 “当然是在蓉城,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有前途的工作,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补充,“再说,这个地方有什么发展的地方?养老还差不多。” 沈夏在血缘上有无数个哥哥,但沈承绝对是和关系最好的,沈承在看着沈夏长大的同时,沈夏也看着沈承一点点成熟。 伯父是个崇尚棍棒教育的人,沈承的成绩在他的暴力威胁下一直名列前茅,直到高三,因为户籍政策必须回到老家高考,当年还没有全国卷,各个省卷子不同,为了让沈承适应老家的卷子,高三送了沈承回来,沈承因为方言问题连老师上课讲什么都都不知道,最后只上了个大专,专业也不是什么好专业,出社会后换工作换的比衣服还勤快,最近加入一个靠谱的创业公司才算定下来。 “我嫂子呢?她留守还是和你去蓉城。” “我希望她和我去蓉城,工作都找好了,我们公司还缺一个文秘,”沈承道,“但她希望我留在本地。” “哦。”沈夏不知道该给出什么反应,他们两个都没错了,只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她是希望沈承和嫂子分手的,他们根本不合适。 沈夏睁开眼翻了个身,看着白墙上的贴纸,在噪音中慢慢让自己的头脑清醒。 陈美娟把几个豆浆桶提到门口,准备叫她,不料沈夏转身与她对视,“早呀,老妈。” “早个鬼,起来了就快点起床,别等会闭眼又睡过去了,你今天要上学呢。” “好的。” 她麻木地撑起身,踩着旁边的柜子下床,床是铁质的老式的,连个爬上爬下的□□也没有。 刚进教室就听间姚白的唉声叹气。 她拿着手机一下一下往课桌上摔,最终憋出一句“艹”,看的出的确是个不会骂人的。 “怎么了?” “手机上不了网了,”姚白继续摔着手机解释道,“我写了作业,打算在交卷子前把周末圈出的单词抄一遍背,有一个周末注释时太草了看不清想查一下结果连不上网。” 沈夏环视教室一圈,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看教室前面,屏蔽器静静放在地上,被前面的桌椅挡着,不故意去看难被发现。 “上星期班会课宋松颜说了这周开始装信号屏蔽器,”沈夏微笑,“让我们远离手机,好好复习。哦,你当时在写作业。” “艹,”姚白艰难地爆出一个粗口,“是老宋没事就在班会课上说废话。” 沈夏低头看她卷子上被圈出来的单词,沉默了一下,“易于携带的,大概这个意思。” 姚白端正地把单词抄在本子上,“感谢大佬。” “客气。” 管中窥豹,信号屏蔽器在这个学校并不得人心,时不时就会有人把它的线偷偷拔掉,心机点的是拔一半,看着还接通其实已经没用。 不过,这种小心机在老师面前也就瞒了几天,鸥哥——沈夏班的数学老师阮鸥,混熟后大家叫他鸥哥,发现后不到一天全年段的老师都知道了。 鸥哥是个脸圆心宽的主,下蹲捏着线时笑容猥琐,“我说怎么连了屏蔽器某些人还是心不在焉,原来是这样。嘿嘿,你们呀,老师也是从学生过来的,懂你们的心思啊!” 宋松颜理所应当把下午地理课的前面一段当成班会课,他宛如中了头彩的新嫁妇一般骄傲:“你们以为自己的那点小聪明可以瞒过去吗?才几天,阮老师就发现了。” 宋人生导师松颜侃侃而谈:“小聪明成不了大事,大智若愚听过没有。这些小聪明能顶什么用。” 宋松颜说的信誓旦旦,不到两周惨遭打脸,小聪明在其他方面起不起作用不知道,至少在信号屏蔽器上起了作用。 有人打电话给教育局说,学校的屏蔽器干扰了周围居民的信号。周末教育局的人特意过来测试屏蔽器的屏蔽范围,虽然最终结果没有干扰到周围居民,但校领导几番思考还是撤去了屏蔽器。 以上均属于年段谣言,但根据消失的屏蔽器和宋松颜宛如小产的脸色可推测大致属实。 由于力是相互的,越压迫越抵抗,越抵挡越压迫,校领导对于这次的打报告行为很快做出反应,从本周开始,周六要到学校,上午一张文综卷,下午开始讲卷子。 教育局的今年的条例是周末学校可以让学生来学校自习,校领导们揣摩上意,妥妥打着擦边球过去,让大家一腔打小报告的热血在政策面前凉透。 老师都是从学生时期过去的,没有人能在他们面前撒野,哼。 班级一片哀鸿遍野,姚白半个身子在瘫在桌上,宛如咸鱼。 “开心吗?”沈夏揶揄地问。 “开心个鬼,他们有病吧,我周六还有补习呢。” 今天的姚白也在重压下愈发暴躁。 沈夏倒是有些开心,她周六可以在学校复习了而不用去市图面对庄琳,即使他们就那么对坐着写作业,两天不说一句话,她也能感觉到隔阂。 她努力劝解过自己,但没有丝毫的作用。 沈夏最终把着归罪于安全距离,是个体防御机制本能的作用,与她主观意愿无关。 第 7 章 高三的时光总是冲忙而充实,早上7点30开始早读,中午两个小时吃饭睡觉,晚上9点30下自习,卷子、练习册、知识点,一张张写,一本本看,一个个吃透。 当带着丹桂味道的秋风转为凛冽的冬风,成绩单和一沓练习卷堆满课桌,姚白终于靠着自己的不懈的努力和不懈的氪金挤进年段前80,寒假也就到了。 最后一节课上,姚白按科目把卷子分好,和沈夏抱怨:“我妈决定给我报一个一对一的数学班,我去见那个老师,她拿题给我摸底,我说我不会求函数,她竟然说我奇葩。” “奇葩其实是个褒义词,”沈夏笑得开心,“夸你呢,奇特又美丽的花朵。” 姚白“呕”了一声,“你少说风凉话,她才奇葩呢,我一节课给她两百块,顾客就是上帝,她什么脸呀说我奇葩,数学好了不起。” “是呀,了不起。”沈夏继续调侃,“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沈夏,”姚白佯怒,“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也是个文科狗。” “没忘没忘,你最后不会还在那里上课吧?” “切,换了一家,她都说我奇葩了我还上她课干嘛?” “硬气。”沈夏说。 “你寒假准备干什么?”姚白问。 “市图复习,一起吗?”沈夏邀请道,“不出意外全天都在,你补完语数英文综后来看看我。” “噫——”姚白嫌弃道,“别说的我们百合一样。” 看的出来姚白的确很开心,呈现出一种醉酒后痴狂。 “我家离市图太远了,来不了的,”姚白有点遗憾,然后郑重其事地澄清,“我没有补语文、历史和政治,谢谢。” 沈夏小幅度鼓掌,“厉害厉害,竟然才补了一半。” 姚白翻了个白眼,转过身不理她。 留沈夏一人笑得像个傻子。 放假的头几天总是开心的,大学放假比高三早,她从小到大积攒起来的朋友都从五湖四海回来,今天约这个去逛街,明天约那个去看电影,后天聚一聚下午茶,但几天后就不好玩了,沈夏收了心背起书包扎根市图。 庄琳再次见到她倒是关切:“你已经三天没来了。” “是呀。”我来不来还要提前通知你一声吗?你是我的谁,管你什么事? 沈夏一瞬间心中负面情绪翻腾,她自己有时也疑惑为什么对庄琳抱有莫名的敌意,但既然无结果,就不深思。 “我还以为你不再来了。”他语带庆幸。 沈夏却不知道他为什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失去一个考友吗? 她漠然地拿出卷子,写了之后对答案,整理错题。 闭关10分钟前,机械感的女声响起,提醒大家要闭关收拾东西。 到这个时候自习室的人已经走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小半也被整日的学习磨去了精力,无精打采地收拾纸笔,窸窸窣窣声异常明显。 沈夏提着书包走人,庄琳书多,每次都散了一桌子,收拾起来麻烦,一般他还没收拾完沈夏就下楼了,今天也是如此。 庄琳看着半桌的书,急的叫出来:“沈夏,等等。” 他的声音不算大,但在寂静的自习室中显得突兀,对于满室饱经知识□□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味提神的良药,沈夏拎着书包,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无数藏在镜片后的八卦目光。 她掐着书包带,不动声色地平复了内心的尴尬,面上波澜不行,“我在外面等你。” 她在灼灼的目光中看似平静地落荒而逃,深刻感受了一把读书人的闷骚,真是闷着骚,明面上不失礼貌挑不出错的地方,但你又能深刻地领会到他们呢子大衣下的骚动。 她先是在自习室门口的走廊等,和每个出来的对视一遍,又退到楼下的大门口。 漫长的五分钟后,沈夏已经准备走人的时候,庄琳才屁颠屁颠地下楼,还兴奋地和她挥了挥手。 当她瞎了似的。 “有事。”她对当事人的另一方实在没好感。 “你什么时候不来?” “我为什么不来?”沈夏反问。 “过年呀,”庄琳一脸无辜,“你过年不回家吗?” “不回家,市图什么时候不开我什么时候不来。” “哦,”庄琳顿了下,“那挺好的。” “没事了?”沈夏等了会儿,发现庄琳不说话了,问了句。 “嗯,没事了。”庄琳反应过来,又挥了挥手,“明天见,拜拜。” “拜。”沈夏面无表情。 她和庄琳回家要坐的公车不一样,要去的车站方向相反。 她看着庄琳的背影,高而挺拔,实质却不知道是谁家养的傻孩子。 她沿着公路走到车站,坐车回家,到楼下时却突然不想上去。 在烧烤摊上点了一份茄子,和一对情侣拼桌。 穿绿色毛衣的女孩卷起袖口,低头不顾形象地啃着鸡翅,男孩坐在她旁边帮她头发绾在耳后,然后有些半长不长的头发总是随着女孩俯身的动作落下,男孩吃几口就转头去看女孩,看见她头发掉下去放下烤串继续帮她挽。 傻而甜,大部分时间沈夏会觉得傻,趁着超市还没关门花几块钱买一排一字夹不好吗?还能不能好好吃个烧烤! 但现在少有的,沈夏觉得有点甜儿,偶像剧一般。 沈夏努力从多年前看过几本校园言情中找到形容词,几番努力后她终于记起一句——“空气中冒着粉红色的泡泡”。 十分应景而温馨,是她家不会有的气氛。 如果说伯父沈君是崇尚棍棒教育,她爸沈强就是喜欢用暴力解决事情,脾气一上来就开打,打老婆也打女儿。 她因为回家迟被沈强打过,因为成绩不及格被沈强打过,因为吃不下沈强用剩菜炒的饭被沈强打过…… 至于陈美娟,她还上小学时就被陈美娟的哭声吵醒过,她茫茫然地睁开眼,陈美娟伏在她身上哭,沈强手持衣架在旁边冷冷地看。 她长大后沈强收敛许多,会做家务会做菜,有时还叮嘱她要心疼陈美娟赚钱辛苦,全然当以前的暴力不存在一般。 好像不记得就没有发生过,不提及就没有存在过。 如果可以,沈夏倒是也情愿忘记,和和乐乐一家人,但她知道她忘不了,陈美娟也忘不了。 那些打断的衣架,那些红肿起来的伤口,那些疼痛过的地方,只要你想,你就能记起来。 她记得自己反抗后被沈强一脚踹在地上的疼,从皮肉渗入骨髓,又从骨髓刺穿皮肉,她哭哭咽咽,想着晚上从天台跳下也是一件幸事。 她也记得沈强打陈美娟在旁边干看着的懦弱的自己,她心疼陈美娟又怕自己上去劝阻沈强连带着自己一起打,可即使这样懦弱而无能的自己,也鼓起过勇气走到沈强面前叫他离婚再去找一个,沈强只当她不懂事,问她是谁教她说的。 她强撑着身躯直视沈强,“没人教我,我自己想说的。” 孩子懂不懂事不在于年龄,而在于她是否需要,天真无邪是一生,早熟早慧也是一生。有些命好的人是前者,和真实的世界至死也隔着一层美化过的膜,而沈夏不幸为后者,在沈君安慰陈美娟沈强是因为在意她才打她,夫妻两个人在一起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时嗤之以鼻。 她身边再婚家庭的同学可比她活泼多了,一张没有受过欺负的脸对着每个人笑。 陈美娟有次有家不归带她到借宿旅馆,橙黄灯光下她对着镜子擦药,不可遏制发出压抑的抽吸声。 沈夏躺在床上,对着暗下的手机屏幕认真地说过,“你们离婚,我跟你。” 陈美娟抬起一张风韵犹存的脸孔,愕然:“谁教你说的话?” 她的反应竟然和沈强异曲同工。 沈夏按下开机键,屏幕又亮了起来,心却沉了下去,“你觉得是谁教就是教谁。” 陈美娟凑近想细看她,沈夏抱着手机转过身拒绝,“上你的药吧,我要睡吧。” 陈美娟沉默须臾,喏喏道:“这些都是大人的事。” 是呀,都是大人的事,与我无关。挨打挨骂的不是我,伤心难过的不是我,艳羡他人的也不是我。对着生日蛋糕许愿父母离婚的亦不是我。 孩子是弱小的,也是敏感的,就算什么也不懂也能凭借直觉感受周围的环境,她的家不散不如散,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气氛促使她习惯攒钱,以望离家出走。 烤茄子端了上来,沈夏挑开上面的蒜蓉,香味扑鼻。 大快朵颐的女孩瞥了一眼,小狗般抽动鼻子,然后又转头看了眼身边的男友。 男孩瞬间领悟,高声喊道,“老板,再来一份茄子。” 女孩笑了起来,沈夏注意到她的皮肤在灯下白皙透亮。 如果他们最终执手走进婚姻的殿堂,说不定会拥有一个和庄琳有几分神似的孩子,有一双远远就能辨别出来的白大腿,读书不是很努力,为人处世有点傻。 庄琳从小学开始有人追,懵懂无知的小男生在她儿童节那天傻兮兮送她布偶,她纠结地拿着布偶看来看去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有什么用,最终陈美娟拍板将布偶放在柜头,纯粹当了装饰品,然后叮嘱要礼尚往来,在男孩的生日回送了一只钢笔。 她依稀记得当时自己的想法是她比较想要一只钢笔而不是布偶。 第 8 章 她慢条斯理地吃完烤茄子,背着包围着那个可能淹死过人的湖转了几圈,带着一身烟火味回家。 白织灯大开着,电视上播着台剧,陈美娟已躺在床上睡着了,她从卖早餐之后就睡着早,毕竟起的比常人早。 沈夏拿了遥控器管了电视,烧水洗漱,打开手机开始听关于函数的网课,专门攻克数学卷的难题,她的数学分数已经差不多到了瓶颈,基础分能拿到七七八八,难题就不行。 她跟着视频里的老师把三种解法抄在本子上,觉得那种都不符合她的思维方式,她今天觉得懂了明天看到题又忘了,各种奇怪的错误,一遍遍做再一遍遍忘。 沈夏把题目抄了一遍,试图自己做一遍,结果第二题就算出非标准答案的数字,她回头在草稿上对了一遍算法,麻木地找出错误。 她经常算题算了三遍得出三种不同的答案,习惯了。 视频一个接着一个播放下去,沈夏盯着那堆屏幕中那堆算数过程,眼皮一点点垂下。 我睡一会就起来继续,她想,她截了屏记录播放进度,头埋入交叉的双手间。 她是带着耳机入睡,希望知识真的能在睡着时悄悄进入她的脑子里。 让她意识从沉睡中惊醒是耳后头皮被拉扯的阵痛,她茫然地睁开眼。 沈强低着头正在与纠缠在一起的耳机头发做斗争,看见她醒,沈强低声说,“要睡去床上睡。” 烟酒的味道喷在沈夏脸上,她嫌弃地转过头又趴到双手间打算睡个回笼觉。 沈强小心捏着耳机避免拉到她的头发,他是上夜班,回到家里一般都三四点了,经常撞见趴着桌子上睡着的沈夏,夏季还好,蓉城夏季的夜晚也闷热,沈夏最多第二天起来最多胳膊、腿有些许不适,冬天…… 沈强摸了下沈夏方便写字卷袖露在外面的一节小臂,冰凉冰凉的。 他艰难从头发中分离了耳机线,虽然上面飘着几根细软的头发。 沈强摇了摇沈夏:“别在椅子上睡,会着凉。” 沈夏连眼睛都没睁,“你把被子拿给我就好。” 沈强无奈摇头,搀着沈夏的腋下摇摇晃晃扶着她上了床,脱了她的外套给她盖上被子。 岁月打磨尽男人的棱角,可惜已经过了女孩需要父爱的年纪。 第二天,沈夏不出所料得了感冒,她摁了闹钟,又睡过去,一直睡到快九点才起来,家里早就没人了,空荡荡的。 沈夏头重脚轻地踩着柜子下来,胡乱收了摊在桌上的书本、手机、充电器、笔等零零碎碎的东西,抹了把脸就往外走。 庄琳坐在小沙发上,看到沈夏惊喜地近乎跳了起来,“你怎么现在才来?” 沈夏冷漠地瞥了他一眼,道:“要你管。” 她不觉得要向没有事先约定好的考友解释。 庄琳被她的话激的愤怒,“我看见你没有准时到给你打电话,你不是不接就是接了之后发出奇怪的声音很快就挂,我怕你出事。” 沈夏放下背带的一边从书包隔层中拿出手机,的确,她有几个未接来电,还有几个短暂的通话,她没有设置锁屏,手机又和钥匙、便利贴、几只笔又放在一起,应该是钥匙或笔碰到了接听键。 情理上说,沈夏理亏,但她很快在逻辑上理清了这件事,“首先,蓉城治安良好,我不太可能在白天的大路上出事,你的担心有些多余:第二,我就算出事了,你除了报警也做出来其他事,你的担心依旧有些多余。” “哦,”她补充,“你还得在24小时之后才能报警。”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让人担心?”庄琳反问。 “我怎样?”她犹觉不过,再加一句,“没人让你担心。” 她没再看庄琳,上楼进入自习室找到熟悉的位置,喝了半瓶热水后开始写作业。 感冒的滋味着实不好受,鼻涕不停地流,没完没了,沈夏两端鼻翼被纸巾磨得脱皮通红。 注意力也总是集中不了,她看着卷子上的题,看了几遍都没读懂意思,脑子浆糊一样。 庄琳看出了她的异样,问道:“你感冒了?” 很明显,沈夏没有理他,放弃了卷子趴在桌子上养神。 很难受的感觉,没有精力做其他事,又睡不着。 “我去给你买感冒药吗?你要哪种?” “不用了,谢谢。我休息会就好。”她厌厌地回答。 庄琳沉默地看了会书,起身离开。 沈夏听见木椅摩擦地面的声音,只以为庄琳是去厕所,没注意对于“上厕所”而言,他离开的时间委实太长了些,俨然是光顾男科的前奏。 庄琳绕着整个市图几乎转了一大圈,居民区离市图距离不近,药店自然也离得不近,他好不容易跟着导航找到药店,开口又被哪种感冒问了个懵,感冒还有分种类? 药店老板显然见多这种冒然买感冒药的小年轻,细致和他阐述了流行性感冒和普通感冒的不同症状,庄琳最终拿着冲剂出药店门时脑子都是懵的。 以至于他走到自习室门口时才猛然想到,他买的是冲剂沈夏该怎么喝这个问题。 沈夏自然有带水瓶,庄琳估摸了下那个水瓶,就算沈夏愿意把里面的水倒了临时用来喝药也不好搅拌呀。 于是他又拎着药在周围转了一圈,确定周围确实没有便利店后扎进大商场,问了数个导购后拎着一次性纸杯和勺子,排了死长死长的队结账后才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 庄琳自认是个暖心的男孩,自然不会直接把冷冰冰的药和勺子扔到庄琳脸上,他暖心地冲好了冲剂,搅拌均匀,酿到温凉,然后…… 强行摇醒了快睡着的沈夏。 沈夏:“……” 如果这不是公共场合,她多么想重操旧业掐着他的脖子把他狠狠摁在桌子上。 我已经生病还不让我好好休息! 她愤怒的目光对上那杯褐色的液体愣了一下。 庄琳买的是不锈钢的勺子,巨重,小小纸杯加上半杯水也不能让它安安稳稳地立在杯子里,他一只手捏着杯子的沿口,一只手小心地扶着勺子。 男孩的瞳孔的颜色比其他人浅一些,在自习室充足的灯光下澄澈透亮。 沈夏的心突然就软了,热流像被切开的熔岩蛋糕一样汩汩涌出。 何必对他冷言冷语呢?庄琳又做错了什么呢? 他不过是担心她在路上出意外,又帮她买了感冒药而已。 那个相对纸杯过于笨重的勺子还是没有将感冒药搅匀,杯底沉着一层白砂糖,流过喉咙留下甜而腻的余味。 “谢谢。”庄琳仓促地道了声谢,拿起水瓶灌了两口冲去味道。 “很苦?”庄琳疑惑地问道,随即接着问,“我去给你买点糖?” “不,太甜了。” 你是从小没喝过感冒药吗?冲剂怎么会是苦的呢?现在中药里里面都流行加甘草了。 她抽了张纸,把勺子包起来,问道:“多少钱,我转你,你要支付宝还是微信。” 庄琳摆了摆手,“这点小钱你还计较什么。” 他看出沈夏还想说什么,说道:“别说了吧,写作业,这里是自习室,学习的地方。” 沈夏:“……”您刚才的表现可不像这里是学习的地方。 她的鼻子还是不通,于是仰靠在椅背上,翻看错题本。 众所周知,感冒药里有助眠的成分,她看着看着就不自觉阖上眼皮,和周公相会去了,错题本落在地上。 沈夏梦到她有一次高烧。 小孩子总是容易生病的,沈夏幼儿园暂居在沈承家时,她是和沈承同吃同睡的,沈承其人细心体贴、温柔善良、热爱小动物、家务熟练、喜欢孩子……咳,集中国古代良好女子美德于一身。 总之,当沈夏第一次听见沈承沦落到要去相亲时的第一反应是怀疑沈承的性取。 有沈承在,沈夏吃好喝好睡,偶尔冒出个感冒发烧的小问题也能很快摁死在萌芽期,不会发展为大毛病。 沈夏上小学便没有这种待遇了,沈夏上的小学和沈夏家就十几分钟的路程,再说,沈承上初中了,虽然现在没有男女大防的规矩,但和妹妹同床总归是不合适的。 她放了学就胡乱在街边吃点东西,凭着自觉写作业,在灯光和电视声中睡着。 感冒发烧的小毛病睡一觉就过去了,可能孩子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生病了,只觉得身体难受,头有点晕。 有一次沈夏太难受,路都走不稳,扶着栏杆一路晃走回的家,连饭都没吃就躺在床上,妄图靠昏睡一觉缓解,但一觉起来症状更重。 灯还是亮的,父母没有回来,电视中播的是节目很熟悉,还不到她平时睡觉的时间,沈夏犹豫片刻,敲了邻居家的门,借手机打电话。 沈强的电话没打通,陈美娟倒是打通了,她声音有些焦急,也有无奈,她让沈夏吃了饭早点睡,她会早点回去。 沈夏挂完电话道了谢,又爬上床,数着墙上的贴纸等死般催眠自己。 她不知道那天陈美娟有没有早点回来,陈美娟回来时她已经又睡过去了,陈美娟强行把她摇醒喂了药,她也只是又在高热中睡去。 万幸是第二天她好了些,不知道是药的作用还是长时间睡眠的作用,陈美娟把她叫醒后用手背碰了碰她的额头告诉烧退了,可以去上学,不用向老师请假。 那时候她已经考到一所公办小学,成绩因为各种原因如过山车般跌宕起伏,又因为成绩原因被请过几回家长,陈美娟原本温和的脾气慢慢变得暴躁。 她会质问沈夏为什么这次的英语成绩又不合格。 而沈夏也会哭着说这些东西同学早就学过,他们新概念都学了几年,只有她什么都不懂,为什么父母不早早将她送去学习。 小学高年级的她很多东西都半懂不懂,会问沈强和陈美娟为什么他们当年不好好学习考大学,当沈强说当年是因为穷而不是因为不努力时,她又会反问她的同学某某的父母当年也一样穷也考上了大学是为什么。 沈强哑口无言,用其他话题岔开。 从某个方面而言,沈夏委实是个聪明好问的孩子,然而无人细心引导,径直乱糟糟地生长。 第 9 章 拜感冒和感冒药所赐,沈夏之后几天都处在浑浑噩噩当中,写题效率低的惊人错误率高的惊人,看复习资料也看不下去。 她一个上午可以用完一包抽纸,鼻翼两侧上的保湿乳早就被擦去,起了死皮,中午吃饭时热汽扑在她的脸上凝结成水,温热的水珠从鼻梁上流下,流淌过她鼻侧破皮的地方,痛的她面部微微抽搐。 吃完后她没急着回市图,一反常态在旁边的小广场散步消食。 春节将近,溜冰和骑自行车的人估计都回家去了,前几天的年货展昨天刚刚过去——今天是市图今年最后一天开门,之后的人流会少许多。 工人正在拆除展会撘起的棚帐,红色的防风布被他们熟练地拆下,布下是不锈钢的框架,立在空旷的广场中,显得有些寂寥。 蓉城在旅游宣传中被塑造为一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冬天也有灿烂的阳光。 与更北方的城市相比,蓉城的确算的上温暖,一月末遇到好天气也有十几度,沈夏会在前一天看天气预报来准备衣服,她今天穿着连帽卫衣和暖脚踝的牛仔裤,早晨和晚上回家时会有些冷,但在温度最高的午好刚刚好,不冷冽也并不温暖的风刮过她的脚踝和面颊,她莫名心情好了一些。 她最近被学习效率弄得心烦意燥,心中焦急,晚上都是抱着资料躺在床上睡——她的父母都已经回老家去了,无人管她的作息时间。 陈美娟在离开前炸了排骨和鱼冰在冰箱里,她买了许多,用盘子分了好几份冰,方便沈夏加热也方便保存更长的时间。 沈夏努力地读书固然受到了“高考改变命运”这句口号的影响,而另外的鲜为人知的理由是想逃离那个家。 逃的远远地,不再回来。 她有时会宁愿陈美娟和沈强和以前一样,前者对她缺乏关心,后者对她使用暴力,但似乎随着她的长大,他们也悄然改变了自己。 或许是岁月让他们变得优柔,沈强很久没有对她动过手了,陈美娟会在生活一些小的方面关心她。 买票的那天,陈美娟还告诉叮嘱她不要为了学习弄坏身体,健康要紧。 为什么他们早些年不这样呢?沈夏偶尔会困扰,但现在她很想回家热一份排骨。 她坐在一颗树下,在懒洋洋的太阳下给庄琳发了微信,告诉他下午自己不来了,祝他新年快乐。 庄琳回的很快,希望她能在下午和他见一面再走,他买了一件新年礼物给她。 沈夏犹豫一下,问他喜欢什么,她趁着快递还没有放假去网上买一件送他。 庄琳估计也犹豫了,过了一会才发回来,“目前没想到,算了吧。” 沈夏:“这太不好意思了。” 庄琳:“不是很贵的礼物。” 沈夏想了想在:“好吧,我等你。” 她补充到,“你到了给我打个电话,我不在自习室了,在一楼看书。” “好的。”庄琳回到。 她又在广场上转了几圈,她的卫衣是姜黄色,沈夏莫名觉得自己宛如一条讨不到饭在黄土地上晃荡的土狗。 她晃荡到一楼的历史区,悠闲地挑了本关于唐朝的书,通过李世民写的那些婉约诗写关于李世民的趣事,言语诙谐,旁征博引,十分有趣。 沈夏靠着书架,抿唇憋笑,引得旁边整理书籍的志愿者奇怪一瞥。 庄琳来得比平时早一些,沈夏出来时看见庄琳在过安检。 保安大叔拎着他的包,庄琳的表情有些窘迫,看到沈夏竟然偏过去头顿了顿才又转过来看她。 “图书馆不能带吃的东西。”保安大叔指了指安检门附近的贴条。 庄琳哀求地望着她,沈夏幸灾乐祸地笑。 笑了一会儿,沈夏从旁边的侧门出去了。 “你送我吃得?”沈夏故意问道。 庄琳尴尬:“我看你在市图吃过东西。” 沈夏指了指市图外面两侧的储物柜,相对于市图的人流量这些两排柜子是必然不够用的,于是柜子上面放满了苹果、香蕉、牛奶、沙琪玛、蛋黄派等物。 种类齐全,拥挤地凑在一起,非常像个早餐摊,不要钱的那种。 “你为什么觉得可以把食物正大光明地带进去,”沈夏解释,“我以前是放在口袋里带进去,你没发现我带的吃的体积都不大吗?” 庄琳回想了一下,沈夏带的东西的确都不大,都是散装巧克力或者饼干之类的东西。 他卸了一边的带子,书包滑下,他从书包里拿出一盒德芙的巧克力,“送你的。” 沈夏没接,就这他的手看了看,摇头道,“谢谢,但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要不你拿回去吃吧。” “你前几天带的不就是德芙吗?” “我带的是黑巧克力,没那么甜,”她细细地解释,“你这个是牛奶巧克力” 沈夏补充,“我其实不喜欢吃甜的东西,带黑巧克力是因为看到文章说黑巧克力可以提高记忆力。” “哦,”庄琳干巴巴收回了巧克力,“那你喜欢吃什么?” “水果,蔬菜,海鲜,红肉,”沈夏想了想,“其实我不挑食,除了有特殊气味的东西,比如榴莲、菠萝蜜,熏过腌过的东西,重油重盐的东西,其他吃的都可以接受。” “哦。”庄琳再次以一个单音节回答。 他顿了顿,“那我下次补送你一个礼物吧。” “下次再看吧,”沈夏敷衍着,挥了挥手,“我会家啦,拜拜。” “拜拜。”庄琳挥着那盒巧克力。 他站在原地,目送沈夏,高三许多女生为了不浪费时间都剪了娃娃头,沈夏也是,她原来是长发,低低扎个马尾,垂落在肩甲间,剪了之后浓密的黑发半遮脖颈,在阳光中显得有些毛躁,像团毛茸茸的小动物。 沈夏在目光中彻底消失后,他徒手拆了巧克力盒,拿了一块品尝。 没尝出来什么牛奶味,但对于他来说甜度正好。 春节那段时间,相比较其他人的团团圆圆、红红火火,沈夏的日子太过清静。 她到觉得无所谓,反而还喜欢这种清静。 早上终于不会被豆浆机的声音吵醒,可以睡到太阳高升再起床,在被窝里懒懒地穿衣服,九、十点左右吃着薯片配燕麦配油炸排骨这种不健康的早午餐看电视,对着窗外发发呆再挣扎着练练字帖,练完字也差不多到了午饭时间,她对着镜子撸撸头发,去外面为数不多的开着的饭店照着菜单吃,春节期间人不多,往往整个店就一两个人,老板也大方了,有时会送她一个饼子或小菜,会提醒她除夕中午还可以来吃,晚上就不开门了,要过年。 晚饭一般是各种汤汤水水,沈夏实在没有一个人做饭一个洗碗的勤快,她吃了午饭把红豆薏仁或者银耳百合桃胶那些佐料泡在水里,到了时间捞起来往电饭煲里一丢,调好功能就接着做自己的事去了。 市图闭馆前几天她分了好几次把自己想看的书背了回来,下午一边看一边吃零食,时不时去手机上冲个浪,看看笑话。 她的天赋技能大概是自娱自乐,对着镜子对着空气把那个笑话生动地讲出来,然后哈哈大笑。 她在网上看到有父母担心独生子一个人太寂寞打算给孩子填个弟弟妹妹,沈夏简直无法想象自己有个弟弟或妹妹会怎么样,最可笑的是陈美娟竟然问过她想不想要弟弟妹妹,沈夏当时心里冷笑,你再生个让我提前当妈吗还是再往沈承家送? 家中无人的日子才是她最享受,她可以做自己的事不用顾及父母的目光,像那些拥有自己房间的同学一样。 她可以跟着视频荒腔走板地唱,用不同的怪异的腔调地读一首诗,靠在墙上嘻嘻地笑。 有时她也会在午后写写练习卷,一边写一边骂出题人,对答案的时候又骂一遍,效率巨慢她却一点不焦虑,像个没心没肺的小傻子。 苏格拉底说的对:“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一种是痛苦的人。”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如她一般想要成为前者,在太阳下哼哧哼哧吃草,但社会的环境把所有人都往后者上引导,小升初、中考、高考,说不定以后还有考研、各种证书。 这样的社会容不下沈夏这头无产阶级的猪,她没有做猪的资本,只能随着大流一路学学学考考考,自我催眠自己热爱学习,卷不离手,笔不离手。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从天台上迎着风跳下去吗?摔在血肉淋漓。 这样就不用学习了,也不用考试了,不用一边羡慕嫉妒排名在你前面的人,一边悔恨自己的懒惰和大意。 跳下去,即使那些对你没有好感的人也会为你哭泣,你再也不是什么孤僻的书呆子或者冰山学霸,在外人的记忆中,你会美化成一个勤奋友好的人。在父母亲人眼中,他们只会选择性地记忆你乖巧可人的一面。 死亡总是能美化一人的品德和性格。 第 10 章 沈夏清楚地知道,当她的父母回家时,她会再次成为了那种所谓文静勤奋的孩子。 早上吃完饭去市图写作业复习,晚上回到家接着干同样的事。 她自然可以敷衍过去,反正她的父母没有一方文化程度能高到监督她学习的地步,她可以对着课本发发呆,然后在陈美娟躺在床上把目光投降她时翻两页书。 可她的高考成绩该怎么办? 她高一那个傻呆呆的新手班主任说她高中三年的奋斗动力是不在小黑屋里洗碗,她的父母为了让她体会生活的艰辛在某个暑假把他们的宝贝女儿送去某餐馆后厨过了一段时间,教育作用已经给某师范毕业生造成了近乎心里阴影的深刻。 那她呢?如果没有考上大学给怎么办?会不会也在后厨或者工厂之类的地方度过一生? 她想起她在百日宴上见过的那张和她有几分相似的圆脸,那个和她同龄的早早结婚生子的表姐。 她生了孩子之后会做什么呢?当全职主妇还是干着一份可有可无的工作? 沈夏觉得恐惧,她离18、19岁结婚生子的生活曾经那么近那么近,几乎她就要成为另一个翻版的表姐。 她曾经在心中埋怨过父母过,在贫富差距还没有那么大的时代,在中国百废待兴的时代,没有抓住机会,成为一个坐拥财富的人,没有像班上某些人的父母一样,住在绿化良好的小区,夏天能带她去外省旅游,住在五星酒店里,甚至在迪拜或者欧洲的免税店买包。 姚白给沈夏看过她和家人在迪拜拍的照片,姚白和她母亲扎着相同的异国色彩的丝巾,在太阳下微笑,幸福美好。 姚白苦着脸和她说,这是她妈对她即将面临高三的勉励,让她好好学习,考好了高三后的暑假包和旅游地任她选,考不好后果自负。 哦,姚白是如何把话题扯到旅游上的? 是因为沈夏问姚白身上的香味是那里来的,是不是喷了香水。 姚白说,她不喜欢香水的味道,可能是她敷的面膜的味道,她习惯在晚上敷面膜,第二天便可以什么都不涂都有一张水润的脸。 她说了那个牌子沈夏从来没有听过,她只觉自己的无知,实际到了她上大学问她大学的舍友,她们也都没有听过,毕竟那个发源欧洲的牌子昂贵又小众。 上了大学后沈夏渐渐接触护肤这个领域才想明白她闻到的可能是大马士革玫瑰花精油的味道,玫瑰精油除了美容外还有抗抑郁和舒眠的左右,欧美一些高端品牌喜欢在产品中加一些,使用后能让消费者有一个快乐的心情,从而爱上产品。 她最初是在某小样的精华液中嗅到那熟悉的香味,但很快她又换回平价的护肤品——父母给的生活费和她自己的兼职并不足以让长期使用那款产品。 沈夏埋怨她的父母不仅没有给她一个富裕的家庭,也没有给她一个快乐的家庭。 她高一参加一个比赛时遇到过一个活泼的有些多动的男生,男生拥有和庄琳一样白的发亮的皮肤,在周末的集训后,他的母亲来接他,帮他拿着书包,有说有笑离开。 沈夏走在他们身后,看着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妇打了一下男孩的头,男孩偏了下身,接着笑嘻嘻地说顽皮的话。 从老家回来后,她再次审视自己的生活,想自己或许还是幸运的,至少她在蓉城长大,在蓉城接受教育。 至少她在狭窄的家中拥有一张书桌,即使她嫌弃书桌太矮而经常在吃饭用的大桌子上写作业。 陈美娟在她摆弄台灯准备写作业时,会自觉地将电视静音,在默片中早早入睡。 沈强也会主动到门外抽烟,还会傻乎乎地给她买《悲惨的世界》这种她早早就读过的书,告诉她这是中学生必读书目,叫她多读读书。 那套书也不知翻译成了什么模样,一个简单的故事竟然能出版成上中下三册。 沈夏想接过那套书时自己大概是面无表情的,她把那套书往书架上一放便再也没有翻过,任由它吃灰,倒是沈强见状觉得不能浪费钱看了起来,之后反复向沈夏强调那是本好书,反反复复就是一个好字,也说不出具体好在哪里。 沈夏那段时间在看教育方面的书籍,她试图给陈美娟灌输新的教育思想,让陈美娟能更好地教育自己的孩子,即她自己,然而陈美娟总是向沈夏提出奇怪的问题让她失去耐心。 就像每科老师总是强调自己科目的重要性,希冀学生在自己的教学科目上花上比其他科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教育的书籍强调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为重要,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比学校教育更为深刻。 面对用词单调的沈强,沈夏默默否认了教育书籍的某些话,要是依赖家庭教育,估计她的语文是不用及格了。 除夕晚上,沈夏难得自己下厨做了份茄辣西拌面。 她从面馆中知道的这道菜,照着视频把茄子、西红柿、青椒切块,加油加茄子烧软,盛出备用,重新热油加豆瓣酱加茄子加西红柿加青椒一起炒,软了之后盖上锅盖保温。把超市里买的刀削面往绕好的水里煮熟,捞起来和炒好的浇头拌一拌就能吃,营养美味。 沈夏太久没下厨了,刚握刀时手都是颤的,但委实喝着银耳红枣汤过年过于凄凉了,更重要的是十分知道自己女儿什么德性的陈美娟发了微信强制要求她做饭,并发视频及照片为证。 沈夏刚学做饭那会儿激情澎湃,会花半天的时光慢慢做个三菜一汤,量小而精致,盛在白瓷盘中,青菜必须排列整齐,菌类必须摆成花瓣状,盘子上的花纹必须搭配,再用黄瓜和胡萝卜薄片摆一圈花,满满的艺术感。 陈美娟这样浸淫厨房多年的老手也由衷赞美她的摆盘艺术。 然而热情过了之后,沈夏的下厨就成汤汤水水简餐教学班,美名少油少盐响应健康饮食。 喝了汤,几个碗一冲,简单方便,连带着水和洗洁精也省了,又响应了低碳生活。 她把不锈钢碗一撂,转头告诉陈美娟这叫“从小事做起,从生活做起,从自己做起,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陈美娟笑得眼纹深邃,佯怒道:“你就是欺负我没文化。” 沈夏轻哼一声,“你也要好好读书,以后考个老年大学。” 陈美娟乐不可支。 沈夏说:“你没看昨天新闻吗?奶奶和孙子一起考上同一所学校,你的榜样呢。” 她是真为陈美娟没有读书可惜,她看过陈美娟年轻时的照片,真是布衣荆钗不掩丽质,柳眉杏眼,秋波暗送。 陈美娟长的漂亮,也爱打扮,被工厂辞退后再去别的工厂应聘别人都不要她,说她一看就不是做事的人。 陈美娟回家和她抱怨,她做了一辈子的事竟然被人这么说。 沈夏沉默以对。 沈夏觉得她妈天生就不是做事的人,也不该是做事的人,陈美娟就该上个学考个编,每天穿着漂亮的裙子得瑟来得瑟去。 这才是陈美娟该有的一辈子,她不该嫁给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也不该有一个一点都不可爱的女儿。 陈美娟在卖早餐之后老了许多,变了许多,但沈夏想到陈美娟时,她总是想到陈美娟送过她一个毛茸茸的大熊布偶作为生日礼物,然后迫不及待带了小孩子的衣服回家给那个大熊穿上。 当时沈夏在旁边嫌弃地想,真幼稚呀,孩子都多大了还热衷于这种打扮游戏。 那会沈夏从民办小学到公办小学,学校强制要每个学生穿校服,沈夏工作日一律白衣黑裤宽大校服,陈美娟一颗泛滥的“奇迹暖暖”之心无法宣泄。 在周末,陈美娟依旧无法满足自己的那颗蠢蠢欲动的心——沈夏迷恋上了宽松舒适的运动服不肯再换上裙装。 于是,陈美娟借口沈夏生日给自己买了只熊接着玩换装游戏。 沈夏是厌倦那头熊的,庞大的身躯不仅占了她的床相当大的位置,夏天挨到还热的慌。 她无数次想乘着陈美娟不在把头熊扔进楼下的垃圾桶,却最终没有实施。 小时候她是因为怂,陈美娟肯定会说她,大了点后她胆子也大了,不再怕陈美娟,一次把熊抱到楼下又抱回来,自己都说不出原因,只能才次归结为怂,毕竟陈美娟还是会说她几句的。 后来那只熊还是坏了,线崩开了,棉絮乱飞,毛也在水洗中变得硬挺。 沈夏在陈美娟的注视下把大熊抱下楼,扔进了楼下的垃圾桶。 之后金融危机了,陈美娟被辞退后推车卖上了早点。 如果她读了书就不会卖早点了,以她的性格该在学校里和一茬又一茬幼稚的孩子待在一起。大家同样幼稚,没有人会嫌弃她,他们会和她一起围着毛茸茸的大熊玩换装游戏。 这才是陈美娟该有的一生。 第 11 章 作为一个非盈利的组织,市图自然没有大型超市除夕、大年初一晚上不加班其他时间照常上班的拼劲,它按照国家标准给工作人员放足了假,在大家都纷纷返工时才悠悠然开门,愁死了一片被迫学习的人。 沈夏在自动还书处还了看完的书,回到小沙发上等待正式开门,一张桌子四个人,分三批,对面是一对女生,翻着考研的专业书,和沈夏坐在同一边是个初中的女生,书包臌胀。 女生是沈夏认识的,她在市图的英语角活动中见过,英文名叫汉娜。 市图时不时在英语角举办一些活动,请一些外教来讲讲原版书籍,简直是个虐渣现场,专克哑巴英语,沈夏这种英语常年130以上的人在里面瑟瑟发抖,生怕外教注意到她让她站起来回答问题。 她第一次毫无准备进去,首先远离了几个用英语高谈阔论的青年人,找了个中老人聚集的地方,想着大家都是兴趣小白党,互爱互助,结果某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外企工作8年,口音虽然一听就不是母语国家的人,但流畅度和词汇量让沈夏拍马难及。面对沈夏的崇拜,男人相当谦虚,表示多说就好,他自己也是工作后练得,他已经老了,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 角落某个低调的戴眼镜的老太太开口更是惊艳,英音优雅地让人想到莎剧。 沈夏一问,老太太笑笑,半幽默半感慨说当年为了去剑桥访学和任教大学签了卖身条约,现在她好不容易退休,学校还返聘她,她其实更想去欧洲小国走走看看,但想想学生们还是答应了。 沈夏近距离地感受了一把降维打击,接受了自己是个渣渣的事实,安静如鸡地在旁边佯装壁花。她默默用手机在蓉城大学的官网中找英语系老师名单,再挨个把女性化的名字复制搜索,老太太的照片很快就找到了,沈夏点开她的简介看了一眼,想着人与人的差距比人与猪的差距还大。 汉娜是踩着点来的,穿着打扮简单朴素,沈夏本能地觉得来了个同类,然后……汉娜和外企男用英语打了个招呼,那调子和美剧发音一样一样。 那卷舌,那连读,那语调…… 沈夏郁卒了。 外企男看着沈夏的脸色笑呵呵和她介绍,汉娜在国际学校读书,以后目标是藤校中的一所。 沈夏觉得自己就不该来这个英语角,这是什么人才高地呀。 此时此刻,汉娜裹着一身半旧的黑色羽绒服在她身边看书,原版的专业书,看封面图案大概率化学相关。 沈夏又一次感受到了来自知识的压迫。 她真是一只可怜的小学鸡。 沈小学鸡朝窗户外张望,希望庄小学鸡能到来和她抱团取暖,然而庄琳又一次迟到了。 他匆匆忙忙赶到时,沈夏灌满的水壶已经喝了一半,《天堂再见》再差十几页看完了。 前文的伏笔尽数照应,积累的情绪在爆发边缘。 庄琳一边小声道歉一边大刺刺地拉开椅子。 沈夏低头看书,没有抬头,也没有打招呼。 她认为没有拒绝就是接受了庄琳的道歉,没有必要特意告诉被人一声她接受了,尤其是在图书馆这种需要安静的场合。 庄琳尴尬地坐了下来,把纸和书摆上桌。 他注意到沈夏没有复习的意思,抱着本课外书看,好奇道:“你不复习吗?” “看书看到一半没看完没心情复习。” “好看吗?” “还行吧,得了一个特别厉害的奖,但我没觉得它写的很厉害,可能我带入不进去,这本书讲一战后法军的,”沈夏叹息,“我对一战的了解仅限于教科书。你了解一战吗?” “嗯,我对二战了解比较多,”庄琳笑了,有意挑起话题,“意军总是做出一些很搞笑的事”。 “如果你指在北非战场用珍贵的水煮通心粉的话,已经被证实是谣言。” “哦。” 又一阵尴尬的沉默,沈夏后知后觉明白自己又一次把天聊死了,但她又有什么办法,难道和庄琳聊那些用膝盖想都知道是假的搞笑谣言吗?难道男生大多不是热爱军事吗?他怎么不聊点其他的二战往事?她其实蛮想听听盟军和联军的用兵计划、新式武器和当时的国内政治。 她试着起了个头,“如果当时列宁还在台上,一些有才干的将军没有被清洗,苏联应该不会那么狼狈的。” 回她又是一个单音节。 沈夏也懒得热脸贴冷屁股,“不聊了,我要看书了。” 那本书的结尾并不完美,爱德华死在他父亲的车下。他本来是贵族少爷,绘画天赋让人赞叹,因为一丝善念身体残缺,在疯掉之后死于车轮之下。 沈夏合上书,喝了口凉透的水。 不知道是不是伟大的作品总是不偏爱圆满的结局,她春节期间看了太多的悲伤故事,每个努力活下的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都得不到一个安稳的生活。 如果他们活在现在就好了,虽然也存在种种问题,但总的来说,有努力就有回报。 我和他们换一换的话,他们说不定会活的不错,而我…… 沈夏看窗外,早死也是死,晚死也是死,那她还不如在罹受苦难之初并且知道之后是无穷痛苦时就死掉。 人还是快活一点好。 她去楼下还了书,回到自习室收拾书包,告诉庄琳自己下午不来了。 “那明天还来吗?”庄琳跟在她后面。 “看情况吧,反正还有几天就上学了,不用争这几天。” “你不是学霸吗?每天尽想着学习的那种,你不学习你干什么?”庄琳问。 “去外面走走。”沈夏想原来自己在别人心中是这个形象。可她高中不学习能干什么?去纺织厂走陈美娟的后路吗?还是能和姚白一样去迪拜看看? “你去哪里走走?”庄琳接着问。 “你管的太宽了,我们没什么关系。” 庄琳顿了顿,“我是说如果你没有目的地,我们可以一起去湿地公园钓鱼。” “我不会钓鱼。” “很简单,把鱼饵放到鱼钩上,线甩出去等着鱼上钩就好。” “我想想,晚上微信上告诉你。” 她抬起手,挥了挥,告别。 “你等等,”庄琳叫住她,“我带了一件礼物补给你。” “你这么客气,我都不好意思。”沈夏开了句玩笑,又接着问,“是什么呀?” “桂花茶,我看你又在喝茉莉花茶,猜你应该会喜欢。” 庄琳按了密码,把寄存在柜子里的东西取出来。 是一个玻璃罐,二手的,之前应该装过调料或者水果糖水,包装被撕去了沈夏只能靠猜测。 “我老家人做的,我们过年会喝。” “谢谢,”沈夏接过那个罐子,“没其他事我就走拉,拜拜。” 她走了一段路,来到一家没吃过的兰州拉面点了份盖浇饭,然后仔细地观察庄琳送的桂花茶。 如果庄琳送的是干桂花她可能会高兴点,然而庄琳送的是糖桂花,红色的桂花浸在糖水里,在灯光下有一种琥珀的色泽。 颜色挺漂亮的,但…… 沈夏觉得自己把这罐糖桂花当茶喝完了,她离种牙也就不远了。 她后槽牙小时候不懂牙科知识早早蛀了补了,因为不懂事一次检查后又去补了第二遍,然后她开始戒糖的护牙生涯,这几年唯一常吃得甜食是黑巧克力。 她吃完饭本打算将那个玻璃罐子留在面馆,当没人送过自己这个礼物,想了想似乎有点太没良心还是带上了。 她回家先走程序地问了沈强,沈强看了一眼摇头。 接着她又问买菜回来的陈美娟,陈美娟表示上了年纪不爱吃甜食。 沈夏只能把罐子往冰箱冷藏室里一扔,等着老天来收了这份她全家人都用不着的桂花糖。 晚上庄琳给沈夏发微信问她明天要不要去钓鱼。 沈夏对着手机沉默,她想问问庄琳是不是在追她,但又觉得万一问了,庄琳说不是会显得她自作多情。 她想了想,换了个问法,除了我们还有谁去吗? 庄琳回的很快:“还有我班上的一个同学,阮洁。” 她对阮洁一点印象都没有,上学期的复读生开会时没有这个人。 “不是复读的?”她问了一遍确认。 “不是,我新认识的。” 阮洁,沈夏默默读了一遍这个名字,脑子浮现出一个文静腼腆的模样。 可能他只是心热组织群体活动?或者想借我追女孩?或者其他朋友还没回来他单纯想找个人出去玩? 作为一个发育快人一步的高挑女孩,排座位时沈夏常年在最后两排,要不和男生同排,要不后排一排男生,偶尔还会被某些班主任委以叫醒渣渣们上课的重任。 她在学校中和异性厮混的时间至少和同性差不多长,充分了解一些男生那是真缺心眼,缺的都快没了。 “好,你把时间和地点给我。” 沈夏决定明天默默散步钓鱼,不管那两人之间的事,不管看到什么都当作没看到。 第 12 章 沈夏万万没想到,阮洁这个名字会属于一个男生,更没想到那个叫阮洁的男生既不软又不洁,他又黑又皮,像个被烘烤过度的开心果。 沈夏和阮洁都是第一次来湿地公园,也都没有垂钓经验,在车站相聚后便跟在庄琳身后走,一副跟着家长春游的架势。 庄爸爸估计也是第一次带着别人出来玩,而不是被被人带出来玩。 他背着鱼竿,绕了几段弯路才在小巷中找到那家卖鱼饵的小店。 鱼饵用塑料盒装着,小小一个,像书店里消费文青的那种花卉罐头,种植土、种子,再在外面加点花语介绍,看上去清新文艺,沈夏被那种花卉罐头迷惑过,植株发芽后没多久就死了。 陈美娟说是土太少了,土少了花就活不下来, 庄琳先带着他们去湖边看了看天鹅,湖边围着一群真被家长带出来郊游小朋友,一群毛茸茸到沈夏腰际的团子在水边丟吐司丢的不亦乐乎,水中的天鹅也吃得不亦乐乎。 沈夏空手而来,身上只带了手机和钥匙,她环视一圈,发现周围连个推车挑担子卖鹅饵的小贩都没有后安心地晒起太阳。 阮洁早有准备,他欢呼一声从双肩包中掏出一颗还黏着标签的白菜,唰唰地撕叶子丢出去。 天鹅们很给面子地跑了,留下目露震惊的阮洁和一群不明现状的团子。 他抱着白菜,说不出的凄凉:“原来天鹅不吃白菜吗?” 沈夏拿出手机读百度内容:“主食水生植物、兼食贝类、鱼虾。” “可它是杂食动物呀,”阮洁努力挽尊,证明天鹅吃白菜的可能性,“百度上还没说天鹅吃吐司呢,它们吃得那么欢。” 沈夏沉默了,她的确不知道天鹅为什么会吃吐司。 庄琳见状,提前进入到下一步流程,“我们去钓鱼吧,天鹅要看的话等会回来再看,它们过一会才会回来。” 庄琳带着他们在公园中又绕了几个圈,找到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庄琳取出鱼竿,问他们要不要来自己动手上鱼饵。 沈夏和阮洁好奇地围在庄琳身边看着他做示范。 庄琳骄傲地拿着鱼饵在他们眼前展示一圈,然后打开盖子,徒手从泥土中捏出蚯蚓。 沈夏和阮洁整齐后退一步, “你们别这样,鱼饵就是这样的。”庄琳看出他们眼中的恐惧。 “嗯嗯。”沈夏和阮洁整齐点头。 “我艹。”阮洁爆了句粗口转过头—— 鱼钩把那只蚯蚓穿了个透。 沈夏看着那只身体依旧晃动半死不活的蚯蚓,不自觉又退了一步。 庄琳无奈道:“钓鱼就是要挂鱼饵的。” “嗯嗯。”沈夏点头。 “你要不要试试,把饵甩出去就好,用点力。” 沈夏看着他那只捏过蚯蚓又拿着鱼竿的手,开口道:“你先玩吧,我先看看。” 她和阮白的表现很显然影响了庄琳的发挥。 他第一次甩竿没有甩出去,并且不幸地勾到了河面上漂浮的树枝。 庄琳尴尬地收回鱼竿,把树枝扔掉后再甩出去。 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庄琳持着鱼竿,沈夏和阮洁在旁边玩手机,毕竟钓鱼这种事,真的不需要很多话。 阮洁玩了会儿手机后实在感觉没趣,他打了声招呼,拿着那颗白菜继续他的喂天鹅大业。 沈夏多坚持了会儿,也受不了站着干等,打算去看阮洁 天鹅大战。 庄琳试图挽回她:“要不我把鱼竿给你,你来钓鱼?” 沈夏望了眼波平浪静的湖面,果断摇头跑路。 阮洁那傻孩子抱着白菜在湖边和天鹅对持。 天鹅警惕地看着他手里地白菜不肯游进,而阮洁坚定地抱着他的白菜,神色之坚毅让人想到近代史上的烈士。 不过很快阮洁就收起了那颗花2快9毛5买下的特价白菜——一群团子用幽怨的眼神注视着他。如果不是团子们的父母在极力安慰小朋友摸不到天鹅的受伤的心,其中激进的团子可能已经上前打他了。 阮洁走到身边,表情委屈,沈夏笑出声。 “我艹,你很过分啊,我那么惨还笑。” “你对天鹅也过分啊,开拓它们的食物种类。”沈夏反唇相讥。 阮洁更委屈,五官缩成一团,“怪我怪我,好心给它们补充膳食纤维。” “哈哈,”沈夏有些控制不住,“你不要做那个表情,像个核桃一样。” “我艹,”阮洁说一句,也笑起来,“你是我妈之外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 “小洁乖,妈妈今晚给你煮白菜汤。”沈夏伸手去摸那颗毛茸茸的头,那货应该是平头,新年疏忽了打理就成了炸毛的小鸡仔。 “妈。”阮洁深谙有白菜汤就是娘的道理,叫得甜腻,还顺从地把头低下方便沈夏撸。 庄琳赶到时他们正母子深情。 沈夏看着灰头土脸的庄琳,问道:“你怎么来了?钓到鱼了?” 庄琳苦笑:“被保安抓住了,保安说不能钓鱼,以前都没人管的。” 沈夏和阮洁幸灾乐祸地笑。 “现在我们去干嘛?既然钓不了鱼的话?”沈夏问他。 庄琳叹气:“我本来想的是钓完鱼之后去吃饭。” “在公园里烤鱼吗?”阮洁发问,“我白菜都准备了,我们烤个鱼做个汤,差不多了。” 庄琳快要抓狂了:“钓的鱼是不能吃的。” “为什么?” “很脏,可能吧,我爸说的,他每次养两天就放回去了。” 阮洁发自内心困惑:“那为什么要钓鱼?” 庄琳摆了摆手,拒绝回答。 “所以我们现在要去干嘛?”沈夏晃了晃手机屏,“现在才刚过三点,就算下午茶还要再过一个小时。” 庄琳问道:“你们有什么事想做吗?” 沈夏摇头,如果跟着别人出来她一般不想这些,别人安排什么她照做就好。 阮洁举起手:“游戏城~~游戏城~~” “妈,”他积极给自己拉援助,“带宝宝去游戏城吧。” 庄琳看她。 “我无所谓。”沈夏坦诚道。 于是庄琳背着鱼竿,阮洁抱着白菜,沈夏揣着手机,一行人浩浩荡荡到了游戏城。 阮洁直奔跳舞机,甜甜软软的日本歌曲响了起来,阮洁跟着屏幕中的二次元女孩蹦蹦跳跳。 “我艹!”沈夏脑中爆出阮洁的口头禅。 真是……也不能说辣眼睛,阮洁其实跳着还不错,焕发着青春无敌的气息,远处几个女孩看的眼睛发亮。 阮洁注意到了沈夏诡异的目光,但他误解了沈夏的意思,热情道:“一起来吗?那边还有个空的。” 沈夏看了看旁边的跳舞机,泼浪鼓般摇头。 跳舞机摆置在游戏厅正门口,来来去去的人都看着。沈夏回忆了一下她幼儿园舞蹈老师对她肢体协调问题的点评,敬谢不敏。 虽然大家都不认识她,今天过去可能没有人会记住她的舞姿,但她还是丢不起这个人。 庄琳一心一意地在玩游戏机,拿着操纵杆上上下下,沈夏没玩过那个,也不感兴趣。 她来游戏城一般只玩投篮,一关一关地过。 她看着篮球撞在篮框上,发出撞击的闷响,感觉心情舒畅。 她高一的体育课选修过篮球,老师教教传球投篮三步上篮,沈夏学的挺感兴趣的,最后考试惨不忍睹。 考的是定点投篮,围着篮框下那条线,角度随你选,5个球进3个就给你过。 沈夏考了三次,最后老师说课快没了,直接给你个及格分。 其实没有底子的女生基本直接都被及格了。没办法,平时课上篮球被她们当过皮球、足球、沙包等等。 篮球课分男女班,但老师都是男的。 沈夏班那老师每次热身完后教教技巧便放她们自由活动,对各种头晕生理期贫血等请假理由也持着闭眼相信态度,你好我好大家好,你水我水一起水。 结果就是一群被及格女生组团去游戏城找存在感,两三个人一组围着投篮机疯狂扔,指着上面的分数互相安慰——投篮,她们还是可以的,考试时是状态不好。 沈夏不停扔球。 “啪!”一个篮球突然砸向她。 不远处的阮洁冲过来,“你没事吧?” 沈夏缓了过来,她有两副眼睛,一副塑胶的常年放在学校,另外一副是金丝的常年放家里。 她今天带的是金丝眼镜,左边的镜框被篮球砸开了,镜腿还挂在耳朵上,框沿着篮球方向斜落。 “流血了吗?”沈夏摘下眼镜,她觉得左边脸颊一片疼痛,破皮是肯定的,但她不确定有没有更坏的情况。 “有一道划伤,”阮洁倒抽一口气,“去医院挂个急诊,我现在叫滴滴。” 沈夏被他态度弄得有点慌,“急诊会不会太夸张了?” “万一你脸上留了疤怎么办,去医院吧。” 阮洁一手搀扶着她,一手拿出手机准备叫滴滴。 沈夏莫名想起电视剧那些孕妇早产快要生的情景。 她从一团乱的思绪中找出了线头,“你等等,我去卫生间看看我到底怎么样了。” “我艹我艹,姐姐,你能不能在意一下你的脸,虽然我知道你不靠脸吃饭。”阮洁在紧急关头彻底爆发了他的沙雕体质。 沈夏第一次遇到这样能将焦急和搞笑能结合的如此完美的人类。 “我至少要看一下我的伤口。”沈夏拽着阮洁的手臂把他硬生生拉到女厕所门口。 没戴眼睛的沈夏看着洗手台上镜子中的自己有些模糊,她几乎贴着镜子才看到自己脸上的伤。 那道伤上的血已经凝结了,形成一条红色的细线,在破皮发红的皮肤中不细看难以察觉。 沈夏沉默了,阮洁的反应弄得她以为她要毁容了,结果…… 阮洁你是公主还是脆皮? “走吗走吗?”阮洁在门口像只热锅上的蚂蚁,举着手机,她一点头便要点下“叫车”。 “我们先去药店,”沈夏给他分析,“医院里这里那么远还要挂号,时间太久了,先去药店看看,先上药缓解一下,不行再去医院。” 阮洁还在犹豫。 沈夏加了句,“我记得这附近就有药店,走过去就几分钟,车都不用叫,这附近叫车还要等。” “药店?在哪呢?我都不知道。” “你打开高德搜一搜,”实际上沈夏不知道附近那里才有药店,但这边又是商区又是居民区,药店一定是有的。 药店的医师见多识广,自然不把沈夏那点伤放在眼里,丢给她一管药,让她每天早晚涂。 听到阮洁要去挂急诊的想法,药师露出一个大惊小怪的不屑表情。 沈夏和阮白找个家KFC,把药上了,才发现忘了什么。 “庄哥呢?”阮白问她。 “游戏城吧。”沈夏想了想回答。 等她们回到游戏城,庄琳还坐在那边玩。 庄琳看到她的脸,吃了一惊,“怎么弄的?” 沈夏说自己砸的,篮球投歪了,砸到篮框上弹向了她。 “我感觉你没那么大力气。” 被他一说,沈夏也开始怀疑:“我旁边两台机子都有人在玩,砸过来时我又没看。” 阮洁也回忆着:“你左边是一对父子,看到你离开也不玩了,说不定是他们,方向也是对的。” 沈夏冷笑:“他们早走了,调出监控都找不到人。” 第 13 章 因为那道伤,沈夏连出门散心的心情都没有了,缩着家里玩手机,但每天早上依旧不得清静——人们都开始上班了,陈美娟又开始磨豆浆。 “轰轰轰。”机械磨碎豆子的声音在房间中回荡,也在沈夏的脑子里回荡。 她这几日心情本就不好,特别是早晚照镜子的时候,现在被那噪音一扰,她脑中的那根弦“啪”地断了。 “你烦不烦呀!”她喊了出来。 陈美娟愣愣地看她。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死的,这样吵我都不会醒,”沈夏愤怒道,“你知不知道我每天上课都很困,你弄得!” 陈美娟低下头,继续把发好的豆子放到机器里,加水,按下开关。 然后她去外面抹了一把泪。 沈夏躺在床上,看墙上的贴纸,她有点后悔,但又觉得陈美娟的确每天弄得她在课上打盹,她又没说错。 沈夏开始了和陈美娟的冷战。 沈夏早上被吵醒后不再装睡,直接坐起来看着陈美娟磨豆浆,陈美娟则自做自的,当她不存在。 血缘相连的母子俩见了面招呼也不打一个。 寒假过去了,学校开课,沈夏更加过分了,醒来后下床洗漱,和陈美娟挤着不大的房间。 洗漱完后,她就找个地方端起一本书读,她要陈美娟也尝尝噪音的滋味——她知道她有错,但陈美娟也有错,陈美娟从来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 那天晚上,沈夏晚自习回家后陈美娟在门口等她。 沈夏心中咯噔了一下,她想陈美娟终于要发飙了,说不定会不让她进门。 “你和我来。”陈美娟和她说。 沈夏冷着脸跟着陈美娟走,心中说不出的害怕,她今晚可能要在车站的候候车椅上睡了。 陈美娟停在下楼楼梯的附近,打开一间房间。 房间里的灯是亮着的,显得陈美娟眼尾的皱纹异常深邃。 “我问了房东有没有空房,前几天我在打扫。” 她的话不成逻辑,但沈夏听懂了她的意思,沈夏吼她那天她就去问房东有没有多余的房子,租下房子后又用了几天打扫。 “记得早上要来吃早饭。”陈美娟把钥匙往她手里一放,走了。 房间布置的简单不简陋,带书架的书桌靠着墙,书桌前是一张可以折叠的沙发床。 书架上放了大半,她以前放在家里的书都搬了过来,前几天她一点也没有发现。 沈夏忽然很伤感,她从小喜欢看书,什么书都看,带着一瓶水能在书店一站一下午。 后来她的同学带她去了市图,书可以借回家,她一沓沓地往家里搬。市图借的书只能在充的钱的范围内,最开始陈美娟只给了她100,能一次性借3到4本。 周一到周五的晚上她作业写困了就来一段提提神,周六她吃完早餐开始翻书,一天两本,第二天就能换回去借新书。 看着看着就觉得不过瘾,第一是市图的书不够全也不够新,有些她想看的书没有,报刊也很多没有订阅,第二是有些书特别贵,100块钱只能借1到2本,实在不够看。 那是她唯一的钱是陈美娟给她的午餐钱和晚餐钱,周一一次性给完一周的费用,她就从饭钱里省,中午两个素菜,晚餐去路边的小摊吃。攒够了就去买书充钱。 她一周可以省下一本报刊钱,半个月可以省下一本书的钱,不知不觉就攒了一堆,放在床上,要看的放床头,看过的放床尾。 她家那个时候没有书桌。家里的桌子除了一张可以折叠的饭桌,其他全部堆满杂物,她就在饭桌上看书写作业。沈夏多年来也没想过——她去同学家玩耍总是待在客厅,很少去同学房间。 她读到“华北之大,竟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还觉得好笑,你为什么一定要在书桌上看书,书在哪里不能看。 直到她去某个家长是老师的同学家。她去那个同学家是为了一起做手抄报,周一就要交,她们就剩半个下午,同学贡献出了书房,沈夏被那个漂亮的橡木书柜震撼了,接着又沉迷桌面倾斜的书桌。 沈夏回到家就对着陈美娟和沈强说要一张书桌,以好好学习的名义。 沈强冷哼,说学习要考自己,自己不努力什么桌子都没有用。 陈美娟也在一旁附和。 沈夏那天气得晚饭也没吃,说被他们气饱了。 沈强直接叫她滚。 沈夏摔门而出,一路走到同学所在的小区,在楼下看着同学家阳台上茂盛的薄荷哭了出来。 她怎么就没有那样的父母呢? 沈夏哭着想,她和那个同学的成绩差不多,她如果有独立的房间,漂亮的书柜和专门的书桌,她成绩会比那个同学好多了。 如果世界能换父母就好了。 沈夏在几天后还是拥有了自己的书桌,但不是那种商场里卖的桌面倾斜的书桌——陈美娟把其中一张放杂物的桌子清理出来,放上了她的书和杂志。沈夏是不喜欢那种桌子的,太矮了,腿不够放,也展不开,前面就是墙。 时隔多年,她在再一次和成美娟争吵后得到了真正的书桌。 高三下半学期,老师对大家逼得更紧了,卷子和资料不要钱地往下发。 同学们也没有了上学期的顽皮劲,再后进的人也奋进起来,意识到到了关键的时刻。 姚白晚自习请了长假,每天上午都在课上睡觉,作业也天天抄沈夏的。 她在外面报了补习班,补全科,天天通宵,再昂贵的护肤品也顶不住她这样的耗,皮肤黯淡不少,黑眼圈也重了起来,整个人憔悴不少,像朵被暴风雨摧残后的娇花。 其他人也好不到那去,复习、做题、整理,不知道每天几点睡,下课铃一响齐刷刷趴下去大半,委实是太困了撑不住。 沈夏倒是一下课便去走廊通风——教室里弥漫着一股咖啡风油精混合味道,她闻着难受。 哦,风油精,沈夏也被风油精被迫提过神——坐在她前面的男生在别人蛊惑下喝下风油精后的惨叫——全班人都醒了。 沈夏郁闷地看着那半罐散发着刺激性气味的黄绿色液体,怎么都不觉的这是能吃的东西。 说不定是某个走火入魔高三生的杰作。 据说寒假中校领导带着高三的老师去衡水取了经,要在最后的时光中最大程度压榨学生的潜力,宋松颜在地理课和班会课上反复强调要发挥“只要读不死,就往死里读”的精神。 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在高三下半年一律被当作牲畜使用。 风向的转变是在百日宣言后,班会课上宋松颜看着下面一片埋头作业的脑袋,突然说学习的同时也要注意身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宋松颜走了之后教室中一片窃窃私语。 “干,那个消息是真的?” “不然呢?宋松颜转性呀。” “你不觉得今天老师的态度都很奇怪吗?” “我以为是我错觉,昨天3点才睡。” “牛逼。” “天啊!” …… “出了什么事?”她蹲走到姚白的桌子旁,正认真写错题的姚白被吓了一跳。 作为学霸,八卦谣言一向和她无关,大家找她都是来问她题目。 姚白露出一个难以形容的表情,“你知道九中吧?” 九中沈夏还是知道的,艺术生的天堂,每年靠着艺术生清北率能和一中打平。 “九中一个男生猝死了,”姚白压低了声音,“就在宿舍死的,已经过了飞行员体测,正在冲文化分。” 沈夏觉得自己的表情可能也难以形容。 “假的吧?”她总觉得死亡是离她很远很远的一件事。 “不知道,大家都在传,”姚白顿了顿,“你想想今天老师的态度。” 沈夏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学,哪有功夫去注意老师的态度? 她努力回想,阮鸥那张欢乐的小圆脸浮现在她脑中,今天阮鸥的状态似乎是有点异常,拖了几分钟的课。阮鸥一向是反对拖课的,他觉得学习时间该学习,下课时间就该休息,不到实在讲不完的情况,他是不会拖课的。 “说不定是老师累了?”沈夏说,“到现在大家都挺累的。” 姚白给她一个意味深远的笑,配上她苍白的小脸和无神的双眼,说不出的诡异。 沈夏回到座位上,手伸到书包中将手机开机,偷偷搜这件事,没有查到,可这种事又不一会放出来,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明事理的家长又不会去闹学校,学校又没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高三谁不在熬夜呢? 那天晚上沈夏和姚白凑在一起吃小炒,那家新开的小炒店老板炒菜加的是小米椒,姚白吃了一口猛喝汤,沈夏一边吃一边抹泪。 回校的路上,沈夏的眼眶还是湿的,泪眼朦胧中天边彩云氤氲,有印象画派的风采。 “那个男生挺过今年六月就可以在空中飞行了。”沈夏感慨 姚白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想了会儿才把这句话和那个谣言中的九中男生联系起来。 姚白也感慨:“学霸,你真的是个文青耶。” 百无一用是文青,沈夏想到这句话,那她是挺没用的,徒然感慨。 第 14 章 新一轮联考排名出来后是成人礼,姚白奄奄的小脸上难得有了些笑意,她已经和父母约好了那天会得到她心仪已久的包和全套护肤品。 “学霸,你怎么都不开心呀?”姚白还沈夏作业时还有心情调侃她,“考第一都不开心,我们隔壁那个前老大先老二不是要哭了。” “年段第一有什么用,你看看市排名。”沈夏把作业收到专门放作业的袋子里,她有一堆透明的袋子,各科资料分的明明白白。 “不敢看,”姚白故意垮了脸,“我能上本二就知足了,不像您。” “放宽心,最多就5位数,怕什么?” “怕对比,您是3位数还是2位数?”姚白扯着嗓子。 “个位数,”沈夏一笑,“梦还没醒。” “成人礼学霸你父母来吗?” “怎么啦,我们还没到那地步吧,见家长。” 姚白一秒入戏,“你昨天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嘤嘤嘤,狗女人负心汉。” “应该不会来,”沈夏提醒她,“你忘了,我复读生,去年就过过一次成人礼,哪个家长没事去两次孩子的成人礼?” “也是。”姚白恍然。 其实上一次成人礼陈美娟和沈强也没来,她连说都没和他们说,没什么意思。 成人礼在周六,上午照常上课,把下午上课的时间拿来办,两点开始,四点多结束,就这样还不要脸地说是给高三的学生放半天假,劳逸结合。 地点在学校的小礼堂,家长在后排坐,学生按照班级排位,她们班和庄琳那个班安排到了一起。 庄琳原本和她隔了三个人,他换了座位,坐到沈夏的旁边。 庄琳笑嘻嘻地问她:“你家长来了吗?” “没来,”沈夏说了谎,“他们上次来了。” “你呢?”她反问。 “来了,在后面。”庄琳指给他看,来的是人是他父亲,和和气气的一个中年人,长的和庄琳一点都不像。 “我和你爸换位置?”这成人礼的常规操作,家长来的同学总是想和自己的父母坐在一起。 “不用。”庄琳一口回绝。 沈夏转头对姚白说:“我和你妈换个座位?” 姚白的妈妈也来了,姚白从后面进来经过时特意指给沈夏看过,是个温温柔柔的中年美妇,保养的很好,看上去30出头,一点都看不出来有个成年的女儿。 姚白欣喜:“谢谢学霸。” 沈夏弯腰穿过一排人去后排和姚白妈妈换座位,顺便近距离观察了一下她。她应该特意打扮过,妆容淡而精致,花香香水,小卷的栗色长发披拂在胸前,浅粉色的连衣裙,白色的挎包和小高跟。 看见沈夏,她浅浅地笑了一下,轻声道了声谢,整理了下头发和裙摆才施施然起身。 姚白说过她妈妈会和她一起玩王者荣耀,沈夏想象了下那个场景,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可怕! 沈夏掏出政治资料压压惊。 她当然不是一个人。由于考场安排按照成绩来,她环顾一圈小半都眼熟,每次考试都见面,想不眼熟都不行,一般坐在第几排她概念;剩下小半一点都不眼熟,她每日装水在走廊上来来去去几回,这样还一点印象没有估计不是特别宅就是理科班的;其他的她只知道她见过,应该是其他文科班的人。 个别的沈夏还能叫出名字,最边缘那个死鱼眼男生叫操田,最爱在考后对答案搞人心态;写数学的那个少白头女生叫赵微君,考前一般趴在围栏上望操场;这时候还在看《盗墓笔记》的黑框男生叫林美洲,少有能进那个考场的艺术生,他是高三才转的编剧,去外地培训时被传言成离家出走当了网管,性格爱好可见一般。 舞台上的节目不外唱歌跳舞小品乐器,中间再加上几个互动的游戏。 沈夏背完一页资料后刚好成人礼结束,师生到两边排队各自从前后门离开。 沈夏坐在中间,要等两边的人出去才能出去,等她离开礼堂已经没什么人了。 礼堂外面一片热闹,学校在外面放了立牌,写着一些励志的话,旁边还竖了一块白板,可以签名留言。 庄琳他爸正在白板上写字,姚白立在立牌旁边,她妈妈正在给她拍照。 沈夏把资料折了折,反手塞进书包,去校门外的鸡排店点了份鸡排,一边吃一边看着大家从校门外出来。 让沈夏意外的是第二天庄琳竟然准时到了市图,她还以为儿子成年的那天父亲会和他喝点小酒聊点人生什么的,不过庄琳也是第二次成年礼,要喝去年就喝过了,再说人生聊一次就够掏空腹中水墨了,第二次真是要老命了。 沈夏正准备放下手中资料上楼,庄琳拦下了她。 “成人快乐!”他说的小声又雀跃,“我昨天本来就想给你,但你跑得太快了,出礼堂后又没找到你。” 很精致的礼袋,里面是礼盒,上面装饰着红色波点的丝绸蝴蝶结。 “是什么呀?”看着包装,沈夏有了点期待,毕竟事不过三。 “你提到过的东西。” “我提到过的东西很多。” “你说过你想要的。” 沈夏回想了一下,她想要的东西大部分是书,彩绘的或者整套的,在买和不买之间犹豫,可那么小一个袋子又不像是书。 “不知道。我可以现在拆吗?” 沈夏笑笑不说话。 沈夏把礼盒拿出来,停顿一下,也对他一笑,“算了,我回家拆。” 中午,沈夏借着没有礼物只能回请的理由带庄琳去吃她种草很久的一家西餐厅。 她爱死了突如其来的礼物,这样她就可以找理由带着别人去吃她想去又舍不得的餐厅,用掉她新年得到的红包钱。 吃饱喝足后沈夏美美地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 醒来靠着椅背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庄琳的礼物。 她拆了礼盒,里面是一只限量版钢笔,蓝色笔杆,红色笔夹,是她心心念念已久的礼物。 她有一只不是限量版的黑色同品牌钢笔,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买,外表很吸引她但也只是换了个笔壳而已。 欣喜过后沈夏陷入沉思,这只限量版的笔价格不便宜,正常同学不会送这么贵的笔,庄琳可能真的在追她。 她对庄琳感官不差,但也就不差罢了,庄琳太闷了,她和庄琳待在一起还不和阮洁待在一起高兴。 至于聊天,她和庄琳真没什么好聊的,她看的课外书庄琳没看,庄琳玩的游戏她又没完。他们共同的话题似乎只有高考的三科,聊完了就开始各讲各的,另外一个人嗯嗯嗯。 她都无法想象高考之后他们该怎么聊,聊什么。 再说,他们不到一百天就要各奔东西了,日久生情都没有奔头。几十天能生什么情,还是高三最后的几十天,庄琳要是真能短时间生情也不会觉得阮洁比他有趣多了。 要不装傻吧? 还是直接说破,告诉他不要再送东西自己不会答应他的?沈夏想了下那个场景,觉得有些尴尬。 算了还是装傻吧。挺过这几十天就是胜利。沈夏愉快地决定。 现在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大学里有的是男生,任君挑选。 那钢笔怎么办?乱收礼物不好吧,要不直接退给他。 沈夏捏着笔,头痛。 “喜欢吗?”进门的庄琳地问。 沈夏惊了下,抬头尬笑,“挺喜欢的,想要很久了。”如果不是你送的就好了。 下午的庄琳比平时热情了不少,借着问沈夏英语阅读理解的机会,直接从沈夏对面转移到了沈夏的身边,沈夏一只手在卷子上划关键词,另一手垂在身边。 庄琳拉住沈夏垂着的手,沈夏反射性地甩开。 她只觉得毛骨悚然,半点不觉得浪漫。 庄琳疑惑地看她。 “看我干什么?”她轻声叱喝,“看题。” 庄琳焉了,像只被夺食的金毛。 他心不在焉看着卷子,等沈夏讲完不甘心地拿着卷子回了原来的位置,不断偷偷看沈夏。 沈夏只觉得难受,趁着庄琳方便之余拎着包去一楼找了个空位继续写题。 她知道她不喜欢庄琳,至少现在不喜欢,她不喜欢她不喜欢的异性碰她。 他怎么可以呢?我又没答应他。 因为我收了他的笔。 沈夏自问自答。 她看了眼收在笔袋中的笔,那只在她购物车里躺了很久的笔第一次看上去这么不顺眼。 她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是庄琳发来了消息。 庄琳:“?” 庄琳:“你人呢?我一回来就找不到你了。” 你是琼瑶吗?还“找不到”。 冷静,你们还在同一所学校念书,他知道你的班级。 沈夏很快找到一个体面又虚假的理由。 沈夏:“身体突然不舒服学不下去回家休息。” 庄琳:“那你早点睡,注意身体。” 冷静,沈夏! 沈夏想起来事情的源头,按照淘宝的价格转账过去。 庄琳:“?” 沈夏:“笔太贵了,我实在不好意思要。” 庄琳把钱退了回来:“我送人的礼物不回收,你也请我吃饭了。” 别说的我们像是在谈恋爱一样。 沈夏有种冲动,上楼用钢笔把他扎得满头血,让他清醒点。 冷静,你已经长大了,暴力不能解决任何事,庄琳的本意是好的。 沈夏打开支付宝,把钱转了过去。 第 15 章 一周很快过去,沈夏依旧不想去面对庄琳,庄琳对她来说就是个考友,高考之后不再联系她也不会太惋惜。 沈夏侧躺在床上看着微信,她努力想想出一个看上去真实的理由让庄琳相信她明天去不了市图。 感冒了?发烧了? 听上去就不可信,敷衍,太敷衍了。 算了,随他怎么想吧,反正高考后就可能再也不见了。 沈夏放弃了,把手机放到桌子上充电,准备睡觉。 意料之中的,她在床上辗转反侧。 沈夏想她其实不排斥高中恋爱,但为什么要在高三,不,高四遇桃花,这不是找死吗?她今年要是考的比去年烂,沈强能弄死她,不,以她的性格她看到成绩时就能弄死自己不用劳烦沈强动手。 她胡乱想到一句话,具体的忘了,用不到议论文里的句子她懒得记太清楚,大意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有生死。 人生大事不过生死,她和庄琳这种连情情爱爱风花雪月也算不上的暧昧算什么呢。 至少在高考面前不算什么,谈恋爱又不能加分。 这样想着,沈夏突然觉得庄琳有病,也不看什么时候了还搞这些,有点脑子也知道就算是真爱也该在高考后再告白。他自己想再复读一年不够,还要拉上自己。 你不读书了我还要读书! 沈夏茅塞顿开,安然入睡。 第二天她照常去图书馆,远远看见庄琳等待的身影。 沈夏顿了下,转身绕远路从侧门进入市图。 这不叫装鸵鸟,这叫战略性转移。 沈夏昨晚已经想的明明白白,她怕的不是庄琳,是怕自己陷入和庄琳的纠葛心态不好,快高考了她玩不起,她不允许自己的第二次高考出任何一点意外。 刚开门市图没什么人,大片的座椅空着。 沈夏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开始了今日份的复习。 过了一会儿,沈夏的手机不停地震动——是庄琳发的消息。 庄琳:“?” 庄琳:“你来了吗?没看到你。” 庄琳:“路上堵车了吗?我来车站接你好吗?” 庄琳:“你今天不来了吗?” …… 沈夏看了一下,只觉得烦,烦上加烦的烦。 第一个烦是算方程的烦,那么大的计算量,前面的数算错牵连着后面的数一起错。沈夏是知道该怎么计算的,该运用的公式也列的明明白白,但在计算中总是出错。 老师曾经教他们做不出题目时要揣测出题人的心思,高考的篇幅有限,每道题都不会白出,一定有考点。 沈夏觉得出题人的心思就是想让他们变成人形计算机,在有限的时间里算出无限的题。什么时代了高考还不能带计算器,它和量角器、尺子的本质不都是工具,区别在与一个用电,一个不用电。哦,用太阳能的计算器在学校门口文具店都能买到了。 她直接把手机扔进挂在桌子上的书包里,眼不见心为静。 直到中午要出去吃饭沈夏才把手机拿出来,3个未接电话,5条未读微信。 她一边走一边给庄琳发微信:“抱歉,家里人信佛,今天偏拉着我去上香,这边人太多了我没听到铃声。” 沈夏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宗教这种事说不清道不明,拿来当借口搪塞真是好极了。 庄琳不知道信没信,过了一段时间才回复,“注意休息,早点睡。” 这口气,沈夏没觉察到庄琳心意前觉得是关心同学,觉察到之后就习惯性地反感,好像自己还没有答应,他已经觉得她是他的。 那天沈夏回到家发现自己的房间中多了一个人——她把陈美娟后来给她租的屋子叫作“她的房间”,像动物圈地盘一样。 即使多出来的那个人沈夏很熟悉,但她还是感觉到了冒犯,尤其是在没有提前知晓的情况下。 “陆阿姨,你怎么来了?”她面色乖巧。 “我来找你妈妈,她让我来你这间屋子和你一起睡,你不介意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能介意吗,真搞笑。 “不介意,”沈夏甜甜地笑,“就是我晚上复习会复习到挺晚的,可能会打扰到你睡觉。” “没事,你复习就好,我没那么讲究。” 你都这样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她愤懑地拿出资料开始看。 等到心情稍微平静点儿,她才感觉到奇怪。 陆阿姨是陈美娟的老朋友的不错,但从没有订旅馆可以看出她是临时做的决定。 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在明知老朋友没有多余房间的情况下贸然拜访? 六月份,没什么节日要庆祝,也不是谁的生日。 而且沈夏记得路阿姨前几年搬家搬到挺远的地方,刚搬过去时陈美娟带着她去帮忙,光坐车就坐了两三个小时,也是从搬家后她们两家开始疏远的,至少是沈夏和陆阿姨家疏远,沈夏晕车,她第一次去是夏天,车上开空调不许开窗,她吐到胆汁逆流,之后陈美娟去陆阿姨要再带她,除了重要事情沈夏一律回绝。 陈美娟和陆阿姨是工友,二十多年的交情,在陈美娟还没结婚生子前她们就是姐妹,用陈美娟的话说“那时候她们还是姑娘。” 仗着这点交情,陈美娟没少在暑假把小沈夏往陆阿姨家里塞,陆阿姨也上班,但陆阿姨家有个比她大一点的姐姐,叫林双萍,陆阿姨和成美娟都叫她萍萍。 林双萍和两个弟弟在老家读书,暑假才来蓉城和父母短暂地团聚。 林双萍和沈夏相处的不错。对于沈夏来说,那时候沈承的学业重了起来没太多时间照顾沈夏,遇到林双萍等于遇到另一个沈承,给她煮饭,给她买零食,还教她打圆卡。对于林双萍来说,沈夏安静又听话,不闹腾,还能陪她打圆卡,比她两个弟弟好多了。 林双萍之后也没上学,去当了销售,剪了一头长发看上去干练很多。 长大后的沈夏也有被短暂甩手给林双萍的时候,是搬家后的事了。 那天是陆阿姨生日,陈美娟带着一家人去给陆阿姨家,后面几个男人拼起来酒,场面不太好看,陆阿姨叫林双萍带她出去逛逛。 林双萍那时大概十九、二十岁,和现在的沈夏差不多大,打扮却比现在的沈夏成熟多了,纠结片刻便带着沈夏去了夜店。 她叫了一堆朋友,在舞台上蹦蹦跳跳,沈夏则在酒桌前不知所措地喝了人生中的第一口酒,苦地皱眉。 沈夏当时特别羡慕林双萍,觉得林双萍有个性又潇洒,想着以后要是成为她那样的人就好了。 想到林双萍,沈夏转头去打量熟睡的陆阿姨。 陆阿姨比沈夏最后一次见她胖了一圈,或许是因为胖,她看上去比陈美娟年轻许多,但她看上去很累。 或许是遇到事了吧? 沈夏关了灯,在床上睁着眼又开始胡思乱想。 她挺久没和人同床共枕的了,上一个和她同床的人是林双萍,一样是在夏天,不,她在冬天也和林双萍同眠过。 在陆阿姨留在蓉城过年的冬天,小沈夏也在她们家寄存过。 电脑当时还不普及,沈夏爱看的节目在固定时间播放,她每晚坚持看完节目再去洗漱,早洗漱的林双萍只好被迫给她暖床。她会把羽绒被在身上裹着一圈,尽量让温暖的面积大一些,等沈夏要上床了再把被子放开。沈夏欢欢喜喜往她怀里转,用冰凉的小手搂住她。 陆阿姨的丈夫对沈夏也不错,平时拿着零食引诱沈夏叫他干爹,除夕拿着红包引诱沈夏叫他干爹,林双萍也在旁边起哄,说她要有个妹妹了。 沈夏突然觉得她和成美娟、沈强夫妇不亲不是没道理的,在她小时候他们把她这家存那家寄,她和他们没有亲密的基础。 血脉相通听起来又亲密又唯美,似乎她一生出来就该爱着她的父母,可实际上她爱的尽是给她煮过面、暖过床、抄过书的人,其中有些有血缘,例如沈承;有些没有血缘,例如林双萍。 他们才是真正陪伴她长大的人,见过她的傻里傻气,笑过她的童言童语,她当过他们的小尾巴,学过他们的小动作。 有时候,她会被寄存相当长一段时间,长到沈夏误以为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分子。也不能怪沈夏,外人来都认为她是被寄存家庭的女儿。陆阿姨在路边算命带着林双萍和沈夏,半桶水道长也会睁眼瞎说陆阿姨一生中注定有两个女儿。陆阿姨和后来的沈承做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味道。 陈美娟和沈强是不知道这些,不过每次接她回去,他们看着她那张肉嘟嘟的小脸和新买的衣服都不好意思说要给生活费,被他们塞钱的人也很不好意思,推辞说不过是多添了一副筷子,而且沈夏那么乖,也不麻烦。 沈夏在一旁看着他们推来推去,她有血缘或者没有血缘哥哥姐姐在往她口袋和书包里塞水果和零食。 如果林双萍跟着陆阿姨来就好了,她能向她询问怎么解决庄琳,沈承虽然也和她亲,但毕竟性别为男,这种事就该女生关上门秘密讨论。 唉,她怎么不跟着过来呢?她来的话自己是乐意把床分一半给她的。 沈夏在无限乱想中睡着了,她第二天醒的比平时晚了十几分钟,快到七点才起来,醒来时身边已经没人了,桌子上留着牛奶和面包。 第 16 章 之后几周,沈夏照例找了理由敷衍庄琳,自己在小角落复习。 庄琳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傻,每次回复都是让她复习之余保重身体。 这个话如果是当着沈夏的面说,她能直接怼回去,像她怼陈美娟一样——“谁不知道身体要紧,谁又想没事熬夜,你叫我担心身体你还不如去给教育局写信。” 九中那个过了飞行员体测的男生不知道身体要紧吗?知道了还不是要学。 站着说话不腰疼! 沈夏有时候熬夜熬过头了,在寂静的深夜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她想着自己说不定也要猝死了。明天宋松颜打电话给陈美娟问沈夏怎么没有来,陈美娟打不通她的电话,去房间里一看才发现她死了。 她一个袋子里面放了写议论文的各种资料,各种考试的范文和名人故事、名言警句,她看见某些名人说每天只睡4个小时,标版自己努力勤奋。 沈夏觉得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话,那已经不是勤奋不勤奋的事,那是老天赏不赏饭的事。如果一个人每天睡4小时就能精神饱满,他该标榜的是天赋异禀而不是勤奋,这种勤奋不是谁想勤就能勤的。 看看姚白,沈夏估计她晚上加中午能睡5小时,黑眼圈堪比大熊猫,大部分时间都萎靡不振,开的玩笑都没以前好笑了,撒的娇也没以前甜了。 如果魔鬼找上姚白,告诉她从高一开始每天睡4小时,全国高校任她选,姚白大概率也是选择保命要紧。 沈夏……沈夏估计会犹豫一下,和魔鬼详细咨询下其他条件。 所以,沈夏再三看到庄琳叫她早点睡保重身体的微信时心中无比复杂,陈美娟那是根本没经历过高考,你一个和我一样的复读生是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如果不是庄琳和她一理一文,她甚至要怀疑庄琳是在打压竞争对手。 烦啊烦,教室后面挂牌上的数字进入倒计时了,她的模考分数还是那个鬼样子。 她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突然悟了高三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剪短发。 沈夏曾留短发多年,在高三后暑假才留长,她以前只觉得方便打理,早上晚期可以不用梳头直奔学校,推己及人,她一直觉得她们是为了省下早上的时间多睡会儿。 现在,她突然觉得这只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因为烦,一烦就忍不住抓头发,长发马尾一抓就乱,只能剪短。 分到考时方恨少,题到做时方恨生,她真是恨之前不努力的自己。 旁边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抬头——是姚白。 “什么事?”姚白和她熟,知道她平时脾气还好,但写题时被人打断会暴躁,姚白要借卷子练习册笔记直接从桌子上拿,不会没事无故拍她。 姚白下巴指了指窗外,她顺着她的下巴看去——庄琳在后门张望,和沈夏对视开心地笑出来。 沈夏摘了眼镜,按了按额角,起身走过去。 “什么事?”她的语气已经藏不住不满。 “端午快乐!”他把藏在身后的粽子拿出来。 “什么味道的?”沈夏想好了,他说甜的她就说她喜欢咸的,他说咸的她就说她喜欢甜的,她只想把粽子仍在庄琳脸上。 “不知道你口味,甜的咸的都有。”庄琳用期待的眼神地看她。 “谢谢你,”她提起了那口气松了,“我回去复习了。” “你复习吧,记得好好休息。” 庄琳放下粽子跑了。 沈夏在一片唏嘘声中提着粽子回座位。 姚白挤眉弄眼凑了过来,“不愧是学霸,早恋还成绩怎么好。” 沈夏气笑了,“拿串粽子就是早恋呀?哝,给你,我和你早恋。” 姚白捧着粽子走人,快到座位时突然停下转身:“真给我?你不要了?” “不要了,”沈夏好生没好气,“亲爱的。” “老公,你真好~”姚白拖长声音,声调蜜糖般粘软。 沈夏打了一个哆嗦,双臂上鸡皮疙瘩冒头。 姚白这货怎么跟狐狸精转世似的,可惜她不生在古代,不然妥妥一代宠妃,天天逗逗猫逗逗狗,考个鬼试。 端午节说是放三天,实际就是周末加上一天,其中两天沈夏接着待在市图看书,端午当天被陈美娟拉去上香。 沈夏没想到自己还有乌鸦嘴的潜质,敷衍庄琳的借口都能成真。 陈美娟难得没有出门卖早点,反而从早点摊上提溜回一串粽子,她自己蘸着白糖吃白粽,沈夏配牛奶吃咸粽。 沈夏极其配合的穿了裙子和凉鞋,以视郑重。 到了地点她极其后悔自己的决定,寺庙建在山上,石阶极长,小步小步爬的沈夏又累又慢,后面不断有人超过她,她眼睁睁看着那些穿着长裤运动鞋三步并一步的男男女女爬地潇洒惬意,心里难受得不得了。 心诚则灵,佛祖那般普度众生,那会介意你衣着问题。 她心中淌泪爬完的石阶。 上去一看,乌烟瘴气中又是黑压压的一片人。 “妈,我们回去吧!”沈夏一指,“人那么多。” “回什么回,”陈美娟不高兴了,“来都来了,进去拜拜。” 陈美娟硬拉着她手,半拖半拽地把她拉近寺庙,三根细香是免费的,僧人会直接发给香客,更粗的香才要花钱买。 她跪在蒲团上拜了三拜,说不上敷衍,也谈不上虔诚。 她从小到大都不算什么幸运的孩子,小时候买饮料连“再来一瓶”也没有见过,她的成绩起起落落过,都是她努力或者松懈的结果,有运气成分,不多罢了。 在弥漫的香灰中她感觉到最近少有的宁静,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一切随缘。 她真的已经尽力了。 一年来,她在不断和懒惰天性斗争,喝着鸡汤自我激励。 一次次看着联考排名绝望,那些名列前茅的人究竟是怎么学的,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能那么大。 她无数次怀疑自己不是读书那块料,她知道有人能过目不忘,她也知道有人学的快而精,她还知道有些人从小在家庭里熏陶。 她太普通了,天赋、家庭、专注力。 寺庙中供着好几座佛像,陈美娟和她依次拜过。 出了寺庙,把香插在庙门口的坛子中。 那个坛子长的有点像鼎,里面插满了香,下面落成一层层厚厚的香灰。 她再次觉得佛祖不会庇佑她,那多信徒,佛祖大概不会听见她的愿望。 她在寺庙外面看见好几个高考生,很明显,苍白疲倦又带着稚气的脸。 不知道他们谁中能得了好运,考场一连提升几十分。 或许有一两个幸运儿,或许一个都没有,那些幸运儿至今都留在传说中,在生活中沈夏至今没有见过一个。 再回去上课,沈夏觉得自己心境平静许多,就剩下那几天了,她改变不了什么了,实力就是这样了,她上不去了,不出意外也下不来。 班上许多人也放松了下来,精油和咖啡味道淡去了,晚自习把空调关了,前后四面窗户大开,草木清香若有若无。 还有一部分人在坚持着,希冀最后的希望。 学校也意识到最后没有必要打鸡血了,模拟卷比平时简单多了,许多人的文综卷的分都很高,摆明了让他们放松心态。 姚白经期会痛经,每次都靠止疼药度过,效果沈夏不得而知,这次姚白为了更稳些买了新药把月经延迟。 她恢复了正常的睡眠,比前段时间脸色好多了,黑眼圈还残留着,一时半会下不下去,只能靠之后的日子慢慢养。 姚白人生中最大的坎可能就迈过去了,沈夏不知道她以后还会面对什么,大概率没什么难事了,工作和家庭应该都会被家里安排的好好的。 她会在肥肉和奶茶间纠结,会为了连续剧的结局辗转反侧,但不会再为了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只睡5小时了。 她说不定会长成她妈妈的样子,对外温温柔柔的,很有气质,在家中则会和孩子一起打游戏。 至于沈夏自己,她不知道未来自己会做什么,她只希望不要活成陈美娟那样了,太累了,也太无望。 她希望活的快乐点,之后出社会不论,大学四年她希望好好的,和舍友快快乐乐度过无忧无虑的日子。 考前前一天,大家把所有的考试资料从楼上扔了下去,纸片纷纷扬扬。 沈夏四年前就看过同样的场面,那时她读高一,在一楼,楼上的书本卷子翻飞,老师敲着黑板让她们注意听讲,但谁都听不进去。 她是复读生,不在本校考试,和其他复读生安排到九中。 陈美娟问了地址,给她在附近定了旅馆方便她中午休息。 第一天考完出考场不久,上午科目的答案已经被传的满网,庄琳问她有没有对答案,选择题对了几题。 如果在平日她会觉得很烦,太烦了,他怎么什么都管。 但她出考场后心情异样平静,看到庄琳的微信就像一道高考题一样,很平静地扫过,然后淡然地关了手机。 她上了公车看着外面不断涌出的人群,心如止水。 回到家她甚至看进去了几道明天的错题。 第二天全部考完,班主任给她打电话让她回来拍毕业照。 操场上假草如茵,穿着白色校服的学生或结对或单人。 沈夏仗着优势又一次站在了后排,是阶梯状的台,她可以一揽操场。 她第一次觉得操场上的假草那么真,仿佛遥远北方的草原,穿白色校服的学生就像被放牧的羊群一样,悠然飘荡。 再过时间,天彻底黑下来,她们抬头就能看见草原上方的天空,繁星如银河。 第 17 章 沈夏是出成绩的第二天才查的成绩,她已经找到了一份暑假工,在离市图很近的一个轻食店当收银。 她早上去市图看书,中午吃完饭,坐两站就能到,接着站8小时回家。 回到家她只想洗洗睡了,成绩不重要,至少没那么重要了,就在那里摆着,早查晚查都不会变。 第二日是休息日,沈夏慢悠悠地登上官网查成绩,那个成绩、那个排名就是她平时的分数,文综比平时高些,语文比平时低些,综合一下和前几次模考差不了太多。 不上不下的。 能在好一些的学校中得到一个或许之前从来没有听过的冷门专业,在差一点的学校中得到一个好点的专业。 文科的志愿册比理科的薄一些,也有几百页,按照往年的学校录取分依次排。 沈夏照例先瞻仰了下前几个六百大几十分的学校,然后把志愿册当成一本书一样,从头读的尾。 看完后她心情微妙,感觉世界浩大,考什么分数的人都有,过什么样生活的人都有。 她把想去的学校和专业列了一张表,按照去年的排名输了进去。 庄琳这次也问了她志愿填在哪个城市,她对着志愿表拍了张照片发过去。 她一点都不担心庄琳跟着她去同一个城市继续纠缠他,她把沿海和周边的省会的大学填了个遍,有几所分数排名非常接近,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去那个城市上学,别人更不可能知道。 下午有人给她打了电话,开口是刻意放缓的男音,一股小孩装大人的感觉,“喂,你好,请问你是轻生活下午班的人吗?” 庄琳把手机按了免提看来电提醒,是阮洁没错,他干嘛呢? “我是。” “我明天上午有事能和你换一下班吗?”阮洁说完,又急忙补充了一句,“我可以请你吃饭。” “你没存我电话吧?儿子。” “???” “我艹!”他呆了呆,反应过来,不可思议道,“沈夏?” “不然呢,你到底认了几个妈?”沈夏没生气,认亲戚似乎是本校传统,高一高二课业比较清闲时班级里的关系乱得一塌糊涂,不仅有爹妈儿女关系,七大姑八大姨伯伯叔叔一堆。每天早上第三节课下课,各小组组长催作业,光听声音不看画面和新年给亲戚们挨个敬酒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你一个,”他反射性地回答,“唉,不是,太意外了,没想过遇见熟人。” “你明早干嘛去。” “看日出去,一起……哦,我们明天不能一起,有我没你,有你没我。”说着,阮洁朗声笑了起来。 “还是有你没我吧,饭不用请了,上次你垫付的药钱我还没给你呢,抵了算了。” “你这记性,不说我都忘了,”阮洁又在笑,“谢谢妈咪。” 沈夏控制不住自己狂笑起来。 “你笑什么呀?” “你看港剧吗?挺久以前的那种。” “嗯?” “你那声‘妈咪’叫的……特别像港剧里面小姐对老鸨撒娇。” “这……”阮洁顿了顿,换了更娇嗔的语气,“妈咪你真是太过分,这样说人家!” “哈哈哈……”沈夏笑得脸快抽筋了。 “我挂了?” “嗯。” 阮洁最终还是请了她吃饭,KFC早餐,在下一周的休息日。 阮洁挑了个观景台带着沈夏去看日出,他们盘坐在观景台上,一边精神不济地喝牛奶一边看太阳撕裂云层。 这本来不是他原来的意思,他其实是想正正经经地带着沈夏去餐厅里吃顿饭,但沈夏拒绝了,吃饭没什么意思,只要不是火锅,她一个人也能去吃,不需要别人特意请,看电影同理。 沈夏希望阮洁陪她去她一直想去见识一下但一直孤身没胆去的gay吧。 阮洁当时的表情是僵硬的,“你为什么没胆呀?你一个女生去gay吧他们又不会把你怎么样?没胆的该是我吧,万一我……” “被灌了捡尸药,菊花不保。”沈夏帮他把话补全。 “你……” “我是不会出手相救的。” “喂!” “你难道让我和几个男人打架呀?有心无力,的确打不过,”沈夏耸肩,“我可以帮你报警,嗯,还可以给你叫外卖送润滑油和套。” “你不知道吗?警察都是最后来的,他们来了我都被玷污有什么用呢?”阮洁哀嚎,“我第一次是要留给漂亮妹子的。” “说不定你尝试过后发现自己其实更适合走后门。你以前只是被社会舆论和伦理道德迷花了眼。” “不不不,我只喜欢妹子。”阮洁疯狂摇头,准备祸引东水,“不如你叫庄琳陪你去?” 沈夏长长叹息,“你想像庄琳周末穿自己衣服的打扮,然后你再想像把他放到gay吧里去。” 阮洁顺着他的话语思考片刻,抖了抖,屈服了,“算了吧,我陪你去。” 庄琳在生活的打扮特别老干部,酷爱格子和卡其色,阮洁完全能想到庄琳呆愣在原地看着大家群魔乱舞的模样。 惨不忍睹。 他回过神来,突然想到沈夏提到庄琳的语气,他平时不是那种对他人语气很敏感的人,连他都能听出来那种嫌弃。 “你不喜欢庄琳?”他试探地问。 “当考友不错,恋人就算了。”沈夏无所谓笑笑,“我喜欢幽默点的,本身已经很闷了。” 阮洁瞥了她一眼:“你……还好吧。” “你的语气很犹豫。”沈夏语气沉痛。 阮洁扭过头傲娇地给了她一个背影。 阮洁再出现在沈夏面前已然面目全非。 沈夏第一眼没有认出他,第二眼认出他的第一反应是转头走装做不认识他。 阮洁穿的非常……不,他穿的已经超出gay里gay气的范围。 那货上身还好,T恤和无袖牛仔马甲,下身……踩着一双到脚踝的白靴子,上面装饰缠绕着银链,与他笔直却熏黑的腿形成了鲜明对比,倒是与到大腿一半的白色皮裤相映成趣。 “太夸张了?”阮洁罕见地有些羞涩和不安。 “挺好的,”沈夏强忍着笑,“就是特别像卖的。” “沈夏!你不要太过分,别忘了我是因为谁穿成这样的!”阮洁恼羞成怒。 “我没叫穿成这样!”沈夏笑着反驳,“我叫你陪我去gay吧转一转,我叫你穿短裤了吗?嗯!我也没叫你穿靴子。” 阮白捂住脸,“我姐告诉我gay吧里的男生就是这样穿的。” 沈夏回想自己仅有的酒吧经验,说道,“她可能是说上台表演的。” “别说,”沈夏靠近了他,大刺刺把手搭在他腿上,从下往上摸,“你挺有资本的,腿很直。” “我艹,你这大流氓,”阮洁打掉了她的手后退,“非礼我。” “你叫破嗓子也没用,”沈夏欺身上前,笑容变态,“他们只会觉得我们价钱没谈好。” “别别别。”阮洁挡住她的手,放低了声音,“他们在看。” 的确有人在看她们,两个衣着暴露的男女在路上拉拉扯扯。 沈夏今晚换了一字肩雪纺上衣,配高腰短裤,和阮洁一水的清凉。 沈夏指了指自己的脸,问道:“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化妆吗?” 阮洁无辜摇头。 “因为我今晚准备不要脸了,妆一卸没人再认识我。”她上前放肆地继续摸阮洁的大腿。 “别别别,”阮洁继续打掉她的手,“我们快去酒吧,别等会儿没位置。” “你这么快就迫不及待了。”沈夏语气暧昧。 “妈,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我可没……”阮洁无奈地停顿下来。 他今天化了妆,他姐姐帮他花的,白色和银色的眼影从眼梢向外延伸,长长一道。 她姐当时赞叹说,“像破处流的泪一样。” 阮洁再次捂脸,感觉自己今晚或许真的要节操不保。 交友不慎,家贼难防,他两头全占了,今晚流的泪就是从前脑子进的水,他太难了! 阮洁没想过今晚的情况会比他想的还难。 问:比直男穿皮短裤进入gay吧的还难堪的情况有什么? 答:他姐在场。 阮洁:“……”我无话可说。 阮洁把他姐今明两天的举动串了起来,只觉得自己踏入陷阱,万劫不复。 “那个小姐姐看上你了?”沈夏注意到那个女生一直盯着阮洁看。 “你看不到她的肤色吗?我和她一样一样的。”阮洁气恼。 “看不到。”沈夏实话实说,彩色的灯光在全场游动,她真看不清人的肤色。 “我姐。” “哈哈哈。”沈夏今晚是真不要脸了,笑的特别没形象。 阮洁看着她笑,护在她身边,一方面是蹦台震得厉害害怕沈夏站不稳摔了,一方面防止沈夏被人揩油,鬼知道为什么gay吧这种地方还有其他直男。 结果沈夏笑完看了他一眼又开始大笑,像个疯子似的。 阮洁怀疑她已经醉了,虽然他们在吧台只各自喝了一杯酒。 沈夏扶着他手臂说了句什么。 “你说什么?”他吼道。 音乐声太大了,他们离DJ距离很近。 沈夏凑到他耳边,大声道:“你后面那个男的在顶你。” 阮洁转头,身后人影无数,但没人对他做猥亵动作,不知道是察觉到跑了还是沈夏在和他开玩笑。 沈夏看着他茫然的脸又是一阵狂笑。 阮洁觉得自己可能也喝多了,脑海中莫名冒出一句话——“朋友妻不可欺。” 第 18 章 快到四点,酒吧打样。 阮洁他姐和朋友早熬不住打的走了。 阮洁问沈夏她家在哪里,他帮忙叫车。 沈夏摇头,“不想回家!” “那你要去哪里?”阮洁发誓他下次再也不要欠这个难搞的女人人情。 “随便。” 阮洁:“您不觉得家包含在随便里面吗?” “我指的是除了家以外的随便。”沈夏纠正了他的概念。 “那我找个KFC给你醒醒酒,你真的醉了。”阮洁掏出手机搜索。 他走在前面,沈夏木然地跟在后面,离开那个火爆的场合,倦意如潮水一下席卷了她。 他们到了最近的一家KFC,店门紧闭。 “它们竟然不是24小时营业!”阮洁不可思议。 阮洁想了想,问道:“你带了身份证吗?” 沈夏睨他一眼:“没想过今天要和你开房。” “请把话说完整,没想过和我开房休息。” “有差吗?” 阮洁深觉自己不能和醉鬼计较:“去庄琳家吗?” “What?”她尾音夸张地上扬,以显示自己的震惊。 “他家在这附近,有客房,你睡客房,我和庄琳凑一凑。” “我宁愿在那睡一觉。”沈夏一指。 阮洁看去,是公车站点的椅子,人可以躺上去。 阮洁急中生智,“我们去海边看日出吧。” 沈夏想了想,点头。 凌晨的车特别难叫,沈夏和庄琳两个人坐在车站的椅子上等待,沈夏后背靠在广告牌上,看着天上半遮半掩的月亮。 阮洁中途去便利店买了两瓶水,沈夏把水淋到餐巾纸上把妆卸了,长时间的浓妆让她的脸有些难受。 阮洁有样学样,也把脸上的妆给卸了,卸了之后又有些后悔,沈夏把妆一卸就是个正常出来玩的女生,他把妆一卸最后一层遮羞布都没了,他还穿着皮短裤和皮靴呢,要是被人认出来…… 还是没有司机接单,阮洁侧头,沈夏靠着广告牌闭着眼,神色平和,脸颊边有点没卸干净的妆。 同在一个学校,这自然不是阮洁第二次见沈夏,他在学校也碰见过沈夏,面无表情,非常严肃的样子。他身边的庄琳和她打招呼,她理也不理,庄琳解释说是因为沈夏没戴眼镜没看见他。 反正之前在阮洁心中,沈夏挺高冷的,又有点读书读傻了的趋势。 但今天……真是毁三观呀! 又毁得痛快。 “你要真不喜欢庄琳该和他说清楚。” “我没明说,但暗说了,”沈夏还是闭着眼,“他装瞎我有什么办法。” 阮洁:“……” “你不是他基友吗,你和他说说,告诉他我不喜欢他。” “我……”手机屏幕上画面变了,有司机接了单,“司机挺不容易的。” 现在已经5点多了,再没人接单他们只能坐在车站的长椅上看日出。 观景台自然靠近景区,景区自然有KFC,车路过KFC时店开门了,阮洁下车买了两份早餐,到地点了他把沈夏摇醒。 太阳从海平面升起的景象颇为壮美,但两个折腾一晚的人只觉得又冷又饿。 阮洁努力找到点儿面对大好风光该有的欣赏。 “什么感觉?”他问沈夏,沈夏肚子里墨水多,指不定能冒出去几句应景的诗句,让他跟着心生感慨。 “有点干。” 阮洁:“?” “我的脸,我没带润肤霜出来,卸了妆之后什么也没涂,海风又大,”沈夏吃完了迷你汉堡,还是饿,“我们叫个外卖吧,我没吃饱。” 阮洁:“我以为你会发表一下感想,这朝阳好似初生的生命那种。” “没吃饱我没精力想。”她有气无力地说,双臂撑着倒在地上。 “好吧。”阮洁焉了,认命地点外卖。 沈夏不仅干还有点冷,早晨的温度总是低一些,海边的风又大,她的短发不断被刮到脸上。 海边看日出,听上去挺浪漫的,真实情况谁看谁知道。 她努力把自己摊平在地上——观景台铺的是塑胶,保温不错,还有着些许热意,贴上去能让她暖一些。 阮洁是个不错的玩伴,比庄琳强。 沈夏高四后那个漫长的暑假有了庄琳有趣许多,轻食店的工资是周结,每周他们领到工资就出去吃饭。 有一次他们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阮洁输了。 在阮洁的紧皱的双眉中,剩下把蘑菇浓汤和柠檬红茶加到了阮洁的可乐杯里。 “妈,我可是你的独生子,我死了,你会伤心的。”他看着那杯混合物,面色惊恐。 沈夏笑得狡黠:“我不会伤心的,我给你买了保险,我看过,这个可以保,你死了我就拿着你的赔偿费夜夜笙歌。” 说着,沈夏又在杯子里加入了盐和黑胡椒粉。 阮洁苦着张脸喝了,喝完之后五官再次皱成了一颗核桃。 沈夏感觉自己玩大了,连忙递了一杯水白。 他接过白水仰头咕噜咕噜地喝。 “下次你给我等着。”阮洁放下杯子就撂下一句狠话。 可惜语气不够凶。 沈夏喜欢阮洁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开的起玩笑,不会随意迁怒别人。 他们通常是两人轮流挑餐馆,这周阮洁跟着沈夏去吃火锅,下周沈夏跟着阮洁去吃新疆小羊排。 有时候阮洁会把吃饭换成其他的项目,比如去游乐园,他们两个并排坐上了过山车。 阮洁从过山车慢慢逆着滑动,还没有开之前,开始颤抖。 “你在抖?”她看着斜前方那双手,不太确定,他抓前面的保险装置太紧了。 “你不觉的很恐怖吗?” “还没开呢?”沈夏疑惑,“你恐高?” “我不恐高,我就是觉得很可怕。” “为什么?” “因为……啊啊啊!!!” 尖叫和风急速刮过带起的声音在沈夏耳边充斥,并且伴随了她整趟过山车。 下车时沈夏的脸也是木得,怎么说? 她见过一边坐过山车一边叫的,没见过叫的这么惨的,她深深觉得受到了噪音的污染,感觉耳畔现在还徘徊着阮洁的尖叫声。 虽然那货已经没叫了,正有气无力扶着膝盖,要吐不吐的样子。 “我觉得你不太适合过山车这个项目。”沈夏委婉道。 “我知道啊!”阮洁垂头丧气,“所以我才独自出来玩,以前秋游的时候我不敢和同学一起上去。” 沈夏拍了拍他的背,她知道他未说的话,如果他当时和同学上去,不到一周他的名声可能就要在全年段流传开了,至少是平行班,重点班的人努力学习着倒是对八卦感兴趣的人不多,得到八卦的途径也不多。 她第一年高三在重点班读书时真是心无旁骛,从未想过自己的学校如此精彩,什么当网管的,什么打电话到教育局去举报的,什么拖着书包堵到段长办公室要求高三学生也要去秋游的。 那次秋游的地点就是游乐园,和阮洁这次带她来的游乐园是同一个。 当时沈夏报的是不去,她当事心情焦虑,满心把前一个暑假落下的知识捡起来哪里还有心情游乐园,加上和当时班上的同学还不熟,去了也没人和她一起玩,没意思。 庄琳倒是去了,和她说一般般,就一般游乐园的水平。 如果她当时认识的人是阮洁而不是阮洁就好了。 沈夏想着庄琳给自己发的那些微信,约自己出去玩的,请客吃饭的,还打着感谢自己助力他高考的名义,头疼。 她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那态度,结合之前的举动,他是单纯的同学情还是在追她,她还是分得清的。 “你和庄琳说了吧?”沈夏问他。 “什么?”阮洁抬头望她,泛着水光的眼睛湿润,显的他瞳仁尤黑,像无辜的小动物。 “他最近还要请我吃饭呢?”沈夏斟酌用词,“你和他说了我不喜欢他吧。” “说了,”阮洁叹气,“他说人是从不喜欢到喜欢的,你现在不喜欢不代表将来不喜欢。” “他要是把这心性放到学习上,我估计状元都可以争一争了,”沈夏语气讽刺,“题是从不会做到会做的,这道题今天不会做不代表明天不会做。” “你想想,一张卷子才几道题,他还复读一年。” 阮洁叹气一声,“你不懂,朋友会骗你,父母也会骗你,但数学不会,数学不会就是不会。” 沈夏随着他叹了口气,语气沉痛,“我懂的。” 他们对视,然后又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我只是觉得很好笑,高中三年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六张卷子,为了做出六张卷子我们不断地学习,但我和庄琳只是每周在市图见面一起学习,他对我什么都不了解,就要来追我。” 沈夏总结了下自己的心情,“很荒谬吧。” “他说就是因为不了解才请你出来吃饭,吃着吃着就了解了。”阮洁生无可恋地转述。 “操着操着就生情了。”沈夏感到无力,“这就是所谓的理科生严谨的逻辑。” “别扯上其他无辜人,他跟理科生没什么关系,我不挺好的,”阮洁帮着庄琳解释,毕竟庄琳是他的好友,“他就是……没人教他这些。” “再说了,你出去都不和他出去,他怎么了解你呢?” “我就是不想见到他,”她想到庄琳拉她手时她悚然的感觉,“我和他不太适合当男女朋友。” “哦。”阮洁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毕竟女方的态度挺明显的了。 第 19 章 沈夏听天由命去了邻省的一所大学,庄琳和阮洁都留在本省。 沈夏从进大学的第一天就准备转专业,她是被调剂到历史专业的,这是她以相对低的分数到这所学校的代价。对于历史,她不能说不喜欢,可她不知道学历史后她除了当历史老师还能做什么。 如果没有生存压力的话她也能快乐地学下去,读下去,但她的家底很显然不能让她无忧无虑地学习下去,她决定转到法律、外语或者经济等比较热门的专业,毕业找工作比较容易。 她所在的大学第一年绩点成绩要在百分之前50才能转专业。 沈夏觉得压力很大,大学和高中完全不一样,在高中跟着老师的节奏能到了一个中上的成绩,而在大学,老师往往就照着书读一遍,不预习和听天书一样,学习完全靠了自己。 她同班的同学也让她压力很大,有些人是从高考大省考来的,听那个分数沈夏就觉得无力,其他省份的卷子她是做过的,她考不到那个分数。 有时候她和她们聊一聊高中的事情,她们说她们高中实行住宿制,一个月回家一次,一次回去半天,下午回去吃顿饭晚上就要回学校,不然怕第二天赶不上早自习。 沈夏听着不可思议。 而且她也完全没有看出所谓高考大省学生在高中被榨干,到了大学无力后续的影子,她报了一个晨读社团,每天早上起来聚到一个地方晨读,早上她路过学校图书馆,可以看见那些熟悉的脸孔背着书包等待图书馆开门。 每次英语课上随堂小测的分数也昭示着她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还有在课堂上询问老师的问题,沈夏能感觉到自己和她们的差距, 大学中的沈夏学习成绩上的优势荡然无存,她努力,别人也在努力,她学习,别人也在学习,本来聚在同一所大学中,上的同一专业的人各方面都没有差很多,她怎么能一定在年段前百分之50里呢? 她有时候在图书馆捧着书实在读不进去,看着窗外的绿地,觉得老师和骗子一般,高一说高一要打基础很重要,高二说高二的知识在高考中占比很大很重要,高三说今年冲刺很重要,可这样一年年读下来,直到大学又哪一年是不重要的呢?怎么样可以不学,只要安安静静躺着看看书追追剧就能拿到一个好成绩呢? 沈夏觉得人生是那么累,学校里社会里,她只是想要一个体面的分数,以后有个体面的工作就要这么累。 如果投胎可以选择她真想当一株在深山中的树木或者花,在鲜有人迹的地方自由自在生长,早上泽露水,傍晚看晚霞,白天望流云,深夜数明星。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现在社会没有资本的人哪来的好时节,她若真是一株花或着一棵树才有好时节,不需要购买食物饱腹衣服遮体,日后也不需要租房,才有真的好时节。 她就在种子落下的地方生长、繁茂、凋零、死亡,听鸟鸣风声。 她就是一棵草也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每一年都是新的一年。 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的心态是不健康的。她搬到陈美娟给她准备房间的第一个晚上,躺在沙发床上的她会不自觉地想起以前看过听过的鬼故事,她把手臂垂到床下感觉到风的凉意,她会想床下会不会趴着什么正在看她的手臂,等她睡着了再爬上来杀了她,或者不耐烦了直接拖着她的手臂将她拖到什么诡异的地方。 她知道那些想法非常的荒唐,世界大概率没有鬼,而且她住的地方人挺多的,她尖叫一声就会有人醒来,有鬼大概率也不会在这个地方找上她。 但在深夜,那些白天觉得荒唐可笑的想法和胆怯不自觉包裹着她。 沈夏隔一段时间就看一次手机,看着屏幕中的时间从深夜走到凌晨,她再不睡就不用睡了,可以直接去学校。 如果有什么鬼怪想让我死,那么我早晚都要死,我的力量无法和它们抗拒,睡不睡着都一样。沈夏睁着眼看着一片黑暗,放下心绪入眠。 有一次她和姚白说这件事,姚白脱口而出“可怕。” 她不知道姚白在可怕什么,是鬼怪可怕还是她的想法可怕。 别人不说,那她就不问。 何必做这种让双方都不高兴的事情? 庄琳看着窗外下到雨,他和阮洁考到了同一个大学,本来他打算让阮洁给他送伞,但阮洁说他不在学校,在KFC兼职,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庄琳对着于梦挽不好意思地说明情况。 “我等会还要去看彩排。”于梦挽闷闷不乐。 庄琳和于梦挽是同一部门的,于梦挽是他的学姐,也是部门的副部长。 他们这次负责迎新活动的工作,一个部门的人在大学城的一个奶茶店讨论工作,准备出了一个方案,他和于梦挽负责新生的座位和入场安排。 于梦挽问他有没有事情,没事的话他们留下来讨论最好今天或者明天得出个方案,庄琳自然没什么事,就留了下来。 在她们讨论的过程中天空下了雨,而于梦挽除了幕后工作之外还有一个群舞节目,节目今晚要彩排。 庄琳估计了下雨势,“看样子会越下越大。要不你拿我书包去挡雨吧,趁着雨没大回宿舍换衣服。” “你怎么办?”于梦挽问道。 “我等雨停,你的节目比较重要。” “我们刚才讨论出来的方案在书包里呢,没有那些你怎么做出最后方案发给部长?” 这的确是个问题。庄琳沉默。 “趁着雨不大我们一起冲出去吧。” 庄琳想不出更好的方法,点了点头。 然后他们才冲出去一段路,雨就下大了,他们只能停在一个店铺前面,无奈地望着雨。 于梦挽无奈道:“我们去酒店躲雨吧,太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停。” “不好吧。”庄琳有些迟疑。 “再这样下去我会感冒的,”于梦挽指了指身上的湿衣服,“我还是想上台的,我需要洗个热水澡,换个干衣服。” 庄琳感觉到几分暧昧的气氛,但于梦挽的理由让他无法拒绝。 他们沿着店铺连起来的遮雨布走,目的地是一间小酒店,于梦挽从背着的小包中拿出身份证。 “你晚上彩排怎么办?”庄琳还是很不安。 “还能怎么办?”于梦挽摊手,“告诉他们因为天气原因来不了,毕竟还是最后一次上台比较重要,而且这只是第一次彩排,之后还有第二次。” 她走进浴室洗浴,水流的声音断断续续。 这个旅店布置的非常……庄琳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于梦挽开的是标间,房间里的确是放置这两张床,不过这两张床是拼在一起的,中间一点缝隙也没留,完全能当大床用。 浴室则是磨砂的,朦朦胧胧可以看见里面人的身影。 他看见于梦挽一手撩起乌黑卷曲的长发,那样的长发是沈夏没有的,那种风情也是沈夏没有的,沈夏是清秀寡淡的美,于梦挽则是风情万种的。 他看了一眼便不敢看了,但他的身体已经有点热了,那点热在湿透的衣服格外明显。 他的脑中不自觉想到关于于梦挽的谣言,那些学长对他的怪笑,和学姐们的阴阳怪气。 水声停了。 于梦挽踩着过于宽大的拖鞋出来,脚在深蓝色的拖鞋中显得格外洁白小巧。 她一手拿着吹风机一手拿着毛巾在弄干自己的卷发。 “你不进去洗吗?” 庄琳有些局促。 “进去洗洗吧,万一你感冒我会不好意思的。” 庄琳觉得自己想多了,抱着浴袍进了浴室。 进去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浴室的独特之处,那摩挲色情的墙面,他在里面干什么于梦挽是可以看见的。 他不自觉感到紧张,紧张之于又有些刺激。 他想起他的老爸,送他来学校前还不正经说什么时候儿子带个女朋友回来见他。 他想到对他不理不睬的沈夏,又想到了外面湿发沾身的于梦挽。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更喜欢前者一些。 他关了淋浴,拿着毛巾擦了擦头发,犹犹豫豫出了门。 于梦挽半躺在床上,把手里的套子丢给他。 庄琳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她,“我已经有女友了。”他希望沈夏已经是女友了,如果这样他会说的更有底气一点。 “我也有男友了。”于梦挽淡淡说。 “那为什么……” 于梦挽吻上他的唇,让他闭上嘴,她撕了套子的包装,把手伸入他的浴袍。 那种事不像书中和视频中所描述的那么快乐,庄琳任着于梦挽折腾他,他揽着于梦挽的腰,嗅着于梦挽半干长发上飘来的幽香。 沈夏的身上其实也有味道,他问过沈夏是不是喷了香水,沈夏会面无表情地问他为什么来市图写作业要喷香水,你觉得香水和作业很配吗? 沈夏说他闻到的应该是洗衣粉或者洗衣液的味道,但庄琳没有在其他人身上闻到过类似的味道,也没有在用过的洗衣粉和洗衣液中闻到过那个味道。 第 20 章 沈夏按了手机闹钟,从两张床中央的木制楼梯中间下来。 她轻声轻脚,但还是发出了声音,木制的床铺随着她的动作发出咔咔的声响。 和她相连的床铺被人重力拍了一下,是唐君维,她睡眠一向浅,什么声响都可能把她从睡眠中吵醒,翻书声、键盘声、厕所的冲水声,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因为她每天十点多就上床,紧躺着等十一点熄灯让她安眠。 沈夏高四养成的胡乱的作息时间让她非常难以适应。 她们四个人因为这个问题吵过架,但唐君维神经质地嘶吼着,说因为她们晚上弄出来的声音让她白天的上课没精神,脾气被变暴躁之后,其他三个人都熄了声。 沈夏对唐君维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唐君维在她们初识时确实时一个不错的人,挺照顾人的,但另一方面,现在的唐君维真的越发面目全非,她不确定这里面是不是真的有自己的原因。 唐君维是长姐,低下还有一个弟弟,经常在宿舍炫耀姐弟感情,说弟弟听她的话。 之前沈夏觉得唐君维就像长姐照顾弟妹一样照顾她们,现在沈夏觉得唐君维像是长姐一样让她们听她的话。 她们一旦反驳,她就撕心裂肺地喊叫,像个怨妇。 沈夏自认为自己也是个睡眠不好的人,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谁也不能让她睡觉,直到她想累了,过了零点,她才迟迟睡去。 不过,她一向把这些怪罪到自己身上,她不想睡着时候自然也会听到舍友的翻书声和键盘声,但她想睡的时候站着也能睡着,黑咖啡和浓茶都没有用处。 沈夏想到林双萍,林双萍也是长姐,也有弟弟,但不会像唐君维一样神经质,可惜林双萍已经死了。 沈夏听到这个消息时不可思议,九中的男生的还只是传说中,毕竟没有实锤,沈夏和他完全不认识,但林双萍就是实实在在的身边人了。 林双萍是看着她长大,给她做过菜,下过面,带她出去玩的人,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她喝了一杯加冰威士忌后冲上舞池的画面仿佛还在昨天。 而今天,就有人告诉沈夏那个她曾当作姐姐的人死了。 仿佛死神挥下镰刀,削断沈夏的发梢而过。 林双萍死在陆阿姨来沈夏家的前几天,具体时间沈夏不知道——陈美娟没有和她说,她也不太问的出口,陈美娟说这件事的时候整个眼眶都是红的。 似乎陆阿姨来她家的时候眼眶也是红的,沈夏终于明白她当时为什么看上去累了,也明白她为什么连旅馆都来不及定就来老友家。 沈夏还问了陈美娟为什么当时不和她说? 陈美娟的回答是害怕影响到她高考。 像极了作文课上老师为了锻炼她们思维出的示例,某男母亲因病去世前告诉某男父亲在孩子考前隐瞒自己的死讯,不要影响孩子的高考。你对这件事情态度是什么?赞成还是反对。 沈夏持的观点是赞成,应该顺从死者的遗愿,如果孩子因为死讯影响考试,母亲泉下有知也不会感到欣慰。 她话刚说完就有人站起来反对她——高考不止一次,但母亲只有一个,如果有人不让我见我母亲最后一面,我会恨他一辈子。 沈夏承认自己的立场被这句话动摇了一下。 据陈美娟的说法,林双萍死于意外,她工作不顺利请了个假旅游散心,在山中的撘起来的锁链桥上不小心摔下去了。 沈夏的第一反应是她怎么那么不小心,第二个反应是她可能是故意摔下去的。 物以类聚,林双萍在上学的时候和沈夏很像,大人总是说她们像亲姐妹一样。 她想过用死亡来解脱,林双萍应该也想过。 她比沈夏还有优势,她有两个弟弟,在她死后可以安慰陆阿姨。 沈夏背着书包到空旷的老校区,晨读地点已经来了十几个人。 大部分是领读人员和其他小队的队长,队长要比其他组员来的早一些拿签到表,沈夏把表折了折拿在手中,一边吃包子一边和其他队长们说话。 “你起怎么早,其他舍友还在睡,她们不会有意见吗?” “哼!”被她问到的姜雨棠冷笑一声,“事多的人什么事都能意见。” “你和舍友也处不好?”沈夏有些惊讶,她以为就只有她的宿舍有争吵,其他宿舍都和和美美的,手拉着手亲姐妹般出去玩。 “你们宿舍有人装帘子吗?”姜雨棠问。 “我们四个人都买了。”宿舍是下桌上床的结构,淘宝上有卖一种帘子,能把上铺的床完全遮住,给女孩们留一些隐秘的空间。 沈夏她们宿舍第一个装上帘子的是唐君维,之后陆陆续续都装上了帘子,沈夏装帘子时唐君维还有在旁边帮忙呢。 “我舍友,”姜雨棠语气不屑,“她自己买了透光的帘子,中午我在我下面赶表格,她说我的台灯影响她午睡,有病吧她,知道自己睡眠不好还买透光的帘子。” 姜雨棠一向以可爱示人,领读人和其他组长们聚在一起时都喜欢捏她的脸,她的组员也亲昵地叫她姜姜,沈夏头一次见她这么愤怒。 “得了吧,”沈夏也不开心,“我舍友帘子不透光,我晚上用那种夹在床上的小台灯,她还说我影响她睡觉呢。” 这是真事,沈夏晚上睡不着就这夜灯玩手机,唐君维直接爬了过来掀起她的帘子语气不善地告诉沈夏她影响到了自己睡觉,沈夏就和她吵起来了。 她的另一个舍友林蔚帮着她吵,让唐君维有病早点去医院看,别对别人发火。 唐君维再一次歇斯底里地尖叫——“我没病!你才有病!” 接着又是三人大战,唐君维坚持自己是对的,沈夏也不认为自己错,林蔚骂唐君维有病。剩下一个舍友郑鲁安静如鸡,装做还在睡。 虽然谁也没吵过谁,但沈夏以后在床上十一点后没用过夜灯,她把手机屏幕显示调到夜间模式。 她当然不认为自己是错的,至少不完全是自己的错。她们四个人付了同样的钱住在宿舍里,凭什么自己晚上开台灯还要听一个人的,她以为她是谁? 她在家里她弟会听她的话,我可不是她弟弟,会乖乖听她的话。 同在一个宿舍,其他三个人都没事,怎么就她事那么多?今天挑这个人地没拖干净,明天又说那个人晚上磨牙。 她弱她有理?一个人睡不着让其他三个人也统统睡不着。 牛逼。 沈夏打电话和陈美娟述说过这位舍友,陈美娟也牛逼,告诉她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和舍友友善沟通,什么事不能好好说。 沈夏脑子当时也是进水了,订了两杯奶茶决定和唐君维好好谈,谈话开头是好的,平和的,沈夏简直要信了陈美娟的话——做人要善良,要和别人好好谈。 等到沈夏问她要不要自己送她眼罩和耳塞时,一切图穷匕见。 唐维君提高了声音,“为什么要改的人是我,而不是你改!” 沈夏之后和她的交流就是吵架了,两个人一起吵才喜庆。 那句话怎么说的,你又不是人民币! 她信什么陈美娟呀,搞得好像陈美娟不和人吵架一样,搞得好像沈强以前家暴她时她说你冷静一下,沈强就会停下来找个茶馆和她好好谈一样。 大秦帝国还是靠着“ 以杀去杀,虽杀可也,”强盛的呢,你有本事穿回两千多年和法家那群人辩一辩“真善美,”美德强国。 沈夏简直想和唐君维打一架,谁输了谁滚出这个宿舍,如果是她小学那会儿现在可能都打起来,但越是长大越是顾虑多。沈夏拿了本子,细细梳理自从她住进宿舍后她和唐君维的恩怨情仇,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她觉得唐君维对她好时是真好,和她吵时是真疯。 唐君维给她的感觉特别像沈强,沈强以前打她是真不留情且不讲理,但她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沈强办酒,在亲友的劝酒中把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看着她说“就算砸锅卖铁也会让你上完学!”那刻,沈夏觉得沈强是真的爱她。 她希冀自己有一天能读心,看看人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是非黑白都看个明白,然后给他们个干脆,有恩还恩,有怨还怨。 压着一腔邪火,沈夏早上的晨读格外有劲。 晨读结束的也很早,有些人早上第一节有课,不能耽误。 沈夏也打算提包走人,去图书馆看看书然后上课。 领读的学姐叫住了她,其他小组组长也怪笑着看她。 领读学界把她领到一个老旧的建筑中。 她看见里面有烛光闪耀,近了再看,真的是蜡烛。 红色的蜡烛摆着一片玫瑰花瓣中,围成一颗心的图案。 庄琳站在中间,冲着沈夏笑:“沈夏,当我女友吧!” 周围一群人起哄——“答应他,答应他!” 沈夏像上去给他一巴掌,但走近看到庄琳真挚的笑突然犹豫了,宁愿和喜欢你的人在一起也不要和你单相思的人在一起。 在庄琳没有擅自拉她手之前,她对庄琳没有厌恶的情绪,说不定真的能日久生情呢?毕竟庄琳好像挺喜欢她的? 在她犹豫瞬间,庄琳一把抱住了她。 四周响起掌声。 沈夏勉强地笑了。 第 21 章 等庄琳回到宿舍,全宿舍都知道她有了男友,唐君维在八卦面前也摒弃冷战的立场,围着她问庄琳的事。 沈夏笑着说是复读时相熟的,但高一就认识。 林蔚笑:“又一个自带家属上大学。” 唐君维:“这宿舍中就林蔚你没有脱单啦。” 林蔚叹息:“我其实不喜欢男人,男人又什么好的?” 其他三人都笑了起来,以为她在开玩笑。 林蔚面色郑重:“每次都这样,我说实话大家都不愿意相信。” “哪你喜欢什么样的?”一向没有存在感的郑鲁也起哄起来,“我们三个之中选。” 林蔚帝王选妃般挑剔又直白的目光在挨个三人身上打量,突然伸手挑起沈夏的下巴,轻佻地说:“朕就喜欢夏贵妃这样的,盘正条顺能生养。” 沈夏顺着她的戏往下演,把脑袋往她肩上一靠,深情款款,“难得皇上还记得十八年前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唐君维和郑鲁又笑了起来。 郑鲁想到一个问题:“这个时候他来这里,是打算国庆节带你出去玩吧?” 沈夏点头,庄琳的确打算带她出去玩。 “你和男友不也要出去玩吗?” 郑鲁和她男友是同校的,只是比她大一届,是部门里面认识的,据说是面试郑鲁时的考官。 郑鲁:“我们打算就在这周围走走。国庆节人太多了,旅店也太贵了。” 林蔚:“本来想着国庆我们四个人能一起出去玩呢,没想到你们一个两个都要和男友出去玩,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 唐君维:“我和你出去?” 唐君维也是有男友的,但她和她男友的距离比沈夏庄琳之间的距离还远,她男友去了美国的大学,他们两个人聊天都算着时差。 但他们也真甜蜜,唐君维晚上睡不着,她男友没课就开视频陪着她,熄了灯不说话,他就一直看着她,一直等她睡了才把视频关了。 沈夏看着都相信爱情了,唐君维脾气那么坏指不定就是她男友宠出来的,自己一只单身狗不懂。 第二天国庆放假,庄琳带沈夏去了绍兴。 沈夏一直想去鲁迅故乡看看,百草园、三味书屋、社戏、咸亨酒店等等。 庄琳笑着问她定大床房还是标间。 “套路很熟呀?”沈夏也笑着回他。 庄琳的笑容僵了僵,“知道了,标间。” 他把手机递给沈夏看。 去掉历史滤镜的绍兴也是个不错的地方,好山好水,美食多,物价低。 沈夏咬着黄酒冰棍逛沈园,惬意自在。 下午参观参观鲁迅故居,感慨一下鲁迅家真是大。 晚上接着去沈园看言情美化版钗头凤,庄琳看着津津有味,沈夏……略感尴尬。 作为一个脑回路异常的孩子,她还没彻底弄清楚这个故事的原委前,光听两首词和美化过的故事。她想的是不至于罢,唐琬脑子正常放着贵介公子不爱,爱什么二婚文人,不就诗词好吗,诗不过李杜,词不过苏辛,辛弃疾那时还小就算了,前三者哪哪个不是文章浩浩荡荡,去买本诗词集那么难?文治武功前朝都不用去翻,前者王安石,后者赵匡胤,离得也不远呀。 后来她有了手机,上网一查。 嘿,什么乱七八糟的。 沈夏读那些史书最初的驱动力就是好奇,好奇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那些反人类的故事,至死不渝的爱、肝胆相照的忠、贫富相伴的情。 每一个价值观都与她认识的世界格格不入,她那时想是不是自己所在的环境太坏了见不到那样美好的事,后来她知道那些美好的故事真实的样子也不过尔尔,甚至有些直接是后人编造。 真正美好的事物,从古至今都是稀有。 “什么感觉?”庄琳问她。 尴尬,沈夏:“一般。” 夜间的沈园比白天好看些,竹林中的灯亮了,暖黄灯光照着树影,婆婆娑娑,让人联想到幽密远古的传说。 沈夏坐在一个亭子里看着灯影,直到广播传来关园提醒才起身顺着小路走出去。 庄琳跟着他身边,安静地陪着她。 沈夏真有点岁月静好的感觉了,好像他们可以相伴走的很久很远。 回到旅馆中,沈夏侧睡在侧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枕头和床垫的陌生质感都让她难眠,和一个异性共枕一室的事实也让她不安。 “怎么了?”庄琳看她在床上不断挪动问。 “太吵了。”她把问题扯到窗户边挂的风铃上。 风铃很冤枉,它的造型古朴,声音也不吵闹,似乎是青铜的质地,风过时撞击声低沉,颇有古意与禅意。 庄琳起身把风铃摘了,放在桌子上。 “你怎么也还不睡?” 庄琳背对着她放风铃,看不清表情,“想看你睡。” “那你看吧。”沈夏正大光明拿出手机看小说,看到凌晨两点才睡着。 庄琳倒是信守承诺,坐在椅子上看着她睡。 沈夏睡着不安,第二天醒来天才刚亮,她一看手机,不到六点。 她正准备换一个姿势再睡一觉,一个扎人的脑袋从她身后落了下来。 是庄琳,庄琳昨天晚上等她睡着后从身后抱着她睡。 沈夏看着腰上的手和膝上的腿,“啪”的一下把庄琳翻了过去。 她朦朦胧胧的脑子彻底醒了,然后是近乎反胃的恶心。 庄琳倒在床上半眯着眼看她,睡眼惺忪:“起这么早,再睡会儿。” 我真的不喜欢他,沈夏看着桌上的风铃想。 我不介意做那种事,但我不想和庄琳做那种事,我不喜欢他。 “你睡吧,我去上个厕所。”她温言对庄琳说。 庄琳安心地睡了。 沈夏利落地收拾包裹,走人了。 她带的东西不多,两件换洗的衣服,女生必备的护肤品,没了。 十月的绍兴清晨有些冷,白雾像蛇一样渗入行人的肌肤。 沈夏漫无目的的走,偶尔有行人和车辆经过她身边。 街上有许多店是关着的,她走了会儿,才遇到一家开业的店铺。 是早餐店,她点了份年糕坐在靠窗的地方静静地用勺子吃。 据说是手打的年糕,是比她以前吃的更有弹性。 雾化时她觉得她想清楚了。 她发了条微信告诉庄琳他们分手了,很抱歉,是她个人的原因。 沈夏用手机搜查绍兴的景点,发现没什么好玩的了,直接定了高铁票去杭州,游西湖。 庄琳一觉醒来,面对他的是冷却的床铺和分手短信。 他急了,不断给沈夏发微信,沈夏不回,不断给沈夏打电话,沈夏也不接。 他发的前几个微信沈夏是又看的,之后就直接把手机调成了静音,往口袋里一塞。 她买票的时间离开车时间太近了,又是国庆,人巨多,坐票都卖光了,她只能买了站票。 她靠着车门的空隙间和同去杭州的人聊杭州的景点,不断看手机太扫兴。 对于已经不是男朋友的庄琳而言,不值得她这么做。 沈夏知道自己的行为很自私,对庄琳有过愧疚,但那愧疚存在的时间还不如清晨露水存在的时间长久。 庄琳下一条信息发来时或着下个电话打来时,她依旧觉得烦,选择不理庄琳。 每个人都是自私,又不止我一人。 她上大学以来,因为宿舍的人际关系看了大量的书,先是人际沟通方面的书,对人微笑,要赞美别人,平和沟通等,她努力尝试了却收获甚微,她周边的人也给不了她什么实质性的建议,大部分只告诉她她的做法是不对的。 沈夏在自我怀疑后很快产生了逆反心理,呵,中国教育体制也被那么多人批评是不对的,你们有本事批评不对,怎么不写个完美的建议书给本地的教育局开开眼。 我要是觉得我自己的行为是对的,还会问你们怎么办?也没见你们当中有人长袖善舞,左右逢源,人见人夸,花见花开。 之后她果断投入心理书籍的怀抱,心理书的好处在于,告诉沈夏她遇到的问题很多人都遇见过,也有很多人没有解决,她不是唯一一个和别人处不好关系的,也不是唯一一个控制不好情绪的人,人每个举动都是有原因的,具体什么原因……嗯,这个要具体分析。 她从唐君维的指责中解脱了,和唐君维对骂后还能平静地猜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唐君维今日的暴躁。 她也从辅导员的话中解脱了,她们宿舍第一次吵架吵到辅导员面前时。辅导员把她们每个人分开,一个一个地聊,不知道唐君维和辅导员说了什么,在沈夏一通抱怨后,辅导员来了句:“你难道觉得自己一点错都没有吗?” 沈夏:“我们三个人都觉得是她挑起的事,我想争吵双方都有错,但她的错绝对比我的错大。” 辅导员但笑不语,看沈夏像是看一个执拗的不懂事的孩子。 沈夏回去后开始反省自己的错误,又是一通自我怀疑,如果她错了那她过去十九年的世界观都是错的。 唐君维自然能说沈夏晚上的台灯的光和翻书的声音打扰到了她睡觉,那沈夏又什么不能说她有病呢?权利与义务,谁的权利?谁的义务?该谁退让改变自己过去十八年养成的习惯? 如果她和唐君维、林蔚、郑鲁四个人都没有错?只是生活习惯不同的四个人不幸被安排到了一起,那为什么辅导员又认为她们错了呢?辅导员又凭什么认为她们错了呢? 第 22 章 后来她们又一次闹到辅导员的面前。 辅导员对她说了类似的略带着责怪的话。 沈夏已经能够心里平静面上低着头一脸惭愧地说:“我也觉得我有错,但我每次想好唐君维好好说的时候,她总是很崩溃,冲我大叫,我不知道如何和她沟通。” 辅导员听后欣慰又委屈:“每次就你们女生宿舍事情最多。” 首先,我了解到有些男生宿舍也有闹得不可开交;第二,请不要把这些事推到性别方面,你嫌女生事多的话,希望你以后找一个同性过一辈子。 沈夏当时在看一本两性方面的书,书中内容她记不太清,大概是说男女想事情的不同和如何沟通。 在排除辅导员歧视女性可能只是有点职业麻木的情况下,她还能苦中作乐地想,我们这是在给你演练未来女友做起来的九九八十一种情况,你都不好好珍惜,怪不得现在二十六七还单身狗一条。 你看,你不了解女生的思想就是会觉得他们不可理喻,就像有时女生也觉得男生难以理解一样。 沈夏一路和在车上偶遇的女孩聊天,女孩比她大,叫赵昭,已经工作了,但长的很年轻,眼睛清澈,像是在校大学生。 赵昭也是个文青,旅游地点尽是杭州的特色书店和展览。 她们一路聊到下车,挤过拥挤的地铁,走到距离西湖不远处赵昭提前定好的青年旅馆。 沈夏本来想和赵昭定同一家青年旅馆,但赵昭那家已经订满了,幸好西湖附近的青旅扎堆,她很容易在不远处找到了另外一家青旅。 她把东西放好才把手机拿出来看了看微信。 庄琳的信息先略过——太多,需要大片的完整的时间。一旦她回微信,还需要更多的时间。 剩下只有阮洁和她发了信息。 阮洁:“你国庆出去玩了吗?” 沈夏揣摩了下时间,打了电话过去。 沈夏:“喂?” 阮洁:“你在学校吗?” 沈夏:“当然不在,国庆好不容易有空。我在杭州,准备去西湖或者灵隐寺看看。” “杭州?”阮洁的语气疑惑,他是知道庄琳出游计划的人。“你们绍兴玩腻啦?” “差不多吧,还有,不是‘你们’,我和庄琳分手了。” “我艹!”阮洁惊讶,“你们不是前天成的吗?” “是呀。” “现在年轻人怎么都把感情当儿戏?唉,我已经跟不上潮流了,怪不得单身。”阮洁自嘲。 “本来就不想和他在一起,不过现在确定而已。”沈夏淡然。 “那你当时干嘛答应他。” “当时挺感动的,脱离了那个环境冷静下来就不感动了。就像你去店里买衣服,在那个店里被店员夸一夸觉得好看,买回家里才觉得不适合自己。懂吗?” 阮洁:“……”老子不懂也不想懂。 “而且我觉得庄琳也没多喜欢我,他可能就想睡我,交往第二天就往我床上爬,我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他弄得我觉都没睡好,五点多就被他压醒了。”沈夏辩解。 吃瓜的阮洁:“……” “他可能是太喜欢你了才爬你床吧。”阮洁也在为庄琳辩解。 “强子也是喜欢你要紧你才打你的,你要理解他,这是爱你的表现。”沈君对陈美君的洗脑话语在沈夏脑中一闪而逝。 我真是太敏感了,沈夏有些不快,不是对阮洁,是针对她自己。 “别提他了吧,分都分了,”沈夏转移话题,“你呢?你国庆出去玩了吗?” “没,本来要去上海看看,但订票时间太迟了,车票定到了,酒店没订到。” 沈夏:“噗哈哈……” 阮洁:“你笑毛呀,话说你怎么订到杭州宾馆的,去杭州的人不也很多。” “同学,你太土豪,订不到酒店可以定青旅,西湖这边青旅一堆,还便宜,还干净,公共空间还有液晶屏看球赛,还能和陌生人打牌。” “毛线,你等等我去看下上海有没有青旅还空着。” 沈夏:“那你去吧,我挂了?” 阮洁:“拜~” 沈夏顺手打开朋友圈看了看,陈美娟和几个朋友去爬山了,沈强照例什么也没发,姚白发了几个奢侈品购物袋和一只涂了咖啡色指甲油的手,定位点在澳门。 有钱真是好,沈夏感慨,她每周去当家教加上偶尔发发传单,才能来杭州看看,人家直接去澳门了。 沈夏完全能想象姚白的澳门之旅,五星级酒店、免税商场、下午茶、衣服包包等。 啧啧啧,人和人的区别…… 她也想生在罗马,喝茶看戏,可惜丫头身。 沈夏先去西湖看了一样,人潮涌动。 国庆一来,断桥就成了人桥,苏堤就成了人堤。 一眼望去,人人人。 她果断放弃了游西湖的念头,直接搭地铁去了灵隐寺。 晚上再和赵昭去逛特色书店,她在一旁帮着赵昭挑明信片。 赵昭的青旅离书店比沈夏的远,她听沈夏说过所住青旅的环境,就顺路跟着沈夏去看看。 沈夏和赵昭说说笑笑去了青旅,还没到门口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庄琳。 庄琳看到沈夏,小跑着过来。 “你男友?”赵昭笑笑,“我自己进去,你们聊。” “你怎么来的?”沈夏冷声问他。 庄琳热情的微笑僵在脸上。 沈夏也发现自己这个问题白问了,知道她来杭州又和庄琳的认识的人除了阮洁还有谁。 她心情更糟了,“我们已经分手了,你别这样。” 庄琳冷笑:“我怎样,你一声不说就分手走人,什么都不和我说,连一个机会都不给我,有你这样的女友吗?” 沈夏无所谓地笑了,甚至松了一口气,这样最好,感情上也不欠谁:“是呀,没我这样的女友。” 庄琳看着她的表情,慌了,语气软下来:“我没想过你这样想我,我是真的喜欢你,你什么都不和我说,我不知道我影响你睡眠了,我只是想抱抱你。” 沈夏吃软不吃硬,语气也好了些:“我觉得你更适合那些娇气一些,会撒娇的女生。我不是那种女生,我也不会撒娇。” 庄琳觉得沈夏荒谬,“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独立,不黏人。” 沈夏:“……” 庄琳直视她:“我们好好在一起好不好,你有什么想法直接和我说,我真的不会猜女生的心思,但你说了我都会改。” 沈夏:“我们还是先当普通朋友吧,你先回去,我很累了,想睡觉。” 庄琳点了点头:“那你以后要及时回我微信。” 沈夏:“嗯。”嗯就是嗯,不是是,也不是是。 庄琳显然认为她是答应了,欣喜又念念不舍地走了。 沈夏确定庄琳真的走了后,打开微信质问阮洁。 “你告诉庄琳我在杭州的?我以为这些事是默认不说的。” 阮洁躺在奶茶店的沙发里,一手拿手机,一只手拽着自己的头发。 他觉得痛苦,两边都是朋友,他又有什么办法?他也是听了庄琳的话,希望他们两个人和好才干出这种事的。 “庄琳说他真的喜欢你,他说他想要一个机会。”阮洁干巴巴地回她。 “你往前翻一翻,我是不是我说了本来就不想答应他,我和他不合适。” 阮洁:“庄琳说你对他是好感的,不然不会答应他,你们只是需要磨合。” 沈夏:“我对他有好感会两天天不到分手!他是个好人,当普通朋友可能还行,男女朋友不合适。” 阮洁:“我当时不知道,抱歉。” 阮洁觉得纠结痛苦,他听沈夏说觉得沈夏的话有道理,听庄琳说有觉得庄琳的话有道理。阮洁觉得自己或许也需要交一个女友了,才能理解感情中乱七八糟的事。 沈夏:“可能也是我没说清楚吧。” 感情,呵,真是一团乱线。 沈夏进门陪赵昭参观青旅,赵昭站在书架旁边,看NBA看的津津有味。 沈夏轻轻拍了她一下:“我先出去一下。” 赵昭点点头。 沈夏去了西湖,音乐喷泉的演出时间已经过了,游人寂寥。 沈夏站在桥上看着不远处的雷锋塔,晚风吹过她留长的头发。 沈夏塞住耳机,歌曲按着顺序自动播放到《卡门》:“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 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 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什么叫情什么叫意 还不是大家自已骗自己 ……” 沈夏觉得庄琳很可笑,嘴上说着喜欢她的独立,其实提出的要求还不是那种依恋他迷恋他的女生,心里想什么就和他说,微信要及时回。 或许庄琳是喜欢那种分裂型的,对外独立,对他柔软。 就想某段时间的言情小说流行的那种男主,对外残忍又冷酷,对着女主却能宠上天。 她其实不理解庄琳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她觉得庄琳也不理解他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了解沈夏究竟是什么。 远方有一对情人在不算隐蔽的地方亲的难舍难分。 沈夏觉得自己还是注孤生算了,她的性格就不适合谈恋爱。 第 23 章 沈夏回到学校国庆假期才刚过半。 一拉开宿舍门发现另外三个人都在吓了一跳。 她震惊地说:“你们不是都出去玩了吗?” 郑鲁冲她使了个微妙的眼神,但眼神沟通的这种东西,现实里试过的人都知道,没有一定默契根本看不出来。 默契程度一看亲密程度,二看相处时间。 沈夏和郑鲁关系不冷不热,远没有能到养出默契的程度。 一个眼神一句话?没有的事。你以为你活在魔幻剧里面吗? 唐君维从电脑屏幕中转过头看她:“你和男朋友玩的怎么样?” “还行吧。”两天就分手又点奇怪,沈夏想着过段时间再告诉她们她和庄琳性格不分分手了。 “他对你很好吧?” “嗯。”沈夏敷衍道,庄琳在唐君维、郑鲁、林蔚心中印象倒是挺好的,庄琳向她告白那天带了一大袋零食来宿舍分给她们,谢谢她们照顾沈夏。庄琳是知道沈夏并没有和舍友们相处不错的,不知道他还送吃得是什么意思。 在她们心中庄琳就是个好看又有礼貌的男生,应该挺宠女友的。 唐君维点了点头,然后“哇”一声痛哭,冲出宿舍。 沈夏惊了,甩下包准备出门追她,被林蔚一把抓住。 沈夏:“……” 大家怎么都很麻木的样子?郑鲁那货也淡然地追剧。 林蔚:“这是她国庆以来哭的第三回了。” 沈夏:“?” 什么情况?我知道我们宿舍感情不好但已经欺凌成这样了吗? 林蔚详细给沈夏介绍了一下她在浙江小桥流水人家时宿舍发生的事情。 郑鲁和男友就在周边景点和市中心逛逛,早上出去晚上就能回来。 林蔚和唐君维准备去上海动物园喂羊驼,但准备的太晚了,只能定了凌晨的车票。 一切井然有序,林蔚做事总是很有条理。 但在准备出门的前一刻,唐君维接到男友分手的电话,直接哭着跑了,半夜才回来。 第二天,林蔚和郑鲁推了行程,陪唐君维看电影逛街唱K,唐君维又哭又吐,好不容易她们把她搀扶回宿舍放在床上,她半夜醒了又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哭。 之后就是不停地哭诉。 持续到沈夏回来。 沈夏把包里带回来的特产糕点分给林蔚和郑鲁,林蔚烧了水泡茶倒给她们配。 林蔚桌面上东西巨多,护肤品化妆品占了一半,笔记本电脑和书又占了一半。 她一般用一套便携式的茶具,为了沈夏的糕点,她特意把压箱的全套茶具拖了出来。 茶是正山小种,林蔚来学校时带的,茶汤色泽如玫瑰。 沈夏捧着茶杯道了声谢,疑惑道:“他们感情不是很好吗?” 郑鲁:“那是因为你最近不常在宿舍,他们前段时间已经开始吵了。” 沈夏最近泡在宿舍看书是不怎么在宿舍。 林蔚:“你想想她和我们吵架时的样子,有几个男生受得了她。” 想到唐君维的尖叫,沈夏心有戚戚地点头:“我有时也觉得她不可理喻。” 郑鲁来了劲儿:“是吧,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她自己要做社团的事就让我们体谅她,轮到我们有事她就说我们吵到她睡觉。” 一次两次大家觉得还会觉得应该体谅她神经衰弱,次数多了就觉得烦。大家都是爹生娘养的,为什么就要让你呢。 都是十几岁的女孩,为什么一个要总是容忍另一个,又不是她爸妈。 林蔚掰着糕点,“她做事太霸道,学校如我家,她真的把这里当她家。” 林蔚叹息:“我在她醉后用了她的指纹解锁她手机,告诉她男友唐君维因为她喝醉,想着是希望他们能和好,不要来折腾我们,结果她醒来还骂我。说我乱动她东西。” 沈夏:“她男友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性格不合,”郑鲁瘪嘴,“你不觉的她对她男友管的很严吗?” 沈夏:“?” 郑鲁:“每天查男友岗,还从男友朋友口中间接查岗。” 唐君维几乎每天晚上都给她男友打电话,一打就是几个小时,这也是沈夏远离宿舍的原因之一。 沈夏:“我一直觉得这是他们感情好的表现。” 郑鲁:“不不不,其实他们有时候也会吵架,高中就因为性格问题分过,她还说她高中成绩不好就是因为分手弄得,后来她们又和好的。” 林蔚冷笑:“谁高中没谈过朋友呀,她自己考不好怪这个。她就是把所有的错都推到别人身上。” 沈夏听着义愤填膺:“是呀,没想过自己也有错!” 郑鲁扁头:“她还在我们面前说你脾气不好。” 沈夏冷笑:“脾气好不是对她那种人的。” 沈夏觉得自己彻底没了顾忌,她到学校后很快发现高中幻想的和美宿舍生活不存在,转成“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模式。 她中间痛苦而短暂地希望成为一个如外交官般口才了得的圆滑人物,讨得其他三位舍友的喜欢,很快她就失败——她从每一位的口中知道了她们在她不在场时她们是怎么说她的。 成为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已经不容易了,何况他人喜欢。 沈夏自觉已看淡人际,至少是本科期间的人际,何必呢,她一个学历史的需要什么校友帮扶,如果她能成功转专业那就更不需要了。 庄琳看着对面的女孩,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发披肩,皮肤白皙,大眼晴很水灵——这是他父亲新的女友。 她叫什么?庄琳努力回忆,算了,不记得了,反正她不是我爸第一任也不是最后一任,过段时间就会有新一个漂亮女孩替换她。 女孩把橘子包在餐巾纸里切,她像削苹果一样用刀削橘子,黄色的汁液染透了大半张纸,女孩又抽了一张纸,包在湿透的第一张纸外面。 “吃橘子吗?”女孩把橘子放在另一张纸上。 庄琳摇头。 女孩自顾自地吃橘子。 庄琳想了想问她:“你干嘛和我爸在一起,他一个老男人,孩子都这么大了。” 女孩大大方方,没有羞赧的意思:“他对我比同龄小男生好多了,还能帮到我工作。” “哦。”庄琳若有所思。 “你觉得要怎么追一个女生?”庄琳问她,女人应该更了解女人吧。 女孩看他的眼神像看傻子:“又不是所用女人都喜欢一种男人,每个女生喜欢的男生都不一样,追女生的方法要根据女生的特点来。” 庄琳:“所以?” 女孩叹息:“她喜欢什么就用什么追她。” 庄琳回想了他和沈夏的相处时光,沈夏喜欢什么? 他不知道。确实如沈夏所说,他不了解她。 女孩似乎看出了庄琳的迷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就送点女孩一般都喜欢的东西。” 庄琳懂了,直接掏出手机打开淘宝,输入关键词“女朋友”,不满意又加了个关键词“异地”。 庄琳抱着5、6个包裹艰难地走在从快递战到回宿舍的路上。 双十一前前后后,她大概买了快二十件东西,她收快递已经收的有些疲倦了。 太难了,她用下巴抵着包裹,双臂牢牢抱着,不时有人回头张望,这一只竖着走的螃蟹。 她把大件的东西放在下面,小件的放在上面,一路上小件的包裹的掉了好几次,她只能停下脚步,把大件的东西放在地上重新排齐再上路。 到了宿舍号楼下,她偶遇到郑鲁才让她的旅途好受一些,郑鲁帮她拿了上面几个不停抖动的小包裹,她终于能平平稳稳地走路。 沈夏一向喜欢拆快递,像小孩在节日里拆礼物,快递就是她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自己给自己挑的,自己肯定会喜欢。 林蔚站在对面喝着她的红茶看庄琳拆。 过冬的保湿霜、代餐无糖麦片、厚的袜子……一箱零食。 林蔚一看就知道是别人送的,以前宿舍中分零食时大家问沈夏那都是走程序,怕不问下她会担心沈夏觉得大家孤立她,沈夏多是拒绝,偶尔答应。 她们问过她是不是不喜欢,沈夏回答是懒,她牙不好,吃了带糖的东西就要再去刷一次牙,她宁愿不吃也不要去刷牙。 林蔚眼尖地看着包装盒上的字——“熬过异地,便是一生”。 “你男友送的?” “嗯”沈夏把盒子递到她面前,“吃吗?你先挑,喜欢都拿走,剩下的再给她们。” 林蔚不客气收罗了一大半,边拿边说:“你要想吃直接去我柜子里拿,和我说一声就好。” 沈夏兴致缺缺:“好的。” 林蔚安慰她:“别生气,你男友就是有点直男。” 沈夏拿出手机打开淘宝对着包装盒拍了个照片,淘宝很快跳出这个零食包的页面。 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被四色彩光照耀着,旁边是个捂嘴哭泣的女孩,下面一行大字“女友都感动哭了。” 林蔚:“……” 沈夏:“我觉得我还不如唐君维呢,她前任中秋好歹还送她香奈儿香水。” 林蔚:“她不是拿去喷厕所了吗?” “至少她前任情商在线,”沈夏面色复杂,“你说真的有女生收到这个包裹会感动哭吗?该是男生哭吧。” 林蔚:“?” 沈夏:“收到就分手了。” 林蔚:“……”不无道理。 第 24 章 庄琳支付宝再一次收到了沈夏的转账——那个零食大礼包在淘宝上的价格。 庄琳纠结了一下便放弃了,去问他的SOLO十八年 单身好基友 恋爱狗头军师——阮洁。 阮洁看着微信,头痛,不知道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夹在这对关系复杂的男女中。 阮洁:“你们都分手了,你管她什么意思。” 庄琳迟了会儿才回他:“好女怕缠郎。她会看到我的努力的。” 我艹,阮洁心中爆粗。 阮洁:“你直接去问她,我不知道。” 他是不想再夹在这两个人之中两面不是人了,不是,老哥你能不能分分对象,沈夏是那种会一脸娇羞答应你的人吗? 沈夏她…… 他自觉对沈夏的开放程度有一定了解,那次他们看完海后在车站等车,有人发了他一张男科医院宣传单,阮洁瞄了一眼就打算扔垃圾桶,你阮爷是需要看男科的男人吗! 结果沈夏扒拉着他胳膊要看。 阮洁藏在了身后:“你看有什么用,这是男人才用的到的东西?” 沈夏秒懂:“割□□。” 阮洁……阮洁又一次无语了。 沈夏误会了他的意思,接着猜:“阳痿?早泄?不孕不育?” 阮洁:“……你哪知道的这些?” 沈夏淡然:“初中学校性教育给我们看过片。” 阮洁恨啊,第一次对性教育怎么痛恨,MD,弄得女的比男的还污。 然而沈夏还在那边叭叭:“生男生女看男性精子,不育不孕男女都可能有问题,爱爱没带套之后还可以吃避孕药弥补。嘿,那时候老师还给我们发避孕套,一个人好多个,下了课我们就用套子做水球互相砸,结果砸到老师,被训的狗血淋头。” 阮洁想想那画面,不堪入目,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沈夏回过了味:“你们初中没看片吗?避孕什么的?” 阮洁回忆,他已经不记得,初中正式的片引不起男生兴趣,那种片才是男生争相一睹的。 沈夏才不管他回不回答,她上了劲儿,自顾自地说:“我们初中生物老师是个女老师,还经常给我们班补习性知识。” “那时候她讲消化系统,低下有男生捣乱,说‘□□’”,沈夏诡异地笑了,“我们生物老师说‘麻烦你用专业名称,那是□□,男生和男生□□用的地方,虽然不会怀孕但最好也使用避孕套’”。 阮洁反应了过来,“沈夏,你什么意思!” 沈夏嘎嘎嘎地笑。 沈夏再一次接到庄琳电话是在跑步机上。 她带着耳机在跑步机上跑得快麻木了,在沈夏心中,跑步机和仓鼠笼子有异曲同工之处,天气温暖是时她习惯在操场或者校园中跑步,可以一边跑一边看看校园的景色,嗅到带着草木清香的晚风。 但天气冷起来,她就不得不到健身房避难了,不然操场两圈跑下来,她的鼻子和露在衣服外面的双手会冻地麻木。 沈夏把速度调低。 “喂?你好。”沈夏没戴眼镜,看不清屏幕上的名字。 “沈夏,我是庄琳。” “哦。什么事?”她眼神木然地看着跑步机上的里程。 “你不喜欢那个零食包吗?” “是的。” “那你喜欢什么?” 沈夏沉默了,她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她兼职就是为了攒钱买它们。 “几十块钱的小东西,我喜欢自己就买了,我要攒钱买的东西你也要攒钱买,我们关系没到这个地步。” “你不就没什么想要的?” “太贵了,算了。” “那你挑个不贵的。” “不贵的自己已经买了,难道我留在购物车里专门等你来清吗?” 沈夏思维还是有点木:“你可能对我有点误解。” 庄琳说:“我只想送你一份礼物,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呢?” “双十一刚过,我想买的且买的起的已经全买了,不需要别人再来送我什么呀?”沈夏不知道为什么庄琳为什么那么激动,她需要的东西都在双十一当中买好了,不需要谁来给她加东西,剩下她买不起的她总不可能让非亲非故的庄琳来买单。 “你喜欢布偶吗?”庄琳换了种方式问她。 “不喜欢。”沈夏回的更干脆。 唐君维床上桌柜有一堆那种东西,都是高中时她和她前任抓娃娃抓的,以前关系好的时候她想送沈夏一个,被沈夏婉拒了,她真的对布偶不感兴趣,放着没什么用还占地方还积灰。 沈夏桌子上放的是薰衣草干花,放松神经之余还能助眠,不香了换一束便是,也不贵。 庄琳“哦”了一声后,沉默许久。 庄琳:“那我挂了?” 沈夏:“拜~” 沈夏眯眼看了跑步机上的时间和里程,关了机子去洗澡。 洗完澡她披上厚外套出健身房被外面的冷风一吹,清醒了几分。 给庄琳发了微信:“你人挺好的,但我们真的性格不和,你找其他女生吧。” 庄琳:“我就拿你当普通朋友,想送你一个礼物。” 沈夏头疼,你拿我当傻子吗?我没谈过恋爱,我还没见过情侣吗? 健身房下面是各种吃食和文具店,一条街上情侣如云,亲亲热热拉着手逛来逛去,情侣衣情侣鞋,同吃一个冰淇淋。 沈夏再次怀疑庄琳是真傻还是假傻。 算了算了,任他去吧,反正不是一个地方,让他逞口舌之利又何妨。 沈夏没想到是今晚会有第二个男性让她在微信上头疼。 过了会儿,她的微信有个人加了她,备注是“郑鲁男友。” 沈夏同意了,问他什么事? 接着那个被郑鲁叫莫莫,真名沈夏未知的男生,开始了自己长长的被甩感言。 “我对鲁鲁这么好她竟然还和我分手。” “我对她真的特别好,不舍的吃得都给她吃。” “一瓶牛奶要3块,我自己都舍不得喝还给她带,我自己吃两个馒头给她喝牛奶。” “我们出去看电影,我自己舍不得喝奶茶给她买,我还给她买爆米花,就因为她说她想吃。” “她想去吃烤肉,我连吃了一周的泡面带她去。” …… “你能不能劝劝她,不要和我分手,虽然我没有钱,但我对她好,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给她了。” 沈夏深深地被震惊,郑鲁参加勤工俭学一周去两个半天,一个月大概4、5百,自己周末去兼职补习老师一个月下来也有一千左右。 就算加上父母给的零花钱,沈夏也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挺拮据的了,贵一点的东西都很犹豫,没想到……原来三块钱一杯的牛奶也值得拿出来说道。 沈夏:“你等等,我回宿舍和她说一下,我现在在外面。” 郑鲁男友:“你一定帮我劝劝她,我真的爱她,没有她我快要疯了。” 沈夏言不由衷:“我尽力。”牛奶和奶茶到底有什么值得说的,这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我柜子里就有一箱牛奶,林蔚柜子里各种奶茶随便喝。你倒是挑出一个贵一点的东西呀。 沈夏在水果店买了自己要的草莓和帮林蔚带的不知火,悠然然地拎着两个袋子到了宿舍,把微信调到和“郑鲁男友”的聊天界面,往郑鲁面前一放。 沈夏转身把不知火放到林蔚的桌子上:“你前男友找我,想要我劝和,你自己回他吧。” 郑鲁拿着沈夏的面前细细看着,表情平静看不出激动的情绪。 然后郑鲁她平静地……拉黑了“郑鲁男友”。 “双十一我送了他一双aj,”郑鲁安安静静地把手机还她,“他穿着那双鞋勾引女生开房。” 沈夏:“???”是的,我有很多问号。 “就因为鞋,女生就和他开房?!” 郑鲁点头。 沈夏:“为什么?她们是和鞋做吗?” “我不知道。” 郑鲁前任她在学校食堂里见过,高也不算高,帅也不算帅,有没有才华和钱不知道,目测没有,有也不算多。 就这?就这?就这? “和他开房的女生在他洗澡时给我发微信和照片挑衅,我才察觉到。” 郑鲁细声细语,一点都不像在讲自己前任的劲爆八卦。 沈夏很感慨,这个宿舍,不求同年同日谈恋爱,分手倒是凑在了一块。 沈夏想了想:“那些女生就因为aj和他开房?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吧。听上去不可思议。” “技术好?嘴甜?”郑鲁淡然,“我又没有比较的机会。有时候房费都是女生付的。可能她们对他很满意。” 沈夏打量了下郑鲁的脸色,她面上波澜不兴,应该不介意自己问她一些更隐秘的问题。 于是沈夏问她:“你当时为什么喜欢他呀?” 郑鲁的语气染上了阴阳怪气,“信了他的嘴呀,觉得他对我好,我一个人来这里,周围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部门里的人也不熟,他比我大一届,是我学长,让我相信他还不容易。” “他费点心思骗我,我不就相信了。我一开始在街上看到他和其他女生,他还和我冲我发脾气,说我想多了,容不下他的异性朋友。” “他约炮被我发现,和我说那是第一次,让我原谅他。” “之后我把证据发给他,他又说,是因为我不能满足他,他才去找其他人,但他还是喜欢我的。” “然后,他给我发今天他给你发的这种东西。说他对我好,说我没良心。” 郑鲁侧头看沈夏:“我不想和那种人纠缠了。” 第 25 章 沈夏蹲在她身边:“那你在部门怎么办?你们部门不是每周都要开一次会?他会不会为难你?” 郑鲁:“看着办吧,他在部门里还要脸,没有纠缠我,倒是在私下。” 沈夏坐在地上,“不如你匿名发群里吧?” “……”郑鲁,“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他有脸做这些事还没脸看呀?”沈夏道,“学校贴吧也匿名发一份了,让大家都看看。” 郑鲁摇头:“我不想这件事太多人知道,算了。已经很丢脸。我说了他会闹的。一看就知道是我发的。” 沈夏:“要不你用那个挑衅你的女生发的照片发,发在社交平台,用那个女生的口吻发‘今天我打电话告诉老公的正牌女友,老公最喜欢的人是我’‘我才是亲爱的的小宝贝’之类的,写的巨绿茶。” 郑鲁:“有什么用?” 沈夏:“减少他的约炮对象?出口恶气?你删了那个女的吗?没删再去她朋友圈找找照片,把她的照片和你前任照片p在一起,一起发。” 郑鲁犹豫一下:“还是算了。” 沈夏起身抱了抱她,“那你多保重。” “谢谢。”她的神情有些黯淡但依旧平静。 “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沈夏问。 “应该没有吧,谢谢。”她再次道谢。 郑鲁不是那种很有存在感的女生,平时安安静静的,学习之余喜欢看宫斗剧,但她看剧和唐君维看剧有明显的区别,唐君维看剧公放,她看其他在宿舍的人还有跟着听一边,林蔚和沈夏有时在宿舍看书或者做社团、部门的事和她怼过,郑鲁看剧一般带着耳机,有时公放也很小声,还会在公放前礼貌地问别人待会是否有事。 她喜欢把脚也放在椅子上,双手抱膝,缩成一团默默地看剧,毛茸茸的。 郑鲁厨艺也好,宿舍里藏的小锅一般就是她在用,其他人经常也能分一杯羹。 沈夏觉得郑鲁在宿舍发挥着粘稠剂的作用。 但就想所有的褒义词都能在另外的人眼中成为贬义词一样,据唐君维说在沈夏没在场时郑鲁也会说她的坏话。 有时候,沈夏也会觉得大家是不是宫廷斗争看多了,住宿都能演一出勾心斗角的权谋大戏,但她多数时候对郑鲁还是抱有好感的,觉得郑鲁是个温柔的人。 郑鲁说她的人生计划就是当一个历史老师,因为她初中的历史老师是一个温柔优雅的女性,帮助了初中的自己很多,她希望自己也成为一个她那样的人。 如果郑鲁和唐君维之中一定有一个在演的话,她还是偏向唐君维,她自问自己身上没有什么东西是郑鲁能图谋的。 为什么好女孩总是碰不到好男孩呢?郑鲁这样温柔的人都有人舍得骗她。 沈夏不禁想到庄琳,庄琳算的上是好的男生吗? 和郑鲁男友来比较说算是,但说不定男生睡前睡后两回事呢? 谁追人的时候不是表面一腔柔情?我又不能请个私家侦探调查他。 沈夏又不禁想到自己以前看过的书,小学和初中的老师会推荐《海底两万里》《罗宾逊漂流记》《百万英镑》《钢铁是怎么练成》之类的书,沈夏漫漫暑假就和这些书混在一起,看完老师的推荐书目后就近找书看。 图书馆把国外名著整理在一起,她很容易地就被《包凡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茶花女》之类的小说吸引过去,比在岛上救什么星期五、在冰雪中修铁轨有趣多了,至少那些男欢女爱的画面拜电视剧所赐还能有个画面感,孤岛求生对沈夏来说实在是太没有代入感了,也太可怕了。不说别的,她补牙材料掉了难道让星期五给她填吗?她在孤岛上又上哪里去找纳米树脂? 她在看完小说之后自然是不能产生“啊,那是个时代的缩影”这种教科书式的感慨,她全然把那些当成文笔优美的言情小说,结合一下男作者的事实,得出的结论就是“啊,原来男生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还是喜欢纸片人和学习吧?至少这两样东西不会辜负你。 唐君维在不知道第几次争吵中指责沈夏性格凉薄。 沈夏面上冷笑:“怎么!要像你这样晚上因为翻书声睡不着才不是凉薄!才是热情大方!” 但沈夏心里是承认自己有些凉薄,可凉薄对一个敏感的人有什么不好呢?她自问不是一个善于识人的人,又非心如铁石,那还不如和别人保持生疏礼貌。 她见过蜜糖、香料、鲜花组成的女孩,但她不可也不能成为那样的人。 或许是宿舍中所有人都成了单身狗,又或许是期末将近,考试和论文压得她们喘不过气,寒假前大家小吵不断大的争吵倒没有。 沈夏没事在图书馆看书,林蔚整天去向成谜且常夜不归宿,郑鲁在勤工俭学之余又找了份工作,唐君维爱上了志愿者活动。 沈夏考完试后收拾包裹回来家接找了份寒假工,她在快时尚店里打杂。 她依旧住在复读那年住的房子里,陈美娟或许也意识到她长大了,需要有自己的空间。 期末成绩出来时她小心翼翼看了眼,虽不像以前数一数二,但也还不错,如果下半年也能这样保持那大概能成功转专业了。 在暑假中唯一发生的让沈夏不太开心的事是她在兼职时偶遇庄琳。 她在女装部分熨烫衣服,本不该遇到庄琳,但她的熨衣机的水用没了,只能提着水箱穿过男装部门去卫生间装水,好巧不巧庄琳在店里挑衣服。 她装完水就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影矗立在厕所外面。 庄琳指了指快时尚的店,问:“你工作的地方?” 沈夏很想否认,但她还提着水箱,熨衣机的机身还在店里。 她只好点头:“是啊,别打扰我工作。” 庄琳没打扰,他只是时不时在店门外转一圈看她有没有下班。 沈夏背着包趁着庄琳没来店里的间隙走了。 但在车站又被庄琳追上,他提着奶茶给沈夏一杯,有些懊恼地说:“你怎么也不等等我,幸好我问了店员,才知道你走了。” 沈夏推了奶茶:“奶茶我只喝无糖的。” “而且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不等你吗?”她顿了顿,“因为我不想你等我。” 庄琳不生气,反而笑了。 沈夏觉得那个笑容有些无赖。 只听他说:“为什么我们连普通朋友都不能当?” 沈夏也气笑了,她指了指奶茶:“你这是对普通朋友呀?” “阮洁我也请过奶茶。” 沈夏回家的车到了,车门口人排着队。 “我的车到了,下次在说。” 她上了车,自以为甩掉了庄琳。 从车站下车,走在回家路上,她才发现庄琳就在后面跟她。 “你有病吗?”她真的气了,“跟踪一个女生,你不觉的自己变态?” “天黑了,怕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送你回家。”他有理有据地胡说。 “你再跟着,我就报警。”沈夏冷冷地说。 “我只是担心你不安全,天这么晚了。”庄琳着急了。 “这是大路,整条街都有监控。你懂不懂,你最不安全。” “我们好好谈谈,”庄琳说,“你只想和你在一起,你说什么我改什么。” “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喜欢的是你整个人,”沈夏扬了扬手机,“你再跟我,我就打电话给高中段长,让她告诉你家长,让你爸妈带你回家。” “你何必这样,你说一声我会走。”庄琳悻然。 沈夏回到家里,无聊地看公众号的推送,男友杀女友,那个公众号在详细地分析男友的心理特征。 沈夏看着那篇文章,越看越怕。 她之前联系了一个老乡群里想转专业的学长学姐,其中一个法学的学姐和她说要考虑清楚,女生学经济也挺好的,好找工作。 那学姐从小爱看《夏洛克福尔摩斯》,家中满满一书架都是不同版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嗑福华嗑的走火入魔,为了画限制级的同人画,专门报了个班。沈夏有幸看过学姐初高中的作品,真是高潮迭起、激情澎湃、色香味俱全。在lofter的福华圈子里,那个学姐也是个大佬,保质保量,深受爱戴,经常去漫展上卖本子。 学姐一度的目标高校是清美,但文化分太高了被父母逼迫走上了高考独木桥——她家以前不注重教育兼有楼感受不到找不到好工作的贫穷,高素质人才常年缺失,好不容易出一个读书好的孩子,肩负着改善全家人学历的重任。 于是学姐致力白天成为一个走路带风晚上画□□的刑事律师,后来她顺利地接触了刑法,然后她开始收集各大高校民商法硕士和经济法硕士的资料。 那学姐接触到了刑法后才发现死个人那么容易,并不需要精密的规划,力气大就好了,力气不大用点毒药和刀具也行。只打算给人点教训力气大一点掐死了,头部撞到锐利的东西撞死了,女律师走出法院大门被不满的当事人撞死了…… 那学姐家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收租,二线城市一栋楼,自从学了法,她看她家的电路都觉得不安全,那个设计,那个材质,那个老旧程度。 当时沈夏不以为意,还宽心地劝学姐:“你看,你家收租几十年了,最大了的事故就是小偷光顾了几回,不会出事的。” 第 26 章 她现在才明白那种后怕的感觉,庄琳毕竟是个男生,还是个打过篮球赛的男生,发育后的女生如果没有特意练过,在体力上和男生是有差距的。如果他们在路上发生争执,庄琳一怒之下做出什么,她说不定就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说不定某些自媒体还会说她是为情所困、殉情什么的,再编造些沈姓女大学生的桃色往事,在夺人眼球之余顺便反省一下当今女大学生道德败坏问题。 她翻了下微信,和阮洁说自己的顾虑,叫阮洁来劝劝庄琳。 阮洁回的很快:“妈,你不要再说了,太可怕了。” 沈夏:“你不觉得如果我说的变成事实更可怕吗?” 阮洁:“庄哥他有学业有家人干嘛干这种事?” 沈夏:“请登入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死刑,你会发现,里面有些人也有家人有工作。” 阮洁:“你在他心里真的没这么重要。” 沈夏:“人一旦生气起来谁还想着重不重要呀,等他回过神想这些,我都死了。” 阮洁:“你别说了,太可怕了。” 沈夏:“你好怂呀。” 阮洁:“是呀,我特怂,你别说了。” 那天晚上沈夏做了噩梦,她梦见自己在荒野里跑,身后有一只大狗在追,幽绿的双眸、毛发漆黑,她开始是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后来她不回头了,因为身后大狗的喘息声清晰可闻。 她跑到到一处悬崖上,跳了下去。 “啊!”沈夏尖叫着醒来。 第二天,庄琳果然没有来店里缠沈夏。 沈夏松了口气,果然身边的友人对他影响很大,毕竟人都是要面子的。 她按部就班地上班、回家,和陈美娟聊天吃饭。 但好景不长,过了几天,轮到沈夏休息,阮洁约她出去看电影,沈夏答应前特意问庄琳去不去,阮洁的回复是不去,隔着屏幕,阮洁轻易说了谎—— 她在约好的车站看见了对她微笑的庄琳,阮洁在他旁边开心地冲她挥手,一副没事人的模样。 那一瞬,沈夏特别想冲上去给他一巴掌,或者回到在他们上次在观景台看日出时,狠狠地乘他不备把他推下去,让他清醒一下。 庄琳带了无糖奶茶给她,沈夏面部表情地接了过来。 沈夏觉得庄琳吃定了她,他知道她在公共场合没有泼妇骂街的勇气,她要脸。 沈夏感到恶心,像是被苍蝇缠上了一样。 那场电影看的沈夏了无滋味,一幕幕画面闪过,在她脑中却留不下什么痕迹。 她一片黑暗中慢慢感受着,被阮洁背叛的愤怒,被庄琳缠上的恶心,无法摆脱的愤怒。 庄琳坐在她旁边,时不时转过头来看她,眼中隐含期待。 他在期待些什么? 沈夏定了定神看屏幕,恐怖片,女主一个人在空荡荡的走廊,灯光昏暗。 沈夏在黑暗中笑了,她撕开了纹丝未动奶茶的密封盖。 奶茶的热气在空中凝成浅浅的雾,但庄琳没有注意。 庄琳再次回头在明灭光影中只看见了沈夏的笑,他心里甜了一下,胆子大了起来,手穿过扶手去揽沈夏的肩。 温热的液体从头泼了下来,溅起的液体也溅到沈夏的脸上,她笑着看着手中倒扣的奶茶杯子,提高了声音:“你神经病呀!摸什么摸!” 你们都不要脸了,我还要什么。 礼貌不应当运用到不礼貌的人身上。 屏幕里的女孩尖叫着在走廊中奔跑,但没有人被她吓着了,大家的目光都饶有兴趣地看着中央地那对男女,电影什么时候都可以看,但生活中的八卦事件可不容易遇到,碰到一次算一次。 不知道是庄琳还是阮洁挑的位置,为了坐在一起沈夏和别人出去看电影一般一个人买票,其他人把票钱转给买票那个人。 好位置,正中央,太方便别人看戏了。 沈夏骂了句“变态!”,在众目睽睽抬着头中走了。 她在外面的柜台上买了瓶矿泉水,在高德上找了最近的游戏城,换了十块钱游戏币,在篮框前一个又一个投篮。把游戏币都用完了,她又就近找了个影城,看了一部喜剧片。 影院中,庄琳和阮洁也光顾了柜台,庄琳顶着奶茶,在售货员八卦的目光中买了纸巾和矿泉水,对着手机擦拭身上的奶茶,有些纸黏在他的脸上,阮洁倾身把贴在他脸上的纸撕下来——那杯所谓的无糖奶茶还是含了糖,店员骗了他。 沈夏简直不敢想象,她都冲庄琳泼奶茶了,态度如此明显,庄琳晚上竟然还给她打电话。 “你是不是讨厌男生和你有身体接触?”庄琳语气平静。 “是呀。”你不是切身体会过了吗? “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他严肃而担忧,“我陪你去医院看看,你明天有空吗?我去APP上挂个号。” 你是上个世纪70年代的美国经济吗? 沈夏:“……目前只讨厌你的身体接触。” 庄琳:“……” 他终于没有那么自信了。 沈夏:“你还不明白吗?我为什么会避开你和阮洁出去看电影。” 庄琳:“……” “我喜欢的人是阮洁,本来打算高考完告白的,后来怕你们关系因为我不好才没和他说,但我还是喜欢他。” 对不起了,阮洁,是你先对我说谎的。 知道现世报吗?我就是你的现世报。 沈夏再接再厉编故事:“我们在绍兴玩的时候,你在旅馆抱我,我想是抱我的人是阮洁就好了,我真的骗不了我自己。转过头看见你的脸让我很难受。每次见到阮洁,我就很开心,很想笑,你不能让我开心。” 她低下头,“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真的不想让你知道。你是他的好朋友,我真的不想让阮洁因为你而不开心,他就该开开心心的,像向日葵一样。” 睡前,沈夏难得找出了钢笔和日记本写日记,越写越觉得搞笑,她和别人皆是如此,为了甩掉庄琳她竟然自动点亮了演员技能,早知如此,她该加入学校话剧社历练一下。 太好笑了,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她都没想过自己会遇到这种事这种人。 沈夏停了笔,觉得简直丰富了人生阅历,该庆祝一下。 她打开手机,在饿了么上点了份拿破仑蛋糕加果茶,高糖高热的夜宵,她一年总会找点借口点上一两回,但这次不是借口,甩掉庄琳值得放肆地庆祝一回。 她太高兴了,仿佛有什么沉重的东西离她远去。 与她相对的是阮洁,他震惊从庄琳口中得知了“沈夏喜欢他”这个消息。 他的第一反应是庄琳在和他开玩笑,第二反应是沈夏在和庄琳开玩笑。 但庄琳严肃地告诉他,他和沈夏都很认真。 阮洁回想他和沈夏一起经过的时光,他们真的是清清白白的“母子关系”。 阮洁:“妈,你和我兄弟说了什么,他竟然质疑我们的关系,说你喜欢我。” 沈夏犹豫了许久,说实话,又怕阮洁再次骑墙,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工作地点和学校宿舍庄琳都知道,庄琳从阮洁口中知道事实又来缠她;说假话,她又觉得奇怪和羞耻,混合一点点愧疚,牵扯进了阮洁。 “说了实话,喜欢你。”沈夏一个字一个字敲。 死道友不是贫道。 阮洁也不是无辜的,要不他屡次给庄琳传话,沈夏,嗯,也甩不开庄琳,但她至少不会玩都玩不好。让他们好基友撕吧。 阮洁和庄琳当然没撕,庄琳直接对他实施了冷暴力。 阮洁很理解,开始自己就是被拉去陪玩的,没想到沈夏没喜欢上正主,喜欢上了自己。阮洁想了想庄琳,又想了想沈夏,突然觉得他们不是很搭配,虽然那两个人在学校都一副无趣好学生的模样,但庄琳是真闷,沈夏是闷骚,精神世界就合不上。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之间至少要有话题,庄琳和沈夏在高中还好,到了大学简直是灾难。作为庄琳的高中兼大学同学,他近距离观察过庄琳的追人艺术,高中的时候沈夏喜欢东野圭吾,上了大学,这两个人异地,庄琳为了和沈夏有共同语言特意去看东野圭吾的书,在微信上发读书笔记,然而沈夏已经迷上了阿加莎。 虽然都是悬疑小说,但这两个作者写的悬疑完全是两码事。 他是劝过庄琳放弃沈夏的,女孩嘛,又不是只有哪一个,周末在大学城的奶茶店一做,哪不是女孩。 至于沈夏和自己……嗯,根据男人的第六感,他认为沈夏对自己是没感觉的。 沈夏没几天再次接到了阮洁的出游邀请,空中栈道,约会圣地。 刺激! 沈夏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谎言往往需要十个谎言来园。 我该怎么拒绝和间接告白对象的约会。 姨妈?恐高?感冒? 太敷衍了。 沈夏思考再三,赴了约。 做戏做全套,自己“喜欢”的人,哭着也要演完。 蓉城是个四季温暖如春的城市,冬天也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 沈夏换了隐形眼镜、化了妆、卷头发,米白色打底连衣裙外套淡蓝色薄呢大衣,配上切尔西靴。 她对着镜子特意在脸颊上扫了扫腮红,还抹上了亮片。 她出门遇见陈美娟,陈美娟愣了下,没问她去哪里,反而说了句:“没想到那么快就长大了。” 陈美娟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你刚出生的时候,才这么大一点。” “一转眼,就成大姑娘了。” 第 27 章 果然,沈夏和阮洁出来玩从来没有如此安静过。 他们两个在一起总是热闹的。 两个人并排走,一言不发,看着像两个陌生人,不过是凑巧走在了一起。 空中栈道卖票处到栈道有一节很长的楼梯,据宣传的小册子上说,长长的楼道象征艰难的情路,但因为互相的搀扶包容而甜蜜。 阮洁和沈夏是不可能互相搀扶的,更不可能甜蜜的。阮洁在前,沈夏在后,一节节爬了十几分钟楼梯,爬到最后楼道里满是他们的喘息声。 不恩爱的两个人假装情侣是非常容易露馅的,更具体点地说,他们刚心力交瘁地爬上楼就露馅。 冬天的天台风呼啦啦地吹,吹不散天台上甜蜜的气息,哦,那蜜一样的气息,春风一样放荡的气氛,甜地两只单身狗齁地发慌。 沈夏喘了两口气,一抬头就是一面粉红色的心形墙,上面挂着满满的同心锁,一对对情侣排着队在心形墙前拍张留念。 沈夏和阮洁刚直起身,就被塞了满嘴的狗粮,他们互相对视了一下,同时问:“你带同心锁了吗?” 下一刻,他们同时摇头。 沈夏:他果然知道我是骗他的。 阮洁:她果然是骗我的。 他们两人各怀鬼胎排着队,看着一对对情侣在栈道上相亲相爱搂搂抱抱。 只有一个不是情侣独自来玩的旅人,一脸寂寥地看着队伍,希望有另外一个人单身来玩的和他拼成一对——安全装置是双数,没有一对情侣愿意一个个上栈道,工作人员也没有办法。 终于,轮到了他们,工作人员在帮他们装安全设备。 沈夏先下去,栈道的确是玻璃做的,但并不是透明的,透过玻璃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下面支撑的黑色钢铁,一点都不烂漫,拍照也不唯美,安全装置包括头盔,没有几个人带上头盔后还是上镜的。 但沉静在爱情中的情侣们没有注意这些细枝末节,他们旁边一对情侣两人合力摆出一颗心形,另一对情侣拿着手机在帮他们拍照。 阮洁看了看身边的沈夏,迟疑问道:“我们拍照吗?” “你要拍吗?”沈夏也迟疑着,用下巴点了点那对情侣,“像他们那样?” “其实你是拿我当借口堵庄琳对吧?”阮洁问,“我不觉得你喜欢我。” 沈夏放射性摇头,“不,我对你爱的要死要活。你知道的,我只是性格比较内敛。”你前两次的信用还想让我对你说真话? “喂?”你怎么假话张口就来。 “你为什么就不相信呢?一定要我心掏出来,给你看看你才相信我爱你吗?”沈夏面容痛苦,仿佛一个为情所困的女孩。 栈道就那么大点儿地方,离得不远的情侣都能听到别人的聊天,已经有几对偷偷回头看他们。 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大哥向阮洁比了个略带责怪的复杂眼神。 阮洁:“……”苍天可见,我真的不是渣男,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是被迫的。 他靠近了沈夏,楼高风大,他要贴在沈夏耳边才能达成让沈夏听见同时不然其他人听见的效果。 “你要再说这种话,我就……抱你。”阮洁自信道,“庄琳说了,你不喜欢异性接触你。” 沈夏:“那他隐瞒了部分事实,我只是讨厌他接触我而已,你,我是不排斥的。” 沈夏亲昵摸了摸阮洁的脑袋,他头发在大学长长了,毛茸茸的,小鸡崽一般。 庄琳的头发和阮洁不同,庄琳头发粗而硬,和阮洁差不多的长度,然而阮洁成为了毛发细腻的鸡崽,庄琳则成为了扎人手心的刺猬。 “娘不嫌儿丑呀,洁洁。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最可爱的。” “妈,既然我是你的心肝宝贝,你怎么忍心拉我出去顶缸。让我与我的结拜兄弟反目成仇。”阮洁哀嚎。 “母债子还,你不去顶缸谁去顶缸。” 沈夏和阮洁在一起的时候,画风总是很奇怪。 “那我就在高台上与你断绝母子关系。” 沈夏盯着他看,突然贴近阮洁的脸,拍了张照片。 接着她把照片转发给了阮洁,威胁到,“你如果再和庄琳说,我会告诉庄琳你是骗他的,我们已经那个过了。” 阮洁的脸色五彩斑斓,“你觉得他会信你?” “男方说没睡,女方说睡了,你摒弃对我的固有偏见再思考一下,在正常情况下,你会相信谁?” 阮洁:“……” 在一片沉默中,工作人员提醒他们时间到了。 阮洁和沈夏跟着一众情侣爬了出去,任工作人员解下身上的安全装置。 沈夏指了指不远处那面粉色爱心墙,“走吧,去拍张照片。” 阮洁摇头。 沈夏一只手顶着他的腰,把同手同脚的阮洁推到墙面前,她把手机递给另一对等待的情侣,揽着阮洁的脖子冲着镜头甜蜜的笑。 她还特意给阮洁看了眼照片,在照片上阮洁苦着张脸,看上去有些无奈——那种“我根本不想拍这种幼稚照片,但我女友硬拉着我,我不得不拍”的无奈。 如果不是唯二的当事人,阮洁都快信了。 现在的女人呀……他在心里叹息。 “我突然觉得我们挺登对的。”沈夏说。 在照片中,他们的确一脸般配。 沈夏是偏甜美的长相,学生头在大学从及耳到了及肩,在浅色呢大衣的称托下显的很乖,阮洁虽然有一颗怂怂的内心,但的的确确是一个黑皮小帅哥,他又穿的休闲,一身牛仔加高帮板鞋,朝气蓬勃的同时带着点坏。他们勾肩搭背站在一起,一股校园清新纯美初恋的感觉扑面而来。 “你记得我们有次一起在面包店买点心被认作情侣吗?” 阮洁点点头,他当然记得。 那还是他们在高中的时候,阮洁的饭量挺大的,在学习的时候更是容易饿,他习惯一箱箱的买面包放在教室后面的柜子里,但那一次他的储备粮没有了,买的面包还在路上,他迫不得已只能午休之后溜到校外的面包店买,然后他在路上撞上了同去面包店买口粮的阮洁,沈夏在店里买的是酸奶,两瓶,一瓶是自己的,另一瓶帮别人带。 那时他知道庄琳喜欢她了,庄琳的女友就是他的朋友嘛,他就把沈夏的账一起结了。 结果就是,收银员语气不屑地问他们:“逃课去哪里玩呀?” 沈夏指了指自己那张相当有迷惑性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被认作是逃课的学生?” 阮洁低头看了看沈夏那张乖巧好学生的脸,吸了口气:“你能不能要点脸。” 阮洁觉得自己高中脑子读书读昏了才会偏执地坚信沈夏是个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她当时回答收银员的话就不是个书呆子能说出来的。 沈夏回收银员的语气有点炸,不知道是因为读书的压力还是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她指着那两瓶酸奶,语气有些强势地说:“去开房,提前给他补补。” 阮洁现在回想起来,脸依旧有些热,太污了。为什么要用酸奶补,缺什么补什么,那两个东西只是形似而已…… 沈夏果然是一股泥石流。 沈夏不知道他的众多想法。 沈夏在努力凑足九宫格,她和阮洁没有拍太多的照片,删去她不满意的,加上空白的照片也凑不够九张。 沈夏指了指空中栈道,“我们再上去一趟吧?我还没拍够照片。” 阮洁:“你有毒吗?” 沈夏:“不管,我今天要发朋友圈刺激刺激庄琳,让他彻底放弃。” 阮洁:“我绝对绝对不会再去爬一遍楼梯。”他重复并加重了“绝对”,表明自己的决心。 沈夏盯了他一会儿。 谁知阮洁莫名就硬气起来了,坚定地摇头。 阮洁无法,打算拍其他情侣凑照片的数量。 她举着手机拍照,不小心被旁边的人的撞了一下。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撞到她的女孩慌忙向她道歉,女孩头发也有点乱,显然刚从栈道上下来。 “没事。”沈夏微笑道。 她接着看手机,手机歪斜成一个向上的角度,镜头中满是铅灰色的天空,今日并不是一个好天气,有点阴,云雾稀薄,浅浅淡淡的一片。 沈夏想起自己小时候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保尔在筑路灯时偶遇冬妮娅,已为人妇的女孩带着海狗皮的帽子、绒球点缀,初恋的爱人在雪地中用言语互相侮辱,攻击彼此的阶级。她想冬妮娅或许会无力地靠着车厢上看外面的天空,那天空就该是带着薄云的阴郁的铅灰色,像隔了冷雾的漠然灰眸,亦或像钢铁一般的颜色。 年华暗换,蓦然回首,物是人非,除了我们共同仰望的灰色苍穹,又有什么不变的? 她对着天空拍了照,凑足了九宫格,设置了能看到这条消息的微信好友——阮洁和庄琳。 沈夏努力编出一条散发着恋爱酸臭的文案:“望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她和阮洁在空中栈道上的贴脸照在最中间,年轻男女嘴角带笑、傻模傻样,像极了热恋中的情侣。 第 28 章 庄琳放弃了吗? 是的,他放弃了,毕竟沈夏成了阮洁的女友。 天意弄人,他也只好在元宵节的前一天,约了阮洁吃火锅,不要因为沈夏影响了他们两个人的友谊。 庄琳是在家里弄得火锅,他自己弄得火锅底料,一大早就去买了筒子骨,筒子骨加清水,大火烧开撇去浮沫,转小火慢慢地熬了四个小时。 在熬锅底的时候,庄琳和阮洁推着车在沃尔玛超市买菜,毛肚、牛肉卷、鸭肠、羊肉卷、鱼肉、小白菜、鸭血、金针菇、平菇、粉丝,海带、豆芽…… 庄琳站在酒水柜旁,问道:“喝什么?酒还是可乐。” 阮洁从手机屏幕中移开视线:“都行。” 庄琳又问:“喝啤酒吧?” “嗯。” 庄琳看了眼他,提了一提百威放车里,扶着购物车去了收银台结账。 在收银台排队时,庄琳终于又把视线从手机上移开了几分钟,他的视线在收银台附近的货物上徘徊。 庄琳观察着阮洁的目光,避孕套、超薄、螺旋纹…… 他们已经到了什么地步?庄琳心中默默想着。 阮洁从敞开的刺绣牛仔外套中掏出旧藏的手,拿了一罐……茉莉味木糖醇。 “吃完之后漱个口,再咀嚼一片,口腔会觉得很舒服,”阮洁说,“我上次放你家的牙刷你不是扔了吗,我也懒得再买一个了,浪费。” 庄琳:“跟沈夏学的?” “嗯,”阮洁点头,“她说对牙齿好,清洁口腔,促进唾液分泌,促进再矿化。” 庄琳想了想,问道:“你们经常一起在外面吃饭?” 阮洁:“她不是到哪里都背着这个东西吗?高中时学校里也放着一罐。” 庄琳:“?” 阮洁:“她跑起来可以听到木糖醇碰撞的声音,你仔细听。高中课间吃完东西她有时候也会嚼。” 庄琳沉默了,他想到高中课间的一幕画面,在阴沉沉的背景中,沈夏穿着夏天的白色短袖校服,校服胸前的扣子没扣,脖颈修长,她外面披着冬天深色的外套,一只手撑在围栏上,纤细的手臂在深色的外套下显得更加纤细,沈夏在高中女生中也是过于瘦削的,手臂线条伶仃,看上去惹人怜爱。她把下巴放在手上,她咀嚼着些什么,面颊一鼓一鼓,松鼠般的可爱。 风吹乱了沈夏的短发,头发糊了她一脸,沈夏伸出一只手整理头发,外套顺着她的动作掉了,沈夏侧过身蹲下去捡外套,消失在围栏中。 他一直觉得沈夏是在走廊中吃零食,现在想想应该是在嚼口香糖。 庄琳有那一刻觉得沈夏说的是对的,他不太了解她,至少没阮洁了解她。 “她和你说的吗?高中的时候,她在学校里放了木糖醇。” 阮洁瞟了他一眼:“你高中不经常网购吧?” 庄琳,“还行吧。” 阮洁:“很明显的,她定期在网上买那东西,拿快递你可以听到那种声音,木糖醇碰撞的声音。” 庄琳弱弱解释:“我没在快递室里碰到过她。” 阮洁的左手又一次伸出了口袋,他缓缓捂住了自己的眼,遮住了庄琳身上散发的傻逼光辉,“她一般在外面的小卖店里面收快递。” 高中学校有两个地方可以收快递,一个是学校里面有一个专门的快递室,一般填学校会送到快递室,还有另一个选择是外面的小卖部,直接填店名就好。 高中四年,他们每网上购物一次就错过一次。 阮洁叹息:“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多多观察她呀,选择权在她手里,不是你手里,你就只能多付出一点,知道她的习惯,知道她喜欢什么。” “好女怕缠郎,她总会看到的。” 阮洁感觉自己要死了,要在商场中尴尬死了,他仿佛是雨后被迫爬出泥土的蚯蚓,在庄琳炙热而盲目的爱意下尬死。 在机械刷购物袋上码的声音中,他竟然觉得庄琳让自己假装当她男友甩开庄琳是个英明的决定,不愧是学霸,在短时间内做出了高效有力的决定。 “你让一个女生看到一个跟踪变态还是一个温暖男友是两种情况。”阮洁斟酌着说。 “你知道我姐吧,有个男的经常在宿舍下缠她,还在宿舍下大喊大叫,说我爱你什么之类很那个的话,”阮洁接过购物袋,“用我姐的话说,只感动了自己,大部分女生都觉得他很神经。” 庄琳自信坦然:“沈夏会看到我的苦心的,她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如果我没瞎,沈夏应该没看出了你的苦心,阮洁默默吐槽,你到底是怎么想沈夏的,她到底哪里和别的女生不一样了,比其他女生污? 阮洁放弃了,就像庄琳放弃了一样。 沈夏说道庄琳时曾经叹息,“我真的无法和一个三观无法撼动的人说话。” 那种无力感,那种深深的无力感,阮洁真的很少在沈夏身上看到。 一般而言,沈夏那种有气无力的语气会在大考中和六个学科考卷兜战后出现,全力以赴后那种淡淡的怠倦,贤者般的时间,当然现在这种语气也常常出现在考试周和舍友撕完之后。 总之,沈夏在生活中挺少那么无力的。 现在,阮洁也感觉到那种无力感,仿佛血液从伤口流逝。 庄琳接过了另外一个购物袋,和阮洁并排而行,完全没有感受到同伴内心的煎熬。 沈夏在元宵节早上在锅里找到了煮好了的汤圆。 陈美娟已经出去卖早点了,沈强不知道去了哪里。 陈美娟在锅里煮了汤圆,怕汤圆煮化了特意在离开时开门叫醒了沈夏。陈美娟在高考后就很少在早上叫醒她了。 沈夏随意找了件外套,披头散发踩着拖鞋去不远处的房间吃元宵。 红糖生姜红枣的汤水中沉沉浮浮着白皮汤圆,生姜的刺激气息顺着热腾腾的雾气扑鼻而来。 沈夏偏了脸,让雾气散开。 她用筷子捡起来了一个红枣咬开,洗了个大点的勺子装汤圆。 她用陶瓷勺子装着一个汤圆咬开,软弹的皮破了个小口,芝麻馅流了出来。 很香,也很甜。 幸好红糖煮出来不怎么甜,又被生姜的辣冲淡许多,沈夏吃过了第一口后都没怎么感觉到甜,红糖在这顿早餐中仿佛只起到了调色的作用,称个节日气氛,图个红红火火。 沈夏突然想起了某个也是红红火火的东西,庄琳送她的礼物,糖桂花。 她去冰箱冷藏室翻了翻,找不到了,应该是被陈美娟扔了。 沈夏又回到椅子上吃元宵。 吃饱后麻木地把剩下的元宵放入碗中,包上保鲜膜放入冰箱。 然后她接着回到自己的房间中睡觉,没几天就要去上学,她辞了工作,在家中休养生息。 她昨夜熬夜看完了一季美剧,今早神色憔悴,配上几天没洗的头宛如女鬼。 然而她今天并不能补个好觉,11点她又在闹钟声中醒来,洗头洗澡洗漱,要是陈美娟叫她吃午饭时看到她的油头又会说她不讲卫生。 她在12点前终于弄好了一切,涂好了身体乳,抹好了水乳精华保湿霜,吹干了头发,穿上了可以见外人的体面衣服,接了陈娟美叫她吃午饭的电话,踩上小白鞋施施然去不到二十米的房间吃午饭。 都是她爱吃的菜,土豆烧排骨、干煸四季豆、清炒菠菜、冬瓜干贝汤,汤已经盛好了,温的,刚好可以喝。 沈夏喝了口汤后,咬汤里的干贝。 生活在一汤一饭中,沈夏喝着汤,突然就想到这句话。 每个地区有不同的饮食文化,不同气候不同地势不同土壤养出不同的农作物,南方水稻,北方小麦,东南清淡,西南酸辣,沿海海鲜,内部面食,不同的家庭又有不同的口味。 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人要磨合多久才能在一张桌子上喝汤吃饭,长长久久,和和乐乐。 下午的安排是和沈承去猫咪咖啡厅撸猫。 沈承再次了回归了青铜单身汉的光荣身份。 作为沈承的亲妹妹,沈夏决定培养培养她堂哥对猫猫狗狗的兴趣,别整天在出租房中强撸灰飞烟灭,和单身形成互为表里的死循环。 沈承听到这段微信语音正是心力交瘁收工后,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质问沈夏,别人的妹妹是贴身小棉袄,你怎么就成了毒棉袄? 沈夏无所畏惧,让沈承自己反省上辈子究竟干了杀人放火抢劫爬灰的坏事。 沈承在百度上查了下“爬灰”,又一口气卡在喉间,问她看了乱七八糟的书。 沈夏无法接受自己竟然有一个如此纯洁的哥哥,试探地发了句,女儿乐? 沈承回了她一个“滚”。 “装什么装,”沈夏回地快,“哥你何必呢?我又不是外人。” 沈承接着回了她一个“滚”。 有别于上次的文字,这次是语气,字正腔圆,声音洪亮。 沈承尽着自己的努力表达自己对堂妹的由衷嫌弃。 不过,妹妹这种生物,本质和水熊差不多,你最终还是拿她没办法。 沈承对沈夏嫌弃的下场就是沈夏最终用沈承的钱请了沈承去咖啡厅撸猫。 第 29 章 多年前,沈承还是个貌美如花贤良淑德的大好长腿青年,在出租屋里很熟练地用刀剃虾线,零零总总的材料摆了一厨房,准备让沈夏尝尝刚学会的新菜黄金虾球。 沈夏靠在门口,非常怀疑地打量沈承清秀的侧脸,十分真诚地问他:“哥,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男的。” 沈承把剁碎的虾肉放在碗里,换了把刀换了一种刀法切土豆,然后把切好的土豆片装进碗里放进微波炉,调好温度和时间。 沈承洗了个手,想了想:“一个男生喜欢上另一个男生之前应该很少自己知道喜欢男生吧?” 沈夏:“哥,虽然我觉得你说的很有哲理,但你这是在转移话题吧。” 沈夏把土豆从微波炉里拿出来,撕开保鲜膜,“我大学谈过两个女友,你想让我说什么?” 此时此刻,沈夏抿了口奶盖,心中默默想,一个男生在喜欢上一只猫之前可能也很少知道自己喜欢猫。 昨天,沈夏提议去撸猫,她透着屏幕都能感受到沈承的嫌弃,那种“撸什么猫呀还不如我请你吃顿火锅”“花钱在猫身上还不如我带你买身衣服”“你怎么喜欢撸猫呀”“算了算了,我妹想去撸猫就去撸猫吧,我就去陪陪她”之类的敷衍情绪扑面而来。 今天,沈夏刚带着沈承来到这座装修温馨的两层小洋楼,沈承就被楼下的猫咪工作人员的介绍牌绊住了脚,四排猫片整整齐齐,肥环瘦燕,风姿各异,花团锦簇。 沈承一路失魂落魄地上了楼,落座后还沉溺在小妖精的魅力,迟迟无法脱离。 接着沈承又很“勉强”地点了和沈夏一样的,奶盖上面用粉色糖粉撒成猫咪爪印满满少女心的特色饮品。 沈夏喝了口巨像奶昔的特色饮品,包一扔,满场撒欢捞猫,强行拉着各种猫摆出各种做作姿态拍照。 她为了拍猫片,她特意找了视频跟着学画了桃花妆。 沈承在对面指导着沈夏调角度和光影。 沈夏一只手抱着肉墩墩的屁股,一只手捏着怀中短肥的猫爪调整动作。 那只好吃好喝养尊处优的加菲猫终于受不了这个抱着它的奇怪女人,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猫也懂这个道理,它奋力挥了挥修剪整齐毫无威慑力的小爪子,成功吓得沈夏一僵,趁机脱离了沈夏的怀抱。 加菲前爪勾着呢大衣踩上了桌面,蓬松的大尾巴甩了沈夏一脸,沈夏不甘地撸了一把它的尾巴,加菲惊了,没想到人类如此大胆无礼,甩着尾巴慌不折路乱窜,哒哒哒地撞进另一个人类的怀里。 沈承也惊了,小心翼翼地抱住那团毛绒绒热烘烘沉甸甸的白黄毛团,那张初染上世故的年轻的脸瞬间洋溢出父爱般的闪亮光辉。 沈夏空敞着手,等待沈承把猫放回她的怀里,最终等了个寂寞。 沈承无视了妹妹期待炙热的目光,轻轻摸了下加菲软软的耳朵,又托了托它软软的肉垫,心也变得软软的。 一学期的大学宿舍争吵和社团活动还是让沈夏不知不觉改变了,比如她现在很有眼色地没有去招惹其他的猫,而是掏出了手机帮沈承和那只珠圆玉润的加菲合照。 加菲那张厌世偏平的脸在屏幕中和沈承的脸居然差不多宽。 沈夏不厚道地笑了。 加菲在沈成熟温柔好男人承的怀里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恢复了本性,低下头舔了舔沈承杯子中的奶盖。 饮品上来时,杯子上用粉色塑胶盖盖着,工作人员特意说是为了防止被猫舔,离开座位撸猫时要记得盖上,当时沈夏是不信的,但她现在不得不信了,因为她亲眼看见了。 乳白色的奶盖蘸了加菲一嘴,沈承抽了张纸帮它擦,态度狗腿的不能看,介于新手奶爸和舔狗之间。 加菲在沈夏的手里蹭了蹭,沈承的表情都快融化了。 庄琳赶来咖啡厅时,看到的就是那样的画面,清秀的男生抱着猫,温情款款,女孩则拿着手机笑着给他们拍照。 沈夏把照片传给了沈承,倾身上前去摸加菲的后腿,加菲动了动,沈承安抚着加菲,让它安心下来。 沈夏耳后的头发散开了,阳光穿发而过,画面唯美。 阮洁昨天终究是喝高了,他们昨夜就着最后那点清汤白菜喝完了一听啤酒,两个人又翻出了一瓶红酒,纸杯加冰地干了大半瓶。 阮洁在醉中登上了游戏,没有意外地一连输了十几把,最后输哭了,在队友的痛骂中抱着庄琳痛哭流涕,疯言疯语。 “我输了,我有罪,我对不起你。” 庄琳也醉了,茫然地看着腰间的脑袋。 “你……你怎么对不起我了。” “沈夏,沈夏……” 庄琳打了个酒嗝,“……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不是这样的,”阮洁痛苦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呜……” 阮洁用事实告诉了庄琳了一件事,对于某些人来说,酒真的能喝出吐真剂的效果。 阮洁乱七八糟地说了事情的原委,抽抽泣泣,哭哭啼啼。 庄琳也听到抽抽泣泣,哭哭啼啼。 简直闻者落泪,见着伤心。 庄琳就坐在沙发头,以腰腹部被抱着的姿态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 庄琳第二天天还亮就起来了,又冷又累,腰酸背痛。 庄琳看着不远处的女生,奶油色的妮子外套,粉红色的挎包,黑长发披肩。 不是沈夏,庄琳想。 女孩转过身,是一张熟悉的脸,他爸的女友,他们竟然还没有分手,这么久了。 “我找一下红酒。” 庄琳艰难侧了个身:“你指那瓶吗?”他用下巴指了指桌上残留的半瓶红酒。 女孩无语地盯着那瓶红酒看了一会儿,说了句“打扰”走人。 关门的声音有些大,阮洁哼哼了几声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庄琳扯了个抱枕靠在身后,红酒的后劲未消,他的头还是晕的,腿也是麻的…… 庄琳低下头看了看阮洁,伸手把他的头推开。 我要干什么?庄琳头疼望着天花板,他好像忘了什么事。 哦,沈夏。 他痛苦地弯下腰,在桌子下找到手机,打开了微信。 庄琳:“你今天出去玩吗?” 沈夏快中午才回她:“猫咪咖啡厅,和朋友去撸猫。” 庄琳喝了杯加糖的热牛奶,开始搜索本地的猫咪咖啡厅,一共有三家,聚集在同一条商街上。 他一家一家找来,被服务员打量猴子一般打量,就在以为他以为沈夏欺骗他时,他在最后一家找到了沈夏。 他是想和沈夏一起过元宵节的,他知道沈夏过几天就要会学校了。 庄琳提前在网上搜索了蓉城有趣的地方,新开的密室,刺激的游乐园,浪漫的店。 任何地点现在都不需要了。 沈夏和她的异性友人在咖啡厅自得其乐。 庄琳觉得心很凉,沈夏一边用阮洁欺瞒他,一边和其他异性谈笑风生。 他觉得沈夏上了大学就变了,变成一个他不熟悉的陌生的女生。 他打开相机功能拍了张照片,出了咖啡厅后发给了沈夏。 沈夏感觉到手机震了一次,但她没管,寒假的消息基本上不重要,脑子有病的人才会在学校寒假发些重要东西。 不管是班委还是社长,他们敢在寒假发,就有人敢有一万种理由没看见。 沈夏本来也不是很喜欢看手机的人,大学各种群的消息让她觉得烦躁,群里的消息,有些重要有些不重要,有些甚至是必须明天5点之前做完的要事,然而那群人就敢在今天晚上9点多才发,过了期限再告诉她,让她自己去找教务处的老师。 沈夏被群里消息很是折腾了一段时间,微信、QQ、钉钉,没完没了。 好不容易到了寒假,她能喘一口气,才不会自讨苦吃,因为手机震动一下而急急忙忙地放下手中的猫去看消息。 庄琳在店的对面等了一会儿,没有看见沈夏回复,又上去看沈夏。 沈夏已经没有坐在原来位子上了,那只加菲再一次逃离了人类怀抱跑路,沈承在中途截住了它,双手摁着那只无辜的加菲,沈夏在靠墙的猫爪形桌子上找到了除毛器,笨手笨脚地在加菲的背上滚。 “哇,真的卷出了毛。”沈夏捏着除毛器上的黄毛惊叹。 沈承心也热了,“你压着它,我来试试。” 沈夏试着压猫,丰软毛发下是丰润的身躯,沈夏可以感受它厚厚的脂肪,以及随着呼吸臌胀收缩的胸腔。 沈夏有点紧张,怕弄疼了它,松了几分,那只加菲一卷尾巴就要窜出逃离,沈承连忙加力按住。 “按猫的力气都没有。”沈承嗤笑。 沈夏切了声,不说话。 那三只手挨在一起,两人靠的极近,亲密而甜蜜。 刺眼极了。 庄琳又拍了张照,下楼,发给沈夏。 他这次有了经验,直接给沈夏打了电话。 沈夏自然接了,“什么事?” 庄琳:“看微信。”说完,他挂了。 沈夏点开微信,两张她和沈承的合照。 她自觉自己和沈承五官端正,美不美各花入个眼不好说,但至少不丑。 她看着照片,难得地对自己的长相产生了些许怀疑,那个脸大嘴歪的人是谁?那个脸斜眼眯的男人有是谁? “什么意思?”她问。 庄琳:“那个男人哪里比我好。” 沈夏:“没你变态,跟踪女生。” 她反应了过来,看向楼梯口,庄琳应该就是在那个地方拍的照片。 庄琳:“我只想和你过元宵节。” 沈夏:“我不想和你过。”沈夏皱起了眉,觉得庄琳特别的没家教,强人所难。 庄琳:“太爱你才忍不住跟踪你的,对不起。” 沈夏:“……”你有病吧。 沈承又抱了只猫坐回她对面,注意到沈夏不快的脸色,“有事?” 沈夏:“没事。”她不想把庄琳的存在告诉沈承,她隐隐感觉到几份羞耻,自己吸引到这样的追求者。 怎么说呢?她觉得张琳苍蝇般烦人,然后会吸引苍蝇的是浊物。 沈夏:“别嘴上谈情说爱了,一边说爱我,一边把我拍的这样丑。” 她随便找了个理由打击庄琳。 然后,沈夏把手机挑了静音,把手机扔进向日葵图案的帆布包里。 她想想好好地和自己的堂哥渡过一个美好的下午,这个下午是不需要的庄琳的。 “哥,你这是打算养猫吗?”她转移沈承的注意。 沈承看看怀中的猫,又看看袖子上的猫毛,犹豫道:“可能吧。” “养吧,大龄单身狗,养只暖床,你一人长夜漫漫多难熬啊。” “滚。” 沈夏不住在心中把沈承把庄琳做对比,论相貌沈承是不及庄琳的,沈承斯文清秀,没有庄琳那样的英俊精致,她曾经因为庄琳的外表和虚浅的温柔对他有过一瞬好感。 沈承家估计也是没庄琳家富裕的,虽然沈夏不知道庄琳家的具体家境。 但如果沈承和她没有血缘关系,是她的追求者,大概率她会和沈承在一起。 为什么呢?沈夏想。 因为她和沈承彼此了解吗?还是因为陈承的委托,就想刚才一样,看出了她的异样,但她不说,沈承就不问?还是…… 理智上,她可以挑出沈承一百种比她认为比庄琳好的地方。 至于感情上,沈夏后仰靠在椅背上看沈承撸猫,她总觉沈承有种细水长流岁月静好的气质,和他相处起来很舒服。 她和庄琳相处就不舒服。 第 30 章 沈夏是第一个回到宿舍的人,开门就是陈腐的空气,她开了门窗通风,扯了床单被单拿去楼下的洗衣机,然后拿了块抹布擦自己满是积灰的桌子。 之后来的是郑鲁,她和沈夏打了个招呼,借了抽纸垫了椅子,把包和行李放下,也开始打扫,她是个勤奋的人,打扫完了自己的位子竟然还打算把全宿舍打扫一遍。 沈夏看她拿着拖把进了厕所,莫名地一阵心虚。 沈夏:“等她们两个人都来了再打扫阳台和公共领域吧?看看是轮到作卫生的人弄还是我们四个人一起弄。” 郑鲁:“我先随便弄一下,更细致的等她们来。” 她拧开了水龙头,开始洗拖把。 沈夏脱了鞋,站在两张床之间的台阶上看着她拖,心里特别的古怪。 有一点愧疚,又有一点心虚。 她们宿舍说好了一周做一次卫生,唐君维没事找事的时候就会挑她的卫生,说她敷衍,打扫了和没打扫一样。 沈夏自然从没没有放在心上,她自己觉得自己尽了力,她从小到大在班级打扫卫生从来没有被卫生委员扣过分,你说不行就不行,你当自己请了保洁呀?还想我在拖一遍。 有一次,唐君维火了,讽刺她是“没干过活的大小姐。” 沈夏讽刺了回去“是呀,我从小到大让我妈来学校给我的卫生!” 唐君维更火了,“你有错还不让我说!” 沈夏佁然不动,“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拖地,至今只要你挑毛病,你有洁癖自己去看心理医生!” 唐君维甩了一句“你没见过你这样的人。”摔门走了。 沈夏看了看湿意尤存的地板,有些怀疑地问林蔚:“我卫生真的做的很不干净吗?” 沈夏心里是有点慌的,她对环境是要求不高,有一次陈美娟来她的房间说她生活在猪窝里,家里还不如外面的大街干净,但她只觉得积了点灰。 林蔚也看了看地板,“其实还好,没有很干净而已。” 郑鲁很有经验道:“你用的力气太小了,你就是把上面的灰擦掉了,下面的脏东西没拖干净。” 林蔚附和点头。 沈夏的语气更加疑惑了,“我们宿舍地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林蔚语气沉痛,“还是有的。” “那我下次试试。”沈夏看着地砖,语气也有些沉痛。 郑鲁拖完地后,沈夏请她去吃了饭,学校的食堂还没有开,沈夏找了一家没吃过的旋转小火锅。 郑鲁吃的相当客气,基本都在点素菜,连个丸子都不点,沈夏有点看不过去,叫老板上了一盘五花肉和一盘牛肉。 她把两盘肉放在她和郑鲁的中间,“我们一起吃吧,我好想点多了。” 郑鲁点点头,才吃了今晚的第一块肉。 沈夏突然就有些心疼她。 郑鲁家里重男轻女,她爸妈都不怎么重视她,为了超生不罚款小时候就把养在亲戚家,长大后就把她户口迁了出去。 沈夏当时看到她的户口本时特别惊奇,真的有人独占一个户口本,她高中时有时学校要户口本,她自己和别人的户口基本三页起。 林双萍家里也有重男轻女的倾向,她听陈美娟说过,陆阿姨为了生林双萍的弟弟当时罚了很多钱,但她知道林双萍工作前是一直有生活费的。 郑鲁家里给她生活费的频率是几个月发一次,一次发一个月,郑鲁学费是贷款的,也申请了贫困生,每年给车费补助和补助金,加上她每月的勤工俭学和乱七八糟的活儿,勉强够用。有时候,郑鲁也会实在没钱了,打电话向她妈要。 郑鲁的打电话和唐君维的打电话是两码事,唐君维就做在宿舍的椅子上打,全宿舍都能听到,郑鲁一般会去阳台,声音低低的。 郑鲁羡慕过她的生活费,沈夏觉得她们的家境是差不多的。沈夏也有申请贫困生补助,是最低等级,一套衣服加来回车票的钱,郑鲁的等级比她高,发的钱也比她多,每个月的兼职钱也差不多,她们之间差的就是生活费。 两个一样穷的人家,沈夏家就沈夏一个孩子,郑鲁家沈夏知道的除了她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沈夏想想把自己目前的生活费分成三份,自己只拿一份,那她自己可能也穷的要死,喝着西北风配宿舍楼下的土。 沈夏想要是自己以后混的不好,穷困潦倒就不要孩子,何必呢?对自己不好,对孩子也不好。 林双萍已经去了,等陈美娟和沈强也去了,她就在世界上无所牵挂了,如果到了最后自己还有点钱就留给沈承和他的孩子。 结婚生子太累了,两个人磨合也太累了,养孩子更是累上加累,她对这些本来就不是很感兴趣,何必为了社会舆论而为难自己。 人生一世几十年,前二十几年困于学校,后二十几年衰老无力,中间除去睡觉吃饭还有多少时间,还要强行把时间精力投入到自己本来就不喜欢的方面里。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沈夏有时觉得自己就个匆匆的旅人,来去不留痕。 若葬于北地,冬天雪一下,便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她和郑鲁都吃撑了,一致决定去学校里转一转消食。 明天才是报到的日子,学校里的人还没有来齐,有些空荡荡的。 昼短夜长,天已经黑了,风渡过湖面而来,愈发湿冷。 人工湖里的浮萍聚散,荷叶半枯,藏在草丛里的灯亮了起来,黄色的灯光,明明是暖色调,但在这样的场景中也不知不觉显得凄凉。 阴冷的潮气从湖中弥散,两人散去小火锅的热意,羽绒服和秋裤都挡不住侵蚀,哆哆嗦嗦地又回到宿舍。 灯是凉的,风是热的,空调已经开了挺久的——唐君维回来了。 “你们吃曲奇吗?我自己做的,从家里带来的。”她问。 沈夏和郑鲁点头。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是吃。 唐君维的意思她们都明白,之前的事都过去了,之后她们和睦相处。 “喝茶吗?”沈夏给了林蔚发了个微信,自觉地翻林蔚的柜子找茶叶和茶具。 郑鲁去阳台上找出了之前的快递盒,用盒子和书徒手搭出一个小桌子,她们三人坐在地上围着那个桌子,在新的一年就曲奇喝下一杯和解的热茶。 唐君维的脸上浮现出笑意。 唐君维的发色和瞳色都很浅,皮肤白皙,像个洋娃娃,笑起来有种幼稚天真的可爱,像是万圣节捣蛋而要来的糖果,甜蜜沁人。 唐君维说自己是初中的班花,她是有这个资本任性骄纵的,如果她和男生一起住宿的话,说不定大家都会让着她。 可惜她住进了这个宿舍,沈夏和林蔚都当过班花,郑鲁也长的不差。 而在这个校园中,有无数长相姣好的女生。 不到二十岁的女生,皮肤干净,不胖,不驼背,五官没有硬伤,打扮出来没几个丑的。 又在这所算的上好的学校,夏天在湖边一坐,杨柳枝下是一水的大长腿,美人如云,尽态极妍。 在这所学校里,有太多因为成绩和长相从小便被优待的女生。 一朵花在沙漠可能会被人用清水圣神地供在寺庙中,而在山花烂漫之处便沦为平庸。 这所学校的女生又有太多远不止成绩和外貌的,学科竞赛、英语演讲、模拟联合国、直博、考研、出国交换、舞蹈队、话剧、摄影、创业、上电视…… 认识的人越多,就越感觉自己的平凡,却又不甘平凡。 在这所学校中,无论是唐君维,还是沈夏、郑鲁,甚至林蔚都太过平庸了。 不像在高中的时光,可能年段中大部分科任老师都知道她们的名字,唐君维是才貌齐全的班花,郑鲁是乖巧勤奋的好学生,林蔚是不羁而有天分的孩子,沈夏是个性清高的学霸。 沈夏不能否认,她因为成绩是受到过优待的,不仅是老师,甚至还有同学,而周边的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沈夏吃了两块曲奇后便不吃了,一个劲喝茶。 曲奇又是黄油又是糖,唐君维做了两个口味,一个原味,一个巧克力味,巧克力味又是甜上加甜,对于沈夏来说过于腻味了。 郑鲁和唐君维估计也是心知肚明,没有劝着让她多吃一点。 她们笑着聊初在一起时美好的事。 那是她们还没有太多争吵,是有过一些美好的过往,一起去当志愿者,结伴游玩。 曲奇吃完了,茶有淡了,聚会散了。 沈夏端着茶具去卫生间冲洗,郑鲁和唐君维还在聊天,交流看电视机的感想再互相推荐。 手机的屏幕震了一下。 林蔚:“你们和好了?” 沈夏在毛巾上擦干净手,回到,“算是吧,表面上是和谐的。” 林蔚:“……懂了。” 沈夏:“可惜你今天没回来。” 林蔚:“回来看你们皮笑肉不笑?” 沈夏笑了:“我们皮笑肉也是笑的,谢谢。” 林蔚:“厉害厉害,微笑jpg.” 沈夏:“你这才是皮笑肉不笑呢。” 林蔚:“你现在在干嘛?” 沈夏:“洗你的茶具。你呢?” 林蔚:“站在天台上想你。感动吗?想你想你的茶不思饭不想。” 沈夏:“不感动,有点恶心,呕吐jpg.” 林蔚:“心裂jpg.” 林蔚第二天的中午才到,就带了自己和一个不大的背包,其他东西都寄了快递,在路上。 沈夏反趴在椅子上玩手机。 林蔚弯腰挑开她鬓边落下的头发,帮她别在耳后,“你拉直了?” “嗯,”沈夏点头,“去理发把头发削薄了一下,理发师说拉直会好看些,也好打理。” “是好看了些。”林蔚的指腹擦过她的耳骨,“她们呢?” “不是和好了吗?一起去吃饭了,”沈夏看着她,“你吃饭了吗?” “你吃了吗?”林蔚反问。 “没吃,早上吃的太晚了,我不饿,等会再去吃。” “我在高铁上吃了,但还是有点饿,我们等会一起去?” “嗯。”沈夏点头。 第 31 章 庄琳也回到了学校,作为大一的小萌新,他逃脱不了每周一次的开会。 开会在中午,占着午休的时间,庄琳在椅子上昏昏欲睡,会长请了假,于梦挽在主持,讲话犹如校领导的开学讲话,空虚又冠冕。 会散后,大家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程露把上次借的书还给了他。 可能是害怕不小心伤到了书,陈露在外面包了透明的书皮。 于梦挽瞄了眼,“《松尾芭蕉集》?看不出来你喜欢日本文学。” 庄琳苦笑:“不是我喜欢,是有人喜欢,我为了培养共同爱好买的,但她好像已经变了。” 于梦挽伸手拿那本书,想看看,但手抖了一下,只捏住了书面,大半本书散开,夹在书页中那封影迷的信纸也飘了出来。 墨绿的底面,金色的花纹,透出古典的美。 “没想到呀,”于梦挽揶揄地笑,“一开学就有人给你送情书。” “你还没看怎么知道是情书,说不定是感谢我常年借她书呢?”庄琳捡起那张纸,试图证明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可惜,最终于梦挽才是对的。 “感谢信还是情书?”她故意问。 “……情书。”他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骄傲,有女孩送情书给他,证明他还是有魅力的。 “恭喜,得偿所愿,”于梦挽顿了顿,“既然你和程露成了,我们就断了吧,我有原则的,不找有女友的。” “我不喜欢程露。”他果断反驳。 “……”于梦挽,“你整天买那些书不就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吗?” 庄琳愣了愣,“不是她,我喜欢的人喜欢那些书,我喜欢的人不是程露。”庄琳有些语无伦次。 “那你喜欢谁?” “不是我们学校的,她在外省。”庄琳叹气。 “异地艰难,很难维持的,”于梦挽劝到,“为什么不选择眼前人呢?陈露不好吗?” 庄琳想了想程露,程露挺好的,也是学文科的,他的部门是校级的,程露是外语系的,英文好,刚好和他互补,人长得也好看。 “那你和你那个异地男友分了不好吗?追你的人不少吧?随便找一个。” 她侧过脸,卷曲的长发遮掩了小半张脸,不说话。 “你和你男友是那个……开放性关系。” 于梦挽沉默了许久才回答,“不是。” 庄琳也沉默了一会儿,“他……观念开放吗?知道你在外面约吗?” 这次轮到于梦挽,“应该不吧。所有我只和单身的约,也很少找本校的,不容易被别捅出来。” 于梦挽又问,“你是男生,你这么想的?” 庄琳仔细回忆了一下沈夏,沈夏甩开他手的愕然,还有推开他的惊慌。“她好像不喜欢我接触她,我怀疑她性冷或者以前被男生伤害过,但她说她只是不喜欢我碰她。我其实不太女孩的心思。” 于梦挽撩了撩头发,摇曳生姿,“我介意还是考虑下程露,程露挺好的。” “或许我以后会的,现在不考虑。” “还不死心呀。”于梦挽调侃。 “死不了心。” 一辆汽车绝尘而去,沈夏捂着了口鼻。 她站在马路口,举着牌子,穿着红马甲,顶着烈日,凑志愿者时间。 唯一能让她开心的是唐君维站在她对面,和她坐着一样的傻事。 人性的劣根性在此时暴露无遗,一个人受苦会觉得自己真苦,看到别人和自己一样受苦,就好些了。 上个学期,唐君维在失恋中郁郁,整个人呢都有些神经质,这个学期,挽回爱情的唐君维终于正视起了学业和志愿者时间。 是的,她和她的异地男友复合了,男友新年总是要回国的,一回国一见面,干柴烈火,枯木逢春,什么恩恩怨怨都抛到脑后了。 他们顺利地破镜重圆了,一起吃饭抓娃娃,唐君维的桌子上有多了几个毛绒玩具。 获得爱情滋润的唐君维脾气好了许多,有了点高中班花的女神气质。 太阳偏转,阴影从唐君维那里转移到了沈夏这里,唐君维在对面不停的搽汗。 终于,她受不了了,放下指示牌,在绿灯时跑来过来,她摘了帽子,搽汗喝水补防晒霜一气呵成。 “砰!”巨大的撞击声在她身后砸开。 唐君维瞪大了眼,她回头便看见倒在地上挣扎的妇女。 沈夏站着看完了全过程,电动车违背了规则,被速度过快的SUV连人带车一起撞飞,一道不完美的弧线之后,电动车着地紧接着再一次跃起,挂在车上的菜和车主一起飞了出去,暗红色的血从车主头部散了出来,打湿了她有些变形的卷发,染到生菜叶上。 “呕!”沈夏弯腰干呕。 唐君维呆了一下,跑过去轻拍她的背,语气焦急,“沈夏,沈夏,没事吧?” 沈夏摆了摆手,想告诉她自己没事,但苍白的脸上怎么也不像没事的样子。 SUV车主下了车,打了120后和几个路人围在那辆电瓶车周围,后面的车堵住了,滴滴滴的喇叭声连成一片。 “给他打电话。”沈夏喝了两口水压下恶心,说道。 “谁?” “早上给我们发牌的那个交警大哥。” 唐君维反应了过来,“哦哦哦。” 沈夏呆呆蹲下,看着包围那个妇女的人越来越多,后面被堵住的车主有些也下了车看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车和受害人大部分被挡住了,沈夏只能看见她的脑袋,发质稀疏,能看见白色的头皮,及时卷了头发依旧明显,黄发上沾了血,一颤一颤。 她后悔今天带了隐形眼镜,看的如此清晰,仿佛要让她终生铭记。 交警大哥来了,其实也多大,看上去也是二十几岁的青年人,说了声辛苦,让她们先回去,便匆匆到街上去指挥交通。 沈夏第二天是要早起的,她请了晨读社的假,但她还是校新闻社的人,明天要写一个食堂做早饭的新闻。 她是文字,还有一个摄像。 食堂五点多开始准备早饭,她四点多就要起来,到新闻社,和摄像队友去拿拍摄的机子。 她本来定的是四点的闹钟,但完全不需要,她完全是睁着眼渡过的那一夜,闭眼就是血迹斑斑的黄色卷发。 后来急救车来了,用担架把那个中年女人抬上了车,她如死尸般双眼紧闭,毫无生机地躺在白色的床上。 再之后,她的家人也来了,领走被放在路边的包和菜。 沈夏没有开床上的台灯,怕吵到了唐君维,是不是看一眼手机,看手机上的时间,从凌晨一点到四点,然后取消掉闹钟。 她亲手亲脚地下楼梯,在洗手间洗了把脸,苍白憔悴的一张脸,像濒临死亡的人。 沈夏想到一个鬼故事,不知道是在她小学时听的还是长大后自己看了,据说镜子里的人是另外自己,十二点对子镜子削苹果,如果皮没有断的话,镜子里的人就会出来。 她家的卫生间也有镜子,小时候她半夜起床上厕所,总是弯下腰避开那面镜子,害怕被镜子里的那个自己看到。 但她现在不怕了,甚至对着镜子里无精打采的自己笑了一下,想着如果镜子里的人真的取代自己,那些曾经追过她的男孩能不能认出来。 她想八成是不能的,他们喜欢自己什么呢?外表还是成绩,净是些她想给别人看的东西,而真正的自己是什么样子?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说不定镜子的自己才是真实的自己,没有被教育教化之前的自己,带着未退尽的兽性,不够文明却足够真实。 凌晨的风还是很大,她在路上是还能把手插在口袋中保暖。 但在电瓶车上可就不能了,摄像杨意在前面开着车,她必须在后面拿着机子,机子放在电瓶车上容易掉落。 风呼啦啦地吹,她的手指变红变冷,最终麻木。 杨意下了车从她手中拿设备时,扯了一下才把机子拿出来。 她连忙把手插进口袋。 杨意也不好受,她是开车人,在前面挡风,整张脸都被风吹红了。 她们从食堂的侧门进去,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没来及,沈夏靠在桌子上补眠,杨意靠在桌子上调设备。 过不了多久,食堂后厨的机器响了起来,沈夏进去开始看工作人员和面做包子做馒头磨豆机,杨意则在疯狂拍素材。 第一批包子做好端上来时,外面的天还没有亮。 沈夏连忙买了两个包子填肚子,杨意是个工作狂,一遍叼着压缩饼干一遍拍。 沈夏靠在柱子上看着工作人员磨豆浆,学校食堂的机器远比陈美娟的豆浆机来的大,效率也高很多。 热腾腾的雾气中,沈夏想起程美娟忙碌的声音,此时此刻,陈美娟应该在小小的房间中磨着豆浆。 弯下腰,加泡好的豆子,加水,然后豆浆机轰隆隆地运作。 她恍然间明白她为何一闭眼尽是那头染血的黄色卷发,程美娟新年也做了头发,黄色,中卷。 她做完后,站在镜子前打量焕然一新的自己,觉得自己头发这些年越来越少。 是哪些年?是早上推车卖早点这些年。沈夏想。 第 32 章 陈美娟,她心里默默地读这三个字,鼻头发酸。 她又去买了杯豆浆,食堂的豆浆不如陈美娟的豆浆卖的贵,用的料也少,稀薄如水,像是冲泡出来的一般。 程美娟在豆浆中加豆子还加糯米,浓稠香甜,她磨出来后往往还要过滤一遍豆渣,就算这样,豆浆中还是隐隐能喝到细腻的不磨喉咙的豆渣。 程美娟摊子上的面包、绿豆饼其实都没什么钱赚,那些东西她卖,其他早餐摊也卖,大家一样的进价一样的售价,利润透明。她卖那些点心只是顺带。 陈美娟的摊子主要赚钱还是靠豆浆,靠那些很长一段时间吵得沈夏睡不着觉的机器。 杨意拍够了素材,等着学生来了拍学生用餐的画面,把机子关了,也买了一杯豆浆。 食堂豆浆一种是碗装的,分量多一些,供学生在食堂喝,一种是纸杯装,外面用一次性塑料袋装着,上面打着结,方便学生早上带走,不会撒。 杨意坐在沈夏对面,一口饼干一口豆浆。 “你不觉这个豆浆太稀了吗?像水一样。” 杨意好奇道:“豆浆不都是这样的吗?” 沈夏叹息,“我家有一家特别好喝,学校这边外面那条街上那家‘阿香包子铺’的豆浆也还行,比较浓,有豆子的味道。” 杨意看了看手里的豆浆,摇头,“哦,那家,我舍友也说过,但还是算了,懒得早起去阿香买,就为了个早餐,一早上跑那么远。” 沈夏啧啧,“懒货。” 杨意欣然接受这个标签,“你每天都吃早餐?真厉害,每天起那么早。” “嗯,”沈夏点头,“家里养成的习惯,我妈很注意这个,她说早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 “一日之计在于晨。”沈夏不禁笑了笑,她觉得很有意思。 这个观念在她读小学初中时没有体现,沈夏以前也是拿着生活费去早餐摊上买早餐吃的人,没有书和杂志要买时就吃的奢侈一点,牛奶、皮蛋瘦肉粥、有肉的烧麦、奶油吐司等,当她要省钱买书就简单了,两个菜包或者干脆饿一餐中午多吃点饭,反正加白米饭不要钱。 似乎是陈美娟自己卖上了早餐之后才关注到了沈夏的早餐问题,但也并没有让沈夏吃的比之前好多好,天天豆浆加绿豆饼或者小面包。 有时候沈夏会觉得陈美娟每天给自己强调早晨的重要性,让她每天在家吃,是为了省钱,毕竟豆浆面包的营养价值似乎没有比粥和烧麦好多少,而且天天吃一样的东西似乎也不是好习惯。 她怀疑陈美娟刚下岗卖上早餐时是这样想的,那时沈强也没了工作,整个家都透着贫穷颓唐的气息,他们经常为了钱的事情吵架。 平贱夫妻百事哀,更何况他们还有个孩子要养。 好在她现在读了大学,想吃什么吃什么。 “你每天早上就吃食堂?”沈夏问。 “不然呢?像你一样去街上吃,太浪费时间了吧,我宁愿多睡会儿。” “麦片呀,不喜欢吃甜的就是买无糖的,喜欢甜的买即食的,拆开加牛奶就好,可以冷泡,再加点当季的水果。还有芝麻糊和即食的银耳汤,也是拿热书一冲就好。”沈夏建议到。 “讲究人。”杨意诧异,没想到一个早餐有那么多花样。 一个男生推开门进来了,杨意兴奋了,两眼泛光,“有人来了,有人来了!” 沈夏:“我去和他商量一下,让他重新走进来一遍,你调机子。” 杨意比了个手势:“OK,你先采访他,我很快过来。” 沈夏在那个男人拿起托盘前奔到了他面前,“你好,我是校新闻社的文字记者沈夏。” 男生茫然地看着她:“???” 沈夏露出一个干净甜美的笑,这样的微笑一般面对社交场合的陌生人以及陈美娟那边的一群阿姨们。 诚实不是在这种场合用的。她真实的一面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笑一笑就能博得他人的好感有什么不好?举嘴之劳。 人,社会动物,需要交际,需要虚伪。 “你好,我们在拍一则关于学校食堂的新闻。学长,你能等会儿再从门外走进来一遍吗?我们想拍你进来的那一幕。” 看他有些犹豫,沈夏补充道,“您可以加一下我的微信,之后新闻出来我会发给您看,您不满我们可以改。” 这基本就是句套话,至今沈夏没有遇到那种要求改的人,这句话的本质和安慰剂是一样的作用。 果然,男生加了微信,点了头,背着包又出去了。 杨意暗暗给了她一个大拇指,“Goodgirl!” 沈夏回她一个夸张的有些丑陋的大笑表情。 庄琳没想过自己会亲自见证一场八卦的诞生。 阮洁拉着他在学校附近的小巷子里找一家所谓的厕所烧烤,据说卫生不好味道好,几十年老店。 庄琳是不乐意的,在厕所旁边吃东西,刚方便完的人带着一身芳香从你面前走过,想想就吃不下去。 那是个九曲十八弯的巷子,里面聚集了民宿、酒店、手工艺品店、衣服店、咖啡店、奶茶店、烧烤店、零食店、小吃店、水果捞店等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找不到。 阮洁经过了一家旅馆时停住了,他拽着庄琳的肩膀让他停下来往里看。 “干嘛呢你?”庄琳有些不解。 阮杰压低了声音,营造出一种鬼片的气氛,“你们的美女副部。” 庄琳转头,的确是于梦挽。 是他没见过的于梦挽,狼狈仓惶。 于梦挽是注意打扮的人,庄琳除了在旅馆里之外没见过她素颜的样子,她的妆化的让人舒服,喜欢穿连衣裙,夏天是纱质的裙子,春秋是碎花长裙加风衣,冬天是针织裙外加人工皮草的外套。 很多人说,于梦挽自带贵妇气质,几块钱的发夹装饰在她光泽发间也能散发出奢侈品的优雅。 旅店里,那个自带贵妇气的女孩被人拽着头发强行从楼上带到大厅。 她穿着旅店的浴袍,大大的领口敞着,圆润的肩,纤细的骨,修长的颈,一览无余。 走到最后两阶楼梯时,一直低着头的于梦挽抬头看了一眼,她表情冷漠,湿漉漉的皮肤在灯光下如大理石般精致冰冷。 她似乎不觉的疼痛,也不觉的尴尬。 她转头和揪着她头发的男人说了句什么,男人直接发力给她一巴掌,把她推了下去。 于梦挽摔在地上,浴袍倾落,大片大片的皮肤裸露,象牙的质地,珍珠的光泽,美不胜收。 在旅店外当看客的某些人兴奋了,有男有女。 “我就说了,这女的是个骚货。” “的确,够骚够浪。” “那男的谁呀?” “我每次见她,身边的男人都不一样,鬼知道是谁。” “让她爽到的人,哈。” …… “草!”阮洁爆了句粗话,冲了进去挡住了男人即将落下的第二个巴掌。 “有没有出息啊!打女人,打个屁,没力气和男人打啊!” 阮洁吼红了脸。那张黑皮上罕见有了其他的颜色,足见情绪之激动。 他把外套往于梦挽身上一扔,和那个男人打了起来。 “奸夫们打起来了,哈。”外面人吃瓜吃地欢快。 阮洁在近搏上没有天赋,也没有接受类似的训练,他平时最爱的运动是滑板和羽毛球。 在一个体形比他壮一圈的男人的面前,阮洁渐渐落了下风,更过分的是大厅中有人冲上去二打一,似乎是那个男人的同伴。 阮洁勉励支撑着,但看情况被暴打只是时间问题。 庄琳忍不住了,冲上去助拳,开启二打二模式。 门外的人群愈发兴奋喧闹。 于梦挽揽好浴袍,把阮洁的衣服抱在怀里,润泽浓密的头发披散,掩住大半张脸,也盖住脸上触目惊心的掌印,慢慢走上楼梯,走到楼梯的转角处,坐在楼梯上,看着那些男生为她争斗。 她心冷如冰,唯有怀里半旧的牛仔外套散发着淡淡暖意。 打她的人是她的男友,初中在一起偷吃禁果,高中开始动手打她。 她分过手又被他追回,分分合合六年,就换得这样的结局。 她承认她出了轨,但这是他出轨之后她才在外面找的人。 既然他可以在外面找人,为什么她不可以呢?我在异地求学也是寂寞的。 人都有□□,她质问他时他这么问答的,你想要也可以去找其他人。 她找了,然后被打了。 楼上传了动静,身材微胖的手机店老板穿着黑夹克和棉裤,看见她有些尴尬。 yp被人男友抓奸当场,很难不尴尬。 于梦挽漠然看着手机店老板,她记得这个男人半夜给她买宵夜泡红糖水的温柔模样。 “你对我说了谎,”她淡淡道,“你有老婆了,没离婚。” 店老板摇头,认真道,“我真的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前妻那边,消息绝不是从我这里漏出去的,我保证。” “无所谓了。”于梦挽轻声说。 她把小小的带着鲜红巴掌印的脸埋进牛仔衫。 湿发缠着她的后颈,谁也不知道她哭了还是没哭。 第 33 章 沈夏提着拉丁舞鞋去舞蹈教室,她这学期的体育课选的是伦巴。 作为一个幼儿园舞蹈课上就被认定为四肢不协调的人,她一开始是没想选这个课,何必自取其辱? 通过各种途径的了解,她的目标在羽毛球课、网球课、羽毛球课上,老师够佛,考试够水,但似乎大部分同学都知道这件事,纷纷选同样的课,人数超过了,系统随机选,沈夏一个从小就不太幸运的孩子就被踢了出来。 第二次补选,剩下的都是篮球、田径、太极拳、伦巴、恰恰之类的东西。 她想了想三步上篮,不太想再被及格一次了,60分,期末绩点不好看;田径,反正体育课最后都要跑800米,还是算了吧,体育课不停跑跑跑和养仓鼠似的;太极拳,据上学期选过的同学说,最后有天赋的同学组了个团去打比赛,她还拿得二等奖,比赛,沈夏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太彪悍了,她在力气和女生相比也没什么优势。 最后沈夏在舞蹈类盲选了伦巴,买了练功服和拉丁鞋,每节课上课前去厕所换。 沈夏是后悔过的,第一次来舞蹈房,看见那个穿着拉丁鞋的男老师就有种浓浓违和感,接着男老师教她们婀娜的基本舞步时更加后悔。 不是歧视和偏见,她单纯认为这个舞蹈和自己的气质不太和。 老师教导她们说你要用舞姿和眼神问别人“我美吗?” 她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含蓄,这种发源古巴舞步缠绵曼妙甚至透着挑逗的舞太不符合她本性。 从技术上了说,穿着6厘米拉丁鞋扭胯练基本舞步对她也太困难了一些。 一些有天赋的学员已经能够跳的有模有样,风情而有力度,每一步都像走在人的心上。 而沈夏……沈夏看着落地镜里的自己,她艰难地提臀收腰扭胯,活像一只东施效颦的鸭子,不妖娆也不柔媚,每个动作里都透着笨拙。 沈夏不得不承让自己在体育上是有些缺乏天赋的,注意了步伐就放松了腰臀,注意了腰臀就放松了步伐。 唯一能庆幸的是班级里大部分人练得也不怎么样,她混在其中没有鸡立鹤群的醒目。 虽然她习惯性地占了第一排,但在大家统一黑衣黄鞋马尾高扎的情况下,一眼望去就是群鸭乱舞,丑小鸭的鸭,黑毛黄脚,挤在鸭圈里互相推搡,黑羽乱飞。 老师点完名就出去了,现在带她们的人是校舞蹈队的队长林姿燕。 四分之一菲律宾混血,据说外婆出身菲律宾富商家庭,睫毛浓密,眼眶深邃,隆准丰唇,棕发长发卷曲如狮鬃,被黑色发绳扎在脑后。 林姿燕不算是非常漂亮的女孩,她的五官细看是不够精致的,但发梢眼尾一举一动都洋溢着无法言说的风情。 她在学员休息时间练习比赛的舞蹈,黑色练功服覆盖的丰满躯体随着音乐舞动,仿佛烈烈燃烧的玫瑰,傲慢的目中无人,魅惑的带毒带刺。 行走的大女主文主角,字母文里的绝对女主人,三观跟着五官走的最终反派。 大家一开始都被那脸那腿那气质震住了,兢兢业业学舞步,生怕她蹙眉,然后掏出小皮鞭哔哩哔哩抽一顿。 有时舞蹈队的其他队员也会来教他们,可谁也没有林姿燕的气势。 可几节课下来,大家就认出了她的真面貌,外貌飒是飒,内在却很好说话,大家问什么动作细则,她都很耐心地教导,声音温柔,软软的。 于是大家松懈下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常在课上松哪能不撞枪口。 不知道去哪里浪荡的老师终于想起了被遗忘在舞蹈教室的学生,满心期待地推门一看,菜鸡群舞。 老师心如刀绞,深呼吸几下平复下来,“你们真的应该早点来看看你们前面那个班,比你们练得认真多了。” 说实话,这种话,从小到大大家都听多了,高中尤甚,每次成绩出来都把隔壁班的平均分拉出来拉踩一番,拉别人班,踩自己班,本校没有可拉的就拉别校的,挫折教育,永无止境。 沈夏看着镜子里的人们,她在第一排,后面的人无可厚非被挡住一些,她能看见的人大多脸上一片麻木,没有被羞辱的愤怒,更没有知耻而后勇的毅然,甚至有几个人低头笑了。 即使她们低头低地很及时,但老师还是看见了。 “你们,”老师愤然说道,“你们一个搭一个,围成一个圈,练走步。” “姿燕,你看着她们,”老师看了下墙上的钟,“练到下课。” 老师恨铁不成钢地扫视了一圈他们,可能觉得实在快瞎了一双长期欣赏艺术的眼,又走人了。 林姿燕软软的嗓子带了一丝狐假虎威的愤怒和快感:“你们快点,一个搭一个。” 林姿燕去音响那边调音乐,众人面面相觑,不甘不愿地搭成一个圈。 音乐节奏比平时练习时快,林姿燕在圈的外围跟着她们跳,沈夏走的愈发艰难,不能摸鱼了,她在心里默默打着节奏,模仿着林姿燕,走的摇摇晃晃。 她总是踩地踩的不稳,不知道是姿势问题,还是小脑问题,还是腰腹腿部的肌肉没有力量。 速度慢些她会稳些,可她的前后还在走,她不能掉队,必须跟上。 一个拍子她没跟上,下一个拍子沈夏加快了速度。 下一秒,失重感袭来,她两条腿打了结,沈夏扶着前面女生的肩膀,希冀撑着她站稳。 音乐继续着,前面女生毫不知情地大步向前,沈夏的手原来是虚搭在她肩上的,此刻穿过她的头发滑落。 沈夏一手抱头侧着滑落。 “呵,”压抑的笑声从身后传来。 一双手扯着她的衣服托了她一把。 沈夏踩着节奏,跟上了大部队。 沈夏没回头,她把视线从林姿燕的身上移到跳的的比较好的同学身上,试图跟着那个同学的节奏跳,像长跑时速度最快的那个同学远超常人便跟着速度第二的人的节奏。 林姿燕学了十几年,动作太标准了,每一步都是上赛场的标准,老师对她们的要求远没有达到那个程度,她跟着当然吃力,当她转移了学习的目标,沈夏的下盘稳多了。 沈夏一圈一圈地走,跟着圈里练得比较好的同学修正自己的姿势。 直到音乐停下,队伍散去,她才回头寻找出手相助的人。 一张熟悉的面孔,林蔚。 林蔚扬了下下巴。 “你也选了这个课?”沈夏有些惊讶。 “老师点名你没听到我名字?”林蔚也有些惊讶。 “我听过自己的名字就不太注意了。” “也是,”林蔚想想,符合实际情况,“看到我开心吗?” “还行吧,我以为总算能有幸看你穿裙子,没想到你竟然穿裤子。” 练功服有裙子也有裤子,女生大多是裙子,天气冷加上裤袜和袜子,沈夏自己也穿的是裙子,她喜欢裙摆随着动作飞扬的样子。 林蔚穿的是裤子,黑色贴服的长裤,腰高过了胯部许多,扎着里面棕色的打底衣,腰如束素,面料一直垂到脚踝,盖到脚面。 她走位柜子把加棉的风衣取出来一套,再换双鞋就可以回宿舍了。 沈夏坐着把鞋换了,还要去卫生间换整套的衣服。 她们两个人并排坐着换鞋。 林蔚问道:“你知道这个舞后面练习是要舞伴的吗?” “不可能吧?”沈夏怀疑问道,“我们这个就那几个男生,怎么凑成一对?” 她们这个班大概有四十几个人,加上老师总共三个男生,三对三十多,这个要怎么弄? 一个男生和十几个女生跳?女生一一排队? “我们现在不是在学女步吗?”林蔚给沈夏解释,“我们之后还要学男步,女生和女生组队的话一个跳女步一个跳男步。” “你的意思我们组队?” “嗯。” “你跳男步?” “嗯。” “你能跳女步吗?”她问道,“我看了老师给我们的视频,男步比较简单。” “你能想象我穿裙子吗?” 沈夏打量她,林蔚个子比她要高,目测1米7+,又骨架纤细,显得愈发高挑。 沈夏常和她开玩笑,问她上面的空气怎么样? 林蔚不是男性化的女生,沈夏在宿舍楼见过那种长的特别像日韩鲜肉的女生,相反,林蔚北生南相,五官如溪水洗过般柔和。 在宿舍初见那天,林蔚穿着亚麻阔腿裤和防晒外套,安静地烧水洗茶具,等水温降下泡东方美人茶,倒干净了茶汤递给她们一人一杯。 清透的茶汤,白瓷的杯子,竹制的茶杯托。 她们三个人都骗过去了,默认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唐君维当时还提议要好好保护她。 “实不相瞒,”沈夏叹息,“我第一次见你就在想你穿裙子的样子,最好是长裙,带点古风,风一吹,恍若乘风归去。” “我想你说的应该是汉服。我上次穿裙子是在小学的时候,有个傻逼活动,学校规定每个人必须穿制服,女生的制服是百褶裙。” “所以你是T?”沈夏压低了声音。 “应该吧,”林蔚语气迟疑,“我没谈过。” “可以呀,满足你。”沈夏抱着衣服去卫生间。 第 34 章 谁也没想到于梦挽第二天会正常来上课。 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有社会的地方就有八卦。 她和手机店老板开房被男友抓包的消息,一个传一个,班里多数人都知道了。 班级群里发消息传的都没有这次快。 英语课的教室离学生宿舍有段距离,大家结伴在路上三三两两地谈论这件事,边走边聊。 “第三者?真的吗?就在学校外面的小旅馆里?太假了。她长得那么漂亮找个富二代男友不好吗?当什么小三。” “有人亲眼看见的,就在我们学校外面巷子里旅馆。”同伴笃定说。 “为什么不远……”话语戛然而止。 “远点开房,你也这么想的,去五星酒店开谁能去捉奸呀,保密设施那么好,没卡电梯都进不去。” “……”她闭了嘴,比了个晦暗的眼神。 “你干嘛?”她不解地问。 同伴努力挽救:“你也觉得娱乐圈很乱吧,我早就和你说了,不要迷恋爱豆的人设。” “你在说什么?我说的不是爱豆,我说的是……” “咳咳。” “你感冒啦?回去给你熬姜汁。” “咳咳。”她咳得愈发夸张,就差把肝脏给咳出来。 一阵香风飘过。 于梦挽从她们身边走过——她刚才就在她们的身后听自己的坏话。 大家想过她会旷课、请假或者休学,反正有一阵子消失在大家眼中,再次出现应该失魂落魄神色憔悴,反正该过得不怎么好。 对于美人,不管异性同性,大致心态分两种,第一种是欣赏,像欣赏一朵花或者一件艺术品一般欣赏她,美好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总是稀少的,应该珍惜;第二种是嫉妒,断了双臂的维纳斯才是美神,毁灭的美才值得他人的惋惜。 于梦挽无遗是让后者失望的那种人。 她的状态至少从外表看上去好极了,精神还不错,甚至有心情和时间去做了头发,她把头发拉直了,还剪短了一截。 这让第二种人的嫉妒心理更激烈,恨不得有人能给她一巴掌,拆穿她精致的假面。 她若无其事地走到教室,若无其事地拿出稿纸,听写完了单词,还在课堂回答了一个问题。 水平正常发挥,语调内容皆与平时无异。 不得不感叹,有些人的心理素质非常人能及。 于梦挽对别人投来的目光一一回视,维持着摇摇欲坠的自尊心。 别人看到她和别人开房被男友抓,却完全不了解她和男友的恩恩怨怨,有什么资格对她的私生活说三道四。 他们对我一无所知,才妄加评论,于梦挽对自己说,暗暗为自己鼓气。 她是骄傲的人,宁愿要别人的嫉妒和不解,也不要别人的同情。 可怜的人才会收获同情,她不想成为一个可怜的人。 于梦挽把书和笔袋收进书包,万幸英语老师没有听到她的谣言,其他老师也没有要来找她谈话的势头。 她出了教室才打开手机,这是她的习惯之一,上课开着手机容易让她分心,尤其是这几天,这个学校为数不多关心她的人不时会给她发短信。 她不想拒绝她们,但上课也很重要,在她犹豫间时间就过去了,聊天也聊的不开心,听课也听不进去。 几张照片和一个微信推荐跳了出来。 竟然是那个手机店老板,于梦挽想了几秒才想起他的姓。 褚遂良的褚,那个老板自我介绍时这样说的。 如果能重来:“梦梦,我真的离婚了,不是我前妻叫的人,我和前妻已经没有联系了。” 图片jpg. 图片jpg. 图片jpg. 那几张图是他和前妻的对话。 如果能重来:“你是不是还在意我,前两天我和新女友约会是不是你找人破坏的?” 橙色天空:“你有病吗?离都离了,自己招花惹草怪到我身上。” 如果能重来:“真不是你?” 橙色天空:“有病快治。” 橙色天空:“你有什么好?这么普通又这么自信。” 之后是“橙色天空”的单方面吐槽,截图没有截完,可以看出是婚姻期间中对店老板的不满。 如果能重来:“我这个人虽然渣,但渣的有底线,你出事如果是我这边出的问题我会负责的。” 如果能重来:“这是我前妻的微信,你不信可以自己去问她。” 梦雨:“谢谢,我会去问的。” 于梦挽看到一半就信了,但如果不是店老板的前妻告诉的蒋维,会是谁告的密? 于梦挽想不明白。 除了前妻外,两个人yp还损害了谁的利益。 蒋维那个人她是知道的,脾气暴是暴,但不会想太多,干不出异地监视这种事。 ———— 庄琳是旅店抓奸事前的目击者。 他短暂地被那一幕震撼到了,之后倒是没有花太多的时间想着于梦挽。 于梦挽毕竟已经是过去式,得到过的东西远没有未得到的东西来的魂牵梦绕。 他想的是沈夏,他的前女友,虽然他们之间的恋情不超过48小时。 沈夏那么有魅力的女生,肯定有人追,说不定在他不在的时候就被别人追走了。 他想起他上次在猫咪咖啡厅看到的那一幕。沈夏抱着猫,冲对面的男孩笑。 不甘心啊! 高中时他们就认识,到了大学竟然被其他男生撬走。 庄琳喝了半杯水,看着他对面明显在走神的阮洁,问道:“你说沈夏会不会被其他男生追走?” “嗯?”阮洁疑惑地看他,“你说什么?” “我说沈夏会不会被其他男生追走。”他重复一遍。 阮洁有些不耐烦,他在想事情被打扰,“你自己去问沈夏不就好了。” “女生会说实话吗?” “如果她不说实话,你还能从谁哪里知道实话呢?”阮洁质疑道。 阮洁说:“拜托,庄哥,我还没谈恋爱呢,就是谈了我也不知道沈夏心里怎么想,你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去问问她呢?” “好,好吧,”他的语气不太自然,“那我找机会去问问她。” 喧闹的音乐盖过了摇骰子的声音。 其中一人停了,其他人也纷纷停下来。 骰盒一一打开,沈夏探头看了眼对面的骰子数目。 她猜错了。 她熟悉地加冰到酒里,一饮而尽。 低温带来的麻木散去后,喉间尽是苦涩刺激的烈酒味道。 沈夏蹙起眉。 林蔚递来一杯热水,“你先喝着,这里没有热牛奶。” 林蔚转过去,“下次她的酒我帮她喝。” 一个男生起哄起来,在音乐声中撕心裂肺地喊,“我的酒林姐也帮我喝!我也是有姐罩的人了。” “滚!”林蔚吼回去。 沈夏不可遏制地笑了起来,捂着嘴倒在林蔚的怀里。 “你笑什么?” “不知道,就是觉得你刚才那个表情很好笑。”沈夏笑着去摸林蔚的脸。 林蔚无奈地任她摸。 今天在宿舍中,沈夏又和唐君维因为卫生问题发生了争吵,沈夏一个人到操场跑步,遇到在草地上散步的林蔚。 林蔚外套一脱,和她一起在跑道上跑圈。 用林蔚的说法,唐君维最近和男朋友吵架了,脾气火爆。 “她和男友吵架关我什么事?” “她和男友的感情状态和我们宿舍三个人都有关系,他们感情好脾气就好一些,他们感情不好她就看什么都不顺眼,”林蔚笑笑,“她早上还说我垃圾没扔有了异味。” “你怎么回她?” “我问她有什么异味?具体说说。说不具体说不定是她自己身上的异味。” 沈夏停下了脚步,在操场上笑。 “去蹦迪吗?”林蔚问她,“挺泄压的。” “好啊。” 沈夏原以为她说的是就她们两个人去蹦野迪。 到了现场才知道她太小看林蔚了。 虽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不到一年,但很显然在那些夜不归宿的夜晚,林蔚通过她的蹦迪爱好快速认识了本地的蹦迪圈。 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林蔚居然凑齐了拼单卡座的人数。 “厉害厉害,嗯,夜店小公主。” “客气客气,不敢当。”林蔚拱了拱手。 原定的蹦野迪活动顺理成章地成为摇骰子喝酒顺便蹦迪。 沈夏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一杯接一杯,她今天运气差得很。 再一次输了之后,林蔚自然地帮她喝,林蔚的酒量比沈夏好很多,运气也比她好很多,只喝了几杯。 沈夏却挣扎着起来,去抢林蔚手中的酒杯。 “这是我的。”她对林蔚说。 “这是我的,那杯才是你的。”林蔚指着桌子的空酒杯。 沈夏摇头,固执地指着林蔚手中那杯,“那才是我的。” 林蔚侧头看她,斑斓灯光中看不清人的神情,林蔚也不知道她醉还是没醉,真醉还是假醉。 她稍微用劲按住了沈夏,喝了手中的酒。 “她醉了,”她单手搂着沈夏,“我带她去休息。” 林蔚对附近的酒店很熟悉,直接搜了名字叫滴滴司机。 万幸沈夏只是叫着要喝酒,是个文疯子,不是个武疯子,林蔚轻易把她塞进了出租车,又提溜到旅馆。 酒醉的晕红染了沈夏满脸,她形状漂亮的眼睛半睁着,林间小鹿般无辜。 林蔚心中一热,低下头想去亲她。 沈夏偏开,吻落在她头发上。 “你什么时候出国?”沈夏的声音慵慵懒懒。 林蔚:“……” “怎么不说话,你自己电脑忘记关的,就放在桌子上,我又不瞎。” “这个学期过完吧,先去读一年语言班,再上专业课。”林蔚找回了声音。 “那我就不奉陪了,”沈夏说,“就剩下几个月的时间,不想以后记你记得那么深刻。” “嗯。” 林蔚和她并排躺下。 她们头上灯光刺眼。 第 35 章 醉酒并没有让沈夏起得很晚,第二天她有一个志愿者活动,不得不早起。 她特意定了闹钟,但并没有用上。 天不亮她就醒了,头有些难受,身体也有些难受,有点想睡,但又睡不着。 林蔚躺在她身侧,几乎和她贴在一起。 沈夏甚至能感觉到林蔚皮肤传来的热度。 暖暖的,像多年前她床上那个碍事的布偶。 但她和林蔚的缘分可能就和布偶的缘分差不多了,可惜也无奈。 她想如果时间足够她和喜欢上林蔚吗? 可能会吧,她和林蔚处的不错,也可能不会吧,说不定她们更进一步更了解对方之后会发现之前的美好的假象,对方不是她们最初想象的样子。 未来就像昨晚那堆乱蹦的骰子,没定下来前谁也说不好是怎么样的。 她没有林蔚想的那么好,林蔚又没有她想的那么好。 人心隔肚皮,夫妻结又离,何况她们两个相处不到一年的人。 林蔚不知道她到底是个多么凉薄冷漠的人,她也不知道林蔚那些夜不归宿的去干了什么? 林蔚怎么发现自己喜欢女生的?她之前有几个女友?她爸妈知道吗?她对感情观念是什么?她对未来的打算又是什么? 沈夏统统不知道。 她可能之后也不知道。 沈夏看着昏暗的房间,莫名想她为什么要想这些? 好像她即将要和林蔚结婚一样。她们要渡过余下漫长的人生,才要好好考察她,好好了解她,以期望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实际上,她和林蔚连第一步都没有迈开。 就算迈开了也能再分开。 林蔚要出国了,自己在国内,分开很简单的,林蔚应该也不是像庄琳那样纠结的人。 虽然林蔚面容柔和,但性格目前为止还蛮果断的。 沈夏有点后悔拒绝了林蔚的那个吻。 林蔚想想看还挺好的,长得好看,性格也好的来,昨晚她亲自己的头发自己也不觉得恶心,今早还觉得她的皮肤暖暖的。 我好想有点弯。沈夏回过味来。 这就是所谓地被扳弯吗? 沈夏突然理解了那种感觉。 不是什么“啊,我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同性,以后要怎么办”,只是“啊,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是男是女就无所谓了。 我是很认真地对待林蔚的。沈夏有了觉悟。 她为什么想那么多?是因为她感觉林蔚对她的暧昧那一刻她也想了很多,不过她那时没有察觉。 她那一刻有想过下半生和林蔚牵连的。 但她仔细想想有觉得是不可能的,至少以恋人方式是不可能的。 朋友说不定还可以。 爱情易灭,多巴胺消去后她和林蔚又还剩下什么呢? 还是友谊坚固。 我真是一个懦弱的人,沈夏想,选择如此保守的方式,不敢对好感再进一步。 沈夏下床去卫生间洗漱,对着镜子中的她,沈夏自嘲一笑。 每一次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勇敢的人,鼓起勇气去追逐美好的东西,我都会发现自己的软弱和多虑。 每一次软弱和多虑,我又对那一些所谓的自私的人多一些理解。 精致的利己主义,沈夏想到在网络上被唾弃的那些人,她比那些人还要糟糕,她是利己主义,却远远算不上精致。 精致的利己主义,她在舌尖再一次摩挲一遍这个词,不愧是中文系的教授,造出的词语如此有煽动性和如此……脱离俗世。 沈夏最近在看《国富论》,曾经在高中历史上出现过的书,到了大学沈夏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便顺手借了。 “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 “经济人”思想的提出。 无限贴近金钱与现实的人该是不敢用这样的词的,利己主义。 反义词是不利己主义,人为什么要总是平白无故地做一件不利己的事呢?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按需分配,这是乌托邦里才有的世界呀。 沈夏拆开一次性牙刷,对着镜子挤牙膏。 或许我该去知网上找找关于“经济人”思想与社会利益的文章,不,我需要先找“经济人”思想发展到现在的学说完善,说不定它现在已经被全面否定了,成为一个远落后时代的古老学说,被新的学说取代了主流的位子。 沈夏吐了泡沫,觉得自己神经病,非常神经病。 她总是这样,抓着一个点开始想东想西,想七想八,思绪弛聘四野八荒,并在大学成功插上了知网的翅膀。 她想她当初或许还是应该学理科,实验数据就在那里放着,有一个固定的答案。 沈夏拿着房卡脚步飘然地下了楼,问了保安大叔早餐店的位置,又飘然去了早餐店。 早上的白雾缥缈,她昨晚可没想到最后闹成那样,又去的匆忙,遮瑕粉饼素颜霜一概没带,此时脚步飘忽神色恍惚走在路上,活脱脱恐怖片里走出的女鬼。 突然女鬼的手机铃响了起来,沈夏被惊的后退一步。 六点出头,谁TM发神经这个点给我打电话? 六点多,你在催命吧!打个鬼电话! 要是没有要紧的事,我就打了电话来骂你!SB! 沈夏心中是崩溃的,脏话如雪崩般哗啦啦地卷下。 “喂?”她嗓音沙哑疲惫。 “你现在在哪?我给你带了早餐。”那端的男音相当自然熟。 “你谁?”沈夏没好气问了句。 “……”迟疑了一下,那个声音道,“别闹了好吗?我知道上次我错了,我在你宿舍楼下,你不下来见我,我就不走。” 哦,庄琳,上次猫店事件后沈夏一气之下删了他的电话,搞的没有来电显示。 应该拉黑才对,他这么这么烦,还每次专门在我心情不好给我打电话。 “我tm现在不在宿舍,”沈夏忍不住爆了粗。 “昨天出去玩了,在外面开房住,等会我有一个活动,直接去,没时间看你。” 沈夏说了之后心有有些怪异,为什么要和他解释这些。 沈夏补充道:“你爱走不走,没时间理你。” 沈夏话毕直接挂了手机。 我以前为什么要和这种人交朋友? 沈夏头更痛了。 幸好早餐店就在前面,已经可以看到忙碌的店员。 她眯眼看了下菜单,问道:“豆浆有无糖的吗?” “没有,豆浆都加了糖。” “那……“她估摸着林蔚的口味,”一份南瓜粥、一份皮蛋瘦肉粥、一个红糖馒头、一个菜包、一个豆腐包,一个麻球。” 等她回房间时,林蔚死鱼般趴在床上玩手机。 听到开门声,“啪”的一声,手机掉落。 “你没走?”她不可思议地问。 “走什么走,我东西还在这里,我出去买个早餐。” “哦。” 沈夏把打包盒放在床头柜上,“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你先挑吧。” “这家旅馆有自助餐的。”林蔚脱口而出。 “是有,我看了,粥只有白粥,我不喝白粥,你要我去打包一份给你,还有炒面、白馒头,我到餐厅和你视频,你自己选?” 林蔚摇头,“不用不用,这样挺好的,谢谢了。” 她一手举着手机但没有看,一手拆皮蛋瘦肉粥的盖子。 沈夏的手机又震了下,这次是微信的好友验证。 头像是一个片云,验证消息也挺自然熟的,“是沈夏吗?你醒了吗?” 沈夏想了下昨晚的卡座阵容,把手机给林蔚看了眼,“认识吗?” 林蔚瞥了眼,“嘿,付睿,认识。” “人这么样?” “应该还行吧,我和他不太熟。”林蔚给了个棱模两可的答案。 “了解。”沈夏加了他,开始翻他的朋友圈。 里面是一堆各地的旅游照,大多数都是一片人一起照,挤在一起热热闹闹的。 户外旅游的穿着打扮和环境又和迪厅的穿着打扮和环境差异巨大。 沈夏看了好几张也没找出那群人里有她昨天看见到的人。 终于,她翻到了一张单人照,在咖啡厅,角度不算好,但可以看出大概的样子,小麦色皮肤,瘦削干净。 她有了点印象。 在卡座里一直坐在沙发上的男生,被打扮的很潮,但有些拘束,一直坐着玩手机,酒也喝得少。 昨天他们抽牌玩大冒险沈夏才在卡座中发现这人,林蔚抽到的国王牌,随口点了两个数字,付睿和另一个男生捏着牌亮出来,表明他们两个要接受惩罚。 林蔚看着两个人想着惩罚。 沈夏在旁边撺掇,“亲一个!亲一个!” 然后林蔚就真的教他们亲一个。 在众人的拍照中,另一个男生亲了一下付睿,付睿抬手擦掉脸上的唾沫,羞赧地笑了下。 还有今天凌晨时,迪厅里的人送来了早餐——豆浆油条。 油条是可以在大型超市里面买到的冷冻小油条,随便炸一次就可以吃,豆浆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密封袋上丧心病狂地印了店名。 刚端上来时沈夏还以为是店里的特饮,好奇地探身查看,付睿装豆浆袋的木栏往她那边推了推,她惊讶地摸到了“特饮”温热的袋子,付睿又把油条往她那里推了推,凑到她耳边说:“饿了就吃。” 一点都不饿的沈夏尴尬地看了眼面前的油条豆浆,挥了挥手,逃似地奔去舞池。 付睿:“这么早就起来了。” 沈夏回他:“是呀,我等下有个活动,先不聊,之后再聊。” 付睿:“好的,辛苦了。” 第 36 章 沈夏把手机推到一边,盘坐在地上,慢条斯理地喝粥,一条条撕着红糖馒头。 她收拾东西快要走的时候,林蔚叫住了她。 “抱一个吧?”林蔚半撑在床上。 “嗯。” 沈夏俯身,轻轻地抱了她一下,嗅到她头发浓重的烟味,不自觉退了退。 “这么嫌弃我?”林蔚调侃到。 “不是,”她解释,“你头发上烟味重,呛到我来。” “你头发上也有烟味呀,我都没嫌弃你。”林蔚计较道。 “是吗?”沈夏呆呆问了句,扯了一束头发闻,“没你身上那么大。” “一样的。”林蔚说。 也会,她们昨天在迪厅泡了同样久的时间,浸泡在烟味的时间差不多,就算发质差异,也不会差很多。 “我先走了?”沈夏问,“志愿者时间快到了,你知道现在很麻烦的,APP打卡。” 林蔚挥挥手,“去吧去吧。” 沈夏去了志愿者聚集地,打了个卡,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志愿者马甲脱了塞在包里,找个人人少的地方补交。 她睡到十一点多才起来,APP上签了签退,去厕所换了衣服,再到聚集地把衣服脱了还给工作人员。 她神清气爽地走出门,过了条马路,去找了家小吃店解决午饭,悠悠然回了学校。 快到宿舍,郑鲁给她给了微信。 一张明显是偷拍的庄琳的照片。 郑鲁:“你们是不是闹矛盾了,我早上去食堂吃饭他就是在下面,中午下楼拿外卖他还在下面。” 沈夏:“我和他早分手了,他一直缠着我。” 郑鲁:“都没听你说。” 沈夏:“他有什么好说的。” 郑鲁:“……” 沈夏:“谢啦,要不我回宿舍就要碰到他了。” 郑鲁:“没事。” 沈夏:“你下午我有空,我请你看电影。” 郑鲁:“我下午有课。” 沈夏:“好吧,那下次再一起去看电影。” 沈夏在微信好友中寻找一个能陪自己看电影,消磨时间的人。 林蔚……算了,说不定她现在还在睡,给她点时间醒醒酒。 唐君维……前段时间才吵过一架。 杨意……好几个社团估计没时间理人。 那就……付睿吧? 深入了解一下刚加上的微信好友。 沈夏:“在吗?我活动完了,你下午有时间吗?想找个陪我看电影。” 付睿秒回:“看什么电影?” 沈夏:“到地方有什么看什么。” 付睿:“好。” 他们选了一部近代的片子,关于二战期间的一场战役。 片子很长,两个多小时,看完到了饭点又约了饭。 新疆菜,付睿对餐厅很熟悉,问过沈夏口味后点菜点的很快,烤羊排、大盘鸡、酸奶哈密瓜、坚果酸奶。 最先上的是酸奶哈密瓜,哈密瓜挖成球状,装在原来的哈密瓜外壳里,上面淋了酸奶。 “你尝一下,这个哈密瓜是新疆运来的,特别甜。”付睿在旁边介绍。 沈夏舀起一个哈密瓜球,甜的像蜜,简直是融化在舌尖。 沈夏不禁点头,“它真的特别甜。” 庄琳拖着两条麻木的腿去了学校外面的餐厅吃饭,他点了份套餐。 坐在继续给沈夏发微信,然而沈夏一条也没有回。 他忍不住,给沈夏打了电话,回他的是冷冷的机械女音。 他想他可能被沈夏拉黑了。 沈夏也的确把他拉黑了,在电影前的广告时间。 她已经和庄琳做朋友也不想做了。 听不懂人话一般,你以为我是小女生欲擒故纵分的手吗?还“别闹了”,活在琼瑶剧里吧? 嘿,我是一只没有刺的刺猬。 我艹。 我每次都没闹,说分手就明面上的分手。不是所谓的嘴上说说心里等你来服个软就跟你回去。 我说你变态也是真的觉得你变态,跟踪偷拍一条龙。 沈夏的心理活动每次遇到庄琳时就是以上状态。 庄琳喝了口刚端上来的清汤,温热的水滋养了他迟到的干渴和疲惫,被可以压制的疲惫几何倍数地报复回来。 他坐在角落,放松地任后背贴靠后面的白墙,双腿近乎麻木。 他想沈夏真是渣,答应交往了又快速分手,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 他连见都见不到她一面。 他想到宿舍里那群人开的笑话,现在男人要“三从四德”才能交到女朋友。 阮洁抱着手机坐在一家自助餐厅。 于梦挽端着水果和饮料走来,“怎么了,不拿菜,都等着我来拿?” 阮洁有些手足无措,“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阮洁连忙把手机放到了桌上,正襟端坐。 于梦挽脸上的笑容淡了,“你不想和我吃饭直接和我说一声就好,不用勉强。” 阮洁更慌乱了,“没有这个意思,我就是……第一次和女生吃饭,不好意思。” 阮洁意思来意思去,说不出一句表达清晰完整的话。 于是,他更不好意思了。 于梦挽笑了出来,“你就没有女性朋友吗?” 阮洁想到了沈夏,“有呀,但她比男人还污,讲的笑话比我还黄。” 于梦挽配合地笑笑。 从椅子上拿出准备好的纸袋。 “请我吃饭,还送我礼物,不用了吧,太客气了,”阮洁一脸受宠若惊,“上次那件事谁遇到都会上去帮把手的,真的不用这样。” “不是礼物。”于梦挽笑得神秘,“你拆开看一眼就知道。” 阮洁第一次从女生手里收到如此漂亮的袋子,他姐和沈夏也送过他礼物,前者会直接问他要什么直接网上买了邮寄给他,后者会费点心,买个觉得他可能喜欢的礼物然后在快递盒上裹上几圈彩纸再给他,有时间还会在彩纸外面粘蝴蝶结。 他第一次遇到这种会把东西直接拿出去换个礼品袋的精致操作,那种专门包装礼物的硬壳袋子,温馨的奶白色的地色,上面绘有可可爱爱的花和奶牛。 他伸出手捏着袋子魔术贴的开口处,巧克力色的手指和奶白的袋子形成鲜明惨烈的对比。他有些惶恐地问,“我现在就拆吗?还是回家拆” 作为姐姐的好弟弟,沈夏的好基友,他是听过一些礼物礼仪的,比如,一些人不喜欢你当面拆他的礼物,虽然于梦挽说不是礼物,但包装成礼物的样子,阮洁就当做礼物处理了。 于梦挽道:“随便。” 阮洁又犹豫了,女生的随便是真的随便吗?她的随便是拿回家拆还是当场拆? “是字面意思吗?”阮洁弱弱地问。 “那不然呢?”于梦挽有些好笑,可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思的男生。 下定决心般,阮洁拆开了礼品袋,里面是一件衣服,牛仔布料——他那次给于梦挽的衣服。 失望之余又松了口气,复杂的心情。 阮洁捏着那件衣服思绪万千。 “经常见你穿这件衣服,我想你应该挺喜欢的,就洗了还你。”于梦挽解释。 “哦,”阮洁发出一个愚蠢的无意义字节,“你不说我都忘了这件衣服。” 气氛有片刻沉默。 阮洁终于又想起一个礼节性的回语,“还是谢谢你,这件衣服挺贵的。” “你喜欢吃海参吗?这边海参数量是有限的,你喜欢我去拿一些。”不愧是多才多艺的部门副部长,团建活动的主力,于梦挽瞬间用食物了转移话题,打破了无话可说的局面。 “哇,有海参吗?是什么做法的?”阮洁开心地问。 “不知道,”于梦挽有些为难,“我不是很会做菜,看上去是冷菜的样子,切成一段一段的。” 阮洁听到一半就端着盘子跑了,巡回一圈后小心翼翼端了四个盘子回来,下面两个盘子盛的菜被拨到一边,上面两个盘子踩着下面盘子的边沿,纸牌搭成的金字塔一边,微妙又脆弱,随着阮洁的步伐还有一点微微发颤。 他膝盖下蹲让那四盘菜安全着陆,迫不及待地把一叠盛着海参的碟子放到于梦挽那边,“诺,你定名要的,海参。” 不是我定名要的,于梦挽用木筷拨了下海参,心里默默想。 那天晚上沈夏罕见地接到了阮洁的电话。 阮洁是个没事给她发微信,有事给她打微信电话的人。 看到那串所属地和庄琳一样的电话号码,沈夏差一点就按了拒接,万幸在按拒接前她犹豫了一下。 “沈夏,我问你个问题,”阮洁那个鸡仔的语气竟然有点娇羞。 “你们女生是不是自带体香……穿过的衣服会香香的。” “我香吗?”沈夏冷漠地问。 “……不香。” “你姐香吗?” “……不香。” “说实话,”沈夏叹了口气,“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自带体香的同性,只见过自带汗臭的异性。” 阮洁反驳她,“我以前借了女生一件衣服,她今天还给了我,整件衣服都香香的。” 沈夏接着叹气,“你去外面的商店去买瓶花香洗衣液,特别香,要多香有多香。洁洁,你逛超市的时候看一眼,洗衣液不止有原味。” 阮洁接着反驳:“我姐的衣服不是这个香法。” “知道一种叫留香珠吗?”沈夏无奈了,“打开淘宝页面,各种味道任你选。” “不可能,你不知道那种很自然的味道。”阮洁捏着那件牛仔衣。 “好吧好吧,就是体香,现代香妃。”沈夏决定顺着他的话,不打破阮洁的幻想。 能把整件衣服染香,您遇到的是留香珠成精吧。 阮洁没有听出她的敷衍,快乐在当事人面前踩高捧低,“沈夏,真正的女生就该有那种味道,你就是太污了才没有。” 沈夏:“……” 可怕! 第 37 章 沈夏续庄琳之后又找到了学友付睿。 学校图书馆是要学生卡才能进入的,付睿在一个求助平台上租了张大四离校学姐的学生卡,没事就陪着沈夏去图书馆打卡。 付睿其实并不闲,他已经上班了,虽然工作清闲,但家里是开连锁家电店的,要帮着家里送家电才能从家里拿到钱。 但沈夏也不闲,她上学期家教的几个学生住的特别远,坐车也要坐快一个小时,她有点晕车,下了站就四肢无力,有时候还又干呕。 她和郑鲁换了下工作,把郑鲁推荐给了那几个学生的家长,顶了郑鲁那份在学校范围内的勤工俭学。 在每天上课之余排上了勤工俭学时间,这样下来有时候一天都在外面奔波,晚上九点多下课后她只想回宿舍洗个澡,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到自然睡着。 她学习的时间便推到了周末,但这样新闻社的活动和志愿者时间也在周末。 她在学校里以前找的学友就是因为她没有固定时间吹的。那个女生希望每天时间固定,养成好习惯,沈夏办不到。 付睿就很好,有空来没空就不来。 她和付睿在图书馆面对面坐的,她看书或者写作业,付睿看书或者玩手机。 付睿经常看些营销类的书,其次是历史。 《明朝那些事》他一本本地看。 他租着那张学生卡,就拿来过个门禁,从不把书借出去,就在图书馆看。 除此之外,付睿还友情贡献了代步车一台。 沈夏这学期开始考驾照,刚过科目一,在好死不活地考科目二。 她其实没有那么想考驾照,一方面是因为她本身晕车,更喜欢步行或者地铁出行,另一方面是因为她觉得她之后的身后不需要用到车,也没必要用到,一辆车十几万,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 练车是陈美娟的意思,不知道她听了谁的唆使,认为在现代社会女人一定要学车,说沈夏有了车,一家人出门玩也方便。 沈夏觉得很荒谬,她以后在不在本地工作生活还不一定,就计划到以后载着她出去玩了。 万一她就留在大学所在的省份,她要把车跨省开十几二十个小时开回去,再载着陈美娟出去玩吗?然后再连夜开回来。 万一她这学期绩点没够转不了专业怎么办呢?学习历史除了考研考公之外就两条路,第一是考个教资证当历史老师,福利工资都不错,寒暑假跟着旅游团出去玩,平时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第二是找个不需要专业知识的职位从头开始,起始工资低,之后未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攒到买车钱。 考研考公,前者继续历史专业出来接着当历史老师,或者换个专业,但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后者,热门三不限岗位几百比一,冷门的岗位那街道名字她在蓉城生活了十几年都不知道有那个地方。 沈夏挑了理由和陈美娟说。 陈美娟到是大气,“你毕业找到工作,我买车给你。” 沈夏“嗯嗯”地敷衍。 陈美娟其人,从她嘴里听到的太美好的话,听听就算了。 沈夏在这方面有的是经验。 小学的时候,陈美娟说红包钱给她,生日那天带沈夏出去玩,沈夏相信了,结果到了生日那天沈夏要求兑现,陈美娟又苦口婆心地算她新年的新衣服钱、学费和生活费,给沈夏算了个负数,告诉沈夏这些钱工作后要还。沈夏不屑地撇嘴,衣服费不知道,学费和生活费是沈强出的,你借花献什么佛。 初三那年,陈美娟和沈夏说考完带她去九寨沟,前十几天她兴高采烈地收拾衣服,陈美娟在暑假的理由更充分了,上班没时间,你算我请假那几天这么的工钱,钱要算双倍,本可以赚到的,和在这个赚钱时间花掉的。沈夏多次询问后学乖了,勾搭上了沈承天天去书店,每天花两块,开心一下午,不劳烦陈美娟赚钱。 陈美娟天性乐观浪漫,有时甚至乐观浪漫地脱离实际。 一次,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陈美娟抱怨她不似其他女生能歌善舞,沈夏当时是自卑的,后来她渐渐明白那些才艺是用钱堆砌出来的,小学低年级甚至幼儿园报班,初中参赛。 陈美娟看到的是她们穿着漂亮的衣服载歌载舞的模样,全然没看见她们被父母用车载着去培训班的模样。 又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陈美娟想的美好又天真,好像所有的女生自动在无人引导下自动便会长成能歌善舞乖巧能干的样子,还要成绩好有事业孝顺父母。 可每个新生儿都是一张白纸,你在上面涂抹颜色,她便顺着你留下的痕迹长成上面,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就长成你幻想的样子呢? 你不给花浇水施肥,又希望它风华无双,最好能够艳压全芳直接在花展拿奖。除了痴想外只能是花种天生稀有。可沈夏又不是那种天赋秉异到能够称作天才的孩子,她智商尚可,也只在一般人的范围内徘徊,远没有高智到碾压众生横跨阶级的变态。 沈夏有时觉得沈强和陈美娟其实不怎么爱她,懵懵懂懂跟着周围人结婚生子,完成任务般生下她之后就开始把她四处寄养,一方面是经济真的不行,一方面是真的不够爱。 她听过同学长大的故事,父母开着小小的店,就把小小的她放在店里,父母轮流招呼客人和照顾她。对比之下,陈美娟和沈强对她的态度真的也算不上爱。 在沈夏还小的时候,没有好的成绩和出色外表的时候尤其明显,后来她脱去了稚童的肥胖,也慢慢不知为何成绩好了起来,陈美娟和沈强才重视起她。 沈夏有时觉得自己父母可能是重男轻女的,只是因为罚款太贵了他们交不起才不给她生个弟弟,不甘不愿地抚养自己长大。 不管怎么说,沈夏练了车,还顺利过了科一。 天气热了起来,太阳毒辣。场地的教练车上都装了遮阳的棚顶。 周末人多,四个人用一辆车,轮流开,沈夏一个上午也练不到一个小时。 她在驾驶上也不算有天赋的人,练个半个月过个s线磕磕巴巴。 第一天上车和她同在一辆车上的车友驾驶证都到手了她还卡在科目二。 付睿自告奋勇要把代步车借给她练习。 沈夏对车不太熟的,但对那四个圆圈构成的图案还是认识的。 她摸了摸方向盘还是不太敢启动,“你这车保险买足了吧?我万一磕到哪里保险公司赔几成呀?” 付睿叼着烟,不抽,从后视镜看她,“你开就是了,管这么多干嘛,反正不用你赔就对了。” “不敢浪费了付少爷的血汗钱。”沈夏捏着车钥匙说道。 “浪费不了我血汗钱,”付睿把烟收入烟盒,催促道,“快开吧,我看着你。” “万一撞到人怎么办?”沈夏又问。 “拜托,”付睿看着半夜空无一人的马路,“你看看这路况,你看看这时间,你撞到电线杆的几率绝对比撞到人的几率大多了,再说了,情况不对我会及时踩刹车的。” “我,老司机。”付睿骄傲地说。 “路上有拍照的吧,会不会拍到我的脸,到时候车牌一对无照驾驶扣你的分。” “别担心了,你开吧,没那么多事。”付睿把车钥匙插下去一拧,车轰隆隆地启动。 路上自然是不能练s弯的,沈夏找了个黄线画的车位练倒车入库。 付睿的车高级,前面安了屏幕,把车况和黄线情况反应的清清楚楚,沈夏每次倒车都倒的非常完美。 沈夏把车熄了。 “现在车导系统都发达成这样,科目二还考什么停车。”沈夏一边抱怨一边开车门和付睿换位子。 “不是每辆车都是这样,”付睿好脾气地笑,“去吃夜宵吗?” “滚,不吃,”沈夏摇头,“我刷了牙出来的。” “我请你刷个牙?” “不吃,夜宵最容易长胖。”沈夏再次拒绝。 “你够瘦的了。” “你们男人不就是这样吗?一边说多吃点一边看苗条的小姐姐。”沈夏嗤笑。 “还行吧,我不介意身材。” “在意长相,”沈夏道,“懂得。胖冰嘛,我还是听过的,胖不胖无所谓,主要是要长得好,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 “哈哈哈,”付睿狂笑,“真不是。” “说的好听。”沈夏是不相信的,也是能理解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长相好看的人呢? 扪心自问,沈夏也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在街上遇到,无论男女,她也不免多看上几眼。 “这倒是真的,”付睿收了笑,神色认真,“我喜欢能给我安全感的女生。” 安全感,微妙的形容词。 沈夏瞥眼看他,“少爷您是之前被绑架过有了阴影还是家族内斗产生了恐惧。” “没那些事,就是希望找个有安全感的女生,长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安全感。”他在夜宵的店铺前停了车。 “是个胖子也没事?”沈夏不相信他的鬼话。 “现在这个社会,有钱整容抽脂,女生长成什么样子都可以,你还小,不懂内在美。”他熟门熟路在街边找了椅子坐下,招呼了老板过来。 付睿说的夜宵竟然是一家粥店不是烧烤摊。 他点了一份南瓜粥和一笼小笼包,示意沈夏点菜。 热腾腾的粥翻滚着,沈夏看着也饿了。 “黑米粥。”体重问题被她抛之脑后。 “加糖吗?”那个搅着粥的大叔问。 “不加。”沈夏斩钉截铁。 不一会,黑米粥端了上来。 沈夏舀起一勺,端到唇边,暖意从喉间一路延伸至肠胃。 第 38 章 小笼包也端上来了,一笼十几个,小小圆圆地带着可爱的褶,冒着白腾腾的热气。 付睿熟悉进店里端了个碟子到了醋,找老板要了几瓣蒜。 沈夏看着他把蒜瓣放进醋里,露出一个嫌弃的神色:“你不是本地土著吗?纯南方人,这好像是北方的吃法?” 付睿夹着小笼包蘸了下特调蒜味醋,一口一个,露出餍足的神色,“蒜好吃,你尝一个就知道。” 付睿推荐着,“这里小笼包不油腻,蘸醋特比好吃,你尝了就知道。” 她看了那一笼反水化合物加脂肪,又看看那瓣浸泡在醋里的蒜,疯狂摇头——我不尝也可以想象。 她又疑惑地看看付睿算得上瘦削的身材,“你常吃夜宵会长胖的。” 付睿显然自有一套道理,“年轻人代谢快,吃不胖的,你不趁现在这个时候吃难道等老了吃。” 好一套歪理,沈夏想。 “我可以从小到老都不吃夜宵,养成一个好的饮食习惯。” “十几岁开始过养老生活?”付睿揶揄。 沈夏:“这样我八十岁的时候说不定和十八岁一样。” 付睿:“这就是天山童姥了。” 沈夏:“到时候我和你走出去就是爷孙俩。” 付睿:“呵。” 吃完夜宵付睿送她回学校,沈夏让他直接送到附近的旅馆,学校已经关门了。 付睿:“不如去我家睡,家里有客房。” 沈夏坚决拒绝:“不。” “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这种事情我喜欢你情我愿。”付睿说。 “不习惯住别人家里。” 付睿看她,“哦。” 沈夏不仅不习惯住别人家里,还有点认床。 拜学校的偏僻地理位置和特殊性质所赐,旅馆的价格便宜廉价,但一分钱一分货,床单和杯子都透着湿气,梅雨季般的难受。 还有枕头,沈夏先是觉得那个枕头太过了把它挪到一边,但平躺又觉得那个太低了难以入眠。 最终她把枕头竖起来靠着看小说,某年奥斯卡文学奖获得者写的某本小说的中文版,她的英语老师在群里发了一个巨大的文件,同一个人写的各类小说,要求读其中一本的英文版,下周课堂随机抽人讲小说概括。 沈夏开始是每天随意读几页,拿着翻译APP挨个翻不认识的单词,磕磕绊绊串起来理解,但一周后她瞄了眼进度条发现自己这样根本读不完后就自暴自弃地读起了中文版。 奥斯卡得奖作家中文版作品翻译文雅,内容……一言难尽。 或许是写小说得到文学奖作家的共性,这本书和那本鼎鼎大名的《百年孤独》一样,文字在她眼中过了一遍,但丝毫没有留在她的心里。 她才读了一半,却连前面大概的内容都不记得了。 沈夏放弃了,她退了读书软件,找了本通俗的小说。 不管那个年代,能够掌握高深技术和高雅文化的人总是少数的,她这样安慰自己。 然后厌倦地读起了那本小说,到天亮才闭眼睡去,到中午起来退房。 再一次轻飘飘踩着台阶出旅馆时,沈夏在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之余也好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不然那天说不定真的会猝死,或者精神恍惚过马路被车撞死。 这两个死法沈夏都不太喜欢,太没有尊严了也太没有美感了。特别是后者,作为亲眼看过车祸现场并呕吐的人,她不希望自己的死亡也是那样鲜血淋漓的,还无意中扰乱了交通。 她如果要死钱够的话最希望去瑞士安乐死,眺望着远方的湖光山色闭眼逝去,朋友和家人高高兴兴地在身边陪伴她,在她死后再高高兴兴回国继续自己的生活。 遗体捐献给医疗组织发挥余热,或者树葬,埋在一棵会开花的树下,为它来年开花提供营养。 想想就很美好。 她会成为一棵枝叶茂密的树木,花季时每天簌簌下着花雨,如果是在学校里,那每天早晨会有不同的学生在下面打扫,如果在深山,就零落成泥碾作尘。 只有香如故。 体育的课时永远比文化课少,在考试周前半个月就要结束。 考试是一只完整的舞蹈。 沈夏和林蔚各自跳还好,两个一起跳简直不能看。 她们在课上跟着音乐和领舞的两个校舞蹈团混着还好,到了第二遍只放音乐周边都是水平差不多的人没人带水平嗖嗖地掉。 痛定思痛,沈夏和林蔚对了下时间,开始了蹭别人班的体育课的旅程。 在自己的体育课上,她们也比原来要积极了许多,之前就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同伴和周围还没人选过这个课,也不知道最后的考试是什么,到了后面才知道这不是一个水课,她们也很绝望。 沈夏的女步相对男步来说更负责,沈夏更绝望了。 她把林姿燕在课堂上的动作录了下来,没事就看,以背文言文背政治的精神一段段背了下来。 但下场一实践,依旧是一只笨笨的丑小鸭,没有林姿燕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丽,林姿燕在跳舞是真的想一只轻灵的海燕,在风暴中挥动羽翼。 她们跳的看上去简直像两种舞。 但不管沈夏和林蔚有没有临时抱好佛脚,考试时间还是如约而至。 老师在前一课还特意提醒她们女步要化妆,打扮的好看些。 所以那天沈夏早早的在宿舍化妆,上了底妆修了眉,戴上隐形眼镜对着镜子黏假睫毛,林蔚站在她身后用木梳给她梳头发。 “这个怎么样?” 林蔚把手机里的图片给她看。 沈夏理了理眼尾微翘起的假睫毛,看了眼。 漂亮又优雅的造型,有点鱼骨辫的模样,应当是在这上面改造的,更为复杂,装饰着珍珠。 沈夏:“你看看我今天的一身黑,它们配吗?你要是能回来,我毕业礼那天让你辫。” 林蔚:“但我就是觉得这个发型很漂亮。” 沈夏:“求你了,换一个吧。” 她沿着假睫毛的边花眼线。 手一颤,眼线花了,沈夏拿棉签蘸了卸妆水卸下,再补上眼影。 “蔚蔚,眼线画得这么样?我新换了支眼线液还没用惯。”沈夏诚恳求助外援。 外援认了命,从她手里接过笔,另一手按住她的上眼睑。 “你不要动。” “也不要闭眼,看不到效果。” 林蔚难得有些懊恼。 那笔尖已经触上了她,凉而滑。 沈夏眯着眼,感受着林蔚喷在她脸上的气息。 “好了。” 笔离开了,那气息也离开,那片暖热的蒸汽化成冷凉的水。 “就扎道姑头吧,简单利落些。” “你再看看,”林蔚把手机怼到她脸上,“你这样对得起我找的图片和买的发饰吗?” 沈夏翻了翻,一水的优雅浪漫唯美风,比起拉丁练习服更适合配礼服。 “还是道姑头,心意我领了,我就喜欢道姑头。” 林蔚哀叹地收了手机,扎了马尾,把头发绕成圈,用黑色一字夹整理碎发。 “怎么样?” “挺好的。” 她们披着防晒外套出门上课。 校舞蹈团的人全来了,前后地看动作,她们被分成几队,散的很开。 她拉着林蔚的手旋转时,余光看到其他队的表现,好几对跳的比她们好,那种肉眼可见的好。 林蔚是被她连累了,她想,林蔚的男步跳的不错,但她女步跳不行。 她们再一次面对面拥在一起,林蔚捏了一下她的手,冲她笑了一下。 “放松点,反正是最后一次了,加上平时分总是能及格的,之后就永远摆脱伦巴舞了。”她们看着其他组跳的时候,沈夏告诉林蔚她们体育成绩可能不能上90了,林蔚这样安慰她。 “反正你已经申请到学校了,这个学校的绩点和你无关。”沈夏对她说。 “你就是太焦虑了,”林蔚答非所问,“看开点就会开心些。” “我希望你开心些。” 成绩当场就打出来,她们是中等的成绩,虽然早就有准备,但沈夏还是有点失望。 林蔚似乎看出来,或者只是单纯的想找她出去玩,约了她晚上去看电影。 上完课就已经快五点,回去换个衣服再吃个饭就差不多了。 文艺的片子,加上不是周末,整个影厅寥寥几人。 那部片子安静地播着,主人公长长的心灵独白,背景是静谧的天空,静谧得有些悲伤。 沈夏默默看着片子,说不定这就是她和林蔚一起看的最后一部电影了。 之后的一个学期林蔚就不会出现在学校,之后可能也再也不会出现,林蔚已经在着手移民了,说不定她以后就要在太平洋的另一端生活。 世界第一大洋,她站在这一端也只能看到蓝蓝的天和蓝蓝的水。 而她也并没有出国的打算,无论历史还是法学、经济,都不是特别需要出国的学科。 如果她转去语言类科目比较有可能和林蔚在国外相见,但语言又不是她特别喜欢的学科。 那个长长的文艺片一直放到晚上快十点。 她们出了影院,在路边咬着甜筒等车。 风安静地吹,她们安静地等。 第 39 章 为了和唐君维不再一次争吵,考试周沈夏选择在楼道过,她过几天要考思修,那些拗口的思想难读又难记,然而思修的学分竟然和必修课的学分不分仲伯,见鬼的三分,这三分弄得沈夏在楼道挠着头皮背诵。 她原来选择的地点在天台,但这座不算高的宿舍楼天台上的夜风简直媲美台风,她没有带保暖的外套,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楼道里背书,楼道里的温度比天台高一些,她静坐太久后依旧瑟瑟发抖,需要不时起来活动热身。 她一边上楼梯一边顶着书背书时被一件外套披头盖住,书掉在地上,沈夏熬夜熬傻的脑子没有反应过来,茫然地站立在原地,那些知识点还在她的耳边嗡嗡作响。 “想什么呢?”那个人问。 “书里的知识点。”沈夏傻傻地问答。 “傻了吧你。”那个人笑着。 “林蔚。”她从笑声中认出了来人。 沈夏慢吞吞地把外套掀了起来,酒红色的洋基队棒球服,有点旧,没怎么见她穿过,大概是林蔚高中的衣服。 “你怎么在这?”沈夏问。 “知道外面冷,给你带衣服。”林蔚穿着同款的黑色棒球服,深情款款。 “呕,”沈夏装模作样地干呕,“说实话。” “出来复习。”言简意赅。 沈夏弯腰捡起书,“唐君维睡觉了?”沈夏反射性地问。 “唐君维睡了,不让别人在宿舍复习,你才出来的?”沈夏猜测。 “没睡,她在宿舍里吃小龙虾和泡面,她的美国男友给她点的夜宵,”林蔚龇牙,“感动吗?” “她男朋友,我感动个屁。”沈夏用那双无神呆滞的眼看她。 “我都哭了,在床上闻着那个味道,听她咔哧咔哧地剥小龙虾壳。” “你要吃吗,我给你点外卖,当给你饯别。”沈夏问。 “这么大方。是知道自己的手机落在宿舍里点不了外卖才穷大方吗?” “哦,”沈夏醒悟过来,自己没带手机,她试着解释,“前两天我前男友给我打电话,我在写论文,觉得他太烦了就把手机静音了放宿舍。” “他还缠着你呢?” “嗯哼,”沈夏抱怨,“烦死了。” “烦死了~”林蔚娇嗔地学了一句,语调介于叫春和叫鬼之间,尖尖细细的。 沈夏刚平复下去的鸡皮疙瘩又起来了,小臂上浮起一层颗粒。 她用肩膀顶了一下林蔚,裹了外套继续看书。 林蔚侧眼瞧他,笑着用肩膀顶了回去。 沈夏被她撞得连书身体一歪,连书也掉了。 “幼稚,”沈夏再次蹲身捡书,“别打扰我看书。” 她缩在楼梯上继续自虐地看书,抓着散开的油腻的头发。 林蔚另外找了几阶远点的楼梯背书。 沈夏头靠着栏杆,默默看着书。 没有了冷风的刺激,沈夏更困了,她看着书,越看越困。 她听着林蔚的读书声,听着听着就睡了,但睡得并不安稳,不一会儿又在林蔚的背书声中醒来。 她睁眼便看见高挂的圆月,大而亮,是个完美的月亮。 沈夏笑了出来,林蔚停下读书声看她。 沈夏笑着解释道:“我上次看到有人问李白没有工作哪来的钱买酒买马,有人在下面回提问人‘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林蔚面无表情。 “不好笑?”沈夏不敢相信。 “get不到你的笑点。” 林蔚接着读书。 沈夏看着书也轻声读起来,读到再次睡着,又再次醒来。 六月的天亮得早,阳光四点多就在云层后面试探,沈夏书背的差不多了,爬上楼梯靠着林蔚睡到六点多去吃早餐。 她带着林蔚去了阿香包子铺,一人一杯无糖豆浆,加上包子和千层饼。 林蔚没有防备直接对着出炉不久的豆浆下了嘴,烫得一个机灵,捂着嘴到处找垃圾桶,直到沈夏从隔壁桌子抽了几张纸给她。 “昨晚睡太少,今天精神不太好。”林蔚一边吃千层饼一边解释。 “懂你懂你,考试周,经历过的人都明白。”如果她能收住脸上的笑大概会诚恳些。 “你等回会去接着背书吗?” “嗯,先把老师划了重点的科目找出来,上午在图书馆睡个觉,下午把重点抄一遍,整理整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你呢?” “回去睡觉吧。” “厉害。” “厉害什么?” “我回宿舍睡估计一觉起来就吃晚饭了,不会再复习了,你能在安逸环境中约束自己,厉害。”沈夏认真夸奖。 “你也学傻了吧,我下学年出国了,评优评先都和我无关了,我就随便学学。”林蔚脱口而出。 早餐桌子上气氛有片刻的凝滞。 “哦,那祝你前途似锦。”沈夏干巴巴地说祝福的话。 林蔚一时也不知该怎么聊下去。 于是,两人对坐,埋头吃饭。 考试周的确不太好过,背书是一方面,另一方是各科的期末作业也堆在了这段时间,作业中一大部分是论文,两千字起。 沈夏第一次觉得两千个字是那样高不可攀,那样的可望不可求,那样的长路漫漫,查资料查的吐血,看资料又看到崩溃,她在写论文的过程中第一次发现了历史这门学科的不可爱之处。 那些所谓的有趣都是建立在不用考试写论文之上,她可以闲闲地读,慢慢地看,找自己喜欢的地方看,略过自己不喜欢的地方,但这些一旦被强迫在规定的短时间内仔细看完并背诵,就变得和其他她以前不喜欢的科目一般面目可憎。 沈夏绝望的看着自己写了一半的论文,真的要死了。 沈夏想,数理化如果自己自小当小说一般看说不定也会觉得有趣,说不定当初就不会选择文科,自然就不选择历史,就不会在楼梯中孤苦无依地背书。 数理化对沈夏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背诵少,成绩看平时积累,最后怎样就怎样,水平不会和往日成绩差太多,至于历史这东西…… 平时觉得自己已经懂了很多,到了复习才发现自己对历史一无所知。 大段大段需要背诵的地方。 她在论文背书的双重打击下欲生欲死,□□,欲…… 在那天之后,林蔚没有再干出半夜探监送衣送温暖的行动,林蔚扎根去了学校外面的网吧,据说那边不会至于太冷清静谧以至于睡着,但大家又都在专心致志玩游戏不至于太热闹读不进去书,还有没有龙虾泡面味道大的夜宵提供以及24小时外卖直达,是个雅俗共赏的好地方,至少在考试周是个比宿舍好的地方。 沈夏听得都有些心痒,打算背着书包和她去双宿双飞。 沈夏在楼梯上抱着电脑写论文,看着林蔚在朋友圈发的个角度奶茶和炸鸡图片,又想给她一巴掌。 考试周这个时间段,大部分朋友圈达人都熄声了,那些爱旅游的、爱烹饪的、爱手工的、爱穿搭的、爱秀恩爱的、爱读书的、爱参加比赛的、爱搞项目的、爱社团的、爱义工的,统统白云一去不见踪影,剩下的都是些转发锦鲤的、转发杨超越的、转发杨超越王思聪合体的、转发“心中有党,成绩理想”的封建玄学,或者一些Q版跳楼自杀开枪自杀的搞怪图片,只有林蔚,待到山花枯零时,我一人独笑,持续深夜放毒,惹来滔天众怒,在留言中被打死后反复鞭尸。 沈夏看了会儿,又开始写论文,写不下去就开始看书,反复循环。 考完最后一科,沈夏出考场时精神状态恍恍惚惚,类似失眠的感觉,想睡又不想睡,好似灵魂失了一半,孤魂野鬼般茫然。 沈夏脚步虚浮地飘到阿香包子铺,豆浆早就售完了,沈夏买了瓶热牛奶,喝了回宿舍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到有睡意沉沉睡去。 等沈夏醒来,宿舍除了她只有一个人,林蔚背对着她吃一份水果捞,酸奶上淋了蔓越莓果酱,随着她的搅拌水果上皆被裹上红色果酱。 沈夏抱着枕头,把脑袋搁在栏杆上,头发乱七八糟散着:“那两个人呢?” “郑鲁回家了,唐君维和朋友出去玩了,”林蔚转头,“干嘛?想和她来一场和解之旅?” “没那么无聊,就是问问,”沈夏看看那个异常整洁的位置,“郑鲁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她找好暑假工了,择日上班,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家的情况,”林蔚想了想,“她的情况你应该知道吧。她好像不是很忌讳这个,对很多人都说过,我都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嗯,郑鲁和我说过。”她把头缩了回去,遮光布放下,重新回到那个余温尚存的小窝。 “你呢,暑假要干什么?”沈夏问道。 “出去玩吧,应该,以后可能没那么容易回国,说不定就留在那里了,”林蔚舔着果酱,“你呢?陪我出去玩吗?我请客。” “呵呵,应该去打工吧,如果有时间又有钱的话可能会出去玩。陪你……滚吧。” “冷漠无情的女人。” “呵。” 第 40 章 沈夏照常找了份工作,还是在一家轻食店,除了周末,人不是很多,她每天的生活算的上清闲,看看手机,背点单词,和隔壁店的兼职女生说说话,女孩来自广州,来蓉城是来旅游,一边打工一边旅游,去过挺多的地方。 没什么人的时候,沈夏就在听那个兼职女孩说其他她去过的景点,全都是中国人的曼谷,水从来没有宣传来的清的三亚,花式避孕套用法的骑行进藏路…… 女孩是个热闹的性子,沈夏没在看书学习时勉强算个好的听众,沈夏是有些宅的性格,觉得在谷歌地球游世界也挺好的,没有游客挡着景色也不用舟车劳顿,但听听别人旅途中发生的事情也挺有趣的。 她躲在小小的店里,请着女孩喝奶茶,女孩看着没人也自己给自己放了个小小的假,带着零食来找沈夏,问沈夏什么时候去广州,她当导游。 沈夏笑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去广州。 她最终回答。 “哦。”女孩倒也不尬场,接着絮絮地说旅途趣事。 过了两天,阮洁请客吃饭,说要介绍自己的真命天女给她介绍。 沈夏看到消息的第一反应到时候分手了说不要请回去,一边听着阮洁唱歌一边听着阮洁哭,纯洁孩子,初恋就真名天女的几率比他本科写出期刊论文的几率还小,一看就是还期待爱情家庭美满的初恋少年。 当然沈夏只在心里呵呵着,一边呵呵一边问他的真命天女喜欢什么,要不要送份礼物。 阮洁先是自恋了一把,说她就喜欢我幽默英俊,爱我的一切,然后客气地表示沈夏只要人来就好了,带上一张嘴来吃就行。 阮洁在沈夏心中地位微妙,一方面沈夏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人,另一方面沈夏觉得他做事不太靠谱……说话也不太靠谱。 阮洁还小,不知道爱在一段感情中可能是开端,却不是结束。沈夏在车窗上看着怀抱百合花的自己,百合花用玻璃纸裹着,半遮半露。 她在学校女生本来就比例比男生大,她在的专业以及在同一幢楼的其他专业又是出女生的大户,加上社团和其他活动中认识的人,沈夏在大学看多那些男男女女的戏码,开始都是好的,过程大同小异,分手时都是精彩纷呈。 沈夏在大学听多了分手故事,女方说的是一个故事,男方说的是一个故事,双方见面对峙讲出来的来的又是另外的故事。 感情这种事,总是各有各的道理,像历史一样,任人打扮——反正除了本人,谁也不知道他们当时在想些什么。 女的说男生连她生日都记错了不关心她,男的说女孩已经不是从前的她的,变得爱和别人比较,神经兮兮的;女的说男生别兄弟一叫就出去,兄弟在心中的地位比她还重要干脆和兄弟一起过好了,男的说女孩一点都不体谅他,老婆是老婆,兄弟是兄弟…… 沈夏听着他们相互指责,曾经的爱恋化成埋怨,分手之后的剧情就不如分手时来的精彩,就像一朵花,盛转衰时最为艳丽,最后便不可避免地走向凋零,分手后又复合的往往会再次分手,分手后一方纠缠的往往会被另一方厌恶,甚至当做笑话在同学间流传。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在热烈时你的另一半怎么在其他人口说描述你,更不知道你在分手时你的另一半如何向其他人抱怨你。 于是你也不知道你在一些人眼中究竟是怎么样的形象,当然,这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因为那些人大多数也与你的学业、事业、前途无关。 沈夏小时候会想陈美娟为什么不和沈强离婚,她能想出各种理由,比如自己需要用钱,可是离开沈强也只是让生活变得拮据一些,不会过不下去;比如家中的老人不允许她离婚,可蓉城和老家那么远,离都离了,还能怎么样呢;再比如被沈君洗了脑,真的信了“打你是因为在于你”这种屁话,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为什么不找个在于你而性格温柔的人共度一生。 沈夏也听过沈君的洗脑,什么“你爸是个内心温柔的人,还是很爱你的,就是说话不好听,性子有点急,你要多关心关心他”、什么“你上次问他要不要吃要吃给他带回去就很好,虽然他不说,但他很高兴的”、什么“他现在辛苦供你上学,你以后要好好孝顺他”。 沈夏垂眸默默吃着饭,觉得好笑,如果沈强不是你弟弟,你还会帮着一个“说话不好听”打老婆打女儿的男人这么说话吗?如果你是程美娟的娘家哥哥,你会告诉陈美娟“男人打你是因为在于你”这种话吗?如果你是我亲身父亲,你会让我体谅这样一个男人吗? 沈夏又想起了沈承,沈承小学初中时是个成绩好长相清秀的小学霸,后来高考完填志愿被迫报了一个即无用又无聊的专业,出来后找个和专业无关的工作,从头开始。 沈夏去年新年吃饭时说要热门专业时,沈君喝了口酒地不甚在意说“没关系的,现在很多很多大学生出来也做和本专业无关的工作,也赚了钱。” 沈夏在他对面漠然吃饭,就是因为你什么都没关系,所以沈承才在社会中艰难生存,换了一份又一份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 沈夏想着自己去武汉大学学医的同学,她真的比沈承聪明吗她真的比沈承努力吗? 沈夏从小学就认识她,补习班发的书籍堆了一角,有些翻都没翻,但在大家放松的寒假暑假,她的主要任务就是提前学下一个学期的课,还有一个兴趣班的课程,妈妈是全职主妇,陪着她上课。 沈承和她的差距说不定就在一个父亲,从小开始积累,沈承从一开始的稍微领先到远远被甩在身后。 沈君你在你自己心中是个什么形象呢?你觉得自己是个好父亲好哥哥吗? 在别人心中又是个什么形象呢?至少在我心里,你不是个好父亲也不是个好哥哥。 车到站了,沈夏抱着百合下了车。 餐厅在三楼,是个做家常菜的餐馆,大圆桌,两本菜单一个个地传。 沈夏看着手中的那本菜单,点了个西红柿炒蛋。 “点个鱼,沈夏喜欢吃鱼。”拿着另一本菜单的庄琳说,他坐在阮洁旁边,在旁边是阮洁的真命天女,穿着和阮洁很搭的休闲装但感觉并不太适合她。 沈夏抬头和阮洁说:“这是他点的,你说了,一个一个菜,我还是要点的。” 阮洁恋爱后文明许多,口头禅都借了,问到:“你点了什么?也是鱼就换一个。” “西红柿炒蛋,看看大厨做的和我妈做的有什么不同。” “啧,你们真是——一点默契都没有,”说着那货居然炫耀了起来,“我和梦挽想吃的甜点都是一样的。” 啧,沈夏扯了扯嘴角,“厉害。” “谢谢。”阮洁发情期孔雀般展开了绚烂的尾羽,恨不得先跳上桌给大家献舞一曲。 他口中的梦挽则坐在一边,笑得羞涩甜蜜,眼睫在灯光下投下一片阴影,颤颤如蝶翼,有种令人怜惜的美感。 沈夏不由打量了一眼,觉得的确是个美人,不知分手时会是什么样子,会我见犹怜地哭,还是像个泼妇一般大吵大闹,或者淡然如佛前白莲。 那道西红柿炒蛋是第二道端上来了,第一道不知道是谁点的西芹炒百合。 西红柿炒蛋盛在一个漂亮的白瓷盘里,中看不中用,西红柿切得有点厚,还有点硬,沈夏喜欢炒的更软的汁水更多的西红柿,夹了两筷子便去吃旁边的百合。 庄琳夹了筷鸡蛋到她碗里,沈夏看了眼他,庄琳对她笑笑。 沈夏抽了张纸垫在桌上,接着把鸡蛋放到了纸上。 “我不喜欢吃鸡蛋。”她淡淡解释,这也是实话,沈夏的确不喜欢吃鸡蛋,因为陈美娟有点时间不知道听谁说每天吃两个鸡蛋对身体好,然后真的天天给她吃两个鸡蛋,直到她强硬的抵抗,明确拒绝。 沈夏是有些挑食,不喜欢的东西吃一口也嫌多,她在大学跟着林蔚习惯每天喝茶后这点放大不少,茶汤总是清香淡雅的,习惯了那个味道之后对一些重油重盐的菜会不自觉反感。 但从庄琳的表情来看,庄琳觉得这可能是个借口,如果沈夏对鸡蛋不反感的话也的确可能拿这个理由当借口挡回去。 “你们是一对吗?”有人问道。 是个男生问的,对于那个男生,沈夏没有印象,应该不是同个高中 “在一起过,已经分了。”沈夏回答他。 男生“哦”了声,接着吃饭。 庄琳点的鱼也端上来了,大家吃着鱼,过了会儿,开始在阮洁身上找乐子,挖掘他和女友的爱恨情仇,毕竟阮洁他们都熟悉,开得起玩笑,不会再出现刚才那样的尴尬时刻。 第 41 章 吃完饭后,大家非常自然地转移到了KTV开始新一轮的热闹。 陈美娟曾经嫌弃沈夏不擅长唱歌跳舞。 从某个角度来看,沈夏确实是个无聊的人,她喜欢看书,看书时古典乐、轻音乐轮流放,偶尔听一听同学推荐的英文歌,她不太听中文歌,听着听着注意力就会跟着歌词走,忍不住去看歌词。 借此,她会的中文歌寥寥无几,不会没事在家里哼歌,更不会在KTV开嗓自取其辱。 陈美娟嫌弃她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群人搬了几听冰啤酒,在每个人面前放了一瓶。 沈夏抿了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在唇舌间蔓延。 她连忙放下,吃了几口炸鸡排,桌子上除了酒就是炸的东西,鸡米花、排骨、鱿鱼须等等。 雷霆炸裂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那调子,沈夏完全不懂音乐的人也听得出来那调子完全不在调上,偏偏唱的人还极有自信,声音洪亮。 想起了军训时拉歌的调子,极有气势和冲击性。 沈夏绝望地咬了口鱿鱼须。 一曲之后,包厢里居然还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唱的怎么样?”阮洁放下话筒,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于梦挽。 “不错。”于梦挽从容回答。 起哄声响起。 原来人真的可以为了爱情眼瞎耳聋。 沈夏认命地拿出手机翻司法解释。 她这学期的绩点出来了,前百分之50,可以转专业,她决定转法学,害怕跟不上班上同学的进度,最近在看相关的书。 她认识的法学学姐无偿把自己的书赠与了她,但沈夏翻了翻感觉语言太晦涩了,没有老师的带领自己看不下去,又买了法考的书,跟着视频随意地学。 她窝在沙发的角落,静默的如朵蘑菇,偶尔抬眼看看大家喝酒唱歌,感觉自己是不该来这一趟的,除了庄琳和主人公阮洁,她一个人都不认识,连聊天都找不到人聊,虽然她也不太习惯和半生不熟的人聊天。 沈夏看着阮洁和他的朋友们一边碰杯一边闲聊,在这热闹的气氛中居然有些感慨。 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算的上阮洁少有的几个好友之一,现在看着包厢中撒欢的一群人,原来自己只是那么多中的一个。 沈夏想起一次晚上上完课后和郑鲁一起回宿舍,她告诉郑鲁说自己和庄琳分手了,郑鲁问她庄琳是不是她的初恋,沈夏想了想说是,郑鲁问她庄琳在心中有没有留下深刻的痕迹,沈夏摇了摇头,说没有,他在自己的心中和普通同学没有太大的区别。 她们当时抄的小路,下过雨的石板路湿漉漉的,有点滑,郑鲁看着石板路,说前几天你的男友还给你送礼物。 她说的是庄琳送给她的快递,她把庄琳全方面拉黑了,但宿舍地址、电话改不了,庄琳没事就给她送点小礼物,随便在里面夹着小纸条,大致内容是认错和追忆高中美好时光。 起初,庄琳送一件她立刻还回去,很快沈夏便发现庄琳送的太勤了,她送回一次快递费10块,送了几次后送出了几张电影票的费用,于是她会堆一段时间一起送回去,节省快递费。 郑鲁在那条石板路上说庄琳的好话,说他温柔体贴、家境不错、尊重人……然后告诉沈夏回心转意要趁早,等庄琳有了新的女友,她就成了众多其他女孩中的一员,不是什么特别的了。 沈夏听着很无奈,说自己巴不得早点成为众多其女孩中的一员,你觉得庄琳好,我把联系方式给你,刚好你趁虚而入,肥水还是在咱宿舍,没流出去。 郑鲁看着她不说话。 沈夏大度表示,自己真的不介意舍友和前男友在一起,会快乐地祝福他们,还能送他们脱单礼物。 郑鲁还是没说话,沈夏不懂她几个意思,说庄琳好自己又不要。 和她那个劈腿约炮非绝色的前男友比起来,庄琳算的上不错的。 但庄琳这个人,沈夏是的的确确放下了。 他越是纠缠,沈夏就越能看清自己的心。 庄琳还是想走阮洁间接来和她交流这条路,托了阮洁来问沈夏对他们之间的事怎么想的。 看到这个问题的那一瞬间,沈夏脑子一片空白,仿佛是数学课上被叫起来回答最后一题的小孩。 沈夏如实回答了阮洁,我什么想法也没有。 她没想过她和阮洁有朝一日还会有什么事,分都分手了。 阮洁无言以对,发了6个句号给她。 片刻后,沈夏微信的好友认证再一次出现了庄琳,语气诚恳,自己只有还有些疑惑没有弄清出,才找的阮洁帮他把她约出来。 前女友难道还有帮助前男友答疑解惑的责任吗? 沈夏再次把阮洁和庄琳再次联系起来。 对庄琳就更讨厌了。 沈夏其人,便是那种叛逆暗藏的人,读书的时候就有迹象,老师让她不要好高骛远,不然连基础分都拿不到,下一次她就用成绩甩了老师一脸,但高中的学业安排的太满了,七点多早读,十点多放晚自习,回家写个作业洗个澡,十一点多甚至凌晨睡觉。 她在这种极赋规律性的生活节奏中是没有心情去想自己的性格这种问题的,即使和同学产生了矛盾,她的解决办法也不思考自己的性格问题,有这些时间还不如看看令她快乐的畅销书或者新出的漫画放松心情,发呆也是个好选择。 在繁重的学习中要学会给自己的生活找乐子才能保持效率,而不是不断怀疑否定自己,这种不安的情绪太容易带到课堂上了,而没有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会让沈夏更加不安。 沈夏在高中遇到这种问题总是忽视的,不给自己找罪受。 性格这种问题的思考,多半还是拜唐君维所赐,让沈夏花了大把时间在心理书籍间遨游,晚上睡前还写写日记阐述下想法,她有阵子还被一些乱七八糟的思想洗了脑,在日记上写明天要当一个谦卑的人,虚心接纳舍友的建议。 她还在底下写了乔布斯的名言鼓励自己“keep hungry keep foolish”。 所幸这种思想只占了一小段时间,不久后沈夏翻日记再看,觉得自己当时的想法和傻逼一个样。 结合乔教主的生平事迹来看,那句话明显说的是在专业知识上keep hungry,是自己这个傻逼理解成了在为人处世上keep foolish。 如果身边每个人说她她都要改,要让自己身边的人处处满意,她不仅要好好伺候唐君维,可能还要在好几个男友间当时间管理大师,还好对社团中那些看不惯她的人以德报怨。 与其变成那样,沈夏还是宁愿让部分人讨厌她的。 太可悲了,活在别人口中。 也太累了,吃力不讨好。 阮洁举起了酒杯,沈夏放下了手机寻找自己喝过几口的啤酒罐,但桌子被清理了一遍,零食小吃重新上了一轮,几个不知道主人的酒罐放在桌角,沈夏认不出哪个是自己喝过的。 庄琳递了杯刚打开的啤酒给她,沈夏瞥眼看他一眼,拿起啤酒起身和大家碰杯。 不知道最后是几点散的,沈夏在后段时间有些醉酒,意识模糊。 于梦挽发现她醉了后,把她扶到一个冷僻的地方坐着,去外面买了瓶矿泉水给她。 但今天于梦挽是阮洁介绍给大家的女友,歌唱得好,长得漂亮,性格也好,不少人拉着她唱歌喝酒合照,她也没有太多精力照顾沈夏。 沈夏抱着瓶水在沙发半阖着眼,时不时睁开茫然打量下周围,太亮了,也太吵了。 庄琳坐到了她身旁的位置。 “沈夏,小夏?”他试探性地喊。 沈夏用无焦距的眼神看他,没有任何多余的感情,只是醉了后寻声看他。 庄琳把沈夏搀扶起来,让她在沙发上坐直,然后他在一群人找到了他的好基友阮洁。 “沈夏醉了,我先送她回家。”庄琳说。 于梦挽想了想,“今晚喝醉的人可能不少,这个包厢可以过夜的,你们男生在这边睡,我等会去隔壁酒店开个房,和沈夏一起就好。” 庄琳的视线在她和阮洁之间逡巡:“不好意思打扰你们。” 于梦挽笑笑:“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本来就是我的事。” 她俨然女主人的姿态。 可惜,阮洁揽住了她的腰,浪荡地贴了上去,“你看庄哥都这么说了,你都不明白我的心意。” “你什么心意?我不明白。”于梦挽笑着推开他。 “你不明白呀,那我就让你明白。”阮洁如牛皮糖般黏了上去。 他们一路嬉笑推搡,于梦挽站到了桌子上面,阮洁抱着她的小腿,把她抱到沙发上亲她。 大家闹哄哄地说笑,还有人拿出了手机拍他们亲吻的画面。 于梦挽挣扎着起来了,不顾散乱的头发,追着几个人删照片,阮洁帮着她,把不愿删得几人一一按着沙发上,方便于梦挽掏手机。 有人则坐在沙发全神贯注盯着屏幕唱歌,浑然忘我,是一首耳熟能详的粤语老歌,可能比他的年纪还大,深情缱绻。 庄琳最后看了一眼,扶着沈夏走了。 第 42 章 沈夏醒来时便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 身体有些不舒服,没有传说的那么疼,说不出的不舒服,奇奇怪怪的感觉。 被褥没有清理,留着昨夜的痕迹。 浴室中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那个浴室使用了大片大片的磨砂,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浴室最下面一截倒是透明的玻璃,从脚踝处露出两只脚,水流从上面流过。 沈夏转过头,觉得恶心。 窗帘拉开一道缝,在被子上照出一道亮光。 沈夏看着那道光,裹着被子去摸那道光,留长的头发从身后披散下来,拂过肩甲锁骨。 那道光照耀的地方是比阴凉的地方要热些。 沈夏缩回了手指,她更喜欢阴凉些的地方。 她在床下找到了自己的手机,还有一半的电量。 沈夏缓缓吐出一口气,她在学习时巴不得手机这种东西没有被发明出来,此刻才发觉手机的确是21世纪最大的发明之一。 如果没有手机,她可能还有跑去楼下找电话亭报警。 沈夏先查了下定位,然后报了警。 庄琳出来时,沈夏刚挂断电话。 他穿着浴袍,拿着毛巾擦头发,疑惑地问:“你在和谁打电话呢?” “外卖小哥,”沈夏淡然地说谎,“我买了避孕药,告诉外卖小哥放在下面柜台就好了,你等会去下面帮我拿。” 沈夏看着庄琳,“你昨天一点措施都没做,我还不想那么早当妈妈,更不想去引产。” 庄琳有些不好意思,“抱歉。” 接着庄琳问了那句经典话语:“你还疼吗?” “没事。”沈夏淡然回答,反正你很快就要进去了。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想到这里,她居然有些隐隐的扭曲的开心。 那种你伤害我,我便要伤害回去,并且会伤地更重的开心。 沈夏在大学那个小社会学的道理之一,就是没什么人会理解你的痛苦,除非他们也受到和你类似的伤害。 不然感同身受就是一句笑话。 如果沈夏是一条街边抢食的野狗,大概也不会活的很差。 沈夏想到和学姐去看的一个刑法讲座,请的老师具体叫什么名字沈夏忘记了,听本校老师的介绍应该是个大牛,学贯中西,著作等身,桃李天下。 老师是个和蔼的人,讲的是刑法量刑,那个老师认为应该提高一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减轻一些罪名的刑期,在监狱中感化他们,早点放出来好好做人。 那个老师讲的十分通俗易懂,例子也举的多,不似一些纯理论的老师,听着十分劝退。 老师讲完后,留下一些时间给学生提问题。 沈夏提了一个问题,她问,如果这样那大家不是都不害怕坐牢了吗?法律本身不是应该具有威慑性? 那个老师冲她温和的笑了下,悲悯的目光透过镜片落在她身上,第一句话是感慨,“年轻人,就是容易愤世嫉俗。” 前排听讲的老师和后排的学生都不禁笑了,有点压抑地笑声,有个记笔记的同学捂着嘴笑得笔也掉了。 沈夏先是跟着笑了一下,随后羞恼地捂着脸坐下。 之后那个老师细细阐述了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但具体内容沈夏已经忘了,她当时也没听进去多少,只觉得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羞得不想见人。 或许她本质就是个愤世嫉俗的人,看到庄琳被铐着手铐带走时竟然笑了出来,虽然她不知自己为什么要笑,按照世情她应该痛哭才对,她的确是哭了,可似乎是笑哭的。 太好笑! 她一边笑一边撑起身,问旁边一个女警能不能帮她买避孕药。 她真的不想十几岁当母亲,这个词语太沉重了,她一点也不想在自己前途未卜时有一个孩子,让那个孩子承受一边自己所遭遇一切,在半夜的街边等着父母回家,在黑夜的恐惧中睡着,和同龄人比赛成绩…… 她如果不能给那个孩子美好生活,她宁愿她没有孩子。 高中的一个实习老师要走时给班级里的每个学生发了张贺卡,沈夏也得到了一张,绿色的贺卡,上面有一只小熊,寄语是——“不要太过追求完美。” 可沈夏没有办法阻止自己的,她本来就是那样一个人,觉得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便心如刀割,像是最初填高考志愿一样,如果不是一些特定志愿,她宁愿不上那所大学。 每一次,她追求的东西没有得到时,她都那样难受,会怪自己不够努力,不够聪明,也会怪父母没有提早培养她,没有给她一个无忧的家境。 她看的那么多书也不能改变她的本性,她知道要豁达些,退一步海阔天空,路到桥头自然直,但每每到了桥头,望着前方空旷的天空,望着脚下的潺潺流水。 她真的只想跳下去一了百了。 多年前,陈美娟拿着不及格的卷子一边打她一边哭,陈美娟打的一点都不疼,那说出话尖锐锋利,“为什么他们做得到你就做不到?这次你们班上好几个九十多分。” 沈夏低着头,也在哭。 为什么他们做得到你就做不到? 明明还没有到拼天赋的境地,你就是没有努力罢了。 沈夏把乱糟糟的衣服拖进被子里穿上,接过女警递来的药和温水。 “谢谢姐姐。”她低声说。 女警摸了一下头发,“一切都会过去。” “他会坐牢吗?” “会的,”女警安慰她,“证据完善,他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沈夏喝着水,又接过女警递来的纸擦眼泪。 沈夏从公安局出来时已经很晚了。 夏夜的晚风温柔,吹在脸上像不带□□的轻柔的吻。 她在一家面馆里点了一份牛肉面,呼啦啦地吃。 不是饭点时间了,面馆里没什么人,外面的小吃摊倒是熙熙攘攘。 “要饼吗?现在5折。”快吃完时老板问她。 见她疑惑,老板解释道,“今天做多了,晚上就要全扔了重做。” “我们家的东西都不过夜的。”老板骄傲道。 “好吃吗?”沈夏问。 “好吃,你尝一个就知道。” “那来一个吧。”沈夏点头。 她拎着5折的饼回了家,决定明天去一部喜剧片。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