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告诉你》作者:沐声【完结】   虽然我不会说话,可是依然想对你说……   两个寂寞的人,一份简单的感情。   温馨文,小短文。   无结构,无雕琢,只想随意写点轻松的文字。   不求点击,不求收藏,只求能够分享的人。   ☆、01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两个非常重要的人,他们或许是你的亲人,或许是你的朋友,又或许是你的爱人,这些人在你的生命中镂刻下一道道的痕迹,伴随着时间,有的变成了美好的记忆,有的变成了难忘的伤痛。   对于简默来说,万阳就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伤痛。   遇到万阳的那一年,简默十八岁,在整个北市非常有名的Y大念书。   走在遍布学子的校园里,简默就跟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没有两样,谁都不知道这个清秀的男生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简默的家境一般,他的父母很早就不在了,是爷爷奶奶带着他长大的,很多人说,隔代养大的孩子容易骄纵,常常被宠成了小霸王,简默却恰恰相反,他的爷爷奶奶都是退休的教师,从小带着简默出入课堂,养成了他好静的性格。   简默的奶奶常说,小简默的性子实在是太安静了,总让她觉得养得是个闺女,这时候简爷爷一定会停下正在练习的书法,摸着下巴笑一笑,或者再轻轻摸摸简默的头。   如果简默不是哑巴,那么他的人生一定会跟很多很多的人一样,平凡普通,偶尔会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偶尔又能体会一些成功的快乐,只是这些,都是简默羡慕却求不来的东西。   简默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一切能跟朋友分享的东西都只能一个人小心翼翼地收着。   小的时候,那些会说话会唱歌的小朋友每次问他话时,他都只能点头或者摇头,间或用手摆出一些小朋友看不懂的姿势,到了最后,那些会唱会跳的小朋友总是遗忘了他,无数次,小简默都只能一个人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玩得满头大汗的小朋友们,他喜欢看他们玩闹,心底却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那些小朋友中能有人偶尔回头朝他笑一笑。   可惜这个愿望直到简默上了大学依然没有实现。   大一的那一年,简默终于说服了爷爷奶奶,让他在小舅开的酒吧里当侍应生。那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气走到人群中。   一开始接触到无光十色的生活让简默有些不知所措,好在,那时候小舅舅都会陪在他身边,每次当他怯懦的时候,他都会拍着他肩膀慢慢的教他,怎么端盘子,怎么洗杯子,怎么去认识客人,在小舅舅手把手的教导下,简默终于成了绿幽酒吧里的一个合格的侍应生。   下课之后他会早早地来到酒吧,偶尔放上一些抒情的曲子,然后站在吧台里慢慢地擦拭着洗过的玻璃杯,简默不会说话,所以小舅舅也没让他去端盘子或是接待客人,他只需要静静地站在吧台的一边,一点点地做着手边的事情。   酒吧的生意自从简默来了之后不知不觉地变好了,用服务生小衣的话来讲,看着安静又认真的小默,即使他只是在做着擦洗玻璃杯这样简单的事情,也会觉得是一种享受,仿佛那一圈小小的地方也跟着这个人变得安静起来,甚至有种淡淡的幸福的味道。   这是文艺小青年的说法,简默每次听了都会淡淡一笑,然后继续做着手边简单的事情。   他开始喜欢小舅舅开地这家绿幽了,这里的客人都很安静,他们或者轻声的谈笑,或者闭着眼睛休息,来喝酒的客人也不会喝很多,往往是小酌几杯,脸上也能露出舒缓的笑容。   因此见到万阳的时候,简默才会那么惊讶,一向平静的心湖像是落进了一颗小石子,叮咚一下溅起了一圈圈涟漪,他奇怪地看着那个一直坐在吧台边上喝着闷酒的年轻男人,第一次有了好奇。   这个年轻的男人看起来似乎很难过,他的眉头一直深深地皱着,眼睛里有苦闷也有无奈,还有些简默无法形容的东西,简默看着他的眼睛的时候,甚至有些害怕,这个人的眼睛很深,像是藏着很多的秘密,但是随着时间一点点地过去,这种害怕又慢慢消融了。   男人一个人默默地坐着,喝了一晚上的酒,可是直到打烊的时候他都没有醉,眼睛里那些简默说不清楚的情绪也一点都没有散开。   简默看着他,忽然就觉得有些难过,他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呢?看起来有些可怜。   男人走了,第二天晚上又来了,然后又走了,第三天晚上又来了。   一直持续了一个星期。   他每天都坐在同样的位置,点着同一款浓度不高的调酒,一喝就是一晚上。   偶尔有些漂亮的男人和女人上来向他搭讪,他每次都拒绝了,直到每晚离开的时候,眉头依然还是皱着的。   第七天,简默终于鼓起勇气,在男人又一次的点酒的时候给了他一杯白开水。   男人看着那杯白开水,又抬起头看了眼简默,眼睛里忽然有了些东西。   他淡淡地开口,“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的声音真好听,简默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张了张嘴,又摇了摇头,沾着水在吧台上轻轻写下“简默”两个字。   男人静静地看着留在吧台上的字,很快那些水迹就晕成了一团,男人又抬起头,对着他淡淡道:“我叫万阳。”   简默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觉得心里的某个地方柔软起来,他慢慢笑了。   男人虽然没笑,却一直静静地望着他,他端着那杯白开水,慢慢喝了一口。   然后摸了摸简默的头,轻声道:“你好,简默。”   作者有话要说:很随意的文字,希望大家也能随意地看。   ☆、02   万阳成了酒吧里的常客,简默也跟他熟悉了起来。   他们没说过什么话,只是万阳来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坐在简默前面的那个位置,简默在做事之余也会给他一杯水,或者朝他笑一笑,万阳也会朝他点点头。   两个人的交流几乎是无声的。   其实私心里,简默对这个男人非常好奇,但是他不会说话,所以每当万阳看着他的时候他也只能朝他笑,除此之外,似乎也找不到能够安慰他的办法。   总觉得,他一直都在伤心,虽然他从来都不说。   万阳到酒吧的时间慢慢有了规律,他没再每一天都来,只是每个星期总会抽出一两天来这里坐坐。   他来的时候心情总是不大好,一开始的时候,简默也很奇怪,后来听这里的侍应生偶尔谈论,都说他肯定是因为失恋,可是失恋的这么频繁也太不正常了,所以猜来猜去也没个结果。   大一下学期,简默的课程依然很轻松,他依然是班里的独行侠,倒是在舅舅的这间酒吧,简默成了很受欢迎的侍应生,偶尔会有些失意的客人会坐在吧台前向他倾诉,他从来都是静静地听着,偶尔给他们一个宽慰的笑容。   来酒吧消遣的人很多都是寂寞的,更多的时候他们不需要你的回应,只希望能说给人听,恰好,简默又是一个永远只会听而说不出来的人,许多人倾诉完之后,总会说一句,简默是个干净又温暖的孩子。   简默听了会有些不好意思,眼神却又柔和许多。   和万阳关系的转折是在一个雨天。   春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一个星期,空气都带上了潮湿的味道,简默下了课到酒吧的时候,半边肩膀都已经湿了,他把伞放在吧台旁边的桶里面,比他先来的小方笑嘻嘻地扔了一条毛巾在他头上,“擦擦吧,小花猫。”   虽然是同龄人,但是一起在酒吧打工的侍应生总喜欢把他当做小孩子,简默的心底暖暖的,他笑起来的时候,眉毛的弧度很漂亮,小方一时间居然愣住了,眯着眼睛捏了捏他的脸。   “你这孩子,真是太可爱了。去换件衣服吧,可别着凉了。”   简默点了点头,转到了后堂,等他出来的时候,万阳刚刚推开了酒吧的大门。   酒吧的门上挂着风铃,随着万阳的动作,叮铃铃地响着。   他头发是湿的,衬衣上也能看到一大片湿掉的痕迹,看起来有些狼狈。   看到简默站在门口一脸诧异地望着他,英俊的男人善意地笑了笑。   “刚过来,没想到一会儿雨下得这么大了,我进来躲躲。”   简默点了点头,又转身进了后堂,不一会儿就拿了干净的毛巾递给他。   “谢谢。”男人脸上有些诧异,接过毛巾擦了擦头发,等头发不再滴水了,又把毛巾递还给简默。   “我大概来早了点。”离酒吧开门还有段时间,除了万阳之外,这会儿还没客人,简默指了指沙发,示意他可以坐在那里。   “给我一杯柠檬火焰吧。”   简默摇了摇头。   “是酒保没来?”   依然摇着头。   简默转身到了吧台,过了一会儿才端着盘子出来,万阳看着上面的还冒着热气的饮料,抽出玻璃杯下压着的那张纸。   【姜茶比较适合你。】   男人拿起杯子,一口喝了干净,然后低声笑了起来,简默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这是他头一次见男人这么开心的样子,真……真好看。   “你是在Y大的学生吗?”男人的心情似乎不错,居然跟简默搭起话来。   简默点了点头。   “为什么不说话呢?”一直都是他问,而面前清秀的男孩子从没开过口。   简默摇了摇头,拿起盘子里的纸笔,慢慢写道:   【我说不了话。】   “对不起。”万阳轻声道歉,见这个孩子并没有被伤到的样子,这才放下心,“在这里打工辛苦么?”   【不辛苦,很开心。】   简默的字写的很漂亮,俊秀又不失风骨,一看就是练过的。   万阳看着这个年轻的男孩子,眼里突然涌上几分怀念,“我也是Y大毕业的,说起来,你还应该叫我一声师兄。”   简默笑了笑,眼里有温暖的东西在流动。   “等雨小了,我就得走了,今天还有点事情。”   简默拿过纸条,继续写道:   【我有备用的伞,你走的时候带上吧!】   把纸条放到男人的手上,手指触碰到粗糙中又带着温暖的手心,简默心里一热,脸居然有些红了。   “谢谢。”即使这么狼狈的样子,男人依然有着独特的魅力,静静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就像把人吸进去一样,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简默心底,暗暗赞叹着。   “我记得你叫简默。”男人想了想,忽然道。   他常来这家酒吧就是因为觉得这个男孩身上有种令人安定的气质,在他的旁边,似乎连空气都是和缓的,只是从来没想过跟他说上几句,但是他记得男孩在吧台上用水写下的名字,简默。   简默看起来很开心,他笑了笑,脸上露出一个梨涡。   奶奶说,这是遗传自母亲的,单边的梨涡。   万阳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真像个孩子。   外面的雨渐渐小了,万阳看了看手表,“我得走了。”   简默起身给他拿来了雨伞,浅蓝色的雨伞上印着白色的小花,秀气的过分,男人看到了却是一笑,“谢谢。”   简默摇了摇头,送他到了门口。   淅淅沥沥地雨里,挺拔的男人撑着一把碎花的雨伞,看起来有些奇怪。   简默却觉得心底暖暖的。   男人走了两步,又突然回过身,笑着道,“明天我再来。”   简默张了张嘴巴,脸上有些惊喜,接着又缓缓点了点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渐渐在酝酿。   一直缠绕在男人身上的苦闷似乎因为这场雨消去了不少。   他朝着简默点了点头,淡淡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不是情节很多的,只是随意地写着,甚至没怎么修改,都是原始的想法。   但是出乎意料的,自己非常喜欢。   ☆、03   简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万阳的,甚至在他喜欢上万阳之前他都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喜欢。   他只知道,每次万阳到酒吧的时候,他总是会不自觉地把视线放到他的身上,就像是绕不开了一样,当万阳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会觉得很开心,心里胀得满满的,好像什么事情都变得顺利起来,当万阳和他说话的时候,他觉得那就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他开始期盼着万阳光临酒吧。   只是万阳每一次来的时候,都不开心。他会默默地坐在角落里发呆,一杯一杯地喝酒,简默不忙的时候也会和简默说说话,说着说着又沉默下来,时间长了,简默对这个同校的师兄的了解也渐渐深了。   他知道万阳是设计机器的,总是不停地绘制图纸,他的工作自由度很大,只要画好了公司需要的图纸,许多时间都是能自己支配的。   他知道万阳有个关系很好的学弟,万阳说了很多关于学弟的事情,学弟年轻、骄傲、有才华,是个时时散发光热的人,他们是在学校登山社认识的,一起爬了三年的山,从B市到整个华国,他们在很多高山险峰上留下了足印,学弟毕业之后没有在他父亲开的公司工作,反而自己出来创业,他也一直在帮学弟做一些设计方面的工作。   简默听他讲的时候,心里也有淡淡的羡慕,他从小就没有同龄的朋友,最初的时候连和人交流都有很大的问题,更别说参加这样的社团活动了。每次万阳来跟他讲的时候,简默也总是露出兴致勃勃的表情,这时候,万阳的情绪也会好很多,渐渐的,两个人聊得就更多了。   天南地北,人文景观,大到国家最近发生的事情,小到最近新出的电影,两个人都能热烈地说上一阵,当然都是万阳说话,简默用写的,每次写字不够快的时候,简默也会淡淡的遗憾,他从没怨愤过为什么世上人这么多,偏偏是他不能说话,但这时候也会想,要是自己能说话多好啊,他一定要跟万阳说,他也希望有一天能跟他一起去爬山,看西山的日落,北峰的云海,他想去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简默偷偷地看着万阳的侧脸,在心里默默地许下愿望。   万阳总喜欢摸着简默的头,说,“小默是个好孩子。”   这时候,简默什么也不能说,甚至不能抬起手告诉他,他早就不是孩子了。   这样的日子不知不觉过了一年,大二那年的11月,天气已经彻底冷了下来,小舅因为舅妈生病,已经请了一个月的假,临走前把酒吧托付给简默,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雪,酒吧门口的林荫道被覆了厚厚的一层,因为是晚上,也没有清洁的阿姨去打扫,一脚踩在上面就‘嘎吱嘎吱’的响。   简默整理好酒吧,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准备打烊,却看见万阳从林荫道上慢慢往这边走,他穿着黑色的大衣,手插在口袋里,头上和肩膀上都落了厚厚的雪,整个人就像融入了那条白色的街道里,简默心里顿时揪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小跑到万阳的跟前,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围在万阳的脖子上。   他想问,怎么这个时候跑到酒吧来了?多冷啊。可他跑地太急,根本没来得及带笔纸,于是只能呆呆站在万阳面前。   这时候万阳才抬起头,他站在路灯下面静静地望着简默,然后猛地抱住他,紧紧地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就像是落到大海的人紧紧抱着最后一块浮木。   简默呆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心一瞬间却激烈地鼓动下来,像是要从身体里钻出来,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放到万阳的背上,他只敢小心翼翼地抓住他的衣服,动作轻微到几乎不让人察觉。   万阳的身上都是雪,可那个怀抱却很暖和,非常非常的暖和。   万阳把头埋在简默的颈边,他的身体在微微打颤。简默只得用了些力,一下一下地抚摸着万阳的头发和背。   万阳的声音如同哽咽,他似乎是喝了酒的,身上还有淡淡的酒味,却不断地重复着,“阿文,阿文,阿文……”   简默的手顿了顿,又继续地拍抚着万阳的背,他知道,万阳嘴里的阿文就是学弟,那个做什么都很出色,时时都是众人焦点的男孩子,阮召文。   万阳的声音一直没听过,他一直紧紧抱着简默,嘴里喃喃念叨着,“不要离开……为什么……为什么……”一声一声都是撕扯心肺的苦痛,让人听着就浑身发寒,说着说着,声音就渐渐沙哑了。   简默的心跳慢慢缓了下来,嘴巴里甚至泛出淡淡的苦涩的味道,只有脸上还是温柔恬然的,这时候他才明白,为什么每次万阳提到学弟的时候,他总会有些怪怪的感觉,原来是因为万阳喜欢那个人,原来是因为,他喜欢万阳。   他喜欢这个抱着他的男人,除了爷爷奶奶之外,最最喜欢万阳。   可惜他永远都开不了口,永远也不能亲口告诉他,他喜欢他。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前完结=v=   ☆、04   一个人一生有多少个一分钟,有多少个一小时,有多少个一天,一月,一年?   简默不知道,他只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分分秒秒都是人生最美的时光。因为一个人,无声的世界可以变得丰富,因为一个人,简单的生活可以变得美妙。   喜欢会渐渐的越来越深,然后变成一种叫‘爱’的东西。   万阳爱着他的学弟,很多很多年。那一晚无声的拥抱之后,万阳没有隐瞒地告诉了简默很多,他爱着学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那个人就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可是学弟却喜欢柔软美丽的女孩子,他从没向学弟开过口,只因为太过小心翼翼,害怕学弟接受不了连朋友都做不成,宁愿一个人痛苦,也不想让这样的感情毁掉一切。   可是爱着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喜怒哀乐就会影响你,那天晚上学弟告诉他,他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想要跟她一生一世,万阳沉默地祝福他,用最优雅的笑容恭喜他,他知道学弟总有一天会喜欢上某个美好的女孩子,然后恋爱,结婚,生子,他和他是不一样的,也许终其一生学弟都不会知道,一直对他很好的学长心里怀有的是什么样的感情。   万阳回到家里喝了很多酒,然后不知不觉就走到常去的那家酒吧门口,他看见有个人在朦胧的路灯下踩着雪艰难地朝他跑过来,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酸涩难言,像是所有的委屈痛苦和无奈都涌上了心头,那时候,他渴望一个拥抱,于是不管不顾的抱住了那个温柔的人。   简默对于万阳来说,是个温柔的可以倾诉一切的人,与曾经遇到过的人都不一样,简默不会说话,却能给人最大的安全感,他总是笑得很温柔,永远不会把秘密告诉别人。   万阳和简默成了朋友,非常好的朋友,简默毕业之后当了专职的写手,万阳也一直孤身一人,因此两个人顺理成章的住到了一起,这一住就是整整五年。   两个陌生的人一起住久了也会有一定的默契,更何况他们两个本来就很谈得来,住在一起的时间很愉快,每天早上简默会起得很早,他喜欢自己在屋子里做早餐,有时候万阳刚刚醒来,满屋子都弥漫着早餐的味道,心情就会变得格外好,他会出去跑步,然后带回早上的报纸,简默这时候也会打开广播,放一些早晨的新闻或者简单的歌曲。   然后万阳出去上班,简默也在家里工作。没有应酬的时候,两个人会在家里吃晚饭,到了节日或者某个人的生日,也会出去吃一顿简单的庆祝,虽然简默不会说话却是最好的室友,他关心他的衣食住行,生病的时候会整夜的照顾他,有时候万阳忙起来要加班,甚至会到他的公司给他送饭,有时候万阳也会想,如果跟他一起住的那个人不是简默而是那个人,他这一生也就满足了。   偶尔闪现的念头也会让他汗颜,毕竟简默是简默,而那个却是他放在心底的爱人,看着简默   静静出神的时候,他就像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似的,总是温柔地朝他笑,给他一个拥抱。而学弟肯定会跑过来拍他的肩膀,然后拉着他一起去喝酒。   生活平顺,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五年,万阳已经成了业内有名的设计师,简默的书也常常登上畅销书排行榜。   而学弟,要结婚了。   万阳收到喜帖时,不知道心里翻滚的是什么,他早就设想过这一天,却永远害怕这一天的到来,五年了,从学弟第一次告诉他有了喜欢的人到现在他终于要结婚了……   这五年,他无数次阴暗地想着,也许那个女人并不喜欢学弟,也许他们两个并不何时,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个人就分手了,也许感情会慢慢变淡,学弟又会变成单身。   这样的想法总是不时地充斥在脑子里,但同时又总是希望学弟能过得好,过得幸福。两种矛盾的念头不停地交战,万阳骨子里被折磨得越来越冷漠,尽管面上笑得再圆滑,内里也慢慢变成了一块坚冰,只有回到家里看着那个不会说话的人,心里才会慢慢安定下来。   简默不会说话,多可惜,同时他却深深地庆幸有这样一个人一直陪着他,一直一直陪着他。   看,他就是这么自私。   把喜帖放到胸口,万阳找了一间酒吧喝了一晚上的酒,然后醉死在酒吧里,恍惚的就感觉到熟悉的拥抱。   他用力的索求着抱着他的那个人,那个人温柔,熟悉,包容,他抱着他,就像能容纳整个世界,也许所有人都唾弃他鄙视他的时候,这个人也会一如既往地留在他的身边。他放纵着自己的欲.望,让自己融入那个人,紧紧的贴在一起,亲吻、爱抚、嘴里却不断地叫着另一个名字,也许这样才能好过一些,他骗了自己,也骗了抱着的人,明明知道他是谁,却还是自私地叫着另一个名字,只因为心痛,像被剜出一块那么痛。   他感觉到身下那个人的僵硬,然后是更加热情的回应,仿佛已经等了很多很多年,又仿佛是在燃烧最后的火花。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万阳居然尝到漫天的苦痛和酸涩。   醒来的时候,身边空无一人,整个房子也空无一人。   他茫然地坐在餐桌前,闭上眼睛,无所适从,仿佛不知前路,心里一片空荡荡的,再没人能跟安静地坐在一起,吃一顿简单的饭菜了。   他早就知道有个人一直在他身边,却一直骗自己,他什么也不知道。   这就是报应。   他们那么熟悉对方的拥抱,即使是醉时,也不可能弄混那种感觉。   可他一声声固执地喊着另一个人的名字,终于还是让他伤心了。   也许,他再也不会回来。   ☆、结局   陪伴一个人需要勇气,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份感情会消耗一空,伴随着爱情的是恐惧,因为爱得太深,总以为下一刻就是结局。   简默爱了很多年,爱得已经成了习惯,却在头一天晚上才真正醒悟,也许爱本来就是一种痴傻,执着的人都是自找的痛苦。   万阳和简默都是爱情上的傻瓜。   简默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很早很早以前,他就一直盼望着,高山云海,无垠沙漠,他开始背着行李到处游荡,有时候累了就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住几个月,写下一段旅行的故事,然后又开始去往另一个地方,沿路上遇到了很多人,看了很多风景,心里也渐渐开阔起来。   有一次正好遇到大雪封山,他们一行人在山上困了整整五天,没有水没有食物,差点就回不来。那时候简默已经动笔写好了最后一封信,收信人是万阳。直到那个时候,他不得不承认,万阳在他的生命中终究是特别的,他把所有的东西留给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却把心留给了万阳。   即便因为醒悟而分开,但爱终究还是爱的。   从山上平安归来的时候,那封信还好好地放在他的背包里,他没把这封信寄出去而是一直放在自己的背包里,整整两年,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一直都带着这封信。   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了固定的旅行团队,简默一直充当着记录员,把他们的经历一点一点地记录下来,让更多无法走出去的人一起去看去听,不知不觉,在网上关注他们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中间有年轻人,有中年人,甚至是老年人,他们一路给他们留言和鼓励,帮助他们,让他们不断走向新的地方,去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时不时也会有人加入到他们中间,和他们一起进行一段旅程。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一个叫小P的人开始进入大家的视线,每当他们走过一个地方,小P就会在下面附上留言和一张那个地方的照片,照片上是小P的背影,熟悉又陌生的,让心隐隐作痛的背影,每一张照片上,小P都会写上一句,我等你。   一个,两个,十个,二十个,五十个。   他们走了多少地方,小P的照片就留了多少张,无数个“等你”一点点地累在心上。   是小P的醒悟。   简默静静地看着照片,他知道小P就在他们不远的地方。   那天早上,他们上了西山,简默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和那个人一起去看西山的云海,兜兜转转在整个世界都转了一大圈,终于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   黎明时刻,他站在山顶,望着渐升的太阳,云海被染成橙红,苍茫壮阔,简默慢慢转身。   小P站在他身后,成熟的,沧桑又柔和的男人。   他说:“你离开的时候我才知道我错的太多,你走的第一月我觉得我失去了朋友,第二个月我发现,我失去的是亲人,整整一年,我才知道,原来我丢掉的是自己爱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也许这么多年,我一直是个傻瓜。对不起,小默,对不起。”   小P静静地看着简默,眼里是温柔和愧疚,还有些简默期待了很久,熟悉又陌生的东西。   “小默,回家吧。”   简默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男人却流下眼泪,他几步上前,紧紧抱着瘦了很多的青年。   “小默,我们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简默没有回答,因为没有答案。爱情本来就没有对错,能相爱才是缘分,但是这个世界上,单恋的实在太多,两个其实都是痴情人,又都是自愿去爱一个人的,谁又能说哪个错了呢,唯独万阳明知道简默的爱,还去利用他的爱很遭人恨,所以让他寻寻觅觅了几年,既是冷静也是醒悟。   结局其实还是不错的,第一次写短篇啊,各种无能,暂时如此吧,江湖再见=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