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月》作者:悠韵离离 声明:《清城月》为作者空想臆构之产物,如遇相似相同之情节,无论现实与虚构,皆为巧合。 【简介】 太阳西沉时,总会带给人一种无措的张皇。 那是对黑暗的恐慌。 我喜欢对着漆黑的夜空长望,期待它能生出一点光,哪怕只是一弯新月的光芒。 “我没有泡你。我是在追求你!可你非说泡良族,那么一定是你在泡我。所以,我应该谢谢你!”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清城,雁征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我一直不肯相信,雁征会真的离我而去,我只知道这世上有太多的不期而遇,就像我们的初识。我不过是在等待着和他的另一次不期之遇。 那阵子咳得厉害,医生说是支气管炎,需要连续输几天液。 娇肺易伤。长期的失眠终于虚损了身体。 凌晨一点半,我独自穿过医院长长的走廊。青白的日光灯下,我不敢回头,因为这里是医院。 医院门口,我瑟瑟缩缩地等着出租车。发烧还没退,我很冷。医院的灯光,路灯的光,偶尔穿梭过去的车灯的光,交织在一起,织成瞬间的华丽,和瞬间的昏暗。 身后有人走来,我看见地上一道颀长的影子。 影子被我的身体截断。交叠时间,还不足三分之一秒。他朝旁边的一辆黑色SUV走去。 我侧脸相望,顿时呆住。 那个身影…… 黑色的大衣,黑色的皮鞋。右手带着黑色皮手套,手里有钥匙闪出一抹寒光。左手,则缠着白色的纱布。夜风正殷勤地撩动着他的大衣角。 他伸手,欲拉开车门。 “等等,带我走……”我几乎是脱口而出。 他的手顿住。回头,看向我。然后,走了过来。 那张面孔,是不是在我的脑海里无数次地出现,翻腾过的? 我抬手掩口,泪水滚落。 他疑惑地凝视着我,似乎在等着我开口。 “带我走……”我的话呜咽出口,含混不清。 他愣了一下。 半晌才说:“好。你住哪里?我带你过去。” 他的声音,也是那样的的沉静,动人。 正是这个沉静而动人的声音,将我唤醒。 我忙摇头:“对不起。不用了。我只是想起了一个人。” “是吗?”他问,“什么人?” 我再次摇头。脚步,后退着。 “我送你回家。”他走近我,诚肯地说。 “谢谢。我等出租车。”我果断地拒绝。 他笑了一下,说:“好吧!” 忽而,又问:“我让你想到了什么人?” “一个……虚构的人。” “你虚构的?” “是。” “小说?” “是。” 他静静地看着我。忽然抬起那只戴手套的手,替我抹去脸上的泪水。皮手套携着寒气,却是轻柔而专注。 出租车来了。我抢步上前,伸手拦下。拉开车门,刚要坐进去,他快步到我身边。 “我怎么称呼你?”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是说你的小说。” 我迟疑了一下。 “悠韵离离。” 我的咳嗽很严重,几乎是夜不能寐。为了不打扰孩子,我只好去客厅睡。躺下,咳得更加可怕。索性坐起来。打开电脑,登录文学网站。作品有了新评论,只有一条:等。昵称:虚构其人。 医生建议我输液一个星期。我建议医生每次只给我开当天的药。因为我是个时间不能自主的人。所以,我必须晚上九点以后,才去医院急诊。这个时间,晚餐已过,洗漱已过,孩子睡觉时间也已过。 医院里的人,多得有些夸张。若不是人们都揽着一副病态,我会以为,错进了春运抢票的火车站。即是病中,病得有气无力,也有人为谁先谁后而起争执,为一张病床而大打出手。人,的确是个神奇的物种。 排队,挂号。排队,就诊。排队,交费。排队,取药。排队,输液。 第三次输液。 躺在病床上,盯着半空中悬着的液体,发呆。听说,输液等于自杀。还听说,某些国家,只有要死的人才会输液。 我是在自杀,还是要死了? 不变的,五袋液体。用3-4个小时,灌进我的血管里。我很幸运,每次都刚好有床位。那不幸的,就要在椅子上度过这三四个小时。 进出的人,来回推动着那扇陈旧的木门,搅动着输液室里浑浊的空气。墙边,一排仍能看出颜色的木椅。倦怠的人,连着天线,倚坐上面,麻木地耗着时间。脑袋在发黄的白墙上,蹭来蹭去,终于,那里留下了一片深色的印迹。灰色的水磨石地面,似乎只有承载着污垢,才能产生存在感。堆满垃圾的废纸篓,好像魔术师的帽子,里面有数之不尽的花朵往外冒,溢得满地。 我所生活的辖区医院。和这里的人一样,显得困窘不堪。 输液观察室里有些嘈杂。我不是很介意。生活,很多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你没有理由去挑剔。 数落着一滴一滴坠下的液体,我不觉得无聊。终于有事可做,如果生病也算一种。 “好些了吗?” 一个声音响起,许多声音由此湮没。 我有些吃惊。挣扎着要起来。 “躺着别动。”他说。 我静静地看着他。同是夜晚,可路灯的确嫉妒地隐藏了他的光华。日光灯下,他像是被熨烫过一样,平整挺拔。 “换药,顺路而已。”他抬了抬左手,“那天看你挺严重,猜想你会再来。” 他的手是烫伤,三天换一次药。那么,他是一间间观察室找过来的。 有病人输完液离开,刚好留下一把空椅子。他拉过椅子,坐下。椅子上,还有前面病人留下的一次性床罩。他像是没看见一样,直接坐下。 总有种不协调的感觉。是的。从他进来的那一刻起。 掉了皮的白漆木椅,和他不协调。 他目光正关注着的人,和他不协调。 这个杂乱肮脏的观察室,和他不协调。 可他,是那么的自然。 “你怎么会来这个医院?”我问。 “这个医院的烧伤科比较权威。”他说。 我哑然。也许,是我太偏见了。 “不舒服?”见我不住地动着,他问。 “感觉全身发麻。” 他抬头看了看输液管,忽然问:“你很着急?” “是。Luke还在睡觉。” “你的儿子?” “是。” “多大了?” “一岁一个月。” “他和谁在家?” “邻居奶奶。” 他一直低声和我交谈,声音却清晰得突兀。因为整个观察室噤声了,从他进来开始。 他伸手调了流速:“这样不行。心脏会受不了的。” 我们没有太多的话说,只是偶尔地,他会提起我的小说。 他仍然戴一只手套,很有质感的皮手套,就放在我的病床边上,铭牌闪着金属特有的光辉。我会时不时地看着那片小小的光辉发呆。 “你真不该来这里。呼吸道疾病都有很强的传染力。”我说。 “我的抵抗力一向很好。”他自信地说。 “我是指这里病菌多,你的手有创面,不适合来这种环境里。” 他笑了笑,说:“没关系。” 输液的人,都会有一个尴尬,即使你没喝水。虽然医生一再叮嘱多喝水,我还是没敢喝一口水。可这并不能避免尴尬的发生。他执意陪我去卫生间,我皱眉。他神情里有一丝不被信任的恼。无奈地,我打量了一下他的手。“两个人,两只手,似乎少了点。”他自嘲到。然后,他去找护士。这里的护士是不会陪病人去卫生间的。可这次,居然陪我去了,而且热情周到。 他一直陪我输完液。他说送我到楼下,我坚持在小区门口下车。他说三天后,他还会来换药。 第2章 三天后我没有见到他,因为我只输到第五天。五天,我把一个月的生计输进了血管里。那一张张薄薄的缴费清单,令我惶恐。我是个经济不能自主的人。 这个季节是荒芜的。这座城市是荒芜的。 疲惫的人们,在干枯的城市里,默默地,像一台走了几十年的老挂钟,沉重地重复着昨天的活计。几乎忘记了从哪天起,我的世界也走进了这样的季节,变成了这个城市的模样,却再也没有时节变化,而是一味地荒芜着。 新年,似乎是唯一的力量,能够惊动起这些沉闷的人。 终于,这个没有绿色,没有生机的季节里,出现了红色,喜庆而温暖的颜色。 帽子围巾下面多出了些许笑靥。人们,终于有了热情,像去年此时一样,又燃起了新的一缕希望。荒芜的城市,忙碌了起来。 我的世界,经年如故。年,不会改变它什么。无论向前,还是往后,继续的,都是沉闷和荒芜。 我的小说,在浩瀚的网络空间里漂浮。我不期待什么,就像我对这个季节,这座城市,以及我的世界一样,了无期待。似乎每天都有人关注,却又不多。但我知道,至少,有一个人,一直在关注。 元宵节那天,我看到一条特别评论:能联系我吗?13XXXXXXXXX。昵称:虚构其人。 保存了号码,却什么都没做。 沉寂数日,拿起手机,发了一个“嗨”过去。 很快,有了回复。 【嗨!都好吗?】 【还好!】 【在做什么?】 【看Luke玩滑梯。】 【在哪儿?】 【附近肯德基。】 天气不好时,肯德基是我和Luke的最爱。他可以在那里疯玩,我可以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他。什么都不用想。 这里的肯德基,只有年轻人能注意到它的薯条汉堡功能。闲时,则成了大妈们歇脚,聊天,择菜的理想去处。 为不显尴尬,我偶尔会点一份加冰的可乐。很多时候,从来到走,桌上纸杯连位置都不曾动过,仅有的变化或许是杯子里的冰块融化掉了。 “你不应该喝冷饮!” 大概是失神太久,我竟没有注意到面前已经坐了个人。 我笑:“我很少喝。” “咳嗽完全好了吗?” “还好。” “你呢?” “已经康复了。” 他扬了扬左手,有些炫耀的意味。这次戴的是一副轻薄的手套,这个时节,手套不是必备的,显然他是为了将就左手。那只所谓的康复了的手,已经脱离了纱布。烫伤面积相当大,几乎是整只手。表皮仍是夺目的鲜红色,看过令人心悸。好像稍稍一碰,皮肤就会裂开,就会有血液迸溅出来。 “让我猜猜看。那个穿背带裤的是Luke,对不对” Luke正在和两个同龄的男孩一起玩耍。 我笑:“你眼神真好!” “他很像你!很可爱!” 我拿出水杯,去给Luke喂了些水。回来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我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也许又是顺路而已。所以,我并不想和他久聊。像这样穿着打扮的人,通常非富即贵,一天到晚忙得很,我不好去耽搁人家。 “那些人在干什么?”他指着窗外不远处问。 他问的是一个报刊亭大小的板房,前面排队等候的,足足有四五十人。板房临近马路,空间十分有限,队伍排到了马路边,又呈Z字往复迂回。这里的人们都已经熟悉了这个排队套路。 “烤鸭。他们在烤鸭。” “他家的烤鸭很好?” “应该吧。据说,刚从全聚德出来的人,见到他家的烤鸭,还会流口水。” “你没吃过?” 我摇头。 “好吧!今天午饭,你请我吃烤鸭,礼尚往来。” 礼尚往来,他是指,曾用车子送我回家。 “的确应该请你,于情于理都该如此……可我今天……改天,可以吗?” 囊中的羞涩必然会在脸上表露。他很快会意,爽朗地笑了:“开玩笑的。午饭我请你,我是男人,怎么能让你请呢!” 略顿一下,他的睫毛忽然闪动:“任何时候都不会。” 难堪之余,我仍理智,我想我该走了。付不起饭钱,不是蹭饭的理由。我没有理由和他共进午餐,尽管我应该答谢他。 “实在抱歉,我该回去了。Luke不怎么习惯外面的饭菜。谢谢你。有机会,我会请你。” “你这么介意?一顿饭而已!” 他显然没有就此作罢的打算。 他快步走到队伍的尽头,和排在队尾的一个大妈说了什么,只见大妈对着他笑逐颜开,不停地点头。自己则空手回来。 大妈特意跑到肯德基,将片好的烤鸭亲自送到,依旧笑逐颜开。想来,为美男代劳,也的确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他就近选了个饭店,不太大,古香古色的。因为烤鸭是重头戏,所以只点了几个素菜。令我难为情的是,他竟然安排服务员去买食材,然后当着我的面,给Luke煮了一碗婴儿面条。 Luke的小手指着鸭肉,想吃。我只好费力地操纵起手里的筷子,一片鸭肉,半天也没夹上来。 “你的手……” 我赧然,“不好意思,我的惯用手是左手。” 他默默地看着,忽然抬手,我的手里一空,筷子被抽走。 “你已经洗过手了。”他说。 其实,在家里,我就是这样。餐具,对我而言,只是个累赘。 几年了,我仍不会用右手。我的人生是握在左手的,自从那个雨夜,一辆工程土运输车从我的左臂碾过,我的一生就碎了。 “清城?”我的名字从他口跳出,动听的嗓音,带着些许亲昵。我正在给Luke喂饭的手,停滞住。也只是瞬间,我便释然。他当然知道我的名字,输液的药袋上都会有名字。 方清城。 我看向他。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 我窘迫了,正要开口相问,他却抢先作答:“雁征。叫我雁征吧!秋雁南征。” “秋雁南征?”我重复一遍,不自觉地语气里带出疑问。 “好像有点凄凉,是吧?是不是想到了‘燕市悲歌又送君,目随征雁过寒云’?”他笑。 “没有。”我答,“我想的是‘木落雕弓燥,气秋征雁肥。’” 他畅然大笑,指着桌上的烤鸭说:“正切今天的主题,那你可得抓住这个机会,把我全部吃掉。” 很大胆的诙谐,我只能装作无知无觉,“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姓什么?” “要我提醒才问,作为惩罚,暂时不告诉你了。” 那顿饭,Luke吃的很兴奋。结果吃多了,夜里,发起烧来,吓得我魂不附体。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雁征,我想他一定很忙。也或者,我们本就是彼此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匆匆的相遇、匆匆的相离,缘生缘灭皆于此。 第3章 直到初春的一天。Luke闹着要去玩滑梯。夜里下了很大的雨,路上积水甚多。我抱着他,走在人行路上,像过梅花桩一样。 身后,由远及近,是车的轰鸣声,听得出车速很快。莫名的,我感觉那就是他,只是这种感觉太令人担忧,我不可以多想。树墙的另一侧,车子飞速驶过,溅起大大的水花,有些飞扬跋扈。到底是我多心了,我自嘲,尽管车子是一样的。然而,那辆车却在不远处停住,迅速后退。直到我清晰地记住它的号牌:XXX100。 天气不好,所以,又是肯德基。 他说,他就是要来肯德基,因为他觉得我和Luke一定在这里。 “你的车牌号很有趣,”我看着窗外的车子打趣,“是不是做错一件事,就划一个X,申领号牌时正好100次?” “不是。”他笑,“X在这里应该读作Kiss。” “我的英文很差劲。”我轻描淡写,同时转脸看向滑梯。 “可是,Luke这个名字很好听!” “随便取的。” “它是Lucas的变体。Lucas有‘光’的意思。你是随便取的?” 我不语。 “什么时候我也能成为你小说里的主人公?”那双深幽的眸子凝视着我,其中认真可见。 “那你得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笑。 说话间,那一泓深水忽而暗淡了,只是一瞬,复又明亮,仿佛豁然开朗。 “我没有故事。”沉了沉,他又道:“她现在是我的嫂子。为了一些没所谓的东西,她选择嫁给一个混蛋。” 这样的话题,总归有些凄楚,我一时不知如何继续:“没,没所谓的东西?” “是的。我哥是子承父业的不二人选。虽然,名义上是我们共有的,但实际我只负责为它工作。” “你是……庶出?”我试探地问。 我担心这个问题会令他难堪,甚至不悦。他没有,反而长笑不止。 “一奶同胞!”他解释着,手隔空对我做了一个“掐脸”的动作,“我父亲的观念比较古旧,他认为长幼序则不能乱。” 仅是一个动作,又令我恍惚半晌。我真觉得他就是那个人,从我的虚构中走出来,会把我带走。 “不过,对我来说,真的无所谓,我的兴趣不在那里。”他说着,神情倒也真是无所谓的。 “你的父亲,愿意把公司,交给一个……混蛋?” “他只是在某一方面混蛋。管理公司,他很有一套,至少比我强。” 雁征口中的没所谓的东西,大约就是物质财富。难道雁征还不够富有?还不够羡煞旁人吗?在我看来,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都是富有的。 雁征说,那天,正是她分娩的日子,他的哥哥却在为一个红粉知己庆生。他在一家饭店找到他,莺莺燕燕的,根本没有人在意,产房里还有一个在痛苦中挣扎的女人。他当众动手打了哥哥。厮打中,一只锅仔被打翻,一锅滚烫的汤汁全部送给了他。 我忽然明白,那晚,他如何会伸手为我擦去泪水。真幻之间,是不是我也成了,他心里虚构的那个人? “所以,你仍然爱她。”我叹息,替他心痛。 他轻轻地摇头,“我无权去管理别人的丈夫,我只是在教训一个不像话的哥哥。” 阴霾的天空,在沉默中愈渐低沉,最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我们很久没有说话,只是静默地坐着,看着Luke在滑梯间爬来钻去,玩得不亦乐乎。 “清城,你呢?”他的嗓音柔和而动听。 “我没有故事。” 他淡淡地笑着,显然不相信我的话。 “清城,你笑的时候很好看。可是你的笑,很勉强,我想看到你真实的笑。” 世界再次陷入无声。 我的笑容,绽放的季节早已过去。那时我还生活在那个宁静的小城,那时我还可以拿起画笔,那时我还没有为了一个人而和父母闹翻。即使不去纠结这些,那时,我还有爱情,值得我笑的爱情。 只是,爱情到底是怎样一种东西?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的出现而感动,它就发霉了。我还没来得及为它的变质惋惜,它就彻底死去了。我想我应该替它哀悼,可还没来得及垂泪,它已经往生极乐。爱情到底有多善变? “清城,他是做什么的?” 我的思绪正在为之躁动,雁征的话却在那刻问出,着实令我惊讶不已。 “他,自由职业者……” 他迟疑了一下,又问:“你呢?” “家庭主妇。” “我是问之前。”他强调。 “工笔画。” “你的左手??” “车祸。” “所以,放弃了?” “是的。” “为什么不尝试用右手?” 我摇头,“做不来。” 很多时候,尽管我不说,雁征也能轻易地洞悉个中原委。所以,跟他聊天,很简单,也很轻松。 天气转暖后,我和Luke把更多时间留在户外,我们都喜欢阳光。 青柳园,一个开放式的公园,很大,很干净,因园内遍植垂柳,故而得名。春暖花开时,陌头水岸,烟柳当风,翠幕叠叠。 那里是我和Luke最喜欢的地方,只是徒步去,稍显远了些。 紧随而来的,还有雁征。 雁征说,他已经决定去爱尔兰了,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工作交接基本完毕,现在是个闲人。闲人很孤单,需要我和Luke陪伴。 起初,我以为那不过是借口而已,后来发现,他真的在交接工作。常听到他在电话里讲:“我已经离职了,具体情况你问公司吧!”或者,“你找我哥吧,他是负责人。”等等。 事实上,真正和雁征的走近,还是因于Luke此前的一次发烧。 连续几天的阴雨,考验的绝不是一个母亲的耐心,而是一座城市的排水系统是否合格。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它的排水能力无疑是差劲的。在抱着昏睡的Luke在路边足足站了半小时,也没能拦下一辆出租车后,我给出这样中肯的结论。 无奈之下,我脱下鞋,涉水步行。水深及膝,冰凉得让人腿脚麻木直至抽筋。就那样,在水里艰难地走了四十多分钟,医院仍遥不可及,而Luke的呼吸愈加地急促,脸色也越来越不对。 一筹莫展时,我想到了雁征。 当那辆黑色的越野车踏浪而来,自信地停在我面前时,那种被拯救的幸福感瞬间涌遍全身。 第4章 青柳园的西侧是儿童游玩区,有滑梯、秋千、沙坑……旁边紧邻一片开阔的广场,早晚时分会有很多人在广场上跳舞。很孩子都喜欢在那片广场上玩,放风筝,玩轮滑,抑或无目的的奔跑。 雁征举着Luke说,小Luke你快点长,等你两岁时,我就送你一双轮滑鞋。 所以,他先送给Luke一只风筝。而送给我的是一顶大大的草编帽。他说我只需要坐在花廊下观看就行了。 Luke的风筝是一只漂亮的雄鹰。可这只雄鹰大多在地上匍匐,Luke喜欢拉着它走。飞翔的最高记录也不过两米多,那只有在雁征举着它跑,Luke在后面追时。 画着细眉的女人先是对着旁边猛嚼汉堡的男人一通数落:“你看看人家是怎么当爸爸的,再看看你,一天到晚就知吃,也不说陪孩子跑跑跳跳,你是亲爹吗?” 随后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你老公真帅!我觉得你们孩子还是像他多一点,倒不怎么像你。你老公做什么的?很有钱吧?最喜欢你家那种SUV的车型,听说市价260多万,是真的吗?” “你误会了,他不是……”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女人便一个箭步窜了出去,边跑边大骂她的男人。 以月季花为市花的城市,月季随处可见,红的,黄的,白的,粉的……不胜枚举。她的孩子爬上花坛摘花,却被刺到了手,大哭起来。 男人的体重足有二百斤,女人责骂,他也不生气,坐在花廊下笑笑,继续享用着汉堡。 Luke将风筝背在身后,像长了一双大翅膀,夕阳下,拖着长长的影子,在广场上东跑西跑。 我和雁征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 地上的影子是一只长着圆圆头,两条小肉腿的雄鹰。 “同构!” “同构!” 我和雁征异口同声,同时说出。 “心有灵犀?” 他看我,我则看向别处,类似的事似乎时有发生。他说和我们在一起,让他的灵感层出不穷。雁征是做景观艺术设计的,最让人耳熟能详的作品就是市中心的那座“斗转星移”。他一直强调和我是同行,其实雁征的才华是我远不能及的。 很久,我想到了一个流行过的词,一不留神脱口而出:“泡良族。” 他蹙了下眉,继而笑道:“谢谢。” 我不解地看他。 “我没有泡你。我是在追求你!可你非说泡良族,那么一定是你在泡我。所以,我应该谢谢你!” 我哑口无言。 花廊的另一端,萨克斯的低沉声如约而至。一个体态偏胖,年过花甲的老绅士,开场总是那首略显古老的《惜别的海岸》,他的听众很单一,都是他那个年纪的人。苍老的容颜,沉默的眼神,带着旧年的情思,和无变的期待,随音乐回到那个被岁月催远的人生海岸。 广场上,人们踩着音乐,成双成对地涌来。 “清城。你应该像他一样。你比他幸运得多。”雁征指着舞群里穿梭的一个老人说。 他拄着双拐,只有一条腿。 “只会让人觉得心酸。” “心酸吗?他一定不这样认为。你看看他的鞋子,就知道他有多热爱生活!” 我依言看去,他仅有的一只脚上穿着一只褐色皮鞋,皮鞋擦得很亮。不停地在舞动的人群里走动,仿佛正在与人共舞。即便停下来,也会用那唯一的一只脚在地上打拍子。 “你有没有注意,他每天都来?这说明他很自信,他在享受生活。” 我沉默不语。我的残疾不只在肢体,还有情感。 不远处,一辆车的车尾贴着一排很搞笑的字:“找人私奔,费用AA。” 我看得出神。 “费用全担,如何?” 我失笑,他很幽默。 “我是认真的。”他说,“跟我走。” 我摇头,“我没那么勇敢。” “你可以。像你小说的女主人公一样。” “我不是她。” 雁征非要看我的画。我翻箱倒柜,只找出三幅,最得意的。一幅是两条锦鲤,一幅是只浴火的凤凰,还有一幅是罂粟花。 雁征对着三幅画看了很久,看得出他很喜欢。 “也不装裱一下,这么放着太可惜了!”他抱怨。 “送给你了!”我慷慨的说。有些东西,放在自己手里只会触景伤情。与其束之高阁,还不如送给懂它的人。 “好!恭敬不如从命。” 两周后,我的画又回来了,只回来一幅,被精美地装裱过。 他捧着画,认真地对我说:“清城,凤凰留给你,我希望你可以重生。锦鲤送给我,鱼书雁字,我们常来常往。” 至于那副罂粟花,他的解释很搞笑,他说罂粟虽美但有害无益,所以让它出去挣钱。画是被他的一个开画廊的朋友借去展览,并说会付一定的报酬,本来人家要借三幅,雁征死活不肯,好说歹说,最后才肯借给他一幅。 “这是他的电话,你到时收租就行了。”雁征一脸的大方地说,一秒之后,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糟了,我们这不是变相贩毒吧?” 几乎是整个春天,我们都在青柳园里度过的。那段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开心。如果没有那次意外,开心的日子或许还会继续下去。那是夏日里的一天,Luke在青柳园里摔破了脸。当雁征带着哭泣的Luke回来时,我大惊失色,Luke伤得并不重,只擦破点皮,但是伤的位置太明显,正好在小脸蛋上。 “对不起,是我大意了。有个小朋友拿着一只小鹿斑比,Luke可能太喜欢了,就伸手去拿,结果被人家拉倒。”雁征解释,见我很紧张,他又安慰道:“别担心,清城。小孩子磕磕碰碰是正常的,他是男孩子,将来是男人,你总不能像宠女孩子一样宠他。” 尽管雁征的话非常有道理,可我还是无心再玩下去,抱起Luke,回家了。大概是我的神色太过慌张,下车后,雁征叫住我,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笑说了声“再见”。转身的一瞬,我看到他眼睛里流露出的不安。 第5章 整整一周,我没有再见到雁征。他没有来找我,也没有信息联络。我想他大概去了爱尔兰。然而,就在第十天的时候,他的信息不期而至:“能出来吗?想Luke。” 我平时喜欢素颜,极少化妆,但那天,为了见他,我的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粉。 见到雁征,Luke欢快得手舞足蹈,口水流了老长。雁征的神情却很紧绷,接过Luke逗笑了两句,便看向我,满眼尽是痛楚:“在我面前,你没必要涂粉。” “去柳西好吗?”我背过脸去,轻声问道。 柳西在青柳园的南侧,距青柳园还有几公里,有条铁路线经过那里。在我最无望的时候,我通常会去那里。在那里,我什么也做不了,只是看着那长长的铁轨,我的心也会走远。我喜欢列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时的那种感受,闭上眼,仿佛身体和灵魂都被它带走。下一站,也许并不远,但已经不是在这里。 “还疼吗?”雁征的手轻轻地碰了碰我的眼角。 我摇头,借机找个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他,也许是……爱子心切!” “爱子心切!?清城,你信吗?他爱过这个孩子吗?他那是借题发挥!!”雁征有些激动,嗓音不自觉地高了起来。 我无话,看着长长的铁轨伸向远方,怅然若失。 “既知如此,为什么还要孩子?”雁征看着我,不解地问。 “我想,或许可以挽回……。” “结果适得其反?” 我和雁征并肩坐在一根铁轨上,Luke在对面的铁轨上排着石块,有些浑然忘我,一个挨着一个,排的很长。 “你和你的父母再没有联系吗?” “没有。” “为什么不试着去联系他们?你是他们的独女。”说着,雁征拿出手机递给我。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我没有勇气,去乞求他们的原谅。 雁征给Luke做了可口的肉粥,作为他的午饭。雁征做得一手好菜,虽然没有亲眼见识过,但从一直以来他给Luke特供的儿童餐里就可以窥见一斑。雁征的耐心和体贴,总是让人感动。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在青柳园里玩得很晚,我没有时间去买菜,大概怕我回去不好过,他的车子的后备箱里,每隔两三天就会出现一些新鲜的肉蛋蔬菜,要我带回去,美其名曰是对我和Luke陪他的酬谢。其实,我的境况,雁征心里是最清楚不过的。 吃过肉粥,Luke在车里睡起了午觉。我让雁征送我们回去。伸手去拉车门,却被雁征挡住,我被挡在了他和车子之间。 “清城,跟我走!跟我去爱尔兰!”雁征注视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极为认真,“我会爱Luke,像爱你一样去爱他。” “不……”我仓皇地摇头。 “为什么,清城?难道你真心愿意把生命荒废在一个不求上进,不愿担负责任,不敢面对现实,只会对自己老婆撒气的人身上?清城,他打你的时候,你心甘吗?” 我的泪水,陡然落下。 “不!我哪里也不去……我不够勇敢……”我拼命地摇着头,泪雨纷纷。 为了一句“流浪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去流浪。”我曾经勇敢过,勇敢地放弃了父母,放弃了可以预见的宁静人生……选择了和一个人走。可就是那样的勇敢,我至今还在为之付着沉重的代价。 我的人生,已然如此,我没有勇气再去随谁流浪。 “清城,你可以……” 说着,他低下头来。我慌张地躲闪,转脸的一瞬,我感到唇边划过一丝微凉。 我想,我不能再见他了。 自那以后,我拒绝和他的任何关联,拒接他的电话,拒回他的信息,拒绝他的见面请求,甚至连他给小说发表的评论,我都拒绝多看一眼。即便,他在我住的小区外静等一夜,我也会保持无动于衷。 那天的午后,天阴的厉害,漫天乌云滚滚。 我收到了他的信息:【清城,我在外面等你。】 或许是为了避免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雁征更习惯给我发信息,而不是打电话。 一如往常,我平静地删掉信息,平静地忽略掉它的内容。 狂风卷着闪电和惊雷,扫荡着这座城,将午后的城市□□成黑夜的模样。大雨将至,空旷的路上再无一人。 我立在窗前,只有一辆黑色的车子,孤零零停在小区外的路边,不肯离去。瞬间泻下的雨,遮掩了心跳的嘈杂,也淹没了视线中的一切。 那天的雨,可真大啊!顷刻,地面便漫起了一层水烟。远处的那个黑色,在烟幕水帘中时隐时现。 我依旧平静着,平静地望着窗外肆虐的暴雨,望着树木间狂妄的疾风,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直至黑云被扯破,天边露出一抹银色的光亮,天地间豁然开朗。 风雨曳落满地槐花,黑色的车子,在浅浅的落花中流光熠熠,我依稀看得见车身上滴下的水,像一颗颗泪,清澈宁静。 他始终没有走,从一个黑暗进入另一个黑暗。暮色中,我不得不拉上窗帘,将一切无关于我的,平静地挡在了窗外。那一晚,我坐在电脑前,漫无目的地开启一个又一个窗口,然后一个又一个关闭。我知道,窗外,有人和我一样,彻夜无眠。 第6章 雁征再没有联系我,任何方式的联系都没有,包括网络上的评论留言。 我又回到了我的世界,在生机勃发的季节里,活得毫无生机。不管是不是刻意,我都在渐渐忘却那段短暂但是快乐的日子。终究,那不是属于我的。 直到有一天,正值语言期的Luke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对着那幅“浴火凤凰”,专注地看着,笑着,嘴里忽然蹦出“雁征”两字时,我才意识到有些东西,也许根本没有办法忘掉。 初冬的一个晚上,我终于再次收到雁征的信息:【我想见你,现在!】 这一面,我无论如何要见。 这是我看到信息后的第一反应。因为,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再见他的机会。 只是,那天太不凑巧…… 雁征的车子依旧停在小区外。北风很急,吹得我一路瑟瑟发抖。许久未见,我忐忑着,不知道见面后,该如何开口寒暄。 夜色中,我还没看清那张面孔,便被扑过来的人拥在怀里。他有些激动。 “清城,跟我走!现在就走!我们去爱尔兰!” 数月来,我以为我早已经平静,可顺脸颊而下的泪水告诉我,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平静。在这个口口声声要带我走,带我离开这片灰暗天空的男人面前,我如何得以平静? “不!”我畏缩着,摇头,任泪水肆意地流,“我不够勇敢……” “相信我,清城!我们带上Luke……”说着,他放开我,就往小区里走。 我慌忙拉住他,说:“雁征,你不能去!” 他的情绪仍然很激动,我的话,他似乎并不打算听,依旧大步朝小区里走。 “雁征!!”我厉声喊住他,“你不能上去!” 他这才冷静下来,顿了顿,试探地问:“……他在家?” 我低头,默认。 冷风卷起地上的枯叶,围着我们一圈圈打转,瑟缩在乱风中,自内而外的是无尽的凄凉。 雁征拉开车门,让我上车避寒。 “雁征,我不会跟你走!”坐进车里,我吞下了所有泪水,一字一顿地说出了我的决心。 我相信雁征会给我一片明朗的天空,无拘无束,但我翼已断。爱尔兰,那是怎样的一个国度,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那是雁征的天空。我闭上眼睛,仿佛能够听到哨笛的妙音飘过广阔草场,听到香侬河水声淙淙,但我翼已断,无力随他去飞。 他轻轻地吻了我,我没有拒绝。像一切既知的,将远去的,他的轻吻,固然是弥足珍贵的。 没有道别,没有挽留。 下车时,他忽然拉住我,塞给我一只绒绒的小鹿班比。 “你的借口。希望不会给你带来麻烦!”他涩涩地说着,眼睛里闪烁着不舍。 敲了许久的房门被打开,屋子里是一成不变的打杀声。游戏,是他存在的唯一讯号。回家,是他花光钱的唯一讯号。 “什么事啊?!去这么久!”恶声恶气的诘问,也是意料之中。 我扬了扬手里的小鹿,没有说话。 然而,还没走出三步,头发就被人牢牢抓住。 “我他妈问你话呢!死半截了你!” 我的头撞在了门框上,很快,右眼的世界模糊成了红色。我咬着牙,没有哭。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疼痛,倘为之垂泪,也着实是种浪费。 “同学路过,送Luke的礼物。”带着一脸的粘稠的红,我淡淡地解释。 “要死,就他妈赶紧死!拖油瓶!” 我静静地走进卧室,将小鹿放在了Luke的枕边。 我的勇气,大约就是在见到雁征的姓氏时迸发出来的,秦雁征。 他走后的第二天,我收到了一个信封,里面是一把钥匙和一张机票。 信封背面,手写的字: 你的天空, 你的方向, 我在爱尔兰等你。 秦雁征。 秦雁征,方清城……我相信那不只是巧合。 离婚手续办理的异常顺利,貌似比结婚还痛快。属于我的财产,只有Luke和一堆画具。 简单的出租屋里,清晨的阳光照得满室温馨。Luke还在熟睡。 我展开一块封存了很久的白绢。排笔、衣纹笔、叶筋笔、红毛、白云、狼圭、紫圭……逐一排列出来。 我要用我的右手,画一弯新月,一弯可以照亮我的夜空的新月。 “人真的可以因为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等我。”——虚构其人。 三天前,小说下面的一条评论。 我站在冬季清晨的阳光里,一笔一笔,耐心地画着月亮。而心底的月色,早已悄悄漾开,醉人般的,笼出美好的一片。 画着。喜悦着。那时正是新闻时间,便随手打开了电视。 “请看昨夜今晨的消息。一辆SUV为走近路,在机场高速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酿成惨祸。下面请看详细报道……” 溅开的碎玻璃;狭长的油迹;开裂的轮滑鞋;还有一种红色,以流淌的姿态凝结成冰;面目全非的黑色SUV,翻躺在路上,仍可辨认的号牌:001XXX…… 低首时,我的夜空早已月没参横。 白绢上,烟墨沾染了泪水,泪水淡去了墨色。泪墨洇染的白绢,无边的夜幕,沉沉地降下,却再无日升或月落,长夜漆漆,从此永寂。 他是一弯新月,曾照亮过我的天空。可他只是一弯新月,终会在夜半时分,没入另一方世界。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