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 斓 作者:尼可拉斯 晋江2018-12-22完结 文案 【这是一篇差点都要找不到标签的小说】 欢迎收藏作者,移步新文《多少楼台烟雨中》。同时鉴于近期情势,为备用,请找一个叫长鲸百川的公众号。 本文将由一系列小故事构成。大约每两章、万余字一对CP,一共九对CP,同一对CP的故事享有同样的章节名称,以(1)、(2)区分,也就是九个故事。在这里,作者试图探索一本书一篇文中对每一种不同恋爱形式的表达异同,连环套索,像一场游戏。 认真地说,每一个章节标题都是一首经典老歌,或者与一首经典老歌相关。全部更完之后会如旧全部PO在简介这里。 就把这篇文当作一个连环套一般的萌点集合吧,很轻松,没什么需要费神的情节,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爽文。 根据章节名称,涉及到的经典老歌如下,有的歌曲有很多很多版本,请选择我列出的版本。可以按照这里提供的歌名配合阅读,效果更佳! 《Close To You》莫文蔚 《アイ?ミス?ユー》akiko 《Summer Dream(Amherst 2004)》Sun City Girls 《Rainy Night In Georgia》Brook Benton 《I don't want to set the world on fire》The Ink Spots 《Wouldn't It Be Nice》The Beach Boys 《You Never Can Tell (1964 Single Version / Mono)》Chuck Berry 《Easy Living》Billie Holiday 《When You Say Nothing At All - Live》Alison Krauss & Union Station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肇,孙寅。韦杨,程恒。张子墨,迟挥。赵仪,唐蔚。齐雨,Sarah。李姿明,谢玮玮。陈放,林奕楚。何源,蒋浔。徐曼,蒋安。 ┃ 配角: ┃ 其它: Close To You (1) 孙寅从福建录节目回来,固然吃了一肚子好吃的,却也实在感到疲惫—肠胃尤其负担严重,她要去运动。于是她把行李扔回家,匆匆收拾换身衣服,出门叫车去俱乐部。周二下午的北京,离大裤衩不到200米,依然看不清楚。若非事业稳定发展,她似乎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也没有离开的理由。 所以她一直往外走。 走进俱乐部—或曰拳馆—负责排课的姑娘意外的看都没看她,一直盯着台上的人。孙寅选这家俱乐部是因为它好,后来也渐渐和“好”的核心、老板兼主教练的陆谦成了朋友。陆谦一度在她红了之后以她为宣传点,她觉得没有必要。反正无论陆谦怎么宣传,大裤衩并不会允许她收一分钱广告费。但的确渐渐有些人是因她而来,前台排课姑娘也一向喜欢告诉正在上课的学员,央视那个孙寅来了!可是今天。 她顺着目光看去,台上有个人正和陆谦练习自由搏击。打法似乎偏向于泰拳,但腿部力量还不够强大。孙寅很认真地从技术角度观察这人的表现,视线从下往上,方才渐渐看见对方背心下面的漂亮纹身和脑后的小辫子。接着对方转过身一腿扫向陆谦的脑袋,她也看见了对方的侧脸,就像在来的路上看见的国贸附近的巨大广告上那样子。 是林肇。啊,大明星林肇。 曾经巡回演唱会开到伦敦去的林肇,一张专辑包揽所有奖项的林肇,一首歌全世界都在放的林肇,创立自己的公司如今活在词曲作者里的林肇。 她知道林肇小姐身材好,但不知道她也喜欢自由搏击。孙寅喜欢她的好几首歌,也一直觉得她是在按照艺术家的风格生活,自己也不免心向往之。现在见她出现在拳馆,倒也不算惊奇。 “诶?孙寅来了呀。哎呀你可算回来了。”陆谦被打倒了,累了也就顺势躺下。“快,你俩一起练好了。我陪不动了。”孙寅一愣,嘴张着也说不出话来。她扭头看看林肇,见她一脸汗倒还是真的好看—现在这种中性美更加明显了。 林肇对她笑笑,真如广告里那么好看,又比广告自然。“来?”她对孙寅招招手,还在喘气。 姑奶奶我这好几年什么都干过了,就是还没和明星打过架。“好,我换个衣服就来!” 她对林肇一点儿不留情,时不时一边出拳一边问林肇“还行吗”,林肇完全招架得来,还让她使出全力。两人越打越投入,这下围观的人更多了。林肇打得投入,开始有点儿好勇斗狠。孙寅生性不服输,见状满心想要教训教训仿佛不知天高地厚的林肇,便猛烈反击,打出有生以来最快一记勾拳,果然把林肇打翻在地。 陆谦都来不及阻止她。 孙寅愣在原地,还没张嘴问林肇有没有事,林肇撑起上半身,对她笑了起来。 “我没事,打得好。” 这下她确信林肇的脸是真的,没有一点添加物。 如是重复,在半年时间里每次孙寅去林肇一般都会在,两人一见面就对练,直打了有九次,第九次时,林肇本来要胜了,却故意输给孙寅,再次被她打到一边。 “你故意的。”孙寅气喘吁吁,累得不行。“做徒弟的不好打败师傅。”林肇说。孙寅笑了,下巴向另一侧抬了抬,想气死那头的的陆谦。洗澡的时候,孙寅累得脑子发懵,在淋浴头下闭着眼对林肇说,“你说我是师傅,你可还没拜师。”隔间那边的林肇似乎笑了一下,“是哟,那么师傅,一会儿一起去吃个饭吗?” “吃什么?”要不好吃,她就准备不答应了。“你知道的多,你选,我请客。师傅您看怎么样?” 于是她带林肇出现在一家预计人不是很多的春饼店。结果呢?她是太久没来了,五点就只剩一桌空位。她暗自庆幸林肇今天出门还是戴了帽子,不至于轻易叫人认出来。 “喔唷,我好久没吃春饼了。先给我来盘炒合菜,那个包着最香。啊,熏肉也来一盘。”林肇落座就点,面无表情的服务生只管点头,孙寅还在发愣,也就由她去了。“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不要紧吗?”林肇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不要紧,我就是最近出差没休息好。谢谢。”“你们那档节目,我觉得比舌尖好看。”“哟,你还看呢?”“我也看呀!” 直到对上林肇琥珀色的瞳孔,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忙把眼神移向一侧。“不好意思。”“没事儿,就坐对面,看别人也不合适。再说了,我也习惯了。” 孙寅倒也能够理解。她自己工作里只面对一台摄像机,而林肇不时要面对十几台。 春饼上来的时候林肇居然还贴心地从包里拿出了湿巾给她擦手消毒。她不无挖苦地说林肇练拳的好勇斗狠与此不符,林肇虽然辩解但到底是让着她。如此调笑吃完一餐,走出门去,夏夜甚好,林肇提议去喝一杯。 “你不是开车了吗?”“代驾呗,怕啥。”“我以为你会担心自家住址暴露。”“我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呀。”这时她想起林肇曾经和台里某个前辈女主播约会的传闻。实话实说,她觉得前辈比她漂亮多了。但是前辈后来嫁给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富商。而林肇身边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 她想起陆谦跟她说,林肇身边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她,你以为她缺个暖床的吗?她才不呢。人家别有追求。 “那走吧,哪儿喝?” 她跟她林肇去了一家很低调的小店,喝两杯陈年金朗姆,林肇和老板看起来是旧识——因为她轻轻跟着店里的音乐唱起来的时候,向店主投去欣赏的眼神。“这是什么歌?”她想说原谅我不太了解,又觉得没必要客套,毕竟她要是了解了才奇怪了。“《Magnolia》,Eric Clapton。这老头的歌总是这样有滋味。我不知道你,我总是这样啊,”林肇说的眉飞色舞,她望着她,心想娱乐新闻里所说不假——也不能算是绝对的娱乐新闻,应该是职业道德尚存的专访——他们总说她是说到音乐就天真的人。 “我每次听到Blues这样缓缓的电吉他,我总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里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这个画面挥之不去。就像这首歌。这首歌还很应景。” “看来你是很喜欢。真好。”她趁林肇喝酒的时候说道,“嗯?”看林肇的嘴,她还含着一口酒在细细品尝,“能够以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爱好。”“你这成天录节目去吃好吃的,难道不喜欢吗?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吃不到,什么你就吃不到了。”她有几分醉意了,“比如…那顿大黄鱼!我就吃不到!因为我没那个时间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来吃那么重的吃的。” 大黄鱼,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是呀,那是很难得,真的很好吃。”“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乐趣。” 想当初进大裤衩,怎么想到会去这个频道,又做一档美食节目?“我当初不想做这些的,虽然现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别的,但是当时真想不到可以做这个。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转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 “Whatever it is, you’re already on this 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来一杯吗?”孙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么企图?”话一出口,她知道轻佻了。可是不轻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反正不认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备选,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与其跳探戈,不如直接点。 “没企图。就是高兴。喜欢聊天。一个人喝酒就不会出来,出来就不想一个人。”“你不还经常被拍到一个人去干嘛干嘛吗?”“那是白天。这是晚上。如果晚上想一个人,谁也不会找到我的。喜欢这口味吗?喜欢就再来一杯,这种酒最近到处都没有,只有这里有了。”“好,来。” 来。 她不知道林肇找的代驾是哪个公司的,仿佛是专人,完全可靠的那种。她醉蒙蒙的,林肇先送她回去。下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时林肇正对她说晚安,她笑了笑,“好,你也晚安。”在又一次出差之前,还能喝一顿这样舒服的酒,她倒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感觉非常愉快。一切都像是做了个又轻又软无需负责的美梦。 谁知道转过来的周二在浙江沿海渔村,居然又碰见了林肇。 “你怎么会在这儿?”她在录节目的间隙给林肇发微信。“公干。”这话说的不太像林肇的职业,于是她又壮着胆子腆着脸问:“公干?没见你拍广告啊。”这渔村也不是风光绝佳处,“我也有我的事业啊!”她想起林肇自己是个企业家,据说还挺成功的,但是到渔村来谈什么生意啊?她的主营业务不是演唱会上的灯光黑科技吗? 她想起曾经看过的林肇的公司给一家国际知名摇滚乐队做的演唱会的灯光,开关按下时,几万人的手腕上的发光手环,真是人间银河。她看见评论说,林肇近些年不务正业,都是活在别人歌曲当词曲作者,结果去干这个了!也不知道应该说她什么好。她笑,不还有一个词叫“斜杠青年”吗?林肇这也也没放弃音乐创作,就是那嗓子不唱歌有点儿可惜,才华还是发光发热的,其实也… “孙寅!”那边叫她开拍了,她赶紧发出打完就在放空发呆以致没发出去的消息:“我还不知道你在这渔村还有生意。我以为你的生意都在城里。”然后赶紧去录怎么烧海鲜。她胆子大,所以很多观众都喜欢她。说到底人民群众的喜好本质上没改变,喜欢大大咧咧,喜欢实实在在,喜欢不娇生惯养,喜欢能干。孙寅知道自己的长相从来扮不来优雅,她一副异族长相,总叫人怀疑她是滇地少数民族——其实她家里是无锡的。她眼睛很大,但笑起来就变成细长一条,脸小,苹果肌够高耸,鼻子够直,要硬画高雅晚妆没有问题,但一笑就露陷——但她喜欢笑。她就是天性开朗,好动。所以她在台里就坐不住,她就喜欢出来,她就喜欢到处跑。 拍摄间隙,她看见一艘游艇出现在渔村海面上,然后看见上面戴着墨镜的林肇。坦白说林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她五官好看,正经穿女装晚礼服非常好看——也穿过一次——但是她平时不是这样,大红大紫之后更加不是,谁也不讨好了,专心做自己,于是开始随自己的意思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从此就中性装扮走天下;头发短可以短到朋克,长可以马尾辫,怎么样都好——孙寅还记得有一次看见林肇上时尚杂志封面,把新剃的朋克头再加修剪,在一侧剃出一个N字母来。 其实非常酷,配上摇滚风格的耳坠更加酷,但是她在照片里笑得特别灿烂——她说是因为这组照片里放纵了自己爱演的那一面——但是在封面上,她没笑,烟熏装,很酷。 她又自然,又放肆,又强大。自由自在的人生。 孙寅看着她走出游艇舱门,穿着再普通不过的绿色亚麻裤子和黑色背心——也许正是某次和她练拳的时候穿的那件——戴着墨镜,叼着雪茄,小辫子捆在后面,光洁额头就露在那里,想也知道没防晒。孙寅看着林肇比她大一号的罩杯,想起自己以前最崇拜是安吉丽娜朱莉。 又想起曾有人形容皮特之所以迷上茱莉,一部分原因应该归因为茱莉简直像一只母豹子,又性感,又独立,又强大。 她想起林肇的纹身,林肇的喘息,林肇的眼睛…… “孙寅!”合作三年的摄影师拯救了她。山东大汉一声吼,她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没了。但话虽是这么说,她晚上回到住处,打开没存几首歌的某猪场听歌软件,趴在床上,自然搜索起林肇来。一边听她的吟唱,一边给她发微信。她倦了,她什么都不想考虑,只想放纵自己。 “你最喜欢自己的哪一首歌啊?” “嗯?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我在听你的歌。” “我最喜欢《初夏夜晚》。你最喜欢哪个?” “不知道。我还在慢慢听。你原来唱了那么多歌。” “哈哈。幸好唱得多,要不然还不知道要被人骂成什么样子。” “你也知道你被人说呀。” “你也说吗?” “我不说呀。我才开始了解你。” 她觉得自己醉了,一定是老乡给自己的花雕酒太好喝、自己贪杯的缘故,谁告诉她黄酒性温的?她现在才开始觉得上头。 “我才开始了解你,我想多了解你一点。” “哦?” “越多越好。” 听着听着酒醒了,听着听着又醉了,最后睡去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已经关闭播放器、打开了睡眠记录软件,但耳边仿佛依然飘荡着林肇轻轻的哼唱。林肇不是个柔弱的女生,从来不是,从她出道的那天起,她就是坚韧的、充满力量的,但也是温柔的、细腻的,孙寅听着她唱那不肯指明所吟唱之对象的性别的歌曲,只有两把木吉他的伴奏加上和声,却不简单,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唱到自己心里。 孙寅从不知道她可以是这样的,想必是自己对于音乐关注太少。只知道那些烂大街的歌曲。 第二天早上醒来,下午才录下半段,于是她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拿起手机,难得没有任何人任何工作找她。于是她戳开和林肇的聊天记录,看见“越多越好”,她自己也笑了,有那么点儿难堪,又有那么点害羞。但指尖不停。 “我喜欢《她在睡梦中》。” 不过一分钟,林肇回复她了。“哦?你原来喜欢那首歌呀。那首歌是再也不能重来的作品了。” “为什么呀?难道你是给什么很特别的人写的吗?”她觉得自己因为无所求,所以也无所畏惧。 “不,正因为不是写给任何人的,单纯是一种憧憬,所以不能重来。” 她努力理解,林肇打字飞快地又补了一段话,“因为一旦出现了具象,就会给歌颂具象,情感不再完全单纯。甚至有时候为了一定的目的,必须避讳。只有完全单纯的情感才能这样动人,完全单纯就具有普遍性。” 孙寅看了一会儿,“你什么时候回去?”林肇问。“明天。”“一回去就工作吗?”“不,这次先休息两天。你呢?还在这边吗?我昨天看见你的船了。”“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船?”林肇还附带了一个斜眼笑的表情,并不给她多说什么的机会,接着说道:“那不是我的船,不过我现在在用。我也还在这边,所以问问你,要是明天还不走,就来船上玩玩吧?” 孙寅以前对于上游艇去玩一玩总有非常刻板的印象,仿佛这总是属于纨绔子弟的肮脏娱乐。但毕竟是林肇邀请她,何况那是艘大船。 姑奶奶我这一年什么都做了,就是还没坐过豪华游艇出海,怕什么! 于是摄像和编导都走了之后,她自己拿着行李,第一次像个半途脱队去探险的爱丽丝,走到约定的码头,等待林肇的船开过来。 “就你一个?”她就看见船,不见人,直到船停稳了,林肇才从里面走出来。“对。”“我还见有其他人呢那天。”“打发走了。”“哦。”好像有点儿欣喜,又有点儿失望,如天秤之两端上下起伏不定。“怎么了?上来呀。”林肇伸手牵她,她才发现自己其实从来没有牵过她的手——打倒对方的时候,她们也是那种非要自己起来不可的人。 “你说你来公干,方便告诉我你来的公务是什么吗?”她上了船,林肇带着她往里走,又给她倒了一杯柠檬水。孙寅四下环视,只有一瓶Sangria算是能带来热量的饮料,“哦?为什么对这个感兴趣?”“我…觉得你之前没有什么相关的生意,可能也是我啥都不知道吧。”林肇闻言哈哈大笑,“是是是,我也不是什么都上新闻。”林肇自己倒了一杯酒,“我来看看鱼啊,可能和你来的目的也一样。” “鱼?你要干嘛,”她想了想,“搞餐厅?”“养殖场。”孙寅的眼睛睁得老大,在林肇看来倒是更好看了,“养殖场?”“对呀。怎么,你有什么刚采访到的内幕消息透露给我吗?”“内幕消息是没有,你肯定比我还灵通。搞个养殖场干吗?”“开餐厅啊。” 她脑子里出现林肇穿着厨师服在哪里煎黄鱼的画面,林肇脑子里反倒想的是餐厅的装修是不是要做点调整以便她… 啊,这个“以便”的下文却还没有出来。 “现在不都不流行开餐厅了吗?”“那是火锅店。”林肇开船向外海去,孙寅就倚在她身边的栏杆上。“再说了,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什么干什么。”“这大半年的老在拳馆遇到你,我还以为你一直都在北京。”她想,我在说什么?“哈,其实我是专门那些时候去的。” “专门??”“嗯,专门的。”林肇笑了笑,孙寅看着倒比广告里更好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她在睡梦中》实际上是朴树的歌,出自专辑《生如夏花》,本文中架空使用。有兴趣者可以听一听。 Close To You (2) 俩人一直开到一片远离大陆但也风平浪静的海才下锚停船。林昭见孙寅一直在望天上,便笑着道:“今天万里无云,明天也一样,一点风浪都不会有的。你现在晕船吗?”“不晕。”“那就没问题。”说罢转身继续给自己倒酒去了。问孙寅喝什么,她依旧只是喝水,林肇说你这是吃了太多好吃的,控制热量坚定不移不喝酒吗? 孙寅不答,呆愣在哪里不知如何是好——她怎么就跟着这家伙两人出海了呢?怎么就跑了这么远呢?是准备晚上还睡这儿?这船也不大就一张大床要怎么睡?怎么感觉自己仿佛被骗入洞房的大姑娘?什么洞房啊我在想什么… 关键的关键是,刚才自己明明起了要问她跑这么远晚上还怎么回去的念头,怎么就没问,怎么就按下了,怎么就潜意识里放纵自己放弃思考跟着她了? 她到底要干什么?而我又要怎么办? 林肇拿着酒出来了,“咱们钓鱼吧!”她一愣。这剧情又发展的超乎自己想象了。“钓上来什么就吃什么!吃完了看看夕阳!美!”她说这话的语气仿佛老大爷,让孙寅忍不住发笑。“我说什么了,这么好笑。”孙寅跟着她走到船头去拿起各自的钓竿,“我从来不知道你还有这么一面。”“哪一面?”“像个孩子,又像个老大爷。特别随和。”“在你看来,”林肇给她装好设备,帮她抛竿,然后又去收拾自己的,“我不随和吗?”“那倒没有,挺随和的,特别是在拳馆里认识你之后。”“那之前呢?我好奇我在你眼里的公众形象。”“没什么。我不太关注。你想,我连你的歌都没听过几首。” 她转过头看林肇,林肇笑了。 两人默默无语一会儿,林肇忽然开口道:“哎呀,要是能钓到鲷鱼就好了。”“鲷鱼?你会做吗?”“会哦!怎么,不相信?”孙寅静静看着她,“不是。”“那就等着吃呗。”“哦哟?搁我这儿炫耀的厨子,”她刚想说都没什么好下场,林肇就有鱼上钩了。她看着那阳光下闪着艳丽光泽的红鲷鱼。“我简直,”“嗯?”林肇高高兴兴取下鱼放在桶里,又换上饵,“都不敢相信。你是之前来钓过吗?”“我经常和这条船的主人一起出来钓鱼。不然呢,你觉得我会选择一个我自己都不了解的地方带你玩?” 她想问船主人是谁,转而又觉得自己和这些都没有关系。最好是没有,即便有那么一点想有,那么一点点。 她们一边坐着聊钓鱼,聊林肇身上的纹身,聊大裤衩里的工作,林肇都钓上来三条鱼了孙寅那边才有动静。两人收拾了渔具,林肇就拎着鱼桶和走向厨房,她光着脚,孙寅看她的样子就像个渔夫。黑色背心军绿大裤衩,短小的辫子扎在后面。她跟着她走进厨房,靠在门框上,看她手里的刀也专业,做生鱼片的刀法也利落,甚至从橱柜里自然翻出来现磨的山葵,炉灶上烧着水,鱼骨头这就扔进去变成汤。 “你们平时,开船出来玩也这样?”“不,就我俩一起,我和船主人一起的时候会自己做饭。如果有别人,”她快速地把柠檬切片,铺在烤盘底部的锡纸上;又舔了一下剩下的柠檬头,酸得皱眉,活像个孩子。孙寅笑了,“酸啊,傻瓜。”林肇浑身抖一抖以示真的很酸,“维生素C,呵!”然后又接着把鲷鱼片铺上去,然后放进烤箱。“行,等会儿就能吃了。你想吃沙拉什么之类的吗?”“我说我想吃海草,是不是还要下海去捞?”林肇哈哈大笑,给她换一杯水,很自然地搂着她的肩膀走到船舱另一头的餐厅,指着一个柜子说:“真有装备,但是是浮潜的。这边海有点儿深,怕是下不去哦!除非你或者我能抓着锚索徒手潜下去。” 餐厅宽大舒服,孙寅看第一眼就知道那是适合开party的地方,可以站得下很多人,坐得下很多人,衣香鬓影,玉体横陈…“你在那儿发什么呆?”林肇在哪里用手机放歌,不知藏在哪里的音响里流出轻缓摇滚,反复吟唱着雨水如落下我将如何你将如何,孙寅登时觉得刚才不合时宜的遐想都是幻觉,根本不会发生在这样的地方,“没什么。只是好奇以前这里都发生过什么事。”“没啥事,特别安静。船主人买个大船的主要目的可能只是为了和朋友们一起出来玩,结果买了之后呢,朋友们有的不喜欢出海,有的不喜欢他那样的玩法,最后也没几个一起出来,他老人家就拿出来借给有需要的朋友们咯。又大又好的船上一直没有几个人,像今天这样,就两个,算是常见情况。你喜欢这艘船吗?” 孙寅无奈地笑,“我……虽然有时候你看节目会觉得我可能是个很好奇、什么都敢尝试的人,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不是那样,可能因为运用于工作的好奇心太多,非工作时间我都想停下来,回到我熟悉的事情里。”“那都是什么事情呢?”林肇晃着手里的酒杯,孙寅这时候才发现她又在喝,又看见她十分不认真的放松笑意,“除了练自由搏击,就是躺着不动。”“真哒?”“躺着不动,累死了都。我回去真想找个老房子住,有天台那种。回去就躺在天台上望天。”“雾霾那么重,能看见啥。”“北京也不是365天都雾霾,秋天那高高的天就很好看。”“一会儿,”林肇动动鼻子做出嗅闻的动作,“鱼好了,太阳就开始下山了,咱们到顶上去吃,把棚子拆掉。一定特别好看。” 这时起了风,孙寅见林肇对她微笑,走出船舱上楼去。 鱼们烤好上桌的时候,夕阳染红整个海面。林肇像个孩子一样噔噔噔跑上来放下鱼,又说等自己马上去拿酒,孙寅觉得她们调换了角色——平日大众眼里的林肇是成熟稳重的艺术家,像个仙人;而孙寅是活泼好动大大咧咧的美食主播,像个孩子。而现在, “良辰美景~~~就今天!”她故意把中间拖得很长,孙寅笑了,“这下不用奈何天了。”林肇也是微笑,给她倒上酒,“来吧,喝一杯Sangria。”“好。谢谢你。”“干杯!”“干杯!” 一对烈酒杯相碰的时候,西面的海面上是一片橙色,太阳正缓缓下沉。 “你的鱼好吃得让我为难。”她边说边吃个不停,“哦哟?”林肇也一样,但不按照套路接话:“你不是十套的吗?难道以前去电影频道干过译制片配音?”“讨厌,最近在看老英国小说罢了,哪有那么重的翻译腔。你这人就不能好好聊天。”“我的错我的错,所以我怀着我深深的歉意冒昧请问,我的鱼哪里叫你为难了,女士?” 两人一起笑出来,不知道哪里好笑,这是中具有奇怪默契的幽默。“太好吃,我要认真吃,可是我又想看日落。”“想看海上日落,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像这样安安静静,自由自在地看,机会很少呀。”“那也,哎呀你慢点。”林肇劝不住一个咕咚咕咚喝掉了鱼汤的孙寅。“呼,好!我们看夕阳吧!” 林肇见她又倒满酒杯,会心微笑。 “你喜欢你现在的工作吗?”林肇收拾完,也上来端着一杯酒和她一起躺着,躺在垫子上,飘荡在大海上,被夕阳所环绕。“现在的工作?”“我听说很多做美食节目的并不是十分快乐。”“我不会自杀。”孙寅说,“我对工作也称不上多热爱,也许我还没找到最热爱的事情。但是这份工作使我感到我在努力地活着,也很好。当然了,”她大口喝酒,喝完便有积分醉意,“有的时候,也会遇到讨厌的人。你呢?你现在的工作你喜欢吗?还是有喜欢的部分和不喜欢的部分?” “目前来说,喜欢的部分居多。毕竟也挣扎了这些年。”林肇一手放在脑后,孙寅撑起身体转过来看她,看到她是真的好看,不由得一阵心神荡漾,“现在的心态更好吧,做喜欢的事,并不那么追求名利。我以前,刚出道的时候,遇到过一个我直到现在想起来都,”林肇顿了顿,仿佛在小心斟酌用词,或者捕捉此刻最细微的感受。“很让人气愤的人。虽然这人最后也得了报应,我还是很气愤。”“哦?是怎么得罪你了?”林肇摇摇头,孙寅几乎觉得她皱眉与严肃都好看——也是,否则不会有人叫她去拍那则从头到尾装酷到底的手表广告。“具体不说了,太长了那故事。我觉得人努力挣钱可以,那是人的天性,也是生存必须。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是零和游戏,一战战场上也有相聚过圣诞节的敌军。但是有的人不,有的人就是无所不用其极,有些人觉得他们在这里盗取骗取到越多的金钱就越能在社会上世界里越走越高。有没有这样的例子?玩得好的?有。但原则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吗?我从来不觉得。我从来不。我相信一个人应该是依靠自己的实力走上去的,这个实力里应该包括道德品质。” 她在说十分正经的话,可孙寅不能完全把注意力放在她说的话上。也许是喝了酒,她开始看她的眼睛,反正她也没看她,她可以趁机入迷。 “这混蛋那时候坑人可是坑得可以了。除了她自己,她对其他人都是负面影响。这些年,”她摇晃着酒杯,“熬过来了,可以开开心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从目前看来,也的确只有拥有高尚道德的人才能走得远走的高。那么多成功学的书,虽然都口口声声教人成功先要教人做人,看得人那么多,学会的太少了。与其成天挣那挣不完的钱,”林肇转过来看着孙寅,两人眼神对上,“还不如看看这夕阳。看看橙色,红色,粉色,紫罗兰色,蓝色…” 她对孙寅笑了,孙寅也笑了,眼神有点迷离,她忽然哼唱起自己的一首歌,孙寅觉得这一刻真是美极了。 “对,你说得对。”她也躺下,平躺着看天上的星星,往林肇的肩头轻轻靠了一点,也纵容林肇轻轻握着她手腕。 “轻轻地,慢慢地…”她唱,在海水拍打船身的声音里哼唱。 作者有话要说: “轻轻地,慢慢地…”——朴树《今夜的滋味》 Close To You (3) 那天晚上孙寅没回去,她喝多了,躺在林肇身边就睡着了。记忆最后的片段是林肇在漆黑的大海上抱着吉他给她唱了一首老歌,《梦伴》。孙寅只记得自己模模糊糊听过关淑怡翻唱的版本,迷离的嗓音与伴奏合二为一,好像穿着利落红色皮衣的成熟女子站在维港边抽一根烟,怀念自己曾经的美好时光。不比此刻林肇抱着吉他吟唱这般温柔。她本已有醉意,沉浸于这般温柔中,一遍一遍的央她再唱一次,再唱一次,直到她靠着林肇睡着了。 醒来发现自己衣衫整齐的躺在被子里,林肇也躺在一边,正在认真地看手机上的邮件。手机屏幕的蓝光,打在她脸上,在着光线不甚明晰的船舱里,别有一种亲昵感。“你醒了?”林肇转过头来,“嗯。你这船,”“嗯?”“能一口气开到天津去吗?” 林肇笑了,放下手机转身侧躺,右手肘支着身体,“那要很久。中途还得去加个油。”“唔……”她懒懒不想起来,即便知道自己的假期所剩无几,也许等到船真到了塘沽,她的假期也结束了,她要赶最快一班动车回北京去准备下一期节目,行李都不用重新打理… “这么不想下船吗?”林肇轻声说,听到她声音孙寅觉得是有人在亲吻自己的耳朵,舒服得想逃。“嗯,”但是她是孙寅啊,“你在上面啊。” “我也会下去呀,我不是1900.”孙寅笑了,“但我会弹钢琴。”孙寅依旧笑,伸手戳她的脸,“别担心,下了船你还能找到我的。”她伸出手轻轻握着孙寅的手,像有十成把握孙寅绝不反感或反抗,“只要你想。” 她想。但是那一瞬间她也没有做任何更亲密的表示。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说林肇没对她怎么样更添好感,但好像也因为这样,她也想慢慢来。她并不认为自己能抓住她。那瞬间她是没想起台里那美丽前辈的身影了,她漆黑的瞳孔里只有林肇。 但是回北京之后,两人又回到各自奔忙的状态。她忙着到处录节目,林肇不知道具体是为了什么,但是就是忙,也是到处飞。有天她因为暴雨被堵在双流机场,百无聊赖给林肇发微信。林肇说可巧了,你在雨带这头,我在雨带那头,我被暴雨堵在无锡。“无锡?你去无锡干什么呀?”她问,“我来谈生意啊。”“你都有多少没人知道的生意。你去无锡投什么?我帮你看看。”“你帮我看看?”“我是无锡人。” 她没说话,过一分钟发来一张照片,夜里的太湖边。“昨天中午和朋友吃饭,饭后去了一趟鼋头渚。”孙寅看着照片,有点儿发痴。缓过来之后,回复了一句,“你坏。”她本来想说“你讨厌”,又觉得有些调情意味,现在说“你坏”,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你这哪是公事出差,你这是旅游。”“你那也是啊!”“不管,你诚心气我。” 飞机等待起飞的几个小时里,两个人无缘无故地因为一场雨而聊了一大堆垃圾话。她还是她,孙寅想,或许我之前对她的一切猜想都像那天猜那艘船一样,是错的。她就是她,仅仅是她而已。 可我, 飞机准备要起飞了。 “我要起飞了!”“哦哟,扇扇小翅膀!”要在她面前,她就要捏林肇着不知为何冒着江浙人腔调的嘴,“你讨厌!我今天都说了这么多你讨厌了,你还这么讨厌!”“哈哈哈哈哈哈。一路平安。”“你还不飞吗?成都雨都停了。”“无锡还下呢。可能它比较喜欢我吧。”“凭什么无锡就要喜欢你啊?” 她没回答,她起飞了。 落地的时候,才看见她说,“因为我喜欢你,这也算是反向的爱屋及乌吧。” 她在人群中匆匆掏出口罩戴上,生怕被人看见自己脸红。又心慌气短,口罩下的嘴角不自觉地咧开美妙的弧度。她好像问她到底什么时候回北京,快来见我,快来。即便来了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可是你快点。 她没好意思说。林肇也没主动联系她。好像手指刚刚碰到彼此又立刻闪开、感到无比羞怯和紧张的学生情侣。她甚至有点儿享受这种纯真。 然而没有几天,她忽然在闲极无聊中看到林肇人在香港,又和何人一起出街被拍。香港八卦新闻以自己惯常的语气和套路说到,林肇如今已是隐形富豪,从来都喜欢女生,尤其喜欢漂亮又聪明的,但最好不要是什么和自己身份相近的,如今与某家的某某大小姐又走到一起,不知是否转性,又或者是为了做生意…… 她关上了网页。知道不真实,但是会想,她知道这样意味着无论如何都不好的信号。于是她晚上没有去拳馆。明知道那里是最有可能遇见林肇的地方。自己找了一家酒吧呆着,想起林肇跟自己说的,默默点了一杯Jack Daniels Honey加冰。 我想把你清除出我脑海。我知道我和你恐怕是没什么未来可言的。她想起毛姆的一篇小说,或者是刘以鬯的《酒徒》,“我只是他的香港夫人。”或许她也可以这样。只要她有足够的魅力和金钱,魅力犹为重要。 越是这样想,这该死的酒吧就越放林肇的歌。 冰尚未开始化,林肇发微信问她,“今天怎么没有来练拳?”她不知道怎么回复了。 打字符前进又后退,她觉得那就像她自己的心。结果一夜过去,十一点步出酒吧,她还是什么都没回复林肇。这不像她,一点都不利落,一点都不直接。从那天起林肇每天都问候她,每天都想努力跟她找点话说,每天都不懈怠,无论几点才有空和她说话,连续如此好几个月。孙寅自己也忙,忙起来总是忘记查看手机,结果现在倒像变了个人。林肇有时候问她在哪里出差,有时候和她分享自己又去了哪里。有一天她回到酒店已经是很晚了,洗完澡出来林肇正好发来一张照片。是个录音室。 你又重返音乐了?她想,她最近一直在听她的歌。 “再给谁做专辑吗?”她说。没几秒,林肇回复说,“你猜不到。歌出来你就知道了。” 她笑了一下,林肇又说,“这么晚了还没睡?”“才回来。”“在哪里呢?” 她又退了一步,“在一个有好吃的地方。”她知道不被一道美味绑架的最好方法,就是一筷子都不要下。于是她一筷子都不下。她宁愿忍着。从未得到,以后也不会觉得难受。要是曾经得到,那么未来如若失去,曾经的得到就是最残忍的折磨。 “什么好吃的呀?” “竹笋。”我为什么要和她说话。 “那下次我也做给你吃。” 嗯? “就像上次那样。” “原来你做的是鲷鱼生意?” 她只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睡了。” “晚安。” 过了两天,她听到林肇给某某欧美歌手制做专辑的消息。林肇又换了个时间点给她发微信,她没回复。再过一周,回到北京的时候,她一周没回林肇的消息,林肇也没有说太多,她以为她终于冷淡了放弃了,她突然在娱乐版的头版头条看到林肇在某某的新专辑发布会亮相的新闻,原来是那个时候,这么快吗?是在赶什么? 她不想知道,忽然。仿佛是因为知道自己绝难抓住她的世界,无法跟上她的步伐。 林肇还是每天都在跟她说话。她不想看、却又实际看着。她无可回复。也不问她都在忙什么。林肇给她发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准备中的演唱会现场,她忽然觉得有点落寞——光鲜亮丽,也许都不是自己的。她不与她在一起享受这一切,她也不想看见这些关于台前幕后的如同恩宠的分享。 那天晚上她在台里加班,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顺,录了好几遍。直到夜里十点,这才算彻底弄完。饭也没吃,孙寅匆匆下楼,走出大裤衩,在街边忽然发现后面有车跟着自己。回头一看,是黑色的路虎。车灯轻轻一闪,像个聪明漂亮的秋波,她手机响了,是林肇:“吃个饭吗?” “……好。” 林肇剪了短头发,十分可爱。 “演唱会什么时候?”“今天晚上。”“那你还在这里?”“我是嘉宾,唱完就走咯。”林肇开车,在车流渐稀的道路上安静地像个幽灵,“你都不尽地主之谊招待一下吗?”“我招待过啦,今晚上他们另有别的去处。那种我不合适在场的地方。”她看一眼林肇,又觉得有些刺伤,便偏过头去望着窗外风景,一时忘记自己应该问她要带自己去哪里,“有时候我觉得离你们的世界真遥远。”“我们的世界?谁们?”“你们这些明星的世界。” 林肇哈哈大笑,“你不也是明星吗?”她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伸手去打林肇。越打林肇越要辩解,越要说孙寅现在人气如何,两人越是笑,在安静的东三环上笑成一团。隔音太好,外面太安静,里面太欢乐,一点都不真实。“你要带我去哪儿?”她放松了。“去个好地方,马上就到了。”她打右转灯,拐弯,进入安静的巷弄,把车停在一个胡同口。 “这是?”“这是这里最后一个安静的夜晚。”她下车,林肇绕过来和她并肩,却并没有牵她的手,只是将右手虚拢在她后腰,护着她往前走。“看见那点亮光了吗?咱们去那儿。”孙寅点头,只是无论如何搜肠刮肚都想不起来这里有什么小店,直到走到门前,她看见林肇拿出钥匙才明白——这是她的生意。 “小巷里,你修得这样漂亮,不觉得可惜吗?”餐厅的装潢很简单又很精致,林肇带她参观了挑高足四米的玻璃大堂,十二米长的吧台,实木的长条餐桌,然后直接带她走进厨房,孙寅取笑她这是让她加班,下班了还录节目。林肇一笑,给她倒好酒放好舒服的椅子,让她看自己给她做饭。看她收拾一条鲜活的鲥鱼,看她和自己一边聊天一边做了六个肉酿面筋,“不可惜。反而有种大家闺秀的感觉。”“大家闺秀不应该在长安街上?”“在帝都,大家闺秀最多到前门那一片,长安街上没有人。大家闺秀,”林肇揭开背后的一口锅,她闻到一阵熟悉香气,笑容爬上嘴角,“在深宅大院里兀自美丽,也不介意人看见,也不故意炫耀,端庄大气,就很好。来。” 她给她端出酱排骨,和温好的黄酒。孙寅笑着说:“这一锅你烧了多久?”她看着林肇还穿着厨师服,两眼发光望着自己,“昨天下午下飞机之后直接过来的,大概三点就开始做。”“烧到现在?”“不是得先腌吗?” 孙寅笑了,“你找哪个师傅学的?”“这可不能说。师傅说了不能说的,师傅。”她举起杯,邀请孙寅一起,“嗯?”但是后面的计时器响了,她立刻转身去端鱼。孙寅看着她背影,从微醺中猛然回魂,接着觉得自己好笑。 其实不喜欢在下班之后还回到厨房,也许也不想和她再说那么多话,但是遇见林肇似乎总是发生意外。没什么好否认的,她明白。林肇用优雅的方式追求她,予她充分自由和自主,毫无侵略和激动,好像她对她所有的着迷都与荷尔蒙无关,在一个有的人随意到随便也希望别人和他们一样随便的时代,她还在保持一种过于绅士的礼貌,“真的喜欢的东西也许是舍不得用的,因为太珍惜。”她想起她曾这么说。 “明天开张?”她问, “对。”“主要做什么?”“新派江浙菜,新派鸡尾酒,新派粤菜,要足够传统又足够新。不花哨,但够精灵。”孙寅托着下巴看着林肇,林肇温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可你这些菜还不够新啊。”“给你吃,我想将就你最初喜欢的口味,家的味道。晚上吃什么小龙虾和烧烤,都不如吃点小时候吃惯的东西,对吧?你还喜欢吗?”“喜欢。”她眼神微醺,放松极了,没有往日那种精灵般的锐利眼神,“都喜欢?”“都喜欢。”两人碰杯,“喜欢排骨,喜欢面筋,喜欢鲥鱼,喜欢黄酒,”她说,“也喜欢你。” 林肇笑了,比哪个广告上看着都好看。她主动伸手去握林肇的手,“嗯?”林肇的声音温柔得像刚睡醒,“嗯。”“喜欢凌晨三点吗?”“不知道,明天开张了过来看看。到目前为止,它的老板我是喜欢的。”“那,”林肇牵起她的手,轻轻婆娑她的指关节,“最近有空吗?”“怎么?”“我想去伊斯坦布尔。问问你想不想一起去。” 快过年的时候,粉丝们在孙寅的微博上看见她在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里拍的照片。眼尖的老粉丝发现她好像没背包,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同行。当然事实上,包在林肇背上。巨大穹顶下,光落在两人的眼睛里,孙寅拉起半截围巾掩住嘴,故作神秘。拍完照的下一秒,她对着镜头后的林肇笑得开心,林肇再一次觉得心神荡漾。也就完全忘记去关注手机里程恒给她发的微信。 她这一刻也是幸福的。很久没有这样幸福了。她现在一点都不介意程恒来分享她和韦杨的幸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梦伴》,原唱梅艳芳,翻唱关淑怡,我喜欢关淑怡的版本。 I Miss You(1) 程恒今天心情特别好。因为韦杨的小婶婶又讲了很多很好笑的笑话,小婶婶比她们大不了多少。于是即便在收拾桌面的时候,桌面有些狼藉,她也不觉得嫌恶。她也不是那种对杯盘狼藉很反感的人,家里开家宴怎么会整洁呢?她自己走廊深处的工作室在工作的时候不也很狼藉吗?特别是她开始石雕木雕和装置艺术一起上之后。当初建造这座房子的时候,她特意让人给她的工作室加装隔音的墙面和门,毕竟即便韦杨说她不介意,自己介意。自己不愿意吵她。她每天埋头在那里敲打键盘奋笔疾书,放着喜欢的音乐,本来氛围多好啊,万一听到自己这边电锯锤子叮叮咣咣的,怎么办? 韦杨一直说没关系,她觉得有关系,她们就是这种互相担忧的情侣。想到这里,回头看了一眼在厨房收拾的韦杨,“情侣”这个词或许已经过时了,她们注册结婚也有三年,同居五年,的确也过出一种老夫老妻感。 她收拾好桌面,用抹布仔细擦了一遍,轻唤一声“宝贝儿”,韦杨立刻转身走出来,身上还挂着围裙,和她一起把桌面收起来,能容纳十人的长餐桌现在又是一个简洁大方的四人餐桌。两人动作默契,程恒越想越觉得可爱,笑容挂在脸上。韦杨不明就里,有点儿好奇的看着她。 “有垃圾吗?”“不是很多,一会儿散步去倒?”“别了,我现在去吧,今天你也累了,就不去散步了。”“好吧。” 韦杨又转身回厨房收拾去了,程恒扔完垃圾回来,知道她喝水像个水缸一样,日常性的去拎一下水壶,发现里面没多少水,立刻烧了一壶。在吧台站在,想起刚才那两个酒瓶子。今天一家子人吃饭,也没有重大节日,只是随便喝了点,她自己喝的没什么感觉,料想海量的韦杨也没尽兴。“你想喝一杯吗?”“嗯?晚上你没尽兴?”“我知道你没尽兴。你要想了余兴,我陪你。” 那头传来短促的笑声,那种她熟悉的韦杨的窃笑,“好,你给我倒吧。”“喝什么?”“你倒什么我喝什么。”程恒的手本来伸到黄酒的雕花坛子附近,心中别样念头升起,她不打算让韦杨晚上还工作了,她从冰箱里拿了汽水和薄荷,十分认真的做了一杯Mojito。 她刚刚认识韦杨的时候,是在一个艺术沙龙。那时候她正在做一个大理石雕塑,做的很困难,心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差的要死。要不是沙龙主人是很好的朋友还力邀,她根本就不想去。朋友说你来散散心嘛,好好一个大美女逼出社交恐惧症怎么办。于是她去了。在那里遇到韦杨。 程恒这人工作的样子和出现在社交场合的样子完全不符。她天生高挑漂亮,眼睛大的叫别人羡慕,笑起来弯弯的像桃花眼,不笑自带端庄优雅,化个晚装就自然变成那种生人勿进气场凌人高高在上的女王样子。再一介绍,说是个雕塑家。一种做体力活成天拿着锥子凿子的刻板印象浮上心头,出于猎奇而与她搭讪的有,出于敬而远之走远的也有。她想别人也没想错,她工作的时候经常白T恤牛仔背带裤,扎个马尾辫就行。渐渐的她开始觉得自己在社交场合和工作室不是一个人,这样的不同和疏离让她很不快乐,然后反感社交。 结果那天遇到韦杨,她光顾着和韦杨聊天。韦杨仿佛有让她自然放松的能力。那时主人介绍,说这是韦杨。她说韦杨?写了那个什么什么和什么什么的韦杨吗?韦杨说对,就是我。她听见她说话音调不高不低,温柔平和,没什么情绪起伏,既不显得拒人千里,也不显得过于亲密。她仔细看看韦杨,她自己穿着OL套装——有点儿像个翘班赶来的精英白领——而韦杨很自然的穿了没特征的灰衬衣和蓝色牛仔裤。她甚至觉得自己穿得过于正经仿佛是来拜访,而这个沙龙的主讲分明是这个着装轻松的不像话的当红作家。 “你好,我是韦杨。”然后她向自己伸出了手,手上带着黑色的细小佛珠。后来韦杨问她,为什么要穿那种衣服?“好像刚刚从陆家嘴那种地方的某家公司下班一样。”“忘了,大概是觉得烦躁,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随便穿了一件吧。”韦杨立刻说,“你现在可是不能破摔,你可是要摔出一个样子来哦!”她那时候已经在做装置艺术了。闻言她笑着锤韦杨,“我是知道你文章里那些又长又抖机灵的句子怎么来的了!你说你写那些句子,又长,读的又累又着急,为了看到后来你铺的梗,还得忍着读下去。最后总是遇到你这种俏皮话!讨厌!你讨厌!” 那是哪一个一起醒来的早晨呢?她忘记了。那天的沙龙她和韦杨就着一杯一杯清爽也喝不醉人的mojito聊天,先是韦杨问她平时都如何工作,她坐在韦杨身边莫名放松,倒豆子一样说起最近对那块大理石的又爱又恨,韦杨也放任她说;等她觉得自己口渴了,一边喝一边将话题抛回给韦杨,问她又如何工作,写作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说写作是一门很孤独的劳作。“一个人计划,一个人前行,遇到困难一个人克服。”她说,一边轻轻婆娑着酒杯,“大概有点儿像一个人住的时候给自己做饭。不过做饭快乐点。”“哦?你会做饭?”“会啊,我很喜欢做饭。烹饪很让人放松。”“你坐在书房写作,一写就是那么久,还有时间做饭?”“做饭正好是强迫自己站起来去活动活动的理由嘛!”“那你会做什么啊?”“我会做的可多咯!只要不是太精细有特殊技术的菜,我都乐意看着菜谱试一试。”“试一试然后呢?”“第一次可能失败点,一次两次就成功了嘛。” 程恒不知不知觉曲着身子,手肘放在膝盖上撑着下巴,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和韦杨说话。“既然挺会做饭的,有没有考虑写一本美食书?”“美食书都是美食家才能写的。我只是喜欢吃又爱做罢了。等个十年八年吧。”现在差不多也快八年后,她又问韦杨有没有相关的打算,韦杨说没有,因为现在写就是跟风,“跟风更讨厌。再说,我能给你做就好了。别无他求。” 她没想过去个沙龙会和一个当红作家一起聊生活琐事和创作心得——生活琐事大半是吃,创作心得大半是烦——在那之前,她也读过韦杨一炮而红的处女座《问题》。她虽然不懂文学创作和分析的种种缠绕理论,她喜欢《问题》里的一些情节,都是合情合理的意料之外:仿佛韦杨100页之前就将线埋伏好了,跟着剧情发展你也可以想到会是这样,但又总不愿意相信是这样。“难为你写成那样。”韦杨哈哈哈哈大笑,“我是那种先想到人物,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想故事大概想要是什么样,然后想结局。结局一旦出现在脑海就特别清晰,所以写的路上只能不断架设桥梁铺设道路抵达那个结局。”“所以说这个惨兮兮的结局,是你一早想好的?”韦杨点头,“是,一个字都不差,还没开始写开头结局就写好了。”“你是怎么想到要写这些呢?从抽象中获得灵感吗?”“你呢?”“我总是去看,看一个人事物,看表面的血肉再看骨架,再提取内含的抽象的东西,再转化为实际。有时候我只有我觉得,两个实际存在的事物是一回事,别人都觉得,怎么会这样。”韦杨笑道:“艺术家就应该是这样。用自己的方法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看到的事物,寻找的是共鸣,但不是广泛的理解。” 韦杨问她大概什么时候会有展览,是不是个人的都可以,她想去看看。程恒也不好说原来你没看过我的作品,也许人家看过,只是不知道是自己的——有可能是早期的拙作,真不想承认是自己的作品。她说大概何时何时参加了一个展览,又有一尊什么放在朋友的画展里会一起展出。韦杨说那个画展,我要去的!肯定要去的!“到时候会看见你吗?” 她不置可否。不很想去。后来想到韦杨要去,也就打扮了一番去了。到的时候,远远的看见朋友在和韦杨聊天,韦杨今天居然穿了一套灰色西装配黑色衬衣,剪裁相当修身,衣领和左侧胸口的假口袋都有细细的金线刺绣,显得既正式又不死板。她今天戴着无框眼镜,刚刚过肩的长发在脑后随意挽了一个圆髻,整个人清爽利落。朋友一袭性感红色长裙站着那里,程恒莫名觉得有点妖艳过头;而她朋友扭头逆着光看见她走过来,一套白色的深V上衣和喇叭裤白色高跟鞋,心里念了好几遍“这家伙是过来勾引谁”:“程程啊,我说你最近雕大理石雕魔障了,自己出门也要打扮成个大理石吗?” “瞎说什么。”朋友正想介绍,两人却异口同声的说她们认识,然后自然说起近来种种。朋友顿觉这里自己不要呆了,眼睛要瞎。这位妖艳美女作为画家观察力敏锐异常,不论是对于色彩还是暧昧。她这一瞎眼就瞎到现在。最近一次一起吃饭,这位画家还对程恒投诉:“老娘陪你出来逛街,可不是为了到处给韦杨买礼物!你就不能,”“我就不能怎样?逛逛嘛,我也在陪你看啊。”说是这么说,程恒手里还是拿着想给韦杨买的衣服,“程程!”朋友终于使出了撒娇的绝招,“人家真的是有很多话对你说啊!你能不能先把你家大宝贝忘记一会儿啊!” 从那个她们认识数周、一起吃了三顿晚餐、然后在第三次去续摊喝酒的半路上程恒提议去她家结果就顺其自然滚了床单、接着一起醒来的早晨开始,程恒一直管韦杨叫“宝贝儿”、“大宝贝儿”,朋友们都习惯了,韦杨也喜欢,她一般叫宝贝儿,如遇什么特别开心的事,那就是大宝贝了。 到她家的当夜两人其实一滴酒都没有喝,就直接滚上了床,一进门程恒像一个终于把猎物骗到陷阱里的野兽,伸出自己的爪子克制着狂野的轻轻抚摸猎物的颈口,抚摸那脉搏跳动,旺盛的生命力。韦杨的喘息打在她手腕上,阴差阳错刺激她这少有的敏感带,她轻轻叹息,韦杨立刻吻在她手腕上,顺着野兽一时迟疑的利爪,猎物终于将野兽吞吃干净。但这里毕竟是野兽的巢穴,于是次日清晨程恒醒来,看见韦杨也醒来,互道早安,就立刻扑上去一雪前耻。不知道哪里来的那种狂热,韦杨并不是性感的人,非常要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她自信自己比韦杨具有吸引力。甚至完全从性的角度来说,自己那个妖艳的画家朋友一定比韦杨更具有吸引力。但爱情不讲道理,而她此刻确信那就是爱情。 从此夜晚属于她属于韦杨,清晨韦杨属于她。 两人没有很快开始同居,拖延的主要原因是房子。将彼此的工作室搬到一起并不容易,程恒的房子大些,但是觉得自己这里吵闹,韦杨的东西也很多,要搬就是个大工程。一开始是韦杨经常去程恒那里夜宿第二天再起来做早餐,带着一个电脑就轻装上路。程恒觉得老是让她这样跑也不方便,自己也没办法专心把雕塑做完,改成自己每周固定那几天去韦杨家,强行给自己放假。周末两个人一起去买菜,一起回来做饭,非常居家。偶然让朋友撞见几次,好事遂逐渐传开。朋友们晓得她们两个的个性——即便不晓得,互相打听便是——觉得有点儿反常,向两人问起,承认得倒是很快,是啊我们在一起。那怎么不打算同居?那原因可就多了。。。 程恒有时坐在那一尊完成了一半的大理石雕像面前,想念着韦杨。明明知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不愿意打扰她。明知道一叫她就会过来,却宁愿一个人呆着。好朋友说你不能因为对前任失望就对人家韦杨这样啊,人家多好的。她说我没有。那你干嘛不让人家住进来。我这不是怕我这天天这么吵吵着她工作吗?好朋友嗤之以鼻,“借口!你这水泥毛坯,装成录音室那样隔音能花几个钱?你就是怕。有什么好怕的?再怕下去,人是经不起等的。” 然而萦绕她心头的是韦杨对她说,有时候创作就是很孤独,什么都要撇下,一心一意现在只做这一件事,什么都不管就这一件事。“如果你想做,就一心一意去做,我绝对支持你。不要担心。” 她坐在雕塑前,雕塑做了一半了。她又拿起锤子。 做得最辛苦的那段时间,韦杨正好因公要去北欧一个月。她觉得像是一个人在辛苦的境地孤独寻觅出路。尤其是韦杨在飞机上的几个小时里,她觉得自己竟然狂热的思念着韦杨。因为时差,交流较平日变少——本来平常交流就不算多——她又不想给韦杨发太多的话打太长的电话让她担心,她一切的思念都表达在雕塑的线条上。 她从来没有介意过韦杨以前有一个深爱的前任。假如那十年不曾枉费,流传至今也会是奇缘佳话。韦杨也不介意她以前的丰富故事,不介意她直到现在依然模糊不清的双性取向。反正她们都希望这是一个新开始,让过去就过去吧。可是一对恋爱经历过于单一或反复失败的人,对自己的生活模式经营方式都不见得有什么信心。韦杨抱着横竖试一试的心态,坚信爱情。程恒对自己心中到底什么是爱有所怀疑——她应该像以前那样投入爱情奋不顾身,还是理性的往后退一步再看一看?她其实习惯了一个人住着很好。她知道韦杨也是这样。她们都享受到了相当的自在。可现在呢? 她想起她对韦杨说,计划创作时是理性的,创作时是感性的放任的。韦杨说对。 最后韦杨回来了,雕塑也完成了。韦杨下飞机第一时间就去工作室看她,也就成了第一个看到雕塑的人。是女性人像雕塑,面容精致美丽,衣袂和身体线条十分飘逸,像在风中行走,双脚如同站在风沙中,已经被淹没。“你觉得像什么?”程恒站在韦杨背后,从背后搂着她的腰,下巴放在她左肩上,轻轻在她耳边呢喃,“像赶路的人。”“然后呢?”“有点犹豫又有点向往,但是还再往前走。”“嗯。”“很好看。叫什么名字?” “叫远道。”“嗯?”“‘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呵。”韦杨轻笑一声,从腰际捞起程恒的左手轻轻吻了一下,然后细细检视手上的伤痕,“受伤了?”“没事的,小事情。经常这样。伤了自己总比伤了作品好。”韦杨把她的手握在自己双手中,她感受到她掌心的温度,忽然觉得工作室有点冷。是啊,冬天要来了。“别走了。”“嗯。不走了。” 她们在这里住了两年,纪念日的时候去丹麦注册结婚。韦杨自打成名之后就向家里出柜,父母双亲是一早就知道的,家里剩下的亲戚们这么多年虽然不是一早知道甚至于强拆柜门,但也没有太大惊讶,毕竟人家父母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你只有说好的份。程恒的父母也是搞艺术出身,如今在戏剧学院继续培养年轻演员,作风西洋惯了,对此毫无异议,只对程恒什么时候能找个人安定下来有想法。现在能,那不是挺好?她们两人没带任何人,注册完就立刻去旅行。回来开开心心办草坪婚礼。然后回韦杨的家乡造了一座山野之间的大别墅。 程恒和她回了一次家,就喜欢上这里。喜欢上这里的空气,山水,山林间飞翔的大山雀。她想,她在这里可以和韦杨构建一种很温和安静的生活。婚后住在一起的生活也的确如此。每天早晨醒来,只要没事,韦杨就先和她躺一会儿再起来,两个人悠哉游哉的做早餐吃,再各自倒一杯咖啡回工作室去工作,午饭不一定一块吃,看工作的进度。晚饭韦杨会很认真的做好,因为这标志着一天工作的结束。必须休息。饭后两人可能依旧是相对无言的靠在一起各自看书,偶尔一起看电影或者聊天,然后安安静静去睡。 一整天也许不说几句话,平静的像很多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完全靠惯性在维护的夫妇。但当她们在工作室忘我一阵之后,回到实在置身的环境,想起屋檐下的那个亲爱的人,心中总是流动着那种想念的感觉。有时候程恒中午早一点出来,先给韦杨把午餐做好,韦杨总觉得惊喜。 “今天出来这么早?”“嗯,想你了。” 想你了,即便同在一个屋檐下,睡在一张床上,亲密时我依然恨不得与你紧紧拥抱让你与我成为永恒的一体。这样的想法使她们一边下手重、沉醉于那种□□的哭腔、一边又感到怜惜,一种类似痛觉的生理和心理上的极乐。 程恒渐渐变成韦杨家里那个很聪明很会交际什么都处的圆融的好媳妇,韦杨渐渐变成程恒父母那个乖巧孝顺什么都能考虑到的好媳妇。她们是朋友们眼中叫人羡慕的一对,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叫人羡慕。 “喜欢吗?”程恒问她,晃一晃手里的酒杯,“我多放了一点的糖。”韦杨笑着朝她靠近,伸出手搂着她的腰,“喜欢。”轻轻吻了她的耳朵,“就像喜欢你。”“喜欢?”“嗯,喜欢你的一切。” I Miss You(2) 程恒是公务出差到北京——这样说起来有点古怪之处,毕竟她之前明明是以此为原点出发到别的地方去——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两人不知为何这些年很少到北京,好像已经完全沉溺于温柔的南方,有活动也只参加那些在上海或者广州举办的。这一次要不是盛情难却,她也没有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见林肇的机会。 认识林肇好多年,这些年两个人都太忙,上一次是见面还是去年在浙江沿海的某个小渔村,她在那边和韦杨采风,林肇在那边开一艘大船做生意——她觉得林肇是那种因为天生聪明学什么都快、于是显得做什么都容易的人。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依然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行事的那些准则,她做人的那些圭臬,不曾因为她遇到的挫折或顺风顺水改变分毫。经历过太多的事,林肇依然是当初那个人。 有次她问韦杨,你说林肇是水,还是钻石?韦杨说是钻石。她觉得对。 两人在京郊的房子早已卖了,为了方便干脆找了一家民宿住。两层楼的,整套租,方便朋友们来见她们俩。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在朋友圈子里非常受欢迎,尤其以两人一起出现的形式,好像看她们就是看完美情侣的范本一样。韦杨不以为意,程恒倒是很喜欢这一点, 毕竟她喜欢她的大宝贝。就像现在。 韦杨昨天下午才到北京,那时候程恒还在外面参加活动,韦杨是直接去会场接她。活动举办者还笑说:“在北京还要人家接你啊!”哪知道程恒说:“在北京从来都是她接我啊!”韦杨在一边笑。晚上回去躺下,韦杨从后面抱着她,手从腰际轻轻往上,嘴唇贴在耳朵上,轻轻呼气。 “对,我来接你。” 除了非常亲近的朋友,否则没人知道她们都五年了依然这样亲密如烈火。但又好像每个人都嗅得出来。所以她们受欢迎吧。韦杨睡得沉,她也不知道自己昨晚上是如何在喝了两瓶红酒的情况下还表现得像头狮子。但酒太好喝又喝得太急,她有点儿睡不醒。直到, “嗯?”她睁开眼,看见程恒笑着,平素拿着锤子凿子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锁骨。“嗯。”她轻笑出声,默契的条件反射一般将右腿缠上程恒的腿,“几点了?”“八点半。”“昨晚上…我们几点睡的?”“我怎么知道,问你啊。”“我也不知道啊。”她伸出双手去搂着程恒的脖子,程恒的手顺势下移搂着她的腰,两人紧紧贴在一起,“Anyway, it’s morning.”“Yes honey, it’s morning and I want to love you. ” 程恒贴着她耳朵说的,她笑了,她感觉到程恒的手已经准备开工了,于是她凑上去吻了程恒,甚至有点调皮地咬了程恒的嘴唇一下。她喜欢这样,喜欢偶尔变得非常调皮而孩子气,引诱程恒变得失控而像野兽,她甚至喜欢程恒下手重的时候,overwhelming,that’s what she like. 她喜欢这种侧面的姿势。她曾开玩笑说一定是因为程恒手劲比较足的原因。 “…慢点。”“嗯?”程恒没有慢,只是技巧性的把时间拖得很长。她一手不停,一手扶着韦杨的腰,直到韦杨克制不住的痉挛。她感觉自己像是造了一个雕塑,那一瞬间的韦杨的姿势实在叫人沉迷。 “……”韦杨靠进她怀里喘息,犹如恋家小兽一般亲吻她的脸颊和脖颈。很眷恋,很温柔,她喜欢看见平时在外总是叫人臣服的韦杨臣服于她。一个从来显得遗世独立骄傲于红尘之外的人,也会对什么恋恋不舍吗? 她埋下头去亲吻韦杨的额头。“宝贝儿。”“嗯?”“嗯。”韦杨像猫一样蹭她,黑中带棕的发丝又软又细,蹭得人心痒。她的手还在腰后,另一只手在, “嗯?”“我想起我今天早上还没有吻你。”韦杨笑了,“但是你已经,”她没给韦杨机会说话,先吻个天昏地暗。吻着吻着韦杨哼了一声,而她顺势下移。“程程…?”“嗯?”“…别。” 她就喜欢听她无力的拒绝,“不。偏要。”她轻轻啃噬她的耳后与右颈如吸血鬼,整个人覆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打开,打开成一个无法抵抗无力还击的姿势,这样她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完全占有——这就是她对韦杨的爱极重要的一个部分,占有她,享受她,予她至上的欢愉。 无论是整个人生,还是人生中的每一天。 韦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或曰已经彻底醒酒,分贝渐渐提高。“没事儿的,”她说,“这附近没人。”然后手上突然用力,她能感受到韦杨整个人不可自抑地颤抖了一下。于是她笑了。 一前一后两次几乎像两个人。克制得住的韦杨是表面的韦杨。克制不住的韦杨,是专属于她程恒的大宝贝。 我的,她一边用力一边这样想,我的,我的,这宝贝是我的,我的,我的。 韦杨后来又迷糊睡去,程恒随她睡去。脑海里描摹她刚才伸展开的样子,觉得最近因她而诞生灵感所造的雕塑还不是最能捕捉神韵的。还有某处不完整。犹如圣经里耶和华让人类不要铸偶像,她偏要铸造,终归不能凭借任何材料囚禁她女神一丝一毫的灵魂。但无论她造的再抽象,瞒过眼最尖的画家朋友兼美人,都瞒不过韦杨。她总能看出那是她的某一个部分,然后微笑。 想着想着,程恒伸手撩开挡在韦杨额前的头发,要是让她知道我用她高潮的样子做雕塑,哦,她一定会… 有人评价雕塑家程恒最近的作品在凌厉的反思中多出许多女性的温柔。她觉得这是很好的趋势。从前她和画家朋友一样,总是带着一种锐气的创作者,好像总要刺伤些什么才算是正常发挥。随着年岁渐长,尖刺有时消失,有时回到创作者的心里扎得千疮百孔。自省是必然的,也是必须要经历的。只是若没有人来化解这无处可去的力量,像她们这样的创作者必然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越过这道黑暗山脊。画家朋友想必想在还在奋力抵抗,而程恒幸运地遇到了韦杨,对于韦杨也一样。 所以画家的作品依然艳丽得如同她的大红唇,程恒近乎“严酷”线条已经有了那么一些柔和的趋势,而韦杨在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路上一如既往的坚定,甚至还有一些浪漫起来。 “宝贝儿,醒醒。该起来了,中午还约了饭局呢。” 她一点儿都不想承认自己此刻复杂的坏心眼。她的确折腾她了,她的确把她折腾累了,可她们也需要她打起精神来加入快乐饭局——虽然即便她没精神也不会影响什么人际关系——但程恒就是爱韦杨的那股子不显山露水的调皮和机灵。而且如果能在她被欲望压倒之后带着那满足甚至纵欲的疲惫去展现她的机灵,她在程恒看来会具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 “嗯…”韦杨点头,她也知道程恒在想什么,从很久之前的某一次聚会上她就明白了的,那时程恒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不断用食指轻抚她掌心。她有时和自己的朋友单独出去,留程恒一个人在家面对石头。她会和朋友说到些相对私密的事,因为对这几个从儿时就相伴的朋友有完全的信任,说什么也不畏惧——哪怕是这种甜死人的蜜糖味狗粮。朋友们以前是“啧啧啧”,现在也还是会“啧啧啧”,然后补上一句:你们这几年感情也真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的爱情是5000℃的岩浆,她说,我害怕烫伤我的爱人,所以我总是缓缓地把我的爱释放出来,流泻出来。所以它不会改变,会长长久久。 但我就是有点累,她又说。朋友于是打她。 有读者曾给韦杨写信,问她关于人生的看法。人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呢?她回信说,我以前追求的是燃烧自己,甚至燃烧得越痛越好,我以为痛才是真实的。现在能明白,没有人天生拒绝幸福,也没有人应该这样。燃烧自己,如果想燃烧出美丽的火焰,燃烧物自己也必须是快乐的。读者又问,你不觉得人生本质上是一场空虚吗?她说,是啊,所以为什么不过得快乐点呢? 有的读者说她变了。也许他们把她当作奇怪的偶像。她一笑置之。 她爬起来换好衣服,和程恒一起步行前往约好的餐厅。在一个使用交通工具造成污染、而且有时候还要等很久很久的时代,多快的交通工具都显得局限且不自由,只有步行最自由——即便速度有限,也完全由自己控制。两个人手牵手走过曾经无比熟悉的北京的街道,喜欢这座城市,却也毫无留恋。韦杨曾经觉得,自己不可能在哪一个地方呆超过三年,她总要去别的地方才可以。北京是这样,上海是这样,纽约也是这样,她总觉得自己一直在流浪,也许因为一开始她期待能够收留自己的心的那个人没有收留,所以她一直放逐自己。 随波逐流,即便不知道在推着自己走的到底是什么。风中之子。 她们俩走了两公里才到,依然比打车来的倒霉蛋儿早。中午的潮汕锅,据说是北京最好的一家,桌上的蔬菜和牛肉□□开。来了三个朋友和两位家属,一位见过,一位新来的。吃得太开心,无酒也醉。程恒惯是放得开,招呼这招呼那,还问那倒霉一个人来的画家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孤家寡人啊?她看见画家的大红唇依旧,虽然换了个色号,依旧美得锋利。 画家白她一眼,我怎么了?我一个人来吃你俩的狗粮还不行吗! 两人知道她最近仿佛不大愉快,以为是创作遇到瓶颈,遂邀请她什么时候去她们那里休息采风。“反正你一直说要去也没去,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韦杨说,“就当我们招待你,媒人姐姐?美人姐姐?” “程程,你还不撕烂她的嘴?”画家说,程恒只是笑,“我这辈子给自己下的最大的套就是介绍你俩认识!从此吃起双倍狗粮了!呸!”程恒大笑,不再说别的,只是在饭局结束的时候认真邀请画家到她们俩家里去休养。 “不管是因为什么,你能说清的,你不能说清的,都先放下,然后到个安静地方休息休息吧。”她对画家说。然后与韦杨手牵手离去,徒留画家一个人,鲜艳红唇的脸上一脸落寞。这有点残忍,韦杨对程恒说,程恒摇头笑笑,“人不能一边认真一边游戏。可以认真地游戏,或者完全游戏。她今天这样,难道不是自己害的?自己的事留给自己吧。” 韦杨没说什么,脑海中掠过是孽是缘是好是坏无数字眼,终究都觉得是浪费,只是对她笑了。你是什么样的我生命中的存在,那是伪命题,你存在就足够了。 三天后韦杨的事也做完,两人谢绝了编辑的挽留,直接回家去了。从机场开走停了好几天的车,程恒忽然说我喜欢这种小城市。韦杨问为什么,“因为近在咫尺,又不会大到侵犯吞噬生活,我们依然可以和它保持适当的距离,各自独立。”话说完,车拐进小路,开向山中别墅。远远望见山林,一直大山雀盘旋在空中,漂亮修长的尾羽轻轻颤抖。程恒摇下车窗,山林的清新空气柔风抚面。 尽在咫尺,她却在这一瞬间非常想念自家的大阳台。回到家之后放下行李——反正收拾行李是韦杨的事——她径直走向阳台,雨下了起来,细密地将天地与人间万物网在一起。她爱这景象,就像爱,像爱一样温柔舒适。 这时韦杨从背后走来,给她倒来一杯茶,她接过,然后韦杨就从背后抱住了她。这样就太好了,好到几乎不真实。不需要声音与言语,只要雨声与怀抱,就任时间流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为了不与结局形成冲突,开头处做出修改,改为“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 Summer Dream (1) 画家迟挥小姐,终于在一周之后抵达韦杨的故乡。这次没有大红唇,还戴了硕大的墨镜。迟挥是要么就出位,要么就彻底隐藏自己的人。她没有居间的状态,也不喜欢居间。她的作品浓墨重彩。从欣赏的画家来说,她欣赏莫奈,但谈不上多喜欢——层层叠叠,渐变的模糊的,那不是她。她也没有细致到冷军那样子。若论热烈她比较像梵高,但梵高还有一丝温柔和天真在,她迟挥的画,比较接近于爱德华·霍普的《夜游者》那种风格。 明晰,直接,甚至有点锋利。当然见过迟挥的人会说,人更锋利。有的评论家说,迟挥的作品有种矛盾的气质,当你觉得它锋利的直冲感官时,画家其实有所保留,像是刀锋停留在眼前几厘米的地方;相反若是第一眼觉得比较温和,仔细一看往往会发现其实每一条线条和每一束光影都带着强烈而不容置疑的态度。 迟挥不喜欢看到这些评论,她觉得那都是瞎猜。她从来只画她看到的现实,她对现实只做重新表达,她不做分析。她看到那束光那条线是那样,就是那样。她想用自己的方式还原,让看画的人用她的眼睛去看世界。 就像照片。虽然她不大喜欢摄影艺术,特别是在如今大家都修图的时代。她更愿意去看那些黑白照片。 下飞机之后,韦杨说已经到了,在外面等她。飞机上喝了太多水,解决内急之后在洗手间玻璃上看见自己脸色不佳,但又怕让韦杨多等,便急匆匆离去。 谁知道这脸色被程恒笑了整整一晚上。 第二天醒来,她自顾自画了如鲜血般的大红唇,在波浪松散但尚未变形的长发上戴上宽沿帽子,出去吃早餐。她知道韦杨和程恒应该是会在家吃,她也不想一直吃她俩狗粮,她更想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毕竟她真的是来采风的。程恒说她画大城市画得太久了,需要画别的东西。 当她走进这家以火辣的米粉为主食、还有点破旧的早餐店、刚拿到热腾腾的一碗羊肉米粉落座准备吃正在拿筷子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留着半长棕色卷发的女人走进来。这人一脸倦容,摇摇晃晃,手里拿着价值不菲的相机。她抬眼看见迟挥,疲倦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双手迅速举起相机,啪啪两张,迟挥还来不及反映,这人反倒先开口了: “一大早就画大红唇。” 语带轻蔑和嘲讽,迟挥平时性格锋不锋利不一定,但这会儿肯定是锋利的——于是她怒目圆睁,回嘴道:“一大早就侵犯别人肖像权!” 这就是她和张子墨的第一次对话了。肇始不正,往后也就自然歪了下去。 迟挥对张子墨一开始的印象很差,从这家伙说话的口音就知道她不是本地人。本地人都精精神神热气腾腾地来吃早餐,面前这个不经自己同意就给自己拍照的家伙却一身酒气,明显不知道在哪里喝了一晚上,天亮了还没醒酒就跑到这里来吃早饭了——或者说晚饭。 迟挥的嘴最是厉害了,但不到气急败坏,她不主动表现——翻白眼也不符合她身份,于是她只是瞪了瞪张子墨,也不打算和个醉鬼计较。 谁知道被瞪了一眼的张子墨咯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往里走,脚步虚浮,不忘继续抬杠:“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昨晚上吸了血还舔了舔呢。”迟挥是真想把米粉给她扣头上了。 她喜欢鲜艳的红唇,只是因为这样让她觉得自己很精神,那红色就是她。她记得自己最风光的那次个人画展,有人说,哎呀这个迟挥,一个大红唇还嫌不够亮眼,还穿了大红裙子!她面上微笑,心里的骄傲已经冲破天花板直上云霄,对,这就是我,只有大红色这一个状态。那种你永远无法无视的红色,甚至光彩夺目得让人感到一丝畏惧的红。 她是要别人怕她的,这样她舒服。程恒能够和她成为好朋友的主要原因程恒身上那种收放自如与容忍接纳——要这么说,韦杨与程恒本质上是一样的人,韦杨更收敛。找伴侣,相似和互补都可以,只要能过到一块儿去。迟挥过往的伴侣都是和她互补的,让着她的,她也觉得那样才行,要她让人家也不是不可以,但要么就是她有点手足无措,要么就是对方首先放弃。 结果她反复分手,一年前那是第七次。程恒劝她说,你为啥就不能换一换呢?她一如既往地和程恒唱反调,说那怎么可能。程恒在电话那头笑了,说那就走着瞧吧。 “大清早的喝成这样,你是离异还是失业?”她没回头,故意说得大声,食客们纷纷侧目,站在档口等米粉的张子墨用醉眼看着迟挥的背影,样子宛若地痞,来了一句:“大清早的画成这样,你是失恋还是失眠啊?” 迟挥正想停下自己的追击,觉得对方语气还可以,结果张子墨一边接过自己的米往一旁走,一边说:“吃粉啊还是吃口红啊…” 迟挥觉得自己的涵养真好,毕竟没回头,安静吃完一餐。 走出店门向右拐回去的路上,她瞄了张子墨一样,那家伙也正好在看她,脸上居然还挂着一丝介于玩味和嘲讽的笑。迟挥加快脚步离开。路上细想自己为何没发火,大概是又失恋又失眠吧。 那一个月,韦杨和程恒开车带着她在青山绿水间转悠,看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绣品、建筑,迟挥有点儿流连忘返,素描都画了两大本,直到在一处人家夜宿时被热闹的闹新房队伍吵醒,气不打一出来的她望着程恒和好整以暇仔细观看的韦杨,才知道自己还是不能躲在这里。这里很美,淳朴自然,但是不是她迟挥的地方。程恒也对她说,我让你来休息,是想给你的思维加入点别的东西,但最终你要摆脱你目前的困境——单就创作而言——你必须自己吃下,自己吸收,自己分解和长出新的肌理。 迟挥被吵醒十分不开心,她总是在小处有大脾气,于是第二天清晨醒来依旧带着起床气。谁想一行三人车开出寨子,没出几里路看到一处山头的辽阔风景,正停下车享受一时安宁,迟挥就在右手一块下方极陡峭的山崖石头上看见张子墨。不知为何,那头微卷的棕色头发她就一直忘不掉。 迟挥正在想这些摄影的是不是都不怕死,张子墨又发现了她,她没戴墨镜,张子墨倒还戴了一副眼镜,为了好好看风景看色彩的这下先大眼瞪大眼,可太好了。 “哟!”未及她想出如何脱身,张子墨这厮又开口了,“到哪儿都能见着您,今天没地儿显摆大红唇去啦?”她就瞟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埋首她的相机。迟挥认出来张子墨手里是台老哈苏500,对光影色彩同样有高度敏感的她抱着手开口道:“这鬼天难为你还上这儿来拍,知道的明白你是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色弱呢。”的确,多云天气,一片绿得层叠又不清晰的山峦,除了视野辽阔,一点处理不好就会变成无聊风景。 “别,我眼里没色彩,我只拍黑白。”张子墨看也不看,“我不像你们这种动不动就顶着浓妆出门的庸俗的人。” 迟挥眼睛瞪圆了,手开始攥紧。程恒好像认出张子墨来了——即便张子墨不认识她们——见状便拉着迟挥上车离开。迟挥气得就像《海绵宝宝》里受惊的泡芙老师,程恒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她塞进车里——她可以接受其他一切用词,唯独不能接受有人说她庸俗。 我庸俗?!你知道个屁你就敢说我庸俗?!我他妈气爆!! 程恒都快把她摁在后座上了,临了车子发动要走,她看见张子墨还在那里站着,甚至还瞟了一眼她们的车,带着那忘不掉的坏笑,她大喊一声:“别再让我看见你!!” 直到她半个月后离开,程恒都觉得好笑,“你说你干嘛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那么大脾气?”迟挥自己也不明白,“你就当我是很久没遇到和我对着干的人了吧。”然后像机关枪一样吐槽张子墨,骂骂咧咧好一阵,最后结论还是“再也不想见到这么讨厌、随时都能跟你抬杠、杠上还不走的混蛋了”。程恒知道她是棋逢对手,也不好意思告诉她张子墨作为一个摄影师肯定会和她再见面的。 迟挥回到北京,对极度繁华拥挤匆忙的大城市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适应与不适应交织的情绪。所以的喜欢与不喜欢全部挤在一起,像是每一份舒服熨帖下面都有几颗豌豆,她固然不是豌豆公主,却又实在感受到那豌豆的存在。于是她立刻构思出新的画作主题。每一副青山绿水间都有行色匆匆的大城市人。满山苍翠的背景里是一身银灰色职业装面目不清的职场人,大河边站着仿佛在等地铁的鲜衣女子,在空旷的打谷场上站成一圈的是彼此之间毫无沟通各自看手机的背包码农,坐在水井边的是红唇波浪的美丽女性…… 画好一副往画廊挂一副,渐渐开始有人诧异于她这一趟回来的改变。画完四幅已经是半年后,强度极高的创作让她疲惫,即便奋力燃烧的是灵感而非仅仅是体力,她想休息一下。有人说你不是喜欢看黑白照片吗?最近在那个哪儿哪儿有个展,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她问谁啊,人家说好像叫张子墨,“人家也是像你似的去了好多地方采风然后回来突然大爆发。走吧走吧!” 她就去了。和朋友一路逛得挺开心,越到后来越觉得风景眼熟,直到最后看见自己的照片,她就后悔了。她并不排斥在摄影展上看见自己的照片,也不是没被人拍过,但照片里的自己一脸将醒未醒的呆滞和不知所措,好像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被人看见这样的自己,犹如被人撞见自己□□一般。 她看了这一路,其实越来越喜欢张子墨的作品。喜欢张子墨那种敏锐的捕捉能力,喜欢她镜头的锐利——无论这个人表面上留给她的是喜怒哀乐中的任何东西,她都能用镜头在一瞬间穿透那个人的防备,直达内心。人都是这样,喜欢看别人的真面目,却不喜欢自己被拆穿。 然而到了尽头,压轴作品却是自己,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自己坐在肮脏早餐店的桌边,毫无防备的抬头,她就在自己毫无防备的时候被捉住,被直击,被她看了个透彻。张子墨还专门把大红唇留了下来,那是整个影展唯一的亮色。即便如此,她依然觉得自己被张子墨的镜头穿透了,犹如□□。 她太聪明敏锐,那一瞬间的迟挥毫无防备,她直接下手,不给迟挥穿上盔甲的机会。 朋友看了看画,又看了看身边的迟挥,“我说你还是个小姑娘,你不承认。这下在这种法医解剖刀一样的镜头下,由不得你不承认了。” “你,”迟挥意欲回嘴,后面便传来听了没几次却忘不掉的声音, “哟,你来了呀。”张子墨依旧顶着棕色的乱发,戴着眼镜,如旧的有些挑衅的口音,“画家迟挥小姐。”这话倒有那么点礼貌了,迟挥转过身来,抱臂而立,“是啊,不来怎么知道让你别侵犯我肖像权,你还不知悔改了。”“哦?你很介意吗?我还准备到展出的最后一天再邀请你来看,没想到你提前自己来了。”“你还要邀请我?”“是啊,”张子墨越过两人,将照片取下,自己仔细欣赏,“要不然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多可惜啊,毕竟是在我张子墨的影展上,当了压轴照片的人。”迟挥不知道自己的无名业火又如何起来了,张子墨却抱着照片左看右看,无惧于围观者的眼神,“我希望我的观众能在这些照片中看到平日看不到的东西。就像,” “阿尔伯托·贾克梅蒂。”迟挥道,诚心抢在张子墨之前,在她自己看来是抢白,免得这家伙说什么名人名言却不注明出处来长脸,在张子墨看来倒是吸引人了。她满以为张子墨又会说出什么讨人厌的话来——虽然这种想法不免幼稚而愚蠢——这样她就可以彻底拂袖而去,既然知道了她是谁,那就更好以后避而不见了。谁知道张子墨却微笑着望着她,比往日都要温柔些的眼神穿过额前几缕卷发投射过来,迟挥看见那是一双在亚洲人中颜色算淡的眼睛,她一时猜测张子墨说不定是混血。 “对,贾克梅蒂。参观者们会看见各式各样不一样的人,直白地展现灵魂,审视灵魂,我以为这也是种慈悲,尤其是看到之后,依然容忍,接受,甚至怜悯,仰慕。”张子墨走到她面前,把照片递给她,“我用剥去一切外衣之后依然存在的美作为结尾,今天就将它物归原主,还给美本身。” 她动作意外的绅士,迟挥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有些受宠若惊又有些恼羞成怒,毕竟张子墨又锐利地剥去她本来穿好的外衣,把她放在这样的境地里了。朋友笑着站在一旁,围观者们也安静地等待她作出反应,她当然是在意自己的肖像权的,尤其是对于一个伶牙俐齿十分讨厌的家伙,但此时此刻她… 她看见半低着头的张子墨似乎有那熟悉难忘的坏笑,哼。 “你留着吧,”她说,“否则,我拿走了,展览就不完整了。”她又把球踢回去了,这是防守,不是防守反击。她还是有点儿气,虽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大气性哪里来的。 众人轻轻鼓掌,她想趁机离去,朋友却和张子墨聊了起来,她心里的白眼翻得如同老虎机。 “既然这样,迟小姐晚上要不要一起喝一杯?”放空之余,张子墨突然这样说,原是约朋友约不上,张子墨却趁机约她,迟挥一惊,不知道张子墨是拉下了老虎机的手柄还是敲响拳击比赛的铃。“好啊。” 老娘可就偏要去了。 事后回忆,迟挥真的不知道自己为啥那样选,只能归咎于缘分这该死的东西。 Summer Dream (2) 迟挥记得自己一开始没打算喝多的呀,为什么这么时候反而来者不拒呢?她相信自己早已戒了当年那酒瘾了。如果尚且理智,她一定不会把这种事告诉张子墨,可她说了,她怀疑自己的嘴巴也不听话了。“酗酒?你那不算!”张子墨显然也有些喝高,“又不是一天一斤白酒,算什么酗酒。谁都会需要某个时候放空自己,什么都记不得的去开心。一直清醒多费劲,来,喝!”张子墨又举起酒杯,迟挥也开心地与她碰杯。 若不是张子墨主动自己灌自己,迟挥是绝不会放开了陪她喝的——或者也是自己需要放松呢?她又把杯子底的金朗姆喝完了。张子墨也喝完了,招手呼叫酒保继续来加。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讨厌?”张子墨右手捂着额头,以此为支撑向右歪着脑袋,看着迟挥,“嘴巴贱?”迟挥用左手掌根撑着下巴,好像两个喝多的人的脑袋都沉重,“对。素不相识都非要抬杠的人,难道不讨厌?太讨厌了简直。”“就因为我没经过你同意就拍你照片?”“对,”迟挥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大能正常思考了,“就是。”即便不是。 “那你还出来和我喝酒?”张子墨又来劲儿了。迟挥接着酒劲儿看着她那眼神——也带了醉意——也挺好看,没那么可恶了。“哟?那你要这么说我这就走。”说着立刻转身,张子墨立刻伸手抓住她手腕,她穿蝴蝶袖,皮肤微凉,而她的手温热。“看不上我,也别看不上这酒吧啊,有的时候还能看见明星呢。”“谁啊?”迟挥的语气活像她是娱乐圈大姐大一样,谁也看不起,“林肇,偶尔会过来。带着她的女友。不过不是以前那个。” “原来你还是个八卦机,倒是不出所料。”她还是坐回去了,只是变成抱着手,把手肘放在吧台上。张子墨闻言只是笑,“干嘛,我还不能八卦一下了?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俗?” 迟挥耳边的小恶魔想说“是”,但她是个画家,她眼前棕色乱发眼睛也是棕色的张子墨穿着暗红色灯芯绒外套和黑色牛仔裤,和酒吧的实木装修昏暗灯光融为一体,像一幅要拼命把背景画的不那么清晰却又能看见点啥的画, “不。”“哦哟?你安慰我?还是后边等着我呢?”“呸。你这人是听不出来好赖话是不是,张子墨?”她做愤怒状,张子墨道:“可不是听不出,不但听不出来还不会说呢。你说是不是?”迟挥想她若是先贬低自己,往后就肯定挖了坑等着自己跳,但是她喝了酒,胆子也越发肥而松弛起来,“哼,牙尖嘴利。你哪里像个摄影师?你应该去做脱口秀。”“做什么脱口秀,我又不是高晓松崔永元,我这人不会说好听的话,也许,”张子墨呆楞楞地看着前方某处虚空,而迟挥望着她,“所以脱口秀是做不好的。我只能做讽刺类,讽刺类还不如做个摄影师自由自在。你呢?画那么漂亮,难道要去做装帧设计?画画就好了呀。” “你怎么知道我没做过装帧设计?”“把画送给韦杨的书当封面不算。”“你知道的还不少嘛,混蛋。”“我为啥不能知道,我也见过程恒。我这个人记性好得很,我那天,”“那你说说,你那天干嘛要拍我?我记性也好着呢,我知道你从来都是先拍后争得人家同意,从来都礼貌得很。为什么对我就不一样,嗯?” 张子墨看着她,眼神仿佛在笑,或者还带着其它不明的情绪,其余只是沉默。不知何时,酒吧的音乐已经放完了《Come As You Are》,换成一首她们都不知道的舒缓摇滚,有那么一点后摇气息,显得迷离。 她问了,却没有追问的意图。张子墨不回答,她也觉得很好。这酒里被下了药,她想,但是真好。她感到从自己的腰椎往上渐渐蔓延出一股疲惫,但是又有一种冲动在四肢百骸流窜。她望着张子墨的脸,望着眼角眉梢介于认真与不认真之间的神气,酒保识趣地走开,准备结账。 “走吧。”张子墨不知道什么时候握住她手腕了,声音有点沙哑,“好。”她说。然后结账出门去,由张子墨牵着她手腕,由张子墨带她回家,甚至任由张子墨去做一切的主——而非往常那样一定要占据至少一半的主动。时而张子墨拽着她的手腕,时而是她搂着张子墨的脖子。有什么狂热的相似的东西在吸引两人,但由于太过狂热,根本来不及分辨那是什么。 次日清晨醒来时,迟挥脑海里意识到的第一件事是,她在张子墨家里,张子墨的床和羽绒被舒服得叫人不想动。第二件事是,张子墨光着上身拿着一只老式拍立得对着自己。 咔擦。一张照片徐徐吐出。 她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你,”张子墨放下相机,拿着照片一边甩一边往床上一倒,迟挥的眼神居然就被她的平直锁骨吸引去了目光,“别啊,来,送给你。”照片里她睡眼惺忪,从被子里露出脑袋,像个小孩。她只望着照片,不伸手接,由张子墨肆意摇晃着它,“嗯?漂亮的小公主,我送你一张照片好不好啊?”“照片是什么?”她想公主这会儿就要使小性子,“哦,照片就是一幅画。但是比画画快,我就是你的宫廷画师呀,公主殿下。”她一翻身,迟挥又被她压在身下了。 “你不喜欢我的画吗公主殿下?” “起来,你这混蛋。”迟挥不很认真地推她,“哦哟,昨晚上抱我抱那么紧,现在就不想要啦?”迟挥推得更用力,张子墨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轻轻握住她手腕,“照片拍得不好吗,嗯?”迟挥其实反抗得动,但是不想反抗,“…好看是好看,但是,”“但是?”“你还是没征求我的同意。” “你太美了,你的美就在那些不经意的一瞬间。来不及征求意见。”张子墨说,“我有时候特别有耐心,有时候特别没有耐心。因为我忍不住。” 说完她直接吻了迟挥。 那天下午她才离开张子墨的住所,因为晚上有约了,必须回去换衣服。张子墨也没打算送她,她也没有带走那张照片。彼此心知肚明,肯定还有下次。就像一道好菜,才吃第一次,是绝不能就此打住的。但有时觉得太好吃,于是珍惜而克制。张子墨并不经常主动约迟挥,迟挥也骗自己应该先努力把这一次采风的剩余灵感榨取干净,再一口气画个半年的。可是深秋季节等到她正画着一幅水牛在田间小路行走的画时,她突然怎样也想不出应该往里画什么人物。如灵感被掐死,她立刻约张子墨见面。 她好久不出门,想到要见张子墨,倒还打扮了一番。结果出门才知道冷,时间又紧,来不及回去重新穿——天知道她哪里来的对这件事的这等认真。到了约见的地方,据说是林肇开的餐厅,北风呼啸,张子墨刚刚脱下薄毛呢外套,里面穿着衬衣。见到她先是惊讶,继而笑着说道:“一月不见,你怎么连天气都不摸不准了?画画画傻了?”迟挥嘴上骂她,心里却忽然觉得心安起来。 “你才傻了。”但她还是迟挥。 “怎么啦?”两人只是吃着醉鸡,喝掺了桂花和肉桂的温热黄酒,有点不知身在何方的恍惚,也就言不及义,有一搭没一搭说着垃圾话,张子墨直觉迟挥不对劲,逗她她也不理,只好直接发问,“真是画画遇到困难了吗?” 迟挥心高气傲,这会儿又没做好服软的情感准备,只是瞪张子墨一眼,算是个软刀子。软刀子就等于默认,脸皮厚的张子墨一向奉行这个大胆等式,“不然就和我出去采风。”“你又要去哪儿啊?”“我打算去伦敦。”“去伦敦?”“你不觉得伦敦是拍黑白照片最好的地方之一吗?”张子墨说得投入,伸长了双手表达自己的观点,“冷色系的建筑,湿漉漉下雨气雾的天气,总显得冷漠的人群和贵族秩序,赋予色彩等于没赋予,不如只留下黑白。” 迟挥摇了摇头,“我不想出去了,留在城市里,我还是不会知道我应该往那幅画上画谁。”张子墨笑,“你这样子,也不适合老去乡村。上次我看你要不是有韦杨她们带着,你自己在那地方寸步难行哦!”“你!”迟挥作势要打,张子墨躲也不躲,还把脸凑过去,“你这样的人,生在城市,拥有城市的灵魂,想逃离自己的本真去寻求不存在东西,那是行不通的。你有没有试过把城市切开看看,看看你所不知道的那一面?” “切开?像汉尼拔那样?做成切片?”“噫!我还不知道你看那样的东西!”“不喜欢?”“喜欢,拔叔的音乐审美尤其好。”“所以你觉得切开,切开…” 迟挥忽然停住,像是想到什么。张子墨趁机多夹了一块醉鸡。半晌,迟挥说:“你认识搞,那什么,”“什么?”“会,嗯,什么切割啊电焊的朋友?”张子墨笑笑说有,迟挥正准备问具体联系方式,她却嘻嘻笑着说:“你怎么也是个搞艺术的,一天到晚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合适吗?” 迟挥这回抽她的巴掌稍微用了点儿劲。 张子墨介绍了自己的朋友给她,也没追问,当晚还很绅士地只是送迟挥回去,自己没喝开心,也就回家自己喝去了。这一没消息就是两个月,张子墨自己去伦敦采风去了。迟挥沉浸于自己的创作,拉上程恒,做了好几个精致的金属模型,然后切开。程恒算是顺手做了装置艺术,迟挥却还在盯着切开的模型看。手机上偶尔收到张子墨的问候,她也没理。程恒瞟了一眼,笑着说:“你就不搭理人家呀?”“嗯?谁?”她从专注中醒来,还不知道在说什么。程恒眼神点点手机,她反映过来,“哦,嗨。”“嗯?”程恒玩味地问,“嗯什么嗯,怎么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了,我又没怎么样。”“我也没说什么啊。”“你明明,”“心虚什么呀?” 迟挥被打断思绪,心思又回到自我辩解上,“怎么好像你们全都知道了、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呢?”“你呀,”程恒走到她身边坐下,取下厚实手套,“不觉得张子墨挺好的吗?”“是啊,挺好的。”“你俩特别像。”“像吗?”迟挥这下又显得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姑娘了,穿着棉布白裙子的那种小姑娘,“像。”“哪儿像啊就像。我咋不觉得。”程恒笑,“嘴皮子像。”“我可不觉得我像她那么讨厌。”她说得漫不经心,一点儿不认真,程恒更觉得自己的直觉没错,“你俩呀,看着都像身上带着尖刺的人。光芒锐利,走到哪里都不让分毫的。但是呢,你俩遇到彼此的时候,就让起对方来了,真叫人,”程恒忽然停下来寻找词语,而迟挥正等待着她的评价。 “叫人什么?”“叫人…着迷。”迟挥叹息般地笑了,“我还以为韦杨教你用了什么高级的词汇。”程恒只是微笑。 她又转过头看被精准切开的模型了。贾科梅蒂,看不见的将被看见。 等到张子墨从伦敦回来,已经快要过年。她落地北京的时候,迟挥也到机场去接爸妈——她沉浸于创作,总是偶尔想起张子墨却不知道和她说什么,总是想起来便躲避麻烦转头回去继续画画。一下子俩月没说一句话,在机场遇见睡眼惺忪的张子墨的时候,她觉得非常尴尬,只想缩进朱砂般艳丽的围巾里去。 “哟,”张子墨倒是从来都脸皮厚,“好一阵没你消息,哪知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呢。”“我来接我爸妈的。”“哦,是吗?”张子墨推着行李车,心说我也没问你啊,“在哪儿呢,我也见见。”“你见,”她想说你见什么啊见,但又克制了自己不上这家伙的当,“在伦敦一切还好吗?我…我忘记问你了。” “还成吧,没太多新东西,俩月只能说半旅游半采风去了。你呢?有什么进展吗?”迟挥面对张子墨的语塞进一步恶化,不知道该不该说。可是对她说又能怎么样呢?像程恒问的,你怕什么呢? “…有。”“哦哟?我能提前参观吗?”“不行。”“为啥呀?”“我还没,”迟挥远远看到了父母出来,张子墨回头也看见了招手的老人,“那我先走了。”迟挥已经想到了要怎么介绍——她父母又不介意她的取向,只有希望她安定下来的念头——张子墨却如此礼貌客气,她一时诧异,然后立刻说好,“那就改天见。”“好,我也先休息两天。” 其实迟挥的父母也不过稍事叨扰几天,初四就离境去埃及了。迟挥照旧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对着切开的模型开始画画。她有新的主题,而最初使她去找张子墨的那幅画,她依然没有往上补最后的那个人。她有好几个备选,选择困难,只好let it be,先画目前这个更清楚的。第一幅完成得很快,画到75%的时候,发现自己用的几乎全是冷色,像极了一副黑白照片。发现的时候,迟挥看了一眼等于死了半个月的手机,没人找她——工作上对接的朋友都怕她——她才想起应该给张子墨打个电话。 “想起我来啦?”那头的张子墨显然精神得很,虽然是半夜十一点,“你最近…都干嘛呢?”“我?我啥都没干。”“哦?”她浪荡语气里隐约的无奈被迟挥听出来了,她了解张子墨——哪怕只是一星半点——知道她是看上去浮夸但工作非常认真地人,要是说啥都没做,那就是真的啥都没做,采风归来什么都没干证明采风本身的失败,“你说的对,”张子墨叹了口气,“去伦敦是个错误的决定。”迟挥轻轻笑了一声,意外的是张子墨没有还嘴,“到我这儿来看画吧。”“现在?”“随便你,明天也行。我不去别的地方。很早就会起床。” 张子墨出门了,迟挥事后向程恒说起,程恒讶异于她也会有这么体贴的时候。 “这!”张子墨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切开的1:1的摩托模型,“你切的?”“不是,程程切的。”张子墨不改一脸惊愕,“我还以为她俩之间是韦杨攻一点。不过想想也是。”“想什么你想,就知道瞎猜这种私人问题。”“我看看你这,呵!”她看见了迟挥画了大半的画,立在原地久久凝视,迟挥上去推她,“才画了一半。”但张子墨不为所动。迟挥自觉有点害羞,也许心底觉得这是张子墨给她的灵感。现在被缪斯女神本人看见了,自然害羞。 张子墨站着不动,迟挥只好去倒水——思来想去,最好还是不要喝酒了吧?何况她这里没什么酒——结果给张子墨的时候,这家伙喝了一口,只说了一句:“不是酒?”倒还依旧目不转睛。 “没有。”“没有?”“没你看得上的。”这下这家伙总算转过来了,“我还没看呢,你怎么就知道我看不上?” 她最终在迟挥的冰箱里挑了一瓶偏甜的红酒。“祝贺你跨越小小的创作瓶颈!”两人碰杯,迟挥一瞬间有一种不知道到底谁是主人谁是客的错位感,“嗯,不错。”张子墨点点头,很自然地牵起迟挥的手,“然后,”“嗯?”迟挥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顺从,难道不应该直接扇她?“我想我能claim我是你这次的灵感的赋予人,对吧?”迟挥噗嗤笑出声,“是不是吧你就说!”“是,是,是!”“好,那我就赖上你了。”“嗯??”张子墨放下酒杯整个人搂着迟挥的腰,迟挥也不反抗,“我要赖着你,直到我知道往下我该拍什么为止。” 迟挥笑着答应,张子墨像个小孩子一样吻了她。不曾对对方坦白却在心里已经对自己交代清楚,张子墨在伦敦拍什么都不对,她总觉得画面有缺失,直到看见一个颇像迟挥的穿着红色长裙的女子,她才知道自己缺少了什么。迟挥出于自己的想念——或许在疲倦时尤其容易服软——叫来张子墨,她对往日情人总有呼之则来的绝对自信,这次却没有,即便这人最让自己心安;直到张子墨进门,久违地近距离地感受到她的气息,她心里那些打成结的创作遐思才算一通百通。 有时我们需要一样的人,在她们身上寻找不一样,才能给我们看世界的全新角度。 春末,迟挥办了一次画展,主题是《见到未曾见过的城市》。城市人在乡村,乡村事物在城市,还有城市的截面,混杂引发关于冲突的思考,评论家们说好久没见到这样充满思考的复杂的迟挥了。而张子墨同期也出了答应许久就差最后一部分的摄影集,编辑诧异于她为什么出片出得这么快,不是说去了伦敦一无所获吗?然而看到照片编辑更加诧异了,最后补上的这些照片有别于以往,传统的黑白中多出艳丽的红,每一张都是,每一张都是拍摄一个女人不同的角度——除了不拍脸——这个部分,叫做“迟”。 编辑唐蔚吃了一嘴狗粮。压根不知道给她这嘴狗粮吃的人正在相依相偎温情脉脉地斗嘴。但她手上另外一个活儿的事主,韦杨和程恒,她知道是从不斗嘴的。更糟糕的是,她连个斗嘴的人都没有。 Rainy Night in Georgia (1) 今年雨水格外多,从春末夏初就开始了。唐蔚不太喜欢这样天气。说是不太喜欢,毕竟没有到非常不喜欢的地步,她宁愿白天下雨——这势必招致要在早高峰出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憎恨和反对——晚上清爽,因为她最近工作任务暴增,一有压力就作息失调的她势必开始熬夜,白天大雨有利于她睡觉。 使她工作量暴增的不是韦杨,韦杨的作品早就计划好了,而且她一般也就是在每隔一到两年的这个时候截稿。然后就轮到她唐蔚来做校样了。她和韦杨合作多年,默契程度之高,很多韦杨独特的用法她已熟悉,所以虽然量大但做起来并不费心,只是需要时间。但是半路杀出来个张子墨,在张子墨原来对接的编辑突然生病入院、唐蔚刚刚送走一个事儿逼型的年轻作者的时候。她感觉自己没有任何休息还要加倍工作,而且一个赛过一个急。 从业这么多年她也算有名的编辑了,人人爱戴,上司喜欢,虽然也免不了将就一下市场去面对一些她觉得压根没资格出版的烂书,但上司对她宽容,允许她在压力巨大的时候按照自己的时间去工作,不坐班——这是为了将就她唯一的弱点,压力一大就作息失调。她太容易把自己的在乎——无论是工作还是私事——上升为过度在乎,不是太当一回事,是非常当一回事,完美主义使得她在业界有非常好的口碑,和非常大、大到不合理、蔚为业界巅峰的心理压力。 夏天结束之前,韦杨和张子墨的作品都要出版发行,张子墨的最好还要比韦杨的快,张子墨的比韦杨的事多一倍。她们公司营利不成问题,重点是做艺术品。虽然最近唐蔚也不能免于参与盈利大业,但她的主业还是做艺术品,尤其是像张子墨这种不怕卖不出去——往摄影展一放就不愁卖——还带着对名声的巨大期望的案子。 于是她果然开始失眠。接着如约开始昼夜颠倒。上司非常慷慨地在微信上看到她的第一个请假时就问:不如现在我就批准你开始不坐班好了呀,你专心做,不要担心。她说那也好,谢谢。上司——一个温文尔雅戴圆片眼镜的中年男人——又补了一句,你只要完成任务,想干嘛干嘛。 如果换成别人,和这样的上司有接近通家之好的私交,管他太太叫姐,她女儿认她当小姨,一定会把这样的话当作安慰;但唐蔚是工作狂加完美主义者,她把这话当成必须又好又快完成任务的暗示——朋友们都说她怎么也是个老职场人,为什么这么天真不油滑。 唐蔚总觉得人要保留一些天真,何况她的确凭借自己保留到今天的这些被人抛弃的东西在孜自己的事业领域做出成绩来了,这就是她的偏见,她要傲慢地执行下去。 虽然有时候感觉挺糟糕的。比如今晚,她睡了一天,开始她熬夜干活的阶段,走到通常情况下熬夜的咖啡厅,却惊讶的发现咖啡厅关门了。她赶忙打电话给熟悉的店员,咖啡师告诉她,装修呀,得关俩月呢。 三十出头的唐小姐在电话这头难得茫然不知所措了一把。咖啡师及时拯救她道:“往西一里地有个酒吧和我们的营业时间差不多的,你可以去试试。”“叫啥?” 到了门口唐蔚觉得这酒吧的名字是在取笑她:Nobody Knows。她略显丧气地走进酒吧,吧台里面是个留着精心修剪过的络腮胡子的帅气bartender,舒服的沙发卡座沿墙一字排开,中间以玻璃幕墙精心分为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吸烟区靠外坐着一个穿着宽松随性的藏青色衬衫、棕色长发随便扎个圆髻在脑后、戴着复古圆片眼镜的女子,正在看一本发黄的旧书。Bartender招呼她,其余酒客只是自顾自聊天,唐蔚环顾四周,别人都像来放松,只有自己像是一个失眠的无业者或上豆瓣的空想主义青年,出来发呆的。 她点了咖啡,然后缩到角落里。没想到从角落里倒看见是那盘发女子来给自己做咖啡,她送过来,自己道谢,她又回到门口看书去了。过了夜里三点,bartender开始擦杯子收拾东西,那女子不时瞥她一眼,唐蔚有所察觉,但依旧执迷于电脑上的装帧设计草稿。这么一专注,她没看见bartender已经走了,不久是那个盘发女子端着一杯咖啡过来。 “哎呀,不好意思,你们?”唐蔚以为自己碍着人家下班了,“没没没,你继续,我无所谓的,一直这么开着也无所谓。”唐蔚为表感谢,又点了咖啡。等到人家把咖啡送来,她又努力绷起世故,和人家套起近乎,“你是这家店的?”“老板。你好,我叫赵仪。” 她只好说你好,然后自我介绍。从此打开了每天在一个叫Nobody Knows的酒吧见面的故事。 赵仪收这家酒吧是个意外。不再想当设计师之后,抱着钱她需要找个既能保值又能赚点的不动产,前任老板恰好那时正找人转手,价格公道合理,简直让赵仪怀疑有什么背后隐情。前任老板只和她在经营上约法三章,同意就转手,倒也不承诺什么包赚之类,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赵仪虽有怀疑,但装修风格和人手都合她口味,马上就可以继续营业,她也就接了。 接对了。她已经开启了自己想接活就接活、不想就当个普通老板衣食无忧的快活日子。她的乐趣开始变成观察来往的客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唐蔚的出现有点吸引她的关注。不仅是因为唐蔚漂亮,赵仪觉得她是美——要硬说五官和线条,唐蔚不是那种能驾驭多种风格的美人,她只有那种埋首书堆的美丽,赵仪一开始以为她是图书馆管理员或者博物馆工作人员那一类,身材也是典型没胸没屁股,非常需要健身改造的那种身体——如果唐蔚在意的话。但总的来说,唐蔚整个人的美丽非常和谐统一,她的存在清楚地展示出她明白自己是谁,从哪儿来,往哪儿去。毫无置疑地解决人生的三大问题。 当然赵仪不知道唐蔚往下的细枝末节问题是一团乱麻。 见到唐蔚一直加班,她才发现这姑娘或许在更自由的环境供职。凌晨两人第一次聊天时,赵仪瞥了一眼唐蔚的电脑屏幕——这一点上虽然不大礼貌,但她总能做得不为人知,眼睛快得像个间谍——看见装帧设计,心下明白几分,问唐蔚是做什么的,为何深夜在此加班。唐蔚倒说我没加班,我这是正常工作,作为编辑事儿多的时候也是有的。赵仪笑道,原来你是个最受宠爱的编辑。 然后唐蔚脸上就出现了礼貌的苦笑。 第一次见面没敢多问,谁知道唐蔚因为喜欢赵仪做的咖啡、且无处工作更不喜欢呆在家里工作,竟是天天来。一来二去天天都是一起收工,在收工之前一起喝点什么,再聊聊天,成了两个人最快乐的事情。唐蔚有时对人不太设防——尽管合同是绝对不会签错,版税绝对是首印后付——但对聊得来的人她很乐意倾诉,因为这一份亲和她也时常得到别人的帮助。比如现在,赵仪开始帮她参谋张子墨的书的装帧。 “我真的…不太会做摄影集的装帧,我不太能理解那种美。”唐蔚感谢了赵仪,将二人共同整理的修改建议发给对接的装帧设计师,半夜一点,那头也是夜猫子,唐蔚不知道自己的作息失调昼夜颠倒是不是因为当初潜意识里也想将就别人的工作时间,赵仪又端来两杯咖啡,拿铁是她的,美式是赵仪的。“摄影的美?”“对,大概是因为我不懂吧。我不懂应该怎么看照片,不懂那些什么焦距什么光圈。我知道模糊和清晰的区别,各有各有的美,别的我就再不知道了。”赵仪微笑,“有个日本摄影师叫森山大道,你知道吗?”唐蔚摇头,“他也只拍黑白照片。但他拍得和张子墨这种不是一个风格。”唐蔚转过身体,右腿搭在左膝上,端着大肚咖啡杯和托盘——这一套没什么特殊但看着就有暖意的深棕色咖啡杯已经被赵仪指定为唐蔚的专用——认真听她说,“森山大道的作品被评价为具有很强烈的‘颗粒感’,他的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就像是一粒一粒的某种黑色或者灰色颗粒附着在照片中构成影像一样,显得恍惚感,散漫地好像沙子一样体现现实,保留了余地。要我说,黑白照片失去其他色彩,省去了这道麻烦,最适合体现光影变幻,总显得冷峻;但这种广泛的冷峻之下,森山大道是恍惚的,而张子墨那种很清晰直接的风格,万事万物在她眼中就是原本的样子,直接利落,没有余地,非常sharp。” 唐蔚连连点头,“所以你喜欢哪种?”“黑白的我都挺喜欢的,没有非常喜欢的。今天托你的福看到张子墨的新作品,发现居然多了几抹红色,感叹大家都是肉眼凡胎,总会带烟火气啊。”唐蔚笑了,这是她这好几天来第一次笑,她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这么大压力,所以无法自救。遇见赵仪谈吐不凡又能让她笑,就得抓住。“反正,”赵仪端着大杯子啜一口咖啡,兀自补充道,“说出来你别见怪,曾经炒得那么火荒木惟经,我并不喜欢。”“没事儿,我也不太关注,谈不上爱憎。为什么不喜欢呢?”“他的照片有色情感。我不太能接受的那种。” 唐蔚又笑,“笑什么呀?”“你是个傲娇的设计师,难道也是原研哉那一卦的吗?”赵仪用手指指黄铜杂志架,“我不是性冷淡,我喜欢这种。”“你喜欢不代表你就能真的做啊,还有甲方爸爸呢。”“所以我现在开酒吧,不伺候甲方爸爸了呀。”唐蔚扁嘴,赵仪乘胜追击,“羡慕吧?” 唐蔚摇头,接着耸耸肩,“哪有那么简单,羡慕归羡慕,我也热爱我的事业。”“是啊,要不是热爱的事业,哪能让你天天到我这里来贡献咖啡钱呢?”“我这可是让你亏着走吧,开这么晚,利润就我一个,水电,”赵仪摆摆手,“我从来不指望靠咖啡赚钱,酒吧盈利一定是酒水。烈酒利润多高啊。”“那还放那么个咖啡机在那儿?看上去也很高档啊。”“那不是我买的,那是之前的老板留下的。”“之前的老板?”“对,之前的老板。我是接盘的。现在我只要每月付她租金就好了。”唐蔚向来算不清楚自己做生意的账,不知道行情如何,“那…买的贵吗?”赵仪摇摇头,“价钱非常合理,我都怀疑前老板是不是犯事了想跑路。”“那?”“然后发现啥都没有,她因为一定的私人原因要转手,卖的时候不看谁能出得起钱,只看谁能遵守她的约法三章。”“约法三章?”“对,其中就包括一定要开到凌晨,一定要卖咖啡。”“还有一条呢?”“不许更换装潢。”两人一起环视店内装潢,唐蔚好奇,赵仪怀念,“反正我挺喜欢的,一点也不打算换。”“所以,芸芸众生中就选中了你。” 赵仪点头,“你喜欢吗?”“挺喜欢的。”“喜欢哪儿?”唐蔚于是像个小孩般指着这个说喜欢,那个也说喜欢,直说了一圈。说完她才想起来韦杨劝她的一句话,不管你是不是适应夜间办公,昼夜颠倒对身体总是不好的,何况黑夜里人的理性总是被感性压过,对工作也不是很有好处。 理性短暂地占据一点胜利,感性又卷土重来。反复交织,谁也分不清海滩上的沙子是被哪一波浪头打湿的了。 赵仪去洗杯子了,她把眼神移回电脑上韦杨的新书。她和韦杨合作这么多年,也算亲眼看着韦杨人生逐步变化。韦杨和程恒在一起之后整个人积极向上、变得温柔和煦的趋势得到整合,顺着这条路越走越好了。从一开始唐蔚和程恒的关系也非常好,两人时常一道对韦杨说教,俨然是一家人一般。其实唐蔚只是不好意思直接和韦杨讨论她心里的问题:文艺作品看得太多,那颗心早已镀上文学的青色,只是面对眼前这个世界,她总感到迷惘。 她应该怎么生活?她应该怎么度过一生?如果说二十几岁的时候还在找路,容许犯错,那现在呢?一晃快十年过去了,三十几岁,应该是不能犯错的年纪了吧?她固然下没有小,上面的老也压根不靠她,但自由度再高谁也不知道大江东去会怎么流,激荡还是平稳还是半路有瀑布。她总是想,叫你二十几岁的时候愣头青吧,顺得不可思议除了一段焚心情感,现在到了终归会有一段不知道怎么办的日子。 她总觉得韦杨应该知道这答案,毕竟她也没和其他优秀作家熟到这个地步。但她总觉得直接讨论这些问题有不可解释的隔阂,于是她迂回求助于程恒。既是基于程恒在某种程度上拯救了韦杨,也基于通过程恒可以间接求助于韦杨。 她的朋友们觉得她有时很奇怪,但是她的职业生涯太顺利,已经错过改正自己的时间窗口了。 她对浮华的现世感到反感,知道无力抵抗,只想孑然一身遗世独立——但是现在看来这份孤绝也有问题。她和程恒聊过几次,程恒也说过,想要这么做没什么错,但任何时候这样做的核心都不是如何处理自己和世界的关系,而是自己和自己的关系。 程恒没往下说,唐蔚自己心里清楚:这么多年她处理不好和自己的关系。她永远——至少在她自己看来——沉迷于这对美好的向往和求而不得中。追求那至上的美好又心知那美好在世间几乎不存在,如圣人之道久不传。她承认追求不到又对现状不完全接受,比如朋友们觉得她既不肯将就也不肯彻底绝圣弃智——他们自然是知道追到是不可能的——非常愚蠢,浪费时间,三十好几了都。 她的日常担忧除了工作之外,有如下几项:何去何从,当拉磨的骡子还是游猎的豹子,如上下移动的浮标自己到底应该停在哪个位置? 当然还有朋友觉得她还有这些迷惑纯粹属于没恋爱好几年。唐蔚和上一任分手已经是四年前的事情。在二十岁的最后一年,和从大学时代就在一起的女友分手。两个人都应该被称为知书达理,只是对方比她——至少在表面上——要硬气一点,朋友们说。朋友们怎么知道其实女友最后要和唐蔚分手是因为唐蔚死心眼得多,内心顽固得像花岗岩——或者,女友在分手的时候说,你是抗腐蚀的玻璃,我不是,行了吧? 她觉得女友被侵蚀了,不应该这样退让,比如不应该在两个人一起出去旅游的时候,为了搪塞父母的相亲要求也好心怀鬼胎也好,邀请两个显然对她们两个有意思的男同事同行。她生起气来,骂女友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然而女友眼神忧伤地对她说,除了书从心里过,别的事情也会从心里过啊。不像你,只留下了书。 这句话算是给接下来唐蔚的生活判了刑。三十岁发现自己有所知但又几乎等于一无所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她的顽固就快变成一块脏兮兮的石头,任由风化了。她无心恋爱,也找不到中意的人,可能真的要滑向自己最不想成为的样子了。 这时候她余光瞥见赵仪给她端来热巧克力。 Rainy Night in Georgia (2) 赵仪和前女友分手的理由非常简单:她不爱热闹,女友爱。互相嫌弃的两人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滚到一块儿去的。或许是因为对方无脑的崇拜自己、自己骄傲的享受崇拜吧,赵仪想,谁也经不起夸,一般夸三次也就差不多攻占城池了。其实同居之后没多久她就开始嫌弃对方了,或许对方也在那个时候开始嫌弃她。如何将就过下去了呢?赵仪不大能理解,无法合理化就只能归罪于“来都来了”这一害人害己的价值观。 不能因为来了就作践旅行,不能因为寂寞就随便找人。当起老板安定下来之后,赵仪越发闲散懒怠,尤其是在私生活上,压根断了再找一个女友的念头。她总是想,何苦去主动找呢?明知道那些在鱼池里游来游去的鲨鱼们大半不安好心,她又不是鲨鱼,她是海鳗那一类的——虽然长相实属凶恶,但在自己的石缝里等待也是一种策略,何况这石缝这会儿真舒服。 有限的几个朋友曾经试图给她介绍,才说了两句她就表示非我杯茶,朋友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啊?她以前交往的类型过于复杂,人家没法自己总结。她想了一会儿,说了一句:“安静点儿的。”朋友差点气得翻白眼儿,“安静点你养鱼最合适!养猫还喵喵喵呢!”赵仪本部是个呆子,只是善于用呆子一般的外表来隐藏自己的尖锐,闻言她说:“对,喜欢猫的也可以。”朋友真的翻了白眼:“现在是个弯的都喜欢猫。”“但是,”“但是?”“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呆呆啊。” 赵仪那时刚收养一只流浪的狸花猫,瘦弱怕生的小姑娘,仿佛还有点儿傻,故取名呆呆。一年半之后的现在,呆呆长大长胖了,依然故我的呆。她把呆呆的照片给唐蔚看,唐蔚看了直说可爱。“太胖了。”“不胖不胖,我还见过更胖的。”唐蔚说,神色认真,一点儿不像是在说客套话。“猫不都是晚上活动,你把它留在家里不担心吗?” 于是这晚她就把呆呆给带过来了。唐蔚看到呆呆很开心,把呆呆抱在怀里抚摸,呆呆性子温和,且不是第一次来店里,不但不恐惧紧张,甚至对唐蔚也不认生不挣扎。“它好乖啊。随便抱啊。”唐蔚说。赵仪笑笑,心想,吧台酒保那小哥,呆呆就不太喜欢。 她知道自己择偶标准略高。好看点儿,安静点儿,聪明点儿,有气质,有点审美情趣,最好俩人能一致,喜欢呆呆,呆呆也喜欢。她知道这个标准仿佛来自于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孩,但她真的不求脱单,她很享受单身,她只想随遇而安,有好的再说,没好的,日子也不错。 “去玩吧,我老抱着你你也不乐意。”唐蔚对呆呆说,小心地把呆呆放在地上,傻大姐——赵仪在心里这么称呼呆呆——一溜烟跑了,估计是吃饭去了。“猫是这样独立的动物,稍微得到它们一点垂青就叫人高兴。”唐蔚说,然后向赵仪点了杯咖啡。 对,她有点儿喜欢唐蔚这一型的。说不上具体哪儿,审美是相似的,没错,她们已经聊过了自己喜欢的作家画家音乐家,甚至于她们都略有了解的某些设计师。喜欢同样的东西是确认的一部分,讨厌同样的东西是另一部分。她们又一起确认了讨厌的时下的东西,比如讨厌“流量”和“IP”,都巴不得尽量远离。唐蔚说到自己不太喜欢的那位事儿逼作者,双手一摊道:“我也不是觉得非要严肃文学才行,的确不是每个人都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但是总不能偏离到了完全没有内涵的地步。空心包子不是很可恶吗?” 赵仪闻言大笑。 她喜欢唐蔚的书卷气。自从她方彻底明白,自己对繁华没有向往。“你这地方,”唐蔚接过她抵来的咖啡道,“其实有一种大隐隐于市的感觉。”“嗯?为什么呀?”“因为你这人吧。什么样的人开什么店,就像什么样的人写什么书。就是附庸风雅的人也需要一点底气和涵养,装不来。”赵仪笑,“那我就收下你这份夸奖。”“唉,”唐蔚看了一眼赵仪的杯子,视觉加上嗅觉判断出赵仪也在喝咖啡。“老这么拉着你熬夜是不是不好啊?” 对了,赵仪还喜欢她这偶尔冒出来的一点不造假的小孩子气。 “不怕,这也是我的作息。就算平常关店早,我回家也会看一会儿书再睡。” 这夜赵仪捧着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坐在唐蔚的对面,她看书,唐蔚工作。唐蔚总是先处理张子墨摄影集相关的事情,处理完了再校对韦杨的稿子。韦杨的新书让她很有感悟,她感觉自己有很多话想说——但她从来不能执笔表达,不知为何。她想找人倾诉,举目四望,只有赵仪了。 “赵老板,”赵仪纠正过几次,唐蔚还是执意这么叫,赵仪也就容忍了她,自是不知唐蔚很喜欢这种小小忍让,“嗯?”“人这辈子是活个什么?”赵仪放下手里的书,好像很乐意看书被打断似的,“你这是哲学三问吗?”“不,我不问从哪儿到哪儿去,我就问类似于‘我是谁’这样的问题。我知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来处来去处去?”“生来,死去。”赵仪闻言大笑,爽朗笑声在空荡无人的非吸烟区回荡,唐蔚本来不觉得好笑的,也被她带笑了,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点儿抖机灵,“活个什么,嗯…答案挺多的,喜欢那个用那个吧,这算是好答的题目了。”赵仪把书合上,放在桌面再拿起自己的咖啡,“没有标准答案的确挺好,但是可选太多了也不好啊。” 这会儿没人给她发邮件了,唐蔚想和赵仪好好聊聊。 “现在不都说选择恐惧症都是因为没钱吗?我不这么觉得。”赵仪说,“为什么呢?”“没钱才不难选呢,首先用预算划定选择范围,其次考虑性价比,最后看看喜欢不喜欢,完了。”“那你要钱很多呢?”“扎克伯格那么多?”“对,一口气买下周围三四套房子防偷窥那么多。”“那我还是会考虑这个问题。谁也不是预算无限的,买东西我还是坚持实用主义至上。换成扎克伯格,全副身家买个油田也没问题,可是买来干嘛啊。”“所以你认为,实用主义是人生最重要的吗?”唐蔚不知不觉托起下巴,手肘放在膝盖上,猫着腰,说话和姿势都像记者,“不,人生最重要的是‘千金难买我乐意’。”赵仪说完不着急解释,拿出手机遥控店里的音响放出Billie Holiday的歌,“比如,前两天我看上一个意大利产的电热水壶,挺贵,当然非常好看。一切与咖啡有关的东西都可以找他们。我要考虑买不买,毕竟那是存在实用性的东西。但是我想买它们家的波洛绳,我才不管呢,好看最重要。买来我也不大戴,我乐意!” 唐蔚听她说完,眼神不自觉地往她现在就戴着的那一根看去。偏赵仪今天领口开得低,她老觉得自己眼神非礼。 赵仪且做八风不动,心里倒有那么点儿乐。 “可是话说回来,”唐蔚还是有理智,当然更有固执,“要是没有什么我乐意可以选,只有一堆实用性的考虑呢?”“比如?”赵仪心说你还没到那个地步吧,“比如要不要买房子,要不要努力去追求获得事业上的某种可量化的成功,这一类的。”赵仪眼珠转了转,“这是和你的KPI有关的问题吗?”唐蔚摇头,“那么,你想想,谁给你的人生算KPI,如果这个衡量方法能应用到人生层面的话。”唐蔚正想说,赵仪立刻补充,像是只是为了保持演讲似的节奏:“没人,除了你自己。这都什么年代了,你的工作,自己找的,没分配,谁也没有权力限制你跳槽换行或者gap一年,你要供养老人吗?”唐蔚摇头,“更没有小,为什么非着急买房呢?不动产真的能给你解决什么问题,除了增加负债?更别说好不好贷款了。其他问题不是一样的吗?升职加薪,赚更多钱,把更多钱投到别的地方去,在不同的商家营造的幻想中游走,心灵依然无处安身,买房升职又能怎么样?你的问题是房啊车啊钱吗?你的问题是你不知道你要怎么样的人生。” 唐蔚沉默不语,赵仪观察她眼神也看不出来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良久,她试探性地说了一句略显尖锐的话:“读了那么多书,我想你明白这个道理的,”“可是书从心里过,别的事情也从心里过啊。”唐蔚不假思索地说出这句话,说完倒好像有点解气了。 赵仪略显惊讶,愣了一会儿,缓和语气道:“你呀,只是浮云遮眼。你可能需要停下来想想。”唐蔚苦笑叹气,“停什么呀,你看我这样。”“休个年假呗。你就说你熬夜弄完要累死了,我就不信,一个能允许你不坐班的领导会不允许你休年假。其实想想也有点儿好笑,你不觉得吗?”唐蔚不明所以,问什么可笑,赵仪说:“人家都是在向往跳出那种残酷现实围起来的藩篱,你本来是不在里面的人,却想要进去。”说完兀自看书。 唐蔚瞟了一眼封面,忽然说:“如果你是上校,你会一直起义吗?”赵仪摇摇头,“不会。也不会造小金鱼。我就一次打透,不能为了起义而起义。奥雷良诺到后来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了。我才不会。”“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赵仪很是心有灵犀地回答道:“因为想活得尽量开心。不然亏本。” “人就这么生来那么死去,还有本了?”“要觉得能不需要本,我就不在这儿了。”“那得在哪儿啊?”“出家啦。” 唐蔚不知道这一番对话提醒了赵仪。赵老板遂在第二天再度见面时邀请她一起过一个休息日。唐蔚有点不好意思,她也不是对赵仪没好感,她只是有点自惭形秽——倒不是完全从本质上觉得自己不行,而是想到自己从一开始见赵仪就没怎么注意个人形象,加之又对赵仪倾诉了不少自己看来也觉得有点儿傻的问题,实在是从里到外暴露得一无是处。殊不知在赵仪看来她这样就是可爱。当然她觉得别人眼中的自己一定是不大可爱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于是她推辞说活没完,赵仪说你那活我还不知道?再说了你不休息一天张子墨的那段你是弄不完的。 唐蔚不善于柔性对抗,她只会走刚的那种——宁死不让。于是她就和赵仪一起去吃饭,看电影,仿佛以老套的方式约会。看的电影是《春光乍泄》和电影相关的纪录片《摄氏零度春光乍泄》,在另一家由教堂改建的咖啡店的三楼,中间还带一点讨论。去Nobody Knows的路上,唐蔚问赵仪,喜欢王家卫吗?赵仪说看片子。“那你最喜欢哪个?”“嗯…”赵仪饶是认真地想了想,“《重庆森林》吧。”唐蔚听完反而想起金城武的角色,不由得笑起来了。 “你笑什么?”“傻呼呼的。”“傻呼呼?”“阿武啊。”“哎呀,不就是凤梨罐头吗?”“你为什么喜欢《重庆森林》呢?”“你上辈子记者投胎吧!”“说嘛!”“因为它是随手挥就的故事,简单可爱。”唐蔚笑着点头,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挽着赵仪的手臂,却忘记是什么时候开始挽着的了。 细想刚才恐怕还一边挽着她的手一边大笑… 她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赵仪不动声色地拉住。“这不挺好的吗?”赵仪说,继续平静地往前走。这夜一切如旧,张子墨这边的事快做完了,唐蔚非常专注,想一晚上不做别的专心冲刺完。她这人一旦过于投入就会忘记时间,客人走得差不多之后赵仪如常坐到对面,很少再移动或者变换姿势,唐蔚更忘记了时间流逝。直到做完发送收工,伸个懒腰,看眼时间才知道都五点了。往常这时候,都回家了。 “谢谢你陪我。” “不客气。”赵仪从书里抬起脑袋,“没有你们这些优秀的编辑我们读者永远也找不到优秀的作者呀。还想喝点什么吗?”“嗯…热巧克力。”“胖哟!”说完这句,赵仪头也不回地跑去做咖啡了。唐蔚望着她的背影,看着看着笑起来。 韦杨在新书里说了一个习惯说不的人突然说要的故事。说惯了我不,总是拒绝,却从没有对来到面前的东西说过“好的我要”,到底是基于一种怎样的不安感或是不可思议的控制狂呢?是否是误解了什么重要准则的含义,以为这样就是独立意志呢?唐蔚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将宏观的概念稍稍往自己身上下降一点,自己所谓无法进退的处境其实只是被时代的惶恐所裹挟,过于想要控制了。其实赵仪说得对啊,你本来就是此之外的人,为什么还非要进去呢? 是啊,我从来都在此之外,没有打算进去过。那个所谓的人生在世名利双收的最好对比的晋升体系或者晋升通道,对我来说从来都是关闭的呀。 难怪赵仪要说她枉读了那么多书。 这种感觉很像小时候有一次,为了追求一个什么东西,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简直拥有了后来再也不曾诞生的强大意志力,坚持到底,获得的时候才发现,那东西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甚至是自己所鄙夷的样子。那种庞然巨大的失落和伤心,用韦杨的风格来说,像炮弹稳稳地砸在战壕里。 更糟糕的是,她现在想不起来那是什么了,哪样东西,怎么也记不起来,无论是好的地方还是坏的地方,都记不起来了。模模糊糊的一片。凌晨五点,唐蔚在Nobody Knows掉了眼泪。 赵仪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转念一想,没有啊,没有就更可怕了——她手里还端着两杯热巧克力呢,赶紧放桌上,一屁股坐在唐蔚身边,“这是怎么了?”唐蔚眼里,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像自己意外怀孕了一样,过于认真得几乎暴露。她只是一点感伤,虽然落泪有微微失态,但也得怪罪她赵仪的酒吧让自己太有安全感了呀!“你这酒吧,”“嗯?”“为啥叫这个啊?”赵仪说那是前任老板的要求,不许改。唐蔚用那撒娇一般的哭后嗓说:“活像在嘲笑我。请我吃早餐!” 虽然她也期待赵仪和她犟嘴,然后她回用“不管!就是你请我!”这样的少女风格来胡搅蛮缠,但赵仪没和她犟,反而和她商量吃啥,她也觉得心安。 如此一来二去,关店的时间是越来越晚。附近的早餐都吃遍后,某一个大雨的清晨,赵仪抱着手站在玻璃幕墙边道:“雨这样大,怕是早点儿摊要么不出来,要么出来晚咱赶不上啊。”唐蔚没太在意,她还沉浸在韦杨的书的最后的收尾工作。“嗯。”赵仪习惯了她这样,她也习惯了赵仪会去处理这件事。等到五点四十五的时候唐蔚正式完工,才反应过来刚才赵仪说的问题,“嗯…你刚才说啥?”“我说,”赵仪转过身,“这雨且下呢,没有早点摊儿了,去我家吃饭吧。” 早上七点,唐蔚在赵仪家里吃到一碗喷香的葱油拌面,附带煎蛋和牛奶。若论一日三餐,其实她最在意早餐,并非从营养学的角度,而是从精神世界的角度。一起吃早餐的人,相对午餐晚餐来说,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度是最高的,甚至高过夜宵。 吃完她也不多说,利落地仿佛是自己家似的去洗碗。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一种满足的疲倦。洗完,发现赵仪站在自己身后,晨光落在她脸上显得温柔,唰唰的雨声十分安眠。这是美好的生活。 她走过去轻轻吻了赵仪。 七点半的时候两人一起躺在床上抱着睡着。临睡前唐蔚记得自己说,“我要休年假。”而赵仪说,“好。咱们出去玩。”她搂着赵仪的手臂,赵仪嘴唇贴着她额头,这是比缠绵更亲密的姿势,因为我们的心靠在一起,她想。 SET THE WORLD ON FIRE(1) 夏天下大雨是常事。比如在另一座城市,Nobody Knows的前任老板,在一个本该睡得香的早晨却意外醒得早。正坐在床边呆呆看雨。 她叫齐雨,但并不代表她就非常喜欢雨。虽然以她的判断,在她三十几年的人生里,下雨的日子,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精神上,都太多了。 四年了,她终于没有再梦见玉珊,难得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醒来,Sarah躺在自己身边,睡得正香。齐雨恍然有些好奇自己留在远方的酒吧经营的到底怎么样。虽然每个月都定期收到赵仪付来的租金,使自己生活无忧。但自己似乎从未走出那个牢笼,直到遇见Sarah,直到今天,她不再梦见玉珊。 她从没看过心理医生,在自己或许有的心理疾病里沉沦自得,今天却不药而医。 她又爬回床上,轻轻吻了Sarah的额头。 赵仪遇见唐蔚的时候,齐雨正在咖啡店晒太阳。那是故乡难得的冬日——她不知道素未谋面却住在同个城市的韦杨也喜欢这样的日子,虽然她看过韦杨的书——她仰着脸,坐在在寥落的树荫下感受阳光的热力,任由桌上咖啡放凉。正飘飘然之际,耳边传来一阵美音与蹩脚中文夹杂的对话。她摘下耳机,酒红色墨镜后的眼睛看见咖啡店那头有一个金发的白人女子正与店员艰难沟通,她听到在白人女子磕磕绊绊的中文之间,表达不出来的词就是decaf。脱□□,她想,这里离一线城市太远了,星巴克的店员或许都不会知道decaf是什么。 她打断了尴尬的对话,向女子核实她是不是想要脱□□的咖啡,然后又向店员询问,店员不知有无,只好先回去看看。齐雨也只好在这里守着。她站在一侧,即便是向人施以援手也显得冷若冰霜,和玉珊分手之后她就比较排斥与人交流,玉珊去世后更是如此。但Sarah主动和她说话,她没法不理了。 “Thank you so much!” Sarah已经判断她可以说流利的英语,于是放弃自己蹩脚的中文——她只是为了异国文化和冒险就定着半生不熟的中文跑到个遥远的中国城市当大学的英语外教,哪里想到这座城市说英语的人这么少?到学校报到的时候看同事那个样子她就够绝望了,点咖啡的过程更让她绝望,幸好这时候齐雨及时出现,“You really, save me moment ago. Eh, I, my name is Sarah, Sarah Williams, nice to meet you!”干脆憋了一句礼貌用语,似乎找不到词汇表达感激之情。她向齐雨伸出手,齐雨微笑——嘴角上抬的幅度有限——“Nice to meet you and glad to help, call me Alex.” Sarah见她半长头发向后梳,露出额头,墨镜夹在头发上,凌乱不羁,潇洒得很。“Hi, Alex, eh,”她想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紧张,心里以比她实际说话快十倍的速度不断腹诽道:“Damn Sarah you know how to do it come on she can speak English and she speak well you just need to talk it’s in China right but how it be different if both of you speak English…”然而店员回来,告知她们确有脱□□咖啡,她只能以一句“you really make my day”来回应齐雨的笑容了。 要说Sarah Williams和一般的美国南方姑娘,确切地说是生于长于迈阿密的姑娘有什么不同,除了见惯某些别处少见的犯罪和对飓风习以为常导致的淡定之外,她还胆子大,爱冒险,对世界的好奇心重,有时候甚至于有点二皮脸——只要她想做到,不犯法的事情,她马上就敢做。 眼下,她就胆大地端着自己的咖啡走到齐雨一个人霸占的好位子前问道:“Can I join in you?”齐雨出于礼貌,也不太好在刚出手相助之后立刻翻脸不认人,自然回答“of course”。Sarah坐下便是一通感激,接着恭维齐雨的确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Where did you learn this Have you been to any English spoken country like, ”“I have live in US for five years. ”齐雨直接抢答,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喜欢直线思维,或者说她浪费时间走弯路的方式与众不同,“Really Where did you live ”“Well, we,”齐雨想到玉珊,感到一阵疼痛,“I have stayed in New York City for two and half years, and after that I moved to Orlando.” 她还没来得及给自己放个脑内小电影回忆回忆呢,听说她在奥兰多呆过的Sarah可就收不住话匣子了。面前的齐雨虽然是个地道中国人,但胜在没有沟通障碍,反倒像他乡遇故知,这一聊就是俩小时。 Sarah这人天性乐观,典型的Florida girl, 也很容易感染身边人。齐雨几乎和她聊得忘我,直到天色渐暗,冬季常见的白色厚实云朵从四面聚了上来,两人才改变话题。“Is this city always cold like this Cause I’m from Florida so you know, I don’t quite get used to cold winter.”“Here it gonna be colder next month and I, ”齐雨从上到下大致看了一眼Sarah的行头,“Seriously suggest you buy something useful. ” Sarah面有难色,齐雨正欲开口继续做个好人——天知道她是怎么了——Sarah说道:“Can you help me with it”齐雨看她样子,有点儿像笑,“我知道我很像一个,”她却忽然开始说中文,为了找词,脸略憋红,“Like what”齐雨说,“生活上的,白痴。” 齐雨很久没笑了。站在咖啡店树荫下她觉得自己才是白痴,笑得像白痴。 时隔三天,在降温来临之前,齐雨依约带着Sarah去买厚衣服。“Do I really need this” Sarah不断问道,“Yes you do.”“But I ain’t gonna stay in the outdoor too long.”“Trust me sometime the outdoor will be little warmer than indoor. You aren’t get have anything public A/C in this province and you don’t want to open your own A/C a whole winter once you see the electricity bill, by the way it gonna be too dry if you open you’re A/C whole time. ”她给Sarah选了好几件,即便她总是说天气会很冷要Sarah多穿,但她自己穿得不多,甚至比一般路人都还少,显得她说的话不打可靠。Sarah没从这方面顶嘴,毕竟还要拴住了这位“向导”。“Now is your turn.”“What”“Use what you learn in Chinese class to pay the bill, come on.” Sarah抱着从头到脚的两套行头去排队了。等二人结账出来,天空下起小雨,齐雨说,降温开始啦。“会一直这样冷吗?”她自打结账出来就开始坚持说中文,除非遇到了用中文无法表达的部分。“会,还会更冷。只要一下雨,就会降温,会越来越冷。数九寒天啊。”“数九寒天是什么?” Sarah问,齐雨这才觉得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到这种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英语水平还是有限。所以即便太多人请她去当英语老师,她都不去。厌恶条条框框,也对教小孩子没兴趣,说到这个,“你怎么会想到来中国当老师呢?”这个问题的提法有些超过Sarah知道的中文疑问句,她想了一想才说,“第一,因为我想要来中国,看一看中国到底是什么样子。第二,我我学中文的水平只能让我来应聘这个职位,我做不了其他的。”“但是你觉得,”两人边走,齐雨边问道:“这样信任一个陌生人安全吗?” 她知道自己老毛病又犯了,但是她管不住自己。她开始相信所谓人有“自毁倾向”这回事。 “有什么问题吗?” Sarah觉得这是个蠢问题,“我在中国遇到的人对我都很友善。很多人也告诉我,中国比美国安全很多。难道不是吗?”齐雨没回答,“走吧,我送你回去。” Sarah没明白她的意思,“难道从这里回家的道路不安全吗?”“大白天当然安全啦。”“那你,”“你就当我有绅士风度还闲着无聊吧!” Sarah没完全听明白,主要是听不出来个好坏,于是隔天她把齐雨说的话复述给同事,请求解答。结果同事的解答还是带着她不理解的一语双关。她开始理解老师说的一些话和老师们表达出来的困惑以及看他们这些美国学生的关爱的眼神了。但她充满好奇,于是又把同事的一些话转述给齐雨,在她约齐雨喝咖啡以示感谢的时候——自然不是一件事,她还是精明的。 “所以,中国人为什么不能直接说话?”“直接说话?”“就是……”搜肠刮肚,她想自己应该是学过成语这回事的,“实话实说?”齐雨努力理解了一下她的意思,“你知道什么叫含蓄吗?” Sarah点头,“含蓄是美德。”“可是说话的人没有让别人明白啊。”“是啊,但是这就要看听话的人的本事了。” “这样会让人疑惑啊。”“是啊,这就是东方文化吧。毕竟让人听不懂而去猜也是一种,”“一种什么?”“一种,必要。比如在你们西方文明,不把‘我在威胁你’说清楚,而只是用描述性的语言,或者旁敲侧击,那也可以。明刀明枪的来是野蛮人。” Sarah一脸疑惑,齐雨接着以动作和描述还有历史——援引了罗马时期的高卢人——解释了Sarah不甚明白的知识点。就这样,她们一下午并没有继续聊东方文化为什么不愿意直说,反而开始上中文课。 只是回到家中,洗了澡开始泡茶的齐雨,回归到孤独的状态的她,恍然想起“不直说”给自己造成过得困扰。她曾希望对方能在不喜欢自己的时候直接说“不要浪费时间”,又感激对方给了自己时间留在她身边享受一种孤独的受虐的快乐。痛苦时希望从未开始,享受时宁愿永不结束,渐渐的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享受爱那个人、享受爱这件事、还是享受自己的痛苦。把折磨当享受,奉献使自己显得伟大,值得骄傲,至少在自己看来。 玉珊后来成全她的时候,她差点被没顶的幸福浪潮淹死。等到她发现玉珊从未真正爱她时,她自愿沉没海中。她告诉自己,从头到尾,这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deserve。无论好坏,you deserve. 她本来渐渐上浮了一些,能够看到海平面的光了,然而玉珊突如其来的死讯像海底的地震,先造成浪涌将她推得四处漂浪无法停稳,接着将她拽下,埋葬在海底。这下真的没有光了,没有声音,没有活物,连飘落的海雪也没有。 时间于她已经静止,从她赶到西雅图却被告之玉珊死前留下遗言不想她来参加葬礼那时起。死于此刻或停滞于此刻是一样的,动也不动。 “我不要她来参加我的葬礼”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在伤成那样的情况下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到底是因为什么?她为什么立即想到自己会死、从容接受了自己的死亡——可见也足够冷静——然后禁止自己参加她的葬礼?为什么不是“别告诉她”而是不允许她来参加?齐雨很想骗自己玉珊还能想到自己就是一种成功,但她骗不动了。不再自欺欺人是她从一段无果恋情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但这胜利也带给她更大的痛苦。 内心被巨大的东西填的满满当当和空无一物有时是相同的,她知道自己今天肯定睡不着,于是没有情绪地泡茶,找出一本厚书。 曾经以为自己充满遗憾,后来又了无遗憾,转而又变成巨大的遗憾,最终成为终身遗憾,没有遗憾的人生当然无趣,需要那种得不到于是不断地想要的快乐。但填补不了的遗憾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她摆脱不了。并且现在对于如果时光倒流自己还想要不想要这段经历,已经分不清了。她们一起走过世界上的那么多地方,那么多城市,那么多肤色与穿着各异的人群,那么多的记忆和彼此粘连在一起的片段,那是个肿瘤,撕下来就会死去,她只有与它一起共生。 她醒着,睁眼到天明。 齐雨兀自沉沦时,Sarah可没有时间做无用之事。为了开学的时候她能好好上课,她正在努力适应,学习一切学校给她安排的辅助性课程——或者说成是同事对她的帮助也可以。每每向同事们学习、但是交流起来有点困难的时候,她总是想到Alex,也想到她的中文名字叫齐雨,“就是到处都下雨!”齐雨这样对她解说自己的名字。但她一点都不觉得齐雨和阴郁的雨天一样,在她眼里,齐雨至多是云彩略多的晴天。从她的角度,她挺喜欢那种天气的:佛州常见的万里无云当然好,但是总是万里无云,太晒而炎热,有点云彩时而变幻一下,也是好事。 她也会觉得偶尔会突然变得消极的齐雨有点奇怪,可谁没有点曾经呢?她不问,不喜欢八卦,don’t judge, wherever you are. 同事问,Sarah啊,你会在中国呆多久呢?她说等到我想家了我就回去,或者对中国厌倦的时候,但到目前为止,我还充满了好奇,“一个亿那么多的好奇!小目标!”这倒是学得挺快的。同事大笑,问她哪里学的,她说和一个朋友学的。“朋友?你有中国朋友?” Sarah 用力点头,“对,一个中国人,一个和你们一样好的中国人。” 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老师说,Sarah,你会因为你的开朗而收获很多中国朋友。她问,中国人不是都含蓄吗?老师说,同时中国人会对你一个外国人而多出一些包容心。你可以保持你的礼貌,那就足够含蓄了。何况也不是每个人中国人都喜欢含蓄。 她对好奇的同事说了自己是如何认识的齐雨,“我是不是应该送她一份礼物?”同事说可以啊,可是你知道她要什么吗?她问一般中国人送什么呀,同事没好意思说红包——虽然Sarah知道——只好继续打太极,“还是人家需要什么送什么啊!也不能乱送!她喜欢什么你知道吗?” Sarah想了半天,“她喜欢海绵宝宝!” 转天Sarah拿了一套海绵宝宝的DVD约齐雨出来。“送给你的礼物!”她还精心包好,打了个结,“哦?是什么呀?”齐雨从来不是个喜欢推拒表示客气的人,自然地接过盒子,顺便还摇了摇。Sarah不说,让她打开,结果打开发现是海绵宝宝的全集,脸上的微笑无法抑制。“你喜欢吗?”齐雨笑着点头,“喜欢喜欢!从来没有人送我这种东西。” 以前她们都送我戒指,项链,衣服,从没有人送我一件与我的童心有关的东西,我知道她们并非100%关心我。 “那就好。我看见你总是有点不开心,所以想送你一些让你开心的东西。” 凭她尚存的细心、对中国人的一部分了解、还有对齐雨的关心,她当然知道这样的话说出口有点干涉他人,但她是个地道的胆儿肥美国姑娘,她觉得好,她就要做,根本不给对方留什么“让我自己想想”的余地。不开心还能怎么得?当然是要开心啊! 她看见齐雨手里拿着DVD,笑容稍微停滞了一下。她不知道的是那一刻齐雨心头回忆如同千军万马奔腾而过。 “谢谢,收到礼物我很开心。”齐雨说,“喝咖啡吧,要凉了。”她此刻说话的语气让Sarah觉得微微有些陌生。平日里齐雨身上当然看得到这样的影子,却又不是十分清晰。Sarah想对她说,你身上有一个幽灵的影子,你为什么不把它赶走?但她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这个话头。如果她对文艺气息较浓的中国人有所研究,大概会从《南茜的情史》或者原著《轻舔丝绒》开始说起,问她为何不把影子赶走,留下光明的人生。然后齐雨或许会回答她说,我不是弗罗伦斯,玉珊也不是莉莲,我不想让任何人取代她。 但她胆大,决定罔顾。她喜欢齐雨,即便不能明确自己是因为她一开始对自己的帮助还是单纯因为齐雨的外貌而对齐雨动心,她都不想放过。异国他乡分外刺激,她想试探一下齐雨。于是晚上在本地精酿啤酒酒吧喝一杯的时候,Sarah与齐雨坐在吧台,尽量靠着她,靠近点。然后努力讲笑话,逗她笑,在把自己灌醉之前,把她灌得微醺,在思考下一步怎么办。 她没来得及想出来怎么办就有些醉了,不再能够理性思考,脑海里只剩下目标,不再存在如何抵达这个目标——我要把Alex给睡了,嗯。 “Where are you going?”走下酒吧窄小的楼梯时,她一步没站稳,向前倒去,顺势扑在齐雨背上,“I ain’t going anywhere!”齐雨回答,背后人却带着有苹果香的酒气挂在她脖子上,“It’s a cold,cold cold night…”孑然一身与人疏离惯了的齐雨忽然觉得心中有微弱暖流,站在原地没动,“Yes honey, what do you gonna do” 楼上有人下来,两人往下走了点让开位置,在平地上,Sarah还是吊着她脖子,只是换到她胸口与她对视,这样姿势有点暧昧,引得身边路人侧目。但是齐雨谁也没看,微笑着看着Sarah,她怀念心里的微弱暖流,希望它能长久一点。 Sarah 笑了,凑上去亲了一下齐雨的脸颊,“Take me home.” ”Alright,” Sarah看见她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的迟疑,“But we will go your home.” 到家的时候她把手机插在音响上,放了一首《One Last Time》,齐雨笑了,说多不合适,“而且不吉利。”伸手过去换了一首《Have You Ever Really Loved A Woman》,然后伴着节奏开始。单曲重复,直到深夜,齐雨关掉了音响,窗帘外是路灯微弱的光,还有淅淅沥沥的雨声。 “You play this kitty just like play a Flamingo guitar.”一边这样说,Sarah一边眼神迷离的望着黑暗中轮廓不清的齐雨。两人的手握在一起,放在那仍然潮湿的所在上方。齐雨闻言轻笑,“It gonna be colder tomorrow.””So just hold me closer. ” SET THE WORLD ON FIRE(2) 齐雨在梦中如常梦见玉珊。这就是她不愿意带Sarah回自己家的原因,她不想在自己凌晨醒来的时候,在熟悉的环境里看到新的人。她想要维持一切如旧。不能改变,改变就破坏了自己的存在。 她醒来的时候,Sarah还没醒。她用最清醒的这几分钟——还没有加入各种其他的考量——思考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和Sarah亲密。但思考被梦境打乱,梦里她梦见和玉珊在山野间骑马,看上去是在美国中部某处,曾经去过的地方——不过当时是驾车。梦境幸福安静,她好希望这梦境可以持续到永远,但每次都会醒来,在体温尚暖、意识如浮出水面般清晰的时刻。 Sarah好像在床上翻了个身,并没有醒。她回头,望见的是Sarah露在外面的脚。现在还是冬天,室内并不温暖。她伸手去帮Sarah把被子盖好,还轻轻掖了一下。 她想,也许这并非是源自对于肉体快乐的渴望,至少不仅仅是。还应该有些什么别的。可是要不要接受呢?她不知道。她早就明白自己因为与玉山有且仅有的经历使得她其实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如何去经营一段正常的感情。失去玉珊之后——尤其是失去到这个地步——她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还具有爱的能力,或者是个爱无能?或者根本不值得被爱? 有的事情不见得非要原谅,完全可以不原谅,不论对象是别人还是自己。 她望着床上的Sarah,不知道自己应该留下还是离开。踌躇之间,先走到厨房,做起早餐来。心想无论要走要留,应该不会今天就怎么样。那与其想这些,不如去做杯咖啡。 做早餐是非常亲密的行为,她知道。如果没有进一步想法的人会在起床后直接离开。于是她做了三明治和咖啡,自己吃完之后,给Sarah留下条子告诉她三明治放在微波炉里保温,便悄无声息地离去了。 她回到家的时候,正在端着一杯decaf咖啡准备看会儿书,Sarah想必是醒了,微信上给她发来照片,是便条和早餐还有热乎的咖啡,“So sweet”,Sarah说。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想,能够给人做早餐也是一种进步,如果朋友们听到的话也势必这样以为,毕竟她独居近四年,几乎断绝了和其他人的一切亲密关系,甚至包括父母。心地善良,仍是温暖,却不再对外开外也不再有人能走进她的内心。 她看着Sarah发来的图片,思绪万千,汇成一条静默的河流。 Sarah人在那边,默默吃饭,嘴角略有笑意。微微的宿醉环绕身体,散发着一种满足的疲惫,她曾希望醒来齐雨依然在她身边,那将会是完美的早晨。然而齐雨还是离去了,这如她所料也侧面证实她的猜测。可她又能怎么办呢?她不是习惯思考未来、尤其是这样没法控制的事情的人,她很享受现在,于是又去放了那首《Have You Ever Really Loved A Woman》。 我还想要见到你,我还想要继续。只要你不嫌弃我离开我,我没什么理由不见你。 她听着歌者的烟嗓,跟着弗拉明戈风格的吉他扫弦翩翩起舞。你既然可以给我放如此热情的歌曲,为什么还会回到像一块冰一样的状态呢?可惜她和齐雨没有什么共同的朋友。 但上天如果眷顾你,便会给你以协助。过了两日,Sarah请自己非常喜欢的学生喝奶茶看电影的时候,愣是在商场遇上齐雨和她的朋友——目前来说还愿意一起聊聊的唯一一个。机不可失,Sarah仗着脸皮和大有进步的中文愣是和对方交了朋友加了微信。适可而止,她也懂得,见好就收,表示自己不敢多打扰,下次有机会再见。和学生转身去看电影的时候,学生问她,老师,那是你的朋友吗? Sarah想了一下,“Kinda of.” 我当然希望她不止是我的朋友。 流程一致的约会在冬日里一直保持。总是一起去喝酒聊天,说说身边的事或者彼此都喜欢的电影,然后去Sarah家里夜宿,第二天早晨齐雨做好早餐就离去。Sarah不知道应不应该挽留她,只能自己挣扎起来。在一个冷空气南下降温的清晨她做到了,于是齐雨开始和她一起吃早餐。 越靠近过年,放了寒假的Sarah越闲,两个人经常在家一呆一天。大年三十的当天齐雨还是回家去了,她说这顿饭无论如何还是要吃。Sarah也理解,自己一个人在家百无聊赖。前阵子齐雨还是仅仅夜宿的伴侣,现在能在家里陪她一整天,两个人也不做什么,就赖在一起看电影看美剧,甚至看美式真人秀节目,一边看一起吐槽。她努力看中国的综艺节目,却觉得语言能力实在跟不上。现在齐雨一走,她突然有点不习惯这安静。暗笑自己陷得太早,现在处于不利的境地。 她对齐雨没有要求但有期望,如果齐雨能留在她身边就好了,虽然看上去不大可能,齐雨只能成为她能上床的朋友,而且她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留在中国。齐雨看上去根本不在乎自己在哪里生活,也一直有各种七七八八的收入汇入户头,但也不像一个可以随便走的人。她以为齐雨没那么重要,自己也一样。现在这狭小房子里的庞然寂寞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她束手无策。只能走着瞧。在中文里,“走着瞧”有威胁的意味,仿佛能做的事情还很多。而在英文里,“we will see”却有一丝无奈感在里面,好像能做的不多,只能随遇而安。 但是除夕当夜十一点齐雨却回来了。“你怎么回来了?” Sarah不知道自己的用词暴露了自己的想法,也惊动了齐雨的内心。“…留在那边也无聊,回自己家一个人也不符合过年的气息,我想着你一个人,我就来了。”齐雨还站在门口,楼道的冷风呼呼地往里灌,Sarah一把抱住她,门都忘记关。 整点的时候,有人放烟花。Sarah站在窗前看得开心,齐雨只管做夜宵。“爆竹声中一岁除,”任由灶上的锅慢煮,齐雨走到Sarah身边,“那是什么意思?”齐雨给她解释了一遍,她若有所思,好像在努力咀嚼诗句的美感。“中国文化真的很有意思。你知道美国有个诗人叫惠特曼吗?”“知道,怎么了?”“我前两天看一本书,一本加拿大人写得书,中文版。他说,惠特曼的诗是粗俗的。”“粗俗?你觉得呢?”“我觉得,惠特曼的诗,翻译成,中文之后,没有那么粗俗,但是原文的英文是粗俗的。中文是美丽的语言。”“你喜欢吗?”“我喜欢。我很喜欢中国的文化,我想花时间来了解。”“那会花很长的时间。”“我愿意花一辈子。” 她觉得自己在表白了,齐雨也这么觉得。于是静默蔓延开来,烟花的爆炸声反而助长了静默。 春节期间,两个人都没讨论这个话题。齐雨倒是带着她去乡下感受过年来着。山野之间空气极佳,乡下还有人卖摔炮。Sarah非要买来玩,一盒两盒还不够。齐雨笑她是个野丫头。 “丫头不是小姑娘吗?” Sarah说,“侍女?”齐雨笑得更欢了。 齐雨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和Sarah说起《指匠情挑》来。Sarah说她非常喜欢那电影,齐雨说那是太梦幻的故事,简直不真实。“你不相信童话?” Sarah问,“童话无论白的还是黑的不都一样不值得相信吗?” Sarah问什么是黑的白的,她解释一遍,Sarah笑了,又问道:“如果你有机会写一个故事,你会写什么呢?”齐雨摇摇头,“我不想写什么,什么都比不上现实。现实多残忍,多残酷,多可怕。”“你可以写一个美好的故事。”齐雨只是微笑,不答话。Sarah注视着她,而她低下头,视线移开。Sarah感觉自己从她的表情里读出一种苦涩来。 她想继续问,齐雨不再看她,她也就停下。 后来的某天晚上,Sarah问她的同事和远隔万里的以前的朋友,如果一个人有什么事瞒着你,这件事让她不开心,你应该怎么让她说出来从而不难过?远隔万里的朋友说,如果她不愿意告诉你,那也没用,怎么她都不会告诉你的,也不要去问,那样会让人觉得你侵犯了她的心灵领地。同事说,如果她不想说,你也没办法;但如果她有那么点想说,你可以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她会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吗?Sarah接着问同事。 她会给你她想给的答案啊!同事说。 同样的下着毛雨的寒夜,齐雨一个人在家,端着红茶听雨声。安静的小区背靠森林公园,安静起来早晨只有鸟叫当作闹钟。她依然经常梦见玉珊,和Sarah保持暧昧关系以来更是如此。每次她总是在梦见玉珊之后醒来,看见Sarah的脸。看见她金色的发丝和带着些微雀斑的脸颊,晦暗不明中仿佛还能看见她湖蓝色的漂亮瞳孔。与此同时玉珊的面容停留在她脑海,几乎与Sarah的面容重合。 她们不像,齐雨明白,一点儿都不像。她在她们身上找到的感觉也一定都不像。玉珊是沉静的,温柔的,甚至于冷漠自持的,高贵端庄的,如一切可望不可即的世间美好;Sarah是活泼的,洒脱的,热情似火的,邻家女孩的,American girl. Neither valley girl nor Yankee style, she is not from mid-east or southern parts, she is from Florida, a sunshine state. 她梦见玉珊和她再度回到纽约,上东区82街的小公寓,两个人若成天腻在一起那空间再养条狗都可以,她们难解难分;梦见她们一起去96街的超市买吃的,将味噌和韩国泡菜一起煮,然后放上海青;梦见她们一起在中央公园散步,那由三个黑人小伙组成的街头艺人剧团正在表演脱口秀;梦见她们一起去了无数次大都会,还有MoMA的那副整整三面墙的《睡莲》:细节都对,清晰如恰当调试的显微镜下看见的细胞,唯一的区别是她问玉珊,我们就呆在这里好不好,我们就留在纽约好不好?玉珊说好。 不,现实中她悄然告别,留下信件让齐雨别去找她。齐雨到处打听玉珊的下落,一直默默地追回国去——不敢让玉珊发现自己其实在找她,好像她的话不可违逆。她打听到玉珊选择回国,追到北京看到她结婚。结婚这件事要么证明玉珊与她跑到纽约生活的那一年全是虚假,要么就是玉珊是个混蛋,或者二者皆有之。她到底在哪个地方骗了自己,哪个时候开始计划着这一切——齐雨清楚玉珊是充满计划性绝不会突发奇想的人——自己一点都不想知道。自己根本不想也没办法接受这种事实。 可是她终归是个温柔善良的人。对陌生人尚且难以狠心,何况所爱?她去了玉珊的婚礼,只是悄悄溜进去看了看。她以为玉珊没有发现她,其实玉珊看到了。 然后她一个人回到纽约,又觉睹物思人,于是换到奥兰多去。感觉这太平洋两边都没有容身的地方,也许需要搬到大西洋对岸去。 她曾给玉珊打过跨国电话。她知道玉珊的丈夫何时会到美国公干,毕竟之前大家都互相认识,甚至可以说是朋友。只是她和玉珊的情感从来不为外人所知。她喜欢的书里最不喜欢的就是《轻舔丝绒》,虽然她没有遇见□□,但是她恨凯蒂,就像她恨玉珊。 但这本书她一直带在身边。因为那本是她和玉珊一起买的。 一个奥兰多闷热的夜晚,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逃避生活,应该回去好好当个酒吧老板。就算有天真的再遇见玉珊,就当作遇见陌生人,就算不能… 回到国内的时候,她在朋友耳朵里听来玉珊的死讯。就在她回国前一周。死因也好急症发作的迅速也罢,一切都比不上她从玉珊的丈夫那里听说玉珊临终表示不想要她来参加葬礼。 她从此离开了那到处都是影子的城市。在自己的海底沉睡。 遇到Sarah之后,她好像又能感受到那么一点点温暖,以及自己想要努力靠近它的冲动。没有人天生弃绝幸福,朋友对她说,你只是一时受挫。遇到更合适的人的时候,你会苏醒的。不都说是春天来了吗?你的春天来的时候,冰雪会消融。 “Your world is on ice currently, and there will be someone set your world on fire.”朋友在听她说完关于Sarah的事之后这么说。“可我也不能就这样把人家,”“把人家怎么样?”“她也不见得就想留在中国。”“你就非得留在国内不可吗?你看看你,你那些挣钱的手段在哪儿不是挣?” 她沉默不语。 “想定就定,想飘就飘,不要给自己那么多束缚,要束缚要选择自己愿意接受的束缚。本来活着就够艰难了,能随着自己的想法走的时候就随着想法走。” “可我没什么想法啊。”“你总有心吧?” 这些年过去了,她也不是很确定自己那颗心还是不是活的了。 日子还是这样过着,Sarah有好几次想开口说什么,齐雨也正等着她说,但她还是选择说别的。她也就不追问。她们依旧看着电影吃着饭喝着咖啡,感受本地生活,化解乡愁,在渐渐乍暖还寒的天气里在被窝里相拥,为彼此提供体温。齐雨依然梦见玉珊,但梦境渐渐变得模糊混乱,有时梦见两人在废弃工厦里躲避僵尸,梦里只有恐惧,醒来想起是看了《生化危机》的新动画。 春暖花开的一个夜晚,两人去主打精酿啤酒的酒吧喝酒。夜风甚暖,Sarah说想散散步。齐雨看了看表,十点半,去河边或者小路都不行,于是准备打车到离Sarah家比较近的一条宽阔的两侧种满高大梧桐的马路,然后散步回家。夜半的出租车等着红灯,电台里放出陈洁仪翻唱的《遗憾》。是清淡简单好听的版本。齐雨不由得跟着唱。“你以前,”Sarah 问,齐雨把眼神转向她,唱歌并没停下,“开酒吧的时候,有歌手吗?”齐雨摇摇头,在间奏期间回答她,“没有驻场的,偶尔有客串的,比如我。” Sarah很惊喜,还想再问,间奏结束,她又继续跟着唱了。 Sarah好像能听懂一些歌词的意思——她现在听懂是什么字没问题了——有些感慨,把右手伸过去,握着齐雨的手。齐雨望着她,恰好一曲终了。余音绕梁中,气氛好像也的确发生了点改变。Sarah很想找出点除了“这歌真好听”之外的话来说,但望着齐雨的面容,觉得她那样好看,却因为什么伤心的过往,笑起来很温柔的面容总是染上哀伤,要是, 嘭的一声,就在绿灯亮起的霎那,出租车被人追尾了。 司机正气急败坏地下车去查看,就听见后面车上骂骂咧咧地下来几个人,双方就地便吵。齐雨正觉得来气,Sarah却跳下车去——她不知道她是因为浓情蜜意被打破的愤怒而如此勇敢——下车便是加入战团。饶是她中文进步神速,本有善于吵架,战斗力既然不输出租车司机。 然而她自己也喝了酒,春风醉人的夜晚没闻见对方身上的酒气。直到对方蛮不讲理的拳头突然袭来时,她已经来不及躲。 但是对方被人一脚踹开。 齐雨先把她拉到身后,然后踹开对方,再问她有没有事。来不及听完回答,醉汉的同伴也酒气熏天,纷纷上前。Sarah还想拉她,没想到对方居然扔来一个酒瓶子,险些砸中Sarah,玻璃渣还溅到Sarah身上,引得她惊叫。 她后来觉得叫得虽然有损英勇形象,但是很值。因为她从未见到具有那么强烈情感的齐雨,即便是愤怒。齐雨如发了狂似的上去以一打四,愣是把四个醉汉揍在地上趴着。其中一个胆敢尝试偷袭Sarah的即便被摁在地上了还被多揍了好几拳,鼻子一时是难以复位了。 出租司机都看呆了,齐雨吼他一嗓子,他才想起来报警。警车来了,警灯下Sarah才看见齐雨脸上也挂彩了,毕竟刚才对方拿出了折刀。她在派出所里找女警要消毒纸巾,齐雨说不要紧,“感染嘛不会,大不了破相。” 但她们还是去了急诊打破伤风针。 回到Sarah家已经是凌晨四点。进家门,齐雨熟门熟路地去烧水,叫Sarah先去洗澡然后早点睡。Sarah没回话,齐雨正好奇这家伙又跑到哪儿去了,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住。 以前Sarah从未这样抱她,而这种感觉似曾相似。也许在挥动拳头的时候她心中的坚冰已经融化,她已经浮出海面,甚至还是像旗鱼那样快速地游起来,用细长尖锐的吻部刺杀敌人。 “你今晚喝多了?”Sarah问道,“不,”她握住Sarah放在自己腰间的手,“我从未如此清醒。” 夏日到来之前Sarah就搬到她家去了,因为地方更宽,更凉快,小区背靠森林公园。齐雨几次试图对Sarah说起以前的事,比如在再次梦见玉珊的清晨。但她很难启齿,组织语言非常困难,没有轮廓之物总是难以名状。Sarah总是对她说,不着急,慢慢来,当你相对我说,当你准备好的时候,再说。 我们还有的是时间,我们还有的是地方没有去过。 大雨的清晨,齐雨在床边望着睡梦中的Sarah,无梦的睡眠总是最舒服,她躺回床上,抱着Sarah准备睡一个回笼觉。Sarah其实也醒来了,只是惺忪,感觉齐雨又回到自己身边,转身把她揽进怀抱。 直睡到上午十点,雨势未收,Sarah必须起来改作业了。齐雨给她做了又浓又甜的大杯拿铁,放在她手边的时候也趁势从身后环住她,亲吻她的耳朵。Sarah面前字体娟秀如花体字的作文,署名也是很漂亮的字,“谢玮玮。” WOULDN’T IT BE NICE?(1) 李姿明从未想过自己会当老师,即便只是来当个客座教授。她是K大很多年前的优秀毕业生,学法律的,后来却走上经商之路,同学之间笑谈往事她总是说,我现在只懂得一部公司法了。 她当时最喜欢的教授倒还是教授,老教授说,这学期你忙不忙,不忙就回来帮我开一门课吧。李姿明首先想了一想一般一个学期大概是几月到几月,然后想了一下现在的情况,电话那头的教授也容许这沉默——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怪异的,但教授了解这位弟子就是寡言少语说话前必然要好好考虑的一个人。 “行,您老要我讲什么啊?” 老教授笑得合不拢嘴。 于是在秋天,李姿明作为本院优秀毕业生——毕竟设立了奖学金——回本院当客座教授,讲授的是商业管理相关知识,全部使用案例和讨论的形式,最后一篇商业计划书作为期末考试。一周授课一次,对于李姿明来说是非常轻松的。她唯一需要现在就搞定的是,她不可能一直盯着课堂上的事,她需要一个助教,就像工作中需要秘书。她离开校园已久,完全不熟悉现在的操作方法,傻不愣登还准备了一笔奖金给助教。第一次上课,教授告诉她你这门课很抢手,也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图课还是图你是美女学姐。她笑,又把找助教的主意告诉教授。教授说,干嘛给钱啊,你这又不是什么麻烦的活儿,给钱的话找不到好人的。 “校园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用钱来钓,只能找到想要钱的人;如果你以分钓,那就是刷分狂;你什么都没有,那就愿者上钩。我建议你讲完第一堂,在结束的时候说这个事儿,看有谁为你的个人魅力所折服。” 说完教授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一边,“欸,你说你为什么越长越漂亮,我就越来越难看呢?” 李姿明只好抱着教授的肩膀安慰教授道:“您是知识分子,气质至上。您现在这样,一眼就叫人瞧出来您是大学教授,知识分子,端庄高雅!”教授笑了笑,“只不过你穿成这样,男孩们肯定巴不得上你的课。” 李姿明看了一下自己的银灰色高跟鞋,和OL工装,对教授露出微笑。男学生会对她产生各种想法她当然可以预料,他们也会使出各种花招来讨自己喜欢,她也知道。随便他们吧,因为她根本不在乎。 她从来就不在乎男人。当然现在女人也不太在乎。“要可夫人尽可夫,”回到这个成语本来的含义,事实如此,要找个伴侣多的不是人想爬床,可是真的可以长期发展的人太少了,宁缺毋滥。 开始的时候,教授为她作了介绍。教授目前是院长了,德高望重又不怒自威,唬得下面想水课的家伙们一愣一愣的。然后换她上去自我介绍,她说了自己姓甚名谁哪几个字,从前如何求学现在如何工作,说“不才自己经营着一间公司”,教授立刻补充是如何成功的企业,对于不谙财务的学生们,教授举了几个他们能接触到的品牌和门店的例子,学生们又是两眼放光。 第一堂课基本顺利,她用的案例是星巴克,讲优秀的产品是如何征服市场的。期间她提问全班六十来号学生,“大家觉得星巴克的产品,我们总得来说,为什么会成功?”中国学生的课堂往往过于安静,没人敢于举手回答,大家都习惯了老师点名。然而突然有个人举了手,李姿明原本环抱着的右手从怀中抽出、轻轻一点,“因为他们把咖啡文化和快餐文化结合起来,像是稍微高档一点的卖咖啡的麦当劳。”一个扎马尾眼睛大大的清瘦女生以清朗的声音回答道。 她点头,没问这个女生的名字,只是抓住机会重申了一下课堂参与的重要,然后让这个女生下课过来找她加分。 快到下课她宣布需要助教,自愿报名,“全无回报的辛苦工作哟。”又是那个女生第一个举手。教授见了,投来赞许的目光。下课那个姑娘过来了,李姿明拿着花名册翻:“你叫什么呀?” “谢玮玮,老师。” 咋一下被人叫老师,还有点儿不习惯。李姿明抬头看了谢玮玮一眼,比平常看人多在她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很好看的姑娘,眼睛大得叫人羡慕,肤质很好但并不白皙,平时可能热爱运动。笑起来喜欢把眼睛眯成一条线。 “当我的助教,现在看起来事情不会很多,但以后也说不好,重点是没有任何回报,你能接受吗?”“能!”谢玮玮斩钉截铁地说,倒把李姿明逗笑了,“好。你以前干过这个吗?”“干过,经常都是我。”“经常?你上得每节课你都去报名助教吗?”李姿明收拾了包,和谢玮玮一块儿往外走,两侧有三五男生站着,投来各式各样的目光,“也不是,教得好的我才去。”“嘴巴这么甜的吗?”“我这是说实话。”“才听了一节课你就能下判断了?我又不是经常上课还有风评的那种。”“能看得出来,又不照本宣科,又幽默,又浅显易懂。” 李姿明笑了。 从此,万物从夏末悠然入秋,李姿明和谢玮玮俨然因为不多的“公事”熟悉起来。这就不妨说是朋友圈的功劳。加了好友,又没有太多交集,无需屏蔽,大部分的生活也就大喇喇地给对方看。两个人都不是不爱发或者特别爱发朋友圈的人,信奉发就发点有价值的,既不是为了虚荣地点赞也不是为了宣泄没人会搭理的情绪,只是展示生活之美。于是李姿明发现谢玮玮很聪明对很多世事有超乎同龄人的见解,并不是常见的看剧刷手机最后期末考试刷夜的大学生,似乎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对此她很欣赏;而谢玮玮发现李姿明的工作很忙人很牛同时也很爱美,几近疯狂地买美妆,对此她很羡慕——因为她自诩什么都会,天文地理,下海捉鱼,诗词歌赋,修发动机,就是不会化妆。与此类似的是在所有的游戏中,她最不擅长牌类游戏;除了打德州还算可以,从麻将骨牌到炉石昆特甚至三国杀,一个都不会。 所以这天下课,眼看过两天就是国庆。下课了,她如常走上讲台去问李姿明国庆回来那周的PPT是不是还是她先做草稿李姿明再改——因为李姿明太忙,她已经代劳到这一步,为此李姿明答应给她买一学期的星巴克——“对,说到这个,这个假期你有安排吗?”李姿明今天穿了墨绿色的工装,的确是从公司开完会直接过来的,“没有,就打算在学校看书。”“啊?都不出去玩玩吗?”“大三了,要努力了。平时都没时间好好看书,假期想在寝室里多看看书,看看积攒了一阵子的电影。”“所以你是想宅。”李姿明把手机放进手袋,见谢玮玮今天穿了条破洞牛仔裤和绿色格子衬衣,两人莫名显得般配,她准备和谢玮玮进一步废话:“看什么电影啊?” “《战场上的圣诞快乐》。”谢玮玮说的时候,有那么点不自信,好像无比想要对方也知道,却又害怕对方不知道,竟忐忑起来。 “大岛渚,坂本龙一,大卫·鲍伊,教授年轻的时候真帅。”李姿明一边说一边对谢玮玮露出以示默契的微笑,谢玮玮面上波澜不惊——至少相比内心蹦出的粉红泡泡来说,她只是又笑得眯起眼睛。 “既然你国庆这么忙,我就不把事儿派给你了,本来也是我的事,老让你来不合适。你就好好休息,看书,看电影。走,感谢你这一个多月的辛苦工作,并激励你接下来三个多月继续的辛苦,我请你喝咖啡。今天不喝星巴克,我知道更好的去处。” 李姿明一下抛出两个谢玮玮不能拒绝的诱惑:和她出去约会,坐她的银灰色保时捷。 管他的,谢玮玮应了好之后的略显冲昏的脑子里残余的一丝理性被粉红泡泡吃掉了:管他的,这就是约会,这就是! 在这一个多月里,毫无疑问,全学院的男生和部分外院的男生都为李姿明的美丽和魅力所倾倒了。他们称呼她是女神,如果是歌谣尚且流行的岁月或地方,他们一定为她写歌;女生也或多或少为她折服,纵使是那些男友被女神吸引去了目光的女生,怨恨男友之余都不曾怪罪李姿明——她太美了,这是必然,她甚至成为众女生向成熟女性转变的路上的学习偶像、指导恩师。 谢玮玮当然不例外。唯一例外——正如在众多牌类中德州例外一样——她身为女性,对李姿明的情感是男性化的,她喜欢她。 她从小就明白自己的取向,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异性,甚至确切地说,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年龄至少与自己同龄的人。她心智早熟,喜欢那些比自己年长的女性。她在同龄人身上找不到吸引,缺乏话题,她总觉得她们有些愚蠢,有时也怀疑是自己所处的环境还不够好。 于是努力向上,希望能突破现在所处的层次。 然后李姿明出现了,她本来如同慢跑者的规律呼吸开始紊乱。 保时捷发出绅士般的轰鸣——如果相比法拉利的嚣张来说——谢玮玮在众人羡慕和自己内心奋力掩饰的狂喜中和李姿明一起驶向李姿明朋友开的低调咖啡馆。她不知道如何接近李姿明,实话实说,甚至迷恋到无法去思考李姿明会不会也对自己有兴趣,对方是不是弯的,对方是不是单身… 上了车,她宁愿和李姿明驶向李姿明想去的地方。 “想喝什么,点。老板是我朋友,你可以对她做任何不合理要求。”甫一落座,李姿明立刻很自然地放松身体,不再坐得那么端正优雅。“是吗?我有个外教,特别喜欢这家店。”“哦?外教?美国人?”“美国人。我第一次来这里也是她带我来的。”“男的女的啊?”“女生,没大我们多少。”见侍者来了,立时点了美式,侍者压根不问李姿明,可见的确是老板的朋友,VIP中的VIP。谢玮玮等侍者走了,脑子一热,道:“那个外教还挺好看的。”“好看啊?”“好看。她跟我说,她遇见她女朋友就是在这里遇见的。” 李姿明一挑眉,明显来了兴趣,谢玮玮要的就是这反应。“女朋友?她就这么轻易地对你出柜了?”“是啊,不大在乎。”“你见过她女朋友吗?”“见过一次。”“好看吗?”李姿明觉得自己这话说得不太对劲,但是未免叫对方看出自己的取向,以免坏了自己不大成型的计划;可也不能小瞧了现在的小孩,尤其是面前这个,一个在PPT里和加入财务报表分析的法学学生,她说她下一次还想加入一点关于社会心理学的谈论,放松警惕不行,特别警惕肯定也不行,不然…她没想好。 “好看的,但是不是单纯女性化的那种好看。也有点男性化的气质,反正综合起来就特别好看啦。戴着个红色墨镜,潇洒帅气!” 李姿明差点冲口而出一句“你喜欢吗”,幸好咖啡来了,拯救了她。也拯救了头脑终于不那么热、但是开始脸红的谢玮玮。 两人往下又开始聊学院的故事,聊隔了十几届对于曾经的教授现在的院长的看法,聊大学生活的变化。“我现在就等着毕业了。”“怎么呀,不喜欢大学生活吗?”“喜欢是喜欢,但是想要的东西很多,不离开这里就没法出发去追逐。”“追逐的过程是辛苦的,东西也未必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哦。”“那也只有出去追了才知道啊。反正也不能一直停留在一个地方嘛。”李姿明不再打击她,转而问她要不要吃甜品,或者晚上一起吃饭,或者干脆两个都吃,谢玮玮直说你就是准备把我喂胖,李姿明接下了这个撒娇,然后笑道:“你还怕胖?你可是一点都不胖啊。”“那也不能吃这么多呀。”“你还年轻,是新陈代谢旺盛的时候,老话叫啥来着,吃了不认账。” 谢玮玮笑出了声,但并不放弃,继续阻挠:“谢谢你好意,但榴莲蛋糕真的免了,我不大爱在正餐之外还吃别的东西。”“不吃零食?不吃下午茶?”“不吃,都不吃。”“Strange girl。”“哪里就strange了?”“小姑娘们不是都喜欢吃零食的吗?”“我就不喜欢啊。” 其实我就不喜欢,李姿明想。所以我不是小姑娘,谢玮玮想。 又闲话一阵,离座吃饭。期间李姿明看了一阵手机,谢玮玮以为她在忙,其实她只是在忙着为了谢玮玮推掉其他朋友们的酒局。她还没厌恶喝酒,这是肯定的。周五的夜晚尤其适合喝一杯,但是要不要和谢玮玮去喝酒,她还没想好。 她虽然不是话痨,也不轻浮,但也没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是老师而谢玮玮是学生因此有什么禁忌存在。她想要尝尝鲜,但也有所顾忌。她把握不准自己是否认真,更无从探求谢玮玮的想法,甚至怀疑自己起得过□□速的热情是一种放荡。 那就不如再享受一阵观望的暧昧快感,甚至可以推进一点,就一点。 直到夜幕四合,两人吃完饭,正过马路去停车场取车。突然蹿出的电动车连个灯都不开,幸好谢玮玮眼疾手快把李姿明护在身后。她一边呐呐地骂,保持自己业已发表了一个下午的对时事的真知灼见,一边往后收手。没想到这路上不守规矩的车太多,个个超速又不礼让行人,她顺势抓住了李姿明的手,牵着她过去。 其实这是她和别人一起过马路时常见的表现。等二人走到马路那边,她反应过来时,她还拉着李姿明的手。路灯的昏暗灯光中她能察觉到自己的脸熟了,并且祈祷它不要被李姿明看见——这使得它更熟了。不过她还有一点脑力分出来,来意识到李姿明没松手,即便她在发现的那一瞬间有那么一点想松手——李姿明还给她握了回来。 “走吧,我们去拿车,送你回去,别晚了。”李姿明笑着说,换成李姿明走前牵着她。 她呆楞楞地跟着,想要盲目一阵享受某种虚假的美梦成真,没想到这下真的成真了?她甚至有一种十年怕井绳的酸涩泛用上来,像是大喜之日的人总要哭一哭。回去的车上,李姿明笑着由她操控路上放歌的权力。如果说谢玮玮涉世未深和自己说话总有交浅言深的莽撞,那此刻自己让她拿着自己的手机随意翻歌也是同样的,即便不觉得这小姑娘能有什么不安全之处。 “你也喜欢Stacey Kent?”小姑娘说,“是啊。”“比较文学呢,喜欢?”“那要看谁和谁比较,比如村上春树和美国文学的一些作家,我喜欢的。如果换成是三岛由纪夫,那就很难比较,简直是心烦了。你知道你刚才说话的那口气,”李姿明一边说,一边从容地打一个右转灯,通过匝道转入另一方向的快速路,“就很像林少华翻译的村上的作品的风格。至于真的像不像原来的风格,我不懂日语,还真不知道。这大概也算比较文学的话题吧。” 她固然在专注开车,也知道自己这一席话轻松吸引了谢玮玮的关注,余光也能感受到小姑娘投射来的崇拜。短暂的沉默中,歌曲自动跳转到《The Summer We Crossed Europe In The Rain》,轻柔的吉他演奏中,谢玮玮说:“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呢?”“因为我比你大啊。”“不,我更想表达的是,你为什么总是能,”“嗯?”“总是能和我想到一样的梗一样的知识点?”“哦?比如说?”“比如说Stacey Kent是为了比较文学硕士学位去的欧洲,以及,”“以及村上春树,你也喜欢?” 谢玮玮一个劲儿地点头,李姿明只是微笑。她对自己的微笑很美有自信,但认为此刻在黑暗中谢玮玮能看清。哪知道对向驶过的车用车灯帮了她一个忙。 “你英语水平好吗?”“还可以吧。”“原版书能看吗?”“应该可以。”“这首歌的作词人的作品你可以去看看。”“哦,是?”“石黑一雄。”“啊!是他啊!我还不知道他给Stacey Kent写了歌词。”“可以看看,我以前在美国的时候读过,非常好。” “今天是我,”快到学校的时候,谢玮玮忽然开口说,“过得最开心的一个生日。” 因为是第一个我和我喜欢的人一起过的生日,她在心里喃喃道。多希望她有读心术啊,她想。 “你不早说!”沉默一秒,李姿明笑道,“不然,”“不然?”“不然我总得给你好好过一过啊!” 谢玮玮忙不迭地说着什么不用不要谢谢你我今天已经很开心了之类的话,完全意识不到李姿明也只是说说,甚至在内心深处,是在享受她这种愣头青的情态。李姿明停了车,执意要送她到寝室楼下,过生日是个很好的借口,李姿明打心眼里感谢谢玮玮告诉她这一点。一路说着,李姿明在心里还盘算出好一个计划。一个非常值得实践的计划,而且自己正好有时间。 送到寝室楼下,她笑着对谢玮玮说生日快乐,谢玮玮红着脸上楼去了。她本想再看看谢玮玮住哪儿,但又觉得过于暴露自己的想法,于是离去。 她要不要进一步呢?如果把话告诉朋友,肯定有人觉得她疯了。然而,从她开始创业至今,也有许多人说她疯了。后来那些人只有恭喜她的份儿。爱情里我们到底图什么?有的人图一个新鲜,有的人图经济上的依靠,有的人只是图个皮相,还有人——比如李姿明——以上种种对她来说都已经唾手可得,她只想要一个有趣的灵魂。 甚至无需在意这个灵魂未来是否会有光明前途。毕竟世俗眼中的光明前途,可能是无趣的。 她发动了保时捷,箭一样离去。国庆的第一天,就开始了打扰谢玮玮读书的假期大计。 WOULDN’T IT BE NICE?(2) 李姿明“奸猾”得很——谢玮玮后来说——她每天留出早上和中午的时间给谢玮玮补觉,看书,然后下午三点以后就开始带着谢玮玮出去看片。天知道她哪里找到那么多放文艺片的小众电影院,看完电影,趁着夜色吃饭。一开始李姿明借口开车没喝酒,其实是试探,果然谢玮玮说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酒吧。李姿明笑着说那就不如明天。 夜里她好美,原来看不清楚比看清楚还要动人。谢玮玮想。此刻她还不知道自己在一步一步走入李姿明设计好的一切,或者就算她知道,她也会愿意。 “我问你啊,”李姿明给她点了一杯莫吉托,自己倒是把玩着血腥玛丽上的芹菜,“如果我现在有这么一种产品…”谢玮玮认真听着,料不到喝了酒自己的思维倒更发散,年轻人身体好,走肾不走血,“地推呗。”“哟?你还知道地推?”“知道啊。我去发过传单,也参加过创业大赛给企业写过策划,自那之后我就觉得地推其实比线上快。尤其是想在本地打开市场时,线上远不如线下快。”李姿明给她们点的传统一些的下酒菜上来的,谢玮玮捡了俩开心果,第一个剥开先给李姿明,第二个自己吃,“所有人的都做线上,线上就是红海了。特别红的那种,跟富士康似的。” 李姿明听到这“红海”到“鸿海”的笑话,有些没形象地大笑起来,好不容易收住,方说:“所以,你觉得最好的地推方式是什么?”“那得看是什么产品。反正发传单没什么用,几千年了还是口耳相传最有用。首先本质上很好的产品,注意一些推销和造势,再加上适当的折扣使得人家喜欢你推广你也有利可图,那就出去了嘛。给,” 李姿明只注意看她说话时眉飞色舞的眼睛,没想到她还剥好一大把开心果,“吃吧。” 她恍然想起自己曾为某一位前任剥虾壳。原来其实这些年自己也算是个没人疼的倒霉蛋。 “你是个学法的学生,对商业很有天赋啊,毕业了想干什么,读研还是工作?”“哪个都不太想,没想好呢。我觉得不出去多见见世面肯定不行,不读研也不行,可是国内考验不想去,出国留学又觉得有点太着急。我现在想的是出去做义工,跟着联合国。你觉得呢?”李姿明笑而不答,“只要你开心就行。能开开心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日子不会太多。”“你当初学的也是法,后来为什么出来了呢?”“毕业以后呀,”李姿明放下手里的芹菜,“我做了一段时间律师,觉得无聊,这样泡下去会死掉,赶上有机会就出国了。”“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是去的美国。” 李姿明点头,“当时主要还是抱着想要变得更好的想法……” 话题从“如何成为更好的人”一直聊到了“年轻时的坂本龙一”甚至于“朱迪福斯特的成功人生”,由于酒精和投契同时使人沉醉,李姿明忘记想要控制饮酒量的想法,谢玮玮更是无所顾忌,两人一直说到晚上十点半,酒吧的驻唱歌手来了。 “风吹着脸/由不得我拒绝…”女歌手带着一副红色雷朋墨镜,翻唱一首老歌。“那会儿,我特别喜欢这首歌。”李姿明说,两人调转身体,靠着吧台看。“老歌比较好听。”谢玮玮怕她听不清,更是为了自己的小心机,靠近了她耳朵说。黑暗中她看见李姿明笑了一下,于是她准备大着胆子延续那个牵手,“就像,人也是有了一定阅历才可爱。” 她本来准备在后面加个“吧”,却又收住。有时候语气词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哦?”李姿明的嗓子喝了酒之后有点哑,声音在谢玮玮听来非常性感。此刻其实她一偏头,再往前靠一点点,就能碰到李姿明的耳朵。而李姿明此刻转过来头了,她们对视着。 她凑上去亲了李姿明的脸颊一下。然后迅速地撤回去了。 黑暗中李姿明在笑着。舞台上歌手换了一首歌,“你望着我用一只散漫的眼角/刚脱落的口红/仰着脸笑”。她对谢玮玮有所期待,甚至有点过高的期待,但谁知道谢玮玮只是满足了她原始期待的70%,但因为这种乖巧克制,反倒超出预期。 “跑什么?”于是她靠上去,轻轻捏着谢玮玮的下巴,“嗯?”她不着急,只是两人过近的靠着,近得仿佛她能听见谢玮玮的心跳,近得呼吸打在彼此脸上闻得到谢玮玮的酒里薄荷的香气。她好享受这种美好的折磨,她看见谢玮玮简直要失焦的眼睛里闪烁着一只被她自己牵住的热情小狗,即将扑过来。 她随着歌词想到一句“你就不想弄花我的口红吗”,但又觉得太过轻佻,失了主动。最终还是一言不发吻了上去。 谢玮玮想,酒真是好东西啊,然后不再能思考。 走出酒吧的时候,晚上十一点,李姿明戳着她的脸,“这么红的?”谢玮玮也不好说不全是刚才被亲的,或者说亲完之后靠在一起听歌听得,或者喝酒喝的,现在十一点,寝室关门,她要假定李姿明知道还是不知道?不知道要怎么说?管他怎么说反正回不去了她要怎么办?说了难道顺势和李姿明回去?回哪儿去?回她家?合适吗?回家去要干什么?会发生什么? 可不是脸红。 李姿明当然清楚。“你寝室还有室友在吗?”“没,就我。”“那好。”“啊?”“这样就不会有人在乎你也不归宿,对吧?” 她当然把谢玮玮带回家了,什么都没发生,让她的小可爱睡客房,只是多一个晚安吻。 谢玮玮感觉自己在做梦,直到第二天,五号,李姿明送她会学校的时候,对她说记得注意保密——“不是为了我,某种程度上是为了你,还有你们院长”——她方有点梦醒了的实际感。这好像也是一种承认,她感到倍加愉快。 “以后,我还是不要这样坐你的车了吧?”快到学校的时候她主动说,接着“要保密”的话头,李姿明看了她一眼,笑了,“为什么呀?”“保密呀。以后…以后要是再坐你的车,对院长会不会也不太好。”李姿明点头,“说的也是,那,”“就像以前那样呗,我自己去找你,你不用接我。” 这么想着,两人的下一次约会,发生在节后上课的晚上。谢玮玮下课的时候和她讨论完了自己作为一个助教应该干的事情——国庆假期李姿明倒是把自己该干的事情干完了,助教要做的只是美化PPT,布置阅读材料——晚上纯粹是约会,纯粹是约会。两个人在河岸散步,继续天南海北地聊天。李姿明问她怎么来的,她说我骑车来的。她随意一答,没想到李姿明问,“哦?什么单车?”“公路车。”“能载人吗?” 河岸边是另一所大学,谢玮玮愣是载着李姿明在校园里游荡了一圈。秋天满地落叶,夕阳总是被拉长,时间虚弱又缓慢。回到学校的时候,室友问她又去哪儿了,她只说出去浪了。“和谁啊?”室友磨着指甲,正是八婆说八卦的专属姿势,“你不认识。不是咱们学校的。”室友看看她,上下打量得谢玮玮都有点毛,“啧啧。”“啧啧什么你就啧啧!”“恋爱的酸臭,熏着我了。” 剩下两位室友立刻加入八卦群体。 “说说吧。” “说什么我说。” “哎呀,看你这样子,我们都知道了,说吧。” “你就知道什么了,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呢。” “国庆之后你就不正常了,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哪儿就不一样了,我是胖了还是瘦了。” 她知道她在躲,她躲得掉。 “少来,对方辩友不要顾左右而言他,我们讨论的是你是不是和什么人好了的事情。” 她白眼一翻,她是校辩论队的金牌教练,这位室友是队长。“我,”但她又找不到词。 “哟?”这下更糟糕了。 幸亏队长放她一马去洗澡,话题不了了之。熄灯之后,队长八卦之心不死,微信上继续追问她。她纠结了一阵,还是告诉了好友。 “呀!”“你这是什么反应?” 那头,队长先发了一个很贱的活像老鸨的表情,然后说: “老娘就说都大三了,都没人动你这块宝,总不能大学毫无情史就这样过,谁知道你憋了个大招啊!厉害了。” 她不知道回什么好,一时尴尬,发了个扶额的表情。接着,如同解开广口瓶盖子,粉红色泡泡冒了出来,她又发了个花痴的表情。“全学院男生的女神啊!你就这么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啧啧啧啧啧!”她还是报以脸红,队长继续追问,一直聊到夜里一点半,巨细靡遗。队长末了问,“欸,你俩准备怎么办啊?说实在的,我都没闹明白她是接受你还是没接受你。” “所以,你就这样晾着人家?”城市的另一边,李姿明正和朋友也是事业伙伴在酒吧里聊到此事,“这可不像你。”“不像我?”“这种事像是,我这种人才会做的。”“怎么?你想表达你更保守吗?”“差不多吧,换成我的确也不会这么快就下嘴,我会至少等到期末。你说你怎么就忍不住亲了人家呢?” “好看呀。”她婆娑着杯壁,“奕楚,这就是爱情吧?攫取你的理智,让你被感性控制。”“快别,我丧失理智的时候做的决定你又不是不知道,不是什么好决定。你在我眼里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那种,正常来说,那天晚上你才不会让人家小姑娘自己睡。你就不失眠?”李姿明笑着打朋友,“你都当妈了,怎么这么不正经。”“那不是她不在这儿嘛,无需正经。”“是。”两人各饮一口酒,“你现在怎么打算的呢?”“打算?就这样吧。走走看。”“要不要长久发展什么的也不想?”“不着急想。得看看。”“我可提醒你,人家小姑娘说不定想哦。”“我知道,”她抬头看着朋友,微笑,“我觉得她…不会让我失望的。” “哎哟哟哟哟!啥时候带来给瞧瞧啊……” 林奕楚当然不知道李姿明的自信何来。在国庆假期里,李姿明固然是在和谢玮玮约会,努力占据对方的全副身心,也没放过谢玮玮的智力。她最近的确在自己的事业上遇到一些问题,能到的解决之道都觉得不太好。对此,她认为是思路受限。于是她主动转换思路,拿去问置身事外未受感染的谢玮玮,还真得到了很多不错的想法。谢玮玮的很多想法并不空泛,而且的确可以执行,比一般象牙塔里的居民实际的多,末了还会补上一句“这样做也完全合法”,不忘专业知识。 可爱透了。 日影飞去,一周上一次课,见一次面,天天微信个没完。偶尔电话。电话一般是李姿明打,因为谢玮玮摸不准她是不是在应酬,所以不敢主动打。而李姿明经常在一天疲劳工作回家之后给她打电话,就想听她说说话。仅此而已。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对于情感的要求已经返璞归真。林奕楚提醒她,人家花花世界没看够的,你能压得住?她想了想,脑海中浮现谢玮玮的身影和声音,她觉得她可以,她一点都不介意陪她去感受大千世界,何况她自己也没感受够;谢玮玮不是一个充满伪装的人,她甚至是个简单得可以一眼看穿的人。她坚持的,她信奉的,她认可的,她追求的,都很明确直接。势必有的人觉得她难以理解,那并非因为她的复杂,而是那些人的鄙陋。 我只想成为更好的人,拥有开阔丰盈的内心世界,尽量对别人好、对社会有益,钱财名利都是次要和身外,她记得谢玮玮这么说。 在你的最年轻最崭新最好的时候,让我占有你。我曾想,在我最好的时候得到我的人,为何不珍惜?固然当时的遭遇也成就了我,但想想还是惋惜。而现在我想占有你,我想陪伴你,这“占有”既意味着你完全属于我,也意味着我完全属于你,互不从属,互相融合。我将用我的一切来爱你,来为你铺平道路,来让你更好,自由自在,做你想做的那个自己。 得到一个宝藏,占有它,等于献身于它。 快要期末时,天气转凉,阴雨绵绵数日。李姿明感冒在家,谢玮玮自告奋勇来照顾她。买菜做饭,监督她穿暖,少熬夜,然后她办公的时候写期末论文,准备考试。“让我看看你们小组写的什么。”“不给,你咋能这样啊!”谢玮玮嘴上抱怨,人是没动,因为李姿明靠在她背后,手搂在她脖子上,这样的亲密她怎么舍得放弃。直到现在她们做的也只是点到为止的亲吻,从来不曾进一步,好像李姿明还在坚守某种等待过期的底线。 结果林奕楚过来有事找李姿明,进门自然撞见了谢玮玮。“这可是巧了!想见还见不着,我呀,还真得感谢你发烧!”自然是指着李姿明说了。 是夜两人说公事说到晚饭时分还没完,只好派谢玮玮去接林奕楚的女儿。“陈放呢?”李姿明问,“出差去了。”“我这么去没问题吗?”谢玮玮问,“没问题,而且你这样子娜娜一看就喜欢,你给她留个好印象,以后就可以巴结她干妈了。”林奕楚一边说,一边把谢玮玮往外推,“啊?”谢玮玮一脸不明白的样子,“去吧去吧,我们叫外卖等着你们啊!” 她不明就里地接到了一个一看就知道长大必然很漂亮的小学生卢娜娜,又和卢娜娜母女二人一起吃了顿饭。席间卢娜娜问李姿明,姿明阿姨,这个漂亮姐姐是你什么人啊?谢玮玮一时愣住,不知如何作答,李姿明倒是很自然地说:“年轻的朋友,漂亮的朋友。” 她忽然想到了莫泊桑和《漂亮朋友》,顿时有些不自在。 送那母女二人下楼顺便倒垃圾散步的路上,平时一向话多的谢玮玮分外沉默。李姿明心细如发,握紧她的手,凑过去问她。 “怎么了?” “…没什么。” “吃饭的时候看你不太开心。” “最近期末了嘛,事情有点多。” 李姿明还想再找话头,谢玮玮却开口问她以前的情史。她大大方方一股脑全部告诉谢玮玮,虽然称不上巨细靡遗,但要点详尽,清楚了当——“总之啊,我以前尽是被人家辜负。问这个干什么,嗯?” “没什么…我就是想了解了解你,我总觉得对你不太了解。所以总觉得…” “觉得什么?” “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李姿明笑了,在初冬夜晚的昏黄路灯下笑得很温柔,就像她第一次牵谢玮玮的手时那样。 “我比你领先的唯一优势,就是早生这么些年,而已。这也是劣势,你明白吗?” 谢玮玮愣了一下,点点头。 “你还有的是时间,你比那个时候的我优秀多了。倒是我,不但岁数一把了,还没你聪明,我还希望你不要嫌弃我呢。你会吗?” 略带一点棕色头发的大脑袋在路灯底下一通摇晃。傻乐,不知道说话了。 她笑着说谢玮玮傻,说完却又补充,“最好一直这样傻。”哪知道谢玮玮突然搂着她的腰把她整个得抱怀里,深深吻她。再不想是在酒吧的那一次,只敢悄悄碰一碰。而她还是笑,即便嘴上来不及笑只能享受了,心里还是笑的。 过了一会儿,谢玮玮慌里慌张地放开她,“…走吧,呆着不动你得着凉了。”‘ 回到家,李姿明做的第一件事是轻咬谢玮玮小巧可爱的耳朵,凉凉的,简直像冰淇淋。 期末考试之后,谢玮玮没着急回家,因为李姿明给她找了个实习。这次托关系的说法十分明确,她给陈放打电话,给我女朋友,有位置吗? STAND BY ME (1) 陈放接到李姿明的电话的时候,当然说好。不是因为对方是只高自己一级的学姐,而是因为她是林奕楚的合伙人。别人指望她做什么,总需要找各种理由、借口、行各种好处,唯有一个招数,屡试不爽,那就是找林奕楚。陈放对林奕楚从来言听计从,她会给林奕楚建议,林奕楚有时候也管她工作上的事情,她奉行的观点是,希望林奕楚认真考虑她的意见、同时认真考虑林奕楚的意见。 挂断李姿明电话,陈放给谢玮玮安排了个助理的位子,由她手下最优秀的律师带着。又叫来自己的秘书,让她按照正常情况处理往下任何来找自己的人。秘书领命而去,驾轻就熟,因为每周这个时候都是陈放去接卢娜娜。作为李姿明的首席财务官的林奕楚今天当然是在开例行会议。 走进电梯,灰色毛呢大衣口袋中手机震动——有趣的是,陈放对于手机震动的敏感也是看人来,别人不一定能随时接收到,但林奕楚的一定能。她甚至会有一种心灵感应,预感到林奕楚要给她发消息了。拿出来一看,果然,林奕楚说,接到娜娜之后顺路也来接我吧,我今天能早点走。 她笑着回复,哟?姿明舍得放你走了?林奕楚过了一阵回复道,“她要去约会啊。” 她打开车门,奔驰G系,买的时候不是为了出去自驾越野,的确也不是经常有那个时间——尤其是林奕楚,而不是她——买的时候是为了买一款高高的车给娜娜坐,在不改装的情况下最高的一款。相对而言,这款的样子最大方内敛,空间也最大。 在幼儿园门口接到了娜娜,娜娜挥手和同学老师告别,上车就一个劲儿和陈放说老师今天给全班的小朋友看自己家里养的大狗,“大大的金毛!陈放阿姨,大大的金毛!我以后也要养大金毛!” 卢娜娜特别会观察和模仿她身边的大人,首当其冲是她妈妈,其次是陈放。比如她学她妈妈对陈放直呼其名,经过她妈妈的训斥,小姑娘乖乖往后加了“阿姨”俩字。大多数时候她还是乖的,偶尔太高兴会闹着玩,比如学陈放叫她妈妈“奕楚”,“奕楚啊,你今天怎么不高兴啊?”林奕楚每每被逗笑。 “好啊,养大狗!”陈放说,她买这么大个车,来条大狗也可以。一想到娜娜和一条大狗在后座抱着玩着闹着的开心样子,她都觉得人生渐渐趋于完美;再想到林奕楚一定坐在副驾驶,她就, 她们现在到底算什么呢?她不想知道。她觉得现状也挺好的。毕竟,如果一条一条地罗列和计算,她已经得到了许多情侣都得不到的东西。这很幸运,也很好,应当满足。她也想过林奕楚会不会某天喜欢上别的人,亦或者自己会遇见别的人。后者的答案基本被她否定,而前者… 她看一眼时间,从后视镜看娜娜,“娜娜,一会儿我们还要去接你妈妈,现在还有点儿早,咱们先去买菜好不好?晚上你想吃什么?”卢娜娜在后排的儿童椅里使劲儿点头,“我要吃凉拌莴笋!上次那种!”陈放苦笑,上次给她用切腰子的花刀切了一条莴笋,拉丁式的酸奶油浇汁,小丫头就爱上了,“现在天气这么冷,吃凉菜太多会拉肚子哦!”“那我要吃奶油蘑菇汤!” 这倒是可以做到,“还有什么呀?”“还有,还有…”她只是怕娜娜觉得一路上闷,“哎呀,这首歌这首歌!我要学会了,然后去幼儿园唱!”车上正放着麦兜,陈放笑了,由她学去。关于吃什么的讨论,一直延续到走进超市、推着购物车、陈放向娜娜解释日本豆腐是什么,前阵子她刚刚学会了什么叫内酯豆腐。 卢娜娜明年就该上小学了,陈放有时候觉得她非常聪明,聪明过同龄小孩。或者也是她们教育的方法比较不一样?林奕楚还是当女儿,但当小孩;她把娜娜当女儿,但是当个平等的人。 “娜娜!”林奕楚上车的时候,如常大声呼唤自己的女儿,女儿在后排拿着一本小书,“妈妈!”陈放笑着注视母女二人这经久不变的互相问候,“你看什么呐?”林奕楚一边扣安全带一边回头看,“给妈妈看看?”娜娜努力递上去,林奕楚看了看书脊,“行啦,要开车啦,别看了哦!跟妈妈说说今天都干嘛啦?”娜娜又把幼儿园的日常和养大狗的想法复述了一遍,其中包括她认真告诉想欺负自己的小男孩欺负人不对,欺负人的人会被别人欺负的,“周泡泡他跟我吐舌头!然后,然后,”那个小男孩因为第一次见到娜娜的时候在感冒,还在冒鼻涕泡,于是被娜娜成为泡泡,但林奕楚告诉娜娜除了和妈妈说话之外,不能叫人家泡泡,最好是不叫,现在她管不住自己,可见是十分不满,“然后什么啊?”“他叫陈放阿姨的车是盒子车!” 陈放和林奕楚大笑出声,小孩说的也没错。“你不是从来都不把车靠过去吗?”林奕楚问,陈放打下左转灯,等在红灯前,快到了,“嗯…上次停的稍微近一点,因为没位置了,没办法。可能被看见了吧。娜娜呀,”“嗯?”“你喜欢我的车吗?”“喜欢啊!!”看来是很不高兴了,“那就别管他怎么说,你喜欢不就好了吗!”“可是,陈放阿姨的车不是盒子!” 这话题不能纠结下去,还是议论吃。“娜娜,给妈妈说一说我们今天买的菜。”“哦?你俩来之前还去买菜了?”“我们买了……” 绿灯亮起,车左拐再右转,进停车场。 天冷,干脆做了寿喜锅。专门给娜娜准备了奶油蘑菇汤。做饭的时候林奕楚在客厅陪女儿玩拼图,她心不在焉,望着厨房那头陈放忙碌的身影。她剪了头发,她想,七八年了好像也没变,到了冬天就留一个小辫子,保持一个够保暖又不杂乱的长度,夏天再剪短。她穿着那条围裙,纵使经常做很复杂的菜,依然保持干净。两人分开那些年之后再重遇,陈放一进她家就给她做饭。她问陈放,怎么你突然学会做饭了? 她清晰记得那时候陈放也是这样背对着自己,手里拿着正在切菜的菜刀,沉默了一分多钟,像一年那么长,她也站在那里,好像被自己说的话下了咒般不能移动;最终听到陈放深吸一口气,以强装轻松的语调说,我一个人住,做饭省钱,也是一种乐趣。说到“乐趣”二字时,却仿佛毫无乐趣。 她没看陈放的脸,陈放继续切菜,她知道陈放哭了。未免碍着陈放擦眼泪,她走开了。 那一走开,好像就错过了很重要的机会。于是这些年就这样过了,两个人各自努力工作,互相照顾——当然陈放照顾自己更多。每当自己问了一些不太合适的问题,比如问陈放为什么没有人喜欢,陈放一开始是神情落寞、后来习惯了也就笑而不答,然后把注意力转移到娜娜身上。林奕楚后来很感谢娜娜,曾经她以为女儿只是自己能收获的一件意外礼物,没想到后来可以成为救星。 随着时间推移,事业进步,年龄渐长,她们都过了那个阶段,成熟了,平稳了,安静了。渐渐地害怕浮夸,厌恶虚假,又不能完全远离,于是只能抓住生活中仅有的真实。 饭后娜娜洗了个澡就睡了,时间其实还早,第二天休息日,林奕楚关好了女儿的卧室门,然后坐下来和陈放聊天。两人说到明年送娜娜去读哪所小学的计划,对比着远近和师资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林奕楚有些选不出来,陈放替她做了一个总结,罗列优劣,条理清晰,然后用一句话搁置了讨论:“总之就按着学区走,那所就挺好的。如果半道出了什么问题,那几个备选咱都认识人,不怕。”林奕楚还有些不放心,两人又议论了一阵关系的可靠程度以及关系人的近况,末了,陈放说:“这事儿你就听我的吧,别担心。”说得一点强迫也无。 林奕楚笑了笑,拿起一个放在暖炉上烤得微热的皇帝柑递给陈放。“是啊,曾经我不听你的,也犯过大错。历史证明,听你的比较可靠。这些年,你替我参谋了这么多,也没烦了我啊。” 陈放接过柑子,没说话,也没笑。林奕楚知道她会这样。是自己主动挑起这个话题,她当然要揣摩自己的意思。 她是犯过大错误。这个大错误导致卢娜娜的爸爸直到如今都没见过女儿。那个男人大概是骨子里一意孤行的那种人,做事的方法就是“非如此不可”。当初是这种执拗劲儿部分地打动了林奕楚,非要和这个大学校草结婚,罔顾周围人反对。所有的人都问过林奕楚为什么,除了陈放,或许因为她心知肚明,且更不想问。林奕楚也问过自己,到底是因为喜欢他的英俊,还是因为他的才华,还是因为他的执拗呢? 林奕楚众星捧月般长大,大概也厌倦了被人崇拜,希望崇拜别人吧。遇到个真的对自己十二分不鸟的人,也就投降了——也有一阵子,她自己形容这是“犯贱”。但这或许也难免吧?那时即便是同样优秀的陈放,也从不在自己面前闪耀她的光芒。 她就是那样,即便如今。只是如今的光芒遮不住了。 她大学一毕业就和那人结婚,毕业典礼当天领证。工作三年,分房子的事情还是没个影儿,她倒怀孕了。本来她不太想生,想先追求事业,但夫家非常执迷,丈夫说出我养你你当家庭主妇这样的话来,她也就没去打掉。结果还没生呢,事业不顺的丈夫开始对她家暴。 林奕楚与那人最大的不同是果断。丈夫每次打完她又道歉,能跪到地上去。说了悔改,但是不改,所以导致今天的她憎恨拖延症。她开始担心孩子会受到影响,遂搬出来住。那段时间困难极了,她必须顶着大肚子和脸上的伤去工作,还要努力无视旁人的目光。丈夫居然能到单位来闹,突破了她对于他的了解和容忍。 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咱们离婚,孩子归我。那人当然不同意。她无力继续纠缠,轰走了对方,自己羊水破了。 她最虚弱的时候,离开产房,孩子父亲居然联系不上,从她单位赶来的是刚刚回国的陈放。她才想起来,陈放数年无消息,是大学毕业就出国了,自己毕业典礼的那天她已经离境。她没给自己写信,自己也没主动联系她,甚至是纵容二人断了联系。 毕竟陈放曾经激烈地反对他们结婚,认为那男人有性格上的问题。那时是大三,她觉得陈放疯了,是出于自视甚高才这么做,是基于鄙视她而产生的对她生活的干涉,高人一等的指手画脚,令她恶心。她在秋雨绵绵地夜晚和陈放在校园里吵架,不顾一切地和她吵崩,翻脸,让陈放在陌生人好奇的众目睽睽中孤独地步出A大,秋雨缠绵的夜晚回城市那头距离遥远的K大去。 “你别管我!!”她记得自己在吼叫,“你不就是比我考得好吗?!你管不着!!” 陈放好像想扇她一巴掌来着,但是没下去手。而她倒是见状反击,一巴掌把陈放的眼镜扇到地上。眼镜被落叶盖住。 三年后的陈放是何时回国的,她不知道。她在产房的时候,陈放在外面如何焦虑,她也无从猜测。产后,陈放安排她转院隐匿行踪免于打扰,然后帮她打了官司,离婚。她曾经出于好意,问夫家想不想见一见孩子,夫家说又不是儿子,不见。她于是再也不让他们见,也不联系。她可以保留女儿的姓,无需抹杀,但那都属于过往。事实证明,夫家的确再也没有出现过。她也不曾打听过。 她独自带着女儿,也没有打算央求再婚的母亲来照顾自己。陈放帮她打赢官司,算是要到点抚养费和赔偿,换了个住处,重新开始。她在陈放的介绍下认识了准备创业的李姿明,从此一路到如今。 她工作太忙,从来没动过再找一个的心思。陈放的不计前嫌、突然出现和忙前忙后,她也明白几分,可她没说破,毕竟陈放好像也没有准备主动做什么,仿佛两个人都缺乏信心。只有李姿明是个一直勇于追求的。有一次李姿明问她,你跟陈放到底怎么回事。她把故事告诉李姿明,对方带着几分醉意,摇摇头,“你俩这样不行啊”。她也摇头,“我也没打算怎么样,就当她是在怜悯我们母女二人,也许有一天她厌了,就会走的。”“就这么让她走了,你不觉得可惜吗?”她摇头,“我不是你,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 谈话的当时,她和陈放正好争执了一次。她在街头看到有个漂亮女孩追着陈放,陈放对那姑娘笑,但是没说话。只是如此匆匆一瞥,她却觉得内心翻涌不停。数日后的夜晚见到陈放,她提及此事,本欲只是语带调侃,没想到还是说得添油加醋,陈放气得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沉默地离开。 她以为自己在那个时候就会失去她的,但是没有。后来又闹了几次这样的事,每闹一次她都觉得担惊受怕,但事后总是平静地和好,她又好像好了伤疤忘了疼。直到这一两年,年纪到了,终于不闹了。 她取笑李姿明对谢玮玮上心却又不敢太过表露的时候了,李姿明就会说,我们这是情趣,哪像你和陈放,老妻和老妻了。但李姿明总爱戏谑过后认真说教,她对林奕楚说,你可别再和陈放闹了,人心都是肉长得,你要知道心疼她啊。万一哪天她真的累了,也会走的呀。 她知道。她知道每次陈放被自己气到,总是一个人躲到什么地方去舔舐伤口,自己休养好了,再来见她。好像陈放每次都能找到理由开解自己来理解她,接受她,包容她。是她太习惯这样的相处模式,懒得改,被陈放惯坏。若说是因为冲刺事业,其实陈放何尝没有努力?但在她忙的时候,陈放帮她带孩子啊,是自己怠惰,而陈放, 因为爱自己而没有一丝懈怠吧。 所以卢娜娜现在喜欢陈放喜欢得不得了,就像真的亲人一样,甚至比妈妈还亲,是应该的呀。毕竟有的时候,陪她去玩,陪她上课,陪她买书买玩具,陪她去医院的,都是陈放。 她们从高中相识,一直到如今,眼看快要二十年了。想起来她还能看见陈放和自己排演话剧时的笑脸,拿到录取通知书时的快乐,每次来A大找自己时的开心…她从来没有取笑过自己,哪怕吵得最厉害的时候;她对还是男友的前夫有敌意却不怎么表现,能平静相处;她打陈放那一巴掌的时候,她们认识六年了。接下来的一年,陈放不像以前那样从K大穿城而过来找她,但来的时候,还是那样嘘寒问暖。今天想想,那眼神多哀伤呀,只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她没有察觉。 是陈放没说,而她不察。如今她能明白,但陈放还是不说。或者她们都觉得,眼前这样就很好了,不缺一句表白来当证明。 “是啊,但是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过去了。”眼前穿着高领毛衣的陈放剥好了柑子,老习惯,先自己尝一片,确定甜,然后递给了她。 “这些年…”她接过柑子,不知为何鼻子一酸,“我对你不太好,折磨你了……对不起。” STAND BY ME (2) 作者有话要说: 请配合莫文蔚的《其实我一直都想对你说》食用本章。 也不是没人追求陈放。她也不是没试着和人家相处,尤其是在林奕楚毫无由来地气她的时候。但爱情是感性的,是理智的反面。她总觉得自己和林奕楚身上都有一块磁铁,被钉子钉在身上。唯一不同的是她的那块被自己钉得牢靠,而林奕楚的那块老是晃荡。所以她从林奕楚身上,大多数时候感受到的是吸引,有的时候则会莫名地排斥。 她喜欢上林奕楚是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坐在第一排戴着眼镜留着长发的姑娘。英语很好,而且比自己胆子大,上英语课总是积极发言,对自己的水平有着相当的自信。而她自己总是坐在后排,惯于低调,不举手发言。有一次说到一道题,题干中有一个句子夹在整个句子中,以that开头,有的人说是错了,她坚持那是同位语从句,但她没敢说。而第一排的林奕楚手也不举,直接就说那是从句,俨然与她背后的全班人截然相反地保持自己的观点。老师让认为是从句的举手,她举手,林奕楚也是,寥寥无几的几个人。林奕楚像千万人吾亦往矣一般回头看了看,面无表情地看见了陈放。 陈放不觉得自己那天穿得有什么特别,短发也依旧,甚至高中时期还有点胖。但林奕楚对她笑了笑,转过头骄傲地举着手,好像因为有同类而觉得更加理直气壮。陈放多年后回忆那个瞬间,也问过林奕楚,林奕楚当然不记得了,唯有她记得清清楚楚,那个笑容和举得更高的手让陈放明白,原来林奕楚也是不确定的。 但这不重要,她依旧看林奕楚带着红色腕带手表的右手看了很久。 英语成绩好,成为两人打招呼的前提——准确来说是陈放需要的前提,林奕楚并不在意。而语文成绩的差异,使得林奕楚对陈放产生兴趣。后来的文科综合亦如是,陈放的政治非常好,永远的年级第一,成绩被老师当作标答使用。陈放由是开始指导林奕楚。林奕楚曾经好奇,为什么一个作文写得很好字里行间看上去很浪漫的人,逻辑同样可以这么好呢?她佩服陈放,丝毫不知道陈放对她的仰慕。 这种仰慕陈放自己也无法解释,即便在她的成绩已经全面压过林奕楚的高三,她对林奕楚的仰慕也是依旧。也许是八字命格,也许是星座相位,使得陈放永远不可能是一个张扬的人,也不是一个轰轰烈烈的人。她的性格内外统一,平静踏实安稳,喜欢一切都细水长流,然后水到渠成。她不会突然做某一件事,做了就不会突然放弃。有的时候这种惯性使得她自己也疲惫,也许是基于此,她仰慕林奕楚的那种冲动。 这里面想必还要加上林奕楚从来不害怕为自己承担代价。没考上K大但依然想去更好的远方城市生活,就毅然决然地选择A大。陈放得知两人会去到同一座城市时,高兴得不得了。那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对林奕楚的感情不是朋友的感情了,再好的朋友,包容当然是无限的,劝诫也是不会缺席的。陈放是个耿直的人,直到如今也是。只有一种情况下她会选择委曲求全、会选择隐瞒和善意的谎言,爱情。而她的爱情只针对一个人,林奕楚。 当她发现自己对林奕楚做错的事情从不指出而是由她开心之后,她就知道自己爱上了对方,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只是在那个时代,奔放的九十年代初,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宁愿多拖延一阵子,一起去远方,一起彻底地长大成人,看看会不会在路上找到更好的途径,去靠近林奕楚,靠近她的心,再把自己的心献给她。 在K大的岁月里,林奕楚让她干嘛她就干嘛。林奕楚想来K大玩,她骑车穿城去接她。林奕楚想去市中心玩,她放下一切去陪她。A大图书馆林奕楚名下借阅的书很多都不是她自己读的,是陈放读的,因为陈放大一大二的好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在A大度过的。 她在等待机会,在组织语言,然后在她准备好之前,林奕楚就遇见了自己的未来丈夫。陈放于是更加紧跟着林奕楚,即便那是对她自己的折磨。见到那男生的第一眼,她尚且出于震惊和不适应中。多见了几次,她自然而然开始不喜欢那人,甚至由此引发出对那人的分析和□□来。她对林奕楚说,他太骄傲,又有些偏执,有时候简直是非不分,做人本质上有问题。她不知道这样说是很有风险的,她耿直惯了,此刻或许也站在了公私不分的立场上。 林奕楚果然恼怒,和她吵了一架。从那以后,两人因为一个男生的争执一直持续,不知道的人只怕还以为她们是情敌。林奕楚或许也这么觉得,而陈放怨恨自己不能表白又嫉妒林奕楚的男友,更恐惧从此永远地失去林奕楚,做法失去理智、越发疯狂。她搜集那个男生的不良评价和负面小道消息,大爆料似的倾倒给林奕楚,结果只是激起林奕楚越来越强的逆反心理。她忘记了林奕楚高考后和家里也出于同样状态,也忘记了那是个顽固的人,甚至忘记了自己如果没准备好一套说辞,单纯把林奕楚从那人身边带走又能如何。彼此煎熬之间,深秋细雨,她打听到那男生曾经殴打前女友,如获至宝地跑去找林奕楚,反被林奕楚将了一军。 她两头往返,经常夜里回去挑灯夜战,近视度数攀升很快,眼镜度数也几经上升。林奕楚一巴掌扇在她脸上,眼镜也飞出去,大风吹过,树叶纷纷掉落。她没看清那时林奕楚的样子。这一点,虽然事后有些庆幸,但在最初离开林奕楚的那一两年,那张脸上的表情,总是在梦中反复变幻。 家里远在美国的小姨说奇了怪了,劝了半年都不愿意到美国的陈放,怎么就愿意了? 她首先到亚特兰大,一年奋力在埃默里读完研究生,立刻找工作。后来又呆过纽约和波士顿。一昧留在寒冷的地方,以为寒冷可以让自己停止思考。结果在一个被冬季风暴席卷的波士顿的圣诞节,她带着创业团队,准备回国。那时候发展稍好,回国政策也有福利,她离开不久,回去也熟悉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她在这遥远异国始终过得心无所属。 文化背景才是血浓于水的,她想。 在美国的日子里,她独居,学会了自己做一手好菜。但有时即便做大一桌,也只是自己一个人吃,不仅浪费食物也浪费心力。无论是决定出国还是真正离境,她没有告知林奕楚。她没法和她说话,啥也不能说,宁愿啥也不说。让一切就像地震里的钟表一样停留。远赴异国,开始新生活,自以为一定可以忘掉林奕楚。结果无论种族,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女人能再让她动心了。 从那时开始她至少遇见过四五个比林奕楚好得多的对象,但她或者不感兴趣于是不尝试,仅有的尝试过的那两个也终于不论多努力都难以和人家好好相处下去。毕竟在美国的每一个孤独的夜晚,她都习惯了去回忆和思念。林奕楚在干什么?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或许我不应该一走了之,万一她……或者我在, 或者我在能干什么呢?除了使我自己受折磨。思念往往如此结尾,她听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邮差》。 想回国之前,她想着回去还是纵容自己见一下林奕楚吧,如果见到她过得好,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没想到打听下来不是音讯全无早不联系,就是仅仅知道个工作地。谁知就是那样巧,她正好在救护车载林奕楚离开没多久时抵达林奕楚的工作单位,打听到了整个事情过程,然后立刻赶往医院,幸好母女平安,没有签字之虞,还第一个见到了卢娜娜。 她没时间去考虑要对林奕楚怎么说怎么和解以及到底是谁的错等等问题,先要救急。两人就这样无声重逢在医院。她给林奕楚转院,隐匿行踪,换套房子,回国好一段时间自己还住在酒店,却已经把林奕楚母女照顾得妥帖。 两人都不回忆或主动开口,更不解释现状,只专注于应付。从一个小粉孩到一个夜哭不止的小家伙,从奶粉到尿布到小衣服,有一段时间她关注给林奕楚母女找什么样的保姆多过关注自己的公司到底怎么办。 后来她退出经营层面,把自己的一部分心血交给李姿明,李姿明问她,你对我没什么条件?这有点便宜我了。她说,不,我要谢谢你,谢谢你帮了奕楚。李姿明愣了一愣,道,陈放,这样不行的。 她也觉得不行。可她不知道怎么办。 一切稍稍稳定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和林奕楚仿佛直接略过了热恋的过程,过起了老夫老妻的日子。她不是没有尝试过说,但是每次想要组织语言,往日那些经历的酸涩就一股脑涌上来,她觉得太委屈了,没法说出口。打个不打恰当的比方,就像太深沉的苦难一样,无法转为文字,文字不足以表达千分之一痛苦。怎么说?说我这些年其实都想着你,这句话底下就是千余天绵绵不绝的孤独四年,说我其实从来没有怨恨你,那她自己都不信:太简单了她觉得自己亏,太复杂了她可能说不到一半就会哭。 而忍泣是一种二次伤害。就像那次林奕楚问她饭为何做得这样好一样,其实是很普通的问题,只是勾起她无数回忆,要她花费很大力气去忍住眼泪。那次,林奕楚离开厨房后,她的确哭了一阵,只是极尽忍耐,憋住不发出声音,由此觉得更加伤心了。幸好做饭时间长,又有油烟,眼眶红可以解释为油烟熏眼。管她信不信呢。 回到林奕楚身边,她觉得很安心。自己不用再牵挂,那人就在自己面前,想见每天都可以见,随时都可以照顾到。这样其实不比经历过一番表白热恋差,就像在一起很多年心中只有彼此的人不觉得那样的生活比多一纸婚书的生活差。但她不知道这种安定可以维持多久。她能感觉到林奕楚是明白她的,再不明白,有个李姿明放在那里,也该明白了。李姿明还庞齐奥侧记地对她说过一次,什么她已经对林奕楚解释过了,什么你俩这种状态我也真是看不下去云云。她觉得林奕楚是明白的,如果选择默许,那就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好了。谁知道林奕楚有的时候就是喜欢说点让她觉得不合时宜的话。 比如那个在街头与她说话的漂亮女生,是她的学妹而已。比如后来林奕楚又和她闹得时候,那次和她出去喝咖啡的对象是客户的女儿,那个女生因为曾经得到陈放的开解而意外走出抑郁症,特地在回国的时候表示感谢。还有真正的客户,以前在美国的白人朋友,等等等等。林奕楚每一次说的时候,陈放总是觉得,第一如果林奕楚在意,那她就应该说清楚自己的想法;第二这个事情本来就不应该也不需要在意,如果她陈放想找别人,早就找了,何必等到现在? 难道她像个老妈子一样照顾她们母女,风雨无阻这些年,还不够证明她的心?这一切的起因,在她们两人之间计算的话,应该道歉的人不应该是林奕楚吗? 李姿明听完她倾诉,先如常起誓绝不告诉林奕楚,然后说,陈放啊,你希望她把话说清楚,其实你为什么不主动说呢?你们俩都不主动,事情不会有进展的啊。 她就是不能。而且林奕楚一旦软化,她也觉得,那就这样吧。希望她不要再试探了,因为无谓的试探是在伤害自己。 或者她只是心性不改,有一天会被时间改变的。 而此刻的林家客厅,非常安静。林奕楚说完那句话,陈放不知道怎么接。她好像已经习惯了林奕楚是个不知悔改的混蛋,现在悔改了,她不知道怎么办了。又过了十几秒,林奕楚居然开始掉眼泪,陈放更觉手足无措,“…好端端地,说这个干什么?”“我今天…听说一些事,让我反思了我自己。想想这么多年,原来我挺混蛋的。” 林奕楚前一天晚上做梦,梦见陈放躺在自己身边——这不稀奇,这么些年,她也不是没和陈放上过床——两个人好像度蜜月一样留在白色的有海景的酒店房间,月光洒在海面上,不合理地反射进来,房间里静谧美丽,她转过身看陈放,却发现陈放在哭。 仿佛一边做梦,一边哭泣。 醒来想了想,原来以前见过陈放于梦中哭泣。是自己最后一次和她无理取闹的时候。正是那一次闹得陈放太过伤心,生病在家的时候,她去探望,发现陈放躺在床上,因为感冒药的作用睡得正熟,做着梦,流着眼泪。即使没有睁眼,也看得出她哭得伤心。 而今天开会间隙,李姿明问她,陈放病好点没有。她诧异,陈放什么时候生病了?李姿明大大地叹气,“你啊你,平时也不人渣,怎么遇到陈放就这么混蛋呢?我都知道她胃肠型感冒又犯了。你是不是非要等到她哪天出什么生命危险,或者是死了,才知道珍惜啊?” 陈放从来不会恐吓林奕楚,但李姿明敢。虽然李姿明说到的情况,陈放不是没想过。唯有林奕楚从未想过。你满脑袋都是数啊,没有人啊!李姿明骂她。结果她立刻开溜,头也不回的和陈放回家。 “我肆无忌惮地依赖你,却从来没想过你付出了多少代价。从来没想过,你会不会累。在我耍小性子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讨厌和伤害。我欠你的太多了,从最开始应该对你道歉,到这些年,应该对你说感谢,还有很多的话,比如…比如我爱你,我一直都没对你说,就这么欠着……其实我,我不是不想,我承认一开始我忙昏头我没想,但是这几年,我想了,我一直都想说,但是我总以为,有的话不说也懂得,我们有默契,爱也不是表演,不是给谁看的,我们不需要这样。只是今天,今天我想了想,原来我一直做错了,从一开始。只是你一直是对的,而我一直跟着你。我想我再这样错下去,一切就完蛋了。 我再也不想想什么来日方长了,也不想再拖延等待了。陈放,谢谢你,这些年来,娜娜都不算,你才是我最大的支柱。遇见你就好像在人生中获得了意外的长假一样。这些年来我爱你并不够,远远不够,今天我也只能用请求原谅的这番话当作我对你这些年来说的第一段情话,对不起,你会原谅我吗?” 她看见陈放的眼角也红了,似乎全力忍泣。干脆坐到陈放身边去,紧紧挨着她,抱着她吻去她的眼泪。“想哭就哭吧,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让你哭了,对不起,亲爱的。” 当夜陈放哭得累了,由林奕楚抱着睡去。而林奕楚在昏暗中望着陈放的睡颜心想,替她擦干眼泪,这也必须是最后一次,说到做到。 YOU NEVER CAN TELL(1) 陈放一夜睡醒,一边站在难得做一回早餐的林奕楚身边给她的限号御用司机打电话。正正在路边喝咖啡的何源接到她电话,“阳光花园?……我这儿就十分钟,你放心……好,我再等一会儿,咱们八点半老地方。”挂断电话,继续喝咖啡。何源的车上有一套法压壶,和十分巨大的热水壶。她对自己的车做了改装,将这一堆东西放在不起眼不占乘客空间的地方。车是自己的,100%,车队老板是她朋友,也是拽她来跑车的人。她不缺钱,只是因为想要体验在远方的生活,还喜欢开车,才进入了这行。 虽然是老板的朋友,却从来没少过老板的钱。她稳定的老客户太多。其他司机都说何源的车是百宝箱。乘客不但能在上面发现咖啡,热水,有的时候还能发现茶包,药品,和零食。由此经常让乘客、尤其是女性乘客感到惊喜。作为一个热爱开车、车技一流的司机,何源是那种快慢都可以、刺激和安全都能来的怪物司机,因为很多人——比如陈放——坐过一次她的车,就留了电话,从此特殊情况一般就打电话问问何源能不能来。陈放一般在自己的车限号的这天,一定是找何源送自己去事务所。 八点半,她准时到林奕楚家楼下。陈放八点五十到了事务所,走着何源熟悉的小路,快过大路一倍。送完陈放,她挣钱的一天又开始了。这一天她早上跑了两次机场,不知道是撞什么大运,来去都不是空车。好不容易中午在老地方吃个饭,刚吃完又接到队友的求救电话,连忙带着工具赶去修车。两个千斤顶她就敢下车底,三下五除二,她又回去挣钱。晚上十点半,她都准备收车回家睡觉了,偏巧路过本地最好的那所高中。附近的居民楼楼下,有个穿校服的姑娘在招手。 她出于好意,就停车了。小姑娘上车,把沉甸甸的书包一甩,再把自己扔进来。何源开了灯怕她撞着,没想到正好看见小姑娘惨白的脸。“……润府一期。”小姑娘说,手捂着肚子。何源不断从中央后视镜打量小姑娘的脸色,想了想手套箱里的确有止疼药,可是一见面就给人家吃药,还是晚上十点半,是非常可疑的行为。在红灯前,她停住,腾出手拿出纸杯。 “喂,不舒服吗?要不要喝点热水?”其实她很讨厌多喝热水这种愚蠢的说法。小姑娘抬头,看见她手里的纸杯,而她本人没回头,只是从后视镜中投来视线。她看见小姑娘黑框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满是疑虑和防备,干脆自己回头喝了一口水。 “嗯?”她又往后递了一下,小姑娘接过了纸杯,“忍一忍,马上到了。”“……谢谢。”闻言她向后挥了挥手以示小事一桩。她压根没往后看,致力于在莫名拥塞的车流中寻找最快的路径,不知道小姑娘其实盯着她看了一阵,又看了一下窗外,才小口小口地开始喝水。 果然,等到到润府楼下的时候,水刚好喝完。若不是因为还不太熟,她可能会上去帮小姑娘拿书包,但是要那样做大概会被人当作流氓吧?她给小姑娘开了门,然后就站在原地目送背负沉重书包的身影消失在小区门口。 然后她就回家睡觉了。 第二天清晨,下着大雨。蒋浔睡醒已晚,看到时钟的时候她吓得蹭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慌乱地穿好衣服,拿着书包,随便从冰箱里拿了袋装面包,差点忘记门口的伞,按着电梯又跑回去拿,又来奔电梯,家里除了她之外唯一常驻的猫口强森少爷趴在爬架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一幕迟到的戏剧重复。 蒋浔一边往楼下跑,一边看时间,七点四十!她迟到定了。脑海里没有想到今天要上什么课,昨天的卷子今天怎么讲,等等等等,她只想到一句课文,“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想着想着她捂住了脸,今迟到死,打车去亦死,等死,死什么都不可啊! 她有时候觉得妈妈过于关爱自己,有时候又过于大条。比如妈妈出差的时候,基本不关注女儿要怎么照顾自己的生活,似乎女儿自己照顾自己这么些年也没出什么岔子。但是现在她高三了,为什么不能得到多一点关爱?别人家的爸爸妈妈都减少工作主动陪孩子,而自己的爸爸妈妈照旧出差,他们有上千万股票,和唯一的一个女儿。她以为这是个明确的答案,事实上的确也很明确。 唉。 “喂!”面前有一辆出租车在她低头的时候缓缓停下,竟然没溅起水花弄脏她的衣服。她惊讶地看着副驾驶的车窗缓缓落下,是昨晚那个司机,“你怎么又在这儿啊!” “二十分钟?十分钟你就能到,你还有这十分钟把你这,”何源看看蒋浔手里的面包,“啧,昨晚上还痛经怎么可以吃这么凉冰冰的东西呢!喏,配着吃。手套箱里还有奶和糖,需要的自己放。”蒋浔愣愣地,不知如何接受这陌生好意;何源反应过来自己也许过于强势了,放软口气道:“吃那么凉的面包,不止你的姨妈要难受,你的胃也会难受的,喝点热咖啡你今天也可以清清醒醒地好好上课。喝吧。” “谢谢…还有昨天晚上,谢谢。”何源还是那摆摆手的动作。 蒋浔果然十分钟就抵达校门口,走了一条她完全不知道的曲折小路,意外不堵,还非常平稳。什么神仙车技!她想。“那这个,”付钱下车,她又想到咖啡钱也应该给以示感谢,但不知道如何说出口,手里还捏着咖啡杯,而车门开着,雨水下落,她越发觉得尴尬,“快去吧,提前了十分钟不是正好走到教室吗,去吧去吧,再见再见!”她只好关了门,招招手与何源告别。 转过身往教室走,摸到口袋里的卡片,是何源的名片,上面有她的电话。想起何源递给她名片的时候说,“以后要是真有什么情况,打我电话,我能来一定来接你。小姑娘家家,别一个人黑灯瞎火站在路边打车。” 她想问收费来着,又觉得实在煞风景,只好说好。 她好像对世界有很多戒备。但毕竟,她不学会自我保护,也没什么人能保护她。 两天后,连续性降水过去,大晴天的中午,蒋浔和同学决心中午去稍远的一家奶茶店吃午餐。她喜欢自己家楼下那家,但是很少进去,反而都是叫外卖。有时不想见人,无论是楼下的小学生还是经常远在天边的父母,她最多想见一下早应该到了的外卖小哥。但奶茶还是好的,她经常向朋友推荐。结果今天带朋友来,她却在点餐的队伍里遇见了何源。 “你怎么在这儿啊?”何源还是那句话,“我和今天和朋友一起来吃午饭喝奶茶啊!我请你喝奶茶吧!”然后就抢着付账。何源怎么想得到自己抢付账居然抢不过一个南方小姑娘,翻天了。蒋浔很大方地介绍自己和她的朋友认识,何源判断那应该是她最好的朋友,否则不会这么自然,让自己觉得眼前的蒋浔——即便只见过短短两面,不到一个小时——依然觉得陌生。 结果她的朋友想起有样东西要给谁谁带,落在家里,拔腿就去拿,不忘拿走奶茶。蒋浔本来想请何源送,何源很抱歉地表示今天她休息,没开车出来。她无奈,看了看表,现在回去也太早的,干脆和何源坐下来聊天。 她先再三感谢了何源,何源照旧客套,继而问她今天高几,她说高三,何源又问她现在好点没有,她说好多了,“那天晚上你一个人站在路边干什么呢?”“补课啊,我数学不好。”“数学好的都是理科生。”“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理科生了?”“看样子,看气质,愣猜。”“我就是数学不好,唉。”“数学不好怕什么,进入社会之后你会发现,你要么有计算器,要么有excel。”说完哈哈大笑。蒋浔想了想方明白,也跟着一块儿笑了。 “这歌真好听。”店里放着一首爵士老歌,何源跟着唱“how I hate the October goes…”蒋浔看着她,看着她的马尾辫和线条柔和的非常女性化的面部轮廓,她鼻尖微微上翘,显得有点俏皮但又不过分精致,看着她大眼睛的眼角在哼得开心笑起来的时候也跟着沾满笑意,何源其实很好看,只是她可能自我定位只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根本懒于打扮。 “欸,” “嗯?” “那天我在你车上就觉得你放的歌特别好听,不是电台,是你自己的歌吗?” “是,那么大一个U盘你没看见?” “我光顾着吃饭来了,哪能看见啊!我没听出来是什么歌,都是什么歌啊?” “多了去了,那天放的是爵士,雨天就要听爵士乐。那天早上,我想想啊,应该是Bill Evans。” “Bill Evans?” 于是何源从Bill Evans讲起,讲到Chet Baker,又讲到Billie Holiday和Ella Fitzgerald,因为后者又讲到Louis Armstrong,蒋浔才惊呼“这个人我知道”,何源笑,“可算知道了。”“我听过几首他的歌,他和一个女声合唱的,应该就是Ella,呃,Ella Fitzgerald,吧?”“叫什么啊?”“《Check to Check》?”何源深表认同地点点头,“唉,我都是半夜写作的时候听电台才知道的。”“电台?”“就是那个在午夜播音乐的,给自己起个名字叫木星的,女主播。” 这回换何源惊呼了,“你也听木星啊!” 于是她们顺着喜欢的电台主播聊到了电台主播介绍过的书,接着聊喜欢的作者,再聊作者在书中提到的电影,喜欢的电影。她们聊过了三毛和阿城,侯孝贤和陈果,直到蒋浔为免迟到匆匆离去。何源诧异于蒋浔不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高三学生,蒋浔诧异于何源怎么是个什么都知道的出租车司机。 “这你都知道?”和“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成了两人在后来的路途上经常说的话。遇到天气恶劣,蒋浔会打何源的电话。偶然在路上遇到,何源会停车和她聊聊,如果有必要就送她去哪里。等到有一次蒋浔依旧是深夜补课结束,第二天就是国庆假期,她和一起补习的同学准备去吃夜半烧烤,出于安全考虑,她找了何源。而且为了保证何源接完她们还能等到她们吃完烧烤再把她们挨个送回去,她们把何源拽上烧烤桌子。 何源很久没有和一群比自己年轻的人在一块儿玩了,一眼看穿小姑娘们的想法,欣然上桌,以自己不喝酒为由,蛮横地阻拦她们喝啤酒。她看着她们身上的校服,好像看见了十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觉得校服穿在自己身上是如此好看,走在路上,简直是雄赳赳气昂昂。等到不再穿校服了,她看着路上穿校服的孩子,才觉得其实不好看。青春一去不复返,她想起那些同学,想起她们如今何在。有的人性格虽然偶有小脾气,但总的来说是温婉贤淑,后来的确与纠缠许久的男友结婚,生娃和幸福来得都很快;有的人总是多情,总有种不显山露水的莽撞,她曾预言那位同学未必是她们这一群人当中最早结婚的,但一旦结婚一定是最早离婚的,果不其然,那位姑娘的婚姻只维持了半年;还有人当时一直和自己是好朋友,那种管他妈发生什么依然会好在一起的朋友,于是时至今日,依然是最好的朋友之一。 至于她自己呢?她忘记给自己做出什么预言了,也许兑现的那天会想起来,或者违背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但那种总是一往情深又向往流浪的性格,直到今天也没有改变。 她从来不觉得离开家乡有什么可惜的,她享受的是生活,不是财产。 看着眼前这群小姑娘,她努力从只言片语里对她们未来的人生做出可靠性成疑的预测。这个可能也会早结婚,这个可能会出国,这个也许比较适合从事艺术……看到蒋浔的时候,她眼神停留在她身上,什么都没想,什么也想不出。 她应该是一阵风,去自由自在。 按照蒋浔的要求,她们的车先送其他人,最后送蒋浔。后座吵吵嚷嚷的小姑娘们一个一个消失,最后剩下蒋浔,她们在回润府的路上飞驰。“你还能再开快点,”蒋浔说,“哦?”何源果然加了一脚油门。此刻车上开了电台,她们本来想一起听木星的节目,结果木星今天不在,放得重播,里面有林肇出的新歌,何源跟着轻轻唱,蒋浔呆呆地听,好像累了。一曲终了,整点广告,十一点了。“这都十一点了,你爸爸妈妈不担心你?”“……我爸爸妈妈不在家,家里只有英短强森,晚上回去,它正精神呢。”“哈??”何源略吃一惊,不过做出租司机的,光怪陆离见得也不少了,“都在外边忙?”“忙啊,我爸爸在哥本哈根,我妈妈经常去香港。”她心里暗道,那倒是怎么结的婚生的我?“你平常就一个人?这都高三了呀,我要是你妈妈至少给你雇个保姆。” 何源开始就生活问题不断对蒋浔提问,甚至喋喋不休。出于蒋浔自己的意料,她好像一点都不反感何源的唠叨,也许是她不断使用年轻人的流行语和段子,把自己做饭比作打野之类(“可你高三了,该打野还是要打啊!”),她听着听着总是笑,因此也能接受其中浅显的逻辑。 或者,还因为什么别的吗?她忽然希望何源把车开慢点。 “你别担心,我妈妈后天就回来了。”“那好啊,要跟你妈妈说说哦,这样不行。往下啥也跟不上了。不能因为闺女聪明就这样瞎折腾,万一本来是个,”“你怎么就知道我聪明?”“我这看人的眼睛,那是开玩笑的吗?真是!”“国庆你有空吗?”“有空?干嘛?”蒋浔想说陪我出去玩吧,我和同龄人有时候相处起来还没有和你在一起开心,我只有三天假期我想和你单独呆一天,但是到了嘴边却是:“我要是想出去玩,稍远一点,能找你吗?” 何源哈哈大笑,“找!当然要找!我给你八折!但你要记得提前告诉我哦!” 蒋浔上楼以后,她把车停到路边,在路边拿出藏在隐蔽处的烟,许久不抽,不晓得为什么今晚想抽了。安静无人的路边,楼下她们都喜欢的奶茶店早已关门,倒还有些深夜遛狗族。今天蒋浔把黑发散开,很是漂亮,她几乎能想象得到大学毕业之际蒋浔会变成什么样子,甚至十年之后她像自己这么大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会有多妩媚,多聪明,多成熟,多有魅力。那时的蒋浔必然带着熟透的桃子般的香气,但现在的她还是又青又脆的。半成熟的状态是不会回来的,仅在此时。等到成熟透彻,就可以酿酒了。 人到一定的程度可能会停止生长和改变,这也是何源在一直避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一体两面的是,青春终将过期,连负面的鲁莽冲动都会消失。 其实蒋浔长得很像何源以前的女友,或者说每一任女友。如果世界上有情种,大概就是何源这样吧。她爱过的每一任都是相似的,她爱她们也都是真实的。真实地为她们心动,爱的是她们身上相似的特质气质甚至于容貌,从未把她们当作任何人的替代,情史太丰富也绝不是因为热爱劈腿,不劈腿而情史丰富的人,只是感情过于浓厚又丰富。她只是稍加幸运一些,因为豁达,即便反复失败,也没有绝望。 什么八折,那是心血来潮。 YOU NEVER CAN TELL(2) 蒋浔很想念妈妈,这没错。但她有的时候也不太想见到妈妈,这也是事实。因为妈妈并不了解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也拒绝尊重她。任何时候咣得一声开门,不管她在干什么;翻看她的日记本搞得她想用密码写日记。妈妈爱自己,她知道,但她讨厌这些肆无忌惮地侵犯。所以她想走,想远走高飞。有的人就是不适合在一块儿呆着,保持距离就看不见尖刺,尖刺也扎不到彼此。 国庆的第二天早上妈妈回来了,一大早先是在家里叮叮咣咣地收拾自己的行李,再把蒋浔从床上掀起来吃早餐,询问备考的情况。蒋浔想起何源说得话,沉思一阵,向妈妈委婉地提及此事,妈妈想了一想,立刻开始拿起手机找人。问了一个小时,当机立断让谁谁谁马上来见面,没问题就拍板,然后今天就可以去买菜。 妈妈说,我这次可以陪你到六号!蒋浔努力挤了个笑容,不知道为什么也没觉得非常开心。她本来想说和妈妈去哪里玩一玩,就在周边,甚至叫何源开个一百多公里车去吃双皮奶,但妈妈继续开始忙,连保姆来了确定好晚上就带她去买衣服等等都决定好了。 雷厉风行,都是她妈妈的,她总是服从的那一个。第二天,她妈妈咣得进门,听见她在听的歌,开始细细碎碎地叨念她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听歌有时间听歌为什么不听英语练英文,她简直不想反驳,这就是英文歌啊!或许是见她面带不屑的样子,妈妈加大火力,从英文成绩的不进步等于退步说到数学成绩无改善浪费补课,归结到蒋浔根本不了解学习和高考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爸爸妈妈,没考好怎么办,你就会和我手下那些XXXX一样,和七叔祖家的阿照表哥一样,怎么可以和他们一样呢…… 蒋浔最讨厌她妈妈举这种例子。她认为这都是母亲不了解自己,才会把自己和那些不学无术不肯读书没有深度没有修养没有思想境界的人等同,自己怎么会是那种蠢货?自己怎么会是一个一无是处跑去合资发高利贷的人?她觉得这种说话方式和逻辑并不是所谓“我告诉你你就不会成为那种人”,不是告诫——何况告诫本来就有指涉说话对象有这种倾向的含义。 她总是觉得母亲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甚至对自己的人格的怀疑。 加上面前数学卷子真的加上快节奏歌曲都做不出来,她气得不行,和母亲大吵起来。直吵得母亲都躲着她不跟她犟了,她还是生气,感觉在家里一分钟也呆不下去,竟然收拾了包,出门去了。在楼下公交总站,随便上了一班车,戴上耳机,缩进座位。想看看自己离家出走,母亲什么时候会联系自己。反复看手机看了一个小时,妈妈都没打电话,她更生气了,再不看手机,只是任由音乐播放。阳光照在身上,车内开着空调,不多时她就睡了过去。 如果人生中总要有一次坐车坐过站或离家出走才叫圆满,蒋浔完成这一成就的速度与她妈妈做别的事情的速度不相上下。她醒来,车快到一个站,她迷迷糊糊不知怎么,看见别人下车她也下了。下来才发现,晚上7点,夕阳西下,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独一无二的公交站牌和孤零零的路灯,一起下车的人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就走了,这下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差点怀疑自己走进了都市传说。 手机还有3%的电,她赶紧关闭了音乐app,看了看没有人来电,心里更觉得毛骨悚然,然后给何源发了一个定位,附上一句“快来接我”。结果手太快,定位的位置好像是附近山上的某个地方,车肯定上不去的地方,她觉得有问题,正准备重新定位,手机关机,她没带移动充。 这下好了。 然而何源却在半个小时后就到了她面前,宛若神兵天降。可惜见到她时,天降的神兵没好气地说:“你跑到这荒郊野地的干什么啊?”蒋浔只好如实交代了,何源听完她对母亲的控诉,摇头叹气道:“要不是我来过一次这边,我也差点要找不到了。再晚一点,天黑透了,有多危险你知道吗?” 蒋浔低头不做声,何源见状心立刻软到底,“下次离家出走,别的都能不带,至少带上移动充!”说完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到家的时候,马路对面就看见蒋浔的妈妈在路边焦急的打电话,一下车就问蒋浔跑到哪里去了,她问遍了蒋浔的朋友和同学就差要报警了。蒋浔跟妈妈道了歉,解释了自己是如何回来的,顺便介绍了何源。蒋母见是个年轻女性,反倒放了心,立刻开出三倍的价钱,麻烦何源接下来的时间里接送蒋浔,让她可以多睡会儿。 这等好事岂能错过,何源欣然应允。而且不出所料的是,蒋母除了希望她当个好司机之外,更需要她当个眼线和监护人。什么我接下来会很忙啊,什么蒋浔这丫头就是不爱和我们说话啊,末了1000的红包打过来,何源哭笑不得。 她知道自己负有某种责任,而且为了维护自己和蒋浔的关系,不求多进一步但求可以多看这小姑娘一阵,她决定保守这个秘密,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蒋母返回香港不久,她和蒋浔的保姆合作越发愉快,早餐她和保姆各负责一部分,整体菜谱商量着来,保证蒋浔在坐车的时候再吃早餐,再多睡一会儿。蒋浔渐渐就开始了上车再吃饭的美好日子,后来她想拒绝这种美好待遇,因为想在车上多看会儿书。何源答应,次日咖啡照旧,车上还多了小桌板一个。 照蒋浔自己,也觉得这种日子好极了。除了几乎大过天的学习压力,生活里剩下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快乐的。尤其是每天可以和何源在车上聊天,面对面是二十分钟,剩下的时间她可以在学习间隙和何源聊微信。何源即便会催她去学习,却也愿意天马行空的和她聊天,甚至有时候可以给她解决学习问题。 她有好几次想试探何源,“问所从来”,却又羞于开口。何源到底是什么人呢?这样有才学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开出租车?她说自己不缺钱,看上去倒是很简朴,也很有才学,品行也没问题,为什么会来做一个出租车司机呢? 何源真像个谜。越像谜,就越吸引。她想起收到的情书——那么一大沓——都觉得反感,觉得那些男生都太无聊而污浊,女生固然漂亮好看,但还是流于浅薄,只有何源才能满足她对精神世界的一切要求,而且何源的确很好看,整天地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依然有干净利落的女性的帅气。 啊啊啊啊,每到此时她就捂住脸,我在想什么!再想到好不容易找来看的《Carol》,即便觉得何源不是Cate Blanchett,也开始觉得脸烧红。 噢噢噢噢不不不不啊啊啊啊…… 这天中午她又和同学去上次和何源喝奶茶的奶茶店。因为几乎每天都要见面,所以对意外邂逅何源她并无兴趣。哪知道和同学坐在室外拿着手机聊今天的八卦时,偏就遇到何源。对啊,何源每周五休息一天,今天还和她说应该会去一家不错的蛋糕店,问她要不要吃戚风。她望着坐在对面咖啡馆的何源,戴着墨镜,望向另一个方向,对面坐着一个留着披肩大波浪的女性,从背影看都知道身材火辣。未免未发现,蒋浔立刻和同学换了个位置。 转过来,她能看见何源对面的女子非常漂亮。如果说美丽的确可以无耻地加减算分,那么这女子显然是蒋浔此前见过的所有美女的总和。即便是身为女性,也觉得对方太美丽,美丽到让自己觉得高不可攀的地步。 而何源和那女子开心地聊着,对方时不时露出动人笑容。 她心里有些东西渐渐垮塌,如木结构房屋掉下梁来,也分不清是烧得还是吹的。 高三是如此激烈的青春,你会意识到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会第一次无比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长短。这些长短有的是可以追上的,有的是无论如何追不上的。此刻的蒋浔以为这是君生我未生,自己永远追不上。 是啊,人家为什么非得喜欢你呢?你是谁啊。 “蒋浔,蒋浔!”同学唤她,“啊?”“跟你说话你做梦呐!放学后你来不来?”她一愣,又看了一眼依旧挂着笑意的美丽女子,“来!怎么不来,还能让文婧那小□□欺负人了?!” 事情其实很小,尤其在作为成年人、以前也不止一次打过架的何源看来。一位女同学言语上对另一位女同学不很客气,原因是大家都是团委指定来干嘛干嘛的,无有级别,你凭什么指挥我?领导欲得不到满足的文姓女同学当场生了气,差点没把记分板扔到这位女生脸上——而是从她脸颊边扫过,掉在地上——然后以一百年不动摇的方式威胁道,放学别走! 作为那位被威胁的女同学的朋友和前放学一起走对象,时常正义感爆棚的蒋浔觉得义不容辞。兴许自己去了,多一个人对方就不敢怎么样,还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更何况……她也不是那么想见到今天的何源。对,今天的。或许仅限今天。 放学之后,何源照旧在老地方等她,半天等不到,打电话不接,想了想最近也没有什么诱发她闹小脾气的事情,实在挠头不解。她一边四下寻找,一边继续拨打电话。终于在学校背后居民区的一条小街,看见一群学生围在一起。她站在拐角,一眼就看见背对自己站在一个女生前面的人是蒋浔,头发又放下来了。 校服这东西有时候因为不同的穿法总能反应主人的性格。规矩的,好面子的,张扬的,以及热爱当小混混的。她在背后看着,很是诧异蒋浔她们学校居然还有学生能和这些一看就是校外小混混的人勾搭在一起。躲着听了一会儿,没明白吵架的内容是什么,但大概理解蒋浔是在为她背后的女生出头,还有另外一个帮腔的姑娘,其他围在这里的人里,短发的那个大概是带头挑事的,扎了个辫子的方脸姑娘应该是来帮忙的,像带资进组一样带了一群小混混。 看着那群小混混何源都要笑了,既瘦且萎,如同刚在网吧通宵到下午四点一样。她有点后悔没带车上的甩棍,但是拿甩棍可能也会给蒋浔造成麻烦吧?她走了过去。 “喂!差不多得了啊!”蒋浔回头一看,发现是何源,既觉得有点尴尬,又感到得救。“多大点事儿,闹成这样有什么意思?散了散了,各回各家!”没想到挑事的文姓女生不依不饶,“你是谁?”“我是谁关你什么事?”“你在这里就关我事。”何源眉毛都要抽起来了,很是无奈地笑道:“我说,同学,这位姑娘是把你怎么了,你这么兴师动众地讨说法?” 她还是想以理服人的,没想到文姓女生大概根本不打算解释,“不关你事,她今天非得给我道歉,不道歉别想走。”何源刚准备说,蒋浔也正准备张嘴继续理论,这家伙又补充道:“蒋浔,你也是,别觉得成绩好就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今天敢帮她,我要你知道错!” 蒋浔气得快要词穷,何源翻了个白眼。“我说,小姑娘家家,不知好歹是吧?道歉,道你妈逼的欠,人家碍着你什么了?碍着你杀人放火还是打家劫舍?碍着你不学无术还是早恋怀孕?”她边说,还瞟了一眼旁边的方脸女生,“十八岁还没有呢就学会仗势欺人,你妈妈教你这样了?你妈妈有没有教你打架的时候抓人家头发挠人家脸?你叫什么,文静?照照吧,你脸上除了小眯缝眼还有什么和这俩字搭边儿?语文好是吗?我骂你你听得出来我用什么典故骂你吗?来试试?” 那姑娘已经气得冒烟,大吼一声“有种你再说一遍”,身边的方脸姑娘也气急败坏,身边早有她男友的喽啰们上来了三个想动手。蒋浔觉得既紧张又刺激,望着何源比自己略高的身影依然抱着双臂不以为意,又有些担心。连打架都会的? 文姓姑娘带头上前,想抽一巴掌,被何源抓住手腕直接给顺势扔到另一边儿去了。小混混和混混头老板娘一拥而上,何源打混混手重,一时打的人家不是脸上见血就是肋下青紫,不多时竟然纷纷倒地。方脸姑娘不依不饶,整个人又扑上来,何源劈头就是一巴掌,“这是打给你爸爸妈妈看!我看你今天回家怎么解释!不好好读书,还在外面胡混!”直把人家抽了个踉跄,一屁股坐在地上,呆了。而文姓女生躲在一旁,此刻见何源往前走了几步,便准备上前偷袭蒋浔。哪知道何源毕竟脑后有眼,转过身来,拽住文姓女生的手腕,带得人家转了个身,劈头又是两巴掌。蒋浔看着红红的掌印都觉得疼。 “‘下作的娼妇!’打给你爸爸妈妈看!多好的女儿,养十八年就学会狐假虎威仗势欺人!道歉!道歉啊!张嘴啊!”文姓女生好像有那么点服软的趋势,何源照着她屁股上就是一脚,正好把她踹得跪在蒋浔和被威胁的女生面前,“你给我听清楚,还有你!”何源回头对方脸女生吼道,“今天的事,我一点儿不怕你们出去说,老子全部录音录像,你要觉得到局子里有优势,我就让你知道看守所三个字怎么写!” “至于你们!”她环视一圈现场的小混混,“趁早的滚!看见一次打一次,两条腿全部打折!” 蒋浔正想感动地庆祝胜利,没想到何源一张臭脸对着她,严肃地说:“走!回家!” 一路无话地送走那位一直感恩戴德又觉得气氛怪异不知道说什么是好的姑娘,回家的时候,又堵车了。车上播放的仿佛是Billie Holiday,“…谢谢你。”蒋浔决定率先打破沉默,“咋回事儿啊?”何源问,蒋浔只好和盘托出。何源叹一口气,“唉……行侠仗义是好的,但是你也要知道,你自己的力量是否足够应对突发情况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她又开始喋喋不休了,说完自己也觉得,妈的这堵车怎么还不到头啊,又继续说。 “我哪想得了那么多啊!”最后蒋浔实在是受不了了,“好好好,下不为例就行啊,下不为例。”何源也觉得自己有点气,想着想着又笑起来。蒋浔见她软化,追问起来: “你笑什么?” “我笑那群小混混实在水平低下。” “你今天骂得真好,打得也好。就是,” “就是什么?” “‘下作的娼妇’是为什么?” “为什么?不为什么啊,那是《红楼梦》里王熙凤骂人的话。我猜,” “你猜?” “我猜那家伙到现在也没明白是哪儿的话。我倒真想知道她爸爸妈妈怎么看她那俩巴掌印,要知道我这抽人嘴巴子的功夫,当年可是…” 她又开始喋喋不休,历数当年,可见不但不生气,还有点儿心满意足。蒋浔想追问她是否会出卖自己,但恍然想起更重要的事,她今天过得惊心动魄,这会儿胆子更大:“你,今天为什么突然那么生气啊?” “还让你道歉,老子看她是活腻了啊!” 蒋浔偏过脸,想隐藏自己的脸红。 其实何源余光一瞥,早已看到。 到了蒋家楼下,蒋浔偏让她往前停车到僻静处。“嗯?”何源不解,靠过去想看看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哪知道立时中计,被蒋浔不偏不倚亲了一口。 嘿! 蒋浔只是蜻蜓点水,哪知道何源也脸红了——她这脸红有气急败坏的成分在里面,不是应该我主动的吗?!我又被这小家伙算计了!嘿! “你这胆子,”她说,蒋浔稍稍偏头看她,眼神里有羞怯并渴望还有点儿调皮,“越来越大了!” 结果蒋浔笑了起来,这时她真是一个诡计得逞的小孩了。何源也一起笑起来,昏暗的路灯下,笑声的节奏和打着双闪的车灯意外的契合。“今天和你喝咖啡的是什么人啊?”笑完,蒋浔问,何源不诧异于她撞见自己,倒诧异于她进入角色之快,此前定然不少幻想两人的种种,“那是我的好朋友,开了间les酒吧。”“那…她是咯?”“是呀。”“那你…也是咯?” 何源哭笑不得,“你刚才做了什么,你现在还问??” “那我也要去她的酒吧。” “你小孩子家家,去什么酒吧。” “你带我去呗。” “她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小姑娘,不怕被生吞活剥了?” “我不怕。 “呵,等你到了你再说这种话啊。“ 蒋浔忽然拉起何源放在变速杆上的右手,“何源,我要做你女朋友。”何源望着她的眼睛,很漂亮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有星星,于是她笑着问:“为什么呀?”“因为你了解我,100%。” 何源想起下午和朋友聊到这件事时,朋友说,十□□,最好的时候,啊,也不算不道德。何源对她嗤之以鼻,朋友笑道,你再找我们这个年龄层的,能符合你这个浪荡生活的也没几个了,还不如找个年轻的。再说了,小女朋友不好吗?小女朋友就像养只猫,小公主一样宠一辈子,多好啊。 蒋浔下车回家了,但不舍得走,又紧紧抱着何源。此刻何源心里回答道,是啊,特别好。 EASY LIVING(1) 蒋浔很努力地想考北京的大学,作为一个南方人,她向往北方的干燥和寒冷。她的堂姐蒋安并不这么想,因为她越来越觉得在北京快要过不下去。过不下去主要原因一是空气质量的恶劣,二就是单身得绝望。 如果找一个长期伴侣会导致自己的生活质量下降,那就不要找,保持单身,简单直白。蒋安也努力找过,后来渐渐失望,为了满足需求,便只是玩。从中关村到三里屯,也不是非常远——至少在她玩的时候,她能接受由西到东跨城。现在早已辞职跳槽,办公地点愉快地来到国贸,但她已经不想再玩。 她觉得自己老了。堂妹很开心地跟她说姐姐我要考北大,她说你来了自己在海淀玩吧。 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就像华北秋天逐渐干燥的过程中发挥春江水暖鸭先知作用的嘴唇一样,干裂,起皮,使人心烦。朋友好言相劝,不能三十不到就这样哦,于是她收养了一只小猫。三花小可爱,在她家楼下流浪了三天,深秋马上冷起来,人都忍不了供暖之前的日子,何况小猫?她心软了。 小猫来了,有时候显得动作过慢,不很机灵,她以为是饿的,后来发现好像就是天性,怎么都波澜不惊,表达它对她的爱和眷恋都是慢慢地过来蹭你。所以她给它起名叫慢慢。养了一段时间,天气较为暖和些,又正好休息,她带着慢慢去兽医那里。 她在各大平台和万能的朋友圈都看了,细致地综合了距离、服务、收费三项因素,选了这么一家可以寄养的宠物医院。她准备过去看看,没问题的话以后都这家。在点评里有人提到这家的医生素质都非常高,人美心善,耐心可靠。甚至有人加了6个惊叹号说给自家主子看病的徐医生非常漂亮。也不知道是真好看还是瞎恭维了。 店面如照片一般漂亮大方,没有招牌你都不知道这是宠物医院。因为医生在忙,先有人带她看了寄养区,舒服豪华的程度让她觉得自己是猫住在里面都要高兴死了。参观完,医生出来了,她听见背后一声喊,欸徐医生正好快来快来…便回头一看。 来个宠物医院遇到以前的炮友实在是未曾料想之事。她算是知道为啥用六个感叹号说徐医生的美貌了,她和徐曼上床的时候,她也是六个感叹号。在历任炮友之中,和徐曼相处的时间稍微长点,上床的次数自然也多点,但两个人都没有长远发展的打算。那是两年前了,她记得徐曼当时快要再次出国进修,而她准备跳槽。因为对方太美丽,技术也很好,两年来还是记得她的样子,记得清清楚楚。只是蒋安一向有个习惯,对于约炮对象,不加微信,不想知道对方私生活,一旦分手,无需考虑删除不删除的问题。 结果好了吧。也不知道今天这是该来还是不该, “哎哟,是你啊。”徐曼先开腔了,“你也养猫了?” 别的工作人员像是突然就明白怎么回事一样走开了。蒋安有些不自在,徐曼倒是很自然地带着一猫一人走进检察区,把猫包放好,轻轻拉开,看着里面的小三花,“你叫什么呀,宝贝儿?”蒋安脑子里还在昨日重现,想起以前,徐曼也曾一边啃她的脖子一边在她耳边叫她“宝贝儿”,浑身激灵,“它叫慢慢。傻呼呼的。”徐曼望着她笑了笑,把慢慢抱出来,“哎哟,让我看看傻不傻啊。妈妈怎么能说咱们傻呢,咱们不是漂亮聪明的小姑娘吗?” 蒋安无奈地笑了,好像和徐曼分开还是昨天,而这家伙从来没有变。 “收养的流浪猫?” “嗯。” “运气真好,瘦是瘦了点,但是还算比较健康,以后要注意营养。今天想洗一洗吗?免得你自己洗被抓伤。” “那就洗吧。” 自有人来接慢慢去洗澡。慢慢有点惊恐,喵喵的呼叫,蒋安不知所措,倒是徐曼第一时间上去轻轻抚摸慢慢的头顶,小声安抚,慢慢也渐渐平静,被带去洗澡了。徐曼留在检查室,一边给蒋安开检查单一边和她话家常,“你呢?”等徐曼问完一堆你是否养过猫在哪儿捡到的捡到的时候小猫情况如何之后,她反问道,“我记得…你说你选择去美国进修。”“我这不是去回来了吗?累死我了。”“哦?” “我呀,一毕业就回来了。你现在看见的我,是六月份才回来的。半年前连什么是移动支付都不知道呢。”徐曼撕下检查单,递给她,她看见徐曼的手指依然修长好看,恍然如梦,“我还以为,”“嗯?”“你会不记得我了。” 徐曼笑笑,“你也记得我,我为什么要忘记你呀?” 蒋安很想问她为什么没有忘记,又觉得太过越矩。莫名沉默一阵,徐曼好像也是为了找话说,开始跟她传授养猫注意事项。一条一条,说得很浅显。“反正...有什么问题就找我吧。来,这是名片。”她居然要给自己名片,蒋安觉得有点失落。“到时候帮我多推荐,再来加个微信。欸,我手机呢?” 蒋安端详着名片上的头衔,忽然想问徐曼有没有考虑再去读个博士。正好此时慢慢洗干净出来了,“你们家这猫真是好乖好乖!”洗猫的姑娘直夸,蒋安笑笑,回来的徐曼又跑过来抱着慢慢,把手机塞在蒋安手里,“哟,我们洗白白啦?擦干干啦?哎哟好香!真漂亮!” “你这嘴皮子,”她想说是不是对谁都这样,“还是没变。”徐曼闻言笑了,一边说一边把慢慢装回去,“是啊,一样,一点儿没变。”她送蒋安到门口,反复交待着要如何如何,蒋安连声应好。“你现在还中关村那边吗?”蒋安闻言稍有失落,“不,我早就跳槽了。”“哦?跳的是在国贸那家吗?我记得你说过。” 她倒是还记得。 “是啊。”“那行,打车不远。” 回去的路上,慢慢小声在猫包里喵喵叫,好像有点儿害怕,蒋安于是把手伸进去轻轻抚摸它的背。脑海里恍惚想着,如果两年前真的和徐曼谈一场恋爱,会不会不一样?那时倒是都没有那个想法。但要说完全没有,当时又为何要问对方接下来的打算,又还记得这么清晰呢? 徐曼这一天的工作不是很忙,所以有时间闲下来翻蒋安的朋友圈。她直觉蒋安会很忙,越忙呢就越容易照顾不好猫。毕竟凭她的记忆,蒋安是个忙起来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蒋安或许记得不是很清晰了,但她记得,两年前两人有一次晚上滚完床单蒋安就发烧了,还迷迷糊糊地去烧水,结果烫到了自己的脚面。深夜两点,谁也不想去急诊,徐曼只好就这蒋安家里有的药物给她治疗。幸好不严重,她记得自己说,我作为一个兽医也能给你治。而蒋安在床上有气无力地笑着。那时候蒋安是加了一个月的班,为了放松休闲,把她交出来的。 她当然也是因为蒋安身上别的东西记住了蒋安,比如她们都喜欢舒伯特和巴赫,比如她们都喜欢吃某一家的萝卜糕,比如… 其实当时要是没有去美国,也许会考虑和蒋安发展出点什么吧?但那时候说年轻又不太年轻,既有危机感紧迫感又不能安定更排斥轰轰烈烈,如同呼吸急促,必须往前去赶。她倒也不后悔出去留学这两年,现在看来也非常值。在美国的时光里也会偶尔想起蒋安,但那是种单纯的对美好的怀念。 谁知道回来就遇见了。 反正她恐怕是照顾不好慢慢的。 事实证明徐曼是对的。一个月后,蒋安要出差。看上去她远比当初要忙很多。刚刚和她培养出一点感情的慢慢又要被寄养了。对此,蒋安十分不放心。“我能把慢慢交给你吗?”第二天就要紧急出差的蒋安下了班直接赶到店里,接近下班时间,徐曼正好和她去吃个饭。“交给我没问题。”“我是说,”她们坐上徐曼的车,打算先吃个饭,再去蒋安家把慢慢接走。“我是说,把她放在你家。我怕老是让它处于没人陪伴的状态不利于它亲人,你不觉得它看着有点孤僻吗?” 一个月里,徐曼主动要求也好,蒋安为了更好地照顾慢慢也罢,两个人基本是每天必聊上个半个小时,蒋安必拍好几个视频给徐曼看。“呃…”徐曼倒是很现实地考虑着慢慢的性格,“它怕生吗?”“我倒不觉得。但我不知道它能不能和别的猫相处好。它又没在一个固定空间里和那么多猫一起呆过。”“不然这样,我先给它放在猫舍寄养着,如果看着不行,我就给它带回家吧。我家里倒是什么都有。”蒋安忽然想追问有没有和徐曼一起住,但觉得此时问出口就唐突了,便用手一指,“下个路口右拐。”“啊?不是去广味园吗?”“为表谢意,先请你吃涮肉。” 徐曼其实不太喜欢涮羊肉,但是她笑着说:“那敢情好,上脑先来三盘。” 晚饭吃完,两人一道回蒋安家去接慢慢。走进屋里,倒还挺整洁。蒋安像个要离开孩子的妈妈一样着急,先安抚了一通慢慢,怕让它看见自己要给它打包,立刻给它开个罐头,徐曼看了只好笑着摇头。 “你一点都没变。” 蒋安在那里稀里哗啦一通收拾,闻言抬头,徐曼倒是把慢慢抱起来了。“啊?”“还是一样。不但具有把猫养肥的架势,也依旧充满爱心。” 蒋安收下后半句的赞美,吃涮肉吃得一身燥热,头顶冒汗,决定对前半句表示抗议,“我以前喂肥过什么,你说。”“你自己呀,还有我呀,你想想当时吃过多少宵夜?你家楼下的那家烤串老板都认得你了。”徐曼笑着说,说完又继续像个幼儿园阿姨似的和慢慢说话,等着蒋安的回击,却久久没有声音。 蒋安的沉默是因为想起那个烤串摊的老板。大叔的确认得她,一开始还问,哟姑娘你别怪我嘴碎啊,我是真觉得挺奇怪的,你这咋就是吃不胖啊?她想了想,答案没敢说,就说自己不知道。其实心里很清楚,第一她买的是两人份,不是一个人就吃那么多。第二,她不是晚上馋了吃加餐,而是因为体力下降,要补充。特别有此效果的是包括徐曼在内的三位炮友。其中,她就记得徐曼长什么样子了。 “行了,就交给你了。”万事大吉,就欠把慢慢装进猫包了。蒋安站在那里,看徐曼抱着慢慢,两人十分亲厚。“徐曼,慢慢。”她轻轻道,人嗯了一声,猫喵了一声,她噗嗤一笑。真像是一大一小。 她送徐曼下楼,徐曼问她大概出差多久,“一个星期吧,至少,突发情况,不去不行。事态可控的话也就一个星期。”“啊?那要是长呢?”“不知道了,争取半个月?怎么了?”“我怕你去太久,慢慢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那么一会儿。 蒋安所料不错,她出了12天的差,回来又觉得自己要累死了。下飞机是凌晨一点,她给徐曼发了微信说明天去你家接慢慢,到时候顺路把给你带的特产留下。第二天睡醒是十一点,徐曼回复只有俩字,好呀。 等她吃完午饭,徐曼又说,你到店里来和我一块儿下班吧。 “你家住这儿啊。”“嗯哼。租的,还行吧。”蒋安有点迟疑,不知道上去会不会遇见徐曼的合租者。慢慢这十二天白天在店里,晚上和徐曼回家。徐曼给她的视频里,她看不到有没有其他人。文字描述里也没有,她还不好意思问,或者看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小区是相当新的公寓,要是想合租,一分为二免得太挤。但她又不好意思问徐曼收入水平,从来她都不知道徐曼挣多少钱,从未有资格问,也未曾收过礼物,也不曾好奇,结果现在很在意。 可是在意又怎么样?搞得好像自己打算怎么样一样。 结果进门一看就知道徐曼一个人住,各样事物都单一套,甚至给她找拖鞋都翻了一会儿。房间收拾得很整洁,客厅还有一套很大的爬架。“你这,那倒是随时预备着哪位主子来吗?”徐曼点头,“是啊,有的小猫身体不好,主人长期不在,老是放在店里不利于它们康复。有的时候也有会收留流浪猫,一边养着一边给它们找家。我家相当于一个集散地吧。”“你不是才回来几个月吗?”“你猜,”徐曼去倒水,从厨房那头传来她的声音,让蒋安有点恍惚,原来她从未在超过一米的地方听到徐曼的声音,徐曼要么靠在她身边,要么站在自己对面,坐在自己旁边。“我这几个月收留了多少猫咪?”她接过徐曼递来的纸杯,“不知道。十只?” 徐曼含着一口水点头。 蒋安在陪慢慢玩,两人坐着聊会儿天,等外卖。“我以前在美国的时候也这样,算是义工吧。照顾它们挺开心的。”蒋安点头,“没爱心的人当不好兽医吧?”徐曼耸耸肩,“那看你怎么定义那个兽字咯。”蒋安会意,笑了,“我找宠物医院的时候,看了好多评价。其中有一条是夸你的。”“夸我什么呀?”“夸你人美心善。”徐曼骄傲地仰起头,眼睛眯成一条缝,好像献宝卖乖的小孩。蒋安看着她,想发会儿痴,没想到徐曼突然睁开眼睛,说声“对了”然后转身把蓝牙音箱打开。 开头几声忧伤的钢琴流过,蒋安说:“我不知道你还喜欢肖邦。”“我也是出国之后才认真听。因为听肖邦,既可以满足晚上看书看论文的要求,又很浪漫。”“那你经常听这首?”“嗯。”两人坐在沙发的两侧,中间是正在玩毛绒可爱小老鼠玩具的慢慢,“《离别曲》啊,那故事很浪漫。” 一阵沉默。好像都不太希望外卖到。 “我原来,”蒋安低头看着猫,本来是看着徐曼,在徐曼直视她之前,她躲开了,“从来没见过你住的地方。”“是啊,即便那时候。”提到那粘腻得堪比热恋的往事,二人反而都不知道说什么。安静的一分钟,只听到慢慢在沙发上玩闹的细微摩擦声,直到徐曼主动开口,“你这次回来,就休息今天吗?”蒋安点头,“没办法。我有时候也恨升了职。”“那要注意身体啊,别跟上次那样。”“上次?” 徐曼说滚完床单就发烧的那次。蒋安想起来,有点脸红,尤其是想到徐曼给自己处理脚背烫伤的时候自己躺在那里的姿势,画面实在香艳。 这时候音乐变成了一首德彪西。钢琴好像弹在心上,有些发痒。慢慢把小老鼠拍到了地下,自己也跟着追过去,好像一点也不累,也一点也不慢。蒋安望着它,左手还放在沙发上。余光瞥见徐曼正温柔地望着自己,更觉周身发热。 不防徐曼轻轻拉起她左手,仿佛欣赏珍宝一般亲吻她的手指。 直到四下里的安静被门铃打破,两个人的动作也没什么变化。一起就着萌宠纪录片吃了饭,蒋安带着慢慢离开,临走时徐曼想送她,她婉拒,徐曼便拉着她的左手,嘱咐她要注意健康。 直到下楼时,寒风中手迅速变凉,除了徐曼刚才吻过的地方。 EASY LIVING(2) 蒋安只是想给自己时间,想想。没想到一忙又忙得上天,冷空气再度造访的时候,自己的健康也好,慢慢的健康也好,都出现问题。她只好再次求助徐曼。 徐曼在电话那头语带戏谑地说:“才一个月啊!”“咳咳,你就快来吧。”“你不要紧吧?”她听得出蒋安咳得厉害,“我不要紧的,人吃药就完了,我能治我自己。我治不了慢慢。”又是一阵咳嗽。徐曼不跟她废话,先拐弯去了药店,到了她家楼下径直上去,把药塞她手里,自己一边摘围巾一边去诊治慢慢。“这,咳咳咳咳。”蒋安愣住,“发炎啦,吃消炎药吧。”“可是抗生素不能乱吃呀。”徐曼看都不看她,“等到你真的肺炎的时候就知道不乱吃和不吃是两回事了。”蒋安一边咳嗽一边点头。徐曼环视房间,“你又要出差?”“咳咳咳咳,是啊。不然找你呢。”徐曼看蒋安艰难的吞咽口水,走过去一手扶着她肩膀,一手顺手拿过蒋安杯子里的勺子,“张嘴。”“干嘛?”“我看看。” 徐曼的语气又温柔又不容置疑,很像以前她要求自己放弃抵抗再来一次的样子,靠得又近,望着她美丽的脸和被寒气掩盖若有似无的香水味,蒋安立刻驯服。 “这么大的人了,”为了徐曼看得清楚,蒋安连想咳嗽的难受都强忍着。见状,徐曼的语气更加柔软,“还能肿扁桃体。”她松开蒋安,蒋安如蒙大赦,接着又像拖拉机一般咳嗽起来。她看了不忍,上前给她拍背递水。拿到杯子发现凉了,只好拿去换。恍然觉得手里不是水杯,而是奶瓶,自己就是着急的年起妈妈。 “这次出差去哪儿啊?” “沈阳。” “唉。” “嗯?” “太干燥了。你去南方的话可能会好的快点。” “我也要能选啊,咳咳咳咳。” “那这个你带着去喝。” 徐曼端来一杯微微发红的水,蒋安看见杯底放着几片看上去是干果皮的东西,愣愣地望着徐曼,“化橘红。就是能入药的柚子皮,喝。”蒋安乖乖喝了一口,“果然是柚子,好苦。”“你就带着这一罐,每天泡着喝,泡到没味道没颜色再换,记住了啊。”蒋安点头,“你什么时候会医人了?” 徐曼抱着慢慢,“我医我自己啊。”说完低下头轻轻亲了一口慢慢的白脑门。蒋安看着她,这画面真美。 “谢谢。” “说这些干什么,要谢你就谢谢慢慢。” “嗯,咳咳咳咳。” “这次去多久?” “不知道,咳咳,真不知道。” “那你可别一走了之,把慢慢给抛弃了哦。” “不会的,你放心。” 她其实想说,我还要回来找你的,要不是这一次突如其来的出差,我还想约你呢。倒回一切的最开始,我们从头相处起。但是,唉。她觉得自己累了,好像所有的动力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自己而存在,但是只能集中于有限的几件事。从头和一个人重新来过,她觉得已经没有那个心力。因此总难以付出行动。 总也想着“如果当初”。 “我才不会,咳咳咳咳咳,对慢慢始乱终弃,咳咳咳咳咳。”她补充道。徐曼笑着说好。 结果大半个月她都在出差。前十天在沈阳,后十五天在南京,最后一天在上海。终于要回家的时候,徐曼先问她好全乎没有,她说应该差不多,不咳嗽也不痒痒了,“南方天气还是好。”徐曼取笑她,“那当初干嘛来北京?你是个广东人啊。”蒋安不回答,自己也没有答案。“慢慢呢?”“好着呢。现在可比当时长啦,你看。” 徐曼发来一张照片,她躺在自家地板上,旁边是慢慢,靠着她肩膀睡着,而她笑着。 她记不清当初慢慢有多长了,印象里总是一小团。但徐曼的长相好像从来没忘过,也没变过。她想起曾经对浓妆艳抹的徐曼动心,一觉醒来又见到她素颜,竟然毫不失望。 “你知道,有一次,我觉得你特别好看。” “哪一次?” “就是有天早上,你醒得早,在哪儿拿着我的卸妆油卸妆的那次。” 徐曼在那头哈哈大笑,“原来你是觉得我化了妆不好看,卸了妆才好看?”蒋安在那头立即解释起来,徐曼很是享受地看着蒋安连珠炮似的解释,轻轻挠慢慢的下巴。她当然知道蒋安什么意思,但她就是要这么说,这是种享受。慢慢最近越发粘她,是个粘人的小姑娘。“慢慢呀,”三花小可爱喵了一声,“你要帮我的忙哟!”它又喵了一声,又温柔又小声,简直是不谙世事又不骄矜的小公主。 不然你家铲屎的那个个性呀,我要等到明年去。 徐曼反思自己和蒋安的关系,知道无论当初还是现在,蒋安在个人感情问题上的不善言辞和别扭不主动从来都没改。自己那样明示她重修旧好,她还是无动于衷,一个月不行动。难道是她觉得自己还是仅仅想做个炮友?唉,徐曼叹气摇头,心想,我又不是何宝荣!我决定当个主动出击的段皇爷。 念及如此,室内虽然放着勃拉姆斯的《摇篮曲》,她却抱着慢慢在哪儿自言自语道,这位姑娘,可否借你的胸部… 蒋安此番归来,总算有了三天休假。加上周六日,一共五天。于是自告奋勇去徐曼家给她做一顿火锅以示感谢。徐曼先是取笑她道,“做火锅有什么难的,叫海底捞外卖都可以,你的诚意呢?”蒋安正想解释,徐曼在电话里补充道:“快来吧,一起吃顿火锅多好啊,别自己弄了,海底捞外卖吧。你也累了。” 蒋安听见她说“你也累了”的那一瞬间,有点出神,这么些年,说起来真的关心自己的人当然也有,只是一直会记得的没几个。她相信她那些朋友当然爱她,爱到根本不在乎她的职业和伴侣的境地,但是她们是朋友,又不是已经成为一群孤寡老人要住在一起互相照顾,她们还有各自的生活。再是成功而独立,自己的确需要一个人守在自己身边,哪怕只是在精神上以非常微末的方式支撑自己。 否则连吃个火锅都没法点,只能点冒菜。 然而在徐曼家,她却发现慢慢好像有点怕自己。想起自己有个大学同学,和他同班的女生长跑数年,结婚生娃之后,没多久就出了一个月差,回来的时候半岁的女儿好像不认识爸爸了。按理慢慢也不是奶猫了,还能这样?她能抚摸它,但要是想要抱,慢慢就要轻轻挣扎,轻声控诉。声音太温柔了,她实在没法强迫它。 徐曼正在摆桌子,看见一人一猫这副样子,简直要笑出声。 “唉。” “嗯?” “养着养着,一个月不见,它都要不是我养的猫了。快成你的了。以前有过这种情况吗?” “你说以前我照顾过的猫?” “嗯。” “有过。” “那后来怎么办?” “后来?我记得有一只蓝猫,还是我在美国的时候,因为受过伤害,非常害怕变换环境,但是没办法,在诊所住了一阵子,特别粘我。然后我们是选择先送回去,然后我在主人家尽量多呆,让猫猫慢慢习惯环境,适应我的渐渐消失。渐渐也就习惯了嘛。” “哦…” “听说后来我走了,猫猫有一段时间天天固定时间在沙发的同一个扶手坐着等我。” “那……” 蒋安在考虑,徐曼在等她考虑,内心有个声音狂呼,快答应啊! 然而她就是不说话,只是看着慢慢。慢慢就在那里趴着,好像用表情表达着“我已经尽力了”。徐曼十分无奈,只好先放过这茬,先叫蒋安吃饭。吃完饭再说,她要还不主动,我,我,我… 蒋安其实很敢吃辣,因为前前前任是个四川人,她被培养出来了。但徐曼阻止她叫红汤,理由是干燥上火她还没彻底痊愈。两人边吃边聊些工作生活的八卦。徐曼说前天有位客户送来一只对陌生人很不友善的柴犬。这家伙平常由固定的两个女生洗,习惯了于是乖巧。结果那天两个女生都不在,客户正犹疑,老板站了出来,说我上。客户很担心老板会受伤,老板拍胸脯保证,我洗过的狗没有2000也有1500了,一只柴,怕什么! “结果呢?”蒋安问,徐曼漫不经心地答道:“洗得干干净净的呗,毕竟洗澡的时候老板很凶,骂了一通,把小伙子给吓着了。只是据客户反应,这只柴柴回家以后很委屈,大概是骂得狠了吧。”蒋安哈哈大笑,果不其然呛到了。徐曼上去给她拍背,动作轻柔,蒋安觉得自己简直像被她治疗的猫。 “对小动物这样真的有效果?”她缓过来,认真地问,“有。小动物不傻,都能自然感受到人类对它是否友善。区别只是,能否识破表面的友善,或者多快看出来。”蒋安叹气,“所以慢慢就这样被你收服了?”徐曼望着她一边摇头一边笑,“这是我的工作守则。不打心眼里爱小动物们怎么让它们放心呢?” 她不想让蒋安觉得她对慢慢好是有意的,尤其是终极目的是追求她。即便事实有一半如此。 吃完饭,徐曼又拦着不让蒋安收拾,理由是你肯定会把我家给收拾乱了,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去好好陪陪猫。等到徐曼出来,果然看见慢慢乖乖呆在蒋安腿上正打着呼噜。那画面很美,她想。有时候喜欢一个人非常不讲道理,即便你心中承认这个人的外貌并非多出众,换个灵魂这副皮囊也就失去美感,但她就是吸引你,以各种方式各种衣装各种状态。 这些年来其实她对蒋安也念念不忘。因为美丽而友善,徐曼一路走来见过的绣花枕头已经足够多了,相对的,雕花精美的大刀她也遇到过,但谁都没有给过她安心的感觉,除了蒋安。收入职位和未来发展比蒋安高的比蒋安好的她见过,学识修养比蒋安深厚的她也见过,但她喜欢蒋安。喜欢她身上那种安定的气质,喜欢这个人认准了就一股脑走下去的性格,喜欢这个人看上去有些浪荡实际上非常认真的人生哲学,喜欢她平静但不竭的拓展兴趣的好奇心,喜欢她喜欢的古典音乐,喜欢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坐在那里的样子,躺在那里的样子,种种种种,都喜欢。 徐曼从不是蛮不讲理的人,这件事除外。但也由于从来不是蛮不讲理的,想要蛮不讲理一次,倒不知如何开口了。 她要还不答应,我, “徐曼,”蒋安说,“不然,咱们也这样吧。”徐曼心里有点儿狂喜,“啊?”“就,咱们一起把慢慢带回我家,麻烦你多去看看,不然我担心这样对它不好。你看行吗?我实在,”徐曼当然不会等她说出什么为难啊不好意思的话来,她立刻答应,没有犹豫,好好好好!蒋安讶异于她的果断,这倒也坐实了她的猜测,脑子一转,不觉有些脸红。这时候又觉得有点哭笑不得,若是两人没有之前那档子事,亦或没有认真发展的打算,那晚上把人家带回自己家去是再明确不过的暗示,现在反而搞得矜持起来了,不好意思了;可若没有之前的交情,这一切又无从发展。 蒋安觉得是慢慢给自己下了套,转念又觉得是自己给自己下了套。殊不知徐曼走到这一点已经很满足,作为金牌兽医她很有耐心,毕竟还当过训犬师,一点儿不打算今天就取得什么突破性进展,能把这件事完成就是一种进步。往下的事情,可以慢慢来。 她就不信了。 回到蒋安家,她收拾猫,蒋安收拾屋子。不多时两个人已经一块在一起逗猫玩。直把猫逗累了睡着了,两个人这才闲下来,一块儿葛优瘫在沙发上。蒋安拿过扔在一旁的蓝牙音箱,放起一首爵士歌曲。“谢谢。”略带疲倦的嗓音,只要再低沉一点,谁都能性感,再情人眼里出西施,徐曼觉得有点儿心痒,“嗯哼。你怎么开始听这种老爵士乐了?”“出差的时候去了一家酒吧,老板放的。那老板看我们喜欢,还给我们介绍这首歌来着。”“大名鼎鼎的Billie Holiday啊。”“你知道?”徐曼点头,“但她的歌我听得很少。这首歌是印象最深的。”“为什么啊?”“看《Carol》啊。” 两人聊了一会儿电影和这首《Easy Living》,歌没停,徐曼跟着唱了起来,“Living for you is easy living/It\'s easy to live when you\'re in love…”她唱歌的样子可爱,蒋安偏过头望着她,看得发痴;徐曼边唱边看着她时,她又害羞地笑了。 一曲终了,徐曼煞是享受地瘫在那儿,“哎呀,这种生活当然好了。”“这种生活?”“歌里的生活。Living for love。”“Love isn’t food, love isn’t water, love isn’t air and shelter, love, ”徐曼不知何时靠了过来,离她很近,好像在等她说下文,可是诗兴突发的蒋安半路卡壳,最后一句怎么也想不出来。 “What is love”徐曼问,“I don’t know, honey.”蒋安说,“I never knew it before.”我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因为我不知道我所追求的,至少是曾经追求的,是否是爱,放在今天,又是否能坚持。我不知道,甚至排斥去想。人都是有惰性的,而万事开头难。或许一旦开头,我就能坚持下去,但我开不了头,我没法主动,我怕走错。 徐曼笑了,脸颊微红,就像喝了酒,伸出手轻轻捏着蒋安的下巴,蒋安一时恍惚,好像又回到曾经了。“I don’t know you but, for me, love is nothing but you, nothing but you now.” 说完她吻了蒋安。 看来还是不打算等。 一觉醒来的第二天清晨,蒋安醒来时看见徐曼正侧着身看她,遂出言抗议:“以前,都是五五开。”“以前是以前了,我发觉你体力大不如前啊。”“…少来。”她伸手假装抽徐曼,被徐曼一下抓住,“If you want it, come and get it.” 两人闹成一团。正有些情不自禁,门口传来猫叫,蒋安想起昨晚忘记补猫粮,立刻翻身下床去喂猫。徐曼躺成个大字,无奈地想,以后要和慢慢争夺宠爱咯,还是赶紧买个自动喂食器吧。 “回来啦?”“…冷,再睡会儿。”“好,再睡会儿。”“……你干嘛。”“你不能喂了猫不喂我啊…” For you/Maybe I’m fool/But it is fun… When You Say Nothing At All 林肇的餐厅“凌晨三点”,这两年开得顺风顺水。一直风传这家店有不成文的规定,每个季度总有那么一天,一般来说某个月的11号,总有一桌客人会得到一道神秘的菜品。是什么菜不知道,反正符合餐厅主题,有创意且好吃。但是这些菜不见得全部都会真的上菜单,有的就昙花一现,所以非常珍稀。 一直传言那是林肇设计的,对此,正在自家别墅擦手的林肇表示,我做的,那没错。但是是孙寅设计的。孙寅十分乐见这种传闻,这样她可以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开开心心做自己的实验。至于台里,差不多每个人都知道她和林肇在一起。林肇的想法很简单,她们的事无需向台里隐瞒,毕竟孙寅想继续干就继续干,不想就离开,自由自在多好。 林肇是很忙,但是好过前些年,毕竟公司成熟了许多,她可以放手许多给伙伴去打理,她负责给企业寻找新的发展机遇。于是她经常借机和孙寅一起去到处走。 她大喇喇地开着车亲自接送孙寅,孙寅出入林肇在北京的住所也无需担心——狗仔从来不知道林肇住那里。于是关于她们的传闻总是从大裤衩流出,但真假难辨,林肇近年来又十分低调,也就无人得知。 无需无关的人得知我现在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无需对谁交代,毕竟人只对自己负责,再多一对父母和一个伴侣,这就够了。林肇今年的计划是和孙寅去挪威休假,去某某的演唱会上在露脸——不能开嗓,否则喧宾夺主了——然后再努力挣个一个亿。孙寅没什么严格计划,首先当然是保证本职工作,今年不止她一个常驻主持人,还多个小伙子,因此想来不会太忙了。她有时照着镜子,或者看着片子,才发现自己也有皱纹了。然后笑着摇头叹气,去拳馆再打一阵子。但她们再也不在一起打了,林肇说她做不到,她只能当沙包。孙寅说,其实我也做不到,但我要个沙包。最后老板陆谦不干了,把林肇拉下来,狗粮我不吃,换人! 韦杨和程恒这两年来北京,只在“凌晨三点”设宴见客。她们的生活波澜不惊,创作之外的值得关注的事不多。程恒一度有领养一个孩子的想法,但想法波动很大,一时觉得自己成天像个科学怪人一样折腾好像对孩子不太好,全部拜托给韦杨又显得混账,一时觉得不能领养,还是要自己生,找什么样的爸爸呢?更麻烦了。韦杨本来想配合她想一想这件事,甚至认真地表示孩子可以自己来生,不需要麻烦程恒,这样就分工得当。后来发现程恒实在没有个确定想法,笑着带她去领养了条狗。本地名种,典型农家猎户会养的猎犬,一脸的硬毛横着长,怎么看都是憨厚老实的类型,无论如何洋气不起来。程恒很喜欢,特别喜欢小狗的眯缝眼,活像怎么也睁不开似的。 除此以外,她们还是每天你做你的雕塑或装置艺术,我写我的长篇小说。程恒的房间里叮铃咣啷,韦杨的房间里总是放着鲁宾斯坦。久而久之,狗狗就只喜欢在韦杨这里呆着。但有的时候,韦杨就会把它赶去找程恒,“去,帮我看看你妈妈在干什么。”然后只用判断狗狗回来时是否沾着灰尘或其他东西,就知道程恒的工作进度。当然有的时候,狗狗会亲自把程恒本人带回来。 “你在干什么呀?”她学小孩子的语气和韦杨说话,抱着迷迷糊糊的小狗走来。韦杨接过小狗,吧唧一口,放在一边的狗窝上,还贴心盖上小被子,再拉起她的手,“你又在干什么呢,嗯?让我看看,有没有哪儿又蹭破了。”“蹭破都是正常的。不戴手套,能怎么办。再说了,”她靠着韦杨,嘴都快贴到耳朵上了,“粗糙一点不是更刺激?” 韦杨微笑,但这么多年了,早已不再脸红。可是为什么还能保持热情呢?她们也不知道。但她们实实在在地享受着这种隔着一条走廊都会想念彼此的迷恋。 细水长流,迟挥也很想有那么柔和。她现在在罗马,在一间望得见斗兽场的套房里。张子墨在她身边,两人是在计划游遍意大利的。现在她觉得这个计划有问题,她被张子墨算计了,她们到底是来感受热情还是实践热情的?这样事情经常发生,只好习以为常。 “唔…”半睡半醒的张子墨翻了个身,把她抱在怀里,迟挥翻个白眼,昨晚上陪这个混蛋去拍夜景,三点半回来的,五点半才睡,急色起来两个人谁怕谁。张子墨总是有说辞的,而她总是不知道如何解释,也懒得解释。张子墨说你解释不了就画成画啊,她觉得这种画如何画出来会被人评价为太热烈吧。 这么说的时候是她在上面。张子墨想抗议,但她只是动动手指。 她跟张子墨总是流着流着就变成过于湍急的河流,她怎么也想不通,其实按道理过了热恋期应该会缓慢下来,结果一点都没有,一直高烧低烧不肯恢复正常体温。业界评价张子墨现在是三色摄影师了,除了黑白还有一点红,而且开始出现那么一点不可质疑的气质,锐利得叫观者为之慑服。而迟挥的画开始变得有一点点温和。长期和她合作的画廊经理知道她这次要去意大利,说那下一次我们的展览主题就定为狂热?迟挥白他一眼,知道他开玩笑,也不追究这烂主意。没想到画廊经理兼策展人又说,“你和张子墨有没有想过放在一起展出?” 她不是没这么想过,但是觉得有点不合适,于是瞪了对方一眼以示拒绝。那样仿佛两个人的所有交流都公开化了,她不喜欢。她享受这种在公共层面的隔空回应,面对面亲密无间,是她们之间的事。比如此刻,张子墨又开始不安分了。 “张子墨。” “嗯?” “快起床。” “不。” “…说好去万神殿的哈。你要现在不起咱们就不要去西西里的。我马上就给Francesca打电话,” “别别别,我起我起。” 说是这么说,张子墨的确起来了——以跨坐在迟挥身上的方式。 “你要我起床…先要给我点起床的动力嘛,嗯?”她拉着迟挥的手引向自己。 千里之外,赵仪正在店里看书。这次看的书是唐蔚她们刚刚发的一本小说。这段时间她生活规律得多,不再负责关店,甚至有的时候走得还早些,为的自然是去接唐蔚下班,然后去约会。说起来这约会有点儿呆,至少在别人看来她们的约会项目非常无聊——两个人可能去看个电影,如果都是爆米花片就不去,转而去超市买菜,然后回家一起做饭。或者有满意的酒吧,大概去坐一会儿,在吵闹起来之前就走。过得活像老夫老妻,没什么新鲜感。 哪知道这俩都很满足于这种生活。毕竟所谓新鲜,不见得就的是新的领域,一件事未做好哪知道还有那么多门道,一个领域未了解怎么知道还有这么多乐趣。知识如圆,未知随着圆的扩大而增多。生活未必需要多少仪式感,但是需要好奇心。 赵仪和唐蔚已经尝试了很多种意面的做法,肉酱面制霸;也烤了很多种不同的派,最后依然无法爱上苹果派。她们尝试自己制作香薰,冬天里橘子皮烤得微焦的时候有甜味,香气比肉桂还要迷人。赵仪说什么时候干脆去美国买套老别墅,冬天去住,两个人可以靠着壁炉坐着,里面有柴火燃烧,她们对坐着看书,镇日不发一语也快乐。 唐蔚摇头,赵仪也知道她不会辞职。她热爱她的事业。赵仪也享受这种懒洋洋的安定。如果不追求什么巨大的功业,活成她们这样其实也很好。 “我接了个活儿,”今天下班,唐蔚来到店里和赵仪一起,明天休息,晚一点去看电影首映,“什么啊?”“这个。”赵仪笑盈盈地把手机给她看,邮件内容是关于一本新书的装帧,“我还不知道呢,怎么就派给你了?”“你问我,我问谁去。你自己打听。总之啊,”趁着这边无人,赵仪搂着唐蔚亲了一口,“咱们往下就可以在一起干一件事了。”唐蔚轻轻推她,“你起开,我不带你玩。”“呀你升职了就不管我了吗…” 站在中间吧台的酒保即便见怪不怪也在摇头,看一眼地上的呆呆,人猫对视,甜得真齁。 齐雨在银行开存款证明,流水显示赵仪这个月的房租又到账了,齐雨想她生意肯定不错。她要去重新办签证,和Sarah一起先去欧洲转一圈,再回一趟美国,再回来。齐雨这次去美使馆办签证,说是旅游,为了增加可信度,好像只能表达自己和Sarah的关系,从而通过Sarah必然要回来表示自己也会回来,但这个说法隐含了自己有可能通过同性婚姻获得绿卡的逻辑,啊真是很麻烦。 这个麻烦先不想,去欧洲的事情还未详细计划,这事儿还需要她来做。Sarah说干嘛要计划,随性就好了嘛,玩到哪里是哪里。她就不,没有计划她过不了日子。没有计划,怎么保证Sarah会开心呢?她要去所有的博物馆,大教堂,Sarah想去塞纳河畔晒太阳,那也得去。还要去花神咖啡馆,有点儿烂俗,但是不能不去… 走出银行,看见自己的车停在门口,Sarah在驾驶座上,“你怎么开车来了?”“我来接你啊。不让啊?” Sarah一见她,立刻下来换到副驾驶座,“这边真的不适合开车,太可怕了,我开不了。”齐雨哈哈大笑,“是吧?” 回去的路上,车龙之中,电台里流出Billboard当季冠单,两个人都跟着唱。齐雨忽然问,你想回去吗?Sarah不那么想,看你说的是那种回去,我现在有你,在中国生活得很开心。 “何况饭也很好吃啊。抓住我的胃。” Sarah 把手放在她肩膀上这么说,齐雨简直觉得她像个想出轨还不要脸的丈夫,“女人不是通过,” Sarah立刻打她,齐雨躲开,车流缓缓移动了一些,“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后半句呢。”“你以为我跟你似的?”她已经学会东北口音了。 两人一路笑闹着,Sarah连珠炮似的往外蹦流行语,都说自己学的,压根不打算告诉齐雨是跟谢玮玮学的。 谢玮玮在她们闹的时候,还躺在李姿明身边没起床。对此,李姿明表示原谅,毕竟她是罪魁祸首,不宜倒打一耙。谢玮玮在陈放那里实习得很顺利,但要是谢玮玮往后想去别的地方,她会乐意支持。不管她是打算毕业之后先工作还是去读研还是怎么样,她都乐意陪她。有一天谢玮玮和她说,万一我出国去了,你怎么办?她问,你准备去多久,谢玮玮说不知道,有关系吗?她说,短的话我就经常打飞的去看你,长的话我就在那边住着陪你,这边遥控。 你打算移民吗?她问,谢玮玮摇头,问这个干什么?我说如果你要移民,我就赶紧把投资移民办了。你要是不打算,那我就隔三岔五去陪你。 你不和我在那边呆着吗? 嗯,我怕我在那里,让你和其他留学生一起玩的时候有顾虑。 谢玮玮轻笑,双臂搭在她脖子上,你不在,我怎么和他们玩?飞来飞去太累了,还是不去了。 谢玮玮本来说自己一个实习生,按理去学习的,再要工钱有点过分。陈放说付出了劳力却没有劳动所得,你自己说这是什么?“奴隶还有吃有喝呢,拿着。”她也不好犟嘴推辞说有吃有喝不假,但大部分还不是蹭李姿明的?陈放给她发的工钱按照标准走,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她拿着给父母都买了礼物,剩下的给李姿明买什么好呢?这又是差距太大带来的困窘了,以她所及,哪有适合李姿明的东西? 她眼中的李姿明,要什么有什么,区别只是想不想要。 想不想…… 所以谢玮玮连着在外忙了几天,都没在李姿明家住。李姿明虽然放手,也有些好奇。直到昨晚她才带着礼物回来,李姿明打开盒子一看,非常喜欢。这也导致谢玮玮今天早上起不来床。 李姿明此刻又偏头看了一眼,那个以自己为蓝本的手办,还安静地放在床头柜上。湖景别墅非常安静,她仿佛能听见年轻生命心跳的声音。 她愿意陪着谢玮玮赖床,陈放和林奕楚就不能了。她俩一大早起来送卢娜娜来游泳。天知道这小姑娘为什么这么喜欢玩水。林奕楚和陈放想了半天,大概谁也不像;陈放说有点儿像自己,但自己这么小的时候是怕水的。 林奕楚不知道哪里觉得这件事好笑,打她一下,“你就胡说吧啊!” 无有心结,可以自然地在任何想亲吻陈放的时候吻她。原来一切的问题都在于自己,于是这些日子,她加倍地补偿陈放。陈放总是笑着说不要这样啦,有什么大不了呢,过去的都过去了。她知道陈放惯用这些说辞,于是并不打算真的就放弃补偿,反正陈放内心是喜欢的。 再说,她亏欠了陈放这些年,给陈放造成那么多伤害,陈放依然没有离开她,她也只能用余生来补偿她了吧?“所以这就是定了?”另一位朋友问她,“那不然?”“嗯,我倒也不是说别的,我觉得挺好的。不过,你拢共就经过这么两个人,是不是再慎重点?”林奕楚笑,“我都慎重了这么多年了,人家不也久经考验吗?你别去拱这个话啊,我跟你说,现在是换我经受考验的时候了。”恰逢李姿明在座,林奕楚立刻警告她,“我这正担惊受怕的呢。” 她怕忘了陈放的生日——这事儿的确干过,欠揍,她想——怕关注陈放不够搞得她某天像某台湾情歌唱作人的老婆,伴侣那么瘦自己还不知道,这更不道德。她想送陈放礼物,却不知道应该送啥,思来想去只有问李姿明,又怕叛徒告密,正愁得要命。 “你就是过度紧张,归根结底是恋爱经验缺乏。你就不知道,你送什么陈放都会喜欢的?”李姿明端着酒杯说。 于是她准备玩个大的。买戒指,订酒店机票,去一个好地方玩,把卢娜娜托给那边的朋友,然后就向陈放求婚。 想着想着,感觉十分美好,不禁发痴。陈放望着她好玩,“想什么呢?”她笑笑不答,后又机灵地补充道,“想你。” 而城市那头的何源正在收拾行李,房子退租,车子卖掉。车队老板问她,回去,还是往前走。她回答说,回去也是往前走啊。老板大笑,然后认真地问她,你老家到底冷不冷啊?有多冷啊?她实在懒得和个从来没离开过家乡的南方人形容“干冷”到底是怎么回事。 自从蒋浔开始高三的下半年,何源每天都是掐点去,有时候甚至挑客拒载,或者干脆一个下午都在蒋浔学校附近等着。那天小姑娘那么说,何源没答应也没拒绝,只说等你考完再说。蒋浔说我一定要考到北京去,何源说有个目标去努力好,但也不要太强迫自己。蒋浔遂以为她是对自己并不感兴趣,只是出于保护自己的自尊心而没有戳破,或者不打算打扰自己高考。但她究竟是个比一般高中女生更细腻的姑娘,她想着如果现在和何源把话说清,也就等于就此斩断,似乎更加不利,还不如拖延着多享受一阵。 何况有的时候,何源对她还是挺贴心的,恋爱的那种贴心。高三正式结束的那天,抛书的抛书,扔卷子的扔卷子,唯有她把自己奋战过的教辅都打包带走——她觉得它们都是战友。何源接过她沉重的口袋,递给她一个冰淇淋。 出分之前的那段时间,蒋浔巴不得天天和何源泡在一起。她开始有些想法,就是不敢付诸实践,何源又正人君子的很,她不免有些又羞又气。她直白地向何源表达自己的想法,感觉已经非常勇敢坦诚,何源的说法还是,等着出分再说啊。 她从不知道何源是哪里人,她听不出来。何源也不说。她不知道何源是愿意和自己到处走呢,还是真的不放心上。她还无人倾诉,总觉得羞耻。出分那天,她确定自己可以去北京了。但她故意不告诉何源,也不和她商量填志愿等等。等到录取结果出来,她拍了一张照片给何源,中国人民大学。然后战战兢兢地等回复。 不久,何源回复道:“怎么,想去我家啦?” 蒋安数日后在北京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和徐曼坐在两个人都喜欢的粤菜馆,等待着两个人都非常喜欢的萝卜糕。“你妹妹考上了?北大?”“哪儿能啊。她那个分,北大还是差了点。人大。”“那是有点儿远。她知道你不住那片儿了吧?”“知道啊,早就知道了。让她自己来呗。大不了她乐意穿城来看我,”说到这儿,蒋安一顿,“还有慢慢,和曼曼。” 徐曼望着她,“闭嘴吧你。” 徐医生不再把猫咪带回家了,除非实在没办法啊,她家里现在毕竟有猫了。她把大爬架打扫干净,留给慢慢。慢慢日渐长大,非常漂亮,再也不慢,而是变得端庄。徐曼为此挖苦蒋安有眼无珠,起这种名字。“那怎么办,和你一个字可好?”徐曼又给她一个刀眼。 不过长大了也好,徐曼想,越来越懂事了。前一阵还属于由了自动投食器早上依然要来喵一阵的粘人小可爱,于是免不了坏事。总不能每次都关着门、或者白天再来?早上才是最适合滚床单的时间啊!现在不了,好像经过上一次目睹之后…… 慢慢真聪明,她想。虽然当着一只猫这么做总有点怪怪的,但是那时候要她怎么办?她停不下来,她不能,她望着蒋安失控的表情这么想。 这天她正在家休息,蒋安目测会早点下班回来。忽然给她发微信说,我又在路上看见一只小流浪猫,你说咱们要不要?她说,聪明不聪明?蒋安回复道,不聪明你就不要了?她说聪明的替它找主人,笨的咱们就养。蒋安好奇,为什么要个笨笨的? “家里一个聪明的,一个笨的,不是很萌吗?你想想,一个高冷端庄的,一个傻呼呼的,多么可爱的CP。”晚上到家的时候,徐曼说。小猫到底是不见了,两人只是议论议论。蒋安听了道:“可是太笨会不会挨欺负啊?猫不是都有领地意识吗?”“都还小,怕什么,两小无猜。说不定是是笨的欺负聪明的呢。就像,”“就像什么?”“就像你欺负我啊。” “你让着我,也不能倒打一耙啊。” “好,那就是我欺负你。” “可算承认了。” “那是,大言不惭说的就是我…” 慢慢趴在一边,也不上桌子,不知道它眼中的两个人类,是不是有点傻,两个都傻,傻得快乐。 那你呢? 你是否也觉得她们有点傻,甚至爱情也是。 不,别否认,爱情就是傻呼呼的事情。在人际关系里,聪明,往往意味着某种矫饰。不矫饰的才是坦诚的。给予对方全面的自由,同时因为爱对方,接受对方给予的自由而不胡乱使用,如晴朗月夜,月光照在广阔的平原上一般一览无余。那样多好,那是傻气的、无防备的、赤子的爱。 我已准备好给你那样的爱,等待着你给我那样的爱。 因为我经过太多聪明的伪装、聪明的回避、聪明的躲藏、聪明的自欺欺人,我终于选择远离那种沉迷,大智若愚地站在一旁。让他们在屋内叫嚷,无论那是幸福的歌唱还是愤怒的争执,都与我无关,我在旷野的树下等待,与树一样。 如果你来,我将幻化为鸟,幻化为走兽,与你在旷野嬉戏。 没有什么是问题,也没有束缚。年龄,地位,身份,性别,不应该比真挚的爱还重要。 如果你来,我会立刻与你一起,站在无所掩饰的月光下。那将是个静谧温柔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