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夏初》作者:林斐然 文案: 曾经站上楼顶她也没有勇气往下跳,拍拍屁股下来风生水起换给她苦难的人站上去。 遇见盛夏初以后,她的风生水起一朝散尽,这往下跳的勇气也终于拥有。 “他说他爱我,又没说只爱我。”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天一;盛夏初; ┃ 配角:纪沉;周可乐;宋嘉木 ┃ 其它:BE chapter 1。 去英国的前一晚,天一被宋嘉木拉着打了几乎整夜的电话。 正好是遇见顾南方出差,宋嘉木因为受不了没日没夜在飞机上颠簸的罪,所以只好一个人呆在家里。天一也才刚收拾完行李,其实并没有多少,除了几件和宋嘉木逛街时的御冬外套和几双鞋,竟也如来时一样轻松。 噢,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以及周可乐有次去劳什子庙会买下的不倒翁,闹哄哄地给它取名叫LV。因为天一开始不要,说周可乐上不了档次,于是她就取个上档次的名字再送,让天一哭笑不得。 临到分别了宋嘉木也有些不舍,却又不好意思直接说,只想起不久前周可乐的那场意外,在电话那头心有余悸命令。 “你千万别跟她一样,临了又从飞机上跳下来。” 天一一如既往地翻了个冷艳的白眼,默了默,还是觉得有必要让她安心一下,遂用再笃定不过的语气回道:“你放心,这世界上让我舍不得的东西多了去。” 她与宋嘉木和周可乐之间的沟通方式似乎永远是这样,说话不好听,但通常管用,一句顶十句,这两人一遇见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头个想起的人总归是她。虽然劳心劳力去想各种办法解决各种问题真是一件自虐的事情,但被人当作避风港总归是有成就感的,尤其那些人对她来说,那么重要,尽管她从没有亲口说出。 得到应允后的宋嘉木并没有罢休的意思,又是东拉西扯的一通,天一更多的时间是听,直到四小时后宋嘉木的睡意终于涌上来,再见也忘了说就没了声息,连最重要的一句平安也忘了,天一却捏着手机,站在公寓的落地窗前暗自发笑,用一种睽违已久,又像是慎重告别的目光,俯瞰了这星火零落的城市最后一眼。 机票是凌晨五点半的,从T市国际机场直飞伦敦,十多个小时的航程。 在登机之前,天一再次从通话记录里找到了宋嘉木的名字,编辑好了短信,紧接着在室外一路呼啸的寒风里,用相同的节奏一点一点删掉。候机室里灯火通明,她从随身包里掏出那副从她初到英国,拿到自己生平第一笔尚算大数目的工资时买下的墨镜,一直到现在,她身边的衣裳外套包都已经换了好几批,可唯独这副墨镜没有换过。 她的短信没能发出去,倒是在最后摁下关机键又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是个女人,嗓音里丝毫没有上了年纪之后的沙哑,反而可以在二十多岁的姑娘们中间以假乱真。只是这黄鹂般的婉转,在此时显得心有戚戚。 “你爸他、他……去世了。” 天一好像早就做了心理准备,她抿唇半晌,只有隐在墨镜背后的一双漂亮眼尾跳了跳,随后轻轻地回答:“我知道了。” 对方一愣,天一紧接着补上:“人活着本来就这样,说不定哪天就倒下了,生来死去,你也别太伤心。” 被安慰的妇女显然低估了天一的心理能力,但闻言后倒是真收了一点儿哭音,非常诚恳的对她道歉:“对不起,当初若不是……” 天一迅速打断她:“都过去了,也难为你照顾他最后一程。” 作为朋友来说,天一也许是不合格的,她知道宋嘉木和周可乐的一切秘密,可是她们对她似乎一无所知。她将自己在英国发生的一切都用只言片语带过,就算宋嘉木要抠字眼儿都找不到入手之处,一切都那么无懈可击。所以她们根本不知道,她最初一心本着英国去,是为了寻人。 挂掉电话,天一终于果断地关了机,方才的犹豫不决和郁郁寡欢在顷刻之间被消弭得无影踪,仿佛前方还等着无数场硬仗要打,她长长地吸一口气,紧接着气定神闲地扣了大衣便走进通道口去。 从上飞机开始天一就处于睡眠状态,中途昏昏沉沉醒了几次,每回都是空乘上来送东西,一回是早餐,一回是甜点,再之后是咖啡,直到她终于受不了的将丝绸眼罩一把摘下,用一板一眼的伦敦腔,对这个二十多岁的金发空少道:“我乘坐的是UK航空,不是肯尼亚。” 她心直,口也在该快的时候快,看起来很毒,可通常成为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在她暗斥对方缺心眼儿后,那个男子果然再也没有出现过。 下飞机有人在出关口接,是无双伦敦区的项目经理,他没有见过天一,手上老土地写了一张中文牌子举着,倒也显眼,让天一一眼就望见他的存在。那姓夏的经理开车将她送到上头安排的公寓,顺便询问了她什么时候去公司和大家见个面,好安排个集体会议。 在外人面前的天一似乎永远神采奕奕,哪怕十个小时以前,她才亲耳得知父亲的死讯,可是光从脸上根本看不出一丝半点的坏情绪,十小时的熬夜也没能让她的眼窝深一点儿。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精神能抵得住时间的消磨,大约是这个意思。 只是这次的天一竟然一反常态,少了先前在工作上那股拼劲儿,将去无双的时间一推再推,最终漫不经心道:“我届时通知你。” 公寓是新的,该有的几乎都有,但把衣裳放进衣柜以后,却还是少了那么一点人气。 几乎在放下行李的第一时间,天一给自己在英国唯一的朋友纪沉打了个电话,要辆车。 纪沉前一晚应酬熬了夜,加上她总是不假思索的走又悄无声息回来,所以他并不知道天一的归来,只在接到电话的时候迷迷糊糊间听见有人借车,好字出口了才反应过来声音熟悉,顿时瞌睡醒了大半。 也不怪他惊讶,在当初天一离开英国的时候,可是将自己的公寓都托他找朋友卖了,一副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样子。中途他也回了次T市,也没听她说有要回来的意思,这突然袭击确实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纪沉将车开去天一公寓处,难得不那么意气风发,再退一步讲,简直可以升级为不修边幅。一身简单的白衬衫,可能因为出来得急,连最上方的扣子都没有扣完整,露出一片颜色健康的皮肤。 天一拉车门时无意间瞟了他一眼,顿时有种整个人都不好了的感觉。 纪沉瞥见她的表情,开玩笑说:“怎么,我这样让你起了什么不好的念头?” 接过纪沉手里的钥匙,她将他从驾驶座赶下来道:“我只是有点儿郁结,面对这画面我居然都起不了什么不好的念头,此生堪忧。” 纪沉知道贫嘴贫不过她,干脆绕着弯子扯开话题投降。 “你这匆匆忙忙要赶去哪儿?有需要帮忙的吗。” 天一摇了摇头,滴一声启动车子和引擎,末了,半摇上的车窗被缓缓降下,她将墨镜取下来,笑得如三月春风。 “倒还真有一件事儿,你有认识搞丧葬的朋友么?” …… 告别了纪沉,天一维持住她的明眸皓齿整装出发,却在中途等待红绿灯的时刻不知道想什么,竟然走了神,差点和一辆加长的白色宾利撞上。 索性她临危不乱,在对方车尾狠狠别过来的时候,提了格挡就往后急退。轮胎在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那边却跟没事人似的,行云流水地滑进了车潮。 想起临告别纪沉时对方那句“大早上别说什么葬不葬的,晦气。”此时被戳中的天一无可奈何地骂了句脏话。 “BULLSHIT。” 目的地也是一家公司,却不是无双。 天一将车子急刹在门口,丝毫没有要停入地下车库的意思。她提步下来,抬头望了一眼那十几层楼高处的两个招牌字:如一。那眼神里类似心如死灰的情绪少了一些,轮廓也微微柔和起来。 对将车停在大门处这样不守规矩的行为,大楼的接待小姐最终忍不可忍,信步走出来提醒。 “抱歉小姐,请您的车……” 她手刚刚伸出,天一却正好脱了长款的风衣外套,遇水搭桥地将外套扔进对方做请的手势里,启唇直奔主题。 “我要见你们慕董事。” 随即将高跟鞋蹬出韵律地朝着里面走去。 虽然还不清楚对方的来历,但一听对方点名道姓要见高层,再加上这辆车的型号,接待处姑娘再傻也没有继续王枪口上撞,只规规矩矩地接了外套,点头应是。 慕云到已经是一小时以后的事情,天一不喜欢等人,但这次情况有些特殊,所以她耐了性子。在等待的过程中她也并没有闲着,上上下下将所有部门位置,以及正开始着手工作的人员都打量了个遍。 当日,众人也在默默地打量猜测她,最终都下了同一个结论。明明是眼波流转之间可以笑成一朵花的女子,怎么总给人无形的压迫感? 她是一匹野马,可惜,鲜少有人敢做那片草原。 chapter 2。 慕云刚踏进办公室,眼睛便已经红了大半。 天一从会客室里的那副大鹏展翅面前转过身来,正好看见她张眼欲出的眼泪。这个已经四十多岁的女人,岁月似乎待她特别恩赐,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尽管她盘了一组规矩老气的发髻,平添的也只是凄楚与高贵。 天一转身后,慕云因为太过激动上前,没有注意到椅子差点绊脚,天一在第一时间伸出了手将她扶住,柔声问道:“没事吧?” 慕云摇了摇头,目光里有种被宽恕的感激,天一却适时地收回了视线,恢复到无坚不摧的样子。 “我刚从国内赶过来,很多事情还不清楚,遗体是在医院还是在殡仪馆?葬礼又是怎么打算的?” 慕云还未来得及开口,她的助理已经从她身后站出来,代替了慕云说话。 “还在医院,必须等直系家属签字以后才能送走,如果天小姐没有意见的话,慕总准备将葬礼定为本周四。律师事务所那边也有交代,遗嘱……也会在葬礼当天公布。” 天一不反感对方公式化的口吻,她并不希望外界营造出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扼腕气氛,那样只会莫名地,让她打从心底的作呕起来。 在提到遗嘱二字,那助理明显顿了顿,天一扫了他一眼,随后会心一笑。 她忽然围着会议室的桌子绕圈圈,手指慢慢地磨在质地良好的红木桌上,桌面细腻地几乎让她想就此不放开。 敏感的问题总是让人不讨喜,见大家都不再开口说话,慕云端庄的脸上有些尴尬,直亲热地叫她一一,招呼天一快坐下,然后叫助理去吩咐人上茶。 半途,下面的人端茶上来,天一才跟回了魂魄般,注视着窗外伦敦半晴半阴的天空,缓缓开了口。 “其实真说起来,我这个做女儿的确没有尽到太多义务,不管什么原因也好,慕阿姨对我父亲的付出相信大家也都有目共睹。所以关于遗嘱,不管如何分配,但凡有我的一份,我都没打算要。” 说完,慕云惊讶的睁大了眼,包括之前还阴郁着脸色的助理,此时也颇为不可置信。 迎着他们的审视的目光,天一忽然扯起嘴角,笑得人畜无害,弯也转得快。 “但是为了不斩断我和我爸最后一点联系,我希望慕阿姨能把董事的位置让给我,毕竟大的我也管不来,所以就象征性地留点小念想就好。放弃遗产的合约我也已经拟好,如果方便,你们现在就可以找公司的法律顾问,拟一股份协议作交接。” 天一的条件并不算狮子大开口,在来之前她已经找人调查过了,慕云虽然名义上是董事,实际上手里的股份只有为数不多的一点,而天一口头上的松口,无疑是将天父的动产不动产和在其他公司的投资都送到了她嘴边,在现实里,没有人会对这块肥肉丝毫不动心。 人走茶凉,向来如此。 抱着不知是试探的心态还是什么,慕云并没有打算相瞒,诚惶诚恐地解释。 “相信你也是清楚的,我这个董事不过挂名而已,你……” 话没有说完,天一却眨了眨眼睛,慎重点了头。 “确定。”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怕财产统计出来以后天一会反悔,在慕云细想之时,她身后的助理已经率先答应了天一的要求,当场交接。 慕云回过头去责备地看他一眼,那人立马后退一步,天一将一切收纳眼底,却始终不动声色。无论他们是什么关系其实都已经与她无关,她现在要的,只是这把董事交椅而已。 葬礼当天来的人不多,大都是公司职员,程序地走个过场。纪沉陪在天一身边,看她无声地细细呼吸,那下巴似乎比当初在英国的时候更尖了,只有疏离和冷漠的眼神还没有多大改变,就算光影有细碎的迹象,却也在瞬间收拾好。 见此,纪沉从心底叹了口气。 律师是天父生前为数不多的好友,这次也是专程从T市飞过来,所以才选了一个该在的人都在的场合要公布遗嘱。 那天下了一场绵绵的小雨,泥土的质味在雨后被挥发得淋漓尽致,让天一都忍不住多呼吸了一口。 在律师拆开那个被密封起来的文件袋之时,天一还是没有忍住微红了眼睛,身体也微微抖了一下,见此,她身旁的慕云赶紧地迎了上去低声安慰:“一一,别太伤心了,活着的人才最重要。” 天一就势靠在慕云肩膀,j□j。如若不是在场的人都知道她们的关系,大概所有人都会以为这是一对感情相当好的母女。 也许是心理作用,拆文件袋的动作在此刻看起来异常缓慢,缓慢到纪沉都忍不住从后方握住了天一的手,给她力量,直到那一沓白色的A4纸在众人眼前一跃而出。 那律师明显是个资深,即便在公布一些可以引起爆炸的新闻时,也是平淡如初,勾不起丁点儿其余的表情。 “为了防止我生后名下财产争分,特此委托大名律师行为此遗嘱做有效公正。” 语毕,纪沉明显感觉到手背上对皮肤,被天一勒出了筋脉的颜色。 这天似乎真是个不好的日子,墓园里还有其他人在举行葬礼,全世界每6秒就有一个人死去,却那么容易就凑到了一起。但那边的告别仪式似乎已经完成,浩浩荡荡一大群正往回走。唯有一个人,眉眼挺拓地站在人群中央,没有顺着人流离去,跟着停下来的还有在身后为他撑伞的秘书。 那秘书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旋即开口:“三少……” 却被抬手打断。 镜头这边,正在进行让人欢喜让人忧的过程,陈律师不多不少地将遗嘱从头念到尾。 “我,天立,除慕云手持如一公司的股权外,其余名下所有的动产与不动产,都归我唯一的女儿,天一所有。” 短短的几行字,却硬是让人感觉过了半个世纪。 而在这半世纪以后,天一终于放开了纪沉的手,她缓缓地从浑身僵硬的慕云身上抬起头来。 慕云怔愣,她身后的助理也是同样,倒不是诧异其他,而是慕云跟了天立十多年,就算因为身体缘故一直无所出,但毕竟是这么多年头。要不是天一率先签署了放弃遗产协议,慕云可就什么也没有了,真狠得下心。 诧异完毕,一颗心又充满庆幸,然后暗暗将目光移到天一脸上。慕云眼里的晶莹几乎已全然没有,她不可置信地伸手要去接遗嘱,天一却比她快了一步,将几张薄薄的纸捏在手里左右打量。 “这么厚此薄彼,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他来说多么重要。” 说完,转过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还没有回过神的慕云。 慕云的助理开始站不住,似乎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没有隐瞒心思的必要。他目标明确,一大踏步就走到了律师面前,将另一份文件递到对方面前,张口就来。 “对于遗产分割,天小姐已在两日前同我们慕董事达成书面协议,愿意以如一公司董事身份来换取其余天先生所留财产,这是遗产放弃申明。” 陈律师扶了扶眼睛,待接过看完以后,若有似无地抬头瞟了天一一眼,却并不是打量蠢货的眼神,而是高深莫测。 几人俱都不再说话,盯着某个点,耳朵竖得专注,仿佛比刚刚参加葬礼时还要肃穆。 半晌,陈律师将那助理的合约递回到他的手上,语气里充满了遗憾。 “一星期以前,天一小姐已经在国内约我见过面,做国际签名公正,公正她的中文签字就此作废。” 那助理不可置信,头上还下着毛毛细雨,就差一个霹雳,他怒目圆睁,说话之间连方寸都不要了。 “什么意思?别弯来拐去的我听不明白。” 陈律师再次职业化地,认真地看向他。 “最表面的意思就是,从上星期开始,一切以天一这二字做签名的合约统统不能生效,以英文为准,所以这份签署中文的遗产交割也是无效的。” 那助理不肯罢休,语调越来越上扬:“可这上面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股权已经做了交接,这不是明显的诈骗?!” 这一次开口的不再是陈律师,而是即使在有泥土的地方,也不露痕迹蹬着八分尖跟鞋的天一。她神色如常,当着那助理和目瞪口呆慕云的面,将协议撕得粉碎,漫天飘舞。 “没有专业知识起码具备一定的常识,这份合约上我只写了放弃遗产,但凡有半点地方提过是以如一董事位置做交换?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日交接之时,你们是请公司专业的法律顾问,重新起草了一份单独的股权转让书。所以从法律上来讲,这两份协议没有任何联系。” 说完,陈律师才又镇定的点了点头,却堪称火上浇油。 “是这样。” 天一作恍然大悟状:“噢……我好像是忘了告诉慕阿姨,这个被你连累得连大学都没读完的姑娘什么也没有学好,律法倒是自修得不错。你当初逼上梁山,我现在兵不厌诈,也算是两不相欠。对他过去所造成的伤害,我终于在他死后选择了原谅与悔悟,也对你的所作所为释怀,这一段,演得好吗?”” 雨势忽然就大了,肉眼能见的针雨一下下打在在场的所有人头上,慕云一开始是助理撑着伞,现在两人已经无暇顾及头发的湿度。为了给这场人数不多的葬礼增加一点戏剧性,天一也推开了纪沉递过来的伞,和慕云一起,整个人沐浴在不足以洗涤一切,只会雪上加霜的密茫之下。 她手上还端着天立的遗像,转身,站到墓碑更靠近了一步。随即当着众人的面,语笑嫣然地举至头顶,而后狠狠掷在地上。 chapter 3。 相框玻璃应声碎成一地,慕云被天一冷静近乎罗刹的姿态,给惊得险些跌坐地上。 “不,不可能的,他怎么会……怎么会丢下我不管,他曾经可以为了我……” 天一迅速打断。 “你认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连自己的亲身女儿都设计抛弃的男人,有什么他做不出来?事已至此我也不怕告诉你,他死之前已经给我打过电话,说是为了弥补,他会把一切都留给我,就算我恨他一辈子也行,毕竟在这世界上,只有我和他有血缘关系。” “听明白了么?只有我,身上流着他姓天的血,虽然我一点儿也不想。怪就怪你不争气,没能为他留个种。不过,他也不是对你全然无情的了,比我妈好多了。他以为偷偷摸摸让你当个什么小董事我会置之不理,但是真抱歉,在我人格成型的那几年,我受到的家教只有八个字,龇牙必报,不留余地。” 那助理此时连上去扶她一把的心情都没有,整个人都沉浸在中了五百万又落空的状态,甚至还将自己仅有的亲手交了出去。 慕云觉得浑身都在发冷,天一猛地靠近,俯头在她身边小声说了什么,慕云忽然秋目圆睁,僵硬的表情在脸上经久不消,直到最后才默默地闭上了眼,再也说不出任何一句话。 终于,在葬礼最后,天一居高临下地抬起右手,狠狠给了慕云一耳光。再回眼,脸上堆满的却依旧是温柔,好像方才动手的从来不是她。 “这一巴掌,是为被你俩活生生气死的我妈打的。” 慕云下意识抬脸,天一拔刀相向。 “你放心,没有为我自己打的第二巴掌。因为,我永远不可能原谅你们。” 说完,再无留恋。 纪沉仿佛已经习惯了她的行事作风,并不对现在这一幕多意外,只沉默地看戏,然后将雨伞重新递过。那助理却因为被耍了一遭满脑子的愤恨,趁天一转身不注意地时候冲了上去,摸出习惯性带着的匕首刀子企图行凶,现场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索性纪沉手脚快,赶在前一秒,用巧劲儿将他的手踢开掉,一个扫堂腿将其放倒。 如今真正的大局已定,天一冷冷撇了眼彻底跌坐在地上的慕云,朱唇轻启。 “要是没记错的话,这块地也在我的名下,现在,你,和你,可以滚了。” 天色愈见灰暗。 纪沉今天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护花使者,尽管在他和天一的关系中,他更愿意将自己的行为冠上保镖二字,因为天一实在让他很难产生‘这是个女人’诸如此类的想法。 天一率先上车,摈弃了副驾驶坐的后面,纪沉收完伞往驾驶位一坐,便探过头来上下打量她,这才发现刚刚从天一脸上看见的水光潋滟并不单是雨水而已。他忽然开始审视自己,是不是对她一直以来的定位有失偏颇,刚要说话,天一却抖了抖头上的雨水开了口。 “我真的感动哭了,这么轻易就放过了他们。” 纪沉所有的言辞刹那收兵,带着欲安慰而不得的抑郁转身开车。 方传来引擎启动的声音,天一便脱掉了高跟鞋,整个人蜷缩在宽敞的后座,顺着滴水的发尖低头弯腰整理自己,一车的无声里,她状似不经意地问:“你还住你之前那地儿吧?” 纪沉也答得漫不经心:“我决心没下好何必当初跑出来,我爸那脾气你又不是没有耳闻,竟然为了控制我,将公司总部都给办到这边来了,我不也没回去?” 天一反唇相讥他的不知好歹。 “归根究底,你就是不念好。” 对有些人来说,富贵可以险中求,但要一个完整美满的家庭,大概需要修几辈子的德吧?她今生遭遇的一切,一定是前世作威作福欠了许多人,但天一想,下辈子不知道还会不会变成人呢,所以这辈子就别太圣母继续缺德好了,该受的罪既然受了,该找的出气筒,她一个也不会放过。 正兀自沉思着,纪沉却真被她说得有几分不高兴了,要不是在开车,估计就得将她在自己眼前摆成一尊菩萨,念念经。 “谁不念好,我不念好?我不念好我能明知道他装心脏病住院,却还是妥协,和好不容易有点感情的那姑娘分手?我就担不起他总想控制我的那股精力。” 他单手搭在方向盘上回过头来等红灯亮,一双好看的眉毛纠在一起,带着不被了解的赌气,终究还是少了一股凌厉的味道。 天一难得地没有再搭腔,朋友这么多年,他知道纪沉性子就是属马的,和宋嘉木一样,得顺着捋,否则为点小事都可以闹出大天来。在外人面前他装装大气深沉就算了,亲近的人相处方式却概不一样。这么一想,天一突然庆幸这两人当初没多大的缘分,不然真结了婚吵个架什么的那就是两匹马互踹,谁去捋毛?总之她没闲时间。顾南方虽然脾气也大,但收拾宋嘉木的方式他比较得道。 这是个十字路口,行人过马路的时间比一般的要长,纪沉干脆熄火,彻底转过头来,决定好好和天一说说道理,谁知对方却忽然抬起头抛出一颗炸弹。 “送我回去以后先别急着走,我要搬去你那住一段时间。这公寓是无双那边给我找的,但我既然接手如一了肯定不能再去无双,公寓也得还回去,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纪沉顿时头一懵,先前准备好要说服她的词汇消失殆尽。 “敢情在这里等着我,早就计划好了是吧!诶,你怎么就那么放心我呢?” 天一耸耸肩,懒懒地反问他:“是啊,我怎么就那么放心你呢。”紧接着例行公事地在他身上扫了几秒,终于闭目养神。 不知为什么,纪沉就是从她口中听出来嫌弃的意思,平常的镇定顿时都丢掉,憋了许久又不知该怎么反驳,毕竟她是什么也没说呢。 计划进行得顺风顺水,所以天一从开始就没打算在这公寓常住,只是将这一段时间需要穿的衣物挂进了衣柜,纪沉去搬的时候并不费事。她一身轻松地看纪沉拉着个超大号箱子往越野宽敞的后座搬,待车门关上以后,天一忽然想起什么来,立在门口面带担忧。 “对了,没来得及问你呢,你交女朋友了没?你要是交了,我这么去不合适,要不另外给我找地吧,反正住一段时间宾馆也是……” 纪沉面目一黑,伸手将这个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的主给推上去。 纪沉习惯了一个人住,所以公寓是两室一厅带个小书房,色调也是天一喜欢的,简单又干练,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天一正拿起电视柜旁边的一尊玉佛打量,判定完它的价格,天一回过身,逻辑能力泛滥。 “诶诶,先别搬东西,我写个免责声明你签个字,屋里一切设施损坏均不赔偿。” 纪沉冷笑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让我写屋里所有东西都属于你不是更好?小气劲儿。” 说完,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一分钟以后他倒回客厅,两手的袖子已经卷起,却是举起双手来做投降状。 “我输了,还是打电话叫家政吧。” 天一习惯了不言苟笑,却唯独在那么几个人面前,防备度不高。她从喉咙里逸出几分笑意,目光追随着纪沉踱步去打电话的背影,感觉胸腔里一股暖流与冰冷的血液在互相冲撞。 老实说,在英国的那段日子,她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将纪沉纳为己有,但感情这种事除了将缘分还得看命盘,明显她和纪沉有足够的缘分当朋友,但感情命盘不合。她始终动不了心,他也爱不上她。渐渐地,天一却发现这是上帝对她一种变相恩赐。 因为不会升华,所有永远不会变质。 在保洁一边归置房间的时候,天一出了趟门,公寓对面马路就是一家大型的连锁超市,她在上楼前已经看到。虽然嘴上是巴不得纪沉无怨无尤地鞍前马后,但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对自己好的人她一向不得寸进尺,但纪沉该有都有,比她拥有多得多,唯一能奉献一点的,大概就是亲手做顿饭犒劳。 好在她一个人生活惯了,厨艺也练了起来,几个简单的小菜就把纪沉哄得心花怒放,在这种时候纪沉又觉得她是个女人。 凌晨两点,天一房间的灯还亮着,吃饱喝足的纪沉却已经睡过一次。他敲了敲门,里面果然马上有了声响。 天一还没有换上睡衣,书桌上一沓资料,一副彻夜奋战的架势。 “需要这么拼命?”他问。 天一松开门把手:“没办法,想尽快上手,如一的财务报表越看越想让这群人分分钟消失。” 她拼命三郎的样子让纪沉心莫名一颤,嘴唇翕动半刻后还是脱口而出,言语里加了某些几根的棉里针,企图戳破面前人的伪装。 “那就开了吧,为什么不开?为什么在明知道如一几乎是个空壳公司以后,还抛弃无双大好的位置不要,跑去做自己并不擅长的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如一现在的员工,大多是在T市就跟着你爸的吧?再怎么不愿意死鸭子嘴硬,你就是流着姓天的血,你无法做到眼睁睁看这唯一的联系说没就没了,在我面前装X有意思么。” 这番话成功让天一表情都木了起来,纪沉陷入十分享受看她难得地窘迫。 约莫过了半分钟,天一的表情已从木然转化到满脸莫名奇妙,扔下一句话,遂甩身关上门。 “我不用装,我有。” …… chapter 4。 如一的财务报表真真是看了会急性心脏病的东西,天一管理不算内行,也看出了其中的漏洞百出。 关于财务这块儿,自从天立病倒以后,都是慕云那个助理一手抓,会乱成这样也不奇怪,天知道他从中已经捞了多少油水,临到头来还要打自己的主意。天一不过是稍稍挖个坑,他就连带着慕云一起,迫不及待跳下去。所以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人心不足蛇吞象。 江山易主并没有引起多么大的轰动,一是天一的接手顺理成章,二是慕云的确没有那个能力。在帮天一调查如一各个情况的时候,纪沉已经更先一步比天一还清楚其中j□j,公司里大多是在T市的老员工,其余就是在英国留学毕业的小年轻。可对今天的如一来说,或许等待并购才是最好的出路。资金链短缺,管理结构混乱,业务方向不明确,都是公司大忌,要想让它起死回生,难矣。 那段时间纪沉帮着天一理清思路计算盈亏,比打理自己事的时间都用得多,有的时候他熬夜扛不住了,天一却总能在一杯咖啡的刺激下立马精神抖擞。 “老失眠,就习惯了。” 渐渐地纪沉就不再多言,但为了表明自己是男人耐抗,他也就陪着熬,直到一如既往地举白旗,说话间都能睡着。 在接手公司一个月以后,天一已经成功地树立起威信。没有被骂得最多的人,因为大家都一样,但是有最狠的。 是业务部一个刚毕业一年的小姑娘,在和一家伦敦本地公司代表吃饭谈业务的时候,因着刚开始只负责管理嫌少管销售这块儿,天一怕自己应付不来便带她去了。因为是建筑材料行业,涉及到非常专业的量名词,对方问那姑娘,如一公司与别家公司相比有什么优势,混泥土板的厚度与密度是多少,她虽然听懂了,却苦于不知道怎么陈述才好,结结巴巴好不容易找准语法方向,但硬是不知道那几个单词,急得直看天一,中文字眼已经要蹦了出来。 天一虽然有备而来,但失足在自己人手上是她没有想到的,索性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临危不乱,便一边招呼服务生将那瓶定好的82年拉菲给上了,一边和服务生开玩笑多谈了几句红酒讲究,这短短的时间以内,她已经一心二用地在脑子里迅速组成PLAN B。 有了计划的第一秒,她优雅自若地半站起身,亲自给对方倒红酒。 “贵公司一向是大小家都争破头合作的对象,我们当然也不例外。好不容易能让史密斯先生赏脸参加饭局,怎么可能用一般的材料作敷衍呢?昨天我们公司新进了一批石材,好不好我今天就不王婆卖瓜了,不知是否有幸邀请史密斯先生亲自到工厂检验?老实说,业界里其他公司大多口头上允诺让利多少多少,实际省去的钱不过是从业主嘴里抠出来的,他少了钱,材料也降了一个档,您说,您这是得,还是失?” 天一虽然严肃,但笑起来有浅浅的两个酒窝,说话声音软半度就显得特别温婉甜腻。尤其东方女孩子在外国人眼里本就是小巧玲珑的形象,再加上天一无论长相或能力都得天独厚,不禁让史密斯小小地心猿意马了一下。她那一番看似内行的话,也说得史密斯连连赞同点头,甚至惬意地端起杯子与她相碰,当即便答应了她的邀请。 “SURE。” 并没有为此骄傲自满的天一,继而趁胜追击地卖巧,给自己多加了一道保护锁。 “史密斯先生如此爽快,我在这也撂句话,只要您看中的材料,当初就可以拉走,以防出现偷天换日的情况,合约咱们可以补签,您都不能相信,还能相信谁呢?” 说完,眼波流转地干完了半杯红酒,那笔订单也才因此险险敲下了。 那小姑娘跟着天一走出饭店,前方人将高跟鞋驾驭得健步如飞,后边亦步亦趋地跟着,直到天一要下车库去那车,她自然是没有脸要求送,便主动提出自己打车回家。天一没有挽留,她可以容忍下属犯错,但容忍不了犯错以后还没有自知之明地在自己面前晃荡,这大概也是她至今没有叫对方走人的原因之一。 有错就改,不足就补,谁都不是圣人,可千万别看不懂眼色。 看见天一点头,那小姑娘如蒙大赦,赶紧掉头就往马路方向走,三步以后又被天一叫住,问她:“你知道在面对国外生意伙伴的时候,最脏的英文是什么吗?” 不知她为何突然有此一问,那姑娘愣了愣,手上的小提包紧了又紧地思考,然后试探性地问出口:“SHIT?” 天一连头都懒得摇,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Can you speak my language。” 她并没有骂人,却生生让那姑娘从脚至头顶的升起一股羞辱感,那感觉来得强且猛烈,如一团经久不息的火焰,将她的脚步胶在原地,直到面前的人已经消失不见。 年轻同事之间总是爱传八卦,所以当日发生的一切,没多久便在公司里不胫而走,天一的形象顿时因为这笔单子高大起来,员工的积极性相比刚刚接手的时候高了一些。原先大家想她一介女流又不是此专业,估计和慕云在的时候领导没多大区别,没想到一来竟然就旗开得胜。而且,关于业务部的小秦突然就报了周末语言补习班这件事,大家也是众说纷纭。 正式签订合同的那一天晚上,天一请纪沉吃饭,唐人街附近的一家正宗川菜馆。 虽然同是从T市出来,但纪沉大多的日子都是在英国,自然吃不了太辣,连连骂天一是为了报当日他企图撕开她面具的一箭之仇。天一一边往他杯子里倒凉水,一边将菜盘往自己的方向转移,岂料又被纪沉面红耳赤地挡了下来。 “诶诶,我又没说不吃。” 她轻轻挑眉:“明知道我报仇还张开双手说‘来吧,向我开炮’,你可真够新鲜。” 说完,纪沉的脸更红了,不知是被辣得还是被自己的话反呛,只见天一又要将菜盘拿走,他才不管不顾地抢过来。 “我乐意!” 那天晚上,好不容易能松口气睡个长觉,天一却做了噩梦。她从一片潮湿的黑暗中醒来,满头大汗。摸过床头柜的手机,看看时间也才凌晨四点半,离天亮还早,便跑去冰箱拿了一桶冰,开了上次一瓶烈性威士忌。好在冰块融化进去缓了许多酒劲儿。 她躺在卧室窗户前的小沙发上,不急不缓的啜饮,窗外还是属于夜的领地,灯火通明的高速大桥,偶有几辆车快速穿过,一睁眼一闭眼,景致还是一样。 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事,都能一睁眼一闭眼后还能恢复到原样,这也算生而为人的仁慈吧。只有冬天融化的冰雪知道,风是以怎样的姿态刮过了自己的皮肤,带来了什么,又即将带走什么。 …… 一个单子明显只能解燃眉之急,要真正让如一恢复到当初在T市的风头,其实只有一条出路,回国。 英国不大,建筑面积就那么多,土地局真正批的住房也不过那么一点儿,况且本土公司自然才是大主流的第一选择。当初天立一时为了感情昏头,竟自私到想也不想地偷偷转移资金,将公司给搬到隔山隔海的地方来,甚至利用宋家那次意外做噱头,如若不然……天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地步。但回到自己的地方容易,可目前没有那么多资金能重新建立起一个王国。国内机会多,可是争抢的人也更多,没有足够的实力和名声,谁又会注意到你?后起之秀,不过是对那些已经打落牙齿和血吞的尊称而已。她现在要做的,只有累计实力。 总经理办公室。 助理陈蓓进去的时候,天一正在打电话,做了个安静的手势后,她草草收线,接过了对方过上来的企划书翻开来看,一边例行询问。 “唐人的那家单子怎么样?谈妥了么?” 陈蓓面露难色,天一迟迟没有等到回答,禁不住抬头望了她一眼,陈蓓这才实话实说。 “对方倒是愿意将订单交给我们,但条件是压五个点。” “他疯了?!” 见天一眉头皱了又皱,陈蓓立即补上:“原先谈得好好的,已经准备签署合约,唐人的小开唐立峰突然冒出来插了一脚,说什么自己有更好的合作方,不管是国内外名气和出手都比我们上台面。以前就是个不怎么管事的主,都已经结婚了,还是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这次不知道么的。唐总虽然有言在先,但另家公司又确实是个大家都想攀的对象,只好让唐立峰当幌子出面,唐立峰倒是松了一点口,说如果真那么想合作,可以,压五个点。” 天一当然没有天真到,真以为唐立峰是在为他们让步,五个点,摆明就是要他们自掏腰包的价格了,但想想又觉得不对,她分明是对唐立峰这人没有任何印象,根本谈不上曾经有所得罪。 “以前和唐人有过节吗?” 陈蓓不仅记忆力好,反应敏捷,也是在国内就跟着天立的员工,经验老准备足。 “没有,天总与唐人老板是朋友,这个合约也是当时谈下的,但因为天总忽然生病便一直搁置了,现在旧案重提,不知道为何突然出现这情况。” 闻此,天一默,不是因为仇,那只能因为利了。 半晌,她雷厉风行地将手上的文件一合。 “打听下另外接手公司的来头。” 陈蓓忽然将头低得更下。 “已经托业内朋友打听,恐怕这次我们真没有胜算,是……盛氏。” chapter 5。 陈蓓的话让天一心里突然就没了底。 之前天一还在无双时,T市就投了重资要大力发展媒体事业,建一个T市最大的电视塔。现在已经是一个快速信息社会,新媒体正逐渐走向国际资讯主流,上面对此当然也十分重视,文件一批下来,当地政府立即开始动工兴修招标等等,整大块肥肉都被各家惦记着,但按照江湖规律,一般谁先出手,单子基本最后都会属于谁。因为像这样的工程,有能力得知第一手消息的人,各方面条件也一定是成熟的了,其中关系迂回不用多说。所以,等真正在公共平台放出消息,也几乎是别人的囊中物,哪里轮得到这些小公司觊觎。 无双虽然整体能力不错,但相比起来资历还不够,可因了顾南方的关系,天一还是作为代表成功地插了一脚。其中各个节点都被她打理得滴水不漏,原以为胜券在握,不料盛氏是却一改以往的保守路线,硬是将这笔单子整个给拦截下来,连一点骨头都没有吐出,更别提多余的油水。 也许对方采用擂钟敲鼓的方式,天一想,她也不一定会输,虽然实力不够,但她心眼儿够啊。但正因为吃了如此憋屈的一嘴败灰,她才特意去调查了一下盛氏的背景,祖辈上好像有谁是军机大臣,但比较有远见提前辞了官,跟着一众肝胆相照的朋友下南洋,成为了最早一批从商的大富之家。 “据我所知,盛家这一路倒是顺风顺水,但传到现在为止,一直都钻于金融与物流这两块,没有太多要涉足其他的迹象,突然这是?” 面对天一的疑惑,陈蓓的眉头又紧皱了几分。 “您了解的没错,但您平常应该不是特别关注金融界的是是非非,有些情况可能不是特别清楚。不久前,盛氏掌权的盛华风好像也因病住院了,盛家股票连续走跌一周,直到一直独自在英国发展的儿子匆忙赶回国,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正式接管盛氏。所以,现在掌权的是盛家最小那个孩子,排行老三的,盛夏初。” 天一对盛夏初并不了解,却难得地欲言又止。 “刚上台就敢闹出大动作,打破以往的固步自封,不怕站在风口浪尖地表明野心,这个人,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看来陈蓓也是打从心眼儿里认同天一的分析,所以她的眉头才怎么也松不开。以往天一便已经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接手如一一个多月,她更是连睡眠都是奢侈。世界转动得比她想象中快太多,她似乎必须很努力,才能勉强跟上它的脚步。 “那么接下来,如何是好?” 天一望了望夜色又即将降临的上空,沉默半晌后,抱臂侧过身对陈蓓简洁却有力道:“帮我约唐立峰。” 得令的陈蓓抬脚就要往外走,半途又被天一叫住。 “他既然对我们谈了条件,不管真心不真心,都代表合约还没有正式签订,最近他也肯定会和盛夏初碰面,如果……唐立峰不赴约的话,就帮我打听他们的见面地点。” 这全方位的打算让陈蓓松了口气,如一在她手上,就算再难见当日辉煌,可起码也不会太差。陈蓓转身离开的时候,嘴角总算欣慰地扬了扬。 果然如天一所欲言,唐立峰在电话里直接拒绝了陈蓓的邀请,扬言最近忙没时间,都在谈正事,如果不是特别需要的话,以后再叙。陈蓓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如果不是决定让步的话,就没有见面的必要。好在天一并没有让她不成功便成仁,遭到拒绝她淡定地挂了电话,着手第二计划。 伦敦眼附近的一家私人酒店,一向是盛夏初来英国的常驻地点,因为习惯了一个地方就不愿意再换,所以连与唐人的合约事宜也约在了这里。 去的时候,天一并没有空手,她拿了一份蓝色的文件夹,里面有长篇大论的英文资料,走到楼下的时候,面不改色地掏出手机假装打电话。 “盛总,资料我拿到了,您现在在酒店议厅还是在房间里?” “喂?喂?听得到吗?” 她一身像模像样的精英女士装扮,说话的音量也大,在层高又空旷的大厅里显得特别突兀,终于接待小姐都忍不住将视线投了过来。在中途,天一将手机装模作样地甩了几下,却仍旧不见任何“回应”以后,那姑娘有礼貌地走了出来。 “小姐是找盛先生么?这边跟我来。” 天一对她微微地笑了笑,点头表示感谢,旋即稳稳地跟在了对方后面。 倒不是这姑娘好糊弄,而是今天情况特殊,以往客人来的时候保密工作都做得好,但今天盛夏初的秘书来知会过,有事情要谈,如果有人找就直接带来。二十分钟前她正将唐立峰一行人带上去,紧跟着天一的出现,实在很难让人产生怀疑。 谈话没有在房间,而是在地下的私人雪茄吧,接待小姐走在前方,用缓慢的频率敲了三下以示礼貌后,他推开厚重的琉璃门时,侧身对天一做了个请的姿势,房间里的光线才一点点打在天一明眸皓齿的面庞上。 她虽然经常熬夜,但皮肤天生就好,是不抹任何化妆品也能出门的那一类人,宋嘉木和周可乐也是,但两人却还是总嚷嚷不公平。 “不只皮肤和脑子都让你占完了,哼。” 当日,天一站在门口足足有半分钟,直到接待小姐都已经率先退了下去,她才抬眼扫视全场。 房间里只有两个人,唐立峰她曾经见过,在以前公司的饭局上,典型的二世祖做派。另外一个人坐在沙发靠头的那一角,整个人都半隐在灯光下看不清长相,但是天一知道,他是侧过头的姿态,并且目光正精准地锁住了她,让人浑身不自在。 对于她的出现,唐立峰特别惊讶,却碍于盛夏初的面不好当场赶人,只得假装客气地问:“天经理这是走错了房间?” 有人打破了僵局,天一才知进退地往里走去,站在唐立峰面前,同样礼貌地伸出手去:“唐公子真会开玩笑,您走哪儿都是一指向标,周边人都抬头看齐,我又怎么会走错呢?还不是下面人说您太忙,我只好不劳烦您专门跑一趟,自己就不知去的过来了。没有……打扰你们吧?” 最后这个没有建设性的问题,天一的方向并不是朝着唐立峰,而是盛夏初。 平心而论,她不想初战商场,就立一个这么大的敌人。但这次唐人的单子她势在必得,钱多钱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经历,能够让如一的考卷上多一朵目前来说,能拿到的最美的小红花。所以该说的场面话她一句都不会少,甚至要更小心翼翼。 盛夏初一开始并没有回答,他正回打量天一的姿势,只俯首低头间,单手便熟稔地划燃了一根带着浓重香榭木味的火柴,点上嘴边的手工细雪茄。灯火明灭中,天一的眼光趁势扫了过去,瞥见一张算不上倾城,却绝对配得上周五郑王这四个字的脸。 盛夏初抽烟的样子,像极了天一最喜欢的角色阿飞,他在伤害自己最心爱的姑娘时,面上含笑心里含冰的样子。唯一的不同是,角色里要表现的落魄,在他那里完全没有。 可惜的是,都长了一副薄情相。 分明只是一根火柴的时间,却意外地跟余生一样漫长。天一回神,盛夏初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不动声色地彻底暴露在她面前。 他老僧入定地弯腰拄灭了雪茄的点点星火,再抬起头,微微笑地对天一吐出两个字,语调清淡,那笑意却没有抵达眼底。 “乐见。” 这是唯一一次,天一在一个人对自己说乐意看见你后,她没有感到心情愉悦。有什么好愉悦的?他虽然嘴上说的是乐见,可天一知道,他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口诛笔伐而已,这种高招无形的对战方式,她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好在顾南方与陆杭都给她上了特别好的一课:有些时候,知退便是进。 所以无论盛夏初的招有多无形,她都公式化地扬眉淡笑,照单全收。 “彼此。” …… 就像天一所想,单子还没有正式签订,今天是最关键的时期,她来得正好。 盛夏初从言语之间知道了天一的来意,也不介意面前的女人是要与自己抢生意,反而毫不在意地邀约:“马上傍晚,你们不如一起用餐,边吃边聊?” 天一当然乐得如此,否则唐立峰但凡态度强硬一点,她也确实没有足够的理由再呆下去。 菜是盛夏初的秘书早就选好的,几人搭直行电梯上去,中途唐立峰附到盛夏初耳边说了些什么,约莫是在解释怎么回事,盛夏初眨了下眼睛,正好通过电梯镜面与天一视线相对。 整个场景里,唐立峰在说话,可盛夏初的注意力并不在他那,反而一脸坦然地用视线,透过电梯光滑的镜面,大胆巡梭在天一身上。 两人的目光相逢在狭窄空间里,气氛忽然莫名地尴尬起来,空气似乎也开始不够。 chapter 6。 好在电梯上升的时间短,让天一尽快地顶着压力走出电梯,整饰好表情后再回头,已经又是掌控全局的满面淡定,朝着唐立峰打趣。 “在女士面前说悄悄话可一点儿都不绅士。” 唐立峰倒是没有想到她如此直接,那张巧言令色的嘴也闭了闭,最后才回:“有朋友要一起过来,我就问问三少是否介意。” 闻言,天一也不好再多加刁难。盛夏初自从走出雪茄吧,就一路诡谲地没有再怎么说话,除了那个若有似无的眼神以外,连天一也开始有些捉摸不透他的态度,直到入座以后,冷场了约半刻钟的时间,另有三个人才姗姗到了场。一女两男,看起来是唐立峰的朋友,盛夏初并不认识,甚至连头都没有抬,只有旁边会看眼色的秘书拍了拍手,示意可以上菜。 为了谈话方便,天一刻意坐了唐立峰旁边,与盛夏初隔了一个人的距离,两人稍稍一抬头,便又是一场狭路相逢的对视,幸好他再也没有将注意力放过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气场原因,总之一向在外都多话的唐立峰,今天倒收敛了许多。还有他的朋友们,一看就不是安静的善类,那对小情侣桌子底下小动作不断,却就是不敢拿到台面上来摆。 谁都没有提合约的事情,天一当然要稳一口气,面上也若平静的湖水,似乎参加的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饭局。 桌子上几个人都各怀心思,直到盛夏初往椅子上一靠,突然笑了一下,一干人等具都抬头紧紧盯着他一举一动,他却心机幽微地砖头朝着唐立峰的方向,忽然出了招。 “如果唐副总没有多选意向的话,合作就从现在开始吧。” 说完,那姓何的秘书顺势将准备好的合约递上去。 唐立峰连连点头,甚至在不经意间微微弯了腰道:“能和盛氏集团合作是我们的荣幸,自然没有多余选择的意思,当初我们怎么谈的,现在也不会有丝毫的改……” 话没有说完,天一忽然扬高了语调叫他:“唐公子!” 被打断话的唐立峰表情有些恼火,他转过头来,五马长枪地对天一不耐烦回答:“天小姐,相信在电话里,我已经和您的秘书谈得很清楚。虽然您出入商场,但起码该知道,谈生意要看的不只是交情吧?我知道,家父和您的父亲是生前好友,但现在唐人是由我全权管理,朋友间玩笑聊天允诺了些什么,还希望我们这些做小辈的都不要当真。否则言语之间多有得罪,他日生意场上再相见岂不尴尬?” 他哪里是好言相劝呢,分明已经构成了威胁。他在告诉天一,如果在盛夏初面前让他丢脸不识时务,以后更别想合作这件事儿。 这下,一桌子的人具又将目光全都放到了自己身上。 天一眨了眨眼睛,手上握着的红酒杯轻轻往茶色的石英玻璃上一放,颇有你弹压我抗敌的大将之风。她的嘴唇因为红酒的颜色更加鲜艳欲滴,明明眉眼似雪,叫人看去却莫名地心热如火。 “我当然明白唐公子的意思,我们也没有要您履行老辈间承诺的意思,我今天来,只是为了争取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大人为什么叫大人呢?那是因为他们考虑事情比小孩儿周全,所以即便对方的外在条件看起来多么有优势,但不一定条件上是最适合你的不是吗?我相信唐公子不是外间传言的酒囊饭袋之人。” 她一番看似自退其身,其实连消带打的言辞,成功将唐立峰说得一愣一愣,霎时竟不知该如何应对,好像处于被动状态的是他,并不是天一,最终竟只得让盛夏初帮他解围。男子挺直的脊梁依然轻靠在背椅上没有丝毫紧张,整个人看起来只是赋闲在家。 “哦?贵公司有比盛氏好的一面?例如呢?” 天一把玩着红酒杯的支撑细柱,以此来缓解紧张,仿佛这样就能像以往那般旗开得胜。 “当然。即便我们公司先天条件完全不能和盛氏相提并论,但俗话说得好,能者多劳。这么些年来,我们专注于这一行,对其中的了解不说十成十,也起码入木了三分。反看盛氏,虽然一直是金融和物流的龙头,但这次忽然转型,必然省不了走许多弯路,成功与否……” 这次做打断之人的是盛夏初,他杀人不过头点地,浓眉淡扬,薄唇亲启。 “我们有钱。” 天一立时被噎住,终于忍不住抬头,直面盛夏初总让她不舒服的视线。两人无声厮杀良久,天一分神道:“即便如此,盛氏的主要方向一时半刻也不会有所改变,与其冒着项目被毁的风险,不如……” “我们有钱。” …… 那是天一第一次被这样简短的对白,在顷刻间打倒。她忽然觉得,自己准备的所有计策都是多余的,怎么不多余呢?盛夏初句句在命门。如一没能率先拿到这笔单子,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资金不足。但凡有稍微多一点儿周转的余地,她也不至于还坐在这里,早就甩脸走人。 饭桌僵局了一会儿,见天一还是不肯罢休的样子,唐立峰烦了,脸上也换了一副风流纨绔的表情,突然挑逗地伸出手,默了默天一的下巴道:“既然这么想合作,又没有让利的底气,那不如拿点其他诚意出来?” 唐立峰这一招明显是为了气走天一,她毕竟是个女人,在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环境里,就不信她能坚持多久。 局面忽然逆转,天一一时防备不及,没来得及躲开唐立峰的手。他手指凑近的时候,上面还留有一股雪茄的味道,却让天一莫名的反胃想吐,甚至不一余地地将不舒服摆在了脸上。见状,虽然是开玩笑,但天一嫌弃的表情,还是有一定程度的打击到了唐立峰,以至于他突然恼羞成怒。 “既然天经理这么讨厌在下,以后还怎么见面合作呢?你说是不是。” 盛夏初端起酒杯默默地醒酒,面对这一幕丝毫不感到意外。从小到大,什么场面他没有见过?更荒唐的都有,自己做过的荒唐事也不少,唐立峰这样的只能算小儿科。从不打没把握的仗,谈判从不超过三句收兵。而今上桌,他总共和天一搭了三句话,天一已明显处于强弩之末。 那阵恶心反胃的感觉被天一强行压下后,她白皙纤细的右手五指,暗暗捏在椅子边缘使力,尽量让自己控制情绪,却始终是感性压过了理性,再抬头,脸上的嫌恶更多了几分,尽管她刻意地扬了眉眼,看起来别有一番风情。 “承蒙唐公子看得起,我能有什么理由说不呢?别说是摸摸下巴,凭我对您的仰慕,哪怕是当场献个吻又如何?” 此言一出,明明没几个人在场,可交谈鼎沸的人声却还是一浪高过一浪,尤其是后来出席的那个女人,声音特别尖锐。 “怎么这么大胆啊……” 盛夏初酝酒的手慢了半分,终于又正眼地看了这个不甘示弱的姑娘,神色不明。 唐立峰大概也没想到她能这样大胆,并且在她毫不畏惧的凝视之间,他竟然心陡地一动,被面前那张潋滟的轮廓给拉进一个隐隐的漩涡,直到天一的头向着他的方向越来越靠近……另一只手却摸过了放在桌面上的手机,调到了照相模式。 “不过,这么历史性的一刻,我可得好好保存下来……” 果然,在天一按下镜头,吻上来的前一秒,唐立峰倏忽之间主动弹开了身子,先前的晴好刹那间灰飞烟灭,脸色终于是彻底不好看了。 “你居然敢威胁我?” 也谈不上威胁了,只是动了些心思,让陈蓓查了一下唐家的背景。按理说如一的财务状况越来越不好,唐人那老家伙不太有可能和天立主动做朋友,后来天一才知道。唐人也曾一度面临破产危机,是唐立峰的那场婚姻拯救了唐人,从此借着他婆家的势力,才又再度风生水起。所以,唐立峰不管在外面怎么花天酒地,都会尽量避免让老婆抓到把柄。而天一留照片,无疑是要来个鱼死网破。 对唐立峰的质问,天一没有回答,因为她心里已经开始后悔。 是来谈合作的啊?怎么还是没有忍住意气用事,自己不该是这样的。经历过那些生不如死的日子后,现在不是早就应该明白,要想不被人踩在脚下,只有拼死的往上爬,逞一时英雄只会坏了大局起不到任何作用,比如现在。 天一的沉默让唐立峰更加觉得她就是故意而为之,当即也忘了盛夏初还在场,右手拿过自己面前的红酒杯就要朝着天一面前去,熟料天一比他快一步,眼疾手快地将唐立峰的手腕,连带着杯子一起用力压在了桌面上,引起细微的钝响。 盛夏初应该永远都会记得,当日,在筹光交错间,酒店包间里异样风情的灯光,将那张姣好的年轻面庞,映衬得特别栩栩如生。 而这个栩栩如生的女人,在所有人都以为她要反客为主的耍威风时,她最终却没有维持自己的上风。那伸出的手,反而拿起唐立峰手里那杯沁人的血红色液体,自己朝着自己,劈头浇下。 chapter 7。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那一年,让一生,改变。” 整个包间因为天一那出人意料的行为,立时鸦雀无声,包括盛夏初,也紧抿了他刀削的唇角。后来的那个女人手机突然响起来,铃音是王菲的《流年》,她赶忙识相地掐断。 天一的头发被她习惯性地用橡筋盘起来,归整成职业女性的样子,让她看上去凭空长了三岁,但因为身材保持得好,所以即便看起来如此,也是男人会爱的那一类型,韵味十足。更何况此时,那些鲜艳的颜色正顺着她白皙饱满的额头,滴至她薄薄的那层眼皮,再滚到小巧的鼻尖,最终与她面颊的嫣红融为一体,仿佛一杯上好的冻糕,让人忍不住咬下去。 “不知这样的方式,能不能让唐公子原谅我的失言?” 她死死盯着唐立峰的眼神,让起初还嚣张的男人霎时都失了言语。 如果说,在电梯里与盛夏初的对视,让人感觉缺一口空气的话,那么此刻,是所有人都主动地跟着屏息静气,直到盛夏初微微抬起手,示意秘书何源走上前来,附在对方耳边低语了几句,五分钟以后,一份新的文件摆在了天一面前。 盛夏初骨节分明的两指扣在崭新的纸张上方,紧接着朝着天一的方向推了过去。 “三个月后盛氏将在T市召开记者招待会,正式宣布投资建筑界,作为标志性的第一枪,电视塔在此前必须如期竣工,目前还剩余一些小材料问题,你们有把握控制好么?” 那瞬间,天一大喜过望,整个世界一下就美了。 盛夏初说话的调调似乎永远是淡淡的,但她难得地不反感,并且她心里明白,在他眼中所谓的小材料,比和唐人的这笔单子可盈利多得多。退一万步讲,就算这次几乎没有盈利,她也是要勇往直前的,就凭着曾经与盛氏合作的这块活字招牌,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抬高了如一的身价。就好比,一个国际顶尖设计师站出来公诸于世说,这是我的徒弟,技术肯定过硬一个道理。 况且,她一直就想要回T市发展却一直苦无机会,现在真是天赐良机,还能搭个顺风车,这一趟她总算没有白来,而这杯酒,她总算没有白浇。 未免夜长梦多,天一迅速地将其捏在手里紧了紧,低头慎重有礼地道谢过后,便借着换衣服的名头提前告退。 包厢门是感应式,她走到门口,走廊上的光亮和空气已经迅速扑面而来。天一一边强作有序地跟着引路的服务生,一边暗自连连喘了几口气,走出大门,便迫不及待地与陈蓓通电,已经又恢复到公式化的自己。 “计划有变,明天早上八点,召集副级以上的代表在会议室开会,任何人不许迟到,否则立即FIRE。” 挂掉电话,她抬头,竟觉得这伦敦夜景在百年后终于有了改变,顿时浑身一松。 很早前,天一听过一个故事,故事里说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但他不会注意到每一个人。世上有几十亿的平凡人,他们在他俯视的眼中,就像我们低头看成群结队的蝼蚁一样,根本分不清肤色身高长相一切的一切。那么他要如何去垂青一个人?首先是,这个人在努力变得不一样。 成千上万只的蚂蚁你注意不了,那如果其中有一只背了个蜗牛般沉重的壳,那样就很引人注目了吧?这样上帝就会去调查,为什么它是一只蚂蚁,却背了一只蜗牛壳。上帝开始默默地注意着这只蚂蚁的一举一动,那么细心,包括那比蚂蚁身体还要小一百倍的眼泪,都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上帝是无所不能的,他了解了这只蚂蚁的不快乐和悲伤,他心痛,所以他决定帮助它。 而现在,天一就是那只和所有凡体肉胎都没有什么不同的蚂蚁,可她的努力,正不自觉地往自己身上添光加彩,所以大概上帝终于注意到了她。 刚到家,纪沉在饭局上打了一个电话过来,那头闹哄哄地,旁边有人在劝酒。 “纪副总,我干杯,您要是心里过得去的话,您就随意,哈哈哈……” 纪沉勉强应付着这些老家伙,转过头捂了话筒问天一情况:“怎么样,顺利吗?” 天一一边拾掇洗漱用品,一边眉开眼笑地傲娇:“我出马,你说呢?” 完全不知这次成功有多艰辛的纪沉,只当她是手到擒来,可也真心为她最近的忙碌得到回报而高兴,当即也腆了笑脸。 “是是,您老这拨乱反正谋定后动的劲儿,谁能是你的对手?” 志得意满的一个‘是’刚要出口,天一复又想起了什么,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一点,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一拍。 “其实……也不是了。” 天一没打算深说,纪沉就没有放在心上深究,料到她每次只顾着谈生意总是吃不饱饭,于是散席之前便打包了一份饭菜给带回去。 到家的时候菜还隐隐热着,大概是真放松了,天一假装热泪盈眶地将食物送进嘴里,再抬头对上纪沉的视线,墨色眼珠里的自己正津津有味地咀嚼,她当即开玩笑,学习《大话西游》里的对白道:“你就是那个踏着七彩云霞,让我等了五百年的英雄啊。” 她突然的娇气,让纪沉受宠若惊,并且很明显地察觉到,因为神经的反射,他右手小指也没忍住地动了一动。为防这感觉继续肆虐,纪沉硬是将气氛一转。 “一顿饭就能让你感恩戴德,给你一桌满汉全席,你是不是会俯首称臣?” 天一将一块排骨咬得干干净净,一如她在工作上的利落,狭长眼角刻意扬了扬:“俯首称臣?是说你对我?” …… 如一的气氛从大早上开始就紧张得很,虽然合约到了手,但上面明显没有写,如果单方面违约会上什么负责,还有具体的利益分配细则也没有明确,得约见后再细细谈。不过她虽然对盛夏初的了解不多,但对方的说一不二,还是出了名的。 天一只给了财务部两个小时的时间,让他们替你想干I啊受伤一切的工作,将这笔单子视线最大利益化,无论是从材料还是进口商的地方。人就是这样,平常时候觉得一天也做不完的事情,等水真正淹到脖颈,你会发现他潜力惊人。所以在会议结束的一小时五十分钟后,财务部主管已经敲响了总经理办公室的门。 “天总,这是对这次计划的详细报表,您看一下。” 知道盛夏初饭局应该多,天一用最快的速度将该抓的字眼和数据都抓到,一言不发地挥退了那人,亟待地拿起了电话,约见何秘书。 “对,您下午可以来一趟公司。” 这边的盛夏初才刚起床,倒没有天一想象中那么忙,自从将重心移回T市以后,这边的事情他都全权交给自己的合伙人处理,并不需要多管。他悠哉悠哉地洗漱完毕,到房间自带的游泳池里晨泳了半小时,直到何源敲门进来,将天一的电话内容如实相告。 “下午我去一趟就行吧?” 盛夏初一边走动着擦拭头发,远处隐隐传来半点的钟响,沉而祥和,一行不知名的当地鸟类排成一字,在头顶飞过。 他迎着光线眯了眼:“反正无聊,我也去吧。” 说完又想起什么:“结婚礼物寄回去了么?” 何源点头:“明天应该会准时到达二小姐手里。我早上和二小姐通过电话,说是要您尽量能回去一趟。” 闻言,盛夏初就着躺椅翻身而上,撩起一旁的白色浴巾整个盖在头顶,导致声音瓮声瓮气地。 “这又离又结的频率我都麻木了,再说,你还不明白我回去意味着什么?” 何源没忍住笑了笑:“您确实也该考虑终生大事了,老爷上次突然住院,虽然后来查明不是大问题,可岁月不饶人,说不定哪天……再说,您不该一直记着前尘旧事,这次要不是因为……” 他突然的多话,让盛夏初很不悦地打断:“我自有分寸。” 正如天一所知,下午盛夏初到公司不过是走个过场,并没有提出任何要解除合约的意思,也让她隐隐放心他不是喝醉酒后的行为。 听说盛华风爱茶,从小就要盛家三个孩子都学了一些茶道,会客室里,为了投其所好,天一亲自给盛夏初跑了一杯雨前龙井,不是特别好的那一种,但泡法不同,出来的味道自然也不同。盛夏初表面不说,其实嘴特别刁,直到最后茶凉了也没有喝一口。天一不是拘小节的女子,他不赏脸,她就罢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非常不可的关系。 谈生意最纠结的是什么,当然非盈利莫属。所以天一再怎么让步,前面谈得再顺利,牵扯到这一块的时候,她终于不再松口。 盛夏初手指敲在腿上,看似轻松,实际正分神用他如电脑般精密的脑子进行快速运算,最终淡淡地抛出一个数字。 这数字算勉强过得去,但天一当然想抓住机会多争取一些,只得假装为难地皱了眉头。 “盛总,您这砍价,也别一上来就拿青龙偃月刀砍呀……” chapter 8。 与盛氏的这笔单子成不成全在盛夏初一句话,之前无论谈得再好,只要盛夏初稍微摇一摇头,天一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在利益方面,尽管她觉得还有可以争取的余地,但为了不表现得那么得寸进尺,她还是将一些话压在了肚子里,当即答应以盛夏初的条件成交签合约。 两人谈完事情,茶已经完全凉掉,天一觉得口干舌燥,条件反射地端起那杯给盛夏初泡的茶咕噜灌进了自己嘴里。她与周可乐两个人大概很难找出共同点,贪凉倒是共同的恶习。 何源微微面带诧异地盯着天一看了好一阵子,连对面的盛夏初也若有所思,待她一口气让那杯茶见底以后,盛夏初笑了。 “原来我的嫌弃有这么明显吗?” 他的眼皮是内双,不仔细看根本分别不出来,只有眼角扬起弧度的时候,能看见内里的那小块浅褐色。 天一从容不迫地站起身,脸色未变。 “口渴而已,怎么我的表现这么让人多想吗?” 话虽这样说,盛夏初分明从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看见了故意,她就是故意用这样的方式来侧面表达不满,可这样的行为竟令他升起一股棋逢对手的快意,并且想也未想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几小步站在天一面前,微微低头打量穿了高跟鞋的天姑娘,她发顶正好到自己的耳垂下方。 半晌过去。 “好吧,为了替我的不绅士赔罪,天经理赏脸吃个晚饭?” 天一长得不差,甚至算上等姿色,来相约的男人不是没有,所以即便对方是盛夏初,她也只是内心莞尔,不慌不忙。 “赏脸不敢,三少如果真有心,不如将吃饭的钱省下来,把这笔单子的利益点再提高个百分之零点五,往如一脸上再贴点金?” 盛夏初的笑意旋即从喉咙管冒出来。 “我终于知道帝国在建成以后,君王为什么首先要杀的是同党。我们现在也算是在一条船上,你却并没有生死共存亡的态度,反而是占着自己清楚其中曲折,然后怎么得利怎么来。” 天一毫不避讳地耸耸肩:“大不了今晚的晚餐我请客,但是请挑选一些我能走进去的地方,别再为我们的预算雪上加霜。” 盛夏初今天穿着随意,一身九分袖的西瓜红外套,被他驾驭得服服帖帖,看起来根本不是来谈生意的样子,反而像度假。或许在他眼里,这个单子不过是对天一的怜悯而已,所以天一想,零点五还是几,对他来说不过是高兴劲头上随口就能允诺的事情,但她能多争取到一分是一分。 当时陈蓓也在场,还有一个陈蓓的下属,正得到通知来负责送盛夏初,所以当日天一竟在不知不觉又争取到全公司员工三个月工资以后,她彻底在公司里名声大噪,上上下下都对她平常的严人律己选择了理解。 “成功人士必然得这样啊。” “啊啊啊偶像有没有!” “向BOSS看齐……” …… 不过那顿晚饭,盛夏初最终还是没能吃到,因为两人在去的途中,遭遇了一场小车祸。 在公司的时候何源就先走了,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帮盛夏初装修公寓的设计师。 “其他都安排就绪,只差二楼的玻璃书房,不知道盛先生中意什么材质。” 之前盛华风突然生病,盛夏初长期都呆在了国内以便全面接手盛氏,所以这边公寓荒了大半年,为了换个新气象,便差人重新装潢,这才暂时呆了酒店。 何源一走,为了方便,天一也没有开车,全程是盛夏初带路。 而快要到达餐厅时,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处,一辆帕萨特嚣张地将车速开到一百四,紧接着急刹在斑马线前,因为速度太快,在甩尾时不小心刮到了盛夏初的车。损坏并不重,就一点油漆,不仔细看完全分辨不出来,天一并没有多大反应,盛夏初却在红灯刚亮,先对方一步启动了车子,紧接着在甩尾时凭借娴熟的车技,稳稳地撞碎了那人一个车灯。 眦睚必报,十倍奉还的程度,与天一一模一样,惹得副驾驶上人的眼光终于在他脸上多巡梭了几秒,打趣开口。 “您完全是不能惹的人啊。” 盛夏初不置可否,只道:“没有让人欺负的习惯。” 话刚一说完,天一还想回什么,车子却猛地停下,让她身体惯性地向前倾。抬头,发现是那辆帕萨特追了上来,尽管车主还没有下来,却已经感觉到了整个气场的气势汹汹。 从车上跳下来的是个年轻的中国男子,一路骂骂咧咧地过来,在盛夏初漫不经心地摇下车窗扔出一张卡以后,他更是原地跳脚。 “他妈的谁没见过钱?有钱了不起啊?!” 与对方的火冒三丈相比,盛夏初实在不CARE,他打开车门走到车头处,第一时间便用身高占据了绝对优势。 “当然了不起。” 明明很简单的几个字,甚至算不上辱骂,顶多就淡淡地接了他一句话,却硬是将那人逼得要动手的样子。 眼见两人战火要升级,天一也推门而出,走到盛夏初旁边,脸上堆满了笑意面对男子好言相劝:“大家都是文明人,都平心静气谈谈OK?” 男人好像都吃美女软言侬语这一套,她的劝辞倒真的让那人的表情缓了下来。见状,天一顺势走到远处的便利商店买了一瓶装矿泉水,再回来时,拧开盖子递到那人眼前,难得地低了气焰好言相劝。 “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无心之失,不然您先算算该怎么赔偿,逞口舌之快不是浪费了您的时间?” 那男子见有人出来当和事老,当即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他接过水,再回过眼看了看车型,假装退一步道:“好吧,看在美女的面子上,今天这事儿我就不追究了,不过这修理费我要现金,谁知道这张卡能不能用?” 边说,边往嘴里灌矿泉水。 天一意味不明地应着:“需要多少呢?” 得到一个狮子大开口的数字:“五万。” 说完,大概是真的口渴,又往嘴里灌了一口。 盛夏初听完就笑了,他不喜欢吃亏,更不喜欢当冤大头。只是他反驳的话还没有出口,天一已经迅速换了表情,带上了他在墓地初次见她时的那股子居高临下。 “我们的车也损坏了呢。” 见她忽然变了口气和语锋,那人拧盖子的动作停下来:“什么意思?” “一笔勾销的意思。” 说完,那人又要开始怒骂,张口,却忽然发现呼出的气息里都带了一股白酒的味道,他正诧异,天一却跟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故作惊讶状。 “哇喔,原来您是醉驾?” 男子仿佛当场被人打了一闷棒,这女人,居然光天化日的算计他……!他就说这矿泉水怎么喝进去有股刺喉咙的感觉,原来她不只买了矿泉水,还兑了一半三分之一的白酒进去,分明是挖好了洞等他跳,关键他还真定跳进去了,而天一打铁趁热,乘胜追击。 “好吧,既然达成不了一笔勾销的协议,那就报交通事故?只不过警察一来,到时的赔偿方不定是谁,所以奉劝阁下,别为了捡芝麻而丢了西瓜。” 成败已定,天一志得意满第侧身要往车内走去,不管身后的人气得如何全身发抖,本来不费一兵一卒解决问题的本事,她一向都有。但当她转身抬头之际,却正好与盛夏初激赏的目光相接,某一秒,似乎有电流无声而过。 只是……事情远没有想象那么简单。 还没有待二人上车,身后的年轻男子突然愤怒地开始打电话:“喂,赶紧下来!遇见挑事的了!” 原来车上不只车主一个人,后面坐了三个大汉,好像就只为了等待最后一刻才隆重亮相。 天一上车的步子还没有抬起来,他们已经一行人朝着这个方向走来,誓要包围他两的气势。 见状,右手下意识捏了捏挎包的带子,天一目不转睛地盯着越来越近的那几个男人,侧头试探性地用嘴型无声问盛夏初,大致意思是,像你们这样的家庭,从小应该就锻炼了什么跆拳道,合气道,或者空手道之类的吧? 接收到信息的盛公子薄唇张了张,只模棱两可道:“我最讨厌流汗的运动” 两人先前的迤逦瞬间消失不见,天一张开的嘴差点儿合不拢。 “你是想告诉我,你不会打架吗?!” 你不会打架,你惹事儿做什么呢?! 盛夏初当然明白她的潜台词,但他也难得在面对一个人质问时没有做反击,只是哒一声锁了车门,突然伸出右手握上天一纤细的手腕,俯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个字。 “跑。” 从那一刻开始,天一心里唯一的童话,幻灭了。 用周可乐的话来说,就是像盛夏初这样的男人不会打架,感觉就像是王子没有带皇冠一般,特别的扣分。 可,当她被那个男人掌心炽热的温度熨帖着,拉着自己似乎是朝世界尽头奔跑而去的时候,她内心汹涌的却并不是嫌弃,但具体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总之,不言而喻。 秋风起,天光也要暗了,她蹬着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与他在重重人潮里穿梭,如果有人在这时候到街上摄影,她和盛夏初应该会成为最肆意的风景。 后面的人一直远远跟着,不罢不休的模样,高跟鞋经过一段时间剧烈的摩擦地面,鞋跟终于应声而裂,令天一狼狈的一个蹴咧,条件反射地喝出一声。 “啊。” 在前方带路的盛夏初终于停了下来,他回身打量了一下越来越近的追兵,又打量了一副先前还女王模样,此时却不知所措盯着脚下方的天一,嘴角无声扬了扬,挺拓的眉眼里带了十成十的恶作剧,却又在对方抬头的时候迅速收好,换上半分镇定,微喘气问:“伤到脚了?” 不习惯成为别人的负担,天一忍住去查看脚踝的冲动,逞强回:“没,就鞋跟好像断了一只。” 盛夏初盯着她游移不定的眼神心下一默,抬头,发现在面前的是一家小剧院。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说完,他紧跟着便弯了腰,俯身单手去掌住天一细白的脚掌,另一只手则将她的一双高跟鞋全都脱掉。 下一秒,天一腾空。 chapter 9。 在人潮街头,被尚算陌生人强抱的天一还没来得及矫情一番,盛夏初已经拖着她过于纤细的身体,一个熟稔的闪躲动作,两人又稳稳地站到了剧院大门角落里。 盛夏初用身高优势将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摁在转角处,他身上没有任何的香味,除了柔软面料上的洗涤气息,似乎还残存着被阳光刻意暴晒过的炽热。天一面容一热,待外头一波人群攒动的声音一过,她几乎是迅猛地将盛夏初推倒了两米开外,余怒未消的表情。 “盛公子,我们好像并没有熟悉到可以肆无忌惮开玩笑的地步?没吃过猪肉我也算见过猪跑,就凭您刚刚当机立断的……闪身,很难让人相信一点底子也没有。” 面对质问,盛夏初并没有想解释的意思,他痞痞地单手撑墙,少了谈判桌上的气势和正经,像一只刚刚午睡醒来的老虎,被质疑了也没有愤怒,脸上只是堆满了莫名其妙。 “我并没有说过我不会打架,我只是说,我讨厌流汗的运动。” 逻辑一向是天一的强项,没想到今天在这个人面前竟出现了溃不成军的先兆,当然,她如果事先知道盛夏初在十八岁的时候就拿过国际智商会员证的话,又另当别论。而很显然,盛夏初的出现让天一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挫败感,她懒得争辩一些毫无意义的话题,两只脚一高一矮的转身朝外面走,半途觉得太不方便,想了想,还是弯下腰将另一只鞋也脱掉,那动作一气呵成地,最终却被盛夏初从容地拉了回来。 “请吃饭看起来不太可能了,那就请看电影吧。” 这不容置喙的语气让天一没有时间去反感,而是令她如梦初醒。她霎时回过神来,在自己面前的不是朋友,也不是她能得罪的人,而是她前一刻还想从他身上多为如一捞点油水的金主,她没有权利说不,哪怕她发自内心地感觉到自己今天的能量已经贫瘠。 每天将自己打扮得滴水不漏,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得气势冲天牙不见眼,为的不就是一如既往的旗开得胜么?没必要把该受到侮辱受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她如是想着,反抗的动作便立马就消停了。 小剧院里没有上映当季的大片来吸引噱头,它唯一的优势是拥有四间独立的观影室,每一间约莫三十平方,四十寸的白幕被投影仪打亮,里面有一张足够坐六个人的布艺沙发,和一橱柜的碟片,中西都归好类。盛夏初好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他轻车熟路地拉着天一走在前方,不知是故意还是真的忘了,后边的人还处于没鞋的状态。已经入秋,大理石的冰凉从脚心一直透到天一心脏,她却在这般冷却里重新镇定起来。 也许是到了晚饭时间,四间观影室里有三间都空着,盛夏初选择了1号房间,或许从商的人都特别喜欢1这个数字,应该是,要强的人都喜欢,天一也如此。 两个好胜心一样强的男女,从一走进那道门开始,争执就没有停下来,从沙发应该移到什么角度,到对房间配色的各执己见,以及最终的选片。 盛夏初主张看正统英式片《傲慢与偏见》,天一却想再重温《阿飞正传》,她说既然来了就要看自己喜欢的,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步,因为太喜欢张国荣。 “与不让步相比,我要是因为看了不喜欢的电影而在中途睡去,这样更不礼貌吧?” 盛夏初愣了一愣,让攻击力已经恢复的天一,用她强大的文字能力,在自己面前成功扳回一成。好在盛夏初对国产片虽然看得不多,但也不讨厌,才竭力压制住想要和她一争高低的念头,半晌,才似笑非笑地,亲手将碟片放入播录机里。 从字幕开始现出来,两个人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再说话。 天一对张国荣的喜欢,除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在某段日子里,她也曾经爬在伦敦一幢大楼顶上,坐了半个下午。她没有勇气跳下去,但是她对那种万念俱灰感同身受。 在缺乏勇气的那一刻,她明白了自己终究是平凡人,做不到挥别俗世让活在世界上的人怀念痛苦,所以她不会被珍惜,因为得不到的才永远是最好,提前陨落也似乎才最难忘,如同青春,它稍纵即逝,才被世人歌功颂德顶礼缅怀。 “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 当张国荣拨动着手表,在张曼玉耳边说出那句经典台词时,盛夏初才于隐隐绰绰的明灭光影中,侧过脸来,丰神俊朗地问身边人:“这才是原出处?我就听周星驰在电影里说过这番话。” 天一点点头,她盯着眼前人无意之间的温润与雅致,忽然想起在高中时候,和宋嘉木一起说过的傻话:“希望未来走到哪里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书,身边有一个能安静陪自己看电影的人。” 只是她没想到,这二十七年里,自己第一次和异性进电影院,居然是盛夏初。 中途,在阿飞头也不回离开亲生母亲视线的时候,天一跟着念了那段旁白:“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既然他当初没有给我机会选择自己的人生,我也不会给自己机会去原谅。 与什么都可以用逻辑来思考的正常影片相比,这一部其实有些凌乱的夯长,谁与谁之间其实都没有必然联系,它只不过是在表达世界上小部分人众而已,但盛夏初难得地看进去了。 天一启唇喃喃自语的时候,他有一刹那的恍惚。 的确,他不是初来乍到,不过已经是七年前,彼时他刚商科硕士毕业,那个人从T市千里迢迢飞过来为他庆祝。记忆中那次也是看的张国荣与张曼玉,《东邪西毒》,屏幕里,黄沙打伤了每个人的面容,将山另一边的世界分隔得无比模糊。盛夏初记得,身边人哭了,他给了她一个吻,却被很迅速地推开,而他怒极之下推门离去。 …… 两人从电影院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下,英国夜晚的大街比白日要萧条一些,路上行人渐少。 刚到门口,竟发现何源等在那里,见天一光脚走出来,他礼貌地迎上去,将一双样式简单却一眼就看出质地不凡的平底鞋送到面前。她回过头去打量身后的人,他抄着手意气风发地与天一对视,而后莞尔一笑。 “我还没有不绅士到让人难堪的程度吧?” 天一近看才发现,他认真笑起来的时候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在左边,显得特别敦亲睦邻,有种让人失去防备的蛊惑感,让她顿时说话的语气都轻了几分:“谢谢。” 被盛夏初送到公寓楼下,天一头也不回地进门去按电梯,盛夏初却觉得有损自尊,因为她的不回头。他故意将车停在原地,而天一竟真的再没有施舍一个眼神过来。 电梯门缓缓合上,也隔绝了天一的顾忌,她的头终于可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旋转,因为少了那阵磨人的视线。她并不是对那眼光毫无知觉,相反,她感觉强烈,并且仿若芒刺在背,但她清楚,自己不该回头。 天一彻底消失后,盛夏初坐在驾驶座位上,接到一个没有名字的电话,令他目光顷刻暗下,表情恢复到讳莫如深。 “喂。” 朗润的男声透过长长的电波传过去,明明一个简单的音节,却让人无限遐想。 “礼物收到了,不过怎么也是我的结婚典礼,你还是抽时间回来一趟吧?爸也说有事和你商量。” 盛夏初懒懒地往后一靠,意兴阑珊回:“你叫我回去的目的,究竟是要我参加第……多少次来着?总之你是为了让我出席,还是想让我沾沾喜气,赶紧也找个人解决终生大事。” 那头的女声顿了顿,而后顾左右而言他地回:“爸也是为你好,他年纪不小了,不就想尽快抱孙子吗?” 闻言,盛夏初长长地嗯一声,尾音抑扬顿挫的弧度,让人遐想万分。 “爸想看小的,你又马上结婚,这不正好吗?这种事儿你多努力就行了。” 那边的人情绪有些激动了,连声音也大了一点:“你又不是不清楚,爸对我再好,我毕竟不是真正的盛家人,你和我,能一样么?” 好像诱导了这么多就为了等这句话,盛夏初当机立断踩着对方的尾巴。 “噢?这时候你倒清楚记得自己不是真正的盛家人?” 他在说这句话的同时,将车里的顶灯完全关上了,视线里乍然一片黑,车身也与夜色完全融合在一起,似乎黎明永远不会再到来。 “夏初,你非得和我这么针锋相对么。” “你选择的不是吗?选择和我当对手,而不是谈感情。” chapter 10。 草草敷衍了几句,盛夏初挂掉电话,最终揣着一脑子的燥郁,右手惯性地一甩,手机便以匀速飞到了旁边驾驶座。因为车里太过安静,一阵小小的金属碰撞声,成功惹起了他的注意。 手机碰到的是一只耳环,小小一颗银色菱形,并不特别,却大方雅观。盛夏初想了想,似乎天一的耳钉是长这样,并不惹眼,和她给人的感觉完全相反,少了那股子气势冲天。从剧场开车回这儿还是需要一定时间,天一每次不管在家还是在电影院,看完电影后大脑会自动休眠,再加上道路太过平坦,而盛夏初开得很稳,也并没找什么话搭,她自己就微微偏了头小憩,估计是那时候掉下的。 盛夏初倾过身去,将那颗丁点儿大的小东西捏在手里端详。半晌,他降下车窗,侧头望向那幢高高的公寓大楼,已经有十几户亮了灯,并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哪家,遂沉思一会儿,启动引擎,扬长而去。 当天纪沉回来得也很晚,天一堵了什么问题在心坎儿,想找他这个旁观者问一问,但是对方久久也还不见回来的迹象。她没有给纪沉打电话的习惯,她清楚男女之间的分寸其实并不在表面,那些暗涌都是私底下。如果心里无鬼,躺在同一张床上也不会有任何的别扭,如果心里有鬼,哪怕只是见一面都觉得旖旎无限。像打电话催一个男人回来这种事情,很明显已经超出朋友之间的范围。 等待的时间她也不无聊,一下午为了应酬盛夏初,她已经堆积了一些亟待需要处理的合约文件和报表。好在陈蓓心宽,知道她不是今日事推明日的性格,所以过了下班时间,还是亲自将这些文件送上了门。 时钟正式指向十二点,天一拍了拍手结束手头细活,最终自觉无趣地将东西收拾好进了卧室。冲凉洗漱完毕,头发吹得懒干,抹好最基本的补水面乳,关灯爬上床,闭眼,十分钟以后灯光又亮了。她巴拉了几下蓬松的中长发,意识到并没有想象中的累,遂难得无聊地按开了电视。 深夜时间段,正在放一档天文节目,有关科学家模拟仙女系和银河系碰撞,同样闪亮的两个质体并没有造出多么巨大的火树银花,而是互相腐蚀。天一一向不爱看这些需要动脑子的节目,平常算计来去都已经够累,实在没有更多的耐心来分给其他。只是线在,她左思右想,都觉得这个模拟实验要论述的并不像科学,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相遇。 同样性格的两个人在人海中相逢,经历过许多事情,没有生病也没有夭折,然后遇见另一个,以为是应该懂得自己,实际产生的化学反应却是两败俱伤。 想到这儿,她莫名有几丝惆怅。 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最初就找到合适自己的伴侣,共度此生。一种是跌过痛过伤过以后,才知道自己身上的不足,所以立马减去锋芒去与另一个相遇。其实,还有在夹缝中苟延残喘的一类,那就是,明明知道自己身上的锋芒太刺太露,又不想将目光放在跟不上自己节奏的人身上,她们不愿意将就,所以只能不断地跌倒受伤。 理所当然,天一属于第三类,这也是她至今没有走入爱情的原因。既然不愿意将就,也摆明了会受伤,何必还要去闯? 第二天早上,天一破天荒的迟到了半小时。 她人还没有到,陈蓓就率先迎了上来,她一边跟着噔噔噔走得急的天一,一边用公式化的口吻说话,内容却不是公事。 “天总,有一家花店的员工,说是送花的,被吩咐必须亲自交到你手上,所以我让他在候客室等,您是现在过去,还是?” 噔。 前方有节奏的声音终于停下来,天一转过身,朝着候客室的方向,眉头微微蹙了蹙。不知为何,她直觉送花的人是盛夏初。 天一刚推开玻璃门,坐在沙发上东张西望的花店店员终于如释重负地站起了身,手上抱着一大捧被细细处理过枝叶的连翘,一大片淡黄由远及近,将伦敦阴雨的天空都印得明朗起来。在第一时间判定出花的种类后,天一更加确定,送花的人是盛夏初。因为一般热情的男人会送玫瑰,稍微思考一点儿不那么唐突的会选择百合,连翘……应该还没有什么人想到过。 或者,盛夏初的目的并不是送花,而是送药。 连翘,主治热病初起,风热感冒,发热,心烦,咽喉肿痛等。 他其实有注意到,她昨天光脚走了一段时间的路。但天知道,他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差使人家花店员工,去找到这么一大捧野生连翘,并且比她还要早的送过来。 那刻,天一似乎听见了国破山亡前的哨音,她不是没有猜到,盛夏初在对待女人这方面是情场高手,但她没有想过他的方式除了挥毫掷金,还有让女人完全不能抵抗的别出心裁与细心,但她不明白的是,盛夏初意欲为何。 她当然不可能天真到,真以为自己魅力到了位,能在短短几天之内,通过一杯酒,一场电影,一次逃亡,就掳获了这个男人的心,如果她这样想了,只能证明她活的这二十七年,真白白浪费了。 待花店员工一走,陈蓓也识相的退了出去,天一盯着手上捧着那烫手的黄发呆,半会儿后从包里摸出了手机,找到了盛夏初的电话。 那头的人似乎还在睡,毫不留情地摁了挂断键,十分钟以后,电话主动打了过来,男声里带着尚未完全清醒的鼻音,开门见山。 “收到了?” 原本她主动打过去,是准备好了一通体面话的,这突然频率被打乱,天一有短暂的怔忪,主动权统统交到了对方手里,只能硬着头皮接招。 “嗯。” 片刻尴尬的沉默,盛夏初也没有结尾的意思,她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没有感冒,不过,谢谢。” 那头的盛夏初突然就笑了,他的笑声里没有防备,一派的放松与柔和,他没有客气地叫她天总,他叫她天一,虽然只是一个名字,却在不知不觉间,自作主张地将两人的关系进一步升级。 “我以为你会客气的拒绝说:盛总,我想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到可以送花的程度。” 他一说,天一才反应过来,在于盛夏初接触的这几天,她的确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关系。”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 诸如此类。 被戳到天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她很想告诉他,在前一刻她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的确是想要这么做的,尽管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总下意识地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好像除了宋嘉木与周可乐,她没有真正的把谁当作自己人过。即便是与她一脉相承的天立,在当年的‘意外’过后,也是一样。 正在出神的天一,被盛夏初连着两个喂的语气词拉回来,她清了清嗓音道:“虽然没有那样说……但我想知道,原因?” 电话那头静了几秒,盛夏初半真半假回:“一个男人送一个人女人花,还能有什么原因?” 他这样的语气倒让天一放松了。 “如果您想说是为了追求的话,我恐怕又得将那句话还施彼身:盛总,我想,我没有能让你一见钟情的气质。” “唔……” 天一等待着下文,却没有发现自己拿电话的手心已经开始出汗。 “今晚有时间吗?见面聊。” 她想了想,回答了个好。 天一出候客室已经是半小时后的事情,却恰巧听见女工作人员之间的八卦。 “诶,要是天总真和盛三公子好上了,如一完全不用担心啦。” 另一个接话的,就是当初被骂得很惨,完后跑去精修英语的业务部姑娘。好像女孩子就是这样,即便心里对某个人再怎么崇拜,面对八卦依然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 “为什么这么说?” 主动开头的那个满脸兴致勃勃,捂着嘴以为很小声:“你没看见吗?都给我们家BOSS送花了啊!” 业务部姑娘扁了扁嘴:“切,你怎么知道是那人送的?我们BOSS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事业性格又独立,喜欢的人肯定很多。” 岂料被重重地反驳回来。 “拜托,这种事情我会乱说吗?今天我才是第一个到公司的,那送花店员八点不到就在这儿等了,那时陈副总还没有来,所以我第一个接待了他,因为太好奇嘛……所以端茶的时候偷偷地瞄了眼名牌上面的名字,龙飞凤舞的一个Sheng!最近老板接触的,除了盛三少,还有谁这个姓?” 业务部姑娘顿时捂了嘴,平凡温婉的形象尽毁,好像被送花的人是她自己。 “God,真的吗?那我们再也不怕没后台了!那个什么唐什么玩意的,我去……” 天一足足在原地忍了三分钟有余,她在考虑要用如何不假辞色的表情去震慑她们好好工作,但史无前例地,她败了,因为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说什么,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Anyway,今晚先见招,再考虑拆招的事。 chapter 11。 晚餐时刻,面对没有价钱的菜单,天一侧头问服务生:“可以换别的MENU么?” 青年微微弯腰,有些尴尬:“对不起顾客,本店的菜单都没有价格。” 天一故作不开心:“那我要宰人的时候怎么办呢?” 那服务生没反应过来,啊的一声,天一紧接着跟了句:“不然你帮我选,什么最贵上什么。” 盛夏初明白她意欲为何,和上次在如一的会客室里一样,她在用一种委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盛夏初失笑半刻,待服务生离开,天一才正过脸眨了眨眼睛,一副已经孕育好什么的表情。 “盛总的意思是,要我以假女友的身份,陪您回国参加一场婚礼?” 盛夏初点头,她疑惑的表情更明显了。 “只不过……恕我直言,您如果主动开口,找一个女人回去敷衍老爷子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天一是明知故问,她当然知道有必须是自己的理由,但她并不介意盛夏初这个理由,她只是循序渐进地,逼盛夏初主动开口,能给出的条件是什么。 这起承转合,盛夏初心如明镜,直接口头允诺,在上次天一提出的零点五个百分点上,再加一倍,作为她帮忙的酬谢,天一终于在今晚第一次眉开眼笑。 这样的场景,与全公司上下幻想出来的旖旎简直沾不到半毛钱边,只是一笔交易而已,不过这笔交易,对天一来说简直不要太划算,因为就在她赴约的前一秒,接到了宋嘉木的电话。 “我中招了……” 按理说,顾南方应该不是那么不小心的人,况且宋嘉木跟了他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都没事,现在这突然地,在她刚回英国没多久,宋嘉木就哭丧着脸来了,很难不让人有其他联想。 “所以呢,风驰电掣地要让你同意即日结婚吗。” 几乎是陈述句。 同一时刻,宋嘉木刚刚张着嘴灌完了自己一大碗的参鸡汤,声音立马更苦了几分。 “你怎么知道?” 天一在这头笑,果然,趁她没在宋嘉木身边,没有了人当主心骨,顾南方便开始策反了。 因为顾元的关系,宋嘉木一直隐隐惧怕真正进顾家门。豪门世家的苦不堪言她听多也见多,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和祝愿,两个人感情再好再如胶似漆,日子也会被家庭琐碎弄得凌乱不堪,她不要那样的。可不幸的是,她遇见的对手是顾南方,是即便反抗也会先弹压再制敌的主,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从以前到现在,扮猪吃老虎的游戏,宋嘉木玩不过来。 但这一次,顾南方也只是推波助澜而已,在确诊怀孕的同一时刻,顾南方给顾元去了一通电话,将目前的情况例行通知。两父子的性格都扭捏,真要他亲口说同意了想来也是办不到的,只是当天,顾家老宅那边就来了一位专门做广式汤菜的老佣人,这小台阶下得,让宋嘉木顿时热泪盈眶,顾南方再哄一哄趁胜追击,自然就手到擒来了。 “婚礼就在这个月底,我本来想不用那么急,他却说到时肚子开始显了,我又要闹穿婚纱不漂亮,他可就真没办法了,总不可能拉我去医院打掉啊。” 所以,天一本来就要回国一趟。 两天后。 到达T市国际机场,依着盛夏初的意思,是做戏就要做全套,让记者拍到就拍到好了,还给免费写个专题,标题类似于:疑二人已私下登记,赴境外蜜月归这之类的。这样他在盛华风说两人以结婚前提交往,可信度更大一点儿。但天一不愿意,她准备在这儿就和分道扬镳,她不想两人一起走出去,然后再短短几个小时内就轰动,她担心宋嘉木看见新闻神神叨叨地来八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似真似假地回绝了一句:“我还嫁人呢。” 闻此,盛夏初戴墨镜的手都抖了一抖,隔着深褐色的墨镜片侧头看了她一眼,回:“你是指嫁给钱吗?” 每当盛夏初说这种无关紧要的打趣话,天一就觉得离他很近,像是认识已久的故友。而她必须让自己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人,其实很远。 面对盛夏初的言语挑衅,天一从容自若地拍了拍手。 “嫁给钱怎么了,嫁给钱我一不高兴想去哪儿去哪儿它还会为我保驾护航,嫁给人,指不定哪天人不见了,钱也不见了,对吧?” 盛夏初一副懒得反驳或者是有所赞同的表情,最终也不管天一到底愿意还是不愿意,揽着她的肩膀,昂首阔步就朝外走去。当第一个闪光灯起了头,忽然四周的白色带状成片地亮了起来,天一骑虎难下,只能在盛夏初怀里,笑得和所有小女人那般娇俏。 好不容易解决完这场闹剧,天一走酒店放下行李,做的第一件事,和她离开T市哪天晚上一样,眺望窗户外边熟悉的景象。她思忖一会儿,最终还是摸出手机给周可乐打了一个电话。 她之所以如此忐忑,是自从那次意外后,陆杭对所有接近周可乐的人都草木皆兵,即便是她和宋嘉木。倒不是担心着她们会做出什么伤害行为,而是怕几个姑娘无意之间聊起什么,往事重提,周可乐会失落好一阵子,因为现在的自己对那些过去,一无所知。 手机在滴滴两声后接通,那头的周可乐应该正吧砸吧砸地吃什么东西,她专属的高亮音此时有些口齿不清,却一个劲地叫:“天一天一?!” 本来以前就已经够笨,现在天一更是招架不住,最终却还是耐着性子哄小孩子般地:“对,是我,别叫,最近好吗?” 话还没有问完,周可乐高亢的情绪瞬间低了下来。 “不好呜呜呜……” 她说得无意,天一却听得有心。 “发生什么事了?” 周可乐手上的一大包薯片都放下了,肉嫩嫩滴手抹了抹嘴巴,心情持续走低道:“我得了重病。” 闻此,天一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重病?什么病?陆杭知道吗?他在吗?你叫他接电话。” 那个名字瞬间将周可乐的斗志统统燃起来。 “他知道!他怎么不知道!他知道了还不帮我医治要我持续生病!还说什么我是他妻子,哼,骗子!” 越听这话越觉得不对劲,天一抓住了重点,只重复问了那一个问题:“是……什么病?” 周可乐义愤填膺:“总之就是重病,具体表现就是体重非常重!” …… 霎时,天一决定挂电话。 她叹口气,重新安静地站在窗前,思考自己对T市的感情,究竟是接纳还是拒绝。接纳?因为能找到久违的归属感,可是往事总会在不经意间扑面而来。 将天一送到酒店以后,盛夏初没有直接回家,他开着车在CBD绕了三圈,抬起手看表,直到确定时间差不多了,才转头朝熟悉的方向驶去。 盛夏初是做生意的料,所以盛华风退休以后,自然乐得清闲,将自己多年的爱好全都重拾起来,约了朋友一起打高尔夫。盛家周围有一块地和一片湖泊,是盛夏初在赚到的第一桶大金后买下的,他虽然表面上爱和盛华风抬杠,但那也是出于盛华风对自己的宠爱。 盛家三个孩子,大姐早早嫁人不常回来,老二……就不说了。大姐一开始也被宠得厉害,直到添了盛夏初。 当车子光速驶进盛宅大道时,盛华风并没有多大惊讶,他只一手拿着高尔夫球杆,在旁边友人羡慕嫉妒恨地夸赞着盛夏初时,不自觉用又爱又恨的语气脱口而出。 “混小子,什么时候都没个准。” 说不回来的是他,突然跑回来的,也是他,不过,这倒中了他下怀,他心下高兴,顿时打了个一杆进洞。 盛夏初人还没有到,屋里的佣人已经接到了电话,立马匆匆去仓库,要取他常用的一只杯子,却在中途撞到从二楼下来盛夏微。盛夏微平常对待下面的人不苛刻,但今天却格外的反常。 “这么火急火燎的作甚?” 她是盛氏销售部总监,这会子穿了一套浅米色的职业装,在屋子里也没有换鞋,佣人感到奇怪。她此时应该在公司,将婚礼前要做的事情忙完的,怎么就突然跑了回来,还发这么一通脾气。不过,主人家做什么都是对的,那佣人虽心有疑问,却还是立马忐忑地弯下了腰去:“对,对不起二小姐……因为三少爷回来了,他平常都……” 话还没说完,盛夏微已经打断她。 “好了,做你自己的事去。” 得到大赦的笑佣人立马抽身逃离,再看女子脸上,却没有丝毫惊讶的表情,反而紧闭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好像在憋着一股火,无从发出。 盛夏初进来的时候是与老管家并排的姿态,两人正在寒暄,管家说已经吩咐下去,晚上备了他最爱吃的菜,盛夏初便眯起笑得举世无双。 “还是福叔疼我。” 语毕,单手拥抱了一下老人,随即分别,悠然自得地踱步进来,往一楼大厅的沙发上一坐,随手点了一根烟,顿时烟雾四起。这期间,他甚至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捏着把手,站在盛夏微楼梯拐角处的人。 此时的屋子里,无声胜有声。 chapter 12。 这场无声轮回明明只有一根烟的时间,却好像世纪般漫长。 盛夏初越是不说话,盛夏微眼里的火焰更盛,但她最终也只是捏紧了栏杆,克制好心情,亲自去厨房给他泡了一杯茶。 茶叶是自家种的,什么品种她忘了,但是从英国移植过来,因为气候不一样的原因,还专门为它造了一个小玻璃房,调了温度培育。盛夏初爱茶的习惯和挑剔程度,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在外边,他基本一口也不动,没有给不给面子这一说。 当茶刚刚泡开,发出生凛的清香时,盛夏微已经将之端到了他面前,微笑着例行问候。 “不是不回来么?这突然袭击做的。” 盛夏初笑得无声无息。 “就这么一说,二姐结婚我怎么能缺席?况且,爸一直担心我的终生大事,也是时候让他彻底放开手脚了。” 此言一出,盛夏微放茶的手成功抖了一抖,因为杯子里的水太满,导致她抖动的时候,几滴热汤便趁机跳了出来,灼上她白嫩的手心,惹得她顿时‘啊’了一声。 盛夏初依在沙发上的手指,跟着她的惊叫也微微抖了抖,却始终没有做出任何行为,只脸色比先前更沉了三分,根本不像一个弟弟在对姐姐说话。 “你房间杂物台的第三个抽屉里有烫伤膏。” 这样的语式并没有惹来盛夏微的反感,她名义上排行老二,实际与盛夏初同岁,只是算命先生说,盛夏初命格太硬,排名越靠前,一生越不顺畅,甚至可能夭折。正因为此,盛华风才去孤儿院收养了盛夏微,用老式方法将盛夏初命带的不幸,转移到这个被自己收养来的姑娘身上。不管这些迷信是真是假,但盛华风内心对盛夏微有亏欠,所以自然也是爱护有加。只要老大和老三有的东西,她一定也不缺。 殊不知,正是这些宠爱,将她和盛夏初之间,横亘了一条难以跨越的河…… 盛夏初看似对她的态度不经意,实际真到关键时刻,又另当别论。盛夏微何尝不清楚,她一听他熟稔地报地点,鼻子差点就当场酸了,先前想要迂回的话也不想再绕圈子。 她抬起头,目光盈盈。 “报道我看见了。夏初,婚姻大事不是儿戏。” 终于到了要讨论的正轨上,盛夏初缓缓地吐出最后一口烟圈,云里雾里间,他的表情难分真假。 “我没找到想结婚的人吧,你们着急,我找到了想结婚的人,你们也着急。” 闻言,盛夏微忽地激动起来,她眼里已经泛上了星星点点的红,捂着被烫伤的地方,半个身子都直了起来。 “谁都可以!你明明知道她不……” 话没说完,得到斩钉截铁的反驳。 “为什么不行?理由呢?她和我有血缘关系?还是她是杀我全家的仇人?” 语出,盛夏微张开的嘴翕动几下,最终闭上了,盛夏初却乘胜追击。 “既然都不是,就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了不是吗?” 说完,好像已经达成了某种目的,盛夏初功成身退地站起来,侧身亟待要往楼上去,却被同样已经站起来的盛夏微拉住了衣袖。 她的声音有些暗哑,少了之前微微的歇斯底里,她澄澈的双眼里闪着晶莹,开口。 “如果我离这么几次婚的原因,你都不理解的话,算我什么话都没说,以后也不会再说。” 盛夏初成功站住脚。 他懂,他怎么不懂,如果不是因为懂得,他早就彻底地留在英国了,根本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或者让她有机会出现在自己面前。正是因为懂得这些原因,他才荒废了八年的时间,什么女人都看不进眼,因为他从来不看。 当这一层纱被剖开,所有的事情都摊在朗朗白光下,盛夏初有些异于常态,变得更加咄咄逼人。 “我真的不懂,你在怕什么。” 盛夏微的防备统统被划开,她扯着面前男子的衣袖,欲语泪先流。 “你又不是不知道,爸爸是多要面子的人,当初我若不答应那门亲事,我还能那么安稳地在盛家呆着吗?你没有体会过众叛亲离的滋味,所以你永远不明白我多么害怕再回到过去的日子。结婚以后,我不断地找各种他出轨的蛛丝马迹,我就想将这一场婚离得正大光明一点儿,但我去拿离婚协议书的那天,你知道爸说什么吗?” “他说,微微,你要考虑清楚,真离了,大约是不会再找到更好的人家了。这个圈子里的人都讲面子,何况所有人都知道,你也清楚,你不是盛家嫡亲血脉,我怕到时候,你会后悔。这也不怪外人有想法,换做我,要是夏初和一个离过婚的,真正身世又不明的孩子结婚,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她越说,盛夏初就越窝火,他烦躁地转过身,眉目间的焦躁尤其明显。 “就那么害怕信不过我么?从小到大,有什么东西是我想争取又争取不到的么?还是你以为,离开了盛家,我就活不下去,连带着你一起活不下去?” 见他发火,盛夏微急忙地摇头否认。 “不是这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我就是怕……我不想原本一帆风顺的生活,突然就迎来惊涛骇浪,我、我以为,你知道我的心意就好了啊,你结婚也没关系,只要知道我就好了啊……但你为什么……” 她的言辞,成功冷却盛夏初表面的怒火,他忽然冷冷一笑,打断她。 “行了,二姐。” “如果只是翻前尘旧事,的确没必要再提。况且,我现在是真心喜欢她。你也知道,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看哪个女人超过一眼。” 盛夏微眼里盛满降压,语气却是斩钉截铁。 “不可能。你是喜欢我的。你如果真是这样想,那份报纸就不会出现在我手里,你就是为了让我生气,你……” “好啊。” 盛夏初突然的妥协让盛夏微成功一愣,她睫毛轻颤:“嗯?” 盛夏初突然给了她一个倾国笑容,继续先前的话。 “是的,我是故意来刺激你的,所以呢?你被刺激到了么?被刺激到了准备怎么办呢?抛下一切跟我走吗?你愿意吗?” 果然,又惹起一阵磨人的沉默,盛夏微彻底出神。 在这沉默里,率先抽身的是盛夏初,他将自己的胳膊,从她手心里缓慢抽出。 待剩下最后指尖部分时,她在千钧一发之际,抓住了他。 盛夏初回头,对上她看似坚定的眼光,看她朱唇亲启,回答了一个单音节的字。 “好。” 好。 如果热血真的能奔腾,盛夏初得承认,他在某一秒有过那样的冲动。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临终的老人,几十年来的夙愿终于得成,尽管他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一生的愿望,还是仅仅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不断告诉自己,这就是一生愿望。 但,无论如何,他现在希望听到的答案,是这个。 几乎是在盛夏微回答的后几秒,大厅的应答机响了起来,是福伯的声音。 “老爷已经到大门口,二十分钟后,会上甜点。” 闻此,盛夏微在顷刻之间放开了逮着盛夏初的手。而就在那顷刻之间,盛夏初的心彻底冷了下来。 果然,真正到了抉择时刻,她还是会退缩的。 在放手以后,迎着盛夏初的目光,盛夏微有些尴尬,她两只手在身体两侧不知如何是好。盛夏初假装没有看透她的犹豫不决,只是扯了扯嘴角,扬起一个弧度道:“既然这样,不如现在就摊牌。” 说完,一手伸去按住她的后脑勺,脸忽地放大在她眼前,还没有真正亲下去,盛夏微用力地,一把推开了他。 与一直想要拥有的生活相比,他还是输了,很彻底。 这一次,他转身,再无留恋。任身后人的眼泪,在心里碎一地。 这几天,天一和盛夏初的联系不多,她忙着陪宋嘉木去检查这样检查那样,顾南方并不是每次都作陪,好像对她的信任比较足。 在医院里,宋嘉木果然开口问起她和盛夏初的事儿,天一简单一句话解释带过。 “因为一个单子,欠他一个人情。” 宋嘉木知道,在自己面前,天一的性格是要么不说,要说就一定是大实话,所以她那撮好奇八卦的小火焰,刷刷刷地就熄灭了。 “我还以为你们真有点什么,或者是等着你告诉我,你们真登记了……” 天一半真半假反唇相讥。 “娶我就那么容易?低调领证就完了?怎么也得有个世纪婚礼不是。” 宋嘉木啧啧啧地,最终想了想也对,赶紧点头称是,天一假装责怪了扫她一眼,宋嘉木躺在床上呵呵呵直笑。 没办法,她一个人是很独立,但身边一有天一,她就各种不确定,包括声波检查,也必须要天一进去作陪。这也怪不得顾南方大惊小怪,总要时时防着天一,趁她不再的时候求婚,就怕这主突然说了句什么,宋嘉木就死活也不接了,他难道还真能把她绑进礼堂么? 得知胎儿一切正常后,宋嘉木闹着要去吃麻辣烫,被天一义正言辞的拒绝。 “你知道里面放了多少福尔马林吗?” 宋嘉木不甘心:“那我要吃牛肉面。” 天一根本懒得理,直接将她越来越圆润的身体塞进车里,扣一下上了锁。刚上车启动引擎,她手机应声响了起来,看了眼来电显示,是盛夏初。 宋嘉木吃不到自己想吃的东西,整个人都五心不做主,在座位上扭来扭去,见天一在看见电话的某一秒以内面露难色,她顿时跟发现新大陆似的,完全忘记了前一秒还在为吃的发愁。 “谁啊?谁啊?是不是那传说中的盛三公子?” 天一捏着手机镇定如初,为了证明自己心里没鬼,她当着宋嘉木的面大方地开了免提。 “喂。” 清凉的女音,透过听筒穿到盛夏初耳朵里,让他沉重的心情忽地就松了一些。 “有时间么。” “没有。” “那就是有。” “……真没有。” “我半时后去酒店接你。” “……” chapter 13。 盛夏初言出必行,说半小时就真的半小时,挂掉电话就出了盛宅。 天一负责将宋嘉木安全地送到顾南方手上,她很明显要迟到,但是盛夏初电话挂得极快,根本容不得她说好与不好,所以天一在启动车子以前,顶着宋嘉木饶有兴趣的目光下想了想,还是发了一条简洁的短信过去,重新预约了见面的地址。 见此,宋嘉木似乎是了了一个大心愿般,做了一个夸张的上天保佑立地成佛姿势。 “我家一一终于红鸾星动了。” 天一剜她一眼,宋嘉木却吐了吐舌头,顶风作案。 “干嘛,你再不高兴我也要说,这人不能再好了呀?家室,外貌,能力,以及你夸下海口的世纪婚礼,他哪样做不到?” 这个话题再争论下去也没有意义,毕竟宋嘉木已经在心里板上钉钉地认为,她和盛夏初有点什么。说完全没有肯定是骗人,但有点儿什么呢?她说不上来。 刚把宋嘉木送走,盛夏初的车就由远及近地来了,起初天一正兀自沉思想事情,并没能在第一时间看见,盛夏初鸣了鸣喇叭,天一才反应过,转身往那方向走去。 她开门,泾渭分明地坐进了车子后方,不待前方人说什么,便率先扯开了话题。 “你刚回家,你爸竟然肯放你出来?” 盛夏初身轻如燕地启动车:“我说陪他未来儿媳妇,自然就放我出来了。” 分明是一句戏言,天一却在瞬间热了脸。 这种肾上腺素分泌过猛的感觉从未有过,犹如平静的湖水突然就惊涛骇浪,没有任何的预兆。 盛夏初找天一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刚刚战了一场,不想在家里压抑地呆着,想了一圈,发现能找的,身边不多话识时务的人,居然只有天一一个。 见后边再无话语传来,盛夏初主动开了口。 “饿了么?要吃饭?还是去哪里。” 天一忽然有些怕和他单独相处,餐厅里两人面对面的用餐,她大概更觉得浑身不自在,于是想也未想地便脱口而出。 “我要上瑜伽班,你要是真无聊,可以一起。” “……” 前方人默了半分钟,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听错,他冲着头顶上方镜子里的人扬了扬眉毛。 “什么班?” 天一却正经巍峨,口齿清楚地吐出两个字:“瑜伽。” 盛夏初想,他这辈子最孤立无援的时刻,应该就是那天和天一走进瑜伽室的时刻。 班是天一陪着宋嘉木报的,医生说,为防止胎位不正,可以适当做做柔软的动作,宋嘉木就拖着她报了一个基础班。而天一自己根本没必要过来,她只是忽然不知该如何与盛夏初相处,想着在人多的地方也许会好一点。 衣裳都是一次性,但来的一般是女性,没有专门为男士定做,盛夏初只需要站在里面打酱油。他个子高,悠闲地立在中央,颇有点儿鹤立鸡群的意思。 瑜伽老师特别年轻,见有新人,目光方投过来,盛夏初刻意朝那边点了点头,那小姑娘立马红了脸,包括在天一附近的几个中年妇女,都开始交头接耳地讨论着什么,接着人群里又多了几丝窃笑。 这儿的气氛太悠闲,导致盛夏初的神经也彻底松下来,他不露声色地往左手边的天一方向移过去一点儿,自鸣得意地说:“我觉得你上辈子肯定对我做了很多好事儿,所以今生才遇见我来报恩,给你涨这么大一面子。” 男人似乎对待情绪方面都不是能手,所以盛夏初根本没有感受到,在那些羡慕嫉妒的眼光里,参杂更多的是对她的打量和不屑愤恨。 他一句话完,天一转过头,用同样轻的声音,温柔对他说:“你还是快消失吧,我感觉你是来报仇的。” 盛夏初突然就笑了,抑制不住地,再次惹来众人视线的聚焦和讨论,台上的瑜伽老师终于拍了拍巴掌,开始进入正题。 为了不显得太特殊化,在初初做简单动作时,盛夏初还是有模有样地跟着,但在立正下腰双手撑地时,他首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他无法维持前下腰站立的姿势。 三秒以后,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主动解释:“腿长也不好。” 面对他的自圆其说,天一根本不买账,简洁果断地扔出一句:“你那是柔韧性不好。” 盛夏初不服输:“不,或许热身运动还没做到位。” 天一忽地对着他盈盈一笑,一字一句道。 “你就是柔韧性不好。” 说罢,又利用特别游刃有余的身体骨节,做了一个几乎180°抬腿的动作,在无形之间给了盛夏初一耳光。 天一很是享受凌驾在盛夏初之上的感觉,但这样的优越感,只持续了一会儿。 被鄙视的盛夏初在第一时间停止了动作,他撑着下巴,来回仔细打量天一,最终意味深长地承认了自己的不足。 “好吧。是我的柔韧性不好。” 天一还来不及在心里得意,却听得一句意味深长的补充。 “不过,男人要那么好的柔韧性做什么?你们女人……柔一点儿就可以了。” 这句话,配合着说话人的眼神,立刻让天一联想到了不纯洁的地方去。她忽然记起自己调戏纪沉时的无所顾忌,怎么此时换了个人,她却束手无策,绑手绑脚。 最终,那堂课以天一的落荒而逃而结束,因为在整个过程里,盛夏初都若有似无地用眼光在她身上巡梭,让天一的理智溃不成军。 当天的晚饭天一自然也是没吃,借口宋嘉木有急事儿找她,便匆匆地告别了。那一怀的紧张感,呐喊着要跳出来的情绪,直到回了酒店才彻底平息。 约莫九点一刻,酒店侍者来敲门,说是有人给寄了东西。 盒子有些大,看起来沉甸甸的,她一边道谢,一边双手接过,待门彻底闭合,才好奇地打开来,发现是一座马鞍,纯正的藏蓝,在灯光下有浅浅地银色暗纹。 天一凝眉,这才记起在车上的时候,心不在焉中答应了盛夏初,明天陪他去骑马。思及此她忽然烦躁地往床上一趟,心知明天又是一场硬仗要打。无奈之下,她甚至做了自从八年前开始,她再也没有做过的事情,祈祷。 她的要求也不高,只是祈祷明天下雨,这样的话,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推掉鸿门宴,很可惜,天不遂她愿。当她第二天早上被T市少有的明亮天光叫醒时,她终于承认,自己果然是被上帝抛弃的那一类人。 她不是怕盛夏初,她只是怕自己好不容易上了正轨的小世界沦陷。好像都是这样的,预感城池要陷落之前,反而比真正陷落的那一刻,来得更让人心生恐惧。 天一对马没研究,只见偌大的马场里独有两白色马匹,听说是从一个专养马的国家弄过来,原本只供应给自己国家的人,但盛夏初认识其中一个农场主人,两人是好朋友,这才征得同意弄来了两匹。他兴趣多爱好广,却什么都挑最好的要,这点与天一的经商之道,倒是不谋而合。 昨天的瑜伽课是天一强项,今天的她,很显然是刀上鱼肉,任人宰割。 上马之前,天一没有开口求帮助,盛夏初也没有要帮她的意思,假装捋着马毛,眼角余光却留了大半空隙给天一,大概是想看看她能逞强到什么程度。天一也是脾气犟,打小讨厌被小看,心想着自己的学习能力快,摸索摸索应该就好,所以她在马场工作人员帮助下,翻身就上了马。 马场工作人员看她一声不吭,以为是老手,自然就没多加在意,她一坐稳,便自觉地退了下去。 眼见放手以后的马还算乖巧,天一挺了挺背脊,更加胸有成竹,挑衅地看了不远处的盛夏初一眼。 T市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有下过雨,气象局为了预防干旱,选定当天降雨。而马场所处地段片郊外,正好挨着不远,所以,当她胸有成竹时,一阵巨大的轰隆声,突然响起。 马背上的天一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一声长嘶,她整个人都向后倾倒了四十五度,紧接着,身下的马儿不受控制地开始狂奔起来,天一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花容失色。 她在不停的颠簸抖动中,恍然听见身后有人在叫她弯腰,抱着马脖子,但她无法做到。每一次弯腰,颠簸感就越加强烈。耳边呼啸的风声越来越大,前方是一个跨栏训练用的设施,如果不出所料,这匹马在昂首跳起来的时候,她会成功地被惯性和巨大的冲力甩下马。新闻里不是没有报道过,景区里的游客被突然癫狂的马甩下身,身体器官被严重损害云云。所以,无数次的谈判面前,天一没有退缩,无数次心力交战的时刻,她没有胆怯,但是在那一刻,她怕了。 如果是为了这样死去,才忍辱负重地走到今天,那当初就该死的啊,为什么没有呢。 为什么没有呢?她禁不住想。 前方的栏杆越来越近,她心里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答案。 马儿如约抬起了前蹄,天一下意识闭了眼,千钧一发之际,忽然感觉耳旁一阵风过,腰际多了一双手,用一股坚定不被摧毁的力量,将她生生从马背上抱了过去。有那么一秒,她似乎感觉自己的脚尖已经点地,再睁开眼,却已经安全地到了一个陌生的怀抱里。 虎口脱险的天一抬起头,恰好见上方人重重地呼出一口气体,那箍在腰间的手依然紧紧地霸着这原本不属于他的地方,但是此刻的天一根本无心埋怨。 盛夏初低头,俊朗的眉眼里,带着浓浓的责难,他薄唇亲启。 “输一次会死么?” 语出,天一竟有点儿想哭。一些她怎么也想不通的事情,也模模糊糊有了答案。 chapter 14。 盛夏微离婚结婚的频率太高,盛华风都没有吭声,是因为她交往的对象都上得了台面。她坐着盛氏高位,接触到的人群也自然不一样,再加上本身的长相资本,一般男人确实很难不心动。 在这个基础上退一万步,盛华风心里毕竟藏着一点儿愧疚,很多事情,只要她开口,盛华风也不多想,她说喜欢就是喜欢了,完全不知道盛夏微的心理活动。人与人之间,不论是哪一方没有原则的退步,又或者谁得寸进尺,都不是好事,缺乏沟通的相处,就像隔着一张薄纱画素描,真正细致的轮廓根本分不清楚。 在骑马事件过去两天后就是盛夏微婚礼,天一并没有盛装出席,只着一件开司米蝙蝠袖薄毛衣,搭了素色的围巾,紧身牛仔裤,分明简单,那精神头却让人一眼看过去,特别的青春靓丽。她有先见之明地,在下车的前一分钟戴上了墨镜,以防和盛夏初一起亮相时,闪光灯的暴力侵袭。 盛夏初绅士地为天一开车门,他弯腰的时候,因为瘦,隐隐约约的锁骨更显分明。福伯在酒店门口做接待,看见盛夏初,立马迎了上去。 “老爷吩咐我,让您一到,立刻去偏厅见他。” 盛夏初难耐地皱了皱眉毛,心知不会是聊天那么简单。 果然,一走进去,盛华风就板着脸发脾气,手上银色烟斗里的细碎烟丝,都跟着他的动作纷纷跳跃而出。 “我就知道你没有那么听话,当真定下性来。” 恰巧此时,盛夏微从隔壁的新娘室走了出来,明明是她将假冒女友的事情都出去,此刻却佯装解围地抚了抚盛华风的背部道:“别生气了爸,夏初也是想让您高兴高兴,感情这种事,哪能说遇见就遇见呢?是吧?” 盛夏初挺拓的眉目此时依然没有丝毫的改变,盛夏微刻意的试探他不是不明白,所以张口就拿住她的七寸。 “谁说我是闹着玩?我要闹着玩,会把她带到婚礼上来么?” 语出,盛夏微的脸刷地全白,她装扮精致的面孔,此时有些异样的违和。 “你……你把她带到了我的婚礼?” 两人似乎话外有话,但盛华风不知其中一二,只当是盛夏初在解释自己对这段感情的认真程度,遂半信半疑地:“你要真有心,第一时间就该带到我面前,而不是一回来就搞七捻三地做势。” 盛夏初伺机摊了摊手:“没办法,您儿媳妇胆小,说是还没有见您的心理准备,不过,这也证明她不是金絮其外攀龙附凤之人,不是么?” 他在说这一句的时候,目光投向了连嘴唇都煞白的盛夏微。 突然一室安静,谁都没有再说话,约莫半分钟后,有人从外边推开了门。 原本一到酒店,天一就借故走开去呆在角落里,不再让聚光灯捕捉到她,此举正合了盛夏初的意,说仪式还早,让她自己四处看看。这会儿,因为楼下洗手间的人迟迟不出来,她无奈之下寻上二楼,却恰巧在门外走廊听见几人的谈话。 其实天一没有必须要进去的理由,她该做的似乎是甩头就走,可一向理智的她,竟多事地推门而入。 天一在人前露脸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故作的慌张与惊讶,见了盛华风,立即规矩地弯腰行了一个礼,声音细细柔柔却不卑不亢地叫:“叔叔好。” 盛夏初特别会来事,立即介绍:“爸,这是天一。” 盛华风才没有那么好糊弄,她叫人,他就打量她,一生见过千百人,如果连两人之间有没有亲密联系都看不出来的话,他就太失败了。 反观盛夏微,是从天一露脸开始,那捏着全白的食指就没有松开过,眼里带着不寻常的情绪,不全然是嫉妒,还有恨。如果此时的天一分神多看她一眼,说不定能感觉到七八分的奇怪。 打量的视线还在持续,天一也微微有些紧张,正当两人在盛华风老谋深算的眼神里要露出马脚之际,她突然朝里面踏了一步,并没有刻意靠近盛夏初,做出多么亲密的姿势,只是忐忑地抬起手摸了摸右边空着的细白耳垂,低声问:“你早上有没有见到我的耳钉?明明记得好好戴着的。” 一句话,在不经意间将二人的暧昧无限延伸。 盛夏初心下窃笑,这个帮手果然没有找错,赶紧也装出冥想状道:“光顾着收拾自己,没注意,不见了?现在去买一副吧,不然另一只别带了也行,今天的主角不是我俩,没关系。” 这你来我往的对话成功转移了盛华风的注意力,虽然他的第一直觉告诉他,整件事情怪怪的,但儿大不由娘,盛母因病早逝,何况他这个当爹的,能管得了多少?单从内心来说,盛华风不是很赞同这一段,因为天一的所作所为总给人太精明无遗的错觉。盛夏初身边不需要太聪明的姑娘,他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不可能一辈子指着这一杯水喝,要真结婚了,天一的性格,恐怕一生都来斗去。 得到“答案”的天一,再次行了一个礼,要关门退出去,盛夏初却突然招招手,叫住了她。天一不明所以上前,还未走近,盛夏初反而比她跨了更大的一步,迅猛低头,准确地噙住那两片有致的嘴唇。唇上突如其来的冰凉和烟草感,让天一一惊,她美目圆睁,推拒的手已经在他胸膛,最终却没有使力。 直到听见身后一阵倒气,盛夏初才离开眼前的人一点距离,抬起头,满目宠溺道:“口红颜色太浓了,淡一点儿好。” 终于,盛华风心里唯一的疑惑,都被盛夏初的举动给推翻。 他拢着手咳嗽:“混小子,在爸爸面前也那么没大没小。” 盛夏初顺势揽了还僵愣着的天一的肩膀,面色未改。 “爸爸是没有谈过恋爱吗?和妈在一起的时候没有情到浓时方恨少的感觉吗?” 他的打趣正正戳到点子上,盛华风也算一世风流,但真正在他心上停驻的人,偏偏也只有那么一个。 想起亡妻,盛华风有些无可抑制的悲伤,天一则是很迅速地逃离了事故现场。她内心澎湃,却强自镇定关门,直到自己和里面的世界彻底分割,她终于肯大口吸气。 她震惊,她怎么能不震惊,自己被莫名其妙强吻了,关键她还没有反抗,为了合约,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一点。她明白的,不只是这个吻,还有一点儿其他的东西。 天一一离开,盛夏微低垂着眼,情绪不佳地说回新娘室补妆,也即刻扯了裙摆往外走。在伪装上,盛夏初是当之无愧的经纬之才,哪怕盛夏微在无意之间撞了他的肩膀,他也只不动声色地伸出手去稳稳扶住,芝兰玉树地问候。 “小心,二姐。” 待整间屋子只剩下两父子,盛华风转过身,躺进茶色的LOW椅里,烟斗里的烟丝已经燃烧殆尽,盛夏初上前去,主动帮他添上。在他一气呵成地动作刚刚完成之时,盛华风想了一想,还是说了心里话。 “天一那孩子,不适合你吧?看起来心眼儿很多的样子。” 盛华风递烟斗的动作丝毫没有停顿,淡笑而过。 “哪有什么适合与不适合,只有喜欢与不喜欢。我妈当初就那么适合您吗?按照您的逻辑,应该找一个知书达理,不需要太聪明,万事夫为天的女人才是,像我妈那样自主意识强的,您不一样照单全收?” 说着说着,盛华风的烟斗就真的敲上了盛夏初的手指骨节。 “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反驳你爸,胳膊肘往哪里拐?” 眼见之前三言两语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此时的盛夏初心情颇好,挨打也不躲,当场就认了错。 当天那个吻以后,天一再也没有同盛夏初说过话,诡异的是,他也没有主动提,两人就貌合神离地上下一起,却就是不搭话,生疏的客套话也没有。直到热闹的人群散去,她在冷风中等他将车开过来,却迟迟没有等到,天一这才忍不住去了一个电话。 “您是临时去车厂定做车去了么?” 刚一问完,车子大灯从前方不远处的树荫下打了过来,正正印在她姣好的脸庞上。 车里的盛夏初单手掌握方向盘,一手接电话,朝着天一由远及近缓缓而来。 “终于肯吱声了?” 天一颔首躲避白光,低头半会儿,竟自己都觉得不说话的行为幼稚,于是在瑟瑟风里又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 “赶紧的呀,冷。” 这再简单不过的一问一答,却让盛夏初猛地有种错觉。明明只是同她较劲要她认输,却在她抱怨着要自己快一点儿,因为冷的时候,心底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归属感。他突然想起白天那个若有似无的,自己刻意而为之的吻,所以头脑霎时发热,当下便脱口而出。 “不然,我真对你负责吧?” chapter 15。 “要不,我真对你负责?” 这句话,让天一不知该产生的情绪是受宠若惊,还是慌不择路,又或者表现得大喜过望比较好。 在她满心满眼思考的时候,盛夏初却难得地急了,他在电话那头刻意扬高了声调威胁。 “要,我就将车开过去。不要,我也将车开过去。两者有什么不同,你一定懂。” 她当然懂得,盛夏初是在提醒自己,像他这样不喜欢处于劣势的男人,要是遭到拒绝,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冲动之下撞上来也不是全然没有可能。但恰恰因为这处处透着幼稚的威胁,天一突地失笑。 稍后,她正色问那头的人。 “我能知道为什么吗。” 盛夏初想了想,面部的生涩表情,像面容初展的怒马少年。 “倒不见得有多喜欢,就觉得合适。反正我也要结婚,你也不可能终生不嫁,比起到了三四十岁还会被念叨,不如舍远求近,合则聚,不合则散。” 这个回答,正正戳到天一的心坎儿上。 或许大多姑娘都还憧憬着热烈如火天崩地裂,但细水流长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天一不相信一见钟情,她还是那句话,并不认为自己与盛夏初的短短时间相处,就已经魅力倾城地让他爱上,如果盛夏初这样说,她一定会得体的拒绝。可是他很诚实,他没有,他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试一试。 毕竟长久的厮守不能单靠热情,还得有相同价值观,明显他两的价值观,方向是统一的。 在长时间的沉默里,直到白日的最后一丝光亮都消失,天一才开了口。她没说好,也不说不好,只再次一字一句重复了刚刚的指令,语气却比先前还软了许多分。 “你赶紧的呀,很冷。” 久经沙场的盛夏初立刻明白了她的默认,带着连自己都不一定解释清的微微喜悦,立马耳提面命地将车子提档,潇洒而准确地停在了她面前,正正是副驾驶的车门位置。 天一打量玻璃,透过玻璃打量正将眼神投射过来的人,犹豫了小半刻,纤细的手指终于拉开了那道屏障,仿佛一个原本与自己无关的世界,从这一刻开始,迎面而来。 原本盛夏初为了躲离这里的人和事,要提前回英国,天一得参加宋嘉木的婚礼,两人行程不一样,结果这下好了。 因为盛夏微事件,他比一般人更讨厌进行地下情,本来说好是以结婚为前提相处,盛夏初理所当然地就多留了半个月,同天一一起参加宋嘉木和顾南方的婚礼。 婚礼前几天,盛夏初陪她去商场挑礼物,两人就送什么开始了一番嘴上闪击战。 天一在转悠了一天都没有发现合自己心意的礼物时,决定直接包一个数目可观的红包。 “我们之间不讲究那些,她明白的。” 盛夏初却不这样想,他说打狗要看主人,送礼也要看主人,虽然没人嫌钱多,但天一能包多可观的,让顾南方都看得起的数字呢? 接着,天一一腔反驳的话统统被盛夏初扼杀在肚子里。 见平常在生意场上算无遗策的天一吃瘪,盛夏初莫名的开心,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口诛笔伐功力确实有那么了得,霎时成就感暴涨。 天一看懂了他的心,却实在是不知送什么好,只得拐弯抹角地举手投降。 “是,您能耐,这么能耐的您倒是说说,到底送什么,既能让人看得上,又能让我买得起?” 买得起三个字天一刻意加重了语气,明显饱含不满,顿时让正在开车,要带着她去另家商场的盛夏初,好心情满溢,甚至得空伸出一只手来,力度恰好地弹了她白皙饱满的额头朗声:“谁规定一定要多贵呢?” 没能习惯他突然的这些亲密小动作,天一偏了偏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尴尬,却无可否认,她并不讨厌他的行为。 她居然不讨厌。 事实证明,盛夏初不仅在做生意方面有天赋,在对症下药方面,也是个中高手。因为,他将天一迫在眉睫的难题,分分钟之间轻易解决。 礼物当下便选好了,四套手工定制的婴儿服,男女款式各两套。 “听生了小孩的朋友说,孩子出生那阵特别手贱,什么都没兴趣,就喜欢鼓捣小孩儿衣服。这家店也是别人介绍的,面料贴身感和剪裁都不错,主要是,终生都可享受专人指导DIY,亲手换款式。” 太实在了,太特么实在了。 彼时,在天一脑子里只有这四个字,她难得打量起盛夏初来,眼睛里不是针锋相对,而有着隐隐的心悦诚服。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天一大半夜接到宋嘉木的电话,说她和顾南方吵了一架。 “因为什么呢?” 宋嘉木泫然欲泣地数落顾南方。 “还不是因为太紧张了嘛,睡不着,就缠着他问喜欢儿子还是女儿,结果他居然偏心!他偏心说喜欢儿子!!!女儿就不是他亲生的了么?!这婚结着还有什么意思!” 天一半清不腥地回:“你也有病啊……孕妇果然情绪化啊。况且,他怎么可能说不喜欢女儿?顶多只是老实承认偏向儿子多一点,男人大多都喜欢男孩子,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再说,你也是的,明明知道不是甜言蜜语的人,还非得去找茬。” 在闺蜜这边也得到反对票的宋嘉木,为了将正义线拉到自己这边,此时开始偷换概念。 “好,这都算了,他怎么回答也算了,最要命的是什么?他居然当场扔下我摔门走了!他走了!!!他竟然走了!!!!” 天一突然就清醒了,开了免提,随便耗了耗头发,利落地绑起一个髻,神色凝肃。 “你别急,慢慢说,小心动了胎气。” 语出,宋嘉木下意识摸了摸小腹,暂时低了声音,却还是添油加醋地形容,顾南方是怎么从床上起身,怎么一言不发,怎么开门出去云云,听得天一差点儿打车去顾家,忽然电话那头的宋嘉木声音远了,听筒离传来一阵开关门的声音,天一喂了几声,宋嘉木才开始说话,却明显不是对着自己。 一男一女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你还回来做什么?男人都这样,得到了就不会珍惜,明儿这婚不结了不结了!” 顾南方好笑地问:“累了?是不是也饿了?喏,你心心念念的麻辣烫。” 前一刻还在疯狂发难的宋嘉木,立刻‘嘎’一声,轻了语气。 “你不是说我非常时期,不让我吃的么哼。” 顾先生若有似无地叹了口气:“外面的不干净,所以我去市场买菜,让老宅那边的人加工去了。” “可现在才三点过啊哪有菜市场这么早开门……” 顾南方笑:“说你没我知人间疾苦你还不承认,这时候已经陆陆续续有人摆摊卖小菜了。不过只有小菜,没有鱼丸什么的,明天我去超市买一点儿,以后你要真嘴馋得不行,就让沁嫂做。” 那头的宋嘉木估计已经快哭成一个泪人,因为天一听见顾南方一阵低声细语的哄,大致内容是“好好,都喜欢”,“是,错了。”“不会甩头就走,ok?” 天一盘腿坐在酒店的白色大床上,这才微微笑地,不动声色地挂了电话。 刚准备倒下,手机铃声忽然又开始大作,她伸手从床头柜拿过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发现是盛夏初。 天一想了想,还是接了。 “喂。” 那天参加盛夏微的婚礼,在冷风中等盛夏初的时候,天一感冒了。她不经常生病,一生就不是短时间的,所以一直没见痊愈,盛夏初让她去医院她不愿意,说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药吃多了不好,会产生抗体,拖拖就好了。 而刚刚,穿着睡衣接了近半小时的电话,估计又受了凉,所以天一接电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嗡。 盛夏初一愣,想也不想地问:“你哭了?” 生病的时候有人安慰,和哭泣的时候有人安慰是一个概念,总觉得比平常脆弱。所以天一难得轻声细语地抱怨。 “没有的事,刚刚接了一个嘉木的电话,估计和感冒抗争的日子又得延长几天罢了。” 听见她的声音,即便不是清亮的,却让盛夏初心头莫名一松。 “明天一定得去医院,我陪你去。” 天一保持一贯的不拒绝不回应,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这边的盛夏初刚得空回卧室,因为盛华风的老战友突然到盛家做客,两人关系情同手足,后来因为分配原因离开了T市,从小也看着盛夏初长大,所以自然是酒杯里诉真情。盛夏初怕盛华风喝多,便一直陪着,适当地挡一挡酒。 酒没有喝多少,但都是白的,他胃里烧得难受,微醺着拨了最近的通话记录,却提示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房间里没有开灯,盛夏初借着月色看了看手表,发现已经三点,她居然还在通电话。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就这样一直打,终于打通。 两人的通话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内容,但盛夏初听着天一絮絮叨叨,说宋嘉木与顾南方之间的小荒唐,他竟然就那样和衣睡着了。 这一晚,几乎所有人,都一夜好梦。 chapter 16。 宋嘉木的婚礼上,周可乐却被捂得严严实实,她脸上热得通红,但碍于陆杭在旁边,她撕扯围巾的小手总是扬起来,又放下去,陆杭此时特别忍心。 前几天陆杭出差,周可乐就跟一匹脱缰的野马,跑去院子里玩了一下午的秋千。通常在家里,除了陆杭,任何人拿她都是没有办法的。那次意外之后,她不只心智受到影响,连带着情绪也特别脆弱,旁人说话轻不得也重不得,可唯独怕板着脸的陆杭。那天陆杭前脚一走,周可乐后脚外套也没穿,在已经越见冷冽的风里不亦乐乎完了几小时,结果感冒了。这不,临出门前才硬灌下了一碗姜汤,医生说风寒感染,出一身汗自然痊愈最好,所以在这方面上,任周可乐如何表现,陆杭都不可能心慈手软。 周围川流不息的达官贵人们频频举杯,顾元虽然一直没松口,脸上的笑容却还是发自真心。当然,也有一些好奇的群众。 “听说,是当初老宋家那孩子?” 顾元自然精明,知道什么意思,立即笑笑。 “哪家的都不重要,主要两人情投意合。” 他这样发了话,那些闲言碎语便统统消弭。 周可乐在解决完了两碟黑森林蛋糕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见了到了天一。她奔上去,逮着身穿白色伴娘服的天一一阵撒欢问这问那。 伴娘原先是两个,但鉴于周可乐不定性做不来这些事,所有招待客人的事情就全压在了天一,和中途临时被拉来当伴郎的盛夏初身上。 得知伴郎是盛夏初时,顾南方觉得人生真是充满了戏剧性。 “你们那三姐妹组合,还真是没有白组。” 宋嘉木即将脱口而出,是四,后来想想,另一个因为纪泠的原因,确实疏远了很多年,也就没能底气十足的说出来。一晃十年都将过去,曾经只知道赖在所有人怀抱里傲娇的自己,现在也将嫁为新妇,升为人母。 时间真残忍,又那么伟大,永远有让人在霎那间热泪盈眶的超能力。 司仪宣布即将礼开,周可乐才终于撒手,让天一去忙,虽然周可乐没能注意到,不远处正身穿铁灰伴郎服,与顾元握手寒暄的盛夏初,但陆杭却早已注意到。期间盛夏初回过头来,两人视线有短暂的交汇,遂双双点头示意,各自对彼此身份都已心知肚明。 宋嘉木入场的时候,周可乐兴奋地手舞足蹈,全靠陆杭将她摁住。她问陆杭嫁人到底是什么意思,陆杭说:“就是一个女人要当一个男j□j子的意思。” 周可乐想了想,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陆杭:“不就是我和你的关系吗?” 闻此,陆杭诗情画意地点了点头,顺便挠了她被围巾过气来的一撮头发,让不远处曾与他交过手的那些宾客们,忽然整个人都不好了。 得到答案的周可乐却不高兴了,她嘟了嘟嘴说,蒙了一层白纱的宋嘉木很漂亮,为什么自己都没有这样就嫁给他了。陆杭对她到现在还残存的举一反三的功力感到讶异又好笑。 他不是没有想过要举行婚礼,只是一场婚礼要做的事儿又多又杂,他不想周可乐去受罪,再加上,她现在的情况,一点儿保护自己的意识都没有,所以越少人知道她越好,不成想,她现在反而来责怪自己,却头一次让他对于怎么回答哑口无言。 在周可乐圆睁的大眼下,陆杭思考半晌,回:“因为嘉木怀孕了,你没有。” 周可乐懵懂摇头,表示不知道怀孕的具体意思,陆杭告诉她,就是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像你那样善良的姑娘。 听此,周可乐终于开心地点了头。 “好吧~” 天一就在对面等候正在走红毯的新人,即便周围有讨论的人声,但她还是听力极佳地听见那二人的对话,神色复杂地看了陆杭一眼,陆杭抱以回之。好吧,这是本世纪以来他想过最烂的理由。 当天,让天一难以理解的,不只是陆杭与周可乐的对话,更让她崩溃的,是顾南方居然浮夸地,在草坪上空,用飞机尾气,连贯写成了一个LOVE。看到这里,天一真是要扶额昏倒。他们真的是本人吗,真的吗! 很明显顾南方也不忍直视,只见在场的其他姑娘少妇们都惊呼好浪漫好幸福云云,这些女人包括宋嘉木,她捂着嘴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顾南方尴尬地看了看不远处的天一,眼神似乎是在说,我也不想,但是怀孕的女人,真的没办法…… 惹得天一不由地发出感叹。 “哇噢,原来怀孕的意思就是自毁三观,果然丁克比较好。” 站在她身边的盛夏初也顺当地将话接了过去。 “同意。孩子就是累赘,这还没出生,就那么大兆头。” …… 无可辩驳,当天的一切,宋嘉木当然打了九分满意,剩下的一分,是天一第二天就要启程回伦敦,她已经堆了太多事亟待处理,宋嘉木便有些不开心。 “我还等着回老宅的时候你给我出某划策,怎么见他爸……比较好。” 天一默,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答案。 “放心吧,已经不需要出谋划策了。” 真傻到一个极限了,顾元要不是真释然,哪会有这场婚礼啊,任顾南方再有能耐,还真能翻出他爹的手? 宋嘉木半信半疑:“好吧……反正你的电话一定要随时保持通畅!” 天一无可奈何,她什么时候让她不通畅过?但还是嘴硬地:“看心情吧。” …… 飞机刚落地,何源便将车到了机场门口,天一从一上车开始继续闭目养神,红绿灯的时候,盛夏初无事可做,开始打量身边人的睡颜。眉头微皱,还是那么的戒备。他忽然想起什么,眼睑温柔地合了一下,脱了外套替她盖上,将车子转了一个弯。 因为变换方向的惯性,天一迷迷糊糊醒了过来,感觉已经睡了蛮久,睁眼打量,发现并不是平常机场回公寓的那条路。 “去哪儿?” 面对询问,盛夏初没有半点扭捏。 “不说了,婚礼结束立马去医院的么?” 天一一听急了:“我真不喜欢医院。” 盛夏初严肃了一点儿。 “世上有多少事情是你喜欢做的?又有多少你不喜欢的事情,你都必须做?” 他的那句话逻辑能力实在太强大了,让一向连珠带跑的天一都甘拜下风,找不到丝毫可以攻击的点。虽然平常言语交锋什么的惯了,她也发现盛夏初有可以谈判的一面,但是天一明白的,可以谈判并不代表他好说话,只是他没有对一样东西下定决心而已。 很显然,此时带她去医院,是下定决心的一件事。 见大势已去,天一自退八分。 “好吧,但先让我回家洗个澡,风尘仆仆一身好难受。” 盛夏初也不是特别舒服,梳洗一下也好,勉强答应了,说是两小时后在她公寓楼下见。 结婚真不是闹着玩的,比熬几天几夜工作的事还累,天一进浴室的时候差点睡着,兜头热水下来,才彻底清醒。她收拾好自己从卧室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纪沉,他有资料忘了拿,马上又得回公司。看见天一,纪沉倒愣了愣。 “这么快?以为你还会呆一段时间,逛逛街聚聚餐什么的。” 天一放松地伸了一个懒腰开玩笑。 “怎么也是你曾经喜欢过的姑娘啊,她结婚了你起码也表现出一点伤感。” 纪沉捏着牛皮色文件袋耸肩:“人心有所属,难道我表现出伤感她就不结了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性格,拿得起放的下。” 天一干干地呵呵一声。 “所以你才一直遇不见合适的,拿得起放的下的,不是感情,是举重。” 纪沉被她这句说得一愣。 “你回国一趟是被洗脑了吗?什么时候为你口中那易碎又淡薄的感情打抱不平了?” 天一也是一愣,半晌后回:“有吗?我不是以此类比只为打击你吗?” 纪沉露出饶有兴趣的表情,拖着长长的音调往门口走去。 “有……猫……腻……” 天一特见不得纪沉一反常态,贱贱的八卦样子,作势踹了他一脚。 “赶紧滚。” 恰好,短信铃声响起,盛夏初说到了楼下,让她下去。天一没多想,前一秒还叫纪沉快滚,后一面又扬高声音地让纪沉摁住电梯,等等她。 两人从公寓楼肩并肩走出来的时候,还在争论房间里的那个话题,纪沉在谈笑风生间打探,是不是天一的情思要绾正了,红鸾星动云云,被揣着一肚子不耐,或者一肚子不好意思的天一再次怒斥。 “别废话,快走好吗。” 纪沉和她闹惯了,根本不怕她可以板起来的面孔。她越回避,就代表越有问题,所以纪沉决定死缠到底。 “先告诉我!不然不走!” 天一眼角眉梢都上扬,甚至破天荒地扬了扬手上的拳头,威胁的话还没有出口,盛夏初从车里,长身玉立地走了下来。 chapter 17。 盛夏初下车的后一秒,纪沉还在例行询问身边人。 “你去哪儿?我送你。” 彼时的盛夏初正倚门而站,下意识转了转右手无名指的银色指环,面色讳莫如深。他并没有表现得多么疾风怒涛,只心机幽微地步步上前去,倏忽之间,一手搭上了天一的肩膀。 天一心里清楚,盛夏初的举动和爱与不爱没有多大关系,仅仅因为她名义上已经是他女朋友的身份,他便潜意识地将自己划为他的所有物,不喜欢别人染指,或者企图染指,或者看似想染指,都不行。 纪沉前一刻还喜笑盈盈,见到生人,立即恢复到谨小慎微的模样。尽管心里对二人的关系有疑问,但扫一扫对方始终放在女子肩头的胳膊,纪沉幡然醒悟,礼貌地同盛夏初握手寒暄。末了,又刻意而为之地回头来叫住要上车的天一问:“你今晚回家吃饭么?” 果不其然,盛夏初脸色一下就灰白了,原本以为只是同楼,没成想是同居。 天一同纪沉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你来我往互相打击对方,刚刚在家里她拿宋嘉木开他玩笑,此时纪沉当然要牙不见眼地还之以颜色。天一是想找个适当的时机将目前的状况都对盛夏初过一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对她来说纪沉和闺蜜并无二致,他要实在不高兴,就找时间搬出来。只是很明显地,不是在这种情景下。 一上车,盛夏初已经又恢复到初见不多话的样子,他的注意力只在某个点的时候,天一觉得眼前人特别的虚无缥缈,心里鲜少地没了底气。 “刚回来事儿太多什么都顾不过来,他是我唯一的朋友,这才收留了我。” 盛夏初依然无言,天一自觉无趣,也不想再搭多余的话。 中途,盛夏初单手掌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习惯性地在身上搜寻什么,无果,又开始分了一点神翻找仪表盘附近。如果没理解错的话,他是在找烟,天一扫视了一圈,才在自己座位角落里找到那个云白色烟盒。估计是从机场回来的时候,他将外套盖在自己身上时,不小心掉出来的。 天一弯腰,将盒子递到盛夏初眼前,得到他一个若有似无的审视眼神,最终也还是什么都没说,熟稔地燃了烟草,尽管排气系统开了外循环,还是几丝烟雾气息遗留在了车里。 这场无声的交流终止在一阵咳嗽声之下,咳嗽的人不是天一,她不是闻不得烟味的矫情女,出去应酬哪有不闻烟味的呢?以至于每当她肺部或是附近哪里不舒服,她都要联想一番,是不是二手烟吸多的原因。 盛夏初的咳嗽不是寻常的一两声,他微微弯腰,徒手捏熄了烟蒂,趁着残余空闲,一脚踩下了刹车在大马路旁。天一见势不对,立即下了车,不管身后的其他车辆鸣笛有多大声,她从容镇定地将盛夏初给弄到了副驾驶,自己开车,马不停蹄地去了医院。 理所当然,当天接受检查的不是天一,成了盛夏初。 他躺在独立房间床上,咳嗽已经基本止住,手上打着白色液体,约莫两小时的量,看天一站在病房门口,严肃却有条不紊地同医生沟通。 “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 “据检查,盛先生有轻微的慢性气管炎,因该是经常吸烟所致,长此下去,可能会导致恶化,对心脏的影响也深远。” 天一想了想,根据和盛夏初相处的这些日子来看,让他不吸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危害与否他当然比自己更清楚,既然一开始没有戒掉,现在也没有理由会听劝告。 “那……有没有除戒烟以外,其他的控制办法?” 闻言,医生微微讶异,负责任地高声反驳。 “吸烟会致使蛋白质和重碳酸盐的基础分泌受到抑制,妨碍食物消化,影响营养吸收。同时还给胃及十二指肠造成直接损害,使胃肠功能紊乱,胆汁分泌增加,容易引起腹部疼痛等症状。尤其是饭后,身体在对食物积极消化、吸收的同时,对香烟烟雾的吸收能力也增强,吸进的有害物质也增加。可以这样说,不戒香烟,祸害无边。” 天一被批判得面红耳赤,她的确也觉得自己天真了,就算真有其他办法,也是治标不治本,所以当下就表示不好意思。 “别介意,开个玩笑。” 天一进门的时候盛夏初已经缓和了神色,他应该听见了二人的对话,对天一难得受到责骂却还不了嘴这件事表示很欣慰,先前在车上的些微抑郁也一扫而光,此时满脸的忍俊不禁,逼得天一欲盖弥彰地斥他:“我这叫有错就认,挨打也立正,多好的觉悟。” 盛夏初八风不动地点点头,刚要说什么,病房的门再次被推开,三个身穿警服的警务人员,首先扫视了一下整间屋子格局,以及屋里的人,为首的那一个很年轻不懂事,估计刚转正,说话语气有些冲,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盛夏初先生是吗?我们有些问题要问你。” 是英国部的一个小职员跳楼了,留下遗书说是因为感情问题,但在此之前,他曾经被列入公司的裁员计划,所以警局那边要了解全面的情况才能结案。可不待盛夏初发表点尖锐言论,天一却率先不高兴了,她安慰性地拍了拍盛夏初的手,语重心长道:“你可以不回答任何问题。” 语毕,拿过自己的随身包,将里边随身携带的国际律师公认资格证,转身举到警察面前,完全无懈可击的公式化口吻。 “现在,我以律师身份,要求我的当事人有效行使沉默权和人身健康保障权,如果有任何问题,请三天后和我的当事人再行约定时间会面,除非,阁下已掌握足够资料,证明我的当事人同这次案件有绝对关系,那么现在您可以刻不容缓地带他走,否则,我的当事人会以疑罪从无原则,保留追诉权利。” 说完,特意打量了一下对方胸口处的警员编号和所属区域。 本来见着是别国人,打心眼里觉得可以欺负,没想到一来便遇上不好惹的,为首的小警员立马消了气焰。 “对不起,我们也是例行公事,如果有什么打扰的地方请多谅解,我们只是想向盛先生证实,这位职员是否在被辞的名单内。” 盛夏初将激赏的目光从天一身上移开,似笑非笑地打太极。 “公司人事我没有很清楚,如果特别有需要,可以联系我的秘书,何源先生。” 那三个警察这才终于有了交代似的,转身离开,顺便带上了病房的门。 天一转身,发现盛夏初满脸风生水起的笑意。 “哇噢,我似乎捡到一个不简单的女朋友。不过,谁会把这些证明随时带在身上?” 天一耸了下肩膀道:“没办法,现在就是看证社会呀。估计你没有多大感想,条条路都走的罗马大道毫无障碍,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好命。我曾经在国内参加过一场招聘会,那架势,报学历跟报菜名似的。首先窜上来一个C大的,然后上来一个报Q大,紧接着一个报T大,最后一个说,我也是T大,硕士。前面的人就统统退散。” 盛夏初半信半疑:“哪有那么夸张。” 天一却讲得绘声绘色:“如果这叫夸张的话,你的人生未免太一帆风顺了。” …… 当天,在一系列插曲过后,盛夏初终于不再计较她瞒着自己与纪沉同居,额,好吧,同一间屋子的事情,但要他去接受,是万万不可能的。 “你这几天选个时间搬出来。” 明明是叫她选时候,盛夏初却自己抬手看了看手表上的日历,紧接着道:“明天要见一个客户,没时间,后天要去一趟远郊的红酒庄参加一个开幕,后天晚上……有时间,后天晚上吧,七点,何源会事先来帮你处理东西,我估计晚点,尽快赶回来。” 天一做了一个STOP的手势:“得给我留下找公寓的时间啊。” 这个问题盛夏初似乎早已经想好,他没有直接开口,反问她:“和男性朋友同居,难道比和男朋友同居还更合法吗?” 言下之意,是要她搬去他那儿,天一却下意识想拒绝,她估计又得搬出老梗:我想我们还没有到可以同居的关系…… 盛夏初虽然是看似建议,实际不容置喙的程度居多,面对他的咄咄相逼,企图用缓兵之计。 “给我半个月时间好吗?半个月内我找到房子搬出去,不然就去你那儿。” 盛夏初再次含笑地看了看表。 “不然,就今天搬?” 要知道,谈恋爱这种事,和经商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不能给敌人有喘气的时间。尤其天一并不是什么坐以待毙的人,盛夏初知道,一旦给她时间,事情总会有变。 尽管,尽管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占有欲,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一点界。 chapter 18。 天一最终也没有按照盛夏初计划的时间搬进去,反而早了一天。推波助澜这种事情,和盛夏初相比,她简直要自愧不如。 事件始于当天在打完点滴,天一负责开车将盛夏初送回公寓,准备打车离开的时候,他又若无其事地多了一句嘴。 “噢,后天那个开幕的红酒庄主任是华人商会的副会长,听说这一年一度地华人十佳企业评选又要开始了,你如果有兴趣参一脚的话,就提前一天过来,后天和我一起去参加剪彩,顺便见个面认识一下。” 天一当然懂得盛夏初的画外之音,他这是明显地替自己开路搭桥,谁不知道,评选上商会十佳企业,意味着由私人转民营,再冠上获奖光环,档次蹭蹭地就上去了,如一便不再是只能像现在这样,出于被动的状态。天一心下有些感动,但她不善于表达,所以难得乖顺地冲盛夏初笑了笑,清楚回答了一个:“好。” 第二天盛夏初是完全没有时间,他提前告诉了她,所以全程都是何源在忙上忙下,他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手脚利落地将天一为数不多的物件归置好,搬上车去。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天一要请纪沉吃饭,感谢他的照顾。虽然名头说出来十分见外,但是纪沉没有拒绝,他心里清楚她是这样的人,分分厘厘都喜欢计较清楚,不然就浑身难受,总举得亏欠了什么,所以他体贴地选了一家让天一大出血的饭店。 饭桌上,她不谈搬去哪里,也不谈走得那么急的原因,联想起昨日盛夏初的突然出现,纪沉自然也心知肚明地没有问,只假装认真地说:“要是受了欺负也千万别再回来。” 天一将他连续夹了三次的菜品,不经意间透露着细心地端到了纪沉面前,毫无所谓地回:“多难必定兴邦。再说,我也不求你到时雪中送炭,只求你不要落井下石。” 临到头了,纪沉还是没能看见天一软弱的一面。从在英国的初相识,到后来的接触,到天立的离世,到她雷厉风行解决暮云夺回如一,再忍辱偷生低三下四只为了得到合约,这一路走来,她对遭遇的一切,都一声不吭,做足了兵来将当,水来土掩。理所当然地,就挨你整这一切的自己,也不应该抱有谁会伤害到她的想法,但是男人也有直觉,有时候比女人更准确,他总觉得,事情发生得太快,没有表面上那样简单。但没有理论依据撑腰,很多话,他确实不能口无遮拦。 吃完饭回家的两个人,又兴之所至开了一瓶82年的玛菲,完全放松的天一捏着细细长长的酒杯支架,与纪沉的透明杯子相碰,清脆的一声响。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觉得,同是天涯沦落人,后面一句才应该接:大难临头各自飞。” 纪沉不知她的论点在从何而起,天一晃了晃手里的鲜血色液体。 “因为都是沦落人,体会过对方所有的落魄,所以互相怜惜。但,除了聊以慰藉以外,当灾难再一次到来,下意识里不还是想方设法躲开吗?因为不想再回到过去了,因为不想再被打倒了,就算被世人鄙视或者看不起也没关系,毕竟那样的日子太煎熬了。” 纪沉似懂非懂,天一又紧接着说了话。 “我……我呢,虽然没有在同伴遇见困难的时候各自飞,但趋利避害的本事还是挺强的,我也不知道这样生活,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这后一句还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但纪沉猜到了半点。或许,和盛夏初之间的交往,她开始的目的并不纯碎。并不是说全无感觉,但应该也考虑了很多东西,家室,名利,地位,能给如一带来多少的帮助,这一切她都算无遗策。所以才有想方设法,趋利避害这一说吧。 当然,纪沉没有傻到去求证,他只是突然脱口而出。 “为什么没想过抓住我呢?” 语出,当下便有些后悔,索性天一也并没有特别往心里去,反而非诚实诚地回答他。 “有啊,有考虑过,但后来想了想,说不定以后就成陌路了呢?比起冒着分道扬镳的危险努力去做恋人,不如彼此轻轻松松地做好友。” 纪沉悬着的一颗心突地松了下来,他叹:“我才不想和只会眼泪背着流的人做好友。” 他讽刺天一在自己面前也逞强的今儿,而她却进退自如:“哪天我要是眼泪当着你流,肯定是我最想死的时候。” 两人言语之间你来我往,最后都借着客厅的茶几和沙发睡着了,直到何源大早便站到公寓楼下,给天一打电话让她开门。 天一东西不多,来回两趟已经彻底干净,在搬家的同时,请了清洁工将弄乱的客房打扫干净。 纪沉回家的时候,面对总觉得少了点人气的屋子,他隐隐觉得失落。好像一直汲取温暖和陪伴的不是天一,而是自己。思及此,他苦笑。 盛夏初不是什么得寸进尺的好色之徒,只是不舒服自己的女朋友住在另一个男人家里,所以天一的房间是独立的,和他的面对面。二楼被改造成了玻璃书房,通片的白,低辐射镀膜玻璃,白日的时候,能阻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阳光,外加一系列成熟的循环空气清新系统。 看一个人的住处能看出对方吹毛求疵的程度,天一已经为接下来的针锋相对有了心理准备。 这天,盛夏初在百忙之中还是抽空回来了一趟,具体也没做什么,就站在门口看天一上上下下的收拾,那眼光里透露着十分的好奇,让天一忍不住地回过头来:“你是在考察接下来的同住者是否合格吗?” 盛夏初摇头否认:“我是在看自己能不能适应两个人的生活。” 天一停止手上的动作,直起腰来,眼角微微上挑:“结果呢?” “好像……将就。” 语毕,他终于转身要走,完了又倒回来:“哦,对了,通常情况下,我是不是应该送点什么礼物来讨‘同居’女友欢心?” 天一已经重新继续手上的动作,头也不抬地回:“那我就依照国际惯例求礼物吧。” 她的不走心并没有让盛夏初恼怒,反而更趣意盎然地将这出八点档演下去。 “那好吧,刚刚收到别人送的一艘船,现在转送给你,叫……天一号好了。” “噗。” 天一的嗤笑激怒了满脸认真的盛夏初:“你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吗?我是认真的。从什么地方让身边的女人产生神级优越感呢?就是这里啊。” “噢?是吗?可我的爱好是喜欢约一票人打麻将,不是航行出海,这怎么办呢?” 盛夏初依然波澜不惊:“无所谓啊,船上有悬浮避震系统,还有大功率发动机,航速高达27海里,全球GPS卫星定向系统,别说打麻将了,你就是漂回T市找宋嘉木打麻将,都行。” 见他越扯越远,天一忍不住翻白眼却又忍不住笑,不知道究竟该怎么样的时候,她条件反射将床上的一个小抱枕扔了过去,笑着赶人:“不是很忙吗土豪?快走吧。” 直到一星期后,天一真正地见到了那艘写着标蓝‘天一’二字的轮船,她才知道盛夏初有多言出必行。 搬家的当天晚上,盛夏初果然为了应酬很晚才到家,天一不想连私人衣物都交给何源来打理,所以将东西搬进房间后,所有的规整都是自己亲力亲为,长时间没有这种持续动作,腰酸背痛,很早就上了床睡去。之前的感冒势头终于褪去了一些,但睡觉的时候呼吸还是因为鼻塞有些不畅通,所以中途她又醒了,看看时间,已经是一点,恰好此时,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想了想,第一天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所以穿鞋走了出去。 应酬当然得喝酒,但盛夏初是海量,多喝顶多上脸,很少有醉的时候。只是不知道这一晚,究竟是他真千载难逢的醉了,还是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让他觉得天一比往日任何时候都漂亮。 那是盛夏初第一次见到毫无防备的天一,没有光鲜的外表装扮,没有高跟鞋,没有咄咄逼人,甚至因为是夜晚,还特别搞不清楚哪一处的开关在哪里,为了能看清,还特意带了她一个人工作时才会用的黑框眼镜。离得近了,盛夏初甚至能清楚看见她右边眼窝下,那一颗细细的小雀斑,遂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啊。” 天一不懂他这突然又莫名的指控,习惯性地皱了皱眉,闻见他说话时微微散发出来的酒气时,她释然了,主动伸出手将他扶到沙发上去,语气也轻了起来。 “等会儿,我去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可以解酒的。” 盛夏初哪里醉了呢,起码他盯着她徐徐缓行的背影,还能清醒地莞尔一笑。 那句话,他也始终没有冲动地说出口。 也不是完美的啊,可这素面朝天的样子,怎么比寻常更逼人。 chapter 19。 第二天进红酒窖藏古堡的时候,开幕会还没有正式开始。 天一在场子里巧遇了之前和如一有过生意接触的史密斯,寒暄几番,盛夏初已经被旁边人拉走敬酒,他抬手做了一个待会儿过来的手势,两人便默契地分别应付现场。 史密斯还记得当初谈合约时的细节,一直都对天一的表现和她整个人都大为赞赏,但合约签订后事宜,他很少能见到对方,都是由助理陈蓓出面。问及,也只说天总太忙。今天的巧遇,他还是多少有欣喜。 “等会儿能赏脸跳支舞吗?” 天一对他的殷勤心里有数,否则也不会拒绝一些没必要的接触场合,但现在遇上了,她当然不能硬邦邦地拒绝,只得言笑晏晏答:“我的荣幸。” 话方完,盛夏初便远远地走了过来,身边还有一个陌生人,年逾四五十的样子。 史密斯率先和这二人打招呼,紧接着那个中年男人抬手,向天一遥遥地敬酒,意有所值地问:“天小姐是吗?” 他打量的眼神太过赤/裸,让天一有些不舒服,再看盛夏初,并没有泄漏任何的阴骘情绪,反而是饶有兴趣地,仿佛等待着一出好戏开演那般,天一大约猜到,他应该没有和对方主动提起和自己的关系。 整个人看起来油光水面的就是商会副会长,今天开幕会的主办人,在天一主动同他握手寒暄之时,那眼里的孟浪更甚了。 “商界很少有天小姐这般风姿卓越的新秀啊。” 天一硬是忍着不舒服笑了笑:“哪里,您夸奖了。” 面前的人便将自己的手握到了底。 好在这煎熬只有几秒,盛夏初与副会长交头接耳说了些什么,终于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舞会宣布开始,正好有小厮端着盘子过来,史密斯顺水推舟地将红酒杯一放,连带着天一的一起,热情主动地弯腰邀请。 天一避无可避,只得点了点头,手刚伸出去,却在半途中被另外几根修长手指,稳稳拦截住。 虽然这样的行为极其不礼貌,反观盛夏初的表情却是无所顾忌,他对史密斯眼里的惊讶并不买账,甚至没有打一声招呼,便无声领着天一离开,走进了舞池。 前奏一开始,两人有小半段都没有说话,跳着温和正常的舞步曲子刚果一个抑扬顿挫的调,众人都兴起秀舞之际,盛夏初忽然低下了头到天一耳际,轻声说话。 “以为会当场翻脸呢。” 天一意识到她是说刚刚和那会长握手的事情,遂不知是嘲人还是自嘲地回:“以为我会因着攀上你,所以肆无忌惮地甩脸子给人看?如果你是想看那一幕,恐怕不会有机会了。我若是这么不识时务的人,你也不会挑到我,不是么?” 她句句在理,险些令盛夏初节节败退。 男子目光如炬地盯着面前人,英挺的眉毛几乎要皱在一起。 “偶尔玻璃心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趁机表现一下,让我知道你也有弱的一面,说不定激起我对弱势的保护欲。” 盛夏初的直接让天一隐隐发笑,却还是不肯卸下防备,只道:“示弱不是不可以,只是要分情况,没有到非要示弱的地步,为什么要纵容自己的玻璃心呢?换一个角度说,如果我自己的能力,已经可以让我一辈子,在任何人面前都能维持住骄傲,我当然会毫不犹豫的做女王。可事实是,我现在还不能做到。我只能凭着你,让全世界一看见我就说‘这是盛夏初女朋友’所以要对我礼让谦恭,那有一天我不是了呢?你也说了,我们是试交往,并没有多少的感情基础,哪怕是有感情基础,人生那么长,前路太艰难,总会有需要独行的时候,到时候我骄傲的坏习惯已经有了,就真真成为别人口中的那句‘你捧着我的时候我是玻璃,你不捧我的时候,我就是玻璃渣子。’” 她将问题看得太透彻了,并且无懈可击,这点让盛夏初有些气闷,仿佛在她身上找到一丁点儿的不设防,是他目前最大的爱好般。 吃了瘪的盛公子不高兴,后果就很严重,严重的后果就是他压根不管放着什么曲子,脚下的舞步却故意变了好多种,从华尔兹到恰恰,再到摩登,再到国标,最后到探戈,让天一手忙脚乱的,防不胜防。 最后全场都只剩下这儿人快速的身姿。 这不是一场舞蹈,更像是一段较量,却让天一苦不堪言,硬着头皮靠以往的零碎记忆跟着,尽量别太丢人就行。 音乐终于到了尾声,盛夏初盯着半米之远的天一,趁兴一个巧力,势如破竹地将她收回身前。与此同时,盛夏初整个人也向前逼近,让天一下意识后退弯腰,做了下腰的结尾。 这个结尾在外人看来仿佛是完美的ending,但天一不这么认为,她觉得糟透了。 因为天一不熟悉舞步的原因,她下腰的时候险些滑倒,为了不着痕迹的稳住她,盛夏初不得已使了重力,手没有注意方向,横过她整个上半身时,宽厚的手掌一不小心,便贴着自己与对方的衣裳,若有似无地按在一块柔软的地方。 天一的脸霎时就红了,如花园开得正好的牡丹。 之后,两人在会场离的相处便开始诡异起来。她不再说话,盛夏初也不故意找话题,情景似乎又回到了盛夏微的婚礼上。好在这一次,会场里有天一认识的人,所以在脱离盛夏初的掌控后,她下意识整理了几下衣裳,随后在人群里找到被盛夏初‘忽视’的史密斯先生不断道歉。 “真是不好意思,盛先生今天是我的同伴,有冒失的地方,希望您别见怪。” 哪有天一想示好又不成功的人呢,史密斯先生立马眉开眼笑,表示没关系,自己很大度,二人便接着品酒寒暄,天一却有些心不在焉,脑子里的画面都是刚刚那个‘意外’,她心里在山呼海啸,尽管表面依然维持着波澜不惊。 盛夏初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也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小毛头青年了,男女之事也不是没有过,虽然这么多年,一心系某人,但在好多次失望后,他也同这次一样,企图将感情寄托到别的女人身上,交往之间,亲密行为无可避免,却没有哪一次,是像这般,窘迫得自己跟一青蛙似的,被扔进一桶热水里煮,浑身不寻常的发热。 这是第一次,盛夏初和天一两个人都觉得,舞会的时间可以长一点儿,再长一点儿,这样的话,双方都有借口各自周旋各自,不用面对聚首时的尴尬,却事与愿违。 夜幕早已降临,待参加开幕会的人都走得七七八八,两人终于避无可避。那个副会长临到最后特别抱歉地和天一打招呼:“刚才小盛没有说你是他女朋友,招呼不周的地方,弟妹别介意啊。” 无形之间,将几人的关系拉得无比贴近,天一只得应着,眼神却四处游弋。 回去的路上,盛夏初将车开得比平常快,来时要一小时左右的路程,他开出了半小时,寂静的车厢里,优质的引擎声,居然在此时都微微可闻。中途在一个三交叉口,盛夏初差点走错,是天一突然出了声提醒。 “咳,好像是……往左。” 因为自己难得的狼狈,盛夏初在心里骂了一声shit,凌厉漂亮的一个甩尾,将车子开上左方向道。 当车子稳稳地停在楼底的停车室,两人一起静默坐了半晌,接着天一解开了安全带,率先走下去,关上车门。待盛夏初也做了同样的动作下来,二人对视一眼,还没谈得上任何的眼神交流,天一已经慌忙地移开,抬步向专用电梯走去。 后方轻缓规律的脚步声,提醒着她盛夏初还跟着,这么半分钟长的距离,仿佛凌迟一般。她不断地在心里做建设,回家进房间就好了,挺住。 原先,盛夏初也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回家就好了。但当他盯着前方有些慌不择路的背影时,突然有些恼。 他这是怎么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难题令他被考倒过,怎么现在因为一个女人,竟然没出息地只知道逃?不就是一个意外吗,有什么好大不了的,又不是不能产生这种意外的关系,摊开解释一下就好了,实在没必要小题大做。 思及此,盛夏初顿时淡定了,平常的气场全开,在天一伸手按电梯的时候,他几大步上前去,一把拉着前方人的胳膊,令天一惊吓之余,条件反射地回过了头。 大概是甩头的姿势用力过猛,又或者是橡筋的耐磨指数达到了顶峰,在天一回过头之际,那原本盘得规矩溜好的发髻,因橡筋的突然断裂,令头发霎时散开来。 天一的头发很细,从来不做任何的染烫,发质特别好,又黑又顺,即便是绑了一天的髻,披散下来也不见有多凌乱,反而弯弯曲曲,衬得她越发抚摸动人。 打得透亮的地下停车场,加上已经滴一声开启门的电梯,各种光线仿佛全都映在了面前人的脸上。天一捂着头发难得惊慌的样子,以及那横波入鬓的清丽容颜,都让盛夏初脑子一热,顷刻间,所有的防卫都失守。 接着,在全世界都反复沉寂的时间里,他眼里光线促暗,突然一个拉近,俯身垂首,吻上前去。 chapter 20。 盛夏初吻上来之前,在他一瞬不瞬的眼光里,天一已经对这一幕隐隐有了预感。 很奇怪,女人就是有天生的直觉,尤其是对男女感情方面,对方每一个眼神,表情,动作,以及突然的沉默,都能全方位揣摩到位。所以天一并不惊讶,她只是没想到,这个吻,比她想象中要激烈太多,持续的时间也太长。 他一开始只是压着她,掌着她的后脑勺一点点在嘴唇上吮着试探,见天一顺从地闭了闭眼,盛夏初才彻底放开了手脚,完成了两人真正意义上的吻。 同一时刻,天一想起在盛夏微婚礼上的做戏,比起当时,此时多的是什么呢?她一时想不通,盛夏初却没有再给她多余的时间去想。 天一感觉腰上被一只胳膊箍得更紧了,后脑勺的掌心热烫地熨帖在她发顶,将自己往一个方向拉近再拉近,她感觉牙关的地方,正在被一个又软又凉的物体攻城掠地。喷洒在脸上的呼吸更近了,天一看了眼几欲合上的电梯,下意识提醒了一句,却没有就此打断这撩人的折磨,反而整个人被盛夏初揽着,逼迫着她和他一起踏步,顺利地转了进去。 好像一个故事终于有了完满的结尾,他俩方进去,电梯也羞得立刻关了起来。也是同一时刻,盛夏初终于成功突破了她的贝齿,开始真正的呼吸交缠。 他在她口腔里兴风作浪,熟稔地扫过每一处内壁,令天一的心跳指数持续攀登,渐渐地,先前在会场里的红酒劲仿佛也上了头,否则,她怎会有下一秒要晕过去的错觉。头重脚轻,她只在喝醉的时候体会过。 并不习惯和一个男人这般亲密的天一,身体里有另一个声音在告诉她要停止,但她就是无法伸出推拒的手。不仅没有推拒,甚至在无意识之间,轻轻地搭上了面前人的腰。 她若有似无的主动,让盛夏初大喜过望,心里那股热血沸腾得更厉害了,感觉征服她比并购一家公司更来劲,他意识到在自己面前的天一,再强悍也不过是一个女人,终于找到了久违的存在感,胸腔处叫嚣的器官似乎微微动了一动。借着心动之余,和神经末梢的刺激,盛夏初的动作忽然更疾风骤雨。 电梯滴一声再次打开,已经是到了家门口,天一睁眼,象征性地往后倾了身体,提醒着好像该结束这意外了,盛夏初却并不领情。 他放在她后脑勺的右手转而和左手一样,收在她腰间,唇微微离开一些,却又在天一来不及反应之时,暗着眼,在天一小声的惊呼里,将她整个人抱起来转了一圈,直到稳准狠地将微微脚尖离地的天一抵在门口墙角,开始了另一波攻势。 天一试图反抗,含含糊糊地开门两个字,半天才说清楚,从未有过的落魄,盛夏初最终也只让她说出了这两个字,利用身高将她的可行范围控制得更小,耳边的气息渐渐也重起来。 受到他的情绪感染,天一的脸更红了,揽着他的手也更紧,原本一直是被追逐的姿态,此时终于有了主动出击的意识。 两个性格相同的男女,连接吻都仿佛是一场拉锯战,抛掉了顾虑,就是你死我活。 渐渐地,盛夏初似乎不再满足这样的浅尝即止,他摸索着抬起天一的右手食指,准确地摁上了指纹识别锁,门轻微地一声咔嚓。他全程引领着看似特牛逼却初涉情场的天一,直到门安全地关上,而原本胶着的一对璧人始终也没有分开。 顷刻,天一感觉背部传来一阵透心凉意,提示她已经全方位地和金属门质料相贴近,而又衣裳下摆,有一双手已经轻车熟路地钻了进去,直接贴在皮肤上,引起全身都开始泛起鸡皮疙瘩。 盛夏初大掌不停地逶迤往上,唇已经离开了天一,却顺着她漂亮的脖颈细碎往下,最终重重吻在她的锁骨,手也不停歇地,隔着最贴身的棉质衣物,覆上他下午不经意碰到的那方柔软上,轻柔细捏。 他的动作,让两人的气息都比先前更重了几分,天一觉得自己的脚都在隐隐发抖。好一会儿,盛夏初开始不耐烦,他好看白生的眉头轻轻一皱,胳膊已经绕到后方去,单手摸索着解贴身衣物的暗扣。 只这咔哒一声,却在瞬间将天一惊醒,猛地将面前人推离开半米远。 她的脸还潮红着,她也没有说任何拒绝的话,屋里也没有开灯,但借着窗外的月光,盛夏初还是看懂了她眼里的拒绝,是真正的拒绝。不只真正,而且坚决。 从来没在这样关键时刻被叫停,被伤到自尊的盛公子一股无名火起,他胸腔连着表面的皮肤都在衣物下微微起伏昭示他此刻正极度郁闷,见天一依然没有要继续的意思,他也不再碍于天一性格有多死板古怪,抄手转身就往房间里走。没多久,走廊上传来一阵比寻常要猛烈的一声‘砰’。 天一嘴上的口红已经全被负气而走的人吃干抹净,她抚着被他在激动之时咬得微痛的下唇,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有些事情,需要时间。尽管她知道自己必须接受,她也不是不愿意,但是,她需要时间。 那几天,天一的气势难得没有高涨,她刻意地放低了姿态,大约是要哄一哄盛夏初的意思。盛夏初并不同她说话,只在必要时候用行动来代替语言,比如天气太热了,他就指一指空调什么的,总之是指哪儿打哪儿,连天一都觉得好笑,自己居然有忍耐力这么超强的时候。 是带了愧疚吧?男人嘛,再强大也始终是同一种生物,关键时刻被踩刹车,那种感觉她没有亲身体会,但是从她和宋嘉木的日常信息交流中,大概能懂…… 这样纠结的局面,结束在一个星期以后。 天一接到华人商会的邀请,说是之前天一提交的资料经审核没有问题,会列入十佳商会提名。天一心下大喜,虽然还没有正式被提名,甚至谈不上获得此殊荣,但好歹也沾着一点光,不再是望尘莫及的姿态。 当然,这都得归功于还在赌气的某某某,天一明白,她想,直接道谢也得不到盛夏初的好脸色,最后决定投其所好。 盛夏初喜欢收集小东西,越小越贵越稀奇,他越是喜欢,尤其是器皿。恰好,还和纪沉住在一起的时候,天一记得自己收拾屋子时,看见过一个盒子,立马装着一青铜麒麟状小物。她虽然不精通此道,却还是好奇地问了问从客厅走过的纪沉。 “这什么玩意儿?” 纪沉好像已经忘了它的存在,恍然大悟状:“啊,温酒器。好像是谁送给我爸的,他顺手甩给了我,什么朝代的来着?忘了。” 思及此,天一毫不犹豫地给纪沉打了电话,要的话太不要脸了,虽然是朋友,但还是决定出一个好价钱。 果然,纪沉根本不同她客气,甚至耀武扬威讽刺她:“哟,这么快就会讨人欢心啦?太过分了,没事的时候直接将我忘得一干二净,有事的时候才舍得想起来。” 知道他也就嘴上爽快爽快,并没有真正恶意,天一一手拿杯子倒水,一手接电话,对纪沉的指责但笑不语。 三分钟后,她坐在沙发上问:“骂完了?爽了?那就赶紧开价。” 总之,最后那只麒麟温酒器,被天一五位数拿下了。纪沉了解她,知道凭空送她怎么也不会要,所以干脆地报价四位数。天一当然不傻,这东西少说也得六位数了,她报五位,已经是很不要脸了,没理由要纪沉吃更大的亏。 为了早点将盛夏初摆平,让他别整天阴阳怪气地好好说话,天一挂掉电话,快马加鞭地就去了纪沉的公寓。 在自己住进去以后,纪沉有放备用钥匙的习惯,因为天一事事周道,唯独对钥匙这样细小的东西特别不在意,为了躲避每次都在公司或者局上被临时召回,纪沉才留了个手。 纪沉要她自己去拿,天一便拿了钥匙开门,走进去,却发现格局和自己走之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以前和纪沉二人,为了方便喝酒赏夜景,将茶几和沙发都移了位置,此时也还没有规整过来。天一站在屋子里,突然有些伤感。 当天,盛夏初一回家,天一便从屋里走出来,将包装好的温酒器送到他面前。 盛夏初傲娇地睨一眼礼物,再看一眼天一,意在问她这是什么,天一觉得他特别幼稚,心宽之下挽了他的胳膊到沙发上,亲自拆开送到他面前。 果不其然,这东西的外观和实用度,以及天一明显示好的态度,终于让盛夏初缓了脸色。 还不待他开口说话,天一暗自默了默,假装告诫,实则送了一个台阶到他面前道:“哪天不喜欢了也别扔了啊,好贵的呢。” 语毕,盛夏初似乎特别见不得天一这样,他整个人都拔寨而起,刷地将钱包摸出来,连带着各式各样的卡片,一把扔到天一怀里,开口说了一周以来的第一句话。 “怂样。别用了,拿去扔!” chapter 21。 连日来的紧张感被一句玩笑话缓和,天一如释重负,轻松得当晚决定要下厨。 这是她第一次做饭给盛夏初吃,之前要么是双方都没时间,要么就是她压根想不起来,也没有做的名头,今天这顿饭也权当是趁热打铁,让盛夏初以后也无话可说。 因为是临时决定的,所以只能就着冰箱里有什么,天一打开冰箱看了看,只发现了小捆青菜和面条,是何源偶尔过来的时候带的。本来以前还有方便面盒装卤肉米饭之类,但盛夏初嫌麻烦,他说方便面与盒装米饭还得开调料包,面的话,半夜饿了将面条与青菜往滚滚的白水里一扔,几分钟以后捞起来就完了。见除了酒精饮料以外几乎空空如也的冰箱,天一当下算了一下自己的时间表,明天应该能从公司早一点儿回来,到时顺便去趟超市,今晚没办法只能将就了,她不想再来回折腾。 盛夏初是肉食主义者,哪一顿桌上少了肉,跟突然起了烟瘾却被没收烟的感觉一个样,所以,当他亲耳听见天一说要下厨,却眼睁睁看她只端了两碗面上桌的时候,他打从心底的嫌弃了起来。 “需要那么寒碜?” 天一将面放到桌上,抬起头,摊了摊手,一副‘你自己不买食材管我何事’的表情。 通常来说,盛夏初不喜欢和人争辩,尤其是没有意义的争辩,他只擅长一如既往地走人,所以他这次连眼皮都懒得抬,起身要离桌。天一一把将他拉住,怕他这一走又是一星期的无言以对,赶忙先发制人。 “传闻中的盛三公子不是这么小肚鸡肠……” 话没说完,盛夏初却硬生生地接了下去:“的人,那你就太错了。” 天一举手投降:“OK,明天?就明天,一定让您吃好喝好。” 闻言,盛夏初斜睨了她两眼,似乎很享受这样被哄的感觉,所以又真的重新坐了回来:“好吧,也不是那种特别不通情达理的人。” 霎时,天一明白他的故意,除了苦笑还是苦笑,只当自己是在面对小孩子了。 没错,盛夏初是故意的。但这也不怪他,他和天一接触的这段时间,虽然不长,可也不短。但是他早就发现,自己在其他人面前冷冰冰的那一套,天一根本不吃。紧接着他又换了一套欲拒还迎,她也不接招,那怎么办呢?于是,接吻那天,盛夏初被拒绝的当头,只那么几秒的意识过脑,他忽然计上心头假装生气,并表明自己特别生气的态度,只为了见剑走偏锋地,试探天一会不会吃这一套,没想到竟成了功,对方果然不再是傲娇防御能力高的形象。 找到天一弱点的盛夏初特别兴奋,可就因为太过兴奋,导致现在上了瘾,只要她有什么忤逆自己的,他就装生气。虽然看起来特幼稚,可是他根本不自觉,只沉浸在百试百灵的喜悦当中,例如刚才的‘吃饭事件’。 不过,盛夏初爱抽烟和爱吃肉这点倒是真的,他也的确因为没有肉而感到失望,尽管平常自己煮的面条淡然无味,而今天的面条多了香油和小葱,并且率先煮了一个鸡蛋汤,再用汤煮面调味,好吃得他忍不住翘大拇指,可他还是生生忍住了。 感情游戏,绝不能让对方有任何机会占上风。 为了怕自己忙忘记,天一特意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将去超市买菜这件事情列入了备忘录,在固定的时间响铃提醒她,所以第二天她手脚麻利的将一些单子的后续合约处理好,便很准时地从公司出发去了超市。 这头的盛夏初正在开会,何源站在他身后,下面的人在报告这一季度的销售额分比,以及下一季度的可实施计划,可越接近下班时间,他就越有点儿心不在焉,脑子里频频闪现的都是食物。 她会做什么? 该不会忘记了吧。 要不要假装打个电话去提醒一下,说我不喜欢香菜? 不行,架子得端足。 这样的情况太诡异了,诡异得连盛夏初都找不出原因,就好像是,突然之间有了盼头。不再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体会到其实猜来猜去也可以成为乐趣,还有…… “盛总……盛总?” 离得盛夏初一米远的工作人员,连叫了好几声,盛夏初居然都诡异地没有回神,一心纠结在各种和天一今晚表现有关的琐碎问题上,直到他身后的何源看不过去对方的窘迫,才仗着盛华风钦点,资格老,越矩地上前来提醒盛夏初。 “少爷?” 国际智商会员证不是平白拿,盛夏初虽然人在走神,可天生左右脑发达,他们说的东西他都听进去了,只是抽不出时间来回答,所以在何源上前提醒,他眨了眨眼,他便在三秒以内快速的做出了选择。 “计划B吧。成本可以比A多一点儿,但是人力方面尽量精简,之后所有人手下的员工,主要重心都放在全年计划上。” 终于得到答案,众人松一口气,盛夏初的手机却在这时候响了起来。 是天一打的,她不想买了菜做出来又不是盛夏初喜欢的,觉得有必要问问,免得一番好心又被贬为驴肝肺。 天一单手推着购物车在琳琅满目的商品堆里行进,眼神四处搜寻,漫不经心地问电话那头的人:“烂肉炖豆腐要吃么?” 自离开T市东飞西走以后,盛夏初很少能吃到家常菜,况且他们家厨师每每做的都是各个地方的代表菜系,成天轮流着城市换,而这道菜盛夏初显然没有吃过,他想了想,干脆拿下电话捂着听筒,问在座的所有人:“什么是烂肉炖豆腐?” 刚刚被电话打断汇报,只得无趣喝水的项目组长,顿时因为这个问题被白水呛了一嗓子,盛夏初却没什么反应,表情依然是询问状态,大家众说纷纭,选了一个最官方最贴切的回答。 “将猪肉斩碎成粒,用酱油拌在一起,再合着不太嫩的手工豆腐一起炖。” 盛夏初迅速在脑海里组成一幅画面,觉得好像可以接受,这才欣然地重新拿起了手机回:“可以。不过别加香菜。” 跟天一是他家厨师似的。 看吧,果然问问最好,天一首次觉得自己深思熟虑这个优点实在太棒了。同一时刻,她将一盒豆腐放进推车里,再例行询问了几个其他的菜之后,没有半点犹豫的挂断电话,盛夏初却莫名地,对这样的电话乐在其中,宣布完散会,便兴匆匆地下电梯开车往家赶。 下班时间,超市里的人特别多,排队结账需要一定时间,盛夏初到家了天一才刚开始启程。盛夏初脱了外套,百无聊赖地开了客厅投影,准备看会儿新闻打发时间,正在放与商有约,主持人是个典型的金发美女,身材好,口齿清楚笑容甜,随便一个正常人,但凡是有眼光看来,这女的都算得上极品,偏偏天一不喜欢。她不只不喜欢,她在一次偶然两人看节目的时候看见对方,甚至当场表示:“好丑啊。” 盛夏初很好奇,她是怎么得出的观点,禁不住开口问,天一一边削苹果一边又瞥了一眼屏幕上的人,缓缓道:“你难道不觉得,整天看她笑着,从嘴里说出哪家公司面临倒闭这件事情,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干出来的吗?” 现在,盛夏初兀自仔细打量着屏幕上,依然笑意柔柔的女主持人时,忽然发现,好像是有点儿丑。 新闻只有十五分钟时间,宣布结束时,盛夏初再次无聊。他站在窗口往下看了看,还没有影子,眉目一敛,索性只着衬衣,微微挽了袖子就下楼去。 两人的时间碰得巧,他出小区,天一刚好开车经过他,往地下停车场的地方去。天一心想正好,这下她也不用自己拿了,便打开车门,将一大堆的白色购物袋往盛夏初面前塞去,毫不扭捏地要把重担交给他,却反而让盛夏初心底溜过一丝暖意。 大概是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居家的事情吧?所以才觉得特别稀奇,有种两人已经水j□j融到一定程度,以后都会白头偕老的错觉。 总之,不管是不是错觉,盛夏初的心情无意更上扬了大半截,如同一瞬间被堆得没有缝隙的冰箱,什么都是满满的。 俗话说,祸不单行,但好事也是成双。在盛夏初得寸进尺嚷嚷着“我抱了这么一大堆东西上来累坏了”,而让天一一个人在灯火通明的厨房里忙碌之时,天一的手机响了。她的手机在客厅茶几上,盛夏初下意识看了眼来电显示,然后无意识地扬了扬嘴角,志得意满却又接装无所谓地将手机递到天一面前去。 “电话。” 天一有条不紊地将碎肉裹上面粉和酱油,手上全是酱料不方便接听,主动将耳朵伸出过,盛夏初便就着她的姿势一直拿着。 她手里和肉粒酱油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来,直到礼貌地应了几声,在得知这通电话的主题内容后,那双原本就明丽的眼睛,突然更加盈盈如水,秋瞳双剪,连带着声音都高了好几个度。 “您是……认真的吗?” 应该是得到了一句肯定,天一连着几个谢谢挂掉了电话,接着在无意间,重拾起小时候学习芭蕾的基础动作,旁若无人地掂起脚尖,原地转了一个圈。 chapter 22。 如一顺利入围华人十佳商会,这点已经在天一的意料之中,所以令她原地起舞的原因并不止这个,而是她刚刚也接到通知,如一被选为评选代表,邀请参加马来西亚分区的颁奖开幕。 这意味着什么天一比任何人都明白,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明显地,现在多了盛夏初这个天子扶持,她则成为了最红的大臣。被当作黑马也好,新秀也好,天一总算在这狭窄缝隙世界里,看见了属于自己的一丝光芒。 盛夏初好像早就知道这件事情,所以电话来的时候,他才多此一举地将手机迅速递给了天一,果不其然,看见女子最如花的笑颜。 是有多久了?时隔八年,他已经没有再因为一个人的笑容被牵动陆中枢神经,当初心心念念的影子在这一刻竟隐隐有些模糊,真实的是此刻眼眸里的热烈。 当晚,天一果然依照自己的诺言,煮了一大桌子的菜。虽然平常手艺就是一等一的好,但她这天的心情,似乎也为菜的色泽使了一把力,别说真正地尝一口,哪怕只是看着,也食指大动,丝毫不逊色盛家的老厨师。唯一不圆满的是,当最后一道菜上桌,盛夏初难耐地拿起筷子要开动之时,他又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那商会副会长打的,说有点儿急事必须现在商量,问盛夏初能不能抽点时间出去见个面。闻言,盛夏初薄唇紧抿,看了一眼对面的人,正对上她询问的眼神,半刻后轻轻地回答了一个字:“好。” 他挂掉手机,一边对天一解释一边站起身来,将挽了两转的衬衣袖子放下,扣得平整妥帖,接着有条不紊地去正厅沙发上拿外套。天一什么也不说,只怡怡然地跟在后头,去衣帽间帮他找领带。对盛夏初的了解还算不上透彻,但是经天一观察发现,他白天和晚上要是分别出门,领带都不一样,似乎是代表不同时间段的心情般。 看她自然地拿着领带出来,盛夏初有些惊奇,他没料到她对自己的观察细微至此,心底讶异的同时,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充斥在眉间。 一切都整理好临到要出门时,天一难得小家碧玉地将他送到了门口,盛夏初要转身离去,她忽然叫住了他。 “诶。” 盛夏初应声回头,天一不自然地转了转微微发红的脖颈,难得声如蚊蚋地说话。 “谢谢啊。” 盛夏初侧了侧英俊的脸庞,皱眉,表情却写满了惬意二字。 “你是指,入围的事?” 天一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也不单这事儿吧。我感觉……依你平常的行事作风,临到上饭桌了,还空荡着肚子去赴约,应该是不大可能。大胆猜测了一下,你应该考虑到了现在如一的处境,认为此时不适合公开和对方耍大牌,为我以后留一条后路。” 语出,盛夏初不再说话,天一也不,但是她的语气之间没有怀疑,分明不是询问,而是肯定。盛夏初盯着眼前的人,墨色眼珠氤氲得如梦似幻,叫人拿捏不准方寸。 末了,他似是笑了笑,视线越过天一头顶,扫视了一番正右方餐桌上的大堆菜品,假装闲闲地问:“你想要我在外面解决晚饭,还是打算等我回来再一起吃?” 没想到他突然这么问,天一怔忪片刻,随即反应过来。 “有什么区别吗?” 盛夏初当然知道,她嘴里的有什么区别指的是什么区别,他却硬生生地只取了字面上的意思。 “当然有区别了,你不等的话,我变就近原则吃完晚饭再回来,你要是等,我就勉为其难,再空着肚子回来。” 天一则环着瘦瘦的肩膀,看了看周围的事物,最终将目光落定在玄关摆台上的一朵粉色玫瑰上。 她从超市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中国小姑娘腼腆地在卖最后一朵花,天一猜测她应该卖完就能回家,所以好心地去买下了最后一朵,不知道放哪儿比较好,干脆就放玄关了,没想到还有了用武之地。 盛夏初等着她的回答,天一却四两拨千斤地伸出手,不费吹灰之力地将花朵捏在手里,举高到盛夏初眼前,表情带了微微狡黠。 “听天由命?” 说完,开始学恋爱中的小姑娘拆花瓣,嘴里念念有词。 “等你回来,不等你回来,等你回来,不等你……” 哪成想,盛夏初还真的耐心听完了,直到她最后一句一锤定音。 “等你回来。” 不知为何,两人心底都微微松了一口气,好像都在期待答案是这个,天一最终抬起清丽面容,扬了扬尖尖的下巴,笃定出口:“好吧,头顶某个谁说是要等呢。” 这两人对弈,通常是高招无形。原本盛夏初是像看天一重不重视与他共进晚餐,但是被天一用这样的方式给带跑了题,他因为结果而高兴,可又有着说不清的郁结,只得转过身离开。 天一在他身后暗暗地发笑,正欲关门,盛夏初却突然一个回身,迅雷不及掩耳地在女子嘴角印下一个淡吻,这才终于心满意足地抄着手走了。 天一从突然,到最后笑着释然。 马来西亚区的颁奖开幕,就在这周六,主办方那边随后打来电话,询问此次同去的人数,好立即安排机票,天一条件反射地回答:“一个。” 独来独往惯了,这些事情都是自己处理的,在她的脑海里还没能形成依附意识。 盛夏初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天一开口问他要不要同去。其实他的时间也没那么空,最近好多小case都堆在一起,天一开口问了,他还真空不出多余的时间。但怪异的是,天一越不问,他反而就越挤出时间想去。 这就是所谓的人类犯贱劣根性?很好,起码证明他也是正常人。 但因了天一的‘不重视’,所以盛夏初也打定注意不告诉她自己会出席的事儿。直到两人上了同一架飞机,而天一发现,诺大的贵宾舱里,只有两个座位时,她才在瞬间反应了过来。 自从遇见盛夏初,她的生命里好像就多了许多不可预知的事情,或者叫,她从来都觉得这些事情有必要花心思去预知。但是为什么,这些没必要的事情,会让她干涸了近十年的胸腔和身体,突如一阵甘泉涌进? 坚强太久,是……会累的吧。 天一不知作何感想,只是站在舱中央,久久没有动作。盛夏初从后方翩然自若地走上前来,对天一的存在他并没有任何吃惊,并自然万千地开始鼓捣手里的茶叶。 他背对着她,在一阵滚烫的水汽翻滚起来之时问:“喜欢浓还是淡?” 谁都不知道,同一时刻,女子眼里的水汽和他手里的也一起翻滚了起来,尽管很快被她压了下去。 到达吉隆坡国际机场的时候,是当地时间下午六点整。 这儿的绿被特别多,与国内相比,简直就是雨林。因为常年都是夏天,所以天黑得比一般城市要晚一些。抬头望,不远处的天际,正被一大片红色染得绚丽无比,那成片成片的猩红里,还带着隐隐约约的黄,这是白日太阳灿烈过的最好证明。 仔细听,当地的宗教寺庙正在敲晚钟,吟唱着他们听不懂的词句,却莫名地让人为之动容。 尽管为眼前的壮景,鼻前的空气,以及耳边的声音所吸引,但毕竟是长途跋涉,所以在去酒店的路上,天一睡着了。 好像那副会长提前知会了什么,天一和盛夏初便被安排在单独一辆车里。 太阳的温度还尚有余热,天一坐进去,享受着比飞机上低一点儿的丝丝凉意,渐渐地就安心闭了眼,也不知道是不是身边有人的原因。 盛夏初倒很满意她毫无戒心的样子,前方开车的人目不斜视,他悄无声息地将天一整个人带过来,靠在自己肩膀上。身边人呼吸绵长,竟让他也想在这样的世界里,沉沉睡去,地老天荒。 到达酒店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酒店在著名的双子塔旁边,一到夜晚,两座高高的塔身亮起通透莹白的光,似乎要直冲云霄。每个人站在它脚下,渺小得如沧海一栗,美得动魄惊心,让已经睡意来袭的天一都忍不住强撑精神,提议要出去转转。 她和盛夏初一路走过来,遇见的大多是游客,站在双子塔和喷泉处拍照合影。天一和盛夏初都不是爱照相的人,但当地人十分热情,见他们二人生得郎才女貌异常般配,居然忍不住上前去,提出要和他们一起拍张照片留念。 夜里的吉隆坡彻底退了凉,晚风吹得整个人都欣欣然,耳边是英语夹杂着马来语,还有一些中国学生在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什么。 天一彻底在这慵懒里败下阵来,在盛夏初假装请示心爱人的调戏眼光下,顺势而为地答应了陌生人的邀请。 chapter 23。 那张照片最后以怪异的姿势结尾。 当地青年站在正中央,他的朋友们举着相机,让他们三人背对着双子塔前方的大喷泉。天一不习惯离陌生人太近,不着痕迹微微尴尬地往旁边偏了偏头,拿照相机的人半张脸被单反挡住,嘴里用英语数着一二三。 到三的时候,天一忽然感觉肩膀上多了一只手,用轻轻的力道揽着她,天一下意识侧头,发现盛夏初也正好望向她,两人中间隔了青年,这形式却恰好挡住盛夏初的胳膊,这暗地的亲密让天一心尖微动。 第二天就是开幕会,为了休息好整装待发,当天两人并没有逛多久,随便感受了一下都市风情后散步回到了酒店。副会长十分‘体贴’地将二人安排在一间房,盛夏初并不想这么急进的逼她,自己去开了一间房在天一隔壁。两人在走廊上拿出房卡刷门,互道晚安,这儿的炎热好像都因为简单两个字而清凉了起来。 国内,T市。 夜幕低垂,盛夏微从盛氏总部大楼匆匆出来,下到停车场,坐上驾驶座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 “一直念叨着您的名字,今晚肯定要见着您才会睡觉了,您看是不是……” 盛夏微想了想,低下头,干脆地应了一个字“好”字,随即从停车场的另一方向转去。 当车子到了目的地,门口几个大字深深刺痛了盛夏微的眼。 第四精神病院。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也让自己做够了心理准备,盛夏微还是无法克制,在每一次见到这地方时,那股伤心与愤怒。她在大门外停顿了半刻,才终于抬起脚往里走,绕到专门的隔间时,果然,人还没有彻底走近,已经听见里方的歇斯底里。 正在大床上挥舞着手脚阻止陪护靠近的女人,以往的端庄早已消失殆尽,露出的是疯狂与狰狞,她将陪护手里的镇定药丸打翻得满床都是,连同镇定剂针管,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微微,微微。 盛夏微将包放在沙发上,她伸手,让陪护人员将药丸都留给她,然后眼神示意她们先下去,短短的三分钟,宽阔的室内只余下她和床上念叨不停的人。 “微微去哪儿了……微微……” 盛夏微难掩心中哀戚,吞咽了几下喉咙,这才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扯开笑脸绕到女人面前去,细声细语地叫她。 “大姐,我在这儿啊,微微在这儿。” 闻声回过头的人,眼睛上带着激动过后的湿润,她披散长发,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狼狈,可如若仔细分辨,这张已经四十有余的容颜,其实已经受到了上天许多的恩赐。 盛夏初伸手抚上对方脸庞,再次劝导:“姐,我在呢,你先乖乖把药吃了,我给你唱歌,哄你睡觉好吗?” 女人似乎终于认得她,没点头却也没摇头,只是乖乖地张开了小嘴,见状,盛夏微终于一笑。 盛夏微和对方是亲生姐妹,两人在八年前重逢,也是由此,盛夏微才得知自己并不是被抛弃,而是被拐卖,经派出所破获人贩案救下来后,被送到了孤儿院。熟料在超市的一次偶遇,或许真是血缘相互吸引的原因,两人一见如故,多次见面后对方谈起自己有个妹妹,很小的时候被人抱走了,至今下落不明,这一来二去机缘巧合,便相认了。谈到父母,父亲癌症去世,母亲也因为失去妹妹而伤心过度跟着去了,如今只剩下这两姐妹。 在盛家,知道这件事情的只有盛夏初,因为盛夏微不确定,越多人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会不会引起外界对她身份的质疑,换言之就是,她如今的一切会不会受到影响。之所以会告诉盛夏初,是她在苦恼和不知所措之际,想到的,和信任的,竟也就这么一个人。 盛夏初和对方见过面,除夕夜,盛夏微在盛家晚饭完了以后,偷偷跑去和对方同过,盛夏初陪她去过几次,算是个知性女性,饱读诗书的样子。 原本以为,生活可以这样平静下去,却没想到…… 女人已经睡熟,酣畅地呼吸,盛夏微坐在床边,盯着与自己相似的容颜,顿时觉得心口更难受了,难受得她几乎要哭出来,以至于她站起身,从包里摸出电话,熟稔地按下号码,拨打出去。 电话还没有响第一声,她突然想到了什么,随即很迅速地挂断了去,转而拨打了另一个通讯录里的电话。 滴两声后接通。 “何源?” “嗯,方便吗?我有点事想问你。” …… 因为名单涉及马来西亚当地公司,所以分区开幕会上,会提前宣布一批已经确定选上的十佳公司名单,剩余的会在伦敦公布。 一场子的衣香鬓影,天一在其中却依然毫不逊色。她的礼服是盛夏初选送的,并没有走以往的端庄老路线,而是JEDEDIAHANGEL的一件黑色缎面礼服裙,MANOLOS水晶高跟,整个人看起来瘦削又高挑,让见过万花的盛夏初也有种地伸出了大拇指。 “我的眼光果然差不到哪里去啊。” 以为他是要夸她,哪知是夸自己,天一嗔怪地睨盛夏初一眼,却被一个反问句打回来。 “人和衣服,有哪样不是吗?” 没有听惯甜言蜜语,天一顿时有些招架不住,象征性地拍了他几下肩膀,讪笑着往楼下等候的车去。 她挽着盛夏初,一路从头被拍到尾,可是这一次,她已经没有了多余的忌讳。 最开始是要先宣布结果,之后才是交际娱乐,虽然胜券在握,但天一还是莫名有几丝紧张,和宣布她要拿奥斯卡一般,不过,谁说不是呢?这也算变相的奥斯卡了。 盛夏初看出了她难得的不适,打趣她:“吃得了咸鱼就要抵得渴,这不是你一直信奉的真理?” 天一点点头:“是啊,但我更喜欢既吃鱼,旁边还有水解渴。” 说完,睨盛夏初一眼,表示现在这种罐头他应该起安慰作用的,怎么就来落井下石了,盛夏初却因此更开心了,眼角眉梢都带着无尽的笑意。似乎她越不开心,他就越好心情。 上午十点,颁奖会正式进行,台上站了三个人,商会的会长与副会长,还有主持,客套了一大段过场话,终于进入正题。 “现在,首先要宣布的是,第29届华人商会十佳代表的前五位荣誉获得者……” 前三位被念到名字的公司负责人纷纷上台去拿荣誉奖杯,甚至致辞。这下天一是真有些慌了,她和盛夏初的位置就在第一排,对方致辞时的肌肉抖动都看得一清二楚,见此,她将头微微附到盛夏初耳边去求救,却只得到一句:“你可以的。” 天一回:“我不是怕致辞,我只是怕第一排的人会看见我脸上那一层粉底,油光水面的,一想到这,突然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的矫情没有让盛夏初感觉不适,反而成了两人你来我往打发时间的情趣。 终于,轮到了她。 “第五位,是总部位于伦敦区的建筑石材公司,如一。请如一的负责人天小姐上台致辞。” 说完,手往这个方向请来,所有的聚光灯也统统打到了天一的身上。 天一起身,抚着胸口的礼服,面向众人轻轻鞠了一个躬表示感谢,随后要向台上走去,坐在她左手边的盛夏初却忽然伸出了右手,准确地捏住了她的左手,紧了一紧,似乎是在为她打气,天一终于回过头来,盈盈地与他对视一眼,眼光里包含的不仅是感谢,似乎,好像,还有一丝不经意间泄露的深情。 女子抬头挺胸,气势如虹地走上了台,接过会长亲自颁发的奖杯,对着台上的话筒谢这个谢那个,谢主办方的乖面话也肯定是没有免掉。 另外,每一个入围得奖的公司都有一个推荐人,不疑有他,如一的举荐人,务必是盛夏初莫属了。所以致辞到最后,天一手上拿着奖杯,话筒离得唇边更近了一些,目光明确地锁住某一个点,倾国倾城的笑起来。 “到最后,还是要老套地感谢一直在背后支持我的人,如果这一路走来没有他的帮助,我想,我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机会站在这里。” 副会长心里神会,立马知会灯光师在同一时刻,将光又打在台下的另个人身上。 盛夏初是见惯了这些场面的,别说他不紧张,根本是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在灯光打来的第一秒,他已经从座位上丰神俊朗地站起来,接过主持人的话筒,浓眉淡扬。 “金子与石头的不同,是除了金子本身会发光,也多亏了世上那些掘金之人。所以鼎力相助盛某并不敢当,最多是有点儿发现的眼光,恰好成为了掘金人之一而已。” 他说得轻巧,可是在天一心里,这样的帮助犹如千金之重。不管与盛夏初在一起最大的初衷是什么,但此时的她心如明镜,自己害怕尝试与改变的一切,已慢慢改变。 chapter 24。 从早上十点到所有的庆祝仪式结束,已经是晚上九点,而吉隆坡的夜晚才刚刚开始。 酒店正好接近Pj□jI商场,往前直走拐个弯,就是有名的华人大排档,夜里来来回回的人似乎比白日还多,出来逛之前,盛夏初与天一回酒店换了一身休闲装。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穿了一天高跟鞋的后跟还是不免有些酸胀疲惫,从多年前开始,她的身边已经从来没有出现过运动鞋这之类的物品,好在盛夏初提前准备了。 大排档的存在也是一位留学生告诉他们的,天一找地方兑换当地货币,恰好遇见一姑娘,看他们似乎是来旅游,好心地多了一句嘴。Pj□jI的喷泉五光十色,冲上两米高的浪头,与大型商场楼宇交相辉映,往里走,是当地品牌的咖啡馆,好像是有什么活动,咖啡馆也比平常热闹一些。来自各个国度的人坐在一起交谈聊天,咖啡三明治的味道一条街道飘。 天一闻见这阵香气顿时觉得有些饿,宴会上的食物都成了摆设,大家全是借着场子招呼应承,谁有真正吃东西的心思?她胃里有一阵液体在翻腾,好在周围特别闹,完全隐去了这声响,才没有让她觉得难堪。 也不知道是心有灵犀或者什么,原先盛夏初想的是看看Pj□jI商场的大体结构和商品分区,闲暇之时也不忘分店注意力在工作上,结果刚逛了第一层,他便意兴阑珊地提议还是先去吃饭吧。 闻此,天一赶紧地举手:“+1。” 去大排档的一路上都有各式各样的小摊贩,与国内的闹市不相上下,但卖的都是一些当地特色或其他邻国的小玩意儿。天一看上了一幅画,假的梵高星空,但是临摹得惟妙惟肖。虽然老本行丢掉了,但学过美术搞过艺术的人总还残存着一股子执着清高,所以最终,她以三百元的价格得到了这幅画。 面对着琳琅满目的小世界,天一的兴趣与好奇似乎全被勾了起来,盛夏初不忍坲她的意,她要看什么就陪着她看,只贯彻始终地做着男人最帅的事情,掏钱包,一条原本不算长的街走下来,两双手竟再没有多余的用武之地。 转角处有人在跳街舞,还有立方投影,将光半亮半暗地打在行为艺术者身上,看起来光怪陆离却不失美感。 中途,盛夏初停了下来,天一以为他累了,询问地侧了侧头,盛夏初只自然而然地朝她努了一下嘴,示意她将荷包里的钱包翻出来自己拿着,省得等会儿他还得频繁的空出手。 好像女人都对男人的钱包有某种情结?似乎他肯给你钱包,代表他彻底认同了你的身份,有种异样的满足感。天一倒没有想很多,没有过恋爱经验,让她根本无从去分辨胀满心口的是什么感觉,她只是当机立断地数了数钱包里的现今,特别满意地点头:“还行,够我逛一阵子。” 盛夏初无以言表,最终只得假装不屑地哼了一声,回了两个字:“财迷。” 天一却并不否认,她根本不认为得到财迷的评价是不好,相反,她觉得这是一个很实在的标签。她忽然想起什么,身上的白色短袖T,让原本皮肤就白的她更加珠圆玉润。 “财迷总有财迷的好处,还是那个观点,财迷的话,无论做什么事都优先考虑钱,到最后即使什么虚无的东西都没有了,只要还剩下钱一切都还可以卷土重来。有个作者怎么说来着?我是个财迷,我想遇见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然后告诉他,我是个财迷,他会笑笑地望着我说,没关系,我还是喜欢你。这才是真爱啊。” 她的理论已经不新鲜,但到给了盛夏初捉弄她的契机。 “噢……要是照你这么说,我这又付钱又帮忙赚钱的,那对你是得多深情?” 果然,天一嫌弃看了他一眼,转身走掉。 正好是在去大排档路口的最后一个拐角处,那儿有一个巨大的卡通冰箱,伸手到出口地方,它会自动且免费地出来一根冰棍以供逛街疲惫时醒神解渴,这样的人性化让天一都忍不住感叹:“完全没有回去的欲望了。” 大概是太过放松,导致盛夏初想也未想地回:“那就不急着回去啊,就当休假,哪有赚得完的钱?” 两人终于难得的意见一致。 大排档大多是中国菜,然后是海鲜。因为是沿海城市,海鲜的价格算不上贵,淘了一段的天一感觉更饿了,那原本就平坦的肚子更往下瘪,所以捏着菜单就豪气地点了四只螃蟹和一碟马来风味的香辣虾,螃蟹钳子特别大,饱满肉多,虾也莫名大,盛夏初应该也是饿了,自从菜上来,两人几乎没有再做任何交流,只供自己果腹。 如果说,天一还有什么与普通姑娘一样的话,大概就是在极端饿的时候,吃相也好不到哪里去吧?起码盛夏初始这样认为的。 他在解决掉两个完整的螃蟹和四只大虾后,已经觉得八分饱,这才再次注意到了面前的人。 她的发髻还是被盘起在脑后,但可能因为频频低头的原因,刘海有几缕顺着光洁的额头倾斜下来,与她狭长的眼角轻轻摩擦。周围的鼎沸人声,大排档里各种好奇的交谈声,以及昏黄的灯光,都让盛夏初感受到一种平凡和安宁。也许所谓的琴瑟静好,就是这个时候吧? 想喝酒的时候有酒,想吃肉的时候有肉,想走的时候走,想有人陪的时候就有人陪,明天到底还会不会来,根本就不再重要。 盛夏初忽然明白了天一那番话的意思,那番关于财迷的话,她真正在意的也许根本就不是钱,而是有了钱以后能做到的这些事情。 天一终于有了力气顾及周围,在她反应过来,接受盛夏初赤/裸的打量目光长达五分钟后,她再不动如山也已经兵败如山倒,只能抬起头,假装淡定地收拾了一下手,轻声细语问:“既然男朋友这么闲,有没有考虑给女朋友剥只虾?” 盛夏初原本靠在椅背上的姿势改了改,他双手分开在两侧的大圆桌上,指尖有节奏地敲打了几下,皱着眉头想了想,好像也没能想出多么有力的反驳,干脆真的伸出了手拿起一只虾,顺着天一的话刻意制造肉麻。 “那是一定要给我家女朋友剥的啊。” 天一早已忘记了当初面对盛夏初时的警戒状态,此时是全副身心的放松,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笑颜在今天之内一展再展。 剥虾就算了,整只壳都处理完毕后,盛夏初甚至刻意身子半凑过去,作势要喂到对方嘴里。大庭广众之下,天一不好意思,强烈的胜负欲却又让她特别不服输,倒真的一口接下。 “这就是传说中的:知道我是个财迷,还一味地对我好吗?” 笑意透过喉咙从盛夏初嘴里溢出来,坐看女子,明目生辉。 到酒店已经快十二点,走了一天两人都累,却又因为不常在大半夜吃那么多,都有些撑。 回到房间洗完澡以后,天一从浴室出来,头发吹到半干状态,眼睛忽然瞟见了不远处,经自己手淘来的大队战利品,不由一愣。 是不是太过火了?她不禁问自己,只带了一个装衣裳的小箱子,哪里有空余的期房放它们啊,尤其是那幅画。想到这儿,自然也联想到了今晚陪在自己身边的人,果然人生无常,换做半年前,谁来告诉她,自己会和一个除纪沉以外的男人走如此近,她一定会说对方疯了,要不就是她疯了。那么现在,到底是谁疯了。 吹风机的声音彻底停下,慢慢地,连坐在屋里都觉得有些闷,天一推开小阳台的落地窗走出去,眺望远方想静一静心,不料隔壁的盛夏初也正好在那里。 他似乎是在抽烟,因为是夜晚,寥寥的白色烟雾特别明显,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吞云吐雾的样子,与天一念念不忘的角色的阿飞更像了。不是形,而是神。 感觉到一阵目光,盛夏初侧头,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天一。 奇怪的是,两个先前还各种开玩笑秀温馨的两人,于此时却又说不出的尴尬,仿佛一个刚见几面的朋友。他在审视她,她也在打量他。 异常的沉默五分钟后,盛夏初似乎觉得什么有点儿可笑,兀自的低头笑了几声。天一似乎感受到了他笑意里有着自己不喜欢的成分,尽管她暂时还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但她立马拿出了在敌人面前才有的警戒状态,那就是一如往常地翻个冷艳高贵的白眼,接着转身朝里屋走去。 在天一身影即将消失之时,盛夏初却叫住了她。 “我有事和你说。” 天一转过说,有点儿皮笑肉不笑。 “说。” 盛夏初当即灭了烟蒂,眼眸微阖,仿佛当日初见之人的犀利突然又重返。 “当面说,你过来。” 天一的警戒状态立即达到十二分,她狐疑地侧了侧身,道:“是你要和我说事,干嘛要我费力气过去。” 对面的人忽然站直了身,表情似笑非笑。 “你确定,我过来?” chapter 25。 “你确定,我过来?” 原本天一没有想太多,但是盛夏初的眼神太意味深长,霎时让她读出一点其他含义来。与盛夏初再进一步的心理准备她还没有完全做好,理所当然地,她应该在此时斩钉截铁的拒绝,而她也确实那样做了。 “不确定。明天不是要出发去热浪岛么?有事路上慢慢谈,好困啊,晚安。” 说完,用手捂着嘴真打了一个呵欠,转身就朝里面走,对面的盛夏初却急了,连连在背后叫她。 “诶,诶。” 行走的人一步未停,紧接着听见身后惨烈的一声“啊”,和砰地闷声。 天一下意识转头,发现盛夏初正捂着额头左上方,三幽七怨地瞪着她,他整个人是朝里面的姿势,大概想在她睡觉之前强行拦住,着急之下转身没能注意到门框,结果…… 见此,天一特别没良心地笑出了声。 “至于吗?” 盛夏初翻了一个白眼,不想再理她,嘴里却重重地回:“本来不至于,但我现在都这样了,你还幸灾乐祸,所以特别的至!于!” 他羊羔的声调让天一的笑意渐渐止了,好半会儿,离得隔壁阳台近了一些,企图在黑暗中打探一下盛夏初的伤势,却收效甚微。 盛夏初努努嘴:“别猫哭耗子假慈悲了,你要真有心,你就过来看。” 天一与男子对视,良久,眼眸一张一阖,终于松了口。 “还是你过来吧,我这有随身带的药膏。” “这你也随身带?” “是啊 ,新鞋经常磨破脚跟,必须有准备才行,不都是药理可以相同的吗,能擦脚消肿的话,额头应该也可以。” 盛夏初想了想,终于冷哼一声,勉为其难地走进屋,准备亲自过去。 待阳台上只剩下自己一人之时,天一没有立即离开,她立在原地好半晌,等待着敲门声响起,仿佛凌迟之前的钟声一般,可这钟声,却在这异长的等待里没有如期响起。 直到十五分钟过去,阳台上的天一估摸计算了一下,从隔壁房间走过来根本不可能需要十五分钟以后,她狐疑了,朝着对面阳台轻声叫他的名字。 “盛……夏初?” 没人回答。 天一心里那股颤抖的揪心感觉越来越强烈,这感觉甚至让她在异样的安静里,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门口,纤手搭上门把,连连呼吸几口氧气,最终明目低垂,半晌,才终于拉开了房间大门。 盛夏初果然在门口,他单手捂着被撞的额角,整个人是倚在门边的姿势,似乎已维持着姿势良久。见门一打开,他忽然扬了扬嘴角,挑起有致的眉毛,慢悠悠地陈述。 “还以为你不开呢。” 气氛顿时有些旖旎,让天一有点儿受不了,只得拐弯抹角地将话题延伸到盛夏初的伤口上去,无根细指拂开他的手,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处,好像是有点儿肿起来了,但问题不大。 天一侧身,让盛夏初进门。他坐到床边,她随即去到沙发上,将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了出来,弯下腰找了好久,这才找到那管小小的药膏,回身坐到他旁边,习惯性地扭开盖子,挤了一点在食指上,便向上探去。 盛夏初敏捷地躲了一躲,表情认真地问:“这要是不对症毁容了怎么办?” 天一原本想轻一点的食指,便重重地戳了上去,果然那引起一阵嚎叫。 “啊!” “痛吗?会痛才会好。” 说完,点点按在小块凸起上的食指,力道更重了,似乎是可以要报复他给自己造成的困扰。 药师及时性的,分两次,每次的间隔是三分钟。待第二次的时候,盛夏初已经老实了,不再闹着被毁容怎么办,天一也就温柔了点。 她软软的手指触着他滚烫的皮肤,在相同地方磨砂,清凉药膏的草药香味,混着天一刚刚沐浴完毕,身上的身体乳味道,以及她比任何时候都要专注的眼神,终于让盛夏初彻底地心猿意马,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去。 天一很迅速地意识到了他的靠近,她及时地放下擦药的手,想要站起身,动作刚摆出来,却被对面人更快一步地,就势将胳膊按在床上。天一略微抬头,发现前方人的脸已经越来越逼近,让她非常没有安全感,只能下意识地将上身往床的边缘一倾再倾。 盛夏初似乎再也不想和她绕圈子,薄唇轻启,直拿命门。 “多余的拒绝就省了吧,你应该知道我过来的目的不是擦药这么简单,但你开了门。” 此言一出,天一顿时面颊发热。是的,她懂,就是因为她懂,所以她才踌躇。老实说,和谁真正在一起都是在一起,如果那个人是盛夏初,她并非不愿意,甚至觉得,是他的话反而圆满一些,毕竟这是一个连她也挑不出太多毛病的男人,何况,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的恋爱规则,她不能理解透彻,但还是有几知。 见此刻的天一微垂着头,姿态里少了逃避,盛夏初也不再给她逃避的机会,一个偏头,终于准确地衔上那张菱唇。 他并不急进,用不温不火地,循序渐进地方式撩拨她。不同的女人在j□j上有不同的方式,而天一就属于细水长流型,好在盛夏初有足够的耐心。 虽然只被吻过一次,但第一次天一就被盛夏初咬过,因为她的不肯张嘴,所以她学聪明了,在盛夏初弹出舌尖开启肆虐攻势时,她很顺从地启开了牙关。与其欲拒还迎不如大方一点儿,有些问题不努力去克服的话,它就会永远成为问题,况且,这也一点不像迎难而上的自己。 天一的妥协让盛夏初他别有成就感,好像怕她下一刻就反悔,他原本克制着自己的理智此时都瞬间崩盘,这一个亲吻里,突然加了急躁。 当日在停车场的情形再次重演,此时可谓更加便利,因为身后就是床。盛夏初挑逗够了她整个薄荷味口腔,最终将精力全放在了舌头上,他含着她的,一吮再吮,直到天一感觉舌尖都在发麻,脑子里的一根弦咔嚓断掉,浑身顿时又火辣辣地热起来,但是今天没有冰凉的门背来敲警钟。 平常再无坚不摧,初尝j□j这上边,她还嫩得很,完全让盛夏初主导节奏,垂在两侧的胳膊也无意识间去揽紧了面前人的脖颈。她的主动让半抱着她的盛夏初,按耐不住地将之往后放倒。 床头就是整个房间的总开关,想着她应该不习惯灯光,盛夏初抽空扭掉了所有,顿时写进来的,只有一室清冷的月光。 因为他的贴心,天一有些感动,揽住他的手更加用力,彻底闭上眼回应。 去到阳台的时候,天一还是条件反射地随便挽了一个髻,而此时盛夏初全心吻着身下的人,枕在她脑后的大掌也不忘一把将细皮筋扯开了去。他盯着天一,眸里的黑色好像要翻涌出来,突然间吻得更加用力,他掌在她脑后的手忽然间抽出来,一把扫上天一额头,再直从发际线的地方,将已经没有皮筋固定的长发,顺势一哗啦,细长的黑色发丝,衬得她整个人更加的妩媚动人。 盛夏初大概明白了,为什么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都爱长发姑娘,他竟然也不例外。自从那次在停车场无意间见她散下头发以后,感觉她整个人的武装都被卸下了,这让盛夏初特别有成就感,当然,也为她那被藏起来的美丽而蛊惑。 他的行为就像是一管催情剂,让室内的温度,连带着天一的体温都不断升高去。盛夏初的手顺着玲珑有致地身下往下,潦倒天一长款睡衣的下摆,缓缓地拉上,左手也顺着溜了进去,更朝着上方进攻。 这一次的亲密接触不再是纸上谈兵,盛夏初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属于女人专有的柔软,他一边吻着她,一边行云流水地在那凸起上或轻或重地揉捏,直到听见耳边一声无意识的嘤咛,盛夏初整个血都往天灵盖上去了,手下再也不讲究轻重可言,吻也渐渐从嘴唇到了最性感的脖颈。情到浓时,盛夏初在天一细白的脖颈皮肤处狠狠一吮,顿时泛起红色的一小块,惹得天一频频抽气,却有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这场前戏几乎让天一彻底瘫软失去了抵抗力,在她的意识里,已经再没有抵抗这两个字。她身上的睡衣虽然还穿着,此时却是被扯得七零八落的姿态,胸前的大块皮肤已经露了出来,被身上的人一一吻上去,慢慢逶迤向下,直到循着最敏感的顶端,以嘴唇的柔软抚慰,这过于的亲密几乎喘气不匀。 盛夏初却并不放过她,反而以退为进地远离了她的敏感,再次将身子往上抬,吻上嫣红的嘴唇,两手却同时握着她身体两侧的手,放在自己的衬衣纽扣上,示意她解开,耳边的喘气声渐渐加重。 chapter 26。 身下的人越来越软,四肢像是被打了麻药,仅剩的力气只够依附着眼前人,盛夏初乘机大掌用恰好的力度一路揉按着她,点点往下,抵达平坦的小腹,准备攻城略地的必备前奏,熟知一句刺耳男音,突然在寂静空旷的房间响起。 声音是从床头柜的手机里传过来,低沉里带着满满的悔意,他说:“一一,对不起。” 这副嗓音此时惊动的不再是盛夏初,还有如梦初醒的天一。 她下意识推开身上的人,原本柔弱的目光逐渐清明,最终似乎又回到了,在所有人面前都不愿摘下面具的姑娘。 她三下五除二地整理好自己,气氛顿时从旖旎转化为尴尬。 天一整理好自己,坐在床边,开口的赶人话已经到了嘴边,盛夏初却当机立断地先开了口,语气里是真有些恼。 “你打算什么时候让我知道关于你的一些事情,哪怕,只是一些?” 事实上,让他感到最气愤的不是两人燕好被突然打断,而是这句留言,明显隐着什么秘密,或者叫,什么往事,而盛夏初一无所知。虽然在此之前,他不见得有心思想知道,也不在意,但是此时的自己很明显,已经无法用‘旁观者轻’四个字来定义。 房间里依然没有开灯,天一侧了侧脸,自然月光洒在她清冷的脸庞,与眼里的冷静混为一体。 半晌,她启唇问盛夏初:“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天一么?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他希望在我的人生里,永远记住一件事情,那就是在任何时刻,做任何事情,不论我有没有做到第一,我都是他心中永远的NO.1。” 盛夏初心里清楚,现在接触到的,是她在谁面前都没有展露过的那个自己,是她一层一层亲手将防备剥下来的破茧过程,所以他静下了心,并没有做打扰。 “但有些人,怎么说呢,就有一种打自己耳光的本事,不然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生物,在面对世上唯一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都做不到为了一个女人,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想要摆脱对方吧?可是他就能。我最终也没能成为他心中的NO.1,倒是他成了我心里的NO.1,第一……恨。” “第一次发现端倪好像是十七岁,那时候整天和嘉木混在一起,我过生日,他说在国外出差,给我寄来了礼物,我当着嘉木和可乐的面打开,发现是一套昂贵的画具。可乐特别没心眼,忘性大,当下感叹好漂亮,只有嘉木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嘉木记得,我去年生日的时候,收到的是同一套,而他忘了。我那时候觉得很丢脸,小时候多少有点儿嫉妒心,暗自和嘉木较着没必要的劲,认为自己与她相比差不了多少,无论是外形,家室,还是内秀,强烈的胜负欲让我不希望自己在任何一点被她比下去,可是他让我丢了一次大脸。我当时就扔下蛋糕和礼物愤然离去,一个人在大街上横冲乱撞,却在大马路边看见他的车,以及正款款从商场门口走向车里的那个女人,那一刻,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这件事当然不能告诉我妈,为了他的事业,我妈放弃了自己所有的一切,包括当时人人艳羡的工作,专职在家当主妇,一晃二十年,早已失去了大半在这社会生存的能力。告诉她能怎么样呢?她已经四十多岁,除了徒增伤心以外起不了任何作用,难道还能硬气地说离婚吗?那段时间我特别沉默,尽管一个人兜着一些不堪的心事特别折磨,但是我羞于对任何人开口。这样他瞒着我瞒着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年,久到我已经习惯了那个女人的存在,久到我几乎都要觉得,可能这就是社会现象,稍微爬得高一点儿的人,大概身边总有一个见不得光的女人,我几乎要释然,他的生意却突然遭逢巨变,面临破产危机。” “这次问题发生有我一半的错误,要不是我的一知半解,给了错误的消息,他好不容易打起来的江山也不会面临坍塌危机,因此我特别内疚,我甚至天真地想过,要不然……我们全家曾经去参加国他一个生意伙伴的聚会,对方挺有来头,势力也大,虽然也四十多岁了,也有老婆,但是他曾经明里暗里到学校来找过我,我那时想,要不然……找他出手相救?什么条件都行。” 说到这儿,盛夏初的喉咙竟然紧了紧,有些事情居然光是想象就能让人崩溃,而他心底滑过的居然是一丝庆幸。 “结果我站在那人公司楼下,迟疑着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做开场白时,我接到了我妈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只顾着哭,我问什么她都说不出来,只是一味地要我去机场拦住他,她说一一,你去拦住他,你快去。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了一场特别大的暴雨,有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要上楼去找人,应该只是短时间的,所以没有锁车门也没有取钥匙,我当下便开走了那辆车,往机场冲。开到了多少码我不知道,但是轮胎的摩擦声我坐在车里都能听见,哗啦啦的像瀑布般在落玻璃上模糊了视线,我着急地连处理它的时间都没有,我也没想过会不会出车祸,我只是找急忙慌地要去阻止他的离开,但是他铁了心要走,我赶得再快也来不及见他一面。” “后来我才得知,我妈担心他只顾着忙危机不会好好吃饭,破天荒地在这么多年来,凭着记忆找去了公司,得知的却根本不是破产,而是将总部转移到英国,那次风险投资他根本没有采纳我这个小孩儿的意见,他只不过是恰巧利用这次机会,彻底地抛下我们。我妈哭得眼睛都睁不开,她始终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狠心,当然,我永远也不会让她明白。或许让她抱着有天他会回来的想法度过余生,这样比较仁慈,但从那一刻起,我反而冷静了,我无比清楚地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没多久,我妈抑郁去世,剩下我一个人,再也没心思读大学,休学开始工作,什么看脸色的工作几乎都做过,每天三份工,晚上去广场仗着自己的画工画点写实建筑或人像,时间久了,引起一家设计公司老板注意,愿意不考虑文凭给我工作机会。时隔九年,若不是我心有不甘,铁心要以高姿态在他面前让他后悔,我根本不会拼了命要来英国,好在人在做天在看,他那么爱的女人,居然生不出孩子,而他,或许是很心事多做了,老天都看不下去,才早早就得上癌症,来向我忏悔。” “他道歉,说临死前,他想见我一面,因为我是他在世上存在过的唯一证明,但我不愿意,我一字一字地告诉他,要死得迅速,轮回这种事,也是要赶早的,说不定来生胎能投正一点,我还将那个女人彻底驱逐了出去,让她什么也没有得到。” 说完,天一侧过头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微微笑了笑问他:“我这么做,会不会太狠心?还有更狠心的呢,我本来是真打算要放任如一毁之一旦的,但不知哪根神经抽了,在与他最后通话的时候,竟选择了录音,大概纪沉说得对,再狠再恨,始终是一脉相承。他有的,我有,他失去的,也是我是去的。后来,如一每当遇到难对付的状况我都想要放弃,是这句被我设为定时的道歉,在支撑着我每次的坚持,和每晚的入眠,是不是……很难理解?” 盛夏初眼里有光影在流动,嘴唇翕动,始终什么也没能说出口,只是突然伸出一只手,将她的眼睛蒙住。因为知道是不愿意示弱的人,因为知道是把面具当作唯一支撑活着的人,所以不愿意让她没有安全感,曾经想看的软弱,突然就不想看了。 良久,感觉到睫毛似乎真的沾了一点湿润,盛夏初见她揽过身前,一把将天一的头按在胸口,带着她,两人双双倒下,在黑暗里温柔小声地说:“睡吧。” 天一收了收细细的生气,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要太可怜,她刻意打趣地转移了话题。 “难得见盛家公子还没有出兵就主动放弃的啊,应该不是会忘记目的人啊。” 盛夏初却没有反击她的巧舌如簧,胸腔里有一阵波涛在翻江倒海的东西在撕喊着要见天日,那一阵波涛与欲/望完全无关,具体是什么,他也不好定义,如果非要安一个名字的话,怜惜。 可能天一需要的并不是这样,但是他无法控制自己,他突然间多出的紧张感,让他意识到原来自己也有错误的时刻,而且有些事情他希望,她永远都别知道。 渐渐地,天一彻底稳住心智,好像刚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她从盛夏初怀里抬起脑袋,认真地问他:“确定……不继续?” 盛夏初失笑,再次按着她一把柔顺的头发和脑袋,往怀里按下。 “我才不是霸王硬上弓的人,我喜欢给敌人安全感,再让敌人主动来投降。” 丝毫忘了之前自己的步步紧逼加引诱。 天一知道,他是因为得知这些以后,突然间明白了自己的许多忐忑,对一段关系的不信任,所以他愿意等,等她真正敞开心扉的时刻。她原本窝在他怀里,又突然地抬起脸看着眼前人,忽然就笑了,那笑容恍若回到十七岁前的那般明亮和热烈,没有一丝半点的忐忑与彷徨,瞬间晃了盛夏初的眼。 “其实,任何安全感与承诺都未必能将我打动,既然这件事注定要和一个人做,那么,我希望这个人,是你。” 说完,揽着男子腰身探上头去,第一次主动地,重重地,以吻封缄。 chapter 27。 面对天一的主动,盛夏初当然不是柳下惠能坐怀不乱,那原先叫嚣着要奔腾而出的欲望,像终于等到喷薄的最佳时刻,导致他在顷刻之间再次强势地拿回了主导权。 这个吻带了多少的情/欲不言而喻,两人心知肚明,却谁都没有了阻止的想法,之前就显得有些碍事的浴袍被一双大手直接就着腰带扯了下来,因为天一是微微扑上来的姿势,盛夏初揽着春风拂过如三月花的她,一个翻身,直接果断地压在了身下。 他眼如澎湃深谙的潮水盯着她,用身体优势给天一形成了强烈压迫感,接下来眼神的寻索,仿佛都带着一把火。 “不后悔?” 天一笑:“你什么时候见我做过会后悔的事?” 一锤定音。 被盛夏初直接压着胸口,天一有些出不了气,却没想过因此而反抗,反而抱着眼前人的力度更紧了一些,让盛夏初打从心里的痒痒起来。褪去浴袍的她,浑身若脂的细腻,似乎都能直接熨帖到他衬衫背后的皮肤。盛夏初一边全情轻吻分散她还是有些紧张的情绪,一边伸出手,轻车熟路地继续之前被打断的动作。 他的吻明目张胆地从她的嘴唇,一路向下逶迤至她的腰部敏感,上面越揉身下的人就越软。天一全身蔓延着一股酥麻,禁不住泄露一丝嘤咛,同一时刻,盛夏初的手也终于探到了最温热的一处。 他为掠夺上下夹击,她为陌生的情潮欲拒还迎,唯一相同的是,两人的呼吸都慢慢重下去,体温直线上升。 这样的煎熬维持了几分钟,指尖感觉到她情动的证据,盛夏初乘胜追击,抵着她放肆特别敏感的部位一阵重力地揉,天一差点儿尖叫出声,随即感觉有什么异物入侵她最私密的领地,顿时整个脑袋都被炸开了一般。这感官太磨人,却逼得天一不得不去正视它,并且感觉那频率正渐渐地加了速度,令她不由自主地曲了腿。 盛夏初趁机整个人再次探上去与她口齿纠缠,封住即将出口的悸动。不多久,天一终于彻底酥软地躺在他身下,一动不动,盛夏初的忍耐终于到了一个头,略显急切地褪去她唯一屏障。 当男性象征热热地抵过来,天一恍惚觉得窗外的月光也突然暖了起来。或许对女人来说,身心的交付,已经是一种变相的信任。 虽然有了之前的缓和,但真正的一刻来临,还是让天一紧紧皱起了眉头。好在她早有准备,一口就迅速地咬上盛夏初隔了衣裳的肩膀,这刺激让他忽然发了狠,再难自制地劝告自己温柔一点。原先缓慢的抽撤,突然演化为了强烈的掠夺。他的频率渐渐加快也加深,悉数顶了进去。 渐渐,撕裂的疼痛感被一丝快感取代,天一不自觉的跟随,被盛夏初捕捉到,再没了任何顾忌。 中途,天一难耐地蹭了蹭,隔着阻碍物的触摸似乎令她觉得特不公平,两手终还是主动地去帮身上的人解开束缚,最后一颗扣子却故意和她过不去,盛夏初不帮忙,让天一特别恼火,那股不服输的劲儿又上了来,让她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直接就线扯掉,盛夏初一声闷笑,下面跟着是一记重重的顶撞,她没有防备的一绞,差点儿让想戏弄天一的盛夏初反被戏弄。 不满之间,他双手将她的两腿拉得大开,冲得更深,看她咬着自己的手肘,细声哼。他稍微退出来,将两手之间的细腿,从大开大合往上压,角度一下更深了去,瞬间捣得天一说不出话,阵阵过电般的抽搐,让她终于松开手,紧紧揽着身前人脖颈,雪白的指甲在男子背部划下几道明显的红痕。 盛夏初的律动越来越快,他有些失控地将手指穿过她黑色的长发,甚至用了一点儿力气,扯得天一头皮微微发麻,与身下的感觉互相响应,俯低了头在她耳边半征求意见半警告。 “别在其他男人面前散下头发,嗯?” 天一无暇说话,盛夏初惩罚性地一记,正中某个点,突然不动了,抵着它往死里磨,天一终于真切地叫了出来,不断点头祈求着:“别这样……” 越是叫别,他越是恶意,天一被这感觉刺激得开始两手胡乱摸索不知如何摆放,意识混乱之间,就着交颈的姿势,一口吮上男子耳垂,喘息着j□j,顿时让盛夏初红了眼,不再满足细嚼慢咽的节奏,抵着她发狠地冲刺,每一次,似乎都让两人耻骨之间失去了缝隙,直到突破她身体里另一个关口,她哼哼着,额头上积了一层稀薄的汗,略微沾湿了发丝,越发地妩媚动人。 夜已深,心却不再清冷。 吉隆坡的早晨,阳光五点就升了起来,一室飘窗帘根本无法阻挡这光芒的炽烈。 天一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早过,她不知道具体能做些什么,又不是在家里,酒店会在固定时间送早餐,这唯一一项可以打发时间的事情也被剥夺了,好在无论去哪里,随身行李都带了一本书给自己充电。 盛夏初连连翻了几个身,摸索了几下,发现身边是空的,也还是没能睁开眼睛。约莫一小时后,他终于慢慢转醒,惺忪的眼四处扫视,才发现天光大亮的阳台处,捧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的人。 洗完澡收拾好出来,天一还是在那里,盛夏初好奇,凑近去看她在读什么,封面是严肃正经的颜色,几个黑色大字,成功商业案例分析。 见此,盛夏初抱臂叹观:“我该说点儿什么好呢?” 天一头也不回地给他建议:“乐善好学?勤能补拙?无论哪一种形容词,你都该引以为傲不是吗?” 话是这么说,但盛夏初总觉得天一这么拼命,是从另一方表现了他的无能啊。如果自己身边的女人时时刻刻都想着为生计而奔波的话,只能说他给对方的安全感太少。 天一似乎也猜到了盛夏初的心理活动,她一把合上书,站起转过身来,伸出食指挠了挠男子下巴以作调戏。 “纯碎是爱好。” 果然,成功地让盛夏初缓了脸色,好像被人猜中心思,有时也不是一件多么难接受的事。 本来两人的行程是要在马来西亚多呆几天杜家,中途盛夏初却接到一朋友的电话,两人全程用英文沟通,地道的美式,应该是个美国人,好像人在英国,说要和盛夏初见一面。虽然盛夏初拒绝了,但他短暂的犹豫还是让天一寻觅到了一丝端倪,他挂断电话,她当即开始收拾行李。 盛夏初随意将手机往床上一扔,整个人坐在床沿边,看她有条不紊地整理东西,目测了一下她整理的东西后,好心提议:“去岛上呆几天,不用带那么多东西。” 说罢,天一斜睨了他一眼:“还去什么岛上啊,当然是回英国。” 此言方出,盛夏初难得怔忪:“为什么?” 行李向前方的天一再次专注于自己手前的工作,慢条斯理回:“好像是挺重要的事不是么?我还指望着盛氏蒸蒸日上好被包养啊,你可千万不能破产。” 心知她是口头上嘴硬,实则体贴自己,盛夏初有些感动,一把将正在忙碌的天一,拦腰拖进怀里抱着,从后方偏过头重重地一个啄吻在脸颊。 “这么识大体的姑娘必须抢先娶回家啊。” 天一觉得脖子痒,往旁边躲了一躲回:“那得拿出天下第一娶的阵势啊。” 盛夏初在她身后闷笑,摩痧着她细白的手指,三分正经七分温柔。 “和业务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不过机会倒是很难得,威尔森是美籍华人,从小在美国长大,对风投有浓厚的兴趣,我曾和他在华尔街交过手一见如故。虽然盛氏从目前来看首屈一指,但一个太固定的投资模式持续太久,市场接受力会饱和甚至膨胀,到时候再来想办法未免有些亡羊补牢。我主要是想听听他的看法,他曾经在美国有过类似这样资源重整的经验,所以我想和他讨论一下。” 很多男人,生意上的事情从来不和女人说,直觉地认为她们根本不懂,天下始终要靠他们打下来。天一对这样的观点嗤之以鼻,没成想盛夏初竟然愿意和她分享,除了男女之间的事。 她侧过脸:“那你还磨蹭什么?赶紧准备出发。” 盛夏初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轻声细语地问:“真不生气?” 天一点了点头:“生气算不上,有点儿是失望吧,不过,你倒是有方法补偿我。” 她每次有什么主意的时候,眼里的光影就不一样,这一次也不例外。 盛夏初故意离得她远了一些,假装防备状态:“总觉得掉坑里了。” 面前人一副‘你怎么才反应过来’的表情,狡黠地笑了笑。 “放心吧,不是什么刀山油锅,于你,也就顺水推舟的事儿。” 盛夏初若有所思挑眉:“果然不是会吃亏的主。” chapter 28。 具体天一也没要求别的,她就让盛夏初在和那人见面的时候,把自己也带上。 “两大华尔街高手对决,门票可是千金难求。” 盛夏初吐槽她的大惊小怪:“哪有对决这么严重呢,就朋友聚会,顺便——讨论点题外话。” 天一哼哼:“知道什么叫三申当不了一竖吗?” 盛夏初所处的那个圈子,鲜少能听见这些歇后语,自然不知道,挑高了眉毛问她,天一难得耐心的解释:“放在目前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听三场声势浩大的辩论,可能还没听一场有用。” 盛夏初大概明白了,包括她跃跃欲去的决心,下意识活动了一下脖子,想了想道:“你不觉得乏味就好。” “哪有人对赚钱技能乏味的呢?” “Anyway,防止以后你拿我失言来说事儿。” 他的语气简单得就像是解决了一场麻烦般如释重负,天一手上正好捏着刚叠好的衬衣,一个意识过脑便正对着扔了过去,盛夏初轻巧一偏,稳稳接住。 “还总把不爱吃亏的帽子扣在我头上,你才是爱计较的经纬之才好吗?” 对这样的指责,盛夏初没有要解释的意思,拿起衬衣蹲到她身边笑意盈盈地说:“没办法,面对你这样的敌人必须要留一手啊。” 末了,又觉得还没完:“不对,留两手,或者,留三手?” 天一意识到他是在拿她开涮,伸出手,顺势捏上了男子腰侧的皮肤,毫不留情,惹得盛夏初英俊的脸顿时扭曲非凡。 因为他们俩是单独行动,主办方给特意备了一辆车,两人到达机场已经是下午三点,在拿登机牌的时候,盛夏初接到了何源的电话。 “您见面时需要的数据和资料都准备好了,还有案例分析。” 听此,盛夏初不漏痕迹地将护照递给天一,示意她帮忙check in,悠悠转身,去到了人群外围。 按理说,接何源的电话并没有什么好值得躲闪的,盛夏初做得滴水不漏,可识人也不算少的天一还是察觉了端倪,她默默在心里打了一个记号,待盛夏初返回来,表情并没有丝毫异样地试探。 “何源?” 他点了点头,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箱和登机牌,忽然熟稔地伸出手来牵着她,徐徐地往前走。 虽然最亲的亲密已经有过,但这样寻常的亲昵,这手心传来的炽热温度,还是差点将天一整只胳膊都融化掉,顷刻间让她清明的大脑霎时一片混沌,包括她那早已准备出口的试探。 白天的来回航班多,导致机场里人潮也多起来,盛夏初走在前方,怡然自得地牵着天一,帮她在人群中劈出一条路来。他偶尔侧脸,能让身后人清楚地看见那泛着青色的下巴。 听说多难必定兴邦,那她遭遇了那么多的困难,都一一走过来没有倒下,是该昌盛的时候了吧。 威尔森对天一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因为她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个中国结,在初次见面的时候送给对方。天一的礼物可算是投其所好,这都得归功于在飞机上,她从盛夏初嘴里打听的情况。 “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呢?” “听自己女朋友打听别的男人,可真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天一反驳他:“小气样,我要真对谁有兴趣,也不会傻得从你嘴里打听啊。毕竟我要和你一起去见他,就算提前通知了,但这样贸然前去还是有些唐突,如果有点礼物应该要礼貌得多,这不也是为你增脸吗?” 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盛夏初当然不是真生气,他就喜欢看天一对他较真,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的较真时刻可以好看成这样。 后来盛夏初当然是说了,威尔森特别钟爱一些小饰物,尤其是中国特色饰品,正好,天一和宋嘉木一起上过手工课,依稀还记得怎么编中国结。威尔森看见这小东西眼睛都亮了,他说虽然自己家里已经收藏了很多,但都是自己买的,之前还没有人送过亲手编制的给他,当下心情大好,还开起盛夏初的玩笑,让他早日把蕙质兰心的天姑娘娶回家。 天一坐在盛夏初旁边,听两人絮絮叨叨地聊了一些近况,当讨论到之前国内百分之九十的股票一路走绿的时候,才正式开始进入正题。 盛夏初微微倾身,两手交合认真地说话:“那你应该对原因有所耳闻。” 威尔森喝了一口黑咖啡缓慢地点了头:“当然,中国地大物博,中国市场也一向被看作是最大的一块饼,如今这块饼上面开始滋生细菌,有意想吃的人自然会注意到。” “老实讲,盛氏也在这次受到了一定影响,虽然不足以引起多么大的震动,但是内部问题弊端良多。国内的地方大资源多,但竞争也大。各个新兴行业的出现,不断冲击传统行业,即便是站在最顶端暂时受不到冲击,但下面那些趋之若鹜的支撑者迟早会被这股浪潮给吞灭掉,到时最顶端的反而最危险,因为中祗的被掏空,一摔就是粉身碎骨。” 说到这儿,盛夏初下意识抿紧了唇,棱角锋利。 那是一个天一从来没有见过的男人,无论是在最初相遇的谈判桌上,他眼底都有着微微的戏谑,似乎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底,再后来,就是口舌之争的调戏,那传说中的盛家三少,几句话就让谈判收尾的盛公子,她始终只是耳闻,如今,才算终于见到。甚至逼得天一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真特么……帅。 原本威尔森保持在某个时间段喝咖啡的行为,也因盛夏初的开头而中断了,他的眼睛蓝得有些不可思议,额前的一丝卷发在室内排气系统驱使下微微发颤。 “确实。我在华尔街的时候,曾特意看过你们盛氏的结构,老实说,很强,但后作持续力不够。好比一台精致的古董车,它的名贵大家都看得到,但真正开起来,时间久了,未免有些外强中干。” 好像正中戳到了自己的想法,盛夏初微微笑了笑,紧随其后。 “所以早在五年前,我回国的时候,就曾在董事会上提议过,建议将重心从稳打实干上转移方向,走新兴业风险投资这条路,但是我家老头子,你知道的,有时候顽固得没有办法,不管方案可行性有多大,就是坚决反对。毕竟从已经铺好的轨道脱轨出去,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所以我在想,有没有可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威尔森神情凝肃:“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你是说……另寻一家公司当领头军,或者叫,炮灰?” 炮灰这个词,威尔森适用别扭的中文说出来的,也不知从哪里学到,但听起来却没能给天一好笑的感觉,反而,她觉得心咯噔一沉。 盛夏初明显也顿了一下,才继续道:“风险风险,既然有实现最大化利益的可能,自然就有相对更大的危险。老一辈的希望墨守成规,我总不能真的坐以待毙吧?既然不肯亲自去铤而走险,就找一个合适打头阵的兵,把它伪装成将军,各种曲折,你应该很明白的,我记得,你之前在金融大赛时就有过类似行动,破釜沉舟将主办方给予利用的资源全拆毁掉重组,用来堆积其中一个。” 威尔森长叹点头:“当然,那次可是头破血流,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不过,我当时只是一场比赛,顶多被总结在书里归纳为一个成功案例,真要在现实中实施的话还是有一定困难,毕竟,谁愿意无条件代替你去冒险呢?如果盛氏公开宣布收购一个公司,那势必又是引起一大番主意,到时候还是不能抢占先机。最关键的是,要找到收购对象是很难的,几乎意味着必死无疑,当作你们的垫脚石,就算不死,本身人员和业务方面也一定是大洗牌,鲜少会有人愿意。” “这就是我今天找你的原因。” “我希望,你帮我留意一下,那些濒临倒闭破产的公司,规模小一点儿都没关系,最关键是,能掌握让对方不得不妥协的底牌。” …… 后来他们在说了些什么,天一已经无心在听,她果然是旁听了一场鲜血淋漓,尽管看不见,却实际存在的满城硝烟,并且,她希望是自己的错觉,否则她怎么在这场硝烟战场里,恍然看见了自己的身影。 威尔森似乎很忙,中途手机连连震动,却礼貌地没有打断两人的谈话,直到最后,为盛夏初解惑,提醒他在做那件事特别需要注意的细节后,便再次站起身和盛夏初拥抱,紧接着匆匆离去。威尔森有一走,两人竟也诡异地没有再交谈。 天一望着玻璃窗外的世界出神,盛夏初在死寂的沉默里叫来了服务生,这才找到理由般地开口问她:“应该听困了吧?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这家餐厅她只来过两次,但是东西很少,她闭着眼已经大概能报出几样,于是挨着挨着地报。 天一在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朝着盛夏初的方向,就连报菜名的姿态都透着不可理解的埋怨,好像连珠带炮地并不是在报菜名,而是在数落人,可盛夏初却懂了。 他耐性地莞尔一笑,眼神示意服务生退下后,转过身捏了捏天一的下巴,语气里透着微微的缓和:“好了好了,我错了。不最终也决定,没拿如一当枪使么?” 此言方出,天一果然立时地转过头,恨恨地看着眼前笑得温润如玉的男子,好像一开始打算要瓦解自己的人,并不是他。 天一一字一句,直中红心。 “所以你是承认,从头至尾你都只是设了一个局,让我自发地往下跳?你知道如一的情况,因为你在搜寻替死鬼的时候挑中了如一,你完全明白我们的财务状况和一团乱的内部,你想方设法地阻挠我们和唐人的签约,然后见风使舵地和我们签一笔单,以此令我全心信任你。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让我陪你回国参加婚礼的目的,更多的也是让我放低戒心。在机场接何源电话的时候,也是因你们讨论的话题和如一有关才避着我?用区区几个点就将我摆平,很有成就感吧?” “太可怕了盛夏初,你太可怕了。” chapter 29。 即便盛夏初有心要哄,但短时间内,他还是没能成功哄得美人笑。 大概比一般女子洞察世事的缘故,很多事情天一觉得忍忍也可以过去,但这种大事,她的中枢神经再再提醒着她不能轻易妥协。盛夏初眉目间虽然有隐隐的不耐烦,可他自知理亏,见动作调戏失败,当下用上了苦肉计。他找来服务生,麻溜地将菜单上的酒名从头念到了尾,他说当初自己动机不纯让她陪酒受罪,现在十倍百倍地弥补回去。 天一依旧是侧脸看向外边,越想越来气,一双素手捏在沙发扶把上发青,并没有做出去阻止的动作。末了,她甚至转过头当着服务生的面,悠悠地回:“餐厅的酒能烈到哪里去啊。” 顺着她的话,盛夏初当即伸长胳膊拉上她,转身就要往外走。 “也是,好酒都在家里。” 白日还没有彻底消弭,此时暮色沉沉,盛夏初怡然自得地朝着停车场去,天一冷眉冷眼地跟在身后,风花雪月的心情已经全无。 她不否认,自己心有余悸。差一点,差一点,如一就要被自己双手奉上给盛氏的转型当炮灰,而她将亲身演绎,什么叫被卖了还笑着帮着别人数钱。 车子一路狂飙回家,天一越发地觉得冷,她当然不可能傻到以为盛夏初回家的目的真是为了喝酒陪罪,男人最擅长的手段,就是用自身荷尔蒙征服女人。 果不其然,公寓大门一合上,天一虽不及防地被盛夏初强势拉住手腕,砰地抵在门后无处可逃。他先前在餐厅里的温润如玉,此刻统统转化为强势霸道,嘴唇循着方向就压了下来。 刚触到一片冰凉,天一眉心一皱,意识过脑间,抬脚便往盛夏初腰腹招呼,下一秒,听见真真切切的一声闷哼。 盛夏初松开对天一的钳制,微弯腰,一只手捂在腰腹,头也不抬小声嘶道:“这会儿该消气了吧?” 天一一愣,陡然升上心头的愧疚顿时都没了,推开他继续往前走,盛夏初却忽然伸出胳膊,再次抓住了她纤细的腕。 白日欲下,半昏暗的室内,似乎有浮在水面的绿色沼泽,在跟着暗涌绵延起伏,从黑暗底传来的声音,几乎让人听不真切。 “我……我怎么会知道后来呢?” 天一行走和推拒的身子疑滞,她微微侧头,才发现盛夏初已经直起了腰身,想来刚刚的攻击力道对他来说根本不算大,当下也稍稍放了心。 “我怎么知道后来会是这样呢,如果知道的话,早在十年前,在你最晦涩不堪面对的时间里,我早就冲锋陷阵地来到了你身边。是这些际遇才让我遇到你的不是吗?是我的不纯才让我见到你的,不是吗?” 他轻轻问,一边侧过脸,面貌盛着白日最后一点余光,用比芝兰还纯粹嗓音,婉转地,不带居高临下地道歉。 如果真有什么在此刻打动了天一,她想,一定是被自己精炼出那一句:如果我早知道,那么在你最晦涩不堪面对的时间里,我就会冲锋陷阵地到你身边。 尽管其中带着讨好的嫌疑,也尚不清楚几分是假几分是真,天一的防御能力却被它在霎那间瓦解。 是片刻组成了永恒,是所有的苦难,才组成了如今的我,来遇见今时今日的你。 天一温柔下来的眼神看得盛夏初心头一热,他趁势使了一点巧劲,将她整个人都拉进怀里,再次铺天盖地的吻了下来,这一次,终于没有再得到反击,更细心点,会发现他低头的那瞬间,她已经主动仰起了头来,两人在空中相遇。 都说争吵是情侣之间的润滑剂,看起来好像的确如此,起码此时的天一就奇异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满满的,比第一次亲密接触更刺激神经。相濡以沫似乎根本不能满足,天一的主动出击,让盛夏初恨不得就此将面前的人揉进身体里。 她的身高与他还是有一定距离,天一踩着高跟鞋不服输地微微垫脚,盛夏初干脆断了她的出路,两手一收,逼迫她两条细腿分开,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掌心拖着她,来那个人终于是平行的姿势。 中途天一嫌弃这姿势有些不雅观,往后躲了躲,要出口拒绝,却再次被迅速地封住,感觉被人带着一路走,衣裳的下摆已经有了冰凉的侵略感入侵。她察觉那男性象征正逐渐张扬地抵着她,顿时面容似血,心猿意马。 感觉到她在开小差,盛夏初却惩罚性地咬了她一口,被天一以牙还牙地咬回去以后,他恶劣地顶了顶下身,虽然隔着牛仔裤,却正好抵在她最柔软敏感的那一点,惹得她防备不及的低低喘息一声,两个人的身体都被这一声撩拨得更加发烫,天一彻底失去防守,微微低头,重新迎向面前的人,用柔软的舌头和尖锐的牙齿并重舔舐,盛夏初将她悬空的身子揽得更近,轻重缓慢地,模仿着某个频率撞击她,天一敏感得十根手指都绞在他脖颈后边。 盛夏初也急了,她的衣裳被他从下方入侵的手扯得打开,贴身内衣也没有解开,直接莽撞地推上去,一同握住那方柔意。下方的频率渐渐有加快的趋势,天一主动地调整了姿势,两人在走廊暗角处,喘息声越发地明显。 那个晚上,盛夏初还是没有避免地被罚了酒,天一裹着被子从床上跳下去,伶仃的锁骨尤其明显,看得盛夏初伸手去捞她,却被她反应敏捷地躲过了,再回来时,五根青葱手指捏着杯子,另一一只手里捏着一瓶烈性VG。 “赏罚分明。” 她披头散发的样子别有一番味道,所以当她扬扬那个满满的透明酒瓶时,盛夏初二话没说地接了过来,顺便接过了一跃上床的人,苦中作乐地长叹一声。 “手里有酒,怀里有人,夫复何求?” 结果他表面赔罪,暗地撒风,喝了一点酒就嚷着不行了酒精上头,按着天一来回折腾,惩罚变成无下限奖励,第二天还若无其事地以“不清楚自己做了些什么”将一切推得干干净净,总而言之,天一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疏忽。 盛夏初累得不行,模模糊糊睡着的时候,似乎听见有谁在耳边说话。 “你这人,真有点儿太可怕,有时候恨不得打你一顿,有时候,又无法克制地想抱一抱你。” 天一这一走,如一的事情丢了大半截,好在它渐渐也算是上了轨道,慕名而来的合作伙伴越来越多,也终于有了和人谈判的砝码,再加上陈蓓熟悉各种曲折,没有天一的撑场,她一时半会儿还是应付得来。 去公司的当天下午,天一就见到伦敦本地的一个客户,是史密斯介绍来的,听说天一不管是生意还是为人都条理有序遵守承诺,所以才谁也没看,直接奔如一来谈合作。 对方很有诚意,来的是副经理级别,什么也没说就要开始谈利益点。天一喜欢这般豪爽的客户,虽然还没找人拟计划书,但不好让人多跑一趟,她打算自己拟一份,早点敲定,那么如一离回归T市的那天就更近一步。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拟合约的时候,上一秒,她还在和对方说说笑笑谈当今局势,下一秒,她感觉太阳穴处的神经一扯,整个脑袋连带着上半身都疼起来。天一咬牙,抬起脸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强撑着拨打陈蓓的分机,让她进来招呼下客人拟合约,自己出去一趟。陈蓓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天一的脸色发白,但她坚持说自己没事,毕竟是老板,陈蓓也不敢置喙,只得听从安排安抚客户,顺便再详细介绍了一些情况。 待中途,天一离开了好半会儿,一阵手机铃声却响了起来,陈蓓做了一个不好意思的手势,起身发现是天一走得太匆忙,以至于手机忘了拿。陈蓓原本没想接,但她去挂断的时候,捏在手里,发现来电是盛夏初,忽然想起天一离开时的不对劲,想了想还是接了。 “天总好像身体不舒服,刚刚出去了,估计去了医院,手机忘记拿。” …… 那一阵疼痛只是一阵一阵的,这不像MC,她知道忍忍就能撑到,这种还没有确定什么问题的情况,天一还是保险的打了车。司仪一看她从上车就抱着双臂浑身发紧的样子,礼貌地询问了一声:“HOW ARE YOU” 没有得到回答,却还是下意识地将车子开快了许多。 待出租车真到了目的地,那阵痛劲儿其实已经慢慢缓了过来,可医院近在眼前,她有些不放心,上去做了一个全身检查,结果是间歇性神经痉挛。 “神经痉挛?” 年轻的女医生扶了扶眼镜,点点头:“是的,目前不算什么大病,但也不能轻视,这大概和你高强度工作透支精力有很大关系,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放松自己,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这种神经性的疾病,药物通常都是没有用的,而且伤身。一旦严重发病,有可能当场休克,周围若是没人,不能及时送医是很危险的。” 天一听在耳朵里,心里却在敲锣打鼓,她现在哪里是能放松的时候呢。 上次天一陪盛夏初来过医院,所以盛夏初想也未想,直接奔这儿来了,询问之下,果然有叫天一的挂号。他没来得及多问病情,主治医生正好来台前,见他眉心微皱,想来是对方的男友或丈夫,当即便搭了话。 “我是她的主治医生,那位小姐十分钟前已经离开了。” 既然离开了,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盛夏初放了一点儿心,那年轻女大夫转身要走,忽然想起什么,回过头来。 “噢,我还忘了叮嘱她,这种少见的神经痉挛症,最好是少接触一点儿药物。不管感冒药或者什么药,小病能自行痊愈尽量自行,因为其他药物里的不清楚成分,可能会导致病情恶化,或者引发出其他的问题,” chapter 30。 天一不知道盛夏初去过医院,她不提,他也没有问,只是早早地就推了应酬回了家。 回家路过超市的时候,盛夏初进去逛了一大圈,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要买什么。平常何源为他准备的都是便捷食物,天一来了以后要么就是她做,要么就出去,这种想要为一个人做点什么的心情,即便盛夏初也难以理解。他好像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但他甘愿接受这样的平凡。 中途大姐盛夏蓉打来了电话,絮絮叨叨地抱怨老公,让这个三弟判断一下,一个男人总是说应酬多是不是正常的。 盛夏初正稀里哗啦地扯着包装袋,看上各种食物的功效用法和日期,漫不经心回:“应酬多经常不回家,还是应酬多,经常很晚才到家?” 盛夏蓉沉吟片刻:“那倒也不是不回家,就很晚……” “夫妻生活正常吗。” 感觉跟谈判死的一针见血,虽然是亲姐弟,但毕竟女人,脸皮子薄,尽管盛夏蓉已为人妇多年,但她还是有些抹不开面,只得草草地胡乱应着“嗯……”,然后迅速转移话题。 “别光顾着说我,你还真以为我打电话是和你唠家常的啊?最近怎么样啊。” 闻此,盛夏初将两颗雪梨放进购物车里,挑了挑肩膀,夹着电话悠悠道:“你们指的哪方面?” 他说的是你,不是你们,他心如明镜地知道,盛华风肯定也在旁边,这个大姐,嫁出去久了还是喜欢往娘家跑,尤其对他的终生大事,和盛华风一样上心。 “还能哪方面?你马上三十出头了,世事如棋局局新,你怎么知道爸还有几个十年?” “不把人带回去给他看了吗,结婚这种事急不来。” 后来盛夏蓉又稀稀拉拉地叮嘱了他一些,知道自己的弟弟仗着聪明劲儿就更加叛逆,你越希望他怎么样,他偏偏不怎么样,多说怕起了反效果。其实当初念完大学,按照盛夏初不喜欢受拘束的个性,他只是想当个自由的投资手,他觉得大起大落的人生才精彩,却不料被盛华风的一场病给绑得死死。家里只有他这一个男人,他不挑大梁,还有谁能挑。富贵人家看着光鲜,可其中的苦与乐,又有多少人知晓? 不过,盛夏蓉的这通电话到时有些推波助澜的味道,或者叫,一语惊醒梦中人。 结婚……吗。 当初不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吗,再说,天一的性格盛夏初已经摸透,不是那种会缠人的姑娘,正是他所需要的独立新女性,不管婚前与婚后应该都能相处自在。合则来,不合则散,早结完结没有区别,只是盛华风的最终目的,这孩子的事,恐怕真要等等,毕竟有了孩子,就真正的有了牵绊。什么自由不自由,都成了狗屁。 回到家里,天一正在自己的那间房睡觉,吃了一点医生开的维他命,喝了一大杯的滚烫的开水,睡了一觉。迷糊之间感觉有人轻轻地推门进来,额头上覆了一只宽厚的手掌,好像意识到她的体温没有因此问题后,轻松了一点儿,下一刻,在嘴角处落下亲吻。 天一强撑着睁开眼,室内已经只有她一个人,外边隐隐有声音,她下床开门出去,盛夏初正好端了一碗刚蒸好的冰糖雪梨,见她出来,神色如常地让坐到餐桌前来。天一心头一默,这才想起手机忘带,猜到他估计知道自己去了医院,还是略微感动,嘴里却还是逞着强。 “情感专家说,千万不要习惯一个人对你太好,因为这个人有可能改掉对你好的这个习惯。” 这句话成功让盛夏初手一抖,被蒸化的汤水溢了些微出来,天一慌忙去接,手背上被烫出一个红色小圆点,盛夏初迅速地放下碗,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天一的脑袋。 “不傲娇你会死吗?” 明明是指责,却听得天一由内而外地软了心肠,语气里都是小女人的娇羞。 “是啊,不傲娇会死,你不就喜欢傲娇的吗?” 盛夏初像听家买了一个大笑话,干笑了几声,心里却又想了想,这么一说,似乎又真是。 天一被盛夏初按在桌前,勒令她乖乖地吃完这些,成功引起抗议:“我不饿啊,再说,我又不是嗓子疼,冰糖雪梨有什么用!” 盛夏初快速反驳:“百利而无一害,并且简单上手的,我目前只想到了这一个。” “所以反正还是将就你的意思嘛……” 她给了盛夏初一个鄙视的眼神,却让对面的人霎时心情大好,不仅是意识到自己的平凡,连带着天一,其实也就那么平凡。 被物欲横流的世界包装起来,标上昂贵的价码,一旦撕开包装,其实我们都是成本一样的人类。 盯着正在一点一点将梨块分解,与糖水融合在一起的天一,盛夏初忽然想起盛夏蓉打来的那个催婚电话,他习惯性地摸出一根烟来点上,火光亮了半秒,马上又想起什么,将之熄灭了,起身走到离空气循环系统最靠近的房间走去。可是已经离得这么远,他却再一次的迟疑,最终那根烟还是没有被点上。 “最好保持身心愉快。” 年轻女医师的话还言犹在耳,盛夏初短叹一口气,唉,算了。 天一当然知道他所做的让步,这些微小的细节,像每到春天会按时播下的种子,正循序渐进地扎根破土,长大只是时间问题。 她嘴里满是甜腻的味道,有一些冰糖还没有熬化,天一却使力,将它们统统都消化了下去。 或许有人在身边,就会不自觉地软弱吧?明明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有人这样在意着,便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就是病人,应该被让着哄着。所以解决完一碗的冰糖雪梨,盛夏初按着要给陈蓓打电话问情况的天一,言辞令色的警告。 “建议你,不要因小失大啊。” 他哪是在建议,分明是在威胁,天一却乐在其中。但两个人都没有试过这么早就在家,不知道要做什么好,打开电视,再次放到了某个频道,上次天一深夜看得时候,正在讲解仙女系与银河系的碰撞,现在正在讲解某些地方的壮观景点,重点介绍了美国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其中犹他州56号的高速公路上的一条路,蜿蜒向前,仿佛直通天际,被誉为天堂之路。 “如果时间真有此路,我们就结伴而行,无论有多么艰险多么漫长,我只想和你一起,看见天堂的模样。” 这句话是采访的一对小情侣说的,两人手牵手,笑笑地面对着镜头,两手绞在一起,好似神魔之力也无法将之分开。 天一有些动容,盛夏初却突然将沙发上的她抱了起来,安放在自己腿上,一点一点嗅着她的头发,笑意盎然地轻轻问:“我们也去走走?” 不是誓言,却比任何誓言都动听。红尘陌上,绿萝拂衣,身边有你。 九点的时候天一饿了。 “突然好想吃肉怎么办。” 盛夏初捏捏她的脖颈后方,笑骂:“出息。” 她手一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有什么办法。” “是啊,我就没出息。” 天一若有所思地扫他一眼,朱唇轻启:“真够狠的,为了伤敌八百,宁愿自损一千。” 盛夏初努努嘴:“那得看对敌的人是谁啊,不是谁都可以让我自损一千的。” 天一非常乐意地接受了这套说辞,再无顾忌地拍拍他的脸道:“那走吧,将军。” 既然想吃肉,那就真奔着肉去。两人寻常长衣长裤,去了不远处的一家韩国烤肉,天一负责用甜点填一点肚子,盛夏初负责烤。服务生要来帮忙,盛夏初却像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在生活上的用武之地,一扫手,挥斥方遒地让对方退下,然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见他这么熟稔,天一含了一口芒果布甸,微微疑惑询问:“你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还会给别人烤肉?” 盛夏初一副‘我就是深藏不露’的表情:“当然了,我不只会烤,我还知道肉要烤到什么程度好,我还知道培根要加多少跟蔬菜叶,配上什么调料好。” “你果然是爱吃肉啊……” 盛夏初不予置评,只道:“你想不到的地方还多着呢,你估计也不会相信,我在这样的烤肉店里当过服务员?” 天一惊得下巴都要下来了,她一直以为这种事情是曾经落魄的自己最擅长的事情,盛夏初看出了她的惊讶,手法熟练地将几块培根翻了一个面。 “那时候大三,没想过子承父业,只想做个自由人,专注于自己喜欢的风投行。但是这一行,计算稍微错一个梳子就是全盘皆输,除了得有超乎常人的逻辑与计算能力,还得有掌控全局的能力。下手快狠准,迟则生变。” “可这和你做服务员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大三一次风投测评,给我分配的任务主特别喜欢光顾一家烤肉店。看人不能看他呈现在你面前的那一面,得看他最放松时刻的那一面,就像剥洋葱一样,你不剥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闻此,天一放下勺子,对他的经历特别有兴趣。 “所以,为了直接拿住敌人命脉,盛三少忍气吞声地在烤肉店做了一个月的小厮?” 盛夏初却不以为然。 “可以这么说,前尘旧事,那时候在这里,谁知道你是谁。” “没有人让你难堪?” 思虑半晌,盛夏初不可否认地点头:“当然有。” 就是因为有,因为知道身为男人,做服务生都会有受委屈的时刻,更何况是姑娘家。 正因为如此,曾切身体会过你体会的丁点儿世界,所以,我才疼惜你。 这是盛夏初永远也不会亲口承认的一件事,他心疼她,并且他的计划,真正决定终止,就是在吉隆坡,得知她所有过往的那一夜。 chapter 31。 听盛夏初说他以前的琐事,天一的心情,连带着胃口都更好了,原本以为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人,担心忽远忽进的问题,现在发现他是体恤民情的天子,与自己不过是转身的距离。 到最后,烤这件事当真就落在了盛夏初身上,他高高地卷起袖子,一边和天一说话逗乐子,一边聚精会神地用细镊子翻着食物控制它的熟度,解释得头头是道。 “你看,这酱呢,要抹在蔬菜叶上,如果直接抹在肉上会影响肉质。” 天一伸出了筷子,一边云淡风轻地鄙视,一边从盛夏初手里夹下了裹好的肉,迅速地塞进嘴里。 “不就一烤肉吗,至于弄得跟百岁宴似的。” 被打家劫舍的盛夏初腾地不乐意了,片刻之间,在天一还没有彻底将肉包进嘴里,一把倾过身去捏住了她的下巴,故作咬牙切齿地:“还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抢我的东西,你天生属欠收拾的吧?” 他越是不罢休,天一就越是往里吞,尽管双颌被人捏住,原本尖尖的下巴此时被堆得半圆半润,她还是不懈努力地要打破他的“从来没”。 盛夏初当然不能让她得逞了,在一店客人的眼光之下,风驰电掣地含住了面前人的嘴,硬咬了小半口蔬菜卷到嘴里,以及她嘴边剩余的食物,堵得天一呜呜地一把推他回座位,面容控制不住地一热,声音又怒又娇地呵斥。 “忒流氓了!” 盛夏初却不以为然地狡辩。 “不是流氓不聚头。” 死也要拉天一下水。 两人打打闹闹地吃撑了,散步回家,中途碰见一小孩儿,约莫四五岁,和父母玩赛跑的时候摔倒了,前方两个大人还没有注意到,一心认真地只顾着自己的输赢。 盛夏初眉峰微斜,想也未想地上前去,两只胳膊稍稍用力,将那孩子一把给架了起来。那小孩儿也挺坚强,摔倒了也不哭,反而鼓着一对大眼睛,礼貌有加地对盛夏初说:“谢谢叔叔。” 他拢紧的眉毛才稍稍舒展了一些。 天一好像在打量什么,她不动声色地盯着盛夏初的一举一动,待他回过头来,适时地递上一抹笑容。 “好像谁说过,不喜欢小孩儿的?” 盛夏初下意识拍了拍手,站在不远处等着她,眉目淡然。 “不是不喜欢小孩儿,我是不喜欢那么快有自己的孩子,我目前还想象不到,作为一个父亲,应该担起什么样的责任,我没有把握。更何况,你看,那对夫妻说比赛还真就比赛起来了,压根忘了自己后面跟着孩子?要是我们俩结婚了,现在就要孩子,那情况得比这糟糕一百倍吧。” 语毕,抬了抬下巴,三下五除二地转移责任重心:“你和我的观点不也一样吗?孩子就是个麻烦,宋嘉木的婚礼上,这还没出生呢,你也看见了。” 他一语中的,倒是让天一顿了顿,随后展颜:“是啊,自己都那么忙了,忙着活,忙着死,哪有心情再去管别人的生死。” 也不管比喻恰不恰当,盛夏初就当她是和自己的观点不谋而合了,兴致盎然地伸长手,将逐渐走近的天一一把揽进怀里,面目似雪,眼睛却热如火。 当天晚上的盛夏初比往常急近,安抚了身下的人没一会儿,就热热燥燥地抵了过去。天一突然想起什么,慌忙地往后撤退了一点儿,伸手往床头柜处一伸一拉,将抽屉里的小盒子划拉到两人眼前。盛夏初在她炯炯有神的目光里,还是妥了协。 以往的亲密都没有保护措施,一来是最初还没有这个意识,况且那几次都是天雷勾地火,身边也没有准备,慢慢地摸清他的规律后,天一自然就细心地准备了。 这一次的感觉与以往不同,隔了一层东西,即便薄如蝉翼,却始终是隔了一层,看得出来盛夏初有些意犹未尽。不过,那稍有退减的热度,倒是给了没有彻底准备好的天一一点缓冲时间。 就这么来来回回小段时间后,盛夏初的眼睛越发亮,俯下身去咬天一的鼻尖,天一哪能不知道他这时在变相地发泄,安抚地主动伸出小舌头,挑逗地舔了舔男子的下巴,讨好地轻哼:“重一点啊……” 在情/事上他一直希望她大胆一点儿,每次听见她发出的细微声音,脑里似有岩浆在迸发般,那种痛苦到极致又快乐到极致的感觉,跟吸毒别无二致,可天一从来是内敛而细微地,稍不经意的泄露也不经常,而这一次的邀请,真的是让盛夏初‘轰’地一下,彻底失去了理智。 盛夏初眼睛越发红润地退出来,粗鲁地扯着两只白藕胳膊,将她整个人一翻,只稍微地调整了角度,又慢慢慢慢地埋了进去,由浅到深,直至到了一个瓶颈口。 以前他都不用这些姿势,因为她还不习惯,今天破了第一次例,以后有的好受,天一心里有这个准备。并且她清楚地感觉到,原先温和的热度,突然之间变得灼热,下身很涨,却让她清晰地感觉到上边每一条筋脉的颤动,和以往他没有保护措施时候的感觉一样,甚至更甚。 愕地,天一想起他这连日对自己的好,心一软,将脸埋进枕头小声喟叹,罢了。 见她对此没有多余的抵触,盛夏初大喜过望,跟着越发深狠的力度,俯下身子胡乱地含着她的耳垂,一边轻微喘息,一边声声地唤她:“宝贝儿……” 终于,她整颗心都化了。 她和盛夏初之间上了轨道,似乎连带着如一也跟着上了轨道,最近没有多少公事让她操心,盛夏初也尽量退掉晚上的应酬,早早地和她同步下班回家,完了还编排她抽个时间去那条天堂公路。 “有什么好看的呀,镜头和照片看起来壮观,实际真去走,可能会大失所望。” 盛夏初将削好的苹果拿起咬了一口,接着整个塞进她嘴里,英俊地侧着脸,收拾面前的纸皮果屑。 “那也是啊,反正每天都在上天堂……” 他已经习惯了在天一面前耍流氓,即使最后被打得一张背都通红,或者是干脆被她从沙发上踹下去,他却能笑得眉目生花。 某个夜晚,宋嘉木打来电话,那时正好是伦敦时间凌晨三点半,酣睡的好时机,盛夏初毛躁地伸长手要去挂断电话,天一迎着刺眼的屏幕亮光,看见来电是谁以后,迅猛地从他手里抢过了电话,半坐起来接。 “怎么了?” 她很紧张,她就是紧张,就怕宋嘉木又出什么幺蛾子,何况,她还怀着孕呢。 结果电话那头的人却特别兴奋,嚷嚷着:“你猜我现在在哪里?!你猜?!” 天一蹙眉,谁没事半夜三更打来电话,只为让别人猜她在哪儿啊,能做出这件事一般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正身处在靠近自己的地方。 “英国?” 宋嘉木在电话那头“哇哇”地:“为什么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聪明!” 天一扶额:“那是因为你一如既往的不聪明……” 未待宋嘉木反驳,顾南方接过了电话,好像他还伸出手按住了宋嘉木,因为她听得宋嘉木高声地叫着“我不乱动”之类的。 朗润的男声通过电流悠悠地传过来,以最快的速度为天一解惑。 “跟疯子似的,昨天大半夜突然做梦醒了,就闹着要来找你,一哭二闹三打胎都用上了。” 从未见过顾南方能让一个人在自己面前如此的时空,天一隐隐笑道:“知道孩子他爸不好当了吧。” 潜在含义是,左折腾右折腾的时候爽,现在知道麻烦了吧! …… 盛夏初也推了好几天的事,陪着天一去见顾南方和宋嘉木,四人一行商量好,打算去小村庄里放松几天,一来便于宋嘉木又解相思之苦又养胎,二来呢,也让重任在身的顾南方,好好地和盛夏初接触一番,为天一的归宿摸摸底。 距离市内四小时有一个小乡村,严格来说,应该算是当地的一个度假村,周围有漫山遍野国内常见的油菜花,还有一个玫瑰色湖泊,里面的湖水是天然的玫红色,每一滴,都像极了情人的眼泪。 远郊的天气与伦敦市内又有不同,几乎成天都日照临头,不强烈的自然光,既杀菌,也在午后起到安眠作用,对孕妇相当有好处。 刚到的第二天,吃完午饭,宋嘉木拉着天一到院子里坐摇椅,两个大男人在檐台上看她们交头接耳,竟也不觉得无聊。 中途盛夏初朝着顾南方递出一根烟,被顾南方婉拒,视线所及之处,是宋嘉木捂着嘴偷笑的模样,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而天一则反常地别过了头,难得的有点不好意思。 盛夏初意识到他不抽烟的原因,给了顾南方一个别太宠的眼神,自己抽出了其中一根,手上的火柴盒被他手腕微微用力,甩出一个弧度,单手取出一根正要划燃,天一却不知道被宋嘉木哪句话呛到,此时咳得满脸通红。盛夏初怔忪,最终竟也悄悄地收了烟盒与火柴盒,紧接着一把投进了不远处的垃圾箱里。 见此,顾南方意有所指地,给了他一个‘彼此彼此’的打趣眼神。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她在你身边笑的时候,即便远离人山人海,孤独得像一颗被遗忘的尘埃,你都满足得好像没什么要期待。 顾南方的内心世界,这样的感觉,盛夏初渐渐有些明白。 chapter 32。 呆了两天后,听说哪个国家有最正宗的玫瑰湖,宋嘉木处于怀孕当中,一抽一抽的,感性得很,见到了美景的小小一隅,便忍不住要拉天一一起奔到最纯正的玫瑰湖去。 当然,顾南方是不主张宋嘉木挺着个肚子到处跑,虽然还没有显形太多,但医生说了,前期才最要紧,能不能保住一般都看前几个月,她要是摔一跤,或者在飞机上遇见个大气流什么的,他就是千年道行一朝尽。但宋嘉木想去,他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宋嘉木和盛夏初在前方徐徐缓行,表面聊天,实为打探,顾南方则在后边,明里暗里地暗示天一。 “如一尚在上升期?我看过报道了,华人新锐军。” 天一不动声色地‘嗯’一声:“南北集团任何业务都与如一挂不上钩吧?没想到顾总还挺关心。” 顾南方也不和她绕弯子:“都在一个商场圈里打滚,真想有牵连,哪有牵连不到的呢?” 等到了点子上,天一也不再打太极:“顾总的意思是?” “你们材料行业,我倒是认识那么一两个佼佼者,帮不了多大的忙,小忙应该还是能帮上的,其中一位此时正好在英国,如果需要我可以引荐一番,但对方只呆几天。” 天一心知肚明他最终目的,不过,自己也不主张宋嘉木到处跑,万一真出了个什么岔子,后悔都来不及。 “那你可谦虚了,你眼里的小忙,对如一来说就是大忙,我在这里先谢过了,烦请确定一下具体时间,我自会作出调节。” 宋嘉木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卖了,还沉浸在明天就可以一起去四处玩的兴奋当中,和颜悦色地同盛夏初你来我往的交流着。 顾南方的视线总在不经意之间追过去,好像有珠玉在前,看得天一含笑而行。 当天晚上,天一表达了自己临时有事,不能同去的意愿,盛夏初也跟着附会。 “也好,我眼下有点儿事要回国一趟。” 盛夏初当然顺杆爬了,这几天,无论是顾南方的刺探,还是宋嘉木太明显地维护,都让盛夏初感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 在事业上他也有过压力,但不至于影响心绪,感情方面,以前和盛夏微的那一段,也只是浅浅地心绪烦扰,不见到人,影响也不大。可现在,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跑来质问自己,对天一是否认真。当然,他认真,却不想就这样被认真两个字绑死。 有些人的灵魂天生属于自由,总有个声音不断提醒着,你是浪子,别泊岸。 饭桌上,宋嘉木不高兴地扁扁嘴,顾南方开始出来当白脸人,一面按兵不动地朝她碗里夹菜,嘴上说着‘可惜’之类的字眼,下一句又不漏痕迹地哄着。 “对了,可乐到处找你呢,我刚刚接到陆杭的电话,估计这会儿正闹得欢。” 宋嘉木一愣:“她怎么突然这时候要找我啊?” 顾南方屏息静气,捏筷子的手也不带抖,神色如常。 “说做了一个梦,梦见你生了小宝宝不给她看,她急得都快哭了你也不愿意,醒来后非闹着要见见你,要确定你是不是生了。你知道的,她现在的状态,陆杭怎么解释十个月理论她也不见得能听进去,你要再不回去让她安心,T市得乱了。” 闻言,天一睨了顾南方一眼,不定是他主动打电话回去动了什么嘴皮子。所谓的T市乱了,摆明是说陆杭,与顾南方阴恻恻得不相上下的主,当然不会放过给他家小姑娘下绊子的人。这顾南方,为了安全地拐人回去,完全上刀山下油锅了啊。 不过换一面想想,宋嘉木有这样一个人陪在身边,何其有幸,天一嘴边的漩涡不自觉深了深。 盛夏初原本无意窥探,他只是在面前人秀恩爱的时候,下意识朝着天一的方向望去,恰巧看见她笑意盎然的样子,那个浅浅的梨涡,如几十年的陈酿,让一向自制力足够的他,也瞬间就凌乱了。 农家小院子里有四间卧室,主人家住一间,这两队人分别住一间。但主人家看四人关系甚好,特意安排了两间挨着的卧室,生怕这种院子隔音效果不好,所以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盛夏初就一直憋着一股火,这天晚上终于是再不想忍。 天一细细地叫着,手脚并用要踹人下床,结果被成功策反。以往的交战,都是盛夏初可以让着她,当作情侣之间的润滑剂,打情骂俏,真要认真起来,天一哪里是对手。 她踹出去的一只细腿正正地被盛夏初逮着,稳稳地掌在手里,盛夏初学着电视剧里的j□j男般哼哼地笑了几声,天一被他刻意猥琐的样子逗得咬着被子笑,上方的人趁势扑了下来。 知道他这几天已经收敛太多,不妥协一次他绝不会善罢甘休,为了尽快结束这尴尬地折磨,天一格外地主动。她从下面翻身上去,压着身下的人吻,纤细的手指快速地解着盛夏初的白色纽扣,越急就越解不开,最后被盛夏初毛躁地一把扯开了去,有一颗腾空而起跳跃到了木地板上,清脆地哒哒哒几声。越到后来,这种类似偷/欢的感觉让两个人都异常激动,现场跟风卷残云似的。 没多久,天一就满头大汗地揽过盛夏初一把吻住,将尖叫都吐入上面人的嘴里,盛夏初却迟迟不见缓和的迹象。最后是她丧权辱国地在上边又主动了一回,一边挠他敏感的腰,一边吮着他在激动时滚动的喉头,这才宣告战争的结束。 与很多人不一样的是,每一次亲密以后,盛夏初往往是入睡最快的那一个,第一次,天一几乎睁着眼睛到天明,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反正就是睡不着,并且,只要她愿意,她就是有醒着,也让人感觉不到她醒着的渺茫存在感,这一次也一样。 盛夏初洗过澡后倒头就睡,朦胧意识里感觉到身边的床塌了一点,他下意识地伸出手,将旁边的人捞过来,鼻尖抵在她脖颈间,彻底酣睡。 半会儿,天一试着轻声叫他,见没有了声气,这才微微地起身,捡起床头柜处的随身包,将一个小药瓶摸出来,动作熟稔地灌了一片进去。 没办法,他不喜欢保护措施,又不喜欢孩子,摆在她面前的路似乎只有这一条啊。况且,盛夏初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他总是想,她这么独立,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他操心。就像你一开始有一个鸡蛋,把它送给A吃,一开始,A可能会推辞一番,但渐渐地,A就习惯了,因为知道你就是会把鸡蛋让给他。直到有一天,你突然不愿意这么做了,A反而还会觉得诧异。 盛夏初和天一的相处就是这样,他习惯了他的细密周到与无坚不摧,所以他也就懒得花心思去想多余的事情,尽管这些事情,可能不是那么不重要。 睡到半夜的时候,盛夏初被怀里翻来覆去的人闹醒了,虽然她的动静已经尽量克制得很小,他还是忽然就醒了。似乎感觉到有一些不对劲,盛夏初伸长手扭床头灯,翻过天一的身体,眉头微皱问:“怎么了?” 触手却是一把汗,这把汗即便不是处在自己身上,盛夏初却仿佛都感受到了那股冷意。 旁边的人还是醒了,没有必要再忍着,天一一向不动声色的脸上,此时五官都紧紧皱在了一起,她开口想要答话,却发现连说一个字的力气都没有,稍微一用力,便止不住地扶着床边干呕了起来。 见事态严重,盛夏初神色不虞地快速随便套了几件衣服,也顾不得冷不冷了,从衣柜里拉出一条裙子给床上的人裹上,抱着就要往外冲。他站在床边使力的时候,隔壁一不小心碰到床头柜的包,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而先前药瓶的盖子没能完全扭紧,白色药片哗啦啦地就倒了出来,盛夏初定睛一看,心也跟着抽了一下。 隔壁的动静实在太大,顾南方安抚了宋嘉木,自己出门去看,恰好看见盛夏初衣冠不整地抱着人往外冲,根本来不及多解释。好在顾南方有过这经验,宋嘉木怀孕初期时低烧过一次,他也是这般手足无措。 他一边压低声音拦住盛夏初,一边用娴熟的英文与开始拨打电话,随后挂断。 “冷静点儿,现在去市里不现实,附近有小镇医生正赶过来。” 听了顾南方的话,盛夏初再次抱着体重只有那么丁点儿的人回屋,将整床被子都裹在她身上,企图能驱赶一点她由内而起的寒意。 顾南方抽空回去看了一下宋嘉木,孕妇嗜睡,没被怎么影响,一会儿功夫已经又入睡,顾南方锁好门再次出来,天一又当着他的面吐了一次,床边的男人更加坐立不安。 “说是就在附近,十分钟能到,放心吧,这里的人不也是靠他们活下来的吗?不过,看这样子是吃坏了东西?” 闻言,盛夏初并没有宽心,他突然想起之前医生对天一的劝告。 “尽量小伤风都自行愈合,是药三分毒,无论什么药对神经都有一定影响。” 所以他心里清楚,不是吃坏肚子那么简单。 是他的自私。 chapter 33。 医生到来的速度确实有那么快,相比当事人的催促,他们一点儿也不手忙脚乱,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你是谁,管你多牛/逼,说到底,你也就是需要帮助的那一类人而已。 顾南方在电话里草草地形容了一下目前状况,他们已经凭着自己的专业猜测,将可能需要用到的各类药品和针管都装备齐全,待抵达现场,翻看了一下天一的眼白,检查她脖颈胳膊上有没有过敏后,其中一个年龄最大的男医师才悠悠转过身来。 “病人身体有点儿虚,再加上受凉,又是刚从城市到这里,几重因素加在一起让身体产生了排斥,不过不用担心,我一会儿会给她注射一支缓和剂,让病人好好睡一觉调理一晚,应该就没有大碍。” 一阵兵荒马乱过后,半点的安逸都显得那么奢侈,就算没有听见什么特别好的消息,但是听见问题不大这句话,盛夏初终于稍稍安了心。 天一不爱打针,因为疼,到了实在逼不得已的地步,她宁愿输液,即便在这样的关头,她还是硬撑着,抖着白森森的嘴皮提议:“可以导液体吗。” 那医生明显一愣,似乎没见过有病人不想马上解除痛苦的,老老实实答:“打针见效快,液体输入恐怕时间过长,建议还是……” 话没有说完,盛夏初已经风驰电掣地下了最终决定。 “那就打针。” 眼见大势将去,天一挣扎着要坐起来反抗,被盛夏初一个箭步上到床边,稳稳地按了下去,转身疾风怒涛地向医生下命令:“就现在!” 怀里的人还在凭着最后一点力气挣扎,挣扎中途一个恶心,差点又干呕一遭,就因为这一下,盛夏初所有的心软,以及天一虚弱的言犹在耳的拒绝,也再没有将他动摇。 因为病人不太配合,整个现场跟打仗似的,中途顾南方不放心地又回了趟房间,他怕宋嘉木听到动静醒过来,看见天一这个样子会被吓到,不利于孕妇的身心愉悦。 他再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医生已经往真管理注射好了药物,各种白色液体混合在一起,尖锐的顶端冒出一点点试打的晶莹,而床上的天一反抗的力气更大了。 盛夏初好不容易才将天一按住,却发现她急得眼睛都红了,好像是真的怕打针,他顿时心口一扯,差点缴械投降,只得俯身贴近她耳边无所不用其极地安抚着。 “不疼啊,乖,一针就好。嗯……病好以后你想做什么?将如一搬回T市?或者打我一顿?再不然……” 他的声音无来由地,就是有种安定人的力量,这个平常光芒如太阳般热烈的男人,此时仿佛就被自己握在手上。 天一细心地听着他的一字一句,借此转移注意力,听他最后的那个再不然。 “再不然……你可以花时间考虑一下,怎样才肯嫁给我吧。” 啪。 天一仿佛听见耳畔有弦在断裂,与此同时,那细细的尖锐正正地刺进她薄薄的皮肤,还是疼,但她却发自内心地,将那股疼痛一一地收进了心里。 是谁说的啊,幸福与痛苦总是相辅相成的,天一想,那句话最直观的表现,非现在莫属了吧? 针药里有安眠的成分,一针完毕以后,天一终于悠悠地闭上了眼,没有看见上方男子深情的眼光,如果她看见了,她一定知道,刚刚说出这句话的人,比任何时候都认真。 半个小时能做什么?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但今天的这半个小时,从盛夏初慌不择路抱起天一时开始,到见她睡着微微睫毛颤动结束,盛夏初经历了他觉得人生里最漫长的半小时。而就是这半小时,竟让他一直压上心上的一些东西,都卸了下来。 说完那句话的盛夏初自己也笑了,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他没有考虑过天一会不会拒绝,他只知道,原来对一个人说‘嫁给我’,是可以比听的人更幸福的,至少他是这么想。 盛夏初被天一捏着手,一动不动,怕好不容易睡着的她再次苏醒,余下来的现场全靠有条不紊的顾南方打理着。 寒暄道谢送走医生后,顾南方来帮他俩关上房门,在门与外界还余下一条缝隙时,顾南方想了想,再次轻轻推开来,与挑眉看向他的盛夏初视线相对。 “对女人来说,不是只有刀子才伤人,还有她在意的人。” 大家都是聪明人,很多事情不需要点得太透彻,盛夏初心知肚明,他是在提醒自己,如果真的喜欢,就别拿乔,将自己的骄傲捧得高高在上。原本顾南方去试探盛夏初的初衷,是迫于宋嘉木的淫威,因为他不认为,像天一这样城府与自己有得一拼,你有张良计她有过墙梯的女人,会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也是在前一刻,他忽然就承认了,即便是再五马长枪的女人,只要她是女人,总会有脆弱的时刻,所以他才多了嘴。 第二天吃过午饭,盛夏初就着急忙慌地告别了不明所以的宋嘉木,带着天一回了市区,他还是不放心,这里没有先进的医疗设备,怕万一有内在的东西没能检查到,当天也不管她是否舟车劳顿,非得压到医院去全身检查完毕,施压立马要拿到结果,确认真的没大碍后,才算是放了心。 天一看他跑上跑下的找人询问,眉头一会儿展一会儿皱,脸侧到他看不见的地方,笑成月牙尾。 最后一切都尘埃落定,盛夏初将她带回了家,安抚了几句,接着一个人出去忙活着什么,再进来时,手上捧着一碗清汤寡水的面条。天一这十多个小时都没能沾到油水,此时馋得慌,她嫌弃地看了面条几眼,盛夏初懂了,颇有些无奈地将碗往她眼前凑得更近一些。 “我会做的就那么几个,这是最快的,赏个面子好么大王。” 他口口声声一口一个大王,叫得天一真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竟然想就此一病不起。女人为什么这么容易被小兵折磨得死去活来呢?大概是上帝想,这样比较方便给她们带来爱情。 关于‘嫁给他’这件事,天一没有好好考虑过,她猜测,他也是一时冲动想要哄哄自己而已,没想到当天晚上,盛夏初从背后不依不饶地揽着她睡觉的时候,又再次状似不经意地提了出来。 “我是认真的,你抽空考虑一下。” 天一背着他,心跳如擂鼓,是有很多人追,但被求婚却是第一次。虽然盛夏初明确提出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但是,可,反正,真正的这一刻来临…… 看客们你们懂这种感觉吗?!那我就不多解释了。 天底下的大多女人似乎都矫情,天一也不例外,让她大大方方地这么容易说我愿意,哪是件容易的事儿,只得哼哼几声:“哪那么容易。” 也不知道是说给盛夏初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在生意场和情场上都游刃有余的盛公子哪可能不懂她的小心思,遂将身体贴得更紧,刻意在她耳边呵气如兰地温柔道:“等。着。瞧。” 这个等着瞧一开始还是让天一享受的,比如在回如一上班后,连着好几天,盛夏初都会准时出现在如一楼下,第一天是一捧如火的玫瑰,第二天是一个幼稚的樱桃小丸子气球,把她当小姑娘哄,让害得天一不知道该不该接受,只得羞斥,让公司从来没见过她窘态的下属白白看了一场笑话,盛夏初还是义无反顾地准时出现。 同志们开始纷纷拍照,往各大杂志爆料,为如一的知名度再创新高,办公室里整天一派祥和气氛。 第四天的时候,盛夏初带了一盒蛋糕,外面包装是灿烂惹眼的土豪金,长方形,从远处看,就像是抱着一团金砖,待天一一走近,便似笑非笑地递给她,努努嘴道:“给,小财迷。” 被换做小财迷的天一不欢喜了,不足觉地翘了一下嘴:“我就是财迷,那也是大的!” 盛夏初没有遗漏她脸上每一个表情,理所当然也捕捉到了那个与平常的天一判若两人的动作,一时间心情直上云霄。 “哟哟,这娇气傲的,敢再嘟一个试试?” 天一不认输地又快速嘟了一下,盛夏初却掐准时机一个倾身,蜻蜓点水地吻了上去。整个动作一系列合成,看起来就像是天一在主动索吻,引起周围人一阵喝彩。 “好样的!” 在无间断地被看戏中,天一终于佯装愠怒,转过身指着一个二个:“名字我都记下了,年终奖扣一半。” 大家顿时灰头土脸,盛夏初却豪气地大手一挥:“在场所有人都登记名字,年终奖去盛氏领。” 此言方出,看戏的人顿时又猛增了一倍。天一恼羞成怒啊,比人气她比不上,比钱多她也比不上,恰恰不知道要说什么,盛夏初忽然风度翩翩地揽过天一瘦削的肩膀。 “不过奖金这件事儿,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还是先得把老板娘哄好,你们觉得呢?” 盛夏初这几天的出现就只是单纯地为了追天一吗?当然不是,她心如明镜。他只不过是露露脸,向所有人都承认他俩的关系,告诉全天下,她是他的女人。 在人后受罪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为了有一天在人前显贵。而这所有的所有,他都用最恰如其分的方式,来帮她做到。 chapter 34。 直到最后,盛老板还是没能让天一说出我愿意,但他旁敲侧击地说,自己要回T市,问她愿不愿意一起。 天一正在厨房摘菜叶,准备做一点清淡的汤,最近盛夏初为了让她充分享受被追求的优越感,经常都带她出去吃饭,专挑她喜欢的川湘馆子,两个人都上火得不行。 盛夏初稀稀拉拉地踱步到厨房门口。斜倚着看她重复相同的动作,满不在乎地将话问出了口。 “每年都会固定时间回家看看,这马上也年底了,我琢磨着,这次就在家过年好了,我爸也是这个意思。” 虽然没有明说“你和我一起回家”,但越是欲言又止的话,往往越是动听。 天一将最后一根叶子放进菜篮里,扭开水阀,洗了好一阵,让盛夏初五心不做主地几乎要直接绑人了,她才悠悠地关了水问:“你爸喜欢什么?” 此言方出,天一还没反应过来,整个身子已经从背后让人一把抱起,在厨房里转了一圈,惹得她惊声尖叫。 手上的水渍还有大半,全被抹到了盛夏初的家居服上,却并没有惹起他的不满,紧接着是重重地一个响吻,印在白玉脸颊,身后的人剑眉星目,眼波若花。 “他喜欢什么不重要,我喜欢就够了。” 天一便彻底地软了。 话虽这样说,但是该准备的天一一样也没落,她托人找了一盆名字说出来她都觉得绕口的吊兰,礼物到手的时候,盛夏初频频夸她蕙质兰心:“居然还让你歪打正着了,我爸平常就喜欢打打高尔夫养养小植物。” 也不知道他话里有多少安慰的成分,但是她也不求这面见得多出彩,只要别太出师不利就够了。 快到年底,事情已经没那么多,收尾工作做得七七八八,百分之八十都可以压到来年,所以如一基本全部丢给了陈蓓,一周后,两人已经再次双双回到T市。 这次的天一有了名目,可以将盛夏初带去接触下周可乐,她感觉很久很久都没有见到对方,发自内心怕她受欺负,虽然目前的形势来看,除了陆杭,应该没人能欺负到她。 天一对周可乐的感觉和对宋嘉木是不一样的,她知道宋嘉木只是黏她拿主意,真要自己消失了,宋嘉木的独立性绝对也和自己七七八八,否则那八年她根本不可能熬过来,而周可乐不一样。周可乐是永远觉得自己可以,但往往关键的时候才发现,她不可以,她活到现在,运气占了百分之九十。 两人刚到门口,周可乐已经跑了出来,却并不是迎接的,她还不知道天一的到来,为了成就这个惊喜,天一刻意连陆杭都没有通知。 陆宅大院的防范比以前更加严密了,索性蓝之认得她,她和盛夏初一前一后的进院子,未见其人先问其尖叫声,天一疑惑问蓝之:“这是?” 蓝之无奈得不知怎么说才好,只道:“您自己去看看吧……” 话还没说,周可乐已经撒丫子地从院落里乱窜到门口来,她没有看清前方是谁,只以为是下面的人要来抓她,不管不顾地就冲过来,企图将天一撞翻在地。 对这个不明物体即将造成的威胁,盛夏初反应极快,他长手一伸,将惊魂未定的天一顺势一捞,周可乐便直直地撞到了蓝之的怀里,常年锻炼的肌肉让周可乐撞得头部立时红了小板块,苦不堪言。 周可乐摸着额头,定睛一看旁边站着的是谁,忽地就哇哇地要哭了出来,一个字一个字的直往外蹦。 不外乎什么‘嘉木好狠’‘孩子出生’‘不给看’这样无厘头的语言,看样子,之前那件事还没有彻底过去。 在接着,陆杭也已经黑着脸跟了出来,与平常那个对周可乐温柔备至的人有点儿不一样,他怒叫她:“周可乐!” 周可乐顺势就躲到了天一和盛夏初的背后,与此同时,还将高大的蓝之也抓来一起,组织成一道人墙,将陆杭射向自己的视线隔绝,蓝之左右不是人。 此时陆杭也没有心思给天一多打招呼,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将周可乐抓出来。抓出来做什么呢? 洗头发…… 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怪只怪方妈这老一辈的,在几天前,闲来无事和周可乐闲聊的时候,和她说起自己老家的新年习俗。 “过新年里别剪头发,死舅舅。” 结果周可乐硬生生地将方妈的话扭曲为,不只不能剪头发,也不能洗,所以她铁了心不让人动她的头发。 “不死,起码也会残啊!” 天一转身,仔细看了看,果然发现周可乐的头顶一片油光水面,顿时扯起了一根,只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 “嘉木说你不爱干净所以不让你见小宝宝,我不相信,现在看来,真是这样啊。” 霎时,周可乐眼睛都亮了。她从蓝之背后站出来,没有半点怀疑地问:“真的吗?她说的吗?可是……会死舅舅的啊!” 天一僵硬地扯了扯嘴角:“你本来就没有舅舅啊。” 这么一说,周可乐才恍然大悟,立马点头如捣蒜:“对!喔!” 于是在天一的推波助澜下,周可乐终于愿意洗头,她的头发尾部已经有些分叉,新年大头的,也该修一修了,周可乐便屁颠屁颠地在司机的陪同下,跟着天一去了理发店。 临出门前,陆杭亲自去取了外套,强忍住贴近对她一头油腻腻的嫌弃,将她整个人都捂好。 原先周可乐理头发的事通常也是在家里完成的,陆杭想,是该让这两姐妹多单独相处一会儿了,自从宋嘉木怀孕,天一一走,周可乐总会突然抽抽地就一个人红眼睛。她不知道什么是想念,但是她知道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可是她没有。 每每如此,陆杭眼里就涌起一波懊悔和心疼,浓得似万年森林里的迷雾,怎么也化不开。 之前回T市天一经常去一家会所做柔顺,这次也懒得动脑,直接让司机开了过去。会所只接待女士,司机便等在停车区域。 可能因为天一的气质,即便时间有些久远了,她一进去还是有人热情的迎了上来,准确地叫出她的姓。 “天小姐,好久不见。” 被人记得终归是件高兴的事,天一微微点了点头,将满眼好奇的周可乐从身后拉出来,往椅子上力度恰好的一推,她便稳稳地坐定在上面。 “先帮她洗头,然后修一修发尾。” 对方应承着,天一忽然想起什么:“她怕疼,我记得你们这儿有一个手法还不错的姑娘,叫薛什么?” 那人立即点头:“嗯,知道,她现在也在,我马上去叫。” 得到应承后的天一终于落心,自己也坐了上去,随便找了一个人,洗头做一下柔顺。 周可乐的行动比她快几步,天一坐在大厅,刚散下头发,会所大门再次被推开,进来一位气质有加的中年贵妇。她甚至连眼角都没有抬,便准确地叫出了常用洗发师的名字,正好是帮周可乐洗头店那一位。天一没怎么搭理,直到那贵妇走近洗发室,约莫五分钟后,里面传出周可乐杀猪般的嚎叫,她刷地就从椅子里站起来,吓了刚准备给她按摩放松发顶的人一大跳。 “怎么了?” 她秀眉微皱,语气带着十分的严肃。 里间周可乐的声音越发委屈:“天一呜呜呜,疼。” 意外后的周可乐更是害怕疼,陆杭对她都必须轻手轻脚,很多时候忍不住将她抱成一团按在身下,总需要好长一阵安抚,否则她在正常的范围也接受不了他,总觉得火辣辣。 此时的天一正狐疑着,从里方恰好出来一洗发师,她顺口一问:“里面什么情况?” 那理发师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学员,一时没多想,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的VIP客户点名要那位小姐的洗发师,所以给她换了一个,已经尽量轻了,可……” 一句话,让天一周身突然寒气暴涨。 她不习惯在公众场合与人大呼小叫,只耐着性子,用不容置喙的语气说:“换回来,立刻,马上。” “但……” 一个‘但’字出来,已经足够天一的耐心消失,她折身回去,摸出手机开始打电话,约莫半分钟以后,电话那头的人接了,在众人面面相觑的目光下,天一忽地和颜悦色的笑了笑。 “李局吗?诶,您好,这么久没见了,多亏您还记得我。” …… 一阵短促的寒暄,天一直奔主题:“你们消协最近忙么?没事儿做的话,烦请派几个人到这里来一趟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来了再说。” 接着,这通电话在她完美的笑容下收尾,却让所有人,连带着听到周可乐的尖叫而赶过来的店长,慌忙地劝说:“天小姐,我们也不好做,您……” 那人急急的话没有说完,贵妇也意兴阑珊地从里方走了出来,也散下了头发,看样子与她一样,是洗发未遂,虽有些趾高气昂的恼怒:“够了!” 天一平静地迎上她的视线,轻描淡写地吐出几个字。 “我说够了,才是够了。” chapter 35。 平常的天一不会那么较真,她较真的原因除了钱,往往就是身边自己在意的人。如果连自己想要保护的人都保护不了的话,那她活在世上的意义可能就真的再没有。 年轻贵妇似乎不善于吵架,或者是,被天一那股子居高临下的气势压得在心里吐了一口血,总之整件事以对方不可思议地冷笑一声后结束,而天一则淡定地让周可乐理完头发,才施施然地拉着她趾高气昂地走了出去。 修剪了分叉的发尾,周可乐的头发明显能看出来少了一小截,却立马又年轻了几岁,好像初入大学的清纯新生,看得天一都止不住地戳了戳她被冷风吹得微微酡红的脸蛋,啧啧称赞。 “这小脸美的。” 能让天一说美的,世上还没有几个,周可乐再傻也知道天一在称赞她,记起之前在理发店天一言辞令色地为她声讨。两人坐在车子后座,周可乐亲密示好地挽紧了身边人的胳膊。 “好吧,虽然他们看起来很不礼貌,但是天一都说漂亮的话,我决定以后都去那儿剪头发!” 天一半笑着睨她一眼,语气也没有在外人面前的防备:“你傻啊。” 你傻啊,我不在,那个人怎么可能放你一个人出来。 不明事理的周可乐见天一没了下文,顿时皱了皱被圆润的下巴抬头问:“你还在生气吗嗯?不要生气了嗯?我们去吃大餐好吗嗯?嗯嗯嗯?!” 一连好几个不知所以的嗯,终于忍不住让天一转眼,与她瞳光四射的一双眸对上。 “你。那。点。小。心。思。我。还。不。明。了?” 平常在陆家,周可乐的吃住行哪可能这样自由,陆杭太草木皆兵。不过像那样的圈子,他没办法不草木皆兵。 在回陆宅以前,周可乐吃了一堆的关东煮,这才酒足饭饱安安心心地被天一带回了家,已经是下午临近五点。 盛夏初和陆杭在院子里不知道谈些什么,看起来两个人心情都不错的样子,方妈手脚利落地亲自下厨,煮了一大桌子的菜准备招待客人,盛夏初却站起来自然地揽了天一肩膀婉拒。 “改日吧,今晚还有个不能缺的席。” 见他神色处处都透露着大喜过望四个字,这么上要临近新年,陆杭自然是懂的,也不挽留,给了一个祝好运的眼神。他站起身,离得周可乐近了,果不其然闻见一股烫串的味道,见她偶尔还意犹未尽地吧咋着嘴,陆杭的千责万怪在霎那间收兵。 总有个人让你感觉,你骂了她,是一件对自己都无法交代的事情。 盛夏初将车开进盛家大门,里面还有好长一条小道,四周是在霜气下也依旧广阔碧绿的野草,车子掠过带起一小阵风,惹得路边的草都摇头晃脑地动起来。天一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直到盛夏初的一只手抽空握了过来,轻声道:“别紧张。” 天一放松了手指让他找到指间的缝隙扣住自己,心底那仅有的忐忑,倒是真的有所缓解。她其实也不是怕见家长,她只是怕自己的那点事儿会让盛家人觉得戳心坎儿。这样大门大户的人家,可能也不求女方家室能多么显赫,但舆论是他们永远的敌人,他们最不能容忍的,是你背景不清白。 关上窗户的小空间里,天一的叹息声清晰可闻,盛夏初握住她的手更紧了一些,半真半假地笑说:“把情况想象得最糟糕不过,惹急了,我就说非你不娶,看他老人家找谁抱孙子去。盛家命脉正握你手里呢,你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就被你握在手心里啊,你还有什么好怕的。 盛夏初的鼓励让天一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未来多不平坦,她都等着它来。 管家早早就在道上侯着,见盛夏初温柔地将天一牵下来,他扫了一眼,发现自己还有些印象,正是上次陪同盛夏初参加盛夏微婚礼的姑娘。之所以在这么多人里记住了她,是因为散筵之时,他负责送走客人,恰好瞧见盛夏初将车停在不远处,逼供她当他的女朋友,没想到还真降住了这三少爷。 他点头同天一示意,领着二人朝偏厅走去,一面走一面解释:“大小姐同姑爷又吵架了,老爷说看着烦心,今晚在偏厅用餐。” 盛夏初特意找话题缓和气氛,尽量让天一快速适应:“这快过节的,又出什么纰漏?” “一早就在闹,最近一直都住老宅的,说大姑爷外面有女人,姑爷却懒得解释的样子。二小姐这两天也过来陪着,说是陪,估计又和新姑爷有什么问题了吧。” 盛夏初眉目微凛,却很快地收拾好自己的情绪,未让人发现分毫,复而促狭一笑转移话题。 “大姐就这火爆脾气,也不想想,她那老公,是能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脾性吗?平常说不到三句就把人家打断,时间久了,自然懒得说了。” 管家笑意盈盈地应着:“是啊,老爷也是听之任之的态度,有些夫妻的相处方式就是这样,吵着吵着就过了一辈子,有些人,平常不吵架,一吵就散了。” 说到这儿,天一忍不住侧头看了看盛夏初,正好也接上他透过来的目光,最终是盛夏初好心情的侧开了脸去。 不知道,他们是属于哪一种。 几人还差二十余步进门,远远地就听见机械般地声音,走进宽敞的复式大厅,便见盛华风正玩着体感高尔夫。 听见响动,盛华风转过头来,目光在第一时间落在了天一脸上,果然是上次那姑娘,他心下一默,面上却没有多表现出什么,只淡淡地道:“来啦。” 不怒,却自威。 天一被盛夏初牵着,礼貌地颔首叫了一声伯父,盛华风如最初的见面一样点了点头:“入座吧。” 照理,家里的人明明都在,应该是要一起吃饭的,但摆桌的佣人,却只准备了三副碗筷,天一暗自地沉默着,之前准备好的可能引盛华风感兴趣的话题,也就都不再说了。 用餐到一半,天一感觉桌下有人在幼稚地踢自己的脚,与此同时,盛夏初夹了一块排骨到盛华风碗里,状似不经意地问:“兰花收到了吗?天一可是费了好大劲才弄到,我之前就想找给你,后来给忘了。” 盛华风闻言微斥:“还好意思说你忘了,让人家破费。” 一番话越说越客气,搞得天一除了笑笑表示无大碍,什么都没有心情接。 盛夏初反应极快接着:“有什么关系,反正要不了多久,总会是一家人的。” 他似乎在与盛华风进行一场争斗,不知什么时候才是头,毕竟两人都是拐弯抹角推杯换盏的高手。 见此,天一不忍心让盛夏初一个人对战,她微微吸了一口气,准备找点什么话说,外面一副女音却越来越近。 “怎么,吵架就不用吃饭?气死是小饿死事大,再说,我这个当大姐的,当然得见见是何方神圣,能把那风过不留痕的尾巴抓住。” 语毕,盛夏蓉已经蹬着高跟鞋噼里啪啦上场。 天一下意识回过头来,盛夏蓉正好一眼朝她扫过去,忽然两个人眼里都是风起云涌。 果然是冤家路窄。 在这个当头里,盛夏蓉忽然觉得可笑极了,她再次冷笑出声:“呵!” 语气和下午在理发店时候一模一样,甚至加了比上有余的嘲讽,天一越发地知道,自己不适合这里。 强烈的自我防卫意识让天一想迅速地离开这里,盛夏初还是很了解她的,虽然不清楚两个人发生了什么,但看样子,之前已经有过接触,并且不是什么好的接触。盛夏初皱了皱眉头,家长里短的事情果然比做生意麻烦得多。也不知道是麻烦,还是他懒得去解决。 “怎么就你一人,姐夫呢?” 不提还好,一提更气,盛夏蓉火速落座,往喉咙里灌了一大口的冰水,斩钉截铁地抛出四个字:“我要离婚。” 这四个字盛夏蓉不是第一次当着盛华风的面说了,但这一次盛华风却面显怒色地拍了拍桌,钝重的一声响。 “什么情况说什么话!注意自己的身份。” 自从退休以来,盛华风修身养性,已经很久不曾发脾气,一时之间盛夏蓉果然噤了声,天一决定要走的心情就更猛烈了。 什么情况?就是外人在的情况啊。她不了解盛华风为何对自己不感冒,并且从始至终提醒着她是个外人,她只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多傲。在商场上为了钱不得不低头,因为要饿死,但她不想一辈子为了人还继续不得不低头,她毕竟不是没了谁就会死。 如果从一个不愿意提起的从前逃出来,是为了更压抑的以后,那她宁愿一辈子一个人过。 思及此,天一的手指伸进包里,熟稔地找准手机上,在键盘上舞动了几下,没多久,铃声顺势响了起来。 果然,情势朝着最坏的地方发展了,她甚至不想吃完这完整的一顿饭。 chapter 36。 电话是宋嘉木打来的,她原本正悠然自得地一边喝鸡汤一边看韩剧,窗外肃杀的风呼呼,而室内一派温暖。 接到天一的短信,宋嘉木有些狐疑,上面什么也没说,只道给我打电话,但天一的命令她一向也可以不问理由也执行得很迅速,这次照样不例外。 两人的开场白说了那么几句,天一神色肃穆地嗯了几声,最终以“好,我知道了,现在过来”结尾。 那边的宋嘉木正莫名奇妙,放了手机继续喝鸡汤,这边的天一却大方得体地站了起来,强笑着向盛华风颔首道:“伯父,我有点儿急事,可能得先去一趟,下次给您赔罪。” 大家都知道,没有下次了。 听见请求,盛华风老谋深算地看了天一一眼,不管她来还是她走,脸上的表情从头至尾也没有变过,现在也依然什么都不说当作默认,侧头让管家备车:“送客。” 是的,送客。 盛夏初起身拦了管家,神色凝重地吐出两个字:“我送。” 回去的路似乎比来时还要长,天一从走出盛家偏厅大门就开始沉了眉眼,一言不发,最后上了车,盛夏初并没有马上启动,只好笑地凑过身去挠了挠她的下巴轻言。 “你还是太嫩了啊。” 单单八个字,却让天一如遭雷击。 她用眼角余光定定地锁住他:“你爸故意这样的?” “我以为你应该在短时间内就能看出来,没想到你还真一脚踩了进去,你今天果然是太紧张。” 因为真的很在意,所以没办法一点也不紧张。 天一默然:“怪不得你姐的出场这么风风火火,也是,我应该看出异样的,可,为什么?” 他知道她问的为什么,是指盛华风为何要这样做,盛夏初缓缓地正回身,下意识要往荷包里拿烟,最后才想起已经没有随身带的习惯,暗自沉吟一声,才回到正话题上。 “别看我姐好像被宠坏的样子,心大着呢,盛家人的特色就是都爱面子,在外面,绝对不会做出让盛家丢脸的行为,今天若不是他老人家默许,给她十个胆也不敢当着你不知所谓。” 这么一说,天一忽然想起下午那场架,盛夏蓉应该也不是不愿吵,只是因为在公共场合,她不能那样做。在家里怎么横行霸道,出门就必须有个大家范儿的样子,这也是她最终把钦点的洗发员让出来的原因。 天一出了一会神,盛夏初已经降了一点窗户,点点的冷风一下将天一的脑子给吹得清醒无比。 “想要真正融入这个家庭,你不用有多大能耐,但得做到一点,心理足够强大。因为你站进来的那一刻,站在镜头的第一刻,聚光灯会永远围绕着你,话筒会永远对着你,所有想找你麻烦的人都在暗处伺机而动,如果你不能抵抗,你就是整个家族的LOSER。” 她还是太年轻,盛华风只给了她一个测试,看她的临场应变能力,根本连陷阱都没有挖,她就已经被摔得体无完肤。这是天一第一次正视自己,世界上的聪明人真的不只她一个。 “那……现在怎么办。” 如果盛夏初没有看错,他从她眼里疑似捕捉到了一丝窘迫,让他突生的些微烦躁瞬间一扫而空。 娇气欲滴的脸庞在眼前,盛夏初兴之所起,趁势捏了发怔人的下巴,不费吹灰之力地拖过来,长长地就吻了下去,好半晌才将气息不稳的她放开,扔下一句:“你别参和了,我自有打算。” 天一突地想起那句话,我这一生,渴望被人细心收好,免我无支可依,免我颠沛流离。此时望着盛夏初正本清源的侧脸,风霜在寒夜的帮助下吹得更厉害,可是天一的担忧真的一点儿也没有了。 天一的行李被何源放进了盛夏初的公寓,送她回去以后,盛夏初又出了一次门,没有告诉她去哪儿,但已经恢复到正常状态的天一大概能猜到,是为她不管不顾的中途走人,收拾烂摊子去了。室外再大的风,此时也成为一道壮丽的风景,印进天一眼里,让她流连忘返。 坐在床边沉思,天一眸光终于暗了暗,似乎是下了什么决心。 盛夏初来回这么跑一趟还是需要花费不少时间,盛华风只要没事平常都早早地看会儿新闻,上床睡觉,今天却例外地还坐在一楼大厅。 “适不适合应该不需要我再多说。” 盛夏初上前去,给两鬓斑白却不乏硬朗的盛华风捏肩膀,力道适中。 “我有必须是她的原因。” 盛华风轻飘飘地侧了侧头,示意盛夏初继续往下说,身后的人却不再言语,只是将平板上的邮件给投射到大荧幕上,一份详细的计划书便清楚明澈地出现在了盛华风眼前。 良久,盛夏初的手没有停止动作,盛华风却彻底回过了头来:“你自己有分寸就好。” 再回到公寓,天一已经睡着了,盛夏初扯了领带脱下外套,竟觉得异常的累,明明平常忙起来的时候,工作力度远比现在大。他胳膊隔着被子搭在天一腰间,闭眼小憩的时间却一睡而深。天一剑身上的人迟迟没有去洗漱的动静,翻身过来看,正迎上他有致的呼吸。 “诶。” 戳了戳,没反应,天一干脆半坐起来,好笑又嫌弃地推了他一把说:“哪有这样的啊,号称有洁癖的盛三公子不洗澡居然都能睡着?!” 旁边的人被吵醒了特别不满,孩子气地嘟囔几声:“男人难免啊。” 接着直接将坐起来的人压倒,继续酣睡。 天一不再计较,她只是有些诧异,诧异这些稀松平常的对白,居然让心软。半晌,她轻轻凑过去在男子薄薄的唇角边印下一个淡吻。 “盛夏初,晚安。” 第二天,盛氏有一个年终大会,盛夏初必须出席,天一早早地将他推入浴室,搭配好了一套衣裳后自己也开始拾掇起来。 盛夏初半干着头发出来,发现她穿了一袭贴身黑色亚麻裙,同色系的冬系坎肩打面,她个子高,就算是平底也不突兀,整个人看起来与平常严肃的形象特别反差。天一从穿衣镜里发现了盛夏初的打量,她忽然想起什么,顺势转过头来,将盘好的长发再一一放了下来,眉开眼笑地问:“头发放下来是不是比较温和一点儿?” 盛夏初不知道她在打哪门子的主意,可不管是哪门子,他清楚的是,自己现在特别的不高兴……他记得他有警告过她别这样出门的! “你这是要去哪儿?” 虽然没有得到正面回答,天一已经从他的眼神里找到了答案,的确,把头发散下来更温和,好像是拿掉了防备。 被忽略的盛老板更不高兴了,当下连头发也顾不上擦,j□j着人鱼线的上半身,单手便将天一从背后捞进了怀里,发尖还是湿润的,扫得天一直往外躲。 “别闹……” 本来盛夏初看她这清纯闺秀的样子就一股邪火在身体里直窜,现在她欲拒还迎又扭又叫别闹的,这把火直接就烧到了头顶。 他微微俯低头,一个又一个的碎吻落在白皙的脖颈,揽着她的一只手向上,将包裹着天一姣好身躯的布料捏在手里。 被亲的浑身发软的天一意识到什么,警钟大响地抓住他的手:“不许撕!” 这是她唯一一件还带着点森女系的衣裳了,其他不是职业套装,就是晚会礼服。 盛夏初偏偏是一个逆反心特别重的主,她越叫别撕他就越作势要撕。知道在劫难逃,天一有意转移重心地主动转过了身,两手讨好地环上面前人的腰吻了上去,得到比她更激烈的回应后,才不着痕迹地扯开捏着衣裳布料的手。 渐渐地,天一这种不脱衣服却比平常更烟视媚行的即视感,让盛夏初完全疯魔,他的手有耐心地将长裙从她脚踝处一点一点的往上挪,这才缓缓攻城掠地。天一被吻得虚脱倒退了几步,正好抵在身后那两米高的穿衣镜上,即便屋内的气温永远维持在26度,但那冰凉还是让她的毛孔统统都张开来。 这场旖旎进行得正紧要关头,天一的手机却不应景地响了起来,天一伸长手去电视柜上拿电话,五指却在半途中被人握了回来,下一秒,感觉抵过来的人更杀气腾腾了。 天一推离着盛夏初:“是嘉木,我找她有急事的,你等等嘛!先别动!” 盛夏初这回倒异常听话,不阻止她拿电话,只差一步突破封锁线的动作也不继续了,天一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清了清喉咙接起来。 “喂,搞定了吗?” 宋嘉木的声音有些高亢,两个人不知道商量了什么事儿,反正结果应该是好的,因为天一微微笑了笑,结果下一秒,她再也笑不出来,因为那线外的军队已经在她展颜的时刻长驱直入。 比较悲催的是,宋嘉木已经察觉到异样,暧昧地在电话那头哈哈笑随即主动地撂了电话,天一眼睛几乎要起火。 “盛!夏!初!” 同时回应她的还有一记重袭击。 “嗯?!” 昏昏沉沉中,天一彻底没法了,只得断断续续喊着:“别、弄坏我衣服!” chapter 37。 盛夏初一走,天一也紧跟着出了门,但还是比预计时间晚了两个小时,不过,也不见得不好。 她如此打扮,是为了去盛宅。 从车上提步下来,已近中午。管家福伯接到保安的通知,第一时间站了出去,心里有准备,但见着天一还是有些诧异,天一却只微微笑地颔了首。 “不经通报就跑了过来,真是不好意思,老先生在家吗?” 跟着盛华风见过大世面的福伯在刹那间收拾好惊讶,他抬手看了看腕表,恭敬有礼地回:“还有半小时是午餐时间,老爷子应该在高尔夫球场,与朋友一起。” 虽然没有板着脸,但这样不着痕迹的拒绝,反而是最让人拒绝不了。上次天一的表现福伯都看在眼里,原先他以为能降住盛夏初的女子,怎么也该有两把刷子,看起来,还是太小家子气。虽然盛家轮不到他来做主,但他完全是盛华风肚子里的蛔虫,揣度主人心思这种事,他必须拿手。 以为被拒绝的天一又会像上次那样知难而退,没成想,对方反而更靠近了一步。 她今天穿了一身婉约不失特色的裹臀及踝的黑色棉麻群,头发松松垮垮的放下来,单肩小挎包,完全能担上当日她夸赞周可乐的那番俏丽话。见福伯的终于正眼瞧了瞧自己,天一嘴角的笑容幅度更大了一点儿,甜甜地叫着:“能麻烦帮我带个路吗,福……叔?” 从来只有盛家人这样叫他,外边的来客都尊称他福管家,盛华风叫老福,盛家三个孩子才整天福叔长福叔短的。突然被天一这么一叫,他的眼皮禁不住跳了一下,思忖片刻,这才直起身子引路。 去绿茵场用步行还是有段路程,这次的情况与上次有所不同,天一开始自己制造话题,从各种植物的名称,聊到盛华风是不是喜欢自己的那盆兰花。 被问及主人私事,福伯迅速地收了声,天一却加快了小两步,站上前去搭着单肩包带,与福伯并肩而行。 “其实不用回答也行的,不管喜不喜欢,兰花养在身边始终对身体有隐性好处的。” 这是福伯第二次正眼看她,迎上天一眼底对什么东西笃定的目光,让他忽地软了软神色,伸出手来引路。 “右边请。” 末了,又若有似无地对天一道:“老爷子一生就那么点爱好,尤其是打高尔夫的时候,特别不喜欢被人打扰。如果天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可以就此留步,改日再约时间,相约叙聊。” 福伯是在给她提示,劝告她不要轻易碰钉子。 这绝对是好现象,天一没道理察觉不了,她暗暗地在心底给自己打了打气,接着明快出口。 “嗯……我来这儿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发起挑战。” 福伯愣,停下脚步:“什么挑战?” 天一双手背面,信心满满,唇齿清楚。 “高尔夫。” 冒失前来当然不是天一会做的事情,没有七七八八的把握,她不会涉险。短时间内她查不到盛华风的喜好和性格,她去找了宋嘉木,想要搬出顾南方。后来具体也没怎么查,顾南方与盛华风曾经有过接触,盛华风是顾元的朋友,两人曾在一次聚会上切磋过,当时顾南方刚刚涉足商界,顾元有意引荐,所以顾南方摸出了三分骨。盛华风热爱休闲运动,尤其是高尔夫,但他精于此,所以没什么对手,平常和几个老朋友一起玩,他都是让着,但也因此,少了几分得失心,就少了几分味道。 天一一个人独闯江湖,没有一技傍身也不可能走到现在,她东西学得多,又是学一样必须出类拔萃的性格,所以在富人热爱的运动高尔夫上,也是一等一。 在福伯对着盛华风低声细语的空档,天一迎着盛华风打量的眼光,挺直了背脊,不躲不避,甚至在初初,乖巧又淡定地点头示意。 听见有人挑战盛华风,一众老家伙等立马就来了兴致,连连叫着:“老盛,你不是常常取笑我们都没人能让你上点心对付吗?现在年轻人来打头阵,胸有成竹的样子,这出戏啊,我们今天看定了。” 福伯为难地看了看盛华风:“这……老爷,我看还是不要了吧。” 福伯为难的愿原因有二,第一,盛华风是老辈,就算赢了天一,也并不光彩。第二就更不行了,天一一个小辈,若是赢了盛华风,那岂不是当众拂盛华风的面?福伯真的搞不明白了,这天一到底是知进退的,还是鲁莽的。 盛华风何尝不懂他的意思,但他也深知天一的故意。她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自己的日常行踪,故意选在自己有客人的时候前来,就是为了逼他上梁山。当着大伙的面,战也得战,不战,也得战。所以那场战役,还是在天一滴水不漏的推动下敲响了战鼓。 已近正午,虽然是冬日,但头顶的阳光却出奇大,照在身上一阵暖洋洋。天一放开了手脚将坎肩给脱了下来,高尔夫球杆并不为自己所熟悉,她捏在手里摸了摸纹路,企图尽快掌握它的每一个弧度。 战局伊始,盛华风没道理压人,理所当然地让天一先挥杆。 旁边的球童将白色的小型球体放在自己眼前,天一眯了眯眼,挥杆的姿势特别正确,力度也给力,可最终落在球上,打出去的效果,并没有一杆进洞,只是险险地停在洞的边缘。 见状,天一回过头来眨了眨眼道:“哎呀,差一点儿。” 盛华风并没有在意,他对待比赛通常认真,理所当然地发挥了自己的正常水平,一杆进洞。 周围的人都鼓了鼓掌,其中一个对另一位小声说着:“怎么样,我赌什么来着?姜还是老的辣。” 天一兀自沉眉。 比赛就这么持续下去,渐渐地,盛华风终于有所察觉。 这孩子,每次在自己赢一球后,她也会赢一球,再下一局,便都让球准确的停在同一个位置,却又不进去。如果第一次是偶然,那么第三次第四次,那绝对是刻意而为之。 盛华风意有所指地看向天一,恰巧对上天一透过来的眼光,她撇了撇嘴,好像目的就是要让盛华风看出异样来。如福伯的担心所想,她的挑战,不管赢了还是输了,盛华风都丢脸,那么她要做的,是得到盛华风的赞赏,又不让他输面,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两人心知肚明的这般来来回回,旁人却看得比当事人还揪心。 “我说小姑娘啊,你细心一点儿,再找找力度。” …… 他们迫不及待想看盛华风一朝失手,可是直到最后,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也没有。 比赛以盛华风险胜一球宣告结束,饭桌上,为首的一个老辈不停替天一惋惜:“就差那么一点,一点啊。” 天一只应着:“哪有呢?确实是技术还不够硬。我原本是来这里等夏初,但路上听福伯说老爷子是个中高手,这才心痒痒想切磋切磋,断个心里念想。” 这句话有两个用意,第一个用意是半挑明她和盛夏初有关系,就看盛华风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表现主动承认,第二个用意,就和表面上一样,在人前给盛华风增面子。 果然,桌上的人好奇了:“小天和夏初……” 一句未完,盛华风出言打断:“现在年轻人都喜欢自由恋爱,我们老一辈的安排都不管用喽,干脆就省得操心。” 这太极耍的,首先承认你的身份,但是“我们的安排没用”依然在表达,天一并不是最得他心的安排。 天一捏筷子的手微微用了力,再抬头时,已经又笑起来,将话题带到了别的地方去。 只要她肯说,说得话总是让人高兴的,这么一来二往,盛华风的朋友都特别乐意找话题与天一交谈,也就转眼忘了刚才对话的弦外之音。 年轻时的盛华风酒量那是相当好,后来生过一场病后,盛夏初便不让他多碰酒,此时大家兴起,非要敬他酒,盛华风推辞几番,天一也趁机站了起来。她大方得体的给自己满上一大杯白酒,言笑晏晏地举起酒杯遥敬向众人。 “老爷子身体实在不行,再说,来之前夏初有交代的,各位叔叔伯伯不嫌弃的话,我代为饮尽。” 还未等回答,已经豪气仰头,一口气下肚,酒杯倒扣,连半滴都没有剩下。 众人先还愣着,见杯子空掉以后,集体爆发出一阵议论:“女中豪杰。” “盛老,您的几项所长,可都不用担心后继无人啦。” 那酒是窖藏了几十年的自酿,度数高,比市面上的白酒辣嘴许多。天一干完以后,面不改色的坐下,强忍过一阵汹涌的闷头,又再次硬着头皮对众人笑摆手。 “我们这些小年轻还不就是仗着身体好,哪敢真刀真枪的比酒量?” 语毕,大家都跟着笑她谦虚。而旁边的福伯却抽空偷偷地看了盛华风一眼,主子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赞赏之色。 chapter 38。 老家伙们越喝越来劲,逗得盛华风也好兴致,硬是让福叔给端了一指甲盖那么小一杯,哪怕只是凑到鼻端闻一闻他也觉得高兴。 直到众人脸都开始泛上了一层红,天一才又咬牙撑着站了起来,捏过面前的酒杯再次斟满,秀目圆睁地地唤着这个叔叔那个伯伯道:“夏初让我过去一趟,今天就先陪各位到这里,下次再尽兴。” 语毕,又是潇洒的一干二净,博得全场赞美。 给盛华风福了福头,得到点头应允后,天一接过福叔手里的包转身要朝外走。盛华风默,给福叔使眼色让他跟出去。 到达门口,身后的喧闹离自己越来越远,正午一点的光还是暖的,却照得天一止不住地一阵腿抽筋。似乎已经到了可以倒下的范围,所以她身体一软,顺势便朝着地面栽去。 得到福叔电话通知的盛夏初连大会都没能主持完,匆匆赶来,恰巧遇见天一的颓然,他的步子直接大跨,赶在天一接触地面以前抱住了她。 一旁的福叔松了口气,盛夏初却鲜少地有些上火,他抱着怀里彻底人事不省的天一,眉头蹙得死紧地端出少爷架子。 “怎么回事?!” 福伯下意识退了两步:“这……天小姐忽然来这里说是要挑战老爷,结果在饭桌上大家都谈高兴了,多喝了几杯。” 天一的酒量算好的了,却从没见她醉成这副模样,那还叫是多喝了几杯? 面对盛夏初的明显不相信,福伯咳了几声道:“是老爷吩咐的,用窖藏。” 那就不奇怪了。 盛夏初让福伯先回去,接着抱起天一从偏厅穿了过去,绕了一个弯进入了自己的卧室,一沾到床,天一似乎自己也有意识,舒畅的翻了一个身。盛夏初的眉心并没有完全舒展,但他似乎还是怕她难受,所以站在原地看了床上的人许久,这才慢条斯理地去了浴室,扭了一把冷水毛巾,去帮她擦拭滚烫的脸颊。一偎到凉凉的东西,天一舒服地轻叹了口气,终于沉沉睡去。 原本盛夏初就是中途赶回来,没大事的话他是准备再回去的,毕竟将一年一次的摊子都扔给何源怎么也说不过去。就算没有喝,但他已经闻到自己身上都有一股浓重的酒酿味,扶额暗自兴叹,他去到更衣室找新的外套。 盛夏初再回来看最后一眼时,天一迷迷糊糊地说了梦话。 天一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掉进了水里,而一向擅长游泳的自己居然一点办法也没有,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肉体沉入谷底,而她是世上最不痛不痒的旁观者。 当空气越来越窒息,平静的水面在刹那间波光粼粼,有人一一地游过每一粒阻挡的水滴,朝着她奋勇向前。那个人近了,再近,直到面目彻底清晰。即便在梦里,那真实的溺水感还是让天一止不住地叫出了面前人的名字。 “纪……沉。” 这句呓语在空旷的室内显得特别言犹在耳,让已经要关门离去的盛夏初,猛地停住了脚步。 还来不及发作什么,天一忽然不安地醒过来,她胃里的酒精依然在作怪,导致她稍微有意识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扒在床边吐了起来,糟蹋了一地的西班牙枫木地板。 她并没有喝多醉,她只是难受,全身都在搅,阵阵的抽搐,所以盛夏初满满的责怪她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什么时候你才能不那么自不量力?” 天一本来就如临大敌,此时见盛夏初只冷眼旁观并不加以照顾,不免有些委屈,语气里带了几分娇弱的不满。 “我只是不想让你一个人单打独斗。” 你为了和我在一起,什么都打算好了,可我不能就真的什么也不做。 不是说努力得来的才长久吗? ‘在一起’的意思不该是面对任何情况都共同进退吗? 家人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你打算得再好,将来终究会成为最为难你的事情不是吗? 她是这样想的,而自诩聪明的盛夏初这才如梦初醒。 抱怨完的天一再次倒下床开始捂着胃翻滚,而不知是在生气她喝多酒,还是生气她叫了纪沉名字的盛夏初,再也不能稳如泰山。他知道,自己认为必须坚守的一些防备,在顷刻之间,全部化为了绕指柔。 刚开始打算让福叔来照顾的计划被打乱,盛夏初再次脱了衣裳,心甘情愿鞍前马后地去调热烫的蜂蜜水给天一暖胃。他先用温白开给她洗了嘴再一点一点地嘴对嘴喂,细心备至,眼角眉梢有数不清的细心备至。 天一再一次睡过去后,盛夏初也没打算走,他突然觉得有时候任性一次也没什么不好,他很想让她在清醒过来的第一时间,看见的人是自己。 原本计划多多的一天就这么被两人睡了过去,盛夏初的手伸进衣裳里按着天一的胃,用最适宜的力度和频率按摩,怀里的人终于不再闹出动作。他不知道某天晚上,天一曾小心翼翼地给他说晚安,但是这一天,他在冥冥之中做了和天一同样的事情。 他将她搂近身前,即便酒味熏人竟也丝毫不介意,接着小声地在她耳边说了几个字。 “我……你。” …… 那天的事两个人都默契地不再提,天一是怕碰到老虎须,盛夏初是没了追究的心情。他为她做的努力感动都来不及了,哪还顾得上生气,并大大方方的在饭桌上说自己有一整天的空闲,问她有没有什么地方想去。 天一想了很久,总算是找到一个去处,娱乐厅。 高中的时候,她,宋嘉木,周可乐三个人,是娱乐场的鬼见愁,不管玩什么游戏,票都一大堆的出,兑换的奖品大大小小数不清。当然,天一往往是出谋划策的那一个,比如硬币投在哪里,什么时候投入等,而宋嘉木和周可乐负责执行。天一最在行的是跳舞机,她和宋嘉木两个人,一度被老板都誉为跳舞机公主。两个人默契十足,同样的一首歌搭配在一起跳,一定是同手同脚,连一个舞步都不会错,后来顾南方说这是左右脑都发达的缘故。 如今阔别近十年,那家娱乐厅也不知道在还是不在。 不管在不在,盛夏初都打定了主意要让她开心,所以吃完饭便将她拉出了门。开车去那边需要半个多小时,冬天黑得早,还未到达目的地,远远地就发现灯火通明。下了车看,当初的娱乐厅如今已经扩建为了娱乐城,什么新奇的玩法都有,包括时下流行的手机游戏,捕鲨鱼。 见此,天一兴奋地挽了盛夏初的胳膊,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换币以后,盛夏初打算旁观,但是天一认为没意思,就让来了就要好好玩,不然和她自己一个人来有什么区别呢?盛夏初被逼无奈,看看四周,下意识觉得这里应该没人会认出他,索性就随了她的意。 两个人从捕鲨鱼推硬币到夹娃娃,这些东西盛夏初念书的时候也玩过,一开始有些陌生,但有了一两次后,越来越顺手,天一手里堆积的小玩偶越发多,她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全神贯注地看他捞最大的一个。 两个人都爱挑战,渐渐地夹娃娃也没意思了,天一看了一圈,发现只有自己最擅长的跳舞机了,当下便和盛夏初呛声。 “这你就别跳了吧,输给我怕你不平衡” 盛夏初不服气了:“怎么就输给你了啊,你知道我手脚多灵活吗?” 你一句我一句后,天一终于意识到,不让他死心他俩今天就得跟这儿死磕了,所以天一招了招手:“那就放马过来吧。” 两人站上跳舞机,天一一边选曲一边道:“既然你这么有把握,不如来赌啊,这可是我唯一能让你倾家荡产的赌局了啊。” 盛老板冷笑:“你今天说话我怎么这么不爱听呢?!非得收拾收拾你。” 结果天一说她要钱,盛夏初毫不遮掩地说他要人。 “你要输了,不管我怎么折腾都不许说不!” 猛地让天一的脸成燎原之势,导致她舞未跳脚先踹。 “流氓!” 盛夏初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的流氓,只当她是答应了,迅速地踩下了开始键,为了不丧权辱国,天一再也无暇顾及。 事实证明,天一没有说大话,而盛夏初,也没有……两个个中高手,尤其是又美又帅的对决,自然引来了大堆人的观瞻,连跳三曲谁也没有掉一个舞步后,天一默默地在心里认输。 就是注定好的死结啊。不管是耍阴谋诡计,还是台面上的争斗,她都赢不了他。 天一心怀他意,盛夏初乘胜追击,看她目光盯住特意和她说话,导致天一分神,在最后几个音节的地方错了一步,她顿时感觉天踏了下来。 她微微喘气,尴尬地问:“可以缴枪不杀吗?” 盛夏初抱臂笑得不可方物。 “我看起来有那么善良吗?” “有的!” “那你又看错了。” “……” chapter 39。 盛华风那边,就算天一不出面解决,就盛夏初给的方案来看,他就算不赞成,也不会反对两人的结合。盛氏正在走一条艰难的转型之路,最能规避风险的方法,也就是找一家小公司打头阵。但天一的主动示好还是有好处的,起码改变了一点盛华风对她的看法。 ——是个心眼儿多的姑娘,不过愿意为了盛夏初退步,这才是最重要的。 当天二人去过娱乐场以后,便是真真正正地一身是汗了。 在T市盛夏初一般都住盛宅,后来因为老被逼婚的原因,才购置了现在的一套小公寓,典型的精装套间,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他只时不时会过来躲一阵,地方大了,懒得收拾。 跳舞机绝对是一项快速瘦身的运动,加上上车以后,车里的暖气很足,不开又凉飕飕,所以两人一到家都已经满头大汗,争抢着要第一时间去浴室。 盛夏初仗着自己是男人,不若女人必须要将护肤品内衣裤睡衣都必须拿到手,他可以无耻地裹着一条浴巾便出来,于是生老板在第一时间迈开腿就要往里走。不料,被天一发疯一般地从后方拉住胳膊。 他转头,迎上楚楚可怜的一张小脸。 “让我先去嘛,一身粘粘的好难受啊特别难受啊极其难受啊。” 撒完娇天一自己也吓了一跳,什么时候连周可乐那招小姑娘的软语都学了去?殊不知,这本是女人天性而已,就像再成熟的男人,也会有孩子气的时候。 见状,盛夏初扯下天一的五指捏在自己手里,看似退步实则下/流地引着她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建议。 “你也知道,这是要有多难受啊,难道你忍心我难受吗,不然一起吧?” 果不其然,天一分分钟退兵,牙痒痒地将盛夏初一脚踹进了浴室,刚要转身,整个人又被连拉带拽地拖了过去。 天一正要尖叫,盛夏初却从浴室里全身而退的走了出去,眼里有轻微的戏虐。 “放心吧,鸳鸯浴这种事,我一向比较被动。” 说完,头也不会地替她关上了门。 这几天光顾着忙活盛家那堆人的事情,自己的东西还没能完全收拾出来,整个浴室里都充斥着男性用品,天一这时细细打量,嘴角弯弯地感觉到安心。 这是他的领地。 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盛夏初没在房间里,客厅外有踢踏的脚步声,应该是泡咖啡去了。天一用毛巾擦拭湿漉漉的头发,闲暇地坐在床边找遥控器,去发现床头一沓资料。 那堆资料她并没有翻开来看,可她不能忽视的记忆力告诉她,这份文件她是见过的。再细细回想一下,似乎是盛夏初当初见那位华尔街友人时,何源替他整理出来的如一资料。 她心里咯噔一下,盛夏初正好推门而入。看见天一坐在床边,死死盯着文件发呆,他好像并不惊讶,只在门口稍稍出了半刻神,随即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气定神闲地踱步进来,将一杯温热的牛奶递到她眼前。 在这期间,两人没有多余的交谈,天一乖顺地接过牛奶杯,而盛夏初马不停蹄地进了浴室,但气氛明显少了之前的温情旖旎。 盛夏初出来的时候天一还没有吹干头发,她依然是坐在床边的姿势,一口一口地啜饮着牛奶杯里的白色液体,盯着床上某一处发呆。 盛夏初没来由地咽了一下气,带着讨好嫌疑地过去,主动拿过烘干机,细心地坐在背后帮她处理湿答答的头发。 在空气里飞溅的水滴有几粒溜进了牛奶杯,盛夏初伸手将它夺过来,天一却紧了紧手指拒绝。 他凝神,她抬眼。 良久的无声对视,直到天一忽然开口说了一句:“谢谢。” “我能如此轻松地在老爷子面前叫板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这个方案吧?他没理由拒绝任何盛氏可能的转机。而你能得到的,不止是替盛氏度过难关,也能让我呆在你身边更加名正言顺。我明白的,你是男人,也是商人,习惯锱铢必较。不过,你在做出决定的时候没打算要瞒我,你充分明白我有多讨厌当个傻子被蒙在鼓里,就算摸不清我能不能理解你这么做的用意,你还是选择对我坦白。” “所以夏初,谢谢你。” 语毕,迅速地将一个吻主动送上前去,带着难以言语的羞涩。 天一比谁都明白,在一段感情里,坦诚这件事,多么难能可贵。 盛夏初似乎也被她的轻声细语挑得略微动容,那种有百分之八十会获死刑,百分之二十被原谅,可最后对方竟在这样的基础上额外给了一颗糖。 她竟然能理解他 这反转的结局令盛夏初不由自主地眼眶发热,他当即扔掉手上的杂物,一把将天一揽进怀里一阵铺天盖地的掠夺,以此来表达此时的庆幸,以及不让对方发现,自己情绪的大起大落。 情到浓时,天一在最后一步失守时抱紧了身上的人,像抱着今生唯一的浮木。 “我相信你的。” 享受着你为我做的一切,所以我也想为你做一点儿什么。 她相信如一在盛夏初的手上一定不会出岔子,因为他是盛夏初。 那天晚上的盛夏初格外不罢休,他果然实践了自己在娱乐城说过的话,强拐慢哄,花样百出,让天一发誓自己再也不要真情流露了,跟催/情/剂似的。 这几天,天一都趁热打铁地没事便往盛家跑,给盛夏初做足了面子。第一天,她的理由是自己上次不礼貌地提前退场,后来说过要赔罪的,所以亲自买了菜去,做了一桌子的大菜。 盛夏初原本在公司与家里来回跑有些匆忙,却怕临时发生什么天一应付不过来,也就乖乖地回家吃饭。 饭桌上盛夏蓉也在,盛夏微一如既往地缺席,偷偷和福叔八卦的时候,似乎是说盛夏微又离婚了,今天去办证。 聊到这个话题福叔连续摇了好几次头:“也不知道这二小姐的情路怎么就这么坎坷。” 天一不予置评,她毕竟和对方不熟,第一次见面也是在婚礼上,这第二次,却又是在离婚以后了。 一个又一个的菜上桌,正陪着盛华风切磋体感高尔夫的盛夏初鼻子动了几动,终于受不了地主动认输,循着味儿去了厨房的片区。 看见围着围巾撩起头发忙碌的天一,他几乎想下意识地从背后抱抱她耳鬓厮磨一番,忽然余光扫到福叔,这才打消了念头,打趣地朝福叔努了努嘴。 “怎么样,这少奶奶及格吗?” 惹来天一佯装的怒视。 隔离的厨房那边隐隐传来笑声,连主厅盛华风都忍不住将目光投了过去,让正在看当季时尚杂志的盛夏蓉不满地撇了撇嘴。 “我说福叔也太好收买了,做一顿饭的事儿,值得那么开心?” 盛夏蓉一辈子只懂得风花雪月无心商场,很多事情根本不懂,只知天一做的其一不知其二,盛华风懒得多动嘴皮。 最后一个菜上桌,是清蒸大闸蟹,虽然看起来清汤白水,那飘过来的热气里竟隐隐带着蒜香,让盛夏蓉尴尬地别开目光,掩饰着自己的食指大动。 她没打算原谅天一! 盛华风带领着开动,天一邀请福叔一起,盛夏初跟着吆喝,盛华风自然也默许,远远看起来,的确有一家人之间的那种和谐。如果……天一没有阻止盛夏蓉吃螃蟹的话。 她阻止对方是有原因的,从进盛宅见到盛夏蓉开始,她来回去了好几次厕所,有几次还刻意看了看裙后有没有什么,这是所有来mc女人的习惯性动作。而螃蟹性寒,这种时候最好别吃。 盛夏蓉以为天一针对她,更不高兴了,孰料盛夏初却加了一筷子的蒜台肉丝到盛夏蓉碗里,嘴上却赤/裸/裸/地帮起天一来。 “女人这种时候不护好,以后问题大着呢。” 得到一众人的点头后,盛夏蓉更不开心了。她。分。明。是。故。意。让。自。己。处。于。下。风。的。 好吧,天一承认自己表面关心实则故意,连盛夏初都没能看出她的故意,大概是一心想着她的目的是主动示好。谁叫盛夏蓉三番两次和自己抬杠呢?她真不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主啊。 但不管怎么说,小报一仇后,天一始终要和盛夏蓉和好,具体怎么做她自有计划,女人嘛,命们还不就是男人。 之前第一次去盛家的时候,就听福叔说过,盛夏蓉正在和老公吵架,原因是有人空穴来风,让她也怀疑起老公在外边有外遇。 盛夏蓉的老公天一没有接触,据说是某家制药公司的管事,人看起来倒蛮老实,不老实的话也不可能长期受得了盛夏蓉的性子。 天一没有亲自找去,她不能给自己留下任何把柄,顾南方倒是真的派上了用场。他被宋嘉木挺着肚子威胁着,被迫八卦地抽空去了趟对方公司,说动盛夏蓉老公演一出戏。 要是一个陌生人跑去找肯定会被当作神经病赶出来,顾南方就不一样了,他用最短的句子解释了这件事情对他如何百利而无一害,最终一锤定音。 chapter 40。 盛夏蓉没有接匿名电话的习惯,她不喜欢外面的人求到自己名下办事儿,商场上的事情她不懂也不想懂太费神,而吃喝玩乐的一干姐妹等都留尽了手机与座机的号码。 是正午时间,这个陌生号码来电三次无果,盛夏蓉扔掉手机站起来大声叫福叔备饭,刚喊完,手机提示滴滴滴收到短信,她再次弯腰捏过来,一条彩信赫然跃进视线,是她老公路奇与一个女人的照片,这个女人正亲密地大半个身子朝着路奇靠近,后方有一排地址。 看着这彩色,盛夏蓉眼睛似乎要喷火,再也顾不得是不是该维持大家风范,扯了提包便要去抓奸。 盛夏蓉到达餐厅时,那个女人与路奇已经不见了,她叫来服务员询问被告知没有印象,遂摸了手机拨打路奇的电话,熟悉的铃音在餐厅里响起。盛夏蓉循着声音靠近,发现一张餐桌上正放着路奇的手机,但人却不在,盛夏蓉决定守株待兔。 路奇翩翩出现的时候,照片上的女主角更靠近了,作势要去挽男人的胳膊,不料被路奇一把甩开,甚至声音颇为嫌弃地大声说了一句:“小姐,我已经和你说了很多遍,我结婚了,别再跟着我。” “没关系啊,我知道你老婆是谁,我不会打扰你的家庭,只想默默地在你身边就好啊。” “我爱的人只有我妻子一个。” 忽地,盛夏蓉的火就发不出来了。 “你……” 那女人还要说什么,不料被另一副斩钉截铁嗓音打断。 “偷鸡摸狗的喜欢也能叫喜欢吗?” 盛夏蓉回头,发现是天一。 面对盛夏蓉的惊讶,天一抬手,上方是短信界面,盛夏蓉恍然大悟,给自己发信息的人是天一。 回去的路上,盛夏蓉只是漫不经心地一提,要不要送她回去,没料到天一一口便说好。 两人坐进车后方,一路上气氛颇为尴尬,最终盛夏蓉这个火性子还是烧毁了包裹自己的纸。 “为什么要帮我?” 天一微微扬了扬嘴角,言语却保持一贯的不饶人:“你觉得我是在帮你吗?我觉得不是啊。我的初衷本是想刺激你,让你来抓奸伤你心,不过你老公确实有那么坐怀不乱。我虽然不是以德报怨的人,可我坚持实事求是。” 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她早已深谙兵家之道,那种越不给自己贴金的行为,在对方眼里才是真正的贴金,假,亦真。 果不其然,她越是不为自己说好话,没多大心思的盛夏蓉反而越发地欣赏起她来,她耸了耸肩膀,有些漫不经心。 “好吧,我也不想家里整天鸡飞狗跳。既然夏初认定你,那肯定有他的理由,以后和平相处。” 闻此,天一在心里默笑,不回好,也不回不好,但之后在盛家,二人的碰面终于不再剑拔弩张。 第二天,福叔打来电话,说是盛华风让全家都回老宅吃饭,带上天一。 在大厅相逢,天一与路奇交换了一个眼神,路奇对着她示好地笑了笑,旁边的盛夏蓉则地挽着胳膊不停地娇笑说什么,看样子两人已经和好如初,甚至更如胶似漆。这一箭双雕,三两下地摆平自己未来的障碍,为自己的部队增兵添马,天一着实在心里叫好了一番。 明明人际关系她不是那么热衷的,明明就算得到一个大单子也能很镇定的,可现在竟然为能与盛夏初的家人和平共处,而发自内心的雀跃。 是真的……很喜欢吧。 天色渐渐压下,天一帮着福叔在厨房忙活,盛夏蓉好奇地到厨房来转悠了一番,手里拿着手机正在通话,对方应该是盛夏微。 “忙什么忙,能有多忙?你一个销售总监还能忙过夏初?” …… “得了,我也不和你多说,老爷子可是亲自发了话的福叔没有夸张,你要不出现,有什么后果我概不负责啊,反正话是一而再三地通知到了。” …… “对,你忙完就赶紧回来呗。” …… 不知道为什么,天一直觉盛夏微不喜欢她,上次在她的婚礼现场,新娘室里,她就当着自己的面,要死不活的表情,而现在盛夏微的托词,也让她有了小小的狐疑。 当天,盛夏微理所当然还是出席了,在这个家里,她最不敢反驳的不就是盛华风,现如今她的一切都是盛华风给的,如若不是怕盛华风发怒,她和盛夏初怎么会到如斯。 在一行人说说笑笑的时刻,盛夏微姗姗来迟,她褪去了着上婚纱的风情,此时一身职业正装,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 看见她,天一不禁在心里想:啊,原来自己以前是这样的啊。 仿佛看见了自己油盐不进的影子,怪不得,盛夏初总是惊讶偶尔换风格的她,的确太有视觉冲击了。不过,气质那么相像的话……那么相像的话…… 一团浆糊在天一脑子里裹着,让她一时半会解不开。 从盛夏微走进门来,福叔第一时间接了她手里的包,盛夏蓉也起身去将她拉上了桌。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在这样的家庭,有个姑娘和自己一起长大,两姐妹感情应该胜似亲生。 由始至终,盛夏微的目光都落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天一,里面闪烁着不期然的怒意,另一个是盛夏初,可惜那个人却刻意保持着侧头的姿势,神情温柔地,低声在天一耳边说了句什么,惹得天一忽然娇笑起来,微重地掐了他一把。这些小细节像一颗砂砾,准确地落进了盛夏微的眼,让她几乎要落荒而逃。 有什么环节错了呢?不该是这样的,这个人的温言细语,这个人的温润如玉,怎么会属于她。 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却为什么是她。 期间,盛夏微小口地夹着瓷碗里的米饭,从头至尾都没有主动说过什么话,倒是盛夏蓉觉得她奇怪,撞撞她的胳膊低声问:“你怎么啦,不舒服?要不要先上去休息一下。” 靠着越来越泛白的脸色,盛夏微终于找到机会离开令她窒息的地方,还没来得及开口,盛华风却也在这个关头悠悠地发了话,明显对着盛夏初说的。 “你再怎么玩也要有个分寸,女孩子耽搁不得。” 天一虽然不是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听见盛华风主动提出来,还是不免咯噔一下。 盛夏蓉趁热打铁地娇斥:“对呀,臭小子,打小就爱压着你姐,没规没矩的,赶紧让天一管管,生意都是男人的借口,你看我们加路奇,和我结婚以后那事业不是越做越好吗?” 盛夏初了然一笑:“我还以为真是为我这操心呢,敢情是上赶着夸姐夫。” 路奇不好意思的摆摆手:“哪有,你姐就喜欢夸张你又不是不知道。” 盛夏初不再多言,抿了唇,悠悠然侧过头去,当着众人的面面色如水地看向天一,让天一耳根子都开始发热。末了,似乎察觉到她的不好意思,才正过头来回盛华风的话。 “我们俩私下也商量过,但还是决定听你们的意见,天一想着,老一辈不是讲究日子么,所以想让您和福叔挑个好日子。” 不知不觉间,又帮天一加了一笔好。 盛华风果然很满意,他似乎早有准备,招招手,福叔便“诶”地一声,接着高高兴兴地去拿了黄历本来,将上方打了记号的日子指给盛夏初看。 “少爷,下月2号与5号都是好日子宜嫁娶,不过老爷觉得,2月2号都是双数,也刚刚临近过年,所以喜上加喜,看与您的其他行程是否有冲突。” 原本盛夏初就不迷信,他让家人选就是走个过场,遂简单扫了一眼,紧接着偏头温温和和地问天一:“你觉得呢?” 简单四个字,却让整桌的人都起了鸡皮疙瘩,包括天一。 日子最终定下的便是2月2号,盛夏微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她放了碗筷起身,深吸一口气地站起来,对盛华风小声道:“爸,我不舒服,上去休息一下。” 盛华风神色复杂的看她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那个眼神,仿佛透露着他是故意挑着自己在的时候来说这件事。 还没能想太多,盛华风已经松了口:“去吧。” 她便转身,一刻不停留。 高跟鞋一步一步的踢踏声,在空旷的大厅里格外刺耳,她的脚步迈得很快,每一步也都很重,她转弯了,她上楼了。 怪异的是,盛夏微的每个举动,盛夏初背着身子即使不看,都能在心里想象,甚至导致他拿筷子的五指都紧了一紧。其实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在桌子上的善解人意,刻意柔情,是他真的想这样,还是要故意做给谁看,只为了告诉她:就算不是你,我也可以。 仿佛是一场早就拉开序幕,并且从未停止的较量。 不是你我也可以的啊,所以你一定会后悔,后悔当初没有抓紧这样在意你的我。 盛夏微。 chapter 41。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宋嘉木接到天一通知,确定她与盛夏初的结婚日期以后,在电话那边如是说。 “所有坚强善良的姑娘都会幸福。也许我和可乐对你来说,大多时候应该叫负担,但是我们爱你,永远爱你。” 也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原因,导致自己变得特别矫情起来,随便说两句就要掉眼泪的样子。但如果她是怀孕缘故的话,那么天一呢?她为什么竟也被那样简单的两句话挑得眼眶发热。 挂掉电话以后,盛夏初风尘仆仆的推门而入。 他才从盛氏总部那边处理完事情回来,今天的T市格外冷,由脚到身体,即便是裹了厚厚的大衣也无济于事,南方的天气不比北方,只需要防风便好,这儿湿气重。 天一抬眼,看盛夏初在暖气十足的卧室里脱下外套,眉毛上似乎都结了浅浅一层冰渣子。 “在车上应该没那么冷啊?” 她将自己的狐疑问出口,盛夏初仿佛就等着这一问,献宝似地出了一趟客厅,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精巧的蛋糕盒子。 “号称T市最纯的榴莲芝士蛋糕,队伍已经排到门外,你不是喜欢吃吗?” 坐在床沿边的天一嘴角翕动半晌,再开口,语气里有不易察觉的温柔。 “你傻啊,见人多就走啊,现在年底,去的人当然比平常更多了。” 他却眼畔生风地笑起来,依然是那句话:“可你喜欢吃啊。” 真是讨厌,一晚上的,大家都来对她煽情,天一真真觉得自己要把持不住了,盛夏初终于笑开:“好了好了,我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想着都已经绕远路去了没有空手而回的道理。” 天一嗤笑:“在盛公子的生命里,无论做什么都是可以用失去与得到,值得与不值得来衡量的吗?” 对面的人想了想,点头称是。 天一不喜欢吃榴莲但她喜欢吃这家的蛋糕,并且独爱榴莲芝士这一种口味,刚刚回国的时候她去过几次,都碰壁而回,倒不是人多,是店门都紧闭着估计提前回家过年去了,没想到盛夏初运气这么好,一去就碰着了。 怕她憋了太久一次吃不过瘾,虽然感觉会腻歪,盛夏初还是买了一整个,最终这整个也被他分担了去。 原先他不肯,吼着:“榴莲不被允许带上客舱绝对是理由充足的。” 隔得他近距离的天一却来了兴致。 “就吃一口嘛,一口,我保证你会爱上它的。” “不要。” “来嘛。” “不……” 不字刚出口,盛夏初的嘴却活生生地被堵上了一小块。因为天一出手的动作太迅速,而当事人宁死不屈的闪躲,导致嘴角处也被沾上了奶油。 他嘴里含着奶油含糊地呻/吟了一声,最终抵制不住天一期待的目光,这才特别给面子地动了舌头去品味,果然唇齿间生香。味道依然是那股味道,可吃起来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 就像人依然是自己当初见到的那个人,可看起来,怎么就一天比一天顺眼呢? 天一不知道此时盛夏初的心理活动,见他松了眉头,这才小心翼翼地再次递出了一块去,盛夏初终于乖乖地主动张了嘴。 “这上面是什么,核桃仁吗?” “大约是吧,核桃仁有益无害,难不成你又不喜欢?” “现在谈喜不喜欢有区别吗?” “哈哈哈哈哈……诶诶,这块留给我啊,我要下面的巧克力饼干……” 婚礼的日期越来越近,该准备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生活节奏一下变得像当初让如一起死回生般紧锣密鼓。 为了提前将年底前堆积的大事小事都给处理完,盛夏初最近确实有那么忙,很多事情不得不让天一亲自上阵。好在两人的欣赏水平在同一阵线上,关于婚纱礼服,直接提供了尺寸,有备无患地选了一个大样寄给设计师。 盛夏初是衣服架子,尺寸没问题的话他一切都没问题,婚纱却不一样,需得讲究开胸尺寸已经腰围的收放,是否够贴身,关键还得以舒适为主。婚纱运过来的当天,天一便去T市唯一对接的地点试了。 是前短后长的款式,前方及膝,后方的摆尾足足长过两米,再穿上细长的白色高跟鞋,令天一整个人气质如虹。 前后打量了一下,其他都不错,臀部线条的地方稍作修改便好,反馈了信息后,她才又匆匆忙忙的离开,看新房的装饰。 婚房是正偏三层独幢别墅,离盛宅距离不远,依两个年轻人的意思是,一套简单的复二公寓便好,但盛华风骨子里还是有些古板,认为不错能这么草率,其实最大原因,也就想一家人离得近些,而周围没有公寓。既然要什么样的房子不能决定了,那里面的摆设肯定得如自己意吧,所以盛家的佣人才没有插手。 盛夏初空余时间笑话天一天生的劳累命,得到仅仅四个字,但比什么都有力的反驳。 “各劳其所。” 每个人都劳累,只不过方向不一样而已。 从试婚纱的地方出来,是下午三点,天一在心里大概摸了一下房间格局和家具布置,似乎还少一盏像样的垂灯,她准备去附近的灯饰城逛逛。 虽然寒冬已经彻底袭击这座城市,但路上的行人并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多的迹象。天一在这一派的喜庆里也感到累,她没想到结婚是这么麻烦的一件事情,强烈希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可做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尤其自己嫁的是盛夏初这样的男人。想当初还说什么天下第一嫁,真到了节骨眼上,她忽然只想低调扯证作罢。 正想着什么,天一走着,却撞到了人,她反应过来,一句对不起刚要出口,目光落在对方身上,那句对不起忽然就说不出来了,甚至已经很久没有皱起来的眉头,再次硬生生地合在了一起。 “慕云?!” 她怎么也回国了!自从墓地一见后,她倒真的是人间蒸发,不过天一也没有兴趣关心她的一切。 慕云最初只是茫然地盯着她瞧,眼睛失焦地左顾右盼,直到见有人对自己搭话,她才缓缓地聚焦在面前人身上。 就那么一瞬间的事,与方才变脸的天一一样,那个人在刹那变了脸色。不只变了脸色,她甚至捂住头失声尖叫起来。 “啊!!!” 若不是在大街上,会以为她在暗巷里遭遇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 这么一叫,天一也发觉了不对劲,她伸出手,欲稳住眼前人的情绪,对方却条件反射地捂住了脸,似乎特别怕天一是要抬手给她一耳光似的,叫得更凄厉了,直喊:“不要!不要!我错了!” 直到有人在背后大声呼唤。 “姐?!” 天一下意识转头,竟发现来者是盛夏微。 两个人狭路相逢,双目相接,一个满是疑惑,一个是明显的愤怒。 最终是盛夏微率先转开了视线,手里捏着的一盒章鱼小丸子顿时也扔到了地上,大踏步要跑去慕云身边。可不若大家回过神来,慕云突地撒脚跑了出去。 她依然在断断续续的尖叫,一边往外跑,一边回头看天一有没有追过来,眼里堆满了惊恐。盛夏微提着包等着高跟鞋在后方艰难地跟着。 “姐你别跑!” 盛夏初回来以后,很多担子她立马就松了下来,再、加上医生说慕云的状况有所好转她已经能够时不时地认出盛夏微来,所以盛夏微这才挑了时间,想要带她出医院透透气,没成想,果然是冤家路窄。 天一的视线追随二人同去,慕云正跌跌撞撞地穿过人群,频频回首,仿佛见鬼了一板冲到了大街上。 就在电光火石间,在天一眼前,在嬉闹的人群身边,马路红灯亮起,一辆大货车就这么迫不及待地驶了过来。 眼里奔跑人的影像越来越大,汽车身影也越来越大,大得令天一都忍不住挪动了脚步,出口唤了一声:“小心!” 可这两个字被淹没在喧闹里,它并没能如期抵达前方人的耳朵。 尖锐的刹车声在街道上响彻云霄,明明隔得远了,可天一仿佛都能清楚听见,机械与活生柔软相碰的诡异裂锦感,这一次,尖叫的来源属于盛夏微。 “姐!!!” 至今天一都还是无法忘怀,那泂泂而出的暗红颜色,似乎还热热的,与不断被寒风侵袭的地面融合。地面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洗礼,冷与热的交融,发自内心的震动,让所有方才还无动于衷的行人都花容失色起来。 她记得盛夏微的慌张失措,记得救护车到来时,她回头看自己的那一眼,那么恨,那么恨。 虽然隔着重重的人海,可盛夏微仿佛张口说了什么,凭自己对口型的理解,那几个字组成起来的话,应该是:“我不会放过你。” 好像当年那个在暗处的自己,浑身的血液与细胞都在逆流呐喊,对那个抛弃自己的至亲男人说,对那个始作俑者的那个女人说: 我不会放过你。 chapter 42。 “我不会放过你的。” …… 这个声音明明如蚊蚋,却搅得天一好几个夜里都不安宁。 她翻身的次数太多,被频频打扰的盛夏初最后也实在疲乏,松了搭在她身上的胳膊,侧了个方向继续睡,也不知道以前那难以入睡又浅眠的自己到哪里去了。起初被打扰了他会强势地利用手肘力量按下去,但往返几次也就作罢,反正知道旁边还有人。 做了梦的天一此时已经毫无睡意,借着窗外的月光打量旁人,只窥得半个侧脸,他手和头枕在一起,长长的睫毛偶尔忽闪,特别地乖顺。 婚礼就在五天以后,这五天以内盛夏初没有一天能闲下来,他说蜜月是一定要度的,不想让天一未来有任何的遗憾,所以得尽快处理完手头的事情以备调休。 这些话已经足以抵消他此时的不体贴,毕竟,人无完人,天一心里有数。 婚礼的前一天晚上,盛夏初回了盛宅去,一方面是长辈间都有讲究,新婚夫妻在婚礼前一晚不能见面。二是,天一家里已无亲人,宋嘉木则主动举荐了自己说要为天一送嫁,所以那两人住在一起比较方便。 具体两姑娘也没说多少体己话,天一不是会煽情的性格,而宋嘉木是觉得怎么煽情都不够,此时只能用“尽在不言中”相送。 凌晨一过,宋嘉木便挺着已经七个月大的肚子,催促着天一赶紧睡觉养精蓄锐。 “六点就得开始紧锣密鼓筹备,之前就把我折腾惨了。” 宋嘉木结婚的时候,宋母怎么也叫她不起,孕妇嗜睡,起床气更重,那身上怀着孕轻重都不得,后来是顾南方直接给抱去新娘室的,感觉有人开始在脸上扫过去扫过来地泛痒,宋嘉木才清醒了一点儿。 说到这些事,宋嘉木觉得不好意思,天一则是难得地九曲柔肠。 “顾南方这个人,就是心思多了一点,不过大体对你来说算好事。你呀,总是明明在挨打,却自以为在扇别人。” 简单三两句就要将宋嘉木的眼泪给惹出来,直到天一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 上床睡觉,两人挨得极近,好像高中某个时期。那时候神经大条的周可乐不能做她的感情军师,她便成日地缠着天一解惑,顾南方这样是什么意思,那样是什么意思,磨得天一对她给予的信任敬谢不敏。 “他真没别的意思……” “那他为什么!……” 话题开始进入死循环。 天一似乎也想起了从前,在宋嘉木蒙着被子闷闷笑时跟着弯了眼角。 说到顾南方,天一故意打趣她:“你还记得纪沉吗?” “当然记得啊!真要说起来,我和顾南方也拜他一赐。” “是的,他也回来了,参加我婚礼。” 两人闲聊着,不多会儿,天一感觉腰部多出一双已经有了斤两肉的胳膊。 “天一,我明天帮你梳头好不好啊。” 她还记得。 以前三人一起想像出嫁的情景,周可乐最实际,她嘴里含着麻辣烫,一边扇着嘴一边支支吾吾地说:“我肯定是要席开百桌,桌桌有肉,最好还有麻辣烫。” 宋嘉木说,她想要轰动全城的浪漫,这个愿望倒也实现了,那么多架飞机在天上为她画图表白,她还要求哪样? 至于天一……她说,她能想到最美丽的场景,就是妈妈给她梳头发,温柔地,慎重其事地念老掉牙的台词。 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 没料到后来天家忽然倒台,天母也发生意外离世,朝夕之间,天一什么也没了。 宋嘉木小心翼翼的询问,仍旧让天一身子克制不住地僵了僵,好半晌她才闭眼,轻轻答了一个:“嗯。” 收敛住所有不经意的破碎流光。 安静没多久,盛夏初打来了电话,宋嘉木八卦兮兮地去抢过来开扩音,天一又不敢真的用力和她对抢,最后只得作罢。 夹杂着细微的电流,盛夏初的声音显得越发带感。 “我打来就是提醒你们两,一个有身子,一个得保持好精神头,别为了一时痛快熬夜。” 宋嘉木捂着嘴将手机凑到天一面前去让她说话,天一嗔怪地扫了扫她,明明媚眼如丝,出声却是一派婉约。 “知道的,啰嗦。” 她这样半娇半嗔,盛夏初顿觉受不了,只想她此时就在自己眼前,可以随时拉进怀里长吻一记。 天一当然不知道他的心理活动,应了好以后便要挂电话,那头突然又有了声音。 “一一。” 他叫。 “我想你。” 这个小名,除了父母,连宋嘉木都很少叫,因为觉得太脆气,她们都下意识认为,天一不会喜欢被脆弱看待的自己。当然,从一般角度来说,她确实比较想呈现给大众坚强的那部分人格,可不代表她完全没有不设防的时刻。 那声一一在这样的时候被叫出口,好像是逝世母亲的叮咛,让天一防卫尽失。 我……也想你。 她终是碍于宋嘉木的面没能回应,但她心里已经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原来就是这样。 这晚的天一终于能睡踏实,殊不知在医院的某一头,有人彻夜未眠。 隔着加护病房已经站了三小时有余,盛夏微的脚步几乎没有移动分毫,她看不真切病房里的那张与自己相似的面孔,因为氧气罩和各种维持她生命的管子,将她武装得面目全非。那心跳仪上的每一声滴滴,那输液管里的每一滴液体,好像都倒流进了她的心脏里。 “天……一。” 空旷的走廊,似有余音。 第二天六点不到便有人上了门来,悉悉簌簌给女主角上了个底妆,然后将平常指挥控的天一架去了酒店专门的新娘室。 出于好奇天一穿婚纱的样子,纪沉早早就给她夺命连环call。 “一定要准时知道吗?倾国倾城别让我丢脸知道吗?” 天一闭着眼睛哼:“还是别了,我怕我太风华绝代搞不好你就砸场子演抢婚。” 纪沉咬咬牙:“有你这都要嫁人了还这么自恋的吗?!” “我有本钱啊。” “……” 但经过纪沉这么一闹,天一反而轻松了许多。 宋嘉木按照约定细心梳完头发以后,便在旁边咕噜着要怎么弄怎么弄。周可乐也已经摆脱陆杭溜了进来,戳戳发髻捏捏头纱,溢着满眼的心心表示羡慕。 因为头纱是双层,两侧长于中部的鱼尾样式,所以固定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造型师好不容易搞定,周可乐的手贱将其毁之一旦。 最终是宋嘉木将多动症的周可乐用食物哄了出去,那几个造型师如蒙大赦,赶紧地舞弄起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天一打造得无懈可击。 挂壁时钟已经敲了十一次,正十一点整,那头的盛夏初刚与盛华风一起接待了顾元,还有顾元前方正经巍峨走着的人,松了口气,一点点的空余时间,他还是忍不住想提前去新娘室看一眼。 酒店有三块主区,第一块接待来宾,第二块是露天场地,第三块是新人区域。院子里有几棵被修剪得极好的梅,楼下有一个颇大的游泳池,池子里的水刚换过,正经由仪器推动向着外槽源源不断的喷水。 盛夏初一一地走过它们,刚上楼,却接到盛夏微的电话。 他犹豫了半刻要不要接,但来电显示上的名字特别刺眼,铃声在这满面寂静里也特别揪人心,导致他鬼使神差地接了起来。 没来得及说话,听见震天响的哭声,他眉心一凛:“怎么了?” 那头的哭泣声有越加上扬的趋势。 “没了……什么都没了!为什么死的不是我!” 盛夏初得承认,她嘴里的那个死字夺取了他应有的理智,导致他行走的方向,生生改变了去。 没多久,坐在新娘室的天一也接到了一通电话。来电显示没有姓名,她心有疑惑,直觉告诉她别在这种关头接一些会让自己心慌的电话。但是另一个声音却告诉她,不接的话,她会永远抱着这样的心慌度过余生。看起来,她并没有选择的样子。 右手缓慢地向前伸去,仿佛是电影里的慢动作。 几乎在电话提示被接通的瞬间,盛夏初已经顺着他的寻人路线,走到了长廊尽头。他在最后一间房外停下来,用力推门而入,果然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盛夏微。 刚看清坐在地上一脸湿痕的人,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却忽地不管不顾扑了上来,半踮了脚尖,死死吊着男子的脖颈不撒手。盛夏初感觉耳边的热气很甚,怀里的人语音发颤。 “我不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我跟你走,去哪里都好,就算爸爸要逐我出家门我也不在意……在这个世上,我唯一的至亲都没了,我不能再没有你。” 意识到似乎有哪里不对劲,盛夏初伸手将她扯离自己的安全范围,眉头紧皱。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盛夏微硬是用左手腕死扣住右边的,环着他的脖子不放,仰起脸,大概是哭过的原因,一口气憋得双颊潮红。 “刚刚医生给我打了电话,我姐她……死了。” 语毕,白生眼眸没忍住长阖了一下。 盛夏初愣:“怎么突然这样?” 说到这儿,盛夏微侧了侧头,神情相比方才的柔软冷了三分。 不知为何,这神色令盛夏初脑海里在第一时间浮现了天一的脸。想起天一,他如梦初醒,意识到这是自己的婚礼,遂后退了几步。 “有什么问题婚礼结束后再谈吧,你在这里好好休息,爸那边我自有说法。” 盛夏微却稳准地从扯了转身欲走的他的胳膊。 “说法……什么说法?你准备用什么说法去说服爸,或者叫,说服你自己?我们都别骗自己了,夏初,何源早把什么都告诉了我。你为什么会接近天一,你比谁都清楚。” 盛夏初浑身一震,盛夏微却已经依着他的背,从身后抱了过来。 “承认吧,夏初。不管你结婚,没结婚,与谁结婚,你永远做不到对我坐视不理。” chapter 43。 几乎是在听见那把嗓音之初,天一便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头也不会地甩下众人出了门。 造型师惊慌地跟上,那个刚才还随他们摆弄的姑娘此时却已经杀气纵横,她捂着听筒将他们大声喝令在原地 “别跟着我!” 接着凝眉,再次转身,后方长长的裙摆逶迤在厚重的朱红色地毯上,跟着她行进的步伐匀速移动。 天一捏着手机,像方才的盛夏初一样,从自己的房间挨着走到最后。电话里的两个人说了些什么,对她来说好像并没有多重要,她只知道自己应该做的,是马不停蹄地将他找回。所以,当盛夏微的那句结论一锤定音之时,天一也正好抵达了现场。 她气息微喘,心知肚明推开门或许会看见什么不舒服的画面,但是她既然来了,就没有逃避的道理。 门应声而开,意识有半分浑沌的盛夏初转过头,见来人,在第一时间推开盛夏微,僵着脸问:“你怎么来了?” 天一的目光定在他脸上半会儿,最终游弋在盛夏微那与自己几分相似的眸上,朱唇亲启。 “司仪说,行礼的时间快到了。” 这警钟敲得及时,盛夏初总算找到借口出逃,一边顺着点头,一边撇开胳膊上的那双纤细朝天一走去。 “穿这么不方便,你自己跑这一趟做什么呢?吩咐人来通知我就好了。” 言语之间处处透着不容忽视的体贴,天一终因这语气稍稍缓和了脸色。 “你和姐姐叙旧,外人来总是不太方便的。” 她口口声声恭敬地一句姐姐,彻底将盛夏微和盛夏初的关系划得泾渭分明,也扎实地触到了盛夏微一直掩埋在心里的地雷。 “谁是你姐姐?!我永远不可能接受你这样的女人嫁进盛家!” 盛夏初突然躁郁起来,不耐地扫盛夏微一眼,刚要说什么,天一却率先看了看挂壁上的时钟,出声打断。 “半小时后我就是名正言顺公诸于众的盛家人了,你不同意又能怎么样?反正我也不是人民币,多一个你讨厌对我造成不了任何影响。” 盛夏微的冷笑再次浮现脸庞,异样地阴阳怪气。 “也对,你在意过谁呢?哪怕就在刚才,因为你的出现而害死一条人命,你也能高高兴兴地做喜事,我们这些蝼蚁相较你的手段来说,肯定是上不了档次。” 天一眉心紧拢,大致猜到了什么,没有对自己讨厌之人认输的习惯。 “慕云死了?” 这句话由她陈述出来,盛夏微明显胸口的起伏大了,也更加咄咄逼人。 “是啊,做不到这么笑看人生云淡风轻怎么忍气吞声掳获一个男人呢?你从上周开始便找人调查我不是吗?你不只调查我,你还调查我和夏初的关系不是吗?调查出了什么?有没有知道,他当初会接近你,是因为无意撞见你盛气凌人伤害我姐,所以想用同样的方法设一个圈套让你跳?你还真以为一笔单子说给就给了啊。若不是如一对他还有点利用价值,你真以为他会这么轻易放过你吗?!” 正因为如此,因为调查的结果,才连日都睡不安生吧?天一自嘲地想。自己居然会害怕,怕醒来以后,身边突然没有那个人。 盛夏微越演越烈,盛夏初大喝:“闭嘴!” 他企图打住她的演讲,但这两个字此时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盛夏初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第一次承认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为什么要闭嘴!你敢否认但凡一个字吗?!你敢说你对我……” 话没完,天一却突然回过神来,笑了笑,将盛夏微未出口的言辞拦截下来。 “居然死了啊……死得好。” 死得好。 终于,离她不过两步之遥的盛夏初眼底也盛了惊愕。 他是知道天一比较喜欢记仇,也不是以德报怨的性格,但他不愿意相信,在对待一条生命上边儿,她可以如此轻松地说一句,死得好。 这句话将战火彻底点燃,身后的盛夏微已经忘了自己前一刻想要说什么,她大步上前来,天一却昂首接受她越来越近的怒视,纹丝不动。 这样一张绝色的脸,看得盛夏微更想摧毁。她停步,右手下意识地抬起至半空,五指聚了大力气要朝着这个方向下来,盛夏初从混乱中回神伸手去拦,天一却比他快了一步捏住盛夏微的手腕。 她手上是与婚裙配套的纱,镉应着盛夏微手腕处的皮肤,好像在无形之间反给了对方一耳光。 就在盛夏初松一口气之时,天一捏着盛怒中的盛夏微,凭借着巧力将她微微拉近自己身前,明明是笑的,却宛如地狱修罗。 “你走过来,是还想听我再说一遍吗?” “我说……死得好。” 语毕,左手一扯,顺势将没有防备的盛夏微给甩到了墙角,一字一句。 “我告诉你,就算再来一次,我也会那样做。她苟活了这么多年,早就该死。” 这力道是真大,大得盛夏初仿佛能听见物体滑行的声音,盛夏微的额头撞上硬生的墙壁,立即形成了一块凸起,惹得盛夏初不可置信惊怒交加叫她的名字。 “天一?!” 目光所及之处,一点鲜红出现在盛夏微白生的额角,盛夏初条件反射地要过去,却被突然扬高声调的天一喝令在此。 “别过去!” 盛夏初停住脚步,此时,他离两个人都是三步的距离。 他向左,便能走到天一身边,他向右,便能抵达盛夏微眼前,这个他为之喜欢纠结长达了十年的女人。 仿佛是天平的两端,他在中间,要往哪一边倾斜,只在一念之间。 盛夏微也是屏息静气,她是女人,她知道此时此刻意味着什么,她也在等,等一个人的抉择。她很清楚,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那些想要不顾一切随他走的话,并不是单单的冲动和报复。 空气里的分子似乎都在慢速的凝结,唯有勇敢的天一在这凝结里,想主动抓住一点儿什么。 她轻轻摇了摇头,听见自己恍如隔世的声音说:“别过去,盛夏初。如果你有一点点爱我……哪怕只是一点点。” 不知是不是错觉,天一整个人看起来依然正常,可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带了隐隐的哭音。 与此同时,盛夏微额头上的红色越盛越多,盛夏初重重地吸几口气,耐着性子安抚天一。 “她再怎么说也是我的家人,你真的过分了,天一。” 好像法官宣布完死刑,盛夏初终于循着右方前进,蹲下身,有条不紊地用手按着盛夏微额角出血的伤口。 天一怔怔地停在原地,时钟像命运一样在狭小的空间里再次敲响。 十二下,是他们该出场的时刻了,可这个人,他此时的眼睛里,看的人却并不是自己。 不要过去啊。 别过去。 她已经如此低声下气,甚至决定过去的一切始终都可以不在意,只要他走的方向是自己。她明明已经比任何时候都卑微了啊,在这一生最黑暗无助挣扎的场景里都没有求饶的自己,已经如此的祈求他,但他没有回头。 时钟响过,天一忽然觉得脑后的头纱比千金还重,平常穿再高的跟鞋都脚步生风的她,此时要移动一步,却好像灌铅般沉。 盛夏初没能注意到天一的表情变化,他一心想要处理盛夏微的伤口,手脚利落地扯了旁边的一块布给盛夏微简单包扎。 期间盛夏微半认真半撒娇地喊疼,盛夏初的手便又轻挑慢捻了一点。处理好伤口再回过头来,视线里已经空无一人,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是幻觉,天一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若不是大红的地毯上,零落着那层薄如蝉翼的头纱。 纪沉和众多客人一样,在婚礼场地等待着新人入场,却迟迟没有反应。司仪已经用自己的巧舌如簧编了许多段子,盛家的管家来回跑了几趟,直到盛华风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 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他心跳得厉害,还来不及多思考,手机响了起来,是公司的一个客户。 扫视全场,周围太闹,纪沉接了手机一边朝立方安静的角落行进,电话讲到一半,却遇见了从对面楼梯处下来的天一,头上应有的头纱好像被人扯了下来,头发长长散散地披在肩头。 纪沉草草地收了电话,大步过去,高声询问:“怎么回事儿啊你?这是还没有准备的节奏吗?不是挺早就过来……” 结果一走近,恰好对上她眼底的惊慌和濡湿的睫毛,纪沉停在那里,傻眼。 旁边就是游泳池,两人一个站头一个站尾,见来人,天一镇定全失。 她想要靠自己的忍耐将晶莹快速逼回去,却不能如愿,只能眼睁睁看着纪沉一言不发地匀速靠近。 “如果有天我在你面前哭的话,那一定是我最想死的时候。” 她记得自己是这样说过的,那么这一刻,她想死吗? 不,她不愿意承认。怎么会有人打倒她呢,她是天一啊,是即便像盛夏初这样的人也不可能打倒的天一啊。 所以到最后,在纪沉彻底靠近自己的千钧一发之际,天一下意识避开了他细细打量的目光,侧身,头也不会地跳进了奔腾的游泳池里。 鱼说,你看不见我流泪,因为我在水里。 chapter 44。 当水面溅起一朵透明的烟花,身后的长长白纱,是这场纵身的最美伴奏。 直到眼耳鼻口都被淹没进水里,天一清楚地意识到,一同沉没的,还有那颗炽热的心。 一向泳技优越的自己,仿佛掉进了一个无法挣脱的牢笼,如被封在千年寒冰里成精的狐狸,或许根本也不是不想逃,只是没了想要做的事,没了可以等待的人,离开与否,已经不再重要。 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纪沉两眼发直,他的怔愣只有片刻,当即也脱了外套,想也未想地纵身跃下。 泳池是成人区,有两米之深,天一的身体不断跟着重力坠落,四面八方的水源源不断地从她的五官侵袭,可她依然固执地睁着眼睛,透过水面,隐隐约约看见颤动的世界。 眼睛越加酸涩,眼前的世界逐渐分离破碎,直到前方再次溅起一阵不小的水花。 她努力地闭眼再睁眼,大脑已经开始混沌,却极其想看看那个逐渐朝自己靠近的身影是谁,直到纪沉的容颜随波逐来。 是你啊。 她不禁想,原来梦真的可以反应未来,她终于明白,为何在梦里,泳姿自如的自己会被困在湖底不停坠落,原来是早就写好的结局。 纪沉的脸在水里越来越清晰,可天一彻底闭上了眼睛。她只怪自己,没能早早地看清这段感情的轮廓,才有了时至今日万劫不复的难过。 纪沉平常就喜欢运动,救一个身轻如燕的天一根本不在话下。他拖着人游向水面,刚冒出头时,盛夏初正好行到泳池边缘。待看清纪沉怀里的人,他一腔镇定霎时被粉碎,脸上似有兵荒马乱过的痕迹。 虽然尚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纪沉大概猜到,能让天一升起恨不得寻死的念头,那得对她有多大的伤害。所以当盛夏初着急忙慌地伸过手来抱怀中人时,他一身湿淋淋地闪了闪,最终顶着盛夏初眼里四射的寒光,头也不回地大步朝外走去。 一时之间,这场婚礼变为一场闹剧,应邀前来的媒体没能拍到多么琴瑟静好的画面,反而是婚礼女主角的神秘落水,以及纪沉抱着她仓皇而出的照片,连续一周登上了各大头条。 为此,盛华风差点气进了医院,所有善后的事情全压在盛夏初头上,让他焦头烂额。 其实处理这些并不是他焦头烂额的主要原因,最紧要的,是天一。 他心里比任何人都清楚,天一的落水并不是意外,所以他比任何人都震惊,所以在纪沉拒绝他的靠近后,他忽然发现,自己真的没有立场。他平日的巧舌如簧,四两拨千斤,或者是反唇相讥,统统都没有了用武之地。 他不明白,自己一个情理之中的动作,怎么会让天一产生如此大的反应。坦白说,他甚至有些恼。天一不该是不明事理的姑娘,不该是那种被表面现象蒙蔽的女孩子,否则他和她根本不可能和平相处到今天,可是为什么,一向理智的她,竟会在最不该吃醋的时间点,直接掉进了醋缸里。 宋嘉木那边也不轻松,让这意外给吓得有了流血的迹象,她当天也还好是一身白,所以顾南方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紧接着言辞凌色地将她给扣去了妇产科。 医生说:“有早产的前兆,早产孕妇很容易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 为此,顾南方亲自在医院守在她旁边三天三夜,除了必要的生理,宋嘉木都只能乖乖地呆在病床上。 当天的周可乐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正懵懂好奇地要去围观,陆杭已经先发制人地将她抱进了怀里,哄着她说是婚礼的惊喜环节。 “想让天一安安心心地出嫁吗?” 周可乐立马点头如捣蒜:“当然了!” 她背对着他,所以没能看见陆杭满面的夙夜忧思。 “那就乖乖的。” …… 天一醒过来的时候房间里空无一人。 盛夏初不在,她可以想像,现在T市应该是闹翻了天,他必须身先士卒地去善后,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这儿,她自己都明白的,他不只是自己爱的男人,还是个成功的商人。 爱……么。 尝试性地转了转头活动筋骨,她猛然发现,十几层楼高的诺大落地窗,被全部用防护栏封了起来,病房的磨砂玻璃外,有重重黑色的影子,屋里也根本没有任何尖锐的东西。如此大阵仗,看来是真害怕她再寻短见。 天一苦嗤,若一个人有心想死,真能被拦住吗? 她醒来后半小时左右,盛夏初便风尘仆仆地出现了,想来应该是招呼了医生进行通知。 盛夏初进来的时候,嘴里呼出的那口气清晰可见,似乎带着外面风霜雪冻的天气,依旧的气宇轩昂。噢,仔细一看,似乎是真的下了一场小雪,百年不遇。细细茫茫的一片,落得真干净。 天一的目光只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秒,便迅速地侧了头,这让盛夏初生生憋了一口气。还没有人给他甩过脸子,可他心里也清楚,此时最好低眉顺眼。 一场寂静无声里,门再次被推开,是盛家的佣人。 盛夏初踱步至门前,接过佣人递来保温桶,关好门走到床边,细声细气地说话。 “福叔特意给炖的雪哈还有乌鸡汤,你不喜欢太甜,里面放了一味草调剂,喝了那么多冷水必须去去寒。” 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下,一句话完,他已经利落地将一碗冒着浓浓热气的乌鸡汤捧到了天一面前,却没能得到任何的回应。 这样的僵持约莫有半分钟,盛夏初隐忍地谈叹了一口气,像以往每次小吵小闹过后的道歉。 “是是,我不应该扔下你,不应该立场不坚定。可你心里也应该明白的,我这么做并没有其他特殊的意思,抛却不能抹去的从前来说,还是那句话,她是我的家人,也会是你的家人。在对待外人的问题上,你无论怎么狠都没关系,可是对待家人,我希望你能宽容一点,毕竟你们以后低头不见,抬头也要见的。” 天一依然没有什么动作,盛夏初变当作她是默认了自己的观点,再次柔了声音,和颜悦色地将一勺鸡汤凑到她嘴边,天一忽地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他,看着他。 这眼光当然不是饱含深情的,如果不是错觉,盛夏初竟在一室的温热里感到一丝冷。 她盯着他,他也盯着她,直到天一启唇,轻描淡写地吐出几个字。 “我们完了。” 盛夏初背脊一僵,眼里带了惊讶,下一秒被恼怒取代。 他果然还是比较忠于自己的人,天一很清楚地知道,他的耐心已耗尽。她看他将手里握着的汤勺和小碗砰地往床头柜上一放,钝重的叮叮当当几声。 “天一,你别得理不饶人。” 天一脱掉已久的战衣好像自己有意识一般,自动再次回到了她的身上,甚至比以前更紧贴更加形影不离,并且于刹那开启了坚固的防卫系统。 “理?噢,不,我没理。我不需要理,我只需要永远不饶人。” 这下是真的开始针尖对麦芒。 天一忽然想起第一次去盛家,福叔说的话,有些人,吵吵闹闹一辈子都不会散,反而越吵越离不了。而有些人呢,平常在一起千好万好,可一旦吵架,就不声不响地散了。当时盛夏初还意有所指地看了她一眼,好像石药问她,他们属于哪一种,现在天一有了答案。 他们属于后者。 “对,就因为你永远这么不饶人,所以你才不断地被摔成玻璃渣子。” 拽文嚼字盛夏初和天一旗鼓相当,他居高临下,谁也不让谁,但这一句是真的戳到了天一的痛处,导致天一原先平静的神色忽然间起伏,接连几个吸气后,她伸出打着葡萄糖的胳膊,拽了身后的枕头便朝着盛夏初砸了过去。 “不管是玻璃还是玻璃渣子我也不需要你来收拾!滚!” 盛夏初怕她一激动将针口给扯了出来,顿时接受她的迎面痛击,要上前去将她困在床上,天一却不断挣扎,无意间给了上方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啪的一声,世界静止。 她的指甲细白修长,也尖厉,刮在脸上,顿时让盛夏初的下巴出现了一条半长的淡色血痕。 男人终于盛怒起身,放开对她所有的钳制,原先疼惜的,浓情蜜意的眼光,于顷刻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漫无边际的冷意。 他抚着那条伤疤,阴骘地留下了最后三个字。 “随便你。” 分手也好,不分也好,死也好,活也好,随便你。 虽然了解盛夏初的脾气,心里已有所准备,但初初听见这个回答,天一还是没能忍住。 她鼻子一酸,盛夏初却已经在前一秒转了身,提步,铩羽而归地离开了病房。 看着他依旧这般镇定的模样,那种天塌下来眉毛也不抬的宝马轻裘贵公子样,天一不服气地在后方大喊。 “你放心!我永远不会如你们所愿,对自己随便!” chapter 45。 在盛夏初的身影彻底消失以前,天一斩钉截铁地叫住了他。 “站住!” 他忻长的身形一顿,应声停下,下巴处的血痕忽然间不那么疼,直到那股自己不愿面对的冷意再次强袭而来。 “像我这种杯具,还是比较善于自生自灭,把你的人带走。” 盛夏初的眼睛终于阖上,头也不回离去。 天一盯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方才用尽全力提起来的那口气,忽地用完,整个人软软地跌在床上,眼睫止不住的颤动。 他只要稍微不意气用事地细想一下,也一定知道,这是天一欲盖弥彰的挽留方式。 她希望在自贬身份的时刻,他能一如既往地回过头来,丰神俊朗地笑说:“嘴上叫我走,就是不想让我走。” 可是他没有。 如天一所‘愿’,盛夏初的人在当天上午已经全部撤离,原先热热闹闹的病房忽然就冷清起来。那一盅汤她一点儿也没动,自从落水以后几乎没有进食,感觉胃部在抽搐,但她一根手指都懒得动。待耳边彻底清静下来,像盛夏初从来没有出现过般,她再次盯着白茫茫的窗外发呆。 下午的时候宋嘉木来了,在顾南方的陪伴下,小心翼翼挺着个肚子,一步一步都走得异常缓慢。 明明是空旷的房间,顾南方却草木皆兵地左看右看,非要找些障碍出来扫清,看得天一不知作何感想。 宋嘉木必然知道出了什么意外,细细问,天一却什么都不说,逼得极了,天一只好用冰山一角来搪塞。 “不是什么大事儿,就和他家里人关系处不好。你了解的,我不是什么委曲求全的性格,突然不想结这婚,就跳水了呗。” 宋嘉木半信半疑:“虽然的确是你干得出来的事,但,怎么会呢?之前不是得到老爷子的喜欢了吗?而且那大姐看起来也比较好收拾,居然还有人能将你难倒啊。” 天一用几丝淡笑回避,宋嘉木已经自动脑补。 “唉,不过确实挺麻烦,你是对的。不被家人承认的爱情,别说是生死相许了,你就是毁天灭地的程度,最终也会被鸡毛蒜皮给磨得互相埋怨……” 说着说着,似乎想起之前自己和顾南方那段,可谓真的是苦尽甘来。 两人有默契地交换了一个幸亏的眼神,天一一直憋在心坎儿的某句话便怎么也无法说出来了。顾南方也觉得此时的交流欠佳,主动提出到外边走走,顺便给天一买点吃的。 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天一才舍得露出一点关心的成分。 “孩子没什么大问题吧?” 生怕她有负罪感,宋嘉木点点头:“那可不是,要当我的孩子,怎么也不能那么脆弱啊。” 她的耍宝让天一抿了抿嘴,隔着衣裳摸了摸圆圆滚滚的物体,小声说:“真想快点知道是男是女,要是男孩子,就扔给顾南方教育吧,否则我怕他长大了给你养成扭扭捏捏的性格,会恨死你这当妈的。” 天一鲜少说这样的话,宋嘉木也心生感慨:“我也这样觉得。要是女儿的话,就多给你玩玩,既能教出女孩子的细腻,又能教她坚强,现在的姑娘,没点儿心眼是绝对不行的。” 没料一向对自己的长处引以为傲的天一倒怔了怔。 “太伶俐了,其实也不好。” 这个话题最终也没能继续下去,没多久顾南方便带着鸡蛋和小米粥回来了。 慢条斯理的吃完饭,顾南方下意识看了看表,天一内心一默,主动出口:“你赶紧回去吧,别再闹出什么问题,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天一发了话,宋嘉木才肯一步三回头地离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恍然觉得这一别,会永久。 临到门口,天一突然出声叫她:“嘉木。” 宋嘉木回头:“怎么了?” 她却胡乱搅着手里越来越粘稠的白粥,半晌低下头,移开了眼睛。 “突然忘记要说什么。” 天一难得的迷糊样让宋嘉木心情颇好,简单安慰了几句,说身体彻底检查没问题以后来接她出院,天一垂头默认。 待病房门再次被轻轻一扣,盘坐在病床中间的人才抬起头来,有明显一行水迹。天一五指端着逐渐冷却的碗,那些再也憋不住的字句倾巢而出。 她说:“嘉木,我很难过。” 整个房间,却只有孤单的回音陪伴她。 气势汹汹回公司的盛夏初,在一楼大厅便遇见了处理事情的何源,见他下巴上越来越红嫩的伤痕,何源也是一惊:“少爷……这?” 下意识躲开何源伸过来查看的手,盛夏初烦躁地摁着电梯开关键。明明电梯已经开了,却再一次被他摁关,何源大致猜到是因为什么事,终于不再置喙。 盛夏初大步走进升降梯,何源转身要离开,那欲关的门却再次被人用手隔着打开。 “诶。” 他回头,毕恭毕敬:“少爷有什么吩咐?” 盛夏初立在电梯里想了想,最终眉心一沉:“帮我查当年天家与慕云之间的纠葛,我不要之前那么笼统的。细,越细越好。” …… 傍晚的时候,纪沉来了一趟,先前他本来也在,后来被盛夏初的人给彻底隔在了外边,直到防卫尽散。 天一没有向他道歉,他们之间并不需要这些,言语间的针锋相对才是最正常的模式。 “怎么个看见我就跳下去了?你那副样子,我真没想抢你走,真的。” 天一用眼神无形间给他啪啪两耳光,导致纪沉举手投降。 “Anyway,你和那盛家三公子有什么爱恨情仇我不想知道,我就想告诉你,天一,我很不满意。” 听见最后一句陈述,天一终于抬了抬眼正视他,成功吸引到注意力的纪沉继续往下道。 “是的,我很不满意,不满意为什么在你心里,我的世界也不足够让你放心流泪。” 为什么我的世界,不足够让你放心流泪。 似乎落水以后,有很多事情都变得不一样了,仿佛脱胎换骨一般,最明显的,就是她怎么越来越容易眼眶酸涩,大概是落水后遗症吧。 难捱的沉默里,天一怕继续被煽情,猛地出口调转了话题:“如一最近的运营还好吗?” 纪沉明知她这又是在回避,却好像永远都无法拒绝。 “挺好,你回国之前,盛夏初亲自朝那圈子里打了招呼,那些人,不看僧面看佛面的。” 今非昔比。 提及那个名字,天一总觉得胸口很堵让她想开窗透气,心里想着,果然想要下床这么做,纪沉看出了她意欲为何,慌忙拦住,几大步过去帮忙推开。 “行了祖宗,虽然不是什么伤筋动骨,你就当养养气,不要再折腾了。” 她才难得听话地躺回去。 纪沉一走,已经是晚上八点,外面已经看不见景,唯独路灯还秉着夜的徽章,天一也没事做,早早就睡了。 好不容易睡熟,那个很久不曾出现的梦再次将天一缠绕,仿佛冥冥中一双无形的手,在扼住她的喉咙。 梦里的自己,被压在暴雨过后的废弃工厂,四周湿漉漉,发锈的钢管尽头,正滴答滴答滴着世上最纯净的水。她仿佛能从那一滴细小的水珠里看见自己。咬牙的,隐忍的,不发一言的,然后在心里对自己微笑。 “很好,天一,你做得很好,即便末日来临,你也不向他们求饶。” 后来,后来画面又被撕碎了,她耳边再也听不见那些寂静的水声,取而代之的是一把熟悉女声,她在尖叫,在呐喊,在求饶。而最终那些尖叫,呐喊,求饶,统统化为了三个字。 “一一!跑!” 一一! 一一! …… 忽然从病床上一坐而起的天一吓了护士一大跳,小护士拍拍胸口,尽管刻意保持了镇定,但还是能看出来依然心有余悸。 “液体已经导完,我来帮你收针……” 天一看看她,竟有些感谢对方,若不是她来收针惊着她,这梦恐怕还要持续纠缠她一阵子。 手上的葡糖糖已经输完,她终于能行动自如,天一在半昏暗里重重呼出一口气,下意识伸展了几下胳膊,这才发现后背出了一身的冷汗。她起身去厕所,推门而入,却发现里面已经备了好几套衣裳。 一套是睡衣,一套是家居服,还有一套是正装,应该是盛夏初叫人准备的。 看着这些衣裳,天一立在那儿,扶着门把手久久失掉言语。 只有自己一个人,似乎不必再伪装给谁看,她脱掉病号服,站进足够炽热的淋浴头下方,关上玻璃门,组建了只属于自己的小世界。万物之本开始源源不断地从她身上跌落,跟随着这些冲刷,似乎有人在间隙里失声痛哭。 “知道爱尔兰麋鹿吗?那种,既不生于爱尔兰,也不是麋鹿,却叫爱尔兰麋鹿的动物。它巨大而高贵的角长达12英尺,重达90磅,好似火焰。它灭绝在一万多年以前。万年后的我们还在追究它灭绝的原因,最令人信服的是,它适应了辽阔无边的原野,挨过了随寒冷期而来的亚北极冰土地带,却死在了随冰面退去而发展起来的茂密森林里。它的头骨,因那巨大而高贵的角被树枝刮到不断受伤,但它始终没有进化为适合这个世界的样子。它们死于完美。”——《纯属印象》 对天一来说,盛夏初就是她巨大而高贵的角,尽管将他刮得遍体鳞伤,最后自己与他同归于尽好像也再无所谓。 生活已经待她够不完美,她无法忍受自己的爱情,也不完美。 chapter 46。 世界与人类最密切的关系是,那个人在的时候,它也在,那个人不在的时候,它依然像个傻X一样的存在。 “不管昨天发生了些什么,太阳还是会照常升起啊。” 在这几天几夜里,天一对这说法深有感触。她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其实都还在盛夏初眼里,那么防备周到的性格,不可能说撤人就撤得如此干脆,虽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但一定会有针孔摄像机的,不知道在哪儿,也懒得去找,反正哭泣这种事情,她也只会将浴室里的水开到最大才放纵自己。 早上的时候,那个小护士又来查房了,端着一盘子的中西菜,问她感觉怎么样,似乎是专门雇佣了一个人负责她的饮食起居。 天一摇头表示没胃口,话风一转,友好地和她闲聊起来。 “看你年纪应该不大吧?” 小护士有些受宠若惊,盛……盛老板不是这样说的啊,说这位姑奶奶心情不好不要有事没事的多嘴啊,不必要的话尽量别说啊,为什么她要给自己搭话,好恐怖噢呜呜呜…… “对,对的,可是别看我年纪小,我是我们护理学校第一高分毕业的!我拔针自有妙招疼痛减一半的!” 快速说明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免被看不起。 天一抿了抿嘴角:“嗯,我知道。” 不管是他还记得自己怕针也好,还是他无意找来的这姑娘也好,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她从婚礼那天就已经只知道,盛夏微像一道断壁残垣横亘在他们之间,虽然是断壁,却如此坚固地横亘着,永远横亘着。 “你爸妈喜欢你做这工作吗?” 提到父母,小护士终于放松了一些,甜甜地笑着点了点头。 “当然啊,我在我们家就是霸王,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虽然护士的工作,说得好听是白衣天使,说得难听了,就是看人脸色伺候人的工作,但是我喜欢啊。我喜欢看着每一个病人健健康康地在我眼皮底下走出去,这会让我觉得世界还不算太糟糕。” 很难相信这姑娘那么看得开,这一度让天一想起了周可乐,她面上的表情再度软了一软。 “噢?可是一辈子仅止当一个小护士,还是会有些不甘心吧?” 似乎戳到了心坎儿,小姑娘不好意思地皱了皱眉头。 “没办法啊,像我们这种普通家庭,只能从最基层慢慢做,就算表现再好,有其他好的位置,一般都是率先有给裙带关系的人。好在我是真心喜欢这份工作,久等就久等咯,耐心是我的强项。” 从最基层往上爬,那滋味天一不能再明白。 谈话陷入了半刻的沉默,天一忽然想起什么,抬起了右手到眼前。 无名指的地方有一枚指环,不贵,就是银饰戒指,是在吉隆坡的时候,和盛夏初逛夜市的时候买的,天一当时一眼便相中了这款式,很简单,顶端的刻纹是一小朵蔷薇。当时盛夏初还说,这种银质的不好,久了会变色,有些皮肤还会过敏,要找珠宝店的照着一模一样做一个,天一不肯。 “第一眼就是第一眼,就算一模一样,也不可能重复带给我第一眼时的欣喜。” 他当时还笑话她,女金刚也有孩子气的时候。 天一正出神,小护士伸手晃了晃,她回到现实来,当即便取下手里的戒指,递给小护士道:“送给你。” 对方受宠若惊:“不行不行的!这是收受贿赂!” 天一嗤笑:“明眼人一看便知道不是什么好成品了,我就看你性格特别像我妹妹,很想亲近。” “这……” 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小护士最后才勉强点了点头接过:“好吧……这个花纹刻得满细致诶。” 天一却并没有多加深究花纹,似乎深怕自己又反悔拿回来似的,她主动迅速地将戒指往那姑娘的手指上一套,遂抬起头道:“我想出去走走,你陪我好吗?” 前一句话让小护士惊慌,后一句让天真的她彻底放心:“好的,你要换衣服吗?我在门外等你。” 天一已经没有大碍,之前输的一直都是葡萄糖,体力已经完全恢复。 两人前前后后地到医院的小亭阁,看清洁工慢条斯理地扫融化掉的雪水。不知是不是在室内呆久的原因,此时吸一鼻子的冷气,她竟也感动得热泪盈眶。其实脱下来的战衣,要穿上还是需要时间。 稳住自己的情绪,天一抬头,盯着前方的小买卖,那儿热气腾腾。 “是在卖关东煮吗?” 这么一问,小护士下意识吞了下口水,好像和周可乐一样特别地爱。 “对啊,老商户了,味道一级棒,你想吃吗?” 天一顺势点头:“没试过呢。” “那你在这儿等等,我去买。” 语毕,飞也似地便踏着湿地冲了出去,中途还笑眯眯地回过头来看天一,顺便给她做手势打招呼,大意是马上就好。 实在是很像周可乐。 可乐…… 理所当然,小护士风风火火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 彼时,盛夏初正驱车来医院的路上,他其实昨天晚上也来过的,她睡着了,可他也并未进去。因为太丢脸,过不了自己内心那一关。做不到明明是她得理不饶人,甚至还嚣张地给他一巴掌后,自己还死乞白赖地贴过去。尽管这样,他还是很想知道她好不好,镜头里根本不够。 接到天一失踪的电话,下了一夜小雪的道路忽然变得更加湿滑,导致盛夏初差点握不住手里的方向盘。他不怕天一做傻事,以她的性格,甩出那样的话以后根本不可能自打嘴巴,他只怕自己再也见不到她。 再也见不到。 到了医院,亲眼看着空荡荡的房间,盛夏初有些无措。整个病房里似乎还有她独特的气息,那种明明什么也没擦,却只要在身边,伸手抱住,便能在顷刻间闻出来的味道。 听说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待久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像对方。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和天一变得相像,但是,他知道从前那个说一不二,事做得可以比任何人都绝的自己,不见了。 他真糊涂,他明明就该想到,这些人怎么困得住她。 小护士预感到大限将至,没想到刚刚在医院做习惯,有了一点儿起色,被聘为专护,没想到第一次就出了这么大的岔子。此时盛老板的脸明显比天一恐怖百千倍好吗! 盛夏初猛地转身,正欲开口骂人,那姑娘以为自己要挨打,条件反射地抬起手遮挡,这一挡,手上的蔷薇戒指便巨细无遗地落进了盛夏初眼底,令他方才还收缩的瞳孔一下就呈正常的放射状,突然连骂人的心情都没有,只觉得自己可笑。 总是这样,总是一不高兴就闪人,总是把烂摊子丢给别人处理,好像全世界都错了就她一个人是对的那样,好像别人都不会腻烦也不会累的那样。 可其实,他也会累。 何源接到消息便匆匆赶来楼下等着,见盛夏初下楼来,第一时间迎了上去。 “在T市,天小姐应该没什么地方可以去,我已经派人分别前往顾家与陆家探消息,少爷您别……” 却被轻描淡写的打断。 “不用了。” 何源诧异地抬了抬头:“什……么?” 盛夏初的神色已经如常,似乎刚刚着急忙慌赶来医院的人并不是自己,吐出的字句,比这百年一遇的冰雪还要冷上三分。 “把人叫回来吧,她想怎样就怎样,以后不用再管这些事,不管她是要自生,还是自灭。” 啪一声,车门终于清脆地关上,震得何源的耳膜嗡嗡作响。 陆宅。 傍晚六点,陆杭从外边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周可乐说从来没有见过雪,洋洋洒洒的太漂亮,要等他回来,一起在院子里对雪人打雪仗……反正平常打扫院子的几个佣人们是不敢动她雪花一丝一毫的。 越到年关就越忙,陆杭一整天没有吃一口热的,才刚踏进门,小家伙就扑了上来,不管不顾地在他侧脸上响吻了一口,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欢喜之情。 一系列动作完,她回头朝正在摆碗的方妈眨了眨眼睛道:“你输啦!明天要给我做好多好多好多的芋头闷排骨!还不许阻止我把它们吃完!” 方妈爱怜地应着:“好好,是。” 陆杭的注意力却难得没在她要“全部吃完”上,居高临下地按着她的脑袋问:“怎么这个点才吃饭?” 周可乐更加志得意满地圆了嘴:“白天你开什么什么会来着,蓝之接的电话,我猜你那么忙,肯定没有吃饭!” 她什么时候变聪明了?陆杭想,却还是忍不住打击她的自信:“蓝之应该告诉了你我晚上有约会的。” 说到这儿,周可乐更欢快了,挽起身旁人的胳膊一蹦一跳地朝着饭桌走。 “可是他也会告诉你,我等着你回来堆雪人嘛,所以你一定会回来的。” 为了我,你一定会回来。 她这般笃定,让陆杭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由内到外。 原来,被一个人期待着,全副身心相信着,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 世上每个人来到生命中都是有意义的,他们教会我这个,教会我那个,好的,不好的,却只有你教会了我,爱。 chapter 47。 何源费了很大力气才找到慕云当年的助理刘彦,他在墓地的行为,被天一以故意伤害罪口诛笔伐地告进了英国监狱,最近才放出来。 见到何源出现在自己面前,刘彦并不认识他,侧了侧身要往前走,四面八方突然涌出来几个黑西装,四面八方地将他包围。见这阵势,刘彦才忐忑了起来,捏紧肩膀上的包,讨好地笑着。 “哥们,我们素不相识,应该没什么恩怨才对。” 对他口中的那个哥们不感冒,何源依然是公式化的样子,连语气也正经巍峨。 “有没有恩怨,得看你事情交代得多清楚。” “交代?” 右手摊开在自己和对方方向之间游移了一下。 “我们应该也不是有什么可以交代的关系啊。” 何源没有力气再同他绕弯子,直接甩给他一个名字。 “天一。” 刘彦终于愣住。 …… 推开办公室门的时候,盛夏初正在穿外套,看样子是要出去,何源叫住他。 “少爷,慕云和天小姐之间的恩怨……我大概知道一些了。” 从婚礼到现在,小半月过去,自从天一自作主张地离开以后,盛夏初真的没有再提起关于她的任何细节。不管对待感情,还是事业,拿得起放的下一向是他的原则,就算有很多时刻觉得拿起放不下了,他也会用强大的意念去逼迫自己,否则当初早就不管不顾地带走了盛夏微,何至于忍耐多年。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世上最肮脏的就是自尊心,可我们需要它如影随形。 突然从何源嘴里又听见关于天一的消息,他有些烦躁,感觉好不容易平静了一点儿的心境再起起了波澜。 “不是让你别管这件事了么。” 他一边整理着外套衣领,一路朝外走去,何源在他背后欲言又止。 “可……” 被人抬手打断。 “帮我看看下午有没有重要的事,不重要的都推了吧,我得见英分那边的一客户。” 何源颔首,终于不再置喙。 这客户是英国人,素来喜欢中国姑娘,每每与盛夏初谈事情都喜欢找一大堆的女人作陪,以前盛夏初并不感冒,但今天,在隐隐绰绰的包间灯光里,那个问一句答一句,根本没有舞场风情的女孩子引起了盛夏初的注意。 他忽然不可遏制地想起与天一第二次见面的情景,也是类似这样的环境,他特意找唐人的小开做了一场戏,目的就是要设一场局,将天一连带着她手下的如一一起拉下地狱。原本他平日没那么无聊的,可是第一次在墓地那一眼以后,天一对慕云的毫不留情与嚣张模样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说爱屋及乌帮盛夏微出气也好,又或者叫见一个女人这般刀枪不入的样子很想灭她气焰也好,反正鬼使神差地,他策划了一系列,包括给如一的那笔单子,也是要先引鱼上钩。 后来……后来就慢慢地变了,他也曾经抵抗过她在自己心里造成的腐蚀,可吉隆坡得知她过去的那个夜晚,盛夏初投了降。如今再回想,那卸下防备的眼光依然灼人。 角落里的姑娘虽然隐在明明灭灭的灯影中,但她从头至尾问一句答一句,背脊挺直悲喜不漏的模样,还是让盛夏初有心看了去。他戒了很久的烟瘾从前一阵子开始又犯了,比原先更加变本加厉。因为气管病的问题何源曾劝他去医院,却被断然拒绝,毕竟他才是老板。此时盛夏初下意识点燃一只,对面那人的轮廓越发不清。 这样沉默的僵持有十来分钟,最终是好色的英国客户忍不住了,男人大概都犯/贱,越不理他的他便越有兴趣,英国佬也不例外。 坐在角落的女孩艺名叫小蝶,英国佬声声地喊着“小蝶儿”,推开其他女人便扑了过去,与他打交道的中国人很多,所以他的中文尚算不错。 “小蝶儿为什么不说话?” 小蝶条件发射地躲过那只咸猪手,这太过明显的闪躲引起了英国佬的不满,遂用英文夹杂着骂:“怎么?现在流行高烈BITCH?!” 那女孩明显因为这句话怒目圆睁,下一秒就要发飙,随后想起自己来得目的是赚钱,这才忍了下来,僵硬讪讪地笑:“怎么会呢?老板您误会我了。” 可英国佬并不是好忽悠的,依旧满脸怒气,甚至要按铃找人将小蝶换走,小蝶这才慌了一些神色,急忙道歉。 “老板对不起,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我一定会表现好的!我,我……” 最后急得不知要说什么好。 盛夏初有些看不过去,刚要站起身,那小蝶却突然端起了桌面上的酒杯,当着众人的面,将这些液体对着自己淋头浇下。 一时,包间里鸦雀无声。 “老板,我这样的道歉,还满意吗?……” “不知这样的方式,能不能让唐公子原谅我的失言?” …… 记忆与现实出现交错,盛夏初如遭雷击。 他触动的,不是当日一切在几乎相同的情境下重演,而是他发现,就算有多少人的气质和那个人相像,做多少次与她相同的动作,却竟然都没有她做得漂亮。明明是丢脸的一件事情,却做得让人引发旖旎联想。 “就算后来再遇见一模一样的东西,却再也不会带给我第一次的惊喜。” 好像……还是忍不住的样子。 晚上九点,送走客户以后,盛夏初并没有离去,他独自返回了包间,通知何源了来这里。半小时后,前来的不只有何源一个,还有一个男人,正是刘彦。 见到盛夏初,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腿一哆嗦,噗通就跪下了,这一跪,让沙发上边摸烟盒的人手抖了一抖,万千预感告诉他,事情往往比想象的遭。 “盛总!我真的是无辜的盛总!那天一……噢,不,天小姐!我并没有想对她怎么样!当年……当年的事不在我们控制范围内……慕董只是怕天一追到机场来,天总会心软改变主意,所以让我找几个人拦住她不让她到机场,并没有真的想对她做什么,可因为时间紧急,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人,只得虽然叫兄弟推荐了几个小年轻。哪知道……哪知道这些小兔崽子见天小姐长得漂亮……” 语出,刚划燃火柴的手姿势突然顿住了,原先强有的镇定此时捉襟见肘,连带着站在刘彦身后的何源也将头更低了下去。 盛夏初并没有抬头,好像是在细细听着,却分明那一簇火光里,映着冷意骤生的一双眼。 见此情景,刘彦更紧张了,大气不敢喘地紧跟着道:“但是!但是!” “最后并没有得、得逞的!听说天夫人不知道怎么跟来了,救了天小姐,可……” 说着说着,声音低了下去,似乎不再敢说。 是的,天一骗了所有人,甚至催眠了自己。她信誓旦旦地对盛夏初说,对纪沉说,都是母亲是父亲抛妻弃子给气死,那是因为她怕回忆那个暴雨后的傍晚,怕极了想起头也不敢回仓皇逃窜的自己,她想忘记那些刺耳的尖叫,她只知道有人叫她跑。 一一! 忘记赤脚奔跑了有多久,到了巷口处,一路上的硬石子已经将泡得发白的脚心磨破,那些与水融合为一体小幅度溅起的红色,刺着天一红得更甚的眼睛。也是这阵疼痛,才让她发了疯地又原路跑回去。 那三个青年原先并没有害人之意,若不是天一妈妈突然窜了出来,捡起地上的钢管,像一个护着老鹰的小鸡那般,对着他们几人一阵猛打,他们也不会恼羞成怒。 女人哪里可能是男人的对手呢?尤其还是三个年轻气盛的男人,其中一个率先骂骂咧咧地一把将天母摔在地上,啪地给了一耳光,接着发号施令。 “给我追!” 她妈却趴在地上一手逮一人的脚,眼里有死寂般的决绝。 刚遭遇算计抛弃的她已经什么都不怕,她也可以什么都不要,她只知道,就算是死,也要保护自己在世上唯一挂念的人。 跑在前方的人胆子比较小,看那二人没跟上顿时有些心虚,跟着停了下来,而被困在原地为首的那一个男人彻底恼羞成怒,风驰电掣地下意识便掏出刀子,准确地刺了下去。 天一狼狈跑回来看见的第一个画面,明明站得还是远,可那血似乎溅了自己满脸。见真的闹出了人命,握刀的男人也心虚了,踢掉已经没有力气的人,转身便朝另一个出口跑去,隐隐约约听得身后凄厉的呐喊。 “妈!” 那是她们在世上最后的亲密。 所以,站上楼顶的那一刻,天一也并不是不敢往下跳。她是敢的,可她同时也懂得称斤论两,给自己这些遭遇的人还痛快的活在世界上,今天飞这里明天去哪里周游世界,她还不可以死。 是凭着那么一点恨意,她才走到了如今。 …… “她该死啊。” “天一,你太过分了。” 你太过分了。 chapter 48。 也不知是不是空气原因,最近的人好像都都活在云里雾里逻辑混乱,不过有的人活在云里雾里是心甘情愿并且自得其乐,有些人活在云里雾里,真是天可怜见,很明显盛夏出属于后者。 婚礼当天,天一闪烁的目光在此时显得格外低姿态与无措。 “不要过去,如果你有一点点的爱我……哪怕只是一点点。” 可他却送了一句,你太过分。 火柴已将燃尽,从尾部一点点地烧过来,到源头的时候灼伤盛夏初的手,他猛然一惊地放开,手指间的香烟依然是孤零零的原始姿态。 其实燃与不燃有什么区别,反正他亲手烧掉的,哪里只是这些。 在这个当头里,何源突然诚恳地道了歉:“对不起,少爷,如果不是我多管闲事告诉二小姐那些,也不至于是现在这地步。” 盛夏初并未言语,他扔了手里的白色物体,悠悠地站了起来,方才疾风怒涛的目光此时已经恢复平静。刘彦依旧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他并未想到,当日不堪一击的小姑娘,后来会心机重到那样地步,又搭上了这样的男人。以前他从来不相信报应,可是现在,他信了。 刘彦小心翼翼地跪在地上,瑟缩着打量盛夏初的反应,在他抵达身边时,刘彦一度闭眼以为要被踹上一脚,却并没有,这他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 盛夏初默不作声顺着包厢出口走,手掌在门把顿了半晌,又放开,缓缓地大踏步地倒了回来,在经过高脚柜上旁边时,他顺手超过了室内唯一亮着的那盏水晶灯。灯的表面凹凸不平,薄薄的一层水晶璃罩着,整个呈不规则形状,里面盛着一颗比普通光源更炽热的灯泡,加上亮的时间已经过长,肉体触上去与用火撩着的感觉相差不了多少。 何源惊叫地迎上前去,一个“少”字还没叫完,盛夏初已经再度背对着到了刘彦身边,手起灯落。 两个硬物相撞,水晶灯瞬间四分五裂,那些碎裂的片儿,混着光源与血渣滓,从刘彦的脑袋上顺流而下,有刘彦的,也有他的。 所有道歉与懊悔,似乎都混在了这盏灯与血色里。 何源欲抬起盛夏初的手查探伤势却被推开,半分钟后,他脱了外套随意往手上一裹,露出一身干净利落的衬衣,像极了鲜衣怒马无所畏惧的当时少年。 那场雪下得虽小,却持续了大半月,此时正慢慢的融化。融雪远比下来得刺骨,盛夏初被风一吹,整个大脑更清醒了一点儿。他原本要第一时间找去宋嘉木等人那儿,询问天一的下落,此时却忽然改变了主意。 车子如离弦的箭冲了出去,惊起一地的白色碎屑,纷纷扬扬地洒在寂静街道。 如果他不能找出两人根本的症结在哪儿,他们真的白相遇了一场。 最近盛华风的睡眠质量没有以前好,圈子里的人都说,即便在幕前退位了还是会因为儿女的事情不省心,盛华风当时的态度不屑一顾,盛夏微虽然骄横了一点,嫁出去这么多年依然像个不懂事的姑娘,却也心眼不坏,盛夏微……反正盛夏初更不像是会让他操心的样子,没成想,这个“更”居然在关键时刻闹出叉子。 正长吁短叹,福伯突然通知盛夏初回来了,车子刚驶进大门,盛华风宠辱不惊地摆摆手:“也罢,该谈的始终要谈。” 十分钟后,盛夏初已经站了进来,依然是一身薄薄的衬衣,手上捏着的西服已经被扔在车上,导致掌心那一片红,以及手背大大小小的锋利伤口都暴露在了眼前。 福伯露出了与何源相同的惊讶表情,欲上前去询问,盛华风却老僧入定的让他退下。 待整幢房子只剩下父子两人,盛华风终于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出了事到现在,我不停地反省自己,到底对你和微微的事选择视而不见,是不是正确的。” 盛夏初倒是惊讶了一番,盛华风忽然站了起来,遥看夜色里的那一片白。 “我这一生,最不容许盛家的名誉被抹黑,以为自己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要是早点默许了你们俩,很多事情大概都不会发生。你将天一第一次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是特别喜欢她,这孩子的目光里就写着心眼两个字,而以你的性子,两虎相争必定头破血流。初初我想着,一些日子后你该会腻烦,直到你为了让我妥协你们的婚事,竟然巨细无遗地做了那么详细的一份计划书。” 说到此,盛华风顿了顿。 “初儿,你真以为我是为那份计划书妥协的吗?” 盛夏初依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是因为,第一次看见你这么迫切的想和一个人在一起。” 第一次,那么迫切的想要和一个人在一起。 终于,立在大厅灯火辉煌下的人,所有的千言万语,都已经如鲠在喉,只能怔怔地停在原地。 “你应该明白,爱情与喜欢的区别,是强烈地希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生伴侣。如果当初你为夏微做了努力,我一定会同意。我曾在你妈妈临死前立下过誓言,无论如何,要以你和你姐姐的快乐为首,你可以不接盛氏,你也可以周游世界,你可以要任何东西,只要你开口,只要你为此感到幸福和快乐。” 从小到大,自盛夏初记事以来,他似乎就没有哭过,哪怕只是一根小指头的冲动都没有,与圈子里的小伙伴之间不和,他通常都用最激烈的方式解决,并且那打小比别人拔一截的身高总会占绝对上风。成绩优异头脑什么都不用再说,宝马轻裘衣食无忧,几乎没有要哭的理由。 但在盛华风亲口说出那句“只要你感到幸福就好”时,他一个而立的大男人,居然丢脸的酸了下鼻头。好在一个侧脸的动作之间,他已经快速地将酸意憋了回去。 是的,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因为时间对爱原本就是一种消磨,所以盛夏初与盛夏微也根本不是生不逢时的问题,是那股无论怎样都只想与对方在一起的冲动,根本不强烈,只是执念在作祟。因为从未得到,所以总想揭开那层朦胧的面纱。 半刻,盛夏初踱步到落地玻璃处,与盛华风并排而站,看那个原先高大的男人,此时因为岁月也佝偻了一点儿背脊,嘴唇翕动良久,才真正的启了开来。 “事到如今,我有大部分不能推卸的责任。以前我也一直觉得,对什么都胜券在握,很多事情好像根本不用动脑就能解决,但是在天一的问题上,我……难住了。虽然这么说感觉特别不孝,我一时半会儿也对您解释不清楚缘由,但……爸,找到她以后,我会带她去英国定居,估计得缓个一两年再回来,这是所有办法中最下的一个,却是唯一能避免她再受伤害的一个。” “我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再给她伤害,包括我自己。” 话音一落,盛华风转身,先前的沉重似是轻缓了几分。 “臭小子,还真是流着我的血。” 手上的疼痛似乎有所减轻,盛夏初扬眉淡笑。 “您是说,当初追……” …… 而此时,楼上走廊转角处,有一个身影彻底地与黑暗融为了一体。 这段时间,盛夏微也没比任何人好到哪儿去,慕云在婚礼当天宣布死亡,彻底击垮了她最后一根防线。除了歇斯底里的想报复,紧紧抓住唯一仅剩的盛夏初以外,她不知如何是好。最终事实证明,盛夏初根本不会对她坐视不理,这让她心里的小火苗更是熊熊燃烧。 她能想开的,这么多年来,盛夏初身边不是没有出现过女人,但每每自己一出现,这些人都会自发性地消失。所以在天一的事情,她也如此相信着。尽管盛夏初有些动心,但到了真正选择的时刻,他走向的人还是自己。再加上,这几天盛夏初忙着善后婚礼丑闻,还抽时间陪她给慕云下葬,盛夏微感动之余,不是没有打算。 她原本打算,等这件事一平静,她就向盛华风开诚布公,不管是被逐出家门也好,从此再非盛家人也行,她都相信这一辈子,盛夏初一定会护她周全。可是,就在前一秒,就在刚刚,她清楚地认识到,再不可能。 原来啊,盛华风一早就知道这暗涌,他一直旁观,甚至刻意当着她的面提婚事,但她没有站出来置喙。 从那一刻起,盛夏微已经宣布彻底放弃参与战争的资格。她总以为她赢了,直到现在看见自己孤零零的影子,才发现在不知不觉间输得一干二净。 而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竟是笃定永远会走向自己的人。 他竟然为了天一,要抛下T市的一切,远走高飞,避她如蛇蝎。 “是你选择的和我当对手,而不是谈感情。” chapter 49。 陆宅。 此时的陆宅相比平常有点儿诡异,一楼的宽敞堂厅里,总共正襟危坐着五个人。 面不改色的陆杭,眨着一双分明大眼不断吹着比巴卜泡泡糖的周可乐,挺着肚子的宋嘉木,在旁边草木皆兵的顾南方,还有已经想要暴走却搜肠刮肚地克制着,企图和颜悦色来屈人之兵的盛夏初。 天一手机没开机,无法定位,而顾南方与陆杭两人却都用了同一种“你为什么不相信我,难道我长得这么不能让人相信吗”的表情,诚恳且齐刷刷地看向盛夏初。 可盛夏初的怀疑是理由充分的,在天一无声无息消失后的现在,他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分析了几种可能。 一,天一的护照在自己那儿,不可能通过正常途径回英国,或者去第三方国家,除非顾南方和陆杭给她提供直升机。 二,如果没出国,就在T市,她的包落在了医院,她身上的现金和卡乃至于身份证都不在,她在T市没有购置房产,那么也不能入住宾馆,除非顾南方或者陆杭给提供了住处。 三,她孤身一人,除了纪沉以外,只有顾南方和陆杭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她,但其实从天一走的那一天开始,盛夏初撤回了所有人,却还是没有将安排跟住纪沉的人撤回来。他心里其实隐隐介意着,男人的嗅觉告诉他,纪沉是个不小的威胁。可下面人回复的是,纪沉没有异样。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能够将这么一个大活人遁土的人选,只有陆杭与顾南方,可他们没有打算坦白的样子。 眼看问不出什么来,盛夏初终于露出了些微凌乱的表情,看得宋嘉木欲言又止,最终却一一止了下去,导致盛夏初彻底死心地开始排兵布阵。 “两位无论身在哪个场里,都无法避免地要与盛氏打交道,真要将场面弄得几败俱伤?” 顾南方一人是不闲不淡地抄手观战,陆杭在这个空隙间偏过头去,将手掌摊开在周可乐嘴边,示意她吐掉泡泡糖,接着轻飘飘地扫了盛老板一眼,这两个人的心理活动大抵相同。 虽然单打独斗不见得能赢,两人联手可就不一样了,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说,盛夏初都被动得很。 周可乐依然吧唧吧唧地,被陆杭一瞪,终于乖乖吐了口香糖,意犹未尽地倒在沙发上,抱着抱枕,难得地没有叽叽喳喳。 她突然的转换姿势,让盛夏初猛地意识到什么,霎那间燃起希望,几大步到周可乐面前,纡尊降贵地蹲下身子,像哄小孩子般,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温暖笑容,差点让周可乐看痴了去。 “我听说天一说,她最喜欢可乐你。现在她一个人在外面,不知道是流落街头还是衣不蔽体,你要是知道她在哪里,告诉我,让我去把她带回来,好吗?” 闻言,周可乐回了回神,两只手的食指交缠在一起,咯嘣咯嘣地拉扯,表情特别纠结,半会儿,她终于张嘴,盛夏初的心也跟着她提到了嗓子眼儿。 “流落街头,衣不蔽体……是什么意思?” “噗。” 宋嘉木笑得整个身子都颤了一颤,发觉肚子气鼓鼓地,这才憋了回来,其他一众人等也有些忍俊不禁,唯独陆杭若有所思地扫了周可乐一眼,那个眼神里有些微的疑惑。 她明显是在钻字眼儿,可以她先前的心智,根本不可能准确地抓住别人的字眼。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真的空手而归时,盛夏初活像古代那有志难申的才子。 盛夏初离开的时候,似乎又洋洋洒洒了一些白色碎屑,他穿了一身的黑色呢子外套,白色落在他肩头特别的显眼。 不知为何,这个背影让宋嘉木有些伤感,像极了十多年前,她倒追顾南方,默默在背后看他离去时的那种伤感。 待人彻底消失,宋嘉木正过身来问陆杭:“你到底把她藏哪儿去了啊?” 此言方出,陆杭一愣,盯着顾南方:“不是你们藏起来的吗?” 顾南方也是一惊:“没有啊,她就来和嘉木道了一个别,然后说要去一个特别想去的地方,我以为你全程帮她安排的?” 陆杭面色沉了一分:“她也只来告了一个别。” 事情好像越来越扑朔迷离了,天一究竟去了哪儿? 傍晚时分,纪沉推开一座小四合院的门,门上的漆色已经掉了许多,触手上去,仿佛能触摸铁锈的脉搏。他一路兼程过来,中途经历了突然的一场雪雨,此时的头顶与裤脚被蒙上薄薄的一层,大多已经化为水顺着流到发际线里。 推开门,里面果然有人,那人正在将烧水壶坐上灶炉,听见吱呀一声,条件反射地回过头来,发现是纪沉,面色从些微的不安与紧张,恢复到从容。 “你怎么来了?” 纪沉不高兴地撇撇嘴:“你还好意思说,将如一的印章邮寄给我,接着与全世界玩失踪是个什么节奏?难道不打算结婚了,朋友也不打算要了吗?” 闻言,天一才懒得理会他,继续着手上的动作,她得快一点儿。 这里是天一母亲的故乡,她妈从小在镇里长大,十八岁的时候考去T市,在大学里认识了她爸,后来结婚生子。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妈都没几乎没时间回来,因为她爸忙着奔事业,而她必须担着相夫教子的责任。逢年过节也是没有时间的,天立忙,去不了,她也不可能扔下老公自己过节,所以这山水小镇,算是与她和天一都阔别已久,所以母亲的骨灰,天一是安葬在这里的。 既然生不能,死当复归来。 之前纪沉回国与她会面之时,曾经陪她来扫过墓,所以知道这么一个点存在。 天彻底黑了以后,小镇里气温特别低,必须有暖水袋备着,原本天一就准备了几套衣裳,没想那么多,还好隔壁的王大叔居然能凭着与小时她的一面之缘,就认出来,甚至好心好意地借出了暖水壶。 见自己风尘仆仆的来居然还不受待见,虽然明白天一就是这种嘴上不会表达的性子,纪沉还是真有点儿生气了,转身就要往外走,天一才半气半笑地说了话。 “现在可没有车让你回T市了,你知道的,小镇上只有一家小旅馆,床位是上下铺的,如果你非要走,我也拦不了你。” 堵得纪沉想当场与她一决生死。 闷闷地转身回来:“有没有吃的?” 天一好心情地躺在自己刚搬出来的摇椅上自得其乐,听见他的话还是些微的惊讶。 “你这风雨兼程的,来之前居然不做好准备?” 说到这里纪沉更怒了。 “还不是你们家那姓盛的,从头至尾找人跟着我。没办法啊,为了甩掉他们,我买了两张机票,一张回英国,紧接着航班又回T市,所以等他们赶到英国,我已经又回到T市了。” 没成想就为了见自己一面,他居然夜不能寐地兼程了两天。 坐在躺椅上的天一想了想,站起身,进屋里去拿了两节王大叔送的灌肉香肠,正好此时壶里的水已经嗡嗡地提示水开,她便倒出一点儿洗洗锅,接着将两节香肠扔了进去。 不一会儿,滚烫的热水已经让肉的古朴香味弥漫了出来,闻得纪沉食指大动。天一将他按在椅子上,然后素衣素发地走出院子的大门,踏着湿漉漉的青苔地面,小心绕过堆积起来的水坑,再次敲响了隔壁家的门。 “王叔?王嫂?你们在吗?” 霜冻时节,农活不是很多,这个时候一般都在,门应声而开。 一见识天一,王嫂笑起来,操着当地口音憨厚地问她:“小妹有么事?” 天一倒是难得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那个……我朋友来了,有点饿,可我那儿没有米了……” 话没说完,王嫂大大咧咧地拍拍她瘦弱的肩膀。 “看你说的,唉,以前你们家还特别好的时候,你妈妈虽然不经常回来,但只要我们邻里间有事,打一通电话,你妈妈都会尽力帮忙。现在她不在了,你也别伤心,以后我和你王叔就是你的亲人,你有什么需要都尽管开口提,不要觉得生疏啊妹子。” 说完,也不等天一置喙,便头也不回地再次冲进屋,一路叫喊着:“那口子!给小妹淘一袋米!” 再回到四合院时,纪沉居然在短时间内,就着屋檐上滴下来的雨声睡着了,看来是真的很累。 天一只看过盛夏初睡着的样子,特别无害,平日的一针见血和先声夺人都统统消弭。她以为,只有盛夏初是这样,没想到其实大多数人的睡相,都这样。 到最后,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看纪沉,还是在通过他无意识地看某个人,天一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重新直起身来,进到屋子里拿出一条毛毯,轻声轻气地盖在纪沉身上,躺椅上的人也顺着往椅子里又缩了一缩。见此,天一偏过脸,满腔的愧疚与感动在心头。 “对不起,你的温柔,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承受。” chapter 50。 纪沉睡了有多久,天一便坐在旁边,悠悠地陪了多久。 在这段静谧无声里,她也不清楚自己想了些什么,过往一切就像好莱坞剧本式的惊心动魄,你本以为这次是高/潮了,一切都该完美收尾,却又在结尾处给上你另一轮。 淅淅沥沥的小雨早已停止,屋檐上的水滴几乎每隔三分钟滴下一两滴,流进大大小小的坑洼,没有任何回响,纪沉却忽然醒来。 他动了动身子,发现曲起的腿已然发木,稍微一动,麻意窜遍全身,令他忍不桩嘶’了几声。 “我睡了多久?” 天一手上捧着一杯叫不出名字的小镇自产热茶,茶叶不是什么名家,估计让盛夏初来喝他是不肯动一星半点的,但细细闻,却无来由地让人忍不住多吸几口。 “三个多小时吧,我也不知道,来这里以后,我对时间没了概念。” 被她这么一说,纪沉似乎有点明白,就好像隔壁那对相亲相守的王氏夫妻一般,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里,时间原本就没有意义,它宽容着这里的落魄。 正怔忪,天一想起什么,出声问他:“还饿吗?锅里有饭有菜,壁头里我一直添着小火,现在还是热的。” 不说还好,一说纪沉的肚子便在寂静的小空间里尴尬地响了几声,但他一再强调自己吃没意思,所以天一也被逼着舀了一小口的白米饭。 两人就着头顶的半轮明月东一句西一句,没有一句和政治公司有关,大多是不着调的调笑。 纪沉帮着收拾碗筷,再回到座位上来,头顶上方的光芒更加惹人眼球。他将她手里的那杯热茶抢过来,下意识就着杯子喝了一口,天一心无旁骛地打趣。 “研究表明,轻易用异性杯子那类人意味着感情意识单薄,要么是太过单纯,要么是太不单纯。” 纪沉一愣:“那你觉得我是哪一种?” 天一假意反唇相讥:“你难道在期待我夸你太单纯吗?” 他嘴角一扯:“你应该是对的。” 你说得对,我不可能属于单纯的那类人,因为单纯的人怎么能将心事永远瞒下去。 天一本是聪慧的女孩子,上次找纪沉要麒麟温酒器给盛夏初赔罪的时候,她已经从丝毫未变的房间格局感觉到了什么,以至于现在只是轻飘飘的那么一句,就足以让两人的沉默。 半晌,纪沉开口。 “在来之前,嘉木和我联系过,她要我一定把你带回去,但我想,我没有那个能力,所以我没答应。如今我来了,我也明白,你如果不回去,我这一走,可能就不会有太多的机会再见面。因为你不希望被找到,而盛夏初不会再大意,所以我想……有没有什么两全的办法呢?” 闻言,天一侧头看他,目光闪烁不定。 “别说。” 她越是拒绝,纪沉却难得的坚定。 “我在想,有没有什么两全的方法,可以让你彻底摆脱盛家漩涡,却又能回到所有人的身边?” “别再继续了纪沉。” “呆在我身边吧,天一。” 来我身边吧,一锤定音。 纪沉语毕,两人视线相接。 天一的神情好像带了遗憾,又恍若不是,但始终没有半分的忐忑和面红心跳。 纪沉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怎么样的,对面那双瞳仁太黑,如幽深不见底的湖水。 沉寂维持了约莫一分钟,纪沉心一横,索性偏过头,慢慢地向前倾过了身。 见状,天一依然一动不动,她神色不惊,即便纪沉攻势更加明显,直到两张姣好的轮廓随着空间的平移而逐渐靠在一起。 可惜,在最关键的时刻,发起攻击的纪沉率先让开了去,他偏过头,假意泄漏出几丝笑。 “这样你也不会被吓到,我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能赢过你呢?” 天一也疑似是笑了。 “你早已赢过我。” 起码在面对盛夏初的时候,她就做不到这般情不外漏,可纪沉却时时刻刻控制得比她好。 两人心知肚明对方在说什么,却打着哈哈。 “赢了你?什么时候?我前几天在电台里重温了一首老歌,怎么唱来着?噢,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才会在霎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之类的,反正是说在此情此景下么应该发生点什么,结果硬是和你演不了对手戏。” 这样顾左右而言他的戏码,天一难得地没有接,她手上依然捧着喝了一半的茶,已经随着气温在短时间内变冷,却不愿放开。 “对有些人来说,遇见太早,或遇见太晚,其实都不是问题,敢不敢,才是最大的问题吧?如果当日勇敢一点,说不定,如今局面概不相同。有可能是他不敢,也有可能是她不敢。而两个都不勇敢的人,是注定无法在一起的。” 终于,纪沉浑身一凛,再不言语。 第二天,在纪沉的陪同下,天一去给母亲扫墓,她刚回来小镇那天已经去过,处理了周围的野草,是纪沉非要去,说既然千里迢迢的来了,怎么也该表示一下礼貌。 一路上,两人俱都没有再提那个夜晚,似乎是在梦中泄露的心事,就应该让它永远留在梦里。 做完了一系列的拜别仪式,天一抬手看了看表,转身送他:“回T市的车还有半小时,错过这一班又得等明天了。” 纪沉夹枪带棒:“这么迫不及待地赶我走?” 天一游刃有余:“要不是急事,你一大早不会接那个电话。” 如果她能永远这么四两拨千斤,其实也挺好。 相送到车站,上去之前,纪沉忽然回过头来,慎重其事地对着天一挥手,道了句:“再见。” 天一也应景地抬起纤细的右手,扬眉淡笑,字正腔圆。 “再见。” 相对其他送儿远行送君千里的人们,在这个离别的车站,她与他并不起眼,可也许,最不经意的告别,其实才最煽动人心,起码天一的心口,因为他这回首猛扯了一下。 害怕再下去会忍不住跟他一起走,天一转身,头也不回地大跨步离去,即便身后如芒刺在背。 T市这边,盛夏初接到一个电话后,便匆匆忙忙地拿了外套便冲出公司大门。 电话是何源打来的:“少爷,纪董事长已经去过电话,纪沉接了,定位显示的地点,我查过了,是天小姐母亲的故乡。” 几乎百分百,盛夏初肯定了天一就在那儿。 天一不开手机,但与她相关的那些人总会开的,他的注意力并没有全力集中在胡乱寻找上,他强迫自己条理清楚思路清晰,这样才能和再次穿上防弹衣的天一交手。 所有人都可以小看盛夏初,但几乎所有人最终都会后悔。 送走纪沉,天一回到家已经是半小时的事情,院落重新安静下来,她忽然觉得空乏没事做。抱着靠枕坐在纪沉来时的躺椅上出神,不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听见响动,她坐直身,狐疑,难道是忘带什么走? 怡怡然上前去打开铁门,门外站着的人,让天一秀眉顿蹙。 “你来干什么?” …… 盛夏初马不停蹄地赶来小镇,虽然定位到这里,但通话时间不够长的原因,导致还得慢慢摸索,一家一家地找过去。 又下了一场片区的绵绵雨,何源跟在身后撑伞,脚下的泥土无所不用其极地与盛夏初澄亮的鞋面挨边,他却头一次没觉得烦。好像这些泥土的痕迹越多,就代表他与天一的距离越来越近。 在镇口的时候何源去问过一户人家,对方说对天一没有印象,巧在这个当头,恰好遇见王嫂从镇上卖鸡蛋归来,听见有人打听天一,还穿得如此周正,旁边停着一辆她在镇上从未见过,也无法叫出名字的黑色轿车,顿时上前去搭了话。 “是找天妹子么?可巧,就在我家隔壁。” 她手里还挎着一篮鸡蛋,因为突然下雨,大部分还没能卖出去,盛夏初点了点头,何源便耳提面命地上前去,将她一篮的鸡蛋都买了下来,面色和善。 “麻烦您给我们引引路。” 跟着王嫂的指引,盛夏初到达院落门口,斑驳的时间痕迹让他忽然不敢进去。 他很心慌,他确定天一住在这里,他几乎能从破落的旧居里,再次闻到专属她的味道,可一别仅仅二十几天,他已经从那个意气风发身价齐天的主宰者,沦落为等待宣判的角色。 半晌,盛夏初垂眸低首,暗暗吸了一口气,终于伸出手去。 此时,天一整个身子,包括手脚,都被反绑在椅子上,她的眼睛并没有被蒙上,只有一块布将她的嘴死死堵住。 她知道自己在哪里,是镇上一处废弃的厂房,也知道绑架自己的人是刘彦,可她不明白他的用意。 待厂房的铁门被几噶着落下,刘彦才将步从天一嘴里掏出,语气嘲笑又恶狠狠。 “不要试图反抗,你比我清楚,在这种地方,反抗就是死路一条。” 被人戳到痛点,天一怒火中烧,恨不得这把火能真的烧出来,将她与他一起解决在这里也罢,起码她的大仇也算得报。 天一的眼神似乎让刘彦特别不满,他顺手给了她一个耳光,十分响亮。 “你以为你现在还有条件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吗?!” 天一却早有预备,连头都没有偏一下,声音冷笑。 “真可怜。” chapter 51。 刘彦的脑袋上还包扎着一圈纱布,他额角的地方有一块泛着红的肉色,天一大致猜到他此番遭遇出自谁之手,当下便扬了眼角。 “能人用能者的方式报复,鄙人也用能者的方式报复,不过呢,是低能的能,所以,你真可怜。” 虽然明知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应该激怒刘彦,但天一还是这么做了。或许在一年前,她会选择苟延残喘,但如今她已然不会,看自己想要报复的人像狗一样跳墙,她体会到了当日在墓地的快感。 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诡异,你越想看对方求饶,就越容易怒火中烧,尤其是她已经对你的怒火中烧免疫,做好了承担一切的后果。 死都不怕的人,还谈什么求饶。 在天一爽快的当头,刘彦唇色铁青,伸出手加重了力道,骂啐着,还要再赏天一一巴掌,却突然有人从暗处冲了过来抓住他的手,言辞果断。 “别忘了谁才是主导人,适可而止。” 天一抬头,定睛一看,漆黑的厂房里,只有高壁上的小窗户,漏进来少量的光线,但她还是在第一时间认出了眼前人,盛夏微。 盛夏微似乎并不介意被她看见,正过脸来,比寻常凌厉的神色印入天一眼帘,淡淡笑。 “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想得到一个答案。” “那么我劝你,还是伤害我比较快。” 接着再不发一言,好像多说一个字都觉得累。 “你过去的事,夏初都知道了,他对爸爸说,要带你去英国,好像再也不回来的样子。我知道,他是为了躲我。” 闻此,天一依然处变不惊地盯着她,好像要看她能说出一朵什么花,盛夏微却略懵。 “你难道不应该高兴吗?” “我应该吗?” 这反问似乎特别得盛夏微的心。 “是的,你不应该,你我比谁都清楚,在突然得知那些过往的情况下,即便是夏初,判断自然也会有失偏颇,因为觉得愧对于你,可现在,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当我和你处于同一个天枰的时候,他会倾向谁。” 谁呢? 这边,推开大门的盛夏初并没有见到自己期望的影子,屋里空落落的,但灶台上摆放了碗筷,证明确实住了人。他走进去,一一走过脚下的枯枝败叶,花草树木,好像每一步都重合在她的脚印上,如此的热血沸腾。 转了一圈,何源也去偏房看了看,确实没人,返回来报告,却在大门口的草丛间看见一个物体,走近一看,是天一的手机。 “少爷!” 听见叫喊,盛夏初回过头,待看清何源手里的东西,面色霎时凝重起来。 与此同时,手机铃声响起,陌生的来电号码,他拇指颤了颤,第一次没有拒绝。 “喂。” …… 盛夏初到来废弃厂房之前,刘彦已经将盛夏微,用同样的姿势绑在了椅子上。何源与盛夏初身上的手机被搜走,何源更是被留在厂房外边,哗啦一声,里面再度黑暗。可不管是光明还是黑暗,他依然在第一时间找到了她的方向,追踪,锁定,即便她从头至尾都没有正过脸来。 看他的目光紧紧落在天一身上,刘彦抽出腰间的匕首,在椅子后方,比着天一细白的脸蛋游弋,表情有些异样的兴奋和狰狞。 “是她吗?两个都和你有关系,三少比较偏爱她?” 语出,盛夏初瞬间收回目光,这才发现了不远处的盛夏微。 “你怎么在这儿?” 盛夏微动了动僵硬的脸部:“你和爸爸谈话我都听到了,婚礼那天我确实失控了,本想来找天一解释的……” 反正,不管这出戏演得好与不好,天一都意兴阑珊,从他毫无留恋地走出那个房间开始,哀莫,大于心死。 锋利冰冷的刀片紧紧地贴在天一的耳后,她似乎在不经意间,顺势朝着刀片近了点,却被刘彦发现了去,果断推开,嗓音冷冷。 “想一了百了?没那么容易!不看完这么精彩的一出戏,我就是下地狱也不瞑目。” 说完,将刀子放在不会作怪的盛夏微背后,抬头看向似乎永远气宇轩昂的男人。 “三少,盛三少,盛老板,盛……夏……初……!” 名字越念到后方,语气就越重了一点儿。 “你不是很有能耐吗?!你不是最擅长手起刀落吗?!现在就过来一展风采啊,过来用您了得的身手制服我,试试是你的手快,还是,我的刀快。” 盛夏初不耐地皱眉:“开价。” 闻言,刘彦更欢乐了。 “价?到底是你傻还是你把我看得太傻?!我拿了你的钱我有命花吗?坦白告诉你,我今天站在这儿,也没打算活着回去。得罪了你们盛家的人,活着与死根本没有区别,既然都要死,我就求个最痛快的死法。” 说着,手上的威胁动作也并没有松懈,只重新抬起头来,问面色风云诡谲的盛夏初。 “别怪我不给你机会,你放心,我虽然地痞无赖出生,但说到做到,说放走一个,就一定放走一个,否则您不照样活得轻轻松松?不过,和您这样的身份对决,怎么也得把游戏弄得刺激一点,所以你猜,我是会杀你没有选择的那一个,还是……你选择的那一个。” 很久之后,盛夏初都会想起那个极了夜晚的下午,他根本没有犹豫的选择了天一,一点犹豫也没有。 一个成功的商人,在谈判桌上屹立不倒的商人,心理学几乎是必修课程,所以他根本不需要思考,就能知道,刘彦一定会放了盛夏微。 不管他的选择是什么,天一都会是受害者,因为仇,因为怨。 眼见盛夏初根本没有考虑地指了天一,刘彦有些懵。 “这么快?!” 刘彦没能得到回答,只见盛夏初突然迈开脚步,眼里只有一个定点,他朝着天一的方向而去,对盛夏微的面如死灰视而不见。 不该是这样的,他这样聪明,不该不明白,以刘彦的变态程度,明着选天一,才是给对方带来灭顶之灾。但不知为何,他选择了让自己活下来,可盛夏微并没有意料中的开心……不是这样的啊,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错呢,哪一个? 无论是哪一个,此时此刻,盛夏微只莫名想阻止盛夏初的脚步,迫切地,急不可待地,她妄图解开绳子起身,才发现刘彦是真的绑了她,死结,这认知令她瞳孔于瞬间放大。 盛夏初并没有发现异样,他盯着天一,一步一步,就像方才走过那个破旧的院落一样,自己的脚印和生命,似乎与她的重叠在一起。因为知道无论怎样,以什么方式,都是在一起的,所以他一腔的慌乱,都霎时平息。 事实证明,盛夏初与天一的默契是真的所向披靡,她懂得他的选择会将自己置于死地,可她同时也明白,在她面对死亡的时刻,他的靠近说明了什么。 他并不是为了愧疚而来,而是为了由生到死的,陪伴。 盛夏初越来越近,近得天一已经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轮廓,听见他恍如隔世的轻笑。 “果然是……什么场合都不会害怕啊。” 闻言,天一一股脑的伤感瞬间回收,从喉头溢出一声扑哧,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反观刘彦,则因盛夏初的举动而感到慌乱,他确实从一开始就打算放走盛夏微,但他没想到这个选择题居然被他轻易地给解了,这让他无所适从的恼怒,原先比在盛夏微脖颈处的刀子刷地收回到天一下巴。 “别再靠近了!” 前进的男子却恍若未闻,连脚步都没有顿。 看见他到这种时候都仪态轩昂,天一终是笑了,这一生,毕竟没有爱错人。 整个剧情不朝着自己的方向发展,没能看见盛夏初的落魄,他依然那么高高在上,好像受辱的依然是自己,刘彦彻底恼怒:“以为我在开玩笑吗草?!” 语毕,右手用力一抬,刀光顿闪,照着天一的腹部而下,天一安然闭眼,等待预期的疼痛降临。盛夏初的脚步却在此时大跨,于电光火石间做出飞扑的姿势,似乎企图覆盖在天一身上。 只是他没想到,有人比自己更快。 盛夏微连人带椅地撞过来的时候,刘彦没有防备,被撞得胳膊一颤,那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缓和,反而力道更加大惯性而下。 当锋利刺入柔软的刹那,居然有余响,扑滋的一声,遂不及防。 刘彦跌坐地上,目瞪口呆地盯着扑上来的盛夏微,那把银亮的匕首从背后正穿心脏位置,霎时血色弥漫。 眼前的一切几乎让盛夏初怒目圆睁,他趁刘彦怔忪之际一脚踢在他薄弱的胳肢窝处,接着用方才绑盛夏微的绳子熟稔地将他五花大绑反捆在地。再过回头,盛夏微正缓缓地要滑倒在地,盛夏初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抱入怀中。 “微微?!” 语气是焦急地,不可置信地。 微微。 因为这个久违的称呼,盛夏微突然觉得什么都值了。 她这一辈子,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决定,用那句老套的台词来说,就是曾经有一段风花雪月的日子摆在她面前,但她没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希望自己有紫霞般的果敢,并且她期望这日子的期限是,一万年。 面对她的自作自受,天一不知是开心还是不开心,毕竟,她在最后关头保护了自己,这直接导致天一失了言语,最终喃喃。 “早就提醒了你,尽快动手。” 盛夏微已经痛得有气无力,却诡异地笑了,抖着身子,用唇型朝她说话。 “我不会的,否则,就永远都是……三个人了。” 盛夏微感觉伤口被捂着,听见身后的人在大喊何源,她身体越来越轻,眼前的光源也越来越大,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竟让她异样清醒,笑容在男人看不见的地方更加妖娆,用嘴形轻轻地读给天一最后一句话。 “我也不是为了救你,我只是不想活在三角世界里的人,是我。” 语毕,何源带来救援的人已到,当机立断地从外边将铁门爆开来。 待眼前一亮,盛夏初的轮廓彻底明朗,当着所有人的面,他一把抱起怀里的人冲出去,头也不回,后方的天一终于闭眼。 她的手腕还被反绑在椅子上,方才所有的旖旎顿失,好像全世界的绳子勒在一起都已经对她造成不了影响,她再也感觉不到疼。 她只知道,这才是盛夏微最后的底牌,宁愿死也不会让她快活。盛夏微无比聪明,她明白,活人永远斗不过死人,天一也再斗不过她。 “你永远也躲不掉我了,永远。” chapter 52。 左防右防,宋嘉木还是早产了。 听说顺产的婴儿更聪明抵抗力也更好,因为经过了产道的挤压,激起了他自己的求生意识。但宋嘉木怕痛,像电视里嚎叫上一天一夜这事儿,她死活不愿意干,所以曾经有几度,顾南方都欲和电视台沟通,是否应禁播这种会引起产前孕妇恐慌的影片。但他还没抽出时间来,结果肚子里那破小孩儿提前了二十天便开始抖,等宋嘉木意识过来的时候羊水已破,医生建议为了安全着想,最好是直接送产。 T市医院。 尽管隔音效果很好,但那嘶叫仿佛响彻云霄,于是整整四个小时,顾南方只能不停地来回走动消除紧张,弄得在旁边看着的天一几乎要头昏眼花吐了去。 “这么不放心进去陪着不就完了么?!” 顾南方倒也想,可宋嘉木临进产房前已经给他打了预防针。 “绝对,必须,完全不能有任何进来的想法,否则我就不生了!” “为什么呢?” 因为她听说,很多男人见过女人的生产画面都觉得无比狰狞,从此以后面对她就再也提不起胃口…… 无奈之下,顾南方百爪挠心。 在走廊长椅上的周可乐也很紧张,一旦听见细微的响动,便瞪着一双大眼不断眺望,若不是陆杭按着,说不定早就蹦跶着跟进了手术室,可她进去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而添乱。再说,陆杭也要考虑到,她现在见了如此撕心裂肺的场面,以后自己肯定是不敢生的。 所以怎么说男人自私呢! 两小时有余,产房的门从里面打开,匆匆忙忙出来一身着杀菌服的中年女护,抬头便四处大喊。 “谁是RH阴性血?” 会问出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孕妇中途输血必定是出现了难产征兆。 天一靠着墙壁的背僵了僵,顾南方更是四肢百骸都瞬间紧绷了起来,他不分轻重地捏着护士的手腕差点将人家骨头给咯嘣掉。天一沉眉,回忆自己体检时候,发现无论想再多遍都不是那个血型,只得脱口命令。 “赶紧打电话调血。” 语出,一向镇定自若的顾南方才如梦初醒,急匆匆地掏出手机,好几次才将号码调出来,手机却突然没电关机,好像老天爷偏偏和他作对,气得他一把将手机摔了个四分五裂。 护士跑去请求最近的医院看有没有支援,周可乐在这时猛地站了起来。 “我是。” 一时之间,在顾南方眼里,周可乐就是头顶上方一圈光环的那种人物,只差没将周可乐就地供奉。 但不管在多少人眼里,周可乐究竟有多么的给力,可在陆杭看来,那些都不是重点,不是。那个重点,令他的瞳孔之间,似有水光闪现。 没多久,周可乐便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捐血太多,手上打着葡萄糖。陆杭稳准地迎了上去,他双手撑在床边,伏低身子看虚虚弱弱正撒娇的姑娘。 “疼……” 却没得到一如既往的宠哄,反而惹得陆杭一声冷笑。 “你再装一个试试。” 终于,周可乐要对起来的手指慢慢放下去,委屈地扁了嘴博同情。 “是你对我好得太过分所以不想恢复了嘛……恢复了才不会有这些待遇……” 这么说来,倒还是他的错了? 陆杭气极怒极,却始终不敌她清明的眼,遂叹气,也罢,破锅自有破锅盖。 宋嘉木险险渡过难关,生了个男孩儿,虽然早于预产期,却沉甸甸。她下手术台的第一件事,便嚷着要顾南方签下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统统被从国外飞回来的顾元帮着满口答应,他们顾家后继有人了,什么是不能答应的?可那满屋子其乐融融的景象,让天一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所以她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刚出门,便接到纪沉的国际长途。 “你这摊子撂给我好几月,是真不打算要了?不然我考虑考虑收了它吧,开个价吧。” “想得美。” “那就正经的,什么时候回来?” 天一想了想,一手j□j风衣口袋,蹬着高跟鞋大踏步朝着走廊尽头去。 “就这几天吧,嘉木的孩子出生了,可乐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好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电话那头顿了顿,问:“是没有留下来的理由,还是那个理由不足以让你留下来?” 绕开他的文字游戏,天一避重就轻。 “不管什么理由,或者理由够不够,总之我下周回来,你先给我找好房子。怪得很,为什么每次都是你给我找房子?” 纪沉笑:“谁稀奇给你找房子似的,等机票,我挂了!” 手机通话提示结束,天一两手入袋,遥望窗外,已经开春,T市再次呈现一派勃勃生机,阳光刺眼。 宋嘉木出院没几天,天一抽空回了趟小镇,机票她已经定好了,下周三,估计这次的离开会很久,所以要给母亲拜别。 明明才不到半年,坟头的荒草已经疯涨了好大一圈,听说坟墓周围的花草茂盛与否,与坟内安睡的人快乐与否有关。 “大概真的有因果循环,可是,为什么这场报复到最后,我却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接着又絮絮叨叨说了一些。 太阳快下山,临近傍晚的风带着一阵的麦谷气息,迎风而来,吹起她散落下的头发,远远望去,那个女子的背影,映着漫山遍野的绿,恍如盛夏最明亮的一抹黄。 回英国的前一天,天一鬼使神差地去了那个娱乐城,是上课时间,人不多,她买了一大把的币,只玩跳舞机。 不知道过了多久,篮子里的硬币已经少了大半,而她脱掉的高跟鞋零落在机器旁,直到有人在音乐中途,悄无声息地弯腰下去,将它一一摆放好。 周围的顾客和老板在不知不觉间一个不剩,可天一并未察觉,直到那个人没有犹豫地站到她身旁。 终于意识到有谁靠近,天一侧头,手脚的动作因为来人而彻底停滞,对方却只身姿挺拓地挑了挑眉。 “要比吗?” 场景在此时倒回至那个晚上,丝丝入扣地搅着天一不堪重负的心脏,但她点了点头。 音乐一响,两人再无交谈,马不停蹄地跟随节奏谁也不愿认输,明明只有那么短暂的十几分钟,却让人想就此精疲力尽死去也不可惜,恍若一场酒局,他们都干杯,没有人随意。 最终这场比赛,还是以天一的失败而收尾,她气喘吁吁抬起头来,嗓子因为剧烈运动而涩涩。 “什么人啊,连最后一次也不带让的。” 盛夏初被她的娇气逗笑,抱臂围观她的狼狈:“说过了,不是喜欢输的性格,不爽?打我啊。” 然后天一就真的打了他。 在游乐场里,她赤足而站,因为盛夏初的话顿了三秒,接着突然像个疯子般,将面前的人推倒在地。 盛夏初的后腰重重撞上硬度有余的跳舞台,震得边缘的音响似乎都颤了颤,而天一的行为像打开了一个阀门,将关闭已久的洪水就此泄出。 她站着,看他单膝在地上垂眸良久,直到盛夏初突然利落地翻身站起来,雷厉风行地将她拦腰一抱,毫不留情地转身,以同样大的力道将她撞在夹娃娃的机器上,几乎能听见一声咔嚓。 天一的眼泪哗啦啦要倾数涌出,却被她倔强地张嘴一口咬住手背,硬生生将泛红的眼眶逼回正常去。 见此,盛夏初忽然软了攻势,他松开劲,整个人都弯下腰来,趴在天一瘦削的肩膀上,如倦鸟归林。 原来是真的,花力气去爱一个人,与花力气去恨一个人同样是那么辛苦的事情。在盛夏微的那一扑后,盛夏初总觉得,自己没有力气了,因为有些债是可以还的,包括感情债,只需要时间,那么,生命呢?在她正当好的年纪里,却只能靠单薄的呼吸机来维持生命。 盛夏初心里有数,盛夏微一天不醒来,自己与天一,便是永远的天涯路人。她是开在暮春的花,而他的繁盛却只能在夏初,你在此端,我在彼端,彼此相观,不相关。 此时的天一,也仿若一条用力挣扎过后遭遇干涸的鱼。 “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些狗血剧的男女主角在分别时,都喜欢甩出那句‘告诉我,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语出,她感觉揽住自己腰间的手紧了又紧,空气凝固了几秒,天一再度开口,声音轻软。 “所以,盛夏初,你告诉我,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因为……我没有理由离开一个爱我的男人。” 恰此,室外忽然一阵轰隆隆,天色阴沉沉,随时要塌下来的迹象,但直到最后,盛夏初也没有开口。 这场雨已经持续了一小时,两人站在娱乐城的屋檐下等它停,却又希望它永远都不要停,可三月春光如期绽在了天际。 第一抹光突破云层的时候,盛夏初偏头问身边人。 “明天的飞机?” 天一一怔,淡淡地:“嗯。” 片刻沉默。 “你走……我不送你。” 时至今日,天一也觉得这句话有更深层的含义,但其实有没有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们当日唯一能做的,是给彼此一个生疏的拥抱。 临别前一刻,两人伸出手,天一向右边,盛夏初也是,她往左,他亦然,彼此尴尬地笑了笑,终于在第三次找对了各自的角度,就像错位的人生,要就此归位,而太阳明天会照常升起。 这拥抱只有短暂的三秒,最后谁也不留恋地松开。 天一提步,朝着与盛夏初相反的方向伶仃而走,一阵雨后风来,她突然觉得冷,下意识将手揣进薄款的风衣口袋,右手却触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拿出来看,是一枚戒指,并不贵重,熟悉的蔷薇花纹,她曾为了逃离医院,将它送给了那位护士。她知道盛夏初看见这枚戒指在别的女人手上会有多愤怒,但她还是做了,为了报复他当日在医院的毫不回头。 生命中有来有往,爱恨也是,天一其实与盛夏初一样,她从来不喜欢输的感觉。但她没有想到,这个小东西绕了地球一大圈,最终还是经盛夏初,回到了自己手上。 她想起当日在吉隆坡街头,巧笑言兮对盛夏初说话的那个自己。 “第一,就是第一。” 第一就是第一,不管以后是否还有其他,哪怕一模一样,也再不可能带给我当时的悸动。 你看,有些话即使否认了也是存在的,即使永远不说也是存在的,它的威力,已足够让藏在她心底十年的湿润倾巢而出。 可惜这世界,再无人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