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恋歌》作者:李星合 文案: billkin:我真的好讨厌那个昨天上岛身娇肉贵的小少爷! PP:寄宿渔农家的儿子长得好像狗狗…… 内容标签: 年下 花季雨季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billkin ┃ 配角:PP,露西 ┃ 其它:阿凯 一句话简介:夏天的普吉岛适合热恋 立意:夏天的普吉岛适合热恋 ☆、一 Billkin从未离开过养育他的大海,这座毗邻印度洋的半岛就是他的全世界。 每当父亲出海,他就喜欢坐在海边的礁岩等待,等待着黄昏时分他家渔船的桅杆缓缓从海平面升起,而他的父亲站在满是鱼的船上,像是凯旋而归的战神。 跟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人一样,billkin深知男人生来就是要去征服海洋的。他还不满十八岁,没有到出海的年纪,但他能够一眼望到自己的未来,他会继承那条小渔船,去印度洋的深处与最汹涌的海浪搏斗,他会娶一个跟他一样皮肤黝黑的姑娘,会生几个孩子,依靠大海慈悲的馈赠度过一生。 在这里出生的孩子的生活从来没有什么变数。 …… 林总讨厌自己的计划被打乱的感觉。所以他的小儿子PP拒绝去金融大学而执意要学画画的时候,他气得砸碎了办公桌上他最爱的古董花瓶。父子俩僵持了两个月,林总对PP下了最后通牒:“要么你去念金融,要么滚远些冷静一下。” PP毫不认输地瞪着怒发冲冠的父亲。于是林总咬着牙,把PP扔到了林氏集团麾下一个待开发的项目小渔村,让秘书给他安排在一户渔农家。 倔强得如同小牛的少年背着画板登上航班,一次也没有回头。 登岛之后,那个叫金的老渔农把PP领到一座挂着一排熏鱼小房子前,略显拘谨地说:“小少爷,这是我们住的地方。” 海鱼的腥味让PP有些不适,但他还是说:“叫我PP就好。” 长得漂亮而有教养的年轻人总能赢得喜欢。老渔农开心地道:“我有一个儿子,他和你差不多年纪,也许你们能成为朋友。”他一边说,一边把PP领到一间逼仄的卧室,木质的双人床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上铺显然有生活的痕迹,而下铺拾掇得很整齐。 “上铺是我儿子睡的,他哥哥出去打工后下铺空了出来,这是我们家唯一一张空床。”老渔农挠挠头,略不好意思地道。 “啊,没关系的。”PP嘴上敷衍着,他从未跟谁共享过一个房间,对于未来的“室友”,心里还是不免有些抵触。好在这间屋子的窗户面朝大海,是个画画的好地方。他谢过了金,在窗前支起画架。这里实在是太美了,成群的海鸥在天空振翅,太阳在海面波折出绚丽的粼光。他迫切地想用画笔把它们记录下来。 Billkin卖完鱼回家,看见一双白色球鞋并列搁在一排塑胶筒靴旁。他脱掉胶鞋走向卧室,与他年纪相仿的少年静静地坐在那儿画画。Billkin敏锐地读出了不属于这里的气息——渔村的孩子不会穿着这么考究的白T恤,赤道的太阳更不会允许他们拥有这般白得透明的皮肤。 他看着安然画画的男孩,想起上个星期金告诉过他,会有一个城里来的男孩儿来他们家借住几个月。金和Billkin因为这事儿大吵了一架,原因是金为了招待这个男孩而执意顶着暴晒的日头出去打渔。上星期实在不是打渔的好时机,要知道一出海就要在海上漂好几天,长时间的高温很容易令人脱水昏厥,风险比平时高了好几倍。 金最后说了一句:“他是城里大老板的儿子,我们怠慢不得。”便把渔具往船上搬。Billkin愤怒地望着父亲已经有些佝偻的背影,他始终不明白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有什么资格让自己的父亲心甘情愿地多承受一分辛苦和危险,于是暗自对这个叫PP的男孩产生了难名的敌意。 当金端着烹饪好的海鱼从厨房中出来后,看到的便是Billkin在房门外怒视着PP,而PP专心作画的画面。 “阿kin,快洗手吃饭了。PP,饭好啦。”金连忙喊道。 PP应了声放下画笔,转身便看到了一个皮肤略黑的少年看着自己,那眼神像极了以前家里发怒的狗狗。少年散发出的不友好气场让他有些不明所以,但极好的教养让他不得不面带微笑伸出手去:“你好,你就是Billkin吧,我是PP。” “你好。”billkin生硬地回答道,他并不习惯这样斯文的打招呼方式,但还是生疏地伸出手在那白细的手上一握,随后立刻松开来。 手上温凉的触感竟灼得他皮肤发烫。 饭桌上的气氛也很奇怪。上一代的渔农淳朴且不善言辞,金只能用不停夹菜来表达自己的善意。事实上PP并不太爱吃鱼,对于陌生人夹过的菜也有些无法接受,但他无法一直拒绝金的盛情,于是任由碗里的鱼肉堆成了小山,只默默吃桌上蔫了吧唧的小菜。 billkin把PP的拒绝看在眼里,他又想起金乘着那艘小破船在吃人的大浪里浮浮沉沉,一口浊气堵在胸腔,梗得他眼眶有些红。“爸,你干嘛一直给他夹菜啊?他没有手吗?” 木讷的汉子被billkin的反应弄得不知所措,PP也一时尴尬地抬起头。 PP道:“没事儿叔叔,我自己夹就好。”金瞪了一眼不懂事的儿子,好在这顿气氛怪异的饭已经接近尾声,作为新客人的PP执意去洗碗。 金把billkin拉到一边,教训道:“你怎么回事?赶快去帮PP洗碗,再给人家道个歉。” Billkin不情不愿地挪向厨房,正好看见PP正将碗里的鱼肉倒进垃圾桶。少年尚未被开垦的自尊在心脏里倏地抽痛了一下,他艰难地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质问吞进肚子里,默默走到PP旁边,不容拒绝地拿过他手里的碗。 “我爸不在这里,他进里屋了。”billkin没头没脑地说。 “什么意思?”PP不解道。 Billkin:“我的意思是你不用装了。我知道你讨厌这里。你把碗筷都换成了自己带的,还把我爸夹的菜全部倒了。” “那又怎么样?”PP有洁癖,这是他认知内非常正常的事儿,从没有人告诉过他这样做不妥,因此他觉得billkin浑身上下都写着莫名其妙。 而这个疑问句显然被billkin理解成挑衅。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所有碗洗好离开了厨房。 这天晚上billkin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正在狼狈地解开渔网里一条腥臭的鱼,而PP站在阁楼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表情嫌恶。他转身离开,视野里留下一片洁白的衣角。 Billkin喘着气醒来,下铺传来非常轻微的酣眠声。他从没觉得一个人的鼾声那么令人讨厌过。 ☆、二 金又外出捕鱼了。虽然billkin和pp互相看不怎么顺眼,但一个卖鱼一个画画,除了吃饭时有些交流,也算是相安无事。 落后的渔村里来了个漂亮的城里少爷,这样的爆炸性新闻很快传开了。每日都有姑娘借着捡海贝的由头,透过billkin家的小窗户,大胆而又羞涩地望着屋里缄默着作画的年轻人,殊不知自己也成为了PP画笔下的一道风景。 这天早上billkin起床,下意识地望向PP的画板,立刻被画中海滩上弯腰捡贝壳儿的红裙子女孩吸引了。这座渔村里,除了露西再没有女孩儿能把红裙穿得这么美、这么迷人。她就像是海滩上一朵盛放的小玫瑰。 从记事起,身边的朋友都会打趣billkin和露西是一对儿,人们也都说最能干的小伙子当与最美的姑娘是一起的。billkin并不是很懂爱是什么,父子组成的家庭总是将关于爱的话题束之高阁,只是出于她的美,出于被公认的般配,billkin对露西有着天然的保护欲。 但现在,露西出现在了PP的画上,这让billkin感到十分怄火,而又在某一天他发现这幅画出现在露西手里,这种怄火达到了峰值。 PP为什么要画露西并把这幅画送给她?PP分明是瞧不上他们渔农人家的。 十七岁的少年最不缺乏整蛊的点子。他想让PP知道,不是有钱就能够在他们这儿为所欲为的。 于是他早起卖鱼的时候,把卧室门和窗户落了锁。中午回来的时候,这个小少爷一定会哭天抢地地求他开门,他一想到这儿心里就美滋滋的。 但他没想到他的朋友们会邀请自己去赶海,更没想到自己在海滩撒欢儿到夜晚,忘记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在等他。 他哼着曲儿提着装满贻贝的蓝色小桶,猛然意识到他把PP在屋子里锁了一整天。 PP醒来准备去洗漱的时候,发现卧室门落了锁,他不用想便知道这是谁的杰作。但他没有很在意,他只是又在房间里默默画画,一直到中午感觉到口渴,却发现门依然是锁着的。 他喊道:“billkin,快开门!我口渴。” 没有人回答他。他用力地敲门,但也无济于事。 被独自锁在幽闭的房间数十个小时,这种被抛弃的孤独和恐惧感对他来说是巨大的。 他一遍又一遍地喊着billkin的名字,直到自己脱力地靠在墙上,把自己缩成一团发抖。 billkin怀着愧疚飞奔回家,打开卧室门,看见PP在床上抱着膝盖,脸埋着看不清表情。 “对不起啊PP,我回来晚了。”billkin别扭地道。 PP没有回答他,甚至没有动弹一下。 billkin用手指戳了戳他:“我说对不起啦。” PP一动不动的样子吓到了billkin。他拉开PP的手,捧起他的脸想要看清他的表情。 PP的脸苍白得不像话,额头上的冷汗把额发浸湿,嘴唇也起着浮皮。他盯着billkin,漂亮的眼睛里什么内容也没有。 billkin被这眼神盯得发毛。“我…我去给你倒热水来。” 他把热水递给PP,却发现PP手抖得根本握不住杯子。于是他接过杯子抵到PP唇上,PP小口小口地喝了一大杯,像只可怜的猫儿。 billkin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怎么会觉得一个快一米八的男人像只猫儿? 水润开了嗓子,PP终于小声说话了:“你到底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嘶哑得不像话的嗓音让billkin心里的愧疚更重,但他仍嘴硬地说:“谁让你画露西还把画送给她?” “你喜欢她吗?”PP问。 billkin对PP的不责怪感到更愧疚,也对这个问题感到前所未有的怪异,他恼羞成怒道:“你在说什么啊,才不是。” PP读出欲盖弥彰的味道。他说:“我不喜欢女生。” billkin慌张地丢下杯子,爬到自己的床上。 夜深了,billkin罕见地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想起PP虚弱的脸,暗骂自己是粗心大王。他又想起,PP说他不喜欢女生到底什么意思?是不喜欢露西还是说真的不喜欢女生?不喜欢女生还能喜欢男的?这太荒唐了吧? 他胡思乱想着,突然听到下方传来小声的啜泣,伴随着破碎的呓语演变成急促的喘气和大哭。 他立刻爬下床去,借着月光他看见PP脸上蜿蜒的泪痕。隔着被子他也能感觉到PP正在剧烈地颤抖。 PP一定是因为自己把他关起来而被噩梦魇住了。 他隔着被子抓住PP的手臂轻轻摇晃,另一只手轻轻拍着PP的肩,就像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他唱摇篮曲那样。 他发现PP那样的清瘦,他害怕一用力就把PP纤细的手臂折断了。 “PP,快醒来!”他在PP耳边说。 PP没有醒,但他在billkin的安抚下呼吸终于平稳起来。最后发出了极轻的鼾声。 微弱的月光落在PP的脸上,billkin疑惑一个男孩儿的睫毛怎么能长得这般长,若隐若现的椰奶味儿把他的心搅得很乱。 PP看上去比露西还好看,简直像个姑娘。 ☆、三 他的心跳得有些快,但他简单粗暴地将这种感觉划分为愧疚。过了一会儿又意识到自己在大半夜偷偷摸摸地盯着一个男人的睫毛瞧是件很奇怪的事儿,于是连忙爬回了自己的床。 这天晚上billkin一直没能睡着,他在心里责怪PP打扰了他的好睡眠。 那晚过后,billkin对PP的态度有了一些转变。PP说自己不喜欢女生那句话像咒语一样盘桓在他脑子里,最初对PP的讨厌和后来的愧疚杂糅成了一种更加复杂的情感,这种情绪让他不安,于是他选择了本能地规避。而对他来讲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把PP当成空气人,不再跟他交流。 于是他在PP起床前就早早地去找其他朋友家,中午回家做了饭吃完就匆匆离开,晚上也很晚回来。有时正面碰到PP,他就会面无表情地看向别处,从PP身边擦肩而过。 PP从来不是记仇的人,相处了这么一段时间,他知道billkin是那种看上去很不好相处但内心善良的人。他相信billkin只是想小小地捉弄他,结果玩儿脱了。可现在发起冷战的却是billkin,PP不解的同时感到难受。他想不就是给露西送了一幅画吗?有这么喜欢露西吗?至于生这么久的气?他受不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气氛如此僵硬,于是决定找个机会让他们的关系破冰。 如果帮billkin追到露西,他一定会感激自己吧?PP这么思索着。趁着billkin在朋友家玩儿,他把露西约了出来。 露西问PP找她什么事时,PP有些犹豫地道:“我想让你帮我个小忙。” 露西是个热情爽朗的姑娘,她对PP这个城里来的新朋友很有好感。于是毫不犹豫地道:“当然没问题!我们是朋友嘛。况且你上次送了我那么美的画。” “那太好了。billkin最近的心情很糟糕,你能去找他谈谈心吗?” 露西奇怪道:“他为什么心情不好?你不能和他谈吗?” PP揶揄地笑起来:“或许只有你能帮到他。” 第二天晚上十一点多,billkin从朋友家回来,一打开门就看见露西托着腮坐在自家的沙发上。 “billkin!你可终于回来了!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吗?”露西佯装生气地道。 “我去阿凯他们家玩了。”billkin给□□ile倒了一杯水,余光不住地四处瞟,却都没有发现PP的身影。 Billkin佯装不经意道:“PP呢?” 露西用手敲了敲桌子,像个小判官似的说:“先别问这个。我来是想告诉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心情不好,但是你要明白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无论如何,你还有我们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们永远会……” Billkin听着露西满嘴跑火车,连忙打断她:“谁跟你说我心情不好?” “PP呀。” “这么晚了,他跑到哪儿去了?”billkin追问道。 露西发现billkin完全没有听进自己话的意思,只好无奈地答道:“他说他去海边散步了。” Billkin猛地看向墙上的挂钟。 十一点四十五分,是大海将要涨潮的时间。这里的海岸布满了嶙峋的岩石,如果恰巧一直站在较高的礁岩上,海水会无知无觉地漫过四周较低矮的岩石,那时这块礁岩就会变成海中心的孤岛。如果不是顶尖的游水好手,几乎无法从涨潮时的大浪游到岸上。 很小的时候,他就见识过大海的残酷的。 前所未有的心慌霎时间蔓延到billkin的四肢百骸。他甚至来不及跟□□ile打一声招呼,就往海边冲去。 他不停地祈祷着PP不要站在离海太近的地方,沿着海岸线一边奔跑一边大喊:“PP!PP!你在哪里?” 强劲的陆风把他的喊声吹得虚弱。他从没觉得渔村的海岸线会这般曲折漫长。 “PP!PP……” 他跑了很久。终于在一处平坦的礁石看见了PP的背影。高悬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轰然落地。 PP听到了身后的喘息声,转过头便看见满头大汗累得跟狗一样的billkin。他诧异地问:“billkin?你怎么来了?” “你知不知道半夜一个人跑到海边的破石头上有多危险?你是笨蛋吗?”billkin弯腰大喘着气儿,气急败坏地道。 “你怎么没和露西一起?” Billkin跳上礁石不由分说地把PP往下拉。“我为什么要和露西一起?” “你喜欢露西。”这次PP没有用疑问句。 横冲直撞的躁郁在billkin脑子里咆哮。他不知道那种听见PP在海边时的惊慌是来自哪里,为什么会这样?上个月PP还在他的讨厌排行榜里稳居榜首,现在自己却像个傻子似的跑来找他,一种对他而言完全陌生的情绪伴随着惊悸和反感直冲脑门。 他沉默了一会儿,压着火说:“我当然喜欢露西,她是我很好的朋友。” 这没办法解释billkin在看见自己画了露西之后的愤怒。“那你为什么要把我关在屋子里?为什么不和我说话?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别说只是因为我的洁癖!”PP质问道,他为billkin不肯认清自己内心的行为感到不齿。 可是billkin没办法回答PP,因为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原因,或是说他根本不敢面对这个原因。 两个少年在黑茫茫的夜里因为彼此不相通的心,剑拔弩张地对峙着,一直到各怀心事地躺在床上,他们也没有和对方再说一个字。 就在他们两人的关系达到冰点时,金带着满船的战利品和满身的伤回来了。 Billkin追问金在海上的遭遇,金却不欲多提,只说他们遇到了一只将近一米的梭鱼,凶悍好斗的捕食者在海面挣脱了拇指粗的拉绳,用手术刀般锋利的牙齿切开了金的左臂肌腱,这意味着金再也不能拉动缆绳或者收网。 也意味着billkin本该在一年后出海的计划必须在一个月后提上日程。 ☆、四 金的伤让他们家变得更困难。平时捕渔卖鱼的钱仅够供金和billkin父子最基本的生活支出,而金在医院的费用对他们家来说更是一笔巨大开销。billkin外出打工的哥哥已经失联多年,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被一只梭鱼狠狠切断了。 PP拿出了从前剩余的一些零花,足够金后续的康复费用,但却被金坚决地拒绝了。辛勤劳作了大半辈子的渔农不愿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恩惠。 billkin绝望地看着高三开学日子的推进,最终偷偷办理了一年的休学手续,他决定去帮码头的巴颂叔叔搬货以补贴家用。 这件事billkin瞒着金,但没有刻意瞒着PP。 他从自己对PP无法克制的关注中认清自己对PP的情感叫做喜欢,但他自发地为这场来势汹汹的暗恋铺上了悲剧的底色。他知道PP不会在他们家常住,说到底是不过是生命里萍水相逢的人罢了。 PP迟早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就像河鱼应该回到淡水,海鱼应该汇入海洋。他那么易碎、精致,与这里粗糙贫瘠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他应当回到漂亮的别墅和平静奢华的游泳池,不多时就把在渔村枯燥而清苦的生活忘得一干二净。 他悄悄升腾的隐秘情愫被性别和阶级这两座大山死死地压在内心深处,变成他永远不敢宣之于口的秘密。 他想,电视机里果然全都是骗人的,喜欢怎会是甜蜜的呢?他初尝的喜欢完全是压抑而酸涩的。 …… PP在卧室的小桌子上发现了billkin的休学申请书,校长在申请书上盖的章像是对billkin未来一锤定音的宣判,从未被金钱困扰过的PP无法理解billkin的选择。 他听过很多清苦人家的孩子通过念书改变自己的命运,billkin这么的聪明,他应该拥有光明的未来的。 于是PP顾不得两人的冷战,气冲冲地把休学申请书拍到billkin面前。“你在想什么啊?你知道高三休学意味着什么吗?” billkin面对意料之外的质问,抿了抿嘴无奈地说:“PP,你不懂,我没有选择的。” 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billkin少有的流露出脆弱的神情,这让PP有些手无足措。他放缓了声线,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码头巴颂叔叔的仓库缺送货员,我会去帮忙搬货。” billkin耷拉着湿漉漉的狗狗眼,让不知米贵的PP竟觉得他有些可怜。他想了想道:“那我也去帮忙。” billkin顿时瞪大眼睛:“不可以!你不知道搬货的活儿有多脏多累!你有洁癖受不了的。” PP被激起了莫名其妙的胜负欲,他总是会去做别人认为他做不到的事。“我可以的,billkin,接受别人的帮助不是件丢人的事。”看着billkin像是又要说什么的样子,他接着说:“如果你不同意,我会把你休学的事儿告诉金叔叔。” billkin终于闭上嘴巴。 我才不是觉得接受帮助丢人。如果你因为我们家强迫自己做不爱做的事,这样我会感到很难过。billkin在心里说。 第二天一早他们俩一起来到巴颂那儿,表明他们想来当临时的搬货员。油头肥耳的饭店老板满意地打量着两个高高瘦瘦的廉价劳动力,扔给了他们两件塑料的防水背带裤,朝着仓库外的大卡车努努嘴:“喏,那是今天全部的货,你们得在天黑前把它们全搬到冷库里。动作可要快些,否则鱼会臭的。” 老板像只胖企鹅一样一摇一摆地离开了。 billkin很快套上了防水背带裤,转头看见PP掩着口鼻,两只指头拈起脏兮兮的连体裤,正皱着眉头做思想斗争。他叹了一口气道:“我来帮你吧。” PP顺从地背对着billkin站进肥大的裤腿里,然后平举起双手。这是一套相当连贯的、显示他长期受人照顾的动作。 billkin捡起地上的水桶裤往上提,把背后的肩带往胸前扣的时候,他们不可避免地靠得很近。只要他的胳膊稍稍收紧,就会变成把PP圈在怀里的姿势。 PP那一小截白皙的、嫩生生的后颈就这么毫无防备的暴露在他的眼前,淡淡的椰奶味儿让他心底泛起微微的痒。billkin像是被什么蛊惑了一般把动作放得很慢,他无意识地低着头往前凑,直到PP的头发丝搔到他的鼻子,他的心猛然一沉,随之便像小鹿一般在胸腔里咚咚咚狂跳。 “你动作好慢。”PP的手举累了,有些娇气地道。 “啊……噢,马上,马上好。”billkin慌里慌张地快速帮PP扣好,大逆不道的绮念把他的脸烧得绯红,好在PP并未发现异样。 还好我长得黑。billkin不无庆幸地想。 搬货的环境的确超出了PP的想象。大货车里各种各样的新鲜水货一箱摞着一箱,夹杂着不可名状的腥味。他试着搬起一箱,海腥味顿时像爆炸了一般直冲天灵盖,隔着塑胶手套仿佛也能感觉到箱子上沾着各种海洋生物分泌的黏液。 他强行绷着最后一丝理智把这箱水货轻放在地面而不是扔出去,然后站在一旁干呕。 已经搬了两三箱的billkin刚从冷库那头小跑回来就看见PP狼狈的样子。连忙说:“你别搬了,在一边等我就好。” 小少爷那股不服输的骄矜劲儿又冒了出来,心想是自己非要来的,怎么能让billkin一个人完成两人的工作?于是他强忍着不适说:“没事的,我可以……” billkin却态度很强硬。“不行,你本来就不该干这种活儿。” 两人最终达成一致,billkin从卡车上把水货搬到冷库前,而PP负责用脚把这些箱子蹬进冷库里。 PP站在冷库前,看着billkin手臂古铜色的皮肤下绷起薄薄的充满力量的肌肉,像狗狗一样吭哧吭哧地朝他跑来。他不可置否地想,billkin的确把少年的单薄和男人的健壮结合得极有美感,也许真应该找个时间让他当自己的人体模特儿。 穿衣服的那种。 小少爷为自己的胡思乱想悄悄红了耳尖。 由billkin和PP两人组成的工作流水线最终在日落前圆满完成了任务。虽然billkin出了绝大部分力,但这也算是PP生平第一次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在回家的路上,PP攥着一小沓皱巴巴的泰铢数了好多遍。billkin看着快乐的PP,知道从前他以为PP看不起渔农的误会有多荒谬。 傍晚的海岛半空出现了火烧云。金色光芒刺穿了云霭,像远方燃起山火殃及天空,把苍穹的肌理烫红。夕阳把少年身后的影子拉得很长,billkin悄悄回头看,向PP那侧了点身子,影子便亲密地依偎了起来。 ☆、五 两颗同样年轻滚烫的灵魂相遇,那么他们相爱的概率有多少? 不知道。 但对于十七八岁的少年来说,这概率可以算大得惊人。billkin和PP被这概率砸中了,十平米的卧室和巴颂的后仓成为少年们滋长爱意的温床,他们的对视和偶尔的肢体接触都变得不再那么光明磊落,而是在里面掺杂着躲闪、悸动和隐秘的快乐。 PP从来是敢想敢做的人,但主动表白心意并不符合生来就有万千宠爱的小少爷的行为准则。他只是像扶桑花那样舒展着曼丽的花瓣儿,释放出清甜的香味,等待着路边懵懂的狗狗前来采撷。 就像现在,PP非要教billkin画画一样。 PP让billkin正坐在画板前,用黑色炭笔在画纸上勾勒他的侧脸。“简笔画非常简单。只要你抓住人物最显著的面部特征,用流畅的线条勾勒出来……” 笔尖在画纸上沙沙游走。PP一边看着billkin,一边描绘着他高耸的眉骨、眼窝和挺拔的鼻子,忽然软着声音道:“你知道吗,你的侧脸很好看。” billkin第一次当绘画模特,本来就觉得非常不自在,更罔提PP就近在咫尺地坐在身侧。PP的声音让他一时间心如擂鼓,血色霎时就爬上了耳根。 悸动如同一万只蝴蝶在他心脏里扑腾,也封住了他的喉咙,令他半晌吐不出一句话。 “好啦。该你画我了。”PP游刃有余地画完,把炭笔塞到billkin手里,然后转过头把自己的侧脸留给billkin。 billkin还没旖旎的气氛缓过来,只呆呆地盯着PP的侧脸。 最显著的面部特征。柔软的黑发,桃花一样永远泛着水光的眼睛,精致高挺的鼻子还有…… 红润如同花瓣的嘴唇。 billkin的喉结肉眼可见地上下耸动了一下。 再盯着看会完蛋的,他想。于是billkin仓皇地转过头,对着画纸就是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 五分钟后。 “……” PP看着billkin画得歪七扭八的不明生物,心里那点暧昧的小心思瞬间烟消云散,并且第一次对【你真的是你自己吗】这个哲学命题产生了困惑。 往后的日子他们像是在进行一场浪漫的博弈。PP步步暗示引诱,偶尔暧昧的举动让billkin食髓知味,而billkin像是第一次闻到花香的狗狗,试探地在未知荆棘丛里探索。 还没有人踏出那一步,但始终会有谁踏出那一步。 billkin出海的日子终于到了。由于金受伤,billkin会和阿凯父子一起出海。 第一次出海在渔村的人们看来是非常神圣的日子,billkin会按照习俗去祖庙里祭拜妈祖以求平安。PP和billkin的众多朋友们也来为他送行,齐聚在庙宇外等待着在里面祭拜的billkin。 祖庙离码头很近,于是大家簇拥着billkin将他送到了船上,以□□ile为首的朋友们絮絮叨叨重复着耳朵听出茧子的注意安全,船上的阿凯跟朋友打闹着玩儿,阿凯爸爸调笑着说billkin人气可真高。场面乱哄哄热闹闹的。 站在码头上离渔船最近的PP却一直沉默着,他本该为billkin终于能出海感到高兴的,这是billkin从小到大都期待实现的愿望。可他没法高兴,甚至没法扯出一个宽慰的笑脸。 他趁乱把billkin祭拜时他在庙里求得的上上签塞进billkin手里。唯物主义的PP在心里祈祷: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妈祖,那请一定保佑billkin平安归来。 billkin攥紧了手里的竹签,表面却毫无异状地继续跟朋友们调笑,PP对他的无动于衷感到有些失望。 “阿kin,你忘记带咱家的祖传护身符啦!”金的大喊穿过了人群闹嚷嚷的音浪,随后就是“嘭”的一声绊倒的声音。 所有人都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除了无精打采垂着头的PP。 这时,billkin突然弯腰,在PP的脸颊上落下一个一触即离的、海盐味儿的吻。 神灵在上,众人在侧。这是此刻我耗尽了勇气跨越纲常,唯一能做的事情。 ☆、六 我的梦想就是当个威风凛凛的水手,现在我终于出海了。 你问我现在的感觉吗?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没有支点,晕船让我浑身无力,我呕吐了好多回。 但是想到回去就能见到他,这又让我重新充满力量。 想要告诉他,鲨鱼的鳍在船边游来游去,还有海鸥会在船舷落脚。想要把那个不清不楚的吻剖白,把我的心意通通告诉他。 ——billkin的航海日志 彼时PP在渔村接到了来自林总的电话。林总简洁地下达指令:“两个月了,该回来了,我会派陈秘书去接你。” PP激烈地拒绝,但留给他的只有一串挂断的忙音。 两天后,西装革履的秘书带着两个彪形大汉来到渔村,给金说明来意之后,连拖带拉地把极度抗拒的PP架上了回去的轮渡。 billkin回到渔村,他从收获满满的渔船上拿了两只漂亮的响螺,想要作为送给PP的第一件礼物。 他甚至没有来得及把船上的渔货卸下来就匆匆跑回家,只想快快见到心上人。 但他很快发现家里空无一人。金这个时间应该在渔市。卧室里的下床铺得整齐,像从没人住过。他找遍了整个渔村也没有找到PP的身影。 等到金回到家,billkin于是向金询问PP的去向,金答道:“林总派人把他接走了。” 走了?billkin咀嚼着这两个字,好像不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的心里开始泛出绵密的疼痛,嘴里尝到苦味,以至于他瘫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捧在手中的响螺掉到地上,但他不想去捡,也不想去看。 “他说了些什么吗?” billkin有些木木地问。 金想了想道:“嗯……没有,他走的很匆忙。”似乎察觉到billkin情绪不对,他补充:“他迟早是要走的嘛。” 一句话也没留下就离开了。 从前和现在,总有一个是梦吧?不然怎么会有这样不真实的感觉? 亟待表明的心意,未送出的礼物,和青涩的那句喜欢你,迟到让它们变得毫无意义。 你终于还是回到你的海域。 后来billkin常做梦。他梦到下铺又传来轻浅的呼吸声,梦到初见时PP坐在窗前画画,梦到背着众人那个青涩却甜蜜的吻。 billkin把思念埋在深处。他相信不去问津,他的初恋就会被风干然后消失。可这份思念还是偶尔会冒出来叫嚣,让他诘问自己,PP喜欢过我吗?那些欲说还休真的存在过吗? 他得不到答案,只能摇摇头安慰自己:不重要,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切都回到正轨了,我们都回到各自“正确”的生活轨道上。渔农的孩子和小少爷,如此不相契合的人生版图,本就没办法放在一起。 可是我为什么这么难过? 但海岛上的生活依然要继续。billkin还是跟从前一样,会和朋友们一起赶海,会出海去捕渔,对PP的想念像是变成了某种隐疾,只在没人的时候发作。但只要变得忙碌,这样的症状就会减轻许多,每当时间被占满后,他就像真的把PP彻底忘了一般。 这是好兆头。他想让自己更加忙碌,于是决定再去巴颂饭店搬货。 巴颂打量着明显变得沉郁些的billkin,随口问道:“以前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年轻人呢?” 又被触及心事,billkin哑声答道:“他走了。” billkin的说辞显然让巴颂产生了不好的联想。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用长辈的口吻道:“人各有命,聚散有时嘛……” “对,聚散终有时。”billkin苦笑了一下。 …… PP起初是想过逃走的。逃回小渔村,逃到billkin身边,但他的卡和身份证都被林总扣押,按照林总的意思,如果自己不去学金融就别想拿回它们。 他并不想对强势的父亲妥协,于是他终日将自己关在卧室,企图以这种方式抗议林总的“□□”。 直到某一天,他在会客室在偷听到陈秘书和林总的谈话。 林总:“小渔村的项目在近期可以动工了。先从海边的那排破房子开始,码头那些渔船也需要尽快被肃清,我们要打造一个完美的度假胜地。” 陈秘书翻阅文件,道:“那些房子都有渔农居住,而且这些渔农都靠在附近海域捕鱼为生……” 林总打断陈秘书:“给他们补偿款。让他们去城里的工地、渔场打工。总有他们能谋生的事。” 门外的PP被林总随意的语气深深刺痛。billkin说过他喜欢大海,那里的人们都淳朴可爱,都如billkin一般敬畏着喜欢着哺育他们的大海,而林总居然想三言两语就决定他们的命运。 他冲进会客室,向着他们一字一顿道:“你们别动小渔村。” 林总觉得有些好笑。一向不过问公司的事的PP居然因为一个小小的项目如此失态。他说:“为什么?你知道这个项目能给我们家带来多大的收益么?” “你们的眼里只有钱吗?你问过那里的人他们愿意离开吗?那里的人跟你们根本不一样!” 林总让陈秘书先离开。“不一样?我做的一切不过是想让我们家过得更好。” PP愤怒地反问:“所以呢?想让自己过得好就要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力吗?让他们无家可归吗?” 林总咬牙切齿地一连道了三个“好”,继续说:“那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出国学金融,我会给你找好学校。第二,继续呆在卧室里,渔村的项目如期推进。” PP失魂落魄地回到卧室。 一周后,他登上了去英国的航班。 两年后。 billkin如同往常那样从渔市回到家,老远就听见露西在自己家大笑大闹。他无奈地想,从小到大,露西一惊一乍的性格还真是从没变过。 他推开门正欲调侃露西一番,却发现地上有一双白球鞋。 心底的记忆被唤醒来,他像是霎时进入应激状态,心脏怦怦狂跳。他望向卧室,常驻自己梦境里的人侧着头跟露西讲话,而露西在一边大笑着。 开门的声音惊动了PP和露西。露西怪叫道:“Surprise!” billkin看着PP,PP还是穿着考究的白T恤,以前毛茸茸的刘海梳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他比两年前更像一个矜贵的少爷。 billkin强忍住快不受控的情绪,努力控制着声线的平稳,半晌像是轻松地吐出一句:“哦,PP啊。欢迎你再来我家做客。”语气里平静的疏离快要溢出来。 PP沉默着看着billkin。 □□ile察觉到气氛的不对劲,连忙打圆场:“PP,你突然走了billkin伤心了好久呢。Billkin快过来坐,咱们一起聊聊天。” 察觉到自己眼眶发热,billkin连忙转身道:“啊,我爸让我去给阿凯他们家拿些熏鱼。你们先聊。”旋即夺门而出。 他机械地从屋檐下取下几条熏鱼。 好不容易构建起来的内心防御机制在此时发挥作用:我已经接受你不辞而别的事实了,就像接受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一样。 所以你怎么能,又这么轻描淡写地回来呢? ☆、七 billkin拿着一串熏鱼在渔村里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PP。质问有什么意义?一切都太迟了,迟到他终于从混沌的年少□□里脱离出来,明明白白地看清了摆在眼前的现实。 或许对于PP来说,那段时光根本算不了什么吧?billkin好不容易才把那段时光当作一个历久弥新的美梦,说服自己梦醒之后一切都要按照现实轨道进行。但他仍止不住地猜测PP回来的用意。 大少爷又来穷旮旯体验生活,体验完了就拍拍屁股走人是吧?他烦躁地把脚边的小石子踢开。 时间快过午夜。billkin终于磨磨蹭蹭地回到家中时,PP已经在下铺睡下。他小心翼翼地爬上床,避免发出一点动静。 他紧闭眼睛尝试强迫自己入睡,但显然没能做到。下铺传来又传来那轻浅的、猫儿一般的酣眠声,让他心头发痒泛酸。 老旧木板床终于扛不住billkin翻来覆去,发出“吱——”的抗议。 “billkin?”PP被吵醒,迷迷糊糊道。 “……嗯。” 沉默了少顷,PP低声说:“我是被我爸强制带走的。” “所以你两年都没再来过,哪怕一封信也没有。”billkin像是察觉到自己的语气染上责备,转而疲惫道:“不重要了。” PP不想把一切和盘托出。他并不愿让billkin厌恶林总,于是按捺住难过说:“我去了英国学金融。” “我说不重要了。”billkin又重复了一遍,像是对PP的回应,又像是对自己的某种警告。 警告自己别再一次重蹈覆辙。 两人都一夜无眠。 billkin本以为PP会在几天之后离开,但是PP并没有,且大有常住的趋势。两人不温不火地相处了一周,便到了渔村一年一度最重大的节日——祭海神。 依赖大海生存的人们在这一天在海岸聚集起来,点燃篝火,拿出珍藏的土酒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村民们在这天还会在一盏纸灯上写上愿望,再把它们放逐到海面,若没被海浪打翻,便意味着海神应允了主人许下的心愿。 金叫上billkin和PP一起去海边过节,但他很快投入到与老友的畅聊中。PP对这节日并不熟悉,只好跟着billkin去找扎纸灯的婆婆讨灯许愿。 “不巧不巧,你们来晚咯,只有一盏纸灯咯。”婆婆看着两个清俊的年轻人,笑眯眯地说道,似看出两人的尴尬,婆婆继续道:“纸灯灵验的嘞,载得动两人的愿望的嘞。” 说罢,便不由分说将纸灯塞到billkin手里。billkin和PP道了声谢,便两相无言地朝海边走去。 billkin一板一眼地在纸灯上写“平平安安,丰收大吉”,然后把纸灯递给PP。PP看着billkin稚拙的字迹和愿望,噗呲一声笑了。 billkin自知字丑,佯装去夺:“不写还我!” PP连忙护着纸灯道:“要写的,要写的。” PP认真地在纸灯上写道:希望billkin平安,丰收,还有爱我。 billkin想去偷看,不料PP却像是防着他般,把写有自己愿望的一侧掩在胸前,然后弯腰,虔诚地将纸灯放在海面。 脆弱的小灯在他们眼前摇摇晃晃地向海中飘去。汹涌的海浪忽然打来,纸灯猛地被掀至高处,眼看就要倾翻,然而又堪堪回落,灯内烛火轻柔却坚韧地摇曳,像是一个明朗的希望。 你看,神都应允了我的愿望。 见纸灯无恙地飘远,PP开心地笑起来,浓密的睫毛投下一小片阴影,光影给他的轮廓镀上柔和的金色。billkin忍不住侧头去瞧,那少年的眉眼真是好看到极致,让他那不该有的绮念此刻又违背意志破土发芽。 放完纸灯,下一个环节便是穿着传统服饰,在篝火旁跳祭神舞。说是祭神舞,但由于其两两成对的舞蹈形式,它的本质早在年复一年中演化成了某种具有民族风格的“交谊舞”。 露西不知从哪儿钻出来,把在外围的billkin拉进人潮,搭着他肩随着音乐快乐地舞蹈,像极了一支翩翩起舞的小蝴蝶。 “billkin,可别误会呀,我可是实在没舞伴才找你的!”露西一边旋转,一边凑着billkin耳朵大声道。 billkin从来拿露西没有办法,于是道:“知道啦。” 海边长大的孩子,对祭神舞再熟悉不过,billkin便也从善如流地随着节奏律动起来。 PP喝了不知是哪位热情村民塞来的几杯酒,脑子已经有些糊涂了。一愣神的功夫,就发现本该在身边的billkin不见了,他正犹豫着是去找billkin还是先回家去,一个长着雀斑的青年被同伴推耸着来到他面前。 “我……我能和你跳支舞吗?”雀斑青年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PP的声音在酒精作用下变得更加软糯,他歪着头说:“可是我不会哎。” 雀斑青年被PP微醺的样子一下击中,他像要在心上人面前表现自己一般急急地道:“没关系!我可以教你的!” PP于是迷迷糊糊地把手交给他,任雀斑青年拉着他到人群中。PP从小出席各类宴会,对于交谊舞他信手拈来,因此学舞对他来说很容易。 这儿的祭神舞跟他学过的任何一种舞蹈都不同,它是那样的自由热情奔放,但PP很快掌握了要领,和雀斑青年共舞起来。雀斑青年的朋友们站在一边起哄,吹着口哨儿嚷嚷着:“天作之合!” billkin正跳得忘我,便被一旁的骚动吸引了注意力。他先是随意一瞥,接着便被什么定住一般挪不开眼。 PP在人群中欢快地舞蹈着,明明灭灭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照映出浅浅的酡红,给他无端添上一种靡丽之色。 他像是醉了,粗犷的舞蹈让他跳得又娇又软。 而他的舞伴——一个不知打哪儿来的雀斑男,笑得一脸春心荡漾,一边跟着音乐舞,一边还时不时地拉着PP的手纠正动作。 一股无名之火像要窜出胸腔,烧得他的心直发疼。billkin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继续跳舞,然而眼看着雀斑男的手搭上PP的腰际,那股邪火猛窜上头,烧断了理智的弦。 他大步强穿过人群,不顾露西在身后的叫唤,强行把PP从雀斑青年身边拉开。 “松开!你弄疼他了!”雀斑青年对着不速之客大喊。 “关你屁事。”billkin斜睨了雀斑青年一眼,便拉着小幅挣扎的PP往人群外快步走去。 疯了。billkin想。 billkin把PP拉到卧室,把他困在一个墙角。 “你和谁都这么跳舞?嗯?”他的青筋在额角突突地跳,昭示着主人心情非常糟糕。 PP软绵绵地歪着头,就这么用那双醉意朦胧的漂亮眼睛无辜地盯着billkin,然后伸出手,粉嫩的指尖在billkin的眉骨轻点,似想在辨认眼的人是谁。 他忽然甜甜地笑起来:“不,只和你跳,和billkin跳。” “那你为什么想和我跳?”billkin欺身上前,凑近PP用低哑的气声儿问道。 “因为……”PP眨了眨湿漉漉的眼睛。“我不告诉你!” PP就像一朵酒渍的罂粟,整个人都漫着一股诱人的甜味儿。软糯的声音如同塞壬之歌,勾着藏了心事的小狗露出獠牙。 billkin忘却一切世俗伦理的克制忘我又疯狂地吻上去。 不同于在码头时那个青涩的吻,充斥着某种偏执和□□,billkin重重地碾着他朝思暮想的唇,然后撬开PP的贝齿,醉人的微微酒香从相交的唇齿漫开,billkin像要把这两年的怨怼和思念都渡入PP的口中。 这次的见证者是窗外星月,见证者少年在隐秘昏暗的小屋里一个漫长的吻。 今夜billkin不再想去权衡对错,也不再惧怕神明的问责。 他只想吻他,在他耳边轻吟:你知道吗,这样的事我在梦里做过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