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朔望 作者:聆商 文案: 太初三年,天下承平日久,梁国境内亦是终日笙歌华筵,一派歌舞升平的盛世气象。故此天子下令,于江南修筑行宫明月坞,收罗山河美景,以彰显皇权繁盛,并供南下游览之用。 王侯权贵因此聚集一方,衣香鬓影,花团锦簇之间,江南的烟雨模糊了虚幻与真实,使人们忘却沉疴病痛,安然沉睡在太平迷梦中……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与流年换 立意:只有励精图治方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 第1章 小重山   春风吹雨入江南,从清晨开始,细密的雨点就已落下,布满大地山川,泼洒在斑驳的古城墙上,淅淅沥沥,连绵不绝。直到午夜,才看到月亮从云层中露出头来。   明月清辉倒映在溪边碧水中,绯红色的落花散落在雨后的山水间,平添了几分迷离的醉意。   这一片算是高墙大院中比较低矮的房屋,背靠山水,并无太多的华丽装饰,反而多了些小院蓬门般的山林野趣。   四周静谧,恍入无人之境,直到一声细小的吱呀声出现,雕花木窗被推开,月白轻衫的少女靠在窗前,长发如瀑,明眸雪肤,如雨后天色一般清澈温柔。此刻她曲肱而枕,正伸手拂去窗台上流连不去的落花。   天还没有大亮,呈现出一片半明半昧的青蓝,昨夜残存的雨水还在檐角滴落,星沉月落,直到听到几声鸟鸣,才算真正热闹起来。   岑琬脚步轻灵,推开门走到了青石板街上,微风吹拂她轻薄的衣袖,看过一路杨柳汀州,很快就走到了云水书院。   在江都,岑家也算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而这座书院便是岑琬的祖父岑太傅在辞官归故后经营起来的。   书院门口的参天老树枝繁叶茂,不过在春日,最为惹眼的还是门前那几棵盛开的玉兰,是太傅当年亲手所植,已经长得很高。这花树栽在此处,比之秀色,似乎更具文气,每当路人经过总要多看几眼,更有甚者,还会对着这树说话许愿,好像这样就能沾上好运气似的。   祖父年少时便是远近闻名的才子,生得七尺昂藏,博闻强记,后来官至太傅,又舍下一身荣华富贵回了家乡,世人只当他是认为朝堂污浊,甘愿老于林泉,也就顺理成章的觉得岑太傅是青松皓月一般的人物。   这些想法大概都是源于没见过他的人,又或许年轻时确实是这样。那些人万万不会想到,他年纪大了之后,脾气变得极其倔强古怪,多年之后回到故里,学问尤胜当年自不必说,可天意弄人,开始变得又懒又抠门,爱占小便宜,还贪吃贪睡。不过在岑琬的记忆里,这样的祖父还是挺有趣的,老当益壮,年至古稀都还是很有精神。   祖父过世后书院由父亲接管,即便过了很多年,岑琬还是时常想到小时候被爷爷牵着,走过这里纵横交错的小路,听他谈诗论道讲故事,其余的什么都不用想,那时年纪很小,愁事不入心,也是难得的安静纯粹。   她准备了些肉干和清水,喂饱了在门口玩闹的几只小狗,就向书院深处走去。   穿过第一个小门,便可看到翠竹清池,走过拱桥,一路走近青绿色的小楼,一片草木气息之中,燕子已经开始在房檐上衔泥筑巢。不远处传来了朗朗读书声,尚且稚嫩的童音拉长了语调,飘到耳朵里,听起来竟有些恍惚。   小时候贪玩,不爱念书却很喜欢上学,比起读书本身,她好像更喜欢这种感觉。   岑琬在回廊走过,无意间看了一眼,发现隔壁的学堂没人在上课,只有一个少年人,他趴在最后面书桌上睡得正香,岑琬过去看了一眼,那个人正是隔壁将军府家的小儿子霍朝。   两家人比邻而居,他们两个也算从小一起玩大的,只不过霍朝后来去了武威从军,她这些年只是偶尔从邻里那里听到些他的消息,却不知这家伙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霍朝看起来比之前黑了很多,这几年栖身风沙,让他长大不少,轮廓也变得坚毅起来。   她将门外的竹帘卷起,四下看了看,走到讲桌前拾起桌上的戒尺,轻手轻脚地走到霍朝身边,突然用力敲起桌子来。   “子曰:宰予昼寝,朽木不可雕也。看看都什么时辰了,还不快起来读书练武了?”   霍朝一睁开眼,就看到门口照进来的明亮日光,他睡眼惺忪,愣神半天,又是打哈欠又是伸懒腰,缓了半天才算彻底清醒过来。   许久不见,总会把人往好处想,可这一通下来,岑琬反而是越看越奇怪。   “战场上不是枕戈待旦,随时待命吗,你怎么这个样子?”   “弦总不能绷得太紧,我就因为总是太紧张,所以回家了也睡不着,想了半天才想到这个好办法,回来重温旧梦,顺便来见见老朋友。”霍朝咧嘴笑笑,又摸了摸面前的书桌。桌面凹凸不平,似乎上面还有他刻的字,只不过天长日久,早就模糊不清了,他满意地点头:“当年我就坐在这,这么多年了睡着还是很舒服。”   岑琬无言以对,看了他半天,终是点点头:“好吧,跟你的老朋友接着睡吧。”   霍朝连忙拉住她,“别走啊,我给你带礼物来了,好歹看一眼再说。”他如梦初醒一般走到墙边,拿过靠在墙上的哨棒,那上面挑着两个小包袱。   “这些都是回来的时候从出关商旅处买来的东西,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霍朝将包裹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里面是各种形状和色彩的玻璃器皿,颇具异国风情,此外还有蛇纹手镯,羊的头骨,牛角梳之类的东西。   他一边将这些东西摆在桌上,一边细说这些年在外的见闻,岑琬静静听着,黄沙大漠之中空气粗粝,气候极端,生活虽然艰苦,也确能磨练意志,开阔襟怀,人在那里仿佛也会变得坚硬起来。   而回看自己,好像这些年一点都没变,岑琬自幼和霍朝一样读书习武,终归不能像他一样。她想着想着就思绪飘远,没注意霍朝后来说了什么,目光却无意间落在另一个包裹上。   “这个里面是什么?”   “这个……”霍朝看了一眼那包裹,神色复杂,“这是从西域古国废墟里挖出来的,当时觉得好玩,事后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嘴上说着,还是随手打开了那个布包,那里的东西确实看着陈旧好多,有些锈迹斑斑,有些甚至还覆盖着一层沙土。   那是好几枚印章,上面刻着看不懂的文字,还有盔甲碎片,动物牙齿串成的项链和……很多不成型的东西。   岑琬眼前一亮,一眼看中其中一样,“我要这个。”   她选中的一柄形制古朴的匕首,锋刃极轻极薄,刀鞘有几处磨损,镶嵌的宝石美玉也脱落了几颗,像是经历数年尘封的古物,风霜摧折之后,仍然可见匠人铸造时的匠心。做的这样精巧,想必起先也只是用于收藏,从没想过真的用它和人拼杀。   虽然匕首不难看,霍朝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我买来的那些才是让你挑的,你倒好,喜欢我捡的破烂儿。”   岑琬倒甚是满意,用手轻拭刀锋,“这是最好的,说不定是还是什么王宫旧藏,一点不识货。”   还没过多久,一位白胡子夫子过来巡视,嫌他们说话太吵,连轰带赶将二人送了出去,霍朝一边胡乱收拾着自己的东西,一边笑着摇头:“要是换作十年前,这样对我可真是求之不得,做梦都想的事。”   走到学堂门口,他对正在上课的孩子们招了招手,“我出去玩了!千万别嫉妒我,再过几年你们也一样。”   身后传来一阵哄笑,霍朝看眼又要被夫子打,赶紧拉着岑琬一溜烟跑走了。   这样急匆匆出来,不知道去哪好,这条街上的店铺也是以书肆和古玩店居多,有流泉和池塘的地方也多是文人雅集,霍朝自然不会有什么兴致。   正漫无目的地闲逛时,路上本就不多的行人忽然都慌忙停下了脚步,开始靠边,在为快要驶来的马车让路。 第2章 江边柳   一辆雕饰精致的奚车正从巷子最深处的人家驶来,朱红油壁,极尽精美,把不少路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霍朝看着车来的方向,这路虽然不宽敞,也算不上窄,就算有三辆这样大小的车也能并排过去,根本没有必要如此避让,更何况平时也不见路过这里的人多么谦让,实在是太过古怪。   岑琬看霍朝一脸疑惑,问道:“住了这么多年,你难道不知道她是谁?”   霍朝耸耸肩:“我怎么会知道。”   岑琬慢悠悠回答:“江府大小姐。”   “你见过她?”   “当然见过了,我又不是只和你一个人玩。妙徽姐姐是相国的掌上明珠,已经许配给东宫太子,这么大的事大概只有你不知道。”岑琬想了想,又道:“她十岁那年写了首诗叫‘江边柳’,皇帝陛下听到后对她赞不绝口,后来就给她和太子赐婚了。”   霍朝好像这才有了些印象,摸着下巴点了点头:“听起来还颇为风雅,不过我记得如今的皇后也姓江,她们应该是一家的。此事多半早有预谋。好好的美景也拿来争权夺位,这下可好,江边柳要变成宫墙柳了。”   “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这位姐姐真是仪态万千,只怕公主都没有这样的风范。”   霍朝耸耸肩,似乎没什么兴趣。江家是着名的望族,荣耀百年。自是有数不尽的人想要与之攀上关系,不过江家一直眼高于顶,许是因为岑琬的父亲早年为太傅,岑家又是清贵望族,虽无官职,但仍有爵位在身,才能入得他们的眼。   “这江家对待邻里也是礼貌疏离,想来自负,无人匹敌,也就愿意理一理你了。”   岑琬刚要说话,就听到一声马嘶,随之而来的是路人好几声惊呼和尖叫,原来是有两条野狗咬住了马腿,不过它们很快就松了口,转头向其他人的地方奔去,只有一群在路边玩耍的孩子来不及躲闪。   霍朝将包裹扔在一边,立刻拿起哨棒向那群孩子跑去。   另一边,无论马车车夫怎么拉扯缰绳,也无济于事,只能任由受惊的马跌跌撞撞地飞奔,只是没料到几个左拐右撞,把车夫自己也甩到了地上。   马蹄声越来越近,岑琬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在马车经过身边时翻身跳上了马,紧紧抓住马的鬃毛,这马跑出一段路之后,反应似乎没有先前那么激烈,但还是忽左忽右地跳来跳去,想将马背上的人甩开。   她用了最大的力气,拿出匕首狠狠敲了它的头,之后这马也开始步伐不稳,摇摇晃晃,最后竟是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岑琬翻身跳下马,快步跑到马后,掀开车帘,就看到江妙徽紧靠着车壁,正在微微发抖。   “妙徽姐姐,你还好吗 ?”   江妙徽显然被吓到了,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缓了片刻才点了点头,旁边的丫鬟紫芝也好不到哪去,反倒是车夫连忙跑过来,跪在地上连声谢罪。   过了有一会儿,马车里的人才缓过神来,江妙徽将仪容整理一番,就由紫芝扶着下了马车,对着岑琬和刚走过来的霍朝二人郑重行了一礼。   “妙徽谢过二位救命之恩。”   岑琬见过江妙徽很多次,有时还是会为她的美丽惊叹,放眼整个江都,除了江妙徽,只怕没有一个大家闺秀有这般高逸秀雅,明艳高华的气度,而这一切都是这样宛如天性般自然,岑琬有时甚至无法想象,这样的仪态气质,竟是出自一个未出阁的少女。   “还不知道这位公子高姓大名?”江妙徽看向霍朝,又看了一眼岑琬,岑琬连忙介绍:“他叫霍朝,是霍行将军之子。”   江妙徽有些意外,霍家一门忠烈,她早有耳闻,听说霍家的子弟不是像老将军一样到边关从军,就是在衙门里当捕快或者做皇宫的禁卫,个个一身正气,只不过到了今日才亲眼见到。   “原来是霍公子,倒是我眼拙了。”她侧身向身边的马夫低声吩咐了几句,那马夫便立刻领命离开。   “霍将军的大名如雷贯耳,我早就仰慕已久了。果然虎父无犬子,霍公子日后也一定是位盖世英雄。琬儿也是不让须眉,你若是男子,也一样可以驰骋沙场,立不世之功了。”   岑琬凑到江妙徽身边,笑道:“我一向不服管,军队纪律严明,肯定不是我的去处。如果有的选的话,我想当个侠客,仗剑江湖,快意恩仇才算痛快。”   霍朝回想刚才,说到底自己也不过打了几只野狗而已,就被江妙徽夸得成这个样子,有些怪怪的。不过他一直以为江妙徽只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没想到今日一见,她竟是十分健谈,说话不卑不亢,行事也自有威仪,言行举止自有一番令人信服的力量,别看年纪轻轻,倒真有太子妃,甚至未来皇后的风范了。   他正想着,刚才的车夫和一个下人就牵着一黑一白两匹高头大马过来,这两匹马皮毛光滑,四肢修长。走起路来步伐稳健,一看就是难得一见的宝马良驹,出来匆忙,他们此刻正重新整理缰绳和笼头,又安上马鞍。   只不过在看见倒地不起的同伴时,这两匹马也开始变得紧张,不时用蹄子刨土,被好生安抚一番之后才缓过来。   霍朝正不知他们究竟何意,就看到其中那匹白马已经被牵到了自己面前来。   “二位对我有大恩,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直言。我与琬儿时常见到,来日方长,今日就先谢过霍公子了,这小小的见面礼还请公子不要嫌弃。”   “送给我的?”塞外水草丰美,霍朝又身处军营多年,那里有专门负责的人精心培育马匹,都说凉州大马横行天下,他也见过不少好马,可没有一匹能比得上眼前的白马,更没想到江妙徽就这样轻巧的拿出来送给他了。   这马神骏不凡,也是刚刚长成,走起路来昂首挺胸,气宇轩昂,和正值年少的少年有几分相似的骄傲,这样一匹马牵出去自然是十分威风凛凛。霍朝想了想,一码归一码,算起来也没什么,他又一向不喜欢假客套,就大方收下了。   岑琬绕开那匹马,从一旁走过来:“姐姐受了惊吓,早些回去休息吧。”   “不必,我今天是一定要出门的。”刚才家仆牵马的时候岑琬和紫芝闲聊几句,按她的说法,她们主仆原是打算去城外的山寺上香。   “刚才事发突然,只是意外而已,人总不能因噎废食。我们也许久未见了,琬儿可愿一同去?”   大概没有人能拒绝江妙徽的邀请,岑琬自然欣然同意,和霍朝道别之后就上了马车,一上车就闻到一股清淡的香气,等她坐好,便听到车夫扬鞭策马,载着她们平稳向山寺驶去。   车内十分宽敞,坐五六个人也不是问题,她随意看了看,只见江妙徽手中握着一把绫绢扇,扇柄的白玉雕刻精致,垂挂着流苏和宝石,扇面上是杏林春燕的图案,那一对灵巧的燕子轻盈俏丽,似乎随时就要轻踏脚下的杏花花枝,翩然飞去,华贵非凡。   江妙徽并未刻意打扮,身上随意一件配饰就精致如此,真不知道盛装丽饰该是何等模样。   岑琬暗自想着,又听见江妙徽道:“其实拜佛倒是其次,只是想着山寺的桃花该开了,花年年相似,年年盼着,其实也是想花心比见花深。不过即便如此,总是要去亲眼看看的。等到盼了许久的事情已经做到了,反而不知道之后该做些什么了。”   她没有接着往下说,不过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春天过后,就离她大婚的日子更近了。   马车一路行驶到郊外,可以看见大片的农舍和耕种的菜地,田间已经长出新苗,不少农人正在除草。   “也多亏有那位霍兄弟,不然若是伤了人,可真是我的罪过了。”   “霍朝吗?他就住我家隔壁,我们小时候经常打架。”岑琬回过神,又想到什么,对江妙徽道:“不说他了,我还没来得及向姐姐道喜。姐姐就要嫁给太子,不知道他是什么模样?”   江妙徽摇头:“其实我也不知道,从来都只是听人说,并没有见过他。”   岑琬有些惊讶,只听江妙徽继续道:“我只知道他是静妃所出,生母过世后便养在皇后膝下。听姑母说,太子是个极其温和的人。”   说起来皇家巡幸江都的日子就要到了,这几年权力迁移,江都风光日盛,科举祭祀有时会在这里举行,俨然就是大梁另一个都城,而城西那座新建的行宫就是太子大婚之处。   江妙徽说起她的婚事,并无欣喜,也无期待,好像在说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没有如何放在心上,不过也对,这件事情多年前就定下了,她也早已坦然接受。任谁都看得出来,江家日后贵不可言,而皇后之位也已在掌心。   “到时候当地望族皆会到此,岑家也在邀请之列。”她笑了笑,“那些大家小姐大多也都是要嫁给公侯的,早晚都会认识,早些见见也好。”   岑琬心不在焉地点头,又掀开帘子,长堤柳色如烟,微风拂过,空气中夹杂着野花的香气,路边清溪伴树影,隐约可以听到远处传来的钟声,静谧安详,看样子快要到了。   久在尘嚣之中,忽而进入这里的晨钟暮鼓,黄卷青灯,倒似进入一番全然不同的世界。等到行至一处狭窄的小道,草木幽深,便只能将马车停在路边,徒步而上。 第3章 芄兰   岑琬跟着江妙徽缓步上山,春意正浓的时节,一路都是云蒸霞蔚,乱红纷飞的景象,山侧还有一片橘树林,小巧的橘花莹白如玉,缀满新枝。   香气漫山,山风吹过,卷起薄如蝉翼的花瓣,蹁跹在空气中。   看过一路迤逦的花海风光,也不觉路远,她们不知不觉就到了慈音寺门口,因为路上的意外,到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这里香火向来很盛,一进门就看到寺院里站满了人,熙熙攘攘,甚至可说有些拥挤了。   这样的情景之下,处处都要排队,一番折腾之后,心无论如何是静不下来了,拜佛求签过后,所有人只觉得口渴,紫芝正要去给她们倒水,就被江妙徽拦住。   “我不想喝水,既然到了这里,不如去找竺空大师讨杯茶喝。”   岑琬只觉得口干舌燥,眼看着水井近在咫尺,实在不知道江妙徽怎么想的。   江妙徽笑笑:“想来你来这寺院之中不过春看山花秋赏红叶,几时真的进到佛寺里去求神拜佛了。”   她说的倒也没错,不过说起来江妙徽比岑琬大不了多少,却总是沉稳持重的样子,如果再常常和看破红尘的高僧来往,未免暮气太重了。   江妙徽似乎看出了她心中所想,解释道:“我母亲对佛事十分虔诚,我便也耳濡目染。这位方丈极为雅致,有不少好茶,好不容易来一趟,错过了可惜。”   岑琬跟着江妙徽一路走到一个小院里,果然闻到了一股茶香。   只不过在看到竺空大师之前,她们看到的先是一位衣着朴素的青年男子,他正手执小巧的玉碾轮,将茶饼碾成末,又倒入罗筛,注入沸水,一气呵成,动作潇洒自如,看的人也觉风清气爽。   竺空看到门口的江妙徽和岑琬,笑道:“今日相聚也算有缘,这是蒙顶石花,二位施主如不嫌弃,不如前来共品。”   江妙徽走进了些,缓缓道:“汤之候,初曰虾眼,次曰蟹眼,次曰鱼眼。若松风鸣,渐至无声。公子这般技艺纯熟,心手相应,果然是行家里手。”   那男子闻言抬头,江妙徽这才看清了他的脸,这男子衣着虽不起眼,却是个模样十分惹眼的美男子。   岑琬这才想起来在哪里听过,煎茶有鱼眼水和蟹眼水,先似涌泉连珠,后为腾波鼓浪。还是第一次真正看到,不过她现在可管不了那么多,直接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我实在口渴得很,牛嚼牡丹,对不住公子的好茶了。”   男子只是笑笑:“无妨,能够急人之所急,这茶也算物尽其用了。”他言语温和,没想到这个人不仅长得好看,还颇有风度,岑琬也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听公子的口音,像是洛阳人?”   见青衫男子点头,岑琬顿时有了兴趣:“洛阳牡丹久负盛名,还有龙门石窟和老君山,我虽未身临其境,也知道是个风物独绝的好地方。”   那男子听她此言,又看到岑琬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神色反而有些黯然,他沉吟半晌,终是轻叹一声:“只怕要让姑娘失望了,洛阳确是名城,可我所居之处并非繁华都会,而是荒郊的穷乡僻壤。那里穷山恶水。实在是乏善可陈,只怕有观赏之心,也无无观赏之处。后来倒也回过洛阳城……”   他的话就此顿住,终是摇了摇头,苦笑道:“不说也罢,人言洛阳花似锦,偏我来时不逢春啊。”   他的回答十分认真,不同于寻常客套,倒似发自肺腑。岑琬本是随口一问,可听到他这样回答,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人神色黯淡,看起来有些心事,又忽然这样交浅言深,像是喝醉了似的,她看着杯盏之中的碧绿茶汤,心中奇怪,难不成茶也是会醉人的吗?   那人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失言,连忙道歉:“这话听来令人扫兴,实在对不住。可我也只是实话实说。”   江妙徽突然开口,可语气颇有些犹豫不定:“公子姓褚,可是名叫褚牧?”   褚牧抬眼,满是疑惑:“姑娘如何知道?”   岑琬也觉得奇怪,看向江妙徽,江大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实在没理由认识外面的男人。   江妙徽却是少见的面露喜色,“一别经年,表哥不认得我了?”   褚牧看着她,沉吟半晌,才试探唤道:“妙徽?”   见江妙徽点头,竺空大师也笑了起来:“原来二位竟是旧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贫僧早听闻褚施主才子之名,也颇为欣赏他的文章。褚施主会试前借住在此,不料会试过后竟开始焚烧书稿……”   竺空眼中似有不忍:“人之际遇时有高低变化,实在不必自暴自弃,江施主好好劝劝他吧。”之后竺空便起身,说要到后堂替他们准备斋饭去了。   江妙徽一怔,一时间忘了说话,等她回神,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许久之后,才听褚牧先说道:“实在惭愧,本欲进京赶考,奈何结果是名落孙山,已经三年了,想来多少次都一样,也不必再试,书稿不过无用之物,与废纸没什么两样。我过些日子就要回去了。”   “怎么会?”江妙徽闻之动容,显然十分相信表哥的才学,甚至有些愤愤不平。   “表哥切勿妄自菲薄,我虽不是考生,却也知道科场之中歪风邪气,考官的位置多是权贵把持,我一定和父亲说。”   褚牧无意接受她的好意,江妙徽又问了些别的,好像是洛阳族人抢夺家产的事,岑琬听不太懂,便自己吃起饭来,等到茶和饭都已经凉了,也不见两人吃多少。她眼见插不上话,便在寺中四处闲逛。   她并未觉得自己出来多久,可抬头看天,才发现时间已是黄昏,寺中的人潮早已散去,她们进来的时候人太多,路也是跟着江妙徽和紫芝走的,现在空空荡荡,这才看清这佛寺景象。   这里各处有回廊相连,墙上有一块巨大的题经玉壁,寺内台座上的大佛宝象庄严,海灯烛焰摇动,四周香烟缭绕,自成一派庄严的佛国气象,还可以隐隐约约听到僧人的诵经声。红尘间的纷繁万象,在这片草木山石中,全都是平和寂静的。   远处有佛塔高耸入云,那是江都一带最高的地方,岑琬左右无事,便顺着陡峭的台阶一路攀上了塔顶。   登高望远,可以看到家的位置。想到白天下方人海茫茫,挨山塞海的样子,她倒是很享受这里的安静,可向北一望,居然又看到了密集攒动的人头。   不过比起山寺中的毫无秩序,那些人显然要整齐许多。   绣有苍龙图案的大旗随风飘扬,高头大马步伐稳健,马车四平八稳。车马带着一路风尘,正缓缓向江都城的方向靠近。   古道上的马车车队如长龙一般绵延不绝,极为壮观,除了皇家车辇,再也不会有谁有这样的气派。   她又向西边看去,好像看见了新修的行宫明月坞,岑琬很小就住在江都,见过这片土地原来的样子,明月坞原来所处的地方是前朝废弃的宫殿,几乎可说是遍地荒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完全变了样子。   岑琬探出头,试着看清楚一些,可她最多也只能看见晚霞映照的阁道,再往深处的景致已经被交错的复道和一座高过一座的楼阁掩住,无从窥伺行宫的具体模样,在阳光错落间朦胧模糊的虚影,仿佛神秘的海市蜃楼。   如果皇帝的车马如果一直按宽阔的大道走,很快就被一座山挡住,估计他们晚上要在附近的山庄过夜,再绕道而行,才能到江都城。   等岑琬看够了夕阳远景,走下了佛塔,江妙徽也已从茶室出来,天色已晚,褚牧将她们送到了佛寺门口,再一路目送二人离开,才回到寺中。   等到上了马车,江妙徽似乎还再想着刚才的事,不过岑琬在旁,她才强令自己收回散漫的神思,“抱歉,我也没想到和他说了这么多话。”   岑琬倒是真不怎么在意,这山寺她来了这么多次,还是第一次看得这么清楚,也觉得自得其乐。   “姐姐和褚公子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这么多年好像也没听你说起过他?”   “是很久之前的事了,那时还在外祖家。那么大的男孩子总是顽皮爱闹,又爱欺负人,可表哥却十分懂礼谦和。那时候外祖家是一片碑林,他那时候才十一二岁,就常常跑去看,小小年纪能如此心静,也是难得。。”   江妙徽一向惜才,大概不忍他明珠暗投,美玉蒙尘。岑琬也宽慰她道:“姐姐放心,有江丞相相助,他总有一天会守得云开见月明的。”   江妙徽点头,似在自言自语:“原来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第4章 明月坞   日子依旧如常过着,岑琬在家中无事,时常想起那天从长安来的车马长龙。   这座行宫修建匆忙,不过好在赶在最后日期前顺利完工,只是诸多匾额没有题字,行宫内也缺少些书画摆设,所以请了很多当地的书法名家帮忙,岑琬的父亲也在其中。   这几日总是看父亲在书房奋笔疾书,她本不想打扰,奈何最后还是忍不住好奇,时常凑过去看,顺便打听消息。   “我听说这次主持修建的是个年轻人,父亲也曾在太学任职,他也是您的学生吗?”   岑绪握笔的手并没有停下动作,淡淡道:“算是吧。不过今日看起来他早就青出于蓝,我可不敢托大了。”   “我好想去看看。”岑琬眼看着一边还有不少空匾和尚未装裱的字,试探问道:“陛下的车马不日就要到了,我帮父亲把写好的先送过去吧。”   或许是因为女儿总在身边转悠也难以静心,岑绪想了想就答应下来:“也好,只是望之一定事务繁多,你不要打扰人家,早些回来。”   随后岑绪又从抽屉里取出一封拆过的信,再三嘱咐了几遍,岑琬口中连声答应下来,实则并没有听进去多少,又生怕他反悔,等到管事将准备好的匾额和字画在车上装好,她就马不停蹄地出发了。   任凭她心早就飞远,这辆装满了东西的马车也无论如何都跑不快,长路漫漫无从消遣,岑琬这才仔细看起来父亲交给她的那封信,字写得很漂亮,言语温文有礼,落款的名字写的是荀致,应该就是父亲所说的望之,信的内容无非就是邀请岑绪题字,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岑琬还是反复看了好几遍。等到车停下后,她看到的已经是一片遮天蔽日的梧桐树和行宫门前古拙遒劲的大字。   岑琬跳下车,将那封信给看门的守卫看过,就带着车马一起进去了。   江都的灵秀山水与长安的雄浑古朴不同,明月坞虽然也是气势宏伟,但没有皇城的王者霸气,反而借助山形水势,以亭榭轩馆居多,逸态天成,更为绮丽。   一路走来,檐角飞凤垂首敛翼,仿佛随时都要振翅飞走,湖面水波荡漾,水底也倒映着一带楼阁的影子。   这里不失皇家雍雅的风范气度。也并非全是华贵富丽景象,不仅有小桥流水,南北各式建筑,甚至还有田园农舍的风光。   开山凿池,引来山泉,修筑瀑布,就连细小到门窗和廊柱都有着精细的雕刻,细腻流畅,纤毫毕现,果真是极为奢靡。   院落之中人人都很匆忙,众多文人墨客聚集在此,正忙着刻字题诗。   其中有一个人架势最大,他将一张巨大的白纸在长桌上铺展开,正在上面作画。   这个人叫李君孟,岑琬曾见过几面,他为人随性,不拘小节,现在看来,画画的时候更是陶然忘我,李君孟两只手都拿着画笔,左右开弓,这样还不够,过了一会儿,手里的笔又叼到了嘴上,耳朵上也别上了一支。   可看看那桌上的纸,就知道他进展并不顺利,脑中明明有清晰的景象,画完之后却总是不合心意,李君孟干脆放下了笔,仔细端详周围的景色,不知道是那里出了问题。   他转着圈四处乱看,很快就看到了岑琬,也不再作画,而是朝她这边招手。   岑琬也对他笑了笑,像他这样的人不拘礼节,相处起来反而没太多顾虑,轻松许多。她想到父亲的交待,又从身后的车上取来一个卷轴,随后就向李君孟走了过去。   “李公子,我爹有一幅字想要你配上画,只不过你要收敛些,不要盖住他的字了。”   “自然不会。”李君孟将那幅字展开,左看右看,“不过我现在不画,总觉得缺点意思。”他看到岑琬带来的匾额字画,“这是都准备好了?我帮你叫望之出来。”   荀致就在李君孟不远处,还没等他叫,大概是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就直接走过来了。   她转头一看,只见一位白衣青年已经在那里,他长身玉立,眉眼俊美,可给人的感觉却似高原山巅的积雪,恍然生出一种不似凡尘的气度,或许是因为他微微笑着,并不给人寒意,反而如朗月清风。   荀致对她笑了笑:“这位就是岑小姐吧,有劳了。”   他下意识去看桌上的卷轴,可这一看竟是许久,他看得这般仔细,岑琬甚至都有些心虚起来,好像那字有什么不对,可她左看右看,都觉得寻常得很,没什么异常的地方。   “岑先生的书法……倒是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岑琬好奇问道:“哪里不一样?”   荀致又看了看她带来的那几块匾额,才道:“先生从前写的是行楷,潇洒婀娜,现在都是隶书,方正刚直。”他也没有多问,反而自己解释道:“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岑先生如今归隐林泉,大约心性不同,字也不同了。”   李君孟也跟着偏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来:“是这样吗?我倒不太懂字。”   荀致道:“我这次请他帮忙,只是写了封信,这么多年了,还没见过先生,也该找个机会去拜访恩师。”   岑琬一笑:“你不用拜访,他一会儿就来。”见荀致有些困惑,又继续道:“其实是我一直想看看这明月坞,前些日子在山寺的佛塔上远远看了一眼,觉得很美,就一直记着了。”   荀致似乎有些讶异,闻言不禁微笑:“原来如此,在下多谢岑姑娘的对明月坞的错爱。”   “哪有……”岑琬本来想说要多谢他才是,可一想又觉得不对,这行宫又不是为自己建的……   另一边,李君孟眼看别人都快要大功告成,可自己的画还是毫无头绪,他苦苦思索了半天,突然灵感闪现,“岑姑娘,站到那棵树旁边,好吗?”   岑琬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看李君孟语气真挚,眼神迫切,还是依言照做了,可等她站到那棵杏花树旁边,李君孟又皱起眉,开始摇头,举起笔又放下,哪里都不对,看到岑琬站在花前,有些走神,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岑姑娘,小心点,不要碰坏了。”   岑琬这才缓过神,知道了他的意思,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皇室,本来她在这里还算放松,这下反而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不敢离这些花花草草太近。   等她刚要迈开步走远些,却发现头发好像被什么东西拽住,传来一阵拉扯似的疼,十有八九是被花枝缠上了头发,等到她把缠乱的发丝解开,头发也有点乱了。   “看看吧,被我说中了,这花都成精了,会勾人的头发。 ”李君孟提笔蘸墨,连连摇头:“望之,你可真是害苦我了。”他素来狂傲,眼高于顶,而此时此刻,见这眼前美景,该有的无一不有,挑不出什么毛病,他又画不出心中的颜色,只能望洋兴叹,可说是万分难受。   荀致笑言:“我曾在书上读到过,艺花可以邀蝶;垒石可以邀云; 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 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你说无一不有,大概说的是这些,风花雪月,自得风流,并不是我的功劳。”   可李君孟显然不这么想:“美玉的价值,往往取决于雕刻它的匠人,如果玉藏于石中无人欣赏,也就只是一块笨重粗陋的顽石。造化钟神秀,可见得天工造化偏爱,世上才有美人美景。”   他刚有了些想法,在纸上勾画花树的枝干,一心二用,说着说着,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荀致转头一看,见岑琬正整理被扯乱的头发,李君孟一停下笔,似乎又想指挥着她干这干那,而岑琬怎么动李君孟都不满意,惹得岑琬有些生气,荀致只好上前打圆场:“抱歉,草木无心,在下在此替它们给岑姑娘赔罪了。”   他走到杏花树前,直接将刚才那支花折下来,递给了岑琬。   岑琬一时没缓过神来,下意识伸手着接过,又听荀致道:“这里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不如就地取材。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岑琬本有些不高兴,可荀致都这么说了,刚才的烦躁好像也烟消云散了。   李君孟脱口而出:“那是天台山的仙人杏,可不是一般的花,没有比它更名贵的了。”   荀致无奈:“你还是消停一会儿吧。一枝花而已,我还是能作主。”   李君孟这才如梦方醒,有些懊悔刚才说过的话,他一直自命清高,没想到今天一着急,口不择言,居然变得如此俗气,尴尬笑了笑:“别管我,别管我。”   荀致给李君孟指了个方向:“书房有些阁楼轩馆的画稿,或者到楼上看看,换个角度,或许会有别的想法。”   李君孟答应下来,等他收拾东西离开后,荀致又对岑琬道:“岑姑娘刚才不是说想要看看别处,我正好有些空闲,如不嫌弃,在下可为姑娘带路。”   岑琬心中一动,荀致是设计之人,真要论起来,大概没人比他更了解这里,能由他带着参观,再好不过了,于是欣然答应。   他对这里了如指掌,而岑琬一路听来,只觉得这行宫工程之大,令人震撼。   “我听说荀公子以诗才闻名,不知还对土木建造颇有心得,年纪轻轻这样渊博,真叫人佩服。”   她的称赞发自内心,可看荀致的反应,好像并非是受到夸奖的样子:“我也是后来才学的,和写诗作画一样,真的沉浸其间,也乐在其中,真要说造诣渊深,哪里比得上岑太傅,这世间学问,没有他不知道的,与我而言,也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说起爷爷,岑琬也被勾起了往日思绪,又看向四周,如果他还在世,能看看这里的风景,该有多好。 第5章 春雨   这里所有的楼阁之中,只有一处分外显眼。   那是一座连周身细小之处都格外精致的高楼,红色丝帛层层叠叠坠下来,凡是落脚之处皆有丝绸覆地,屋外除了花树,还有各式鲜花环绕,路旁摆了许多珊瑚珠贝。   看起来既像是到了九天之上,又像是入了龙宫。   “那是为太子大婚准备的,这里名叫凤凰楼。”   “凤凰楼?”岑琬绕着这里转了一圈,“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果然既宏大气派,也不失雅致。”   荀致跟在她身后,似乎很悠闲,不紧不慢道:“前些日子不少宫女前来打扫,她们对其它地方倒还好,唯独看这到凤凰楼,都是无限艳羡与神往之色,而岑小姐似乎并不这样认为,可见这栋楼还不够打动人心。”   岑琬脚步一顿,若她只是寻常过路人,大概也会像常人一般感叹,可一想到江妙徽,反而有些多思多虑起来。   “才情出色的大家闺秀,人人艳羡。可婚事总要权位利益挂钩,我不知道太子是什么样的人,只是有些替江姐姐担忧罢了。”   荀致径自点了点头:“太子为人磊落仁厚,据我所知,他应是很好相处的。”   听到这话,岑琬并未觉得放心多少,这桩婚事总不是她能左右的事,也就不去多想了,刚刚荀致说这里以明月为名,所以夜景最为佳妙,现在的时辰看不到月亮,她也不能晚上来,总是有些可惜,正想着,四周忽然刮起风来,将树叶和修竹吹得簌簌作响,看样子是要下雨了。   此处行宫的回廊并非处处都有,他们原定的路线已经走不通,只好在一处水榭中休息片刻。   岑琬走到水榭中,倚靠栏杆坐下,果然很快就听到了雨声。   檐雨低落如丝,远方参差烟树迷迷蒙蒙,看不真切。雨点错落间,万物轮廓也一并变得温润起来。   被风雨吹落的花瓣落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雨声融入了潺潺溪流,不远处飞瀑倾泻而下,如烟如纱。   “在此处赏雨,倒是别有韵致。”   岑琬闻言转头看他:“公子也喜欢吗?”   荀致微笑点头:“雨之一物,能令昼短,能令夜长。雨过天青,参差烟树的景致在世人看来或许有些凄迷,可于我而言,却是人间盛景。”   雨点打出一圈圈涟漪,一旁新生的绿叶恍若滴翠,有微风吹过,十分清凉舒适。   岑琬唇边也有了笑意:“没来的时候,一直在想这里是什么样的。今天跟着公子逛了这么多地方,人们一定各有所爱,可我最喜欢的其实是这里。”   “那可真是无心插柳了。”   雨的声音模糊了人声,藤萝与不知名的白色小花枝枝叶叶纠缠在一起,落上了刚刚经过的雨,凝聚成一片湿漉漉的冰凉。   这里将要住很多人,皇家等级分明,大部分人不过住其中在一处。就算是极少位高权重之也不可能处处游览。   春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停了下来,岑琬跟着荀致绕了一圈之后,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地,岑绪已经带着剩下几幅字画前来,正四处打量着这座行宫。   岑琬早将父亲的交代抛到脑后,现在见到他来,向后退了几步,妄图躲开岑绪的目光,而荀致则是立刻迎了上去,行礼作揖。   “学生多谢先生帮忙。”   岑绪淡淡笑着:“都是为了迎接陛下,这些都是应该的。”他看到荀致身后躲躲藏藏的岑琬,颇为无奈: “小女叨扰许久,实在失礼。”又对岑琬道:“为父嘱咐你多少次,你竟是半句也没听进去。”   见父亲板着一张脸,岑琬无力反驳,没想到荀致率先开口为她说话了。   “其实岑姑娘对行宫的建造很有见解,这一路听她的看法,我也受益匪浅。而且真要算起来,我们还是同门,实在不必说这些见外的话。”   听他这么说了,岑琬也开始接话:“是啊,说起来爷爷也曾是荀公子的老师,而且教的时间比爹还久,确实是师出同门。”荀致为人温和,平易近人,岑琬渐渐和他熟络起来。说话也开始有些肆无忌惮:“可爷爷从我出生之日起就教我了,真要算起来,我不是师姐吗?”   岑绪皱起了眉:“望之比你年长,长幼有序,不可无礼。”   “我只是说说而已。”岑琬其实实在看不惯父亲成日一本正经的样子,又不敢当面忤逆,只能小声回嘴,荀致毫不在意,又接着道:   “从前岑先生也一向不拘小节,怎么今日对着我客气起来了,学生长大了也是学生。”他顿了一下,“我记得从前因为上课时都带着木头和刻刀,所以没少被打手心,不过先生倒没怪我,还很是鼓励。我那个时候还用木头雕了一个亭子送给岑先生,不知道您还记得吗?”   岑琬愣了一下,回想荀致刚才和她说的话,按照之前的说法,这修建行宫的差事像是没人接才落到他身上,绝不是他后来说的这个意思。至于自己家里,更没见过有什么木雕的亭子,不过左右家里杂物多的是,又隔了太多年了,她对荀致不算熟悉,父亲的旧事自己也不懂,有些不知道的东西和事情,也在情理之中。   岑绪点头:“各人志趣不同,因材施教。至于那亭子么,在长安时还留在身边,后来一晃经年,搬家之后不知道放在哪了,既然望之提起,我回去可要找出来看看。 ”   荀致反而摇头:“不过幼年的游戏之作,当做孩子的玩具都嫌丑,先生还是忘了这件事。”他说到一半,又到一边叫了一个人过来 “可还记得洛临川?”   岑绪将洛临川上下打量一番,似乎颇为欣慰:“都长这么大了。”   那个叫洛临川的人本来看起来挺聪明的,现在被突然叫过来,好像完全在状况之外,反而有些呆呆的,只顾着傻笑,岑琬还觉得有点好玩,不过等洛临川刚把在场的每个人都看一遍,也没说上什么话,荀致就让他离开了。   彼此客套几句,岑绪便告辞回家,荀致一路送他们到门口,等到岑琬和岑绪的身影消失不见,神色反而变得凝重起来。 第6章 巡幸   没过几日,御驾便抵达江都,当地的望族都被邀请,原本就繁华的城池变得更加热闹。   明月坞占地极大,自然不是一时半刻就能看完的,那日所见的不过是冰山一角,正因如此,尽管岑琬才刚去不久,也不会觉得烦厌,不过再度游览的时候,和第一次看的感觉已是大不一样了。   皇室出行,一举一动都要讲究规矩气派,这里道路蜿蜒,水路居多,自然不能亲自步行,而是换作乘船游览,岑琬自然不能左右皇室的惯例,只能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地跟在江妙徽身后,她起初也觉得这样不够痛快,不过后来觉得,如此也另有一番滋味,这湖水的池底十分特别,有许多矿石,连带着水光变幻色彩,绮丽非凡。   随后又去了藏宝阁,那里摆满了从古至今的各家收藏,从象征身份的礼器大鼎,到传世书简,栩栩如生的虎豹犀象,还有从全国各地搜奇寻怪得来的异宝奇珍。   这些远古珍宝每一个无不是年代久远,辗转许多人之手,最终收入皇家,陈列在此。有些随着岁月流逝,战乱流离,难免磕磕碰碰受了风霜,好在被历代主人精心养护,看上去仍然贵气非凡。   大厅中衣香鬓影,宫眷之间群芳争艳,大多根据礼制打扮得中规中矩,穿着深深浅浅的宫纱丝绣,不会太过素雅,也不会过于艳丽,步态缓移,散发着绵软的香气。   看上去热闹,实则非常无聊。   相比之下,外面可就自在多了。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止岑琬一个,某天下午,就有一个锦衣华服的贵公子溜出了行宫,身边除了两个随从之外,身后还跟着两个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   这位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太子萧佑,他放眼望去,河畔人群熙攘,桥下行船往来,最重要的是,人们想说话就说话,想笑就笑,随便走走也觉得比宫里自在。   他极少出门,看什么都新鲜,在集市上信步逛着,就连草鞋和木屐都能盯着看上半天,最后买了许多根本不需要的东西,反而令他心情大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有两个老家伙一直跟在身后,絮叨不止。   “俗话说得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殿下白龙鱼服,加上最近城中人多眼杂,实在太不安全了,还是早些回去吧。”   这话光是想想就头疼,萧佑根本没理他,而是走到另一边,看一群孩子正围着一个卖糖人的小摊,萧佑吩咐内侍去买,他给的钱多,糖人先送到了他手里。这下原本排在前面的小孩可就不高兴了,用力撞了他们一下,刚买的糖人也掉在地上。   那孩子计划得逞,朝他们扮鬼脸,之后就笑着跑开了。   内侍正欲去追,就被太子拦住,“你何必跟一个孩子计较,再说,这事本就是你不对。”   一旁的孙大人道:“其实掉了也好,这外面的东西不能随便吃啊。”   “你们有完没完,真是扫兴。 ”萧佑话音刚落,就听见身后出现了尖细的声音 “真扫兴,真扫兴。”   萧佑回头一看,那声音原是是来自一只鹦鹉,它的两脚正踩在一节短小树枝做成的鸟架上,像在荡秋千一样,在空中晃来晃去。   小贩见有客人上门,连忙热情招呼,“客官好眼力啊,这鸟可聪明了,不仅能陪人聊天,还会背十好几首诗。实不相瞒,我这摊上这么多鸟,没有一只比得上它。”他说完,就让那只鸟背了一首《关雎》。   太子见那只鹦鹉的脑袋圆圆,背诗的腔调听着又有些滑稽,不禁也被逗笑了。   “有点意思。”   孙大人赔笑道:“公子若喜欢,就买一个带回去。”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并不容易,如果换做平时,他八成会觉得这种东西玩物丧志,不过就目前而看,两害相权取其轻,能把太子劝回去,买只小小的鹦鹉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料太子并不买账,看了他一眼,语气反而有点阴阳怪气起来:“含□□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为保万全,还是不会说话的更合适一点。”   卖鸟的商贩没听太懂,只大概感觉这位公子不太喜欢鹦鹉,又忙道:   “若是觉得鹦鹉不好,不如养些金翅鸟,或是红嘴相思鸟,比鹦鹉还要漂亮呢。”   萧佑摇头:“笼鸟慕青云,我身在笼中,也懂得它们的心情。”   他不想再看什么鹦鹉,可刚要迈步,旁边店铺的就有一片瓦片掉到了脚边,他回头看向刚才说话的人。   “乌鸦嘴。”   李大人忙劝道:“这正是证明了孙大人有先见之明。”   萧佑这下真来了气:“什么先见之明,只是凑巧而已,江都富庶,难道家家户户瓦片都烂了不成?”   回想前几天的大风雨,摧折花木,街上已经看不到什么景致,反而多出了不少被暴风刮倒的房屋,确实有几家忙着修缮房顶,虽然不多,路上也可看见不少杂物堆积在门口。   眼看那群人又要有理,萧佑抢先说道:“也不要说什么天有不测风云,今天天朗气清,不会下雨。”   天色渐暗,家家户户的灯笼也陆续亮起。   李大人怕惹恼了萧佑,只能好声好气劝着:“只怕万一,行宫刚刚建成,高大坚固,戒备森严,再有风雨袭来也不必担忧,所以还是回去比较安全。”   “你与其这样寸步不离地盯着我,不如看看谁家的屋顶坏了,帮忙修一修,不要砸到人。”   “殿下爱民如子,实乃家国大幸。不过这种事自有江都知府处理,这是他们的分内之事,理应各司其职,微臣越俎代庖,对各方都不好,而殿下也该早些回宫。”   萧佑平日看着少年老成,但到底还是少年,辅佐他的臣下和妃子也大多比他年长,庄重沉稳,饶是太子性格温和,此刻也觉得恼怒。东宫的官员怎么如此迂腐,一天到晚口中只会说祖宗道理,毫不顾及他自己的心情,心中烦闷,也不再理会他们,   “殿下,微臣实在不明,这几年来在明月坞大费周章地筑山掘泉。既修竹楼,又架浮桥,搜罗南北景致,已经将天下美景摆到了您面前,何必舍近求远,在这市井之间取乐呢?又或者……近日在行宫赏花游湖,那些诗会,蹴鞠,可是有哪里不对,不合殿下心意?”   萧佑深吸一口气,叹道:“没什么不合心意的,只是觉得我看似见多识广,实如井底之蛙,坐井观天。明月坞确实无奇不有,正是如此,更让我好奇江山之大,帝王之家富有四海,可自出生之日起,这二十余年,我居然从未出过长安,白白辜负了这如画江山,所以走出来体恤民情,亲眼看看春花秋月。这里治安很好,有没有贼人大盗横行,担心什么。”   孙大人心里暗自叫苦。他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城市而已。表面上钟鸣鼎食,其实也和长安一样,勾心斗角、处处算计,各有各的难处。   萧佑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位姑娘正追着一直猫跑,“那位姑娘看着眼熟。”他想了想,似乎才把名字和人对上,“岑府的小姐?”   萧佑挥手让他们走,可那些人自然不放心,又怕太子斥责,只能跟得稍微远了一些。   岑琬抱起跑到角落的白猫,轻轻挠它的下巴,那猫儿一点点抬起头来,眼睛眯成一条线,十分享受的样子。   “岑小姐?”   听到有人叫她,岑琬循声望去,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撞见的会是太子,不过看他这副打扮,应该也不想太多人认出,所以也没行大礼,只是微微颔首,低声打了个招呼:“太子殿下。”   萧佑走过来,随意挥了挥手,“不必多礼,岑姑娘这是?”   岑琬看了一眼怀中的小猫,解释道: “不小心让它跑出来了,正要抓它回去。 ”   “你这猫儿倒是可爱。”   这猫生性温顺,喜欢和人亲近,太子一见就很喜欢,岑琬笑道:“它叫雪奴。”   “能让我抱一抱吗?”   岑琬自然不会拒绝,将猫递过去后,也跟着看到了太子身后的人,“殿下是出来微服私访的?这样是不是太威风了一点?”   “啊?”萧佑接过猫,听到这话才反应过来,父皇交待过,要他视察江南一带的河道和农田,只不过他一直躲懒,这些事也一拖再拖,本来就心烦,没想到出了门还能被提起,不过嘴上还是笑着回答:   “是啊,久雨初晴,出来走走。顺便在这一路看看有没有穷人需要接济,至于跟在后面的这些人,你不用管他们。”   岑琬看着那几位大人,他们个个都是严肃庄重的样子,面对太子自然客气尊重,可在外人看来,这些人可是一个都得罪不起的。   萧佑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和桥下行船,江南一带气候湿润,脚下的青石板还有些湿滑,他突然想到什么,对岑琬道:   “在此偶遇也算有缘,不如我们同游?” 第7章 长夜   这人可是太子,又一直抱着她的猫不松手,岑琬就是想拒绝也不合适,只能跟着了。   她一直谨慎小心,想着如何才能应对得体,不过身边这位似乎一出门就忘了自己什么身份,一直向她抱怨宫中多么无聊,身后这一群家伙有多烦人,岑琬听他说了许多,开始觉得太子真实的样子和平日在人前一点也不一样,没什么架子,不太像太子。   既然已经答应了,岑琬也就好事做到底,给他们这群外地人当起了当向导,不过走着走着,她心里也有点犯难了。   这几条街上有各种各样的集市,被彩幕分隔着,有卖鞍辔弓箭的,还有衣帽,绣品珠翠之类的东西,这些就是做出花来也都是日常的用度,太子应该不会喜欢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   如果按岑琬的喜好,应该觉得飞禽猫犬的地方更有趣,不过看刚才那几位大人的反应,好像不是很喜欢。   然后就是碑林,百戏……好像也不太合适。   她脑内灵光一闪,民以食为天,任何夜市都是吃吃喝喝的地方最红火,应该没有人不喜欢好吃的东西。   于是岑琬便带着他们一行人到了卖小吃的夜市,一走近那些摊位,马上就被各种食物的气味包围,肉串在铁板上嘶嘶作响,油汁也跟着一层一层渗出来。   他们走得近了,那些摊贩叫卖声也愈发清晰,太子向四周大致看了一眼,冰糖葫芦,葱花饼,红油抄手,琳琅满目,宫中御膳可说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过他吃惯了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看到这些市井街头的小吃也觉得新鲜。   岑琬看着太子的反应应该也算满意,本以为万无一失,随后便可功成身退了,没想到那几位迂夫子又皱着眉头发话了,把那些琐碎的话连起来,无非是害怕太子吃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她撇了撇嘴,暗中叫苦,人们都说伴君如伴虎,尽管太子还没有登基,不过现在就她看来,这些大臣委实比太子要麻烦多了。   太子似乎也看出她的为难,反而笑着问起她来:“岑姑娘平日喜欢吃什么?”   “我吗?” 岑琬想了想,“我喜欢吃甜的。像是冰雪冷元子,冰皮莲花糕,夏天吃最是消暑了。”   她说着就指向一个戏台旁的摊位,那几个桌子旁都立着伞,可以遮阳挡雨。   不过他们上前一问,原本想吃的已经卖完了,于是要了几份凉水荔枝膏和雪泡梅花酒,青瓷白盏和黑陶罐子摆在一起,看起来也算清爽。   戏台边人来人往,加上东宫的随从,人也算多了,不好找位置,岑琬正想着怎么办没想到太子突然将手中的雪奴扔向了孙大人,然后自己就头也不回地向人多的地方跑走了。   那只猫被抱着还好,这样突然被扔到人群中,也受了惊吓,孙大人将它接住,还是没逃过,脸上被它挠出好几条血印子,也顾不得喊疼,就指着一个方向喊道:“快追太子!”   他一出口方觉不对,不过这里人来人往,又有人在唱戏,喊声也被淹没在了喧哗里,无人在意。   只可惜他们这一行人中基本都上了年纪,稍微跑几步就累得气喘吁吁。岑琬眼见这副情景也是无奈,只好自告奋勇:“大人帮我把猫送回去吧,我去帮你们追太子。”   孙大人满脸写着不放心,可当下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得颤抖着拱手道:“太子的安危就托付给姑娘了。”   这话听着奇怪,不过这种情况下,岑琬也顾不了太多,又看了雪奴一眼,就转头向人群中跑去。   萧佑拼命向前跑,人潮拥挤,其实他根本没在意要去什么方向,只知道不能停下,跑着跑着就被人推了一把,又被另一群人挤到了更拥挤的地方,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敢停。这一路上跌跌撞撞,碰到不少人,还磕到了身上好几处,耳边全是路人骂他的话,可萧佑丝毫不觉得生气,甚至有些激动,好像力气也跟着变多了,直到他莫名其妙跑到了一处渡口,跟着一条长队被挤上了船。   等到萧佑反应过来时,已经有个人向他伸出手来。   萧佑愣了一下,看了看前后左右,才缓过神来,知道这是要登船交船费,幸好他身上也带了钱。   不过他并不了解市价行情,也不知道给的钱够不够,还好那船夫接过钱,只是多看了他一眼,此外再没说什么。   船划得很快,转眼就看不见追赶的人影。   萧佑未着盛装,可若是细看他的衣饰也能看出来精巧非凡,并非寻常人家可以匹敌,他举止也算从容,船上的其他人不免多看了他几眼,似乎还颇具敌意。萧佑不明所以,也不多想,走到窗前看着窗外,   小船两侧水波粼粼,还有和煦春风中飘散而来的阵阵花香,他常日忧心烦闷,不曾想抬头看看,周围还有这样的景色。   两岸风光甚佳,小船一路行进,穿过汀州,拂过柳枝。这里的河流蜿蜒,一路只见两岸各色灯火高楼,繁华美丽,划到幽深处,才发现稀落的人家,远不如外面明亮耀眼,但别有一番宁静安详的韵致。   春日万物复苏,就是躲在云层后的月亮,似乎也比平日旖旎多情。   灯火夜妆明,翠羽湖的另一边,可听到悠远的笛声,如泣如诉,在安静的夜里别有一番滋味。   蜀王刚刚从宴会中离开,他头戴朱缨白玉簪,神采奕奕,笑起来还带着几分稚气,只不过平日贪吃,不爱走动,变得原来越胖,不过他生性乐天,也不在意这些。   他随意向远处一看,荀致正坐在虹桥上吹笛,他身形修长如竹,此刻风花吹满袖,更有种可以入画般的落拓风致,他再低头看看自己,也有点自惭形秽了。   等到一曲终了,蜀王才走上前去,不由得拍手叫好:“真是令人自愧不如。只是听起来有些悲伤,大好春日偏偏听出了悲秋之感,好好的云烟草树都变成了凄清烟草,断肠飞絮。这大好春光,望之不如来个喜庆的吧。”   “要是想听敲锣打鼓,我怕是爱莫能助。”荀致把笛子收起来。“永夜难消,行宫里有美酒佳肴,歌舞美人,实在不必在我这里讨没趣。”   “是啊,可是我还是喜欢这里。”蜀王把酒壶挂在腰间,伸了个懒腰,“这一出来就觉得神清气爽,不像宴厅里,热闹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他闭起眼睛深呼吸,“明月坞里在办诗会,我觉得自己很不错了,谁知道那些人一个个都这么厉害,不小心喝多了,赶紧寻了个空隙逃跑。”   “要是望之兄愿意去,一定可以杀的他们片甲不留,我记得你当年也写过不少诗,以阁下的文采风流,定能博得满堂喝彩。”   “是吗,我都快忘了自己还会作诗。”   “这是怎么了,其实我真羡慕你,逍遥自在,了无牵挂,你看,我身边围着这么多人,可还是觉得很寂寞。”   荀致对此兴致缺缺,蜀王正想着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就看到一个少女的身影闯入视野。   岑琬追了一路,此刻实在跑不动了,扶着桥边的栏杆大口喘气。荀致听到动静,也看了过去。   “岑姑娘?”   岑琬过了半天也没有完全平静下来,还是气息不稳地问道:“二位可看见有船过去?真是邪门,我从没见过划得那么快的船。”   蜀王突然有了兴趣,问道:“那船长什么样子?”   岑琬想了想,比划道:“好像比平常的要长一些,上面有画,挂着好多红灯笼,艄公穿的衣服还挺贵气的……其实是太子殿下上了那船,东宫的人已经着急坏了。”   蜀王仔细想了一阵,忽然了然一笑,有些神秘兮兮的:“他不会有事的。”   岑琬不解,只觉得他笑得好奇怪。   “为什么?”   蜀王向她解释:“那船是通向烟波画舫的,上面有个美人名叫丽锦,原在长安的倚红楼,最近来了江都,都说她美若天仙,见过的人无不为她神魂颠倒。我可是一来就听说了。”   “所以,他是为了去倚红楼才将那些人甩开的?”   可岑琬回想起刚才太子的模样,好像也不像早有预谋。   “没上船之前也不一定,上了船之后就一定要去看看的,要不然岂不是……入宝山而空回?”   蜀王话没说完,又嘿嘿笑起来。   “二哥看来是宫中的美女美景看厌了,想找些新鲜。不过那位可是千金难得一见,不知道他带够了钱没有。不过二哥一表人才,估计钱不够也没关系。”他说完,用胳膊轻轻撞了荀致一下,“望之兄还是道行不够,没办法把人留住,这下可好,太子看多了飞檐斗拱,也想吹吹山野清风,这下可好,一下子跑到秦楼楚馆找乐子去了。”   “这些话本不该我说,只是怕岑姑娘太担心了,晚上睡不着觉。”蜀王看了看天色,“怕是快要宵禁了,你们也快回去吧,再不走就要犯夜了。”   蜀王说完就扭头回去了,岑琬还在原地发呆,荀致回头看了一眼,“琬儿姑娘还不回家吗?我送你回去。”   她下意识答应下来,先前答应了那两位大人,又怕这本就是太子的计划,贸然前去坏人好事。她一直低头想着这事,没走多久,等到抬起头的时候,发现街上多了好多巡街的捕快。   事情不会这么凑巧,岑琬总觉得有些古怪,她抬头看向荀致,“我觉得不太对劲。”   “确实不太对。”荀致看了看那些官兵,“东宫不会对太子出宫大肆宣扬,可你看看这些官兵,明显已经开始找人。你已经尽力了,太子的安全也不是你的责任,早些回去吧,别让岑先生担心。”   “他……其实不怎么管我。”岑琬神色略有些不自然,不过很快她又笑了起来,“其实也没什么,我乐得自在。”   “荀公子也不打算出手吗?上次你说我们算是同门,既然是同门,也该齐心协力做些事情。”荀致未发一语,只是静静看着她,此时各方势力聚集江都,眼线众多,明哲保身才是上策。可若储君出事,梁国必会动荡。   岑琬等了许久,才听见荀致的回应:“既然如此,师妹有兴趣和我一起看看吗?” 第8章 画舫   天已经全黑了,街上的商家都已经打烊,装上门板。   就在百姓纷纷熄灯之际,翠羽湖上的画舫,反而变成了城中最明亮的地方。   船夫们摇着桨,纷纷向画舫聚拢,将客人接连送来。   夜色深了,碧波上也笼上了一层薄薄的面纱,缥缈看不真切。   萧佑到的时候画舫上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在来的路上,他也大概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听这些人说的多了,不免也有些心动,好奇那位丽锦究竟是什么来历,引得众人追捧,好不容易跑出来,若不能见上一面,实在遗憾。   这巨大华美的画舫前人流不绝,十分忙碌。远方渔火点点,船上的楼阁均已上了灯火,一泓清池中灯影晃动,光晕映水。是一种只属于夜晚的妩媚风情。   如江都这般的富贵乡,向来是不会安静太久的。   身姿曼妙的胡姬身着一身红色纱裙翩然而舞,手腕上的宝石和足间的金铃合着琵琶羯鼓的热烈乐声,在月影明灯中碰撞出清脆的声响。   这画舫本就建得如同仙山琼楼般精致,忽有一只纤细的手拨开珠帘,朝着楼下的人群微微一笑。   丽人红妆,独倚高楼,在一片欢呼之中,那位名叫丽锦的白衣女子脚步轻盈地走上高台,   湖中波纹随着流泻而出的乐声轻颤,同天边的皎月流云,一同浸润在幽凉的夜里。丽锦循着琴声挥袖起舞,脚下生风,身姿袅娜如江风拂柳,罗裙飘摇,一颦一笑,已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萧佑起初只觉惊艳,后来便和其他人一样,眼神灼热,面露痴迷,再也离不开了。   眼看着客人撒下的金银财宝都在地上堆成了小山,反而让萧佑清醒了些。   他四下观察,突然想到刚才那一路船上人一再谈论银钱,可见出入这种地方的不是一掷千金的富商,就是惹不起的王侯权贵,要是被人认出来实在不妙,好在此刻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也一直尽量低调地站在没有人注意到的角落里。   “公子,公子。”等到歌舞停下许久,萧佑都未能回神,直到有人叫他,他才看到一个身量娇小,眉眼弯弯的姑娘站在身边,正朝他笑。   “是在叫我吗?”萧佑话一出口,自己都觉得他从表情到动作都十分呆滞。正懊悔之际,果然看到那位姑娘也被他的模样逗笑了。   “公子是第一次来吧,叫我笙儿就好。刚才你们都只顾着看台上,一定没看见在台下忙活的我。我们姑娘想要见你,请跟我来吧。”   在这群芳争艳的画舫之上,笙儿的模样长得并算不十分漂亮,可那明朗可爱的样子,也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   萧佑并不知道要去哪,也不确定要不要去,可脚下还是跟上了,茫然跟在她身后,只隐隐约约觉得前方有什么在等待他。   这里几乎处处都可看到鲜花,虽然是在画舫之上,却仿佛置身花园,清雅宜人。船舱内看不到星光和月光,可回廊中的琉璃灯和地上的铺石都散发萤光,不够明亮,却有种奇诡的美丽。   门窗描金嵌玉,十分奢侈,金碧辉映的样子和皇宫也有些相似,可在这里反而有一种特别的新鲜感。毕竟皇宫庄严威势令人生畏,不比这里安闲自在。   笙儿在前引路,一路穿梭,拐了几个弯,又上了楼梯,终于在一扇门前停下。   还未等人掀起纱帐,轻薄的帘幕就被江风吹起,一阵香风扑面而来。   丽锦已经换下了舞衣,身着一袭深紫色的绫罗长裙,她还是她,不过与刚才见到的感觉大不相同,她侧身坐在灯火旁,对萧佑莞尔一笑,又是站起来欠身行礼。   萧佑站在回廊拐角,一时间竟是忘了上前。   果然很快就听丽锦笑道:“怎么站那么远,来屋里看不是更清楚吗?”   此地比刚才安静,萧佑也有些回神,按说他平时见的场面多了,怎么到了这里,反而一举一动都像是被人牵着鼻子走,心中有些恼火,却无论如何都发做不出来。   丽锦也不由得多看他一眼,换作别人大概早就急不可耐了,看萧佑这般模样,像是锦绣堆里长大的公子王孙,于是她率先起身,走了过去。   她缓步轻挪凑到耳边,轻声笑道:“平日天天守着那些虚礼实在乏味,不如这样更有趣。春宵苦短,公子就这样不解风情吗?”   丽锦语音婉转,饶是见惯了温柔顺从的太子,也未曾感受过这般的柔情似水。   他不敢高声说话,生怕稍微大的声响都会惊扰了此刻的安静。   刚才只觉得丽锦明艳非凡,不料近处看来如此千娇百媚,一双桃花眼脉脉含情,在昏暗灯火之下更添风情。   这些日子住在明月坞见过许多人,江南的世家小姐或是温婉柔嘉,或是清丽灵巧,但时至今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艳丽妩媚的女子。   丽锦拿过酒壶,神色悠闲,给他倒了一杯酒,又双手捧着,极为隆重地送到他面前   “请用。”   “不必客气。”萧佑亦是双手接过,这一路没人把他当太子,突然这么受重视,还有点不习惯。   绛红色的酒液倒入玛瑙杯中,香气四溢,他拿起酒杯,凑到鼻尖轻嗅,这酒闻起来很清淡,入口也并不浓烈,只是后劲很大。萧佑自然不知,他没喝过这种酒,也有些担心喝多了回不去,酒杯沾到嘴唇,也就只是浅浅抿了一口,刚要放下,举杯的手就被一只手拉住。   “这样的好酒可不能这么敷衍。”   丽锦手指纤长,柔弱无骨,像是四周垂挂的软烟罗纱,薄如蝉翼,柔软若羽毛,在风中轻轻飘荡,轻飘飘的抓不住,如果不抓紧,再也抓不住了。   他有些昏头,那些犹豫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到了后来,已经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萧佑刚想迈步,就觉得身体一晃,随后头晕眼花,扶住桌子才勉强站稳。   萧嘉面色绯红,丽锦扶着他到了床上:“公子喝多了,先休息一下吧。” 第9章 画舫(2)   烟波舫此时停靠在岸边,这周围的河湾众多,树枝也长得歪歪斜斜,加上藤萝垂挂,有些凌乱,反而能遮掩住过往船只的踪迹。   岑琬前前后后仔细查看了一圈,却不知道怎么混进去,荀致一直叫她等待时机,可她等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救太子才好。   她无可奈何,只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荀致,可他完全是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好像只是来湖边吹风的。   直到他看见一艘小船之后,神色才变得认真了些,那是一艘乌篷船,藏在画舫后的阴影处,乌篷之下隐约有人影晃动,有几枝叶横斜过来,看起来相当隐蔽。   岑琬本以为可以大干一笔,谁料看了半天了,还是不得其门而入,不由有些沮丧,直到在最不起眼的后门处看到一个女子,一身粗布衣裳,却不掩她美貌,岑琬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上前叫住她。   “我记得你,你是宫里的宫女,是不是?”   不比岑琬的欣喜,那名宫女看到岑琬和荀致时只是有些表情僵硬,而听到她的问话后则是变得脸色煞白,颤抖着跪下来,连呼饶命。   岑琬连忙扶她起来,看到左右无人,把她拉到一边,这才问清。原来这宫女名叫桃夭,家就住在附近,因为家境贫寒,母亲替倚红楼缝补衣服为生,她今日是替母亲来的,若是被宫里知道有宫女出入烟花风月之地,定会被赶出去。   “我不是要怪你。”岑琬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温和,“宫里的俸禄不够吗,还要出来做事?”   桃夭低垂着头小声道:“若只需吃穿倒是够的,可是近日父亲生了重病,需要拿钱买药。岑小姐又为何在此?”   桃夭心头疑惑,可是声音很低,没有说完,就又低下头去,事不关己不该多问,只是今日突然这样见到,一时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你别多想,这是在宫外,你我都是一样的。”岑琬拉过她的手,把一个钱袋递到她手上,“这些应该够你买药了。”   “这些太多了,用不了这么多钱。”桃夭看着手里的钱,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可如今她急需用钱,也顾不了太多,岑琬又坚持要给她,桃夭双眼含泪,就又要跪下道谢。   “我其实是是受太子之托,他要微服私访,体察民情,所以你就收下,不用谢我。”岑琬拿起她那一筐衣服,将身上的钗环摘下。她本身就穿得素淡,这样也不太起眼。“这些衣服我帮你送,你去买药吧。”   桃夭看了一眼画舫,又看向岑琬,“这如何使得……”   岑琬连连摆手,“治病要紧,耽搁不得,你快去吧,再晚药铺都要关门了。”   桃夭匆匆谢过,就急忙跑去抓药了。   岑琬看向荀致:“这下好了,你从前门进,我从后门进,说不定很快就找到太子了。”   长廊有人匆匆走过,岑琬将那些衣服放到一边,就向前走过去,耳边除了琴声,就是男男女女说笑的声音,酒过三巡,琴声和鼓声也变得时断时续。   她一路向前,才发现这里比她想象的要大了许多,人也多出不少,一时间竟然不知道从何下手。   忽然有个画舫的花娘迎面朝她走来,她笑得花枝乱颤,鬓发间钗环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刚要去取酒壶,就看到了岑琬,她眯起眼睛看了岑琬半天,“这位妹妹看着眼生,怎么不去陪客人?”   岑琬一怔,不知所措之际,就见荀致走了过来,“琬儿原来在这,真是让我好找。”说罢就揽过她的肩,甚至不知何时还拿了杯酒来喝,悠哉悠哉的样子,十分自如。   那花娘一见到这样的场景,便也没说什么,拿起酒壶笑着离开了。   岑琬四下张望之际,在人群之中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说是熟悉,也有些牵强,不过是见过一面的褚牧,她凑到荀致耳边说了几句后,确认再三才敢上前。   “褚公子,是你吗?”   褚牧正在外面吹风喝酒,看到岑琬也不禁皱眉。   “岑姑娘?你怎会……”褚牧被她看得心虚,刚想解释些什么,又看到她身边的荀致,心中一沉。   “看褚公子孤身一人在此,我应该没有打扰你的好事吧?”   “姑娘千万别误会,有几个同窗硬拉着我来,实在不好拒绝。”   两人只见过一面,这些说辞,褚牧实在不知她会不会相信。可看岑琬的反应,见到他之后,先是惊讶,又是欣喜,对他的解释好像也并不怎么在意,反而有些心情复杂,   想来他与江家算是与沾亲,应该会帮太子,岑琬长话短说向他说明了太子的情况。   身边不时有人来来往往,岑琬站得离他很近,若有若无的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索性装作害怕被人看到,站得离他更近了些,褚牧也未觉不妥,只是难免会因为焦灼而一时不知所措,只能低头思索着她刚才说的事。   那香气气味温醇,闻起来很熟悉,像是礼佛之人常用的七宝莲花香。   褚牧生活窘迫,佛寺焚香多为檀香,慈音寺也不会用这种西域香料,她心下奇怪,但还是不动声色地向褚牧说完。   褚牧听罢便眉头紧皱,神色复杂地看向他们:“你们可有办法了?”   “我倒是有一个。”荀致笑笑:“不是什么好办法,可是一时半刻,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这画舫上一共有二十间屋子,一层十间二层十间,只能一间一间的搜,幸好我们有三个人,你们一人一半,就很方便了。”   这一片的酒桌旁,不少人都喝得酩酊大醉,角落的一处酒桌上,坐着一个衣着富贵的中年人,脾气似乎有些暴躁,他远远看了一眼一边唱歌的红衣姑娘,嘴里嚷着:“翠红怎么还不来,她一首曲子唱了半天,还唱不完?”   站在一旁的小厮连忙附和,“是啊,都过了好久了,小的去给您问问。”   那小厮没走几步,就被荀致挡住了去路。他起先也是好声好气问了一句:“阁下有何见教?”   “翠红姑娘不会来了。”荀致拿出一把散碎银子扔了过去,“拿着吧,别再来催了,扰人清净。”   那小厮看了一眼他给的银子,却是根本没当回事,“呸,我家主人乃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商人,就这几个臭钱,也好意思和他抢人,你给我等着。”   岑琬在旁边看着,没过多久,就看到那个喝多了的财主怒气冲冲地跑到另一桌客人那里,他醉得身体都不受自己控制了,可扔出的酒壶还是砸到了别人头上,他自己浑然未觉,又挥拳找上了另一人。   被打中的男人破口大骂,一阵杯盏碗碟的碎裂声之后,几个人就开始扭打起来,墙边的琉璃灯也不知不觉碎了几盏。周围乱哄哄一片,后来,有些有些侍从拔出了刀,一阵兵戈交响,画舫上的人慌忙逃窜。楼里的姑娘也受了惊吓,纷纷跑出去避风头去了。   岑琬小心绕开人群,跑到楼上,将每一间屋子都推开查看,终于找到了昏睡的太子,她叫来褚牧,两人合力将太子扶了出去。   画舫外水面平静如初,而画舫内已经是一片狼藉,人也早就跑光了。   一队官兵很快便闻讯赶来,他们看到荀致,便留了几个人在他身边身边问话,剩下的进了画舫搜查,很快就搜到了丽锦的房间。   丽锦心中不安,率先跑回去看了看,房间里已是空无一人,但她只是愣了一瞬,随即便恢复如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慢慢坐下,淡淡道:   “至少要告诉我你们找的人姓甚名谁,就这样莽莽撞撞冲进来,认定是我藏了你们的人,未免太无理取闹。”   而那些官兵根本不在乎她的话,而是将目光锁定在这间屋子的各个角落里,可他们反复找了几遍,还是一无所获,又是交换眼色又是低声交谈,等到找得累了之后,原地站着休息,然而就算手脚不动,眼神还在四处逡巡,似乎还是不死心,他们看向丽锦: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丽锦面色如常,笑着反问道:“几位想听我说什么?”   那些官兵问不出什么,在这里久留也不成体统,领头的人无奈,终是对丽锦一拱手:   “无意打扰,冒犯了。”   这样理亏又心虚,本觉得难免要被丽锦为难一番,没想到丽锦只是轻巧笑了笑:   “都这么晚了,几位差大哥还要出来忙,辛苦了,不然喝杯酒再走吧。”丽锦很是镇定:“本也没什么,打开门做生意的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还是说几位不想走了?”   领头的官兵转念一想,这里找不到,左右还要找到别的地方找,这个丽锦不好对付,留在这里只会难堪,没和她纠缠,转头去问荀致,可没想到这位荀公子潇洒自如,好像只是来吟风弄月的,问了一堆也没问出什么来,一队官兵只好无功而返。   丽锦本来正倚着栏杆向下看,看到荀致,忽然快步跑下楼去,可未来得及追上他的背影,就见他转身走远,消失在夜色里。 第10章 桃夭   画舫附近是一处茂密的树林,古榕参天,周围都是茂密缠绕的杂草,相比不远处灯火通明的,这里只能借到渔火带来的一点微光,   萧佑正躺在草地上,睡得很沉,好像还在做着美梦呢。   岑琬长舒一口气,满意笑起来,对褚牧道:“褚公子也算救驾有功,虽然有点见不得光,不过我会记得你的好处。”   她话刚说完,就觉得不对,太子对于今天的事恐怕遮掩都来不及,自己手头也并不富裕,难道还要找太子赏些重金酬谢?   “岑姑娘……真是古道热肠。”好在褚牧并未在意,反倒像是在想自己的心事:“谢倒不必了,这种事情我也不想再提起,今日的事,你我都一并忘了吧。”   见他如此说,岑琬也放下心了:“我明白。放心,今天的事不会再有别人知道了。”   只是萧佑仍在昏迷,这个时辰城门应该已经关了,清醒的人可以抄小路□□回家,却没办法带着昏迷的太子回去,更何况太子也绝不希望有人知道今晚的事情,正不知道如何处置之际,就看见荀致和桃夭也走了过来,只不过荀致不慌不忙,桃夭却是步履慌张,见到太子昏倒在地,更是大惊失色,不知所措地看着他们。   岑琬想了想:“这样最好,桃夭,你帮忙照顾一下殿下吧,顺便给他做点吃的。”   桃夭有些不敢接话:“这,殿下他究竟怎么回事,还请诸位告诉我一声,等太子殿下醒来也好解释。”   “不需要。”褚牧打断了她,“你什么都不知道,偶然发现,等到天亮之后将太子送回城,这就足够了,如此对我们都好。劳烦桃夭姑娘了。”   一片黑暗之中,这陌生男子的话莫名有种压迫感,不容拒绝,桃夭只好答应下来。   褚牧又交待了几句,就和荀致岑琬在路口告别,看着褚牧走远,岑琬突然觉得心里怪怪的。说起来他们帮了太子,应该算是是好事,反而像共犯串供一样见不得光。   而且人们一起做了坏事本该更亲近些才对,可褚牧似乎并不想与此有太多牵扯。   岑琬想不明白,也不再多想。她转头对荀致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会帮太子,公子果然心怀家国。我在明月坞的时候就想过,当时身在其中,仿佛眼见千秋风云变幻,如果不是心怀豪气,也不会有那样大开大合的手笔。”   荀致意味不明地看了她一眼,苦笑道:“我若真是心怀天下,怎会大费周章去设计修建那样一座宫殿,这世上最劳民伤财的事,莫过于大兴土木,在忠良之辈眼中,做这种事的都是巧言令色的佞臣,你这样说,我实在受之有愧。”   岑琬一怔,又解释道:“你是不得已的,不然就是抗旨。”   荀致轻叹一声:“很多事终归是有心无力,不过还是多谢你。”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岑琬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你觉得刚才那个人怎么样?”   “你说褚牧?”荀致思索片刻,“我不太了解他,不过既然江小姐对褚公子评价甚高,以她的眼光,应该不会错。”   江都城中早就乱作一团,官差将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再这样下去,只能挨家挨户去问,可现在各家各户都已经休息,继续找下去只怕事情闹大,所有人的脸上都不好看。   而城外的深林之中,桃夭正静静守在萧佑身边,片刻不敢放松,萧佑的眼皮动了动,似乎有些不适,这才缓缓睁开了眼。   他双眼迷离,看了半晌,只觉得眼前是一张似乎有些熟悉的脸,却也不太记得在哪见过了。   “你是谁?我这是怎么了?”他强撑着站起身,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也回忆起了刚才的些许片段。   “奴婢是皇后身边的宫女桃夭,今日告假回家,一出门就看到殿下醉倒在这里了。” 桃夭想到褚牧的交代,也不敢直言,只能糊弄过去,她本就不擅撒谎,此刻更觉不安,只好转移话题:“多谢太子救我父亲,让岑姑娘给我银两买药。”   见太子一脸疑惑,桃夭便解释了一番,看太子的反应,自己也不解起来。   太子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随意摆了摆手,“你说那事啊,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对了,你父亲的病怎么样,严重吗?”   “母亲和兄长将他送去医馆了,钱和药都来的及时,没有大碍。”   “那就好。”萧佑站起身来,四处转转,大概是因为喝了酒又吹了风,浑身酸软无力,站起来也觉得四肢僵硬,试着活动了几下,好像才恢复了些力气。   “本来只想低调出访,不想惊扰百姓,今天的事不必再有其他人知晓了。”   见桃夭应下,萧佑这才一边走一边观察周围,这里看起来像是附近的村庄,狭窄的街道上大多都是伞店,布匹店之类的商户,紧挨着一排低矮的住宅,江都城中还算富庶繁华,高楼林立,没想到附近的村落还有这样低矮狭窄的房屋。   附近路灯的光线非常昏暗,萧佑刚走进桃夭家的茅屋,桃夭就立刻多点了几盏灯,请他坐下。   萧佑随意看了看周围,竹篮里看起来是刚买好的菜,旁边有一盘吃了一半的鱼,破瓦罐里还有一些剩下的汤羹,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他看着也有点饿了。   本想随便吃点什么,可他刚一伸手,桃夭便面露惶恐,“那些菜已经不新鲜了家中多是老人,牙口不好,平日都吃些软烂清淡的,也不适合待客,殿下请稍等片刻。”   说罢,桃夭又到厨房忙活了一阵,才大盘小盘地端了出来。   萧佑饿得不行,其实早顾不得她做了些什么,就狼吞虎咽地全部吃完了,一边满足的地点头。   桃夭仍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萧佑总觉得应该夸她几句,便说道:“每日在宫里吃的那些瓜果和菜肴总是雕成牡丹菊花,孔雀仙鹤之类的各种形状,还要取一个花俏的名字,说到底名也未必符实,等再回宫,干脆叫你来给我做饭好了。”   桃夭一怔,似乎有话要说,不过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是笑了笑,“多谢殿下夸赞。”   现在好像是第二天了,时辰不早不晚,萧佑虽说比先前缓和了许多,可头还是很晕。而且此地山清水秀,匆匆睡过去,未免不懂风趣,于是信步走到了院子里。   他刚一出门就看到一只白鹅鼓起双翅,伸长脖子在冲他嘎嘎叫,门前的狗也被下得一抖,萧佑不禁失笑:“怎么这么胆小,好像还没有岑姑娘那只小白猫威风。”   不管他说什么,桃夭都会轻声称是。如果换作平日他一定早就嫌烦,而此刻或许是因为身在宫外,看什么都觉得新奇,心情反而很好。   萧佑在溪水便席地而坐,隐约看见不远处从小山上倾泻下来的瀑布,随风送来一阵凉爽的微风。清醒下来后,回想刚过去的几个时辰,也不禁有些心情复杂,这次的事确实有些古怪,事后想想,那位丽锦姑娘也不太对劲,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出去了。   他径自臆想着,半天才反应过来身后还站着人,萧佑也想找人说说话,便示意桃夭坐在自己身边。   桃夭不敢不从,依言上前,与他肩并肩坐下,只不过比起萧佑的从容自在,她显得十分手足无措。好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彼此的轮廓,一颗心也在夜色中渐渐安定下来,只不过身边的太子显然更放松,直接闭上眼躺下了。   过了一会儿,萧佑才又睁开眼,语调轻快,心情大好的样子。   “从前就连步行外出都是难事,今天好不容易出来,能找个安静人少的地方,那些烦心事,总算可以稍微放下了,你也不必太过拘束。”他随意拔了一朵溪边的小花,夹在指尖信手把玩,花瓣粉色,形如杯盏,随口称赞道:“这花倒是挺好看的。”   “殿下是说月见草吗?”   “这就是月见草?”萧佑坐了起来,指着另一边的花丛,又指指自己手中的,“还以为它和那些,还有那边的那些一样,都叫野花。”   “傍晚见月开花,天亮凋谢,故此得名。这里很多花花期很短,朝开暮落,天一冷了,可能一个白天也活不成,开在角落无人欣赏,无人在意。若非存心去看,自然记不住样子。”   说话间,桃夭手中已经多出几个用野草编成的蜻蜓和蚂蚱,萧佑眼前一亮,伸手小心翼翼地将那些小东西接过来 “有趣,和真的一样,你的手真巧。”   桃夭摇头微笑:“殿下也看到了,我家附近住的都是些手艺人和工匠,这本没什么稀奇的。”   他本以为宫女只会照章办事,内里大都是冒失粗俗,毫无情趣,没想到桃夭说得头头是道,也有了些兴趣,对她的夸赞也多了几分真心:   “我可真羡慕你,还有好多人也是,像是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每一株都能叫上名字。不像我,今天还被一个小孩子笑话。”   桃夭温柔笑着:“殿下是做大事之人,哪里有空钻研这些旁门左道。”   “可我偏就对这些感兴趣。”萧佑叹气:“今日也算缘分,如果在宫里,你也不会这样和我说话。被安上一个这样的身份,想有一位推心置腹,毫无隔阂的好友只是奢望,就算有人真的愿意无所顾忌地对我,我也不能这样。”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没过多久就天亮了,萧佑生怕被人发现,不敢耽搁,等城门一开就进了城,可还没等他走到自己的住处,就发现气氛已经不太对了。 第11章 暗涌   萧佑在回宫路上走着,发现到处都是巡逻的士兵,宫人们噤若寒蝉,头比平时还要更低些,而他自己很快就被请到了父皇母后身边。   他此时此刻才知道,原来昨□□宫里进了刺客,那些人兴师动众,也不仅仅是因为他。   萧佑此刻真是万分庆幸,因为桃夭父亲的事,梁帝不仅没怪他,还十分欣慰地称赞太子仁厚,更是令掖庭令多关心宫人家中的情况,拨出不少银钱安抚贫困乡民。   他本以为这事已经轻松揭过,不料父皇刚走出大门,刚才还是满脸笑意的江皇后突然冷下了脸,回到刚才的位置上坐下,居高临下,静静看着他。   这件事本就是真的,人证物证都有,自然不需要心虚,萧佑想像刚才一样糊弄过去,这一路早就想好了各种说辞,自认无懈可击,可他刚想说话,江皇后就开口了:   “你身为太子,一举一动都有万人瞩目,和宫女厮混也就罢了,还去画舫上找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真当没人知道吗?”   她声音不大,却能让人从头凉到脚,萧佑面上一僵,心中已是惊涛骇浪,他顾不得去想皇后是如何发现的,惊骇就已压过了疑惑,低下头不敢再说。   “幸好你不算太蠢,那老家伙病得也真是时候。本宫替你百般遮掩,不然真正传出去,后果不堪设想。世上哪里有这么巧的事,你是被别人算计了,只怕陛下多心……”   “儿臣知罪。”萧佑跪地,皇后本来还想说什么,突然眉头紧皱,闭着眼,以手支头靠在一边,看起来十分痛苦。   萧佑一直低着头,许久不见皇后说话,再一抬眼,看到的就是她这副模样,   他连忙站起,走到江皇后身旁,“母后怎么了,可要请太医?”   江皇后并未抬眼看他:“只是有些头痛,你先回去吧。陛下交待你的事你要快些做,莫要让人再寻到把柄。”   江皇后只是朝他摆手,仿佛连说话也没了力气,萧佑无奈,只得离开,之后大约是出于担心,回了好几次头看她,这种举止自然不合礼节,不过这种情况下,也不会有人挑他的错处。   香炉中的残香还带着淡淡余味,合着东方薄薄一层微光映在屏风上。   江皇后年纪已经不轻了,一夜未眠,枯坐在这里等消息,生怕出了岔子,已经为最坏的结果想了无数种办法,而最后竟是这样的结果,也不知是好是坏。   她走到窗前,将窗打开,清新又略带凉意的风吹到屋内,她的呼吸也跟着渐渐平复。   皇后身边的老奴明佩不知何时凑了过来:“早先就觉得桃夭长得妖里妖气的,看着就像是个狐狸精,居然想要攀附太子,对于这样的人,就应多加管教,方能立威。”   江皇后头也没回:“把她叫过来。”说罢又轻轻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从前只觉得这个宫女单薄娇弱了些,好在做事谨慎妥帖,也不是喜欢争先之人,怎么就会出了这样的事。   明佩领命退下,没过多久就带着桃夭走到了门口,江皇后这才回头向桃夭看过去,从前还未在意,这一段短短的路走过来,只觉得她风流袅娜,步态优美,完全不似寻常宫女。   江皇后将她扶起来,不由赞叹:“真是我见犹怜,听说你叫桃夭?果然人如其名,艳若桃李,只是不知道是否宜室宜家呢?”   “奴婢不敢,皇后娘娘才是仪态万方。”   江皇后摇头轻笑,目光游移,不知落在何方:“本宫或许年轻时候很美,可现在已经老了。”她意态慵懒,被侍女扶到侧殿中,优雅坐着,轻抚袖口的花纹,过了一会儿才道:   “去做你的事吧。”   桃夭本以为皇后要问她些什么,没想到这样没头没尾就让她走了,但她自然不会多问,只是恭敬退下。   明佩一直看着桃夭走远,才轻声道:“这样穿红带绿,满头珠翠。在年轻时还姑且算是漂亮,年岁渐长便会显得庸俗,况且贵族女子也并非全然以富丽为美。”   江皇后并未看明佩,说的话却是句句认同:“这样的女人若在民间也算人眼,放在后宫中转眼就忘了。完全不足为虑,只怕贪心不足,得陇望蜀,不论大小终归是个麻烦。”   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原本温和的面容突然变得狠戾,攥紧了手帕,冷声道:“萤火微光,如何比得上举世无双的珍宝,我江家的女儿才是美玉无瑕,无可挑剔。”   明佩连声称是,又问了一句:“皇后的意思是?”   “宁枉莫纵,我不喜欢,不想再见到她。”   江都如今勋贵聚集,来岑府来拜访的人也多了起来,岑绪近日总是在会客。但那些客人也不会留太久,就是逗留时间长些的,最迟在天黑之前都会离开。   今日却与平日不同,茶水点心都已经被撤下去,后院的石桌上还摆着一盘下完的棋,不知道是忘了收拾,还是父亲交代过不许动。   岑琬过去看半天,感觉这盘棋局没有什么精妙之处,正想将棋子收回盒中,就感觉身后有人过来,随后就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岑姑娘看了棋盘许久,可是对此很感兴趣,你觉得小王的棋艺如何?”   她停下了正要收拾棋盘的手,一回头,发现齐王萧嘉站在身后,岑琬便静静俯身行礼,没想到齐王都这个时候了还在,要不是她前些日子见过齐王几面,只怕要受到惊吓了,这样不明不白地出现,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尽力稳妥。   “只是略懂皮毛,就不在殿下面前胡言出丑了。”   “入门易,精通难。世上的许多事都是如此。棋盘纵横相交,经纬纵横,有些棋子身陷囹圄变成了弃子,有些却能翻云覆雨左右乾坤,所以出手落子需要慎之又慎。对弈对平日行事也有所启发,也可修身养性,岑姑娘也该多学学。”   岑琬停下了收拾棋盘的手,顺着他的话答应下来。总觉得齐王似乎另有所指,可萧嘉的眼睛无波无澜,看不出不悦。   齐王和太子模样相似,只不过更加能说会道,平日也毫无架子,此时此刻,岑琬离他近了,反而感到了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萧嘉没再说话,而是走到屋后,便再没了动静。   岑琬这下觉得更不对劲,记得那里有一处密道暗门,这暗门非常隐蔽,就是岑府中也不是人人都知道,建造的本意是为了天灾或意外未雨绸缪。   她小时候还钻到里面玩过,不过江都一向太平,没什么用处,当初也不希望小孩玩闹闹出太大动静,所以早就锁上了。   但现在走过去再看,密道的门显然没有上锁,岑琬拉开虚掩的门,向里走了几步,里面没有点灯,黑压压一片,还能清楚地听到远去脚步的回音。   岑绪刚好从书房出来,看岑琬从屋后出来,又转身回去,取出钥匙之后当着她的面将密道上锁。   岑琬本以为父亲要解释说天色已晚,怕被人见到误会,容易多生事端之类的话,可是岑绪什么也没说,锁完门之后就不紧不慢地往回走。   岑家近年来与皇权一向疏远,生怕招来祸患 ,她本以为父亲无意再封侯拜相。最近却一反常态的与他们往来密切,似乎还在对家中旧日光辉念念不忘。   岑绪不作解释,岑琬只好追上去问:“父亲最近好像突然对访友交游有了兴趣?”   岑绪淡淡回应:“其实都是故交旧友,世代相熟,日后万一有事,也好互相照应。”   岑琬不解:“父亲和爷爷早就挂冠归隐,我以为你们的心早已经淡了。我们在江都好好的,无官一身轻,平平安安当寻常百姓不好吗?”   岑绪意味不明:“鹦鹉学舌,你可真懂了?”   “如果真是什么高深学问我自然不懂,可是这种事情我总不会说错吧?”   “说什么平淡安稳,又有几人是真的无欲无求,有时候故意推脱不过是想要更进一步,怎么会什么都不想要呢?”岑绪继续道:“世人无不希望光耀门楣,如果平淡度日,如何对得起列祖列宗。永远活在你祖父的影子之下,这当然不是什么坏事,但那到底是什么感觉,也只有身在其中的人知道。”   岑琬一时哑然,她还从没用这种角度看过父亲,爷爷盛名在外,给岑家带来的向来都是荣耀和骄傲,她从不觉得那是什么坏事,可听到父亲说这种话,她也无言以对。   “琬儿,从小到大的大事小事,只要不过分,为父大多都由你的性子来,让你自己做主,是不是?”   见岑琬点头,岑绪又继续说道。   “按你的出身,完全可以和江妙徽一般培养。可没人可以替别人做选择,更无法决定他人的命运。如今局势瞬息万变,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第12章 禁闭   这样下去他们一家可能会搬去长安,天地广阔,岑琬一直想去长安看看……如果这么看来,好像也不错。   当岑琬的思绪越飞越远时,父亲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考。   “你觉得荀致此人如何?他对你似乎另眼看待,那天和你说了不少。”   “他对我好,还不是看爷爷和父亲的面子。”岑琬想了想,又说:“挺好的。人家都说,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这样谢家宝树一样的后辈子孙,长辈应该都很欣慰。”   她察觉不对,又问:“齐王究竟何意,可是要我帮他打探什么?”   岑绪轻笑一声,道:“整天贪玩胡闹,只会坏我大事。只要维持现状就好,对于荀致,或者妙徽,也是一样,尤其是荀致,有所予有所图,他立场未明,不管说了什么,都不要轻易相信。”   岑琬皱眉,本来没什么,父亲忽然说这种话,反而什么都别扭起来,“您这话说的……父亲未免太谨慎小心了,他不是爷爷和您的徒弟吗,徒弟为什么要说师父的不是?”   “别问那么多,哪里有非黑即白的事。你若知道他的身世,就该知道轻重。”   她前些日子特意打听过,荀致是宁远侯和前朝清河公主之子,只不过父母早亡,孑然一身,至少现在看起来,他并没有投靠哪一方,可转念想想,岑家原来也和权势毫无关系,藩王势大,各方势力蠢蠢欲动,都在找靠山。   岑琬只好点头答应:“我记住了。”   本以为这样事情就算完,不料岑绪话锋一转,突然板起脸,面无表情问道:“琬儿,三月初十那天,你去哪了?”   “什么?”岑琬一愣,忽然想到什么,她心中一跳,装傻道:“爹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喜欢看历书,谁记得那么清楚啊。”   岑绪冷着脸,显然不信她的狡辩,也没了耐心:“子不教,父之过。也怪我对你管教不严。记不起来就好好想想,去长安之前都不要出门了。”   她几乎不敢置信,想要说些什么解释,可没等她开口,父亲就已经转身离开,并向岑府中的人下了死命令,任凭说什么都无济于事   岑琬本来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因为她所做的一切算是救了太子,谁料父亲看不上这位储君,这样有理也无处说。冷静下来细想,齐王大概什么都知道,和她说的话也算警告。   而且父亲似乎真的生气了,她无论是认错还是哭闹都无济于事,不仅大门紧闭,家中还把□□绳索之类的东西全都收了起来。   起初几天倒也觉得没什么,岑琬本以为等到父亲消了气,一切都跟没发生过一样,没想到父亲一忙自己的事,好像把她这个人都忘了。仆人没有听到下一步的命令,仍是时时刻刻监视着她。   她却早已经厌倦了这样闭门思过的日子,更何况比起不能出门,这样被人寸步不离监视更令她无法忍受。   这样的情况自然不能硬来,岑琬暗自观察,寻找机会,百无聊赖之中也烦躁起来,她一早起来就在花园闲逛,绕过假山,有一方湖泊,水面安静无波。她却突然捡起些石子丢到水里,溅起巨大的水花。   家仆阿福怕她摔东西,早把易碎的东西收好,大小姐安生了好几天,如今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更让人心里有底。   于是他也跟了过来,帮她捡石头。   岑琬静静想了几天,齐王来拜访都是独自一人,在行宫时也算一样,应该没有多少手下见过她,还是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发现这事的。   “一定是爹的学生看见我了。我究竟哪里得罪他们了,不讲义气,真讨厌,要是让我知道是谁,他就等死吧。”   阿福听到这话,陪着笑问道:“您是怎么知道的?”   可他发现岑琬并不打算回答,对那些石头也扔腻了,而是坐了下来,撕扯一边的花叶,这下也明白了,她只是单纯找人撒气。   阿福年纪轻轻就已经小有权力,不仅是因为能力出色,还有些察言观色,逢迎讨好的本事。   这样的情况只管哄小姐高兴,让她在家安生呆着,只需要顺着话说。   “可不是吗,这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暗中告密,早晚不得好死。”   他骂了半天,也得不到回应,只好一直骂下去,后面不知不觉有些说过头,言语渐渐恶毒起来。却见岑琬一脸冷淡地看着他,阿福这才住口。   岑琬在家里转来转去,可这地方她已经住了太多年,不管看多少遍也看不出什么新鲜。   她无奈之下只能去藏书楼看书,每天早晨一醒就过去,一直读到晚上,干脆不下楼了,没日没夜,就像书生寒窗苦读一样。   丫鬟家仆轮班替换,似乎也觉得欣慰不少。见到大小姐没有要逃的意思,倒是不会一直盯着她。   这座小楼有不少送饭的窗口,有些将长绳系在篮子里,从窗口吊上去,有的直接将食盒放在一扇可以开闭的小窗外。岑琬最近吃饭的时间非常混乱,有时甚至有一顿没一顿的吃,送来又凉了,仆人干脆多准备些点心,等她说饿了在送饭。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看守已经十分松懈。   她悄悄走到藏书楼最高的地方,地处东南角,幽静偏僻,已经少有人来。   没多少人注意,葳蕤花木之间,这栋小楼的边缘其实紧挨外墙,还可看见房檐上攀缘而出的花枝和青藤。   岑琬在楼上直接翻过栏杆,跳到房檐上,看墙边没人经过,又再跳下去,轻松落地,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第13章 逃跑   外面天高云淡,放眼望去,就能看到蜿蜒的河流和横架在河流上高低不同的石桥和木桥。   而向郊外走,则是农夫耕田,牧童放牛的田园景象。好不容易呼吸到新鲜空气,看到什么都会令她心情大好。   她一路走来,经过码头驿站,这些是再寻常不过的东西,而街角有一群人做的事却不太寻常,他们搭起擂台,正在当街比武,岑琬从老远的地方就听到了叫好声,似乎很热闹,应该已经比试好一会儿了。   可等到她走到附近的时候,擂台周围的人还是那么多,但远远没有刚才热闹了。甚至可说是一片寂静,只是偶尔能听见几声抽气声。   台上站着的是一个极其高大的男人,虎背熊腰,神态狰狞,一双手大得吓人,十分轻巧就用单手扛起了地上的巨剑,而他对面站着的人中等身高,还有些瘦弱,好像是人群中再寻常不过的人。   比赛的结局似乎已经很明显了,当所有人都暗自为他的对手捏一把汗的时候,那像熊一样的男子居然三四招都扑空了,被逼得后退几步,才勉强避开了一掌。   之后耳边只能听见金铁交击发出的冷硬的金属声,震耳欲聋,离得近的人甚至感到那种震颤。   岑琬只觉得他们不似寻常比武,出手凶残,也就没有再看。走出一段,又看到城墙阴影下,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人很快被拖走,只见拐弯处有只手晃了一下,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她眉头微蹙,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没管他们,接着向前走,发现周围的景象十分陌生,尽管从小在这里长大,岑琬也从没走过这边的路,反而有些新鲜感。槐树和榆树成行陈列地生长着,路边还有一条长长的排水沟。   继续向前,已经走到一处风光颇为秀丽的村庄周围,几个孩子在路口骑着竹马,相互打闹,河边还有几个洗衣服的妇女。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自己毫无印象。总之记着来时的路,大不了再原路返回,顺着岑府的墙,总能找到回去的办法。   微风吹过淙淙流动的溪水,在岸边走着,也觉得幽凉舒适。   这里原本很安静,直到她看到一个满头白发,衣衫破旧的老妇人。   那个老妇人自从出现就大哭不止,嘴里来来回回念叨着什么,身边的人大概是她的儿子,此刻正小心扶着她,口中一直应和着她的话。   那老妇人带着浓厚的乡音,岑琬也听不太懂她在说什么,只觉得看着怪可怜的,反而是他的儿子说的话能勉强明白些,大概是说这妇人的女儿,男子的妹妹最近失踪了。   原本身边还有几个好言相劝的人,不过眼看着这妇人根本听不进去,反而越是被劝哭得越凶,也就各忙各的去了。   岑琬本不欲多管闲事,想要离开,可在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恍惚听见了桃夭的名字,   也觉得奇怪,便停下脚步,问了一句。   “老人家,您的女儿是叫桃夭吗,在宫中做宫女?”   老妇人听到这话突然不哭了,直至看着她,可也不说话,青年愣了一下,随即立刻问道:“姑娘认识我妹妹?”   岑琬觉得奇怪,前些日子还好好的人,怎么会突然不见,有些迟疑地说道:“我偶然在皇后身边见过她一面。”   那青年更是面露急切,显然对这唯一的线索十分在意:“我妹妹十五岁入宫,已在宫中侍奉十年。本是到了出宫的年纪,一切都已经办妥,只在初十那天回家一趟,之后就再无消息,姑娘若有门路,可否帮忙问问?”他说完竟是要跪下,岑琬连忙扶他起来,也有些发愁。   根据桃夭上回的说法,加上今日的所见,这家双亲年事已高,一个宿疾缠身,一个又变得有些神志不清,如今女儿又下落不明,所有重担都落在这位兄长身上,也难怪他会焦头烂额。   两位老人需要有人照料,桃夭的哥哥自然脱不开身,而出了这样的事,总归离不开宫廷和官府,她也没了闲逛的兴致,赶回城中。   岑琬先去了江府,无奈江妙徽并不在家,她只好掉头去了衙门,找霍朝的大哥霍捕头。   霍绎听完,在案牍上仔细记下事情经过,又问了桃夭的样貌特点,才点头道:“这不是寻常失踪,你说的桃夭是行宫的宫女,最好还是先问过宫中的人,确定一下,不然不太好办。我这边也会派人多留意,一旦有了进展就通知你们。”   他说完之后,把案卷交给了几个手下的捕快,之后就心事重重地望着走廊另一边的门,也不知道他在望什么。   岑琬也跟着看过去,不料这一看竟是大吃一惊。   铁门被推开,而刚从那里走出来的瘦弱男子正是她早些时候在擂台看见的人,他上身没有穿衣服,露出了半身的伤疤,只不过身上的伤都不是新伤,而是疤痕和血痂,青紫交错,看起来却比鲜血更令人望而生畏。   如果先前和他比武的人看到这番情形,也许就不会那么自信了。   那个男人此刻刚被解开锁链,穿好了衣服后就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衙门大门,在离开之前,一个捕快还把一柄没有刀鞘,寒光流动的长刀交还给他。   这个人周身戾气很重,眉眼间总是带着不耐烦的神色,就连递刀给他的那个捕快都被他吓得退了一步。   “这个人我早上还见了,好像是在比武,怎么会在衙门里?”   霍绎的目光一直看着着那人离去的背影,“你肯定没看完,这个人非常危险,别看现在放出去了,还是得找人盯着他,还要多派几队人巡街。”   岑琬不解:“怎么回事啊?”   霍绎沉吟不语,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告诉她,许久才道:“此人名叫阎婴,极其凶残,你看到的那场比武原是说好了点到为止,可他一路下来毫不留情,非要把人都赶尽杀绝不可。更要命的是,这场比武还是我爹奉朝廷之命,为挑选西征士兵而设的。”   “这个人武功很高吗?”   霍绎道:“身手不差,但也不是绝顶高手。”   他还没说完,岑琬就闻到了一阵血腥味,另一边又有不少人被带了出来,等她看到那些受伤的人,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变得不太自然,随后也就明白了大概。   和阎婴交过手的人,全都被血浸透了衣衫,不是被砸碎膝盖,就是被割开喉咙,断手断脚的更是数不胜数,而且大多已经死透了,能活下来的已经算是幸运,此刻有人被人扶着勉强走出来,有些已经一动不动躺在担架上被人抬出来了。   好像他们刚才不是和人过招,而是和野兽厮杀过。就算是练了十几年的武人,若从未和他人舍命相搏,也招架不住。而偏偏那些受伤的人其中有很多本身看起来就十分凶恶,手段却比不上阎婴的十分之一。   “这样的人你们怎么会把他放了?”   霍绎无可奈何,手指一指桌上,“这些人已经签下生死状,阎婴还言之凿凿,说什么生死有命,上了战场没有人和你点到为止,说那些人不过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更重要的是,有人保他。”   他说完这些就不再说话,岑琬也不好再问。   之前的江都虽然也算富贵,可并没有什么土皇帝,也没有手眼通天的人,可现在不一样,随行的高官数不胜数,一个都惹不起。   阎婴又偏偏在这样选兵的大事上打杀勇士,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人敢来应召。   擂台毕竟离岑府不远,霍绎嘱咐了她好几句小心这些人,不要到处乱跑,她嘴上说不怕,可出了衙门大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   桃夭的事情还没头绪,又遇见一个残忍嗜杀的阎婴,岑琬一路低头想着,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家门口,都差点忘了自己是偷跑出来的,等抬起头的时候才陡然一惊,连忙跑到一边,而正巧有轿辇经过,轿子里的人掀开帘子,正是江妙徽。   “琬儿?现在天色不早了,你怎么还在外面闲逛?”   岑琬本想向她问桃夭的事,可仔细想了想,又觉得这样直接问有些不太妥当,到底还是没敢说出口。   “我前些日子闯了祸被关在家里,是偷跑出来的。”   她本就打算三言两语地糊弄过去,语焉不详,江妙徽也没细问,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你这样偷偷摸摸也不是办法,不如明日我亲自上门去请,岑先生应该会给我几分面子。”   岑琬求之不得,急忙应下来,又道:“我爹不太好骗,姐姐明日若有空,就真的陪我出去玩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江妙徽想了想,点头答应:“好吧,左右我也没什么大事,就陪你玩一天。”   她们各自回家后,岑琬只觉得心里一团乱麻,尤其是天黑之后,脑子里全是在衙门看到的那些鲜血淋漓,挥之不去,这些又和桃夭的事联系在一起,莫名有种不详的预感,她努力让自己不再想,昏昏沉沉睡过去。 第14章 清明   到了第二天,岑琬便老老实实在家中等候,一直到了午后,江府才来了人。   岑琬带着江妙徽绕着云水书院走了半圈,绕过老旧的矮墙,在一处无人修剪,有些凌乱的树林后面,反而难得露出了一片空地,空地中央,两棵树的树枝长在了一起,江妙徽从前也不过只在书上见过,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真正的连理枝。   这两棵树长得枝繁叶茂,枝丫上早已被系满了红色丝带和许愿牌。   夕阳光辉将满树的红色丝绢映照得更加明丽,这里地处空旷,风也有些微寒,紫芝从身后走来,给江妙徽披上披风,看着江妙徽走向那树,她却没有跟上,而是站在原地,保持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   江妙徽走到树前,将那些愿望一个一个看过去,心事千回百转,最终只化作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这树在这里不知道听过多少情人的愿望,可这些愿望,从来与我无关。”   她轻抚那两条缠绕的树枝,喃喃念道:“鸥鹭鸳鸯作一池,须知羽翼不相宜。东君不与花为主,何似休生连理枝。”   岑琬安静听着,又回头看了一眼紫芝,发现她也正皱着眉头看着她们,只不过看到岑琬看过来之后,竟有些心虚似的移开了目光,江妙徽看起来一切如常,不知怎么,今日反而多愁善感起来了。   江妙徽似乎也察觉了有些不合时宜,笑笑:“只是突然想到,就随口念出来罢了。”   微风吹拂,岑琬隐隐约约能闻到江妙徽身上的淡淡熏香气息:“姐姐好像经常去拜佛?”   江妙徽道:“母亲是个十分虔诚的信徒,我也算耳濡目染,从小跟在她身边,还没懂事就知道经书佛典了,听得最多的就是无常二字。她住的院子里有一棵梭罗树,四季常青,开花时一树雪白,还有阵阵幽香,也是很美的。”   岑琬仔细听着,忽然想到:“我们去的慈音寺里……好像也有一棵树长得很特别。”   江妙徽点头:“那就是梭罗树。传说佛祖释迦牟尼于梭罗树下出生,涅盘时东西南北四方也各有一枯一荣的双树,分别代表常与无常,乐与无乐,我与无我,净与无净,在寺庙中也不算罕见。”   她提起裙摆,走到一节倒下的树干上坐下,静静看着,竟有些入迷,许久才转过头对岑琬笑了笑:   “你是怎么找到这样的好地方的?”   “我也是前阵子才偶然发现的。”岑琬指向另一边,“行宫的水渠也会流经这里,如果是秋天,枫叶落在水流里,还有些红叶题诗的意味了。”   “既有连理双枝,又有红叶寄相思。果然是个适合吟风弄月的好地方。”江妙徽轻笑一声:“有水渠连通,就算划入明月坞的地界,也是顺手的事,不知荀公子是未曾发现,还是有意为之。”   岑琬观察着她的脸色,有意无意说了一句:“上阳东宫的白发宫女,都是苦命人。本朝也是这样吗,比如皇后身边,那些宫女看起来还挺风光。”   “也不会差太多,不过皇宫大内不比偏远行宫,如果被那些妃嫔记得,还是会放出去的。”江妙徽突然有些警觉,“你是不是有话想问,是我姑母身边的?”   岑琬不知她怎么发现的,可事情既然到了这个份上,也只能直说了:“姐姐可记得皇后身边有一位桃夭姑娘?”   “桃夭……”江妙徽想了想,终是点头:“我记得,好像模样很漂亮,但是我好像很久没见她了,出什么事了?”   岑琬正犹豫怎么说,就听到江妙徽有些无奈的声音:   “你从昨天开始,脸色就不太好。琬儿,你知道我自幼被养在深闺,没什么朋友,你又救过我一命,我视你为妹妹一般,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避忌不能说的。”她顿了顿,又道:“你不愿说也没什么,皇后非常多疑,如果不知道是什么事,我不好替你轻易试探。”   “姐姐马上大婚,这话我本不该说,桃夭的事其实和我被父亲责罚,还有那天太子微服出访都有关系。”   江妙徽也没想到一个小小宫女牵连甚广,不由皱眉,“这么麻烦?”   略去了荀致和褚牧,岑琬只说她见到太子醉醺醺的从画舫出来,恰好遇见桃夭照顾,再后来遇到了她的家人,才知道桃夭早过了出宫的日子还未回家。   江妙徽一直静静听着,倒是没表现出对太子不满,点点头。“我明天就去见姑母,想办法打探她的事。至于以后,每隔几天我会派紫芝去岑府请你,不用担心出不了门。”   之后岑琬便一直在家等江妙徽的消息,自从紫芝来了几次之后,父亲对她不许出门的事好像也变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等了许久,终于收到江妙徽的回信,岑琬才知道桃夭已被皇后发落,丢在了城外乱葬岗,她将那封信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还是不敢相信皇后的手段居然如此狠绝,那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不在了,更不知如何面对桃夭的家人,只好托人传话,将桃夭的尸骨收葬后,她才悄悄去看了一眼。   临近清明时节,除了赏春踏青,本也是祭拜先人,扫墓的日子。她既然来了,自然也该去墓园看看爷爷。   说起岑太傅,活着的时候受到世人敬仰,离世后也同样青史留名,是真正的生荣死哀。   他桃李满天下,每年到了这个时候,都会有不少学子带着鲜花和祭品前去祭拜。   可这一次岑琬到的时候,却发现气氛有些不太对,远远看过去,那些围在墓碑前的人群毫无秩序,看起来乱糟糟的,还有不少捕快把守,岑琬察觉了不对劲,连忙跑过去询问,才知道最近有一伙猖獗的盗墓贼四处偷窃,附近的几座墓地都未能幸免。   捕快们知道了她的身份,总不好阻拦家人,只能让开路,让她过去:“还请节哀。今天的事也劳烦姑娘知会岑先生一声。”   围观的人也不禁叹息摇头,看着她的目光都带上了同情和怜悯。   岑琬顺着台阶走到墓室之中,陪葬品被翻得一片凌乱。   岑太傅尸身保存完好,神态十分安详,虽有些僵硬,也不显苍老。可与他并不相配的是,手指交错的姿势不太自然,而且身上多处长出了各种形状怪异的绿色结晶体,在光线晦暗的地下墓室里倒映着长明灯灯焰的细小光点,显得极为诡异。   岑琬即便是下葬当日也没看过他的尸身,不料再度看见祖父的样貌竟会是这种地方。   她自进去的那一刻起,就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终归还是忍不住大哭出声,眼前形成一片水雾,墓室空间封闭,空气稀薄,她哭得久了,头也有些晕,只好强撑着不适走了出去。   外面已经下起了雨,雨水打在脸上,和眼泪混在一起,原本人群聚集的地方已经变得空空荡荡,只有几个捕快仍然坚守。   她没有完全缓过来,微微抽泣着,可无论她如何伤心痛哭,自然都无人应答,耳边只有山风引起松涛阵阵,夹杂着雨点落下的声音,让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安静。   低头之后雨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下,不知过了多久,铺天盖地的潺潺雨幕将她环绕,脚边也溅起一串涟漪和水花。时间久了反而也没了感觉,闭上眼之后,万事万物也跟着一并安静了。   她走出一段,身后好像有人跟来,身上再也感觉不到雨点,岑琬有些僵硬地回头,才发现荀致撑着伞站在身后。   她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也就放弃了说话,向家的方向走去。   或许是因为雨中道路泥泞,或许是因为岑琬魂不守舍,这条回去的路比之来时要漫长许多。荀致也没有多说,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 第15章 谜团   雨一直下,黄昏方停。   街市之上,人潮渐渐散去,行人步履匆匆,都在各自低头想着自己的事,夕阳余晖照在身上,拉下长长的影子。   此时此刻和许多寻常黄昏并没有太多区别,街上只有岑琬双眼通红,还在时不时地擦眼泪,来来往往的人们从她身前经过,有人奇怪地看她几眼,也没多在意。   岑琬擦干眼泪,回头对荀致匆匆行了一礼:“多谢公子。”   她一开口,才发觉自己的声音十分嘶哑难听,咳嗽几声才缓过来。   荀致刚收起雨伞,抖落上面的雨珠,就见岑琬先前哭得用力,此刻有些站不稳,荀致伸手扶了她一把,这才让她站稳。   “我……实在失态。只是没有想到,原来人死了是这个样子,我想到了很多以前的事。”   荀致不知道她刚才看到了什么,只是叹气:“那些被盗的墓葬,衙门自有专门的人处理,不该让你看这些。”   岑琬摇头,声音为不可闻:“为什么人会死呢……”   她抬头望天,看向头顶天空和太阳,还有远处的青山绿水,已经存在了千百年,好像永远不会老。而人自诩万物灵长,生命尽头,竟然脆弱至此,埋在土里,到最后被虫子啃食。   荀致轻声叹息:“太傅也一直是对我很重要的师长。我也曾经历至亲离世,知道这种感觉。节哀顺变的话,岑姑娘应该听过不少。可埋在土里的终归只是一副皮囊,□□凡胎终会腐朽,如果人真的有魂魄,像岑太傅那样的人,应该已经到了天上,俯瞰尘寰了。人生最悲苦之事,莫过于生离死别。可逝者已矣,如果太傅泉下有知,也一定不希望你为了他伤心难过。”   岑琬似乎还在想着在墓室里看到的东西,也不知听进去没有,忽然问道:“人死了之后,身上会有绿色的……晶体吗,一簇一簇的,就像……某种石头一样?”   她试图找合适的东西去形容,荀致听到这种话,又惊讶又奇怪,眉头紧皱,有些奇怪地看她:“自古以来,下葬之前多会放入水银保证尸身不腐,绝不会是像你所说。”   “可我看到的,明明就是这样……”她声音越来越小,不敢去想后面的事。   过了很久,才听荀致道:“岑姑娘说的样子,只有可能是被人下毒暗害,毒性强烈,份量不轻。”   岑琬闻言怔住,哑然失语。   “从初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姑娘一件事,你是否觉得岑先生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岑琬想了许久,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意外的,反而理所当然地点了个头,“公子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了,很多人,包括我都是这么觉得。爷爷辞世的前几天,父亲去外地访友,不料在他尚在外地的时候爷爷突然病重,等父亲从千里之外赶来,连头七都过了,还是没有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父亲一直对此耿耿于怀,认为自己不孝,以致性情大变,后来连那位外地的朋友也不再联系了。”   “我那时还小,不知道他是什么感觉,也没想到爷爷的死对他打击那么大。”   事情已过多年,她自是觉得理所当然,可今天在看到了那样的景象,又见荀致的反应,总觉得此事复杂了起来,似乎另有隐情。牵扯的又都是自己的至亲,父亲绝不会愿意提当年的事,如果知道了今天的发现,或许会改变主意……   那时年纪小,不太懂事,只有这些话从各种人的口里重复,根深蒂固,扎根在她的记忆里。   可她现在再度回想,却觉得越想越不对劲:“公子为何出此一问?”   “还记得我在明月坞和岑先生说过的话吗?起初觉得不对,随口开个玩笑。没想到先生居然应下了。”   “我说的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不是一两件,而是全部,包括临川,君孟,也从来不是岑先生的学生。或许他怕我难堪,又或许他是将计就计,反过来和我玩笑,事到如今先生也没有将此事戳破。我只是觉得,认下几个不认识的学生和旧事,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必要。”   岑琬心中被疑惑填满,在她记事以来的印象里,父亲从来就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   此时疑点重重,岑家一直游离于权力之外,如今突然攀上齐王,父亲也在暗中谋划,做了很多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好像很多事情都变得越来越陌生。   “一旦开始怀疑一个人,后面就没完没了的,假的也会变成真的,我也不过是猜想,岑姑娘实在没必要因为一个外人的话伤了感情,或许有机会坦诚相待,就会真相大白了。”   岑琬点头:“公子说的话我记住了。那天倚红楼的画舫上,是不是有齐王的人?”   荀致看着她,沉吟许久,才给了她答案。   “是。”荀致轻笑一声:“你倒是信得过我。如果只是寻花问柳,并不能动摇太子的地位,可如果他一去不回,陛下又恰好遇刺,那至尊之位又该归于何人呢?”   “所以当时你是因为这个才决定救他的。”如此想来,齐王着实用心险恶,连自己的父亲和兄长都能痛下杀手,太子再怎么不济,也不似他那样凶狠恶毒。她沉吟许久,语气认真道:   “不管怎么说,那时你都帮了我,也帮了太子。”   “你可不要太相信我了,也别太相信别人。”荀致看着她,目光看不出情绪:“你要知道,坏人也会做好事,好人也未必事事都无愧于心。”   岑琬摇头,反驳道:“可是想骗人的人,一般都不会说自己是坏人。不过你说的这些,我也要好好想一想。”她叹了口气:“本来江都很安静,自从春天开始来了好多人,各有靠山,各怀心思,我已经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好是坏了。生怕什么时候说错话做错事,引来数不清的麻烦。那些权力之中的尔虞我诈,我算不上讨厌,可总也没办法喜欢。”   “各为其主,既然心甘情愿入局,只要不伤害无辜,在我看来倒也不算太坏。初到世间,可谓人人无不是心思单纯,可随着年岁见长,反而成了一种奢望了。身在局中,没有人可以一尘不染。专心念着一件事,要去争些什么,有时候顾及不了其他了。”   听荀致说完,岑琬便沉思不语,之后也无人说话,等到他将岑琬送到了家门口,天色也暗了下来,荀致便独自在城中信步闲逛。   月光照在桥下的流水上,光华流动飘忽。水流拍打岸边的青石,干净的水面上只有夜风吹起的涟漪,很快风停了,水面的波纹也跟着停下,   城中最近热闹,到了晚上也是车马喧阗,落花飘落一地,风送花香,飞驰的马蹄也带起一阵落花。 第16章 饮酒   荀致随意坐在路边的亭中,在一片樟树林之后,藏着一处宅子,最近被齐王暗中买下,他在市井之中结交策士游侠,经常在此宴客,颇有效仿战国四公子之意。萧嘉背靠母族王氏,多年积淀经营,人脉和实力也不容小觑。   荀致正想着,就听见远处有人叫他,那人快步走来,正是萧嘉本人:“今日清明,不少人都出去赏春踏青,望之这个时辰才回来,真可谓是尽兴而归了。”   荀致向远处看了一眼:“殿下好像正在宴客,不去陪客人吗?”   萧嘉笑道:“不用管他们。我刚得了些好酒,你我好久不见,今日可要喝个尽兴。”   这亭内本就有石桌,很是方便,也不用另找地方,萧嘉唤人取来两坛好酒,摆在桌上,开坛倒酒,连饮数杯,脸色突然阴沉下来:   “望之或许觉得陪着小姑娘胡闹很有趣,可我这里损兵折将,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荀致也未觉惊讶,十分坦然:“昨日小酌两杯,一时兴起,怎么还会有下一次,如果殿下心中过不去,折损的人手,砸坏的东西,我都折算成银两赔给你。”   “那些黄白之物,你我都不缺,再说了,本王哪有那么小气,会和你在乎几个钱,那笔账不必算了。”他直直看着荀致的眼睛:“那位可是太子,你觉得胡闹二字就可揭过吗?”   荀致语气如常:“如果储君出了事,就会政局动荡,人心不稳,多出不少无妄之灾。而且殿下也知道,仅凭这种事,不会动摇太子的根基。”   萧嘉颇为愤恨:“本王当然知道,可江家铁板一块,江丞相老奸巨猾,根本无从下手。”他冷哼一声:“我一直觉得你是洒脱之人,没想到也有这么迂腐的一面。父皇有那么多儿子,有人无德无才,自然退位让贤。”   “只是希望日子安生些罢了。”   “你比起以前好像话少了很多。宁远侯还在的时候,你可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再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大多谨小慎微,一点不像意气风发的少年人。”萧嘉一直看着荀致,说到后来,语气似乎有些惋惜。   荀致笑笑:“殿下又何尝不是,我们都长大了,不能万事都听自己的心情。”   “当年如果不是江丞相想扶持自己的亲信,时时进谗言,你父亲也不会在战场上白白牺牲。太子是和他一路的人,我不信你心中毫无芥蒂,你也不必在这江都建什么行宫。”萧嘉看着明月坞的方向,“这行宫倒也不错,既具神髓,也不失气势。江山如画,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都希望有一番作为,望之可是觉得,平生志趣难以放手施展,所以借此略抒襟怀?”   荀致笑了笑:“都说乐者无意,听着有心。虽然营造宫室与奏乐不同,不过艺有相通,。殿下这一番见解,当真令我受宠若惊。我不过逆旅行人,随时可能身陷困顿,所做的一切,但求自保而已。”   “你真这么想?”   荀致点头:“当初年少气盛,现在想想,皆是因为父母纵容,如今双亲皆已作古,心绪也不似当年。我也和殿下一样,有些怀念,所以那天才答应了岑姑娘帮忙。如今战乱之地有多少人流离失所,而我至少还活着,衣食无忧,读书习武,见这广阔山川,虽做不成什么大事,可胜在悠闲自在,也该知足了。”   萧嘉静静看着他,似乎在审视什么,当年前朝贵族受到大梁厚待,荀致生在阜胜之地,自幼繁华入眼,和许多王孙一样的慵懒散漫,或许是荀致比起那些纨绔公子略有些才华,年少时颇有傲气,反而更高深了些,让人看不懂了。   可到了如今,看他这终日散怀山水,萧然忘羁的模样,好像确实是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萧嘉神色略缓,“少年锐气,也不过就这几年,在如今的我看来,亦是短暂珍贵,年少光阴弹指一挥间,若是年华逝去,纵然雄心仍在,也是求不来了。罢了,顺其自然就好。”   荀致起身作揖:“多谢殿下成全,日后若有在下能够效劳的地方,自当倾力而为。”   他这话不咸不淡,既不是投诚,也不似对权势忌惮,萧嘉并不满意,嘴上却没表现出不悦:“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眼下确有一事,想请望之帮忙。我最近打听到了乔敏先生在钟山上隐居,又怕冒昧前去会有些冒犯,他也是昭囯旧人,或许你可帮我。”   乔敏一代大儒,与岑太傅当年也是不分伯仲,齐王的意思是想请他出山。   荀致似有为难:“只怕他心意坚决,不是我能改变的。 ”   萧嘉轻啜了一口酒,“如果是简单小事,也不会问你了。”   “乔公喜欢安静,我也只是逢年节去过几次,偶尔陪他下棋,殿下既然提到,我也就明说了,在江都这么些年,我发现了一件怪事,实在想不明白。”   萧嘉闻言,也有些好奇:“是什么?”   “岑先生好像从未去钟山拜访过。”   这个答案令萧嘉有些意外,但他很快就恢复了笑容:“这其实没什么,乔公相熟的是已故的岑太傅,至于岑先生,他性情孤介……甚至可说有些孤僻了。这些日子想来你也能看得出,他一心治学,确实不善交际,更何况,君子之交淡如水,自然不像俗人那样非要蜜里调油,朝夕相处。”   荀致似乎认同了萧嘉的解释,未再纠结:“若是想请他出山,殿下还是亲自拜访,方显诚心。不如殿下先行一步,看看是乔公是何态度,再做打算也不迟。”   “也罢,刘备请孔明出山都要三顾茅庐,本王连试都没试。只不过既然要去,两手空空总不合适,奇珍异宝他不稀罕。而寻常俗物,只怕入不得乔公的眼。 ”   荀致笑道:“其实殿下不必对此太过执着,这种事最重要的是一颗诚心,如果说非要带些什么……”   他看了一眼桌面,“以我拜访多次的心得,这些窖藏老酒倒很合适。”   萧嘉年年精心准备给皇帝太后的贺礼,对上了年纪的人自有一套送礼的技巧,乔敏年事已高,这样绝对不合适,他只当荀致是在开玩笑,而在荀致面前,萧嘉只觉得不管自己是拉拢还是威吓,他都无动于衷,也有些恼火,又不好发作,此情此景,只能喝起闷酒。   二人对酌,不知不觉就喝到了深夜,萧嘉第二天起来,还是有些晕乎乎的,不过到了钟山脚下,山风一吹,他的酒意就醒了大半。   这一路雾霭弥漫,云水萦回,钟山的山势巉岩嵯峨,到了高山之巅,更觉得云蒸雾绕,四下缥缈,像在云端行走一般,看不真切。   此处毫无人间烟火气,反而有种遨游太虚,俯视凡尘的仙家气派。 第17章 拜访   萧嘉走过山涧,又穿过索桥,才到了乔敏的住处,叩响大门,随后就看到一个道童模样的年轻人从门后走了出来。   他面带微笑,十分客气:“小兄弟,在下乃是大梁齐王萧嘉,是来拜访乔先生的,麻烦你进去通报一声。”   那道童在来人的脸上扫了一圈,语气冷淡:“诸位请回吧,师父说了,他只见自己认识的老朋友。”   眼看他要关门,萧嘉连忙拦住,“小王上山这一路没看到有什么人家,乔公在这高山之上隐居,吃穿住行都不方便。所以带了些礼物。”   道童将齐王带来的礼物简略翻了翻,发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是衣服绸缎,金银财宝之类。直到他闻到了一阵香味,才立刻被吸引了过去,那是一个红漆木盒,里面放着烧鸭,烤鸡,几盘凉菜、点心,还有一壶老酒,他便不客气地一一端出来摆好,坐在门前台阶上吃了起来。   萧嘉也不好说什么,原本那些吃的足够三四个人的分量,没想到这个道童看起来瘦弱,胃口居然这么大。   等到他酒足饭饱,萧嘉又问了一遍是否方便,而那道童仍是一脸冷淡,斜眼看着他们。   “想见先生,就仅凭这些吗?”   “你不要得寸进尺。”齐王身后的几个侍卫已经抽出刀来,道童脸上毫无惧色,只是冷冷看着,反倒令他们有些尴尬。   萧嘉只好打圆场:“我这几个手下不懂礼节,见笑。”   “刚才拔刀的时候不见你挥手阻拦,这几个手下看起来有恃无恐,明明就是你的意思。如果真存了杀意,此时此刻我大概已经人头落地了。”   萧嘉没想到被这样小小年纪的人轻易看透,还久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即便是平日八面玲珑的他也不禁面露尴尬。   “这是师父立下的规矩,一旦通融了一次,就会有很多人来访,到时候只怕根本拦不住,而且我忘了告诉你们了,师父他一大清早就上山采药去了,这时候根本不在家。”   萧嘉一愣,没想到这小道童在这里说了这么多废话,实在不识抬举。他只想见到人,一时也忘了探寻为什么乔敏需要采药这回事,耐着性子问道:“他是什么时辰走的?”   “鸡鸣之前。师父年纪大了觉少,就算睡着了也很轻,一点动静就能被吵醒。经常早早出门,如果想和他比起得早,除非你不睡了,他萍踪不定。不要说你们,就算是我。今天见到,或许明天就见不到了,而且你也别等他回来了,师父带着饭出门的,你们在这里等,我可不管你们吃饭。”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吃剩下的空盘,不知是出于心虚还是出于对贿赂的报答,“不过……明天来可能有戏。”   无奈之下,萧嘉告辞离开,本以为就算再来也是一无所获,不过话都说出去了,为了显示诚心总要走个过场,没想到第二天的时候,乔敏果然在家,而且还亲自为他开了门。   他心中大喜,只见乔敏须眉皓白,道骨仙风,一身的仙人气派,与想象中的模样相差无几,只是等萧嘉走近之后,闻到了一股酒气,他这才发现,乔敏手里正提着一个精巧的酒壶,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乔敏拉到屋里喝酒了。   萧嘉从没想过有一天能和乔敏一同饮酒,一杯接一杯,根本来不及思考,可即便他自认酒量不差,也不能这样没完没了的喝。只能趁自己还算清醒的时候,尽快和乔敏说明来意。   乔敏听他说完,也将酒杯放下,沉吟半晌,才道:“你要请我出山辅政,是辅佐你,还是辅佐皇帝?”   萧嘉不敢胡言,恭敬道:“当然是辅佐父皇。”   “如今天下安居乐业,野无遗贤,哪里还需要我这种时日无多的老人呢?”   “天下清明的治世自然人人向往,可这些赞美之词如今多被奸人所用。歌功颂德,乔公听听便罢了,不可当真的……”   乔敏连连摆手,“你应该也听说过,我自辞官之后,就去了清风观修道,多年过去,已是方外之人,早不管红尘俗事了。富贵于我如浮云,老夫我也不喜欢被礼法规矩束着。蝇营狗苟,在那方寸之地钻营生存。今天看你我有缘,请你进来喝两杯,没想到你转来转去,还是这些事情。”   萧嘉解释道:“小王并非有所求,只是一直心中仰慕。而且先生,年纪大了,不好再这样饮酒。”   事到如此,萧嘉只怕说多错多,而乔敏显然也听不进他的话,仍是一杯复一杯的喝酒。   这样没完没了的喝,又喝得又快又猛,很快就有了醉意,萧嘉甚至有些神志不清了,他在半醉之间也暗自苦笑,不知道自己这几天都在干什么,又生怕在喝醉的时候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对话,只好在理智尚存的时候告辞离开。   不料乔敏居然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居然要起身送他,萧嘉受宠若惊,生怕这位老先生出事,他自顾不暇,又要担心别人,只觉得头更疼了。   而乔敏似乎很乐意看他头疼的模样,反而自己在屋里大笑起来。   萧嘉前脚刚走,荀致就进了门,却看到乔敏走路乱晃,刚要去扶,就被乔敏推开,“哪里需要扶,我不过做做样子。”荀致一松手,才发现他眼神明亮,原来刚才的样子全是装的。   他一进门就闻到草药的清香,果然很快就看到了在窗前晾晒的药材,屋内没什么多余陈设,几乎都被书占满了。   他辞官之后就开始研究医道,常去附近村镇治病救人。   荀致看了一圈,笑道:“世人大概不知道,乔公还是一位妙手回春的神医。”   “这本来就是我的老本行,考功名才是半路出家。不过我脑袋聪明,学什么都很快。你也不错,我已经看到你的手笔了,听说皇帝有意让你去长安做官,当本朝最年轻的司空大人。”   乔敏的语气并无不屑,反而颇为感慨:“未曾入世谈何出世,也好,年轻人,总要走一遭。”   荀致道:“我其实没想那么远,也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不过有齐王在,他是不会让一个不能为之所用的人身居高位的。”   乔敏道:“这些日子,其实也不止他一个人找过我,这几位皇子,看似无欲无求,实则各怀心思,他的太子兄弟要娶江家姑娘,连带着其他人的心也定不下来了。”   “乔公看起来置身事外,其实还是很关心朝中风吹草动的。” 荀致看了一眼散乱的酒坛,弯下腰帮他收拾起来,看到这间屋子的布置,玩笑道:“乔公一直在山林之间隐居,岑太傅当年可是开坛授业,大隐隐于市,这样看来,您略逊一筹。”   乔敏哼了一声,“我只想清净,心已经淡了,更没心思争这些虚名。”   “这个世道早就没有清净可言。您可听说,最近钟山附近有不少山匪和盗贼聚集? ”   乔敏采药时也听渔人和樵夫说起过这事,但他毫不在乎:“我两袖清风,这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想来就来。不过我听说,这伙贼人似乎是盗墓贼,就连岑家的墓园也被盗了,此事当真?”   “确有此事。”荀致怕他无法接受,没说得太细。   乔敏活到这把年纪,早就看淡生死,听到这事,也勃然变色:“这些狗贼当真可恨,如今边境动乱,不去从军,反而开始打家劫舍,连死人也不放过,对了,他的家人可还好吗?”   荀致点头:“前些日子我邀请岑先生题字,刚刚见过,琬儿姑娘颇有几分太傅当年的风姿。”   “是吗?上一次见她还不会说话。”人上了年纪,似乎都是更喜爱孙辈,乔敏叹了口气,“老夫也该趁着腿脚方便,去看一看。” 第18章 拜访   岑府前后一片寂静,仆人们往来忙碌着,可每个人脸上都是战战兢兢的样子。   自从上次大小姐偷跑出门被发现之后,岑绪就大发脾气,将岑琬教训一顿之后,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好几天没说话了。   岑绪这次没罚任何一个人,从岑琬到府中的家仆,既没挨打又没挨骂,可每个人都整天整夜的不敢大声说话,简直比挨打挨骂还难受。   只有岑琬坐在回廊边上发呆,她旁边的雪奴刚睡醒就又打了个哈欠,又是舔爪子又是洗脸,之后又合上眼接着睡了。   岑琬看着它叹气:“我可真羡慕你。”   阿福不敢去岑绪那里,拉着丫鬟梨云来找大小姐,问她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什么都没说。”   阿福一脸不信,“小姐肯定说了,只是自己没有感觉到。”   岑琬看他一脸笃定,坚信不疑的样子,无奈:“真的没说,光是听爹说了。”   阿福其实非常话痨,一句接着一句,同样的话重复好几遍,岑琬对他有理说不清,阿福还硬磨着她,非要把前因后果都听一遍,   “晚上回家的时候明明没人发现,我以为没事了,结果隔天晚上就把我骂了一顿,问我和谁出去了,明知故问。”   阿福听得认真,试图从一字一句中找到什么蛛丝马迹,听着听着反而茫然起来,只好看向梨云,梨云想了想,“是荀公子把小姐送回来的。”   岑琬又对阿福道:“我爹就像你刚才那样,问我遇见荀公子之后都说了些什么,为何那么晚回来。然后我问了爷爷的事。”   那时她也很生气,父亲咄咄逼人,回想起来竟不太记得自己情急之下说了什么。   “结果爹就问我记不记得曾参杀人的事,叫我不要胡思乱想,听了别人的挑拨。”   这下梨云和阿福都听不懂了,阿福困惑道:“怎么又冒出来一个人,最近城里有命案吗我怎么没听说这事?”   梨云也摇头:“我也没听说过这个人。”   “不对,都说什么啊。”见他们两个一脸不解,岑琬叹了口气,还是耐着性子讲了起来:“曾参是孔子的学生,在他的家乡费地,有一个和曾参同名同姓的人在外乡杀了人,就有一个人把这消息告诉了曾母,曾参向来都是好学生,曾母自然不信,听到这消息后依旧如常织布,一会儿又来了一个人跑到曾母面前说曾参杀人了,曾母还是不信,直到第三个人再来报信,曾母便再不怀疑,马上扔掉梭子逃跑了。”   阿福和梨云纳闷,本来说的是身边的事,怎么说着说着讲起了故事,可听完反而更糊涂了。   阿福已经放弃了思考,梨云也不再纠结,劝道:“小姐,去认个错,道个歉吧,这样不是办法。”   不料岑琬坚决不听:“那可不行,好不容易没人管我,这一道歉又不能出门了。挨骂这种事一来二去,就习惯了。爹肯定是被什么人惹到了,非要拿我撒气,才不管他呢。”   梨云轻声道:“夫人早亡,老爷这么多年也不容易。”   岑琬只是摇头:“我小时候就感觉到了,我爹对陈年旧事讳莫如深,肯定有事瞒着我。”她又看着家中的家丁,除了门房的几个,都是自己记事后新来的人,根本无处可问。但如果真如父亲所说有人要挑拨离间,这又是为了什么?   阿福如梦初醒,突然拔高了声音,大喊一声:“我知道了!”   梨云被他吓了一跳,略带嗔怒地推了他一把,岑琬则是有些怀疑:“你知道?你知道什么?”   阿福少见的有些不好意思,“我是说小姐刚才说的那个故事,按照老爷的意思,是觉得荀公子说了些什么怪话,挑拨你们父女关系?”   岑琬本就不指望他知道什么内情,也没在意,没想到他是刚刚回过味来,笑道:“你还挺机灵的。”   阿福嘿嘿一笑,随即又陷入沉思,“不对啊,就算荀公子真的是在胡说八道,他图什么啊?”   岑琬摇头:“我也想不明白,他们两个一定有人有问题。”   阿福听到这话,有些惊讶:“小姐,你可不能怀疑自己亲爹啊。”   “没有证据之前,我不会怀疑任何人。至于荀公子,我不仅不要离他远,还要离得更近一点,正好他如今也离我不远,可以时常去看看,说不定能套出些话来。”   见阿福的神色有些古怪,岑琬又道:“我倒是想从家里找线索,可你看看我爹那个样子。而且他也说了,世代相熟的故交要多来往,互相照应。”她面色微沉:“阿福你记住,要是敢透露半点风声,我绝饶不了你。不过,你如果乖乖听话,我也不会忘了你的好处。”   见岑琬这样直直看着自己,阿福也觉得有点瘆得慌,干笑一声:“小姐放心,我拎得清的,别看平时我爱胡说八道,那都是不痛不痒的玩笑,大事上阿福绝不含糊。我从做下人第一天就知道了,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这话一直铭记在心,片刻不敢忘。”   他朝梨云使了个眼色,面露得意,小声道:“学着点。”   梨云被阿福这么一说,也有些慌张,她又不像阿福那么能言善辩,连忙跪下:“梨云听小姐的。”   岑琬扶梨云起来,她一直看着二人的反应,观其言不如审其行,阿福嘴上说的好听,其实远不如梨云可靠。   她的目光落在阿福的笑脸上,之后也笑了起来:“让你留在这里真是屈才了,江姐姐是未来的太子妃,我看阿福这么有本事,就是去当掖庭令也绰绰有余,你如果想要大富大贵,我可以替你美言几句,把你一起陪嫁进宫去。”   阿福的笑容突然凝固,心中暗叫不妙,他本来还想着日后去了长安再见风使舵,不过如今看来,长安那种地方还是不要去的好,管他有多富贵,根本没有留在故乡老宅自在,更不能去当太监,又看了一眼身边的梨云,暗自纳闷,怎么说多错多,到头来还不如什么都不说。   阿福正想着,就见岑府管事急急忙忙跑过来:“小姐,在钟山隐居的乔敏先生来了。”   岑琬点了个头,并未太上心,可管事过了半天,仍站在原地看着自己,她莫名其妙,问道:“和我说这个干什么,乔公自然是来找我爹的。”   “老爷说不见。”   众人皆是一脸惊诧,乔敏隐居多年,从来没人请的动他,今天居然登门拜访,实在是太大的面子了,更何况他是长辈,决不能这样无礼对待。   岑琬只能跟着管家到了门口,门前非常喧哗,全是文人士子,其中不少还是父亲的学生。   她没有办法,只好替岑绪招待,将乔敏迎到了客厅,又是上茶又是寒暄,不敢有丝毫怠慢,过了一柱香时间,岑琬只觉得笑得脸都僵了,也早已词穷,岑绪还是没有出来见客的意思。   乔敏一壶茶都快喝完了,也觉得不对,“怎么还不见岑绪出来?”   岑琬已经派人去请了好几次,不料父亲还是不见,她眼见实在拖延不住,一时半刻也想不出什么好的托辞,只好实话实说:“大概是我前几天惹了父亲生气,他这几天都自己在书房里,不愿见人。”   不料乔敏冷哼一声:“哪里是因为生你的气,明显是不愿意见我。”   他说罢,从怀中拿出两个精巧的白玉瓶,递给了岑琬。   “琬儿,这个你拿着,就当做老头子给你的见面礼。我记得你小时候身体不好,这瓶子里,是我用千年芝草配成的灵药,不仅强身健体,还能美容养颜,也算一点心意。”   乔敏顺便把药方也留下了,岑琬粗略看了看,那药方上的东西十分难寻,十种里有八种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方子到她手里,也和没有差不多。   难得乔公有这样的心意,岑琬连忙向他道谢,乔敏对她十分客气,似乎也没生气,赫然就是一位温柔慈爱的长者,可等到岑琬将他送到门口之后,反而感觉外面的动静不太对劲。   外面围了一群人,情况不明,岑琬不敢贸然上前,只好透过门缝偷看。   只见乔敏背着手,回看了一眼岑府的大门,脸色很是不好,“有人名气大了,自然不记得我这个乡野村夫。可惜啊。”   周围围观的文人士子相劝他,又不敢上钱,只是傻傻围成一圈,反而惹得乔敏更加生气。   “看什么看,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跟你们一样,有什么好看的。”   他都这么说了,旁人就是本有一车的话要说,也憋回去了,岑琬眼看着他扬长而去,引得一条街上的人都来看热闹,街坊邻里都在议论,也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感觉。   她也听过不少名人晚节不保的事情,没想到了父亲这里,无关酒色财名,而是自我陶醉。   岑琬试着找些长辈去问问当年的事,家里几乎没有什么知道当年内情的人,可以算得上亲厚的,大概只有去找霍将军了。   在她看来,这事绝对不仅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不料霍将军那里的说法却是再简单不过了,他说乔敏年轻时候就这副古怪脾气,老了也一点没变。只不过当年人们说恃才傲物,现在的说法好听了一点。但对乔敏先生来说,不管是那种说法,都无所谓。按霍将军的意思,他们二人之间的嫌隙也无非是文人相轻,人总是会变,道不同,时间一长,自然就疏远了。   这个说法并不能让岑琬信服,过了不久,岑绪好像忘了这回事,就像从前一样,也不再怪罪她的忤逆和任性,一切就像没发生过一样。 第19章 远行   日子总在不经意间过的很快,眼看着就离江妙徽出嫁的日子越来越近,岑琬常去陪她,深闺中的日子平静无波,可她这段日子也颇为忙碌,不是为了出嫁,而是另一件事。   江南一带最近不算安生,一场水患冲垮了江堤,大片农田被淹没,连带着物价飞涨,百姓怨声载道。   朝廷的赈灾款项需要重重审批,点算清楚之后才能指派发放,其中要耽搁不少时间,并不能救急,倒不如民间义士的钱更有用,不过此次与往年不同,皇帝的御驾就在江都,那些当地望族和富商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扬名的好机会,一个个都大方出手,这次赈灾,竟是几年来最有效率最齐心的一次。   江妙徽也帮忙赈济灾民,每天都要在厨房忙活半天,大多以江府的名义,用的也是父亲的俸禄,不过这次江丞相却并未居功,反而把所有的好名声都归到了女儿身上,加上有皇后替她美言,江妙徽美名更盛,灾民个个都说她是活菩萨。   只有岑琬知道,江妙徽除了给灾民准备粮食之外,还另外准备一个食盒,里面饭菜丰富,从热菜冷拼到各色汤羹,无一不有,每天不带重样,全都是送给她那位表哥的。   在那之前,褚牧每日住在寺里,吃的都是素斋,住的也不讲究,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岑琬每天闻着这些饭菜的香气,真有点担心褚牧以后能否习惯。   紫芝将一壶糟烧还有烧鹅放到食盒里,又想到什么,到厨房的隔间里拿了一筐新鲜的水红菱,用纸袋包好放进去,才将盖子盖上。   岑琬看着她忙活,也剥开一个菱角吃起来,入口鲜嫩脆甜,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可惜和那些大酒大肉放得近,一不留神就完全串了味。   送饭菜还不算完,褚牧因为缺钱,常常将自己的字画拿到集市上去卖,可他既无名气也无知音,结果总是不尽如人意,最后那些画,基本上都是紫芝找了各种人隔三差五买回来的,江南多雨,有一天她没带伞,一路小心护着那幅画,自己淋得湿透,也没淋到那画分毫,当真是视若珍宝。   江妙徽为他做到这个份上,真可谓是仁至义尽了。外人看了难免不会想多,为了避免闲话,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偷偷摸摸的。   可越是如此,事情总是显得有些欲盖弥彰,岑琬也觉得这两个人不太对劲,有点担心,可一切明明又全都如常进行着,江母怕女儿远嫁寂寞,除了带上了从小到大照顾她的家仆 ,还准备了伎乐和伶人,这几天从早到晚,陪嫁和聘礼运进抬出,清单也被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江府的每个人都是从早忙到晚。   岑琬看着江妙徽的那些陪嫁,箱子里的各色宝石和珍珠散发着诱人光晕,成套的钟鼓琴瑟摆满了院子,在她的认知里,这些已是富贵到极处的排场,而江妙徽最终要去的地方,只怕更加贵不可言,那才是她最终归属的地方。   合欢花已经开了,远远望着,聚拢成一片朦胧的粉色云雾。   江妙徽一切如常,没有不高兴,也没有喜不自胜,她在江都长大,唯一表现出的感情,就是对这里的留恋不舍,出嫁前一天的夜里,她也是静静坐在院子里,听着月下虫鸣,静静等待着明天的来临。   六月十四,黄道吉日。   入夜之后,送亲的车队渐渐靠近,江家所在的长街上也挂起了一路红灯笼,令整个街道变得灯火通明,红纱映出的火光柔和温暖,与送亲队伍的颜色连成一片,灯火辉映,分外的美丽和谐。   江都是全国数的上的富庶之地,可就连城中的富户也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气派。实在是经年难遇的盛事。   围观的行人摩肩接踵,附近的城镇村庄都有不少人赶来凑这次热闹,即便是远远看上一眼也觉得值得。   明灯下,太子一身红衣,风神俊朗,跨坐在高头大马上,在他身后跟着的马队也整整齐齐行来,一路不时可以听到各种各样的赞叹之声。   江妙徽一身绫罗彩绸,凤冠霞帔,无声走上了喜轿,街市鼓乐喧阗,十里红妆,一派繁华喜气。   一阵炮竹声过去后,地上覆满了鲜红的爆竹纸。   江家权势之盛,如今放眼朝中,再也无人可以威胁到他们的地位。江氏族人筹谋多年的一桩心事,可略微放下了。   车马辚辚,车队在一片喜悦庆贺声中向着凤凰楼方向驶去。   太子大婚过后,帝王巡幸的车队也要启程折返,路途遥远,长时间的奔波令人疲惫,岑琬反而乐在其中,长路漫漫,经过无数的城郭和人家,一直从盛夏走到了初秋,到达长安时,已是残红遍地,流霜满庭,不少深红浅黄的落叶落在河流中。   皇城之中车水马龙,岑琬探出头向外看,这里是她过去只在故事里和诗中读到过的地方,不知道是怎样一个富贵温柔乡。   不过她还未来得及去四下游览,就先应邀进了宫。   皇宫的高墙比之外面高了不止一截,楼阁连云而起,宫殿雕梁画栋,涂饰各色髹漆,远处凤阁龙楼直连霄汉,远远看来也觉心生敬畏。架于高空中的狭长复道凌空交错,连接各处宫殿。   两队巡逻的士兵刚从身边过去,又顺着侧门一路向皇宫深处走去。   由宫女引路,岑琬一路走到了东宫,一进殿门,就看见太子妃正被两个宫女侍奉服药,味道清苦的药汤还冒着热气,江妙徽拾起两枚乌黑的药丸,就着那晚药喝了下去。   将药丸服下之后,江妙徽就令服侍的人都退了出去,大殿中再无他人,岑琬快步走到她身前,只见她未施粉黛眼睛发红,眼下也泛青,憔悴了许多。   “姐姐怎么病成这样,殿下来看过吗?”   江妙徽微笑摇头:“不碍事,只是有些累。太子是储君,每日要见那么多人,总不会只围着我转。宫人刚才还都说即便生病,太子对我仍是爱重,送了多少奇珍异宝,她们也跟着沾光。只是我实在没有什么说话的人,所以叫你过来。”   她一边说着,一边对镜梳妆,将如云高髻上别好金钗,簪花于冠,又换了一件珊瑚色的曳地长裙,寻常人这样打扮,必定会俗气,而她却丝毫不显,反而愈发光彩照人,等她梳妆完毕,便再也看不出半分憔悴,仍是那个艳冠群芳的太子妃。   江妙徽表面性格温和,实则淡漠孤高,除必要之事之外,没有兴趣与深宫妇人闲聊。她刚刚搬来没多久,这宫殿空空荡荡,很多东西都不齐全,最多便是莳花弄草,打发时间。   “姐姐该出去转转,别总闷在屋里,时常记挂这病。”   “皇宫再大,也不过就是那些地方。江妙徽显然对此兴致缺缺,不过有个地方,我想你应该很喜欢。从前都是你告诉我哪里好玩,今天也让我一尽地主之谊吧。”   岑琬从来不知道皇宫这样大,两人缓步慢行,走了很久才到。   从花园后的摘星楼一路拾级而上,爬到楼顶,在极高之处纵目远眺,皇宫内外秩序井然,在这样的高处看来,红尘万丈渺小如沙砾,不值一提。   江妙徽向着南方看去,“都说八水绕长安,可惜这里不能登山观海,这个时节,如果在杭州,应该已经可以看到钱塘秋潮了。”   她轻声叹气,“来疑沧海尽成空,万面鼓声中。该是何等壮观。”   岑琬一路顾着看新鲜,可说是有些乐不思蜀,从没想过江妙徽竟是这种心情,听到这话也觉得难过,“从前只在书上读过深宫寂寞,今天亲眼看到才知道,镶金裹玉宛如枷锁,真不是个好去处。”   江妙徽轻轻摇头,示意她不要多说。声音几乎微不可闻:“太子他能做到这般,已经很不易了。”   按说她与太子刚刚新婚,关系不会差到哪里,只是江妙徽看起来无心争宠,不过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岑琬也不便多说,只得无言沉默。 第20章 宫闱   等到从摘星楼下来时,岑琬忽然听到了一阵清脆的笑声,而且越是下到底层,那声音就越来越近,不过这声音听着陌生,似乎没人认得,江妙徽也觉得疑惑,看向扶着自己的侍女。   “是什么人在笑? ”   紫芝起先还道是谁如此不知礼节,明明看到太子妃的仪仗在此,还这样肆意,她先行去探路,回来的时候反而是一脸笑意:“是娘娘的婶母秦国夫人来了,今日进宫赴宴的。”   紫芝话音刚落,江妙徽也恰好走出了摘星楼,正好看见一位少女一边荡秋千一边咯咯笑,旁边站着一位盛装的贵妇人。   还不等她说话,那妇人已向这边看来,拉着原本在荡秋千的少女过来行礼。少女这才止住了笑,如一只轻盈的蝶翩然落下,一阵风似的到了她们面前。   江妙徽与她寒暄一阵,看向了她身边的少女,“这位妹妹是?”   秦国夫人笑道:“是懋棋。妙徽你看,江家这么多姐妹,也就只有她有几分像你。”   江妙徽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懋棋妹妹,都长这么大了。婶婶说你像我,懋棋觉得呢?”   “妙徽姐姐是百年难遇的佳人,像姐姐有什么不好?我求之不得。”江懋棋说得无比真诚,看起来确是发自内心,并且引以为傲。   岑琬细看之下,眉目之间,江懋棋确实和江妙徽有几分神似。她的年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了多少,神态却十分天真烂漫,总是笑嘻嘻的,举手投足,还有说话的样子都像个不知世故的孩子,唯一一点便是她太过好动,今日又穿着不习惯的繁复衣裳,总能听见衣袖磨擦的窸窣声,在宫外还好,可在深宫之中,尤其是在江妙徽身旁,尤其显得举止不够庄重。   江妙徽又和她们说笑几句,便转头对岑琬道:“今日说好了,黄昏时分要去见姑母,琬儿随我一同去吧,她一直说想要见见你。时候不早了,就坐我的步辇。”又对秦国夫人道:“我们先行一步,稍后到了椒房殿再慢慢聊。”   岑琬跟在江妙徽身后上了步辇,无意间回头看了一眼,正撞上了秦国夫人意味不明的目光,这才发现她们两个一直看着她,江懋棋在母亲身边一直小声说个不停,看得人莫名有些不舒服。   椒房殿宏大华美,岑琬跟在江妙徽身后,走到殿前行礼拜见。   皇后正坐在那里翻看账本,见她们来了,将手中的账本放到一边,微笑颔首。   “不必多礼,都坐吧。”   江皇后仪态雍容典雅,确有母仪天下的风范,十分和蔼可亲,她看着岑琬,点头笑道: “这就是琬儿吧,岑家到底也是诗礼簪缨之家,名门之后,怪不得有如此风姿。”   过了一会儿,秦国夫人和江懋棋也紧随其后,行礼问安后在皇后身旁依次落座。   皇后又看了一眼案上的账册,对岑琬道:“前些日子放回了一批年老的女官和宫女,可是当初只想着她们可怜,也没仔细算清楚,现在内庭人手不够,尤其是账册库房这边手忙脚乱,本宫本也不想大费周章。可最近有不少勋贵之家不知从哪里听到风声,凭着各种门路来推荐自家女儿。你对宫中生活若是习惯,不如同妙徽一起做伴。如果与太子有缘分的话,说不定像是娥皇女英,也是一桩美谈。”   岑琬沉吟半晌,道:“琬儿愚钝,诸事繁杂,只怕力不从心。”   皇后摇头笑道:“哪有人生来就会,你若愿意来,本宫一定找人好好栽培。以江家的富贵权势,想要讨好的人从来不少,我从前也见过很多美貌聪慧的女孩子,可并不觉得她们招人喜欢,可从妙徽那里听到你的事,方觉琬儿一片赤子之心,是我难得放心的人。”   这话说的云淡风轻,可岑琬在近处听着却如芒刺在背,秦国夫人和江懋棋也等着她的回应,她心中叫苦,虽然不清楚皇后究竟是何打算,有桃夭的事在前,就算皇后现在放心,等到她真的入宫,恐怕也就不放心了。   岑琬面露犹豫之色,小心措辞道:“多谢娘娘。只是琬儿志不在此,如果真如娘娘的所说,能够得到殿下垂青,也是懋棋更合适。”   江懋棋闻言忽然一怔,向岑琬这里看了一眼,又立刻低头,她曾远远看过太子一眼,只觉得气度出众,万没想过有机会留在他身边,听到这话不禁心潮澎湃,无法平静,她两颊泛红,更显得娇媚艳丽。   江皇后先前未曾仔细看她,闻言便移了目光,仔细打量起来,江懋棋并没有被从小精心教导,匆匆数年过去,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美貌固然不及妙徽,举止也不算得体,却自有一番风流婉转,二人之美如春花秋月,各有千秋。   江妙徽顺势说道:“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琬儿不喜欢被规矩束着,还是不要勉强了。我记得她说,只喜欢浪迹江湖,行侠仗义。侯门深宫,实在不是她的归宿。”   江皇后一怔,随后也笑了起来,“岑太傅都教了你些什么,不过也对,他自己归隐林泉,只怕教的也是他那一套。只是因为前些日子太子与我说起,姊妹兄弟,即便是受同样教化,朝夕相处一同长成,性格也迥然不同。姬妾虽多,少有能谈诗论道者。人生乐在相知心,奈何知己总是难得。故此本宫才有刚才那一问。”   岑琬低头应道:“殿下他贵为储君,而要做帝王的知己,登上至尊之位共观天下,只怕只有皇后最合适。”   皇后深深看了岑琬一眼,仍是刚才的表情,看不出心思,又转向另一边:“懋棋呢?”   江懋棋先是点头,突然想到进宫前教过的礼仪,又行礼道:“懋棋定不负娘娘所望。”   “好吧,只是这样免不了招人闲话,说只会提携自家人了。”   岑琬笑道:“举贤不避亲,懋棋妹妹既然有此志向,一定能做好,就算有闲话也会烟消云散的。”   江皇后垂眸微笑:“毕竟是江家女儿,就算不入宫,也绝不会在亲事上海亏待她。文臣武将,青年才俊,本宫一直都留意着呢。”   江懋棋闻言大喜:“原来姑母有这番打算,我还以为姑母更喜欢岑姐姐,把我忘了。”   江皇后轻笑一声,叮嘱她要与妙徽相互扶持,又唤人取来几个匣子,一一打开放在案上。又对岑琬道:“我是要替妙徽谢谢你,小小礼物,就当作本宫的一点心意了。”   那是数十个小巧的妆奁,雕刻精致的木兰花,都是极为珍贵的珠宝,天色渐暗,这些珠玉的光泽更加明亮。   侍女打开了其中一两个,里面放着孔雀玉钗,金镶玉步摇,桃叶纹臂钏,缀着银铃的项圈,几枚沉香坠,色泽光润,还有许多红蓝宝石,均是一般大小,没有任何磨损和杂质,十分纯净。岑琬本以为自己已经见过不少奇珍异宝,可这些贵重的东西她也是第一次见。   岑琬连忙谢恩,而江懋棋看着那些赏赐似乎想说什么,被秦国夫人拉了一把,摇头示意她不要多言。   而皇后眼也没抬,又命人取来了几匹绸缎,语气淡淡:“那些都是质地上乘的贡品,不分优劣,只是颜色不同,让宫人按照颜色分了几份,秦国夫人和懋棋也有份,稍后本宫一并派人给你们送到府上。 ”   一一谢过之后,皇后又与秦国夫人闲话家常。   湘妃竹帘被风吹动,等到天色渐暗,帘外晃动的金色光影渐渐消失,皇后方道:“晚上还有一场宴会,你们也去准备吧。”   等到众人都告辞离开,江皇后又重新看起了放在一旁的账本。   江懋棋脚步轻快,率先走出了椒房殿,门前一丛太平花,她进门时并未在意庭前草木,此刻反倒觉得它们看起来倒也颇为可爱。   她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见岑琬出来,连忙上去盈盈一拜,低声道:“多谢岑姐姐。”然后就不好意思地低头快步跑开了。   江妙徽看着她跑远,对岑琬道:“之前见她的时候才那么一丁点,转眼懋棋都十五岁了,你不知道,她小时候总喜欢跟在我后面,学我说话,见我梳妆打扮也有样学样的模仿,倒是有趣。”   岑琬回想方才,江懋棋时至今日似乎仍是这样,而秦国夫人说她们相像,看得时间久了,好像也并不只是外貌相似而已,只不过对她而言,这般刻意的做作模仿,即使算不上讨厌,也绝不会觉得有趣。   “她这般作态,说明觉得姐姐的样子好,所以才学。可是,何必要别人觉得好。”   江妙徽笑了笑,并未接话,转而说道 “懋棋做了女官,我也有个帮手,江氏在我们这一代,也算家门荣耀。看她的样子,我也该长进些。不能被比下去了。”   岑琬抬眼看她 “姐姐还怕会被人比下去吗?”   江妙徽笑了笑:“我当然不怕。江家权势财富无人可比,可越是这样越不能掉以轻心,尤其不能祸起萧墙。家门荣耀便是我唯一的安慰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又看看四周,“不说她们了,这一路走过来,这皇宫禁苑还是姑母这里最气派。我前些日子也去看过几座。皇后之下有贵、淑、德、贤四妃,除了贵妃虚位以待,其余都有人在其位,她们分居的几座宫殿,东殿多植桃李,西殿红枫银杏,蓊郁葱茏,北殿的花园里有皇宫最好的梅林。”   她的声音婉转轻柔,虽然只是低声说着却听得很清楚,一路娓娓道来,听的人也来了兴致,岑琬听得津津有味,不时点头:“可不论怎样的百紫千红,最多也只能占一季风光,都不像皇后的椒房殿占地之广,百花次第开放,四季皆有繁华。我大概没机会也不方便去拜访各位娘娘的宫殿,只好听姐姐讲让我见世面了。”   江妙徽觉得有些好笑,“刚刚请你做女官可你不愿做,现在后悔也来得及。”   岑琬摇头:“此言差矣,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既然椒房殿已集四季之美,我便是已经看过最好的景致,在山巅看过星空的人,难道还有兴致再跑到井底看一遍?”   江妙徽面露讶异,随即掩着嘴笑出声:“你是愈发会说话了,姑母若是听见了,一定很高兴,改日我可要说给她听。不过,刚才那些珍宝,还有这无尽的荣华富贵,你一点都不动心?”   岑琬想了想,道:“我也喜欢明珠美玉,喜欢华贵的漂亮衣服。爷爷当年和我说过很多理由,可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心会不会变,姐姐这么问我,我也不知道怎么答了。”   江妙徽点头:“这世上的事,说到底也不必事事弄得清楚明白。至于我的心意,不管是你还是懋棋,百花丛中应是群芳争艳,向来一枝独秀不是春,这样也很好。” 第21章 旧事   岑琬有些惊讶,但这种话从江妙徽嘴里说出来,也不是很奇怪。   “姐姐这样的人,大概生来就是做皇后的。”   这种评价对于江妙徽而言早不新鲜,“好多人都这么说,我爹也是,他甚至说……或许比姑姑更合适。”   她并不为此得意,岑琬又顺着她刚才的话问道,“按姐姐刚才的说法,西边的披香殿岂不是有荷花池塘,夏天一定很清凉吧。”   江妙徽解释道:“这些各朝各代都会重新修缮,名字和景致也会视帝王妃嫔喜好更改,没有那么绝对。”她说到一半,又想到什么,幽幽说道:“陛下从没有过贵妃,只册封过一位贞妃。”   走到分叉的路口,江妙徽说完这句话,停下脚步,向西看去。“她已经过世多年了。贞妃原是姑母的陪嫁,她很少说过去的事,我也是零零碎碎听来的……”宫中对讳莫如深,她也不再多说。   皇后好不容易才走到今日,母仪天下,还是很怕有更加年轻美貌的人夺走她所珍视的一切。江妙徽曾见宫人整理旧物时找到一副贞妃的画像,亲眼见皇后将两幅画像撕得粉碎,扔到炭炉里,所以在今天之前她就知道,皇后一定不喜欢桃夭。   “我还要去赴宴,就不送你了,一路小心。”   远方已经可以隐约听到宫人合奏的排箫乐声,檀香静静燃着,青烟缭绕,映得宫殿之中仙气飘飘。   江妙徽话说一半,岑琬心里好奇也不敢多问,她正欲离开,可没走多远,刚刚经过花园时,就发现前面乱糟糟的,似乎是在大喊抓贼,可现在天色很暗,此处有多假山湖石,那些宫女和太监看不清楚贼人跑到何处,反而是岑琬这边隐约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迅速跑到角落里,像一只受了惊吓的猫,瑟缩在墙角,怀里还抱着两个不算小的包裹。   那人似乎对这里非常熟悉,又迅速拐了几个弯,就把追来的人甩开了,岑琬轻手轻脚跟上他,贼人似乎也觉得带着太多东西行动不便,就将其中一个包裹藏在了假山后面,自己吹熄了路灯,迅速跑的没影了。   原来见这人一直猫着腰走路,还未发觉,等他站直了之后才看清,这个人的一边腿明显有点跛,连带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只是没了亮光之后,更加无处寻踪了。   岑琬走到那人刚刚停留的位置,轻轻翻开他留下的包袱,本以为是个偷窃财物倒卖宫中珍宝的贼人,可此刻才发现,那包袱里放的并非金银器物,反而像是药材,粗略看了一眼,好像一样也不认得。   她每一样拿了一点藏在袖里,翻到了最底下,却摸到了一团毛绒绒又有些坚硬的东西,凑近细看,居然是一团凌乱的假发,还有一个骷髅面具,看着白骨森森,岑琬的手吓得抖了一下,险些惊叫出声,她正不知如何是好,就发现守卫已经开始聚集过来。   这样和禁军照面,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无奈只能像刚才的贼人一样,向着更幽深漆黑的地方跑去。   今夜无星无月,御花园中又草木葳蕤,加上许多路灯都被刚才那人被吹灭,更加看不清路,好像越绕越远,无人路过,更没有宫女太监来点灯。   岑琬叹了口气,看着手里的头发和面具,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觉得隐隐约约远方有丝竹之声传来,便朝着声音的方向走,走得近了,终于能看见些许光亮。   岑琬躲在廊柱后,缓过神来,才想起来就是今晚举行夜宴的大厅,殿内不时传来热闹的欢笑声,桌上的菜一道道端过来,美酒醇香,珍馐佳肴,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一阵歌舞过后,又轮转着敬过酒,就花费了不短的时间。   等到乐声再度停下后,大殿中走出来一位浓妆艳饰的女子,穿着团花织锦的舞衣,玉流苏和银铃碰撞,发出清泠悦耳的声响,正是江懋棋。   “棋儿正值妙龄,人见人爱,我看太子很喜欢你。”   江懋棋撇了撇嘴:“哪里比得上姐姐,太子一直和她说话,他们早就认识,我不过是后来的。”   秦国夫人不以为然,“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人与人的情分,从来不是以时间长短来论深厚的。男人大多都是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你若是看准机会,说不定也能请陛下赐婚……”   两人说着话,之后就越走越远,一同到偏殿更衣。   岑琬正在发愁之际,肩膀被拍了一下,连着手中的头发和白骨一起掉到地上,不过此地喧闹,倒听不见什么声响。她僵硬至极地转过头,却听见了一声低笑,荀致正捡起她掉的东西,仔细端详。   “这位姑娘就是传说中的女鬼吗?”   见到是他,岑琬又是庆幸又是生气,“这不是我的东西。”又没好气道:“见到鬼还不跑,不怕我吃了你吗?”   荀致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这么可怕,我第一次见到鬼的脸,却不知道鬼变样子也是要靠道具的。”他将那片骷髅面具和头发扔到草丛里,“这个样子就很好,是人是鬼我倒不在乎,只要见不到真正可怕的样子,也就不觉得害怕了。”   荀致将岑琬拉到一边,示意她噤声。眼看着巡逻队伍打着灯笼过来,向着一个方向照了一下,这些人似乎有所顾忌,不敢找的仔细,只是草草看了一眼,就很快离开了。   “这么晚了,琬儿你怎么还在这里,从哪里过来的?”   岑琬给他指了自己来时的方向,荀致看向那条幽深小道,若有所思道:“西南方向,应该是披香殿。那里以闹鬼闻名,宫中无人不知,全都绕道而行,最近好像闹得格外厉害。”   他说罢又转向岑琬,“你是来扮鬼的,还是来抓鬼的?”   岑琬压低声音:“我是撞鬼了,你说的事我也是今日才知。”她将刚才所见大略说了一遍,转念一想,又问:“你好像一点不怕,可是不信这些?”   “我平日也觉得神魔志怪的故事十分有趣,但我们毕竟身处凡间,结识的也都是肉眼凡胎,大概不会得见鬼神,也不信有什么妖法显世。这不今天就被你碰到了,你也知道那家伙多半是贼,不是鬼。”   大殿之内还是很热闹,笙歌阵阵,谈笑声此起彼伏,荀致却没有什么要进去的意思。   “望之兄是逃席了吗?”   荀致十分坦然的承认,“这里最不缺宴会,没完没了,无聊至极,人那么多也大多都是不想见的,和这些人在一起,再好的酒和菜也跟着没味道了。好在这次宾客极多,不重要的人,就算走了也没人在意。”   他今日喝了些酒,意态闲散,似乎是比平日好说话了些,江妙徽那里大概问不出什么,反而在他这里还有些希望,于是岑琬趁机问道,“贞妃到底是怎么死的?”   荀致想了想,“我也没有见过她,只是听宫人们曾经说起……贞妃长得十分貌美,直到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得了怪病,开始大把大把的掉头发,这病越治越重,老得很快,一夜之间变成了白发老妪。至于是谁干的,大概只有一个人可以对当年最得宠的宠妃下手。”   皇后做事狠绝,必定斩草除根,贞妃生病之后,更是人人自危,草木皆兵。也因此无人敢侵犯她的权威,得以高枕无忧,多年屹立不倒。   披香殿附近依然很安静,黑漆漆一片,就连巡逻的卫兵也有意无意的避开那里。而皇宫中今日请来的皇亲国戚也都喝得烂醉如泥,歪歪斜斜的倒在厅堂之中,岑琬心中一动,笑着看向荀致。   “你这么看着我看什么?”   “你不好奇那人是谁吗?今日露出马脚,可是难得的机会。 ”   荀致没想到她提出这种要求,“我一向对深宫阴私不感兴趣,我还是送你出去,要不然被人看到真的说不清了。”   岑琬知道这样不对,可还是面露失望,小声嘀咕:“真想不到,你居然能说出这么扫兴的话。”   荀致看了她半天,轻笑一声:“我倒是没什么,你不害怕吗?”   “本来是有点怕的,不过如果有人陪着我,我就不害怕了。”   夜风清凉,出来久了,好像也清醒不少,酒意散了大半,他的眼神也明亮清明了不少。   “走吧。”   岑琬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荀致已经走出一段路,她连忙快步跟上。一路穿过长长的走廊,她嘴上不怕,目之所见,全是陌生的玉楼金阙,暗中又有一个行为古怪的贼人,不免有些紧张。   不是一个人,那种紧张也变成了激动。   荀致带她一路走到湖边,踏上停在岸边的小船,朝着草木幽深处划去。   弃舟登岸,发现这里长年无人打扫,满地的落叶堆积,显得有些凄凉。皇宫西南角幽静僻远,不见一人,楼台掩映之间,赫然出现一座形制古朴的宫殿。   这路的两旁多生翠柏,在其中走动,宛如置身碧海之中。此时已是夜深,也不知道是守卫轮着换班还是根本没有守卫,这里竟是空无一人,他们脚步很轻,一边走,一边四下观察。突然,一个小小的黑影从头顶扑棱棱过去,岑琬警惕地躲闪到一棵树旁,才看清刚才那黑影是一只蝙蝠,很快就飞远了。   本以为蝙蝠成群结队,看见一只说不定已经有了一窝,不过继续向前走了好一段之后竟是没有看到什么东西在飞了,也没有其他异样。只不过越是靠近那宫殿,周围的草木就越是杂乱。   岑琬不经意间,感觉似乎有人轻轻拍了自己一下,那东西碰到肩头的感觉非常轻柔,与其说是被拍,不如说是被蹭了一下更确切。   她慌乱之中拉住荀致的衣袖,这才敢回头去看,背后有几棵树枝干苍老,几条不规整的树枝肆意生长,从另外一棵缠到另一棵上面,变得虬曲变形,长得像人的五指,只不过细看之下,那条枝干的里面大概已经枯朽,岑琬甚至伸手碰了碰,摸上去的感觉又酥又干,像是用力一折就会被轻而易举地折断。   她正要转头,又发现那棵树的躯干上有些不对劲,在云层透出的月光下,坚硬又褶皱的树皮之间,似乎露出一只带着淡淡茶褐色的眼睛,向她眨了一眨。   岑琬一直盯着那只眼睛,似是被吓到了,一时间不知所措,只是僵僵站在那里。荀致一拍她肩膀,“怎么样,后悔进来了吗?这是白桦树的树皮,不是人的眼睛。”   “你不会故意吓我吧?”   “我哪有那么大本事,只不过皇宫这种地方阴气重,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要是害怕我们这就离开。”   岑琬虽然怕,但又有点好奇,“你说的是什么故事?”   “帝王薄情寡性,后宫女子多是伤心人,宫仆又是苦命人居多,比如说有人夜半沉湖或是投井,怨气重,所以宫里闹鬼。”   岑琬的表情不像被吓到,手却一直拉着荀致的衣角。   那宫殿从远看整体仍是华美非凡,但毕竟时隔多年,边边角角已经有了裂纹。这里杂草密布,甚至匾额上的字体都看不太清楚。 第22章 夜探   大门上的封条已经残破,锁头也早就锈住,这里就像被人遗忘了,隔绝于人世喧嚣之外。   荀致在周围转了一圈,率先翻过墙,又走到另一边的窄门,给岑琬开门,岑琬负手站在门外,好像这一路走来一直在笑,他看着莫名其妙,可嘴角也和她一样,不知不觉露出了笑意。   “你笑什么?”   “我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可能……是因为你答应我这么无礼的请求,所以很开心。”她脚步轻快,径直走了进去。   岑琬进门之后左右打量,这里的白玉已经有些泛灰,毫无光泽,雕花窗也破破烂烂的,已经十分破败。可当她走近后停步,仍能感受到一种万般繁华的错觉。   宫殿之中看起来比外面要好一些,昏暗幽凉,摆设物品一应封存良好,因着覆上了灰尘而显得陈旧,虽然没有人居住,远远看着,生活所需也是一应俱全。   花草无人照料,已经枯萎,枝叶和藤蔓有很多,压在窗纱上,投下一片阴影。   铜镜已经积灰,妆台上还留着散落的钗环,烛台上的蜡烛也都还在。看衣柜中的衣裳服制,绣工精细,绘有神鸟东方发明,虽然不是皇后,但也极其贵重了。   这里门窗紧闭,一进来就是一股灰尘味道,人进来之后灰尘被扬起,呛得岑琬咳嗽了几声。   披香殿的院落之中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唯一值得介意的,只是在宫殿后有一座被封住的凉亭。   荀致围着那座凉亭绕了一圈,伸出手轻轻抚过凉亭的封砖,这里乱糟糟一片,比起岑琬四处乱走,这个人看起来反而十分悠闲自在,可突然间他手一顿,脸上也跟着露出错愕之色。   这里到处都是灰尘,而这些砖石附近却一点灰也没有,更奇怪的是,他刚才碰过的地方,似乎砖石有些松动。等他再度伸手去碰那块砖的时候,竟然发现这里有一片的砖石不仅松动,还是可以拆开的。   第一块砖被拿开之后,就露出一个漆黑的方洞,紧跟着传来了一阵模糊不清的回应,那种声音很奇怪,既不像人也不像野兽,似乎来自很幽深的山谷,带有回音。   荀致看着那片漆黑,并未深究,而是将那块砖原封不动地放了回去,若无其事般走到殿前。   庭院中草木密集,不时还有几只虫子在活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岑琬前前后后转了一圈,似乎很是失望。   荀致走到她身边,笑道:“此地脏乱,想来贼也不愿意时常光顾,今天应该抓不到了。你有什么打算?”他顿了一下,看向身后的凉亭,又问:“你该不会想让我把那座封住的凉亭拆开吧。”   此行一无所获,岑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连忙摇头,“是我太任性,已经够不好意思的了,你就别笑话我了。”   好在荀致并未在意,“我可不这么觉得,这可比赴宴喝酒有趣多了。你和我不一样,再不回家,小心挨骂。”   岑琬走在荀致身侧,时不时不着痕迹地看他几眼,若有所思。   荀致也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停下脚步,笑道:“这次加上上次的事,你我也算是患难与共了,琬儿不必拘泥于繁文缛节,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岑琬用手绞了绞头发,“我也是忽然想到,这旧日的皇宫,也是清河公主昔日的家,望之你应该也来过,现在时移世易,再回到这里,不知道那是种什么心情。”   荀致想了许久,才给了她回答:“我觉得十分陌生。幼时我也见母亲常望着长安方向出神,很多年了,这片土地和景物早不是昔年景象,很多地方已经荒废,变了模样换了名字,若真是要追寻故土,也不知该去向何处了。”   “我听说,陛下打算封你为大司空,你以后会留在长安吗?”   荀致摇头:“我不会继承父亲的爵位,陛下已经封地也在淇水一带,寿宴过后就走,如果没有诏令,大概没什么机会回来了。”   “怎么会这样……”   皇城脚下,是天下最富贵之处,如果可能,没人愿意离开,相比之下淇县据此千里之遥,皇帝此举,根本形同贬谪。   她想到这里,心中莫名有些沮丧,荀致反而反过来劝她:“不必替我担心,这些年来,我去过很多蛮荒之地,你听说过边界焱城吗?”   “没有……好好的,为何要去那种地方?”   荀致笑着解释:“虽是蛮荒之地,也有不少别的地方没有的特产矿藏,那里有火山,还有沼泽,时常雷鸣电闪的,当初刚到之时,土地来不及开垦,每天用野果充饥,那些果子不到成熟季节非常酸涩,吃也吃不好。不过常在山间行走,时间长了,山间的飞禽走兽好像都认识我了,还可以顺便帮帮周遭的百姓,我也乐在其中,反而觉得比在这富庶之地争权夺利更有意义。在人烟稀少的荒郊待久了,乍然间回到长安,看到满城灯火,反而有些不习惯这般富庶繁华,钟鸣鼎食和劳碌奔波,不知到底哪一种才是人间模样。”   “听你这么说,我反而有点想去看看了。”   荀致刚才只想让她放心,没想到其中尺度不好把握,反而适得其反,只好接着说道:“那里可不好玩,当地百姓在采硫磺时常会吸入毒气,雨季危险,也常有人丧命,那是真正的穷山恶水,无法生存。我只是想告诉你,淇县其实是个不错的地方,就当去远游了。乘兴而至,尽兴而归,也不算辜负。”   “人寿短暂,人活一世百年光阴,而漫漫历史远至鸿蒙,如果这样想想,人命亦如朝露蜉蝣,有时候想得太多,不过是自寻烦恼。韶光短促,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和不值得的事忧心难过。”   荀致对此置之一笑,看起来云淡风轻,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没有人可以例外。可离陛下的千秋之日还有一段时间,我还能留在长安一段时间,如果琬儿有什么问题要问,或者需要我帮忙的,我们也算来日方长。”   岑琬安静点头,不再说话。她这段日子本想从荀致那里问出些什么,也想弄清楚此人是否真如父亲所说,可他坦坦荡荡,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地方,他要走了,心里反而有些舍不得。   等到他们走到宫门口,宫中的宴会也已经结束,不少车马等在门前,人来人往,都喝得醉醺醺的,岑琬和荀致走在其中也无人在意,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这皇宫明明热闹繁华,可总是觉得冷冷的,缺了些人情味,岑琬伸手探向自己的衣袖,   那里面还有她刚才从贼人那里顺来的药材,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第23章 调查   自出宫那刻起,岑琬已经数不清自己将带出来的零碎草药看了多少遍,所以第二天一早,她便早早来到了长安大街上,甚至因为出门太早,很多店铺都没有开门,而大大小小的早餐摊早已准备好迎客,刚出炉的一屉屉包子和糖糕散发热气,随处都可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她在路边随便买了一碗馄饨,没吃几口就坐在桌前发愣,热心的老板见她愁眉苦脸的样子,忍不住问了她几句,岑琬这才缓过神来,食不知味的匆匆吃完,就告辞去街上找药铺去了。   或许是等的时间久了,岑琬好不容易等到药铺开门,又想到了在江都时,桃夭去给她父亲抓药的事,看到那些匆匆进出的人,脚下变得有些迟疑,她在门前走来走去,徘徊许久都没有下定决心走进去。   如此拖延许久,眼看日头越升越高,来都来了,这样耽搁也不是办法,岑琬心一横,总算下定决心走进一家位置偏僻,最不起眼的药铺,将手帕包裹的药材直接拍在了桌上。   这家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靠在柜台前发呆的药铺伙计被她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笑着迎了上去。   “姑娘,要抓药吗?”   岑琬把带来的东西铺在桌上,指了指那些零碎的药材,“你说说看,这几样是什么?”   药铺伙计翻看了半天,看看她,又看看桌上的药,嘴里嘀嘀咕咕,却始终没给出明确的回答。见来人没有买药的打算,后来甚至完全变了脸色。   “原来不是来抓药的,是来卖货的,这零零碎碎的,一看就不是正货,怕不是在野外胡乱拔了几根草就来糊弄人了。想要抓药,就拿着药方来,如果不是,就不要捣乱,我忙着呢。”   见岑琬迟迟没有回答,伙计又问了一句:“你还有事没事?”   看这个伙计的样子大约也说不出什么有用的,岑琬反而放心了不少,她微微一笑,道:“没关系,反正百子柜上都贴着名字,我一样样看也比你强,不信认不出来。”   那伙计刚要伸手去拦,就发现手中多了一个钱袋,没等他数清那一袋子里有多少钱,岑琬已经开始动手了,她拉过一边的凳子踩了上去,开始打开药柜翻找。   伙计收了钱之后便有些心虚,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他刚伸出手,又怕摔着碰着什么,手又收了回来,只能劝道:“使不得啊,姑奶奶快收手吧,你把这药材翻得乱七八糟,要是弄乱了我也收拾不好,师父见了要骂死我。”   忽然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为什么要骂你,臭小子又犯什么事了。”   岑琬闻言也停了手,转头看过去,一个白发老翁正站在门口,他看上去精神矍铄,身后背着一个药篓,明显刚刚采药回来。   “劣徒学艺不精,见笑了。只是姑娘这样找,要找到何年何月。不才是这药铺的掌柜,粗通医术,如果信得过的话,不如让老夫看看。”   岑琬一点头,从凳子上跳下来。走到柜台旁,将那包药推到老翁面前。   老翁凑近看了一会儿,并不急着回答,反问她:“姑娘不认得这些?”   岑琬的语气理所当然:“我就是不认得,所以才来找人看。不过好像还是认得几样的。”   她又仔细看了一会儿,拿起那些药材翻来翻去,指着其中几样对那老翁说道:“灵芝,人参,黄芪……”正说着,忽然眼前一亮:“这个我认识,桂圆,可桂圆也算是药材吗……”   她心里没底,越说越觉得似是而非,说到后面,那伙计在旁边看着她的样子,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位大小姐怕是连地里的五谷都分不清,还让她认药材。”   老翁瞪那伙计一眼,又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脑袋。   “干活去。”   伙计捂着头痛得叫出声,尴尬笑了笑,悻悻离开。   岑琬叹了口气:“老人家何必看我班门弄斧呢。这些可以凑成一副药吗,治什么病啊?”   老翁摇了摇头,转身关上了店门,又看过左右无人,才低声说道:   “你说的灵芝是蘑菇,川贝是慈菇,犀牛角是树脂,鹿茸是木头冒充的,除了这些假货之外。神农本草中记载相克的十八反,十九畏,比如这沙参,黎芦,占了好几样。还有,这不是桂圆,是龙荔,有人叫它疯人果,吃了会发疯的。你觉得这能配成一副什么药?”   他一开口就说了这么多,岑琬直接听得愣住,虽然她早有准备,可突然听他这么说出来,还是吓了一跳,说不出话来。   那老翁也不愿多言,“我言尽于此,姑娘若无其他事,就请回吧。”   岑琬将那些东西收拾好,走出了药铺大门,有了进展之后,心中反而更茫然了,不知如何是好。   她走到了永安坊附近,就在路边坐下来,一边看着行人往来,一边盘算着要怎么办才好。   这里十分热闹,从来不缺走街串巷的货郎,还有各种吹拉弹唱的卖艺人,不过大家都是各忙各的,只有一个算命先生和一个贵妇人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岑琬正心不在焉地听着,突然就感觉自己肩膀被拍了一下,她抬头一看,先是看到了霍朝,又看到了正午的日头,这才反应过来,   霍朝看她想什么想得入神,宛如老僧入定一般,也觉得好笑:“你是有多无聊,听那算命的唠叨半天,你饿不饿,去吃饭吗?”   岑琬想了想,左右她一时半刻做不了决定,便跟着霍朝走了。   霍朝本想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可这里人多嘈杂,说话费劲,本想走远些再说,可等到他们走到了醉江楼,闻到饭菜的浓郁香气,便把什么都忘了。   这里生意极好,远近闻名,客人络绎不绝,店里的伙计人人都忙得热火朝天。脚不沾地,只有这里的掌柜芸娘游刃有余,脸上一直挂着爽朗可亲的笑容,对进来的每一个客人热情招呼。   他们点的菜陆续上桌,岑琬正准备要吃,就看到另一边的几个客人都凑到了一起,围成了一个圈,十分热络地说着什么,她留心听了一会儿,好像是有人在说书。   “周易有言: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诸位可曾留心,上月十五,本应该是月圆之时,那天也并未降雨,万里无云,可月亮偏偏残缺不全,此乃妖星出世之兆,在三百年前还是昭囯的时候,出过一位将军,他生在七杀,贪狼,破军三星会照之时,乃是杀破狼的命格,他一生孤寡,漂泊无定,这样的人,造成了昭囯百年来最大的一场浩劫,那年皇帝寿宴……” 第24章 醉江楼   岑琬本是好奇,可越往后听越觉得不对劲,皇帝寿辰将至,从邻国使节到各地藩王都来贺寿,而这人说的故事好像是在借前朝之事含沙射影。   可她听来听去也不知道究竟是在说谁,于是就把问题抛给了一边的霍朝,可扭头一看,那家伙只顾着闷头吃,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什么?我根本没听。”   “你现在听啊。“她指了指那边的人群,他们越说越过火,偏偏又极具煽动性,岑琬哼了一声:“按他的意思,天下都要大乱了,此事定是人为,散播谣言,辛苦造势,背后一定有所企图。”   霍朝吃饭的速度稍微慢下来些许,也不知道究竟听进去没有,等到他把嘴里的东西嚼完,就老气横秋地点头:“有理,果然世上最险恶的不是鬼怪,而是人心啊。”   对于这样心不在焉的回应,岑琬也没了和他说的兴致,哼了一声:“你和他们都一样,老调重弹,一点不新鲜。”   说书人停下之后,大堂却并未安静下来,反而显得动静更大了,有几个衣着富贵的年轻人坐在窗边的位置,似乎是因为上菜太慢起了争执,正对着伙计破口大骂。而其中领头的,便是江府小少爷,江妙徽的同胞兄弟江晋然,他和姐姐长得很像,身材清瘦,一身罗绮,衣衫上绣着精致的云纹,腰佩玉带,面色白皙红润,只是他的长相看起来不太阳刚,甚至可说有些女孩子的秀美了。   霍朝也注意到了他们,“你刚说的藩王我不知道,不过他们里面最老的那家伙我倒认识   ,是刚上任不久的长安令。”   那人留着两撇胡子,正满脸堆笑地跟江晋然说话。   江晋然歪歪扭扭地靠在软垫上,腿翘在一边,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长安令的话,手中把玩着一柄折扇。   平日眼睛都长到头顶上去的长安令,此时面对江晋然竟是完全换了一副嘴脸,嘘寒问暖,格外殷勤。   催过之后,他们的菜很快就被端了上来,金秋时节螃蟹正肥,蟹肉雪白细嫩,蟹黄如橙,不必江晋然亲自动手,就有人剥好了给他放到盘子里。   江晋然吃了几口,才悠哉悠哉道 “我爹他公务繁忙,应该没时间见你。只是要嘱咐你几句,最近京城人多,不许闹得太大。”江晋然嘴上说着,却并没有看他一眼,显然根本不在乎他说什么。   长安令连声应下,又吩咐人取来了一座石雕,单看他点头哈腰的样子,就知道这个人献媚之后又要献宝。   江晋然将那石雕前后左右仔细看了一遍,观察石上的褶皱,又伸手仔细摸过石雕上的花纹,点了个头,低声自言自语道:“这种东西,丽锦应该很喜欢。”   长安令没听清他说什么,只觉得江晋然对这礼物看起来还满意,果然很快就痛快收下了。   江晋然酒足饭饱,刚要往外走,没料到这一走就看到了熟人,于是停下脚步打起招呼,“岑姑娘和霍兄弟也在啊,可惜我刚吃完饭,不能一起了。”   他倒是十分大方,刚说完就叫来小二,“把我刚才吃的给他们也上一份。”又对岑琬和霍朝说:“一蟹上桌百味休,吃了螃蟹之后再也不想再吃别的。秋日该多进补,我请客。”   伙计正要上来结账,跟在江晋然身后的小厮却没有掏钱的意思,反而冷哼一声:“什么东西,肉没肉味,酒没酒味。还好意思要钱。”   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眼看着那一行人走远,伙计不敢去追,也不敢说什么,江家势大,皇帝都要看脸色行事,伸张正义更是不可能的事,想到江晋然刚才的交待,又是害怕又是为难。   霍朝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也大概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宽慰他道:“放心,我们和他不是一起的,该给的钱一文不少。”   那伙计这才放宽了心,应了一声就到后厨准备去了,可还没等螃蟹出现,就听到门口闹哄哄一片,像是有一群地痞混混在闹事,不少客人都被吓跑了。   岑琬听着心烦,对霍朝道:“你选的地方乌烟瘴气的,都是些什么人啊。”   霍朝不是很在意:“开酒楼的,饭菜好吃就够了。”   等到岑琬看到进来的人,也是一惊,分明就是江都见过的阎婴,他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客人只剩下他们两个,阎婴的目光便落了过来,他像是刚打完架,身上能看到些淤青和血迹,眼神直勾勾看着,让人很不舒服。   只不过他并未说什么,反而是一个小喽啰大摇大摆,走到了他们面前,   “还坐在这干嘛,别人都走了,你们还不走?”   霍朝一向吃软不吃硬,少年人血气方刚,更经不得这样挑衅,顿时一阵火大:“我凭什么走,这店是你家开的?”   喽啰也来了气:“臭小子,你可知道我是谁?”   岑琬眼看不对,怕他们打起来,拉了霍朝一把,饭也吃得差不多了,走也没什么,犯不上和这些人较劲,不过他们凶神恶煞的,她真有点担心起这店里的人,老板娘温柔和气,也不知道是得罪了谁,怎会有闹事的人。   闫婴抬眼看了霍朝一眼,举手向小二比划了一下,又冷哼一声道:“就把老板娘叫来,看看她怎么说。也让他们两个死心。”   芸娘听到动静,就匆匆忙忙过来,她刚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就看到大堂的场面,又听到霍朝刚才的话,只好对着他们道:“二位,他……是我夫君。”   阎婴先是得意,可看到霍朝和岑琬一个震惊,一个皱眉,久久不能回神的样子,明显把想法都写在脸上了,心里也一阵别扭。   “干嘛露出那种表情,意外吗?”   芸娘尴尬笑笑:“实在抱歉,二位改日再来,我一定好好招待,至于今日,还请行个方便吧。”   闹了半天竟是一家人,外人也不好说什么,等到芸娘好声好气地把他们送走,一回来就看到阎婴正靠在墙边。   “干嘛对他们低声下气的,也不看看这醉江楼是谁开的,我家的地盘,想招呼谁就招呼谁,不想见的客人就直接轰出去。”   “搅了我的生意,还摆起谱来了。” 芸娘面露无奈,又看到他一身伤,“怎么回事?你又和人打架去了?”   阎婴大大咧咧一扬手:“都是公务。”   芸娘仔细看他一阵,才相信了阎婴说的话,同时又有些无法理解。   “那位齐王,用人还真是不拘一格。”   阎婴却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想要成就大业,不止驯服良马忠犬,必要之时,毒蛇也可以为他所用,或许有些危险,可到了最后都是值得的。 ”   芸娘轻笑一声:“是啊,哪里有那么多光风霁月、品性高洁的人呢。所以他连你这种鸡鸣狗盗之辈也用上了。”   阎婴淡淡道:“阴谋诡计,只要能够揣摩人心,何止鸡鸣狗盗,就像两条街后面的倚红楼。毕竟她们的日子不会更差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03-23 18:33:09~2021-03-25 11:27:1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甜甜圈转圈圈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5章 乱局   倚红楼内。   江晋然坐在窗前,正无聊地摆弄手指,不时探头向楼下看几眼,又站起来,对着镜子整理衣冠,对于自己的仪容仪表,他好像比楼里的姑娘还注意。   很快,就有一个脚步轻盈的女子翩然而至,对江晋然嫣然一笑:“久等了。”   江晋然也笑着迎了过去,“怎么会,这里到处都是美人美酒,等人也是美差,多久都不会嫌烦,我求之不得。那天看丽锦姑娘跳舞,真的是太好看了,我在台下手拍红了,嗓子也哑了,真是不枉此行,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   他说着就让下人将礼物送上来:“这石雕是我新得的,雕的是蓬莱山景,今天就送给姑娘了。”   “江公子有心了。”   丽锦和他闲聊几句,忽然问道:“听说江公子和荀望之很熟悉,可知道他的喜好,是个什么样的人?”   江晋然在等待的这段时间心里早就打好了聊天的草稿,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丽锦问起这些,脸上本来的笑容也消失不见,怀疑她邀请自己来的意图,警惕问道:“为何这么问,难不成丽锦你对荀兄有意?”   丽锦面不改色,眉毛一挑:“是又如何?”   见江晋然满脸的不可置信,丽锦掩唇轻笑:“骗你的。是我那个傻妹妹青坠,你也见过,弹月琴那个。她曾和荀公子偶然见了一面,不料竟是一见钟情,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相思病犯起来,也是要命的事,救命如救火,我只想早些问清楚,不想绕弯子了。”   “是吗……那就好。”江晋然似乎放下心来,可话一出口,才觉得这话不太对: “我不是那个意思 只是我和荀兄,我们也不常谈论这种话题,改天替你问问。不过据我所知,男人喜欢的女人大约都差不多,不过就是温柔贤惠,心地善良,长得漂亮,没什么特别的。”   “那就拜托了。”丽锦也是见好就收:“不说别人了,不是说好了要听我唱歌吗。她向帘子后面唤了一声,笙儿,把我的琵琶拿过来。 ”   笙儿将琵琶抱过来,心里暗自好笑,这位少爷满脑子想的都是酒色财气,根本答非所问,姑娘好像也不介意,可观察了一会儿,才又觉得江晋然总是看着丽锦的脸痴笑,似乎根本不在乎她说了什么,后来连眼神也飘忽起来了,莫名觉得他也不会对丽锦拜托的事上心。   丽锦接过那把雕雕饰着螺钿花纹的紫檀琵琶,转动琴轴,之后便有如泉的乐曲从指间流泻而出。   江晋然并没有仔细听丽锦弹的曲子,眼睛也是四处乱瞟,无意间看到了丽锦腰间的玉佩后,就变得有些六神无主,每喝一口酒,就皱一皱眉,只不过丽锦专心弹曲,笙儿又去一边做事了,没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好不容易等到一曲终了,他虚情假意地夸赞一番,便托辞说家中有些要事,改日再来。   丽锦早就习惯了他这想一出是一出的模样,也没觉得不对,含笑将他送走。   而另一边,岑琬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借着看望江妙徽的名义先去探探情况,只不过听说最近皇上身体不好,皇后要照顾皇上,又要处理后宫事务,也心力交瘁,很多事情都交到了太子妃身上。   岑琬走到半路,没想到撞上了江晋然,本以为又要和他费上半天话,可今天他似乎有什么心事,行为举止比在外面收敛不少,紫芝将他们引到偏殿后,也是江晋然点开了口,“我刚才听有人说闲话,说宫里三天两头出事,太不吉利,是什么事?”   岑琬这一路也觉得不对,好像到处都死气沉沉的,有些话她不好说出口,有江晋然在,倒省得她开口了。   紫芝向来谨慎,这种话本不便她说,可江晋然都这么问了,也不得不有个交待,她看了看左右,小声道:   “说起来也是奇怪,宫里也没发什么疫病,可是最近却平白无故多了好多丧事,总有过世的消息传来,还疯了几个。起先只是几个太监宫女,后来居然牵扯到了宫妃身上,本都是些小病小痛,没想到后来就……也怪她们命浅福薄,太医束手无策,想不出别的办法,宫里又是念咒又是念经,太子妃已经两天没合眼了,别宫的宫人没事也都不出门,所以走到哪里都冷冷清清的。少爷和岑小姐还请稍等片刻。”   江晋然听完点了点头:“难怪姐姐这么忙呢,处理不好,少不得被人说无能。”   紫芝给他们倒好茶,“这里还有水果,请自便。”   她想到什么,又特意对江晋然道:“前些日子的贡品里新鲜的蜜桃,记得少爷小时候最爱吃了。”   “现在也还可以。”江晋然拿起一个咬了一口。他一边吃,一边想着什么,在岑琬的印象里,江晋然没心没肺,一向少有这样心事重重的样子。   紫芝眉头微皱,向内室看了一眼,虽然不知道他们今日来访是为何事,可太子妃事忙,实在耽搁不起,不好直接问什么事,只能旁敲侧击:“二位……稍后是谁先进去呢?”   岑琬其实并未决定要不要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论远近亲疏,自然都是江晋然与他姐姐更亲厚,宫人眼里也是这样,大事小事都是以他为先,于是她便开口说道:“自然是小少爷先请。”   而江晋然显然没有准备好,反应激烈,像是受到了惊吓,“不不不,还是岑姑娘先请吧。”   岑琬奇怪于他的反应,紫芝也不懂他们怎么推让起来了。   “如果没什么大事,二位不如一起进去吧?”   “不可!”   岑琬和江晋然同时拒绝,把紫芝也说得一头雾水,又看到自家少爷刚把手里的水蜜桃吃完,就被呛住了,她连忙过去替江晋然拍背。   “吓死我了,差点把桃核吞了。”江晋然过了好久才缓过来,尴尬笑了笑:“岑姑娘,没想到我们还挺有默契的,你可千万别多想,只不过有些事,实在是家丑不可外扬。”   岑琬强笑道:“我也有些话,不太方便,想和姐姐单独说呢。”   紫芝见他们都这样说,也一直坚持都要单独见,也只能将原本的提议作罢。   岑琬不时看他,江晋然从刚才起就是如坐针毡,站起来走走也是越走心越乱。巴不得能接着再多等一会儿。   在大殿外等了没多久,紫芝就出来请他进去,也不知道江晋然遇见了什么事,好像和自己是一样的处境。   香炉中焚香燃尽,只剩椒兰的香屑。江妙徽神色一如往常,面带微笑,招手叫他过去。江晋然先是对着姐姐一番夸赞吹捧,又嘻嘻哈哈的闲聊几句,算着时机差不多了,才故作轻松的问了一句。   “说起来,太子最近有没有丢过什么东西?”   江妙徽想了想,摇头道:“我不记得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比如说……他以前常戴的那枚龙纹玉佩。”   过了有一会儿,两人之间仍是安静无声,江晋然本以为提示都给了,后面的事情就不必多说了,没想到还是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看来江妙徽也不清楚这件事,他欲言又止,可不想说的太直白,于是说道:   “姐姐,我发现了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讲了怕你骂我,要是不讲,弟弟实在就太没义气了。”   他一直看着江妙徽的脸色,观察下来看起来还好,终于深吸一口气,下定了决心。   “说好了,不许骂我。”   江妙徽无奈道:“吞吞吐吐的,有话快说,你但凡老实一点,我也不会说你什么。”   江晋然看了看左右,小声道:“我在丽锦那里看见了太子的龙纹玉佩。”   江妙徽眉头微蹙:“丽锦是谁?”   “是……倚红楼的舞姬,这话要从在江都时说起,算算日子,那时候姐姐还在闺中待嫁,我那时候以为看错了,不过现在想想,一点没错。”   江晋然将前前后后发生的事和盘托出,自认说得清楚明白,这下心中一块大石总算落地,可是一看姐姐的表情,一颗心又重新提了起来,似乎比之前更不安了。   “都是最有名的文人墨客聚在一起吟诗作对,在场的无不是青年俊杰。月色正好,又有美酒,弹弹琴唱个小曲儿,挺热闹的。”   他怎么忘了,姐姐自小就被江家长辈耳提面命,向来都看不出她高兴还是生气,甚至从未表现出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喜好,连亲弟弟也不知道。   “这个丽锦看来颇有手段,我的丈夫和弟弟都为她倾倒,我还真想见见。”   江妙徽刚说完,就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江晋然连忙给她倒水递过去,他自己没有娶亲,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更没胆子在背后说太子的坏话,只能从自己身上下手了,于是他信誓旦旦的保证:   “放心,我再也不去了。其实也说不上是倾倒,姐姐比她漂亮多了,我自小见惯了天仙,眼光高着呢,去她那不过是闹着玩罢了。”   “你从来没让我放心过。”江妙徽喝了一口水,一口气才顺下来,却是对刚才的事只字不提,只对江晋然道:“既不能考取功名,经商也学得马马虎虎,你有没有什么打算,总不能就这样坐吃山空吧?”   江晋然歪头想了想,道:“弟弟虽然读书不太行,算账还是算得很清楚的,爹留给我们的钱,怎么挥霍都花不完。就只算我那里的,假设我能活到一百岁,每天花一百两,剩下的钱也都留到下辈子去了。更不要说还有每年每月送来的贡品。”   “上回就有御史弹劾,说什么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我当然知道那些都是民之膏血,可又不是我让他们送的。”江晋然耸耸肩,叹道:“左右我们这些人做什么事都是被人骂的,还不如及时行乐,让自己痛快些。”   江妙徽看着他道:“学问没什么长进,歪理倒越来越多。你年纪也不小了,或许该和爹说一声,给你说门亲事。”   “别啊。不说别人了,看看你,嫁人之后整天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事,现在都开始学姑婆说亲了。”江晋然本能一般的拒绝,又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如果是个温柔乖巧的,和多个丫鬟也没差别,又或许,自己也是时候好好考虑这种事了。   江妙徽没有说话,甚至动也没动,只是静静看着他,却颇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江晋然只能自认倒霉,怎么好心好意进宫来提醒,最后说来说去倒说到自己身上,揽了一堆麻烦。   “果然当了太子妃就是不一样,阿姐心中可有人选?”江晋然笑得谄媚讨好:“岑姑娘不错,你们关系不是很好吗?她叫你姐姐,我也叫你姐姐,十分方便呐。”   “你是江家独子,婚姻大事不是你喜不喜欢那么简单,我要和父亲好好商量。也自然会考虑你的想法,你要好好对人家,别像爹和娘一样,疏远隔阂到这个地步,真是一对怨偶。”   江妙徽回想起母亲,心中也有些难过,好端端的,非要自己住在空荡荡的佛堂里,整天陪着青灯黄绢,过得清苦。   她常年吃斋念佛,张口闭口都是佛理修行,对于很多事情都不在乎,好像早已不再留恋红尘   江妙徽又道:“我不了解他们当年的事,也不该去怪谁。还有你,话出口前要三思,不许再这么口无遮拦。”   江晋然一一应下,连声称是,说了这么半天,他都快忘了自己今天来是要干什么的了,看向一边的铜壶滴漏,真是后悔今天进宫来,他突然想到什么,又道:   “对了,我们那位表哥。”   “他怎么了?”   看到江妙徽反应这么大,江晋然又暗自叹气,自家姐姐怎么对这种事比对太子逛青楼还感兴趣,果然家门荣耀,万事妥帖才是第一位的。   “他挺好的,吏部那里已经打点过了,一人得道,鸡犬都能升天,何况是人呢?”   江晋然看到江妙徽警告的眼神,也不再玩笑。   “表哥现在在翰林院当个修撰,最近正在修葺碑林还有整理藏书,我去看过一眼,那里本有人负责,但人手有限,藏书又太多,实在忙不过来,说是什么,许多孤本书简经年累月之下纸张泛黄,字迹模糊不清,他现在就是整理典籍,抄录复刻,挺忙的。”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表哥真是聪明,学什么都很快,就和过目不忘似的,老爹那么挑剔的人都对他另眼相看。真不愧是咱们的表哥。”   江晋然竖起大拇指,又放下。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不开心呢。”   “他怎么会开心。”   江晋然正想不明白,闻言便有了兴趣,凑过去:“太子妃有何高见,弟弟愿闻其详。”   江妙徽叹道:“我当初见他时,褚家已然败落,表哥虽穷困潦倒,却自有一番傲骨。京城高官权贵大多不思进取,只钻研歪门邪道,他不屑为伍。士当以天下为己任,可为知己者死,而他既无知己,又报国无门,在朝在野,其实并没有差别。”   江晋然听得似懂非懂,想了半天还是不太明白,只能干笑几声:“其实男人……有时候没有那么复杂。时候不早,我该走了。”他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他走到半路,心中一动,又想起一事。忽然回头笑道:“姐姐也给他说门亲事吧,长幼有序,我这里倒是不急的,在江都画舫的时候,我看到那荀致和表哥也在,姐姐不要光骂我一个人了。”   “还有懋棋,最近好像也不怎么开心,是因为太子吗?我还以为以为皇后娘娘有意撮合,没想到事到如今还是无名无份。人往高处走,总想着找门第更高的,她不像姐姐那样,也不能太差。那样铺张的婚礼,只怕百年难遇,除非再出一位皇后。”   江妙徽已有些微愠,蹬了他一眼:“这种事不是你要担心的。”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我走了。”   江妙徽目送他离开,精神恍惚。   紫芝从门外出来,有些担忧地看着她:“少爷可是惹娘娘不高兴了?”   江妙徽愣了一下,随即摇头,江家成年的子孙都已经封官封侯,衣食无忧,至于家那几个弟弟,她不会对他们什么太大期望,‘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道理人人明白,可身在其中,又都想要世代家门兴旺不衰。   不抱希望,自然不会失望。江妙徽本来不觉得担心,这下子反而有点被自己的想法吓到。   江氏先辈多年呕心沥血,才有如今的富贵绵绵,若是知道身后都是这般没有出息的子孙,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江妙徽暗自苦笑,又吩咐紫芝:“快叫琬儿她进来。”   她坐得久了也觉疲惫,干脆站起身来亲自去迎:“我这个弟弟没什么正经事,让你久等了。”   见岑琬一进来就看着宫殿四周的布置,江妙徽也颇为无奈:   “人无能为力的时候,只能祈求上天了。这些不经祈福的人亲自经手,总觉得没有诚心,也觉得烦闷,幸亏有你常来看我。”   岑琬低头想了想,终是下定决心:“姐姐,后宫之事我本不便插手。我当初行事莽撞,才害了桃夭,所以这一次生怕行差踏错,可如今看来,拖的越久,事情只会越变越乱。”   江妙徽一时没明白她的意思,只是轻声道:“桃夭的死不是你的错。”   岑琬将那些假药放到桌上,前因后果全部告知,等到江妙徽听明白后,又问道:“宫中有腿脚不便的人?”   江妙徽很快就给了她一个否定的答案,“宫人仪态关乎皇家脸面,绝不会是下人。不对……”她神色凝重,脑海中突然划过一个名字,。   “是沁水。”她解释道:“贞妃的女儿,生下来就有些先天不足,不过现在看来,只怕腿脚不便是真的,其他的不过是装痴扮傻。”   如此一来,所有的事大概都说得通了,“姐姐如果查明了这案子,还请不要提我。”   江妙徽自然点头同意:“我记下了,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很快就回来。”   岑琬独自坐在大殿中,杯中的茶水还是满的,只不过还没等到喝就已经放凉了,宫女端下去又换了新茶。   宫中事务繁多,桩桩件件耗及心神,江妙徽本就体弱,这样一来吃不下,又睡不安稳,虽然她问心无愧,可宫廷是非之地,日后还是少掺和她们的事才好。 第26章 贞妃   宫中西南角的披香殿幽静僻远,花园中有一方水池,早已干涸。   廊柱上有许多植物攀缘而上,有一棵大树大概是被雷劈倒,落在房檐上,旁边的房屋也歪歪斜斜,如果被人看到,大概都不会觉得这座院落出自皇宫之中。   那些传言由来已久,早就深入人心,平日里看着胆大勤快的人也变得畏畏缩缩。   掖庭令试探着问道:“太子妃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江妙徽看了他一眼,忽然笑了起来,“不就是闹鬼吗,不放心我去?还是说你怕鬼?”   她此话一出,身边人反而抖得更厉害了,江妙徽也懒得听他们的劝,“我虽不是君子,却也坦坦荡荡。”   掖庭令心中发毛,直接跪了下来,“并非有意阻拦,实在是为了娘娘玉体着想,有些东西一旦看到,便是想忘也忘不掉。”   这话显然劝不动她,江妙徽冷眼看过去,“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这里不少人的手上沾过血腥,怕厉鬼索命,我倒有些好奇,你们说的厉鬼究竟是什么模样。”   见太子妃心意坚决,几个内监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把凉亭的封砖拆开,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凉亭中心的枯井终于完全暴露在外。   江妙徽上前去看,身边的几个宫女也紧随其后,那口井已经被填得差不多了,等她们看清了井底之后,立刻有人发出了尖叫。   那是一个骨瘦嶙峋的人,正缩成一团,已经看不出样貌,更分不清男女,只能看清大概的轮廓,她的皮肤白得吓人,正瞪着一双黄色的眼睛朝这边看。   能被这样对待的,只会是当年的贞妃了,本以为她已经被遗忘,直到今天才发现,她一直藏在每个人记忆的角落,就如同她苟延残喘活在深宫的角落一样。   她试图说话,可用尽了全力,也只是发出几个破碎的音节,那些砖石有不少掉了下去,全都砸在身上,砸成一片血肉模糊,随后刚才的声音也全都消失了。   亲眼目睹生命流逝,江妙徽突然感到十分压抑,连带着呼吸都被制住。   皇宫高墙之中,一向没有什么大风吹来,本是十分平静,此时莫名其妙来了一阵森冷的风。   她一阵眩晕,呼吸急促,似是喘不过气,撑着井的边缘努力站起来,走到风口大口喘气,又克制不住地咳了几声,这些风似乎能让她平静,缓了一会,脸色看起来也比刚才显得好多了。   宫人都以为她就此作罢,没想到江妙徽修整过后,又快步走了过来,与先前不同,她脚步稳重,脸上已然看不到丝毫惧色。   紫芝仍是后怕,走到江妙徽身边,“娘娘不怕吗?”   江妙徽用手捂住鼻子,尽量忽略井里传来的臭味,“就是因为怕才更要看。”   她都这样说了,其他人自然无法再拦,也顾不上害怕,没过多久,贞妃肿胀的尸体就被抬出。   银杏的黄叶在秋风中如同一阵骤雨,纷纷坠落,覆盖了屋顶和四周的土地。   披香殿将会被重新修缮,过不了多久,又会有新人住在这里。   江皇后对此并未多加干涉,只是听着别人的传话,不过到了处理贞妃留下的旧物时,她忽然开口,说要一一过目,人们本以为她十分忌讳这种事,从前根本不敢提起,而今天,从披香殿搜出来的东西全都放在了皇后面前。   “没想到这些东西还在,我朝历代皆以奉行节俭为美德,弃之不用的东西应该收归尚宫局赏赐给他人,而不是放在这里积灰。”   她冷眼旁观,也只是看着,并不动手。直到看见了一个镜子上隐隐约约有些字迹,这才迟疑着拿了起来。   这些旧物在送来之前江妙徽全都检查过,包括那个镜子,大概也能猜到是贞妃与皇帝的定情之物。   果然,江皇后在看到之后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将镜子重重摔到地上,冷笑道:“这个女人真是阴魂不散,当年贞妃重病,还求着说死后要葬在陵寝边上,百年之后也要在黄泉之下陪着他。都要死了,还说这么矫情的话,简直是妄想,她也配吗?”   她的声音颇为凄凉,“不过陛下也确实一直念着她,如果当初死的人是我,陛下大概早把我忘了。风水轮流转,世事如棋局局新,表面上我风光无限,在前朝的后宫胜负已分,实际上却输得一塌糊涂,我等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到底等来了什么……当年我和你一样,是江家大小姐,长大后陛下娶我过门,迎我入宫,过了这么多年,我对江家来说是什么,对他来说又是什么呢。最后落得个相看两厌,在我面前走过,看也不会愿意看一眼。”   “长毋相忘……”江皇后一字一顿,神色黯淡,渐渐闭上了眼睛。“他大概早就忘了我了。”   江妙徽从不像大部分人那样觉得她是一个令人畏惧的女人,可不知怎么的,最近几日,她连笑起来的样子都让人感到遍体生寒。   “姑母……”江妙徽刚要说些什么,就见明佩一直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江皇后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   “真是想不到,都这个时候了,还有人装神弄鬼。沁水这么多年看起来还老实,没想到居然如此恶毒,我留她一命已是恩典,她有什么不甘心的,如果心中有怨,尽管来日夜纠缠,贞妃活着的时候本宫不怕,死了更不会怕。”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皇后的威严都不会允许任何人的冒犯和更改,更不会允许背叛,   江皇后和贞妃怨恨颇深,加上最近事多,她更是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了贞妃头上。   江皇后声音沙哑,她凶狠的样子让江妙徽觉得十分陌生。角落的禅房里香烟缭绕,不时飘来几缕,神龛旁的经文和佛珠还未撤下,江妙的坐席十分柔软,一边还放有丝绸靠枕,可她坐在这里丝毫不敢乱动,反而比任何时候都要端正挺直。耳边不是姑母的咒骂声就是宫人的哭声,那种压抑的感觉简直令人窒息。   好不容易将事情处理妥当,等到离开时,江皇后深深看了她一眼,幽幽说了一句:   “妙徽,你可不要犯和我一样的错。”   江妙徽轻声应下,退后离开,走出椒房殿时,漫天的夕阳金光晃得她睁不开眼,这里满地碎金,本是壮观景象,她却觉得一阵烦厌,甚至险些一脚踩空,随后就看到散播谣言的宫女被拖到院中杖击,血迹到处都是。   江妙徽再也不想多看,甚至顾不得周全的仪态,快步离开了这里。   她最近常常会想到小时候,听人说宫中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在想象之中,那里甚至带着浪漫和神秘。   对于江皇后,或许是因为血脉相连,她对她有着天生的向往和崇拜,而现在皇后性情反复无常,那张脸也开始变得扭曲而陌生。   再看看现在的自己,锦衣华服,尤其每逢重大庆典,一天下来,只觉得王冠上的金银珠翠压得头都抬不起来,在这至尊之位坐着,富贵无边,人人艳羡,心境却已如枯井,任凭风吹雨过,也不会再起波澜。   不知皇后经历了多少残酷的事,心中有多少不甘,江妙徽只知道她近日来更加变本加厉,开始喜欢给人难堪和羞辱,看到那些人的痛苦绝望才肯罢休。   或许她觉得,不能被人喜欢,能被人畏惧,也算一种本事。   江妙徽有时甚至会想,自己以后会不会变得和她一样。   每到日暮时分,就觉得皇宫格外死气沉沉,大道小路上,只有低头快步走过的宫人。   她们也曾经天真单纯,不谙世事,在这里蹉跎岁月,最后都变成了同样一种表情,   回到东宫,江妙徽反而有点不敢往回走了,岑琬正等着她的消息,听到动静,干脆跑出来找她。   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眼前的少女仍然春花烂漫,终日风花雪月不知愁,反观自己,已经只知算计的深宫妇人了。   江妙徽取出刚刚皇后摔在地上的镜子,递了过去。   “这是从披香殿里搜出来的。”   岑琬犹豫着接过,镜身最显眼的就是一对并蒂莲花 凤鸟环绕,其上刻有仙山,满缀葡萄纹。她反复端详,又将镜子推开,露出光滑明净的镜面,她前后翻转,发现上面竟有刻字。   “久不相见,长毋相忘……”她看着上面刻上的字,一时间入了神。   指尖轻轻划过镜子上雕刻的并蒂莲,那字体很粗糙,用力不均,不是出自工匠之手,明显是后刻上去的,   “明佩偷偷告诉我,贞妃并不识字,只可能是皇上自己刻上的。”   根据皇后对桃夭的态度,还有宫内的传言,岑琬隐约也猜到了前因后果,没有想到的是,当今圣上居然对出身并不高贵的贞妃深情至此。   从来都说侯门深似海,皇宫更是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的地方,她从不觉得其中有什么真情,可看到这镜子之时起,倒不这么想了,即便身为帝王也有很多无奈,甚至保护不了自己心爱的人。   江妙徽道:“贞妃和沁水,如果按照皇后的意思,只怕挫骨扬灰也不能解她心头之恨,即便不能葬入皇陵,我也不希望她们当孤魂野鬼,尤其是她。”   她看着那镜子,想到桃夭,总觉得心中有愧:“不管是寻常人家还是侯门深宫,或许方式不同,总归有些感情是相同的。但得长相思,便是长相见。你将镜子收好,到时候我会想办法将贞妃的骨灰送走,这镜子就作为陪葬品,一同与她长埋黄土之下,如此,希望她在九泉之下也能心安吧。”   紫芝上前提醒时间不早了,江妙徽才点头:“我也想走走,送你出去。”   她并没有什么说话的欲望,不是看着地面,就是眺望天际,只是宫墙深深,站在平地上,也看不到多少外面的景象。   岑琬也一样默然无语,不时碰到手中的镜子,一直到了出宫门的时候,刚和江妙徽道别,就看到荀致站在不远的地方正和不认识的官员说话,大门前还有乌渝国人,应该是前来贺寿的使节,可这些人在门前被拦住,拖延许久也没能进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知道不是看热闹的地方,也没多看,匆匆离开了。   江妙徽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才转头注意起那群乌渝人,她记得皇上皇后说起,接待使节的事本是交给太子的。   可太子本就对此事不太上心,学了几句乌渝话就嫌烦,更重要的是,这几年两国常有摩擦,尤其在边关,听说乌渝人生性残暴,杀人不眨眼,攻陷城池后烧杀抢掠,不少曾去谈判和议的官员莫名失踪,至今生死不明。这种事情多了,传言也越发扑朔迷离。   不必说战时,就是太平年代他们也是不时挑衅,太子不想趟这趟浑水,可这样的事岂是能躲得开的。   至于那位荀公子,早年曾以诗才见宠于梁帝,近年颇受看重,可惜昭国已亡,梁国君主多疑,又懦弱至此,绝不会重用前朝遗民,即便出色,也只能感叹一句生不逢时。   她在远处观察许久,大概清楚了他们在说什么,守卫不准携刀刃入皇宫面圣,那位元赫将军却说刀剑从未离身。   他虽为使臣,却异常高傲,完全不理会周围眼光,更不在乎他人如何评价。只是站在门前轻摸剑刀刃,他看上去年纪已经不轻了,可眼睛仍然闪烁着和刀剑一样的寒光,即便是年轻人,也不一定有这样的精神和气势。   “这么怕我。”他冷哼一声,语带挑衅:“如果你们梁国人来乌渝,就算一个人带十把刀也没关系。”   他语声低沉,却清清楚楚的落在众人耳中。   侍卫队长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派人前去通报上级,又增加了许多护卫。   元赫更加不耐烦,随后就听见了荀致清朗的声音:   “自古邦交以和为贵,入乡随俗,将军不愿交出刀刃,也会让人觉得是不信任友邻,要留刀剑防身。都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何况现在还未交战,梁朝最重礼节,绝不会轻慢外宾,就是退一万步讲,如果真有危险,将军武艺超群,又不是孤身一人,在危险之中全身而退亦不是难事,不带兵刃,不是更显大智大勇吗?”   这一路奔波劳累,重重关卡几乎已经磨尽了使团的耐心,元赫在此耽搁许久也觉得麻烦,他面露轻蔑:“你们中原人惯是迂腐啰嗦,如果中原皇帝来到乌渝国,我们可不会这样待客,罢了。”   他将长刀丢到侍卫手里,忽然发觉有一个目光似乎看着这边,扭头一看,荀致恭敬垂首,正对着江妙徽行礼作揖,江妙徽微微一笑,对着他略一颔首,就转身离去,只给众人留下一个袅娜的背影。   元赫一时有些晃神,“那位可是梁国的哪位公主吗,她真是……美得令人过目不忘。”   荀致看过去:“将军是说太子妃?她是未来的皇后,自然天姿国色。” 第27章 妖星   元赫到了长安后,不少名流权贵邀请他做客出游。他一生的时光,多半都是在沙场度过,少有这样四处游览的机会,不管那些人是真情还是假意,他也乐在其中,今日一出宫门,便碰上了莘侯符稷,连带着荀致也被拉上,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到了长安大街上。   符稷比元赫小上几岁,元赫听说此人寒门出身,年轻时当过左部尉,因为为人太过正直,还得罪过江丞相,一路摸爬滚打,最后在南境封了侯,本以为是个铁面无私的清官,可直到见面才发觉,此人和他想象的样子没半点相像。   符稷邀请他去的地方还颇有些别致,是一处赌场,种类五花八门,花样之多,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且收益惊人,看着确实十分有诱惑力,时间一久,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心动。   这里气氛躁动,不少人围着看热闹,元赫在鼓动之下也参与进来,一开始还好,不过很快他就输得彻底,惹得周围的人一阵哄笑。早听说这种东西是先赚再赔,才让人有玩的兴致,本来不信邪,直到今天亲自试了试,他才完全相信,可反观符稷竟是连胜不输,眼看他赚得盆满钵满,实在是有些离奇,可元赫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   元赫一向严以律己,本以为和正直刚正的人合得来,这才和不熟的人来了一趟,不料符稷染了一身恶臭习气,与那些纨绔子弟没什么区别,元赫失望透顶,很快就寻了个由头告辞离开了。   赌桌旁,只剩荀致正看着符稷正高高兴兴地数钱,符稷对着他笑道:“我这是被人嫌弃了,其实如果不是有钱赚的话,才不愿意玩呢,一直赢也挺没意思的。”   荀致笑了笑:“莘侯跟我想的倒是不太一样。”   符稷把钱拿好,“传言而已,有几个是真的,正事是正事,我年轻时也是很喜欢飞鹰走狗这些东西的。”   他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我们还是快走吧,总是出老千,容易被地痞无赖盯上。”   说罢,符稷就大摇大摆离开了,又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好像刚才在赌桌旁的不是他。   “我听闻荀公子学识渊博,通晓占星之术,谶纬之学,有好多问题想要请教。司天监和民间都有传言,东方蚩尤星现,明亮异常,有战事将至,公子对此事怎么看?”   这事说着玄乎,其实也很简单,无外乎敲打进京的藩王,人命天命,若是能推算的话,很多事情倒是简单多了。   “星象国运,这些人最为关心。若有人存心针对,没有天象之说,也会有别的。莘侯大可不必放在心上。不说这次的无稽之谈,就是曾记载过多次的荧惑守心,五残星出。我也并不觉得意味着什么。若这真是天意,自然不可违拗。可如果是人为之祸妄托天意……”荀致语气轻松,又笑道:“天可以降罪于人,人总不能降罪于天吧。我不知这传言起于何人,不过确实是个有用的招数,想来是莘侯将封地治理得太好了,故此引人妒忌。”   “人家怎会在乎我那一亩三分地。”符稷笑着摇头,又有些惊奇:“这么说来,荀公子去过梁国边陲,到过莘州?”   “几年前我曾游历山川,对国境边陲也十分好奇,之前听人讲过,那里有万丈黄沙,又有满目白雪,抬起头看到的星空也更广阔,如此震撼的美,听起来就觉得心生向往,我当时觉得自己将要看到的会是一首诗。”   符稷轻笑一声:“只怕公子失望了,那里不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而是满目疮痍,如果真是诗,也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而在这里,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人人还在醉生梦死。塞外尽是饥荒战乱,长安城内,王侯权贵却忙于党争,真是令人扼腕。”   荀致随意看着周围,没有接着他的话说,过了许久才淡淡道:“莘州如能初心不改,长久如此,也必定能为常人所不能为,至于别人如何看你,我相信百世千秋之后,自有公论。”   符稷笑道:“从未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听起来痛快。有机会请公子喝酒。”   “那我就恭候莘侯的消息了。”   荀致另有其他事,不便盘桓太久,他们走到拐角便分别了,而符稷刚走出几步,目光就被热闹吸引了。   华灯初上,人群熙攘,辚辚车马声不绝于耳,这里酒旗招展,商铺林立,随便抬眼一看,就能看见连成一片的万家灯火。   有一群杂耍卖艺的班子引人注目,驯兽人刚带着猴子表演完杂耍,又有一个舞剑的男子   上场,剑芒如寒星,一招一式挥舞如风,引得一阵叫好。   这杂耍班子里的人个个技艺卓绝,只有一个胡人模样的女子有些不自然,可她表演的时候也不含糊,爬杆身手敏捷,迅速就到了杆顶,取下上面的小旗,可她还未来得及下来,就在人群中看到一个人影,那人正要穿过人潮走近看热闹,少女却突然变了脸色,赶忙低下头,又慌张左顾右盼。   她十分着急,视线突然在停在接近身后的位置,灵机一动,突然松了手,脚下一踢竹竿,向后仰倒,直接掉到了身后的荷花池里。   她的表演本该接受喝彩,可结果成了这样,喝彩也全都变成了嘘声,观众纷纷大呼没劲。   走近那人原是元赫,他的反应和路人也没什么不同,“还以为是什么呢,就这种水平,也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   说完,他就再也没看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过了一会儿,那胡人少女才敢探出头来,池水浸湿了衣服,鞋上和腿上也都沾了淤泥,现在天气已经很冷了,她被冻得哆嗦,脸上反而松了口气似的。   花池旁边很是湿滑,她小心爬上岸,看到的却不是杂耍班子的人,而是一个妆容俗艳的女人,身后跟着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正怒气冲冲地朝她走来。   少女连忙向周围寻找,不见熟人的踪迹,而这群不明不白的人显然就是冲她来的,心中也不免疑惑。   那女子很快便发话了:“砸了人家的招牌,谁还愿意认你是自家人。你可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少女一脸无辜,疑惑道:“我干了什么,不就是掉到池子里了?”   女人没好气道:“这池子是谁的?”   少女不敢置信:“池子还有主人?”   “当然,这种地界寸土寸金,这块地是京兆尹大人买下,就在今年春天刚刚开凿的荷花池,送给我们姑娘当生辰礼物的,里面的每一朵花都极其珍贵,你居然众目睽睽之下掉了进去,真是晦气。”   “怎么会这样?”少女举目四望,这个季节,池子里早就没有荷花,只剩残枝败叶,她身上沾了不少淤泥,可又不影响荷花生长,难道这样也算冒犯吗?   女人凑近看了她一眼,忽然眼睛乱转,吩咐道:“把她带走。”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几个大汉拖走了,越是挣扎反而会被看得更紧,于是干脆不挣扎,一路被拖着进了倚红楼,这才知道这个女人是青楼的鸨母花妈妈。   走到屋里的时候,她隐约在门外看到两个女人的身影,又看看这架势,也能猜到,里面坐的大概就是那荷花池的主人了。   她进门之后听花妈妈有的没的说了半天,才知道那其中一个是丽锦,另一个是凝霜阁的姜黎黎,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花妈妈推搡着跪到了地上,“丽锦,这个丫头胆大包天,掉到了路边的荷花池里,你来说,怎么处置她。”   丽锦面上倒是十分平静:“先带她去换件衣服,梳洗一下吧。”   胡人少女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抬头说道:“你们姑娘明明都没当回事,你为什么还要找我麻烦?”   她刚说完,胳膊又被拧了一把,疼得叫出声来,她发现这女人力气极大,一个人也能轻松把她制住,只好老实低头,不敢再乱动。   丽锦的反应过于冷淡,姜黎黎也有些不解,问道:“丽锦,你就一点不生气?”   “物件终归是物件,重要的还是人。和你实话实说,那池子我一点不喜欢。”   姜黎黎掩嘴轻笑:“你说这话可真是招人恨,还挑上了。”   “唐大人说,莲出淤泥而不染,就像我一样,可我从不觉得自己是莲花,你也看到刚才那姑娘的样子了。”丽锦自嘲般笑笑,“泥淖沟渠只会被世人所嫌恶,即便它曾经是山泉溪涧之中的清流,一旦沾染污垢,就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东西。”   “想要长长久久的活下去,是没有人可以一尘不染的。尤其是在这种地方,满目看的是姹紫嫣红,人间锦绣,就算表面上看起来干净,心里早就朽烂不堪了。”   她推开画轴,心中烦躁,也只能从虚无缥缈的诗画里找些安慰。   姜黎黎看着她,无奈叹道:“你总是这么多愁善感。”   丽锦这才正色看她“本来早晨来找过你,听人说你还在睡,只好这时候再来了。”   姜黎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作息,每天日上三竿才起床,还是觉得很困,被这样一说好像又觉得有些累了。她打了个哈欠,反而笑起了丽锦:“又不是读书人,起那么早做什么。再说了,这花街柳巷,黑夜白昼颠倒,大概也就只有你,终日三更灯火五更鸡,四处寻访高手名师来授艺,学这学那,永远都学不完。”   “这是全国最繁华的所在,美貌的人很多,有才情的也不少,想要脱颖而出,自然要别处心裁了。”   姜黎黎有时候觉得丽锦不像风尘女子,倒像个大家闺秀。举手投足可说是‘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就连诗文曲艺,刺绣厨艺也无一不通。也许正因如此,她才能在举国上下的最富贵之处,有这样的名气。   站在她身边,姜黎黎有时都会觉得自惭形秽。可她实在不懂,男人到了秦楼楚馆,怎么反倒喜欢这样的女人了。   姜黎黎心中这样想,嘴上自然不会直接说出来:“我们这样的人,本就天天被人品头论足,指指点点,还不够累吗?我可要过得自在些。” 第28章 云荻   过了一会儿,花妈妈才带着刚才那个姑娘过来,边走边道:“我都问过那个杂耍班子了,她没什么家人,孤身在长安,像是个孤儿,丽锦,你来给她取个名字吧。别看她傻乎乎的,模样是真不错。”   丽锦看都没向这边看一眼,显然心不在焉,懒懒道:“从荷花池里捡来的,就叫红蕖吧。”   那少女突然喊叫道:“我什么时候就是你们的人了?”   她还没弄清楚自己的处境,没想到这群人这样随便,闲谈之间就全替自己决定好了。   “才不是什么红蕖呢,我有名字,我叫云荻。荻花的荻。”   “荻花?”丽锦思索片刻,点头,“也无不可。”   “什么荻花啊。”花妈妈一脸不屑:“你看那绣庄里绣的花样,出水芙蓉,芙蓉并蒂,都是绣荷花的,哪有绣荻花的。颜色又不富贵,也没有什么吉祥的意头,还是听丽锦姑娘的好,叫红蕖好。”   姜黎黎也搭腔道:“荻花像是芦苇……蒹葭,本是寻常之物,只怕那些文人墨客听到。先想到的不是水边的芦苇,而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这么一说,还是一位通文墨的人叫这个更合适。”   丽锦并不在乎云荻如何,唐府邀请她前去献舞,对她来说是扬名的好机会,而这些日子花妈妈反而有些担忧,今日看来,她是打算栽培新人了。   不过后来的日子,云荻学艺的进展却并不令人满意。花妈妈费尽心机教她,可她一直懒洋洋的,过了一个月,还不会跳一支舞,一首完整的歌也唱不下来。   云荻油盐不进,也不害怕,反而悠然自得,气定神闲,从不担心会发生什么事   这下丽锦也对她来了兴趣,她的汉话像是刚学会不久,字迹看起来相当笨拙,仿佛出自刚学会写字的人之手。她在倚红楼见过不少人,还从未见过这样的。   她暗中观察,终于有一天,听到了花妈妈几乎放弃的声音:“看着姿色不错,怎么资质差到这种地步,连平常货色都比不上,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这下子,花妈妈已经不指望把她学成,决定这几天把她卖出去。反而是丽锦把她劝住,   亲自来见了云荻。   这些日子过后,云荻红光满面,体态还更丰润,吃过饭之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直到酉时才悠悠醒来,丽锦看着,甚至觉得有点羡慕了。   “你的模样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花妈妈打算把你培养成和我一样的人,日后接我的班。前几天刚来的时候,她还说本来觉得虽然有点晚了,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可是如今看来,天不遂人愿啊。”   云荻惊得说不出话,愣愣看着丽锦。   “和我一样不好吗?”   “我不是你们买来的,既没有卖身给你,也不是乐籍。”   花妈妈面露不屑:“不是买来的,是收留来的。这段日子供你吃喝,怎么还没报答,就想走了?我看她不像傻子,倒像是个疯子。” 说完就用力踢了云荻一脚。   云荻没闪过去,揉着自己的腿,咬牙切齿:“真是人心险恶。”   “真正险恶的你还没见过呢。”丽锦笑了笑, “让我和她说几句吧。”   说着就对云荻招手,示意她跟上。   云荻跟在她后面,听着丽锦说道:“花妈妈名叫花玉明,年轻的时候美过倚红楼里所有的女人,人如其名,玉净花明。”   “倚红楼每年都要花重金买些略有姿色的小姑娘,就算做不成花魁最差也能就当丫鬟。经她手□□出的数不胜数,你大可信她。”   云荻安静听着,努力去不带偏见的想丽锦说的话,可一想花玉明对自己的恶劣态度,一阵恶寒。无论怎么想象,从容貌到性情,都想不出来。   尽管花玉明费力遮掩,还是看得出来,她一头青丝已经被岁月染银,就像枯萎的花,无复当年风姿。   不必说云荻,就是丽锦,也没办法将她如今的模样和当年对上。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一年一年过去,丽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有些感慨岁月了。   她带云荻去的是一间倚红楼后的小楼,里面有许多不同年纪的小孩,可看样子都不会超过五岁,还有婴儿和刚刚生下孩子的妇人。   那些孩子孱弱爱哭,不知道能不能活。   “像我们这样的人,很多不会有子女,膝下寂寞,平日也会收养一些弃婴,这些都是楼中姑娘生的孩子,等他们长大一点,我们会瞒着花妈妈送走一些,先是男孩,其实只要有合适的去处,都会送走。不会让他们在这里长大,没有任何女子喜欢这种龌龊污浊的地方。”   云荻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说这些,但此时此刻,觉得她好像也没有自己想得那么坏。   “那你呢?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丽锦摇头:“我没得选。”   云荻问道:“那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丽锦奇怪地看着她:“你没有走到绝路吗?我以为你已经无路可走了。”   看到云荻依然拉着一张脸,满脸疑惑的神情,丽锦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全都白说了。   “既然你还想走,又不想服从花妈妈的安排,那就干活抵债吧。”   云荻心中一动,刚觉得这个听起来要靠谱一些,就听丽锦毫不客气道:   “先去后院把衣服洗了,然后把倚红楼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全都收拾一遍,先这样干上三四个月,如果觉得让你干活比卖了你更值钱,我就替你做主,让你离开。”   云荻问:“平时没有打扫的人吗,这些事我都做了,他们做什么?”   “那就不是你要操心的事了,我自有安排。”丽锦本欲离开,又回头交代了句:“如果改主意了,随时来找我。”   丽锦拂袖而去,不服管的人见得多了,云荻不是第一个,并不觉得她能坚持多久,   答应了丽锦之后,云荻的吃住自然不会再像原来一样好,但因为要时常在楼中行走,穿的衣服还算体面。但云荻一想到这全身上下用的都是债主的钱,生怕扯破了穿脏了又要赔钱,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反而觉得束手束脚。   云荻打杂的时候,这楼里的人既不会过于关注,也不会故意挑刺,而是当她不存在,要是看到哪里没有打扫到,则是人人都可以骂她。她每天进进出出,比之前自由不少,只不过各个出口仍然有人严格把守,没办法轻易逃出去。   前路未明,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得过且过,云荻起初也是干劲满满,直到了第六天,她开始觉得全身酸痛。   这倚红楼中的人又多又乱,客人也是什么人都有,自然不会到处都像丽锦的住处那样干净整洁。   每天一到了晚上,闻见的不是浓重的脂粉味就是难闻的酒味,客人们都喝得东倒西歪,烂醉如泥,一个个瘫倒在桌上,她除了要收拾残羹冷炙,还要处理那些酒鬼的呕吐物。   在昨天有几个人喝多了,满地的碎瓷片要收拾,还有几个不给钱的人,被连拉带拽的拖出去,折腾到半夜都没个安生。   云荻被脏活累活折磨得身心疲惫,而且很难偷懒,无意间看到自己在水里的倒影,脸颊凹陷,双眼无神,皮肤也变得很粗糙,她已经好几天没和人说话了,就连发发牢骚也无处可说,干活之余,唯一的乐趣就是听楼中其他人的闲聊。天意弄人,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副模样。   今天云荻本该整理书画和挂轴,可丽锦嫌她不会分类,非要自己动手,许多浓墨重彩,十分艳丽惹眼,可丽锦总是拿着其中一幅看来看去,那是一幅水墨山水,有大片的留白,虽然简单,但风骨生动,自有一番气韵。   本来云荻也有些不服气,很快也决定认命,看来自己确实不懂,那些画又有许多是名家手笔,钱本来就还不完,弄坏了只怕又要赔钱。   不过丽锦看那画的时间未免有些太久了,云荻甚至怀疑她或许欣赏书画入了神,花几个时辰一一鉴赏一番,等看完了,也早忘了自己要干什么。   就连花玉明看见,也和她说年轻人该喜欢些色彩鲜艳的。   丽锦混不在意:“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就连圣人也说过‘素以为绚’,千种颜色夺人眼目,我却偏爱不染纤尘的纯白。”   花妈妈无言以对,也看了那幅画几眼,找到印章和落款,那上面的名字写得竟是荀致。   她觉得奇怪:“这画的主人好像没来过倚红楼,而且这样出自贵公子手中的画作,你是怎么得到的?”   丽锦神色淡淡:“总有各种各样的办法。而且妈妈也记错了,荀公子来过,是在江都的时候,我见到他了。”   花玉明直摇头:“不对啊。我那几天就在画舫的入口,迎来送往的,每个人都打招呼了。有名的人我都有印象,不记得有姓荀的公子啊。” 她的记性一向很好,尤其是对于记人这一方面相当自信,面对这样笃定而又审视的眼神,丽锦险些要开始怀疑自己了。   不过见丽锦也一样坚持,花玉明也终于松口:“就算我没看见,但你的客人我都是一一过目的,他既然来了,怎么会不点名见你。”   丽锦被问住,低声道:“我也不知道。”   她与花玉明相处的时间不短,或许是因为经历相似,又日久生情,花玉明待丽锦也不像其他人,很多事上倒是真心为她着想,这样的情况,也不由得叹气:“早先也听说过这个人,   我知道你一向喜欢和那些文人墨客来往,可这位荀公子再不济也是前朝贵族,这门第之悬,哪有那么容易跨过去呢,更何况你们都见不到面,你纵使有意,也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思慕。”   丽锦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站起身来:“以公子的眼界和心胸,怎会像俗人一般有世俗之见,更何况我和她们也不一样的,自有办法让他来见我。”   花妈妈无奈,拿过来一箱子拜帖,信手翻了几张,“这些帖子里有不少达官显贵,你一次也没见过。”她说着拿出一张,“齐王你都不见?”   “我见过他的兄长,绣花枕头。哥哥是那个样子,弟弟也不会差太多。”   花妈妈陡然一惊,看了看左右,“这话可不能乱说。”   “你什么时候见我乱说话。”丽锦袖中掏出玉佩:“除了太子,谁有这么大的胆子随身佩戴刻有龙纹的玉佩。脱掉一身的锦衣华服,和普通人也没很么区别。”   花玉明接过玉佩仔细端详,实在是被吓得不清,倒吸一口凉气,丽锦面不改色 “你胆子也太大了,就是在我年轻最红的时候,也不敢招惹皇子皇孙。”   “你应该说有胆有识。在太子殿下登基之前,该害怕的是他,不是我。我还要天天戴着,让那些达官显贵看看。”   花玉明道:“实在是这些人一个都得罪不起,万一被江府的人知道了怎么办,那些高官,有压得过他的吗?”   丽锦冷哼道:“谁说没有? ”   花妈妈想了想,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说江家小少爷。就算他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也要听老爹的话。我年纪大了,再这么一惊一乍的,可受不住。”   “妈妈放心吧,我自有分寸。” 第29章 倚红楼   岑琬随父亲刚抵达长安之时,暂住之地由齐王安排,过了些日子,父亲新买的宅院已经安排妥当,其中园林颇具古韵,大气庄严中又不失清雅别致的韵味,父亲唯一不满意的就是离烟花之地太近,想来若有机会,还是要搬家的。   皇城人烟辐辏,更何况天子脚下寸土寸金,刚来的人能有这样的地方住就很不错了。   岑琬刚刚搬来没几天,看什么都新鲜,每天一推门就是满街的车马人声,喧嚣热闹,她也是后来才知道这里地价之贵,旁边的房屋无一不是重檐斗拱,豪华奢侈,似乎在争奇斗富。   不过说起来,最显眼又最别致的高楼要数倚红楼,千秋节那日丽锦筑起高台当众献舞,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连蝴蝶都引过来了,前来看热闹的人挤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消息传到了宫内,圣上也想看看蝴蝶齐飞的奇景,特意请她入宫表演,之后丽锦身价倍增,长安城中无人不晓。   这事令她名气大涨,其实若说在御前表演,不能太好不能太差,中规中矩最为稳妥,反倒是在她们自己的地方,才会表现出真本事。   倚红楼前车马盈门,一下子成了城中最热闹的地方。   岑琬本就对宴会无甚兴趣,她也不是非去不可的身份,乐得清闲,也就没有看到丽锦的曼妙舞姿,听人说得多了,回想在江都和她缘悭一面,也有点好奇。   不过她也没有失望,在那之后,丽锦在城中行事日渐高调,举止也比之前轻浮了不少,   轿辇常被人群围观,而丽锦似乎以此为乐。甚至不时掀开帘子,回以微笑,引来路人更加狂热的追逐。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草逢春。这话一点不假,住的近自有住的近好处,丽锦这样张扬,岑琬不仅见到了她,还见了不止一次。   丽锦衣着贵气非凡,绛唇玉颜,一头青丝如云,着实妩媚动人。身段窈窕,光是看她走路的步态就能想到她的舞姿有多曼妙   丽锦在之前就已是艳名远播,况且以她的才貌,名扬四方只是时间问题,人们并不觉得惊讶。   岑琬看也看过了,本觉得这热闹与自己没什么关系,直到有一天媒婆上门议亲,她才成了被看热闹的那个,岑琬措手不及,而议亲的对象,居然是江妙徽的表兄褚牧。   丽锦的机遇尚可说是意料之中,而褚牧,则是真正令人意外,穷苦书生变得春风得意,神韵气质,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的改变仅仅停留于表面,没有染上富人一丝半点的恶习,言谈举止仍然谦和有礼,为人处世无懈可击。   他辞去了江丞相给他安排的差事,而是转而投向齐王的势力下的刑部。朝野内外,许多人早就看不惯江丞相的种种行径,对褚牧的行动反而格外看好。   她总觉得江妙徽与他的关系微妙。至于岑琬自己,对褚牧本也算不上讨厌,也没有多想,直到前几天突然毫无征兆前来提亲,她无论如何都对这个人喜欢不起来。   父亲还未答应下来,媒婆反而上门好几次,从生辰八字到属相,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据说褚家的族长也来信同意,岑琬本来还觉得褚牧是个十分会体察别人心思的人,可她明里暗里表示了无数次自己并无此意,褚牧就跟听不懂似的,仍然自顾自的,忽然开始嘘寒问暖,送来了很多礼物。   岑琬完全猜不透他什么意思,惹不起躲得起,干脆直接避而不见,她摸不清褚牧登门拜访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在家,其余时候都躲在外面。   可上天都在和她开玩笑,越不想碰见谁,反而越会遇见。掌灯时分,岑琬就迎面撞上了跟着仆从的褚牧。   不是在家里,也不必虚情假意和他客气,岑琬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走,褚牧拉住她:“琬儿姑娘是不是忘了岑先生的话,不让你晚上独自出门,尤其交代不许在这里乱晃。”   岑琬抬头一看,看到了倚红楼的招牌,要是褚牧不说,她也没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然走到倚红楼门口。   岑琬根本不理,走得更快了,褚牧追了几步,就轻易跟上,两人一前一后,可距离也差不了太多,除了他自己,还跟着一个小厮和两个护卫,保护他的安全。   她知道这人不会善罢甘休,干脆不跑了。   “我还没嫁,你就开始管我了?”   “我是为了你好。这世道,人们对女子的要求比男子要苛刻许多,万一有什么闲言碎语传出去,有损你的名声。”褚牧说道:“这些日子已经找人算过,八字倒是没什么不合的,只是门第上有些高攀。岑姑娘可是对此介意?”   岑琬没看他,气呼呼地摇头。   褚牧不解其意,他看着岑琬,语气认真:“我是不是哪里得罪琬儿姑娘了,为何如此不愿看见我。”   岑琬这才正眼看他:“你问我啊?我好像没有和你说过几句话吧,这样来提亲,不觉得唐突吗?”   “原来如此,是我疏忽了。”褚牧沉吟半晌,终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琬儿小姐正值妙龄,直率可爱,在下其实心仪已久,确是一片真心。我自问家世清白,只是身世畸零,父母早亡,岑先生有意让我入赘,你过门之后既不必离家,也不必侍奉公婆,也能轻松不少。”   他说得太远了,岑琬反而不知从哪争辩,“我从没想过这种事。”   褚牧微笑:“如你这般年纪,若是脑子里天天想这种事,那才有些奇怪。没想过没关系,现在可以好好想想了。”   岑琬本就不打算和他好好说话,可褚牧这样回答反而让她没话说了,顺着他说还是反着说好像都不对。   幸亏父亲不在,不然看到褚牧这样认真恳切,显得自己又敷衍又无理,他身后的几个人站得不远,说的话大概都听见了。岑琬觉得尴尬,只好也偏过头强装没事:“那可真是承蒙错爱了,但我还是希望先多了解你一点,再说谈婚论嫁的事。”   她看了一眼身后的倚红楼,“半城的人都去了,你怎么不去看?”岑琬好像突然想起来一样,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你应该已经看过了。上次在画舫上,可见你对丽锦的艳名也是早有耳闻,而且亲自领略过了。”   褚牧摇头苦笑:“我记得当时和你说过了,是因为同窗好友盛情相邀,不得不去。我本人对她并没有什么兴趣,更何况这种女人,残花败柳而已。”   岑琬抬眼看他,只见褚牧面色如常:“我说错了吗?”   他当天确实是一个人站在那里,不像说假话。岑琬和褚牧多多少少比先前熟悉了些,好像还是第一次见他如此坦白直言,这样的话不算客气,可她住在倚红楼附近,在那些半夜出来的醉鬼嘴里,听见过更难听的,倚红楼里的那些男人,当面夸赞背后诋毁,十个有八个都是口不对心。   岑琬实在想不明白,怎么有人表面上笑脸相迎,满嘴甜言蜜语,转头就骂得这么难听,她看不懂的又何止是褚牧,长安城中,几乎每个人她都看不懂。   几辆华贵的马车经过,褚牧看着她,眼神颇有内容:“听说莘侯,还有那位荀公子,都被请去了。或许他们也是和我一样,被人硬拉去的。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反而雅量高致,品味脱俗。”   岑琬偏过头去:“关我什么事啊。”   月光透过倚红楼前的花树,撒下一地斑驳的碎影。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管弦丝竹的声音不大,却正好能将人们的说话声盖住。   舞台之上的女子雾鬓风鬟,正舒展双臂,扬起水袖翩翩起舞,足间轻点,一颦一笑之间,说不尽的风情。   直到乐曲停下之后,四周仍有百转千回的余韵萦绕。   荀致拿着笔在纸上勾画,很快,就有一个长袖翻飞,舞姿翩翩的女子落在纸上。   等到墨迹干透,符稷将那画举起来左看右看,满意点头:“荀公子的妙笔丹青,是世间难得的珍品,丽锦姑娘只怕不好意思要酒钱了。”   “白纻清丽,如今长安繁华奢靡,早就难寻古意,丽锦姑娘一舞惊鸿,我今日才知六朝未远,古韵犹存,真是一大幸事。”   丽锦缓步走过来,看了一眼,抿嘴微笑:“美则美矣,只是画中人不像我,丽锦哪里有那么美。”   符稷眉毛略挑:“哪里不像,丽锦姑娘对自己的美不自知,如果问问别人,就知道了。”   荀致将笔放下:“是在下技艺不精,未能让姑娘满意。”   丽锦嗔道:“无论是作画,还是诗赋乐章,都该用于咏物抒怀,公子却只把它当做技艺,难怪画不好,我可要罚你。”   符稷看着丽锦,刚抿了一口酒,就看到阎婴向他们这边走过来了:“荀公子可是大忙人,难得一见。今日怎么也在这躲懒?”他又对符稷点头致意:“莘侯也在。”   “最近听说有一桩侵占农田的案子,陷入僵局,能否请荀公子帮帮忙?”   阎婴右手拿着酒杯,左手抱着美人。怀中美人满脸娇嗔地推了他一把。“良辰美景,右监大人就别聊公事了。人家听不懂,也插不上话。”   她突然被阎婴瞪了一眼,就再也不敢说话。   阎婴站在那,不再说话,气氛却已经开始不太对了,荀致起身,“抱歉,先行一步了。”   符稷看着荀致走远,只好对丽锦愧疚一笑: “不好意思。”   丽锦收回了目光,低头行礼:“莘侯能帮我把荀公子请来,已经很好了,多谢莘侯。”她轻咬着嘴唇,低声道:“心不在此,强留何用。”   符稷一时不知如何反应才对,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想和丽锦姑娘商量一件事,能不能带个人走?”   丽锦心不在焉地点头:“当然可以,不管莘侯看上了谁,都是她们的福气,这种事情去找花妈妈就好。”   她说完,就说自己身体不适,回去休息了。   符稷也不懂丽锦的心思,又低头看看自己,摇头苦笑。 第30章 密谋   丽锦本想休息一会儿,回到屋里掀开床帷,竟然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坐在床边,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听到了什么。   她大惊失色,就要喊人,可话未出口,就被那人抓住了手腕。   “今日确实有些唐突,可我并无歹意,还请丽锦姑娘听我一言。”   丽锦警觉地看着他,正想找些锐器以防不测,就听他继续道:   “先介绍一下,小王萧嘉,乃是当朝三皇子,封号齐王。早就仰慕丽锦姑娘的艳名,奈何一直无缘得见,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在此向姑娘赔罪了。”   说罢萧嘉就松开了手,在屋里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本以为这种地方都是逢场作戏,不料丽锦姑娘还是位多情人,动了真情。”   萧嘉一说这话,丽锦刚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反而比刚才更生气了。   “望之的风华姿容,确实令人心折,本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世人的很多话都带有俗世偏见,而实际上,只要志趣相投便是知己,名分地位并不重要,望之他潇洒风流,丽锦也正是绮年玉貌,本身就十分般配。”   这样不请自来的客人自然不会得到招待,萧嘉也不介意,自己在桌前坐下,挽袖倒酒,自斟自饮。   酒液划过喉咙,萧嘉慢悠悠品味一番,又道:“只不过看来事情没那么顺利,没想到这闻名长安的美酒留人醉,也有留不住人的一日。”   丽锦脸色难看,萧嘉来得突然,说的话又这样句句紧逼,她毫无准备,即便尚在自己的地盘,也是少见的乱了分寸,反而是萧嘉气定神闲,而且应该没有哪个客人见过丽锦此时此刻的样子,他这样看着也觉得有趣。   萧嘉提高声音唤来随从,很快就有人将一个巨大的箱子抬了过来。   那箱子打开之后,简直让人晃了眼,里面装满了珠宝,熠熠生光。在这里大概没有一个人不爱钱财,丽锦也不例外,犹豫了一瞬之后,也走过去细看。   “初次见面,怎好收这样的厚礼?”   “其实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在江都,本来说好了事成之后有礼酬谢,只可惜出了些意外,不论是对你还是对我,想想都有些遗憾。”   “是你……”丽锦怔了一瞬,仔细想来,也是意料之中,没想到一计不成,他又找上了自己。   “多谢齐王殿下厚爱了。   拿人钱财□□,齐王谨慎,做大事之前先拿小事试探,考验她的本事。可上次太子的事,明明就是办砸了,他居然不计前嫌,又来找了第二次。   “殿下用这种方式找到我,应该也很着急了,明人不说暗话,有什么事,还是开门见山吧。只不过这要做的大事一定不是非我不可,要是和上次一样,事情做不成,殿下大人大量,想必也不会和一个小女子为难。”   “怎么还没开始,丽锦姑娘就说这种丧气话。”   萧嘉从袖中取出一个纸包放到桌上,推到丽锦面前。这纸包毫不起眼,大小适中,可只看外表,根本猜不出里面装了什么。   “这是五石散,本朝禁药,得来不容易,希望让丽锦的一位客人尝尝。 ”   丽锦看向桌上的纸包,很快又收回了目光。   “用在谁身上?”   “江晋然。”   萧嘉见丽锦有些犹豫,“丽锦姑娘不必心软,你对于他来说不过是玩物而已,他对你的话也并不上心。”他的目光落在丽锦腰间,“皇兄的玉佩太过招摇,还是不要戴在人前了。其他事,会以信鸽传信。你好好考虑,我们来日方长,只要你有点耐心,事情会变得有意思的。”   丽锦下意识将手伸到腰间,当她回神时,房门刚刚关上,萧嘉已经离开,她突然拿起杯盏,狠狠向门前扔去,一阵尖锐刺耳的声响过后,只见满地碎瓷。   笙儿听见动静,慌忙赶来,丽锦见到是反而有些诧异。   “怎么是你,云荻呢?”   笙儿小心翼翼道:“她跟着莘侯走了。”   眼看丽锦心情不好,笙儿怕她又要摔东西,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不料丽锦并没有什么动作。   “不依附于人,便只能一生委身风尘。她倒是运气好。”   丽锦只觉得屋里憋闷,一口气堵在胸口,想去外面吹吹风。她将钗环摘下,找了帷帽戴上帷帽,她今日衣着素净,这样出门,也不算太显眼。   笙儿忙问:“姑娘要赴哪位客人的约?”   “谁都不见,自己出去走走,和妈妈说我已经歇下了。”   廷尉府的大牢灯光昏暗,荀致跟在阎婴身后走在甬道中,可以听到彼此空灵的脚步声。   地砖都□□涸的血染红,囚室狭窄逼仄,墙壁也歪歪扭扭,阎婴转动机括,很快,墙后就有一个暗门露了出来。   铁栏杆后面,一男一女两个人倒在了血泊中,他们死状可怖,身躯已经变得破碎不堪,好像不是人,而成了屠宰场里的牲畜。只有另一个男人已经神志不清,对着地上的两人说个不停,而他说的话,他们无论如何都听不到了。   可他们三人中,只有活着那人身穿囚服,若说是审讯犯人,也没见过这样的架势。   “江丞相扔出来的替死鬼。问来问去都说不出什么新鲜话,我给过他机会了,可惜这家伙不珍惜,没办法,只能把他的弟弟和夫人一起抓来,让他选一个救。”   阎婴冷笑:“结果这家伙跟疯了一样,对我破口大骂,他一直没给我个准话,我只好两个都杀了。”   他话音刚落,那个身穿囚服的男子就清醒过来对着阎婴大骂,喊声凄厉,阴暗血腥的牢房里,委实如厉鬼一般。阎婴充耳不闻,转头看向荀致,却看不到预想中的恐惧,“公子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如果觉得不够劲儿,还有更厉害的,我向你保证。有人以为自己见识过人间地狱,看到那些刑罚,也会崩溃。”   荀致已经偏过头去不再看,可是那种浓郁的血腥气味还是阴魂不散地弥漫在周身:“贪腐的罪人自然有可恨之处,可阎大人戾气太重,对自己也不好,还是少负些杀孽,为来世积德吧。”   阎婴怪笑一声:“生在在市井之间,爹娘不管,靠吃百家饭长大。更狠的都有,这才哪儿到哪儿。那时候连明天都不会想,又怎会想来世。有的时候,尘世间和黄泉地府,根本没区别,等到了死的那天,谁知道是不是解脱呢?”   这里气味难闻,阎婴却始终面不改色,荀致走过去,又确认了一番倒在地上的死人,   “齐王是想借大人之手是想告诉我,想两边不站,在他面前是行不通的。”   阎婴不置可否:“直接拒绝总比假意投诚好,听说公子与前朝的不少隐逸高人和旧臣都有些渊源,这样本就麻烦,是心腹之患还是左膀右臂,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你应该比我清楚。身怀利刃,杀心自起,反而无依无靠的人更能让他放心。”   “昭囯早已亡国,先辈大多作古,就算活着,也都老得不记事了。”   “我只不过照章办事而已,又不是什么皇室宗亲,贵胄子弟,不像你们那么走运,生下来就注定平步青云,纵享天家富贵,常人羡慕不来。虽然齐王也常说他也有苦处,这些不过是外人看来风光,可他至少还看着风光,我当年可是连这表面的风光都没有。”   阎婴神态安闲,干脆坐到走到角落的椅子上:“公子如果志不在此,齐王也不会强求,可这多么年来,阁下一直对太子忠心耿耿,出谋划策,连带着对江丞相也不计前嫌,我也知道公子身份特殊,在那些人的强权压制之下,顾及多些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事到如今,公子也该重新想想了。”   “大人说的是哪一件事,可否说得清楚明白些?”   阎婴冷哼一声:“何必跟我装糊涂呢,自然是贞妃的事。他们兄弟两个的争斗一天不停,别人的牺牲就不会停止。为了大部分人的性命牺牲少数人,很多时候都是最好的选择,世上没有两全的办法,这样实在已经不算残酷了。自然,你到底还是年轻,年轻人但凡遇到大事,总是容易忘了自己是谁。我好心提醒你一句,别把很多路都堵死了,荀公子如此不识抬举,说不定几年之后等到江山易主,混得连我当初都不如。”   荀致看上去并不知情,可他听过阎婴的话之后就没什么反应,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反而让阎婴摸不到头脑。   “右监大人都这么说了,荀某自然顾全大局,江丞相如今引起民愤,又有齐王相助,在权势漩涡之中想要生存,一定需要审时度势,这个道理我明白,如果不能平衡各方力量,也不能让天下能人志士为他所用,反而满心猜忌,必定难成大事,也不配做王了。江丞相的贪腐一案,我也会尽我所能帮助齐王殿下。”   “这样最好。”阎婴一直观察着他的反应,“来了这种地方,还不觉得害怕,没把我当成怪物,也是难得。希望有一天,你不会落在我手里。”   阎婴被不断传来的咒骂声吵得头疼,也就不再折磨那人,直接捡起刀来了解了他,吩咐狱卒把死人抬去乱葬岗。   岑琬走在褚牧身边,自觉无话可说,反倒是褚牧时不时说些趣事 谈笑自若。   近日贪污的案子闹得很大,推来推去总是和江家脱不开关系,齐王和父亲那里早有准备,之前在他们之中安插的暗桩收集到不少有用的情报。   不过仅凭他们的证据还不能够,最重要的是,褚牧主动站在了江丞相的对立面,打了江家一个措手不及,事到如今也不见丞相报复,如今看来,褚牧混得风生水起,反而更胜于前,好像不论在谁手下做事,都挡不住他的富贵,这人当真是高深莫测。   “算起来,江丞相算是你的姨夫,势力通天,你这么做,难道不怕得罪豪门宗族?”   褚牧神色淡淡:“深宫豪门之中,眼看血缘亲情都淡薄如此,何况本无血脉相连的江丞相。至于姨母和表妹,不算同宗,一表三千里,她们的荣华富贵,又与我何干?我如果真的自命清高,当初就不会接受江家给我的官职。”   岑琬还是不敢相信,“究竟为什么,难道是你看到什么让你失望,还是功名利禄让你变了?就算这些你都不在乎,你也该想想妙徽。”   岑琬不太清楚他们的过往,总觉得不简单,也不好说清楚。殊不知褚牧也是一样心中没底,虽说他与江妙徽自幼相识,但到底多年未见,不比闺中密友朝夕相处,岑琬到底知道什么,是他千算万算也算不到的东西。   “她和你说什么了?”   岑琬一时没有说话,江妙徽似乎嫁人之前就已经心有所属,而那个人除了他,想不出还有谁。眼看褚牧眼神落在自己身上,岑琬被看得不太舒服,在这样的人面前,胡编乱造并不高明。   “也没什么,我就是觉得,至少妙徽姐姐是真心对你好,所以你对江家做什么,也该先想想她。”   褚牧沉吟许久,岑琬甚至以为他不会回答了,才听到了褚牧的回应。   “世上的事终难两全,有些时候难免要辜负一些人。并非所有的情谊都能得到回报,只不过出于面子或是礼节,不好当面揭穿。她是太子妃,无论有什么样的想法,也该收收了。”   “看来褚公子不仅才华出众,骗术也很高明。”岑琬边走边问:“如果是我呢,如果我真的嫁给你,然后干了什么坏事,你也会大义灭亲?”   褚牧愣了一下,他身边的随从也捏了一把汗,从没见过有人这么问的,不过褚牧倒是没怎么在意,反而轻飘飘地把问题抛过:“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琬儿姑娘一片赤子之心,怎会干坏事?” 第31章 空蝉   岑琬一路闲逛,无意间走到一家卖古董和书画的店铺,很是热闹,经过时里面的人正在争一幅画,好像还听到人们议论褚牧的名字。   “如此生花妙笔,当真是天纵神授啊,只要二百两……”   那些人把褚牧夸得天花乱坠,岑琬听了一会儿也明白了大概。   “我记得你那时候说周转不开,把能卖的字画都卖了,住店也被店家驱逐,如今真是时移世易。”   她记得小时候见过一位长辈,因为珍藏的古董被摔破发了疯。所以后来她每次走到这种陈设华贵的店里都小心翼翼的。   褚牧只是站在门口看了一眼,就摇头:“假的,那不是我的画,不过学得倒是真像。”   岑琬没仔细研究过,也看不出真画假画。   褚牧本无意在此多做停留,不过还是有眼尖的人认出了他,远远就向这边招手,要不是身边有笔墨砚台,架子上又都是易碎品,实在不方便,早就迫不及待要凑上去了。   古董店的老板也变了脸色,笑得比哭还难看,两手折腾一阵,就将那些画胡乱收到了柜台下面,殷勤地迎过来。   “这些不过是东施效颦,都是些经不起细看的拙作,谁料这些人都认定了是您画的。哎呀,褚公子一来,小店都变得诗情画意,这里的东西,只要是褚公子看上的,尽管挑。”   他也不知道褚牧何时来的,听了多久,心中不安:“那个,我刚才说的话都是废话,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忘心里去。”   刚才争着要买画的人知道被骗,早就气得不行,不过看到褚牧在这里,又刚刚躲过一劫,也未发作。   老板看到站在门口的岑琬,眼睛一转,满脸堆笑,“哎呦,这位就是岑小姐吧,上元佳节,才子配佳人把臂同游,这可真是……”   他本想再说,这么被岑琬冷冷看着,嘴角的话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了。   褚牧走进店里,仔细看着四周的货品,虽然那幅画是假的,但这店里确实有不少好东西,他便来了玩赏品评的兴趣,看起来没有追究这店主卖假画的意思,反而拿起了另一幅画看了很久。   这些画作大多都是花鸟虫石,他看的那幅画上画的是一只蝉,类似的,岑琬也在家中收藏的书画中见过不少。   蝉不食五谷,餐风饮露,夏生秋亡。历来被喻为德行高尚,受到不少文人青睐,这画的边上,还写着虞世南的诗句“垂绥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籍秋风。   褚牧低声吟咏,声音低沉悦耳,再看这人如今峨冠博带,俊秀挺拔,当今世人眼里,他大概就是这副模样。   “岑小姐有何高见?”   “我哪敢在洛阳才子面前班门弄斧。”   这话本身没什么问题,可岑琬的语气非常古怪,不是谦虚,也不像说笑,反而有些阴阳怪气,店老板觉得奇怪,又或许想他们只是闹别扭了,心情不好。   眼看凑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店家巴不得褚牧在这里多留一会儿,褚牧也自得其乐地开始谈诗论画。   “我听说,以风雅闻名的豫王在修筑庭院时,还特意从远处寻来了很多蝉放在院里,实在妙极,不说别的,园林之中有些虫鸣蛙声,才有山林野趣。”   岑琬看身边的人越聚越多,也有点不自在,她心中一动,还是语气如常说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蝉寿命不长,我听说豫王府的那些也毫无意外,路途颠簸,没在王府留几天就死了,我一向不喜欢虫子,最烦叫声,巴不得拿竹竿粘走。真不懂,怎么还会有人喜欢拿它入诗入画……”   岑琬画未说完,就转头钻到人群里,等褚牧反应过来,岑琬早就跑得没影,他的随从早就放松警惕,此时也觉得措手不及。   见褚牧追了出去,古董店老板的所有打算全都落空,脸又拉了下来,不过仔细想想,刚才那姑娘的一番见解实在一点不像书香门第的小姐,思来想去,肯定是认错人了,定亲的事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传言,也怪自己多嘴。这下好了,又卖假画又让褚牧和这姑娘因为他的话闹别扭,还不知道有什么后果呢。   褚牧身边的小厮一路跟着,也一直仔细琢磨他们二人的对话。   他没想到岑家小姐居然如此刁蛮任性,这一路下来对公子的态度可说是咄咄逼人,句句为难,哪里有名门淑女的样子,从头到尾跟着听下来,也为褚牧不值:“公子,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要岑小姐不可?”   “是吗,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褚牧倒不似生气:“官场之中处处利益勾连,见每个人都要说不一样的话,半真半假。其实又何止官场,父母至亲,夫妻挚友都未必毫无顾忌,岑小姐这样随心随性,何其难得。”   小厮听得傻眼,完全无法理解褚牧的想法,不过可是看明白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下也是无话可说。   大街上有许多卖面具的摊位,树上还挂满了彩色花灯,花鸟龙虎无一不有,栩栩如生。岑琬这才想到,今天是上元节。   回家也没什么意思,肚子也有些饿了,岑琬便转身进了一家茶舍,二楼高台的座位上空无一人,随意买了些点心,自己吃了起来。   不过这种独坐高楼的感觉没有持续多久,周围就被陆陆续续上来的人坐满。她倒也不在意这些,只要没有不想见的人,来多少都无所谓。   丽锦站在楼梯口看了她许久,才放下帷帽上的轻纱,缓步走了过来。   “姑娘可介意同桌?”   耳边忽然响起了轻柔婉转的女子声音,带着特有的口音和语调,像是吴侬软语,岑琬竟有一瞬的恍惚,觉得好像回到了江都。   她一抬头,就见一位头戴帷帽的纤瘦女子正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即便被垂挂下的雪白的面纱遮住了脸庞,也能看出气质不凡,不过不管在是居住多年的江都,还是刚来几个月的长安,如今都民风开放,很少见人这样打扮了,也就多看了几眼。   这张桌旁有四个位置,岑琬原本也没打算一个人全部霸占,点点头,“请坐。”   丽锦道过谢,似乎也觉得有些不自然,她的手指轻轻抚过脸颊,“前些日子脸上受了些伤,女子爱惜容貌,不愿这番模样示人,还请见谅。”   岑琬其实并不在意,没想到她有意与自己攀谈起来,那番解释倒像是为自己的失礼道歉。   “姑娘是哪的人?”   岑琬本以为她问的是故乡何处,不料丽锦又补充了一句,“看着眼生,应该不是倚红楼,那或许是翠云苑,凝霜阁?姑娘容貌这般出众,或者说这长安城中还有我不知道的教坊和青楼吗?”   这里虽无旁人,丽锦还是谨慎地压低了声音。   许多高门千金听到这话大概会生气,岑琬没反应过来,反而是觉得奇怪多一点,更何况这个女人蒙着面,怎么别人看不清她的脸,她反而能看清别人的脸?   于是岑琬问道:“你为何如此笃定,觉得我是欢场女子?”   丽锦的语调毫无波澜:“因为我在画舫上见过姑娘,那是在江都。”   岑琬心中一跳,那日在江都的画舫上请了很多歌舞坊的歌姬舞姬,不仅全是倚红楼的人,丽锦既然这么问,也是有理有据。可岑琬就更觉得奇怪了,画舫上有那么多人,她怎么就偏偏看到了自己,而且记性好到这种程度,至今不忘,而且她蒙着面,难得是怕被人认出来?   岑琬多了几分警惕,管她怎么说,自己自然不会承认,这里左右没有别人,这个女人看起来又弱不禁风,就算自己把她帷帽掀开看个究竟,大概也没什么,不过这个人左看右看也不像是什么她认识的人,看了也白看,所以岑琬到底还是没有这么做,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姑娘一定是认错了。”   丽锦还想再说些什么,就听到楼梯那边有动静,听说话的声音,感觉人还不少,不过最终上来的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那个男人看着眼熟,好像是刚才还在倚红楼看她跳舞的符稷,而他身后跟着的女人,居然是云荻。   幸亏面纱遮住了脸,他们并未认出丽锦,反而对着岑琬打招呼。   “莘侯。”岑琬刚想起身,符稷就摆手让她坐下,自己也不客气,大大咧咧的:“岑姑娘在这啊,褚公子在满城找你呢。”   岑琬前些日子在寿宴上见过他,这人见谁都自来熟,她也就不客气了,直说道:   “我是故意的。看在我爹的份上,我已经够给他面子了。”   见丽锦坐的很近,符稷也对她多看了几眼,随口问道:“这位姑娘是?”   岑琬只是摇头,示意不知。丽锦便敛了声气,自己说道:“只是个过路人,本想找地方歇息,奈何周围都坐满了。多有打扰,不必在意我。”   符稷扫了一眼四周,确实如她所说,就算偶尔有空出的座位也很快被新来的人坐下。   “你身边那位又是谁?”   符稷回过神来,看向自己身边。   “哦,你说她啊,叫什么来着……”他好像很费劲才想起来似的:“红蕖?”   “是云荻!”云荻刚刚忙着争辩,见符稷笑容戏谑,才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   “云荻刚从倚红楼出来,是我替她赎的身。”符稷道:“我叫花玉明开个价吧,她叫我看着给,我拿了三百两银子出来,也不知道是多了还是少了,或许看在我认得她的份上,卖了几分薄面,还算客气。就这样成交了。”   岑琬面露疑惑:“花玉明?”   符稷解释道:“就是倚红楼的花妈妈。”他说着说着,思绪好像也跟着这个名字飘远,“我早年也来过长安,她当年可是正当红,岁月催人,年轻真好啊。”   岑琬哼了一声:“我该说你大方还是说你穷好呢。远道而来,应该把花魁带回家,才不算白来一趟。”   “这样可就如了岑姑娘你的心意了。”   “你说什么?”   符稷笑而不语,并未直接回答,而是又说道:“望之也说过一样的话,她以为会是丽锦,想不到是个不认识的胡姬。云荻是前些日子被她们抓来的,倚红楼的人欺负她无依无靠,什么脏活累活都让她干,我看她自己躲在角落吃剩饭,也是个可怜人。”   说到胡姬,长安的胡姬大多能歌善舞,这些和云荻都不沾边,符稷观察下来,发现云荻不仅和能歌善舞没关系,为人处世也不够圆滑,反而有一种难得的质朴和本真。   岑琬也觉得云荻不像风尘中人,听着经历坎坷,也觉得有些可怜,她刚才买的一点点心几乎被一点不客气的符稷吃得只剩下渣了,于是把剩下的粽子糖全给了云荻。   云荻起先自己强撑着,也不觉得有多苦,看着手心内些糖,先是发呆,等到糖一入口,尝到浓郁的玫瑰花和松子仁的味道,她眼眶泛红,竟是哭了。   没人想到云荻是这种反应,岑琬和符稷都觉得不知所措,丽锦也觉得奇怪,她从刚才开始就攥紧了手,此刻又拧着眉,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扭曲。   可附近最熟悉丽锦的云荻只顾着哭,根本无暇顾及其他,只见她揉着眼,呜咽着说: “对不起,这糖……我小时候也吃过。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哥哥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给我带。”   符稷也没想到其中另有内情,岑琬又接着问道:“你是来中原找哥哥的?”   云荻哭着点头:我已经很多年不知道他的下落了,我一直在等他,可他再也没回来了……”   “他长什么模样?”   云荻哭了一会儿,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沉默许久,终究还是摇头:“他遇上了麻烦事,肯定不会以真实名姓示人,说不定还会乔装改扮,或许是个老翁,或许是个乞儿,到哪去找,我自己都不知道……”她叹了口气,“找不到的。我也不过是痴心妄想,哥哥真正的模样,和我有些像。” 第32章 上元   按她的说法,这位兄长行踪不定,甚至有些飘忽诡谲,在人群密集,人来人往的城池中找人本就不易,云荻又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坦诚相告,岑琬正觉得难办,就听到符稷   十分痛快地将此事答应下来。   岑琬看这个人总是胸有成竹的样子,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底气,不过多一个人找,找到的机会总是大些。   “我这人没别的本事,就是朋友多,包在我身上,找不到不要钱。”   云荻有些没反应过来:“钱?”   符稷笑道:“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问朋友要钱。如果真的找到了,请我喝酒就好了。看你们也算有缘,不如让岑姑娘带回家去,也方便照顾。”   岑琬立刻拒绝,对云荻笑笑,“你千万别误会,我不是说你不好。”她又坐得离符稷近了些,声音虽小,却不容拒绝,“见了我爹千万别说倚红楼的事,不然我就惨了。”   符稷摇头笑道:“我以为这种话只会从男人嘴里听见,就像江家那个小少爷,也说过类似的话。”   岑琬给了他一个白眼,符稷又对云荻道:   “你去对面吃点东西吧,想吃什么随便点,全都记我账上,这个厨子来自巴蜀,现在不哭了,等过去又要被辣得哭一场。”   云荻想了想,摇头:“我还是不吃了,三百两已经还不起了。又欠你的人情,这笔账只怕要欠到下辈子去了。”   符稷大概明白她的顾虑,只好说自己钱多得花不完,又说倚红楼行事实在可恶,又会岑琬一起劝了好久,才终于劝动云荻去吃饭。   云荻不知为何,有些害怕坐在一边的蒙面女子,在离开前还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女人尽管带着面纱,她却好像能感受到面纱后的视线。   丽锦忽然幽幽开口:“刚才二位说,应该带走花魁,何出此言?”   花魁技艺超群,模样漂亮,岑琬刚才随口一说,也觉得是顺理成章的,这个女人反而如此在乎这些细枝末节,实在有些可疑了。   她本想这样回答,不料符稷先开了口,而且他给的答案更在意料之外,“实不相瞒,我见她第一面就记住了,不是因为别的,那位御前献舞的丽锦姑娘,像极了我过世的妻子。”   符稷平日爱开玩笑,此刻反而是少见的认真表情,不似作伪。   丽锦又再度沉默,岑琬便问:“那不是更好?”   只见符稷摇头:“我心仪的是性情,而非皮囊,这些年我曾见过很多容貌相似的人,可模样再像,也不是她。”   岑琬一直盯着他的脸,好像试图从上面看出什么来:“你不是在编故事骗我吧?”   符稷没想到她根本不信,“人真是不能乱说话,也不能做坏事。你做了一件,人家会以为千千万万件都是你做的了,你放心,我不会拿她开玩笑。”   “她刚走的那几年里,我可说是朝思暮想,她的音容笑貌早已刻入我心。可自那以后的这么多年里,就连梦里也不曾出现,一定是怪我。”   岑琬又问:“那性情一定很不像了,她是什么样的人?”   “她那时还是个贪玩胡闹的小姑娘……也不爱打扮,几乎不施粉黛,没这么艳丽。”   岑琬按照他说的话去想,还真想不出丽锦洗尽铅华会是什么模样。   “那你是先认识的她,还是花玉明?”   过去的事符稷已经很久没对人说起了,不料岑琬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他实在有些招架不住,“我真是怕了你了。从前确实太过多情,辜负很多人,或许报应吧。”   戴着帷帽的女子忽然起身,也不再多说,竟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脚步却很快很轻,虽然极力克制自己的存在感,但她这么一走,气氛也会不知不觉中微妙起来。   符稷一直看着丽锦走远,若有所思,良久才道:“那姑娘看起来有些不太对劲啊。”   岑琬也多看了一眼,随口说:“我觉得也是,管她呢。”比起丽锦,她似乎对另一件事更感兴趣,于是又转向符稷,“你刚才说的夫人的事,真的是真的?”   符稷没想到她还在纠结这个问题,又是无奈又是好笑:“真的真的,千真万确。”   岑琬更觉奇怪:“你为何当着一个路人的面如此诚实坦白,这可是长安,你的身份,不怕有人算计你吗?”   “君子坦荡荡,事无不可对人言。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很多时候都是和朋友开玩笑和外人说真话,朋友自然能辨别真话和玩笑。可对外人坦诚,他们反而怀疑真假。岑姑娘是要跟我见外了,不说我了,说说你吧。”   符稷的笑容甚至有些长者的慈祥,“自从你们来了长安,这边的媒婆也忙了起来,不少人都愿意当岑家的女婿,褚牧温文尔雅,又是名满洛阳的才子,也有的是人想当他的丈母娘,长安城的男女老少都不知道该羡慕谁。”   见岑琬不说话,他又接着道:“褚牧看起来样样都好 ,他如果真的入赘,你还不用远嫁,可你怎么对他爱搭不理的?”   岑琬哼了一声:“知道的这么清楚。”   “娶过亲的人,对这些事也就多关心些。议论的人多了,就是我想不听,这些话也往我耳朵里灌。教训在前,不要像我一样。”   岑琬还是没什么想说话的欲望,还叹了口气,看得符稷也皱起了眉。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啊,就算你不愿意,这种事在尘埃落定之前,谁都说不准。”   “褚牧确实没有什么不好。就是觉得有点太好了,好得让人不真实,我一点都看不懂他。”   “表面上看来,望之不也一样 ”   “不一样。望之为人坦荡,可褚牧……我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褚牧当初是靠江府做官的,就算江丞相不是什么善类,你不觉得褚牧有点两面三刀吗?”   刚说了她,符稷自己也开始叹气了:“你也知道江府这些年来得罪了多少人,上至王侯权贵,下至黎明百姓,对江丞相都没什么好话。如果真的和江丞相一样,那才真是沆瀣一气。他现在闹出这么一出,人人只会说他大义灭亲。说句不太尊重的话,万一江丞相哪天归西了,宫里那位还好,可在朝堂之上,我真不知道他们家有没有人能接班啊。”   岑琬也不是没有想过,妙徽姐姐还对他如此关切,如果知道褚牧的所作所为,不知道要多伤心,她现在都不敢进宫见她了。   “他做都做了,心中肯定自有想法。说他有些才华倒不错。说他正直,绝对不会有人这么完美无缺。不说了,好话都被他占了,说也说不清楚。”   “原来岑姑娘见不得人好,这么小肚鸡肠。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岑琬认真看着符稷:“你也觉得他不对劲吧?这个人身上一定有什么秘密,可我总不能一天到晚盯着他,我的所作所为人们都看在眼里,平时爱搭不理,突然这么热情,他会起疑心的。”   岑琬一脸心怀不轨的样子看过来,符稷也有些傻眼:“你什么意思,这是要我帮忙 ?”   岑琬理所当然:“我们不是朋友吗?怎么,刚认识的云荻都是朋友,我不配做你朋友?”   “被你这么一说,事情好像突然有点刺激起来了。好,我派人暗中监视他。”   岑琬面露喜色,“我就知道莘侯一定会答应,你可真是个好人。”   符稷被她说得不好意思,挥挥手,表示区区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站起身来,倚着栏杆向下望去,花灯在这里看得清清楚楚,   天气虽冷,这茶舍里的炭火却是烧得相当足,寒风吹来,反而感觉清爽。正月都要过去,马上也要春暖花开了,这地方,可以看到皮影戏和木偶戏的表演,还有变戏法的。   各式各样的花灯挂在路边,长长的街道上流光溢彩,令人目不暇接,柔和的烛光让着夜晚也变得如梦如幻,迷离了许多,就是再精神紧绷的人到了这里,也觉得放松下来。   云荻也已经从对面回来了,正好赶上楼下的人们开始猜谜吟诗,她来自异邦,反而对这些陌生国度的文化很感兴趣。   她专心致志看着楼下,符稷反而对她的反应更感兴趣,每次云荻听着旁人的谜题和谜底点头微笑,符稷也会跟着她笑。   直到岑琬伸手碰了碰她,云荻才如梦方醒,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岑琬笑道:“你害什么羞,我可不是在笑话你,是要你看这个呆子,傻乎乎的只知道笑,也不知道他究竟在笑什么。”   符稷也不在乎岑琬怎么说他,仍然自行其是:“岑姑娘此言差矣,这些诗文读起来令人齿颊生香,人人都爱,而且人的心情感慨有共通之处,可不仅仅是专属于你们这些风雅高门的,这长安城才子遍地,跟着他们所吟咏的诗文畅想,好像也跟着去了最远的地方,有些心绪百年皆如此,不会因人而异,也不会随时间变迁。云荻姑娘,你说是不是?”   云荻怔了一下,随后想了想他说的话,也跟着点头:“莘侯说得很有道理,我心里想的说不出来的话,这下你都帮我说出来了。”   这个回答令符稷十分满意,他得意地朝岑琬笑了笑,一副计划得逞的表情。   岑琬本以为符稷根本一句话也没听,他这么一说,也不知道是真情实感还是随口胡编乱造出来的,她环顾四周,又问符稷:“望之他怎么没和你在一起?”   符稷道:“本来是在一起的,谁料到酒喝到一半,就被阎婴拉走了,原本是花月佳期,想喝个痛快,谁料突然碰上个大煞风景的人,真是可惜啊。”   岑琬诧异:“阎婴?他们两个有什么话可说的?”   符稷耸了耸肩,示意不知,他眼睛随意一扫楼下,似乎有了什么发现,示意岑琬向下看。   那里又有了新出的灯谜,谜面上写着:   “明月当空人尽仰。”   荀致在这里随意逛着,却有些心神不宁的,等他走到那花灯前,略想了想,就提笔蘸墨,写下了谜底,随后那盏晶莹的琉璃灯就到了他的手里。   他似乎察觉了上方传来的目光,视线一点点上移,然后抬头,等到看见楼上的人后,他的目光倏而凝固,虽然身处喧嚣人群之中,此刻却安静下来。   岑琬没和符稷多说,就自己匆匆跑下了喽,一直走到了荀致身边。   他冲着自己点头微笑,将那花灯递了过来。   “琬儿愿意陪我走走吗?”   花灯后透着光,小小的烛焰令为灯上描摹出的花纹也增添了颜色,有了生机和温度。   荀致看起来和平时不太一样,好像有些心事重重的,岑琬也没有说话,他们的沉默在片热闹之中,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过了今天,年也算真正过完了,这最后的几个时辰里,路上的人们都是满脸笑意,珍惜这最后的欢愉时刻。   最后还是岑琬点开了口:“我今天一点也不开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荀致脚步一顿,看了她一眼,又接着走了起来:“大约是婚事不称心吧,刚才和莘侯在倚红楼,听有位姑娘说诗文应该用于咏物抒怀,而非刻意讨人喜欢,这番见解我也是深以为然。而那位褚公子,我后来也了解过,他文如其人,如今更是锋芒毕露,如果说得无礼一些,实在是过于匠气,加上他如今在江家和齐王之间的所作所为,更是有些刻意卖弄,事事抢先争锋,追名逐利没什么不好,可像他这样,只怕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岑琬还是第一次听他这样说别人,差点没反应过来:“你以前可不是怎么说的。”   “我对他不熟悉,如果他真的那么好,你一定是百般满意了,哪里会像现在这样。不过你如果不愿意,岑大人也不会勉强,你实在犯不上为此事发愁,徒增烦恼。再说了,为什么过节一定要装作高高兴兴的,要我说,不论是不是年节,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才是真正开心。”   “你可以给我讲道理,为何自己不明白?”荀致还没觉得怎样,就听岑琬说道:“总是这样,你也太冷静了,即便别人无理取闹,你从不让人难堪,现在倒好,褚牧成了大好人,反而是你,从江都到长安,寻花问柳,醉生梦死,好像和那些纨绔没什么区别。”   荀致道:“他们又没说错,我□□凡胎,也食人间烟火。”   岑琬反驳道:“你明明心怀天下,就是今天,你也不想与世俗同流合污,过这种日子。”   “记得上一次你这么夸我的时候,我就和你说过,你太高抬我了,我受不起。有些事我早已牵扯其中,虽然没有挽狂澜于既倒的雄心,却也知道,时局未定,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世事八方风雨之际,谁能安然度日。我前程未知,或许一生孤寡,何必人人都懂,你的意思我明白,不过有些事藏在心里就好,如今琐事缠身,更不想想太多,及时行乐就是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突然多了起来,要大声说话才能听见,喊来喊去也听不清楚,一辆巡游的花车经过,荀致笑道:“许久没有看长安的夜景,不如一起去看看?”   岑琬张口欲言,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耳畔夜风阵阵,在这满城灯火之中,她也不想再想明天了。 第33章 香囊   刚才丽锦下楼的时候,楼梯拐角有些阴暗,她又被帷帽遮住了视线,下楼时一脚踩空,直接跌到地上,帷帽也摔掉了。   符稷的侍卫本想扶她,可还没等过去,就见丽锦自己站了起来。   她雪白的裙角沾上了尘土,丽锦抬起头,竟有些看不懂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说不清是惊讶还是惊艳,也许他们认出了自己的身份,又或许真如符稷所说,长得像他过世的夫人。不过他们也不过是匆匆看了一眼,就见丽锦迅速捡起一边的帷帽重新戴上,然后快步离开。   丽锦走出大门,才觉得隐隐不对,她的脚站不太稳,每走一步就牵动筋骨一样疼,显然是崴了脚,身后的人似乎还在看她,丽锦不想把事情闹大,还是强撑着走了出去。   受伤之后的路本就漫长,她的脑中却是一团混乱,甚至要盖过脚上的痛感,就这样一瘸一拐,强撑着回了倚红楼。   时间已经不早了,笙儿本来还有些瞌睡,看到丽锦这样回来,顿时清醒,赶紧扶她坐下,见她伤势严重,便去找了些凉水冷敷,又慌慌张张的要去找红花油。   可没等笙儿出门,一直未发一语的丽锦像是突然从梦中惊醒一样,她一脸慌乱,双手到处乱翻,把桌上原有的不少杂物都带到了地上。   “我的香囊呢?”   “香囊?”笙儿被她吓得退了一步,“姑娘一直随身带着啊,平时换衣服也是先将香囊摘下来,收好放到一边。”   “不对,我明明……” 丽锦恍若未闻,不顾脚上的伤,直接站起来抓住笙儿的手,“一定是丢在路上了,我要去找。”   丽锦下手没轻没重,笙儿的手被掐红了好几处,她也顾不得喊疼,将丽锦又推回去坐下,“姑娘,你受了这么重的伤,不要再动了。”   “你去帮我找,我刚刚去了松风茶舍。可能掉在路上了,你快去,快去啊。”   丽锦喊声嘶哑,笙儿也从未见过她如此失态,知道这事严重,耽搁不得,连声答应下来,上街帮她找去了。   谁知笙儿这一出门,才发现她远远低估了今年上元节的热闹程度,放眼望去,大街上早已变成了一片灯海,行人熙熙攘攘,压肩叠背,就是想走快点都费劲,更不必说找东西了。   不过话说回来,在这样的日子里,就算平日最忙的人都不会行色匆匆地走路,比如萧嘉,正悠哉悠哉地在灯台边观赏花灯,见褚牧从对面走来,正心不在焉地看着周围,便对他招了招手。   褚牧一看到齐王,就快步走了过来,神情也不似刚才那般心神不定,而是十分恭敬地敛袖行礼。   “褚公子怎么一个人啊?”萧嘉一脸明知故问的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们的事我也零零碎碎听说了些,看来不太顺利。女人心海底针,你也别太沮丧了,如果有什么想不明白的,本王也很乐意为你指点迷津。”   褚牧笑着摇了摇头:“不劳殿下费心,我倒觉得这样才有趣。”   这条街上人来人往,却只有笙儿行色匆匆,一路走一路找,不时还会撞到几个人,她起初只是看着地面,后来一无所获,又开始找路人问,她说了香囊的样式和其中的香料,如果有人帮忙找到了,还愿意拿不低的价钱酬谢。   不少人听到笙儿答应的银两数目之后心中大动,也跟着找起来,甚至还有人按照她说的样子和气味另外买了一个,笙儿自然不买账,他们也没办法,只能老老实实一寸一寸地找,就算是为了钱,这样也实在如大海捞针一般,基本找着找着就放弃了。   笙儿已经在这条街上来来回回走了四五遍了。松风茶社本来都要打烊了,也被她求着上下找了很多遍。   萧嘉和褚牧站在原地,自然也被笙儿问过,本是有些冷的天气,她反而出了一身汗,一边用手比划一边问:“二位可见过一个彩绣鸳鸯纹的荷包?有两条红穗子,带着苏合香的气味。”   见萧嘉摇头,笙儿便有些丧气地去问别人了。   他看到笙儿这模样也觉得心生怜惜,想要派人去帮他,话未出口,就听褚牧说了一句,   “这是丽锦身边的丫鬟?说到丽锦,殿下可知道她的出身经历,今年多大年纪?”   突然被这么一问,萧嘉也被难住了,他也派人去打探过,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以他的习惯来说,了解家世背景多半是为了便于控制,但他并不觉得这种事对于丽锦十分必要,大多风尘女子都是身世孤苦,回想丽锦,总是一副神态慵懒的样子,看来看去,她好像只对钱感兴趣,想要控制她,用权势和钱财足够了,只不过刚才自己口无遮拦,好像招惹了丽锦,也不知道她对自己交待的事是什么态度。   而褚牧似乎另有打算,他看了一眼路边的笙儿,淡淡道:“殿下想去施恩,也不是不可,只是没有太大必要。施恩于人微言轻的笙儿,也许会得到回报,也许不会。相比未知之数,我这边有更重要的事。”   听他这么说了,萧嘉也有些好奇。如果事情真如褚牧所说另有玄机,自然顾不得怜香惜玉。   “褚公子有什么发现,小王愿闻其详。”   “我最近发现了些怪事,便一直在留意这个笙儿,她常常徘徊在御史大夫的家宅门口,鬼鬼祟祟的。而御史大夫门前,不是夫人和儿女出入,就是同僚或者朋友,她的样子好像有话要说,只是不好意思进去。”   “御史大夫?”萧嘉眉头紧锁。   褚牧凑近了些,低声道:“殿下还请借一步说话。”   他们二人走出一段路之后,褚牧还谨慎地回头看了一眼,见身后无人,从袖中掏出一物,举到萧嘉面前,和刚才笙儿描述的香囊一模一样,彩绣鸳鸯纹,并不算长的红色穗子,散发着苏合香的气味。   “这…… ”萧嘉尚在讶异,褚牧就继续道:   “刚才看见一个带着帷帽的女人,失魂落魄的,东西掉了也不知道。我本想叫她,可她却跟在躲着谁一样,现在看来,这香囊十有八九就是丽锦的东西了。”他眉头微蹙:“对于她们这样的人来说,每天要见谁,由不得自己做主,不想见的人可能天天都要笑脸相迎,想见的却怎么也盼不到。”   褚牧说的事确实古怪,听得萧嘉都开始糊涂了,她最好的归属,大约是嫁入良家,可是难不成选的人竟是御史大夫?   当朝的御史大夫周怀民已经快六十岁了,除了这个高官身份外,还是出了名的惧内,当年入赘到高门王家,他的这位夫人可说是十分的娇纵善妒。   周怀民有一次被皇帝赏赐了几个美女,王氏听说之后又哭又闹,寻死觅活,事情闹得很大,那几年长安城中人应该无人不晓,眼看这位夫人差点闹出人命来,皇上也拿她没办法,只好收回成命。   所以众所周知,周怀民没有侧室,倚红楼更是去都不会去的地方。倚红楼这种消息灵通的地方,知道的事说不定比他还多。   不论是从周怀民,还是从他夫人入手,都不是好主意。   眼看着笙儿又跑到这边来找,可是目光并未落到他们这边。   褚牧不紧不慢地将香囊打开,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条。   那张纸像是从信上裁下来的,纸张略有些泛黄,但被静心保存,也不太看出年月。   上面写着一句诗: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萧嘉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事情会绕到这里。本来并没有多想,事到如今,反而对丽锦越来越好奇了,他问褚牧:“你可知道那位周大人的夫人?”   “略有耳闻。此事如果直接去问丽锦,她绝不会坦诚告知。我倒觉得可以去周大人那里探探虚实,不知道殿下可有想法?”   既然有了线索,自然没有什么都不做的道理,不过他身为皇子,为了避嫌,很少亲自拜访,此事还需褚牧代劳。   “你做事细心周到,我一向放心,就由你去探探此事的虚实。” 第34章 身世   褚牧在休沐之日前去拜访,御史大夫夫妻二人倒是十分热情,寒暄几句之后,王夫人就说要留他吃饭,亲自去厨房准备了。   褚牧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不经意地环顾四周,周怀民家中的装潢,在同级的官员中算是最朴素的了,至少在表面看起来是个清官。   “夫人实在太客气了,我今日进门时,大人好像在喝药,身体可还好吗?”   “人老了,身体也大不如前,总有些小病小灾的,不碍事。子恒今日来可是有什么事要问?”   一旁的丫鬟刚要上前添茶,就被褚牧拦下:“姑娘不必麻烦了,劳烦把门带上,还有,请周围这几位也回避片刻。”   褚牧向来规矩礼貌,此举实在有些喧宾夺主,可下人又不能对客人无礼,那丫鬟一时也没了主意,看了一眼周怀民,见他点头,便依褚牧所言去做,等到无关之人都下去之后,轻手轻脚关上了门,她莫名觉得这阵势不太对劲,回头看了一眼,就向夫人所在的厨房跑了去。   没了下人,褚牧便自己动手,将两杯都满上,“大人别怪我无礼,实在是情势所迫。”   周怀民似乎毫不在意,依然如常与褚牧谈笑,褚牧观察下来,周怀民为官几十年,为人正直又不失圆滑,名声一直不错,自然不会为区区小事失了分寸。   “我听说大人已有二子一女?”   周怀民点头,面上浮现慈爱之色:“是啊,小女已经及笄,正在家中待嫁,本来觉得褚公子是难得的佳婿,不过听说你已向岑府求亲,看来是我乱点鸳鸯谱了。可你家中父母已故,族长又远在洛阳,是否需要有人主持大婚?”   周怀民本是正襟危坐,眼神清明。直到他看到褚牧手中的香囊,瞬间变了脸色。   “这……是从何处得来的?”   褚牧笑了笑:“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大人也知道我前阵子做了些什么,江家已与我划清界限,事到如今,有些事也不是代表自己来说的。”说罢就将那香囊递给了周怀民。   他虽然不知道周怀民在想什么,也看得出他无比慌乱懊悔,扶额长叹,有些语无伦次了。   “我……唉……一时糊涂啊。”   周怀民低头不语,良久未能回神,褚牧等了半天也不见他说话,也有些奇怪。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男欢女爱,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周大人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周怀民抬头看了一眼褚牧:“不知齐王殿下有何见教,还请公子明示。”   褚牧奇怪之余,又有些好笑,没想到一旦涉及到这种事,这位周大人居然胆小到这种程度。   “这是大人的私事,我来这里也只是受人之托,把话带到就算功德圆满,我与丽锦姑娘不过一面之缘。”   “等等,丽锦?”周怀民面露不解:“是位年轻姑娘?”他看着手中的香囊,“那她……”   褚牧一直觉得丽锦的眉眼与御史大夫有些相像,本是猜想,看着周怀民这一连串反应,也大概明白了。   丽锦的这位父亲大概从来都不知道她的存在,如果没有拿着信物找上门,只怕直到今日,自己还陶醉其中,把当年的事当作一段佳话,如风过无痕。   怪不得很多人都说丽锦不像风尘女子,本也不该是。   看着周怀民差不多缓过神来,褚牧才开口:“丽锦入宫献舞后便身价倍增,众人追捧,你应该还未单独见过她,不打算见一面吗?我可以替你们安排?”   “不必了。”周怀民的目光落在虚空中,不知道在和别人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她……真的是我的女儿?”   褚牧心里冷笑一声,也不去管他,直接推开大门,两手空空的王夫人和刚才的丫鬟赫然出现在眼前,王夫人显然未从震惊中回神,而那个丫鬟见到他,则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褚牧无心他们的家长里短,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白日的倚红楼远没有夜晚精彩,此刻大堂之中唯一的热闹,大概就是乐师手下时而舒缓,时而急促的鼓点,还有一个身着舞衣,长袖曳地的女子,正踏着节奏练习舞蹈。   可就连这些也很快被人打断,一个穿金戴银的男子摇摇晃晃地走进倚红楼大门,粗鲁地将手中的酒瓶砸向正在跳舞的女人。   他大概是因为喝酒认错了人,口中先是喃喃念着丽锦的名字,又气愤地扯着陌生女子的头发。   女子哭叫着救命,花玉明也被惊动,慌忙跑下来将他们拉开。   男子心中不甘,仍是横眉竖眼地喝道:“丽锦怎么还不滚出来,这个贱人要了我多少钱,现在倒好,翻脸不认人了?”   花玉明拿了些银两过来,好说歹说,费了半天口舌才将闹事的人劝住,她看了一眼楼上,算算日子,丽锦确实好久没见客了,这些日子不比寻常,眼看就要春暖花开了,除了达官贵人,还有不少文人雅集邀她出游,这样终日躲懒,确实不像话。   不过笙儿好像前几天说了句丽锦身体不适,后来也没请大夫来看。   花魁被捧在手心太久,被捧出了不少毛病,平时不愿意见太多人,就是花玉明想见她,也要经过她的丫鬟传话。   花玉明无奈,只得先去找笙儿,她口干舌燥地劝了半天,自己也不知不觉有了怒气,语气也从询问变成了质问。   笙儿静静听着,却一语不发。   她一向聪明伶俐,办事妥帖,自从来了倚红楼之后,无论是丽锦还是楼里的别人都很喜欢她。还从未觉得像今天这样,夹在中间如此为难,自从上元佳节被丽锦发火打骂还不算,今天又被花妈妈训斥,实在是万般委屈无处说。   人一旦被逼急,便什么都顾不得了,一如笙儿此刻,直接不管不顾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解释:   “你们只知道怪我……一会儿让我瞒这个一会儿让我瞒那个,什么事都不管,只会让我看着办……那个香囊我已经很努力去找了,能问的我都问了。”   她费了半天劲,从上元那天一直说到今天,说话的时候又抽抽搭搭的,不停抹眼泪,花玉明也听得乱七八糟,直到说出了香囊的事,才明白了大概,随口安慰了几句,又去找了丽锦。   临近春日,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今日风大无云,阳光也算充沛,丽锦因为夏天怕热,所住的房间是背阴的,此时显得格外阴冷,门帘和窗帘也还未换,停留在冬日,又厚又重,垂下来之后漆黑一片,和黑夜没两样。   这里门窗紧闭,空气不通,虽然屋里的香气不算难闻,但时间久了也觉得憋闷。   花玉明一进来,就见丽锦僵直地坐在床边,眼睛毫无神采,目光空洞地盯着手上的信,没有出声,也没有哭,可她这个模样,看起来比歇斯底里的样子还令人担心。   她这几天晚上也留心注意过这房间,没想到晚上不点灯,白天也是这样阴沉一片。   再看丽锦的样子,脸颊凹陷,肤色暗黄,一头凌乱的青丝披在肩上,比上次见到的时候瘦了一圈,她原本给人的感觉飘逸如仙,此刻却如幽灵鬼魅一样,躲藏在黑暗里。   她甚至衣服都好几天没换了,丽锦平时总是精心打扮,保持艳丽娇媚的样子,此刻不施粉黛,也褪去了所有的金饰华服,花玉明险些没有认出来。   也不知道丽锦有没有吃过东西,花玉明听到声音低头去看,有一只酒壶滚到脚边,还有没喝完的残酒洒到地上,只不过时间太长,早就自己变干,变成一滩脏兮兮的酒渍。   这种情况花玉明不是没见过,所以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而这件屋子里最为显眼的,要数角落里一个脏兮兮的麻袋,里面装的东西太满,已经滚了出来,就是这样简陋的袋子,里面放的恰恰是极为值钱的金条金砖,实在令人摸不到头脑。   花玉明拉开帘子,阳光骤然从窗外照进来,丽锦一时间不适应亮光,下意识地伸手去挡。花玉明趁她走神,迅速夺过丽锦手里的信,一目十行地看过去。   那封信是周怀民的夫人送来的,光是从信上潦草的字迹也看得出她的厌恶和不耐,内容中的言语也非常恶毒,她身为局外人都觉得不舒服,也不知道丽锦一直拿着这信,到底反反复复,一字一句地看了多久。   白天的倚红楼非常安静,在丽锦这里,更是感觉一片死寂,刚才楼下闹事的醉鬼还未走,反而悠哉悠哉地看着她们排练歌舞,又是骂又是笑,比刚才还古怪。   估计刚才的骂声也被丽锦听得清楚,花玉明也没想到这声音能传这么远,她走过去关上门。顺手将信也收到袖中,暗自盘算着扔了或者烧了,总之不能再让丽锦看到。   可她想了半天,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丽锦才好,“丽锦,你别往心里去。”   话一出口,连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果然就听见丽锦一声冷笑:“其实都是想想就知道结果的事,我也是自取其辱。对于我们这种人,从来都是人前赞美,背后辱骂。我只不过假装听不见,其实对于这种事我早该习惯了。”   丽锦头发凌乱,几乎遮住了小半张脸,也就是刚才窗户被打开,从窗外吹来的凉风让她稍微清醒了些。   “我本来想着,他若愿意与我相认,就算比不上高门大户,和荀公子这样的身份也算相配。不过仔细想想,他这些日子做的一切,不过是自污之计,和我在一起,就这样污秽不堪,对吗?”   丽锦伸出手,手上几条鲜红的划痕暴露在阳光下,像是用发簪划出来的,“生在这种地方,卑污便永远如影随形,不管做什么事都会被人轻贱,感情也卑贱如泥,剥皮剜肉,都洗不掉那种污秽。”   “你可别这样。”花玉明看着那几道血痕,心里有些瘆得慌,拉过丽锦的手,小心翼翼地帮她把发簪放下。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曾经也妄想过,有一天会不会遇到一个人,替我摆脱这见不得光的身份,远走高飞,再也不会遭人轻贱。时间久了才知道,这世上何曾有过安稳呢,我已经习惯了这里,不想再去习惯其他地方,至于以后的事,也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这副皮囊早晚化作白骨,那些人从前看起来对我一往情深,可等到我上了年纪,门庭冷落,只能替别人牵线搭桥了。所以那些山盟海誓我从来不信。风尘侠女和盖世英雄,都是戏文里的故事,身份不同,地位悬殊,不过逢场作戏罢了。怎么能看得上我们呢。 ”   过了很久,丽锦才抬头看了她一眼,又很快低了头: “笙儿其实并没有什么错,那天被打,也是因为我的迁怒。”   看丽锦已经冷静下来,花玉明也放心不少:“你能想通就好,时间不等人。早些挣够了钱,比什么都实在。你不见客之后,江家的少爷也来得少了,别是新鲜劲过了不来了吧。”   她话一出口,丽锦突然狠狠看过来:“我的身世,除了我只有你一人知道。笙儿从未找到机会进周府,这香囊却莫名其妙丢了……”   丽锦不必再多说,她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花玉明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在怀疑我?”她有些莫名其妙,着急撇清,又不知从何处说起,忽然看向门窗,解释道:“说不定隔墙有耳,你交代什么事的时候,不小心被人听了去,或者……”   她急急忙忙辩白,也没想过后面的话,说得磕磕绊绊,很快也就没了下文。   丽锦冷笑:“确实有这个可能,也可能这香囊丢在街上,恰好就被周怀民捡到,他也不够谨慎小心,恰好就被她夫人看见了。”   花玉明只能不停劝她:“我这么多年把你养大,你该信我的。”   丽锦眼神飘忽,语气十分冷漠:“是你也无所谓,反正事到如今,他不会认我,什么事都不重要了。” ”   花玉明急道:“就算是我,我这样害你,究竟图什么啊?”   “因为你害怕,你怕我成了御史大夫家的小姐,你就没有摇钱树了。”   花玉明不敢置信:“你怎么敢说这种话,真是让人心寒。”   不过这种情况下,说的多半是气话,花玉明从小看她长大,也没太往心里去,她深知跟丽锦一样激动争吵解决不了问题,只好退一步,“你若执意要走,等把赎身的钱给够了,我也不拦你,可就算把万事全都交由你自己做主,你无亲无故的,日后又有什么打算?”   丽锦沉默不语,花玉明又继续道:   “我早觉得你不适合这里,其实退一步说,你若是能找个靠得住的文人嫁了,哪怕是日子过得穷苦一点,也比现在快乐。”   “你根本不了解我。”丽锦摇头,声音仍然有些沙哑:“我根本过不了苦日子。”   丽锦自幼争强好胜,样样都要做到最好,可风尘之中的路终有尽头,门第之悬横在眼前,让她庸碌一生,不会甘心。   丽锦记得小时候常见母亲拿着香囊偷偷哭,她唯一的愿望,就是丽锦有一天能与父亲相认,丽锦为了母亲高兴,想尽办法去找他,可那个人已经另娶了一位大家闺秀,早就忘了当年的露水情人,自从成家之后便再也没来过,母亲得知此事,心结难解,终是郁郁而终。   倚红楼有很多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孩子,在这里无知无觉的出生长大,少有丽锦这样清醒的,她一直觉得自己和旁人不一样,可若早知道是这个结局,还不如当初不去期望。   “行了,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在这里一天,就按我说的做。”   花玉明见丽锦根本劝不动,已经没了耐心,顾及地上的污秽,面露嫌恶地小心走着,可丽锦怒火攻心,已经克制不住自己,骤然伸手拾起桌子上的烛台,快跑几步向花玉明刺过去。   丽锦愤怒之下,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把花玉明制得死死的,让她毫无反抗和还手的余地,只能眼睁睁看着烛台的尖端一遍一遍刺入自己的身体。   过了很久,花玉明终于变得一动不动,丽锦也失去了力气,整个人瘫软在原地,她甚至觉得有些喘不上气,过了好久,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丽锦伸出手,将花玉明的双眼合上,轻声道:“这种事你很久没做,大概早忘了是什么感觉了。和根本不喜欢的人逢场作戏,也是会厌倦的。”   她觉得自己手脚发冷,和身边那具渐渐冷下来的尸体变成了一样温度,无论她点火还是喝酒,怎么样都暖和不起来。   许久之后,她才有了些力气,将笙儿唤来。   笙儿这几天有些怕她,行动比平时畏缩了许多,但人在屋檐下,无论如何都要老实听话。等笙儿一进门,竟发现刚刚还和她说话的花玉明倒在桌上,身上全是血迹斑斑的伤口。反观丽锦,她的脸色极度苍白,手还在微微颤抖。   就这个年纪来说,笙儿自认自己已经见过不少大场面,可也没这么近见过死人,而且凶手和死者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人,她发现自己的脚动不了,话也说不出来。   丽锦好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她坐在角落,面容扭曲古怪。   “帮我把齐王请来。” 第35章 姐妹   自从来到东宫,江懋棋才发觉这里事务繁多,远超她的预期,一忙起来不分昼夜,今日对镜梳妆,都觉得自己憔悴了许多,但也无可奈何,还是要将该做的事做好。   她今天要帮江妙徽整理朝服,新做好的朝服用金丝线缝制而成,上有金色凤鸟,布满暗纹,镶金缀玉,华贵非凡。   而另外一件则是春天从活鸟身上取下的新生羽毛制成,上面是凤穿牡丹的暗纹,图案和纹理细腻起伏,艳如朝霞,泛着五色华光。   妆台之上放着宝冠珠串,宝石泛出冷红色的流转光华,金子做的羽毛与一旁的枝叶花瓣也同样栩栩如生。   江懋棋忍不住叹气,又有些不甘心,这衣服华贵非凡,可是再反观自己,身上这件衣服穿得多了,锦缎早就失去了光泽,边上的毛也掉了不少,她起初看得眼红,最后已经是懒得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计较了。   她每天精心梳妆打扮,穿着麻烦的宫装,可是这么久还是和当初一样,太子并没有多看她一眼。   除了朝服,又要帮着管理东宫的花草,春秋轮换,花无百日红,她见了太多花草凋谢,人也开始自伤身世,变得幽怨起来。   这里的宫人她信不过,秦国夫人本给她准备了银两打点,江懋棋好不容易收买了几个,不料她们又莫名其妙被卷入了贞妃的事情里,全都折损了。   她的辛苦全都白费,自然心情不会好,江懋棋见左右无人,轻手轻脚将那顶凤冠戴到自己头上,轻轻抚摸上面镶嵌着的冰凉美玉,又将太子妃的朝服取下,对着镜子比了比,这些华冠丽服似乎有种无形的诱惑力,一时竟是舍不得放下,直到她在镜子里看到了另一个人影。   江妙徽一语不发,看了她一眼之后,只是如常坐下,拿过桌上的纸笔信手涂鸦,江懋棋也只能装傻,重新将朝服整理好,挂在衣架上,又走到江妙徽身后,就看她挥洒自如,一笔勾出兰花细长的花叶,没过多久就画好了。   “秦国夫人自从那日说起你议亲的事,就将你的生辰八字送来了,我也看过,不过在皇后那里再看的时候却变样了,这是怎么回事?”   江懋棋低下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声音低如蚊呐:“姐姐贵人事忙,想必记错了吧。”   江妙徽将笔搁下,冷冷看着她:“我没记错,也没眼花。只是实在想不出平白无故改别人的生辰八字,有什么好处,想来想去,只会是你自己了,你是想改一个什么样子的,以便和谁相配,不妨告诉我?”   江懋棋再也站不住,直接颤颤巍巍地跪下来,她看不见座上人的表情,只能听到江妙徽没有温度的声音:“跪我做什么,这太子妃的位子只怕过不久就换你来坐了。”   江懋棋本想急忙否认,又无力辩驳,又听她继续道:   “你我是同族姐妹,我不会对你出手。可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说亲蚕之礼,整理宫中账目仓库,还有统御内庭的尚宫局这些,事到如今,你连东宫的杂事都做不好,何以像太子妃一样?”   江妙徽目光冰冷,懒得和她多费口舌。   “你好自为之吧。”   江懋棋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不屑和嘲弄,她胡乱擦了一把眼泪,直接从偏门跑出去。   她前脚刚走,就听见太子驾到,和江妙徽热络闲聊起来,这东宫欢声笑语越是热闹,越让她觉得烦躁。   她再也顾不得其他,只想快点离开这里,直到她从快步跑到湖边,才觉得舒服了些,   湖面鸳鸯和水鸟成双入对,这些她平日并不在意,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此刻却再也克制不住,捡起石子狠狠向湖心砸去。   湖边有大片的鲜花,此刻正站在被风吹得婆娑起舞,金黄的光线照在花上,本就艳冶   的色彩变得异常夺目。   江懋棋伸出手,将那些花全都折断,花瓣本就脆弱,轻轻触碰就会散开,落在湖中,绽开一串红色涟漪。   她似乎感觉身后有人,转身回头,齐王正站在那里,负手而立,微笑着静静看她。   江懋棋觉得自己实在狼狈,草草行了一礼,刚要离开,就见萧嘉面露惋惜:“这些花被辛苦培育,生长不易。真是可惜了。”   她脚步一顿,低声道:“不是为我开的,再好看有什么用。”   “花开花谢,早一天晚一天也没区别。本没什么稀奇的。江姑娘想去御苑放风筝吗?我请了几位朋友,还有年幼的王子公主。”萧嘉顿了一下,似乎是特意说给她听的,“稍后,太子妃应该会随太子去猎场,不过我们在东,他们在西,不会碰面。”   江懋棋略想了想,答应下来。   走到皇宫门口上了马车,加上行人不多,一路还算平稳,只是偶尔有些枯草和碎石堆积的地方有些颠簸,她不时掀开车帘,看向被红叶染红的山坡,几匹骏马像风一样疾驰而去,如观花游园一般,也不觉得过了多少时间就已经到了。   车马渐渐慢了下来,已经可以看到附近的御苑的回廊轩榭,远处还有飞驰的马和鹿,耳边是不时响起的破空声。   狩猎已经开始了,一位弓箭手箭无虚发,箭筒中的箭全都射中了,其中一箭直接射中了两只大雁,又快又准。而面对来势汹汹的猛兽,这些人也毫无惧色,他们总能轻易化解。   江懋棋看得入神,不禁惊叹:“好厉害,都是乌渝国的人吗?我听说那个乌渝国的元赫将军气宇轩昂,天生神力,他用的弓要两个士兵才能抬得动。”   萧嘉面露嫌弃:“这些人不懂耕种,不知屯粮。常年以兽皮作衣,四处劫掠,不过是生活在洞穴里的野人而已。”   他说罢便再未多看一眼,等到他们到了一片开阔空地,江懋棋便跑到一边放风筝,可她不常出门,跑了两三圈就觉得累,手中的风筝在天上兜了一圈,就再也没了玩的兴致。   她将风筝放下之后,就跑到一处小山坡上坐着吹风,静静坐在那里,看着五颜六色的各式风筝在天上飘。   过了一会儿,就看见齐王的身影从远处渐渐向着自己的方向走近,她也懒得去迎,直到齐王走过来,坐到她身边,江懋棋也不过是懒懒看了一眼。   她伸手整理鬓发,有些后悔今日跟来了,这地方没什么意思,地方空旷,城外也不是处处都有树木遮蔽,这一路过来到处都是风沙和尘土,她取出手帕擦脸擦手,看到手帕上的灰尘,心情更不好了。   齐王了然一笑:“长途跋涉,风尘仆仆是很正常的,今日众人又有谁能好到哪儿去?江姑娘不必在意。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天天闷在屋里也没什么意思。”   江懋棋看了一眼手边的风筝,又看了看天上,那些好像也都是齐王带来的。草长莺飞三月天,这也算是孩童最喜欢的玩乐之一。   “齐王好像对风筝很有一套?”   萧嘉看了她一眼,点头承认:“小王封地之中的潍县有鸢都之名,放眼如今之世,大概没有人做的风筝比那里更好,我就不谦虚了。江姑娘好像不是和太子妃一样住在江都,听说是来投亲的,不知是从何处来?”   江懋棋答道:“我父亲原在庐州六安做官,我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只是很小的地方,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   “当然听过,六安瓜片可是很有名,父皇也很喜欢,能产出这样的好茶,可见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是吗?”江懋棋本有些心不在焉,此刻好像提起了一点兴致,“我和太子妃虽是同族姐妹,却只在小时候见过,如果不是要来长安,可能根本记不起她来。”   齐王闻言,似乎有些同病相怜:“我又何尝不是,生在皇家,亲缘淡薄,不单是兄弟之情,兄妹之情亦然。越是靠近权力,私欲猜忌便越多。”   江懋棋听到他这么说,好像也想到什么,脸色不太好看:“我从前一直向往繁华富庶之地,更好奇那天下至尊的皇城,世上最繁华的地方,莫过于天子所在之处。可后来真正见到才知道,根本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或许这根本不是我该来的地方。”   “所以呢,你后悔了吗。”   “也许吧。皇后总说要给我许配高门的亲事,可现在想想或许嫁一个忠厚老实的普通人更好。 ”   齐王连连摇头,不以为然:“书生寒窗苦读,也是为了有显赫的一日,农人商贾亦然。平民不过是没机会罢了,若有机会,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未可知。江小姐可读过《氓》吗?”   他顿了一下,低声念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按小姐的说法,如果回到庐州,能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家?是酒楼少东家,还是当铺二掌柜,再不然就是晋然这样的。”   江懋棋面色已经不太好看,见她不甘心,齐王又道:“所以,我还是劝你留下来,没有什么地方比天子所在更繁华。朋友理应坦诚相待,这才直言告知。小姐可要想清楚了。”   江懋棋折断手中的树枝,低声道: “我一点也不想做什么女官,原是别人不愿意做的,不然也不会留给我。我和姐姐同样姓江,原来也分远近亲疏,皇后为什么对她这么好,从小对她格外重视,百般疼爱,我算什么。为什么所有人都偏心她。我真的不如她吗?”   江懋棋双眼黯淡,这几乎是她最不愿回想的日子,见到的人都很难对付,本还想着如何取悦皇后,可一见了面,只剩下谨小慎微,生怕说错话,或者接不上别人说的话,而反观江妙徽,似乎一直落落大方,什么事情都做的得心应手。   “娶妻娶贤,姿容其次,关键德行出众,太子妃颇有才情,不仅能服众,还可装点门面。我和皇后算不上朝夕相处,可认识的时间总比你长,也更清楚。越是高位之人,心思越是千回百转,荣辱变化只在一瞬,多的是无妄之灾。你初来宫中,自然不是她们的对手。不要太相信血脉亲情,也不要以卵击石。对于皇后来说,你可有可无,皇后未必帮你,父皇母后,也是先君臣,后夫妻。这宫里的很多事,从来就没什么公平可言。   江懋棋一时语滞,抬起头来怔愣不语。   “久居高位之人,早就迷失自己。别人说什么,她并不会在意。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旦接受了好的之后就很难再面对差的,更何况他们出身尊贵无比,从小那样的身世,更是一步都退不得的。”   江懋棋觉得有些畏惧,她又如何不明白,这个王朝之中最为冷漠,又高高在上的女人,从来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对象。 第36章 围猎   大队人马从猎场归来,大约是今日兴致甚好,一直流连到这个时辰才刚刚结束,众人正是疲惫的时候,又是交接车马又是收整猎物,一边正对各自今日的收获聊得兴起,马蹄声声,踏出一片尘土飞扬。   岑琬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正看着归来的人们。各路王侯的身后都跟着大批侍从武士,他们个个英气逼人,佩戴着长弓和羽箭。盔甲明亮,枪尖上也闪烁着耀目的光。   国无防不立,就算不犯兵戈,也要常以围猎练习攻伐,但并非历代君王都弓马娴熟。   萧佑和元赫一路走来,萧佑的表情实在不算好看,起初还勉强自己笑笑,后来则是连样子也懒得做。   元赫的马上挂着好几只狐狸和大雁,多得几乎都要挂不下,身后拉猎物的车上也有不少黄狼和麋鹿,而相形之下,太子那边连元赫的一半都没有。   江妙徽上前迎过去,而先一步过来的不是萧佑,而是元赫,众人还不知他究竟何意,就听元赫大笑道:“这些东西,不知道太子妃喜欢哪一种,全都送给你。”   眼看元赫还要向前走,就被侍卫拦下,刀枪冰冷,元赫的一张笑脸也阴沉下来。   “梁国自诩礼仪之邦,居然这样无礼,什么时候把打来的猎物送人也这么麻烦了。反正乌渝据此路遥,这么多猎物也带不走,不如就留在这里。”   萧佑站在旁边,不发一语,反而是江妙徽开了口:   “将军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诸位是大梁请来的客人,御苑猎场的猎物本就归我梁国所有,也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乌渝天寒,不如将这些猎物分发给各位勇士,做些过冬的衣服。”   霍朝和他的父亲霍将军随后赶来,他们收获颇丰,除了黄羊大雁,还有两头黑熊。   见到他们,宫眷和朝臣们的脸色才好了些,元赫戎马一生,历年征战于蛮夷凶恶之地,带着一股冷硬的阳刚杀伐之气,加上这样屡次挑衅,很多人都有点害怕他。而他一直随心所欲,对很多事情根本不在乎。   他的年纪已经不轻了,可在无数次危险和生死边缘练就的本事,已经变成了本能,不会被轻易驯服,就像是狼一样。   虽然长安和江都看起来依旧歌舞升平,但如今边境却是连年征战,田园荒芜,梁国实在是不能再打仗了。而反观乌渝,几乎每破一城,就将抢夺的大量财宝入库,倒有了以战养战的意味。元赫态度强横,如今看来,就算梁国愿意纳贡称臣保全自己,他也根本不信这一套。   是以越发气焰嚣张,居心叵测。   夜晚清凉如水,月亮从谷底一直上升到了山顶上,隐约还能听到几声鹿鸣。   此刻星斗满天,这里夜空清朗,似乎看到的星星更亮,月亮也更近更大。   打来的猛兽有些被关在了笼子里,它们起初还露出长牙利爪,对着铁门嘶吼,禽鸟则是扑棱着双翅。在人们都喝醉后,它们似乎也累了,不再闹腾。   马厩里马被重新拴了起来 马蹄声渐渐走近。   岑琬取出一张弓,伸手拉了拉弓弦,有些太重,又放下换了一张,她听到动静回头看,看清了牵马走过来的人,这里总有马跑来跑去,尘土飞扬,可看荀致的样子,倒是和平日没什么两样,还是衣冠济楚。甚至更夸张些,说是纤尘不染也不为过。   荀致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道:“我今日并未去猎场,一直在城里。怎么,你也没去狩猎吗?”   岑琬没有底气:“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从霍朝到那位乌渝国的元赫将军,都是真刀真枪,操戈执剑,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打打小毛贼还可以,和他们一起就算了。而且也不喜欢,水边有几只鹿,还有好多没见过的鸟,它们这么漂亮,自由自在的……”   岑琬的声音渐渐小了,脚下踢到了小石子,她找这些借口也不过是劝自己,说多了也没意思。   荀致笑道:“其实并不麻烦,只要你愿意学。很多武士都是横练的硬功,如果你按他们的方法事倍功半,人各有所长,应该扬长避短,不该横冲直撞的一味冒进。”   岑琬若有所思地听着,又拿着弓箭比划半天,“那拉弓射箭很合适。我也可以百发百中吗?”   “六艺之中的射礼,不仅是射杀猎物,也不在于与人争锋,而是修身。《孟子》中说: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射箭考验技巧,更重要的是看是否专注,考较心志,太过在乎输赢,反而适得其反。”   岑琬听得似懂非懂:“望之兄一语中的,想来是个中高手。”她说着就将长弓和羽箭递到他手上,“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现在?” 荀致看了看天色,“天都黑了,这里也没有靶子,你想怎么看?”   岑琬周围看了一圈,眼前一亮:“就射最远的那盏灯,那它作靶。”   荀致顺着她手指的地方看去,那里并没有人把守,巡逻的卫兵似乎也不经过这里,不像是住人的地方。   他正想那是什么地方,岑琬就解释道:“我都看过了,不是住着什么要紧人物的地方,是放□□箭矢的帐篷,都没什么人来的。再往前走一段,更是连灯都不点了。”   “这么喜欢玩,不如自己试试更好。”   岑琬连忙摆手:“太远了,我是绝对射不准的。”   荀致又把长弓放回她手上,岑琬尚未反应过来,双手就已被举起,弯弓搭弦,只听见嗖的一声,风声划过,在一瞬之间,远处的火苗瞬间熄灭,眼中的光却陡然被点亮,灼灼如星。   “这样是不是有趣多了?”   岑琬正自顾惊叹,刚想说话,就被捂住嘴,拉到一边。   帐篷的门帘被掀开,高大的身影从后面走出来,他只觉得眼前突然一黑,听到弓弦的响声,竟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身经百战,竟是少有的恍神。   “将军。”   乌渝侍卫抽出长刀,快步跑到元赫身边,面色愤怒:“中原人居然如此恶毒下作,趁人之危。”   元赫走到路灯前,伸手拔出箭,将那支剑镞反反复复看了半天,又看向它飞来的方向   “看清是谁了吗?”   “没有。” 侍卫咬着牙,“定是那个太子,他今天技不如人,就在半夜暗算将军。”   元赫握紧了手中箭,向着它飞驰而来的方向走过去,门前却空无一人。不知道那一箭究竟何意?   “看着不像。” 他仔细看着手中那支雕翎箭,三棱箭簇,箭锋短小而锐利。   “这箭没什么力气,又一击不中,那人纵有加害之心,又能奈我何?”   “将军说的是。”   元赫将箭折断:“梁国一行,看到的一切实在令我大失所望。百年古国,到底该有些底蕴,不料外强中干,早已不复当年荣光。梁国男子没什么血性,享乐方面倒是找不出第二个了。人生在世,没有对手可是太寂寞了。如果两国开战,他们必输无疑,就算有一两个能征善战的,也没办法力挽狂澜。”   第二天,岑琬早早醒来,走出帐篷的时候,恰巧看到红日初生,外面已经有不少人了。   隐约间好像听见有人在喊她,只不过离得很远,听不真切。走近一看,那人却正是元赫,岑琬莫名有些心虚,她下意识想走,可这人身份特殊,这样转头就走,也不合适。   元赫走到她面前:“怎么见我就跑,难道我长得让人害怕?”   岑琬想他没有理由找上自己,不知怎么的,她随便走走,走到元赫这边来了。   元赫直直看着岑琬,看她眼下略微有些发青,随口问了出来:“你昨晚没睡好吗?”   岑琬立刻否认:“没有,我睡得很好。”   元赫看她这个样子,大笑起来:“放心,我不会吃人的。就是想问问你,你们那位太子妃在何处?”   岑琬想到昨天,有些警惕:“将军似乎对太子妃很感兴趣?”   元赫也不掩饰:“她确是令人一见难忘,只不过那位太子配不上她,她大好年华错付,实在是有些可惜了。”   听到这话,岑琬陡然一惊:“将军慎言。”   元赫毫不在意,“说说而已,这有什么。”   岑琬暗自腹诽,他是没什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自己可就麻烦了。   这个元赫将军不修边幅,一身野气,他半生金戈铁马,即使是站在那里说着最普通的话,   都能感到他的威严,她不想和他多说,只好装作不知道,刚要离开,元赫忽然想起什么,又将她叫住。   “对了,你等一下。”   他转头走回大帐,随后就取来了一摞处理好的兽皮,递给她,“昨日看你站在她旁边,想着你们应该可以说上话,就麻烦你把这些转送给那位太子妃,若是遇上了那些人找麻烦不好交过去,姑娘你就自己留着吧。”元赫说罢,将兽皮递交到岑琬手上,自己就大笑着转身离开了。   岑琬自己不知怎么回事,就下意识地接过来了,这事本不该接手,她也不想自己留着,可附近人来人往,她拿着也不是,扔也不是。   恰好符稷向这边走过来,正要跟她打招呼,就见岑琬气呼呼的,把一摞兽皮直接丢给了他。   “送你了。”符稷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岑琬把厚厚一摞毛绒绒的兽皮,交给了他,然后转眼就没影了。   那些兽皮本来就叠的不太整齐,又这样被扔来扔去,变得更乱,又有些挡住了视线,符稷生怕一个没拿稳,就要全都掉到地上。   这里人来人往,满地捡东西总是不太好看,没办法,只能求助于路人。   他也顾不上是谁,就随便叫道:“快快快,来搭把手,马上就拿不住了。”   荀致正在不远处,他听到动静连忙过来接过一半,符稷顿觉轻松。   看符稷狼狈的样子也觉得好笑,荀致便干脆好事做到底,帮忙送到营帐里。   符稷的住处本来就在在十分边缘的地方,荀致帮他拿东西过去,没想到在门口不远的树上还有一个巨大的马蜂窝,路过的人全都绕道而行。   好不容易将那些东西整理好,符稷终于能坐下来喘口气,看着那一堆毛皮又开始发愁 :“这……岑姑娘究竟什么意思?”   荀致笑道:“按阁下刚才的说法,自然送给您的礼物,收着就是。”   “她那个样子可不像送礼,烫手山芋一样,明显就是不想要的破烂儿。你们管这个叫送礼,也真够特别的。”   符稷又仔细看看那些毛皮,嘴上说是一回事,那些兽皮个个都是上乘货色,全是从狐狸和貂身上取下来的。赤狐,白狐,银狐无一不有,只不过这些颜色明显更适合女子,符稷拿起那几张不同颜色的狐皮比了比。   “我长得这么黑,也只有黑色能穿穿,那赤狐皮穿着像个土匪大王,白的就更不必说了。不过我也不嫌弃,好好的东西,大小姐居然舍得扔出去,罢了,我笑纳了。”   他刚休息了没多久,帐外就又有了动静,一掀开帐帘,却是一个太监打扮的人,一直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符稷也没想到会有太监来找他,还是客气问道:“公公前来有什么事吗?”   “陛下请莘侯过去。”   “这个时候?”符稷想了想,又问:“陛下有什么事吗?”   “这个老奴就不知了,也不好多问,向来要莘侯去了才知道。”   这个太监眼神闪烁,声音也有些奇怪。   荀致看着他问道:“公公是陛下身边的,怎么看着眼生?”   那个人鬼鬼祟祟,一直低着头,眼睛却总是乱转,荀致还想再问他几句,不料这人猛然拔刀,朝着莘侯扑了过来,好在他们早有戒备,很快又有随从护卫跟来,这人很快就左支右绌,开始体力不支了,有人向他身上连刺了几刀,不料此人身穿软甲,利器无法破甲而入,他又一直找着机会,避过一刀,在地上滚了一圈,就逃出帐外了。   他大概还有同伙,很快帐外就听到了响箭的破空之声。   符稷看着地上流下的几滴血痕,“不等入夜就动手,现在可不是杀人的好时机。”   荀致小心观察四周的动静,又将墙上挂的弓取下来,直接走到门前,迟疑了片刻,便一箭射中了蜂巢。   周围很快就乱了起来,等到岑琬出去看的时候,只见一群不像士兵的人围在一起打斗,耳边除了马的嘶鸣还有杂乱人群的吼叫声,你追我赶,一招一式都是凌厉的杀招,没有丝毫余地。很快就有数人跌落下马,不省人事。 第37章 留人醉   上次围猎过后,莘侯不知道已经回去了还是躲到某处避难,不过到处传的都是他和刺客勾结意图谋反的事,朝廷已经下旨昭告四海拟好通缉令,赏金十万,悬赏他的人头。   具体细节无从得知,只不过这声势虽大,到底并没给平时的生活带来太多影响。   长安城一如往昔,有高僧设坛讲经,办佛会,身着锦袍的王公卿相往来不绝,带着各自的宝马玩起了蹴鞠,这些人各有交情和党派,每日分为两方,为各自的阵营加油助威。   岑琬本来也没当回事,反而荀致却约她在蹴鞠场外见面,说是受莘侯之托,讲个故事给她听。   从前有个人遇到了难事,于是去庙里拜观音,进去之后,就发现有一个和观音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已经在拜了,他问:“你是观音吗?”那人答:“我正是观音。”他又问:“观音为何自己拜自己?”   观音笑道:“求人不如求己。”   等到听完,岑琬才觉得这个故事好像在哪听过。被荀致这样讲出来,甚至觉得有点好笑。   莘侯已经是自身难保了,明明自己才是泥菩萨过江,还有心思传这种话,不知道该说他临危不乱,有大智大勇,还是心太宽。   她并不讨厌莘侯,不过明明和他说好了让帮忙看着褚牧,结果还没等他他那边没传来一条有用的消息,就这样走了,虽然说他并不欠自己什么,还是有些遗憾。   荀致问道:“他人在千里之外,帮不上忙,我或许可以帮你?”   岑琬像是被他那话刺激到了,直接拒绝了荀致的提议: “他说得对,我自己来。对了,他把云荻也带走了吗?”   她自己倒没什么,云荻自己一人无依无靠的,答应她找哥哥的事也自然没了下文。   荀致想了想,摇头:“我没听过这个名字,莘侯也没提。”   “那她应该还在客栈,我去看看她。”岑琬刚迈出一步,突然想到,这事倒是可以让荀致帮她,可仔细想想,云荻行事也有些奇怪,她要找人,线索却模糊得很,说了和没说也差不了太多,她的态度又模棱两可,好像不方便说清楚。   这种情况下 还是别麻烦荀致了,她目光随意一瞥,就看到江晋然站在矮墙边的树荫下,好像在向这边招手。只不过这家伙的神色不似平时坦然,一举一动都和做贼似的。他手中拎着酒壶,看周围没人,时不时还会喝了一口,脚边放着两个酒坛,被麻绳结结实实地绑在一起,倒也方便。   岑琬不想和江晋然多说,心中又另有要事,于是就和荀致告别离开了。   她这一走,江晋然反而来了精神,好像就是要等她走一般,想要过去又怕人发觉,只能示意让荀致过来。   “白日饮酒,你是心情不好,还是心情太好?” 等荀致走过去,才觉得问得多余,江晋然这一脸嘻嘻哈哈的样子,和伤心难过没有半点关系。不过想想也是,在这里大概没人会惹他不高兴。   “小酌而已,你们在说什么,说得这么开心?”江晋然略有些微醺,入眼景物变得飘忽迷离,神志也不似当初清醒了。   他举起手中的酒壶,“你一定猜不到这是什么酒。”江晋然那副样子明显就是又想显摆,又怕别人把他的酒夺了去,所以才选了这么个地方,看着颇有些滑稽好笑。   果然很快就听江晋然拉长了语调,慢悠悠道:“这就是倚红楼的留人醉。”他晃晃酒壶,好像这种摇晃发出的水声都比别的酒好听似的。   “原来也觉得不错,可没觉得好喝到这种地步,最近越来越馋,居然到了不可一日无此君的地步。”说着他又喝了一口,眯着眼睛满脸享受的表情:“是我喝过最好喝的酒。”   荀致也多看了他的酒壶一眼,似乎在回想这酒的味道。江晋然弯腰低头,去解地上酒坛上缠绕的绳子,解开之后将其中一坛递了过去。   “我知道,你也一样喜欢,怎么样,给你也尝尝。”   荀致摇头,有些担忧地看着他:“我就算喜欢,也会有所节制,像你这样太过偏爱,深陷其中,不是好事。”   江晋然眉毛一挑,显然对这话不以为然,不过他还是笑道:“我只是客气客气,真的给你我也舍不得。幸亏你没答应。”   那酒壶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可他的手这么一来一回,倒觉得自己反应迟钝了起来,这样晃了一圈,好像还看到残影了。   他已经开始喝新开封的,至于刚才喝完的那壶酒,被他喝得只剩一个壶底,向荀致丢了过去,“你就算不喝,也闻闻味,不然好东西无人共享,可太寂寞了。”   荀致接过酒坛,这酒似乎从未见人外带,毕竟独门秘方,向来不喜别人知道,也不知道江晋然怎么要来的。   他本也没在意,可一眼看过去,才发现这酒的颜色和从前不同,不是琥珀色,反而更深一点,气味也变了,带有一些不属于酒的味道,像是蜂蜜,又像是花香,浓郁到把些许本味盖住了。   江晋然对人对事一向都是喜新厌旧,图个新鲜,从没见过这样上瘾。又听他说道:“对物件都这样,想必对人也差不多。你想的一定是,偏爱一人,用情太深不是好事。只是可惜了青坠啊。”他今日去和人蹴鞠,脱下长袍,换上胡服,没了峨冠博带,宽袍大袖的潇洒倜傥,反而另有一番飒爽英姿。江晋然看得险些忘了自己要说什么,“这副模样自己是无论如何学不来,我若是女子,也会倾慕你了。”   荀致只笑不说话,江晋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也没追问。   荀致面露不解,又觉得有些好笑:“没头没尾的,说什么呢?”   江晋然并未回答,拍了拍他的肩膀:“听说你快要离开长安了,还有点舍不得。荀兄,我信得过你,给你看个东西。”   他凑近了些,说的话也是伴着一股浓烈的酒气一并吐出来的。   江晋然从怀中抽出一张折叠过好几次的雪浪笺,“这信写得文绉绉的,上面的字我都认不全。”   荀致将那封信接过,本来好好的一张纸,被折得皱皱巴巴,不过那字倒是纤细柔美,用词也是雅饬哀婉,从遣词用句到说话的语气,都像是出自女子之手,只是写得过于晦涩了。   而信封是一片空白,信的最后也没有落款。   “这像封情书,约你今日傍晚在观澜亭相见。”   江晋然又接过信仔细看了看,凑到鼻尖闻,发现信上还带着香气, “这上官小姐这么雅致,不像我,先生每回让我作文或者策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什么。”   荀致又看了一眼那信,“没有留名,就知道是谁了?”   江晋然面有得色,“当然了,认不出谁也不能认不出她啊,她就是我那未过门的夫人,礼部尚书的女儿,上官蓠。”   他这样笃定,或许二人之前就有些交集,不过荀致对此也没什么兴趣。   “被丞相知道了,只怕会说你没有规矩。”   “我爹只在乎我的名节,不在乎别的。”江晋然哈哈傻笑着:“像是李靖和红拂女,司马相如卓文君,不算正式婚嫁,而是私奔。韩寿偷香也算婚前私会。可人们都把这些故事当成美谈,哪有真的去计较的。这只不过是一封没落款的信而已,有的人还有些会拿个贴身的扇子或者玉坠儿当做信物。”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江晋然正心里窃喜,佳人有约自然是乐事,只是抬头看天,才发现天公不作美,今天天气阴沉,晚上未必能看见月亮。   话虽如此,可从江晋然嘴里听到这些,荀致还是颇感诧异:“你一向不爱读书,没想到对这些故事知道的这么清楚。”   江晋然一手接过信,漫不经心地解释:“不是从书里看的,是在梨园听别戏文里唱的。上官小姐一定好奇未来的夫婿长什么模样,我也一样。”   荀致回想那信上的地点,路倒不远,就是步行也无不可,就是颇有些偏僻,晚上黑灯瞎火,那里不会点灯,就算要避人耳目,未免也太远了一些,甚至可说还有些阴森,不知道这位上官小姐是何打算。   “不去倚红楼了?”   “不去了。”江晋然说得理所应当:“那个丽锦也不知道怎么了,劝我考功名,她是花魁,又不是教书先生。想来也是,她天天和文人墨客在一起,肯定是喜欢吟诗作对的。”他面露嫌恶:“这种女人水性杨花,有什么好,我现在去那里就是为了这好酒。”   他说罢,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看江晋然看酒壶的眼神,简直比看心爱的情人还温柔多情。   “不说了,我要回去准备了。” 第38章 赴约   长安城虽大,在路上行走也不难看到熟人,只不过天色不早了,人们纷纷往家走,只有江晋然越走越远,人们看见他也觉得诧异。   江晋然一向喜欢热闹,不是在瓦肆勾栏,就是秦楼楚馆,再次也会请客,或者赴宴,通宵达旦饮酒作乐,今日居然自己一个人秉烛夜游,也不知道突然有了什么雅兴。   不过江晋然自然不会在乎别人如何看他,他也没让任何人跟着,自己提着灯笼就上路了,可没完没了和人打招呼也很麻烦,只好挑人少的路走,一路小跑,早早到了观澜亭。   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江晋然不畏路远,也不觉疲惫,到了之后便是四处张望,连一会儿要说什么话都想好了,可等了半天,根本连上官蓠的影子也没看到。   天上既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黑压压一片,四野荒凉,他的兴致顿时就减了大半,可来都来了,只好耐着性子接着等,可没想到等着等着,就觉得醉意上头,晕晕乎乎睡过去了。   在睡梦中,他并未身处观澜亭,而是在一座大山里,深山老林松涛阵阵,风声凄厉,风中一直夹杂着模糊不清的声音,好像连带着整座山都一同喘息低语,黑黢黢的河流深不见底,好似幽深沟壑。   他睡着的姿势本就别扭,终于等到脖子支撑不住头的重量,重重点了个头,就被惊醒了。   这么一醒,才觉得全身酸痛,尤其是脖子,像要断了一样。他想要站起来,可腿也跟着抽筋,费了好长时间,手脚才觉得像是属于自己的。   江晋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听见一阵乌鸦叫声,抬头果然看见一团黑压压的影子聚拢在一起,好像在呼应风声一般。   喝完酒后全身燥热,本来还觉得夜凉如水,十分舒适,可刚才睡得不舒服,此刻又突然醒过来,只觉得四周阴森森的,让人遍体生寒。   江晋然起身欲走,全身却使不上力气。脚也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他看见周围草丛中有一只野猫跑过去,可那只野猫身上却发出来像是荧光一样的亮光,草木也变成了殷红色,就连周围景物的颜色也不似平日。让人觉得这里既不是黑夜,也不是白天,只有五颜六色交叠在一起,有深有浅,令人目眩,还分不清方向。明明是熟悉的地方,江晋然却觉得自己迷路了。   他此刻才觉得不对劲,按说自己平日吃喝一如往常,无非是多喝了些酒,怎么就出现这么多幻觉,可很快他的意识就模糊了,甚至不确定可这些真的是幻觉,还是真实存在的东西。   但此刻他身边没有其他人,也无从考证。或者现在也没有醒来,还是在做梦。毕竟平时的梦里也觉得一切很真实,从未怀疑过一切都是假象。   这样的想法让他的胆子大了起来,只当实在梦里,一切顺从心意,这样想之后,江晋然变得从容不少,他从袖中取出一串黑檀木念珠,还是他母亲给的,此刻害怕,只能握紧那佛珠,闭上眼睛,嘴里念叨几句经文,让自己冷静下来。   过了许久,四周才稍微安静了些,江晋然刚一睁眼,就听到草丛中传来了女人的哭声,还有一声戛然而止的尖叫,那声音极度刺耳,听得人立刻清醒过来。   江晋然一步一步靠近,拨开杂草,先是摸到了一只柔软的手,之后就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赫然出现在他面前,身上全是刀口,血迹凌乱,刚刚触碰到的手还有残存的余温,江晋然惊慌失措地快步后退,跑到池边,掬起冰凉的池水洗脸,试图让自己清醒,结果反而适得其反,他没了力气,身体剧烈摇晃之后,直接掉到了水中,激起大片水花,呛得咳嗽。   池水也被鲜血染红,一圈一圈扩散,恍惚之中,他好像被一只大手提上了岸,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好像是上了车,又好像做了一场梦,可明明已经离水很远了,可听着耳边的动静,他感觉自己还在水塘里,从声音到触感都很清晰。   他不知道跑了多久,黎明的天色逐渐明亮,景物也脱离了黑夜的浸染,渐渐依稀可辨,江晋然心中的害怕却并未因此消退,脚下也不敢停,跌跌撞撞,朝着有风和有亮光的地方跑,也误打误撞跑到了家附近的街道。   这个时辰,已经有不少摊贩支起摊位开始准备开张,长街上也有运货的车辆来来往往,突然不知道从哪窜出来这样一个衣衫和头发都很凌乱的年轻人,但即便如此,他终日在街上游荡,路人们还是不难认出江晋然的身份。   也正是因为这样,哪怕他的身影跌跌撞撞,令果子滚得满大街都是,瓷器也都被砸成碎片,商家也都是默默收拾,没有一个人敢骂一声的。   任凭江晋然身边的小厮和丫鬟如何欺上瞒下,到了白天,江府的众人也发现了自家少爷一夜未归,正要分派人手出门去寻,没想到刚一出门,就看到江晋然全身湿透,晕倒在离家不远的街上。   行人纷纷避让,等他们把江晋然放回床上,发现他发起了高烧,已是神志不清,像着了魔一样说胡话。   等到江丞相来看他的时候已是中午,江晋然正神色紧张地躲在角落里,外面下着零星小雨,本就没什么声音,可江晋然却大发雷霆,用被子死死蒙住头,浑身发抖,那点雨声对他来说好像比打雷闪电还吓人。   这个儿子虽然平时喜欢胡闹,可还从没有这样疯癫的举止,江府忙里忙外,连请了七八位名医,就连太医都请来几位,他们问了江晋然平时都吃些什么,检查食物之后一无所获,也不便开药,讨论过后,还是决定再观察一阵。   可江晋然的症状却愈发严重,他开始变得不愿说话,而且非常容易受惊,常常一个人一动不动地坐一整天,眼睛却一直乱转,等到他终于开口了,说的话也是毫无逻辑,江丞相耐着性子听了半天,才听出个模糊的轮廓。   大概意思是说有一个女人浑身是血,一直跟着他,而那个女人不是站在房顶上,就是藏在床下,江丞相派来府兵日夜驻守,自己也常在晚上带人去寻,而那个女人,好像只有江晋然一个人能看见。   人们只好安慰江晋然说这里龙气蒸腾的国都,邪魔无法近身。   随后不少人前去看望,这件事也越闹越大,竟是到了满城皆知的地步,   起先人们也不过是当做热闹在看,可听江晋然说得多了,也不禁会多想,世人畏惧鬼神,   也觉得身边邪气重,甚至有人也在半夜听到了女人的脚步声和尖叫声,不过他们见到的女鬼模样却不太一样,有的穿红衣,有的没有脸,至于她的真身是谁,有狐鬼蛇妖各种说法。   江丞相嘴上不信,心中也着实担心儿子被鬼怪缠住,请来了道士高僧驱逐鬼怪,很快,他们家中就挂满了符纸和经幡,最邪的地方,要数其中一位道士,他说要在午时阳气最盛的时候连续三天做法才能破解缠在江晋然身上的邪祟,可等到了第三天的午时,原本晴朗的天这突然雷声大作,黑云滚滚,有人说在云气之间看到了妖物,如此一来,本来就算没什么,故事也越传越奇怪了   江家小少爷已经算福大命大,他尚且躲不过,百姓们不知道那鬼会不会缠上别人,到处都人心惶惶,之后长安便安静了许多,尤其是晚上,明显没有从前热闹了,天一黑,家家户户就门窗紧闭,路灯被风吹灭,也无人去点。就连倚红楼也安静了起来。   岑琬有时朝外看一眼,房前垂挂的灯笼晃来晃去,好像还能听到几声乌鸦的叫声,有时傍晚天气闷热,空气也跟着稀薄起来,看起来阴森。   她起初也觉得有些害怕,一直想着道听途说的故事,想的多了,晚上还会做噩梦。   江丞相日夜为儿子的事情担心,这些日子大多守在家里,不是寻医问药,就是求神拜佛,朝堂上的风向瞬息万变,经此一事,太子也受到不少影响,权力的天平渐渐转移,梁帝那里,反而把许多军国大事交给了齐王。   恐惧会随时间消磨减少,岑琬不知道百姓心中如何想的,这些日子她和褚牧的议亲之事又被父亲和齐王提起,她心中一团乱麻,再也无暇在意这些无稽之谈。   符稷那边指望不上,岑琬只好亲自出马,她准备了好几身行头,乔装打扮,准备跟踪褚牧。她本以为会很有趣,起初几天也是兴致勃勃,没想到过程竟是异常的枯燥无味,褚牧的日子也十分单调,除了公事还是公事。她看着无聊,于是在褚牧公务繁忙的日子,她便帮云荻打听她兄长的下落。   岑琬按照云荻的描述画了几副画像,去长安附近的民宅一一探访,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不过她们二人朝夕相处,也渐渐熟悉起来,平时有人说话做伴,还能听云荻讲讲乌渝的风土人情,也不觉无聊。 第39章 线索   终于等到休沐的日子,也是难得等到褚牧单独驾车出门,岑琬和云荻也雇了一辆车,不近不远地跟在后面,大概是这些日子的磨砺练出了耐性,也习惯了失望,她们一个比一个心如止水,并不指望有什么大收获。   路途无聊,岑琬掀开车帘向外看了一眼,她有些时候也会想,自己为了这样一个人奔波劳累是否真的有意义,想归想,她心中的疑惑和探寻的决心丝毫未减,等她看到云荻,忽然想到什么,问道:   “阿荻,你在倚红楼有没有熟悉的姑娘?”   云荻早晨没吃饭,此刻正嚼着一个胡饼,听到这话,似乎勾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向岑琬:“你问这个干什么,我一点不喜欢她们,都是和丽锦一样的人,我和她们也没什么交情。”   说完她就继续吃手里的饼,岑琬又道:   “不需要攀交情。”她凑近了些,“你帮我去倚红楼找一个漂亮点的,让她帮忙冒充褚牧的老情人。”   云荻被她的说法吓到,回答也磕磕巴巴:“这样……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我本来还不觉得,现在看来,这个褚牧真是无赖。”   岑琬越想越纳闷,她起初觉得褚牧好歹也算是个君子,不会强人所难,也不知他看上自己的门第还是什么,近日每隔两三天就有它的人上门送礼,步步紧逼,好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一般。   而且不止一件事,从父亲还有齐王那里隐约听到些他们的计划,这个人行事狠绝,实在是有些不择手段,想要对付他,也不能太循规蹈矩了。   “他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了。你放心,男人们眠花宿柳向来很容易被宽恕,就算这事传出去,所有人也会觉得丢人的是我。”   岑琬把身上所有的银两全都拿了出来,“你告诉她,如果做得好,我会再加钱的。”   云荻还是有些犹豫,看了她半天:“你是认真的?”   岑琬自然确定,郑重地点头:“齐王最近和丽锦牵扯在一起,不少来路不明的,不干净的款项都到了那个女人手上重新运作,全都变得合理合法了。他那么受齐王重用,我绝不信他对此一无所知。”她想到江都时在画舫上的事,冷哼一声:“褚牧说不定早就是丽锦常客了,伪君子。过去我是看在妙徽的面子上才对他客气,现在,谁的面子都没用。”   马车靠路边停下,等她们一下车,正好发现褚牧和元赫一前一后,进了城外偏僻的客栈。   岑琬本不抱希望,看到这两人同时出现,脑中也忽的一片空白,褚牧的官职,和接待使节没有半点关系,此番相约,不是私交,就是齐王的意思,可她想不到,这两个人有什么好聊的。   她冲云荻一挑眉,“走,我们去看看。”   谁料云荻看到元赫居然十分害怕, “元赫也在。他连太子都敢招惹,何况是我,若是看出了我是乌渝国人,不知道会说什么难听的话。不行,我不能见他,先回去了。”   岑琬忙拉住云荻,“来都来了,讲讲义气好不好。”   云荻一直向后躲,又不敢闹出太大动静,岑琬想拽住她不要走,可云荻很快又慌忙躲开,两人拉拉扯扯之间,无意之中扯松了什么,只啪嗒一声,好像有东西掉到了草丛里。岑琬也不再和她闹,把掉的东西捡了起来,那是一块形制古朴的玉,雕工讲究,正面日图腾,背面月图腾,一看就是大有来头。   岑琬眉头微蹙,其实说来也奇怪,长安总有各国各地的人来访,胡汉通婚也不少见,面貌差别已不算大,这一路上不说胡女,就算是来自罗马波斯的异邦人,不说元赫并未多看一眼,长安百姓也不会大惊小怪,云荻反应过于夸张,好像她本就认识元赫。   云荻把那块玉重新戴在脖子上,又将桌上的钱收好,没事人一般笑笑:“那就说好了,我这就去倚红楼帮你找人。”说罢,她就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今天褚牧被她撞上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岑琬心中虽有疑惑,也暂且无暇顾及云荻的事,只好先朝客栈走去,可还没进大门,就被客栈老板拦住:“这位客官,不好意思,本店今日被包下了。”   岑琬有些狐疑地看着他,探头向里面看了一眼,“看起来挺清净的啊,来了多少人啊?”   客栈老板对她还算客气,耐心解释道:“有的客人就喜欢清净,出手也阔绰,住不满也会全包下来,何况这次的客人虽然没有住满,但也不少,您不信可以去马厩里看看,马已经住都满了,至于人住的地方,加上行李,空房间也没有了。”   “好吧。”岑琬人虽然离开了客栈,心里还是不甘心,仍在附近徘徊,想找找看有没有侧门偏门之类的。   他们既然能够为了这次见面连客栈都包下,可见下了大手笔,自然不会在其他方面小气,巡逻放哨的士兵也四面皆有,个个训练有素 ,这里过路人也不少,唯独岑琬一条路走了两遍,那些人便开始注意到她了 。   他们人多,占不到便宜,岑琬还是舍不得就这样离开,可也没办法。她忽然灵光一闪,褚牧此刻赴约,家里一定松懈,于是于是又寻了快马,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城中。   褚牧所居的宅院和其他高门相比,并不起眼,不过都城地价贵,他年纪轻轻,一人独居在此,住这样的房子也算少见。   岑琬擦了擦汗,整理衣衫,就像从未出过门一样,缓步走到了大门口,这里的仆人看到岑琬,结合褚牧最近的殷勤拜访,难免会想她是否会成为这里未来的女主人,所以每个人都对她客客气气的。   她算算时间,褚牧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唯一知道的是,他回来的越早,留给自己的时间就越少,事情只会更难办,必须争分夺秒。   所以岑琬在进门时就将手镯摘下来,丢到了院子的花丛里,再装作来找褚牧结果扑了空的样子,作势欲走时,才象征性地摸了摸手腕,察觉不对。   “我的手镯呢,进门的时候还有,怎么一出门就没了?”   这座宅子的管事从她进门起就生怕出差错,没想到越是害怕什么越来什么,如果真有人手脚不干净,或者被岑琬误会,这门亲事一黄,那可是莫大的罪过。   管事对其他下人警告了几句,就发动了所有的人给她找手镯。岑琬则装作生气的样子亲自去找,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了后宅,这里面积不大,结构也很好摸清,很快便找到了褚牧的屋子。   这里的布置简单朴素,环境整洁干净,和书房相比,也不过就是多了一张床而已,床上和床下也没有机关和暗格,她迅速查看了一圈,一无所获,唯一可疑的地方,就是那一排书架了。   眼见没人跟来,她先是随手翻了几本书,这些书本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可书架后面非常凌乱。   一堆废纸下面,先是放了好几张州城府县的地图,岑琬信手展开翻看,这些和普通的地图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她也是看了半天才想明白。   这些地图似乎过于细致了,除了地名,还标注了山脉的高度,河流水深,每张地图都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出线,还有许多看不懂的数字。   听说褚牧曾在翰林院编书,她向来不关心他的公事,也不知道编的什么书,就算不是公事,也有可能是褚牧爱好广泛,因此岑琬也没多想,没看多久就放回原位。   她先前从没干过这种事,虽然进来之前编好了理由,心里还是有些发慌,做贼心虚,既然找不到东西,还是快点离开为妙。   可人总是越急越乱,那些图册虽然本来就乱,放在一起还是可以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可经她这么一翻找,再也摆不回原样,岑琬的手忙脚乱,等到好不容易摆好,身上已经出了一层薄汗。   正当她想走人之际,又有一书袋的东西掉了出来,她简直欲哭无泪,正要去捡,却被散落的信纸吸引了目光。   那些信没有落款,可字迹却是再熟悉不过,厚厚一摞全是出自江妙徽之手,信上的内容   包括很多细微小事,江妙徽似乎对他无话不谈,而字里行间更是情真意切,无处不是爱慕相思。还留有几张褚牧的回信,自己潦草,多有勾画,能看出是他的废稿。   她此时本就紧张,现在一颗心更是砰砰乱跳,已经不敢继续。   岑琬深吸一口气,现在已经算是找到她想要的东西,可以到此为止了,不料随即又在那个书袋里看到了更要命的东西。   书袋里有几支符节。   岑府几次迎来媒婆上门,有点话就算不想听,也会进到耳朵里,这段日子里,褚牧的生辰八字岑琬可算是倒背如流,   符节上面的日期,恰好是乡试、会试的时间,可如果真是这样,褚牧根本就没有参加会试,为何要说自己名落孙山,回忆倾泻而出,仔细想来,当初江妙徽与江丞相诉苦的时候,好像也没有找到褚牧的试卷。   科场混乱,每年也有寒门子弟入仕,岑琬在自家书院见过太多,如果这样,褚牧从第一次见面起,说的就不是真话。她握着符节的手微微颤抖,心中更是懊悔,怎么没能早些发现。他近日又与元赫相约,难道在许久之前,他已经投奔了齐王,还和乌渝有了勾结。   耳边有脚步声越来越近,岑琬此刻已经冷静下来,她把书架恢复如初,取走了一张被褚牧揉成团的废弃回信,推门走出去,等她站在院子里,旁人看见的,还是那个没什么表情的大小姐。   家丁满脸喜色,双手将镯子举了过来:“岑小姐,镯子找到了。”   岑琬轻轻点头,将拿信的手背到身后,另一只手直接伸过去,让家丁恭敬地帮她戴上。他刚要说几句好话,门口又热闹起来,有个女人在门外又哭又闹,引来不少看热闹的人。   她也跟着跑了出去,随即看到了闹事的女人。   那个人捂着略微隆起的肚子,像是个孕妇,可言行举止都很轻佻,言语露骨,不用细看都知道是风月场中人。   岑琬也被吓了一跳,她在这里不好表现出来,心里早就乐开了花。没想到云荻办事这么利索,这下可好,即便他们真的清白,也没有人会相信。她也不用日日起早贪黑找把柄了。   她计划得逞,刚想好生庆祝,就见云荻站在路边,身上背着包袱,看着莘侯的画像发呆,而周围也有不少路人围着,对着那画像指指点点。   岑琬走过去,就看到云荻失魂落魄的样子,她伸出手轻触画像,“莘侯他……是被通缉的犯人吗?”   “你别难过,莘侯他吉人天相不会出事的。”她又觉得有些不对:“你该不会想去找他吧?”   云荻没有说话,反而对那画像异常执着,她站在那里随着通缉令和墙壁粘连的地方动手动脚,好像要把那通缉令撕下来。   周围的路人也觉得这姑娘不对劲,岑琬为了避免出事,赶紧把云荻拉到一边。   “你想干什么?”   云荻的手还悬在半空,“也没什么,莘侯他有恩于我,现在他不知下落,我只是想留个纪念。”   “这种东西不能随便揭下来的,要被官府看见饶不了你,就算你真要揭,也该选个月黑风高路上没人的时候偷偷的撕下来……”岑琬小声劝着她,可说着说着,自己也觉得不对劲,云荻奇奇怪怪的,哪有人拿通缉令上的画像当作纪念的,更不必说那上面的画画得又难看又不像。   “其实我爹的学生里有不少擅长丹青之人,他们随手一画都比这个好看,只不过现在莘侯身份尴尬,去求人家这种事总有些不太方便。”   云荻也觉得这样不好,但她却不是这么想的,反而另有想法:“他们见都没见过,照着不像的画像画,不是越画越不像吗?”   她心中一动:“这事终究不好麻烦别人的,不如你帮我画吧?”   云荻再三请求,岑琬拗不过她,只能找了个地方借来纸笔,就在大街旁的石桌上画了起来,这里人来人往,总有路人喜欢看几眼,岑琬生怕别人看出她画的人和通缉画像上的人是一个人,这画画的过程心惊肉跳,不时还要想办法遮挡一下,跟做贼似的,好不容易画完了,她也早就忘了计较画得究竟像不像,不过好在云荻还算满意,无论如何总比街上贴的好多了,她将那画小心放到包里,仔细收好。   岑琬看她身上带着行李,问道:“你是要走了吗?你们彼此有缘,千里都能相会,以后一定还有机会能够再见的。”   云荻却是有些沮丧的摇头:“应该无缘再见了,其实我是偷偷跑出来的,出来的日子已经不短了,就要回乌渝去。”   她刚一抬头,就看到几个人追着一个青年在街上跑,前面那人跑得很快,追的人来势汹汹,可他们的阵势不像抓贼,也不像寻仇,实在是古怪。   云荻本来只是当热闹看了一眼,不料这一看看过去竟是再也抽不回目光,岑琬看着她惊惶的神情,一时居然分不清她到底是在担心前面跑的人,还是后面追的人。   “他们追的那个人我好像认识。”   云荻一直说要找人,看她的反应,那人很有可能是她的哥哥,可等她们两个跟着追过去,却发现原本在后面追着的人也不在追了,好像是认错了人,即使是这样,还是把那个人揍了一顿,又扔在墙角,等他们走后云荻也特意上前看了一眼,同样的面露失望。   不过她终还是对着岑琬笑了笑,“我今天也该走了,这次来中原能帮上忙,还能认识你们,我很开心,如果你以后来乌渝,记得找我玩。”   回到家后,岑琬就将褚牧的信交给岑绪,父亲和他打过交道,一定看出来,那字迹一模一样。   岑绪看过之后,直接将那信扔到香炉里烧掉,定定看着岑琬。   岑琬急着否认:“这可不是我模仿出来的,我可没有这本事。”   “你从褚公子那里偷来的?”   岑琬不以为耻:“非常之事,自然要用非常之法。”不过这样理直气壮的偷东西,不可能一点不心虚,正想着怎么回答,就听到了父亲略显疲惫的叹息声。   “你若是实在不想嫁,就算了,没人勉强。”   岑琬本来准备了一堆说辞,没想到这样轻巧,一时没反应过来:“真的?”   “那个青楼女子也是你送去的?”   事已至此,她也只能承认,本来以为要挨骂,不料岑绪没再看她,而是背过身去。   “人心本就经不起考验,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即便是父母至亲,夫妻挚友也逃不过,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岑琬低头应着,婚约一旦作废,她就没了做这种事必要,反而岑绪这边,她总是违逆,父亲好像没有耐心了。   这样没有挨骂的结局,反而比被打被骂还令人不安,不过父母总是很容易原谅子女的错误,就像江晋然,干了那么多坏事,依然是江丞相的好儿子。 第40章 进展   城中闹鬼的传言已经逐渐平息,江晋然的病还未痊愈,上官家反而又出了大事,上官小姐失踪多日,人没找到,反而在观澜亭附近的树林中发现了一具女尸,亲属辨认后,那确是上官蓠的尸体,她身体僵硬,躺在冰冷的地上。   上官小姐失踪那日的晚上,江晋然正好去了观澜亭,这件事不少人都知道,正因如此,江家小少爷有重大嫌疑。   可等到捕快匆匆赶到江府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   江晋然双眼紧闭,一动不动,身上被太医扎好几针。如果不是尚有呼吸,身上又无外伤,和死去的上官蓠看着也没什么差别。   等了好久,江晋然的脸才有了些血色,可那根本不是正常健康的颜色,而是带着醉态的浅红,江晋然好像酒醉未醒,好不容易等到睁开眼,捕快想要问他几个问题,江晋然却是神志不清,说什么话都是前言不搭后语,一天下来毫无进展。   捕快们面面相觑,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只是江晋然看起来非常脆弱,一声鸟叫都能让他浑身发抖,走路都是猫着腰躲着人,生怕把他带走会出什么岔子,不断逼问也不是办法,只好先让太医抓紧医治。   紫芝奉命出来探查进展,可捕快在问话时不让她进去,她只能在门口等,宫内宫外都是一样的毫无头绪,而风言风语越听越是心慌,不过紫芝很清楚,少爷虽然顽劣,但绝不会胡乱杀人。等了一天,眼看那些捕快没把少爷带走,才稍微安心了些。   她进去看的时候,江晋然已经又昏迷过去,脸上带着浅红,像是喝醉了。院子里摆了好几个祭坛,黑烟冲天,江府请来的那些高僧,一个个捻着佛珠,嘴里念念有词,都在为他祈祷。   上官尚书痛失爱女,自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这案子表面上看起来是酒后行凶,上官小姐也不是被一刀刺中要害毙命的,而是像被毫无经验的人胡乱刺了数刀,最终失血过多而死。有嫌疑的又只有江晋然一个,凶手似乎很明显,江晋然没过多久就被带到了狱中,可证据不足,无法给他定罪。   没过几天,江晋然的饭菜就被人下毒,险些丧命,江丞相的说法,凶手故意派人灭口。   而上官尚书则认为,江丞相手眼通天,这莫名其妙的毒药和杀手,都是他自导自演的结果。   江妙徽嫁入东宫,江家和太子的关系便是休戚相关,唇亡齿寒,相关势力都无法置身事外,这件事便不同于寻常凶杀,而是演变成了全城关注的大案。   事已至此,上官尚书同样是铁了心,要江晋然给女儿抵命,他联络了一批出来逃荒的灾民,联名上书请命,直接把状告到了皇帝那里,细数江丞相今年来的贪腐罪名,在江家,结党营私,收受贿赂,侵占农田之类的事数不胜数。百姓怨声载道,只有严惩,方可平息民愤。   而江丞相的人脉遍布长安,老树盘根,想要连根拔起 ,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案子没日没夜地审。这二位大人平日神采飞扬,在朝堂上翻云覆雨,可这些日子以来,每天从早到晚耗在衙门,听着更漏嘀嗒,为了儿女的案子劳心伤神,人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已经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了。   而当今陛下年事已高,宿疾缠身,很多事都是有心无力,时间久了,也有些吃不消。   江家树敌众多,朝廷上的政敌好不容易有了反击的机会,这些日子都在明里暗里打压。   江府门前的百姓也是越聚越多,甚至还有闻讯从外地敢赶来的,嚷着要为民除害,若不是还有府兵驱赶,只怕连大门都出不来。   热闹许久,藩王和贺寿的人马也到了各回封地的日子。对于江府的事,岑琬并未刻意关注,也从人们的闲话中了解了七七八八,无论是东宫还是江丞相,都不会令江晋然有事,命案没有进展,又转向了查贪,可还有不少人在怀疑这城中确实有流窜在外的杀手,这些天都在戒严盘查,出入都很不方便,事关重大,人们纵有怨气,也不管多说什么。   岑琬算着日子,荀致已被封为淇安侯,也要离开,她前去相送,要出城门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查的很严,提前半个时辰出门,还是被一堆盘查的问题耽搁了时间。   她心里着急,策马飞驰,一路只见树影从眼前匆匆略过。   看到荀致时,他轻装简从,已经走过了灞桥,他看见自己,才将马匹绑在一边,朝她走过来。   “怎么总是这么莽撞。现在城里这么乱,难为你还特意跑出来,早些回去吧,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一路山高路遥,实在不必远送。”   岑琬坚持:“城里的命案跟我没关系,不会怀疑到我,我也不怕。如果杀人凶手如今逍遥法外,现在全长安的人都盯着,应该不会再作案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如果真的盯上我,我也是逃不开的。”   岑琬行事肆意,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荀致无奈笑笑,岑琬看着,总感觉他知道什么内情,抛开最近那些或真或假的谣言,她也并不觉得十分危险,江晋然身份特殊,几乎不太可能是什么凶残的恶人随意杀人选上了上官蓠,岑琬思前想去,反而隐隐觉得凶手是江丞相的政敌,对于局外人,似乎没有被害的理由。   “你放心,好好在家待着,不会有人把你怎么样。”   “本来不好奇,你这么一说我反而想知道真相。都成了悬案了,难道真的有人扮鬼吓他?”   荀致拿她没办法,“我也只是猜测,你还记得那天,晋然拿了两壶酒来找我吗?”   岑琬想了想,好像确有此事,点头。   “那酒名为留人醉,我从前也喝过,但他那两壶酒的味道很奇怪,像是加了别的东西,香料药物不可混用,份量太重,轻则头晕,严重则会出现幻觉。”   岑琬仔细听着,这事离出事的日子很近,如果齐王买通了倚红楼来害他,江晋然经常出入花街柳巷,那种地方拿走几坛酒,根本无处溯源,现在案子毫无进展,证据十有八九早被他喝完,更何况江晋然现在神志不清,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也没人会信。   江晋然这样的纨绔子弟,平时确实有不少招人讨厌的毛病,可他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罪不至此,如果是真的,她真有点害怕齐王,表面温文尔雅,背地里居然有这样杀人不见血的手段。   她想得入神,骤一抬头,看到荀致正看着自己,才从沉思中跳出。   今日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荀致看起来有些担忧,岑琬疑惑起来,明明远行的人是他,不放心自己一样,他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轻声说了一句:“你要保护好自己。”   岑琬目送荀致走远,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之外,才觉得心里空空的,她没有回头,更是继续沿着他离开的路,缓步走着。   这里是长安的近郊,即便紧靠最为富庶繁华的都城,也不免有些荒凉,江南山水玲珑小巧,小桥流水,长安则是大山大水,路和桥也更长更宽阔,人孤身站在天地间,只觉得自己无比渺小,有些不敢向前。   此地人迹罕至,岑琬起先还能见到寥寥几个路人,到了一处分叉口,景色反而秀丽了许多,林海茫茫,一阵风过,掀起一浪接一浪的墨绿色波涛,瀑布挂于山壁,水面倒映着远处的峰峦和天上流云,几只飞鸟碧水潭上盘旋,碧波荡漾,山空湖静,只是好景无人共赏,显得寂寞了许多。   她走得久了有些累,便在路边随便找了个茶摊歇脚。   可这里的店家极度冷淡,做事也拖拖拉拉的。岑琬起先觉得,或许是因为此时人少,茶摊根本没有准备热茶,可等到那壶茶送上来,一入口,她险些吐出来。   这茶不仅是凉的,还又干又涩,她只觉得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难喝的东西。可抬头一看,刚才倒茶的人已经不知去向,岑琬跑到茶摊后面看了一眼,更发觉这里古怪。   这茶摊并没有水,没有木柴,现在回想刚才的味道,茶壶里的茶都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泡好的了。   她正思索着,余光却已看到门后探出了一把刀,还有四五个蒙面的男人。   岑琬无暇在意这是黑店还是什么情况,那一行人带的全是长兵器,她身上只有一柄匕首,更不必说他们人多势众,自己肯定不是对手,于是转头就跑。   这附近没有别人,只有一片小树林,她拼命向前冲,身后的人也大声喊叫,试图喝住她,她这才发现那些人似乎是乌渝人,岑琬左拐右拐,藏到了一处灌木丛里。   她心里砰砰乱跳,大气也不敢出,过了一会儿,还是小心翼翼地探出头,观察着他们的动向,只见这些人快速列队成阵,从树林入口开始,正一寸一寸地搜寻她的踪迹。   这些人训练有素,不像寻常山贼,而像军中之人。   岑琬暗叫不妙,这些人用这种方式搜索,已经把她刚才来的路堵死,而原地不动无异于等着他们找到,事已至此,只能借着树木的遮掩尽量在不出声的同时向外跑,可这片树林本就不大,出口是一片空地,已经无路可走。   正当她绝望之际,恰好有一辆板车经过,上面坐着个戴着斗笠的人,看不清面容,似乎是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此刻正要招呼她上车,岑琬没得选择,也来不及多想,三两步跳到了车上。   老翁示意让她把车上的破棚子拉上,然后就加快了速度,抓紧缰绳飞奔而去。   岑琬几乎是趴在板车上,紧紧抓住车上的木板,后面的人已被激怒,跑得更快,他们的马车上甚至中了几箭,羽箭嗖嗖过去,岑琬自己安然无恙,反而有些担心驾车的人。   不知过了多久,才甩开了那群乌渝人,那老翁带她到了一处偏僻小院歇脚,后面居然也是一座山寨,没想到皇城城郊居然有这么多大块小块的势力,总不至于先出虎穴又入贼窝吧。   她刚要说些什么,身边就有一条大狗向她扑了过来,那老翁被吓了一跳,怕它伤人,刚要过去阻拦,却发现那狗摇头晃脑,十分亲热的样子,这才放心。   “看来它很喜欢你。这狗叫阿黄,别看这些动物不会说话,反而能分清好坏 。”   岑琬揉了揉那条黄狗的头,才笑着看向老翁。   “多谢你刚才救我,老爷爷。”   岑琬话一出口,却发觉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诡异,这个人模样看着苍老,仔细听来,他的声音非常年轻,说话的语气也不像这个年纪的人,作为一个白发人来说,身手有些太敏捷了。她不认识他,反而莫名觉得面善。   对面的人见岑琬用古怪的眼神看着自己,干笑一声,也摘下了斗笠,撕下了粘在脸上的白胡子。   岑琬这才看到他的庐山真面目,“你是……临川?”   洛临川咧嘴笑笑:“我刚才去送我家公子,稍后又要到城里办事,扮成老人方便一些。”   他说完这话,又想到到岑琬刚才叫他爷爷,不禁有些尴尬起来:“不好意思,如果是那群孙子自然另说。对着岑姑娘,其实也不太想占这种便宜。”   岑琬想到刚才,也不禁噗嗤一笑 :“你帮了我大忙,占点便宜算什么,只是你不和望之他一起走吗?”   洛临川却是顾左右而言他,并未直接回答她的问题。水井旁舀了些水给她喝。   岑琬伸手接过,慌张逃跑的时候没有感觉,现在确实有些渴了,她此刻喝到清水,不由想到刚才喝下去的东西,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现在都没什么奇怪反应,应该没毒。   她擦了擦嘴角,问道:“这里离长安这么近,怎么会有这么多乌渝人聚集?”   洛临川一点不惊讶,“如果你接着向北走,或者向西,去扶风县或者天水一带,还会看见更多的乌渝人,这里的方圆三百里左右,多多少少都有乌渝人扎营。而刚才那个茶摊,原本确实是汉人开的,后来不知道是被杀了还是投敌了,现在变成乌渝国的人假扮的,你误打误撞,进了贼窝了。”   岑琬眉头紧皱,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所以她此时此刻反而冷静了起来。前不久还是梁帝寿宴,而在长安以北,乌渝国的人马居然就这样一路南下 如入无人之境,甚至到了长安城外。驻军不至于松懈至此,只可能有人接应,又加上从褚牧那里看到的符节和北方城池的地图,所有的事都显而易见了。   她将心中所想脱口而出:“是齐王,他居然通敌。”   “按他的说法,叫结盟。”洛临川似乎早已知道此事,看起来更加理智从容,见到岑琬义愤填膺的样子,连忙劝她:“这些家伙也不是第一天到了,岑姑娘还是冷静些,公子也交代过,让我好好照顾你。”   她本以为齐王和太子只涉及储位之争,没想到他所谋划的一切远超她的想象,此时此刻心中一片混乱。   “也不知道父亲知不知道……”这些事一想通,随后又有其他想法从脑海中跟着浮现起来,“仔细看起来,我和他长得不像,他真的是我爹吗?”   岑琬话一出口连自己也吓了一跳,另一边,洛临川见她语出惊人,一时也不敢轻易接话,只能故作轻巧道:“年纪大了样貌会变化的,说不定你长得像你娘。”   岑琬无奈,如果齐王和父亲真的另有计划,她耶确实不必着急,因为着急无用,她势单力薄,根本无力做任何事。   昭囯旧人如今落草为寇,齐王与太子内斗,同时勾结异族,就算梁帝知晓这些事,也会信自己的儿子,而不是他眼中的前朝余孽。   洛临川道:“公子他担心岑小姐,这个世道其实没有安生的地方,他去淇地也是一样前路未明……我会留在长安,岑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   岑琬大概知道荀致心中的打算,脑子很乱:“我……有些事还是想亲自问问。”   这四周的道路像蛛网一样复杂,盘绕交错,连绵十里,水塘里都是芦苇,岸边皆是参天的大树,很适合隐蔽踪迹。她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洛临川便送她离开。   一直到了城门前的岔路口,他们两人才分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太累了,还是一时接受不了那样的真相,岑琬觉得自己昏昏沉沉的,十分疲惫,眼看就要到了城门外,却感觉身后有人正在快速接近,还没来得及扭头看,她的后脑就被什么东西重击,渐渐失去意识。 第41章 变局   不知道过了多久,岑琬再度睁眼的时候,眼前看到的是一片鲜艳的红,外间鼓乐喧天,恍惚间,她甚至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里回到了江都,到了江妙徽出嫁的那日。   她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想要起身,可手脚缠着镣铐,全身无力,嘴里更是一点声音都喊不出来,费了好大力气才睁开眼,可她的力气,好像就连保持这样的动作都不能够。   就在她以为自己又要昏昏沉沉睡过去的时候,门被推开,有一个模糊的人影一点点靠近,在床前停下,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岑琬被烛光晃了眼,费了好大力气看清了来人,那人正是褚牧。   她费力说话,可声音小到自己都快听不清,褚牧还是有耐心地凑近了些,侧耳倾听,同时又看着她的口型,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   “你想知道岑大人在哪?”褚牧轻笑一声:“你已经查出我通敌,难道查不到他吗?还是已经知道真相了,自己却不敢相信。”   岑琬费力挣扎,可那些只是徒劳,褚牧甚至拿来钥匙把她手上的锁链打开,可她根本没有力气站起来,反而更加绝望。   褚牧悠闲地在床边坐下,“我还记得有一次去岑府,那时候你问我,长安城中豪门淑女那么多,为什么选你而不是别人,我当时大概是胡乱敷衍,不过现在,我可以认真回答你。”   “再去另外找人费时费力,没有琬儿你方便。而且那些庸脂俗粉,我没有兴致,其实人有时也很简单,尤其是身处名利之间的时候,说话做事都是技巧,矫揉造作,无趣得很,哪里比得上纯粹率真的本性,浑然天成,用尽心思也比不上。”   他叹了口气:“如果可以,我也想简简单单的,奈何世事总是悖人心意,珍视的一切全都摧毁。你现在和我曾经一直期盼的,其实是人世间本不存在的东西。该在尘世之外,不属于污浊红尘。”   岑琬身体麻木,思绪反而更清明,褚牧说得每一句话听得清清楚楚,甚至全世界只能听到他一个人的声音。他将要说的话说完,模糊的红衣身影晃了一晃,推门出去了。   城中乱糟糟一片,尽管褚牧求娶的事早有传言,这样的亲事也来得太突然,而他们选的这一天,也不是适合嫁娶的黄道吉日,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到底不是自己家事,没必要追根究底,前来贺喜的宾客也都心照不宣,就像寻常赴宴一样。   这场婚礼算得上低调,褚牧在门口站了约一柱香的时间,就等到了所有的客人,等他准备回去的时候,经过拐角的廊住,忽然有个人影一闪,挡住了他的去路。   霍朝双手抱臂,冷冷看着他:“褚公子的亲事为何如此仓促?”   褚牧的目光在四下转了一圈,才重新落在霍朝这里,脸上仍然带着得体的笑容,“婚事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听从长辈安排而已。”   霍朝自然不买账,仍是目光不善地看着他,褚牧在外面站了半天,此刻已经有些疲惫,也不想在这里多耗费时间。   “我知道你们青梅竹马,情同手足。可越是这样越应该避嫌,否则瓜田李下的,说不清楚。无论是对你们二人,还是你们两家,都不是什么好事。”   霍朝步步紧逼:“此事蹊跷,如果琬儿不愿意嫁给你,我自然不能坐视不管。”   褚牧轻笑一声,“你觉得岑姑娘不喜欢我,可在我看来,她的心上人也并非是你,你既然不懂她的心思,最好不要没事找事。”   说罢,褚牧就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   霍朝总觉得不对劲,偏生又说不过他,心中无奈,只能跟上褚牧,走到了宴会大厅。大厅内的每一个人都满脸喜气,举着酒杯向新人道喜。   这不是他第一次参加别人的婚礼,却从未有过这么如坐针毡的别扭感觉。   直到开始拜堂的时候,那个红盖头的女子路过宾客身旁,霍朝尤其的坐立不安,好像要上前掀开盖头,亲自检查一遍才罢休。   霍行也早就察觉了霍朝的不对劲,未免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一直紧盯着他,一直到婚宴结束,碍于父亲,霍朝也不好做什么,只能老老实实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今天看到的那个新娘并不像岑琬。   在半梦半醒之间,岑琬似乎一直感觉被人拖着走,她从未感觉如此疲惫,失去了所有力气,头脑昏沉,好像只要稍微放松一些就会坠入深渊,再也醒不过来。   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四周已非刚才的景象,而是被人带到了一处阴暗的牢房里,那些人举止粗鲁,直接将她扔在角落,她只觉得自己重重撞在墙上,头晕眼花,仿佛整个世界都震颤。   她忍着剧痛,扶着墙慢慢坐起来,许久之后才稍微适应了黑暗,可还是看不清楚周围,她试着伸手去探,将摸到的东西举到眼前,才看出那是一节白骨。   碰到一个之后,紧跟着出现了骨碌骨碌的声音,又有许多跟着出现,这里到处都是骨头和骷髅,空洞的眼眶直勾勾地看过来,和那些声音交叠在一起,恍若亡灵低语,墙边的锁链上锈迹和血迹融在一起,形成一片黏糊糊的斑驳。   这处地方地处低处,弥漫着一股骇人死气,阴暗潮湿,经过雨水浸泡,空气中的腐烂气息更加人绝望。   岑琬以为自己会害怕,可此时此刻她心里反而十分平静,外面是一条狭窄破旧的砖路,很多蜘蛛网粘在身墙角,烛火昏暗,偶尔可以听到老鼠吱吱的叫声,一旁躺着的人,没有一丝生气,看不出究竟是死是活。   这地方很冷,黑暗无孔不入,将微光尽数吞没。远远的听到几个人的说话声,听不清楚,可那声音却再熟悉不过,等到脚步越来越近,岑琬抬头看去,看见的却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在阴影里。   他像是一下子老了很多,身姿不似当初挺拔,站在门外,只有一双眼睛,仍闪动着锐利的光芒。   她曾经以为他的冷漠是因为相当严父,此时看来,只觉得阴鸷恶心。   “你到底是谁?”   那人站在阴影里,叹了口气,“我本名叫阮秀,是你父亲的同窗……别怪我。这事绸缪多年,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定好了,那时齐王的母妃王昭仪和背后的王家一直在想办法与江丞相抗衡,看中了我,因为长相有些像,所以才被他们选上。你的祖父和父亲都死于他们的计划……”   岑琬吃力地抬头,身体本来痛苦虚弱,怒火反而让她有了力气,强撑着睁大眼睛看着牢房外的人。   “我也是身不由己,不过是个棋子罢了。放弃了自己的身份,每天醒来看着这张脸,只能做别人,经营得再好,风光无限,荣耀门楣,所有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有什么意思……”   “你我也算有些父女情分,你死后,我会把你的尸骨送回家乡,安心去吧,到了天上,能和你的亲人相见了”   一把匕首被扔到脚边,“什么时候想好了,就自己了结吧。”   这里没有窗户,墙壁上的油灯永远亮着,分不清白天黑夜,大概是齐王私设的牢房,缝隙里偶尔会流下些水。   岑琬觉得头昏脑胀,全身乏力,靠在墙边休息,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可这样并没有让她觉得好受一点。   被关在这种地方,就算什么都不做,还是会觉得很累。   她又渴又饿,周围一直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可她从未像现在这样想要活下去。这样终日昏昏沉沉,渐渐模糊了现实和梦境的界限,不知是做梦还是幻觉,仿佛回到了故乡,在江南的青石板街上烟雨缭绕,清风拂面,可清醒过来之后反而更加绝望。   这里漆黑阴暗,每一天没什么区别,外面已经是天翻地覆,某天夜里突然传出一阵嘈杂的声音,天亮之后,丞相府已是大门紧闭,再也没有动静,似乎也没有什么刀光剑影,一切就在安静中结束了。   圣旨已下,萧嘉准备入主东宫,梁帝病重,已经不问政事,萧嘉已为储君,琐事缠身。这几天刚闲下来些,就听到了岑琬的消息,他当初不觉得岑琬在阮秀的控制之下会出问题,也就没有上心。没想到她居然早就察觉异常,偷偷调查,差点出了大事。更没有想到他们居然直接撕破脸。   褚牧能有这么快的反应,看来事先早已准备周全,这样的办事周全的人才,本该让他觉得稳妥庆幸,可他却并没有这种心情,萧嘉不太清楚自己是怎么想的,但可以确定,那种情绪里并没有欣喜。   此刻,这位引人注目的青年才俊正在他不远处侃侃而谈,萧嘉并未仔细听他说什么,而是重新打量着这个人。   褚牧手段狠绝,做事毫无弱点,萧嘉与他认识的时日已经不算短,还是摸不透他的脾气喜好,更看不透他在想什么,他的眼中一向平静无波,像一柄看不见锋芒的利剑,一直有看不见的危险暗藏其中。   褚牧的目光淡淡:“殿下打算如何处置废太子和江丞相余党?”他捧着一摞奏章文书,正递给身边的内侍呈上,齐王看起来似乎有些心不在焉,只是淡淡反问回去:   “子恒之见呢?”   萧嘉一步登天,气度也不似之前,这个样子,反而让褚牧有一种无法揣测心思的王者风范。   “贪腐之事,历朝历代都有,就算换了一批,日后还会有新的贪官,如今殿下正是用人之际,如果认真清算,全部剪除,只怕一时找不到可以接替的人。依臣拙见,不必赶尽杀绝,只需处置几个罪行严重的,其余的逐级清罚,至于废太子,毕竟是殿下的手足兄弟,可留他一命。如此,也可成全一个仁爱的美名。”   萧嘉听罢,也缓缓点头,“此法确实妥当,就依你所言。”他又想到一事,问道:“我听说了岑姑娘的事,你能对这些罪臣都轻拿轻放,对一个已经毫无威胁的小姑娘,反而要下这么重的手吗?”   萧嘉轻声叹气,似乎觉得有些可惜。   褚牧不动声色:“微臣不过让她自生自灭罢了,殿下认为她命不该绝,安插这步棋的时候,就该想到有这一天。她因为父亲的事,受的刺激不轻,又知道的太多,总不能任由她在外逍遥自在,留在身边,只怕她会觉得我们行事阴损,表面尊敬,心里也是看不起。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必留在身边给自己找不自在。”   萧嘉哑然,褚牧做事雷厉风行,对敌人也从不留情,对于这样的回答他毫不意外。   “所有抉择都是审时度势之下所为,我做事向来不留活口,免得节外生枝,自古以来,只有帝王人主顾及名声,身为臣子,无需在意小节。微臣也愿做殿下手中之剑。”   萧嘉似乎很是欣慰,面露笑容,似乎对他很是欣赏认同。   “辛苦了,最近事多,劳烦你了。”   褚牧走后,萧嘉并未看公文,而是走到另一边,取出了一把长剑,剑鞘沧桑厚重,剑身清朗明净,宛如秋水。   当时大梁的天子剑也刚刚铸成,那年他年纪小不懂事,见到宝剑又是喜欢又是好奇,那时身边还有前朝昭囯的龙渊剑,萧嘉想让两朝留下的宝剑相击,看看哪一把更锋利,结果被父皇制止。   当年大梁建国的历程并不顺利,父皇一直善待昭囯旧人,他对前尘往事并不清楚,可父皇似乎对前朝一直留着几分敬意,他说王不见王,二者相见只怕胜负未分,便两败俱伤,同归于尽,而且此剑仅为皇权象征,常年封存,不常磨砺,未必最锋利的。   天子之剑,匡正诸侯,威加四海,德服天下。取其神,而不求其形。   萧嘉在宫殿一处高台上静静坐下,眼前是满天星斗,不知千百年来有多少人在这里站在最高处俯瞰众生,看过了物换星移。   小时候并不明白那些话的意思,而光阴似箭,转眼这剑就要交到自己手上,强敌环饲,如何挥剑,他仍是一片茫然。 第42章 变局2   褚牧从皇宫出来之后就直接回家,霍朝一路尾随他进了大门,在门口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进出的动静,于是绕到后门□□而入,又跑到另一边,翻上了房檐,他居高临下,将宅院的构造看得清清楚楚。   虽然说不出什么,但他总觉得这宅院有种说不清的古怪,这里布置简洁,寡淡清冷,和新房子差不多,根本不像长久住人的地方。他一直在房檐上行走,从内院到外院都转遍了,也见不到女主人的影子,他甚至将后宅的几件屋子都检查过了,可那些厢房一个人也没有。   左看右看,只有一个家丁忙进忙出,他刚搬了一个大箱子进了库房,刚锁门出来,转身就是一个人影挡住了去路。   那家丁毫无心理准备,就见一个面色不善的陌生人站在眼前,他想要呼救却叫不出声,反而脚下发软,快要瘫倒在地上。   霍朝本想吓唬吓唬他,不料还没出手,这人已经被吓坏了,反而将拽他的手放松了些。   “你家主人不是刚成亲吗,怎么不见他夫人?”   那家丁似乎是刚反应过来,没在意他的问题,反而连呼饶命,不仅说的话语无伦次,声音也含糊不清,霍朝踹了他一脚,又将问题重复了一遍,“回答问题。”   家丁的表情快要哭了:“这……我也没见过。”   霍朝阴沉着脸:“怎么会没见过?”   “小的只是个低等下人,见不到贵人。他想到什么,忙解释道:“这几天赶上太子谋反,城里都乱糟糟的,算算现在是成亲第三天,也到了回门的日子,可能夫人她回岑府了吧。”   霍朝眉头紧锁,脑中混乱,正值他沉思之际,墙的另一边忽然有七八只白鸽被放上了天,   在天空盘旋一阵,就顺着不同的方向振翅飞走,霍朝身上没带弓箭,事发突然,纵使有三头六臂,也不能把这些鸽子全打下来。   情急之下,他无暇顾及身边人,只能先松了手,取出飞刀向空中掷去,等他过去捡起那只鸽子的时候,却发现鸽子腿上空空如也,根本没有信,而那个家丁也已经趁机跑走,霍朝无奈,又看了看天,还是决定去追剩下的鸽子。   院落又恢复了安静,只有那只白鸽翅膀染血,躺在原地抽搐。   从清晨到黄昏,霍朝追着几只信鸽在城中各处搜寻,它们有些飞入了民宅,有些飞入了官府,他试着从那些人家找到线索,可结果却是一无所获,等到天色渐暗,大街上不见百姓,反而有很多乌渝人。   到了此刻他才发现自己中了褚牧的圈套,而萧嘉今日本也欲召褚牧进宫议事,派出去传信的人却久久不归,等到他回来,带来的却是褚牧已不见踪迹的消息。   他心乱如麻,为保万全,只能加强护卫,调动禁卫军在皇城内外来回巡查,等到一弯弦月挂在半空,萧嘉登上城墙眺望,原本漆黑一片的皇城已有灯火亮起,不是百姓的灯笼,而是松明火把,不管他如何不愿相信,黑衣黑甲的士兵已经举起旌旗,正朝梁国皇宫攻来。   消息传入皇宫,顿时陷入混乱。霍将军指挥城内布防,安排人护送萧嘉离开,只有宫内的一处角落,仍然安静如初。   太子被废,江家倒台,过去的荣华也在顷刻之间散尽,齐王已经下令将江府抄家,太子已被软禁。而对江皇后和太子妃却没什么动作,或许是没想好,又或者是还来不及,江妙徽仍被关在皇宫之中,她不能踏出这座宫殿半步,服侍的宫人全被带走,就连紫芝都不知去向,她无法打听消息,就这样一个人留在大殿中,从白天到晚上,对外界一无所知。   不管是在江府还是入宫之后,江妙徽都是众星捧月一般的存在,习惯了有人陪着,尤其是当了太子妃后,难得身处人少的场合,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身边一个人也没有。   虽然说起来奇怪,但她此刻甚至有点享受这样独自一人的安静,静坐如常,等待自己的宿命降临。   烛火燃尽,她本已合上眼,突然觉得空气越来越稀薄,头也晕乎乎的,即使双眼紧闭,也能看到一片红光。   等她睁眼看的时候,满屋子都是火光和黑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上也变得亮晶晶的,地面已经被酒水洒满,火苗就顺着这滴淌的酒迅速蔓延,很吞噬了床和衣柜,被褥和衣服都烧焦了。   江妙徽被呛得咳嗽,还好这里后门还是安全的,只是不清楚是否有人看守,等到跑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和她禁足的宫内一样的空空荡荡。   放眼望去,房檐廊柱,画角雕梁都正在被火焰吞噬,就连高空的复道也被点燃,从中间折断之后,从高空之中直直下坠。   混乱中有不少人慌忙逃窜,各种金银器物和杂物一并从包裹里摔落,散乱满地,有几个人正想去捡,又被断裂的碎木击中,随即和那些财物一起被火焰吞噬,再没了动静。   皇城大门已被控制,几路军队长驱直入。带着松明火把策马疾行,大队灯火如不绝的流星划过。惨叫声不绝于耳,在火焰的热浪之中,人的轮廓渐渐模糊,哭喊声也渐渐变得微不可闻。   江妙徽朝着火势小的地方跑,奈何她衣裙繁复,行动不便,皇后身边的黄公公正在拐角,扶着江懋棋上马车,转头看见了她,连忙招呼她过来,手忙脚乱地将二人拉上了车。   江妙徽刚想要问些什么,黄公公就自己上车策马:“乌渝国马上攻城,来不及了,快走。”   他将马车调转方向,朝着未被攻占的朱雀门奔去。   江妙徽安静坐在车内,明天本该是萧嘉册封太子的大日子,如今却是这个样子,细想想也就知道,萧嘉勾结异族夺嫡,无异于与虎谋皮,事情到了今日,也是意料之中。   街上空无一人,道路两侧的人家也都没了人声,估计早就逃走了。   江懋棋鬓发散乱,气喘吁吁,也是惊魂未定的模样自从春猎时江妙徽训斥过她后,江懋棋就乖觉许多,两个人的关系也变得很冷淡,基本上不会单独见面。   车马疾驰,江妙徽一直注意着车窗外的动向,也不知道陛下他们现在如何了,如果齐王死于乱军而萧佑能活下来,江家的事或许会有转机,她正想着,车帘被另一只手拉上,江懋棋冷冷扫了她一眼,就对黄公公喊道:   “再快些!”   江妙徽被关了多日,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本想问问他们两人,黄公公在外驾车听不清楚,此时此刻情况紧急,她也顾不得过去的嫌隙,开口问江懋棋,可不管她问什么,江懋棋都答非所问,基本都是心不在焉附和两声,到了后来,干脆不说话了。   路渐渐不平坦起来,先是上坡又是下坡,而就在下坡的时候,路变得极不平整,马车好像被什么绊住,车里的人也开始坐不稳,她们能听见乌渝士兵的喊叫声越来越近,马车好像撞上了石头,开始剧烈摇晃。   原本端坐着的人也再也坐不稳,直接摔到了车厢底板上,江妙徽挣扎着爬起来,只觉得全身的骨头和这车一样,都要四分五裂了。   眼看后面的追兵快要追上,黄公公本就没多少驾车的经验,情急之下更是方寸大乱,慌不择路,江妙徽正要说什么,就见江懋棋直直看着她,突然伸出双手,用力把她推下车。   江妙徽被软禁多日,三餐不继,此刻完全没有挣扎的力气,直接从车上掉下去,她摔倒时下意识用手肘和膝盖支撑住身体,虽说还是被蹭破了些皮,好歹没有伤到骨头和要害。   她站起来后,才注意到地上有不少铁蒺藜,刚才车轮和马大概都是被这些东西绊住。   黄公公的马车只顾逃命,自然不会有丝毫耽搁,头也不回,早已经进了一片漆黑树林,乌渝的追兵没有注意到掉下车的她,反而对马车穷追不舍。   江妙徽忍着痛,低头绕开地上的铁蒺藜,想要找个可以休息的地方,这里的路很难走,   荆棘密布,她还穿着行动不便的宫装,在树林里就算万分小心,衣裙也难免被划破口子,江妙徽无暇在意,捡了根长树枝探路,随后为了方便,又干脆将早已勾出破洞的裙摆撕掉。   这种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算是白天也不好走,更何况是漆黑一片的晚上。   过了树林,就到了悬崖边上,她无路可走,只有寒风冽冽,冻得人手脚冰凉,江妙徽为了躲避寒风,在一棵葳蕤的大树后慢慢蹲下,渐渐有些意识模糊了。   在意识模糊之中,这一切好像仅仅是一场噩梦,等到第二天醒来,一切都会恢复原样,可与此同时,她又无比清醒,发生过的每一件事都历历在目,江都,长安,皇宫。如果要醒来,又该从何时何地醒来呢?   等到江妙徽睁开眼,看到的不是白天,仍是黑夜,她已经躺在床上,窗外是隆隆雷声,如果推开窗,就能看见和黑夜几乎融为一色的黑云,压得人透不过气。   她费力坐起来,仔细观察这间屋子,好像是某家寺院中的寮房,桌上有一盏灯,虽然雷雨声很大,单仔细去听,这件屋子的外间和隔壁,都能听见男人说话的声音。   她轻手轻脚起身,走到门前,从缝隙中看过去,发现门外坐着的全是陌生的面孔,这些男人各个身形高大,穿的衣服略有相似,在门口把守的人也训练有素,尽管身穿便服,看得出是军中之人。   从那些人之间看到了熟悉的脸,她大惊失色,元赫领兵攻城,怎会在此。犹疑之际,元赫听到动静,也看见了她,江妙徽下意识后退。   “你还好吗?”   元赫将门窗好,见到江妙徽满是防备的样子,也不再靠近。   “外面有人守着,安心睡吧。”   江妙徽简直不敢置信,这些异国人比起鬼怪更令她恐惧。她有家族靠山,也有些手段,曾经能在朝堂和后宫翻云覆雨,事到如今反而无力至此。   她突然感到一种钻心刺骨的屈辱感,恨不得就此死去。这一夜好像过了一辈子,等到好不容易熬到天明,从未觉得心中如此矛盾,既害怕黑夜,也无法面对日出。   外面比昨日安静许多,没了说话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人脚步声,蜡烛已经燃尽,江妙徽在屋里找到一把剪子,伸向脖颈,直到房门被推开,她的手顿在空中,随后无力垂下,那一瞬间,她居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其余的都烟消云散了。   褚牧匆匆敢来,屋檐上尚存着昨夜积蓄的雨水,他的肩头也被淋湿了一片。   他们彼此静静看着对方,良久相对无言。   她以为自己的心境早不似当初,再度见到他时,才真切明白了自己心中牵挂,有种极度的不真实感。感觉像是梦中,梦过无数次的人,可这样的情景,是她连梦中也不敢想的。   褚牧双唇微动,似乎也牵动了久远的思绪,良久才说:   “妙徽,别来无恙。”   而江妙徽自己也未发觉,自己早已泪流满面,褚牧快步走到她身边,“对不起,我该快些来。”褚牧伸手替她拭去眼泪,走近才发现,江妙徽眼底满是血丝,极为憔悴。   江妙徽仍保持着原来的坐姿一动不动,双眼通红看着褚牧:“为什么?”   褚牧将手收回,“齐王绸缪多年,已有更忠心的家臣和心腹,用起来比我更得力,我在他身边,不会有什么建树,不如另辟天地。”   褚牧看她一眼,目光便落到了别处:“江府是除了皇城之外最高的楼,那时候丞相给我的东西,比过去见到的所有人拥有的加在一起还要多。我曾经看到很多人苦苦挣扎终日辛苦,并未得到应得的回报,家乡的老人们常年劳作,年纪增长,一个个直不起腰来。等到饥荒和疾病肆虐,他们什么都留不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什么都做不了,我早就已经受够了。”   “我年少时自诩聪明,身边没人比得上我,觉得功名于我而言不过探囊取物,直到后来才发现,与那些公子王侯相比,我似乎永远身处逆境无法挣脱,一旦想做些什么,付出总是代价高昂,所得却少得可怜。身在其中卑微如尘埃,更不必谈相交深浅。”   他看了一眼江妙徽,又是叹气:“就像沙漠之中永远长不出参天大树。这些事除非亲身经历,否则永远不会明白,即使是你也不例外。可我一直找不到办法改变,我不甘心,不愿一生走到尽头,还是这副模样。所以不管有多少唾骂怨恨,我都会这么做。遍观史书,只有强者的故事会代代相传,大多数人终其一生奋力拼搏也不会留名,乱世之中人命低贱,我绝不会做旁人脚下的蝼蚁。”   江妙徽静静听着,这大概是褚牧第一次这样向她袒露真心。她虽然与他经历不同,却也愿意去理解,只是这样,少不了落个背主忘恩的骂名。   “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次背叛的不是我爹,也不是太子,而是你的国家,就算你日后能得重用,世人会怎么看你?”   褚牧冷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不会在意浮名。”   “你和琬儿……”江妙徽表情略僵,随即冷笑:“我知道了,也是假的,是不是?” 她注视着褚牧的眼睛,“过去你和我说的话,有一句是真的吗?”   窗外传来鸟鸣,江妙徽从前听惯了家养的百灵黄鹂啼鸣,叫声也是悦耳的,还没见过这样的鸟,声音如此粗哑难听。   “世人欺我辱我,我曾经恨他们,可后来想想,恨意也不是全无帮助,或许正是因为恨,我才有力气一直撑到今时今日,妙徽,我走到这一步,已经无法回头了。”   江妙徽环顾四周,荒郊破庙凄清冷寂,光线昏暗,客此时此刻,她除了害怕,似乎有些庆幸,褚牧过去颠沛流离,一直都是独自一人,她多希望能陪在他身边,和他患难与共如今这样相遇,真不知是好是坏。   门外有警卫昼夜轮换,又有人给她送来了些食物,江妙徽匆匆吃了,也是食不知味。   褚牧走到她身旁:“你不用担心,可以好好休息。”   江妙徽神情漠然:“我是战利品吗。”   “我会让你好好活下去。有我在,你不必有后顾之忧。你向来聪慧机变,只要见机行事,不要自乱阵脚,自然万事无虞。”褚牧说得坚定,之后欲言又止,仿佛在等她回应。   江妙徽会意,声音有些嘶哑和疲惫:“你都已经为我算好了,还想听我说什么。我一个人无依无靠,如何过活,除了你和我说的,不会有更好的选择。如果要赶路大可快些走,不必为了我一个人这样辛苦迁就。” 第43章 逃亡   岑琬昏睡之中,察觉到忽然有人叫她,可她还未睁眼,耳边就是一阵铁链摇晃的声响,很快周围也凌乱起来,牢房的门户大开,看管的人也已经倒下,牢房中的犯人全都往外冲。   她顾不了其他,扶着墙强撑起身,立刻往外走。   她刚来的时候想过,如果不是廷尉府大牢,可能是在什么草棚或者柴房里,直到被洛临川拉到了一艘船上,才发现这是个如同山洞一般的地方,还有一条地下暗河,她这时才知道,前些日子听到的水声不是幻觉。   这些日子昼夜不分,岑琬试图让自己清醒,可结果往往背道而驰,她总觉得现在是白天,等出了地牢,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刺眼的天光,而是一片殷红,来自火把和血色,在漆黑深夜里不断蔓延。   洛临川留下断后,把她交给了另外的人,岑琬便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在一起,没日没夜地逃,眼前景物飞快闪过,大多时间都是在马上,匆匆飞奔,耳边都是风啸声,甚至感觉来不及呼吸。   这一路不断与追兵交手,那些黑衣人浩浩荡荡杀来,口中似乎还喊着几个从没听过的名字,也不知道是冲她来的,还是冲其他人来的。   人总要休息,这样跑了三天,几乎甩开了追兵之后,他们在一座山神庙里避雨,这庙有一半都已倒塌,几乎已经废弃,支离破碎的砖石和被拦腰折断的树木混在一起,破旧的木门被雨水敲打,摇晃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岑琬体力不济,只能找了些野果草根随意充饥,冷雨敲窗,一时无人说话。这山神庙非常破落,早就不再有祭品,签筒里的竹签同样脏旧,庙里的摆设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等她好不容易可以安静坐着,却觉得自己还在马上飞奔,闭上眼都能看见那几天逃难的情景,四野不见人烟,田野被铁骑踏过,城中的寺庙官府门户也都洞开,在夜里被冷风吹得摇晃作响。   不知不觉间尖石刺伤了手脚,鲜血和夜露雨水混在一起,湿漉漉粘在身上,更疼痛难受,可不去管它,也就自己愈合了。   她身边原本有十个人,不到十天,就只剩下三个了。   岑琬仍然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他们救了自己的命,此刻又不想连累她,将她独自送上了一艘不大不小的船,处处都是流离失所的难民,和逃难的人混在一起也不显眼。   这船飘飘荡荡,她孤身一人也不知要去往何方,她身体本来很好,最近也变得虚弱起来,一下船就觉得头晕,在路边靠着休息了一会儿。   她的神志有些不清,好像有人伸手戳她,岑琬努力睁开眼,看见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面前。   这个小孩她并不认识,也不觉得他有什么恶意,可看他那双眼睛,又有些熟悉,仿佛一眼能将人看透一样,完全不像一双小孩的眼睛,   等等她起身离开,那孩子还是不近不远地跟着她,岑琬的意志令她向前,可脚步却渐渐虚浮起来,气息不稳,身体不受控制,终于还是再度倒了下去。   等她再度醒来的时候,那种不适的感觉略有缓解。   “醒了?”声音入耳便觉得熟悉,岑琬抬头一看,竟是芸娘,她看上去瘦了些,穿着打扮也不像在长安时那样富贵,而更像一个普通农妇,这种情况下突然遇到故人,岑琬完全没有喜悦,反而有些惊慌失措。   正如她最后一次去醉江楼时知道的,这个女人不仅是客栈的老板娘,还是阎婴的夫人,也瞬间明白了那个男孩给她的奇怪感觉,顿时戒备起来。   芸娘拉她起来,上下看了看,“你是从大牢里逃出来的?”   岑琬没有回答,芸娘也丝毫不在意,好像知道些内情,继续自言自语,“也是,都已经攻到城里来了,囚犯估计早就跑光了。如果把你交给陛下,或者……那位阮大人,我是不是立了一大功。可惜了,好不容易逃出来,翻山越岭的,偏生落在我手里,还真是够绝望的。”   岑琬起初害怕,不过很快就冷静下来,她所在的这间屋子已经很旧了,四周的白色墙皮已经发黄,灯光也是昏黄的,还有一股老房子的霉味,给人的感觉总有些病恹恹的。   很多木制的家具都已经腐朽,纸糊的窗户也全是破洞,屋里的衣物和杂务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看来一直有人住。   她在路上听说齐王向西逃了,芸娘不和阎婴一起,却在离长安很远的东边,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绝不是用于接应。   “我听说皇宫被乌渝攻陷,齐王弃城而逃,连自己的命都要担心的人,还会在乎我吗?还有,那个人不是我父亲。”   芸娘见她面不改色,也笑了起来:   “你还真是不糊涂。只不过我刚才说错了一点,就算是在狱里,没人帮你,绝不会这么容易逃出来,说不定我能拿你去要挟谁呢?”   岑琬看了芸娘一眼,她们其实并不熟悉,如果芸娘刻意调查,或许会知道些自己的事,可岑琬对这个女人却是真正的一无所知,知道阎婴是她丈夫之后,因为不喜欢那个男人,连醉江楼都再也不去了。   但如果只看表面,目前的情况,芸娘好像也没什么恶意。   她正想着,就看到刚才那个孩子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走了进来,放在矮桌上。   芸娘对那孩子笑笑,对岑琬道:“这是我儿子阿涉。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以此类推,客栈老板的儿子,天生就会做大厨和店小二。我差点没认出你来,先吃饱了,好好养伤吧。”   岑琬看着桌上的那碗面,这是芸娘的地界,如果真想动手,也没有逃跑的可能,她不知道几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顾不了太多,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芸娘看着她吃完,又把自己那碗也推了过去。   等岑琬吃完,芸娘甚至给了她一些伤药和绷带。她刚想道谢,芸娘却是十分大方,并不在意这些,“我和你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个世道,就别管那些虚礼了。”   从皇城逃出来的人无一不是拼了命在跑,越是高位之人越是害怕,因为他们都很清楚,落入乌渝人手中会是如何的屈辱下场。   可这样长途急行,缺衣少食,安逸多年的士兵也都有些吃不消,无法再保持从容不迫,更不必提这些养尊处优的贵人们了。   他们也顾不得是否惊扰一路上其他的难民和百姓,对于一路上的怨声载道也只好装作听不到,自己都顾不上的时候,自然也无暇在意他人。   萧嘉已经两天没怎么吃东西了,又渴又饿,路又颠簸不平,早就觉得头晕眼花,此刻他终于撑不住,还没等到身边的护卫去扶,就已经跌落下来。   这个样子他们无论如何无法继续前行,只好稍作休息。   逃难路上,马匹和马车都是零零散散,早就毫无阵型可言,如果运气好,还能各个镇子和城中找些遮风避雨的房屋,路上捡些能吃能用的东西,他们前些日子只找到了一家织染坊,总归聊胜于无,取了些布料和衣服将就用着。   后来越走越荒凉,只能在野外扎营,即便是短暂的休息也不敢卸下防备,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下,路上难免会不断有人折损,萧嘉每天听着报上的人数也无能为力,只觉得从未有过这种疲倦的感觉。   他手中曾有碾压众人的权力,手中操纵着许多人命和生死。可是到如今,自己已然走到绝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变成了不切实际的妄想。   这一路有兵马护卫,保护他撤退,可即使这样还是很狼狈,就是休息的时候,萧嘉也是习惯性地躲在角落和阴影里,毫无一国之君的体面   好不容易能休息片刻,江懋棋四下观察走动,好不容易到溪边找到了水,掬起一捧解渴,溪水冰凉,此刻如甘露一般,喝下去一口还让人清醒不少。   随后她便在溪边席地而坐,将身上的污垢简单清洗一番,理顺了打结的头发,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一向娇气受不得苦,落难之际,反而难得的坚强起来了。   她刚将湿衣服拧干,随意向萧嘉那边看了一眼,自顾自想着什么,突然听到了隐约传来的马蹄声,此刻人群分散开来,防守松懈,也不知是敌是友,只是本能的直觉让她后退,躲到树后。   危险总是毫无预兆,萧嘉刚刚清醒了些,一回头看见的就是一队乌渝士兵正在马上朝他奔来,正在放肆大笑。   萧嘉左右早没了护卫,也使不出跑的力气,眼看那明晃晃的枪尖就要朝着心脏刺来。   他这一生从没有过这种无力的感觉,像是待宰羔羊,他本以为自己要死了,突然一箭飞来,面前持枪的乌渝士兵身体一僵,摔倒在地上。   另一边冲过来的枪兵策马奔腾,和来人厮杀起来,霍朝轻松闪过攻击,闪展腾挪,化解与无形。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萧嘉脑海混乱,没来得及反应,乌渝的追兵就全都倒地,然后就听见很多人马跑过来的声音,有从自己身后来的,有从霍朝的方向跟来的,萧嘉颤颤巍巍快要晕倒,霍朝见状,将抢过的□□立在地上,伸手扶他。   “末将救驾来迟,殿下恕罪。”   萧嘉惊魂未定,像是猝然从噩梦中惊醒,一时无法呼吸,等他稍微缓和过来,就开始大口喘气,一身的冷汗。   随后萧嘉只是草草点了个头,就被扶到人少的地方休息去了。   霍朝目送他走远,刚想查看那几个乌渝人,就听到一个娇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你要是有罪,那些护驾的人都该死了十几遍了。”江懋棋莲步轻移,走到他身旁。   霍朝看着她的脸,好像是江府的小姐,勉强找回些印象,对她点了点头,随后发现一旁的人已经偏过了头不去看她。   刚才匆忙之中没发现,江懋棋的绣鞋丢了一只,她现在光着脚踩在草地上,江懋棋察觉气氛不对,也是才缓过神来,将裙摆拉低,盖住裸露的左脚。   随行的女眷不多,她身份微妙,到底也不是宫妃,梳洗过后,虽然仍然狼狈,也在不经意间流露风情,让人多看几眼。   霍朝也不知该如何对待她才好,只能将目前的情况如实告知:“乌渝人已经离开长安,此番前来正是迎殿下回宫,江姑娘也早做准备吧。”   “真的?”江懋棋面露喜色,“这鬼地方脏兮兮的,每天吃不好睡不着,早就不想多留了,有你们在,我就安心了。”   霍朝淡淡应着,又问:“江姑娘可知道阮秀,阮大人在何处?”   江懋棋疑惑不解,看上去没听说过这个人。霍朝又换作岑绪的名字问了一遍,她还是一脸茫然,“我其实分不太清那些大人,不过随行的大臣都在那片树林里了,我带你过去?”   霍朝谢绝了她的好意,自己朝她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树林里站着几个中年人,他们正在说话,衣着破烂,已经看不出官职,正如他不敢相信的,过去的岑先生,此时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 第44章 屠杀   那行人这些日子以来战战兢兢,对危险的感觉也敏锐了许多,很快就有人看见了霍朝,他起先似乎只是整理弓箭,然后将长弓举起,朝这些人的方向挥了挥。   有人面露喜色,可仔细看来,霍朝脸上没什么表情,根本算不上客气,反而举起长弓虚射一箭,再迟钝的人也觉得他杀气腾腾,很快无关之人就立刻走开了。   霍朝快步上前,直接向阮秀问道:“琬儿在哪?”   阮秀佯装不知:“霍将军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霍朝冷笑道: “岑先生何时改名换姓的,还能让朝廷重臣都到了指鹿为马的地步。你这张脸我从小看到大,绝对不会认错,就不必在我面前装了。”   这片树林其实颇为阴森,现在除了他们两个之外不见一人,霍朝握紧弓箭,身上还带着刀,近在咫尺,阮秀甚至能感受到他周身的杀意。   阮秀暗忖片刻,忽然以袖掩面,涕泗横流,他两鬓已白,看上去有些凄怆,霍朝冷眼看着,如果不认识他,也不知他做的事,说不定真会觉得他有什么苦衷,是个可怜的老人。可事到如今,如何狡辩都不会相信了。   阮秀见这样无用,便想着先走再说,侧身想往后退:“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不如先回去,再将此事慢慢道来。”   霍朝直接踢了他一脚,正中腿的关节处,阮秀扶着腿半跪下来。   “阮大人可是想亲自试试自己跑得快,还是我的箭快,霍朝乐意奉陪。”   霍朝说着,就从箭筒里取出一支羽箭,“它们已经好几天没见血了,我也正想试试锋镝有没有生锈。”霍朝说着就弯弓搭箭,“你是想让我先射脑袋,还是先射腿?”   阮秀这段日子以来担惊受怕,吃不饱穿不暖,早已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到箭锋近在咫尺,无法理性思考,只知道想要走出这山谷还要靠他,现在的霍朝不似当年的小孩,阮秀真不敢小看他,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琬儿她……大概死在狱中了。自从她发现我们暗中与乌渝联络之后,殿下就把她交给了褚牧处置,这人的手段如何,你也知道。”   “我已是暮色残年,活不了多久了,皇室争斗中,背地里这种卑污手段多得是,不过听从齐王的命令行事,说起来你我都是棋子,何苦相互为难?”   霍朝曾设想过许多结果,却从不敢往这里想,一时无法接受,有些恍惚,阮秀自顾自说了半天,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反而觉得这是个趁机逃跑的好机会,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向外冲,而身后忽有一阵疾风裹挟而来,只在一个瞬间,他的后颈被一支长箭刺中,还未来得及回头看,就失去了意识。   另一边,江懋棋手中捧着装粮食的袋子,还把一小包衣物首饰凌乱打包在一起,刚好看到霍朝走过来,她笑着招呼:   “霍公子,找到阮大人了吗?”   江懋棋似乎很喜欢和他搭话,霍朝一身正气,虽然有些冷峻,但也给了她不少安全感。   “没有。”霍朝向那边看了一眼,“不过去探路的人说,又看到了一队乌渝人。”   江懋棋想到刚才萧嘉险些被杀,恐惧又浮上心头:“那我们快走吧。”   霍朝缓缓点头,现在已经没有马车可坐,只能骑马,骏马高大,江懋棋有些爬不上去,   身边的士兵便半蹲在一旁,双手搭叠,让她借力踩上马镫,江懋棋回想起来,这一路的同行人全都顾着逃命,对她态度恶劣,嫌弃她拖后腿,说话也不中听,突然被这样重视,还真有点受宠若惊。   “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霍朝道:“焱城附近近日不太平,霍将军命我前去查探,江姑娘放心,留下的这些人都是精锐,足以保证你们的安全。”   江懋棋点点头:“那你们可要小心些。早些回来,立了大功,一定会有数不清的封赏的。”   霍朝将他们送上路,就掉头向焱城方向去了,这一路不知为何,霍朝总是想到江懋棋和他说的这句话,就像魔咒一样,扰得他心神不安。焱城蛮荒之地,历来少有人踏足,霍朝不熟悉地形,中了圈套,无援军接应,兵寡力孤,本以为必败无疑,可士兵们舍命厮杀,终于还是突出重围,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而焱城守军也是个个死战,最后成了两败俱伤。   霍朝也没有想到,这场战役会惨烈至此,等从焱城回来,带去的兵马已经少了一多半。   他身边的弟兄死的死伤的伤,有几个留着最后一口气被抬回来,最终也没救活,没过几天,城中就到处都是白幡。   他独立院中,放好长戟,擦拭弓箭和佩刀,已经这么久了,碰到锋刃,似乎还能感受到滚烫热血残存的温度。他曾经为获战功而激动,此刻竟是生平第一次,如此厌倦这样无穷无尽的征战。同行的士兵把身家性命都托给他,面对凶残的敌人他从不畏惧,却对不忍面对这样的信任和牺牲。   他从回来之后就未说过一句话,直到家仆来请,说是霍将军请他到宗祠一趟。   长安霍府的布置,与江都也差不了太多,简单朴素,左边的院子里大多摆着戟架,右边则是马厩。   霍朝脊背挺直,目光却低垂着,进了宗祠,走到了父亲跟前。   二人良久不语。   最终还是霍行先开口,他语声低沉,有无尽的疲惫:“你可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霍氏一组如果因此遭祸,如何对得起列祖列宗?”   霍朝此刻也抬起头,直视着父亲:“我只是没想到,如此阴损无耻之人,居然就在我身边,还是从小熟悉的长辈,阮秀的所作所为死有余辜,就是陛下问起,我一样会这么说。”   霍行阴沉着脸听霍朝说完,然后骤然举起手,扬手打了霍朝一耳光。   他力气极大,霍朝毫无防备,险些没站稳,他不敢置信地看向父亲,随即认命般低头,在祖宗灵位前跪下,从头到尾也没发出一点声音。   “就是不说琬儿,那些死在焱城的兄弟也一样不值,自从先帝去世之后,我都有些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他苦笑了一声:“小时候最爱听行军打仗的故事,尽管那时还不太懂事,听得半知半解,可每每听到要紧处,也觉胸中热血翻涌,生于世间,必要建功立业,就算死,也是青山埋骨,马革裹尸,轰轰烈烈死在战场上,才不枉此生。”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向来不都是这样吗……可陛下在登基前便勾结外敌夺位,结果自食恶果,事到如今,不能共抗外敌,反而和符稷的兵马纠缠不休。”   霍行又何尝不知,焱城一战过后,安葬尸骨的事是他和霍朝亲自去办的,死亡人数之多,几天几夜都埋不完,就是他也是很多年都没见过这样伤亡惨重的战役了。可他也有无奈和苦衷,如今若忠于皇室,就只能忠于齐王。   “我早就告诉过你,一将功成万骨枯,慈不掌兵。你要救的不是数人性命,而是天下苍生。你觉得莘王的士兵是自己人,可他现在逼前朝皇室遗孤禅位于己,把持朝纲,如果你觉得这是对的,最好先问问自己,如今这是大梁的天下,还是昭囯的天下?”   事已至此,他也无需多说,只冷冷说了一句:“陛下已经知晓。明天一早就去认罪。”   让霍朝走后,霍行便独自站在祠堂前,脸上全是疲惫。世间的富贵和荣华盈则必亏,他手握重兵,又有江丞相前车之鉴,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安分守己,不求富贵,只求平安。   没想到在自己儿子的所作所为令他措手不及。   霍朝数次平定边患,也是个少年英雄,连萧嘉也说霍朝不过是年轻气盛,沉不住气,不会重罚,此刻又正值用人之际,暂时不会有性命之忧,可他心里总是没底。   至于那个阎婴,颇受萧嘉重用。先前躲在阮秀和褚牧后面暗中行事,不声不响,也没人在意,可他自从回到长安,就逮捕了无数先太子的旧部进行清洗,手段残忍,简直就是一条嗜血成性的疯狗。   符稷逢北方大乱,控制了南方政权,自立为王,附近几路藩王的军队或是被攻陷,或是收编,淇安侯,蜀王也一并投奔了符稷,如今北有乌渝,南有莘国,梁国夹在中间,而霍行已经日渐苍老,有心无力了。   未央宫内。   萧嘉被众人围绕着,穿上繁缛朝服,系好冠带丝绦,走过飞桥复道,檐角的占风铎也在风中发出清响。   所有的一切都令他感到极度不真实,就像一场梦,在还没有准备好之前,就被仓促地推着逃命,如今动乱过去,他终于回到宫中,可礼节又都很混乱,登基大典也不像样。   一场大火过后,倒塌的宫殿只剩下许多焦黑的木头,再也看不出其下曾经的模样。   萧嘉听未能逃出去的宫人说,领头的是一个叫石烈的年轻人。在他手下,乌渝国人的贪婪暴露无遗,把能带走的东西全都搜罗带走。   他们对奇石字画之类的文玩毫无兴趣,只清点能换钱的真金白银,除了抢夺宝物之外,还轮流坐过了他的龙椅。   更过分的是,那些士兵还在柱子上和桌上刻上他们名字和部落图腾,透过这些刻痕,萧嘉几乎能想象到他们得意的样子和肆意张狂的笑容,那些刻字,就像在奴隶身上留下的烙印,带着耻辱。即便费劲清除,还是有浅淡的痕迹依稀可见,而它们数目之多,几乎无孔不入,宫人们已经费力清除很多,还是总在不经意间发现些新的。   就算这些留在痕迹可以被磨平,心里的阴影也徘徊不去,无法磨灭。   除此之外,或许是因为宫门洞开,墙壁倒塌,又或许是有人故意为之,宫内钻进了好多野兽飞禽,不少大大小小的怪鸟,它们拍动翅膀,成群结队的在空中盘旋,在太液池的湖边,也有不少猛禽聚拢,还找机会相互捕猎,留下一地的动物尸体。   而房屋的角落,也发现了不少毒蛇和狐狸之类的动物。   越到晚上,它们越是活跃,扰得众人心烦意乱,寝食难安,宫人和侍卫们为确保安全,日夜不停地去抓这些野兽。   这一路奔波劳累,萧嘉感觉骨头都要散架。白天有数不清的大小事务要去处理,夜晚又总是难以入眠,时常被噩梦惊醒。等他终于提起精神处理政事,听到的却是一连串背叛的消息。褚牧已足够让萧嘉怒火攻心,加上别人,更令他久久不能释怀,   符稷的事需要从长计议,而霍朝擅自杀了阮秀,这样的私自决定,比起反叛也好不了多少,只不过他并未直接发作,而是强压怒气,等他自己来见。   如今江山只剩半壁,梁国建国以来从未有过这样的耻辱,偏生就发生在他身上。   他身边又无亲信的良将,他几乎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霍家身上,阮秀一事本就见不得光,永远不可能暴露在阳光下,让他人审判,也堵不住悠悠之口,若是霍朝真的来与他坦荡对峙,他也不知如何是好了。   好在霍朝今日前来不是争吵质问,而是负荆请罪,霍家满门忠烈,一直对皇室忠心耿耿,他也未想过要因此降罪。如今有把柄在手上,反而更好控制,他也正好顺着台阶下。   “事到如今,朕也不瞒你,欲成大业,牺牲在所难免。有时难免会有些不择手段,你救驾有功,霍家又有从龙之功,不论怎么算都是功大于过,不该降罪。只是如今,朝中有你们这些有上马定乾坤的武将,却少了一位提笔安天下的相才。”   眼看霍朝欲言又止,萧嘉也不想再多拐弯抹角:“有话想问,就直说吧。”   “乌渝大举入侵国都,我们却是望风而逃,实在是莫大的耻辱,陛下请允许微臣戴罪立功,前往塞北战场。”   萧嘉许久才道:“只怕要让你失望了,如今朕并不打算与乌渝开战,不仅如此,还要割地上贡。”   霍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陛下难道没听过吗,以地事秦,犹如抱薪救火,我们如此退让,只会让乌渝更加气焰嚣张……”   只听萧嘉又继续道:“朕又岂会不知,这些看起来屈辱,却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为了今后的反击,不过是暂时的韬光养晦之计,这些失去的,早晚有一天还会重新夺回来。你既想表明忠心,就去打下江都,那是战略要道,得了江都,就是端了符稷的粮仓,唯有如此,才能扭转乾坤。” 第45章 休憩   长安城中,避难的百姓刚从附近的村镇回来,渐渐恢复过去的生活,官府正在逐家逐户地清点遭焚毁的院落,和被洗劫过的库房。   已经半个月,萧嘉一直在未央宫处理政务,未踏出宫门半步。咳嗽和头痛就没停过,因为怕受寒受风,门窗也都紧闭着,凡是前来议政的臣子,无一例外,都能闻见弥漫在四周的草药味。   阎婴一向不喜欢这种味道,而又偏偏公务繁忙,需要常来造访,而他本身并没有什么高尚追求,时间长了,既烦这种味道,又烦这种没完没了的忙活,眼看最近也没出什么大事,开始旁敲侧击般对萧嘉试探。   “陛下乃大梁的支柱,万事都应以龙体为重。”   萧嘉一听到这话就开始皱眉,如今宫中和城内人心不稳,一切都处在混乱之中,相似的场景,总让他想到江晋然出事的那段时间。这段时间,他偶尔也会觉得手足无措,不知道做出的决定是否正确,可还是片刻不敢放松。   阎婴见他犹豫,也趁热打铁:“微臣近日搜罗了不少美人,陛下近日操劳,不如随臣去找些乐子?”   萧嘉面色阴沉,如今国家危如累卵每走一步都感觉有万人瞩目,他自即位以来,没有一天不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生怕行差踏错。   “现在是什么时候,你还说这种话,朕向列祖列宗发誓,绝不做好色之君。”   阎婴一听这话也被吓到,解释说:“如今的情况,无论是乌渝还是莘国都是持久战,未必是一代之功,若无子孙,这皇位到底做不安稳,还会招人闲话,可若是有了继承人,那就高枕无忧了,不说陛下九五至尊,就是平民也是一样,家家户户都以人丁兴旺为福,无后为大,元赫都已经有好几个儿子了,陛下虽然年轻,如今后宫数的上的只有江妃一人,实在是不应该啊。 ”   萧嘉这个位置上,没领会到多少睥睨天下的霸气,反而清楚明白了什么叫孤家寡人,曾经的王妃也死在了那场动乱里,如今他众人环绕,可那些人对他只有敬畏恐惧,又有几分真心实意。想到这里,无尽的疲惫已然无法克制地涌上心头。   动乱过后,长安的街道变得很安静,一直到了临近傍晚的时分,各家各户的灯才开始稀稀落落地点亮几盏。   就连旧日热闹的倚红楼前也没什么声音,大门半遮半掩,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这种时候自然没人有此雅兴登门,她们也乐得清闲。   花玉明死后,这里便由丽锦接管,她刚将冷酒煨热,不紧不慢地倒在杯里,在热过之后,酒的香气好像变得更浓了,久久萦绕不散。   在丽锦对面,坐着一位年轻姑娘,名叫绵儿,绵儿天赋极佳,容貌清丽,丽锦对她也有几分欣赏,可是另一边绵儿的心情却有些复杂。   她们认识很久了,可绵儿面对丽锦时,总有些畏惧,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感觉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愈发严重。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丽锦比之之前,似乎性情大变,同样的妆容打扮,看起来居然和从前判若两人,早就没了温柔妩媚的模样,反而变得尖酸刻薄,也不怎么见客了,绵儿甚至不知道如何与她相处才好。   丽锦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喝得又急又快,表面丝毫不显醉态,神志却已然有些不清醒了。   “前些日子粮食都吃不上,没想到还有喝酒的日子。不过也是有趣,生逢乱世,即使被自幼疼爱高贵的公主也会下场凄凉,而我这样卑贱之身反而能安享富贵,看来,这命数也不是由血统来定的。”   绵儿点头附和:“都是因为姐姐有先见之明,选对了人,我们今日才安然无恙,说起齐王,现在该叫皇上了,不知道什么模样。”   丽锦的表情让人看不出心思,嗤笑:“管他什么样子,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了。”   绵儿道:“怎么说这种丧气话,陛下一向对丽锦姐姐另眼相看,说不定过几天就接进宫当娘娘了。”   丽锦又倒了一杯酒,根本没把绵儿的话放在心上:“我怎么没看出来,他还是个多情种呢?”   她话音刚落,就听到大门被人推开的声音,绵儿也觉奇怪,不知这个时辰会是谁,走到门前一看,看到的穿着一身便服的萧嘉,绵儿既惊又喜,正要回头告诉丽锦,却看萧嘉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本想说的话被生生憋回去。   丽锦随口问了句:“是什么人?”   绵儿拉开帘子的手复又垂下,慌慌张张道:“后厨的人,刚买菜回来。”   绵儿并不擅长撒谎,等她在回头看的时候,丽锦醉意袭来,倒在桌上,已经昏沉沉睡过去,绵儿踮起脚,小心关门出去。   “陛下。姐姐今日喝多了,只怕不太方便。”   萧嘉拉过她的手,“不是来找她的,是来找你的。”萧嘉看了一眼内室,他本来也和许多男人一样,很喜欢丽锦,可也不知是世道变了还是人变了,现在一想到她,就会想到过去的繁华,更凸显出如今的不堪,反而面前的这位,更能让他觉得安静放松。   绵儿一怔,这实在她的意料之外,她自然无法拒绝当今天子,可心中五味杂陈,也不知是该觉得欣喜,还是害怕。   若换作平时,丽锦总在酒醉后睡得很沉,半梦半醒之间,只听到一男一女的说话声,鬼使神差一般听得清清楚楚,可她想要说话,又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由自己继续麻木昏睡,灯光已经熄灭,等她醒来的时候,萧嘉已经离开,她走到院子里,落满了白霜,天色半明半昧,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天上,并立东西两端,朦胧浅淡。   自那之后,萧嘉隔三差五就会来与绵儿幽会,倚红楼中的众人心知肚明,可没过多久,绵儿就莫名其妙的没了音讯,也没人敢去刻意打听。   丽锦白天督促众人排歌练舞,少有人登门拜访,今天却来了客,听传话的人说,这位像是从宫里来的,丽锦也心中奇怪,她明明不认识任何宫中的女人。   刚出门去迎,就看到一位华冠丽服的贵妇人,看着眼生的很,而她身边跟着的侍从,如果仔细去看,不难看出都是太监。   她也不绕弯子,直接问道: “还未请教,是宫中的哪位夫人?”   江懋棋对着身边的太监示意,太监便解释道:“丽锦姑娘不曾见过,这便是皇上新册封的淑妃娘娘。”   丽锦略一挑眉,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看不出所想,草草行礼:“丽锦生于市井,不懂礼节,也不会说话,不知道淑妃今日贵脚踏贱地,是为何而来?”   江懋棋上前扶她:“说来说去,你我都是陛下身边的旧人,丽锦姑娘不必和我客气。”   不知为何,丽锦听到这话莫名有些反感。也不得不承认,淑妃看起来庄严尊贵,举止优雅,丽锦赞道:“真不愧是前太子妃的姐妹。”   丽锦语调僵硬,不像闲聊也不像客套,江懋棋听完愣了一下,似乎还不习惯,过了一小会儿,好像想到什么,笑了起来:“很多人都这么说。”   她这位姐姐几乎成了形容词,任何人有她一束光彩,就已经很耀眼了。   “只不过,我哪里比得上她啊。从小到大的所有事情,妙徽姐姐都会做到最好,从未让人失望过。就算被乌渝国掳走了,她日后也会是王后,我只是妃子。这梁国皇宫里,年年新人换旧人,看着自己这张脸,便知道自己已是昨日黄花了。”   丽锦看起来毫不在乎,她回应都很冷淡,室内香烟飘渺,不绝如缕,还有淡淡的酒味。   江懋棋也打量着丽锦,仔细去闻,香炉里烧的都是安神的香料,四周香烟缥缈中,她的眼神也在烟雾中变得愈发涣散。   丽锦披散着一头如水如墨的长发,全身绫罗锦绣,把玩着手中的泥金折扇,翻转之间,扇面上金粉绘成的零碎的星辰光影错落,绮丽耀眼。   她像是一个被精心打扮的人偶,美丽却没有生机。丽锦如今面色苍白,双眼已经不如之前明亮,眼角也有了细小的皱纹,但这些无损她的风姿,仍然很美。   江懋棋似乎有些感慨:“回想起来真是和做梦一样,记得我刚来长安的时候,还是个小姑娘,那时候看什么都新鲜。高楼直插云霄,雕梁画栋,晚上万家灯火,连月亮都显得黯淡无光了。”   可惜在战乱过后再不似当初,从前林立的高塔和画楼大多倒塌,只剩一片断壁颓垣,残红尽衰,莺声俱老,尤其是江府,曾经富贵如云,最后却落得个潦草收场,当真可悲可叹。   “再说这位陛下,薄情寡性,贪图新鲜,我姓江,没等到这个姓氏带来的荣耀,就被卷入了这种事。如今我身边既无父母,也无兄弟,孤身一人,也是举步维艰。”   丽锦并不熟悉江懋棋,却也知道这样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子没理由如此贤惠大度,不知道背后怎么想的。   “淑妃想说什么?”   江懋棋笑笑:“我想替陛下问问,那位绵儿姑娘……”   丽锦深吸一口气,“我已经处理掉了,不听话的人,无需再留。”   “姑娘应该知道我什么意思了,倚红楼里有绵儿,宫里也会有其他人。希望丽锦姑娘可以帮我。”   丽锦这才认真看她:“帮你争宠?”   江懋棋点头:“帮你也是帮我自己,我不比丽锦姑娘多才多艺,年少时也曾御前献舞,后来见了姑娘的,再也不敢说自己会跳舞。”   丽锦心中有些动摇 “淑妃是认真的吗,我一个青楼女子,而且陛下贵不可言,我这样卑贱之身,哪里配得上呢?”   江懋棋却是十分坚决:“当初丽锦姑娘名满长安,那么多人迷恋姑娘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你怀疑谁也不该怀疑自己啊。尚且自古英雄不问出身,男女皆是如此。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丽锦姑娘当局者迷,我一个局外人,看得其实比你清楚。”   她说罢,从随从手上接过一个长匣,“听说丽锦姑娘不仅舞技娴熟,音律也很通,这匣子里是我请能工巧匠打造的白玉笛,是世间难得的珍品,极有灵气,与普通笛子不同。还望姑娘勤加练习,过些日子我会再来的。”   江懋棋临走前还嘱咐她,此物不可示于人前。   那个匣子被封得严严实实,既有锁扣,又被绸带层层叠叠包着,就好像故意藏着什么东西不让看,反而愈发勾起人们的好奇心。   丽锦将绸带一层一层拆开,又打开锁扣,看见了静静躺在匣中的玉笛,雕刻玲珑花纹,十分讨喜。   她凑到唇边试了试,可曲子只吹到一半,玉笛脱手落地,变成了碎片,丽锦呼吸急促,骤然倒地不起,再也没有起来。   江懋棋一回到宫中,就去找萧嘉,等她到了门口,才从内侍那里知道霍将军来访,她本来在门口等,可是等了半天也听不到里面的动静,内侍见里面耽搁许久,想了想还是让她从侧门进去了,江懋棋放轻脚步,不敢打扰到他们,只是悄悄在大殿柱子旁的帘幕后观望,这才看到她要找的人,萧嘉正在和霍将军下棋。   萧嘉微微抿着嘴,十分专注地盯着棋盘,他夹住棋子的手半支在桌上,偶尔有些动作,这盘棋下了很久,两人都有些累了,而棋盘上的棋子尚未布满整个棋盘一半。   而那位霍将军众人面前仍是无限威严,近距离看起来,已经有些苍老,疲态尽显。   他与萧嘉不同,心思并不在棋盘上,而像是欲言又止,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开口。   萧嘉看起来根本没注意到他的为难,只是专注于棋局,可他等了许久才等到霍将军的落子,似乎也察觉到了对面之人的心不在焉,脸色和语气也带上了一丝不悦。   他将棋子放下,整个人向后靠了靠,开口问道:“将军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霍将军敛袖起身,向萧嘉行了一礼,“臣听说陛下有意派霍朝前往江都?”   萧嘉抬眸,看向霍行:“这件事情已经决定了,霍将军觉得有问题?”   “不敢。只是南边的莘国如今并无与我们开战的意向,依微臣拙见,不如暂且求和,而元赫在边境大肆侵略,他气焰嚣张,才是我们的心腹之患,微臣恳请陛下率先攻打乌渝。”   萧嘉阴沉着脸,“看来霍将军是质疑朕的决定了。符稷乃是我大梁的叛臣,自家的事还没处理好,边境岂能安宁,霍朝还未说什么,将军却开始临阵畏战,大约是因为年纪大了。担忧子孙的安危也是人之常情,这在平民家自然无可指摘,可是换作在家国大事甚至战场上却是大忌,将军老了,也该回乡颐养天年了。”   霍行似是不敢置信,而萧嘉心意已决,不再看他一眼,另一边已有人迎了过来,准备送他出去。   萧嘉的全部心思仍然在棋盘上,黑子落下,对面的霍将军就要走了,无法继续,萧嘉便直接拿出刚在霍将军手边的白子,自顾自落子,自己和自己对弈起来。   他心中气愤,从前只想着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现在看来,不听话的还不如不要。没有良将也无所谓,就从士兵中另选更加忠诚听话的也无不可。   萧嘉正自顾自想着,眼睛的余光扫到一边,却惊讶的发现刚才还一切如常的霍将军突然颤颤巍巍,浑身发抖,身边的宫女太监忙上前扶他,想让他坐一会儿,可这时他连坐都坐不稳了,也再说不出话,如同晕倒一般跌在了大殿的地上。   他这一摔闹出的动静很大,萧嘉也被他惊动,连忙站起来又走过去查看霍行的伤势。随后命人将他扶到一边的榻上,又手忙脚乱地派人去传太医。   围着他的人不明情况,一个比一个慌张,萧嘉看着心烦,也在大殿里来回踱步,等了好久才等到太医匆匆赶到。   张太医这一路也听说了大概情况,等到他到了地方,才发现这里气氛凝重,除了萧嘉人人都低头不语,他低着头快步走了进去,而大殿的门在他进去的那一刻也被立刻关上。他自然也不敢多言。只管做好自己的事,等他逐渐走近,跪坐在榻前诊脉时,萧佑本来一直落在霍行身上的目光此刻也落在了他身上。   张太医将药箱放到一旁,取出脉枕和针灸,即便满心想的都是病情,被萧嘉这样看着,也不由得十分紧张,不知不觉,他手心也渗出了一层薄汗。   人一紧张就容易乱了方寸,而治病救人又半点马虎不得,张太医强定心神,让自己冷静下来,哪怕手上动作慢了些,还是要确保病人安然无恙,等他全身心都投入了诊断,也就无暇在意身边让究竟如何了,等到施针完毕,才总算放下心来,伸手擦了擦额上的汗。   萧嘉突然地叹了口气,张太医跪在他身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觉得其中有些不耐烦的意味。   “看到霍将军这个样子,朕心里实在是放心不下,张太医,将军的病情究竟怎么样了,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霍将军的眼睛慢慢睁开,可看上去还是病怏怏的,那一张苍老无力的面容开始僵硬,他张了张嘴,却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还不等张太医回答,便听萧嘉幽幽说道:“是不是该准备下葬了?”   张太医被这话下了一跳,摸不准他什么意思,他见身边也没什么其他人,于是斟酌着答道:“那倒不至于,霍将军是受了刺激,之后只要按时服药,多加静养,应该就无大碍了。”   萧嘉闭上眼睛长舒一口气,似乎更加认同了自己先前的想法,张太医也不知他到底作何打算,只能低着头默默不语,过了许久才见萧嘉叫来了人,缓缓道:“去霍府传话,叫他儿子来接他出宫。虽说霍将军一代英豪,但到底还是凡人之躯,不管怎么说,乐天知命才是最好的选择。他近日也辛苦,稍后多送些赏赐到他们府上,都下去吧。”   霍将军一直躺在宫里不是办法,更不合规矩,所以萧嘉话一说完,就有人备好了担架和马车,他身份贵重,重病之下经不起颠簸,一切都进行的缓慢小心,张太医也写好了方子递给一旁的内侍,而自己则是收拾东西,很快就恭敬退出去了。   等到这些人全都离开后,站在后面的江懋棋犹豫半晌,终于还是迈出脚步走上了前。   萧嘉一回头,就看到一个身穿暗红宫装的女子朝他走来,他没有动,江懋棋也没有行礼,而是默默走到了他的身后帮他揉肩捶背。   “陛下要我办的事情,懋棋已经办好了。”   萧嘉点头,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还是你最知朕意。”他冷哼一声:“那个丽锦,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如果不是她不识时务,朕也不会对她赶尽杀绝。经历了这么多事,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感觉每个人都不如以前有精神了,精神萎靡瞻前顾后,先是霍将军又是她,有时候在一旁看着,或许早些辞世也好,人没了反而清净,不然时间长了反而丑态毕露,相看两厌。”   他这话听得江懋棋心惊肉跳的,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可她也不知道自己比起之前是不是也算是变了,萧嘉的话又不能不接,她只好转移话题说道:“霍将军刚才那个样子,真是有些吓人。那个张太医以前在宫中也看过不少病,向来都很稳妥,宫中的诸位贵人也都信得过他,可刚才看着却有些战战兢兢的,臣妾听说陛下召了乔敏先生入宫,和乔先生比起来,他好像还是略逊了一筹。”   “那是自然,乔先生早先说过他无心入仕,不过朕又打听到他十分痴迷于医道和求仙之术,后来换了种说法去请他,果然很快就答应下来。如此,也算人尽其才了。”   江懋棋心头疑惑:“乔先生医术高超,那刚刚……陛下为何不召他来看病呢?说不定一下子就药到病除了。”   “杀鸡焉用牛刀,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把他叫到这里去救一个废子的命,实在没有必要。”   萧嘉的目光又落到一旁的棋盘上,上面黑白两色的棋子交缠杂乱,看得人的脑子里也一片乱糟糟的,完全摸不到头绪,被刚才这样一通折腾之后,他可是一点雅兴都没有了,江懋棋也不通棋艺,他本想把那棋盘随手推远一点,可下手一时没了分寸,竟是把那整盘棋都掀翻了,满盘的棋子掉在了地上,江懋棋也觉得奇怪,萧嘉虽然近日有些喜怒无常,但此刻他看起来不像生气,大概只是失手了,而且按萧嘉如今的脾性喜好,也不喜欢别人太过卑躬屈漆,她只当没有看见。   “可他现在好像也不在太医院,陛下打算给他什么官职?”   “乔先生说他还要办些事情,而且许多奇珍异草寻常人也找不到,非要他亲自去不可。官职什么的倒不必太介意,乔公不慕名利,朕已经给了他很大的权力,让他独自安静钻研也好。”萧嘉说着,从桌旁取来一个盒子,轻轻打开,里面赫然装着两枚丹药。   那盒子很大,此刻显得有点空空的,看来萧嘉已经服用过一些,他之前劳累过度,总是没有精神,吃了那些丹药,此时看来精神确实好了不少。   至于这宫中各处,因为前阵子的乌渝入侵损坏众多,萧嘉干脆下令将损毁的地方全都拆除,将那些还算完整的千年楠木单独取出,改建成迎仙台的基架,她现在一走出门去,轻易就能看见不少新修的楼宇,这里不像皇宫,反而像个道观。 第46章 荒村   岑琬找来镜子,发现她现在的模样连自己都要不认识了,镜中人脸色苍白如纸,身形消瘦,看起来十分脆弱。前几天淋了雨,头发湿漉漉的,有一股难闻的怪味。   她将自己好生清洗一番之后,才出门仔细去看她所在的这片土地。   这是一个荒凉小山村,山势低矮,房屋幽僻狭长,村庄里也没有高大的房屋,民宅周围稀稀落落种着几根毛竹,外圈用用树枝胡乱围起来,毫不惹眼。   芸娘家种有不少桃树和李树,虽然长势不太好,但也能结不少果子。除此之外家里有两头猪,三头牛,还有不少鸡和兔子,加上一小片菜地,再看看家里,从蔬菜粮食,到棉花木炭,也是一应俱全。   芸娘在这里似乎混得如鱼得水,一点不比当初在长安城的时候差。在路上,走到哪里都有人和她打招呼。从渔人,樵夫,马夫到各行各业的工匠,好像没有人是她不认识的。   到处兵荒马乱,这里留下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她随便看看,就看到一个老者在修马槽,另一边则是一个妇人在补破筐,他们这样的年纪本该子孙绕膝,安享晚年,可是如今还要为生计奔忙。   这地方小,都是相熟的邻里,土产粮食都不缺,好在他们身体大多都一向健壮,只求没什么天灾,也能自给自足。   这里好像没什么人管理,就算有当官的来,也大多都是流放或者贬谪的官员。   家里的家具都十分旧了,芸娘和阿涉的衣服上都有补丁,看起来生活并不宽裕。   岑琬也向她问过阎婴的下落,芸娘只是神色复杂地摇头:   “我也不知道,这个世道,打听消息没那么容易。不过他尚在长安时就夜夜在倚红楼和那些歌女舞姬厮混。估计早把我和阿涉忘了。现在应该去和齐王求他的荣华富贵去了。从前我要打理客栈,没什么时间照顾他,只能把他送回老家照顾,如今不论怎样,我至少能在他身边,如今只想阿涉好好长大,平安活着,就足够了。”   在这种地方,就是想好好待着也不能安生,到处都是逃难的人和流离失所的乞丐,甚至昏倒在路边的人。   隔壁有人欠账不还,债主在外面没完没了地敲门,同时破口大骂,也不知躲债的那人是藏在屋里还是早就吓跑了。   岑琬虽然有些顽劣,但自小也是被要求学习各种礼仪,如今看到邻里终日为了鸡毛蒜皮的事吵架,多是污言秽语,就算是她见过的最无礼的人也不曾对她说过这般粗俗的话,倒也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了。   阿涉在旁边听着,倒似早就习以为常,反而芸娘对此甚是不喜:“岑姑娘可否帮我教导阿涉,让他读书写字。这孩子早该到了上学的年纪,这种地方你也看见了,我实在不希望阿涉和他父亲一样。”   “阎婴得罪了不少人,官场上的事,我也不清楚。”芸娘自嘲笑笑 :“那家伙可不是小姑娘喜欢的类型,但我那时候年纪不小了,想他虽然不是意中人,可对我很好,还救过我几次,父母也都点头,就稀里糊涂嫁过去了。如果他哪里得罪姑娘了,希望你不要迁怒阿涉。”   岑琬起初心怀戒备,可这些日子芸娘并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对她做什么,反而管吃管住,可说是对她有大恩,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只不过刚见到阿涉的时候,他好像不太爱说话,岑琬还以为他是个乖小孩,后来了解后才知道,他分明就是个地头蛇,整天费尽心思想各种恶作剧,常常弄哭小孩,有时就连比他大的也欺负,还会扮鬼吓人。   就算芸娘和他住在一起,也要操持家务,经常看望街坊邻里,隔天还要去市集买卖东西,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管他。   除此之外,阿涉整天到处乱跑,就是光找到他这一项,就要花费小半天的时间,不过好在这村子不大,过了几日,岑琬也摸清了大概的路线。   因为很多人都逃难去了,所以不少房屋都是空置的,阿涉非常喜欢在这里乱窜。   岑琬找到他时,阿涉正在一间破屋的床上数钱,这里树木疯长,阴暗潮湿。等她拨开树丛走到屋里的时候,屋里的铜灯和茶壶上已经不知道落了多少年的灰尘,让这一片都变得灰蒙蒙的。   她一进门就被灰尘呛得咳嗽,同时还发现脚下踩死了一只小蜘蛛,不知道这小子怎么待得下去。   阿涉也没料到岑琬能追他追到这来,盯着她看了半天,打了个招呼:“原来你洗干净之后是长这个样子,我一直没好好看过,那天在船上,和街上的叫花子差不了太多。”   岑琬看了一眼床上散落的铜钱,不知道那些钱阿涉是偷来的,还是勒索来的,她这几天观察下来,还是没个答案,于是开口直接问道:   “你家隔壁的大牛又高又壮,比你还大几岁,他为什么反而怕你啊?”   “英雄无岁,江湖无辈。别看他那样,连我一招都挡不住。”阿涉说着,在虚空中挥舞了一下拳头:   “你还想问什么?你的命都是我救的,拿什么还,所以别管我娘说什么,你应该听我的话,而不是让我听你的话。”   芸娘和阿涉确实对她有恩,而她笃信就算没有阿涉,她过得或许没有现在好,但也一定不至于死,这个小孩实在不会说话,她追着他跑了几天,再没了耐心。   “你不是喜欢用拳头说话吗,那你就试试。”   阿涉一听这话就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兴致勃勃;“好啊。先说好了,别打脸,还有不许让我娘知道。”   岑琬有小时候对付霍朝的经验,虽然长大后打不过了,但是欺负这个小孩还是绰绰有余。   没过几招,阿涉就被打得全身酸痛,倒地哀嚎,只能连声求饶。   “男子汉大丈夫,流血流汗不流泪,你可不可以喊疼,也不能告状。”   这小家伙还真的说话算数,岑琬和他熟悉之后,也渐渐摸索出规律,他从来不喜欢和人好好说话,苦口婆心没什么用,又打又骂,反而老实许多。   而且阿涉极不谦虚,同意老老实实学习之后,便开始吹嘘自己非常聪明,背书也一定是过目不忘。   可他家里一本书也没有,只能靠手写,岑琬便根据自己记忆中的印象,能写多少算多少。这里条件艰苦,仅有的笔墨和纸还是芸娘前几天刚从十里外的集市上买来的。   就这样,两个人折腾了快七八天,才步入正题,教阿涉读书写字,   岑琬看着桌上那不多的墨汁,只怕稍有不慎,一但让这小孩没了兴趣,她和芸娘所做的一切全都前功尽弃。想了半天,还是将笔放下。反问阿涉:“你想学什么?”   阿涉想了想,道;“我听说你从长安来,我娘也从长安来。她说长安有好多诗人,还有好多有钱人,一定是个好地方,你教我念诗吧,就来一首长安的诗。”   他进屋之前,还专门去厨房拿了一包瓜子一包花生,嘴里一直嚼个不停,一边吃一边看着她写,还时不时找间隙说话,只是没想到岑琬越写越长,没完没了。   阿涉自小在这座小村庄里长大,眼界受限,一直以为能在村里横行霸道就天下无敌了,直到今天,看到桌上写好的那张纸也不禁傻眼。   时间好像过了一百年,岑琬才将笔放好,“好了,这诗叫作,长安古意。”   阿涉伸手接过。在他的认知里,诗从来就有三四句,多则五六句,从没见过这样长篇大论的诗。阿涉看得傻眼,更关键的是,每念一句都有不认识的字。   知难而退有时是种本能,在某个瞬间,阿涉甚至觉得这辈子都背不下来,刚才接过那张纸的时候,岑琬好像还笑了笑,更令他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一定是被耍了,张嘴就要说自己不学了。可转念一想,这岑琬自从来到这里,他还是第一次见她笑。   而且看她后来的样子,好像也没有要嘲笑自己的意思,于是他就勉为其难去学了学,过了一会儿,阿涉便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百尺游丝争绕树,一群娇鸟共啼花。”   他念着念着,好像眼前出现了些从没见过的景色,不禁也有些面露向往。   “原来你住在那么好的地方,长安城,真的是诗里写的这个样子吗?”   岑琬点头;“我到的那天是晚上,我那时看到的样子……和诗里一模一样。”   只可惜今非昔比。雕梁画栋大多都已在战火纷飞湮灭。   岑琬也觉得奇怪:“你爹也在那里,没和你提过吗?”   阿涉几乎是嗤笑了一声:“他向来对我不闻不问,都不知道几百年没见过他了,自己逍遥自在。”他说完这句,就再也不想提起那个人。   “长安现在不是这样了吗,那又是什么样子?”   “我逃出来的时候,那附近到处都是战乱和流民,诸王纷立,叛乱四起,乱作一团。不知道怎么样了,现在哪有安宁之处呢,从前只觉得那都是书上的故事。这里虽然名为长安,到底也不能护得城中之人代代长安。”   阿涉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出来:“我好像知道。”他解释道:“我娘有时候会带我去驿站客店之类的地方打探消息,他们看我是个孩子,就会降低戒备。听到不少新鲜事呢,前一阵子从长安来的人说,大梁虽然乱,漠北也好不了多少,而且战局有些变化,大概就是,新皇帝快要回京了。”   岑琬默默看着他,这孩子道听途说,没有根据,不知道是否可信。   “还有一件事。说是那个乌渝国的元赫抢走了太子妃,总说她和褚牧是那次中原之行获得的至宝,可是那些闲聊的人说起这事,一个个好像都要气死了。”   岑琬听到这些倒没有惊讶,他从之前就毫不掩饰对江妙徽的欣赏,元赫对此事十分高调,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你还听到些什么,有没有其他人的消息,像是褚牧,莘侯还有…… 淇安侯?”   阿涉费劲想了半天,最后还是摇头:“这些我都没听过,不过下次有机会,我可以帮你问问。”   日积月累,不知不觉就写了厚厚一摞,岑琬教他的同时,回想自己当年,那些书本中的慷慨悲歌,三千里外远行人的愁思,自己从前并不理解,现在反而越来越明白了。   过了半个月,笔墨就全用完了,粮食蔬菜都紧缺,更不用提这些东西,无处再续。她的伤也好了大半,手上的绷带可以拆掉,芸娘还做了几件衣服给她,   时间久了,阿涉比起之前也变得认真懂事了许多。也不知道为了让芸娘高兴,还是真的感兴趣,这里地方虽小,但也龙蛇混杂,有不少地痞流氓,芸娘担心阿涉染上恶习,不许他和当地很多年轻人走的太近,仔细想想,他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没有年纪相仿的玩伴,芸娘也没太多时间陪他,难免会觉得孤单寂寞。 第47章 行踪   今天晚饭时,阿涉吃得十分着急,几乎嚼都没嚼,就狼吞虎咽吃完了,之后立刻跑到最南边的屋子里,从窗户缝里朝外看,可外面风平浪静,好像也没什么异常。   岑琬起先也没在意,过了半个时辰,阿涉还是趴在原位一动不动,仔细想想,他好像吃饭前就这个样子了。村子一共就这么大,不该有什么新鲜事,岑琬觉得奇怪,拍了他一下。   “你在偷看什么呢?”   阿涉被她吓了一跳,示意她噤声,一边比手划脚,说对面的屋子里进了奇怪的人。   他们对面那家原本是不住人的,虽然大门上的牌匾早就不知所踪,但也有不少人记得它以前是座土地庙,岑琬也去看过一眼,可那里就连偏房别院也没有什么,楼梯断裂,里面只有一堆茅草,看来看去,从里到外,都觉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说不定是过路人,这庙又没主,想住就住喽。”   阿涉笃定摇头:“破庙只有一个门,窗户都被封死,那个人中午就进去了,之后就一直大门紧闭,现在还没人出来。”   天色不早了,隔壁的家家户户基本上都熄了灯,岑琬也觉得有些困了,便催促阿涉也快去睡觉。   可这个小孩偏偏精神百倍,岑琬本不想理他,后来他突然一声惊呼,岑琬察觉不妙,立刻吹灭了蜡烛,又捂住了阿涉的嘴,小心观察窗外的动静。   只见一个领头的黑衣人从远方奔来,数十个和他一样打扮的人,如同影子一样一般紧紧跟在他身后,如同暗夜游窜的鬼魅。   那群人进了破庙,四下查探之后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随后就迅速走远了,四周又再度陷入了安静,看样子不会再回来。   阿涉将她的手挪开,“看吧,我说什么来着,这庙绝对有问题,我们去看看。”   夜晚的冷风从窗外吹进来,原本困倦的人也精神几分。岑琬没好气道:“你要去也罢,不在白天去,偏偏挑晚上。”   阿涉也很无奈,“我也想白天去,可我娘最近对我越管越严,肯定不让啊。”   这里树木高大,却从未被修整过,这样年复一年的自由生长,早就变得枝丫凌乱,月光落在上面,反而染上了几分妖异之色。   他们抄近路过去,通往破庙的方向有一架小桥,那所谓的桥,只是一根光秃秃的树干摆在两岸,有些边缘已经腐朽,桥下的水流却十分湍急,岑琬和阿涉小心翼翼走过去,推开了破庙的大门。   这里比之前看过的样子更脏了,蛛网到处都是,有些木头已经被虫蚁啃噬,上面的蛀痕纵横斑驳,落叶堆积了一层又一层,年复一年也无人清扫,不过好歹都能遮风避雨,怎么样都比露宿荒郊要好。   庙里最显眼的就是墙角的一大堆茅草。在阿涉望向角落的瞬间,那个茅草堆还稍微动了动,   阿涉的心跳仿佛漏了一拍,茅草堆在缝隙中露出亮光,好像一只眼睛,大概是透过茅草缝隙向这边看了一会儿,他一动不动地盯了许久,才发现那是一只野猫。   虚惊一场,阿涉伸手擦了擦汗,又感觉似乎有水掉到他脸上,随便伸手抹了一把,可不经意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才发现滴在他脸上的不是水,而是鲜红的血,他缓缓抬头,更是吓得连叫都叫不出来。   岑琬拿出火折子照明,也跟着抬头看,原来有一个男人躲在房梁上,他显然身受重伤,此刻力竭,直接从房梁上摔了下来。   岑琬将阿涉拉到一旁,这么一摔,那个男人反而清醒许多,在他身边可以听到越来越费力的粗重喘息声,虽然看不清他的表情,也能感受到他十分痛苦。   他们只顾着看这个受伤的人,没察觉周围,就在这时,刚才的一个黑衣人去而复返,此刻正站在大门口,面露凶光瞪着他们三人,好像一只嗜血的猛兽面对待宰的羔羊。   岑琬一时不知该打还是该跑,可黑衣人还未出手,倒在地上的男人就已经强撑起身,独自和来人缠斗起来,他表情十分痛苦,可身手仍然称得上敏捷,黑衣人杀气冲天,男子却能他的杀招一一挡住,又决然出手,将其扑杀。   一阵打斗过后,黑衣人的胸口已被一支箭贯穿,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衫,身上的猩红正在一圈一圈扩大,脸上还是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身体已经倒在了地上。   而另一边也好不到哪里去,男子手中的刀已经变成了断刃,因为极度的疼痛,他连呼吸都带上了颤抖,岑琬远远看着他,起初也有些害怕和慌乱,可时间长了,非但不觉得这人可怖,反而开始觉得他有些可怜。   阿涉轻手轻脚地走近,大着胆子凑近看了一眼,结结巴巴,半天才说出完整的一句话。   “这个人的模样,就和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差不多。”   这个男人身材高大,脸上和身上都有刀伤,只是右手的手指断了一根,他双手手指修长,相比之下,断了的小指十分突兀。   阿涉打量半天,突然来了一句:“仔细看看,这个人长得还挺俊。”   岑琬无语,这人脸上满是血污,而且还在重伤之后面露痛苦,身上脸上的伤痕也跟着他的抽搐变得更扭曲了。不知道阿涉从哪看出来的,不过转念想想,他小小年纪,没被吓坏也算好事了。   “最好把他换个地方,万一他的仇家再来寻仇,这家伙已经昏过去了,只有等死的份。”   “你想带他到哪去啊?”   阿涉认认真真地皱起眉细想,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哪里有安全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芸娘已经站在门口,“还能怎么办,带回咱们家。”   阿涉又惊又喜,连连道谢。   芸娘走过来拍了拍他的头,就把阿涉拉到一边。她蹲下身去翻找那杀手身上的东西,却翻到了一块衙门的令牌。   芸娘为人确实十分慷慨大度,如果遇见战争中流离失所的人,或者是乞讨的乞丐,她都会尽可能去帮助。   可她说什么也不许阿涉今晚再掺和这件事,说要处理破庙里的死人,清理血迹,岑琬只能独自把他带回家,这个人已经完全昏迷过去了,她扶着一个成年男子,原本不长的路变得格外漫长,身边不时有浓烈血腥味传来,他呼吸微弱,岑琬一直扶着他走,有时甚至怀疑自己身边的人是死是活。   等到岑琬好不容易将那个男人带回屋里放下,感觉手脚都已经脱力。   他脸上好几条刀疤划痕,有几条已经结痂,但大部分都还在流血。   她先是翻看那个人的眼睛,又拉过他的手腕,一番检查过后,发觉他脉搏快得异常,体温也是忽冷忽热的。口中喃喃,显然已经开始说胡话了。岑琬仔细去听,发现一句也听不懂。   她找了些外伤药,给这人简单处理包扎之后,又去煮了碗粥,而阿涉自然不会乖乖睡觉,反而偷偷摸摸跑过来,在这个人身上找东西,可他翻了半天,发现此人身无长物,除了一个古怪的环形坠子之外,再无其他。   阿涉不死心,又找了一遍,结果一无所获。   看来那坠子就是唯一的收获了,他摸着那块玉看,这玉的触手温润,中原少见,样式有些古怪,看起来挺金贵的。   他正要往自己兜里收,手中的坠子就被岑琬一把抢了过去。   “不要动别人东西。”   阿涉瘪着嘴:“别这么小气,就算是传家宝,看起来这么新,肯定没传几代,估计不值钱的,借我玩几天怎么了?”   岑琬没理他,从身上掏出一个白色小瓶子,阿涉没了坠子,目光瞬间又被这瓶子吸引过来。   “这是什么?”   岑琬将瓶子晃了晃,里面膏状的药才能倒出来:“这个啊,是一个神医给我的稀世灵药,叫玉露膏。里面有灵芝,雪莲,千年芝草,还有百余种翻山越岭都难得一见的奇花异草,和着清明白露的露水,除了能治脸上的疤痕,说不定还能延年益寿。”   阿涉看着眼红,“你也太大方了吧,这个用剩下的能不能给我啊?”   “你的脸又没受伤,年纪轻轻,想活多少岁?”   岑琬给他上完药,就去把粥盛了出来,阿涉之后没再说话,本以为他总算安生了,没想到这小子趁她不注意,把白玉瓶和坠子全都偷走了。   这孩子大毛病没有,小毛病还真不少,见到别人的好东西就想要,毫不遮掩,难怪芸娘头疼。   岑琬也懒得管他,任凭阿涉每天拿着这两样东西在她面前显摆,那个男人昏迷了两天,呼吸都断断续续,不知道会不会醒过来了。岑琬在一旁照顾他,却觉得这人越看越眼熟。   他脸上有一条不算短的伤疤,可这条划痕却和他那把断刃原来的样子十分吻合,像是自己划的,左右无人,岑琬试探着开口叫了一声:   “云曜?”   昏迷不醒的人眼皮轻轻动了动,又过了不知多久,午后的天色渐渐阴沉下来。 第48章 行踪2   屋子里很闷,打开窗户向外看,天空已经变成了蜡黄色,可以看到云层压得很低,直压得人透不过气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有大雨落下,本来就黑的天空如被墨汁浸透,午时刚过,天色已经如同午夜。   男子缓缓睁开了眼,起初眼中一片空洞茫然,缓了一会儿,开始变得警戒。   “我在何处,你是谁?”男子双拳紧握,去找他的刀,那刀就放在不远的地方,虽然折断了,但仍然是可以伤人的利器。   岑琬重新捡回掉在地上的刀,递到他手里,这人才停止了发抖,渐渐冷静下来。   在外面玩的阿涉也回到家,见他醒了,也觉得新奇,却觉得这人莫名有些压迫感,不敢接近。   男子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中把玩的玉坠,他不怒自威,阿涉吓得连忙把玉坠还回去,顺带把从岑琬这边抢的白玉瓶和一并交过来了。   雨一直下到晚上,那个男人的双眼像是鹰隼一般锐利,不时观察着这屋里的动向,虽然还是不说话,但也不再像之前那么战战兢兢,也能吃下些东西。   他沉默寡言,阿涉大着胆子在他身边绕来绕去,试图说些有趣事引起他的注意,可渐渐发现说什么都没有反应。   或许孩子可以令人降低警惕,他对阿涉倒没什么戒心,对照顾他几日的岑琬也还好,反而对芸娘十分戒备,有一天晚上,岑琬甚至看见他手中紧握着着一把刀,在芸娘收拾厨房的时候,无声无息站在门后,杀意昭然。   没想到即便是救过他命的恩人,他动起手来也是毫不留情,岑琬被吓到,不知道从何来的勇气,直接上前把他拉到院子里。   “芸娘确实不是什么坏人,你不要恩将仇报。”   男人静静看着她,未发一语。   “我原本和你一样,也怀疑她是不是别有居心,可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对我一直很好。”   岑琬断断续续解释,说着她住在这里的事,说到后来也没了话说,好在对面的人已经渐渐放松下来,应是听进去了。   “云曜……你是云曜吗?”   对面的人听到这两个字,原本放松的手,又变成了和初见时一样的戒备。   “你别误会,云荻……是你妹妹对吧?”   云曜目光冰冷:“你如何知道这些,是她告诉你的?”   “我自己查的,你的坠子和她一样,这图腾属于乌渝国王室。”   云曜冷笑:“中原人果然狡猾,你早知道她是公主,可云荻还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还把真实名姓告诉别人”   “我也是后来才想明白的。不会说话,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岑琬想到他云荻的兄长,也不怕了。“她到处找你,找了好久。”   云曜仔细听着,还是将信将疑的样子。   岑琬把关于云荻的所有事都告诉他,直到说得口干舌燥,这才感觉云曜真的信了她说的话,面色缓和下来。   “你也帮了云荻许多,我们欠你太多人情了。”   云曜回头看了一眼灯火昏暗的茅草屋,示意岑琬跟他走远些,他才迟疑着开了口:“你既然特意查过,应当知晓元赫此人。我抢了一个富商的钱,后来故意被捕快抓住。”   岑琬这才恍然大悟,当初和云荻找人的时候,她也想过无数可能,唯独没想到故意被抓住的,躲在监狱里,难怪各种渠道都查不到他的下落   “本来想多在狱中多留些时日,又不能被关太久,我特意查过律法条文,算过时间,本以为万事俱备。可千算万算,没想到碰上太子大婚,大赦天下放了出来 ”   “我虽然是乌渝国的王子,可遇到奸人篡位,也无计可施。活得见不得光,只觉得我都不是我了。”   说到太子大婚,岑琬也被牵扯到往日记忆,此时此刻反而换成她不说话了。   见岑琬没有反应,云曜转头看向她:“那天……我好像听阿涉说你也进过大狱,是因为什么事?”   云曜的语气有些犹豫,尽管他们相识不久,说的话也不过寥寥几句,但观察云曜的谈吐举止,看得出他是个十分谨慎,喜怒和心思都不形于色的人,但此时此刻他的疑惑却清晰地浮在脸上。   他似乎觉得有些冒犯,又接了一句:“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感觉你像是达官贵人的女儿,不该惹上这些事。”   岑琬看了他一眼,对于那段日子,她一直试着不去想,也不想多谈。   “你如果觉得没办法理解,就想想你自己,你是乌渝国的王子,世上没几个人比这样的身份更尊贵,可就连你都无奈之下都做起了这种勾当,你可以进去,为什么我不可以?”   云曜叹了口气,语气也温和了许多:“岑姑娘,我在中原没有朋友,事到如今,如果还有一个人可以帮我,那个人只可能是你了。”   王侯权贵之家利益勾连,就算自家倒台,也一定认识其他的势力,岑琬突然站起来,“你如果想找达官贵人帮你的忙,那你找我可就找错人了。以前或许可以,现在我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我也不想再卷到别人的阴谋算计里。”   她想到往事心情激动,几乎是对云曜嚷着说话,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突然止住,“抱歉,我……需要好好想一想。”   云曜维持着冷静,点头:“我明白。也希望你知道,这件事情并非我一人受益,我不喜欢欠人情,等我夺回王位,一定会报答你,我可以给你无数的金银财宝,如果你有仇人,我会亲手把他送到你面前任你处置,这样不是更痛快吗,可你在逃避什么?”   岑琬陷入沉默。   人们都说山中不知岁月,避世而居,本是悠闲自得的惬意,岑琬在养伤的时间,却是刻意不算日子,每一天都是得过且过,她很清楚,很多事不是逃避不去想就可以让自己解脱的,奈何世上的许多事都是知易行难。   “也许……我是在逃避我自己,外面战火连天,很多事都要从长计议,也需要等待时机。”   一棵树后出现了细微的脚步声,云曜十分警觉,立即看了过去,岑琬也跟着看向那棵树,随即了然。   “阿涉,出来。”   树后的人本想跑走,却莫名有些心虚,纠结了半天,还是不情不愿地走了出来。   “那天偷看不算,现在又学会偷听了。”   阿涉回过神来,一脸不服:“我要是不偷看,还救不了人呢。”他又觉得有些冤枉,“再说了,你们说话那么小声,听不听没什么差别,我尤其听不懂你的话。”   阿涉说完就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岑琬没有接话,反而是云曜先开了口:   “说起来,我好像还未正式向你,还有夫人道过谢。”   云曜这几天一直对他爱搭不理,突然这样一上来就谢,阿涉一时还真有些不习惯:“不用客气,我娘刚回家,我这就跟她说去。”   云曜点了个头,就跟着他一路往家走了。   芸娘为人处世一向妥帖,言行亲切,不管他们是否各怀心思,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团和气。   等到云曜该说的话都说完了,阿涉就拉着他到一边说话去了,岑琬也不知道芸娘是否察觉:“他和那些杀手纠缠不清,你不害怕?”   芸娘笑着摇头,似乎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然不会,我实话告诉你,在阎婴身边,见多了不三不四的人,这小兄弟和他们不一样。这个世道,好人被抓入狱根本不新鲜,反而该进去的个个逍遥法外,过得比谁都自在。”   她看着云曜的背影,喃喃道:“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如果只看表面,他即便是落难了也自有气派,像一个没落贵族。” 第49章 边城   冬去春来,又是一年。   可不管春天来得早或晚,都不会为莘州带来多少温暖,山间的雪即便融化也会很快再次结冻,只是在山的边缘露出一些绿草和黄色的枯草,之后又被一场下了一夜的雪盖住,漫长的寒冷没有尽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太过苍凉,每当日出或者日落的时候,太阳会爬上最高处的雪峰,光华映照山河,那种壮美,反而瑰丽莫名,世间少有可比。   荀致独立院中,手中的茶氤氲着热气,或许是天道酬勤,让他养活了一株梅花,热气润湿了花瓣,为这明丽多添了几分迷蒙。   只可惜时移世易,今年看花伴,已非去年人。   记得刚来的时候,这里的道路大多残破不堪,非常难走,许多有河流的地方,桥走到一半就断了。   莘州国土狭小,资源贫乏,连粮食都难活。不过等到他真正去各家各户查探,时间久了,也摸出些规律。   气候地理不同,适合生长的作物也不一样。史书记载的灵州原本胡汉杂居,有许多羌戎之俗,不过后来也受汉俗同化,引水种稻,植桑养蚕,栽杨插柳,培李种桃,变成了后来的塞北江南。   荀致同样的方法,辛苦过后,纵然不甚精美,但也有模有样了。   天气渐暖,冰面已经可以通行,人们提着货物来来往往。   莘州的农牧和建设一团糟,有些古迹反而保存完好,在东北角就有一处规模巨大的石窟群,佛像雕刻巧夺天工,姿态各异,看起来栩栩如生。经书佛典也相当完整,还有一座巨大的通天塔,规模之大,像是绕不到头。   世间好语佛说尽,天下明山僧占多。这出石窟好像也真有神明庇佑,在莘州这样的不毛之地,也有草木的蓬勃生机,春日繁花,秋日遍地落叶,为数不多的几个僧人也很勤勉,清晨傍晚的钟声从不落下。   “望之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我问了几个人,说是你朝这里来了,石窟那么大,也没想着就能撞上,没想到我这一走就碰上你了。”   “那可真是有缘。”荀致笑问道:“莘王找我有事?”   “也没什么大事,想找人喝酒……”符稷话一出口才觉得不合时宜,佛寺里不好说这样的话,好在没人听见,荀致看起来也有些心事,于是他又改口道:“你是来拜佛的吗?”   荀致摇头:“其实我一直不信神佛。从前一直都觉得神明皆是虚幻,祈祷无用。后来去了些道观佛寺,反而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就算不祈祷,在这里走走似乎也可以让心中安定许多,或许冥冥中真的自由主宰。”   符稷看看佛像,上了一柱香,“谁又不是呢,若神明有知,为何总是捉弄世人。我年岁渐长,好像比年轻时候更脆弱。这种日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一切……但求心安吧。”   红日西沉,染红了一片五色云彩,落入山峦后。   高大城门在风中矗立,云荻孤身策马而行,一路奔波,路过大漠风沙吹拂的胡杨,经过水草丰美的牧场,总算到了乌渝国境内。   这一路奔波辛苦,风炽烈而干燥,路两旁的黄沙岩石也偶尔也会跟着移动,不时有热浪向行人靠近。不过云荻显然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熟悉,恶劣天气也阻挡不了她的脚步,马不停蹄地在塞外劲风之中策马驰骋。   商人们一手拿着秤和秤锤,正在和客人讨价还价,另一边是许多处木雕泥塑的摊位,排列整齐的摆在地上,伎乐舞蹈,杂技表演,无奇不有。   路上的行人有些头上顶着罐子,有些手中抱着筐,街上卖的大多是蔬果和兽皮、香料之类的东西,有的人在路边坐下歇脚,看起来一切如常,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但也算得上喧嚣热闹。叫卖声阵阵。   云荻不多做流连,径直进了王城。她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太后。父母离世,长兄失踪,这位前朝来的和亲公主,竟是她唯一信得过的人了。   乌渝一部逐水草而居,大帐林立,唯有一方修建了一座颇具汉家之风的宫殿,虽然有些不论不类,但丝毫不影响它的庄严肃穆。   她走到门口,却发现太后正在会客,而在大门的另一边等待的,正是元赫的手下,大殿内十分安静,只能远远听见两个人交谈的声音。   太后崇尚简朴,宫殿不算华美,但自有威严,令人肃然起敬。四周如乌黑如墨的颜色,给人一种无形的巨大压迫力。   王座上的老妇人坐在离火盆很近的地方,眯着眼睛,又稍微偏着头,似乎很费力地听着下首的人说话。   元赫本是滔滔不绝说了很多,可看到太后昏昏沉沉的模样,也没了说话的欲望,没过多久就告辞离开了,见元赫已经走远,云荻这才放心进了大殿。   大厅空旷,午后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光辉耀眼。   太后眯着眼,看着那个从门口跑来的身影,问道:“是云荻回来了吗?”   云荻应了一声,转眼已经到了太后身边,可当她凑近细看,发现姬太后已是白发苍苍,眼底蒙着一层雾气,皱纹如深浅不一的沟壑刻在她脸上,想不到出门一趟再回来,她就老了这么多。   云荻心中一酸,跪在太后身旁:“云荻没用,这次出去还是没打听到王兄的下落。”   太后沉默良久,终是微不可闻地轻叹一声,声音极轻,在她身旁听来却觉得那叹息无比疲惫,甚至有些绝望了。   “你已经尽力了,无需自责。” 太后拍了拍云荻的手,将她扶起来。说罢便指向着面前桌上的几个匣子,正是元赫刚刚送来的东海明珠和玉石翡翠。   “到了这个岁数,不知道哪一天就先行一步,去侍奉先王了,留着这些实在没有必要,你既然来了就拿去吧。”   云荻只淡淡扫了一眼,就不再多看,小声说道:“我可不喜欢那家伙送的东西。”   “收下吧,要是不喜欢,还可以找人换作别的东西,你也快该嫁人了。时间飞快,看着你们一个个长大成人,终于觉得自己老了。”   云荻不服气地撇嘴:“可我觉得自己还没长大呢,您也没有多老,可不要说这种事情。”   太后慈爱笑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心高气傲,不愿下嫁臣下,所以远嫁到了乌渝国,那个时候,根本没见过乌渝的国王,不像你和石烈,从小一起长大,还是很好的朋友,情分非比寻常,对了,这次回来你们可见过了?”   石烈与她自然再熟悉不过,云荻有时也不想这么熟悉,如果幼时熟悉,长大分别,至少想起他时,还是那个会吹羌笛,把打来猎物送给她的傻小子,而不是在现在这样,再也不是她喜欢的模样了。   云荻垂眸,低声道:“那家伙有什么好说的,别提他了,我早就不在乎了,天下之大,总有人强他百倍。”   姬太后略有些意外,却也没有多问,也不知是因为没有心思,还是没有力气了。她目光散漫,回过神之后又伸手到柜子里翻找着什么东西,云荻一头雾水,想要帮她,可是既看不出来她在找什么,问话也得不到回应,只好耐心坐着,静静等待。   过了许久,那只苍老的手才缓慢拿出一卷羊皮卷,轻轻放到元赫送来的那盒珠串下面。   “这是先王留下的遗诏,元赫当面问过几次,趁我不在,也派人搜查过许多次,我一直随身携带,最近身边的下人都被换过,我不放心,还是由你保管吧。这样带出去,他才不会多想。”   云荻郑重接过太后递过来的盒子,又想到下落不明的兄长,便觉得手上的东西又千斤重,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又强颜欢笑和太后说了会儿话,可太后早已没什么精神,没说几句就昏昏欲睡,云荻便捧着盒子告辞离开了。   从太后处出来,云荻还是没有回自己的大帐,而是又向远处走了一段路,爬上了一个小山坡,默默靠在树旁坐了下来。   故国的晴日一切如旧,天高气清,安静开阔,寥寥几朵白云在微风中变幻形状,有时还可看见天空的雁阵和地上迁徙的牛羊。   她时而想到小时候的事情,时而又回想在中原一路的见闻,遇到的人和事,心情高低起伏,说不清是苦是甜,如此一阵之后,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无论如何,她原本有些紧张沉重的心情在此刻也已经放松下来。   远眺那西沉的落日,光芒已经趋于柔和,不似白日时耀眼,慢慢变得暖而柔和,云荻被光辉包裹,疲惫也席卷而来,她凝望许久,渐渐靠在树边睡着了。 第50章 乌渝   过了很久,仿佛一脚踩空,云荻身子一颤,骤然从梦中惊醒,周围已是漆黑一片,只有天上一轮弯月散发微光,这一觉醒来腰酸背痛,手脚也冻得冰凉。   这里昼夜温差很大,已经变得很冷,裹挟着风沙的风吹在脸上,云荻感觉自己的皮肤干燥,手背也开始干裂起皮。   如果换作过去,她可不会这样,云荻叹了口气,离开了几个月,对自己家乡的风都已经不习惯了。   她清醒过来之后就急忙打开木盒,翻开珠串,好在那卷秘旨还安然躺在原处,云荻向手心哈了口气,发现并没有让她暖和多少,略微活动筋骨,就赶忙拿起身边的木盒,快步向家跑去。   她的侍女玉伽早就站在大帐前,总算等到被冻得浑身发抖的公主狼狈归家。   玉伽给她准备了羊奶和胡饼,将烤熟的炙羊肉撒上胡椒,云荻吃饱喝足之后,从包裹里拿来了一些离开长安时买来的香料,吩咐玉伽点上,静坐着若有所思许久,又开始翻起来太后给她的珠宝,她拿起一颗夜明珠捧在手心,吹灭了几盏灯,一会儿在火光下看,一会儿又放到暗处,光芒流转变化,这珠子在亮处更加耀眼,在暗处则变得柔和,如日月之光集于一身,实在是件难得的珍品。   等她玩够了,才心满意足地将明珠放回原处,“元赫那个老东西还有几分眼光。今天去看太后,本来还想着她能和我讲讲故事,可看她现在的样子,真让我难过。”   “太后若是有精神和公主说话,公主也不必为了躲人在外挨饿受冻了。”   云荻抬眼,对着玉伽摇头:“我可没有在躲谁,是不小心睡着了。”   玉伽了然:“公主别忘了太后的交代,他们手握兵权,就算是太后和公主,也要敬他几分。”   云荻坐在灯前,双手托腮看着跳动的火焰,喃喃道:“真是奇怪了,当初离开乌渝去长安的时候也没觉得想家,现在却有点想念长安了。”   玉伽道:“公主原来是想让太后讲讲长安的事,可她到此这么多年,学乌渝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估计中原那些早就忘干净了。”   云荻摇头道:“她对故国一直很留恋,怎么会忘。别看她年纪大了有时会糊涂,可在大事上从不含糊,我是真的佩服她。”   她又转过身去翻包袱,从里面拿出一本书,对玉伽笑道:“这是我中原的朋友送我的,是一本诗集,等我把字练好,就可以给他们写信,可以前也没寄过这么远的信,不知道能不能送到。左右无事,不如我现在就练练。”   云荻既然已经发话了,玉伽就给她拿来了纸笔,可云荻写来写去总是不满意,写了几句就把纸揉成一团,扔到了火里。   “公主,这是何必?”   “写的不好。”   她写了又烧,烧了又写,折腾半天,拿来的几张纸已经差不多用完了。   她坐在床前,却莫名觉得非常不舒服,好像身后有一个目光直直盯着她。云荻翻身坐起,果然看见石烈正站在门口,面色阴沉。   “真是阴魂不散。”云荻暗骂一声,又坐直了些,冷声道:“谁让你进来的。”   玉伽也被吓了一跳,手中新取来的纸笔都险些没拿稳。石烈又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他身材魁梧,举止粗鲁,被这样一看,就更害怕了。   云荻摆手,示意玉伽出去,随后她站起来,又走到石烈身边,想想也是,早晚都要见,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一直在外拖延,到底是为了什么。她起初有些烦躁,可真见了面,好像心里又有些愧疚,最后终归还是笑了笑:“找我有事吗?”   “你在躲着我?”旧时的少年已经长得高大健壮,这样站在身前,又是这样瓮声瓮气的说话,莫名有一股压迫感。   “哪有?”这样的人站在身前,惹毛了一定很麻烦,于是云荻好声好气道:“我这一路舟车劳顿,今天才刚回来,只想好好休息,不想见什么人,太后毕竟是长辈,我担心她的身体,这才去看了一眼,除了太后,还有玉伽,我再也没见任何人了。”   “什么味道?”   云荻闻了闻,了然道:“你是说香料吧,我这次出门带回了好多好玩的东西,和我们这里的不太一样。”   空气中除了香料的味道,还有一股烧焦的气味,石烈踢翻了火盆,只见里面一团焦黑,都是写满了字又被扔到火里烧焦的纸张。几乎每一张都有一半的篇幅已经模糊不清,无从辨认。   “那是给中原朋友写的信,你来了也好,陪我一起看看,看看我的汉字写的好不好看,对了,我给你念诗听好不好?”   石烈站在一旁看着她:“你说的话我怎么越来越听不懂了。你说的朋友是什么人,男的女的?你走的时候是说去找你哥哥,现在哥哥没找到,看起来玩得倒是很开心。”他上前一步,直接将云荻的那几本书扔到另一个火盆里,云荻惊呼一声,可是火势已经烧得很旺,不像刚才,甚至来不及抢救,化为灰烬。   “不是喜欢烧吗,我帮你烧。”   云荻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石烈,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本来不想和你吵架,是你招我的。”   “大不了我再给你买新的,我们多久没见,一见面就和我说这些,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   “关你什么事。” 云荻莫名有些心虚,又想起玉伽的话,还是让自己冷静下来。“算了,今天先是我不对,你烧了我的书,我们扯平了,我听说你随元赫出征,一路打到了长安……阿烈,元赫看似忠厚,实则狡诈多端,你根本不是对手。父王在时就知道这个人身为人臣,从来就不本分,你不要受他怂恿。”   而石烈显然听不进去,“将军对我很好,我以前过的日子可没现在这么痛快,从前不过是浑浑噩噩,直到到了战场上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他越说越激动,眼睛里都带上了狂热光芒。   “有时候明明可以不用交战,可你看元赫,对方明明已经投降还不依不饶,得罪人的事还都让你去做,他心里只有自己,绝不会为你考虑,你要为自己想想后路。”   “就算有那么一天我也不会后悔,所以无论你说什么,我绝不会退。”   云荻见他一意孤行,也没了再劝的心思。   石烈道:“我现在前呼后拥,别提多快活。你总当我是小孩子,根本不知道我在战场上什么样子。”说着就伸手去拉她,“你不信就和我一起去看看。”   云荻甩开他的手,“你们那几场不过是趁人之危,梁国出了叛徒,而且守城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酒囊饭袋,能胜不过侥幸而已,不要以为会有下一次。”   “你怎么替别人说话,云荻,你可是乌渝的公主。”石烈双眼通红,又一时找不到反驳她的话,“好,你等着,总有一天会有下一次的。”   石烈说罢,就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云荻想要说什么,张了张嘴,只是看着石烈走远,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出口。 第51章 乌渝2   酒坛堆了一地,石烈却喝不出滋味。他将酒壶放下,紧握腰刀,狠狠插到一边练武的木人上。   元赫过来看他,这个石烈几场恶战下来毫发无损,早先也知他英勇,今天不知怎么了,居然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   石烈还不清醒,好像根本没听见有人来。   元赫走过去蹲下,拍了拍他的肩,“这是怎么了,听说你刚才去看云荻了,怎么样,她可是平安回来了,没有受伤吧?”   石烈许久才回过神来,“她一切都好,只是不知道将心丢到何处了。”他又灌下一口烈酒,“总是说起中原的好处,和这里全然不同,我也听不太懂,中土繁华,干脆就留在中土好了。”   “你觉得中原不好吗?”   石烈醉醺醺的,想了半天才说:“平民家的房子又窄,房梁又低,住着多憋屈,也只有皇宫气派些,他们的人也是矫揉造作,拐弯抹角。”   元赫哈哈一笑,“你也说得有些过分了,世风浮华,生逢乱世只知享乐,苟且偷安也是真的。可这一战下来,也是有些不错的年轻人。阿荻也没错,再说了,太后也是中原人,你难道觉得太后不好吗?”   “当然不是。”石烈将酒坛放下,“将军还替她说话,只怕有人不领情。”   元烈大笑道 “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心胸开阔,何必在这上面计较。阿荻性子刚强,更要徐徐图之,不要硬来。否则只会让她理你越来越远。”元烈顿了一下,看着他,你就想过没换一种方法。”   石烈一脸茫然,等着元赫继续。   “云荻从小喜欢纵横天地,所向披靡的勇士和英雄。将她念念不忘的那几座城打下来,送到她面前。我看重你,日后想让你接我的班,坐这大将军的位置,可不要让我失望。”   石烈本就喝了酒,有些醉意,刚刚又和云荻吵架,胸中正有一股闷气无处消散,听到这样的话,顿时热血翻涌,想也不想就应了下来抱拳道:“定不负将军所望。”   “好,好。”元烈欣慰点头,过了一会儿,又有意无意问了一句:“听说她今天去看过太后?”   “太后好像把将军送的礼物给了阿荻。”   元烈点头:“是啊,太后这一辈子享尽了荣华富贵,到了这个岁数,送的那些奇珍想来也入不了她的眼了,剩下的日子也就是疼爱儿孙了。”他又试探道:“太后有没有说别的事 ”   石烈摇头:“我和她没说几句就吵起来了,不知道太后那边如何。”   “有机会还是好好聊聊,该道歉就道歉,听我的,男人要心胸开阔。”   石烈想了想,还是摇头,闷声道:“我在她眼里是个粗人武夫,说话不中听,万一再惹恼了她更是麻烦,算了,这丫头正心烦 不去自讨没趣了。”   元赫还想再劝他,就有人来报信,说一伙动乱的马贼在檀凤岭作乱,抢掠财物,石烈一听就来了精神,自请上阵去镇压。   他摇摇晃晃,嘴里念叨着要如何如何将他们收拾干净。   他醉成这样,元赫自然不能让他去。   “不过一群杂兵而已,檀凤岭的地势易守难攻,完全不足为患。不急于一时,也不必你亲自出马。”   元赫嘴上劝着石烈,心头也计较起来,这些马贼和土匪散落各处,行动的时间和地点毫无章法,要出兵作战,有这些人横在中间,终是不小的麻烦。它本来觉得自己兵多将广,可这些麻烦一多,自己手上的将士也显得有些不够用了。   云曜曾经的旧部残兵动作频频,在无人管辖或是松懈的地方,频繁出现小规模的战乱。这种事情不大不小,却经不起常年累月无谓的消耗。   日暮时分,云荻在逐日城中独自漫步,影子被落日拉得很长,她登上城墙,渐渐听到有马蹄声浩浩荡荡从远方传来,越来越近,士兵进城后便开始清点劫掠来的战利品,除了财宝粮草,还有被劫掠而来的俘虏和女人。   逐日城终日饮酒欢庆,震耳欲聋的庆贺声盖住了哭声,她起初只想躲得远远的,可近日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几乎已经习惯了这些声音。   太后死后,元赫大权在握,再无顾虑,登上王座,生杀予夺都在他的一念之间,而跟在他身边的石烈在一路征战之后,名声越来越大,也顺理成章地得到了人人艳羡的无边富贵。   石烈坐拥无数财宝和美人,已经不会再看她一眼,云荻仍然住在在父亲留下的王城之中,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昔日太后所住的地方,也已经有了新主人,在重新修整之后,变得富丽堂皇,甚至在门口开凿出了一方水池,种上了几株鲜花,从中原抢来的那位美人正坐在池边。   云荻还记得江妙徽刚来乌渝时的大排场,元赫从前对他的夫人也没什么特别的,就算重视和敬重,是因为身份尊贵,在别人面前做做样子,想到江妙徽不管在何处都是同样尊贵,总有人对她死心塌地,不禁感叹,真是同人不同命。   她身旁站着两个孩子,一个转动着乌溜溜的眼珠,伸出幼嫩的小手去摘枝丫上的花,另一个趴在水池边看着一池锦鲤。   幼子淘气多动,和身边的妹妹打闹起来,元赫的一双儿女在地上揉成一团,咯咯直笑,江妙徽不时拿丝帕给他擦汗,甚是和乐。孩子们年幼可爱,或许是有缘分,对江妙徽也很是依赖,可云荻一想到他们的父亲,就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她转身欲走,就听见背后有人叫她。   “云荻公主?”   云荻脚步一顿,循声回头,问道:“找我有事吗?”   江妙徽轻声嘱咐那两个孩子几句,便缓步走过来,“只是想着你我都无依无靠,也算同病相怜,想打个招呼。可是公主好像不太喜欢我,我是自讨没趣了。不过也对,说起来我是梁国先太子的未亡人,如今丧期还没结束,我反倒整天浓妆艳饰,连样子都懒得做,就急着依附乌渝国,名不正言不顺的,更不必说忠贞不渝了。”   她面露鄙夷,声音仍是自始至终的平和淡然:“可是你要知道,人自出生那天起,很多事情都是没有选择的。就像那些被抓来的奴隶,被许多人视为低贱,他们也只能接受,不是吗?”   云荻其实对江妙徽的印象很模糊,只是远远见过一眼,其余的大多是从别人口中听说,她好像比初来逐日城的时候还要消瘦,不施粉黛,更显得没有精神。   听说她一直在养病,她对江妙徽不甚了解,却莫名感觉她心情十分抑郁,除了去国怀乡的忧思之外,在那双虚无的眼中,好像埋藏着很多悲伤失望的复杂情绪,光是看着就觉得难以承受,这样的心病,大概很难治好了。   云荻心中微动,也忍不住问道:“孤身到异国他乡,可能再也回不去,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起初来的时候很害怕,一个人都不认识,看着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后来就渐渐麻木,我这样落难失节,形同被驱逐,也没有什么来日可以期待。现在,已经怎么样都无所谓。”   她眼中一片空寂虚无,强撑着笑了笑,“公主若是闲来无事,可以去我那里听琴。”   云荻先前也隐约从她住的方向隐约听到些琴声,也曾无意间见过一次,好像是她从中原带来的,那声音沉静悦耳,很多人都很喜欢,包括那两个小孩,总是围着她咿咿呀呀说个不停,可她听着却总是感觉到伤心难过,明明也没干什么,好像能从中感觉到很多莫名的痛苦,让她想到很多伤心事,竟是无法承受。   云荻有些颓丧:“我的兄长至今仍然下落不明,我没有心情。”   江妙徽也不勉强,略一点头:“乌渝国不可无主,若有机会,我也会帮公主打听。”   云荻身体一僵,就算说了几句好话,她也绝不会相信和元赫有关系的女人会这么好心,她心里冷笑,又对江妙徽道:   “你知不知道,自从有了你,元将军从前的夫人舒翊就被气得跑回奚川部了,以她的性子,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多谢公主提醒,我记下了。”江妙徽依然神态从容,举止得体,明明没有任何家族倚仗,对元赫也不上心,在这里这么久了,那些风言风语云荻听着都心烦,可在江妙徽这里却丝毫不损她的气派,云荻看着都有点佩服了。   她心里感叹,这样的家世容貌,大概从小到大没少遭人嫉恨,江妙徽大概已经习惯了。   她的目光无意间扫到一边的水池,忽然发现那水的颜色不同寻常,呈现交杂的三种颜色,水波在从深到浅的色彩之间层层流动,在光线照耀之下,从蓝到黄,形成一片渐变的颜色,而池底的岩石形状各异,流光溢彩,云荻看着既惊奇又新鲜,脱口问道:“那是怎么做到的?”   江妙徽看了云荻一眼,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解释道:“我当初大婚的地方,门口也有这样一座池子,还挺喜欢的,所以就依样画葫芦。我曾问过那人,他去过很多地方,曾在南疆一带见过一座这样的湖泊,查访许久,才知道是因为湖底有许多矿石。”   云荻忽然问了一句:“是不是荀公子建的那座明月坞?”   江妙徽似乎有些惊讶:“你知道他?”不过这种惊讶很快就消失了,“是了,我怎么忘了,公主去过中原的。”她长舒一口气:“凤凰楼,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有了凤求凰就会有白头吟,可当初我也没想太多,认为自己和她们不一样,绝对不会有新声代故的那一天。可现在看来,哪里有什么不一样的。” 第52章 心结   江妙徽话一说完,就变得有些颓丧,云荻也不再说话,她站在这里奇奇怪怪的,举止更加不自然了。   不过很快,元赫就走了过来,看到云荻还颇为惊讶:“云荻也在啊,我们要为新攻下几城,正要开宴为将士们庆功,你也一同去吧。”   云荻对此毫无兴趣:“哥哥还没找回来,我没有心情。”   自从云曜下落不明,云荻每次推脱都是用一样的借口,很多人都早已习惯,可她不曾想过,元赫每次听到这个名字,心里比谁都要不舒服,尤其是现在,他眼中有凶光闪烁,不过很快就收敛起来,仍是笑着和云荻说话:   “最近怎么不见你和石烈在一起,谁都知道你们两个是天生一对,自小形影不离,怎么现在两个人和不认识似的,远远看见了就躲着走,碰面也不说话。这样的时候不要互生嫌隙,让外人趁虚而入。”   云荻听着尴尬,又听他越说越过火,又羞又气:“年幼不懂事,将军何必三番两次拿出来说。”自从石烈投入元赫麾下之后,她便愈发看不惯石烈的行径,只不过顾及些幼时情分才没有表现出来,如此下去,只怕他们残存的旧日情谊也要消磨殆尽了。   元赫又对江妙徽道:“云荻从小备受宠爱,任性惯了,不体察别人的心情,如果得罪了你,不要在意。”   江妙徽听着,又看了一眼云荻,摇头笑道:“哪里,公主懂事知礼,我很喜欢她。”   她话一说完,那两个孩子跌跌撞撞地朝父亲跑过来,元赫把他们拉过来,一个坐在肩头,一个抱在怀里,朝着宴会的方向去了。   云荻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却隐隐察觉不对,犹豫来一瞬,还是喊了出来:“等等。”   元赫闻声转头,又听云荻继续道:“你们去哪?”   元赫似乎觉得理所当然:“公主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对王庭比谁都熟悉,怎么会不知道我要去哪?”   云荻攥紧了拳,那里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是只属于父王的地方,在她心中地位神圣不容侵犯,更是不允许其他人随意靠近。   “那你也应该知道,我不喜欢在那里看到任何王族之外的人。”   元赫的脸色阴沉下来:“我如果执意要去呢?”   四周的武士察觉气氛不对,立刻赶了过来,操戈执剑,很快就把云荻包围。   云荻气愤地看着周围,狠狠道:“我只恨自己是女儿身,否则也不会让你钻了空子。你早就开始窥探乌渝国政,还千方百计的阻拦我寻找王兄,如今趁虚而入,你愧对历代先王,不怕遭报应吗?”   元赫冷笑:“成王败寇,公主也不要把自己说得太高尚,如果你不是女人,就会和你的好哥哥争位了。我已经没有耐心哄孩子,也不想看兄妹情深。”   他见云荻眼神愤恨,也不想再听她说什么,只是挥挥手,吩咐士兵把她押下去。   江妙徽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只是在旁边默默看着,后来跟着元赫去了王庭赴宴,她坐在元赫身边,却能明显感觉到身边人的心情并不好,即使他表面上在笑,心里也不好过,只是不停灌酒,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元赫将酒杯重重放下,忽道:“你说真的有人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吗?”   元赫如今大权在握,已经行使着帝王的权力,离称王只差一步,事到如今最让他放不下的,只有那位下落不明的云曜王子了。   江妙徽道:“都这么多年了,如果一直都找不到,只可能是死了。”   “是啊,云曜死了最好,可是我一日见不到他的尸首,就无法安心。时至今日,我对公主一如当初,也是为了来日手中多一个筹码,上次让云荻一个人跑出去,真是吓了我一跳,幸好她也一无所获。”   元赫心中似乎仍然很焦虑,他示意江妙徽跟上, “我带你去看一个人。”   江妙徽默默起身,酒宴热闹,人们都已经酣然大醉,并没有人在意他们的离去。   等到走出好一段路,她才发现元赫带她去的是一处戒备森严的牢房,甬道悠长,一片漆黑,好像走不到尽头。   她不知道元赫如此大费周章是为了谁,也不知道这最深处的牢笼里关的是如何恐怖的人,等到终于走到了那里,空气都已经变得有些稀薄,等江妙徽看清之后,心中更是震惊,无数串锁链交织成蛛网一样混乱交缠的形状,而在那中间被锁住的,是一个身材高挑,又十分瘦弱的女人。   她的瘦不同于柔弱,即便远远看着,也能感受到她肌肉的线条和力量感,而此时此刻,她一动不动,好像本就所剩不多的生气也在一点点抽离。   元赫也察觉不对,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察看,果然不出所料,她已经死了。   他好像是终于松了一口气,又像是被突如其来的死亡吓到了,一时无法接受,过了许久,元赫才缓缓说道:   “这是云曜的师父,乌罗,曾是先王最倚重的心腹,别看她是女人,刀法拳法无一不精,耐性超群,不知畏惧,胜过乌渝所有的勇士,更是天生的杀手。我自问身经百战,受伤无数,也险些死在她的剑下。”   江妙徽走到元赫身边,似乎从他那张从来不会害怕的脸上,看到了一丝转瞬即逝的恐惧。   “更可怕的是,她一身本领,毫无保留都教给了云曜。”他的手紧握成拳,重重捶在牢房的铜墙铁壁上。   “她一定知道什么,就这样死了。”   江妙徽不清楚他们的往事纠缠,看元赫的样子竟不知是喜是忧,他吩咐了人来处理乌罗的后事,然后又顺着来时的路走了出去,出去的速度比进来的要快上不少,等他回到了王庭,才真正认真看起这片土地,他勇武不凡,可一直都是靠武力压制别人,从未亲自治理过。   这里部落众多,派系勾当繁杂,自从他回来之后,很多人都在观望,也分不清是敌是友,是否忠心。   元赫转头看向江妙徽,“我一路打到了大梁皇城,看上去像是赢了,事实上远没有那么简单,我这一路留心观察,其实乌渝和梁国一样,有不少怨女旷夫,善人冤狱。在这样的年代,其实都是一样的民不聊生。我如果坐上王座,以后会是是个好皇帝吗?”   江妙徽神情淡漠,许久才道:“我不知道。这与好坏无关,帝王二字,又岂是几句话可以轻易说清的。更何况妾身不过一介深宫妇人,我……从来没有什么辅佐帝王成就大业的壮志豪情。”   她说完这话,就缄默不言。   元赫眼见江妙徽面露愁态,含颦不语,突然有些茫然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江妙徽自从来了乌渝,元赫就没见过她真心开心的样子,似乎性情也沉默寡言,如果换作别人他早觉得无趣,可偏偏是她,一举一动都能牵动人心。   元赫有些自嘲:“我一介武夫,不会写诗作画,也不知道你都喜欢些什么,我这么大年纪了,那些东西应该也学不会了,反观你,才来多久,这西域诸国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都知道的差不多了。”   江妙徽垂眸:“你要操练士兵,行军打仗,不像我整日面对的不是书本琴棋,就是织机绣屏,我平时也无大事,也没有什么事要做,拿这些东西打发时间,自然学得快。”   她宿疾缠身,来到这里之后更是病情反复,情志不舒,身体也时好时坏,江妙徽将她过去的衣服首饰一直留在身边,虽然不多,但都精心保存着,还有一些陈旧褪色的纸笺,她也小心翼翼收着,元赫已经给了她自己所能给的一切,江妙徽却还是思念往事,对过去念念不忘,他实在想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厌世。   “是不是有人说你的闲话,那些人终日无事可做,只会多嘴多舌,要是再让我听到,就将他们的舌头砍下来。 ”   江妙徽摇头:“哪里有人敢说我,妙徽天生性情便是如此,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其实也是自己庸人自扰。”   “我这里没有那些无聊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尽管自由自在的,想去哪就去哪。”   元赫醉意袭来,乌罗的死又在他脑海中徘徊不去,终是觉得有点头晕,昏昏沉沉的,他躺在床上,不久就呼呼大睡起来。   江妙徽见他已经睡下,也站了起来,在元赫面前总让她觉得心中压抑,此刻想出去吹吹风,她在大帐前停步,凝望原上的皎白月光,在长安时,好像也是这样,在无数个夜晚,她穿着长长曳地的宫装,站在宫门口,独自面对寂然长夜。   她现在是安全的,不用担心野兽袭击,也没有人可以伤到她。可这种平安不过是苟且偷生,国都不在了,何来的家。   她自幼被精心教导,通诗书,懂大义,未免落入敌军手中受辱,在破城那日就该自裁,至少还能保留气节。   好听的话谁都会说,但蝼蚁尚且偷生,江妙徽也曾经拿这些话来安慰自己,可这些说辞的作用,就像吃了很多年的药一样,用的次数越多,效用越弱,等到时间久了,想想便索然寡味,时间一久,已经再也安慰不到她了。   并非所有人都能不计前嫌,唯才是举,褚牧在乌渝人眼中的风评很差,如果说江妙徽还有些身不由己,他则成了首鼠两端 ,反复无常的苟且小人。   江妙徽每次听到这些评价,就感觉像是刀子落在自己身上那样难过。   在长安时还好,可他这一次出卖的是自己的国家,也只有元赫看重他,他才能安然无恙。   她正想着,就在月下看到了萦绕心头的身影,只怕褚牧自己都没意识到,他总是不自觉皱眉。来到乌渝之后才知道,这里各方耳目遍布,其中势力盘根错节,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江妙徽张嘴想要叫他,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褚牧就已经看到了她,他心中会意,走了过来,站到江妙徽面前。   江妙徽也是来到这里后才发觉,褚牧虽然看着她,眼中却根本没有自己,这么多年了,她也不知道那双眼中曾经有过谁。   尽管如此,褚牧脸上仍然微笑着,将一个锦盒递到江妙徽手中,她伸手接过,脸上却没露出一丝一毫的喜色,语气也是淡淡的:   “及笄之后,我就不喜欢过生辰了,一年一年过去,不觉得开心,只觉得自己又老了一岁,在东宫的时候也很担心会变老变丑,来了这里反而和以前不一样。毕竟不等我人老珠黄,他已经老迈不堪了。”   褚牧笑道:“你怎么说这种丧气话,算起来我还虚长你几岁,这个年纪,我才觉得一切刚刚开始。”   江妙徽抬眼看他:“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做错了?”   褚牧面露不屑:“对错很重要吗?自从出生那日起,人们未明世事先知道理,千秋万代之后,哪怕是错的,也都是理所当然无可撼动之理,或者说所谓对错,也都是前人早就制定好的规则。沧海洪流,本身可以抹去很多。比起毁灭重建,将错就错会轻松很多。”   他哼了一声,“你也不必太担心我,萧嘉也不好过,我只是推动者,不是谋划之人。丧权辱国,想杀他的人还少吗。我们现在只管休养生息,时间久了,其余事情会变得不再重要,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谁能给他们带来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我以为你是知道我的。大丈夫生于世间,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绝不能碌碌无名过一生。”   江妙徽将那个锦盒握在手里,凑近了看了看,并没有打开的意思。   褚牧为了避免招人闲话,和她闲聊几句就离开了,江妙徽看着手中的礼物,还没有打开看一眼,就一扬手,将它丢到了路旁熊熊燃烧的烈火之中。   或许是因为时间长了,心境也有些变化,江妙徽之后不知想到了什么,想要重建一座宫殿,元赫也替他寻来各种色彩浓重的颜料,砍伐树木,从抢夺来的财宝,几乎都投入了新宫殿的建设。   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本就不擅土木建造,时间匆忙,加上没有经验,拆了又盖,盖了又拆,反反复复折腾一阵子之后,就有了这些不伦不类的宫殿房屋。   不料江妙徽看过之后并不满意,元赫看着她的表情,试探问了一句:“比不上吗?”   “自然比不上。” 江妙徽冷哼一声:“我还记得在江都时,那些房檐是琉璃玉石,走在竹桥上,能能观飞瀑,听松涛,宫殿处处极尽秀雅,多有秀水环绕,绿树翠竹茂密成荫,在这里没有好看的花和树,连一条小河流也没有。”   营造宫室劳民伤财,牛羊需要牧草,这种种行为损坏草原和水源,上次引水造池子已经引得湖水干涸,全都是为了一个外族女人,族中长老虽不多言,却也一直在观望,怨气日积月累,总有克制不住的时候,可元赫决定的事情,向来无人能够动摇。他们也只敢在嘴上发发牢骚,最多感叹一句,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第53章 归乡   自从在芸娘家住下之后,无论是云曜还是岑琬二人都心怀戒备,之后的日子平静无事,在这样的世道之中倒也难得。躬耕田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云曜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农活和杂务,事事亲力亲为,他这样任劳任怨的样子,一点不像个王子,反而就像一个普通的山村野叟。   云曜把活都干了,岑琬反而常常没什么事做,比起之前休息得很好,可云曜每天虽然做的事情很多,但还是精力充沛,每日四更就起来练武,至少一个时辰才停下。   阿涉也跟着早起看他,站在一边学着云曜的一招一式,虽然也不知道学的对不对,但还是乐此不疲,后来还鼓动他和岑琬两个切磋,不过结果显而易见,就算不切磋,也能看出来云曜更胜一筹,只不过云曜沉默寡言,不太搭理阿涉,岑琬也自然不会应他。   阿涉为此非常苦恼,也不明白云曜对自己爱搭不理,为何有那么多话和岑琬说,他用尽各种办法引云曜注意,常常和他讲些新奇事,包括平日听来的小道消息,云曜看似不在意,其实也会仔细去听,或许是为了展示诚意,不避忌岑琬在场,偶尔心不在焉地问几句。阿涉回答得清清楚楚,正好芸娘也不在场,家底都要交待干净了。   岑琬本以为那些外面的动向与自己无关,也就只是听听罢了,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了最新的战报,那些战亡名单上看到了霍朝的名字,她先是震惊,之后就陷入了良久的沉默,她以为自己会哭,却已经哭不出泪了。   眼看着岑琬好几天没有说话,吃不下睡不着,形容憔悴,芸娘也替她担心。   江南富庶之地,粮草充沛,符稷兵多将广,也不知道霍朝哪里得罪了萧嘉,派他来这种地方,明显就是来送死的。   岑琬不知日子过了多久,只知道她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所见的树叶已经再度变得枯黄,她坐在无人的桥边,静静看水面漂流的枯叶,从清晨一直看到黄昏,反而是云曜打破了寂静,朝她急匆匆走过来。   云曜似是十分震惊:“阿涉是阎婴的儿子?”   岑琬转头看他,只听云曜继续说道:“当年太子大婚大赦天下,从牢里放出来好多人,却并非是全都真正放出去了,而是被齐王收编,替他卖命,”   “尤其是被仇家追杀,或者无家可归的,就是许多不在赦免之列的死刑犯也被他放出来,这些人本已无路可走,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能得到一线生机,做事自然以命相博。我的武道师父就是刺客,如果真要算起来,比起行军打仗,我更长于刺杀追踪,他倒也看重我,那时,我们这些人就在阎婴手下。”   岑琬有些不安: “你知道齐王和阎婴的这些勾当,难道没听说过阮秀,也不知道我吗?”   “我并不知道详情,不过就算有机会知道,也会有意不去听。因为对于这种事,知道的越多,就越下不了手。”云曜伸展自己的右手,露出那节断指:“这是我离开的代价,可他还是不放心,齐王为人反复无常,我早就知道,他说的那些事,就算我都做到了,他也不会放过我的。不过比起元赫,他还是差的远了。我若是落在元赫手中,断手断脚都是轻的。”   他那节手指上的伤口早已愈合,可是看起来仍是触目惊心,岑琬有些不忍看,过了许久,她才似终于下定了决心。   “你上回和我说起的事我答应了,只是你要记自己你说过的话,我要他们给霍朝抵命。”   云曜神色郑重:“只要你信得过我,我愿以乌渝之名起誓,绝不食言。”   等他们回到芸娘家,还未进门,就听到屋内极为热闹。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才知道是长安那边来信了,说是阎婴要接他们母子回去。阎婴如今官运亨通,邻里自然也都明白形势,纷纷前来道贺,都说芸娘有福气。   人们心知肚明,虽然阎婴请原配夫人回去,无外乎就是为了成全一个好名声,但即使是装模作样,也比什么都不做的好,而且这到底是别人家的家事,只要表面上过得去就好,快要到了吃饭的时辰,大家才告辞离开。   芸娘看起来并不高兴,人多的时候勉强笑着,等到邻居们都走了,她的笑容也在一瞬间消失了,只是坐在那里,若有所思。   她早已是精于人情世故的大人,更何况有外人在场,就算心有芥蒂也不会表现得过于明显。可她的儿子阿涉恰恰相反,从刚才到现在,他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耐烦和厌恶的心情,也懒得在别人面前装模作样,早就转头跑到自己房间里,重重关上了房门。   等到来道贺的人们走后,周围骤然陷入安静,芸娘原本在缝补衣物,刚才人们进来,她缝衣服的针插在线团上,静静待在一旁,她看了一眼,现在也没了继续缝的心思。   芸娘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走到阿涉的门前,推门进去。   男孩躺着床上,正用被子蒙着头,一动不动。   芸娘无奈地摇了摇头,上前把他的被子掀开,“别装睡了。”   “烦死了。”阿涉嘟囔一声,就翻过身去,两手捂住耳朵,面对着墙。   芸娘坐在床边,轻轻将他捂住耳朵的手挪开,就听见阿涉小声嘟囔道:“我不想见他。”   “阿涉,你已经长大了,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有不得已,就像来到我们家的那位云大哥,还有你的琬儿姐姐,他们各有本事,多半也都是生于豪门世家,连他们都活得如此辛苦,何况是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呢?”   阿涉微微侧过身,看了芸娘半晌,又坐起来:“娘,你也不想回去找他,对不对?”   芸娘轻声道:“我也没有办法,现在兵荒马乱的,能去哪里,你我如何过活?现在的情况,没有办法按你的心思随心所欲,或许有一天,等你真的长成独当一面的大人了,就可以带我走了。”   她摸摸阿涉的头:“你不用担心,也不用害怕,我也没有勉强你非要对他有什么情分,只不过是拿回属于你的东西罢了。”   等芸娘离开后,阿涉想了很久,等到他想通了,就默默收拾起行李来了。   这里的房子尽管简陋,好在可以遮风避雨,芸娘本来想着就算自己不在这里,可以留给他们住,还没等芸娘把话说出口,云曜也来告别了。   那天晚上的晚饭吃的丰盛,却没有什么人说话,之后便是各自收拾,准备离开。   到了深夜,阿涉独自躺在床上,却觉得难以入眠。于是他干脆直接推门出去,在草地上席地而卧,仰望着天上星辰。   他这一去大概不会回来了,这里是他的家乡,可阿涉却一直觉得这里没有什么留恋的,芸娘也不喜欢,她总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识文知礼,而这里的人举止粗野,言谈浅薄,完全和她的预想背道而驰。芸娘自己要做良母,也该为这孩子的将来打算。   阿涉看着天空,此时是寂静深夜,大概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心里也多出了很多白天没有的想法,他不需要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只需要诚实面对自己的内心,阿涉不得不承认,他开始舍不得这里了。   无论是什么地方,时间长了总会有感情,就算曾经有些事情让自己不那么愉快,最后留下的也都是美好的部分,这样一走,再看不见这里的日升月落,听不到鸟儿振翅飞走的声音,也不能去渡口看往来的行船,阿涉一向没心没肺,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种伤感乡愁的情绪。   他忽然听见身后有动静,回头一看,岑琬刚推门出来,站在身后看他,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总是睡不安稳,每到半夜就会醒来,之后就再也睡不着。   只是没想到今天阿涉也在这里,这孩子一看到她好像十分惊喜,直接坐了起来,朝她招手:“你也睡不着吗?正好,我今天应该也睡不成了,不如我们聊聊天。”   阿涉起初还兴致勃勃,不过随后像是想到什么,也没了精神。   “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听你说的时候我也很羡慕,可是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岑琬看到他的模样,反而想起她当年离开江都时的心情,当初自己满心期待,现在想想,简直比阿涉还要没心没肺。   后来真的到了那里,长安城朝歌夜弦,有的是赏心乐事,也确实没让她失望。   “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其实想得太多也没什么用,你年纪还这么小,以后日子还长,总不能靠回忆往事过这一生。”她这样说出来,不知道阿涉听进去没有,反而像是自己被自己劝到了,于是走过去拍了拍阿涉:“我明天也要走了,要赶好久的路呢,早点睡觉吧。你不睡我可要睡了。”   阿涉没有说话,看着岑琬走远,又看了看天色,好像确实又觉得有点累了,就自己回屋去了。   晚上耗了很久,很快就等到了第二天的黎明,为了避免和阎婴的人碰上,云曜和岑琬准备早些离开,本来不打算亲自告别了,不料芸娘已经早早等在门口,还牵了两匹马过来:“这么远的路,你们不会想凭一双脚走出去吧?”   她说着,还递给了岑琬一个包袱,里面除了干粮和杂物,还有许多银两,光是看着就沉甸甸的。   也不知是芸娘自己存下来的,还是阎婴从长安送来的,岑琬刚想拒绝,却见芸娘非常坚持:“收下吧,穷家富路。这个世道,真金白银未必花得出去。你们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一路要保重啊。”   她在路口一直看着他们走远,迎着朝阳的方向,阳光明亮耀眼,这一路虽然坎坷,但也算幸运,被这样的阳光照在身上,好像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比起过去,很多东西也在不知不觉间放下了。   这一路路过了不少城镇村庄,他们越走越靠近江南一带,地理位置相近,风土人情也多有相似,许多无人的庭院和山庄已经是荒草蔓生,水面干涸,池中残存的只剩雨后留下的雨水,每每看到这种场景,总是令岑琬想到过去的家。   不知道江都怎样了,听说当地郡守已经投靠了莘国,算起来应该也是个好消息。   至于通往江都的方向,有市镇人烟的地方很多,难行的荒地也不少,他们选的路自己从没走过,路上也无人可问,走着走着,就发现走到了一处奇怪地方,这里没有一条平直道路,就连本来有路的地方也被堵住,没走几步就满是被风刮来的沙土和碎石。   他们本以为走错了路,随后却发现这里的古怪是出自人为,那是一队长长的队伍,其中男女老幼皆有,他们有些在手臂或是脸上印上了奴隶印记,有些穿着囚服,正被几个拿着长鞭的人驱赶着。   这些人赤着脚在大地上行走,所有人的手都一直被绑在身后,肩膀也跟着微微颤抖,低着头缓慢前进。   等到了地方,他们手上的绳索才被解开,被领头的人分发铲子和铁锹,好像在挖什么东西。   闲事莫理,云曜示意她避开这些人绕到而行,他们在不惊动那些人的前提下小心走着,很快就离开了那里,道路逐渐通畅,越走离江都越近,眼前的景物也逐渐变得熟悉起来,等他们二人走上盘旋的山道,云雾缭绕之中,忽然出现一个老人的身影,他跪坐在一座孤坟前,坟上长满了青草,而那个老人正将一束野花放在墓碑旁,对着埋在地底的人低声说着什么。   岑琬无意间看到墓碑上的字,又上前细看那位跪在坟前的老人,才发现是乔敏正在祭拜他的妻子。   因怕打扰到他,等乔敏不再说话,她才迈开脚步上前,试探着叫了一声:“乔公?”   乔敏这才从往事中抽离出来,抬眼看向来人,等了好一会儿才确认了她是谁。   “是琬儿吗?”他缓慢起身,“年纪大了,眼花耳聋,你若是不叫我,我只怕认不出来。”   确实如他所说,几年不见,比起上次见面,现在的乔敏确实苍老了许多,不止反应慢了下来,行动也迟缓了许多。岑琬想到爷爷,如果爷爷还活着,也是这个年纪,或许也是差不多的样子。   岑琬快步上前扶乔敏起来,“这里山势高耸,乔公平日来看夫人可还方便吗?”   乔敏摇了摇头,“我就住在这山间,离她很近。”说罢看到她身旁的云曜,“这位是你朋友?如果不嫌弃,就到我住的地方歇歇脚吧。”   说着,乔敏将他们二人领到了自己所住的茅屋,确实离得不远,没走一会儿就到了。不过等到岑琬看到那茅屋的布置,却是大吃一惊。   刚进院子,就看到一个巨大的丹炉横在面前,房前屋后全是草木金石之类的物什,虽然她早就听说过乔敏辞官后去了道观修道,也没想到居然到了这种夸张的程度。   乔敏似乎察觉了她的惊讶,微微笑了笑,只不过那笑容颇有些苦涩,“你刚才也看到了,我夫人早已不在人世,我后来一边钻研岐黄之术,又费尽心思问道求仙,其实也不完全是因为自己,也是因为她。我一直有愧于她,好像很多话都没来得及说,就再也没机会了。当初汉武帝思念李夫人,便有人呈上了返魂香,怀梦草,让他们在梦中相见,可我到底没这个机会了。”   岑琬安静听着,眼看乔敏已经白发苍苍,仍然不忘相思,不禁动容。过了一会儿,那些丹药似乎到了时辰,乔敏便先去盯着丹炉了。   云曜一直在旁一语不发,目光却一直在这院子里逡巡,眉头越皱越深,出神间,就听到了岑琬略带感慨的话。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人念‘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可在许久之后才明白,真的做到实在太难了。如此简单纯粹,直到携手白头过完一生,该是何其有幸。”   她话一说完,才注意到云曜的神色不大对劲,便也观察起这院子来,乔敏一生清廉,原本的生活并不富裕,身边几个道童基本都是他收留的孤儿,可如今,名贵药材和矿石几乎都摆到了桌面上,一边的匣子里甚至有满满的真金白银。   云曜拿起一锭银子看了半晌,上面赫然刻着新朝的官印,他的手因为激动有些颤抖,快步走到乔敏刚才进去的屋子,直接问道:   “敢问乔公炼的是什么丹药?”   乔敏被突然打扰,也看不出喜怒,淡淡道:“长生不老,起死回生的丹药。”   岑琬接着问:“这药是替萧嘉炼的?”   乔敏面无表情看了她一眼,也毫不在意她直呼天子名讳,“不错,连年征战令他心力交瘁,身体大不如前,就算炼不出真正的不死药,能延年益寿也是好的。”   这种事情从秦皇汉武时就有了,派出无数修仙方士去了蓬莱东海,可水天茫茫,那些人不是空手而归,就是一去不回。这些年月,萧嘉和莘王还有元赫数次交战,显然已经元气大伤,所以才将心思寄托在了这种东西上面。   岑琬也不知如何评判:“您真的相信能炼成这种药吗?”   乔敏这才认真看她:“每一件事情做成之前,都有许多人不相信那是真的。琬儿似乎对这丹药的事很感兴趣。老夫倒是乐意和你讲讲。”   乔敏说着就拿出来了很多古籍图册,那上面从沼泽,雪山,一直到东海,塞北,岑琬接过那些古籍细看,上面除了文字,还有许多奇珍异草的图画。在附近鸣玉山的位置有大片海州香薷,又叫做铜草花,说明鸣玉山有矿脉,如今战事紧张,有了这样的发现本是好事,可萧嘉不铸兵器,反而炼丹……   甚至在他隐居的钟山之中也有他要找的东西,那株草药长在悬崖峭壁上,在云山幻海之中,就是只远远看着也令人心惊。   岑琬本以为乔敏昭囯旧臣,萧嘉迷信药物,乔敏是在骗他。如今看来,乔敏已经钻研入了迷,所说所做都是认真的。他从不在乎功名利禄,嘴上再说萧嘉,或许也是为了自己。   从乔敏滔滔不绝的讲述中,听得出萧嘉对他极为信任,建造了无数道观和迎仙台,对他提出的要求毫不犹豫就会答应,为了长生不老,似乎什么都顾不得了。   而乔敏亦是翻遍古籍,废寝忘食。   “这件事莘侯知道吗?还有昭囯那些人。”岑琬想到什么:“他现在应该已经称王了。”   乔敏依然做着自己手上的事:“老夫如今只想炼药,没心思顾及他们争权,也不在乎谁当皇帝。”他看了岑琬一眼,“皇宫那边,每隔三月就要派人询问进展,我已年过古稀,活一天少一天,不可虚掷光阴,就不和你多说了。”   乔敏之后便不再说话,云曜跟着岑琬走出大门,“你有什么打算?”   “萧嘉刻薄寡恩,我想着你该去投奔莘侯,也不知江都是什么情况……我想回家看看。”   “要我陪你去吗?”   岑琬摇头道:“我想自己看看。我和莘王也算故交旧识,不会有事的。不如你留下来,看看乔公有什么进展。” 第54章 故里   岑琬从乔敏的住处离开后就下了山,或许是因为近乡情怯,她心中千头万绪,脚步也跟着慢了下来,前几天这里刚下过雨,她几乎可以闻到那种雨后被山风带来的青竹气息,那种感觉和味道十分熟悉。   江都城内并非如她所想的处处戒严,恰恰相反,这城里空空荡荡,已经没什么人了,每一条大街小巷的店铺都已关门,行人也没有几个。   她眼看着这些与过去相差无二的诸多景物,总能在不经意之处找到些旧日残影,只不过时移世易,都变得模糊不清了。   离家越来越近,一抬头就能看见已经有些残破的灯笼,那些小时候追逐玩闹的楼宇回廊,幼时曾经在里面捉迷藏,在这里走着,像是走进哭过笑过的过往时空。   走过熟悉的街道和巷子,落入眼帘的还有霍朝和江妙徽旧日的家,无论是岑府还是书院,都早已不复当初的热闹,大门紧闭,没有丝毫生气,应该没什么人了。谈不上面目全非,也显然是大不相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岑琬也不想因为伤感耽误太长时间,强迫自己加快了脚步,很快到了岑府门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连门前最高的那棵大树也被砍去,走过去看,只余树桩上一圈圈深浅疏密的年轮。   她一步步接近家门,那个她熟悉又陌生的地方,门前的春联已经残破褪色,从屋瓦和墙角,一直到台阶上,都生了杂草和的青苔。   她伸手拉了拉门环,发现门是锁着的,岑琬迟疑着去敲响了门,只是那开门的家仆也没想到看到的人会是岑琬,一脸的不可置信,然后便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手忙脚乱地迎她进来。   岑琬环顾家中上下,过了这么久了,整座城都萧条冷落,她也没有对这里抱多大期望,不过这一看才发现,屋里屋外依然干净整洁,很多摆放依旧保持着旧日的模样,也是难得。   她本来想着家里无人当家做主,早就乱成一团了,岑府人本就不多,虽说前阵子走了不少,但她熟悉的人几乎都在,从管家陈叔到阿福和梨云,这么久音讯全无,他们都不知如何是好,如今看到她安然无恙,又是哭又是笑。   岑琬问了问近况,深知这里的日子不好过,大战之后人心浮动,城里的居民走了一多半,虽然侥幸战胜了,但江都仍不安定,已经不再安全,萧嘉的军队随时可能再打来,就连不愿离开的人,也被人劝得内心动摇,岑琬思量一番之后也决定遣散家仆,她把库房中剩下的钱财全部取出,通知府中上上下下的人,将那些银两全都分发给他们,钱虽然剩的不多,却很费时间,一直到了黄昏,才算将这笔账算清楚,然后她便目送着他们离开。   他们提着包袱,满是眷恋不舍,不时回看,岑琬最后送走的是一位平日负责点灯锁门的老人,在她的印象里他一向慈祥和气,每天起早贪黑,将他手头的事全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她好几次偷跑出家回来晚了,也是他晚上开门,悄悄放自己进去。   想到这些事情,心里总是五味杂陈,前阵子总是为了父亲的事伤心难过,好像自己的过去全是虚假,而此时此刻,岑琬却忽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留了一份温柔,有这么多人一直陪着她,在茫茫浮世之中有一个避风的港湾。   她独自坐在大门口,静静看着那些人离开的背影,今日一别,日后大约不会再见了,所有人都走了,这里突然一下子变得很安静,看着过去认识的人一个个离开,一时间百感交集,思绪万千,许多本来以为早就忘记的前尘往事都浮现出来,就连细微之处也历历在目,如同昨天刚刚发生一样。做完这些事,她好像一下子放下了很多,同时又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可那种感觉究竟是轻松还是难过,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岑琬仰头,只见天空飞雁成行,成群南飞,而这个地方,再也没有人等她回家了。   江都是她出生长大的地方,宛如世外桃源,不曾沾染红尘。那时候年纪小,觉得日子过得很慢,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曾经就是她的全世界。   如今过往都已不再,她似乎也没了留下的理由,而这里,谁知百年之后会是谁家庭院。   她以为自己可以转身离去,实则每一步都重若千钧,终归还是舍不得。从黄昏日落一直到明月初升,她脑中仍是一片茫然,远处亮起了零星几盏灯,那些灯笼迎风飘摆,暖红色的灯光映在水里,她这才觉得有些疲惫,又有些寒意,只有在凝望灯火的时候,她好像才能在这寂静的夜里获取一丝难得的温暖。   岑琬昏昏欲睡,朦胧之间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她,她一时不知道声音从那个方向来,四下张望一阵,终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恍惚之中,她甚至不知道这究竟是真实存在的,还是半梦半醒中的幻觉。   她好不容易站起身,却忘了迈步。只能等着荀致向自己走来,走到自己面前,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荀致伸出双臂拥抱住她,他的怀抱踏实而温暖,带着冷冽清朗的气息。岑琬靠在他的肩头,此时此刻,好像所有的不安都烟消云散了。   她有好多话想要说,却觉得自己语不成句,而那些阴谋和故事都成了记忆中的碎片,残缺不全,荀致安静听着,岑琬自己哭哭啼啼说不明白,却觉得身边的人可以理解。   浩瀚天际之中已有星辰闪烁,岑琬许久才回过神来。   “大家都走了。”她又有些惶惑不安,“这里可能不太安全,我也不知道那些人还会不会来找我。”   荀致摇了摇头,扶着她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你大可放心,那位阮大人并没有找你,而且……再也不会找你了。”   岑琬觉得他话里有话,抬眼看他,果然听荀致又接着说道:“是霍朝亲手了结了他,也恰恰因为这个,萧嘉和整个霍将军府都有了嫌隙,霍朝他一向看重道义,他的死虽然不值,但对自己的所做所为,应是无怨无悔的。”   岑琬心中一酸,说不上来的感觉涌上心头,只觉得重若千钧。   “我这次回来将大家送走,才发现家乡已经没有认识的人了,曾在书上读到过,‘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余几。’我一直无法想象,那种感觉会有多寂寞,当时我以为要等到七八十岁才会有这种感慨,没想到早了这么多年……幸好你还在。”   “是啊,转眼之间已是世事两茫茫,谁又能算得到呢。不过我要告诉你个好消息,霍行将军已经回乡了,现在就在将军府。”   岑琬一愣,急忙问道:“他现在还好吗?”   荀致点头:“所有人都老了,他也不例外,有之前的丧子之痛,又在回来的途中生了重病,需要多休息。不过你放心,霍将军戎马一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脆弱。”   如今到处都是烽火狼烟,萧嘉却自断臂膀,好在莘王派出人去找他,又想办法周到照顾他的病。   士为知己者死,霍将军多年尽忠,也是为了早年报答先帝知遇之恩,恩情不易忘怀,所以一他才直忠于大梁,不料后辈竟然如此,逼迫他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也是失望透顶了。不过转念想想,总归给自己留了后路,或许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放下。   路上有行人不时经过,无意中听到他们说话,才知道现在算算日子竟是快要临近过年了,岑琬看向不远处的小河,那里有人用纸折了小船放进去,她总觉得有些不习惯,那里如果换作过去,应该早就飘满了河灯。城内也是风铃彩缕,五光十色,水面倒映花灯倒影,一城繁华。   岑琬忽然想到什么,对荀致道:“你等我一会儿。”   说完她就跑回了家中,穿过交错的小路,回房翻找一阵,终于找到了一盏灯,不知道是哪年留下的,她掸了掸上面的灰尘,小心将它拿了出去,走到门口。   “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们也许个愿吧。我还记得你送我的那一盏,它应该还在长安,只不过不知道放到何处了。”岑琬说到此处,似乎有些遗憾和惋惜,荀致微笑摇头:“ 只是物件而已,难得你还放在心上,如果喜欢,我以后每年都做一个新的送你。”   岑琬点头:“一言为定,你可不许忘了。”   岁暮寒气逼人,好在今日万里无云,天地明朗,荀致道:“世事无圆满,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所以对自己所求之事的付出,只会嫌少而没有嫌有不够的。事情往往看起来像是做过了头,才是真正做够了,可能真是这样吧。曾经以为很快就会结束,没想到耽搁到了如今,你放心,不会太久了。” 第55章 莘州   天色阴沉,深山之中不时有北风呼啸。   长夜未央,大雪仍然在纷纷扬扬地下着,无尽幽蓝漆黑的天宇作为雪花飘洒的底幕,一直蔓延到视线所不能及的边界。   云曜来到莘国的那天,符稷亲自赶到千里之外前去迎接,这里少有人来访,云曜的到来,仿佛是莘州迎来了近年来最为尊贵的一位客人。   而云曜的态度不卑不亢,也一直在仔细观察打量着这莘国的情况,莘国的生活十分简朴,车马无饰,衣衫无纹,但是民风却十分淳朴,军队也训练有素,他被符稷领着看军队演武,水泽旁常常可见练习水战的士兵,城墙上的弓箭手排兵布阵,他本来还有所保留,可看到符稷和莘国人如此坦诚,对待一个无权无势,看不到未来的没落王族都如此重视,也渐渐卸下了心防。   符稷也听说了这位乌渝国的王子的经历,他在外出时遭遇暗算,被困在荒山里,父亲一死,乌渝国中各部争权夺位,让元赫趁乱控制了乌渝政权。   如今乌渝皇权旁落,云曜有家归不得,他无法想象云曜曾经经历了什么,只觉得他能活到今天。已经算是奇迹了。   乌渝如今形势瞬息万变,云曜耽搁不得,符稷借兵给他,又派了几个暗卫暗中保护,在云曜走的那天,符稷站在城墙上,目送他远去,颇为感慨:“我也曾经害怕过,怨恨过命运,那时天天在市井中厮混,借酒浇愁。后来才幡然醒悟,大丈夫终日叹气 浑浑噩噩,算什么样子。生于天地之间,本就有无穷苦难,要学会自己爬起来,方才能称之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荀致问道:“莘王对国中形势可有想法,打算如何助他?”   “如今乌渝国中没有人有足够的威信,各部争权夺利,也是一团乱。”   “元赫也没有吗?”   “元赫从前的妻子是乌渝先王妃唯一的妹妹,她贵为奚川公主,奚川部落财力雄厚,军队强大。元赫这样的人一向不择手段,所以当年让她娶一个不喜欢的女人,也不会犹豫 。现在他什么都有了,自然可以挑自己喜欢的。按照云曜的说法,舒翊夫人自幼娇纵,十分善妒,出了这样的事,她绝不会善罢甘休。”   荀致点头认同:“如今形势,从奚川入手,和他们结盟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云曜也是这么说的,打算从舒翊夫人下手,可我总觉得他们多年夫妻,总有些旧情。可云曜却十分笃定,他说他了解她,如果云曜亲自去,舒翊一定会帮他。”   “我倒有一个办法。据我所知,云曜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的妹妹,舒夫人也十分喜爱云荻公主,莘王多年孤身一人,也该想想自己的事了。”   说到这些,符稷脸上有些不太自然,“说来说去,怎么说到这种事上了。你怎知道云荻会愿意?”   “如果公主不愿意,我们也自然不会强人所难,至于云荻公主的心意究竟如何,莘王到时候就知道了,只不过需要计划周密,从长计议。”   “那我就等你的消息了。”   荀致放眼望去,目之所见尽是望不到边际的冰川雪原,飘雪纷纷扬扬地落下,埋葬所有的声息,冬日天黑得早,这些晶莹的雪很快就被月光覆盖。他望着远方兀自出神,突然一个雪球直直的向着他的背后打过来。   他回头一看,雪地上一片白茫茫,只有一个雪人立在那里。荀致弯腰低头,团起一个雪球直接向那个雪人砸去,岑琬躲到雪人后面,猝不及防就一个雪球飞来,雪人上的雪也纷纷扬扬落了她一身,有些遮住了视线,她急忙拂去脸上和身上的雪,想还手,雪球又一个有一个地砸过来,她来不及招架,只好开始求饶。   荀致也很快停下了手,走过去拉她起来。   眼见岑琬脸上到身上全都是雪,视线都被吹来的雪花模糊了,荀致便伸手替她理顺头发,岑琬的手被冻得通红,这样被荀致握着,也并没有感觉温暖,反而笑了起来:“你的手也冷得要命,这样根本一点用也没有。”   荀致将岑琬的手举到唇边,轻轻呵了口气,笑道:“明明知道冷,还穿得这么少在外面乱晃,这么喜欢玩吗?”   “我是带阿黄出去玩的,倒是你一天到晚的,饭也不吃,觉也不睡,简直要辟谷成仙了。”   她话音刚落,阿黄就跑着过来,在雪地里撒欢儿半天,一身厚厚的毛,比人要暖和多了。   被一阵大风吹过,迷住了眼,河水在严寒中封冻得更加坚硬,旁边的积雪也越来越厚,天空中的雪仍然搓绵扯絮般不停落下。   她的双脚在雪地里走得久了,早开始变得麻木,抖掉头上和身上的雪花,天色已经很很黑了,荀致将炭炉中的火烧得更加旺了些,烫好了酒,又给她裹上一件毛绒绒的白狐裘,才终于隔绝寒冷。   从楼阁边的窗子缝隙中向外看,外面庭院被大雪覆盖,屋内温暖,总也能有了闲心好好欣赏。   “我记得从前你和我说过,来这红尘世间,求的是乘兴而至,尽兴而归。在这话是东晋时王徽之夜访戴安道时说的,当年也是一个雪夜,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四望皓然。今晚路上的景色,倒和书上写的一模一样。不过等王徽之到了戴安道住的剡溪,他反而说已经尽兴,不必见安道了。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但我觉得还是过来看看你好,也不算辜负好景良时了。”   荀致将酒盏推过去:“月华照雪,想来便知是极美的景色,这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缘,当真令人羡慕。我这样闭门不出,反是错过了。可换作我是戴安道,也希望雪夜拜访我的朋友进来坐坐,和我聊聊他路上见到的景色。夜雪朗月虽然难得,也总要有人懂得欣赏,既然已经有了这样一个人,只觉得雪与月已经在我面前了,而且比至寒至冷的明月积雪更懂我的心意,又何必真的见到。”   岑琬撇嘴:“可是我还没来几天,好多地方都没去过,转眼就又要走了。”   树枝和竹子就算没有被压断,也被压弯了腰,无论是南是北,都不曾见过比这更冷的冬天。   冬天天黑得很早,外面早就说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了,只有房前悬挂的的一串红灯笼被夜风吹拂,轻轻摇曳,灯笼的暖光照在雪地上,给这漫长的夜带来了些许暖意。   如果没有经历战乱,她此时此刻大约会在长安看烟花,这里没有皇城的热闹,岑琬却觉得格外幸福安详,好像这样也挺好的。   莘国没有明亮的万家灯火,也不是故乡,却有家的感觉,等到什么时候累了就回来,看着炊烟夕阳,倦鸟归家,可以什么都不用想。   这里寂静无人,只依稀听得踩到雪上咯吱咯吱的声音,在过处留下一路足印,天地在孤寒中更显澄明,古藤寒松倚于山岭岩石之间。湖上结了厚厚的冰,如明镜一般,大片大片都是无人到访过的雪地,他们踏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凛冽寒冬中,万物都没了生机,只有梅花凌寒独自开,世界银装素裹,风雪之中唯有红梅白雪格外显眼,寒气中散发着沁人清冽暗香。   岑琬突然觉得很安心,温暖而踏实,即使外面是冰天雪地,她也一点也不觉得冷。   荀致忽道:“我从小闲不住,略微长大些之后就一直想要离开,到外面看看。幼时常常向远方眺望,虽然不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的,但一直很向往,但真的到了的时候,却发现和我当初想象中完全不同。在有些地方过的算不上好,可多少也有些不错的日子,世间事或许本就是苦涩多于欢欣,所以也说不上后悔。”   他看向岑琬:“可你并非一定要和我一起,你本应离这些事情很远,永远自在无忧,直到安乐过完一生,可一旦踏入黑暗,就再难回头了。”   岑琬摇头:“只要有你在,我就不觉得那里是黑暗。我喜欢这样,虽然辛苦,但好像一直走下去就有听不完看不尽的新奇事,每一个明天都是全新的,也希望和你一起看。”   荀致终是微笑:“自己经历一番,应当比我说的更清楚。你也不是一个想一直躲在身后被人保护的人。人生难得一知己,此行一路遇到你,是我的幸运。”   黑夜漫长,直到东方出现鱼肚白,天边云层后出现明艳红光,覆上最高处的雪峰,伴着冷而清新的空气将清晨照亮。 第56章 婚事   自从和元赫翻脸之后,云荻就被安排到了逐日城的边界居住,这里虽然也不算差,但万万比不上从前的住处,阳光暴晒非常严重,穹庐和帐篷上全是风沙和尘土,不过她也无须常常去外面吹风。   因为这里到处都有重兵把守,曾经熟悉的人都被调走,她住在这里,和软禁也没什么区别。   她的长安一行,路上也吃了不少苦,那时候吃不好睡不好,可心中始终都有希望,如今的日子,则是把她的全部精神和活力都一点点消磨殆尽。   每天的日子都差不了太多,她在这里住了有三个月,从没有人拜访,没想到,第一个来的人却是江妙徽。   云荻本也不指望会看到什么喜欢的人,只在她进门时看了一眼,之后只当没这个人。   江妙徽看看云荻,又看看四周,率先开口道:“我劝你还是放轻松一点比较好,整天和自己置气,早晚会憋出病来。”   云荻低着头,没什么精神,语气却仍是透着愤怒和憎恨:“你想让我怎样,和元赫认错,承认他伪造的禅位诏书,整天像你们一样,假模假样的到处应付吗?”   江妙徽颇为无奈地看着她:“我知道你不喜欢元赫,也不喜欢我,不过我今次来,是要告诉你好消息的,你好事将近了。”   云荻没有反应,江妙徽也不在乎,看起来云荻的态度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仍然自顾自说着:“和你订婚的人是奚川部的艾迦,他是你舅舅的长子,我还听说奚川舒翊夫人是你的小姨,这样算起来,你们可算是十分亲厚,去他们那里,总比在这种地方活受罪好。联姻大典就在十天后,到时还要交换质子,两部正式结盟,你是公主,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云荻骤然抬头,严词拒绝:“我不要。”   她人在这里,说起来和被软禁也没什么两样,不过只要她人还在乌渝国境内一刻,她就仍是乌渝的公主,各族的长老和族人都会记得她并且承认这位公主,她也可以守着父亲的王庭,只是这对元赫来说始终不是什么好事,就算没有实质的威胁,单单是她的存在和态度,就会令那人坐不安稳。   自从出了上次的事,江妙徽本以为元赫那样生气,以他向来的手段,就是杀了云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她想了许久,元赫或许是顾及云荻是女人,不便下手。不过以她最近的观察,似乎更偏向另一种想法。   元赫近几年来攻城拔寨,他拥有的东西越多,顾虑就越深,想要的东西也更多。他不仅仅想要财宝和权力,还想要正统和名声,因此,他行事的风格也从从前的肆意凶狠变得畏手畏脚。   不过江妙徽今日来此只是做个传话的人,这件事情也没必要和云荻说太多,说到底,这种事情的决定权也由不得她们做主。   她向门口的方向招一招手,帐篷里就突然进来了好多人,将东西放好之后就恭敬站在角落,之后就跟着江妙徽一同离开了。   只留云荻呆在原地,看着那大箱小箱的东西手足无措。云荻没有兴趣对这些东西多看一眼,只想向外跑,可一出门,她看到的就是守卫刀枪上晃眼的亮光,任何可以出去的路口,早就全被堵死了。   这周围的草场肆意生长,十分杂乱,大大小小的山坡起伏不平,轻易看不出来路去路,没有马,也没骆驼,云荻还记得刚来的那天,快马走了一天一夜的路,她在这里不仅跑不出去,一举一动还都在元赫的监视之中。   玉伽陪伴在她身旁,按照漠北的习俗,在新婚之前,新婚妻子要给丈夫绣一条腰带,也不知云荻是故意还是无意的,缝的过程中总是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针也拿不稳,一直扎到自己的手,云荻又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到了最后,把自己的两只手扎得鲜血淋漓,玉伽看着都害怕,如果任凭云荻这样下去,她这一双手怕是不能要了。于是玉伽也顾不得是不是不合规矩,直接帮她绣了一条放到身边,又赶忙把针线替她收起来,再也不许她碰这种尖锐之物了。   婚礼的前一天早上,江妙徽又来看她,连同迎接云荻去往往奚川部的车马也一并赶来了。   可还没等江妙徽走到帐前,就看到玉伽正手足无措地来回踱步。   玉伽见到江妙徽后慌忙行礼,江妙徽看着玉伽的模样就知事情又出了岔子,皱着眉问道:“公主又怎么了?”   玉伽低着头:“公主这几天一直不吃不喝,只是躺在床上不停的哭,我们也没了办法……”   江妙徽不在多问,直接走了进去,一眼就看到有几个侍女正围在妆台前,想给云荻梳妆,奈何她一直哭个不停,任凭多精巧的妆容也被哭花了,侍女们自然不敢对公主无礼,看云荻这个样子,不能动嘴也不能动手,只好恭敬垂首,静静守在一边。   一进来就看到这些,江妙徽也没了耐心,三两步走到云荻身前,“我早听说有哭嫁这种习俗,却一直没亲眼见过,没想到今天在乌渝见到了。”她顿了一下,又问:“你这个样子,是不是已经有心上人了?如果是的话,我也不想和你说什么大道理,想哭就哭吧。”   云荻微微抬头,通红着眼看向江妙徽,没有说话。   江妙徽轻叹一声,在云荻身旁坐下:“我当年出嫁时,因为已经心有所属,所以其实根本不想嫁给太子,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当年我和你现在一般大,也没像你这样哭哭啼啼的。万事都由天定,两人如果无缘,就算执念再深也是徒然。而你身为公主,有自己的责任。”   “看你的样子,总让我想起一个妹妹。只不过她比你聪明多了,哪有这么呆呆傻傻的。”   江妙徽的言谈举止一向温柔有礼,云荻还是第一次听到她说这种话,刚才一直在想她说的话,现在惊讶之下,一时之间也忘了哭了。   “她是什么样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江妙徽摇了摇头:“我连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看起来柔弱,其实骨子里很坚韧,我相信,即使是被放逐,或者独自流浪,她也能坚强地走下去。她小时候就和我说喜欢浪子豪侠的故事,对舞刀弄枪感兴趣,我以前只是听着笑笑,并没有想太多,不过如今看来,或许这样反而更快乐,她有自己想做的事,不像我,根本不能离开荣华富贵,是被豢养的鸟儿,被规矩和礼仪束缚着,未有一日真正开怀。长这么大没有干过什么任性的事,没有忤逆过任何长辈,真要算起来,你比我自由。”   云荻看着江妙徽,她们虽然相识不久,她也看得出江妙徽清醒克制,在这方面无论是做公主还是做王后,都比自己强多了。   她的余生大概就被圈在这里了,云荻却不知道自己将来归于何处。   云荻安静下来,渐渐也不在哭了,侍女见状,赶快给她重新梳妆打扮起来,   云荻一直在想江妙徽说的话,她也想不顾一切地逃走,可不说她没有机会,就算真的要跑也无处可去,而且想想父王和兄长,她只有留下才有机会改变这一切。   她上了马车,一路走到了逐日城,那里已经有琴声和歌舞声响起,她的冷静没有持续多久,即便极力克制,还是有眼泪不断涌出来,   云荻伸手掀开帐帘,试图呼吸些新鲜空气,无边绿草无遮无拦,被大风吹动起伏,泪眼朦胧之间,似乎看到了云曜的身影,她也顾不得那是真实还是幻觉,只觉得终于找到一线生机,不管不顾地大喊出声:   “王兄……王兄!”云荻还没来得及多说一句话,就被拉了回去,这里人多嘈杂,她的声音也被淹没在人潮欢庆之中,等到她再去看的时候,那里已经没人了。   不远处的褚牧也被她的尖叫惊动,见云荻变了脸色,仓皇失措的模样,莫名有些紧张,也循着她刚才呼叫的方向开始四下张望。   元赫察觉到褚牧的不对劲,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褚牧看了半天,未察觉到异常,“我好像听到些什么,公主她……为何一直叫王兄?”   “看错了吧。 ”元赫神色淡淡,并未放在心上,“云荻又不是第一次这样装疯卖傻了,不用理她。这里终日有人巡逻,不会有奇怪的人混进来。”   褚牧仍不放心:“只怕万一,如果其中有诈……”   元赫已经有些不耐烦:“这次联姻是两族大事,结盟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战争的成败。 ”   褚牧点头:“我知道大王的意思,只是乌渝上下全都去赴宴后,王庭必然空虚,守卫不足,到底是个隐患。”   “你未免太小心谨慎。”这样的喜事经年少有,所有人都想去凑个热闹,平时也罢了,这样的日子褚牧还这样谨慎防备,实在有些煞风景,元赫已经有些不悦,不过他一向看中此人,如果不考虑别的,他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   元赫思量一阵,终是下了决定,“这样的大事我必须出席,就由你留下吧。”他顿了一下,似乎还有些不放心,想了想,又道:“你从没有领兵打仗的经验,雍隐将军也留下,如果真有什么事情来不及通信,就与他商议,你们二人做主便是。”   奚川部难得有这样隆重的婚事,能来的人都愿意凑这份热闹,天还没有黑,男女老少就全都围了过来,弹琴打鼓,热闹非凡。   相比之下,乌渝这里就显得太过安静了,褚牧坐在帐中,研究守卫的安排布置。   他正专心致志地在纸上勾画研究,忽然感觉到门前站了一个人,一抬头,正好对对上江妙徽的目光。   “妙徽,你怎会在此?”   江妙徽神色淡淡,像是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我听到了你和元赫说的话,便不去赴宴了,在这里陪你。”   褚牧似有些讶异,“两族联姻是大事,你身为王后,留在这里,实在不像话。”   “我身体不适,总不会有人强迫我去。”   褚牧拿她没办法,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听到门外又有人来。   江妙徽侧过身让他进来,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卫兵,他对着江妙徽恭敬行了一礼,又吞吞吐吐地向褚牧报告:   “大人,雍隐将军他……不愿按您的计划布置。”   褚牧似乎早已料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挥手让那卫兵下去,他在外人面前强撑着,此时也忍不住面露疲态。   江妙徽看那卫兵出门,才走上前去,“他一直很忌惮你,怕你有了权力,排除异己,有了人脉和根基。会更难对付。我刚才经过他的帐外,那里面可是很热闹呢,虽然人不在那里,心也在为云荻公主庆贺。”   “看得出来,元赫对我也日渐忌惮了,所以留下的不是别人,偏偏是雍隐。”   桌上的地图勾勾画画,看起来作了周全的布置,江妙徽看了一眼,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推到一边,反而拿出一壶酒,坐在他身边,轻声道:“或许你真的想多了,如此良夜,难得只有你我二人,也该好好醉一场。”   她的声音轻细温柔,渺远迷离,无形中给他一种安慰,褚牧从未感觉过如此疲惫,一腔烦闷无处疏解,看着那酒倒在杯里,再也不想其他事,举起来一饮而尽。   奚川部的一处开阔广场上,已经立起了树枝搭建的青庐,上面插满了香草和鲜花,围绕篝火,来往的男女宾客们都带着面具唱歌跳舞,等到万事俱备之后,族长和长老们便说起了世代永昌的祝酒辞。   云荻这几天哭得太多,此刻反而哭不出来,心中只有屈辱和恨意,她手里握着尖刀,也曾想过一死了之,可思来想去,总有些不甘心,奚川部也有她的亲人,尽管不知前路如何,她在这里的生活应该会比乌渝好许多。   她向中心的热闹看了一眼,那两个做质子的孩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仍然高高兴兴,活蹦乱跳。   云荻从小到大参加过不少部族的婚礼,对这些礼节清楚得很,幼时也曾向往过,可轮到了自己,心情反而上乱七八糟,这里人人都戴着面具,根本分不清谁和谁,她跟着人潮和身边人的指引胡乱唱歌跳舞,却觉得自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举一动被人控制着,早就没了属于自己的心情,直到所有的庆典都结束,她除了疲惫,也没有感受到第二种情绪。   云荻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房间,她起初十分慌张害怕,可这种感觉持续的时间一长,也就渐渐淡了下来,她苦等许久,并没有等到自己的新郎,眼睛一闭,反而沉沉睡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又被噩梦惊醒。   她惊魂未定地坐了起来,这才觉得今天不对劲,四周的气氛也有些古怪。她现在毫无困意,跑出去一看,发现这里的人少了许多 ,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想要再到别处去看看,刚一回头,就看见了符稷的脸。   “莘侯……”云荻仔细看他,好像开始怀疑自己,生怕认错了人:“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是奚川部落的样式,上面的大小装饰零零碎碎,加上挂在肩头的面具,明显就算新郎的衣服。   云荻看看他又看看自己,“你……不会是艾迦吧,我认识一个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不过你小时候长得黑黑瘦瘦,和现在实在不太像,还是说我在做梦”   符稷刚要解释,就听她这么奇奇怪怪的说了一通,反而不知道该从何开口了。   “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我这张脸虽然算不上好看,但也足够特别,少有模样相似的……抱歉,其实今晚只是和奚川部计划好的一计,以这场婚礼为诱饵,为了迷惑元赫,掩人耳目。”   云荻一时被惊的说不出话来,符稷忽然想到,又说:“对了,你的兄长已经找到,他既然回来了,以后你的日子也好过了。”   云荻怔怔看着他,“你们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害得我都要哭死了。”   符稷对她笑道:“人与人之间交往,难免会互相欺骗,当初你不是也没告诉我,云荻原是乌渝的公主吗?”   云荻本来又想哭,符稷话一出口,她却不知道该哭该笑。   “在下事先了解过,奚川这里的婚礼与我中原习俗不同,要以先祖和诸神作为见证,必须两厢情愿,不然天神不会庇佑,也不能算是真正结为夫妻,此次计划也事先知会过云曜,出此下策也实在无奈,还望公主见谅。”   云荻迟迟不说话,符稷搞不清楚她什么意思,“实在是因为时机难得,并非有不尊重公主的意思。”   “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   云荻话一出口,许久没有等到回应,一抬头见他失神又无措的样子,云荻也笑了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个表情,没想到你还会不好意思。我从小到大一直想嫁一个纵横四海的大英雄,现在看起来,天神早就听到我的愿望了,你就是我一直等的英雄。”   符稷被这样直白的当面夸赞,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推拒:“确实,我这个人一向脸皮厚,公主今日把我说得这么好。或许是因为我曾在长安救过你,所以对我心怀感激……今天的事也一样,等你冷静下来,或许就不这么想了。”   “才不是那样,我想得很清楚了。你觉得我不明白,又怎么知道其实不明白的是你,难道是因为心里还想着过世的夫人吗?如果我长得像丽锦,你是不是会改变主意?原来我还不如她啊……”   符稷一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谁告诉你的……”他又想起什么,也不等云荻回答,自己就先想明白了。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不是因为这个我对你来说太老了。”   “我不在乎。唯一不好的就是一起的时间太短。其实也没关系,既然这样,那就时时刻刻珍惜,有一天算一天,不能相守一生,我们还有几十年在一起。你如果让我随便嫁给别人,我可一辈子都不会开心。还有,你既然能得到奚川部和未来乌渝国主的支持,敌人应该也都不是你的对手了,你可不要拿什么在你身边太危险来敷衍我。”   符稷一时哑然,他以前总觉得日子还长,就算辜负了谁,日后也有机会补偿,后来才知道,世事无常,并不会和许多人都有缘分。他们年纪相差很多,无论是心智还是阅历,在他的视角看待云荻,从头到尾都是个小姑娘,从不敢多想,也没有正视过自己的感情,直到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这样的真诚面前,无论说什么都显得多余。   他想得明白,可心里还是一时无法完全接受,嘴上更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没话找话:“云荻……你,是不是该去见见你哥哥?你找了他那么久,如今久别重逢,可是天大的喜事,你们该好好庆贺一番才对。”   不料云荻并不买账,“还说呢……害我担心他这么久,现在也该让他担心担心我了,我才不见他。”她说着就拉过了符稷的手,“跟我去一个地方。”   月下银辉遍地,篝火仍在熊熊燃烧。   云荻跑得很快,加上夜晚风大,耳边都是呼呼风声,偶尔还有风沙掠过。   天上月圆,月下的绿洲别有一番独特的风景,树木的倒影落在湖水里,光影错落间,湖水也渐渐变成了由浅入深的绿色,这里没了烈风和飞沙,只是一片静谧安详,也大概只有在此时此刻,才能感受到这里苍凉的美。   不远处有一座酷似宫殿的建筑,或者因为没有那样壮丽,只能算得上一间大些的宅院,周围天色晦暗,旁边有几处由风中沙石自然雕刻成的沙漠玫瑰立于门前。   “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我还记得这里的路。”   云荻内心欣喜,脚步也轻快起来,跑了这么久也不觉得累。   这里已经破败,荒凉无人。每一间屋子都很大,但却不多,左右不过十间,推开里门,并不似梁国王宫的建筑一般规整,而是四面高低起伏,宽窄不平,建筑的形式也是各式各样,房顶有圆有扁。雕刻着奇异花纹,不过颜色已经剥落,只剩下土黄的底色。   云荻走到神像前,双手合十,闭上眼,默默祈祷许久,才缓缓睁开眼,对身边的符稷一笑:“我已经告知神明我的心意了,所以今天晚上的事可是算数的。” 第57章 归途   雍隐去不成乌渝与奚川联姻的婚礼,心中有气,可他也不会委屈了自己,很快就自己摆起了宴席,找来几个舞姬,又呼朋引伴叫来一大帮人,从小兵到马夫,也不在乎其他,只想着人越多越好,又故意将动静闹得很大,显然就是在向褚牧示威。   好酒好菜热闹招呼了一通,来人各个吃得酒足饭饱,神志不清,手脚也没了力气,歪歪斜斜互相靠着,有的躺在桌上,有的睡在地上,就在半梦半醒之间,远处好像传来了马蹄声,等到有人爬上了望塔去看的时候,看到的是乌压压一团的浩荡军队,一眼望不到尽头。   那些人乱中有序,似是有备而来,杀声震天,闻之便觉心惊,雍隐的酒也跟着醒了大半,   周围的人不是醉得起不来,就是被吓得理智全无,慌忙逃窜。   等到雍隐冷静下来,突然想到在那之前好像有人提醒过他今日的危险,他顾不了许多,一路跌跌撞撞去找褚牧。   雍隐虽看不起褚牧这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些本事,按照褚牧之前的说法,他应该已经做好了周全布置,雍隐总算有些安慰,一颗心也渐渐平静下来,一进来却发现褚牧倒在桌上,衣衫不整,鬓发凌乱,根本和清醒毫无关联,和自己也差不了太多,他路也顾不得看,惊魂未定地跑到他身边。   “褚大人,我错了,你快醒醒,想想办法啊。”   他像疯了一样摇晃褚牧,可那人始终没有回应,雍隐这才察觉到不对,伸手去探,褚牧已经没有呼吸了。他悬在空中的手一抖,饶是在沙场征战多年,见惯了鲜血和各种残忍的死伤,也不及此时此刻带给他的绝望和恶寒,雍隐猛一抬头,这才发现,江妙徽正静静坐在旁边,像没事人一样,仍在喝酒。   而褚牧起初看起来和睡着了没什么两样,可是很快的,他开始脸色发青,眼角口鼻都隐隐约约有血渗出来,这里只有他们二人,结果显而易见。雍隐不可置信地看着江妙徽,指着他破口大骂:“你疯了吗,你这个毒妇!”   江妙徽看到他的反应,反而笑了起来:“雍将军一向天不怕地不怕,怎么今天被我吓到了?”   雍隐手足无措,“他有没有和你说什么,你有办法没有?”   江妙徽神色不慌不忙,表情淡漠:“我为什么会有办法?你若是想活着,就趁早逃命去吧。”   外面的喊声越来越清晰,雍隐起初还有些不信,也对江妙徽还抱着一丝希望,不过现在看来,这个女人早已和疯了没两样,可不能留在这里陪她送死。   直到雍隐跑走,江妙徽也没有多看他一眼,反而是伸手轻抚褚牧已经变得冰冷的脸颊,喃喃自语:   “这人世一遭,真如大梦一场。当初我一直觉得自己和你是一样的,可到了现在,我都快不认识你了。从前在书上读到,‘风起于青萍之末’多年后慢慢回想,我才恍惚明白究竟何意。如果小时候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也许多年之后就不用入宫,你和我也不会越走越远,一切也许都会不一样。可惜,凡事都无如果。”   “你费尽心思想让人记住,我却巴不得什么都不要留下,世人健忘,过不了多久,名字,故事就什么都不会记得了。这样的结果对你我都好。我的人生从很久以前就被计划好了,按部就班,从不出错,却很少有肆意的时刻,这段时间对我来说至为珍贵,可我来这里这么久了,仍觉得自己是个异乡的过客,当我回头,身后也没有家了。人们常说落叶归根,狐死首丘。黄泉路上路过望乡台还要回头望一望,等我到了那一天,不知道该望向哪里去。”她握住褚牧的手:“你一路一直陪着我,我也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浑浊的眼泪顺着脸颊滑下,她像一片飘零的落叶,颤颤巍巍,归于尘土。   乌渝的大帐周围一片混乱,有些人见势不对转头就跑,留下的大多也是手忙脚乱的找东西招架,仓皇之中弓矢长刀掉了一地,后来也不在乎是否有刀剑这样像样的兵器,干脆将木棒和钉耙也一并取出,能用的锐器纷纷上阵,杀得昏天黑地。   而那些争先恐后逃命的人也好不到哪去,他们毫无计划的弃甲而逃,身上没有防身的东西,又碰到敌军水路陆路两路并进,绕开了从大道上走来的骑兵,又看见另一队从水路迅速渡河。   山坡上山石滚落如雨,原本好不容易聚集成对的士兵又再度仓皇溃散,那些莘国士兵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来到此地,竟是丝毫不显疲态,威风凛凛,气度不凡,反观乌渝留下驻守的队伍,个个看起来萎靡不振,行为混乱,光是士气上就输了大半,更不必提其他的了。   很快,四野之中莘国旗帜如林,士兵披甲执剑,整齐列阵,而另一边马蹄乱踏,早已溃不成军。   一夜过后,倒下的战马和残缺破损的军旗散落四方,又十分安静,只有几队士兵在默默清理战场,清点遗留的兵器和财物,将阵亡战士的遗体草草收葬。   夜晚寒气很重,帐外燃了一夜的火把也早已熄灭,帐内的火盆也变得冰凉,整个王庭空空荡荡,更显得清冷。   荀致在逐日城中信步走着,路过先太后居住的宫苑,那里按照旧日昭囯的风格建造,在这塞北草原之上,十分不伦不类,方向也朝着长安,大概对这故土山河,总有些眷恋。   他看着士兵将战场清点完毕后,又收到了远方霍将军传来的消息,他已经带兵包围皇城,逼迫萧嘉退位,如今强敌环饲,萧嘉终日沉迷于金石丹药,没有挣扎的心力,这天下苍生的苦难总算能够结束。   符稷一路过关斩将,亦是心情大好,今晨他前来视察,荀致见他,也忙着上前道贺:   “恭喜莘王。如今四海已定,这天下之主的位置,非您莫属了。”   符稷示意他不必多礼,径自笑道:“我以前从未想过称王称霸,如果天下太平,能让我当一个郡守,就已经心满意足,走到这一步,不止是你,很多人都和我说什么‘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我的心境也有些变化,如今推脱,反而显得矫情,该做的事都已经做的差不多,是时候回莘州了。”   荀致纠正他道:“莘王说错了,不是回莘州,而是该回长安了。”   符稷明白他的意思,笑道:“那地方确实是穷山恶水,可这么多年,也生出些感情。老百姓们都说,狗不嫌家贫,话糙理不糙,这样离开莘州,似乎有些忘本了。”   荀致又道:“此举并非忘本,身为一国之君,不该只考虑自己的偏好,而是该考虑万世千秋。自古以来国都的选择都是慎之又慎,多为中原腹地,而非边境地带。莘州并不适合   它的宫室不够齐全,水渠城墙之类也不够完备。长安八水环绕,那里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才是国都的上佳之选。”   符稷安静听着,思绪也回到了很久以前,回想他过去几十年来住在长安的那些日子,对这座城池确实有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他想过很多,唯独从没想过后半生都要在那里度过。   站在一旁的荀致似乎在等着他的回应,符稷终归还是笑了笑:“长安确实是个好地方,这样王气蒸腾的国都,从各路来的人为各式各样的理由汇聚一堂。多少年来,无论怎么改朝换代都丝毫无损于它的威严,长安也总是打开大门欢迎所有人。若是单论这座城,倒比人亲切得多。毕竟砖瓦草木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换作人之后反而生出来许多是是非非的看法。你说的很对,那望之以后有何打算,也会一同去长安吗?”   荀致眺望着远方天际,草原一望无垠,在这样开阔的地方看风云变幻,让人感觉心神激荡,很多事都变得微不足道。   他面朝南方,仿佛一直看到了千里之外:“节物风光不相待,桑田碧海须臾改。总说物是人非,现在看来,就是风物也不似当初了。无论是长安也好,江都也罢,去哪里其实不重要,我一介闲人,不似莘王需要考虑许多,唯一在意的只有身边的人了。”   梁国气数已尽,西域又有云曜相助,符稷回京路上再也不用瞻前顾后,这一路城门大开,放行令他通过,他这一生在外奔波无数,还从未有过像这次一样的酣畅淋漓。   人们归心似箭,行程匆匆,只有云荻四处张望,前后左右看了一圈,似是在找人,可过了半天,她也没找到想找的人。   她起先不想耽搁赶路的进度,也就没有多问,可时间久了,她也忍不住好奇,还是对符稷问出了口:   “荀公子和琬儿不和我们一同回去吗?”   符稷点头,想了想才说:“他们不回长安了,这样也好,无论对我对他,都是一样。”   云荻总觉得他话没说完,可等了好久,也没等到他再说些什么,只好又追问道:“我不明白,难道你也和那些人一样,说什么共患难未必能共富贵,走到这一步,你反而容不下他们,要说什么道不同了。”   符稷笑道:“无定莫如人聚散,何必强求。再说了,如今世道安宁,人家闲云野鹤,无拘无束的,活得快活自在,弹琴作赋,诗酒终老,我也很羡慕。在看我自己,在高山之巅,高处不胜寒。这种事,也就是和你说说罢了。”   事到如今,也不一定要说哪种才是最好的结果,人世正因太多的求而不得,得而复失,便也不再多求,只愿做到无愧于心,就已经足够了。云荻想了想,伸手握住他的手,“没关系,有我陪着你啊。”   长安繁华如旧,无一日不是人潮车马往来如织,川流不息。   看起来和从前明明一样,却又完全不一样了。长路迢迢,一路欢歌,家家户户老少欢庆。   打更人提着一盏旧马灯,再次敲响手中的铜锣,应声响起的是大街小巷的串串鞭炮声,几个孩子成群结队地跑到街上追逐嬉闹,为了迎接他们,城市被静心布置,城墙上燃起灯火。   天色未明时,四周基本上都是一片黑暗,只是随着更漏声一点点推移,从那无边无际的黑中透出些许的蓝来。   此刻看不出皇城的真正模样,而是只露出一个清冷漆黑的剪影,和天空融到了一起。   坊巷之中各个或大或小的院子房门紧闭,阻隔了外面的寒冷,只有路旁的灯笼散发的暖黄色照亮前路。   路边本来稀稀疏疏立着几个扫雪的扫帚,不过昨夜的雪下得并不大,覆在地上也只是薄薄一层,在路上的青砖上覆上薄薄一层的白霜,又将砖石覆盖得周密而均匀,复又在长夜中自顾自的无声消逝。   过去高门华第的金阶白玉堂也如繁华一梦,风流云散。   逝者如斯夫,而那座长安城仍然像一朵永不凋谢的牡丹花,如梦一般盛放于人前。   而在千里之外,山岭已经褪下满目枯色,树木也开始抽出新枝。   天际尽头天水相融,只有一叶扁舟轻荡,一直向着远方缓缓前进。   有细细密密的雨丝落下,在风中缠绕,描摹出远山浅淡的轮廓肌骨,游鱼从水中跳起落下,在湖边嬉戏的水鸟也有几只落在了船舷上。   荀致本来闭目躺在舟上,微风袅袅拂过,他神色安然,任凭水势风势带着小舟四处飘荡。   等他感觉到有雨落下才起身,拿出了一边的斗笠和蓑衣,又将那蓑衣给岑琬披上。   小舟轻摇,在一处藤萝垂挂的树林旁靠了岸。   岑琬看着他这副模样,深山之中无人打扰,带好了蓑衣鱼竿,倒真有些渔樵江渚,一江明月一江秋的意味了。   荀致收拾东西的时候,忽然拿出了一个小瓶子,岑琬看着莫名觉得有些眼熟。   “这里装的是什么?”   荀致将那瓶子打开:“可不就是乔公炼制的丹药,前阵子皇宫那边莫名其妙的送来一瓶,还有许多金银财宝,人家一片美意,我也不好不收。”他看向岑琬:“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吗,如果有一天玩累了,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回去,荣华富贵,也算一生安乐无忧了。”   岑琬看着那些丹药,只是摇头:“像磐石一般漫长的生命,一定很寂寞。我倒宁当草木,岁岁年年自在枯荣。这样才算真正活着。这些年来我经过很多地方,大街小巷,城镇村庄,可能连名字都没有,那里没有江南的风软尘香,也不似长安温柔富贵。可却是少有的自由自在,我从未有过那种不受束缚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   荀致笑了笑,扬手将那装着丹药的瓶子丢到一边,“是我多此一问,荣华富贵何曾入过你的眼,只是我们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你可有想过去哪里?”   “乱走也没什么不好。”岑琬答道,又仔细想了想:“反正以前很多地方都没有好好看,现在喜欢什么方向就朝着那里一直走,走到哪里就算哪里。你从前周游天下,给我讲过那么多奇闻异事,这万水千山,我一辈子都看不够,大概不会回去了。”   雨水渐停,天际也出现了一道彩虹,越过被洗过的水墨青山,又在潋滟水光里留下斑斓的影子。   船桨轻摇,划过稀疏的碎影,桨声渐远,渐至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