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正文-一 人生祸福如朝夕作者名:藤萍,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功夫不够硬,拳头不够强,脖子缩得不够快,见风不够来得及使舵,运气不够好,那么你只会嫌死得不够快。人生祸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这种诡异的地方,究竟要怎么活怎么死常人实在难以算计,说起来叫离奇,实际上叫离谱,这就是江湖。 当然我们说这种大道理并不是想说江湖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地方,我们想说的只是“人生祸福如朝夕”这句话有多么经典而已。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正题了——江湖上有一个外号为“人生祸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孙朝夕的人。话说“公孙”这姓可不是随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这个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细密、精于计算、为人奸诈、永远站在别人身后当老二,但其实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别人先死的那种奸人。这种人比如说公孙“策”、公孙“胜”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还有一个公孙“大娘”更加厉害,已经奸诈到无形无迹的地步,舞了一套剑器就让某些人书法大进,某些人武功大升,纷纷奉她为祖师爷,本人连名都不留就已经身居高位,乃是“公孙”世家老二传统的例外。 公孙朝夕号称“人生祸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经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强英雄侠义除强扶弱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那种少侠,也不是杀人放火卖淫嫖娼聚众闹事缔造邪教于盛世之中的那种少邪,也不是投胎变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儿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种踩到……运的那种人,他的名气是他精心算计出来的——公孙朝夕最大的本钱是,他有一个号称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规来说应该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轻易不让人一亲芳泽,甚至连倩影都难见直到红颜变成鸡皮美女变成传说都没几个人见过的那种仙女。萧守红的确就是这种白衣飘飘冷艳无双倾国倾城外加武功高强的仙女,她的确行踪飘忽行侠仗义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离奇——不,更离谱——比如说“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的那种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她会认识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现实就是公孙朝夕不但认识这位传说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公孙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谱》——记录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的饮食起居、爱好习惯,包括她下几个月会在哪里出现,可能去哪里吃饭的那种记录。这《冷芳谱》不但记有萧守红的一切消息,还有她身边那些“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等等人的附带消息,此书不但适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阅读,还适合仰慕风流侠士、英雄剑客的痴心女子观赏,更适合要找这些人寻仇或者干脆是想找这些人出名的“仇敌”研究——于是——公孙朝夕很有名。 “冷芳谱”三个月一出,每逢开书之日,公孙朝夕所开的“金钱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内数千本“冷芳谱”就能全部售空。“金钱坊”银子如山,公孙朝夕声名远扬,仙女英雄的踪迹外露——江湖时不时就会有流芳百世的狭路相逢的传说故事。所以公孙朝夕远扬的也并不全部是恶名,江湖中人还是觉得能够成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变成他赚钱的筹码都不在乎。而且许多人认为公孙朝夕和许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当然,那是因为他们没看见公孙朝夕数银子的样子。 总而言之,公孙朝夕的名言:人生祸福如朝夕,现在不攒点儿银子,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当然是在能攒的时候就攒——他不但是个奸商,还是个小气鬼。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金钱坊”中。 牡丹亭下。 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经有两炷香那么久了——终于躺在亭子里睡觉的人睁开一只眼睛,挑起眉毛,“我脸上有苍蝇?” 看他的那个人立刻摇了摇头,还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银票?” 看他的人还是摇头,过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公孙朝夕,你什么时候这么看得开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牡丹亭里躺在摇椅上睡觉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怀疑,就是那种衣袂飘飘质地很好往往穿在风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伤玉女的纤纤玉手一撕就能撕下来裹伤的那种白衣,干净整洁得如出岫之云,比棉花还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脸皮看起来好像厚了一点儿完全没有什么很英雄的疤痕之类的,其实他还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马无皮,当人的积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偶然也会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懒洋洋地躺在摇椅里一动不动就算看见了好友也绝不让座的人说。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 “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 公孙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没趣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老马你很了解我。”他慢吞吞地从雪白的衣袖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夹在指间晃了晃,“正宗的西门杀半纸催命,接纸之后不出十二个时辰必死。这可是好东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个月后的冷芳第四谱你务必把这东西细细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门杀有仇的门派都会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家里买,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了。”言罢相当遗憾地又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马无皮一脚踩上公孙朝夕的摇椅,“这是真的?”他拿过那张半纸邀战书来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战”字,什么也没有,“就是这样的破纸就让你吓得穿新衣喝好酒?从现在开始逃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写这几天都会在金钱坊,”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继续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讲信用。”喝完了浅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两眼,满意地看见它还是白的。 “你的萧大美人不能救你?”马无皮直翻白眼——这人如果这样死了,就是自杀——被自己卖了然后坐在家里等杀手上门然后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红儿这几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铁刀又闭关去了,厨子也不能救我……”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再过八个时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记得我风光大葬的银票就压在床铺底下,千万要给个好点儿的棺材,可怜我还没有讨老婆生儿子,可怜我还没有看到冷芳谱写的全是我公孙公子的那一天……” 马无皮一脚勾翻了他的摇椅,公孙朝夕在摇椅翻倒的时候突然变成坐在牡丹亭石条横栏上睡觉,懒洋洋地闭着眼睛,“老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给我点儿享受的时光,枉费我这么多年当你是知己……” “那是谁?”马无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丛中一个个子比他马无皮更加皮包骨头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实实犹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哑画万人醒?你把万人醒藏在这里干什么?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孙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门杀长什么样子,卖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门来杀你,你好要哑画万人醒记下他的模样。不对,西门杀不会无缘无故来杀你——”他大叫一声,“莫非请西门杀来杀你的人就是你自己?”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脸比刚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卖,冷芳谱童叟无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说着他突然从怀里又摸出了一只酒杯,就着手里原来的那个轻轻一撞,碰杯之后做了个借酒浇愁状,十分颓废。 马无皮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你还真是……玩大了……连三年连杀十八高手无一失败的西门杀都敢打主意,万一你真的死了怎么办?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认识这个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混在一起,这个人精明痞赖,奸诈狡猾,无利不欢,如果不是纯赢的赌注绝对不赌,这次吃错药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孙朝夕一直在叹气,“守红儿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脸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颈,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没有山;想跳河,我会游泳……你说我怎么办呢?” 马无皮无力地翻着白眼,“我来给你小子通个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给我,说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棵桃花打起来了,要他赶快从天山回来,只有你小子知道怎么联系他,家书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丢在公孙朝夕身上。 “那两棵桃花啊……”公孙朝夕喃喃自语,“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师妹,真是难为君大公子竟然和两棵桃花共处了这么久,果然江湖第一剑就是高人。”懒懒地看天,“‘江湖第一杀’很快就要来了,老马,我的后事就托付给你了。” 马无皮在他说“很快就要来了”已经转身就闪,等公孙朝夕一句话说完他已逃之夭夭连个影子都没了,不愧是公孙朝夕的知己,见风使舵和逃命的本事与公孙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样高强。 人生祸福如朝夕,其实经施展轻功飞快地离开金钱坊的马无皮看来,如果公孙朝夕不这样“混江湖”的话,其实他的祸福会少得多得多……至少没这么经常遇到死到临头的时候……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峨眉山。 江湖第一美人。 萧守红有个很贴切的外号叫做“冷艳孤光照眼明”,源自公孙朝夕冷芳第一谱,如今已经成了江湖上耳熟能详提及萧守红必说的词语,她如今在峨嵋山上赏月,她的一言一行完全符合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仙女的典范。为何仙女会和奸商成为好友?萧守红的解释是: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比如说,公孙朝夕可以找到最风雅又最便宜的客栈,可以告诉她要去峨眉山走哪条路比较近,可以得到最新的江湖动态,可以方便地传递她与其他“江湖第一XXX”之间的消息…… 当然,随之带来的麻烦似乎比好处更多。对于《冷芳谱》,萧守红的态度是:不屑一顾。江湖第一XXX们对《冷芳谱》都是一笑了之,完全不放在眼里,虽然自有《冷芳谱》后,他们遭人截击的次数多了很多,但是他们的劲敌绝对不是由《冷芳谱》而来,公孙朝夕灵通的消息和手段对他们来说比半途遇见的跳梁小丑要有意义得多。 公孙朝夕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才敢精打细算地做《冷芳谱》,高人太过清高就是会给奸商留下赚钱的空子。 她手里已经有了冷芳第三谱,但她从来没看过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曾经对那本书一笑了之,她要比君霜桐更清高就要根本不看那本书。听说公孙朝夕把自己写进第三谱招到各种各样人的追杀,连半纸阎罗都招来了,心下未免有些诧异——西门杀所杀之人无一不是一流角色,怎会要杀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但作为不问世事的仙女不应该纠缠在这些小事上,她在赏月。 月色实在很美啊,李白说“峨嵋山月半轮秋”,大概就是在这种清风明月之下独自赏月吧?她冷淡淡白素素地坐于巨石之上,等着和自己相约的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天亮了。 和她约好的人没有来。 萧守红的眉头微微在颤,这是第一次有人约她然后爽约,她要冷静、冷静、处之泰然才符合她完美的形象,千万不可对未来的人起丝毫怨恨之情,更不可以生气,她应该很淡然地拍拍灰尘下山去——她也这么做了,徐徐从坐了一夜的大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迈步要走的时候因为维持姿势坐到全身发麻而踉跄了一下,她立刻平息静气,运功默查方圆十丈之内是否有人。查后无人,于是举步优雅地离去,白衣飘飘犹如空谷之中的一朵素兰。 十丈零一步之外,与她相约峨眉山赏月决斗的“凝雪剑”苏凝雪……横尸于地……浸润的黑色血迹沾了一大片干草,她在萧守红上来之前就死了。但是她的血散发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草腥味,看遍地黑褐色的血迹,她应当是受伤中毒而死。 当日峨嵋山上无人,除了苏凝雪萧守红上去,萧守红下来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从上面下来。 等空谷幽兰那样的萧守红在峨嵋山下自由自在地看了几天山水之后重新踏入人间——扑面而来的就是:三月三十一日,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于峨嵋山巅! 还未等她理解是发生了什么事,四月五日——双燕阁阁主云晴死于同一种剧毒之下;四月六日,潇湘侠女梦回廊亦死;四月七日……转眼之间江湖上有名的美人死了一大片,好色之徒民怨沸腾,种种迹象都表明是她萧守红下毒杀人,每个美人死前都有接到她惯用的“清殇贴”写下的书信,连那信上的笔迹都像她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以绝世仙女的姿态淡漠处之,不是她做的就不是她做的,清者自清,何必与凡夫俗子一般计较?但情况直转而下,到了五月一号的时候,被毒死的人就不止是美貌女子,瑞鹤五行掌满门四十四口被毒死,下毒之人拿走了每个被毒死之人身上的一缕头发,整件事一步一步变得阴森恐怖,再也不是淡漠处之能够解决的了,于是她不得不去找一个人:公孙朝夕。 她以惯用来传递的黄色鸟儿发给公孙朝夕一封短信,询问事情的真相和近况究竟如何? 收到的回答是:公孙朝夕已经死了。 萧守红看到那几个字之后差点儿忘记仙女的种种守则,拔剑将那张纸碎尸万段,写公孙朝夕已经死了的笔迹就是公孙朝夕自己的,后面还有一句:将于五月十八在高阳山出葬,如是亲朋好友,尚记旧情就请为他洒一〗?〗土,公孙朝夕于愿足矣。 五月十八么?她收起纸条,突然想起这个人常常说的一句话:“……有花堪折直需折……人生祸福如朝夕……长寿甘作铁公鸡……短命酒色两相宜……” 那个小人。 她振衣往高阳方向去。 那个小人有时也没有那么庸俗讨厌。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马无皮自认为认识公孙朝夕二十年了,应该很了解他,但是一直到公孙朝夕已死的消息传来,他还是觉得他在做梦。 那小子真的死了?马无皮的态度是——真的死了就好了,死得太顺利会令人起疑,万一一不小心没死绝呢?他要去公孙朝夕的坟上多踹两脚让他不能死而复活才行。 公孙朝夕被西门杀一剑穿心而死,西门杀的画像外露,传说中神秘莫测的杀手的模样终于袒露于人前:原来西门杀是一个长得憨厚善良的年轻人,走在路上只怕十个迷路的有八个要向他问路,另外还有两个要向他借点儿赶路的盘缠。姑娘最想嫁的就是这种忠厚老实淳朴无知的小儿郎,终身有靠,当有其他也姓西门又家财万贯的男人找上门来的时候,把老公一脚踹掉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前提是他没有一个发酒疯会打老虎的弟弟。 江湖传说:公孙朝夕之死是因为他收了御龙氏一万两黄金,御龙氏为江湖巡捕,专抓官府欲抓而不得的凶犯去领赏——西门杀曾经连杀三名四品以上朝官——但御龙氏要杀西门杀却不是为了区区官府悬赏的那一万两黄金,他是想为追杀西门杀不成死于西门杀剑下的亲弟弟报仇。公孙朝夕收了一万两黄金,以三千两请西门杀来杀自己,请万人醒画下西门杀的画像,可自己却真的被西门杀杀死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刚刚买了冷芳第三谱满足了心灵的空虚的武男淑女们纷纷唏嘘,如此以后岂非没有冷芳谱可以看?日子要如何过?公孙朝夕也太自负了,以为西门杀不了他吗?西门杀号称“半纸阎罗”,从一人未杀的时候便扬言剑出夺命,不是他人之命便是自己之命,三年来无一失手,杀个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过是吹掉停在他剑锋上的一只苍蝇而已。 …… 高阳山上。 黄土地上掉着一朵牡丹花,牡丹花后奇迹般的有一间不大不小的茅屋。 今天这里不只有一朵牡丹花和一间茅屋,高阳山上最离奇古怪的是多了一把剑。 一把叫做“屠城”的剑。 剑的主人叫做西门杀。 西门杀从来不吹雪也不吹血,他坐在高阳土丘上突然多出来的那间茅屋里面吹茶,腰上那柄从来不离身的“屠城”剑就搁在桌上。 他的对面是一张很柔软的、崭新的大床,床上有一个人蒙头大睡,睡得比猪还死,雪白牡丹的被褥、雪白绣龙的衣服、雪白镶珠的鞋子,这睡着的人看来奢侈靡丽到了极点,茅屋里面除了这张大床之外只有一张椅子——就是正在喝茶的西门杀坐的那张。 在床上睡觉的自然是自称已经死掉的公孙朝夕,他不但没有死,还没有受伤,甚至连一根头发都没掉。 号称从不失手的西门杀坐在他床前喝茶。 能解释的理由有两个:一、这个西门杀是假的;二、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事实是: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公孙朝夕花了三千两黄金要他这“江湖第一杀手”做的事不过是要他去金钱坊串门,然后他自己负责“啊”的一声,被西门杀“杀”死了,再然后西门杀就把公孙朝夕带到这里来,他在喝茶,耐心地等着这个睡了几个时辰的人醒过来。 他们是朋友。 当然公孙朝夕小小地损了西门杀一把,他雇了万人醒私画了西门杀的图像,拿去卖钱,算作那三千两黄金的利息。 公孙朝夕是叫西门杀扬言“不杀人则杀己”以至于让他刹那间扬名天下的那个奸人,西门杀也常常从公孙朝夕这里得到情报,虽然他们的关系很秘密,但他们是好朋友。 萧守红毒杀数十人的消息近来震惊江湖,公孙朝夕诈死潜伏,西门杀一边喝茶一边想:江湖要起大变,生意快要多起来了。 二 生离死别两依依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 公孙朝夕之死在江湖上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最近江湖的注意力已经高度集中在一桩桩离奇的惨案中,拥护白衣仙女们的武男和嫉妒白衣仙女的淑女们大多各占阵地一口否认和一口咬定萧守红貌美心狠,杀人如麻。 萧守红一路行至高阳,恰好她曾经经过一次高阳,公孙朝夕曾经画过一张峨眉到高阳的捷径图,地点之偏,让她直怀疑当初公孙朝夕发现这条捷径,莫非是来深山寻宝?还是找传说中专门在悬崖下面等着接坠崖少年英雄然后把全身功力传给他的那种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老怪?一路上这些疑窦虽然时时闪过,但是身为绝世仙女不可想七想八,随便怀疑别人的动机,她努力地把精神集中在沿途的山水上,嗯,一路上人迹罕至、山高水险,十分超然出尘。 一只黄色鸟儿凌空飞来,她吹了声口哨,鸟儿便落在她的手指上,打开鸟足上携带的小竹筒,抽出一张薄薄的白纸,是“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的信。 “萧姑娘玉览:听闻公孙朝夕已死,然否?霜桐夜于天山绝顶。” 她看完之后眉锋抽搐,眼角一直在跳,深吸一口气。她要镇定、镇定……心里却仍然一连串诅咒:千里迢迢传这么一张纸给她就为了问这样一句废话?公孙朝夕又不是她养的,是死是活,为什么要问她?难道君霜桐在炫耀他在天山绝顶?诅咒完了,她面上保持冷若冰霜,以眉笔在纸上娟秀地写上:“难料。”想了想觉得这两个字答得太利索,似乎给了公孙朝夕太大的面子,便又加了两个字:“难以料之。”语气变得比较拖沓,显得似乎比较漫不经心。满意地寄出,她白衣素鞋玉剑,继续在空谷之中做幽兰……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起床了,日上三竿了!” 有人“当当当”拿着个东西在西门杀的耳边敲。 西门杀睡眼惺忪地抬起头,眼前是白衣白鞋白袜白头巾的公孙朝夕,猛一晃眼他还以为白日里见了无常鬼,看了一眼,他倒下头继续伏床睡去。 像这种一睡着就像死猪一样的“江湖第一杀”,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君大公子不努力,或者说君大公子太光明磊落,从来不半夜偷袭,否则这只每日都要睡足四个时辰的“江湖第一杀”早就成了“江湖第一传说”,死在n年以前了。 “碰”的一声,公孙朝夕毫不吝啬地一脚把趴在他床头睡觉的西门杀踢了出去,“太阳晒到屁股了。” 被他一脚踢出去的西门杀突然之间又回来了,刹那间,他剑柄一撞门口的地板,倒弹回来坐在昨天他坐的椅子上,面无表情,抱剑而坐。 “给我去刷牙洗脸!”公孙朝夕提膝撩衫,满脸嫌恶,脚尖对准西门杀的鼻子。 西门杀面无表情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往外走,过会儿回来仍然抱剑坐在他刚才坐的椅子上,姿势神态一模一样,全身弥漫着杀气,仿佛窗外有一只苍蝇飞过他也能瞬间用剑在它翅膀上刻下如“我在绝情谷底”那般纤细的小字。 把趴在他床头睡觉流口水的西门杀叫醒之后,公孙朝夕往后一仰继续躺在床上,嘴里哼着小调,悠哉游哉地把他颀长的双腿跷在高高的床框那边,手边赫然多了一盘新鲜的葡萄,他手指转着几个葡萄,享受那冰凉的滋味。 “你叫我来,你诈死,究竟为何?”西门杀终于开口,语调和他的名声一样冷酷、利索、简短有力。 “你知道小守红儿最近遇上的大案子吗?”躺在床上转葡萄的奸人双手枕在头下,享受红牙大床的滋味——可惜他还是舍不得花五千两银子把红牙茶几红牙板凳什么的都买回来,以至于屋里只有一张红牙大床、一张简单钉起的木桌和一把竹椅。 “杀美人之案?”西门杀冷冷地问。 公孙朝夕往嘴里塞了个葡萄,含含糊糊地说:“唔……” “那又如何?”西门杀依然冷冷的。 “虽然最近我正在和小守红儿吵架,但是居然有人要动小守红儿,你说我怎能袖手旁观……”公孙朝夕开始愁眉苦脸,“但是论武功,我又不够高;论勇气,我又不够多;论气质,我又没有君大公子好;论对我家小守红儿的一往情深,我又没有刀二公子痴……就算我知道是谁在害她,我又能怎么样呢?” 西门杀眼睛亮了亮,“你知道是谁陷害萧守红?” 公孙朝夕苦着脸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葡萄,宛若借葡萄消愁。 “告诉我。”西门杀直接了当地说。 “你想怎么样?”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 西门杀冷冷地瞪着他,“杀了他!” 公孙朝夕摇摇头,一摸那碟葡萄已经吃完,没趣地坐起来正眼看着西门杀,“那人武功高强……” “高过横扇王?”西门杀目中利气毕露。横扇王为江湖四王之一,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他却死在西门杀剑下。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然从怀里拿出个算盘算了算,“没有。” “告诉我,他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字地问。 “你这么着急要知道他是谁干什么?”公孙朝夕瞪着他,“莫非你也迷上了我家小守红儿?有英俊潇洒家财万贯的刀二公子守着她,连我公孙大少都只能干瞪眼,你有胜算?” 西门杀露出冷洌洌的笑,“是你想要我去杀人,不是吗?” 公孙朝夕眼睛也没眨一下,“哦,原来你变聪明了。” 西门杀淡淡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说:“公孙朝夕虽然是个奸商,对朋友,倒是从来都是很不错的。你要救萧守红,找我动手,我若杀了这近来杀人如麻的恶人,西门杀三个字,会有更多的人看得起,是么?” 公孙朝夕瞪眼,“是么?” 西门杀继续淡淡地一笑,“而你,武功不高,贪生怕死,只怕人家知道你探听出他究竟是谁,找上了你灭口,于是诈死先躲了起来,倒也很像你的为人。” 公孙朝夕眨眨眼,“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阿杀你不是什么好人,我却看你看得很顺眼。” “废话少说,他究竟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句地问。 “他是一只蝙蝠。”公孙朝夕说,“獠牙蝙蝠,牙有剧毒,划过人皮肤之时毫无感觉,但半个时辰之内毒发而死,标记是血液不凝,色泽乌黑,有一股青草香味。”这就是为何几大美人无论武功高低,都死得无声无息。 “你要我去杀一只蝙蝠?”西门杀一怔。 公孙朝夕瞪着他,半晌才说:“蝙蝠是不会写字的。” “那蝙蝠的主人是谁?” 公孙朝夕答:“不知道。” “不知道?”西门杀愕然。 “反正带着一群蝙蝠的人肯定很好认的,”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獠牙蝙蝠一只有这么大,”他比划了一下一只蝴蝶的大小,“很好认的。” “所有的蝙蝠不都是那么大?”西门杀瞪眼。 “是吗?”公孙朝夕考虑着,过了半晌他慢条斯理地说:“啊,那种蝙蝠,它是绿色的。” 西门杀瞪着他,“现在萧守红在哪里?”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按时间她早该到了高阳,可到现在还没有到的理由,大概是她又迷路了。”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在深山老林里面做了几天的幽兰,萧守红终于判断:她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在山里转了四天,高阳本来感觉很近,现在却不知在何方,她不免有些气馁。但心想既然迷路,按照规律应该有奇遇,或遇到深山之中的琼楼玉宇内的翩翩公子;或遇到灵芝仙草,吃了可养颜美容;又或者遇到落难中的英雄侠士……她刚想到这里,只听前面不远处一声叹息,她心中一震,衣袂飘飘地赶了过去。 只见巨石嶙峋,溪水如音,一个白衣男子背对着她正在石上挥毫,那身影颀长挺拔,气质贵介如兰。萧守红心中微凛,欲要开口又觉得唐突,不开口又觉不当,正在犹豫之间,突然那白衣男子回过头来瞪眼道:“你在我家后山逛来逛去干什么?” 萧守红一见那人的脸,一口气噎在胸口,呆了一呆——那人虽然俊俏却流于奸诈,虽然飘逸却流于轻浮,正是公孙朝夕!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你在高阳山后山走来走去干什么?”公孙朝夕又叹了口气,“小守红儿啊,你实在该出门找个人跟着,上次在眉香客栈忘了钱袋,上上次在秦岭丢了佩剑,上上上次迷路进了深山走不出来,还是刀二公子把你捡了回来。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说你已到高阳,左等右等以为你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去了,原来你在我家后山看风景。” 萧守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勉强装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随便“嗯”了一声,淡淡地道:“你还没死?”心里却在暗恼:这世上也只有公孙朝夕胆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记住,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吆喝,她活到十九岁也只做过那么两三件糗事,却件件都给他撞见记住。 公孙朝夕得意地笑着道:“还没死,让你挂心了。” 她差点儿就破口大骂,她哪里对他这种小人挂心了?面上黑了三分,仍旧淡淡地道:“无事诈死,非奸即盗。”说着她掉头就走,笔直地往公孙朝夕的相反方向走,头也不回。 “那里不是路——”公孙朝夕一句话还没说完,萧守红一脚踏空,“扑通”一声跌进了水里——方才她莲步走去的那块貌似土地的地方其实是个飘浮着浮萍的小水塘。公孙朝夕站在原地没动,也没去捞她起来,末了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萧守红从水塘里湿淋淋的“哗啦”一下站起来,居然整了整衣服,绾了绾头发,仍旧淡淡地道:“你这里有澡盆吗?” 公孙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萧守红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装,心里其实气得要死的公孙朝夕,都不得不承认她笑得很美。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却在后面有个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制,周围镶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后白玉上影影绰绰浮出一排字来。萧守红仔细一看,却是“如丑”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如丑”二字,少说也二三十个。她心下诧异,想不出有什么典故,只是觉得此二字笔致纤秀,公孙朝夕那奸商万万写不出,却不解其意。泼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气,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无论是高度宽度深度,都让人惬意之极。 房后传来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声音,房里的公孙朝夕和西门杀却没有在木板上挖个洞去偷窥,因为现在房里多了个人——这个人是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拿着哭丧棒穿着大麻衣,神气活现地站在公孙朝夕面前瞪眼,“你还没死?” 公孙朝夕上上下下打量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摇摇头,“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这样,倒也值了。” “我来上坟。”马无皮“哼”了一声,丢给公孙朝夕一叠东西,“给你上坟的东西。” 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声,“你如果不这么喝酒,也许会长高点儿。”那一叠东西是赊账白条,公孙朝夕“死去”的这段时间里,马无皮居然喝掉了三十三坛好酒,吃了五十八桌上等酒席。 “我现在享受够了,”马无皮哼哼着,“你小子想干什么说来听听,虽然从小我就给你小子跑腿,但如果你替我付掉那一千三百六十九两银子,我就陪你过这一着。” 公孙朝夕也瞪眼,“我什么时候要你小子来给我上坟?” “那是因为你知道我会来。”马无皮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诈死,还不是因为你那萧大美人不小心惹上了鄙夫王钱衰灯——” “鄙夫王钱衰灯?”西门杀一呆,“那就是驱使绿色蝙蝠杀人的……” 公孙朝夕看着他,看了好久叹了口气,“为什么阿杀总是不够聪明,鄙夫王钱衰灯,鄙夫鄙夫,除了他的确是个鄙夫之外,他手下的大批獠牙碧蝠,才是他号称‘江湖四王之首’的法宝。” 西门杀瞪着手中的“屠城”,过了好久才透出一口气,喃喃地说:“鄙夫王、鄙夫王、鄙夫王……” “你不会怕了吧?”公孙朝夕诧异地看着他。 “鄙夫王虽然手下人手众多,但是论真实武功,的确不如横扇王。”他不是怕,他是完全没想到,公孙朝夕故弄玄虚说了半天“绿色的蝙蝠”,就是鄙夫王钱衰灯。 “那就是了。”公孙朝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在峨眉山喂碧蝠,不小心杀了苏凝雪,要强暴云晴,杀了云晴,被云晴好友梦回廊撞见,杀梦回廊,听到江湖传闻小守红儿毒杀苏凝雪,就起意栽赃小守红儿,把她逼到走投无路,他可英雄救美,并且借小守红儿之名除掉了他很久都看不顺眼的瑞鹤五行掌满门,鄙夫王本就明号是个鄙夫,还是个色鬼。” 虽然公孙朝夕说得似乎满不在乎,但是西门杀突然开始了解为什么他要诈死、马无皮要去喝酒吃尽美食了——鄙夫王钱衰灯虽然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却是四王之首,信侯宫的宫主! 信侯宫威震江湖数十年,五十多年前钱衰灯的外公钱栖鸟以一手“缭绫”神功名列第一高手,五十年后信侯宫虽然式微,但是依然不可小觑。钱衰灯小恶不断从无人敢说一句不是,公孙朝夕为萧守红,可说是挑正大板,豁出去了。 “咿呀”一声,洗澡出来的萧守红缓缓推开后门,走了进来。 她面上依然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为我如此,值得吗?”她淡淡地说。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躺在床上,享受地深吸口气,“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萧守红微微起了一阵颤抖,握了握拳头,没说什么,转过身去,“找死。” “谁让我对你一片痴心,看不得别人欺负你呢?”公孙朝夕哀哀地叹气。 “他就是喜欢找死。”马无皮说,“那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 “因为你是他朋友。”西门杀冷冷地说。 那一刻,萧守红觉得好像欠了公孙朝夕什么似的。 但是她一转头看见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的样子,那一点点负疚便不翼而飞,这人贪生怕死,号称为她与信侯宫翻脸,却还不是指使别人去杀人?要单挑信侯宫的是西门杀,又不是公孙朝夕本人! 更何况,杀人这档子事,她本就深恶痛绝。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西门杀第二天便启程去调查钱衰灯的起居习惯,马无皮启程去调查碧蝠之毒。钱衰灯这碧蝠潜藏隐秘,如不是公孙朝夕、马无皮这般消息灵通以打听密闻吃饭的人,那是决计不知的。 萧守红暂时和公孙朝夕留在高阳这所茅屋里,在这风凉水冷虽然有溪流但是里面没有鱼,虽然有树林但是里面没有梅花鹿的“高阳山”里困守。 此地仅有一房、一床、一澡房、一澡盆。 西门杀和马无皮离开以后,萧守红貌似冷淡,旁若无人地去茅屋左边看花,心里却在想一到晚上公孙朝夕若不肯睡地板,她岂不是要席地打坐?长此以往,她的雪肤花容定然要受到影响,若说要和公孙朝夕抢床,却也说不出口。满山野花处处,她却一朵没看进去。 但其实比床更快面临的问题是吃饭,在外边走了会儿她饿了,支起篝火煨热干粮,她就那么吃。 屋里奇异地飘起香甜的栗子炖肉香、荔枝甘露酒的醇香、蘑菇糯米饭的香,接着是公孙朝夕大吃大喝的声音。 萧守红顿了一顿,顿时觉得自己的干粮难以下咽,但她绝不可能向屋里那个奸商乞食。咬着粗粮制成的干饼,她维持着淡漠的表情,食不知味地吃完自己的干粮——并且因为心有所思,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连晚上的那份都吃了。 她从来没有一顿吃得这么多过,兰心惠质的秀气佳人绝不能一顿饭吃下一斤饼,打了个嗝以后,她运功默查公孙朝夕的动静——他仍在吃饭,于是放心把吃掉一斤干饼的罪证统统丢进河里:干粮袋、饼渣。她默念着,让自己忘记刚才做的蠢事,继续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附近“散步赏花”。 她心里开始想第二个问题:不想和公孙朝夕共用一个澡盆,要想什么办法让他不能用那澡盆洗澡? 正当她在考虑的时候,公孙朝夕的吃饭声突然停了,过了会儿响起了洗澡的水声。她不由得嫌恶三分:她竟要每日和一个大男人共用一个澡盆洗澡,好脏啊!在澡房外转了两圈,她探头往大房里看:此地无灶无火,也无米饭材料,公孙朝夕的那些酒肉是从哪里来的? 她先看到好几个大小不一的盒子,里面的饭菜早已吃得七七八八,翻倒了一地,上面还有几个狗脚印,就好像被狗啃过一样——等一下,狗脚印?她脑子一转,恍然知道他的饭菜从哪里来,一转身却看见公孙朝夕颀长的身子倚在门口,手里拎着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肥狗,那狗狗全身湿淋淋的,只露出一个肥肥的肚皮,睁着一双和鼻子一样大的黑眼睛,正天真地看着萧守红。 她被吓了一跳,顿了顿,淡淡地道:“原来狗给你送饭。” 小守红儿就是这点好,明明被吓得要死,明明气得要命,明明肚子里也不知说了人多少坏话,面子上她依然坚持做她的绝世仙女,为了维持形象生而无悔、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摸了摸那小肥狗的肚皮,“照花斋的酒菜,果然是人间绝品。”他却不问刚才她去哪里了,还把原本给她的一份喂了狗。 “是吗?”她可没听说过什么照花斋,也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享受的东西是多么昂贵,她只知道他不但没招呼她吃饭,而且把她的那份喂了狗。更可恶的是他把那条狗抓去她本想霸占的澡盆去洗澡!如此——她绝不肯与狗同浴,宁愿在屋外溪水中裸浴,也不肯和狗与男人同流合污。 “汪!”那只狗突然从公孙朝夕手里挣扎下来,朝着溪水往下倾斜的地方紧张万分地奔去。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然后唉声叹气,“饭刚吃完,还没来得及擦嘴,要债的也不用来得这么快吧?” 正当公孙朝夕唉声叹气的时候,萧守红目光略有诧异地看着一位白衣女子缓步往这里走来,莲步姗姗,仪态万千,远观似如花似玉,近里一看:此女满脸敷粉,敷得太多,走几步就簌簌掉下,双眉画到长至耳朵,胭脂两圈如猴屁股,一张嘴涂得鲜红异常,虽是不大,却犹如唇红将会融化从她嘴上流下,本来面目如何完全看不见。她顶着那一张让人印象深刻的五颜六色的“娇容”,对萧守红盈盈拜倒,声音却婉转动人清雅出尘,“萧姑娘好。”接着转身对公孙朝夕,不低头不见礼,一伸手,“银子。” “咯拉”一声公孙朝夕把十两银子放在那白衣女子手里,“你也忒着急了点儿,难道我还会少了你饭钱?” 方才那条小白狗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她数了数银子,“嫣然一笑”,脸上的胭脂掉了一片,“我如果不来,你就当我照花斋是你家厨房,你以为我不知道?” 公孙朝夕颇没有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拉过萧守红介绍:“这位是照花斋的大老板,姓桃……” 白衣女子“巧笑嫣然”,“不是陶渊明之陶,而是桃花之桃。”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是是是,这位桃大老板,小守红儿你们认识认识,她姓桃,叫桃如丑。” 萧守红淡淡地一笑,“桃姑娘。” 她却不说“桃姑娘好。”心下一亮:公孙朝夕那澡盆上“如丑”二字,原来就是这位姑娘的名字,她是要他连洗澡的时候都忘不了他,可见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实是一往情深,又见这两人如此“打情骂俏”,掠了公孙朝夕一眼,她觉得索然无味,转过身去找块石头坐下,折了根草在手里把玩。 在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公孙朝夕瞪了桃如丑一眼,“你疯了?”他上上下下打量桃如丑的打扮,“你的品味还真差。” 桃如丑笑意吟吟,与公孙朝夕并肩而立,慢条斯理地说:“我只不过想来看看让我们公孙大少收了生意不做,要替她出头的女人是什么样子而已。”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突然变成了既年轻又好听又神气的有点儿低沉的声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什么样子?” “又小气、又自私、又爱面子、又爱装点儿小冷酷、又想当大侠、又没本事。”桃如丑惋惜地评价,“零分。”突然挥起条手帕咬在唇间,笑眉笑眼地看着公孙朝夕,“你找她还不如找我,我比她好多了,至少我会做饭,食量也没有一顿饭一斤干粮那么大,很好养。” 公孙朝夕居然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歪着头说:“假如你不是品味这么差,也许我会考虑。” 桃如丑不以为忤,还似乎很得意,“我送你的澡盆还好用吗?” 公孙朝夕瞪了她一眼,“我送你的菜碗如何?” 桃如丑叹了口气,“这世上再没见过比你还小气的人了,我送你那澡盆好歹是请了赝品第一高手丘老丈巧手做的钱衰灯家澡盆的经典赝品,你竟然送我一文钱十个的破菜碗就算抵过,有你这种损友真是晦气。”接着“媚眼”对着公孙朝夕飘了飘,“我实在看不出你那小守红儿有哪里好,值得你这般为她拼命。”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地笑眯眯地说:“和你这种奸诈的人相处久了,不免就突然觉得天真的女人十分可爱——尤其是她明明很傻,却自以为很美;明明很迷糊,却自以为很聪明的时候。”他加了一句:“何况,她的确长得很美,不是吗?” 桃如丑诧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我实在看不出你是那种只因为美色就可以为她拼命的人。”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有时我自己也想不通,不过男人为了女人做事,女人长得很美,就是很足够的理由了。” 桃如丑瞪着他,末了突然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有点儿心动,江湖第一美人,名不虚传。”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拍了拍桃如丑的肩,“作为男人,你我都很老实。” 桃如丑跟着“巧笑倩兮”,扭了扭身子做娇嗔状,“哎呀……讨厌!” 坐在一边的萧守红凝神于眼前溪流上飘来的小花,充耳不闻那两个打情骂俏的人究竟在说些什么。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她其实并不讨厌桃如丑,甚至还有点儿同情:一个女人不会打扮,把自己糟蹋成那样,实在是件很可怜的事。 深夜,月色洒满屋内——她心里盘算了半天的争床大战没有上演,公孙朝夕居然很绅士地说要陪桃如丑赏月,把床让给了她。看着那两个人手挽手出门而去,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一贯在公孙朝夕眼里很重要,他拿她挣钱、她是他的摇钱树,突然之间那份关注被另一个女人代替,她甚至觉得很寂寞。 躺在床上睁眼望窗外的明月,脑子里想的是认识公孙朝夕这几年的点滴:在洛阳牡丹会上一见惊艳,然后他花了半年时间吹牛拍马哄骗追求,终于渐渐让自己习惯了他的存在。他写《冷芳谱》挣钱,她开始是不高兴的,只不过没说,但渐渐地也习惯了。习惯了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转,习惯了这个人无时不刻不关心自己的一举一动,要吃什么要喝什么,下个月去哪里走哪里比较近,小心注意不要去什么什么地方那里危险等等等等。 认识三年了,可是她并不了解他。 他很聪明、很有点儿手腕,他贪财、非常小气,他有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他爱贪便宜、爱听吹捧、爱出名。 除了这些,她其实并不了解公孙朝夕。 他并不是个坏人。 只不过,他很多变、也很多面。 他是个小人。 她在公孙朝夕的红牙大床上静静地想:他是个小人,可是当她落难的时候,这个小人比朋友让她觉得安心。依稀想起“江湖第一刀”刀狻猊那锦衣华服俊朗洒脱的模样,她敛了敛眉角,泛起一抹愁色,刀狻猊常说:她对公孙朝夕的注意,比对他的多。 她其实并不是故意冷落刀狻猊,只不过能挑战她仙女极限的,让她失去控制做出些乱七八糟事情出来的,都是公孙朝夕。 他和桃如丑在干什么?她躺在床上想,浑然不觉这张红牙大床是如何的舒适柔软,又是如何的奢侈豪华。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你让阿杀去杀钱衰灯?”桃如丑和公孙朝夕在月下散步,桃如丑依然一身白衣女子装束,此刻却负手踱步,恍恍然潇洒白衣书生的模样,“你觉得阿杀会成功?” 公孙朝夕颀长挺拔的身材在月下越显飘逸,“六成六,阿杀出道至今还没有失手过。” “说实话我很奇怪,”桃如丑转过脸来看向公孙朝夕,“钱衰灯虽然该死,但是你本有碧蝠杀人的证据在手,为什么非要阿杀去杀钱衰灯?如果把碧蝠之毒和钱衰灯养碧蝠,又在峨眉山放养几件事宣扬出去,小守红儿也就解困,阿杀也不必冒险。” “阿杀做这行也三年了,名也有了,钱也有了,总这么干下去不是个办法。他若是杀了钱衰灯,名气也就到了顶点,可以守着银子伺候老娘去了。” “你想要他隐退?”桃如丑高挑起眉,“人生祸福如朝夕……” “他如果现在回家种田,他老娘会很感激的。”公孙朝夕说,“他老娘快病死了……却不准我说,她可是尽心尽力支持她儿子做杀手,说要等到阿杀名声一扬,白道黑道吓得屁滚尿流的那天。” 桃如丑大笑,“西门娘子这老太婆有意思。” “快病死的人还要勾搭十八岁少年,那老太婆本就是个活宝。”公孙朝夕翻着白眼。 桃如丑含情斜睇,“已经二十三的人还自称十八,你以为我不知道西门娘子对你很有意思?” 公孙朝夕瞪着眼道:“让阿杀知道他娘有意思让我变成他爹,那不孝子岂不是要让他娘守寡?” 三 一着下错满盘棋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 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萧守红呆呆地望着明月,突然坐了起来,抱膝怔怔地想她和公孙朝夕相识三年的点滴,越发觉得——其实他对她,很不错。 他虽然是个俗人、是个奸商、是个小人,但是真的一直对她很好,每当她遇难出事的时候,都会有公孙朝夕的影子,尤其是这一次……她渐渐地露出一点儿微笑,看着自己的鞋尖,这一次他做的,不管是在利用别人还是怎样,总之他对她,真的是很好。 萧守红一夜未眠,天亮的时候起来去溪边洗漱,拆开头发重新梳理,抬起头来的时候微微一顿——她看到一只蝙蝠飞过,心里诧异: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吗?而且那只蝙蝠几乎浑然和周围青山绿水一色,若非她自信眼力极好,是看不出来的。 碧蝠? 她全身一凛,握剑站起,屏息默查四下的动静,过了一会儿——四下无人,难道这只碧蝠只是凑巧经过?还是鄙夫王钱衰灯突然到了这毫不起眼的高阳山?她自信一路前来高阳十分隐秘,绝不可能有人看见,但碧蝠绝非幻觉。 正当她全神运功潜查的时候,突有所觉,蓦然回首——身后不到一尺处站着一个人。 一个绿衣人,衣服颜色和刚才那只碧蝠一模一样。 她微凝眉,徐徐横剑,此人左眉有痣脸色苍白,身材不高手握弯刀,必是信侯宫第二高手,号称“一刀杀十人”的“小弯刀”李艳芳。 他是个男人。 叫做李艳芳。 他为什么出现在高阳山?萧守红已经无暇去想,李艳芳是她几年来遇到的大敌之一——她庆幸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都还没有回来——那奸商的武功奇烂无比,桃如丑是否会武功她看不出来,但不能让客人冒险。她不知不觉已经将公孙朝夕视为这间破茅屋的“主人”,而她自己并没有发现。 晨风轻拂,带着肃杀的清寒,掠面而过。 “萧姑娘。”李艳芳对她毕恭毕敬地拱手,“敝宫钱宫主有请萧姑娘。” 萧守红手里玉剑一抬,冷冷地道:“不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微闪,“不能不去。” 萧守红手指青天,“朗朗乾坤,你莫非要在这里掳人不成?”继而退了一步,她右足点地立于小溪之旁,一足悬空在溪水之上,若是打不过,她决意依仗轻功踩水而下!“萧守红不是信侯宫的狗,任你呼来喝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暴涨,低声喝道:“那就是你自找的!”随着喝声,他手指暴涨一寸,根骨扭曲似在发力,而力道古怪,人随手指那一张,已疾扑过来,没有半点儿风声。 萧守红拔剑招架,她的剑名“天犀”,是一柄有名的温玉剑,的确是传说中匹配仙女的兵刃。李艳芳手指点在剑上,那玉剑竟然发出“咯咯”爆响,几欲碎裂,萧守红脸上变色,陡然挥剑横扫,一只碧蝠被她劈死剑下血泼三尺。那碧蝠袭来无声无息,李艳芳赞道:“好耳力!”但他五指已然扣到剑上,萧守红回剑后夺,玉剑本质滑溜,在李艳芳手中竟然夺之不动,好像那剑是他血肉的一部分。萧守红一夺不回,李艳芳一手往她肩头抓来,眼看她就要嘤叮一声按照规律扑倒在李艳芳怀里,突地萧守红一口往李艳芳手上咬去,然后飞起一脚踢他下阴,松手放剑。那剑被李艳芳倒夺差点儿直插入怀,手上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再加上一脚,顿时剧痛入骨,手忙脚乱,一时惊愕异常:江湖传说中冷淡孤高的萧守红居然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克敌!正当他一愣之间,萧守红脚尖倒撩,“霍”的勾剑在手,一剑抵上了他的颈项,居然还淡淡地捋了下头发,“也许我该杀了你。” 李艳芳不得不赞叹她这捋发的姿态很美,和方才发狠的女人截然不同,心里的念头还没转完,她居然撤剑后跃,淡淡地道:“本姑娘剑下从不杀人,今日且饶了你,去吧。” 李艳芳行走江湖少说也二十年了,仍被她这几句话说得一愣,啼笑皆非,“萧姑娘聪明伶俐,饶命之恩,我且记下——不过你还是要跟我回信侯宫!”他弯刀出手,刀柄系着长长的纤细锁链,“当啷”一声微响飞出,他这“杀人刀”出手从不落空,那锁链在萧守红颈上绕了几圈,弯刀正好抵在她的咽喉处,只要李艳芳回力一拖,萧守红立刻要破喉而死。他拉着萧守红,“跟我走吧。” 萧守红心里大怒:她放了这小人一条生路,他不是应该感恩戴德放手而去吗,竟然如此对她!她心里愤恨嘴里却说不出来,眼睛瞪着李艳芳,一步一步被他从溪边拖走。 眼看她就要这样被拖死狗似的拖去信侯宫,突然前边传来“汪汪”声,一条雪白的小肥狗拦在路前,扑上去咬李艳芳的腿。她心里不平:她居然落到要一条狗来救她! 脚踝被稍微咬到了一下,有轻微疼痛。李艳芳不以为意一脚踢开小肥狗,那小狗也知道他一脚厉害,居然一跃避开,汪汪叫着往一边去了。 “小守红儿居然会咬人。”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喃喃自语的声音,“不好,以后万万不能和她打架,非输不可。” 萧守红脸上一红,她刚才情急拼命居然给人看见……一时间恨不得自己钻进土里,眼神刚刚一闪,“叮”的一声李艳芳的锁链给什么东西一下打断,一个人“呼”的一声掠过把自己抱起飘得远远的,只剩下李艳芳一个人在场中。 好暗器!好轻功!萧守红精神一振,脚一落地,解开锁链,转头:“多谢恩公搭救……”突然一怔,眼前的“恩公”一身白衣女子装束,他却是个男人,长得斯文白皙,像个书香公子。但他看起来极是眼熟,她心念一转,“你是——” 女装的白衣男子一笑,“桃如丑。” 萧守红脱口而出:“你竟是个男子……” 桃如丑一笑的时候俊朗非常,此刻挤眉弄眼,却是含情斜睇风情万种,他笑吟吟地说:“要英雄救美的时候,万万不能假冒女人。” 她脸上一红,“公孙朝夕呢?” “你还记得他?”桃如丑三分惋惜三分哀怨,指指东边,“喏,那里。” 公孙朝夕拿着个算盘在李艳芳面前劈里啪啦打个不停,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他在干吗?” “算账。”桃如丑答道。 公孙朝夕在李艳芳面前打了半天算盘,李艳芳本在防备突如其来打断他刀锁链的桃如丑,终于忍无可忍,一手往公孙朝夕咽喉抓去! 公孙朝夕突然抬头,闪开三步,“你知不知道你很值钱?” 李艳芳一怔,喝道:“什么?” “你七岁被后妈赶出门,十一岁开始杀人,杀的是你养父,为了五两银子。二十一岁出师,杀师门满门,二十二岁杀‘江南螺’李傲双,二十三岁杀‘塞北瘟’刘大肆,惹翻‘江南塞北帮’中原三十九分坛,潜伏十年后又杀‘天风神医’水通,被江湖追杀,逃入信侯宫做钱衰灯座下一流高手。”公孙朝夕细数他的过往,“你养父李春芳是春光道姑的奸夫,春光道姑、李傲双和刘大肆的家人都很有钱,江南塞北帮肥得流油更不必说,你算算多少人想要你死?”公孙朝夕终于打完算盘,瞪眼看着李艳芳,“你一个人值五千两银子。” 李艳芳先是惊愕此人居然清楚他平生底细,接着怒极反笑,“你能杀我?”公孙朝夕武功如何,他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此人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居然敢算计他死之后尸体值多少银子?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这世上总有些事和人想的不同。”正当他说话之间,李艳芳突然觉得腿脚发麻,低头撩起裤腿一看:被那小白狗咬伤的地方一片紫黑——那貌似普通的小狗居然有毒!大惊之下,公孙朝夕惋惜地告诉他:“被我们家小白咬伤,是无药可救的。”因为那是剧烈麻药,不用救就会好。在公孙朝夕说话之间,李艳芳已倒了下去,双眼上翻,生死不明。 “五千两银子……”公孙朝夕还没说完,突然眼前一花,原先不知在何处的蝙蝠纷纷扑来,挤在李艳芳身上吸血,叽叽喳喳咦咦呜呜,顷刻之间,这位“小弯刀”李艳芳已成了一具枯骨,血肉全无。 碧蝠。 旁观的三个人为之毛骨悚然,惊悚地看着那些蝴蝶般的碧绿蝙蝠四散飞去。 萧守红有些作呕;桃如丑呆了半晌:他的小白只是在牙上装了麻药的普通小狗,李艳芳会昏倒是因为公孙朝夕出言恐吓,但人一倒下,无论是死是活,这些蝙蝠就一拥而上将人吸成枯骨,实在是令人从头到脚不舒服。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这些鬼东西吃饱了一个月都不会饿……” 萧守红和桃如丑面面相觑:如果这些蝙蝠因为脱离李艳芳的控制袭击百姓,那要如何是好? 公孙朝夕走过来,“李艳芳是怎么找上这里的?” 桃如丑从枯骨的衣服里抽出一张纸,叹了口气,“你家小守红儿做的好事。” 公孙朝夕瞪眼去看,萧守红一呆:那是公孙朝夕通过鸟儿寄给她的那张他在高阳下葬的纸条。“我……”她可不是故意丢失这张纸条,但她真的不知道是丢在哪里…… 还没等她解释,公孙朝夕看左边,桃如丑看右边,同时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啊女人……” 高阳山不是久留之所,必须尽快搬家。公孙朝夕看了看天色,“李艳芳不知带来多少碧蝠?” “等它们来吃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桃如丑说。 萧守红有些毛骨悚然,“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的吗?” “我就怕白天出来的那些都是走错路的,真正的蝙蝠群在晚上。”公孙朝夕苦笑着弹了弹他最近老穿的这件白衣,喃喃地说:“桃花,你有一百两一壶的酒吗?” 桃如丑和他叹气,“就算你喝一千两一壶的酒,在晚上以前你还是喝不完你的十几万黄金的家当。” 萧守红静静地站在一边,白衣白鞋玉剑,还是如空谷幽兰;公孙朝夕也是白衣,飘逸贵介的一个公子;桃如丑更是俊朗潇洒的一代翩翩君子样貌,三个人如花似玉,彼此看了看,心里不免都浮起对方被碧蝠吃了的诡异模样。 桃如丑先说:“我走了。”他说走就走,片刻之间已经在十丈之外,一个转身,抱着他那条小白狗已经无影无踪。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的手,“我们也赶快逃吧……” 突地“啪”的一下,他的手给萧守红甩开,只见她淡淡地道:“放任此地碧蝠乱飞,若不能赶尽杀绝,岂不是为祸百姓?” “世上为祸百姓的东西多了,”公孙朝夕苦笑着道,“老鼠也为祸百姓,蚊子也为祸百姓,苍蝇也为祸百姓,臭虫也为祸百姓,跳蚤也……”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杀尽高阳山碧蝠,我不走。”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她眼神宁定,明澈如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萧守红救“红衣丞相”许明之,杀“画眉大盗”何凡冬,为一病危孤女舍身闯十八莲花洞找救命药草,又曾从百丈寒冰潭水中切下万年玄冰救走火入魔的武当空陷道长。萧守红虽以美貌扬名,爱惜形象,故作冷漠,但确是侠义心肠肯为人舍生取义的好女子,“要杀蝙蝠,首先要会飞。”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正在这时,一只黄色小鸟飞来,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消息,又叹了口气,“阿杀也忒着急,居然踹了信侯宫……” 萧守红一怔,“他怎么了?” 公孙朝夕扬起白纸,道:“钱衰灯和手下‘一枝浓艳’古心心,‘小弯刀’李艳芳,‘白将军’白星汉等等一干人不在宫中,阿杀一人一剑进去,把信侯宫上下赶了个干干净净,连房子都放火烧了。” 萧守红差点儿呛了一口,吞了口唾沫,她定了定神,淡淡地道:“哦?” 公孙朝夕抬头看着树顶上飞过的几只碧蝠,持续苦笑,“如果钱衰灯不在信侯宫,那么他在哪里?李艳芳在这里,钱衰灯还会远吗?小守红儿,我可能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萧守红淡淡地说:“你料到钱衰灯好色成性,既然嫁祸于我,若是对我起意,应当会假以英雄救美诱我,却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快。” “李艳芳已死,钱衰灯和他手下一干人物,必然锁定高阳山,你我一着之失满盘尽输,要逃,没那么容易了。”公孙朝夕唉声叹气,“还有这些要命的蝙蝠,我总算知道那朵桃花为什么逃得那么快了……” 四 终夜惊魂草寂寂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 要杀蝙蝠,除了要会飞之外,前提条件是自己必须是活的。自桃如丑一走,小白也跟着走了,小白跟着走了的后果是没有饭吃。偏偏这高阳山,除了仙风道骨的花花草草之外,一没有野兔二没有野猪三没有野鹿,河里一没有鱼二没有虾三没有螃蟹,是个名副其实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好地方,除了老鼠什么都没有。 “按照江湖传说,凡是这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必然是因为有千年仙草或是万年毒物坐镇,所以野味都不敢来……”公孙朝夕躺在他茅屋的大床上自言自语,眼睛看着屋顶。 萧守红就坐在西门杀坐过的那张椅子上,这屋里没有第二张椅子,她淡淡地道:“我已经查过一遍,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不过我年年秋天都来这里休憩,记得十年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是有不少野味的——难道被我吃光了?”他冥思苦想,来了点了点头,“我记得是两年前,那朵桃花来这里度假以后野味就都不见了,天下第一厨名不虚传……” 萧守红端起一杯茶,居然和西门杀一样端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吹茶,自然她吹得比西门杀美得多,浅呷了一口,“如果我们一天没有饭吃,到了晚上应付碧蝠只怕体力不支,如果钱衰灯率众前来,我们两个岂不是要束手待毙?” “你最多变成钱夫人……”公孙朝夕懒洋洋地伸手摸向床边,打开床沿的一个暗格,伸手下去摸了摸,居然端出一碟新鲜葡萄,外边还结着一层冰过的水珠,摸出一颗葡萄塞进嘴里,他享受地深吸一口气,愁眉苦脸地说:“我如果为你死了,你要记得我的棺材钱在我金钱坊我那张薄板床被褥底下,千万帮我买个好点儿的棺材,初一十五要给我上香,每年清明要给我上坟。我对你痴心一片,就是死了,也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多奸夫……” 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那张大床,这葡萄新鲜异常,就像从葡萄藤上现摘的,她昨夜在床上睡了一夜,也没发觉这床里还有这种机关。哪里来的葡萄?她瞪着公孙朝夕,突然笑了起来,还笑得很好看,“你这床底下,是不是有一个洞?” 公孙朝夕眨眨眼,突然那张床往后滑了三尺,露出床底下一个与床同宽,下有台阶的大洞出来,不知通向哪里,但看这台阶修砌得如此整齐恢弘,布满蛛丝青苔,绝非最近完工。他操纵大床滑了回去,盖住洞口,那洞口宛如床下阴影,毫无破绽,“这下面通向哪里我也不知道。”公孙朝夕说,“我只知道每日午时,这洞口会多一盆水果,有时是葡萄,有时是桃子,有时是苹果,有时是梨子,只要把盘子放回去,每天都有。” 萧守红柳眉微蹙,“你没下去过?” 公孙朝夕也皱起眉头,“我活得好好的,不欠武功也不欠钱,更不欠师父、师祖,也不想要兵书兵法,干吗要下去看?” 萧守红一怔,那倒也是,就凭公孙朝夕学武的第一等拙劣资质,就算这洞里有第一流的秘笈,他也是拿去当柴烧比较有用,“若是钱衰灯率众而来,这洞是个退路吧?” 公孙朝夕嘻嘻一笑,“如果你让我躺躺你的膝盖,我就陪你往这洞里跳。 “妄想!” 正当两人斗嘴之时,陡闻外边树林鸟雀乱飞,呀呀直响,公孙朝夕把葡萄丢给萧守红,“钱衰灯来了!” 她接住葡萄,只见公孙朝夕一瞬间关起了所有的门窗,在他刚刚关好的时候,门窗外“碰碰”之声不绝,不少鸟那般大的东西撞在门窗上,就如被小孩投石砸中一般。公孙朝夕也有些发寒,喃喃自语后悔这房子没有用砖头去盖,居然只用了木板。 碧蝠! 两个人被困在屋中,萧守红淡淡地道:“你打开一个窗户。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干什么?” “杀蝙蝠。”她居然神定气闲,一提玉剑,冷冷地说,“我正愁想不到办法把它们赶尽杀绝。 公孙朝夕一瞬间躲在她身后,“你确定你不会放过一只?” “你放心,我剑下要是错过一只,萧守红与你殉情!”她居然嘴角微勾,做了冷淡的嘲笑,“你开窗” 公孙朝夕听到那句“殉情”,立刻就去开了窗。 “扑啦”一下,屋外不计其数的绿色蝙蝠一下拥了进来,萧守红玉剑盘旋纵横,守在窗前,只听她剑下如劈重物,“劈里啪啦”顷刻间窗口处溅了一地血肉模糊的东西,有些一时未死,还在“叽叽喳喳”地叫,就像老鼠一样。公孙朝夕躲得远远的,连他都看得有些恶心,但萧守红一身白衣溅满蝙蝠血,却脸带冷笑,继续绞杀碧蝠。 小守红儿骨子里好胜。公孙朝夕边看边叹气,小守红儿自己不明白,她其实更像个疯婆子而不是绝世仙女,她本性果断绝情,从她数次出手都可以看出,她在危难之际就会浑然忘记仙女守则,变得狠酷老辣,定局于刹那之间。矜持冷淡绝不是萧守红的本质,她是个酷烈的女人,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他双手抱在胸前看萧守红杀编幅,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如果给她一把菜刀,杀蝙蝠的效果要比玉剑好得多。 其实发狠的小守红儿比较聪明,虽然有点儿不够美,但比较像他公孙朝夕会喜欢的女人。这几年来,除了几个朋友,他难得对谁那么好过,偶然觉得也有些过火,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因为她很美吧,但常常也觉得,咬牙切齿的她比较可爱。 略略一失神,那“劈里啪啦”下雨一样的碧蝠少了许多。外边传来尖锐的呼啸,驱使碧蝠的人眼看围攻无效,一把碧蝠招了回去。窗口外依旧云清碧树,但窗口处堆了半个窗口高的蝙蝠尸体,多半还未死绝,仍在垂死挣扎,观之无限恶心。萧守红凝视窗外寥寥几个人,天犀剑上滴落碧蝠的血,她却无暇擦去。 窗外站的是三个人,一个身材矮小,犹如十二小童,穿的却是锦衣华服,头戴金冠。看他头戴的那个可笑的金冠就知道这矮子便是鄙夫王钱衰灯!他左边站的红衣美女正是“一枝浓艳”古心心,右边站的白衣男子便是“白将军” 白星汉。白星汉手里提着李艳芳被碧蝠吸血而死的尸体,一把摔了过来,“啪” 的一声筋骨碎裂在茅屋外,把屋里的萧守红吓了一跳,面上勉强保持镇定,冷冷地看着那三个人。 这三个人,无一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令人闻之色变的魔星。 她的武功虽然不错,却是万万打不过这三个人的。 要如何又杀碧蝠、又逃命,当然——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岂能带公孙朝夕逃命?那家伙神通广大,在这个时候,她竟隐隐期待起他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救命绝招了。 “里面的人,钱宫主有请,请出来。”白星汉的声音低沉有力,隐隐有一股威势,看到李艳芳的尸体,他当这屋里还有什么世外奇人,语气倒也客气。 “你看到钱衰灯脚边那个袋子没有?”公孙朝夕躲得远远地说,“那就是装碧蝠的袋子,把那袋东西弄到手,你就够英雄侠义,就是拯救这山头附近的野人于碧蝠嘴下的女侠……” 萧守红眉头一皱,公孙朝夕继续说:“假如你能弄死那袋碧蝠,我们就可以往这洞里一跳,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她瞪着眼,压低声音说:“他们要是追进来呢?” 公孙朝夕回瞪着她,“难道现在你不往里逃,他们就会很客气地一直站在外面?” 她看了钱衰灯的碧蝠袋一眼,突地雄心骤起,清吒一声“好!”,拔剑掠身而起,从窗口出去一个闪身直到钱衰灯身边,一剑已然挑起碧蝠袋。 萧守红突如其来的一掠让门外三个人都是一怔:他们对萧守红本来没有恶意,如果不是看到李艳芳横尸当场,也不会放出大量碧蝠,看她越窗而出只当她要逃,她的动作让钱衰灯一愕,猝不及防地上那碧蝠袋竟让她一剑挑去。萧守红得手之后一甩手,把那袋蠢蠢而动的、恶心的东西“啪”的一声丢进了茅屋里。 但她却已经走脱不了,她一剑挑起碧蝠袋子的时候白星汉已经出手往她肩上扣来,回手甩飞袋子的时候钱衰灯已经出指点上她背心两处大穴,前后合袭,刹那间她就要被生擒当场! 突然钱衰灯的双指点中了两块冰凉而硬的东西,白星汉一手扣下抓住了一手沉甸甸的也是冰凉而硬的东西。两人一愕,低头去看——白星汉手里抓着十两银子,钱衰灯身前“咯拉”跌下两锭五两银子,在茅屋窗口有人影一闪,古心心本要抓向脱困的萧守红,突然心念电转往茅屋扑去,喝道:“谁在里面?” 萧守红大吃一惊——公孙朝夕武功差得无药可救,刚才丢出两块银子是他所有的武功里最高明的一门暗器功夫,如果丢出来的不是沉甸甸的银子他万万没有如此准头。古心心一手丧门鞭法抖鞭如枪,公孙朝夕在她手下连半招都不必打,立刻就死——她心头骤然涌起一阵难以言语的焦急,热血一沸,她扑身往古心心身上疾抓。 在她身后,一愕的钱衰灯和白星汉也已怒喝追来,前头的古心心长鞭出手,“啪” 的一下,当面的木墙瞬间灰飞烟灭,爆裂开来的木屑轰然纷飞,她的长鞭堪堪已经到了公孙朝夕的鼻子尖——萧守红本要疾抓古心心右臂穴道,眼前势急,突然改抓为抱。一把抱住飞鞭的古心心往回拖,两个女人双双滚倒于地——古心心大怒,回肘疾撞,萧守红一口咬在她的颈项上,两个女人滚地扭打起来! 公孙朝夕也是大吃一惊:他没想到古心心会一鞭打破他的茅屋,方才如果不是萧守红情急拼命,他绝对会在古心心鞭下脑浆迸裂!眼见她和古心心扭打在一起,死死不放手,咬着人家的后颈也是死不松口,他眼里掠过一抹苦笑,这女人比他想象的还绝!打架的时候无赖得像桃如丑家的那条狗!眼前钱衰灯和白星汉已经扑来,他再苦笑——是他计算失误,西门杀烧了信侯宫,钱衰灯发现之后西门杀非但不能隐退还是后患无穷!此刻他若无能抵抗钱衰灯和白星汉,萧守红决计要沦为钱衰灯之玩物,并且洗刷不了杀人下毒的罪名! 他能抵抗江湖四王之首“鄙夫王”钱衰灯和“白将军” 白星汉盛怒的联手合击吗?武功烂得一塌糊涂的“人生祸福如朝夕” 的公孙朝夕,能吗? 目光掠过被古心心回肘连撞心口十余下依然不松口的萧守红,此刻她披头散发满身血污,没有一丝一毫江湖第一美人的绝色,但是他却觉得她很美,这个时候的萧守红,是最真的小守红儿……为了救他在拼命…… 他能抵挡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合击吗? 答案是:也许能。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 萧守红抱住古心心滚倒——钱衰灯和白星汉扑到公孙朝夕面前—— “碰” 的一声轰然大响—— 像震塌了天地打翻了江河吹灭了万古狂风! 萧守红和古心心骇然住手,双双抬头—— 公孙朝夕居然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联手的那一击! 而且是硬接! 他左手接钱衰灯“九灯急转”,右手接白星汉“星河渺渺”,一接之后,钱衰灯和白星汉同时口中鲜血狂喷,倒退二步,无限惊骇地跌坐于地。白星汉颤声抬手指着公孙朝夕,“满——楼——明——月——梨——花——白——” 这七字一出,萧守红和古心心脸色大变,惊骇绝伦地看着把钱衰灯和白星汉震成重伤的公孙朝夕。 五年前,江湖曾有奇闻:有蒙面异人夜入离宫,与闭关三十多年的杜大侠杜轻辰比武。杜轻辰曾是江湖号称“掌法、剑法、指法”第一的绝顶高手,闭关三十年不过五十多岁,并未老迈,却与蒙面客苦战三个时辰至天明胜负未分。日出的时候那蒙面客突然罢手,一笑跃上墙头,杜轻辰心仪来人武功,曾问是何师承?蒙面人想了想一笑而去,答:“既有‘小楼一夜听春雨’,怎无‘满楼明月梨花白’?” 之后听杜轻辰言,蒙面人“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一门极其狠毒的武功,一招一式无不岔人气脉,若是中了一招,必定真气错乱满身武功尽废,一时江湖骇然。 现在白星汉居然指着公孙朝夕叫“满楼明月梨花白”! 难道公孙朝夕就是五年前与杜轻辰打成平手的蒙面客? 萧守红猛然摇头,这怎么可能!公孙朝夕的武功奇差,轻功只能纵起两丈,掌力五尺之外打不烂一个杯子,怎么可能会“满楼明月梨花白”!但他确确实实硬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重伤了他们! 正当她披头散发绝然不信的时候,公孙朝夕自窗口鬼魅般地掠了过来,一把抓住她背后衣裳,倒回茅屋内,蝙蝠般俯身钻入了床底下那个深不可测的大洞里。 外面古心心吓得全身僵住,白星汉和钱衰灯萎靡于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公孙朝夕竟然就是五年前“满楼明月梨花白” 的蒙面客!这消息委实太过惊人!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萧守红被公孙朝夕拖入黝黑的隧道,这隧道公孙朝夕果然没有走过,不过十来步就已经撞到许多蜘蛛丝,再过十步眼前已经没有半点儿光亮,不得不停步,公孙朝夕亮起了火褶子,把萧守红轻轻放在一边。 钱衰灯白星汉几人显然不敢追来,公孙朝夕为何还要逃呢? 萧守红依然不能接受公孙朝夕是个绝顶高手这样的事实,连声急咳,一双眼睛瞪着公孙朝夕,一时却说不出话来。 公孙朝夕四下照了照,叹了口气,“这地方应该有个出路。” “你到底是什么人?”萧守红终于顺过一口气,颤巍巍地站起来,她被古心心手肘震伤胸口。以至于气息衰弱,“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_” “公孙朝夕。”公孙朝夕答,“我当然是公孙朝夕。”他却不答他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怎么从这鬼地方逃出去。” “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何必要逃?”她终于忍不住说道,接着接连咳嗽。 他想了想,“我下来找武穆遗书。” “这里……咳咳……像是通向什么地方的通道……”萧守红运一口气,“好庞大的建筑……” 在火褶子的映照下,左右两边的隧道上隐约可见凿刻的花纹,巨大整齐的青石板砌成隧道,还有留有暗灯的留槽,“按照江湖传说,走进这种地方,都会看到一些骷髅。”他指指前面,果然在火光尽头地上伏着一具尸骨,萧守红一凛,心里情不自禁有些骇然,公孙朝夕挡在她前面,点亮侧面一盏暗灯,顿时隧道光亮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萧守红望着火光边缘那具尸骨,还有尸骨背后无尽的黑暗,“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地方。” “猴子的脚印。”公孙朝夕在前面一路点灯,地上有些地方尘土泥粉错乱,上面印着许多脚印,来来去去都还薪鲜,并不是人的,“原来水果是猴子的供奉。” “咳咳……”萧守红咳嗽了几声,公孙朝夕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他又在叹气,“按照江湖传说,这种隧道尽头多半会有前辈高人留下来的灵丹妙药,慢点儿走。” 她微微一颤,公孙朝夕的手指修长有力,拍在身上让她莫名一热,心头怦怦直跳,这奸商究竟是什么人?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还是一时爆发怪力的公孙朝夕?她忍不住低声叹息,她宁愿他只是公孙朝夕,而不是什么“满楼明月梨花白”的绝顶高手。 慢慢绕过那具在传说中必定会有的骸骨,公孙朝夕一眼也没多看,她瞄了一眼——那似乎是个女人。公孙朝夕已经快步往前走去,她连忙跟了上去,心头恍惚了一下,似乎有点儿疑惑,按照自己的个性,应该会好好观察那具尸体判断是被何人所杀,调查清楚此地发生了什么剧变,但公孙朝夕走了她也不假思索地跟了上去,连这一点疑惑都抛之脑后。 绕过几个转口,眼前果然出现了一个门。 一扇十分恢弘巨大的门,若是在灯火辉煌的当年定然气势凌人,可惜现在大门半开,里头幽深深一片,不知潜藏着什么怪物。萧守红拾起一块碎石扔了进去,只听“咯拉”一声滚得老远,还下了几层台阶,里面不知有多深,“这里莫非是江湖传说中百年寻找不到的‘虚空之门?”她突地失声说,“传说楚留香的第十六代子孙和陆小凤的第九代传人都在‘虚空之门’内消失,传说门内还有那柄‘小楼一夜听春雨’和李寻欢的飞刀秘发。” 公孙朝夕指着门上四个大字“虚空之门”,“就凭这个你就知道它是虚空之门?” 萧守红反问:“那么它是什么?” “只要是门,都可以给自己起个名字叫做什么什么之门的。”公孙朝夕说,“听说不久前他们找到个地方叫做‘归隐之处’,里面还有黄药师娶了梅超风之后的休妻令,杨过和小龙女下的五子棋,周伯通一百二十九岁和瑛姑喜得贵子的喜帖,还有韦小宝私藏的几百万两银票。” “那后来不是证明是假的?”萧守红淡淡地道。 “你又怎么知道这个洞就是真的?”公孙朝夕举着从旁边暗格拿过来的暗灯,“进去看看。”说着他点亮了门前左右两边的灯,“虚空之门”下还有一排小字:“白衣人、剑客、浪子、青楼名妓、情侣慎入。” 萧守红看得愣了一愣,公孙朝夕提灯往自己两个人身上照照,嘴里念念有词:“白衣人不是、剑客不算、浪子不是、名妓不是、情侣——”他喃喃自语,“不算——我们进去。” 萧守红低头一看自己两个人身上的“白衣”——早在扭打和茅屋塌方的时候变得灰灰黄黄破破烂烂,自己还满身碧蝠血,提了提天犀剑,她努力整了整衣裳,正想淡淡地道:“我难道不是剑客?” 公孙朝夕却先开口:“你是美女,不是剑客。” 萧守红皱眉,他却已走了进去。 进了那扇半开的门,当面是一面屏风,屏风上以血字写:来者一人转左边,来者多人转右边。 萧守红大惑不解,公孙朝夕听话地拉着萧守红往右边转,屏风后面是一间空旷的小屋,屋中间一张茶几,上面摆放着一本书。 公孙朝夕大步走过去拿起那本书,萧守红要提醒他小心有毒却已来不及,只听他念:“来者多人,欲出此地,请注意如下规则:1、选择一件任务完成;2、拥有足够的财产;3、到明日日出前依然未死;4、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萧守红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问:“那是什么?”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怎么知道……”翻过书本第二页继续念:“任务选择:1、你是一位胸怀大义的侠客,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被江湖魔头追杀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高强的武功,前提是有一位妇人的孩子被强盗抢走了,你去帮她把孩子夺回来,请注意以下线索……”他摇摇头翻过一页,继续念:“任务2,你是一位被侠客追杀的魔头,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复仇的方法,前提是你必须杀死三只怪物,请注意怪物所在地……”他又翻过几页,“任务17,你是一位不幸误入此地的路人,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他皱眉继续摇头,翻到最后一页,“任务33,你是一位身受重伤的侠女,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你希望找到救命的药丸。‘虚空之门’将给你神奇的药物,前提是你必须自己去取,请注意路线……”公孙朝夕边念边拿着那本书往书上所画的路线走去。 萧守红跟了上去,“你真的信这本子里写的?” “就算不信,你有更好的方法?”公孙朝夕叹气,随后喃喃地说,“我本以为爱烧厨房的那朵桃花已经很妙了,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更是个妙人,妙不可言。” 萧守红瞪眼看他喃喃说话的样子,半晌才道:“我本以为公孙朝夕已经是个疯子,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比你更疯。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地拿起那本书扇了扇风,“姑且信吧,要做这样一个陷阱害人,那还不如直接杀人来得快,我相信不会错的。”拉着萧守红的手,他往小屋的左边出口转去,萧守红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脚踏进那间房屋,只见屋中一副骸骨,又吓了她一跳,公孙朝夕一怔,那是一只猫的骸骨。看书念:“随猫而去。猫颈上如果挂的是黄色丝带,须步步小心;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径水路,准备潜泳;如果猫左右两眼颜色不同……”他一直看到完,就没说如果猫死了怎么办,叹气,“原来屋主再妙也没有想到,猫也是会死得连根毛都不剩的。” 萧守红突然急促地呼吸了几下,公孙朝夕警觉地握住她的手,只觉她手掌冰冷,便脱下外衣罩在她身上,拍拍她的肩。萧守红摇了摇头,她被古小心震伤的胸口在疼痛,半倚在墙上看着那只死猫,勾起嘴角笑一笑,“现在怎么办?” 公孙朝夕答:“凉拌。” 她笑了起来,想要故作冷淡,却做不出来,讽刺地说:“算了……咳咳……就算死在这里,看起来也很热闹……这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死人……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皱起眉,“你伤得很重吗?”他很少听她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更很少听见她这么讽刺的说话。 “我低估了古心心的‘露凝香’心法,”她想笑,疲倦地说,“大概再过六个时辰我全身的血液就会凝起来,死后脸色淤黑,你……千万别给人说那是萧守红的尸体……”说着她身子缓缓往下滑,公孙朝夕一把扶住她,灯火暗淡之间她隐约看到他似乎是有些变色的脸,却也不能确定那不是灯光下的幻觉。她深吸口气,“公孙朝夕,在我死前,能告诉我一件事吗?” 他似乎在笑,在苦笑,“你不会死的。” “告诉我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她一双明眸盯着公孙朝夕,“你——就是他吗?咳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告诉你你就打起精神,不做这种要死的模样?” 她精神一振,“你告诉我,我就用‘天地一线’抵抗‘露凝香’,那样我能多活七天。” “野蛮的女人。”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她,“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有仇?” 她的目光有些迷离,低声说:“那是我十六岁那年的……梦中情人。” 公孙朝夕模了摸她的头发,她的脸色苍白隐隐发黑。“露凝香”的暗伤绝非唬人,他露出苦得比黄连还苦的苦笑,“不是。” 萧守红目光黯淡了一下,却亮了起来,“真的?” “真的。”公孙朝夕斩钉截铁地说。 “那么,为什么你会‘满楼明月梨花白’?”她整张脸都生动起来,公孙朝夕却不知道这个女人在高兴些什么。 “因为我是他朋友。”公孙朝夕说,“如果刚才那一招是真正的‘满楼明月梨花白’,钱衰灯和白星汉早就成肉饼了。”拍拍她的脸,他无奈地说,“站起来吧,装死不是美女应该做的事。” 她的目光变得又明亮又狡黠,小心翼翼地站直,公孙朝夕看得出她很开心,忍不住又说:“只要我们能从这里出去,我介绍他给你认识,行了吧?” 萧守红摇摇头,突然很有些得意地说:“我已经不喜欢武功高强的男人了。” 公孙朝夕绝不是没见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听到她这句话,居然脸上发热,比城墙还厚的脸皮淡淡地浮起一层红晕,幸好屋里那盏灯灯油已尽,点起来光线黯淡,萧守红没有看见。 “你那朋友实在很了不起,”萧守红方才奄奄一息,现在却瞪着眼睛看公孙朝夕,凉凉地说,“以你这种资质,居然能让你把‘满楼明月梨花白’发挥到那种程度,幸好钱衰灯不知道你只有那一招,否则死的就是你和我了。” 公孙朝夕叹气,“那是因为……”他顿了顿没说下去。 萧守红追问:“什么?” 公孙朝夕看了萧守红老半天,又叹了口气,“真奇怪,现在你简直像只乌鸦,又凶又狡猾又聒噪。” 萧守红也学着他叹了口气,“和你在一起久了,就算是凤凰,也是会变成乌鸦的。”然后她又瞪眼,“难道你原来喜欢的是凤凰?” 公孙朝夕忍不住笑了,“我原来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对只凤凰好,闹了半天,原来她是只乌鸦。” 萧守红淡淡地道:“难道她不能既是凤凰,又是乌鸦?” 公孙朝夕又是一怔,终于大笑起来,“是是是,她既是凤凰,又是乌鸦。做凤凰的时候是只呆头凤,当乌鸦的时候是野乌鸦……”还没说完萧守红一剑刺来,吓得他转身就逃,两个人一追一逃,瞬间转过了几个房间。 到了某个房间,公孙朝夕突然停了下来,萧守红一剑抵在他的颈项上,然后凝目跟着他一起往房里望去——这房里又有一具骸骨,是个人。 那是个长着两个头的古怪骸骨,两个头长在同一个骨架上。 萧守红放下玉剑,“这难道是双头蛇夫杜冠言?” “肯定是了,三十年前他还是很有名的,怎么会死在这里?” 萧守红倒抽一口凉气,“难道他是饿死的?”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只剩一副骨头,天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说不定他是自己吊死的。”正说到“上吊”二字,他突然“咦” 了一声,“你看他的脖子,有个头颅的颈骨断了,难道他真的是上吊死的?” “可是他有两个头,套住一个又死不了。”萧守红白他一眼,“那样的断法,定是给什么东西拉断,最可能的是长鞭。”她在自己脖子上比划,“这么一鞭甩过来,一拉,颈骨就断了。” 公孙朝夕看了她一眼,转过头去似乎在呕吐,她一怔,他苦着脸转过头来,“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满脸的血、泥、还有头发像个疯婆子,加上这地方鬼影幢幢,你做那表情有多恐怖?” 萧守红为之大怒,举剑再砍.公孙朝夕抱头鼠窜,两个人又钻进了隔壁的房间,这房间空空如也,里头却有个吊颈的套子。公孙朝夕抬头打量了几眼上边的机关,“原来如此……这东西套在隔壁房间的窗户上,杜冠言往这间房子张望的时候一个头给这吊死人的东西套住,拉断了他一个头,还把他扣死在窗户上,慢慢饿死了他。” 萧守红毛骨悚然,这地方的主人并非在开玩笑,果然处处机关,处处杀人,“虽然杜冠言不是什么好人,这样的死法,也颇可怜。” “这套子肯定是等杜冠言全身化成骸骨的时候才从拉断的颈骨那里收回这个房间……啧啧……好狠的机关……”公孙朝夕也有些心里发寒,喃喃地说,“小守红儿,我们接下来要十二分小心,这地方虽然似乎已经是百年的旧货,但果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五 人生多难非惧死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 “虚空之门”下似乎到处都是房间,多数都是空屋。两个人转来转去,感觉足足走了有一个时辰,口干舌燥,却不知道自己转到了什么地方,四面望去,只有曾经走过的地方。公孙朝夕点了灯,无数的通道房门,看得人头昏眼花。 萧守红找个地方席地坐了下来,“我快累死了。” 公孙朝夕同意,在她身边也坐了下来,喃喃自语:“我想念君大公子那柄‘文柏沉渊’,当初听说铁家造名剑,我怎么没去买他三五把,实在是失策、失策。” “江湖第一剑”君霜桐的名剑“文柏沉渊”号称能开山劈路,力能斩千斤青铜。萧守红拿出她的白色绸缎汗巾擦汗,淡淡地哼了一声,“那柄剑连根草都砍不断,如果不是霜桐爱它形状古雅,早就丢了。能斩金断玉,那还不是我们君大公子内力了得。” “你的‘天犀’就没那本事,拿去砍墙,最多砍十下就报废。”公孙朝夕失望地看着萧守红的玉剑,“怎么传说中的美女都不带开山大斧头?这玉剑既难看又不能吃,这里又没有当铺,否则换个馒头也好。” 说到馒头,萧守红突然觉得很饿。她从早上到现在什么也没吃,吞了口唾沫,她抱膝坐着,胸口的伤又隐隐作痛起来。 公孙朝夕从怀里摸了串葡萄出来,提到萧守红眼前。她眼前一亮,公孙朝夕居然把那串葡萄揣到现在,她开始吃葡萄,却又突然想起,“这里既然有猴子每天往那边洞口送水果,就一定有出口,可惜没见猴子,不然就可以找到洞口了。” “猴子会往那边洞口送水果,可见那边洞口曾经住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可惜这么多年不知道是谁。”公孙朝夕靠着墙壁,“我们该留在门口等明天的猴子来送水果……”正当他说到这句,突然远处已经点燃的灯火熄了几处,遥遥的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呼,接着无声无息。 萧守红毛骨惊然,“古心心……” 公孙朝夕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苦笑着道:“如果我们刚才留在那边等猴子,现在已经死了。”他也没料到钱衰灯和白星汉重伤,古心心居然仍然敢追下来,难道是他的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露出了破绽? “她怎么了?”萧守红站起来往古心心发出惨叫的地方望,隔着层层房屋什么也看不见,但一股诡异的气息扑面而来,她忍不住咳嗽起来,心里一寒,一口紫血夺口而出。 公孙朝夕吃了一惊,跳起来扶住她,“怎么了?” “没事。”她擦掉嘴边的血迹,“吐血而死的萧守红会比较美貌,好过全身淤血而死。” “可是我宁愿要只活的乌鸦,也不要吐血的凤凰。”公孙朝夕跟着站起来,“古心心大概中了这虚空之门里面什么陈年机关,我们运气不错,走到现在除了几个死人死猫,还没有遇到什么怪东西。”正说到怪东西,萧守红突然说“嘘——”,摇手打断他凝神静听。 公孙朝夕也听到了声音,片刻之后,两个人同时说:“水声!” 在左边不远处有细微的水流声,两个人脑中同时掠过进来的时候那本书里写的“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经水路,准备潜泳”,既然附近有水,水下必然有路!_。 “这边。”公孙朝夕抢在萧守红身前,拉着她大步往某一扇门走去。萧守红握剑的手一紧,本想挡在前面,却被公孙朝夕一拉,顿时忍不住抿嘴微笑。公孙朝夕没看见,她却私下窃喜。自从公孙朝夕显露“满楼明月梨花白”之后,她突然有一种预感会失去这个人,失去一个陪伴在自己身边三年的奸商,一个早已习惯依赖的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是种什么心情?在意那个奸商的一举一动,只要他想到自己就隐隐觉得得意,不愿他变成“满楼明月梨花白”,只想他永远都是公孙朝夕,永远都跟在自己身后写《冷芳谱》,即使“满楼明月梨花白”是她十六岁那年的梦也一样。 她只想要公孙朝夕是公孙朝夕,想要他在乎自己,而不想他变成什么更加高强更加神秘莫测的人。 思虑之间,她已经跟在公孙朝夕身后转过了几个房间,眼前的空气突然一寒,有条通道的旁边没有房屋,是一条暗河。 周围一片漆黑,地下暗河尤其乌黑一片没有光亮,也不知有多宽多长,更不知河底下是什么。公孙朝夕丢了颗葡萄下去,河里本来犹如死水一潭,顷刻间便翻涌起来,无数条奇形怪鱼带着森森白牙在河水里闪动,咬不到葡萄就彼此互咬,刹那间水中掠过缕缕暗色,几条怪鱼变成了白骨缓缓沉底。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却是眼前发亮——有鱼,这鬼地方底下居然还有鱼没饿死,证明这河果然和外面相通,下面应该有地方可以出去。而且有鱼,不管是什么怪鱼,现在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眼里就是食物。 萧守红再丢了颗葡萄下去,手持玉剑,等到怪鱼浮起来的时候快速下刺。一剑下去剑上居然有两条巴掌大的怪鱼在剑刃上。 那两条鱼牙齿锋锐,但相当肥硕,公孙朝夕和萧守红丢下外套点火,烤熟了就吃,反正在这地底下,被毒死好过饿死。萧守红早就饿了,很快吃完了一条鱼,闭上眼稍微运了会气,胸口的伤势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睁开眼睛,却看见公孙朝夕在钓鱼。 他很认真地在钓鱼,用他吃剩的大半条鱼,丢一块鱼肉诱起鱼群,玉剑刺杀一条放下,再丢一小块鱼肉,再杀一条鱼。很快他身边有几十条怪鱼。 “你想这样把河里的鱼都杀光?”她收功起来叹气,“想法很好,你如果在这里坐上三年五年,大概也就成功了。” 公孙朝夕突然脱掉中衣——他的外衣已经当柴烧了——萧守红吓了一跳,却见他煞有介事地把那些死鱼用中衣包成一包,放在一边。 外套的火光之下,萧守红诧异的发现公孙朝夕居然很削瘦——他穿了好几层衣服,中衣之下竟然还有中衣,也不知道这人究竟套了几层衣服在身上,难道他还能事先知道会有用衣服当柴烧的一天,所以特地穿了好几层衣服在身上?诧异之间,她突然看见一只蝙蝠——公孙朝夕的第二层中衣衣袋里居然揣着一只死碧蝠!她大吃一惊,“你收着这东西干什么?” “要证明碧蝠的毒性和那些死人身上的一样。”公孙朝夕留下一只碧蝠本只为了证明杀人的是这种特异蝙蝠,那袋骗幅已在萧守红甩手一挥的时候全部被她一掌震死,她却不知道公孙朝夕敢把那恶心的东西收在身上,“现在我想知道鱼吃不吃蝙蝠?”他居然把那只碧蝠丢进了河里。 河里再次一阵翻滚,再过一会儿,十来只怪鱼翻肚死去,公孙朝夕拆下衣服上的边线,拴上块银子掷出去,把翻肚浮起的怪鱼们捞了回来。 然后他在每条鱼的尾巴上绑上从衣服上拆下来的丝线。 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托腮坐在旁边看,半晌才问:“这样就可以出去?”她当他在作法。 公孙朝夕忙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把十三条鱼都绑在一起,丝线已经足有十丈来长——结果是他的第二件中衣又几乎全拆了。 他的第二件中衣下再没有衣服,萧守红发现他背心正中有个鲜红色的印子,像朵花,由于肌肤均匀光滑,那朵花一样的东西在他姣好的骨骼和肤色下显得分外娇艳。她望着他的背脊发呆,没见过他光着膀子的样子,公孙朝夕千古痞懒,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不是躺在椅子上,就是躺在床上,要不然就在数钱,这忙碌流汗的样子她没见过。 在她望着他发呆的时候,公孙朝夕已经抓了一条大活鱼,把系着十三条死鱼的丝线系在活鱼的尾巴上,然后把鱼放回河里。随着大鱼一沉,缓缓地把十三条死鱼也带进水里。 她突然醒悟,“你在试探这河里的通道?” “鱼能过去的洞,不一定人能过去。”公孙朝夕嫌恶地在河里洗干净摸了半天死鱼的手,“十三条死鱼并在一起的宽度大概比人宽,如果这些死鱼能过去,我们也就能过去。”话音刚落,那些鱼突然纷纷断线,一条条浮出了水面。 河里的洞口太小,大鱼过去了,十三条死鱼却过不去,大鱼一挣线断,死鱼就浮出来了。 “果然过不去。”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们潜下去,大概在水里会看见几个大字:此路不通。” 希望的路断了,萧守红心里一阵发凉,叹了口气,“死在这里面,也比我满身淤血死在外面好。” 这种时候她还念念不忘她的绝世仙女的形象,公孙朝夕斜了一眼蓬头垢面、分明像个女鬼,她自己还当自己是美女的萧守红,突然说:“我突然想到一个出去的办法。” 萧守红眼睛一亮,“怎么出去?” 公孙朝夕突然溜到了萧守红怀里,枕着她的膝盖,看着她的脸,笑眯眯地说:“你的膝盖借我躺躺,让我好好睡一觉,我就告诉你。”说着指指那包死鱼,“那些鱼是干净的,你饿了可以吃。”他闭上眼睛,突然又睁开,“生吃。” 萧守红一呆,却没有把他推开,心里反而升起一股温柔的感觉,很踏实。 公孙朝夕说睡就睡,翻了个身真的枕着她的膝盖睡着了。人家说醉卧美人膝,公孙朝夕为了享此乐趣,无赖地躺在她怀里。 她就着快要熄灭的火堆的光看着他的背,突然觉得自己眼睛有点儿花,他背上那朵有点儿像花的印子似乎在缓缓变大,从有点儿像花的红印变成了一朵清晰的紫藤花般的东西。她忍不住伸手去触了触,触手出奇的灼热,那是什么? 他的身材颀长均匀,其实躺在她怀里让她感觉也很舒适,但过了一会儿,她觉得他的体温渐渐下降,很快变得像块冰一样,除了背心那个红印灼热异常,全身都异常冰冷,“公孙朝夕?公孙朝夕?” 她摇晃了他一下,把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睛,“见鬼了?” 他一睁开眼睛,身上的温度刹那恢复正常,萧守红几乎以为刚才的低温是她的错觉,怔了一下,把他推在地上,“起来了,我身上有宝吗?” 公孙朝夕躺在地上一本正经地说:“你身上有苍蝇。” 萧守红几乎是立刻跳了起来,“哪里?” “等你死了以后就会有的。”公孙朝夕笑得像是刚赚到了几百万两银子,“如果你不想死的话,乖乖地坐下来休息休息,运功一下,我就告诉你出去的办法。” 萧守红淡淡地说,“就算我出去了,七天之后还是要死的,我急什么?” “可惜我已经知道你不但是只乌鸦,还是只会说谎的乌鸦。”公孙朝夕叹气,“‘露凝香’虽然狠毒,但是你有君大公子名门正派的内功心法可以救你,你当我公孙朝夕混了这几年《冷芳谱》都是只看八卦?” 萧守红狡黠地咬着嘴唇,“可是他在天山。”她近乎是狡黠又有点儿妩媚地看着公孙朝夕,“他会来不及救我。” 公孙朝夕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果然是难缠的东西……好了,出去以后我带你去找他……奇怪,我公孙大少为什么会落到这种地步?这个女人的事分明和我无关,我为什么要替你做那么多……” 萧守红笑得很得意,突然伏过身在他额上柔柔地吻了一下,语调轻柔如梦,悄声说:“你喜欢我,不是吗?” “你如果不是披头散发满身恶臭,也许我会觉得是份艳福……”公孙朝夕被她吻了一下,居然叹气,“可惜现在……” 萧守红一怔,伸手掐住公孙朝夕的脖子,恶狠狠地说:“你说什么?” 公孙朝夕做垂死挣扎状,吐出舌头,“江湖第一美人杀人了……开杀戒了……” 萧守红的笑声清脆动人,和她的外形全然不配,捶打了公孙朝夕一阵,她嫣然一笑,“不许告诉别人。” “不许告诉别人什么?”他装傻。 “不许告诉别人我亲了你。”萧守红拧了他一下。 公孙朝夕呼痛坐起来,“告诉别人萧大姑娘失身,《冷芳谱》会跌价,我会破产,会喝不到美酒只能喝西北风……” 萧守红怔了一下,怒道:“谁失身了?”抄起身边天犀剑的剑鞘往他身上砸去,“扑”的一声正中公孙朝夕小腹。 “哇” 的一声,他一把掩口吐了许多清水出来,萧守红又是一怔,她并没有太用力,难道这个奸商武功差到连她这一剑鞘都受不起?“喂?你不舒服?”她想起刚才那鱼他也没有吃多少。 公孙朝夕吐完叹了口气,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些什么,“没事,最近……”他的声音嘎然而止,没说下去,突然问:“最近刀二公子和你有没有联系?” 萧守红又是一呆,不知道他怎么想起刀狻猊,“自从上次天下第一聚会,已有五个月没有联络。”说起来她也觉得希罕,刀狻猊居然已有五个月没有出现在她身边,更希罕的是她居然也没有留意。 公孙朝夕皱着眉头,喃喃地说:“难道他也是……” “也是什么?”萧守红忍不住问。 “上次天下第一聚会,有件事我始终觉碍很蹊跷。”公孙朝夕苦笑,“咳咳……说起来丢脸,那天是一月十八,天气冷得很,我记得那天吟完诗喝完酒你就先回去睡了,我们几个大男人还在山头灌酒,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们几个人居然全部都没穿衣服……嗳……”他没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没穿衣服躺在昆仑山顶,那里奇冷无比,我们几个人总也有好几个武功高强,居然谁也没留意到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希罕的是连衣服都不见了。” 她听得诧异,“难怪我第二天起来你们全都换了衣服,不管你们喝得多醉,难道世上还有人能在君霜桐和刀狻猊的耳目下脱光了你们的衣服?”她脸上一红,“可是你们都是男人,脱光了你们的衣服有什么用?难道拿衣服去卖?”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天知道……对了,其实那天那朵桃花也去了。” “那朵桃花?” 萧守红醒悟,“啊,天下第一厨,那天那个肥肥胖胖的老头就是桃如丑?”她和天下第一厨见过三次,三次都是个肥肥胖胖有些邋遢的老头,怎知道是桃如丑易容乔扮? 公孙朝夕点头,又在叹气,“别的就不说了,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英俊潇洒,但是那朵桃花扮得又老又臭,有谁有兴趣去脱他的衣服?这件事我们四个都没说,丢脸啊丢脸。”他喃喃地说,“但是从昆仑山下来以后,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萧守红忍不住追问:“哪里不对?” 公孙朝夕瞪眼看她,过了半晌才说:“我要知道哪里不对,就不必发愁了。” 萧守红皱眉回想,突然想起一件事,“君大公子要去天山,难道他是——” 公孙朝夕拍了拍她的肩,“你终于变聪明了,他不是去天山,他借口去天山绝顶赏雪,其实去的还是昆仑山。”他深有忧虑,“那证明他也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只怕你的刀二公子也是,所以他不在你身边。” “桃如丑呢?”萧守红疑惑,“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朵桃花就算出了什么事也不会告诉你,就像我公孙大少出了什么小事也不会告诉他一样。”公孙朝夕说,“而且你别看那朵桃花只会烧厨房炒菜,我告诉你一件事吓死你。” “什么?”萧守红瞪眼,“他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 公孙朝夕差点儿咬到舌头,惊叹地看着这个女人,“你怎么知道?” 萧守红的表情是大吃一惊,“我胡说的。” 公孙朝夕哼哼道:“女人的直觉……神奇的东西……没错,那朵桃花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五年前无聊至极,下棋输给我跑去和杜轻辰比武的白痴。”说着他斜眼看萧守红,“你十六岁那年的梦中情人,梦碎了吗?” 萧守红大吃一惊之后,突然大笑起来,“哇哈哈哈哈……他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 “如假包换。”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可惜他武功练到头不练了,否则现在哪里轮得到你君大公子刀二公子出风头?” 萧守红正色道:“可惜的不是他,是你。” “啊?”公孙朝夕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可惜的是为什么人家练武煮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而你除了算钱吃饭什么也不会?”她故意叹气。 公孙朝夕也正色地说:“那是我的本事,”他悠然地翘起脚,“那朵桃花练武和煮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你不是应该仰慕在旁边看戏吃饭的公孙大少我吗?” 萧守红忍不住笑了出来,捶了他一拳,“死人!无赖!奸商!” “这世道无奸不成器,”公孙朝夕哼哼道,然后宣布:“我告诉你怎么离开这鬼地方。” 萧守红准备好听公孙朝夕一串详密的推理,正襟屏息。 结果他却说:“大门又没有关,古心心不知道中了这鬼地方什么埋伏,我们为什么不从来的路回去?” 萧守红一怔,和公孙朝夕对望了半晌,只得苦笑,“我们两个果然还是很笨的。” 公孙朝夕正色说:“笨的是你,不是我。” 六 异事风云诧异迟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 那包生鱼两个人也就不要了,沿着公孙朝夕点着灯的房间往来路走去,果然很顺利,半个时辰不到就从公孙朝夕床底下那个大洞钻了出来。这底下的“虚生之门”究竟是真是假?底下究竟在搞的什么鬼?究竟有多少人寻到此处又死于此处只有天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意的是要先找个地方换身衣眼洗个澡。 半天之后。 照花斋。 原来照花斋其实是高阳山下一个小酒铺,这酒铺虽小,但的的确确是桃如丑常住的地方。现在公孙朝夕换了一身又白又柔软又舒服的衣裳,躺在桃如丑的床上眯眼看着萧守红。 美人出浴,方才在“虚空之门”里面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萧守红现在长发披散、乌亮整齐,俏脸晶莹、容颜清雅,活生生一个绝代佳人。 可惜这位绝代佳人板着张脸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喝茶。 她想不通为什么每当有床这个家伙就会先占,更想不通“满楼明月梨花白”为什么要为这种人下厨烧菜,还大大方方地把床让给他。 公孙朝夕很享受地闻着萧守红浴后的幽香,微眯着眼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活像只吃饱了晒太阳的懒猫,虽然他肚子还是很饿。 不远处的厨房里传来桃如丑做菜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昏昏欲睡的公孙朝夕挑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窗外,“躲在人家房门外偷看的东西,非奸即盗。” 窗外突然冒出一个人头,那人一张马脸,瞪着眼说:“我怕打搅了你和大美人谈情说爱,好心被你当驴肝肺,你这人只配天打雷劈。”那人却是马无皮,随着马无皮从窗口冒出来,西门杀也已经抱剑站在屋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然后西门杀冷冷地看着公孙朝夕,“我听说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把他们震成重伤。” 公孙朝夕叹着气,喃喃地说:“老友见面能不说这个吗?大煞风景……” “你可是‘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冷冷地问。 “不是。”公孙朝夕呼天抢地,“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 “那你为何懂得‘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追问。 公孙朝夕看了他半晌,“当你每天都要看这门破功夫五十遍的时候,你也是会懂的。当年我和那朵梨花连喝了三个月酒,每次喝醉了他都要练这门功夫,而他是连闻到酒味都会醉的。” 西门杀哼了一声,没再问下去。马无皮却奇怪至极,“你什么时候认识‘满楼明月梨花白’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我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拉屎你也不知道……”公孙朝夕哼哼道。 萧守红坐在椅子上托着腮,原来她觉得公孙朝夕的这些朋友都很无趣,但从地下转了一圈出来之后,她突然发现他们个个都有趣得很,尤其是她知道那朵梨花其实就是那朵桃花而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更加觉得他们有趣。 “你烧了信侯宫,想必江湖人人称快,你也该回家种田去了。”公孙朝夕说起正事,“你老娘想着你呢。” 西门杀哼了一声,马无皮说:“他已经收手不干了,倒不是因为他烧了信候宫,而是他觉得连公孙朝夕都能一出手就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他再干下去迟早死得不明不白。” 公孙朝夕点了点头,又问:“那位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水通的师弟,最近在哪里出现?” 马无皮从怀里拿出个本子,找了一下,“上个月出现在明月楼,你病了?” “小守红儿受了点儿伤,君大公子又不在,我想找官水水碰个运气。”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道,“最近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我也想找个神医看看我是不是寿命已尽,将要呜乎哀哉了。” “你这小子体健如牛,六个月前老子和你比赛兔子跳,你小子居然能一炷香跳五百六十九下,哪有什么毛病。” 马无皮刚刚说到这里,公孙朝夕脸色微变,从床上捂嘴开始呕吐,他也没吐出什么东西出来,全是清水。 马无皮却吓了一跳,猛地跳起来,“你不会得了什么绝症要死了吧?” “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才要找神医。” 萧守红在人前显得很冷淡,浑然不似那个媚眼如丝在公孙朝夕脸上一吻的美娇娘,心里却不期然想起他背上那朵奇怪的红色紫藤,难道他是中了什么毒,还是真的生了什么病? “说到神医,我最近也很想找一个。”一句话从背后传来,桃如丑看着公孙朝夕,一脸的同情,“如果有毛病,我打赌我们几个人的毛病,都是一样的。” 公孙朝夕瞧了他几眼,说:“你最近也常这样?” 一 桃如丑悠然地看着他,居然很有些得意地微笑着,“我只是想吐,绝对没有你时得这么丑的。”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明月楼。 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乃是天风神医水通的师弟,医术高明,虽年已三十,却貌若十二小童,更是异事。 现在他左手搭着公孙朝夕的脉门,右手搭着桃如丑的脉门,一搭之后他显然是吓了一跳,一张清稚的小脸顿时扭在一起,又仔细搭了一会儿。 这个“一会儿”其实有一个时辰那么长。 萧守红斯斯文文地在旁边坐着,西门杀闭目靠墙而站,好像已经睡着了,马无皮趴在桌上却真的已经睡着了。 官水水突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目光怪异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问:“你们……最近是不是去了什么绝壁深谷,人迹罕至的地方?” 公孙朝夕点点头。昆仑山顶,自古传说西王母住的地方,虽然上面连根草都没有,却是绝对的人迹罕至。 桃如丑也目光怪异地看着官水水,“我们出了什么毛病?” 官水水用更怪异的目光看着桃如丑,突然喃喃自语:“如果不是我行医已有十八年,我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他缓缓收回搭脉的手,“你们两个,都是喜脉。” “咣当”一声,萧守红斯斯文文端着的茶杯在地上打翻,“咳咳……”她被呛住,捂着胸口咳嗽个不停,只当自己听错了。 公孙朝夕和桃如丑脸上的笑容都没变,“什么?” “喜脉。”官水水正色地说,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 伏着睡觉的马无皮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抓住官水水的衣领,“你疯了,他们两个,都是如假包换的大男人! 官水水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当抓着自己的马无皮是空气,喃喃地说:“是喜脉,但是,你们肚子里怀的却不是孩子。”他正色对公孙朝夕和桃如五说,“我只能推测,那犹如蛊毒寄生,有什么东西寄生在你们肚子里,就像妇人怀了孩子,你们两个不是女人,如果这东西长大成熟,十有八九。是要破腹而出的。” 刹那间本来都被“喜脉”二字呛到的人脸色都变得僵硬,只听官水水继续说:“根据那肚子里不知名的东西心脏跳动之声,那东西长得很慢,但目前已有拳头大小。”他一字一字地说,“我不知道它长大之后,将是以多大的个子出来,也许它会吃尽你们腹中所有的血肉,也可能会吸去你们身上所有的养分。” 萧守红脸色苍白,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面面相觑,西门杀脸色肃穆,马无度目瞪口呆。 “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肚子里怀了个不知名的怪物。”公孙朝夕一刹那想起的却不是自己即将倒霉,而是突然笑逐颜开,“老马,冷芳第四谱有谱了。” 桃如丑哈哈大笑,托腮看向官水水,“一辈子没想过居然有一天可以尝试当孕妇,世上能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福气?你实在该羡慕我们才对。” 公孙朝夕拍了拍桃如丑的肩,笑吟吟地说:“如果我们去告诉那两个人他们肚子里怀了个妖怪,你说他们会怎么样?” 桃如丑咬唇笑得好开心,“我猜君大公子会吐血,刀二公子会气死,然后他们会一起自杀。” “你们两个真是疯得不能再疯了。”官水水瞪着眼,“你们去了什么古怪地方招惹了这种古怪东西?如果搞清楚你们肚子里的是什么,也许我能救你们一命。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问题是,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君大公子已经去了昆仑山,”他悠然托腮,“我相信以君大公子的为人,应该是会找到救自己命的办法,否则,试试看生出个妖怪来是什么滋味,也不错。” 桃如丑和他笑得一样开心,这两个人像根本不担心会被肚子里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的样子。 官水水无奈,“败给你们两个了。”他正色地说,“这东西似乎能用内功稍微压制,它在阿桃肚子里长得比在你肚子里慢得多,你要小心了。” 公孙朝夕噎了一口,桃如丑却很开心,眉开眼笑,“我会认你生的当干儿子,到时候记得请我去吃满月酒。” 正当萧守红、马元皮、西门杀都目瞪口呆哭笑不得的时候,公孙朝夕居然很奸诈很惋惜地告诉他:“等到你要生的时候,我会很耐心地告诉你经验的。” “如果你到时候还活着,我很乐意听。”桃如丑和公孙朝夕相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活像两个人都中了几百万。 “疯子。”萧守红坐在一边喃喃地道。 她怎么会一点儿都笑不出来?一想到他可能被肚子里不知名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她全身寒毛直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突然觉得,整个人世都像被层乌云压住,哪里都没有光了。 官水水接下来给她把脉,末了说这种内伤以药医虽然能治好,但是要休养整整三年,还是君大公子的内功治得利落,因此不推荐她留下治伤。公孙朝夕立刻决定,带着萧守红上昆仑山找君霜桐。 顺便,他也要搞清楚一月十八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及在自己肚子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两个人动身前往昆仑山,路途遥远,西门杀和马元皮本想跟着去,萧守红重伤在身,公孙朝夕武功低微,两个人都危险。但公孙朝夕却说他要和小守红儿谈情说爱不愿带两个秤砣,把他们两个赶回了家去。 西门娘子重病在床,西门杀还是回家为宜;至于马无皮,公孙朝夕赶他回“金钱坊”,去看他床板底下收着的五百两银票还在不在? 现在两个人坐着马车,已经离开明月楼有一百多里地了。 萧守红的伤势虽然严重,倒也一直都没有恶化,出来整整一天了,她大半时间都托腮看着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也托腮看着她,差不多两个人快对看了一大,两双眼睛都快变成斗鸡眼的时候,他才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想再过五个月你的肚子会不会凸出来。萧守红眼睛眨也不眨地说。 公孙朝夕眨眨眼,“你想怎么样?” 她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也没想怎么样,只不过很好奇而已。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在想这个女人很奇怪,不担心她自己的命,整天想的都是别人的肚子。” 萧守红淡淡地说:“我还在想另外一件事。 “什么?” 她幽幽地说:“虽然钱衰灯被你打伤,信候宫给西门杀烧了.但是江湖上说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云晴、梦回廊,还有瑞鹤五行掌满门,这件事还没有完。”公孙朝夕和马无皮还没来得及证实那些人都是钱衰灯所杀,现在满江湖仍然在指责萧守红是杀人凶手,“我不在乎担恶名当乌鸦。”她说,“不过我怕我和你一路去昆仑山.如果有人得到消息,想打落水狗的人一定不少。我不能动车,你难道能保护我?”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满楼明月梨花白’我可没有本事再来一次。” 她没趣地看着公孙朝夕,末了扭头看向别的地方,“我为什么要和这么没用的男人在一起?”她自言自语。 “那是因为你不能没有我。”公孙朝夕嬉皮笑脸,从马车底下摸了盘东西出来。 萧守红眼前一亮,他端出来的是盘西瓜,她二话没说拿过来就吃。 公孙朝夕摇头叹气,“人家要是知道美人吃西瓜吃得像猪八戒,一定会觉得很绝望、很伤心、很难受。” 萧守红一手拿西瓜,一手一剑连鞘刺到他身上,“你再说一次? 公孙朝夕苦着脸捂着肚子,“很痛啊,你不要随便动手动脚。” 她哼了一声收剑,继续啃西瓜。 公孙朝夕却没有起来,依然捂着肚子一脸苦相。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问:“你是真的不舒服?” 公孙朝夕突然嘻嘻一笑,神气活现地从椅子上坐直,“骗你的。”他博得美人心痛,心清舒畅,伸手去夺那盘西瓜,“给我一块。” 萧守红却在最后一块上面咬了一口,以示霸占。 公孙朝夕伸手再抢,马车突然一晃,端盘躲避的萧守红一个不稳,尖叫一声跌入公孙朝夕怀里,“扑”的一声她的手肘正好撞向公孙朝夕的小腹,整个人跌入他身上。身后一声闷哼,她连忙爬起来,公孙朝夕压着被她撞正的小腹,突然间脸色痛苦得连叫也叫不出来,一把抓住萧守红的手,抓得她几乎以为自己的手要断了。 他一分一分地拿她的手掌去按自己的小腹,她缓缓按下的时候觉得里面有个东西在动,那东西很硬,似乎有爪。她用力去抚摸的时候它居然好像“咬” 了她一口,吓得她连忙缩手,满脸骇然地看着公孙朝夕,心里的恐惧和怜惜同时升起:那东西在肚子里,会有多可怖多恶心多不舒服,他却没说,仍是笑,“你觉得……怎么样……”她仍然满脸惊恐,满身战栗。 “我打赌我娘生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痛……”他半死不活地躺在椅子上,想笑却笑不出来,“它只是动了一下,你刚才打到它了……我打赌再来一次你就要去奈何桥看我……”说话之间,他满头的冷汗直下,呼吸急促。 萧守红拿出块汗巾去擦他额头上的冷汗,心里焦急得难以平复,突然在他耳朵上狠狠地咬了一下。 公孙朝夕“啊”的一声坐正,刚才那一下剧痛已经过去,他瞪眼看着萧守红。 她心里委屈,刚才她不是故意的,却让他如此痛苦,她眼看他痛苦却帮不了他任何忙,突然很想大哭一场。想着眼圈就红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公孙朝夕,欲言又止,不知该说什么好。 女人…… 公孙朝夕苦笑着摸摸她的头,“别哭。” “我觉得……好可怕……”她一被安慰就开始哭了起来,“如果君霜桐找不到那是什么,你们四个难道真的就这样……被这种怪物咬破肚子死掉?我不要……” 公孙朝夕安慰她的办法是:“你怎么知道你肚子里就没有个怪物?别忘了那天你也在昆仑山上。” 他居然说得很认真。 萧守红一怔,一把把他推开,不哭了,想了半天,“假如我会和你们一起死,那我还哭什么?”她擦掉眼泪,“那时是谁提议要去昆仑山?”她恶狠狠地问。 公孙朝夕很同情地看着她,“提议去昆仑山的,不就是你吗?”他很感叹,女人的记性果然是在想要记住的时候就记得添油加醋,不想记住的时候就能忘得忘乎所以。 萧守红又是一怔,“有这样的事?” 公孙朝夕只得又苦笑,“没这样的事?那么就算是我说要去的好了。”上下看了一脸认真,仿佛真的以为自己也会一起死的萧守红一眼,他只得又说:“你肚子里要有个怪物,官水水早就看出来了,他既然没说你有喜,自然就是没有。” “如果有天有东西要咬破你肚皮出来,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她说,媚眼丝丝,笑得又甜蜜又温柔。 公孙朝夕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问:“如果是刀二公子的肚皮先被咬破呢?” 她笑盈盈地说:“那我就先去给他哭坟,然后去查是什么东西在他肚子里,杀了那东西给他报仇。” “你不和他殉情?”公孙朝夕问。 她瞪了他半天,“我为什么要和他殉情?” 公孙朝夕反问:“你为什么要给我殉情?” 她大大咧咧地拿起刚才被她咬了一口的西瓜继续啃,“因为我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凤凰,我越来越觉得我是只乌鸦,只能配你这种人。”说着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没半点儿高雅的气质,只是凶狠娇媚兼而有之,活脱脱一个恶婆娘。 他看了她半天,忍不住笑着道:“你现在的模样,很像一种很妙的人。” 她野蛮地吐着西瓜子,“什么?” “老板娘。”公孙朝夕说。 然后她居然抛了个媚眼给他,“只要你陪着我,就算是当你丈母娘,我也不在乎。” 公孙朝夕给她彻底地呛到噎住,“那也要你先生个女儿出来瞧瞧。” 她瞄了他的肚子一眼,笑眯眯地说:“或者我给你肚子里的儿子当娘,你要么?” 他叹口气,“你很奇怪,我以为你通常都很矜持。” “就像人人都以为公孙朝夕脸皮很厚,其实他有时候也很腼腆,”她狡黠地说,“萧守红虽然通常都很矜持,但是有时候也是很大胆的。” “为什么你想嫁给我?”公孙朝夕心跳得很快。 她移过去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没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你很重要。”她微闭上眼睛,似乎觉得很安详,“没什命理由,就是突然之间,想到如果没有你,也许我就不是我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手指很热很有力,她很喜欢,接着慢慢地说:“古心心差点儿打到你的时候,我想杀了她。不为什么,就是那时候气得发疯,我受不了看到那样的事。然后很怕你终有一天遇到比我更能让你赚钱的女人,你就会离开我。” 公孙朝夕笑了笑,“你咬住她的那一下,实在狠得像条狗。” 她轻轻捶了他一拳,“那时候如果我是条狗,我一定咬死她,可惜我不是。” “你这样对我笑,我会脸红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这个人虽然平时脸皮很厚,但在他喜欢的女人面前,脸皮是很薄的。”他果然脸红了。 她大笑,“这个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脸皮却很厚。”她咬着唇笑,“所以……你一定会被我吃得死死的……” 七 一路残阳昭大旗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6) -------------------------------------------------------------------------------- 两个人一直走了三天,从第三天开始,萧守红开始困倦乏力,脸色发黑,渐渐的一天睡的时间比醒的时间多。但她醒着的时候却很精神,一点儿也没显出她很累。 这一日马车行到黄昏,突然下起了大雨。 马车外一时俱黑,雨点打在车顶上劈里啪啦,萧守红觉得很冷,公孙朝夕找出披风给她披上。马匹停步自行找了树下避雨,荒凉处没个人家,只闻雨水哗哗地打在树叶上的声音,窗外灰黑一片,就好像全天地,就只剩下马车里小小的一片世界。 “离昆仑山还有多远?”她直往公孙朝夕怀里钻,“我怎么觉得像去西天取经,怎么走都走不到……” 公孙朝夕轻轻拍她的头,“官水水给你配的伤药我带着,如果来不及,你就乖乖吃药回家去休养三年。” 她不答,过会儿懒洋洋地说:“我不要。” “温柔体贴的江湖美人都是善解人意、体弱多病的。”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她被他说得语塞了一下,懒懒地伏在他怀里,“那么我就不做美人。” “你饿不饿?”公孙朝夕问。 “不饿,我想喝茶。” 她闭上眼睛,“胸口好闷。” “我给你推拿?”公孙朝夕挑眉含笑。 她立刻睁开眼睛,瞪着眼道:“你休想!” 公孙朝夕回瞪她一眼,“马车里是没有茶的。” 她眨眨眼,人本来赖在他怀里,现在双手圈住他的腰,懒懒地问:“现在有没有茶?” 公孙朝夕故意叹气,“没有。” 她爬起来咬了他耳朵一口,“有没有?” 公孙朝夕一把搂住她,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唇,她咬了咬他的唇,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茶。” “真是市侩的女人。”公孙朝夕放开她,“萧守红居然抱住个男人送吻说‘我要喝茶’,那些当你是世外仙女的男人们真可怜。” 她吃吃地一笑,懒洋洋地说道:“我还不是被你教坏的……一年前我是多么清高优雅的女人……”没趣地念叨了两句,她拉住公孙朝夕的衣袖,软绵绵地说:“我渴了,我要喝热茶。” 公孙朝夕从马车车壁上翻下一块板,那车壁里有个暗格,里头居然有一套茶具,一竹节茶叶。他把茶具茶叶搬了出来,想了想,从马车座垫底下拖出一个小火炉,火炉上还放着一个细嘴水壶。 萧守红吃惊地看着他从马车里翻出那么多东西,挑了挑眉,“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候藏进去的?” 公孙朝夕兴致勃勃地摇了摇水壶,那里面居然满满的有一壶水,火炉里有炭,他在马车里生火烧水,调弄茶具。 “那是什么水?”萧守红忍不住问。 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萧守红嗅着空气中极其幽雅好闻的气息,此水绝不是普通清水。 公孙朝夕享受地嗅了嗅,喃喃自语:“难怪官水水把这些东西当宝藏在床底下,果然是好东西。”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直了,“这些是你从官水水那里偷来的?” “他收了我五百两诊金,居然没治好半个人,我要回一点儿利息,难道不行?”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好香,这难道是传说中官水水收集了二十年的兰花明露?” “兰花明露”是神医官水水种的一棵异种兰花清晨所凝的露水。听说那兰花只有三叶,每日清晨也只得三滴露珠,能明目清火,养颜美容,还能驱邪却毒、总而言之便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药。官水水之所以貌若十二,听闻也是这“兰花明露”的功效,公孙朝夕偷了他一大瓶兰花明露,却倒在水壶里泡茶,若是给官水水知道了非气得吐血不可。 “听说这东西吃下十病就可以百病全消?”萧守红忍不住问,那水壶里别说十滴,一万滴都有了,“如果喝下去一壶,那会怎么样?” “试试看。”公孙朝夕慢条斯理地调整茶具,往紫砂壶里倒茶叶。 “这是什么茶叶?”萧守红又忍不住问。 “这是那朵桃花放在酒铺里卖给张阿三李阿狗的那种茶叶。”公孙朝夕叹口气,“我说我喜欢喝酒,他偏偏要送我茶叶。” 正当他叹气的时候,水壶开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那些千金难买的水倒进天下最差的茶叶里,泡成了两杯茶。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滴于清水中,清水便有明露的幽香,这水经过沸水一烧,清热解毒什么的功效丧失殆尽,只不过提神醒脑而已。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暴殄天物,居然还打算把官水水那颗兰花拿去炒菜,当真让官水水知道了只怕不是搬凳子上吊,而是拿菜刀杀人了。 只一会儿那一壶“兰花明露”就被全部喝光。萧守红心满意足地倚着公孙朝夕,车外是雷雨阵阵,车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那朵桃花的茶也不怎么难喝。” 公孙朝夕也有些懒懒地道:“下次你用河水去泡,保管你喝了一口就想杀人。” 她把玩着公孙朝夕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其实长得不错,她五指和他交握,她的手指纤柔雪白,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倒是好看,“原来你的手生得很好看。”她自言自语。 “比你的好看?”他含着笑问。 她唾了一口,“怎么可能。”举起她的手指,她懒洋洋地说,“我娘说我就手指和眉毛最好看了。” 公孙朝夕慢吞吞地说:“这么说会有很多人想要剔掉你的眉毛。” 她吓了一跳,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现在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公孙朝夕装傻。 “你儿子。”她说,眼睛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肚子,“还乖吗?” 他懒洋洋地说:“我已经忘了。” 她举起手肘,似笑非笑,“要不要再来一次?”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苦着脸,“这祖宗再动一次,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那种毫无防备痛得仿佛五腑六脏都断了似的痛,在他这种毫无忍耐力的人身上根本是不可忍受的事。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道:“不知道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会不会也去吊颈?” 她忍不住好笑,插嘴说:“像君霜桐那种毅力惊人的人,我打赌他不会,因为丢脸。” “你那刀二公子,我打赌他心里想去吊颈,但是基于他老爹的淫威,就算他想也不敢。”公孙朝夕忍不住跟着笑,“那朵桃花万万不会,我相信他很乐意生下个妖怪出来瞧瞧,他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只怕没有稀奇古怪的事凑热闹的闲人……” “凑热闹凑到玩命也不在乎,果然是会因为‘小楼一夜听春雨’就想到‘满楼明月梨花白’的人啊……”她感慨地道,“你知道这句‘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从哪里来的吗?” 公孙朝夕故意说:“不知道。” “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她笑吟吟地说,“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奇怪了半个月,这明明是一句……艳诗……”说着她笑得在公孙朝夕身上发抖,“‘芙蓉力弱应难定,扬柳风多不自持……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这明明就是首香艳诗,怎会有人把它和‘小楼一夜听春雨’凑在一起,那实在是个妙人,而且还凑得这么像模像样……雨天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晴夜就‘满楼明月梨花白’……笑死我了……” “那朵桃花本就是个妙人。”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他本姓柳,后来改姓桃。” “改姓?为什么要改姓?”萧守红很好奇。 “他说他不想有个祖宗叫柳下惠。”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这理由也很妙。” “他本姓柳,叫柳如丑?”萧守红噎了一口,“这名字实在……” 公孙朝夕瞪肠“他姓柳的时候叫梨花。” 萧守红彻底地被呛住,“咳咳……咳咳咳……”一口气差点儿没转过来,“什……么……” “他本姓柳,本名梨花,绝对是真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其实他的本名也很妙,可惜他就觉得祖宗不好,硬要姓桃。” 萧守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气,“那为什么要姓桃?” “因为桃花和梨花是亲戚。”公孙朝夕说。 她边笑边擦眼泪,“果然是……天生一朵桃花……” “如果不是出这么多事,我打算《冷芳谱》第四谱就把这朵桃花卖了,可惜啊可惜……”公孙朝夕遗憾地道,“可惜现在写谱子画图印书都是无皮马在管,公孙大少已死,那只被剥皮的马却想不出那朵桃花就是梨花。” “你没告诉马无皮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吗?”她有些奇怪,“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告诉过他他却不信。”公孙朝夕瞪着眼,“关我什么事?他硬说我喝醉酒胡说八道。” 萧守红伏在他身上笑,笑得发颤,过了好一会儿,她闭上眼睛,渐渐地在公孙朝夕身上睡着了。 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眼里有一丝深邃的和温柔的神色,抬头看车窗外的大雨,一手缓缓地去按向刚才萧守红手肘撞到的地方。 如果不是那一撞.他还不知道那里面真的有个东西。 拳头大小,随着他的心跳,那东西也在有节奏地微微跳动,节奏和他的心跳并不一致,但也是一种心跳声。很结实的一个东西,他摸不出来那是个什么,那东西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吓得他赶快缩手,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头昏乏力,靠在椅背上喘气,过了一会儿他举袖擦去满头虚汗,觉得好热。 他一直没看见自己背后有个紫薇花般的印记,如果他现在脱光衣服,萧守红一定能看见那红色印记已经弥漫到如拳头般大小,娇艳得像盛开的红花一样。而且它还在慢慢地扩散,那图案渐渐变得不像一朵红花,而像一团经络纠结,充满异样生命力的球。 正在这时,马车突然动了一下,接着渐渐往前倾斜,马蹄声听起来似乎有些缥缈,竟然是在远去。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缰绳似乎给人割断,马跑了,这种下大雨的天气居然也有人大半夜跑出来拦路,难道是夜里私奔没带盘缠?伏在身上睡觉的萧守红气息均匀,看来今天伤势没再恶化,不想打断她难得睡得这么香甜,他索性闭上眼睛。 撩开攀车车帘的是一只利刀一样的“脚”,事实上是只爪子,爪子尖锐异常,竟比匕首还长,真不知道马车外的是只什么东西。公孙朝夕本以为有人剪径,突然嗅到一股恶臭,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螃蟹还是蜘蛛那样东西的巨爪从马车门伸了进来,没探到什么,又缩了回去。 他大吃一惊,这里已经接近昆仑山下,人迹罕至,这是什么鬼东西?还是什么新兵器?正当他一下坐起,要摇醒萧守红的时候,那爪子突然‘哗啦”一下撕去了马车前面的车帘和前半个壁板。马车剧烈摇晃,公孙朝夕抱着萧守红从破碎的马车出来,往后一跃两丈,骇然发现半夜三更大雨哗哗,挡在前面的竟然是一只比房子还大的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那鬼东西犹如蜘蛛,但外壳尖锐,共有八条腿,没有吐丝,两只小眼睛只有鸡蛋大小,在漆黑一片的雨夜里闪闪发光,仿佛在盯着他,还看得很认真的样子。 公孙大少这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昆仑山还没去成,可能就要人生祸福如朝夕,朝不保夕死于这只大怪物嘴里了。公孙朝夕正在叹气,萧守红被震动惊醒,一睁开眼看见一只大怪物,形象可怖,无比丑陋,吓得她尖叫一声一头埋进公孙朝夕怀里,“那是什么?” “不知道。”公孙朝夕苦笑着,“感觉是给暴雨雷电惊醒的什么万年妖怪,莫非它肚子饿了,醒来到处找点心?” 萧守红“哇”的一口淤血喷了出来,她的伤势在刺激下突然恶化,一边喘气一边挣扎着要下来,“我们快逃……” “你别动,否则你还没被怪物吃掉就已经被血呛死了。”公孙朝夕横抱着她往树林后一步一步退去,“我希望它找别的东西吃……”正说到这里,突然小腹一阵酸软,他“啪”的一声坐倒在地,“哇”地吐了许多水出来,那阵酸软弥漫到全身,刹那间他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萧守红大吃一惊,勉强从地上爬起来,颤着声问:“你怎么了?” “我好难受……”公孙朝夕也勉强爬了起来,“我祈祷它不是我肚子里东西的亲娘……要我生出这么难看的儿子我会丢脸得去吊颈……快逃……”他拉着萧守红跌跌撞撞奔进深夜的树林里,这树林里面虽然伸手不见五指,但好歹那只怪物个子太大进不来;跑了一阵,两个人实在跑不动便扑倒在地上,喘成一团,忽听“喀喇”鲍 声,身后的树木纷纷断裂倒塌,那只怪物 造了进来,而且行动迅速,一爪子就往公引、朝努身上抓去。-;;,蒜廉红勉强提气,拉着公孙朝夕一个纵身掠过两个树丛滚进另一个草堆后,那只怪物刹那间丧失目标,轰隆一声,方才他们待的地方树木齐齐倒下,树叶树干纷纷从头顶掠过,有些轻巧的落下来正巧把两个人遮掩在树枝下。那只怪物找了一阵,突然缓缓往另外一边爬去。  “它在……”萧守红刚刚说出两个字,那只貌似已走的怪物突然闪电般倒退回来,“哗啦”一下两个人身上的树枝被它数只前腿撩开,一只尖锐的爪子对准公孙朝夕抓了下来。 那劲道根本就是要把他一下钉穿在地上! 公孙朝夕一跃而起,闪在树后,萧守红用尽全身力气把天犀剑脱手射出,“喀’的一声轻响,那柄剑直人怪物的半腰,但那东西有间房子那么大,区区一柄王剑它丝毫不以为意,对准公孙朝夕又一爪子勾了过来。 它的目标显然是公孙朝夕肚子里的不知名的东西。 公孙朝夕转身往树林更深处跑去,萧守红咬牙把  t十她能抓到的什么树枝石块—一往怪物身上掷去,终于那怪物追公孙朝夕追到一半觉得不耐。转过身来对着萧守红* 她其实早已心惊胆战,这只怪物难看至极恶心至极,她跑又跑不动,也没有兵器抵抗,除了眼睛一闭让这怪物吃了自己,她不知道能怎么样。正当怪物一步一步往她这边靠近的时候,公孙朝夕却又跑了回来。 那怪物看看公孙朝夕,又看看萧守红,萧守红满身污泥在大雨中形状凄惨,嘴角仍残留着呕血之后的血丝,公孙朝夕也是脸色苍白。 面对这种怪物,两个人都无从抵抗,只要这只怪物决定先吃谁,谁就死。 生死之际,公孙朝夕眼睛眨也不眨地去看萧守红,萧守红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公孙朝夕。 都在想:不管死得多么难看,毕竟我们现在在一起。 那只怪物往公孙朝夕那边挪了一步,萧守红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站了起来,那只怪物突然倒退到她身边,一爪子往她头上压去。 正在萧守红就要死在烂泥里的时候,“霍”的一声响,突然那怪物发出一声嘶吼,刹那间便转身往来处窜去,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萧守红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喘着气爬过去握住公孙朝夕的手。公孙朝夕坐倒在地,吐得肠子都要断了。她替他顺气,自己也忍不住气血翻涌时时呕血,两个人形状凄厉惨淡,落魄到了极点。 等他们喘够了气,能抬起头看救命恩人的时候,公孙朝夕苦笑着说:“你能不能不穿白的?” 大雨虽然已经渐渐停止,但是雨势仍然不减。 来人白衣如雪,配剑古雅,手里持着一张长弓。 刚才正是他射出一箭,射中了那怪物的后颈,把它吓跑了。 虽在雨中,但雨点没有一滴能打在他身上,在离他衣服半寸之处就被蒸发成水雾散去,因此他看来就如笼罩在烟雾轻风中一般。 长眉凤目、温文尔雅、总含着微笑,来人当然就是号称“江湖第一剑”的君霜桐君大公子。 他现在正在微笑,微笑得很文雅高贵,“两位好久不见了。” “是很久不见了。”公孙朝夕从地上爬起来,“你怎么还和五个月前一个模样?不是听说你在昆仑山上吗?怎么赖在山下?”他居然没对他刚才有气没力地躺在地上差点儿给怪物吃了的事感到害臊,反而瞪眼对着君霜桐。 君霜桐依然安详和蔼的笑着,“我正追这只‘掘母’,已经追了它三天了,今日刚好到达山下。萧姑娘好,”他对萧守红文质彬彬地行礼,“看起来身体有伤?” “掘母?”萧守红在君霜桐面前顿时气质高了十倍,人优雅了二十倍,语气淡然了三十倍,“不想传说中吃人的妖物居然存在。”顿了顿,她又颔首道:“受了点儿伤。”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她被古心心那妖婆打了一记‘露凝香’。” 君霜桐点了点头,“我的落脚地在这附近,现在疗伤不方便,去我那里休息。” 公孙朝夕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然怎么说我很欣赏你呢?虽然你又温吞又爱美又不怎么是个东西,但是我很欣赏。” 君霜桐微微一笑,十分从容自若,只是点了点头,手持长弓腰带佩剑,在前边引路。那风采盎然的模样,让公孙朝夕一想到他肚子里也藏着个鬼胎就忍不住暗暗好笑,转头去看萧守红,只见她若有所思的一双眼珠子转来转去,约莫也不会在想什么好事,不由得眨眨眼,两人相视一笑,知道彼此都在想些古怪的事。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走不了半里路,就看见一间木屋,公孙朝夕一见挑了挑眉,不愧是“明珠破玉碎”明玉君府的长子,连出来“降妖除魔”都要盖间整整齐齐的房子,真不知道他在这里钉屋子钉了几天?萧守红却说:“霜桐好兴致,若是在此隐居,倒也清爽自在。” 君霜桐不置可否,微微鞠身作礼,然后打开房门进去,里面居然有床有榻,还有桌椅板凳。 “这里有没有澡盆?”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异口同声地问。 君霜桐居然也依然不以为意,微笑着道:“虽然没有澡盆,但是却有比澡盆更好的东西。”他打开后门,他这屋子后门外居然是个温泉,一池水莫约两丈见方,冒着热气,在雨夜也不显得寒意。 “我先……” 萧守红差点儿脱口而出“我先洗”,转念想和公孙朝夕抢大没风度,那个奸商万万不会让给她,顿时淡淡地改口:“我先休息,你去洗。” 但这次公孙朝夕却说:“你这副鬼样子我简直连一眼都看不下去,大美人你先去把自己收抬干净,公孙大少才有心情去洗澡。” 她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瞪了公孙朝夕一眼,拂然先出门下温泉去了。 屋里的君霜桐微微一扬眉,“有话和我说?” “你无端跑到昆仑山,是不是也发现自己身上哪里不对?”公孙朝夕笑吟吟地看着他,虽然满身泥浆,却神气得好像他正坐在他“金钱坊”的家里,旁边还有马无皮给他扇风,西门杀给他捶腿一般。 君霜桐依然淡淡地一笑,“哦?” “我现在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公孙朝夕说,“找了神医一看,官水水那庸医居然说我怀了个孩子在肚子里。”他故意看了君霜桐一眼,唉声叹气地道,“想我好好的六尺男儿,出了这种事叫我怎么有脸去见我在地下的爹娘?你不知道我多想找个人割我脖子,却没有人肯。大家都说我太可怜应该好好活下去……”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君霜桐的表情,嘴里继续做悲声,“你说我现在怎么办?” “不是孩子。”君霜桐似乎是看穿了他在做戏,一点儿也没有为他所动,微微一笑,“我用了五个月来查看古书,人说昆仑山顶为西王母所居,常有异相。也有古书记载未婚女子在山顶为天光所感,怀下仙胎,生出异子的故事。不过那书中的‘仙胎’生出来是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东西……” 正在假哭做悲喝茶的公孙朝夕“咳咳” 呛了一口。“那东西现在在我肚子里,你不要说得这么恶心……” “总而言之昆仑山顶必然有异兽,把自身之卵放入人体养大,最终破腹而出,兽成人死。”君霜桐居然查得很清楚,表情还很安然,“所以我这几个月都在昆仑山顶,但一直没见什么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异兽,倒是有一头‘掘母’总是试图杀我,我想这不知名的异兽,应该是‘掘母’的天敌……” “那只什么‘掘母’只是蜘蛛,难道我肚子里的是只苍蝇?”公孙朝夕哀号一声,喃喃自语,“虽然说母不嫌子丑,但要我认苍蝇作儿子万万不能,我要去找棵大树吊颈……”然后他突然瞪大眼睛,“它干吗要杀你?难道你肚子里也有一个怪物的卵?” 君霜桐一怔,终于露出了一丝丝尴尬之色,“你……” 他本想说“明知故问”,却见公孙朝夕哈哈大笑,他终于看到传说中君霜桐君大公子不自然的表情,这可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君大公子从没给人看见过的表情。敲桌捶椅笑了好一会儿,公孙朝夕叹口气道:“我说我和那朵桃花也就算了,你和刀二公子出这事要是给你们的老子知道了,说不定会杀了你们……”君霜桐贵为“明王君府”的长子名剑,刀狻猊贵为“神悟刀家”最出色的子孙,两家均以子为荣,家教森严,君霜桐和刀狻猊要告诉爹娘他们肚子里多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孩子,只怕不是给幽闭,就是给杀人灭口。 君霜桐居然还能继续微笑,让公孙朝夕委实有些佩服,只听他淡定从容地说:“所以我们要先查清楚那异兽究竟是什么?‘掘母’的天敌又是什么?” “那头大蜘蛛比房子还大,如果有能制服它的其他怪物,想必会很有名。”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君霜桐一怔,“例如?” “例如——龙。凤凰、麒麟……”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 君霜桐又是一怔,醒悟他的意思,不由得淡淡地一笑,“就算你生出条龙出来,它咬破你肚子,你还是会死的。” “人生得出一条龙来,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感叹地道。 君霜桐再次一怔,含着笑道:“能像你这样乐见其事,倒也是一件幸事。” “能像你这样若无其事,倒也是一件怪事。”公孙朝夕道。 君霜桐不以为件,反而听得很愉快,“那正是你我这种人本色。” 公孙朝夕忍不住有些想笑,“我如果和你君大公子是同一种人,早就被自己的酸气腌成醋溜酱菜,酸死了。” 君霜桐道:“过奖、过奖。” 说着两人相视一笑,公孙朝夕是大笑,君霜桐依然微笑。 “你们两个本就是同一种人,” 门外传来萧守红淡淡的声音,“都是一肚子鬼胎的男人。”她一语双关,施施然走了进来,衣服她自己洗了,现在套着君霜桐晾在外面的长袍,倒也飘逸洒脱。 君霜桐就当没听懂,“萧姑娘请坐,待君某人为你疗伤。”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萧守红嫣然一笑,他那风度虽然很陈旧,却依然很令女人心动,难怪家里的表妹师妹为他争得头破血流。听话地坐下,君霜桐的手抚上她的背心命门,开始为她疗伤。 然后公孙朝夕去洗澡。 八 昆仑山上空徒壁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7) -------------------------------------------------------------------------------- 第二天君霜桐带他们两个上昆仑山,花了几天工夫把整座山转了一遍,这次不但没见到“掘母”,就连草都没见到几根,满地尽是石砺。他们在上次聚会的山顶上坐了一个晚上,什么也没看见。 公孙朝夕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来昆仑山好几个月,究竟是在干什么?” 君霜桐含笑回答:“名为赏雪,本为求真,实为……” “逃难。”公孙朝夕替他接下去,叹了口气,“既然你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查出什么出来,看来要知道它是什么只有等公孙大少把它生出来了。”说完他斜睇着君霜桐,“你不敢回家?” 君霜桐看了他一眼,淡然优雅地道:“如果我老子像你,我就回去。”言下之意,似有遗憾他名震江湖的“明玉无双剑” 的爹不如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可惜你最多只能叫我老子,却不能把你老子变成我。不过君大公子,你要是常常这样说话,不怕把倾慕你的大姑娘小姑娘都吓跑了吗?” 君霜桐微微一笑,“哪里、哪里。”’ “你在这里一个人慢慢盖房子和那头大蜘蛛做伴,我和小守红儿目前暂时回‘金钱坊’。”说到离别,公孙朝夕难得正经地说了两句,“如果有新消息我照旧用黄玉通知你。” 君霜桐点点头。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眨眨眼,“虽然昆仑山顶的雪不化,但是赏了五个月你不腻吗?我看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你赏雪……你慢慢等吧。”说完一笑而去。 萧守红跟着淡淡地一笑,对君霜桐拱了拱手,负手跟着公孙朝夕离去。 君霜桐望着两人的背影,突然之间似乎有些落寞,眼眸深处依稀有些惘然,转身回到他造的木屋里,关上了门。 “霜桐居然逃到昆仑山去避难。”萧守红和公孙朝夕下山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拿下她“绝世仙女”的面具,插口说,“这件事又不是他的错,不必怕他爹怕到要躲在这里五个月吧?” “他在等死、”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脱口问:“什么?” 公孙朝夕奇怪地看着她,半晌才说:“你不知道你的君大公子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地方静静地死去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萧守红听得瞠目结舌,“胡说八道!” “你居然这么不了解他……”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七岁那年曾经被人拐走,拐走他的是个精通勾魂大法的老太婆,嗯……‘招魂咒’你听说过吗?”他抬起眼看着萧守红。 招魂咒是诱人自杀的精神控制奇术,萧守红虽然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此咒下自杀,但闻名已久。皱了皱眉头,她问:“霜桐小时候被人下了招魂咒?” 公孙朝夕点点头,“他七岁那年被人拐走,被施了招魂咒,不过他的反应和别人有些不同。”他干笑了一声,“在君大公子之前所有被施招魂咒的人部乖乖地去自杀了,只有君大公子在那以后对死这件事充满幻想和好奇,找个如梦如幻的地方诗情画意的死是他的梦想,但是他就是偏偏不自杀。他的武功高,人聪明,运气好,家世惊人,行走江湖名气越走越大就是怎么样都死不掉……你别看君大公子道貌岸然,他的兴趣实在让人不舒服。” “他现在在昆仑山等死?”萧守红有些不解,“他知道肚子里有只怪物会咬破他肚皮出来以后——他很高兴?” 公孙朝夕用“你终于懂了”的目光看着萧守红,“所以他在昆仑山什么都没查出来,他虽然好奇,但是根本高兴得不想查,他在那里又尊贵又高雅又寂寞又清冷地等死。不自杀是他的原则。”公孙朝夕用一种我比他娘还无奈的口气说,“他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一个会让他死的契机了。” 萧守红叹了口气,“可是我觉得……以他的才智武功,就算肚子里有个怪物咬破他肚皮出来,他也不会死的。” 公孙朝夕扬着眉毛笑得很开心,“虽然对不起他,可是我也觉得除非那怪物把他整个人吃掉,否则君大公子还是死不了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虽然嘴上都说肚子里的怪物将咬破肚子出来,但那东西实在长得太慢,那一天仿佛很遥远,竟让人担忧不起来。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金钱坊。 他说……马无皮瞪着那个从昆仑山回染号称“已死”、什么事也不再干却霸着最好的一张楠木椅子喝酒的公孙朝夕,如果不是因为他“怀着孩子”,马无皮早就用五百飞刀把他钉在门板上示众了。 可惜,他不敢。 不敢不是怕钉不死公孙朝夕,而是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在公孙朝夕身边嘘寒问暖,他怕一个失手,一柄飞刀过去钉不死脸皮厚如城墙的公孙朝夕,却有萧守红飞身挡刀上演美人救英雄的惊世传奇,那么冷芳第四谱不就泡汤了? 公孙朝夕自从上次那件白衣在泥里泡成花衣之后,终于了解到坚持穿白衣的君大公子究竟要多么小心,那件衣服才会始终“白衣如雪”。对于花许多力气把落到身上的灰尘泥土雨水一一弹走,这种功夫公孙朝夕一来不会,二来兴趣缺缺,所以他现在改穿黑衣,从头黑到脚。 他在喝酒,依然喝十两银子一壶的碧酒。 萧守红在给他斟酒。 马无皮想不通为什么冰清玉洁的萧守红突然对他马大爷二十多年来一直看不顺眼的公孙朝夕曲意奉承起来。而且只要公孙朝夕一动眉毛,萧守红就开始笑。 她那如冰雕般的脸蛋这么无限欢欣的嫣然一笑,笑得简直令马无皮都想原谅她惹来双燕阁和瑞鹤五行掌的亲戚祥麟三才剑对金钱坊的围剿了。 没错,金钱坊目前正在被双燕阁和祥麟三才剑两个门派联手围剿中,钱衰灯重伤之后不知去向,碧蝠死得干干净净,萧守红还冠着杀人凶手的罪名,虽然马无皮已经传出了是钱衰灯所杀的证据证物,但这两个小门派却宁死不信。 不信的原因公孙朝夕凉凉地说是因为马无皮没有信誉,他虽然嘴上不认,心里却很气馁。现在金钱坊被双燕阁“飞燕回旋镖”的高手和祥麟三才剑的剑手围住,虽然一时不愁吃喝,但再过那么三五天还是会断粮饿死的。 他们一时不敢进来,是公孙朝夕那招“满楼明月梨花白”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实在太吓人,何况萧守红本身武功亦是不弱。却不知道那一招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其实是桃如丑于某日酒后醉醺醺打入公孙朝夕经脉中的一些气劲,公孙朝夕乃是天下第一等练武的蠢材,如果没有桃如丑留下的那些暗劲,就算他看过一千遍“满楼明月梨花白”他也是施展不出来的。那暗留的气劲打一次就用完了,要他再来一次,就算公孙朝夕肯,也是妄想而已。 何况他不肯。 他懒。 他只是放了只黄色鸟儿飞去照花斋找桃如丑来救命,然后他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喝酒。 萧守红给他斟酒,脸上虽然在笑,心里却很担忧。 她昨天和公孙朝夕小吵的时候一怒撕破他的衣服,终于看见他背后的那朵“紫薇”已经扩散了有一个半拳头那么大,印记更为鲜明娇艳,那图案充满了异样的生命感,简直像脱离了公孙朝夕的背脊而活着。 轻按他肚子里奇怪的东西,只能感觉到它平静的心跳,却始终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公孙朝夕的肚子并没有像怀孕的妇人那样凸出,她担心的却是如果那东西确实像他背上那印记那么大,只能证明它在往里压——莫非真的吃掉了公孙朝夕的许多内脏?可是如果当真吃掉了内脏,这个人又怎么能这样神气活现痞赖无聊地活着?想来想去,她只有一肚子的疑惑担忧,望着他满不在乎的脸,仿佛多看他一两眼就会比较安心,能看的话她就不停地看着他,不停地确认这个人确实在她身边,没有变化也没有死掉。 “咳咳……”马无皮终于在旁边看萧守红看公孙朝夕那“痴痴”的眼神看得快要吐了,“外面有人打进来了。”伴随着他这一声提醒,“哐啷”一声,“金钱坊” 的大门被打破,十几个人挥刀弄剑地冲了进来。 公孙朝夕懒洋洋地挑开一丝眼皮,看了冲进来的男男女女一眼,叹了口气道:“你不能说得快点儿吗,我也好有时间去开门,你看这么一下砸破少说也损了三十多两银子,造孽啊。” 马无皮气得吹胡子瞪眼,骂人的话还没说出口,闯进来的一位紫衣女子指着他的鼻子下令:“此人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奸商,必定就是公孙朝夕,大家上!先杀公孙朝夕再杀萧守红! “这人千真万确就是公孙朝夕,想他去年还讹诈了我五百两黄金去周转,到现在没还我。”公孙朝夕故意叹气,喃喃地说,“朋友就是朋友,借钱的时候你就是他亲爹,还钱的时候他就是你亲爹……” 马无皮被他气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辩驳,只得跳起脚起来指着公孙朝夕的鼻于大骂:“公孙朝夕!我和你二十年交情今天就算完! 紫衣女子一怔,左看右看,一挥手喝道:“两个一起杀了!” 于是男男女女一拥而上,刀剑齐挥,一时间“金钱坊”桌翻椅倒,茶溅瓶破,却是没伤到半个人。马无皮逃命的本事大下无双,公孙朝夕赖在椅子上不起来,萧守红只好挥剑拦在他椅子前替他招架,心里啼笑皆非:这些人的武功也太差了。 她的玉剑在遇到“掘母” 的时候丢了,本要再找一柄和“天犀”相配的寒玉剑,但有天和公孙朝夕逛大街,在他甜言蜜语油嘴滑舌的怂恿下买了一支最便宜最简单的青铜剑。青钢剑挥舞起来比玉剑威势得多,眼见她剑光霍霍闪亮如雪,紫衣女子喝了一声“北斗七星阵”,于是原来一拥而上的一群人分成两组十四人,以怪异的“阵势”向她包抄过来。 萧守红无意伤人,眼看这气势汹汹的“北斗七星阵”终于忍不住爆笑,她这一大笑起来,顿时冷淡美女的形象尽毁。 打到一半萧守红突然扑在公孙朝夕身上笑个不停,围攻的十四个人一愣,大怒道:“她居然瞧不起我们的阵法!叫大哥出来!” 紫衣女子亦喝道:“叫大哥出来!” 萧守红回头对紫衣女子嫣然一笑,说:“姑娘,有句话我说了可能对死人不敬,你先原谅我。”她俏眉俏眼地顿了一顿,“要挑双燕阁,萧守红单凭一剑即可,何必留帖下毒那么麻烦?” 正在她笑得灿烂的时候,身后懒洋洋的公孙朝夕突然大叫一声:“小守红儿小心!那是——” 萧守红闻声抬头,只听“金钱坊”外不知几百丈外一声怪啸,呼啦一转已经到了“金钱坊” 门口,这速度快得惊人,她心神一分,那紫衣女子“刷”地一剑当胸刺来,刹那间到了她胸腹之间! “咚” 的一声萧守红被椅子上的公孙朝夕一脚绊倒,那一剑从她头顶上毫厘之处划过,飘下几缕乌发。公孙朝夕从椅子上跳起来绊倒萧守红之后马无皮堪堪掠过来把她从地上捞了起来,顺手给她一个响头,马无皮教训她:“死在武功比自己差的人手下的人不少,都是笨死的。” 正当一团混乱之际,那声呼啸到了门口穿堂而人,人们才仿佛看清是个满身毛发的怪人,旁人眼睛一花,已经看他扑到公孙朝夕身前,看来他把公孙朝夕当做这一厅里几十个人的第一目标,萧守红骇然出剑。公孙朝夕眼见此人武功高得离谱,萧守红剑刺在他身上竟然被折断,又猛地见她断剑在手,居然去斩毛发怪人的手肘! 这女人野得像条狗! 萧守红出剑剑断,便一掌斩在怪人的手肘上,“咯”的一声,只听到自己掌骨碎裂的声音,她却毫不犹豫地用另一只没断的手往后抱怪人的背脊,她要挡在怪人和公孙朝夕之间!即使自己做肉垫变成肉饼也不在乎! 萧守红居然做出如此疯狂野蛮的事,旁边观战的紫衣女子目瞪口呆,但听人影闪动几声怪叫,“扑”的一声问响,萧守红和公孙朝夕双双被毛发怪人震得飞跌出去,背脊撞在墙上,生死不明。 毛发怪人却呆了一呆,回头瞪着紫衣女子,额上缓缓流下汁液,看起来惊目惊心,“他不是小桃。” 紫衣女子被他瞪得退了一步,“我没说他是小桃。” “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小桃你在哪里——”毛发怪人突然发出一声苍凉的怒吼,“没有小桃你叫我怎能证明我是天下第一?小桃你在哪里……”他来得快去得更快,刹那之间就已经不在了厅里。 紫衣女子眼看怪物离开,萧守红正在缓缓抬头,从墙壁那边爬起来,似乎没有受伤,马无皮已然变脸,顿时跺脚咬牙道:“我们认栽!闪!” 那群不知所谓号称前来报仇的人顿时夺门而出,一下子溜得干干净净。 萧守红从地上爬起来,紧张得双手发抖,心惊胆战地看着公孙朝夕,眼泪突然籁籁而下,她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抱着他发抖。 刚才她打算抱住毛发怪人以身挡在公孙朝夕身前,毛发怪人回手反击,本来她可以硬受一击抱住毛发怪人,以袖里的匕首狠狠地给他一下。公孙朝夕却在她耳后说:“他有软猬甲。” 那句话说得她一呆,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一拍她的头,颀长的身形突然挡在她面前,伸手去抓毛发怪人的头发——那怪人全身不怕受伤,被他一拉头发却怒吼怪叫,一掌往公孙朝夕身上拍来。公孙朝夕居然沉得住气,不闪不避手指弹向怪人的手指甲,那怪人珍惜指甲缩手回避,一拳直击!公孙朝夕瞧得机会,一个东西从手指间飞出去击中了怪人的额头,“啪”的一声那东西碎裂,却是一颗葡萄。 这几下交手只在指掌之间,萧守红只是眨了下眼睛,才知公孙朝夕虽然内功差劲轻功没救剑法不灵,但是机变灵活得出人意料,这几下变招小擒拿虽然没什么稀奇,但是她却万万做不到。那一弹正值怪人冲拳之际,两边力道一凑,如果弹出去的不是葡萄而是石头,那怪人的脑袋就会被武功差劲之极的公孙朝夕洞穿了。 但接下来的变化她和公孙朝夕都没想到,那怪人被葡萄击中额头,一呆之后宽大破烂的衣袍内突然伸出第三只手,那手纤细白嫩和怪人完全不同,一伸手反手拍在公孙朝夕的小腹上,公孙朝夕本挡在萧宁红身前,这一拍的力道让两个人飞跌到对墙上,可见其厉害! 她现在完全没有想到为什么毛发怪人身上会冒出第三只手,也不想知道那是不是有个矮子藏在毛发怪人的衣服底下,更不想知道双燕阁究竟是就此算了还是永远把她当不共戴天的仇人,她只想知道公孙朝夕有没有事? 马无皮蹲在她身旁,脸色也很青,方才那几下变招太快,他竟丝毫插不上手,要是这奸商就此死了,他怎么向公孙朝夕地下的亲娘交待? 公孙朝夕缓缓抬起头来,居然还勾得起笑意,萧守红觉得他现在这样笑笑得比平时淡然飘逸得多,没有那股奸猾的味儿……看着他倚在墙上一动不动的身体,她颤着声问:“你怎么样了?” 他右手按着小腹,微蹙着眉头,急促地喘着气,好痛…… 肚子里那东西似乎被震得很惨,极其不满地在他肚子里蠕动,刚才那一掌的掌力似乎全部打在那东西身上,他并没有受伤。但震动了那东西的感觉比受伤难受十倍,全身既酸软又发热,痛得他几乎窒息。 “伤到哪里了?”萧守红在他肩上靠了一下,觉得他全身灼热。 “我要……找棵大树……去……吊颈……”公孙朝夕牢牢抓着萧守红的手,颤着声说,“拿你的剑……来……” 萧守红为之变色,“你想干什么?” “拿……你的……剑……来……”公孙朝夕一字一字地坚持,片刻之间额上冷汗盈头,脸色惨淡之极。 马无皮跟着变色,“你想剖腹?” “我……” 公孙朝夕痛苦得几乎握碎萧守红的手,“我打赌这比……生孩子……还痛……剖腹……个算……什么……” 萧守红眼看他如此痛苦,如果不给他剑,一那是何等的残忍!如果给了他剑,只怕他这一剑下去,就此天人永隔了!“我来剖!”她颤着声说,握起了断了半截的青铜剑。马无皮见她手指发抖,正要夺剑,却见她断剑一挥,虽然脸色苍白,但却毫不犹豫。 要她看他如此痛苦,还不如一剑杀了他! 青影一闪,“当啷”一声,萧守红的断剑落地,有人一指点中她的手腕,问:“你在干什么?” 马无皮一见顿时放下心来,来人是桃如丑,只见他挑眉奇怪地看着公孙朝夕,“你叫我来救命,结果却叫你老婆拿剑来杀你,你到底是要死还是不要死?” “帮我把……它……弄出来……”公孙朝夕倚在墙边喘着气,“我受不了……红……红……” 听他这么哀苦的呼唤,萧守红眼睫一颤,一滴眼泪落了下来,拾起被桃如丑打下的断剑,抬头看着桃如丑,“你就——成全他吧——” 桃如丑眼见公孙朝夕如此凄厉的惨状,不由得有些怔忡,虽然说谁都知道公孙朝夕喜欢享受不耐吃苦,但是能让他铁了心说出“剖腹”二字,如果不是痛苦到了板点。他是万万不肯的。看了持剑的萧守红,他突然叹了口气,点了公孙朝夕身上十来处穴道,问他:“还要剖腹吗?” 公孙朝夕立刻松了一日气,桃如丑点了他十来处奇穴让他感觉不到肚子的剧痛,连续喘了七八口气,他竟然先喃喃地说:“不要了……” 萧守红握剑本要划下,闻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呆了一呆,丢下断剑抱着公孙朝夕“哇” 的一声哭了起来,脸卜的表情却是喜极而泣。 “要剖腹,也要找个会剖的。”桃如丑叹着气.挤了挤眉毛,“真的有那么难受?” 公孙朝夕人还半死不活,却已瞪眼回去,“等你自己要生的时候就知道了。” 桃如丑笑嘻嘻地说:“不会的。” 公孙朝夕哼了一声。 桃如丑眉开眼笑地在他面前说:“我会点穴,你不会。” 公孙朝夕人还虚弱得很,懒得和桃如丑斗嘴,病恹恹地说,“至少在你点了我的穴的十二个时辰里面,我能把官水水找来接生。”说着他又喃喃地道:“早知道杀了我也不敢偷走他的兰花明露……” 萧守红紧握着他的手,只觉得他的身体热一阵冷一阵,心里无限恐惧担忧,抱着公孙朝夕,在他颈后轻轻咬了一下,就像只要她轻轻咬了这么一下,公孙朝夕就是她的,就永远不会失去一样。 九 鬼胎原是颜玉如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7) -------------------------------------------------------------------------------- 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公孙朝夕果然找到了官水水,即使那时候他正在某条路的某家小店里吃面,却突然被马无皮一把拎住,连面钱都还没付就给拖进了“金钱坊”。 把脉之后,官水水很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它被打伤了,伤得很重,你难道吃了打胎药要自杀?” 公孙朝夕早已又换了身衣裳躺在他房里的那张薄板床上,脸色还是很苍白,“庸医,帮我把它弄出来。” “我也很想帮你把它弄出来,不过它还没长大,血脉和你连得太紧,现在剖腹,你会死的。”官水水那张纯真的孩子脸十分严肃,“你至少要再等两个月。” “那么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记得给我烧两炷高香,我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的。”公孙朝夕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愁眉苦脸地看着屋顶,自言自语地道,“人想要活得舒服,怎么就那么难呢?” “这东西……真的在吃他的内脏吗?”萧守红忍不住问。 官水水白了她一眼,意为如果要吃早就吃了,公孙朝夕还能活蹦乱跳活得这么高兴?“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大的东西,真要剖腹要等到它即将成熟,经脉和他的血脉开始分离,这两个月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很大负担,尤其是他——”官水水哼了一声,“公孙朝夕天生经脉不全,为习武大忌,虽然几条小经脉不全,但本来不影响他的身体,可是现在他肚子里养着个比胎儿还大的怪物,这两个月其实相当凶险。” 萧守红心里一跳,“经脉不全?”她只知道公孙朝夕不管内功外功一概差得一塌糊涂,却不知道他居然是受先天条件所限。 官水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为什么说练武要挑美质良材?有些人天生经脉通畅练内功好上手,那就是奇才;有些人经脉不通必须练个十年人年才能打通,那就是庸才;像这种经脉不全永远也打不通的就是蠢材,不过就是这样。”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奇才;他,就是蠢材。” “两个月之内会怎么样?”萧守红追问,她才不关心官水水究竟是什么样的奇才。 “好的情况是什么事也没有。”官水水说。 “坏的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猝死。”官水水答。 萧守红整个人寒了一下,连公孙朝夕都是一愣。 官水水非常严肃地说:“运气不好的话,他会猝死。”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面面相觑,萧守红容颜惨淡,公孙朝夕揉了揉鼻子,“我还舍不得死。” 官水水看了他半天,凉凉地说:“你的武功实在太差,不管是刀狻猊还是君霜桐,他们的内力都足以把这鬼东西压制到三五年以后,你居然两个月之后就要把它生出来了。” “那朵桃花呢?”公孙朝夕只要不觉得痛就眉开眼笑。 “那朵桃花——”官水水淡淡地一笑,“他说不定能压个十年八年,只要他不想让步,那东西在他肚子里也既可奈何。” “那有什么,以后他们的儿子都要管我儿子叫大哥,我想到这一点就马上会偷笑了。”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胡说八道了一通,官水水留下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药,收了诊金走了。 萧守红守在床榻前,公孙朝夕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其实你自己也很害怕,对吗?” 握着萧守红的手不放,公孙朝夕笑得很奸,“当然,你说呢?” 她淡淡地一笑,下颔抵在他放在锦被上的手上,平静地说:“如果真的那么难受,我会杀了你的。她吻了吻他的手,“我舍不得你难受。 他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静静地感觉她的下颔抵在他手上的感觉,感觉她的呼吸浅浅地吹在他的手背上。突然收起了玩笑的心情,他说:“红,黄山剑会之期快要到了.你不去?” 黄山剑会是一年一度的剑门大会,所有用剑高手都会到场精研剑术,并有比武。君霜桐是这三年来的第一名剑,威名赫赫,她虽不是前十,却也年年参加。闻言萧守红抬起头来,有些迷糊,“哦,剑会之期又到了?” “呆头凤。”公孙朝夕叹口气,“要去的话,明天动身,差不多剑会前一天就能到达黄山。”他习惯地给她算路程和时间,“从这里去黄山,路上有间‘不足饭斋’做的竹筒饭是人间绝品,还有个很经典的船夫,我可以介绍你坐他的快船……” “我不去。”萧守红的下颔又抵在他的手上,微闭着眼睛似乎很舒服,“我守着你。” “我其实不用你守。”公孙朝夕说,“想去就去吧。” “我不想去。”她已经有些快睡着了,趴在他床前,突然昏昏欲睡地冒出一句:“什么叫做‘他有软猬甲’?明明那种东西早就被郭芙的孙子改成天下最结实的襁褓了,怎么可能还有软猬甲?” “刚才那个人明明练了类似金钟罩铁布衫那样的功夫,你拿剑去砍剑都会断,可见练得快要变成僵尸了。”公孙朝夕说,“不过我想就算他硬气功练得再好也不可能练到头发指甲上去,试试看拉他头发,他果然很着急。” “他叫的‘小桃’是谁?是桃如丑?”萧守红好奇地问。 “大概吧,天知道。” 公孙朝夕翻了个白眼,“那朵桃花拈花惹草的本事死也不改,他究竟招惹了个什么东西,天知道。”想起那毛发怪人拖长声音苍凉地呼喊“小桃”,他忍不住想笑,“这种宿命的对手,实在是不合那朵桃花的胃口,他喜欢漂亮的。” 萧守红想了想,放弃桃如丑的事,拍了拍他的脸颊,“我只想要你好好地度过这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后你好端端的,我就告诉你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你要替我写《冷芳谱》?” 萧守红像被猫咬了一口似的,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吃一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公孙朝夕先是一怔,然后干笑了一声,“真的?” 萧守红想起上次她猜中挑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不由得嫣然一笑,“原来我们总是能想到一块去。” “我还在想一件事,你如果能猜到,我就爬起来证明我已经好了。”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笑吟吟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你想知道官水水说得那两个月会猝死的警告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公孙朝夕惊愕地挑着眉头看向萧守红,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那只野乌鸦,我总是不信那名庸医有那么大度,明知道我偷走了他的兰花明露,还大公无私地给我看病。 她连连点头,方才官水水一走她就觉得这警告很可疑。 “我是舍不得死的。”笑声中,公孙朝夕休息够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浑然不像半天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接下来大半个月过去,萧守红陪着公孙朝夕闲扯打牌,赌博斗鸡。公孙朝夕很是惊讶她居然会打牌,她说她本来就会,只不过绝代仙女和人打牌像什么?所以已经很多年没打过了。一开始公孙朝夕还小看了她。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赌棍,打牌她赢牌,赌博她赢彩,斗鸡她都能押对宝。如果不是公孙朝夕这种赌场高手、多年老千,必定早就在她面前输得找棵大树去吊颈了。 随着时间渐渐过去,公孙朝夕的人也渐渐显得憔悴起来,背上的红印也渐渐扩大,图案越发复杂,萧守红以指尖沿纹轻画,茫然不解其意。虽然日渐憔悴,身上的精力体力都给肚子里的怪物夺去,但公孙朝夕想的却是要找个什么借口他公孙大少才能从被西门杀“杀死”之后再重新“复活”? 而神医官水水那边,经他威胁要动用三千两黄金买走官水水借住的明月楼之后,官水水终于承认猝死是在吓唬他,这让萧守红安心不少。 一个半月过去。 这大公孙朝夕一早醒来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同,肚子里的东西居然在轻微地动,却并不痛,低头看自己的小腹,有块地方的肌肤似乎变得分外的薄而透明,居然能依稀看见里面有个东西在缓缓地随自己的呼吸而起伏。 这就是自己肚子里的怪物?他低头端详了半天,横竖看都不像君霜桐查出来的“似蛇非蛇似龙非龙的怪物”,像个什么东西的幼儿。突地那东西一颤。公孙朝夕顿觉全身乏力,那块肌肤透明的地方突然剧痛,他一咬牙.一手握碎茶杯,用锋利的瓷片边沿去划那块透明的肌肤。 肌肤一划即开—— “哇——” 的一阵婴儿的哭声。 萧守红愕然端着参茶直奔公孙朝夕的房间,只见他肚子上裂了块口子,缓缓地在流血,但并不严重。床上分明有一个婴孩挥舞着拳头在哇哇大哭,公孙朝夕的表情和她一样愕然,两个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是个孩子? 两个人看了半天之后终于确认,这虽然是个孩子,却又不是个孩子。 你见过背上有古怪翅膀的孩子吗?何况这孩子虽然没有一处不像人的孩子,但一生下来便睁眼能笑能哭,既没有皱巴巴也没有脐带。 而且他肩头上有一朵花。 不,一朵花的印记,像紫薇花那样丝络复杂的印记,正长在左肩头的锁骨后,甚是娇艳可爱。 这不是人的孩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孩子,但又确实是个孩子。 公孙朝夕看了一阵,咕哝了一句:“妖怪……”便躺了回去,他解脱了。 萧守红却被这个肩后带着一层薄薄“翅膀” 的孩子迷住了,那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笑容很可爱,竟然很有几分公孙朝夕狡黠的神色,肌肤出奇的白嫩细腻,比寻常出生的婴儿还要娇嫩。她轻轻地抱起那孩子放在公孙朝夕的枕边,一瞬间竟然羡慕起公孙朝夕来,真想自己也生一个和他比比,她生的孩子,绝对不会比这个难看。 一放到公孙朝夕枕边,那孩子自动转过身去抱住公孙朝夕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然后甜甜地睡去。 她坐在床沿看着两个睡着的……父子…… 觉得全天下的幸福,莫过以此为甚。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公孙朝夕真的生了个“儿子”,马无皮听到消息赶到他床边去看热闹,看着他那“儿子”,忍不住对着公孙朝夕同情地斜眼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倒是从来不知道你也会生儿子。” 公孙朝夕虚弱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可以把生儿子这档子事介绍给你。” 马无皮皮笑肉不笑,“昆仑山那鬼地方我是方万不去的,坚决不去,死也不去。” 萧守红用块锦缎抱起那个“儿子”,亲了亲婴孩,“这孩子漂亮得很,比他爹漂亮多了,长大了肯定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让他娘来养,绝对不会像他爹那样油嘴滑舌差劲没品……”抱着那孩子她眉开眼笑,炫耀得好像她生的一样。 “翩翩浊世佳公子?”公孙朝夕和马无皮同时翻白眼,“就像你君大公子那样?” 萧守红浑然不觉身后的两道白眼,犹自幻想,“娘肯定会教你四书五经琴棋诗画,让你迷死二十年后的许多小姑娘……” 公孙朝夕咳嗽了一声,“儿子又不是你生的。” 她抱着孩子转身瞪眼,“他是你生的,就是我生的。” 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这个女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了?” 萧守红媚眼如丝,艳艳地看着他,“难道你不想娶我?” 公孙朝夕被这句话噎了一口,竟然有些张口站舌,“女人啊女人……” “这孩子长大了肯定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萧守红得意地抱着孩子轻轻地晃着。 突然那孩子一动,竟然从襁褓里脱了出来,背上薄薄的翅膀打开,扇了几下,飞到公孙朝夕身边,抱住他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继续甜甜地睡去。 说到“翩翩浊世佳公子”的萧守红顿时僵住,公孙朝夕苦笑着叹气,“‘翩翩’浊世佳公子?” 马无皮忍不住大笑,“会飞的翩翩浊世佳公子,让我想想君大公子背上长了双翅膀是什么模样……哈哈哈哈……”正当他大笑之际,那孩子微动了一下,似乎觉得他太嘈杂,睁开圆圆可爱的眼睛瞪了他一眼,突然“呼”的一声马元皮的头发胡子衣裳顿时起火,那声笑声变成了惨叫,马无皮跳着骂着冲出房子跳进外面的荷塘。 萧守红和公孙朝夕面面相觑,公孙朝夕没有面子地继续苦笑,“不要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有翅膀会喷火的……”萧守红张日结舌,“那还不就是一条龙吗?” “也许它就是一条长得很像人的龙……”公孙朝夕继续叹气。 “哇……咿唔……”那刚才瞪了马无皮一眼烧了他一身火的孩子看着他们两人,笑得无比可爱地揪着公孙朝夕的头发,“咿晤……叽布……叽咕……” 公孙朝夕无可奈何地让他揪,萧守红瞪着那孩子,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我相信龙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又过了一会儿,她下定决心,“管他是什么,反正他是你生的儿子,你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一定尽心尽力把他教成个人人羡慕的好孩子。”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现在就已有多半人羡慕了……有翅膀会喷火……不知道还会什么?”他居然伸手去扯那孩子的脸,往两边拉,“你会炼金术吗?会点石成金吗?会呼风唤雨吗?会……哎呀!”他吃痛地缩回手——那笑得很可爱的孩子嘴一扁咬了他一口,委屈地抿嘴,就要哭出来了。 萧守红心疼地一把抢过,抱在怀里一边轻轻地哄,一边埋怨道:“你怎么能把他当狗玩?他明明是你自己生的。” “他明明没有牙齿,却能把我咬成这样。”公孙朝夕瞪着萧守红,举起手指控那孩子的罪状,手指上有一圈小小的牙印,“他会咬人。” 萧守红顿时眉开眼笑,“我也会。” 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原来是他娘教的。” 萧守红眼波流转,“这孩子叫什么名字?你想好了没有?” “公孙阿猫。”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唾了他一日,“那是什么鬼名字?换一个。” “公孙阿狗。”公孙朝夕又懒洋洋地说。 萧守红大怒,“这孩子的名气我起,跟我姓,姓公孙一听就知道庸俗不堪!”抱起孩子她离公孙朝夕远远地哄着孩子,“我们不理你爹,你爹欺负你,娘疼你,你想叫什么名字啊?”她抱着他转了两圈,“叫萧沉烟,好不好?” “萧‘沉淹’?”公孙朝夕懒懒地应着,“反正他会飞,就算‘沉’了‘淹’了也死不了,随便。” 萧守红给他说得一张俏脸黑了三分,“萧云渚。” “小云猪?”公孙朝夕又懒懒地反问。 “萧浩歌?” “浩歌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问。 萧守红恨恨地解释,“没有什么意思,名字就是名字。 “听不懂” “萧青泫”’ “像妓女” “萧梦华?” “像老鸨。 萧守红终于恼羞成怒,“到底你想怎么样?好不容易生个儿子,你就打算叫他‘儿子儿子’?” 公孙朝夕有气无力地说:“你起的名字都像女人……” 萧守红恶狠狠地瞪着他,“那么你认真点儿给我起一个!” “他会飞,又会喷火,还会咬人,萧飞飞,萧火火,萧咬咬……” 萧守红“乓”的一碗参茶摔了过去,“你以为自己在养狗啊?” 公孙朝夕把头蒙进被窝,“我很认真啊,萧咬咬很好听……” “你去死!”萧守红的怒吼震天动地,刚从荷塘里爬出来的马无度差点儿又溜进水池里去,还以为整个“金钱坊”要塌了呢。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经过爹娘三天三夜的大吵,吵得“金钱坊”几度起火之后,终于决定孩子叫做“萧公孙”,谁也不要起什么名字,马无皮倒是大吃一惊,这两个人居然真的能起出一个正常的名字出来,让他惊诧了半个月。 再过半个月。 “萧公孙”满月酒。 公孙朝夕只请了几个人来喝酒,但君霜桐缺席、刀狻猊不在、西门杀卖菜去了,只有桃如丑笑吟吟地坐在他对面,看着公孙朝夕的“儿子”。 萧公孙的襁褓在萧守红怀里,他却在公孙朝夕的头顶上,翅膀慢慢地扇着,笑得纯真无邪又无限可爱的样子。吃了一个月的米汤,他长得又白又胖,穿着个肚兜粉妆玉琢,一双眼睛又圆又大,眼神纯真极了。 桃如丑指指在公孙朝夕头顶上飞的小东西,“这就是你儿子?” 公孙朝夕托腮看着他,“嗯……” “看来自己生个儿子这主意不错。”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官水水说你武功练得太好,要生个儿子至少得等十年八年,”他故意叹了口气,“到时候你已经七老八十了,会很危险的。” 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头顶上的小东西抛了个媚眼。勾勾手指,“过来,叫伯伯。” 萧守红忍不住说:“小心……”她一句话还没说完,桃如丑猛地一弹倒退出去两丈,他原来坐的地方呼地一下起了火,刹那间又自动熄灭。 “哇——”桃如丑吓出一身冷汗,摸了摸自己俊朗的脸皮,余悸犹存。 “他不喜欢你。”萧守红接住从空中飞回来的委委屈屈躲在她怀里打算大哭的萧公孙,嫣然道,“你欺负他他会懂的。” “儿子就是用来欺负的。”桃如丑一把揪住萧公孙的翅膀,捏着他的小脸,“伯伯教你,小时候你就是给别人欺负的,长大了你就是欺负别人的,懂了吗?” 萧公孙这次居然没有喷他一身火,反而眨眨眼,笑得“叽布叽咕”地看着他,挥舞着手要他抱,仿佛听得很开心一样。萧守红匪夷所思地放开手,萧公孙扑到桃如丑怀里,两个翅膀一扇一扇的,开心得手舞足蹈呀呀直叫。 桃如丑怀疑地抱着这个对自己笑得很高兴的小胖东西,“你确定你儿子以后会说话?还有这双东西你打算怎么办?以后就让他这样到处乱飞?”他捏着萧公孙的翅膀,肉肉的翅膀,里面似乎还有纤细的骨头。 “好儿子,过来过来。”公孙朝夕对着萧公孙勾勾手指,萧公孙笑得无比灿烂幸福地向他扑过去。公孙朝夕指指桌上的一壶酒,萧公孙看了那酒一眼,突然酒壶起火,公孙朝夕满意地点点头,摸摸萧公孙的头,“乖乖。”倒过温好的桂花酿,他享受地喝着。 桃如丑看得一肚子不是滋味,看着萧公孙的头在公孙朝夕身上蹭蹭,十分爱娇讨好的模样,他却对着自己喷火,悻悻地说:“果然亲生的就是亲生的。” 萧守红却抿嘴笑着解释说:“那是因为他难得对儿子这么好,这屋子里最无视儿子存在的就是他的亲生爹。”接着她叹了日气,“这屋子里最紧张他爹的就是他儿子。” 马无皮乐颠颠地在旁边喝萧公孙热好的酒,边喝边半醉半醒神神秘秘地说:“我告诉你……呃……”他打了个酒嗝,正色地对桃如丑说,“告诉你一个笑话……自从这祖宗生下来以后,谁都别想碰到他老子一下,有谁往那个奸脸公孙身边一靠,这祖宗就发威……好几次差点儿烧了‘金钱坊’。所以……他们两个到现在也找不到机会成亲……洞房……会起火……” 桃如五饶有兴致地看着萧公孙在公孙朝夕身上幸福甜蜜地蹭啊蹭,公孙朝夕嫌恶地把他拎到一边,萧公孙又飞回去幸福地蹭啊蹭……如此不断重复的画面,“这不像儿子和老子,像奸脸公孙养的一条口水狗……”他话还没说完,“呼”的一声他刚才站的地方就起了火,桃如丑却闲暇地站在三尺远的地方,居然还有空从桌上捞了一块排骨去吃。 “小守红儿,我们关门、落闸、放儿子!”公孙朝夕笑吟吟地指挥萧守红关上大厅的大门窗户,“儿子上!不烧到他绝对不放他走!” “呼” 的一声大厅一阵火起,笑容纯真可爱的萧公孙对着桃如丑扑来,桃如丑转身就逃,大厅里处处起火,马无皮、萧守红叫苦连天,公孙朝夕却得意洋洋。 “停!”桃如丑被身后的小祖宗追得心惊胆战,一个不慎他的英俊潇洒就完蛋,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死公孙!你叫你儿子停下我告诉你成亲的办法……” “停!”公孙朝夕喊口号,萧公孙急刹车,差点儿因为飞得太快一头撞上柱子,停下来以后委委屈屈地慢慢飞回来在公孙朝夕面前转了一小圈,然后委委屈屈地飞回萧守红怀里去,把头埋进萧守红的臂弯。 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勾勾手指,马无皮举起一个白本子,公孙朝夕提笔往上写道:“过来写,他不认识字。”说着笑嘻嘻地看着桃如丑,对他勾勾手指。 桃如丑回抛公孙朝夕一个媚眼,过去和他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叽叽咕咕不知商量些什么。萧守红抱着委屈生气的萧公孙闪得远远的,笑眯眯地一边等待桃如丑的结婚大计,一边抱起萧公孙亲亲,其实说不定和这儿子在一起,比和老子在一起开心。看他多可爱啊……正当她想的时候,只听公孙朝夕在那边叹气,“其实我儿子比小守红儿听话多……” 萧守红一怔,屋里顿时轰隆一声吵架之声再起—— “你说什么?你是不是觉得儿子比我好?” “我哪有这么说?” “如果你觉得儿子比我好我没话说,但是我们分手儿子要归我! “喂!儿子是我生的,野乌鸦你怎么能看中我儿子借口拐走?” “儿子你……”萧守红差点儿就脱口而出“儿子你一个人生得出来?”幸好及时转念儿子的确是他一个人生的,临时改口:“儿子是你生的但是是我养的!”这一个月萧公孙的米汤可全都是萧守红耐心喂的,公孙朝夕连理也不理。 “哇——”屋里萧公孙哇哇大哭,“轰” 的一声大厅里四壁起火,桃如丑和马无皮叫苦连天,“你们别吵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萧公孙的满月酒,就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大喊大叫要分手和满天的烈火中,轰轰烈烈地过去了。 十 世事荒唐总下棋 [加入书签] (更新时间:2006-7-30 1:43:27) -------------------------------------------------------------------------------- 一个月后,《冷芳第四谱》照常开谱。 开谱之日,“金钱坊”前排队的人数骤然比三个月前多了十倍。 人多的原因,一则因为这《冷芳第四谱》居然是冰清玉洁的江湖第一冷淡美人萧守红亲笔所写;二则是因为萧守红今日正式下嫁公孙朝夕。 _等一下,公孙朝夕早已死于西门杀的剑下,何来新郎? 但见“金钱坊”号称喜事,却是白纱白绫白绸缎装饰得像个灵堂——萧守红下嫁公孙朝夕灵牌,今日是冥婚。 马无皮横咬一支毛笔坐在“金钱坊” 门前打算盘,要进去看萧大美人冥婚的,务必手持《冷芳第四谱》一本。如今三千册《冷芳谱》销售一空,旁边刻板墨汁成堆正在加印,他左手算盘右手收钱,忙得满头大汗。 外面的武男美女们心思各异,有的大为诧异,有的十分惋惜,浑然不解这等千古难遇的绝代佳人为什么要下嫁公孙朝夕这种奸商——连死了都要赚钱的奸商?有的幸灾乐祸——这位姑婆终于要嫁出去了,一嫁以后奴家终于有出头之日了吧? 不管是什么心思,为何萧守红要下嫁公孙朝夕,《冷芳第四谱》里萧大美人写得清清楚楚,因此想知道因由的——去买书;不想知道因由只想进去看戏的——去买书。如此“金钱坊” 的生意怎么会不好?马无度收钱收得手都麻了连笑都不会了。 “金钱坊”里头。 丝竹声声好生凄凉,灵堂萧瑟白烛成双。萧大美人一身白衣——还是白衣——粉黛不施,乌发素素,一步一凄然地看着公孙朝夕的灵牌,走过去一拜,再怀抱灵牌共拜两人在天之灵的父母,再拜天地…… 那冰雕玉琢的清雅佳人,水佩风裳月神玉骨,满面伤心眉目凄凉,那无言的气氛已经让无数心痛佳人的武男痛定思痛:不管萧守红嫁不嫁,依然支持她!如果有一天她想要改嫁,那就嫁给我吧! 萧守红就在这万众蠢蠢欲动、都写着“你改嫁给我吧,我一定不会嫌弃你的”的目光中,与公孙朝夕礼成,默然回灵堂后去了。 灵堂外的众人意犹未尽,仍在下面纷纷议论,翻开《冷芳第四谱》查看为何萧守红要嫁给公孙朝夕。 只见第四谱里娟秀清雅的笔迹细细地写道: 第一回 妾本多愁多病身。 捧书的武男美女们精神一振,细细看来,只见萧守红斯斯文文秀秀气气地在里面写道:她和君霜桐青梅竹马,自小私定终身后花园,原本约定君霜桐闯荡江湖五年之后就将她花轿抬过门,谁知平地沧海起风云……大家顿时醒悟:原来冰美人和佳公子早有一腿,怎么从前没看出来?的确萧守红和君霜桐气质容貌都相当,好一对如花美眷——果然是公孙朝夕这恶徒棒打鸳鸯!定睛再看,萧守红说平地沧海起风云,君霜桐和家里表妹师妹两朵花日久生情,闯荡江湖三年之后有个云朗风清的夜晚,君霜桐对她弃之如屣。看到这时,武男们捶胸顿足,对君霜桐无比切齿痛恨:如此美人,你怎生忍心?如何舍得?女人们却是大喜:果然君大公子就是情深似海,宁要家里两个恶婆丑妇都不要没有感情的绝代佳人,如此说来我这等容貌气质和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朵花差不多,岂不是也有机会?于是再看。萧守红又写道:自被君霜桐遗弃之后,她多少寂寞多少凄凉无人知,幸亏刀二公子对她照顾有加,她十分感激。但是刀二公子家世显赫,她一个弱女无门无派,只怕耽误刀二公子人才,因此不得不忍痛谢绝月二公子的痴情……看到此处,武男们潸然泪下:果然萧大姑娘就是淡泊名利体贴入微,果然和我想象的完全相同,连刀二公子这样的人才都能忍心拒绝只为他好,如此看来我也无门无派无家无势,不知萧大姑娘是否会同情理解我,改嫁给我呢?美女们也跟着频频点头,果然识趣,神悟刀家这种江湖名门也是你进得去的?我都进不去,你当然更进不去了。话说回来我也进不去,你也进不,那岂不是证明我的层次其实和你一样?哇哈哈哈…… 正当美女们狂笑之际,武男们已经聚精会神地继续看下去,萧守红用凄凉哀婉的笔调写着错过刀二公子以后,她遇上了传说中的“满楼明月梨花白”……看到这一句,“轰隆”一声武男们目闪金星五雷轰顶——没希望了没希望了,连这种传说中的人物都看上了萧大姑娘;美女们疯狂嫉妒之余也有窃喜:原来“满楼明月梨花白”的确存在,那岂不是也许有一天我也可能在哪里遇上?急迫再看,萧守红写道:遇上“满楼明月梨花白”,那是她十六岁那年的梦,可惜那位传说中的公子性格怪癖行踪不定、虽然没有红颜相伴,但已膝下有子,她少年梦碎,凄凉与之分手……武男们顿时大喜,美女们看到此处扑通倒下不少:传说中的公子居然已经膝下有子……还是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好,至今孤身一人。萧守红凄凄凉凉地从“妾本多愁多病身”写到第四章“君终寡恩寡义人”,终于写到她遇到公孙朝夕,公孙朝夕对她惊为天人……正当看到精彩之时,正要揭晓为何萧守红会青睐公孙朝夕?《冷芳第四谱》却完了,萧守红娟秀清雅的小字写到:“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 一阵风吹来,满院萧瑟,拿着书看到最后一页却没看到结果的众人目泛异光手指发抖地抬起头来,马无皮却笑得奸诈愉快——简直有三分像公孙朝夕的笑——“欲知后事如何,三个月后请早。” “乒乓”“哐啷”之声不绝,马无皮以最快的速度逃入院中大厅之内,及时关起大门,无数《冷芳第四谱》砸在门上,门外众人纷纷咆哮怒吼:“我们要看第五谱!要下文!下文!下文!” “三个月后请早!现在没有,坚决没有,死也没有……” 马无皮对着外面喊。 “奸商骗钱啊——我们冲进去看洞房——” 门外起了轩然大波,马无皮笑眯眯地扛过两根碗口粗细的精钢铁棍,横在精钢所造的门板上,享受地听门外踢馆砸门的声音。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后房。 公孙朝夕托腮看着被套了一个项圈拴在摇篮旁边的萧公孙——萧守红要去和他的灵牌成亲,他却要在这里看着这只祖宗。这只祖宗还鼓着翅膀飞啊飞地企图从摇篮里逃走,幸好给三尺长的绳索拉住,只能徒劳无功地在摇篮三尺范围内转来转去,哀怨地看着公孙朝夕。 哀怨无效。 公孙朝夕对这只从他肚子里出来的小东西最没感觉,这是让他痛了好多次差点儿剖腹自杀的罪魁祸首,到现在他左看右看就是大惑不解这一团肉嘟嘟的东西在他肚子里,怎么会那么痛?他到底是身上哪里有角了? 听着前院传来凄凉哀婉的丝竹声,他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不知道那只野乌鸦要怎么做戏,手里翻着看了一半的《冷芳第四谱》,他委实觉得那只野乌鸦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样样精通,骂起人来只比他中气十足的声音洪亮,外边那群人不知道她的真面目真是太可惜了。再翻翻那本冷芳谱,打个哈欠,如果不是君大公子在天山等死,刀二公子不知所踪,那朵桃花又天生惟恐天下不乱,小守红儿怎么敢这么制造八卦骗钱?这本《冷芳谱》一出去,最噱头的不是萧守红下嫁公孙朝夕。只怕是萧君配、萧刀配、萧梨花配三配对之间的大战,他打赌萧君配的拥护者最多,大家毕竟千百年还是喜欢才子佳人的故事…… “咿晤……叽布……”萧公孙在公孙朝夕头上好奇地看着他歪着头打着哈欠想事情,缓缓地拍着翅膀钻进公孙朝夕的怀里,找个舒服的姿势,甜甜地睡去。 公孙朝夕无奈地捏捏他的小翅膀,叹了口气,继续想这祖宗长大后不知道怎么办?首先这种“婴儿”究竟是会不会说话?要是养到三五岁他都只会“咿晤咿晤”怎么办?其次是要怎么教他用“脚”走路?或者可以试着把他的翅膀绑起来。他用腰带把萧公孙的翅膀绑起来,萧公孙在公孙朝夕面前很温顺,被他绑起翅膀,眼泪汪汪地躺在摇篮里要哭不哭地看着公孙朝夕,柔嫩的四肢在空中踢啊踢的。 “叫爹,叫爹就放开。”他威胁地用手指戳着萧公孙身上肉嘟嘟的地方。 萧公孙嘴巴一扁就要哭,公孙朝夕戳戳他肥嘟嘟的肚子,“哭我就捏你的脸。” 萧公孙忍住不哭,嘴巴嘟嘟的,眼睛转啊转的乌黑明亮,无辜地看着他爹。 “叫爹,否则我休了你娘!”他继续威胁,“剪掉你的翅膀” 萧公孙委屈得眼泪直在眼眶里转,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萧守红刚刚在前面扮演完凄然心碎的女人,三步赶作两步直冲进来,破口就骂:“你在这里干什么?又在欺负孩子?儿子再怎么样也是你自己生的,每次我一不在你就要把他弄哭,万一哭坏了嗓子怎么办?”她边骂边抱起萧公孙闪得远远的,摸摸他的头,安慰道:“你爹欺负你,你娘疼你,乖,不要紧……” “你到底是嫁给我还是只想给我儿子当娘?”公孙朝夕苦笑着,“自从他生出来以后我好像在你心里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萧守红白了他一眼,“你不重要?”她跺了跺脚,“你就是不重要,我只要儿子好了,儿子不像你,儿子没了我就不能活!”说着她抱着萧公孙就走,刚才拖着灵牌心碎片片的女人不知道是谁。 “喂……”公孙朝夕膛目结舌地站起身来,她真走了,径直走回她和他的“洞房”,看也不看他。 自从儿子出生以后,似乎两个人总在吵架。他望着她离开的方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她总怪他对儿子不够好,对她不够好,他怪她只重视儿子不重视他,三天一吵,五天一吵,开始还只是开玩笑,渐渐地便成了认真,像这一次,她就真的在生气。 是感情太久了淡了,还是模糊了变了? 没了当初相恋的激情了了! 他揉了揉鼻子,有时候他不知道她在生气什么,觉得没有什么的小事她也能当做天大的事来生气,像他刚才不过是想听儿子叫声爹嘛,何必这么生气?何况今天是……他和她成婚啊……他叹了口气,虽然是灵牌代位,可是从刚才开始,她也是公孙朝夕明媒正娶的妻了,今日成婚,难道只有吵闹而已? 望着“金钱坊”里头其实喜气洋洋红绸高悬的洞房,他慢慢地走进去,倚门看着萧守红。 她解开了萧公孙翅膀上的腰带,整理整齐放在床上,想了想又拿起来轻轻吻了吻,这让他心头一颤。呆呆地看了萧公孙半晌,她把他抱上床,猛地回头看见公孙朝夕倚门站着,怔了怔,突然之间,他看见她眼里掠过一丝依稀朦胧的光亮。 “娘子。”他笑着唤她。 萧守红微微一颤,没回头。她乌黑的长发方才在外面拜堂显得有点儿乱,几缕乌发掠过雪白的颈项落在身前,他慢慢走进房来,从后面揽住她,捋着她微乱的长发,轻轻地蹭她的面颊,轻声说,“今天辛苦你了。” 她默然,低下头来,额头抵着他的手背,过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又乱发脾气。” “没事。” 他搂着她不动,轻轻吻了吻她的脸颊,“最近在生气什么?不太开心?” 她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儿凉薄。”说完她把头转到一边。 凉薄?他微笑了,轻声说:“你不知道公孙朝夕天生凉薄吗?” 她怔了一怔,说:“儿子是你生的,我觉得你却……不太重视他。”她看了眼萧公孙,“那是你的血,我最近常常觉得很心谈,如果你连你自己的血都不能爱,这样的男人……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喜欢,可是我又已经很喜欢了……”她慢慢地说、轻轻地说,“我在想我该不该嫁……可是我又已经嫁了……我很矛盾……” “红。”公孙朝夕轻轻厮磨着她的面颊,低声说,“你不知道有时候男人对爱与不爱,不太愿意说吗!”他从背后慢慢握住萧守红的手,“哪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事,爱个爱儿子,爱不爱你……你说呢?” 她默然了,爱不爱儿子,爱不爱她?过了会儿她深深地叹了日气,突然咬了公孙朝夕的耳朵一口,“有时候女人太在乎,难免胡思乱想,你既然娶了她,就要忍受她不安。” 公孙朝夕微微一笑,“可是他觉得她对儿子比对他好,正在吃醋。” 萧守红眨了眨眼,嫣然一笑,“人家为你写了几万字的《冷芳谱》。如果对你不好,谁耐烦拿自己的清白给你赚钱?”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这个女人写的《冷芳谱》分明是自吹自擂,把自己吹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所有的好男人一看见你就被你迷上……而你孤苦凄凉到最后谁也不要。你写这东西是为我?”他叹了口气,“我怎么觉得你像在召唤有哪里的英雄侠土路见不平觉得你嫁得委屈,来这里英雄救美?” 萧守红咬着嘴唇窃笑,“如果有这种人,我也不介意改嫁。” 公孙朝夕奸滑地一笑,“如果三个月后还有人要你,我也不介意你嫁。” 萧守红没看见他在背后狡猾地奸笑,轻轻动了一下,“现在还是白天,你进来洞房干什么?儿子要睡觉了,别吵” “我进来看娘子。”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顺便想什么时候轮到她做娘。 萧守红骤然脸红,“儿子!烧他! 萧公孙只躺在床上咿唔咿唔,四肢踢动,突然那张小小嫣红润泽的嘴里含含糊糊地喊出一个字:“钱……钱……”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萧公孙——他们刚才只说了一句话里面有钱的,萧守红说了句“谁耐烦拿自己的清白给你赚钱?”这小祖宗什么都不会,不会喊爹不会喊娘,平生喊出来的第一个字却是“钱”。 呆了半晌,萧守红戳了公孙朝夕一下,“不愧是你生的儿子。 公孙朝夕被她一戳一下惊醒,“我正在想如果是你生的,说不定开口第一句话喊‘翩翩浊世佳公子’……”说着“啪”的一声,萧守红用桌上的一本书敲了他的头,“我有那么庸俗吗?” “你不是庸俗。”公孙朝夕硬接一下,喃喃地说。“称是烂俗……” “公孙朝夕!”萧守红大怒,“儿子!上去咬他!” 萧公孙从床上睡眼惺忪地飞起来,公孙朝夕吓了一跳,急忙指着萧守红,“你娘欺负我,烧掉她的头发!” 萧公孙茫然地在空中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要听谁的,嘴巴一扁,“哇”的又大哭起来。“呼” 的一声洞房里火焰四起,萧守红和公孙朝夕逃上床去,一迭声解释加保证:“爹和娘绝对不是在吵架!以后永远不吵架!儿子乖,不要放火啊——”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数年之后。 金钱坊。 公孙朝夕的账房里。 一个四岁大的小男童穿着真丝绸缎的衣服,摇摇晃晃地走近公孙朝夕的桌边,爬上椅子充满兴趣地看着他打算盘。 公孙朝夕把他拨走,头也不抬地指指门外,“和你娘‘琴棋书画’去,不要吵。” 小男童嘴巴一扁,眼泪汪汪地就要哭出来。 公孙朝夕沾了墨的毛笔正在写账,顺手用笔杆敲敲小男孩的头,“用脚走去,不许把翅膀弄出来,弄出来一次打一次屁股,放一次火罚和娘‘琴棋书画’七天。你不要忘了现在不能和爹一起算钱就是因为你上个月放火。” 小男孩长得眉目娇憨,有一股无比纯真的味道,无限哀怨地看着他爹。 他爹目中无他,只有钱。 “儿子!儿子你在哪里?”门外传来萧守红的呼唤,小男孩越发哀怨地看了他爹一眼,摇摇摆摆地从椅子上爬下去,摇摇晃晃地走出门,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中萧守红白衣劲装佩剑,终于找到失踪多时的儿子,大眼睛怒瞪,“又跑到你爹那里去了?先给我把唐诗三百首背出来,背完唐诗练完一套剑法,练完剑法画图,画完图和我下完棋,我就让你去你爹那里算钱。”她捉住儿子的后颈,把小男孩提到自己面前,“床前明月光,快背!” 小男孩以哀怨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终于奶声奶气地开口:“咬咬不会背。” 萧守红大怒,打了他屁股一下,“不许跟着你爹胡说!不许管自己叫咬咬!” “爹爹说咬咬爱咬人,所以叫咬咬。”小男孩坚持,爹说的就是圣谕。 “娘说咬咬……不,娘说你叫‘萧公孙’,就是以后要当公孙王侯的意思,千万不能学你爹,你爹满身铜臭,眼里除了钱还是钱,那种男人早就完蛋了,儿子你要争气……” 她心疼地看着萧公孙可爱的眉目,“这张漂亮脸蛋,让娘调教二十年不愁变不成翩翩浊世佳公子……” “爹说,翩翩浊世佳公子是傻瓜。”萧公孙坚持,底气十足,毫不让步。 “你爹除了钱什么都不会,不要理他!” “咬咬爱爹爹。” “你爹只爱钱。”萧守红都要给这父子弄疯了。 “咬咬也爱钱。”萧公孙既坚持又认真地说。 萧守红无力地看着这个儿子,突然叹了口气,“虽然你娘也爱你和你爹,但是该死的你娘想了一辈子的翩翩浊世佳公子,就这么给一个钱字毁了。” “娘,爹说骂粗话是不对的。”萧公孙说。 “你爹说什么都是圣旨,你娘说什么都是狗屁。”萧守红翻了个白眼,拉着萧公孙的手,“算了,娘和你都去你爹那里算账去,翩翩浊世佳公子,等你娘下辈子投胎再去想吧。” 萧公孙立刻笑了,笑眯眯地拉着他娘的手,“娘,爹说刀叔叔家新生的弟弟很乖,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发亮,“你刀叔叔生了?马上去看、马上去看!”说着她以比马还快的速度拉着孩子冲进公孙朝夕的账房,媚眼如丝,“老公,出门了——” 【全书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