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教主总是在追我 作者:烟迟 文案: 传闻江湖上有一人自称“天下无敌”, 其实她只是姓“天”,名“夏无笛”…… 然后有一天,她遇上了真正的天下无敌。 天下无敌的庄教主:“天下无敌,与本座一战!” 天夏无笛抱头鼠窜:“求放过,我不会武功啊——” 其实这是一个好战又没有恋爱经验的教主,从“追”老婆到宠老婆的故事。 武力爆表、感情白痴的教主X有点逗比的偷心偷汉(男)子(主)的女汉子 1V1,HE,轻松甜宠 内容标签: 强强 江湖恩怨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庄剑迟,天夏无笛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张聋子不聋,他是说书人,说书人当然不是聋子,只不过有人听了故事不鼓掌的时候,他就聋了。 现在,他就在说故事。他说的故事你一定要听,因为那故事一定比青楼听来的更精彩。 “‘神虎飞拳’关至常,初出江湖那年,就靠两个拳头砸烂了龙山寨一百二十九人的脑袋。他的拳头很硬,可是,”张聋子一拍醒木,“这么硬的拳头昨天却被偷走了。” 拳头长在人身上,怎么被偷走呢? 有人大喊:“他拳头哪去了?张聋子,快说、快说!” 张聋子最喜欢有人催他,这是受人重视的象征,他被催得越多,说得越快、越有劲:“天下无敌,武功无敌,‘偷’东西的功夫也无敌。昨夜子时,朝露阁的迷魂厢,‘神虎飞拳’碰到了天下无敌,他们斗了一刻,他的双拳便被天下无敌打碎,你们说,这是不是他的拳头被偷走了?” 众人欣喜地拊掌附和,碎了的拳头就不是拳头,当然是被“偷”走了。 这里有人欢呼,就肯定有人泼冷水。 在墙角边的位置上,一个女孩左脚搭在右膝弯上,摇头晃脑地嗑瓜子:“不对,他说的不对。” 张聋子说的都是最新最准确的故事,有什么不对? 旁边的人这么问她。 她笑嘻嘻地说:“昨夜是因为关至常背着他的母老虎夫人偷腥,碰上天下无敌时又没穿裤子,受到惊吓,两拳抡出去时,自己的左拳撞上了右拳,所以碎了。” 她的声音很小,旁边的人听得到,张聋子却听不到。 于是张聋子继续说:“‘一飞入天’轻功高绝,可惜他碰上了天下无敌……” 有人好奇地问:“难道他的轻功也被偷走了?” 张聋子笑道:“不错,他的轻功也被‘偷’走了,他的双脚被天下无敌打至骨折,短期内飞不上天,只能钻地里当泥鳅去了。” 众人哄堂大笑。 女孩“噗”地一声吐出瓜子壳,捧着肚子哈哈大笑:“哈哈哈,不对,还是不对。” 又有什么不对? “‘一飞入天’是追不上天下无敌,心浮气躁,自己一脚踏空,从高塔上摔下去的,那四脚朝天的模样……噗哈哈。”她没说完,就兀自拍桌大笑起来。 张聋子还是听不到她的话,所以张聋子继续说。 他说,她也在说。 无论张聋子说什么,她都能笑哈哈地说出与张聋子不一样的故事。 张聋子说了一时辰,不说了。她嗑了一时辰的瓜子,也不说了。 她乐滋滋地抖掉身上的瓜子屑,拎起小包袱,在桌上放下五个铜板,作势要走。 旁边人惊讶地问她:“你说了这么多故事,你是谁?” 她把小包袱跨在肩上,回头一笑,梨涡深陷,灿如桃花:“我是天夏无笛。姓天,名夏无笛。” 然后她就走了。 她怎么走的,没人看到,他们只看到老板娘火气冲冲地冲过来,抓起桌上的五个铜板,叉腰大喊:“天夏无笛,你又赊账!” 天夏无笛当然不是天下无敌,她只是个贼。比如她找上“神虎飞拳”只是为了偷他的钱袋,“一飞入天”追她,也只是为了讨回被她偷的钱袋。 一个人做贼,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懒,二是穷。 懒是富人的毛病,穷人不会懒。偏偏,她又穷又懒。 她可以在床上饿个三五天不下床,就因为懒得下床吃饭,当然她也没钱吃饭。 她出来江湖闯荡两年,也该攒了点小钱,怎么还这么穷? 因为她懒得攒钱。她一有钱,就把钱袋子往穷人家扔,让穷人家替她花钱,然后人家就会给她一个烧饼,她吃得开心,穷人家笑得开心。 可她总要吃饭,没有钱怎么办? 她先做的是送信人。 她把信从城西送到城东,用时不过一炷香,速度比马快,价钱也比马便宜。要是送得好,人家还会给她些水果和新鲜的菜尝尝。 她名气越来越大,让她送信的也越来越多,口袋里的钱虽然越来越少,她却很开心。可她还是没做下去。 她接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单子,送信到附近的小镇去。小镇不远,她当天就能送到,可接信人拿到信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上。难道她太懒,在半路睡着了?不是,她办正事时绝不会懒,她只是在路上碰到了一对因为缺水缺粮而倒在路上的母女,救济她们耽误了时间。 只要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见死不救,这种善意的行为理应得到谅解。偏偏她的雇主没有良心,不但骂她耽误自己时间,还骂那对穷母女故意装可怜、讨饭吃。 她头一次发了火,她不能打不能骂,但她可以惩罚。 于是她做了贼,当天夜里,她偷光了人家的家产,把钱像纸一样撒向了穷人家,包括那对可怜的母女。然后她就告别了这个城市。 她发现做贼很有意思,不但来钱快,救人也快。她很懒,懒得去赚钱,所以,她做了“赚钱”最容易的贼。 贼也要生活,不是每时每刻都有穷凶恶极的富人家要偷,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有穷人需要钱,因此她做起了买卖。只要出得起钱,她什么都偷,就是要当朝天子的夜壶她也能偷来。 雇主就坐在她面前。 雇主提出了她的要求:“我要天夏无笛的裤子。” 天夏无笛懵了一瞬才回过神来:“……抱歉啊,麻烦你再说一次。” 雇主红着脸,娇羞地扯了扯手绢,小声地看着她重复了一遍:“我要天夏无笛的裤子。” 雇主是个美丽的女子,如果天夏无笛是个男人,一定会爱上她。她不是,她也没有特殊的癖好,可人家的特殊癖好能带来钱,她当然不能拒绝人家。 她忍痛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裤子给了雇主。雇主捧着裤子,笑得像花一样,得意地拿去向姐妹们炫耀。 这时突然有人惊讶地道:“天下无敌的裤子怎么这么短?” 众人吃惊地比对了一下尺寸,面色诡异地面面相觑。 天夏无笛忙疯了。自那以后,短短五日内,越来越多的雇主上门来,提出越来越诡异的要求,每一个要求都跟天夏无笛有关。 然后她卖出了一条裤子、两条赤色手绢、一把随便买来的凡铁剑……她几乎掏光了全身家当。 今天她卖出了最后一枚白色发簪,疲惫地拖着双腿走进酒楼。 张聋子又在说故事,他故事很有趣。 今天他说的是“天下无敌”的故事。 “五日前,太灵山巅一战,凌云教教主庄剑迟大败昔日天下第一的‘飞花十三剑’,就此天下无敌。”张聋子眉飞色舞,神采飞扬,“自那天起,江湖上掀起了效仿天下无敌的浪潮,纷纷购买与他同款的衣裳首饰,更有人出钱购买他本人的贴身衣物。” 有人好奇道:“天下无敌的庄教主长什么模样?” “这……”张聋子伶牙俐齿,说话从不疙瘩,现在却成了结巴,尴尬地摸着醒木,“据购买他贴身衣物的人说,他身长约六尺,带赤色手绢,别白色发簪,配一把凡铁铸造的剑……” “噗——”天夏无笛一口水差些喷到老板娘头上。 这些特征她很熟悉,因为提供这些特征的人就是她。 她虽然懒,但脑袋还是正常运作的,话到这里,她也想明白了。人家要买的不是天夏无笛的东西,而是天下无敌的东西。 她表错了情,卖错了东西。 怎么办?只要她将卖东西的钱原数退还,把她卖错的东西拿回来,这件事就可当作没发生过。 这很容易办,她却办不到。 她口袋是空的,空了的口袋就还不了钱,错了的事就挽救不了。 她很苦恼。她是半个生意人,失了诚信,她的生意就做不了。 幸好老天爷待她不薄,给她送来了一个大金主。 被老板娘带进天字号房时,她还纳闷是怎样的金主如此神秘。等见到人了,她才发现这金主非但神秘,还很古怪。 他全身上下都是黑的,不但黑衣黑裤,连脸都用黑布缠着,别说五官,眼睛都看不见。 神秘的人都有怪习惯,他也有。他面前摆着一张桌子,桌上放了文房四宝。 他拿起笔,摊开纸,然后将笔递给天夏无笛。 “我问,你用笔答。”他开了口,声音像喝了五斤的烧刀子,沙哑难听。 天夏无笛纳闷地握着笔:“我用嘴答不行?” 黑衣人道:“不行。” 天夏无笛歪头问:“为什么?” 黑衣人道:“因为你没钱,我有。” 天夏无笛闭嘴了,人穷的时候,有钱人就是你祖宗,你得听祖宗的话,帮祖宗干活。 黑衣人问了:“你便是天夏无笛,姓天,名夏无笛?” 天夏无笛答:“是。” 黑衣人问:“写下你的名字,然后回答我,为什么取这个名。” 天夏无笛答:“我诞于夏日,那段时日邻家总爱吹笛散心,爹不厌其烦,故给我取名夏无笛。” “很好,”黑衣人满意地看着天夏无笛的签名,“酬金一千两,先付定金两百两,事成后再付余下的八百两,你做不做?” “做!”天夏无笛眼里闪着金光,一千两,可是她做的最大的生意,她很穷,她当然要做。 黑衣人道:“我要你偷一样东西。” 天夏无笛问:“什么东西。” 黑衣人道:“人。” 天夏无笛问:“什么人?” 黑衣人道:“天下无敌。” 第2章 天下无敌不是东西,是一个人,是人就会跑、会走,怎么偷? 幸好黑衣人不是要天夏无笛偷个大活人,也不是偷死人,而是一把剑。 剑就是剑客的命,偷了剑客的命,就等于偷了剑客的人。 这是一门苦差事,对方是天下无敌,她虽然也叫天下无敌,但却是个不会武功的贼。 做贼不一定要武功高强,只要有一身绝妙的轻功就能做贼。不是她自吹自擂,她的轻功在江湖上自称第三,就绝不会有人敢称第二。 那第一是谁?自然是真正的天下无敌。 现在,她即将与天下无敌碰面。 在此之前,她为了探索地形与天下无敌的作息,已经前后九次出入凌云教。 来到凌云教之前,她从没想过这世上有这么大的教,这么宽的路。 教里的建筑物都很普通,墙上雕花普通,布景摆设也很普通,但一眼望去,却显得特别庄严、宏伟。你走进这里,你会感觉自己就是一只渺小的蝼蚁,而这里就是一张巨网,你纵是有天大的本领,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也翻不出这天罗地网。每次走进这里,她的心情都不由得变得沉重与肃穆,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她来过九次,这九次足以让她摸清一个人的生活习惯。 一个人再宝贝自己的剑,也不可能时时握着剑,就像你沐浴时,也会脱下你喜欢的衣裳一样。庄剑迟也不会时刻握着剑,比如如厕和沐浴的时候,剑一定不在他手上。 这就是天夏无笛下手的机会。 庄剑迟生活很规律,什么时候如厕,什么时候沐浴都有讲究。她有自信,只要他按照他的规律作息来行动,她一定能把握时机偷下那把剑。 可惜,老天似乎不让她如愿,拨乱了她的算盘。 午时正前一刻,庄剑迟从练武场走出来,一边擦身上的汗,一边向茅厕走去。 天夏无笛就待在茅厕的房顶上,屏气凝神,静待良机。 然后她就看到庄剑迟在茅厕前站定,突然拐向水池,清洗脸部和汗湿的上半身,接着走了。 她目瞪口呆,目光死死地盯着庄剑迟手里的剑,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改变了作息?这一定哪儿不对劲。 她不死心,继续盯梢,于是继茅厕突袭失败后,浴池、卧房突袭也以惨败告终。连守三日三夜后,天夏无笛饿得前胸贴后背,只怕钱没捞到,她先壮烈了。 这三天,她遇到无数次机会,都没下手成功,庄剑迟像早有预感一样,死守着剑不放。 她的时间只有半个月,半个月拿不到手,她就得还定金。不幸的是,定金被她花没了,没有钱就得硬着头皮偷下去。 她已不想再等。她很懒,懒人就想用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偷”剑。 是夜,庄剑迟带剑沐浴。 天夏无笛从房顶跃下,闯入浴池房内。 这是她第一次与庄剑迟面对面相见,如果她学识渊博些,她一定能以最优美的词汇形容庄剑迟这个人。 可惜她脑子里只有一团浆糊,憋出来的只有几个字:模样俊、身材好。 没了。 剑在庄剑迟手里,庄剑迟正用水清洗那把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剑,眼也不抬,似乎未将她放在眼底。 天夏无笛已三日三夜没沐浴,见到清水眼都绿了,也不管庄剑迟乐不乐意,兀自脱了鞋袜,卷起裤脚,把光溜溜的玉足泡进水里,边拍打水花边笑眯眯地道:“诶,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庄剑迟的视线从剑移向她玉足,然后再慢慢上挑,凝注在她脸上,肤若凝脂,笑颜如花,她不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却是他见过笑得最好看的女人。 “什么赌?”庄剑迟说话了。他对天夏无笛的到来,毫不惊讶,他已不必惊讶,天下无敌不寂寞,因为每日都会有向天下无敌挑战之人,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天夏无笛一怔,对他的印象又添了一句形容:声音棒。 天夏无笛笑嘻嘻地掰着手指头:“我来呢,是想借你的剑玩玩,但你天下无敌,我打不过你,就借不了剑。所以我们来打个赌,我先拿走你的剑,如果你能抢回来,就算你赢,否则我输。你武功、轻功和剑法都天下无敌,你一定不怕跟我赌,对不对?” “好。”庄剑迟话音刚落,一把湿漉漉的剑便躺在了天夏无笛脚下。 天夏无笛懵了,她压根没看到这把剑什么时候从庄剑迟手上离开,又飞过来的,她的娘哦,他俩的武功差距简直就是龙头铡跟木剑的区别…… 庄剑迟还在水里,他全身赤.裸,他至少要穿一条裤子才能追她,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她必须带剑闯出门。 她计划得很周全,但当她抓起剑,庄剑迟“哗”地一声从水里站起来时,她下意识地大叫了一声“流氓!”然后双手捂住了眼睛。 剑跌落了地上。 静,出奇的静。 她不动,庄剑迟也不动。 她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愚蠢的事,嘿嘿干笑三声,一手挡着眼,另一手捡起了剑。 水声突起,她捡剑的刹那,庄剑迟动了。 她的脚还来不及发力,便已感觉到摄人的气息逼至眉睫。 情急之下,她往怀里一掏,抓出一样暗器就丢了出去。 这是她保命的绝招,暗器上有麻药,药力足以将一头大象麻倒。 可她忘了一件事。 她已将全身家当卖给了雇主,包括暗器。 那她丢出的是什么? 一块布,红色的布,布上绣着美丽的花纹,还带着淡淡的清香。它正被一脸诡异的庄剑迟握在手里。 这不是普通的布,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肚兜。 “……”天夏无笛只想跳进水里,把自己淹死算了。 作为盗窃失败、打赌失败的人,理所当然被关进了地牢,连作案工具肚兜也被没收了。 庄剑迟正对着作案工具沉思。 他问左护法燕归:“这是何物?” 如果一个男人从小生活在没有女人的地方,一心只追求剑道的话,他也会这么无知。 幸好燕归不无知,他尴尬地咳了一声:“嗯,这是女子的贴身衣物,类似亵衣。” 庄剑迟眉头一蹙,实在想不明白:“那将此物丢给我,是何用意?” 燕归一愣:“她将这玩意丢给您?” 庄剑迟点头:“不但如此,她还裸.足进入本座的浴池。” 燕归脸色跟见鬼似的,这是何等奔放的女人,居然跑上门来勾.引教主? 燕归立刻紧张劝道:“教主,此女不怀好意,您可千万别受了她的骗!” 庄剑迟不解地问:“她怀了何意?” “她……”燕归哑口无言,教主醉心剑道,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情感就是一张白纸,若是直说这女人要勾.引他,只怕他会对女人有偏见,日后连夫人都不愿找,燕归斟酌了很久,才慢悠悠地挤出几个字,“她想跟您困觉。” 庄剑迟情感虽空白,却还知道困觉是什么意思,他冷冷地问:“她有什么能耐,能让本座与她困觉?” “这……”燕归战战兢兢地瞄了庄剑迟一眼,“据下人回报,她自称‘天下无敌’……” 面前一阵风过,燕归抬起头时,庄剑迟已不见了踪影。 他去了哪?地牢。 他站在天夏无笛的牢门前,眸里涌现激动的神采,握剑的手却依然稳如磐石,然后他迅速拔剑,出剑。 “天下无敌,与本座一战!” “砰!”铁门突然倒在天夏无笛面前,竟是被利剑削断。 天夏无笛的脖子似也被这一剑削断,她摸了摸自己脖子,一脸懵地道:“……啥?” 作者有话要说:天下无敌vs天夏无笛的旷世一战,究竟谁胜谁负,且看下回风云~ 第3章 如果你没来过凌云教,你一定不会想到这世上有这么大的练武场,人站在这里,感到的不是渺小,是空——心空,空无一物,只有这样才能摒弃杂念,沉心练武。 对天夏无笛来说,只有一种空,肚子空。 她已三日三夜没吃过一餐正常的饭,睡过正常的觉,现在还被庄剑迟拎到练武场上比武。她不会武,不用比她都是输,但庄剑迟说只要她肯与他比武,便答应为她办到她想做的事,所以她不但得比,还得输得漂亮、精彩,让人看不出作假的水分。 她握着一把剑,站在庄剑迟三丈之外,剑是绝世好剑,握剑的手却是胆小的手。她的手在颤抖,无论哪个人准备迎接一场必输的战斗,都会紧张和害怕,如果庄剑迟剑一偏,她的脑袋也会没了。 她不会武,至少总见过习武之人的出剑顺序。于是深呼一口气,拔剑、提剑,有模有样地喝了一声,然后一股冷风从背上走过,她后脊一凉,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身体往下一低。就是这一喷嚏救了她一命! 庄剑迟的剑恰好刺来,千钧一发时,她一低,庄剑迟的剑便刺空了。 庄剑迟眼里绽放精光,世上能躲过他一剑的人不超过十个,她躲过了,说明她天下无敌的自称并非自夸。 庄剑迟好战,遇到对手,他会越战越勇,他的第二剑就比第一剑更快、更狠,天夏无笛虽然躲过一剑,但她身法滞后,因此他自信天夏无笛躲不过他十剑。 天夏无笛却躲过了他十剑。继喷嚏后,天夏无笛意识到比武已经开始,当危及生命的剑逼来时,潜在的能力便被激发。 她没有武功,要想在江湖中混,不但要会逃命,还要保命。她的反应、敏捷度和眼力耳力都异于常人,她能凭借告知风向躲避快剑,在最快时间内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反应。 她已躲过十剑,双脚还站在原地,不是她刻意展现自己能力多了不起,而是她吓得腿都发抖,动不了。庄剑迟的剑是真天下无敌的剑,每一剑都像贴在她心脏上,她能避过十剑,靠的不仅是能力,还是运气。 第十一剑已经刺来,这一剑的去向是她的喉咙。 她大叫一声,下意识把剑往自己喉咙一挡。 庄剑迟的剑触上了她的剑,然后生生停下,她却被剑风冲了出去,在空中划了一个弧后,倒地,两眼一翻,晕倒过去。 这大概是她这辈子最壮烈的晕倒方式了。 庄剑迟没有动,他不知道天夏无笛是真晕还是假晕,他等了一刻钟,才过去扶她,接着他就听到她肚子唱空城计的声音。 “这一战谁胜谁负?”庄剑迟问。 “当然是教主胜。”燕归答。 “不,”庄剑迟抱起天夏无笛,走向自己的卧房,“未分胜负。” 燕归一惊:“教主,你带她到您卧房做什么?” 庄剑迟一顿:“本座应承她,她若与本座一战,本座便为她办到她想办之事。” 燕归脑子一懵:“她想办何事?” 庄剑迟道:“跟本座困觉。” . 如果你夜半醒来,发现你非但沐浴过,香气怡人,换了身新装,身边还有一位美男子□□,你会有何反应? 天夏无笛没有什么大反应,因为她看到了剑。 天下无敌的剑。 日思夜想的剑就在床头,她只要跨过床边的庄剑迟,就能拿到剑。 她很懒,她不会想为什么庄剑迟会在这里,也不会想如何能拿到剑,懒人就会用懒人的方式拿剑。 她身子一扑,一拿,就地一滚,然后便从卧房消失了。 庄剑迟睁开双眼,神色清醒,他没有追上去,他只是把正在呼呼大睡的燕归拎了起来,问道:“女人拿走男人的剑,是何用意?” 燕归正睡得朦胧,他的意识是不清醒的,你不能指望一个脑袋不清醒的人能说出正常的话。 “男人有两把剑,一把在手里,一把在身下……她拿走的是哪把?” 这是个好问题,然而庄剑迟却不明白,什么是身下的剑。直到他沉思了一个时辰,才想明白。 他又一次唤醒燕归:“偷这两种剑,分别是何用意?” 燕归迷糊地道:“偷手里的剑,说明她是个贼,偷身下的剑,她也是个贼,不过是偷心的贼。” 庄剑迟不明白:“何谓偷心的贼?” “就是,”燕归翻了个白眼,“看上.你了,想跟你困觉。” 庄剑迟恍然大悟。 天夏无笛愉快地把剑交给黑衣人。 她已经想好,得到一千两后要做什么。 可惜这一千两还是没进她腰包。 “这便是天下无敌的剑?”黑衣人在看剑,他的语气充满质疑,“如此平平无奇?” 这不像高手的剑,剑很普通,没有花纹雕饰,没有锋利的剑刃。 “如假包换!”天夏无笛打包票。 “那这是什么?”黑衣人推开窗户,指着楼下行过的男人。 男人英俊不凡、气宇轩昂,他走到哪,女人们的尖叫就跟到哪。 他是位剑客,他手里拿着把剑,可他不应该拿着剑,因为他的剑已被偷了,现正摆在桌上。 天夏无笛懵了:“且慢!”声音落时,她已站在男人面前,指着男人手中剑道,“你的剑哪来的?” 男人当然就是庄剑迟。庄剑迟拿起手中剑,面色不变:“武器库找的。” 天夏无笛问:“这是你的剑?” 庄剑迟道:“这是本座的剑。” 天夏无笛拿出她偷的那把剑:“那这把是什么?” 庄剑迟接过看了几下:“似乎也是本座的剑。” 天夏无笛嘴巴张得如鸡蛋般大:“你……究竟有多少把剑?” 庄剑迟一脸坚定:“凡是教中的剑,都是本座的剑。” 天夏无笛道:“……你没有一把自己的贴身宝剑?” 庄剑迟道:“不需要。” 好一句不需要,够霸气、够威武。天下无敌当然不需要,便是破铜烂铁,在他手中都能成为削铁如泥的宝剑。 但天夏无笛需要,没有他的贴身宝剑,她如何交差?她想了想,忽然抓起庄剑迟手中剑,回到了与黑衣人碰面的厢房:“你看,这也是天下无敌的剑。你明白了么?天下都是他的剑,他没有自己的剑。” 厢房里却空无一人。 黑衣人走了。 庄剑迟来了。 庄剑迟拿走了她手里的两把剑,比对了一下尺寸、重量,将较轻的那把丢给天夏无笛,这模样不像是选自己心爱的宝剑,而像是在选菜,随随便便。 “拿着。” 天夏无笛还被天下无敌霸气威武的做法惊得脑袋一片空白,听到他的话,便下意识地接过了剑。 然后,她便把自己害了。 “噌”宝剑出鞘,银光绽如白虹。 庄剑迟已出剑。 “天下无敌,与本座一战!” “……啥?”天夏无笛脑袋发懵。 庄剑迟眼里绽放异彩:“昨日你我一战,你未尽全力,今日你必要尽全力,与我一战!” 天夏无笛脑袋一片空白。如果你碰上一个好战的男人,你偏偏又不会武,你会怎么做?逃,还是躲?总而言之,答案都不是正面迎敌。 天夏无笛是懒人,懒人就会逃,逃了今天你明天还得逃,逃来逃去多累? 她本便不必逃。 她挺直胸膛,端端正正,笔笔直直地说:“我不战。” 庄剑迟的剑还暴露在空气中,锐利的锋芒气势逼人。他握紧了剑,问:“为何?” “因为……”天夏无笛无辜地笑笑,“我饿了、困了。” 这不是借口,这是实话。 她当真没吃过一餐饱饭、睡过一个好觉。 然后她就坐在了最大的酒楼,吃最好的饭菜。 她把脚架在椅上,毫无形象地大快朵颐,如果你见过饿了几日没进食的猪,大概就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模样。 庄剑迟看着她,心里想什么,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 吃饱了饭,就得沐浴清洁,再睡个好觉。 天夏无笛已沐浴完毕,她打着呵欠走到床边,翻身上.床闭眼,然后她就被惊醒了。 “嗷,你在这干什么?”她眼珠瞪大,指着床上的男人问。 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庄剑迟。 庄剑迟面无表情,双手平稳地贴着床,看着床顶,仿佛跟女人睡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陪你困觉。” “……”天夏无笛懵了,“等等等等,你陪我困觉做什么?” 庄剑迟道:“让你与本座一战。” 天夏无笛更懵了:“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庄剑迟道:“你入教,是为了与本座困觉,本座陪你困觉,是为了与你一战。” 天夏无笛脑袋转不过来了,与一个一心只有剑道的人说话,你将永远猜不到他想说什么。她很懒,所以她也懒得猜,她直截了当地说:“我入凌云教只是为了看你的剑,不是与你困觉。”她虽然懒,但不傻,不会把自己高尚的偷盗行为告诉他。 庄剑迟不明白了,燕归说男人有两把剑,她要看的是哪一把? 庄剑迟问:“你要看的是什么剑?” 天夏无笛道:“当然是你的贴身宝剑。”她说的没错,只有贴身宝剑,才是剑客独一无二的剑。 然而对于随便一把剑都是独一无二的剑的人来说,这句话就有了别的意思。 贴身宝剑,只有一种,那便是长在身上的剑。 “好,我让你看剑,你看到剑后,便与本座一战!” 庄剑迟将腰带一扯…… 房内一片安静,片刻后…… “流氓啊——”天夏无笛大声惨叫,捂着眼睛从窗外跳了出去。 过后,庄剑迟一脸不解地问燕归:“她要困觉,本座陪她困觉,她要看剑,本座给她看剑,为何她还是不与本座全力一战?” 燕归嘴角一抽,扶着额头叹道:“那就只能再讨她欢心了。” 庄剑迟问:“如何讨?” 燕归道:“她喜欢什么,就送她什么。女人只要一开心,就会答应教主您的要求了。” 庄剑迟双眼一亮。 作者有话要说:庄教主准备发动撩妹技能【笑哭】 第4章 贼,非但要做得小心,不被他人发现,还得防着有人跟踪。 天夏无笛正在做贼,她很小心,没被任何人发现,但她却被人跟踪了。 能跟踪她的人,轻功一定在她之中,这江湖中只有一个人能做到,庄剑迟。 她不知道,庄剑迟当然不会让她知道。 于是她很开心地捧着一枚偷到手的夜明珠,笑得月牙都失了颜色。 庄剑迟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看着她,然后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翌日,天夏无笛将夜明珠送到雇主手上,抛着得来的银两往一条小巷走去。 这时,天降一麻袋,着着实实地砸向她,她吓得后退三步,麻袋掉到地上的同时,庄剑迟也出现在了她面前。 麻袋口已经解开,只见银光闪烁,万丈光芒,她眼未被刺瞎,街上行人的眼却瞎了。 无论谁看到一麻袋价值不菲、却不属于自己的夜明珠,眼睛都会瞎。 天夏无笛没瞎,倒是傻了。她从小到大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夜明珠,就是她偷一辈子,也只偷得到百分之一。 “你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天夏无笛愕然地指着麻袋问,这么昂贵的玩意随手丢在麻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庄剑迟剑眉一扬:“送你,让你开心。” 围观众人:“!!!” 天夏无笛:“……” 天夏无笛不开心,很不开心,不是她自己得来的东西,她当然不开心。 她忍住想抱个满怀打包拿走的冲动,甩甩头潇洒地走人。 进了当铺,当掉昨夜的胜利品,抛着来之不易的钱袋,穿过一条小巷子,走进一家包子铺,钱袋往桌上一拍,阔气地大手一挥:“五十个包子。” 老板眼睛噌地发亮,一声“好嘞”叫得比打鸣的公鸡还要响亮,装好了,客气地递给天夏无笛,问候几句:“我给你多装了几个,你也不容易,照顾那些孩子辛苦了。” 天夏无笛龇牙一乐,拍了拍老板的肩头:“就你最义气,谢啦。”然后抱着一大袋包子蹦蹦跳跳地走了。 老板乐呵呵地目送她离去,刚要转身忙事,便见眼前罩下一道黑影。一抬头,正对上庄剑迟铁青的脸。 “客、客官,要买包子么?”老板哆哆嗦嗦地问。 庄剑迟皱紧眉头,她不喜欢夜明珠,却喜欢包子?这口味很独特,但她喜欢,就得讨好她。 “一百个包子。” 老板两腿一抖,他没有那么多包子啊!!! 天夏无笛要那么多包子做什么?自然是给人吃的。 她是懒人,懒得花钱的人,所以她喜欢把钱给人花。半年前附近的城镇洪涝,官府处置不当导致许多人流连失所,流浪到这里,他们没有家,也没有活下去的生计,食不果腹,有的人死在了半路,有的人染上疟疾,能活下来的都丧失了劳动能力。最可怜的莫过于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在大街小巷拿着个破饭碗讨一餐饱饭。 天夏无笛的钱就全花在他们身上,包子当然也是送给他们的。 他们居住在一间破庙里,上下共三十人,光孩子就有十二个,大人染病,孩子出外乞讨,就祈求着老天爷能开个眼,让他们熬过这艰难的时光。幸好他们遇上了天夏无笛,日子总算没那么难熬。 天夏无笛将包子分给了孩子们,孩子们兴高采烈地欢呼雀跃,把包子撕开,亲切地给亲人喂食。天夏无笛体贴地过问大人病情,然后打算去买几副药,一转身…… “……你怎么在这!” 天夏无笛认得的人不多,但会跟着她的人只有一个。 她被庄剑迟吓到了,但当她看到庄剑迟身后的一百个包子时,她觉得魂都被吓没了。 天夏无笛问:“你……这是干什么?” 庄剑迟道:“送你。” 天夏无笛脑子一懵:“送我干什么?” 庄剑迟一板一眼地道:“讨你欢心。” 天夏无笛看着一百个包子,凌乱了:“……我谢谢你啊。” 庄剑迟一愣,呐呐地道:“不客气。” 她向我表示感谢,这意味着什么? 他还没想透,注意力被一个小孩吸引了过去。小孩可怜兮兮地抽着鼻涕,小心翼翼地扯他袖子,怯生生地问:“哥哥……我可以吃包子吗?” 包子拿来,就是让人吃的,可这是送给天夏无笛的包子,应该给天夏无笛吃。 天夏无笛当然吃不了那么多包子,她最看不得孩子受苦,慷慨地抓起两个包子,塞到孩子手里:“尽管吃!” 更多的孩子涌上来,踮着脚,伸着手,拉高了脖子求包子。 一百个包子很快被瓜分干净,天夏无笛被开心的孩子们带去玩游戏,笑容从没在她脸上消失过。 庄剑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注视着天夏无笛的笑脸,有些情感不由分说地从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迸发。 一个孩子扯着他的衣袖,睁大了好奇的眼睛道:“哥哥,陪我们玩。” 庄剑迟不懂游戏,看到天夏无笛的笑容,却不由自主地加入了游戏。 他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开心,今天他感受到了开心,开心是孩子们的笑,是天夏无笛的笑,也是他自己莫名其妙扬起的笑。 他回去问燕归:“她收下了我的包子,是什么意思?” 燕归惊喜道:“那说明她接受了你的讨好。” 他又说:“她将包子送了人。” 燕归一惊:“什么?” 庄剑迟奇怪地道:“本座却很开心。” 然后燕归就看到了这辈子第一次看到的奇景——庄剑迟的笑。 “……”燕归眼皮子一跳,他是聪明人,也是过来人,他当年对妻子动心时就有过这种傻笑。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预料。 从来不近女色的教主对女人有了意思,这是好事,但如果对象是那个小偷,就不是好事了。 燕归很正经地道:“教主,请不要被那女人骗了,她只是以与您一战为借口,利用您。” 庄剑迟不解:“她利用本座什么?” 燕归挺起胸膛,列数罪状:“她让您同她困觉,请她吃饭,给她买东西,还辜负您的一片好心。” 庄剑迟问:“她这么做,有何目的?” 燕归震声道:“目的就是夺了您的……”他顿了一顿,心道教主情感空白,说什么“夺了您的心”这种有象征性的东西,铁定是不明的,因为他换了一个简单粗暴的词,“夺了您的剑,做教主夫人。” 这把剑是指手中剑,也指男人特有的剑。只要有点头脑的,都明白燕归的意思是,天夏无笛会毁了庄剑迟剑客的命,会毁了他的清白。 庄剑迟有头脑,头脑却没用到男女之情上。他心道男人的剑长在身上,夺不走,他手中的剑……丢了不知多少把,再丢一次又如何?所以他在意的不是男人剑和手中剑的失去,而是另一个信息——“她要做教主夫人。” 庄剑迟问:“教主夫人是做什么的?” 燕归一拍额头,用简单又易懂的话道:“就是天天与您困觉,在床上与您一战高下。” 庄剑迟双眼一亮,天天、一战高下……他恍然大悟。 他提着剑去找天夏无笛,大喊:“天下无敌,做本座的教主夫人,与本座一战!” 天夏无笛:“……啥?” 作者有话要说:燕归神助攻~【捂脸】 第5章 如果你每天都被一个人跟着,这个人还经常给你送礼,你是什么感受? 天夏无笛正被天下无敌跟着。 或许将庄剑迟称之为嗅觉灵敏的犬科动物都不为过,他能第一时间嗅到她的气息,接着以最快的速度追上来,将礼物送上。 自从她用委婉的方式拒绝庄剑迟的“求婚”后,庄剑迟粘得更紧了。她原本以为庄剑迟是臭不要脸,后来才发现,庄剑迟只是没理解她婉拒的意思。 庄剑迟的思想方式很简单,是一便是一,你说一加一再减一,他一定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庄剑迟将毕生智慧都用在了钻研剑法上,在生活方面又有手下操心和伺候,他会这么一根筋,也无可厚非。 实际上,被庄剑迟“追”得多了,天夏无笛觉得这男人其实也挺有意思。 天夏无笛特意记了个账,账上列明了每日收到的礼物数和收获。 比如半年前送出了一百个包子,在她委婉地表示没必要送那么多后,庄剑迟第二天就送来了九十九个包子……然后他便成为了那些灾民的英雄,直到那些灾民重建家园后,他的英雄事迹才逐渐消失。她唯一的收获,就是看到孩子们的笑脸后,心情特别愉快,她愉快,庄剑迟就更愉快。 愉快的庄剑迟收获了她的笑容,开心地送上了第二份大礼,九十九条手绢,原因是她的手绢擦过鼻涕,脏了……后来,他成了红街里每个姑娘都认得的大人物,你问为什么,因为天夏无笛将九十九条手绢都送给了青楼女子,而这些手绢上都刻有庄剑迟的大名,只要有眼色的人,看到这条手绢就不敢为难那些姑娘。这一次,天夏无笛的收获,大概是进出青楼偷盗更方便了吧。 再后来,第三份大礼是绸布,第四份是花,第五份是鞋……送的礼从一开始单调的同款同色,变成了后来的款式、颜色各不同,但数量却越来越少,因为天夏无笛说他送的东西数量太多了,于是他很识趣地减少了数量,从九十九到八十九到七十九……到最近一次送礼时,数量已锐减到了九。 这九样是款式、用途不一的金银首饰,在此之前送来的礼物,除了留下一份自己用外,余下的都被天夏无笛赠送了他人,但这一次,她留下了所有首饰,没有送人。 她被庄剑迟“追”了半年,就算再铁的心肠也会被融化。她是人,不是铁,她心也有柔软得一碰就化的地方。 她浪荡江湖那么多年,看遍了男女情爱,私心里也难免会渴望一份真挚的爱情。金银首饰,是一个男人送给女人的最珍贵之物,她虽然又懒又穷,却没懒到让人帮她使用珍品,穷到卖掉稀世珍宝。 庄剑迟知道她收下了所有首饰,他很高兴,庆幸离她成为教主夫人,与他一战又进一步。 燕归已经放弃教育庄剑迟,由他自生自灭。 庄剑迟不懂情爱,没有燕归指导,难免会碰壁。 他今天就碰了壁。 起因是他发现近期天夏无笛没有对什么东西表现出特别的喜好,这是不太好的现象,没有欲.望,就没有讨好的礼物。他很担心,燕归曾经说过,女人心善变,不用礼物吊着,她会变心。 他担心的时候,会想办法让自己不担心。 他的夜晚总是在练剑,深夜更适合他思考,但这恰恰是天夏无笛活动的时候,所以他们晚上基本没碰过面。他认为,他需要更改一下活动时间,晚上去看看天夏无笛有什么喜好。 于是,他看到了一座奢华的大宅。 大宅不是天夏无笛的家,是一个商贾的家。那天夏无笛在这做什么,当然是偷东西,这是她的职业,也是她的生活来源。 不过今天,她的偷盗却失手了。 如果你在偷偷潜入人家家时,发现有个你认识的男人在盯着你,你有什么反应?你当然是提醒他安静一点,继续做你的事。 可是,如果这个男人穿着显眼的白衣,站在一抬头能让人看到的位置,像告诉所有人你在哪里一样盯着你呢? 天夏无笛崩溃了。 大宅里有不少高手,她现在就被高手充满杀气的目光盯着。她不会武功,所以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个选择:逃。 她逃了,幸好她的轻功很好,只是逃得未免狼狈了一点。 庄剑迟不必逃,看到她逃,才跟着逃。 他很好奇:“你去那里做什么?” 天夏无笛的脸都黑了,她能说正在偷东西吗?她不能,她虽然是小偷,却是个有正义感的侠盗,她不想抹黑自己的名声。 于是她很纠结地找了个美丽的借口,笑眯眯地道:“我啊……我去拜访人家。” 庄剑迟恍然大悟。然后天夏无笛就为自己的借口,感到无比的懊悔。 因为庄剑迟从那以后,都跟着她去“拜访”别人家,不但穿着显眼,还站在显眼的地方。 天夏无笛曾经硬着头皮,委婉地告诉他不要穿白衣,不要站在显眼的地方,更不要打扰她拜访人家。他理解了,他承诺会做到,然后第二天,他穿了一身黑衣,站在她身边。但是,他的气场却掩藏不住,无论在哪都能让人第一时间看到他。 一个月过去了。 天夏无笛是个好脾气的人,但她也有脾气,当她发脾气的时候,别人的脸色就不好看。 天夏无笛就在对庄剑迟发脾气。 天夏无笛很委婉的开头:“庄教主,我们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庄剑迟道:“好。” 天夏无笛无奈地道:“你可不可以别再跟着我了?” 庄剑迟道:“不可。” 天夏无笛道:“你这样,让我很为难知不知道?” 庄剑迟道:“不知道。” 天夏无笛道:“……但我知道,你跟着我,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有自己的生活,你不应该来打扰我的生活。” 庄剑迟不明白:“本座没有打扰你的生活。” 天夏无笛额头有一根青筋在跳,她已经失手了九单,再失手一单,她的名声就彻底毁了。她忍着最后一点耐心道:“庄教主啊,其实呢,有些事不是你认为怎样就是怎样的,比如你认为没打扰我的生活,我却觉得你打扰到了我的生活,所以,出于尊重,你是不是应该听一下我的话,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了呢?” 庄剑迟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然后道:“本座在听。” 天夏无笛青筋一紧:“你在听,那你理解了吗?” 庄剑迟道:“不理解。” 天夏无笛:“……”她忍着最后一点耐心,将“打扰生活”的细节告诉了庄剑迟,她说得很诚恳、动听,如果是一般人,一定会理解,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但庄剑迟不是一般人,他还是不理解。 庄剑迟道:“本座要与你一战。” 天夏无笛是有脾气的,她已经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可我不想与你一战。” 庄剑迟道:“本座正在讨好你,让你与本座一战。” 天夏无笛额头那根青筋突突地跳,声音不自觉地放大了:“无论你怎么讨好我,我都不会跟你一战。” 庄剑迟一怔:“为什么?” 天夏无笛耐心正被磨尽,她咬牙切齿地道:“没有为什么。” 庄剑迟道:“本座要理由。” 天夏无笛道:“没有。” 庄剑迟道:“好,”他突然拔剑,杀气浑然释放,“那现在便与本座一战!” “够了!”天夏无笛爆发了,她爆发的时机很准,恰好爆发在一战爆发前,她愤怒地揪紧庄剑迟的衣襟,使出了这辈子最大声的怒吼,“我不是天下无敌,我不会武功,我也不会与你一战,我姓天,名‘夏无笛’,仅此而已!我是个偷东西的侠盗,你每天都跟着我,影响到了我的收入,没有收入我就没有钱吃饭,我就得挨饿,你要当天下无敌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请不要影响到我的生活,以后我也不想见到你,请找别人去!”她丢开庄剑迟的衣襟,将怀里珍藏的九样首饰丢到庄剑迟身上,厉声道,“你的东西还给你,其它的东西我都送人了,你想要回来的话,就请别打扰我赚钱!” 她转头要走,庄剑迟跃到她面前,一脸不解地问:“本座不明白。” “嘣——”天夏无笛脑中最后一根弦断了。 她深吸一口气暴吼:“意思就是,我讨厌你,请你滚蛋!” 第6章 庄剑迟真的从天夏无笛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那天是以什么心情离开的,又去了哪,天夏无笛不知道。 从他离开后,天夏无笛的生活恢复了正常,她可以来往每个地方,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就像挣脱囚笼的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 你以为她从此就能这么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地过自己生活么?你错了,她是自由了,心却不自由。 因为庄剑迟在离开前说了一句话:“可我喜欢你。” 不是“本座”,是“我”,这大概是他这辈子说过最温柔的情话了。他是真心的,无论哪个男人跟了一个女人半年,看遍这个女人善良的一面,都会被这个女人的美好打动,他情感空白,却不是不懂情爱,他也会动情,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燕归不管他,却曾告诉他,喜欢一个人就要去追,去用她喜欢的东西打动她,他这么做了,但方式不对,她不理解,她也没有想要去理解,所以导致了他们的矛盾。 天夏无笛不是狠心的人,她意识到自己确实有过分的地方,庄剑迟只是思考方式与她不同而已,如果她耐心说明,他会懂的,关键在于她一开始没有坦白自己的身份,没与庄剑迟说清楚,然后一爆发就不可收拾了。 她想,大概这辈子都与庄剑迟无缘了,从此她是天夏无笛,他还是天下无敌,他们再也没有交集。 幸好老天爷没斩断他们的姻缘线。 应该说,幸好庄剑迟是个坚持不懈的人。一个男人能为了与人一战,“追”了一个人半年,他当然也会为了自己想要的爱情追一个人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他们的姻缘线就在这个晚上重新连上。 这是一个幸运的晚上,对天夏无笛来说,却不是那么幸运。 她不幸地闯入了一个武林世家。 武林世家最不缺的就是高手,有高手就意味着她的行踪很快就会被发现,并成为高手包围圈中的猎物。 她现在就被高手们围在了中央,面色凝重。 她的轻功天下第二,如果是普通人,她可以轻松闯出去,可是这些人充满杀气,有杀气的人就是一把剑,削铁如泥的剑,不将她的头颅斩下誓不罢休。 这是世上最可怕的高手,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要了天夏无笛的命! 杀气像寒风一样钻入皮肤,天夏无笛冷得浑身打颤,那些刀剑在一瞬间逼到了她身前,她看到了刀剑的银光,却看不到快刀快剑。 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在死亡面前奋力抗争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享受死亡。 快刀快剑却没割破她的喉咙,因为在它们距离她咽喉只有三寸的时候,它们被削断了。 能一瞬间削断高手们的武器,这要么是利如金刚的风,要么是快若闪电的剑。 风无声无息,去向未知,救下她的,当然只能是去向可掌控的剑。 剑无情,人却多情。 庄剑迟就在她面前,像巍峨伟大的高山,又像千年不倒的巨墙,为她挡下血雨腥风。 她怔愕地望着不应在这时候出现的庄剑迟:“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庄剑迟没有说话。他手里握着剑,剑是凡铁,但在他手里就是绝世宝剑,他的剑快、狠、准,剑下从没失手,不到半炷香,那些人都倒在他的脚下,如同战败的俘虏,屈辱、狼狈。 他孤傲地收起剑,一眼都不看脚下的“蝼蚁们”,抱着天夏无笛离开。 他们来到了安全的地方,庄剑迟放开天夏无笛,收起剑,无言地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 这不是普通的一眼,是一个男人在看着心爱女人受到委屈时才有的眼神,心疼、担忧、难受以及无法表达的痛苦,天夏无笛第一次在庄剑迟平静无波的眼里看到那么多情绪,如果在这时候,她还让他离开,那她真是无情无义了。 她抓住了庄剑迟的手,在她意识到自己做什么之前,她说话了:“你别走啊。” 庄剑迟身体一震,他握剑的手很稳,剑却在颤抖,他在紧张,出口的话带着一点不敢相信的颤抖:“你留下我?” 不是高高在上的“本座”,而是“我”,这意味着他将她视为平等的人对待。 “我……”千言万语到嘴边都不知怎么说,天夏无笛思绪很乱,这个高傲的男人被她伤了心和自尊,理应丢下她,从此跟她江湖不见,却在她出事时,第一时间出现救下她,她对此是感动的,可是除此之外呢,难道就没有别的情感? 有的,她不是无情无义的人,对他这段时间以来的付出,她感激、感动,也心动。 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一个男人的追求,她也不例外,尤其是这一个会关心自己的男人,虽然他不善言辞了一些。 “什么?”庄剑迟回过头,眼神里流露出丰富的情感,如果能读得懂,你会发现这情感称之为“期待”。 天夏无笛尴尬地挠挠脸颊,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很拙劣的话:“呃,我很感谢你今晚来救我。” “举手之劳。”庄剑迟眼里的光芒逐渐暗淡下去。 幸好还没熄灭,天夏无笛及时道:“那个,明天就是正月十五了,一起过?” 庄剑迟双眼一亮:“好。” 正月十五,这是一个热闹的日子,热闹的日子就少不了爱热闹的人。 庄剑迟不是爱热闹的人,天夏无笛却是。 她很少过节,过节对她来说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但如果多了陪她过节的人,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式了。 这是很值得纪念的节日。 天夏无笛大概这辈子是第一次这么开心地过节,她甩开了自己的形象,拉着庄剑迟的手跑遍大街小巷,吃遍好吃的,玩遍有意思的玩意,最后她开心的脚步停在了河边。 放河灯,是传统,也是寄托愿望的方式。 她只在小的时候放过一次,后来双亲过世后,就少了能陪她放河灯的人,也少了寄托的愿望。 她是懒人,懒得寄托愿望,所以她的河灯上没写任何字,她只是单纯地想体验一下久违的感觉而已。 庄剑迟却不是懒人,他有他的愿望,他写下愿望,将河灯放入河中,随着流动的河水飘向远方。他在看着她的笑脸,笑如灿桃,美得无法用他稀少的词汇量形容。他下意识伸出了手,轻轻帮她拂去碎乱的发。 她一愣,没有避开,脸上反而难得地染上一抹红晕。 于是庄剑迟更放大了胆,指尖接触她肌肤的地方越来越多,直至手掌贴在她脸上,抚摸她的脸颊。 她的脸更红,羞涩地看向别处,心跳快得几乎要跳出胸口。 庄剑迟的心跳也很快,他的呼吸很沉,他逐渐向天夏无笛靠近、再靠近,只需要再近一点,就能吻上她的唇。 他猛地被推开。 他怔愕,她吃惊。 他想不到自己会被拒绝,她想不到他那么突然。 庄剑迟是个高傲的男人,他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都是被捧在高位的王者,他有不容践踏和拒绝的自尊心,现在他就被再次伤了自尊心。 他失落地看了天夏无笛一眼,悲伤地走了。 “庄剑迟……”天夏无笛愕然地伸出手想抓住庄剑迟,这一次,庄剑迟却没有回头也没有犹豫,在她的手碰上他衣袖前一刻,化作一缕风消失了。 天夏无笛看着天际的那一抹白,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她有预感,这一次,庄剑迟不会再回来了,她要失去他了。 但她是个很被动的人,她也实在懒得去主动,庄剑迟走了,她也不想去追。她只是失落地沿着河边行走,期望这美好的夜景能改变郁闷的心情。 夜很沉,喧嚣逐渐消失,夜归于孤寂。 月悬在头顶,照得她的影子很长很孤单,就在一个时辰前,她身边还有一个人,一个时辰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陪着她的,除了寂寞就只有还在河上流淌的河灯。 灯很美,灯芯的火却如即将消失的爱情,逐渐熄灭,她的河灯没有愿望,熄灭了就熄灭了,但庄剑迟的呢?难道他的愿望熄灭也无所谓? 她生出难以说明的恐慌,跃到河边,焦急地寻找庄剑迟的河灯,她说不出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有种念头在告诉她,必须找到那河灯,守护河灯的火,让他的愿望永不熄灭。 她找到了他的河灯,她小心翼翼地捧起河灯,削去一小截灯芯,让火燃得更旺。 接着她就看到了他写满愿望的红纸。 纸红得像火,像他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样,热情、充满生机,纸上印出他力透纸背的字,字遒劲似龙,如苍松般不屈。 鬼使神差,她拿出红纸,打开一看。 她怔愕。 “娶天夏无笛为妻。庄剑迟。” 她拿着这张红纸,进入了凌云教。 这是她第一次做这么大胆的决定,主动去找庄剑迟。 庄剑迟跟了她半年,她从来没有回应过什么,她认为,这一定是老天的惩罚,让她遇上这个人,然后为他所困。 庄剑迟就在月色下,他站在教门前,望着的,是站在房顶上的她。 他像是预感到她会来一样,目光远放,看着她。 她跃到他面前,展开那张红纸:“我看到了这个。” 庄剑迟面无松动:“所以?” 天夏无笛叹口气:“所以我来了。” 庄剑迟问:“你来做什么?” 天夏无笛露出一丝笑意:“来实现你的愿望。” 庄剑迟一怔:“当真?” 天夏无笛是懒人,懒人在这时候终于不懒了,她握起庄剑迟的手,把红纸放入他掌心,再阖上:“当真。”她脸上染了一丝红晕,然后她踮起脚尖,蜻蜓点水地在庄剑迟唇上落了个吻,“我是来与你一战的。” 庄剑迟眼眸一深,抱着她加重了这个吻,耳鬓厮磨间,哑着声问:“与我战什么?” 天夏无笛轻轻推开他,将他拉入了房内,用力一推,让他倒在了床上,笑意盈在嘴角:“当然是与你在床上一战,且看是你天下无敌,还是我天下无敌。” 庄剑迟嘴角扬起难得的笑意,挥手打落纱帐,拥着她滚入床内:“好。” 这一战,孰胜孰负,你不知,我不知,只有他们知。 就算一人胜,另一人负又如何?输的人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反败为胜。 这是天夏无笛的故事,也是天下无敌的故事,究竟这世上谁才是真正的天下无敌,有什么关系?只要天下无敌(天夏无笛)在自己身边,自己就是天下无敌。 第7章 书呆,你别跑 一、 萧黎最近很抑郁,打从几天前开始,他每天早上起来,都会坐到房门前的台阶上,叹气几声。 这不,这天一大早他又抑郁地坐在了台阶上,唉声连叹:“唉唉唉……” “诶,书呆,这衣服咋个穿呀?”屋里头传来了一个少女的轻灵之音。 听到那声音,萧黎打了一个颤,伸手捂上耳朵,碎碎念着:“我听不到,我听不到。” 然而,里头又发出了一声大吼:“嗷--书呆,我穿反衣服了!” 声音之大,震得萧黎耳朵鼓鼓作响,他抖了抖身子,只得认命地走了进去。 屋里,一个少女正坐在床上,在不停地折腾着自己的衣裳。这少女眉清目秀,一双眼流动着水灵的光,嘴角边有着两个小巧的酒窝,瓷白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整个便是个脆生生的女娃。然而,与这张脸不协调的,是她那洪亮的嗓音和粗鲁的动作。 萧黎低垂着头走了过去,叹气道:“姑奶奶,又怎么了?” “诶,书呆快过来,”黎小陌朝萧黎招了招手,道:“这衣服我不会穿,你快来帮我。” 萧黎扶额道:“昨天我刚教过你来着。” “什么!你教过我?我怎么不记得?”黎小陌一拍大脑,惊讶地道,“对了,我可是失忆了的人,所以我不记得了,你快来帮我穿!” “……”萧黎的嘴角抽动了一下,这失忆的人跟不记得怎么穿衣服是两回事吧? 但是,看到黎小陌那气鼓鼓的模样,萧黎还是不忍心地走了上前,闭着眼摸索过去。 然而,刚碰到那衣襟,他的手便被扯过,一下子便覆在了一团柔软上面:“哎哟,你这般磨磨蹭蹭地到什么时候,快些啦。” 萧黎的脸唰地一下通红了,他赶忙撤回了手,将眼睛闭得更紧了:“失礼,失礼。” 黎小陌皱紧了眉头,一把扯过他的手,大声吼道:“快点!” 萧黎被她吼得浑身一震,便哆嗦着手,往她的衣结摸去,颤颤巍巍地帮她系好带,穿好衣。 当一件上衣穿好时,萧黎已是满脸通红,少女肌肤滑腻的触感犹存在指尖,烫得他浑身灼热。 脑袋一蒙,他便忽地冲了出去,丢下黎小陌一人在房内呼唤:“诶诶,书呆,书呆——” 二、 好不容易将脸上的燥热除去,又伺候好了那个姑奶奶,萧黎这才拿起他的书朝门外走去。 “哎哟喂,我的脚扭了。” 萧黎的脚步一顿,踟蹰了一下,赶忙又加快步伐往前走去。 可是,“哎哟喂!书呆,我的脚扭了!”又一声大吼从他背后传来,萧黎的步伐一僵,身子一抖,只得无奈地走了回去。 “姑奶奶,又怎么了?” 黎小陌坐在台阶上,指着自己的右脚道:“脚扭了。快帮我瞧瞧。” 萧黎叹了口气,走过去蹲下,碎碎念了几声“失礼,失礼”,便拉过她脚四处按压:“是这儿?还是这儿?” “书呆,你隔着靴袜,怎么能按得好?”黎小陌一急,就打开了萧黎的手,快速地脱了自己的靴袜,露出了一只白嫩的玉足,“呶,这样才行。” 而萧黎早在她脱袜的那一刻,转过头去了:“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哎呀,这种时候还什么礼不礼的,”黎小陌扯过萧黎的手就放到自己的足上,嗔道,“你再磨磨蹭蹭的,一会就赶不上时候去教书了。” 听到这话,萧黎一怔,便闭紧了双眼,摸索着给黎小陌按揉,边按还一直念着“失礼,失礼。” 静静地看着萧黎那呆愣的模样,黎小陌的嘴角莫名地弯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 待按好黎小陌的脚后,萧黎赶忙站起,估算了会时间,现在已经迟到了,他连忙抓起书本,就要冲出去。 可是有人却不愿意了,黎小陌扑了上去,直接挽上了萧黎的胳膊:“书呆,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 “……”不好。 “呐,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那快走,快走!”说完,黎小陌开心地扯着萧黎就往外走。 萧黎可苦了一张脸了,真不知自己是前世欠她还是怎么的。想他不过是个小镇的教书先生,平日里还兼顾大夫的身份,也没得罪别人,犯什么错,然而却偏偏碰上了这个粗鲁的女人。 几日前,他刚教书回来,就在自个的家门口发现一个女子躺在那里,当时身为大夫的他,自然会倾力相救。 但当她醒后,她说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叫“黎小陌”。萧黎当时没有怀疑,考虑到黎小陌孤身女子一人,在外面游荡也不安全,他便答应让她住在自己家中,待她想起过去的事情后,再送她回去。 结果,这么一住,黎小陌就没再走了。从此就开始了萧黎惨招黎小陌肆虐的日子。每当他归家晚点的时候,黎小陌就大嗓门一吼“我饿了”,街坊邻居一听到,便赶忙跑到私塾寻他,迫得他不得不跑回去,伺候这个姑奶奶。 久而久之,大伙都知道他们小镇的萧先生,娶了一个大嗓门的夫人。 三、 遣散孩子们后,萧黎刚得松一口气,却又被一道身影缠了上来。 “书呆,我肚子饿了。”黎小陌摇晃着他的手喊道。 萧黎揉了揉额角,道:“你方才不是才吃过么?”方才休息时间,黎小陌就嚷嚷着肚饿,他只得给了她几个铜板,让她去买些吃的,哪知道,这么快她就肚饿了。 黎小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不够,我还是饿。” 萧黎叹了口气:“那我们去买些菜,回家做饭吧。” “好好,快走快走!”说完,黎小陌笑着又扯着萧黎的手,带着他一路往前走去。 萧黎对她这般大胆的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了,这般隔着衣衫扯手臂,远比她让自己给他穿衣的好。 黎小陌拉着萧黎走到了菜市,便乖乖地站在一旁,看萧黎买菜。 萧黎的模样清秀,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儒雅公子的气息。他的脾气随和,是以能一直忍着黎小陌的胡闹,但唯一不好的,就是太过守礼,虽然在黎小陌的带动下,有所改观,但也并非一朝一夕完全改变的。 买好菜后,萧黎便挑着菜道:“走吧。” “好叻!”黎小陌又攀着他的手,瞧了一眼他手里的菜,“我看看,唔,有鸡有青菜,好多好吃的呢。” 萧黎微微侧头,正瞧着黎小陌嘴角的那小小的酒窝,如今夕阳正下,红色的霞光照射在她瓷白的脸上,印上淡红色的光晕。 一瞬间,萧黎竟看得痴了,他此刻才发觉其实黎小陌很好看,虽然她性格马虎了一点,但为人却很纯真善良,常常去帮助邻里乡亲。 不自觉地,萧黎的头竟缓缓地凑了过去,看着那一张一合正唱着歌的唇,他竟有种想尝一口的欲望。 “诶,书呆?我想进去那儿玩玩。”这时,黎小陌停下了脚步,指着前方道。 萧黎打了个激灵,反应过来,懊恼着自己怎么生出这种不轨的想法。他甩了甩头,便顺着黎小陌的手指望去,却见竟是指着一间小赌坊。 “这……”这等地方,萧黎自然没进去过,但赌坊里有多黑暗他是知道的。不过,他瞥了一眼黎小陌,看到她眼底流露出的期望神情,脑袋一蒙,想到方才自己的不轨想法,脸唰地就变红了,“你……想去就去吧,我……我先回家做菜。”说完,赶忙迈步跑了。 “喂,给我钱呀——” 话一落,一个钱袋便凭空抛了过来,黎小陌赶忙接住,抬头望了眼那个急匆匆的身影,垫了垫手里的钱袋,露出了一个不明意味的笑。 四、 “咚咚咚”剧烈的敲门声响起,萧黎还在厨间做菜,听到这声音,赶忙走了出来:“来了。” 然而,一打开门,他傻愣了。 只见一个高大凶猛的大汉手里正拎着一个少女,而少女正苦涩地笑道:“嘿嘿,书呆,我回来了。” “这,这……”萧黎还搞不清到底是什么情况,就见那大汉随手一甩,把黎小陌仍到了他的怀里。 萧黎倒退了几步,才站稳住脚,放开了黎小陌后,连忙道:“失礼失礼。” “还失什么礼,交出钱来!”那大汉大吼出声,把萧黎吓了一跳。 萧黎赶忙走上前,赔礼道:“这位壮士,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大汉嗤鼻了一声,指着那作势要开溜的黎小陌道:“这女人到我们赌坊赌钱,现在欠了一屁股债,你不是他相公么,快替她还债!” “什么!”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萧黎倒退了几步,他睁大了眼看着黎小陌,“你……你把我的钱都花光了?” “嘿嘿嘿,”知道自己闯祸了的黎小陌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讪讪地道:“那个,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玩,就……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我我,我找找还有没有银子,我……”她翻了翻全身,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都还是萧黎买的,她身上哪有什么银子。 而萧黎则是又气又恼,他拍了拍大腿,恼道:“你可知那是我所有的积蓄,你竟然花光了!我……我真是错信了你!” 黎小陌一怔,她完全没想到事情有这么严重,她低声歉疚地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你……你……唉,罢了,她欠了多少钱,我找找可还有剩余的银钱。” “哼,”大汉嗤鼻了一声,厉声道,“五十两。” “五十两!”萧黎惊诧地大喊道。 “嗯哼!” “五十两,这么多,这要我去哪找啊……”萧黎的脸色唰地变白了,他一个小镇的私塾先生,月例不过一两银子,现在这钱又被赌输光了,一时半会他哪凑得来银子还。 “这位壮士,可否打欠条?小生手里一时半会,委实没有那么多的银子。” “哼!本赌坊盖不赊账!若是没有……”那大汉唰地一下拔出了手里的刀,银色的刀身倒影着黎小陌的身影,“若是没有,那我便杀了她,拿她的头颅去给老大交代!” “别别别,”萧黎急忙制止了他,“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哼!”大汉收回了刀。 萧黎吁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的汗,他看了一眼瑟缩在他背后的黎小陌,无奈地长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他从怀中掏出了一块精致的玉佩,爱怜地放在手里抚摸。 黎小陌侧头看去,这枚玉佩玉质上乘,泛着丝丝霞光,虽然年代看起来有些久远,但想来也是个名贵的物品。 萧黎爱抚了很久,低声叹道:“娘,对不住。”而后,他将玉佩递到了大汉的面前道:“这玉佩少说得值五十两,你拿去罢。” 大汉哼了一声,扯过玉佩端详起来,发觉是个好东西后,便甩门而去了。 萧黎身子一软,紧绷的神经松懈了下来,他寻了个凳子坐下,而闯祸了的黎小陌一直瑟缩在他身边,不敢开口说话,一直到萧黎开口才打断两人之间的沉默。 “那块玉佩是我娘生前唯一留给我的东西。” 黎小陌一怔:“你娘?”她来到萧黎家里这么久,除了知道他独身一人居住外,对他什么都不了解。 “其实,我本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然而,有一日我们全家去游玩时,忽然……”萧黎顿了顿,忽地攥紧了双拳,冷声道:“忽然路遇山贼,我们所有的财产被掳劫一空,而我爹娘……他们则为了护我则身受重伤!” 听到“山贼”这两个字时,黎小陌忽地倒吸了一口气。 萧黎的眼中射出一丝恨色:“那时我们当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后来,幸得这里的大夫路过,将我爹娘带回救治。可惜……”萧黎的手握得更紧了,“可惜我爹娘还是伤重而逝了。此后,我便回家变卖了剩余的家产,回来这里,与那帮助我们的大夫学习起医术来了。但是……该死的山贼!”话语一转,他狠狠地锤了锤桌子,发泄愤怒。 黎小陌浑身一震,连呼吸都瞬间停止了。她愣愣地望着萧黎,眼里流露的不知是什么意味。 萧黎深吸了一口气,侧头望了一眼那似乎被他吓坏的黎小陌,长叹了口气,没再继续说他自己的事了。他站起了身,道:“早点休息吧,明天我瞧瞧私塾那边能否先支些工钱给我。” 五、 第二天一早,萧黎起来正想给黎小陌准备早饭,可黎小陌竟然不在房内。他疑惑地在屋子周围找了找,还是没见着,以为她去玩了,便没放在心上。 午时,他教书回来时,发现黎小陌还没回来,他开始焦急了。他跑到了长街上,到处唤黎小陌的名字,可是却没人应答。 这时,一道急切的声音从他背后传了过来:“萧先生,萧先生。” 萧黎回头望去,见到来人是邻居杨叔:“杨叔,怎么了,如此惊慌。” “嗨,”杨叔不由分说便拉着萧黎走,“你家小娘子出事了……”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萧黎一下子就蒙了,不知怎么的,他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当年父母亲被贼人砍伤的一幕,脸色唰地变白了,他赶忙拉着杨叔的手跑了起来,“她在哪,快带我去。” “哎哟喂,我这老骨头啊,她在赌坊里,你自个儿跑去吧。”说完,杨叔赶忙撤开了手,扭头就走。 萧黎紧张之刻,也顾不上那么多,赶紧撒腿就朝赌坊跑去。 刚到赌坊附近,便看到外头挤满了人群,围观之人那么多,一定是出大事了! 萧黎脸色一变,急忙冲上去,从人群中挤了进去。而待看到里头的情况时,他愣了愣。 只见赌坊里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动作,视线都放在一个赌桌上。那赌桌上,黎小陌正挽着袖,一脚搭在凳子上,下弯着腰,勾手挑衅着站在她对面的虬髯大汉:“来吧,继续下注。” 她对面的虬髯大汉此刻脸上挂着几滴冷汗,面色有些紧张,他搓了搓手,便捞起了色盅,摇晃起来。 “大、大、大、大。”周围的人死死地盯着那色盅喊了起来。 看到众人这么一喊,萧黎也忍不住被带动,在心里喊了起来。 “叮”一声响起,色盅按压到桌上,停了下来。 这下萧黎连脖子都拉长了,死死地盯着那正缓缓打开的色盅瞧。 “五、六、九,大!”众人哗然出声,欢呼道。 那虬髯大汉脸色唰地变青了,他一拍桌子,指着黎小陌怒喊道:“你出老千!” “你胡扯!”黎小陌一急,便叉腰指着他骂起来,“这么多人在这看着,我出啥老千了,你少糊弄我!” “哼,不出老千,你能赢那么多盘么!来人,给我捉住他!” 此话一落,围观的人群知晓这是庄家耍赖了,连忙轰然作散,把萧黎都挤到了外面。 当萧黎好不容易闯进去时,正看到几个大汉扯着黎小陌的臂膀,而黎小陌似是在挣扎。 “小陌!”萧黎惊慌地喊了出口,便冲过去,用力地掰开那些大汉的手,“你们放开她!有什么冲着我来,不要为难一个弱女子。” 虬髯大汉哼了一声,便甩甩手,让那些大汉下去:“哼,你是何人?跟她什么关系,你可知道你阻挠我们的下场是什么。” “我……”萧黎忽地怔住了,他跟黎小陌的关系?知己,房客,还是…… “她是我的娘子!”萧黎喊了出声,便故作亲密地揽住了黎小陌的腰,一脸坚定地望着虬髯大汉。 而黎小陌听到这话时已经惊讶得合不拢嘴了,她双眼一亮,便问道:“书呆,你说的是真的么?” 萧黎一愣,便低下头凑到她耳边道:“失礼了,情况紧急,我……抱歉。” 黎小陌一愣,虽然知道萧黎这是演戏,但是她的心还是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脸都红了,她轻轻地往萧黎的怀里靠了靠,低声道:“书呆,不枉我喜欢你那么久。” 然而萧黎却没听到她的话,他又紧了紧这个怀抱,直勾勾地盯着虬髯大汉道:“你欺负一个弱女子算什么。” 虬髯大汉哼了一声:“她出老千,我自然得逮着她,教训一番!” “你胡扯!我压根就没出老千!”黎小陌一急,怒道。 萧黎则较为沉稳,知道跟虬髯大汉讲理是没有用的。他抿紧了唇,镇定地道:“你要怎样才肯放过她。” 虬髯大汉双眸一亮,他盯着萧黎那模样瞧了瞧,便扯出了一个大笑容,不屑地道:“想救她,可以,赢我五局,我就放过她。” “什么!你简直是使诈,书呆他压根就不……” “好,赌就赌。” 黎小陌一怔,攀着萧黎的手道:“书呆,你明明……” 萧黎拍了拍她的手,安抚道:“没事的,赌一赌,总比你出事的好。” 一句话,让黎小陌的心变得暖暖的,她担忧地望了萧黎一眼,便点了点头道:“好。” 这下,这次便换成萧黎与虬髯大汉赌了起来。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不知是萧黎运气太好,还是虬髯大汉发挥不好,五局下来萧黎竟然局局都赢,当真厉害。 五局后,虬髯大汉已经惊呆了,而黎小陌则开心地蹦了起来,伸出袖子给额头渗出微汗的萧黎擦了擦,激动之下,还亲了他一口。 轰地一下,萧黎的脸上瞬间泛起了红晕,烧得脸都烫了起来。 他怔了好半响,才在黎小陌的推动下反应过来,他侧头看了眼黎小陌,竟然觉得此刻笑意盈盈的她又多了几分姿色,看得他心都醉了。 他吞咽了一口唾沫,有些语次不清地道:“如今,我……我赢了,你……该放她走了吧。” 那虬髯大汉瞪了一眼那做鬼脸的黎小陌,便叹了口气,从怀里取出了一样东西,丢给了萧黎,“快走,快走,晦气,呸!” 萧黎接过那东西,定睛一看,竟然是昨日他拿来抵债的玉佩:“这……”忽然,脑中闪过一丝光,他悟道,“小陌,你今日来这里,是要给我赎回玉佩的?” 黎小陌讪讪地笑着点了点头,挠着发道:“我知道我昨日不对,把你的钱输光了,所以我今日便来找庄家再赌一局,若是我赢了,他便得把玉佩还给我,若是我输了,我便在赌坊帮他干活一年还债。” “小陌……”萧黎微微一颤,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内心的情绪,他双手一揽,便将黎小陌紧紧地拥在了怀里,“下次不要这么做了,若是我没有赶来,你……你……” “书呆?”听到萧黎话语里的颤抖,黎小陌心生一暖,也回拥住了他,低声道:“傻子,我怎么可能会出事呢?” 六、 这天萧黎教书归来,刚踏出私塾,便听到众人大喊道:“山贼来啦,山贼来啦!” 山贼?萧黎打了个机灵,莫非是附近山上的那帮山贼?听闻那些山贼都是些草莽大汉,这些年虽然没有来打劫这个小镇,但想必他们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糟!黎小陌! 想到那个人,他便撒腿朝家跑去,这一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穿着袒露,虎背熊腰之山贼,但他无暇理会,一心只记挂着黎小陌。 然而,当他跑回家时,发现家里一片混乱,而黎小陌却是不见了踪影。 他一急,赶忙跑出去,只要逮着人就问:“小陌在哪,小陌在哪!” 可是,每个人都忙顾着整理自己被劫后剩余的东西,都无暇理会他。 他急得冷汗直流,而那些山贼则在他四处找人之时,全部离开了。他跺了跺脚,瞧了一眼不远处的山,便冲了过去。 他跑到那座山时已是气喘吁吁,但他不敢停下步伐,连忙继续往上方跑去。 当他跑到山寨门口时,便看到一堆人围在门口,呼喝着今日劫来的东西,齐齐举着刀呐喊。 “小陌!”在那群人中,一个娇小的身影显得特别显眼,看到那熟悉的人,萧黎连忙喊了出声。 黎小陌头一歪,就欣喜地喊道:“书呆,书呆,快来救我!” 萧黎一急,便冲了过去,发现黎小陌被绑着,而一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 “别过来,不然我宰了她。”架着刀的黑衣男子喊了出声。 萧黎的脚步一滞,忙摆着手道:“我不过去,你……你小心点,别伤害她,有话好好说。” 黑衣男子眯了眯眼,微微撤离了手里的刀,冷声道:“你是谁?来这是要赎人的?” “我……”萧黎一怔,便挺起胸膛道:“我是她的夫君,不错,我是来赎人的。你们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们放过她。” 那黑衣男子双眼微微一亮:“我们想要什么都会给?” 萧黎沉了沉呼吸,看着那明晃晃的刀,他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起过去父母重伤的一幕。但是,为了黎小陌的安危,他不能胆怯!他甩去了脑海里的回忆,挺起了胸,正视者他们:“对。” “好。” 七、 萧黎看着眼前这些老弱妇孺,不由得惊呆了。 方才那黑衣男子提出要的东西,竟是要萧黎他给他们山寨的病人治病。 萧黎怔怔地望着这些人,有的是染上了风寒,有的是受伤没有良药治疗,甚至还有因为肚饿没东西吃,误食毒草的。 原来他们山寨之人因为长得凶恶,有时带着病人到萧黎所在的镇里看病,大夫都怕他们闭门不见,后来没办法,他们只得带病人到数十里外的大城市治病。但这一来路途遥远,二来病人太多资金不足,久而久之,这些病人也不愿意去看病了,便待在山里等着病死。 萧黎这才知道,这些山贼很多都是附近闹饥荒的灾民来的,因为朝廷不派人赈灾,他们苦于没有饭吃,便做了打家劫舍的勾当,但思虑到萧黎所在小镇的困穷,一直都未前去打劫,但今天实在是饿得慌了,便不得已下山打劫了。 看着这些山贼穷困的模样,他这个厌恶山贼的人,竟生起了丝丝怜悯之心。 “书呆,书呆!快来帮我。”一道轻灵的声音传来,萧黎一怔,便走到了黎小陌的身边,帮她给一个大汉处理伤口。 “呐,书呆。”黎小陌瞟了一眼那认真做事的萧黎,低低地唤了一声。 萧黎浅浅地应了一句:“嗯。” 黎小陌不明意味地看着萧黎,试探性地问道:“书呆,你瞧这些山贼其实都挺可怜的是不是?” 萧黎手上动作一顿,又应了声:“嗯。” 黎小陌扯了扯自己的衣角,忸怩道:“那……如果我告诉你,其实我……” “哎哟喂,好痛啊——”一道声音打岔过来,两人循声望去,却见是那个大汉喊出的,萧黎一怔,便低垂着头,不再说话认真给大汉包扎起来了。 黎小陌双眼一眯,便背着萧黎,给那大汉丢了一记眼刀子,骇得那大汉身子抖了抖。 黎小陌又看了一眼萧黎专注的模样,又不好再开口打扰他了。 山寨里的病人非常多,萧黎这么一帮,便帮了十数日。黎小陌每天都跟着他,帮他打下手,还时不时地跟他说这些山贼多么可怜,山贼也并非全是坏人之类的话,而萧黎则是不发一言,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直到把最后一个病人看完,开了药方后,萧黎这才把在他耳边絮絮叨叨的黎小陌拉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 “书呆?”黎小陌歪着头疑惑地问道。 萧黎抿了抿唇,犹豫了一会,便问道:“小陌,你为何总是在我耳边说山贼的好话,莫非……” 黎小陌浑身一震,难道他发现什么了,她眼珠子骨碌转了一圈,正看到萧黎的背后,几个山寨中人正趴在墙边,使劲地给她使眼色。 她一愣,赶忙开口打岔:“莫非什么?” “莫非你……” “我……”黎小陌的心砰砰直跳。 “你喜欢过山贼的生活?” “……” “呼——”听到这里,听墙边的山寨中人,都纷纷吁了一口气。 “嗯?什么声音?”萧黎一怔,便要回头。 “哎呀!”黎小陌瞪了一眼那些人,示意他们快走,然后伸手一扯,就把萧黎掰了过来,想也不想就凑唇吻了上去。 当那柔软的唇触上的时候,萧黎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似要跳出胸腔一般,鼓鼓作响。他瞪大了双眼,已经完全呆愣,连手都僵在了那里。 似是羞涩一般,黎小陌的动作非常生涩,她仅是将自己的唇贴了上去,而后,便这么瞪大了眼睛望着萧黎。于是,到最后,这一个吻,变成了他们俩双唇相贴,大眼瞪小眼的情况。 后来,察觉到萧黎也没有进一步的意思,黎小陌一恼,便一把推开了萧黎,跑走了:“书呆,你个混账!” 萧黎一急,便冲了上去,拦下了黎小陌:“小陌,我……” “书呆?”黎小陌一喜,转过身,等着萧黎的答复。 “小陌,我……”萧黎垂下了眸,有些犹豫。 “你个死书呆!”黎小陌跺了跺脚,就又掰过萧黎的脸,亲了一口,“书呆,我喜欢你!” “啊?”萧黎一愣,失神了片刻,便看到黎小陌气得又想回头跑走,他赶忙伸手一揽,将黎小陌拥到了怀里,脸上忽地泛起了红晕,“小陌,其实,我也喜欢你。” “真的!”黎小陌双眼一亮,余光瞥了一眼他的后面,便闭上了眼,将脸往萧黎那凑,“那你亲我。” 萧黎两颊一红,咽了咽口唾沫,看着黎小陌那紧张得微微颤抖的睫毛,他的心都醉了。他圈紧了这个怀抱,缓缓地将唇凑了上去,轻轻舔舐,温柔地探舌入内,交汇着彼此的气息。 这个缠绵的吻很长很长,当萧黎放开黎小陌时,她已经脸红得快晕了过去,她瘫软在萧黎的怀里,手指在萧黎的胸口打绕着圈:“书呆,书呆。” 萧黎握着黎小陌的手,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书呆,我想跟你生活在一起。” 萧黎一怔,微微笑道:“好。” “书呆,”黎小陌犹豫了一会,垂下了双眸,“其实山……” “其实山贼也并非全是坏人啊。”萧黎接过话,便自言自语地道,“以前我因为自己遭遇的事,便认为山贼都是恶人,现在看来,其实他们也不坏,甚至还可说是可怜。” 黎小陌双眼一亮,“书呆,你……” “小陌,”萧黎握紧了黎小陌的手,道:“这几天待在山寨的日子,委屈你了。但我能感觉得到,其实你很喜欢跟这里人相处的可对?你要是喜欢,我……我便陪着你,一起过过山寨生活吧。” “真的?” “嗯。我也应该收起成见才是。”萧黎点头笑道。 黎小陌开心得蹦了起来,一把掰过萧黎的脸就是一记舔吻,然后拉着他的手往外跑去:“书呆,你说好的,可不许跑哦,我们今天就拜堂成亲吧!” “啊?” 八、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月色凄迷,喜房内的喧嚣渐渐沉寂,而在喜房外头,几个大汉正凑在一起低声似语。 “我说,老大终于把她暗恋已久的书生拐到手了。” “可不是么,咱们老大花费了那么多心思,又是假装失忆,又是让咱们赌坊的兄弟陪她演戏,又是让咱们去劫她的,这书呆子再不开窍,咱们绑也得把他绑到老大的床上去。” “就是就是,老大喜欢他这么久了,每次下山来都要偷偷去瞧上几眼,好不容易混到那书呆子旁边,要是再不把他拐上床,这老大也白当了。” “那不知她为什么会喜欢书呆呢?” “嗨,还不是因为她小的时候下山来玩,正好遇上那个上山采药的书呆,就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呗。所以……咦,刚才是谁在发话?” 众人忽地呼吸一窒,僵硬地转头一看,正看到一身新郎服的萧黎,正黑着脸阴测测地看着他们。 “嘿嘿嘿嘿,老大夫,您好啊。” “老大夫?”萧黎的双眼危险地眯了起来。 “是啊,您是老大的夫君,所以就是老大夫了。” “呵呵,”萧黎阴森森地笑了笑,而后朝天一吼,“黎小陌,你骗我骗得好惨啊!” “嗷——”一个衣冠不整的红衣女子从房内跑出,看到那跑走的红衣男子,赶忙撒腿追上去,“书呆,你别跑啊,我不是故意的啊,书呆,书呆——” 作者有话要说:早期短篇,看着图个乐便好~ 下一章放更第一人称的小小短篇《浮殇》~ 第8章 浮殇 我坐在这里饮酒,已经有大半时候了。今夜的风很凉,吹起了我裹紧在身的披风,发出了呼呼的凄凉声音。 我举起手里的酒坛子,倒了满满的一杯酒,浅浅地啜饮了一口。这酒是这酒肆里的招牌,常往来这酒肆的人都知道这种酒,名唤——浮殇。 可是,却没有喜欢点这酒来品尝,只因它太辛太辣,每每谈及这酒时,人们只会送它两个字的评价——难喝。 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它是世上最好喝的酒,只因,它懂人心。 喝下它,会有种在品尝世上喜怒哀乐的快.感。而这些,是现下的我,最缺少的。从她丢下我孤零零的一人在世上后,我的生活里再也没有了喜怒哀乐,只有麻木。麻木地生活,麻木地杀人。 是的,杀人。也许你不会想到,我是一个杀手,白日蛰伏,夜间潜行的杀人。 我已不知手上的剑,沾上多少人的血了。而今夜,也许是它最后一次染血了。 只因今夜,我要同天下第一高手,决一死战。 从我接到这个任务时,我就知道,组织已经不想留我了,他们想要我的命。 我没有反抗的权利,只能硬着头皮接下,而后,对他下战书。 可笑,一个杀手杀人,却要下战书,这分明便是告诉人家,我要杀他。 不过,笑便笑罢,左右这脖子还差一截便埋进黄土里了,还差这一声嘲讽不成。 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想若是我不幸胜了,取了他的命,像他这般的人物,也死得有头有脸了。而我若是死了,也算死得光明正大,不必再畏手畏脚地死在没人看见的黑夜里。 今夜的风很大,吹得我脸上都结成了冰霜,摸上去刺骨的冷。夜幕萧瑟,微风起扬,在翻飞卷起的帘幕下,我感觉到一道高大的身影渐渐往我背后走来。 多年杀手的习惯,让我第一时刻,闻出了来人的味道,正是我的任务目标——杜钰。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用一个最妥切的词去形容杜钰这个人,因为这人太过神秘,隐世不出,只有亲近之人方能知晓此人容貌与真性情,听闻他时而温柔似火,时而冰冷似雪,你甚至无法分辨,哪样的才是真正的他。 “拔剑罢。”我站了起身,缓缓地抽出了我的佩剑——断离。断离,这名字听起来便是不祥,可我却觉得十分好听。 “此剑名唤断离,长七尺一寸。”水光迸溅,剑影如光,我可以清晰地看到,断离上倒影的沧桑脸庞——我还年轻,可我却老了,组织的生活已经剥夺了我的年轻。 我没有回头,我甚至还不知杜钰长的什么模样,我比较好奇,这把剑一会儿要如何刺向杜钰的喉头。 “为何此剑名叫断离?”玉石激水,清冽如泉,这是我听到这声音时,第一从脑子里冒出来的词。 我冷笑着说:“头颅断,离身去,意为断离。” “我还以为,所谓断离,是指痴心女子恨同负心人,断情绝爱,永离负心人。” 我愣了许久,笑了起来,我说:“在杀手的世界里,是不会有男欢女爱的。” “那你可曾想尝尝这情爱的滋味?”他如是问道。 我很痛快地回他:“不想!” 反身一剑,我倾尽所有气力朝他身上一刺,这是我等待了许久的时机,一剑既出,便无反悔之地,是成是败,便在于此。 可惜,我太过低估了杜钰。在我转身的一刻,我惊然看到,他只有两只修长的手指,夹住了我的长剑,让我再难向前刺入一寸。 我败了,败得很彻底,但是我很欣慰,因为我看到了杜钰的真颜。 怪道人世间有人传言,能见杜钰一颜,不枉此生。 杜钰的俊逸惊如天人,一袭白衣翩然若仙,宛若下界天君,脚踏祥云而来。 我冷心冷清了半辈子,也不得不惊叹一声,此生能得见君之真颜,不枉此生。 “哐啷。”那是剑断的声音,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用双指,将饱食鲜血,锋利无比的剑夹成两段。 “此剑意寓不祥,不宜再用。” 我丢开了另一头的剑,笑着说:“我既然败了,便没想过有一日还能再用。” 他定定地看着我,之后做了一个让我诧异不已的举动——弯腰将我的断剑捡了起来,拉过我的手,把它放回到了我的手。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你的剑却还在。” 他的话太深奥,我听不懂,我只感觉得到,他的手好冷。 他没有杀我,意料之外。 我冷笑地看着收起剑的他:“你不杀我,日后我还会杀你。” 他微笑着摇了摇头:“恐怕你这辈子都杀不了我。” 我不解地问他:“为何?” 他笑着将我拥入怀中:“因为我要娶你。” 我不敢置信,问他为什么。 他道:“因为买我命的人,是我,买下你的人,也是我。这是我与组织的交易,你如今已是我的人。” 我身体一震:“你为何要这么做?” 他抚摸着我的脸,笑容很温柔:“因为我曾看过你喝酒时的表情,痛苦、绝望,然后我爱上了你,我想助你、救你,你呢,可愿随我而去?” 脚在我身上,剑在我手上,我可以选择逃,也可以选择再刺他一剑。 但我累了,我也想要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呵护自己的人。 我放下了剑,无声地接受了他的拥抱。 浮殇、浮殇,今夜终不再殇。 浮殇酒,也将也不苦不涩。 我叫浮殇,从今天起,我却不再是浮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