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灯 作者:印莲 文案: 一盏神灯,串联时空。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你有什么愿望? 立意:科技强国 第 1 章 [壹] 作为一个二十八岁的剩女,最蛋疼的事就是每天晚上听太后唠叨谁家的某某某找到对象了,谁家的某某某结婚生孩子了,谁家的某某某跟着老公移民国外去了……最后还要说:你看那些某某某都不如你,你怎么就不能给娘找个好男人回家? 今儿晚上八点,我窝在沙发里吃薯片,照例等太后的电话。 老太太退休在家穷极无聊,每天一个电话,比我上班还准时。 “喂。”我无精打采地接起电话。 “马小慧!”对方大叫一声,吓了我一跳。我低头看了下来电显示,哦,不是太后。 “瓢姐,你吓我。”我怨道。 瓢姐是我的大学室友,本名林绣芝。她的长相一如她的名字,可性格却误入歧途,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小慧,你还记得陆兆惜吗?”瓢姐急问。 我愣了一下,笑道:“就他那样,要不记得都难。”那熊孩子差点就跟我有一腿了,我能不记得么。 瓢姐叹了口气,说:“我好像也记得他有段时间跟你挺好的。班长今天打电话来说,他出车祸去世了,后天有个追悼会,班里同学能去的都去。” 薯片袋子从我手里掉下去,滚到沙发上再掉到了地上,散落一地。 长那么大,不能说我对死亡没有概念,但我身边的亲戚朋友,倒都没有不在了的。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在,我爸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我懂事的时候都已经不在了,所以我并没有参加过相熟的亲戚的葬礼。只依稀记得小时候爷爷的哥哥去世了,我去乡下吃过豆腐饭,但因为我对这位大爷爷完全没印象,所以重点都放在了吃饭和玩乐上,伤心那是完全谈不上的。 这会儿忽然有个人告诉我,曾经我熟悉的一个人死了,那种感觉,很难描述。 死亡,就是他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你不会再看见他的脸,不会再听见他的声音,也不可能再触摸他感觉他。 可是偏偏,他一直都在你的记忆里,仿佛从来没有离开。 “小慧?”瓢姐在电话那头叫了我一声。 我边捡薯片边说:“嗯,他大四的时候不是去纽约了么?后来没听过他的消息了,怎么回来了?” “听说是刚回来的,就出了这事。”瓢姐感叹道,“人生真是无常,这么年轻,说没了就没了。” 我想了想,问:“那我们要包红包么?还是用白信封比较合适?” “……”瓢姐沉默了一会儿,说,“马小慧,你的神经能再粗一点么?” 其实不是我神经粗,而是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死亡是什么?我到现在都还能清楚地记得他那会儿亲我的嘴唇时操场上的灯光在他脸上投下的光影,他的唇柔软而温暖,跟他的性格不那么相像呢。 我下意识摸摸嘴唇,全是薯片的味道。 初夏是个令人烦躁的季节,因为我对花粉有严重的过敏。 本来瓢姐问我去追悼会要不要帮我把花一起买了,我说我还是送点别的好了。 陆兆惜喜欢什么呢?我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了。 时光匆匆催人老啊,想想真的眨眼六年都过去了。 我下了班去小区附近的港式茶餐厅吃了个饭,才吃完,外面就开始下雨。 一年一度的梅雨季节要来了,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早已习惯,但还是觉得讨厌。 我付了饭钱,准备回家。 因为这雨下得有点突然,我没带伞,路上许多行人跟我一样,尽量走沿街商店的屋檐下避雨。我一直觉得夜都市的灯光比星光美,在雨水的冲刷下更显出了不一样的色彩和斑驳。 就这么恍惚了一下的当口,我感到脚下踢到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听见一个大妈的尖叫声:“哎哟我的灯!” 我低头一看,一摆地摊的大妈缩在檐下躲雨,地上还放了一堆正在卖的旧物。说起来,她卖的也真够有特色的,六七十年代的搪瓷器具、一看就知道是假货的做旧的古瓶和罐子、乾隆通宝的铜币、还有我刚才一脚踢到的煤油灯。 煤油灯被我踢翻在地,灯罩上一条裂缝。 “哎哟小姑娘你踢坏了我的灯。”大妈叫道。 我蹲下来仔细看了一眼,那裂缝看不出来是刚才被我踢出来的,还是本来就有的。灯很旧,确实有些年份了。我记忆中小时候在外婆家见过这种煤油灯,但随着电灯的普及,它们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这灯多少钱?”我问。 “一千五。”大妈说。 刚开始我还想不能把人都往坏处想,现在看来人生总比想象黑暗啊。 “阿姨你这是抢钱呢?一千五都能买个水晶吊灯了。”我说。 “这是古董!”大妈眉飞色舞道,“你知道什么叫古董么?我要不是家里缺钱用,怎么会来这里卖这东西?”她凑近了,一脸神秘地低声对我说,“这东西你一转手卖处去,价格能翻好几倍!” 我嘴角抽了抽,我看起来有那么好骗吗?大妈您撒谎倒是比别人顺溜了好几倍。 “我钱包里就一千块。”我摊手。 大妈爽快道:“那就一千!”说罢就麻溜地抽出几张报纸,把灯包起来,再放进塑料袋中。 周围围观的人有的轻声叹气,有的摇头,我也后悔了,怎么不少说点呢? 我一手交钱一手接货,大妈似乎对于这异常顺利的交易表示满意,还一副热心肠的样子看着我说:“姑娘,我看你印堂发黑,运势很衰,最近恐怕会有不好的事发生,你得自己小心。” 我心说,没事让你赚了一千块,我能不衰吗? 大妈似乎看明白了我的表情,讪笑道:“你也别不信我,回去哪就点点这灯去去晦气!” 我望着大妈亮晶晶的眼睛,心想骗子也该有点职业道德不是?点煤油灯去晦气?我别霉气中毒了才好。 我笑笑,拿着东西走了。这悲催的梅雨季节啊! 我抬头看看天空,忽然想到,跟陆兆惜暧昧的那会儿,似乎也是这样的季节。 回到家,我先把自己洗刷了一下,然后照例听完太后的谆谆教诲,准备窝沙发上看会儿新闻,这时候脚一踢,踢到了放煤油灯的塑料袋,煤油灯倒在地上,发出了一声低不可闻的玻璃碎裂声。 我怕煤油灯里的油漏出来,赶紧拿起来,拆开报纸,放到茶几上。 方才裂开的灯罩,这会儿碎成了两半,玻璃很薄,还掉落了许多零散的玻璃渣。 一千块钱的灯啊,我想想就肉疼。 我拿起煤油灯仔细打量。刚才路灯昏暗,倒没看清楚,这个煤油灯的做工竟然还挺精致,金属部件上还刻着一些花纹,不像我小时候在外婆家见过的那种最朴素的煤油灯。 想必,当年用灯的也分贵族和平民,做工不一样价格就不一样了吧?我这一千块好歹买了个贵族煤油灯,这么想着心里稍微平衡了点。 虽然细节上不一样,但灯的原理还是一样的,煤油,灯芯,灯罩,以及调节亮度的转钮,一应俱全。 茶几下面刚好放着前阵子出差住酒店带回来的火柴盒,我拿出一根,试着去点灯。 灯很顺利点着了,经过这几十年的洗礼,煤油已经出现了浑浊的迹象,火苗却还稳定。 想到那大妈说点灯去晦气,不由苦笑,卖都卖了还骗人,真不厚道。这么想着我就想把灯灭了,可在这时忽然一股大火苗窜出来,吓得我倒退进沙发里,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出现的不知是真还是幻的火焰。 要说是真的吧,那么大的火焰不符合科学原理,要说幻觉吧,我好像并无眼疾。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火焰还在。 这时候从火焰里传出一个声音:“哎哟,那么多年了,我终于出来了。” 我吓了一跳,不由四下张望,确定家中除了这个灯没别的异象,才把目光盯回去,颤巍巍地问:“你……你是谁?” “哼,小姑娘,我是灯神。”火焰说。 我用力掐了自己一把,疼!没做梦? 那让我晕过去行不行?在我这种想象力匮乏的理科生身上发生这种事情,老天你到底想怎样! “嗨,你好……”我弱弱地招招手,“你是妖怪吗?” “我都说了我是灯神!当然是神了!”火焰有种被人侮辱了的不满口吻,“是你打碎了灯罩将我解救了出来,我会满足你三个愿望。” “你、你是阿拉丁神灯?”我继续颤巍巍地问。 “阿拉丁神灯是什么东西?”火焰中出现了一张脸,竟跟那个大妈长得有点像。难道说灯神跟着大妈时间长了,拟人化的时候也就只记得她了? 这些问题我可不敢问,只是摇头,说:“没什么……” “嗯。你可以跟我许三个愿望,等这三个愿望实现以后,我就真正的自由了。”火焰长叹一句。 “哦。”我点头,“但是我暂时没什么愿望……” “没有?!怎么会没有呢!”火焰急了,“我可以给你把金山银山搬来,也可以让你变成世上最美丽的,永远不会老去的女人!你要的名和利我都能给你!” “那什么……金山银山没地方放啊,”我愁道,“我要变美了,我爹妈该不认识我了……” “……”灯神沉默了。 “那什么,要不然我先想想,想到了告诉你。”我说。 “嗯,那好吧,你赶紧想。”灯神说完,火焰就越缩越小,然后熄灭了。 我望着这盏充满了历史痕迹的煤油灯,无语凝噎。 最近是工作太辛苦了么都出这样的幻觉了啊! 我决定立即回房睡觉。 第 2 章 [贰] 早上醒来,又是个好天气,随着天气变暖,日出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我躺在床上,在早饭吃鲜肉大馄饨还是生煎包中挣扎了一会儿,最后决定翻生煎包的牌子,然后利索地爬起来,出去卫生间洗刷。 我住的是一室一厅的房子,去卫生间要路过客厅,这么一路过,就看到了茶几上的煤油灯,愣了愣,啊!那个不是做梦?! 我顿了一秒钟,继续往卫生间走去。管他的,吃早饭最要紧。 生煎包的小店店面极小,但人气极旺,若不是今天周末还是趁早,根本等不到桌子坐下来吃。 这里充满了市井特有的的生机,我边吃,边看各种大妈大叔站在店门口等新鲜出笼的生煎外带,大部分手里还提着刚买好的菜,边等着边讨论今天的菜价。 我家其实也在魔都,只是我家住在城东,我上班的地方是城西,单程要一个多小时,所以选择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住。本来我每周五晚上都要回家的,昨天特地跟太后请了假,因为今天要参加陆兆惜的葬礼。 想到陆兆惜,我又恍惚了一下,他好像特别爱吃生煎包呢,学校外面那家最好吃的生煎包铺子,我一次能吃六个,他能吃十二个。我那会儿总是说他:如果是灾荒年,你一个人的饭量能养活两个人,你爹妈养你委实不划算。 然后他会笑着回答我说:“你是想来我家做媳妇呢还是怎样,太会为我爹妈考虑了,我替他们谢谢你哈。” 真的,到现在,他的声音都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声声清晰可辨。瓢姐说他死了,可我总觉得他一直都还活着,虽然不会见面,但总是在那里的。 陆兆惜是我的大学同学,刚进大学那会儿要军训,被宿舍女生议论最多的男生就是他。一个身高一八五有腹肌长得还好看的男生,在一群被高三磨成了白切鸡的男生群中,想低调都不可能。所以军训那会儿陆兆惜就收过情书,还不少。 跟所有高富帅一样,陆兆惜相当不亲民,总是一副懒洋洋的表情,说不上高傲还是孤僻,就是懒得搭理别人。普通青年懒得理人,大家也不会在意,但他不一样,他就像黑夜里的明灯一样,太拉仇恨了! 我不仇视高富帅,只论人品,看不惯装B人而已。 当年我跟瓢姐就在宿舍里讨论过贱人的类别,一种是没事瞎得瑟型,一种是沉默装13型。很不幸,陆兆惜被我们归为第二种,起因是我们宿舍的一个姑娘想跟他表白,被他狠狠地伤害了。 那姑娘说,这是她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所以回来哭得比孟姜女还伤心。 瓢姐问她:“陆兆惜怎么伤害你了?” 姑娘说:“我跟他说,陆同学好巧啊我们大学还能在一个班。结果他问我,你是谁?” 我好奇地问:“你俩以前就认识?” 姑娘哇啦一声哭出来,道:“我们高三整整一年都是同班同学啊!” 噢,原来如此,这个确实过分了。 是以我对他的印象,有那么点儿差。 要说别人都喜欢帅哥,我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大一刚进去那年,我还处在性别模糊的阶段,对我来说一顿好吃的火锅也要比一个男人来得重要。到了大二,我被同宿舍的战友进行了一番改造,有点女人的样子和心态了,才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 他是我们专业上一届的师兄,不记得是怎么认识了,只记得是他追的我。 那会儿有人追多新鲜啊,喜欢不喜欢是其次,对爱情的好奇和憧憬远远超过了对他本身的期待。加上他人看起来也算仪表堂堂,我就答应跟他约会了。 学生时代的约会其实很简单,一起出去逛个街,吃个饭,看个电影,再不然收个礼物什么的,也就慢慢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人其实真不错,要是我俩最后有结局了,指不定现在会很幸福。可惜,现实是残酷的,我俩的结局说出来实在是很伤感情。 我一直都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上完课,瓢姐拉我去学校门口吃麻辣小火锅,我们俩都吃了很多,吃完天都暗下来了,然后我们手拉手走回宿舍,在校园里遇见了我的这位第一任男友。 “咦,真巧,你去哪里?”我问他。 他说:“我刚好要出去买冷饮,给你打了电话了你没接。” 我拿出手机,果然看到一个未接来电。麻辣小火锅店里太热闹,没听见。 他又问:“要不要现在一起去?” 我想都没想就说:“去!” 于是我跟他到了学校外面的那家DQ冰淇淋店。 刚吃完火锅,再来点冰,那是多么爽快啊!那会儿吃个DQ还觉得挺奢侈的呢,都够在食堂吃几顿了。 吃完一大杯冰淇淋后,我还不忘给瓢姐带上一杯,然后乐颠颠地跟着他走回宿舍。 走回去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 这不是他第一次拉我的手了,虽然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不过也接受了。瓢姐说,有些东西,你总是要去慢慢习惯的。 然后走到宿舍门口,我跟他说再见,要上楼,他忽然就拉住我,然后深情款款地望着我。 “咋啦?还有啥事?”我问。 然后他就俯身下来,唇压着我的唇,算是夺走了我的初吻。 那个吻与其说是吻,不如说就是碰了一下,但青涩如我,就这么一下也心跳到了嗓子眼,血液都往脑部集中,然后…… 好吧,然后我就吐了。 我蹲在宿舍门口的绿化带上把晚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等吐完抬起头看他,他的脸色已经跟腌的咸菜差不多了。 虽然他风度很好没有当场发作,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找过我了。我能理解,换了是谁恐怕都得留下心理阴影。 而我也得出了一个血一般的教训:麻辣小火锅真他奶奶的不能跟冰淇淋一起吃啊! 这两样神器的巧妙组合就这样悲催了我的初恋。 到了大三,我又交了第二个男朋友。校园爱情都差不多,过程就不说了,中间跟他分手过一次,后来又和好,然后等到大四毕业那会儿,学校有个海外合作项目,他为了前程义无反顾离我而去了。 那段时间我哭得死去活来的,现在想想,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估计比起伤心,自尊伤得更多。 而跟陆兆惜的实质性暧昧,发生在我跟那家伙闹分手的中间阶段——那个时而阳光明媚,时而蒙蒙细雨下不停的潮湿的初夏。 [叁] 陆兆惜的葬礼在郊区的殡仪馆举行,在班长的号召下,我们班在魔都的同学基本都来了,二十多个人,见了面叽叽喳喳的,搞得像开同学会。 陆兆惜的爹妈老来丧子,伤心的程度可见一斑,哭得嗓子都哑了,估计谁站在他们面前都不知道了,倒是陆兆惜的姐姐前后打点现场,招呼我们。 在这里我见到了我的那位第二任男友,说实话,有点意外。 他看见我,还特地走过来跟我说:“嗨,好久不见。” 这是毕业后我第一次见到他,之前就听说他回国了,一直也没联系。想来他不会主动联系我,而我当然也没贱到那份上去主动联系他。 他走过来的时候,瓢姐握了下我的手。瓢姐参与了我当年被抛弃的整个过程,她或许以为我如今依然会为此难过。 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这话以前听了觉得是放屁,现在倒认为是真就是这么回事。再次见到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更别说什么伤心难过了。 我对他笑笑,以示招呼。 “你……看起来变了很多。”他说。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变了很多?他穿着笔挺的衬衫西裤,曾经他都不穿这些的。 瓢姐在边上冷哼了一声,说:“不是变了很多,而是看穿了很多。被狗咬过一次还不知道远离恶狗珍惜生命,那才奇怪了。” 瓢姐的话让他有些尴尬,但只那么一秒钟,他又笑开了,说:“小慧有你这样的朋友,倒真是幸运。” 瓢姐还想发作,但周围越来越多的同学目光集中到这里来,她也就没再说下去了。 毕竟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当年的事情,要是让大家知道我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我这老脸也没地方搁。 “哎哟温辰啊,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啊,我都没认出来。”这时候边上走来一个女同学,名叫周艳芳,是我们班上当年有名的八卦婆,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想来那八卦劲头只多没少。 温辰,就是我那第二任男友,当年在系里也是赫赫有名的优秀人物。 “嗯,我才回来没多久,没想到就接到陆兆惜过世的消息,真是遗憾。”温辰显然也不想这周艳芳问太多私事,直接把话题转到陆兆惜那儿去了。 然而,周艳芳同学哪里是那么好打法的?想当年在我们那栋宿舍楼可是有名的包打听,我敢赌一根黄瓜,我当年那点事她都知道。 果然,周艳芳同学看看我,又看看温辰,笑得十分和蔼,说:“是啊,可真遗憾。眨眼的功夫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再见面时,我们都跟陆同学阴阳两隔了。” 大家都沉默下来,不接她的话。 周艳芳又看看我,再看看温辰,说:“你们也好久没见了吧,我去那边打个招呼,你们慢聊。” 说完,她施施然,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我们也过去打个招呼。”瓢姐拉着我说。 我自然从善如流。 温辰似乎想说什么,到底看我离开,也没说出来。 灵堂上摆着陆兆惜的黑白照,眉清目秀的一个小伙子,眼睛格外有神。不知为什么,我闭上眼睛不一定想得起温辰的模样,但陆兆惜的五官的每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他依然是那个我记忆中的他,没有离开,也没有走远。 我拜了三拜,上了一柱香。 我与他的照片对望,内心很平静,虽然平静下似乎隐藏着一些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波澜。陆兆惜很早以前就说过,我是一个慢半拍的人,感觉迟钝,反应迟缓,大约是没错的。不知道今天晚上回家我会不会躲在被窝里哭得眼泪横流。 可谁知,晚上还没等我躲进被窝,我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接起来,听见的却不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小慧。”他说。 我在心底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笑道:“哦,温辰啊。” 我和温辰在一起,虽然被传闻说得轰轰烈烈,其实特别简单。我对他有好感,他对我也有好感,然后就这么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在大学里,风云人物不过就这么两种,一种是高富帅,要什么有什么;还有一种就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特别优秀,恰逢又相貌出众的那种。 陆兆惜是前者,而温辰是后者。 陆兆惜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人,温辰则性子温和,平易近人许多。所以温辰的人缘显然更好,也更受欢迎。 当年,就这么个优秀的苗子,被我拔了。 虽然男友优秀,可并不代表恋爱就得轰轰烈烈,我们在一起以后,生活也很平淡。就像大多数的情侣那样,一起吃饭,一起呆图书馆,一起泡实验室,时不时逛个街看个电影。 曾经我以为帅哥都是草包,但认识他以后,我才发觉老天很不公平,能把才华、勤奋和俊美都放在一个人身上。 跟他交往了半年后,我们闹过一次分手,起因是英语系那个叫张玉馨的姑娘。 这事现在想想也没啥好说的,自己家放着这么一个闪亮亮的男朋友,也不怪有外贼惦记。 而男人心里想的永远跟女人不一样,他觉得交个朋友吃个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放到女人眼里,绝对是不可原谅的大过。 于是他觉得我无理取闹,我觉得他意志薄弱。 我气呼呼地说我们分手吧,他气呼呼地说好。然后各自扭头,我俩就这样分了。 那会儿的分手,虽然心里有很多的生气和一点点的不适应,但完全谈不上难过,所以我该吃吃该喝喝,日子反而比以前过得还要滋润。 男人有什么要紧,有瓢姐在,男人都是浮云! 也就那段时间,我跟陆兆惜勾搭上了。 我和陆兆惜都是摄影协会的会员,陆兆惜大一就进去了,拍过很多大片,还参加过什么比赛,有什么展出,而我是大三刚跟温辰好的那会儿入会的,因为那阵子刚好我生日,我爹送了个单反给我。 那相机不便宜,加上个镜头要十来万,但我在那之前没觉得相机拍照跟手机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ISO、光圈是个什么玩意儿,只以为像素高的就是好的。在得到那个单反相机以后,我也只会用自动档拍照,就觉得单反拍夜景确实比卡片机好。 而我们会长总是用痛心疾首的眼神看我,说我暴殄天物。 入会后没多久,我和温辰就好上了,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我都陪他在图书馆或实验室,摄影协会虽然交了钱,但也一直没去过。后来跟温辰闹分手后,我时间多了,想起了柜子里的相机,便屁颠屁颠又跑协会去了。 我们会长是个性格很好的人,也不介意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既然要求参加活动,他就翻日程表给我看,上面有各种活动,可以自己选择着参加。 摄影协会的活动其实就是定一个主题,不会像美术协会那些写生活动,大家一起到一个地方,然后坐下来画。摄影是你得自己去找素材,爱拍什么拍什么,所以大家的路线并不会都一样。 当时我跟会长在办公室说话的时候,刚好陆兆惜进来,会长一见他,就说:“对了,小慧,你跟小陆是一个系的吧?” 我点头,道:“我们是同学。” 陆兆惜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拿出书包里的相机和电脑,自己捣鼓起来。 “那你周六跟着小陆去学习学习吧。”会长大人笑得很和蔼,“小陆的相机跟你的是一个系列的,你先跟着他把相机的功能都弄明白了吧。“ 听会长这么说了,陆兆惜终于把头抬起来看了我一眼,也没什么表情。 我眨眨眼睛,说:“好。” 然后见他又低下头,没反对,就当是默认了吧…… 我于是就参加了那周末的主题为“静谧”的拍摄活动。 “静谧”,听起来挺文邹邹的,第二字个拿张白纸让我写我都不会写啊! 我真是一个没文化的理科生。 周六早上七点五十分,我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公车站,我背了个挺专业的相机包,穿着帆布鞋,戴了个鸭舌帽,自我感觉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我们约好的是八点,到了八点整,果然看见陆兆惜同学背了个国家地理的双肩包走过来,头上戴了个跟我颜色一样的帽子。 “嗨。”我主动跟他打招呼,到底是得跟他学习,还得搞好关系才行。 说真的那么长时间同学了,我还一句话都没跟他讲过。 “嗯。”他点点头,算是回应。 我早知道他是这样的性子,也不觉得有什么,那么好的天气,心情都跟着好起来。 “怎么就我们两个人?”我问。 他看了我一眼,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行动的。” 说话间,公车来了,他示意我跟上。 公车上人不多,我们走到后排,并肩坐下。 “我们要去哪里拍照?”我问。 他说了个地名,那是一个古镇,在周边还算有名,四星级的旅游景点,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而我刚好没去过。 也不错,就当是旅游,我这样想。只是不近,还得转两趟车。 坐公车有些无聊,我拿出相机摆弄,对着窗外的景色拍照。拍着拍着,大约是陆兆惜实在看不惯了,拿过我的相机告诉我机器的基本功能。然后他发现我连光圈是啥玩意儿都不知道,无语了一阵,又耐心地给我讲解最基本的知识。 我悄悄打量他,心想估计他很少能说这么多话吧,他总是一副油米不进的样子呢。 他发现我开小差,对我皱了皱眉,我赶紧陪笑道:“一下子说那么多我记不住,我慢慢学啊。” 他叹气,凑过来给我看着屏幕,在公车上随便找个点定焦,说光线和光圈的关系,快门的关系,让我自己试拍两张,然后讲解什么是过曝,什么是曝光不足。 这么着,下公车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基本概念了。 对这个古镇陆兆惜似乎很熟悉,带着我绕开收费处,从小道走进古镇。 我问他:“你来过这里啊?” 他说:“我小时候在这里长大的。” 哦,我恍然。 江南的古镇其实都差不多,明清时的建筑,青砖古瓦,小桥流水连廊残墙以及大红的灯笼。 撇去热闹的人群和熙熙攘攘的游客不说,这里真谈得上一个“静谧”。 阳光斜射过斑驳的白墙,爬山虎爬上了半堵墙,光晕带着历史沉淀的色彩,安静地伫立过这几百年的岁月,光阴流逝似乎只在弹指间,它们不断地迎来春花秋月夏雨冬雪,送走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坐在墙下的竹椅里聊天喝茶的老太老头们,时间都仿佛在这里缓慢下来。 陆兆惜端着相机卡擦卡擦,没再理我。我能说专心致志的男人特别有魅力么?我多看了他几眼,自己也摆弄起相机,学着他的样子拍照。 太阳慢慢上升到头顶,我饿了。 我悄悄瞅了几眼陆兆惜,他一点没要停下来的意思,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他,只好蹲在墙边拍蚂蚁……早知道早上多吃两个包子了有没有…… 等陆兆惜拍完最后一组连廊红灯笼,终于对我勾勾手指说:“走,吃饭去。” 我立即蹦跶起来,屁颠屁颠跟他去了。 我以为他会带我去饭店吃,没想到,绕过几条青石板路,竟然走进了一处民宅。 “哎呀惜惜来啦,来来就等你吃饭了。”一个老爷爷在门口看到陆兆惜,笑眯眯把他迎进去。然后看到跟在后面的我,笑得更开心了,说:“啊,这位是?” “嗯,同学。”陆兆惜说。又回头对我说:“我爷爷。” “爷爷!”我赶紧叫道,一瞬间脸都烫了,这孩子不是吧怎么把我带他爷爷家来了! “来来快进来。”爷爷看我的目光显然不止同学那么简单啊,简直是看孙媳妇么!但年见少识窄的我虚汗都出来了。 陆兆惜爷爷家进门是个小庭院,种了许多花花草草,再进去是大堂,很典型的江南民宅。 奶奶听见声音正在端菜出来,看到我笑得那叫一个欢啊,“哎呀快吃饭了,饿了吧。” 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肚子,抬头悄悄望了眼陆兆惜,不敢有所表示。 他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跟我说:“过来先洗手。” 哎,大哥,你的神经是有多粗啊! 我在被参观的目光下,艰难地吃完了一碗饭,中间两老还不断给我夹菜,说真的饭菜味道很好,我吃得相当饱。 吃过饭休息一下,喝了口茶,陆兆惜帮忙洗碗去了,老太太拉着我跟我聊家长,说我们家陆兆惜啊,还从来没带女孩子回来过。她用热切地眼神望着我,我楞是没好意思告诉她我们还纯洁着呢…… 等陆兆惜洗碗好了出来,在奶奶家院子里还拍了会儿照,我陪聊走不开,也乐得清闲。 话说春末的午后吃过饭就是容易犯困。 大约是陆兆惜拍照拍够了,也大约是他奶奶跟我八卦他小时候的事情被他听见了,他走过来说:“奶奶我们要走了,你们去睡个午觉吧。” 奶奶说:“哎哟我不急,来你们再吃点水果。” “行那我们带着路上吃,就这样先走了啊。”他显得有点急,耳根也有点红,因为奶奶刚刚说到他小时候发育晚,个子矮,被附近的孩子王欺负,人家跑来强抱他把他急哭了的事。 “你急什么,真是的……”奶奶在身后喊,“小慧啊,空了再来看奶奶啊!” “好的奶奶!”我被陆兆惜拖着往前走,努力回头微笑还挥手。 真是容易么我。 陆兆惜走在前头,嘀咕了句:“哪那么多话好说。” 我懒洋洋地跟在他后头,笑道:“你也有可爱的时候么,我以为你生来就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呢。” 他回头瞥了我一眼,表示不满。 我却愈发觉得这样的他才沾着生活的气息。 下午我们去了湖边,这个小镇有个特别美丽的湖,湖中还有小岛,沿岸种了一排排的柳树,曼妙的柳枝随风轻轻飘荡。 从湖面吹来的风总是格外清爽,我感叹说:“在这里的生活才是生活啊!” 陆兆惜看了我一眼,说:“真把你丢这儿,恐怕你还得想念魔都。这里没有你要逛的商场,没有那么多娱乐设施。” “好吧。”我耸耸肩,对他招手,“陆兆惜,你过来帮我拍几张照。” 我摆出各种拍照POSE,陆兆惜眉头抽搐了一下,还是端起相机给我拍照。 完了我问他:“要我也给你拍几张不?” 他用十分不屑的目光看了我一眼,不理我了。 第 3 章 从小镇回来的路上,我因为太累了,就靠着他的肩膀睡着了。他倒也没推开我,当了我一个多小时的枕头,等我醒来擦擦嘴角的口水,才觉得太不好意思了。 回去后我们互相拷贝了对方的照片来看,放在电脑上一对比,差距真是一目了然。同样一个场景,一个角度,拍出来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我问他为啥,陆兆惜说:“你这是纯粹的拍照,不讲构图不讲意境。” 我瞅了他一眼,有点不服气,“你就不是拍照了?” 他说:“我这是艺术。” 我做了个要吐的表情。 但是回去仔细揣摩,也不得不承认,差距就这样摆着呢。 从那时起,我在陆兆惜的带领跨入摄影这个圈子,跟他的关系也越来越熟。其实他并不是那么难以接触的人,时间长了会发现,他的不近人情,其实是另一种单纯。 是的,他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家伙,没那么多人□□故,喜欢不喜欢都表现得很明显。 而我跟他的相熟让一个人不爽了,就是温辰。 那日温辰我打电话,说:“马小慧,我不跟你打电话你也不跟我打是不是?!” 我奇怪道:“我俩不是已经分手了么?我还给你打电话干嘛?”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就说了一句分手,你就当真了么?” “不然呢?”我揉揉耳朵。 “我就是想给你时间,让你知道自己犯的错误。”他可真是义正严词。 我笑了,“我没觉得自己犯错了。” “怎么没有?!”他提高了声调道,“我跟张玉馨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冤枉我!” “都分手了,你没必要跟我解释。”我好心劝道。 “谁跟你分手!我没有!”他开始耍赖皮,“我就是想给你时间看清楚,我跟张玉馨是清白的,跟你分开的这段时间,我也根本没找过她。” “哦。”我翻了个白眼,心想你找不找她关我何事。 “所以你也不可以跟别的男生来往!”他道。 噢噢噢,原来重点在这里! 我不厚道地笑了。 我说:“哥,我俩呢,是分手了,如果你还喜欢我呢,可以重新追我的,但是要不要重新接受你,我得看你的表现。就这样啊我挂了。” 我在温辰的叫嚣声中切断通话,然后关机,心里那个爽啊。 那段时间恰逢六月考试季,摄影这块就暂且放下了,我跟陆兆惜的来往也就没那么密切了。 其实凭良心说,虽然那会儿我对他有了好感,但还只停留在朋友的阶段,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所以温辰是想多了,刺激到他自己了。 有天晚上我在宿舍看书看累了,九点半我想也不算晚,就准备出门买点吃的东西。瓢姐等一干懒婆娘一个都不愿跟我同去,但都让我给她们带宵夜回来。 我肩负重任,一个人出门了。 校门口的夜市最是热闹,烧烤、麻辣烫、小馄饨等一应俱全,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我买好全宿舍的宵夜,唱着“朗格里格朗”一路溜达回去,走过拐角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路边上。 “咦?陆兆惜?”我喊道。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红红的,也没搭理我,拍拍身上的灰站起来,向前走去。 这时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 他脚步有些不稳,我倒是不知道他也会喝酒,站在路口我犹豫了一会儿,跟了上去,说:“你去哪儿啊?宿舍不在那个方向。” 他不理我,继续往前走。 我内心挣扎了一番,跟了上去。 最近才看新闻呢,说一醉汉喝多了掉湖里去了,然后淹死了。 万一明天系里通报说陆兆惜同学淹死了啥的,我这辈子可不得难安了么。 “你去哪儿啊?”我两只手里都拎着宵夜,十分艰难地追上去。 这孩子人高腿长,太为难我这小短腿了。 他继续不理我,我也没多的手拉住他,就只好跟着他继续走了。 走到了操场边上,他停住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拧着眉头问:“你跟着我干嘛?” “我怕你掉河里去。”我实话实说。 操场看台后面确实有条河,只不过有围栏挡着,要翻过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甚是无语,走到边上的看台那里坐下,对我挥挥手。 我就也走过去坐下了。 篮球场上晚上都亮着灯,平时来打球的人不少,哪怕这会儿挨着考试了,出来松筋骨的也大有人在。 男生打球热了都会把上衣脱掉,一个个身材算不得如何好,但到底这就是青春啊! “你手里拿着什么呢?”陆兆惜问。 “烤肉串,烧豆腐,麻辣烫,小馄饨。”我说。 “来给我吃点。”他一点不客气从我手上接过装着一次性碗的塑料袋。 这厮肯定一早就闻到香味了! 我也抽了个烤羊肉出来吃,说:“你喝酒了?” “嗯。”他哼哼了下,也没说下去。我很想问,但忍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主动说:“跟几个朋友吃了个饭,我下学期就不在这里读了。” “咦?”我惊讶地扭头,“为什么?” “我爸要送我去纽约。”他扯了扯嘴角,说,“学校都联系好了,学分都可以转的。” “哦。”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想来他父亲总会选择一条更好的路给儿子走。 “但是,我有点不想去。”他又笑了笑,抬头看着远处篮球场上的大灯。 “为什么?”我问。 “舍不得走。”他说。 “哦。”我又点头。如果让我走,我也舍不得,纽约会有烤羊肉串吗?会有麻辣烫吗?会有这么多亲切可爱的□□丝校友吗?而且要说英语,真是骂人都不带劲儿啊! 我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说:“你这一走啊,下次再见,必是物是人非。” 他吃着麻辣烫里的粉条,抽空瞅了我一眼,说:“你没见我正惆怅么,就不能说点应景的话啊?” “我这话还不应景啊?”我挑眉,“我一理科生,在你稀里哗啦吃麻辣烫的当口还能憋出个成语来配合你,实属不易啊少年!” 陆兆惜做了个鄙视的表情,继续吃麻辣烫。这孩子是不是晚饭没吃尽喝酒了?就这吃相,还跟文人雅客学惆怅呢,估摸着他“惆怅”两字咋写的都不知道吧。 陆兆惜吃完麻辣烫,用手擦擦嘴说:“其实我也可以不走的。” “嗯?”我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忽然一阵倾盆大雨就下下来,我下意识捧住手里的食物,拉着陆兆惜就往看台上面两排跑去,上面有遮阳板,躲在柱子后面还能挡风。 刚才还热闹着的篮球场,一分钟内跑得人影都没有了。灯光下的雨帘细细密密的,全世界只剩下了“哗啦啦”的雨滴声。 我看看漆黑的天空,皱了皱眉说:“估计这雨下不久。”又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这雨一下,就冷了。 陆兆惜也看着雨幕,有些呆呆的,说:“今年的梅雨季来得有些晚。” 我们安静地一起看雨,都没有说话。雨夜,真是个容易引发人们浪漫情怀的时刻。 他忽然扭头,问我:“冷不冷?” “嗯,还行。”其实是有点冷,但大家都穿着短袖T恤,他实在没机会表现风度脱给我穿。 “我其实……”他说。 “晚了回去吧。”我说 我俩是同时发声。 我一愣,“什么?” “没什么。”他笑笑,摇头。 我站起来,但或许刚才坐着的时间有些长了,脚竟然麻了,一下子往他身边跌过去。好吧,如果这是电视剧的情节,我一定会说这姑娘故意勾引男主角啊有没有!可天地良心,我真不是故意的。 于是手里的小馄饨和羊肉串都撒了,我也把自己撒到了他身上。 我的下巴磕到了他的胸前,把自个儿的舌头咬了,一阵钻心的疼差点没把我疼晕过去。古代小说中常有什么咬舌自尽的剧情,我是有些不相信的,这人神经该多粗啊下得去口。 那一阵要死不活的阵痛过去后,我愕然发现陆兆惜正捧着我的脸,用他的唇贴着我的唇! 到底我的神经也太粗了么,都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发生的,也不知道我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电视剧上男二号吻女主角一般都会被甩巴掌,不过如果男一号的话,女主就会欣然接受了。这会儿我对着这么张脸,打不下去啊! 到底是他有成为男一的命,还是我没有做女主角的命呢? 这么想着,他放开了我,在不甚明亮的光线下,他看着我,眼眸清澈如一湾泉水。 我与他对视着,我们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最后还是他脸皮薄,侧过脸去,脸上疑似浮上一片红云。 “酒味加上麻辣烫的味儿。”我说,“两者不相上下,都很强烈。” 原谅我一理科生,实在没什么浪漫细胞。 他回头瞪我一眼,似有微愠,最后叹口气,似笑非笑。 “那个,我得回去了。”我承认那会儿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得有点厉害。 他没说话,也没动,以一种懒洋洋的姿势坐着,就这么看着我。 要不是他今天喝多了,那呆滞的眼神我肯定得错判为深情,然后把自己代入女主情节里,以为他爱上我了。 记得我那花名在外的表哥曾经跟我说过,别以为什么酒后吐真言,男人酒后的话,绝对不能当真。 当然他其实也什么都没说,就是亲了我一下,然后看着我。如果我这样就认真了,那就太吃亏了。 “那就回去吧。”他仿佛自嘲般地笑了笑,站起来。 这会儿雨下小点了,我缩着脖子踮着脚走进雨幕。 他从后面跟上来,忽然拉起我的手,就跑起来。 我吓了一跳,然后跟着他跑。 脚踩在雨水积起的水溏里,溅起大朵的水花,弄得彼此身上都湿透了。 路上三三两两还有些学生,有的打着伞慢悠悠地走,也有好多跟我们一样在雨里跑的,但没有一个像我们这样跑得跟逃命一样。 我手里所剩无几的食物袋子都掉落在地上,但陆同学哪里给我回头拣的机会,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劲往前跑。我俩就像一对私奔的小情侣,身后跟着一群准备棒打鸳鸯的大叔大妈。 想到这里,我止不住笑起来,一直到跑到我们宿舍楼底才停下。 那会儿我俩身上没一处地方干的了,站在背光的门檐角落,还被路过的人用惊讶地眼神观望。 看着我笑,他也笑了,说:“回去换个衣服吧,别感冒了。” “嗯。”我点头。 “我走了。”他说完,转身冲回雨里,跑远了。 那似乎是我最后一次跟他说话,驻足看他离开的背影了。 他留给我的最后印象,竟然是雨幕中的背影,放电影里那叫诗意,叫情调,但放现实中,不免有点悲催。 那之后就是紧张的考试,我跟他的学号离得挺远,考试都没在一个教室。后来大约也有过碰面或擦肩而过,但再没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说过什么话。 那个吻,也像发生在梦里的一般,醒了,就不再记挂。 那年暑假,我在我表姐开的咖啡店打工,只要是我上班的日子,温辰几乎每天都来,点一杯饮料,坐在角落里写论文。 他直面地表达了要重新追求我的意思,一贯温文尔雅的他也没什么过激的行为,他是客人,我总不能把他从店里赶走,只好随他去。 这样一个暑假下来,我俩关系倒是又融洽了不少。 等开学后,知道了陆兆惜转学走了不会再回来的消息,心中少许有那么点失落,但是很快又坦然了。人家跟我也不是什么特殊关系,不打一个招呼就走,虽然有那么点儿小过分,但也无可厚非。 又过了几个月,我重新接受了温辰,正如世上那么多分分合合的小情侣一样,我们也不过就是普通的一对吧。 第 4 章 参加完陆兆惜葬礼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了温辰的电话,有些意外,但也在意料之中。 他看似随意地问了问我的近况,末了,说:“小慧,我明天可以请你吃饭么?” 我说:“不,我明天要回家。” 他说:“那后天。” 我说:“后天已经有约了。” 他说:“再后天?” 他还是跟原来一样,这种姿态,不达目的不罢休。 说好听了是坚持不懈,但作为被坚持的对象,真是有些困扰。 我问:“你是有话要跟我说吗?” 他轻笑:“就是很久没见,想跟你聊聊。” 我想了想说:“那下周六吧,你空的话,给我打电话。” 他应了,说:“好。” 我挂上电话,倒在沙发上。 这时候被我放在茶几角落里的煤油灯忽然“轰”一下燃起一把火,一个嘿嘿直笑的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这才想起来家里还有这么一盏与众不同的灯。 “我知道你需要什么了。”它说。 我眉角抽了抽,考虑是不是需要去买个房屋意外火灾险什么的。 “我没点灯,你怎么会自己……”我颤微微地说。 “在完成你的三个愿望之前,我随时可以出来。”火焰很骄傲。 “愿望……”我琢磨着。 “哈哈哈哈,我知道,你现在就需要一个男人!”火焰说,“你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我都可以给你!书生型的,勇猛型的,雅痞的,你只要说!” 我摸了摸下巴,问:“什么愿望都可以?” “都可以!”火焰可骄傲了。 我看着它问:“死人也可以复活吗?” 其实这话我说着的时候有些颤抖,没敢多想,就这么说了出来。 它却沉默了,这沉默的几秒钟,我都没敢呼吸。 “不能。”火焰说。 我仿佛松了一口气,倒头躺在沙发上。 世上总有天道人伦,虽然神灯是一个离奇的存在,但果然也无法打破既定的规则。 火焰似乎觉得很没面子,支吾了一下说:“你可以许别的愿,要钱要美貌要男人都可以。” 我摇了摇头,只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 淅淅沥沥的雨一直下了一个礼拜,到了周五下班的时候,我如期接到了温辰的电话,约了第二天中午在一家西式餐厅见面。 温辰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这么多年过去了,品味倒一直没变,看起来还是那么清爽。只是眉宇间成熟多了,也仿佛深邃了许多。 见到他我总忍不住回想起当年他跟我说他要离开的情形,更多的不是他的表情和声音,而是我自己的痛苦和眼泪。 人的感情是经不住时间沉淀的,自那个暑假后我跟他复合后,慢慢的感情也越来越好,甚至我都想过毕业后要跟他结婚。虽然大学的许多情侣都会面临毕业后分手的局面,但是我想我们不会,因为我们都是本地人,都在本地读书,魔都这么个外人都想要留下来的地方,我们不会放弃了去别的地方。所以按理说,毕业后工作几年然后结婚,是顺理成章的。 可是我小看了男人的野心,也小看他了,或许魔都人民都觉得中国没有比魔都更好的地方,可是世界上还有比中国更好的国家。 于是温辰走了。 那段时间,我真的感觉天要塌下来了,第一次那么深切地体会想要而抓不住的无奈。 可还是那句话,感情啊,敌不过时间的沉淀。 时间能浓缩感情,同样也能稀释感情。 就如我现在再次看到温辰,心中除了一丝缅怀自己的感伤,并没有更多的情绪了。或许我们之间剩下的,只是一声叹息。 “这些年过的好吗?”他问。 如果是以前,我会跟他说一句:关你屁事!不过现在,我只会笑笑,然后说:“还好。” 这就是时光带给人们的所谓的成熟,心里有了更多的包容。 “说你没变,却又变了很多。”温辰看着我道。 他这样专注的目光其实很勾引人,店里的灯光有些昏黄,气氛有些暧昧。温辰是个聪明人,想必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对女人的杀伤力。 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饿了,这家店上菜真慢。” 他笑起来,还是笑那么好看。他见我不主动说话,顿了一下,又说:“以后能经常找你吃个饭,聊个天吗?” 我在心中叹气,抬起头看着他,笑道:“你这是想追求我么?” 他愣了一秒钟,眼中闪过一道光,反问:“可以吗?” 我耸耸肩,说:“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温辰。” “为什么?” “你不配。” 温辰的脸色有点难看,而我也感慨自己到底还是不够成熟淡定,这话说出口,竟觉得很痛快。 说是不恨了,但当年的事到底还是让我十分不爽的。 菜上来了,我举起筷子开始吃,也不客气。 温辰也不是当初的少年了,他那么温柔地看着我道:“小慧,对不起。” 我摇头,“没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个人选择不同而已。” 温辰看似欲言又止,最后说:“至少,我们还能是朋友,对吗?” 我笑道:“我们本就不是仇人,至少,还是同学。” 温辰似乎并不介意我换了个概念,他拿起筷子,开始跟我讨论这家菜的味道。 我和温辰没少在一起吃过饭,曾经也是到处跑到处吃,所以温辰在说这家店的菜的时候,总会对比我们吃过的其他家店,这让我稍许有点不痛快。因为那是我们共同的回忆,说到那些一起吃过的小吃店,自然也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而我现在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忆。 “你记得我们学校边上的那家小吃店不?广东人开的,你老爱去里面吃他们家的肠粉。现在想想,后来那么多年真的没有吃过更好的肠粉了。”温辰说。 我有些憋不住了,说:“第一次去那里吃,是陆兆惜带我去的,他特别喜欢呢,后来吃着吃着,我也喜欢上了。” 温辰握着筷子的手一僵,看向我。 我微微一笑。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到陆兆惜,自从上周末回来后,我就一直有些不定心。死亡是个所有活着的人都无法探知的东西,比如死了以后,人会在哪里?又是否会有轮回这东西。 “当初……你们在一起过吗?”温辰终于问了这句话。 其实在那个暑假我跟温辰复合后,他曾问过我是否跟陆兆惜发生过什么,毕竟那段时间我们交往甚密。而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我跟陆兆惜就是比较好的朋友,没别的。 尽管暧昧过,不也是无疾而终么? 可温辰还是有些介意,所以后来我们谁也没有再提过陆兆惜,而陆兆惜到了纽约,也真的没有再跟我联系过了。 “我们没有在一起过。”我对温辰说,“如果他不去纽约,就说不定如何了。” 温辰听后,沉默了一下,忽然说:“小慧,你还记得那次放暑假前,你因为严重的花粉过敏住院吗?” 我点头,这事我当然记得。 “怎么?” 温辰修长的手指在桌子上轻敲了两下,说:“那花……是陆兆惜送你的。” 我一时间瞪大了眼睛,差点没把桌前的茶杯打翻。 六月底七月初的时候学校期末考试刚结束,各院系考试安排不同,所以有些同学先考完先走,有的后考完后走。我们系里的考试结束比较晚,等我考最后一门的时候,宿舍里就剩瓢姐和另外一个女同学了。 因为我和瓢姐选修的科目不同,瓢姐早上考完就打包行李回家了,我下午考完后回到宿舍,那位女同学正在打包行李,还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被人喊下楼取东西。 我们宿舍的中间有张大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一个箱子,箱子上还堆了换下来的蚊帐。大家都知道,期末整理东西回家的时候,宿舍那都是一片狼藉的。我也没在意,把蚊帐收拾收拾想挪个空处放东西,结果一掀开,带出了里面的一大捧香水百合。 我说难怪呢,一进来就闻到了香味。 我有花粉过敏,但一直以来自己很注意不会直接触碰,也就没什么事。这会儿撩蚊帐把花一起带起来,花粉自然就撒到了我的胳膊上。我赶紧拍掉花,挠挠胳膊。 跟花一起掉在地上的,还有一个淡紫色的信封,我好心捡起来放在那捧百合的边上,然后赶忙跑到水龙头下给胳膊冲水。 不知是最近考试压力大,身体免疫力下降还是怎的,我忽然就一阵恶心想吐,然后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扶着水池干呕,那位女同学就回来了,看到我也赶紧过来问我怎么了,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对她摆手。 这位女同学跟我们不是一个专业的,在一起住了一个学期,平日总泡在图书馆认真学习,大家关系还保持在比较客气的阶段,谈不上多熟悉。所以她一见我这个样子,自然想到要喊人帮忙,而她拿出我的手机翻了一下,也就翻出了温辰的电话。 她倒是一直都知道温辰是我的男朋友。 温辰火急火燎赶来,把我送进医院,这个过程我脑子不大清醒,过敏这玩意儿严重起来真是能要人命的。 事后,我给那位同学打了个电话致谢,我想她不知道我对花过敏,这花想来也是别人送她的,我倒没什么理由怪人家,所以也没提。而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这毛病,所以从头到尾我也没想过,花会是别人送我的! 温辰见我这个反应,苦笑道:“其实,我真是不如他。” 我不知道温辰为什么这么说,他也不愿意再对这个话题多说什么,只道斯人已逝,没必要再多追究。 于是我想起了那个被我捡起来又放在边上的淡紫色的信封,里面写着什么? 一晚上我所有的心思都在那上面,也没在意后来温辰又说了些什么,只知道最后他送我回家,在我开车门的时候一把抓住我的手,说:“小慧我喜欢你,一直以来,我心里只有过你一个人。无论你怎么想我,怎么选择,我只是想告诉你这点。” 我茫然地望着他,而后点点头。 喜欢谁是他的自由,选择谁是我的自由,我脑子有些乱,不想再多说。 回家后,我整个人都有些懵,脑海里一直想着那束香水百合,和被我随手放在桌上的淡紫色信封。 那次从医院里出来后,我回过宿舍整理东西,花自然是没有了,信封更没有。我当时完全没多想,因为从来不觉得那是给我的东西。而暑假过完以后,这事也就这么被遗忘了。 如今,我发疯一般地想知道当年信封里的秘密,而当事人却已经不在了。 我有些颓然,一方面说服自己,知道又如何?陆兆惜都不在了啊!可是另一方面,我又那么地想知道,当年我到底错过了什么。 遗失不一定就是美好的,特别对于我这样有执念的人来说。 当然这件事也不是完全地真相消失在世界上,因为有一个人肯定知道,那就是温辰!如果他没有看过那个信封,他怎么知道花是陆兆惜送的?想必把花处理掉的人,也是他。 站在他的角度,我不是不能理解他的心情,他当时想着要跟我复合,隐瞒花的事也在情理之中。可是理解是一回事,原不原谅是另一回事。所以我必然不会去问他信封里写的是什么,更不会相信他能跟我说实话。 我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顺便打开水龙头狠狠地洗了把脸。 第 5 章 我回到客厅,目光偶然落到了角落里的那盏煤油灯,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赶紧走过去,坐在地毯上,对着煤油灯拍拍手,说:“火焰火焰!” “靠,我不是火焰,我是灯神!”火焰“呼啦”一下蹿出来,表示不满。 “好吧灯神,”我咽了咽口水说,“既然你那么神通广大能给我钱财美貌,那么你一定有办法知道过去发生的事情,是不是?” “你要知道什么事?”火焰很警惕地问我。 “我有个同学,叫陆兆惜,他离开中国的那个暑假,我收到过一束他送我的花,还有一个淡紫色的信封。”我说,“我想知道,那个信封里,写的是什么。” 火焰“嗯”了一声,没有直接回答我,反而问道:“这是你的第一个愿望吗?” “是。”我说。 “你确定?”火焰笑,“知道这个对你现在没有一点好处,不如要钱来得实在。” 我差点没拍桌子了,大声道:“我就是要知道这个!” “好吧。”火焰的光芒忽然一晃。 这时,周围忽然暗下来,火焰中心的光芒也变得柔和起来,而后我看见了当年我宿舍的那个桌子,桌子上放着箱子和蚊帐,还有一束百合和一个淡紫色的信封。 我的心猛地跳起来,这个场景,就是当年的场景!连蚊帐和花的位置都是一样的! 而后火光晃了晃,场面忽然乱了,我看不大清楚,就像在水中丢入了一块石头,水面起了涟漪,倒影就模糊不清了。 再然后,场景中出现了一双手,那双手拿起了紫色的信封,打开。 那双手如果我没看错,是温辰的手。果然他看过那个信! 这时候随着温辰把信纸展开,镜头也忽然拉近,我得以看清楚上面的字。 上面的话写的很简单: 马小慧: 我去纽约的机票已订,7月15日,中午12点20分。 如果你开口,哪怕在上飞机前的最后一刻,我都可以为你留下。 陆兆惜 瞬间我的视线就模糊了,我想再多看几眼他的字,可是怎么努力也看不清楚了。 我用力擦擦脸,周围的光线却恢复了,火焰也变回了原来的样子,那个影像仿佛是一个幻觉,抓不住一点痕迹。 “我刚才看到的是真的吗?”我问。 “哎哎哎,你这是怀疑我的业务能力哪?”火焰不乐意了,“跟你说要点实际的东西你不要,非要看这些没意义的玩意儿,看完还不信,真是……” 这会儿我哪里听得进火焰的抱怨,我只觉得胸口闷得慌,气都快透不过来了。 心里很难受很难受,比那次温辰离开的时候还要难受。 一个是抛弃了我的人我想留没留住,一个是能为我留下的人我却错过了。 如果是二十出头的年纪,我或许会冲动于自己的执着,可是这会儿,我无比知道有个人愿意为自己牺牲利益,是多么难能可贵。 讽刺的是,两个人走着相同的路,却基于完全相反的抉择。 而我非要到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错过的是什么。 真的,从温辰离开后,我再也没有这样痛彻心扉地哭过,我不知道我哭的到底是陆兆惜的遗憾,还是自己的遗憾。 我哭了很久,直到哭完了一盒纸巾,才听见火焰在那头叹息着说:“哎,姑娘,过去的已经发生了,你想开点啊。” 我瞪了它一眼。 它无辜地闪了闪光,说:“人呢,总是觉得自己知道的就是事情的全部,可是啊,很多时候你真的只能看到一个全局的片面呢。人生在世不容易,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谁也无法改变,就像身为灯神的我也无法让一个死掉的人复活一样。你缅怀一下也就算了,沉浸于此,却是大大的不好。” 它这话说得没错,我抽泣了一会儿,忽然觉得这话里还有话,问:“你的意思,是不是我对当年的事情,其实只看到了一个局部?” “啊?”火焰愣了愣,道,“扼,其实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情况……” “所以我也错过了很多,是不是?”我急问。 “……”火焰沉默了。 我想了想,说:“灯神,我的第二个愿望,是请你带我去看看,我曾经错过的那些事。” “那些事,是指哪些事?”火焰问。 我认真地说:“跟陆兆惜有关的事。” 火焰顿了顿,说:“姑娘,不要太执着于已经逝去的事了,人应该向前看。” 我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下来,说:“我没有很多钱,可是我不缺钱;我不是特别漂亮,可是已经够用了。灯神,你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说,什么更加重要?” “……我不是人类,我不知道。”火焰说。 “本心啊。”我笑了,“美貌也好,金钱也罢,那些都是物质的东西。不是说我有多清高没有物质的欲望,而是一个人的根本,是自己的心。” “可是人已经不在了,不是应该放手么?”火焰又说。 “可是,我还活着啊。”我摇头,“如果我到最后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或许我能懵懂这一生,可是我已经知道了啊,我怎么能当成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这样对他公平么?” 火焰叹气说:“世上没那么多公平。” 我说:“我管不了所有人,可是该给他的,我想给他。他如果曾经对我付出过,我应该知道那些。” 火焰沉默了一阵子,最后道:“好吧。” 有很多时候,看不到摸不到的我们就以为是不存在的,不真实的,没有价值的,而看得见的,物质的,仿佛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我不标榜自己有多崇高,只是从小我爷爷就跟我说,人活一辈子,最重要的是每天能够安心地睡觉,内心的安宁是再多富贵也换不来的。 我很难说自己对陆兆惜到底抱着怎样的感情,这种情绪不过才起了个头,甚至还没发芽,就被扼杀了。可如果当年我确实是这样错过了陆兆惜,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少。 火焰说完话后,叹了口气,随后我觉得眼前一阵氤氲,额头胀痛起来,像有什么东西从中膨胀起来,像要爆炸!接着经过一个破壳而出的临界点,我只觉得自己忽然变得很轻很轻,仿佛没有重量,像一阵烟飘了起来。 我惊讶地四下张望,忽然听见耳边传来火焰的声音,说:“你现在是灵魂出窍的状态,我带你去看看过去的一些事,不过你只能看着,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吸了口气,说:“好。” 眼前的烟雾变化起来,天空很蓝很蓝,夏日灼热的阳光照在地面上,放眼望去空气都有些摇晃。这个场景很熟,是军训。 军训的最后一天,我们打过真枪,当然是比较老式的□□。教官先用半天时间给大家讲射击要点,然后每人五颗子弹,打靶子。 接着我看到了端着枪的我自己,如果我没记错,我是打了五十环,满环。我们专业的女生里面,我是唯一一个满环的,为此我还得瑟了一阵子。 可是当时我没有看见,我打枪的时候,就有人在关注我了,这会儿这种角度才看见,陆兆惜正站在不远处望着我,在我打完的时候,他的嘴角竟然扬起了微笑。 他这算是……欣赏我? 接着场景切换了好几次,有上课的时候他趴在桌子上对着我座位的方向扔纸飞机的,还有在食堂买饭的时候,他站在我后面排队,看着我打的菜,大约觉得很可口,于是也点了一模一样的饭菜…… 当然这些不说明什么,陆兆惜从来就不是那种风花雪月的人。 大一下学期,陆兆惜进入了学校摄影协会。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陆兆惜端着相机拍片的时候,很帅很帅。 可是曾经我都没有太关注过他,所以也不知道,在我进入摄影协会之前,我被陆兆惜拍过很多照。 用上帝视角重新看到当年的校园,当年的自己,当年的陆兆惜,我其实心里很酸涩,只好在这会儿的我只是灵魂状态,没有眼泪可以流出来。 这些照片我从来没有见过,我也从来不知道自己从旁人的角度看起来,是另一种模样。 大部分的照片都是在教室里、食堂里、校园里拍的,他端个有两百米变焦的镜头,偷拍倒也真是够了。然后我还看见,他在摄影协会的暗室里,把照片印出来,以很艺术的眼光侧首打量,然后傻笑。 这些我曾经都不知道。 而后,场景换到了男生宿舍。 陆兆惜和温辰不是一个宿舍的,但就在隔壁。温辰跑陆兆惜的宿舍里找同学拿手机充电器,那同学是个游戏迷,忙着玩游戏便让他自己拿。当时充电器就插在陆兆惜的桌子的接线板上,温辰拔充电器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架子上的书,书掉到桌上,露出了里面的一打照片。 其中有两张,是我。 那些照片都是我们班参加排球比赛时拍的照片,我的特写照只是一打照片里的其中两张,却也是唯一有特写的参赛运动员。 说真的照片拍的很美,我都不知道自己会有那样的眼神,专注而认真。虽然我知道那满头的汗水味道不好闻,但是在阳光下看起来,很剔透。 温辰盯着看了好久,然后重新放回去。 从那天之后,温辰上课时就刻意坐到我边上来了,聊着聊着,我们也就在一起了。 之前就说过,我和温辰在一起的过程很平淡,上课,吃饭,后面的一切就顺其自然了。可这会儿我才知道,原来故事的起点并非我所知道的那样。 我跟温辰在一起之后,陆兆惜依然如旧,沉迷于摄影,也专注于自己的事。他只是还会在特定的时候拍我,而温辰,似乎知道这些事。 而后的事情我都知道,我跟温辰闹分手,然后进入了摄影协会,开始正式跟陆兆惜有了接触。 我能说陆兆惜是个闷骚的人么?偷拍了我那么多年,竟然能装得完全跟我不熟的样子,还带我去他奶奶家吃饭……只是可惜,我跟着陆兆惜学摄影的日子太短太短了,短到根本来不及让我们有什么发展。 很快就到了期末,而他也要离开。 那天晚上跟他碰到,他喝醉了,他说跟朋友一起吃饭喝的酒,其实是骗我的。 我看到,喝酒的是他一个人,他跟家里抗争了一番后,自己跑回学校喝了酒。 我从来不觉得陆兆惜是个会喝酒的人,他沉默,理智,淡定,仿佛什么也进不了他的心里。哪怕他偷拍了我那么久,也从来没有想对我表白什么不是吗? 或许,他是太慢热了,并没有对我产生特别强烈的感觉。 可是那天晚上,他吻我了。 他还说,他舍不得走。 我不是个会多想的人,我不认为他的舍不得会是舍不得我。 可是他送了我一束花,还有一封淡紫色的信。 这成了他对我最后的语言,而我正因为那束花,错过了。 如果这是命运,我只想暴句粗口:x你妹! [柒] 如果只是错过,那是命运的问题,可是我和陆兆惜的错过,并没有那么单纯。 在切换的场景中,我看到温辰把我送去医院后,回过我的宿舍,看了那封信,然后拿走了那束花。 等他再回到医院的时候,他用我的手机给陆兆惜发了个短信。没过多久,陆兆惜打电话过来,他还接了,说:“我女朋友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再后来,温辰把我的手机关机,并且拿走了。而我根本不知道,只以为在医院里被我自己弄丢了。 我一直到身体好起来,并过了好多天,才去重新买了手机,补了卡,而那时候,陆兆惜已经上了飞往纽约的飞机了。 在走前几天内,陆兆惜其实还给我打过电话,但一直没打通。我不知道他是以何种心情离开的,想必很失望,但应该不会有我现在这样的心疼。 想起温辰说的那句:“其实我不如他”,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呼吸都很困难。 命运就是这般,温辰想要我的时候,想尽办法把我留在身边,而有了更好的目标的时候,抛开就走。 头很疼很疼,疼得快炸开。我睁开迷蒙的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煤油灯的火焰燃烧着,不明不暗。 “值吗?”它问。 我努力扯了扯嘴角,算是在笑。 “我能见他一面吗?”我问。 “这是你的第三个愿望吗?”火焰无奈道。 “是啊。”我说。 它沉默了一会儿,说:“对不起,我做不到。” 人世间最远的距离,莫过于阴阳两隔。 那天晚上我做了很多梦,梦到大学时期的许多事,梦到温辰无害的笑容,还梦到有人追杀我,可就是没有梦见陆兆惜。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感情是那么重要的东西,纯粹而美好。随着年岁上去,曾经美好的东西反而被时光覆上了厚厚的一层灰,擦也擦不干净。 这些年来我相过很多亲,那一张张的脸上都戴上了面具,连我自己也不例外。亲戚总是说:小慧啊,你不要那么高的要求,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完美的情人呢?可其实我要的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只是一颗真诚的心。瓢姐说我是在温辰那里受伤太重,还安慰我说,人都是越成熟越现实的,真情这东西,得回幼儿园去找。 我说,找不到男人又何妨?我一个人也挺好。 火焰问我:陆兆惜是你的爱人吗? 我说不是。 它说,既然不是,你为何如此伤心? 这问题,我一下没回答上来。 我心疼的那个陆兆惜,我为之哭泣的那一段感情,只是我经历的最美好的一个开始,我或许是遗憾这个美好的开始并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罢了。 我起床洗了个澡,把自己弄得精神一些后,出门吃饭。 日子总是要过下去,哪怕我再惦念。 中午我在楼下吃了个牛肉面,又接到了温辰的电话。 他极其温柔地说:“小慧,我看你昨天走的时候有些累的样子,不敢多打扰,现在好些了么?” “嗯,我很好,我在吃饭。”我说。 温辰也不介意我冷淡的口气,依然温和地说:“我下午想过来找你可以吗?我想去找找以前吃过的那些小吃,在国外都不吃到,想的很。” 我本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便说:“好。” 他似乎有些惊喜,大约以为我会拒绝,马上说:“我现在就过来接你!” 现在的温辰,脑门上可以贴上个“成功人士”几个字,如果把他放到相亲市场上,估计前来应征的姑娘排队能排上好几个街口。 他开着五六十万的车,穿着国外名牌的衣服,有一张好看的皮相,还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工作。这样的男人很讨姑娘喜欢,但我越看越觉得可怕。 “眼睛怎么那么肿?没睡好?”温辰笑着帮我拉开车门,待我坐进去,又帮我关上车门。举止很绅士,比起当年更甚。 我不知道这些年他经历了什么,是否有过女朋友,总之跟他分开以后,我们也没有再联系过。 “嗯,昨天晚上房里有蚊子,闹了一晚上。”我说。 他望着我笑,启动了汽车,似乎心情很好。 噢噢噢,该不是他以为我是因为他睡不着了? 温辰的自我感觉倒是一向都很好。 “其实我今天就是想当面问你,那次在医院我的手机是不是你拿的。”我扭头看他。 他一愣,虽然眼睛看着前方路面,但明显走了下神。而后他眨了眨眼睛,笑道:“你说哪次啊?” 看他这样的反应,很多事情不言而喻了。 我说:“温辰,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小孩:喜欢一个玩具,非要从别的小朋友手里抢过来,抢过来以后呢,自己又不珍惜,随地乱扔,甚至丢了不要。” 我很克制地说这些话,没让眼泪掉下来,但是已经哽咽。 温辰捏着方向盘的手有些紧,指骨都泛了白。 他苦笑道:“果然你还是记恨着我。” 我也笑:“非要说记恨的话,我恨的也不是那后半句,我说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他沉默了一下,说:“你恨我不给你和陆兆惜机会?” 我笑得有些颤抖:“你是不是觉得自己一点也没错啊?” 温辰看着前方的马路,说:“小慧,你可以说我自私,但我喜欢你是真的。如果重新来过,我还是会这样做。” 我摇头,笑道:“温辰,你喜欢的只是你自己。” 因为我的这句话,温辰把油门猛地踩下去,车子开上了高架,我因为他的急转不由握紧了把手。 他没说话,我也没有,天上下起了雨,一滴一滴打在车前玻璃上,模糊了前路。 终于,温辰说:“他已经死了。” “我们也会死的,最后,谁都会死的。”我笑。 “所以,你喜欢他吗?” 我摇头,“那个时候,我喜欢的人是你。” 他似乎有些动容,很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可是现在,我很后悔。”我又说。 温辰侧过脸,看向窗外,不知是否为躲开我的目光。 雨下得越来越大,一幅夏日暴雨倾盆的模样。 我笑着说:“而你,温辰,你从来不会后悔,对吗?” 说完这句话后,我便听见了刺耳的刹车声,斜前方一辆大卡车冲破隔离带冲了过来,我还未来得及做何反应,只听见一个车辆撞击的声音,而后安全气囊弹了出来,一阵天旋地转。 …… 第 6 章 我的意识仿佛涣散了很久,这种感觉跟火焰带着我灵魂出窍差不了多少。不一样的是我能细微能感觉到一些东西,比如风声,水声,还有人窃窃私语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看到自己正躺在一条氤氲着雾气的湖边,身下是葱葱郁郁的草,再过去是花,我从来没见过的花。 看到花,我有些发憷。 这是哪里? 我想到了那起车祸,再低头看自己,手脚完好,也不觉得哪里疼,难道是已经死了? 那么这里是黄泉道? 我抬头,雾气太大,我看不见天空。 我站起来,发现不远处有条石子路,偶尔有一些人影晃过,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于是我试探着向路边走去。 我看到一个老妪从远处走来,走近了,方才发现她面无血色,了无生机,不过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看来这里真是黄泉道了。 “婆婆。”我试着叫她。 在这个空间里,连声音都有些细微的回响。 “嗯?”她竟然听见了,回头看着我。 “啊……你这是要去哪里?”我问。 婆婆用十分奇怪的眼神看我,说:“这死人,还能去哪里?” “死人?”虽然猜到了,但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急问,“那么这里是?” 婆婆有些了然,说:“你是出了意外过来的吧?这是通往黄泉的路。”婆婆说完后,见我还在发呆,有些同情地看着我说,“像老婆子我这样寿终正寝的人,都是按照时辰有人来接的,但像你们啊……唉,你也知道现在人口多,鬼差忙不过来,意外死亡的人呢,很多都没人迎接,不知路在哪里,就容易迷失方向,还会变成孤魂野鬼哦,真真可怜。” “啊……”我还是有点迷茫,我就这样死了? 老婆婆见我这幅样子,说:“算了,你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轮回的路。” “人也有轮回吗?”我边跟着老婆婆向前走,边问,“不是说黄泉会有判官,根据人生前的举动来决定这人是否可以投胎?” “是有,但是还没到哪!我们这里只是通往黄泉的路,还未迈进大门。”婆婆说,“找不到大门的鬼最可怜啊!” 我忽然想到温辰,我与他一共发生车祸,难道我死了他没死? 我不禁问:“那婆婆啊,同时死的人,是不是在这道上也会碰到?” 婆婆说:“这里呢有很多扇门,只要没有走错门,灵魂都会在这个空间里。” 我打了个激灵,忽然想起,陆兆惜也是意外身亡!这么说也就不排除他也会逗留在这里的可能性了! “婆婆,那死了的灵魂可以逗留在这里多久?”我赶紧问。 “这就不好说了,短的几天,长的几年都有可能。” “谢谢婆婆!我现在要去找个朋友,我就不跟您一起走了。” 陆兆惜是个不怎么会跟人勾搭的人,指不定现在还逗留在这里! 我知道,在这个空间里找人,一如大海捞针,可是死都死了,我还怕什么? 好在这个空间里不会天黑,人跑来跑去也不会觉得累。 因为没有白天黑夜,所以很难统计时间,我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找了他大概有三天。这三天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就是没有他。 后来我就放开了,干脆走到哪里喊到哪里,反正嗓子也不会觉得疼。 这里的风景其实很好,到处能见到四季的花,我也不用怕过敏。这里有高山,有流水,还有草地,沙滩,要说真是个环境优美的地儿呢,跟生前想的那种阴森恐怖的地狱场景差太多了。 大约这么找了有两个礼拜,我也见过了各种风景,不禁苦笑,生前只知道忙碌,不知道游玩,死了倒是都弥补回来了。 “陆兆惜!”我站在山腰间,跟往常一样大喊了一声,当然没能听见山间嘹亮的回声。这里上下都是雾气,自然与物质世界不同。 然而意外的是,我听见了一个有些懒散的声音,说:“谁在叫我?” 我心中一惊,赶紧回道:“是我是我,你在哪里?!” 前路的雾气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人比我记忆中的壮了些,似乎也高了些,浓密的头发覆盖了半个额头,眼神还是那么黑亮。 我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反应。 “马小慧?”他有些不敢相信,走上前,自己打量我。 “嗯,是我。”我有点哽咽,但是哭不出来。我没尝试过以鬼魂的状态哭泣,想来应该不行的。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拧着眉头问。 “我来找你啊。”我说。 “什么?!”他大惊后大骇。 我忽然想起来,他是误会了,他还当我是自杀了来找他呢? “不是不是,这个,说来有点话长……”我汗颜。 “嗯?”他又拧眉望着我,让人感觉不大友善。 我叹了口气,要不是他一直这样性子淡漠,我怎么会跟他生生错过。 “你去了纽约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现在大家都空了,不如聊聊?”我笑着说。 “哦。”他又恢复了看不出情绪的表情来。 我们在半山腰上找了个风景还算不错的地方坐下,可以远远地看见对面断崖上的瀑布。不过我知道,在这个世界里,人是无法感知外界的,就算触摸水,也感觉不到水的温度,正如能看到花开,却永远闻不见花香。 “去了纽约的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我问。 他眯了眯眼,望着远处说:“也就这样吧,似乎跟国内也没什么不同。” 我看着他,轻声问:“为什么不联系我?” 他愣了愣,回头看我,没有回答。 我说:“我最近才知道,你走之前,给我送过花。” 他似乎有些意外,但还是没有说话。 “其实,我对花粉过敏。”我有些无奈地说,“那段时间考试大概太累了,我碰到花以后,反应有些严重,去医院了。我根本就没看到你给我的留言。” 陆兆惜挑了下眉。 我继续说:“后来我的手机就丢了,你可能也收到过我发来的短信,但那不是我发的,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给我打过电话。” 陆兆惜是个聪明人,我这么说,他立即就明白了,笑着问:“是温辰?” “嗯。”我点点头,“这些事情我都是最近才知道的。在你死后。” 说到这个,他问:“那你怎么也……” 我笑笑,没回答,反问他:“你为什么要逗留在这里?” 他重新望向远处,轻轻地说了三个字:“舍不得。” 去美国前,他也说过这三个字,现在,又是舍不得。 上次因为我他舍不得走,这次又舍不得什么? 我试着问:“舍不得亲人?舍不得人间的生活?” 陆兆惜笑,说:“舍不得一些美好的记忆。投胎了,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就好像存在的这一世最后的一点东西也会被抹杀掉一样。” 是啊,这么说,我也舍不得。 “如果那天我看到你的留言……”我认真地望着他说,“陆兆惜,我会告诉你,不要去美国了,留下来。” 他的身体猛地僵了僵,扭头看着我,许久。 我坦然地与他对望,给了他一个微笑。 “可惜,错过了。”他无奈地摇头笑道。 “嗯,我们在这里,多留段时间吧。”我说。对这一世,我也有许多牵挂,有许多美好的记忆,在遗忘之前,我也想要更多的时间来追忆。 忽然,陆兆惜伸手抬起我的下巴,摸摸我的脸,一脸疑惑地说:“不对。” “什么不对?”我问。 他眉头拧紧了,说:“小慧,你还没死。” 这话可把我吓了一跳,没死我怎么能在这里?! 陆兆惜说:“你看我,是不是没有一丝血色,没有一点人气?” 鬼魂都是这样,脸色是苍白的,因为我在这里也见过好多鬼魂了,倒是习惯了,再加上那么多年没见过,再次见到陆兆惜,倒也好适应。 “你看看你自己的手心。”他说。他把我的手翻过来,掌心向上,“你看,你的和我的,有什么不同?” 很快我看出问题来了,他的是绝对的苍白,而我的手心,竟然是红润的,这种红润很明显,也很突兀。 我惊讶地抬头望着他,“我还活着?” “嗯。”他认真点头,“马小慧,你必须马上回去。” “我……”我犹豫了。我是留恋人间的美好,但是本以为最后还能跟他相处一段时间,怎么就要急着离开呢? 我们之间错过了太多,有一个美好的开始,就不能给一个美好的进展吗?我都不求结果了啊! “如果不回去,你会真的回不去!”他十分严肃道。 我说:“我能跟你在一起多呆一会儿么?” 他失笑,摸摸我的脑袋,说:“傻瓜。” 这样的陆兆惜很温柔,温柔得我都有些不习惯。 这种难能可贵的美好让我心里隐隐作痛,总觉得只要我一犹豫,他就会从指缝中溜走。 人对于生,总有一种本能的渴望,我来到这里以后,不是没有想过还在世间的父母和亲人。当我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没有选择的时候,我很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可是现在让我自己选择可以回去,或者在这里陪着陆兆惜但再也回不去,我也会犹豫。 这个选择,就像当年陆兆惜去纽约的时候,跟我说如果我让他留下他就留下,也正如温辰当年,选择的是离开我去追求他的未来。 虽然生死的抉择跟他们离开或者不离开的选择不能相提并论,但是我毕竟犹豫了,这份犹豫让我觉得自己其实也没那么纯粹。 我摇头,说:“不要,我不要走。” 陆兆惜摸摸我的头,说:“小慧,这不是开玩笑的事,你的人生还没有过完,你还会遇到更好的男人,会有自己的孩子,然后看着孩子长大,结婚生子。” “我不要!”忽然我就哭出来,谁说鬼魂没有眼泪的,要不我怎么能泪流满面? “小慧,谢谢你。”陆兆惜笑了,那么柔顺,那么温暖,仿佛让他苍白的脸也有了一种别样生机。 “我不要走……”我大哭着抓住他的衣襟。 我会哭,是因为我舍不得走,而我已经知道了自己一定会离开这里。 可是我真的不想就这样走了,我是多么不容易才再次见到他啊!我们终于可以开始了,终于…… “你会好好的。”他双手抬起我的脸,拭去我眼角的泪水,说,“来世我会等你,必不会再让你错过。” “我不要……”我努力睁开眼睛,泪水依然模糊了他的脸,我努力地看,贪婪地想去多记住一些。 然后他低下头,轻轻吻住了我。 这个吻跟记忆中的一样,柔软温暖。 我闭上眼睛,只觉得全身酸软,心里仿佛长出了一根荆棘,疯狂生长,死死缠绕。 我感觉自己有些呼吸不过来,眼前一片白色,很想吐,很晕。 嗯?为什么我会知道他的唇温暖? 鬼魂不是感觉不到温度的吗? 这么想着,我睁开了眼睛。 [玖] 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阳光很刺眼,撒在雪白的墙上,让我不禁又眯起了眼。 鬼魂的世界是充满了雾气,物质世界才有这样的光明和透彻啊!人的本能追求着光,看到阳光,就想畅快地透了一口气。 “小慧!小慧你醒了!” “医生,医生!” 我听见耳边一阵叫唤,适应了好久,视觉和听觉才恢复正常,看到床边喜极而泣的太后。 “妈。”我叫了一声,嗓子嘶哑得把我自己都吓一跳。 “可算醒了,老马,老马!”太后回头喊我爹。 “小慧!”我爹从门口跑过来。 好久不见,老两口都瘦了。 看到他们,我的眼泪也有点模糊。 我真的没有资格抛下他们就这样离开。 医生护士跟着进来,给我做各种检查,我意识还没完全清醒,只觉得人来了一波走了一波,又来了一波。 然后瓢姐也来看我了,眼睛哭得像个桃子。 我恢复了一天,人才算差不多恢复过来,老爹说我已经昏迷了两周了,难怪四肢无力,浑身难受。 后来我知道,我和温辰出了车祸,温辰比我受的伤要重许多,他被抢救回来已经醒了,倒是我反而一直昏迷着。 温辰自己打着石膏,还来看过我。他走后,护士小姐十分羡慕地跟我说:你这个朋友真是喜欢你呢,而且车祸的时候副驾受伤比较轻说明了什么,大家都是知道的。 我有些恍惚,这几天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我有些分不清楚,见到陆兆惜是不是也是梦一场。 而这件事情我放在心里,说也不能说,或者,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 一礼拜后我出院了,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灯神,然而让我惊讶的是,我找不到那盏煤油灯了。 我问过我爹我妈有没有在茶几上看到过一盏煤油灯,他们说我撞傻了,这年头哪来的煤油灯? 难道,这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梦吗? 我想起陆兆惜,心里的荆棘还在疯狂生长。 我想寻找一些能够证明我经历的这些事情真实发生过的证据,然而找不到。 从医院出来后,我妈对温辰报以十分热情的对待,她并不知道当年我和温辰的那些事。 温辰长得好,有礼貌,工作好,还那么热情地追求我,讨好未来的丈母娘,这丈母娘能不喜欢么? 太后警告我,如果这样的男人我都不要,这辈子做尼姑去算了,她也不认我这个女儿了。 我不想告诉太后以前的事,只觉得心里无比压抑。 一个月后,我意外地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竟然是陆兆惜的母亲打来的。她跟我约了个咖啡厅见面,我立刻就答应了。 跟上次看到她比起来,她似乎老了很多,丧子之痛让一个母亲一夜老去了。 但她依然穿得很得体,化了很淡的妆,只是挡不住眼角的沧桑和浓厚的悲伤。 她看到我以后,很客气地说:“马小姐,对不起打扰你了。” 我赶紧道:“没有没有,阿姨您太客气了。” 她看着我,很小心地问:“我能否问个冒昧的问题?” “阿姨您问。”我道。 她顿了顿,说:“马小姐,你跟我儿子,交往过吗?” 她这个问题让我有些惊讶,我犹豫了一下,说:“阿姨,您怎么忽然问这个?” 她低头,从随身带的大包里,拿出了两本相册,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 我只翻开一页,就什么都明白了。 这是大学时期,陆兆惜给我拍的照啊!他不但拍了,还选了一部分印出来,做成相册! 我的眼睛又模糊了,这两个月仿佛快把我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 陆兆惜母亲说:“我是在整理我儿子的遗物的时候发现这些相册的,后来在他的集体照里找到了你,又拜托他一个关系很好的大学同学找到了你的电话。” “阿姨……”我哽咽得话都说不出来。 她伸出手,覆在我的手上,让我别哭。 这些照片是真的,那么就是说,遇到灯神的事,并不是做梦!在鬼魂的世界里看到陆兆惜,也不是做梦了? “阿姨,这些照片,可以给我吗?”我控制住自己,否则几乎不能说出完整的话来。 “当然可以。”陆兆惜的母亲笑起来很温柔,就像我最后一眼看到的陆兆惜。 “我和陆兆惜,没有交往过。”我缓缓地说,“而这是我今生最遗憾的事。” 接着我把我和他擦肩而过的事,跟陆兆惜母亲说了。 听完,她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人总是有太多的无奈,总是会有各种遗憾想要寻找时光之门回到过去,重新开始。然而最残酷的事,恰是如此,时光是无法倒流的,连灯神都做不到。 我忽然想起我跟灯神许的第三个愿望:我能见他一面吗? 当时,灯神说:对不起,我做不到。 而事实上,这个愿望我实现了。 所以,灯神实现了我三个愿望后,就离开了么? 所以,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这种悲伤竟然那么让人难过。 灯神说:姑娘,不要太执着于已经逝去的事了,人应该向前看。那个时候,它已经知道了结局了吧?它说:知道这些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不如要钱,要美貌,要男人。 从咖啡厅出来,我紧紧地抱着两本相册。 阴霾的天气已经过去了,伏旱天马路明晃晃地刺得人眼泪都要下来。 我跟陆兆惜的母亲告别,我想,从今以后我会把她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来对待,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陆兆惜做的事了。 我去了他的墓前,坐了很久,黄昏的时候,彩霞映红了整个天空。 他说他下辈子会等我,不会再错过了。 我抬头望向天空,忽然觉得心也宽阔起来。 “嘿,陆兆惜。”我站起来,对着他墓前那张年轻英俊的脸,说,“我们,下辈子再见。” 第 7 章 赵袅袅同学坐在学校门口的馄饨店里,哭得稀里哗啦的,擦脸的纸巾在桌上堆成了一座小山,还是白白的雪山。馄饨店老板站在大锅前煮馄饨,时不时眼神复杂地瞄向她。 姑娘,你是来我这儿蹭免费纸巾用的吗? 馄饨店老板欲言又止。 赵袅袅哭得很投入,用完一抽纸巾,才抬起头来,见有新的客人走进来,老板扭过身子招呼他们没有打算再给她一抽纸巾的想法,方吸吸鼻子作罢,抬起馄饨碗里的勺子。 就这么一会儿,眼泪又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滴进了碗里。 “矮油,你的馄饨里都不用放盐了。”一个调侃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接着桌前一个阴影罩过来,有人坐到了她对面。 赵袅袅抬头看了一眼,哦,这不是她们化工学院挺出名的一个师兄么。 可是她又不认识他,这会儿赵袅袅没心情搭理陌生人。 “就说最近怎么全国大旱呢,雨水都跑到你这儿来了。”师兄又说。 赵袅袅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被瞪的那人一点自觉都没有,反而更加嬉皮笑脸。 “老板结账。”赵袅袅抬手道。 老板屁颠颠跑过去,说:“五块。” 赵袅袅抓起放在身边的包,翻了一遍,又翻了一遍……脸色僵住了,她的钱包没了! 老板的脸色也随之僵下来,这姑娘不但蹭了他那么多纸巾,如今连馄饨都要蹭吗?!他一做小本生意容易么?! “没带钱呀,我借你啊。”师兄笑嘻嘻地说,“别急,等我吃好馄饨了一起付。” 赵袅袅脸皮虽厚,但霸王餐这种事情还做不出来的,虽然可以打电话给室友送钱下来,但这会儿,她真是谁都不想见。 师兄的馄饨很快端上来,赵袅袅除了瞪他,也想不出别的什么办法。 人倒霉起来就是这样,连失个恋都不能痛快悲伤一场。 赵袅袅今年大二,有一个好了快一学期的男朋友,叫陈风驰。陈风驰一如其名,白净俊秀,清爽又不失硬朗,在外语学院那是响当当的院草一枚,在他们院的姑娘群里,也算得上众星捧月。陈风驰受欢迎,还不只是长得好看,他成绩优秀,性格也好,校园BBS里不只一次有人发花痴帖,说陈风驰如果骑个白马,披个披风,那就是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啊。 所以外语学院的姑娘们发现自家院草被化工学院的姑娘勾走了以后,别说有多悲愤了,连带一同悲愤的还有化工学院的男生们——他们本就狼多肉少了,竟然还有别家的狼跑来叼走自家的肉!还王子呢,啊呸!小白脸就是这么不知羞耻! 无论校园舆论怎么个热闹,两人还是甜蜜蜜地在一起了。陈风驰性子温和如一潭春水,赵袅袅则是个火爆脾气的姑娘,网上不是这样流传着一句话吗:一个坏脾气的姑娘,遇到了一个好脾气的男生,恰好那个男生又爱上了她,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赵袅袅觉得这话说的就是他们,还暗自得瑟了一番,如今想来,真是别有一番心酸上心头。 原来好脾气的男生心底里也喜欢温柔的姑娘,什么互补性绝配,都是屁话! 想到这里,赵袅袅的脸垮了下来,她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和陈风驰之间,会被人插了一脚——那个法语专业的张纯。 “发什么呆呢,走了。”师兄站起来拍了拍赵袅袅的脑袋,赵袅袅回过神来,见他付了钱,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走出馄饨店。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会还你钱的。”赵袅袅说。 师兄伸手示意她把手机给他,然后自己输上一串号码拨出去,等口袋里的铃声响后,输入姓名,再把手机还她。 “我叫沈承辉。”师兄说。 “我知道。”赵袅袅有气无力地说。 “嗯?”师兄挑眉。 “你多有名啊,谁不知道呢。”赵袅袅撇撇嘴。要放平时,能拿到沈承辉的手机号码她一定第一时间冲进宿舍去跟室友炫耀八卦一番,但这会儿,没心情啊,自己的男人都被别的女人勾跑了,她还有什么心情八卦别人? “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酸呢?”沈承辉哭笑不得。 “我走了,谢谢你。”赵袅袅说着,从沈承辉身边走过,她得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走了两步,忽然想起这会儿不能回宿舍,她不想让宿舍的姐妹担心自己的状况,于是又向后转,向校园外走去。 这么一转方向,她又一次跟沈承辉擦身而过。 不过这一次沈承辉叫住了她:“天都要黑了,你去哪里?” “不知道。”赵袅袅回过身,眼睛红肿肿的,一脸迷茫。 沈承辉失笑,说:“要不,我带你去个地方啊?” 赵袅袅一愣,“去哪儿?” “去看星星。” 沈承辉要先回趟宿舍,赵袅袅就在校门口等他。所谓狭路相逢,说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遇见她最不想见到的人。而且不只是一个人,是一对! 所以说,人要衰起来,那是没有底线的。 张纯挽着陈风驰的胳膊,有说有笑,俨然一对璧人。 赵袅袅下意识想躲,但还没等她挪动脚步,视线就跟陈风驰对上了。 陈风驰一愣,这下午才摊的牌,也没过几个小时,这会儿忽然见到,怎能不尴尬?赵袅袅红肿的双眼,也□□裸地写着摊牌后她都做了什么。 “袅袅……”陈风驰眼中自然流露出了心疼和不忍,而骄傲如赵袅袅,这是她无法承受的。 按照赵袅袅平素的习惯做法,这种时候她理应大力讥讽和嘲笑,一如下午陈风驰说要分手的时候,她像只孔雀一样表示张纯不过是捡了个自己用玩下来丢了的玩具。可是她太清楚自己的眼睛早就出卖了自己,在张纯的幸灾乐祸的眼神下,她所剩下的只有自己的狼狈。 这样的相遇来得太过巧合,她连伪装的时间都没有,就那么□□裸地袒露在敌人面前。 “袅什么袅啊,袅袅也是你叫的吗?”赵袅袅还是把自己武装起来,为了自己最后的尊严。 她的室友金娜就说过她,他们走到今天这一步,就因为赵袅袅太要强,总是直来直往,怎么可能斗得过别人的九曲回肠? 金娜给赵袅袅灌输过言情小说和宫廷小说中女人跟女人之间明争暗斗的事例,像袅袅这样的傻大姐注定了是炮灰的命。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时候赵袅袅应该用温柔可怜勾起陈风驰内心的怜悯和当初的爱,但是这事她要是能做得出来,两人也不会最后闹到分手了。 赵袅袅不懂示弱,不愿示弱,金娜对此恨铁不成钢也没办法。 陈风驰一脸忧伤,手里还拎着一个COVA的蛋糕,这个形象赵袅袅太熟悉了,因为她喜欢吃,所以陈风驰经常给她买! 如今还是这样一张清秀的脸,拎了同样牌子的蛋糕,可是要送的人已经不是她。 赵袅袅忽然觉得有点恶心。 张纯略微抬起了头颅,一句话都没说,挽着陈风驰的胳膊更贴近了些,脸上带着微笑。 这个笑容实在刺眼,赵袅袅脑子一热,一个冲动,猛地上前两步,“啪”地把陈风驰手里的蛋糕打落在地。虽然蛋糕外面有纸盒包装,不过想必该是烂了。 陈风驰还是一脸忧伤,忧伤得能滴出水来。 张纯不惊不恼,反倒是一脸看好戏的模样。 “别做这么恶心的表情。”赵袅袅恶狠狠地对陈风驰说。 才分手,就买蛋糕庆祝去了,买的还是以前她爱吃的那种,让她觉得曾经自己得到的东西太廉价。 陈风驰眉宇间只是欠抽的忧伤,他弯下腰,捡起了地上摔烂的蛋糕,说:“袅袅,晚上不要出去了,不安全。” 没等赵袅袅出口讽刺,这时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一个身材挺拔的男人骑在一辆锃亮的机车上,在赵袅袅身边停住。沈承辉的出现恰到好处地替袅袅做了回答。 赵袅袅接过沈承辉递过来的头盔,回头对陈风驰冷笑道:“谢谢你了,我还真是不缺人关心,你就好好伺候你的新主子吧。我看你俩挺配的,臭脚配破鞋!” 赵袅袅威风凛凛地说完,爬到沈承辉背后,抱住他的腰,绝尘而去,只将眼泪都藏进了头盔里面。 第 8 章 机车跑在城市的公路上,路灯刷刷向后飞驰,划出一道道昏黄的光,倒是温暖。 赵袅袅又开始哭,这一哭吧,停都停不下来。哪怕她心里骂着他们两个贱人,但眼泪却止不住,也不知哭的是失去陈风驰,还是她自己白费掉的感情。 过了没多久,机车开进一个地下停车场,这时候赵袅袅才把头抬起来,拿下头盔,左右看了看,问:“这是哪儿啊?” “这头盔很贵的,哭湿了要赔的哦。”沈承辉抬头,食指在她脸轻轻划过。 这动作分明亲密,但沈承辉做起来却十分自然,就像两人已经熟识了很久一般。 “跟我来。”沈承辉也不理会她别扭的表情,向一个方向走去,熟门熟路走到电梯间。 赵袅袅这时候才想自己大晚上跟一个陌生男人出来会不会太草率? 电梯门打开,沈承辉走进去,按了86楼。 赵袅袅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走进去。她心想虽然自己跟沈承辉不熟,但毕竟是一个学校的,不说知根知底,但对方总也不是作奸犯科之人。 电梯开始向上行进,沈承辉看了她一眼,笑道:“还没哭够哪?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就当是丰富阅历了,人生总得有些磨难。” “说的轻巧。”赵袅袅不屑,这家伙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沈承辉只是笑,望着电梯显示的数字,貌似心情很好。 这时候,赵袅袅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拿出来一看,好多个未接来电,大概是刚才在机车上没听见。 有两个是陈风驰打的,其余都是舍友金娜。 “喂,娜娜。”赵袅袅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愉悦些。 金娜在那头劈头盖脸吼道:“你现在在哪里?为什么不接电话?陈风驰说你跟一个陌生男人跑了?还说今天下午你们分手了?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被金娜这一吼,赵袅袅觉得鼻子有点酸,她吸了吸气,低声说:“娜娜,陈风驰那个混蛋跟张纯跑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下,接着又传来金娜的吼声:“跑就跑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你犯的着吗?!” “我没要死要活……”这会儿赵袅袅倒是不想哭了。 “那你还不快给我滚回来!”金娜又吼。 赵袅袅偷偷瞄了眼沈承辉,说:“那个……我过会儿就回来。” 金娜顿了顿,敏锐地问:“你跟谁在一起?” 赵袅袅眨了眨眼,道:“沈承辉。” “谁?!” “……沈承辉。” 金娜做了个深呼吸,说:“赵袅袅,我在宿舍等你回来!” 赵袅袅挂上电话,电梯就到了86楼。 走出电梯前,赵袅袅还有点紧张,想沈承辉会带她到哪里,万一是个房间怎么办?万一他见色起意怎么办?万一他跟她玩暧昧给她喝酒又要怎么办……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86楼是个水吧,走出电梯就有个帅哥服务生迎上来,还跟沈承辉很熟的样子,点头示意道:“Charles,好久不见。” 沈承辉点点头,跟着服务生熟门熟路向里走,赵袅袅跟在后面像刘姥姥一样四处打量,拐过一个弯后,眼前一亮,这个水吧四周环形玻璃墙,城市夜景一览无遗。 “这个位置最安静,看风景最好。”沈承辉在靠边的位置上坐下,服务生训练有素地为赵袅袅拉开座位。 这样的服务,和其他客人端庄正式的打扮,让赵袅袅觉得自己的运动鞋和运动裤实在与这里格格不入。 点单的时候,赵袅袅心里有点紧张,胡乱点了个名字很好听的:日落大道。沈承辉挑眉看了她一眼,点了杯饮料,外加一些点心。 “你经常来这里?”袅袅问,因为沈承辉点单都不用看菜单。 “有一阶段经常来,后来就少了。”沈承辉跟着袅袅的目光,望向窗外。 86楼的高度看夜景,整个城市仿佛就在脚下。城里很少见星光,但辉煌的灯火也有另外一番美。在美景面前,人们通常会做两件事,一是赞叹,二是发呆。 曾经也有人带她在夜晚看过灯火,他们一起在下着蒙蒙小雨的外滩漫步,鞋子湿了,还跑到哈根达斯店里吃冰淇淋火锅。那是多么肆意泼洒的青春啊,回想起来,都觉得仿佛有凉凉的细雨迎面打来。 如今袅袅身在高处,试图寻找当年他们漫步的地方,不知是城市太大还是位置不对,也没有找到。按说应该离她现在的位置不远。 不过同样的风景,位置不同,景色也截然不同。 “城里看不到星空,姑且看看灯光代替一下。”沈承辉笑道。 “要说美,还是灯光美,只是星空难得见一次,才觉得格外珍贵。”袅袅说。 服务生端饮料上来,把袅袅的思绪拉了回来。 饮料的玻璃杯长长的,光看着就觉得会好喝,外面凝着水汽,清爽通透,颜色是夕阳下带着明亮的昏黄。 袅袅喝了一口,差点没喷出来,这个是……酒! 沈承辉笑不露齿,把自己的饮料推过去,说:“要换吗?我这是芒果冰沙。” 袅袅瞪了他一眼,噢噢噢,他故意的,她点饮料的时候没提醒,就等着现在换呢! “不用,这个好喝。”袅袅咽了咽口水,又喝了一小口。 沈承辉笑得好不开心,肩膀一耸一耸的,笑够了,才说:“你这个别扭小孩。” 袅袅白了他一眼,开始吃桌上的中式点心。哭了一下午,馄饨也没好好吃,这会儿真饿了。 袅袅说:“俗话说,把愤怒化为食欲,肚子填饱以后,又是一个美好的明天!” “有这个俗话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无知。” “……” 沈承辉给她又点了份水果,“你吃慢点小心噎着。” 吃饱后再喝那杯带酒精的“日落大道”,倒是觉得没那么难下口了,甚至还觉得甜甜的很好喝。袅袅看着窗外发了会儿呆,沈承辉也很配合,陪她一起发了会儿呆。 再然后……再然后,袅袅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醒来已是第二天中午了。 赵袅袅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低头看衣服,嗯,很完整。 房间的装修干净简约,以白色和灰色为主,只有墙上挂了幅抽象派的油画,色彩艳丽。阳光透过白纱窗照进来,亮亮的,暖暖的,还带着一些慵懒的气息。 房里的沙发上随意放着件男士外套,原木色的木地板上铺着灰色的地毯,上面散着两本建筑类的杂志。床单是白色的,床头柜上的灯是大象的造型,象耳朵大大的耸起来做灯罩,设计感极强。 赵袅袅深深吸了口气,又倒下,在床上滚了两圈,唉,这个床比宿舍的硬木板床舒服太多了有木有! 然后她坐起来,向外面走去。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 这房子的客厅延续着房间的设计,简约明亮,很舒服。 沈承辉穿了件紫色T恤和白色家居裤,坐在客厅的画板前,手里端着调色盘和画笔,竟是在画画。 “醒了啊。”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又把视线调回画板上,说,“冰箱里有牛奶和三明治,牛奶放微波炉里加热下再喝,不然会伤胃。” 袅袅稍许愣了愣。她从房里出来前还想见到师兄会不会尴尬呢,没想到沈承辉的态度竟是这样自然,好像他俩熟了很久似的。 袅袅摸摸脑袋,往厨房走去。 呃……不对啊,还没刷牙洗脸。 袅袅这会儿才真的觉得自己丢人丢大了,她蹲在冰箱前面,把从昨天到现在发生的事情都消化了一遍,直想找条地缝钻进去。她怎么能在陌生人面前哭呢,还喝醉了……这陌生人还是自己学院的师兄……上帝啊! 按说,分手是件多么让人伤心的事情啊!勾搭上沈承辉是件多么令身为化工学院女生的袅袅兴奋的事情啊!但是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天,她就有点消化不良了。况且还是喝多了酒彻夜不归这种大鱼大肉的事!赵袅袅觉得自己只适合青菜小粥啊有木有! 这种强烈的情绪冲散了分手带来的悲伤,赵袅袅有点不知所措。 第 9 章 袅袅从厨房探了个脑袋出来,说:“那个……师兄……” “嗯?”沈承辉抬起头。 他的头发剪得极短,柔软贴身的T恤把身材肌肉形状勾勒得极好,晌午的阳光又将房间明媚得极其舒坦,赵袅袅觉得她一看沈承辉那对眼睛,就开始头晕。 “哦,你是要刷牙洗脸吗?洗手间在那边,我给你拿了新的毛巾和牙刷。如果要洗澡也可以的,你身上确实不太好闻。我的衣服放在洗手间外间的架子上,干净的,你自己拿。”沈承辉还是那样坦然的口气,仿佛说着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赵袅袅无语问苍天,她觉得沈承辉就像团棉花,根本无处着力,没法交流啊! 行吧,那就什么都不说了。 袅袅灰溜溜地进了洗手间。 赵袅袅洗了澡,换上了沈承辉宽大的衣服,一个人默默地吃了早饭,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她想看看时间,这才想起找手机。 手机在客厅的茶几上,袅袅在沙发上坐下,沈承辉像是画完了最后一笔,身子往后仰了仰,边打量自己的画,边说:“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都有个叫金娜的姑娘打你手机找你,我跟她说你在我这里,让你醒了给她回电话。” 赵袅袅点头。 “还有一个叫陈风驰的找你。”沈承辉说着,貌似不经意地瞥了她一眼,“我也是同样跟他说的。” 赵袅袅僵硬了。 “你,说什么?” “实话实说呗。说你在我这里过夜,说你已经睡了不方便接他电话,有事我可以转告。”沈承辉顿了顿,“不过他没让我转告什么,想必不会再打给你了。” “你怎么能随便接我电话!”赵袅袅只觉得血气上涌,不禁吼了出来。 沈承辉还是坐在画板前,眉头微蹙,看着她。 赵袅袅忽然觉得委屈,就像昨天陈风驰跟她说分手一样,各种不甘,各种委屈,心里头挠心挠肝,直想歇斯底里发泄出来。 她“哇啦”一声哭出来,蹲在地上,把脸埋进膝盖里。 “为这种男人哭,一个晚上就够了,现在还要哭吗?”沈承辉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他走到她面前,站定。 “我就哭就哭!关你什么事!”赵袅袅推了他一把,结果自己没蹲稳,向边上倒去,一屁股坐在地上,于是更委屈了。 沈承辉冷冷地看着她,说:“我喜欢你,你说关不关我的事?” 赵袅袅呆住了,哭声戛然而止。 沈承辉转过身,说:“我去换衣服,回学校吧。” 赵袅袅连眼泪鼻涕都顾不得抹了,捂着小心脏直惊悚,这24小时发生的事让她的小心脏快超负荷运转了,到底是肿摸一个情况啊!! 沈承辉住的地方离学校不算远,坐公车就三站路。 两人并肩坐在公车上,这个时候人不多,车厢里也不吵杂。 沈承辉摆明了不高兴了,不搭理赵袅袅。 赵袅袅捂着自己的小心肝,想问什么,又不敢问,这事情完全超出她的想象范围了,也超出了她能处理的范围了,她需要时间来冷静冷静…… 昨天才失恋,今天就被人告白,她该高兴还是悲伤? 两人默默地上了公车,又默默地下了公车,默默地一路走回宿舍,在分叉路口沈承辉只说了两个字:“走了。”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赵袅袅脚下轻飘飘地飘进宿舍,今天恰逢周末,一路上人都不多。 一开门,就见金娜坐在座位上打游戏,照金娜平时的作风,谁来都没办法把她从游戏世界里拖出来,但是这会儿,她“噌”地一下就站起来,大叫一声:“赵袅袅!” “嗨……”袅袅抬手打了个招呼,明显底气不足。 “来来来来,你跟我好好说说怎么回事!到底是你劈腿还是陈风驰劈腿?陈风驰那王八劈上了张纯还有迹可循,你又是什么时候勾搭上了沈承辉?你竟然不跟组织报告!” 赵袅袅无力地摊在椅子里,虚弱道:“给我泡杯茶先,这事说来话长……” 金娜是赵袅袅的室友,也是同班同学,她跟陈风驰的事情从头到尾金娜都知道,所以分手了赵袅袅自然也不会瞒她,其中忽然冒出个沈承辉,赵袅袅毫无思绪,正好听金娜分析分析。 金娜听完后,说:“陈风驰我已经没兴趣了,会背叛一次的男人就会背叛第二次,就算他回头也要不得。但是你说昨天是你第一次跟沈承辉说话?你真的没喝醉头晕听错了他说喜欢你?” “都过了一夜了还能不清醒啊……”袅袅扶额。 “我咋觉得你现在还没清醒呢?” “……” “袅袅,你知道沈承辉在我们学院的地位吧?不说他长相身材怎么样,也不说他在学生会里怎么样,就说我们那个新建的宗瀚实验楼,你知道为啥宗瀚吗?” “他爹叫沈宗瀚……”这事化工学院没人不知道,沈承辉爹捐了个实验楼给学校,虽然也是因为他们公司跟学院有项目合作,但是这大手笔,绝非一般人能比的。 “那沈承辉替你付了五块钱馄饨费,带你去看了夜景,还把你拐回家睡了一晚上没占你便宜,早上再一起坐公车回来?”金娜说完自己都开始摇头,“虽然沈承辉的绯闻不至于太多太坏,但是瞄上他的女人们也是一群一群的,各种小道消息从来没停过……这事听着真不靠谱,你不是认错人了吧?” “我倒是希望我认错了……”赵袅袅往自己床上爬去,“不行了,头疼,我还要再睡会儿……” 赵袅袅一觉睡到了下午,被电话吵醒,宿舍拉着窗帘也不知道几点了,她看了眼手机,闪着三个大字:沈承辉。 赵袅袅脑袋短路了一下,才想起来吃过馄饨自己跟沈承辉要过电话号码,他自己输进去了。 “瞧,真不是我认错人了吧。”赵袅袅自言自语一句,接起电话:“喂?” 一个声音硬梆梆地从听筒那边传来:“赵袅袅,下来陪我吃饭。” “啊?” “啊什么啊,你睡到现在不饿啊?”沈承辉没好气道。 “啊,还真有点饿。”赵袅袅摸摸肚子,“不对啊你怎么知道我在睡觉?” “不睡觉你大白天拉窗帘干嘛?” 赵袅袅又糊里糊涂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拉窗帘了?” “你说我怎么知道?” “你在楼下?”赵袅袅头皮一紧,赶紧爬下床,往阳台走去。拉开窗帘,果然沈承辉正站在楼下对她翻白眼。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已经有好几个路过的姑娘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好一番窃窃私语。 “那什么,你走远一点,我马上下来。”赵袅袅说完赶紧挂上电话跑回去换衣服。 她随便套了个运动服,踢了双夹脚拖鞋就往外跑。也幸亏是周末人不算多,赵袅袅一路跑下来,看见沈承辉,赶紧拉着他就走。 “我有那么让你丢人的吗,还叫我走远一点!”沈承辉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他自个儿觉得自己也算是个人物是吧,追他的姑娘也不在少数是吧,这会儿竟然被□□裸地嫌弃…… “不是不是,你哪能让我丢人啊,我怕我丢你人了。”赵袅袅赶紧解释。 昨天她是在火头上才顶撞着沈承辉,现在对陈风驰的火压下去了,她哪敢得罪这尊大神? “嗯,还行吧,我就勉强不嫌弃你了。”沈承辉撇了撇嘴角。 哟,还得瑟上了,赵袅袅做了个不屑的表情。 “眼珠子再翻就要掉下来了。”沈承辉冷哼了一声,说,“太饿了,我们去吃咖喱饭。” “哦。”赵袅袅没有表示反对,一下子也没想起来为什么肚子饿了吃个晚饭他还得过来找她,只是想到钱还没还他。不过这五块钱到底要怎么还呢?直接递给沈承辉五块钱吧,就显得她太小气了,他晚上带她去楼顶吃的那一顿,想来价格也不菲。但是若说不还吧,她心里总是别扭的,这不符合她一贯的处事风格啊! 于是赵袅袅跟着沈承辉坐上了公车后说:“今天晚饭我请你吃吧!” 沈承辉看了一眼她乱糟糟的头发,问:“你带钱包了吗?” “……” “嗯?” “……没带。”赵袅袅想撞豆腐了。 “嗯。”沈承辉满意地点头。 赵袅袅郁闷了。他在楼下等她,她能不慌张么?穿个拖鞋就出来了,哪里还能想到钱包这回事。 【肆】 在咖喱店里坐下来,赵袅袅扭捏了一会儿,问沈承辉:“师兄,你以前见过我吗?我是说昨天以前。” 沈承辉端着杯子喝可乐的手顿了顿,抬起头来,笑了一笑,说:“见过。” 赵袅袅身体微微向前倾,急问:“什么时候?” “我们一个学院的,能没见过么?上课下课,实验室里,会场上,宿舍楼前,食堂里,见的可多了。”沈承辉笑得十分欢快。 赵袅袅眯了眯眼,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师兄大大的狡猾。 “那你怎么会知道我叫赵袅袅?如果没记错,我从头到尾都没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作为一个理科生,赵袅袅该精明的时候也不糊涂。 “这个么……”沈承辉轻笑,“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你大一刚入学的时候,作为学生会干部,我帮忙一起接过新生。” “那时候啊……”赵袅袅努力回忆,当时场面很乱,她左顾右盼勾搭了一个金娜,倒是没注意到沈承辉。 “嗯,那阵子天气还很热,你爸爸帮你拎包提箱子,跑前跑后办手续,你妈妈给你打扫宿舍卫生,你就坐在宿舍门口乘凉,给宿管阿姨养的小狗擦眼屎,一边擦还一边跟它讲话。” 赵袅袅眨眨眼睛,有这回事吗? 沈承辉耸耸肩,笑道:“一看就是在家里被宠得厉害的姑娘啊。” 赵袅袅摸摸脑袋,“嗯,那我也没办法不是。不过,那时候我还真是对师兄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对我有印象的?”沈承辉问。 赵袅袅想了想,第一次听说沈承辉应该是从金娜嘴里。开学没多久,金娜就泡上了学校论坛,从而知道原来他们学院有这么一号了不得的人物。大人物往往绯闻多,那白云大妈不是说了么,没有绯闻的名人,那算什么名人?而最吸引人的绯闻,莫过于桃色新闻了。 在这剩女盛行的年代,进大学就赶紧找个潜力股,是聪明的姑娘们必然的选择,而沈承辉,自然而然成了各个院的美女们争相抢夺的目标。 可以说沈承辉的绯闻是从未断过的,昨天被人看到跟甲姑娘吃饭,今天被人看到跟乙姑娘喝咖啡,明天被人看到跟丙姑娘一起从校外进来,屡见不鲜。只是没人拍到他跟谁的亲密照,倒是有那谁谁谁自爆跟沈承辉有过多么亲密的关系。 对此沈承辉从不承认,也从不否认,亦从不解释。 这份大神般的淡定,让他更有一种吸引力,看到有“沈承辉”的消息,男男女女都会点开看看,反正点点鼠标也不花钱…… 赵袅袅说:“师兄你也知道你的名声,在见到你本人前,你的名字就如雷贯耳,你的照片在论坛上比明星还多,各个角度的都有,要不认识你都难啊。” 沈承辉挑挑眉。 赵袅袅接着说:“师兄,你能容许我八卦一下吗?” “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沈承辉听罢,笑容更深了,“你希望我有还是没有?” “我要是知道还能问你啊?”赵袅袅用看白痴的眼光瞥了他一眼,“根据我看言情小说的经验,我觉得你女伴应该很多,但或许你不会承认那些人是你的女朋友。” 沈承辉忍不住大笑,笑过后,道:“你真是小说看多了。” 这时候刚好服务员过来给他们上菜,沈承辉换了个话题,给赵袅袅介绍起了咖喱的种类。 赵袅袅也确实饿了,狼吞虎咽一番,不再追究他女朋友的问题。 反正她也没想过做他女朋友,沈承辉人不错,做朋友是刚刚好的。 酒足饭饱后,沈承辉说:“我等下要去个画展,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好啊。”画展这种东西,赵袅袅只听说过,从没看过,去看看眼界那也是好的。 周末的大都市夜晚,自有着大都市特有的魅力,沈承辉带着赵袅袅在画展附近的路上下车,一路逛过去。 那是一条热闹出名的街,有各种小吃店铺,行人鳞次栉比,非常符合赵袅袅爱热闹的心态。她一手提一串烤肉,边吃边走,沈承辉细心地走在靠近路面那边,为她挡去人流。 “师兄你会画画啊?”赵袅袅问。她记得早上醒过来见沈承辉是在画画呢。 “嗯,我母亲教我的。”沈承辉点头。 “噢,你母亲会画画的呀。好像美术和音乐,都讲究个家传吧,我是一点遗传细胞都没有的。”赵袅袅遗憾地说,“我爸是机械工程师,画的都是复杂无聊的图纸;我妈是妇女主任,口才那是真不错,给我做思想工作的时候可以滔滔不绝讲一个晚上,不过在艺术造诣上,那是一点都没有的。” 沈承辉被她哀怨的表情逗笑了,“也没你想那么严重,你想学画画我可以教你嘛。” “真的啊?”赵袅袅一副并不相信的模样,“画画我是没学过,但是乐器我学过的,那会儿我妈看别人家的孩子都学音乐,也给我请了个小提琴老师,结果么,一个学期下来,我拉出来的‘多瑞米法索拉西’还是跟锯木头一样,她受不了自己的耳朵被这般荼毒,就放弃了。” 沈承辉笑得好不开心,安慰道:“没事没事,人总是有擅长和不擅长的。” 那是一个规模挺大的画展,好多新锐名家作品都有展出。进了展厅,沈承辉跟工作人员貌似很熟,打了个招呼后,就说着赵袅袅听不懂的专业话题,见赵袅袅在边上听着无聊,便打发她自己先去逛逛。 赵袅袅也不是一个完全不懂美丑的人,或许看不懂抽象画,但是基本的美感知觉还是有的,遇到顺眼的色彩和构图,也会多看一眼。这样一圈走过来,赵袅袅外行看热闹倒也看得津津有味。一直到她站到了一幅油画跟前,又一不小心瞄到油画下头作者的名字,她才恍然大悟为嘛这沈承辉会带她来画展,又为何他跟这里的工作人员那么熟。 因为他的画也混在名家作品中,参展了。 于是,赵袅袅很仔细地端详起了这幅画。 这副油画的主题是:霓虹。赵袅袅还记得,梵高有名画曰:《星空》,如今的夜都市很难看到星星,霓虹倒替代了星空的美。记得初中美术鉴赏课上老师介绍过梵高的经历,而艺术家的经历往往决定了作品的基调。《星空》这幅画充满了强烈的感情色彩,扭曲的火焰一般的大树,回旋绚丽的夜空,无一不承载着作者内心的压抑和疯狂。沈承辉的《霓虹》自然无法跟梵高大师比,而他也有自知之明,表现的不过是大城市特有的喧嚣与孤独。 “你觉得如何?”不知何时沈承辉走了过来,问道。 “真不错。”赵袅袅说,“这么大一幅画,画起来也不容易啊。” “……”沈承辉汗,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他忍不住说:“你能夸点别的吗?” 赵袅袅歪着脑袋想了想,说:“能参展,真了不起!画展耶!多少专业学画画的人都没这个机会呢!” 沈承辉揉了揉眉毛,就当她是真心夸赞吧,随意性得瑟一下就算了。 画展出来,又路过小吃街,身为吃货的赵袅袅同学自然又吃了不少。而后沈承辉带着她东拐西拐,来到一家大型的电玩城。 赵袅袅从小到大,都没进电玩城。小时候,印象里那些不爱读书成绩差的男同学,都喜欢逃学去电玩城,那会儿还不叫电玩城,叫游戏厅。后来大了点,课业压力重,自然也不会过来。 赵袅袅跟进了大观园一样,东张西望,感觉无比新鲜。 沈承辉换了一把游戏币,分了一半放赵袅袅手里,说:“走,我们去运动运动。” 这种运动方式,袅袅同学表示无比欢欣。 赵袅袅玩了个尽兴,才跟着沈承辉走出电玩城。外面的夜空气有点凉,沈承辉胳膊往赵袅袅肩上一搭,说:“回去吧。” 赵袅袅对沈承辉这个动作有点抗拒。但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她吃也吃的不少了,玩也玩个畅快了,这会儿到底是拍掉他的咸猪手呢,还是拍掉呢,还是拍掉呢? 赵袅袅有点纠结。 不过还没等她纠结出个结果来,出租车已经停在路边了,沈承辉很绅士地为她开好门,让她坐进去,而后自己也跟着坐进来,一起回了学校。 因为沈承辉刚才那胳膊搭肩的动作,赵袅袅内心一直不淡定,坐出租车里她也尽量往边上挤,生怕沈承辉再蹭过来。不过好在一路上他都闭目养神,没再有多余的动作。 第 10 章 回到宿舍已是将近熄灯时间,金娜正在打游戏,一见赵袅袅回来,赶紧跟游戏里的队友请假暂离,把凳子挪到赵袅袅边上,问:“约会啦?什么情况?” “吃了个饭,看了个画展,打了会儿电动”赵袅袅摸摸脑袋,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下意识摸出手机,却见有两个未接来电,还有一个短信,都是陈风驰。 “唉。”赵袅袅叹了口气。 “怎么?”金娜十分八卦地凑过去看。 陈风驰的短信上说道:“袅袅,对不起我做了这样的选择,你是个好姑娘,我相信你也会找到你自己的幸福。我明白我伤了你的心,但是,我依旧不希望你因为伤心而随意做出以后会后悔的决定。我知道你好胜心强,但爱情不是游戏,不要为了让我担心和生气去做那些傻事,这样,我真的会担心你。” 赵袅袅和金娜互相看了一眼,又互相沉默了一会儿。 金娜说:“本来我还挺担心你会受不了这个打击的,不过谁想到会半路杀出个沈大人,这样一来,陈风驰这个贱人就真的失去了搬到台面上来议论的价值了。唯一还能惦念惦念的,就只剩下我们袅袅这段时间来对他的感情了。”说罢,还豪气万丈地拍了拍袅袅的肩。 “我说不上来,娜娜,真的。”赵袅袅可怜兮兮地望了眼金娜,“那天下午我就遇上了沈承辉,似乎我都没有太多时间来吊念那段我曾经真挚付出的感情啊。” 金娜跟这叹了口气,“虽然沈大人这般大人物的想法我等小民猜不透,但是陈风驰这个贱人是稳坐华山论贱宝座,没人争锋。” “真尖锐,真毒辣。”赵袅袅对金娜竖起大拇指。 金娜得瑟道:“那是。” 赵袅袅回了条短信:“你想多了。” 很多时候,漠视的力量比仇恨更强大。 且不说赵袅袅对沈承辉如何想,反正与陈风驰,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第二天是周日,沈承辉依然不温不火地过来找赵袅袅吃饭,不过赵袅袅拒绝了。 感情这东西进展太快往往不会有好结果,况且现在两人还谈不上感情,而对赵袅袅来说,她也需要时间来消化掉她脑海中有关陈风驰的记忆。 尽管赵袅袅心中也在骂着陈风驰是个贱人,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难免还是会辗转反侧,无论是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还是自个儿黯然神伤。 总归赵袅袅自认为自己尽力了,是别人对不起她,不是她对不起谁,平静下来,倒是不想骂他抽他了,既然个人选择不同,让他走说不定是好事。 毕竟跟陈风驰在一起的时候,陈风驰对自己也是没的说的,现在就当是扯平算了,两不相欠,互相不念。 可是赵袅袅这样想,不等于人家陈风驰也这样想。 显然,对于赵袅袅那么快速抽身,陈风驰有点不适应。虽然倒戈的人是他自己,但是想来曾经他对赵袅袅也是真心喜欢,而他认为赵袅袅必然也是真心喜欢他。这会儿他怀着愧疚和歉意跟赵袅袅掰了,厚着脸皮说一句,他也不能说是一点伤心都没有的,可是分手给赵袅袅带来的伤痛,怎么就连他那一点愧疚和歉意的难受都不如呢? 这一点完全不在陈风驰的意料当中,赵袅袅不但是丝毫没有挽留,而且在分手的当晚就潇洒地跟别的男人跑出去过夜,实在让陈风驰心里不是个滋味。而后当他知道跟赵袅袅在一起的男人是沈承辉后,就更加睡不着了。 沈承辉的大名,陈风驰还真是听过的。 于是,不淡定的陈风驰,又来找赵袅袅了。 礼拜一的下午,赵袅袅照常跑图书馆写第二天上课要交的作业,不期然遇见了陈风驰。 赵袅袅愣了愣,短短几天时间,再见到他,倒觉得像过了好几辈子,又是熟悉,又是陌生,赵袅袅不禁想起了那首歌:最熟悉的陌生人。 赵袅袅从来不曾想过这种感觉会发生在她和陈风驰身上,但发生的到底是发生了。小时候她的母亲就对她说过,世界上没有谁是应该对你好的,也没有谁会永远对你好;别人对你好的时候你要记得感恩,等他们不再对你好了,你也别抱怨,你不是谁的天,也不是谁的菩萨。 作为妇女主任,这话说的很□□,也很到位。 赵袅袅努力寻找自己应该有的淡定来面对陈风驰。 “嗨。”她扯出一个微笑。 陈风驰在她对面坐下,倒是笑不出来,“袅袅,你这几天还好吗?” “嗯,挺好的。”赵袅袅克制自己想要对他冷嘲热讽的冲动。 陈风驰看着她,忽然发现这话不知道往哪儿接了。 “我……我想跟你好好道个歉。”他憋了半天说道。 “不用了,你已经道过歉了,这也没什么,我尊重你的选择。”赵袅袅依然很淡定。忽然之间,她又为自己这会儿的淡定觉得骄傲。果然女神姿态比当个泼妇要好得多。 陈风驰见话又给她堵上了,一脸便秘的忧伤。 “袅袅,你自己也要好好过……”他又说。 “那肯定的,我最不会对不起自己了。”赵袅袅微笑道。 陈风驰看着赵袅袅,觉得自己有点自讨没趣,但是又不甘心,跟吞了个苍蝇一样难受。 赵袅袅翻了翻手上的书,问:“你还有事吗?” “我……”陈风驰有些尴尬,道,“我跟你一起写作业行吗?” 以前他们经常这样对面对写作业的,而赵袅袅经常会写着写着就抬起头来偷看他,兀自欢乐。这些都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每到这时候,陈风驰都会用笔轻敲一下赵袅袅的脑袋,让她专心点,别乱想。 只是陈风驰没想到,此时不是彼时,当他转身离开后,赵袅袅并不一定就会站在原地等他回头。 赵袅袅十分干脆地说:“不行,我在等人,这里有人坐了。” 他有些失落,下意识问了句:“等谁?” “等我啊。”一个声音横穿进来。 沈承辉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陈风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他自然还没犯贱到指着沈承辉的鼻子大骂奸夫□□,毕竟是他自己先跟赵袅袅提出分手的。只是赵袅袅和沈承辉好上的速度也太快了,让他不得不怀疑他们早就在背地里就勾搭上了。但纵然这样,他还是没脸把难听的话骂出来,从表面上看理亏的还是自己。 沈承辉大方地跟陈风驰打招呼:“你好,我叫沈承辉,是赵袅袅的男朋友。” 陈风驰脸色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他狠狠地回头瞪了一眼赵袅袅,像是急了,但琢磨了半晌,火也发不出来。 其实这种心态很多人都有,他就认为对方是他的,哪怕是自己先把她抛弃了,她还应该爱他如初。如果这时候她身边多了个跟自己一样优秀,甚至比自己还优秀的人,就更加火急火燎想再回头把她抢回来,或者让她看清楚现实:别的男人都是坏人,跟过去就是自甘堕落! 只是陈风驰的素养还算好,这些念头想想就罢了,不至于说出来。 赵袅袅对沈承辉说自己是她男朋友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表示,只是那么淡然地望着陈风驰,陈风驰脸上挂不住了,不让位也不可能了。 他站起来,悻悻地向后让开,这时候边上有个声音叫他,“风驰!” 哎哟,真是冤家路窄。 张纯很漂亮,身材高挑,皮肤雪白,每次看到都会让人惊艳。 说句实话,赵袅袅也承认,带着张纯这种女朋友出去,比带上她,要拉风许多。陈风驰被张纯收了,没有一个人说张纯的坏话,不像当初的赵袅袅。因为张纯的高度已经超出了女生们会羡慕忌妒恨的范畴了,这就是两人的差距。 张纯把陈风驰带走了,沈承辉坐在赵袅袅面前傻笑。 赵袅袅瞪他一眼,“我不是你女朋友。” “没事,你正在要做我女朋友的路上。”沈承辉不以为意。 赵袅袅瞅着他,说:“师兄,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没事,我们可以从朋友做起。”沈承辉一副不跟她一般见识的模样。 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好吧,朋友就朋友吧,反正我也不吃亏。”赵袅袅如是说。 【陆】 接下来的日子,陈风驰没有再来打扰赵袅袅,而赵袅袅应付一个沈承辉已经应顾不暇了。 沈承辉很主动,很自来熟,但是又不会给人咄咄逼人的感觉,就像真的只是朋友,很好的那种朋友。沈承辉的这种性格很得金娜的心,两人没多久就混熟了,金娜作为赵袅袅的室友,自然各种说沈承辉好话。 况且,沈承辉是真的很好,至少目前也没见他有什么讨人厌的大问题。 就在赵袅袅越来越习惯沈承辉,甚至有点心动的时候,忽然听说了一个消息:陈风驰和张纯分手了。 金娜对此很是唏嘘,赵袅袅也不免在心中叹息。 没过几天陈风驰就在QQ上跟赵袅袅写了一段话,赵袅袅看了只有一个想法: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时间是一台强大的机器,要说从她跟陈风驰分手到这会儿陈风驰跟张纯分手,都不足一个学期,可大家的心境早就不是当初的心境了。现在已经谈不上什么悲愤或者伤心或者爱,剩下的只有叹息。 想到这里,赵袅袅有点感谢沈承辉,如果没有他,自己不可能那么快走出来。 关上电脑,恰好下午四点半,赵袅袅换了衣服准备去请沈承辉吃顿饭,最近一直吃人家的,倒是也没反馈人家什么东西。 给沈承辉打了个电话,没人接。 难道在睡午觉? 好吧,赵袅袅决定主动一回,去找沈承辉。 在他们学校,男生要进女生宿舍难如登天,但女生要进男生宿舍易如反掌,门卫处的老头摇头晃脑听着锡剧,有姑娘来了喊他一声大爷,他都不知道自己几两重了。 赵袅袅进了男生宿舍后,直奔六楼。 这是赵袅袅第一次来沈承辉这里,沈承辉住的宿舍是双人间,房子结构跟赵袅袅的一样,所以很好找。找到605宿舍,她在门口顿了顿,敲门。 而后她听见一个人低声说了句什么,就有脚步声“踏踏踏”走近,开门。 开门的人是沈承辉,穿着居家服,一派悠闲,但表情却不是赵袅袅想的那种惊喜或愉悦,相反,愣神间竟然有点恐慌。 很快她就知道沈承辉为何恐慌了。 赵袅袅在沈承辉的宿舍里,看到了张纯。 赵袅袅的脑子一下子空了,如果说上回张纯插了一脚在她和陈风驰之间,她是愤怒的话,这回看到张纯,她整个人都瞢了。 尽管赵袅袅说沈承辉只是朋友,尽管她内心很享受沈承辉对她的各种好……赵袅袅无法思考下去,她唯一的反应就是逃跑。 沈承辉心里暗叫一声“糟糕”,赶忙追了上去。但他毕竟穿着是拖鞋,一慌张跑了两步鞋子掉了,张纯站门口笑他,说:“我早跟你说了吧,这事早晚得拆穿。” 沈承辉见赵袅袅拐下楼梯已经跑没影了,懊恼地抓抓头,回头瞪了张纯一眼。 张纯无辜地摊了下手,转身进去拿了自己的包,道:“没意思了,我先回去了,还有一半钱记得打在我卡上哦。” 沈承辉长叹一口气,这事要怎么圆呢。 沈承辉历经千难,终于进了女生宿舍。 赵袅袅开门见到他,不算意外,也没那会儿面对陈风驰的背叛那样的情绪。毕竟她跟沈承辉不是恋人,她也没资格限制别人如何做。 可是难过总是难免的,埋在被子里哭一下也是有必要的。 赵袅袅退后,让沈承辉进门,还好心地给他倒了杯水,但红肿的眼睛还是出卖了她。 沈承辉打包了吃的东西给她,放到桌上,说:“饭还没吃吧?” “嗯,我不饿。”赵袅袅道。 沈承辉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袅袅,不是你想的那样。” 这话真熟悉,电视剧里的台词不都这样的么?赵袅袅抬头看了他一眼,噢,哥,能有点创意么? 沈承辉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琢磨不透她在想什么,只能说:“袅袅,我不骗你,我跟你说实话,但你不能生气,行吗?” “你说吧。”赵袅袅在金娜的椅子上坐下,指了指对面她的椅子,示意他坐。 沈承辉咽了咽口水,才说:“张纯是兼职的模特,我呢,是画画的,我们也是很偶然认识的。” 赵袅袅点头。 “我跟她是清白的,我喜欢的人是你啊。”沈承辉弱弱地说。 赵袅袅咬了咬嘴唇,道:“既然你们早就认识了,为什么一直以来都装做不认识的样子?” 沈承辉摸摸脑袋,说:“我跟她只是互相知道,也不算很熟……” “不熟她还去你宿舍?”赵袅袅还是忍不住了,虽然她提醒自己不应该多管沈承辉的事。 沈承辉端起赵袅袅给他的杯子,喝了一大口水,说:“嗯,你知道她跟陈风驰分手了么?” “知道。”赵袅袅说。 “那是因为我们的合约到期了。” “合约?”忽然之间赵袅袅嗅到了阴谋的味道。 沈承辉直视着赵袅袅的眼睛,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说道:“当初是我让她去接近陈风驰的。” “什么?”赵袅袅有些糊涂了。 “因为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很久了。”沈承辉笑了笑,有些无奈,“你或许都不记得我,可是我却忘不了你。” 赵袅袅猛地站起来,椅子被她推翻在地,发出了一声巨响。 “你是说,张纯接近陈风驰不是因为喜欢他,而是你让她来故意插足?”赵袅袅的手都抖了。 沈承辉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听见一声钥匙开门的声音,然后金娜走进来,“哟,都在啊。” 赵袅袅哪里理她,当下忽然抓起金娜书桌上的书,就往沈承辉身上打去。 “嗳哟哟哟哟哟,这是怎么了!”金娜赶紧上前拉住赵袅袅,“有话好好说啊!” 沈承辉被打蒙了,看着赵袅袅要哭不哭的脸,慌神了。 “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情!你怎么能够这样自私!!”赵袅袅手上砖块一样的书被金娜夺下来,还被金娜保住,就只好抬脚踢他。 “哎哟姑奶奶有话好好说啊先别闹好不好!这混蛋要真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帮你一起打!”金娜扯住赵袅袅道。 “是他叫张纯去接近陈风驰的!”赵袅袅尖叫道,一时间情绪有些失控,“他故意的!” “啊?”金娜还没反应过来,“他俩不是分手了么?” “本来张纯就不想跟陈风驰谈恋爱!就是要来破坏我们!”赵袅袅愤怒地脸都涨红了。 沈承辉一脸做错事的表情,眨巴着眼睛,又透着无辜。 赵袅袅见状又抬脚要踢他。 沈承辉忽然说话了,“袅袅,如果陈风驰真的喜欢你,谁也没办法把他从你身边抢走。如果一个张纯虚情假意就能让他跟你分手,你以后就算是跟他结婚了,又有多少安全感?” “这他妈的是我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赵袅袅快被愤怒点燃了,连粗话都出来了。 “我喜欢你啊,我当然要考验一下你男朋友是不是比我还好了。否则,我怎么可以让你跟着一个不会让你幸福的人呢?”想比起赵袅袅的激动,沈承辉平静的欠抽了。 “你自私你无耻!”赵袅袅怒道。 “确实很自私,但我并不后悔这样做。”沈承辉脸色也有点不好看了,“甚至觉得庆幸,至少证明陈风驰不是你能托付的人。” “只有你是,你能托付?!”赵袅袅眼泪出来了,大滴大滴往下掉。 沈承辉低下头,过了会儿,说了句:“对不起。” 金娜扶着赵袅袅,不知该说什么,赵袅袅哭了好久才停下来,抽泣着,只觉得荒唐。 这事确实有点荒唐。 沈承辉看她冷静了一些,才轻声说道:“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一年前,学校外面那条路上,你跟你同学在逛街,忽然出现一个男人,抢了你同学的手机就跑。那时候你好勇敢啊,一把抓住那个男人的衣服,他踢你你也不放手,最后他只好扔下你同学的手机跑掉了。当时我在路边上二楼的茶座,全看见了,也对你有了印象。” 赵袅袅拧了拧眉,这事她自己都快忘记了,没想到当时还被人看见了。 “第二次见到你,是在学校运动会上,你在打排球。”沈承辉轻轻笑了笑,似乎回忆令他变得柔软起来,“我们学院女生本来就少,队伍也弱,但是你很拼命,那样子……很吸引人。后来我就开始注意你了,路上听见跟你很像的声音,都会停住脚步张望,这些你都不知道。可是就在我想办法要靠近你的时候,你眼里却有了别的男人。” 或许是沈承辉这些话说的太悲情,倒是把赵袅袅的愤怒情绪压了下来,但要原谅也是不可能的,一个人怎么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去破坏别人的感情? 沈承辉继续说:“我观察了你们很久,开始我一直在等你们分手,后来发现你们感情越来越好了,我就想是不是我应该放手了。可是我又不放心,我觉得你这样性格的姑娘跟陈风驰不合适啊……你太耿直了,我怕你被欺负了。所以最后,我才想到用张纯去测试你们的感情。” 赵袅袅听到这里,拎起金娜椅子上的靠垫向他扔了过去,狠狠地瞪他。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样做都太过分了!她听一次就生气一次。 沈承辉接过抱枕,说:“我知道你生气,换做是我,我也会生气。可是我也跟你说过,我很庆幸,张纯并非真心但已经能让陈风驰背叛你了,如果这时候没有张纯出现,过几年说不定会有李纯、王纯,时间越长,受伤越重。与其等到那时候,不如现在看清楚来得好些。” 赵袅袅深吸了一口气,道:“你走吧。”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有些颤抖。 沈承辉低低了叹了口气,说:“好吧,你自己冷静冷静。” 沈承辉这话又让赵袅袅不爽了,她叫道:“谁也不能打着爱的名义去伤害别人!” 沈承辉愣了愣,浅浅地笑了笑,说:“你说的对,这件事情一开始就是我伤害你。我现在只希望你能给我个弥补你的机会,袅袅。” 赵袅袅别过头去,不理他。 沈承辉对金娜笑了笑,便走出了宿舍。 要说,这事放到谁的身上都不能淡定。 不过沈承辉走出女生宿舍,抬头望着天上一轮满月时,倒是觉得忽然松了口气。 没有秘密坦诚相对,或许也是不错的选择。 此后,虽然赵袅袅还是不肯原谅沈承辉,但是沈承辉对她依然如初。 过春节那会儿,沈承辉还跑到赵袅袅家去找她,受到了袅袅父母的热情欢迎。不是都这么说的么,大学的时候不谈恋爱,毕业出来就只有到处相亲这一条路了,况且沈承辉这孩子看起来就十分优秀啊! 开春后,绿草茵茵,春风拂面,沈承辉找了金娜做中间人,拉赵袅袅一起出来春游。 隔了这段时间,火也发了,气也消了,赵袅袅只是面子上挂不住不爱理沈承辉,心里那些不爽倒是已经放下了。 沈承辉开车进山,明媚的阳光从树叶间投射进来,那种温暖感沁人心脾。 金娜打开窗户,忽然拉起嗓子唱山歌。 她这一副好嗓子唱得人都要醉了。 唱山歌嘞这边唱来那边合 山歌好比春江水哎 不怕滩险弯又多喽弯又多 …… 金娜拉着赵袅袅的手唱歌,赵袅袅跟着哼哼,脸上难掩笑意。 沈承辉从后视镜中看她,春日里她的脸红润如苹果,漂亮得让人心动。 沈承辉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嘿,别扭的小妞,反正咱们有的是时间,来日方长啊! 谁说追姑娘的过程,不是一种享受呢? 第 11 章 “你知道痛失所爱是何等绝望吗?” “心里种下了绝望的人,总会贪婪地回忆昔日的美好,越是求而不得,越是逼成疯魔。” 壹 周日的下午,公交车上人不算多,但座位也没有空着,有几人挂在吊环上摇来晃去。许是太阳太大,晒得人昏昏欲睡。 中间排的座位上,叶清瑶抹着并不存在的眼泪跟丁雪哭诉道:“我真的,真的,真的想不明白,忽然就说感情淡了要分手了呢?他说他不那么喜欢我了,难道还是喜欢别人了?” 丁雪神情些恍惚,她不知道该怎么劝自己的好友,难道还能告诉她:因为你男朋友来找我表白了?丁雪抬手揉了揉疲惫的双眼。作为重点高中重点班的学生,丁雪的学习压力很大,最近几次模考的排名一次比一次差,她也有点喘不过气来。这会儿叶清瑶一哭,她就更加烦躁了。 显然,在这高温天里烦躁的并不只有她一个。 伴随着一阵尖锐地刹车声响起,车厢里的人都被惯性往前抛去。就听见司机开了窗户对外面乱穿马路的电瓶车骂道:“找死啊!” 车内也有女人骂起来:“耍流氓啊!你敢摸我屁股!” 丁雪不禁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一个体型有自己两倍大的年轻女士正颤抖着肥厚的下巴怒视站在她边上的一个青年。那青年穿着洗得发白的廉价衣服,虽旧,但还算干净。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刚才刹车急了……”青年唯唯诺诺地道歉,脸都涨红了。 本来到此为止也就算了,大家都知道刚才确实是司机急刹车。可那女人并不罢休,还在喋喋不休地骂着:“你们这些乡下来的人最龌蹉,手上不干不净脑子里也不干不净!赶紧滚回地里去!” 这话说着有些过分,司机本来就在火头上,扭头就吼道:“你怎么说话的?!这是你的车么你让谁滚!” 这位女士战斗力很强,马上顶回去,“怎么了这车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你不过就一个开车的!刚才就是因为你急刹车了!不会开车赶紧回去学了再来!” 坐司机后头的老头听不下去了,说:“什么素质啊,既然知道刚才是因为急刹车你还骂人家小青年?骂完小青年还骂司机,我这老头骂人都不像你那么嘴臭。” 这位女士脸一红,立即瞪着眼睛顶回去,“大爷你没听过一句话么,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那一批坏的人变老了!谁还能坏得过你们啊!” 这一句话就打了一竿子人,坐老头对面的大妈不干了,说:“小妹子,从头到尾我可都是听你在骂人,骂完这个骂那个,你也留点口德吧!” “说谁没口德?”女斗士指着老头道,“要不是他先说我我能骂他?谁先开炮的你搞搞清楚!脑子不清楚就闭上嘴巴!” 司机一肚子火气,车子终于到站停下,他转过头喊道:“你给我下车!” 女斗士一愣,怼回去:“凭什么叫我下车!还没到站!我不下!” “你他么不下车老子不开了!”司机怒道。 不知道谁在女斗士后面推了一下,战斗的号角就吹响了!这位女士不但能说,动手起来也丝毫不弱,甩着手里的粉色包包将周围一圈人都拉入了战圈。 叶清瑶早就忘了哭了,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幕。丁雪坐在靠过道的一侧,只见那女斗士把青年一推,青年撞过来,手肘直接打到了丁雪的鼻梁上,一下子酸痛得她眼泪都出来了!抬手一摸,一手血。 叶清瑶见状,低声骂了一句,手里的矿泉水瓶直接砸向那个青年。丁雪都来不及阻止,这姑娘也是个战斗力爆表的。然而那个矿泉水瓶没有打到青年,打到了忽然参与战局的司机,那场面真是乱套了。倒是叶清瑶在边上不紧不慢地说了句:“不要打了不要打了,狗咬你们一口,你们非得咬还回去吗?”这哪里是在劝和,简直就是煽风点火。 女斗士抢过别人手里的手机,往叶清瑶脑门上砸过来。 贰 这年头的医院条件可好了,进门就打足了冷气,除了病人太多医生太少外,也没什么大缺点了。 医生给丁雪看了下她右手食指,说:“韧带拉伤了,回去拿冰块冷敷一下,如果疼痛不减轻就再来找我。”医生推了推金边眼镜,在病历卡上刷刷刷写字,最后拿出一个印章盖上去。 “谢谢医生。”丁雪接过病历卡看了一眼。医生的字龙飞凤舞根本看不懂,只认得最后那个印章上的名字:金凡涛。 丁雪走到门外,这会儿外科门诊闹哄哄的,她脑瓜子都涨了,只想赶紧回家。她挤出门,找到了在护士那儿消毒伤口的叶清瑶。 叶清瑶除了脑门被砸了一个包,胳膊那里有些擦伤外,并无大碍。其实除了那女斗士当真打得满脸是血,其他人都还好。 一名警官调整了一下别在胸口的摄像头,问完一位乘客,向他们走过来。 “你俩还是学生吧?”警察同志看着她俩皱了皱眉头。 叶清瑶好奇地打量着他胸前的摄像头,说:“警察叔叔,你们现在做笔录都不用笔了么?拍视频这倒是省事。” “必须与时俱进啊。”这名警官很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四五岁,笑起来感觉阳刚自信又充满了正义感。 “我叫叶清瑶,市三中高二年级的,这位是我朋友丁雪,九中的高材生哦!我们今天约了一起去逛街的。”叶清瑶不等警官问,就自顾自都交代了。完了问一句,“警察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警官一愣,笑道:“彭海,□□的彭,大海的海。” 叶清瑶忽然右手握拳击打左手心,对丁雪说:“你看彭警官长得像谁?” 丁雪被她这么一说,也怔了下。 彭姓,并不像张王李陈那么常见,同姓还长得像的,十之八九是亲戚吧…… 叶清瑶已经问出来了:“您认识彭青山吗?” 彭海挑眉,笑道:“青山是我堂弟。哦对了,青山也是九中的。”他看向丁雪,“你是青山的同学?” 叶清瑶冷笑了一声,说:“上周他还是我男朋友呢。” 彭海表情瞬间很精彩。 叶清瑶又“哼”了一声,骄傲地用袖长白净的手指撩了把发梢,道:“不过现在已经是前任了。” “……”彭海的表情好复杂,他单身狗那么多年,堂弟那小屁孩却连前任都有了,还是那么漂亮的高中女生! 总结他现在内心的四个字就是:我了个去! 丁雪跟叶清瑶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两人家住的很近,从小就很亲密。彭青山跟是她们的初中同学,关系一直都不错,到了初三那年,叶清瑶和彭青山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叶清瑶读书成绩并不好,丁雪和彭青山都考上了省级重点高中九中,叶清瑶却只上了普通的三中。许是读了高中后两人聚少离多,交际圈也渐渐分开,共同话题就越来越少了,直到上周彭青山正式对叶清瑶提出分手。 彭青山很平静,话也说的十分客观,就是彼此在不同的领域成长了,交集少了,感情也淡了,已经不适合在一起了。但是并不否认当初的感情,初恋总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可叶清瑶并不这样觉得,她晚上睡觉还能想像多年以后跟彭青山结婚的情景,淡个鸟啊!本来分个手叶清瑶也不会要死要活的,关键是提出分手的竟然是这厮,她算是被甩的那个,于是脸面上实在有点过不去。丁雪跟她说大概是天热让人头晕了吧。 丁雪是真的觉得彭青山应该就是一时脑热,放着叶清瑶这个大美人去分手,却来跟自己这个面容寡淡的人告白,脑子烧坏了吧。 如今只能庆幸,还好跟他不在一个班,并不用时时见面,否则多尴尬。 丁雪回家洗完澡坐在书桌前,对着试卷发呆。她拿起笔,食指疼得发抖,一点力气也用不上。白天被卷入那场争斗,伤哪里不好非要伤到握笔的手指,下周的模拟考怎么办? 丁雪叹了口气,放在手边的手机屏幕亮起,她瞧了一眼,是彭青山发来的消息。 于是丁雪觉得头更晕了。 周一的大早,丁雪依然被太阳光亮醒。她的房间用的是透光的窗帘,当初装窗帘的时候她就为了能让自己不睡懒觉好好学习,却没考虑到夏天天亮得太早,蒙着被子都嫌光太亮。她昨晚没睡好,这会儿醒过来,觉得自己仿佛一夜没睡。 丁雪干脆起床了,穿上运动衣,下楼跑步。 丁雪他们小区边上有个不大的城市公园,清晨能见到很多老太太和老爷子锻炼身体。跑了一会儿,身上浸透了汗,心情倒是好起来。她在湖边上停住脚步,伸了个懒腰,忽然看见不远处跑来一个人,害她差点岔了气。 彭青山! 倒是忘记了,他是个经常锻炼身体的人,他家住的地方离这里也并不远。毕竟初中能在一起读的都是一个学区的。 丁雪拧过身体,假装没看见,往反方向跑去。然而她忽略了一个初中常考的数学题:两辆火车从甲地出发开往乙地,一辆先开,一辆后开,后开的那辆速度比先开的快X公里每小时,求什么时候辆车相遇。 也就是说,这会儿无论她迎头跑去还是掉头往后跑,只要速度比彭青山慢,总得被彭青山追上。 “躲什么呀,就你这小短腿能躲哪儿去?”彭青山从后面追上来。 丁雪翻了个白眼,“人家清瑶大长腿你不要来追我这小短腿干什么?” “哎我说你真是让我惆怅啊,强扭的瓜不甜懂吗?你不能怕自己麻烦就非撮合我们。”彭青山放慢脚步适应丁雪的速度。 “你好意思惆怅么,我还没说我惆怅呢!你明知我跟清瑶的关系,你还跑来跟我说那些话,我都无地自容了好嘛!”丁雪干脆停下来不跑了,这么个大活人跑在边上真膈应。 彭青山也停下来,看着她说:“瞧,你的重点是你不想伤害清瑶,是因为清瑶,而不是因为不喜欢我。丁雪你自己也清楚,其实你也是喜欢我的。”最后这话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 丁雪愣了一下,长长地吸了口气,揉揉暴跳的太阳穴,说:“我不想跟你说话了,你赶紧跑,往前跑,麻溜地!” “没关系,我给你时间。”彭青山咧嘴笑了笑,道,“咱们来日方长。” 丁雪跑回家洗了个澡,吃过早饭坐了四站公车到学校,身上又是一身汗,感觉澡都白洗了。 六月里天就这么热,这个夏天还不知道要怎么过。 丁雪刚走上楼梯,就听见后面有人喊她。 “丁雪。” 丁雪回头,见是班主任陶梅。 “陶老师。”丁雪赶忙喊了声。 “最近你的成绩掉得很厉害,马上要高三了,你可一定要清醒啊!这么多年辛苦读书是为了什么,最后一年千万不能放松,否则功亏一篑!”陶梅扶了扶眼镜说。 “我知道了陶老师。”丁雪低下头,十分惭愧,下意识摸了摸手指。 “你的手指怎么了?”陶梅注意到了丁雪食指上的绷带。 丁雪忙说:“不小心扭了一下,没事的陶老师。” “嗯,你回教室吧。”陶梅点点头。 丁雪赶忙快步走开,陶梅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第 12 章 陶梅今年四十六岁,江南市鼎鼎有名的数学模范教师,是在省里都赫赫有名的九中的王牌教师。这些年来她带的都是九中的实验班,实验班乃是尖子生里的尖子生,竞争激烈自不必说。陶老师一直跟学生说:你只要停滞不前,就是在堕落,因为别人都在奋力前行!你们那么幸运,可以拥有如此光明的未来,千万不要辜负了这一份上天的眷顾。 丁雪对陶老师很是敬畏,一方面她确实教学经验丰富,三两句话就能解释清楚别人十分钟也说不清楚的问题,会让人有一种醍醐灌顶的爽快;另一方面,陶老师也确实是严师,总能压得学生们喘不过气来,特别当这个学生学习状态不佳时。 丁雪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从书包里把书拿出来,看到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拿起来,见是叶清瑶的微信:【晚上放学我来找你,我有话跟你说。】 丁雪闭上眼睛,心里的烦躁压都压不住,比姨妈来时更甚。 她手机调到静音,丢回包里,开始一天的学习。 学习这件事情,一旦投入进去,时间是过得飞快的,一直到晚上放学丁雪整理书包,才再看了一眼手机。 叶清瑶在放学前又给她发了条微信:【阿雪,放学后我在百盛的咖啡店等你。】 百盛离叶清瑶家不远,走路也不过十来分钟的事情。可是叶清瑶不想去。其他几个同学的消息她也没回,假装没带手机这种事情要做就做彻底,被人拆穿了未免难看。 丁雪按照自己的生活节奏,在学校做了会儿作业,等公车人没那么挤了,再坐公车回家。六月份太阳落山得晚,她吃好饭回房间吹空调的时候,天还没黑透,但是乌云压顶平地气风,像是暴雨就快来了。 她手里拿了杯母亲榨的混合果汁,打开窗户感受了一下迎面而来的闷热之气,二十八楼的高度视野极其开阔,低头就能看见百盛所在的位置。 丁雪顿了几秒,关上窗户,走回书桌前。 一直到写完作业,丁雪抬起头来,天已经黑了,华灯初上,滚滚的热气依然笼罩着这座城市,没有消散的迹象。 她拿出手机,给叶清瑶发了个消息:【今天手机没带,刚看见消息。怎么了?】 等了很久,叶清瑶也没回话。 丁雪没在意,又拿出一张卷子来写,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卷子写完了,她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才见到手机上有未接来电,是叶清瑶的。 她慢悠悠吹干了头发,躺倒床上,给叶清瑶回拨了过去。 叶清瑶接起电话,声音却是有点沙哑,像是刚刚哭过。 “你怎么了?”丁雪心里紧了一下。 叶清瑶深深吸了口气,这才把事情说出来。 今日放学后,叶清瑶在咖啡店等丁雪,一直也没等到。她本来是想打电话的,但赌气没打。到了晚上六点半,她自己一个人吃了个晚饭,心情还是不好,就一个人跑去看了场电影。看完电影九点半左右,她准备回家,却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袭击。 尽管叶清瑶是个性子很彪悍的姑娘,但实际也并未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遇见歹徒袭击这种事情可把她的魂都吓飞了。 她回家为了抄近路,走了一条小巷,小巷内本也是有路灯的,但树木长得太茂盛,灯光被遮了大半。巷子两边是好几家□□和KTV的后门,并没有居民。走到一半,忽然她察觉身后有人跟着,头只转过去一半,就有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抓住她的马尾辫将她向后拉去!她下意识抬起手护着头向后方仰,而她手中恰好握着钥匙,她本能地握紧了用力向后扎过去。这一扎自然是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也就是这一抬一挡加手里的钥匙救了她一命!她只感觉到手中的钥匙扎入对方的手背,让对方动作顿了一下,才有一道亮光往她的头上割过来! 这会儿什么疼痛都是感觉不到的,一切反应都是本能的。叶清瑶也不管自己的马尾辫还在那人的手里,一个下蹲,那道锐利的光就从她的头顶上划过,割下了她的马尾。 袭击之人见二击不中,也不多做停留,转身便向巷子中的过道里闪过去。而叶清瑶只来得及看清那人一闪而过的背影!她站在路当中,吓得魂得快散了。 等她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跑回了大路上,这才发现手臂上一道深深的口子,比她这辈子经历的任何疼痛都要更难以忍受!她浑身颤抖,血把衣服都浸透了,偶有几个路人看见她,惊恐地躲远了。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眼里都是眼泪,手臂上鲜血汩汩涌出,喉咙生疼。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要不是嗓门这般疼,她都不记得自己曾撕心裂肺地喊过。 路口有个公车站,站台上有候车的椅子,她颤巍巍地坐下,又抖着手从手里掏出手机。因为手上沾了血,一时间她也没滑开手机。她忍着哭泣拿手机屏幕在裤子上擦了擦,又换了个手去解锁屏幕,试了好多次终于点开。 沾了血的手机屏触摸效果并不好,点了好几下才打开电话,出现个人收藏页面,排第一个的就是彭青山。她还没有来得及把他从收藏里除去。 叶清瑶愣了这么两秒钟,重重地点下去。 对方隔了好几秒才接起来,声音有些迟疑又包含着一些歉意的复杂情绪:“喂,清瑶。” 叶清瑶忽然有种已经过了好几辈子,时隔境迁的感觉。她压住嗓音的不适,只道:“给我彭海的电话号码。” 彭青山显然没料到,“彭海?你认识彭海?清瑶你的声音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叶清瑶一下子眼泪就哗啦啦出来了,止也止不住,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倒不是因为彭青山这个人本身,这时候随便换哪个人来对她表示一下关怀,她恐怕都会是一样的反应。 这么一来彭青山也急了,叶清瑶虽任性,却骄傲,不会随便开这种玩笑。 等她哭得差不多了,能说出现在的地址了,彭青山一个电话打给彭海,然后下楼打车十多分钟就赶到了叶清瑶所在的公车站。 彭海几乎是和彭青山同一时间赶到的,今天晚上他刚好值夜班,直接开了警车过来。 两人都被叶清瑶一脸一身的血吓到了,不由对视了一眼。而后检查清楚她原来只有手臂上那一道口子比较严重后,两人都松了口气。彭海车上有绷带,给她简易包扎了一下,赶紧上医院。 当夜的外科急疹门口挂了个名牌:金凡涛。然而金医生并不在,护士说金医生临时有急事要下半夜才能来,外科的另一位医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马上就到。边说着,护士给叶清瑶做了一个基本的伤口处理,说伤口太深必须缝合。 在等医生的过程中,彭海问了事情的经过,并跟叶清瑶要来那把伤了凶手的钥匙,钥匙尖上必定留下了凶手的皮屑,说不定还会有血迹。同时彭海打电话给所里,让其他值班民警去叶清瑶遇险的那条路上查找一切还有用的痕迹。 最后叶清瑶臂上的伤缝了十三针,然后由警车送回了学校宿舍。叶清瑶本来就是住学校的,临时跟丁雪约了,并没有告知奶奶晚上要回家的。如今这样子回去,只怕吓着老人家。 把叶清瑶送回学校后,彭海再将彭青山送回去,路上问他:“你女朋友?” 彭青山手肘支着车窗,手扶在自己额前,说:“前任。” 两人沉默了一下,彭海这会儿也没有心情开玩笑,将彭青山送到小区门口,只道:“我会再来找你了解情况。” 彭青山点点头,这时才想起来问:“你们怎么认识?” 彭海把公车事件简单说了一遍。 生活中的巧合总比小说里更多。 肆 挂了电话,丁雪一晚上没睡好。如果她按时赴约,叶清瑶就不会遭遇这种事情了吧?想想真是后怕,若不是叶清瑶从小体质就好,反应机敏,或许真的再也见不着她了。 丁雪不由想起了前几年闹得满城风雨的几桩谋杀案来。其中有一个受害者,还是她们九中的女生。 事情具体是怎样的丁雪也不知道,就听说死得很惨,死后双眼还被挖出来,双手双脚被铁链拴住。老人们都说,杀人犯这是为了让冤死的鬼魂找不到他。 冤死的鬼魂有没有找到杀人犯丁雪不知道,但是警察一定是没抓到人的。因为后来的几年里,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两次了。受害者是同样的死法,凶手却依然不知所踪。 午夜过后,江南市风雨大作,听着雨声,丁雪才迷迷糊糊睡着。 第二天丁雪才知道,原来是台风来了。 丁雪早上起来有些困倦,在保温杯里泡了一大杯冰咖啡带去学校。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空气特外凉爽,都不需要开空调了。 丁雪在班里的座位在靠窗边,她喝了口咖啡,见几滴零星小雨飘进来落进了她的保温杯杯口,怔了片刻。而后强迫自己好好听课。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路要走,如今她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她无法为别人的事情负责,她也不愿意给自己增加这个负担。这并不是自私,而是能力所限。有句话说的好,“你有多少价值,你的爱才有多少价值”,她若是不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十年以后她的关切又能有什么价值? 丁雪的目光注视到正在讲台上讲试卷的陶老师身上。 陶老师讲课有个习惯,粉笔会左手扔到右手,再右手扔到左手,扔粉笔的节奏跟讲课的节奏的同步。但今天陶老师没有扔粉笔。很显然她的左手拿着粉笔想往右边扔的,但右手一动,左手就硬生生地停住了动作。 丁雪看见陶老师的长袖衬衫的袖口里,露出了一截纱布。 难怪今天讲试卷,都没怎么写过板书,原来是受伤了。 警察局里,彭海在纸上“刷刷刷”快速地写下几行字,然后笔一丢,将这张纸一并钉入他座位后方的软木板上。一整个软木板上钉着的都是江南市挖眼杀人案的资料。现在又新添了昨日叶清瑶那边得来的一些线索: “黑色口罩。” “身高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五之间。” “体型偏瘦。” “动作敏捷。” “手部被钥匙戳伤。” “作案工具:镰刀!” 前几点且不论,最后一点对本案简直太有价值了! “林队!凶手用的竟然是镰刀。”彭海对边上沉思着的刑警队副队长林长锐说。 其实彭海并不是刑警,尽管他一直想进刑警队。这个案件对于江南市刑警队来说,简直就是挂在头顶上的耻辱牌。一天抓不到犯人,所有人都睡不安生。 这时一个二十多岁的女警察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文件夹,说:“林队,那把钥匙上的DNA提取出来了,跟在汤佳和身上提取的□□DNA并不一致。” 林长锐接过报告,跟彭海对视了一眼。 彭海道:“我感觉这歹徒一定跟前几件案子有关系!只是这次没得手,才露了马脚。” 林长锐不无遗憾地说:“可惜台风来了,一场暴雨下来,什么痕迹都没有了。” 彭海拧眉说:“恐怕都是计划好的。” 能够重复这么多起案子而没露出狐狸尾巴,定是个高智商的。从利落地杀人刀痕来看,不但心智沉稳,而且对人体解剖也有一定的研究。 林长锐点了一根烟,拍拍彭海的肩膀说:“别急,只要他再敢出现,必让他跑不掉。” 彭海看了看手表说:“等下放学后我就去找叶清瑶。” 叶清瑶在学校里是安全的,毕竟学校是封闭式的,大门口有保安守着,并不容易混进去。就是混进去了在众多学生中恐怕也无处下手。 所以彭海跟叶清瑶说了,放学后的时间会安排警力保护她,那凶手一击未成,难保会下手第二次。而在此之前,他们想弄明白为什么凶手的目标会是叶清瑶。破解连环杀手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理清楚受害人之间的联系,这样才能预判他的下一次出手。 台风雨还在下着,倒是没多少人注意到这里,叶清瑶上了彭海的车。车上除了彭海,还有那个女警官任莎。 两人都没有穿警服,叶清瑶一脸轻松地向彭海挑眉道:“女朋友?” 任莎笑道:“你好叶同学,我是彭警官的同事,我叫任莎。” 叶清瑶很意外,“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女警!” “谢谢。”任莎笑得很迷人。她笑起来嘴角会有两个梨涡,这种甜美风跟干练的女警形象很难联系到一块儿。 彭海失笑:“瞧你这马屁拍的,小任晚饭都能多吃几碗了。” 叶清瑶趴着驾驶座的靠背问彭海:“我说他堂哥,你还是单身吧?” 彭海看了眼后视镜里的叶清瑶,“什么意思?” 叶清瑶伸出一个食指摇了摇,“我说人家任警官漂亮,你说我拍马屁,你这意思是任警官不漂亮了?完了还说人家高兴了会多吃几碗饭,你当人家是你们这些臭男人一高兴就多吃几碗饭吗?你这样就活该万年单身!”完了补充一句,“彭青山这方面比你强多了,拍女生马屁都不带说一个好字,偏就能让听的人浑身舒坦。” 彭海默了下,道:“嘴上说得你舒坦的,最后抛弃你都不带回头看一眼的?我这样的男人才靠得住,懂吗少女?” 叶清瑶想了想,“这么说也有道理,彭青山确实是个混账东西。” 任莎看看彭海,再看看叶清瑶,不由问道:“你俩很熟?” 叶清瑶用没受伤的左手抓了抓刚剪好的一头短发,挺潇洒地说:“也不是很熟,彭警官是我那不成器的前男友的堂兄。” “……” 昨天被凶手割掉马尾后,叶清瑶还来不及处理她长短不一的头发,早上一起来叶清瑶就去就学校附近的理发店把头发剪短了,夏天剪个短发倒是也清爽。 因为叶清瑶的伤口要去医院复查,彭海便顺带开车带她去医院,顺道在车里进行一些初步沟通。 “你知道发生在我们江南市十分恶劣的挖眼杀人案吗?”彭海顿了一下,“原来是叫少女杀人案,但最近的一个受害者是个男生,所以就改叫挖眼杀人案。” 叶清瑶皱了下眉,“当然听说过。呃……你不会想说昨天那人是……” 彭海双手握着方向盘,道:“我们也希望不是,但万一是呢?” 叶清瑶沉默了。说不怕是假的,昨天真的是怕得要死。如果昨天那人是鼎鼎大名的挖眼杀人案的凶犯,叶清瑶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要竖起来了。 “你别吓唬我!我胆小!”叶清瑶扣上后排的安全带,两手抓紧了。 任莎安抚地轻声说:“别怕,接下来我们会一直在暗中保护你。” 叶清瑶看了眼任莎,这小姐姐漂亮是漂亮,但怎么看都没什么战斗力哎。还好彭海看起来还比较靠谱。 任莎拿出笔记本问道:“清瑶,你能不能回想一下最近身边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任何能够跟凶手联系上的事情?” 叶清瑶的生活其实也挺简单的,学校,宿舍,家。她父母出差挺多的,两人不在的时候家里就她和奶奶。要说最近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 “最特别的事情也就是彭青山要跟我分手了吧?”叶清瑶说起这事简直义愤填膺,“就特么说一句没感觉了就要分手,简直就是人渣是不是?你们说是不是!” “……”这叫人说是还是不是呢? “这凶手也是奇怪,我被甩了还要盯着我干嘛,就应该盯住彭青山那个人渣!”叶清瑶继续骂。 彭海清了清嗓子,换了个话题,“小任你把前几个受害人仔细跟叶同学说一说,看她是否认识或者在某些方面有联系。” 第一次挖眼杀人案发生在五年前,受害人是九中实验班的一名女生,叫汤佳和,成绩非常好,人际交往也简单,却惨遭不幸,被人性侵后又遭割喉,死后还被脱光了衣服挖了眼睛捆了四肢抛尸在河滩边上。 第二个案件发生在半年以后,死者跟汤佳和还是朋友,除了并未遭到性侵,其他死状都一致。 第三个案件发生在三年前,死者依然是花季少女,名叫彭美琪。她便是彭海的亲妹妹。没有性侵的痕迹,死状一模一样。 第四个案件发生在一年前,死的是一名十七岁的男生。也是四个案件中唯一的男生。 就目前手里有的证据来看,第一起案件和后面三起并不是同一个人所杀。其实每个人因为身高,力量,习惯不同,即便是持刀割喉,所造成的伤口也是不一样的。第一起案件还有一段明显施暴过程,这在后面几起案件中并没有体现出来。而后三起的割喉的到刀法深浅差别很大,但是行事风格很一致。这一点也让人比较困扰。 若对叶清瑶下手之人正是同一个,而此人手中又握着镰刀,那么或许其他几起案件所用的凶器也并不一致,才导致伤口情形不一。 然而除了彭美琪,叶清瑶跟其余这些人都么有交集。不是同一届的学生,也非同校,兴趣爱好也没发现有一致的,一时间也找不到共同点。 而彭美琪,叶清瑶很早以前就知道她是彭青山的堂姐,被歹人所害,只是方才得知这彭美琪原是彭海的亲妹妹。 “所以,”任莎看着笔记本说,“非要说叶同学跟受害人之间有联系的,恐怕只有彭美琪了。” 彭海没说话。下班时间又加上下雨,高架路上堵得动都动不了。他握着方向盘盯着车前玻璃,雨滴打下来模糊了视线,被雨刮器刮走,然后又更多的打下来。 “可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俩分手了?凶手如果跟彭家有仇,这会儿来杀我有什么意义?”叶清瑶开始异想天开,“会不会凶手就潜伏在彭青山周围,谁跟他关系密切凶手就杀谁?或者彭青山命犯孤星,身边但凡美女都会被收走?” 彭海实在忍不住打断她说:“你小说看多了。” 少女的想象力有时候十分有杀伤力。 第 13 章 如果只看彭美琪和叶清瑶,自然而然彭青山会成为链接点,然而彭青山跟其他三位受害人并无联系,也不认识。第一位受害者汤佳和案发时彭青山小学还没毕业,哪里谈得上爱恨情仇? 彭海叹了口气,停好车陪着叶清瑶一起上楼去看医生。 叶清瑶走进外科门诊,见到了个熟人。 “嗨,金医生。”叶清瑶很自来熟。当初公交车打架事件后就被拉来这里,就是这位医生给看的。 金凡涛愣了一下,推了下鼻梁上的金边眼镜,仿佛认出了叶清瑶,看了眼她手臂上缠着的纱布问:“这又是怎么了。” 叶清瑶叹气:“唉,出门没看黄历。” 金凡涛给叶清瑶拆了手上的纱布,见伤口缝合处有些化脓,说:“这几天又热又潮湿,要注意保持伤口干燥。”那伤口虽缝了针但依然十分狰狞,如一条青紫的肉虫爬在了她白皙的手臂上,说是触目惊心也不为过。 金凡涛取来消毒水先给她伤口消毒,用的是左手。叶清瑶随口问了句:“金医生是左撇子?” 金凡涛手一顿,笑容有点僵,“嗯,是啊。” 他穿着宽大的白袍,袖口有点长,只要手稍微缩一下,就能遮住整个手掌。而他的右手从他们进门以后,就一直处于缩着的状态。 然而白袍的袖子也有一定的宽度,彭海站在门口可以隐约看见袖子遮住的地方,有布料重叠的痕迹。 金凡涛给叶清瑶的手臂上裹了一层薄薄的纱布后,嘱咐她按时吃药。叶清瑶又问怎样才能不留下疤。 十五针,除非是天生无疤体质,否则很难不留痕迹。再者夏季的天气又不利于伤口愈合。叶清瑶虽觉得遗憾倒也没有太难过,眼下小命能保住她就谢天谢地了。 彭海忽然走上来,热情地说:“多谢金医生了,这鬼天气确实很糟糕,伤口容易化脓发炎,恐怕还得来叨扰您复诊。”说着他伸出双手用力握住了金凡涛的右手,还抖了抖。 金凡涛猛地吃痛,抽了口凉气。 “咦?怎么了?”实力演技派彭警官一脸吃惊地问,“您的手受伤了吗?”见金凡涛要把手缩回去,干脆直接把他的袖子撩起来。 金凡涛右手的掌心道手关节处,正绑着绷带。 “啊,金医生你的手怎么了?”彭海这才松开手。 金凡涛嘴角僵了下,说:“被小区里的狗咬了。” “哦~”彭海认真地点头,“打狂犬疫苗了吗?” 金凡涛将袖子拉拢,脸色不愉,显然不想多搭理他,只“嗯”了一声,而后对叶清瑶说:“可以了,你自己当心点。” 这也是委婉地在赶人了。 叶清瑶看到那伤口的一瞬间当真心跳漏了一拍,而后镇定下来打量金凡涛。这身高体型,倒是跟那天的人差的不远。 这时候门口走来一个年轻的护士,给金凡涛递了些东西,见到彭海,还打了个招呼,“哎,这不是彭警官么,怎么又有案子啦?” 这护士在公车打架那天刚好当值,还给叶清瑶清理过伤口,自然也是件过彭海的。 忽然“哐当”一声,金凡涛的不锈钢杯掉在了地上。 金凡涛怔了怔,弯腰捡杯子,颇为尴尬。 “没事吧金医生?”护士道:“我去拿拖把过来。” 彭海到此为止还算满意,笑道:“那我们先走了金医生。”完了还特地多说一句:“回头见。” 叶清瑶觉得这句“回头见”简直太骚了,那医生脸都吓白了。 坐上警车后,叶清瑶问:“不会那么巧吧?难道那天的人是金医生?” 彭海扬了扬嘴角,一个拐弯将车拐出医院停车场,外头的大雨又落在了车玻璃上。 “明天查一下就能知道,如果是他,他自然无处可逃。” 找不到人那是没办法,一旦锁定目标,必然是老底都能给他搜出来的。 晚上睡觉前丁雪给叶清瑶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一下伤口的情况,又意兴阑珊聊了几句,就挂了。 不只是丁雪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叶清瑶也感觉到了。其实叶清瑶并不责怪她当日没来赴约,也并未把自己受伤的事情迁怒到丁雪身上去,但她依然感觉到好像有些东西跟原来不一样了。 倒是彭青山主动给她打了电话,对彭青山,叶清瑶的感觉也不一样了。在遇袭之前,她是各种不想分手,但在鬼门关晃了一圈之后,就忽然没心思再去埋怨了。而这么一来,便觉得自己对彭青山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倒是觉得以前的自己挺可笑。 想想初中的时候老师们说的话也挺对的:年少的恋爱,有时候并非是爱那个人,而是爱着恋爱的感觉。初恋很多时候怀念的也不是那个人,而是自己那段青涩的年华。 陆 一个在事业编制内的医生档案是很好查的,从他的办公室的杯子、文件上提取指纹、吐沫,从白大褂上提取毛发,皮屑也都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调查结果却出乎大家的意料。 任莎将资料人手一份发给与会的小组成员,道:“金凡涛,男,四十一岁,他妻子原是江南市交通局的公务员,因受贿罪背叛有期徒刑,并在狱中自尽。现在他带着儿子单独生活。金家父母都是国企退休职工,家庭情况比较简单。” 任莎说完,将资料翻到第二页,抬头看了眼众人,说:“金凡涛手上的伤确实是被狗咬的,医院也有他打狂犬疫苗的记录。他的DNA跟攻击叶清瑶的人并不一致,也就是说排除了他是凶犯的可能。然而有趣的是,把他的指纹在指纹库里进行了排查,牵连出了另一个案子。” 任莎停顿了一下,翻到第三页。 “许志强,原江南市交通局副局长,五年前死于一场交通意外,但是对许志强进行了尸检,发现有毒品残留。经许志强父亲的强烈要求,当时警方也在许志强家中及车上进行过取证。尽管如此,最后该案件依然以意外事故做了处理。而这次对比指纹库,却发现金凡涛的指纹在许志强的皮包上出现过。那么许志强是谁呢?金凡涛已故亡妻的上司。我已经调取了当时金的妻子陶兰案件的资料。” 任莎继续往下翻,“陶兰是因受贿罪被判入狱四年,而陶兰一直不肯认罪,金凡涛的笔录中有一段,却说是许志强陷害了陶兰。陶兰在狱中也一直在伸冤,后来似乎无路可走,选择了自尽。一年后许志强出了车祸,或许是得罪的人太多,并没有联想其陶兰的案件,也就没有跟金凡涛联系上。但现在回头看,他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无论注射器还是违禁药物都比常人要容易弄到手。” 彭海皱了下眉,有点失望。身为人民警察他不能说他不在意金凡涛是不是许志强案的凶手,但显然他最想抓住的还是叶清瑶那个案子的凶犯。 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彭美琪绝不能死得那么不明不白! 彭海走了会儿神,无意间扫了眼放在桌边的手机。因为开会时手机调成了静音,这会儿才发现有未接来电,一看是彭青山,连打了三个,还发了个微信留言:【哥你在哪里?!叶清瑶失踪了!】 这天本是周五,学校是该正常上课的,但是叶清瑶却约了丁雪在校外见一面,叶清瑶说:“丁雪你出来吧,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约你了。” 丁雪本不想去,但叶清瑶又说:“彭青山跟你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 丁雪觉得自己并不欠叶清瑶什么解释,但她亦不愿意背负背叛朋友罪名,哪怕两人的友谊已经出现了巨大的裂缝。丁雪觉得就算是决裂,也应该是干干净净明明白白的。 于是优等生丁雪平生第一次翘课,去了两人相约的咖啡厅。 丁雪见到叶清瑶的第一眼,就觉得她不同了。不知是不是因为她剪短了头发的缘故,明艳中更多了一份英姿和灵动。只是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就让人挪不开眼,说是天生尤物也不为过,哪怕胳膊上缠了一圈纱布。 两人面对面坐下,原本一向主动开口说话的叶清瑶这回很沉默,倒是丁雪叹了口气,问:“手伤好点了吗?” 叶清瑶摇摇头,“不好,疼。” 丁雪欲言又止,最后语速很慢地说:“清瑶,我没有跟彭青山在一起,我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叶清瑶打断她,“你不是初中的时候就喜欢他了么?” 丁雪一愣。她初中的时候,在三个人关系还只是寻常同学的时候,她就暗恋着彭青山。对她来说那段感情隐秘而珍贵,从来都埋在心里不曾示人,却不想叶清瑶早就看出来了。 丁雪忽然觉得有些难堪,但又立刻释然了。谁没有青春年少的悸动呢?但也不过如此而已。 丁雪笑道;“那会儿懂什么喜欢。其实现在又有什么资格说喜不喜欢呢?自己的事情都还处理不好,哪有能力来处理两个人的事?所以清瑶,我是想告诉你,我对青山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一个关系挺好的朋友,仅此而已。” 叶清瑶也笑:“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只是觉得自己很难堪而已。若只是如此,我也并不在意,可是丁雪,现在我们之间的问题并不只是彭青山吧,你或许也觉得跟我的交往并不能给你带来好处吧?或者,我妨碍你学习了吧?” 丁雪没说话,违心地否认并不能解决问题,她想了想,诚恳地说:“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当两人的追求方向渐行渐远,交往自然也会逐渐减少。这并不是说感情不好了,只是大家都忙于自己的事情,互相的交往没有那么密切了。对我来说,你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是现在我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去专注。” 叶清瑶久久没有说话,手指摸着咖啡杯的手柄,说:“我理解。”而后抬头,灿烂一笑,“那就这样吧,有事联系,没事各忙各的。” 这个结局有点残酷,但却现实。初中是义务教育大家都混在一起,高中却是分水岭,而进入大学这种层级划分更加明显。社会本质就是如此吧,每个人都处于不同的圈子中,每个圈子的游戏规则都不同,就好像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学生之间的目标差距一样。 叶清瑶先走了,丁雪还坐在咖啡店里发了一会儿呆才准备离去。跟她的告别,就仿佛是跟过去的一段自己告了别。期末考试要来了,高三也要来了。 丁雪站起来,忽然看见对面的椅子上放着一串钥匙。她拿起钥匙追出门去,哪里还能看到叶清瑶的影子?她打了好几个电话,没人接。 丁雪无奈,只能拿着她的钥匙回了学校。在学校食堂吃过午饭,丁雪又打电话给叶清瑶,这次却是直接关机了。 想起叶清瑶手上的绷带,丁雪当时就有不大妙的感觉。她直接去隔壁班找到了彭青山,问他是否知道叶清瑶同学的电话,有没有办法联系到她。两人想来各种办法,只知道叶清瑶并没有回学校,没有回家,也没有回头去咖啡店找钥匙。这并不符合常理,所以彭青山直接电话给了彭海。 警方动作迅速,很快调取了咖啡店附近的录像。咖啡店就在商场的底楼,叶清瑶从咖啡店走出来后就进了商场,她在底楼一家精品店逛了会儿,就向楼梯口走去。商场的洗手间也设在那里,另外还有一个员工通道和直通电梯,但那里并无监控,她进去了便再也没见她出来。 要从那里排查进出的人很困难,员工通道可以直通外面,上下电梯也可通停车场。这个时间有些幼儿园已经放假了,带孩子来吹冷气的人也不少。罪犯很有计划也很狡猾。 而叶清瑶的手机也已经关机,无法进行信号追踪。 彭海冷冷地看了丁雪一眼,问:“这个时间应该在上课,为什么你们要约去咖啡厅?” 丁雪脸色也不好看,早上翘课,下午又继续翘课,万一叶清瑶真出了点什么事情,她这辈子也难安。早知如此,出来见她干什么?! 彭海却不放过她,强压着愤怒道:“最近几天放学的时间段警方都会去保护叶清瑶,上课期间如果在学校是没什么危险的。请问,你为什么会这个时间跟她在咖啡厅见面?!” 丁雪闭了下眼睛,又睁开,回瞪彭海道:“是她打电话要跟我谈,你可以查她手机的通话记录!” 彭海问:“谈什么?” 丁雪冷冷地回道:“谈彭青山。” 坐在边上看资料的彭青山诧异地抬起头,但立即了然,有点尴尬。 彭海皱眉,瞅了眼彭青山,“谈他干什么?” 任莎在旁边挑眉,忽然想起叶清瑶说彭海“万年单身汉”。直男癌晚期患者约莫就是如此。 丁雪看了彭青山一眼,“这问题也得回答?” 彭青山脸微微有点红。 彭海瞪他一眼,“你脸红什么?!” 丁雪也说:“是啊,你脸红什么。” 彭青山:“……” 彭海又瞪丁雪,“别打岔,你还没说完呢!”他只觉得这年头的孩子怎么那么难搞。 丁雪翻了个白眼,“清瑶是彭青山的前女友,彭青山跟清瑶分手后就来跟我告白了,你说清瑶来跟我谈什么?” 这回轮到彭海无语了,自己这个做哥的还单着,臭小子才高中生就一个接一个没完了?! 彭海一巴掌打在彭青山后脑勺,以表示自己这会儿的情绪。 第 14 章 这注定是漫长的一天。一直到天快要黑下去了,彭海才对彭青山挥挥手道:“你俩呆在这里也没用,你送丁雪先回去吧。” 这时候,任莎手里抱着材料从隔壁办公室匆匆跑过来说:“金凡涛不承认自己杀了许志强,但是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他说杀死汤佳和的人就是许志强!”因为太激动了,他都没先看一下这间办公室里有没有外人,说完才发现还有两高中生在此。 任莎将手里的材料放桌上,丁雪却瞥见了最上面这封资料上的照片,眉头一跳。 “这是谁?”丁雪不由问。 任莎见她申请有异,说:“她叫汤佳和,五年前谋杀案的受害者。哦对了,还跟你是一个高中的,你认识?” 丁雪迟疑了一下,说:“不认识。”见任莎还盯着她,便又多解释了一句,“就是看着有些眼熟。” 彭海在边上听了也没在意,只是问任莎,“去做DNA对比了吗?” 任莎道:“已经去了,很快就会出结果了。” 彭青山跟任莎打了个招呼,就和丁雪一起出了警察局。 丁雪长叹了一口气,疲惫地揉着眼角说:“我自己打车回去,你也赶紧回家吧。” 彭青山自然不肯,直接拉过她的手道:“一起打车,先送你回去。你没看新闻里有女孩子一个人打车然后遇害了吗?” 丁雪翻了个白眼,“新闻里还有人走在路上被空调外机砸死了呢。” 彭青山头也不回拉着她往前走,“反正我要送你回家。” 彭青山走在前面,丁雪走在后面,她瞧着自己的手被握在他宽大的手掌里,不禁想说一句:真是好会撩妹! 她用另一只手拍拍彭青山的手背,“放开。” 彭青山用力握住,“不放。” “你先放开,我有件很严肃的事情要问你。”丁雪试图掰开他的手指。 “什么事?”两人走到马路边,彭青山站定了回头问,手自然是不能放的。 “你放开手我再说。”丁雪拧眉。 “那就别说了。”彭青山很自得。 “……”丁雪无奈,说道,“是关于那个汤佳和的。” 彭青山这才松手,“汤佳和怎么了?” 丁雪犹豫了一下,说:“我们班的班主任陶老师,她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她和她女儿的照片,我曾经就听说陶老师的女儿几年前去世了,今天见了那汤佳和的档案才知道……陶老师的女儿就是汤佳和。” 彭青山睁大了眼睛。 丁雪犹豫了一下,又说:“我下午听彭警官说案情的事情,说到那个凶手的手受伤了,陶老师最近几天似乎手都不灵活,那么热的天气一直穿着长袖衬衫。” 彭青山眼睛又睁大了几分。 丁雪最后再说:“嗯……还有就是,今天下午我跟你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是想给陶老师打个电话请假的,她并没接我电话,我就发了个微信。可是……她到现在都没回。一般陶老师回话都很快的。” 彭青山再次握住丁雪的手,说:“走!回警局!” “可是……”丁雪被彭青山拉着往回走,“我只是觉得很巧合,并不是怀疑陶老师……” 彭青山严肃道:“别凭主观去判断一个人,清瑶现在还生死不明!” 两人走回警局,彭海去审问金凡涛了,办公室助理也认识他们,便让他们等一会儿。 金凡涛被喊来问话,不慌不忙,极其冷静。 “彭警官,事情过了这么久了,你现在问我为什么我的指纹会在许志强的包上,我还真是不知道。关于他的死我只想说他罪有应得,要不是我还有个儿子,恐怕在我太太去世的时候我就会亲手杀了他。” 彭海问:“你跟他之间有什么过节?” 彭海摇头,“不是过节,是仇恨。我很久以前就跟警察说过,我太太是被冤枉的,许志强看上了我太太但我太太不从,他便一直怀恨在心。那个行贿之人本来就证据确凿,却把受贿人说成了是我太太,我太太汽车后备箱里的金条也根本就是许志强放进去的!可是谁相信?你们一个都不信。”彭海自嘲地笑道,“可你看苍天能放过谁?我还觉得他死太早了呢,都染上毒瘾了,应该让他活久一点,再痛苦一点才对。” “你说汤佳和的案子是他做的?你怎么知道?”彭海问。 金凡涛沉默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说:“他死后我才听闻这件事的。是不是真的你们去查查看便知道。至于我怎么知道的……我猜的行不行?” “你知不知道汤佳和之后死了多少人?!”彭海双手拍桌子怒道:“就今天上午,还有个女生失踪了!就是那个你帮她处理过伤口的女生!你分明知道线索但是不说,你这是在间接杀人!” 金凡涛皱了下眉,冷笑,“警察先生,你可别随便给我扣帽子!我是医生如何不知道人命可贵!可我太太死在监狱的时候,谁又关心过她?我是医生我只会治病救人,失踪绑架之类的事情,不是你们警察该处理的吗?还是说,原本你们警察就是冤假错案最得手?你别瞪着我,我都还没说你们官官相护,故意帮姓许的来弄死我太太!” 彭海双手握拳重重地捶了下桌子,发出一声巨响。 这时候任莎敲了敲门,走进来在彭海耳边说了几句话,彭海这才瞪了金凡涛一眼走出去。 丁雪将刚才跟彭青山说的再给彭海说了一遍。 任莎抢先说:“你们班主任姓陶,叫陶什么?” 丁雪道:“陶梅。” 任莎回头和彭海对视了一眼,金凡涛的太太,叫陶兰。 彭海说:“把你们老师电话给我,任莎你去让技术部的人做追踪信号。但愿手机还没关机。” 这个时候是争分夺秒的,时间越久,叶清瑶被害的概率就越高。 很快信号点被找到,在郊区的一个废旧厂房里。 林长锐听说此事,赶回来亲自指挥部署行动,这可以说着是有史以来得到的少女谋杀案最清晰的线索,无论如何也不能让犯人跑掉了,同时也要争分夺秒救人。 彭海本来让彭青山和丁雪先回去,但丁雪执意留在警局等消息。她真的很难相信自己的老师会是杀人犯。 “为什么呢?”丁雪不明白,那么一个优秀教师,对学生那么好的教师,为什么会去杀人? 彭青山叫了外卖,又额外点了两杯咖啡,递给丁雪说:“先吃点东西吧,你饿着也解决不了问题。” 丁雪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如果陶老师真是凶手,为什么会把目标定在清瑶身上?清瑶应该根本不认识陶老师。” 彭青山自然也不明白,他叹了口气,望着起风的夜空,说:“但愿还来得及救清瑶。” 起风了,风很大,整扇窗户都仿佛随时会被吹掉下来。窗户间的缝隙如果不够紧密,还会发出鬼啸般的声音。 丁雪抱了抱胳膊,就觉得有点冷。 彭青山很有眼色,去彭海桌上把他挂在椅背上的衬衣拿过来抖了抖给丁雪披在肩上, “衣服不大干净,你忍一忍。” 被他这一打岔,丁雪思绪拉了回来,忍不住调侃了一句:“被你哥听见又该后脑勺打一巴掌上来了。”拿了人家的衣服还嫌人家不干净。 期间丁雪的母亲打电话来催了一次,丁雪则坚持一定要等个消息。半小时后,丁雪的父母一起过来陪她等着了。 丁雪父母也认识叶清瑶和彭青山,倒也没说什么。知道疑犯可能是陶老师后,两人十分一致地不相信,陶老师这样的人,怎么可能?! 捌 结局往往不尽如人意。 凌晨一点的时候,彭青山收到了彭海的消息,说嫌烦转到了,叶清瑶救回来了。又隔半小时,几十辆警车陆续开会局里,其中一辆车门打开,丁雪见到了披着男士衬衫,光着两条大长腿,脚上还没穿鞋子的叶清瑶。 丁雪连忙迎上去,而叶清瑶一见丁雪,立即抱着她大哭了起来,身体的颤抖昭示着她招收过的恐惧。 “好了好了,没事了,安全了。”丁雪轻轻拍着她的背做安抚。 叶清瑶哭了好一会儿才算止住,彭青山给她递了杯温水,一杯下肚她才勉强镇定下来。 “这么晚了,要不要跟我们回去吧?”丁雪母亲说。他们也知道叶清瑶父母常年出差,她跟奶奶一起住,这会儿回去又要吵到老人家了,而且恐怕叶清瑶也没有安全感。 丁雪忙道:“是啊,太晚了,去我家吧。” 叶清瑶点点头。 回去以后丁雪并没有问叶清瑶事情到底怎么回事,这种时候再回忆一遍对她来说也会十分痛苦。丁雪的母亲拿了助眠的药给叶清瑶服下后,叶清瑶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十一点才醒过来。而丁雪早就在彭青山口中听说了事情的原委。 被警察抓走的那人,确实就是陶梅。她对自己的罪行也供认不讳。 陶梅的女儿汤佳和原本就是学校的优等生,但和一个初中同学关系特别好,带着她去外面玩认识了社会上的人,结果那些吸了毒的畜生就那样弄死了一个花样少女。当陶梅得知汤佳和竟然认识许志强后,惊恐地察觉凶手竟然跟逼死自己妹妹陶兰的人是同一个!当年她为了帮陶兰伸冤,来回奔波,对许志强这个人简直是戳了心的熟悉。然而,陶梅已经无法相信公权力的保护了,在丈夫的身体每况愈下,最后抱病离去后,陶梅只想用自己的双手去匡扶正义。 所以陶梅第一个杀的人,其实是许志强。可汤佳和并不是因为许志强一个人而死,她体内的精子分别属于三个人!陶梅甚至都不知道,许志强是不是作案的人之一,她只知道许志强该死! 然而杀了许志强并不能化解她内心的戾气。每当下班回家看见空荡荡的家,一切仿佛都跟他们还在的时候一样,却再无声响,她活得就像只孤魂野鬼。 再后来陶梅过了一段平静的生活,直到她发现自己班上的优等生交了校外的朋友而成绩一落千丈后,内心的恶魔又逃窜出来,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外校生,自己不求上进,还要带着别人跌入地狱! 再后来,她发现班上的女生在跟外校生谈恋爱,谈恋爱也就算了,她却偶尔看见两人吵架,那个男生还打了她班上的女同学。 杀第一个人时陶梅尚且没有心理压力,到了后来,要的不过是详细的计划,机会的等待,和完事后的消灭罪证。 反正警察局那群昏庸之人,永远找不到真凶。 当时彭海听完她的叙述,沉默了许久,他甚至无法像对着金凡涛那样愤怒。从受害人变成加害人的案子不少,可怜又可悲。 在陶梅来看,她的行为不是在加害,而是在保护。她不能保护女儿,至少要去保护自己学生,以免再次发生那样的悲剧。 然而死去的受害者又有什么罪过?凭什么要用她们年轻的生命来买单?! 彭海面对陶梅,已然没有了争辩的情绪,她亦不会忏悔。反正等着她的,必然是死刑。 陶梅作为九中优秀教师,这个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太恶劣,所以法院也并未公开审理,对外只说犯人落网,歌颂一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便罢了。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批复下来的时候,已经入冬,丁雪去监狱探望了陶梅最后一眼。 坐在玻璃墙后面的陶梅消瘦了很多,但头发依然梳得整整齐齐,眉目间是一如既往的温润和坚定,若不是身上穿着囚服,她就好像依然是站在讲台上的那个高级教师。 她对丁雪说:“好好学习,好好考试,你是个很聪明,有天赋的孩子,一定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学,未来前程似锦。” 丁雪只觉得喉头生疼,强忍着才没哭出来。 陶梅看着正前方,但又似乎看着很远很远地地方,她轻柔地说:“人这一生并不需要太多的朋友,就是要交朋友,也要交正能量的朋友。年轻人往往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表面上的善意和友好,所以走了很多弯路,甚至丢了性命。如果我的佳和还在,现在大学都快毕业了吧……” 丁雪双手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音。 陶梅的视线轻轻地落在丁雪的脸上,叹了口气,“不要为老师难过,应该高兴才是,老师马上要去和家人团聚了,而且,事到如今我也没有任何牵挂和遗憾了。” “陶老师!”丁雪哭的不能自已。 陶老师伸出手来,贴在玻璃上,仿佛正抚在她的头发上,“丁雪,你一定要好好的。” 如果活着的每一天都在承受思念的痛苦,那么死亡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丁雪一直到走出大门,才敢放声哭出来,她靠着墙蹲了下来。 “人生本来就很短,一路上都是在跟不同的人进行告别。”彭青山也靠着墙,看着因为冷空气的到来而分外清爽的蓝天,说,“谁死了不是三尺黄土呢,不过是早些晚些罢了,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 丁雪长舒了口气控制住情绪,哽咽着说:“她要伤害清瑶我却还为她哭,你会不会觉得我不应该?” 彭青山摇头,“这正如很多父母给的爱并不是孩子所要的一样。陶老师爱你的方式,并不是你想要的罢了。对陶老师来说,她是在执行着她的正义,这是她的价值判断。这本身跟你并没有特别大的关系。” 丁雪抽泣着,由衷地说了句:“谢谢你。” 彭青山将自己的围巾裹在她的脖子里,站直了说:“走吧。” “嗯。”丁雪回头看了一眼那堵高墙,跟在彭青山的身后走了。 角落里的人吸了口烟,用手指弹了下烟灰,看着丁雪和彭青山的背影渐行渐远,又回头看了眼高墙,扯了扯嘴角说:“姐,谢了。” 心里种下了绝望的人,总会贪婪地回忆昔日的美好,求而不得,逼成疯魔。徐志强确实是她杀的,但后面那些人又与她何干?心里住着魔鬼的人分明是他,只是她劝不动,便用顶罪的方式来阻止他,也结束这一切。 那年轻人说的对,人生本是一场告别,从出生开始就不断认识新的人,再不断被告别,直到有一天,轮到自己跟别人告别。 手机在口袋里发出震动,他扶了扶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接起电话。 电话那头出现一个年轻的声音,语气十分不满,“老爸,你说了今天放学就来接我的,现在已经放学了,你什么时候来接我?” 他又看了一眼那高墙,说:“爸爸现在就过来。”完了又补充了一句,“爸爸以后再也不会迟到了。以后,咱们两个好好过。” 第 15 章 六月里天光正好,天空湛蓝,秦朝雨抬头望天的当口,一群乌鸦从她头顶飞过,“呱呱呱”叫得人心底瘆得慌。 “不怪别人都把你们当成倒霉的征兆,叫那么难听,谁喜欢啊?”秦朝雨拄了根棍子,从死人堆里站起来。 一坨乌鸦便便“啪啦踏”落到了她的脑袋顶上。 秦朝雨忍着问候它们娘亲的冲动,摘下了头上的帽子。幸亏听了秦十七的话,早上起来戴了个帽子,要不然这坨乌鸦屎掉头发上,还不得被他鄙视死! “能不这么讨人厌么?”秦朝雨对它们吼道。 乌鸦们又“呱呱”叫了几声,盘旋而下,在她不远处落下,开始觅食。 天气是越来越热了,这片战场过不了半日,就会散发出腐烂的气味来,倒成就了乌鸦们的饕餮盛宴。 这是发生在西北边关的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大允国一支精锐骑兵小队欲绕开敌军驻地,快速突袭敌军的后备粮草库,不料中途遇到埋伏,在队长宋承宇的指挥下,骑兵队与敌人奋死拼杀,最后终是拼出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六月天,这个山头的野花本是开得极好,但转眼却遍布了五百余具尸体,空气中盈满了刺鼻的血腥味,一眼望去,满地的刀枪在烈日下闪着冰冷的光,与此相伴的是无数的断肢残骸,状如阿鼻地狱。 “在哪里啊在哪里……”秦朝雨一手捂着鼻子,另一只手举着棍子不停地翻看地上的尸体,似是在找着什么。 终于,她翻开一具尸体,在底下露出了一片红色的斗篷。这具尸体的铠甲跟别的尸体有着明显不同,头盔已经歪到了一片,脸上也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血,模糊成了一片,看不出相貌来。 秦朝雨伸手在他颈部探了探,松了口气,虽然脉搏微弱,但好歹还有。 没过多久,远处传来“哒哒哒”的马蹄声,听声音这马儿跑得很是悠闲。等声音近了,方能看见来者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骑在一匹棕色的马上,手里还牵着另一匹马儿的缰绳。 “十七,你怎么才来。”秦朝雨这会儿终于把那人从尸堆里拖了出来,汗都出了一身,不由埋怨道。 那个被唤作“十七”的少年没有理会她的抱怨,却也被这味道熏的忍不住皱了皱眉。 “你帮我看看他还有救没。”秦朝雨指着尸体对少年说。 少年下了马,走上前仔细检查了一下这人,而后擦了擦手:“伤口虽多但没伤及要害,只是流血过多而已。” 秦朝雨点头,“那便救他。” 少年给那人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句:“他是谁?” 秦朝雨吹了声口哨,停在战场外吃早的一匹白马便飞奔了过来。秦朝雨翻身上马,抬头望天,阳光太烈,她不禁眯了下眼睛,说:“步军校宋承宇。虽然只是个五品,但他的爷爷是大允国护国大将军宋峥嵘,奶奶是当今皇上的同胞姐姐。” 少年墨绿色的眸子闪了闪:“你在那边的山头上守了两天,便是为了等着做他的救命恩人?” 秦朝雨嫣然一笑,“也不尽然,只是他现在还不能死。” 秦十七看着她:“你真要去京城?” 秦朝雨看了看远方:“六年了,他们逍遥的时间也够了。” 秦十七深绿的眼眸沉了沉,什么也没说,拎起那伤者飞身上马。 秦朝雨从腰间取出竹笛道:“我且为这些将士吹一曲罢。” 悠扬的笛声响起,回荡在苍茫的荒野间,仿佛是为死去的人们奏一曲苍凉的悲歌。 第一章 回京 五个月后,京城。 最近几日京城里热闹翻了,边关大捷的消息传遍了京城的每个角落,说起这场战事,每个人都很兴奋,都夸赞宋将军家虎门又出猛将。街头巷尾的酒肆说书人又都赚了个满钵,关于宋小将军的故事一天能说上十来场,场场爆满。当然更加蠢蠢欲动的是满京城待嫁闺中的少女,偷偷跑来听说书人讲宋小将军退敌的故事,然后幻想着这般的小英雄能走到自己面前,这个那个,那个这个…… 哎哟,羞死人了! 比起京城里大部分少女的幻想,那些官宦贵戚家的女儿就实际多了,能门当户对的,就琢磨着有没有可能联个姻,门槛低些的,就琢磨着做个妾也不错。一时间还未婚配的五品小官宋承宇步军校成了京城贵族高户圈子里炙手可热的求亲对象。 大将军凯旋归来的那天,成了京城里最热闹的节日,男女老少没有不出来围观的,街头巷尾,所有人嘴里没有不提“大将军”三个字的。 主街旁的凤鸣楼上,一个绯衣公子懒洋洋地倒在躺椅上,任由旁边的美貌姑娘将茶点送进自己的嘴里,在他的脚下,一只猎鹰站在栏杆上,似乎有些焦躁,几次想振翅高飞,却苦于被钢锁绑住了爪子。 那公子见了道:“宝贝想吃肉了?” 猎鹰吃的是生肉,绯衣公子显然不愿意让生肉脏了自己的手,用专门夹肉的夹子,一手支着头,懒洋洋地夹起喂给那鹰。 这时,只见街上看热闹的人们骚动起来,一队人马自城门处缓缓行来,正是这次边关大捷归来的将军宋承宇。 绯衣公子凤眸闪动,向身边的女子道:“芷烟,这宋小将军你可认得。” 被称作芷烟的美貌女子嫣然一笑:“怎不认得,小时候他还常来我家做客,那年我爹获罪,听说还在圣上面前为我们求过情,只是人微言轻,又哪里救得了我们。” 绯衣公子伸手揽过芷烟:“现如今他已是得胜归来的大将军,早非昔日可比。” 芷烟却淡淡地道:“皇家的恩宠又如何长久,不过一时的繁华而已。” 虞白听了一笑:“罢了,不谈你的伤心事,只是既然这宋承宇进了京,秦朝雨那丫头只怕也在京城。” 芷烟娇嗔道:“朝雨是好姑娘,又是您的师妹,莫要打她的主意才是。” “那是当然。”公子虞白凤目流转,将那猎鹰的锁链打开,看着它飞上天空,阴森一笑:“只怕她等不及要打我这个师兄的主意。” 十一月的京城,西北风呼呼地刮着,秦朝雨坐在马车里,突然不明不白地就打了一个喷嚏。 “哎呀小姐,天那么冷,快把车帘放下!”丫头如意忙取了暖手炉,塞进她的手中,“小姐您手都冻成冰块了,万一生病了可如何是好!” 秦朝雨接了手炉抱着问:“咱们离何大人家还有多远?” 刘嬷嬷一边给小姐盖了毯子,一边道:“不远了,本来听十七公子说早就应该到了,只是今儿赶上什么边关的将军回京,这路上被看热闹的堵的满满的,咱们绕的后街,只怕再有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 刘嬷嬷说的果然不假,不一会儿,马车便停下了,有人上来搭话,秦十七在外头回了,那人回去,不一会儿,只听和大门打开的声音,秦朝雨在车内偷偷向外看去,只见朱漆的大门匾额上写着:御赐何府。正是大理寺少卿何桓的府邸。 早有仆人领着马车绕过正门,由侧门进了院内,又换了小轿才到了□□,待男仆退去,秦朝雨这才对秦十七道:“你且去外面等着,有事自然叫你。”见他不语,又道:“这何家夫人是我表姨妈,你又何必担心?” 听了这话,秦十七才转身出去了。 秦朝雨带着刘嬷嬷和如意一径来到后院,在几个丫环的引导下终于见到了这位大理寺少卿何桓的夫人,自己的“表姨妈”赵氏。 那赵氏见了秦朝雨,自然待她如亲人一般,只道:“我的这几个表姐妹常年不见,尤其是你母亲小时候与我最亲,现在她的小女儿都长这么大了,我才头一回见,想想真是让人难过。” 秦朝雨跪在地上,早将准备好的一套说辞拿出来道:“母亲也十分想念姨妈,让我给您问好,说要等父亲大人告老了,便回京来看您。只是父亲大人今年又升了漠北总督,恐怕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恰好赶上宫中选秀,便让朝雨先来看您,只当她亲眼见您是一样的。” 一番话说的赵氏眼眶发红,忙扶她起来,又命人打扫准备住处,带她安歇,又道:“选秀要到四月里才开始,你且别担心,只管安心在这里住着,少什么就让丫头告诉我,何府的姑娘们这两年都嫁出去了,只有我的小女儿雪钰陪你做伴,她年纪小,若是淘气你就告诉我。你的大表哥、二表哥在外任上,老三在翰林院修书,叫瑾瑜,这几天出去办差,哪天回来了叫他来见你。” 赵氏是何大人的续弦,膝下只有小女儿雪钰和才七岁的哥儿长舒。 秦朝雨被赵氏拉着,说长说短的,足有半个多时辰才被放了出来,直到丫头领着她到了住处,将一切安排好了,她才算松了口气。打发走了如意,秦朝雨推开窗户,果然见秦十七抱剑站在窗前。 “如何?”秦朝雨道。 秦十七道:“家丁三五十人,会武功的不超过十个,后院有角门,出去就是北街,无人把守。” 秦朝雨奇怪道:“就这一会儿,你怎么打听到的?” “用银子。”秦十七冷眼看她,就像在看一个白痴。 秦朝雨无言,这时一声嘹亮的鹰啸划破长空。她抬头,便见一只塞外才能见到的苍鹰,正盘旋在何府上空。 秦朝雨瞅了瞅那鹰,又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不由叹了口气:“我说十七,你什么时候才能把这家伙和它主人一起射死啊?看着就烦。” 秦十七看了看那鹰:“据我所知,京中能射死它的只有一个人,宋承宇。” 对于这位宋小将军,秦朝雨没少听别人提起过,都说他如何英勇,带领军队活擒敌军首领,逼得那番邦首领投降,又说他的祖母是当今皇帝的姐姐,身份高贵,将来贵不可言。 秦朝雨听了这些话,只后悔当被把他从死人堆里背回来时,没有动手轻薄个够,再以身相许,那么现在,这个皇帝眼前的红人,全京城姑娘梦寐以求的好郎君就是自己的了。 只是等她把这话说给秦十七听时,后者却道:“他肯定更想去死。” 秦朝雨听了,手里整碗热茶全泼了过去,秦十七轻轻一闪,衣角都没沾湿一片。然后递给她一张名单,秦朝雨不去和他计较,抓起一把瓜子翻看了两页名单,才发现是京城有名的几家赌场里传出来的,上面将京城里各家的公子小姐都配了对,分别写了赔率,押输赢。秦朝雨一边翻看一边笑,上面好些人她都认得,只不过多年不见而已,可她看到林天佑的名字时,脸上的笑容却渐渐隐去。 纸上写着:通政司参议林天佑,十七岁,前大学士林沣之子。 六年前的一切都历历在目,那个抓着她的手还会脸红的少年,现今已是从五品的朝廷命官,只是不知他还记不记得当年的那碗红枣莲子粥,记不记得他在父亲的灵柩前亲手毒死了他的姐姐,在他生身母亲的帮助下,把林家的一切据为己有。 她还记得自己六年前奄奄一息投奔到漠北表姨妈家时的情形,所有大夫都认为她必死无疑,可奇迹的是她又活了过来。六年后,她以漠北总督女儿的身份再回来时,表姨妈不是没有担心过。也曾劝过她,就在这里做自己女儿罢了,表姨父总归是总督,以后会给你嫁一个好人家。可是秦朝雨不甘心,对于六年前的一切,她放不下,也忘不掉。 这一晚,她睡的很不好,夜里下起了雨,好像又回到了六年前的夜晚,她哭着跪在爹的牌位前,继母带着弟弟林天佑出现在身后。她拼命的推他们,打他们,却怎么也推不动,她哭着喊:“是你们毒死了爹,是你们干的。”可是却无论如何也喊不出声。 挣扎之间,醒了过来,身边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十七?秦十七?”她小声地问。 “嗯。”秦十七的声音有些沙哑:“你又做梦了。” 听见他的声音,秦朝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又梦见他们了。” 六年前的往事,比恶梦还可怕,她曾经被它们缠绕的彻夜难眠,直到她遇到了秦十七,直到她发现他也和她一样,被同样的恶梦纠缠着。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养成了互相陪伴的习惯,每到夜晚,每当有一个人做了恶梦,另一个总会负责叫醒对方。 仇恨让她时隔六年再回到京城,可再见到这些熟悉又陌生的人,回忆渐渐又回到了从前,就像每个晚上那些摆脱不掉的恶梦。 秦十七说,就算报了仇,也还会有恶梦。 秦朝雨不相信,只是她分明看到了他眼中偶尔闪过的伤痛。 当十一月的最后一场雨下过之后,冬天正式来临了。 秦朝雨等待的消息也如期而至:赵奉己,已故大学士林沣之妾张氏的哥哥张继的得力手下,七年前由家乡元州来京投奔主人,后得主人提携捐了个千总。因借了东家的实力,又做了点生意,平时行事很是嚣张,和六王爷手下的几个奴才走的很近,经常聚在一起喝酒作乐,酒后闹事曾经伤人性命,后来赵奉己求了张继,张继又求了张氏并林天佑,最后赔了钱便不了了之了。听说他最近在京里又打算开一家酒楼,张霍替他出了本钱,又请了南来北往的朋友来贺,声势做的不小,眼看就要开门纳客了。 秦朝雨翻了翻皇历,看了那酒楼开门的日子不由冷笑,不过六年时间,林家一家人便都忘了那原是死去二小姐的祭日。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记得他们曾经亲手毒死过这个人,那个“林暮晴”在所有人的记忆中,不论死活,都已经忘记了。 到了赵奉己酒楼开张那天的一大早,秦朝雨便收拾好了准备出去。又叫了丫环如意来给她找几件厚衣服,眼看外面飘起了雪花。 算起来秦朝雨已经有六七年没有在京城过过冬天了,漠北虽然气候不如京里,但却没有京里冷,因此何夫人已经派了好几拨人来给她量衣服,裁棉衣了。 “这会儿要是在漠北,早有上好的狐狸皮拿来做衣裳了,比这些棉啊,绸子的袄好多了。”如意一边给秦朝雨收拾衣裳一边道:“前几天听说京里的公子们并宋将军要出去打猎,也不知是真是假,要知道这会儿猎的皮毛是最暖最厚实的,只是咱们在别人家住着,想得着这样的东西也难。” 秦朝雨听了笑道:“这有何难,等我出去几天,包管你就有了。” 如意听了踩脚道:“我的祖宗,这儿可不比咱们总督府,由着你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老爷夫人都由着你。这可是京城,您一个姑娘家到处闯,让人见了还不得笑话咱们老爷家教不严?” “放心。”秦朝雨道:“我扮上男装,就看不出了。” 如意仍是不愿意,但无奈秦朝雨执意要去,无奈之下,只得给她扮上男装,又千嘱咐万嘱咐的,才让她去了。 出了何府,秦十七的马早已等在门外了,冷风扬起他青色的斗篷和黑发,白雪映着如碧玉的眸子,宛若画中人。 秦朝雨缩了缩肩膀,感觉自己和他一比,他才更像主人。 去往郊外的路撒了一层细雪,冷风中隐隐可见林家的墓地。 秦朝雨纵马过去,只见墓碑上刻着父亲的名讳,在父亲的身旁是母亲,还有她最爱的大哥,大哥身边的一块空墓碑上还没有刻上名字。想来是为秦朝雨准备的,只是当年她被毒死后,无人找到尸体,于是也没有下葬。 秦朝雨冷笑,不过十年时间,林家的人便只剩下了继母和她的儿子林天佑。 今天不是正经祭日,所以墓地并没有什么人,想是因为下雪,看墓人也不知偷懒到哪里去了。 风雪渐渐大了起来,秦朝雨跪拜过父母亲人,这才上马向秦十七道:“今天是我的忌日。” 六年前,林家的二女儿林暮晴就是在这样一个冬天被弟弟毒死。 有雪花落在她的脸上,秦朝雨笑着抹去:“估计没有人记得了。” 两个人沉默地策马下山,谁也没有说话。 这时,突然听得不远处有马蹄声传来,转过弯,只见一匹白马飞驰而来,转眼便到了面前。 秦朝雨一怔,隔着细细的雪花看去,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官员骑在马上,转眼便来到了眼前。见到二人,这个年轻官员显然也是一怔,目光在二人脸上掠过,突然怔怔地停在了秦朝雨脸上。 林天佑。 虽然隔了六年,但秦朝雨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号称他弟弟,却亲手毒死了自己的人,虽然六年间他由少年变成了朝廷命官,可是目光和神情却一丝也没有变。 仿佛中了魔一般,林天佑看着她,张了张嘴,仿佛就要喊出她的名字。 这时秦十七突然策马挡在她面前道:“这位大人,请问归云寺怎么走?” 听了这话,林天佑才看了看秦十七道:“二位走错了路,归云寺并不在此。” 秦十七只是随口说了个名字,当然不在,于是便向林天佑道了谢,拉着秦朝雨离开。 风雪之中,二人策马走了好一会儿,才回头看去,只见半山路上,林天佑还依旧站在原地。 回到何府,秦朝雨裹了两条被子,才渐渐从寒冷中缓了过来。她万万没有想到,会在今天,这个日子遇到林天佑。 按秦十七所说,这个时辰,他还穿着朝服,显然是刚刚下朝便赶过去。今天是张氏家里亲戚酒楼开业的大日子,作为主子,林天佑不去吃现成的酒席,又不带一个仆人跑到这里做什么?对于当年他亲手杀死的人,难道还心存愧疚不成?还是只是去提醒自己,这个女人可能还没有死。 外面有人轻轻敲窗,秦朝雨见无人,打开窗户,只见落着雪的窗台上放着一封信,打开看时,却是龙飞凤舞的一行字:明日午时,三月街,虞白。 秦朝雨六年前到漠北投奔总督府之后,便拜了行云大师为师,行云大师一生收了三个徒弟,大徒弟跟着他云游四方去了,秦朝雨勉强算是他的关门弟子,而她的二师兄,便是公子虞白。 第二章 公子虞白 京城向来有东富西贵的说法,皇宫在正中,城东住的是富人,城西住的是贵族,城北大多是百姓居所,而城南一片比较混乱,酒肆牌坊林立,还少不了青楼一条街。 这条青楼街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三月街。 可是取自烟花三月下扬州么? 马车从三月街边上一条沿河的小弄堂里拐过去,七转八绕之后,在一家勾栏院的后门停了下来。 秦朝雨取出面巾遮住脸后,方下了车。 勾栏院后门小厮接过秦十七手中的一块玉牌,看了一眼后,恭恭敬敬地还到秦十七手中,对秦朝雨弯腰做了个“请”的手势。 秦朝雨跟着小厮,走进了后方偏苑。 这会儿天刚黑下来,前苑已经很热闹了,秦朝雨穿过第一个月牙门,还能听见那边歌舞升平的声音。 后苑布置得十分雅致,若不说这是三月街,许还有人会以为是哪个大学士家的院子。入眼是一片含苞待放的梅花树,走过一组精致的假山石堆,后面竟还有一个小瀑布,流水潺潺,流入苑中的小池塘。瀑布边有个亭子,周围种了好些花木,想来春夏时节是个歇息的好地方,只是这会儿冬天,搁置不用罢了。 亭子后方是个两层小楼,虽不大但木雕精美华丽,饶是冬天,门窗都关着,纱幔也未取下。 第 16 章 小厮走到小楼门口,轻轻了两声磕门。开门的是一个十来岁的丫头,浓眉大眼的,见到小厮后面跟着的秦朝雨,一下子笑了开来,甜甜地叫了一声:“秦姐姐。” 秦朝雨一进门,就觉得暖意扑面而来。那个人不管到哪里,永远都把享受放在第一位。 秦朝雨把披风解下,小丫头马上机灵地接过,说:“公子在楼上,等候姐姐多时了。” 通往二楼的楼梯上铺着绵软的羊毛厚毯,秦朝雨深知那人的习性,脱了脚上的鞋子才走上去。毯子又厚又软,走在上面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二楼上去,越过屏风,对着的是一个花厅,厅内布置延续着主人的一贯风格,华丽奢靡到令人发指。 花厅侧面有一大面窗户,窗下置一张大大的软榻,这会儿一身绯衣的公子虞白正斜躺在软塌上,懒洋洋的喂着一头蹲在窗台上的猎鹰。 花厅里虽然放了足够多的暖炉,但是因为窗户开着,所以走近那张塌子,迎面扑来的冷风冻得人精神都抖擞了。 虞白躺在那榻上,也不转身,只道:“你可真沉得住气,这会儿才来找我。” 秦朝雨一点不客气地在他旁边坐下,端起他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先闻了闻,然后喝下,“好茶!这可是那两株千年母树大红袍上的茶叶子?” 虞白眉毛抽了抽,龇牙说:“这是我的杯子!” “噢。”秦朝雨恍然大悟状,笑得一脸天真无邪,“没事没事,我不介意。”秦朝雨把杯子放下,给自己又倒满了,再放鼻子下闻闻,一脸满足地喝下。 见她这般糟蹋自己的东西,虞白的眉毛又跳了跳。 这时候猎鹰吃完了肉,虞白手一挥,它便愉快地长啸了一声,张开翅膀飞了出去,带起边上的纱幔飞扬起来,倒是比他勾栏院的头牌出场还要多几分飘逸。嗯,就是有点冷。 秦朝雨捧着茶杯,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说:“这院子闹中取静,小而精致,倒是个不错的地儿。不过师兄涉猎可真广,怎么都有兴趣做勾栏院老板了?” 虞白任她讽刺,只道:“不是你要我给你调查几个人么!” 听了这话,秦朝雨难得地给了二师兄一个笑容,然后从他手里接了锦囊。 “有要杀的人也可以找我。”虞白挥了挥手:“明码标价,童臾无欺。” 秦朝雨笑的嫣然:“何必脏了师兄的手,让他们自相残杀岂不更好。” 虞白一笑:“好孩子,我喜欢听你这么说。” 秦朝雨被他叫的一哆嗦,干笑道:“多谢师兄,我先告退。”说着,拔脚便走。只是人未到门前,只见红光一闪,虞白已经来到眼前,托起她的下巴笑道:“如此良宵,美人儿也走的太早了些。” 他长长的睫毛几乎碰到她的眼睛,二人呼吸可闻,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蛊惑着她。 秦朝雨后退了一步,他却趁机欺上前来,将她压在墙角,他比她高出许多,凤目低垂间,唇角抿出一个满意的弧度,缓缓低下头来。 “师兄要的那本手札我已经找过了。”秦朝雨情急之下忙道:“只是来京里带的行李太多,一时记不起放在哪个箱子里。” 虞白眯了眼睛看着她,秦朝雨舔了舔嘴唇干笑道:“您且放我回去好好找找。” 虞白也不急,只是摸着她的下巴笑的甜腻:“好说好说,只是多日不见小师妹,甚是想念,不如我们彻夜把酒言欢如何?” 除非得了失心疯才会愿意和他喝酒,秦朝雨笑着掰开他的手指:“承蒙师兄想念,只是今天实在有急事,下次再饮罢。”说着手上动了几分功夫便要推开他,可用了用力,却纹丝不动。 秦朝雨知道自己的功夫比他有如天上地下,于是笑道:“不如这样,师兄想知道那手札里说的什么,朝雨现在说给你听可好?” 听了这话虞白倒是勾了勾嘴角,秦朝雨见状才道:“进京的路上我翻看了几眼,手札上多是师父多年前记录的日常锁事,有时记有时未记,只是二十一年前的一个冬天,师父在一个叫马山镇的客栈里投宿时遇到过一对母子,因天气寒冷,加之病重,母亲很快便死去,那男婴便由客栈老板收养,师父曾给他取名‘长生’,并送念珠一串。” “后来呢?”虞白问。 “后来就没有了。”秦朝雨笑道:“到京城的路上马车颠得人头疼,这手札无趣的很,就将它收起来了。” 虞白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何桓虽贵为大理寺卿,我虞白若想要去他家中找一本书,有如探囊取物。” “师兄自然武功高强。”秦朝雨叹息道:“只是您为何忍了大半年未对我动武?难道真的是顾忌师父临行前的嘱托?” 虞白的嘴角抽了抽,放开手向后退了一步:“虽然师父出门前嘱咐我不许伤你,但他老人家毕竟人在千里之外,只怕是鞭长莫急。” “自然是鞭长莫急。”秦朝雨笑看他:“那您又为何不动手逼我交出手札?” 虞白冷哼:“你以为我不敢?” 秦朝雨挑眉不语。 蓦的一阵微风扫过,虞白与秦朝雨一攻一守已退了十几步有余,二人站在灯下,不由相视一笑,只是笑容还未收回,只见绯影一闪,秦朝雨想要逃开却已不能,就在这时,只见一道白影闪过,转眼间虞白已放开秦朝雨,灯光下,白光过处,红光交错,只听“叮”的一声,两条影子分开,虞白冷哼一声道:“秦十七,又坏我好事。” 秦十七一身白衣站在灯下,手上的剑已归鞘,只道:“公子承让。” 虞白见此情形倒笑了:“没想到京城闻名的芷烟姑娘也留不住你。” 秦十七淡淡道:“如花如眷,不过浮云。”转而向秦朝雨道:“天色不早,该回去了。” 出了三月街,秦朝雨才在马上问道:“你刚才真的见过芷烟?” 秦十七看她一眼:“她已不是多年前的尚书千金。” “你怎晓得她以前是什么模样?”秦朝雨有些不悦。 秦十七却目光微黯:“再显赫的身世,一入凡世便皆为尘土,又何必再提。” 秦朝雨听了这话,再想起二人身世,便也默默无言。 二人回到何府,秦朝雨随便梳洗了,又给夫人请了安,便匆忙回到房里打开虞白送给她的锦囊,一个绣着如意的荷包,另有三五页纸。只是秦朝雨看过之后却面色大变,以至于如意进来回了好几句话她都未曾听见。 “小姐,小姐……”如意推她道。 秦朝雨怔了怔,这才收了锦囊道:“什么事?” 如意叹了口气道:“您又发呆了,刚刚夫人派人来说,瑾瑜公子办差回京了,这会儿正在上房请安,问您要不要去见见?” 原来是何瑾瑜回来了。 秦朝雨对如意道:“回夫人说我今天身子不舒服已经睡下了,下回再见何公子罢。” 如意听了倒有些纳闷:“小姐去见见也是无妨,听说这位公子极斯文客气,与那些纨绔子弟大大不同。” 秦朝雨却只道:“罢了,以后自然有得见。”说着,便是再不言语。 如意见小姐不说话,便不敢再问,自去回了,只是回来时又道:“我听来的丫头说,今儿不知为什么,林大人府上送了请柬来,说是老夫人过寿辰,要请何家夫人小姐们并公子们都去吃酒席。” “哪个林家?” “说是什么哪个参议,听夫人说他们家公子虽然做官没多久,却是六王爷身边的人,六王爷又是皇后娘娘所出,所以这林公子在京城十分了得。” 秦朝雨听了,不由冷笑:“他自然是十分了得。” 如意不知原尾,只道:“原本看夫人的意思好像和林家交往也不多,因为咱们府上向来和七王爷走的近,和六王爷身边的人不搭边,只是那林大人突然送来了帖子,不去倒是不好,而且那边的林夫人说了,听说您也住在这边,要请您一起去呢。” 听了这话,秦朝雨突然想起在那日在墓地前见过林天佑的情形,心里不由一动,难道他认出了自己不成?接着又一想,倒不大可能,先不说自己那是穿的是男装,仅是这六年间她的相貌也不是变化了一点半点。 可是这夜过了三更,秦朝雨还是睡不着,披衣起来点了灯翻了翻书,却又看不下去,来来回回折腾了一晚,便受了点风寒。不出门还好,一出门吹了冷风,便喷嚏打个不住。喝粥吃药,闹了好几天才慢慢见好,正在这时,却接到了消息:赵奉己出洞了。 自打秦朝雨从师兄处知道了赵奉己的底细,便暗中派人留意他的行踪,这日终于来了消息,赵奉己约了几个异域口音的人在万香楼见面。 万香楼是京城最有名的赌场兼欢场,进出的人鱼龙混杂,好多外地商贾都会慕名而来。万香楼占地很大,光赌场就分好几个楼,除了玩筛子押大小、滚珠子、几种牌类等常见的赌法,还有许多在别处听都没听说过的新鲜玩法,所以进京的富贾豪绅就算平日里不嗜赌的,也会来此处玩两把,回去也好说是来过京城万香楼的。 万香楼的天字号楼只有一层,算做门面楼,又大又宽敞,金灿灿的装饰,兼具了豪华和俗气,就差没让人亮瞎了眼。后面的地字号、乾字号、坤字号楼,都是两层楼的小楼,设置为雅间,用来招呼权贵。除了房间布置上更精致外,雅间里当然还会有漂亮姑娘陪赌。万香楼的姑娘比起一般青楼姑娘,还要更标致些,因为但反涉赌,钱都是大把大把的丢出去的,也总是有赢的局,如此,打赏之类的自不在话下。 秦朝雨一早就在万香楼大厅里转悠了,为了不引人注目,就凑到押大小的桌前,时不时押一把。其实也不会引人注目,因为大厅里人头攒动,她一个小公子哥的装扮,既不特别贵气,也不怎么寒酸,除了长得还算俊俏外,也没什么值得多看两眼的。 今儿个秦朝雨手气不错,随便押,押大开大,押小开小。不多时,就赚了好几十两银子了。因为她压的金额都小,即便一直在赢,依然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秦朝雨掂了掂手里的筹码条,用眼角余光左右瞟着,不知何时秦十七回到了身侧,在她耳边低声说:“他们到了。” 果然是没有走正门么。 秦朝雨跟着秦十七佯装看人赌,这桌瞧瞧,那桌转转,慢慢向后方挪过去,而后在一个拐弯角隐进了夜色里,快速向后方掠去。 两人以黑布蒙了面,穿过万香楼的中间花园,秦十七放倒了一个提刀护卫,才从后方绕到乾字号楼左侧的一个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赌场自然是有护卫的,但这边楼下还有那么多人巡逻,倒是有点过于森严的感觉了。 秦十七向上指了指。秦朝雨会意,跟着他轻松一跃,攀上二楼一间没亮灯的房间窗户。 这是一间小包间,虽小,但赌桌、软榻、放吃食的茶几一样都不少。秦十七走到软榻上,指了指软榻靠着的墙壁,取出一个圆柱形的听筒递给秦朝雨,低声说:“里面四个人,其中一个是赵奉己,另有两个是外来口音。”说到这里秦十七顿了顿,“我听着像是月氏国的人。” 秦朝雨愣了愣,不由望了一眼秦十七,他那双本来就带着点绿色的眸子,这会儿映着外头透进来的灯光,倒有些像猫儿似的,在黑暗中闪了闪,却避开了她的目光。 四年前,当她从人贩子手里用十七两银子将他买回来时,便知他有不可告人的身世,再后来,她得知了他怎样由皇室贵胄沦为阶下囚后,更是不曾在他面前提起月氏国的任何事,现在月氏国的当权者已换了几回,十七的仇人也早已作古,却想不到今日会在这里遇到他的族人。 秦朝雨把筒的一面贴着墙壁,另一面贴着自己的耳朵。因为赌场本来就不是给人睡觉休息用的,这里的隔音不算太好,放了听筒上去,倒是能听得很清楚了。 “……所以,吃完这药,只要半个时辰内再吃羊肉,便没事?”一人问道。 “是,这就是张大人上回说要的那个。这药无色无味,入口与水无异,但必须放在酒里才能发挥药效。发作时间长达半个时辰,即便有尝食太监吃了也不会有反应。”月氏国口音人道,“只要尝食太监在半个时辰内吃过羊肉,便也没事。” 另一人月氏国人笑了,说:“所以这毒药才被叫做酒肉毒。” 有人跟着笑了起来,“寺普大人辛苦了,待张大人把这药拿去给那位大人,那位大人必有重赏。若真能事成,嘿嘿……” 秦朝雨跟秦十七对望了一眼,这声“嘿嘿”里面的内容可就多了。 那位大人是谁?为什么还牵扯到尝食太监?他们要下毒的难道是皇家的人?真是狗胆包天! 就在这时候,楼下传来骚动声。赌场里有骚动也算司空见惯,两人也未在意,却不想房门忽然被推开,有人提着灯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秦朝雨跟那提灯之人打了照面,都愣了一下,下一刻她就被秦十七带着飞身跳下窗户,还听见身后那提灯之人用尖锐的声音叫道:“是什么人?!竟然擅闯乾字楼!”而后又对旁人道,“都是饭桶!站着干嘛,快去追!” 秦朝雨回头看了一眼,他们刚才呆着的那个房间一下子影影倬倬围了好多人,而隔壁赵奉己的那个房间的窗户也被推开了,有几人站在窗口,正向这边望过来。 容不得秦朝雨细看,在提灯人一吼之后,本在院里巡逻的护卫都围了上来,还有许多从各个楼里冲出来,很训练有素的样子。 秦十七出手,欲打开一条出路。 按秦十七的武功,在这些看家护卫中要杀条路出来逃走是非常方便的事,甚至都不需要拔剑。但是眼下的情况却不尽然,这些护卫中,藏着高手! 秦十七带着秦朝雨边战边跑,好在还不至于被他们伤到。两人□□出了万香楼,那些人还紧追不舍。虽然不至于被伤到,但要甩开他们,想来还得费一番周折。 而听脚步声,似乎有更多的人围了过来。 眼看情况不大好,秦十七带她拐过一棵大树道:“人太多了,我去引开他们,你自己小心。” 秦朝雨点头,待秦十七向前去之后,就往相反的方向跑去。她的功夫比不得秦十七,好在轻功学得还不错,逃跑起来速度也算快。 然而逃的人快,追的人更快。只听身后有几道风声,她闪身躲过一二,却被第三个飞来的暗器划中了腰间。 秦朝雨暗中叫苦,顾不得疼,飞身跃上屋顶,转眼又来到另一条街。 秦朝雨虽然武功平常,但轻功甚好,虽然受了点轻伤,可就算是守卫皇宫的一般侍卫,也不见得能追得上,赌场打手早就被甩在身后了,大部队都跟着秦十七去了,跟在她身后的追兵,也不过就两三人了。但是跑了几条街还没把人甩开,心里难免也有点急了。 这附近她不熟,况且已是晚上,秦十七还不在身边,若是不小心跑进了死胡同,不就等着被抓了么? 秦朝雨拐过一个弯,眼见着右手边停了一辆马车,她不及细想,便飞身钻了进去。 幸好幸好,马车里没人。 第 17 章 秦朝雨听见急促的脚步声从马车边略过,心里微微松了口气,这才有时间仔细打量这马车。就从车厢的布置来看,是要比一般官宦人家的高出一个等级,就是何府何大人的车,也不如这个来得大。 因是冬季,车内铺着厚厚的羊毛毯子,中间有个小方几,上头置一个七子玲珑果盘,一盏茶,还有两块栗子糕。下头则是一个铜质暖炉。 秦朝雨看着那栗子糕,顿时饿了,取了一块吃起来。还说完事了要去吃羊肉呢,待会见着秦十七,肯定得去吃一顿,补一补元气,去一去晦气。 说到晦气,今儿个还真是晦气,冒了这般风险,收获却不大,没听着几句话就被人发现了。不过仔细琢磨方才听见的那几句话,倒是让人觉得有点头皮发麻。虽知赵奉己这人是个无恶不作的小人,但没想到还能扯上皇族!而且赵奉己背后是张继,张继又是张氏之兄,林天佑之舅……这里面的水到底有多深? “殿下。”一个声音打断了秦朝雨的思绪。 秦朝雨心里一惊,听见了马车外的动静,一把匕首悄无声息地滑进了掌中。 车帘被拉开,露出了外头微弱的灯光,而后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俯身进来。当然,他身子还没完全进来,就瞧见了闪着寒芒的匕首尖正对着自己的喉咙。 “进来,不许出声。”秦朝雨压低了声音说道。 由于天黑车内暗,这马车车架又高,外头的仆役自然是看不见里面的。 那男子很配合,乖乖爬进来,然后不慌不忙坐下。 秦朝雨继续拿匕首对着他,压低声音道:“走。” 那男子扬声对外头说:“走吧。” “是。”外头仆役回道。 马车慢慢跑了起来,秦朝雨挑起车帘子看了外头一眼,不知何时,竟飘起了雪。 男子微微叹气:“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冬天又要来了。” 秦朝雨听到仆人叫他殿下,便知这人身份不俗,可此时作为人质,他被人用匕首指着心窝子还有心思感叹季节,看来真有些来头。借着外头照进来的光,能看出此人年纪不大,发髻整整齐齐地束起,只戴了个式样简洁的白玉冠,宝石蓝的披风尚来不及解下,露出里面月牙白的暗纹锦缎外袍,质地瞧着很好,但绝对谈不上奢华。年纪虽没比□□多少,五官也不如二师兄那般精致,却另有一番俊逸,更显得神采斐然。 他目光直视秦朝雨,不但没有一点惊慌,还饶有兴致地同样打量着她。 秦朝雨想了想,干脆放下匕首。 男子很意外。 秦朝雨慢悠悠地将匕首收起来道:“你丝毫没有惊慌的样子,想来心里也不怕。既然你不怕我手里的匕首,也没叫人,想必我收了匕首你更不会。” 她自小在京城长大,自然知道这藏龙卧虎之地高手云集,做事做人都低调一点总是没错的。 男子挑眉,笑道:“那么,姑娘并不是要绑架在下?” 秦朝雨虽然穿着男装,带着面纱,但声音骗不了人,一出口就是个年轻姑娘。 “嗯,有坏人追我,让我躲一下,待会就走。”秦朝雨道。 男子笑而不答,只是若有深意地看着她。 秦朝雨这才想起来,自己一姑娘,深更半夜带着面纱跑到人车里来还用匕首相威胁,怎么想着都是自己干了坏事被发现了,却说被坏人追……不由有点窘迫。 “呃,其实,我是有苦衷的。”秦朝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诚恳一些,可怜一些。 “什么苦衷?”男子问。 “……”秦朝雨沉默了一下。编故事哪那么快啊!撒谎不打草稿很容易被拆穿的好不好……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出现了一阵骚动。 秦朝雨脸色一变,不由帘子拉开一条缝,向外面看去。 原来是一群官兵封住了前面的路,正在一个一个盘查过路的人和车辆。 怎么办?这条路上人车并不多,眼看着马车都跑到跟前了,这会儿自己逃下车岂不是告诉别人赶快来抓吗? 不过,为什么是官兵?抓她的分明应该是赌场的人啊!难道是赵奉己他们的人?毕竟林天佑官职不算低……眨眼的功夫,许许多多的问题出现在了秦朝雨的脑海中,一时半会还理不出思绪来。 只听见官兵对前面几辆马车说:“有奸细混入城中,你们全部下车检查!” 官兵态度很强硬,也很嚣张。那几辆马车中大约有官宦人家,便有家奴出来说,车上的是我们家老爷,在哪儿哪儿任职! 京城里最多的就是官,随便一个就能砸死人。 谁想官兵一点不给面子,只道:“我们奉了六皇子的命,在此捉拿奸细,所有马车一律要查!” 秦朝雨听了心里跳了一下,怎么会是六皇子?! 会不会是凑巧,刚好有奸细混进城,而不是在找自己? 秦朝雨很快就否定了,她又想到赵奉己他们提起的太监尝食。太监是只有宫里才有的,要太监先尝了再吃的,就是皇帝和他的老婆孩子。 果然,是跟皇家扯上关系了么。 那么就是赵奉己发现刚才隔壁有人偷听,怕坏了他们的好事,便派人追杀了过来。 秦朝雨只觉得手心里的汗都出来了。她看着一脸淡定的男子道:“不给公子添麻烦了,我这就走。”大不了午夜狂奔,这些人中不见得也有高手,能追上自己。 秦朝雨扭头就要出马车,谁知手腕一把被这男子抓住。 就听见外头赶车的仆役说:“大胆!没看见七殿下在这里吗?!” 秦朝雨猛地回头,眼里满是惊愕。眼前这人是皇帝的儿子?!她竟然乱闯进了七皇子的马车里?! 官兵显然吓了一跳,口气也不由软下来,只道:“小人是奉六王子的命令行事,若被奸细跑了,小人……” 六皇子是皇后的嫡亲儿后,虽然还未封太子,但皇后就这么一个儿子,想来也换不了别人的,自是要比别的皇子尊贵些。 “你是想说我们殿下私藏奸细?!”仆役厉声道。 车厢内七殿下对秦朝雨微微一笑,一手就拉下了她的面纱,还未等她出声抗议,就把自己的宝蓝色披风拉过遮到了她的身上,然后一把将她的头发散乱了,揽在怀里,出声说:“外面在吵什么?” 秦朝雨双手抵住他的胸口,跟一个陌生男子那么靠近,实在是让她不习惯。 “殿下,是六皇子的人,说是追查奸细。”仆役恭敬地转过来答道。 “奸细啊……”七殿下笑道:“拉开帘子让他们看罢。” 帘子拉开,仆役抬头看见里面的场景,愣了愣,不过马上回过神来,回头横眉冷对那群官兵。 外头下了京城的第一场雪,正冷着,而马车里却是一片春光旖旎。在外人看来,七殿下正搂着一个头发散乱,脸色绯红的美人,美人身上盖着披风,却不知那披风底下,是哪一番春色…… 车外官兵们哪里看细看,马上下跪行礼,虽然六殿下的命令不敢违抗,可自己一个小官兵,得罪了七殿下也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六殿下可不会为了自己这种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小人物出头。 仆役放下帘子,骂了几句,然后驾着马车走了。 秦朝雨不知道自己该骂他呢还是谢他,分明是趁机吃人豆腐,却又确实救了她。 好吧,他是皇子,打不得骂不得。 秦朝雨双手抵着七殿下的胸膛,将他推开,道:“谢七殿下帮忙。” “嗯,”七殿下摸摸下巴,说,“你打算用什么谢呢?” 秦朝雨一愣,这人还真会打蛇随棍上啊。 她假装没听见,扭头看了眼帘子外,离那些封锁官兵已经有些距离了,便对七殿下抱拳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秦朝雨说完话就来个潇洒转身,没想到这七殿下手比她还要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说:“青山绿水的事我们往后再谈,今日的事还没说完呢。” 秦朝雨心下叹气,果然也不是个好忽悠的主儿。 “在下元封。”七殿下说,“敢问姑娘姓名。” 秦朝雨心说,都知道你是七皇子了,还能不好打听你的名字么?倒是不能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呢。 秦朝雨微笑,“我叫如意。” 家中等小姐回家的如意不禁打了个寒颤,谁说下雪不冷化雪冷的?明明下雪也好冷啊…… “如意。”元封点点头。 秦朝雨听了却嫣然一笑靠近他,温温存存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温香软玉怀抱,暧昧丛生,看着她微笑的明亮眸子,他竟有些愣神,可就在这一瞬,她却飞快抽出手来,一阵风似的跳出马车。 帘子慢慢落下,带进了外面的冷风和雪片,鼻尖仿佛还有她留下的香气,淡淡的,清冽的,宛若梅花。 想不到竟然中了她的迷魂计,元封摸了摸自己还温热的脸庞,嘴角不禁扬起了一丝笑意。 有什么东西滚到了脚下,捡起来看时,却是一把短笛,青玉质地,比一般笛子小很多,上面系了个红色的穗子,圆形的绳结上绣了个“晴”字。仔细把玩,却湿了手指,借着雪光才发现,那玉笛上沾了一丝血迹。 元封不由皱了皱眉,原来她受了伤。 京城入冬的第一场大雪在夜间不期而至,白茫茫地掩盖了一切痕迹,当秦朝雨回到何家时,天已过了四更,可是秦十七却还没有回来,她的心不由一沉。 直到天快亮时,秦十七才带着一身风雪归来,青色的斗篷下,沾了血迹。 “受伤了?”秦朝雨跳起来伸手便要看。 “别人的血。”秦十七拦住她的手,一眼却看到了她腰间的血迹,象牙色的外衫红了巴掌大的一块。 秦朝雨这才想起这是自己逃跑时被暗器所伤,再伸手一摸,随身带着的玉笛也不见了,于是连连叫苦。 秦十七却道:“掉在街上也无妨,别人捡到断然想不到是林二小姐的,何况她已去世多年。” 秦朝雨无奈,只得安慰自己他说的有理,却又想起那笛子是自己从小带在身上的,难免会有人认得。只是现在再去找回来已是不可能,只求别被相识的人捡到。 秦十七帮她简单包扎了伤口,天光已渐亮。秦朝雨问了十七昨晚的情形,他轻描淡写地说了。 那些追兵果然来头不小,先是赌场的人,后来又多了官兵,再后来竟是些江湖上的人,那暗器便是这些人所发,短短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居然调动了六王爷府的人全城搜查,看来这赵奉己的生意做的可不小。 “月氏国人口中的张大人你可认得?”秦十七道。 秦朝雨想了想:“林天佑有一个舅舅,叫张继,赵奉己就是张继的人,想来说的就是他。”说到这儿,她又顿了顿:“可是师兄给我的锦囊上写了一件事。”说着找出来递了过去。 秦十七打开锦囊看了几眼,面色也是一变:“林天佑不是你弟弟?” 秦朝雨幽幽地道:“他并不是与我一起长大,是在我七八岁时才进的府,还有他的舅舅张继。父亲只对家人说因为他出生的时辰不好,找了高僧算过,要想住命七岁之前不得与父亲同住,所以一生下来就抱出去养,长大后才进的府,取名‘天佑’也是这个原故。他小时候生的瘦弱,胆子也小,见府里都是生人,便更不爱说话,父亲见了便让我陪着他读书,他倒也听话,只是不离我左右,虽比我小一岁,却是元月生日,我们只差了三个月,说起来那时感情也算好,却想不到他是张继的儿子。” 旧年的往事提起来总让人伤感,秦朝雨不是个爱回忆的人,可自从回到京城,回忆却总是找上她。 秦十七见她难过,于是道:“也就是说张继在暗中勾结月氏国奸细,收买毒药。” “大约是。”秦朝雨整理了下思绪:“记得表姨父在我出发前曾说过,朝中这几年党争开始显露头角,尤其是皇后所生的六皇子一派势力日渐强大,竟是连太子的气势都压了过去。父亲在世时因厌恶皇后与六王行事咄咄逼人,与六王并无来往,但自从父亲过世起,张继等人便与六王爷手下走的很近,这几年更是对六皇子惟命是从,按昨晚月氏国人的话来看,张继和赵奉己说不定只是替六王办差,一定有他们明着无法打压的敌人,所以才会用毒。” 说到这儿,秦朝雨不由想起昨晚所见的七王爷,他也应是党争中的一派,和刚刚凯旋归来的宋承宇,还有大理寺卿何桓算是一党。想到这儿,昨晚轿中的一幕又浮上心头,脸上不由一热,手腕上仿佛还有他曾握过的温度。 这个七王倒是个人物,只是他在朝中不显山不露水,又凭什么能斗得过背景显赫的六王呢? 秦十七听了她的话半天未语,过了一会儿才缓缓道:“当年林大人之死,当真只是张氏谋划,与六王无关?” 秦朝雨一怔,继而却垂下眼眸,她当然想过。当年她向师父说自己要报家仇时,师父就曾经问过她相同的问题,如果仇人并不止是张氏一家,而是皇亲贵胄,又当如何?秦朝雨还记得自己的回答:“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师父听了她的话,并未说什么,只是摸了摸她的头,一声叹息。秦朝雨当时猜不透他老人家的意思,现在想来,师父怕是已经猜到会有这么一天。 鹅毛大雪下了足足一整天,直到傍晚才停,秦朝雨忙了一夜,再加上受了伤,风寒又未好,思虑过度,竟病倒在床。 丫环如意急的忙前忙后,请了大夫抓了药,又看着她喝下去,这才放了心。这边一忙,便惊动了赵夫人,亲自派人来探看了不说,又命人拿了好多东西来。秦朝雨不能起身,只得让如意一一谢过。 到了第三天,秦朝雨的病才算好了些,等到她能起身活动时,却接到了师兄虞白的邀约。 夜晚的何府后院被茫茫白雪覆盖,虞白却一身绯衣站在小桥上,借着雪光月色,更显风流,转身看到秦朝雨,眼角眉梢都笑的妖娆。 秦朝雨见了却暗自咬牙,恨不得将他扒光扔到冰冻的河里。 “师妹可好些了?”虞白柔声道:“我送你的补品可都按时吃了?” 想起他将补品夹在赵夫人送来的礼物里,秦朝雨的脸不由得抽了抽道:“多谢师兄关心,只是以后送礼单独叫人送来便好,用不着夹在别人送来的东西里。” 虞白一笑:“我若不是夹在赵夫人的东西里送来,师妹又怎会收下?那至尊蟾蜍粉虽说难吃了点,却是上好的败毒药,保管师妹吃了容光焕发,青春永驻。” 秦朝雨现在还能想起那□□粉的味道,只觉得肚子里一阵翻腾,当时若不是不知那是虞白送来的,就算有人将刀驾在脖子上,秦朝雨也不会吃下半口。 “师兄这么晚约我相见,就是为了这个?”她不由得道。 虞白听了这话,掸了掸衣襟上的雪花道:“师妹可知秦十七在哪里?” 秦朝雨一怔,这几天她病在床上,倒是没注意十七去了哪里,经虞白这么一说,才想起约有好几天没见他了。 见她如此,虞白冷笑道:“昨晚到今天,他取了万香楼十一条人命。” 秦朝雨一怔:“你胡说……” 虞白听了倒笑了:“小师妹,你以为那晚夜探万香楼你被守卫用暗器所伤的事就这般无声无息的完了?不仅没完,秦十七还把所有追杀过你的守卫都杀死在万香楼里。那原本是人间欢场,现在只怕已是人间地狱。” 秦朝雨怔怔地看着他,仍是不敢相信。 虞白倒不介意,只道:“那万香楼看起来是赌场,其实是国舅的生意,也就是六王爷的舅舅萧赫的本钱所开。秦十七杀了那里的守卫,就是敲了六王爷一记闷棍,顺便收拾了赵奉己等爪牙,他们一向在京城跋扈惯了,从没吃过这等大亏,死了十一个手下是小,伤了六王一派所有人的脸面才是真。这个秦十七做事干净利落,没有半点妇人之仁,倒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我以前真看错了他。” 秦朝雨听了,只觉得心里仿佛被人塞了把雪,冰冻的喘气都困难。 虞白见了笑道:“小师妹不会被吓着了吧?你对他了解多少?以为他就是一直跟在你身后的少年?别忘了他出身高贵,月氏国的大将军曾是他的亲哥哥,而他的父亲则贵为宰相,若不是突遭变故,这样的男人绝不会沦落到此地。他杀了六王爷的人,六王爷却找不到仇家,这会儿正把京城翻了几个个儿,只怕已经气得吐血了。你若能联系到他,还是劝他早回吧,虽说六王爷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人,但京城总归是他们的地盘,若真是被发现了,我也帮不了你们。” “师兄敢说这十一个人的死与你无关?”秦朝雨听了这话突然道:“据我所知,伤我的人虽有赌场守卫和官兵,但是暗器伤我的却是江湖中人,如果没有你的帮忙,十七又如何知道追我的是哪些人?” 听了这话虞白凤目一挑:“小师妹还是那么聪明,只是这个恩情你要如何报答于我?” 秦朝雨却冷笑道:“师兄哄我玩呢?你既然同意帮他,自然是有便宜拿,又何必要我领情。” “好精明的女人。”虞白咬牙笑道。 秦朝雨也笑道:“天色不早了,师兄也该回去了,朝雨不送。”说完,径自回房,砰地关上了门。 第 18 章 雪夜里的炉火熄了又燃,直到天色已黑透了,秦朝雨才听到门外略有动静,没一会儿,秦十七推门走了进来,一身青色的衣衫上还带着雪尘,包裹着一丝寒意扑面而来,灯光下,他的脸色略微苍白,深绿的眸子里也有疲倦,只是看着她的神情依旧不变。 一时间,秦朝雨只觉得这个少年既熟悉又陌生。 当年在在人贩子手里见到他时的模样仍在眼前,哪怕被铁链穿了琵琶骨,只剩下一口气,当她拨开他的头发,露出那张脸时,那双绿色的眸子里没有任何情绪,只是安静地看着她,或者说他只是绝望地等待着上天的安排。 秦朝雨见过这样的眸子,她临死前照在水里的影子就是这个表情,她要买下他。人贩子说他长的好看又是贵族,比所有的奴隶都值钱,秦朝雨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拿出来,一共十七两,再加上她的手镯,才将他带走。她把他的伤治好,然后他离开了,一个月后,却又回来,比走时更绝望。 秦朝雨曾经以为他无家可归,所以回来,可后来却发现,其实是他的心无处可去。 仇未报,仇人已死,无家,无国。 他将她曾交给人贩子的手镯亲手替她戴上,告诉她:“从今以后,只有秦十七。” 秦朝雨什么也没有问,因为不需要。 他明白她的仇恨,她的不甘,她的绝望,以及她想要的一切,于是他将它们都送到她的手上。 炉火跳了跳,外面梆子响了三声,夜已深。 “好些了?”十七伸出微凉的手探了她的额头,又把了脉,似乎才放心。 他的身上还带着风雪的味道,却感觉不到寒冷。 “出去了?”秦朝雨道:“这几天都不见你。” “办了几件事。”他道。 秦朝雨缓缓打量着他,然后起身从桌上拿来装着药酒和棉布的木匣,又将他的手拉过来,沾了药酒,细细替他擦去手腕间的细小伤痕。 她不问,他也不答。 待擦好了药,包好了伤口,她才淡淡笑道:“吃饭了没有?我有点饿了。” 一碗热粥,几碟小菜,清淡却暖心。 秦朝雨陪着他吃完,这才道:“天色不早了,回去歇息吧。” 秦十七看着她,却没有走。 秦朝雨也无言。 “你都知道了……”他道。 秦朝雨微微一笑:“整个京城都惊动了,我怎会不知。” 又是无言。 过了半晌,秦十七才道:“我回去了。”说着,转身向外走去。 “十七……”她突然在后面道。 他慢慢转身,可还没等到他转过去,却被她的双手从身后环抱住。 他抬起缠着绷带的手腕放在她的手上,半晌无言。 过了好久,秦朝雨才轻轻一笑放开他:“我想今晚不会再有恶梦了。” 他转身看着她,炉火温暖的光在她眼眸里跳动,笑意融化了他身上的寒冷。 他伸手取出一支竹笛递给她:“比原来的那支差了点,却还用得。” 她伸手接过来,嫣然一笑:“我这两天一直想着它,多谢。” 秦十七出了房门,冷风又吹了过来,可是身后却响起悠然的竹笛声,宛若天籁。 夜深了,秦朝雨却无法入睡,于是慢慢踱到雪夜的庭院里。风静无云,月亮高高挂在天上,亮如银盘,皎洁如她此刻的心情。 笛声悠然,她吹了小时候最爱的曲子,只是随着年纪的增大,又增加了许多放不下的情绪。一曲下来,竟是心动神摇,仿佛回到了过去。 月亮西落,夜已深沉,她转身向屋内走去,却见一个素衣公子站在积雪之中,神情怔忡。 何瑾瑜? 六年,少年时的玩伴又重新出现在面前,秦朝雨不由得也是一怔。 月亮雪色映照下,何瑾瑜的脸色有些苍白,六年,当年京城第一少年依旧风采卓然,而秦朝雨却已不是当年的小暮晴。 收起竹笛,她向他微微施礼,便转身快步回到了房内。 太多前尘旧事,太多旧时相识,而此时,却不能相见。 何瑾瑜并不是何桓的夫人赵氏所生,他的亲生母亲在生下他之后便去世了,他的奶娘与秦朝雨的奶娘是姐妹,小时候经常带他到林家玩耍。那时秦朝雨,或者说林暮晴年纪还小,最爱跟在他身后听他读书。 那时的何瑾瑜,是所有先生喜欢的好学生,温文而雅,如瑾似玉,人称京城第一少年。可是他却愿意把她当作自己的妹妹,教她读书,陪她玩耍,直到后来林天佑进了林府。 一别六年,他仍是少年时的模样,只是风采更胜当年,而她,却已不是往日天真单纯的林暮晴,除了往事,她的心里还有仇恨。 伴随着冬日第一场雪的渐渐融化,京城的天气迎来了一个小阳春,秦朝雨的身体也渐渐好转起来,只是腰间的伤还隐隐作痛。可她却无暇顾忌,因为外面传来消息,赵奉己死了。 自秦十七杀了赌坊兼六王手下的十一个守卫之后,张继并赵奉己的日子便不好过起来。按国舅爷,也就是六王爷的舅舅的话说:“若不是赵奉己办事不利,又怎会被偷听了重要消息,又被伤了人?一切都是你们的错。” 张继本就受林天佑并六王爷的庇护过日子,现在国舅爷不高兴,六王爷自然也不给面子,他张继的日子便不好过起来,想来想去,都是赵奉己的错,于是使叫人拿了他来,一顿乱棍打个半死。 那赵奉己因为自己往年曾救过主子张继性命,向来自视甚高,现在被人一顿暴打,脸上身上都挨不住,没几天就病倒了。恰逢这时,有江湖郎中向他兜售灵丹妙药,吃了不仅治皮肉伤,且包治百病,那赵奉己信以为真,服了那药几天之后,不仅伤口溃烂,且高烧不退,不过几天便一命呜呼了。 秦朝雨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好在虞白三月街的住处喝茶,她不由拨了拨盖碗上的茶沫道:“二师兄的灵丹妙药岂是乱吃的,就算吃不死人,命也得要半条去。” 虞白听了这话也不吃惊,只道:“小师妹因那姓赵的伤了皮肉,我这个做师兄的没能替你杀了他们,只能下点猛药罢了。” 秦朝雨也笑道:“师兄什么时候学会向别人主动示好了?事先说明,我可不吃这一套,你便是现在杀了我所有仇人,我也不会感谢你半分。” “好狠心的师妹。”虞白笑道:“不过就算你心狠,我这个做师兄的也不能放在心上不是?师妹放心,以后若用得上师兄的,尽管开口。” 见他如此态度,秦朝雨倒是一怔,回去的路上不由向秦十七道:“师兄这是吃错了什么药?竟然主动讨好起我来了。” 秦十七也不说话,秦朝雨看着他,感觉似乎有猫腻,正要发问,秦十七却道:“明天的林家寿宴一定要去?” 秦朝雨一怔:“当然,我已经答应了赵夫人。” 秦十七听了沉默一下才道:“内府我进不去。” 没错,既然过生辰的是女眷,秦十七自然进不去,而对秦朝雨来说,林府是她从小生活的地方,也是记忆里所有惨痛的事发生过的地方,回到那里,对她意味着什么,只有她自己明白。 第二日一早,秦朝雨就被刘嬷嬷拉起来梳妆打扮,刘嬷嬷说这可是我们家小姐第一次在京城的贵妇圈子里亮相,怎么也得留个鲜亮的印象。 如意也是一早就起来了,翻着衣柜说:“小姐,今儿个要穿什么颜色?”然后不等秦朝雨开口,自顾自答道,“我觉得桔色好,林太夫人做寿,自然讲究喜气,新做的这条桔色的裙子可出挑了!眼下冬日里一片素裹,小姐穿着桔色那简直是俏生生的一朵花,说不出的美!” 秦朝雨见她捧着那条来京城后新做的桔色十六幅裙子眼巴巴望着自己,真是哭笑不得。当初做这条裙子的时候就是如意帮挑的颜色和式样,确实好看又贵气。 “这条太招摇了,给我拿那条鹅黄的。”秦朝雨指指旁边那条。 “那条会不会太素净了?”如意有点舍不得手里这条。 秦朝雨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不禁叹了口气,她可巴不得做个路人,谁都看不见她最好。 秦朝雨让刘嬷嬷给自己梳了个姑娘家常用的流云半月髻,又随手选了一只镂空梅花纹金步摇,谈不上好看,也不难看。 刘嬷嬷站在秦朝雨身后,透过铜镜看着秦朝雨,叹道:“姑娘就算不打扮,也是好看的。” 言下之意是:想要隐藏,谈何容易? 秦朝雨身段本就比一般姑娘稍高一些,容貌遗传自母亲,十分出挑,让人看了一眼还会忍不住再多看一眼。 刘嬷嬷是秦府里的老嬷嬷,亦当年跟着秦夫人刘氏陪嫁到秦家的家生子,所以秦朝雨的身世她都知晓。如意是后来买进府的小丫头,跟所有人一样,只当秦朝雨是小时候刘氏寄养在娘家刘府里的女儿,后来才回了秦府。 如意闷闷不乐地按照自家小姐的指示,帮她穿上了那条水绿色的裙子。这裙子水绿色渐变带暗花,镶着深绿色织银的边,配了件鹅黄色绸面镶绒的薄袄子再搭一件水绿色小坎肩,衬得人格外清新。 这衣服也不是不好看,就是大冬天穿着,太过素净。 而后如意又给备好了一件鹅黄色镶着兔毛的缎面披风。 其实在漠北,秦朝雨有很多貂毛、狐狸毛的披风,但是这次出门她一件都不肯带,说是太累赘。为此如意还委屈了很久,自家小姐那么漂亮还不爱出风头,她真是惋惜得直想跺脚。 刚收拾妥当,何夫人就叫了婆子来请秦朝雨一同过去用早餐。 秦朝雨还没走进赵氏的院子,就听见里面传来赵氏小女儿雪钰的笑声。雪钰今年十四岁,性子天真且娇憨,之前两人只见过一次,赵氏虽说着叫雪钰来陪自己,但雪钰从未来过,显然对家里住进来这么一个表姐,并不是太欢迎。 雪钰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姐姐们都出嫁了,留她一个在家中,不免有些宠坏了。对于她的不友好,秦朝雨其实一点不介意。 “姨妈好,表妹好。”秦朝雨进了屋,就笑着与两位打招呼。 “朝雨啊!”赵氏站了起来,满脸笑容,“快进来坐,外头冷。”说着让身边伺候的丫鬟给秦朝雨拿了手炉来取暖。 “姨妈,我不冷,我在漠北住惯了,这儿可暖和得很。”一进屋,秦朝雨就脱掉了披风。京城里头的小姐媳妇们一个个都娇贵得像花,屋子里非弄得跟春天一样才罢休。 “漠北边境,听说大冬天雪能下得有半人高?”雪钰本不想理她,但瞧着今日秦朝雨穿着素净,心情不由好了几分,也搭了句话。 雪钰性子高,有人比她穿得好,比她长得好,她都会不高兴,所以看秦朝雨,也不那么顺眼。 “可不是,漠北严寒,四月里才开春,九月又要准备过冬。”秦朝雨笑着坐下来。 赵氏把秦朝雨叫来一起早饭,是为顺便给她讲解一下林家的情况,免得到时候出状况,毕竟这次林夫人大寿,京城各大世家都被请到了,据说皇家也会有人来呢。 林府太夫张氏六年前丧父,余下幼子唤作天佑。林天佑从小沉稳聪慧,在父亲死后便继承了父亲的永安侯爵位,最近一年又封了通政司参议,可谓少年得志。林老爷曾经位居内阁大学士,一向兢兢业业,后积劳成疾,就死在书案前。皇帝念其功劳,在林大人死后,封了林夫人为诰命夫人。 赵氏感叹说,林夫人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幼子长大真是不容易,好在幼子没令她失望,听说最近又立了功了,前途不可限量。 之后赵氏又介绍了一下林府的宅子,秦朝雨假装听得认真,其实有些心不在焉。林府宅子她能不熟么,那是她长大的地方。 末了,赵氏又说了一句:“我与你母亲是姑表姐妹,那林太夫人其实是林老爷的续弦,林老爷原配蒋氏,是你母亲的姨表姐妹呢。对了,这么一说,你跟林家小姐长得还有几分像呢,我第一次见你时,还想起了她。” “林家小姐?”雪钰眼珠子一转,忽然插了句话进来,“林公子还有姐妹?林家有姐儿我怎么会从来没见过?” 京城这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今儿这家娶媳妇,明儿那家生了孙子,少不得有来往。 “以前是有的,林小姐以前还常来我们家,跟你三哥亦是很熟。不过那会儿你还小,许是不记得了。”赵氏和蔼地看着女儿说,“可惜,那林小姐是个苦命的,先是死了兄长,后来父亲又走了……许是父亲的离世对她打击太大了,竟是一病不起,没多久就香消玉损了。” “嗷,是这样啊。”雪钰点点头,“是个可怜的。” 秦朝雨见赵氏看着自己,便也点头,说:“我听母亲说起过这个表姨和表姐。” 赵氏叹了口气,摆了摆手笑道,“陈年旧事,不提也罢,马车备好了,差不多就走了,迟了可不好。” 第 19 章 在马车上,秦朝雨一直在走神,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大摇大摆走回林府,赵氏也恐怕想不到,自己口中那个可怜的林小姐,原来一直在她跟前。他们更想不到的是,传说中积劳成疾去世的林老爷原是被人下了□□死去的,什么受了打击一病不起的林小姐,也是被人下了毒药,只是没死成罢了。 载着女眷的马车比爷们来得更早些,因为内府里活动多,还有请了戏班子。 赵氏他们到的时候,内府已经来了很多人了,大多相熟,见面打招呼很热络。 如意跟着秦朝雨来了林府,进了园子一看,顿时觉得自家小姐实在是英明睿智了!今儿不知怎的,所有夫人小姐穿的都是红红的,许是想为这深冬添上一丝色彩吧,倒只有秦朝雨一身鹅黄嫩绿,让人不由眼前一亮。 是以,许多夫人小姐们都注意到了秦朝雨,况且又是生脸,不由上前攀谈起来。 赵氏担心秦朝雨怕生,一直都拉着她的手,将她引荐给各位夫人小姐,说这是漠北峪阳关守军总督秦正仁大将军的嫡女。 这几年漠北一直不太平,秦总督这名头也是大名鼎鼎,各家心思玲珑的小姐们一下子就对秦朝雨热络起来,问长问短。 对此,雪钰有点不耐烦。 赵氏带着秦朝雨和雪钰跟众人打过招呼后,就向内间正堂走去。今儿个林家主母做寿,得先去拜见。 秦朝雨从进林府后就一直在微笑,举止得体,就好似真的是总督家的小姐,心里却压抑着,轻松不起来。这原是自己的家,有疼爱自己的父亲、母亲、哥哥,如今依旧是林府,却成了别人的家。 进了正堂,便见一身华贵衣衫的林太夫人张氏,身边还跟了两个年轻的妇人,赵氏悄声说那是张氏家的亲戚,估摸着来帮忙的。 张氏年轻时长得端庄,如今微微发福,看起来倒是更加慈厚。她一贯长袖善舞,又有人帮衬着,尽管客人众多,也一一都招待得很妥帖。 张氏收了赵氏的礼物,笑着打趣雪钰说:“哎呀我们雪钰好久不见,出落得愈发水灵了,今年可是十四了?” 雪钰被夸了有点不好意思,脸微微发红,俏生生地回说:“正是十四。” “十四了呀,长大了呢,都可以定亲了!”张氏打趣道。 雪钰听了脸更红了,不由撒娇说:“太夫人就知道取笑我!人家要在娘身边,才不定亲呢!” “哎哟,姑娘长大了不定亲可不好。”张氏笑道,“等太夫人给你留意着有没有青年才俊!”而后看向秦朝雨,眼神明显闪了闪,但笑容没变,问:“这位可是秦总督家的千金?” “林太夫人万寿无疆。”秦朝雨福了福身,礼仪周全。 “真是个大美人,今儿来我这里不必拘束,我瞧着你们这些姑娘家只觉得自己也年轻呢!”张氏夸道,而后对赵氏说,“听戏的在桂园里,赏花的在后头花苑,还有些媳妇小姐在厅里吃茶说话呢,你们想去哪儿就让婆子带你们去!” “好,不必招呼我们了,你忙吧!”赵氏笑道,“你这儿我也不是第一次来了,都认得路呢。” 等赵氏带着雪钰和秦朝雨向内里走去,张氏才不着痕迹回头看了一眼。 这个秦家千金,眼熟得让她心惊肉跳! 今儿个雪钰很不高兴。 但凡跟着秦朝雨在一起,她永远是别人的焦点,自己永远都是被忽略的一个。就算是夫人们同时夸奖两人,也总是夸秦朝雨是大美人,自己最多就是“水灵”,跟个陪衬丫头似的。 所以到了桂园里,雪钰就跟赵氏说:“娘,我瞧见虹姐儿几个在那边,我去跟她们说话。” 赵氏正坐着跟其他几个夫人吃茶看戏,只道:“去吧。” 过了会儿,秦朝雨对赵氏说:“表姨,我去外边走走。” 赵氏也没在意,点了点头。 秦朝雨走出桂园,漫不经心地四处逛逛。今日来贺寿的人可真不少,就是走到了梅园那边,还见着不少夫人。 “小姐,披风!”如意追出来,给秦朝雨将披风披上。室内弄得暖如春天,走到外面冷风一吹,最是容易生病。 秦朝雨说:“我自己去走走,你不用跟来。” 如意本想跟着,见秦朝雨表情认真,也不坚持。自家小姐有功夫傍身,倒是不担心安全问题。 秦朝雨漫不经心走着,心思却有些复杂。眼前的林府已跟自己无关了,但看起来,又似乎没什么不同,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不知不觉,她就走到了原本自己住的那个院子。 母亲只生了哥哥和自己一个女儿,张氏原本是妾,母亲走后才扶正的,也只有林天佑一个儿子,父亲另有一个妾室未有生子,所以她是林家唯一的千金,早几年,可以说是被捧在手心里过的。小时候的秦朝雨,大约比雪钰更有小姐脾气,有脾气是件幸福的事,说明有人宠。 因为是府里最受宠的千金,所以父亲把林府风水最好,最安静惬意的沁院给她住了,种上了各种名贵花木,使得院中在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鲜花开放,从不间断。并请了给皇室造园子的匠人来重新修葺过这个的沁院,每一处都是那么精心别致。 沁园离张氏办宴会的地方有些距离,是以周边很安静,没人过来。秦朝雨顿了顿脚步,走了进去。 这里……竟然没有荒废。 转念一想,也对,她走后可以有别人来住,怎么会荒废了呢?秦朝雨自嘲地笑了笑。她穿过半月门,细细瞧着里面的花木,分别了六年,许多树木已经长得又高又壮了。她走到一棵合欢树下,在树皮上看到了两道浅浅的痕迹,这是……许多年前,她跟林天佑留下的。 那时候他们站在树边比身高,分别用刀刻了印子。高点的那个是她的,矮点的是林天佑的,为此林天佑猛吃了三天饭,说多吃点才能比姐姐长得高,后来撑得晚上胃疼,都睡不着觉。 秦朝雨摇摇头,林府里满是回忆,她最怕回忆。 脚步却不由再向前迈出,再往内,就是她住的屋子。见四周没人,秦朝雨便走了进去,伸出手,迟疑了一下,推开屋门。 屋门竟没锁,站在门口能看到前厅的样子,她不由愣住了。 若说外头花草亭台连廊没动还好说,为什么屋里的布置还跟她在的时候一模一样?!物什的摆放还好说,可玲珑阁里放的还都是那会儿自己小女孩的玩意儿,连墙上的画也是幼年时自己所画。 这里没有人住过?再仔细看,地上连灰尘都没有,想来是有人天天在打扫。秦朝雨瞧着,不免有些心惊。 “吱呀”一声,身后的门被推开。 秦朝雨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却是林天佑。 因为背着光,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苍白的脸,和怔怔看着她的眼眸。他的手指握在门上,似乎因为紧张,关节都发了白。 “暮晴……”他低声道:“你是暮晴。” “公子认错人了。”秦朝雨倒是泰然自若:“我恐怕不是你要找的人。” 说完,微微施礼便要出去,却被林天佑猛地拉住:“我有话对你说,暮晴,别走。” 背对着他,秦朝雨几乎要冷笑,可转过身去却仍是淡然:“公子您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与你来这里幽会的姑娘,我是林夫人请来赴宴的宾客,您若是再这般纠缠不休,我可要喊人了。”说着,一挥衣袖,甩掉他的手。 听了这话林天佑不禁黯然:“你恨我是应该的,当年若不是我,你也不会被下毒……可是这六年我没有一天不想你,没有一天不恨自己,他们说你死了,我不相信,终于老天没有负我,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看见你……” 他找自己做什么呢?秦朝雨冷笑,难道怕她回来报仇不成?想到这儿,她转身看着他,礼仪周全地福了福身:“公子所说的小女子听不明白,前面的寿宴怕是已经开始了,先行告退。”说着,转身离去。 走过沁园的半月门时,仍见林天佑立在门前望着她,秦朝雨不由微微冷笑,今天的好戏才刚刚开始呢。 她曾想过无数次他们再见面时的情形,想着定要质问为何自己待他那么好他却要下毒,想着再见他定要报仇端一碗茶水下了毒给他喝下去……可是不料,再见时却旧事难提…… 当年毒死林暮晴的那碗莲子羹,就是从林天佑手上接过的。如果说她能忘记,这个身体也不会忘记吧。 该是说她运气好,还是命不该绝呢,那碗莲子羹她只沾了一小口,就见刚领养的一只小猫跑了进来,林天佑赶着去学堂匆匆走了,她就蹲下来逗猫,给猫儿喂了莲子羹。 按说猫是不吃莲子羹的,许是口渴了,总之呼噜呼噜吃了好几口,然后忽然抽搐了一下,发出了痛苦又虚弱的一声哀嚎,续而趴在地上奄奄一息,双眼含泪地望着她。她猛地一惊,惊觉肚子隐隐作痛! 林暮晴小时候淘气,喜欢出去玩,父亲本宠着她,加上思想开明,也不要求她跟一般小姐那样呆在深闺绣花。父亲说,女人也可以有见识,也可以有大义。所以林暮晴从小就读书识字看书,也听过很多传奇故事,知道中毒以后的急救方式是催吐和大量喝水!沁院的院子后面有个小池塘,她想都不想径直跑了过去,跪在地上喝水,然后扣嗓子眼吐,再喝,再吐,吐得酸水都出来了,只觉得眼睛都花了,又拼命喝了好多水。 她站起来,有种偷喝了酒后头重脚轻的感觉,只好死死掐着自己的大腿用疼痛来让自己不要倒下去,连滚带爬来到院落里她跟林天佑淘气时挖的猫儿洞,逃出了林府。 她走出林府没多远,就倒在了路上,被途径此处的姓陆的商户所救,捡回一条命。 清醒后她自然不敢再回到林府,好在陆家夫人是个菩萨心肠,也不赶她走。在陆府休养了两个月后,她听说陆家商队要去漠北行商,想到那里有自己的表姨妈刘氏,便央求跟去了漠北,投靠到了秦家。虽然母亲跟刘氏是表姐妹,关系上看着远,但其实是一块儿长大的,感情甚好。刘氏当下就将她收留,对外称是自己在娘家养病的女儿归来,换名秦朝雨。 秦朝雨抬起头,深吸一口气,凛冽的空气渐渐让她冷静下来。 这才是开始呢! 秦朝雨走回桂园,开场的戏已经唱完了,她自去坐在赵氏身边,倒是没人在意,雪钰看了她两眼笑道:“表姐做什么出去这么久?” 秦朝雨见她说出来,只得道:“出去逛逛赏了雪景。” 雪钰听了这话不由撇了撇嘴道:“咱们家院子里的你还赏不够不成?这会儿都开席了,您还不回来,幸亏林夫人是个不挑剔的,不然倒要怪罪姐姐不懂事呢。” 赵氏见女儿挑秦朝雨的不是,忙笑着向张氏道:“夫人可别见笑,我这一个女儿,一个外甥女都是从小被娇惯坏的。” 那张氏目光锐利地扫过秦朝雨,却不动声色地拿帕子碰了碰嘴角笑道:“谁家的小姐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我这辈子可怜没有女儿,要是有也要放在心上疼着呢。” 秦朝雨听了这话,轻轻抿了口茶,心内却不由冷笑。这个张氏,当年毒死了父亲和哥哥,又对自己百般折磨,此时却谈笑自如,真是卑鄙无耻之极。 赵氏听了张氏这话,也笑道:“夫人虽然没有女儿,但谁不知您养了个好儿子,听瑾瑜说林公子最近甚得六王爷喜爱,还要给他说媒呢,真是让人羡慕。” 这话张氏听了倒极受用,只道:“天佑这孩子虽然年纪小,做事却不马虎,我也常说,我这一把年纪幸亏有他在身边,不然夫君去的那么早,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说着,抹了几滴泪。 众人听了忙劝:“夫人何必如此,今天是您的好日子。” 张氏擦了泪才笑道:“你们也别劝我,我知道有人背后说我闲话,我一个寡妇人家活着不容易,要不是一门心思都放在天佑身上,当年我也跟着夫君一起去罢了。现在天佑长大了,也算出息了,只盼着他能找个好亲家,成家立业,我这个做娘的也算是安心了。” 旁边的一位夫人听了这话道:“听说六王妃的内侄女贤良淑德,若是和林大人结了亲,岂不是美事?” 张氏听了这话微笑不语,只是雪钰听了,脸色却难看起来,低下头不说话。 秦朝雨看了看雪钰,不由得奇怪,难道她和林天佑还有什么来往不成? 这时张氏看了看秦朝雨,忽然道:“秦姑娘可是第一次进京?” “回夫人,我自小在漠北长大,这是第一次来京城。” 张氏听了点了点头:“我看姑娘倒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秦朝雨不由一笑:“我与您家过世的二小姐是表姐妹,怕是因为这个罢。” “原来如此。”张氏又打量了她两眼:“暮晴那孩子可怜,若是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了。” 秦朝雨不语。 这时只见林天佑走了过来给张氏施礼道:“母亲叫我何事?” 张氏忙让他起来,这才笑着向各位道:“各位夫人小姐别见怪,我这儿子年纪尚小,今儿又是我过寿,便是让他进来见见各位也无妨。”说着,又让林天佑问候各位夫人。 雪钰见了林天佑忽然满面飞红,似要不去看他,又舍不得,踌躇了半晌。秦朝雨见状,心里便明白了几分。 林天佑施过了礼,一抬头,便看见了秦朝雨。 因为天冷,她披着鹅黄兔毛的披风,白色绒毛映着雪白的脸颊,格外的清丽,淡淡的一抹鹅黄,便让一众海棠艳红都失了颜色。 林天佑怔怔地看着她,秦朝雨不露痕迹地转过去和一旁的人说话。 见她如此,他垂下目光道:“不知这位小姐芳名。” 张氏听了忙道:“这是漠北总督秦大人的千金,叫朝雨。” 秦朝雨…… 林天佑在心里默念,又抬头看去,却见秦朝雨坦然自若地与身旁的夫人聊天,并没有看他。 张氏自然知道儿子心里想什么,于是道:“行了,快到前头去代我招呼客人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林天佑听了只得拜别了母亲,退下去。 秦朝雨见他离开,这才随便与众小姐夫人聊了几句,借更衣之名出了席向外走去。 如意要跟过来,被她拒绝了。 穿过院子不远便是书房,林沣生前便在此处理公务,小时候的林暮晴喜欢绕在父亲身边让他教自己识字,父亲便将她揽在怀里,握着女儿的小手,一笔笔教她。 秦朝雨怔怔地站在书房前,回忆起父亲的音容笑貌不禁黯然。 “秦姑娘……”林天佑的声音突然出现。 秦朝雨背着他擦了擦脸,这才回过身来,只是眼角仍有湿润,林天佑的目光定定地落在她脸上,有一刹那他的呼吸似乎停止了,他抬起手,却发现手指在微微颤抖,于是又握成拳放了下来。 秦朝雨也无言。 “这里是父亲的书房。”林天佑沉默了一下才道:“自从父亲去世后,这里便空着,姑娘可否想进去看看?” 秦朝雨当然想。 林天佑推开门走了进去,秦朝雨却见那门环上挂着一个铜制的小铃铛,那还是她六岁时挂上去的,因为只要铃铛一响,便知道父亲回来了。她抬手摸了摸那个铃铛,因为很久没有人碰过,已经生了青绿色的锈迹。 林天佑看着她,一言不发。 书房内的摆设一如从前,父亲经常看的几本书就放在案上,显然经常有人打扫,案几上并没有落尘。秦朝雨拿起父亲桌上的镇纸,轻轻把玩,又放下。墙上的挂的那副寒梅图依旧还在,只是颜色新了些,显然有人曾经将它重新裱过了。父亲休息用的靠椅也摆在原地,站在这里,仿佛六年的时光什么都没有改变。 林天佑看着她一件件东西看过去,目光跟随着她,一刻也不敢放松,只怕一个错眼,她便不见了,就像六年前的那个冬天。 屋内有些冷,秦朝雨呵了呵双手,林天佑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一个手炉,点了火递给她。 秦朝雨一怔,并没有接过去。 林天佑却拉起她的手放进她的怀里,就像小时候一样。 “这里冷,姑娘且回去罢。”他看着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什么时候秦姑娘想来,我自会吩咐人去接。” 秦朝雨感觉自己应该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来这里,可是看到林天佑的表情时,却放弃了。 他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却并不拆穿,或者他早已明白,就算再有力的证据摆在面前,她也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林暮晴。 走出书房,秦朝雨向后院走去,林天佑却在身后缓缓道:“这么多年,我以为她不会回来了。” 秦朝雨停住脚步,却听他又道:“我曾想过,不论怎样,只要她还活着就好,只要活着我才不会像死一样难受。” 有风吹过,吹起秦朝雨领上的绒毛,刺的她有点痒,于是她转过头道:“今日多谢公子,我先回去了。”说完,便向院内走去。 林天佑看着她的身影,微微苦笑,半晌才向前院走去,只是还没走到门前,便见一个小厮跑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林天佑听完一怔,忙向前面走去。 宴席的座位向来都是有讲究的。皇亲贵族重臣世交自然坐里面,关系越远官职越低的就越靠外,林家的寿宴更是如此。 秦十七陪着秦朝雨来到林家,自有人将他接到宴席上落座,因他是与何家人一同来的,于是便和何家的一个公子坐在一处。何桓贵为大理寺卿,他的家人座位自然也排在前面。 按道理说这种场合林天佑是要出来应酬一下的,可满场却只见张继一个人。秦十七倒还罢了,其他人便有些不满。 只听一个年轻人道:“林家这几年也越来越摆起架子来了,这林夫人张氏虽说是个诰命,但儿子林天佑也只是个五品,竟然让满朝的官员都来贺寿。” 另一个人有点年纪的听了笑道:“还不是仗着六王爷给他们撑腰?听说林天佑林大人马上要和六王妃的内侄女结亲家,这事儿要是成了真,林家和六王爷就算是亲戚,六王爷又是皇后娘娘的亲生骨肉,林家怕是马上就要大红大紫了。这京城里谁不知道皇后娘娘是宰相大人的亲女儿,就连圣上都要让着他们娘儿俩几分,太子爷更不敢怎么样,再这么下去啊,六王爷的气势可了不得了呦。” 那年轻人听了冷笑道:“六王爷再厉害还能厉害过太子爷去?再说了,不说家世,只说人品,本事怕是和七王爷差好几条街。听说圣上这段日子没少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称赞七王爷办事得力,学问也好,马上就要将几项硬差事儿交给七王,若是再办好了,更得圣上欢心,怕是就没六王爷什么事儿了。再说,太子爷常年病重,若哪天一个不小心……圣上自然还是喜欢七王爷多些。” 那年纪大的听了不由道:“哪有这么容易,皇后娘娘家世显赫,朝廷内外都是她娘家的人,怎能容许七王的人插下手去,你没看见这几个月连几门提督都换成了六王一派的?任你再有本事,再能讨圣上欢心,也不如兵临城下,军权在握。圣上只怕心里已经顾忌上这些了,于是才会将边关才打了胜仗的小宋将军交给七王爷,如此一来,京郊的兵营俱是七王手下。宋家在军中颇有威信,这宋小将军虽然年轻,但是听说在边关与众将士出生入死,甚得军心,若是真心辅佐七王,便是如虎添翼,前途当真不可限量。” 那年轻的又道:“听说这小宋将军尚未婚配,不知会娶哪家的小姐,若是从七王一派的大臣中找一个小姐娶了,倒是水到渠成的事。前些日子听说要与大理寺何大人的小女儿定亲,也不是真是假,或是真的,那七王便是得定了这个人才。” 年纪大的听了也道:“七王是个人物,够六王爷头疼的了。不过最近京城万香楼出了桩命案,听说也和六王爷有关,谁不知道那万香楼是六王舅舅的生意,可是最近居然有人进去连杀了十几条人命,连这林府上张继大人的手下都跟着倒了霉,听说被乱棍打的只剩下半条命,没几天就死了。” 众人听了,不禁都十分惊讶,又问后事。 那人只道:“听说一直没有破案,不过传说杀人的人腰上受了伤,这几天全京城都在各医馆盘查,只是要有外伤的人都要向官府报备。可查了这么多天,也没见个人影。” 众人都道:“万香楼的打手们都是练家子,能偷偷杀了这么多人的人,身手定然厉害,京城里有这样的身手的人也没多少,一个个查过去就知道了。” 那人也道:“是啊,只是有的是有身份的人,明着查是不可能的,只得想点子花招了。我看今儿进来时,也有几个练家子到处探看众位府上的大人公子,是否带了武功极厉害又受了伤的人来。” 众人听了都笑道:“难道是怀疑我们当中有高手?这也说不准。” 听了这话,众人都笑了起来。 秦十七在一旁一边喝着茶,一边听众人聊天,倒是将朝中的形势并林家的事听了个清楚。这时,突然听见张继的声音道:“呦,宋将军,不知您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众人抬头看去,只见张继弓着身子不停作揖,在他面前站着的,正是少将军宋承宇。 或许是在边关久了,这位名满京城的年轻将军虽锦衣玉带,却并没有京城公子的脂粉气,顾盼间仍是目光如炬,英武逼人。 他见张继行此大礼,虚扶了一下道:“宋某前来为夫人祝寿。” 张继一边道谢,一边忙让人进去找林天佑,又忙着让他上座。 宋承宇环视四周,见上面坐着几位朝廷官员,品级都比他高出许多,便上去寒暄了几句,却并没有坐到张继给他让的座位上,而是一转身,坐在了秦十七的对面。 宋承宇与秦十七自西北边关一别,至今已半年有余,彼时他虽身受重伤,记忆模糊,却仍记得将自己从死人堆里扒出来的少女,还有那个绿眸少年,而此时,却万万想不到就在眼前出现。 秦十七见他看向自己,倒没有回避,只是微微颔首,便自去喝自己的酒。 宋承宇举杯遥敬,一饮而尽。秦十七见状也饮空了杯子,二人目光一碰,心照不宣。 这时林天佑已经从后院走了出来,向所有人致谢,又向坐在首位上的几位大人一一敬了酒。 这时,只见张继的一个手下匆匆走了进来,与张继耳语了几句。张继眉头一皱,向秦十七这边看过来,然后低声和手下人说了几句什么,那人便转身去了。接着,张继向林天佑说了几句什么,又将他支使开了。 秦十七见此情形,未动声色。在他身后相邻而坐的是一对祖孙俩,爷爷花白胡子看起来十分祥和,孙子今年六、七岁的模样,正是好玩的时候。 小孙子坐到秦十七边上,一直试图跟他说话。 “哥哥,你看我手里的陀螺好看吗?”小孙子举起手里的陀螺给他看,上面用彩笔画出了五彩的条纹,比一般的是要鲜亮多了。 “嗯。”秦十七哼出一个鼻音,已算是很给面子了。 小孙子对他的脸研究了一番,又问:“哥哥,你是武将吗?” 秦十七看了眼那爷爷,爷爷显然觉得自家孙子很可爱,一点没有要阻止的意思。秦十七有点心烦,但跟小孩子发作他也拉不下脸,只好又说了声:“嗯。” “哇,我以后也要当武将!”小孙子一脸崇拜地看着秦十七。 秦十七眉角抽了抽,这种情况他应付不来啊…… “哥哥,你喜欢吃鸭掌吗?”小孙子盯上了他面前的碟子。 秦十七与他对视了一眼,把自己的那一份鸭掌递了过去。 “谢谢哥哥!”小孙子可高兴了。 爷爷看见了,阻止道:“不客气没礼貌!怎么能跟人要东西呢?!而且你不是不爱吃鸭掌的吗?” 小孙子眼睛亮闪闪地说:“我就想要哥哥的这个。” 秦十七想要不找个由头出溜吧,他有点坐不住了。 小孙子哪里放过他,又两眼闪亮亮地望着他说:“哥哥,我可以摸摸你的手吗?” “……”秦十七扛不住他哀求的小眼神,默默把手伸过去给他摸。 他的手修长漂亮,可手心却有一层薄薄的茧,摸着有几分粗糙。 小孙子摸着他的手心,忽然把他的手抬起来放到了自己的脸上。孩子小脸柔嫩的触感让秦十七愣了一下,这种感觉……很奇妙。 小孙子双手捧着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闭着眼睛说:“跟爸爸的手一样呢。” 老爷子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两眼不禁有些湿润,不好意思地看了眼秦十七道:“这孩子的爹……死在战场上了。”这孩子的爹也是自己的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如针钻心。 听了这话,秦十七与不远处的宋承宇心里俱是一沉,目光在空中相遇,神色不禁黯然。 酒席既开,觥筹交错,便有人喝多了,说话的声音,劝酒的声音,笑声,好不热闹。林家仆人一直在上菜,菜式和顺序都是有讲究的,眼下正要上的是菌菇鸡汤,每桌一个上菜的仆人,排了队走上来。 给秦十七他们上菜的仆役快走到桌前的时候,也不知怎的脚下一滑,向前扑过来,手里的鸡汤也泼了过来! 对秦十七来说,要躲开鸡汤很容易,但如果他躲开了,这些鸡汤就落在了边上那个小孙子的身上。就这么一个转念的功夫,他只向孩子那边缩了一下,鸡汤从他身侧全数浇了上去! 那鸡汤看着不冒热气,是因为上头封了厚厚的一层油水!但泼到身上可不一样,烫得皮肤都得起泡! 张继不知从什么地方跑了过来,叫道:“怎么办事的!快拖下去!要不是今日林太夫人做寿不能见血,少不得剥了你一层皮!”而后向秦十七赔礼道:“这位大人快把衣服脱下来!鸡汤太烫了,得用冰敷一下!”马上又回头对边上的仆人说,“赶紧去冰窖里取冰来给这位大人敷一下,起泡了可不好。” 鸡汤确实烫,好在冬季衣服还算厚,否则少不得烫出一背的水泡来。 张继又忙向秦十七道:“烦请这位公子将衣服脱下来,给您收拾下伤处。” 秦十七看了张继一眼,嘴角微微向上翘了一下,站起来直接把衣服拉开。这里全是男宾,倒也不会唐突。他拉下衣服后,只听见四下一片抽气声。 很多人因为喧闹声都往这里看过来,自然也看见了秦十七脱了衣服后露出的一身的伤疤,那些创伤多到连张继都呆住了,这人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究竟是经历过什么?! 但他身上伤疤虽多,却看得出都是经年的旧伤,并没有添什么新伤,倒是鸡汤浇过的地方,皮肤红红的,隐约已起了泡。 张继脸色变了又变,忙向下要喝斥道:“还不快取药来,看看把这位公子伤成了什么样?”又连着向秦十七赔不是。 秦十七怎能不知道他那点心思,于是淡淡一笑道:“这点伤算不了什么,漠北战事不断,打仗自然是要受伤的。我被敌人抓去过,我杀了他们的人,他们在我身上留点伤,也算公平,对边关的将士来说受伤不是什么事,能捡回一条命来已是好运气了。” 四下一片抽气声,惟有宋承宇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秦十七身上最骇人的还不是刀伤、剑伤、鞭子抽出的伤痕,而是锁骨被穿后留下的杯口大疤,皮肤狰狞地纠结在一起,昭显着它所经历的伤痛。 同样是武将,上过战场跟没上过的,是完全不一样的。杀过人的武将,就像是开刃的利剑,连气息都是带着杀意,跟京城里混日子的武将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这时仆人取了药来,张继忙让人带秦十七到隔壁房内处理伤口。 烫伤本不严重,敷了药整理好衣服,秦十七走出门,却正好和宋承宇走了个对脸。 这位小宋将军倒也直接,只道:“末将有话说。” 穿过宴会厅西侧是一处小院,转过门去便是后府,倒十分安静,宋承宇停下脚步转身施礼道:“谢大人救命之恩。” 秦十七还了一礼道:“将军客气。” 宋承宇看着他,目光不容回避:“请问救起末将的那位小姐,可是总督府的人?” 听了这话,秦十七眉毛微不可见地动了动,原来他刚刚还是去打听了自己的来历,于是只道:“是总督大人的千金。” 宋承宇点了点头:“请大人替末将谢过小姐,将来若有用到之时,末将定当竭尽全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秦十七也曾在军中过,知宋承宇此诺绝非虚言,自然不好推托,只简单客气了一下。 这时,却见后府小门一开,林天佑走了出来,见到秦、宋二人,不由一怔。 宋承宇与林天佑虽交往不多,但还算相熟,于是互相问候,林天佑的目光一转,便停在了秦十七的脸上:“这位大人可是漠北总督秦大人麾下?” 秦十七对自己刚来到林家便所有人探听了底细的事已经不意外了,可是却对这个想要杀死秦朝雨的人没什么耐心,只是应付一下了事。 林天佑却行礼道:“大人可记得我们在京郊会过一面,当时在下眼拙,没认出大人,还望大人勿要怪罪。” 秦十七不想与他走的太近,见他如此只是略还礼道:“大人言重了。”便径自告辞出去了。 林天佑见他如此冷淡,倒也不生气,只招呼宋承宇。 此时,宴席已经到最热闹之时,台上的戏也开唱了,繁华锦绣,好一番景象。 张继见秦十七与林天佑和宋承宇一同回到席上,慢慢放下了心。 秦十七见众人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便趁人不备,转身出了席。 前面的宴席吃的开心,后府的夫人们的戏也正看的热闹。 秦朝雨抱着林天佑给的手炉回到席上时,戏已经唱了两出了。雪钰一眼便看见她手里的手炉不是自家里带出来的,眼神充满了疑问,表情也不快起来。秦朝雨见了,便将手炉递给了赵氏。雪钰见了,脸色这才好了点。 这时,戏又唱完一出,一个有些年纪的管事嬷嬷趁这个空当走进来向张氏道:“夫人,六王爷妃派人送了一柄玉如意给您贺寿。” 张氏听了这话自然高兴,自己过生日,六王妃竟送了礼自然是十分的有面子,于是笑着道:“这真是娘娘的恩典。” 那嬷嬷也笑着附和,抬头却恰好看到坐在不远处的秦朝雨,那张老脸突然像被人打了一拳,睁大眼睛看了半晌,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秦朝雨却淡淡看了她一眼,自去取了一块点心吃。 那嬷嬷见了,又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两眼,这才出去准备迎接寿礼的事。 秦朝雨放下点心,不由在心里冷笑。 这个李嬷嬷在林府多年,是张氏的心腹,当年她狗仗人势,也不知用过多少手段刁难自己,想替张氏在府里谋划出一席之地。那时秦朝雨虽年幼,却脾气十足,没少当众给她难看。只是没想到,事隔六年,在李嬷嬷看来本应该死去的小姐,似乎又回来了。 秦朝雨收起匕首,走了回来,重新蹲到了狼尸边上,说:“这狼看着有些年岁了,怕是肉不好吃。” 茯苓翻了个白眼,都不想理她。 “要是头小鹿就好了,鲜嫩多汁,或者是头狐狸,还能剥了皮。”秦朝雨自顾自摇摇头,“狼皮不大值钱。” 茯苓听着觉得不大对,不由说了句:“你想什么呢,这狼是我家王爷的。” “怎么就是你家王爷的了?”秦朝雨觉得这孩子甚是有趣,这会儿反正闲着,倒是可以逗个趣儿,“这狼是我杀的。” 茯苓怒道:“你看狼屁股上的箭,那是我家王爷早就射中了的。” “那怎么没死,还跑来扑我?”秦朝雨笑眯眯地说。 茯苓急道:“王爷就是在追这头畜生,结果你挡在了路前,才扑你的。你看狼脖子那里还有只箭羽,是王爷射的!” “你家王爷射出这箭的时候,我的匕首已经刺穿狼头了。”秦朝雨挑眉,“狼是被我杀死的,自然是我的。” “我怎么知道是你先刺了狼,还是王爷先射了箭!”茯苓恨极了秦朝雨这张笑嘻嘻的脸。 “你不知道可以问我啊,我知道的。”秦朝雨说。 “啊啊啊!我不跟你说话了!!”茯苓抓狂,“反正这是王爷的!” “哎,随便你吧。”秦朝雨在石头上坐下来,指指她骑过来的马,说:“你不回去吗?” 茯苓警惕地盯着她,说:“你想干嘛,我走了你就好吞了猎物了是吗?我才不上你的当!” “哦,那正好,你陪我聊天吧。”秦朝雨笑道,“茯苓,你家王爷能猎杀狼,箭术不错啊。” “废话!”茯苓白了她一眼,语气是无比的骄傲,“我家王爷文武双全,十岁就跟着宋老将军出来打猎了!” 秦朝雨心里一动,宋老将军?是宋承宇的祖父么?这么说来宋家跟七王关系不错了。 秦朝雨嘴上说:“十岁就会打猎了啊,真了不起。” “哼。”茯苓还是一副不想理她的样子。 秦朝雨又道:“听说今日来的都是大人物,篝火宴上还能见着呢。” 茯苓轻哼一声,对秦朝雨这种小地方来的小人物表示不屑,不像自己,跟在七王爷身边,什么大人物没见过? “那可得看你跟着的大人是什么位阶了,要是个芝麻大点的官,恐怕连主桌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茯苓方才被她气了个半死,这会儿优越感全回来了,“不过篝火宴跟别的不同,座位都摆在草地上,篝火放在中间,烤肉的炉子在最外面,你给主子端肉的时候,倒是可以走动,还能向主桌边看上两眼,就能看到几位王爷、王子了。” 秦朝雨凑上前,一脸八卦地问:“听说现今七王爷的呼声很高?” “那当然!”茯苓脱口而出,但马上警觉地喝了一句,“这种事情也可以由得你议论嘛?!” “这不是听说的么,风言风语,也不知有几分真假。如今太子爷被软禁,想来还是六王爷最得势,毕竟是皇后娘娘所出。”秦朝雨道。 茯苓皱眉,“太子被软禁的事你都知道?宫里不是封锁消息了么?” “我也是捕风捉影听说了一些,不像你一直跟在王爷身边,这些事再清楚不过。”秦朝雨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拍了顿马屁。 “哼,太子爷性情温和,哪能做出那样荒唐的事?肯定是……”话到嘴边,茯苓还是收住了,上面那几位可不是自己能议论的,只道,“总之,你心里清楚就行,随便乱说话小心遭祸!” “到底是王爷身边的人,有分寸。”秦朝雨又一个大帽子扣上,说,“不过话说回来,六王爷近年来的名声倒是在漠北都听说了呢。” 茯苓瞧了秦朝雨一眼,像要说什么,又憋了回去,只道:“你要是见着了六王爷,可不要乱说话。” “怎么?六王爷是个很严肃的人?”秦朝雨紧赶着问。 “也不是严肃,就是……反正你见到就知道了。不过你应该是没有机会跟六王爷搭话的……”茯苓转念一想,忽然表情大变,“你问我那么多,难道你还想去勾搭六王爷不成?!!” 秦朝雨愣了一下,只见那表情变化莫测,不禁觉得好笑,这孩子都在想什么啊! 茯苓义愤填膺地站起来,双手叉腰,正气凛然道:“我告诉你!赶紧丢开你那龌蹉的想法!就你这样的,我家王爷能高看你一眼已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不知感恩不说,你还想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别说能不能攀上六王爷,就是我家王爷,不过也是图个新鲜罢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你懂不懂?” 秦朝雨想笑,又觉得笑出来不厚道,人家好歹一本正经在教训人不是? “是是,我懂了,我就好好吃着碗里的,一定不去惦记人家锅里的。” 茯苓又一愣,跳起来,他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好不好! 秦朝雨瞧他这模样,想想还是不逗他了,人家好歹也是七王爷身边的小跟班不是,真恼了可不好。 “你去叫人把狼拖回去吧。”秦朝雨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想来十七不会去太久的。 茯苓看看狼,再虎视眈眈地盯着秦朝雨。 秦朝雨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无辜地说:“我一个人还能把狼藏起来不成?这头狼这么大个,还这么重,就算我真要拖走,也留得一地血痕,肯定得被你找着的。”话到这里,又很有深意地笑了笑,“再说了,我讨好七王爷还来不及,怎么能抢他的猎物呢?方才都是跟你开玩笑罢了。” “当真?”茯苓还是不放心。 秦朝雨用力点头,“如假包换。” 茯苓一步三回头地上了马走去喊人了,秦朝雨走到溪边,本想洗个手,但见手上包扎着绑带,不方便沾水,就只手指尖上沾了沾水罢了。 没过多久,茯苓回来了,后面跟了辆骡子拉的木板拖车。几个汉子把狼尸搬上拖车,喜滋滋地里去。想来,主人猎到了好东西,下人也少不得有赏。 茯苓监督着板车走后,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瞅了眼秦朝雨,忍不住问道:“你还不走?” “我等人。”秦朝雨朝他挥挥手,“你先走吧。” 这手还没放下来,就听见有马蹄声由远及近。茯苓这就也不急着走了,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 首先在树林深处出现身影的是秦十七,他一阵风似的骑着马跨过溪流,然后拉了马绳,马儿高昂地鸣了一声,前蹄蹬起来,很帅地停下。秦十七看见茯苓,皱了下眉,而后动作利落地翻身下马,瞧瞧秦朝雨的衣服,视线最后落在她裹着纱布的手上,又皱了下眉,问:“怎么回事?” 秦朝雨有些心虚地“嘿嘿”一笑,指了指茯苓道:“这位是茯苓,七王爷的随从,方才碰巧七王爷追着一匹狼到此地,那畜生想伤我来着,还好得王爷所救。” 其实救她的人不是别人,是她自己。这么说也不过是说给茯苓听的,说给茯苓听也就是说给了七王爷听。人总是有一种心态,如果你救了一个人,那人承了情感激你,那么下回遇到事就还可能会帮他,因为人总是喜欢在别人的心目中树立高大的形象,并且这种形象一旦树立起来,会很乐于去维护。 秦朝雨在京城并没有什么强大的后台,不说要靠着七王爷如何,好歹多个朋友少个敌人总是好的。 茯苓听秦朝雨这么说,心里很满意,所以也就没有多想为何秦朝雨对自家的主子说话一点不恭敬。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跟在七王爷身边见惯了朝廷大官,这么个边关总督门下的宣抚使,也就芝麻点大的官,他也没放在眼里。 不过官小归小,对于秦十七这个人,茯苓还是暗暗吃惊的。不说别的,就他身上这明蓝色的流云暗纹缎子镶上大红色的锦纹收边的骑射服,就不是一般的公子哥儿能压得住的!茯苓对华服有着深入的研究,这些年来见过的公子哥儿也不算少了,能穿着这种颜色的衣服而不被衣服的风头盖过本人华彩的,也是屈指可数。 这人真的只是边关小吏? 他还没来得及深究这个问题,就见树林那边又跑来一匹马,马上的人竟是熟人。 茯苓赶紧下马,道:“五爷!” 宋承宇家中行五,他奶奶是当今皇上的嫡亲姐姐,也就是说,宋承宇要喊七王爷一声“表叔”的。宋家虽然一贯中立,没有偏袒任何一位皇子,但是宋承宇跟七王爷从小就亲近,这是谁都知道的。如今在宋家小一辈里,最出风头的还要数宋承宇,所以大家都在猜测,往后的十年二十年,难说宋家的天平会不会倾斜过来了。 宋承宇一直是自家王爷要拉拢的人,茯苓也是有眼力见的,每次见了都颠儿颠儿地打招呼。 “嗯?茯苓,你怎么在这里?”宋承宇至秦朝雨身边,见到茯苓,难免奇怪。 茯苓简单地把事情说了一遍。然后就觉得秦十七看过来的眼光带着阵阵寒气…… 宋承宇则惊讶地望着秦朝雨,眼中还有没有掩藏妥帖的惊艳。 杀狼么?这位总督家的小姐身上可是迷雾丛丛。 因为秦朝雨受了伤,秦十七便提出回营地休息。宋承宇本就无所谓打猎不打猎的,自然陪着去了。 因为秦朝雨身上有伤不便跑马,于是一行人骑着马陪着她晃悠晃悠往营地走去。 这一行人里有受伤的秦朝雨、浑身散发着寒气的秦十七、总是笑嘻嘻的宋承宇、眼睛瞄来瞄去想看出个究竟来的茯苓,和宋承宇身边的随从来福。 来福在最后才赶到的,他人如其名,是个身材圆滚滚的白胖少年,年纪比茯苓还要小上两岁,看起来十分喜气。来福骑在一匹栗色马上,马儿背上的箩筐里有方才猎到的几只肥兔子,几只野鸡,还有几只白鸟,这会儿正啃着临出门前跟厨娘要来的肉干吃。 茯苓本想找他搭话来着,见他这模样,倒是没兴致了。 秦朝雨不想气氛太尴尬,便问;“你们猎到了什么?” 秦十七显然心情不好,都不理她,倒是宋承宇笑道:“方才不是有人说要兔子么。” 因为茯苓在,宋承宇不方便多透露什么,他不知道茯苓知道了多少秦朝雨的事情,但毕竟扯上了七王爷,只怕不小心就惹了祸。 倒是来福忽然说了句:“茯苓,要吃肉干吗?” 茯苓本来正打量着秦十七,听了这话不禁抽搐了一下,说:“不了,你自己吃吧。” “嗯,这肉干可好吃了,不过比不上上回七王爷赏我的那袋子肉干。”来福叹了句,抬起头,仿佛在遥想那些肉干,然后扭头问茯苓,“这回七王爷可猎着什么了?” 茯苓一听,忽然想起自己丢下主子在这里跟人扯淡实在不应该,七王爷可是吩咐自己守着那狼的!眼下狼是拉回去了,少不得要指挥剥个皮什么的。再则,狼皮虽然比不得狐狸皮和貂皮珍贵,但自有妙处,于是赶紧跟人告了别,策马先走了。 第十四章 宋承宇是这营地的常客,很熟门熟路地带着秦十七去休息区,安排了两个上房给他们,并说自己的休息室就在他们隔壁。 原本秦十七这样的,是只能有一间房间的,随从自有随从的去处,但招待的仆人见宋承宇开口了,还有什么不应呢,如今宋小将军在皇帝面前都是炙手可热的,只怕马屁拍不上,哪还有推脱的道理。 秦朝雨倒是真需要休息,虽然伤口上了药粉,但这会儿还是有点身体发烫,昏昏欲睡。为了晚上能留出精神来,倒是必须先睡一下了。 秦十七有些担心,便就一直守在门口了。 秦朝雨不着痕迹地跟了上去,打招呼道:“来福,你也来了。” 来福看了秦朝雨一眼,就把视线转回去烤网上“兹兹”冒油的肉上。 “这是什么肉?”秦朝雨问。 来福咽了咽水口道:“黑羊肉。” 肉正在熟,香气四溢。 秦朝雨笑道:“我家秦公子说,他的那一盘烤肉,赏给你吃。” 来福听了立即回头,眼睛闪闪发亮,问:“真哒?!” 宴会上的烤肉若非主人赏赐,随从是不能随便吃的。 “真的。”秦朝雨用秦十七的名牌领了盘烤肉,递给来福,又指了指马上要熟了的黑羊肉说:“你这是等着给宋公子送去呢?” “是啊是啊。”来福得了赏,对秦朝雨的态度一下子热情起来。 “你在这里吃不方便,你找个地方去吃吧。你这盘烤肉我帮你给宋公子拿去。”秦朝雨笑道。 来福一愣,这似乎不妥。 秦朝雨笑道:“我与宋公子有些交情,想来他不会介意。” 从宋承宇在林子入口等秦十七开始,来福就远远地跟着,跑去打猎自然也是跟着的做后勤的,一路上主子对他们的态度也是知晓的。这么一想,便说:“那好,谢谢你了。” 来福颠儿颠儿吃肉去了,秦朝雨端了盘子朝上座的方向走去。 宋承宇的座位在中上方,视野很好,能看见上座,又不会太起眼。 秦朝雨走到宋承宇面前,捧上烤盘,行了个礼说:“宋大人。” 宋承宇见她过来,稍许有些意外,问:“你怎么来了?” 秦朝雨把肉放下,很自然地跟个小厮一般站到了他身后,低声道:“十七赏了盘肉给来福,正吃着呢,让我给您端了黑羊肉来。” 宋承宇和秦朝雨都面对篝火,秦朝雨站他身后,自是见不到她的表情,听她这般说法,不由笑得很欢乐。 “小姐给宋某端来的肉,想必格外美味。”说着夹了一块吃起来,“果真好吃,肥瘦适度,火候恰当,肉的滋味加上香料的咸度,都是刚刚好的。” 秦朝雨俯身,轻轻在他耳边说了句:“关键是小姐亲手端来的,自是更加好吃了。” 宋承宇笑得十分欢乐,这秦小姐,真是个妙人儿。 (第一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