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在线阅读www.256zww.com--- 256中文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爱玉的茶餐厅&十二宫 》作者:吴沉水&伍夏秋 文案: [实验写作]:作者:吴沉水&伍夏秋(五色石南叶)。 这是一个所有都未确定的开头,两个人的构架和描绘将会让它何去何从? 两个故事互相渗透,互相品论,只为好玩,完全免费,就在晋江,欢迎收看。 ps:特别感谢牛嫂家的河豚火速帮忙做出的美图,又荒诞又热闹,我真是太喜欢了,哈哈。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幻想空间 欢喜冤家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马奔鸣、罗利腾 ┃ 配角:老大、高绚亮、爱玉 ┃ 其它:实验小说、坑爹 第1章 茶餐厅第1画(执笔:吴沉水) “茶餐厅为什么叫这么古怪的名字?”高徇亮问我。 “可能为了摆明所有权,要不就是爱玉千辛万苦,好容易开了这家店,非得在招牌上表明不可。”我说。 “令人想起某个二奶的发家史。”马奔鸣一脸坏笑。 我们走进去,发现装修还不凡――完全不像一般意义上的茶餐厅,宁勿说象不中不西的西餐厅来得确切。两排桌子整齐铺上雪白的餐布,上面放的玻璃高脚杯晶莹剔透,靠椅擦得噌亮,服务生锋利的衣领足以割破自己的喉咙,大理石打磨的地板光滑到可以在上面摔死几条狗。伴随着飘进鼻子的轻微柠檬花味的,居然是勃拉姆斯的匈牙利舞曲。 “靠,这还是茶餐厅吗?”马奔鸣骂了一句。 我们在靠近廊柱的角落里坐下,服务生立即送上浅棕色暗格条纹的餐巾和亮晶晶的不锈钢刀叉。我们打开菜单,价格果然不菲,可也不算过份。我们此时都有些偃旗息鼓,觉得填饱肚子比什么都要来得实惠。于是不再跟菜谱较劲,各自点了和早餐恰如其分的食物。匈牙利舞曲一会就奏完,换上斯特拉文斯基的《俄国少女之歌》,还没听完,早餐就送了上来,总的来说均属于可口的早餐:面包松软,黄油新鲜,肠粉咬下去,里头夹的生菜嘎崩嘎崩的煞有滋味,葡式蛋塔也没有让人倒胃口的油渍,连皮蛋瘦肉粥上漂着的葱花都格外精神。一时间餐桌上再没有人说话,我们风卷残云一般把跟前的食物一扫而空。吃饱后,稍倾,服务生撤下餐具,倒上新茶――茶非常好喝,似乎专门为了配合填满食物的肠胃而泡。我喝了口茶,点上烟,满满地吸了一口,感觉一种生活回归轨道的踏实。 我们注意到那个抽签球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正处在刚吃完东西和扯起足以闲聊的话题之间的沉默的空隙中。有人,忘了是谁,说咦,那个是什么东西。 那还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至少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木质,足球大小,上面用地球仪般准确的经纬坐标分成十二格,每格上浅浅雕着一个卡通图像,代表十二个星座。靠近北极的地方有一个存钱罐那样窄窄的投币孔,赤道以下靠近澳大利亚的地方,安装了一个不锈钢拨杆。球的底座上密密麻麻刻了几行字,大意是往里面投一块钱的硬币,再把拨杆拨到你所属的星座,就会有预示你未来运程的小纸条出来。 “嘿,得了吧,就这木头玩意还能预知未来?”马奔鸣说。 “你是不信预知未来这事,还是不信它能预知你的未来?”我问他。 “都是都是,”马奔鸣想也没想,挥手就说:“这两者对我毫无区别,无论这个破球也好,哪座和尚庙道士观也好,都不可能告知未来这种事情。未来不是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突然迸出来吓唬人的玩意,它是一种信念和行为的复杂产物。” “产物?你的逻辑似乎在说,它仍然是可以根据某种规则,比如产生它的那种规则来有迹可循?”我继续问他。 “从理性上讲无非如此。”他挥了一下手说:“比如,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订好学习计划,长大后订好人生目标和实施步骤;国家呢,要做好五年规划什么的,单位上也要订什么年度计划。这些说到底都是一种试图把握未来的美好的理性主义态度。”他转头问高绚亮:“你写过这种东西没有?” “学习计划?”高绚亮认真想了想,摇头说:“没有,我觉得好啰嗦。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多睡几觉,多谈几次恋爱。大学时,对面宿舍有个女孩,最喜欢在桌子玻璃下左一张右一张压了什么外语学习计划,可临了人英语四级还要考三次才过。” “我也有类似的朋友,”我笑着说:“一年到头都在订人生计划,什么二十五岁就怎么样,三十岁就怎么样,什么十年后就怎么样,二十年后就怎么样,每回都看得我脑袋发涨,心里象受到极大的压迫一样。” “我也是我也是,”高绚亮拼命点头:“我是每次都要就人家怎么那么上进,我怎么这么堕落地自我谴责一番。可真奇怪,这些人怎么都喜欢把计划什么的贴到墙上给大伙看去,一点都不照顾一下象我这种人的情绪。” “这是因为,他们自己也没把握能不能按计划行事,只好企图舆论监督的作用下强迫自己完成那些规划好的目标。”马奔鸣耸耸肩膀:“但是,我刚刚也说,未来的规划是一种理性行为,可其结果却是一个复杂的合成品。就像电影《罗拉快跑》一样,街上拐一个不同的弯,你都能引起截然不同的结果。” “没错,”我点头说:“我越来越觉得,所谓生活,都是由一连串偶然事件造成的非理性结果。” “就是嘛,”马奔鸣双手一摊:“所以,这个东西是没法预测的,因为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下一瞬间,我们会有什么样的偶然决定。” “嗳嗳,你们倆能不能好好说话?”高绚亮大声抗议:“什么偶然啦必然啦,什么理性啦非理性啦,挺明白的事从你们俩嘴里说出来,愣是让人晕晕乎乎。说到计划,我倒想起一个事儿:上回我们单位领导让我给写明年工作计划。我绞尽脑汁,老老实实给写了一万字,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 “那个家伙说什么我没有站在领导的角度考虑全局,他妈的我要能站在那角度考虑问题,还要他来干什么。” “后来怎样?”马奔鸣问。 “还能怎样,发回去重写罗。害得我脑细胞都不知死了多少,心里憋屈得不得了。对计划这种事情我算是看明白了,那就是一张纸上写满让当事人满意的屁话,跟实际状况根本毫无关系。你说计划上写什么提高全单位员工精神文化建设,嗨,这种东西短期内能提高吗?开会的时候一个个人模狗样,道貌岸然,背地里还不都在为职务啊奖金啊那点出入千方百计算计来算计去。真是的,全是些一眼望到头的东西,有什么好整来整去。” 我笑了,马奔鸣笑了,高绚亮最后不好意思,也笑了。 “老大怎么不说话?”我忽然注意到。 “嘘。”老大把指头按在厚嘴唇上,小声说:“听,米尔斯坦改编的肖邦《夜曲》,世上仅此一首,别无分号。” 我们凝神谛听,果然,小提琴声有如折断的天鹅翅膀一样,以令人哀伤的优雅弧度落入每个人的心底。时至中午,光线却似乎异常脆弱,折射到玻璃器皿上,尽是些零零落落的箭头。我大大地喝了一口茶,琥珀色的茶水似乎顺着喉咙,也拉曳出一道琥珀色的断续痕迹。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不语,即使在一曲终了之后。良久,马奔鸣强打精神似的笑着问:“怎样,你们谁要玩这个球?” 他指着引起争论的木球,我们都没说话,他看了看其他人,耸耸肩说:“没人?好吧,我先来试一下,谁让咱处处敢为人先呢?” 他从裤带里掏出钱包,从里面抖出几个硬币。他拿起木球摇了摇,说:“木球木球告诉我,未来运势会如何。”然后,捻起一个硬币,投了进去,把拨杆拨到射手座的位置,说:“各位观众,老马的未来要揭晓了。” 一个小纸卷呲的一声从底部弹了出来。他打开来看,完了笑着说:“什么乱七八糟的,真是,骗人也不专业点,尽玩虚招。” 他把纸揉成一团扔给我,我展开来一看,纸条的前半部分,倒很正常地写着些星座性格爱好什么的,只是在最后预测一项写着:近日运程不利,请静坐勿动,等待时来运转。 “说什么说什么?”高绚亮好奇地把脸凑过来。 “没有什么。”我把纸条揉了,顺手扔到烟灰缸里:“无非是说运程不利之类吓唬人的话,老马,你不是真的介意吧?” “要说介意,”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无可奈何地笑:“那是对自己很介意。明明知道说的都是不切边际的傻话,可还忍不住去试着玩一下,大概心里还是希望能抽到好签吧,人嘛。” 我们一起点头,是啊是啊,人嘛。 不知为什么,马奔鸣摸自己后脑勺的样子,从此异常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此后,我禁不住常常回想起他摸脑袋的样子,那是怎么一种摸法呢?似乎是顺时针方向,一下一下,象安抚自己似的轻轻地摸。他的手掌的温度,大概在那个时候,让他的后脑勺,感觉颇为受用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2章 12宫第1画(执笔:伍夏秋) 其实有些事情我没和我这三个死党说。你明白的,有些事你可以和网上刚认识的远在千里之外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说,或者旅游途中火车上、客栈里刚搭识不久的人说,甚至是和菜场里卖菜的大妈说,但这些事你就是不能和你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死党说。 我的确是惹了点麻烦,很棘手。这事让我很焦虑,自它发生的那一天起我就再没睡好过觉。现在我们这家茶餐厅是罗利腾一眼看上选的,这家伙一向标榜自己的文艺情怀,注意他喜欢用“情怀”两个字,其实我挺烦他这个的,一大老爷们儿一把年纪了也不结婚,整天在这些看似平静实际上风骚无比的地方晃悠,然后不停地换着身边的女青年们。其实我知道他也就那两把刷子。无非是我爱你爱我不爱你不爱我这些,没事就写写充满了生僻字眼和被放大无数倍的文艺“情怀”的文章晒晒博客、论坛、微博,然后见面时把诸如“爱你一万年”、“如果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和我一起走“之类的文艺到你绝不会在日常生活里用到的台词倒背如流来催化、摧残和催眠文艺女青年(其实每次他都折腾不超过3个月,然后死去活来哭天抢地感觉不会再爱了)…好吧其实我还是有点嫉妒他的,关键是那些女青年都颇有姿色。 让我们回到茶餐厅的点上,“静坐勿动”是什么意思?高绚亮似乎来劲了,拍拍我的肩膀,调侃着说:“照着你那性子,不动还不憋出痔疮来~”老大和罗利腾顿时狂笑不止,眼泪都要出来了。高绚亮的性子,有点小聪明但毒舌得很。然后他拿了一块钱出来,也投了,拨到双子座的位置。“看看老子是啥?”他歪了歪嘴角,做出一个不屑的动作。 “管好你的东西。” 高绚亮耸耸肩:“这什么意思?都这么不明不白的么?”罗利腾幸灾乐祸的说:“这玩意里面都是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么。”于是他也投了一块,拨到水瓶座。 “下雨天不要出门。” “邪乎了啊?”罗利腾笑出声了,这家伙古怪得很,常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开心半天,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笑点在哪里。“老大我也给你试一下吧!”没等老大答应,他就扔硬币,拿出了天蝎座那张纸。 “沉默是金。” “这挺符合老大的啊~”罗利腾笑道,“不提醒他他也不喜欢吱声。”罗利腾说的没错。老大这个人挺闷的,但是我们三个其实都有点怕他,他要么不说话,说话了往往就能掐中要害,所以有些事他要是发话了我们一般都听他的,另外还有个原因是他干的那一行有点权,我们有些事都得靠他罩着。他喜欢穿风衣戴墨镜,又喜欢板着脸不说话。于是我们三就挤兑他是个黑社会老大,表面上权当调侃,其实也就是一起找了个台阶承认了他老大的位置。 “问问老板娘这东西到底是啥来历啊?”罗利腾朝着柜台招招手:“老板娘~!” 老板娘四五十岁的样子,风姿绰约,化的妆刚刚好,没过分的不幸显出风尘气或者浓眉熊猫眼血盆大口之流,恰到好处的把脸上的皱纹遮成若隐若现的状态,穿着贴身剪裁显出保持的不错的身材,看得出是好料子找裁缝定做的,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个有点故事经历的人,不是那种在大街上随便就能豁得出去不管不顾撒泼骂街没啥远见贪小便宜过于热情的那种踏脚裤中年大妈。“请问需要什么吗?”老板娘似笑非笑的缓缓走了过来。罗利腾说:“你们这个到底是个什么啊?出来的纸上说的含含糊糊的,到底准不准啊?”老板娘笑了笑:“这个信了就准,准了就信呗。有的客人再来的时候有说准的,也有的再没提起过这件事,我想大概,是没说准吧?” 罗利腾又说:“看这玩意的成色,也有年头了吧?你哪搞来的?字条是你写了塞进去的?”老板娘又笑笑:“我接手这家店之前,这个东西就在店里。我也不知道它的来头,里面的字条,不知是怎么塞进去的,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反正还没用完,就没动脑筋去整它。” “老板娘你名字叫爱玉?” 老大插了一句。 “是的。” “你这还挺不错的,下次还来坐坐。” 老大回道。 “欢迎。” 这家店人少,灯光有点暗,不热闹,老大不知道是客套还是说真的。按照我对他的了解,这种地方应该不是他的菜,他喜欢明亮有点人的地方。不行,我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那件事怎么办。 “对不起,我有点事要先走了,你们继续玩儿着~” “哎,这就走啦,屁股还没坐热那!”高绚亮扯住我的手,“字条上不是写着‘静坐勿动’么?” “他怕得痔疮!” 罗利腾喊道,接着他就又一顿狂笑。老板娘在一旁也有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有的时候真的恨不得掐死这个主,真的。然后我白了罗利腾一眼,这个时候茶餐厅里开始放起了陈绮贞的歌,那种嗲嗲的小女生声音和腔调听得我心里又毛又痒,罗利腾止住笑闭着眼睛跟着轻轻哼起来了。这个餐厅还真的蛮奇怪的,刚还是古典,现在变成了流行音乐。也不知道管音乐的是什么想法。歌里唱到:“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于是我脑海里又晃过了那件事,同时也晃过了纸条上写的字。 走还是不走? 这是个问题。 吴沉水还在等着我。 我还是站了起来,拿起了包:“还是先走了,你们玩吧。我真有急事。” “有急事你还答应我们出来!!耍人吗这不是!!” 高绚亮说道。 “看样子这小子真有急事,放他走吧。”老大发话了,“下次还在这里碰头。”老大看了我一眼:“我觉得这里不错。” 我觉得那一眼意味深长,也许那只是一瞬间的错觉。不过就像我说的《罗拉快跑》一样,我的选择造成了之后的结果吗? 路都是人选的,虽然有的时候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推开门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听过五哥唱歌,没看过他写小说吧,看吧看吧,比我文艺多了~ 然后,为什么我出来打酱油了啊摔!!!! 再然后,请大家不要吝啬分享你们的阅读感受,雁过拔毛,人过留爪,谢谢。 第3章 茶餐厅第2画(执笔:吴沉水) 那天以后,连着好几个周末,我们频频光顾那家茶餐厅。逐渐地,我们迈进茶餐厅的时间都是上午十点,每次坐的位置都在廊柱旁边的四人桌子,甚至每个人点的食物也开始趋向同一:老大是肠粉、生菜和及第粥;马奔鸣是火腿煎蛋加牛奶或橙汁;高绚亮是豆浆油条和菠萝包蛋塔之类的点心;我则是三明治加咖啡。 爱玉的茶餐厅里似乎有股奇怪的引力,一种将事物固定在既有轨道上合理运行下去的能量。在我们各自的生活中,是否也是这么有章可循另当别论。但在爱玉的茶餐厅,坐在用雪白餐布蒙住的餐桌前面,我们一个个显得那么富有规律,那么顺理成章。十点就座,十二点半左右吃完,一点左右喝茶,二点半左右结账离开。我们的生活缓慢而稳当地前进着,至少在爱玉的茶餐厅是如此。 但是,运载我们前进的列车,不知何故开始出现故障――犹如潮湿的春季木头桌脚处不知不觉滋生的霉菌一样,根本无法判断第一朵霉菌是在何时,以什么样的姿态绽放。倘若真要深究,大概从一件小事开始的。 那次周末,我们照例在早上十点钟在爱玉的茶餐厅就座,我们占据的还是廊柱旁边的四人桌子,点的还是差不多的食物,连廊柱上挂的那盏玻璃马灯,看起来角度也不偏不倚。就在那一天,就在老大把亮晶晶的不锈钢勺伸进及第粥里,照例搅了搅顶上的葱花,舀起来,吹了吹气,送到嘴边的时候。他忽然说了一句:“不对,这是骨腩粥!” 很久以后,我总是觉得老大这句铿锵有力的话犹如征兆,昭示着一切滑出轨道,溃不成军的征兆。 那天,服务生应声而来,照例是面版得跟制服一样硬挺的男性面孔,可在那一天,往常节约话语就像节约用水一样的服务生,却一反常态,用殷勤的声调说:“您要的是这种骨腩粥,没有错,我记得清清楚楚呢。您看,我在单子上也是这么写着的,在这,骨腩粥。没错吧?” 我们一时间都有点糊涂,因为对习以为常的事情太过信赖的缘故,我们没有一个人记得老大点菜时要的到底是什么。况且,及第粥也好,骨腩粥也好,说到底都是黏稠的广东滚粥,喝哪一种,无论在价格还是味道上并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再加上服务生份外殷勤的态度让人有些受宠若惊,不由自主就有了息事宁人的想法。 “算了吧?”马奔鸣对老大说。 老大沉默了半响,慎重地点了点头,埋头继续呼嗤呼嗤地喝粥。 这事过去后,在第二周的周末,我们又一次聚在爱玉的茶餐厅,却发现马奔鸣没有来。我们各自点了自己要的早餐,照例东拉西扯,吃完东西后,马奔鸣还是没到。 “谁给老马打个电话?”我说。 “不用。”高绚亮一边拿舌头舔玻璃碗里剩下的豆浆,一边说:“我前几天刚见过他,他说这俩天到云南观鸟去了。” “观鸟?” “噢,就是到野外拿望远镜远远观察候鸟习性之类。” “我靠,这家伙什么时候成一个野生动物爱好者啦?”我忍不住笑了出声。 “狗屁爱好者,马奔鸣那小子充其量也就是招一帮跟他差不多性压抑的老单身汉一块找乐子去了。观鸟什么的,不过是他们自个哄自个玩的名堂。”高绚亮眉飞色舞,不乏猥琐地冲我挤眉弄眼,“云南嘛,观什么最方便?你懂的。” 我们一起压低声线笑了起来,在当时,我们笑的时候,其实也不乏有种不理解,山高水远的,犯得着去云南找特殊服务? 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从那以后,马奔鸣再也没有来。 他死了。 “据说贪便宜坐长途车,半夜的时候,车子遭遇劫匪,他躲在车后想跑,却没想到被后面的车撞死。”老大在电话里,难得花费了时间和耐性跟我解释马奔鸣的死因。 “怎么会这样?”我脑子空白了很久,又喃喃地问,“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说:“人有旦夕祸福。” 我不知道说什么,眼前老想起老马损我时那一脸欠扁的模样。有些朋友,即便老呆同一个圈子也忍不住见面就想掐对方,怎么也无法掏心掏肺地亲近,可骤然没了,心里称之为建构的东西却有一块不见了,一种摇摇欲坠的危机感油然而生。 良久,老大低声问:“出来喝一杯吗?” “不太想,尤其是听到这样的消息。” 他似乎叹了口气,说:“还是喝一杯吧。” 我想了一下,确实也不想一个人呆着。 “好吧,你来我家喝好了。” “要带什么酒过去?” “不用,家里洋酒和白酒都有一些,够醉一次的。” “好的,那我马上过来。” “地址知道吗?” “当然,去过的。” 二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的寓所。手里拿塑胶袋装了几听啤酒,看上去脸色很差。 “没事吗?”我打开他递过来的啤酒,倒到加好冰块的啤酒杯里问。 “没事。”他揉了揉太阳穴:“家里的小孩好像有点感冒,这两天夜里不肯好好睡觉吵的。” “可不是,有个小孩够累的。”我把酒杯递给他。 老大喝了一口,吁出一口气,一声不吭。 我去厨房端来鱿鱼丝和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又递给他一根黄瓜,拿芥末和酱油沾着吃。他吃得很爽快,大口大口地嚼黄瓜和喝啤酒。 “这么无拘无束地喝酒,好像已经很久没试过了。”他说。 “是吗?”我笑了,问他:“听谁的唱片?” 他一下来了精神,问:“有马勒的吗?” “只有《大地之歌》。” “啊啊,那个就足够了。” 我将CD放进机子里,旋即,令我们两个都神魂颠倒的《青春》响起,然后是《磁亭》,《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们各自喝自己杯子中的酒,喝酒的声音,听起来象遥不可及的深邃水井中传来的回声。 “我么,”他说:“从小就喜欢听这样的东西。不是为了当音乐家,没有那样的志向,很奇怪吧,我只是普通工人家庭里的普通长子,却爱听古典音乐,这两者怎么看也有些不搭调。” 我仔细聆听,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讲自己的事情。 “但是我很喜欢,喜欢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呢?小时候邻居家有台香港来的那种大收音机,我每天放学后,义务给他们买菜,拖地板,浇花,他们让我晚饭后收听一个小时的音乐节目。” 他轻柔地笑着,声音象漂在水面的一朵朵睡莲:“我走南闯北打拼了十几年,钱没赚多少,凭着仗义讲信用,倒是攒下几个好兄弟。我娶的老婆也很好,在我欠人百八十万没地还的时候二话没说跟我住到一块,还给我生儿子。那孩子,怎么说呢,智力也好,能力也好,很普通,可我觉得挺满意。” 我说:“这不是挺好吗,普通人更能幸福。” 他不置可否,眼睛象遥望着头顶某处看不见的星星。良久,他回过神来说:“抱歉,说着说着就走神了。” “喝这个太淡了?” “有点,”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来点带劲的?” “好咧。”我走回厨房,拿了瓶陈年贵州赖酒和两个白瓷小杯子。一开酒盖,芬芳的酒气立即溢满房间。 “好香,好酒。”他忙不迭地呡了一小口。 “一个朋友送的,我不大喝这种,都忘在柜子里了。” “可惜了。” “你把它喝了不就结了。”我说。 “不心疼?” “你他妈喝都喝了,废什么话。” 他笑了,扔了点花生米到嘴里,拍了拍手,说:“放心吧,我的酒量也很普通。”他看了一眼CD机,说:“不介意再来一遍《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不介意,他将曲目调了回去。顷刻,女中音再度响起。 “这个,”他说:“是我迄今为止,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唯一不平常的例外。也是,我想起来都不理解,难不成听点贝多芬和舒曼,就能成功趋风附雅了?用我老婆的话说,有那个钱买正版CD,还不如买两斤骨头煲汤实惠,至少还明明白白吃到肚子里。” “可我的情况是,根本没有想那么多东西,我只是喜欢,你能明白吗,音符流淌进身体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复调中复杂的音符排列,乐章中明白与不明白的痛苦、狂喜、欲望和挣扎。一句话,我就是喜欢。它就像,像什么来着?”他搜索着能表达清楚的字眼。 “光。”我说。 “对。”他赞同:“一道光。和它炫目的颜色相比,我三十几年的平凡人生太黯淡了。” 我默然点头。 他将小瓷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皱了下眉头,说:“够劲。” “还要吗?”我问。 “当然。” 我往他杯子又倒了一点。他这次浅浅尝了一点,忽然说:“老马,还在世的时候,有一次曾经说过,他最不耐烦古典音乐什么的。但只对马勒例外。” “为什么?” “因为马勒的音乐让他觉得脑细胞很振奋。 比挺摇滚还来劲。他去云南之前,还找过我,让我帮忙把第八交响曲转到他的mp3里去。你猜怎么样?” 我摇头。 “我没有答应他。因为拿什么mp3听古典音乐,向来是我最讨厌的事情。要听这个,就该好好地买张正版,用十万以上的音响,一个人安静地听。我说他,我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没追求,连听个古典都要拿mp3凑和。” 我把酒杯递给他,说:“别说了,喝吧。” 他置若罔闻,继续说下去:“这个家伙,老马,可真不是一直都是个随随便便,能凑和的人吗?去云南,两千多公里,凑和着坐什么火车硬座。下了车去目的地,听说也是随便上了一辆私人开的野鸡车。车开到滇黔公路附近,好家伙,遇到抢车的了。你说,抢就抢吧,有什么东西给他就是。这家伙偏不,他哧溜一声就从车窗往下溜。刚刚跳到车下,想必正得意自己不用遭抢,暗自得意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这个家伙,暗自得意可是拿手好戏啊。就在这时,还来不及反应,只听哐当一声,就被后面高速开过来的货车撞了个稀巴烂。” 老大抬头看我,眼睛悲伤,声音却平静:“应该没有哐当一声,骨头跟钢铁相撞,不会发出什么哐当一声的。” 我勉强笑着说:“顶多咔嚓几下。” “对,顶多咔嚓几下,这个人就没了。” 我们默默地举起酒杯,相互碰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五哥评论:互相品论也是实验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见招拆招,互相提出别人章节的看法,完结时整理成别册。《茶》第一画据说很久以前就写好了,线索里有命运和星座,于是我的《宫》也就顺应诞生了,不知吴的初衷如何?谈论选择和命运的故事?我呢还没有确定的方向。未知才有乐趣,。但文字载体一定是喜剧。 老水评论:很喜剧,这一章把五哥笔下的主角写死了,见招拆招是吧,接下去看你怎么写,哈哈哈(叉腰笑~~~) 第4章 12宫第2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二章 你相信有灵魂吗? 我以前是不信的,但是我现在不信也得信了。 因为我现在就是以这样的形式漂浮着。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很轻,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重量,风可以洞穿我的存在状态,就像吹过一个筛子那样,我能感受到风的力量但却不会被吹走。反正死也死了,好歹还能蹦跶。我这么想着,在房间里活动了下身体,适应了下环境,观察了下情况。现在我是全果状态,如果附近有女鬼,他们会不会尖叫着捂脸逃走?不过附近如果有女鬼就好了啊!!!她们一定也和我一样是一丝不挂的吧!!!鬼能结婚吗?能生孩子吗?能…? 想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前妻王可和我那对双胞胎傻儿子马景马涛。为什么我没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现在怎么样了??眼前的这个房间似乎有股巨大的引力作用于我身上。现在我就像风筝一样,可以自由地飘啊飘啊飘,但是会有风筝线牵引着我,线的另一端就在这个房间不知何处的角落里,或者说,在房间里某个人的手中?房间里的人,是吴沉水和老大,他俩面对面地坐着。 现在大约晚上七八点的光景,房间里开着一盏落地灯,暖暖的黄光照在他们家客厅里的沙发上,吴沉水戴着一副眼镜,穿着红色的丝质衬衫和黑色的裙子,披头散发中,眼睛上的睫毛膏和脸上的粉花的一塌糊涂,脸上歪七歪八的竖着几道黑色的泪痕。虽然现在她有点向一只国宝靠拢,但还是掩盖不了她是个清丽的少妇这个事实。老大穿着丝质的睡衣,在家里他终于不戴墨镜了,丹凤眼里深不见底,左侧眼角有道淡淡的疤,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淡淡的闪着银色的光。 “马奔鸣早上出车祸了。”老大面无表情,抽着的烟快燃到了尽头,烟灰掉在地板上也浑然不知,“那边的救援者在他的手机里找到了我的电话,他们说当场就没了,已经火化了。” “……”吴沉水忍不住抽泣起来,“你和王可说了吗?” “说了,我知道这消息听起来未免太残忍了点。一个人孤苦伶仃客死他乡的。三魂七魄估计都回不来了。”老大缓缓的说道,“她很平静,说手头正好有项目走不开,问我怎么办。” 喂老大,我就在你身后,你未免也太小看我马奔鸣的方向感和行进速度了。王可啊王可,虽然你很恨我,可好歹夫妻一场,看在你身边那对胖小子有我的骨血份上,不想点法子把我给接回来么。 “下礼拜本来也得去云南,不如明天我就改航班…把他的骨灰接回来吧…”吴沉水断断续续的说完,又哭起来了。 “还是我去吧…”老大叹了口气,“好歹二十几年兄弟一场。我想送他最后一程。” “可…”吴沉水刚想说下去就被老大打断了。“我明天去后天就回来,你忙你的学术会议去吧,就这么定了,”老大叹了口气,掐掉了手中的烟,“我和小张打个电话,让他帮我现在订票。” 我的肉身现在已经化成了灰了么?静静地躺在某个白色的瓷坛或者黑色的盒子里么。我姥姥曾经和我说过,人死了之后会有一段时间停留在世上,一共七七四十九天,这段时间他亲友们的思念和悲伤会把他的灵魂召唤到身边,有的时候亲友们还能感受到灵魂的存在。 “你爷爷就是在第四十九天托梦给我,说他到阴间做官去了,将来也接我去做官太太。”说到这里,一开始非常悲伤的姥姥总是露出一点点微笑,这个故事的结尾至少还留了点希望和美好给她。 姥姥走了之后第四十九天,我没在梦里看见她,那时处于对什么都怀疑都对抗的青春期,《走进科学》栏目才是能让我臣服的信仰,赵忠祥伯伯温暖而又磁性的声音才是慰藉我心灵的鸡汤。现在我知道了,那个梦不是姥姥人为制造出来的,真有可能是姥爷鬼为制造出来的。人的精神力量其实很强大,很奇妙。活人的超能力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我的无神论可以算被彻底推翻了吗?而CCTV四个大字,此刻正伴随着赵忠祥伯伯“在那一望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的深情独白中离我飞奔远去,化作一个快要看不见的小点,最后砰地一声倒在了遥远的地平线上。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眼前这两个人结婚的那天,我满怀苦楚地坐在主桌上喝得酩酊大醉。台上的新娘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新郎却是我最好的兄弟。怪不了谁。只能怪自己。 “你的婚礼新郎是我最好的兄弟,青梅竹马婚礼夺爱是为哪般。”感谢罗玉凤小姐及时的出现在我脑海里阻止了我登上我国著名情感类杂志《知音》的可能性,当时她以网络上流传最广泛的拿着《知音》坐在公园长椅上长发飘飘微笑阅读的形象登场,然后她抬起朝我咧开血盆大口(抱歉我找不到更恰当和文雅的词)笑着,鼻孔深不见底,让我的酒醒了大半。 我们狗血的故事无甚新意,三个人同一个高中,吴沉水是我的同桌,老大坐在我的后面。年轻真好,借个橡皮还个修正液一来二去就互喊老公老婆了。那时我们谈起感情都是以一辈子为计量单位,分手起来的都是以一瞬间为计量单位。精力无处发泄的青春年华,除了读书吃饭睡觉和同学小打小闹,我们还能干吗?别和我谈理想,那是幼儿园小朋友才有的东西。 我和吴沉水没少磕绊然后分分合合好多次。老大沉默的性格很适合倾吐,近水楼台先得月,理所当然的成了我们两的公用垃圾桶。但又和我们两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免形成三角恋关系。直到我和吴沉水有一次在课堂上打闹得太厉害,班主任终于再也看不下去。第二天特意开了一个班会,没有指名道姓,语重心长地大谈早恋的危害。 学业为重啊同学们。 后来我就一直和吴沉水在班里的的位置保持对角线关系了,身边的人换成了老大。毕业前大家都埋头苦读,我也没了花前月下的心思,终于考进了我们市的那所名校。 大学我和老大同校不同系。我和吴沉水即不同校也不同系。她考砸了。 射手座大多热情奔放,再加上我长得确实也有点帅,又参加了若干社团和学校活动,万人迷模式全开。身边一直不缺姑娘,信箱一直不缺情书,手头一直不缺事情。老大每个礼拜总会过来找我吃个饭打个球什么的。罗利腾高绚亮和我们同一个高中,现在都进了同一所大学,一开始大家都人生地不熟的就先从高中校友开始组织活动联络感情,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吴沉水找你了么?”老大有一天在食堂里突然问。 “吴沉水是谁啊?”我继续吃我的炸猪排。 “别闹!”老大瞪了我一眼,“她前些日子来我们学校,和我说了很多她们学校的事,就是很刻意只字没有提你。我知道她还念着你,于是我把你的寝室班级都告诉她了。” “这几天忙啊。”我耸耸肩,“没遇到啊。” “这么好的姑娘错过太可惜了吧?”老大一脸认真地看着我。 “你觉得好你拿去呀~” “你…”老大看着我,眼神有点奇怪。 后来他真拿去了。喂,我当时只是开玩笑来着。 房间里继续保持沉默。CD机里现在正放着王菲的那张《天空》,正好播到《矜持》那一首。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虽然你从来不曾为我着迷……” 作者有话要说:【吴说伍】老五童鞋据说第一回写小说,但文笔却令人诧异的老道。且蔫坏得很,透露着一股荒诞中颓败的欢乐。我写《茶餐厅》时明明有一丝源自青葱的文艺梦尚存,此货硬生生将这一故事掰成二逼青年狂欢回忆录。然后,不就是写死了你的主角么?要不要这么拿我的笔名开涮啊,掀桌! 警告广大读者,千万别被老五童鞋的文艺气息蒙骗了!!! 第5章 茶餐厅第3画(执笔:吴沉水)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不能控制情节的走向其实是件很囧的事,比如我第一章埋的线索老吴用了,但用到另一个方向去了而且还把我的主角写死了…(摔)我们两人文风有所差别的,一个文艺深刻,一个文艺2逼,好在两篇文的主人公不一样。总之这是个文艺的故事,每过一章就换换口味。不知道大家觉得这样的写作方式好玩吗? [吴说伍]上一章的12宫出来一个以“吴沉水”为主角的狗血三角情节真是囧到我了,即便在老水最狗血的阶段也不曾撒过如此火力强劲的黑狗血啊,败给你了老伍,可谁让我是负责文艺深刻的那个呢,只好掰扯着,努力让这个文朝不二的方向前进,我容易吗我?!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x一样的敌人,就怕二货一样的队友。唉,我真是任重道远啊~~~~ 《茶餐厅》第三回 我没有想到,老大会就此消失。 消失在这里指其原本的意思,就是不见了,找不到了,像水蒸发,像云飘散。 我明明记得,那天晚上喝完酒后,他还帮我一起把酒具盘子收到厨房去,好象还挽起袖子打算洗,被我严词拒绝才作罢——我厌恶洗碗,也厌恶别的男人在我面前表现得热衷洗碗。 然后,老大在我家玄关那弯下腰,慢腾腾地穿鞋,说了句今晚谢谢了,我走了之类的,转身出门,走的时候还慢慢把门带上。 后来,我们似乎还通了电话,聊起要不要周末去吃早餐的事情。老大说不去了,要送小孩上书法课。我说正好,我也要跟女孩约会去。 约一个月后,某天早上,我照例在床上睡懒觉。突然间电话响了,我置之不理,想让它知难而退。哪知道电话铃刚停了一会,隔不了五分钟,又锲而不舍地响起来。 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操起电话大喊一声:“喂,是谁?” 对方大概吓了一跳,停了五秒,才有女人从电话那端说:“罗利藤?” 我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可刚醒来,脑子一片迷糊,也分不清是谁,于是不耐烦地问:“我是,你谁啊?”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哪个女人胆敢跟我说“你猜猜我是谁”这种愚蠢无聊的话,我管她是天仙也照挂不误。 那个女人用一种特别缓慢的调子说:“我是吴沉水,打这个电话,是告诉你一声,我的老公,你们所说的老大,不见了。” 我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说:“什么意思?” “就是不见了,干干脆脆,一声不吭,生死不明地,不见了。” “搞错了吧,啊?那个,我是说,我前不久还和他通电话来着,怎么就不见了,你没到处找找?或者报案……” 吴沉水用一种古怪的压抑着痛苦与亢奋的沙哑之声,再次跟我确认一般慢慢说:“相信我,我们在一块这么多年,他不是失踪,应该也还活着,可就是不见了。对此,我跟我的家人也很难过,希望你节哀顺变。” 我想说你用节哀顺变这个词不对劲,不吉利,可我说不出,我耳朵里响起轰鸣,忽然象回到六岁,跟这个女人幼稚地争辩了起来,我说:“你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你根本没有弄清什么叫不见了,你知不知道人失踪是多大一回事,一个人不可能在一通电话里,由你宣布不见了就不见了。” 她同情地说:“事情千真万确,我不可能打电话来跟你开这种玩笑,你的心情我理解,虽然这么说有点滑稽,但请你不要过份悲伤。” 我随手从电话旁的茶几上摸到我的烟,点燃了猛吸一口。心情稍定了之后,我再度拿起话筒,说:“对不起,这么说,人真的不见了?” “是的。” “怎么不见的?”我问。 “这个么,”吴沉水为难了一下,说:“他大概从来都有这种突然离开的欲望,最近马奔鸣出了事,他这种欲望又上来了,大概是这样。” 我吸了口气,说:“这么说,是离家出走?” 她沉默了一下,用肯定的声音说:“准确地说,离开既定的生活。” 我万分不解,抓抓头发,困惑地问:“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很爱你吗?你,你们不是感情很好吗?” “这有关系吗?想要离开一切的欲望,就是离开熟悉的一切,驾轻就熟的一切,”吴沉水在那边斟酌词句:“他趁我带小孩回娘家的时候,收拾了几件衣服走的,钱也没多带,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这个事,小孩还以为爸爸只是去上班。” 我默然不语,心里象有电烙铁一下一下使劲地烙着。 “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出去散散心,毕竟马奔鸣的事,我们都不好受,对彼此都带着小心翼翼,生怕一不留神提到死者。一周后他还没音讯,我就知道他是走了。虽说难过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之前没有一点预兆,但说来奇怪,他这么一走,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俩,都会下意识地松了口气。” 我静静地听着。 “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我问。 吴沉水轻声说:“以前他开玩笑说过,要是死了就把之前购买的所有CD都送给你,你收下吧。” “CD?”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说:“为什么要送我CD?” “这个么,”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可能是因为他与你有共同爱好吧。” “我不想要,什么CD。” “罗利藤,你甭跟我客套,”吴沉水认真地说,“这么跟你说可能不合适,不过我现在正处在奇怪的情绪中,像随时随地能大喊大叫,干点出格的事,那些CD我每天看着都很有毁掉它们的欲望,你把它们收下,一来是尊重我老公的意愿;二来,就当帮了我一个忙,我不想干任何以后想起来后悔的事。” 我张嘴,可喉咙里又苦又涩,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定了吧,我已经将东西打包,托快递公司送到你门上去,你签收就好。抱歉,跟你唠叨了这么多。” “不,不客气。”我结结巴巴地说,“你,有什么事直接找我。” 吴沉水轻笑了一声,按断了电话。 我坐在沙发上,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过了多久,门铃骤然响起。我机械般开了门,外面站着一个穿着快递公司制服的活泼小伙子。 “罗先生吗?有发给您的箱子。这个箱子可真够大的,要帮您搬进来吗?不瞒您说,我搬上来可费了不少劲,装什么装的这么大。” 他抬进来一个大号的纸箱,递给我一张单子:“在这签名就好,麻烦您。” 我签了。他接过去一看,快活地笑着说:“好了,谢谢您,希望下次还光临本公司。再见。” 我默不作声地将这个小伙子送出门去。关上后,我呆呆地瞪着那个大纸箱。忽然,一股深深的愤怒从心底涌起,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一种根本让人束手无策的愤怒。它甚至强大到让把理智挤到一边,我看到自己冲上前去,狠命地,不顾一切地撕开那个纸箱。在我没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在狂喊:“你给我出来,出来,不许躲,自私自利的家伙,全都是,你们这群自顾自己的混蛋,都他妈的给我出来,出来。” 纸箱被强行从中间撕开,里面摞得整整齐齐的EMI,DG等公司出版的CD,象弱不禁风的沙堡一样,霎那间倾泻而下。 马奔鸣的葬礼我没有参加,老大自然也没去,高绚亮也没去。 我们也没再到爱玉的茶餐厅里进行每周一次的早餐会了。马奔鸣走了,老大也走了,他们其实一直都在扮演两只秤砣,有他们在,我们才能被牢牢固定在早餐桌上。他们一不在,关系这种东西,就开始不可思议地疏散:高绚亮开始说单位要加班,我那时候正好有了固定约会的女孩――这些都是套话,心里头,我们都明白,暂时还是把曾经有过的早餐聚会忘得一干二净为好。 但那段时间真是非常难过,哪怕每天晚上紧紧抱着女友柔软的身体也不能驱逐这种铺天盖地的难过。我并非不是不能忍受独自一人,在以往的生活经验中,也是宁愿一个人看书听音乐多过跟大家一起消磨时间。可是,那段时间,我却几乎让难过的感觉折磨疯了,每天黄昏,都像对抗病魔一样双拳紧握,咬牙切齿等待腐蚀内心的这种茕茕孑立的恐惧快点过去。里,我清楚地听到体内某种东西开始冰封的声音,听到那种因为结冰而发出的细微的滋滋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清楚不过。忽然之间,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要怀念马奔鸣。我一面咬紧牙关,一面恶狠狠地怀念他摸着后脑勺的手势。他当时说什么来着?似乎是感叹作为人来说,总有期望好运气的软弱吧。 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有一个多月吧,有天晚上,女友暗示要上我住的地方过夜。我因为无所谓就答应了,两个人走到楼下的时候,忽然看到大门上贴有交管理费的通知。我临时想起,既然要交管理费,说不定还有接踵而来的其他账单。于是,我打开了许久没有开过的信箱。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一叠电信、银行卡消费之类的账单。 但是,在这堆雪白的信封当中,却夹着张明信片。 这是一张非常普通的明信片,皱巴巴,不知经过多少不怀好意的手。正面印的是大理蝴蝶泉的风光,上面恶作剧一样盖了一个偌大的邮戳。背面上,有几行歪歪斜斜的儿童体手迹写着:突然决定来云南,也没跟你说,抱歉抱歉,手信之类的你也不用指望,特发明信片,以安慰一下你弱小的心灵。 这是马奔鸣的字迹,马奔鸣的口气,马奔鸣寄的明信片。 我看了下邮戳的时间,是他死之前没几天。不知道为什么,这张明信片,一直辗转了那么长时间,然后象在战乱劫后余生一样,出现在我面前。 想必,在他寄出这张东西的时候,是打算日后和我一齐嘲笑的。 “是谁寄来的?这么土,都什么年代了还寄这个。”女友娇声在一旁说。 可我心里的电烙铁又开始以强劲的马达运作,它在刹那间又狠又准地击中心脏,痛得我闭上眼睛,倒抽寒气。 第6章 12宫第3画(执笔:伍夏秋)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新的一章老吴又干掉一个,老大的下落不明和死也差不了多少了囧。老吴就是个来自未来的破坏之神,似乎想把我们两共同要构架的世界崩离解析。而我只能做一个来自过去的创造之神,鉴于我的主角已死,只能以那个文章开头的奇妙分水岭为中心,回到过去来一窥这个世界的全貌了。我们两的文里有很多细节呼应,都是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非常的有意思,很多灵感和世界的缺失部分神奇的被对方补完了。所以这次写作相当的过瘾。 【写作者吴沉水的题外话】现实中我大学时代是真的会唱刘若英那首什么《后来》,但不会唱《很爱很爱你》。因为《后来》的歌词被我改成“后来,我终于发现了你是傻叉”……好吧,我当年很毒舌。 十二宫·第三章 大学四年漫长的时光结成了我和老大铁打的友谊,这是建立在他请我吃了无数顿饭和挡了无数子弹的基础上的。我这人说好听点叫自由奔放,说难听点就是口无遮拦不靠谱,没少惹麻烦。 老大在思想上明显比我成熟十年以上,将来的生活都已经安排好似的,在别的大学生忙于通宵达旦电脑游戏和恋爱的时候,有条不紊的从班干部一点一点爬到了校优青,反正一看就是个将来当领导的料。所以他才能利用他的职权和人际关系,帮我这个闯祸精排了不少忧解了不少难。 我们那个学校文科教学楼每天晚上都会放映一场电影,票价低廉,除了太过火的,几乎什么电影都放。其实也就是在一个小会议室里放上一排排折叠凳子,屏幕就是面白墙,放映机就是台投影仪。 老大平时唯一的爱好和消遣就是每个礼拜去看一两场。那些电影导演他如数家珍,常对着我劈头盖脸就滔滔大论侃侃而谈,什么侯麦、特吕弗、法斯宾德、小津安二郎、侯孝贤、李安等等等等,我只有心不在焉着装作很崇拜地看着他。他则不管我听不听得懂感不感兴趣。 除了说这些,他基本上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 每次想看电影前,他都会问我。“老马,今天放映那个啥啥啥,和我一起去看不?”我闲得无聊时会和他一起去看,但是一开始每次看完都有点后悔,一是他基本上带我去看的都是奇闷无比的文艺片,二是在折叠凳上睡着极不舒服脖子生疼。 “这破电影院就不能放点好莱坞大片吗!!!” “有是有,你要看?”老大一脸为难地看着我。 “要睡觉我还不如回自己寝室,软床垫!!!热被子!!!” “你忍心拆散你们寝室的那对野鸳鸯吗!” 哦对了,那段时间寝室里白羊座的哥们刚找了个狮子座的女朋友,那个干柴烈火啊,在寝室如入无人之境,我们其他三虽然常年接受日本爱情动作片的洗礼,也各自经历了几次不大不小的恋爱,但保持着中国传统文化中非礼勿视观念的脆弱小心灵还是对那两个火象星座的熊熊烈火无法直视,都默默地硬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掩面而逃,只要不在这两团火旁边呆着就行。 “好吧,下次挑一部看就是了,其实这里也放那些大片。只不过比起电影院的速度总是要慢一些。因为盗版商的枪版这里是不放的——那个实在是没法看,效果太打折扣了。所以只能等电影公司发行DVD才会有咯。” 在我强烈要求改革的呼吁下,后来我俩一起观摩了《泰坦尼克》,《异形》,《蝙蝠侠》等数部大片。我发现在大部分好莱坞时间里,老大的口水常会在放映到一半时,顺着他打着呼噜的嘴角晶莹剔透地慢慢流下来,我只好善解人意的每次都带着纸巾。这是什么异于常人的属性啊。“好莱坞口水综合症”吗? “老大,太感人了。”我假装擦着眼角的泪水,“你要吗?”我故意不看着他,伸出手递出纸巾。 “啊?”老大被我惊醒,“嗯…”然后就很配合的拿过纸巾做着善后工作。 而在文艺片时段,他总是在影片结束会议室灯亮起的时候轻拍我的肩膀:“天亮了嘿老马。” 心照不宣。 关于我和老大一起看电影的记忆中,有那么一个特别的存在,这种情况之前从未发生,之后也再无重演。 那部电影叫《心灵捕手》,讲的是两个死党和一个导师间的励志故事。看的时候,老大突然间有一点异样,黑暗中我却看不清楚。他的身体似乎在微微颤抖,双眼在光的反射下似乎微微发亮满含泪水,但没有丝毫声响。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看任何电影都喜怒不形于色的文艺电影爱好者吗?但那时我不出意外地处于昏昏欲睡模式,无法仔细去辨认。老大看了我一眼,以为我还睡着,蹑手蹑脚地起身离开了一会。我当时想,大概,他是尿急憋得慌到忍无可忍了才颤抖的吧。 不过对于看电影中的他来说,尿点从来都是不知为何物的啊。 关于这件事,我后来,也没有问他。 老大组织过几次群体卡拉OK活动,每次都有我、吴沉水、罗利腾和高绚亮。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吴沉水每次都会带上她的同寝室好姐妹李莉莉,金牛座的女孩子,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上去老实巴交默不作声,不解风情得很。我每次见到她都喜欢掐着嗓子喊“李~”,然后把那个“噫”的音故意拖得很长且声调时高时低。她只是笑笑,也不生气。吴沉水对她很信赖以及依赖,两个人就像并蒂莲双生花,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在一片喧哗和欢腾的KTV里,她俩总是互相低声地间断交流着,也不怎么和别人说话。别人搭讪时,她们一般都同时回以客气的淡淡微笑。怎么说呢,她俩像制造了一个独立安静的小天地。 卡拉OK这种东西,基本上是一两个麦霸是称霸全场,剩下的那些多是算账时为分母数字添砖加瓦。每个麦霸都以为自己在唱歌时,旁人会报以不无艳羡的眼光或者赞赏有加的掌声,从而在这些幻想的东西里得到莫大的心理满足和自恋动力。但事实是,当时别人的注意力大多在手上的手机和身旁聊天的人身上。 我属于麦霸派,老大和吴沉水属于分母派。在我唱歌的时候,老大总是保持着沉默坐在我身边。吴沉水和李莉莉总是小心翼翼地坐在离我们两一两个人远的地方。吴沉水看似漫不经心,但我知道,其实她仔细地在听我唱每一首歌。 吴沉水每次都会唱上一两首,她很喜欢刘若英。《很爱很爱你》、《后来》这些。老大则极少开口唱歌,因为他的音准实在堪忧,连国歌的调子都要跑。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每次升旗仪式,我们几个在他周围的哥们儿都会故意挤到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唱着根本不在调上的义勇军进行曲,对此老大只有苦笑的份。 所以有一次老大突然拿起麦克风走到屏幕前的时候吓到我了,歌是莫文蔚的《爱情》。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爱是我唯一的秘密,让人心碎却又着迷,无论是用什么言语,只会思念你。” 老大两眼盯着屏幕身体僵硬地唱完了,一额汗,脸通红。KTV几乎所有的人都憋笑憋的好辛苦——只有我大声笑了出来。 吴沉水没有笑。老大唱的时候,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她不知道,其实我也一直看着她。 四年时间一瞬间就过去了,我和老大都顺利的毕了业。关于吴沉水的事,我刻意地一直没有问他,他也没再主动提起。关于那段时间他俩所发生的事,都是后来吴沉水告诉我的。 老大按照他的计划进了事业单位,继续慢慢爬他的领导之路。我找了份进出口贸易公司跑销售的工作。交完毕业论文,尘埃落定,到正式上班前还有一段空闲。 “一起毕业旅行去吧?”老大说。 “去哪儿呢?” “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么?” “随便啊,跟着你混呗。” “我想过了,云南似乎不错,最主要的是我在昆明还有个很久没见的亲戚,顺便去拜访下,还能照应照应。” “行啊。那我跟着你走就行了。” 旅行的计划是我们先飞到昆明,坐长途车到丽江中转,继续搭车到香格里拉后原路返回昆明,最后飞回来。老大定的,反正我只管跟着就行。 旅程一切都很顺利,昆明四季如春生活悠闲,丽江也还没如今这么商业化到极致,小资且文艺着,去香格里拉的路上风景如画,天蓝的有点不可置信,厚厚的云压得很低,似乎伸手就能摸到,阳光透过缝隙照下来,就像上帝之光,对于刚大学毕业的城里土包子马奔鸣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嘛。 然而在到达香格里拉之后的第二天,我和老大却分道扬镳了。 第7章 茶餐厅第4画(执笔:吴沉水) 作者有话要说:【吴说伍】《茶餐厅》的故事犹如《12宫》的伴奏,可能里面最明显的故事线索还是三角恋,因此有关叙事的重担交给12宫,《茶餐厅》的叙述则犹若旁证,是与主要故事有关或无关的他人的絮叨和吐槽,对我来说,这样写的魅力就在于游离于主要故事之外,我想表达的,是正常生活到达某个点后分崩离析的状态。就像老伍说的,《茶餐厅》起到为《12宫》补充和缝合缝隙的作用。 一天晚上,高绚亮不请自来,出现在我家门口。 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了,乍然见面,令我很意外。 他穿得格外时尚,紧身黑色夹杂暗银线衬衫,蓝色间着咖啡色格子的合身牛仔裤将臀部和腿部曲线勾勒得笔直优美,看起来就像刚刚走完哪个牌子的时装秀回来,与其平时西装领带人模狗样的办公室职员形象大相径庭。 “嗳,晚上这么穿,你是找谁开房去?”我问。 他无所谓地耸耸眉头,说:“别提了,一起开房的人选也很难遇好不好。” “原来是发春了。” “切,”高绚亮嗤之以鼻。 “进来吧。”我说。 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把往沙发上一扔,整个人歪到沙发里面去,把腿翘在茶几上。 “有什么吃的没有,饿死我了。” 我想了一下,说:“冰箱有剩的酸豆角炒肉末和红烧茄子,饭锅里还有今晚的剩饭,要吗?” “得,将就着来点吧。” 我打开冰箱,将东西一一放入微波炉加热。又将不锈钢锅架到炉子上,烧了点水,用手撕紫菜和鸡蛋做了一个汤,一并端到他跟前。 他看起来真的饿了,往后的半个小时里一句话也不说,只管埋头大吃,不仅把饭菜一扫而光,连汤也只喝剩一点。 “不好意思,还剩下的汤实在喝不完了。”他说。 “没关系。吃不下的时候,绝对不要勉强自己。” 我站起来,进厨房拿立顿茶包泡了两杯绿茶,一杯放到他跟前,高绚亮打了个呵欠,接过茶杯吹了吹,忽然很感性地说了一句:“嗳,老罗,我觉得再也不会有女人真的需要我了。” “啊?”我诧异地看他,骂,“你又哪受了刺激?” “我不是说没人嫁给我,或者没人爱我,而是,怎么说来着,”他有些烦地抓抓头发,一只手在虚空摆来摆去,像要增加话语的可信度,“就是再也不可能有人,会觉得非要跟我一块不可了。” 我端着茶杯装没听见,尽量不去助长他突如其来伤春悲秋的歪风。 高绚亮见我不理他反而来劲了,踢踢我说:“老子说真的,你他妈听见没?” “知道了。”我放下杯子问,“得,我问你,在你迄今为止将近三十年的人生中,莫非曾有女人非你不可必须明确要跟你?不跟你就人生缺失从此生不如死?” 高绚亮抓抓头发,老实说:“没有。” “那你呢,有必须明确一定要的对象么?” “也没有。” “那不就结了?”我摊手,“别他妈把时间浪费在不可能发生的事上。” “可就这么算了?” “本来就是如此,”我低头看茶杯里渐渐晕染的绿色,重复说,“本来就只是如此。” 高绚亮难得故作深沉地沉默了一会,忽然眼珠子一转,象发现新大陆一样怪叫起来:“这个,CD,是老大留给你的?” 他指的是我象码砖一样整齐码在电视旁的唱片。 “大部分是,有些属于以前我个人的东西。” “不错嘛,老大对你。”他顺手抽了张EMI的碟,说:“这个东西,怕是挺贵的吧?” “有些是,视乎版本不同而价格不同。” 他用手指弹弹CD的塑料壳,吹了下口哨,说:“怎么只留给你,老大也太偏心了。” “你要拿去好了。” 高绚亮嘿嘿地笑,又把CD放回去,说:“算了,逗你玩的,我哪里听得懂这些啰啰嗦嗦的东西。” 我端起茶杯问:“还要喝吗?” “行,再来。” 我收了他的杯子,换了新茶包,注入热水端回去。他闻了一下,说:“你一直都喝这种?” “嗯,方便嘛。” 高绚亮显出不可理解的表情,说:“我们四个就你最能装逼,我还以为你喝杯茶都得讲究一番。” 我一本正经告诉他:“我是有情调,但也不是每件事都讲情调。” 他不置可否,又重重地将身体跌入沙发,双手托住后脑勺,沉默了一会,突然问:“喂,你跟老马见的最后一面是茶餐厅那次吧,还能想起来吗?” 我没回答他,我在心里问我自己,最后一面是什么?我现在能记得起来的,只是马奔鸣沿着顺时针方向摸自己后脑勺的样子。还有他脸上挂着无可奈何的笑,他的笑容象一件不合身的背心一样,紧绷在脸上。 “哼哼,不记得了吧。”高绚亮不怀好意地笑着,用手点着自己的脸颊说:“亏人家还当你是好朋友。” “那你记得吗?”我反问她。 他侧着脑袋想了一下,忽然又问:“你说,那天老马抽的那个签,是不是真的很灵验呢?” “什么签?” “就是他在那个求签球里抽的签,你忘了,在爱玉的茶餐厅里,签上说他时运不好,让他呆着别动。” 我沉吟了一会,说:“所谓的签文,言辞只有尽可能含糊,不可能预言生死这样的大事。” “可是,签上让他别动,他却偏要动,还跑到云南去了,所以才……” “别说了,你这种假设根本没有经过理性思维。” “你不信?” “当然不信。” “为什么?” “因为,”我有些生气地站了起来:“死亡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我宁愿相信偶然的事故,也不愿将老马的死归咎于这么荒诞的逻辑。” 高绚亮沉默了,过了一会,他小声地说:“那天,我去了老大家。” “呃?” “就是老大不见后,我去了他家,本来不想去,可不知怎的,那天心里非常想念他,非常想见他,于是就跟单位请假去了。” 他抬头看我,问:“你有类似的体验吗?突然很想一个人那种?” 我点头。 “那天,我象个乡下人一样傻楞楞地站在他客厅里,看见他的家,他老婆像未卜先知,见我来了,啥也没说,就给我看老大的照片。我就这么坐着,盯着他的照片,真奇怪,眉毛,眼睛都是他的,可看起来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漠不相关的陌生人。” “后来呢?” “没后来。”他摇摇头,耙了下头发,“感觉挺难受的。他家里好像到处堵塞着一种说不出的,好象固体一样的气味。我以后再也不去了。在那,好像多吸进去一口气,体内的血液就多凝固一分。继续呆下去,我非变成一堵水泥墙不可。” “你怎么不去呢?”她问我。 我问他:“去了跟吴沉水说什么?节哀顺变还是看开点你还有大把新人生?别逗了。” “也是。” “其实,我还是怕,”我低声说:“我怕自己看到她一句话也说不出,然后反过来她要安慰我。” 高绚亮呵呵笑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嗯,这会喝起来,没有想像中那么难喝了。” “本来嘛。”我也喝了一口自己的茶。 “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没说。”高绚亮想了想,“不过告诉你也无所谓。要听吗?” 我作出一个随便你的手势。 他将头靠了沙发上,脸上绽开轻柔的微笑,说:“马奔鸣在临去云南之前,其实单独约了我见面。” “为什么?” “他喝多了,跟我唠叨了一晚上他的恋爱史。” “哦?” “他说他看上的女人其实是老大的老婆,”高绚亮有些困惑,“他说后面找的所有女人,其实都是由源头的那个女人延伸出来的无数光影。” “他就是一傻逼。”我直截了当地说。 “嗳,你说,他这个事,老大知不知道?”高绚亮问我。 “不清楚,”我老实地回答,“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照老大的性格,也许知不知道都没多大区别。” “就是他说的,他说,错过一个源头性的女人后,就再也不可能有坚决必须要跟谁在一起的欲望了。”高绚亮无限忧伤地说,“完了,我一定是被他诅咒了。” “闭嘴吧你。”我不耐地骂,“滚出去,上夜店找个过得去的过一夜,你就彻底好了。” “也是。”高绚亮笑嘻嘻地点头。 第8章 12宫第4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四章 到香格里拉后,我和老大住进了那里最著名的驴友客栈,香格里拉那时还没有机场,能进城的只有车。进城的时候我有点失望,这不就是个尘土飞扬的小破城么,传说中的人间仙境就是这样吗? 所以最好的风景永远在路上。 城里虽然较好地保持了原来的风貌,但看得出,旅游业的火苗正在蠢蠢欲动,不少地方已经推倒等待重生。重生之后的香格里拉还会是香格里拉么?就像新鲜的鱼进了罐头,味道难免会变上一变。可对于从来没到过此地的旅客来说,任何景观都是新鲜的,即使是罐头,也是之前没有吃过的。在没吃过新鲜的鱼之前,你是不会知道它和罐头食品究竟有什么区别的。旅行往往只是几天、几周的一个梦而已,醒来之后回到现实继续上班生活。建设带来了便利带来了发展带来了经济,那些急速消失的东西谁又会在意? 客栈里有来自天南地北的人,进了门之后我几乎都有一种错觉是不是到了国外。因为里面金发碧眼的老外比咱自己人要多上好几倍。马可波罗爷爷的影响力不容小觑。要在如今,就是lonely planet主编级别,虽然他当年九成九,是在胡诌。 “我有点累了。”老大说,“先去睡一觉。你呢?” 我的好奇心和新鲜感没有被初印象的失望所浇灭,仍然在熊熊燃烧,全无倦意:“那我出去晃下,等我回来吃饭?” “好。” 阳光照在狭窄的巷子里的土墙上,我在充满了藏族风情的老城里流连忘返,直到太阳西下。低头一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7点。回到客栈的时候,老大正坐在客栈的咖啡角里和一个中年大叔聊天。 “老马。”老大向我招招手,“和你商量个事,快来。” 我走到他俩跟前。 “你就是老马吧?”那个中年大叔笑着说,“你好,我姓伍,你就叫我老伍吧。你的朋友刚才问我香格里拉有什么好玩的呢。我就简单的和他说了一下。” 旅途中的友谊发展起来特别迅猛,可能在都市里,你都不会和一起住了十年的邻居一年说话超过十句。可是在旅途中,5分钟你就能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打得热火朝天称兄道弟。旅行中人的心境总是有点微妙的。 “老伍刚从梅里雪山回来,看到了那里的日照金顶。给我看了照片,实在太美了,”老大眼里充满了兴奋,“梅里的主峰,卡瓦格博是藏地八大神山之首。” “所以你想去?” “是啊。” “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准备,没有厚衣服,事先也没有查过资料…总之什么都没有。怎么去那儿?” “老伍说搭小巴走一段,然后还要骑马才能到雨崩,那是云南唯一没有通路的村…可能要费点周折…” “神山是变幻莫测的,只有他想让你见到的时候你才能见到。有的人曾经来过5次想一睹他的真容,每一次他都隐没在云里。有的人只来了一次,就见到了日照金顶,”老伍说,“这里还有个有意思的传说,只要有日本人登山,卡瓦格博是永远不会出现的。所以说,神山是会选择来看他的心灵的。” “所以我冒着天寒地冻大老远跑过去还不一定能见着?”别和我谈心灵、神山还有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我觉得这完全不靠谱。 “客栈里有一批人正好明天要去,我觉得结伴而行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老大一脸认真的和我说。 “不行,我绝对不会去!”我才不会相信这些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不靠谱胡吹爷爷马克波罗的子孙呢,我这破英语和他们沟通起来只可能事倍功半,我会被卖到深山老林里去做奴隶吗!我会冻死在半路吗!我会被马甩下来摔死吗!我会…?总之我对这次旅行的一切都一无所知。Impossible is nothing!当跟屁虫的恶果啊老马,总有一天你会被自己懒死。 “可我真的想见一见这个世界的神…”老大出神了,“见到了他,也许我能得到一直以来想要的答案?这一路上我看到藏民的脸都是虔诚而幸福的。藏民们虔诚的转山,如此的全身心投入,到底是为什么?他们的信仰能带给他们心灵上的巨大能量和满足吗?” “什么答案?” “一件困扰了我很久的事。”老大望着我,“所以陪我一起去好吗?” “究竟什么事这么重要?” “……”老大毫无意外的沉默了。 你个不靠谱的!关键问题逃避个屁啊!“你不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你觉得我能随随便便跟你去一个我什么都不知道的地方吗!什么狗屁啊?就这种乱七八糟毫无根据的事情你也信么?”我几乎都在咆哮了。 “不管如何,我是一定要去的。”当老大缓缓地坚定地淡然地吐出这句话时,我几乎要晕过去了。我知道他不想说原因的时候你打死他也不会说的。 “那!我!一!个!人!怎!么!办!”我的眼珠子要瞪出来了。 “你知道回去的路,”老大故意避开我电灯泡一样的双眼,“其实按照原来的计划我们也该返程了,回到丽江,再去昆明找我的亲戚,你有他的电话。我可以一切都给你联系好。” “你一个人去逍遥自在了,我一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回去了?这里我才来刚来你就这样把我扔下了?” “不如这样吧。”旁边的老伍终于打圆场了,“我在这还要再呆两天,不如老马你跟着我晃个几天,再一起回丽江。对了,刚才他说你们还没有去过泸沽湖,我的下一站是那儿,你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和我一起去。” 我看了眼前的老伍一眼,和善的脸,一直在微笑,鱼尾纹在眼角弯弯地向上翘着,穿着乍一看很朴素平凡,细看却很有来头,谈吐里透着一股书卷气,和一般的秃头油光满面啤酒肚满嘴黄牙金项链中年大叔完全属于不同物种,应该是个有知识有身份有来头的人。 我看了一眼老大:“泸沽湖呢?难道你不考虑么?” 老大说:“我都问过了,泸沽湖和梅里完全在两个方向,梅里从这里出发再往前走,泸沽湖得先回丽江中转。时间不允许。” “真的不和我一起走么?” “你也真的不和我一起走么?”老大叹了口气,似乎很哀怨的看着我。 老大喜欢山,我却真的对爬山深恶痛绝,累死累活爬到山顶,风景却带给不了我任何的满足。以前我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老大开导我说爬山重在过程,要享受一步一步行走最后到达顶峰的成就感。什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那又如何?如此长的过程得到这么点成果太划不来了。我天生就喜欢水,蓝色让我平静,日出日落的时候水面映着晚霞火烧云就更别提了,我看着水面甚至能发一天呆。如此说来,泸沽湖倒还真的是我的不二之选。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好吧,好吧,好吧。还能怎么办呢。 “那除了去泸沽湖,还有哪儿能玩的?” “大理你们去过吗?” “没呢。” “要是还有时间,从丽江回昆明的时候可以去那里晃一下,不过我个人觉得大理现在开发的有点过头了。苍山、洱海、蝴蝶泉都是,过于商业化了。人山人海,远不如泸沽湖保存的原始风貌。不过泸沽湖也和以前不能比了,落水村现在已经在岸边围起了石堤,建了不少旅馆,而最后一个还没有开发的里格村,据说也快要开始动工了。” 于是在去泸沽湖的路上,我身边的人换成了老伍。在去泸沽湖之前我俩还去了松赞林寺、属都湖、碧塔海和纳帕海。老大是铁了心去梅里,老伍是一个大学里的天文学教授,妻子前几年生病过世了,没有孩子,一个人出来散心。老伍比老大健谈得多,人如其表,很不错的一个大叔,于是很快我们就熟络了,聊着聊着就谈到他的工作内容。 我对于天文所知甚少,只知道黄道十二宫。对于此,最大的功臣是车田正美老师!他塑造的永远只穿着一件不用洗的白色大罩杯梦露流低胸装,御寒能力超群的妙龄智慧女神城户沙织小姐曾经是我少年时的梦中情人,因为我身边和她同岁的女孩子无论是从身材长相还是衣着上都不能望其项背。而其中的主角,小强中的小强星矢又是射手座并和我同一天生日,那种有着强烈代入感的意淫幻想让我的少年时代如痴如狂,顺便让我对其中的星座知识倒背如流。当然,其实也就那么一点点。 “黄道十二宫的英文来源于希腊语,原本的意思是动物园。”老伍说。 “这么一说,里面的动物倒是挺多的…牛羊鱼蟹啥的…”长知识了我。 “你真的相信太阳一年中在轨道上的和地球的相对位置能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吗?” “我看了觉得还挺准的啊。”我挠挠头,“这些东西泡妞挺管用的。” “其实大众流行的星座知识里有很多小花招,他们写一些人性的通性来博得你内心的认同感,然后或多或少再写一些相异性掩盖掉破绽,用的词再含糊暧昧一些。这样不会全对,但也全错不了。不信你去搜一下网上那些描述的内容,几乎能套用在各个星座上。因为一般人只会关注自己星座的内容,其他星座的即使内容雷同了,他们也不会发现。” “可我有的时候觉得挺奇怪的,因为我身边的朋友就那么几个星座的人特别多,特别合得来。有几个星座无论如何都处不来。” “会不会是星座学说对你的心里暗示让你的性格朝着他们所描绘的方向发展和改变了呢?在你的交友选择上也有所影响呢?” “那倒没有,很多朋友都是从小就交好的,那时还不知道星座这种东西呢。男人哪有先交朋友时先问你是什么星座的?女人才玩这些的吧?” “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东西也许有他神秘的意义在里面,谁知道呢?只是现有的科学无法解释罢了。占星学是西方的神秘玄学,我们则有周易八卦。而且很神奇的是十二宫和我们的节气一一对应,不得不说确实很奇妙。” “所以说不可全信,信一点娱乐生活也未尝不可么?对了,老伍你啥星座?” “我的生日挺特别的哦,1月1日,摩羯座。” “让我想想,摩羯座…你的脾气一定很固执吧?不过做事情也能坚持到底?一件事情认定了别人就很难动摇你?” “哈哈哈哈……”老伍在那里笑着,没有正面回答我说的是准还是不准。 “我想留在泸沽湖。”老伍突然停住了笑,看着前方淡淡的说,“定居下来。” “你不走了吗?”难不成老伍叔叔你要走婚!我看错你了啊老伍叔叔,没想到你人老心不老,本以为你是个正派的知识分子。 摩梭族的走婚风俗名扬万里,“女儿国”的别名连我都知道。二之女神杨二车娜姆走出世界远嫁美国展现传奇自我经历后导致这里成为了全世界男人们能让三妻四妾梦想成真的天堂。二之女神即给当地带来了极大的名声和发展,大量如饥似渴心术不正男人的涌入也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混乱。嗯,当然还让无数路过泸沽湖只知道名声而不知道危险无知文艺少女羔羊们含泪失足。你是要老当益壮吗老伍叔叔!算了,其实你也只有40岁左右而已,我能体谅你的苦衷。 “我要在这等一个人,我们曾经有一个约定,要一起来这个地方。不过我当年没有遵守,现在我决定留在这里等她。” 车上的喇叭,传来了朴树的《生如夏花》。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我在这里呀,就在这里呀。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 “哦对了,还不知道老伍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马奔鸣,奔驰的奔,鸣叫的鸣。” “你爸妈很喜欢车吗?”老伍笑道,“我叫伍夏秋,夏天的夏,秋天的秋。” 作者有话要说:五哥姗姗来迟的稿子,伍夏秋都出来了,故事更加丰满哦~~~ 第9章 茶餐厅第5画(执笔:吴沉水)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大概《茶餐厅》还是不可避免涉及到意义层面的东西,大概因为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没定位为狗血,所以我忍不住晦涩了一把,各位不喜欢或不习惯请见谅,要看狗血的,挪步老水专栏,那里的文个个狗血。哈哈哈。ps,老板就是那个谁啦,你猜到了么? 茶餐厅第五回 大概又过了一个月,在一个绵绵下雨的星期六早晨,我意外地早醒。 电话没响;没有邻居听乱糟糟的电子乐配古筝或陈百强二十年前的老歌,隔壁楼总在哭闹的婴儿那天也很安静,大概乖乖地呆在妈妈怀里吃奶;身边也没有女友娇憨发嗔,需要我佯装体贴来照顾她的情绪。 四周意外地沉浸在细雨沙沙的响声中,我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呆。然后,我起床,刷牙洗脸,刮去毛扎扎的胡子,挑一件熨烫整洁的蓝色衬衫穿上。我冲镜子里健康平静的脸笑了一下,走出浴室,在客厅老大留给我的那堆CD里挑了张卡拉斯女神演绎的贝利尼《诺尔玛》揣在皮包里,拿上钥匙和钱包走出房门。 我在楼下叫了辆出租车,直奔爱玉的茶餐厅。下车后,在踏进茶餐厅大门的那一刻,我低头看了看手表,九点四十五分。这么说,我比以前我们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五分钟。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走了进去,一切都没有太大改变:桌布还是雪白得耀眼,地板还是光滑到足以摔死几条狗,连服务生的面孔,也还是和制服一样呆板。我笑了,在我们往常坐的桌子边坐了下来。服务生走了过来,问我想要点什么样的早餐。 我要了老大常点的肠粉、生菜和及第粥,还要了马奔鸣习惯吃的火腿煎蛋加橙汁。服务生奇怪地看着我,大清早吃如此南辕北辙两份早餐的人,大概除了我没有其他。点完了餐,我问他可不可以放我自带的CD。 他说要去请示一下,转身走了。过了一会,他走了过来说,现在客人不多,我可以放自己想听的音乐。 我把《诺尔玛》递给他。他拿走了,不一会,餐厅里响起让老大,马奔鸣,我,我们三个都脑细胞活跃的旋律。 与此同时,我的早餐也陆续送上。我在卡拉斯高昂开阔的音色中,痛痛快快地喝了粥、牛奶,啃了肠粉、火腿煎蛋。我知道自己吃相难看,但有什么关系呢?食物的味道未减,《诺尔玛》的美妙未减,我未减。 这时,有人有礼貌地轻轻叩击桌角。我抬头一看,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年纪在四十五岁上下,长相和穿着均毫无特点,但胜在气质温文尔雅。 “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我是本店的店长,请问,东西味道还合您心意吗?” 我正往嘴里塞满肠粉,遂点头称是。 “我注意到您要求放的CD,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贝利尼的《诺尔玛》,1960年左右的版本了,图里奥·塞拉芬指挥,卡拉斯主演,请问,您很喜欢吗?” 我知道遇上行家了,忙点头。 他很高兴,说:“这也是我很喜欢的曲目。今天太高兴了,居然在这里遇到知音,而且您看起来这么年轻。” 我匆忙咽下口中的食物。 “今天您这一顿,请让我做东。算是小小庆祝一下,在自己店里遇到一样喜欢古典音乐的客人。您还想吃点别的什么吗?请不要客气。” 我笑了,擦了一下嘴说:“谢谢,不用这样,今天这一餐,怎么说,对我有特殊的意义。让我自己付钱吧。” 他不再勉强,而是微笑着说:“这样啊,那请您下次一定再来光临。打扰了,您继续用餐吧。” 我忽然想到一个一直没有解答的问题,便叫住他:“请等一下。不好意思,有个问题想请教。” “请说。” “爱玉,我是说老板娘,以前我们遇见过的,她哪去了?” “哦,这个啊,”他呵呵笑了起来:“她是我的太太,但最近怀孕了,不得不在家修养。没办法,我们在一起很多年,终于即将要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对此很慎重。” 我吃了一惊,想起老板娘风韵犹存的脸,不由正色说:“那恭喜你们了。” “谢谢。” “这么说,爱玉的茶餐厅,实际上就是您太太的茶餐厅?” “可以这么说,”他笑着说,“在这里,我也只是打工者。” 我哑然失笑。此时徐徐传来的,正是卡拉斯演唱的《圣洁的女神》,我和老板不再说话,两个人一齐凝神静听。一曲终了,他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美,不是吗?”他微笑问我,“美到每个音符都为她颤抖,这是人类声乐史上里程碑式的东西,如此兼具抒情性与质感,我不能用任何形容词加诸其上。” “是啊,我有个朋友曾经说过,这样的音乐,令他想起光,令生活黯然失色的光。”我有些黯然地说,“在我们平常到无足轻重的生活中,它确实就像从天堂偷凿来的荣光。” 他低头品味了一下,点头说:“是这样没错。您的这位朋友,下次请一起到我们店来。” “不可能了。”我摇头说,“他不见了。” 对方有些小小的吃惊,问:“冒昧问一句,是失踪的意思吗?” “未必是失踪,”我皱眉,费劲地想解释老大那种状况,“他离开了自己的生活,大概是去某个地方,寻找意义或者答案之类的东西。” 我以为这样的说法对方听了一定会不知所云,但中年男子却认真地点头说:“我能理解,好几年前,我也曾经踯躅在云南和藏地,我也想在远离喧嚣和欲望的地方寻找超越活着这件事以外的东西,比如宗教,比如信念,或者如你刚刚所说的意义体系,那时候我还想在某个特定的地方等待一个人,或者只是做等待这件事本身,”他温和地笑了,眼尾纹像花朵一般徐徐张开,“当然,我说这些是属于中年人的话题,您还年轻,这些东西对您来说太无聊了……” “不,恰恰相反,对此我正想请教有阅历的人,”我有些赧颜,摸摸后脑勺,吞吞吐吐地说,“不瞒您说,最近这个阶段过得有点艰难,一个朋友出意外死去了,另一个又不知所踪,我有点适应不过来。” 老板坐在我对面,全神贯注地聆听。 他的态度令我放松,我抛开了顾虑,问:“我并不是在表述我有多悲痛,关于离去的人,当然会有难过这种情绪,但我想说的,是他们之间似乎有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为什么有人会突然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熟悉的家人,跟社会角色无关,跟家庭角色也无关,就是想要离开呢?” “我不认识你的朋友,不能对此下判断,”老板想了想,认真地说,“就我自己的生活,过往四十几年的日子里,曾经也有稳定且体面的工作,年轻时也循规蹈矩,找了不令自己反感的对象结婚,跟大家一起评职称,买保险,供房子,做所有这个社会认为无害的,合法的事情。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一天天过下去后,我越发明白这点,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在我的躯壳之下,是拥有灵魂这种确凿无疑的东西,拥有颠扑不破的某种原初需求,哪怕用一千一万件日常琐事掩盖,它也仍然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他带着笑意看着我:“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人类才发明了哲学,才有了宗教,也有了贝利尼,以及演绎贝利尼音乐的卡拉斯。” 我笑了,低头问:“于是我那位不见了的朋友,也是去寻找有关自己的答案么?” “我不清楚,”他抬头看了看窗外,“我们只能祝愿他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看着自己的手,我想起我蹉跎了将近三十年的人生,我想起我迄今为止经历过的女孩们,我所想象的,有关自己的模糊人生。 马奔鸣和老大的脸突然在我的脑子里清晰了起来,我能复制马奔鸣最后一次见面时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那种痞气十足的笑容,我想起他在多年前,老大的喜宴上怅然隐忍的目光;我还想起在马奔鸣死后,老大来找我喝酒,我们一块碰杯时那一声脆响,那时候他其实已经是在与我告别了,但我拒绝接收此类信息,我固执地将之理解为,我们一起悼念马奔鸣,仅此而已。 我其实是怕的,我恐惧由于他们的缺失造成内心巨大的空洞,我恐惧我不知如何填补。 我回过神来,看着坐在对面笑容和煦的老板,轻声问:“那么,你之前提到过的等待,后来有结果吗?” 老板笑了,摇头有些无奈又有些感慨地说:“也只有你们这些年轻人会执着于这种答案,呵呵。” “到底,等到了没有?” “等到了,”他点头,笑了起来,举手做了一个姿势,“看,我等到了这间茶餐厅。” 爱玉的茶餐厅。 我没有再继续问下去,我站起来,有些仓促地说:“谢谢您,今天真愉快,我得走了,还有事等着办,埋单吧。” 老板再一次客气地说:“不用了,这餐算咱们有缘。” 我这次没再坚持,我收拾了我的东西准备离开,老板叫住了我:“年轻人,你的CD还没拿,那可是好版本。” 我迟疑了一下,说:“送你了。” 老板诧异了一下。 “算咱们有缘。”我朝他挥挥手,又看了一眼我们四个当初常坐在一块的座位,那些历历在目的欢声笑语,忽然有种眼眶润湿的感觉,我匆忙转过头,走出茶餐厅。 在路边,我给我的女友打了电话,委婉地表达了分手的意愿。不出意外,她在电话那端破口大骂,认为我这龟孙王八蛋等下得被车撞死。我默默地听她骂完,认真地跟她道歉,然后按掉电话。我抬头看着车水马龙的路面,喧闹声似乎瞬间离得很远很远,脑子里还在回旋《诺尔玛》中舒缓的咏叹调《圣洁的女神》,卡拉斯一遍又一遍地唱,圣洁的女神,请赐予我们和平,心爱的人儿,请回到我身边。 第10章 12宫第5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五章 去泸沽湖时一片晴好,只有几段在修路的地方,让心情稍微打了点折扣。 司机说这条路塌方是常有的事,雨季会特别难走,每年固定都会出几条人命,但是一旦有人罹难,一年中后面的日子就只会有惊无险。难道老天爷也搞限量销售么?这属于不可解释的怪力乱神?或者只是人为夸大的乡野传奇?有些东西,众口铄金,三人成虎。 当年的我反正我只是个年纪轻轻的过客,听着司机一路的添油加醋心想着只要不成为这里的孤魂野鬼就行——虽然多年后还是不幸实现了。在此感谢吴沉水小姐把我的魂魄从云南召了回来,阿弥陀佛。 乘客们听得聚精会神,终于有人忍不住问:“师傅今年老天爷名额用了么?”导游哈哈大笑:“今年的事很诡异哦。” “那是辆越野车。”司机眉飞色舞地开始说了,“车上是一家人,孩子在读大学。当时塌方的时候堵车。停车的时候有只老鹰停在车上,怎么赶都不飞走——这事很诡异是不?男人急了,就把那只老鹰打死了,终于又能上路了。再后来,这车就翻下山沟去了。全家都没了。” 于是我心里刚悬起来的那块石头轻轻安稳着地了。这不算幸灾乐祸吧?劫后余生,固然会同情遇难者,但心中欢乐这种事也是必然存在的。虽然觉得未必是真的,但莫名我的心里还是对云南的山多了些敬畏感。山真的是有神灵守护的么?神灵真的会给予人启示么? 也许老大说的是对的,但我现在已经选择了泸沽湖。木已成舟,还是和老伍好好的享受湖光山色吧。 司机继续说着山里的事,每年翻下去的车不少,车主只能以贱价卖出——因为他们根本没办法再让车回到路上。而买下的人就把车在山沟里就地拆卸成零件再倒卖。形成了一条发达的一条龙产业——汽车再造业。本来颇悲剧的事就这样一下子变成了喜剧。我们一车人就这样在司机大叔的谈天说地里翻山越岭,憋着上不了厕所的苦难也稍许减轻了些。 到落水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进山的时候鸟瞰到湖的全景,东南面草海一片碧绿,湖面倒映着蓝天的颜色,犹如蓝宝石,湖的中央矗立着几个小岛。岸周围散落着几个村落,炊烟冉冉升起。落水就在离我们最最远的地方,小小的一块角,靠近四川和云南的边境。我心里有些得意没来错地方,这当真是属于我的桃源仙境。老大那边怎么样呢?有没有看到日照金顶?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住的客栈老板叫扎西,30多岁,当过喇嘛、流浪歌手、城市打工仔,如今回到自己故乡经营自己的小客栈。 扎西的藏语意思是吉祥,藏族里最平凡不过的名字,就如我们的张三李四。他高大英俊,脸上因为日晒风吹却有着刀刻一样的皱纹,周围总是围着城里来的姑娘,双手托腮,天真微笑,黑长直发像瀑布,白T平胸麻长裙,宛若一只只小绵羊,双眼里倒满是狼一样的目光。贪婪地吸吮着扎西告诉她们的一段段往事,唱给她们的一首首歌。扎西就像太阳一样发着光和热,我们两个快要瞎了,一群女人们快要烧了。 “扎西你生日几号啊?”“扎西你几岁啊?”“扎西你有女朋友吗?”“扎西你是天秤座的啊?我们很配的诶!”“天秤座据说是帅哥美女最多的星座哦!我觉得好准哦!”…… 我和老伍在一群披着羊皮的狼群中夺命而逃。两个人在罕无人迹的湖边慢慢走着看着夕阳在远方缓缓落下,泸沽湖有山的环绕,所以太阳在视线里消失的时候天还不是很暗。我们两个都有种出世的幻觉,默不作声,各自发呆。老伍在想要等的那个人么?我该想谁?脑海里过了一遍我的那些花儿们,她们都面目模糊,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她们的脸。一张张书页翻过,最后定格在吴沉水,只有她的脸是清晰的,如同这泸沽湖的水一样纯净。那是我最好的时光,没有杂质,尚未开化。对她而言呢?对老大而言呢?突然间,泸沽湖失去了它的蓝色,变得混沌而又灰暗。太阳终于沉到了地平线以下。 篝火照亮了周围人群的脸,摩梭族的男女们拉着游客的手跳着舞,乍一看很有民俗节日的氛围。但民族服装下的牛仔裤、心不在焉的表情和开小差看手机的摩梭人们还是露出了一些现代商业化表演的马脚。游客们看见了也当没看见,沉浸在狂欢的气氛里自得其乐。 我加入了篝火旁的手拉手舞蹈环,和游客们一起互相传染欢乐心情。跳的太嗨叫的太疯,以至于旁边的摩梭族姑娘有没有抠我的手心都没有注意。路上司机说摩梭族的人儿抠手心就是看上你了,晚上欢迎爬楼留宿。我对于泸沽湖女婿这种身份倒没有特别的向往,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梦终究是梦。归根结底上我还是理智的人——所以我选择了泸沽湖而不是梅里雪山。 跳出了一身汗,回到了老伍身边。整个篝火晚会就像是一个星系,篝火是发光发热的恒星,周围环绕着许许多多的行星,不停公转自转,而老伍则像是一颗游离于星系整体之外的彗星,一个访客,静静地掠过,看着这个星系运转。 “不一起跳么?” “一把年纪了,看着你们年轻人跳就行。” “瞎说什么,老伍你明明年轻得很。” “一会一起看星星么?这里空气好,海拔高,城里见不到这里这么多的星星。” “好啊!一会你和我好好讲讲呗。难得遇到个专业人士。” 上次和人一起看星星什么的还是大一的事情,那年冬天的狮子座流星雨爆发,大学的联谊寝室相约一起去看。其实这种活动是感情萌芽的温床,大家都心知肚明,联谊寝室有多少是为了共同学习互相帮助而建立的?天晓得。 美女比较多的寝室总是特别抢手,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班最多美女的那个寝室选择了我们。据后来他们坦白是因为我们寝室有我和老大,但是我们两都没和联谊寝室的同志发展成功革命友谊。我看上的那个女生一直装傻,看上老大的那个女生一直看他装傻。那次夜观星象活动倒是成就了狮子座和白羊座那对干柴烈火。当我们6个男女包成粽子流着鼻涕各怀鬼胎地傻乎乎昂首西北望的时候,那一对早就偷偷摸摸躲一边手拉手去了——散场的时候我们几个才恍然发现他俩不见了。这事他们结婚的时候还特意说起呢,陪你一起去看流星雨,多么浪漫的定情。 “那边的北斗七星看见没?” “嗯?”我的脑海里立即闪过了七个伤疤的男人。“你已经死了。”我差点喊出口。 “现在是夏天,所以斗柄指的地方是南方。” “它一年四季的指向会不同吗?”我回过神来。 “是的,朝东的时候是春天,朝西是秋天,冬天则是北边。在西方天文学系统里,他们都属于大熊座。” “嗯?那么北极星又在哪里呢?” “沿着北斗七星的斗口两颗星的连线延长5倍,那颗星星,你看到没?那就是北极星。它是小熊座的一颗星。” “嗯,我看到了。其实也不是很亮啊?到底是为什么这么有名?” “古人都是靠它辨别方向的,正如我所说,一年四季星座的位置都是有变化的。地球绕着太阳公转自转,改变了他们的相对位置。就像太阳也在黄道十二宫之间轮转。但是北极星不同,它的位置几乎是固定的。总是在北方。” “所以如果晚上迷路了,就可以找北极星来指引方向咯?” “是的,所以北极星还有引申义。在爱情里,它象征着坚定,执着和永远的守护。”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伍叹了一口气:“在我迷茫的时候,我就抬头看着北极星,它总会在那等着我。” 我想起了路上老伍说的一句话,他要在这等一个人,这大概是让他想起了他的心事:“可是你这样等下去,那个人真的会来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老伍声音低了下来,“但你知道吗,你所看到的北极星的光,在3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向地球出发了。” “嗯?” “它距离地球323光年,也就是它的星光投射到你的眼睛里需要走整整323年。所以遇到此刻的它,在300多年前就已经注定了。” “……” 人与人的相遇也是如此么?也许我和你,你和他的遇见,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不论你身处何方,一定会遇见。有缘分的两个人,一定会无限趋向于对方的位置。你和很多认识的人曾经在异乡遇见过吗,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地球又那么大,那是多么小的一个概率。 都是注定的么。 “但有些东西还是没办法完全确定的。”老伍看着天空继续说了下去,“比如说你的选择,决定了此刻你在我的身旁一起看着它。如果你选择了和你的朋友一起走,此刻你和他也许正在梅里,一仰头,偶然瞥见北极星。但你可能并不知道它就是北极星。也许梅里那里的云遮盖住了天空,让你看不见它。更也许,你根本不会抬头看天。但我这个时候,一定是在这里,看它的——每天晚上这个时候,我都会看着它一小会儿。” 我察觉到了老伍言语里的一些隐含的东西。无论如何,我觉得我都不会选择梅里。但是我的选择确实带来了一些奇妙的后果。回到原来的城市,我还是会和老大再次汇合经常见面的,但是这一刻,我和他却分开了,和老伍在一起看星星谈人生。这就是确定中的不确定么?这不确定的一段时光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将来的我。 我异常肯定地对老伍说:“不管如何,北极星的光一定会在那里等着你的。有些东西是定量,有些东西是动量。” “所以我决定做那个定量,在这里等,就像北极星一样。”老伍眼里有一些亮光,像是希望,像是眼泪,“巨蟹座的人如果有了家,就不会贸然地离开吗?” “有缘的话终究会聚在一起的。星座学说什么的不能全信,你自己也说过不是吗?”我只能这么安慰老伍了。 第二天早上,我、老伍和几个游客坐着扎西的越野车拜访了二的故乡二的源头二的摇篮——杨二车娜姆的家。有缘千里来相会,虽然我和杨二车娜姆素昧平生,但是我和她就像昨晚看到的星光一样,一定也是非常有缘分的。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不过,到百年就可以为止了。 之后我们去看了当地的一对孤老体验当地民家生活,扎西说老人家的儿子打工在外面出了意外,现在只剩老两口相依为命。我们在他家席地而坐,老人端出了酥油茶和青稞面。年轻人的到访为老旧的屋子凭添了许多的生气,老人的脸上绽放出了开心的笑。走的时候,我们几个多少留下了一点点心意,我们也只能做这么多。 老伍在路上和扎西谈了很多,落水村就快要开发了,他想就此留下来和扎西合伙,把客栈好好地打理。扎西很爽快的答应了。 “照顾好自己。”走的时候我对老伍说,“常联系。” “好。” “北极星造访这里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我一个人回到了丽江,没有了老大和伍夏秋的陪伴,长途旅行的寂寞感突然汹涌地扑面而来。我有点想家了,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老大那里没大概是有手机信号。打他永远是已关机。但我相信他应该是没事,因为他一向很会照顾自己。神山也会护佑他的,走的时候他的脸上那么有信仰的样子。 丽江已经是第三次经过了,客栈的老板娘早已熟络。放好背包,我上了街去买手信。 “马奔鸣!” 我转身的时候看到的竟然是吴沉水和李莉莉。前天晚上我思考人生的时候还在想他乡偶遇的事情,结果今天就发生了,真他妈神奇。 “你怎么也在这里?” “老大没和你说吗?我和他说起毕业旅行的事情,他说云南不错,我和李莉莉对旅游什么的也不太懂,就决定照着他介绍的也来这里。但时间安排上和你们有点错开。所以没和你们一起。” 时间是老大定的,而且吴沉水要来的事他也没有和我说起,这么说应该是故意的?我有点想不明白。他是要避开吴沉水还是要我避开吴沉水?其实我总觉得我们三个在一起气氛一定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们都玩了哪些地方了?”我问道。 “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都去了。接下来还想去香格里拉和大理,其他还没想好。对了,老大呢?” “别提了!这个不靠谱的把我扔下一个人去梅里雪山了!……”我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路上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当然还有关于老伍的故事。 吴沉水和李莉莉睁大眼睛听完了所有的事。 “泸沽湖很美,你们可以去一下。”我说,“遇到老伍向他问好,对他一定是意外的惊喜,嗯。这种宿命一样的相遇,一定会给他的心里增添点信心。” “希望他能等到要等的人。”吴沉水说,然后别过头去看了李莉莉一眼。李莉莉低声地“嗯”了一声。 “接下去一起在街上晃晃?我要买点东西带回去。晚上怎么安排?一起泡吧?” “好啊。”吴沉水看了李莉莉一眼,李莉莉点点头。吴沉水说:“我们两其实晚上出来还是有点害怕,听说这里色狼也多。都没有好好玩过。” 晚上我们三个喝了点酒,李莉莉酒量实在太差,一瓶啤酒下去就已经倒下了,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我和吴沉水喝了不少,她的酒量惊人的好,像喝水一样。我其实酒量非常一般,后劲上来的时候觉得天旋地转。我俩把李莉莉给抬回了她们的客栈。吴沉水提出要把我送回去,我隐约觉得她有话想对我说。 “这么晚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没事,回去的路灯火通明的,我们住的又这么进,让你这样的一个人回去才不安全。”吴沉水扶起了我,我也有话想问她,就没再回绝。 把我放倒在床上之后,吴沉水安静地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看着我。 “怎么了?这样看着我?” “能陪我去大理么?”吴沉水说,“我们两个如果有个男人照应着会安心很多。” 当时的我归心似箭,伍夏秋又说过大理其实并不怎么好玩,又或者,当时老大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他和吴沉水到底怎么样了? “不如让老大陪你们两个去啊?反正他也要回丽江。你们联系好不就行了。” “你就这么不想和我一起去么?”吴沉水看着我的眼睛,“你不会以为我和老大在一起了吧?” “还记得那次KTV么,老大唱的哪首歌,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看到过你,老大也没再提起过你。” “……”吴沉水沉默了一会,“那天晚上我确实想了很多。他突然唱了那首歌我也很意外。《小王子》你看过吗?那个时候他就像是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孤独行星上种着他的玫瑰花,让人特别想照顾和疼爱。” “然后呢?” “和你在一起实在是太累了,马奔鸣。你总是在躲我,你是你自己国里的王,你的世界里容不下别人。我太累了。那天晚上他唱着那首歌,我心里突然觉得好温暖。虽然他唱的很糟,但是歌里的内容我却能读懂一样。” “你现在这样老大会怎么想?” “每次见面他都尽量避免提起你。他那个人你知道的,什么都不会说。但我知道他心里总是有点芥蒂在那里。一年多了吧。他都没有正式地向我表白过,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我们见面其实也不多,一个月一次吧。喝喝茶看看电影。所以并不能算正式的在一起吧。” “可你们还是在一起的。” “可是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最后一句话我假装没有听到,酒精的作用让我在假装睡着后不久真的昏昏睡去,连吴沉水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时,桌上留了张纸条。 “拿了一点东西作为纪念。去泸沽湖了。照顾好自己。再见。吴。” 我翻了翻东西,吴沉水拿走了一件我从高中时穿到现在的旧衬衫。 那件衣服我路上穿了好几天没洗,吴沉水你就不嫌弃上面的味道么?太重口味了…… 回昆明我坐的夜宵大巴,车厢里满是来自全球的臭袜子味、香水味和浓烈体味。我的嗅觉在杀伤力如此强悍的气味中不堪忍受自行了断了。于是我认识到,再重口味,只要习惯也就那回事了。 我的铺靠近车尾,是上铺,车上灯熄灭前,最后一排的连铺上印度人欧洲人美国人中国人和乐融融齐声欢唱,我下铺的农民工兄弟合着他们的歌打着雷一样的鼾。如此蔓妙的环境里我只能塞上了耳机,沉浸到我那小小MP3的世界里。 “应该爱着你紧紧握你的手,应该抱着你从此不让你走,应让轻轻吻你不让你说错,应该静静守住给你的承诺,应该趁着还年轻好好感动,应该把握每次眼神的交错,应该说,应该做,应该爱过就忍住不放你走。” 我在杨乃文的《应该》里半梦半醒。这一次旅行,就这样画上了句点。 十二宫·第五章 去泸沽湖时一片晴好,只有几段在修路的地方,让心情稍微打了点折扣。 司机说这条路塌方是常有的事,雨季会特别难走,每年固定都会出几条人命,但是一旦有人罹难,一年中后面的日子就只会有惊无险。难道老天爷也搞限量销售么?这属于不可解释的怪力乱神?或者只是人为夸大的乡野传奇?有些东西,众口铄金,三人成虎。 当年的我反正我只是个年纪轻轻的过客,听着司机一路的添油加醋心想着只要不成为这里的孤魂野鬼就行——虽然多年后还是不幸实现了。在此感谢吴沉水小姐把我的魂魄从云南召了回来,阿弥陀佛。 乘客们听得聚精会神,终于有人忍不住问:“师傅今年老天爷名额用了么?”导游哈哈大笑:“今年的事很诡异哦。” “那是辆越野车。”司机眉飞色舞地开始说了,“车上是一家人,孩子在读大学。当时塌方的时候堵车。停车的时候有只老鹰停在车上,怎么赶都不飞走——这事很诡异是不?男人急了,就把那只老鹰打死了,终于又能上路了。再后来,这车就翻下山沟去了。全家都没了。” 于是我心里刚悬起来的那块石头轻轻安稳着地了。这不算幸灾乐祸吧?劫后余生,固然会同情遇难者,但心中欢乐这种事也是必然存在的。虽然觉得未必是真的,但莫名我的心里还是对云南的山多了些敬畏感。山真的是有神灵守护的么?神灵真的会给予人启示么? 也许老大说的是对的,但我现在已经选择了泸沽湖。木已成舟,还是和老伍好好的享受湖光山色吧。 司机继续说着山里的事,每年翻下去的车不少,车主只能以贱价卖出——因为他们根本没办法再让车回到路上。而买下的人就把车在山沟里就地拆卸成零件再倒卖。形成了一条发达的一条龙产业——汽车再造业。本来颇悲剧的事就这样一下子变成了喜剧。我们一车人就这样在司机大叔的谈天说地里翻山越岭,憋着上不了厕所的苦难也稍许减轻了些。 到落水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进山的时候鸟瞰到湖的全景,东南面草海一片碧绿,湖面倒映着蓝天的颜色,犹如蓝宝石,湖的中央矗立着几个小岛。岸周围散落着几个村落,炊烟冉冉升起。落水就在离我们最最远的地方,小小的一块角,靠近四川和云南的边境。我心里有些得意没来错地方,这当真是属于我的桃源仙境。老大那边怎么样呢?有没有看到日照金顶?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住的客栈老板叫扎西,30多岁,当过喇嘛、流浪歌手、城市打工仔,如今回到自己故乡经营自己的小客栈。 扎西的藏语意思是吉祥,藏族里最平凡不过的名字,就如我们的张三李四。他高大英俊,脸上因为日晒风吹却有着刀刻一样的皱纹,周围总是围着城里来的姑娘,双手托腮,天真微笑,黑长直发像瀑布,白T平胸麻长裙,宛若一只只小绵羊,双眼里倒满是狼一样的目光。贪婪地吸吮着扎西告诉她们的一段段往事,唱给她们的一首首歌。扎西就像太阳一样发着光和热,我们两个快要瞎了,一群女人们快要烧了。 “扎西你生日几号啊?”“扎西你几岁啊?”“扎西你有女朋友吗?”“扎西你是天秤座的啊?我们很配的诶!”“天秤座据说是帅哥美女最多的星座哦!我觉得好准哦!”…… 我和老伍在一群披着羊皮的狼群中夺命而逃。两个人在罕无人迹的湖边慢慢走着看着夕阳在远方缓缓落下,泸沽湖有山的环绕,所以太阳在视线里消失的时候天还不是很暗。我们两个都有种出世的幻觉,默不作声,各自发呆。老伍在想要等的那个人么?我该想谁?脑海里过了一遍我的那些花儿们,她们都面目模糊,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她们的脸。一张张书页翻过,最后定格在吴沉水,只有她的脸是清晰的,如同这泸沽湖的水一样纯净。那是我最好的时光,没有杂质,尚未开化。对她而言呢?对老大而言呢?突然间,泸沽湖失去了它的蓝色,变得混沌而又灰暗。太阳终于沉到了地平线以下。 篝火照亮了周围人群的脸,摩梭族的男女们拉着游客的手跳着舞,乍一看很有民俗节日的氛围。但民族服装下的牛仔裤、心不在焉的表情和开小差看手机的摩梭人们还是露出了一些现代商业化表演的马脚。游客们看见了也当没看见,沉浸在狂欢的气氛里自得其乐。 我加入了篝火旁的手拉手舞蹈环,和游客们一起互相传染欢乐心情。跳的太嗨叫的太疯,以至于旁边的摩梭族姑娘有没有抠我的手心都没有注意。路上司机说摩梭族的人儿抠手心就是看上你了,晚上欢迎爬楼留宿。我对于泸沽湖女婿这种身份倒没有特别的向往,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梦终究是梦。归根结底上我还是理智的人——所以我选择了泸沽湖而不是梅里雪山。 跳出了一身汗,回到了老伍身边。整个篝火晚会就像是一个星系,篝火是发光发热的恒星,周围环绕着许许多多的行星,不停公转自转,而老伍则像是一颗游离于星系整体之外的彗星,一个访客,静静地掠过,看着这个星系运转。 “不一起跳么?” “一把年纪了,看着你们年轻人跳就行。” “瞎说什么,老伍你明明年轻得很。” “一会一起看星星么?这里空气好,海拔高,城里见不到这里这么多的星星。” “好啊!一会你和我好好讲讲呗。难得遇到个专业人士。” 上次和人一起看星星什么的还是大一的事情,那年冬天的狮子座流星雨爆发,大学的联谊寝室相约一起去看。其实这种活动是感情萌芽的温床,大家都心知肚明,联谊寝室有多少是为了共同学习互相帮助而建立的?天晓得。 美女比较多的寝室总是特别抢手,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班最多美女的那个寝室选择了我们。据后来他们坦白是因为我们寝室有我和老大,但是我们两都没和联谊寝室的同志发展成功革命友谊。我看上的那个女生一直装傻,看上老大的那个女生一直看他装傻。那次夜观星象活动倒是成就了狮子座和白羊座那对干柴烈火。当我们6个男女包成粽子流着鼻涕各怀鬼胎地傻乎乎昂首西北望的时候,那一对早就偷偷摸摸躲一边手拉手去了——散场的时候我们几个才恍然发现他俩不见了。这事他们结婚的时候还特意说起呢,陪你一起去看流星雨,多么浪漫的定情。 “那边的北斗七星看见没?” “嗯?”我的脑海里立即闪过了七个伤疤的男人。“你已经死了。”我差点喊出口。 “现在是夏天,所以斗柄指的地方是南方。” “它一年四季的指向会不同吗?”我回过神来。 “是的,朝东的时候是春天,朝西是秋天,冬天则是北边。在西方天文学系统里,他们都属于大熊座。” “嗯?那么北极星又在哪里呢?” “沿着北斗七星的斗口两颗星的连线延长5倍,那颗星星,你看到没?那就是北极星。它是小熊座的一颗星。” “嗯,我看到了。其实也不是很亮啊?到底是为什么这么有名?” “古人都是靠它辨别方向的,正如我所说,一年四季星座的位置都是有变化的。地球绕着太阳公转自转,改变了他们的相对位置。就像太阳也在黄道十二宫之间轮转。但是北极星不同,它的位置几乎是固定的。总是在北方。” “所以如果晚上迷路了,就可以找北极星来指引方向咯?” “是的,所以北极星还有引申义。在爱情里,它象征着坚定,执着和永远的守护。” 说到这里的时候老伍叹了一口气:“在我迷茫的时候,我就抬头看着北极星,它总会在那等着我。” 我想起了路上老伍说的一句话,他要在这等一个人,这大概是让他想起了他的心事:“可是你这样等下去,那个人真的会来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老伍声音低了下来,“但你知道吗,你所看到的北极星的光,在3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向地球出发了。” “嗯?” “它距离地球323光年,也就是它的星光投射到你的眼睛里需要走整整323年。所以遇到此刻的它,在300多年前就已经注定了。” “……” 人与人的相遇也是如此么?也许我和你,你和他的遇见,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不论你身处何方,一定会遇见。有缘分的两个人,一定会无限趋向于对方的位置。你和很多认识的人曾经在异乡遇见过吗,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地球又那么大,那是多么小的一个概率。 都是注定的么。 “但有些东西还是没办法完全确定的。”老伍看着天空继续说了下去,“比如说你的选择,决定了此刻你在我的身旁一起看着它。如果你选择了和你的朋友一起走,此刻你和他也许正在梅里,一仰头,偶然瞥见北极星。但你可能并不知道它就是北极星。也许梅里那里的云遮盖住了天空,让你看不见它。更也许,你根本不会抬头看天。但我这个时候,一定是在这里,看它的——每天晚上这个时候,我都会看着它一小会儿。” 我察觉到了老伍言语里的一些隐含的东西。无论如何,我觉得我都不会选择梅里。但是我的选择确实带来了一些奇妙的后果。回到原来的城市,我还是会和老大再次汇合经常见面的,但是这一刻,我和他却分开了,和老伍在一起看星星谈人生。这就是确定中的不确定么?这不确定的一段时光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将来的我。 我异常肯定地对老伍说:“不管如何,北极星的光一定会在那里等着你的。有些东西是定量,有些东西是动量。” “所以我决定做那个定量,在这里等,就像北极星一样。”老伍眼里有一些亮光,像是希望,像是眼泪,“巨蟹座的人如果有了家,就不会贸然地离开吗?” “有缘的话终究会聚在一起的。星座学说什么的不能全信,你自己也说过不是吗?”我只能这么安慰老伍了。 第二天早上,我、老伍和几个游客坐着扎西的越野车拜访了二的故乡二的源头二的摇篮——杨二车娜姆的家。有缘千里来相会,虽然我和杨二车娜姆素昧平生,但是我和她就像昨晚看到的星光一样,一定也是非常有缘分的。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不过,到百年就可以为止了。 之后我们去看了当地的一对孤老体验当地民家生活,扎西说老人家的儿子打工在外面出了意外,现在只剩老两口相依为命。我们在他家席地而坐,老人端出了酥油茶和青稞面。年轻人的到访为老旧的屋子凭添了许多的生气,老人的脸上绽放出了开心的笑。走的时候,我们几个多少留下了一点点心意,我们也只能做这么多。 老伍在路上和扎西谈了很多,落水村就快要开发了,他想就此留下来和扎西合伙,把客栈好好地打理。扎西很爽快的答应了。 “照顾好自己。”走的时候我对老伍说,“常联系。” “好。” “北极星造访这里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我一个人回到了丽江,没有了老大和伍夏秋的陪伴,长途旅行的寂寞感突然汹涌地扑面而来。我有点想家了,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老大那里没大概是有手机信号。打他永远是已关机。但我相信他应该是没事,因为他一向很会照顾自己。神山也会护佑他的,走的时候他的脸上那么有信仰的样子。 丽江已经是第三次经过了,客栈的老板娘早已熟络。放好背包,我上了街去买手信。 “马奔鸣!” 我转身的时候看到的竟然是吴沉水和李莉莉。前天晚上我思考人生的时候还在想他乡偶遇的事情,结果今天就发生了,真他妈神奇。 “你怎么也在这里?” “老大没和你说吗?我和他说起毕业旅行的事情,他说云南不错,我和李莉莉对旅游什么的也不太懂,就决定照着他介绍的也来这里。但时间安排上和你们有点错开。所以没和你们一起。” 时间是老大定的,而且吴沉水要来的事他也没有和我说起,这么说应该是故意的?我有点想不明白。他是要避开吴沉水还是要我避开吴沉水?其实我总觉得我们三个在一起气氛一定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们都玩了哪些地方了?”我问道。 “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都去了。接下来还想去香格里拉和大理,其他还没想好。对了,老大呢?” “别提了!这个不靠谱的把我扔下一个人去梅里雪山了!……”我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路上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当然还有关于老伍的故事。 吴沉水和李莉莉睁大眼睛听完了所有的事。 “泸沽湖很美,你们可以去一下。”我说,“遇到老伍向他问好,对他一定是意外的惊喜,嗯。这种宿命一样的相遇,一定会给他的心里增添点信心。” “希望他能等到要等的人。”吴沉水说,然后别过头去看了李莉莉一眼。李莉莉低声地“嗯”了一声。 “接下去一起在街上晃晃?我要买点东西带回去。晚上怎么安排?一起泡吧?” “好啊。”吴沉水看了李莉莉一眼,李莉莉点点头。吴沉水说:“我们两其实晚上出来还是有点害怕,听说这里色狼也多。都没有好好玩过。” 晚上我们三个喝了点酒,李莉莉酒量实在太差,一瓶啤酒下去就已经倒下了,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我和吴沉水喝了不少,她的酒量惊人的好,像喝水一样。我其实酒量非常一般,后劲上来的时候觉得天旋地转。我俩把李莉莉给抬回了她们的客栈。吴沉水提出要把我送回去,我隐约觉得她有话想对我说。 “这么晚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没事,回去的路灯火通明的,我们住的又这么进,让你这样的一个人回去才不安全。”吴沉水扶起了我,我也有话想问她,就没再回绝。 把我放倒在床上之后,吴沉水安静地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看着我。 “怎么了?这样看着我?” “能陪我去大理么?”吴沉水说,“我们两个如果有个男人照应着会安心很多。” 当时的我归心似箭,伍夏秋又说过大理其实并不怎么好玩,又或者,当时老大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他和吴沉水到底怎么样了? “不如让老大陪你们两个去啊?反正他也要回丽江。你们联系好不就行了。” “你就这么不想和我一起去么?”吴沉水看着我的眼睛,“你不会以为我和老大在一起了吧?” “还记得那次KTV么,老大唱的哪首歌,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看到过你,老大也没再提起过你。” “……”吴沉水沉默了一会,“那天晚上我确实想了很多。他突然唱了那首歌我也很意外。《小王子》你看过吗?那个时候他就像是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孤独行星上种着他的玫瑰花,让人特别想照顾和疼爱。” “然后呢?” “和你在一起实在是太累了,马奔鸣。你总是在躲我,你是你自己国里的王,你的世界里容不下别人。我太累了。那天晚上他唱着那首歌,我心里突然觉得好温暖。虽然他唱的很糟,但是歌里的内容我却能读懂一样。” “你现在这样老大会怎么想?” “每次见面他都尽量避免提起你。他那个人你知道的,什么都不会说。但我知道他心里总是有点芥蒂在那里。一年多了吧。他都没有正式地向我表白过,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我们见面其实也不多,一个月一次吧。喝喝茶看看电影。所以并不能算正式的在一起吧。” “可你们还是在一起的。” “可是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最后一句话我假装没有听到,酒精的作用让我在假装睡着后不久真的昏昏睡去,连吴沉水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时,桌上留了张纸条。 “拿了一点东西作为纪念。去泸沽湖了。照顾好自己。再见。吴。” 我翻了翻东西,吴沉水拿走了一件我从高中时穿到现在的旧衬衫。 那件衣服我路上穿了好几天没洗,吴沉水你就不嫌弃上面的味道么?太重口味了…… 回昆明我坐的夜宵大巴,车厢里满是来自全球的臭袜子味、香水味和浓烈体味。我的嗅觉在杀伤力如此强悍的气味中不堪忍受自行了断了。于是我认识到,再重口味,只要习惯也就那回事了。 我的铺靠近车尾,是上铺,车上灯熄灭前,最后一排的连铺上印度人欧洲人美国人中国人和乐融融齐声欢唱,我下铺的农民工兄弟合着他们的歌打着雷一样的鼾。如此蔓妙的环境里我只能塞上了耳机,沉浸到我那小小MP3的世界里。 “应该爱着你紧紧握你的手,应该抱着你从此不让你走,应让轻轻吻你不让你说错,应该静静守住给你的承诺,应该趁着还年轻好好感动,应该把握每次眼神的交错,应该说,应该做,应该爱过就忍住不放你走。” 我在杨乃文的《应该》里半梦半醒。这一次旅行,就这样画上了句点。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老吴新的两章恰好和我的构想差不多,文章的两条线分开后又逐渐并拢。写这篇文很有意思的是我们两个虽然互坑互黑,但在坑的过程中却逐渐让没有头绪和方向的故事朝着同一个方向成形了,而且还相差无几。不得不说是件既奇妙又有趣的事,故事已经快到结尾啦。总之这次合作很好玩,哈哈哈。 [吴说伍]这个实验写作纯属自娱自乐了,我也是很久没试过完全不考虑故事情节、架构、读者反应等,老伍则根本没想过这些。对我而言,这里呈现的更多是一种状况,生活分崩离析的征兆从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开始,朋友开始丧失,爱情也无意义,生活除了吃饱穿暖干点有情调的事外,还有其他的需求,但方向何在未知。很好玩的是,我在做一项拆卸工作,而老伍却神奇地充当了一项建筑工作,12宫仔细读下来,是有好几个故事糅杂一起的,比如老大与老马的三角恋故事,伍夏秋与爱玉的爱恋故事,还有男性友谊中少不了的寻求自我价值的故事。在这次实验写作中,他比我更像个讲故事的人,我只是伴奏而已。 ps,这里写的人物”吴沉水“跟我的情感态度还真是南辕北辙,阅读的时候感觉很微妙有木有啊!!!! 第11章 茶餐厅第 6 画(执笔:吴沉水) 茶餐厅第六画 我把工作辞了,预交了半年房租,把寓所从头到尾打扫了一遍,用吸尘器将犄角旮旯的灰尘清理干净,将书柜里平时不看的书和杂志仔细摞好,用干净纸箱装起来,拿封口胶贴好,寄给我在网上认识的几个同样爱看书的朋友。寓所的钥匙我快递给高绚亮,拜托他有空的时候过来帮忙照看一下家里的盆景和挂着的吊兰。 “这么说,你还是要走?” “是,”我说,“机票已经订好,周末就走。” 高绚亮在电话那边沉默一会,问:“去哪?” “先飞加德满都,然后去印度。”我回答他,“是早就想做的旅行了,老实讲,在我大学毕业那年本来就想成行的,但当时经济方面不允许,后来经济允许了,又一直没时间,我都奔三的人了,再不去,我怕要错过自己最好的时候。” “说得好像要去艳遇一样。” “去一个心仪已久的地方,跟约会性质差不多吧,”我笑了,“当然了,要能在心仪的地方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不会拒绝。” “你他妈别回来得去看老军医。”高绚亮照例用狗嘴吐不出象牙来的方式表达他的羡慕嫉妒恨,然而他话锋一转,不乏猥琐地加了句,“不过那边的妞大眼睛大胸,我看行,配你富余。” 我们笑嘻嘻地损了对方几句后,意外沉默了,过了会,高绚亮的声音有些沙哑,不太自在地问:“你,到底为什么要走?” 我握着耳机线,忽然从这句话中听出他压抑着的惶恐,我想起我们原本有四个人,可马奔鸣死了,老大不见了,我要走了,剩下高绚亮一个,再没心没肺,他也会卷入一种无可抗争的改变中。 一切都在变化,稍不留神,周遭的所有就将面目全非。 “我闭上眼,还能瞧见咱们四个在爱玉茶餐厅的情景,”高绚亮的声音带着颤抖,“老罗,你说,怎么一转眼,他们都不在了,连你也要走了?我说你们到底要走哪去啊?这兄弟还做不做了都……”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老高,别扯这些酸话,这不像你该说的,你呆会回过神来得骂我。” “我他妈的现在就想打耳光抽你,就不能好好呆着么?”高绚亮焦躁地问,“为了什么非得走?你搞大谁的肚子让人堵家门口了?还是你欠一屁股债这是要出门躲?” 我苦笑了一下,说:“我想去找我的答案。” “我听不懂这些,你给我说句明白的。” “这就是大实话,”我费劲地解释着,“老高,马奔鸣没了后,好像有种东西,属于我的某种东西也跟着没了,我相信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老大那,也许也出现在你那,我们四个人,有一个不在人世了,好比四个桌脚没了一个,我们这张台面撑不住了,塌了,老大出门找他的桌脚,我也一样。” 高绚亮没回答,他长久地沉默,我一直没挂线,听着他在电话那端隐约传来的呼吸声。过了好一会,他低低地,哑声问:“给句大实话吧,还回来不?” 我想了想说:“应该会回来。” 高绚亮深吸了一口气,说:“成,我得空替你照应你的东西。” “谢了。” 我到临走那天也没去见高绚亮,他也不来跟我玩践行那一套,有些朋友是需要出行时打声招呼的,但像高绚亮这样的知心好友,反而无法跟他真正告别。 告别太仓惶,我们年纪都大了,不约而同选择了假装。 在临去加德满都的前一天晚上,我出门买相机的备用电池,路过咖啡店时进去歇歇。我要了一杯拿铁,打开ipad,低头正想再一次确认我的行程。突然之间,一个人影遮住我的光线,我抬起头,赫然发现眼前站着吴沉水。 她出乎意料的表情平静,看着我露出堪称温和的微笑,像久别重逢的老熟人,称不上激动,但也绝不是不高兴。我微微愣了下,忙站了起来,一边给她让座,一边问:“一个人吗?小孩呢?” 吴沉水坐下来,含着笑意说:“我跟朋友坐那边,看到你,觉得该过来打声招呼,没打扰你吧?” “怎么会?客气了。”我抬头望过去,角落的桌子那坐着一个时髦妍丽的少妇,看着眼生,想来是吴沉水的朋友。 “她是李莉莉,你可能不记得,我大学的同学,也是我曾经的丈夫,还有马奔鸣的大学同学。”吴沉水笑着说,“也许你见过呢。” 我恍然大悟,那个记忆中微胖的女孩如何成为今日这般摩登女郎,时间真是怪兽,雕琢了美人,也腐蚀了我这样的老男人。 我不知道跟她说什么,这个女人太敏锐,客套话完全不合适,但共同话题又从来没有机会经营。我们认识了许多年,她在我面前的身份一直都跟在一个男人后面,但现在这个男人不见了,我才像突然间第一次意识到,她是个真实立体的人一样。 “上回的唱片收到了?” “是,谢谢。” 吴沉水笑了笑,不乏嘲讽地说:“不客气,反正放我们家也是白占地方。” 这个话怎么接都不合适,仓促之间,我突如其来问了句:“那个,老大的消息,还是没有么?” 吴沉水的眼睛很亮,瞬间看向我,似乎要透过表象看穿我的实质,然后,她慢慢地笑了,摇头说:“不,没有。我们都了解他,那个人,一旦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是不会轻而易举放弃的。” 我困难地说:“他终究要回来的。” “是啊,但那是他的事了,换句话说,不在我的考虑范畴内。”她笑容加深,温和地问我,“你在替他感到抱歉吗?完全没必要,真的。” 我低声重复说:“他终究要回来的,这个过程,我的意思是离开,寻找,思考,一个人独处,这些对老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我不是试图请你理解什么的,我只是说一个事实。打个比较不好的比喻,就像电池没电了,他需要去充电……” 吴沉水摇摇头,有些无奈地说:“罗利腾,你真是他的好兄弟。” 我笑着端起咖啡杯来,喝了一口,然后说:“总不能跟你一块骂他狼心狗肺,说起来,你不会真要我骂吧?” 她笑出了声,摆摆手说:“没,我不骂他,相反我越来越理解他。婚姻是一场漫长的长途跋涉,如果装备不齐,或者走到一半累了,或者厌烦不知终点何在的感觉,继而想抽身而退是很符合人性的。而且,我想也许我离开的念头比他更强烈也未可知,只不过我是女人,”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他有行动力,我不如他。” 我看着她,慢慢喝我的咖啡。 她忽然就笑了,问:“不说他了,你呢?最近好吗?” “刚刚辞掉工作,”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想出门做个长途旅行。” 吴沉水微微皱眉,审视地看我,问:“恕我直言,你不会受了你们老大的影响,也想离开自己的生活?” “不,”我摇头说,“我只是想趁着能走动的时候,去看看心仪已久的地方。” “这样啊,”她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笑着说,“那很好啊,一个人?” “一个人。” “女朋友……” “分手了。”我坦率地说,“对方是个很可爱的人,问题在我,我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对一个女孩负责,也许等我回来,我能成长得更好,到时候我想以结婚为目标好好跟谁在一起。” “那祝福你。”她淡淡地笑了。 “谢谢。” “你说,如果人能在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什么,继而下定决心直奔目标,那该省下多少力气?”她不确定地停顿了下,很快摇头一笑,“可惜。” 我皱眉,疑惑地问:“可惜什么?” “可惜世事无常。”她笑了笑,站起来说,“我过去那边了,你多保重。” “好,再见。”我起身送她,忽然说,“请等一下。” 她转身看我。 “老马,马奔鸣……” “嘘。”她举起食指,打断我,轻声说,“老罗,逝者如斯,终究是各得其所最好,你说呢?” 我沉默了会,点了点头。 她礼貌一笑离开,回到李莉莉那张桌子那,我喝完了咖啡,快步走出这家店。在等计程车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店里,她跟李莉莉坐在一块,笑语嫣然,看起来赏心悦目。她说得对,人终究是各得其所最好。 我回到寓所时时间已经十点半,在楼下,我看到我的女友抱着膝盖坐在花坛上,长长的直发分成两边盖住她大半张脸,平添了几分文艺范儿。我走过去,她看见我,立即从花坛上跳下来,握着拳头冲到我跟前。我们就这么四目相对,然后她猛地抓起手袋朝我身上砸了过来,一边砸一边骂:“罗利腾你个龟孙,你个王八蛋,你个杀千刀的混账狗东西,你他妈的想甩了老娘,那也得看老娘乐不乐意。我操你十八代祖宗,白睡了就跑,你跑得了吗你,你算什么男人,我他妈的跟你拼了,谁也别过了,操你麻痹……”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我从没看过她这么哭,鼻涕眼泪一块来,毫无形象可言,可看着看着,我突然心里发疼,我拉过她的胳膊,抱住她。她一开始挣扎了两下,还狠狠掐我,疼得我龇牙咧嘴,但我没松手,她打累了,也就不挣扎了。 “下手真狠啊你。”我忍不住抱怨。 “狠?我他妈的狠得过你?王八蛋!”她抬起眼,呜咽着,脸上一点妆没化,看着可怜又可爱。 我笑了,拿袖子擦她的脸,胡乱擦了两下,她不满意,直接扯过我的衣襟自己擦了,完了还恨恨地推了我一把。 我朝后踉跄了一步,伸手拉住她,带着笑问:“不闹了?” 她白了我一眼,眼神色厉内荏。 我叹了口气,重新抱住她,摸着她的头发,过了好一会,我说:“对不起,我只想到自己。” “那现在怎么办?王八蛋。” 我考虑了会,然后说:“等我吧,我会回来的。” 她认真看我。 “我真的会回来,我保证。”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回来我们结婚。” 她的眼睛亮了,恶狠狠地踹了我一脚,跳开骂:“老娘才不嫁你这个混蛋,我要想嫁人,有的是对象我告诉你,个个都比你强,比你帅,比你有钱,你有什么呀你,你就他妈的会装逼。” 我忍着笑,点头说:“嗯,你说得对。” “你……”她还想骂,终究还是没继续下去,她看着我,问:“真回来?” “嗯。” “回来后就结婚?” 我点点头。 “成!”她用了拿袖子擦擦脸,吸了下鼻子说,“你要敢他妈不回来,或在外面勾三搭四,老娘亲自去把你个龟孙揪回来!” 我不知为何,忽然间想笑,于是我笑了,她是个简单又厚道的女人,看着我笑,渐渐地脸上也绷不住。我用力抱紧她,抱着她的时候,我脑子里想起不知所踪的老大,客死异乡的马奔鸣,还有此时此刻不定在哪逍遥的高徇亮,我知道,其实我们四个都需要寻找某种答案,但不是每个都能找到,至少我不知道我自己能否有那么幸运。但无论如何,我比他们强一点就是,此时此刻,我不是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茶餐厅》的故事由老水执笔到此为止了。哈哈哈~~~ 感谢牛嫂友情砸了两个雷,不然这要成为我唯一一篇没霸王票的文,太丢人了。 第12章 12宫第6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六章 吴沉水以及李莉莉同学是和老大一起从云南回来的,吴沉水在香格里拉刚巧联系上了刚从没手机信号的梅里回来的老大。三个人顺理成章地携手同游了香格里拉,却没有去泸沽湖和大理。等等,吴沉水不是很想去大理的么? 老大去梅里的第一天就看到了日照金顶,很显然神是爱他的。至于神有没有给他想要的答案,我不知道,但神一定决定把吴沉水送给她了。或许,他要的答案就是吴沉水?当老大和吴沉水手拉着手在我面前和我交流云南见闻的时候,我心如刀割。妈的,早知道我也应该去拜神的。 如果那天晚上我答应了吴沉水,现在会不会是我牵着吴沉水的手,而老大在对面心如刀割?人生有很多个分岔口。当时我想,你选了一条,另一条大概就再也走不回去了。 得知她俩要结婚的消息是在寝室里那对干柴狮子烈火白羊同学的婚礼上,大学里能修成正果的凤毛麟角,我算是中了头彩遇到了两对。眼前结婚的这对奉子成婚,双喜临门,新娘腆着肚子满面笑容地一桌桌敬过来。新郎却有点心不在焉。男人到底还小,没玩够。 新娘边上站着的伴娘就是我的前妻王可。也不知是醉了还是别的原因,瞥到王可的第一眼总觉得似曾相识。 “你两好像啊。”新娘子看到吴沉水和王可时惊呼。 吴沉水羞涩地笑着,依偎在老大身边。王可喜笑颜开的跑到吴沉水边上说:“你不会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姐吧?” 第一次见到王可我就有一种无比亲切的感觉,想把他给娶进门。所谓一见钟情,可能就是因为对方身上有自己熟悉的音容笑貌和气味吧。后来我曾经想过这个问题,我爱上王可一定是吴沉水的脸从中作梗。而王可也说过,我长得像她初中体育老师。初中老师是影响人们爱情观婚姻观的重要存在啊。有关单位你们一定要把好关啊! 事实证明,两个人虽然相貌可能相似,但是骨子里大多大相径庭。王可是典型的处女座,挑剔,有洁癖,神经质。我和她谈恋爱开始时的热情逐渐被慢慢显露出来各自的缺点所浇灭。但我两最后还是结婚了。后来还有了马景和马涛。 王可怀他两的时候,我正好开始辞职单干。创业初期分身乏术,不免怠慢了王可一些。马景和马涛从小就特别爱哭闹,吵起来简直如同咆哮,而且是交相辉映此起彼伏的那种。王可带他们带的筋疲力尽,身体恢复的不太好,这便成了她心里难解的一个结。更何况新公司一直不见起色。对于为什么要辞掉原来收入丰厚的工作,王可不停地抱怨。原来的公司没有自由压力也大,再待下去我真的要崩溃了。现在虽然又累又苦还没钱,至少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的。 自由,是建立在牺牲掉其他东西上的。我一直都明白。但我更渴望自由。 直到某一天——“去找你的自由吧!”王可怒吼着挂了电话。 第二天我们去办了离婚。 离婚后那段时间我过的浑浑噩噩,朋友不免过来关心和问候,我总装作没什么大不了一样打哈哈,照样吃喝玩乐。公司也快要倒了——这也是王可和我离婚的原因之一,她不想孩子刚出生就面对踏破门槛的债主。她一直叫我向朋友借钱解困,但我咬着牙一直没考口。我不想别人知道。我马奔鸣从来都不求人,不想被别人看不起。最后王可终于对我绝了望。 和老大他们第一次去爱玉茶餐厅的前一天,我接到了两个意外的电话。一个是伍夏秋打来的,他终于等到了那个人,快结婚了,按照我们当年的约定打来电话告诉我。我的手机号码这么多年一直没换,这都是缘分。他决定从云南那边回来和新老婆一起过。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聊的时候顺便听出了我语气里的哀鸿遍野愁云密布四面楚歌。 “怎么了?不顺心么?” “公司资金周转出问题了,快不行了,老婆前几个月和我离了。一团糟。” “……不如重新开始吧。这些年在这里我都乐不思蜀了。我走以后扎西正好还缺个帮手。” “可是……” “有的时候你抛下一切了,反而会得到更多。很多烦恼其实都是因为你所处的地方太复杂反过来影响到了你。在泸沽湖,生活很简单,没那么多欲望,快乐反而唾手可得。” 说着说着,我就把一直憋在心里的苦闷都倾倒了出来,顺便哭了一场。人就是这么奇怪。和天天见面的人不说的话,却能和许久不见千山万水之外的一个半熟不熟的人掏心掏肺。老伍一边听着,一边安慰,我的心情渐渐的好了一些。后来我们约了再见。他给了我扎西的电话,让我有想法和扎西直接联络。 第二个电话就在半小时之后,是吴沉水打来的。 “你还好么?”吴沉水在电话那头问。 “挺好啊。现在可自由可开心了。哈哈哈。” “那就好……我……其实挺担心你的。” “真难得啊,你是多少年没给我打电话了。” “有空出来聊聊吗?明天行吗?” “明天约了老大,罗利腾和高绚亮。老大没和你说吗?” “我知道。他和我说了。但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俩见面的事,明天你和他们坐一会就找个借口出来成么?” “怎么了?” “……” “到底是怎么了?” “我有话想和你当面说。” “有啥事电话里不能说?” “我们一起远走高飞吧……” 在餐厅里《旅行的意义》响起来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云南的那次旅行。先是老大离开了我,然后我离开了吴沉水,最后,吴沉水离开了我。 “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 一切能重新再开始一次吗?让我们再次回到云南?那个一切的转折点。 吴沉水和老大结了婚之后,同我就没怎么见过面。我们两都刻意地避开对方。今天她再次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恍如隔世。 “你和老大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昨天说这样的话?” “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快乐。”吴沉水双手扶着面前的茶杯,低头看着里面袅袅升起的热气,“云南的那次旅行发生了那么多事。我本来对你已经放弃了希望。” “是因为我没有和你一起去大理吗?” “你果然是故意装作没有听到的。”吴沉水叹了一口气,“你当年为什么不回应我。” “我不能对不起老大……” “可是我和他结婚的那天。他亲口对你说他希望站在台上的那个人是你吧。” “那天我醉了……他有这样说过吗?” “虽然他说的很轻,但我正好还是听到了。” “……他开玩笑的吧。他知道我已经醉的快不省人事了。” “为什么你会娶王可呢?是因为她长得像我吗?” “……” “你知道吗?本来我对自己说别再想着你了,但是得知你和王可要结婚,所有人都有意无意调侃她是我的影子时,我心里已经死掉冷掉的那一部分,又莫名的跳动了一下,即刺痛又火热。也只是一下,就沉寂到现在,直到前些日子听到你和王可离婚,我感到心里那块地方,又开始跳动了。” “老大怎么办?” “他总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你知道的,他这个人话本来就不多,这几年更是每况愈下,像把自己锁起来一样。如今我和他在一起,一个礼拜说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20句。现在家里有阿姨打扫做饭照顾孩子,我们费不了多少精力,本该可以享受二人世界,回到家他却总是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关着灯听他的音乐,我只能逃到书房里写那些枯燥的东西。生活根本就是一潭死水。外面的人看起来我们家幸福美满衣食无忧,可婚姻就像鞋子,外人只望到好看不好看,舒不舒服却只有自己才知道。” “我一直以为你们很幸福……” “马奔鸣,我好想逃。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带我走吧。”吴沉水开始抽泣起来。 “可是去哪儿呢?云南么?”我想起了老伍的话。也许,我们俩真的可以在云南重新开始。 “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一直想和你去一次大理。” “当年你为什么不和老大还有李莉莉一起去呢?” “那个地方,总觉得和你一起去才有意义。满天的蝴蝶,不,也许并没有。但在我心里那里就是相爱两个人的圣地。”吴沉水突然抬起头,满含泪水的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但这是我真实的想法。别笑我,我一想到蝴蝶,就想到梁祝,那么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老大对不起,充满了天真少女幻想的吴沉水大概把你当做了马文才。我倒是没把自己当梁山伯。太不吉利了。现在我倒真成了鬼,蝴蝶肯定是变不了了。 吴沉水告诉我,几周后她正好有个在云南的学术会议,我们决定在那个时候瞒天过海地去大理一次。为了避免留下蛛丝马迹,我们决定分头出发,把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尤其是老大,绝不能让他察觉。 我和吴沉水说起了伍夏秋的事,她看起来似乎有些心动。回到家,我就和扎西通了电话。如果可能,去完大理也许我们俩真的就在泸沽湖悄无声息地定居下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算吴沉水暂时不想留下来,我就在那里等她。 就像伍夏秋的故事一样,十年八年,总有一天会等到她。 一切似乎都重新开始了,我的觉得生活突然点亮了。最后一次在茶餐厅见到老大的时候,他的表现有一丝古怪,我的心里不由有些忐忑不安。难道他发现了什么?事不宜迟,第二天我就起身去了云南。 后来,后来你们也知道了。我就在老大和吴沉水的家里飘荡到现在。就在这一刻,老大在我眼皮底下整理着行装,似乎要起身去什么地方。吴沉水还是去昆明开会了,一个人,而不是和我在大理一起看蝴蝶。 老大离开屋子时叹了口气,最后看了眼满墙密密麻麻排列着的唱片,头也不回地走了。 慢着,为什么我跟着老大一起离开了这个屋子。这不科学。 老大手里的箱子散发出巨大的引力,拖着我在路上飞驰。我跟着老大在云海间穿梭,来到了昆明。老大是去找吴沉水吗? 接下来路上的风景无比熟悉,我和老大故地重游奔向了丽江而不是昆明,唯一不同的是老大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整个旅程他一言不发,大部分时间就像尊雕塑。历史又重演了一遍么,我们三个又同时站在了云南的土地上。哦,不对,现在我的脚不着地。 小巴在山路上飞驰,一幕幕往事在我的眼前闪现,就像电影。云还是那朵云,花还是那片花,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潭水。最后,老大的旅行箱放在了扎西的客栈前。 “你好,你就是扎西么?” “你是……” “我是马奔鸣的朋友,前几天和你打过电话的。” “哦,你好你好。” “我按照我们的约定来了。” “房间我给你安排好了。跟我来吧。” 老大怎么会有扎西的电话?对了,我出事的时候他们通过我的手机联络到了老大。这么说手机幸存了下来,他们一定作为遗物交给了老大。在大理出事前我和扎西联络过。老大必定是看过了聊天记录。 已经是傍晚了,扎西带着老大穿过他们家客栈昏暗的走廊,木楼梯咯吱咯吱地响着,灯上的飞蛾扑哧扑哧地飞着。扎西走到了二楼一间房门前,打开门走了进去。 “你要的CD机在这边。”扎西指了指房间的另一个角落,一台旧的小音响静静地躺在那里,“找这破玩意花了我不少功夫,我们这里太偏僻了。这就是老伍以前住过的屋子,面朝着泸沽湖,每天可以看日落,风景好的很那。我已经给简单打扫了一下。房间里他留了些东西下来,你将就着用先。” “你费心了。”老大朝他点点头,“将来多关照关照老弟我啊。” “什么话嘛,老伍和老马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千里迢迢赶过来帮我,这都是缘分啊。不打扰你了,一路上也累了,你早点休息,我们明天好好聊。” 扎西离开后,老大把随身的箱子打开,一样样地把东西拿了出来。 在他整理东西的时候,我打量了房间一下,角落里居然有我们那天在爱玉的茶餐厅看到的抽签球,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老伍留下来的?真是匪夷所思。 老大这边整理的差不多了,箱子角落最后的三样东西,他包的格外地小心。 他先打开的是一张唱片,他毕竟还是没有全部舍弃他心爱的CD们。这一定是他最最喜欢的一张吧。封套上两个牛仔背靠背低着头,背景里有一座白雪皑皑的山,好像我们两一起到过的玉龙雪山,也许更像我没有和他一起去的梅里雪山。他拿出唱片放进了CD机里。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Every time I think of him.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 '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接着是一本泛黄的书,那是一本高三的物理教科书,老大小心翼翼地翻到最后一章,用指尖轻轻抚摸着上面的钢笔字迹。 那是我的字。 “马,我昨晚复习到好晚,实在太困了,物理课你能帮我记下笔记吗?我想打个盹儿。” “拿来吧。” 高三的最后一节课老大睡得很香,我却写了两份笔记,手很酸。然后在最后一页画了个王八,旁边用一个箭头标注上“老大”。画的时候老大似乎眯着眼看了我那么一下,我转头过去的时候老大的眼睛又闭上了。你这只猪。 下课的时候我推醒了老大:“快起来!鸡都叫了!快起来干活!” 老大伸了个懒腰:“马扒皮,最后一节课你也不放过我么?” “少废话,老子手都要断了。” “马,你说,我们将来还能这样在一起吗?” “当然!我们两第一志愿不是填的一样么!以我们的实力,绝对都会考进的!我是天才啊哈哈哈哈…” “万一我出岔子了呢?” “不会的!万一出岔子了我也会来找你的!别想甩开我!啊哈哈哈哈哈哈…”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老大一脸真诚的看着我,伸出了双臂。他这么一本正经如此感性我有点不适应。但我还是抱住了他。 “永远在一起。”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嗯。” 最后的那样,就是散发着强烈的力量把死去的我召唤回我的城市,又引着我一路到达这里的东西。那是一件泛黄的有点脏的白衬衫,老大把它轻轻捧了起来,头埋在了衬衫胸口的位置,用力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呜呜地哭了起来。 十二宫·第六章 吴沉水以及李莉莉同学是和老大一起从云南回来的,吴沉水在香格里拉刚巧联系上了刚从没手机信号的梅里回来的老大。三个人顺理成章地携手同游了香格里拉,却没有去泸沽湖和大理。等等,吴沉水不是很想去大理的么? 老大去梅里的第一天就看到了日照金顶,很显然神是爱他的。至于神有没有给他想要的答案,我不知道,但神一定决定把吴沉水送给她了。或许,他要的答案就是吴沉水?当老大和吴沉水手拉着手在我面前和我交流云南见闻的时候,我心如刀割。妈的,早知道我也应该去拜神的。 如果那天晚上我答应了吴沉水,现在会不会是我牵着吴沉水的手,而老大在对面心如刀割?人生有很多个分岔口。当时我想,你选了一条,另一条大概就再也走不回去了。 得知她俩要结婚的消息是在寝室里那对干柴狮子烈火白羊同学的婚礼上,大学里能修成正果的凤毛麟角,我算是中了头彩遇到了两对。眼前结婚的这对奉子成婚,双喜临门,新娘腆着肚子满面笑容地一桌桌敬过来。新郎却有点心不在焉。男人到底还小,没玩够。 新娘边上站着的伴娘就是我的前妻王可。也不知是醉了还是别的原因,瞥到王可的第一眼总觉得似曾相识。 “你两好像啊。”新娘子看到吴沉水和王可时惊呼。 吴沉水羞涩地笑着,依偎在老大身边。王可喜笑颜开的跑到吴沉水边上说:“你不会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姐吧?” 第一次见到王可我就有一种无比亲切的感觉,想把他给娶进门。所谓一见钟情,可能就是因为对方身上有自己熟悉的音容笑貌和气味吧。后来我曾经想过这个问题,我爱上王可一定是吴沉水的脸从中作梗。而王可也说过,我长得像她初中体育老师。初中老师是影响人们爱情观婚姻观的重要存在啊。有关单位你们一定要把好关啊! 事实证明,两个人虽然相貌可能相似,但是骨子里大多大相径庭。王可是典型的处女座,挑剔,有洁癖,神经质。我和她谈恋爱开始时的热情逐渐被慢慢显露出来各自的缺点所浇灭。但我两最后还是结婚了。后来还有了马景和马涛。 王可怀他两的时候,我正好开始辞职单干。创业初期分身乏术,不免怠慢了王可一些。马景和马涛从小就特别爱哭闹,吵起来简直如同咆哮,而且是交相辉映此起彼伏的那种。王可带他们带的筋疲力尽,身体恢复的不太好,这便成了她心里难解的一个结。更何况新公司一直不见起色。对于为什么要辞掉原来收入丰厚的工作,王可不停地抱怨。原来的公司没有自由压力也大,再待下去我真的要崩溃了。现在虽然又累又苦还没钱,至少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的。 自由,是建立在牺牲掉其他东西上的。我一直都明白。但我更渴望自由。 直到某一天——“去找你的自由吧!”王可怒吼着挂了电话。 第二天我们去办了离婚。 离婚后那段时间我过的浑浑噩噩,朋友不免过来关心和问候,我总装作没什么大不了一样打哈哈,照样吃喝玩乐。公司也快要倒了——这也是王可和我离婚的原因之一,她不想孩子刚出生就面对踏破门槛的债主。她一直叫我向朋友借钱解困,但我咬着牙一直没考口。我不想别人知道。我马奔鸣从来都不求人,不想被别人看不起。最后王可终于对我绝了望。 和老大他们第一次去爱玉茶餐厅的前一天,我接到了两个意外的电话。一个是伍夏秋打来的,他终于等到了那个人,快结婚了,按照我们当年的约定打来电话告诉我。我的手机号码这么多年一直没换,这都是缘分。他决定从云南那边回来和新老婆一起过。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聊的时候顺便听出了我语气里的哀鸿遍野愁云密布四面楚歌。 “怎么了?不顺心么?” “公司资金周转出问题了,快不行了,老婆前几个月和我离了。一团糟。” “……不如重新开始吧。这些年在这里我都乐不思蜀了。我走以后扎西正好还缺个帮手。” “可是……” “有的时候你抛下一切了,反而会得到更多。很多烦恼其实都是因为你所处的地方太复杂反过来影响到了你。在泸沽湖,生活很简单,没那么多欲望,快乐反而唾手可得。” 说着说着,我就把一直憋在心里的苦闷都倾倒了出来,顺便哭了一场。人就是这么奇怪。和天天见面的人不说的话,却能和许久不见千山万水之外的一个半熟不熟的人掏心掏肺。老伍一边听着,一边安慰,我的心情渐渐的好了一些。后来我们约了再见。他给了我扎西的电话,让我有想法和扎西直接联络。 第二个电话就在半小时之后,是吴沉水打来的。 “你还好么?”吴沉水在电话那头问。 “挺好啊。现在可自由可开心了。哈哈哈。” “那就好……我……其实挺担心你的。” “真难得啊,你是多少年没给我打电话了。” “有空出来聊聊吗?明天行吗?” “明天约了老大,罗利腾和高绚亮。老大没和你说吗?” “我知道。他和我说了。但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俩见面的事,明天你和他们坐一会就找个借口出来成么?” “怎么了?” “……” “到底是怎么了?” “我有话想和你当面说。” “有啥事电话里不能说?” “我们一起远走高飞吧……” 在餐厅里《旅行的意义》响起来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云南的那次旅行。先是老大离开了我,然后我离开了吴沉水,最后,吴沉水离开了我。 “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 一切能重新再开始一次吗?让我们再次回到云南?那个一切的转折点。 吴沉水和老大结了婚之后,同我就没怎么见过面。我们两都刻意地避开对方。今天她再次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恍如隔世。 “你和老大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昨天说这样的话?” “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快乐。”吴沉水双手扶着面前的茶杯,低头看着里面袅袅升起的热气,“云南的那次旅行发生了那么多事。我本来对你已经放弃了希望。” “是因为我没有和你一起去大理吗?” “你果然是故意装作没有听到的。”吴沉水叹了一口气,“你当年为什么不回应我。” “我不能对不起老大……” “可是我和他结婚的那天。他亲口对你说他希望站在台上的那个人是你吧。” “那天我醉了……他有这样说过吗?” “虽然他说的很轻,但我正好还是听到了。” “……他开玩笑的吧。他知道我已经醉的快不省人事了。” “为什么你会娶王可呢?是因为她长得像我吗?” “……” “你知道吗?本来我对自己说别再想着你了,但是得知你和王可要结婚,所有人都有意无意调侃她是我的影子时,我心里已经死掉冷掉的那一部分,又莫名的跳动了一下,即刺痛又火热。也只是一下,就沉寂到现在,直到前些日子听到你和王可离婚,我感到心里那块地方,又开始跳动了。” “老大怎么办?” “他总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你知道的,他这个人话本来就不多,这几年更是每况愈下,像把自己锁起来一样。如今我和他在一起,一个礼拜说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20句。现在家里有阿姨打扫做饭照顾孩子,我们费不了多少精力,本该可以享受二人世界,回到家他却总是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关着灯听他的音乐,我只能逃到书房里写那些枯燥的东西。生活根本就是一潭死水。外面的人看起来我们家幸福美满衣食无忧,可婚姻就像鞋子,外人只望到好看不好看,舒不舒服却只有自己才知道。” “我一直以为你们很幸福……” “马奔鸣,我好想逃。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带我走吧。”吴沉水开始抽泣起来。 “可是去哪儿呢?云南么?”我想起了老伍的话。也许,我们俩真的可以在云南重新开始。 “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一直想和你去一次大理。” “当年你为什么不和老大还有李莉莉一起去呢?” “那个地方,总觉得和你一起去才有意义。满天的蝴蝶,不,也许并没有。但在我心里那里就是相爱两个人的圣地。”吴沉水突然抬起头,满含泪水的看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但这是我真实的想法。别笑我,我一想到蝴蝶,就想到梁祝,那么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老大对不起,充满了天真少女幻想的吴沉水大概把你当做了马文才。我倒是没把自己当梁山伯。太不吉利了。现在我倒真成了鬼,蝴蝶肯定是变不了了。 吴沉水告诉我,几周后她正好有个在云南的学术会议,我们决定在那个时候瞒天过海地去大理一次。为了避免留下蛛丝马迹,我们决定分头出发,把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尤其是老大,绝不能让他察觉。 我和吴沉水说起了伍夏秋的事,她看起来似乎有些心动。回到家,我就和扎西通了电话。如果可能,去完大理也许我们俩真的就在泸沽湖悄无声息地定居下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算吴沉水暂时不想留下来,我就在那里等她。 就像伍夏秋的故事一样,十年八年,总有一天会等到她。 一切似乎都重新开始了,我的觉得生活突然点亮了。最后一次在茶餐厅见到老大的时候,他的表现有一丝古怪,我的心里不由有些忐忑不安。难道他发现了什么?事不宜迟,第二天我就起身去了云南。 后来,后来你们也知道了。我就在老大和吴沉水的家里飘荡到现在。就在这一刻,老大在我眼皮底下整理着行装,似乎要起身去什么地方。吴沉水还是去昆明开会了,一个人,而不是和我在大理一起看蝴蝶。 老大离开屋子时叹了口气,最后看了眼满墙密密麻麻排列着的唱片,头也不回地走了。 慢着,为什么我跟着老大一起离开了这个屋子。这不科学。 老大手里的箱子散发出巨大的引力,拖着我在路上飞驰。我跟着老大在云海间穿梭,来到了昆明。老大是去找吴沉水吗? 接下来路上的风景无比熟悉,我和老大故地重游奔向了丽江而不是昆明,唯一不同的是老大不知道我就在他身边。整个旅程他一言不发,大部分时间就像尊雕塑。历史又重演了一遍么,我们三个又同时站在了云南的土地上。哦,不对,现在我的脚不着地。 小巴在山路上飞驰,一幕幕往事在我的眼前闪现,就像电影。云还是那朵云,花还是那片花,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潭水。最后,老大的旅行箱放在了扎西的客栈前。 “你好,你就是扎西么?” “你是……” “我是马奔鸣的朋友,前几天和你打过电话的。” “哦,你好你好。” “我按照我们的约定来了。” “房间我给你安排好了。跟我来吧。” 老大怎么会有扎西的电话?对了,我出事的时候他们通过我的手机联络到了老大。这么说手机幸存了下来,他们一定作为遗物交给了老大。在大理出事前我和扎西联络过。老大必定是看过了聊天记录。 已经是傍晚了,扎西带着老大穿过他们家客栈昏暗的走廊,木楼梯咯吱咯吱地响着,灯上的飞蛾扑哧扑哧地飞着。扎西走到了二楼一间房门前,打开门走了进去。 “你要的CD机在这边。”扎西指了指房间的另一个角落,一台旧的小音响静静地躺在那里,“找这破玩意花了我不少功夫,我们这里太偏僻了。这就是老伍以前住过的屋子,面朝着泸沽湖,每天可以看日落,风景好的很那。我已经给简单打扫了一下。房间里他留了些东西下来,你将就着用先。” “你费心了。”老大朝他点点头,“将来多关照关照老弟我啊。” “什么话嘛,老伍和老马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千里迢迢赶过来帮我,这都是缘分啊。不打扰你了,一路上也累了,你早点休息,我们明天好好聊。” 扎西离开后,老大把随身的箱子打开,一样样地把东西拿了出来。 在他整理东西的时候,我打量了房间一下,角落里居然有我们那天在爱玉的茶餐厅看到的抽签球,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老伍留下来的?真是匪夷所思。 老大这边整理的差不多了,箱子角落最后的三样东西,他包的格外地小心。 他先打开的是一张唱片,他毕竟还是没有全部舍弃他心爱的CD们。这一定是他最最喜欢的一张吧。封套上两个牛仔背靠背低着头,背景里有一座白雪皑皑的山,好像我们两一起到过的玉龙雪山,也许更像我没有和他一起去的梅里雪山。他拿出唱片放进了CD机里。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Every time I think of him.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 '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接着是一本泛黄的书,那是一本高三的物理教科书,老大小心翼翼地翻到最后一章,用指尖轻轻抚摸着上面的钢笔字迹。 那是我的字。 “马,我昨晚复习到好晚,实在太困了,物理课你能帮我记下笔记吗?我想打个盹儿。” “拿来吧。” 高三的最后一节课老大睡得很香,我却写了两份笔记,手很酸。然后在最后一页画了个王八,旁边用一个箭头标注上“老大”。画的时候老大似乎眯着眼看了我那么一下,我转头过去的时候老大的眼睛又闭上了。你这只猪。 下课的时候我推醒了老大:“快起来!鸡都叫了!快起来干活!” 老大伸了个懒腰:“马扒皮,最后一节课你也不放过我么?” “少废话,老子手都要断了。” “马,你说,我们将来还能这样在一起吗?” “当然!我们两第一志愿不是填的一样么!以我们的实力,绝对都会考进的!我是天才啊哈哈哈哈…” “万一我出岔子了呢?” “不会的!万一出岔子了我也会来找你的!别想甩开我!啊哈哈哈哈哈哈…”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老大一脸真诚的看着我,伸出了双臂。他这么一本正经如此感性我有点不适应。但我还是抱住了他。 “永远在一起。”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嗯。” 最后的那样,就是散发着强烈的力量把死去的我召唤回我的城市,又引着我一路到达这里的东西。那是一件泛黄的有点脏的白衬衫,老大把它轻轻捧了起来,头埋在了衬衫胸口的位置,用力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呜呜地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老吴负责的茶餐厅划上了句号,结局有点伤感也有点温暖,你还是没下狠心让他们全灭啊XD。这个故事还有一些没交代的线索就交给我吧。老大的去向,马奔鸣的最后归宿,故事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将会在我12宫的最后一章交代,还有主题曲。我的故事,其实是个喜剧外壳下的悲剧。 [吴沉水自叙] 这特么的成一耽美文了么是么是么是么(咆哮ing) 小说在线阅读www.256zww.com--- 256中文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