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相思梳子》 作者:西岭雪 相思的梳子若把青丝比情思,系我一生一世。 《相思梳子》作者西岭雪,原名刘恺怡,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之小女子。 生平三大嗜好:读书,写字,写字换钱。 人生信条:不负我心,为爱生存。 对读者的希望:相信世间有爱真善美存在。 爱要放在第一全,有爱才有真善美。 对自己的希望:一直写下去,写到满意,写到老,写到写不动。 第1章 吃豆腐 广东话里的“吃豆腐”有另一层含义,不限于食物本身。 不过我说的豆腐,只是豆腐,那种爽滑白嫩触手即碎入口即溶的美味食品。 从前并不喜欢吃豆腐,觉得它软塌塌,没性格。不知几岁上看了一篇文章,里面形容一个因为吃不到鱼而哭泣的孩子,他妈妈塞了块豆腐在他嘴里,他不肯咽,拼命往外吐,吐到一半,忽而停住,细细咂摸,慢慢品尝,深深回味,继而以饿虎扑食之势风卷残云地将盘中所有豆腐一举干掉——中间描写极为逼真细腻,引起我之食欲,遂特意央求妈妈上街买了一刀豆腐,并且按照小说中情节进行模仿秀,完成整个矛盾的吞食过程,其乐无穷。 自那以后便视吃豆腐为一种游戏。 二十几岁时,在广州,一夜和同事们于路边大排档打边炉,忽然很想吃豆腐,念不绝口。偏偏那边只有一种肉豆腐,就是以豆腐包肉,下水滚煮,使豆腐有肉味——广东人最喜欢在吃上做文章,结果以词害意,反失本真,让我大为失望。 便有一个男孩子,偷偷跑遍整条街的大排档,买下所有摊上的肉豆腐,撇掉中间的肉不要,只细心地以刀切下四边角,不沾一点荤腥,积得一小捧鲜白滑嫩的净豆腐,双手捧着乐颠颠跑回来,一边下锅一边正告四方:这可是给雪儿的,别人不许染指! 眼泪忍呀忍呀忍,到底还是落下来。山珍海味,莫过于此! ——后来他成了我的男朋友,后来我们分手了,后来再也没有见过。 可是每次吃豆腐,便会想起他,手里拈一块洁白清亮的豆腐,久久放不到口里去,眼睛看着筷子尖,神思早已飞出老远,飞去十年前,天真敏感的年代,飞去路边摊,广州热闹的街头,飞去记忆深处,那一小捧充满爱心的角豆腐…… 原来我心中的豆腐,也不仅仅是豆腐。 人们过份钟爱某样食品,往往都不是为了那食物本身。 第2章 销魂 “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握住家明的手,最后一次这样地告诉他,心里苦得流不出泪来。 他任我握着,没有动。 这不是留情,我知道,他只是在迁就我。 知道这一点令我心碎。我松开手,心中万般不舍,终于放声大哭。 我就只放纵自己这一回。 这夜,我动身赶往神农架山深处的一座古庙,苦求冥王:“他拒绝了我。我一旦对他说出心中的爱却又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办法走近他一步,再不能为自己的爱有任何作为了。可我仍然爱他,我不能忍受再也见不到他,为此我宁可付出生命。” “哦你要是连生命都可以付出那就没有什么是一定不能达到的了。”冥王爷空空洞洞地说,“我答应你,在你生命结束后仍然可以保有灵魂,你的灵魂可以无处不至。你尽可以日日夜夜守着他,不过他却看不到你也听不到你,甚至感觉不到你。” “那岂不是很无奈?” “单恋一个人岂非本来就是无奈的?” 来的时候我经历了山长水远,吃尽了千辛万苦,回去时却是无远弗届,转瞬即至。 原来我已可以不受万物羁靡,自由穿梭于世间。 做鬼真好! 再见家明我禁不住颤怵,他正在书房伏案奋笔。夜已深,我无限怜惜,想要为他披一件外衣,伸出手时才发现自己根本取不到任何东西,我竟是无力的! 这一发现令我震惊无比,却既不能伤“心”也不会流“泪”了,我已不可能有任何实质的表现! 我只有呆在书桌旁痴痴地守望着家明。无论如何,我终于可以时时刻刻随心所欲地陪伴着他而不必在自尊和爱慕之间苦苦挣扎了。 做鬼,毕竟还是好的! 于是我知道家明原来是习惯在睡前喝一杯茶的,他睡眠时有均匀的鼻息,光洁的额有着婴儿的真诚和安谥,他早起动作相当匆忙,那么从容的人也有慌张的时候,我感觉既好笑又辛酸,这都是我做一个“人”的时候所无法知道的,现在我知道了,可是我已经成了一只鬼,一只无能为力的鬼! 要到这一刻我才真正了解“无能为力”的真正意义——我看到他的袜子上有一个小小的洞已经露出脚趾了,但我无法“拿”起针去为他缝补;我看到他写报告写到一半时为想不起一个字的写法绞尽脑汁,我想说“我会写呀”可是却出不了声音;我看到他夜半发了胃病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我在床前徘徊终宵但甚至不能为他端一杯水,我什么都不能做,就只有看着他。 我是一个鬼!无“能”的鬼! 我又去求冥王:“如何可以让我拥有能力?我想为他做一点事,我不能忍受深爱一个人却又无所作为。” “那就不要爱了。”冥王深感厌倦,“你们这些红尘中人总是这样得陇望蜀,做了鬼都死性不改。你只不过付出一次生命而已,当然只能完成一种心愿。” “您说‘这些’,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吗?”我大吃一惊,“为什么我一个都看不到?” “很多,很多,不过你们只因为有情而存在,除了‘情’之外一无所有,无形,无相,无声,无色,所以你看不到他们,他们也看不到你,你们在时空中彼此穿越都无法感知。” “这样孤独?”我喟然。不能有任何的作为,也没有一切的象征,却偏偏有情。世人常问“情为何物”,却原来情根本空无一物! 我忽发奇想:“冥王爷,鬼也会‘死’吗?人死了变鬼,鬼死了变什么呢?” “人依靠身体而存在,身体死亡生命也就结束;鬼却因为感情而存在,当你不再爱的时候你也就消失了——魂飞魄散,什么也不变。” 而我仍爱家明,我因爱他而结束人生,却又因爱他而羁留人世。无可奈何。 于是我仍是无所作为地看着他上班下班,看着他饮食起居,看着他……约会恋爱。 他有女朋友了。当那个脸圆圆眼亮亮的女孩子向他奔来时,我只觉天地为之色变,本能地挡在了他的面前。但女孩仍毫无阻碍地奔过去,两个人的手穿过我的身体紧握在一起,眼光交织,诉不尽缠绵爱意。 我黯然神伤,却又欣慰地想:这样也好,终于有一个人为他补袜披衣,照顾饮食,在他胃疼的时候为他端上一杯水了。 他们开始着手准备婚礼。租房子,买家俱,选戒指,试婚纱,忙得兴高采烈。我亦步亦趋地跟着,想象镜中那个喜气洋洋的新娘是我。他们并立镜前,一对璧人。 镜子里没有我,我在人间没有位置。 结婚前夜,新娘出了事——她太兴奋,和伴娘谈至夜深溜出来吃宵夜,却正撞上一群玩飞车的年轻摩托车手。 我看到家明守在急救床前泣不成声,看到荧屏显示那女孩的心跳越来越弱,看到本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神态惊惶地拥塞在医院走廊里。忽然,一个念头鲜明地浮出:我可以代替那女孩子做新娘吗?家明的新娘…… “冥王爷,世上可有借尺还魂这回事?” “没有。”冥王痛快地回答。 “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我热切地问,“我愿再一次付出自己的所有来交换。”而我所有的不过是灵魂,一颗充满对家明的爱的灵魂。 “那就又另当别论。”冥王的声音依然空空洞洞没有悲欢,“我可以帮助你进入她的身体令她起死回生,但你却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做新娘的人仍然是她。这就好像你给一个人输血,可以帮助她得回生命,但并不代表她就变成了你。你,已不复存在,包括感情与灵魂。” 我惊痛。许久,缓缓颔首:“我懂了。” 回到病房,我再看一眼家明憔悴的脸。哦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鼓足勇气做了一件我生前一直不敢做的事——走上前搂着他的脖颈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而他竟一无所知。 家明,家明,我轻叹,纵身投向病床上的新娘。 在那一刹间,我看到家明的眸中一闪,我们的目光终于相撞。 真的,我清楚地看到他在那一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立刻他的眼光便被那圆圆脸亮亮眼的新娘吸引住了——她已缓缓地睁开眼睛,一旦睁开,他们的眼光便交织在一起,再也分解不开。 我乏力地感到自己在寸寸消失,我即将魂飞魄散,连感情也不复存在,我甚至不能再爱了。 哦家明,家明,我终于是为你做了一点事了…… 第3章 雪灯笼 这是一个青梅竹马的老故事。 那一年,他七岁,她六岁半。相遇的地方,叫做瓦房店何家沟太阳升公社红旗大队。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娃,而他是随父母从大连下放改造的“小臭老九”。 隔着矮矮的篱笆墙,他问她:“你叫什么?” “丫头。”她答,除了这个,她并不知道自己有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于是她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村长。”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7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她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她记得很深。 后来她一直酷爱文学,对童话故事有超人的敏感与领悟力,不得不承认是得益于他的启蒙。只是,他的记忆常常丢三落四,每逢想不起来,就东拉西扯一番。以至于很多年后,当她终于读到那些故事,总觉得是人家翻译错了,他说的,才是正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她讲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比她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她以为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她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 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只蜡烛,点燃,就成了。 她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 他笑眯眯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因为她的兴奋而兴奋。忽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又掏出小刀来,一笔一笔,细细地,认真地,在灯壁上划下“张国力”三个字,很认真地告诉她:“看,这就是我的名字。张国力!” 张国力。那是她最初识得的字。忘不了。 那年冬天很多雪,他们常常做了雪灯笼来玩,搓着手,跺着脚,很冷,但是很开心。他们相约,以后每年下雪都要做雪灯笼。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他就忽然说要搬家了,他说,爸爸“摘了帽子”,他们要走了。 她不懂什么叫“摘帽子”,只朦胧地知道是喜事。可是,她却一点也不高兴,哭红了眼睛拉着他问:“你还会回来吗?” 他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问:“你今年几岁?” “7岁。”她答。 “好。再过11年,等你满18岁的时候,我就回来娶你。” “真的?” “拉勾!” 两只冻得红红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过来,拉过去。 7岁,尚自情窦未开,却早早地许下了今世的白头之约。童稚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十分庄严。“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很长了。100年都不反悔,那是定定的了。于是放心地松开手,向地上吐一吐唾沫,再用力地跺两跺。 不知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但是小孩子都信,历久沿习。 然后他们就分开了,她常常以为自己会忘记他,可是每到下雪的时候,她会用心地做一盏雪灯笼,再认真地刻上字:张国力。 张国力。她生命中最初的文字,一生一世,忘不掉。 那时她已经认识了很多很多字,是镇上有名的才女。已经退休的老村长托了许多关系,把她送进大连读高中,乡亲们都说,村里大概要出一个女大学生了。 开学第一天,老师照着花名册一个一个地念名字,念到的人要起立,回答一声“到”。她有些紧张,低低地垂着头,翻来覆去地看自己的手指。 忽然,她听到老师念:“张国力!” 张国力!她一惊,“刷”地站起。 班上同时站出了一男一女两个张国力,同学们哄堂大笑起来。她还没有看清那个“张国力”的脸,已经羞得赶紧坐下来,头也不敢抬起。老师念她的名字时,她也只是慌慌地站一下,答“到”的声音细若蚊蝇。 直到下课,她的心还一直一直地跳。可是他却径直走到她面前,大大方方地笑着说:“原来,你的名字不叫‘丫头’啊。” 她的心忽然就定了。是他,真的是他。她找到他了。忽然之间,她觉得她其实一直在想念他,这么多年了,她做那些雪灯笼,原来是为了等他。她抬起头,娇嗔地说:“我当然不只叫‘丫头’。我还知道,白雪公主不穿水晶鞋。” 他笑起来:“穿帮了,看来我得学习新故事了。” 一下子,他们便又回到了童年,两小无猜,心无城府。 她是这样地开心,她终于又和他在一起了哦。每天上课,她听着听着就不由走了神,下意识地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地写他的名字,张国力张国力张国力……她偷偷地看他,看了一眼,又看一眼。 他长大了,下巴已经有绒绒的细毛了。有些迟熟的男生这时候正在变嗓,声音一大就分不清男女,他却不一样,嗓音浑厚低沉,有一种动人的磁力。 她有些无心学习,有意无意地总想逗着他回忆当年。当年的雪灯笼,当年的童话故事,最重要的,是当年那个“100年不许要”的盟约。 可是,她毕竟是个姑娘,怎么开得了口呢? 她不由犯起愁来。 忽然有一天,她发现班上女同学也都在议论他,还传出一个爆炸性新闻,说别看张国力样子酷,其实老土得很,居然是订过亲的,一毕业就结婚。 她的心忽悠一下,什么都乱了。 放了学,她气急败坏地守在路上等他,见到了,却只是淡淡。仿佛偶遇,仿佛不经意:“听说,你订过亲的,真的?” “真的。”他看着她,目光温和,语气肯定。 她的心一点点沉下去,沉进不见底的深渊。表面上,却只做不在意:“听说你一毕业就要结婚?” “哪有那么快?”他笑起来,“我是要考大学的,她肯定也要。现在谈婚论嫁,太早了,影响学业。不过我打算大学一毕业就向她求婚。” 她没有再问。 大势已去。她无可再问,无可再想,也无可再等。 他是要考大学的,他说他的未婚妻也一定会考。她呢? 她发狠地想:我也一定要考上大学,不见得城里姑娘就比乡下强。她认定他的新娘必然是一个城里人。 那以后,上课的时候她再也不许自己走神,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她要做村里第一个女大学生,做给所有人看,做给他看。张国力!我一定会考得比你更好!比你那个城里未婚妻更好! 抱着这样头悬梁锥刺骨的决心,是想不成功也难的。三年后,她如愿考上了广州大学。 广州不下雪,自然也不会有雪灯笼。那年的冬天,她出奇地寂寞。止不住一遍遍想,他现在怎么样了呢?他未婚妻,念了大学吗? 寒假,她因为要做家教,提前给家里去了信,说好腊月二十九才回去。 走在回乡的路上,又下起了雪。路在镇子口就断了,没有车通,她只好走回去。 天不知不觉黑下来,她觉得凄凉。明天就过年了,已经有心急的孩子开始放鞭炮,断断续续地响一两声又停了,听在耳中,只觉得更加寂寞。 拐过这个路口就到家了,走在雪地上,她忍不住又想起雪灯笼,想起那个刀刻的名字。 那名字,她再没有写过一次,可是没有用,早已经刻在她心上了。她不知道,今生今世是不是可以忘掉。 忽然,慢着,前面……前面…… 她站住,望着眼前的奇景难以相信:从路口一直弯弯地伸向她家方向的,竟是两列跳跃闪烁的雪灯笼。 雪灯笼!她忘情地扑过去,小心翼翼地捧起一个,雪壁上,那清晰地刻着,不正是:张——国——力! 张国力!他来了!11年,整整11年。他说过11年后他会回来,他果然没有失约。 忽然之间,他说过的所有的话她都想起来了,早已订婚,为了学业不可以太早谈情说爱,他会考上大学,她也一定会考上,一毕业就结婚…… 一毕业就结婚。她忽然明白了,那个将在毕业后与他共同踏上红地毯的幸运新娘,将是谁…… 这个故事不算老,但也过了快十年了。现在,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早已升格做了人家的父母,每逢下雪天,他们就会教他们的孩子做雪灯笼。 雪地上,那一盏盏亮起来的,亲爱的朋友,那不是雪灯笼,是纯洁的爱! 第4章 茶戒 茶是我一生的挚爱。 对茶的痴迷始于7岁,当父母发现我嗜茶成瘾时,曾因为担心太小的我喝浓茶会影响牙齿而想尽方法让我戒茶,而我却躲着他们时时偷上三两片茶叶,怕端着大茶杯目标太明显,就干脆直接嚼茶。 那一种唇齿留香的滋味,是童年最销魂的记忆,是苦涩的快乐。 看到君寒那天,我正站在茶馆走廊上无声地嚼茶。 那是个夏日的午后,茶馆的生意惯常地冷清,这使君寒与顾静进门时迎宾小姐的“欢迎光临”显得格外清脆。然后,我听到一声明快的“谢谢”,抬起头,便看到了一对璧人般的君寒与顾静。 我对他们的礼貌顿生好感,忙上前招呼:“请问两位要什么茶?” 顾静沉吟,拿眼询问君寒,君寒一笑:“来一壶清明前‘吓煞人香’吧。” 我一愣,他竟知道“碧螺春”的俗名,这是个懂茶的人呢。 制好茶,我退到一旁随时服务,远远地看到君寒同顾静在聊着什么,总是顾静在说君寒在听,说着说着两人争论起来,然后我看到顾静猛地站起,推开身旁的椅子转身便走,纵在盛怒,仍没忘记在侍应生替她开门时礼貌地道了一声“谢谢”。 我惊讶地看着君寒,他低着头不语也不动,似乎在苦恼着什么。良久,我走上前,用手试一试壶温,问:“先生,茶凉了,要不要换壶水?” 他抬头望我,眼中,是人走茶凉般的迷茫无奈。而那份无奈,竟那样深地打动我,似乎心底深处某种尘封的记忆被唤醒了,我的心从此锁在他的目光中,无处逃遁。 我慌乱地嗫嚅:“绿茶是要热饮的,不然伤胃。” 他的眼光柔和下来,轻轻说:“可不可以多给我讲讲茶?” 茶艺演示是茶秀服务员义不容辞的职责,我欣然允诺,开始细细对他讲解制茶奉茶的详细过程。自温壶烫盏、闻香品茗到玉液回壶,什么游山玩水、关公巡城、韩信点兵、春风拂面、重洗仙颜、直至凤凰三点头,我讲得兴致勃勃,他听得聚精会神,并开始同我讨论起茶宗与禅宗的渊源来,原来他对茶文化竟有很深的了解。 工作以来,我是第一次在顾客中遇到知己,这使我一扫往日的羞涩拘促,变得侃侃而谈起来。只觉整个身心浸泡在茶温中般的快乐舒适。头道香,二道浓,七道八道有余香,那天,我们一直谈到茶淡如水才散,犹觉口舌生津,余香满口。原来,谈茶的快乐竟比品茶犹甚。 那以后,君寒便成了茶馆的常客。我渐渐了解到他是北大三年级的学生,顾静是他学妹,两人彼此欣赏,但个性却不能相合,他的沉着与顾静的激进常常很不合拍,所以相处经年,两人的关系仍是不远不近。 我开始熟记君寒的课程表,每当他没课的下午我便会不自禁地渴望。而他很少令我失望,总是如期而至,有时会带顾静,有时会约一大帮同学,更多的时候却是他自己。老板很高兴多了这位老主顾,便行我以诸多方便,允许我可以坐下来陪他们饮茶聊天。 秋天到来时,君寒邀我去香山采红叶。 这是君寒第一次约会我,是我们第一次在茶馆以外的场所见面。漫山红叶灼灼,如我燃烧的快乐。我说:“有机会,我们来香山种一株梅树吧,然后,我们每年冬天来收集梅花雪,把它埋到地下,等到老了再取出来烹茶,你说好不好?” 君寒淡淡地笑:“浪漫的想法。看到那些锻炼的老人了吗?报上说,那些人天天到山上喊山排除体内浊气,结果把树都喊死了。” 他在顾左右而言他,我失望至极,却只有强笑:“树也怕噪音?” 我们就噪音的问题讨论起来,从没有一次谈话这样艰涩空洞。通常茶道七分满,留下三分是情意。我后悔自己的莽撞。 那天从香山下来,我们两个都很沉默。 这以后,君寒仍然常来饮茶。但是顾静也来时,看着两人说话,我的心会痛。甚至客人点花茶的时候,我却奉上了专泡功夫茶的陶壶。 多少风朝雨夕,我独自悄悄地咀嚼茶叶,就像一个人默默咀嚼着对他苦涩的爱。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我已爱上君寒。我决定向他摊牌。 一日同君寒游长城归来,我带他回我租住的小屋,端给他一杯茶。 我自己制的,特为他准备的蜜枣冰茶,甜甜的苦,苦苦的甜,清香冷冷,余韵幽幽,正如我对他的爱。 君寒轻品一口,眼中掠过惊喜:“这茶叫什么?” “叫‘冰封心事’。”我坐下来,直视他的眼睛:“你品得出茶的滋味吗?” 君寒默然,我忽然暴燥。总是这样,他总是这样模棱两可,旁瞻左顾,永远不肯给我一个明确的表白,给爱一个清楚的抉择。 在我和顾静之间,他到底更倾向谁? 我一日比一日更焦燥易怒,见到君寒,往往交谈不足三两句便会突然发作,不是冷嘲热讽就是拂袖而去,回眸之际,看到君寒的茫然无奈,我万般怆恻。 我渐渐有些明白顾静了。 刚想到顾静,顾静却来找我了,开门见山地问:“君寒喜欢你,你也喜欢君寒,对吗?” 我颇不习惯她的直接,但疲惫使我倦于反驳,我诚实地回答:“是,我喜欢君寒,但他并不喜欢我。” 顾静笑了:“君寒从不轻论是非,可是有一次同我提起你,他却忽然感叹,说你太天真,天真得让人忍不住担心和不忍。于是我知道,他已经太在意你了,在意得想到很远的将来,想到如果他向你表白了感情而你们最终不能在一起你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你只管爱便是爱,他要想的却很多,比如前途,比如事业,比如一些更实在更物质的东西,像工作、房子、户口。他是想留在北京的,他和你都没有北京户口,将来如何生活。如果他跟你去你的家乡或你跟他回他的家乡,他的抱负又如何实现。同时,我想,他对我,也是不无欣赏的吧,只是,他不能确定,你的温婉与我的明朗,到底哪一个更适合他?” 我从没想到,看似无忧无虑心无城府的顾静原来这样成熟理智,可以把事情想得这样深这样清,只听她继续分析我:“你知道吗?君寒非常喜欢你的柔和恬淡,但是你因为患得患失,最近越来越喜怒无常,掩盖了自己的优点。君寒就是因为不喜欢我的急躁才始终同我不冷不热的,现在,你快把我的缺点学全了。这样下去,你会失去他的。” 一言唤醒梦中人,我怔忡半晌,才知道问:“可是,你为什么要帮我?你不是也喜欢君寒吗?” “不错。”顾静笑了,很西方地耸一耸肩:“但我渴望的是两情相悦,是光明磊落的决战后无悔的胜利。我要君寒在我们公平的竞争后做出冷静的抉择,我不要利用你的失态来不战而胜,那样,胜之不武。” 顾静走了,可是她的话却留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擂着我的心。 我可以清楚地分辨红茶与绿茶,清前茶与清后茶,可以详细地说出台湾茶道与福建茶道的分别,但我却不能分别城市与乡村,前途与爱情,我自己、与顾静。我只是懂得茶,但顾静,却懂得他。顾静把我们三个人都看得太清太透,与她竞争,我有无法释去的自卑与挫败感。 唯有离去。 那夜,我一杯接一杯嗜茶如酒。墨浓的普洱,是我解不开的心事。茶烟袅袅,小屋里充斥说不出的寂寞。我捧着茶杯,无声地落泪。 君寒,这世间我是不是第一个为茶而醉的人? 如果君寒爱我如我对他,我不会放弃。可是他在犹豫,他在前途与茶香间徘徊,他不肯醉。 醉的,只是我自己。 临行前,我最后一次约君寒在陶然亭相见。 秋雨缠绵,我们并肩从陶然湖畔走过,同以往一样,我们谈的,仍然只是茶。 我想,我就是我们一生的缘了。 君寒,你我缘尽于此,他年你与顾静花前月下,可会捧一杯茶记起我们今日的雨中同游? 雨停,我带君寒回我的小屋,为他奉上一杯茶。这次,是血红的洛神果茶。 我给他看我想方设法四处搜购的全套竹剜茶具和手抄的茶史典籍,给他讲我怎样一项项将这套茶具配齐,几乎每一样都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比如为一只地道的宜兴紫砂壶怎样同刁钻的卖主讨价还价,或是遇到了一个好店主卖我茶船之后又赠我一支茶则。我絮絮地说着,似乎要把自己短短一生中所有的往事与他共享。 四目交投,我们中间,是清香馥郁的两杯茶,宛如楚河汉界。 我忽然气馁,真的就这样离去吗? 鼓足勇气,我倾尽全力孤注一掷,以茶代酒敬君寒一盏:“君寒,有没有兴趣到我们老家去过春节,节目很丰富的。” 君寒愣了一愣,看得出颇为心动,但他终于说:“明年就要毕业,寒假我得留在北京跑一跑工作的事。” 他毕竟是想留在北京的,我撒开手,茶杯应声而落,摔成粉碎。洛神茶血一样流淌了一地,不可收拾。热气氤氲中我看到君寒惊疑的脸。大势已去。 我并没有告诉君寒我要走,但上火车前,他却赶来了,目光焦灼:“顾静告诉我你要回家,什么时候再回来?” 我看着他,紧咬下唇,竭力克制着自己要冲入他怀中纵情一哭的欲望。就这样,就这样让我把他望入永恒吧,但是君寒,为什么你不留我? 火车起动时,看着窗外君寒挥手的身影渐远渐小,我的泪流了下来,苦苦的,是冷水冲浸的茶。 人回来了,心却已留在北京。 日复一日,我推算君寒的假期。春节到了,他没有来。除夕的鞭炮声听在耳里,是难以承受的寂寞空虚。而他的音容笑貌融在茶香里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在我冲茶的时候,总是会清晰地看到他从容的微笑在茶烟后浮起。 对我而言,茶就是君寒,君寒就是茶,不离不弃,余香永久。 茶,看似温和清淡,原来却是最难戒却的一种瘾。 半年后,我到底还是回到北京。 见到旧同事,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你那两位金童玉女的老主顾朋友来找你很多次了,他们这个月结婚,喏,这是请柬。” 我震惊,木木地接过大红喜柬打开,原来,佳期就在今天。 就在今天! 我急急地赶回北京,竟是为了眼见自己的梦散。锥心的痛一层层浮上来,我流不出泪,忙掩饰地去收桌上的茶壶。还是温的。 人已去,茶为什么还不肯冷?它在挽留什么? 泪终于落下来,滴在茶杯里,隐隐的茶香泛起,是君寒含笑的脸。 第5章 当时太年轻 在重逢楚寒之前,我一直认为,我所以会做舞女都是他的错。 不是吗?5年前初识他的时候,我本是最单纯天真的一个女孩子,正在读高三,头发清汤挂面地披下来,不化一点儿妆,脸上有自然光泽,又喜欢穿泡泡袖的白裙子,楚寒说,我像一颗珍珠。 然而,今天的我,不过只是5年,1800多个日子,我的头发不再直,眼睛不再亮,嘴唇不再鲜艳,白天不敢见太阳,晚上化妆浓了像鬼不化则像僵尸。 是谁令珍珠蒙尘? 我不能怨社会,因为社会待我顶不薄。我在一个正常温暖的小康之家长大,父母都是良民,从小教育我要自食其力自爱自重,他们自己并没有太多文化,却很看重教育,含辛茹苦地供我读大学。他们是很好的父母,唯一做错的,是将楚寒介绍给我。 楚寒,是我爸爸的同事,刚毕业的大学生,只是小小一个技术员,却在科研小组主持尖端项目。他工作起来很拼命,爸爸说有人见过楚寒为了修改一张图纸三天三夜不眠不休。 那是个星期天,他到我家里请教爸爸一些技术上的问题。 我听到他管爸爸叫徐师傅,于是打趣他:“说清楚些,是修鞋老师傅的‘师傅’呢?还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师父’?” 他发窘,一张脸涨得通红,沉默半晌,终于说:“不知徐师傅肯不肯收我做徒弟?” 爸爸客气:“我有什么本领教给你?你们都是喝过洋墨水的人。” 楚寒认真地说:“可是经验是最科学的知识。”他并不多话,却将爸爸安抚得极舒服。把几十年的看家本领都拿出来一一传授。 那以后,他对爸爸的称呼便省去打头姓氏,直接称“师父”,而我,也跟着乱喊,叫他师兄。爸爸笑着骂我胡闹,楚寒却觉得这说法挺特别,总是脆快地答应。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也许仅仅是这一声又一声的“师兄”吧,我渐渐觉得每每这样娇嗲地喊他,心底便泛过一阵阵异样。 那时因为要上夜课,学校安排有女生宿舍,但是我宁可晚晚回家留宿,忍着恐惧单身走夜路也在所不惜。但是楚寒又不是每天都来,于是我便显得很烦躁。18岁的女孩子,还没有学会掩饰自己,一张脸写满渴望热切。 渐渐是妈妈先察觉了,大概也并不反对,倒是有意无意间对楚寒越发热情起来,总是留他便饭,席间又若有若无地问起他的家事。 楚寒是迟钝的,一直没发觉师娘与师妹的态度有什么变化,他只是衷心地感激我们一家待他的好,于是也加意地对我们一家好。总是担起家里所有的体力活,又常常买些菜蔬鲜鱼回来加菜。 真的,记忆中楚寒从未送过我家什么礼,连说谢谢的次数也不多。他只是默默地做事,到后来更干脆连做饭拖地也一并代劳。但也就是这样,越发得到老人家欣赏信任。爸爸甚至给他多配了一把家门钥匙,免他来时家中无人。我不知道那时候我父母是否早已在心中把他当未来女婿看待,可是明显楚寒不是这样想,他只当我小师妹,除了每次来总是要给我带些时鲜瓜果和辅导书外便对我正眼也不多瞧一下。 我气不过,使出浑身解数吸引他注意力,包括化浓妆,穿露脐T恤,洒香水,甚至故意在他面前打电话同男孩子发嗲。但是没有用,他始终当我小女孩。 在我19岁生日那天,我决定赌一次,特意打电话叮嘱他晚上记得来家里吃饭。然后我换上新买的露肩长裙,还特意备了红酒。爸妈由得我闹,他们说一年也只有这一次,该让我随意的。 我说过,他们是好父母,他们的错只是不该也同我一样喜欢楚寒,而且从未阻止我与楚寒交往。他们不知道一个女孩爱上一个比自己大的男子却又不能为他所爱会有多么痛苦。 那天楚寒不错是准时到了,而且提着老大一只安旗蛋糕。但是他多带了一样东西,不,是多带了一个人——他的女朋友。 世界在那一刻变得黑暗,蛋糕上的奶油不再甜蜜,连蜡烛的光也是惨绿的。那一整晚,我几乎没吃一口菜,却喝光了整瓶红酒。 19岁,我太不知道保护自己。我不顾及自尊,不懂得伪笑,我把我的痛苦有多么张扬便多么张扬地表现出来,真真切切地让每一个人知道我在失恋。 爸妈没有预料到事情会有这样严重,他们不断地向楚寒和他的女友道着歉,但是脸色并不好看。 楚寒走了,我大醉,吐得苦胆也倒出来,几乎没有背过气去。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看到爸妈已经上班去了,桌上给我留着饭菜,还有一张字条。我没有细看,不看也知道那是父母满满的爱。 但是我觉得丢脸,同时深深绝望。我不知道以后怎么样去面对每一个人。失恋已经够糟,况且还要让对方及对方的女友知道。 我决定人间蒸发,不让人再见到自己的眼泪。 就那样,我翻出2000块钱,在我19岁生日的第二个早晨,离家出走。 这样子一过便是5年。 5年中,我差不多走过了半个中国。这期间我是怎么样从一间酒店转到另一家酒店,又是如何从服务员终于沦为舞女的也不必一一细说,总之环境颇可以令人改变。但我也知道这样很伤父母的心,所以始终未敢与他们联络。我只是每半年寄一次钱回去,附寥寥数语,寄钱的地址每次不同。中国这么大,一个人刻意消失不是一件难事。 我没有想到还会遇到楚寒。 5年睽隔,他不见苍老,只见成熟。时间对男人真的宽厚。 他约我喝早茶,我不习惯阳光,特意挑了背阴的角落,却还是觉得精神不振,于是要了大杯咖啡狂饮。喝第二杯时,楚寒来了。我有些不满,他竟迟到,这样不在意我。我有些后悔来赴约,点起一枝烟,直筒筒地问他:“有女朋友了没有?” “没有。”他答得痛快。 我又问:“那有男朋友没有?”说完恶意地笑。 他并未如我想象地那样羞窘或恼怒,只是温和地说:“你这种幽默我并不欣赏。” 我抓住他的手,忽然落下泪来。这是我爱过的人哦,但是无论我怎样挑衅或者堕落他也不会为我心痛。 直到这一刻,我忽然明白当初为他出走该有多么傻。 楚寒默默地递给我纸巾。我流了一会儿泪,然后取出小镜子补妆。睡眠不足,粉扑在脸上虚浮浮地仿佛有两张面皮。偷眼看楚寒,他竟也满脸憔悴,但他的理由当然不会同我一样,我估计他昨晚不是有应酬就是有业务需要熬夜。我唏嘘:“5年前,你是技术员,我是你小师妹;5年后,你做科长,我做舞女,我们的距离更加大了。” “不要再提舞女这个词。”楚寒忽然说,口气温和,但用的是祈使句:“跟我回去以后,不要对师父说你做过舞女的事。” “跟你回去?”我瞪大眼,“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跟你回去?我今天答应来见你,正是想警告你这个——别对我爸说遇到我的事。” 楚寒望着我:“不是‘遇’到,是‘找’到。你以为昨天晚上我们是偶然遇到的吗?才不是,是我特意去舞厅找你的。不然,我又怎么会出现在那种地方?” “那种地方”刺痛了我,以至于忽略他语气中的关切,我猛地站起身说:“这也是我正想警告你的——以后别再到‘那种地方’找我!” 我拂袖而去,任楚寒在后面喊我追我。趁他被侍者缠住买单,我跳上的士绝尘而去。我知道,今晚我不会再去那家舞厅上班了,甚至我不会再在这个城市久留。反正,“流浪”于我已是家常便饭。 回到公寓,我有如打了一场大仗回来,只觉浑身脱力,瘫软地倒在床上,动也动不了。我开始回想昨夜的相遇,一个姐妹忽然走过来问我的本来姓名,我随口说了,她便告诉我有位先生找我。我走出去,结果发现是楚寒。 最初的惊痛之后,我很快镇定下来,扭着腰肢邀他共舞。当他把一只手放到我腰际时,我忽然情不自禁地浑身发抖,有一种痛自背脊直升上来,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爱更深还是恨更深。 我想起5年前的自己,生日夜那件沾满红酒的露肩晚装。我那时是那样年轻! 也许我爱的不过是自己的青春,然而楚寒代表了我的过去,是我初恋的对象,青春期最痛的记忆,我分不清他同我自己,只知道当他的眼睛望向我时我便再也不会思想。曾几何时,我用尽心思希望可以吸引他的目光,等到今天他终于肯定下心来看看我,我却已不复纯真。 我没有跳完那支舞,我对他说晚上我有一个约会,不可以陪他宵夜。过去我太在乎他的出现与否,现在我学会假装不在意。 他改约我今天喝早茶。我犹豫了再犹豫,却终究是答应了。 但是我也未能喝完那餐茶。 在他面前,我始终做不好任何一件事,甚至做不成一个真正世故的舞女。 也许,只是因为,我仍在意他。 这个念头将我自己吓得一跃而起。 我走下楼,敲开房东的门要求结帐,告诉他本月房租我不要了,但预交的下两个月房租希望他能还我。房东不肯:“早知道你只住三个月,我就不租给你了。你知道,要租房子的人多的是,因为你肯交订金我才答应便宜租给你的。收订金,就是为了防备你们这种今天租明天退的人,要不然,收订金干什么呢?” 我一句话,招来他一箩筐抱怨,罗嗦得我头大。偏偏我手头不是多么宽松,不要回那两个月房租,简直不知道下一步往哪里去。 正僵持不下,忽然一个声音插进来说:“不退就不退了,反正你再也不会等钱租房子。” 我回头,如同被人施了定身术——又是楚寒,他竟这么快找来了! 他牵着我的手回到楼上,简单明了地解释:“对不起,昨晚我跟踪了你。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得不防着你再一次跑掉。” “今天早上……” “今天早上我迟到,是因为我一直跟在你后面,当然会到得比你迟。” 他昨晚一夜未走?为谁风露立中宵,我再次泪盈于睫,认真地说:“师兄,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自己不懂事,不能怪你,你不必再内疚。这几年,你到处找我,昨晚又等我一晚上,我很感激,很知足,真的……” 我哭得说不下去。并没有人对我不起,可是我仅仅因为得不到自己所爱,便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错,是我太任性,太自私,太不肖。想到老爸老妈的焦虑与担忧,我哭得抬不起头来:“师兄,我现在再改,是不是来不及了?” “谁说的?有什么来得及来不及?”楚寒一惯地温和,“大学可以重念,工作可以重找。家还是你的家,爸妈还是你的爸妈……” “师兄也还是我的师兄吗?”我抬起满是泪水的脸问他。 “你说呢?你愿意做我师妹还是女朋友?” 我呆住了,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半晌,轻轻说:“师兄,你不必这样牺牲。” “谁说是牺牲?”楚寒轻轻叹了口气,“都跟你说了吧。其实当初我一见到你已经很喜欢你,可是那时候你要考大学,我不想你分心,所以一直没有对你说。” “可是你女朋友……” “是我哥们的女朋友,我特意请她来骗你的。我自作聪明,以为这样你就可以安心考大学了,没想到弄巧成拙。出事后,我后悔得不得了。这些年,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你。每次你寄钱回家,我就立刻赶到那个城市到处寻找,本来我也以为自己是在补过,可是昨晚我想了整晚,我发现,其实我对你,从来都不是师兄师妹那么简单……” “师兄,别说了……”我扑进楚寒的怀中,让眼泪印湿他的肩头。我含羞告诉他一个小秘密:“我每年都会去买新的大学课本,我,一直在自学,算一算,去年就该毕业了,只是差一张文凭。” “真的?”楚寒惊喜:“我会帮你,我们报考自考去,最快一年半就可以拿到文凭。” 我们紧紧相抱。是的,一切都还来得及,只要我决心重新开始,这5年也未必全然虚度。至少,我学会珍惜所有与计划将来。大学可以重考,工作可以重找,我和楚寒,也可以重新开始。 我望着楚寒,也许我终于可以心愿得偿,也许我们相处之下发现终究还是不合适,但是无论如何,我再也不会做傻事。5年的流浪和回归,让我终于长大。尽管,这成长的代价实在太大,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迷失…… 第6章 求爱愚人节 我的朋友中有两个人的生日非常特殊,所以即使是对数字非常不敏感的我,也可以清楚地记得在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和四月一日分别对何森与君寒说一声“Happy birthday”。 何森出生于情人节,这相当适合他,因为他是个标准的“大众情人”;不过君寒的生日是四月一日,却未免文不对题。以他这样一个忠厚木讷的人居然拥有如此滑稽趣致的诞辰,不知算不算一种幽默。 我问他:“你降生于四月一日愚人节,可是奉上帝之命来愚弄人类?”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想,是因为我是个蠢人吧。” 君寒其实不蠢,他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27岁已获得博士学位。他做事勤恳细致,为人温和谦逊,他是我的偶像,尽管我对他一向不甚尊重。 我常变换各种花招骗君寒陪我出去玩,比如说考他最简单的数学题,如果答错了便要听我指挥。我将一只手指竖在他面前问他:“这是几?” “一呀!”他奇怪题目的简单。 我竖起两只手指:“这是几?” “二!” 我迅速竖起三只手指,很快地问:“一加一等几?” “三!”他毫不犹豫地回答,继而恍然大悟,笑着摇头,“纯属误导!” “堂堂理科博士连一加一等于几也会算错,还有什么可说?罚你请我看电影,新上映的贺岁片《没完没了》!” 内心深处,我希望自己同他的故事可以没完没了。 但是何森私下里悄悄告诉我君寒在大学时就已经有了女朋友,如今他正积极地往北京办调动呢。 我不信,或者说我不愿意相信。何森说:“随你吧,但是再古板的人也会懂得情人节送花,到时候,看看到底是谁给你送玫瑰就明白了。” 自那日起我便在等待情人节,等待情人节的玫瑰。 等待的心太炽热了,我差点忘了这天还是何森的生日。那天下班君寒问我是否一起走时,我惊喜地以为他要约会我了,但他只是说:“何森今天请客吃海鲜自助餐,要我提醒你别忘了。” 我多少有些失望,但既然可以与君寒同行,也就释然。 路经花店,我问:“要不要进去为何森选束花做礼物?” 君寒在选花时,我一直担心他是否听到了我过急的心跳声。 “玫瑰!玫瑰!玫瑰!”我祈祷着,谁能明白一个少女对于玫瑰的热切渴望? 我几乎要同情自己。 君寒终于打包买单了,他的手中拎着两束花,将其中一束交给我:“节日快乐!” 我木木地接过,一颗心忽然变得柔软不堪,经不住这样的患得患失,疑真疑假。他送我花,情人节的花束。可是—— 我望着君寒的眼睛,苦涩地笑问:“怎么这么好想起要送我花?” “今天是节日,女孩子都希望接到花的。”他理所当然地回答。是的,即使方正如他,亦知道情人节要送花与女伴,然,整束花里,并无一枝是玫瑰! 我不要这满抱盛开的鲜花,我只渴望一枝玫瑰!哪怕只有一枝,告诉我……爱。 何森见到我们时,远远地便大呼小叫:“多漂亮的天堂鸟!君寒好大手笔!我一直觉得,天堂鸟是所有花中最傲的一种,一朵花里可以同时开出五六种颜色,组成一只振翅欲飞的小鸟,灿烂,浪漫,只有最出色的女孩子才配得上它!” “这大概是最新版的借花献佛?不过我还是照单全收了。”我笑着,不笑又如何? “我可不仅仅是‘借花’,我自己也有花送你的。”何森说着,变魔术般自身后擎出三枝玫瑰并一束满天星来,轻轻问,“知道‘三’代表什么吗?” 我想起他的话——看看情人节到底是谁给你送玫瑰——原来是他! 我假装不懂,一边接过花来,一边笑着顾左右而言他:“三?‘三’代表君寒输了,要请我看电影!” 君寒发愣:“我今天并没有答错题呀。” “马上就有了。”我说,故意亲热地拉一把有些尴尬的何森,“你来当证人,我考君寒一道简单的常识题,如果他错了,今晚便要请我看电影。” 我清一清喉咙,面对紧张地处于备战状态的君寒发号施令:“请连说十遍‘老鼠’,一定要快。” “老鼠老鼠老鼠老鼠老鼠……”君寒如临大敌,认真地边说边掐指计数,生怕说错一句。我在一旁催促:“快点,太慢了,不算,再数十遍。” “老鼠老鼠老鼠……”他更加紧张,全神贯注得额头都有些微微见汗了。冷不防我在旁边问一句:“猫怕什么?” “老鼠!”君寒脱口而出。旁边人一齐哈哈大笑起来。 君寒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嘿,猫怎么会怕老鼠呢?我又输了!” “请我看电影吧!”我拉着君寒便走。 出了门,君寒问我:“你不喜欢何森?” 他是怀疑我拿他做挡箭牌吧?我谨慎地轻轻答:“何森不是不好,但太多情也太灵活了。我喜欢的,是蠢人。” 他不再说话,沉默地看完整场《人猿泰山》。 泰山自幼与猩猩为伍,并未见过一个同类。有一天,他遇到了安妮,便懂得了爱,从此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同安妮在一起! 我羡慕安妮,她可以拥有那样完整彻底毫无杂质的一份真情。 但君寒不是泰山,他有太多的选择。我竟不能知道他是否爱我。 即使荷兰天堂鸟是花中最名贵的一种,但在我心目中,它仍然不如一枝三块钱的国产玫瑰。 走出电影院,我试探地问君寒:“你的安妮,会愿意陪你终老荒山吗?” 他想了一想,回答:“如果我是泰山,也许我会愿意尝试接受城市。”完全不得要领。 其实我想问的是他到底是否如何森所说,有一个安妮在异乡,但总是觉得太露骨,几次开口,到底放弃了。我想,也许何森只是出于嫉妒吧。 那么快,转眼便是君寒的生日。我自一个星期前便开始准备,鲜花,烛台,酒具,果盘,还有露肩的拖地长丝绒礼服。 我找到君寒,对他说:“请只用‘YES’or‘NO’回答我三个问题。” 他立刻又紧张起来,但还是迁就地点头应允了。我心中掠过一丝温柔的感动,君寒总是这样,尽管他不够灵活,尽管他明知常常会输给我的古灵精怪,但他仍然愿意合作,而且愿赌服输,赌品绝佳。也许,我爱的,正是他的诚实与宽厚吧? 我开始发问:“第一个问题:当我问起以下问题时,你能否对自己承诺的答案负责任?” “YES。”他毫不犹豫地回答。 “第二个问题: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今晚下班后你要跟我走,那么你对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是一致的?”我一口气说完,好整以暇地抱臂等待他的回答。 其实这是一道我精心设计了许久的必胜题:如果他的答案是“YES”,自然是跟我走;如果是“NO”,则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答案相反,即第三题的答案是“YES”,那么还是要跟我走。 君寒是守信的人,我不担心他赖皮。 果然,他绕来绕去想了好半天,终于无可奈何地笑了:“YES!” 一切按计划进行,烛光燃起,我同君寒分坐桌旁,满桌的西式精点,正中是我亲手做的四层果盘,我举起红酒杯:“君寒,生日快乐。” “谢谢。”他轻抿一口,然后轻轻旋转着酒杯,一副欲言又止状,良久,慢慢开口,“我今天本想叫上何森一起来的,他同我谈过一次,他表面虽然浮了一点,但对你是很认真的,你知道我不很会说话,我不是个好的说客,不过……” “没有不过,我说过何森不是不好,只是我心中有更好的人选,他坐在我的对面。”我隔着烛台,大胆地说出在心中蕴藏以久的最真的话。 他一惊,杯中红酒激荡起来:“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她在北京,最迟年底我便要调过去……”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一滴烛泪缓缓流下,我忽然想起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记得从小学起,我们便常常念诵这两句诗,用它来歌颂辛勤的园丁,伟大的老师。但是这一刻我忽然想到,那诗的原意其实不是这样的,它应该是咏爱情的,是相“思”未尽,情泪已干的意思。 我忽然笑起来,不明白自己这一刻怎么竟会这样地清醒,简直是灵感泉涌。 君寒关切地唤我:“你没事吧?” “愚人节生的蠢人,你才有事呢!”我索性大笑,“你想想今天是什么日子呀!” “啊,你在骗我!”君寒恍然大悟地叫起来,“嘿,我可真是蠢!又被你愚弄了!” “你真是蠢!”我轻叹,随手抓起电话,“何森吗?想求爱就马上带上999朵玫瑰来我家吃烛光晚餐,晚了我可就变卦了!” 我在愚弄谁?我自己吗? 999朵玫瑰怒放在我面前时,我对自己说学习君寒,愿赌服输吧。深吸一口气,我接过玫瑰,轻轻吻了何森左颊,他的脸立刻涨红了。 唏,大众情人居然会脸红!看来这小子对我是动真格的! 我捧出奶油蛋糕:“君寒,许愿吧!” 我们三个合力吹熄了蜡烛,我诚恳地祝福:“愿君寒早日与他的安妮重逢,无论在城市在荒山,他们都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 黑暗中,我的泪终于无声无息地滑落下来…… 第7章 将红娘进行到底 自17岁至27岁,我的做媒历史足足已有十年。 第一次做媒的情形至今记忆犹新。 那年我读高三,母亲专门请了家庭教师为我补习英语。那老师二十出头,一表人材,最关键的,是尚未婚配。 姐姐那时尚待字闺中,正是春心萌动之际,看到送上门来之帅哥,焉有不动心之故?不过矜持尊重是女子必备美德,总不能让姐姐一个黄花闺女自动上前对老师说她妾本茑萝,愿附乔木吧。 而这番话对母亲说也是不便,怕被斥为轻浮,于是,她便只有在夜深难眠之时对我说了。现在还可以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月光份外明亮的晚上,我收拾了书本,刚刚准备上床睡觉,忽听姐姐细细一声长叹,然后开始了开场白:“小妹,你觉得方老师这个人怎么样?” 那会儿我早就怀疑老姐思春了,只是不敢说,见她主动问话,立刻回答:“好,做老师好,做姐夫更好!姐,要我帮你吗?” 姐姐一愣:“帮?你怎么帮我?” “帮你做媒呀!” 我说做便做,第二天下课后盯劳方某眼睛问话:“你喜欢来我们家吗?” 方老师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仍老老实实回答:“喜欢啊,你父母人很好,你也挺好学。” “但是我下个月就要高考了,那以后你是不是就不来了?” “当然。”他回答,看到我一脸失望(而且是夸张了十倍的非常明显的失望)又赶紧改口说,“不过,我还会再来看你们的,都是朋友了吗。” “可是,你不会这样天天来了吧?我希望能像现在这样,天天见到你,那怎么办呢?” “琳琅,这,我……”他嗫嚅着,不知所措。 这时姐姐恰到好处地现身了,对我说:“琳琅,下课了吗?天这么热,去买瓶可乐好不好?” 我得令而去,再回来时,姐姐同方老师一起失踪了。 当晚,我同姐姐两个搂在床上笑得嘻嘻哈哈,姐姐说:“嘿,你不知道他多紧张,你一走他立刻同我说想与我出去谈谈。出了门,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便安慰他,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你还小,没有分清喜欢与爱的界限,答应他一定帮他好好开导你……” 开导我?我笑得更得意了。 我的卦再算得不错的。方老师误会我喜欢上了他,又不好同我父母说,必然找与他年龄相近的姐姐诉苦,寻求帮助,以期对我负责。那么,他便会有很多机会与姐姐接触了,哈哈哈,到底谁在开导谁呢? 那以后,姐姐每次约会回来都会对我讲些方某的笑话来听,但一个月后便不肯同我说得那么具体了。追问她,她只是笑着摇头:“管那么宽干吗?又不关你事。” 哼,不关我事,不要忘了这一段渊源还是自我而起的呢。 姐姐同方老师共交往了一年零三个月,最后无疾而终。但这已足可证明我的红娘天才。最瞧不起那些一板一眼的做媒人:张小姐好呀,模样好学历好家教好……嘿,就差没把人放到天秤上去卖,头上插朵红布花就是旧戏里活脱脱的丑角。 我才不会那么傻,我的手段与说辞都是第一流的。故此成功率也极高。 该种本领在我升入大学后表现得尤为登峰造极。 每晚熄灯以后是宿舍姐妹交流内心秘密的最佳时刻。黑暗中的人很容易流露真情,便有人不知不觉将自己的苦恼犹疑合盘拖出,最多的个案无非是暗恋上某一个人不知如何表白。 嘿,这个我拿手呀。我便为她们出谋划策:“问他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对我以下两个问题,你可以只用‘是’或‘不’来回答吗?好,第二个问题——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是否喜欢我,那么你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是一致的呢?如果他答‘是’,上上大吉;如果他答‘不’,那么二、三问题的答案不一致,则第二个是‘不’,第三个便是‘是’。嘿,他死定了!” 姐妹们一齐大笑起来。最小的七妹说:“可是这种办法对我不适用,我可没那么大胆,这样子直截了当地问他。” “那也简单,你不是喜欢班长吗?他是挺帅,而且很会穿衣服。不过他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套,这样好了,我帮你做参谋,明天买衣服去,存心同他穿情侣装。” 那以后,我们七姐妹七人一心,轮班每早一位守在男生楼下,一看到班长出来立刻飞奔回来报告他的当日穿着,然后我们便让七妹穿上提前准备好的情侣装去上课。 晨跑时,七妹有意无意跑在班长身旁,两个人一式一样的牛仔装,一个眼尖的男生率先喊出来:“哗,好般配的一对!” 第二天,两个人都穿白;第三天,都穿蓝;第四天,都穿运动服…… 每天总有人对他们说:天生一对嘛,心有灵犀呀,一对璧人乎…… 说得多了,当事人也糊涂起来,一个月后,班长递给七妹一张条子:“每个人都说我同你是天生一对,你认为呢?” 哈,我的妙计又大获全胜! 那以后,我成了恋爱锦囊,姐妹们只要有了疑难杂症必向我请教,而我总是绞尽脑汁提供馊而有效的点子给她,代价是一只香蕉船并一套某某全集。我书橱里的那些古龙、金庸、亦舒都是这么来的。而那些书,又不断给我新的灵感。 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我的百发百中与姐妹们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她们的一半。 比如寝室老大爱上了同桌发哥,但是她生性拙于言辞,近水楼台不见月,相处一年了也没同发哥说上几句话,只觉说多错多,总是不了解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又喜欢谈些什么。 于是我又为她专门设计了一个高招,找到一个发哥上聊天室的机会,让宿舍七姐妹也都揣上上机卡一齐进入聊天室,各自化名同时与发哥开聊。结果我们发现,三五个回合之后,发哥便将其他网友自动淘汰,只与我和三姐聊个不亦乐乎。而我们的话题是篮球与狗。 下了网,我们立刻给大姐恶补有关迈克尔乔丹和所有狗趣新闻。 第二天下午刚进自习室,我们便发现大姐同发哥正谈笑风生,话题正是乔丹的空中三跨步…… 大概是做媒做得太不亦乐乎,我自己对恋爱倒是不大有兴趣,总觉天下情事都尽在我掌握之中,实在没必要同红尘男女一般为爱繁忙。 但是,就在我正得意忘形的时候,我的红娘角色被自己大大地演砸了一次。 那是毕业后第二年,我在一家外企做推销主管。对桌的阿琴悄悄告诉我她颇喜欢新来的宏仔,希望我能代修栈道,助架鹊桥。 这本是我平生乐事,自然义不容辞。当日中午,我约宏仔午饭,远兜远转:“有这么三个女孩子,一个貌若天仙,倾国倾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是男人都会在第一眼爱上她;一个丑不忍睹,看一眼做恶梦,看两眼要呕吐,看三眼再也不愿做人;还有一个中人之姿,出了门不至于吓坏人,也不会被导演追着跑。你会喜欢哪一个?” 宏仔笑嘻嘻看我一眼:“女孩子,不必太漂亮,自己看着好就是好了。我当然选第三个。” 我再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富可敌国,豪门千金,位高权重;一个出身贫寒,身世可怜,就差没有饿死;还有一个小康之家,买不起劳斯莱斯,也不至于安步当车而已,你选哪一个?” “还是第三个。” “第三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大智大勇,女诸葛再世,能力出众,典型现代女强人;一个只比弱智好一点,什么也不会做,二十多岁了还要父母陪着应聘工作;还有一个没什么大智慧,但足可自力更生,你选哪一个?” 宏仔笑得更欢了:“不用再问了,第三个,还是第三个。你不必再套我的话,我一进公司就注意到你了,我爱的,正是你的普通!” 我大惊,为之结舌:“什么,我?” “不是你吗?相貌平平却有独特气质,出身平凡但自力更生……” “不不不,不是我,是……”我不敢说了,只觉头大如斗,嗫嚅半晌,终于霍然站起,推开餐具抱头鼠窜。 那天晚上,我发誓再也不给人做媒。 但是,不到半年,我便故态重萌了,理由很简单:事实证明我的媒做得还是成功的,只不过主角略有更动——宏仔彼时已经成了我的男朋友! 这之前,我曾向他提出条件,在没有令阿琴改变初衷之前,不可暴露我们两人的关系,免得伤及我与阿琴之友谊。宏仔说,这个简单,他自会搞掂。 隔了几日他替阿琴看手相,煞有介事地说:“你的白马王子,不久便会出现,从今日起你要留意下雨天,那天你不必带伞,也不要找人陪,一个人走在街上,会有一位穿黑衣的绅士为你打伞——那便是真命天子!” 阿琴信以为真,自此便天天等待下雨。结果还真的让她等着了——对方也是我们同事,姓程,正是宏仔同事,据宏仔说,老程已经暗恋阿琴多日。原来他也是在替人做媒。 那好,咱俩既是志同道合,便更要联手并进,将做媒事业进行到底。 儿子满岁生日那天,我代吹蜡烛,宏仔问我,可许了什么愿望。 我答:今生宏愿是可以促成99对鸳鸯,果然如是,那么第100次机会仍要留给自己,来个潇洒第二春。 哈,那时只怕我已有99岁高龄了吧,不亦乐乎? 第8章 你在我心里订了位 一杯咖啡,一具电脑,一部旧唱机,这便是我全部的生活内容,从物质到精神。 我非常满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他喜欢做的事,随心所欲安排做习,而仍能维持衣食无忧。 其实秘诀很简单:我爱我的工作——给各杂志社画版,为出版社设计封面,偶尔接几件广告创意,都是不须特别费心而又薄有报酬的工作。当然,前提是要我自己愿意。裸女与汽车我是不画的。 如果在不想工作的时候又恰好接到朋友电话邀请茶聚,那就更加十全十美。 而顾海空正是这样一个善解人意又懂得情趣的难得的妙人儿。他总是在我最希望陪伴的时候打来电话:“丹青,粉巷新开一家海市蜃楼咖啡屋,要不要出来给它打分?” 西安大小茶秀咖啡屋都是我与顾海空常去之地,当下我收拾了画具,然后把自己脸蛋当画板细细涂抹,一个小时后方终于出发。 海空比我早到,看到我的新装,照例礼貌地喝一声彩,却又忍不住揶揄:“如果你肯把化妆换衣服的时间心力匀一半到画稿上,也许早已成为著名画家而不至仍做一藉藉无名的画版员。” “只要仍能赚得到面包牛奶又有什么分别?我宁可做好吃懒做的画版小辈贺丹青,也不想做穷困潦倒的名画家梵高。”我对答如流。 难得海空倒也赞同:“也是,你的收入又何止可以买到面包牛奶?”他递茶谱给我,“喝什么?蓝山咖啡?” “我说过一百次了,西安根本没有真正的蓝山咖啡。”我说着大动作转身,正正撞到给海空送咖啡过来的服务员,整杯热咖啡都翻倒在我身上,一套价值上万的莲娜丽姿裙装立刻变成抹布,而我的手也已经红肿如桃。 海空惊得跳了起来,整个店里的客人一齐回头向我们行注目礼,我狼狈不堪地一边甩着红肿的手一边擦着衣上的咖啡渍一边又忍痛安慰那个可怜的服务小姐,她早已吓得傻了,一叠连声地说着“对不起”,神态惶恐至极。新上班就遇到这样的麻烦,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很不好受。 正热闹着,经理早已闻声走了出来,抱歉地说:“我办公室里有烫伤药,要不要进来包扎一下?” 我苦笑说:“好在不是开水,没那么夸张。你们是不是常常烫伤客人,所以连伤药都有备无患?” 那经理的脸噌地红了,嗫嚅着不知以对。我暗暗诧异,经营服务业而腼腆如斯,他实在不像个老板。因为好奇,我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应该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年纪不算轻,约有30岁,可是神态像在校大学生。 见我打量他,他更加羞涩,诚惶诚恐地说:“我办公室里有许多女装,都还没有人穿过的,如果不介意,您可以先换上,我们马上把您的衣服送去干洗店,洗完送到您家里去,您看这样行吗?” 我更加好笑,很想再说一句“你们连衣服都备下了”,但是看那位害羞经理一副受罪的样子,实在不忍再调侃,只笑笑说:“不必了,好在深色衣服不很看得出来,我自己处理好了。” 顾海空也在一边打圆场:“反正她在布上做画惯了,现在别人在她衣服上画几笔也算一种创新。” 那经理见我们两个都言笑晏晏,放下心来,吩咐服务员重新倒两杯咖啡过来,又放下一张名片便走开了。 海空拿起名片研究:“经理赫爽,这可名不符实了。” 我反驳:“谁说的?我觉得他为人虽然木讷一点,倒是真性情。你看他走过来既不道歉也不寒暄,只是不住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又要我上药又要我换衣服给他去干洗,态度很诚恳,没一点虚头,真是挺豪爽的。” 海空笑:“一见钟情乎?这样袒护他。” 我一愣,忽觉脸上热热的,嘴上骂海空乱说话,心里却是突突乱跳。真的,已经很久没试过对一个陌生男人充满好奇。这个赫爽,我真的想知道他更多,比如他的学历,他明明不擅交际为何却要开门做生意,还有,他是否已婚…… 那天整个下午,我同顾海空说话都有些心不在焉,眼神不停瞟向经理室,可是赫爽直到我们离开也没再出来过,但是吩咐服务员为我们免单。我又一次感慨,这是个只做不说的人,在如今这个宣传至上崇尚表面功夫的时代,这样务实的人已经很少见了。 这以后我成为“海市蜃楼”的常客,并不常见到赫爽,但服务员都得到他特别吩咐让我享受五折优待。开始我以为他仍在内疚,但情人节那天我收到花店送来的大束香花,不是玫瑰,而是天堂鸟配满天星,朴素的越发朴素,张扬的更加张扬。卡片上并未留下一言半语,却印着“海市蜃楼”新添服务项目。我惊喜,原来赫爽竟这样地了解我在乎我。 当晚我推掉所有约会,穿上我最好的宝姿长裙独自前往海市蜃楼。因是节日,咖啡屋前应景地摆着几只花篮,并有小姐站在门前派送玫瑰,并对每个年轻人祝福“GOOD LUCK”。 我推门进去,直接走到角落的台子边坐下,照例要一份哥伦比亚咖啡豆亲自手磨。赫爽没有出现,我静静等候,预感到今晚会有事发生。 虹吸式咖啡烧瓶里的水渐渐沸腾,空气里充满了咖啡香。我熄了酒精灯,自斟自饮。 赫爽直到这个时候才终于走出来,有些羞涩地说:“今天是一个人?” 我微笑:“加上你就是两个人,不知你有没有时间?”这个口拙的人,是一定要给他一点鼓励的。我不介意自己主动,只愿我没有看错人。 赫爽坐下来,召服务员送来糖浆、牛奶和果汁,我惊讶:“你一个人要喝几种饮料?” 他微笑不答,只是把糖浆倒进装着冰块的玻璃杯里,然后倾入鲜奶搅拌均匀,接着把咖啡沿杯壁慢慢倒入杯中,最后加入绿色的苹果汁。 操作完成,他终于抬起头来,非常灿烂地一笑:“这是我专门为你特制的,叫‘冰拿铁’。” 在他整个的操作过程中,我一直屏息地睁大了眼睛,喝咖啡这么多年,我从不知道原来咖啡也可像鸡尾酒那样调出多种花色。只见杯里自底至顶界线分明地呈现出奶白、咖啡褐、苹果绿三种颜色,清凉娇艳,十分吸引。 我倒吸一口气,深深赞叹:“多可爱的颜色!” 赫爽说:“到底是画家,不问味道,先看颜色。” 我汗颜:“我怎么好叫画家?我只是一个画小稿子的。” “毕竟是自己的选择。”赫爽轻叹。我趁机问:“你不喜欢现在的工作?” 我们攀谈起来,原来赫爽是海洋科学系博士生,一个非常生僻的科目。如果不愿教书,也就难得学以致用,于是被老爸派来做生意,命他三年内连本带息归还这多年花在他身上的教育经费。而他自知不是生意材料,只好避重就轻开咖啡馆,好歹可以闹中取静。但是开业数月,收支堪堪持平,只怕有负父母厚望,不知下一步又要被老父如何锻造。 我十分同情,这样沉重的心理压力不知他如何承受,于是起劲地献计献策:“开门做生意一定要有特色。西安咖啡馆多虽多,都是大同小异。如果你肯把这手调鸡尾咖啡的绝活儿拿出来,再配上一定宣传,保准客似云集。” “真的?”他眼睛一亮。我拼命点头,自告奋勇:“我可以帮你设计宣传册,也可以帮你在杂志上做广告,印刷厂我有熟人,所费无几,你放心好了。” 说做就做,我第二天便开工找摄影师替赫爽牌咖啡拍照,配以朦胧图案渲染海市蜃楼气氛,并四处联络相熟编辑在时尚栏做优惠宣传。请客吃饭以及冲洗照片的钱,我没有向赫爽提起,我知道他这个小老板只是傀儡,有赚钱的义务没花钱的权力。我真心想帮他在他老爸面前争一口气。 我甚至拖了顾海空帮我派八折贵宾卡。就是800元一次性购进1000元消费券那种,先赚一笔现金再说。海空不悦:“成什么话?让我堂堂总经理做推销员,你不如直接开口要我赞助算了。” “赫爽是非常自尊的人,拜托这种玩笑不要在他面前提起。” “赫爽赫爽,看你这热心相还以为你是海市蜃楼老板娘。” 赌气归赌气,海空真的帮赫爽拉来许多大客户。海市蜃楼营业额直线上升,真正老板赫爽的父亲赫怀仁也亲自到店里视察了几回,看到高朋满座,十分得意,当众说:“赫爽,好样的,还真是做什么像什么。接下来,就差赶紧把小娜娶进门给我生个好孙子了。” 我简直怀疑自己听错,都什么年代了,他赫老太爷还想包办婚姻。小娜,小娜是什么人?赫爽的青梅竹马,或者门当户对?我真想立刻把赫爽拉出去问个清楚,忽然想起我们其实不过是普通朋友,我有什么权力干涉他?我偷看赫爽一眼,他一脸的严肃,这么说,娶小娜生儿子已是他必做的功课,他早已接受了的。那么,他又何必送我“天堂鸟”、为我做“冰拿铁”呢? 可是,送花请咖啡又能代表什么?我明知顾海空喜欢我,不知陪他喝过多少次咖啡,接受过他多少束鲜花,我们至今还不是普通朋友?难怪半年来我与赫爽见面的机会不少,却只是喝咖啡聊生意,他从未对我有过进一步的表示。原来,是因为早已有了一个小娜。 我,终究不过是海市蜃楼的一个过客罢了。 那天回到家,我开了整瓶蓝带马爹利,将自己灌得烂醉。迷迷糊糊中,接到顾海空电话,我听不清他说些什么,只是对着电话一个劲儿笑。海空听出不妥,立刻说:“我马上来你家。” 但是他人没到我已经睡熟。梦里看到赫爽穿着全套西装在举行婚礼,他臂弯里那个面目不清的女子便是那个什么小娜吧?我走上前笑嘻嘻问:“你姓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我莫名其妙地醒了,只觉得头疼欲裂,听到厨房里叮当作响,并且飘出香味。 我大奇,轻轻走过去,竟发现顾海空系着围裙在做咕噜肉。哦一个拥有千万资产却仍肯为自己心爱的女人下厨的大男人,我忽然衷心感动,自后面轻轻缠住海空的腰,埋下头说:“海空我爱你。” “你是爱我的厨艺。”海空拒绝喝迷魂汤,他太了解我了,“你一吃饱喝足就又忘了自己说过的话。” 我困惑:“男女因了解而分手,你已经这样清楚我为人,为什么还在为我浪费时间?” “因为你还没有向我求婚我就不算真正成功。” “如果我开口你真的肯娶我?”我才不相信顾海空是要结婚的人,所以才敢对他胡说八道。如果是赫爽我就不敢。 想起赫爽,我只觉心里一痛,不由放开海空愣愣出神。 海空将咕噜肉端上桌,看看我,叹一口气:“我再笨也知道发生什么事——你的确是恋爱了,不过对象不是我,是那个海市蜃楼赫某人。” 我再次感动:“海空你真是我知己,我爱你。” “多么滥情!”海空嘲笑我,“幸亏是我,换作别人一定当你是花痴。动不动就对男人念三字经。” 我一愣:“什么三字经?” “咦,你最常说的,‘我爱你’呀。” “顾海空你去死。”我追着海空满屋打。他绕着桌子跑着,忽然一转身,我正正撞进去,他就势将我紧紧拥抱,令我窒息。我听到他粗重的呼吸,吓得动也不敢动。 半晌,海空放开我,叹息:“我们爱的和爱我们的总不能是一个人。” 我知道他之所指,我也非常悲哀。不是没有想过,如果可以同顾海空厮守一生,他经商,我做画,闲时养一两个小孩子,他在物质上满足一家人,而我负责他们的艺术修养及教育,我们的孩子一定是优秀儿童,我们的家也必然是模范家庭。我们多半会白头偕老,因为现时代最完美的结合不再是志同道合,而应是取长补短。 但是,海空说的对,我爱的人是赫爽。我低下头,默默流下泪来。 海空不愤:“没理由,凭什么别人射杀你,却要我来裹伤?我打电话去海市蜃楼,找那个赫爽出来讲清楚。” 我拦住他:“这种事,说得越多越自取其辱。海空已有未婚妻,我算他什么人,凭什么为他伤心?” 但是顾海空后来还是去找了赫爽,回来后他气愤愤说:“那家伙说要你等他。” “什么?” “他说他要同他老爸开谈判,看能不能劝他老爸取消婚约。敢爱不敢为,什么玩艺儿?到底是他老爸谈恋爱还是他在谈恋爱?”见我变了脸色,海空又连忙改口,“不过看他那个痛苦的样子,我知道他对你和你对他的心是一样的。你们俩还真是像,都有点不切实际,不食人间烟火。如果你们在一起,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海市蜃楼里的神仙眷侣。” 我的心温暖一点点。 他要我等,赫爽说要我等他,那就是说他也爱着我,他会为我争取。 我决定等,我知道这有些没出息,有些无奈,有些被动,但,我爱他。 那以后我再没有去过海市蜃楼,却在每天下午两点打一个电话,温柔地吩咐:“角落里的那个5号台,贺丹青小姐订位。” 我不想给他压力,我不愿让他眉心的川字为我皱得更紧。但是我要他知道,我在他身旁。 海空对我的作法十分不以为然,常常说我在浪费时间,他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赫爽爱我,根本一天也不要我等待,两个人手牵手直接去注册结婚就算了,何必向别人争取求情。他劝我不要再这样伸长了脖子无所作为地干等,不如趁大好时光出国深造,好好学画。 我知道他字字珠玑,金玉良言,但我一句也听不进去。我整个心里装满的,只是赫爽、赫爽、还是赫爽! 我一等半年,但是当年年底,当年年底,赫爽还是订婚了。他亲自上门送帖子给我,我终于知道那位小娜的全名叫韩明娜,是顾家世交。 赫爽低声说:“我不是没有争取过,但父亲意思坚决。” “于是你便妥协了?”我望着他微笑。“父亲意思坚决”,这算是哪门子的理由?偏偏在他顾家便是金科玉律。我望着顾海空,怀疑他是不是《家、春、秋》里的大少爷觉民走错了时光隧道来到千禧年捉弄于我。 赫爽在我的注视下低下头去,声音越发低沉:“我为了坚持要学海洋科学不肯念商业管理已经同父亲吵过很多次,我答应他只要他让我读完博士我就娶小娜为妻。毕业后我发现这门科学正像父亲说的,完全是书生无用武之地,事实总是同我作对,证明他对我错。父亲已经很老了,如果我在婚姻问题上再同他做对,我担心他会吃不消。” 于是我便成了他孝顺的牺牲品。我苦涩地说:“何必订婚?直接举行婚礼不是更加干脆?” 他的脸窘至涨红:“我还在争取,我希望有转机。但是父亲说你是一个潇洒的人,一定会想得通。小娜不同,她打12岁起就认定长大后会嫁给我,我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 一句一个父亲说的,赫爽,你呢,你没有自己的心愿吗?但这时说什么都迟了,我心灰地说:“祝你们白头偕老。” 当夜,我酒后酗饮咖啡中毒,被送进医院急救。 醒来时,只见一屋子的人,最奇的,是赫爽和他白发的父亲赫怀仁也在。赫爽握着我的手哭泣:“丹青,你何必这样傻?我答应你,我不结婚了。我在订婚宴上,一听到顾先生电话就赶来了,我已经跟小娜说好,彼此再冷静想想。” 我觉得好笑,反过来安慰他:“赫爽,是不是要我为你死了才会逼你拿一点勇气出来?可是,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是自杀,我只是想喝冰拿铁。”我流下泪来,冰拿铁,天堂鸟,赫爽,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地自暴自弃究竟是不是为了你。当咖啡一杯杯地灌下去,我觉得胸口涨闷时,不是没有想过,赫爽已婚,我不如就这样去了也罢。内心深处,的的确确有一个小小声音在说,没有了赫爽,我的生命从此一片荒芜,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 但不论如何,听到我亲口证实并非自杀,赫怀仁立刻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而顾海空在胸前划一个大大的“十”字:“阿弥陀佛,我说贺丹青也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 我强笑,故作轻松:“海空,你的动作与台词不对位。” 自杀闹剧之后,我变得心灰意冷,常常一连数日闭门不出。海空强拉我出门,我也往往注视着某个角落一坐半小时,一言不发。海空说尽了各种劝慰的话,甚至痛骂我:“想当初贺丹青何等潇洒,画画喝茶打情骂俏,为一次失恋就变得这样脓包。那我顾海空对着你这么多年没一分回报,难道要去跳楼?”我只是望着他发呆,那次自杀虽是个误会,但我的心却真地死去。 我可以整夜整夜地不眠,又可以整日整日地不起,裹在被子里千百遍地念:“情到深处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或是“若使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纳兰容若是我唯一知己,但是人家悼念亡妻,痛苦得理直气壮,我算什么呢?爱上一个订了婚的男人,为人家哭天抹泪,便是死了也还是个第三者,没一点美感。 别说顾海空,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 春天再来的时候,我决定出国。海空惊讶:“咦,化悲痛为壮志?” 我苦笑:“你不是一直抱怨我不肯努力上进?我这些年也有些积蓄,再不拿来做点正经事早晚坐吃山空。不如像你说的,去法国‘深造’,说不定真画出个梵高来,也算终于做成一件事。” 去法国深造,多可怕,但是冠冕堂皇。 海空赞叹:“孺子可教。不过,等你学成归来,老好顾海空一定不会再在这里等你。” “你做什么去?” “为儿子洗尿布去呀。明知你不喜欢我,我还要赖着不结婚为你浪费大好青春不成?” 说时容易做时难,办迁证十分罗嗦,一直过了四个多月,我才终于在顾海空陪伴下走入西安机场。而这整段时间里,赫爽并未出现一次。他就像海市蜃楼一般,远看美仑美奂,走近了却变为虚无。 到了走的前一天,我再也撑不住,到底一个人去了粉巷,但是没有进“海市蜃楼”,却到对面“菊正茶语”坐了整晚。 我选了个靠窗的位子,看着人在海市里出出进进,那么这些也都该是海外高人了。 海外,人们管外国通常也叫海外,那么我不是也即将要做高人了? 我转着杯子,胡思乱想,似梦似醒。 我一直等到十二点才离开,十二点,南瓜车也该现原形了,可是赫爽始终没有出现。 第二天我便上了飞机。 异国的寂寞夜里,我常常会为自己做一杯“冰拿铁”,我已有了很深的咖啡瘾,一日不喝即四肢无力。 不能说学无所成,中间也开过一次个人画展,但反响平平。我并不是绘画天才,不过我很喜欢这份学习,因为对自己并未寄望太高,所以没有压力。只是想想堂堂留学生回国后还是一样要靠画封面设计广告赚取生活费,不禁有点牛刀杀鸡的踌躇。 顾海空一直同我保持联络,这个老快活始终未婚,但他坚持说不是为我守身如玉,只是因为没有找到更好的,让我不必寄挂。他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爱一个值得爱的人,已经是完美人生。 我沉思良久,想起赫爽,心中无限温柔,了无遗憾。 我爱他,只是因为他的确可爱,我不该有怨恨。 圣诞节来的时候,我奢侈地打了个越洋长途对海空说“Christmas”。海空的声音明显地犹豫,但最终还是决定告诉我:“我前几天又去过海市蜃楼,原来赫爽并没有结婚,他一直在等你。” “什么?”我惊呆了。我以为他就快做爸爸了呢。但是海空说:“他到底劝服了他老爸和那个韩明娜。姓韩的也是好人家女孩,他在订婚宴上临阵脱逃,人家的人心也冷了。听说是女方主动退婚。” “可是,”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他为什么没有对我说起?” “他本来想去找你的,可是听说你已经准备出国了。他不想耽误你前程。他说,他一直要你等他,这次,应该让他等你一回了……” 海空再说些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我的心已经被欢喜充满,我简直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一切。我迫切地需要亲自去证实这些。我要见赫爽!我只想立刻见到他! 5天后,我飞抵西安。行李也顾不得取,便打车直奔海市蜃楼。 还是旧门面,当中的一年仿佛不存在了,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轻轻推开门,径直往角落里我的老位子走去,却见桌上立一小小牌子:“已订座”。我愣一愣,这时赫爽已得到通报走出经理室:“为你订的。” 我看着他,泪水渐渐涌上来,赫爽为我拉开椅子,温柔地说:“5号台贺丹青专座,只要你不来,这个位子便永远是‘已订位’。还有,”他停一停,终于清清楚楚地说,“我心里,也为你留着这样一个位子。” 第9章 偶然 我几乎是从第一次见到他的名字时就已爱上他。 那时我还是一个内向沉默的小女孩,没有朋友也没有交际,最大的嗜好就是读书。一夜,为了读完一本借来的书通宵未眠,而他,便是那书的作者。他的书带给我新生般的快乐,让我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人从不知道我,却可以把每一句话说到我的心里去,他,是我最敬爱的人。 连夜爬起,我给他写了一封洋洋万字的长信,从黎明写到中午,却仍不能表达心中的喜悦,又搬出古筝足足弹了一下午,饭也忘记吃。那是我自有记忆以来,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 匆匆十年过去,我已从一个沉默寡言的小女孩变成能歌善舞的大姑娘。夏天,我随团到大连参加演出。出发前夕,却在包裹行李的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本届书市请来了香港著名作家,将于某月某日到书市签名授书,再看时间,竟是今天。 我震惊莫明,贪婪地将那不足百字的消息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惊醒似地将行李一丢,转身便往外冲。赶到书市,凭直觉我径奔二楼西南角,果然看到大幅标语:欢迎香港著名作家签名授书。尽管我已买齐他在大陆发行的所有作品,但此刻我仍毫不犹豫地买了他一整套散文集然后站到等待签名的人群后排队。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接近自己心中的偶像越来越近,我担心地看看周围,怕他们听到我心跳的声音。终于,我明明白白地站到他面前了,我们之间,仅隔着一张桌子。他俯下头,亲切地笑问:“要我签在哪里?”我几乎窒息,颤栗地将书翻至扉页,在他低头签名的瞬间,我鼓足勇气报上自己的名字说:“老师,我认识您已经十年了,十年前,我曾给您写过一封一万多字的长信。” “哦?”他挑起一道长眉,微笑。那微笑闪电般刺穿了我,让我几乎不能思想不能呼吸。他不记得我,他几乎左右我的一生,但他却根本不知道我,也许他从未看过那封信,也许他只看了几行就抛入字纸篓。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我,却只是万千崇拜者中默默无闻的沧海一粟。 后面的人已不耐烦,轻轻推我说:“小姐,签完了就让开嘛。”我机械地让了开去,伤神地望着他继续对每一个人微笑、询问、签名。生命在这一分钟忽然轻淡如烟,不禁想到一个词:追星族。其实,我不过是一个追星族成员罢了。 第二天,演出团如期出发。我的票是下铺,仓皇地抱着自己的琴生怕被人撞到,扰攘的车厢里,我左闪右躲狼狈不堪。临铺一位先生好心地问:“是什么琴,先放到我床上吧,我是上铺。” “是古筝。”我抬头道谢,却猛地呆住,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是他!我敬若星辰最崇拜的人!他看到我的表情,知道被我认出,微笑说:“现在弹古筝的女孩子不多呢。”停一下又说,“我这是第一次回内地,人家都说大连很美,专程去领教一下,回去也好跟人吹牛。” 我匪夷所思,仍然不能自震惊中回复平静:“可是,老师怎么会坐硬卧?” “我为什么不能坐硬卧?”他笑,“我一直觉得,不坐火车就不叫旅行,而不坐硬卧就不叫坐火车。” 是的,这是他的语言风格!我终于有了真实感,羞涩地笑:“其实,我昨天才见过您,在书市,我有请老师签名的。” “哦?”他挑起一道长眉,微笑。 我心刺痛,他又一次将我忘了。可是他的笑,却仍是那样深那样真地照入我的心里,宛如一道耀眼的闪电。我在心中对上苍祈求:如果可以让他记住我,我愿不惜一切代价。如果让他记住我! 我同他谈起他的书,谈它们对我的影响。我如数家珍地背诵着书中的语句,告诉他:“我从来没什么朋友,但是老师的书,却是我相交逾十年的知己。” 到达大连,我们在车站分手。我望着他,如许不舍。他一路帮我提着琴,这时候把它交还给我说:“我有位朋友在丽景酒店工作,我会住在那里,演出时,别忘了通知我。” 我一直记着他的话,演出前,特意要了前排的票亲自送到丽景酒店。但是,我却没有勇气找他,只是委托服务台转交。我怕,怕见面时他再一次将我忘记。我不堪! 为了他,我那天的演出超水平发挥。我并不能知道他是否在台下,但他在我的心中,一个屹立不倒的如山的位置。我为他一个人而弹奏。 我的琴声里充满了期盼与倾诉,我几乎潸然欲泣了。 回到后台,团长送来一束鲜花,告诉我:“有位先生送给你的。”我接过,看到花束上的卡片,是老师!他果然来了! 我兴奋地奔出化妆间,看到他伟岸的身影真实地立在门前,宛如一座山!他笑着望我,轻轻说:“如果我年轻20岁,我会追求你呢。” 我的心“忽悠”一下,有些微微地失落。他的口吻这样轻松随意,在这一刻我知道,如果我愿意,我们或许会有故事,但,那是我所期待的吗?十年期盼,倾心相许,难道为的只是调情? 那天下午,我们包了一辆车游滨海路。大连的确很美,美得有种不真实感。天然的海加上人工的修饰,把大连装扮成了一个童话。在白色的大石桥前,司机停下了,知趣地说:“这座桥是应该步行的,大连有个传说,两个人要是手牵手走过这座桥,会相爱一生的。” 多么美的传说!我们相视一笑,真的下了车挽手前行。走到桥中时,他站住,深情地望着我。涛声拍岸,海风拂面,一切都美得这样超乎想象。然后,他伸开双臂拥住我,吻我。我在他的怀中瑟瑟发抖,被动地回应着。他的吻,技巧而老到,驾轻就熟。 我忽然很想流泪,不知道自己是他吻过的第几个女孩。这其中,有多少可以与他配合默契旗鼓相当,又有多少如我般青涩稚嫩不知所措。但,种种的表现落在他眼中,大概也都是厮空见惯大同小异的吧?我,如何能成为他众多女人中比较不同的一个? 我悲哀,悲哀得甚至不想告诉他,其实,这是我的初吻。 那晚,他带我到胜利广场金饰专柜,随意地说:“为你自己挑样礼物吧。”那些金珠玉器令我眼花缭乱,而更乱的,是心。我牵着他的手走出商场,来到门前摆售手编尼龙彩练的小摊前,挑了一条系了无数同心结的彩练说:“我想要这个。” 他愣了愣,忽然轻轻叹息:“其实,我宁可你同我谈钱呢。” 我不解地抬头望他,他拍拍我的头,微笑:“香港有句话说:大鸡不食细米。越是不肯谈钱的角色,就越是厉害呢。谈钱呢,总有一个数。肯不肯付出,只在于值与不值,有数可计的。但是你同我谈情,那不是我的所长。”他“呵呵”地笑起来,“我的感情,早都给了我的主人公了。” 如万箭齐发,破空之声清晰可闻,心上一阵阵地翳痛,然,他的笑,却仍然令我心动。我仰视他,嗫嚅:“老师——”一语未了,流下泪来。哦,我真是没出息。 他招手叫车将我送回了演出团下榻的大连宾馆。我知道他本来是想带我回丽景酒店的,但我的不肯谈钱吓住了他。他改变决定让我如释重负却又若有所失,下车前,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老师,我们团星期四回去,星期三下午,我可以见你吗?我们去劳动公园看荷花。” 星期三下午,风雨如晦,劳动公园里游人罕至。 我想他也许不会来了,但我仍准时赴约。荷花池正中湖心亭的石桌上,置着我的古筝,我白衣素面,誓要给老师留下一个不灭的印象。 琴声如水,穿越雨幕叮咚流去又蜿蜒而回,引来了青衣纸伞的老师。一时间,我忘记时间也忘记年代,我以为这是西湖的断桥,我以为来的是送伞的许仙,我以为自己是修炼千年的白蛇,粉身碎骨只为了这一刻的相聚。 我望着他,望着他,想要将他望进永恒。这是我的知己哦,我用生命去等候去观注的知己!我是那么不愿意相信,这位教会我什么是真诚什么是热爱的老师,他的感情与为人,竟会没有一点儿真。 “摔碎瑶琴皎尾寒,子期不再向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 我唱着,泪流满面。那首古老的高山流水,唱的是千古的寂寞与期盼,我愿这琴声唤醒老师的记忆,让他想起他曾经的热爱与真诚。我相信他曾经是最感性最智慧的一位老师,不然他不会写下那些感人至深的文字。他只是被名利红尘羁绊住了,他只是一时忘记了本性,但是,我愿我的琴声在名利网上撕开一道裂口,让他记起本真的一切! 他收起纸伞,站在我的面前,宛如一座山,压下来,压下来,他微笑:“我好象看到一幅画呢。” 歌已停,雨未歇,一曲既罢,余音袅袅,我站起身,平端了琴,一字一句地倾诉:“老师,如今世上,弹古筝的女子和不讲钱的女子一样少,但,不是没有。也许你不会常常听到古筝,但,如果你遇上了,请你珍惜,并能,记起我……” 举起琴,我将它重重摔碎在石桌上,断弦声何异于天崩地裂。 摔碎瑶琴皎尾寒,子期不再向谁弹!再看老师一眼,电闪雷鸣中,我转身离去,一切的一切,老师,只求你记住我! 那以后,很久很久,我都再没有弹过琴,但仍会常常哼唱那首歌:“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我的知己,老师,他怎样了呢? 一日,我无聊中打开电视,忽然看到老师,他正为一个读书节目做嘉宾主持,他说:“一次,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个女孩,她说,她没有多少朋友,但我的文章,却是他相交十年的知己。说得好!写作,正是为了……” 我忽然泪盈于睫。 他记住了!他终于记住了我——一个火车上偶然遇到的崇拜者。 对我而言,他几乎是我一生的信仰;而对他,我不过是一次偶然罢了。 哦,偶然…… 第10章 火蛾 没有人相信胡风老师会寂寞。 他的画标价上万,他的妻美丽出众,他的弟子对他敬若神明。可是他眉宇间锁紧的一股萧索无奈,仍是如浓云般拂散不去。 胡风老师说:“美是寂寞的,因为美脆弱而短暂。比如夕阳西下最后的一抹嫣红,比如蝴蝶双翼花粉的轻沾,比如旭日初升草尖露珠折射的七彩阳光,比如少女脸上动人的羞色——都是电光石火,一纵即逝。爱与灵感,只可追求,不可强求,这是作画人最大的矛盾与苦痛,作画的目的就是要尽力让瞬间的美在画布上永恒。” 与其说是画家,他更像是个诗人。那么易感的心,那么深情的眼,我的目光与他的目光在课堂上方相撞了,他眼睛一亮,我倏然低下头去,用长发遮住发烫的面颊,心如廘撞。 这节肖像课我没有按要求画那个造作的模特,而是画的——胡风。我用心描摩着他的轮廓,他脸上的线条,清癯,棱角分明,嘴角略带嘲弄,眼睛却无比真诚,而且深,藏着说不尽的苦。 我画着,无端地落泪。我画的,分明是自己的心。 发作业时,我紧张地等待,屏住呼吸,急于要知道他给我的评价。作业一张张分到同学们手中,没有我的,他竟不还我。 我愕然,却不敢问,因为心虚。 晚自习,心不可思议地不安定,终于霍然而起,豁出去地不顾一切地往胡风的办公室走去。 越走越急,越走越急,却终于在他门前站住,没有力气敲门。 隔着玻璃窗,我看到胡风的背影,他正在对着画架上夹着的一幅画沉思,我的画!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他站得那样直,那样稳,好像已经定在画前,好像已为画守候了100年,连烟头即将烧尽也不自知。我不能不感动,不能不感激。 宝剑酬知己,明珠赠美人,我用心而作的画被他用心地欣赏着,怎样的幸福! 蓦地,他似乎被烟头烫了一下,急急抛掉烟蒂回过身来。我们的目光隔着玻璃窗再度相遇,不受阻碍地碰击在一起,哔剥有声。我深深地仰慕地望着他,像要把他望进永恒。 半晌,胡风自架上取下画来推门走出,我望着他,渐渐地,渐渐地心头荡漾,声音低至几不可闻:“老师,我就是慕您的名才来报考美院的。” 他不知是不是听见,淡淡地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把画递还给我:“画得不错,你很有前途,好好画吧。”说罢很绅士地点一点头便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了。 抛下我,孤独地站在走廊尽头,心中翻起滔天巨浪。 胡风从此刻意回避我,太刻意了,让我不能不怀疑他其实在乎我。常有同学被他邀请去家中作客,我是唯一未被邀请过的一个。去过胡府的同学回来后对胡夫人的姿容绝代赞不绝口,我忍不住插话:“是不是就因为胡夫人的美丽,胡老师才会对她那样专一吧?” “专一?”同学哈哈大笑,便有消息灵通者告诉我,胡风先后结婚4次,如今的胡夫人已是他第4任太太,而且包括太太在内的其中3位都曾是胡风的学生。他每一次的恋爱与离婚都要搞得满城风雨,在学校掀起一次轰动,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他迟迟不能升为正教授吧。不过,人们对胡风的“花心”始终褒贬参半,因为他虽然频繁地离婚再婚,但一段时间却总是只对准一个女子,从不同开两辆车分踩两条船,而且,每一次离婚,他都会把房子以外的所有家产全部让给前妻。是以尽管成名多年,他却依然家徒四壁,日子甚为清苦。人们说:“少有玩浪漫玩得这样不遗余力倾家荡产的。” 是这样,我迷茫的心似乎洞开一面,了解到了些什么,又似乎涌入更多的迷雾,使我更加困惑。我认识的胡风,分明是沉稳有余,热情不足的,他与传说中那位为爱情而战义无反顾的浪漫骑士有着太大的距离,或者是我看错,胡风从未在意我?然而我已不能舍却对他的关注和渴望。 在患得患失与若即若离间,我度过了大学四年。转眼毕业实习了,我们来到张家界写生。远离尘嚣的山野,每一棵树每一缕风都仿佛有了生命,仿佛在喁喁诉说,诉说许许多多湮没在山中的不为人知的久远故事。多少年后,我的心我的爱也会被这一草一木所记录,然后在风的吹送下说给后来的人听。但此刻,它是沉默的,沉默得令我几近窒息。 胡风穿行于同学们中间,时不时指点一二,走到我身后时,他停住了。我克制着不使自己回头,只用心描摩一块裸露在风中刻满了风霜的石头,石头上依稀现出一个人脸部的轮廓,同石头一样的冷硬,同石头一样的沧桑,那是胡风! 我眼中渐渐蓄满泪水,画面模糊了,终于,我用力涂完最后一笔,回过头来。胡风竟已离去。我万念俱灰,悄悄抽出画纸揉成一团后转身走开。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在山谷中站住,对着不知什么时候阴下来了的天空嘶声地喊:“胡风——胡风——”喊得嗓子要啼出血来,山谷回应着我的呼声,群山连绵,一声递一声的“胡风”,久久不息。我整个的身心被一种巨大的悲哀所贯穿,我在山谷中抱膝坐下来,有风,沉静地拂过,两行冷泪无声无息地流落,又被山风吹干了。 无人知晓的寂寞。 不知道这个样子消磨掉了多少时光,直到雷声隐隐,越逼越近,我才惊觉已经迷路。山雨说来就来,乌云急速涌聚,天地蓦地黑暗,偶尔有闪电刺破云层,世间仿佛只剩下我一个。 我站在山谷中高声呼喊着胡风的名字,中心哀痛,泪流满面,这时我看到胡风的身影出现在山脊。巨雷一声声从心上滚过,我不顾一切地向胡风奔去,我们的目光交织于电闪雷鸣之间,迸出比闪电最加灿烂的火花。 这时脚下一绊,我跌倒在地,脚踝一阵撕裂的疼痛,已是受伤了。胡风向着我奔过来,正想将我扶起,雨已经先下来了,一来就气势汹汹,宛如斗倾瓢泼。胡风一时情急,忽地跪倒,用身体遮住了我。 他竟然用背脊为我挡住漫天的风雨,他竟然! 而我真的也就感到风住雨息,混沌中再也听不到风吟雨泣,所知所感,只有他一双黑而深的眼睛,吸住我,吸我进一个没有光的深处。 我伸出手臂,环着他的腰抱住他。他身子一僵,努力向上挺了挺,我咬牙坚持住,不容他挣脱。风雨中,我的双臂忽然化作蛇身,带着千般渴望万种娇柔,绵软地,固执地痴缠着他。 我们僵持。 终于,他输了,身子一软,伏下来吻住了我。我的心顿时如花般霹雳地绽放。 雷声更猛了。 让雷劈死我。但是雷落之前,我要最后一次吻他,然后死在他的怀中,化入他的体内。 我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衣服湿了水仿佛不存在了,灼热的皮肤彼此清晰地感知,然我仍觉得远,觉得无助,泪水和着雨水吻进嘴里,我死死抱住他,不知道怎样才能贴得更紧,怎样才可以贴心。 然他忽然推开我。 他竟然推开我,用力地,绝决地,然后转身奔去。 我深深负伤,一时间不知身在何处,今夕何夕。望向天边,才发觉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一道彩虹横跨山间,七彩流转,瑰丽璀璨。我神驰目眩,第一次知道雨虹原是如此的美丽。忽然心中有如许的不舍,这样美的虹,却明知不可以久长,明知不能够把握。我好象忽然明白了胡风的寂寞。 被同学抬到乡医家中,我足足在张家界耽搁了近一个月,才终于可以拄着双拐回到学校。毕业典礼已经开过了。我将再也见不到胡风。 但我发誓要再面对他一次,要向他讨一个明白的答案,也许只是一句问话。 说实话我并不真正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但是我不能够就这样地离去,我不能够! 我拄着拐费力地按响胡府的门铃。门开处,一个美妇人仪态万方地站在门前,她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丽,还要端庄,她甚至不比我年长多少。在她的面前,我有什么胜算?我木然地望着她,竟不知道招呼。 胡夫人先是微微一愣,接着就露出一脸了然的神色,仿佛早已欲知我的到来,欲知她生命必有的劫数,“哦是你。”她温和地微笑。 我不解:“你知道我?” “你来。”她伸手延我进门,从壁柜里取出一卷画纸,打开来,慢慢地,依依地,打开来,如图穷匕现,我紧张得呼吸也屏住,不知道自己将见到什么。 然而我见到的,只是我自己。 我自己的画像。 眼波流转,双颊晕红,说不出的娇媚与青春,是蝶翅上花粉的轻沾,是日出前的风中晓露,是夕阳西下最后一抹嫣红,然而他捕捉到了,他把那一刻凝作永恒,把我的美凝作永恒。 他,我的,我的胡风! 原来他心中是有我的! 我喜形于色,只想立时三刻与人分享自己的快乐,转而意识到对面原本不是知己是情敌,不得不强作收敛。但我着实得意。 来之前,我是怯弱的,心虚的,但此刻依着这画,我仿佛已依着了胡风的心,忽然间信心倍增,抬起头,我勇敢地望住胡夫人。夫人眼中始终是那一抹洞烛一切的沉静,她似乎已清楚读出我的心念,轻轻摇一摇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从壁柜里又抽出另一幅画。 这一次,是她! 一样的年青,一样的娇媚,一样的风情万种欲语先羞,更比我多几分清雅脱俗,我不由自惭形秽,整个人灰下去,陷下去,一直地堕陷,一直地堕陷,却始终没有着落。 想起风雨中自以为惊心动魄的一场爱恋,忽然省觉,她与他的背后,一样也有风花雪月,誓山盟海,要有多少的缘遇与离合,不相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我并不是他唯一的故事,甚至未必是他最柔美的故事,我不过是他生命中穿过的又一座桥踏过的又一条河罢了。 我其实不如她。因为在我同他的交手中,是我先爱上了他的,同一个不断求新的天才画家过招,谁先投入真情谁就输了。我不说话,用手一下一下抚着画纸的卷边,徒劳地要将它抚平,而画纸却因为摩挲的热力更加皱曲。泪水落下来,一滴,两滴,不可自抑。 胡夫人恍若未闻,只是一幅又一幅接二连三地展开另外三幅画:“这三位,都是他的前妻。” 我震惊望去,一色的如水的长发,如水的眼波,连眼中的神情都是那样地相似,他把她们捕捉于画上,钉牢在画上,希望那瞬间变为永恒。然而她们总会改变,总会日渐世故,总会真实得失去了光彩,于是他便去捕捉下一个,让那曾经的光辉在另一个女孩的脸上翻版。 我是她的第几个女孩? 恍惚中,听到胡夫人轻叹:“我明知自己不是他的唯一,却总是奢望做那最后的一个。只是,我不能不老。”我震撼,如被冰雪。一句话道尽辛酸,她不能,谁能? 我一幅幅看着那些画,那些曾经在他心中美丽过的女子,那些死去的爱。也许我该等下去,等到他历尽情缘,满心疲惫地归来,最终倒在我的怀中,知道我是真正爱他。 可是,我也不能不老。 不老的是爱,岁月哪里是爱的对手? 这一刻,我终于知道:这原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这些画中的女子输了,我输了,可胡风又赢得了什么?他在每一场爱的角逐中倾力而搏,倾囊而出,精疲力竭,满心沧桑,他甚至已渐渐丧失了爱的勇气,他得到过什么? 他的爱,是一条死巷。 我疲惫地起身向夫人告辞,仿佛刚刚经过一场大战。 也许,每个爱过胡风的女子,都已为他死过一回。 我最后一次徘徊于学校画廊,不由自主地来到胡风画作前久久伫立。 那是一幅题名《火蛾》的巨幅油画,熊熊烈火映照下,一只纤巧的蛾义无反顾地飞来,整个身体被照得晶莹透剔,美得悲壮,美得绝望。那一种凄艳的绝美令人心旌动摇,不忍卒睹。 但是我已流不出泪。 飞蛾向火是一种天性,是来自它生命本原的不可抗拒的渴望,然而蛾如果会得选择,也许它宁可自己是个瞎子。我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识过胡风。 仿佛是要替我说出心声,一个女孩子在评价:“这幅画看了令人忍不住想流泪。” 我回过头去,旁边是两个新入校的低年级女生,说话的那位面目清秀,长发如水,眼中闪着无限崇仰的光。她一脸陶醉地说:“我真崇拜胡风老师,我就是慕他的名才来报考美院的。” 第11章 交心 我一直觉得,人身上最没用的地方就是心。 不是“心脏”的“心”,是有感情的那个心。 男女相处,一旦动了真情,纠缠不休,患得患失,全无作为。 我今生都不会允许自己再对任何一个男子交心。21岁那年交过一次,结果大学毕业劳燕分飞这颗痴情的心也就被对方掷还,已经破碎不完整。 那个将我心碾灭成尘的人,叫陆战强。 从此不再言情。转眼便是6年过去,渐渐练成钢筋铁骨,五毒不侵。 但是第一次看到楚陈时我仍然心动。是心脏的心,不是有感情的那个心。 我的心脏跳动急速,连带一张脸涨至通红。我听到自己问他:“俞先生喜欢这间宿舍吗?”声音嗲得不像自己。 楚陈微笑:“只是暂住,叶小姐不要太麻烦了。” 我趁机说:“叫我以斐好了。” 俞楚陈是卡迪制版公司北京总部的技术协理,来上海是为了在专业上助我一臂之力。上海卡迪规模初具,尚未正式运转,许多技术上的问题殛待处理。 我将宿舍钥匙交给他,不住道谢:“以后工作可能很多,我们常常加班,只怕你有得辛苦了。” 楚陈依然微笑:“不怕,加夜班拼的是体力,我总不会输给你们女孩子就是。” 直到回家路上,我还在回思俞楚陈一颦一笑,实在清爽儒雅,当今商业社会这样绝尘风采已经十分少见,宛如漫天阴云透过一隙阳光。 早自21岁我已明白,世上一切太美好的事物大凡都不是真的,包括人。 我怀疑俞楚陈的阴影是什么。 但是其后的一连串事实让我开始推翻自己:俞楚陈每早9时整准点到达公司,并没有赖床恶习,打车吃饭实报实销,从不虚报帐目,也从不藉工作之便在辅导女学员之际揩油。最难得是,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微笑,即使操作上出现麻烦也依然从容淡定。 我一日更比一日被他吸引。 周末,我鼓足勇气发出邀请:“俞先生,下班后可愿往舍下便饭?” 他想一想,微笑:“除非你亲自下厨。” “当然。”我的心立刻被喜悦充满。 这一整天我都步履轻盈,宛如服过兴奋剂。 27岁,不小了,母亲晚晚来电催我早论婚嫁。但是月薪过万的职业白领玩玩恋爱游戏容易,真说要嫁人却正所谓高不成低不就,给脑满肠肥拖着百万身家和半吨重肚子的富商填房作妾固然不肯,那种两手空空初出茅庐的楞头青小伙子呢,他不避嫌疑我还不愿倒贴。眼前有一个俞楚陈送上门来,我暗暗给自己加油切勿放弃。 早在三天前我已打听清楚,俞某长我3岁,去年才自美国攻博回来,尚未娶亲。我想,说不定他是在等我。哈,只要有好对手,扮一次纯情又何妨? 临下班时有越洋长途接进来,秘书小何扬起声叫:“俞先生,美国长途。” 俞楚陈走进经理室,看我一眼,十分犹疑。我知趣,立刻说:“我去看一下那个滚筒扫描仪装得怎样了。” 刚走出来,楚陈已立刻关上房门。我有些愣忡,楚陈不似这样鬼崇的人,何以如此失礼? 那晚我们到底未能共餐,他推辞我:“有些头疼,想早点回宿舍休息。叶小姐的美意,只有改日再领。” 我强笑:“说过叫我名字,又犯规。”毕竟不能强拖了他去,只有悻悻自归,想了想,又做一盘水果沙律装了饭盒亲自送到宿舍交给门房,嘱他转交楚陈。 第二天早晨接到楚陈电话,声音里充满阳光,大概坏心情已经过去,很诚恳地说:“以斐你这样有心,真是要谢谢你,是我吃过的最好的一次沙律。” 我笑:“希望没有吃坏肚子。” “恰恰相反,我现在精神焕发,力大如牛。我们去打保龄如何?” 他终于主动邀请我。我大喜,立刻换上崭新裙装开门出去。 楚陈已在球馆门口等候,见到我,立刻盛赞:“裙子很漂亮。”礼数周到。 楚陈球技精湛,我也训练有素,两人比分不相上下。但到第三局我有些力怯,一连两个球只打到7分。楚陈立刻提意暂时休战。 他去买汽水,我站在邻近球道旁看别人对奕。有人自身旁经过,眼风扫到,只觉十分熟悉,我一震,大步追上,高呼:“战强,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方回头,我一愣,是个陌生人。我站住,一时心里空空落落。陆战强,我至恨的人,可是在蓦然相逢之际,我竟然忘情。 这时楚陈已擎了两罐可乐走来,见我脸色有异,十分关切:“以斐,是不是不舒服?” “我看到熟人。哦不是,我看到一个人,像熟人。”我语无伦次,只觉无限辛酸。6年,6年含辛茹苦,原来都是花枪。曾无数次想象他日与陆战强狭路相逢必当如何如何,结果不过看见一个略微相像的人,已经失态至此。 我强打精神说:“楚陈,我们再来比过。” “算了,不如到楼上咖啡座坐会儿。”楚陈体贴地说,自行去管理处结了款,又帮我取回鞋子。 落座良久,我还是要以红酒压惊才能够正常说话。“我大学时爱过一个人,”6年来,我未对此事略置一辞,压抑太久,渴望倾诉,我决定对楚陈说真话,“我们相恋4年,决定一毕业就结婚。但在毕业前他为了能够留校忽然转而追求副校长的侄女儿,决定与我分手。而我在毕业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父母觉得丢人,给我一笔钱让我到上海化名将孩子拿掉。我照做了,从此不愿再回宁波。” 三两句将往事说完,我辛酸地发现,曾经自认为是生生死死的大事,说起来原来不过如此老土平常,随便翻开一部三流言情小说即可找到类同情节,而我曾为此痛不欲生。 其实想想也是,即使当初在我最撕心裂腑的时候,太阳也还是依旧升起,星星也依然闪烁,世间万物并未为我的伤心有丝毫更移。 我不过是沧海一粟,红尘中最平凡的一粒,但楚陈却为我深深动容,柔声说:“看你外表那样坚强爽朗,没想到你吃过那么多苦。但是事情已经过了,只要当初你们曾经真的相爱,过去了就不必再自苦。” 多年来第一次听到这样体贴的话,我心大恸,不禁流下泪来。 楚陈并不再安慰,递一张纸巾给我,轻轻叹息:“希望有一天我可以有勇气如你这般坦白。” 自球馆回来后我同楚陈的关系飞速进展,他待我如挚友如手足如小妹,但,始终不是恋人。他一直回避对感情问题的探讨,我黯然神伤,难道他嫌弃我?却又不像。 一日秘书拿邮件来让我签字,忽然发现大宗信件中有一只颜色特殊的大信封边缘已经磨损,隐隐露出照片一角。我偷眼看到信封上是英文字母,给楚陈的。我心中有数,签过字后故意轻描淡写地说:“经理级的信件先放在我这儿,等下我交给他们,其余员工的午休时再发,免得影响工作情绪。” 我将信封左右荡了数下,一边也就完全绽开,一叠照片跌落下来,我自欺欺人:可不是我要看,是照片自己掉出来的。心扑扑跳着拿起来细看,却全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不是楚陈与他的异国女友的亲热镜头,而不过是一个金发男子同他的合影罢了。 于是一颗心又收回体内,我按铃让秘书通知楚陈进来,提前备案:“你的信,长途邮寄信封破损了,我们国家这邮政可真是……” 戏未做足,楚陈已一把将信封攥在手中,厉声问:“你看过了?” “我没有。不是,我是说我没看信,就看到几张照片,我不是故意的……”我十分讶异,楚陈额上青筋暴露,如见鬼魅。我心虚地问:“是掉了什么东西吗?” 楚陈定一定神,答:“没有。”匆匆出门。 隔不上十分钟却又转回,垂头说:“我刚才太不礼貌,不好意思。中午请你吃饭好不好?” 我当然巴不得,但也知道他并非出自本愿,这顿饭绝对吃得不舒服,于是婉辞:“改天吧。今天中午我约了客户。照片的事,是我不该好奇,请原谅。” 楚陈听懂了我的暗示,见我答应守秘,似乎放下心来:“那好,明天再请你,希望不要又被人捷足先登。” 这以后我们依然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几次尝试努力,始终不能令彼此关系再进一步,灰心得几欲放弃。 转眼三个月过去,楚陈任期已满,即将回北京总部。眼看再不揭盅就永远没有机会,我决定孤注一掷,约他到酒店摊牌。 酒过三杯,为公司为个人寒暄的话都已说尽,我好容易远兜远转拐弯抹角将话头绕到婚姻大事上来,问他:“你条件这么好却一直独身,是不是条件太高挑花了眼睛?” 楚陈不语,却慢慢低了头。 我自悔孟浪,十分尴尬,赶紧说:“是我三八,不该问你这些。”正打算再客套几句结束谈话,楚陈却突然抬头说:“不是你,是我太委琐,不能坦诚相待。” 他说得这样郑重,倒令我不能接应。我呆呆看着他,只见他举起酒杯,沉思半晌,似破釜沉舟:“你知道这是什么做的?” “玻璃呀,怎么?”我诧异,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 只听他一字一句自牙缝挤出:“有一种人,人们也用这个名词代替,你知道?” 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明白了所有的隐情,吓得好险没将香槟泼出。太意外了,斯文优秀如俞楚陈,不知被多少女孩视为梦中完美无缺的白马王子,竟然有断袖之好? 我瞪视他,好久开口说:“你,你为什么……”蓦地发现自己的声音抖得厉害,赶紧闭上嘴巴。 然楚陈已经受伤,他说:“抱歉吓到了你。”似乎想抽身离开,却又觉应对我有所交待,低下头快速地说,“中国穷留学生在美国攻博的难处你猜也猜得到,如果不愿被导师盘剥,就得到饭店涮盘子。学业紧张,精神压力大得常常想对着墙壁号叫。一次同屋的劳伦斯劝我吸毒缓解,神智不清中我和他……后来毒是戒了,却没办法再摆脱他纠缠,直到回国。我几次同他说要一刀两断,但他寄照片恐吓我要公开我们的关系……” 他面目渐渐扭曲,终于起身匆匆走开。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原地瞠目结舌。 他的话一遍遍撞击耳鼓,一张扭曲的脸渐渐在我脑中定格。哦我竟如此残忍,逼迫别人当众解衣一一解说伤疾。其实他对我有什么责任?何必对我解释?他曾说过感谢我的真诚,希望有一日自己也有勇气可以像我般坦白,然而我是怎样对待他的坦白的? 我静坐反思,江湖女子见怪不怪,不论面对什么样的洪水猛兽都从容不迫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没两下子如何出来跑江湖,而我竟表现得比一个18岁女中学生尚且不如。然而我为何会大惊小怪,反应过激至此? 只为,我太过关心楚陈。 我终于这样肯定地回答自己:只为我已将自己与他维系一体,在他面前我全无伪装枉谈经验纯洁如初生婴儿。我爱他! 是的,我爱他!爱他如爱自己的理想。而他并不是作奸犯科大邪大恶,他不过是在选择配偶问题上曾经有异常人,而我竟失态至此,全不顾及他自尊。叶以斐哦叶以斐,你何等浅薄粗鲁!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终于抓起手袋追出门去。 车子直驶至卡迪宿舍,楚陈来开门时脸上异常平静,淡淡说:“欢迎。”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心痛自责,我知道他心里一定是难堪至极才这样平淡,我握住他的手忏悔:“楚陈,谢谢你对我坦白,但是你愿不愿听一听我的坦白?我怕你笑我一直没有勇气告诉你我的秘密——我爱你至深!” 楚陈一惊:“但刚才我已经说过……” “我不在乎。楚陈,你会在乎我不是处女吗?” 楚陈紧紧拥抱我。半晌放开,又说:“但劳伦斯要胁我,说会将照片公开。” “好朋友拍张照片能说明什么呢?”我不许他避开我,直视他眼睛说:“我们结婚吧,没有人会相信劳伦斯的话。” “结婚?”楚陈愣住,但面容渐渐开朗,终于灿然微笑,“不错,只要我自己肯忘记,没有人可以逼我去记忆过去。我们结婚,谁会刨根问底?” 是,一个玉树临风,一个娇花映水,都是才貌双全的人物,别人眼中看去何尝不是佳偶连璧?我们在一起,全世界都要为之眼红,谁会再说三道四?何况,即使会,谁在乎?重要是我爱他,他爱我,我们结婚! 我满心欢喜,却板起面孔存心发难:“可是你还没有向我求婚。” 楚陈大笑,立即单膝跪下:“请接受我的红宝石镶钻婚戒!”红嘴白牙,将我无名指轻轻衔住。 “楚陈!”我欢呼,扑向他怀中,将头贴近他胸前,我听到那里面有东西在“砰砰”跳,我知道,那是心,心脏的心,有感情的心。 我也有那样一颗心,充满爱,充满温柔。 第12章 一个舞女的爱情 我是一个舞女,周旋在不同的“场子”里。在“玫瑰之夜”我叫“LILY”,在“嘉年华”我是“樱儿”,到了“心情吧”我又成了“阿软”。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有一个动听的故事,我是个编故事的好手。 因了我不同于其他舞女的婉转明丽,我的客人一向最多,而我有极好的记忆力,哪怕只是一面之缘,我也会准确地叫出那客人的姓氏及衔头,且对不同的客人永远有一套不同的说辞。我视每一次交际为一场演出,做舞女竟也做得兴致勃勃。 闲暇的时候我喜欢逛街,因为不大有机会活动在阳光下,所以十分享受那份和煦悠闲,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是我的轻快又缓慢的脚步,还是因为我真心喜欢的笑容,正走在南京路上,忽然有个男孩子冒冒失失地走上来搭讪:“请问同学,外滩怎么走?” 我望住他笑:“为什么不干脆问我南京路在哪里?” 第一次被称作“同学”,让我觉得十分新鲜。女大学生差不多是我唯一没有扮演过的角色,大概是因为自卑吧。但是男孩的误会给了我好大的自信,看着他发窘的面孔,我笑一笑:“别生气,我带你去外滩。” 我的大方亲切使男孩有意外之喜,他并不知道这其实是我的职业素质。初战告捷,那男生勇气倍增,做出倜傥风流状自我介绍:“我叫程之方,复旦4年级,你呢?” “我?”我笑容更加甜美,答得毫无阻碍,“我叫叶可容,师院二年级。”取名字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今天又是第一次“场”外走穴,格外过足戏瘾,单凭程同学一脸天真坦白的笑容,已足可值回票价。 那天我们一起游完外滩乘船靠岸时,已经熟得可以说出对方家庭所有成员及宿舍室友的名字及特征,当然我的答案全是“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临别前,程之方问我宿舍电话和联络方法,我沉吟了一下,扳开他的手写下我的BP机号码,说:“如果想再见我就CALL我吧,千万别去学校找我,我可不想被那班长舌妇笑话。” 程了解地点头:“女生们总是喜欢三八兮兮的。”隔一下又说,“不过你和她们不一样,你成熟又大方,气质很特别。你连BP机都有了,真是很……”他想了好久,才说:“很酷!” 我笑,那当然,未谙世事的女大学生怎能和久经情场的舞女比手段?我一时得意忘形,用手指在唇上比了比,冲他抛个飞吻,程的脸立刻涨红了。我笑一笑,小男生还嫩着呢,只怕经不住这样的恶补,于是赶紧改出清纯状娇羞一笑然后跑开——天已经黑得透了,我还得赶去“嘉年华”上班呢。 那晚我的兴致特别好,进入角色一时出不来,索性将错就错,见到新客一概同人说我是大学生,勤工助学来的。客人大表同情,刨根问底问我家境出身,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又搬出爷爷奶奶一大堆亲戚,当然忘不了还有个生病的父亲与正在求学的妹妹,把我自己说得如花木兰般伟大。结果,我那晚的小费收入特别高。看来大学生的身价的确比舞女高,我茅塞顿开,衷心感激程同学的启发。 程之方CALL我时,我实话实说:“感谢你给了我灵感。” 他没听懂,他当然听不懂。于是我又解释:“我是说我业余喜欢写作,那天从外滩回来,我灵思泉涌,于是写了篇小短文,这几天你注意一下报纸。” 他更加敬佩,便追问我投了哪家报纸,我随口说:“我多投了,不知哪家会用。” 那天我们去了长江口,拍了一组很纯情很罗曼谛克的照片。当程之方轻轻环抱着我站在江边扮泰坦尼克时,我觉得我有些喜欢上他了,不由心里一动,舞女的职业使我对男女间的游戏早已烟视媚行,但是爱情这个游戏却是我从没有玩过的。跳华尔兹需要两个人,追求我的客人虽然不少,但是一个舞女和一个恩客之间会有什么样的爱情呢?难得有个不知道我身份不把我当货品的好男人,他可不是现成的最佳舞伴? 我将头靠在程的肩上,对着他的耳朵呵气:“程,你可爱我?” 他的呼吸立刻加粗了,抱住我宣誓般表白:“永远。” 我闭上眼睛,不知这一刻的快乐是真是假。 那夜,我带程回了我租住的小屋,程对于一个二年级学生居然有能力独自在校外租房颇感惊讶,但他什么也没问。他的确很纯,还完全是只青果子,我不过略施手段,已令他神魂颠倒,兴奋不已。 但他毕竟不是傻子,第二天早晨醒来时,他已经猜到什么,我也不想瞒他,倚在梳妆台前边涂口红边慢吞吞说:“我不姓叶,也不叫可容,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一直这样叫我。我是个舞小姐,过去跟你说的一切全不做数,是我编的故事。你要是不喜欢,以后就别来了。” 他不说话,却拿起床头我的烟点了一支来抽,姿势很不老练。其实学生抽烟也很平常,这个男生好像特别纯,却偏偏做了件最前卫最疯狂的事。我忍不住笑了,笑得越来越大声,一个好纯情的优秀青年,以为自己遭逢了非常浪漫的一场恋爱,早晨醒来却发现对方竟是舞女,多么离奇可笑!我有些后悔自己的残忍了,于是越发笑得放肆来掩饰心中不安,程之方看着我,一言不发,我笑得流出泪来,整个人软倒在地,他忽然抛下烟,用脚捻灭,然后扑向我…… 我们就在地上辗转痴缠,仿佛丛林野兽,爱得原始又绝望。是的,爱!在那一刻,在眼泪的酸涩与无奈中,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程,爱上了这个由我把他从优秀学生变成浪子的男人,是的,他现在已经是个男人了,我的男人! 我缠着他,咬着他,吻遍他全身,留下一个个规则或不规则的唇印。我知道一个舞女与一个大学生的距离,我知道我们不会有很久的将来,但是无论今后他经历多少女孩或女人,他都已经无法抹去我留给他的痕迹,因为,是我改变了他。 那天程之方走后,我莫明其妙地流泪了,一切一切,太像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却是我所有的故事中最美的一个,美得让我不敢相信我真的做过故事的女主角。 我以为这个故事会就这样结束,但是不,隔了一个星期,午夜,我离开“玫瑰之夜”回“家”,却发现程之方竟倚在小屋的门前等我,脚下,是狼藉的烟蒂。我愣了很久,才夸张地笑:“你学会抽烟了。”一语未了,程已经快步走上前,拥住我,把头埋进我的长发,孩子般绝望地抽泣起来。我的心疼痛地抽紧,这一刻,我那样深那样切地了解了他。 程从那以后就“堕落”了,他抽烟,喝酒,逃课,跟着我到舞场鬼混,同舞女打情骂俏,然后签我的单让我结帐。有时我需要转场,但是他兴致正浓,便同我说你自己先回吧,不用等我。但是不论玩到多晚,他一定会回“家”,而且每夜同我做爱,带着一种自虐般的热情,直折腾到精疲力竭为止。 他一天天地憔悴了,我深深担心,给他买来各种补品,照着菜谱煲汤,他会错了意,欲求更加急切,任我婉辞力拒一概无效,如果僵持得太厉害,他就会红着眼睛说:“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不给我你会后悔的。”我心一软,也就顺从了他。 对我而言,每个夜晚都是世界末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离开我,那只是迟早的事。同他在一起我是快乐的,但快乐就像写在水上的字,漂走了就不留下一丝痕迹,我总觉一切都恍惚若梦,即使我们拥抱得再贴近也仍然觉得远,觉得虚幻。 我更加努力地工作,赚了钱就陪他下馆子,逛名店,给他吃最好的穿最好的,我明知自己给他的其实是鸦片,但是没办法,我同他都已经上瘾了,他离不开享乐,而我,我离不开他。我只有用钱,大量的钱来留住他。 他迟早会离开我的,一切都只是故事,我每天这样提醒自己,于是更加抓紧自己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钟,绝望地,痛楚地享乐。 我们是相爱的,爱于我有如鸦片。 夜里,我抚着他裸露的背,这样年轻,这样原始。我无故地落泪,心变得柔软而敏感,不堪一击。我想起南京路上的初遇,多么遥远而可爱,那时他是纯良的大男孩,说话会脸红,听到我有BP机竟然惊奇地瞪大眼睛,但是现在,他自己也配了手机了,当然,是我给的钱。我的钱害了他,我的身体害了他,是我使他堕落。 我的泪滴在他的肩上,我用手指点一点送到唇边,是凉的,咸的。 毕业将即,程告诉我他们全班要去外市实习,为期一个月,他说:“我的终考成绩不理想,幸亏平时成绩一向不错,如果实习单位的评语好,也许还可以补救,不然,怕分不到好单位。” 是我害了他,我明白。 程走的第二天,我搬了家。然后,用这一个月的时间,联络新的场子。他迟早会离开我的,不若我先离开他,在大学的最后时光,我希望他能健康快乐地度过。他就要毕业了,然后他会有一份很正当的工作,会有正当的交际,也会正当的……恋爱。 我消失得很彻底,整整两年,我没有见过程。开始还有旧姐妹告诉我,程曾到舞场找过我,她们很合作,一致回答我已离开上海。后来便再没有听说他的消息了。一个姐妹对我说,她曾经问过程找到我又怎么样,会不会娶我,程说可容不是小气的人,不会计较这些,那个姐妹便骂了程,骂他虚伪,骂他没男人气,骂他如果真心爱我就不会对我掉眼泪。那姐妹恨恨地说:“我们做舞女的,对客人笑是职业,对爱人哭却是幸福。他是个大男人,不能让你痛痛快快地流眼泪,还要对着你哭让你安慰他,敢做不敢当,再委琐没有了,不明白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 我叹息:“你不会明白,他坏,也是因为我。” “但是现在你已经做圣母使他从良,你可以安心了。”那姐妹不屑地说,吐出一个十分规矩的烟圈。 我随意地一伸指,准确地穿破了她的烟圈,“但是一个舞女的爱,除此又能怎样呢?” 无论如何,我是爱过的,即使他爱我不如我爱他,但他毕竟也曾痛苦纠缠过,他曾为我堕落,如今又因我而回归正轨,我总算在他的生命中出演过一个重要的角色了。 我依然上班,依然快乐地做舞女,依然兴致勃勃地编故事。一天,有个叫做西岭雪的女子找到我,她问:“舞女,也会有爱情么?” 我不以为忤,很认真地回答:“我爱过的,要不要听我的故事?” 我对她说起程,仿佛在说我的前生,不知道自己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也许,那一切也不过是个故事罢了…… 第13章 最佳拍档 阿甘是我的客户,但我们相识的地点却不是在佳乐的谈判桌而是在中纺的酒会上。 那时我刚刚调升广州佳乐电脑制版公司中山分公司经理,由于成功地替中山纺织厂设计制作宣传样本而被邀请参加他们的年终酒会。席间,中纺的厂主黄老板向我介绍阿甘:“甘先生来自香港,名片上职位是香港成衣中山分部主管,私下里我们都叫他‘靓女帮’帮主,最大本领就是讨女孩子欢心,西小姐,今天我请阿甘做你舞伴,希望玩得开心。” 阿甘忽然夸张地惊呼:“西小姐,西小姐,哈,其实我们早应该认识才对。”说着邪邪地一笑。 黄老板不解地看他,阿甘解释:“你看,她是西(稀)小姐,我是甘(干)先生,我们可不是天生一对,最佳拍档?”说得周围人一齐笑起来,发现新大陆般纷纷嚷着‘稀小姐干先生’。我微笑,向他伸出手去:“久闻‘香港成衣’大名,我们的确应该早点认识,希望我们可以做生意上的最佳拍档。” 这在我不过是正常的交际手段,但看在香港仔阿甘的眼中,却大为倾倒:“内地女孩子里你这样又大方又有分寸的真是不多见。好!好口才,好机智,好风度,好气质,又难得好性情,好才干,西小姐,好,好,我当你是好朋友了。哎,我最烦叫人‘小姐’‘先生’的,你喊我阿甘吧,我喊你什么?” “朋友都叫我雪儿。”我不禁再次微笑,“早听说香港仔最会甜言蜜语,但是你这样的皎皎者也不多见,真是好肉麻,好虚伪,好空洞,好夸张,却让我好高兴好得意,‘日行一善’是不是?” 我们两个相对大笑。这以后,阿甘就成了我的固定客户,把所有有关印刷制版的业务都交给我做,有业务的时候来视察工作,没业务的时候也常来聊天喝酒,而且隔三差五会带个不同的女孩子同来,悄悄问我:“这是我新交的girl,正点不?来,帮忙打个分数。”他对那些女孩子介绍我时则是:“我雪姐,她妈是我干妈。”其实我妈根本不认识他,而且到最后我也没弄清他到底比我大还是比我小。 那些女孩子为了阿甘的缘故,个个对我毕恭毕敬,其中一个叫阿娟的,只有19岁,尤其乖巧,因为住处离我们较近,常常跑来找我聊天。其实我知道她是希望能在这里碰上阿甘。 一次同阿娟聊天,问她:“有没有交男朋友?”阿娟清清楚楚地答:“当然有,就是阿甘喽。” “阿甘?”我一愣,“你对阿甘是认真的?他有承诺过你?” 阿娟点头,告诉我:“我是新疆来的,前年阿甘去新疆考察,借住在我家里,我们就这么认识了。后来他跟我说,要是我想再见他,可以到中山来工作。第二年我高中毕业就过来了,现在我已经在中山工作一年半了。阿甘虽然没承诺过会同我结婚,但他跟别人介绍我都说我是他女朋友。” 女朋友?天知道阿甘的女朋友多如牛毛,我见过他至少一打女朋友,他根本是在游戏。只是我没想到,真的会有人对他认真。 我对阿娟充满了同情和担忧,却不知道该怎样告诉她实情,于是找阿甘详谈。阿甘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雪儿,你不是想教育我要懂得珍惜感情,要从一而终,要对女人负责任吧?” “不应该吗?最受不了你们香港人,把朝三暮四当时髦,根本不懂感情。你妈也是女人,让你一天换一个新妈你干不干?”我有些焦燥,干脆做出付泼妇状,“你是把滥情当好玩,阿娟怎么办,她对你是认真的,你这样子,会害她一辈子。” 阿甘抱起脑袋:“好好我服了你了,我答应你,从明天起我就和阿娟分手,再不去找她行吧?” “分手?”我没想到劝了半天是这么个答案,不禁看着阿甘愣住了。 “当然了,你明知道我不可能真的喜欢阿娟,那种小白兔边疆城市一抓一大把,除了天真一无是处。你不让我同她玩,我当然就只有同她分手了。” 我头疼,只好说:“说不过你。这样吧,你先别同她说分手,让我再想想。”我终究放弃同他讨论什么是真爱天长地久的打算,那还不如捧一只琴去对老牛奏乐,于是转移话题问他最近同黄老板的那笔帐怎么样了。 阿甘气愤愤地:“姓黄的个‘衰人’,专会买空卖空,人家是三角债务,他是‘四角’、‘五角’,一盘烂帐。天天跟我说拖拖拖,再拖下去我快被老板炒鱿鱼了。最近你同他有没有业务?小心点。” 我笑笑说:“我倒没关系,帮他做一份宣传册,包印刷的,反正要收了订金才送印厂,他不付我尾数,我不交货就是了,最多持平,没什么损失。” 隔了三天,阿娟忽然来找我,满脸是泪:“雪姐,你帮帮阿甘啦,他打了人,被关起来了。”原来阿甘昨天又上门找黄老板催账,言语不合,竟一时冲动把老黄打了一顿,被老黄告了,如今还押在局里未审。阿娟哭诉:“你知道这种案子的,真审了还好,不过是罚款,最怕就是姓黄的并不急着上诉,公安局也不急着判,就把人先押着,那阿甘的罪可就受大了。” 我问阿娟:“如果阿甘对你并不如你想象的那样好,你还会不会这样替他担心?” 阿娟茫然地看看我,眼泪又流了下来:“其实,阿甘对我,从来都没有我对他好,可是我爱他。雪姐,你爱过吗?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滋味吗?那就是不论他怎样对你,你反正只希望为他生为他死。” 听着小小的阿娟说着这样深刻强烈的语言,我不禁怦然心动。我爱过吗?三年前,我曾同一位北京男孩刻骨相爱,后来,他回北京请求母亲答应我们的婚姻,但那位蛮横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肯让儿子为娶一个外地女孩离开自己的身边,从此他再也没有回来,那一份曾发誓要生死相守的爱就这样夭折了,我为此不眠不食地啼哭了三天三夜,躲在异地他乡的单身宿舍里祈祷可以让自己在下一分钟死掉,从那以后我明白了爱有多么强烈又有多么脆弱,三年来我再也不会哭。但,我多么希望成全阿娟,让她不必重复我的痛苦。 我向阿娟许诺:“阿甘是我的朋友,不论为他为你,我都一定会帮他,你先回去,洗把脸,睡个好觉,我至迟明晚把他交给你。” 当夜,我亲自上机,带领两个操作员加了一个通宵的班,次日一早打电话给黄老板约他饮早茶,说宣传册的彩喷打样已经做好,请他过目。 已经落座了,黄老板还在一味客气:“西小姐这么帮忙,应该我请你的,怎么好意思劳你破费。”看到打样,他满意极了:“很好,很好,比我设想的还好。”说完痛快地签了字,又给我一张支票说:“这是订金,今天就快印吧,我下星期到杭州开交流会急等着用的,尾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不急。”我收了支票,又为他续了茶,婉转地说,“我知道黄老板最近手头略紧,订金我要付印厂的帐不同您客气了,尾数么晚点付没关系,做生意谁没有个周转不灵的时候,相信黄老板不会亏了我就是了。” 黄老板一愣,小心地问:“除了高利贷外,光听说催帐的,可没听说主动放帐的,你不是有什么事要求我吧?” 我笑了:“聪明,我想请你放阿甘一马,他也是为生意一时情急,都是生意人,体谅他吧。” “这样?”他微微冷笑,“走江湖这么久了,被个毛头小子打了一顿,想让我放他,你西小姐的面子够不够大?光是让我缓期付帐只怕不够吧?” 我依然微笑,不动声色:“要是加上我专门为你加了一夜班的面上够不够呢?就是现在,我也还得求印厂赶工呢,也不知我的面子够不够大让人家肯帮忙。” 他又愣一愣,笑容有些难看起来。我知道他正在权衡利弊,答应呢,不服气;不答应呢,我已经摆明立场,宣传册难保定期完成。中山是个小城,做电脑制版的我们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而且打样已经出来了,他临阵换枪,不但时间不够,质量也不能保证,这个险,我赌定他是不会冒的。而且他同阿甘的纠纷无非是为了欠款恼羞成怒,我主动提出肯缓他付款时间,解了他燃眉之急,不怕他不就范。 趁热打铁,我索性再给他一道台阶:“我和阿甘,都是离家在外的游子,深知他的苦处,见他这样,不忍心不帮一把,同是天涯人,黄老板应该也会体谅的。” “好一个‘同是天涯人’,都不容易。好,我答应你,这就去警局撤诉,而且,我还要设宴给阿甘洗尘,就冲他能交你这么个朋友,值!” 我暗笑,知道他也是不愿结怨,本来嘛,大家都是生意伙伴,商场上没不变的敌人,不到万不得已,谁又希望无故结仇呢? 阿甘出来后,老黄果然摆酒言欢,席间觥筹交错,宾主相洽,看着昨天还斗得你死我活的两个人今天却亲兄弟一样地划拳共饮,我忽然觉得生命无常,心中充满茫然之感。这一分钟的知己,会不会是下一分钟的死敌?这样的大度有几分真诚?这样的友谊又有多少价值?如果没有合作,我们还会不会有心情坐下来一同喝酒?彼此各回故乡后,谁还会记得有个多管闲事的西小姐? 席间,阿甘向我敬酒:“雪儿,这次真要谢谢你,我要怎么报答你才行呢?开个价吧,要我以身相许也行啊。”他一贯地嘻皮笑脸,但我听得出他的诚意,于是说:“那么,对阿娟好一点。” 他一愣,脸上掠过难堪挣扎,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洒脱的阿甘也会有为难的时候,不禁微笑:“要你爱一个人,是这么难的事吗?”没想到他认认真真地回答:“我以前也以为自己是不会爱人的,当然也不会烦恼,可现在我发现原来我也可以爱得很认真,不过对象不是阿娟。” 我忽然一阵心慌,忙笑着掩饰:“我的价是开出来了,要不要守信可就是你的事了。来,喝酒。” 那晚,阿甘大醉,是我送他回家的。一路上,阿甘握着我的手,一直在喃喃地喊我的名字,我一边扶着他的头,轻轻帮他揉搓太阳穴,一边用手机给阿娟打了个电话,让她马上赶到阿甘公寓来照顾他。阿甘几乎是在狞笑:“雪儿,你趁我病取我命,你在摆布我。”我微笑:“我是在给你一个答案和一个选择。大家同在江湖,我知道你再醉也还是有理智的,我请你,即使不能爱阿娟,但至少也不要伤害她。” 我将阿甘扶进门,为他拧了湿毛巾做冰敷,一边将我同那位北京男孩的故事讲给了他,也将我同阿娟的对话告诉了他:“阿甘,我想说的是,两个相爱的人并不一定就能在一起,很少有人的爱是彼此相当的,世上所有的鸳鸯蝴蝶,无非是爱他比他爱我多一些的故事。如果不能拥有平等的爱,那么,在一个不爱你的我和一个深爱你的阿娟之间作个选择,应该不是那么难的事吧?” 阿甘作咬牙切齿状:“以前我最欣赏你的就是你的口才,现在我痛恨你把什么都拿来作谈判,你要没那么理智,会有多可爱!” 我笑:“看,看,说到底你要的还是小白兔,别叶公好龙了,我这种厉害角色你吃不消的。”看一眼表,估计从阿娟处打车到这里也差不多了,我再替阿甘换了条冷手巾,挤着眼同他道别。阿甘仍是恨恨的,但已经平静多了。 关上门,当我重新走进夜风中的时候,忽然觉得脸上凉凉的,三年来,我第一次流泪了…… 第14章 爱情“假金色” 我想念石森,真的,我想念他呢。 他其实算不得非常亲昵的朋友,我们两个说过的话加起来统共也不超过100句。可是,他曾向我求过婚。 一个曾经向我求婚的男子,总有点不平常吧? 所以,在南方,在世纪新春的除夕,在觥筹交错与灯红酒绿间,我想念他。 认识石森是两年前的事了,也是春节前,我已经订了来南方的机票,却于行前半月报名参加了一个电脑培训班。 原因其实很简单,虽然应聘到卡拉OK做小姐是自愿的,却毕竟不想真的丢下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招牌。夜总会,终究不是我的久留之地,我只是想借它逃避一时。逃开大连,逃开伤害,逃开继母的冷嘲与热讽。有一技傍身,再找工作或许会容易一些吧? 于是,我成了石森最刻苦的学生,每天上课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走之前又必然向老师打听:“明天几点钟没课?我可不可以用一会儿电脑?” 当石森知道我打算只用半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训练时,不禁大吃一惊:“不可能,培训一个来已经只是入门训练了,半个月,扫图都学不到家。” 我低下头,半晌,咬咬牙:“所以,想请老师给我多一点上机时间。” “干吗这样拼命?你好象有心事,难言之隐?”他问。 我窘困,既知是难言之隐,又何必一再追问。不争气地,眼泪流了下来,他忙说:“我不问了,这样好了,我给你一张课程表,以后凡是有我的课,你都可以来旁听练习。” 这样,我的上机时间多了三倍不止,不到一星期,我已完成扫描校色的训练,开始学习特技制作。那天,我一连掌握了金属字、彩光字、刺绣字、穿孔字的制作,正在反复试验最难的水晶字,忽然石森轻轻拍一拍我的肩,指指手表说:“已经7点了,今天情人节,早点回去吧。” 并肩走在清冷的夜风中,时时见到一对对相拥慢步的恋人经过我们的身边,又有几个小姑娘抱着大束玫瑰花上前兜售。他买了一枝,递给我,轻轻说:“节日快乐。” 我谢了接过,心中微微震荡,长到21岁,这还是我平生第一次在情人节收到玫瑰花呢。 正想着,却听他说:“23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在情人节送女孩玫瑰花。” 我的脸腾地红了,只觉心事被他读到了,匆忙说了句“谢谢”,忍不住走快两步来到公共汽车站,指指站牌说:“我到了,再见。” 他迟疑一下,点点头:“再见。”转身走了。我心里却又微微有一点失落。 半个月,那样快就过去了。我从一个连开机也不会的电脑盲,已经速成为一个可以使用绘图软件进行平面设计的内行。离开大连前夜,我对爸爸说想出去走走,然后拎着烧鸡红酒再次来到了电脑教室。课刚结束,还有一两个用功学生逗留在教室同石森讨论假金色的四色比例多少最合适,我走上前说:“Y100M50C40或者Y100M40C30,视纸质而定。” 石森一愣,看到是我,不禁笑了:“高材生,出师了。” 那两个学生大概误会了我的身份,互相挤挤眼,竟在五秒钟之内迅速消失,惹得石森哈哈大笑起来。 我将烧鸡红酒在他面前一亮:“谢师宴,赏不赏脸?” 那天,我们在石森租住的小屋里喝了许多,也说了许多。我再无隐瞒,原原本本地把自己的身世全盘倾诉:母亲早逝,父亲于去年再娶,继母并非戏里老土的旧式后妈,而是年轻漂亮,大方能干,钱赚得比爸多,气自然也比爸粗,一生争强好胜,不知不觉青春已过,嫁给大她十几岁的爸爸的确有些委屈,尤其面对一个小她十几岁的女儿就更加难堪,于是处处与我为难,而爸爸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里多半还闲我多余。我不愿再留在大连面对父不像父母不像母的尴尬,宁可远走高飞,不让他们再看到自己…… 我说着,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石森不断地替我递纸巾,沉默了许久,忽然说:“你父母不喜欢你,你也不应该让自己堕落啊。你离开大连,不外乎是想另找一个安身之地,不如我们结婚,你再建一个家,不要走了。” 我的泪就像水笼头被拧紧一样,刷地停住了,抬起头匪夷所思地瞪着他:“你说什么?” “我们结婚吧。”石森石破天惊地重复着,“我们结婚,我知道你不愿意去南方,不想当服务员,那就别去了,我来养你,再给你一个家。” 我望着石森,忽然觉得心里很慌乱。我想说我非常感激他,不论他的求婚是真是假,可是这一刻我觉得说什么也不合适,无论接受与拒绝。最后,我说了句顶没气氛的话:“很晚了,我要回去了。” 第二天,我乘上南去的航班,做了一只南飞雁。 在广州“嘉华年”夜总会,我成了一名送往迎来笑容可掬的门迎,每天重复着一样的台词:“晚上好!请问几位?坐大厅还是坐包间?要不要去桑拿部参观一下?”诸如此类。 为人不活络,小费总是赚不多,但我态度很认真,用老板的话说是“作为一个夜总会小姐未免有点过分的认真”。这样子风平浪静地,不知不觉便过了实习期,成为“嘉年华”正式员工。也哭过几次,当客人胡言浪语,或是经理吹毛求疵时,而陪伴我安慰我的,就只有石森的信。 石森的来信没什么规律,有时两三个星期一封,有时上午来了一封下午又收到一封,信里总是好奇地打听我如今的处境,说一些电脑班里的趣事轶闻。那是一个离我非常遥远的世界,一个阳光下的世界。在那里,人们的笑容纯净而健康,老师孜孜不倦,学员天天向上,每个人都有清楚的目标与方向,有一张课程表来规定他们的行为举止。而我,我所看到的,调笑、计较、欺骗、戏弄、以及争吵斗殴,无非是“酒、色、财、气”四个字。我叹息,我配不上石森。我从不曾给他回信,一个夜总会的女招待可以对一个电脑老师说些什么呢? 但是,一个阳光世界里的老师曾经向我求婚,也许他是真心,也许只是同情我或一时冲动,可求婚毕竟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子最大的尊重与承诺,我为此而永远感激。 我想念石森,想念自己生活在阳光下的那些日子。 终于,机会来了。 那天,一位老板模样的中年男子带着几个客人边争执什么边走进门来,我如常上前迎接,那老板忽然眼睛一亮,随手接过我手中的宣传册对客人说:“你看,就印成这种颜色不是挺好?何必一定要烫金?又贵又费钱。” 那客人也停了脚,一边研究着宣传册一边犹疑:“这金色也挺像,但是灰灰的不够气派……” 我在一旁插话说:“这金色里面有黑,所以显得暗。如果把黑降到零,黄提到100,用红蓝对调,得出的假金色就正得多,给足墨,是可以印出烫金效果的。” 那老板一愣:“你知道假金色?” “我学过电脑平面设计。”我微笑回答,忽觉心跳加速,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假金色”成了我事业上的重要转机。那位刘老板正是“佳乐”电脑制版公司的总经理,他在第二天邀请我到他公司进行上机测试,当时便谈妥条件吸收我为公司制版操作员。 欣喜之余,我在第一时间给石森打了长途电话,兴奋地告诉他:“假金,老师,是假金色救了我,是你教给我的假金色给了我转机。” “那好,记得欠我一顿饭,回大连一定要请我的。”他嘻嘻哈哈地应着。 那天以后,我开始给他写信,一天一封,从无间断。只是那些信,留下的多,寄出的少。我把写信当成记日记,日日夜夜地对他倾诉,石森渐渐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我想,等我做出一点成绩,我一定会回大连,请石森吃饭,问他:“你的求婚是真的吗?还算不算数?” 为了石森,我很努力地工作,吃住都在公司,时间与精力都比别人多付出不只一倍,很快已成为技术部顶尖高手。我发现当初在电脑班所学的特技制作即使在大规模的电脑公司也是相当高明的技巧,只是平常工作中能用到的特技花样并不多,重要的还是校色修图等基本功。制版公司不是设计公司,要的只是一个熟练工人,而我已做到尽头。 一个技术工人,什么时候才可以出头?我想起继母,那个威风八面的女人,我发誓要做得比她更好。仔细地权衡之后,我去向老板申请调入业务部。我决定向自己最不适应的社交挑战。 许是哀兵必胜吧,一年后,我升为中山分公司经理,开始独挡一面。 中山是个小城,初到时,为了熟悉环境,我从不搭公车或打的,只用双脚丈量这个陌生城市的每一条街巷,捱家公司捱户店面地敲门,向他们宣传电脑制版与设计,交换名片,争取生意。不出三个月,我和中山一半的老板与经理交了朋友,建立了合作意向。 分公司的生意日益发展,我对中山的地形已比出租车司机还要熟悉。又过半年,总公司为我配了专车,我考取驾照自己驾驶,工作范围扩向顺德等周边小城,月薪也由2000元跃至过万。压力过大的工作中,想念石森成为我心底唯一的温柔,他代表故乡,是我的精神家园,总有一天我会回去,请他吃饭,接受他的求婚。一切的努力,都只为了那一天。 转眼除夕,我和几个客户在酒店“打边炉”,一桌子人谁也不知道谁的底细,不过是张老板李经理图个表面繁荣,却应酬得滴水不漏。也难怪,同是天涯孤独人,虽然春风得意,都是背井离乡,谁家没有一本难念经呢?酒喝到半醉,一位陈总举杯提意:“拍马的话说多了没意思,今天是年三十,咱们也来回酒后吐真言吧。每个人说一说自己这辈子最遗憾的事儿,最想知道的答案。”不待别人表决,他自己先开了口:“我先说,我这辈子最对不起就是我老婆,我在外面的事儿大家也知道,我想我老婆也知道,可是她从没问过。我觉得对不起她,每次回家就大把给她塞钱,她对我一直都那么好,我就总想知道,她对我这么好,对我在外面的粉红事儿不闻不问,到底是因为爱我呀还是因为爱钱……” 这样隐秘的苦衷竟这样坦白地说了出来,大家不禁为之动情,也就有另外几个老总开始了推心置腹的诉说。轮到我,大家笑着怂恿:“你是咱们中最年轻的,也是最不容易的,你说说有什么遗憾的事儿,看看老哥哥老姐姐们能不能给你帮上忙。” 借了酒意,我握住邻座一位外号“红粉杀手”的“红马夹”陈姐的手说:“我最后悔的,就是在大连时有个男孩向我求婚,那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向我求婚的男孩,可是我还没弄清人家是真的假的就吓跑了,一点也不浪漫。我一直想问一问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如果是,我就嫁给他!” “嘿,小妹子思春了!”陈姐哈哈大笑,别的人也都一齐哄笑起来,我自己也笑着,却觉得腮上一阵清凉,竟然流了泪。哦石森,我想念你! 回到宿舍,我只觉心中的思念如波涛汹涌,一阵猛过一阵,竟是难以遏止。终于,我下定决心,嘱咐助手好好照管公司,又打长途到广州拜托总部代订回连的机票。 再见石森时,只觉一切不真实,思念得太久,重逢竟然如梦。 九州饭店的西餐座上,石森西装革履,庄重得有些矫柔,但是三两句话便又恢复浪子本色,拿过我的手袋说要“临检”。我愣一愣:“检查什么?” “看你有没有吸毒啊什么的。”他开着玩笑。我微感不悦,强笑说:“当我失足少女?”心中不些不习惯他的过于亲昵。这一刻,我发现我们其实陌生。 找不到话说,我再次向他道谢,关于平面设计,还有假金色,我事业上的那次重要转机。 他艳羡地说:“你运气真好。哎,在你们公司,像我这样的,一个月能不能挣两千块?” “2000?”这个数字已经离我很远了,我要定一定才能客观地想清楚,对于一个技术工来说,进入“佳乐”初期的工次其实还不足1000。以石森的技术,大概两三个月后应该有2000了,但距离我,仍然差着七级八级。第一次,我发现原来自己早已超过他太多。 我在心中提醒自己,衡量一个人,不能用工资多少做标准的,要看他的品德,风度,气质,修养。但是……我瞥一眼正在笨拙地切割牛排的石森,我奉若神明的电脑老师,他为了这次约会,特意换了新衬衫,却忘记熨烫,褶痕一道道笔直如刃。我叹息,我和石森,就像龟兔赛跑,要么我太慢,要么他太懒,总之是有距离。他是一个好人,却不可能是我的爱人。我们,是无法同时到达终点的。 石森还在兴致勃勃地向我打听广州的饮食天气,说有许多朋友都打算去南方闯荡,又问:“都说在南方女人比男人吃香,是不是真的?你是最好的例子,你觉得做女人是不是轻松得多?” 他每问一句,我的心就下沉一分。也许他不是那个意思,也许不该苛求他,这不是在生意场上谈判桌前,他并不懂得计较说话的分寸与是否得体,我与石森,始终生活在两个世界。我想起尘封在自己抽屉里的大堆没有寄出的情书,它们曾陪我那么久,没有那些关于爱的幻想与盼望,没有石森的鼓励与安慰,我未必熬得过那些孤独与压力。不必再问他当年是否真的喜欢过我了,即使没有爱,我仍早已得到了世上最可贵的友谊。这已足够。 我望着石森,诚心诚意地说:“老师,我欠你一份情,该怎样报答你呢?” “真想报答我?”石森眼睛亮亮地看着我。 我一阵心慌,生怕他开出“以身相许”之类的玩笑,但他只是说:“你能不能介绍我去广州,找个工资高一点的工作。” “行,当然行!”我忙不迭回答。他对我最重要的帮助,是曾给我机会,可以还他一个机会,无疑是我最大的希望。我略一思索,不好意思地说:“不过,得委屈老师做我下属才行。” 如果进“佳乐”,他起码要两三个月才可以出头,而到中山,则薪水是我说了算。虽然我这只乌龟早跑了两年,可是兔子说不定会随后赶上呢。我问他:“起薪2000元,超额另算,行不行?” 石森眉开眼笑,学着我的口气说:“行,当然行!以后别再叫我老师了,该我叫你老板才对。来,干杯!” “好,干杯!”我顿了顿,补上一句,“为了……假金色!” 第15章 你是我永远的BOSS 爱上一个人是多么苦的事,我是自湛青之后才知道的。 湛清是我的BOSS,“晨星”广告公司的经理,一个天才型的广告人。而我,是他的第一助手,首席创意兼经理助理。 不过湛青并不是公司的第一把手,真正的投资者大老板叫黄克琛,是北京人,不常到大连来。但是每次来,却一定要我做陪。湛青为此对我多少有些不满。 有一次黄克琛来大连时,正赶上湛青去青岛谈一笔广告业务,一时赶不回来。黄坐阵“晨星”,因为对公司具体事务并不了解,便要我全权处理。只不过三两天的时间,但已经令湛青十分恼怒,私下里对我说:“我不在,公司交给你做主是应该的。可是黄老板人在这儿,就该万事由他说了算,你再自作主张,就未免有些逾位了。” 我知道他明着是说我对黄克琛不礼貌,其实是忌讳我在黄面前表演太多抢了他的风头,逾的,是他的位。可是我不知该如何表白,只怕越描越黑。 我为了自己处境的尴尬而常常烦恼,可是却没有勇气提出辞职,原因很简单也很致命——我爱湛青。 我知道OFFICE恋情是可怕的,可是我没有办法,我自应聘那天起就对湛青有莫名好感。我爱他的才思敏捷,谈吐幽默,也爱他的善妒、暴躁、心胸狭窄。明知他对我诸多猜忌,但至少他仍留我在身边我也就仍然有机会。我宁可咽下所有的委屈,直到他明白我的心意。 年底公司的业务很忙,各厂商都急着抓紧元旦、春节、情人节一连串促销良机,电视创意广告的需求量突然大增。五六笔年历业务刚刚结束,十几份贺卡订单又压了下来,我每天做梦都在念着一些似通非通莫名其妙的句子,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宛如时针,分分秒秒。”“汉字寻呼,不见面也知道我的心意。”…… 那天早晨我一起床就急着找笔,母亲追着问我粥凉了要不要热一下,我生怕忘了梦中才得的灵感,两眼发直对着她念念有辞:“真女人的味道,看不到,感觉得到……” 超强度的工作压力下,我很快病倒了,高烧39度6。妈妈替我打电话向公司请假,结结巴巴地把我的创意稿一字一句重复给秘书。 巧的是那天黄克琛刚好来了公司,妈妈的电话正是由他接听。或许是我的敬业感动了他罢,当晚他竟提了一篮水果上门来了。 见到他,我有些苦涩,衷心希望来的不是他而是湛青。 黄老板虽然是第一次上门,却很有些自来熟的样子,跟我父母也聊得很起劲。也许一个人生意做大了,便自然会有这份从容与自信。我看着他,心里想不知再过十年,湛青到了他这个年纪是否会变得成熟大度。我想一定的,40岁的湛青必定魅力无穷。 正想得出神,黄老板忽然看着我的脸说:“你是不是在发烧,脸红得很。” 他这一说,我只觉脸烧得更热了,忙掩饰地说:“今天那家化妆品公司的代表来了没有?” 黄克琛微笑地说:“难得你烧得这么重还惦记业务,你放心,他们对你的创意很满意。不过有些细节问题希望我们再完善一些。” 正聊着,电话铃响了,是湛青,他问我明天能不能上班。我刚要回答,黄克琛已接过电话去,随意地说:“我已经答应给她放三天假,广告的事我也同她谈过了,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心里“格登”一下,暗暗叫苦。我知道,以湛青的小心眼,一定又想得很多。 果然,湛青那边立刻收了线。黄克琛似乎浑然不觉,笑呵呵地说:“现在你可以安心休息了。湛青是个工作狂,光知道用兵不知道养兵。” “那也不是,湛经理平时很关心下属的,不过最近公司的事儿确实很忙。”我连忙替湛青说好话,心中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只听黄克琛故做轻松地说:“你说的,我当然都知道,否则不会请湛青来做经理。但是湛青也有湛青的缺点,就是缺乏度量,常常因小误大。过了春节我同湛青的合同就满了,我在考虑新的人选,你在公司做了这么久,对公司业务很熟悉,有没有什么意见给我呢?” 我愣住,黄老板的话再明白不过,是想让我取湛青而代之。可是,我怎能对不起湛青? 在这一刻,我忽然明白自己的确是太天真了。我一直认为湛青小气,可是商场之上,风云变幻,命运往往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湛青有湛青的立场,对我大度很可能便是对他自己苛刻,如果他狠得下心早一点炒掉我,又怎会落得今天的地位不保?湛青明知我深受老板重视而仍对我委以重任,已经是非常难得了,我却不知进退地一味怨他心胸狭窄,其实是我自己太任性太不识趣了。 想了许久,我抬起头轻轻对黄克琛说:“公司的事我其实知道很少,都是湛经理要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就是每次他出差让我代管业务,也都是他提前一条条吩咐好的,要我按章行事罢了。我能给您的意见实在很少。而且,从明年起我已经决定辞职,我身体不好,早就不想再这么辛苦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提出来。” 黄克琛愣了,研判地看了我半晌,才轻轻点头说:“辞职的事,我做不了主。湛青才是你的直接上司,你还是同他说去吧。” 我松下一口气,无论我越过湛青直接与黄克琛对话还是黄克琛抛开湛青咨询我的意见,其实都是一种越级。可幸的是,现在我与黄克琛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我想,只要我辞职,黄克琛没了心目中最佳人选,也许就不会同湛青解约了。 第二天,我借口生病需要长期休假寄了一封辞职信回公司。 下午时,湛青打电话过来:“女员工请长假通常只有一种情况,不过我记得你好像尚待字闺中吧?” 他还有心情开玩笑,可见黄克琛对他并未有所表示。我只好硬着头皮说:“但是我更年期,需要时间调整。” 湛青在电话彼端大笑,笑过了才说:“我给你一星期假,别急着提辞职,想清楚了我们再谈。” 挂上电话,我发现自己已经满脸是泪,可是刚才在电话里,我明明与他谈笑风生。我悲哀,这就是爱上自己BOSS的后果,工作与感情混为一谈,哑巴吃黄连,两头不到岸。 那个星期我一直很犹豫,到底该不该辞职呢?失去充分理由与湛青朝夕相处,只怕这段感情一辈子也没机会表白。或者可以拖到明年初,等黄克琛同湛青签了合约我再销假。大不了以后小心点,不要再锋芒毕露以免功高盖主。 但是事情已经由不得我自己做主,三天后湛青带着我本月工资上门拜访,对我说黄克琛亲自吩咐湛青替我结账起用新人,理由是公司不是疗养院,没理由虚位以待。 措辞非常冠冕堂皇,但是我心里明白,他是不愿我再为湛青效力。我的断然辞职令黄克琛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意,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让我同湛青合作,很容易对真正老板产生架空效果,如果他想用湛青,就必须开掉我。 我轻轻问湛青:“明年公司有什么新计划?” 湛青答:“我和总部刚把明年的合同签下来,下一步才轮到同员工签约,但是黄老板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复原,暂时先不同你续约。”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我忽然失笑,原来我同黄克琛才是知己,都清楚地知道对方的心意,也十分了然整个棋局。所不同的是,他兵多势强,我却是孤军做战,处处被动还招,三两下已被将死踢出棋局。 湛青不解地看着我:“你失业了还笑?你真是这么不愿再同我合作?” 我叹息。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是敌人,这话真是一点也没有说错。湛青并不明白,我一切的改变都是为了他。可是,只怕今后我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我至爱的人近在咫尺,却对我的心意一无所知。 一个人为另一个付出太多,往往只有两种结局:要么就更加痴缠,要么就干脆罢手。 我决定选择后者。 事实上也由不得我不这样选择,我们从来都不是朋友,他是上司我是助理,去掉这层身份,我们便无话可说。难道我能开口告诉他:“湛青,如果不是我拒绝高官厚禄,你今天的位子已经是我的了。你还不以身相许来谢我?” 成何体统不说,对方出于维护自尊,根本会当我信口雌黄。 我唯有沉默。唯有沉默。 新春将至,天气一日比一日更冷,我的病也一日日更重,整个冬天都在低烧,浑身无力。 转眼到了四月一日,早晨我刚一起床,就接到湛青电话,直统统的三个字:“I love you!” 我一愣,几不置信,紧接着我意识到今天是愚人节。湛青,他竟同我开这样的玩笑。我忽然心灰到极点,两年了,我每日每夜都在盼着这一句,他终于说了,却只是在戏弄我。湛青,你太残忍! 我努力使自己保持平静,却仍忍不住颤抖:“湛青,I love you,too!” 这回轮到他愣了,半晌,他小心地问:“你是真的吗?” 我反问:“你呢?” 电话那头,我听到他深吸一口气:“我是真的。不骗你,今天是愚人节,但我说的都是真话。” 我愣了愣,只听他又说:“我一直觉得你太好,我想你的眼光一定很高,非得像黄老板那种地位的人才能够追求你。但是现在你辞职,黄克琛又急着解约,我终于放心你不是他的女朋友了。我想我应该试一试,或者你会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我仍然不语,我不能相信。湛青再吸一口气,接着说下去:“我一直在想用什么样的方式向你求爱,说实话,我很胆怯。于是我想,等到愚人节吧,如果你骂我,我就说是开玩笑。可是现在,我忽然不想退缩了,不论你接不接受,我要告诉你我的真心话,I love you!” 我再也忍不住,终于哭出声来。 我从不敢奢望自己的爱会有这样美好的结局,但是爱神终于眷顾于我。 当天下午,我收到湛青的玫瑰,999朵。 我始终没有告诉他,曾经一度我对他的地位构成很大的威胁。 在我心目中,他永远都高出我很多,他是我永远的BOSS。 第16章 求婚 我一直视陈家声为一个正直的人,因为自父亲去世后,只有他从未看低我们母女。 家父在世时,是阀门厂的第一把手,陈家声是该厂助理工程师,由父亲一手提拔,破格委任为科技小组组长,这才得以大展身手,功成名就。转眼13年过去,他早已升为总工程师,而家父却英魂早逝,丢下我们母女相依为命。 那年我只有9岁,但已经可以清楚地分辨人们的眼色话头。父亲的追悼会还没结束,已经有很多人频频看表,悄悄溜走。而在父亲生前,哪怕一场小小感冒,这些人也会殷勤来访,坐陪数小时而不觉得厌倦。 我记得那天晚上母亲抚着我的背,清晰地告诉我:“从今天起,我们已经没有朋友了,我们只能靠自己。” 但事实上我们还是有至少一位朋友的,那就是陈家声。他每星期到访两次,家中诸如买粮搬煤一概体力活全体承包,月末发薪日且会带我母女去中山公园荡一回秋千。 是的,秋千,只是那么简单的游戏,已足使我心花怒放。 那时候我曾经想过,将来长大了,要找一个陈家声那样正直善良的人做丈夫。请注意,我只是说“陈家声那样的人”,并不是说“陈家声”。我并没有真的想过,陈家声会在13年后当真向我求婚。 当他提着点心补品登门向我母亲提及求亲的意思时,母亲的震撼比我还要大,她的声线低得几乎让人听不清:“家声,方方一声叫你陈叔叔。” 陈家声笑,但是笑容是窘的,他说:“早三年我就让她改口陈哥哥了。” 母亲做一个要昏倒的姿势,抚着额说:“但是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你怎么想到要对一个小女孩子有感情?” 家声做错事一般低着头:“我也说不清,只知道何丽第一次挑剔方方时我很生气。我不能容忍任何女人对方方有半句不敬,她在我心中是第一位的。” 何丽是陈家声的前妻,他们之所以离婚多少和我有一点关系。因为陈家声婚后依然每星期来我家两次,周末依然会带我去公园或者看电影。如果何丽想看言情片而我想看卡通,无疑陈家声一定会采纳我的意见。所以他们自婚后两个月便开始吵架,直至三年后分手。 陈家声接着说:“自何丽离开我,我发现我其实并不想结婚,我甚至讨厌有女人介入我和方方之间。从此我知道,我对方方的感情早已愈久弥坚,牢不可分。” 我第一次发现,陈家声原来是说故事的好手,三两句结束叙述,直奔主题。可是慢着,什么叫愈久弥坚,牢不可分。坚与牢的只是他陈家声,并不是我沈南方。 我听到妈妈回复她:“但是这件事最重要是征求方方的意见,我想我要先同她谈一谈。” 谈?谈什么呢?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我对着镜子反省,我看起来哪点有伯母相?凭什么还没年轻过一下子就同人成中年夫妇了。我甚至觉得陈家声的提意是一种冒昧,是对我的青春的侮辱。我愤愤:“陈家声凭什么这样自信?” “陈家声有什么不好?”没想到妈妈并不帮我,她慢条斯理分析,“他今年35岁,有车,有房,有地位,有知识,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虽然结过一次婚,但并没有孩子,说是钻石王老五也并不为过。” 我惊讶,睁大眼睛:“老妈,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现实?” “从你父亲去世后我就知道了。”母亲站起身,并不欲与我多谈,“我已经表过态,这毕竟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应付吧。” “那么您的意见呢?” “我没意见。你不同意,我绝不逼你,我只是想说,陈家声并不是一个不可取的对象,还有,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终究是对这女人的最高赞美。你应该懂得尊重他。” 老妈的话无疑是金玉良言,但是我只有22岁,自谓生命中有无限可能性,白马王子随时会驾车而来。我的眼睛看不见30岁以上的男子,更不认为一个男人对我求婚有什么了不起,直到我遇见柯正平。 遇见柯正平是在一个不平凡的日子,因为那天刚好是情人节。不过,即使不是2月14号,我也一样会认为那天很不寻常。 那一天我并没有约会,十分无聊,于是想给自己找个新鲜的节目。我决定去酒吧,因为从未去过,自觉十分刺激。 但是真个在秋千吊椅上坐下来觉得也不过如此,有音乐,侍者在人群中穿梭,舞池里双双对对的舞伴不知是不是情侣,反正这一刻距离是近的。我更觉无聊,只是那吊椅给我良多回忆,故此恋恋不舍离去。 这时候有个穿白色休闲装的男人冲我走过来,递一枝玫瑰给我,从容地笑:“情人节快乐。” 我狐疑地望着他,男人穿白色很难讨好,但他穿得实在妥贴。他的样子绝对不讨厌,可以说是十分英俊的,可是,我不认识他。 他读懂了我的眼神,笑容更加亲切:“漂亮的女孩子,应该收到玫瑰花。” 我终于说“谢谢”,并且接过花来,没想到他打蛇随棍上:“接受了我的花,自然也应该答应与我同舞一曲。” 当我们旋转于一对对情侣间时,我十分地恍惚,觉得自己同他仿佛也是一对情侣,已经认识很久。 跳舞的时候,他俯在我耳边轻声告诉我他叫柯正平,是律师,在长江路开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我笑:“我并没问你。” “但是我有诚意同你继续交往,非得先让你了解我不可。” 柯正平轻松地笑着,仿佛我已经答应同他交往。 但我的确也希望可以再见到他。 我们第二天一起去滑旱冰。过了两天,又约去郊区骑马。同时订下下一次约会是去玩蹦极跳。 一句话,我们开始拍拖。 柯正平很会玩,跳舞、滑冰、骑马、游泳,甚至滑翔伞,无一不能,而且永远可以找到新的节目。同他在一起我有无限的快乐,希望一生一世活在他的笑容里。 这期间陈家声仍然一周两次到我家报到,我总是尽量回避。但是妈妈说自那次求婚失败后家声倒也并没提过第二次,所以过几个月我也便泰然。我想他或许自觉堂突,已经不会再有非分之想。 那时我跟着柯正平又迷上上网,每天一有时间就泡在网吧里乐不思蜀。忽然有一天回家时发现家里竟多出一台电脑,问妈妈,说是陈家声送来。这时家声的电话也打来了,声音同往常一般亲切平静:“方方,收到礼物了吗?喜不喜欢?” “可是,你为什么会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当然喜欢,喜欢得不敢接受。 家声在电话那头呵呵笑:“今天是你22岁生日啊。正同我当年见你时一样大,我大你13岁,现在你已经长大13年了,刚好和我同龄,你说我该不该为你庆祝呢?” 我也笑起来:“错,13年前你大我13岁,现在又长大了13岁,你现在应该大我26岁才是。” “听听,这就是我们理工大毕业的高材生!什么算术本领?” 我们在电话中胡说八道,因为心情好的缘故,我说了很多。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在电话中同陈家声谈话和面对面时说话是不一样的,电话线隔离了彼此,使我们忽略了年龄,因为空间距离的加大反使心理距离缩短了。电话,真是件奇妙的东西。 那以后陈家声来我家的次数就明显减少了,电话却越来越频,终于增至每晚热线。渐渐我也习惯了在临睡前同他在电话里胡调一番然后入梦,当真哪天他打晚了电话我倒有些惦记。可是见面的时候,他却又变回陈叔叔。 柯正平问过我:“你的陈叔叔对你好还是我对你好?” 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回答:“陈家声对我比你对我好,我对你比我对陈家声好。” 绕口令一样,但是是真话。 柯正平同我过了最初的狂热之后,也就待我平平,而且我发现他还有别的约会。我问过他,他答:“普通朋友,不能同你比的。” “那么我呢?我是你什么人?”我希望乘机将彼此关系挑明。柯正平对我总是若即若离地我受不了。 但是他始终不肯给我一个正面回答,只是说:“你是我最喜欢的女人。我给你的时间比谁都多。” 但这是不够的,玫瑰花巧克力唱歌跳舞,他身边每个女人都可以得到这些,我不愿意,我不愿同其他女人分享他的时间,我要的是全部的他。 我想起陈家声。小时候我很喜欢花,看到邻家的玫瑰开得盛十分艳羡,陈家声竟然趁黄昏翻阳台偷偷采了一枝给我。 他是第一个送我花的男生。谁说不是,那一年他也不过二十出头,正是谈恋爱的时候,可是他把全部怜爱都给了我。 我叹息,当真找不到一个比陈家声待我更好的男人么? 我不服气,于是开始冷淡柯正平。 周末,我推掉柯正平,与办公室里的一个男同事,叫张楚的约会。这样做多少是为了让柯正平吃醋,但他应付别的女人尚且不暇,大大咧咧地并不在意。 我心冷,干脆认真考虑当张楚是男朋友。但是我们的交往也只是维持了两个多月,因为有一天他忽然问我:“单位明年分房,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登记好排房子?” 那时我们甚至还没有对彼此说过我爱你。我震惊,知道原来他注重的并不是我,而是与我在一起可能的利益。当时我们正在看电影,我站起来转身便走。他隔了一小时大约电影看完了才追到我家来,我隔着门对他说:“让我们彼此冷静3个月。” 他才没耐心等。他还急着找人登记排房子呢。没过一个星期我在街上看到他与女孩子手拖手排队买电影票。希望这次他们可以一齐坐到电影终场。 这次失恋我并没太伤心,只是觉得滑稽。 想想认识的两个人,一个是做什么都行就是不结婚,另一个却什么浪漫也不要玩就只一门心思想结婚。一样地没有诚意。 我不得不再次想起陈家声。只有他,对我的爱是无理由无要求的。 晚上家声再打电话来时,我问他:“如果我一直不答应嫁你,你等我到什么时候会厌倦?” 他想了想:“我让你等了13年才追上我的年龄,我再等你13年来回报也是应该的,如果不够,那就乘以3倍。但是39年后你要是还不答应嫁我,我就换人了。” 39年?天,39年后我已经61岁而他74,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当天夜里,我敲开母亲的房门,对她说:“妈妈,祝福我吧,我决定接受家声的求婚。” 第1章 成龙的爱情 成龙的初恋是一个不知名的女孩。 在新加坡,他踩着单车,车后座上坐着年轻的她。天上下着雨,他抬起头,看着天,说:天啊,你把她给我做老婆吧,短寿十年也愿意。 半夜里,他发梦看见她坐在一个尖角的凉亭里,立刻爬起来,穿上衣裳,跑去凉亭里等她。 数十年后,他回忆这一段,肯定地说:那是爱情。 那是爱情。的确是爱情。这样的纯真,炽热,不是爱情是什么? 可是这样的爱,也有不忠的时候。不忠的是他,被错过的却是她。她伤了心,走了,终身不嫁。 他不知道该怎样补救自己的过错。她开一个服装店,他便叫全公司的女孩子去买服装,回来把帐单给他,想让她感觉生意很火的样子,让她开心。 但是有一天,还是给她知道了他在私下里帮助她的事,她竟然,头也不回地再一次走掉了,让他再也找不到她。 再也没有见过。 明明没有发生天崩地裂的事情,也没有人为的破坏与命运拨弄,可是为什么,那样真那样纯的爱情也会毁掉? 成龙说,是年轻。 那样的爱情只有发生在那样年轻的岁月,而也只有年轻的错误才会这样冤枉地葬送一段真爱。 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多少年后,也只有珍藏那段回忆。能做的,只是这些。 第2章 蝴蝶梦 我的初恋结束于15岁那年的秋天,一个阴雨缠绵的日子。 电影中所有的伤感情节都发生在雨天,我不是剧中人,却也不能例外。 也许这并不奇怪,因为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本来就拥有一段很长时间的雨季。并没有黄梅的浪漫,更没有丁香的愁怨,有的,只是无尽的琐屑的烦恼与郁闷。 直到,巷口开了那家叫做“蝴蝶梦”的美容院。 店主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年轻,而且美丽,脸上有永恒微笑,对待纠缠在她门前的小乞丐从不声严色厉,总是备下一点糖果点心等待他们来分享。 我常常想,如果世上真有天使,天使就该是她那个样子的。 我爱上她,情不自已。 我爱她微笑的样子,爱她永远洁净飘逸的长发,爱她临关门前那似有似无的嫣然一笑。 我总是想,什么时候,我可以,轻轻摸一下她如水的长发,可以,握住她的手同她促膝交谈。 梦中,我甚至看见自己吻她,浑身发抖,瑟瑟如发高烧。然后,我长大了。 我开始努力攒钱,以超强的意志力抵制着冰镇可乐与电子游戏机的诱惑,一块钱一块钱地攒,很快攒足了五十元。 然后我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穿上自己最好的衬衫,站在镜前犹豫半天要不要偷一条爸爸的领带来系。但是考虑到自己还没有学会打领带,最终放弃了这一念头。 我像一个成年男人那样,理直气壮地走进“蝴蝶梦”,大气地坐下,说:“我要洗面。” 美容院的小姐都笑了。 她也笑了,脸上带一点惊讶,又有一种了然。 她对小姐们说:“这位小客人我亲自打点好了。” 她让我躺在美容床上,为我清理脸上刚刚生出的青涩的小疱疱,然后为我按摩。 她的手温柔细腻地抚摸在我的脸上,我感到很舒服,舒服得想就此睡去,甚至死去。 视死如归,大概指的就是这种境界吧。 我说:“你的店名很好听,‘蝴蝶梦’,你就像一只蝴蝶那么美。” 她却轻轻叹息,把我当大人那样同我聊天。她说:“可是人家说,蝴蝶是虫子变的。我的过去,是一只丑陋的虫子,生活在阴暗的地下。” 我辩:“但是你现在是蝴蝶了,你现在生活在阳光底下。” 她笑了:“是,你的笑脸就是我的阳光了。我真是很羡慕你,那么青春,那么清纯,我在你的年龄,可是一只虫子。” 我豪情万丈地许诺:“没关系,你既然说我是阳光,我就天天来照耀你。” 那天以后,每天放了学,我就把功课带到她店里做,晚饭的时候才离开。 我喜欢看她在我面前忙忙碌碌,对客人轻轻说话轻轻笑,她的声音永远那样甜那样轻柔,即使面对无理的挑剔和挑衅也依然如故。 她常常告诫店里的小姐:“花几十元来洗一次头,如果不是有最好的服务最甜的笑容,客人凭什么会来呢?我们店做的是正经生意,更要做足100分来使人家觉得价有所值。” 我喜欢看她忽然严肃起来的样子,很沉静,带一点忧郁,和她笑的时候有不一样的美。 她什么时候都是很美的。 客人出出进进,看到我,常常会惊讶地问一句:“这是谁?” 她便笑笑地回答:“我弟弟。”笑容里有种沾沾自喜的味道。 我有些明白她说的我就是她的阳光的话了。 我知道她也很喜欢我。这种喜欢使我在她面前反而瑟缩起来。很多次,我都想问她:“我,可以吻你一下吗?” 但我说不出,我怕她生气,怕她从此不让我再进她的店,在她温暖的目光下做功课。 我迟归的原因后来被妈妈发现了,是一个女邻居告诉妈妈的。我不知道那谈话的具体内容,但从妈妈烦恼的目光和震怒的表情中约略可以猜得出,那些语言会有多么龌龊不堪。 妈妈一字一句地盘问我每天都到店里去干什么,和“那个女人”间到底发生过哪些故事。 她是怎么也不肯相信我去那里只是为了做功课的,她说:“什么地方做功课会比家里条件更好?你才念初三,已经有了自己的书房,自己的电脑,这还留不住你,你要专门跑到发廊做功课,岂不笑话了?你还让她叫你做‘弟弟’,我都要跟着丢脸!” 妈妈盘问了我足有三个多小时,让我渐渐觉得,“去发廊做功课”好像真是一件天大的笑话,是万恶不赦的罪行。 后来爸爸也加入进来,对我语重心长地说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说:你已经是小伙子了,应该懂得明辨是非;他说:君子洁身自好,道不同者不相为谋;他说:历史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看一个人不可以忽视她的过去;他说:蝴蝶的美丽只是表面,蝴蝶的身世才是实质。 这种轮番轰炸一直进行了三天三夜,其中心意思便是:那个蝴蝶女子原是一只虫子。她曾经是虫子,就永远是虫子。即使化做蝴蝶,也仍然只配拥有虫子的生活。 我不懂,我不懂为什么在发廊不可以做作业,我不懂为什么一天做虫子就永远是虫子,我不懂一个发廊女子怎么就不配享受阳光,我更不懂她叫我做“弟弟”怎么就会是对妈妈的侮辱,是对我家庭的玷污。 我的少年叛逆于此达到了极致。也许不仅仅是出于对蝴蝶的维护,而不过是那个年龄的少年总渴望有一些什么东西可以捍卫,也许我一直就在找一个理由同父母对抗,而现在终于找到了。总之,我强忍着不肯流泪,用尽浑身气力大声地对父母说:我就要!我就要认她做姐姐!我就要去发廊做作业! 因为初升高考试迫在眉睫,加上学校安排了夜课,我也没有时间再到发廊去看姐姐,所以爸爸妈妈并没有过分为难于我,只是彼此对看了一眼,然后愁眉不展地摇了摇头。 我不能再到“蝴蝶梦”去做功课了,但是每次放学经过,我都会在玻璃门外向姐姐挥一挥手。 后来她便习惯了,在我放学的时间,总会看到她在门边徘徊,见到我,立刻绽开蝴蝶般美丽的笑容欢快地迎出来,塞给我一碟新款的点心或是一盒将融的冰淇淋,亲昵地说:“弟弟回来了,离考试只差三天了呢,紧张吗?不过没事的,你一定会考取重点高中。” 她每天为我计算着时间,使我有一种感觉,她在和我一起参加考试,而我是为了她才一定要考个好成绩的。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当我走出考场时,第一个想法便是:我要去发廊看姐姐,告诉她,我考得很好,很有把握。然后,我要像个大男人那样,约会她,同她一起去郊游,看电影,吃西餐。我还要问她:姐姐,你,可以吻我一下吗? 我被自己的想法兴奋得几乎要手舞足蹈,甚至迫不及待地打了一辆“的士”赶回家去。 可是车子停在“蝴蝶梦”门前时,我才发现,店门口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几个男男女女在门前神情暧昧地张望议论着,而隔着玻璃门,我看到有三四个穿工商制服的男人在翻检察问什么。 姐姐看到我,眼里忽然充满了泪。 是的,隔着玻璃门,我清晰地看到,或者说是感觉到,姐姐的眼睛含了泪。她举起手抚了一下头发,不易察觉地向我做了一个“快走”的手势。 然后,我忽然听到有人提到我的名字,是那隔岸观火的男女中的一个,那尖细的嗓子说:“这不就是张家的那小子吗?听说那女人犯事和他也有关系呢,罪名是勾引未成年少男。” 我只觉脑子“嗡”地一下,浑身的血往上涌。我想冲进“蝴蝶梦”告诉那些穿制服的人姐姐是好女孩,姐姐做的是正经生意,我想转过身大骂那胡说八道的长舌妇,斥责她们的想法有多么肮脏下流,我又想迅速躲藏到人群中去,远离这些流言的围攻与伤害。 但是最终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呆呆地看着玻璃门内,看姐姐用抚头发的手势一次次悄悄暗示我“快走”。 多年之后,那个姿势成为一种定格,鲜明深刻地烙印在我心的最深处,不可磨灭。 我已经不记得那天是怎么被妈妈拉回家里的,也记不清爸爸是怎样严厉地命令我不许出门,我甚至已经忘了自己后来是怎么知道诬告“蝴蝶梦”经营黄色业务的匿名信发起人之一就是我亲爱的父亲母亲了。我只知道,那段日子一直在下雨,仿佛姐姐流不尽的泪。 我病了,在淅沥的雨声中不知昼夜地昏睡,梦里,一次次看到姐姐在对我做手势,无言地告诉我:“快走。” 可是,她说过,我是她的阳光啊,阳光走了,她岂不是又要回到黑暗中去吗? 然后,有一天,朦胧中我听到妈妈在客厅里同女邻居议论着:“那祸害终于搬走了,当妈的心总算放下来了。这种人不走,早晚惹出更大的事来。” 我弹簧一样跳起,扑到窗前,果然看到姐姐站在“蝴蝶梦”前贴着封条,门前一辆满载的大卡车,车身上写着搬家公司的字号。 姐姐要搬走了! 蝴蝶要飞走了! 我听到自己的心狂喊了一声“不”,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和勇气,忽然不顾一切地打开窗子。 感谢上帝,我一生都没有这样灵巧敏捷过。我就像一个不畏死的武林高手那样,循着通水管道迅速地滑下三楼。人在半空的感觉,好像我已经变成了蝙蝠侠。 我心中完全没有恐惧,甚至也来不及伤感,我只知道一件事:如果我不能追上姐姐,对她说一声“对不起,不是我要这样的”,那我一定会死的! 就在我双脚落地的一刹那,卡车启动了,我猛地摔倒在地,但是立刻一跃而起,脚踝一阵撕裂般的疼痛,可是我已经顾不得了,我在那个狭长的雨巷里疯狂地哭喊:“姐姐……”一路狂奔追赶。 车停了。 我再次摔倒在地上。 然后,我看到了姐姐。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那天穿的是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打着透明的塑料雨伞,晶莹剔透,正如一只蝴蝶。 蝴蝶翩跹地舞到了我的面前,不顾我满手的泥泞,轻轻地将我拉起,然后,我们便拥抱了。 我伏在她的怀中,哽咽着,几乎喘不过气来,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姐姐,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 让我如何说尽心中的悔恨啊。 只有我才知道,她是多么地渴望阳光珍惜阳光,又是多么严谨地对待生意。可是,偏偏是我,逼着她重新面对自己曾是虫豸的历史,承受那些莫须有的指责和诬蔑,可是,真的不是我愿意的呀! 我抬起头,将一脸的泪印在她的手上,问:“姐姐,你会恨我吗?” “不会,”她摇摇头,凄然,却是真诚地笑了,“你叫我姐姐,你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怨恨你,就不会下车了。” “那么,你会恨我妈妈吗?” “也不会。”她笑得更加凄美了,“她只是尽一个母亲的责任。我真羡慕你有一个那样爱你的母亲。弟弟,你知道吗?并不是工商局逼我搬的,他们已经证实我们是正当营业。是我自己,我自愿搬走的。” 我惊讶,“为什么?是因为不想再见到我吗?” “是因为我不想让一个慈爱的母亲担心。” 我忍不住又哭了。为什么?为什么一个母亲的爱会伤害无辜的人?为什么仁慈竟是天使告别的理由? 我哭着说:“姐姐,在我眼中,你是一个真正的天使,蝴蝶天使。” 姐姐又笑了,将我拥抱得更紧:“而你,你是我的阳光。” 然后,她将我推后一点,看着我的眼睛,忽然,石破天惊地,她说出那句我一直想问她的话:“你,可以吻我一下吗?” 我如被雷殛。直到今天,我仍然坚信,姐姐的这个请求,是代我提出的,她太了解男人,不愿意给我留下任何遗憾,于是,她代我提出我心中盘桓已久的疑问。 我心中激荡,扑上去在她脸上重重地一吻,笨拙地,湿濡的,混和着我的泪。 然后,我看到,天使也流泪了。 姐姐郑重地,几乎是庄严地,一字一句地对我说:“这是我今生得到的最甜蜜的吻。是阳光印在心上的感觉。” 大卡车终于在绵绵的细雨中驶远了,淡淡地,淡淡地,消逝在雨巷的尽头。 我只觉心中空落落地,仿佛真纯少年中最重要的某个东西,也随着卡车开走了。 这时候我才想起,我其实从来没有同姐姐好好谈过一次话,我甚至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以前做过什么。那些长舌的女人是说起过的,但是我不想听。 我只知道,蝴蝶虽然是虫子变的,但她成为一只蝴蝶之后,就再也不肯回到阴暗的地下。虫子化蝶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一旦化蝶,她却只有一个星期的生命。在这一个星期中,蝴蝶拼命地追逐阳光,然后消逝在花间。蝴蝶的生命虽然短暂,却比任何事物都更懂得珍惜阳光,她以花粉与晨露为食物,脱胎换骨,无比圣洁。 人们有什么理由拒绝蝴蝶寻找阳光?又为什么要让男人的眼光女人的长舌逼蝴蝶回归阴暗的地下? 无边细雨中,我再也忍不住,放声恸哭起来…… 第3章 只是当时已惘然 记住她是因为她特别。 那么喧哗热闹而拥挤的场面,那么多美丽骄傲而兴奋的女孩子,那么嘈杂熙攘而殷勤的接送人群。就只她单单提了个黑旧皮箱,孤零零站在队伍末尾,等候办理入学手续,绝不与人交谈一句。黑发白衣,高挑削瘦,沉默伶仃如荒山绝顶一株碧草那样地遗世独立又我自为王。 我等待着,一直等到她上前报上姓名,拿到自己宿舍钥匙,这才趋前自荐:“你好,我是三年级乐伶伦,欢迎你加入本校,来,让我带你去参观新宿舍。” 她是一年级的中文系新生言不语。言不语,这样的名字! 箱子出乎意料地沉重,我打趣她:“什么宝物,这样沉?金银珠翠?” “是书。”她淡淡回答。 书?我惊异,初入校舍,随身行李竟只有一箱书? 将她送入宿舍,我故意托辞延俄,看她打开箱来,果真是满满的一箱书。一眼看到一本《呼啸山庄》,我如获至宝,抓在于上不肯放下:“呀!这本书我找了好久,原来你真的有宝物!” 她皱一皱眉,不甚情愿地说:“记着还我,请爱惜书页。” 我留意到,她所有的书都绝无折痕,历久如新。 两天后我去还书,她略做检视,面色好很多,再借《约翰·克利斯多夫》,便较容易。 这以后,我三天两头地便跑去与她借书,还书。交换心得时,她往往有惊人之语,且见解独到,我越来越喜同她交谈,渐渐地,我们的话题不止于书本,见面地点也不仅仅限于她的宿舍。 我们开始约会。 请她吃饭时,发现她总是极少夹菜,开始以为她客气,渐渐熟了仍是这样,便忍不住椰揄:“看到你吃饭,会以为仍在三年自然灾害。” 她一愣,旋即黯然:“小时家穷,买不起菜,总是到市场捡拾菜叶,用盐水腌了下饭。”她自嘲地苦笑:“幼承庭训,少吃菜,多吃饭,日久成自然,竟是惯了。”小时候的伤,是内伤,很难治愈。我恻然,怦然心动。 欣赏和怜惜都不是爱情,却都很可能引发爱情。我们不久成为爱侣,我很快带她回去见父母。 妈妈直觉地不喜欢她。对于长辈而言,她太消瘦,太沉默,不够娇俏甜美,不是大多数妈妈喜欢的那种乖乖女。 所有的母亲都喜欢问询人家的祖宗三代,没想到不语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是个孤儿,父亲死于文革,母亲苦苦拉扯我长大,积劳成疾且郁郁终年,于两年前过世,入学前我寄居亲戚家里,除表哥表嫂外并无其他手足。” 不语一走,母亲便大发牢骚:“长相太单薄了,不是福厚的样子,出身也太苦,不知有没有不良遗传。我们这种人家的媳妇,就算不讲门当户对,也总得有点根基。女朋友,还是天真活泼的好,她言谈比你成熟10年。” 我不以为然,但听得久了,也就不由会问不语:“为什么爱我?” 她歪一歪头:“因为没有理由不爱。” 我飘飘然,得寸进尺:“说得具体点。” “你可以改变我生活环境。” 我知道她表兄嫂对她并不亲善,每逢假日她从不回家,不是留校苦读,便是四处找兼职,但如此现实的答案仍让我顿生疑窦:“不语,你爱的究竟是我抑或是钱?” 她白了脸别转头,半晌才清晰回答:“我不排除因为爱钱而更爱你。” 我为之气结,年轻入视金钱如粪土,认定谈钱即庸俗,原以为自唐诗宋词中外名著走出来的女孩应该不食人间烟火,不料她竟如此破坏我对完美的想象。 我开始考虑母亲的意见,一个过早历尽沧桑的女孩会否成为一个可以伴我追梦浪漫痴情的伴侣?她太擅于计划,对什么事都看得太透太明白,就好像明知妈妈不喜欢她,却从来不挂心上。我提醒她:“如果我们结婚,会日日同妈妈相处。” “如果我们可以结婚,她就不会不喜欢我。” 意思是说即成事实母亲也就不至枉做小人。那倒是,母亲身为知识分子,其实明理,对待儿媳只有悉心接纳,唯其因为尚未成为自己儿媳,才会诸多挑剔,换言之,投决定一票的,其权在我。她踢回皮球,我叹息;如此聪明世故女子,可还会执著真爱?我忘不了她所说的“改变生活环境”一语,太真实的话往往不会讨人喜欢。 两年后我先毕业,接触层面渐广,与她见面机会越来越少。她颇自负,我不找她,她决不会找我,读书更加刻苦。我问她:“可要成为女博士?” “或许,至少可以改变环境。”又是改变环境,她至怕的就是毕业后继续回到表亲家寄居,她应该比我更盼望结婚,我不愿再拖延下去,这天将她约至海边,递过一封长信。 她接过信封,不看我,默然良久,走到水边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将信投入水中。 海水浮上来,收回去,吞掉那封信,半含半露,越飘越远。 她轻轻掠一掠头发,微笑回头:“这样我就可以随意想像信里的内容,我相信那是个凄美的句号。” 什么时候都是这样,烟波浩渺的大海才最深沉最美丽,一旦水落石出,图穷匕现,也就索然无味。 她一直都是个有智慧的女孩,于是她选择有所保留,因为她愿意记忆,不肯破坏完美回忆。她转过身走了,无欲,无嗔,无怨,无悔,潇洒如轻鸥掠过海面。 我想像过千百种分手时的情景,却绝没想过会是这样的收梢。那一刻我发现从始至终,我其实除了她的书以及她对于书的独到见解外便对她一无所知,而她则从一开始就走进我的心里,想得很深,看得很透。 究竟谁对爱情更认真更苛求完美了? 这以后我没再去过学校,不过我知道她一直再没交过别的男朋友,难道她不急于改善生活环境了么?或许她转攻学业,要成为女强人来独立实现理想? 她毕业前夕,我结婚,旧同学前来贺礼,忽然提起:“记得言不语吗?她报名要去长海县教书呢!” 如此自讨苦吃?这与她作风似不相符,我难禁好奇,终于决定去给她饯行。 重回校园,感慨不已,直接找进她宿舍。她正收拾行李,满满一皮箱子书。时光倒转,我仿佛回到4年前那个热闹的午后。 她看到我,放下手里的书,笑问:“借书?还书?”我瞥到她刚放下的那本书封皮,正是《呼啸山庄》,不由一阵鼻酸,忙加掩饰:“我听说你报名去长海。” “哦是。” “为什么主动跑去那么远的苦地方?” 她抬起头看我一眼,似颇诧异:“我以为你会明白,我一直希望改变生活环境。” 她说她要改变生活环境,原来这就是她所谓的改变环境?她其实只希望如此改变环境?长期以来是我自误,以为她意在钓金龟婿,我竟从未了解过她,于是嫌她现实世故不完美,我还以为自己最浪漫最清高。 讷讷地,我听到自己在问:“不语,还记不记得过去?我向你借这本《呼啸山庄》,你原本不情愿的,对吗?” 她叹息,拿起书叠进箱中。我恳求:“可不可以送我留做纪念?” “何必?”她不允,“借过,看过,又还了,还要去何用?” “将来看到它,我可以……” 她用目光阻止我说下去:“过去,已经沉在心底,将来,随水飘走了,我想我们大概不会再见面。” 我知道,我已经结婚,然话在喉中,不吐不快:“可是,我想解释,不语,我一直误会你……” “没有误会,”她再次截断我:“记得吗?我一直没看到那封信,我相信它解释得已经很充分很详尽,故事并不完美,但依然凄艳,是吗?” 她微笑,无欲,无嗔,无怨,无悔,我不禁又一次想:谁对爱情更执著更苛求完美了? 第4章 青衣 梦中,常常见她一袭青衣。 她叫单青,原名单青青,她嫌太过柔媚,上中学时自己持户口本去派出所删掉一个字。 仅此一斑已可略窥她个性之全豹。 校园圣诞舞会上,众女生衣着七彩争奇斗艳,她独独青衣如夜素面朝天,矜持淡漠的微笑中有种自然流露的高贵,如瀑长发披泻双肩,华尔兹的旋转中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冷香。 我不由为之倾倒,倾倒于她黑夜般的神秘沉静。但当一年后她终于成为我个人的固定舞伴后,我要求她为我换上彩衣。 单青不允,睁大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瞪我:“你将逐渐要求改变于我的,怕不仅仅是我衣服的颜色吧?” 是,我还希望她学会为我化妆,为我吃醋,为我娇嗲,直至为我伤心。 我向来不屑于身边倚娇作媚的没头脑小女生,可当终于发现一个异类时又忍不住要改变她溶入大众。我钻进牛角尖走火入魔,只想重新塑造她让她欲方则方欲圆则圆以证明她是爱我。 我随她去见她父母,颇不适应她们一家人相敬如宾的客气斯文,不由有些明白她何以总是冷冷清清。 青青告诉我,其实她并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们抱养的老战友遗孤,但后来自己有了儿子便渐冷淡她,将她寄放在乡下农家。不料那小儿子长到七岁时突患小儿中风猝死,她才又被接回上海。彼时青青已满十岁,长成一个非常懂事的小大人,对养父母的感情是感激多于孺慕,于是渐形成这样彬彬有礼的怪异的一种家庭气氛。 想象中女孩子痛诉身世应该是楚楚可怜,如带雨梨花般伏倒在男友怀里边哭边说,由我一边紧紧搂着她轻抚她满头青丝一边低声安慰的。但不,她只是弯起嘴角露出一个略带沧桑的微笑,静静地说:“农村的生活真叫苦,孩子们很少有上得起学的,像我这样一个孤儿还能衣食无忧地读大学实在称得上是幸运,可惜我心胸不够宽广,总是对小时候曾被撇在乡下那一段耿耿于怀。” 我不以为然:“本来就是他们不对么。怕寂寞了就把你带在身边,用不着就扔开,全不顾及你的想法感受,太自私了。” “不该抱怨他们,”她温和地阻止我。“我又为他们做过什么呢?” 由于对家庭缺乏亲切感,单青假日也很少回家,而我也就常常放弃老妈的美味佳肴陪她在宿舍吃方便面。一日随手翻起她邻床女生的时装杂志,我忽发奇想:“青青,要是你盘起头发,穿上彩色裙子会是什么样子?” “我还戴满头假水钻穿三点式比基尼跳热舞呢!”青青埋头于一张设计图纸漫不经心。 “可我还是想看看你化妆的样子,”我坚持,“你就不能做点让我高兴的事?” 青青向窗边探探头,弯起嘴角说:“看到楼下那个烫卷发穿迷你裙的女生了吗?她叫唐小红,英语系的系花,或许你更适合同她在一起。” 我大怒,反唇相讥:“唐小红?我当然认识,我正打算约她看晚场电影呢。”说罢摔门而去。 我们这次冷战足足坚持了大半个月,直到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正在家里听热门音乐,忽然接到青青的电话,第一次听到她这样气急败坏:“你快来行吗?我爸妈出车祸了——” 我赶到医院时,她父母已送入急救室。青青两眼红肿地迎上来,懊恼痛悔得要吐血:“他们不能出事,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们,我还没尽过一天的孝心呢!”她哆嗦着嘴唇,脸色惨白。我忙将她揽进怀里,她却又推开我坐直身子,眼睛直直地盯住手术室门口,像在用整个身心默默祈祷。 然而沉睡的众灵没有听到青青的哀告,青青的父母终究没能救过来。养父当天就死了,养母截了肢,坚持了两个月也去世了。在最后的两个月里,青青衣不解带地服侍尽孝,整个人瘦得脱了形,将养母送葬后已经不晓得哭,只是不出声地流着泪,流得所有看到她的人都感到心碎。 我征求了爸妈的同意把青青接到家中照顾,给她补课,陪她散心。又过了近两个月青青才恢复笑容,对我父母柔顺体贴得比我这个亲生儿还来得殷勤,逗得老妈直赶着她要认作干女儿。 但妈偶然也有对青青的小小挑剔:“青啊,女孩子总穿素衣服是犯忌的,过了孝期买两件颜色衣裳穿吧。我老了,自己不能打扮,可是喜欢看年轻人穿得鲜鲜艳艳的。”我趁机一旁帮腔:“你白白叫了‘丹青’,不肯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不辜负了好名好姓?”青青笑:“你少学贾宝玉贫嘴了,我这是单单一个青色的‘单青’呀。”但次日仍顺从地随我去买了件湖蓝色长裙,又精心替老妈选了件艳而不俗的外套。老妈自然更加乐得合不拢嘴,私下里悄悄对我说:“你别看青儿这孩子表面倔犟,可心里一直想有个家,其实最肯委屈自己的。” 我也觉得,青青换掉的似乎不仅仅是她衣服的颜色,这以后连举止言谈脾气性格竟也大改了。她不再同我唇枪舌剑,而是事事都征得我同意才做,对爸妈更是百依百顺,似乎要把她对自己养父母的感激和歉疚都报在我父母身上。她的过分柔顺让我担心,她在强大的自责压力下已渐失去自己。 我劝她:“不要背太多包袱,你该做回你自己。”她皱起眉毛双眸如雾:“我曾经忤逆,以怨报德,如今只想爱人以赎罪。” “矫枉过正!”我开始怀念那个伶牙利齿个性独特的单青,深深厌倦今日单青这种没有个性的爱,要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其实叶公好龙。 我开始想方设法惹青青生气,我想激出她的血性;我无理取闹对她横加指责,甚至当她的面打电话约会唐小红,她竟始终沉默,绝不反驳。我无奈地发觉我们渐渐远了。 到了大四,单青早已搬出我家,但仍时来探望我父母。我们仍会对坐喝一杯茶聊一会天,但彼时已只是普通朋友——那时我开始追求唐小红。我喜欢唐的高高在上桀骜不驯,她被一大群男生宠成皇后,固执骄傲一如从前的单青。 但爸妈并不同意我看法。我那老学究的父亲咬文嚼字地对我说:“你太年轻,远不如单青成熟,仍旧把任性当成是个性,盲目追求特异的言行和妆扮。” “可青青以前的确很与众不同。”我不服气。 “她现在也仍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不过较过去含蓄了,不再苛求外表的标新立异,心里却是更有自己的思想和主意了。” “可她太顺从,简直人云亦云。” 这回连老妈也来帮腔,对着我又是摇头又是叹气:“你连这也看不出来,的确也配不上青儿,她是个有爱心的女孩子,极力地对每一个人好,只是你不懂得欣赏美德罢了。” 我的确不懂,仍然挤在唐小红身周同一般无聊男生争风吃醋,就这样混过了大学最后一年。 临近毕业,单青以绝优的成绩获得了自由挑选分配单位的殊荣,不料她的抉择却是去她小时生活过的那个穷苦山村教希望小学。 名牌大学的高材生用来教小学?我匪夷所思,忍不住去责问她:“好容易修得正果了,却又打回头自讨苦吃,凭什么呀你?” “凭我大学四年学到的知识,凭我自小习惯吃苦和具有独立生活能力,还有——”青青望着我微微一笑,目光清澈而坚定,“凭我的爱心。” 爱心?我愣住了,想起了爸妈的话,至此才明白确是自己愚鲁,从不曾真正懂得单青,忍不住嗫嚅:“可是,你不是一直视那段山村生活如噩梦?” “正因如此,才更需要有人带去知识与爱。” 爱,又是爱!这一刻我说不出心里是悲是叹,茫然地问:“青青,过去,你可有真正爱过我?” “爱过。”青青直视着我的眼睛,肯定地回答,随即又轻声补充,“正如爱我的青衣。” 青衣?!她曾经钟爱青衣成癖,而后明悟那只是一种形式,于是在我的要求下换上彩装,青衣或许仍是她心深处的一段情结,却随着她的日益成熟逐渐淡出。正如我,也终将化为她记忆的一部分,只是生命的一段过程罢了。 单青就这样与我失之交臂,从此走出了我的生活。不久我同唐小红也正式分手,不愿再争做她的裙下之臣,因为我已终于了解了单青,唐小红,和我自己,也终于知道什么是个性与真爱。 为了父母老迈,我不能像单青一样两袖清风地远走山村,但却每月自菲薄的薪水中抽出固定的一部分匿名寄往她执教的那所小学。我没有去找过她,但想以她的聪明细心应不难猜到是我,或许终有一日她会原谅我的少年轻狂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青,无论你身着青衣亦或彩装,只要你是单青,我会永远欢迎你入梦! 第5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她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 茫茫的康熙草原上,看不到她的踪影,只除了——那一行绞碎人心的镌刻。 五年前,我接一个香港环球旅游团,担任全陪。到达北京时,认识了作为地陪的她——何剪烛,原名何捡珠。 关于这名字,有一个很长很曲折的故事。 那夜在康熙草原,游客们喧闹新奇了一整天,纷纷睡进了蒙古包。她不睡,倚在我身边数星星。我跟她酸侃文学,说所谓文字功底就是指两大功能:一是把十句话用一句话说完,二是把一句话用十句话描述。前者叫精譬,后者叫生动。 她发挥文字第二大功能用一整夜的时间给我讲述了她的故事,从何捡珠到何剪烛的故事。我则用文字第一大功能把它概括为以下一段文字: 她生在渔岛,母亲是渔民的女儿,父亲是首都送到岛上参加劳动改造的右派分子,姓何,是个大学生,知识分子,据说学问比岛上唯一的“识字先生”还大。既然右派分子和知识分子都叫分子,人们也就含糊地称他为“何分子儿”。 何分子同大多数下放青年一样,顺理成章地同渔女相爱,结婚,生女,又顺理成章地抛弃了她。生剪烛的那天,何分子下海捕鱼,捡到了一枚珠蚌,惊为奇迹。于是给女儿起名捡珠,小名珠儿。 珠儿五岁那年,何分子回京去“活动”。珠儿母亲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何分子沉吟半晌,却推推眼镜念出一首诗来: “若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母亲大字不识一斗,却死死记住了这首诗。还特意请“识字先生”给恭楷誊写出来,命珠儿一天念三遍。 一天母亲一边给鱼开膛破肚,一边听女儿念诗。忽然发现新大陆般叫了起来:“珠儿,你把那第三句再念一遍给妈听听。”珠儿便奶声奶气重复起来:“何当共剪西窗烛。” 何当共剪西窗烛?母亲满面红光地重复着,忽然发现这句诗的第一、四、七个字断下来就是何剪烛。何剪烛,何捡珠,这二者之间有着怎样的渊源?或许竟是丈夫的良苦用心?丈夫偏偏在临走前念出这首诗,一定是有着什么玄机。 可怜渔女,并不深懂这首诗的真正含义,却凭着一腔热诚断然决定将女儿改名为何剪烛,只是她至死也终未等到丈夫归来,与她共同再剪西窗烛。 八岁的剪烛埋藏了母亲,一个人也不告诉,沿路乞讨,硬凭两条腿走到了北京。一年后终于找到了已经另外娶妻生子的父亲“何分子儿”。何分子并没有薄待女儿,一样给她好吃好穿,供她上学读书。继母也待她很客气,只是太客气了,拿一个九岁女孩子只当作客人对待,逼得她只有寄读。 剪烛凭着她惊人的毅力和过人的聪明,连跳三级,顺利地读过小学、中学、大学,并分配到旅游局作了导游小姐。 故事讲完,东方已晨曦微现,她毫不造作地打了个呵欠,说了句:“哎,我好象还从没跟人讲过这么多话呢。”说罢打了个呵欠伏在我膝盖上倦极而眠。我轻轻拥住她,闻到她发丝一缕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她。 这以后,我一有机会就往北京跑。始终没有见过剪烛家人,却接识了她许多朋友,其中一个叫林漓的同她最为要好,有一天居然找上门来,问我:“你真的喜欢剪烛?” “当然。”我说。 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又问:“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结婚?”我愣了一下,摊摊手说:“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难道你不打算娶她?”她睁圆了眼睛。 我想了想,决定老老实实地回答她:“我只是个打工仔,从香港郊区挣到中环,那点导游薪水除了付房租就只够一日三餐了。我根本没能力组织家庭,我不可能把剪烛接到香港,也没想过要回来内地。婚姻,太现实也太遥远了,我爱她,可这同结婚无关。” 林漓严肃起来:“可是剪烛会怎么想?她从小在心灵上受过伤害,把感情看得很重又很可怕。大学时,校内外都有过好多优秀的男孩追求她,可她始终不敢接受。但越不轻易动情的人一旦动起感情来就越会认真,现在她这么相信你,要是你辜负了她,她会受不了的。” 林漓的话让我也不由不严肃起来。剪烛的认真吓住了我,我并不想伤害她,于是向她辞行,说我打算辞去导游职务,和几个朋友做点小生意,以求稳定下来。 她不说话,沉默地帮我收拾行李。我忍不住问:“你怎么不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她摇摇头说:“我不问,问了你也不会知道答案。女人的脚是跟着心走的,心到哪里,脚也会走向哪里;男人却是心跟着脚走,脚走了,心也就走了。” 坐在窗前,她低低吟起一首诗: 若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我扳过她的肩,只见她两颗大大的泪珠涌出眼眶,倏然滚落双颊。她举起一条嵌着颗小珍珠的简易项链带在我脖子上,哑着声音说:“这就是生我那天我爸在海里捡到的那颗珍珠,是我的图腾。我把它送给你,让它代我陪你走,好么?” 我不忍看她含泪的眼睛,一把将她揽在怀中,抚摸她长发如水,光滑柔顺,发丝一缕淡淡幽香。我闭上眼,心里阵阵作痛。 从此,这缕幽香便一直萦绕在我梦里。常常一夜乱梦,恍惚见到剪烛夜里来过,却总是记不清究竟梦到些什么,只是那缕淡淡发香若有若无,绕枕不绝。 两年后,剪烛忽然寄来一封信,信上说有个“很合适结婚的对象”向她求婚,可她始终心有所期,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等待的理由。 我很快地回了信,告诉她太美好的事或感情都只能点缀回忆,真实的生活是平淡的,我祝她婚姻如意。信寄出不久的一个夜里,剪烛又来了,不说话,只坐在窗前梳她的一头清香如水的长发,恍惚中,似乎听到她在低低地吟诵着一首诗,我知道是剪烛有话要对我说,可无论如何听不清楚。 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一晃又是三年。 三年后的今天,我已经功成名就,呼风唤雨,可却并不轻松,只为,我总是忘不了那缕清幽的发香。于是,我到底又回到了北京,想看看剪烛过得可好。 但我只见到林漓,她怨恨地告诉我:“你再也找不到她,剪烛已经死了!” “死了?”我身心一灰,刹时土崩瓦解,化为虚空。 “死了,是在结婚前夜,穿婚纱从七层楼上跳下来摔死的,死时手里还握着你那封永不归来的信——”林漓哭出声来。 “死了。”我机械地重复着,一时弄不懂死的真正含义,“她竟什么也没有说就死了,可她该有话对我说的,她,她这么恨我?”我忽然意识到,剪烛真是来看过我的,就在她结婚前,她来我的房间梳过头,低吟浅诵,长发飘香,她是来向我告别来了,可是我竟没有听清她的别语,我真是太辜负她了,我再也忍不住,终于痛哭失声。 露儿流着泪缓缓摇了摇头:“她从没有恨过你,剪烛说过,真正爱一个人,是永远都不会恨的。她一直都在等你回来,一直到死,死,也是为了等待,为了再也没有人阻止她的等待——她死后,按照遗言,我们把她葬在康熙草原。她是有话留给你的,就在康熙草原你们定情的地方,等你看到了,也许,你会真正明白她。” 这,就是我现在回到康熙草原的缘故了。墓草青青,秋风翦翦,苍茫的康熙草原没有她的踪影,只除了那沉默的墓碑。冰冷的石碑上既不镌生辰年月,也未写姓名籍贯,就只有饱含深情的七个字: 何当共剪西窗烛。 第6章 9小时的爱情 我约狄可馨在湖滨路青藤茶馆见面,时间是上午十点。 想象中,所有的第三者都应该穿低胸露背晚装,蹬高跟鞋,留长指甲,而且精心地涂着腥红寇丹,不,也许我老土了,听说现今盅惑女钟爱的是黑色甲油。 十点差五分,狄可馨到了,我有些惊讶,因为早已做好久候的准备。很多女孩认为让男人等是她们的特权,但是这一位似乎例外,而更加意外的,是她的装束:白色大灯笼袖麻纱衬衫,浅蓝的LEE牛仔裤,双肩式黑色软皮背包,球鞋,长长头发用一个简单的发环在脑后束成马尾,整个人就像西湖上的风,要多么清爽便有多么清爽。 但是我再一注目,不由暗吸一口气——不要小瞧了这身状似随意的打扮,其实用心良苦——那只背包是真皮卡蒂亚,鞋的牌子看不出,感谢主不是耐克,这女孩没那么张扬,可是那件白衬衫,老天,是三宅一生! 这身行头,怕要两三万才拿得下来,她就这样随随便便地套在身上,好象要去参加学校露营。 我心中有数,难怪何真急于甩掉她,我有这样一个大手笔的女朋友,我也吃不消。但是老何一个月不过半万收入,拿什么来供养如此风流洒脱的一个尤物呢? 狄可馨对着我嫣然一笑,眼光里充满揶揄。我有些不好意思,这样瞠目结舌地瞪着一个陌生女子细看,像不像色情狂?我自嘲:“你的样子像中学生,我在想带你出来喝茶会否令人怀疑我轻薄无知少女。” “你是夸我还是骂我黄熟梅子卖青?”女郎嘻笑,口气越发揶揄,“有规定说27岁的女人不可以穿球鞋仔裤吗?” “27岁?”我小声惊呼,良心做证,绝不全是造作,“你的样子看起来顶多17岁。喂,拿身份证出来看看。” 她笑嘻嘻,递我一张名片,制作精美,中英两种文字,写着“round dancing(圆舞)”杂志总编。 总编?我吃惊,再没见识我也知道,现在做网络杂志的都是打工皇帝,普通编辑的收入也可以抵过我一个月推销提成。总编!难怪她可以穿三宅一生背卡蒂亚! 我在心中默念何真给我的贴士:狄可馨,职业女性,闽南人,独居杭州,在上海一家网络杂志工作,未婚。完了。 现在我知道,何真存心平淡,不愿承认婚外女友的不凡。我在心里暗暗跟老何发狠:现在暂时让你轻松快活,等你蜜月回来要你好看! 想到蜜月,倒提醒了我这次来见狄可馨的目的,我在心中字斟句酌不知怎样开口,最后也只憋出一句:“喝什么?” 她笑笑,拿起茶谱研究了一回,“天目雪蕊吧。” 喝茶也是这样清雅。我点点头,老老实实叫了杯苦丁,然后清清嗓子开始演说:“狄小姐这样高贵,一定认识很多朋友。” 狄可馨看着我,忽然笑得前仰后合,我莫明其妙地看着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这样好笑。 她有些不好意思,好不容易止了声,可是唇边眼角却全是笑意。她说:“你的样子,哈哈,对不起,我不是说你样子好笑,只是,哈哈,像黑社会开谈判,哈哈……”她苦忍苦忍,却还是忍不住,终于推开茶杯伏在桌上大笑起来。 说实话我实在不觉得穿西装有什么好笑,可是她笑得是这样痛快,让我不由自主地受感染,也就咧开嘴跟着一齐笑,一旦笑出,倒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子的确有些可笑,也就一发而不可禁,两个人相对大笑,越笑越欢起来。 及至笑停了,两个人互看了看,又想笑,虽然努力忍住,刚才的陌生隔膜却全然消失了。 可馨抿一抿头发,还是笑笑的,声音却已经柔和许多:“何真常同我提起你,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我不该这样笑你的,对不住啊。” 一个女人,到底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变出几种模样,我有些悻悻。笑我是因为我可笑,道歉却是因为爱屋及乌。我看看表,十点十五分,距离晚上开船还有整整九个小时。难道我就坐在这里让她笑我9个小时吗?只怕我肯她也未必肯。 我硬着头皮重新换过话题:“你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搞文的是不是多半能喝酒?” “当然是茶。”可馨略带惊讶地说,“我还以为你知道,要不怎么会约我来茶馆呢。对了,何真说你有事找我,什么事?只要我能帮上忙,一定尽力。” “什么?何真说我有事?”我大惊,几乎没急出一头汗来,一口茶堵在喉咙口,噎得不断干咳。真是,喝水也能咽着,说的就是这意思吧?我在心中大骂何真,撒这样弥天大谎也不提前与我通通气儿。 昨晚他找我,说替我约了狄可馨,让我想办法缠住她,直到晚上7点以前不可让她离开我视线半步,以免坏了他的好事。记得当时我们哥儿几个都觉得他有些缺德,可是何真说得可怜:“我本来一直打算同她说清楚的,可是没想到婚期提前,我愣是没找到机会。你们不知道她那个性,被社会宠坏了的女强人,她要是知道我结婚,非大闹礼堂不可,她会觉得在婚礼上当众拉着我跑开是一种浪漫,都是港台肥皂剧害的。我跟你们说,我是真怕她,这分手的事儿我会跟她说,但是要等我结了婚旅了行生米做成熟饭以后回来再跟她慢慢说。到那时她闹也没用,就不会闹了。” 怎么办?没说的,谁叫我是何真从穿开裆裤一直玩到大的铁哥们儿呢,所以明知这事儿棘手,也只得一力挑了。我本来还想着,何真只是推拖没时间,让我带姓狄的到处转转玩玩,大不了被她宰两刀请她吃回西餐买件连衣裙什么的。可是看了她那一身行头,嘿,我吓得舌头都不敢伸直,我陪她逛街,我倾家荡产了也陪(赔)不起! 大概老何也想到这一点了,所以只是跟狄可馨说我有事求她,可是我一个做手机推销的,同她一个敲键盘的,八杆子打不着的两种人,我有什么事要求她的呢? 我干咳了半天,倒硬是给咳出一点急智来:“咳,这个,咳咳,我是想问问你,咳,你有没有办法帮我打广告,推销手机?” 说起推销我终于有词儿了,于是滔滔不绝地策划起来,明知不可能,不过反正没抱希望,不过是为了说话而说话,而说空话大话废话是推销人的基本素质,这个我拿手。我不懂装懂,胡说八道:“你们可以在杂志封面上打一条闪烁广告,或者同我们合办栏目,再或者让你们的小说主人公都用我们公司出品的手机。但是怎么才能让他们都通过我来购买呢?对了,不如你们再打上专业顾问字样,就打我的手机号。还有……” “这些都好说,但是费用怎么算呢?”可馨耐心地听我说完,然后抛出一个炸弹性问题。 我立刻哑壳了:“还要费用啊。我就是想找你打免费广告啊,要不怎么说求你呢?”反正是没话找话,我厚着脸皮契而不舍地自说自话,“要不这样,我们先打广告后结算,你每帮我推销出一部手机我给你提成5%……” 这样子,又罗嗦了近一个小时,看得出可馨已经有些疲倦,但她仍好风度地耐心倾听着,然后说:“这样吧,我回去和同事商量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合办个活动什么的。但是我的个人主页上可以帮你打广告,没有问题。” 她说着看了一眼手表,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赶紧说:“是这样啊,那太感谢你了。不如我请你吃顿饭谢谢你吧。” 可馨笑了:“你不是已经请我喝过茶了吗?再说,你是何真的朋友,我帮你一点儿忙也是应该的,说什么谢不谢的呢?” “但是,但是……”我的汗又快冒出来了,不管是不是牵强,随手抓了个理由,“但是你说你喜欢喝茶,可是你好象没怎么喝,是不是觉得这里不够好,要不我们再换一家茶馆?” “那倒没必要。”可馨讶异地看了我一眼,“既然这样,那么再让你请我喝杯功夫茶吧。” “好啊好啊!”我几乎欢喜雀跃,立刻叫来小姐,“你们这里最贵最好的功夫茶是什么?” 可馨又忍不住笑,“喝茶是讲口味,不一定要贵才好。就祈门红茶好了。” 小姐不一会儿端了全套茶具进来,问:“要不要茶艺表演?” 可馨温言要求:“不必,但是把这些茶具全留在这里好吗?我自己来表演茶艺。” “你懂茶道?”我惊讶。 可馨骄傲地一扬头:“我是福建人,喝茶品茶至少已有20年历史,我的茶艺比许多茶秀服务员还专业呢。” 她拉开架式,当真有板有眼地操练起来。指点着茶具一一告诉我这叫茶船,这叫茶盏,这叫茶则,这叫……我快语接口:“这个我知道,这是茶杯。” 可馨笑:“茶杯和茶杯也不同呢。这个是公道杯,这个是闻香杯,这个,才是用来品茶的茶杯。” 我嘀咕:“这样多讲究。”心内着实受教,拿起闻香杯翻来覆去地看,又放到鼻边狂嗅。可馨更加乐不可支,轻轻斥我:“还没斟茶,当然闻不到香味。你让我慢慢来好不好?” 茶馆服务员被惊动了,也都挤进来看可馨表演。可馨得意,动作越发优雅,她先将茶壶茶杯一一置于托盘内,将沸水缓缓浇过,一边解说这叫“温壶烫盏”,免得沸水直接冲入冷壶再斟入冷杯,使热度降低,茶味不易发散。然后放进茶叶,重新注水,只见她高举茶壶,让茶汤成线流下,一一斟入杯中,叮咚如高山流水,美不胜收。我喜得抓耳挠腮,刚想取杯来饮,她却又把茶水一一倒掉了。我惊愕抬头,可馨微笑:“土狍子,真正会品茶的人,这第一轮茶是不喝的,用来清洗茶叶。” 我连连搓手,只觉兴奋不已,仿佛被她呵骂也是一种享受。只听可馨命令:“你现在再闻闻那杯子,双手来回搓动,让掌温催动茶香,这叫闻香品茗。” 我领命照做,果然隐隐有玫瑰香味,初尔轻淡,继尔香浓,不久便渐渐散了,宛如余音袅袅,断而不绝。 可馨说:“玫瑰香是祈门红茶特有香味,又称祈门香。祈门红茶的妙处不仅在品,还在嗅,在看,它汤色红亮,香味馥郁,醇而不淡,浓而不苦,真正色、香、味俱全。” 到了这时候,我这不懂茶的人也兴趣大增了。真是,活了近30年,茶叶也不知喝过多少斤,此刻只觉得以往都被我糟蹋了。 可馨重新把杯子放回茶船内,手执茶壶,来回游动,边演边说:“游山玩水、关公巡城、韩信点兵、春风拂面。”她将茶壶底在托盘沿上轻轻拂过,滤掉汁水淋漓,动作轻柔随意,恰如春风拂面,润物无声。然后她将杯子夹至我面前,以茶水连点三下,说:“这叫凤凰三点头,招呼贵宾的,表示三叩首。”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挥洒自如。 服务员们一齐鼓起掌来,老板娘也特意进来寒暄几句,并送了可馨一张贵宾卡。 人们散后,我笑着说:“你说凤凰三点头招呼贵宾,其实在老板娘眼中,你才是贵宾,我不过是只蠢驴罢了。” “什么?” 我笑:“《红楼梦》里妙玉笑不懂喝茶的人,说一杯为品,二杯便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驴。我只怕也和蠢驴差不多。” “你也喜欢看《红楼梦》?”可馨惊喜。 “是啊,”,我总算为自己找回一点面子,“我还知道妙玉冲茶是用梅花上的雪水呢。” 感谢曹雪芹,说起《红楼梦》,真是可以说上一整天不觉厌烦的。 时间忽然就变得飞快了,一转眼已是黄昏,我们两个,喝祈门谈红楼,竟对坐掉了整个下午。 可馨娇慵地伸一伸懒腰:“茶水喝饱了,梦话也说完了,我们再不走,老板娘一定觉得是两个打秋风的饿死鬼投胎,没完没了地消灭人家茶点。下面可还有什么节目呢?” 我狂喜,哦她并不急着同我分开,那太好了。我赶紧说:“我请你吃饭去!” 可馨又笑了:“吃了一下午核桃杏仁,这会儿还吃得动啊?要不,你陪我划船去吧。天天走在西湖边上,正经游湖倒是两三年没有过的。” “好啊好啊!”除了说好,我还能怎样,于是快手快脚结了帐,陪可馨一路散步到租艇处。 我们要了一只自划船,说好是租用两小时,然后我便扶着可馨上了船——幸亏她穿的是球鞋,一眨眼已经坐稳,不像普通女孩子那样大惊小怪叫半天迈不动步——不知怎的,这会儿看她怎么看怎么顺眼,想不通老何怎样可以狠下心放弃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神仙眷属。 如果我有这样一位爱人,每天陪着我煮煮茶,聊聊天,划划船,啊,那日子该有多么惬意。 可是这时可馨忽然开口说:“你认识何真已经很久了,不如说些你们小时候的事来听听吧。” 我一愣,所有旖思旎想瞬间飞散。是哦,她是我哥们的女朋友哦,我怎么可以有非份之想呢?不过,现在他们已经分手了,只是她自己还不知道罢了,而我的任务,正是要让她明白这一点。我看一眼表,5点钟了,还有两小时,再过两小时何真上了船,我就应该同她明白摊牌了。但是,让我怎么说呢?这样子相处一天,我在内心深处已经当她是一位老朋友,我怎么忍心亲手把刀子捅进她的心? 我后悔答应何真代他出来谈判,可是接受任务时我没想到会这样,没想到狄可馨是如此可爱的一个人,没想到我不过认识她数小时便已对她心向往之,而她却口口声声在向我追问何某旧事。我暗暗叹息,开口说:“何真从小就是靓仔,我们巷口的女孩子都喜欢同他玩。他又特别会哄女孩子开心,对她们每个人都很好,我就不行了,我小时是癞痢头,要不是何真带着我,简直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同我说话。” 是的,何真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是太可爱了一点,他总是那么容易地爱上女孩子又被女孩子爱上,可是毕竟他可以娶的只有一个,于是就有了狄可馨的悲剧,就有了我今天的苦恼。我挖空心思,继续发掘何真的陈谷子烂芝麻:“11岁那年,我们升初中,有个女孩找何真哭诉,说一个外校男生天天在放学路上堵她。何真自告奋勇要送女孩回家,结果被人家暴打。第二天,他拉着我一起送那女孩,合力把那男生打了一顿;第三天,那男生叫了更多的人来……就这样,我们的架一口气打了近一个月,最后发展成五六十人的混战。后来何真和我被学校记了大过,让在操场上罚站,那个女孩哭着对他说‘对不起’,何真还是咬着牙说,‘他要是敢找你,我还打他。’但是那小子再也没有来过。何真就是这样,喜欢强出头,喜欢充英雄……” 我叹息,何真一向喜欢娇弱的女孩子,他现在的妻子也正是一只依人小鸟。我看看可馨,清爽,独立,落落大方,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友,但她却不是何真心目中的妻子人选。让何真看着女友自己掏腰包购衣对他来说是相当痛苦的,但他却没能力负担得了她的高雅脱俗。在这一刻我决定原谅何真,我是何真,我也会爱上可馨,只是,我不会像他,始乱终弃,我一定会娶可馨为妻。事实上,我从小到大都渴望拥有这样的一位妻子,可与我携手并进,纵横四海。可是,她是别人的女友,纵使他已经另娶,可是她的心中还是只有他。 我再一次叹息。忽听可馨也轻轻叹一口气:“谢谢你。” “谢我?谢我什么?” 可馨看着我,眼里充满温柔哀伤:“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让我知道许多他的事。我认识他这么久,其实一直不是很了解他。” “他……你以后会慢慢了解的。”我昧着良心说。没有人忍心在这样温柔的眼睛前说其实他已经不再爱你。 但是可馨忽然问我:“告诉我,他的新娘什么样?” “什么?”这句问话于我不啻石破天惊,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她看,一时不知所措。我想不出自己什么地方露了马脚,难道我的演技这样糟糕,竟到底坏了何真的大事? “不要骗我了。”可馨再次幽幽长叹,“其实,我早就知道今天是何真的婚期。你看看表,已经6点多了,这时候我就算赶到码头,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你不用再瞒我,告诉我,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可是,你还何必问呢?” “我总得知道,自己败在什么人的手里。”可馨的眼睛蒙上一层雾,但她努力地眨了眨眼睛,使那雾气消散。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子,我忽然明白过来她今天为何会那样忽喜忽嗔,只为,她的心里一直不平静。原来,今天不是我在陪她,而是她在陪我。可是,她为什么一直没有说破呢? “昨天何真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已经猜到了。我托了一个相熟的朋友,把他今天的计划都打听得清清楚楚。”可馨低下头,两滴露珠在眼中转啊转啊,就是不肯落下来。“我想了一夜,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于是我决定来赴你的约会,想听你说些什么。谢谢你陪我这一整天,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些什么。” 我彻底傻了,只有听她诉说的份儿。原来,原来她这一天的挥洒自如都是强做出来的,好一个自尊自重的女子!我再一次在心中感慨,何真何其幸福,何真何其盲目! 可馨转向我,月亮刚刚升起,有月光在她脸上流动,无限哀伤,然而凄美至极。她问我:“新娘,什么样子?” 我心痛,决定实话实说:“用通常人的眼光来说,她长得很好看,性格也温柔。但是我觉得也不怎么样,不化妆,走在人群中谁也认不出她;化了妆,所有的美女都是那个样子。” 可馨微笑:“你偏袒我,所以那样说。” 是的,她在笑,可是眼泪在这个时候却终于流落下来,天啊,那种样子,美得令我失魂落魄。我发誓自己也不是没见过美女,但没有一个人,可以美得这样有灵魂。我忽然,也很想同她一起哭。 是的,她笑,我也会一起笑;她哭,我也想一起哭;她喜欢喝茶,我便也觉得茶是饮中极品。她对我,便是有这样的影响力。这一刻,我绝望地承认,我已爱上她! 我不知道何真到底认识她有多久,但是,这一天的时间,我对她的爱已绝对深过何真! 我问她:“你会不会恨何真?” 她摇头:“他这样子选择,总有他的理由。只是他处理爱情的方式有些错误,可是他肯在最后关头决定放弃我去结婚,总算也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而且,”她看着我,“你这样地为他。你是一个好人,他有你这样的朋友,也必不是一个坏人。” 我的喉咙忽然发堵,她说,我这样的一个好人。她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她并不讨厌我! 月光流淌在西湖之上,断桥近了,那是许仙遇到白娘子的地方,一场凄艳的邂逅曾让红尘男女感动了800年。许仙同白素贞也是一出悲剧,就像何真与狄可馨。在中国的传统中,男人从来都不愿意成为女人的陪衬,凡人和超人无法恋爱,她的能力高过他,便使他的爱情因为自尊而扭曲了。但是我,我不在乎自己是一个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爱情,我爱一个人,就爱她一生一世,她可以比我优秀许多倍,但这并不妨碍我爱她,爱她的普通,也爱她的优秀。也许我没有出色的能力,但是,我会有出色的勇气。人家都说癞痢头的小子倔,天知道我是倔人中最倔的那一个。 月亮升得更高了,可馨提醒我:“是交船的时候了吧?”我看着她,毫不回避地看着她,一字一句:“明天,我可不可以继续约你喝茶?” 第7章 勿忘我 曾经,也是相爱的。 赤着足,穿极短的薄裙,踏在浪尖上随着潮声远一下近一下,躲避着他,亦牵引着他。 终于被捕获了,便放纵地笑,笑碎一天的星,化作浪花。 水是凉的,而他的眼睛灼热,如岸边明灭的篝火,在漆黑的夜里跳跃着艳丽,诡异而诱惑。而她,是扑火的蛾。那么年轻、单纯的快乐。 然而海会退潮,爱也会褪色,渐渐地,他开始更多留连于酒店泡泡浴的慵懒,水是暖的,眼睛却冷了。 他们一天比一天更远。不为什么,只是不再新鲜了。 她也曾试着挽留,化冶艳的妆,调醇香的酒,可是什么是他没经过的呢?再盛装艳服,抽丝剥茧后仍不过是那个已经熟透了的身体。他湮没在泡泡浴中不肯起身,连眼睛也不抬起。 但却仍不放她走。这是他的规矩。 紫薇花园的爱巢从此属于她了,即使爱情不再,产权证上林丽的名字仍然清晰而逼真,记录着她曾经作为何百晨情人的事实与成绩。 何百晨,本城属一属二的钻石王老五,“财”貌双全兼且年轻有为,只要他点一点头,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金融圈里流传着一句笑话:“月入几千的一份牛工,做死了也不如给何百晨当一年情妇,好不好也还赚得片瓦遮头。” 何况,那150平米的花园楼房远远不止“片瓦遮头”四个字可以形容。虽然,这于何百晨不过是一年营利的利息零头,于大多数朝九晚五的所谓白领却常常是一生为之拼搏的目标。 但是意外的,林丽拒绝了这份馈赠。她在一个春天的早晨无言冉退的时候,并没有带走房契与现款,甚至没有带走任何一件何百晨买给她的华裳与金饰。 她以自己清清白白的离去诉说了自己清清白白的爱。 在这一点上,她与他的其他情妇说什么也是不同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事隔三年而何百晨仍然记得她的缘故了。因为,他欠她的。 三年,不长亦不短。长到可以让他至少又换了三任情人,却又短得让他尚来不及忘记她,忘记他对她的亏欠。很多次,在似明又暗的梦里,他恍惚又见到她不取一文踏浪而去的背影。 可是,当她三年后重回故里,他却已不能认得她。 她并没有变老,只是微微胖了一点,不多的一点,但足以把所有的秀气填平。以前是眉目如画,如今眉目皆是画出。 一张脸仍然美丽,艳妆,长发如瀑流过前额,如抱琵琶半遮面。见人来,微一颔首,一头瀑布便荡起涟漪,脸上明明没有悲喜,阴影明灭却偏偏似风情万种。冷冷地,不肯轻易一笑,但眼影与唇彩都比笑容先做足了“欢迎光临”的姿态,不笑的时候也像在笑,笑的时候却没一点暖意。 而她的身份,是“百鸟吧”的红牌小姐。 他大骇,至于口吃:“林丽,你怎么会……” 她却扬起一道眉:“我不姓林哦,我姓……”随即一笑:“难怪,你们这些夜夜做新郎的豪客哪里记得昨日黄花姓甚名谁,告诉你也是没用。” 同来的熟客在一旁打着哈哈:“林总这回你可是慧眼走宝了,这可是咱们滨城艳名远播的一枝花LILY CHEN啊。” 他茫然,难道认错人?可是那飞扬入鬓的长眉,以及眉间一点欲坠不坠的青痣,分明是属于她的。他还清晰地记得,三年前的海边,她浑身濡湿,醉倒在他的怀里,彼此以体温做着最亲密的交谈。他清楚她身体每一点最隐秘最细微的特征,他怎么可能错认了她? 握一杯已经不再起泡的“踏趿拉泡”,他隔着灯红酒绿远远挂住她穿花蝴蝶似的身影,心里是一阵阵针炙的疼。这曾是他的女人哦,如何就这样折堕了?而且,她怎会姓了陈呢? LILY CHEN,译成中文就是陈百合。 陈百合,何百晨! 他悚然一惊,杯中酒泼溅出来! 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她的名字,只是他名字的反读,她是爱他的,她是记着他的,她,是属于他的呀! 同伴惊异地望着他:“何总,怎么了?看上了哪个妞儿,小弟替你摆平。” 另一个熟朋友在旁边凑趣:“这你可低估何总了,何总虽然风流,可是从来不碰欢场女子的。” 欢场女子!他的女人,快乐天真纯洁清高如浪花的女孩子,竟然堕落成一个欢场女子。 他莫名地失落,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作为一个男人,他虽然不肯给任何一个女人终身的爱,却总是尽可能给她们终生的依靠。他把这看作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可是她,林丽,他曾经至爱过的一个女子,那个踏浪而舞的无忧女孩,却流落风尘成了一个货腰为生的欢场女子,他情何以堪? 不待酒阑,他推说头疼离群而去。 黑色的凌治转了一个圈却又停在了“百鸟吧”对面,静静地守着午夜来临,守着酒阑歌散,守着扶醉女子的迟归。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罢桃花扇底风。这样的日子,他不知她已经独自醉过了多久? 当她停在他的车前,妆已残,唇犹冷,眼神飘忽略带揶揄:“你那么喜欢换人,倒是三年没有换车。男人喜欢叫女朋友做‘马子’,其实还是抬举了。女人始终不如座骑。” 他尴尬,只是沉默地打开车门,将手掌遮在门沿上,以国宾之礼邀她上车。 她不动,冷冷地讨价还价:“出台300,过夜500,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结果他们哪儿也没去,却把车子一直开到浪花依旧的海滩。是初冬,沙滩上静无一人,燃起的篝火亦不能驱散夜的寒冷,但她的眼睛却分明暖了起来。 他们久久地对望着,不说一句话,然后,他伸出手去轻轻地、轻轻地碰触她的长发,仿佛小心碰触一樽珍贵的瓷瓶。先是她的眉,她的眼,她的脸,她的唇,她的脖颈…… 他仿佛是一个神,而她是等待天神唤醒的睡美人,他手到之处,她便一点点鲜活起来,生动起来,温暖起来。阅尽繁华烟视媚行的眼睛又回复了年轻时代的单纯明亮,却又分明比往日更加妩媚而饥渴,原始而炽热,终于燃烧了他也燃烧了自己。 在静夜的海边,在凌治的后座上,他们交缠的身体挥汗如雨,抵死缠绵,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交会,是世界末日最后的狂欢。天地之大,这一刻他只不过拥有她,而她亦只属于他。所有的激情与感知都被唤醒,所有的记忆与欲望都于此爆发。带着最原始的欲与最沧桑的恨,带着痛悔与绝望,他再一次占有了她,而她再一次唤回了他。 一个不眠之夜。 但是天边微曦初露,黑夜与黎明交替之际,他却还是憩着了。 醒来,她已不再。车厢内弥漫着烟草、香水与彼此的体味,处处是狂欢的痕迹,座垫也还是温的,可是那痴缠而绝望的女子,却已经不见了。 车窗玻璃上,用口红如血地写画着一行字:“REMBER ME!” 记得我! 如此低微而绝望的要求! 她再一次,以特殊的方式迥别于他的其他女人,让他不能忘怀。 他不禁怀疑,她的再次出现与离去,如此诡谲而突然,为的,不过是让他铭记。他是一个没有永远的男人,不能让他永远忠贞,只有让他永远难忘。于是,爱让她走向极端,不遗余力。 所有的沉沦与挣扎,所有的心机与渴望,不过是让他记得她。 记得她! 黎明的海边,海浪一声又一声,一切安谥而美好,而他忽然泪流满面。生平第一次,他认真地思考起爱情的课题,第一次,他想到了所谓忠贞,所谓执著,所谓永恒…… 那个晚上,当他再到“百鸟吧”时,她已经辞职了。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却只是忍不住。 只是忍不住。 于是一次次地,他在不眠的夜里寻到“百鸟吧”,然后在一个烂醉的午夜由一位坐台小姐送回。 也就是那个早晨,他发现自己竟然不举。 他,一只出了名的恋花的蝶,竟然于花间折翼…… 谁能相信? 也有心腹的知己向他推荐名医,他却只是摇头。他自己明白,那不是病,是心结。 而她,是医他的药。 只是,谁能知道,她的下一次出现,又将在何时何地呢? 第8章 舞会即将开始 “少权,我们结婚吧。” 我刚刚推开落地长窗想出阳台走走,忽然听到叶思仪这样对我说。顿时我有说不出的腻味,良辰美景转眼成空,我回头,望住思仪不语。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讨论,我知道她接下来一步是要向我痛陈家史,忆苦思甜。 果然。“我从小父母双亡,一生人最大志愿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家,有爱我的丈夫,有我爱的儿女,我愿为他们付出一生而无怨无悔。”她说,“我们已经来往8年,我自19岁中专毕业便出来跟你做秘书,当初你说未立业不成家,直至今天你已成为大老板,可以呼风唤雨,我想不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尽早结婚。” “我的理由是,”我慢吞吞地说,一边系领带穿西装,“我并不需要哪个女人为我无怨无悔。早8年前我就劝你嫁人,并没要你等我至今朝今日。” 思仪大怒:“你没良心,你现在做了老总自然可以这样说,如果当初不是我陪你含辛茹苦,你未必有今天基业……” 她话未说完我已开门出去。 也许她说得对,她的确对我付出良多,但我并不是没有回报,这座两百多平的四室两厅就是回报之一,仍然留她在月薪万二的秘书职位上也是为了念旧。3000元一个月找个会打字懂英语的妙龄靓女做文秘,只怕女博士生也找得来了。 但我不想做得太过分,只是以后这玫瑰小区是再来不得了。我回一下头,正巧看到思仪的粉红睡衣,倏地一闪隐到窗帘后去了。我苦笑,8年了,我不用回头也想得出她满含幽怨自以为妩媚的凝视。 我不需要谁为我无怨无悔,说无怨无悔已经是在指责我有令她可怨可悔之处。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来,是Float的号码,她居然肯在星期六午后两点仍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简直是个奇迹。我按下收听键,问她:“没飘出去?” Float独有的沙哑笑声早已传了过来:“你又没约我,我往哪儿飘?” “那好,你现在就赶紧描眉画眼煮咖啡,我这就去陪你飘。” 听到Float的声音使我的心轻松许多。其实说我有多喜欢她倒也未必,那是个没定性的女子,自从做空姐儿,便给自己取了个古里古怪的洋名,逼着人叫她“弗洛塔”,旗帜鲜明地标榜自己是个飘浮不定的人。Float,原意飘浮、飘荡,当名词讲则是任何一种浮游物,比如浮萍,浮标,甚至浮码头,救生圈。我曾经问她:“福老大,你是谁的救生圈?” 她答:“我是所有有资格结婚而不愿结婚却渴望阴阳平衡的男士的救世主,当然,有肚子没胡子的除外。”妙语无珠,对答如流,充满小情小趣,小的奸滑狡黠,却又不使男人有任何压力。 我不是喜欢她,而是没理由不喜欢她。 驱车赶到Float家时,她果然已经煮好了咖啡,是烘焙得恰到好处的日本名品UCC,香而不涩,微微带酸,是我最喜欢的口味。我落坐在丝绒长沙发里,舒服得不想睁开眼睛,“福老大,你这儿就叫做人间仙境吧?”我喜欢这样叫她,存心惹假洋鬼子生气,不过,当然我知道她是不会真生气的。 她俏皮地打我一下,板起面孔敲诈:“说过不许乱给我起外号,又犯规,罚你替我买卫生巾。” 我们在满是咖啡香的屋子里聊天,看VCD,疯狂造爱。一切原始而美好。 为什么不?任何人经历过我那么多辛苦、诱惑、压抑,在成功之后都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而一切的努力,一切的挣扎,不就是为了有今天、有许多个像Float这样的女人?可惜的是,Float只有一个。 Float喘息停匀,勾着我的脖子问:“我比叶思仪,谁好?” “你。”我把头埋进她的头发,那里有一股咖啡香。想到这是为了给我煮咖啡熏出来的,我有些感动。 Float又开始了她独有的永远睡不醒似的沙哑的笑,接着问:“比陈可琪呢?” 我有些嗒然若失,顿了一顿才悻悻回答:“那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跟她做过。” “真的?你追她两个多月了,还没碰过她?” Float瞪大眼睛,看恐龙似地瞪着我,我又好笑又好气:“那有什么奇怪?我一不是比尔盖茨二不是美国总统三不是阿兰德龙,凭什么一定会追得上她?” Float又笑:“可是她是想结婚的那种人啊。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可琪一直想钓金龟婿,你是网络公司总裁又是未婚,可不就是最好的钻石王老五?” “但是她说除非我立时三刻跟她开证明办结婚,否则绝不可越雷池一步。”我愈发悻悻。送花看戏吃饭甚至双飞欧洲七日游,我傻得像个二十出头情窦初开的纯情小伙子,演全十八般花枪,可到现在连可琪卧室门也没走进一步,说起来也真是网络界的笑话了。 Float的话让我想起明天便是可琪30岁生日,我答应过要替她订酒店办舞会。本来事情可以交给秘书代办,但叶思仪总当自己是半个老板娘,认为有权接受哪些任务而又否定哪些个案。让她招呼可琪,我不怕得罪她也怕她怠慢。 跟女人搅上感情就是有这许多麻烦。我叹口气,拉拉Float头发:“来我公司做秘书肯不肯?让我天天看到你。” “不肯。我飞惯了,才坐不住。” 其实我也是玩笑,Float肯我也不肯,有一个思仪还不够烦?当年年轻不谙事跟身边人惹上麻烦,以后此种错误我都不会再犯。 忽然想到可琪,其实她也是因为业务上的关系才会与我结识。有一次我公司新开发软件被同行盗卖,是可琪使用“黑客”手法助我追回损失。起初我想高薪聘她来公司出任机要经理,几次被拒厚了脸皮,终于发展为想追求她做女朋友。但是这个冰雪聪明的人物,独独在这件事上看不开,非要我拿出结婚诚意来才肯答应进一步交往,简直没可能的事。 不过越是冷淡越觉吸引是男人们的通病,我们于是一直耗着。 不知明晚的舞会,可否使关系有所改良。 结果我亲自往酒店谈论办宴事宜,又驱车到花店订花。很久没有亲自做这些事,忽然想起读幼儿园时羡慕邻班女生,天天折了纸飞机从窗里偷偷掷进,被老师捉住罚站的往事,倒有一种别样的温馨。 匆匆三十年过去,我的进步也不过是终于敢大胆地追求合眼缘的女子。最瞧不起那些在老婆与情妇之间疲于奔命的孱头男人,既然不安于室,何必自缚枷锁? 世人都知道有情人的男人不是好丈夫,却不知那做丈夫的男人也绝对不会是个好情人。 从花店到我的别墅足有一个半小时车程。我在城里并没有买房子,平时便留宿在Float或思仪处,再或者干脆住在公司。早在设计会议室时,我就在后间为自己预留了休息间,一张床一台电视,足以安顿新中年男人并不奢求的心。 车至政府花园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我在路边停下来慢慢吸一支烟,望着车外出神。 花园小区住的是本市最早致富的一批元老新贵,都有权,所以也都有钱。 我在这里也曾经拥有过一套房子,虽然自己一天也没住进去过。这里,包含着我从不肯向人说起的一个大秘密,就在喝得最醉的时候我也不曾向枕边人提起。那是我心深处最隐秘的疼痛。 早自三岁起,我已知道自己与别的孩子不同。 我没有爸爸。 我由母亲与一个做官的男人生下来,也不是什么大官,但手中有一点权,便又想要风流,又想要前途。于是,他在家庭之外要了我母亲,却又不能给她身份与名头,宁可受她一辈子抢白抱怨。 按说这也是一个男人的自由选择,只是苦了我,平白地要比普通人家的孩子多受许多白眼,又总被人纠缠着问姓氏。 我自幼不认为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感情纠缠有任何可取之处,更觉得组织家庭是一种罪过。我也不会忘记当那男人终于患喉癌死去,留给我母亲一座不过百余平房子做补偿时母亲的嘴脸。那年母亲已经56岁,正所谓人老珠黄,死攥了户主凭证咬牙切齿,说是笑倒比哭还难看,扬眉吐气地说:“苦守了半辈子,到今天才算有个交待,总算没白跟了他。” 说这话第二天一早她没有起床,经诊断为脑溢血,于三天后死去。 我将房子卖了20万,用它注册了今天的网络公司。从此时来运转,终于出人头地。 但自彼时起,我胸膛下叫做心的那个地方已被掏空。 我从此下定决心不要婚姻。 打心底里我瞧不起母亲,为着一套房子苦守苦捱,到最后还剩下几分真情?我更瞧不起父亲——不,我不是恨他,我只是瞧不起——他根本不应该觉得自己欠母亲什么,男欢女悦的事,他何苦扮演半辈子罪人角色。 但我感激那套房子,毕竟是自己的发迹之地。想想一套老房子仍能卖上二十几万,买家不过是看中这里的地利人和,以为可借东风便罢了。官与商的关系,从来都是由一个“钱”字维系。 从那以后我便很看中买房子,第一笔钱就在城外购了别墅,打算年底到海南也选一处别墅,然后北京、上海、桂林、大连……只要我想去愿意暂住的地方我都希望能置点物业。 中国五千年的革命始终是农民革命,乡下人和城里人的不同处只在于农民手里有了点余钱就想买地,而商人则想买大房子。 我捻灭了烟,重新发动车子。 忽然听到“轰”地一声,我只见眼前金星乱冒,朦胧中看到母亲一张充满怨愤不甘扭曲变形的脸,然后我便“睡”着了。 再度醒来时我只觉浑身酸痛,头部且翁翁做响,转头回顾,但见触目皆白,我愣了好久才想起这大概是医院病房。一个长发女子坐在我身旁,看我醒了就问我要不要喝水。 我喝了两口水后有些清醒过来,觉得那女子面熟,便问她:“这是医院吧?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是护士吗?” 女子摇头,轻薄我:“可见鲜花礼品都是虚情假意,人家看到我的名片还认定我是你女朋友呢,真真枉担了虚名儿。” 我这时彻底明白过来,拉住女子的手连连告罪:“可琪,我死里逃生,以为自己在天堂看见天使了。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到底怎么回事?” “你撞到电线杆上晕过去了,好在没伤着。医生说只是轻微脑震荡,睡一觉就好了。怎么搞的,好好开着车会开到路边儿去?”可琪一边给我削着梨一边慢条斯理地对答,样子像极家庭妇女闲话家常。 其实我当然明白自己怎么会好端端撞了车。刚打思仪床上起来,又跑到Float那里折腾半下午,铁打的身子也虚了。我纯粹是累的。 这一刻我有些后悔自己的荒唐,好在没铸成大错。 这时候看出可琪的良好教养来了,她对我撞车的原因没有再刨根问底,只是把梨子递给我,软语叮咛:“吃点水果会清醒些,动作别太大,悠着点儿,看头还晕不?” 我忽然很感动,连梨子带手一并接住,随口说:“可琪,我明天酒会上就宣布我们订婚好不好?” 可琪愣了愣,抽回手轻柔地说:“不是好不好,是真不真。你神志不清时说的话是不能做准的。明早醒了再说也不迟。” 我的确有些迷糊,但扯了可琪的手不愿放,生死之际我觉得孤独,生怕她离开我。我含含糊糊地说:“可琪,你别走,你要是怕闷,我给你讲故事……” 我到底也不知自己讲了些什么,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异常香甜。再醒来时可琪已经不见了,她昨天的位置上坐着思仪,这让我在朦胧之间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思仪的眼睛肿着,见我醒了,忙不迭地凑近来:“少权,你可醒了。今早可琪给我打电话,可把我吓坏了。我给你炖了鸡汤,你没有人照顾怎么行呢?还说不愿结婚,这要不是我,你现在要喝没喝要吃没吃,谁管?可琪会管吗?会管也不扔下你走开了。哎,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撞车?可琪怎么跟你在一起……” 我呻吟一声闭上眼睛:“思仪,你让我再撞一次好了。” 当着思仪面,我给可琪打电话:“你见死不救,置我于不义。” 可琪抗议:“你公平一点,我守着你直到今晨8时才离开,回到家刚想睡一觉眼睛还没闭紧你又来打扰。” “可是我九死一生,你不该庆祝我们再世重逢,然后陪我到天荒地老吗?”我信口胡言,存心惹思仪生气,却听到可琪在那端认认真真叹了口气:“少权,以后这种玩笑别再开了。感谢昨天晚上你的真诚,但是我对你父母的事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们两个是不同的。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我今年已经30岁,玩不起也错不起了。我们做朋友不好吗?” 我倒吸一口凉气。什么,我竟把自己私生子的身世告诉了她,所以她知道我绝对不会同意结婚而决定与我到此为止了?我嘟嘟哝哝:“酒肉哥们十个也还不热闹,红颜知己却一个已经太多。你至少该拉着我的手再喂我吃三十个梨子。” “喂喂,你只是轻微脑震荡,收拾一下就可出院,并没撞至半身不遂。我要好好睡一觉,晚上还有舞会呢。” “别睡了,来接我出院,我们去吃早餐。” “魏少权,你怎么不干脆撞死?”这恶毒的小女人诅咒着挂掉电话。我抬头坦然地望着叶思仪,一脸无耻笑容:“昨晚我向她求婚,被她拒绝了。” 叶思仪忍着等我电话打完,这时终于忍无可忍:“什么?我整整8年等你开口求婚,你倒腆着脸到她那去找闭门羹吃?你这贱人,去死吧!”她把整罐鸡汤泼向我,然后摔门而去。 我啼笑皆非,贱人?以前不是男人骂女人的专用名词吗?如今乾坤颠倒了?好险没被烫到,但是被子褥子汁水淋漓,挨了护士小姐老大一顿埋怨,最后塞了50元小费才算让她闭嘴。 死里逃生,忽然让我想明白许多事,人生苦短,我实在不该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忍受叶思仪的聒噪纠缠上。她反正是要恨我的,我反正是要补偿她的,父亲给母亲一座大房子让她等了半辈子,我不想那么残酷,我决定大方点把一切尽快了结。 最终我CALL了Float来接我出院。Float很仗义,正陪朋友打保龄球,听到传呼扔下哥们儿就来了。见到我,远远飞一香吻:“我知道你为什么撞车,想我想的是不是?” 我攀住她的肩:“福老大,我们去玩蹦极跳怎么样?” “你体验死亡上瘾了!”Float推我一把,“今儿所有体力劳动包括床上体操全免。我陪你玩一天素节目,喝茶逛街看电影,你也不许开车,我们学小青年轧马路谈恋爱。” 再世为人,我忽然很珍惜这阳光这绿树,对于逛街表现出空前热情。Float今天的妆扮也很纯情,我们手挽手肩并肩一副热恋模样。但我的确不是做戏,虽然这里也没太多真情,但,不是假的。 我问Float:“如果不用‘爱’,用什么来形容我和你的感情?” Float沙哑地笑:“相好。” 她似对什么问题都有一个现成答案,而我爱煞她的这份机灵。女人不易太聪明,女人的聪明用于取悦男人足矣,像Float,但别用来同男人比,像陈可琪。 傍晚时我打电话提醒可琪换装,说好一小时后去接她赴宴。 我也邀请了Float,她爽快地答允,并不在意宴会女主人不是她,她自然另有舞伴。 我们对彼此没有责任,无论身体或灵魂。 盛装的可琪令我惊艳。我赞羡:“被这样的女子拒绝可以作为老年回忆时最大的遗憾。我这一生可真圆满,连缺陷美都有了。” 可琪凝视我的眼睛,认真地说:“少权,一个男人一生中总该有至少一位真正的异性朋友,坦诚相待,止乎于理。希望我有资格做你这样的朋友。” 我也不由地严肃起来,握住可琪的手说:“可琪,你真是令我心折。” 在去酒店的路上,可琪微笑:“今天是我30岁生日,有你这位好朋友为我庆祝,我真的很感激,无以为报,不如送一个愿望给你吧。” “送愿望?” “是,吹生日蜡烛时不是可以许三个愿吗?我把其中一个愿望送给你。” 我想一想,“那好,我的愿望是,一生拥有陈可琪这位好朋友,精诚合作;可以马上离开叶思仪,但希望她不要恨我;还有,不断遇到更多更可爱的Float……” “够了够了,”可琪笑得岔气,“你这贪心的人,把我的三个愿望都用光了,还在滥许愿。”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轻轻叹息,“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一愣,“什么?” “我说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小说里说:每个男人一生中都有过至少红玫瑰与白玫瑰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红的就成了蚊子血,白的则是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米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是么?张爱玲是这样说的么?那她可真是我们男人的知己。 但我是不要结婚的,我一个也不要娶,我要我的女人永远是香艳的玫瑰花。如果Float是红玫瑰,那她便永远浓艳地开放,如果我不再爱她,我自会遇到另一朵同样浓艳的红玫瑰;可琪应该是那朵白玫瑰罢,她既然不愿做我的女人,那就做朋友吧。她说得对,一个男人一生中应该至少有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她因她的智慧与理性而美丽,她会永远美丽。 至于思仪,如果我娶了她,那才真是蚊子血、干饭粒,但我不会那么傻,我不要做那个拍蚊子焖干饭的男人。 五十年后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与张女士笔下的总有些不同吧? 我看一眼手表,时间差不多了。 车子在夜里平稳地驶过,舞会即将开始。 第9章 猫妻 八月十五仲秋节。我迟归。 我是故意的。 若在去年以前,我敢晚回家半小时,阿薇一定不依不饶,又哭又闹,非得我三跪九拜再三求恕才会罢休。但自那次出事以后,她的表现便一天比一天奇怪,我已经无法想象在今天我若迟归她会怎样对待。说实话,也许,我宁可她大发雌威,像过去一样蛮横跋扈,那样的她,才更真实,更令我感到生动亲切。 为了拖延时间,我一路步行回家,今年的月很怪,虽然也是满月,却光泽惨淡,有着说不出的凄迷诡异。家门窗口的灯黑着,我暗暗吃惊。若在以前,或许阿薇会用离家出走来惩罚我也说不定,可是自从出事以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家,连听到车笛声也会吓得簌簌发抖,她若出门,会去哪里呢? 我喊着阿薇的名字从客厅找到卧室,走到客房时,黑暗里似乎听到轻轻的吸气声,一对蓝色的猫眼幽幽然盯着我,“宝儿!”我惊出一头冷汗,随手拧亮了灯,才看清是穿着黑色睡袍的阿薇。我松下一口气,在这时候想到被阿薇压死的黑猫宝儿令我很不舒服。我走过去蹲在阿薇身前:“薇薇,怎么了?” 阿薇看着我不说话,眼里泪光闪闪,满是委屈。我叹口气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身体柔若无骨,软软地伏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穿过客厅回卧房,忽觉手上一阵温湿,低头看去,是阿薇,她在用舌尖轻轻舔着我的手背,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无限依依。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泪水滴在阿薇的黑发上,又轻轻滑落。阿薇的头发黑亮柔软,好像,好像……我摇摇头,不愿再想下去。 阿薇躺到床上后很快就睡着了,整个身子蜷在我的怀中,睡得十分酣甜,甚至还轻轻地打着呼噜。这也是阿薇的一大变化,她以前是从不打呼的,她的呼声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宝儿,阿薇的发丝随着呼吸一下下扫过我的下巴,痒痒地,总让我怀疑是宝儿又回来了。以前每次同阿薇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客房去抱着宝儿睡沙发床。宝儿蜷在我的枕边,轻轻呼噜着,毛绒绒地扫着我的下巴,那时候我真地觉得,其实男人不必娶妻子,和一只猫也是可以相依为伴度一生的。蓦地,我想起阿薇的话:“早知这样,我宁可自己是一只猫。” 其实阿薇是最不喜欢猫的,从我抱养宝儿起她就很不高兴,而宝儿,也对阿薇充满敌意。每当我下班回家,阿薇一开门,来不及招呼,宝儿早便“噌”地蹿上来,一跃而起投入我的怀中,咪呜着同我百般亲昵,那时阿薇就会又恼又气半真半假地说:“看,你的猫在同我争宠呢,我简直要吃猫的醋了。” 从有了宝儿之后,我每日进家与阿薇的相拥一吻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对宝儿的爱抚与询问:“阿薇在家有没有欺负你啊?”宝儿自然不会回答,但它会望着阿薇连声喵喵,仿佛是在告状,于是阿薇便恶狠狠地代为回答:“当然要趁你不在好好虐待它,看我哪天打死它炖肉吃。”阿薇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会杀死宝儿,而因此,又夭折了我们的女儿。 阿薇在怀孕之前是充满阳光的,当初我也就是受她明朗个性的吸引才疯狂地追求她。但女孩和女人是两回事,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其实只适于观赏而不适合给人做太太的。婚后,阿薇爱憎分明的个性越来越让我吃不消,她在任何事上都喜欢同我辩个是非。以前这份率真与棱角曾让我由衷喜爱,但当这个人成为你枕边人后还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就未免令人恼火。我们的关系日渐紧张,很少交流,好象所有的话都在恋爱时说尽了。我想,也许我是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一个温顺简单,猫一样的妻子,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便是她生命的主要意义,而不该是阿薇这种女强人型的所谓现代女性。 阿薇对于工作的狂热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一再警告她她嫁的是我不是她的公司,她却还是每天把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得失胜败看得很重。但是尽管我们的社会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其实我们都知道,男女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大多单位的领导都是男人这已决定了女人在工作中的附属地位。任凭阿薇怎样努力,她的成绩总是不能得到百分百的肯定,相反,她的过分敬业让她的上司怀疑她存心谋权篡位,因此处处压制她,并常常有意无意地向上级领导发出“女人终究是女人”的感叹,阿薇深感疲惫。我劝她:“不如别做了,回家来我养你,当太太不好吗?” 阿薇感叹:“也许当只猫倒更好,不必付出任何努力就已得尽主人的宠爱,没有义务只有权力。猫,应该活得比人轻松吧?” 想起阿薇说这句话时的无限苍凉,我心中一阵惊悸: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起阿薇常常把“不如做猫”的感慨挂在嘴边的?她的心一定很累,她在向我呼救吗?可是,我却忽视了,不仅没有在她情绪低落时鼓励她安慰她,反而因为不满她的争强好胜而落井下石,提出分居以冷落她。当我抱着宝儿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在冷与孤寂中想些什么?也许潜意识里,工作与婚姻的双重不如意令她产生了拒绝为人的念头,我似乎看到阿薇一夜无眠,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宁可做一只猫。” 但是阿薇对宝儿却是越来越不好,明知宝儿最爱吃鱼,故意把鱼肉同沙子拌在一起,让宝儿想吃没法吃,不吃又难受。宝儿也开始想法设法地捉弄阿薇,不是把她的毛线当球滚沾得一团土就是将她的钱包藏起来让她大光其火。一人一猫斗得不亦乐乎,而看起来竟似乎是猫略占上风。每次同猫生气而又得不到我的相助,阿薇就会恨恨地牢骚:“我还不如做一只猫呢!” 我们双方都清楚地意识到婚姻的危机,也许谁也不想分手,可又懒得补救,便仍然过着。而这时,阿薇怀孕了。 记得阿薇告诉我她已经有了时,态度很奇怪,不高兴也不烦恼,而是很茫然无助的样子,她问我:“我辞职吧,在家养孩子好不好?”我当然说好,但怀疑她真的能做到,我说:“你辞了职可别后悔,过后又抱怨我把你当猫养。其实你要真是愿意呆在家里做只乖猫呀,我可真是千情万愿。” 那时我并没料到,当有一天阿薇真的越来越像猫时,我的心竟会这样地凄恻不忍。 阿薇辞职后,情绪很不稳定,她想安静下来,却又不适应过于平淡的生活,或者也是妊娠反应,一度非常暴躁。事发那日我不在家,不知道到底宝儿为什么得罪了阿薇,她竟追着宝儿一路抽打,不小心一脚踩在宝儿尾巴上,猛地仆倒,将宝儿压在了身下,顿时血流如注,血,殷红浓稠,有宝儿的,有阿薇的,或者,还有我们未出世的小女儿的。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回到家里打开房门闻到的那股血腥气,凝结了怨恨、不甘、无奈与绝望的气息,我几乎为之昏厥。赶到医院时,阿薇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失去宝儿和女儿,哪一个更使你心痛?”那是事发后阿薇唯一的一次抱怨我,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怀胎6月而中途流产,阿薇从此一蹶不振。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柔顺,身体复原后也绝口不再提工作,而是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靠我供养,对我千依百顺,几乎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每天早晨我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掰开她搂着我脖子的手哄她放我去上班,而晚上回到家我必须搂着她抚着她缠绵半天再赶着做饭。她就像一个婴儿,不,就像一只无能的猫咪,讨我欢心便是全部的生活,除此一无所知。我不得不雇了钟点工来家里照顾她,但她怨恨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女性,所以不久便将女佣解雇,宁可每天打电话到饭店订盒饭。我敢说,我一生中从没见过比我妻子更慵懒更无能更柔媚更多情更像猫的女人。我不知道这对于我是福是哀,但我真心怀念以前的阿薇。 我想起叶公,他是我们男人的老祖宗,所以男人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叶公好龙的性格。如今我的梦里常常会出现过去的阿薇,挥舞着手臂同我争论她工作中的是非,样子认真而倔犟。健康的阿薇在阳光下奔跑,大声地欢笑,这时一道黑影掠过,是宝儿,她找阿薇复仇来了,我想喊“阿薇快跑”,可是宝儿快如闪电,一跃叼住阿薇,阿薇变得好小,被宝儿撕扯着,目光惊恐,全无反抗,我拼力地挣扎着要过去救她,终于猛地一挣翻身坐起,这才明白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梦中的情形是那样真切,让我不由想其实到底是阿薇压死了宝儿还是宝儿谋杀了阿薇?也许在我回家前,真正的阿薇已被宝儿吞噬了,而宝儿化做阿薇在盅惑于我。 会吗?会是这样吗? 恍惚中,我又看到宝儿,它站在窗前冲我冷笑,笑容妖媚而得意。我猛地扑到窗前,却见面前黑影窜过,也许,那只不过是邻家的一只黑猫罢了。 阿薇,我抱着枕边的人,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滴落在阿薇过于光滑的头发上,暗夜里,屋子中弥漫着一股阴浓的血腥气…… 第10章 离婚 我提出与妻子离婚。 我想我们没有太多麻烦。所有财产一目了然,各执一半后房子归她,车子归我。我们并没有孩子。 不过法律程序仍然很麻烦,我们只有先实行分居。 妻子身为广告公司经理,见惯大场面,并不哭闹,却执着地追问我一个问题:“她到底有多爱你?” 我答不出,于是说:“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 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我同妻也曾相爱,但结婚十年,再多的爱也已消耗怠尽。 不要孩子起初是我提出来的,因为不想有第三者打扰我们心无旁骛的爱情。但后来我觉得寂寞,我想有新的激情。没有激情便没有灵感,没有灵感便没有作品,没有作品便没有收入。而没有收入要爱情还有什么用呢? 我歉疚地看着妻子:“你还如十年前一样美丽。”妻子微笑:“也已是昨日玫瑰。” 我黯然,提起行李走出去,飞飞儿已经坐在车上等我。她说:“以后你就被我收容了,要守我的规矩。” 见到她我立刻露出笑容:“要不要约法三章?” 我和飞飞儿相识不过才一个多月,年龄相差倒有整整一轮。两个人都属龙,十二生肖里数这个最没道理,因为根本子虚乌有。初识飞飞儿时她说:“龙生九种,各各不同,龟孙子王八蛋都算我们同宗。我顶多是条美女蛇,你是什么?” 我打量她一身黑色打扮,闪闪地不知是什么料子,上衣只得半截,裤子皮一样紧贴在身上,扭动时水光潋滟,的确像一条蛇。最漂亮是腰,半隐半露,柔若无骨,再庄重的男人也忍不住想上去搂一下。 记得当时我笑着回答:“我是蜥蜴,冷血的,靠舌头做武器。” “你是作家,我知道。”她这样奉承。我顿时飘飘然,于是邀她共舞,趁机搂那水蛇腰。 那天我一晚上的话比一年都多。这段日子里,我舌头的功能早已由电脑代替,方方整整的铅字里有悬念有血腥有绮惑却独独没有灵气。我操纵男男女女的生老病死,爱恨离合,但毫不投入自己的感情,不过是操作,我已冷血。 蛇也是冷血的,然而负负得正,晰蜴的血竟因一条蛇而重新沸腾,我有强烈的说的欲望,用舌头,不是电脑。 后来我把那晚随口说的故事还是交给电脑变成了铅字,不久有人也是用铅字惊呼:“这是文坛新的血液啊!” 那一刻我决定离婚。 我与飞飞儿坐在香格里拉谈判:“我为你而离婚。” 她不领情:“但我也为你而失业。”飞飞儿本是我妻手下一名雇员。 我不以为然:“广告员的工作随地可拾。” “一个三十出头有车有名的男人难道不是人尽可妻?” “我可没那样随便。”我的势头弱下来,却仍做困兽之斗,“但我的确失去良多。” “又怎样?莫不成你要我为你感激涕零,以身图报?”她笑起来,压粗嗓子作戏,“好吧,我会对你负责任的。” 我也不由笑了,同飞飞儿在一起永远无法正儿八经地谈话。但也许我正是因为这而喜欢她,她令我年轻,思维敏捷,充满了——“意识流”。 当晚飞飞儿带我去钢琴吧庆祝,她说这是她能想得出的最高雅的地方了。我告诉她:“你没必要为我改变自己。” 她皱一下鼻子:“你倒想,也只是今晚罢了。” 在钢琴吧我们遇到飞飞儿的熟人。飞飞儿叫他黄经理,介绍我时她说:“本市著名作家,怎么?你没读过他的作品?没事儿,赶明儿送你一本。” 我脸红,责备她:“我哪里有书送人家,给杂志写几篇稿子怎么好算作家?” 她揶揄我:“亏你是文人,倒不懂包装。赶明儿是哪天?我这么一说,他这么一听,谁会当真?他那经理还不是光杆儿司令一个?你好歹有百十万铅字儿,不是作家也是作家。” 被一个小一轮的姑娘痛斥,我竟听得舒舒服服的,恍惚觉得自己真是作家了。 但那黄经理却并不只是飞飞儿说的那么简单地只是“那么一听”,隔了几天竟认认真真地登门拜访了,说要请我为他公司题字剪彩,还恭恭敬敬塞过来一只红包。我再笨也知道那里面是钱,当下面红过耳,到这时候却已经不便否认,只好强自答应,又主动说:“黄经理年轻有为,要不我帮你写篇创业史,全当给贵公司做广告吧。” 那黄经理喜出望外,没口子地道谢。飞飞儿一旁笑吟吟的,模样比我还得意。 做自由撰稿人近十年,发篇人物稿自是小菜一碟,只没想到会把那姓黄的兴奋得手舞足蹈,把那篇5000字图文并茂的报导从头至尾一字不落背了个熟,又一口气买了两千多本杂志遍送亲朋,真给当成产品宣传广告了。 事后编辑打电话给我说:“你可以改行搞发行了。”我颇为自得,再收到姓黄的5000元红包时便心安理得。飞飞儿早笑得见牙不见嘴,献计说:“原来写稿子这么赚钱的,一个字就值一块钱呢。干脆我别拉广告了,给你做经纪人算了。”我也觉得拿红包比赚稿费容易,也就欣然允诺。 飞飞儿三教九流认识的人多,过了两天真又找了位陈老板让我采访,提前说好,稿子写成先付2000,如果能拿到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见刊当日再付2000,要是真见效益,年底分红再补2000。飞飞儿大大咧咧拍着那陈总的肩说:“你也甭年底分红不分红的,这样吧陈总,我们保证你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你一次性付6000块就完了。” 如此赤裸裸地把文学创作当成生意谈,使我多少有些不安,忙欠身说:“不必,不必,还是我先写妥了稿子,陈总看看满不满意,认为值多少便付多少吧。” “到底是作家,牙齿够利。我要是付少了那是当自己不值钱了,这样吧,一口价8000块,这里我先付3000块定金,稿子出来再付5000。” 撰文十年,到今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卖字”,不知是喜悦更多还是惆怅更多。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发财捷径,我同飞飞儿合作得如鱼得水。 秋天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与前妻迎面碰上了,她的笑容里看不到任何情绪,问我:“你现在找到灵感了么?” 我语塞,我现在写的那些玩艺儿好算文学么?我决定实话实说:“光顾赚钱了,是不是文商比真商人更贱?” 妻子就是这点好,懂得见好就收,从不打落水狗,闻言立刻安慰我:“攒足了钱就好静下来专心写作了。” “攒足了钱专心写作”是我以前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妻子的体谅让我更加无地自容。 那天回去后我对飞飞儿说:“以后别再给我联系那些款儿们了,我想写点正经东西。” “正经东西多少钱?”飞飞儿故做天真地问,呆一下见我是认真的,便耸耸肩不在乎地说,“随你吧,不过看来我得自己另找饭碗了。” 飞飞儿的新饭碗是帮旅游公司组团做东欧七日游什么的,过去的广告客户这会儿又都成了游客,佣金和小费一块儿赚。 而我开始一心一意地写书。 写到一半时,房东上来收明年的房租。 飞飞儿回来我同她商量:“或者我们该买座房子了。” “你送我?”飞飞儿似笑非笑,“写正经东西能赚到一间茅厕不?” “但是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攒,分期付款也许可以。”我心平气和地说,“只是生活要省一点。” “那多辛苦。”她全无兴趣。 她回来不过是为了换一件衣服,打个转就又出去了。 我继续写我的长篇巨著,却再也静不下心,忽然想起我与妻新婚时的情形,两个人齐心协力地逛商店、买家俱,然后便是频频地搬家,越搬楼层越高,面积越大,梦想的一切渐渐实现,只差那条“静下来专心写作”,因为永远攒不足那么多钱,不知多少才够。 我做了梦。梦里仍同妻在一起,两人很穷,买不起奶油蛋糕只好买白糖的,一刀切下去,殷红地流出血来。 我惊醒,再睡不着,忍不住给妻通个电话。 “还好吗?” “还好,你呢。” “过得去。” “法院有通知来吗?” “暂时没有。” 全无主题。以前不是这样的,新婚时我们连上班也要通一两次电话,回到家说不完的话。那时不需要辛苦找话题,重复山盟海誓已可以消磨半个晚上。 我忽然流了泪。我原来是个没有信用的男人。 我告诉飞飞儿明年的房租我已经交了,她可以安心地住下去,但是我,我决定搬走了。她并不惊讶,只是问:“是不是我不再给你灵感了?” 我凄然:“是我自己没有才气。” 那晚我们又去了钢琴吧,不知庆祝什么。 飞飞儿告诉我她的新计划,一个老板认为她有经商才能,决定开一间旅游公司给她打理。我当然明白这生意的背后意味着什么,深幸自己退身及时。 我真诚地祝福飞飞儿,她笑一笑,问我:“可是你怎么办?” 她竟然懂得关心别人让我惊讶。我好脾气地说:“让我自生自灭吧。” 她低头亲我,“我最爱就是你这份儿潇洒。” 我推开她,看到旁边一个女孩子看着我们笑。那姑娘最多20岁,浓妆,头发上至少染了七八种颜色,身上露的比遮的还多。与我的距离要以光年计。 我想起初识飞飞儿的情形,不明白当初何以会为她疯狂竟至离婚。 因为新异吗?一条蛇的诱惑? 但现在哪怕一只恐龙站在面前也不会再使我色令智昏。 土狍子。我暗笑自己,想起妻十年不变的端庄典雅,原来最好的我已经得到,但又轻轻放弃。为了追求灵感。 飞飞儿不知对我亦或对自己说:“我们也曾快乐。” 是,这一年我不是不快乐的。但是妻曾给我十年的恩爱,我也仍然离开了她。 安顿好新住处后我回了一次家,妻正在招呼客人,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西装,没有系领带,但让人看着很舒服。妻大方地向他介绍我:“这是我前夫。” 他略略一愣,立刻恢复镇定,如故寒暄,并不多嘴多舌。 妻挑伴侣的眼光的确比我高明。 我略坐一会儿也就告辞,妻送下楼来,在楼门前我告诉她:“法院那边进展得怎样了?我这边是没有问题的。” 妻微笑:“我并不是很急。”她一向好风度,不会赶狗入穷巷。 我也不急,但反正没有退路,只好装大方。 我的长篇到底没能写完,于是重操旧业,把故事脉络摘出来拆散了写成十几篇小稿子寄给杂志,算一算交明年的房租大概也够了。 收到第一笔稿费时我接到法院的通知,明天将轮到我们签字。 这一年,什么也没做到底,只除了离婚。 第11章 网妻 结婚七周年纪念日的晚上,妻子问我:“要不要出去旅游一次?” 我摇头,不感兴趣。同谁去?妻子?儿子?我的生活中只有这两个人,每天上班、下班、做饭、吃饭、看电视、训儿子、睡觉、起床、再上班下班……今天是昨天的重复,明朝是今朝的翻版。7年转眼即逝,生活里没有一丝变化,心中没一点激情,我一日比一日沉默,觉得自己已经有80岁,随时准备寿终正寝。 我对妻子半真半假地诉苦:“我并不想背叛家庭,可是,我渴望再爱一次,只是精神上的一次冒险也好。” 妻子是智慧而宽容的,不像一般小家子气的女人喜欢大惊小怪草木皆兵,我什么心事都可以拿出来同她讨论,反正又不是真的想红杏出墙。她非常了解我,想了想说:“你不是那种左右逢源长袖善舞的男人,其实你只是想找一份精神寄托,那么,上网吧。” 我们家有一台很派头的TCL钛金电脑,当晚,我真个跑到聊天室去闲逛,看到名字香艳的女士就上去搭讪,请人家喝“纳兰容若(我在网上的昵称)牌咖啡”。小姐们纷纷回应,或落落大方:“谢谢,你是新来的?”或娇嗔矜持:“咖啡么?我只喝蓝山。”或蛮横粗暴:“滚开,别惹我,烦着呢。”唯有一位玉琳琅小姐(是位小姐吧?)却悠悠一声长叹,温婉地答:“一网(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是纳兰的名句!我惊喜。即使在现实生活中能找到一位知道纳兰容若喜欢纳兰词的人也相当难得,没想到竟在网上遇到知己。 我立刻答以纳兰另一名句:“情到深处情转薄,如今真个悔多情。” 暗号对上了,我坐下来同玉琳琅小姐攀谈起来。一小时不到,我已经给她送了三次玫瑰花,并请她喝了五杯纳兰牌咖啡,大有相见恨晚之心。我们理智地约定绝不在现实中见面,要永远做一对网上的密友,并彼此交换了邮箱地址。 下网时已近凌晨,妻子翻了个身对我说:“快睡吧,明早还得上班呢。” 我答应一声,脚步轻盈地到洗手间洗漱换衣,看镜子时不禁愣了愣,半夜三更,我却红光满面,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仿佛回到少年时代。嘿,难道我真地要经历一场网恋了? 第二天下了班,我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看邮箱。不负我望,果然收到玉琳琅小姐来信一封:“泠泠彻夜,谁是知音者?纳兰,今晚九时整,心香一瓣,煎茗以待。” 多么雅致的邀请。我即时回复:“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琳琅,愿与你踏月品茗,不见不散。” 看看表只有6点多钟,估计妻子很快就要回来了。我关了电脑,快手快脚地洗菜做饭,顺手将儿子换下来的球衣扔进洗衣机。5岁的淘气小子,衣服天天洗天天换,却还是什么时候看上去都是肮脏拖沓一副乞丐相。正忙着,妻子下班回来了,看到我这样勤快,了然地微笑:“是不是急着吃了饭上网呢?找到情人了?” 我大大方方地回答她:“简直一见钟情。不过你放心,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们只是精神恋爱。” 七年,老夫老妻了,没有什么不可以当面锣对面鼓说清楚的,我总不会为了一场网上游戏对妻子藏藏遮遮。 妻子很大方,对我实行坦白从宽政策,积极支持我的第二度春天,吃完饭主动刷碗扫地,打发我说:“知道你急着赴约呢,去吧,儿子的作业我检查,不用你操心了。” 我看看表还差半个多小时,讪讪地说:“急什么?又不是十七十八,我帮你拖地吧。” 妻子“扑哧”一笑:“看你一付做贼心虚的样子,真格儿的似的,这样子我倒真希望你在外面找个‘小蜜’,好让你良心不安天天帮我干活。” 9时整,我准点上网,玉琳琅还没有到。我坐下喝了一杯茶,乱发牢骚:“如此良宵非昨夜,昨夜星辰昨夜风。” “何故感叹?”忽然有人搭话,原来琳琅已经来了。我忙殷勤让座奉茶,咬文嚼字地问候:“姑娘缘何姗姗来迟?莫非交通堵塞?” 琳琅也真够幽默,竟然答:“一路红灯,且遇劫匪阻拦,好在力战脱围,有惊无险。”原来她刚才在玩“保卫银行”的光碟游戏。 我温言问:“战果如何?” “差强人意。因为惦记月下之约,急着扫花煎茶,不能集中精神,故此战斗力较往常相去甚远。” 我喜不自胜,原来她同我一样在乎这个约会。和她对话,真是轻松有趣,妙不可言。我不知有多久没有这样思路敏捷,对答如流过了。 我们自游戏聊到电影,从纳兰词聊到西厢记,简直有说不完的话题。 次日早,我对妻子赞叹:“没想到世上真有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七窍玲珑,又难得和我心有灵犀。” 妻子微笑:“雾里看花总是美的,每个人和每个人都会有相似之处。” 我没有辩解,我觉得她在吃醋。哈,吃醋,我觉得这件事越来越好玩了。 从此我的生活一日更比一日似在三人行,玉琳琅已经根深蒂固地走进我的心中,占据了一个牢牢的位置。每晚九时上网已成为我牢不可破的常规行为,儿子打比方说“比上班还准时”。而妻子已经有些懊悔当初动员我上网,常做出一付痛心疾首状对我说:“我看你的魂儿真的一半儿粘在网上了,你不是当真恋爱了吧?” 我自己也有些糊涂。不知道我每天的这种焦急盼望、患得患失是不是一种恋爱,也不知道这样的约会发展下去到底会到哪一步。我有些盼望,又有些害怕。恰在这时单位有任务要我去外地开会,我想也许这正是一个冷静想想的机会,招呼也没打一个便销声匿迹了。 出发那天,妻子带着儿子来车站送我,临走还不忘揶揄:“不知你在外地,想我更多还是想你那神秘情人更多。” 妻子一直称琳琅为我的神秘情人,我也不同她分辩,只是揉一揉儿子软软的头发教训他:“小子,听妈妈的话,别惹她生气,妈妈正在更年期。” “呸!”妻子笑着打我一下,老夫老妻打情骂俏,七年如一日,尽管熟悉得已经没有心动的感觉,却仍然温馨。 只是为时5天的一个会议,但我已经非常挂念家中一大一小,回来前照旧买了大包小卷好给她母子惊喜。其实又有什么是当地没有的?不过小别重逢,总得有点表示。这也成了七年的一个惯例,否则妻子会骂我心里没有她。 买妻子最喜欢的UCC咖啡时我忽然想起琳琅,她说过她也很喜欢喝咖啡,而且愿意品尝各种牌子。我看了看货架,炭烧、哥伦比亚、摩卡、曼特宁……足有十几种,不知哪种是琳琅没尝过的。哦我发现我真的很思念她。 这一个星期里,我每晚都会同妻通一个电话,和琳琅却是彻底断了音讯,说不定她以为我绝情从此不再理我,更或者她在聊天室等我时认识了新的谈伴与别人喝咖啡去了。天哪,在想到她可能已有新网友时我竟然心如刀绞,我在嫉妒! 我对自己说:纳兰,你是在恋爱,你爱上她了! 我再也忍不住,出了商场打一辆的士直接对司机说:“请送我到最近的网吧去。” 第一次使用不是自家的电脑上网,我有种感觉仿佛在背妻偷情。输入我的邮箱秘码,我看到里面不多不少刚好5封信,都来自琳琅。我一一打开它们: “纳兰,今夜你失约了,为什么?” “我又白等了你一个晚上,如果你不能赴约,给我回封信,通知我一声好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纳兰,你是不是决定离开我?” “你出差了?你生病了?我真的很担心你,请回信。” “自今日起,我将每晚九时于老地方等,999天后方会死心。你可忍心让我失望999次?” 我震惊了。我真的是在恋爱,恋爱是两个人的故事,而她和我一样,都双双跌入情网。我看看表,刚好9点!琳琅,她在等我! 我几乎是跌跌撞撞地闯进茶室的,还没看清来客,琳琅已迎了上来:“纳兰,你终于来了。天天想你!” 我简直要落泪,如果玉琳琅本人在面前,我想我一定会拥抱她。我在键盘上快速地敲击:“琳琅,我现在在成都,我出差开会,没有提前通知你,对不起。但请相信,我的心和你一样。” 琳琅立刻答:“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因为就在这一天,我同琳琅确定了恋爱关系。我的心充满快乐,仿佛回到十九岁,恨不得对全世界宣布我在恋爱。我将那天聊天室的名字换成“我爱玉琳琅”,并对所有人宣布:“我爱玉琳琅,请为我们祝福好吗?” 网上都是一些热心人,有很多熟面孔如豆豆、老丁、小李飞刀都是我们的老朋友了,很清楚我同琳琅的恋爱过程,这时纷纷祝福我:“纳兰好小子,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琳琅小妹,要带眼识人,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啊!”甚至有人提议:“捡日不如撞日,不如你们今天结婚吧,我们为你们举行婚礼。” 我尚来不及回答,已有十数网友一窝蜂地叫好,并且主动为我们布置起礼堂来,聊天室名字再度更改为“纳兰容若玉琳琅新婚志禧!”老丁做司仪,小李飞刀和豆豆分别任伴郎伴娘,好几个网友一起大叫:“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于是我同琳琅进了“洞房”,开始采用秘谈。两个人都有些慌乱,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我问:“可不可以揭开你的红盖头了?” 琳琅答:“你不是说永不见面?” 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现实中来:“是,我有妻有子,不能行差踏错。” 琳琅长叹:“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娶时。” “但我已经真的爱上你。” “让我们安分守己做一对虚拟世界的神仙眷侣吧。” 我发愣,古人“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而我们呢,却是“在网上愿做虚拟夫妻”。所谓镜花缘,便是这个意思了吧? 次日回到家,再见到妻子时,我颇有几分心虚,犹豫了半天,到底没有勇气告诉她我在网上已经又娶了一个妻子,怕她告我重婚。我不住出神,不知网上重婚算不算犯法?不知虚拟空间里的艳遇叫不叫婚外情? 七年夫妻,我第一次对她有所隐瞒,只觉十分不安。当晚坐在电脑前,犹豫了又犹豫,妻子就在隔壁,而我却要与另一个女子喁喁情话。那些甜蜜的誓言,我有多久没有对妻子说过了?不知怎么,我竟没有勇气再次在自己家中同一个虚拟空间的女子对话。 那晚,我终于没有上网。 第二天早晨,我上班后向主任汇报过会议内容便告假出了门,到临近网吧办了登记,然后上网查看邮箱。里面有三封信:“纳兰,你再次不告而别,新婚宴尔,你竟弃我远去,让我情何以堪?你的网妻玉琳琅。” “纳兰无情小子,昨晚大伙儿都等在茶室要给你和玉琳琅好好庆祝,你这男主角怎么失踪了呢?我们约好今晚为你们补祝,别再迟到了。老丁。” “纳兰容若,听说你和玉琳琅结婚了,婚礼好热闹。可惜我没赶上。祝你们新婚快乐,幸福美满。阳光大道。” 看完信,我愣了半晌。这事儿越来越像真的了,我满心恍惚,真的吗?我又结了一次婚,这么多朋友做证,我又有了一个妻子。天哪!我这个重婚犯! 我想得头疼,真想立时三刻逃离电脑躲起来,可是想到痴情的琳琅,又觉不忍心,还是给她回了一封信:“琳琅,最近我不方便再在晚上同你联络,可否将会谈时间改为中午?” 第二天午时我收到琳琅回复:“十二时老地方等。”简短如电报。我有些黯然,琳琅是否对我的急远急近感到疲倦了? 中午聊天,气氛远不如夜深人静时为好,因为周围坐着那么多真实世界里的陌生人,又惦记着下午要上班。这样急三火四的会面已经有了十分暧昧的偷情意味,我和琳琅都变得有些不自然,谈话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投机。 琳琅开始越来越多抱怨:“最近你总是迟到,如果你不能来,为何不早点写信通知我,害我苦等!” 我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临时加班,我一开完会就来了,现在还没吃午饭呢。” 她又心疼起来:“那你吃饭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就是。” 我于是跑到临近小店吃了一碗面,真正食不知味。琳琅关照我:“再急,饭还是要吃的,不然我会不安心。” 我和她已如一对真正夫妻,谈话内容越来越现实具体,例如:“你昨天说家中水管漏了,修好了没有?” “你说的方法不管用,最后我还是找了修理工来,给了50元修理费。” “你被人宰了。最多20元钱就够了。” “但是家中没有男人,你这个丈夫只是网上谈兵,一点儿忙也帮不上,有烦恼除了拿钱摆平,我还能怎样?” 对玉琳琅,我有沉重的犯罪感,因为无故承担了她那样深沉的感情而不能为她做任何事。另一方面,我又对妻子抱歉不已,总觉愧对于她。我的心一分为二,跟琳琅聊天时总想到妻子,回到家帮妻子干活时又不住想起琳琅。 我奔波于现实与虚拟之间,只觉精疲力竭。妻子说得对,我不是一个长袖善舞的男人,无力左右逢源。 琳琅病了,我寝食难安,一有时间就溜到网吧写封信传过去:“琳琅,保重,为你担心。”“琳琅,如果身体不舒服,就别上网了,我会体谅。”琳琅的回信照旧是一阙纳兰词:“谁怜辛苦东阳瘦?也为春慵,不及芙蓉,一片幽情冷处浓。” 我越来越觉得自己背负不起这段沉重的感情,举止恍惚,如在梦里。晚上与妻子同桌共餐,会突然夹一筷子鱼到她碗中:“你最近身体不好,多补点营养。” 妻子怪异地望我:“我哪里不好了?” 我窘住。半晌,终于放下筷子说:“她病了,你说我该不该去看她?” “你还在和她联络?” 我点头默认。妻子分明很惊异,但仍然冷静从容,沉思了许久才问:“然后呢?见面以后你打算怎样?” 我心乱如麻,只有不响。妻子代我说下去:“然后便由网上约会改为现实约会,然后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终于导致家庭悲剧;或者发现见面不如聊天,于是梦想毁灭,倍感失落。你会愿意看到哪一种结局?” 我愣住。不错,下网之后,我便不再是纳兰容若,而她也不再是玉琳琅,现实中的我们将演绎什么样的故事?我是否还要将她视为我的妻? 我与琳琅,终究只是一段网上故事,于她是“一网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于我却是“情到深处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我们的故事,注定了没有结局,只有误人误己。 那晚九点,我终于又一次在自己家的电脑上了网,给玉琳琅发了最后一封E-mail:“琳琅,我们离婚吧。” 关上电脑,妻子对我张开怀抱:“怀迎你回到现实世界来。” 第12章 负你一生心 要在多年之后,我才会知道,我欠负宛仪的,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永恒的一生。 初识是在粤秀酒楼。那是1990年的春天,我刚到广州,一时找不到合宜的工作,只有揣下名牌高校的毕业文凭,暂去酒廊做了一名穿白衬衫打黑领结的侍应生。 宛仪是粤秀最受欢迎的公关小姐,聪明活泼,能歌善舞,倾慕于她的美丽的人不计其数,她却独独对我青睐有加,常私下里说:“你和那些人都不一样。”我微笑不答,心下倒也颇有知己之感,不过明知道这种风尘女子绝非良配,所以在一起时虽然有时也玩得很疯,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不久我应聘到一家商贸公司做业务代表,宛仪仍是常来找我。她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刻意化淡妆着长裙时也就是斯文纯善的一个好女子,听说中学时电脑打字还拿过第一名呢。办公室里少有这样美丽的女客,每次她走后都会有年轻同事追着我打听她的工作背景,我总是但笑不语。 这天宛仪来的时候我恰好正在接待一位深圳客商,两个人一照面,客人先喊起来:“哟,这不是宛仪小姐吗?昨晚我们特地去粤秀找你没找见,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这可真是有缘哪。”宛仪一愣,立刻便笑得如花枝颤:“张先生,好久不见,今晚你还来不来,我准迎出大门三百米去。” 同事们纷纷抬头望向我们,目光中有惊疑,有恍悟,有轻蔑,有讪笑,我只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送宛仪出门时,我冷起脸对她说:“以后你不要再来这里找我了。”宛仪咬着下唇,大大的眼睛里忽然充满泪水,望了我半天才问:“那你来不来找我?”我敷衍地点点头:“有时间我会去的。”但心里已打定主意是要同这种人绝交的了,我还要往上爬,不想让同事知道自己那三个月的黑领结经历。 这以后我足有半年没见到宛仪,也就渐渐将她忘了。办公室新来了一位女同事叫琳儿,同我年貌相当,意气相投,不久便走得很近。琳儿只是中人之姿,但举止大方,言谈可喜,一看便知是大家闺秀,只可惜脾气坏了点儿,时不时地便要与我闹上点别扭。我处处迁就着她,但当第一次拜访她父母因为自己没有广州户口被刁难了半天之后,我的火气也上来了。偏琳儿还在喋喋不休地抱怨我不懂看人眼色,我反唇相讥:“我本来就没打算要一辈子看人脸色,如果跟你在一起必须先学会这门学问的话,你还是另找门徒吧。” 两个人不欢而散,我赌气跑到粤秀酒廊开了个包间喝闷酒,忽然想起宛仪来,便叫人去找她来陪我唱歌。小姐说:“宛仪喝醉了,正一个人躲在3号房哭呢。” “宛仪会喝醉?”我大觉好奇,歪歪斜斜扶着墙来到3号房,果然看到宛仪满脸是泪地倒在沙发上,口中断断续续地唱:“看见我走在雨里,你也不会再为我伤心,曾经心痛为何变成陌生——” 我过去扶起她:“宛仪,我送你回家吧。”宛仪却一把抓住我的手,愣愣地看着我,眼神痛切哀绝,仿佛要一直望到我心里去,半天才惨然一笑说:“我又认错人了,我总是把每个人都当成是彦辰,彦辰,彦辰是不会来看我的,他瞧不起我,他忘了我了。”委屈的泪水从她眼中滴落下来,我心中大震,抱住她叫她的名字:“宛仪,是我,我是彦辰,你没认错我!” 这一夜,我住在了宛仪的家里。我一直都知道宛仪喜欢我,但没想到她会爱我这样深,尤其当第二天早起我看到床单上桃花般的嫣红时,我是真正地被震撼了。宛仪虽然身在酒色场所,但她是个纯洁的女孩,而且真心爱我,娶妻若此,又有何憾呢?那天早晨,我拥抱着宛仪,诚心诚意地答应她:“宛仪,我会娶你的,我一定会娶你。” 从那天起我就搬去了宛仪那里,与她同居了。 我真的没想到琳儿会来找我,她那种个性,原是不肯服输的。然而,她竟哭红了眼睛来向我认错,求我不要再怪她。琳儿,富家小姐,职业女性,一向骄傲如天鹅的,竟肯为我委曲求全。可是我望着她红肿的眼睛,却全无得意的感觉,心里只觉得空,一阵阵地发疼。许多年后我明白,当时那疼不是为了琳儿,而是为宛仪,我知道我要辜负宛仪了,我的心代她而疼痛。 一个是身家清白的白领丽人,一个是烟视媚行的陪酒女郎,怎样选择,似乎不值犹豫。但,每每我面对宛仪含情的眼睛,就怎么也说不出分手的话。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怀孕了。 宛如晴空霹雳在头顶炸响,我的大脑有一刻的空白,然后就恼羞成怒了:“你怎么这样不小心?你不是说过你一直服用避孕药的吗?” 宛仪看着我,不分辩也不责怨,半晌忽然问:“彦辰,你是不是要离开我了?” 我忽然哑掉,一时间悲从中来,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是真的喜欢宛仪,不愿意伤害她,但我更不舍得放弃琳儿。我望着宛仪,心里充满莫名的委屈,为什么我无辜地要面对这样的抉择?选任何一个都会伤害另一个,这真的不是我的本愿啊。 宛仪走过来揽住我的头,我的泪流了下来,没想到,我要抛弃宛仪了,却是由她来安慰我。我无声地哭着,仿佛要用泪洗去自己的不忠。这一夜,我同宛仪紧紧相抱,抵死缠绵,一遍又一遍,我抱着她喃喃:“宛仪,不要恨我,不要恨我!” 第二天一早,宛仪收拾了东西向我告别,说要回家乡去把孩子打掉。我不放心,问为什么不就在广州做手术呢?宛仪笑笑说:“孩子跌疼了,总是喜欢拉着妈妈的衣襟哭的。”说这话时,宛仪的脸上有一种圣洁的美,带着种母性的从容和恬静。 我默然,按理,宛仪为我受苦,我是应该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的,但我一个大男人,终究没有她母亲经验丰富,再说我也不想夜长梦多,再生变故。 春天再来时,我同琳儿结婚了。我们在教堂宣誓,交换戒指时无意中抬头一望,忽然瞥见席间有一女子像极宛仪,我只觉浑身一震,如被电击,琳儿轻轻碰一碰我我才惊觉自己的失态,忙掩饰地笑笑,将戒指戴到琳儿手上。掌声响起,我再次偷望人群,发现那女子不过是留了同宛仪相似的发型,眉眼全然不像。我吁出一口气,却又有几分怅然。 新婚之夜,看着琳儿的痛楚与羞涩,我心十分恍惚,时时想起宛仪。 一生被两个女子所爱,原来并不轻松。 琳儿不是个擅做家务的妻子,婚后仍坚持女权独立,发誓不干出一番事业不要小孩。开始我也觉得这没什么不好,但新婚的热潮过后便觉有些冷清。因为不想两夫妻一处工作,我早已转行到另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工作,一切从头开始,过了两年才做到部门经理与琳儿平职。家里家外,我和琳儿真正做到男女平等,但却并不能举案齐眉。 琳儿爱我,但总不忘记她是屈尊下嫁,生活中时时气使颐指。这让我不时想起同宛仪一起生活的日子,她对我永远是那么温顺迁就,言听计从。但我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尤其出席交际场所听人们称赞我们天造地设一对璧人时,我就更觉得自己是对的。人是生活在人群中的,我不敢想象如果娶了陪酒小姐周围人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我。 但我一直预感到宛仪不是那么容易退出我的生活,两年后,我的预感得到了证实。那是我刚升任经理时,我的部门需要招聘一名打字员。经过初试,负责招聘的助手将几个备选人员的表格放到了我桌上。我随手翻阅,忽然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宛仪,她也来应聘了!我猛地抓起表格,几乎是惊恐地看着那张3寸半身照,宛仪,原来她已婚,且已有一个一岁的男孩。她的丈夫知道我们的过去吗?谁能想象如果我们朝夕相见会惹出什么麻烦?如果过去的事曝光,我将如何面对同事,面对琳儿? 如鬼使神差,我抓过表格用力地撕成粉碎,然后扔进了纸篓。已经过去了的事就让它永远过去吧。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宛仪。日子如水流过,我渐渐忘记年轻时的荒唐。只在感慨今日生活的琐碎平淡时我偶尔会略带伤感地想起宛仪,想自己也曾经浪漫。 转眼7年过去,我已升至公司副总。冬天到北京开会,飞机上,我正在看一份文件,忽然邻座的人起身拿一样什么东西,猛地将桌上的咖啡杯撞倒,眼见文件淹没在一片褐色海洋中,听着对座连声的道歉,我只有自认晦气。 下了飞机,一找定宾馆我就开始打听哪里有打字社。当时已是午夜12点,各打字行都已收档。可是我的文件是明天谈判要用的,总不能拿一份浸透咖啡的说明书去跟客户谈吧。 无奈,我只有在陌生的北京街道上沿街寻找,当我就快绝望时,忽然看到一个小小的暗黄的广告灯牌——“打字24小时服务”。我狂喜,真想冲过去拥抱那位老板——哦不,是老板娘——竟是宛仪! 当我看清守店的人竟是7年不见的宛仪时,我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宛仪看到我也是目瞪口呆,愣了很久才知道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抖一抖手中的文件,慌乱地解释:“不是,我不知道,我是来打这个……宛仪,你好吗?” 宛仪眸中的亮光黯淡下来,接过文件坐到电脑前,边打字边淡淡地同我聊着。她说她结婚后就不再做酒店了,因为不想让孩子知道自己有个做舞小姐的妈妈。她在广州找过几份工作,但因为熟人太多总是做不长,于是干脆来了北京,借钱开起这个打字行。我问她:“你先生呢?” “她一直在外地工作,很少回来。”宛仪不经意地回答,从打印机里取出文件,“你校一遍吧。” 我低头看文件,但心思全不在文件上,此时此刻,满心满眼,我的世界里只有宛仪这个人。我凝视她,想告诉她我很想念她,但话到口边,却只是问:“孩子不在家?” 宛仪笑,眼角露出丝丝皱纹:“北京房租这么贵,哪里租得起两套房子?这打字社就是我的家了,宝宝在学校寄宿,周末才会回来。”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打字社是个套间。挑起门帘,我看到里间简单的床具和妆台,心中不觉凄怆,没想到宛仪竟沦落至此。看来,宛仪丈夫的境遇不大好。 那天回到宾馆,我心里满满的都是宛仪的影子。久别重逢,我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都没有忘记过她。第二天会一开完,我就又跑到打字室去看宛仪了。 宛仪看到我并不意外,只是说:“其实你来北京我应该尽一尽地主之谊的,不过今天宝宝要回来,我恐怕没时间陪你。”我想了她一夜,哪里肯走,忙说:“那就我们三个一起过周末吧,你做东,我买单。” 话音未落,打字社的门开了,一个少年跳了进来:“妈妈,我回来了。” 进来的是个身材小小眼睛大大的男孩,满脸的机灵劲儿,看到我,不好意思地笑一笑,问:“叔叔,你是来打字的吧?我妈妈打字又快又好。”他态度落落大方,有超越于他年龄的懂事与精明。没来由地,我觉得和这孩子特别投缘。本来担心和宛仪一起有这个小跟班会很麻烦,但现在我倒很高兴有机会和这个可爱的男孩多相处一会儿了。 这以后的两天,我每天都是一办完事就到打字社来,带宛仪和宝宝到处玩。当我们走在公园的阳光下,我竟有一种一家三口共享天伦的温馨感。有时想起琳儿,我只觉得遥远,似乎,同宛仪和宝儿在一起,倒更像一家人。也许,是我真的该有一个孩子了。 趁宛仪不在,我向宝宝打听他爸爸的情形,宝宝天真地说:“爸爸在很远的地方,叔叔,你从很远的地方来,认识我爸爸吗?”我想起宛仪说过她先生确在外地出差,便不再问,只尽心尽意地逗宝宝高兴。看到宝宝笑,我只觉自己也很开心。 到了星期天,我把公事搞定,却仍是决定再留一夜,乘第二天一早的班机离京。晚上,我同宛仪一起将宝宝送回学校,然后我们找了家酒馆坐下来聊天。宛仪不愿提起从前,只有讲起宝宝的趣闻时才会言笑晏晏,毫不设防。比起过去,她是成熟得多了。我问:“宛仪,当年,你是不是吃了很多苦?” 宛仪摇头,这时轮到我们点歌了,宛仪上台唱了一首《曾经心痛》:“曾经心痛为何变成陌生,爱情就像人生不能重来,这些道理我懂,可是真正面对,叫我如何放得下……” 在她的歌声中,一切往事都被唤醒了,那么多的恩怨离合,缠绵痴恋,纵然过去,却真的可以忘记吗?我低下头,把脸埋在手掌中,流下泪来。 7年后,我再一次为宛仪流泪,这一刻,我比任何时候都更知道,我曾经真的爱过她。 把宛仪送回打字社,想到明日天涯,再相见不知又到何时,我忍不住在准备告别时猛回身紧紧抱住了她。正如我们7年前决定分手的前夜,那么多的不舍与不忍,让两个人仿佛站在万丈悬崖之巅,只觉人间除却生死更有何惧?忍不住要放下所有的顾虑与矜持,只愿换得今夜的销魂! 又一夜痛苦的狂欢,是荆刺鸟将利刺插入胸膛的绝唱,凄美而绝望。 晨曦来时,我将5000元的现款放在宛仪枕边,轻轻吻她的面颊:“我走了,还要回宾馆收拾一下。”宛仪惺忪点头,对那叠钱视若无睹。我忽然有几分夷然几分轻松:毕竟是个风尘的女子。这样也好,至少,这一次我是不欠她的。 当天下午,我已回到广州。小别胜新婚,琳儿对我百般亲热,让我深觉愧疚。足有一个星期,我表现得十足十一个模范丈夫,以此弥补自己对琳儿的不忠。但不久我们两个就又都原形毕露,战火再起。这使我不禁又怀念起宛仪的柔顺恬静。奇怪的是,我打去北京的长途一直没有人接。是电话坏了还是宛仪在休假?我暗暗焦虑。 说实话,同宛仪的旧情复燃让我心生遐思,距离使我感到安全,我甚至打算资助宛仪开个大点的打字复印社,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去北京与她相会。 我每隔几天就往北京打个长途,一个月后电话终于接通,对方却是个陌生的男人,说宛仪已将打字社顶给他了。再打到宝宝学校,老师说宝宝已转学。我心中顿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又将失去宛仪了吗? 回想往事岁月,与宛仪无关的都不存在了,只有宛仪,7年前的宛仪和北京的宛仪,只有宛仪的爱是真的,宛仪的爱在这一刻刻骨铭心,宛仪的泪回肠荡气,我只觉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整个人都觉得无精打采。 这时,我收到了宛仪的来信,她果然是在躲我: “彦辰: 你在北京的三天,我是快乐的,我终于享到了梦寐以求的一家团圆的幸福。彦辰,难道你真的没发现,宝宝长得很像你吗?宝宝今年6岁零3个月,彦辰,你还不明白吗? 作为你儿子的母亲,我任由自己放纵了一回,尽情尽性再一次做了你一夜之妻。你的钱我收下了,作为搬家转学之用,就算你对儿子的一点心意吧。 但是,你再也不要找我了。你已有妻有家,有了新的责任,彦辰,你已伤害过我,不要再伤害你的妻子吧。我告诉过宝宝,他的爸爸在远方,将来他长大了,爸爸会来见他的。如果有一天我找到合适自己的人,我会告诉宝宝,他的爸爸回来了。 相信我,我会好好把宝宝带大。 宛仪于离京前” 宛仪!合上信纸,我早已泪流满面,宛仪,宝宝,我的妻子,我的儿子!失去爱的我,终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可是我却已与今生最真的爱错肩而过。 宛仪,今生今世我辜负你,而今茫茫人海,滚滚红尘,你究竟在哪儿呀?泪落在信纸上,打湿了往日的回忆,我辜负宛仪的,何只一生…… 第1章 杏子心 初恋时,男友常常送我一种巧克力,金色的锡箔纸包着黑甜的糖果,中间嵌一颗香脆的榛子仁。他说:那叫“真心”(榛心)。 嫁的人不是初恋的人,当然也就再没了榛心巧克力。然而婚姻从来都是葬送浪漫的,所以也并不太多感慨。 一日两个人边看电视边吃杏子,吃得酸倒牙,想换个花样。爱人说:“吃杏仁吧。”咔嚓一声,将杏核咬碎,露出一颗心状的杏仁。他小心地剥去了那层薄而苦的外衣,把完整白皙的杏仁递给我:“这样,就不会苦了。” 我吃了,淡淡的苦,淡淡的回香。吃完了,还要。他便再咬杏核,剥杏衣,递杏仁,不厌其烦。 不知吃到第几十颗杏仁的时候,我忽然停住了,手上托着那颗杏子的心,刹那间,神思飞得老远老远,忘记了正看得入神的电视剧情,却想起很多年前那一颗颗裹在巧克力里的榛子仁。如果那是“真心”,那么杏子仁是什么? 巧克力里的榛子是恋人的心,甜美而香脆,包装华丽,甘芳留在记忆里,可以留恋,却不可重复。吃多了巧克力,牙会坏的; 杏子仁却是伴侣的心,微苦,淡香,吃多了杏子也会酸倒牙,但是那酸由伴侣代尝了,他吃下酸的杏子,咬碎硬的杏核,剥去苦的杏衣,留给自己的,只是一颗回味良久唇齿留香的杏子心,那颗心的滋味,叫幸福。 第2章 回头爱情原来在 多年之后我依然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明媚得几乎不真实。 而我在这样的日子里,同君寒分手。 空气中有花香的气味,被阳光晒得很温暖,蝉一声声地叫着,蝴蝶捉对儿起舞。一切都静谥而美好。 而我,我要同君寒分手。 四年了,同君寒相识已经整整四年,我一直默默地守候着他,从他考研一直等到硕士毕业。 然后,他说打算攻博,并没有给我一句承诺。甚至,没有对我说爱。 我曾经问过他,唯一地一次问过他:“你爱我吗?” 可是,他没有回答。 我的心死了。 君寒从没有说过他爱我。 他明知道,只要他说一句,我可以为他赴汤蹈火,捐弃一生。但他就是,吝啬着一句最简单的承诺。 或者,是他把感情看得太重;或者,是觉得还不到承诺的时候;或者,他并不爱我……这样的日子,已不只是相思的痛苦,更还有犹疑的屈辱。在等待和祈盼中,自尊与自信一点点流失。只有离开,才可以让我重新做回我自己。 只有离开。 离开北京,离开君寒,离开想他找他等他的念头。 于是,我离开了。 非常彻底地,不仅仅告别了北京,而且告别了单身生活——我在短短一个月内,同一位新结识的记者迅速做出结婚的决定。 他只不过认识了我三天,可是已经明确地表白:“我爱你。” 我并不了解他。但是婚姻不需要了解。恋爱才要。所以,我决定嫁他。 就在我们举行婚礼的当夜,君寒自分手后第一次主动给我打来了电话。 是那个记者接的——现在他是我的丈夫了。 他把电话递给我:“找你的。”眼中闪过一抹迟疑。 在接过电话的一刹那,我已经心碎地知道,是君寒。一定是他。 我没有容他说话,开口便说:“我今天婚礼,请为我祝福。” 他呆住了。 我催促,残忍地,希望以伤害他来证明自己。“不祝福我吗?” 许久,他说:“保重。” 是我率先挂的电话。 那是我第一次抢先挂断君寒的电话。 不是因为恨。 不,我从未恨过他。 正正相反,是因为,我仍然爱他。 佛经上说: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我爱君寒,所以,我恐惧。甚至,不敢听他说什么。 我一直都不知道,那天晚上,君寒突然打电话给我要说什么。 我没有问。 不问,就可以尽情想象。 但是,我仍然想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有没有? 在梦里,我一次次地追问:“你爱我吗?爱我吗?” 爱我吗? 即使已婚,即使知不知道答案都已无法再改变什么。可是,我想知道。 那是我对少女时代唯一的牵念。 爱我吗? 渐渐地,我不再为君寒流泪。 我的生活日趋平淡,但是安稳。 记者老公升了编审。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摩托车换了轿车。我没有要孩子,但是养了两条狗。一条公的,一条母的。 我真的生活得很好。 偶尔我仍然会想起君寒,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空气中温暖的花香,蝉和蝴蝶。心仍然会细碎地疼痛,但不再撕裂。 我只是想,一遍遍地想,他,爱过我吗? 爱我吗? 少女情怀总是诗——抒情诗或散文诗。浪漫,精致,瞬息万变。 少妇的生活却是理论书,枯燥,漫长,沉闷不觉日子过。每一天都那么漫长,可是一年也是那样子过去。 不知不觉,便是四年。 成就一位博士的时间。 一次出差经过北京,我平静地拨响了君寒的电话。 为什么不呢?既然我仍然记得他,而且,不再为他流泪。 我比约会时间提前十分钟来到酒店,等他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午后。 今天是个阴天,没有灿烂的阳光,而且我的心情平静。 但是一次次地,不由自已地,我想:他,爱过我吗? 爱我吗? 君寒准点到达。 他说过:准时是帝王的美德。 君寒从不迟到。 君寒且从不妄言,不撒谎,不讲粗口,不吸烟喝酒,不赌博。 四年未见,他并不见老,略略胖了一点,不多,可是足以把四年前那份清俊刚刚填平。 我们共进晚餐,他叫了一杯扎啤,而我点起一支520香烟。 双方便不由都有一点点感慨。谁说岁月无痕呢?连习惯都变了。 他问:“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我答:“在你学会喝酒的时候学会的。” 我给他看烟蒂处小小的镂空的红心,告诉他:这种烟的牌子叫做“520”,意思就是“我爱你”。台湾产,全部走私进来,市面上很不容易买到。 烟蒂处有一颗镂空的小小的红心。 一包烟有二十支,便有二十颗心。 吃过饭,我们去青年湖散步。 晚风微凉,我在湖边停住,问:“现在,可以告诉我答案了吗?” “什么?” “你知道的。” 我不看他,只看湖水。 “你知道我问什么?我一直想知道答案。” 一直一直,忘不了。 其实我已经不在乎他是不是爱我。我只是想知道。哪怕不爱,也仍然希望明白地知道。 可是他仍然不肯答我。 湖水亦沉默。 520的香烟在空中寂寞地飘散。不规则的烟圈像一个个问号。 爱我吗?爱我吗? 然后我们便散了。 我在北京只停留了三天。 走的时候,约了一位网上结识的女孩子在车站咖啡厅见面。 刚刚落座,我的手机响起来,是君寒,问我几点的车,要为我送行。 我笑着婉拒了。北京太大,天太热,他太忙,能说的话都说完了,没说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说出口,我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再见一面。 女孩在网上读过我的故事,她知道君寒是谁。问我:“为什么要拒绝?你真的一点也不想见他?” 我笑:“也难说。不过我欣赏的是那样一种男人,当我拒绝他送行,他不必口头纠缠,却会突然出现在火车站,然后说:我已经来了,你在哪儿?” 女孩笑起来:“这样的男人,已经绝迹了。现在到处都是用舌头代替双腿的人。” 咖啡渐冷。我的手机再次响起,仍是君寒。“我已经到了北京站,你在几楼?” 我惊讶:“可是,我在西站呀!” 电话再次断了。而我的心,就像一把六弦琴被善奏者以轮指迅速拨过,震荡不已。 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按照我的理想塑造,温文,儒雅,沉静,博学,有真正高贵情操,那就是他。 可是,他却不爱我。 我抬起手腕,离开车还有不到一小时,而北京站到西站距离甚远。 我想,我们到底还是缘悭一面。 心里反而有一点点欢喜。模糊的,不明确的小小欢喜。 也许,是因为我始终都害怕面对。不相见,便无须再纠缠询问,也就无须失落怅惘——爱我吗? 但是自这一分钟起,我的手机便一次次地响起: “我已经到了前门,有一点塞车,如果赶不及,你就先进站,我到站台上找你。” “我已经到站前了。” “我就要下车了。” 我看着手表,离开车已经只差十分钟,泪水几乎就要涌出来,我说:“我就要上车了。” 检票口空空荡荡,检票员挂出停检牌。 我拦住她恳请:“请再给我一分钟!” 最后的、近乎绝望的一分钟。 终于,我提起行李,举步维艰,走向检票口。 当我最后一次回头,君寒终于出现在候车大厅的门口。 每个女子都有一位自己心目中的白马,也许得到并不是目的,遇到已该心足。 网友女孩及时地递出站台票,同时说:这真是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经典情节。音乐都应该响起。 可是这毕竟不是电影。 所以没有音乐,有的只是汽笛的声声催促和车站熙攘的人声。 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站台,甚至没有一个对视的瞬间。 我不会因此而决定留下,我们亦没有热烈拥抱。 这只是凡人生活中一次平凡的送行。火车不会因为我们的故事而延时,就像当年我与君寒分手,天空亦不会配合我的伤心而忽然大雨倾盆。 当我登上车梯,回头。他说:“保重。” 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怕泪水会因此不受控制,四年的努力就此付诸流水。 但是心,心是这样地柔软,一寸寸地融化,化成了水。 火车准点准分地起程了。 隔着玻璃,我看到站台上他微微发胖的身影,可是还是那样帅气,儒雅,一如当年初见。 我心醉地看着他,希望就这样凝望直至永恒。 然而永恒的从来都只是刹那。 终于火车拐了个弯,什么都看不到了。 而夕阳如火,避无可避地对我迎面砸了过来。 我跌坐在卧铺上,一颗心悠悠荡荡,思绪如万马奔腾,却又分明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只是觉得想哭。 不,不要流泪。我已经长大,而且为这成长付出过代价。 不可以,再重复伤心历史。 我闭上眼睛。 他的身影,他的英俊的面容,微带汗水,眼睛在与我相触的一刹倏地一亮。 那一幕,将成为我记忆中的定格。从此代替那个午后明媚到残酷的阳光。 十分钟后,我想起君寒在开车前递给我的塑料袋。 无非是果汁、点心等打发漫漫长途的一些零食,然而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袋子,包装得十分精致。 我捧起它,宛如捧着自己的心。 是心吧? 我望向窗外,夕阳已经远了。 然后,我轻轻地,轻轻地打开包装,如剥开蔷薇的花瓣。 花芯处,却是安安静静的两包烟——520! 520——我爱你! 我再也忍不住,捂住脸,泪水终于无声无息地直流下来…… 第3章 我不愿再做你的下午茶 程放说他很喜欢我做的下午茶。 我本来是他的秘书,一年前的夏末,有一天中午我陪他去见客户,他喝醉了酒,吐得昏天暗地。我不知该把他送往哪里,只好带他先回我家。 他一直昏睡到下午四点多钟才醒来,我做了几样茶点,陪他坐在阳台上喝红茶醒酒。不是茶包那种,而是现冲的罐装阿萨姆红茶,添加少许朗姆酒和奶油泡制而成的正宗英式下午茶。 茶汤鲜红,上面漂浮着点点奶油,热气氤氲中茶香因了酒的烘焙愈发浓郁香醇,醺人欲醉。程放十分惊喜,坐在荼蘼架下几乎不想走,连连说:“简直不像真的。” 程放来自陕北农村,白手起家,短短十年间从广告业务员一直做到媒介公司总经理,如今已是身家上千万的行内翘楚,却一直感慨没有享受过真正的贵族生活。 也难怪,创造新生活需要两个人同步前进,可是他的夫人——我在去年公司嘉年华会上见过一面——那叫真正的珠光宝气,大红的时下最流行千禧装,颈上一条黄金项链可以用来拴狗,一看就是那种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我发财了”的寒酸女人。 听说程放在郊区有座别墅,我常猜想,如果那里有后花园,程夫人一定用来种萝卜。 程放以前一直说有时间要请我多到他家里坐坐,教教他夫人穿衣打扮。但自那次在我家喝过下午茶后他便不再说了,倒是他自己和我一起外出的机会多起来。以前都是助理陪他出差,现在也都改成了我。公事之余,我们便到处找当地最高档的茶馆咖啡屋泡着,一聊就是一下午,但程放说没有一家茶馆的手艺比我更好。 又过了半年多,终于有一天程放对我说:能打字的好秘书满街都是,会做下午茶的女孩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问我愿不愿意以后专门为他冲下午茶。 我低下头,哭了。 程放吓了一跳,忙问:“是不是我冒犯了你,你别生气,你要是不愿意,我不会勉强的。” 我抬起头对他说:“我知道这是错的,可是,我愿意。” “我愿意。”这通常是西式婚礼上新郎新娘回答神父的话,这样说过之后,自己的一生就跟对方紧紧联系在一起了。 可是我爱的人已经结婚,不论他有多不喜欢他的太太,但我知道,他是不会离婚的。他们那种人,特别怕担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上海已经不大有人说起“陈世美”,这样说会被笑话老土,但是陕北,父老乡亲会因为他休妻另娶骂他祖宗八代。 从此我成了他的黑市情人,这在整个圈子里都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他仍然带我出席宴会,有时还带相熟的客户到我家边喝下午茶边谈生意,而且总是谈一笔成一笔。他连连说我是他的福星,在银行为我开了户头,每隔一段时间就往里存上一大笔钱,到底有多少我自己也不清楚。 因为我根本没有消费的机会,我生存的目的只是为了等他。他总是尽量在上午安排好所有的事,然后抽出两三个小时到我处喝下午茶。 我变着方儿讨他欢心,照着茶谱泡制各类茶饮和茶点,皇家红茶、意式橘茶、英式奶茶、翡翠果冻、杏仁蛋糕、太阳素饼……日子就在一杯杯英式意式或是俄式红茶中冲淡流逝了。 我从来不想明天,我只知道我和他在一起时自己是快乐的。我只想享受这一刻。 转眼已是一年,那日我正陪他享用刚从云南购进的新普洱茶,给他表演我刚学会不久的中国工夫茶,门铃响了。我从门镜向外张望一眼,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门外是个要多富贵就有多富贵的太太,墨底大花旗袍裹着浑圆腰身,偏偏又是半袖,紧卡着肥黑的一截小臂,不是程夫人又是哪个?最夸张的,还是她身后,黑鸦鸦隔着门镜也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 我回过头望着程放,平静地说:“你太太来了,你要不要出去同她谈?” 程放一愣,脸色极是难看,匆匆对我说:“我同她说,你别出来。”走过来拉开门,我一闪身躲在他背后。 算我躲得及时,那程夫人见门一开,不问青红皂白冲着来人就是一巴掌,程放急忙闪身,耳角还是被刮了一下,大怒起来,厉声问:“泼妇,你干什么?” 程夫人看清自己错打了丈夫,又惊又怒,一把抓紧程放衣服:“你也在这儿!这下子叫我捉奸在床,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别闹了!”程放断喝,一个个看着来人,总有七八个,有乡下的亲戚,也有公司的同事,还有两三个我不认识,不知道程夫人哪里召集的乌合之众。 程放丢了好大一个面子,索性放胆出来,回头问我:“这些都是熟人,借你地方坐一会儿行不行?” 我知道他是希望在我身上找回面子,立刻满脸堆笑欢迎:“既然是程放的朋友,自然是我的贵客,请进请进。” 那些人见我这样,都有些发愣,讪讪地互相推让着走了进来。我端出各色茶点殷勤招呼,随手开了CD播放器,把音乐调至最低,一边笑着说:“程放最喜欢边喝茶边听音乐,还特别讲究音乐可闻度,说声音的最佳效果是可以听又可以不听那种,想听就刚好柔和,不想听便可以听不到。” 我说着笑着,忙得穿花蝴蝶一般,那些人吃人家嘴软,脸上也都有了笑容。争取了观众,我又向程太太抛个软钉子:“程夫人是来接程总回家的吧?先喝杯茶再走吧。” 程太太早被我这会儿的忙碌给看傻了,听我问候才想起来意,眼圈儿一红就要开始发难,程放忙先发制人,抬抬手止住她说话,望着众人很诚恳地说:“我知道大家一番好意,是怕我走错了路。各位现在看到了,这屋子里没有一丝一线是我给添上的,都是小慧自己的家当。小慧家原本就是老上海,父母支边去了云南,姥姥姥爷留在上海,前年死了,小慧便继承了这套房子,一个人到上海来工作,后来做了我的秘书,再后来大家也都知道了。我是想说,论条件,小慧比我强多了,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她会泡茶,会选音乐,会做茶点。一个这样的女孩,简直是我的理想。我有什么理由不选择她?”他转向自己太太,“反过来说,你呢?我在上海一站稳就把你们母子接了过来。要是来上海这么久,你没给我做过一顿饭,熨过一次衣裳,什么都指使保姆做,你以为你是以前乡下的地主婆?你整天作威作福,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天天争着跟人比阔,我一回家就闹着要我给你买金的银的,我说一句不好看你就说我嫌弃你,是陈世美要忘恩负义。被你骂得多了,我觉得不忘恩负义都对不起你。现在你既然来了,我索性跟你说清楚,我是不会离开小慧的,要么你答应以后别再打扰她干涉我们,要么就干脆离婚。” “离婚?你敢说离婚?”程夫人简直气昏了,“噢”地一声扑上来。这次程放没来得及躲闪,脸上立刻多出一道殷红的抓痕。我顾不得多想,本能地挡上前去,被程夫人一掌打在脸上,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倒了下来,幸亏程放在身后将我及时扶住。程夫人也随即被客人摁住了。 程放气得直喘粗气,向来客拱一拱手说:“劳驾各位,陪她从哪儿来的再陪她回哪儿去。华亭路那边的房子我是不会再回去了,里面所有东西包括房契都归她,律师信我随后送过来,这婚我离定了!” 所有的人都呆住了,程夫人怎么也没想到上门捉奸竟捉出这样的结局,坐在地上拍腿大哭起来。 那天晚上,一行人直到凌晨一点多才终于散尽。程放精疲力竭,却还强打精神安慰我:“对不起,是我没处理好,让你受委屈。” 我努力维持了一下午的镇定顿时崩溃了,忍不住哭出声来。无所求地爱着他,却还要被人打上门来羞辱,我不是不委屈的。但有人知道的苦便算不得苦,只要程放理解我体谅我,我为他做的一切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我抚着他的脸,哽咽地说:“她总算也跟你那么多年,别亏待了她。” 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好久。程放给我讲了许多他们夫妻的事,他说他一生中最想要的就是我这样一个女人,可以为他冲茶,可以带他进步。一个男人,拼杀多年,为的,不就是可以拥有我这样的一个女人么? 枕着他的臂弯,我幸福地想:我是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程放会娶我的,所有的等待与隐忍都终于有了回报。 但是第二天一早,程放9岁的儿子打电话来找爸爸了。我听到程放对着电话毫不犹豫地回答:“哭什么呢?我下班就回家,你要爸爸带什么回来不?跳跳糖啊,没问题。爸爸一定带回来。星期天要去东方乐园?行,和妈妈一起去,我们拍照去。” 我不认识地看着程放,他略带歉意地回头对我说:“我下午办完事会过来跟你一起喝茶的,要不要我买点什么过来?” “不用。”我淡淡地说,“我不是你儿子,不是一包跳跳糖就可以忘记一切,再说,你对我也没有义务。” 程放愣了一愣,不以为意地说:“那毕竟是我儿子,是我的家,我总得回去,哪能真的说离就离呢,那我成什么人了?别生气,一切等我下午过来再说吧。” 他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床头呆呆地想,原来是我把事情想得太天真太简单了。未经过婚姻生活的我并不知道,对于结缡十年的夫妻来说,吵架根本是家常便饭。在我以为是天崩地裂的大事,在他们不过是耍花枪,所谓“永远不回家”云云,也许只是他们吵架时的口头禅,真要离婚,谈何容易? 他怕惊扰了儿子,于是买一包跳跳糖去安慰;他又怕委屈了我,大概买的东西会贵重得多。可是,那些可以补偿我受到的羞辱吗?我也是清清白白的女儿家,只因爱错了人,便任人欺任人骂,他甜言蜜语一番便算是安慰,然后他们照样一家三口手挽手逛公园去。我不过在他们的家庭闹剧里客串了一个跑龙套的。我,有这样地,贱? 我想得头疼,索性蒙上头继续大睡。做情人的日子里,没别的进步,就是越来越贪睡了。 再醒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我本能地想:程放就要来了,该准备下午茶了。 今天我为他准备的是西南风味的盖碗茶。我一边清洗枸杞红枣一边想:在以前,大户人家娶妾,总要新人为正室奉一杯盖碗茶,而正室夫人在接过茶碗之前必然对新人百般刁难,轻易不肯喝下那碗茶。只为喝过之后,就要与人家平分半个丈夫了。 奉茶的与喝茶的人,其实是一般地辛酸无奈。 而我,我却辛辛苦苦亲自泡制着一杯杯苦茶,自误、也误人,何苦? 程放一日不离婚,我便一日是见不得光的狐狸精,即使不花他一分钱,即使不对他苛求责难,我仍然要随时随地要被人理直气壮地打上门来当众羞辱;而即使程放当真离了婚,我纵可以不理人家的飞短流长,我可以不在意程放自己的犹豫彷徨吗?他可以不记恩他的前妻,他会不挂念自己的孩子吗?程太太不可能放弃儿子的抚养权的,我永远不可能得到程放整个的心。我永远只是他一杯下午茶,不能成为正餐。 一个别人的丈夫的女人,一个别人的孩子的代母,我自问是否有这份本事做得到? 那天,我为程放准备的最后一份茶点是轻薄小巧的相思酥:面粉、精盐、色拉油拌水调匀,擀成薄薄一层,包入相思梅为馅,刷上鸡蛋汁着色,在微波炉内烘烤至焦黄。味道甜中带酸,犹如初恋时的少女情怀。 程放是第一次品尝,十分赞赏:“小慧,你简直千变万化,天天都让我有新惊喜!这种点心叫什么名字?” “相思酥。”我回答,“程放,如果我离开你,我不会再想你,因为我的想念已经被你吃下去了。我们交往一场,没有互相记恨过,以后也永远不会怨恨对方。我同你在一起,曾经真正地快乐过,但再进行下去,再浓的茶也变了白开水,到那一天,就太遗憾了,不如,趁茶正醇花正艳,分手吧。” “什么意思?”程放愣了。 “请君更尽一杯茶,小慧从此不相思。”我微笑,端起茶杯,清清楚楚地说:“程放,我不愿再做你的下午茶。” 第4章 情到深处情转薄 著名女作家亦舒曾在她的成名小说《喜宝》中借女主人公的口说:“我至期望拥有许多的爱如果没有许多许多的爱,那就要有许多许多钱,那么至少我还拥有健康。” 可是人心是永无餍足的,在我嫁了翁港商之后,我拥有了很多很多的钱,可是我心底日思夜慕的,却是拥有更多更多的爱。 老公重利轻离别,在港的时候总比在沪的多。我一个人留在上海守住偌大的房子,再多的梦也填不满寂寞的空间。 我不需要工作,我的工作就是花钱,逛逛街,做做美容,泡泡茶楼就是一天,今日复明日,我的精神与思想在百无聊赖中变得日益迟钝,直到遇上了他——季卓。 认识季卓是在孙太举行的“教你如何做个好太太”家庭讲座上。我当然不需要下厨,从来十指不沾阳水的我,就学插花也怕操心,享调无疑理旬天方夜谭,可就是那么的鬼使神差地,那一天我异想天开,忽然想过回主妇瘾,便兴冲冲地去听了那个鬼讲座。 孙太的讲座是为那些已有相当“基础”的家庭主妇们准备的,于我实在高深。所以我的时间就干脆用来打量来上课的各色人等,总觉得周围每一个呆口拙目的妇人身上都有一股子洗不净的揩桌布味,心中便不自禁升起一股自豪感,这时我的眼睛接收到一组来自角落里的略带嘲讽的信息,我一定神,意外地发现那里坐着的居然是一位颇为英俊的男士。 他衣冠楚楚,头发修得整齐熨贴,坐在一大群脂粉裙带间显得这样的不和谐,我不由微微笑了,勇敢地回望过去。 课间休时我们谈话了,他说他叫季卓,是某大公司老板的特别助理。因为妻子生病,所有家务都要由他料理,妻子对于“吃”十分挑剔,于是他只有来到这里学艺,现在男人肯这样迁就妻子的实在不多,我心中一动,不由羡慕起他那位未曾谋面的娇妻来,那是怎样幸福的一个小女人呢? 问起我,我只简单地回答:“兴趣。”接着抱怨课讲得术艰深,那么多术语,什么“文火”又什么“爆锅”的,我都听不懂。他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回答说有便可以帮我补习。 相识就这样的奇特又简单,一周后他出现在我的家中,亲手操办出一桌十分丰杨的晚餐,我大呼小叫地在一旁帮着倒忙,不小心却被鱼刺戳伤了手指,他细心地为我清洗,又轻轻地揩净,却仍握着我的手不肯放下,我抽了一抽没有抽回,也就任他握着,羞涩地低下了头。 半响,只听见了小声说:“你先生,真是个有福气的人。”我摇摇头,说:“如果我可以选择的话,我宁可嫁给一个普通人工人,只要他真心爱我情我,就是得场大病我也是甘心情愿的。”他的眼神一暗,叹了口气说:“真是孩子的话,你当生病就好玩吗?就好像我术术,从小得过一次小儿麻痹,后来好容易治好了,可是行动总是不如正常人灵活,性子却比一般人都要倔犟,刚结婚那年,偏要带她去滑雪,结果和别人撞在一起躲避不及摔断了双腿,现在已经瘫了两年多了,连夫妻生活都不能合谐,我再怜惜她又有什么用?” 我呆住了,原来他的心中竟藏着这样的隐痛,不由伸出手去轻轻抚了他的头发,柔声说:“你这样子待她,她心里在一定是喜欢的,说不定心情一好也就慢慢好了。”他不说话,只是低下头一根根地轻吻着我的手指,燥热的嘴唇擦着我冰凉的指尖,居然有点微微的刺痛,一下又一下,一直疼到心里去。 我忽然无缘无故地落泪了,深深地偎进了他的怀中…… 从此,我成了季卓了情人,对他的爱一天比一天炽热,我将老公给我的钱毫不吝惜地挥霍在季的身上,为他买镀金手表,名牌西装,直至大颗的钻戒。 我把他当成渡我的佛,匐匍在他的脚下三跪九叩,甚至当我学会了烹调,手忙脚乱好几个小时弄出一两味小菜,仅只为博得他一笑。 但随着我的越来越痴迷,他却越来越冷淡了,直至一年后当我决意放弃一切要与他厮守终生时,他竟冷冷地宣称,他爱的是自己的妻子,他是不会离婚同我在一起的,我们的交往已该到此结束。 我不信,更不甘,我这样地爱他,甚至为了忠于这份爱老公难得回沪时刻意躲避他的亲热,以至多次引起老公不满,他怎么能够弃我? 我一次又一次给他打传呼,他不复,我在他必经的路上拦他。他躲避,然我已走火入魔,非要见他不可,他的爱就是这世间的一切,时至今日我已经无法离开他而独自过活。 我给他写了封长达十页的情书,发誓同他在一起会做世上最温顺的妻子,唯他是从,只要他愿意,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 他却只简单地回答了两行字:“感情与理智,我选择后者,忘记过去,别再找我了。” 然女人的心太炽热了,如一块烧红的铁板,一桶冰水泼上去,“哧”一下即被炽干,雾气散去,氤氲的依然是执著的痴狂。 这样的燃烧,一生一资助亦已太多。 我一袭白衣,于午夜伫立在季的门前,恍惚地固执地按着门铃,一下又一下,仿佛旧年他燥热的嘴唇轻吻着我的指尖,那种微痛一直刺到心里去。 神思飞出去老远,竟不知今夕何夕,此地何地。当季卓终于来开门时,我站在门口恍惚地笑,随即有滴滴落。 季脸色铁青,将我让进屋去,偌大的从人床头静静地看着我,一条粉色的大毯子直盖到膝盖,使她看来是这样的完整,这样的天然,越发衬出我这个外来者的多余和突兀。 我呆呆地站着,泪水无声无息又无止尽地抛落,整个人似被掏空一般,这里没有我的位置,床上空出的另一端是留给季的,季属于这里,可我,我呢? 季已占据了我心的整个空间,我却不能在他的生活中求取一席之地。 怎样的难堪?! 我不响,径直走到床前,脱了鞋子爬上床去,从季妻手中拉过半边毛毯盖在自己身上。 我假寐,紧捱着季妻,空出身体的另一端。 这一夜,我就这样清清醒醒地躺在他们夫妻俩的中间熬了一夜,直到凌方朦胧睡去,再醒来时天已大亮,季妻如昨准备一样倚坐在床头,膝盖上搭着粉色毛毯正静静望着我,我身体地另一侧已经空了。 季妻看到我搜寻的目光,平静地开口:“他上班去了,我爸爸不喜欢员迟到。” “你爸爸?”我茫然地重复。 季妻的声音依然淡如湖水:“就是季卓的老板,季卓是我爸爸的特别助理。” 我睁大眼睛望着她,脑子里轰轰作响,有一个念头渐渐明晰,我却怎么也不愿意承认。然季妻冷酷的声音撕开迷雾露出最丑陋的真实:“季不会离开我的,不论是不是为了爱。” 不是为了爱,那又是为了什么?季仪表堂堂,为什么会娶一个患过小儿麻痹的女子为妻? 我行尸走肉般地回到空空的家中,觉得豪华的府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空旷。 我曾以为季深深爱我,然他最终却深深伤我弃我如敝屣,绝望之余,我以为他毕竟还是爱着他的妻,却原来仍是一个美丽误会,其实季谁都不爱,无论季妻还是我,都只不过是被他利用而已,用来满足肉欲,用来追名求利,自己却不肯付出一星半点真情,我碾灭自尊,燃烧生命去深爱的,竟是一个人品最卑鄙最萎琐最令人不耻的恶棍。 我叹息,倒在床上,因为绝望,因为羞辱,因为沉沦,我拿起了床头桌上的水果刀,在腕上深深地深深地切下,一阵刺痛传来,我又想起季卓燥热的嘴唇轻吻着我指尖的心动,远处似有阵阵铃声传来,我一下一下地切割自己,神智渐渐学离……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有人在耳边焦急地呼唤着我的名字,竟是老公,周围强烈的福尔马林味让明白了过来,我是在医院里。哦我曾经想自杀,却又得救了,而且,老公回来了。老公,他知道了些什么呢? 我微微动了动。却故意不睁开眼来,心中实在忐忑。不料老公却紧紧握着我的受伤的手自言自语:“你醒了吗?你醒了吗?都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让你受委屈了,我看了看你的日记,没有想到你会这么的伤心,以后我再也不会离开你,让你一个人呆在上海了……” 日记?我一楞,想起抽屉里的日记本,赶紧细细回忆起来。那上面记满了我婚后对于独居生活的怨愤和厌倦,甚至愤激地表示过一些厌世累生的想法,但同季卓相识后,因为问心有愧,我再也不曾记过日记,对了,日记本上没有关于季卓的片言只语,我那为人武断的老公一定是误会了,以为我是因为他长年在外,不堪寂寞才会轻生的,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原来事情还不是最坏,一切尚可从头开始——我几乎要感激上帝的宽厚了。 我轻轻地睁开了眼睛,握住老公的手:“以后,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 “再不离开”自然是孩子话,那以后老公虽然对我非常体贴了一段时间,但不久也就故态重萌,忙他的“正经事”去了,我却也不会抱怨苦闷,虚构爱情。爱过,恨过,死去,活来,不过那么回事,真也罢,假也罢,经历了也就不过如此,我没有再去参加那位孙太的讲座,却报名做了某大学作家班的旁听生,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才不至继续空虚沉沦,庸人自扰,我再也要做金丝笼里不会唱歌的金丝鸟了。 第5章 世纪末的爱情童话 平安夜,我独自飞抵桂林,入住本地最高层建筑香江饭店。办妥手续后,我来到离住处最近的景点象鼻山。 此处别名情人岛,名符其实,沿路尽是俪影双双,在忘我地相拥相吻。我从他们身边走过,故意踩出很大的动静,可是那一对对接吻鱼儿连呼吸的空儿也没有,自然更不会抬头看我一眼。 我深深寂寞。 异乡的寂寞是更加刻骨的寂寞。 我想起儿子与老公。我一日中所有的时间都给了我生命中这大小两个男人,可是大男人每日忙生意,忙应酬,只怕也忙着一些记不清名字的流莺野雁;小男人呢,有爸爸妈妈,有姥姥姥爷,有爷爷奶奶,还有幼儿园情投意合的小伙伴。他们能给予我的关注,实在是太少了。于是,在这世纪末最后一个圣诞节里,我决定把时间留给自己。可是,原来我竟不懂得怎样使用它们。 徘徊两个小时后,我回到酒店拨通旅行社电话预定了三天的“一加一”服务(一个导游负责一位游客),并顺便定下了三天后的返程机票。我已经想定该怎样好好享受这次桂林游了。 第二天早8点整,房门被准时敲响了,门外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笑容灿烂如雨后朝阳:“我叫龙冬冬,是你的导游,这三天由我为您服务。我们的行程是‘三山两洞一条江’,希望您会满意。” 我随意地将手插入他臂弯:“好啊,我们走吧。” 他微微愣了一下,也就安之若素,做出很绅士的样子任我挽着。我心里暗赞,不愧是导游,见多识广,不卑不亢。要戏弄他的兴致也就更加高了。 三山乃是象鼻山,叠彩山,伏波山。因为我已经去过象鼻山,便将这一景点临时改为冠岩。路上,我对龙冬冬讲起我的情人岛之游,笑着问他:“你们桂林人谈恋爱,都是这样热情奔放的吗?” 他笑:“这是被汉化的结果。其实桂林人谈情讲究是很多的。桂林主要有四大民族,壮、侗、瑶、苗。壮族的求爱方式是对山歌、抛绣球,电影《刘三姐》看过吧?瑶族姑娘都住在绣楼上,小伙子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跑去爬人家的楼梯,姑娘喜欢呢就打开窗子接进他来,不喜欢就一盆水把他泼下去。侗族最怪,叫‘坐妹’,男的坐在女孩怀里谈恋爱。” 我笑起来,问他:“你是哪一族的呢?” 他有些忸怩:“是苗族。我们的风俗是踩脚,见到了合眼缘的人,就上前踩他一脚。如果对方还踩,就说明接受爱意。” 我越发笑,“是这样吗?”顺便踩他一脚。 他脸上有些涨红了,顿了一顿,避开话题给我讲解桂林山水。到底是年轻。我暗笑。 冠岩又称“亚洲第一洞”,新近开放,但设施很齐全。单是洞内交通工具已有小火车、船、直达电梯三种。游毕全程需一个多小时。龙冬冬一路牵引着我,提醒我在每一个转弯处小心碰头或是扭脚,安排我坐车或是上船,指点我使用船上的照明灯,又抓紧我生怕我跌到水里去。我忽然心想,如果可以将自己的一生,视做一次长途旅游,这样放心地交付给一个陌生的导游,然后由他安排指引,再不必费心思量,斤斤计较,那该有多么轻松。我想起老公,他也给过我诸多帮助,但从来是用钱不用心的,凡有困难,诸如我父母生病,儿子入托,他都只会拍出一叠钞票告诉我“拿它开路去吧”,但他绝不愿借他的肩让我靠一下,也不想了解我渴望他的感情远多于那叠钱。 我轻轻叹息,将头靠在冬冬的肩上,他没有动,但是不再说话。 下了船,忽听洞中杂音大起来,似乎头顶有千军万马在奔腾驰骋。冬冬告诉我:“前面有瀑布,水源就在我们头上。” “什么?”我匪夷所思,忍不住奔跑起来。洞中也会有瀑布么? 水声越来越大,猛地,我转过一个洞口,眼前突然开阔起来,迎面一道白练喷薄而下,在落点处砸出一个巨大峡谷,飞珠溅玉,气势壮观之极!它自一个极大的洞穴喷出,不知源自何方,落地之后,汇而成河,就是刚才我们划船经过的涵洞河水吧? 我隔着峡谷与瀑布遥遥相望,连呼吸也要为之屏住,怎么可以相信人间竟有这样的美景!我惊呼:“这样清澈,这样与世隔绝的净水!面对它,真是所有的烦恼都可以忘掉了!” 冬冬问我:“你这样的人,也会有烦恼么?” 我这样的人?怎样的人呢?富有而美丽,自由而随意的人?我回头,深深望他,不知从何说起。面对这个小了自己四五岁的大男孩,让我说什么呢?告诉他我本有美丽的职业美丽的前景,但是却选择了富有的伴侣富有的生活,以至从此不知自己得更多还是失更多?还是告诉他我与老公结俪5年甚至彼此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 我转身,望着气势磅礴的瀑布,明明是地下,却有种高处不胜寒的冷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冬冬跨前一步,解下风衣披在我肩上。我一震,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向我表示好感,他对我的戒备终于解除了吗? 因了那风衣的温暖,我和龙冬冬在第二天重见时觉得彼此亲近许多。他带我上了漓江的游船,船很新,分上下两层,下层是甲板,供游客观光山水;下层是客座,桌布椅垫都相当整洁。 漓江水碧如凝脂,有一种说不出的真实厚重,仿佛随时掬一捧在手心都可以捏扁搓圆,做一个碧玉坠垂在胸前。冬冬引我到甲板上为我指点江山,原来那些山峰秀石都有个奇怪的名头,什么蝙蝠山、望夫石,什么童子拜观音、张果老倒骑驴,看得我满头雾水,只觉看来看去都只是些石头,完全弄不清到底哪座是龙头山,哪座是笔架峰,五指山指哪五个山头,月亮山又是哪一个洞口。 等到了九马画山,我越发憨了。那是一座壁立的山峰,上面因日久侵蚀而形成不同颜色,据说很像马画。冬冬告诉我,当地人一直有个古老传说,能从石壁上看出九匹马的人是状元命,七匹则是将军。据说周总理就曾在这里看出了九匹马的画像,陈毅则看出了七匹。还说最多的人可以看出十一匹马。 我努力地瞪大眼睛眨也不敢眨地辩认着,冬冬不断催促:“看出来了吗?看出几匹了?” 我深为汗颜,只好充耳不闻,眼看船就要转弯了,才终于很不自信地小声嘀咕:“那中间一块红色,向下弯着的,好像是个马头低着吧?是不是?” 冬冬不可置信地瞪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蠢的女子!” 我干脆放弃地发嗔:“本来吗?我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哪有什么九马画山,根本就是些石头。还有那个望夫石,哪有那么胖的美女,肥肥望郑少秋吗?嗯,可能是侗族女人,胖一点比较适合‘坐妹’。” 冬冬更加摇头:“从来没见过这么胡缠的女子!”我大笑,顺势倒在他怀中。他本能地后退,我越发笑不可仰:“管他几匹马,冬冬,看我给你跳舞。”不等他阻止,我已经踢掉高跟鞋在行驶的船顶旋转起来,起初有些趔趄,不久也就熟悉了。芭蕾舞本就是一项训练平衡能力的职业,我舞得自如而畅意,婚后即辞职,我已经很久没有跳舞。此刻,浴在漓江的风中,裙摆渐渐被风鼓满,我仿佛又回到无忌的青春。只听冬冬在感慨:“好美,我从未见过这样美丽的女子!” 弃舟登陆,我们来到著名的购物胜地阳朔一条街。此街以出售各种土仪特色而闻名,在我看来,购物的快乐则又不及讨价还价的快乐。比如那种极细的镀银镯子,叫价8元一只的,被我三说两说,居然还到10元钱10只。这样成功的讨价还价,于我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简直大受鼓舞,恨不得开香槟庆祝。我将它们全部套到手上,拼命甩动手腕,叮当闪烁,珠光宝气。又将一件大红真丝盘龙睡袍自280元侃至80元,也当即披在身上,又七上八下地挂满香袋,绣球,珠链,荷包,且撑起了一柄红纸伞,就这样一路招摇过市,蔚为奇观,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龙冬冬不住地笑:“我从没见过这样疯狂的女子!”一边不停地按动快门,可是我怎么也忍不住笑,想来所有的照片大概都是东倒西歪的。只觉一生人中,从未有过这样的快乐。 一切都不是真的吧?那灿烂,那鲜艳,那澄明,太美好的事物是属于梦境的。眼前的一切,是偷来的,不是事情的真相。 我笑着:“我太快乐了,快乐得可耻,快乐得不像真的。我简直想飞起来哦!” 龙冬冬忽然走过来,大声说:“那就飞吧。”说罢猛地抱起我旋转起来。 四周的景物蓦地模糊起来,天旋地转,一切都不存在了。哦,这样的快乐! 旋转停止时,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得好急,我对冬冬说:“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你呢?”他不语。我将头靠向他胸前,不禁笑:“你的心也跳得很急哦。” 他忽然涨红了脸,轻轻推开我,后退一步。 我笑着望他。 他很窘,半晌轻轻说:“你,可真是一个尤物!” 这夜,我失眠。半梦半醒间,耳边只是他的声音在回响:“你,可真是一个尤物!” 尤物!从没有人这样赞美我,从没有人令我这样疯狂,这样自由,这样放浪形骸。除了作戏,也还是有几分真情的吧?那一刻,不知他知不知道,我希望自己化做一条蛇,而他,是温暖的漓江水。 酒店的床很软很稳,但我始终觉得自己仍在漓江之上,在跳舞,在飞旋。又似乎整个人浮在空中,如此轻盈,如此丰富。我有些恐惧,却不禁欢喜。我想起老公,他已经有多久没有认真地将目光停留于我身上,有多久不曾衷心地赞我一句?他的时间和心思,已经全被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分掉了。 第三天,是在桂林的最后一天了,只觉时间过一分钟便少一分钟。冬冬终于吞吞吐吐问起我的婚姻。我告诉了他,从与老公经人介绍郎“财”女貌一见“终”情,到我儿子小宝的出生长大。他沉默着,并不插一句话。我不惯这样沉默的空气,笑问他:“如果我年轻十年,你会追求我吗?” “当然!”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不用10年,5年足矣。”停一下又说,“再退一步,只要你未婚便行。”他笑着,可是眼睛渐渐严肃,“或者,离婚。” 我摇摇头,再摇摇头,问他:“我们下一步去哪里?” “七星岩。” “又下地狱?”我惊呼。其实心里是欢喜的。当我们两个一齐手挽了手走在岩洞中,不见天日,会令我有一种再世为人远离红尘的感觉,我们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了,那世界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 岩中自然又有许多景物,但冬冬明知我看不明白,索性不再浪费唇舌,只讲些钟乳石的形成原理等知识。但在两座并立的钟乳前,他突然停住,说:“这个景点是值得一看的,这叫‘狮子回头望骆驼’。狮子和骆驼是好朋友,他们本来相约要一齐笑游四海的,可是骆驼的负重太多,左也不肯抛,右也不肯舍,越走越趑趄,越走越犹豫,后来就被黄沙盖住了。这个景物,正是狮子回头呼唤骆驼,要她放下包袱,和自己一起前行。” 我有些怀疑,低头看了看指示灯牌,还真是“狮子回头望骆驼”。心中不禁感慨,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们沉默着又走了一会儿,冬冬又停住了:“这一个景点,叫‘狮子爬黄沙’。说的是狮子劝不醒骆驼,骆驼终于被黄沙掩埋,狮子一边努力地扒开黄沙,卸下骆驼的负担,一边鼓励骆驼和自己并肩战斗。” 我瞪他一眼:“我不信,骆驼呢?” “骆驼在黄沙下面。”冬冬笑,笑容里满是苦涩,令我不忍反驳。 他再次停下时,半晌不说话。我看看灯牌上的字,轻轻叫起来:“狮子怒吼?” 冬冬点头:“骆驼不肯走,狮子能怎样呢?他只有绝望地怒吼,但骆驼听得到吗?” 我忍不住,潸然欲泣。冬冬揽住我的肩,指着前面的石桥说:“这个景点,叫‘银河鹊桥’。如果相爱的人可以携手共同踏过,那么总有一天他们会走到一起。” 我深深看他一眼,牵起他的手,我们来到桥前,再次相望。然后,共同迈出第一步——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儿子小宝。 冬冬的教养使他不便继续呆在我身边听我接电话,为示礼貌和尊重,他独自走到桥对面等我。 小宝在奶声奶气地罗嗦:“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姥姥说你明天的飞机?是不是真的?明天你一定会回来吗?”刹那间,暂时被我抛在脑后的现实忽然铺天盖地般袭来,我重新记起自己的身份,商人之妻,一子之母。我,是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叫别的男人做“爸爸”的。 隔着鹊桥,我与冬冬黯然相望,短短的一座石桥,此时竟成天堑。我们,终究没有机会共度。咽下泪,我轻轻问他:“桥那边,还有哪些景点?” 冬冬微微思索,回答:“是‘女娲补天’和‘叶公好龙’。”…… 离开七星岩,冬冬递给我一张机票:“到现在为止,我的任务完成了。希望这三天的服务令您满意。” 我强笑:“我很满意,回酒店后一定会打电话给你经理致谢。” 冬冬不笑,问:“机票,可以改期吗?”我摇头:“有些东西,一旦定了,就再也改不了了。”比如婚姻,比如家庭,比如业已习惯了的生活模式。 冬冬点头,忽然一笑,一如初见时的灿烂:“从现在起,我下班了,我不再是你的导游,而只是我自己。现在,龙冬冬先生正式邀请这位小姐一起去象鼻山散步,希望小姐可以答应同他约会。” “非常荣幸!”我挽起他的胳膊,明白他是要我在离开桂林之前弥补所有的遗憾,包括平安夜在象鼻山的冷落。 我再次来到了情人岛,岛上情侣如云,旖旎如画。有小贩上前兜售鲜花,冬冬选了一对玉兰,替我簪在襟上,玉兰的幽香在静夜中浮泛,若有若无,是不可告人的快乐与悲伤,隐秘而且依稀。我们经过一对又一对的情人,在别人眼中,我们何尝不是一对深深相爱的金童玉女? 在桃花溪畔,他站住,问:“我,可以吻你吗?” 我望着他,心中无限感动,深知他问这句话的艰难。“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长叹一口气,终于忍心地一字一句:“在我离开桂林之后,不要再以任何方式同我联络。” 他先是一愣,接着也就了然,相视许久,他终于点头,忽然走前一步,提起脚,轻轻踩在我的脚上。 我心中大痛,再也忍不住,扑进他的怀中,泪水止不住打湿他的肩头。 我们终究不曾相吻。 如果那一天你从桃花溪畔走过,你会看到一对忘情拥抱的恋人,他们拥得这样紧,仿佛亚当夏娃第一次亲近,仿佛今天已是世纪末日,仿佛他们从此不再相见,仿佛这是他们一生人中唯一的一次拥抱…… 然,事实也正是这样。 第6章 开到荼蘼 我一直至爱玫瑰。 然而我们家的玫瑰从没有开过一天以上。 因为没有爱情。 19岁时最爱的去处就是福田区的音乐茶室“玫瑰秀”,就为在那里消费的小姐可以得到一枝免费赠送的玫瑰。于是常常拉了男友阿程去喝下午茶。 程是穷大学生,只请得起我10元钱一壶茶的最低消费,然后捡一枝最娇最艳的玫瑰含情脉脉地递与我。于是四目交投如胶似漆,可以一言不发地对望掉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带一脸满足的笑手拉了手去大排档吃面。 加了防腐剂的玫瑰在我的床前永不开放也久不凋谢,无香,但是艳,可以没有热度地燃烧一整个星期。 我把那称作爱情。 后来程出国留学,我倾囊相助,相约等待天荒地老。 等足七年。 七年间,我开始学习种玫瑰,同时把万种相思凝做文字,渐渐玫瑰的故事传遍大江南北,我成为少年男女心中的偶像,爱的化身。 案头插满寄自全国各地的玫瑰。热心的读者一遍遍问我:“你的程归来否?可有送你999朵玫瑰?” 然而程永不归来。来的,是一封哀感顽艳比情书更像情书的绝交信。他在信上说,我天生是个娇公主,该过最好最美的日子,而他即使学成归来也不就代表功成名就,并不能予我以锦衣玉食,他已寻得一位同他一样平凡朴实的女留学生,她才是他可以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妻;而我,他祝福我可以找到我的国王,继续无忧的玫瑰生涯。 我把信烧了,埋在玫瑰盆里做花肥。 玫瑰枯死。 半年后,我嫁了,嫁给我的国王——一位资产上亿的珠宝商人。 寸土寸金的深圳市,他居然拥有一个操场般大的花园。然我再也没有种过玫瑰。 珠宝老公曾送过我成篮的玫瑰,但开不到黄昏便告凋零。 玫瑰需要爱情,我也是。 我如一头养在金鱼缸里的鲸,日日夜夜地感到饥渴。 这时接到青海一家杂志社的邀请,邀我去敦煌参加一个笔会。 我欣然前往。 接待我们的,是敦煌艺术馆的负责人,姓伦,叫伦子寒。 很怪的姓,很怪的名字,我一下就记住了。 他说他曾读过我的小说,我们很快熟了。我于是知道他大学时学的是美术专业,曾自费出国进修过两年油画,因为酷爱敦煌艺术而主动要求分配来沙漠。 我不解,因为觉得中国古画其实不如欧洲画风,过于平面单一,太理想化,色彩不饱满,缺乏立体美。他不服气,先还同我辩论,举出“吴带当风”的动感,唐三彩的浓郁,但毕竟不如我口才便给,渐渐只有我说他听的份儿。但他仍会时不时指着一幅壁画问我:“这一幅呢?这一幅怎么样?还有这幅,难道表情不生动?”认真犹如孩童,我心上不禁微微牵动。 一日闲聊他提起附近毛乌素沙漠不久前有海市蜃楼出现。我脑海中掠过无限浪漫故事,立刻便要去看。他犹豫:路很远的,往返总要一星期,海市并不是常有—— 然我坚持。 子寒不能拒绝。 当一个人明知对方的要求无理却仍不能拒绝的时候,如果不是怕,那他就是爱了。 子寒已爱上我。 我知道。 子寒带了两匹骆驼陪我上路,我们在第四天中午到达毛乌素,深入沙漠。 那是一种令人震撼的广袤,在沙漠中,种种曲折微妙的感情都退去了,只留下赤裸裸最真实本原的爱。 天地间只剩下我同子寒两个人,相依相偎从远古走入今生。子寒脸色忽然严峻,目光凝重地望着天际低而短促地说:“有风暴,不过别担心,很快会过去。” 未及我听清,千军万马已排山倒海铺地而来,其势凶不可挡。在城市里从来想象不出大自然发起威来竟是这般凶悍。天地混沌,宇宙洪荒,我战栗地抓住子寒,犹如抓住世界末日唯一的依傍。 他目光严肃坚定,我放下心来。 这时候看出了骆驼的从容,它们自动躺下来交颈而卧,架起一座肉屏风。 我和子寒相抱着躲在屏风后。 沙子洪水一样地推进,风声如泣,仿佛诉说一个湮没在沙漠中的不为人知的古老故事。 我伏在子寒怀里,在他响而沉有节奏的心跳声中安心地睡去。 居然无梦。 醒来已是黄昏,夕阳如血,照一对天涯同命鸟般,竟是凄绝艳绝。沙漠在这时候沉静下来,海水梳过一般起伏有致,无限温柔。 子寒安祥的睡靥圣洁如婴儿,风沙也掩不住的英俊明朗。我忍不住深深吻下去。 子寒这时睁开眼睛,我轻吻在他的额头,于夕阳下莞然微笑,我相信自己那一刻的笑容灿烂如玫瑰。 他张开双臂抱住我,宛如抱住自己的心。 交颈而眠的两匹骆驼雕塑般巍巍卧在夕阳下,在劫后余生的沙漠中,我看到爱的极致。 敦煌分手时,他眼中露出割肉剜心般的痛楚。 我许诺:“一个月后,我会办妥离婚手续再来找你。” 他说:“到时候我去镇上等你,会等足一个星期,从日升到日落。” 他说他要等我七天。 我,曾经等过别人七年。 等到的,都不是团圆。 长长的列车载我入时间隧道,回到都市,我重新被淹没在现代文明中,大漠斜阳顿成隔世风景。 当我躺在俄国造大而舒适的木制浴盆里,搽满香腻的浴液洗去一路风尘时,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回到沙漠。我其实离不开都市生活可以予我的诸多最琐碎最真实的贴身享受。 毛乌素的一切,归根结底只是一次海市蜃楼的神话。 我原来并不是爱的天使。 我不过是一个自私虚荣的平淡小女人。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以擅写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而著称的纯情女作家,毅然绝然地放弃了她心目中以为至纯至美的爱,只是因为她更眷恋于木制浴盆和抽水马桶。 我在花园里种下荼蘼。 荼蘼,属蔷薇科,茎上有钩状的刺,叶如羽毛,开白色香花,那是夏天最后的花。“开到荼蘼花事了”。荼蘼花开时,花季也就结束,一切的故事,无论有没有结局都得收场。 可叹子寒已开到荼蘼。 阳光明媚,我坐在荼蘼架下看书。 并不以书中的人物为然,只是除此以外也没什么可做。 也没什么会做。 我已经写不出故事。 曾经,我写劳燕分飞,让主人公的眼流我自己的泪;我也写花好月圆,在笔下完成平生夙愿。但现在我已都经历过。最美最铭心的爱情,不过如此;最惨切无奈的结局,不过如此。再惊心动魄回肠荡气的故事,归于生活,也就不过如此。 我坐在荼蘼架下苦笑。 这时保姆说有客人来了。 我用手遮在额前眯起眼睛。 子寒披一身阳光站在荼蘼花前,棱角分明,格格不入,眼神炽热而灼痛。 他原来不比我洒脱。 我就不会想到要飞去英国问一个答案。 但是他要。 我给他看一个描金匣子。匣里是满满的没有开封的信,来自沙漠,来自敦煌。我珍藏它们,珍藏我曾经的至爱。但不会一封封地去读它。不读,就可以尽情想象信中的内容。 我只愿意幻想。 我叹息:“我是一头鲸,困在金鱼缸里,虽不自由,但总好过沙漠。” 沙漠里同样养不活玫瑰。而我的家,却至少可以养活我。 他脸色忽然苍白。望着我点了点头,又摇摇头,但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有什么可说的呢,理由可以是一千一万,真正的原因却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得不够。 良久,他弯下身,穿过荼蘼花架。 我眼也不眨地望着他走远,铭心刻骨地记着我今生的至爱就是这样走出我生命的。 子寒消失在荼蘼丛中,一切雁过无痕,只有荼蘼花幽微的芳香在黄昏里浮泛。 开到荼蘼花事了。 子寒,你是我今生最后的荼蘼。 第7章 陀螺青春 我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舞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姿态十分投入,精神绝不迷醉。 我因冷静而光芒四射,因沉沦而哀艳动人,宛如一只五彩的陀螺,不停地旋转,不停地旋转,只是留不下来。 这样的日子,不是今夜,也是明宵。 我一直想在追逐我的那一群男人中寻找一点儿真,只要一点点。 然而,没有。 这里多的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唯独没有真情。 作为一个省级报社的首席记者,我的交际圈子并不窄,所谓谈笑有名流,往来无蓝领,最差也是月薪半万的打工皇帝。他们因着我的美丽,我的风情,我在交际场上的翻云覆雨的实用价值,纷纷拜倒在素色长裙下。长裙舞成一朵硕大的夜百合,花瓣轻触着贪婪而功利的人们,而花芯无人得窥。 因此我非常寂寞。 尽管夜夜笙歌。 于是,就有了那个夏末盛宴后的醉酒。 酒是真的,红色,暧昧而诱惑,盛在精美的高脚水晶杯里。据说那种杯子每一只便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那种酒,一瓶买得下工人两年的辛勤。我喝掉了他们半年血汗。 但醉仍是假的,尽管POOL送我回去时故意走错路而我不曾说破,尽管他假装扶我却趁机索吻我亦半推半就。心里却是明白的,不拒绝,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懒。懒得推拒。 在他把以为是烂醉的我扶进一家豪华酒店大堂沙发上休息,自己跑去办理住宿手续时,我悄悄地走了。 歪歪斜斜地走在洒满月光的梧桐路上,心被夜的清凉刺得一阵阵疼,扬手招了一辆“摩的”,坐在那个小伙子的车后座上,攀住他青春而宽阔的肩膊,我的冷沁过T恤印湿了他的背。 他微侧过头:“小姐,你哭了?” “没有,我只是流泪了。”我诚实地回答。 经过一排小吃档时他把车子停下了,问我:“我想停几分钟喝杯生啤,你急不急着回去?” 我一偏腿率先下了车:“给我也来一杯。” 我们并排坐在路边的烧烤摊上,喝那种掺了水的劣质生啤,听他讲述自己的奋斗史:东北乡下人,高中毕业后来到南方,半工半读,白天在一家杂志社做编务,晚上念夜校,不上课时就借了朋友的摩托车拉脚赚钱。问起年龄,不过才小我两岁,可是看起来是这样的年轻。而我,27岁的经历仿佛已走尽27道轮回,早已疲惫而苍老。 他惬意地吞饮一口生啤,眯起眼睛问我:“你有没有20岁?是大学生吧?” 我笑了:“这是我听到的最动听的赞美。我已经30多岁了,女儿都已经上小学。”看着他满脸惊疑却信以为真,我哈哈大笑,心中又有了那种柔柔的牵痛:如此年轻,年轻到居然这样轻信。 后来我知道,他并不轻信,他其实相当精明而有心机,他只是对我不设防。 我喜欢他的这份不设防。 我爱上了他。 女友叱我:“疯了?这种志大才疏的楞头青货色一条东风路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小心一世英名毁在无名鼠辈手上。” 我平静地回答:“是,我正是想要一份返璞归真的感情。知道吗?别的男人认识我三天就已经忙不迭地推荐哪家酒店室内情调最好保密服务最严了。可他认识我已3个月,却至今不曾吻过我。偏这个男人是我唯一一个想要亲近的,所以我已决定嫁他。” “嫁?”女友惊呼,“你要同一个城市户口都没有的打工仔结婚?你想男人想疯了你?依我看宁可做POOL的情人都不能做这种人的老婆!” “够了。”我温和地打断她:“停止侮辱他侮辱我吧,他已经是我的未婚丈夫。” 女友平静下来,狠狠吸了一口烟沉思半晌仍忍不住劝:“再想一想,我知道你一个人流浪来南方挣扎到今天不容易,也知道你想有个家想找个人好好爱你,可是他不合适你。就不为他的穷,也为他的年轻,不过三天热火也就撂开手了。真放不开,哪怕先同居呢,结婚毕竟是件大事。” 我笑着揉一揉女友头发:“这样开明?我不敢说永恒,不过我相信他现在的确是爱我的,不掺任何假的爱。我想和他共同拥有一个家,哪怕他只爱我一天,我要这一天的真;他只爱我一年,我要这一年的真。总之我真正活过了,得到了,我就不悔!” 这一年冬天来的时候,我做了他的新娘。婚夜,一抹嫣红触目惊心,他抱住我喜极而泣:“你太好了,比我想得还好!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婚后,我竭尽全力动用了自己所有可以用到的关系,令他在文化圈声名鹊起。报社消息通常总比杂志社要灵通,我总是把最新最全的资料透露给他,他很聪明也很勤奋,进境一日千里,半年后已从编务做到编辑部主任,不久改行做发行,一二渠道都运于指掌。于是我安心回家做起全职太太。 原以为从此金屋藏娇,却不料竟做了秋扇之捐。洗尽铅华的我不再鲜亮不再迷人,功成名就的他也就不再温柔不再钟情。两年后,众多年轻美丽风情万种的莺莺燕燕替掉了我。 我没有哀求,没有哭泣,忍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同时心中祈祷:不会的,不会就这样结束的,是我自己不好,没有和他共同进步。我一定要回到报社,重新光芒四射,重新吸引他的眼光。我要用实力告诉他,我并没有变,我仍可以同两年前一样配合他帮助他。 我做到了。 我很快又声名大震。由于比两年前多了一份成熟女人的风韵与优雅,我在交际圈里只会比过去更加受欢迎。 我小心地回避与他碰面,却又刻意地安排同他相关的工作。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一年。一年中,我时时留意着他的消息,听说他将发行量又提高了多少万多少万,听说他同时又搞起书号来发了什么书什么书,听说他的亲近女友又换了什么人什么人……我不动声色地等待着。 然后,我们在一次豪华夜宴上“偶遇”了。 宴会的主人是圈子里颇有影响的一个名流,城中凡和文字有关的工作都与他牵丝扯藤,全城包括外市的文化人无不以有资格参加这次宴会为荣,而我是宴会的女主人。 百花竞放之间,我是那最美最艳的一枝,没有人知道已开到荼蘼。30岁的女人往往有着反常的娇艳,当你读懂了夕阳的绝色秋枫的凄美你也就读懂了我。 我旋转飞扬的舞姿吸引了全场的眼光,艳羡的嫉妒的得意的怅悔的:艳羡的是男人,嫉妒的是女人,得意的是主人,怅悔的是故人——我清楚地看到了前夫眼中掩不住的遗憾,他仍同以前一样在我面前无法设防。我醺然了。 我在他目光的追踪下来到阳台。果然不出所料,他很快跟了出来,悄悄说:“跟我回去吧,我想你!” 千年的等待不过是为了这一句,为了我要“回去”,回到我们曾经共有的家!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死死缠着他的腰不放,仿佛生怕将他再度丢失,心中幻想着他要对我说的话。他一定会告诉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后悔,虽然身边佳丽如云但他的心也一定如我一般寂寞而饥渴。他会回忆我们过去在一起的时光回忆我们的初逢,会问我别后是不是想他有没有流泪…… 又回到了相别一载却仿佛隔世再见的家,我还来不及感慨就已被他紧紧抱住,突发的激情犹如决堤的河水来势汹汹,使我想着初婚时的那个羞怯的大男孩忽然便觉得陌生。 我顺从地褪下名贵的晚礼服,将女人最真诚的爱以最原始的方式彻底地奉献。我等待暴风雨后的云淡风清,小溪潺潺。 终于风平浪静了,我搂住他的脖子呢喃:“这段日子,你可有想我?” “当然。”他敷衍地应付着,转过身轰然睡去,不久便响起均匀的鼾声。 我呆住了,望着天花板欲哭无泪。这就是我等了一年的结果么?我等他,等我的丈夫回来,等瘦了红颜等碎了芳心等的是一个知我怜我的爱人,而不是这一个天下大同的“男身”。我直到这一刻才知道,这同三年前的POOL三年后的宴会主人没有任何的不同,只是我却偏要相信这一个是真心的…… 我悄悄推开门走了出去,清凉的夜风刺得人心里一阵阵地疼。 又到夏末。 一辆“摩的”缓缓驶过,我扬手叫住了。摩托车手是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肩宽背阔,热力逼人。他一边开车一边回过头问我:“小姐,你是不是哭了?” “没有,”我疲倦地回答,“我只是流泪了。” 第8章 虞姬不再 我是一个舞者。 我迷恋于舞台上追影灯下的唯我独尊。 只为在生活中见不得光。 做团长康城的情人已经三年,我看不到将来。 但康城虽不能让我做他家庭里的主妇,却可以让我做他作品的主角。排《长生殿》,我就是贵妃;演《广寒宫》,我便做嫦娥;到了《霸王别姬》,我自然是饮剑的虞姬。 虞姬是我钟爱的角色。 她并不是霸王的唯一,她甚至不是霸王的正室,可是只因为虞姬为霸王而死,于是她就成了他的心头最爱。 而我,我希望自己做康城的虞姬。 倾心地舞,整个的生命与渴望附着其上,我把虞姬演绎得淋漓尽致。 康城率先为我鼓掌,然而应者寥落。 在今天,舞蹈已经曲高和寡,人们喜欢的是摇滚与霹雳,古典的芭蕾只是束之高阁的阳春白雪。 寂寞使舞者益显清高。 感谢张国荣先生掀起了一个《霸王别姬》的高潮,连带的,人们爱屋及乌,一时间所有京剧、越剧、豫剧、舞剧的《霸王别姬》都备受青睐。 我终于听到久违的掌声。 康城兴奋不已,且立下决定,要趁热打铁编排《新霸王别姬》,并连轴转地开了一个星期会拿出剧目大纲:虞姬自杀未遂,落于汉兵之手,伤好后归于刘邦;而霸王独自突围渡江,多年后东山再起,三宫六院,威风不减当年。两人久别重逢,庆幸当初大难不死,推杯畅饮,尽欢而散。 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新虞姬的角色,剧情充满了自私,计较,猥琐的喜悦和得意,没有一点儿真心,每个人都只顾及一个我,计算着自己得到的那一些些一点点,盲目地窃喜,机关算尽,趋炎附势,及时行乐,得过且过,我不能接受。 康城慷慨陈辞,力图说服我:“现在已经不是霸王别姬的时代,而且也已经没有人再尊重严肃艺术,连英国都在大搞芭蕾革新,加入火爆煽情场面,近日伦敦上演的《公园中的云雀》已经跑到公园露天演出。还有,原先报纸已经作了宣传的大型歌剧《屈原》因为太高雅,干脆因为筹不到资金而流产。我们如果还想死抱传统玩风度,那可首先要考虑能不能饱肚了。” 我仍然拒演。事实上也不由得我不退出舞台——僵持未久,我发现自己竟怀孕了。 孩子是康城的,他问我:“你打算怎样?” 我凝视他,良久,重重点头:“我要为你把他生下来,给你生个儿子。” 一定是儿子,我相信。康城只有一个女儿,他一直希望有个儿子,可是政策不允许,如今,我要为他圆了这个梦。 或者,有了孩子,我们会更近一些,我们的爱会更确定一些。已经没有婚姻做保证了,有个孩子也是好的,我们共同的孩子。 我向团里拿了长假,来到乡下外婆家待产。我不能让人看到我的大腹便便。有人会猜到是一回事,但被人当面看到就是另一回事了。 山中无岁月,寒尽不知年。 不过是9个月,我却仿佛已经历了一世。无尽的等待,无尽的思念,无尽的痛楚与眼泪,生命中不再有其它。 康城再来时,我已经身形狼狈,举步唯艰,运动惯了的两条腿一旦停止舞蹈,竟然声速浮肿起来,手指轻轻按上去会留下一个深深的小坑。脸上长满黄斑,我用双手掩住不愿让康城见到。他温柔地拂开我的手宛如春风拂过湖心,在我耳边轻轻说:“决定要做母亲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停一下又说:“你在我眼里永远是美丽的。” 我望住他,心中充满感动,康城,我愿为你活一千回死一千次,如果可以,康城,让我爱你七个七世。 康城已经替我联系好医院,我们第二天一早上路,我像任何一个琐碎的小妇人,喋喋不休地同他讨论着生育的细节,这是我最接近妻子角色的一次。 怎样都不会相信,车祸竟然就会在这毫无预兆的时候突然发生。似乎是后面有辆轿车想超车,于是客车司机往旁边打了一下方向盘,完全没有道理的,客车突然失控,猛地向斜刺里冲下,翻了个筋斗才终于停在沟中。 这一切都是后来才慢慢回忆起来或者是听别的乘客复述的,我完全不懂驾驶,我只知道,因为车祸,我的孩子没了。 听着医生护士围着我一个劲儿地说:“真是不幸中的大幸,总算你醒过来了。”我却只是木然不知应对。他们不知道,我宁可死掉的是我,只要孩子能保下来,康城的孩子。 医生告诉我,那个已经成形的孩子被剖腹取出,是男孩。 我嚎啕起来,死死抓着自己的衣领哭得几乎要把心给呕吐出来。康城紧紧抱着我,连声说:“别难过,别难过,我们还年轻,还会再有孩子的。” 可是,一个人在近10个月里每天做着一个同样的梦,眼见梦一天比一天清晰,已经就要美梦成真,却在300天后的一个早晨忽然醒来,发现一切仍然只是个梦,且还是个恶梦——那是怎样令人难堪的一种绝望与失落! 我的世界突然就变得一片空白。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再会笑,我的心在孩子离开我身体的那一刻死去。 我终于为康城死过一回。 康城为我安排妥当让我到南方休养兼散心,自己先飞回团里,听说《新霸王别姬》已经上演,但我已无力与他争论剧情是否合理。 两个月后,我回到家乡,未下火车已在当日晚报上读到了康城的消息——他和《新霸王别姬》的女演员在记者招待会上双双露面,状甚亲密。报纸披露两人近日出双入对,康城似有意离婚与女演员结缡,但采访康城时他却未置可否,只回答“无可奉告”。 是炒作?抑或康城逢场作戏?我苦笑,即使捕风捉影,以康城那个人,也总会是真的有一些影儿给人家捉吧?对他来说,什么是真?又什么是戏?他之于我,又何尝不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的逢场作戏?不过我知道,康城是不会离婚的,那个女演员,不过是第二个我。奇怪,我并不恨她,不是她,也会是别人,她是我的后戏,谁又是我的前戏? 下了火车,茫茫然的,我径直去了剧院,我要看一看,那个女演员,那个新虞姬,那康城的新宠,是如何扮演她的角色? 剧院里人头攒动,盛况空前,荒诞的剧情,暧昧的舞蹈,重新定义过的爱情与忠贞,使观众们衷心认可,引为同类,尤其当虞姬与霸王别后重逢,各自炫耀着今日的风光,却又喜新不厌旧地再温鸳梦,相拥醉舞时,观众席中竟是群情激昂,掌声雷动。 这是舞蹈团的演出中从未有过的盛况,康城成功了。 我心深深寂寞。 原来他是对的。如今真的已不再是霸王别姬的时代,没有一个霸王再需要虞姬为他全节而死,因为没有人再要求天长地久,爱情永恒。 而曾经有一天,我竟然以为,自己曾伴康城出生入死,我们的爱,会是生生世世的事。 康城,舞蹈,孩子,原来,都只是戏! 这一刻我终于明白,纵使我为他死一千次,那么霸王就有一千个虞姬,我仍然不是他的唯一。 虞姬不再…… 第9章 让爱踏浪归去 同钟意同事四年多,我从没有想过,我们之间,会有什么故事发生。 我们俩服务于北京同一家杂志社,我是编辑记者,他是美编兼摄影,平时合作的机会很多。他非常敬业,在工作中绝少说话,需要表态时往往以微笑代替。但即使是这样,我们的合作却非常默契,许多时候根本不需要语言交流,仅仅是一个眼光已足以表达对方的意思。 合作得久了,同他的家人也自然而然熟识起来。有时,他的妻子小林会抱着刚满岁的儿子来探班,偶尔我会陪他们一同吃顿便饭。每当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我的心中就会不自禁地掠过一阵惆怅。我与先生也算相爱,可是结婚三年却仍在磨合期。先生是电台主持人,两个人都是情绪化的戏剧性格,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吵的时候也轰轰烈烈,自结婚至今,给过对方多少激情,便还过对方多少伤害。我有些羡慕钟意和他的妻,那样子平静淡定,没有多少甜言蜜语,但是眉目相投中满满的都是温情。 小林常说:“你也要个孩子吧,有了孩子,家里就热闹了。”我笑着,不禁踟蹰,一个孩子,或许有一个孩子之后,我同先生的关系会得到改良也说不定。但是,我却没有那一份勇气,就这样决定自己后半生的路。婚姻尚只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家庭已是一个小世界。生一个孩子,代表着非凡的勇气与责任,而我,不是一个勇敢的母亲。 9月,我和钟意赴大连采访服装节花絮。大连是我的娘家,接受这个任务我自是求之不得,于是在公差之余又请了一个月事假。 旅游旺季,去大连的车票特别难买,费了好大的劲,也只搞到两张硬座。 上了车,钟意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列车长。过了半晌,他才费力地一路穿过拥挤的人群经过六列车厢回到原位,气喘吁吁地告诉我,卧铺票已全部售罄。 我苦笑,只好看着站在过道里的乘客自我安慰:“有硬座,已经比站票好多了,不知有多少人在羡慕我们呢。” 夜里两点多钟,我正伏在茶几上睡得迷迷糊糊,忽然钟意将我推醒了,递给我一张卧铺票说:“辽阳有客下车,我终于补到一张票,你过去好好睡一会儿吧,还有五六个小时才到呢。” “那你呢?” “列车员说,呆会儿还有一位乘客下车,我随后再补票。” 我没有多想,拿着那张来之不易的卧铺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找到位子,放下背包倒头便睡。 可能是累得太厉害了,这五个小时几乎是我有生以来睡得最香甜的一觉,竟连梦也没有一个。 第二天一早下了车,我东张西望地找钟意,半晌才在硬座车厢门口看到他下车。我愣住,这才知道他根本就没有补到卧铺票,他是为了让我安心才故意说还有余票的。 那一刻,我又是感激又是羞愧,一时竟不知说什么才好。 回到家,我总是神思恍惚,即使是在家人最真诚温暖的簇拥下,却仍是感到不踏实,时时在牵系着什么。忽然反应过来,我是担心钟意,不知他是不是已经找到宾馆,有没有吃中饭,他第一次来大连,人生地不熟,我应该看着他安顿下来再走才是。 越想越内疚,面对满桌海鲜,我竟是食不下咽。 第二天,我在星海会展中心一见到他,就迫不及待地问:“你昨天过得怎么样?宾馆条件好不好?你晚上吃的什么?怎么也不给我打电话?” 钟意好脾气地笑着,直等我连珠炮地问完了才说:“记者总是有很多问题……可是,你没有给过我你大连家里的电话号码呀!” “是吗?你不知道?”我瞪大眼睛。在我心目中,还以为他对我的一切都早已了如指掌了呢。直到这一刻我才想起,交往两年,除了彼此的职业能力外,我们其实陌生。 我连声道歉着,递给钟意一只传呼机,是我向姐姐暂借来用的,好方便我同他联络。 我把手放在耳边做打电话状,说:“请呼5229,留言:愿意同我一起去看海吗?” 钟意点点头,也把手放到耳边:“5229复机,说:我愿意。” “我愿意”,我心中一动,倒像是教堂里新婚夫妻回答神父的话。 经过昨天一日夜的思念与担忧,我的心中,平白地觉得与他亲近了许多,觉得他本是我最亲近的一个人,不小心离散了,好容易才寻了回来,必定要小心地陪伴跟随,再不可以轻易分开。 结束采访已经很晚,天边飘起了迷蒙的细雨。我们俩一路步行向海滩走去,经过广场时,有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迎上来兜售玫瑰花。钟意买了一枝递给我,我道声谢随手插进手袋里。 又往前走了几步,钟意忽然停住,犹豫了一下转身又追上了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买下了她所有的花,我依稀地听到他说:“下雨了,早点回家吧。”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第一次,我在接受玫瑰花的时候不是为了玫瑰本身而感动。 迎着细雨,他快步跑回来,将整篮玫瑰交到我手中:“送给你。” 这一次,我没有再道谢,而是自然而然地牵起了他的手。 那只手,那样温暖,亲切,犹留着玫瑰的芬芳。让我觉得,自己忽然间变得很小很小,仿佛只是一个稚龄的孩子,牵着她青梅竹马的小小男友。 天边的月在丝雨中朦胧得像一个梦,海静静地喧哗着,天地之大,我也只不过可以看到他,他也只不过可以看到我,我们不是在城市,我们是在天涯。那只手,绝不是第一次相握,分明熟悉得刻骨铭心,分明是我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于是我清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找的人。有人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另一半,人们从一入世起就在寻寻觅觅,可是没有人可以真正找得到。而我何幸,终于在这旷天阔海之畔找到了他;我又何其不幸,遇到他这样地晚。我们,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家庭! 海风踏浪而来,一股巨大的忧伤刹那间贯彻了我的全身。雨更大了,月亮完全地隐到了云层后。我的心中,反来复去只有一句话:“晚了,我们相遇得太晚了。” 我松开他的手,快步走到浅水处,希望借冰凉的海水让自己冷静。可是曝晒了几天的海即使在夜里也仍是温柔的,它轻轻絮语着,劝慰着,在讲述一个天荒地老的故事。在很多很多年前,当世上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我和他,也许我们只是两缕风,也许我们只是一对鸟,但我们曾经相依相伴,足足走过了千百年。可是在这一个世纪,我们却终于失散了。这个错误,便是用尽一生,也再不可弥补。 在这雨夜的海滩,我忘情地流泪了。 第二天,我发了高烧。钟意一个人去了会展中心,每隔两小时他就会打一个电话给我,却永远只有一句话:“好点了吗?”我也总是一遍遍回答:“我没事。” 又过了一天,他便回北京了。下午5点钟的船,先到塘沽。 我坚持要送他,早早到了海港等候。希望找一个好的位置,可以清晰地看到他进门,张望,因我而焦急。我贪婪地,希望可以毫无忌惮地痛快地再看他一次。 可是,当他的身影刚刚在门口出现,我便已忘掉一切,飞奔着过去,不顾一切地投入到他的怀中。我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这一走,他便要回到自己的家庭中去了,回去继续他父亲与丈夫的角色,在北京,他将不再属于我。但是这一刻,他一向严肃的眼睛,是这样地感性,这样地温柔,这样地忧伤,让我如何可以忘记。 催促乘客检票的铃声响起了,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从口袋中掏出传呼机塞到我手中,轻轻说:“我走了。” 我看着他,愣愣地看着他,仿佛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半晌,我将手放在耳边哽咽着说:“请呼5229,说请他记得大连的海滩。” 他略停一停,也将手放到耳边:“5229复机,说:我永远不会忘记。” 然后,他再一次,深深地,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便转身走向了检票口。我望着他的背影,高大的,清瘦的,穿一袭淡蓝休闲装,左肩背着摄影包,右手拖着行李箱。就那样,一步一步,离我越来越远。心在那一刻忽然就成了灰,不,是成烟,风一吹,便散得无影无踪,空空地,没有一点重量,没有一丝气力。 我不再属于我自己,整个精魂都飘荡着,就这样依依摇摇地跟了他去。 仿佛有风迎面吹来,带着海的腥咸。 他是坐船走的,我也陪着他在感受大海。只是,他看不到我,我也看不到他。 我哭了。 眼泪流下来,是咸的,我以为自己又在海中了。 钟意,记着我! 那之后的一连几天,我都昏昏沉沉地,梦中,总觉得床在轻轻地晃。不,不是床,是船,我仍然追随着他,一同飘过大海。 可是,钟意这时候也该回到北京了吧?他已经登陆,而我,却仍然在海中。这不公平。 我开始给他打传呼,一遍又一遍。“钟意,请你记住我。” “钟意,海上风大,记得加衣。” “钟意,北京的天气是不是很热?不如重回大连。” 钟意,钟意,钟意……我对语言的全部认识仿佛只剩下这两个字。我变得沉默,生怕一开口就说出钟意这个名字。 然后,有一天我这样传呼他:“钟意,我每分每秒在等你的电话。”并清清楚楚地报出号码。 传呼嘀嘀地响起来,我认真地看一遍,开始拨号——拨我自己家中的电话号码。 一次又一次,是忙音。我笑了,钟意不是没有复机,只不过是电话在占线。 泪再一次落下来,我的心酸楚得承不住一点点重量。 为什么,为什么他不可以复我一个电话呢? 到了第十三天,我终于再也忍不住,拨响了他家的电话号码。刚响了一声,我就烫手一般地又挂掉了。我不敢,我不敢想象如果是他的妻子小林来接电话,我将情何以堪;或者如果小林在旁边,他对着我支支吾吾,我又将如何自处;即使家中只有他一个人,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我希望他答我些什么呢? 正在胡思乱想,电话铃忽然锐响起来。我吓了一跳,难道,难道是心有灵犀,钟意终于来电话了?他将对我说些什么呢?尽诉相思?不不不,不可能的,他不是那种人,我们彼此,都没有资格说那些话;也许他只是向我道一声谢,寒暄几句,可是,何必太世故?我宁可彼此仍然沉默。有时候,没有说出口的话才更加真诚,也更加珍贵。 电话铃一声接一声地响着,我终究是没有接起。不接电话,就可以尽情想象,想象是钟意打来的,想象他可以对我说些什么话。那么,至少我还有一个梦。接了电话,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天,家中的电话响过许多次,我一次都没有接。但是到了晚上,妈妈却代我接了一个电话,却是我先生打来的。我接过来,轻轻叫了一声“老公”,只觉心中百感交集。他却毫无心机地,同往常一样呱呱地说个不停:“喂,我今天请嘉宾喝咖啡,在‘名典’碰到钟意了,他们一家三口在玩浪漫呢。钟意说,你们这次合作得很愉快,很感谢你在大连对他的照顾呢。老婆,你这次回娘家时间也太长了吧?什么时候回来?没有你,‘名典’的咖啡都变味了。” 他嘻嘻哈哈地说着,我的心却仿佛又回到了大海上,一会儿上一会儿下,被浪尖抛来抛去。 钟意,他说很感谢我的照顾。我知道这只是一种寒暄,一种必需的礼貌。可是我的心,却仍然刺痛了,也清醒了。 回到北京,我们仍会常常见面,也仍会再次合作。也许我们会同以前一样地默契,也许,会感到不自然渐渐疏远。但,绝对不可能将大连的故事继续发展。海边的漫步,满篮的玫瑰,温柔的电话,心心相印的牵手,所有的浪漫,将都只成为一个记忆,随着时间与世故日渐流失。见面比不见面,只会更加陌生,更加遥远。 我简直无法想象与钟意重逢时将如何寒暄,但同时我又清楚地知道,我会做得很好,就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其实,似乎本来也没有任何事发生。连我自己都怀疑,所有的温柔与浪漫,是否只来自我自己的幻想。 在真实的世界里,他有他的妻,我有我的家。将来,我会像小林说的,添一个孩子,然后日子便正常地度过。我们一家三口,也便如钟意的一家三口一样,看在别人眼中,何尝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也许我们所嫁娶的,往往不是自己最爱的或是最合适的那一个人,但是做足了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种种功课之后,也总会得到一点幸福的碎屑。事实上,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衷情,但是每个幸福的家庭,看起来却都是一样的版本。他们所拥有的,也不过是幸福的碎屑罢了。 “喂,喂?”先生在电话彼端唤我,“你怎么不说话?” “老公。”我定一定神,轻轻地说,“我们生个孩子吧。” 第10章 爱在酆都 3月28日,是我和程远结婚五周年纪念日。可是一餐饭后,他竟然对我说:“可意,我们离婚吧。” 我望着他,大脑在这一刻出现短路,一片空白,不能确切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日式榻榻米上铺着的暗花毛毯,雕龙绣凤的红木茶几,以及对面浮世绘的香艳手卷,和手卷下古铜色的小巧镜台,在这一刻忽然都变得虚幻缥缈,有如梦境般清晰而不真实。 我多么希望这一切是个梦哦。可是程远的声音刺破梦境向我出示残酷的真实:“可意,我不知道怎样解释,不过所有的理由其实都是借口,根本原因是——我爱上了别人。” 程远这样向我坦白。即使他不是一个忠诚的丈夫。但是,他却的确是一个诚实的男人。 我看向对面的镜台,试图站在他的立场上挑剔地审视自己: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睛依然明亮有神,皮肤紧绷,嘴唇饱满。 不,我并没有老丑至不堪入目,我也并不是一个邋遢庸俗的女人。我有高尚的职业,有过得去的收入,也不乏情趣与风度。我所有的错误,不过是对他而言不再新鲜罢了。 不再新鲜。再美的玫瑰看多了也只是一朵玫瑰。他对我已经厌倦。 我猜测他的新欢的模样,不服气地想,说不定未必比我漂亮呢,也未必比我聪明,温柔,能干,甚至未必比我年轻多少吧?但是她,以及她以后的她、她、她,总比前一个她或者我来得新鲜刺激。 多么不幸,喜新厌旧偏是全天下男人的通病。 而更不幸的是,女人的通病却是恋旧的,不愿改变现状。何况,毫不勉强地,我爱我的丈夫,即使已经看穿他的弊病,看穿他不过是一个会喜新厌旧的有着一切男人通病的普通男人,我仍然爱他。 咽下泪水,我努力使自己平静理智,不至于像一个普通悍妇那般哭泣哀求或者撒泼纠缠。“程远,不论是为了什么,我希望你再好好想一想,给我一个月,让我知道我们的婚姻是不是真的不可救药。” 一个月。我只有一个月。我决定倾全力把握住这一个月时间进行一次婚姻保卫战。 第二天一早,我跑到书店去买了一大摞有关婚姻指南的书籍回来恶补。大量的理论数据指出,一个成功的妻子首先应该是一个贤惠的妻子,而一个贤惠的妻子最好有一手好的烹调手艺。 我嗤之以鼻,这一点我不是没有想过,可是一顿美食已经不是现代男子的最高追求。况且,作为职业女性,我已经习惯一切从简,微波炉、电饭煲便是我的最好帮手,三两下手势饱腹绰绰有余,但凡宴客,自有各种类川沪名店外卖帮忙,何必事事躬亲?潇洒已久,现在才来亡羊补牢未免可笑,如不成功,更贱多三分。 这招不灵,再寻别方。我彻夜苦读,比当年考大学还用功勤奋。有一位美国女作家著书立说,认为妻子应该经常改变形象,每天给丈夫新的刺激。 这一点似乎说中了婚姻的要害,可是再改变形象,我也还是我自己,不能因为一件衣服或者一个发型的改变而成了另外一个人。何况,程远当年爱上我选择我自然是因为我有我不可取代的优点,那么,我又何必变成别人? 这一招亦不灵,我掩卷长叹。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书中仍然没有美满家庭,恩爱夫妻。 不得已,周末找了女友到咖啡馆密斟,顾不得家丑外扬,将心中苦闷尽数托出。女友惊讶:“你们是咱圈子里的婚姻经典呀,可与杨过小龙女媲美的,也会闹婚变?” 我叹息:“杨过、小龙女离了古墓,也要面临种种红尘诱惑的,何况我辈?” 女友点头:“所以说现世夫妻如工作伙伴,全是合作关系。这一单生意做得好,便合作下一单,忽然寻到更大户头或更佳伙伴,立马转舵,求亦无用。” 我叫:“喂,让你想办法的,来泼我冷水?” 女友沉思半晌,最后建意不如来个里应外合,和他的家人朋友建立统一战线,层层渗透,逼他就范。 我沉吟,这个我也不是没想过,可是不等实行,已经觉得委屈,我一向待他的家人很好,如果这还不能争取同情帮助,而要进一步临阵磨枪,未免令人寒心。何况,我也不愿把这件事闹得满城皆知,毕竟鞋是不是合适只有脚知道,何必让眼耳口鼻都跟着受罪呢? 最好的方案始终没有拿出来,而最后摊牌的时间越逼越近,简直逼上梁山。 我终于决定孤注一掷,对他要求:“再陪我做最后一次旅行吧。从我们蜜月旅行后,五年来,还没有一起出过远门呢。” 他看着我,有些不耐,也有些无奈,但最终还是答应。 我不禁心软,他毕竟是一个好人,不肯太令别人难堪,即使已经决定离婚,即使去意已决,却仍然愿意满足妻子一切要求。因为这一点,我仍然爱他,因为这一点,我更不愿放弃。 可是我始终没有说出我的真心。我不愿意给他纠缠的感觉,让他避之唯恐不及。有人说,有些丈夫在提出离婚时本是不坚决的,可是因为妻子的大闹,反而令他痛下决心,义无反顾。我不想做那个火上浇油的蠢人。 我选择了酆都。导游图上,那里一直是我向往的地方,因了那些奇诡玄妙的传说。 “相传汉代时候有两个道人,叫做阴长生和王方平的,在这平都山上得道成仙,白日飞升。后人把他两人名字连读,就叫‘阴王’,而这个都城,便成了‘阴曹地府’、‘鬼国幽都’。城里有奈河桥、玉皇殿、鬼门关、黄泉路、孟婆楼……” 备足功课,一路上我向程远讲述鬼城的传说。 走在阴阳路上,我们也成了两只鬼——如果真是鬼也就好了,可是我终究还要回到人世去。而人世间,是有着比鬼域更多的烦恼和苦闷在等待,比如,那我不愿见到的分离。 不愿哦不愿,爱人,为何逼我离去? 我对程远说:“不知道孟婆楼还有得孟婆汤卖没有?小时候,听老辈人讲得最多的就是这个。” “讲什么?说喝了孟婆汤就浑忘前生、往事不记是不是?我倒认为这是一件善事,人生在世,那么多苦楚艰辛,这辈子已经够烦,还要记到下辈子去,岂不辛苦?”程远这样回答我。这没心肝的人。 我看他一眼,心下柔肠百转,凄惶不已。 已经是春天了,可是凉意还深,去冬的树叶子落了下来,随风凄凉地舞着,看在眼中,反有种萧瑟的秋意。 我们一路走过奈何桥,经过鬼门关,踏过黄泉路,终于来到孟婆楼前——楼前果然有个婆子在卖茶,只不知是不是姓孟。 程远端起尝了一口,笑着说:“原来这孟婆是北京人,卖的是大碗茶。” 我知道他开玩笑是希望缓解一下离别的抑郁气氛,但是我不想领情,端起一碗茶来就地泼尽,对他说:“我不要喝这孟婆汤,也不要忘今世今生。果然有轮回,我必然再记得你,仍然要找到你,重续今生缘。” 茶水做蛇状蜿蜒地爬着,很快便钻进地下去,钻进黄泉里,永世不得超生。 其实喝不喝有什么分别呢?没喝之前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忘了。决定忘,便没有忘不了的事。而不愿意忘,就是喝尽了天下所有的孟婆汤,也还是忘不掉。 我不是不懂,可是不甘心。不苦心。 他有些震动,叹口气,缓缓说:“可意,我希望你明白,我不是想负你,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已经没有感情,不如忘了也罢。” 我苦笑,咽下潮涌的泪水,看着他的眼睛,倔犟地,清楚地,一字一句:“不,我不要喝孟婆汤。我不要忘记你。如果真有轮回,有来世,我愿意忘了我自己是谁,但是我不要忘记你,会从一落地开始就到处寻你,直到重新和你在一起。” 我的声音软下来,眼泪到底还是流下来:“只是,程远,你一定要等着我,告诉我今生错在何处,来生,让我改正,重新和你在一起,不再分离,好么?” 程远后退,他的眼睛,也不禁潮湿,手中的茶,只喝了一半,亦是泼了。他说:“好,那就让我们都不要忘记。喝下去的,是烦恼嫌隙,泼出来的,却是两情相悦。下辈子再见你,我希望可以不要记得今世的辜负与疏离,但是,我会记得你。” 这便是诺言了,是一个在今世许下却要在来生实践的诺言。 然而前尘,就此一刀两断了。 然而前尘,就此一刀两断了么?我们相拥着,继续向前走,一时都不再说话。 只听得溪水潺潺,林涛阵阵,路忽然地窄了,而树丛益发茂密。山中的绿树是真正的绿树,叶子一片片都厚实洁净,反射着一点一点的太阳光,如玉如翠,亮得晃人的眼睛。还有鸟儿的鸣叫,也都像用泉水洗过,有一种透明的清澈。 然而在鬼域里,山林是另一个世界的山林,阳光也是另一个世界的阳光。我一路地走着,听到水声,便不由要想这溪水是不是流入黄泉;看见小鸟,也不由想这鸟儿会不会便是一个伤心夭折的痴情女子的亡灵。总之事事物物,都是别离,也都是伤心。 又走一会儿,林梢头露出一座楼的角来。 走近去,只见雕阁绣柱,门楣上写着三个大字——“望乡台”。 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住,对望一眼,携了手拾级而上,楼上开着的窗里飞出几只蝙蝠来,是地狱的使者,专程来接引两个新到的鬼。可是这儿是两个人,还没有死,还有气。于是它们围着打了两个转儿,便又飞走了。 然而它们的妖魅的气息却留下,给楼上蓦地加添了一重死亡的阴影,连阳光也忽然黯淡。望乡台,是亡灵对前生的最后一分留恋。离了这望乡台,就从此水远山高,魂飞魄散了。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天涯处,红尘滚滚,俱成飞灰。这是许愿的地方,可是我同程远就要分离了,从此天各一方,了无生趣,还有什么愿望可许? 我将手遮在头上,向着东南的方向极目远眺,许久,终于轻轻说:“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程远忽然再也撑不住了,一转身抱住了我,用尽浑身的力气,抱得我几乎窒息:“原谅我,相信今生今世,你是我爱的第一个女子,永不后悔。” 我说:“你却是我爱的最后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以后我都不会再爱,因为,如果我爱上别人,那是对我自己以往的否定。可是,我从没有后悔爱过你。” 这是两个活着的人,也有爱,也有情,可是却要在望乡台上做一场死别。永不再见,只为再见的已不是你,不如记得从前。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谈何容易。纵不带走,能不留下? 留下的,却是一颗破碎的心。 程远哭了:“为什么?为什么两个活着的人却要在鬼城做一场死别,既然我们仍然相爱?” 我看着他,不说话。 这棒打鸳鸯的绝情之举,原是他的决定,又问谁来?我心中并非无怨,可是说亦无用,宁可以万缕情丝缠绕他,即使分离,也仍留情。 他觉得了,劲力微卸,却仍不放开我,眼中充满迟疑挣扎。 五年夫妻,总有一些相知,我读懂了他的犹豫,打铁趁热,决定加紧一鞭,轻轻说:“与其相约来世,何不珍惜今生?” 程远微微一愣,眼底豁然开朗,久久,久久,他终于灿然微笑了。 从鬼城回到人世,不消说,我们又共同度过了第六年结婚纪念,并且还要一起度过第八年,第九年,以至今生今世。再见女友的时候,我告诉她:“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还是有教育意义的,虽然红尘不是活死人墓,可是困难来时,不防回古墓避难片刻,温故知新,不亦乐乎?” 如果我也开坛授课,著书立说,讲解做妻子的如何挽留丈夫的心,我会告诉同性:第一、不要怨恨,一切以爱为前提;第二、以退为进,平心静气;第三、旅游去。 第11章 我是你小楼里的寂寞情人 初识方明辉,是在一个四月的午后。 春已暮,花正开,阳光暖融融地透过叶隙照在身上,而我坐在阳台的荼蘼架下绣花。 这样的日子,不是明天,也是昨夜。看似浪漫,其实无奈。 结婚两年,老公长年经商在外,留下我,一直过着小楼深闺的日子。因为老公不赞成,也因为我自己觉得没必要,自从结婚我便不再上班了。旧日的朋友自然而然疏了来往,日子忽然就长起来,除了看电视看小说,便是绣花,不为生计,只为自娱。从最复杂的双面绣练起,平针,乱针,反针,正针,技艺与日精进。 因为好胜,也偶尔向观前街精品店试着兜售过两次,问问价,给自己打打分。没想到竟引来了纺织协会的秘书方明辉。 他高大,瘦削,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态度彬彬有礼,眉宇间却总似有几分忧虑。虽然是上门谈生意,话却少得很,讷讷地,然而不乏诚意。 我无由地感动,一口答应下来以后所有的绣活儿都只交给他一家。 他很高兴,但是神情仍是淡淡。我在心里说,这是一个十分节制的人,可是喜怒哀乐却又都在脸上,所以,这也是一个十分单纯的人。 我对他的印象很深,也很好,甚至事隔多年还清晰地记得,他敞开的夹克衫内袋上有一个烟头烧的洞。 他再来的时候,给我带来一包茶叶,散装的,但是芬芳扑鼻,竟是名贵的雨前龙井。 我更加感动,当即洗手烹壶,取出老公购自台湾的全套功夫茶具,兴致勃勃地表演起茶艺来。 明辉笑了,和煦的笑容如四月的阳光温暖着我:“你这是玩茶,不是喝茶。要知道,细嫩新鲜的绿茶是不能用开水冲泡的,水温在80度左右刚好,否则会把茶叶泡熟,使茶味受损。而且泡的时候,茶杯不能加盖,不然会产生熟闷气,影响茶汤的清爽度。所以,你这套九转回龙闻香品茗的程序可以省了,好好喝茶才是。” 一席话说得我又羞又喜,羞的是自己班门弄斧,喜的是他竟对茶道研究如此之深。 其实,我本人往常是喜欢稍微喝一点酒的,饭后睡前,总要调一杯百利甜或是薄荷酒小酌消闷,但是从那以后,我的常饮便改为茶了。而且有意买来了大量有关茶道的书藉,研究每种茶的冲泡技艺,专等明辉来的时候与他共享。 他渐渐不再仅为公事而来。而我开始学会盼望。 有时阴,有时晴,只要下午没事,他便会不期而至,携一包茶叶,或是带一本绣样。我们坐在阳台的荼蘼架下,品茶,聊天,看雨霁云开,只觉日子从未有过的安祥适意。而如果他不来,再明亮的阳光也是冷的。 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他。 我开始猜测他的家庭,转弯抹脚地探问他的私事,渐渐知道他有一子一女,因为妻子是回族,所以超生;我还知道他与妻子的感情本来很好,但是自从孩子出世后便日渐平淡,到如今几乎除了柴价几何米价几何便不再有别的对话。 “柴米夫妻,说的就是我这样子吧。”他叹息。 “已经很好了。”我安慰他,“像我,和老公一年见面不到一个月,连米价多少的对话也没有呢。” 两个已婚的人爱起来,不会再有年轻人的浪漫热烈,却如涓涓溪水,从容温馨得多。 不知不觉,这样子过了半年。我一天比一天更习惯于等他,盼他,想他,把他当成生活的主流。 从没有告诉过他,每次送他走的时候,我都会倚在阳台上望着他。 我家阳台正对着一家办公大楼,自上而下贴着铬金玻璃,晶莹闪亮的一片。每每他走近,总是先将影子投上对面玻璃,然后才一点点看到他的人,再然后,他便穿过玻璃大厦旁边的小巷消失了。 我望着他,望着他,心里算着什么时候才可以下一次见面,觉得又空落又充实。因为知道他的心必和我一样,也因为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久长。 但是仍没想到会结束得那般无奈。 起因很简单——我老公自南宁进货回来了。 明辉登门的时候,我正在试戴老公送我的金项链,见到他,彼此的脸上都是一呆。然后我心虚地笑着为他们两人做介绍,端茶倒水,正像一个女主人应该做的那样。 明辉却落落大方,客气地向我老公敬了烟,又取出下半年度的绣品合同请我老公过目。在他口中,我的身份不再是“玉小姐”,而只是“陈太太”。他们的对话,正是男人与男人间的那种,严肃,理智,而不冷硬。 老公商人本色,很快看出合同上的纰漏,提出几点疑义。明辉痛快地答应做出修改,又约了重新签订的时间,便起身告辞了。 这一次,我没有再到阳台上送他。但是我的心,却清晰地印出他的背影,正如对面的玻璃大厦,一点点地走近,又一点点地走远。 老公没有看出任何不妥,只是温柔地环抱着我说:“琳琅,你也会做生意了,可是太不会为自己的利益争取,这方面,你可要拜我为师呢。” “方先生不会坑我的。”我不软不硬地回应一句,不知是为了明辉还是为了自己,莫名地感到委屈。 这时老公的手机响起来,他看了看号码,皱眉说:“我已经回苏州了,南宁这些客户还老找我干嘛?不理他。” 过了一会儿,他起身去洗澡,电话铃却又响起来。我取过接听,听声音对方是个年轻女子,狐疑地问:“你是谁?” 我答:“我是陈太。我先生在洗澡,请问哪位找他。”对方却“啪”一声猛地挂断了。 晚上,我替老公做按摩,笑嘻嘻问他:“在南宁又结识了几个好妹妹呀?” “一个也没有。”老公痛快地回答。 “算你乖。”我夸奖着他,其实心里根本不信。不过又何必追究呢?追究到真相又如何?只要他最终总是要回到我身边来,只要那些闲花野柳在“陈太”这个金字招牌前不战而降,我又何必自寻烦恼? 闲花野柳?我的心忽地一跳,对明辉而言,我是否,也只是一株闲花野柳?那位未谋面的方太是否知道我的存在?又是否,不理会只是因为不在乎? 但是转念间我又安慰自己,我同明辉是不同的,我们是相爱的,他可以给我老公所不能给的陪伴,我亦可以同他进行他与他老婆没有的对话。我不会跟他说柴米油盐,他亦不必对我撒谎隐瞒。我们,是彼此心上的那个人,不是闲花野柳。 这一次老公一连在苏州停留了三个月,明辉便一连三个月没有再上门。合同还是签了,是老公替我出面直接到他们公司签的。 而我躲在家里,拼命地绣蝴蝶。都是单只,飞在花丛中,寻找她的那朵花。 每一只蝴蝶都有一朵花,可是花朵却不甘心只停留一只蝴蝶。每个夜里,我与老公同床共枕,梦里相拥的,却是另一个人。 我开始羡慕那位方太太,很想打个电话问问明辉,最近鸡蛋涨价了吗?全球流行口蹄癔,牛肉便宜了吧? 以往总是看轻这样的对话,觉得俗,觉得肤浅。可是现在,我终于拈出那平淡中的份量,因为这世上可以有一千一万个人可以同他谈绣花,谈茶道,谈生意,却只能有一个人闲闲地叮嘱他:下班记得带一把香菜回来。 哦,我羡慕她! 转眼冬深,我同老公开始忙着办年货。归途中,我心血来潮地提意:“找间咖啡馆浪漫一下吧。”老公纵容地笑:“小资情调。”却还是依了我。 坐在缠满拂廊花的摇椅上,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代,惬意地轻摇着,对老公说:“现在,试着重新追求我一回吧。”老公左顾右盼:“等一等,我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现场拜个师父。”忽然一顿,“那不是纺织协会的方秘书吗?” “明辉?”我脱口而出,急忙回过头去,不禁猛地呆住。 隔着排花架与我遥遥相对的,正是谈笑风生的明辉,他身侧,坐着一位清丽的女子,而明辉看着她的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相信,那绝对不是可以同他讨论柴价几何的方太。那,不过是第二甚至第一百零一个玉琳琅! 心忽然就变得空空的。 我对老公轻声说:“人家在约会,我们不要打搅他。” 老公看着我:“你不是怕胖吗?怎么又放那么多糖。” 我喃喃:“咖啡真地很苦。” 老公没有再追问。我忽然想,也许正像我不追究老公一样,老公未必猜不出我同明辉的不妥,只是,也不便追究罢了。反正,最终我们总要回到彼此身边。就像,明辉也总会回到方太身边一样。 可是,我的心是如此如此地痛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可以忍受老公花心,却不能原谅情人用情不专。也许,就因为明知道彼此不能完全拥有,不能天长地久,才会越发苛求完美吧。 一个情人,既不能保证我物质享受,亦不能给我名份地位,我们所有的,不过是一段相知相重的真情。如果连这也打了折扣,我不知道那些朝思暮想,患得患失又是为了什么?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所谓爱情,其实不过是情人间的游戏;亲切,才是婚姻的真谛。而如今,该是“GAME OVER”(计算机术语,游戏结束)的时候了。 我到底没有把那杯加了太多糖却仍然苦涩不堪的咖啡喝完。 春天再来的时候,我交给方明辉最后一件绣活,结束了我们的合同——绣件上是一对未老白头的鸳鸯,形影跟随,春波碧水,相对浴红衣。 我想,他会明白我的心。 第12章 爱情谋杀 这是关于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 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给人的感觉是很滥的。 因为这两个人的工作性质,会让人觉得多情而且处处留情是他们的职业特点,故而使爱情显得廉价,而且肤浅。 可是,我最终还是要讲这样一个故事,是因为我自己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像作家的作家,和一个非常不像摄影师的摄影师。 作家是女的,但不是时下的美女作家,没有太多交际,也没有艳遇和离婚史;摄影师是男的,可是不留长发,不说脏字,不流浪。 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因为一次合作,给某杂志拍个摄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质,做得很轻松。 吃盒饭的时候,他们聊天。 她问他有没有看过她的小说,他有些郝然,说:“我从来不看小说。” 她问:“为什么?” “没感觉。” 她却说:“可是我却常常参观摄影展。” “为什么?” “找感觉。” 这是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的,两个人都不觉得这回答有什么不对。相反地,她认为他很诚实,而他认为她够大方。 彼此欣赏,又有合作机会,他们的进一步走近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不是有个小小障碍,他们应该很容易谈恋爱的,可是那障碍物是如此显而易见——他们都是已婚的人——让他们无法轻松跳过责任的屏栏。 然而他们仍然开始约会,多半是为了工作,或者和工作沾一点边的理由。合作很愉快,像世上所有的作家与摄影师的合作一样,图文并茂,相辅相成。 转眼就过了三年,他们始终是朋友,最好的合作伙伴,黄金拍档。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发生了,已经三年,该发生早就发生了,还会等到今天。 可是,那么该有故事的两个人,三年平稳地度过了,最不该有故事的今天,却偏偏发生了。 那天,她随他去为一家新开业的旗袍店做宣传,众模特儿穿着花样年华的旗袍都准备停当了,店主忽发奇想,对作家说:“有没有兴趣客串一回模特儿?我觉得这套旗袍高贵典雅,不是普通模特儿穿得出韵味的。” 他也积极怂恿:“试试吧,说不定很适合你。” 她禁不住夸,就试了,赢得一片掌声。 可是他的摄影,却大失水准。 典礼结束后,店主按照原定合同为他们结算报酬,而多送了女作家一样礼物――就是她穿过的那件旗袍。 她穿着旗袍走在街上,一路轻轻地哼着歌,仿佛年轻了十岁。 他伴着她,过马路的时候,本能地扶了一下她的腰,裹在裁剪得恰到好处的旗袍里的她的腰肢,细得不盈一握,而又软得如风摆柳。 打开车门,她上了他的车,按照惯例,是他送她回家的时候了。可是刚刚坐上驾驶座,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对她压下来,他们拥吻,毫无过度地拥抱在一起,吻得如饥似渴,仿佛要将三年的隐忍节制在一吻间完全倾泻出来似的。 他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长发里。长发浓密微香,是一种纠缠。那香气扑进鼻端,竟是阵阵心痛。 半晌,她在他怀中轻轻说:“我喜欢你。”轻而坚决,像一种宣言。 他抬起头。 她看着他的眼睛:“我喜欢你。不为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真的。我喜欢你已经是很久的事情。我已经很克制自己了,可是,最终还是要走到这一步。是你自己撞上来的。这是命,在劫难逃。除非,你根本不喜欢我。那样,我是不会缠你的。” 他愣愣地听着,她说出了他心里的话。他也不想,真的不想这样的,可是,最终还是要走到这一步,身不由己。走到这一步,就没有路了。下面该怎么走呢?他茫然,她也一样。 她倚在他的怀里,懒懒地依偎,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沉睡的感情慢慢复苏,一颗心又变得柔软湿润,有种痒痒的感觉。 她看着他,很近地看着他。近得几乎要看不清。 他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当看到嘴唇时,她就忍不住想吻他。或者,不是吻,只是将自己的唇与他贴近。 于是又一轮的缠绵开始了。 并在真正的激情到来前结束。 他们不想再错下去。 因为想不出出路。 像别人一样,成为情侣,时时幽会,觑机偷情么?两个人都不肯那样委屈了自己和对方;但当然也不会离婚,没有爱到那么强烈的地步,也没那个必要。可是到此为止,却又千不情万不愿。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两人都无语。 他到底是将她送回了家。 连鞋子都来不及换,她就坐在了镜子前。镜里的自己要比以往漂亮许多。她知道这是因为爱情。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又得到新的爱情,这让她兴奋,也让她迟疑。有些不敢置信。 一切是真的吗?还是水到渠成没有恶意的逢场作戏? 等待得太久了,反而不像真的。又好像已经重复了无数次,居然没有太多激情,只是无限温存。 哦,她爱他。她想这只能是爱了。只有爱才会让她这样的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此温存顺服,只有爱。 那么,为什么这样地没有真实感?一切恍如春梦。 整个一下午她都在这种恍惚和惊喜中渡过,而且这情绪一直延续至第二天。捱到中午的时候,他终于打来了电话,约她在樱花园见面。 她去了,化了淡妆,并换上自己最得意的一件束腰长裙。 看到他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想他。他站在花树下,像一尊神,忧伤的神。 一阵风过,樱花簌簌飞落,在这绯红的忧伤里,他终于开口说:“我们,分手吧。” 她一愣,回头看住他,一时没有反应。 他回过头,不敢看她,却再一遍轻轻说:“我想,我们还是分手的好。” 这次她听懂了,却仍然只是专注地凝视着他,眼中的爱意丝毫不减,甚至,在这一刻更加充满温柔。 “你今天找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打电话不是一样?我还特意打扮了一下呢。” “我觉得,还是当面说清楚的好。” “何必呢?何必这样隆重?”她微笑,淡如秋水,眼神越发迷离若梦,而声音也便如同梦呓了,“我们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仪式,一切都自然而然。你没有想过太多,我也没想要诱惑你,一切来得措手不及;可是分手,你想了好久是不是?要去百般思考的事,就不是自己的本心了。为什么把自己弄得这么痛苦?” 他看着她,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平静。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完全不了解她。他以为她会哭,会生气,会因为骄傲受伤而恼羞成怒,而最怕的,还是令她伤心。可是,她却只是这般平静,不怨,不怒,洞悉一切,原谅一切。 她说:“不要说分手的话好不好?如果你不想见我,就当作失踪好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你非常非常想我,不要太克制自己,来找我吧。” 他们深深拥吻。 他的头脑混乱一片,怎么,今天不是来和她说分手的吗?怎么却走得更近,陷得更深了。哦,他爱她,所以这样郑重地说分手,正是因为他太爱她,把她看得太重,或者,根本是找理由再见她一次,进一步证明他们的爱。 他们的,爱。 他细细地想回头,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想起,拍照,约会,聊天,合作,直至彼此爱慕。 最后他断定,他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从头来一次,他还是会那样选择。没有人可以不爱那样一个女人,况且,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爱她。他唯一的错,只是同她相遇。她的微笑,她的行为,像一张密密的网,一日日地将他缚裹。他没有理由躲避她,于是他只有接受她。直到今天,爱上了她。 可是,他又怎能不爱呢? 如果一切从头来过,他还是会走到今天。 无可躲避。 他抱着她,吻着她,一边觉得自己错了,一边难以自持。此情此处,他只能抱她吻她,把他的身体与她紧密地贴近,不知怎么样可以更紧一些。那一刻,他想揉碎她,装她进自己的口袋,携至天涯海角。 哦,他爱她。原来他是这样地爱她。自暴自弃,无能为力地爱着她。 他从来不知道,当他放任自己,原来也可以这般热情与温柔。 但是,樱花是会落的,春天会过去,激情会平淡,而他,也终得回家。 就在那个樱花零落的春末,她看到了他的妻。 又是饭局,他因为一个不得已的理由带着夫人一同前往。明知道会在席上看到她的,可是面对面的一刹,他还是觉得浑身的血上涌,忽然就变得噤声。她却若无其事,向他打招呼说又见面了,恭维他的妻美丽端庄,并端着杯向在座每一位敬酒。 血红的酒,一杯又一杯,是在吞咽痛苦亦或燃烧的激情?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醉了。看不出来。写作的人所有的感情都在小说里打过一个滚儿,夸张和矫饰是他们的本能,连她自己也不能确知到底痛有多深,他又怎能看得透她呢? 那天晚上,她风情万种,轻舞飞扬,用荤笑话下酒,并且毫不推辞地同每一个邀请他的男士跳贴面舞。他知道她是在表演,表演得淋漓尽致,每个微笑都像一柄剑刺向他的心。 妻在耳边轻轻说:“原来名女人是这样子的。” 他苦笑,咽下一杯酒。不,他知道她不是这样子的,他知道,她这一切都是为了他。但是,他能怎样呢? 那天之后,他就失踪了,报名参加一个探险旅游团做随队摄影。 而她,则不断传出新的绯闻,不知是真是假。问到她本人,只是一笑,好像很不在乎。 故事讲到这里,你也许已经知道结局了,可是像通常的读者一样,还是要忍不住问一句:后来呢? 后来,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正常了还是落入了俗套:女作家终于像所有的美女作家一样开始发展婚外恋,而摄影师也终于和别的摄影师一起去流浪。 这样的两个人的爱情已经没有什么可写的。 但是女作家还要写,她把他们的故事加上丰富的想象改编成了一个很滥的言情小说,小说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他越走越远,她看着他的背影,知道他再也不会回头。如果她不告诉他,说她爱他,也许他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可是她自己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了,她破坏了他们之间的游戏规则,于是也就没有下文了。他只能走了,她不会太想念他的。因为她已经说过,他也已经知道,她爱他。这就够了。” 她终于把他们的爱情在小说里亲笔杀死了。 第13章 再世之期 “子仪,请不要忘记我。在我生前,爱你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在我死后,身体或许消亡,真情必然不泯。子仪,原谅我无法不爱你。” “夕颜,我是珍惜你的,你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你始终待我如手足……子仪,我今生最庆幸的就是认识了你,最大的遗憾却也是你……子仪,如果有来生,我祈求还可以再见你,让我继续为我的爱努力,直到你也爱上我……” 我恸哭,翻身坐起,把神思拉回现实,而心痛依然未止。 “子仪,子仪……”我于静夜中轻声呼唤。那么熟悉的名字,那样刻骨的相思,可是他究竟是谁呢? 自从去年和丈夫没滋寡味地庆祝过结婚十年纪念日,我便常常做这同样一个梦。第一次从梦中哭醒时,我深觉奇怪,只是一个梦而已,何以那一份心痛却如此清晰冷冽?子仪的一切是这样的熟稔而亲切,仿佛自小玩到大的一个伙伴,已经认识了他一辈子了,似乎呼之欲出,却偏偏一时记不起是谁。 我从三岁念幼儿园想起,一直回忆到33岁的今天,最终确定现实生活中绝不曾出现过一个叫做子仪的人,但我分明又是这样地牵挂着他,拥有一系列与他共同的记忆,例如夜游香山,逛八大寺,赏兵马俑…… 当然,这些都是从后来时断时续的梦境中回忆起的,但我知道那是真的,真的有过一个叫做子仪的人,真的曾经过一段那样的心路历程。梦中的子仪面目模糊,语音低沉,极少说话。深刻而强烈的,是那一种抵死缠绵的感觉。我曾经那样地爱他,虽被拒绝仍情痴一往,至死不渝,于是订下来世之盟。 是了,那必然是我前生的记忆,子仪,则是我生生世世的所爱。但是子仪,你却又一次负我,我已结婚十年,如何你仍未出现? 我望一眼身旁熟睡的丈夫,喟然长叹。比起子仪,丈夫是一个多么木讷而平淡的人,除了工作睡觉外就别无情趣,连名字都是那样的伧俗——文革,哼,张文革! 记不起当初为什么会嫁给文革了,总是因为小女孩的浪漫和富于幻想吧。春暖花开风清月圆之际,连麻雀的聒噪都当成动听的音乐,把文质彬彬的文革误做白马王子也是有的。只是十年下来,再多的浪漫也被他的刻板磨平了。最初的柔情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日日相见刻刻生厌的忍耐与无奈。我日渐变得漠然疏远,他却一无所觉,或许还沾沾自喜我不再打扰他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却做蛀书虫吧? 我叹息,想起子仪,心温柔地疼痛起来。子仪,请重新入梦,带领我回到前世,让我再一次爱你…… 我迷醉于前世回肠荡气的苦恋之中。现实生活里厌倦而淡漠的我,竟曾经有过那样执着深沉的感情,令我唏嘘不已。 雨夜迟归,走近海淀南路自己的家门时,那种刻骨铭心的缠绵再度涌来,脑中电光石火,我清楚地记起曾经多少次共子仪在这条路上走过。他总是将我送至楼前,简短地说一句“再见”便转身离开。依依不舍的人是我,挽着他的手臂一再央求:“子仪,陪我走到路的尽头再转回来,再陪我走一会可好?” 子仪不应我。我恼怒地跑开,任他在后面喊我也不回头。上子楼,却又惶惶不安,复转身奔回,而子仪已经离去,我茫然若失,好像再也见不到了似的,一个人沿着海淀南路在静夜里一边跑一边凄楚地呼唤:“子仪,子仪……”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前生,与子仪的每一次见面都有如生离死别。我眼角濡湿,走到楼门前又悄悄折回,一边低低地喊:“子仪,子仪。” 子仪是一个矛盾的人,有时待我如兄长般呵护迁就,有时却常在一些小事上与我斤斤计较,绝不让步,以至前生留下了如许多的遗憾。 记得那次我提早一个月就为他准备生日礼物,无数次幻想过伴他吹蜡烛的情形,临了却被他断然地拒绝。那也是个雨夜,我斜斜地擎着伞走在雨中,心里比任何一刻都更加明了子仪的遥远与无望,所有的自尊委地成尘,最后一丝自欺的余地也不留下,一颗心空空荡荡,天地间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冷雨,一直冷到人的心里。我抱紧双肩,不可抑制地发着抖,心一牵一牵地疼得抽紧…… 那一份清冷绝寂的伤怀至今记忆犹新,或许我在那夜便早已死去。 我忍不住又抱紧双肩,体味着前世的孤苦失落,沿着记忆的路一步步追溯回去…… 当不知第几次折回又转来时,我回头看到了丈夫。他正站在楼门前焦灼地张望,门厅的灯照在他苍白的脸上,赶跑了我所有关于子仪的回忆。 看到我,文革松出一口气:“夕颜,你可回来了,怎么这么晚?” “加班了。”我含糊地回答,侧身让开他走上楼,不愿再多说一句话。 星期天,儿子吵着要去圆明园,说是历史老师刚讲过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这一课,要同学们参观遗址以加强记忆。文革嘀咕着:“都看了一百遍了,还看?” 但他虽不是个多情的丈夫,却绝对是个模范爸爸,一大早便催了我起床收拾一大包火腿饮料,一家三口也就上路了。 来到圆明园,才知道这里新建了一处风景——海岳开襟遗址,专门搜集世界各地千百年来的各式图腾模本。我一向对古老的东西感兴趣,看得神驰目凝,留连忘返,遂打发丈夫:“你带儿子去看那些火后残骸好了,我想在这里多转一转。” 独步水湄,恍如前世的感觉又来了,我如被感召地加快脚步转过假山,一座草亭赫然在目,门楣触目惊心的三个大字:“勿忘我”。 我呆住,胸口似被铁锤重重撞了一下。天!我记得这三个字!这是我与子仪旧游的地方!勿忘我!这正是我最真的心愿,是我对子仪生死相许的再世之期! 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亭子里去,抚摸着用树根粗粗雕就的木桌木椅泫然欲泣,身子一软就势坐下了,心中摇摇欲醉,不禁低首沉吟:“子仪,勿忘我!” 泪水滴落,我缓缓抬起头来,却见文革已牵着儿子远远地来了。哎,子仪…… 思念一日甚似一日,我渐渐卧床不起。文革强拖了我去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患了胃癌。 胃癌!我的生命再一次走向尽头,而子仪依然未现。子仪,你何忍负我? 病情渐发展到不得不住院治疗,文革抛了工作,日夜守在医院陪我。由于做化疗,我的一头长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了,我却不以为意,安静地只等着生命结束好快一点转入轮回,以期与子仪再世重逢,彼时,我仍会保有子仪的记忆吗? 我在梦里苦苦追问:“子仪,你会忘记我吗?” “夕颜,不要胡思乱想。”子仪端过一杯水,一手揽着我的肩扶我坐起,一手将杯送至我唇边:“慢慢喝,有点热。”难得一见的温情令我心中伤痛,握住他的手泪如泉涌:“子仪,告诉我错在哪儿?我来改,希望来世可以做个让你满意的女孩,终能为你所爱……” 我哭泣,肝肠俱裂,文革伸手将我推醒:“夕颜,醒醒,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茫然地睁开眼来,噩梦?不,那是一个虽然苦涩不堪却令我宁愿沉睡不愿醒的爱之梦,但我又如何对丈夫启齿?望着他一脸的焦虑和忧伤,我心中忽觉不忍,轻轻抚一下他的脸说:“文革,你有白头发了……” 他的头一低,眼圈迅速红了,掩饰地站起身问:“你要不要喝水?”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兑了一杯水过来,先在自己唇边试一试,这才一手搂着我的肩将我扶起,另一只手将水送至我唇前:“有点热,慢慢喝。” 我心一震,脱口轻呼:“子仪!” “子仪?”丈夫的手一抖,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我自知失态,窘得满脸通红,却仍是大吃一惊:“你知道子仪?” “当然,这本是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爸爸为了表示革命就给我改了名字……” 我瞠目,恍然大悟,子仪,原来子仪就是我的丈夫!我们果然再世重逢,且终成眷属,子仪一直都在我的身边,却被我一再忽视。 我想起每每午夜梦醒,总是可以听到文革均匀平稳的呼吸,想到沿着海淀南路追溯回忆却看到丈夫已守在路口,想起海岳开襟我呼唤着“子仪勿忘我”,一抬头看到了他含笑的脸……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始终以为子仪是失落于前世的一段不悔的错误,是我穷尽生死不能得到的挚爱,我竟不知旧梦早圆。梦已成真梦已残哦,我怎将天堂错过? “子仪……”我流着泪握住丈夫的手,前世今生在这一刻合二为一,我们突然都变得透明,将彼此看得清清楚楚。这一刻的了解足够我们度过平和美满的一生,而我的一生即将结束。 “子仪,如果有来生,请记得与我重逢,让我以一生的爱报你,直至生生世世……” 第1章 古城墙生死恋 我一直喜欢把西安市叫做长安城。 一个城市要有城墙才可以称之为城,西安是一座真正的有尊严的城。它四面连绵不断的城墙使它历经百年沧桑而仍有一股帝王之气,就好像欧洲贵族冠在姓字前的冯或者德,到今时贵族虽然没落,贵族的气质却依然鹤立鸡群,不容混淆。 月光皎好的晚上,独自登上城头,一踏上那厚实的城墙砖,城下的人事凡尘就都立刻远了,淡了。如泣如诉的风声中,我仿佛可以听得到城墙的心跳,可以感觉它坚硬外壳下的温柔的爱。 有冷自心底缓缓渗出,我觉得孤独,我又觉得踏实。我依偎在城砖上,抚摸着上面清晰的刻划,轻轻读出一个名字,思绪被月华如水牵引得很远,很远,一直远到千年以前的古代去…… 某朝某代,叛军作乱,护城守卫们枕戈待旦,誓以生命维护城中老小妇孺的生活平安。 个中一位年轻卫士,叫做秦钺的,在月亮升起前向同伴倾诉心事:“我们是为了保护女人而战的,这是男人的天职。可是,我却还没来得及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同她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说这话的当夜,敌人来攻,秦钺身中多箭,战死城头。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他以手中矛尖蘸着鲜血在城砖上用力刻下自己的名字。彼时月已升至中天,明洁如洗,秦钺对月起誓:如果多年之后,有一个姑娘,纯洁善良,一如明月。她会出现在城墙之上,于月光下读出我血浸的名字。那时,我的精魂将附在这城砖上重生,与她生死相爱。 斗转星移,终于今夜我纱衣长裙踏上了这座古城墙,读出了那惊心动魄的两个字:秦钺。 我的手轻轻抚摩着,我的心微微颤栗着,月光在那一刻忽然黯淡,我于是知道要有事发生了。 然后我听到身后有锵锵的脚步声,铠甲相碰的清脆声。我回过头去,便看到了他。 他穿着战袍,铠甲上泛着素冷的光,并不因年代陈久而锈钝。他走近,在与我隔一段距离处停下来,将长矛倚在城头,柔声问:“你怕不怕?” 我望着他,望进远古,也望尽永恒。我答:“不怕,是我令你重生。” 我们相遇,就像风拂过水面一样自然而动荡,千变万化,每一分钟都有新的涟漪新的惊喜。 他给我讲前人的风俗典故,而我告诉他今时的礼仪时尚。我在城头起舞,白纱的裙摆舞成一朵硕大的百合花,我让他走近,闻我身上的香水味,说这是法国的牌子卡佛莲。 法国?他不明白。他说那时的妇女也是香香的,不过是用香料薰染的。 我不信,听说那时女人都穿得又厚又多,几个月不洗澡的,怎么会香? 他笑笑,不与我辩。但是指着我的纱裙说这并不是最好的料子,他们那个时代,有一种丝料,叫做绡,整条裙子可以束在一起穿过一枚戒指。 我神往。丝,一直是我十分敬畏的一种衣料,总觉得它是有生命的。它的前世是一只只蚕,努力地食桑,缠绵地吐丝,绝望地作茧自缚,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直至吐尽相思,化蛾归去,然后成就一件件柔软的华衣。 整个过程像不像爱情?我问。 爱情。他轻轻重复着,似乎对这个词有些不适应。他说,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通常不会这么大胆地谈论爱情问题。 我笑了,告诉他今天的女孩们都不一样了,她们要出去工作,同男人一样上班,还可以做男人的上司。男人和女人已经平等,一夫一妻,多出的那个叫第三者。我给他看我戴的手表,穿的高跟鞋,还请他尝试我的520牌子的香烟。 他十分惊讶,露出单纯的笑。我留意到他的牙齿,是白的。于是想起来,那时虽然没有牙膏,不过好像也是有刷牙的,用食盐。 我拿这个来问他,他又笑了,停一下,说:“我们那时的女孩子不会这样问问题,她们没那么多话。”我口快地打断:“我知道,笑不露齿,裙必过膝嘛。” 虽然争执颇多,但我们聊得很愉快,分手时,都有些依依不舍。他说他千多年没有与人交谈过了,我说我虽然每天说话可也是同样地寂寞。于是相约,明夜若有月光,便还来这城头相会。 但是第二天是雨天,我不甘心,还是去了。红纸伞,绿罗裙,于墙头徘徊良久,终不能遇。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我无端地挑剔,总觉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我渴望天晴,渴望月圆,渴望古城墙上的千古之约。 我同秦铖之间相隔的,有没有1000年?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他吃一惊。 秦钺比我先到,一见面即取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暧而不见,搔首踟蹰。” 我大叫:“原来你看到我的,却不过来见我。”他不语,眼中掠过苦楚难堪。我忙岔过话题:“《诗经》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两句:式微,式微,胡不归?问得人心酸酸的。” 于是我们讨论《诗经》,讨论楚辞汉赋,同一个真正古人讨论古文学,我自是得益匪浅。 同他的见面渐渐成为我生命中最大的欢欣,最重的慰藉,重大得几乎让我无以承载。第一次知道,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地快乐,这样地忘我。可是,我却不曾走近他一步,不曾执子之手,与子相约。 我不敢冒险尝试,无从猜测他的手是一团冰冷亦或一抹坚硬。爱情不可测试,我宁愿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望着它,相对直到白头。 我一日比一日更加沉静,温存,一日比一日更像一个女人,一个古典的,真正的女人。在秦钺的那个时代,男人与女人分工明确,绝对地乾坤有别。女人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自由与权力,可是女人却拥有无尽的温存与怜惜。 他是今世上不可再见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为了他,我愿意做一个不合时宜的真正女人。 我身边的追求者忽然多起来,为了我身上那种神秘古典的纯女人气质。 办公桌上每天都有新的鲜花供奉,粉色的名片背后写着约会的时间地点。我看也不看,随手扔进纸篓。 我的眼睛看不到别人,我心里,只有秦钺一个。 给我爱,我宁可做一个古代女人。 一夜,月明星稀,我与秦钺缓缓散步于城墙之上,他指点着城外的灯火,告诉我护城河的历史。我俯下身去,忽然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后便倒。我惊叫:“秦钺救我!” 秦钺身为战士,训练有素,及时出手相助。 我们的手,我们的手自空中交错而过。 在那一个明明已经互握的瞬间,却又明明白白地错过。 错过了壹——千——年! 我重重摔倒,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望着他。我终于知道,他并不是一团冰,也不是一块铁,他什么也不是,一片虚无。 太残忍!秦钺惨然地回望着我,完全被这意外的真实打倒了。他的眼中无限惨痛,渐渐变得空洞。 我忽然无比恐惧,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我叫:“秦钺!” 可是他已不肯回应,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视保护女人为天职。他曾为保卫疆土付出生命,然而今天,今天已经不是秦铖的时代。和平年月没有战争,不再需要男人们金戈铁马地为他们的女人浴血沙场,要的,不过是些微的温存,柴米油盐的细碎殷勤,可是秦铖,他眼看着至爱的女子摔倒,甚至没有能力出手挽扶。 这样的真实已不是秦钺可以承受,他的世界在那一刻粉碎。他再看我一眼,我在他眼中看到荒凉。然后,他转身绝然离去。 我凄厉地喊着他的名字:“秦钺!”不可以,我的至爱,不可以就这样走出我的生命。我跃起,脚踝一阵撕裂般的疼痛,重新摔倒在古城墙上。秦钺,我恸哭,眼睁睁看着他在月光下渐行渐远,终至消失。而眼前那块刻着秦钺名字的城砖,竟也渐渐平复,光滑无痕迹了。 秦钺终于完成他的誓愿,带着最大的满足与最痛的遗憾离去,再不会与我相见! 我坐在城头,抚摩着冰冷的城砖,两行泪悄悄流下,一转眼,又被夜风吹干了。 远远地有人在吹埙,那简直不是属于人间的音乐,那是历史的回声,是地底的哭泣,在夜风中呜咽着,一层层浸透我的心。 风里,不知有多少前朝魂灵游荡其间,它们使城墙上的空气显得清冷而幽微,连月光也比在城下看起来空灵。 总觉得,城上的每一缕风都与城下的不同,都有它自己的气息与含意,在喁喁诉说着一些湮没在红尘中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的那个,叫秦钺,你的呢? 第2章 哪咤 哪咤在人群中走过,行者无不回头。 他那一种扶摇的步履,那一种凌波的姿态,亭亭玉立,弱不胜衣,一举手一投足无不清雅宜人,依稀散发出荷叶清香。 他趑趄着,犹疑着,要在集市里为二郎寻一件特别的礼物。人间的礼物。 “老板,请你……”指住一条盘龙绣凤的大红腰带,欲语还羞。眉梢眼角,无限风流,睥昵回眸,含着说不出的媚气——那简直不是一双人的眼睛。 其实他本来就不是人,至少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是荷花的化身。 谁能不为这样一位真正的荷仙倾倒? 可是哪咤却只是因此痛苦。 荷花仙子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通常是一位千娇百媚温柔宛转的女子,可是他这位荷仙,却是一个男孩。 他本是镇江太守李靖的幼子,数百年前的一个午后,他大闹东海,杀死龙王三太子,为此被东海龙王告上天庭。李靖怕事,竟然要杀他以息事宁人。 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微风不起,蝉声叫得凄切刺心,哪咤赤条条站在父母面前,用一柄小刀慢慢地切开自己的皮肉,鲜血汩汩而出。小小的他,目光清澈,态度绝决,一字一句地立誓:“肌肤骨肉父母所赐,父亲既命我死,孩儿不敢不尊,今我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从今往后,孩儿再不欠你们什么了。” 一缕幽魂,就此别了躯壳,飘飘荡荡,遁入深山,去寻他的师傅太乙真人。 太乙以新荷叶盛装清露,将那男童魂魄收裹。月华如水,照着为了双亲的诅咒而夭逝的稚子孤魂。荷花慢慢地,慢慢地绽放开来,发出清幽平和的光辉,宛如仙子曼舞,天边似有音乐传来,哪咤在荷花的心里重生。他茫茫然地坐起,揉揉眼睛,似乎已忘记前生的恩怨——不忘又如何?对一个曾被亲生父母诅咒过的生命,爱或恨都是太为难的选择。于是,唯有忘记。重生在荷花的芬芳里,成为荷的化身,成为太乙的杀人武器。 一切的作为,都只是奉命行事。他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直到,同孙悟空的那次大战。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恶战。他,奉了天帝的命令,收服大闹天宫偷食蟠桃的弼马温孙悟空。恶斗了三天三夜,他才有机会在孙猴子的光头上砍了一刀,那石猴哈哈大笑,脑门铮铮作响,连个破皮也没有。 到第三天夜晚,孙猴还了他一招,他只觉一麻,整个人如被冰雪。 天边新月如钩,黯淡无光,哪咤低头愕然地看着自己,臂上一片濡湿,慢慢地流出血来——但那竟不是红色,而是一股绿色的汁液,冷的,有着青草的气息。 第一次,哪咤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原来并不是一个人,自己不过是一株没人气的植物,是再生的荷花。 一瞬间,巨大的失落与挫败感扑天盖地严严实实地包围了他。哪咤万念俱灰,斗志全无,倒拖火尖枪仓皇地逃去。身后,是石猴儿孙悟空无拘无羁的狂笑与嘲骂。 曾几何时,他同孙猴子一样,顽皮率真,胆大妄为,孙悟空大闹天宫出尽风头,哪咤闹海可又何尝逊色? 那时,他是一个真正的人,率情率性的血肉之躯。但是现在,他却只是一架机器。是师傅制作出来的一具玩偶,再也没有他自己。 他甚至永远长不大,荷花没有年龄,他是一个永远的孩子。 今生今世,他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甚至,做男孩也不能够纯粹,因为那过分的美丽。 哪咤嚎啕起来,眼泪有如露珠。 那是他重生成仙后第一次痛哭。 第二次,是因为二郎。 想到二郎,哪咤的心感到一阵痛楚的甜蜜。 二郎,杨戬,那尊英武挺拔的男神。他炯炯的目,直立的发,无一处不透射着男人的阳刚与霸气。他在那次降猴大战中与哪咤并肩作战,众神中只有他注意到那男孩绝望而美丽的哭泣,他不明白那看似天真烂漫的小男孩怎么会有如此悲苦的眼神,也并不问,只是邀他陪自己喝酒。 在那次畅快的对饮中,哪咤知道了二郎的身世,知道了他劈山救母的壮举,不可扼止地,他爱上了他。 是的,爱。 他,爱他! 哪咤的爱是痛苦的,隐秘的,却又是细腻的。风清云淡的天宫花径,他和二郎携手同游,指点百花;助商伐纣的战争中,哪咤尊太乙命成为姜子牙的先锋主力,与杨戬并肩作战。那样艰苦卓绝惨烈悲壮的战争,却让哪咤感到绝顶的快乐。每当他失利,二郎总会及时出现助他一臂之力,他以回眸一笑表示感激,两个人的默契已不需要一句言语。那样的时刻,有时哪咤会忘记自己的身份。但是太乙,他的再造恩师轻轻的一句话,却无情地粉碎了他自欺的梦。 因为金咤和木咤的魂魄为西歧巫师所收。太乙说:“哪咤,你去一趟吧,你没有魂魄,他们无奈你何。” 哪咤的心猛地揪紧,急速偷望二郎,瞥见他眼中的惊疑与不忍。 他知道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哪咤的心细碎地疼痛起来。宁为人知,勿为人见哦。大家都知道他是荷花化身是一回事,但这样明白无遮拦地当众叫破,当他全无感觉却是另一回事。 哪咤在湖边烂饮,却终不能醉,顾影自怜,水中,是一张嫣红欲滴的荷花面,因了酒的灌溉而愈发娇艳。 他痛恨自己的美丽。这混淆了人与物、阴与阳的绝世美丽。 无父无母,没有血肉魂魄,却偏偏有感情和灵性。怎样的绝望与痛楚? 哪咤跪在太乙身前,态度决绝:“师傅,帮我忘记吧,忘记所有的情与仇,恩与怨,从此无思无欲,了无牵挂。” “忘记所有的恩义?”这孩子是为了救不救兄弟为难呢,太乙自以为明白小徒弟的心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了断尘缘之后,你再也没有感觉思想,只懂得听命行事,而无所谓爱憎亲疏,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 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那么,也没有二郎,没有与二郎的手足之情了么? 哪咤踟蹰。爱二郎是痛苦,但那痛苦的爱已是他唯一的感情,最珍贵的秘密,如果这也割舍,他岂非一无所有? 泪落尘埃,迅速消逝无痕。他如何忍心,那深刻如凿的爱亦如泪落无痕? 哪咤磕头告辞:“不劳师傅,徒儿去了。” 不知道,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和一株偏偏有人性的植物,谁更不堪? 哪咤没有选择,他只有继续做荷仙,继续他的爱与痛,继续奉命作战,漠视生死,无所畏惧。 他成了一个英雄。在西歧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 此刻,走在人群里,他又听到老百姓的议论了。他们称诵着“哪咤大仙”,他是他们的神,是英雄! 人们一边偷觑着他,一边议论着大仙哪咤,没有人想到,那伟大的英雄就是眼前这个娇美如花的少年,更不知道,他们心目中万能的神有着怎样隐秘的痛苦与寂寞。 但哪咤已不在意这些了,他满心所想的,只是当他亲手为二郎系上红腰带时,将是怎样的缠绵缱绻。 哪咤的心又甜蜜地痛楚起来,他穿越人群,穿越那些不堪一击却自得其乐的凡尘男女,升空而去。 是一阵清风吹送一朵清荷,有露珠飘洒而下。 世人把那,称作甘霖。 第3章 剑客冢 在我13岁那年,他离开了草原,离开了我的生命。 那天的云很浅,很淡,丝丝缕缕地浮在天上,使天看起来是这样的完整,浑圆,而我的心,在完整的蓝天下裂成碎片,零落成尘。 我躲在喀鲁依人群中看他高高地骑在马上,豁朗地笑着频频挥手,白亮亮的牙齿在阳光下一闪似乎直接啮在我心的碎片上,于是心就化成了灰蝴蝶,围在他鞍前马后飞呀飞。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泪水模糊视线,可是他的身影仍是越来越小,最后就凝做蓝天和绿原间的一个黑点。 这以后每当我极目远眺就会看到草原尽头朦胧地有一个黑点。我知道那是他,却不知道他是溶于天地了还是化做永恒。 13岁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每天望着天边的一个点就叫做相思,也不知道他们喀鲁依部落和我们扎哈部落世代为仇对我一生一世的爱意味着什么。我只是每天牧羊时对着蓝天碧草反复地,反复地唱一首古老的草原情歌。那是草原上广泛流传的关于如何求得爱情的一种神秘传说:如果哪位痴心女子肯用心口的血染红她所爱的那个男人的剑尖,那么她就可以永远得到那个男人的心。这个说法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相信,可是却从来没有人试过。 我们这片草原的男人都会舞剑,喀鲁依和扎哈两个部落每年秋际都在谷雨那天举行比剑会。比赢了的自然是英雄,比输了的那个只要不怯步也一样受人尊敬。所以很多剑客都是越战越勇,宁死不降,谷雨这天草原上也就往往会多出几座新坟。谷雨不一定下雨,天却一定是阴的,因为人的心头是阴的,就算是得胜的大英雄也不一定轻松,因为赢了代表他明年要继续抉择生死胜负,胜的次数越多,败的耻辱越重,胜过的英雄最终几乎无一例外是死在剑下了,因为他们既然胜过,就不能再败了。但是比剑中杀死过对手的剑客却可以从此不再参加比试,因为体念上天有好生之德,他的剑已饮过人血有了戾气,不可以再多杀伤了。要么战死,要么杀人,没有第三种选择,于是两个部落的仇越积越深。 我17岁那年谷雨剑会上,他持一柄青铜宝剑回来了,身手矫捷,剑术精湛,连败17剑客,全胜而归。难得的是,他的剑法总是点到为止,往往刺中对手的腕部或是膝部使人无法举剑只有罢斗,却不至丧命。那几乎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比剑会上没有任何人死亡,所以那天虽是谷雨天却是晴朗朗的,晶莹如一块透明的玉。喀鲁依的人们围着他兴高采烈地起舞歌唱,扎哈的人恨恨地看他,却也衷心钦佩。而我,我望着久违了的我的英雄,心儿又化做翩翩蝴蝶活泼泼拥围着他,追随着他。有位喀鲁依姑娘向他邀舞,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本是来自两个敌对的部落。 虽然游牧于同一片草原,可是两个部落都是这样的居无定所,我很久很久才能偶尔见到他一面,不是擦肩而过,便是遥遥相望,蝴蝶心追着他飞了一春又一夏,他的目光却总是掠过我的长发着落于远方的某个山头。 谷雨剑会是唯一可以容我尽情注视他的机会。他仍是胜利者,从我17岁那21岁,他是谷雨会上的常胜将军,可是奇迹般的,他的剑下却从没有死过一个人,所以他仍得比下去,年复一年参加比剑,年复一年做冠军。他的剑术越来越精湛,他的人越来越沉默。 我知道有许多喀鲁依姑娘向他示爱,可他除了牧猎和练剑外心无旁骛。他是草原上孤独的英雄。 我悄悄离开扎哈的帐篷在草原上流浪,寻觅了3个月又7天后才找到喀鲁依的踪迹。我等在他放牧归来的路上,于夕阳下静静立成一个纤瘦的剪影。他的马停在我身旁时我低下了头,不知该怎样向他表白我的痴念,不知道什么样的语言可以消弥喀鲁依和扎哈千百年的宿怨。星星在他背后闪烁,我仿佛听得见夜色渐浓的声息。许久,我忽然矮下身去,蹲在他脚前解开了他左靴的靴带,草原上女子为男子系鞋带就表示托系终身,我用这种无言的方式告白自己8年的痴心。 他迟疑了,我看到他宝蓝色的袍襟湖水一样地抖动,我看到他持马鞭的手握紧又松弛。我噙着泪水将左靴的鞋带解开又系拢,指尖刚刚触及右靴时,他忽然退后了一步,我含泪抬头望他,他不看我,拔出脚卷起长袍打马而去,一人一骑转瞬间驰出了我的视野。 我久久地久久地立在草原上不肯回头,仿佛怕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回首盐柱。泪水无声无息地从我的双颊悄悄滑落到长草尖上,夜的清冷一直渗到心里去。 我趟过河滩又穿过一片坟茔,草原上时凸时凹的铺陈是谷雨惊心动魄的遗迹。坟碑上镌刻着死去剑客的名字,他们都还非常年轻,他们是草原上最英勇最热闹的青年,如今却寂寥地躺在这荒落的坟堆里无人祭扫。我在一个最高的坟头上抱膝独坐,风诉蛩吟是我同剑魂们的对白,在这一刻天地无言时光留驻,宇宙洪荒间我在黑暗中居然清楚地看到目尽处的一个黑点。那个黑点越来越大越来越近,驰到我面前时我仍不敢相信是他去而复回。 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我,目光深冷不可捉摸,我呆呆看着他一言不发,我们就这样默默对峙了很久,在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却突然用马鞭指了指周围的坟堆,低沉地说:“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他们中的一个。”我一愣,他已弯身将我一把掠上马背,“啪”地一响,骏马向前驰去。我的后背贴着他的前胸,整个人便升腾在一片云雾之中。 我希望他就此带我去天涯海角,他却只是将我送回了扎哈部落。当我们的帐逢遥遥在望时,他勒住马缰跳下马来,我们第一次面对面地平视对方。他微一点头,语气决然:“回去吧。”忽然挥剑一扬,我鬓边飘拂过肩的一条细辫翩然落下,还不等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已一把抄住,随手放入怀中,一翻身又跃上了马背,骏马长嘶声中,他的背影已消溶于茫茫黑夜。 我知道这一次他走是再也不会回头的了,他不可能属于我,因为他已经属于了剑。除非他的剑杀死一个对手,否则他就永远不能停止比剑,如果他不愿意杀人,那么自己就总有一天会变成别人的剑下亡魂。他的英勇和我的痴情是同样的孤独,我的英雄哦,让我怎样才可以结束你的痛苦,怎样才可以得到你的心? 又到谷雨,我的英雄目光沉着,剑光凛冽,在他击败第12个对手的时候,我看到他额头密密的汗珠,而他的剑式依然那样小心谨慎。我知道如果他再不肯下杀手刺死一个对手结束比赛,他早晚会久战脱力,死在别人的剑下。我换上早已预备好的男装,蒙上面纱倒提长剑走到了阵前。 我们再一次对峙了。他的眼中微露出困惑,似乎在猜想我是谁。然而催战的号角声已经响起,他举起了手中的长剑。我今生至爱的男人对着我举起了长剑,剑尖寒芒发出异常清冷的光,冷得凄厉。我凝视着剑尖一言不发地走上前去,深深地,深深地望着他似乎要将他望进永恒,望着他,我猛地扑向长剑,剑尖贯胸而入,黑色面纱倏然落下,我在椎心的刺痛中欢然微笑。 他大惊失色,急忙抽出长剑,剑尖鲜血淋漓而下,我痴痴地望着他缓缓倒下,他发疯地冲上前将我抱在怀中,这是第一次,第一次他这样紧地抱着我,第一次这样痛地望着我,是第一次!我更加灿烂地笑了—— “后来呢?”当库勒木老爹将故事讲到这里时我已经潸然欲泣,却仍忍不住要追问最后的结局。这次随团采风,本是旨在搜集草原情歌的,不曾想却听到这样一段回肠荡气的情史,但是一经接触却是再也难以释怀了。 “后来——”库勒木老爹回顾着周围的坟茔,“后来,她就被葬在这里,就是前面这座坟。” “她死了?”我惊呼。 “死了,是我亲手杀死的。”老人的声音平平淡淡听不出悲喜,他始终注视着远方,仿佛望向一个不可知的世界,又仿佛是对着自己的心,“她死前的那一笑,真美——因为终于杀死一个对手我可以不再比剑了,可是我杀的,却是自己最心爱的姑娘。在她面纱落下来的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那么爱她,才知道爱一个原来可以做到这样。我剑尖上的血再也擦不干净了,我用它砍断了自己的右手——”老人举起右臂,臂端甩甩荡荡令我不忍目睹。 我低下头,听老爹仍用他一成不变的平淡语调缓缓诉说:“给她送葬的那一天,喀鲁依和扎哈的人都去了,她是唯一一个葬在这片剑客冢中的女人。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很大,两个部落的人都在流泪,后来比剑会就取消了。” 我也流泪了,忽然想起一个疑问:“那个传说,关于用心血染红爱人剑尖就能得到爱情的,是真的吗?” 老人看看我又看看眼前的坟头,长叹一声起身走了。我望着他孤独的身影在天尽处化做一个黑点,想着我脚下这座坟冢中躺着的那位痴情少女,忽然心有所悟,只觉得她就是我,我就是她,长草萋萋就是我们的交流,我有一种难以抑止的欲望要替她诉说,于是提笔写下了这个故事—— 第4章 守宫砂 某朝某代,边境烽火不断,朝廷屡次派军苦战不下,唯有决意和亲,由大将军韩靖护送九公主湘出使安抚。 临近边境,湘公主忽召韩将军入帐密议。隔着珠帘,公主缓缓伸出一只手,缓缓褪去衣袖,缓缓翻过手臂,如雪的胳膊上如血的一点丹砂:“韩将军,你知道这是什么?” 韩靖只看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去:“臣不知。” “这是守宫砂,是我六岁时父皇请太医为我点上的,洗不掉擦不去,但等到婚后就会自动消失,是女子贞洁的象征。”湘公主幽幽地说,“而今,它更成了社稷平安的保证。没想到国泰民安竟要系于我一个弱女子的贞洁之上,我不甘,更不堪!” 韩靖的头垂得更低,全天下的男人听到这句话都该羞死:“公主……” “我决心在婚夜刺杀番贼,韩将军,你帮我!” 韩靖吃惊地抬起头望着珠帘,这是怎样清贞决绝刚烈果敢的一个女子!他猛地单膝跪倒:“末将誓死相助!” 大婚之夜,湘公主在韩靖的周密部署下果然成功地刺杀了番王,大军乘机挑了贼营。漫天战火中,公主长长的面纱同披风一起飘扬,她望着狼藉的战场,静静地说:“父皇贵为人主,一言九鼎,既已将我嫁过一次,我是再也回不去的了。韩将军冒杀身之险全了我的贞洁,此恩此德,没齿难忘,纵为奴为婢,不足相报……” 韩靖悚然而惊。他明白,这是公主在暗示他同她一起远走高飞,可那是欺君之罪啊,要满门抄斩,诛杀九族的啊!他只能说:“公主言重了。末臣如何敢当?” 湘公主的肩微微一震,面纱下似有水滴跌落。她深深看了韩靖一眼,凄然低语:“那就请将军转告父皇,就说我杀身成仁了吧。”说罢,再不回头,径直向战火硝烟中走去了。 韩靖虎目含泪,跪倒尘埃,望着公主的身影渐行渐远,唯有在心底无声地祝福:“公主,保重……” 九公主湘“死”后,被追封了许多封号,被人们视为忠孝节烈的化身顶礼膜拜。而韩靖也官升一品,事务日忙,渐渐便不再想起她了。直到他娶了一位大臣的女儿,在新婚夜看到新娘臂上的守宫砂时,才忽然想起那道长长的珠帘,以及伸出珠帘的皓腕。不由有几分感慨:不是隔着珠帘就是蒙着面纱,他还从没有见过公主湘的庐山真面目呢。 过了一年,有天老管家忽然领来一个女子,说是自愿卖身到将军府做侍婢。韩夫人见她面目清丽,态度不俗,便欣然留下了。问她姓名,女子答:“无家之人,没有名姓,请将军赐教。” 韩靖沉吟了一下,说:“那就叫香雪吧,韩香雪。”言毕,忽然心里一动,香?还是湘?自己竟未忘情? 女子已依依拜倒:“谢将军赐名。”眼中似有泪光。 香雪来府之后,工作十分尽心,竟是众家奴中最为勤快忠心的一个。最难得她一手好厨艺,时常做了精美小点让韩靖夫妇大快朵颐。韩夫人特地将她拨到上房使唤,问她:“香雪,你好像南北各地的点心花式都知道啊。” 香雪答:“我走过许多地方,特意苦学了一年呢。” 夫人好奇:“怎么想起要学它呢?有这一门手艺,哪里吃不到一口饭,何必卖身为奴?” 香雪却是再也不肯回答了。 晚间,夫人在枕边对韩靖说:“香雪那丫头根基不浅,我那天闲得无聊想教好写字,却发现她一手好柳体,十分不俗。说她父亲原是私塾老师,可一个乡下教书的怎么能有那么好的学问?虽没仔细伸量过,可是偶尔闲谈,看她腹中的诗词歌赋,好像不在我之下呢。” 韩靖翻了个身不经意地说:“一个做丫头的知道太多不一定是好事,女子无才便是德,只怕她不易出聘呢。” 但府里看上香雪的小厮家丁却不在少数,三天两头地便有人在夫人面前叩头求配。香雪只是不应,说:“我情愿一辈子侍奉老爷夫人。”夫人也不好强她,年深日久也就再没人提亲了。 一过二十年,将军在一次出征时战死于疆场。夫人哭得昏了过去,香雪率了家丁千里迢迢接了将军尸身回来。 众家丁哭声震天,香雪一滴泪都没掉,却是一夜白头,仿佛忽然老了数十年,连背都驼了,跪在夫人面前,请命要为将军守坟。 过了数日,人们往坟上送食物时,却发现香雪已死在坟前。夫人怜她为韩府操劳了一辈子,便出资将她厚殓。家奴们帮她换衣时,见她手臂上有一点殷红的印志,都不明白这是什么,告诉夫人。夫人看了,诧异地说:“这是守宫砂,是风行在宫廷贵族间的一种习俗。只是,它怎么会出现在一个下人的手臂上呢?” 第5章 贞节牌坊烟花巷 贞节牌坊,是给予最规矩最贞烈的节妇的表彰; 烟花勾栏,是集中最淫荡最无情的妓女的青楼。 而这一座贞节牌坊,却立在一座青楼之侧。 而这座青楼,居然就叫做“贞节楼”。 “贞节楼”最早是叫“虚凤阁”,假凤虚凰是也,倒也老实。 虚凤阁的姑娘们的花名儿也都很老实,无思,无情,无真,无念……当红花魁叫无心,姓云,云无心。 云无心是个清倌人,摆明旗鼓卖艺不卖身的,弹得一手好古筝。待客时,面前总放一大盆盛开的菊花,是为雷池,凡人不许逾越。香闺里两道诗联十分醒目:“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颜筋柳骨,出自名家笔墨。扬州城里风流子弟莫不以一睹无心芳姿为荣。 这年秋天,番兵进犯,朝廷大军一队队开过去,扬州驻军也整装待发。偏有一小校,寻思着古来沙场几人回,便想放肆一回,竟闯入虚凤阁要与无心强做鸳鸯。不料无心原也知一点防身功夫的,反施计将小校捆绑了要亲自押到将军府理论。 老鸨吓得发抖,满面惊疑地叫:“女儿,你这可不连累了一家大小?” 无心从容一笑:“妈妈放心,女儿自有道理。人们都说宋将军治军严谨,赏罚分明,必不致与我弱女子为难。” 到了将军府,无心慷慨陈辞:“大敌当前,将士正该奋勇杀敌,焉能自乱阵脚,自失民心?将军此去,胜了,自有无数好女儿任由挑选;败了,也不必拿我们命薄运蹇的烟花女子出气。” 将军眯了眼细看无心,半晌,忽道:“我叫宋报国,你呢?” “无心,姓云,‘云无心而出岫’。” “好个‘云无心而出岫’!”宋报国将军哈哈大笑,虎目凝注,不怒而威,“无心,可会有情?听着,我同你赌一记——败了,我死在沙场;胜了,我回来娶你!” 次日上午,有人送至虚凤阁一只精美的妆盒,内盛镶珠嵌翠一枝凤头金钗,说是宋将军给无心姑娘的聘礼,大军,已于清早开拔了。 无心将妆盒置于床头,一日看上三五遍。听人说子夜时念着心上人的名字可望早日相见,无心便夜夜不眠,待至子夜对着月亮一遍遍低呼:“报国,报国……” 她从此拒不接客,然而每每午夜清寒,虚凤阁里却传出她幽凄婉转的琴声:“人道天涯远,犹见地平线。寻遍心深处,不见相思岸……” 日子一天天地流过,无心一天天地憔悴,边境烽火不断,将军音讯杳无。老鸨不耐地嘀咕:“天天想夜夜盼的,客也不接,银子也不挣,可谁知你盼的人在哪儿呢?” “人在天涯。”无心答。 “可天涯又在哪儿?啥时是个头儿呢?” “天涯就在天涯。”无心卷帘长叹,“天涯的尽头,仍是天涯;相思到极处,也还是相思。” 接着便有一天,人们传说朝廷吃了败仗,说宋将军已经阵亡,说番兵就要杀进来了。 果然没隔几天,敌人的大军便浩浩荡荡开进了城。那个番王最是好色,入城第一件事就是要会一会扬州头牌名妓云无心。坐在虚凤阁的大堂里,番王粗声大气地拍得八仙桌山响:“他好的宋报国都死在我刀下了,你一个小小虚凤阁还放在我眼里?侍候不好,把你们都杀了。” 老鸨努力撑着桌子不使自己瘫下去,明知无心是清官人说什么也不会见客,却仍在想着怎么打叠千百样语言求得她下楼,正是心中栗六,不料一台头却见无心一身雪缟,娉娉婷婷纸人儿一般打小阁楼上飘下来了,脸色素白,不施一点脂粉,不带一样妆饰,只发际颤悠悠一枚翠凤金步摇,更衬得人天生丽质,面若梨花。 番王看直了眼:“这位就是……云姑娘?” 无心柳眉一挑,媚眼如风:“就是我,怎么,不好吗?” “好!太好了,太美了!你放心,跟了我绝不会委屈你……” “可我有个条件。”无心眼波流转,春光无限,缓缓地说,“我可是个清倌人,要么不接客,要么就从一而终跟定了一个人。谁要了我,就得带了我去,至于带出去做太太做妾侍做丫头,都随他的便,总之离了这里,以后我就不是虚凤阁的人了,一切生老病死都不与虚凤阁相关!” “唉呀女儿,你好很的心,我辛辛苦苦养了你那么大……”不等番王答话,老鸨先哭号起来。 “妈妈且莫惊惶。”无心淡淡地打断她,平静的语调里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威慑,“我这几天存下不少私己,只怕再买三个我也还有余,都放在床头妆盒里了,我一样也不带走,就算是替自己赎身吧。请妈妈高抬贵手,还女儿一个自由。” 番王这些年来穷兵赎武,原没多少家私,原担心无心这样的红倌人从良,必定要狮子大开口的,如今听说无心竟是自己赎身,大喜过望,生怕好事多磨,赶紧说:“这好,这好!就是这样了,左右听着,以后云姑娘就是我的人,和虚凤阁再没关系了!” 当夜,云无心被一乘小轿抬进了昔日的将军府——如今已为番王占据。 洞房之际,无心娇慵软语:“我要宽衣,你得闭上眼睛!” 番王闭了眼嘿嘿笑:“闭眼睁眼,这可有多麻烦,等下你就不叫我闭眼了……”话未说完,忽觉太阳穴一凉,恍惚听到有利器刺破皮肉的声音。他惊疑地睁开眼,只见无心浑身缟素,手攥一枚金钗俏生生地立在自己面前,钗头一点鲜红,而有什么粘粘稠稠的东西正从自己鬓边汩汩流淌下来。“你……”还没明白过来,又听“扑”的一声,金钗再出,这次刺中咽喉,他那半句话就此咽住,“咳咳”两声,也就直挺挺地不动了。 番王即死,贼兵大乱,朝廷乘势反击,终将番兵歼灭。 将军府后花园荷花池里,人们打捞出了投湖自尽的云无心,右手攥着一枚金钗,左臂上深深刺着两个血字:报国。 没有人想到“报国”其实是一个男人的名字。消息传到京城,龙颜大为感动:如此刚烈女子,虽系烟花,一心报国,既全节,又完义,焉能不表? 于是便有了那座贞节牌坊,于是“虚凤阁”成了“贞节楼”。而改名后的青楼生意更好了…… 第6章 黛玉之死 皇宫内帏,灯火辉煌,但照耀的却是一片凄惨景象。 元妃气咽神虚,一手拉着祖母贾老夫人,一手拉着母亲王夫人,喘吁吁一字一顿:“老太太,太太,俗话说‘月满则亏’、‘树倒猢狲散’,如今孩儿眼见是挣不得力了,虽然说皇恩浩荡,到底人走茶凉,母亲不得不早有个计较。” 一席话说得贾母老泪纵横,王夫人死死攥着长女的手只管抽泣,又拼了命地咽住哭声,口里只说:“贵妃千万别这么说,臣妾合家整日烧香侍佛,保佑贵妃凤体早日康复。贵妃有什么不放心的,尽管嘱咐臣妾,只别太操心了才是。” 元妃闭一闭眼,苦笑道:“求人不如求己,何况求佛……年前我回家省亲,眼见薛林两位妹妹才貌,比咱家几个女孩儿都强出好多,只怕贾家的将来就系在她二位身上……薛家世代行商,宫里寻常的风吹草动不能动摇他家;再有,北静王素和咱家亲厚,若是结了姻亲,贾家将来有了什么事,皇上不看僧面看佛面或也会体谅几分。” 王夫人尚自怔忡,贾母却早已心领神会,遂扶了拐杖叩头谢恩,回府后果然找来凤姐密议。王熙凤暗暗佩服,点头说:“大姐姐在宫中见多识广,考虑果然周到。薛大妹子咱们知道根底儿,没得说。虽说宝玉和林妹妹似各有心,不过咱们这样的人家儿,原没有私情这回事。林妹妹的才貌固然是好的,只是家底太薄了些,主家持事不可以重望,不若薛妹妹持重。纵然贾家一旦势败,有了薛家的支撑,也还备个退路。林妹妹咱们也不亏待了她,想那北静王妃昔日咱们也都是见过的,好和气温善的一个人,当时还称赞过林妹妹多才多艺呢。林妹妹结了这头亲,一样穿金戴银,呼奴唤婢,咱们也多个靠山依傍,岂非两全其美?”于是细细计划起来。 晚间王夫人将这话告诉了贾政,贾政也觉妥当,忽想起一事,因道:“记得当年给蓉儿媳妇送殡,引见宝玉给北静王时,王爷曾邀请宝玉常到他处走动,讲谈学问,既如此,不如就送宝玉去他处就学,两家也多亲近亲近。” 一时计议停当,人人俱鼓舞起来,次日便递拜贴与北静王府,又送了四色手信,北静王果然十分高兴,专派了家人来接宝玉过去。自此宝玉便常在北静王府留宿,常常离家一半月不回。 消息渐渐传出,贾府上下都知道府里要再出一位王妃,贾家百年基业是绝不会倒的了,个个喜气洋洋的,就只瞒着潇湘馆诸人,但到底也还是被雪雁听到了风声。雪雁便同紫鹃嘀咕:“凭姑娘的模样儿才干做正妃也未必肯,她肯给人做侧妃?”紫鹃听见,吓得忙捂了她嘴,喝道:“这也是混说得的?小心姑娘听见。” 岂不知黛玉见这几日贾母王夫人忽然往潇湘馆多了走动,宝玉又成日呆在北静王府不回,心里早已雪亮,闲里已不知把这事掂量了多少回。她想起那年自己理过父亲后事回来宝玉赠她香串的事,当时宝玉还特特解说这是北静王赏赐的,记得当时自己掷还香串时曾说过:“什么臭男人带过的?我不要。”想他一串香串自己都不愿受,还会愿亲近他这个人吗?再转念想到近日贾府中人每每从宫中回来都是满面惨淡,自是贾府不日将有大难,那么想把自己嫁与北静王的目的也就不言而明了。这样想来,自己领受贾府多年恩惠若不图报倒似无礼,但若是从了又岂是自己一向为人,因此上千思万想,只觉没有出路,但求速死,以全素志。 自此以后,黛玉便愈发不顾惜起自己的身子来。每日里能吃一碗饭只吃半碗,也还有一顿没一顿的,紫鹃每每起夜,往往见到黛玉被子滚在一旁,药更是坚决不吃。紫鹃心里疑惑,猜到定是与宝玉有关,几次想当面问问宝玉,却只是不得见。一则宝玉而今搬出大观园不若以前走动方便了,二则宝玉也难得在家,日晚只在北静王府听候,见他一面,竟比登天还难。 转眼春深,又到狩猎季节,北静王邀了宝玉远行野游。黛玉每到春天必然发病,这年喘得更是厉害,一连数日未能起床。这日天气晴好,紫鹃劝黛玉到园中走动散心,黛玉挣着勉强爬起,由紫鹃扶着在花园里散步,见到满园残红,不禁心酸,因命紫鹃将自己葬花用的花锄锦囊取来。 黛玉自在花下闲步,一阵风过,落红缤纷,扑了她一头一脸,黛玉忽然想起宝玉当年在花下同自己说的话来,耳边蓦地响起一句:“妹妹,你放心。”只觉一阵心痛,万箭攒射一般,痛不可抑,趔趄几步,猛回头,“哇”地一口鲜血吐出,望后便倒。紫鹃刚刚携了花锄回来,远远看见,吓得魂飞魄散,大叫一声“姑娘”扔掉花锄飞跑过来扶起,只见黛玉牙关紧咬,呼吸低微,面色如纸,偏偏双颊又红若胭脂,心知不好,泪珠忍不住簌簌滚落。 黛玉这次一病非小可,每日都是大口大口地吐血,太医一日三次地登门,又悄悄留下话让准备后事。贾母同凤姐面面相觑,说:“原替这孩子打算好了将来的,谁知她竟没福气领受。”自把心灰了一半。 紫鹃见黛玉落花般一日萎似一日,却夜夜不眠瞪圆了眼若有所待,心里明白她是有话要说,却不敢说破,只天天往袭人处打听宝玉消息。袭人早已打听到宝玉同宝钗婚事落实,这几日宝玉不在,她便每天到薛姨妈处问候,帮姨妈做些针织活计,同宝钗闲话家常,见到紫鹃,只是笑嘻嘻地寒暄客套着没一句实话,恨得紫鹃心里咒骂:“孵上水儿的,往日宝玉天天往潇湘馆跑动的时候你可也是这般神气么?专会仰高踩低的西洋哈巴儿!” 好容易等得宝玉狩猎回来,紫鹃正想辗转托人告诉宝玉来一趟潇湘馆,宝玉却早早自己登门了,只看了黛玉一眼便大惊失色道:“几日不见,妹妹如何病得这般重了?”满脸痛惜溢于言表,黛玉还不怎的,紫鹃却“呜”地一声哭出来,哽咽道:“姑娘等得你好苦,你怎么到今儿个才来?”黛玉回眸看看紫鹃,似要骂她多嘴,却只是无力开口,只轻轻挥挥手示意她出去。又喘了半晌方对宝玉说:“我这次是好不了了,你和宝姐姐两个好好地过吧。” 宝玉大惊:“妹妹说什么话?我的心妹妹是知道的,怎么又来怄我?”黛玉摇摇头要宝玉不要插话,又喘了半晌继续说:“我已经想明白了,贾家偌大一家几百口人,希望可全在你身上呢。你负了他们,天也不饶你。我是不能从他们的愿了,可是你,你是这家的人啊,你不管他们,谁来管呢?”宝玉心痛如绞,哭道:“妹妹你这么说是拿刀子剜我的心呢,我也不指望当官做侯,就算家败了又怎么样,只要我们在一块儿,有一口粥吃我就不怨什么了。”黛玉摇头苦笑:“只怕一口粥吃不上的日子也还有呢,那时可又怎么说呢?我也背不起这骂名,你要真体谅我,就听我这一回,拿待我的心待宝姐姐,只要你好,我也就……”说到这里,又咳起来。宝玉哭得肝肠寸断,黛玉的话只是一句听不进去,紧紧攥了她手哭道:“妹妹,是我负了你!” 黛玉见他这样,心内怜惜,暗想我同他自小相知,如今我撒手去了,可叫他情何以堪呢?因此上,竟把那一片自怜之心尽皆收起,只管替宝玉思虑起来。愣愣望了他半晌,忽问:“宝玉,记得三生石畔的绛珠草么?” 宝玉一怔,不明所指,却又觉心头恍恍惚惚,若有所思。 黛玉这几日百般思量,一时清醒一时糊涂,却早把过去将来的事想得通彻明白,这时候虽然气力不济,却是神清气爽,歇了一歇又说道:“想当年离恨天外,我承你以雨露灌溉,总没什么报答,但跟你到世上走了这一遭,把一生的眼泪还了你,也就够了……宝玉,如今,我是不欠你什么了。”一语未了,一口鲜血喷出,力息已微。 宝玉别的话总没听见,只这一句“我不欠你什么了”却是刺入肺腑,只疼得肝胆俱裂,恨不得将心剜出来千刀万剐,整个人七魂出窍般,呆若木鸡,及见黛玉呕血,方“呀”地一声哭出来。 却说袭人知宝玉来了潇湘馆,见久久不回,便来寻找,在门外听得宝林二人对话,只怕宝玉难过伤身,此时明欺黛玉不理事,也顾不上礼节尊卑,自己打了帘子进来搀起宝玉道:“二爷,原来你在这里,老爷到处找你呢!”紫鹃雪雁也一齐抢进来侍候。 宝玉哪里肯走,死攀了床沿哑着嗓子哭道:“叫老爷再打我一顿,打死我!我有太多话要同妹妹说,我要把这颗心掏出来给她知道!” 袭人见他话说得大胆,惊得脸都白了,遂不顾死活,连说带劝硬将宝玉拉了去了。 没几日,宫里传出消息,元妃驾薨。贾母心知大厦已倾,眼见黛玉同北静王这段亲是结不成了,只恨天不遂人愿。风烛残年之人,哪里禁得起这般忧虑操劳,到宫中大哭了几场,便病倒了,日日请医问药,贾府上下一片黯淡。 贾母略能坐起,便叫来凤姐催她早早动手筹备宝玉同宝钗的婚事,说“好歹你在我咽气前把这件大事办了,也好叫我走得安心。”宝玉自知难以违抗,也只得听从凤姐等忙碌,每日万事不问,只天天一早起了床便往潇湘馆探问,黛玉却自那日长谈后便一直昏厥,竟没再睁眼说过一句话。 大礼这日,宝玉穿戴披挂停当了,却仍趁人不见挂了礼红便偷偷溜来要找黛玉。进了潇湘馆,只见竹林萧瑟,庭院冷落,同前面张灯结彩的热闹喧哗恰成对比,心里一痛,差点落下泪来。走了几步,隐隐听见女孩哭声,似紫鹃又似雪雁,忙走前几步,却见到袭人,正拉着雪雁要人,雪雁哭着摔手说:“你们的二爷当然是你们的人在照看,只管到我们潇湘馆来罗索什么?林姑娘人已经是这样了,你还怕把你们二爷拐跑了不成?”宝玉忙蹿前一步,问:“姑娘怎么样了?” 袭人见到宝玉,大喜拉住:“我的爷,你怎么眼错不见就跑了这里来呢?前面人都快急疯了,急等着你去拜堂,还不快跟了我去呢!”宝玉不耐,推开手说:“你叫他们自己去闹好了,我要守着林姑娘。”袭人又好气又好笑,抿嘴儿道:“你这说的可不是疯话?新郎官不在,你可叫我们忙什么呢?俗话说的,‘皇上不急太监急’,老太太听了这话可又该生气了。”正说着麝月秋纹也到了,帮着袭人连哄带劝将宝玉硬拉了开去,到底不许他进门,生怕沾了潇湘馆的晦气。 一时林大娘又找了来,抓了雪雁说:“你这姑娘,前日说好的,前面忙不过来,要你过去侍候,怎么这回子还没妆扮呢?”雪雁更气:“姑娘还没咽气呢,你们就一个来找人两个来找人的,可不是要逼死我们姑娘么?”林大娘冷笑道:“大家都是奴才,听喝罢了,你这话,只好留给老太太面前说去。”说罢上前死活拉了就去,气得雪雁又哭又骂,却哪里挣得过,到底脚不沾地地被拉走了。 外面争吵,黛玉在里面早已听见,她已是几日不食不语,这时偏偏睁开眼来问:“是谁在外面争吵?是宝玉来了吗?”紫鹃忙掩饰道:“哪里来的宝玉?姑娘听岔了。姑娘今日好了许多,可想吃点什么不想?”她这里只看到黛玉又睁眼说话便觉高兴,黛玉却自知大限已到,心里反而平静,淡淡问:“今天是什么日子了?”紫鹃不明所以,随口回答了,黛玉在枕上点头说:“是宝玉成亲的日子。” 紫鹃见她这般清醒,害起怕来,支开话头道:“姑娘吃点什么吧?”黛玉却只是摇头,命道:“把我的箱子打开,我要理点东西。”紫鹃越发不明白,也只得顺着她的意思把昔年的诗稿和题诗的绢子都取来堆在她面前,黛玉看了看,眼中泪断线珠子般滚落下来,停了半晌,闭目道:“烧了它。” 紫鹃心里惨痛,不敢违逆,只得将绢子诗稿一齐撂进火盆里,眼见火苗窜起,顷刻间将诗稿化为灰烬,一番痴情付之一炬,随烟飘散。紫鹃早已哭得说不出话来,却听外面远远传来一阵乐声,竟是宝玉那边在吹打成亲了,当下直把牙咬得铁紧,心里恨道:“宝玉,你成日家只说待姑娘恩深意重,这时候姑娘眼见不行了,你竟一半日也等不得,早不成亲晚不成亲偏在这时候拜那个催命的堂,你竟是在逼死她呢。”因赶着去关门下帘子,要挡住那声音进来。黛玉气息渐微,血色全无,只眸中两点,漆亮如星,这时忽然拼力坐起,低呼:“宝玉,你好……”一语未了,神力已尽,阖目仰倒,竟是香消玉殒。 紫鹃扑上去哭得肝肠寸断,恨不得就此跟了去。一弯冷月凌空独照,满园落花盘旋低舞,风动竹梢,如泣如诉,紫鹃在这一刻心冷如灰,其后不久即落发剃度,随惜春出了家。 黛玉死后,人们传开她死前的情状,都说“林姑娘好大脾气,到死都咬牙切齿地叫着宝玉的名字,说‘宝玉你好狠!’” 宝玉听说后,终日郁郁,几次探访紫鹃想问个究竟,紫鹃只是不见。但是多年后贾府早已人散楼空,一些闲散文人传说起大观园旧话时,却有一位曾专门给庵里送灯油的老奴插口说:“我听见庵里的老师傅们议论过这事儿,说是紫鹃师傅亲口说出来的,林姑娘临死喊的话原是‘宝玉你好好保重’,人们传误了,以为林姑娘至死恨着贾宝玉呢,其实林姑娘好痴心的一个人,为贾宝玉连命都可以舍了,又怎么会恨他呢?” 爱到深处无怨尤,想不到人间至纯至圣的一段真情,竟被一个大字不识的老奴说破了。 第7章 花袭人的网恋故事 我姓花,有很好的名字,叫蕊珠。 蕊,一株草下埋着三颗心,而草尖上,挂着露珠。 是不是很美? 可是这么美的名字,我老板却不喜欢,说俗气。他为了卖弄自家有学问,摇头晃脑引经据典地念了一句诗,说什么“花气袭人知昼暖”,给我改了个名字叫袭人。花袭人。 啊,忘了说,我老板很出名的,叫贾宝玉,是荣府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继承人,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过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外国谚语里说的那种“含银匙而生”的人。 说起这句外来俗语,还有一个笑话:荣府公司的董事们最崇洋了,有事没事就做出一副学贯中西的样子。凡事只要是外国人说的,就是好的,对的,最上乘的。自从听了这句谚语,他们就羡慕起来:咦,人家外国人可以含银匙出生的,咱们难道不可以?即使不可以,也得叫他变可以。 贾府里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当然也能使人生匙。 适逢执行董事贾政的夫人王氏有孕,于是董事会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含银匙而生”的具体方案,也就是后来揭露贾府隐私炒得很火的那部网络小说里提到的著名的“银匙会议”。 会议由贾政主持,会上气氛很热烈,群贤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不仅提出了以玉饰取代银匙这一建设性创意,并且就玉的形状、雕饰、甚至上面刻些什么字都一一论定。接下来,便是由谁联系精品公司,由谁贿赂妇产科主任将玉放进婴儿口中,谁第一个发现秘密大喊大叫,谁打电话通知亲友及记者,又每个人届时的表情和台辞该如何配合,哭好还是笑好,站的方位及奔走相告的路线,等等等等,每个细节每条脉络都理得清楚,这才宣布散会。 但是即使布置得这样仔细精密,到了王夫人生产的那一天,还是出了一个小小差错:就是那个只有接生经验却没有应变能力的妇产科主任刘姥姥临时慌张,手重了些,玉石卡在婴儿喉咙口,差点噎死——虽然抢救及时不至酿成惨剧,可是从此宝玉便落下了呆症的病根儿,时不时发作一回,一辈子也没安生过。至于那个笨手笨脚的刘姥姥,自然被炒鱿鱼提前下岗了,不过贾府也没亏待她,给了大笔封口费,为的是叫她保守秘密。 也是刘姥姥心太黑,后来又几次上门勒索,给钱就好打发,不给钱就恐吓着要揭黑幕爆隐私。要不,这件贾府一级秘密,我一个小秘书怎么会知道的呢? 哎,当时能从众多莺莺燕燕中脱颖而出,成为贾宝玉的高级秘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至今还清楚记得招聘广告上那煽情的词句:底薪一万,上不封顶,要求花容月貌,柔情蜜意,户口学历不限。 这样的美差,上哪儿找去? 于是我精心打扮了,袅袅婷婷地奔了贾府大厦招聘处来,问是谁登的寻人启事? 部门主管叫茗烟,是个油腔滑调的前卫青年,笑嘻嘻地说:“我们没登寻人启事呀,我们登的是招聘广告。” 我故做惊奇:“咦,这上面不是说要找一个花容月貌柔情蜜意的女子吗?分明就是找我,怎么不是寻人启事呢?” 恰好贾宝玉从旁经过,闻言顺口赞了句:“聪明!” 我谦虚地低下头,却用眼角瞟他:“我只不过有点小聪明。” 贾宝玉更加高兴:“女人不聪明,是花不香;太聪明了,就是花有刺。就要你这样香艳无刺的小聪明才刚刚好。” 我打铁趁热,赶紧抛个媚眼,说:“经理怎么知道我姓花?莫非神机妙算?” 贾宝玉哈哈大笑:“没错儿,我就是会算,算准了我的未来秘书姓花,还算准你的名字叫花袭人。” 就这么着,我成了他秘书,成了花袭人。 我并不喜欢这名字,但是我喜欢一万块——最好不止一万块,越多才越好。 但是要赚更多的钱,当然不能只是做秘书这么简单。 而贾宝玉选我,当然也不只是找个秘书这么单纯。 我们之间,没有费太多周折,就半推半就顺理成章了。 于是在“袭人”的艺名之外,我又有了一个绰号,叫“小秘”。 但是我的野心,是要成为“二奶”。 “小秘”不过零打碎敲地占有他一点点时间金钱,“二奶”却可以名正言顺地被他养起来,要楼要车,吃好穿好。 我没指望嫁他,那是不可能的,他这种人的婚姻注定是政治婚姻,所攀亲家非富则贵,不可能娶我这样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女子。更何况,就算他呆病发作愿意做温莎公爵,我也并不想当戴安娜。我爱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姓。如果他真为了我抛家舍业,我才不要理他。 宝玉给我在大观园小区买了新宅,取名怡红院,墙上遍挂名人字画,柜里塞满西洋美酒,他说,这叫品味。 我不懂得欣赏品味,也不喜欢喝酒。可是,我愿意猜测那些东西如果变卖,可以值多少钱。 金屋藏娇的日子里,我迷上了上网,网名叫做“花想衣裳”。 花想衣裳云想容。细究一个女子的堕落,无非是从幻想锦衣玉食开始,做小秘,做二奶,出卖身体与尊严,无非因为“花想衣裳”。这名字,是自嘲,亦是自辩。 我想穿最美丽的衣裳,住最好的楼,可是,谁不想呢? 我在网上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他们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只被我有香无刺的小聪明吸引,每天我一打开电脑,QQ的铃声便响个不停。其中聊得最多的一位,叫“观棋不语”。 我一直在猜测他是男人还是女人。他的个人资料里除了网名昵称外一片空白。而同我的对话,总是浅尝即止,布满玄机。这一点,与我太像太像,所以忍不住好奇。便谈得更多些,再多些,直到一日不谈如隔三秋。我渐渐了解到他的爱好,性情,喜欢看什么书听什么音乐吃什么菜抽什么牌子的香烟,知道他的收入颇高工作很辛苦也很满意,知道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白天你不懂我夜的黑》,可是我不知道他到底做什么工作,为什么喜欢那首歌。 而这段日子,宝玉忙着筹备婚事,到我这里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亲家已经定下来,是薛家,新夫人名叫宝钗。 本来我一直担心宝玉会娶林黛玉的,那傻妞儿看琼瑶小说长大的,张口闭口谈爱情,到现在还迷信什么天长地久忠贞不渝,如果她嫁进贾府,绝对会把宝玉看得死死的,一口剩饭都不给我留下。 但是现在我放心了。听说薛宝钗是个城府很深学历很高的厉害角色,越是这样的人,越不会在乎老公在外面包二奶,她的对手,才不会是我。宝玉忙过这阵子,过了蜜月,就又会想起我的。最重要的,是我得忍得住寂寞,不可在这时候操之过急,惹他生气。 我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人,就算宝玉一连几个月都不来看我,我也不会招惹别人。因为我知道,茗烟会替他看着我的。我可不能经不起考验,自毁长城。 长日无聊,挂在网上的时间更多了,我活在孤独与等待中。不是等宝玉,是等“观棋不语”。同他聊天已经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如果没有他,真不知道那无边的寂寞与空虚该如何忍耐? 终于有一天,观棋不语邀请我见面。我犹豫了又犹豫,思量了再思量,最终还是拒绝。不仅是怕茗烟,也是怕自己。 我怕真实世界里的观棋不语太平庸令我失望,也怕他太不平庸我过于满意,那样,我会爱上他的。而爱,是一件多么痛苦而不可能的事情。可以想象一个“二奶”的爱情吗? 爱情这个词,是为林黛玉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准备的。听说她因为在三角大战中败给薛宝钗,气得远走巴黎一心一意闹失恋去了。失恋?多奢侈的玩意儿,也只有像她那样衣食无忧的大小姐才玩得起。至于我,顶多只能在网上长吁短叹几句罢了。 宝玉结婚那天,我也去了。薛宝钗果然好风度,还特意拉着我的手说了好些话,夸我是个尽职的好秘书。又同我合影。 记者很多,很兴奋,扛着大炮一样的像机到处拍照。我这才注意到,来赴宴的不仅有本市各位高官富商,还有几个著名影星。咦,那在墙角被一堆小姑娘围着要签名的,不是新近风头最健的红歌星蒋玉函吗?要知道,我也是他的“FANS”呢。 正想要不要挤过去也请他签个名儿,他已经抬起头望向这边来了。我们的眼光于空中相对,就像放烟花那样噼哩啪啦地撞在一起,让我觉得头晕目眩。这,就是所谓明星风范吧?果然星光灿烂。我可真是为他心仪! 薛宝钗拉一拉我,说:“原来你也是琪官迷,哪,我这里提前备下了他一叠签名照,送你几张吧。” 我一愣:“琪官?” “是啊。”薛宝钗温文尔雅地笑着,“你是他的歌迷,会不知道他小名儿?” “啊,知道,当然知道。”像我这种小聪明的女子,也许不知道曹雪芹就是曹沾,李清照别号易安居士,而李白和李太白是同一个人,但是却不会不知道张国荣小名弟弟,谭咏林就是阿伦,蒋玉函又叫琪官。我只是在忽然看到照片上龙飞凤舞的琪官签名时,忍不住心里一动,想起了另外一个名字。 琪官,琪官,倒过来不就是“观棋”吗?会不会,他就是观棋不语?会不会呢? 舞会开始了,琪官朝着这边走过来,一众女孩子都骚动起来,紧张地猜测着他会成为谁的舞伴。我不待他走近,故意大声说:“音乐好,布景也好,云想衣裳花想容,真是热闹啊。” 他明显地一惊,径直走到我面前轻轻下腰做个邀请礼,我微微一笑,仪态万方地在一干争奇斗艳的女孩子的注视下款款地走向他,把我的手放到他的手中,任他的手扶在我的腰上。我们共舞,醉在音乐灯光里,醉在彼此的眼眸中。他低语:“云想衣裳花想容。”我回应:“观棋不语真君子。” 真的是你。真的是他。真的是爱情。 我醉。 醒来,久久不能还神。分明不是我的怡红院,可是房中布置,何其相像?墙上字画,柜里酒水,如果不是出自宝玉的手笔,又是哪个? 我迷蒙地望着琪官,问:“这是哪里?” “我的家。” “你在家在哪儿?” “紫檀堡。” “紫檀堡?”我悚然而惊,三魂轰去两魄。紫檀堡。这名字我太熟悉了,当初与地产公司签约时,还是我代为牵线的呢。怡红院,紫檀堡,原来,我与琪官的户头,是同一个老板。 我忽然大笑起来,笑得咽住,笑得流泪,笑得肝肠寸断。 一个二奶,一个鸭公,齐齐背叛了他们的老板,竟然谈起爱情来。世上,可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 琪官也明白了,低下头,表情渐渐扭曲,带泪的声音流淌在黑暗中:“我原来是个酒吧歌手,是贾宝玉给了我机会,找人包装我,出钱灌盒带,给我拍MTV,联系演出,把我捧成明星……” 一样的人,一样的路。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们两个为什么会走到一起,明白了他在聊天室里的欲言又止,明白了从一开始我就隐隐感到的不安所为何来,也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白天你不懂我夜的黑”。 白天我不懂他夜的黑?不,我懂。我太懂了。因为,我们流浪在同一个黑色夜晚。他是为了名,我是为了利,殊途同归地撞在一起,就像那首以纯情著称的诗:我们相逢在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记,那相遇时互放的光亮。 “最好你忘记”。我和琪官的故事,和大多数网恋一样,见光死。为了生存,我必须忘记。 回到怡红院,我只觉浑身疼痛,从未有过的痛。从里至外,每一寸肌肤每一滴血里都是痛。 我看着满室的锦衣华裳,美酒名茶,落地音响,豪华浴室,这些,都是夜晚给予我的。也许,正是因为夜太黑,才这般眷恋萤光石火。可是,那幽微的火星,会烧毁我。我,要不要跳下去?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猝然响起,我接听,听着听着,眼泪流下来,不可置信——怎么能相信呢?那么大,那么有权有势的一个贾府公司,忽然就会倒下来!做假帐、欺骗股东、偷税漏税、贪污贿赂……一句话,贾府涉及商业罪案,一切属于贾府公司的产业,包括怡红院,都要查封! 我的二奶身份被曝了光,“花袭人”三个字成为小报头条的香艳主角。不过,谁在乎? 就让花袭人出名出丑去吧。我早已恢复了花蕊珠的真名实性,搬进紫檀堡去——琪官比我有心计,早就让贾宝玉把产权易主,因此,贾府和怡红院被封,紫檀堡却可无恙。一直都知道“鸭”的价格比“鸡”贵,这会儿才算真正见识了。 蒋玉函的事业如日中天,丝毫不受贾府案的牵连,他正如一颗璀灿明星冉冉升起,自由而纯洁。无论是演出还是私生活都循规蹈矩,无懈可击。不知多少记者要求上门采访他的家庭与婚姻,他总是笑笑说:“我妻子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不事张扬,还是不要打搅她吧。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好了。” 于是记者们便哄笑着要他谈一下恋爱经过,他毫不扭捏,非常合作地露出一个琪官式招牌笑容说:“是网恋啦。我们在网上一见钟情,然后约会见面,发现对方居然不是恐龙,好意外,好高兴……” 句句都是真话。 第8章 薛宝钗之决战情场 我一生中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成功地嫁给了贾宝玉。 宝玉并不是有多么好,但他是许多女人追逐的目标,尤其是林黛玉的梦中情人——就凭这一条,便足以让我有理由殚精竭虑非他不嫁的了。 我和黛玉是闺中密友,本市十二名媛前两位,但到底谁是冠军呢?各人自有一批拥趸者,唇枪舌剑口诛笔伐多年,始终不能得出结果——也许结果是有的,只是我不肯承认——我从不承认我不如她,虽然没有一条她比我差。 论貌,我们是春花秋月各擅胜场;论才,彼此惺惺相惜半斤八两;论风头情趣,她住的潇湘馆和我住的蘅芜院都上过时尚杂志的家居彩页;论声名地位,全城的小资们都以结交我俩为荣,比如栊翠庵的妙玉吧,初来本城,想跻身名媛之列,第一件事就是下帖子请我们两个一起去她家喝茶,当然,也请了宝玉,因为她和这城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同样对钻石王老五的贾宝玉居心叵测。只是每个女人模仿秀的版本都不同,好像黛玉最常见的POSE是西施捧心,偶尔也来场飞燕泣残红;我呢,是杨玉环和乐羊子妻的FANS,文有停机之德,武有扑蝶之姿;而妙玉,她自知无法在身世相貌上与我们两个相比,所以另辟蹊径,扮清高,扮洁癖,装冷美人小龙女,然而见到宝玉,立刻一团火似的,把自个的口杯递给男人用,什么架子也都忘了——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宝玉而后快了吧? 一个女人最大的成功,不在于她自己是什么样的女人,而在于她嫁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元春大姐不去说她了,做了皇帝的二奶,位高权重,偶尔回趟家,亲娘老子见了她都要下跪;凤姐姐出名泼辣,但如果她的丈夫不是琏二哥,谁理她?秦可卿艳名远播,原因还不是脚踩两只船,并且是铁达尼号那样的豪华轮船——贾珍和贾蓉父子,当然,她后来玩火自焚,结局也像铁达尼号一样——沉了。 我要嫁的人,可以不完美,但不可以不出名。我永远要成为人群的重心,不能忍受任何冷落。如果我不能凭自身条件证明我比林黛玉棋高一着,那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嫁给她最想嫁的人,让她明白无疑地成为我手下败将。 也许你会问既然我这么恨黛玉,为什么还口口声声说她和我是好朋友。其实这很简单,我欣赏她也是真的,而且,除了她之外,这城里也没第二个人可以和我并驾齐驱,不是说看一个人的品位就看她的朋友是谁吗?像妙玉那种农转非的村姑我才看不上呢,那样的朋友,我随便一挥手就会有十个八个扑上来套近乎,但是林黛玉只有一个。同人聊天时闲闲地带出一句“我和黛玉挺熟的……”,是件有面子的事儿。 赢林黛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宝玉虽然不专一,但是他的情中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是给了黛玉的,这一点,瞎子也看得出来。其余的百分之四十,分配方式大致如下:百分之十给了我,百分之十给史湘云,百分之十给妙玉,还有百分之十给他公司里一干女职员如袭人晴雯之流均分,今天你多一点,明天我多一点,没个准数儿。 怎样才能成为他心中的最爱呢?这个并不是我要考虑的第一课题。因为明知道不可能。毕竟,初恋是最难忘记的,谁让黛玉她比我先到呢? 我的捷径是走上层路线,讨好他的妈妈和奶奶,以及他那个来头挺大的姐姐。宝玉是孝子,而且是个没主见的孝子,如果他奶奶和妈妈取中了我,他不同意也没用了。恋爱自主婚姻自由这种话是说给小市民们听的,像我们这样的富家子,婚姻第一准则永远是父母之命集团之利,一切向钱看。 贾府公司一直惦记着成为上市公司,最近正在申请贷款,公司执行董事凤姐姐和琏二哥为了这件事光是请客贿赂就不知花了多少钱了,可是贷款的事儿还是连个影子也没有。于是,我找个机会,在席上诚恳地请教贾琏:“我哥哥最近升了银行投资部主管,其实他哪里懂什么投资呢,琏二哥有空多指点他才是。” 贾琏大喜,当晚就到我家指点去了,和我哥哥在一家桑拿院里指点了整个晚上,第二天一早贾府董事会上便通过了两项决议:一、贾府公司上市;二、贾薛联姻。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挑起盖头的那一刻,我第一眼看的并不是新郎宝玉,而是在人群中寻找我那个失败的情敌林黛玉的身影。 我们的眼光在半空中对撞,发出“啪”的一声。 开始我以为是幻觉,但是接着我看到她胸前的玉饰。那是宝玉自出起生便没有离过身的玉坠子,如今正荡在黛玉的胸前,然而就在我们对视的一刻,那块玉裂了,鲜明的裂痕如瓷器上的冰纹,裂而不碎,是一个女子无声的哭泣。 黛玉站在宫灯前,灯光在她四周形成一道炫目的光圈,使她看起来仿佛一个发光体。可是这个发光体的本身却灰败黯淡,尽管她锦围玉绕,尽管她花容月貌,尽管她亭亭玉立,尽管她仪态端方,但她的眼睛是灰黯的,她的神情是灰黯的,她整个人通身上下,都带着一股灰黯的气息。 像她那样一个女子,游手好闲,除了一点小才情小聪明外别无所长,成天只以恋爱为第一事业,有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承受这样的失败? 她终于败给我,败得一点余地都没有。 第二眼我才去看宝玉,他衣着光鲜地站在我的面前,与我肩并肩手挽手,但是他的眼中没有我。他也正空洞地望着黛玉,望得失魂落魄。 那么空,那么空的眼神。在那一片茫茫如雪野般的空白中,我清楚地读到了两个字:爱情。 也许就在那一刻,宝玉在一生中唯一地一次,全情倾与,孤注一掷,完完整整地只爱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我。 我忽然很想笑。电影里失恋的女子流着泪说:我爱的人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年轻的影迷们把这句台词重复一次又一次,以为这便代表了爱情悲剧中极至的绝望。 然而我要说,不是的,那不是人间的至痛。真正让一个有爱的人心死的,是我做了人家的新娘,但却永远失去他的爱。 在我的婚礼上,在万众瞩目的时刻,我一生中唯一地一次,看到爱情的存在。存在于情敌的失败中,存在于我的夫君的眼里。他的眼神,如此空洞,只为他的心,在那一刻呼啸着死去,扑向那个曾经爱着他也曾经被他爱着的失败的人。在他成为新郎官的那一刻,他终于知道,最爱的人是林黛玉。 蜜月开始了。 我在论坛上悬出一道问题:蜜月中最常见的对白是什么? 答案有很多,位列前三位的分别是:你爱我吗?你最爱的人是不是我?你会爱我到多久? 然而这样的对白,从不曾在我的婚姻中出现一次。 我最常说的话,是明天我在饭局上应该穿什么衣裳? 宝玉虽然不事稼穑不擅经营不懂管理不学无术,但他的审美眼光是一流的,他会煮最香的咖啡选最新的影碟挑最美的衣裳,经过他包装的我比婚前越发闪亮耀眼,不需要问魔镜我也知道,自己已经明明白白毫无疑问地成了本城最炫的女子。 至于林黛玉,在我结婚的第二天,便远走他乡,销声匿迹了。如果你在异乡,看到一个女子常做蹙眉捧心之状,虽然衣饰鲜亮,却总是神情郁郁,似乎失去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她的胸前,永恒戴着一块有裂纹的宝玉,没事儿便走到公园去扫落花——那便是她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