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流波上的舞全文阅读 第1章 1 最后一班开往英国伦敦的飞机,将会在晚上十一时从香港机场起飞。于曼之推开计程车的门走下来,匆匆跑进机场大楼。她气喘咻咻的来到约定的餐厅。王央妮孤独的坐在几个旅客中间。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看到了于曼之,她含笑向她挥手,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 “对不起,我来迟了。”于曼之一边坐下来一边说。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来。”王央妮把书合上,一脸抱歉的说,“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是的,自从在法语班毕业以后,好像很久没见了。” 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语班毕业的那天晚上,她们和班上的同学在半山一家法国餐厅里话别。她和她在一条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后哼起歌来,那是一支法语歌。歌词说: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正想问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经走远了。 “工作忙吗?”她问王央妮。 “我没有工作。这大半年来,都是跟着男朋友到处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语一定进步很多了,我已经忘记得七七八八了。你这次去伦敦,也是去玩吗?” “不,这一次,我去结婚。”王央妮偏着头,笑着说。 “哟,恭喜你!” “谢谢你。婚后我们会在伦敦定居,也许不回来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过去吗?”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 “他已经进去了。他在飞机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 “什么事?”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来,厚厚的一本,已经有点班黄残旧了。日记是上了锁的,看来已经很久没打开过。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 于曼之微微的愣住,问她:“那不是你的日记吗?” “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合写一本日记。他写一个星期,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那么,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后,我们就分手了。最后的一个星期,刚好轮到我写。所以,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现在,我打算还给他。” “为什么要还给他?”于曼之有点诧异。 “我不想带着一段回忆去结婚。” “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 “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况且,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 “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他会找你的,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么办?” “那么,就请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对我来说,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够了无牵挂。”她诚恳的再问一次:“你可以答应我吗?” 一瞬间,于曼之想不到有什么藉口可以拒绝这个执意要放弃一段回忆的女人。 她点了点头。 “他的名字叫李维扬。”王央妮说。 “这本日记是有钥匙的吧?”她问。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把细小的钥匙,说:“明天早上,当飞机到达伦敦的上空,用过早餐之后,我会把钥匙放在餐盘上,让空中服务员拿走。这把钥匙将会永远在世上消失。” “没有钥匙,他岂不是没法打开这本日记?” “这本日记有两把钥匙,另外一把在他那里。” “喔,再不进去的话,飞机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来跟于曼之道别。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她微笑颔首。 “你为什么要把日记交给我?我的意思是,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么短——” “虽然不是认识你很深,我却觉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给你。” 于曼之笑了:“谢谢你那么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检查站外面分手。王央妮往里面走,她往外面走。她好像又听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语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回过头去,王央妮已经走远了。在她耳际响起的歌声,似乎并不是真实的。她忘了问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机场大楼,风有点凉。于曼之把日记抱在怀里。王央妮的做法,对她来说,有点不可思议。换了是她,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交给一个仅仅在法语班里认识的,短暂交往过的朋友。她更不会舍得跟一段回忆割断。没有回忆的人生,未免苍白了一点。 2 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那本日记仍旧放在她的抽屉里。那个叫李维扬的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今天晚上,骤来了一场风雨,她怎么努力也睡不着。她把日记从床边的抽屉里拿出来。李维扬到底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她怎样处置这本日记?她岂不是要一辈子把它留在身边?这一切本来与她无关,现在却变成她的负担。她开始有点后悔。她把那本日记随手抛到半空,日记里其中的一页掉了下来,优雅飘摇的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膝上。那泛黄的一页,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拾起来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页上面写着: 七月二十日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后,我一个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故事? 他爱上了一个不怎么爱他的女孩子—— 于曼之看到这里,觉得自己不应该看下去,这是别人的日记。 然而,李维扬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实在好奇。她决定再看下去。 那个女孩子想去美国留学,但她筹不到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点钱,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送给她。女孩终于在三年前去留学了。 她走了之后,他同时做着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费给她,而且坚持要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去年,我去美国的时候,他托我带点钱给她,我找到那个女孩,原来她早就已经放弃读书了。留学的第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不怎么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隐瞒着酒保,用他的钱跟她爱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和他住在一个很不堪的地方。 当我把酒保要我带去的钱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哭了。 回来香港之后,酒保问我她怎么了。我告诉他,她现在念三年级,她读书的成绩很好,还拿了奖学金,你以后也不用寄钱给她了。而且,她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听到了,流下眼泪。为了不让我看到,他连忙低下头洗杯子。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个女孩子的梦想。她虽然没有爱上他,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且将会生活在一个比他高尚的阶级里。 至于那个用酒保出钱来供养另一个男人的女孩,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内疚。 我对酒保撒了一个谎,骗了他的眼泪,是残忍还是仁慈? 我并不认为那个女孩可恨。他何尝不是为爱情奉献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装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泪却出卖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哭了。你说:“我怕你会死。”你真是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哭吗?当你发现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么当然,你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这个下着微雨的晚上,于曼之把那一页泛黄的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动。她本来以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和聪明。 假如她是李维扬,她大概也会编造一个谎言去骗酒保。只是,她也许没李维扬编得那么动听。 李维扬说得对,面对人生的苦痛和荒谬,眼泪又能做些什么呢? 眼泪以外,又还有些什么呢? 对李维扬这个人,她忽然充满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什么样子的,她很想认识他。 可是,他也许永远不会来了。 电话铃响起,她伸手去拿起话筒。 “是曼之吗?” “乐生——”她拿着话筒,滑进被窝。 “你在干什么?” “我睡不着。乐生,你以前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没有——” “也许我们应该合写一本日记。” “我们一个在香港,一个在美国,怎样合写日记?” “喔,是的。” 波士顿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谢乐生到波士顿念书,已经快三年了。他刚离开 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来。长距离的恋爱,本来就是一场赌博。 他赌她不会遇上别人。 她赌他不会爱上其他女人。 这是一场胜负未知的赌博。 长距离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她的床边,永远放着两个钟,一个是香港时间,一个是彼士顿时间。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里,不让时间把他们分开。渐渐,她知道这是行不通的,他离她的生活很远。三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在约定重逢的那一天来临之前,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好让自己觉得他就在她身边,醒来才发现不是那回事。 3 十二月初的一天,于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维扬。”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心里怦然一跳。 他终于出现了。 “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她问。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吗?” “‘胖天使’?”她没有听说过。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写着“胖天使”的灯箱招牌在窗外出现。她连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现在远远的落在后头了。 4 于曼之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来到“胖天使”。她选了柜台前面的一张高脚凳坐下来。她把那本日记放在面前,作为记认。 这里有两个酒保,一个老,一个年轻。她在想,年轻的那一个,会不会就是李维扬在日记里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轻的那个酒保,个子不高,理个小平头,非常勤劳地工作。 一个男人走进来,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于小姐吗?我是李维扬。”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样。 她以为他会是一个带着深情的回忆而来的人,眼前的他,却显得稀松平常,不带一点心事。 他在她身边坐下来,跟那个年轻的酒保打过招呼,问他这几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给他。 “终于可以交给你了!”她把那本日记推到他面前。 “谢谢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记,感觉有点陌生。 “还以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个信箱我已经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会去看看。你们很熟的吗?” “也不是。我们是在法语班上认识的。” “她现在好吗?” “她在信上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她只是说要把日记还给我。” “她在四个月前结婚了,现在住在伦敦。” “所以她要把日记还给我。”他恍然明白。 “她还是那么爱看侦探小说吗?”他问。 “应该是的。”她想起在机场跟王央妮见面的时候,她手上拿着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 “你仍然挂念着她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 她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很怀念她。交换日记毕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爱情本来就是很短暂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说。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头说。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认罢了。” “不同意不等于不肯承认。如果爱情只是很短暂,为什么有些人可以相爱许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爱情,那是感情。” “你凭什么说那是感情?” “爱情来的时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对方黏在一起,有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也忍受不了。男人会觉得自己忽然伟大起来,女人会觉得自己容光焕发。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期然的笑起来。可是,这种现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说的这一种,不是爱情,是激情。假使爱情真的很短暂,为什么走在一起多年之后,我们还是会每天思念对方?” “那是习惯。”他气定神闲的说。 “我男朋友在波士顿留学,我们一起四年,又分隔两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们之间的,仍然是爱情。”她一脸笃定的说。 “你男朋友在波士顿?” “有什么问题?” “长距离的恋爱,通常都没有好结果。”他喝光了杯里的啤酒。年轻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面前。 “你一点也不像日记里的你!”她生气起来。 “日记里的我?你看过我的日记?” 她连忙掩饰:“我是说,会跟女朋友合写一本日记的男人,不该是你这种刻薄的人,也不是一个不了解爱情的人。” 李维扬用手支着头,笑着说:“认为爱情短暂,就是不了解爱情吗?” “我认为是的。” “我和你,谁会比谁更了解爱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时答不上来。 他忽然凑近她身边,问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酒保?” “为什么这样说?” “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一直盯着他。” “我才没有!”她用力强调。 “那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因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顾自的喝啤酒。 她懒得理他,咬着饮管,继续喝她的柠檬水。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你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 她笑了笑:“我知道为什么了,因为爱情很短暂,尤其是你的爱情。” “也许你说得对。” “那你真是可怜,你的爱情总是那么短暂。”她揶揄他。 “那总好过等爱情变成感情,或者互相厌倦的时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们笑了笑。她的直觉告诉她,他就是日记上的那个酒保。 “既然已经把日记还给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说。 “谢谢你——”他微笑。 一个认为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的人,是不是也认为爱情的短暂同样是理所当然的?回家的路上,于曼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5 自从那天离开“胖天使”之后,于曼之以为她不会再见到李维扬了。谁知道,在从香港飞往洛杉矶的航机上,她又碰到他。 飞机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满,都是赶着去美国过圣诞的人。她拿了两周的假期去探望谢乐生。 她左手拿着机票,右手提着背包,在狭窄的通道上寻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应该是靠窗的。当她坐下来不久,一个男人走到她身边。她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人,竟是李维扬。 “你也坐这班机吗?”李维扬把手提包塞进头顶的储物箱。 “你要去哪里?”她问。 “波士顿。”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顿度假吗?” “我去办一件事。” 飞机起飞之后,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 “你是不是偷看过我的日记?” “你说什么?”她有点儿心亏。 “提到酒保的那一页——” “没有呀——”她别过脸去,不敢望他。 “真的没有?”他追问。 “没有。” “喔,那对不起。” “不要紧——” 过了几十分钟,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着前面的椅背说: “是的,我看过——” 她不想说谎,觉得这样太不道德了。 “你说什么?”他转过头来望着她。 “我是说,我看过那一页。”她鼓起勇气说。 “你承认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说。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页刚好掉下来——”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来也是不会看的。” 她一时间答不上。 “算了吧,因为你的老实,我原谅你。” “那个酒保就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吗?” “是的。” “你写的故事是真的吗?” 他笑了:“谁又会编一个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记里?”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记重头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来看?”他反过来问她。 她气炸了,别过头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问。 “你不是说我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她气他。 “你呢?你是干哪一行的?”她问。 “财务。” “放高利贷?”她故意戏弄他。 “是财务顾问。” “是做什么的?” “主要是为一些公司制订财务方案,好让他们向银行申请借贷。那你呢?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后来,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李维扬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睡觉?” “你说话的口吻好像是个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给他气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说: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么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诉我吗?”他很礼貌的说。 看到他满怀心事的样子,她没有再说下去。她觉得他好像变了另一个人。 在洛杉矶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候上机的时候,她看看自己的脚背说: “坐飞机坐得太久了,双脚都肿起来。” “还有七个小时就到波士顿。”他似乎不是在说给她听,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在飞机上,他没怎么说话,愈接近波士顿,他好像愈沉默。 飞机徐徐降落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 步出机场的时候,他问她: “有人来接你吗?” 她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在这里分手了。圣诞快乐。”他微笑着祝福她。 “圣诞快乐!”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谢乐生。 她上一次来,是六个月之前。她已经有六个月没有见过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来探望他。 “曼之!”谢乐生来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个月没见过他了。她觉得他好像又改变了一点。每一次别后再见,她总觉得他跟以前有点不同。 “我来替你拿——”他接过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头。 第2章 6 谢乐生去年搬来这幢七层高的房子。房东是一对犹太人夫妇。由于房子就近大学,所以楼上楼下都住着几个留学生,有中国来的,台湾来的,也有香港来的。 谢乐生领着于曼之走进屋里去。于曼之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幢新房子。这里的陈设很简单。客厅里的其中一面墙全是书。 “你先休息一会儿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厅里,去倒了一杯暖开水给她。 “谢谢。”她接过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边放着一个电子琴。 “这个琴是前阵子买的。一个人在这里,有时候很孤单,所以忽然很想学弹琴。可惜,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时间学。”他解释。 她用手指在琴键上戳了两下,说:“没听你提起过呢。” 她发现,每一次再见,她都要花一段时间重新适应他。那一段由时间和空间造成的距离,变成他们重逢时的隔膜。他们像两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需要坐下来慢慢重新了解对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别的岁月。 往往当她刚刚适应了,又到了要离别的时候。 “明天我们可以出去走走。”谢乐生说。 “去哪里?” “我向房东借了车子,我们去买圣诞树。”他微笑说。 7 第二天,谢乐生开车载着于曼之到市场去买圣诞树。 这个市场是临时搭建的,就在公园旁边。他们选了一棵小号的圣诞树。谢乐生走在前面,于曼之走在后面,合力把圣诞树扛上车。 她和他,现在只有一棵树的距离。他的背影熟悉得来仿佛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波士顿的生活。三年来,都是她过来陪他,他已经三年没回去香港了。 见不到他的时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应该是炽烈的。重聚的时候,却有点平淡。人在思念里,仿佛比现实美好一点。 那天晚上,他们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他说: “毕业之后,我想留在这里。” “你不是说过会回去香港的吗?”她的声音有点激动。离别的时候,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年后在香港重聚。他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喜欢这里的生活。你也搬过来好吗?” “我在香港有工作,来到这里,我可以做些什么呢?” “难道你喜欢现在这样,每年只能见两次面吗?” 她没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争辩。他似乎总是觉得她的工作并不那么重要。她的梦想,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他从来没有关心她每一天怎样生活。 “你爱我吗?”她问。 “我当然爱你。” “你有没有为我做过一件事?” 他答不上来。 8 于曼之穿着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顿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 她满怀希望的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可是,这两个星期的日子,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愉快。 三年前,当谢乐生决定要来波士顿念博士学位的时候。她哭着问他: “你会不会爱上别人?” “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 那个时候,她以为最坏的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 三年以来,他还是爱着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觉得,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点。 她已经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学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过来波士顿,她一定会答应,因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后才说这番话。 他好像一本写在三年前的日记。三年后重看一遍,原来,不经不觉间,许多事情已经改变了。理想也改变了。 “你也是坐这班机回香港吗?”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谁。原来是李维扬。她没想到又碰见他。 “你的事情办好了吗?”她问。 他点了点头:“波士顿的天气真冷。” 他看到她潮湿的眼睛。 “你在哭吗?” 她垂下头。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难舍难离吧?” “已经习惯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他低声说。 “是的,连思念也是一种习惯。” 9 在飞机上,李维扬的座位本来编排在于曼之后面的。他跟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老太太换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的吗?”他问。 “你现在想知道了吗?” 她告诉他,她是画儿童故事插画的。她在一家儿童杂志社上班。这本儿童杂志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负责所有的插图,因此工作挺忙碌。由于画的是儿童画,她的画都是快乐和色彩斑斓的。无论太阳或月亮,以至一个碗、一朵花、一条狗,都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埋头画画的时候,她可以暂时忘记寂寞。 “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好喜欢。你呢?” 李维扬摇了摇头:“工作很累。我每天面对的,不过是金钱游戏。” “那你喜欢做什么?” “开面包店。” “面包店?”她觉得难以置信。 “对。不用怎么花脑筋,每天只是做面包和卖面包,那种生活多么写意——” “你会做面包吗?” “我以前在面包店做过兼职。”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那是我的梦想。”他点了点头,笑着说。 10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已经七个小时了。于曼之在座位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她发觉李维扬在机舱后面,正跟一个女人说话。那个女人偏着头,微笑着,留心的听他说话。然后,她又说了几句,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再说话。机上的人,大部分都睡着了,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很小。 然后,那个女人回到她在机舱最后排的座位,李维扬也回来了。 “你碰到朋友吗?”她问。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旧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没见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还是想念着你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矶,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总共有多少个女人?” “你问初相识的朋友这个问题的吗?”他瞟了瞟她,没好气的闭上眼睛睡觉。 11 到达波士顿的那天,李维扬从机场坐计程车到近郊去。 计程车在一幢四层高的灰白砖墙的公寓前面停下来。 李维扬下了车,来到大门前面,按下门铃。门打开了,他爬楼梯到了二楼。一个满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说: “她就在里面,等你很久了。” 男人领他到屋里去。厅子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火炉旁边一张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张很漂亮的脸。她的面色有点苍白。看到李维扬,她娇嫩地笑了。 “你去倒两杯茶来好吗?”她吩咐那个满面于思的男人。 男人听话的走进厨房去。 “李先生,谢谢你肯来。”女人说。 火炉旁边,有一棵圣诞树,树上挂着一串串缤纷的彩球,树顶上吊着一个银色的小天使。 “这棵圣诞树很漂亮。”李维扬说。 女人看着圣诞树,微笑着说: “是的,来波士顿八年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圣诞树。” 男人端着两杯热茶出来,放在他们面前。 “你可以把抽屉里那个绒布盒子拿来给我吗?”女人跟男人说。 男人走进睡房去拿盒子。 “他现在好吗?”女人问李维扬。 “他现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从睡房出来,放到女人的手里,然后,又回到睡房,躲在里面,半掩着门,守候着在厅子里的她。 女人打开盒子,把一叠钞票拿出来,递到李维扬手里。 “你可以替我把这些钱还给他吗?” 李维扬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我以前骗他的钱。” “你用不着这样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着供我读书。”女人惨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后,我们一直努力储钱,希望可以把钱还给他。” “这些年来,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问。 “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他。” “是吗?”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样说?” “我告诉他,你拿了奖学金,而且找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这个故事比原本的那个美丽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还钱给他。” “不。把钱还给他,我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 “你的病怎么了?” “医生说,也许看不到波士顿的春天。”她望着窗外的飘雪,惨然地笑笑,“我本来以为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现在看来只能理直气壮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诉他?” “不,不要。就让他永远相信你编的那个故事吧!” “他结了婚吗?”她问。 李维扬摇了摇头。 “那么,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 “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女人眼里闪着动人的光,仿佛是在期待一个美丽的 答案。 “不会的。”李维扬说。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么事?” “当天找到我的时候,你讨厌我吗?” “不。” “为什么不?我骗了别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钱。” “我就是不觉得你讨厌。” “谢谢你。”她指了指睡房里面,说:“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编的谎言也不是全错,我的确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爱的人,为了他,我可以欺骗世上任何一个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爱着他。” 李维扬被“如此不堪”这四个字深探震撼着。有什么比如此不堪的爱情更令人惭愧却又无可奈何呢? 李维扬把手上的钱还给她,说: “这些钱你留着吧,我不知道怎样向他解释。” “你就买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给他吧,就当是你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她把钱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钱收下,她的内疚才会终结。她那段如此不堪的爱情。才会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好吗?我做了圣诞布丁,你应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圣诞布丁。”她笑说。 “好的。那我来做白面包,你应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包。”他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坐在椅子上,灿然地笑。她笑的时候,特别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个最难吃的圣诞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面包。 圣诞节之后,她的身体愈来愈虚弱。他向他们告辞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来愈衰败的样子,他愿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长留在他的记忆里。 他带着满怀的悲伤,坐计程车到达波士顿的机场。 在候机室里,他意外地又遇到于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机回去。他满怀的悲伤刹那间得到抚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眼睛湿湿的,好像哭过。她抬起头来,看到了他,尴尴尬尬地笑了笑。她眼里闪着泪花,像满抱着露水的雏菊。他很高兴漫漫长途有她作伴。 12 飞机缓缓降落在香港机场的跑道上。于曼之和李维扬又跨越了半个地球回到他们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维扬问。 “那不客气了。” 在计程车上,她问他: “那个故事还有下文吗?” “哪个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经有结局了,是另一个结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另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次去波士顿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飞驰,李维扬把女孩的故事又说了一遍。 车厢里寂然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经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单是爱情,而是人生。 “那笔钱你打算怎么办?”于曼之问。 “他的酒吧这一年来都亏本,我假装把钱借给他用,以后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礼物吗?”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点唱机,也许可以送一台给他,不过这种古董现在很难找。”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里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点唱机,还保持得很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于曼之领着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 于曼之推门进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这里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 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一个穿着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手里提着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 “你们来了。”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说:“这盏灯要拿去修理。” “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于曼之跟李维扬说。 “是啊,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 “点唱机就在里面。”朱玛雅领着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点唱机就在那里。 这台机器颜色鲜艳,七彩的灯泡闪亮着。大玻璃罩里排着一列黑胶唱片。 “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他要回老家。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朱玛雅说。 “有没有硬币?”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 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 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随便点了一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爱情并不短暂, 只是有点无奈…… 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于曼之望着玻璃罩里的唱片,呆了一会儿。 “什么事?”朱玛雅问。 “没什么,我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 “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她问李维扬。 他笑笑摇了摇头。 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 “什么时候可以送去?”李维扬问。 “星期四好吗?”朱玛雅说。 “好的。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闲。”于曼之说。 “星期四我不行,你们玩得开心点吧。”朱玛雅说。 第3章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14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看到了于曼之,他跟她介绍说: “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 “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而且,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顾安平说。 “为什么?”于曼之间。 “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李维扬说。 “原来是这样。” 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顾安平拿着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着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而且,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边。点唱机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 荒谬得让人想哭。 “干吗闷闷不乐?”李维扬问她。 “我失业了!”她叹了一口气。 “那总比是我失业好!”他嘻皮笑脸的说。 她生气了:“你这个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开玩笑罢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难吗?” “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还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放在她手上,说: “去点一首歌吧!” “点歌?”她诧异。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她点了那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转过身子去挨着点唱机,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 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 她要一直点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 “什么事?我明天要考试呢。现在很忙。”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业的话,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 “乐生,你有梦想的吗?”她问。 “我当然有梦想。” “我记得,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 “不,现在不是了。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赚很多钱呢!”他雀跃地说。 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她说要一直画画。弹指之间,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那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然而,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一直也没有回音。别说梦想了,她连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现在有点动摇了。 一天,李维扬打电话来。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没有。”她沮丧的说。 “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 “我可以吃面包。”她苦笑。 “天天吃面包也不行。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好的。什么时候?” “就今天晚上。” 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 于曼之来到的时候,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他头发有点湿,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的棉衣,好像刚刚做完运动,身旁放着一个背包,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 她坐下来,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会打棒球的吗?”她问。 “我是大学球队的。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大概一个月一次吧!” “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 “不。喜欢运动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你看你,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太不像话了。” “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 “两样都有一点吧!” “喔,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 “谢谢。请随便点菜。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 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过转行吗?” “转行?” “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欢画画。” “没人要你放弃画画,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我也喜欢开面包店。”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吗?” “干什么?”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维扬带着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 油画店很大,除了油画之外,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这儿好漂亮!”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 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肤色很洁白。小小个子的她,踏着一双平底鞋,穿着一袭宽松的连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们来了——”女人说。 “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李维扬摸摸女人的肚子说。 “还有六个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这是罗贝利。”李维扬为她们介绍。 “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罗贝利说。 “嗯,是的。” “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李维扬说。 “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罗贝利补充说。 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朝李维扬笑了笑。 “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 “我可以胜任得来吗?”于曼之问。 “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罗贝利微笑说。 “我好喜欢这里。”于曼之说。 “那就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罗贝利问。 “明天就可以。”于曼之说。 “后天吧!”李维扬说。 从油画店出来,于曼之问李维扬: “为什么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 “你以为我说谎吗?” “那就好了。” “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败一下你。” 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 “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 “那倒要见识见识。” 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问他: “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 “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 “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李维扬笑笑说。 “对,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 “那把钥匙,你一直保存着的吧?”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 “什么钥匙?”李维扬问。 “日记的钥匙。” “对了,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 “王央妮说,日记的钥匙,总共有两把,一把在她那里,一把在你那里。” “是吗?我没有印象。也许已遗失了。” “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着那把钥匙的吗?” “当爱情已经消逝,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他反过来问她。 “当你不爱一个女人,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 “那当然了。” “太过分了。”于曼之忍不住批评。 李维扬笑了笑: “女人总是希望,她不爱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当爱情已经不存在,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 “那是一种约定啊!” “是愚蠢的约定。” “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着对方吧!” “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她说。 电话铃响起,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 “妈妈,不用了,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现在很忙,迟些再谈吧!”他匆忙挂上电话。 “什么事?”她好奇的问。 “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去?”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第4章 三个人的爱情 1 于曼之很喜欢油画店的工作。她有一个助手叫杜玫丽。杜玫丽是兼职的,每星期来三天。她是个星座迷,对各种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爱用星座来相人。她会很权威的说, “天蝎座的顾客最挑剔了。 双子座的顾客三心两意。 狮子座的顾客喜欢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从一个客人的购物态度而推断出对方的星座,准确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她是双鱼座的。她谈过五次恋爱,后来都分手了。她归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于曼之问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为什么还要跟他开始?” 杜玫丽天真地说: “这就是爱情啊!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杜玫丽都能够用星座去解释。这一种解释,是痛苦最少的了。 据杜玫丽说,罗贝利和她丈夫韩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们这一对,会恩爱幸福地厮守终生。 李维扬没说错。韩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说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柔。油画店的后面,本来是一个荒芜的天井,韩格立把它变成一颗漂亮的小花园。他亲自在花园里种植了各样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画店,他总喜欢安静的在花园里照顾他的花草。 罗贝利和韩格立结婚八年,这是他们的头一胎。他们夫妇俩很恩爱,虽然结婚八年,还是像一双恋人那样。每当韩格立要出门,罗贝利脸上总是充满了牵挂。 夕阳西下的时候,于曼之喜欢坐在那个小花园里吹吹风,或者跟罗贝利聊聊天。她在罗贝利身上学到很多关于油画的知识。 有一天,天空下着微雨,于曼之从店里望出去,刚好看到李维扬捧着满抱黄色的雏菊从对面人行道跑过来。 李维扬的头发和肩膀擎着露水,他怀里盛放的雏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为,花是送给她的。可是,他只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给她,又抽出一支送给杜玫丽,剩下来的,全是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的。她将会生一个女儿。 “刚才在路边一个摊档看到的,所以买来送给一个漂亮的孕妇和她肚里的娃娃。”李维扬说。 于曼之的喉头里竟然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她觉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小花园里烧烤。罗贝利和韩格立邀请了李维扬来。杜玫丽带了她新相识的男朋友来。这个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说,巨蟹座和双鱼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带了朱玛雅来。朱玛雅跟罗贝利很谈得来,罗贝利说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为了那束雏菊,于曼之有点儿闷闷不乐。她不应该妒忌些什么,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么。 她是李维扬最好的好朋友,她是这样想的。他为什么只是从满抱的雏菊里抽出一支送给她?难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罗贝利? 韩格立很专注的在烤炉上为大家准备食物。他是个典型的很爱家的男人。爱太太、爱花草、爱下厨。 “你为什么整天不说话?”朱玛雅问于曼之。 “我没事。”于曼之耸耸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么星座的?”杜玫丽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领了。 朱玛雅被杜玫丽吸引了过去,非常留心的聆听关于自己的星座的一切。当然,她更关心冯致行的星座。 李维扬坐到于曼之的身边来,抬眼望望天空说: “我看明天也许会下一场大雨,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说。 “为什么?” “我有点事情要办。” “哦。”李维扬没让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头看着天空,她垂头看着手里的饮料。横在他们之间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沉默,夹杂着轻微的炉忌和战战兢兢的失望。他没有说话了。 2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床上,什么也没有做。平常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会和李维扬在海边的公园打棒球。那是她每个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总是他故意让她一点。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躺在草地上,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还有一些关于她的秘密。 她是一个私生女。她要强调,她是一个快乐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认识她妈妈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两个儿子。她爸爸不怎么爱他太太,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她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爸爸一直跟他们同住,所以她从来不觉得是在跟别人分享一个爸爸。 爸爸很疼她。妈妈生了三个女儿之后,还要生第四个,终于让她得到一个儿子。因为爸爸的太太有两个儿子,所以妈妈也要替爸爸生一个儿子。虽然爸爸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但妈妈偶而还是抱怨爸爸从前隐瞒自己是个有妇之夫。 对于男人从前的家庭,女人总是不会甘心。即使把那个男人赢了回来,能和他终老,女人总是觉得,自己受了许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坚决不肯离婚。她说,她不会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其他女人结婚。所以,爸爸和妈妈并没结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个私生女。她妈妈是怀了她之后,才发现她爸爸是已婚的。 “历史上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维扬告诉她,他又举了几个例子,譬如写《茶花女》的小仲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来。有生以来,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许多杰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这回事。虽然知道自己并不会成为什么杰出的人物,但她心里还是觉得温暖。 李维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说话充满机智,有时你会恨他太主观,有时他又会令你心头暖暖。 李维扬是个很好的人。他拥有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侠义精神。譬如他会应一个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国,让她不用带着悔疚离开尘世。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以至于曼之觉得他们相逢得太晚了。 横在他们之间的,是她和另一个男人一段长达七年的感情。 谢乐生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他是她的学长。他天资聪颖,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个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中学校长。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偏偏爱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过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决定要去念博士生。他从小开始就拥有无数学业上的奖状和荣誉。他一生都以追求奖状为目标。他爸爸妈妈也拥有无数的奖状和奖杯,连他家里养 的那条名种老虎狗,也是世界冠军狗,拿过大大小小的国际狗展的奖项。它最彪炳的战绩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强敌,两度登上冠军宝座。它主人一家以它为荣,称许它是背脊朝天、四脚爬爬动物中的极品。 它的少主人也有进军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物科工程博士的衔头。为了这个荣誉,与至爱的人别离是无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两年前退休后,带着他们那条业已十二岁,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军狗和装满几十个箱子的奖状奖杯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们留恋的地方。他常常叫她过去波士顿。 他从来没有珍视过她的梦想。 当然,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无容置疑。她是他生命里一张很特别的奖状。一个致力于追求荣誉的人,对身边的一切,自然也会漠不关心。他是武侠小说里的独孤求败——一个赢过无数敌手,只求一败的孤独剑客。而她,是他唯一珍爱的女子,她是应该感动的。 她不能辜负他的爱,虽然那四年共处的回忆仿佛已愈来愈远。 今天并没有下雨,本来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维扬撒了一个谎。现在她只好无聊地趴在床上。 她为什么要妒忌呢?他们只是朋友。 有一天,他会有一个他爱的女人。 3 星期天的下午,李维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荡,最后来到了还没开门的“胖天使”。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顾安平问他。李维扬从没有试过在星期天的下午来。 “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个硬币投进那台点唱机。一曲抒情的调子在寂寞的空气里飘荡。他挨着点唱机,分分秒秒的过去,原来,他已习惯了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过。今天她不能来,他觉得生活的调子好像忽然停顿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着她。 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园的烧烤会上,她说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从天上掉到地上。她看来满怀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间长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来。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平生从没尝过这种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小心让她看到他脸上战战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的吗? 他从没试过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毫无把握。他一向自命潇洒。一切一切,是因为她身边已经有另外一个人吗? 他毫无方寸地思念着她。 他要把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于太难受。 “我请你去吃饭。”他跟顾安平说。 “你是不是在谈恋爱?”顾安平忽然问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来: “为什么这样说?” “你近来快乐了许多,常常一个人无缘无故在笑。” “因为近来工作很顺利。”他说。 原来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经有人看出来了。 那天下午,他怀着盛放的雏菊,本来是要送给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气,把花转送给罗贝利。 他自问已经努力把爱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为可以。 过了几天,他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语调轻松的问她: “这个星期天还去打棒球吗?” “当然了!”她愉快的说。 他快乐得难以形容。 那个星期天,他在海边的公园里等她。他本来担心她出现时大家会有一点儿隔膜。然而,当她来到,他只觉得心头温暖。 那天,她击中了他发出的一球。那一球,横过蔚蓝的天空,飞过他的头顶,很久之后,才优美地降落在远处的草地上。 她从来没有打过这么漂亮的一球。她兴奋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视着她那漂亮而傻气的脸蛋,深深地着迷。他伸出双手,想把她抱入怀里。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气。双手已经伸了出来,缩回去会显得太突兀,他只好临时改变动作。他一只手捉住自己另一只手,十指紧扣,在空中停顿了二分一秒之后,他情急智生,跟她说: “恭喜!恭喜!” 为了证明自己本来就是想做这个恭贺的动作,他重复了一遍: “恭喜!恭喜!这一球实在打得好!” “谢谢!”她的笑容僵住了,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古怪。 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表情极其诙谐。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在公园里,向她拜年。 他这一辈子,从没试过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谅了自己。他并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坏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择。 他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失去她。 暗恋是神圣的,要以对方的幸福为依归。如果有痛楚,也该留给自己。 4 于曼之双手托着头,眼望前方。她觉得李维扬那天在公园里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他满脸通红,硬生生地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向她说了四次“恭喜”。那并不像平时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么?”罗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头,笑笑说:“喔,没什么。”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来了。”罗贝利说。 外面下着微雨,她发现罗贝利忘记带雨伞。她连忙拿起雨伞跑出去,想把雨伞交给她。她看见斜路下面有一个男人撑着雨伞在等罗贝利。罗贝利走到他的雨伞下面,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 她见过那个男人,他叫林约民,来过店里几次。罗贝利给他们介绍过。林约民是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年纪和罗贝利差不多。他们看来像老朋友,他好几次来接她出去吃午饭和接她下班,然而,总是在韩格立出了门的时候他才会来。后来有一天,朱玛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约民。 “有一个男人陪罗贝利来过古董店两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玛雅说的那个男人,正是林约民。 “他们不像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朱玛雅说。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么。”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韩格立很恩爱,而且,她现在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朱玛雅笑笑说,“也许他们是一对旧情人吧!虽然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对她仍然很好。这样的故事也很美丽啊!” “那是你跟冯致行的故事。” “不一样的。我并没有怀着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许还比较公平一点。”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吗?” “这也不错啊!男人最疼情妇了。因为他无法给她名分。我知道他最爱的是我。” “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一定爱我比那个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爱过她的话。我要这样相信,才可以继续爱下去,否则,你以为我疯了吗?”朱玛雅哈哈的笑了起来。 于曼之看着她,她就半躺在一张古董床上。她这天涂了鲜艳的口红和蔻丹,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抖,真像有点疯。她是一个从历史里走出来,为一段无可救药的爱情而发疯的女人。她也许愿意发疯一辈子疯,只要她爱的那个男人今生今世最爱是她。 爱情里的障碍,偏偏使爱情更吸引。 在那个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5 后来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玛雅吃饭,那天,是冯致行的生日。 冯致行生日这一天,是要留给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将来也如是。 “曼之,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朱玛雅问。 于曼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你有一个会和你结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并不在我身边——” “是的。他就在我身边。除了每年这一天和每次见面看着他回家的那一瞬间,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么来爱冯致行?” 朱玛雅挨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我用四十七公斤来爱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体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头加起来,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个人来爱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样。我发觉,我是用意志来爱着乐生。我知道我要爱他,我答应过会等他。” “爱,也是一种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爱,又是另一回事。一段爱情,不应该是建筑在意志之上的。我宁愿它是建筑在遗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爱一个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爱他,可是我却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维扬打棒球的情景。她击出很漂亮的一球,兴奋得在草地上乱跑,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他们有七天没见面了。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因为妒忌他把雏菊送给罗贝利,所以赌气说没空不去打球了。从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着这两个人,同时又把他们推向对方。 他向她伸出的双手,忽然又互相紧扣起来,连续跟她说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诙谐。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虽然他努力表现得极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来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万分失望。 横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遗憾。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为没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经是对乐生的背叛了。日复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压抑下去。她用她整个人的意志去爱乐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么时候会崩溃。 朱玛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泪眼汪汪的说: “祝我爱的人今天生日快乐!” 她把杯子里的葡萄酒喝光,又说:“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里庆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厅庆祝生日的话,我会躲在餐厅外面,从门缝里偷偷的祝福他。也许,还会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惨然地笑笑。 “你恨他吗?” “当然了!”她点了点头笑着说:“我爱到有点恨他!” 两个人格格的大笑起来。 “但是我真的喜欢跟他做爱啊!”朱玛雅脸上带着微笑说,“男人在情妇的床上是特别卖力的。”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说真的!”朱玛雅醉醺醺的说,“他会尝试各种极其困难的姿势来满足我,又会跟我说许多悄悄话。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齿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带给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进肚子里,永远藏在我的子宫里面,不许其他女人碰他。没有恨的性,是无法登峰造极的。”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说: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用‘登峰造极’来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对不起,真的很好笑!” “没关系!”朱玛雅用手支着头,喝了一口酒,说:“没有恨的爱,是很难想像的。” 6 凌晨十二点半,餐厅打烊了。于曼之准备结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钱包遗留在油画店里。送了朱玛雅回家之后,她去油画店拿钱包。 当她推门进去油画店时,她看到小花园里面有光。她觉得奇怪,这么晚了,有谁会在这里?她走近花园,看见林约民坐在那张长条木椅子上,挺着八个月大的肚子的罗贝利坐在林约民的膝盖上。她一条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条手臂像钟摆一样,快乐地摇摆,他们像一双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面谈心。 罗贝利首先看到了她,连忙尴尬地站起来。林约民也立刻端端正正的坐着。 “对不起!我回来拿钱包。”她尴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找到钱包之后,匆匆离开油画店。 接着的那几天,她和罗贝利就当作没事发生那样。面对这么尴尬的处境,当作没事发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 又过了几天,货车把一批油画送来。她、罗贝利和杜玫丽三个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画。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剩下她们两个。 “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好了。”她说。 “没关系,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罗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望着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画的于曼之,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差劲?” “嗯?”于曼之转过身子去望着罗贝利。 “背着丈夫跟另一个男人愉情——” “不,我没有这样想。” “为什么?你不觉得像我这种人,真是很不堪吗?” “贝利,你的人很好。”于曼之由衷的说。的确,她并没有觉得罗贝利差劲。她只是想不通,她和韩格立那么恩爱,为什么还能够容得下另一个男人? “以前,我并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现在我才开始相信。”罗贝利说。 “你两个都爱?” “是的。” “为什么可以?我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 “在他们两个面前,我是两个不同的人。跟韩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顾的,就像父亲和女儿那样。跟林约民一起的时候,我们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们像兄妹那样。” “你有想过跟林约民一起吗?” 罗贝利摇摇头说:“他已经结婚了。” “那么,你们——”于曼之望了望罗贝利的肚子。 “哦——”罗贝利摸着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说:“是韩格立的。”顿了顿,她又说:“即使林约民没有结婚,我想,我也不会为他离婚。” “为什么?” “他是个没有计划的人,粗心大意,不会照顾自己,更不会照顾别人。他太孩子气了。孩子气是可爱的,却也令人担心。我常常怀疑他能不能永远照顾我和爱我。他好像什么也不担心。他也许不需倚靠些什么,但我必须倚靠些什么。他是一个好情人和好朋友,却不是一个好丈夫。我丈夫是个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爱他们的程度,难道是一样深的吗?总会有一点分别吧?”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我是三个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爱的是我自己。”罗贝利搬来一张矮一点的凳,把腿搁在上面。她想按摩一下那双因怀孕而浮肿的腿肚,可是,那个大肚子把她顶住。 “我来帮你。”于曼之替她按摩。 “谢谢你。” “我三年前认识林约民。那个时候,我已经三十三岁了。如同所有过了三十岁的女人一样,我开始怕老。跟林约民一起,也许是我要证实一下自己的魅力吧。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喜欢我,那就证明我还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为自己的自私而笑。 “到了现在,我已经分不清楚我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还是真的爱着他。或者是两者都有吧。当你也过了三十岁,你便会明白我的心情。” “你还相信爱情吗?” “当然相信。” “既然那么爱一个人,为什么又可以背叛他?” “背叛他,也是因为另一段爱情。” “你有内疚吗?” “我每天都在自责之中度过。”罗贝利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韩格立在家里那张沙发上睡着了。我坐在他身边,静静的望着他。 他睡得很甜。比起我们认识的时候,他老了一点,岁月是无情的,他会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间,我决定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假如韩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约民的事,他会怎样?” “他也许不会跟我离婚,但他一定不会再像现在那么爱我了。没有了他的爱,日子简直难以想像。”她微笑叹息。 这不是很矛盾吗?她既然那么害怕失去韩格立的爱,却仍然去冒险。也许,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爱更为严重。她同时扮演着女儿、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将扮演母亲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只因害怕青春消逝。 “真的可以爱两个人吗?”她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等分量地爱两个人。 “当然可以,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罗贝利说。 她同时爱着他们。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两个人加起来,便是最完美的;遗憾的是,他们是两个人。她摘取他们最完美的部分来爱。这样的爱情,是最幸福圆满的。 第5章 7 肚里的孩子不停踢她,罗贝利痛不得已,只好站起来走走。 于曼之把最后一幅油画从木箱里拿出来。她拆开包着油画的那一张纸,看到了整幅画。 “这幅画好漂亮!”她想起了一个人。 “是的,好漂亮。”罗贝利站在她身后说。 “李维扬该来看看这幅画。”她在心里沉吟。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李维扬,问他可不可以来油画店一趟。他在电话那一头欣然答应,但表示可能要晚一点来,因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我等你。”她说。 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罗贝利也走了。她一个人,坐在后面的小花园里。今天下午的天气很热,到了晚上,又变得凉快了。一轮皓月悬挂在清空上。 波士顿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经记不起那里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了。她曾经多么渴望看到波士顿的天空。如今却记不起那种蓝色是哪一种蓝。 几天之前,她打电话给谢乐生,告诉他,她这个暑假不能过去他那边。 “为什么?”他有点儿不高兴。 “老板娘要生孩子,我走不开。” 她希望他会说: “那么我回来吧!”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说。 大家在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之后,她终于问: “你可以回来吗?” “不行。这个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众多学生之中,他只挑选了几个,我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中国人。这个机会我不能放弃。他是很有名气的教授。”他说。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说。 “油画店的工作,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是的,对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变了。” “我没有。” “自从换了工作后,你跟以前有点不一样。” “只是现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罢了。” “真的吗?” “是的。你也要努力读书。” “你会等我吗?” “我不是正在等你吗?” 放下话筒之后,她沉默了很久,也许他说得对,她变了一点点。他何尝不是也变了一点。两个人生活的空间不同,成长的步伐也有了分别,甚至于每一句说话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8 李维扬在晚一点的时候来到油书店。于曼之坐在花园里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说: “你来了,你看看。” 她转过脸去,看着前面。 昨天那幅油画就搁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 “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面包店?”她问。 画里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面包店。面包店就在两条人行道的交汇处。差不多是关店的时候了,玻璃柜里,星星点点的,剩下几个面包。一个性感丰润的女店员悠闲地坐在柜台那里,手托着头,像在做梦。面包店外面,有几个看来是赶着回家的路人,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带着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个圆圆扁扁的白面包飘浮在半空,就在这些人的头顶上。 “比我梦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许多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来。 “这幅画是昨天送来的。” “是什么人画的?” “一个未成名的匈牙利画家。” “我特别欣赏那个性感的女店员。”他开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来:“那个面包为什么会悬在半空?” “大抵是从面包店偷走出来的。”他笑笑说。 “为什么要偷走?” “因为呆在面包店里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认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因为,她的信念有点动摇了。 “你仍然认为爱情并不短暂?” 她很用力的点头,流下了一滴眼泪。她努力使自己确信,爱情并不短暂。 “你为什么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泪了。 “我没有。”她愈想掩饰,愈哭得厉害。 “还说没有?”他望着她。 “对不起——”她一边狼狈地用手抹眼泪一边说。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关心地问。 她摇了摇头。 “那是不是挂念着他?” 她更用力地摇头。 她不是挂念乐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挂念他。她曾经是那么的爱他,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愈来愈远,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样了。过去的快乐已然模糊,她用回忆来支撑一段日渐荒凉和苍白的感情。 “那为什么哭?”他问。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她用手捧着头呜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头,摸摸她的头发。 “你头顶也有一个面包。”他说。 “胡说!” “真的。不相信的话,你抬头看看。” 她泪眼汪汪的抬起头,果然看到一个芝麻面包在头项,是他用手拿着的。 “你为什么会有面包?” “今天上班时买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没时间吃。”他从旁边的公事包里掏出一个放着面包的纸袋,说:“这里还有一个,你要不要吃?” “对不起,不知道你还没有吃饭。冰箱里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点拿来,我快饿死了。” 她站起来,去拿水果沙拉。 “别躲起来哭。”他说。 “不会了!”她抹干眼泪。 她发现冰箱里除了水果沙拉之外,还有一瓶白葡萄酒。 她们坐在月光下吃面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对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一点,她舍不得移开一点。他们像一对纯真的朋友那样,用不着说些什么,也不必说些什么。这一刻,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比他们的身体语言更意味深长。 “我要缺席两次棒球练习。”他说。 “为什么?”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干。” “是这样——”失望的语调。 她不舍得他走,如同这一刻她不舍得晚餐要吃完,他的肩膀要离开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离开她的头发。她生命中的男人,总是要和她别离。 “我十天之后就回来。”他说。 她笑了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告诉她,但他还是告诉了她。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他的膝盖。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盖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盖上,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没有一种爱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她可以完全的信赖他和靠着他。这种爱情是一辈子的,比情人更长久,比夫妻更思爱。他们变成了彼此心灵和血肉的一部分,永远相思。 白色的月光流泻在他两个膝盖上。有一天,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而他也不会觉得突兀。她会靠着他的胸膛,而他会抱着她,恒久思念。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9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长很多。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该怎样放。无论怎样放,脑海里总是想着他。她换了许多个姿势,企图找出一个不想他的姿势,最后还是失败了。 一天,她在书店里接到他打来的一通电话。她用力地握着话筒,重新尝到了久违了的恋爱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吗?” “是的,我现在在万里长城。”他在电话那一头愉快的说。 “长城?” “是的。你听得清楚吗?” “听得很清楚。你为什么会在长城?” “这里的朋友带我来游览。你有没有来过长城?” “没有。” “你该来看看,这里的风景很漂亮。” “真的?” “将来有机会我陪你游一次长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挂线了。” 她放下话筒,心里激荡良久。他在长城想起她,也许还牵挂着她。她何尝不是想念着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满罪恶。 那样想念一个人,不是已经在背叛乐生吗?她对他有道义和责任。她知道他对她忠心耿耿,而她想着另一个男人,这样不是太无情吗? 然而,她难道没有想念一个人的权利吗?她难道没有快乐的权利吗?她把身体留给乐生,把思念留给另一个男人。也许有一天,她会坐在他的膝盖上,她会和他手牵着手在长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间,无可奈何地有着痛苦的距离。他们认识得太迟了。 10 后来,当朱玛雅约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玛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当他不在身边,她想去一个他常去的地方。 “我们昨天吵架了。”朱玛雅说。 “为什么?” “他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还有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玛雅的声音有点震颤。 她想不到怎样安慰她。 “他们是一家人。”朱玛雅悲哀的说。 “是的。”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个和他上床的女人。” “他是爱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关系是多么的脆弱,随时都会完。有时候,我宁愿我是他的一个亲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么,我可以一辈子也见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还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玛雅苦涩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有时候,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那么,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离开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当他从日本回来,她又会原谅他。 当他吻她,抱她,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她便会心软。每一次吵架之后,他们也用性爱言归于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投进一个硬币。那支歌在空气里飘荡: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你相信有超乎肉体的男女之爱吗?”她问朱玛雅。 “天方夜谭。”朱玛雅笑笑说。 “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 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 “最好是用做爱来分离吧!” “那个时候,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她说。 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 11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满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药,迷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满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性,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肉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第6章 13 接着的那几天,她刻意回避李维扬。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直到他主动说再见,她才挂上电话。 那天晚上,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欢那条裙子,可是她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之后,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 谁叫他出现得太迟呢?她只好忍心地回避他。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当她偶尔抬起头来,她发现李维扬就站在花园外面。 “对不起,门没有锁上,所以我进来了。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哦,没有。”她腼腼地说。 他在那张长条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来。 “你刚刚下班吗?”她微笑问他。 “是的。”他点了点头。 沉默了一阵之后,他又问: “你没事吧?” “没有。”她低下头说。 在花园里那支昏黄的灯下,他们各自占据着椅子的一端,低着头,望着自己的影子,以此来度过那段尴尬的沉默。 在同一张椅子上,他们曾是如此亲近,现在又被隔开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太残忍了一点。他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没有冒犯她。 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对他的感情,岂是一种施舍?为什么她要那样弃绝他呢? “对不起——”她抱歉地说。 “我明白的。”他抬头看了看她,苦涩地笑。 在那短暂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谅解和明白。她是多么不愿意和他隔绝。 14 到了星期天,她准备出发去海边的公园。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在那里打棒球。这个约会,从来不需要在事前再确定一次。可是,这一天,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他还愿意看见她吗? 她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赴约,直到看见他如常在公园的石阶上等她,她才放下心头大石。 这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他们躺在草地上,看着夕阳西沉。他们聊到很多话题,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触及彼此的内心深处。 那个地方暂时还太脆弱了。 15 那天晚上,离开油画店之后,李维杨一个人,踏着沮丧的步子回家。刚才,当她跟他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他难受得好想立刻找一个地方躲起来。他抬起头,望着她。她那张脸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丽。他明白与谅解,她不能为他敞开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们坐在同一张椅子上,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他们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面包、看油画。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倏忽间却要醒来。他从没试过如此隔绝和难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们坐在那张沙发上聊天,她挨在一边,他就坐在她脚边。她问他是否相信有三个人的爱情。他回答,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他为自己所说的话而伤感。三个人的爱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她其中一只脚无意间搁在他的膝盖上。她沉沉地睡着。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脚背上,好使她那只脚能够稳固地搁在他的膝盖上。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卑鄙,趁她熟睡的时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脚上。可是,他没有别的办法,她醒着的时候,他没有勇气。 他看着她那张脸,脸上的疹子丝毫无损她的可爱。他其至有些感谢那些疹子。没有那些疹子,他不会和她这么接近。他为她拨开耳边的头发,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静静倾听着她的鼻息,痴痴地看着她那张脸。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爱藏得深些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的吗?他全然失败了。他多么希望她能被他所爱。他好想吻她,但他不会那么卑鄙。 如果她忽然张开眼睛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脚背上,他将不知道如何自处。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爱着她。 他终于明白被酒保所爱的那个女孩的心情了。她怀着罪疚爱着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选择而其实没得选择。 他把她的脚轻轻的移开,站起来,把她身上那张滑到腰间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离开。 带着那段心荡神驰的秘密时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雾水,点点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轻更快,满载着幸福的爱情。 几天之后,她脸上的麻疹全部退了。她嚷着要他带她出去吃饭和跳舞。他乐意让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延续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 她说:“这么晚了——” 他愉快地说:“还早呢——”他还想陪她跳几支舞。 他和她战战兢兢地走着,他预感到那个时刻将要降临,没有办法回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当她忧郁的提到这天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很远。那一瞬间,不舍的感觉是那样强烈,他抓住她两条手臂,把她抱入怀里,激动地吮吸她的舌头和嘴唇。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再次幸福地降临在他身上。假使分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愿意用他的爱把她包裹起来,使她不至于太孤单。 一路上,他紧紧握着她的手,那是一只他期待已久的手。他从没试过和她这么接近。这一时刻,好像是理所当然,又曾经遥不可及。长久的暖昧终于变得踏实。 道别的时候,他腼腼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轻轻的一挥,傻气而动人。 怀着恋爱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忆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晨光曦微。他满心欢喜的打电话给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电话那一头,她的声音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冷漠而陌生。接着的好几天,她刻意地回避他。他的心很乱。她是在生他的气,责怪他破坏他们之间这段纯真的友谊,还是她根本没有爱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弃绝。他对她的爱,变成他加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着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画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话,他可以只是在门外看看她。 油画店的灯亮着,他不舍得只是在门外看看她。他推门进去,看到她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那张脸,苍白而失落。当她说“对不起”的时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当作没事发生?”,那一刻,所有凄然的感觉都涌上心头。 他离开油画店,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头发有点白,有个明显的小肚子。男人热情的叫他: “李维扬,你认得我吗?” 他搜索枯肠,完全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学施正贤!”男人说。 他完全记不起他有一个这么老的同学。 为什么一个人在心情糟透的时候,总会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记不起的旧同学或旧朋友?他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好想尽快把他打发。 “碰到你真好。”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塞到他手上,如释重负的说:“我欠你的一百元,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莫名其妙,问他:“你什么时候欠我一百元?” “那时我没钱买冬季校服,这一百元是你借给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还给你。” 他是借钱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这件事,但欠他钱的人,却一直牢记着,希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个微不足道的数目还给他。他对自己刚才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色很后悔和抱歉。他问男人: “你还好吗?” 男人说:“我开了三家面包店,生意还不错。你有时间找我出来聊天。”男人掏出一张名片给他。临走的时候,男人又重复一遍:“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忽然醒悟,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 为了她的快乐,他会努力去忘记。即使他不忘记她,她也会忘记他。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边的公园等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知道她这天会不会来,他战战兢兢的坐在石阶上等她。她来了,他努力装着若无其事,可是,他却心不在焉。他还是那样喜欢她,那样无助。也许,他应该离她远一点,唯有这样,他才可以拯救自己。 16 为了离她远一点,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台北。这是他仅有的假期。他在台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们聊天喝酒,甚至只是胡扯。他想用一个短暂的假期来抚平一个伤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记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记那些痛楚。这段短暂的爱情也许就如身上暴发的一场麻疹,很快便会消逝。 临走前的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装着很期待这个假期似的,告诉她: “终于可以放假了!有没有什么东西想我带回来给你?” 她想了想,问:“你会去逛书店吗?” “我会的。” “可以替我买一本书吗?” “什么书?” “你觉得好看的,便带一本给我。” “好的。” “玩得开心点。”她甜甜的说。 这一次通话,仿佛是道别。为了挽回一点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别。 可惜,他本来想复元,却病得更重。在台北的日子,他睡着时、醒着时、被朋友簇拥时,也想着她。他一直用坚强的外壳来保卫自己脆弱的心灵,这个女人随便伸出一个小指头,就戳中他这个要害。他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爱上她了,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脆弱。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东西。 在他内心最深处,向来有一个密封的盒子,从不为任何人打开。盒子上,也许有一个比匙孔还要小的隐闭的洞,她却不知怎地化成一条小虫,从那个洞爬了进去,并且在盒子里住了下来。 他可以忘记一段短暂的爱情,却不可能忘记一个寄居在他柔软的心脏里的女人。 17 有些爱情只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不能离开那个人,后来却发现,要离开他。 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要忘记他,也几乎不需要花什么功夫。 有些爱情却不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个人,因为爱情发生的时间只是那么短暂。然而,我们后来却发现,要忘记他,比想像中困难许多。 当于曼之接到李维扬的电话说要去台北的时候,她心里突然很想念他。 她知道。他要用短暂的别离来忘记她,他并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电话那一头那把轻松愉快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有点不自然。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个男人的爱,却要他永远守护在她身边。她问他可不可以带一本书回来给她。什么书也好,那将是告别的礼物。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舍的感觉却是如此强烈。她以为她对他的爱只是幻像,原来她太低估这种爱了。 那天早上,她离家上班。外面下着雨,她手里拿着一把伞,跟路上那些粗鲁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尔在她心里飘荡,台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吗?他会不会已经成功地把她忘记了?想到将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来愈伤感,头顶上的雨伞也愈来愈低。 18 这几天,油画店里只剩下她和杜玫丽。罗贝利遵照医生的吩咐在家里待产,韩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着街外,期待李维扬在那里出现。 “曼之!曼之!” 杜玫丽重复叫了她一遍,才把她从沉思凝想中唤醒。 “什么事?” “我可以跟你讲心事吗?” 她看到杜玫丽的眼睛是潮湿的。 “当然可以。”她说。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巨蟹座的那个?” 杜玫丽点了点头。 “你不是说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来的吗?” “本来是的。”杜玫丽抹抹眼泪说:“他昨天说,他发觉他不爱我了。” 她想起杜玫丽也曾经说过,罗贝利和韩格立的星座很相配,会白头到老。杜玫丽并没有全对,也不是全错。也许,白头到老的条件,并不包括双方的忠诚。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丽说着说着哭了起来,泪着眼睛说:“你了解思念的滋味吗?” 她笑了,这一刻,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思念的滋味? 为了安慰杜玫丽,她带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许,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怀念那里的气息。她想去点唱,去听那支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想把那个吻变成终结,却无奈地发现,那个吻永远不可能是终结。它是开始。 19 接着的那几天,她也和杜玫丽一起在“胖天使”里悄磨夜晚。杜玫丽自从在头一天晚上显露了她测星座的本领之后便大受欢迎。酒吧里每个人都找她测星座,连顾安平也不例外。杜玫丽现在一点也不寂寞。 这天晚上,是李维扬离开的第十一天,他应该在今天回来。他会不会已经回来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来了,她心里却战战兢兢。 也许,他已经用十一天的时间把她忘记了。她曾经幻想的那种感情,那种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原来是不存在的。两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为了不要触及那个伤口,好朋友又会渐渐变成朋友。 电话铃响起,电话那一头,传来李维扬的声音。 “我回来了。”他说。 她笑了:“好玩吗?” “还不错。这么吵的,你在哪里?” “‘胖天使’。” “‘胖天使’?” “杜玫丽失恋,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边厢被一群对自己命运好奇的人包围着的杜玫丽,笑笑跟李维扬说:“不过,我想她现在不需要我了。” 她紧紧握着话筒,很想说: “我想见你。” 但她没有勇气说出来。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复,他说: “我带了一本书给你。” “是吗?是什么书?” “你会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战战兢兢的问。 “我还会再待一会儿。”这等于说,她想见他。 “那我现在拿来给你。” “好的,我等你。” 她想见他,他也想见她。他和她都庆幸有一本书作为见面的籍口。那不是告别的礼物,那是重聚的礼物。 她跑到酒吧外面,她想在那里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在那个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她像等待一个情人那样等他。 他远远的跑来,手里拿着一本书。 “对不起,我等不到计程车。”他气喘咻咻的说。 她望着他,一点也没有怪责他的意思。 他还是那个样子,他的眼睛还是像从前一样微笑。看到她的时候,他依然是满心欢喜的。所有思念都忽然涌上眼睛。她露出微笑,等待他开口说些什么。 他看到她站在这里,以为她要走了。他尴尬的问: “你是不是要走?” “不是的。”她连忙否认。 “给你的。”他把书递给她。那本书用一张蓝色的纸包裹着。 她正要拆开来看,他连忙说: “你回家再慢慢看。” “是什么书这样神秘?”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 “那我现在回家。” 他笑了:“我送你。” 他们又再次踏在那条路上。 夜色飘荡之中,他又回来她身边了。他本来想离她远一点,看到她,他才发现,他多么不希望离她太远。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软的心脏里的那条小虫。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另外一个女人呢?假如是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会简单得多。也许,他根本没得选择。 那条虫可以选择心脏,心脏却不可以选择让哪一条虫寄居。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问他。 “我为什么会恨你?”他爱她还来不及呢。 “我不知道。”她望着他,摇了摇头。 “永远不会的。”他的手放在她温热的脸上。 她的头悲哀地枕在他手上。 “没事的。”他安慰她。“现在什么事也没发生。” “会不会是因为我怕老?” “嗯?” “因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个男人爱着。或者,我根本就想被两个男人疼爱。有时候,我更会想,我是不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 “那你得到什么结论?” 她久久地凝视着他,说:“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 “那是什么?” 她苦笑:“因为你是那一页日记里面的你。” 在认识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记里的那个他。那一页日记是在五年前写的,她仿佛在五年前已经跟他相遇过。她对他的感情,不是在见面之后发生的,而是在见面之前。因为这样,才会难以割舍。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页日记,所以受到惩罚。” “你把我当作是惩罚吗?”他笑着抗议。 她轻轻打了他的头一下,说: “不是惩罚又是什么?” 他拉着她的手说:“难道不是赏赐吗?” “惩罚”这个词语,在她心中,并没有任何负面的意思。相反,它是属于爱情的。男女之间,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你感激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同时,你又会怀疑上帝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为什么只有他可以让你快乐,也给你痛苦,为什么任性的你偏偏愿意为他改变?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却偏偏怕他? 同一个人,既是赏赐,也是惩罚。 上帝让她遇到李维扬,是赏赐。要他这么迟才出现,是惩罚。 你不能只要赏赐,而不要惩罚。 我们本来是雌雄同体的,漫漫人生,我们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个追寻和重遇的过程,充满了赏赐和惩罚。一段只有赏赐而没有惩罚的爱情,是不完美的。 他搂抱着她。他们好像两头别后重逢的小水獭那样,用鼻子为对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面颊去抚慰对方的面颊。 他们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对方。 共产党有一句名言是“歼灭敌人于萌芽时期”,在敌人还没壮大之前,你就毁灭他。人们也想“歼灭爱情于萌牙时期”,这样的话,便不会有痛苦。可惜,爱情比敌人更难歼灭。我们能够对敌人狠心,却往往没有办法对爱情狠心。 她以为为时未晚,原来已经晚了。 他们两张脸都湿透了。两只小水獭幸福地互相撞了对方的额头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 第7章 消逝成一吻 1 夜里,于曼之在灯下读李维扬送给她的济慈的诗集。其中一页,夹了一张书签。那首诗的名字叫《白鸟》: 我的爱,但愿我们是流波上的白鸟 厌倦了流星消逝前的火焰 厌倦了暮色里蓝色的幽辉 一种挥不去的愁 正在心中苏醒 我们都累了,那露水沾湿的 梦魂,那蔷薇和百合 不要再来入梦 流星的火焰会熄灭,我的爱 蓝星的光彩也会减退 当露水告别花叶 我但愿彼此能变成流波上的白鸟 我的心,萦绕岛屿和昏暗的滩岸 在那里,忧郁不再来亲近 时间将我们遗忘;一转眼 我们就要远离蔷薇和百合 火焰与烦愁;假如 我们真的是白鸟,在流波上浮沉 这是他要送给她的诗吗? 什么是爱情?爱情是想告别时总是犹豫。我们化成神话仙乡中洁白如雪的鸟。在天地翱翔,一起追寻爱的境界。 哪里才是爱的境界?我们翩然栖息在蓝色的海波上。在那里,只有你和我。当时间把我们遗忘,我们便得以永恒。 虽然我犹豫、困顿,我将穷我此生,追逐那永恒之乡。 她把那首诗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她想像自己化成了诗中的白鸟,去追那个忘记时间、忘记道德、忘记身份、忘记所有可能和不可能的爱的境界。只是,她也意识到,那个境界,只能够有你和我,不能够有你、我和他三个人。 2 爱情真的可以超脱于一切之外吗? 超脱思想,超脱肉体,超脱妒忌,也超脱了婚姻的盟约。 在那里,只有爱和不爱,没有对和错。 我的身体是属于我的,它不为任何男人而忠诚,只为爱情忠诚。 罗贝利诞下女婴的第二天,于曼之在医院的婴儿房里见到林约民。他隔着玻璃,喜孜孜的看着躺在里面一张小床上的婴儿,骤眼看来,还以为是他初为人父。 “你说她长得像谁?”他问于曼之。 于曼之仔细的看了看婴儿的五官,说: “她长得像罗贝利。” 那个紧握着拳头,东张西望,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婴孩,跟罗贝利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是的。她长得像她妈妈。”林约民说。 她望着林约民,心里有许多说不出的,奇怪的感觉。他不会以为这个孩子是他的吧? 看完了孩子,他又去看罗贝利。罗贝利靠在床上,林约民坐在床边,他们深情地聊天。他为罗贝利诞下了孩子而感动和雀跃。他的脸上,没有半点妒忌的神情。 他们竟然可以坦率到这个地步,到底是这两个人已经超脱在一切之外,所以才能够拥有这种复杂的爱情;还是他们遇到了这种复杂的爱情之后,才超脱于一切之外,若不超脱,他们根本不能接受自己。 什么是爱的境界? 是双双飞向永恒,还是与一个人双双飞向永恒,又与另一个人永远相思? 但她压根儿就不是罗贝利,她还不能超脱于内疚之外。 那天晚一点的时候,李维扬也来了看孩子。 “你说她长得像谁?”于曼之问。 李维扬非常肯定的说:“像韩格立!” “什么?两小时之前,她看来还像罗贝利。” “是吗?”他又仔细看了看,“眼睛像韩格立,鼻子也像韩格立。对了,她的嘴巴和神态像罗贝利。” 她笑了。像罗贝利也好,像韩格立也好,总之就不像林约民。 “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她说。 “她将会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他忧郁地握着她的手。 韩格立也来了医院,他站在罗贝利的床边,脸上挂着初为人父的喜悦,不时温柔地抚摸她的面颊。罗贝利像个小女孩那样,用两只手指头勾住他的裤腰,幸福地凝望着他。 谁能理解这种爱呢? 她突然记起李维扬在日记上写的: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离开医院的路上,她和李维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她的头沉默地搁在他的肩上。她不是不快乐,而是不知道怎么办。 那段她曾经以为是最美好的爱情,到底是经不起距离和时间的考验,还是经不起爱情自身的衰退?如果每一段爱情都会随着岁月衰退,那么,她跟李维扬的结局,不也是一样吗? 她曾经最害怕谢乐生会有第三者,没想到有第三者的却是她自己。跟李维扬一起的日子,总是甜蜜而又战战兢兢,幸福而又罪过。她从来不曾面对这么复杂的处境。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一些,仿佛他理解她的悲伤和痛苦。 告别的时刻,他久久地抱吻她。她那颗忐忑动荡的心灵化成了一块糖,融化在他那杯茶里。 每一个夜晚,当谢乐生打电话来的时候,她仍然能够握着话筒镇静地跟他聊天。她有点恨自己。她对他的感情从来没有改变,只是她对他的爱已经稍微不一样了。 3 当一个人不知道怎样解决面前的难题时,他会选择逃避、拖延,或者暂借欢愉。李维扬选择了最后一个方法。他太知道了,这个女孩子是不属于他的,他只是暂时把她借来。跟她共享生命中的美丽时光。借回来的人,终究是要归还的。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从台北回来的那天晚上,他战战兢兢的拿起话筒很多次,然后又放下,最后才鼓起勇气打通她的电话号码。当他听到她的声音时,多么渴望搂抱着她。她是那条小虫,在他心上爬行,他有什么办法不去想她,又有什么办法不投降呢? 他拿着书,匆匆跑去见她。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酒吧外面那个耀目的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踱步。无论他怎样努力去逃避她,一见到她,他便似乎前功尽废。他愈想离开这条小虫,她愈是在他心里爬得更深一些。 她露出微笑。她的微笑化解了他的恐惧,他曾经恐惧她会离他愈来愈远。 她说,因为她偷看了那一页日记,所以上帝要惩罚她。他笑了。上帝到底是在惩罚她,还是在惩罚他呢?是夏娃首先偷吃禁果的,亚当却要一起受罚。他毫不介意跟她一起受惩罚,他甚至愿意承担多一点责任。他不希望他对她的爱使她感到痛苦和内疚,他更不奢望她会为了他而放弃另一段感情。那段感情太长太深了。他不敢保证能给她同样的幸福和安稳。况且,她也从来没有表示过要放弃那段感情。 昏昏夜色之中,他又再次搂抱着她。借来的欢愉,总有一天会完。每一次甜美的相聚,同时也让他痛苦,而所有的痛苦又会被下一次的甜蜜抚平。因为报酬如斯甜美,以致他甘心情愿承受愈来愈大的痛苦。 星期天的海边公园,黄昏降临的时候,夕阳把云染成耀目的橘子色,在天边和两座山峦之间,重重叠叠。他和她坐在草地上,久久地遥望着天空。两只白色的鸟在那片云海之间翱翔飞舞,仿佛知道这段短暂的灿烂时光即将沉没晚空之中。她忽然兴致勃勃的站起来,拉着他跳舞。她时而摔出左手,时而摔出右手,不停发出欢乐的笑声。 当一轮圆月升上还没有黑下来的天空时,他们彼此相拥,把草地变作舞池,飘在日月盈亏的旋律之中。他们相遇得稍微晚了一点。当一支歌已经开始了,另一支歌才刚刚加入。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两支歌重叠的部分竟是如此优美而动听。虽然迟了,却是最好的相逢。而这一支舞,将会永存在他们的记忆里,思念常驻。 4 草地上那支舞久久地在她心中飘荡。当她带着幸福的笑容回家时,她看见谢乐生站在门外。他脚边放着一个手提包,样子有点累,神情却是愉快的。他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她吃了一惊,问他: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跟教授请了六天的假期。”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他微笑说。 她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说: “你不是说这个机会很难得的吗?请假会不会有影响?” “不会的?教授很喜欢我。”他走进屋里,放下手提包。 “时间那么短,这样跑来跑去不是很辛苦吗?” 她望着他。他的举动看来有点不可思议。他从来不会为她而放弃上进的机会。 只有几天的时间,他为什么会忽然跑回来呢? 他搂抱着她:“我想回来见你。你说得对,我从来没有为你做过一件事。” “不,不是的。”她心里既感动也惭愧。 他把她抱得更紧一些,一双手温柔地抚摸她的脖子:“我很久没有这样抱你了。” 他为她弹的那一支歌,又再一次萦绕在她心头。他说过要带她飞到天上,在平安中不再醒来,为什么她生命中的两个男人同时许诺与她拍翼齐飞?她忽然宁愿自己是一只折翼的小鸟,不能和他们任何一个展翅同飞了。 她把头埋在他心上,久久地自责。他并没有看出来。他以为她太快乐和太激动了,所以不舍得放开手。 那天晚上,他跟她说了很多关于波士顿的事,她听着听着沉沉地睡去。醒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你为什么还不去睡?” “现在是波士顿的白天,我睡不着。”他笑笑说。 这一刻,她才猛然醒觉,三年来,她和他活在不一样的白天和黑夜之中,也许多多生活上的琐碎事情,无从细说。他们彼此也长大了。她曾经以为没有他的日子将会很漫长,倏忽却已成为过去。原来已经三年了。眼前人陌生而又亲近。他们一起走过了许多岁月。相隔了天涯海角。他仍然对她忠贞一片。他为什么不会爱上别人呢?她宁愿他也爱上了别人,这样她会好过一点。 “这些年来也要你一个人留在香港,你恨不恨我?”他问。 她用力摇头,难过地说: “我习惯了。” 天亮的时候,她张开眼睛,看到他在她身边熟睡了。他蜷缩着,像个婴儿似的。他的神情看来是那么幸福和无辜。她爱他吗?她还爱他吗?他曾经是她最美好的将来。他不回来的话,她会把他遗忘吗? 5 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回忆,有些人跳舞是为了忘记。温柔的舞,是要回忆逝去的日子。狂放的舞,是要忘记痛苦。有些人跳舞,却是为了把今天美好的时光珍珍重重放在回忆里。他们太知道了,这些美好的时光,也许不会重临。 草地上的那支舞,跟晚霞、白鸟、月光和蓝色的水波,已经连成一片,成为不可分割的回忆。当李维扬抱着于曼之起舞的时候,他沉醉在她欢笑的面容上。 女人恒久地记住一个男人,也许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一个承诺。男人恒久地记住一个女人,不会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会是一个承诺。他记着的,是她的容貌。不单是美和年轻,而是她面容上的各种变化。女人的眼泪不会永存在男人的记忆里,她的欢笑却会。能够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笑得那样幸福和甜蜜,男人的存在,才有了神圣的意义。他活在世上,才不至于那么悲凉和孤独。 他爱她脸上傻气的笑容,他爱她不绝于耳的笑声。他爱上了抱着她的感觉。有那么一刻,他觉得她是属于他的。所有的思虑,所有的困顿,都与落霞齐飞。他和她一起追逐那永恒的片刻。 6 那支舞是愉快的,离别却痛苦。第二天,当他满怀喜悦到油画店找她的时候,杜玫丽告诉他: “曼之的男朋友从波士顿回来了,她这几天放假。” 他最害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 她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昨天那支舞,原来是离别的舞。也许,他只是她的插曲,那个跟她共度了七个年头的男人才是她的一生。 认识她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是属于另一个男人的。他毫无理性地把自己推到这条路上。难道他该怨她么?他很想见她,其至只是打一通电话给她,听听她的声音,但他不会这样做了。选择权从来不是在他这一边。 他从早到晚埋首工作,好使自己不去想她。可是,当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他知道他完全失败了。他怎么可以不去想她呢?她已经成为他生活的重心。他很害怕会失去她。每当他想起这一刻她怀抱里有另一个男人时,他心里悲伤加割。 怎么能够不去想她呢?也许他应该找一个女人,用另一个女人来让自己忘记她。他很久没打电话回家了。他很害怕听到他妈妈又跟他重提相亲的事。她常常说有一个条件很好的女孩子非常适合他。她以为他是什么人呢?他才不需要用这个方法来结识女孩子。况且,他心里根本容不下另一个女人。今天晚上,他想起了他妈妈,他好想打一通电话给她,听听她的声音。沮丧的时候,他需要寻找一些慰藉。 一如他所料。在问过他这阵子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之后,他妈妈又重提相亲的事。 “那个女孩子真的很好,她也是做财务的,人长得漂亮大方,学历也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约她一起吃饭。” “明天吧!”他说。 他妈妈倒是给他突如其来的爽快吓了一跳。 “明天这么急?”她在电话那一头说。 “对,明天晚上我有空。” “那我想想办法吧。你爸爸一定很高兴。” 她总爱把他爸爸也扯进这件事里,好使相亲这回事看来不是她一个人出的主意。他很了解他爸爸,他才不会支持相亲这种事。他爸爸是个酷爱自由的人,即使结了婚和有了三个孩子,他依然没有放弃追求个人的空间。受了他的影响,李维扬读大学一年班的时候已经从家里搬出来。他不喜欢受束缚?也从来没想过结婚。可是,他现在有点累了。既然不可以和自己所爱的人一起,那么,跟谁一起也没关系了。 老女人辨别的事不见得会很有效率,但是,安排相亲,她们是全力以赴的。隔了一会儿,他妈妈便打电话通知他。明天相亲的事已经安排好了。 为了把她忘记,他竟然答应去相亲。只有把她忘记,他才可以把自己从无边无际的痛苦中释放出来。 他必须如此,别无选择。但他做得到吗? 7 为了使相亲这回事看来是摩登的,他妈妈别出心裁地把晚饭安排在一家法国餐厅里。出席的人,除了他爸爸和妈妈之外,还有他的表舅舅和表舅母。他们要给他介绍的女孩子,正是他表舅母的外甥女。 他妈妈这回并没有夸大,来相亲的女孩子,名字叫林以盈。她长得很漂亮,是银行财务部的行政人员。他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他努力使自己投入其中,那顿饭的气氛是挺良好的,闹出笑话的,是他爸爸。他喝了两杯酒之后,忽然跟李维扬的妈妈说: “他们两个总算是亲戚,这样算不算乱伦?” 李维扬的妈妈气得脸也红了,骂他: “一家人才算是乱伦,你到底知不知道的?” 李维扬的爸爸朝李维扬笑了笑。李维扬明白了,他爸爸并没有喝醉,他是故意气他妈妈,并且用这个方式来抗议她为儿子安排相亲。他以为自己的儿子是被迫的,却不知道这一次,李维扬是自愿的,他想忘记心中那个人。 那顿饭吃完了,李维扬的妈妈和表舅母怂恿他跟林以盈单独去看一场电影,或者去逛逛街。他顺从了她们的意思。 在电影院里,他和她都沉默无语。 从电影院出来,他走着走着,几乎忘了她在身边。 她忽然问他: “你为什么会来相亲?” 他琢磨着怎样回答,她首先说: “你是不是失恋?” 他尴尬地笑了笑。 “我是因为失恋,所以才来相亲。”她说的时候,神情有点伤感。 他关切地望了望她。 “阿姨一直也有向我提起你,但是我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很少向家人提起自己的事,所以他们不知道我已经有男朋友。我和我男朋友一起三年了,他是我的上司。我们几天前分开了。” “为什么?” “他不爱我了。”她试图很轻松地说出这句话,却掩饰不了心里的悲伤。 说了这句话之后,她又说: “所以我想用另一段感情来忘记这段感情。” 他点了点头。这种心情,他最明白不过了。 “可惜,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她笑笑说:“看来你并没有爱上我,我也没有爱上你。太好了!” 他也笑了起来。 “我不可能在这家公司待下去了。失恋的同时,也是失业。”她说。 “要不要我替你打听工作?” “不,不用了。我是凭自己的实力的,从来没有倚靠他。我也可以凭自己的实力找到另一份工作。” “需要帮忙的话,随时找我。”他诚恳的说。 “谢谢你。” “我送你回家吧!” “你想去酒店吗?”她突然问他。 他望着她。无可否认,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可是,他并不想抱她。 “这样不算是乱伦的。”她微笑说。 “当然了——” “算了吧!”她明白地笑了笑。 “这跟你的吸引力一点也没关系——”他怕她误会。 “我明白的。”她用手指头指指他的胸膛:“你心里有一个人,对吗?” 是的,她说对了。 “我心里也有一个人。”她说。 她叫停了一辆计程车,回头跟他说: “我自己回家好了,你不用送我。” 他望着车子开走。他为什么拒绝她呢?刚才,当她提出那个主意时,他是有一丝动摇的。他好希望自己能够抱另一个女人。他好想用另一个女人来忘记心中那个女人。长夜漫漫,他想停止思念她。可惜,要忘记她,已经变得很艰难了,他真是没用。 回家的路上,电话铃响起来。他以为是他妈妈打电话来追问他和林以盈的事。 电话那一头,是于曼之的声音。 “你在做什么?”她问。 一句稀松平常的问候,温暖了他的心。 “刚刚看完电影,还在街上。”他说。 “好看吗?” “还可以。”他根本没有留心去看。 “我男朋友回来了,他会待在香港几天。这个星期天,我不能去打棒球了。” “我知道了。” 接到她的电话,他既快乐也难受。快乐,是因为知道她想念着他。难受,也是因为知道她想念他。假如她能够对他无情一点,他或许可以习惯失去她。她为什么总是让他绝望,然后又给他希望呢? 现在,他更深切地明白,爱情既是赏赐也是惩罚这个不变的真理了。 8 于曼之是在上洗手间时偷偷打这个电话的。她和谢乐生在一家越南小餐馆里吃饭。离开餐馆的时候,天空忽然下起微雨。他用他那只大手掌罩在她的头顶上,为她挡雨。这个习惯已经有许多年了,每一次下雨,而身边又没有雨伞的时候,他喜欢这样。她已经向他抗议过很多次了: “傻瓜!这样是不能挡雨的。” 他的手再怎么大,也不是帽子,她的身子每一次还是湿透。 然而,他老是改不掉这个习惯。 终于有一次,她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了。那天中午,她和他的爸爸妈妈一起吃饭。走出餐厅的时候,晴天忽然下起微雨,他爸爸立刻用他那只大手掌罩住他妈妈的头,而他妈妈却带着幸福的微笑,理所当然地接爱这顶奇特的雨帽。谢乐生小时候就看过很多遍这样的情景。下雨的时候,他爸爸总是一只手罩在他头顶上,另一只手罩在他妈妈的头顶上。这是他爸爸向家人表达爱的方式。这些美好的岁月深深刻在谢乐生童年的回忆里。当他长大了,他也为他挚爱的女人献上这一顶奇特的家族雨帽。 今天晚上,她又戴上了这顶久违了的雨帽。他望着她微笑,仿佛害怕她又会说: “傻瓜!这样是不能挡雨的。” 但是今天晚上她不会这样说了。当这一顶奇特的雨帽再次在她的头顶上降临。也同时唤回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这几年来,他们重聚的时候,恰巧都是晴天,她很久没有戴上这顶雨帽了。 回到家里,她的身子湿了,发脚也湿了,只有头顶那一小部分是干的。谢乐生用一条大毛巾替她抹脸。望着他,她太明白不过了。他给她最安稳的爱。无论何时何地,他也愿意用双手来保护她。他们已经习惯了彼此的一切。这种爱情的模式向来运作良好。来日岁月,这种爱情也许会失去新鲜的味道,却不会腐坏。 他跟李维扬不一样。他没有几个朋友,那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把友情放在生命中重要的位置。他读书的成绩一向出类拔萃,同学们都是有求于他的。他看不起这种不平等的友谊。他最深的情感,只会留给他所爱的女人。正因为只是向一个人付出,万一失去了,他便会很凄凉。她是他的朋友、情人和女儿,她走了,他会很孤独。但他宁愿孤独一人,也绝对不能容忍被自己所爱的人所叛。 谁能承受这种满怀期望而又孤绝的爱呢? 她唯一的回报,就是不能背弃他。 “你搬过来波士顿好吗?”他说。 他已经这样说过很多次了,但是这一次,她心里却有点震颤。 “我不想再和你分开。”他用手上那条毛巾把她包裹着,吻她的脸和脖子。 他很久没有这样吻她了。 他离开太久了,她一度以为,他也将会从她生命中消失。七年了,她现在认识到他是无可取代的。她可以去爱另一个男人,却不可以遗弃他。 从前每一次,当他叫她搬去波士顿的时候,她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他。她有自己的梦想啊。可是,这一次,她没有那么理直气壮了,因为她背叛了他对她的爱。 她在这里,并不是追求梦想,而是继续她那背叛的行为。 她对自己深恶痛绝却又无能为力。离开也许是唯一的出路。 “过来之后,你可以继续读书,你喜欢画画也可以。等我毕业的时候,我们可以去一次欧洲长途旅行,我陪你去看画。” 原来他已经有一张美好的蓝图了,那个计划里有她。她是多么可耻的一个人?他把她珍珍重重地放在自己未来的岁月里,她却暗地里出卖他。 “答应我好吗?我很害怕你不再需要我。”他说。 愈是觉得自己可耻,她愈是无法再说不。她重重地点了一下头。除了这个动作,没有什么更能回报他对她的爱了。 9 床边的一盏小灯彻夜的亮着。 李维扬看到他那扇梦想之窗。那扇窗子里有一家面包店和一个女人。曾几何时,这个女人照亮了他的梦想之窗。可是,他对她毫无把握。他很害怕她会从这扇窗子外面消失。 他努力的跟自己说:不要想她。不要再去想她。然而,他无法把她从脑海中抹掉。多少个无眠的晚上,因为痛苦地思念着她,他把脸埋在枕头里。 他唯一可以做的事只是等待,他毫无选择权,只能被选择。 她是属于另一个男人的。那个男人回来了,她必须回到他身边。 他过去凭什么占了优势呢?是距离。现在他连这个优势都失去了。她还会爱他吗? 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万一她不选择他,他所信望的爱,他所有甜美的回忆。 都会一一崩溃,他承担不起这个后果。 10 这些年来,重聚和离别的场景不停地在他们之间上演,只有这一次的离别是愉快的,因为他们很快便会重聚。 人为什么要分离呢?为了各自的梦想?两个梦想为什么不可以变成一个?她愿意把自己的梦想缩小一点去完成他的梦想。 她和谢乐生在航空公司的服务台办理手续。六天了,他要回去波士顿。短暂的分离之后将是重聚,不会再分开了。 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紧紧握着她的手,直到天亮。她醒来的时候,望着熟睡的他。人在睡眠之中是多么的安然、甜蜜和幸福。一个不知道自己曾经被背叛的男人,他在睡眠之中显得格外天真和无辜。她终于体会到罗贝利的心情了。那天晚上,罗贝利看见韩格立蜷缩在沙发上睡着,就在那一瞬间,她决定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他的睡眠,唤醒了她的良心。 “我在波士顿等你。”他微笑说。 望着他离开,她很没用的流下了眼泪。 离开香港也是好的,她不用再徘徊、犹豫和困惑。一个人原来真的可以爱两个人,但她只能够跟其中一个人终老。 11 回家的路上,她想着怎样把这个决定告诉李维扬。她怎么能够开口跟他说再见呢?他会理解和原谅她吗?从此以后,他还会想念她吗?她太自私了,她怎可以离开一个男人却又希望他永远怀念自己。 电话铃响起,是朱玛雅打来的。 “谢乐生走了吗?” “刚刚走了。” “你在哪里?我想跟你见面。” “我在机场快线的列车上。” 朱玛雅约了她在列车总站的一家咖啡室见面。她去到的时候,朱玛雅已经在那里了。这阵子大家都忙,她们已经好几个星期没见面了。 “冯致行失踪了。”朱玛雅说。 “失踪?” “或者应该说是不辞而别。” “怎会这样的?” “也许他是无法开口跟我说再见吧!”朱玛雅忧郁地笑了笑。 “你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吗?” “他应该去了加拿大。他有加拿大护照,随时都可以过去。那天突然不见了他。我才知道他已经辞了职,他住的那所房子也卖掉了。他是有计划的。” “他怎可以这样对你?” “不。或许他是因为爱我。才没有办法面对我,他走了也是好的。他不走的话,也许我会为他再耽搁三年、五年,甚至是十年。他走了,我才可以重生。” “你不打算去找他吗?” “他已经有家庭了,就让他重新开始吧。他离开了,我反而如释重负,我不需要再那么痛苦地爱着他。”朱玛雅用颤抖的嗓音说。 “也许是的。”她点了点头。 “我曾经以为自己不能失去他。他走了,我竟然可以这么镇定。” 于曼之再明白不过了,太深的爱,是一种负担。 “我从此自由了!”朱玛雅说。 “我迟些会搬去波士顿。” “连你也要走了?” 冯致行的不辞而别。没有令她太难受,于曼之要走了,她反而觉得伤感。 “乐生一直也想我过去那边。” “这样也好,两个人分开太久也不是办法。你什么时候走?” “回去跟罗贝利辞职之后,随时都可以走,我想尽快过去那边。” 在香港留得太久,她怕自己会改变主意。 “你要好好的生活。”朱玛雅说。 “你也是。” “我不来送你机了。我们不要离别,只要重聚的欢乐,这样好吗?” “再好不过了。”她笑着笑着流下了眼泪。 12 那天晚上,她约了李维扬在他们常去的那家西班牙餐厅见面。他满心欢喜的来到,她望着他,那一刻,她才明白冯致行为什么选择了不辞而别。要对自己所爱的人说再见,原来是多么艰难的事。她深呼吸了很多遍,也无法开口,以至大多数时候,她都是沉默的。 那顿饭差不多吃完的时候,她凝望着他良久,嘴唇有点颤抖。 李维扬战战兢兢的望着她。他大概也猜到她将要说的,不会是他想听到的。 “我会去波士顿。”她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 他听到她话中的意思不是短暂的别离,而是更像永远的告别。 “我会在那边住下来。”她说。 那一瞬间,所有哀伤的感觉都涌上心头。他沉默了很久。 她也沉默了。不辞而别,也许会对他更仁慈一些。 第8章 13 送她回家的路上,谁也没讲过一句话。 他们默默的走着。 吃饭的时候,她忽然凝望着他,欲言又止,他就预感到她也许要跟他说:“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她将要开口而还没开口的那一刻,比六天的思念还要漫长。他战战兢兢地等她说话。她没有说不要再见面,她说她要去波士顿了。那不就等于永远不会再见吗? 她已经选择了另一个人。他并不感到意外,但不意外不代表不痛苦。 见面之前,他渴望抱她,吻她。他许多天没有抱她了。可是,当她说了要走。他再没有勇气抱她。他们之间那种亲爱的关系好像远远一去不回。他感到意兴阑珊。 夜已深了,他抱着膝头蜷缩在床上,开始觉得没那么悲伤了。爱她是很累的。她走了,他不用再承受爱她的痛苦,这难道不是一种解脱吗? 从今以后,他不需要再坐在那里等她选择。他可以拾回许多自尊,远离伤痛。 不再相见,也许是最美丽的终结。 14 在油画店的后花园里,于曼之告诉罗贝利她要移居波士顿,她为此感到抱歉。既然是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团聚,罗贝利也不好意思挽留她。 “我们两年后也许会搬到纽约。”罗贝利说。 “为什么?” “我和韩格立都很喜欢纽约,我们很早以前就已经计划要在那里度过下半生。而且连房子也买了。自从孩子出生之后,我们想把这个计划提早实现。我希望我的孩子可以在一个多姿多采和自由奔放的国度里成长。” 离开香港,不是意味着要离开林约民吗? “我和林约民已经说好了,只要有时间,他会来纽约探望我。我们会一直偷情到齿摇发落。”罗贝利向往地笑了。 罗贝利处理爱情的方法常常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对罗贝利而言,三个人的爱情是能够以某一种方式长存的,用不着去抉择。 而她自己,却做了痛苦的抉择。 她太笨了吗?她只是更尊重爱情。 当李维扬知道她要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挽留她。他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她心里觉得失望。他为什么不叫她留下来呢?假如他真有那么爱她,无论结果如何,他还是会努力争取的。 他却只是沉默无语,神情伤感。她太明白了,他不是一个会去争取爱情的人。 而她自己也大自私了,她希望他会说一句话,甚至做一些事情叫她留下来,但到了最终,她也许还是会离开的。 15 假如他们不是朋友,也许会好一点。偏偏因为他们是朋友,所以还是要见面。这几个星期以来,他如旧每周在海边公园的石阶上等她。 爱她是快乐的,也是痛苦的,但他别无选择。他们又回复到从前那样,打球,聊天,只是谁也没有提起离别的事。他不敢问她什么时候走,她也没有说。这个话题是他们之间的禁忌。 直到一个周末,她忽然打电话来,问他: “我们明天是会去打球的吧?” 这个约会,是从来不需要事前再确定一次的,她为什么突然要确定一下?他立刻预感到离别的日子已经迫近眉睫了。也许就在星期一。 今天的天气不太好,早上下过一阵雨。他来到海边公园,茫然的坐在石阶上等待。他像是一个因为表现差强人意而被下令退役的球员,这是他最后一次代表球队作赛了。他的心情庄严而哀伤。 退出也许是好的,他不用再战战兢兢地担心自己的表现,那太累人了。 她离开也是好的。她去追寻幸福,那些幸福是他没法给她的。 她来了。既然是最后一次作赛,他要在观众心中留下美丽的回忆。他努力去投出每一个球,也勇猛地扑接每一个她击出的球,他不让她的球有机会从他手上失去。 太阳下山了,他们并排躺在草地上。他身上沾满了泥泞,在她旁边喘着大气。 “我明天要走了。”她说。 离别的时刻终于降临,他的喘气声愈来愈小,听起来像是微弱的哭声。他应该说些什么的,却悲伤得无法说些什么。 她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他以前送给她的那个棒球,转过头去问他: “这个棒球将来是可以换面包的吧?” 他望着她,点了点头。 “真的是永远通用?” “当然了。”他微笑说。 她站起来,把球放回口袋里,说: “和我跳舞好吗?” 天气好转了。暮色里,晚霞低低地垂落在天边。一只鸟儿孤身在彩云与海波之间拍翼飞舞。明天,当旭日初升,也是她告别的时刻。 想到离别是不可忍受的,她搂抱着他。她的头悲哀地搁在他的肩上。 当太阳沉没晚空之中,他抱着她,和她舞在夜色下。月光缓缓升起,像夜室里一盏寂寞的吊灯,俯照着两个伤心的人。 三个人的爱情无法永恒,但这段短暂的寂寞时光里,只有他和她。他没有跳过别离的舞,她又何尝跳过?他搂着她的腰,每一步都是沉重而缓慢的,好像是故意的延缓。所谓人生最好的相逢,总是难免要分离。 她说:“你明天不要来送我了。” 用一支舞来别离,远远胜过用泪水来别离。 她在他唇上吻了一下。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他融化在无限之中,无限的悲凉。 他吻了她。所有的嫉妒,所有的痛苦和思念,所有的煎熬与难过,都消逝成一吻。 16 现在,于曼之坐在飞往美国的航机上,飞机还有十分钟便起飞了。 没有人来送她,她不要用眼泪来别离。 大约一年前,王央妮约她在这个机场里见面,然后把一本日记交给她。她自己的故事,却从此改写。 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这一支歌,也是王央妮首先唱的。现在想起来,整个故事充满了奇异的色彩。她和李维扬的相遇,难道是早已经埋下了线索的吗?那为什么又要安排他在这个时候才出现?他改变了她的生命,她也改变了他的,无奈他出现得太迟了。假如选择他,未免对于七年前就出现的那个人太不公平了。 她和李维扬一起看过一幅油画。在那幅画里,一个面包从面包店溜了出来,飞到行人的头顶上。也许,她就是那个面包,始终要回去。 飞机离开跑道起飞了。 他为什么不来送她呢? 昨天那支舞依旧在她心里飘浮。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李维扬不就说过爱情是很短暂的吗?也许他根快就会把她忘了,也会把那支舞忘了。 他会吗? 他不来也是好的。他来了,她也还是要走的。 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 从此以后,她不需要再说谎、隐瞒,也不需要再内疚和徘徊。 爱是不自由的,分开反而自由。 既然那么自由,她为什么又在座位上哭得死去活来呢? 17 李维扬在生自己的气。自从知道她要离开之后,他一直也在自欺欺人。他告诉自己,她走了也是好的。她走了,是一种解脱。他不用再承担对她的爱。然而,这一刻,他却茫然若失。他真的想她走吗?他真的有那么洒脱吗? 他在会议中途突然站起来说: “这个会议暂停,明天再继续。” 在座的各人,奇怪地望着他。 他打开会议室的门,悲伤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他为什么不叫她留下来呢?是为了他那可笑的自尊吗?他害怕假如她说不,他会承受不起。如果永远不开口,那么,他还可以幻想,幻想她会为他留下来。如果开了口而得不到她,他的幻想也会随之破灭。 今天早上,他曾经很冲动想去找她。可是,那个冲动很快就被压下来了。他被突发的牙痛折磨着。想到她可能已经在飞机上了,离他愈来愈远了,他很懊悔没有去机场送她。 他为什么那么忍心呢?就是为了那脆弱的自尊吗? 他讨厌自己曾经对她说,爱情是很短暂的。在她抉择的时候,她一定也记得这一句话了。 他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她,却没有尽最大的努力去爱她。 他现在永远失去她了。 18 波士顿的生活很平静。她在大学里继续念书。她和几个同学租租下一个属于自己的画室,就在学校附近。每个星期,她总有两、三天在那里画画。 谢乐生毕业之后,陪她去了欧洲一个月,他们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瑞士都待上了一段日子。 回来之后,他跟几个同学开设了一家顾问公司,专门替从事科技生产的公司做研究报告。他工作得很起劲。 爱他是幸福的,他们太熟悉对方了,早已经找到一种最舒服的模式相处。他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从来不肯陪他一起收看电视直播的棒球比赛。波士顿“红袜队”可是本市的骄傲呢。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罗贝利和韩格立上个月刚刚搬到纽约的曼克顿。他们的孩子也都两岁了。这个孩子是星期四出生的,果然也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 这一天,罗贝利打电话来,邀请她去纽约参加他们的派对。 从波士顿开车走高速公路到纽约,大约四小时。她和谢乐生也有好几次开车上百老汇看歌剧。她很想去探望罗贝利一家。 “维扬也会来,他刚刚要去加拿大公干。” 李维扬也会来,她忽然犹豫了。 两年以来,她把这段回忆藏在心底最深处,不轻易去碰它。他来了,那就等于要翻出这些记忆。 “你和男朋友一起来吧!”罗贝利说。 “我不知道能不能来。”她回答说。 她望着镜中的自己。两年了,波士顿的生活很简朴,她没有怎么修饰自己。现在看来好像老了一点。她应该去见他吗?她怎么能够带着谢乐生一起去见他呢?她不想让他们两个见面,这样太难堪了。 李维扬变成什么样子了?他会和女朋友一起来吗?他为什么忽然又飘进她的生命里? 还是不相见比较好吧? 19 有什么方法可以把另一个人忘记呢?只有用时间和距离。如果时间和距离也不能使一个人忘记另一个人。那么,他只得承认,那个人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记忆里了。 两年来,他并没有把她忘记。他不是一直以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他错了。分离之后的思念,说明了有些爱情是天长日久,不会变更的。 有一天,他偶然在街上碰到以前和他相过亲的林以盈。他们一起吃饭。她跟以前的男朋友还是纠缠不清。她问他: “你呢?你又怎样。” 他连纠缠的机会也没有。 林以盈是不错的。但他为什么不能爱上她呢? 他心里那个秘密的盒子,只有一条小虫可以爬进去,并且寄居在里面。虽然她走了,但是同时也把可以爬进盒里的那个匙孔永远封闭了。再没有任何女人能够爬进去。他也拒绝让其他女人住在里面。 他是后悔的。两年前,他为什么不去争取她呢?他常常认为自己不应该破坏她的幸福。他为什么不能许诺给她同样的幸福呢? 他害怕承诺,他害怕失败,他更害怕自己将来不够爱她,会被她埋怨和责备。 他太自私了。 所以,当罗贝利从纽约打电话来跟他提起派对的事,他立刻表示自己也可以出席。他撒了一个谎,说自己要到加拿大公干。在去加拿大之前,可以先在纽约待几天。 他撕心裂肺地怀念着的那条小虫,她现在好吗?他好想再看看她的面容,听听她的欢笑。只是见一面吧,不祈求一些什么。现在才去争取她,已经太迟了。 20 波士顿的天气突然反常,几天前刮起了一场几十年来没出现过的大风雪。 谢乐生还留在办公室里。她孤零零一个人在家。今天她本来是要去画画的,但她没有去。 两年了,她以为很多事情已经过去,原来从没有过去,她只是避开那个记忆罢了。一旦知道他要来,而且就在咫尺之遥,她心里同时也刮起了一场大风雪。他在她记忆里千百次的回荡。 她想见他。 她换上了衣服,然后打电话告诉谢乐生,她现在要去纽约。 “你疯了吗?机场已经封闭了,火车也停驶了。”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我可以自己开车去。” “太危险了!” “我很想去看看罗贝利的孩子!到了那边,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她不理他的劝告,离开家,跨上汽车的驾驶座,开车去见她最怀念的人。 她要见他。她要见他。 车子来到高速公路的起点。四辆警车拦在那里。一名警察上前敲她的车窗。她把窗子调低。警察问她: “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去纽约。” “前面发生交通意外,这条路暂时要封闭。” “我有急事要去纽约!”她激动地说。 “小姐,即使没有封路,这种天气去纽约也太危险了。你回去吧!” “回去吧!”那名警察不停用手势命令她掉头离开。 她只好把车子掉转头,远远离开去纽约的路。 一路上,风雪很大,视野模糊,她几乎看不到路。这辆车子随时会被埋在风雪之中。 她终于回到家里了。她坐在驾驶座上,把头埋在方向盘里。 为什么不让她见他呢? 有人在外面敲窗子。她抬起头来,看到谢乐生幽幽地站在车外的风雪中。 天空上有一轮清冷的寒月,地上有两个冻僵的人。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问。 “我担心你。” 她难过得要扶着车门才可以爬出车厢。 “你是不是要去纽约,我开车送你去。”他望着她眼睛的深处说。 “不,不去了。”她跑进屋里。 那天晚上,他们睡在床上,谁也没说过一句话。屋子里,悄然无声。 21 在罗贝利位于第五大道的公寓里,正举行温馨的派对。除了他们一家之外,还有他们在曼克顿的朋友,也还有远道而来的李维扬。 “波士顿这几天刮了一场很厉害的大风雪,有点反常。”韩格立说。 “曼之本来就没有答应会来。”罗贝利说。 李维扬站在阳台上。那里很冷。曼克顿的夜是迷人的。从这里望出去,看到大都会博物馆和洛克菲勒中心的晚灯。只是,这些灿烂的美景却显得那样悲凉,让人痛苦。 天上有一轮清冷的寒月,映照着这个快要冻僵的男人。 和她一起的快乐时光,穿过多少岁月在他心中激荡。 月下的舞,重演如昨。 他豁达地笑了。不相见也许更好。她现在应该很幸福,她幸福得把他忘记了。 22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他们在厨房吃饭的时候。谢乐生跟她说: “我今天要去矽谷,那里有一家公司聘用我,明天就要上班。我已经托人在那里找了房子。” 他为什么现在才告诉她呢?他甚至没有邀请她同行。 “你喜欢的话,随时也可以过来。”他说。 她低下头,没有说话。 他望着她。他想离开吗?他一点也不想。但他不能忍受自己的爱被背叛和遗弃。两年前,当时她还在香港,他发觉她对他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他很害怕失去她。虽然只有六天时间,他还是回到她身边,让她知道,他是爱她的。她来了这里,他以为她永远属于他。可是,一个月前,她不顾一切的要去纽约,他知道那个人一定是在纽约。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人,他甚至不想知道。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不是她心里唯一的男人。 他不能忍受被自己所爱的人欺骗上这种爱是不圆满的。 临别的时候,他们沉默地拥抱。他吻了吻她的脸。 他走了,但她随时可以回去,只要她愿意把心里那个人忘掉。 23 她站在窗前,看着谢乐生离开。 他们一起九年了,许多感觉也无法隐藏。 她爱他吗? 谁能否认这种爱呢? 他对她太好了。 然而,相爱是不自由的,分开反而自由。 今晚的天色很好,一轮圆月像夜室里一盏繁华的吊灯,映照着这幢房子。房子里有一个自由的女人。 她开了音乐,抱着枕头跳起舞来。起初是慢的,然后愈来愈快。她的舞步有点凌乱。她的手在空中摆动,腿在空中飞扬。 窗外,一双白鸟翩然栖息在覆满雪花的枝极上,沐浴在繁华的灯下。 她的脸贴着枕头,在屋子里旋转。她时而摔出左手,时而摔出右手,提起一条腿,在地上乱转。她从情爱中解脱了出来。她的身体愈来愈轻。她飞起来了。 后记 爱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我是二十四岁才开始写日记的。日记应该是在更年轻的时候写,用来记录青葱岁月的回忆。二十四岁是迟了一点。也许,我的人生是到了二十四岁才有值得写下来的东西。 我的小说也是从一本日记开始。 因为一本日记,于曼之遇上了李维扬。可惜,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我们常常要在爱情之中作出痛苦的抉择。抉择之后,又会怀疑自己是否做对了。 从前,我以为一个人只能爱一个人。我渐渐相信,一个人可以爱两个人。 爱是超脱的,为什么不可以爱两个?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人终老。 到了最后,总是要作出抉择。 抉择的时候,爱,并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那是多么无奈的事。 书中的人物,都掉进三角的漩涡里。他们对爱情的态度也截然不同。 罗贝利选择和情人一直偷情到齿摇发落。对她来说,三个人的爱情是最圆满的。 朱玛雅原谅了不辞而别的冯致行。他走了,她反而可以重生。 于曼之选择了谢乐生。她以为,他才是她的故土。 李维扬想用时间去忘掉于曼之,却没有办法把她忘掉。 谢乐生宁愿孤独一个人,也不接受三个人的爱情。 他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人物。我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他们,也和他们一起去爱和恨。 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正在筹备一本属于自己的杂志。这段时间,我忙得天昏地暗,情绪的压力很大。写小说大概是天底下最孤独的事。我唯一的朋友,就是书中的人物。我不单和他们一起去爱和恨,也和他们一起成长。 写这个小说之初,我只有一个意念。我想写一段人生最好的相逢。 什么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漫漫人生,我们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我们互相影响,一起成长。我们相爱,可是,我们不能够共同生活。我流泪、饮泣,然后我微笑。虽然不能终老,但我们曾经拥有最甜美的时光。他里面有我,我里面也有他。永远相思。 世上有这么美好的相逢吗? 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写小说和看小说的原因。所有我们对尘世的失望,都在虚构的故事里得到抚慰,也看到了希望。所有的甜美的梦想,所有的盼望和憧憬,都在小说里得以圆满。 我的小说从来不是春梦。我不是个爱做白日梦的人。我喜欢实实在在的感情,我相信人会在恋爱中成长。 爱情原来不是两个人或者三个人的事。它也许是一个人的事。 爱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圆满。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崇高的爱情,现实却往往是另一回事。 我把我所有的憧憬、我的信念、我的情感和我所有的遗憾,都放在我的小说里。那个崇高的爱情,即使落空了,我们已经走过了高山和低谷,了解到人生的荒谬与甜蜜。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