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在线阅读尽在https://www.256zww.com--- 256中文【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穿越之王不见王 作者:樊落 文案 一次意外,号称国际神偷排行榜第十六位的神偷苏唯先生掉到了一艘客轮上, 并且是1927年从伦敦开往上海的客轮, 为了回到现代社会,苏唯不得不跟自称福尔摩斯粉的沈玉书联手, 在上海滩法租界开了一家侦探社,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家侦探社开始讲起………… “兄台贵姓?” “苏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唯我独尊的唯。” 沈玉书心想:唯我独尊?还真敢夸口。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 “沈玉书。沈园的沈,玉版灵书的玉书。” 苏唯不知道沈园坐落在绍兴,是宋代著名的园林,他只好不懂装懂地点头,呵呵笑道:“好名字、好名字。” “不知兄台从哪里来?”沈玉书接着问。 “从来的地方来。” “到哪里去?” “到去的地方去。” “……” 内容标签:悬疑推理 穿越时空 民国旧影 天之骄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唯、沈玉书 ┃ 配角:端木衡、洛逍遥、长生、云飞扬 ┃ 其它:还有一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小松鼠 ================== ☆、楔子 深夜,繁华都市的一隅沉浸在寂静中,还不到周末,这个时间段,大部分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偶尔有车辆经过,车灯的光亮稍纵即逝,让夜变得更黑暗了。 突然,一道身影穿过沉沉夜色,出现在大楼的外墙上,他穿着黑色紧身运动装,腰间挂着索扣,利用绳索跟弯钩,灵活地在大楼外面攀沿。 大楼算不上很壮观,但也有二十几层的高度,可是黑衣人就如同走平地一样,很快就翻到了楼顶,翻身跃过天台的围栏,纵身一跳,便跳去了邻接的楼房天台上。 这里矗立着很多商业大楼,楼房鳞次栉比,间隔最宽的也只有数尺,这种翻越对黑衣人来说驾轻就熟,但他刚跳过去,就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有人喝道:“苏唯,站住!” 声音很耳熟,被称作苏唯的黑衣人停下脚步,转头看去。 一个男人从他刚才跳过的天台追过来,双手持枪,枪口对准他。 男人穿着同样一身黑衣服,奔跑没有给他造成太多的影响,头发梳理整齐,衣着笔挺,面容出众却又冷峻,一看就是非常不好说话的那类人。 有关这个家伙,苏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被一个人从亚洲追到欧洲,又从欧洲追到南美洲,再从南美洲追回到亚洲,要忘记也很难吧,其执着的程度让他几乎怀疑这人是不是在暗恋自己。 当然,世上没有那么多浪漫史,那男人追他的原因只有一个——对方是国际刑警,而他则是名满国际的雅贼,自从一年前他在亚洲窃取名画时与这位刑警相遇后,就揭开了两人恩怨的帷幕。 看到指向自己的枪口,苏唯放弃了硬碰硬的行为,整理了一下因为奔跑而歪斜的背包,冲站在对面楼上的人耸耸肩,发出轻佻的微笑。 “沈傲,身为国际刑警,难道你除了抓我,就没别的事要做了吗?你一直这样穷追不舍,会让我以为你不是在追杀我,而是在追求我。” “别自以为是,我在缉捕凶犯。” “凶犯?” 苏唯左右看看,除了他自己,他没看到天台上还有其他人。 沈傲给了他答案,“我就是在说你。” “欸,身为国际刑警,拜托你说话要严谨,我只是从一些为富不仁的人那里拿了点东西而已,一没杀人,二没惊动任何人,我怎么就成凶犯了?” “半个月前,你深夜潜入珠宝富商冯钰的别墅,被冯钰的儿子冯绍仙撞到,你杀了冯绍仙,又偷走了冯家价值上亿的钻石珠宝,还挟持冯绍仙才七岁的儿子冯俊青当人质,你现在已被列入头号通缉犯的名单里了,我劝你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马上弃械投降,交出人质。” 苏唯的眉头微微皱起。 有关冯家的新闻,他大都是在报纸上了解到的。 冯家一家天才,冯钰是大珠宝商,他儿子冯绍仙是生物学家,孙子冯俊青小小年纪,就在小提琴跟钢琴的各项比赛中得过奖,所以冯家惨剧发生后,有关他们的评论记事层出不穷。 但……这些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是被陷害的,那晚我到达冯家的时候,冯绍仙已经死了,家里翻得一通乱,我看到不对劲,就马上离开了,珠宝也不是我拿的,至于人质,我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只负责缉捕你,你现在要做的是配合我归案,减轻自己的罪行。” “那也不能冤枉好人啊,你追了我一年多,应该最了解我的工作作风,我有三不为……” 解释被打断了,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黑暗,向他们这边靠近。 两人的注意力被同时吸引过去,苏唯先反应过来,他对沈傲冷笑道:“呵,后援都到了,没想到你这么擅长通风报信啊!” 沈傲比苏唯更惊讶。 他一直在单独追踪苏唯,增补后援的事他并不知道,正要开口解释,苏唯已转身跑走,身影在黑夜中几下跳跃,眼看就要翻过大楼天台,跳去对面的楼上了。 夜色太暗,沈傲不敢乱开枪,大叫了两声,见苏唯没反应,他只好放下枪,也跳上天台边缘,追了过去。 “苏唯你站住,否则我真开枪了!” 听了他的话,苏唯反而加快了脚步,几个翻越,又跳去了邻接的楼顶。 沈傲在后面追着,两人一前一后地跑,没多久就跑到了最前方的一栋楼上。 前方其实还有大楼,只是这两栋楼之间隔着一条窄巷,不能再跟刚才那样轻松一跃就跳过去了。 苏唯跃上围栏,低头往下看了一眼,立刻用手直拍心脏——谁说神偷都擅长飞檐走壁?要知道他从小就恐高的,不到万不得已,他最讨厌这种‘高空作业’了。 他稳住平衡,免得一个不小心栽下去。 深夜风大,吹得他半长的头发不断飞起。 为了完成这次的任务,他特意做了变装,将头发挑染成绿色跟蓝色,再配合他俊秀的脸庞,端的是翩翩佳公子,但现在这种处境刚好印证了一句话——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苏唯转过头,沈傲已经追了过来,重新举枪对准他,他不爽地说:“我都说我没杀人了,你到底穷追不舍个什么劲儿?” “就算你没杀人,也不能否定你的其他偷窃罪行,快把怀表交出来,弃械投降!” “啊哈,原来你从我进入国际商贸大厦时就跟踪我了。” 苏唯从怀里掏出一块金色的西洋珐琅怀表。这是他从十八世纪古物展示会上盗来的东西,也是他这次的任务目标。 他攥着怀表上方的金链子,在手指上绕动着,看到沈傲面露担心,又故意把手收回去,笑道:“就是这个小东西,想不想要?” “这是赃物,我会将它归还失主的。” “啧啧啧,当然不行,雇主可是花了高出原物十倍的价钱请我去盗它,银货两讫,这是我苏十六的规矩。” “你不是专盗为富不仁者吗?这次为什么一反常态,去偷普通商会的东西?” “喔喔,没想到你对我这么了解,不过放心吧,这次是特例,我放了一只跟它同世纪出品,并且外形完全相同的怀表在展览柜里,没人会发觉东西被掉了包。” “为什么你要这么麻烦地做这件事?” “嗯……”苏唯歪头想了想,忽然一笑,“我高兴。” “你!” 警笛声愈发刺耳了,苏唯瞥了一眼街道,就见警车由远及近地驶来,他冲沈傲眨眨眼。 “大军到了,我要撤了,帅哥,拜拜。” “你敢逃跑,我就开枪!” “你不会开枪的,假如我死了,人质在哪里你不就永远都不知道了吗?” 冯家的小孙子冯俊青失踪后,警方连着数天进行了地毯式搜查,冯家也出重赏寻找孩子的下落,但都一无所获,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大家已对小孩是否还活着不抱期待了。 被威胁,沈傲果然不敢开枪,气愤地问:“孩子到底在哪里?” “我觉得他聪明伶俐,是偷门可塑之才,就收留他当关门弟子了,我们江湖中人偶尔也会做做好事的,所以不用谢。” “谢个屁,苏唯你说实话,小孩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不是气疯了,沈傲不会说脏话,听了他的质问,苏唯的脚步微微定了一下。 其实他从来没见过那个孩子,那件案子里他也是受害者,有人利用了他,把他推出来当替罪羊。 “是不是活着又有什么关系呢?”面对气愤的沈傲,他冷静地说:“这世上没有一件事物是长久的,不管是人还是古董。” 夜风吹过,撩起一缕染了深绿颜色的鬓发,竟带了几分落寞的气息。 难得看到苏唯这副样子,沈傲一愣,但马上就见他嘴角上翘,露出恶魔般的微笑。 “最近民初的电视剧看得有点多,导致入戏太深,别见怪别见怪,帅哥,看在你这么帅又纯情的份上,我会想你的。” 苏唯说完,把怀表往脖子上一绕,按动腰间的索扣机关,飞索弹出,越过对面的高楼天台,卡在围栏上。 “站住!我开枪了!” 警告打了水漂,没等沈傲鸣枪示警,苏唯已攥住绳索的另一端,纵身跃下了天台。 以他的攀越速度跟经验,要飞到对面楼上是件相当轻松加愉快的事,但……凡事总有例外,这就是所谓的墨菲定律,而现在苏唯就很幸运地遭遇到了这个很不幸的定律。 就在他身悬半空,像荡秋千那样荡去对面大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绳索突然从当中断开,并且断得毫无征兆,等苏唯发现有异样时,他已经没有时间自救了。 苏唯的身体在半空中华丽地翻了个圈,向下直坠而去。 二十几层楼不算很高,但也绝对不是让人可以乐观的高度,所以苏唯落下时,只听到两耳冷风呼呼直响,还伴随着沈傲惊慌的叫声。 天地在瞬间颠倒了,眼看着地面近在咫尺,而他手中可以依赖的只有断掉的半截绳索,苏唯没感觉到害怕,死亡在即,他唯一想到的是—— 这种死法太有失美感以及他一世英名了,如果可以,他可以选择其他的死亡方式吗? ☆、第一章 清晨,旭光号客轮在海洋上平稳地行进。 这是一艘由伦敦始发的大型轮船,在广州暂作停泊后,驶往目的地上海,船上除了载乘来自各国的,希望在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家淘金的洋人外,还有不少留洋归来,期待一展抱负的热血青年。 当然,船上更多的是商人旅客,其中以亚洲人的脸孔最常见。 大部分人都留短发穿西装,努力打造属于上流阶层人士的气派,不过也有一些人还是保持传统的打扮,穿长袍马褂,留着长辫,好在在这个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世界里,不管穿什么都不会显得太突兀。 长长的旅程已接近尾声,跟平时一样,清晨时分,有不少人在甲板上活动,或是看海景日出,或是散步娱乐。 沈玉书也是其中一个,不过他对观景或散步没兴趣,而是在甲板的一隅打太极拳。 这是沈玉书的每日一课,幼年时是父亲带着他练,后来父母先后过世,就换成了姨丈陪他打拳,这已经成了潜移默化的习惯,即便在英国的这两年中,他也没有放下过。 他打得很入神,没发现在对面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有人正用双眼望远镜在偷窥……呃不,观察他。 透过望远镜的镜头,可以看到沈玉书修长的身形,拳脚舒缓却有力,一张一弛,带着儒家弟子的风范,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他穿着西装背心,跟太极的氛围格格不入。 “啧啧,身材好了不起啊,特意跑到公共场所来炫耀。” 偷窥者不爽地说,望远镜又从沈玉书的上身移到他的臀部,合身的西裤突显了他的臀部曲线,在他屈身跟抬腿时尤为明显。 偷窥者的目光在沈玉书的腰臀之间游离了好一会儿,才把望远镜逐渐下移,去窥探他的其他地方——做事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所以偷……不,观察敌人的动向是非常有必要的。 可惜就在这时,不和谐的身影闯入了镜头,几个洋人从旁边经过,刚好挡住了沈玉书,偷窥者只好暂时放下望远镜,拿起旁边喝了一半的白开水,准备先润润嗓子。 被偷窥的当事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插曲,一套太极拳快打完了,沈玉书的额上浮出薄薄的汗水,他脚尖点地,手臂向两旁平伸,做出往里收拳的姿势,谁知旁边突然有人冲过来,撞到他的身上,将他撞了个趔趄。 沈玉书正要开口道歉,却被一段叽里呱啦的洋文盖了过去,撞他的是个穿运动短裤的洋人,微卷的金黄头发,额头上还缠着一圈布条。 国人大概会把那个当成是绷带,不过它该叫发带,很多洋人在运动时都喜欢绑它。 洋人还带着女伴,为了在女伴面前有面子,他指着沈玉书不依不饶地骂。 沈玉书听不懂他说了什么,但是从他的行为也猜得出那不是好话,他用英语平静地说:“发怒只会降低你自身的格调,先生。” “你这只猪猡,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你竟敢对我这样说话!?” 洋人被激怒了,上前一把抓住沈玉书的衣领,改用英语恐吓道:“马上道歉,否则我要让你进牢房!” 洋人长得高大健硕,如果换了其他人,大概会被他的气势吓到,但可惜沈玉书比他还要高一大截,他伸手,握住了洋人的手腕。 看似很普通的动作,洋人却发现沈玉书的力气大得惊人,导致他不得不松开了手。 “如果不是你先骂人,我已经道歉了。”沈玉书说。 洋人注意到了这个男人跟自己平时接触的华人大不相同,他不仅身材高挑,肤色白皙,更有种华贵的气质,这在他迄今为止接触过的华人圈里是见不到的,让他不自禁地收起了放肆的心态。 不过这也让他更生气。 沈玉书不亢不卑的态度在他看来更像是挑衅,被恭维惯了的洋人激怒了,他昂昂下巴,跟沈玉书相对站立,做出蔑视他的模样。 “雅克。”女伴担心地叫他。 雅克没有理她,他怒视沈玉书,要不是忌惮沈玉书的力气,他已经把拳头挥过去了。 就在这时,一个穿黑色背心制服的侍应生走过来,打断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侍应生手里端着饮料托盘,走近后,灵活地一插,就站在了沈玉书跟雅克之间,将他们隔开了。 他满脸堆笑地对雅克说:“先生,来杯饮料吧,桔子水荷兰水都有,您看要不要喝杯冷饮润润喉。” “不要,滚开!” 雅克心情正不好,把碍事的人一把推开,托盘在侍应生的手中晃了晃,上面的汽水瓶跟酒杯差点落到地上,还好他反应快,及时用双手稳住了盘子。 他见多了这种无礼的洋人,也不在意,又改用法语说:“你不渴,这位美丽的小姐陪你走了这么久,也一定口渴了,小姐来一杯吧?” 侍应生说着话,单手将桔子水倒入玻璃杯里,拿起杯子递给雅克的女伴。 他的法语发音非常标准,女伴有些惊讶,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 侍应生长了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但又不尽相同,东方人通常都是黑头发,而这个人的头发有几缕是绿色又有几缕是蓝色,发梢还有一点点的酒红色,几种颜色交织在一起,变得很奇怪。 他的个头虽然没有雅克跟沈玉书高,但也绝对属于高挑的那种,皮肤白皙细腻,乍看去很难判断出真实的年龄。 见惯了皮肤蜡黄身材矮小的亚洲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礼又说一口流利法语的男人,女人马上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 看到她的举动,雅克更不爽,抢先去推侍应生,暴躁地说:“滚远点,不要在这里献殷勤,猪猡!” 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溅到了雅克身上,他气得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乱叫,侍应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脚乱地帮他擦拭,却换来更严厉的痛骂。 叫嚷声把行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这让女人觉得很丢脸,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两声没叫住,他把碍事的侍应生一把推开,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 没戏看了,周围的看客很快就散开了,侍应生拿着手帕,笑眯眯地看着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转,看向沈玉书。 ☆、第二章 “真装X,”他特意叹了口气,说:“虽然你的太极打得很有美感,但看在认识的份上,我要提醒你,打拳就该穿长袍,那才有气势,你看看黄飞鸿看看叶问,他们打拳时哪有穿西装?” 沈玉书也在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说完,才说:“你好像对我有意见。” 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令人惊艳的不是沈玉书出众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么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你说什么?”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co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国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于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后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么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么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后听到好色二字,他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 “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 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反而是沈玉书变得急躁——东西找不到就等于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侍应生绝对不地道。 沈玉书搜着侍应生的裤子口袋,趁机观察他的发色。 他在伦敦学习西医,有时候会参加尸检工作,所以学过一些推理知识,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无法判定这种奇怪的发色是怎么弄出来的。 他听说过染发,但侍应生的发色很自然,像是天生的,可是发根又是黑的,让他实在想不出原因,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 侍应生发现了,却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摆弄,反而是经过的乘客纷纷投来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还指指点点,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玉书这才发现他们姿势的微妙,急忙放了侍应生,向后退开。 手臂重获自由,侍应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告你非礼。” “我只是在搜赃物。” “那你搜到了吗?” 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侍应生又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 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直觉告诉他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 侍应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 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我的身分,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推测不出来的。” 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侍应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 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 担心自己记错了,沈玉书又去摸其他的口袋,却都找不到钱包,他这才反应过来——侍应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靠近搜身的时候。 “可恶!” 沈玉书气极反笑,冲着侍应生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 ☆、第三章 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侍应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 那里有个带磁铁的小皮带,钱包被皮带卡在托盘下,侍应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 他的动作做得很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收好钱,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在确定没被跟踪后,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后,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小看沈傲……啊不,是长得像沈傲的那个人,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神偷在九十年前的时空里阴沟翻船,那他还不如当初直接坠楼死掉呢。 侍应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 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手机吸引人。 侍应生拿起枕旁的爱疯手机,在手里摆弄。 这是他爱用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但悲剧的是,在这个没有充电器没有合适的电源插座的地方,就算他有爱疯789也没用。 因为他现在在一九二七,在距离他原来的时空整整差了将近九十年的民初! 不错,这位侍应生不是别人,正是本故事开头出现过的,我们的主角苏唯先生。 “唉,连上网都不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吧?” 长叹一声,苏唯把手机一丢,仰头躺到了床上。 随着他的躺下,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着上面的时间发呆。 ——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监狱,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 幼年时师父的教诲划过脑海,相信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 而且是最糟糕的一种。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状况,即使到现在苏唯也搞不懂,他只记得当时索绳断了,他掉下了楼,意识在坠落时出现了短暂的终止,等他的神智重新回归,就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地板上。 没有坠楼而死,苏唯很开心,但他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就发现自己面临的状况比死亡更糟糕—— 周围是陈旧的墙壁,一些穿着奇怪的人群,空间里流淌着汗臭味跟霉味,房间里亮着灯,但那亮度还比不上他手机的照明功能,大家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活像看见了鬼。 整整三分钟,苏唯都没有理解发生了什么事,他恍惚着跑出去,又沿着走廊一路跑上甲板。 这里刚好也是夜晚,他抬头看去,四周都是茫茫大海,夜风吹来,带来海水的潮湿咸味。 坠地后的撞痛不时传来,提醒他这不是在作梦,他环视周围,客轮古老的建筑风格,陈旧的装潢设施让他逐渐明白了自己没有坠楼死亡,而是落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事后苏唯才知道自己是掉在了一艘驶向上海的客轮上,还好他的反应跟适应能力够快,在理解了眼下的状况后,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他先用一串银手链跟船上的乘务人员换了套衣服和船票,弄到房间后,开始冷静考虑眼下的问题。 穿越是个时髦词,十个人中十个都知道,但真正经历过的人大概就屈指可数了,苏唯把电视剧里看到的经典片段过滤了一遍,再结合自己的遭遇,最后将罪魁祸首定为这只怀表,也就是雇主委托他盗取的物品。 这是只镀金珐琅怀表,外壳上嵌了一圈珍珠,表壳当中曾受过撞击,略向里凹下,上面还有不少小擦伤,带着岁月流逝刻下的痕迹,背面绘制着风景画,在长年累月的使用中,洋画褪掉了原有的颜色,变得模糊了。 在十八世纪生产的怀表当中,这只怀表的设计跟做工都很普通,要说作为古董,它也许有一定的鉴赏价值,但不到耗费上百万美金委托他盗取的程度。 ——那是鄙人祖上的物品,后因战乱而遗失,先父过世前,嘱托我务必将东西找回,所以,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不管花多少钱我都在所不惜。 这是雇主的说辞,话是真是假不重要,只要他付的钱是真的就行了,而且雇主还准备了替换品,那是一只同年代出产的,外形几乎一样的怀表,所以展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这就是苏唯最终接下委托的原因。 现在想想,那个完成遗愿的借口很牵强,多半是雇主知道怀表有穿越时空的力量,所以才想弄到手。 可是这几天,不管苏唯怎么调整表针,怀表都没有丝毫反应,最后他放弃了,免得把表弄坏了,那他就真的回不去了。 所以在刚看到沈玉书时,他很开心,就算是死对头,在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后,也可以变亲人的,可惜很遗憾,那个人只是跟沈傲长得相似而已。 沈傲是不可能跟随他跳楼的,这又不是武侠剧的跳崖梗。 想到自己的天真,苏唯自嘲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那是他在沈玉书搜身时,趁他不备拿的。 苏唯打开钱包,里面放了一些银元跟纸钞,当中还夹着船票,看那人的穿着谈吐,应该是出身富家。 他在钱包里翻了翻,找到一张类似身分证件的卡片,卡片边角泛黄,看起来很陈旧,上面除了地址外还有名字。 沈玉书?居然这么巧也是姓沈。 苏唯翻着卡片陷入沉思——同姓,长得又相似,假如不是沈傲跟他一样穿越过来后脑子撞到,导致失忆的话,那就是这个叫沈玉书的人跟沈傲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这里,苏唯兴奋地坐了起来。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这也是当年师父教导他的话。 假设他穿越到这里是‘果’,那么只要找到‘因’,他就可以回去了——理论上讲是这样的,否则他怎么会在这里不偏不倚地遇到跟沈傲长相相同的人呢? 苏唯是个务实的人,并且他的人生观里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在做好计划后,他收起钱包,准备调查沈玉书。 “希望在人间!” 面对窗外的大海,苏唯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为自己打气。 ☆、第四章 “希望在人间。” 同一时间,在同一艘客轮的不同的客房里,沈玉书说出了相同的话。 发现了苏唯的偷盗行为后,沈玉书曾想过请客轮上的巡捕帮忙,可是那些人开口就要小费的嘴脸让他很失望,这种巡捕只是摆着当好看的,让他们去捉贼,还不如他自己来。 于是他画了简单的头像,拿去询问工作人员,正如他猜测的,大家告诉他船上并没有这样的服务生。 接着他又去了乘客聚集较多的场所打听,但结果并不乐观。 原以为这么长的旅途,小偷的长相跟发色又特殊,可以轻松找到,没想到他问遍了各个场所的人,都一无所获,那个相貌俊美又古怪的男人在突然出现后,又离奇地消失了。 那么,最后只剩下一个可能性,小偷变装了。 阅读大量推理小说的经验这样告诉沈玉书,他跑回客房,照想象重新绘制了小偷可能变装的形象,再拿去公众场所询问,但依然没收获。 沈玉书不可能知道,苏唯是半路掉在船上的,并且掉在平民住的大通铺里,为了不引人注意,他经常换服装跟发式,偶尔还易易容,今天苏唯是把他跟沈傲混淆了,才会露出真面目。 所以等沈玉书去平民客舱询问时,已经是下午了,这次很顺利,他很快就问到了那晚见过苏唯的人。 听完那人添油加醋的冗长讲述后,他问:“你确定他是凭空掉下来的?” “确定确定,那晚很晚了,门都上了锁,我们大家在摸牌,就听轰隆一声,他就躺在地上了,衣服头发都很奇怪的,我们还以为出了贼。” 那个人的确是贼没错。 “后来他就失心疯似的爬起来跑了出去,我们赶紧翻看自己的行李,还好没被偷,没多久他又跑了回来,问了我们好多奇怪的问题,他当时的眼神啊动作啊,就好像被鬼上了身,头发也是青绿青绿的,很可怕,我们也不敢刺激他,就老老实实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都问了什么?” “问我们是什么人?这是哪里?是公元多少年?我也不懂什么公元,就告诉他这是民国十六年,他就更傻了,呆在那里好半天没做声,接着又哈哈哈地笑,你说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他还做了什么?” “他用这颗珠子跟我换了套衣服。”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放了一颗桃型珠子,珠子是粉红色的,被他的手掌捂住后,却散出淡蓝色的光。 “那家伙说这是夜明珠,哈哈,当我傻子啊,不过它挺好看的,我就换了,拿回去逗儿子。” 沈玉书要过去仔细看。 珠子很轻,看不出是什么做的,但它会发光,应该是表层涂了某种物质,就像夜间看到鬼火,其实是磷产生的。 他起了好奇心,拿出一个大洋提出交换,那人二话不说就换了,还生怕他反悔,换了后飞快地跑掉了。 沈玉书拿着桃形珠子反复细看,发现珠子上下有穿孔,用绳子穿一下的话,可以让吊坠来用,但是除了饰物外,他看不出这东西的用途,便作为证据收了起来。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无意中,沈玉书一贯信奉的座右铭再次跟苏唯重叠了。 虽然没有顺利找到人,但收获还是很大的,沈玉书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他在餐厅里喝了下午茶,又拿着画像继续打听。 在正常人看来,这是很无聊的行为,可沈玉书却不这样想。 钱丢了是小事,船票也可以加补,他只是想靠自己的能力找出那个小偷,如果说被明目张胆地偷窃让他气愤的话,那打听到的消息则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想知道小偷到底是什么人,他所谓的连福尔摩斯也推理不出来的身分又是什么。 一天时间就在询问中过去了,傍晚沈玉书选了家中式餐厅吃晚餐,他点了餐,拿起图像正观赏着,外面传来嘈杂声。 透过窗户,他看到一个小孩子飞快地跑过甲板,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大人,再后面还有巡捕。 有热闹看,很多好事者跑出了餐厅,沈玉书也跟了出去。 小孩没跑多久就被抓住了,为首的是个穿马褂的胖男人,他把孩子堵在船舷的角落里,指着他叫道:“你个小瘪三,皮痒了,敢偷老子的东西!” 男孩大约七八岁的年纪,头上戴着看不出原有颜色的鸭舌帽,衣服上东一块西一块的沾着污渍,不过他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又大又亮,如果洗干净的话,应该是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孩子。 被一群人堵住,小孩很害怕,拼命往后缩,被胖男人扯着衣领揪过来,又对跟来的巡捕说:“就是这个小瘪三,快抓他!” 几个巡捕没动,大概觉得没什么油水,所以比起抓人,他们更乐得看热闹。 胖子急了,拽着小孩往巡捕那边拉。 小孩扯不过他,眼看着被拉了过去,忽然胖子嗷地叫起来,就见一个小东西从众人身上窜过来,在他的手腕上狠狠咬了一口,接着又飞快地跳上船舷,爬到了缆绳上。 胖子握着手腕大叫,小孩想趁机逃跑,被他的同伴抓住了不放。 不过大家的注意力都落到了那个突如其来的物体上。 原来那是只松鼠,它的个头比普通松鼠要小很多,窜上缆绳后站稳,还故意冲胖男人龇牙,一副嘲笑的样子。 它的模样太滑稽,众人被逗得哄堂大笑起来。 难得看到耍把戏的,周围的人越聚越多,胖子的面子过不去了,见巡捕不帮忙,他只好让同伴去抓小松鼠,他则卷起袖子,揪住小孩,扬起巴掌就打。 小松鼠被追得四处乱窜,顾不得帮孩子,眼看着胖子的巴掌就要打到他脸上,却半路被人拦住了。 胖子抬头一看,见是个穿西装的男人,个头颇高,手劲也很大,他的手腕先是被松鼠咬伤,接着又被攥住,疼得挤眉弄眼,但就是没办法把手抽出来。 “你、你他妈……”胖子要骂脏话,但是看看男人的气势,他只好改为,“你想怎样?” “有话说话,动粗是不礼貌的行为,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沈玉书松开了手,说道。 他其实不想多管闲事,可是看不过几个大人欺负一个小孩。 听了他的话,胖子眼睛一瞪,叫嚣,“孩子怎么了?孩子偷东西就不犯法了吗?” “他偷了你什么?” “一块饼干。” 胖子说完,周围传来一片嘘声,他急忙又竖起两根手指,“啊不,是两块,两块。” 沈玉书还没说话,人群里已经有人看不过眼了,纷纷说:“切,两块饼干而已,至于追着打吗?” ☆、第五章 胖子被说得很没面子,冲他们叫道:“他今天偷饼干,明天说不定就偷钱包了,不教训的话,你们的东西也会被偷,你们看,他还让他的帮凶咬我。” 他亮出被松鼠咬过的地方给大家看,但根本没人在意,大家更喜欢看他的同伴上窜下跳地追松鼠的戏码。 那几个人长得都挺壮实的,但偏偏折腾不过一只小松鼠,眼看着就要抓住它了,被它尾巴一甩,就钻空子跑掉了,大家看到最后,纷纷发出喝彩声。 胖子更来气了,只好让沈玉书看自己手腕上的伤。 “我被咬了,看大夫要花很多钱的,你让这小瘪三赔钱,这事就算了。” 孩子那么小,怎么可能有钱赔他?再说伤口最多是蹭掉了一层皮,这摆明了是讹诈。 沈玉书看看孩子,小孩眼睛泪汪汪的,更显得可怜。 被胖子怒瞪,他吓得躲去沈玉书身后,结结巴巴地说:“我们不是故意要偷东西的,我饿了,花生也饿了,我看他们要把饼干丢掉,就偷偷拿了一块……” “小瘪三你还敢胡说八道!” 胖子指着小孩就骂,要不是沈玉书挡着,他大概就直接动手了。 沈玉书不想跟这种市井无赖浪费时间,他掏出几张钞票递过去,说:“这是医药费,别再为难他了。” “就这么点啊,我这伤要看很久的……” 沈玉书作势收回,胖子立刻闭了嘴,把钱夺了过去,又去叫他的同伴。 小松鼠抓在一条缆绳上,冲他们龇牙吱吱叫,胖子气得去晃缆绳,被同伴拦住了。 他们几个人追一只松鼠追得呼呼直喘,还被大家看笑话,早就不想待了,见钱到手了,就趁机拉着胖子离开。 附近有不少看热闹的人,他们走得太急,撞到了一个男人身上。 那人长得白皙瘦弱,整个一只白斩鸡,胖子欺软怕硬,把所有火气都撒在了他身上,冲他骂骂咧咧了半天,直到那人不断赔礼道歉,他的心情才转好,昂头扬长而去。 沈玉书担心巡捕找孩子的麻烦,也塞了点钱给他们,那些人原本就懒得管闲事,拿了钱,做个顺水人情,教训了小孩几句后,就离开了。 看热闹的人也陆续散了,白斩鸡被胖子撞到,又被他大骂,却不生气,还一直低头哈腰地赔礼,直到胖子走了,他才站直身子,混在人群里往前走去。 背影很熟悉,沈玉书心里微微一动,抬步追了上去。 小孩子叫他,不见他回应,只好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小松鼠看到,立即从缆绳上滑下来,跳到孩子肩上,陪他一起。 沈玉书没有马上叫住白斩鸡男人,而是保持相同的距离跟着他,就见他慢条斯理地走了一会儿,来到没人的地方,这才靠在船舷上,手向外伸出。 借着微弱的光亮,沈玉书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他再没有怀疑,跑过去,朗声问道:“你经常玩这招丢东西的把戏吗?” 男人回过头来。 他一身青色长袍,头发略长,整体往后梳理,脸上戴着圆形黑框眼镜,鼻子下还留着两撇小胡子,乍看去不认识,但沈玉书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人。 “侍应生……”稍微停顿后,他又追加,“小偷。” 男人左右看看,又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像是在问是不是在叫他。 沈玉书没好气地说:“就是你,虽然你化了妆,但我记得你的背影,你就算……” “不要说我化成灰你也认得出来喔,我跟你可没那么多深仇大恨。” 男人开了口,正是清晨沈玉书听过的那个声音,清亮、温和、带了动人的磁性,还有狡诈。 这果然是个狡猾的家伙,所以抓贼一定要抓脏。 他的目光落在男人还搭在船舷外的那只手上,扑过去想夺下。 但还是晚了一步,在他扑上去的同时,男人手一松,沈玉书就见钱包在空中转了个圈,垂直掉了下去。 他急忙探头往下看,夜黑水深,哪里还能看到钱包的踪迹? “啊哈,您在找什么呢,先生?” 耳旁传来慵懒的询问声。 沈玉书回过神,这才注意到他只顾着抢东西,导致把对方压在身下,还是以一种很暧昧的姿势。 那人眨眨眼睛看他,眼镜片后的眼眸满是清澈又无辜的神采。 要不是两次……呃不,算上他自己的那次,该是三次,要不是三次看到这家伙偷东西,沈玉书想他一定会被骗过去的。 他冷冷道:“当然是钱包,那钱包是胖子的,刚才被你偷来的。” “你在说什么啊?哪里有钱包?” 刚才还有,只不过现在钱包已经在海里了。 “比起这个,先生你看是不是先起来?我快被你压得喘不上气来了。” 好整以暇的话声在耳畔响起,伴随着热热的气息,沈玉书脸颊微红,慌忙站直身子,跟小偷拉开距离。 “你在同一天里非礼了我两次。” 苏唯保持靠在船舷上的姿势,嘴角轻轻翘起,“如果你真那么饥渴的话,我不介意奉献,前提是你出的钱要够多。” 又败了一局。 沈玉书气愤的同时,又不得不佩服对方的机敏,看着小偷脸上无可奈何的笑,他在内心告诫自己不可以急躁,否则就正中这家伙的圈套了。 “开个价吧。”他平静地说:“不过要先把你的伪装去掉,我讨厌留小胡子的男人。” 没想到沈玉书会这样说,苏唯微微一愣。 这次他脸上的苦笑不是装的,站好后,先摘了眼镜,又扯下小胡子,笑道:“这还真有点为难了,毕竟卖身不是我的本职,等我想好了价码再跟你说吧。” 沈玉书的身后传来轻呼声。 原来是那个小孩跟了过来,他看到苏唯的变装,惊讶得双手捂住嘴巴,大眼睛不断地眨动,踩在他肩上的松鼠也做出相同的动作,看起来很滑稽。 他们的反应就是最直接的赞美,苏唯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的满足,笑吟吟地看向沈玉书。 沈玉书出手相助时,他一直站在人群里观望,沈玉书身上有股正气,这种气场在现下的时代里是很少见的,所以沈玉书会帮孩子,他并没有觉得奇怪,但他没想到沈玉书会认出自己。 看来还是轻敌了啊。 “你好像还忘了摘假发。” 沈玉书歪头查看苏唯的头发,这动作带了点孩子气,放在他身上感觉很不协调。 苏唯噗嗤笑了,“用这种口气质问别人,好像不太礼貌。” “有人会对小偷讲礼貌吗?” “那不叫小偷,叫侠盗。” 苏唯伸出食指在眼前摆了摆,却换来沈玉书不屑的哼声。 他只好耸耸肩,放弃了解释,说:“头发是真的,我只是染了墨水。” “别有新意。” “谢谢,不过真相是我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 苏唯没有被当场抓包的慌乱反应,他举止谦恭,脸上堆着笑容,却因笑得太完美而流于世故,让沈玉书联想到了狐狸。 ☆、第六章 苏唯的长相很出众,不过与其说是英俊,倒不如说是秀美,一些男伶都未必美得过他,但他眉宇间又有股英气,让人不敢僭越,这跟浪迹坊间的那些拆白党大不相同。 所以明知他的笑是做出来的,沈玉书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笑颜很容易讨人欢心,让人卸下心防。 至少身边这个孩子就被他骗到了,不像最初那么小心翼翼,仰着头来回看他们,像是在猜想他们是不是朋友。 看来面对狡猾的狐狸,这种聊天是没办法逼他吐实话的。 沈玉书有几分佩服苏唯的镇定,也在瞬间想好了对策。 “相逢不如偶遇,既然我们一见如故,不如我做东,请兄台喝上一杯?”顿了顿,沈玉书又追加道:“也许到时你就想好卖身的价码了。”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苏唯摸着下巴,很见外地说:“我们还不是很熟,让您破费,实在是让人过意不去啊。” “兄台何必客气?你偷我钱包的时候可没有半点过意不去,还是……你不敢?” 沈玉书绵里藏针,苏唯跟他四目相对,忽然笑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那这孩子……” 他看向站在旁边的小毛头,沈玉书的表情稍微舒缓,放轻语调问孩子,“饿了吗?” “他不饿就不会偷人家的饼干了。” 苏唯笑嘻嘻地解释,沈玉书看着孩子,没理他。 小孩用力点头,又摸摸肚子,小声说:“我两天没吃东西了……花生也是……” “跟我来。” 沈玉书上前牵住孩子的手,小孩的手脏兮兮的,他却完全没在意,苏唯看在眼中,眉头挑了挑。 小孩被沈玉书的动作吓了一跳,在弄懂这是要带自己吃饭后,他的眼睛亮了,脆生生地说:“谢谢哥哥!” “哥哥?” 沈玉书微微皱眉。 他看看自己,虽然他还没有成家,但这个年纪被叫哥哥还是有点怪,不过感觉不坏,这证明他看起来很年轻。 孩子误会了他的反应,深怕他生气,不请自己吃东西,立刻改了口,连声说:“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这里没大爷,叫哥哥就好了,”苏唯走在他们面前,说:“啊对了,也叫我哥哥,我可不想当大爷。” “唔……两个都是哥哥……” 孩子仰头左右看看他们,有点迷糊,但为了顺利吃到饭,他用力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沈玉书回到自己刚才用餐的餐厅,侍应生看到脏兮兮的小孩还有他肩上的小松鼠,立即跑了过来。 没等他开口,苏唯先将一枚大洋亮到了他的面前。 “这够不够让你闭嘴?” 侍应生二话不说,接过大洋,嘴巴闭得紧紧的,生怕再被要回去。 “挑几个你们的招牌菜跟点心送过来,还有……”苏唯看看小松鼠,问孩子,“你的小宠物喜欢吃什么?” 小宠物? 沈玉书突然间没听懂,倒是小孩反应快,说:“花生瓜子它都吃的。” “那就花生瓜子板栗核桃什么的都各上一份。” 苏唯交代完,摆手让侍应生下去了,沈玉书回到原来的座位上,他先前画的人物图像还摆在那里,没有人动过。 他先带小孩去洗了手,回来后发现苏唯坐在座位上,手里拿着那几张画稿翻看,嘴里还赞叹连声。 “啧啧,画得挺不错的,这要是放在现代,虽称不上价值连城,但也算有些收藏价值了。” “你说什么?” “喔,我是说这么好的东西,可惜拿不回去。” 应该说偷不回去吧? 沈玉书坐下来,故意说:“这是我为了寻找小偷画的,信手涂鸦,不值钱。” “这张有点像我喔。” 苏唯拿起其中一幅画。 纸上的人物戴着黑框眼镜,留着胡须,跟他刚才的变装几乎相同,这让他对沈玉书的想象力多了几分佩服,笑嘻嘻地问:“可以把它送给我吗?” “可以,反正我已经找到贼了。” “先生,你说话可以不要总带刺吗?” “会这样感觉,大概是因为你心虚吧。” 两人都面带笑容,言语中却明枪暗箭。 小孩听不懂,乖乖坐在一边不说话,还好侍应生及时将茶点送来,苏唯暂时停止跟沈玉书较量,主动为大家斟上茶,做了请用的手势。 沈玉书冷眼旁观,见他举手投足有礼而自然,愈发怀疑他是那种更高等级的拆白党。 他道了谢,端起茶杯慢慢品茶,孩子那边早就饿了,在得到许可后,抓起饼干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小松鼠也跳到了桌子上,两只爪子抓着一颗瓜子快速地啃,一边啃一边左看右看,生怕食物被抢走。 主菜很快就端上了桌,沈玉书也投桃报李,率先夹了一筷子竹笋肉放到苏唯碗里。 “兄台贵姓?” “苏唯,”苏唯堂堂正正地回了他的真名,“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唯我独尊的唯。” 唯我独尊?还真敢夸口。 看着苏唯用右手灵活地夹菜,沈玉书揣测他究竟是不是左撇子,颌首敷衍道:“好名字。”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 “沈玉书。沈园的沈,玉版灵书的玉书。” 苏唯不知道沈园坐落在绍兴,是宋代著名的园林,他只好不懂装懂地点头,呵呵笑道:“好名字,好名字。” “不知兄台从哪里来。” “从来的地方来。” “到哪里去。” “到去的地方去。” 沈玉书问得快捷,苏唯回得随意,看到沈玉书眼眸微眯,他想这家伙现在心里一定有无数只草泥马在狂奔——靠,耍老子啊,用这种烂台词来混。 好吧,这些台词的确是他从电视剧里借来的,看来还挺好用的,至少轻易应付了沈玉书的问话。 苏唯忍住笑,也夹了一块东坡肉递过去,说:“先生请用。” 沈玉书用筷子挡开了,“太腻,不喜欢。” “你可以吃瘦的那边。” “瘦的那边被你的筷子碰过了。” 被筷子夹到就这么多话,这人是有洁癖吧? 苏唯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沈玉书不想吃,他就偏希望他吃,换了个方向,硬要将肉放去他碗里,沈玉书继续阻挡,两人的筷子在饭桌上你来我往地撞了半天,肉滑了出去,落到了孩子的碗里。 小孩正在低头吃饭,没注意到两人的争执,还以为是特意夹给他的,道了声谢,拿起另一个盘子里的蒸馍,将肉夹进去吃了起来。 两个大人对望一眼,同时停下了手,相同的判断浮上脑海——这孩子绝对不是流浪儿。 ☆、第七章 孩子洗过脸后,露出了原来的模样。 他五官精致,皮肤白嫩,如果再换套像样的衣服,说他是富家小公子,也不会有人怀疑,而且孩子虽然吃得又急又快,但吃相很斯文,可见他有接受过良好的家教,不是出身底层社会的人。 苏唯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重新倒了茶给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长生。”听了他们刚才的对答,孩子也学着说:“长生不老的长生。” “姓什么?” “嗯……不知道,就记得爷爷这样叫我。” “爷爷在哪里?” “他不见了。” “不见了?” “是的,爷爷很凶,不过他会带我去吃好吃的,还给我穿漂亮衣服,后来他带我去一个很大的宅院里,说我以后都会住在那里,等我睡觉醒来,爷爷就不见了,我跑出来找爷爷,谁知被宅院的人发现了,他们很凶地说抓到我就打断我的腿,我躲在一个大柜子里不敢出声,等我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在船上了。” “那你除了爷爷之外,还有别的亲人吗?” “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我就记得一醒来,就看到爷爷,他还给我喝一种很难喝很难喝的药,我不想喝,可是不喝就要饿肚子。” 长生的话说得还算有条理,苏唯跟沈玉书大致都听懂了。 这孩子应该是被人贩子拐卖出来的,还怕他记得以前的事,不断给他灌药。 孩子口中的大户人家多半是风月场所,还好他逃了出来,又刚好藏在货柜里,才会被装上船,奇怪的是小孩说话字正腔圆,不像是广州那边的口音,无法猜测他的家乡是哪里。 “那你的小宠物又是怎么回事啊?” “你说花生?它是我在船上认识的,我们住在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食物也一起吃,它很聪明的,非常非常聪明。” 长生很自豪地说着,又伸手摸摸小松鼠的头。 苏唯突然发现小松鼠盘子里的食物都消失了,再看到长生的口袋鼓鼓的,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它把零食都转移掉了。 小松鼠的个头才十几公分,从颜色跟身上的花纹来看,应该是花栗鼠。 小家伙看起来挺机灵的,苏唯摸摸它的尾巴,它大概也知道饭是谁请的,所以不像咬胖子时那么凶,还冲苏唯摇摇尾巴,做出可爱的样子。 职业关系,苏唯没有养宠物的经验,他对这种小东西很感兴趣,说:“原来是花生酱啊。” “不是花生酱,是花生。” “‘酱’是我们现代……我的家乡对可爱生物的叫法,不是吃的那个。” “所以苏哥哥,有人叫你‘苏酱’吗?” “你太聪明了,一点就通,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人这样叫过我。” 他被叫得最多的是混蛋骗子,跟可爱一点都不沾边。 沈玉书听着他们的对话,又观察苏唯,思索这个小偷的家乡是哪里,有哪个种族的头发是又有绿又有蓝的。 他想了很久都没找到答案,他留洋两年,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却没见过这种发色的人,更别说他那些奇怪的举止还有小饰物。 所以此刻沈玉书心里除了对苏唯的偷窃行为感到厌恶外,还多了几分好奇。 苏唯问完了,靠在椅背上看沈玉书,意思是问这孩子怎么办? 长生也吃完饭了,打了个饱嗝,小心翼翼地注视他们。 流浪生活让孩子懂得察言观色,他知道自己现在的状况,吃了上顿没下顿还好说,等船到了港口,他连船票都没有,那只能听天由命了。 沈玉书没说话,迎着苏唯的目光看过去,苏唯两手一摊。 “这种事你别问我,我不做慈善事业的。” “他还是个孩子,既然遇上了,总要想办法送他回家。” “你有时间你送啊,我负责他的船票,已经做大善事了。” 沈玉书又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但有一句他懂了,苏唯不会帮忙。 他原本就不该寄希望在一个小偷身上,这种人该送去牢房,而不是任由他无法无天。 沈玉书对长生一语双关地说:“不管怎样,你都不该偷东西,这世上大家都在自食其力地生活,偷盗者就算一时得逞,最终也会被世人鄙视。” 对面传来咳嗽声,苏唯正在喝茶,被他的话呛到了,捂着嘴巴咳嗽起来。 长生看看他,又看看沈玉书,可怜巴巴地说:“对不起,我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哥哥,你救救我吧。” 苏唯止住咳嗽,正色说:“不,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世上每个人都在偷东西,有人偷名有人偷利,所以一件事一体两面,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端看你偷的是什么。” 孩子听不懂,脸上写满了迷惑的表情,沈玉书没好气地说:“你这是谬论。” “通常被倡导的都是我这样的言论,尤其是在这个时代里。” 沈玉书没有再反驳,因为他知道苏唯说的都是实话。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强敌四起,战乱不断,有手段的人飞黄腾达,而正直的人却被打击镇压,这些道理沈玉书都懂,但懂得跟接受是两回事。 晚饭吃完了,苏唯拿着他中意的自画像起身告辞,沈玉书没挽留他,而是说:“请付钱。” “付什么钱?” “饭钱。” “欸?我记得刚才好像某人说他做东的。” “不错,我做东,你掏钱。”对视苏唯的目光,沈玉书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的钱包在你那里。” “你有证据吗?” “没有,要说有,大概证据也在海底,但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你是贼,这毫无疑问。” “说话也是要讲证据的。” “我心里清楚就行了,”沈玉书再次说:“所以你掏钱。” 苏唯耸耸肩,真是个不好说话的男人,而且他不好说话的程度比沈傲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吧,看在你长得帅的份上,这次我请,下次记得回请喔。” 他叫来侍应生付了钱,看长生的目光一直盯着剩下的甜饼,他又让侍应生打了包。 三人出了餐厅,苏唯将点心给了长生,问沈玉书,“你真要收留他?” “我是照顾他,到找到他家人为止。” “天下这么大,要找他的家人,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其实苏唯更想说,乱世之中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你都管得过来吗? 不过想想,沈玉书要做什么跟他没关系,要是沈玉书跟沈傲真有什么渊源的话,他对这种事置之不理,反而奇怪。 沈家的人大概都是这样的个□□。 他转身要走,被沈玉书叫住,问道:“兄台的客房是几号?” 苏唯回头笑道:“你要半夜找我幽会吗?” “我只是想了解是不是狡兔都有三窟。” “没,我就一间房,不过我的房间不喜欢不熟悉的人光顾。” 苏唯走回来,因为喝了酒,他的脚步有些踉跄,上前亲热地搭住沈玉书的肩膀,道:“下次如果你能再顺利抓到我的话,我就答应告诉你我的房号……啊对了,福尔摩斯大人,你又推理错了一件事。” 他靠得很近,嘴唇几乎贴到了沈玉书的脸颊上,除了吞吐的酒气外,还带着某种香气。 这举动既暧昧又无礼,充满了调情的味道。 沈玉书从来没遇到过这么不检点的人,他的脸红了,厌恶地将苏唯推开,推动时却发现他的身体很软,完全没有成年男子的韧度,那香气也很奇怪,类似古龙水的味道,却又更清新,不由得一愣,就见苏唯随着他的推搡向前栽去,差点跌到甲板上。 还好苏唯及时扶住了墙,面对沈玉书的粗暴行为,他没在意,哈哈一笑,一摇三晃地离开了。 沈玉书还在为他的放肆耿耿于怀,掏手帕要擦脸,却摸到了一个硬东西,拿出来一看,那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他被偷的钱包,再打开检查里面,钱币跟船票也都完好无损。 难怪刚才苏唯说他又推理错了,原来是指这件事,小偷没有把他的钱包丢海里,反而原物奉还了。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要知道偷东西后最先要做的就是销毁赃物,随身携带只会增加危险,假如自己刚才叫来巡捕的话,他就麻烦了。 钱包原璧归赵了,沈玉书却没有开心,相反的,是浓浓的懊恼。 因为苏唯算到了他不会报警,可他却没有算到对方的想法。 所以这一仗他又输了。 “哇……” 长生突然叫起来,打断了沈玉书的沉思。 他低头一看,孩子低头翻动着他的小包包,小手里还抓了一大把钞票,小松鼠被叫声吓到了,两只爪子扬起,蹲在他肩上一动不动。 “这是怎么回事啊?多了好多钱哪!” 沈玉书急忙捂住长生的嘴巴,把他带去一边,检查他的包包,就见里面除了纸钞外,还有好几块大洋。 看着这些钱,苏唯出现后的一幕幕在沈玉书的脑海中闪过——苏唯偷胖子的钱、扔钱包、跟他们吃饭、帮长生打包、最后还特意凑近了调戏他…… 于是,苏唯的种种行为都得到了解释,长生的钱是胖子的,这大概就是苏唯说的帮他买船票的意思。 长生还在仰头看他。 这钱虽然来得不地道,但也无法再还回去,沈玉书便对他说:“这是苏唯给你的,你就好好收着吧。” “他为什么要给我钱啊?” 他如果知道,就不会被那小偷耍了。 沈玉书心里恨恨地想,说:“下次遇到了,你自己来问他。” “喔。” 长生应下,还保持着看他的姿势,犹犹豫豫着像是想问什么,却不敢问出口。 沈玉书暗自叹了口气。 他知道孩子是担心被丢下。 他现在居无定所,回去后还要借住姨丈家里,实在不适合带一个陌生的孩子去叨扰,但要让他置之不理,他也做不到,如果只是管一顿饭的话,那跟苏唯塞钱过去又有什么不同呢? “你就先跟着我吧,”沈玉书说:“之后的事还不知道,但任何事,总有办法解决的。” 孩子听懂了,开心地大声叫道:“谢谢沈酱!” “叫哥哥,你跟着我,就不要学那家伙说话。” “是,谢谢沈哥哥。” ☆、第八章 ——这是个非常狡猾的家伙,所以切记不要轻举妄动,要找准时机才能揪出他的狐狸尾巴。 第一个回合过后,两人在心中对对方做出了相同的评价,他们也是这样执行的,比如暗中调查对方的身分等等,但一切并不顺利。 了解了苏唯的基本打扮后,沈玉书又画了几张他的画像,向服务生打听他的客房,没想到苏唯狡兔三窟,等沈玉书照着房号找过去时,里面已经人去楼空。 至于苏唯,他原本以为沈玉书出身世家,会住高级客房,要找他很简单,谁知他也计算错误,沈玉书因为身边多了个小孩跟小动物,临时跟别人换了房间,再加上客轮在第二天午后就靠港了,没时间让苏唯多加寻找。 所以双方在没有照计划找到目标后,再次认为这个对手城府很深,谁也没往阴差阳错的方面去想。 直到客轮入港,乘客陆续下船,苏唯才找到了沈玉书,确切地说,是看到了他的背影。 沈玉书正随着人流下船,而当时苏唯还在客轮的第三层上,虽然一眼就能看到,但要拨开人群追过去,显然是件不可能的事,除非他攀着缆绳滑下去,不过那样做的话,只怕还没跟踪成功,就先被巡捕房的人抓走了。 ——这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九十年,而是同样一条船,我在船上,而你在船下。 苏唯在心里暗自感叹着,眼睁睁地看着目标消失在人群中,等他好不容易也下了船,冲进码头寻找沈玉书时,早就不见了他的踪影。 不过,目标走失的沮丧感只在苏唯心里停留了三秒钟,在确信自己踏在了一九二七大上海的土地上后,他很快就被眼前这座城市吸引住了。 这里是曾被誉为东方巴黎的地方,繁华奢侈却又光怪陆离,这座都市有着近代社会最先进的工业以及财源,但同时街头巷尾又有数不尽的流离失所的贫民,繁华与落后,先进与愚昧,相互矛盾的元素掺杂在一起,融汇成了大家记忆中的上海滩。 苏唯站在码头上,看着眼前这片只有在影片里才会出现的风光,他的心房不由地鼓动起来。 偶尔经过的黄包车或小洋车;贴满墙壁的明星海报;在附近叫卖的小摊小贩;以及耸立在远处的教堂大楼,这一刻,他才切身体会到自己真的穿越到了九十年前的时代。 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弄到梅兰芳先生的签名,他的亲笔签名拿回去拍卖的话,一定可以拍出天价,也许还可以看到黄金荣跟杜月笙,对了,民初还有什么名人来着? 看着对面的明星海报,苏唯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苏唯精通的是唐宋元明时代的历史,清朝勉勉强强也说得过去,这是他常被委托寻找古玩字画积累下来的知识,偏偏民初这段他不了解,就算知道一些野史轶闻,也都是从电视剧里看来的。 早知道,当初就该多恶补一下历史了。 他懊恼地想着,从口袋里掏出字条。 字条上写了一串地址,那是他从沈玉书的身分证件上抄来的,开头是贝勒路,这应该是沈玉书的住址,所以他不怕跟丢人,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但,目前有个很大的问题。 他对这座城市一点都不熟,他只听说过贝勒,至于贝勒路在哪里,他完全蒙查查。 苏唯掏掏口袋,最后摸出三枚大洋——除了跟他随身不离的背包外,这三枚大洋是他目前所有的积蓄。 “看报看报,交际花为情自杀,情场浪子抱憾终身;夜半钟楼惊见鬼影,钟声响个不停;法租界再出新疑案,美少女为爱私奔,却因利益杀情郎……” 苏唯抬头看去,就见一个跟长生差不多大小的报童正在沿街叫卖,他心一动,把报童叫过来,要了两份报纸,又将一枚大洋递过去。 “有没有办法带我去贝勒路?” 看到大洋,报童的眼睛亮了。 “有有有,您等着。” 没一会儿,他就叫来了一辆黑色的小洋车,还主动打开车门请苏唯进去。 苏唯探头往里看看,一位身穿制服的中年男人坐在驾驶座上,脸上挂着职业性微笑,向他点头。 没想到这个时代就有计程车了,苏唯很震惊,为了体验民初计程车的感觉,他毫不犹豫地坐了上去。 车开动了起来,苏唯随意翻动着报纸,考虑接下来的生计问题。 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所以怎么生活是个很大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他是靠侠盗的名声吃饭的,可这里他初来乍到,谁知道他是谁啊? 正琢磨着,报纸下方占了很大篇幅的征人广告跳进了苏唯的眼帘。 “各君子鉴,日前圆月观音一案,连累家人入监,为求清白,并寻回丢失之物品,特借此一隅寻求聪慧敏锐之君子相助,事成后愿奉酬金五千,祈待联络。” 下面还附有联络地址,地址也是贝勒路,苏唯挑挑眉,又翻看报纸的其他版面。 很快的,他就找到了广告中提到的圆月观音事件,阅读着事件内容,他笑了起来。 看来要在上海滩赚钱也不是件很难的事嘛。 ☆、第九章 同一时刻,沈玉书已经回到了家里。 确切地说,是他姨丈的家,自从他父母过世后,他就一直寄住在姨丈家里。 姨丈叫洛正,在法租界的紫莱街开了家叫祥安堂的中药铺。 铺子不大,经营还算过得去,洛正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他对沈玉书视如己出,但那毕竟不是自己的家,所以沈玉书的打算是先暂住几天,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搬出去。 今天客人不多,只有一个十五六岁大的小学徒在前面看店,他不认识沈玉书,还以为他是来抓药,直到洛正过来,见是外甥,才惊喜地把他带去后院,又让学徒去叫妻子回家。 天气很好,后院晾了很多药材,廊下还挂着瓜果干枣,沈玉书一进去,就闻到了熟悉的药香,久远的记忆被勾了起来,他忍不住用力嗅嗅鼻子。 “你这孩子,回来也不提前打个招呼,要是知道你今天回来,你姨也不会出去打牌了,我们这两天还一直在念叨你呢。” 洛天长得不高,站在沈玉书面前,比他矮了一个头。 他打量着沈玉书,又拍拍他的手臂,感叹地说:“这两年不见,你的个头又窜高了,我差点都认不出来了,是不是洋人的饭可以长个头啊,早知道让你弟弟也跟着去了,你看你这洋装穿着多合身啊。” “姨丈你说笑了,逍遥一定也长高了不少,他不在店里帮忙?” 洛逍遥就是洛正的独子,他小沈玉书三岁,沈玉书离开时,他还是热血青年,整天跟朋友混文学社什么的,很少待在店里。 提到儿子,洛正脸色不太好,叹了口气。 “别提他了,那混小子一时一个想法,你走后,他托人在巡捕房找了份事做,唉,宁可给洋人当差,也不继承家业,我跟你姨都快被他气死了,又担心他整天跟帮派的人混,不安全,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两年,这里更乱了,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老百姓能平平安安混口饭吃就不错了……不说这些了,你先进房休息。” 洛正拿过沈玉书的手提箱,拉他进去,却看到了躲在他身后的小不点,小不点肩上还蹲着一只花栗鼠,两个都太安静了,他刚才竟然没发现。 长生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沈玉书没有小孩衣服,所以他还是穿着原来的那套,跟沈玉书站在一起,显得更瘦小了。 “这个孩子……是你的……” 洛正揉揉眼睛,仔细打量,想说是不是外甥娶妻生子了,但是看小孩的岁数,又不太像。 “这是我在船上认识的,他叫长生,还有他养的松鼠花生。” 长生很有眼色,听了沈玉书介绍,他对洛正脆生生地叫:“老板好。” 洛正不方便多问,喔喔了两声,先带他们进房里休息,寻思着内情还是让妻子去问吧。 三人进去没多久,就听脚步声传来,却是沈玉书的小姨谢文芳听了他回来的消息,匆匆赶回了家。 谢文芳是北方女人,因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幼年又一直在北平生活,所以没有缠足,个头身板看起来比洛正还要壮实。 她穿了件浅白色旗袍,头发烫着时下流行的细卷,无名指上还戴着足金的戒指,比沈玉书离开时洋气了很多。 她进了门,没说话,眼泪先流了下来,上前抓住沈玉书的手臂,上下端详个不停,哭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每次想起你,就想起我那可怜的姐姐,她要是还活着,看到你这么出息,一定开心得不得了。” 沈玉书几次想说话,都被她打断了,从他们住在北平时开始说起,又唠叨到移居上海,一直说到沈玉书的父亲当差那会儿,终于被洛天强行制止了。 “孩子刚回来,你不要一直在那哭哭啼啼的,你们慢慢聊,我去买点小菜,顺便叫逍遥回来,给玉书接风。” 谢文芳看到了长生,却没有多问,交代说:“你先带这孩子去收拾收拾,回头再去准备,铺子就收了吧,逍遥让小坠子去叫,就说他哥回来了,让他早点回家,别去跟那些狐朋狗友们鬼混。” 小坠子,也就是店里的学徒听说提前收工,高高兴兴地跑去叫人了。 等洛正带长生离开后,谢文芳这才拉着沈玉书坐下,询问他这两年在外面的生活,听到最后,她说:“看你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你也别说什么搬出去的话,既然回来了,就记住这是你家,我有两个儿子。” 沈玉书本来想提搬出去的事,听了谢文芳的话,他又是感激又是抱歉,苦笑说:“我留洋的花销也是小姨跟姨丈资助的,我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 “那些钱本来就是你父亲留下的,不算我们资助,再说你十几岁就在这里住了,也算是我带大的,一家人计较什么?” “可是长生……” 沈玉书将自己在船上跟长生相遇的事简单说了一遍,谢文芳听完,冲他一竖大拇指。 “侠肝义胆,像你父亲,他要不是那么耿直,也不会一直是个小医官了,我看人很准的,那孩子脸上有贵气,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却被人贩拐带了出来,他爹妈现在找不到孩子,大概急疯了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希望可以帮到他。” “那就留他下来吧,加双筷子而已,吃不倒我们的,再说家里有个小孩,也热闹些,你以为我真喜欢每天跑出去打牌啊。” 谢文芳个性爽直,她既然这样说了,沈玉书知道自己再推辞,反而会被骂,便说:“那就谢谢小姨跟姨丈了,我会尽快找好工作,不让小姨担心。” “你刚回来,先好好休息,这种事慢慢来,不急的。” 谢文芳说完,表情有些犹豫,吞吞吐吐地问:“你是不是知道了陈家的事,才这么匆忙地赶回来的?” “陈家?” 沈玉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看他的表情,谢文芳放了心,说:“不是就最好了,反正只是娃娃亲,他们又悔婚了,我们不说,外人也不知道。” 说到娃娃亲,沈玉书有点印象了。 在他幼年,父亲曾帮他订了一门亲,对方是富绅朋友的女儿,后来父母过世,他被洛正夫妇收养,家境也不如从前,那位朋友就再没提这件事。 他长大后,小姨还特意去登门询问,被婉言说那是早年戏言,不足当真,小姨气得回来骂了好久,所以沈玉书记忆犹新。 “那家老爷好像叫陈世元。” “陈世元,字世美,也是做药材生意的,就以为我们跟他结亲是想攀高枝,”说起当年的事,谢文芳就不高兴,一拍桌子,“也不看自己的女儿配不配得上我们家玉书。” “我记得陈小姐长得挺漂亮的。” “陈雅云,名字起得不错,其实长得就一般,真难为你记得这么清楚。” 沈玉书觉得小姨这样说有失偏颇,生意的关系,他曾跟随姨丈去过陈家几次,所以见过陈雅云。 陈雅云五官清秀,以世俗的标准来判断,她算是很耐看的女子,但沈玉书对她没兴趣,美女也好丑人也好,在他眼中都是生物,并且是最后都会变成骨架的生物。 “陈家出事了吗?” 谢文芳误会了沈玉书的反应,还以为他对陈雅云念念不忘,一摆手,说:“没什么,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看,光顾着聊天,我连茶都忘了给你倒,你先坐,我去倒茶,顺便看看长生。” ☆、第十章 谢文芳做事风风火火,去倒了茶,又把长生带过来。 长生换上了洛逍遥幼年的衣服,浅蓝色的对襟短衫,还挺合身的,看上去更像是小少爷了。 他还有点认生,站在一边拘谨地称呼谢文芳叫太太,谢文芳听他管沈玉书叫哥哥,便让他也随沈玉书一样叫自己小姨,又拿过梳子帮他梳理长长的头发,说:“回头让小坠子带你去隔壁老剪刀家剪剪,保管更可爱。” 梳完头发,谢文芳又给花生准备了吃食,接着去对面的阁楼上帮他们整理床铺。 沈玉书以前跟洛逍遥都住在楼上,现在洛逍遥因为工作,常住在巡捕房里,谢文芳就把他的房间挪给长生住了,又打扫房间又晒被子,沈玉书想帮忙,被她赶了出来,反而把长生留下来说话。 小松鼠花生很聪明,它很快就发现了在这个家里谁是主人,主动跑去谢文芳面前,不时做些可爱的动作,把她逗得哈哈大笑,零食不用说,自然给它准备了很多。 等房间都收拾完,洛正也回来了,还买了不少海鲜蔬菜。 谢文芳把他叫去厨房帮忙,沈玉书去房间里整理行李箱,他把箱子里的书拿出来,摆到书桌上,里面大部分是医书,也有一些国外探案小说。 沈玉书拿起一本福尔摩斯全集,随便翻动着,门口传来响声,长生趴在门框上,花生蹲在他头上,一起歪头看过来。 沈玉书招手把他叫进来,安慰道:“我家人都很好,你就安心住下来吧,等稍微安顿后,我再想办法帮你寻找亲人。” “可以找到吗?” 看着孩子童真的脸庞,沈玉书不知该怎么回答,想了想,说:“我会努力的。” “嗯……找不到也没关系……” “为什么?” 孩子的眼神瞟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不说话了。 沈玉书以为他是心里难过,便打住了话题,继续整理书,就听小孩在旁边说:“不知道苏酱现在在哪里喔。” 哈,那个小偷还挺有人缘的,出现没多久,影响力倒不小,看把孩子都教坏了。 洛逍遥听了小坠子的报信,早早就赶了回来,刚好晚饭也准备好了,沈玉书正在帮忙摆碗筷,就听脚步声响起,一道人影从外面冲了进来。 洛逍遥长得像父亲,个头没有很高,再加上一张娃娃脸,白白净净的,穿着灰色对襟短衫,看上去像是哪家的学徒,怎么也联想不到巡捕房便衣上去。 看到沈玉书,他冲上前一把抱住了,亲热地叫道:“哥你终于回来了,我每天都被娘念叨,耳朵都快长茧子了,呵,你穿西装可真帅,不愧是喝过洋墨水的,一看就是文化人。” 沈玉书穿着西装背心,他身材很好,再加上衣服得体,跟洛逍遥站在一起,更显得斯文。 洛逍遥很羡慕,又说:“改天教教我洋文呗,周围都是洋鬼子,会洋文很吃香的。” 沈玉书跟洛逍遥一起长大,感情就像亲兄弟,不过他比较含蓄,拍拍洛逍遥的肩膀,答应了他的请求。 谢文芳在一旁教训道:“不想跟洋鬼子做事,就回家看店,还愣着干吗?菜都上了,赶紧给你哥倒酒。” 一家人坐下,洛逍遥给沈玉书倒酒夹菜,又兴致勃勃地问他国外的风土人情。 沈玉书简单说了一些,又介绍了长生,洛逍遥拿着瓜子喂花栗鼠,安慰长生说:“别担心,我道上认识不少人,我拜托他们帮忙问问看。” 长生跟大家还不是很熟,规规矩矩地道了谢,谢文芳却教训道:“别说大话,你认识那些三教九流的人,有几个靠得住的?” “不能这样说啊娘,陈家的案子我可是都靠着这些人帮忙,才搜集到情报的呢。” 谢文芳立刻给他使眼色,示意他不要提这件事。 洛逍遥没注意到,继续说:“今天我还遇到陈老爷了,他偷偷塞给我们不少钱,让我们多照顾一下他女儿。” 洛正瞪他,“你收了?” “不是我收,是底下的兄弟要,你想啊,这是诅咒,一个不小心自己也会被咒,没点好处的话,谁愿意帮忙?说起来幸好案发时,哥你不在,否则你跟陈小姐是娃娃亲,说不定也会被怀疑到,不被怀疑被诅咒也不好啊……啊,我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不知什么时候,饭桌上静了下来。 除了花生,大家都停下筷子注视洛逍遥,洛逍遥被看得莫名其妙,转头问母亲,“我哥还不知道这事?” 一巴掌拍到了他脑袋上,谢文芳骂道:“小赤佬,你少说一句会死啊,你哥大老远的回来,你一口一个诅咒,皮痒了是吧?” 洛逍遥被打得很痛,却不敢还手,叫道:“我以为我哥知道了,别打别打,我不说还不行吗?可是就算我不说,这么大的事哥早晚也会知道。” “还顶嘴!” 谢文芳还要举手打,被洛正拦住了,洛逍遥趁机跑去沈玉书身后求保护。 别看洛逍遥在巡捕房混得风生水起,回了家就变绵羊了,怕母亲再打,他赔笑说:“娘你看你刚刚烫了头发,再动手,头发就乱了,就不漂亮了。” “真的?” 洛正跟洛逍遥用力点头,谢文芳摸摸自己的头发,“我没问你们,我问玉书。” 洛逍遥急忙给沈玉书使眼色,沈玉书说:“中医上说哀伤脾怒伤肝,西医则说生气会加速脑细胞的衰老,体内会分泌一种叫儿茶酚胺的物质,导致肾上腺激素升高,刺激中枢神经系统,血液跟肝细胞里的毒素就会增加,简单地说,生气不仅会变丑,还会加速衰老。” 一席话说完,饭桌上更静了,一家人听得似懂非懂,都傻愣愣地点头。 半晌,洛逍遥满脸崇拜地对沈玉书说:“你好有学问啊,对了,你是学西医的,一定不信什么鬼神诅咒,说不定这个案子……” “小赤佬你还说……” “不能生气,绝对不能生气,我哥刚说了,生气加速衰老,娘你也不想变得又老又丑吧?” 这句话对谢文芳很有效,她深吸了两口气,忍住了没再骂人。 洛正也劝道:“逍遥说得没错,这件事闹得这么大,都上报了,玉书早晚会知道,与其让他在外面听那些流言,不如让逍遥告诉他。” 谢文芳想想也是,她站起来。 “我带长生休息去,你们想说什么随便说。” 长生已经吃饱了,跟她离开,小松鼠嘴里塞满了干果,临走时还抓了好几颗瓜子,塞到小主人的衣领里,踩在他肩上出去了。 “现在只剩下男人了,说话也放得开。” 洛逍遥给父亲和沈玉书斟上酒,说:“哥你跟陈家小姐有过婚约,我也就不瞒你了,不过我要说的可都是内部机密,你们知道就行了,不能乱传喔。” “你哥的为人你还信不过吗?” “我哥没问题,我是信不过爹你,反正这里就我们三个人,要是传出去,就是爹你的问题,记住了?” 洛正不情不愿地点点头,嘴里却嘟囔道他哪有口风不紧,他也是个很有正义的人。 在他嘟囔的时候,洛逍遥已经打开了话匣子。 “这个案子要先从陈家的收藏开始说起,陈老爷喜欢收集古董,其中他最宝贝的古玩是用白玉雕成的观音,这尊观音跟常见的那些不太一样,观音大士手上捧了一颗玉珠,类似明月,故称圆月观音。” “据说这尊观音曾是药王孙思邈的收藏,它长年与药草一起被供奉,纳入了百药之精华,可以让收藏者百病不侵,延年益寿,但是在月圆之夜务必要将它收好,因为观音吸收了太多病人的病痛以及负面情绪,这些负面的东西会在月光大亮的时候释放出来,转化为诅咒,诅咒看到它的人。” 无稽之谈。 这四个字闪过沈玉书的脑海,不过出于礼貌,他没说话,拿起酒杯默默品酒。 ☆、第十一章 洛正用力点头,附和说:“我见过那尊观音,那还是在多年前的一次聚会上,陈老爷拿出来,让大家感应圆月观音的灵气,真的很灵的,那之后我有三年没风寒发热。” 病由心生,三年没发烧,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沈玉书继续喝酒,准备听洛逍遥往下说,就在这时,房顶传来哗啦声,屋瓦被什么东西踩到了,三人仰头看去,没多久就听到猫叫,踩在瓦片跑走了。 “下雨了。” 沈玉书看向窗外,窗户半支着,可以隐约看到飘过的雨点,他走过去关了窗,又要关门,洛正说:“没事,屋檐很宽,雨进不来,这大热天的,门窗都关,太闷了。” 沈玉书点点头,却没有马上转回,而是出了门,仰头看屋顶。 远处的灯光斜照在屋顶上,除了一只蹲在角落里的大肥猫外,什么都没有。 也许是他多疑了。 等沈玉书回了房间,一道黑影从旁边的阁楼上跳下来,借着绳索,缓慢落在屋顶上。 有了一次经验,这次他落脚很小心,在二十一世纪的建筑物上走惯了,他忘了以前的房子比较‘脆弱’,稍微不留神就会弄出响声。 还好刚才他幸运地与猫为邻,否则一定会被那家伙发现的。 苏唯学着江湖侠士那样,冲肥猫一抱拳,作为答谢,又收了绳索,悄声走到屋檐上,趴下身,继续侧耳倾听他们的对话。 沈玉书一定猜不到,其实在他们吃饭的时候,苏唯就已经到了。 今天,苏唯照地址去了贝勒路后,发现那里的房子是空屋,不过他运气不错,在去顺便打听陈家案子的时候,无意中遇到了洛逍遥。 为了了解案情,苏唯偷偷跟着洛逍遥去了巡捕房,谁想到小坠子跑去找洛逍遥,他听了小坠子的描述,越听越觉得那个喝洋墨水的人就是沈玉书,果然,还真让他猜对了。 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苏唯摸着下巴自得地想,他这辈子最值得称赞的就是运气,只不过今晚的运气打了折扣,要在雨中听墙角。 早知道会这样,他当初去盗怀表的时候,该在背包里放个窃听器的。 苏唯有点遗憾,但他很快就把无谓的情绪抛之脑后,专心听洛逍遥讲奇案的经过。 “刚才那只是前情提要,接下来才是案子的中心。” “陈老爷只有陈雅云一个女儿,我们这次办案子,听陈老爷无意中说起,才知道当初是她坚持要退婚的,这位陈小姐上的是女校,比较任性,又有主见,崇尚自由的爱情,认为娃娃亲是封建婚姻,才会坚持退婚。” “前不久,陈小姐认识了一个叫傅山的男人,傅山在一家小报社当记者,有才有貌,两人很快就情投意合,但陈老爷却自作主张将女儿许给了中南银行经理的公子,所以陈小姐选择抗婚,她在半个多月前的某个晚上,跟傅山私奔。” “那晚刚好是月圆之夜。”洛正提醒道。 “不错,傅山虽然有工作,但积蓄有限,陈小姐也没钱,于是他们就把主意打到了那尊观音身上,那晚月圆,跟以往一样,玉像被罩了黑布放到了箱子里,箱子也是锁好的,但大家都没想到陈小姐私下配了钥匙。” “他们会选那晚私奔,就是知道那晚没人参拜观音,所以短时间内不会发现观音被盗,谁知他们在途中树林休息的时候,无意中将罩在观音像上的黑布扯掉了,于是诅咒显灵,导致陈小姐精神失常,拿刀捅死了傅山,之后她也昏厥倒地,直到次日早晨有人经过,发现报案,陈老爷才知道自家的观音被盗走了。” 荒唐——听到这里,沈玉书忍不住在心里说。 荒唐——与此同时,屋外房顶那位也在嘴里嘟囔着相同的见解。 “这还没完呢。” 洛逍遥接着往下说:“后来我们把陈小姐带去巡捕房询问,她居然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在小树林里,不记得圆月观音的事,还好她有记得傅山这个人,但傅山怎么死的,她又说不知道,不过杀人凶器就在她手中,那尊观音也消失无踪了,所以暂时就把她当做嫌疑人扣留了。” 听完后,沈玉书问了苏唯想问的话,“观音有下落了吗?” “没有,所以陈老爷都快急疯了,要知道再过几天,就又是月圆之夜了,如果不知情的人看了观音,就会被诅咒,所以他请人画了圆月观音的图,让我们照图去找,还上下打点,让我们不要为难他女儿。”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洛正叹了口气,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小声问:“前两天不是又出了件人命案吗?是不是也跟这个诅咒有关?” 洛逍遥仰头把杯里的酒喝完,又拿了几颗花生米丢进嘴里。 “是的,被害人是茗香茶馆的跑堂伙计赵小四,他死在回家途中的胡同里,身上有许多细密的割伤,却不致命,连验尸官也查不出他的死因,只能从他死时恐怖的表情来判断他是被吓死的,简单地说,就是突发性心脏病,而且我们还在他身上发现了那尊观音……” 看看两位听众,他说:“是观音的画像,根据这个线索,我们很快查到傅山常去那家茶馆喝茶,所以我们怀疑赵小四无意中偷听到了傅山跟陈小姐私奔的事,就见财起意杀人,但现在赵小四也因诅咒而死,线索断了,所以大家是一筹莫展啊。” 沈玉书问:“为什么说赵小四是被诅咒而死的?” “因为赵小四死的那晚,月光非常的亮,而且法医也检查不出他的死因,最重要的是当时陈小姐还被扣留,不可能杀他的,那除了被诅咒外,还有其他的可能性吗?” “赵小四的尸体已经葬了吗?” “还没有,他没有家人,没人催着发丧,现在还放在医院的停尸间里,不过如果再找不到什么线索,估计就要烧掉了。” 洛正听完,立刻对沈玉书说:“玉书,你还是不要管这件事了,你跟陈大小姐曾有婚约,一个弄不好,也被诅咒了怎么办?” 如果有点关系就会被诅咒的话,那陈小姐周围的人都该死绝了——苏唯在心里吐着槽,又探头往里看看,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他还是很想知道沈玉书此刻的表情。 不能怪人家女孩子踹了他,这人一看就是很宅很闷的样子,他唯一过得去的是这张脸,嗯……脑筋也算勉强过得去…… 大概是一直被念叨了,沈玉书打了个喷嚏,他揉揉鼻子,说:“是不是诅咒,没人看到,甚至那尊观音也没人看到,所以一切尚待别论。” “不管怎么说,我们两家的婚约已经解除了,你也犯不上去理会这件事,就让逍遥去解决吧,解决不了再说。” “哎呦,您是我亲爹吗?就不怕我被诅咒?” “你的八字硬着呢,我才不担心。” “我的八字是硬,可是我的级别不硬,上头发话了,这件事闹得大家人心惶惶,限期让我们破案,否则降级还是降薪,让我们自己选。” 三个人正聊着,谢文芳从外面走进来,不耐烦地说:“怎么说了这么久还没说完?玉书今天才到家,让他好好休息,你们爷俩也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在这闲扯。” 一家之主发话了,洛正父子不敢多说,快速收拾了碗筷,沈玉书要帮忙,被谢文芳拦住了,让他回去歇着,这里的事自己来做。 沈玉书道了晚安,走出房间,去对面的阁楼。 这时雨下得更大了,还好阁楼很近,他几步跑过去,站在门口,转头看向正屋的房顶。 房顶上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那只肥猫也不知跑去哪里躲雨了,他皱皱眉,推门进屋。 刚才说话时,他一直有种被偷窥的感觉,并且偷窥者就在附近,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但这次好像直觉走空了,这么大的雨,怎么可能有人在外面偷窥呢? 而且,他家也没什么值得偷窥的地方吧? ☆、第十二章 这里应该就是陈老爷的家了。 站在陈家门前,沈玉书打量着这所大宅院,心里想道。 陈老爷全名陈世元,陈家一直做药材生意,到陈世元这里已是第三代了,在上海提起药材陈家,可以说没有不知道的。 陈家宅院就建在药材铺的隔壁,房子建筑中西结合,门上方架着横匾,上写陈府二字,外观看起来既结实又排场。 不过现在陈家大门紧闭,连旁边的药材铺也很冷清,早过了开店的时间,但里面除了几个伙计外,看不到客人的影子。 近来西医东进,大家越来越依赖洋人开的医院,连带着药材生意也变得难做了,这大概就是陈家急于跟银行经理攀亲的原因,现在雪上加霜,又出了观音诅咒事件,迷信的人避之还唯恐不及,谁还敢主动来拜访? 会来的除了巡捕房的人以外,就是那些看了征人广告,想趁机来混油水的家伙,严格地说,沈玉书算第二种,他来拜访也是一半出于帮表弟的心态,一半出于好奇。 洛正是个讲理的人,虽然劝沈玉书不要管闲事,但是见他执意要来,便帮他准备了礼盒,还帮忙瞒着谢文芳,免得她知道了,又要唠叨个没完。 发现有客人登门,药材铺那边的伙计都探头探脑地看过来,看到沈玉书的西装打扮,又指指点点,还好陈家的管家很快就出来了,带沈玉书进去,让他避开了被持续观赏的状况。 “原来是沈家少爷啊,几年不见,我都快认不出您来了。” 沿着鹅卵石甬道往里走的时候,管家感叹地说:“陈家的事您大概也知道了,人情比纸薄,您看,除了您这样有情有义的人外,哪还有人敢登我们家的门啊。” 沈玉书适当地应和着,又留意这座院落。 陈家里面同样建造得富丽堂皇,但也因如此,显得很冷清,廊下花圃里种了一些草药,微风吹过,带来独特的清香。 花圃对面站了一位穿对襟马褂的青年,他正在跟下人交代事情,沈玉书以前见过他,他叫陈涉,是陈世元的得力助手。 管家把沈玉书带到偏厅,让人送上茶点,抱歉地说:“老爷正在会客,麻烦沈少爷在这里等一下。” 沈玉书答应了,不过他没有等太久,一盏茶的工夫,管家就跑来请他,他随着管家来到走廊上,刚好看到客人从对面走过来。 男人身穿藏青长衫,戴着时下流行的水晶金边眼镜,头发打了发蜡,整体向后梳拢,他低着头,看不清长相,但看起来状态不太好,拿着手帕捂住嘴,不时地发出咳嗽声。 经过沈玉书身边时,他咳嗽得更厉害,管家急忙把沈玉书拉到一边。 等他走远了,沈玉书低声问:“是生意上的客人吗?” “不瞒您说,现在大家都怕被诅咒,哪有客人敢登门啊,这人是来跟老爷讨差事的,为了早点查清案子,老爷登报悬赏,就有人钻空子,三不五时地跑来说帮忙查案,其实就是来讨个赏钱的。” 沈玉书转头看去,就见那人佝偻着背,匆匆转过走廊,只留下一串压抑的咳嗽声。 “那那个人也是来浑水摸鱼的?” “沈少爷您说对了,他肯定也是,您看他咳得就像得了肺痨似的,能办成啥事啊,不过他也有点小聪明,说中了好多外面不知道的事,所以老爷才破例见他,否则一般都是给俩钱打发走而已,可怜老爷啊,到处登广告求人帮忙,但能帮上忙的到现在一个都没见着,唉……” 来到正厅,管家闭了嘴,恭恭敬敬地请沈玉书进去。 陈世元已在里面等候了,看到沈玉书,他热情地迎上来,先是寒暄了一些场面话,又问起洛正夫妇,最后说到沈玉书的父亲,他抹着眼角,叹气道:“天妒英才啊,你爹可是个大好人,医术也高明,要是他泉下有知,看到你这么出息,一定很开心。” 陈世元五十出头,一身长袍马褂,手里拿了个青玉雕花鼻烟壶,跟他拇指上的玉扳指搭配协调。 他的身体稍微发福,脸庞也较圆,既有久混商界的气场,又给人一种亲切感,不过他抹泪的样子太过刻意,沈玉书便不亢不卑地说:“陈先生过奖了,实在愧不敢当。” “贤侄莫要谦虚,你留洋归来,又是学医的,现在大家都推崇西医,正是你大施拳脚的好机会,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 沈玉书道了谢,落座后,他就直接开门见山地说:“我表弟在巡捕房做事,我听他说起令嫒的事,刚好我在国外接触过一些刑事案例,不知道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 “贤侄你这样说真是太好了,坊间都在传说是观音诅咒杀人,连验尸官也说被害人死得蹊跷,查不出病症,就全都推到诅咒上,唉,简直是无稽之谈啊。” 沈玉书猜想他是指赵小四的死亡事件,说:“我没有见到尸体,不方便说什么,不过如果这世上诅咒也可以杀人的话,那就不需要枪支弹药了。” 仿佛应和他似的,房顶传来轻微的哗啦声,沈玉书往上瞟了一眼,陈世元却没在意,一拍大腿。 “贤侄说得对极了,我正是这样想的,只可惜那些市井之徒愚昧,一听说是诅咒,就纷纷躲避,唉……” 他叹完气,又问沈玉书,“听你的意思,是不是有什么发现?如果有的话,请一定告知,只要能救雅云,钱不是问题。” 陈世元说完,就吩咐管家去取钱,沈玉书急忙拦住他。 “我现在也只是略知一二,如果陈先生可以把所知道的都讲出来,也许有助于我找到事件的起因。” 听了他的话,陈世元的脸色变得不太好看,挥手让下人退下。 “我如果什么都知道,就不至于这么被动了,女儿被关了起来,我也什么都做不了。” “我家雅云的脾气想必你也知道,之前悔婚的事不怕你笑话,也是她坚持不答应,内人又宠她,所以最后我不得不狠心回绝了那门亲事,现在想想,仍然觉得对不起你父亲啊。” 沈玉书默默品茶,不说话。 虽然明白陈世元的想法,但是看到他把问题都推到妻女身上,沈玉书有点瞧不起他。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雅云跟傅山交往,更别说她偷偷窃取陈家的宝物跟傅山私奔了,真是家门不幸,出了这种让人耻笑的事,这些我还是事后从内人那里听说的,到现在我都不相信真是雅云偷的观音,至于她被观音诅咒导致杀人,因为巡捕不让我靠近现场,我就更不清楚了。” 陈世元啰啰嗦嗦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到重点,看他的样子还不如洛逍遥知道得多,至于他是真不知道,还是不想多说,那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沈玉书直接切入正题,“那有关圆月观音的传说,是否真有其事?” “这个……” 陈世元略微沉吟了一下,点点头。 “圆月观音的确治好了很多人的病,但那是因为它出自药王之手,吸取了百多药物之精华,也自然而然有了医治百病的药性,至于圆月之夜会释放诅咒的说法,我也是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才会在月圆时将观音雕像藏在箱中,所以看过的人是否会遭受诅咒,我没有经历过,不敢妄下断言。” “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以讹传讹?” “有可能。” “那是否有雕像的绘图?” “有。” 陈世元给管家摆摆手,管家拿来绘图,递给沈玉书。 ☆、第十三章 图里的观音垂眉敛目,栩栩如生,跟平时常见的观音大致相同,唯一的区别是她手里拿的既不是羊脂玉净瓶,也不是拂尘柳条,而是一个圆形物体,宛如一轮圆月,圆月观音的叫法也是从这里产生的。 沈玉书观察着图像,问:“我可以暂借几日吗?” “可以,反正东西都没了,留着图也没意义。” 沈玉书道了谢,又问:“陈小姐被扣留的这段时间里,你有去看过她吗?” “为了避嫌,我就去看过一次,后来都是让下面的人去操办的,上上下下都打点好了,相信不会有人为难她。” “我想去探望她,不知是否可以?” “当然可以,就说……就说你是她的未婚夫,巡捕房的人不会为难你的。” 哈…… 不知从哪里传来奇怪的响声,像是发笑,但随即便消失了。 沈玉书的目光瞥了下屋顶,说:“那陈先生有什么需要我转告的,或是叮嘱的,不妨写个字条,这样陈小姐会比较相信我说的话。” “这个……” 陈世元还没回应,外面突然传来叫嚷声,没多久有人匆匆跑了进来。 那人的岁数大约在二十五、六,一身笔挺的西装,头上打着厚厚的发蜡,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油光光的,皮鞋也擦得锃亮。 他的面相还算端正,但不知是服装还是举止的问题,无形中透着一股娘气。 男人身上不知道喷了什么香精,随着他进来,香气直冲沈玉书的鼻子,他微微皱眉,突然觉得苏唯用的古龙水让人舒服多了。 陈涉跟在后面,他想拦住男人,被他粗暴地甩开,大踏步跑到陈世元面前,问:“舅舅,表妹怎么样了?” 陈世元的表情很不耐烦,男人像是没看到,又接着说:“我听说巡捕房还不放人,他们肯定是找不到凶手,就想拿表妹当替死鬼,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诬陷,我准备请报社的朋友帮忙撰稿,痛诉他们的无耻行为。” 陈世元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不悦地说:“你嚷什么?没看到我在会客吗?” “会客?”男人瞥了沈玉书一眼,不屑地说:“又是打着查案的旗号来骗钱的混混吧,穿得人模狗样的,不过是个小白脸。” 沈玉书觉得最后三个字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陈涉过来请他出去,再次被他推开,吵道:“陈涉你算什么东西?以为舅舅器重你,就当自己是主子了,你不过就是个下九流。” 陈涉跟西装男人岁数相当,不过五官端正,衣着也很得体,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拇指上戴的扳指也跟陈世元的那个相似,可见陈世元对他的器重。 听了他的话,陈涉没说什么,倒是陈世元气得脸色铁青,又指着西装男人骂起来。 “我的家事轮不到你来管,我也不会把女儿嫁给你,死了这条心吧!” 陈世元发怒了,西装男人不敢再多话,管家也跑过来劝解,没多久一位长相富态的妇人匆匆进来,帮着西装男人说话,另外还有两个妆容艳丽的年轻女人站在门口观望,到最后大家争吵的争吵,看热闹的看热闹,乱成一团。 听着他们的争执,沈玉书才知道西装男人叫钱赫,是陈世元的外甥,也就是陈雅云的表哥。 上海就这么大,大家又都是经营药材生意的,所以沈玉书虽然不认识钱赫,却对他的品行早有耳闻。 钱赫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偏巧这个公子哥还学过一些拳脚,所以结伙打架的事不断,看来几年时间并没有改变他的品行,反而变本加厉了。 至于站在门口的那两个女人,看她们花俏的打扮,应该是偏房,她们像是在看大戏,完全没有劝解的表示。 再看陈夫人这边,先是埋怨陈世元自作主张跟银行经理联姻,才会导致女儿出事,又说钱赫为了这件事如何如何出力,为了救陈雅云,他四处打点,陈世元怎么好歹不知,对下人比对自己人都好等等,钱赫也在一旁添油加醋,闹得不可开交。 沈玉书看不下去了,这是陈家的家务事,他不想掺合,起身告辞,匆匆走了出去。 在快走到门口时,管家追了上来,先是道歉,又掏出一个钱袋递给他。 “这是老爷让我转交您的,他说这是辛苦费,让您一定要收下,事情能不能解决是另外一回事,他很感谢您特意来看他。” 没想到在那么尴尬的状况下,陈世元还记得交代这件事,可见他的世故,沈玉书想拒绝,管家却硬是将钱袋塞给了他。 “老爷说了,没时间写字条托您转交小姐,不过您报了名字,小姐会相信的,毕竟你们有过婚约。” 哈…… 看来陈世元虽然礼数周到,想法却很天真,对于一个只是订过娃娃亲的人,陈雅云凭什么相信他?更何况他们早已解除婚约了。 “刚才的事让您见笑了,我们表少爷就是那个脾气,也不是特意针对您,您千万别放在心上。” 听管家说到钱赫,沈玉书心一动。 “我记得他也是学医的,平时他也这样吗?” 管家脸上露出不屑,那表情跟陈世元有微妙的相似。 “不瞒您说,表少爷家是开医馆的,生意还做得挺大,不过都是他父亲跟哥哥在经营,表少爷自个儿不争气,学过几年中医,发现西医流行了,又跑去洋人的医院做事,就是那家广慈医院,哼,这么关心我们家小姐,无非是惦记陈家的家业,想得美。” 看来这家人都不喜欢那位自以为是的表少爷。 “那陈小姐喜不喜欢钱少爷?” “我们家小姐眼光那么高,怎么可能喜欢那种人?她就是被傅山骗了,不过也不能怪她,傅山长得真是一表人才,又有才华,还嘴甜会哄人,听说……” 发现自己说多了,管家及时打住了话题,请沈玉书出门,沈玉书却装作没看到,问:“听说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听说他挺风流的,跟好多女人有暧昧……这些都是事后听巡捕房的人说的,小姐真是可怜啊。” 话的后半部分让人感觉画蛇添足,沈玉书没再多问,收了钱袋,跟管家道谢告辞。 陈府大门在他身后关上了,发出生涩的碾轧声。 沈玉书向前慢慢走着,口袋里沉甸甸的,可见那份谢礼的厚重,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隔壁药材铺的伙计看到他,又探头探脑地张望,被他无视了。 陈家争吵的一幕掠过脑海,沈玉书厌恶地皱起眉。 家里出了事,大家不想着怎么解决问题,却只顾着各谋私利,真让人不舒服。 对面有人走过来,道路不宽,沈玉书没抬头,侧身避开,那人像是有急事,步履匆匆,经过他身边,还不小心撞了他一下。 等沈玉书转头看时,那人已经走远了,只看到他头上压得很低的礼帽。 摸摸自己的口袋,如他所料的,刚收的那袋谢金不翼而飞了。 ☆、第十四章 苏唯走得飞快,直到拐过一道巷口,确信沈玉书不会追上来,他才放慢脚步,拿出刚才的战利品,在手上掂了掂。 钱袋的重量让他不由得发出感叹,却换来一串咳嗽声。 糟糕,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土不服,昨晚只不过是淋了一场雨,从记事起就没有生过病的他居然感冒了。 如果不是身体不舒服,刚才在陈府屋顶偷听时,他也不会弄出响声了。 苏唯对自己接连的失误感到懊恼,如果换成现代,一个小失误就会让他翻不了身了。 不过也不能说这一趟完全没有收获,至少他打探到了很多内情,至于这包钱嘛…… 他扬了扬手里的钱袋,正要放进口袋里,眼前一花,一道修长的身影像是突然间冒出来的,站在前方,挡住了他的去路。 苏唯定睛一看,居然是他自认为已经甩掉的家伙,他先是一愣,随即便镇定了下来,很自然地将钱袋放回口袋,然后友好地对沈玉书扬手打招呼。 “嗨,好巧。” 无视他的笑颜,沈玉书保持紧绷的表情,淡淡地说:“你在成功偷了东西后,一定不知道这条路还有迂回的出口。” 苏唯挠挠头,看来他在同一天里犯了两个错误——一,没有先探路;二,低估了对手。 他迎着沈玉书走过去,拍拍巴掌,笑道:“你是第一个被偷后,这么快就觉察到的人。” “因为我被偷过很多次了。” 苏唯伸出两根指头晃了晃,“两次。加上这次,总共两次。” “是三次。昨晚你在我家偷听消息时,还偷了一串干枣。” 苏唯翻了个白眼。 那时他饿了,看到廊下挂了几串干枣,就顺手拿了一串,没想到这么小的细节沈玉书也注意到了,还连带着他偷听的事也曝光了。 他在心里甩了自己一巴掌,惩罚这接二连三的失误——事实证明,一个人的智商跟时代没关系,聪明人就算生活在九十年前,依然是聪明人。 “这你也算?”他瞪大眼睛问沈玉书。 “那是我们家的药材,卖钱的,当然算,”顿了顿,沈玉书又说:“就算不卖钱,也不等于你可以偷。” “别这样,大家相识一场,有句话怎么说的——十年修得同船渡,我们同乘过一条船,可算是有十年的缘分呢。” 苏唯靠过去,伸手搭住沈玉书的肩膀,亲热地说。 同样的清香随着他的靠近传达给沈玉书,让他想起了船上那暧昧的一幕。 现在可是大白天,小偷居然有胆子调戏他。 沈玉书很不自在,一个后手肘撞过去,把苏唯撞开,又抓住他的手腕向后拧,苏唯突然大声咳嗽起来,用另一只手匆匆忙忙地掏出手帕捂住嘴巴。 胡同不宽,沈玉书也不怕他跑掉,松开了手,冷眼看他做戏,问:“你是让我押你去巡捕房?还是自己去自首?” 回答他的是一连串剧烈的咳嗽声。 “装可怜是没用的,我很铁石心肠。” 如果不是咳嗽停不下来,苏唯一定会大笑。 他可不指望沈玉书会怜香惜玉,捂着嘴巴,指指沈玉书的口袋,示意他查看。 沈玉书照做了,他发现那个刚被盗的钱袋已经原璧归赵了。 在多次见识过苏唯的手段后,沈玉书一点都不吃惊,说:“别以为你还钱了,偷窃的行为就可以被忽略,我同样可以抓你去巡捕房。” “我压根就没想偷你的钱,咳咳,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咳……” 苏唯说两句咳一句,见沈玉书脸上浮出冷笑,他耸耸肩,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相似的钱袋,在沈玉书面前晃了晃。 “这是陈老爷给我的,委托我办案子的佣金,所以你看我并不缺钱。” “一个人喜欢偷东西,未必是缺钱,也可能是手贱。” 苏唯又大声咳嗽了起来。 不过这次不是因为伤寒,而是被气到了,真看不出沈玉书一脸正气,说话居然这么毒舌。 “难道不是吗?”沈玉书平静地问:“不手贱,会有人没事做,专跑去人家房顶偷听?” “哈哈,原来你都知道了?” “我又不是聋子,也不是瞎子。” 昨晚他就怀疑有人偷听,今早发现干枣少了后,就确定了自己的怀疑。 所以在陈府跟变装的苏唯擦肩而过时,他马上就觉察出来了,严格来说,之后苏唯的偷听还有他的偷窃,都在他的掌握当中。 毕竟他是本地人,要在胡同里堵住一个小偷,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嘛。 还好这番话沈玉书没说出来,否则苏唯会更郁闷。 他总算止住了咳嗽,用手指拽着钱袋上的红绳,好玩似的来回甩着,说:“其实我只是在试探你的反应跟机敏度,判断我们是否可以合作。” “合作?” “对,我跟你。” 苏唯在心里迅速思考着应对的办法,脸上却做出很随意的表情。 他不可以让自己表现紧张,否则很难说服沈玉书。 要知道跟一个高智商的人搭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啊。 苏唯哈哈笑了两声,再次伸手搭住了沈玉书的肩膀。 很少有人对沈玉书做这种亲密的动作,但他们的身高差不多,所以苏唯这个动作做得非常自然而熟练。 “想必观音这个案子你也看报了,陈家悬赏五千大洋请人破案,五千个大洋啊,你该知道这是个什么数字吧?” “证明陈家很有钱的数字。” 苏唯打了个响指。 “所以如果我们联手将这个案子破了,就算对半分,一个人也有两千五百个大洋,简直爽歪歪了……呃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一年不用做事了,以你的人际关系加我的能力,我们合作的话,破案的机率会很高,要不要试试?” “你的能力?”沈玉书再次推开了他的手,上下打量他,“什么时候破案也需要偷东西了?” “那只是我的技能之一,我还会很多飞檐走壁、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等各种潜在的技能。” “都是我不需要的技能。” 沈玉书还有事要做,不想把时间花在这种无聊的对话上,他甚至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把苏唯带去巡捕房,但想到无凭无据,抓他去,回头他就被放出来了,还不够折腾的。 “这件事我会自己解决,不需要跟人合作。” 他说完,转身便走,苏唯在后面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不然你一个人怎么在短时间内查到所有的线索?” 就算查不到,他也不想跟个小偷搭档。 见沈玉书置若罔闻,苏唯又说:“你可以先试试看嘛,要知道一个人的成功在于他有多大的冒险精神。” 这句话说得有几分道理,但还不足以说服沈玉书。 见他的脚步顿了顿,苏唯马上又说:“如果你幸运地找回了玉观音,总希望有人鉴定它的真假吧?” 沈玉书心里微微一动,转头看过来,苏唯见成功在即,傲然说:“我可是古董大家,虽然我不收藏那些玩意儿,但经过我手的古玩迄今为止不下百件。” “都是偷的吧?” “你要知道,要做一个合格的侠盗,他的眼光绝不能低于那些古董玩家,否则就等着被玩死吧……我的意思是说会被骗到卖裤子。” 侠盗? 注视着苏唯,沈玉书在心里冷笑——盗他倒是有了,但侠在哪里,自己可看不出来。 ☆、第十五章 不过有一点苏唯没说错,既然整件案子是由古董失窃引起的,那身边有个对古董了解的人不是坏事,看陈世元的样子,他是帮不上忙的,所以这个小偷有利用价值。 但这还不够,他还需要更多的条件。 “你信鬼神吗?”他问。 明白他的意思,苏唯笑了,“至少我不信诅咒能杀人,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达成共识。” “我并没说就一定不是诅咒杀人。” “但即使是,以你的个性,也一定要亲眼看到才相信。” 很好,至少苏唯不迷信。 沈玉书说:“刚才你试验我了,现在轮到我试验你,我们合作一天,如果不合适,那我们的合作关系即时解除。” “OK,没问题。” “还有,在跟我合作的时间里,如果你再次行窃,合作关系也即时解除。” “可以,非天灾人祸生死攸关等不可抗力出现外,不偷窃。” 约法三章完毕,苏唯举起手想跟沈玉书对掌,谁知沈玉书已经离开了,他耸耸肩,缩回手,加快脚步跟上。 “现在我们要去哪里?” “巡捕房。” “喔,这么快就想见你的前订婚者了?” 看来这个小偷除了张值得称赞的脸之外,还有点小聪明。 沈玉书侧头打量他。 苏唯抬高帽檐,挺直了身板,这让他看起来跟刚才小心畏缩的形象大不相同,脸颊有些红润,眉宇清秀,他应该是属于俊俏那种类型的人,但又不会让人感觉高不可攀,如果不是多次亲眼所见,沈玉书很难相信这样一个俊秀的人竟然是贼。 真是应验了那句话——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看美色看呆了?”苏唯促狭地冲他眨眨眼,“如果你对我有兴趣,之前我们说的话永远有效。” 之前说的话? 沈玉书想了半天,才想起在船上时苏唯提到的卖身的话题,出于搞研究的心态,他想问苏唯的卖身费要多少钱,但一阵咳嗽声打断了对话。 苏唯捂着嘴巴咳嗽了半天,掏出一个口罩戴上了,沈玉书本来以为他是装的,现在看起来不太像,问:“你是真病了?” “难不成生病也要装吗?” “那大概是昨晚听墙角的报应。” “沈先生你把话说得婉转一点,对你不会有坏处的。” “请你以后不要再趴在别人家房顶上偷听了,会有报应的——这样也许会好一点?” 苏唯再次翻了个白眼,决定停止跟沈玉书对话。 他是病人,一个人在生病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动气。 麦兰巡捕房到了。 洛逍遥刚好在,听同事说有人来找他,他奇怪地跑出来,看到是沈玉书,急忙把他拉到角落里,小声问:“哥,你怎么来了?” “我刚才去陈世元家问了圆月观音的事情,这个案子我接了。” “啥?” 洛逍遥脑门上写满了问号,沈玉书便将跟陈世元见面的经过简略说了一遍,至于苏唯,他只说是跟自己搭档查案的人。 听完后,洛逍遥摸着下巴打量他们两个。 “也就是说你们也打算赚那笔巨额悬赏了?” “表面上说是的。” “你没开玩笑吧?我知道这么多钱人人都想赚,可是那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啊,如果案子这么容易查,那还要我们这些探员做什么?” “我刚才说表面上是这样,但实际上我只是想弄清这个案子。” 洛逍遥挠挠头,愈发不懂了。 “难道你觉得巡捕房比医院好混,也想当探员了?” 苏唯在一旁听着,觉得这位小表弟没有沈玉书聪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件好事。 “这样说好了,”他总结道:“不管是求财还是求名,还是出于单纯的正义或是好奇心,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查清这个案子,反正你们现在也是一筹莫展,不如互通有无,也许我们可以帮到你。” 洛逍遥看看他,凑到沈玉书耳边,小声说:“可是该说的我昨晚都说了,我还能帮什么?” “两件事。一,带我们去见陈雅云;二,让我们检查赵小四的尸体。” “前一个还好办,后面那个……” 洛逍遥观察着沈玉书的表情,他了解沈玉书的脾气,一旦沈玉书决定的事,很难再改变,想了想,终于点下了头。 “我来想办法,不过你真的要管吗?别忘了你跟陈小姐有过婚约,如果诅咒显灵的话,很可能会牵连到你。” “我没有否定诅咒的存在,但如果要让我相信它,必须要我亲眼看到。” 沈玉书说得斩钉截铁,洛逍遥没再坚持,用下巴指指前面,示意他们跟上。 苏唯走在最后,听了沈玉书的话,他挑挑眉,小声嘀咕。 “现学现卖,这放在现代,就是活脱脱的创意剽窃啊。” 洛逍遥虽然在巡捕房的职位不高,但他做事圆滑,跟大家的关系搞得都不错,所以他给沈玉书杜撰了一个律师的身分,作为探望的借口,也没人多问什么。 陈雅云被带进会面的房间,她看到沈玉书跟苏唯,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大概她被通知是律师会面,但进来的却是两个她不认识的人。 洛逍遥先出去了,让他们慢慢谈,陈雅云在栅栏的那一边坐下来,目光在沈玉书跟苏唯之间游离不定。 她长相清秀,但长时间被关押,显得相当憔悴,一身素气的衣服,让脸色显得更苍白,眼睛也没有神采,看她没有开口的表示,沈玉书先发了话。 “我叫沈玉书,你还记得我吗?” 陈雅云皱眉想了一会儿,貌似想了起来,她的脸涨红了,冲沈玉书叫道:“我记得你,我退了跟你的娃娃亲,你记恨在心,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吧?” “不是。” “我不要看到你,滚!” “陈小姐,请你冷静一下,我是来帮你的,这位是我为你特别请来的律师。” 沈玉书用手一指苏唯,这句话不仅让陈雅云惊讶,苏唯也被打了个出其不意,一个没忍住,又咳嗽了起来,他急忙掏出手帕,捂在口罩上。 陈雅云已经站了起来,听了沈玉书的话,她狐疑地看向苏唯。 “为我请律师?为什么?” “我在法租界开了家侦探社,专接各种疑难案件,你这个案子我全部都看过了,我认为凶手另有其人,所以我希望帮到你,这位苏唯律师早年留过洋,处理过很多复杂的案例,他在律师界可说是鼎鼎有名,相信有他相助,你的冤情很快就能洗清了。” 沈玉书说得一脸诚恳,陈雅云完全没有怀疑,急切地问:“你相信我是清白的?” “当然,否则我们又何必特意跑来找你?苏先生你说是吧?” 苏唯还在那边发呆。 因为他实在没想到沈玉书会把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招运用得如此娴熟。 直到沈玉书把接力棒丢过来,他才回过神,一秒进入演戏状态,面对陈雅云的注视,他认真地说:“是的,也请陈小姐务必相信我们,这样我们才能帮到你。” “你这么厉害,那赶紧救我出去啊,我不要待在这里,我没杀人,我要出去!” “陈小姐你先冷静下来。” 苏唯伸出双手做出安抚的动作。 “我们一定会救你的,但首先我们需要你的配合,傅山被杀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请你原原本本地说出来,这样我才可以对症下药,去跟警方交涉。” 听了他的话,陈雅云沉默了下来。 她重新坐下,先是看看沈玉书,又低下头,双手机械性地攥着衣角,两人等了半天,仍然不见她开口,苏唯只好站起身,作势要离开。 沈玉书急忙叫道:“苏先生请留步。” 苏唯压低声音,不耐烦地说:“我的时间很宝贵的,今天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根本不会特意跑一程,我还有其他案子要办,这件事你就另请高明吧。” “可是其他的律师我信不过,全上海只有苏先生出马,才有翻案的机会,哪怕是陈小姐真的杀了人,凭你的口才也能……” “我没有杀人!”陈雅云激动地打断他们的对话。 鱼上钩了,苏唯给沈玉书使了个眼色,问:“既然你没杀人,那为什么不说实话?” “不是不说实话,是无话可说啊!” “怎么讲?” 苏唯重新坐了下来,就见陈雅云松开衣角,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 ☆、第十六章 “傅山被杀那晚,我们的确是约了私奔,我们交往了很久,我仰慕他的才华,可是我父亲却只喜欢钱,擅自把我许配给了银行经理的儿子,所以我跟傅山商议去广州,连船票都买好了。” “但我没有偷观音,我父亲很重视那尊观音,只有他一个人有钥匙,我怎么可能偷得出来?那晚我收拾了一些平时用的物品,照约定的时间跟傅山会合启程。” “半路我们在树林里休息,我喝了水,后来就越来越困,不知不觉睡着了,等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周围围满了巡捕房的人,我手上身上都是血,那些人不断问我问题,后来我才知道傅山胸口被匕首插中,已经死了,而凶器就握在我的手里……” 陈雅云低头呜呜哭了起来,半晌,又抽抽搭搭地说:“我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观音被盗的事我也是后来才听说的,巡捕房的人硬说是我偷的观音,又说那晚月圆,观音诅咒显灵,所以我被咒语影响,才会杀人,简直是无稽之谈,这世上根本没有鬼神跟诅咒,你们都是留过洋的人,你们也不信的是吧?” 沈玉书不置可否,问:“观音被盗的流言是怎么传到你这里来的?” “是陈涉来看望我的时候说的,还说外面都在这样传,问我有没有偷观音,我的回答当然是没有。”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没有偷观音,就等于说傅山死亡时观音不在你们身边,诅咒附身之说也不存在,那么杀害傅山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你,因为感情纠纷而导致杀人是最好的理由,而且少了诅咒这个借口,你就变成了自主杀人,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听了沈玉书的话,陈雅云的脸色变了,连声音也颤了起来,叫道:“可是我真的没有杀人啊,如果我杀了人,早就跑了,为什么还要等巡捕来抓?” “可能是你们在纠缠中你撞晕了,也可能是你身上溅了血,逃走太显眼,还不如坐等巡捕来——这样的理由检察官随便就能找出很多条。” “可是……” “是谁先提出休息的?” “是傅山,他为人体贴,见我累了,就说先歇歇脚,反正船是次日早上的,不着急。” “那你累了吗?” “不是很累,不过既然他那样说了,我就听从了。” “水是谁准备的?” “也是他。” “他自己喝了吗?” “喝了,还是他先说困的,后来我们就靠在一起睡着了,”陈雅云说完,突然问:“你是不是怀疑水有问题?可是那些巡捕说水里没有下药,所以他们不相信我说的话。” 该问的差不多都问完了,沈玉书给苏唯使眼色,起身离开。 陈雅云很紧张,也跟随着他们站起来,抓住栅栏,再次问道:“我真的会被判死刑吗?我没有杀人啊,我父亲请的律师说我不会有事的!” “别担心,我们会尽快查出真相,有消息我会马上通知你。” 他们走出小房间,洛逍遥就在附近转悠,看到他们出来,立即迎上前。 还没等他说话,沈玉书抢先问:“我可以看一下这个案子的卷宗吗?” “哥你不如直接让我把我的职位让给你。” “可以吗?” “……” 洛逍遥定在了那里。 沈玉书问得太认真,认真得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连苏唯也搞不懂沈玉书究竟是腹黑型还是呆萌型了,为了不拉长话题,他说:“看来是不行,不如我们换个方式,你有什么疑问,你问他答。” 这跟直接看卷宗没有太大的差别吧? 不等洛逍遥开口反对,沈玉书已经接受了苏唯的提议,先问道:“陈雅云说喝了水之后犯困,水真的没问题吗?” 这两个人根本就没在听他说话吧? 洛逍遥觉得头很痛,他想了想,最后选择了对自己有利的做法——老老实实地回答,尽快把神请走。 “没有,你说的可能性我们也都想过,但水壶里的水完全没问题。” “他们身上带的贵重物品有没有被偷走?” “没有,不过也没有特别贵重的物品,傅山是个穷书生,他身上就几件换洗的衣服,钱包里也没多少钱,倒是陈雅云带了些金银首饰跟钞票。” “傅山身上有船票吗?” “也没有。” “现场有搏斗过的痕迹吗?傅山有没有反抗?” “没有,他是被人一刀戳中心口致死的,凶手下手很快,他连基本的反抗都没有,所以我们才怀疑是陈雅云,要知道三更半夜的,如果是其他人,傅山一定会有警觉,不会让人轻易得手。” “伤口的形状?” “自下而上刺入,以陈雅云的身高来计算,刚好是适合她刺入的位置。” “你们怎么会认为观音是陈雅云为了私奔偷的?”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观音被盗的事,放观音的箱锁是用钥匙打开的,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而且我们在陈雅云身上找到了钥匙,但她不承认钥匙是她的。” 沈玉书跟苏唯对望了一眼,说:“把凶案现场报给我。” “不是吧,你还真想当探员啊?” 洛逍遥咧嘴苦笑,但是在看到沈玉书认真的表情后,他举手投降,说了现场的地址。 接着沈玉书又问起存放赵小四尸体的医院,洛逍遥破罐子破摔,直接报了广慈医院,并体贴地说如果他们想验尸的话,他可以提前通知那边的医生,给他们提供方便。 沈玉书道了谢,跟苏唯离开巡捕房,一出门,苏唯就拿下口罩,大声咳嗽起来。 沈玉书看了他一眼,“你还好吧?” “不会比你突然传球过来更差……我的意思是刚才被你打了个措手不及,你要撒谎的话,提前跟我说一下,我们先对好口供。” “我只是想看看你的临场反应,这是第一次试验。” “那你觉得我配合得如何?” “马马虎虎。” “直觉告诉我,我们应该可以做朋友。” “有时候直觉跟错觉只有一线之隔。” 沈玉书加快了脚步,苏唯搭他肩膀的手落了空,他耸耸肩,跟上去,问:“要去广慈医院吗?” “对,也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什么线索。” “有一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对陈雅云说是陈老爷委托我们查案的?这样的话,也许她会告诉我们更多的内情。” “但也许她会拒绝跟我们沟通,别忘了他们父女一个说对方偷了观音,一个说自己没偷,究竟是谁在撒谎?为什么撒谎?” “我敢断言撒谎的是陈雅云,你有没有注意到,她在讲述时眼神一直忽闪不定,所以真相绝对不像她说得那么简单,否则盗贼早不偷晚不偷,偏偏在他们私奔当晚偷观音,你相信有这么巧的事吗?” “我相信无巧不成书。” “不过有一点很奇怪,偷窃跟杀人哪个罪名更重,陈雅云应该知道,她为什么要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那边?” “其实还好,别忘了在陈雅云被扣押的这段时间里,赵小四死了,这跟她无关,只要找个好律师,很容易就能让她脱罪了。” “你明知她撒谎,为什么不戳穿?” “急于求成,她反而会更排斥我们,找更多的谎言来应对,就先让她担心几天,等我们再来找她时,她就会全部都说了。” 想起刚才陈雅云吓得花容失色的样子,苏唯忍不住叹道:“你还是不是男人啊?面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一点怜香惜玉之心都没有。” “我对女人没兴趣。” “我知道,你对我有兴趣。” “如果你继续这么自以为是的话,可能过不了试验第二关,我的意思是我只对案件结果感兴趣——她是犯人?或她不是?” “哈,第一次看到你时,我以为你是正人君子,没想到你撒谎都不眨眼的。” “那一定是你的眼睛有问题。” 沈玉书看向苏唯,做出总结,“假如你想继续在偷盗这行混的话,我建议你去看下眼科,否则你被抓住只是时间问题。” 他不仅眼睛有问题,脑子也秀逗了,要不然为什么会放着擅长的行业不做,却跟着这个家伙东跑西颠地查案呢? ☆、第十七章 洛逍遥已经跟负责的大夫联络过了,所以沈玉书来到医院,说明来意后,大夫就直接把他们带到了停尸间,并很有眼色地不打扰他们,报了赵小四的尸体牌号后就离开了。 苏唯第一次来停尸间,而且是九十年前的停尸间,他颇感好奇,进来后东瞅瞅西望望。 里面异常冰冷,他忍不住又开始打喷嚏,只好重新戴上口罩,又不由得佩服在这么久远的年代,停尸间里就已经有制冷设备了。 “你可以不要表现出乡下人进城的样子吗?” “这不能怪我,我的职业让我没有机会接触到这样的环境。”苏唯笑嘻嘻地说:“我比较喜欢偷活人的东西。” 唰! 眼前冷风闪过,沈玉书把尸体上的白布掀了起来,导致苏唯跟死尸直接面对面。 他本能地向后一跳,看看沈玉书的表情,觉得他此刻冷漠的脸庞跟眼前这具尸体有得一拼,唯一不同的是他长得够帅。 这个世界,果然做什么都是要看脸的。 就在苏唯对着沈玉书的容貌发花痴的时候,沈玉书已从口袋里取出了口罩跟手套戴上,依次检查死者的毛发、眼睑跟口腔。 苏唯看着他的动作,赞道:“你准备得好齐全啊。” “我以前跟着教授做过解剖实验,习惯了随身携带必要物品。” “你学法医的?” “只是普通外科,否则我会带解剖刀的。” 苏唯相信如果有可能,他会连手术刀都一起带的。 沈玉书先是大致检查了一遍,又仔细观察死者身上局部的伤痕。 正如洛逍遥所说的,死者身上,尤其是上半身有不少利器划出的伤痕,伤痕不深,划破的部位也不均匀,像是信手一通乱划导致的,虽然看起来可怕,但并不致命。 反而是死者的表情很诡异。 赵小四岁数大约在二十上下,因为痛苦导致脸部扭曲变形,皮肤跟嘴唇都呈青紫状,沈玉书检查了他的手指甲,发现他的指甲里也有紫斑。 “不知道凶手跟死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在他死后还要划这么多刀。” 因为太冷,苏唯双手交抱在胸前,打着哆嗦说道。 沈玉书抬眼看他,“你怎么知道刀伤是被害人死后划上去的?” “因为流血不多,而且如果是在死者活着的时候划伤的,疼痛会造成肌肉抽搐,划痕不会这么平整,我说对了吗?” “说对了,不过如果是真有深仇大恨,应该把刀插得更狠才对。” “那他的死因究竟是什么?” “看症状应该正如验尸官所说的,死于心脏病突发,假如死者本身的心脏机能较弱,极度恐惧就会给心脏造成负担,导致死亡,但这需要详细解剖后才能确定。” 苏唯很庆幸眼前没有解剖刀。 虽然跟沈玉书还不是太熟,但直觉告诉他,假如这里有解剖刀的话,沈玉书一定不介意现场操作的。 “验尸官实在是太敷衍了,阿嚏,大概他是看到死者没有致命的外伤跟中毒后,就判断他是吓死的,或是被诅咒死的,阿嚏阿嚏……” 说到最后,苏唯连连打喷嚏,沈玉书便没再逗留,仔细查看了死者的手臂跟腕上的伤痕后,离开了停尸间。 出了医院,苏唯感觉身上的寒气还没有退,他特意站在太阳底下取暖。 沈玉书叫了黄包车,自己先坐上去,又看看苏唯,说:“看你的样子,还是回去休息比较好。” “我没事,”生怕沈玉书把他丢下,苏唯一个健步跳上了车,等车跑起来,他问:“去哪里?” “傅山被杀的现场。” 洛逍遥提供的地址离医院较远,路也比较偏僻,所以沈玉书选择坐黄包车,苏唯坐在他身旁,晒着暖暖的阳光,身体慢慢缓了过来,欣赏着两旁的风景,发出连声赞叹。 沈玉书观察着他的反应,不着痕迹地问:“你是第一次来上海?” “不是,只不过我不太了解这个时代的上海……我的意思是,它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苏唯的解释很含糊,所以沈玉书认真观察他,想从他的表情跟举止中找到更多的线索。 苏唯注意到了,故意往他面前凑凑,调笑道:“你这样目不转睛地注视我,会让我以为你要亲我,如果你不介意被传染的话,我很乐意奉献。” “不,医学证明当一个人着凉受寒时,他的口腔唾液中的病毒浓度很低,亲吻并不足以造成传染,反而病毒的集中地在鼻腔里,而患者又都常擤鼻涕,也就是说跟患者最危险的接触是握手,还有接触你使用过的物品,所以我不介意亲你,但请不要用你的手来抚摸我,事实上在这一路上你已经搭过我的肩膀很多次了,这是非常危险的接触。” 原来沈玉书每次都躲避他的搭肩,不是因为不好意思,而是怕被传染啊。 苏唯感觉头更晕了。 有人可以这么认真地接受他的玩笑话,这是他始料不及的,突然间他有点同情洛家一家人了。 “你一定变态得没有朋友。”他把头靠在椅背上,长叹道。 “你的朋友也不见得很多。” “我是帅得没朋友,等级不同的。” 大概沈玉书没有理解苏唯的笑点,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一直保持沉默。 照着洛逍遥提供的线索,他们找到了傅山遇害的小树林,沈玉书让车夫停在一边,自己过去检查现场。 树林很偏僻,周围没有住家,仅有一条羊肠小路连接东西的道路,白天都这么冷清,到了深夜,更不可能有人经过。 事件已经过去很久了,地上曾用白线描出的人形几乎无法看到,只能根据洛逍遥的描述,判断死者是四肢摊开仰面倒地的,仔细查看的话,还可以看到草地上留着一星半点的已经变色的血迹。 冷热夹攻,苏唯感觉更不舒服了,咳嗽变少了,头却昏沉沉的抬不起来,他知道自己在发烧,心里警钟大敲,不断对自己做心理暗示,提醒自己不要在这个时候生病。 还好沈玉书没有在树林里停留很久,几分钟后,他提出离开。 两人重新坐上黄包车,沈玉书给车夫报了茶馆的名字,苏唯猜想接下来他们要去傅山常去的茶馆打听消息,因为那也是赵小四曾经做事的地方。 “有什么发现吗?”为了转移不适,苏唯问。 “没有,我只是想知道这里离陈家有多远。” 苏唯没听懂,他对这里的地形还不熟悉,照感觉来算,两地的距离大约一公里多,不近,但也没有太远。 两个私奔的人,一个是年轻女子,一个是文弱书生,大概这个距离是他们体力的极限了吧,不过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只是他现在脑子昏沉沉的,没精神多加思索。 ☆、第十八章 茗香茶馆在老北门,所以他们不得不又折返回去。 这是家临街的老茶馆,掌柜在收了沈玉书的一个大洋后,很热情地把他们请到靠窗的座位坐下,并对他的询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傅山供职的报社离这里比较近,所以他常来这边喝茶看报,有时候还跟一些文人朋友包雅间谈论时政,不过掌柜知道的只有这些,他也是在傅山出事后才知道这个人的,平时傅山来茶馆,都是赵小四伺候的。 沈玉书问:“那傅山过世后,赵小四有什么反应吗?比如紧张、害怕,或是高兴?” “好像跟平时一样,要不我叫其他伙计过来,您直接问好了,赵小四在这里没亲没故的,就平时跟伙计们出去喝两盅,也许他们知道。” 已过了午饭时间,苏唯早就饿了,在沈玉书询问伙计的时候,他点齐茶点,吃了起来。 沈玉书询问了几个人,但都收获不大,只有一个伙计提到赵小四在出事的前两天曾说——等他拿到钱就辞工,不想再被不良老板欺压了,但问他拿什么钱时,他就不说了,找了个借口把话岔开了。 “傅山平时都跟什么人聚会?” “看打扮跟说话都是些文人,有时候也有学生,陈小姐跟她的朋友也参加过傅山的聚会,不过朋友多的时候,他们都去雅间,大都是小四在伺候,我们就不清楚了。” “他们给的赏钱多吗?” “都是些穷酸,说到赏钱,还没有爷您大方呢,不过只有一次,大概是一个多月前吧,傅山跟一个人见面,却包了雅间,看那人的穿戴是有钱人,我觉得奇怪,就多看了两眼。” “记得他的长相吗?” “没有,他戴着礼帽跟墨镜,进出都低着头,还用折扇挡着脸,我只看到他右手大拇指上的玉扳指。” 整个上海滩戴扳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个特征说了等于没说。 苏唯在对面喝茶,听了他们的对话,他问:“那个人多大岁数?” “也没有看到,不过赵小四应该知道,他们走后,他还抱怨说有钱人都小气,连个赏钱都不给。” “那个人之后还有再来吗?” “应该没有吧,我不确定,这里每天人来人往的,有钱人也不少,很难都记住。” 沈玉书接着又问起其他常跟傅山来这里的客人情况,但伙计也不清楚,见问不出什么,他让伙计下去了,转头一看,桌上的茶点消失了一半,苏唯正拿了块糖酥往嘴里放。 “你好像很饿?” “都这时候了,正常人都会饿的。” 苏唯掏出怀表看了一眼,都下午三点了,不饿才怪。 这怀表正是他穿越到上海前的最后的战利品,也可能是带他来这里的罪魁祸首,为了防止遗失,他就找了根链子,直接将怀表套在脖子上了。 阳光下,金表反射出漂亮的光芒,表壳边缘更是明珠生辉,沈玉书出身世家,一眼就看出这怀表不是凡品,幼年时父亲似乎也曾戴过类似的怀表,不过这样戴怀表的苏唯是头一个。 这表该不会也是他偷的吧? 从某种意义上说,沈玉书猜对了,为了试探苏唯的底细,他品着茶,装作不经意地问:“有件事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要接这个案子?” “为了赚钱生活啊。” “你要赚钱,有的是办法。” “我好像没跟你说我做事的原则——不杀人,不欺妇孺,不偷好人钱财。” “那也很简单,要知道在现今的上海,但凡有点名望的人,又有几个没有不义之财的?所以干你的老本行绝对比查案要轻松得多。” 苏唯抬起眼帘,跟沈玉书对视了半晌,忽然一笑。 “还有第四条原则——我乐意。我乐意做的事,就算不轻松,我也会做。” 狭长丹凤眼眯了起来,在阳光下带了几分魅惑的神采,沈玉书觉得假如他反串唱戏的话,一定是红角,也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狐狸。 狡诈如狐,所以苏唯的话他半个字都不信。 直觉告诉他苏唯不是对案子有兴趣,而是对自己有兴趣,他选择跟自己合作,绝对还有其他的目的。 会是什么呢? 虽然他曾经家境不错,但自从清政府灭亡后,他们家也败落了,后来迁居到上海,家里的积蓄也所剩无几,他不认为他身上有对方感兴趣的东西。 不给他思索的机会,苏唯咳嗽了几声后,紧接着问:“那你呢?为什么你要帮助一个悔婚的人?你看起来并不喜欢多管闲事,还是你真的想学福尔摩斯,当侦探? 沈玉书脸色一沉,“你偷进我的房间了?” 他不喜欢跟蠢人合作,但有时候也讨厌聪明人,尤其是直觉灵敏的聪明人。 苏唯腹诽着,说:“只是扫了一眼你的藏书,放心,我很有职业道德的,什么都没碰。” “你碰干枣了。” 去他爷爷的干枣,他不就是肚子饿了,顺手摘了一串吃了吗?至于记这么久吗? 苏唯无奈地说:“下次我买一筐枣还你,这总行了吧?” 两人边吃边聊,茶点很快就吃完了,沈玉书提出去傅山工作过的报社询问情况,苏唯点着头,忽然冲他打手势,让他留意对面。 刚才那个伙计正在跟人说话,那人穿着同样的服装,看来也是跑堂的,他听着伙计的话,又不时看向他们,发觉他们的注视,慌忙瞥开眼神,借招呼客人匆匆去了别处。 欲盖弥彰的举动,苏唯一挑眉,说:“这人不地道,要不要叫来问问?” “不急,先观察一下。” 沈玉书又叫了一壶茶,伙计倒茶时,他顺便问起那个人,伙计说他叫方平,住的地方离赵小四的家很近,这份工也是赵小四介绍的,刚才他问方平知不知道赵小四的事,如果知道,说不定还能拿到赏钱,但方平直接就否认了。 伙计走后,苏唯说:“我闻到了可疑的味道。” “我看到了可疑的行为。” “什么?” 沈玉书用下巴指指外面,透过支开的窗户,可以俯览下面的街道风光,苏唯看到方平离开茶馆,匆匆往前走去。 “我去跟着他。” 苏唯站起来,沈玉书敲敲桌子,“你还没付钱。” “上次我请了,这次该你回请。” “我并没说要请你。” “那我请你请我还不行?” 苏唯掏出钱袋,把陈世元给他的钱倒在掌心,亮给沈玉书看,“这五个大洋是我所有的积蓄,你忍心让我掏钱吗?” 没等沈玉书开口,他马上又说:“再啰嗦,目标就丢了,你先去报社吧,回头会合。” 话音落下,苏唯便飞快地跑下了楼,沈玉书靠在窗前,看着他来到大街上,追着方平跑远了。 ☆、第十九章 真没见过得了风寒还这么精神的人,沈玉书不无怀疑地想他真的生病了吗? 刚才苏唯的话戳中了他的心思,午后阳光斜照在身上,看着苏唯远去的背影,他想起早上陪洛正打太极时,洛正说的话。 ‘今后你有什么打算?你喝过洋墨水,随便去哪里都能找份好工作,要是你不想看外人的脸色,就留下来帮我,这个店迟早是你的,逍遥那孩子我们是不指望了。’ ‘让我再考虑考虑。’ “你是学医的,又懂中医又通西医,好好发展的话,一定前途无量。” 其实他并没有想好今后要做什么,他学医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一家人都通医术,父亲又是医官,所以他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就学了,但这是否就是他真正想走的路,他并不知道。 算了,工作的事回头再慢慢考虑,先把眼下的问题解决了再说。 沈玉书付账出了茶馆,步行往报社走去。 苏唯跟着方平走了没多久就后悔了,他对这里的街道小巷不熟,本来就头晕,在胡同里这么左拐右拐,头变得更晕了,完全没办法记住路。 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方平有问题,这是作为一位职业神偷的直觉。 方平在前面走走停停,还不时地东盼西顾,这都表示他心里有鬼,苏唯怕被发现,不敢紧跟。 又拐过一个胡同,方平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张望,苏唯及时躲到了旁边一棵老槐树后,过了一会儿,他没听到脚步声,探头看去,发现方平竟然消失了。 把人跟丢了,苏唯很懊恼,正要跑过去查看,身后忽然传来响声,感知到危险,他闪身想躲避,却晚了一步,后脑被东西重重砸到,他眼前发黑,踉跄着摔倒在地。 神智陷入黑暗时,他隐约听到轻呼声,声音很低,无法辨别男女,接着令人讨厌的气味传来,那人似乎弯腰靠近了他,他很想反抗,却无能为力。 希望他不要成为第三个被诅咒的对象——意识失去之前,这是苏唯唯一的祈求。 沈玉书回到家时,已是傍晚了。 跟苏唯分手后,他先去报社了解傅山的情况,但收获不大。 傅山虽然性格外向,喜欢社交,但有关他私人的事情他都闭口不谈,同事们只知道他是无锡人,一个人在上海做事,老家那边的情况不清楚,之前还听说他跟一名女学生交往,直到圆月观音事件发生后,才知道他的秘密情人是陈家大小姐。 陈雅云已经毕业了,所以沈玉书怀疑傅山还有其他交往的对象,他在报纸上看过傅山的照片,傅山长得仪表堂堂,又有才华,应该很受女子欢迎。 沈玉书照报社的人提供的地址,来到傅山的租屋,里面已经空了,房东告诉他是傅山的叔叔来帮他料理后事的,东西也是叔叔收拾走的。 沈玉书问到傅山家人的情况,房东摇头表示不知,又连连感叹说好人不长命,傅山相貌好个性好,人品也好,从来不拖欠房租什么的,却突然间就没了,说到最后,还落了泪。 “他一个单身男人独住,平时没有女人来找他吗?” 误会了他的意思,房东说:“你把傅先生当成什么人了?他可是正人君子,才不会找那种女人,平常也很少有人来他家,现在可找不到这么好的房客了,从来没给我添麻烦。” 房东又啰啰嗦嗦说了很多闲话,但都没有用,发现这里找不到新线索,沈玉书回到家后,打电话给洛逍遥,让他重新调查傅山老家的情况,以及他的生活作风问题。 “为什么要查他老家?这跟观音案有关系吗?” “也许有,也许没有。”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啊。” 就算看不到表情,沈玉书也能想象得出洛逍遥此刻在电话对面翻白眼,然后说:“我见过他叔叔,是个老实人,不会有问题的。” “我不是说他叔叔,我是要他老家所有人的资料,越详细越好。” “那好吧,我会尽快给你的。” 交代完事情,沈玉书上了阁楼,长生在帮谢文芳准备晚饭,楼上很静,他上去后,看到走廊上有个黑影在晃动,却是花生。 小东西看到他,先是跑过来,在他面前站直身体,做出求食物的样子,在发现他什么都没有后,尾巴一甩,掉头跑走了。 沈玉书担心它乱跑,急忙跟上去,谁知它竟然熟门熟路地跑到了他的房间,用头顶住门板,在门稍微打开一条缝后钻了进去。 他记得离开时有关好门,小姨跟姨丈也不会随便进他的房间。 沈玉书提起了警觉,他做好防御,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谁知进去后却发现里面没人…… 不,应该说地上没人,但原本属于他的床上平躺着一个人,那人脸颊泛红,眼神恍惚,看起来状态很糟糕,花生踩在他的额头上,他却没力气推开。 沈玉书走到床边,见那人竟是苏唯,他更惊讶。 “你怎么在这里?” “我被偷袭了,这是我唯一想到的安全的地方。” “被偷袭?” “我后脑被敲了一棍子……别问具体经过,我快死了,现在没精神解释。” 苏唯眼神飘忽,说话也没精打采的,下午分开时,他的状态就不怎么好,但还不至于这么糟糕。 沈玉书冲花生指指旁边,花生跑开了,给他空出地方,他探手摸苏唯的头。 苏唯的额头烧得很厉害,沈玉书只好取来体温计帮他量体温,发现有三十八度七。 体温有点高,沈玉书又扳过苏唯的身子,触摸他的脑后,果然摸到了一个硬块,还好头部没有出血,只是微肿状态。 “有没有感到头晕恶心?” “有……” “你进来时我家人有看到吗?” “好像没有……” 苏唯头上的伤势不重,所以头晕恶心可能是发烧造成的,能在受伤后还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他家里,沈玉书觉得他不会有大问题。 “我去给你找点药,你躺着别动,我不希望我的家人看到家里出贼了。” 他现在这个样子,就算想动也有心无力啊,能顺利潜入沈玉书的房间,已经可以说是奇迹了。 苏唯没力气辩解,随口应了一声,因为害冷,他翻了个身,蜷成一团继续睡。 沈玉书看不过去,取了棉被给他盖上,在盖被时发现他的衣服下摆沾了些暗红色的粉末,像是洛正药房里那些草药磨成的粉。 沈玉书拿来一张纸,将粉末弹到纸上包好,放到桌上,他下了楼,找了个自己感染风寒的借口,跟洛正求药。 听说他不舒服,洛正急忙取了几味解热祛毒的药,倒进小砂锅里煎药,谢文芳也担心地拿来厚衣服,硬逼着他穿上,又交代说他刚回来,水土不服,很容易生病,让他小心,还另外做了疙瘩汤,在里面放了老姜,让他趁热吃。 大热天的穿着厚衣,还要吃热气腾腾的疙瘩姜汤,对沈玉书来说简直就是酷刑,但为了不被怀疑,他只能咬牙忍了,坚持着把汤喝掉,直到药煎好了,他找了个借口去楼上休息,就拿着药上了阁楼。 进了房间,沈玉书把药碗放下,首先做的事就是脱下厚实的外衣。 苏唯睡了一觉,脸色更红了,听到响声,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好看到沈玉书在脱衣服,他有气无力地说:“你可以去找别人吗?” “什么?” “看得出你很饥渴,但我今天实在没办法陪你,我都快死了,你总不会对着死人还兴致盎然吧?” ☆、第二十章 还可以说荤话,证明这家伙短时间内死不了。 沈玉书把衣服放下,拿着药碗走到床边,平静地说:“你说错了两件事,一,我并没有想对你怎样;二,人的心脏停跳,大脑功能停止运转,这才是死亡,所以从医学角度来说,你还是活人。” 苏唯被堵得说不出话来,又开始咳嗽,为了声音不传到外面,他用棉被捂住嘴巴。 沈玉书一把将棉被扯了下来。 “我已经跟家人说是我在生病,所以你不用担心被发现,这棉被我还要用,请不要传染我。” “那就好,我忍得快死掉了,咳咳……”苏唯感觉肺都咳得痛起来了,喘息着说:“可是我不想得肺痨挂掉啊,还是在这个地方,我会死不瞑目的。” “放心,你不是肺痨,只是普通的发烧,把药喝了,明天就没事了。” 沈玉书扶苏唯坐起来,把药碗递到他面前。 苏唯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立刻噗的一声把药喷了出来,沈玉书躲闪不及,被药汁溅了一身。 还好苏唯不舒服,否则他此刻一定可以感受到沈玉书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皱着眉,说:“咳咳,这么苦,是毒药吧?怎么喝得下去?” 药碗再次抵到了他嘴边,沈玉书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喝掉药,或是被我扔出去。” “有第三个选择吗——吃西药。” “没有,就算有西药也不会给你,因为我家开中药铺。” 苏唯苦下了脸,发烧让他的眼瞳发红,看起来很像花生可怜巴巴求食时的样子。 很可惜,沈玉书不为所动,又道:“如果连中药都喝不下,那你的试验第二关也过不了了,我们的合作计划就此终止。” 如果不合作的话,那他就没机会待在沈玉书身边,了解他的身世,也就等于说他回去的可能性再度降低了——虽然苏唯在发烧,但他还没烧糊涂,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还是知道的。 更何况,如果不喝药,说不定真的会高烧引发肺炎,到时候他就不用烦恼怎么回去了,直接去阎王爷那里报道就行了。 想到这里,苏唯闭上眼咬紧牙关,就着沈玉书的碗咕嘟咕嘟将苦药一饮而尽,然后闷头趴到床上,以免一个不小心再吐出来。 还好沈玉书很快又拿来一杯白开水,苏唯用水漱了口,这才感觉好一些了。 观察着他的反应,沈玉书说:“你应该感到幸运,这是我第一次服侍别人。” 苏唯不说话,伸出一只手,做出OK的手势冲他摆了摆。 沈玉书看不懂,说:“你这人真奇怪,看你这样子,就好像以前没喝过中药似的。” 沈玉书说对了,他长这么大,还真没喝过中药,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难得的体验。 “好好休息,药钱还有我的衣服钱事后我会跟你算的。” 苏唯再次做了相同的手势,沈玉书又重新穿上那件厚衣服,拿着碗走出房间。 出来后,他愣了一下,长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站在走廊上探头探脑,再看到蹲在他肩膀上的小松鼠,沈玉书找到了罪魁祸首。 长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眼睛亮晶晶的,开心地问:“是苏酱吗?” 沈玉书急忙给他做了个嘘的手势,蹲下来,小声说:“他有事要在这里住两天,你不要告诉小姨他们,知道吗?” 长生点点头,他很聪明,跟随沈玉书下了楼,还帮忙掩饰,让沈玉书避开了洛正夫妇的追问。 晚上,等大家都睡下后,沈玉书盛了米粥跟小菜上了楼。 苏唯吃了药,又盖着被子睡了一觉,烧退了,所以食欲很好,几口就把米粥吃完了。 长生又自告奋勇地帮他盛了一碗,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吃饭,问:“苏酱,你怎么会来的?我还以为以后都见不到你了。” 苏唯瞥了沈玉书一眼,笑道:“因为我欠你沈哥哥的钱啊,不能不来的。” “那我把你给我的钱还给你,这样你就可以还沈哥哥了。” “咦?我没有给你钱啊。” 苏唯一脸奇怪,孩子被他搞糊涂了,转头看沈玉书,沈玉书拍拍他肩膀。 “我跟苏唯有话要谈,你先回房间。” “那,苏酱……苏哥哥没事吧?” “放心,他很好。” 苏唯吃完饭,长生收拾了碗筷离开后,沈玉书一撩长衫下摆,在对面椅子上坐了下来。 他的西装被苏唯弄脏了,临时找了件长袍换上,他身材修长,穿起长袍来别有一番味道。 苏唯打量着他,如果换做以往,他一定会吹口哨表示赞叹,可惜今天没有那个精神。 沈玉书也在观察苏唯,见他好了很多,便问:“小偷的身体都这么差吗?” “侠盗。” “叫法不同而已。” “其实我身体一直都很好的,这次只是水土不服。” “换个环境就生病,这就证明身体无法顺利适应不同的环境,这也是身体差的一种表现。” 为了不被再灌输医学知识,苏唯决定默认自己身体差,靠在床头不说话了。 沈玉书拿起先前放在桌上的纸包,打开,靠在灯下检查粉末,又抹了一点在指尖上嗅闻,苏唯看着他的动作,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是鼻烟,而且是比较名贵的那种,我是在你的衣服上取到的。” “咦?我身上沾了鼻烟?” 回忆自己被打晕的经历,苏唯突然想到了可能性。 他将跟踪方平的过程说了一遍,最后说:“我昏倒时好像听到了偷袭者的叫声,会不会是他在打我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鼻烟壶?所以导致鼻烟洒在了我身上。” “这个可能性很大,你有没有看到那个人大约多高?穿了什么衣服?” “如果是正常时候的我,一定会看到的,但今天……” 喝了药,又吃了饭,苏唯的精神好多了,耸耸肩,“碰巧我不舒服,他下手又快,更糟糕的是当时还背光,所以我连他衣服的颜色都没看到。” “换了平时的你,躲得开吗?” 苏唯没有马上回答,因为那人的动作非常快,他在没有防备的状况下,没有信心一定可以躲过。 他想找理由解释,被沈玉书抬手制止了,“我懂了,下一个问题,你被攻击之后呢?” “他一棍子就把我打晕了,没有之后,等我醒来,凶手已经跑掉了,不过我晕倒的时间不长,我醒来时看过表,最多五分钟吧,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担心凶手再返回,就坚持着跑去大路上叫了车,赶回你家。” “你随身的物品呢?” “都在,所以确定不是劫财。” “还记得你走过的那条路吗?” “嗯,不好说,上海的胡同太多了,我要再去一次才能知道。” 沈玉书听完后,沉思不语。 苏唯说:“那个人说不定就是茶馆伙计提到的戴玉扳指的男人,他出钱让方平打听消息,所以方平看到我们去询问傅山的事,就匆忙去找他,那人很狡猾,发现了我的跟踪,就把我打晕了……我们现在有了两条线索——凶手喜欢戴扳指,还用鼻烟壶,难道是陈世元?” 不错,陈世元符合这两点,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以他的身分,要偷袭苏唯的话,不会自己动手的。 见他一直不说话,苏唯有些无聊,重新躺了下来,谁知沈玉书突然说:“有件事我一直没问你,你是怎么打听到我家的?” 苏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在他准备好借口时沈玉书没问,却在他不提防的时候问起,让他突然间忘了原本想好的理由。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坐黄包车回来的。”他呵呵笑着敷衍。 “我不是问你这次,我是问——你在下船后为什么不去你预定要去的地方?而是来我家偷东西?你是怎么找来的?” 他哪有什么预定要去的地方啊?他根本就是被黑洞任意吸到这里的。 苏唯叹了口气,反问:“一定要我现在说吗?” “一定。” “可以等我想好了借口再说吗?” “不可以。” “可是我现在是病人,我发烧烧得快死了。” “所以我才趁这个机会问你,要知道一个人在生病时精神状态最不稳定,也最软弱,最好攻破。” “有没有人跟你说你的心肠很毒?” “没有,毕竟会特意接近我的小偷不多。” 看来是躲不过去了,苏唯想了想,说:“事情太复杂了,我怕我一时间说不清楚,不过我答应你,等我想说的时候,会第一个告诉你。” 沈玉书没再逼他,站起来,居高临下看了他半晌,说了声晚安,便要离开。 “你去哪里?” “去长生的房间,希望明早醒来的时候,你已经离开了。” 灯关掉了,接着门也关上了,苏唯独自躺在黑暗中,有种莫名的空虚感。 闭着眼睛,来到这里后的一幕幕像幻灯片似的在眼前闪过——窃物、被追击、攀援,最后是坠落。 现在回想起来,每一幕都是那么离奇,像是一块块拼图,少了其中一块,都无法拼成完整的图形。 或许正因为太离奇了,所以反而让人感觉不真实。 要说危险,以往他不是没经历过,但这次除了危险外,还有诡异跟恐惧,不是因为坠楼,而是坠楼的原因。 吊索之于神偷,就像手枪之于警察,是随身不离的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每次出发前,他都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具,索绳不可能断掉的,除非…… 有人做了手脚。 苏唯把思绪转开了,不想再去多想这个问题,比起坠落到这里的原因,现在他首先要做的是想办法回去。 如果有机会回到现代,他一定告诉所有喜欢看穿越片的人,千万不要相信电视里的那些剧情,那都是假的,事实上根本没人可以这么快就适应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以前的生活。 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了解。 他不属于这里,他很迫切地想回去,可是却找不到方法。 所以他先去了贝勒路,却没想到那里早就荒废了,那栋住宅还在,却人去楼空,门口铁将军锁着,他问了附近的邻居,邻居记得很多年前那里的确住了户姓沈的人家。 沈家是从北平搬来的,夫妻两人带了一个小孩,家境很不错,但他们过世后,小孩就被领走了,后来的事他们也不清楚。 当时他还以为上海那么大,要再找到沈玉书会很难,却没想到机缘巧合,他们这么快就遇到了,刚才他没有说出这段经历,是直觉告诉他沈玉书并不想提起以往的事。 也许冥冥中一切都有定数,否则怎么会让他这么巧地掉在船上,又这么巧地遇到沈傲祖上的人呢? 所以,只要不放弃,就总会有办法的。 沈玉书的希望落空了,第二天早上,他吃了饭,回到自己的房间,发现苏唯不仅没离开,还大模大样地躺在床上睡得正香,看他的脸色,高烧应该退了。 沈玉书走过去,就见苏唯的外衣丢在一边,他只穿着内衣,棉被也踢到了床脚,睡相相当的糟糕,但不可否认他的容貌很出众。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苏唯的颈下闪过光亮,却是他那只从不离身的珐琅怀表。 沈玉书被表壳上的珍珠吸引到,久远的记忆浮上心头,他想拿起来细看,手刚伸过去就被按住了,苏唯睁开眼睛,嘴角向上翘起,露出一个坏坏的笑。 “在偷我的东西之前,不要忘记我可是偷祖宗喔。” 声音有点虚弱,但更突显了慵懒的感觉,在认识苏唯之前,沈玉书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的嗓音可以这么好听,但很可惜,拥有这么好听声线的男人是个贼。 “我说了希望醒来的时候,看到你离开。” “每个人都说希望自己赚大钱,但事实上说这话的人都是穷鬼——希望这东西根本就是拿来骗人的,做事不能凭希望,而是要付诸于行动。” 苏唯刚说完,下一秒他就被拉了起来,沈玉书的行为跟他的气质完全不相符,简直是冷漠而粗鲁。 动作太剧烈,苏唯的头晕了一下,苦笑道:“我还是病人,你这样对病人好吗?” “我只是照你说的来做——做事要付诸于行动。” 沈玉书取来体温计,帮苏唯试了体温,又检查他的头部。 苏唯的烧退下了,但后脑还有些肿,沈玉书又让他下床走直线,看他的步伐,确定他脑部的伤应该没有大碍。 苏唯老实乖乖地都照他说的做了,最后坐回床上,问:“我没什么事吧?” “再吃一剂药,应该就会痊愈了。” “不会还是那种草药吧?” “你如果不想马上好的话,也可以选择不吃。” 这句话戳中了苏唯的死穴,为了早点恢复体力,他只能再自虐一次了。 “那我可以先洗个澡吗?出了一身汗,很不舒服。” 早饭后,洛正去前面看铺子了,谢文芳也串门去了,家里只有长生跟他的宠物,沈玉书点头答应了。 “洗了澡就请你离开,我们合作不包括我余外提供住所。” “这么没人情味?” 像是没听到苏唯的嘟囔,沈玉书转身走出去,半路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说:“你身上有股味。” “啊,不会是汗臭味吧?”苏唯急忙低头嗅闻。 “不是,是古龙水的味道,我没有闻过的味道,不过不讨厌。” 听了这话,苏唯紧张的表情转为暧昧,“哈,我就知道你喜欢我。” “看来你的病情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才会逻辑思维混乱——我说不讨厌你的香水味,没说不讨厌你。” “说得这么直白,很容易伤人的。” “如果伤到了你,那我要跟你说声对不起,不过我想说的是——昨天你被袭击时,有闻到那个人身上有什么味道吗?” “啊……” 被沈玉书提醒,苏唯眼前一亮,那个偷袭者身上好像是带了什么气味,但他不敢肯定,因为他昨天鼻塞,嗅觉不是很灵敏。 “看来我问了蠢问题,”看着苏唯的表情,沈玉书就知道答案了,说:“你好好休息,水烧开了我叫你。” ☆、第二十一章 早饭是长生送来的,他在苏唯面前比较放得开,而且对他很感兴趣,一直在房间里陪他聊天,苏唯问起沈玉书,长生说:“沈哥哥在帮你烧水呢,他人很好的,就是严肃了点。” 岂止是严肃一点而已,简直就是非正常人类,苏唯怀疑地想,跟这样的人搭档,真的能顺利查清案子吗? 当然,他的目的不是查案,而是顺利黏住沈玉书,可是吸引一个女人的注意力他很有经验,但要如何吸引男人的注意,他就不知道了,更别说这个男人还是个异类。 苏唯吃完饭,又咬牙喝了那可怕的药,刚好水也烧开了,沈玉书把他带到放浴桶的房间,他一进去就闻到了浓浓的草药香气。 沈玉书解释说:“看你体质很虚,我在水里加了增补气血的药。” 苏唯突然有点担心——他的全部家当是否够付药钱跟衣服钱的。 沈玉书把事情都交代完了,却没有离开的意思,苏唯试探着问:“你……要不要出去?” “你不用在意,我不会看你的,我只是要确认一下用药剂量是否适当,毕竟我也是第一次调制,如果你觉得不舒服的话,随时跟我说。” 他怎么有种被当小白鼠做试验的感觉? 而且,谁在意被看啊,他是不想被人看到那只怀表而已。 但这话又不能直说,最后苏唯索性坦然地把衣服脱了,反正他对自己的身体很有信心,也不怕被看到。 不过沈玉书并没有对他的身躯抱太大兴趣,随便扫了一眼,就把目光转开了,他注视最久的是苏唯脖子上挂的怀表。 “你戴表的方式很与众不同。” “因为我这个人本身就很与众不同。” 苏唯把衣服都脱光了,最后是怀表,他把怀表摘下来,放在衣服上,见沈玉书的目光随着他的动作落到怀表上,他说:“你救了我一命,本来送你一块表不算什么,不过这块怀表对我很重要,恕我无法赠送。” “我并没有想要,我只是觉得这表有些眼熟。” 苏唯浸在木桶里,听了这话,他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本能地探出身,连声问:“你见过这表?是在哪里见到的?你确定没看错吗?” 沈玉书奇怪地看他,苏唯发觉自己的失态,呵呵笑道:“我的意思是我在收集这类的怀表,如果你有渠道,能不能告诉我?” “也许是我看错了,我去给你拿换洗的衣服。” 沈玉书很明显不想提这件事,说完就匆匆出去了。 苏唯趴在桶沿上,泡着热热的药浴,心想这表说不定真跟沈家有什么关系,看来他要解谜,就更不能离开沈玉书了。 没多久,沈玉书拿了衣服进来,看到苏唯,他微微一愣,苏唯起初没在意,在看到对面的镜子后,才发现他把临时涂在头发上的墨汁洗掉了,发色又变回了原来一缕绿一缕蓝一缕红的样子了。 “你的发色是天生的吗?有点不合正常的人体生理特性。” “是染的,我那个时代……我的家乡那边大家都喜欢染发,还有人染成银色灰色的。” “染发烫发对人体有很大的刺激性,尤其是男性,如果你不想中年秃顶的话,最好还是不要乱染发。” 这话明明是好意,可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味呢? 苏唯是孤儿,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更不知道有没有秃顶的家族遗传,听了沈玉书的话,不由得担心起来,见沈玉书放下衣服要离开,他急忙叫住。 “你说真的?” 沈玉书点点头,苏唯观察着他的表情,又问:“你脸色不太好,不会是被我传染了吧?首先声明,我不是肺痨。” “我是医生,你是发烧还是肺痨我还分得清。” 沈玉书揉揉两边的太阳穴,他今天的精神是不太好,不过跟苏唯无关,而是昨晚被长生吵的。 长生以前可能经历过一些可怕的事,所以经常在睡梦中哭闹呓语,昨晚特别厉害,沈玉书几次被吵醒,才会导致他严重的睡眠不足。 所以他要尽快把小偷赶走才行,否则长此以往,他一定会神经衰弱的。 沈玉书想趁着这个时间回去补觉,偏偏苏唯不肯放过他,把他叫住,认真地询问护发养发的问题,沈玉书很震惊,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苏唯会这么在意。 男人又不是靠脸吃饭的,需要这么注重自己的外表吗? 被苏唯硬是拉住了,沈玉书只好留下来给他普及养发知识,这个选择导致了很糟糕的结果,那就是在两人聊到兴头上的时候,外面传来长生紧张的叫声。 “沈哥哥!沈哥哥!” 沈玉书不知出了什么事,正要出去查看,房门先被撞开了,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从外面冲进来,正是花生。 它跑进来后,看到苏唯,又转头冲外面叫,就听脚步声响,谢文芳走了进来,奇怪地问:“怎么这时候洗澡?” “呃……我……” 没想到小姨会这么快回来,沈玉书突然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他首先做的就是站到谢文芳面前挡住她的视线,谁知花生一溜烟窜去木桶上,沿着木桶边沿快跑,还吱吱大叫,成功地将谢文芳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看到木桶里的男人,谢文芳吓了一跳,急忙把头转开,不快地对沈玉书说:“你有朋友在家,怎么不早说,太失礼了。” “不……” 没等沈玉书解释,苏唯抢先说道:“是啊,我是玉书的朋友,不好意思借用一下你的浴室。” “没关系没关系,请慢用。” 谢文芳匆匆走了出去,沈玉书不顾得跟苏唯计较,也紧跟在后面离开了。 苏唯冲花生一竖大拇指。 “花生酱,干得好,如果我可以顺利留下来,一定保证今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不知道花生有没有听懂,跳下木桶跑走了,苏唯探身拿过衣服,三五下把衣服穿好,又擦擦头发,对着镜子确定自己的仪表没问题后,快步跑出去。 沈玉书正在院子里跟谢文芳解释,听他刚好说到他们是在船上认识的,苏唯上前亲热地拍拍沈玉书的肩膀,对谢文芳说:“对的,我们在船上一见如故,就成了好朋友,小姨你好,我叫苏唯。” 刚才房间里的水气太大,谢文芳没看清苏唯的样子,现在面对面站着,见他岁数跟沈玉书相当,相貌出众,说话既亲切又有礼,立刻就对他有了好感,说:“苏先生你好,刚才真是不好意思。” “小姨见外了,我跟玉书都这么熟了,你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就行了。” 无视沈玉书的瞪眼,苏唯又说:“我跟玉书聊起来,才知道原来我们都在伦敦读书,而且都是北方人,简直就是太有缘了,所以我来上海后,在旅馆落下脚,就马上来找玉书了。” “原来你也是北方人啊,难怪长得这么高了。”谢文芳被苏唯的笑容骗到了,热情地说:“既然是玉书的朋友,那就住在这里好了,不要住旅馆那么见外。” “小姨……” 沈玉书想阻止,苏唯哪给他机会,抢先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小姨太客气了。” “不会不会,苏先生你喜欢吃什么饭菜?我来准备。” “我不挑嘴的,什么都行,不过小姨你穿得这么漂亮,下厨房太可惜了,还是我来吧,我的厨艺虽然比不上名师大厨,但还是不错的。” “苏先生你还会做菜啊,真看不出来,你平时都做什么菜?” “鲁菜川菜粤菜我都会一些,至于沪菜,那就不敢在小姨面前卖弄了。” 两人越聊越熟络,简直就像是久别重逢的老友,长生站在旁边看傻了眼,沈玉书也是哭笑不得,有心要阻止苏唯信口开河,又觉得小姨难得聊得这么开心,也不好扫她的兴。 还好他们没聊多久就被打断了,洛正从店里匆匆跑过来,说:“玉书你的电话,逍遥打来的,说有急事。” 洛逍遥的来电肯定是跟案子有关,苏唯先跟洛正打了招呼,又向谢文芳道了别,追着沈玉书跑了过去。 洛正看到一个陌生人出现在自己家里,有些莫名其妙,问谢文芳,“他是谁啊?” “苏唯,玉书的好朋友,他要在我们家住几天,我去买菜,晚上多烧几个菜招呼客人。” 洛正还是听得迷迷糊糊的,又去看长生,长生连连摇头,表示自己不知情,怕洛正多问,他撒腿就跑。 “我去陪小姨买东西,洛叔再见。” 一家之主就这样被丢在了院子里,他对眼下的状况有点摸不到头脑,半晌才嘟囔道:“最近家里好像热闹了很多啊。” ☆、第二十二章 洛逍遥在电话里说他查到了傅山在无锡老家的情况,内容比较复杂,问沈玉书要不要来巡捕房细谈。 沈玉书答应了,他去换了西装,见苏唯还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说:“你的烧刚退,还是留在旅馆比较好。” “旅馆?” “你刚才不是对我小姨说你住旅馆吗?” “喔,我改变主意了,既然小姨这么热情地留我,我决定暂住几天。” 沈玉书脸色一沉,苏唯察言观色,抢在他前面说:“别忘了我们是搭档啊。” “你还没通过试验。” “那请问怎样才算通过?” “至少把头发擦干,”沈玉书快步走着,随口说:“我不想在查案的同时,还要帮你治病。” 为了不再踩到他的地雷,苏唯掏出手帕擦头发,又将事前准备好的礼帽戴上,掩饰住奇怪的发色,他加快脚步跟上沈玉书,问:“听你的意思,案子有进展了?” “要看到资料才知道。” 两人来到巡捕房,远远就看到陈涉在门口跟几名探员说话,他今天换了西装,衣着跟举止都很得体,一点不像是陈家的下人。 陈涉来巡捕房肯定是为了陈雅云的事,看着他,苏唯小声说:“陈老爷有心栽培他,他看起来也能独当一面,难怪那位表少爷不爽了……要去打个招呼吗?” “不,我有别的想法,”沈玉书问:“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不错啊,真要感谢你提供的药浴,泡完后简直可以说是神清气爽。” “也就是说不会影响你的做事能力?” “你不会是想让我……”苏唯伸出两指做出夹钱的动作,“虽然这种事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但偷一个普通人实在太有失我侠盗的声誉了。” “这里没人知道你这位侠盗,还是你要放弃第二项试验?” “好像我只试验了你一次,你却想试验我两次。” “做事总是有利息的。”看到陈涉跟探员告辞离开,沈玉书快步迎了上去,低声道:“我找机会跟他说话,你自己想办法。” 明明约法三章不让我偷窃的是你,现在让我偷的也是你,做人怎么能这么随心所欲啊。 苏唯心里腹诽着,鉴于眼下的状况特殊,他只好连声说着‘是是是’,把帽檐压低,特意跟沈玉书拉开了距离。 周围行人很多,陈涉没有留意他,看到沈玉书,他停下脚步打招呼。 沈玉书回了礼,问:“陈先生来巡捕房是为了小姐的事吗?” “是啊,毕竟父女连心,老爷虽然嘴上说生气,但还是担心小姐,三不五时地就让我来看看,沈先生这是……” “我有事来找我表弟。” “那就好,虽然理解沈先生想帮忙的迫切心情,但还是希望你不要急于求成,我们小姐昨天被你吓到了,精神一直不好。” 沈玉书看到了陈涉衣服上的水渍,看来陈家上下都打点了,在陈涉跟陈雅云见面时,巡捕房还送了茶,可惜被那位心情不好的小姐迁怒,泼到了陈涉身上。 “真是不好意思,我请的律师是留洋派,说话比较直,冒犯了小姐,还请见谅。” 陈涉不想多说,点点头,想离开,沈玉书叫住他,问:“陈小姐坚持说观音不是她拿走的,陈先生有想过会是谁吗?” “身为下人,这种事不该我多嘴,不过我们老爷肯定是相信小姐的,最早老爷也是一时气愤,跟巡捕房的人说走了嘴,如果知道小姐跟杀人事件有牵连,他肯定不会提观音的事。” “那傅山这个人,陈先生怎么看?” “我没有见过他,无法评论,不过听说他文采很好,长得又出众,小姐会喜欢他也是情理之中的。” 陈涉不像老管家那样对傅山大加贬低,他说得很含蓄,不过说话时右边眉头微挑,这个小动作透露出了他不屑的想法。 他说完后向沈玉书告辞,苏唯趁机走过来,经过陈涉身边时蹭了他一下,陈涉没在意,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玉书给苏唯使了个眼色,两人来到没人的角落里,苏唯将他的战利品一一拿出,除了钱包、手帕,还有一封书信跟一个鼻烟壶。 “在巡捕房门前偷东西,你可真有创意。” “偷东西的是你,失手被抓的话,也是你一个人的责任。” 苏唯双手交抱在胸前,靠在墙上看着沈玉书检查那些物品,听了这话,他提醒道:“这些赃物可都是很贵的,而且现在它们都在你手里,我们是同党了。” “是搭档,你过关了。” “谢谢,那不知道我有没有帮到什么忙?” 钱包里除了钱跟票据外,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信是封好口的,收件人是某药店的地址,看起来只是生意往来的信件。 那块手帕看起来也很普通,上面带着药味,一角绣着暗红色的药葫芦,药葫芦当中有个陈字,正是陈家铺子的标记。 最后沈玉书把注意力放在了鼻烟壶上,鼻烟壶是青玉雕花型,跟陈世元拿的那个很像,他打开壶嘴,倒了点鼻烟在手上。 鼻烟呈暗红粉末状,外观跟沾在苏唯衣服上的那种很像,苏唯脸色变了,问:“难道昨天偷袭我的是陈涉?” “也许是。” 沈玉书取出随身带的白纸,将鼻烟倒了些在纸上包好,然后将东西都还给了苏唯。 “进了巡捕房,你把钱包跟鼻烟壶丢去办公室,钱包里有陈家药铺的单据,会有人送还给陈涉的,信件你回头送去邮筒。” “手帕怎么办?” “再找个时间丢掉,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失落这么多东西,全部交回的话,陈涉一定会怀疑,只是一块手帕,他不会放在心上的。” “哈,我果然没看错,外表正人君子内心衣冠禽兽说的就是你这种人。”苏唯看了看手帕,揣进了口袋里,“不过别这么急着丢掉,也许有机会还回去呢。” “如果你打算这么做的话,记得不要踩响屋瓦。” “放心,相同的错误我不会犯第三次的。” ☆、第二十三章 两人来到巡捕房的办公室,洛逍遥早等急了,看到沈玉书,立刻把他拽到自己的桌前,指着放在上面的一摞文件,说:“有关傅山的资料都在这儿了,哥,你可真是料事如神啊。” “什么料事如神?”苏唯好奇地问。 洛逍遥冲沈玉书竖了竖大拇指。 “他说傅山老家那边有问题,让我彻查,没想到还真查出问题了,原来傅山曾经结过婚,还有两个孩子,他去年离了婚,现在定期支付女方抚养费,金额还不小呢。” “欸?” 听了这话,苏唯立即凑到沈玉书身边,跟他一起浏览资料,果然就见上面详细记录了傅山的婚姻状况以及他在老家的工作履历。 傅山原名傅启明,他的第一次婚姻是父母包办的,没有感情基础,傅山又多才多艺,在乡里私塾做过一段时间,因为跟女学生暗中交往并导致其流产,而被提出告诉。 他在老家混不下去了,才来上海做事,但仍然恶习不改,喜欢跟年轻女子来往,陈雅云只是其中的一个。 傅山的薪水不低,但大部分都支付抚养费了,生活并不宽裕,所以有文化并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女子是他交往的首要人选。 看着资料,沈玉书想房东称赞他不找女人,其实并非他不想找,只是没钱而已,他交往女学生,也是因为这类人仰慕他的才华,不介意物质上的能力。 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想空手套白狼。 “没想到傅山居然是这种人,”苏唯看完资料,说:“难道他跟陈雅云私奔只是为了省掉今后的抚养费?” “不,他的目的比这个更恶毒,跟我来。” 沈玉书拿起资料快步走出办公室,洛逍遥慌忙追上去阻拦。 “你不会是又要去见陈小姐吧?我拜托你歇一歇好吗?刚才陈家的人……哦对,就是陈涉已经向我们提出抗议了,说你恐吓他们家小姐,哥,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你哥有听,只不过他没打算照做而已。 苏唯觉得亏洛逍遥还跟沈玉书是表兄弟呢,还不如自己了解他,他拉住洛逍遥,提醒道:“你还是配合他比较好,否则会更麻烦。” “我现在已经很麻烦了。” 洛逍遥愁眉苦脸地跟着他们来到昨天跟陈雅云见面的房间,沈玉书说:“陈雅云还知道更多的秘密,我必须要见她,如果你想尽早破案,就帮我,还有,你派人跟踪茗香茶馆的方平,我怀疑这个人跟观音事件的凶手有联系,另外,让你们的验尸官解剖赵小四,留意死者的心脏是否处于舒张期。” “什么……舒张期?”洛逍遥听得迷迷糊糊,半晌回过神,叫道:“你在命令我做事?你以为巡捕房是你家开的?” “如果验尸官不想做的话,可以交给我,我不在意解剖尸体。” 沈玉书说完后,给洛逍遥做了个开门的手势。 洛逍遥还想做最后的挣扎,苏唯说:“虽然我也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反正你们现在也没线索,不如死马当活马医,照他说的做做看。” 洛逍遥一脸的纠结,不过最后还是同意了,开门让他们进去。 他们坐下没多久,对面的门打开,陈雅云被女警带了进来。 陈雅云的表情本来有些惊慌,看到是他们,马上变成愤怒,冲过来抓住栅栏,冲他们叫道:“你们还来干什么?我都知道了,你们昨天说的那些话都是骗人的!” “陈小姐请你冷静。” “我没法冷静,我不想见到你们,你们走!” “不想见我们,你何必过来?其实对于陈涉说的话,你也是半信半疑,所以想跟我们求证对吧?” “你……你怎么知道陈涉来找过我?” 苏唯在旁边听着他们的对话,忍不住想当年陈雅云退婚真是做了件好事,这两人的智商相差太大,结婚的话,一定不会幸福的。 面对陈雅云的一连串质问,沈玉书不动如山,示意她坐下,说:“你说我骗你,可你又何尝没对我们说谎?至少在偷盗圆月观音这件事上你撒谎了。” 陈雅云眼中闪过慌乱,马上就否认道:“没有,我没……” “你崇拜傅山的才华,暗中跟他交往,你父亲却让你嫁给你不认识的人,你为了脱离樊笼,跟傅山提出私奔,傅山同意了你的提议,并且跟你详细拟定了私奔的计划。” “为了今后的生活,你们想到了盗窃圆月观音,所以你们特意选择了月圆之夜私奔,并打算乘坐次日一早去广州的客轮,等陈老爷发现观音被盗时,你们早已远走高飞了。” “你不要信口雌黄,你有什么证据!?” “我当然有证据,否则我不会来见你!” 沈玉书喝道,陈雅云被他的气势镇住了,缩起身子不敢再说话。 气氛变得僵硬,苏唯在旁边看着,真想说沈玉书你不怜香惜玉也罢了,也不用这么吓她吧,看这红脸唱的,是要他配合唱白脸吗? “大家都冷静冷静,有话慢慢说哈。” 他插进来打圆场,对陈雅云说:“我很理解陈小姐你追求爱情的心情,但傅山不值得你这样做,他家里有老婆,暗中还跟女学生来往,这些你都不知道吧?” 陈雅云抬起头看他,惊讶的表情证明她的确一无所知。 沈玉书将傅山的资料推到了她面前。 陈雅云翻看着文件,越看越震惊,最后手都抖起来了,气愤地对沈玉书说:“这不是真的,你们在骗我!” “骗你的理由呢?” 陈雅云哑口无言了。 “傅山从来都没有肯为了爱情付出一切的想法,他追求你只是为了贪图享受又不用花钱,因为他的薪水几乎都拿去付抚养费了,我问过傅山报社的同事,他们证明他还有跟其他女学生交往,而且都是家境富裕追求自由的女生。” “可是他同意跟我一起去广州,这就说明……” “说明他发现你家有一尊非常灵验的药玉观音,假若转手卖掉的话,一定可以赚一大笔钱,刚好你提出私奔,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机会,巡捕房的人没有在傅山身上搜到去广州的船票,他也没带很多钱,随身衣物也少得可怜,假如他真要跟你南下,怎么会连这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准备?” 陈雅云的表情变得犹豫不定,苏唯趁机配合说:“还有啊,你们要私奔去港口,至少要租辆车吧,步行那要走多久啊?” “他说一出门就租车太显眼了,所以让租车停在比较远的地方,我们原本的计划是在小树林休息后,再往前走一会儿,就可以到乘车的地方了。” “那晚他的确是约了人,但不是车夫,而是跟他购买圆月观音的人。” 陈雅云张张嘴想反驳,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傅山是个书生,他就算拿了药玉观音,也不知道它的价值,更无法脱手,所以他一定有同党,而这个同党还是对圆月观音很了解的人。” “傅山先骗你喝了放有安眠药的水,为了迷惑你,他自己也装作犯困睡觉的样子,等你睡着后,他就跟藏在暗处的同党进行交易了,他们原本的计划是同党拿玉,傅山拿钱,至于你,在这个治安不怎么好的世道,可以送去许多污秽的地方而不被人知道,也许你该庆幸傅山被杀了,否则你现在大概早被卖掉了。” 陈雅云脸色发白,听到最后,她的身体不自禁地抖了一下,苏唯看在眼中,都有点可怜她了。 “但这个同党并没有想给傅山钱,要知道傅山那种小人随时都可能为了利益出卖他,所以他从一开始就计算杀了傅山,并嫁祸给你,既省了钱又拿到了东西,还抹黑了陈家的声誉,一石三鸟。” “可是、可是那些探员说水里没放东西的!” “早被换掉了,除非是你在说谎,否则你该知道只有这一个可能性。” “不过凶手算计得很周详,却没想到陈老爷让你坚持说你没偷观音,于是现在就变成了两个案子——傅山被杀案跟圆月观音被盗案,更糟糕的是凶手跟傅山的会面被茶馆伙计赵小四发现了,为了灭口,他只得再次利用观音诅咒来杀人。” 陈雅云不说话了,低头沉默了好久。 ☆、第二十四章 沈玉书也不逼她,只是平静地注视,最后还是陈雅云撑不住了,小声说:“可是你说的这些都没有证据啊。” “我的证据在你手里,假如你偷了观音,就会明白只有我这个解释才能说通那晚发生的事情。” 沈玉书说完,给苏唯使了个眼色,要不是陈雅云在场,苏唯一定会问他——你还有完没完?我只不过试验你一次,你到底要试验我几次才甘心? 把吐槽咽回肚子里,苏唯堆起笑脸,对陈雅云说:“陈涉来找你也是要你不要交代偷观音的事吧?他是怎么说的啊?” “他说……他说赵小四也被杀了,我还被关着,凶手肯定不会是我,所以让我不要慌,不要乱说话,这样父亲的律师才能帮到我,在这个推崇自由恋爱的时代里,我跟傅山的遭遇一定会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但是如果我为了私心偷家里的宝物,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为了我还有陈家的声誉,都不可以说是我偷的观音,我也不想傅山死后还被公众攻击,没想到他居然……居然全都是骗我的,呜……” 说到最后,她忍不住哭了起来,沈玉书无视她的哭泣,问:“所以你承认那晚是你盗取圆月观音的了?” “嗯,是我,我从来不信一尊观音就可以治病延寿,那都是迷信,偏偏好多人信它,还说月圆之夜它会释放负能量,形成诅咒,不过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机会,那晚家里没人敢碰观音,所以我用事前配好的钥匙轻易就取走了它,后来的事情就像你说的那样,但我真的没杀人啊。” “你们私奔的事还有谁知道?”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傅山我就不知道了,但他应该也不会说吧?除了你说的那个同党……” “你们平时都在哪里幽会?” “傅山说为了我的名誉,我们的交往不宜张扬,所以我们大都是去赵小四的家,他一个人住,家又偏僻,不会引人注意,只要给他些钱就好了。” 苏唯举手,问:“都是你付钱?” 陈雅云误会了他的意思。 “他付的比较多,而且我们也没有做什么越轨的事情,我们都是谈爱情谈理想抱负,他说到时要光明正大地迎娶我,所以我才会信他是正人君子。” 这句话出人意料,沈玉书跟苏唯对望一眼,沈玉书问:“你们交往了多久?” “四个多月吧。” 四个月就敢跟着人家私奔,这智商让苏唯简直无从吐槽,他很想套用现下流行的话对她说——谢谢你当初悔婚之恩。 “那这段时间里,傅山有什么反常的表现吗?” “没有……” 陈雅云说完,停了一会儿,突然叫道:“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我如约去赵小四的家,听到傅山在骂赵小四,看到我来,他才停下,事后我觉得过意不去,询问赵小四是怎么回事,赵小四说是他不会说话,惹傅山生气了,不关傅山的事,后来他们都和和气气的,我就没再多问了。” “是什么时候的事?” “是我们计划私奔的半个月前吧,不过赵小四应该不知道我们私奔的事。” 都问完了,沈玉书起身告辞,陈雅云很担心,问:“会找到凶手吗?还是真是观音的诅咒在杀人?” “我会尽快找出凶手,还你清白。” 沈玉书说完,拿起资料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苏唯见陈雅云一脸的担心,只好安慰了她几句才离开,出了门,一路追上沈玉书。 “面对楚楚可怜的女人,你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吗?” “所以我在尽力找凶手。” “有时候女人需要语言上的安慰,就算这种安慰没有任何实质价值。” 苏唯说完,发现沈玉书完全没反应,他走得很快,面有所思,看来根本没注意听自己在说什么。 好吧,是他的错,他不该跟一个没感性的人聊感性的话题。 于是他把话题转到案子上。 “我觉得赵小四知道陈雅云跟傅山私奔的事,他还想借此讹诈傅山,却被傅山痛骂,他们事后会和好是因为傅山付了钱给他。” “不错,食色性也,一个好色的人特意花钱找地方跟漂亮女人约会,却对着她无动于衷,只能说明……” “他性无能,或是他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圆月观音!” “还有第三种可能性,凶手不让他碰陈雅云。” “哈?” 这个原因苏唯理解不能,他正要再问,洛逍遥从对面匆匆跑过来,说:“方平失踪了,我已经派人四处寻找了,不过暂时还没有消息。” 他不会是已经挂了吧? 联想昨天的经历,苏唯本能地想到。 沈玉书将傅山的资料还给洛逍遥,洛逍遥问:“你这边有问到什么吗?” “我还在调查中,有进展会跟你说,验尸官那边……” “我已经拜托他对赵小四的尸体进行详细尸检了。” 等洛逍遥说完,沈玉书已经走到巡捕房门口了,他跟洛逍遥道了再见,伸手叫了黄包车,示意苏唯上车。 黄包车跑了起来,暖洋洋的阳光照在身上,让苏唯很想睡,但身边某人的气场充满了严肃的气息,他的瞌睡虫也被吓得跑远了,问:“去哪里?” “你能找到昨天被袭击的地方吗?” “要试试才知道。” 听了苏唯的话,沈玉书让车夫将车拉到茗香茶馆,之后的路由苏唯引领。 苏唯记得最初的路,但是等黄包车拐进胡同后,他就开始迷糊了,两人付钱下了车,他凭着记忆摸索着往前走,可是折腾了很久都没找到那条小路。 沈玉书跟在他身后,一句话不说,苏唯自己觉得很没面子,嘟囔道:“这不能怪我,毕竟我们现代人都是靠爱疯指路的……我的意思是我发烧都烧糊涂了,这么九曲十八弯的路怎么记得住啊。” 脑后传来风响,这次苏唯有了防备,迅速闪身避开,他回过头,就见沈玉书手持一节树枝站在那里,表情异常严肃。 苏唯立刻摆出出拳的架势,问道:“你干吗偷袭我?” “我是想观察一下你的反应能力。” “你可以用温柔的方式观察吗?如果不是我反应灵敏,又要被打晕了。” “树枝打不晕的,最多是打痛。” 被打痛他也不想啊! 看在那五千大洋的份上,苏唯忍了,收了拳,问:“那你有什么发现?” “你还没有回到最佳状态,但反应已经很迅速了,证明昨天如果是普通人偷袭你,你很有可能躲过去。”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那个人练过功夫,所以下手有分寸,既打晕了你,又不致命。” 沈玉书丢掉树枝,又说:“购买安眠药需要处方笺,傅山买不到,所以他的安眠药应该是同伙给的,那个人的工作与医药有关,又会功夫,并且想要观音却不想伤到陈雅云。” “陈涉?” 苏唯首先想到的怀疑对象就是陈涉。 陈涉是陈世元的左膀右臂,看他的身板,应该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他跟陈雅云朝夕相对,很可能对她抱有好感,陈老爷又没有其他的子女,所以陈涉的心理一定是家产想要,人也想要。 听了苏唯的推测,沈玉书没有马上回应,见苏唯找不到地点,他提出返回,乘车去了广慈医院。 苏唯以为他要去参与解剖尸体,为了不虐待自己的视觉,他找了个去投信的借口,跟沈玉书约好半小时后在外科大厅会合。 ☆、第二十五章 邮筒很好找,苏唯把盗来的信件丢进去,看时间还早,他去附近商店买了个礼盒,准备送给洛正夫妇当见面礼。 礼盒买好,苏唯返回医院,刚进去就看到有人从楼上走下来,那人一身西装,打扮得既帅气又娘气,却是钱赫。 昨天钱赫去陈家大闹了一场,当时苏唯在房顶看得一清二楚,没想到这么巧会在这里看到他,心里有了计较,跟他擦肩而过时,妙手空空,将他口袋里的东西都掏了过来。 钱赫完全没注意到,步履匆匆走了过去,目送他走远了,苏唯来到没人的角落里检查战利品——名片夹、打火机、手帕,还有一张酒店的发票收据,收据日期是昨天的。 都是些没用的东西,早知道他就掏钱包了。 苏唯正懊恼着,沈玉书急匆匆地跑了过来,他的表情还是很严肃,但紧张气场缓和了很多,苏唯迎上去,问:“有进展?” “尸检的化验分析数据还要再等等,不过赵小四的死因我大致猜到了。” 沈玉书说完,目光落到苏唯手里的礼盒上,“这是什么?” “我送给伯父伯母的见面礼,顺便送你几份礼。” 苏唯指指放在礼盒上的那些零碎物品,说了刚才跟钱赫遇见的经过。 沈玉书听得皱起了眉,苏唯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等他开口,抢先说:“先声明啊,我这次是出于查案的目的,没动他的钱包。” “说到这个,陈涉的钱包跟鼻烟壶你丢到巡捕房了吗?” “当然,在你跟洛逍遥看文件的时候我就做好了,我丢东西跟偷东西的速度一样快。” “这并没有什么值得自豪的。” 苏唯耸耸肩,他不在意被讥讽,因为一个人会贬低别人,通常的情况都是他不如人家。 “这些杂物似乎没什么用处。” 沈玉书拿起那张收据,上面是凯旋门大酒店的台头,再看价格,苏唯啧啧舌,“有钱人啊。” “真有钱的话,就不会特意留下收据了,他是打算拿去自家公司报销的,我打听过了,他只是个普通的外科助理医生,这笔花费是他半年的薪水了……” 沈玉书随口说完,突然神情若有所动,把收据放好,快步走出去。 “我们去凯旋门。” “去酒店?你不会是怀疑钱赫吧?” 虽然苏唯还没有完全理解状况,但沈玉书的目的他猜到了,沈玉书要查钱赫昨天的行踪。 他们没有顺利到达酒店,因为走到半路,他们遇到了一帮匆匆经过的巡捕,沈玉书认识其中一个,他拦住询问,才知道刚接到有人报案,说发现尸首,大家正忙着赶去现场,洛逍遥已经带人先过去了。 听说案发现场在吉祥街附近,沈玉书说:“我们也去看看,说不定有发现。” 沈玉书说中了,这次的命案不仅有发现,而且发现还很大,因为死者正是苏唯跟踪过的人,茗香茶馆的伙计方平。 两人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保护起来了,几名巡捕拦住围观的群众跟闻讯赶来的记者,还好洛逍遥也在,在得到他的许可后,沈玉书跟苏唯得以进入现场,看到死者。 方平蜷缩着靠在墙角,头上的帽子压得很低,身上披了块大麻布,乍看去还以为是在晒太阳,要不是他耷拉在麻布外的一只手上沾了血,大概到现在也不会被发现。 看到混乱的现场还有凄惨歪倒在地上的尸体,沈玉书问:“验尸官不在?” 洛逍遥瞪大眼睛看他,奇怪他怎么问出这样的话。 “验尸官被叫去解剖赵小四的尸体了,我们只是个小巡捕房,没有那么多的法医的,先生。” “那我来好了。” 不等洛逍遥反对,沈玉书已经拿出手套戴上,靠近尸体,熟练地检查起来。 洛逍遥转头看苏唯,苏唯双手抱着礼盒远远站在一边,冲他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尸身有绿斑,指压后褪色,角膜混浊,眼结合膜已开始自溶,死者的死亡时间超过了十二个小时,大约是昨晚八点至十点之间遇害的。” 沈玉书边检查尸体边说道。 跟赵小四的死亡方式一样,方平的脸颊跟嘴唇泛青,指甲上出现紫斑,身上也有刀伤,不过伤痕数量相对较少,多数分布在上半身,伤口或深或浅,看得出凶手下力很不均匀,伤口也好像是随意划的,没有一定的规律。 死者身上只有一些零钱跟借据,除此之外,还有张折叠的纸张,沈玉书展开,就见纸上画着圆月观音的图像,跟他拿的那张几乎一样,图上的观音垂眉敛目,带着慈悲为怀的善意,但因为容貌部分被血浸到了,微笑中透出诡异的气息。 旁边的巡捕看到,打了个激灵,颤声问:“难道这又是圆月观音的诅咒?” “这根本就是谋杀,”苏唯抱着礼盒在对面说道:“这些伤应该都是被害人死后划出来的。” 洛逍遥皱眉道:“不知道凶手跟死者到底有多大的仇恨,死了还不放过他。” “与仇恨无关,凶手只是在制造假象,蒙蔽我们的眼睛。” 沈玉书抬起死者的右手手臂,让大家注意他手腕上的伤。 “你们看,跟其他地方相比,这处的划伤很深,如果我没猜错,凶手是在这里给死者注射了氯化钾,导致死者心脏骤停死亡,为了不让我们发现针孔,他特意在死者死后又在他身上划出多处刀伤。” “听起来很有道理。” 等沈玉书站起来,洛逍遥又问:“可是看方平的身板还算孔武有力,他会毫不挣扎地让人注射吗?” “只要压住颈部大动脉,用力得当,再强壮的人也会在瞬间昏厥,凶手只是出其不意动手而已,这条胡同很细很长,而且地脚偏僻,白天都不太有人经过,更何况是晚上,附近也没有照明,凶手突然动手,被害人根本没机会躲避。” “原来如此,难怪死者死了这么久都没人注意到。” 洛逍遥转头打量周围,对沈玉书的说法表示赞同,又问:“不过氯化钾真那么厉害吗?听说平时治病也会用到它。” “任何药物既是解药,也是毒药,往静脉里注射氯化钾,会出现高血钾状态,心脏无法正常收缩,停止泵血,被注射的人会在数秒钟内死亡,而这种死亡方式除非做详细的解剖,否则很难检查出来。” “这就是你让我请验尸官解剖赵小四的原因?” “不错,所以现在又要麻烦他多解剖一具尸体了。” ☆、第二十六章 沈玉书把观音图交给洛逍遥。 “凶手跟死者认识,了解圆月观音的秘密,懂医术,可以拿到医院的限量用药,搜查范围缩小了很多,现在只要有更详细的取证,就可以追查到凶手这条线了。” “谢谢表哥,我会让大家努力调查的!” 接下来是巡捕的工作,沈玉书帮不上忙,他跟洛逍遥告了辞,走出两步,又转回来,问:“你知道凯旋门大酒店在哪里吗?” “喔,那家是新开的,离这里很近,往前走,在路口右拐,走两条街就到了。” “什么?” 听了这话,沈玉书脸色微变,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苏唯急忙追上去,来到没人的地方,才问:“你为什么不跟逍遥说钱赫有疑点?” “只是怀疑而已,单凭钱赫昨天在附近的酒店吃饭就说他有问题,还太武断了,而且会扰乱逍遥的思路,所以……” “所以你才让他去查找更多的情报,双管齐下,等所有的情报汇总起来,就能找到最终的答案了。” 沈玉书给了苏唯一个赞许的眼神,“看来你的烧完全退了。” “所以你要为你有一个聪明的搭档而感到庆幸。” 两人说着话,来到凯旋门大酒店。 在付给门童一点小费后,他们轻易就打听到了钱赫昨天来凯旋门的时间。 钱赫是六点来跟朋友聚餐的,他们一共六个人,连吃带喝,还找了小姐陪酒,一直玩到快十一点才散,昨晚的小费也给得很多,所以门童记得很清楚。 沈玉书又询问他们是不是事前预约的,这个门童不知道,他们便去了服务台。 沈玉书拿出那张收据,说自己是钱家医馆的人,他们家少爷钱赫最近经常不务正业,乱报开销,老爷子让他来核对金额,请工作人员合作。 沈玉书长得一脸正气,那些人完全没有怀疑,钱家是大客户,他们不敢得罪,问一答十,把沈玉书想知道的全部都说了。 晚餐是钱赫昨天下午临时预约的,跟他一起聚会的都是几家大公司的小开,他们一直玩到晚上十点五十,临走时还给了金额颇多的小费。 这部分跟门童描述的相符,苏唯问:“他平时出手也这么大方吗?” “没有,他就算给,也是给陪酒女人,所以大家都说昨晚大概是他喝多了,看错了钞票面额。” “他喝得很醉吗?” “是的,几乎站不住,还是我们帮他叫了车,扶他上车的。” “那他酒宴中途有离开过吗?” “应该没有吧,离开要经过大厅,我们一定会看到的。” “能告诉我都是哪家的公子吗?我们老爷想知道少爷整天都在跟谁鬼混。” 大概钱赫的名声不太好,工作人员完全没怀疑,报了几个人的名字,沈玉书道了谢,又装作不经意地问了他们聚会的房间,然后找了个去洗手间的借口离开。 两人先去了洗手间,再穿过走廊来到雅间。 雅间在二楼,走廊另一头也连着楼梯,下去后就是后门,他们下去时,刚好看到清洁人员在收拾杂物,把整理出来的垃圾拿去外边。 苏唯跟着走出去,就见外面是后巷,不远处是酒店的停车场,但是从停车场那边无法看到这里的光景。 从方位来看,从后巷穿过小胡同去方平被杀的地点,来回大约十分钟就够了,而且也不会被停车场的保安看到。 苏唯说:“当时大家都喝得很醉,钱赫只要找个上厕所的借口,离开个十几分钟,没人会留意。” “不错,赵小四被杀时,身上一共二十三处刀伤,而方平只有十三处,可见凶手下刀仓促,因为他的时间有限,无法留在现场很久。” “连几处刀伤你都算过了?” “习惯。” “喔,老天,你真变态,不过托你变态的福,我们又距离真相近了一步。” “不错,钱家的生意由其他人打理,钱赫不得志,做助理医生也赚不了什么钱,所以他就把主意打到了陈雅云身上,他想人财两得,才不让傅山碰陈雅云。” 苏唯越听越觉得有道理,之前他还怀疑陈涉,但现在他的怀疑对象完全放在了钱赫身上…… “啊!” 眼前灵光一闪,苏唯大叫出来。 沈玉书平静地看他。 “你被耗子咬了吗?” “下次我会告诉你我被耗子咬了后是什么反应,现在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件事!” 苏唯举起食指,兴奋地说:“我想起来了,我在被人从后面偷袭时,闻到的奇怪的味道是什么了。” “是什么?” “是香水混合来苏水的味道!” “也就是说偷袭你的人要么是在医院待了一整天,要么根本就是医生,比如钱赫。” “正是如此!我猜方平是钱赫的眼线,昨天钱赫发现我跟踪方平,就认为方平的身分败露了,才杀人灭口,所以他才特意在凯旋门酒店跟朋友聚会,并跟方平约了在酒店附近见面,就是为了在杀人后可以顺利返回酒店,给自己提供不在现场的证据。” “你说的这些都只是我们的怀疑,为了证实怀疑,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那还不简单,去查钱赫的那些狐朋狗友就行了。” 两人说做就做,照酒店人员提供的线索去查访钱赫的朋友。 这条线很好查,那些小开都没有正式的工作,整天拉帮结伙在交际场所打混,所以找到一个后,余下的就像粽子串,一拽一大把。 沈玉书用了同样的借口询问,大家的回答跟酒店人员的大同小异,至于钱赫是否有中途离席,他们却没人能肯定。 从大家支支吾吾的反应中,沈玉书猜到了他们聚会并不单单是喝酒,说不定还有抽大烟,所以神智不清,根本记不得钱赫的举动。 一番打听后,他们找到的线索是这些狐朋狗友有着共同的特点——酒量都浅,喜欢抽大烟,又都惧怕家里的长辈,所以经常偷偷在钱家的某栋空别墅里聚会,这种在公众场合喝酒找女人的情况不多。 “看来钱赫有点小聪明,知道找什么样的人为自己作证。” “我相信不管多缜密的罪犯,他在犯罪时多多少少都会露马脚的,只要我们继续找,肯定能找到线索。” 时间已晚,两人商议今天的调查到此为止,先回家,之后的事跟洛逍遥商议一下,看能不能借用巡捕房的力量,扩大调查范围。 他们没想到,傍晚的时候,案情的发展突然峰回路转,巡捕房的人找到了杀害方平的凶手,并且顺利将他缉拿归案了。 当时沈玉书跟苏唯正在家里吃饭,饭才吃到一半,苏唯还在跟洛正夫妇套近乎,洛逍遥的电话打了进来,告诉他们凶犯抓到了,他今晚要忙着审讯,就不回家了。 听到这个消息,沈玉书接过话筒直接询问洛逍遥,才知道他们抓到的疑犯是陈涉。 原来方平遇害的那段时间里,有人看到陈涉去找过方平,并且两人还大声争执过,更重要的是巡捕在现场附近找到了一个鼻烟壶,被证实是陈涉的。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而且陈涉又是陈家的人,有作案动机跟机会,所以巡捕房上上下下都很兴奋,想连夜审问陈涉,尽快结案。 沈玉书听完后,立刻说:“不是这样的,这其中一定有隐情。” “别激动,哥,我知道被我抢在前面破了案,你心里不舒服,但毕竟我是探员,查案是我的强项嘛,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帮我提供的线索,没有你的提示,我还不会第一时间就确定是陈涉的。” “我提示的线索不是指陈涉,而是……” 不等沈玉书把话说完,洛逍遥就找借口把电话挂断了。 ☆、第二十七章 苏唯凑在沈玉书耳边,听了个大概,他小声说:“不对啊,我今天早上有拿到陈涉的鼻烟壶,如果他昨晚失落了鼻烟壶,今天早上又是从哪儿冒出一个新的?” “他难道不可以有两个鼻烟壶吗?” “呵呵,一听你说话就是外行,他昨天遗失的那个我没见过,不敢说,但今天的这个是上等的和田玉,从雕工跟它的重量来看,它一定出自名家之手,别看那一个小小的鼻烟壶,只怕陈涉他做几年都赚不出那个钱来,所以如果他有身家拿两个鼻烟壶的话,那他也不至于在人家手下做事了。” “你确定?” “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了?” 苏唯对鼻烟壶研究不多,但只要是玉器,他扫一眼就能估出大概的价值,这样的玉器加做工,如果放在现代的话,至少也要一万美金了。 听了苏唯的解释,沈玉书陷入沉思。 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更说不过去了,陈涉的钱是从哪里弄来的,可以买到这么贵的鼻烟壶?还是他真的暗地里做什么交易,中饱私囊? 不过不管怎么说,陈涉有没有问题,他要去问过才知道。 沈玉书回过神,忽然感觉耳边很热,苏唯保持刚才跟他凑在一起听电话的姿势,导致说话吞吐的热气也喷到了他耳上,他没好气地推开苏唯,转过头,就见小姨跟姨丈,还有长生以及蹲在长生肩上的小松鼠都在目不转睛地注视他们。 “出了什么事吗?”谢文芳担心地问。 “很重要的事,我先出门,你们慢慢吃。” 沈玉书打了招呼,匆匆走了出去,苏唯急忙跟洛正夫妇摆摆手,跑去追沈玉书。 出了家门,他问:“要去巡捕房?” “不,他们急着审讯跟定案,不可能听我的解释,我想去陈家看看,你才退烧,还是在家里休息吧。” “哈,这么关心我?” “我是关心你的荷包,要是你再生病吃药的话,我怕你付不出药费。” “所以我才要加紧时间赚钱啊,别忘了那五千大洋对半分的话,够我享乐很久了。” 两人边说边走,半路遇到黄包车,沈玉书叫了车,等他们乘车赶过去时,天已经黑了,陈家药铺那边也打烊了,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看起来很萧条。 带沈玉书进去的还是那位老管家,他没认出苏唯,以为他是沈玉书的朋友,说:“沈少爷你来得正好,老爷正要去找你呢。” “找我?” “你跟巡捕房的洛探员是表亲吧?我们家老爷想问能不能请你帮忙说说情,你看巡捕房抓了我们家一个又一个,硬说是凶手,老爷都快气死了。” 他们跟随管家来到客厅,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传来摔东西的声音,陈世元将茶杯扔到了地上,钱赫也在,不过今天他们的位置调换过来了,是陈世元发怒,而钱赫在旁边规劝。 “舅舅,你就消消气吧,谁能想到陈涉看起来做事小心认真,其实内里包藏祸心,竟然背着你偷圆月观音,诬陷表妹,还为了掩藏真相杀人灭口。” “闭嘴,陈涉不是那种人,那都是误会!” “听巡捕房的人说,人证物证都有了,怎么还可能是误会啊?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别因为他跟随您很久,就被他骗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跟他划清界限,顺便把所有罪名都推到他身上,这样才能救出表妹……” “我知道该怎么做,不需要你来教我!” “我怎么敢教您,我就是提醒一下。” 听了他们的对话,苏唯很想对钱赫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不就是在说你自己吗? 沈玉书在客厅外停下脚步,以免进去让陈世元尴尬,忽然袖子被拽了一下,他转头一看,就见苏唯捂住肚子,愁眉苦脸地说:“肚子疼,我去厕所,你先观察下情况。” 他说完,不等沈玉书回应,就转身跑掉了,管家也抱歉地向沈玉书点点头,示意他跟随自己进去,低声说:“烦心事一件接一件,老爷心情不好,沈少爷请您多多担待。” 两人走进去,陈世元正背着手在客厅里来回踱步,跟昨天相比,他显得很心浮气躁,也没有特意拿鼻烟壶来显摆,钱赫在旁边安慰,他却置之不理,皱着眉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看到沈玉书,钱赫很不高兴,问管家,“怎么这个节骨眼上,还什么人都往家里领?” 管家对这位表少爷没什么好感,冷淡地说:“这位沈少爷可不是外人,我们老爷正想见他呢。” 被顶嘴,钱赫的脸色很难看,正要呵斥管家,陈世元快步走到沈玉书面前,道:“他们巡捕房太过分了,抓不到凶手,就乱冤枉好人,陈涉在我身边做事很久了,我了解他的为人,他绝对不是那种因为一点小利就乱杀人的人。” “哪是一点小利?舅舅你还不知道,因为这个连环案,圆月观音的价格已经涨到了几十万,大家都想要传说中的神秘观音啊。” 钱赫的话被无视了,陈世元问沈玉书。 “你特意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了?还是你可以帮忙找找关系把陈涉保释出来……我现在所有的生意都是他在打理的,他不在,事情都停摆了,而且、而且他的被抓还影响到我们陈家药铺的声誉,所以不管怎样,花多少钱也好,能把他保释出来就行。” “保释可能比较困难,因为方平被杀前有人看到陈涉跟他有过争执,除非陈先生你知道陈涉为什么特意在晚上去见方平。” “这……” 被询问,陈世元犹豫了一下,才说:“昨天晚饭后我就没见到陈涉了,他习惯了每天去店铺转转,我听铺里的伙计说他是接了有人送来的字条,才匆匆出去的,可字条写了什么,他们也不知道。” 钱赫在旁边不屑地哼道:“方平肯定是跟他一伙的,来跟他要钱,他怕夜长梦多,就杀人灭口了。” “不管怎样,我们都要先见到陈涉,问清情况才能救他,如果不能保释,那沈先生你能不能找找路子让我们见到他?” “这个恐怕短时间内也无法办到。” 沈玉书看了钱赫一眼,故意说:“我今天来,是想跟陈先生说说圆月观音的事。我托朋友打听到了一些情报,据说观音已到了盗贼手里,他们正在想办法脱手,所以市面上才会出现高抬价码的现象,不过陈先生请放心,我会顺着这条线把观音找回来的。” “沈先生,听说你刚留洋回来,所以你有什么厉害的朋友,可以这么快就问到了情况?你是不是在信口胡诌,想趁乱捞一笔?” 钱赫出言讥讽,沈玉书也针锋相对,冷冷道:“我办事自有我的方式,到时我把观音取回来,你就知道我是不是在胡诌了。” “是吗?呵呵,那就拭目以待了。” 陈世元摆摆手,制止了他们的对话,对沈玉书说:“谢谢你专程来告知观音的下落,这件事还麻烦你继续追踪,至于陈涉的事,既然这么棘手,那就算了。” 他给管家打了个手势,示意他送客,钱赫看到这一幕,冲沈玉书得意地一挑眉,谁知陈世元接着对他说:“你也回去吧。” “不是啊舅舅,陈涉这一出事,家里的生意没人打理,我可以留下来帮你的。” “不用了,你也马上离开,别惹我心烦。” 陈世元跟沈玉书说话还有几分客气,面对钱赫,他简直就是在直接下逐客令。 钱赫面子上过不去,气哼哼地拂袖离开,走到门口时刚好苏唯进来,两人撞了个满怀,苏唯急忙道歉,还想扶他,被他一把推开。 “你没带眼啊,滚!” 苏唯也不在意,笑嘻嘻地退到一边。 等钱赫走后,管家向苏唯连连道歉,苏唯一掸衣襟下摆,随意道:“无妨无妨,出门不小心,遇到了疯狗,也是没办法的事。” 管家一脸忍笑,看来他内心无比赞同苏唯的话。 ☆、第二十八章 沈玉书告了辞,跟苏唯从陈府出来,问:“你在府里转悠了一圈,有什么发现?” “居然被发现了,看来搭档的智商高,也是件令人头痛的事啊,但很可惜,除了听到大太太在跟下人抱怨女儿救不出来,还有两位姨太太担心陈家撑不住了,想找机会离开外,什么发现都没有,你这边呢?” “我试探过钱赫,他的反应有问题,他非常确定我找不到观音,那是因为东西在他手里,他相信我不可能找到。” “还有他那副嚣张的嘴脸让人很想揍他,另外我感觉陈老爷也不地道,一个管事被抓了,他那么担心,每句话都不离生意啊账目啊,难道是他们的账有问题?” “不排除这个可能性,不过我们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怎么抓住钱赫。” “是啊,没有证据,所有推论都只是空谈。”苏唯摸着嘴巴叹了口气,又说:“刚才我把钱赫的东西还给他了,都是些小物件,他应该没发现被偷过,不过收据在你那里,我来不及还他……” “收据!” 沈玉书突然停下脚步,转头注视苏唯。 苏唯被看得莫名其妙,没等他发问,沈玉书突然上前,将他一把抱住了。 “谢谢,你帮了我大忙!” 两人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苏唯对沈玉书的性格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沈玉书把开心的情绪表现得这么明显,一时间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还好沈玉书很快就放开了他,看都不看他,匆匆向前走去,让苏唯有种他被玩弄……呃不对,被渣……呃也不对,总之就是,虽然找不到合适的词汇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但就是很不爽。 他追上去,问:“帮大忙?你可以把话说得更清楚些吗?” “这要等法医做详细鉴定才能知道……嗯,今晚他们很忙,肯定不行……明天……照目前的状况,他今晚不会有行动……” 沈玉书没理会苏唯,边走边在嘴里嘟囔个不停,苏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跟着走了几步,脚步逐渐放慢,看着沈玉书的背影,他脸上浮出得意的笑。 沈玉书有什么打算他不知道,但他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了,如果计划顺利,可能在沈玉书找出钱赫的罪证同时,圆月观音已在他的手里了。 偷门是没有朋友的,所以比起友情,他更在意如何赢过沈玉书。 要知道在交际中掌握主控权,最开始的定位很重要,他现在就是要抢到这个关键的主控权,这样今后沈玉书才会任他予取予求。 深夜,大上海的繁华区域还灯火辉煌,但普通人家都已经关灯歇息了,紫莱街整条街道也沉入了寂静中。 遥遥的,可以看到坐落在夜幕中的圣若瑟教堂,灯火影影绰绰,跟苍穹一轮圆月交相辉映,照亮了街道,却又不会打扰到这里的沉静。 一道黑色身影从洛家闪出,黑影脚步很快,瞬间就穿过了街道,向教堂方向奔去。 然而,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总有一些人还没有入眠,黑影拐进一条胡同,正要照自己事先做好的路线图往前奔跑时,他发现路被挡住了。 一个身穿黑色对襟短衣的男人站在不远处的前方,双手交抱在胸前,像是等候已久了,他脚上穿了布鞋,颈上还套了个折成三角形的黑色手帕,标准的夜行人打扮。 虽然情况不允许,苏唯还是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因为沈玉书的打扮真的超像电视剧里常出现的那类黑衣人,让他几乎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也是一不小心穿越过来的。 “欸,被发现了啊。” 沈玉书会出现在这里,就证明自己的行动被看穿了,苏唯放弃了无谓的伪装,坦然走了过去,打量着沈玉书的造型,说:“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 “跟小偷搭档,总要留一手的。” “侠盗,”苏唯纠正完,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在你大篇幅地解释你在陈府转悠的目的时,我就发现了,那些只是你行动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你要去准备做手脚的东西。” 虽然苏唯的动作很快,沈玉书无法知道他做了什么手脚,但是确定他一定有布置。 苏唯耸耸肩,“这是作为聪明人的直觉吗?” “是作为侦探的直觉,所以我就在这里守株待兔了,对于一个不了解地形的人来说,你如果想去钱赫的别墅,这是唯一能记住的路。” 好吧,既然沈玉书都看穿了,苏唯便索性开门见山地沟通。 “首先说明,我并不是要吃独食,我只是想证明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 “喔?” “你看今晚又到月圆之夜了,当然是要去找圆月观音啊,不然要干吗?” 如果沈玉书是现代人,那他就会明白苏唯这句话的笑梗在哪里了,但他偏偏不是,所以他的回应是保持严肃冷静的表情,注视苏唯,等待他往下说。 苏唯终于体会到了深刻的代沟问题,而且还是马里亚纳海沟的深度,他挫败地叹了口气,决定把话题拉回正确的轨道上,长话短说。 他拿出自己暗地里做的路线图,亮给沈玉书看。 “钱赫的朋友说他们常去空别墅聚会,我猜如果圆月观音是他偷的话,他应该放在别墅里,所以我在归还钱赫的物品时,顺便塞了张字条给他,说我已知道了他的那些龌龊勾当,那尊观音他没有资格拥有,今晚子时我会准时取走。” “以我的名义?” “当然不是,我用的是自己的落款——侠盗苏十六。” “苏十六?” “就是我,因为我在偷门的国际排行榜上排名第十六位。” “嗯……” 沈玉书点点头。 感觉他脸上好像露出了一副也不过如此的表情,苏唯急忙追加,“我会排十六是因为我接活的条件太苛刻,酬金又高,所以不是很受大众的欢迎,并不是因为我的技术差。” 沈玉书对苏唯的偷技排名没兴趣,比起这个,他更好奇苏唯的打扮。 苏唯今晚没穿长袍,而是穿着时下流行的休闲黑西裤,黑色的衬衣束在裤腰里,头发上系了一个黑色手帕,遮住了奇怪的发色,另外双肩背了个形状别致的小包,包上缝制了大大小小的口袋,中间还有系绳。 很奇怪的背包,就像苏唯这个人一样奇怪。 “你这个包长得很怪,在哪儿买的?” 是在将近九十年后的巴黎,这还是今年流行的最新款。 “这叫有个性,”苏唯用手拽拽背带,笑道:“至于出处嘛,业务机密,恕难奉告。” 沈玉书就知道苏唯不会说,所以也没真想了解内情,冲他甩了下下巴,示意他跟上。 “引蛇出洞这种事还是需要地头蛇来做,你这种画工,只怕再走两个小时,也走不到目的地。” “不会这么糟糕吧?” “就是这么糟糕。” 被毫不留情地贬低了,苏唯耸耸肩。 “这不能怪我,毕竟我们那个时代都是用手机找路的……喂,等等我。” 眼看着沈玉书越走越远,他顾不得嗟叹,收好路线图,加快脚步追了上去。 ☆、第二十九章 由沈玉书这个当地人引路,他们只花了一半的时间就到达了钱家的别墅。 那是一栋乳白色的两层小洋楼,与其说是别墅,倒不如说是比较漂亮显眼的住宅。 它靠近港口,据说当初是钱家的人为了随时调查药物的货运情况,特意建造的,而今随着生意的转移,别墅几乎用不上了,便成了钱赫跟他的朋友们鬼混的地方。 不过今晚别墅里面很安静,苏唯围着外面的院墙转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方便进入的地方。 他踩在突出的部位几下跳跃,攀上墙头,转身想帮沈玉书攀援,谁知沈玉书动作轻盈,几乎跟他同一时间攀了上来,趴在他身旁,观察里面的情况。 苏唯很震惊,忍不住上下打量他,沈玉书观察着别墅,低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有做贼的潜质?” 苏唯用力点头。 “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爬树爬墙,这种高度难不倒我。” “攀高很简单,不过我们要在这里等很久,你撑得住吗?” “没问题。” 苏唯选择的地角很好,附近没有路灯,旁边还栽种着法国梧桐,遮住了月光,将他们掩藏在了树影中,只要不发出声响,很难被发现。 而且从这里可以看到别墅走廊上的落地窗,虽然拉了窗帘,但如果有灯光的话,还是可以隐约看到里面的情况。 沈玉书找了个平缓的地方趴好,探头看向别墅,就见里面一片漆黑,一点声音都没有,不知道是房里没人,还是有人却已经歇下了。 他看看手表,同一时间苏唯也看了下自己的怀表,拿出望眼镜,调整焦距观察房子里的情况。 “准备挺齐全的啊。” “是啊,好在这里没有监视器,省了不少麻烦。” “没有什么?” “呃,那是我们那边的方言,就是说这里没有家丁巡逻,方便我们做事。” “如果真是钱赫所为,他一定不敢叫自家的保镖来帮忙,也不敢报警,他会自己解决问题的。” “哇塞,这么胆大过人?” “……” 沈玉书不由自主地歪了下头。 苏唯表达感情的家乡话时常让他感到困惑,说:“他学过功夫,对付几个普通人不在话下。” 他甚至想过假如钱赫今晚真的在别墅的话,他将会做出什么样的应对措施,不过为了不影响苏唯的情绪,他没有讲出来。 苏唯没注意到沈玉书的表情变化,调整着望远镜,随口说:“可惜我不是普通人,你也不是。” 两人攀在墙上大约等了半个多小时,子时已经过了,苏唯却依旧安之若素,完全没有出击的表示,沈玉书也不催他,陪他一起等候。 就这样,又过了半个小时,别墅里突然亮起了灯光,透过窗帘,他们看到一道身影穿过走廊,去了某个房间,苏唯精神一振,低声说:“这家伙上钩了,我就知道他一定会沉不住气的!” 那道身影在房间里停留了没多久,就匆匆出来,沿着原路返回,很快,灯光被关掉了,四周再次陷入黑暗。 等一切都回归平静后,苏唯给沈玉书使了个眼色,两人用黑布蒙住脸,从墙上跃下,借着月光,穿过院落来到走廊的落地窗前。 今晚的月光很配合,苏唯做事时连照明都不需要了,他从口袋里取出铁丝,插进钥匙孔里,沈玉书在旁边看着,在他数到第六秒时,锁被打开了,苏唯将门轻轻拉开,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沈玉书紧随其后,两人进了房间,顺着刚才人影的移动方向走过去,就见走廊尽头是楼梯,而拐角的旁边则是房间。 苏唯伸手按住门把,慢慢往下压,一直压到底部才推开门,再将门把徐缓地转回到原位。 他的动作谨慎,一切都在悄无声息的状态中进行的,即使沈玉书就在他身边,也几乎听不到响声,不由暗暗佩服他的冷静。 房间里没有窗户,两人进去后,沈玉书在苏唯的暗示下将房门重新关上,随即一道细细的光束在苏唯的手中亮了起来,那是他最后一次盗宝时带的LED袖珍手电筒,会这么快在旧上海再度用上,是他始料不及的。 在这个四壁黑暗的空间里,即使是一束微光也显得明亮无比,苏唯用手指遮住手电筒的前端,尽量减少光亮的外泄,然后以顺时针方向移动手电筒。 袖珍手电筒握在苏唯的手掌中,沈玉书看不清它的全貌,低声说:“好奇怪的光。” 苏唯借着光亮观察着房间摆设,随口说:“这是我们偷门一行爱用的物品,你没见过很正常。” 跟随着光线,他们看清了这是间书房。 门旁靠墙是书架,架子上错落有致地摆放着玉器古玩,还有一些应用医学书籍跟常用物品,另一边墙上挂着两幅水墨画,水墨画下方是一张红木茶几,茶具器皿一应俱全,墙角还有个小小的香炉,书桌旁边则摆着一个青铜色保险柜。 整体看来,房间里没有特别显眼的物品,光线的关系,乍看去也很难辨别书架上的玉器是不是真的。 苏唯的目光直接略过那些玉器,落在了保险柜上,给沈玉书打了个手势,示意他跟上。 如果这个房间里有藏宝贝的话,保险柜的可能性最大。 苏唯蹲下身,用嘴叼住袖珍手电筒,检查保险柜。 它不是罗盘密码式的,而是普通的锁扣,开这种锁对苏唯来说实在是太轻松了,掏出万能铁丝,插进锁眼里,来回转动了几下,啪嗒一声,就把锁打开了。 大概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感觉穿越到九十年前,也不是一点便利性都没有的。 苏唯将保险柜门打开,用手电筒照了照,里面上下两层,但遗憾的是什么都没有。 他转头看看沈玉书,沈玉书一脸平静,像是这个结果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苏唯冲他挑挑眉,正想交代接下来的计划,轰隆一声响,房门突然被人踢开了,有人站在门口,大喝:“不许动!” 借着手电筒的灯光,他们看到了对方手里的枪,苏唯正想站起来,枪声响起,子弹擦着他射到了对面墙上,男人喝道:“看清楚了,我这是真枪,随时会走火的。” ☆、第三十章 他背光站着,看不清容貌,但是听声音可以判断他就是钱赫,苏唯看到沈玉书举起了双手,他也做出相同的动作——再好的身手也无法跟子弹拼,先投降再说。 见轻易制住了他们,钱赫很得意,一手持枪,另一只手按开电源开关,走了进来。 他跟平时一样穿着西装,头发打着厚厚的发蜡,在灯光的映照下油光锃亮,一看就是个小白脸,不过他手上的那把枪却是货真价实的家伙。 “弄了半天玄虚,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沈家少爷。” 苏唯看向沈玉书,他们俩都蒙了面,他很惊讶钱赫是怎么认出他的。 “身高。” 钱赫的嘴角微微上翘,像极了坏人诡计得逞后自得的样子,他好心地为苏唯解了惑。 “在我认识的人中,长这么高的只有沈玉书一个人了,喔,你也勉强算一个。” 什么叫勉强算一个? 苏唯很不服气,拉下脸上的黑布,转头目测他跟沈玉书的身高差。 沈玉书也拿下了三角黑布,冷静地对钱赫说:“你比我想的要聪明。” “孔子也说过了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大家看我的外表,都以为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其实我比你们所有人都聪明。” 你想多了,你这打扮根本就是败絮其外还外加败絮其中——苏唯在嘴里嘟囔。 沈玉书说:“所以你一开始就识破了我们敲山震虎的计策,却装作中计,故意在子时后来书房转一圈,引我们上钩?” “不错,刚才我已经打电话通知巡捕房了,他们很快就会赶过来,单凭私闯民宅,偷取钱财古董的罪名,就够判你们几年了。” “可是你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本来不知道观音在哪里,现在你告诉我们了。” 钱赫挑挑眉,像是在说怎么可能。 沈玉书伸手指指他身旁的木架,那上边放着几件装饰器皿跟书籍,另外还有一个大夫出诊时随身携带的药箱。 “刚才我检查房间时,架子上并没有药箱,显然它是你刚才闯入时,偷偷放下的,你为什么要在捉贼时特意拿药箱?那是因为观音就藏在药箱里面,你不随身携带的话,担心被别人拿走。” “胡说八道!” 经沈玉书这么一说,苏唯也注意到了药箱的存在,他点点头,对沈玉书说:“声音大幅度提高,脸颊肌肉抽动,眼神游离不定,这些反应都证明了这家伙在撒谎,观音一定就在箱子里。” “是的,在傅山跟陈雅云私奔那晚,钱赫就是拿着药箱跟他们会合的,他杀了傅山后,将观音藏进药箱离开。他是大夫,深夜出诊是很平常的事,就算有人看到,也不会在意,从药箱的高度来看,我猜里面一定有夹层,而观音就放在夹层里。” “哈哈,那我们检查一下药箱,就知道你的判断对不对了。” 听着他们旁若无人的对话,钱赫的表情变得很难看,苏唯走过来想取药箱,他立刻冲苏唯扣下扳机。 苏唯早有防备,就地一滚躲开了,钱赫不等他站起来,又再度开枪,冷笑道:“本来只是想关你们几年,是你们自己找死!” 苏唯继续躲避,子弹射在玉器摆设上,不断发出震响。 一个茶杯向钱赫迎头摔过来,却是沈玉书发现情况危急,向他发起攻击。 钱赫身手不错,侧头及时躲了过去,枪口却失去了准头,其中一颗子弹射中灯盏,房间顿时陷入了黑暗。 苏唯关掉手电筒,把它丢了出去,哗啦响声传来,钱赫急忙朝那边开枪,在射到第二发时,枪膛里传来机械撞击声——子弹射完了。 沈玉书趁机冲了过去,飞起一脚踹向钱赫,钱赫也不示弱,闪身避开,又挥拳攻击。 两人拳来脚往,下手招式都分外凌厉,就听黑暗中不断传来茶碗玉器落下的声音,没多久,不大的书房就一片狼藉。 趁着他们恶斗,苏唯跑过去拿到药箱——如果沈玉书判断无误的话,观音玉像应该就在药箱里,这可是价值五千大洋的东西,可要看护好。 他把药箱放到安全的地方,又迅速从背包里掏出夜视镜观察情况——夜视镜也是他常用的道具之一,今晚要不是跟沈玉书搭档,他早就拿出来戴了。 苏唯戴好镜子看过去,就见那两人还在激烈搏斗,屋子里大部分的玉器都摔成了碎片,红木茶几的一条腿也被踢断了,看着这一幕,他忍不住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希望这些东西不是真货,否则五千大洋还不够赔的,阿门。 就在苏唯祈祷的时候,那边的搏斗更激烈了,手枪在打斗中落在了地上,钱赫几次想去捡枪,都被沈玉书拦住了。 两人很快打到了墙角,钱赫用脚勾起香炉,朝沈玉书甩过来,顿时香灰四溢,沈玉书不得不闭上眼,用手捂住口鼻往后退。 钱赫趁机捡起手枪,掏出备用的弹匣插进枪膛,将枪口指向沈玉书。 “小心!” 危急关头,苏唯来不及多想,一个跃身,扑过去抱住沈玉书,就地一滚翻到了书桌后,与此同时,枪声响起,还好厚实的书桌帮他们挡住了子弹。 “闭上眼睛,屏住呼吸!” 苏唯低声对沈玉书下指令,又飞快地从背包里掏出闪光弹,拉开顶端的扣环丢了出去。 下一秒,房间里顿时亮如白昼,像是爆发出了巨大的烟花。 钱赫猝不及防,慌慌张张地捂着眼睛往后退,苏唯不给他逃跑的机会,冲过去,先是一脚将他的手枪踹飞,接着挥拳狠狠地击打在他的下巴上。 钱赫失去了反击的能力,任由苏唯踢打,最后小腹被踢中,他抱着肚子跪倒在地,苏唯扳住他的手拧到背后,成功地制服了他。 情势瞬间逆转,钱赫的视觉暂时失去了正常功能,口鼻又吸入了过多的烟雾,被刺激得连连咳嗽,只能含糊不清地叫:“饶命饶命!” “闭嘴!否则只会让我更想打人!” 苏唯踹了他一脚,又问沈玉书,“你怎么样?” “还好。”沈玉书用黑巾捂住了口鼻,问:“我可以睁眼了吗?” “最好先不要,再等等。” 钱赫已经失去了反抗的能力,苏唯丢下他,跑去走廊,将门窗都打开。 夜风吹进来,让充斥着镁粉的空间多了分新鲜空气,烟雾很快就消散了,钱赫勉强可以看到周围的状况,不过鼻腔跟口腔里依旧存留了刺激性物质,导致他不断发出咳嗽声。 ☆、第三十一章 苏唯趁着混乱将夜视镜收了起来,等沈玉书睁开眼睛时,他已经恢复了最初的样子。 空气里虽然还有烟雾,但已经不影响说话跟视物了,沈玉书走到苏唯身边,皱眉问:“你刚才用了什么?” “业务机密,恕难奉告。” 沈玉书还要再问,苏唯伸手指指趴在地上的俘虏。 “警察……呃不,巡捕快来了,我们先把这个麻烦解决了再说。” 在苏唯的指点下,沈玉书取来药箱,将里面的药品拿出来,找到底下的活动木板,正要把木板取出,钱赫突然大叫起来。 “不要动啊!不要动!” 苏唯一脚踹过去。 “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 “今晚是月圆之夜,窥视圆月观音的话,会被诅咒的!” 这话既是警告,也是坦白,证明观音正是在药箱里,钱赫自己怕死,所以不得不供出了真相。 苏唯看向沈玉书。 “你怕被诅咒吗?” “我是唯物主义者,不信神明与诅咒。” “如果你不信诅咒的话,那就不能信那些什么观音治病延命的传言。” “我当然不信,如果我信观音治病,那还学医做什么?你呢?” “我相信我的运气,就算有诅咒,也影响不到我的。” 苏唯沾沾自喜地说完,给沈玉书打了个手势,沈玉书将木板取出,于是那尊传说中神秘的观音神像便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沈玉书双手握住玉像的底台,将它小心取出来。 月光斜照进来,映在观音大士身上,大士面含微笑,手中平托一轮圆月,明月生辉,在无形中感染了他的情绪,所有的急躁焦虑仿佛在这一瞬间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心灵的宁静。 至少在注视观音的时候,沈玉书是这样感觉的。 看到沈玉书的反应,苏唯也凑过去一起观察玉像,很快他咦了一声,跑去找到他的袖珍手电筒,又对着玉像一通查看,越看表情越奇怪。 “快把它藏起来,否则我们都会受到它的诅咒的,你们疯了!你们都是疯子!” 无视钱赫声嘶力竭的吼叫,沈玉书问苏唯,“是赝品吗?” “那倒不是,只不过它并没有传说的那么贵重。” “但就是有人为了一尊并不贵重的东西,不惜盗物杀人。” “是啊,就比如我们眼前这位仁兄。” “你们凭什么说那些事是我做的?” 随着烟雾消散,钱赫逐渐缓了过来,听到他们的对话,他叫嚣道:“我是被陷害的,我根本不知道陈家把观音放在哪里,怎么可能去偷窃?肯定是陈涉做的,还为了陷害我,把观音偷偷藏在我的药箱里!” “你的确不知道陈家的观音放在哪里,你也不需要知道,你只要利用傅山骗取陈雅云的信任,把观音取出来就行了。” “你拿到观音后,杀了傅山,又因为赵小四发现了你跟傅山的秘密,过来要挟你,也被你杀掉了,同理,你又杀了方平,除了灭口外,也让圆月观音的存在更加的神秘化,提高了它的价值,方便你日后出手,所以你的话恰恰相反,不是陈涉诬陷你,而是你诬陷陈涉。” “开什么玩笑?我跟陈涉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诬陷他?” “因为陈世元很信任陈涉,大有将家业都交给他的趋势,你在钱家不得志,就想到利用表亲联姻吞掉陈家的财产,所以圆月观音只是你的第一步棋,你更大的目的是想借这个机会打击陈家,再趁陈家内部混乱而人财两得,所以对你来说,陈涉就是眼中钉,你一定要铲除。” “证据呢?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陷害陈涉的?” “鼻烟壶。” “啊?” “那天我们去拜访陈世元,你也去了,还找借口滋事,趁着混乱,你偷了陈涉的鼻烟壶,那时我们还不知道方平这条线,由此证明你不是发现方平被跟踪才杀他的,你在一开始就想干掉他,并利用鼻烟壶嫁祸陈涉。” “但人算不如天算,你在偷袭苏唯时弄落了鼻烟壶,导致鼻烟洒在了他身上,只要我们把这两种鼻烟做化验对比,就会知道在方平被杀之前,陈涉的鼻烟壶就被盗了,而你偷袭苏唯的时候,陈涉还在陈家药铺,并且收到了方平约他见面的字条,这一点很多人都可以作证,所以偷袭者不可能是他。” 朗朗一席话,说得钱赫哑口无言,半晌,他忽然叫道:“就算陈涉不是凶手好了,那也不能证明凶手就是我,说我杀了人,你有证据吗?” “说得这么有底气,看来你是将所有证据都毁掉了,笃定我们抓不到你的罪证,只可惜有句话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钱赫瞪大眼睛看沈玉书,显然无法想通自己哪里出了纰漏,苏唯也很好奇,把目光从观音移到沈玉书身上。 “就是它。” 沈玉书从口袋里取出凯旋门大酒店的收据,亮到钱赫面前,钱赫还是不明白。 “这个有什么问题?” “方平受你的指使,先是用字条约陈涉,再找借口跟陈涉吵架,并让人看到,你答应在事成之后付钱给他,却趁他不留意,将他弄晕,并给他注射了氯化钾,导致他的死亡。” “在布置好现场后,你将针管跟针头用手帕或其他布料包住,放在口袋里,匆忙赶回凯旋门酒店,准备在酒宴过后处理掉。结账时你要了收据,随手放在放针管的口袋里,事后你把针管跟手帕甚至外衣都销毁了,可是却单单没有销毁收据,二十个大洋对你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你要凭它报销才能拿到钱。” 听着沈玉书的讲述,钱赫的脸色越来越白,最后他的身体像是筛沙似的抖成一团。 沈玉书漠然看着他的反应,又说:“收据跟针管等物品放在一起,上面沾了氯化钾的成分以及死者的肌肤纤维,除了你以外,没人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就是最好的证据。” 钱赫只顾着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苏唯看着他的反应,忽然想起了美国法律中那句经典的米兰达宣言。 他走过去,对钱赫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钱赫完全陷入了阴谋被拆穿的恐惧当中,根本没在听苏唯讲什么,倒是沈玉书注意到了,问:“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平时常看人家说,觉得很帅,一直想着自己有机会也用一次,现在终于用上了,你无视就好。” 苏唯给沈玉书做了个请继续的手势。 但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看着抖若筛沙的钱赫,沈玉书叹道:“你算计了这么多,想获得亿万家财,却栽在了蝇头小利上,有没有觉得做人很失败?” “二十个大洋可不是蝇头小利啊,这只能印证了一句话——天底下最致命的武器是愚蠢。” 苏唯的话严重打击了钱赫,他似乎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发出一阵呜咽叫声,最后像是一团泥似的瘫在了地上。 外面闪过光亮,车辆的引擎声穿过夜的寂静,传了进来,沈玉书的目光扫向窗外,忽然说:“也许观音的诅咒真的灵验了,至少对犯罪者来说是这样。” 被他带动着,苏唯也不由自主地看过去,低声嘟囔道:“我只知道,不管什么时代,警察的性质都永远不变,他们一定会在事件解决后才出现。” ☆、第三十二章 在沈玉书跟苏唯的联手下,观音诅咒杀人事件顺利告破,陈雅云跟陈涉无罪释放,钱赫也被收监,等待被起诉问罪,观音玉像也顺利交还给了陈家。 一系列风波之后,圆月观音的神力被传得神乎其神,每天都有大批记者跑去陈家,请求拍照做报道,普通民众就更不用说了,曾经对陈家避如蛇蝎的那些人态度一转,纷纷赞叹药玉观音的神奇,来求药求庇佑的人更是络绎不绝。 跟前几天萧条的状况相比,陈家药铺现在真可谓是生意兴隆,伙计们忙不过来,不得不从几家分店调集人手来帮忙,所以沈玉书跟苏唯照约定去陈家领酬金时,没有像之前那样被伙计偷窥。 至于陈世元,他一扫先前的颓废郁闷,身着新剪裁的长袍,精神焕发,连说话声音都洪亮了很多。 他手里拿着跟上次同样的鼻烟壶,跟生意场上的客人谈笑风生,见沈玉书跟苏唯进来,他很热情地迎上前,向他们道谢,又带他们到隔壁房间叙话。 谈话的内容不外乎致谢跟套交情,接着陈世元又让管家将酬金奉上。 沈玉书见陈府客人很多,便没有多打扰,起身告辞,陈世元没有挽留,只说最近忙着解决生意上的问题,等稍微稳定下来后,一定亲自摆酒席道谢等等。 两人出了陈府,苏唯拿着刚收下的庄票,在阳光下仔细打量,又用手指掸了掸纸张,叹道:“原来民初的支票长这样,在这里赚到了第一桶金,感觉又回到了刚出道那会儿。” 沈玉书没注意他的感叹,抬头看向陈家药铺,药铺门前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不少伙计在门口忙着张罗客人,看起来比过节还热闹。 他走过去,就见药铺正门大开,药香袅袅拂来,跟随着大家的目光,他看到铺里正中摆放了桌案,桌案上供奉着那尊白玉圆月观音,观音四周罩着方形透明箱子,旁边还放有线香小盒,以供大家上香祈福。 沈玉书前两天看过报纸,上面说陈家为了回报乡里,特意举办盛典,每天将观音请出两个钟头,以便来瞻仰的人得到观音福报,祛病延寿。 机会难得,所以许多客人都是慕名远道而来拜神的,这两天人潮不断,都快把门槛踩平了。 “看来在这场事件中,最大的赢家是陈世元啊。”苏唯双手交抱在胸前,看着眼前的光景,感叹道。 沈玉书心里微动。 为了杜绝观音失窃事件再度发生,陈家除了请保镖守护神像外,还特意请了巡捕房的人定期来巡逻。 陈家捐了不少钱出来做善事,麦兰巡捕房的总探长也乐得做人情,派了便衣巡捕来帮忙,洛逍遥也在,不过见他正忙,沈玉书就没有特意去打招呼。 当然,客人当中也不乏来看热闹的,还有来做采访的记者,旁边就有位穿马甲戴鸭舌帽的年轻记者问:“搞得这么声势浩大,就不怕观音再被偷吗?” “不怕的,这里到处都是保镖跟便衣,就算是神偷,也很难得手吧?” 听了好事者的解答,苏唯噗嗤笑出了声,他把庄票收起,小声说:“要不是刚拿了人家的钱,就凭这句话,我也要干它一票。” 沈玉书看向他,眉头皱起。 这家伙真是开不得玩笑啊。 苏唯只好说:“我随口说说而已,你别当真啊,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更何况是我苏十六。” “这尊观音是真的吗?” 苏唯挑挑眉,沈玉书凑近他,低声说:“我是问它是我们那晚找到的那尊吗?” “没错,就是那尊。” “那就奇怪了。” 沈玉书自言自语,苏唯把他拉出来,来到角落里,笑道:“不奇怪,你有没有注意到观音外面的玻璃柜子,它其实是连着警报器的,如果有人想偷观音,一定要先移开柜子,到时就启动警报了,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被偷。” “连你都偷不了吗?” “我当然例外了,我有我的做法,不过这属于……” “业务机密,恕难奉告?” “yes!” 苏唯打了个响指,表示沈玉书说对了,又转头打量店铺那边,说:“不过这种警报装置很贵的,有点不相符……” “什么不相符?” “就是付出的跟支出的无法扯平,比如你有十万的东西,大概会投入一万的成本去保护它,但你会用十万的成本去保护只有一万元价值的东西吗?” “你是说那尊观音不值钱?” “值不值钱,那要看它在当事人心中的地位,不过就古董本身的价值来判断,它最多是清代的仿造品,更别说是药王孙思邈的收藏了。” “你确定?” “当然,你知道要做一个高水准的神偷,对古董最起码的鉴赏能力是一定要具备的。” 听了他的话,沈玉书半晌没有做声。 苏唯拍拍他的肩膀,道:“别想太多了,这种信仰的事很难说,只要大家相信圆月观音可以治病,那它就价值连城,不是作为古董的价值,而是医学价值……别在这里磨蹭了,我们去把庄票兑了,对半分的话,可以享受很久……” “医学价值……” “你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 沈玉书眼睛一亮,想到了某种可能性,但还没等他开口,身后传来突兀的话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沈先生,你好。” 两人转头一看,竟是陈雅云。 她今天的打扮十分清爽,稍微烫过的头发束起来,搭在肩膀一侧,上身是蕾丝压边的白色衬衣,下面是长长的百褶裙,再加上淡施粉黛,看起来更漂亮了。 不过比起漂亮,她现在给人的感觉是很精神,看来是洗清冤屈,回到了以往平静富有的生活,她已把曾经的不快都忘记了。 可是面对这么漂亮的女生,沈玉书却没有太多的反应,冷淡地点头回道:“你好。” 这态度连苏唯都看不下去了,为了不让人家女生尴尬,他抬起手,热情地打招呼。 “陈小姐你好,你今天打扮得真漂亮,是要去哪里吗?” “谢谢。” 陈雅云礼貌性地回应了,又注视着沈玉书,说:“其实我是特意来跟沈先生道谢的,我听父亲说了,这次我跟陈涉可以顺利洗清冤屈,都是沈先生的功劳,刚才我听到你来拜访的消息,就匆忙赶了过来,不知道沈先生有没有时间赏脸共餐?” 说到这里,陈雅云的声音稍微压低,脸颊也红了起来,如果这样还不懂人家少女的暗示,那那个人就实在是太蠢了,至少苏唯是这样认为的。 但偏偏沈玉书在这方面就是这么蠢。 他根本没理解陈雅云的心思,说:“不用了,我只是拿钱办事,救你们本来就是我的分内事。” “可是……” “再见。” ☆、第三十三章 沈玉书说完,转身就要走,陈雅云急了,冲到他面前拦住他,问:“你是不是还在记恨那件事?” 沈玉书皱皱眉,不理解地看她。 “就是、就是当年我悔婚,让你难堪的事,那时候我太天真了,认为结娃娃亲都是封建主义思想,我崇尚自由的爱情,希望可以自己选择中意的人,如果当时我可以摒弃偏见,多了解你一些的话,一定不会那样做的。” “你想多了,我并没有在意那件事。” “那你为什么……为什么对我这个态度?” “我的态度有问题吗?” 沈玉书看向苏唯,苏唯很想说有问题非常有问题,但他实际上做的却是仰头望天,不去搀和这个烂摊子。 沈玉书没得到答案,又见陈雅云眼圈红红的,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他只好说:“可能是我的表达方式不当,让你误会了,不过我对你本人并无成见,我只是比较忙,没时间跟人出去吃饭喝茶。” 他说完就离开了,陈雅云终于受不了他冷漠的对待,低头小声抽泣起来。 那个鸭舌帽记者在不远处探头探脑地偷窥,看来他是注意到了这里的暧昧气氛,想玩偷拍爆料,苏唯抽不出身去警告他,见陈雅云这么伤心,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递了过去。 陈雅云抹着眼泪道了声谢,苏唯安慰道:“别担心,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定没在记恨你,他根本是……” 陈雅云停止抽泣,仰头看他。 面对少女期待的目光,苏唯实在说不出‘他是根本就没把你放在心上’这种伤人的话,道:“他根本就是工作狂,不懂风情而已。” “我不在意的,经过了这次的事件,我再不相信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读书人了,男人就该像沈玉书这样的正人君子,又帅气又有担当,虽然不多话,但绝对可以托付终身,这才是我真正要追求的爱情,所以我不会放弃的!” 帅气又有担当的男人又不止他一个。 没想到在这个年代里,酷哥同样受欢迎,苏唯不爽地挑起眉,很想说陈小姐你是不是有受虐倾向啊,把自虐当爱情来追求? “咦,这不是我们家的手帕吗?你怎么会有?” 陈雅云哭完了,注意到苏唯给她的手帕,奇怪地翻看。 苏唯这才发现自己一时着急,居然把之前从陈涉那里偷的手帕送了出去,他只好呵呵笑着做掩饰。 “我也不知道,这是沈玉书给我的。” “那就对了,这块手帕是我父亲的,一定是他赠给沈先生的。” “你怎么知道这是你父亲的手帕?” “因为葫芦上绣着陈字啊,这是我们陈家药铺百年庆的时候,我父亲特别订做的,总共十份,分别赠给了在药铺里忠心耿耿供职多年的老伙计,为了防止万一失落被冒领,所以每个葫芦上绣的字都不一样。” “这么有讲究?” “还不止这些呢,你看这个药葫芦好像很平常,但是用艾草熏的话,它就会由暗红色变成黄色,凭着它,可以在陈家药铺任何一个分店免费取药,我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东西赠给沈先生,一定非常器重他。” “喔……” 听着陈雅云的解释,一个奇怪的念头腾入苏唯的脑海,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事件顺利解决了,沈玉书却并没有表现得开心,他一定一早就想到了同样的问题。 “我要走了,陈小姐回头见。” 苏唯抢回那块手帕,追着沈玉书跑走了,把还处于迷糊状态的陈大小姐一个人撂在了原地。 快追到沈玉书时,苏唯被叫住了,他顺着叫声回头一看,就见鸭舌帽记者也追了上来。 记者长了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年纪不大,鸭舌帽配多口袋的茄克装,脖子上还挂着照相机,整个气场都写着我是记者四个大字。 “苏唯先生你好,我可以采访你吗?” 他面对苏唯,做出友好的笑脸,一边的虎牙露出来,看起来显得更小了。 苏唯没被他的友好气场所感染,提起戒备,说:“你搞错了,我不是陈小姐的男朋友。” “我知道我知道,但你是破解圆月观音谜案的大侦探啊。” 记者保持他的笑脸,抬起照相机朝向苏唯。 苏唯伸手按住了镜头。 “你听谁说的?” 有关圆月观音这件案子,沈玉书不想声张,所以他把破案的功劳都给了洛逍遥,还特意叮嘱过他不要对外说,记者居然知道内情,让苏唯对他更起了戒心。 被问到,记者嘿嘿一笑,做了个捏钱的手势。 “我就是有一点点小门路,跟你们两位大侦探相比,不值一提的,喔,这是我的证件,请多指教。” 一张记者证亮到了苏唯眼前,当中印着很大的三个字——云飞扬。 “我是申报负责事件专栏的实习记者云飞扬,就是大风起兮云飞扬的云飞扬,很好记吧?苏先生,你有兴趣接受我的采访吗?请放心,不会占用你们很多时间的。” 苏唯做的回应是揪住他的照相机,拆开照相机的胶卷口,把胶卷扯了出来。 “啊……” 大概是他的举动太粗鲁了,云飞扬吃惊地张大嘴巴,只发出了一个单音节叫声。 叫声把沈玉书的脚步拉住了,他本来就走得很慢,看到后面的状况,又转身返回。 云飞扬这才反应过来,指着苏唯,气愤地大叫:“这个胶卷里你们只占了几张,剩下的都是我辛苦拍的新闻照片,现在全被你毁掉了,你知不知道无故损坏他人物品是违法行为?” “那你知不知道不经他人允许,擅自偷拍是侵犯他人肖像权,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云飞扬被问住了,挠挠头,疑惑地问:“有这样的法律吗?” 沈玉书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断言道:“看你的衣服这么多口袋,偷拍的一定不止一个胶卷。” 云飞扬表情一僵,本能地伸手捂住右下口袋。 这欲盖弥彰的行为让苏唯都不知道该如何吐槽,正准备妙手空空取过来,云飞扬转身就跑,兔子一样的一眨眼就跑得不见影了。 苏唯很惊讶,看着他的背影,说:“我刚刚发现记者跟小偷有个共通点,那就是脚速都超快的。” “要去追吗?”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家伙回头再说,我们先解决眼下的问题。”苏唯将绣着葫芦的手帕往沈玉书面前一亮,说:“有新发现。” “嗯?” 苏唯转述了陈雅云的话,沈玉书原本沉静的目光逐渐亮了起来,苏唯观察着他的反应,再次确定这个人果然变态,在他心中,美女还不如那些稀奇古怪的案子更有吸引力。 “怎么样?有发现什么问题没有?” 事情讲完,苏唯笑嘻嘻地问道,沈玉书用力点头,上前将他一把抱住,又用力拍打他的肩膀。 等苏唯反应过来,沈玉书已经退开了,转身沿路匆匆返回,仿佛早已忘了他的存在。 “我再次有了被玩弄的感觉。” 眼前飘过一片树叶,刚好衬托了苏唯此刻的心境,不过他马上就重新振作了起来,追上沈玉书,问:“你打算怎么做?” “你帮我个忙。” “可以,不过我不免费帮忙的。” “你还欠我的药钱跟西装钱。” “那也不够付我的酬金的,你知道在我那个时代……呃,在我们家乡,我的价码有多高吗?” 沈玉书突然停下脚步,苏唯差点撞到他身上,沈玉书及时按住他的肩膀,两人四目相对了数秒,然后沈玉书嘴角勾起,向苏唯发出微笑。 “这笔钱你可以跟陈世元要。” 是谁说他是正人君子来着? 看着沈玉书的笑脸,苏唯心想,用现代流行的话来说,这家伙绝对就是只腹黑大恶魔。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大放送,大家一次看个够~~ ☆、第三十四章 两人重新回到陈府。 对于他们的去而复返,陈世元很惊讶,不过还是热情招待了他们,听沈玉书说有要事相谈,想借书房一用,他也爽快地答应了,先让管家领他们去书房,没多久,他也匆匆赶了过来,一进门就大声叹气。 “哎呀,最近真是太忙了,你看我都没时间招呼你们,失礼失礼。” 这看似抱怨的话里掩不住内心的得意,不过没得到捧场,沈玉书跟苏唯一边一个站着,谁也没搭腔。 陈世元有些没趣,问沈玉书。 “贤侄特意回来,是为了找小女吗?她刚才还跟我问起你,看来经过这次的事件,她也知道可以依靠的是什么样的人了。” “不是,我回来是要归还这个的。” 沈玉书掏出一张纸,递给陈世元。 陈世元接过来展开一看,却是他拜托沈玉书查案时,交给他的观音图像,他诧异地看向沈玉书。 “刚才走得匆忙,忘了这事,这是陈先生的东西,现在案子结了,理应归还。” “贤侄你真是太客气了,既然东西都找回来了,一张纸还要它做什么?还麻烦你再跑一次。” “不麻烦,因为我除了还图外,还要说一件很重要的事,请问陈涉在吗?” “他在店铺里张罗,这件事与他有关吗?” “有很大关系,所以必须他在场,才能说。” 沈玉书语气郑重,陈世元脸上属于生意人的微笑收敛了,目光在沈玉书跟苏唯之间转了转,没有再多问,吩咐下人端茶,又让老管家去叫陈涉。 等了没多久,脚步声匆匆响起,陈涉推门走进来。 他今天穿着长袍,衣袖稍微挽起,头发梳理整齐,显得精明干练,他的岁数跟钱赫相差不多,但是看着比钱赫顺眼多了,至少苏唯是这样认为的。 陈涉进来后,目光在房间里的三个人之间转了一圈,最后落到陈世元身上。 “老爷,有什么事吗?” “是沈贤侄找你,这次全靠他帮你洗清冤屈,你也该当面道个谢。” 陈涉看向沈玉书,正要上前见礼,苏唯抢先走过去,站在他跟陈世元当中,伸手一左一右扳住他们的肩膀,对沈玉书说:“现在大家都到齐了,可以说了吧?” 面对他这突如其来的热情,陈世元表现得很困惑,陈涉则是反感,直接把他推开了,走到沈玉书面前,向他行礼道谢,沈玉书回了礼,说:“你不需要这样,我只是拿钱办事而已。” 跟刚才相同的说话,苏唯耸耸肩,觉得陈雅云可以不需要难过了,因为在面对大部分人的时候,沈玉书都是这副德行。 陈涉有些迷糊。 “那沈先生特意叫我来是……” “只是讲一下案子以外的事。” 沈玉书反客为主,向他们三人做了请坐的手势,陈世元跟苏唯坐下了,陈涉却不敢坐,而是站在陈世元身后。 等大家都落座后,沈玉书问陈世元。 “陈先生,有关令嫒跟傅山交往的事,你其实是知道的吧?” 没想到他会突然提到傅山,陈世元一愣,随即连连摇头。 “当然不知道,否则我一开始就会阻止他们交往了。” “那就有些说不通了,这么大的事,连管家都知道,却怎么没有告诉你?” “这……大概是不想让我心烦吧,贤侄你家也经营药材生意,知道现在生意不好做,我整天都在考虑怎么扩展经营,根本没留意小女的事情。” “我知道,现在生意难做,大家都想尽了办法寻找出路,陈先生会选择跟银行经理联姻,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量吧?” “唉,这也是无奈之举,不瞒贤侄你说,受西医西药的冲击,前阵子陈家铺子的运营很糟糕,不得不靠关闭分店来周转,所以我才想到联姻的方式,不过那家公子的人品跟学问都很不错的,我可不是为了家族就卖掉女儿的那种人啊。” “可是今非昔比,看看现在陈家药铺的生意有多好,那些西医西药算什么,比得上我们药王祖先留下的玉观音吗?” 听了苏唯的话,陈世元连连摆手。 “因祸得福因祸得福,而且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虽然不是长久之计,但毕竟缓解了一时的危机,看这种热度,短时间内陈先生不必担心药铺运营的问题了。” “是啊,说得不好听一点,陈先生您还要感谢傅山呢,没有他偷窃圆月观音,哪能把观音的传说炒得这么盛大?” 陈世元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身体稍微往前倾了倾,问:“你们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答案就是陈雅云跟傅山交往,并准备私奔的事从头至尾你都知道,甚至知道陈雅云会偷窃观音——陈先生你在生意场上打滚几十年,女儿的一点小伎俩怎么可能瞒得过你?大概从她暗中配钥匙那时候起,你就猜到了他们的计划。” 沈玉书说完一段,拿起茶杯品茶,目光看向苏唯。 这大概又是对他的试验了,苏唯只好接着说下去。 “你并没有揭破他们的计划,因为那时候你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将计就计,先让他们盗取观音,再在他们成功后,通知巡捕房观音被盗,你打的算盘是借这件事把话题炒起来,将圆月观音神格化,扩展更多的信徒。” “人是一种盲从的动物,只要话题炒起来,一定一传十十传百,带动药铺的生意,至于陈家跟银行经理之子的联姻,成了固然好,不成你也没损失,反而借由私奔盗宝事件,你名有了,钱也有了,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苏唯说了很多现代话,不过陈世元跟陈涉都听懂了,陈涉先忍不住了,想出口反驳,被陈世元拦住,微笑道—— “你们想多了,雅云是我的亲生女儿,虽然她的一些行为有伤风化,但虎毒还不食子呢,我怎么会为了名利,就杀人栽赃她?更何况杀人凶手早已伏法,说起来,凶手还是你们亲手抓获的,你们这样说,岂不是承认自己抓错了人?” 沈玉书放下茶杯,正色说:“不,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钱赫是凶手没错,你默许观音被窃也没错,你唯一的失策是没想到计划在中途出现了变故,傅山被杀,而陈雅云也成了杀人凶手。” “无稽之谈!” 无视陈世元的反驳,沈玉书继续说:“计划脱离了你的设计轨道,你慌了手脚,既急着找回失去的圆月观音,又担心女儿真摊上官司,给陈家带来麻烦,那段时间陈家药铺的生意每况愈下,你无计可施,只好登报求助,希望能找回观音。” 随着沈玉书的解释,陈世元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终于忍不住,站起来,冷淡地道:“我很忙,沈先生如果没有其他事,就请回吧,恕不远送。” “我把话说完了,自然会走,还请陈先生稍安勿躁,放心,不会耽误你们很久的。” “没必要再说了,反正你说的话我也听不懂。” “不,你们都懂我在说什么。” “我们?” “不错,你,还有陈涉。” 沈玉书提到陈涉的名字,陈世元下意识地转头看他,陈涉安之若素,平静地问:“这件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而且关系很大,因为你是陈先生的亲生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连载到中途看到有读者猜出来,为了不破梗,我忍着没回应,不错,真相就是这么的狗血! ☆、第三十五章 这句话说出来,陈世元跟陈涉的脸色同时一变,陈涉立刻叫道:“你不要乱说话,这种事情传出去,会影响到老爷的声誉,陈家生意才刚刚有所好转,不能因为你的胡言乱语而毁之一旦!” “你看起来很紧张,”观察着他的反应,沈玉书说:“如果只是普通的雇佣关系,陈家生意如何,你需要这么担心吗?” “这……”陈涉看看陈世元,马上又说:“自从我进陈家后,老爷一直对我很好,身为陈家店铺的一份子,为了它的声誉,我当然义无反顾。” 沈玉书看向陈世元。 “看来跟不懂事的女儿相比,这个儿子一定让你非常满意。” 陈世元沉默不语,陈涉还要再辩解,被他拦住了。 “陈雅云行为激进任性,一直让你很头痛,你让她坚持不认偷盗观音的事,是因为你发现比起让她承认,否认会让事件更加复杂化更有意义,而钱赫也适时地杀了赵小四,再度提高了观音的话题热度,至于陈雅云照你说的去做,将会是什么后果,你根本不在意,因为你有一个更中意的儿子,一个只会惹事又不听话的女儿可以成为放弃对象了。” “真好笑,照你的说法,我为了自家的生意连亲情都不要了,如果真的不在意女儿,我会花重金请人解决这件事吗?” “不,你花重金为的是查清观音的去向,救陈雅云只是顺便,如果你真担心女儿,在第一次跟我说案子时,就不会一直反复提起观音,而我拜托你写个字条,你却懒得动笔,反观陈涉出事时,你的反应是怎样的?你表现得非常慌乱,当时我特意提到观音,你却完全提不起兴趣,两个人在你心中的分量,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清楚了。” “原来你在试探我?” “我只是觉得你的表现很反常。” “那又能证明什么呢?别忘了当时我女儿被关,观音诅咒一次接一次的发生,接着陈涉又被说是杀人犯,我能不着急吗?” 苏唯在一旁听不下去了,插嘴道:“先不说这世上是否有诅咒的存在,单单一个赝品观音,我相信它还没有那个能力玩诅咒。” “你说什么?” “听说陈老爷喜欢收藏古董,想必在玉器鉴赏上也有一定的研究,你怎么可能相信玉像是药王孙思邈留下的这类鬼话?但圆月观音是否是真品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带动多大的价值。” “不错!” 沈玉书站起来,说道:“我留洋时,接触过西洋一些通过催眠暗示而治疗疾病的研究,所谓治病,是三分药七分养,而‘养’,则是根据一个人的精神跟心态决定的。” “我观察过观音,发现它的雕饰很独特,注视它时,会让人心态宁静,当初雕刻它的人一定是想利用雕像不同的形态而聚集相应的气场,精神力弱的人就会被它的气场影响,但这是好的影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配合药物治病的目的,不过要说只是瞻仰一尊玉像就能祛病延寿,那就太夸大其词了。” 苏唯把话接过来,说:“从玉质结构以及雕工来看,它应该是清代的制品,我猜是陈老爷您祖上的某位先人雕刻的吧,在百年之前就开拓了利用心理暗示而治病的医学方式,他真是个奇才,可惜却被他的后人用在邪道上,所以总而言之,圆月观音的医学价值很大,但作为古董的价值,那就一般般了,也许还不如这两只鼻烟壶贵重。”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只完全相同的和田玉鼻烟壶放在桌上。 阳光下明玉生辉,玉上的雕纹曲线优美流畅,可说是非常精致的收藏品。 看到鼻烟壶,陈世元跟陈涉同时瞪大了眼睛,又本能地摸口袋,发现原本放在口袋里的东西不见了,再看到苏唯拿出绣着药葫芦的手帕,陈涉忍不住了,问:“鼻烟壶怎么会到你手里?还有手帕……那是我前几天失落的。” 他说完后,马上露出懊悔的表情,显然是发现自己在惊慌之下说溜了嘴。 沈玉书不给他掩饰的机会。 “不错,手帕是你失落的,但它原本的主人该是陈世元先生,我听说这种纪念手帕只有十块,分别赠给了在药铺供职多年的老伙计,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管事,何德何能,接受陈先生的馈赠?再看这两个鼻烟壶,玉质跟雕工都是出于同一人之手,显然这一对是陈先生特意订制的珍品,一个留着自用,一个赠给了你,是这样吗?” 陈涉哑口无言,看看陈世元,不再说话。 苏唯又对他说:“陈老爷把限量版的可在任何一个陈家分店取药的手帕赠给你,发现你的鼻烟壶丢失了,他又把自己的鼻烟壶送给了你,我刚才进来时问过管家,你并不吸鼻烟,不吸鼻烟却整天揣着个价值连城的鼻烟壶到处转悠,你是钱多得没处花吗?还是潜意识地想对外界证明你们的父子关系?” 陈涉无言以对,但他的表情证明苏唯都说对了。 书房里有好一阵的寂静,过了好久,陈世元才对沈玉书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知道你是良玉,可惜雅云不长眼,一定要退婚,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只是我小看你了,也小看了你的朋友。” 他这样说,就是间接承认了沈玉书的推测,苏唯在心里松了口气——还好陈世元没像一些蠢人一样,事实都摆在眼前了,还一个劲儿地要求上证据。 如果真那样的话,那他就不得不请巡捕房帮忙调取陈涉的资料了。 陈世元说完,给陈涉使了个眼色,陈涉出去了一会儿,回来时手里拿了一张庄票,苏唯瞟了一眼,庄票跟他们之前收的那张长得一样,上面写了五千的字样。 陈世元说:“事到如今,我也不需再隐瞒下去了。圆月观音的出处正如你们所说的,是陈家祖辈传下的,我也是在无意中发现了它的神秘力量,我一直不懂那是怎么回事,还以为真有玉像的灵力护持,现在听了沈先生一席话,才茅塞顿开,所以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它的确是传家之宝。” “至于陈涉,他是我以前在乡下药馆做事时,跟别的女人生的孩子,我碍于家庭压力,无法把他母亲娶进门,以至于他们母子早年吃了很多苦,所以我发誓要补偿他,所有最好的都给他,他也很上进,没辜负我的期待,至于雅云,我没想真的牺牲她,但不可否认,如果一定要我选择,不管是出于私心还是家族的利益,我都会选我的儿子。” 在说这段话的时候,陈世元的腰板挺得很直,作为生意人圆滑通达的气场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精明跟冷漠,还有不近人情。 他将庄票双手交给沈玉书。 “有关我们父子的关系还有观音的秘密,也请酌情为我们留一点余地,就当是为我们百年老铺的上百名伙计着想,请完结这个案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笑纳。” 陈世元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让他们收钱闭嘴,陈家的秘密绝对不要散播出去。 沈玉书接过庄票,却没有收下,而是放在了旁边的桌上。 “陈先生多虑了,我只是想确定自己的判断无误而已,圆月观音的秘密宣扬出去对药铺没好处,对所有信奉它的人也没好处。你做事有你的立场,我不赞同,但也不会阻扰,只希望你今后将观音的力量用在好的地方。” 沈玉书说完,告辞离开,苏唯却没有跟上,他走去桌前,将庄票拿了起来。 “这笔钱我收下了,不过不是封口费,而是……”他指指鼻烟壶,打量着陈家父子的表情,微笑说:“我做事的酬金。” ☆、第三十六章 这一次沈玉书的步伐很快,苏唯出了陈府,往前追了很久才追上他,将庄票在他面前一亮。 “不要跟钱过不去嘛,这世上最脏的不是钱,是人心。” “我知道,但还是不舒服,一家人居然可以这样尔虞我诈。”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因为我没有亲人。” 沈玉书转头看去,苏唯耸耸肩。 “我是孤儿,唯一的亲人是我师父,也就是带我进偷门的长辈。” “抱歉,提到了你的伤心事。” “虽然听不出你的语气里有一点抱歉的意思,但还是要谢谢你的在意,不过世界这么大,你能有多大的心每件事都去在意?” “每件事?” “不错,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动物界里虎狼通常也会遗弃孩子里体质较弱的那个,所以陈世元的心态也是这样,说到底,我们人类也是动物,当然有着属于动物的天性。” “但人类毕竟是有思维有感情的,如果凡事都首先考虑到最高利益,那跟兽类又有什么区别?” 苏唯惊讶地看沈玉书。 他发现在推理案件时,沈玉书会做出独特缜密的判断,但是在感情方面,他又出奇的天真。 这让他突然对这个人,也就是沈傲的曾祖产生了好奇的心理。 “这就是理论跟现实的差距,越是有感情的生物,考虑得也就越多,心态也就越复杂越难以捉摸,甚至做出一些在外人看来得不偿失的事,比如他们大张旗鼓地展示观音,就不怕被人发现那是赝品吗?” “这一点倒不需要担心,他们没有利用观音来赚钱,相反的,还广播善缘,如果有人提出质疑,只会被说那是出于嫉妒,毕竟有人曾靠着观音这个精神支柱治好了病,说起来,在这次的观音诅咒事件中,我们也被利用了。” “那又怎样呢?被利用,那证明我们有利用价值,一万大洋啊,看看整个上海滩,有谁可以空手套白狼,一笔生意就能净赚一万的?” “你总是这么乐观吗?” “不,我只是实事求是。” 苏唯一脸严肃地说完,将刚收到的那张庄票递给沈玉书。 “这是你的那份,合作愉快。” 沈玉书收下了,苏唯又说:“我去找那个小记者,把余下的胶卷弄回来,那就再见了。” 他冲沈玉书扬扬手,然后双手揣在对襟马褂的口袋里,转身离开,走了两步,又转头追加,“喔对了,我说的再见是还会再见的意思。” 这人又在自作多情了。 他并没有对一个小偷依依不舍,相反的,他很希望这个‘再见’是再不相见的意思。 沈玉书收起庄票,转身,朝着跟苏唯相反的方向走去。 天街夜色凉如水。 夏季的夜晚正是纳凉赏月的好时节,案子结了,洛逍遥肩上的担子也卸了下来,约几个朋友看戏去了,晚饭后,谢文芳出门打牌,只有沈玉书留下来,陪洛正坐在屋顶上闲聊。 两人当中摆了个小托盘,上面放了酒壶跟两个小酒盅。 品着沈玉书为自己斟的酒,洛正叹道:“逍遥那家伙我是不指望了,他屁股上装了弹簧,根本在家里待不住,更别说爷俩在一起好好喝一杯了。” “他的个性是好动了些,现在有我陪您了,不也是一样的吗?” “听你的意思,短期内应该是不会再出去了吧?” “对。” 沈玉书跟洛正干了下杯,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后,说:“之前姨丈问我今后的打算,经过这次的事件,我想我可以做出决定了,我准备开一家侦探社。” “侦探社?那种洋人的玩意儿?” “对,虽然我是学医的,但是医术并不一定要用来治病,我希望将医学知识用在更广泛的领域里。” 洛正没有马上回应,他拿起酒壶,自斟了一杯,品着酒说:“虽然我不是很懂你的想法,不过既然是你想做的事,我们做长辈当然会全力支持。” “谢谢姨丈。” “一家人还这么客气做什么?你留过洋,见识比我们多,不该一直困在这个小药铺里,你这个选择也许是正确的。” 洛正拿起酒壶,帮沈玉书斟满酒。 “地角方面的有什么问题尽管说,姨丈在这里还是有点门路的,至于租金嘛,你父亲过世时留了钱给我们,也不用担心。” “钱的方面没问题,我刚赚了钱,短期内还过得去,至于地角,我想好了,以前的老房子还空着,不如就收拾一下当事务所,这样的话,连租金也省了。” “你是说贝勒路的那栋房子?” 洛正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犹豫着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 沈玉书察言观色,问:“姨丈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也不算是难言之隐,你都这么大了,我也不怕告诉你,当年你父亲过世时,曾千叮万嘱让我们照看好你,不要再回那栋房子,现在你这样说,我怕他地下有知,会不开心啊。” “他有说为什么吗?” “他如果说了,我就不用这么为难了,啊对了,他还有提到除非是走投无路了,否则不要卖掉那栋房子,还好我们家境一直算不错,以前也想过要不要租出去,你也知道那个地角的租金有多贵,可是后来传说闹鬼,我们怕闹出人命来,就放弃了。” “闹鬼?”沈玉书噗嗤笑了,“姨丈你也信这种无稽之谈?” 洛正瞪了他一眼。 “我就知道你不信,所以从来不说,不过说到见鬼,我还见过一回呢。那是你父亲去世不久的时候,我去贝勒路那边办事,就顺便进去看看房子,你猜怎么着?我看到你父亲的鬼魂了,他一张脸绿莹莹的,还穿着官服,站在门口动也不动,吓得我当场就晕倒了。” “我父亲的鬼魂?姨丈你确定没看错?” 沈玉书最初还觉得好笑,听到最后,他收起笑容,开始认真考虑闹鬼的真相。 他母亲是在他们举家搬到上海后去世的,在他十一岁那年,父亲也过世了,所以在他的记忆里,那栋房子没有什么特别留恋的地方,他只记得房子很大很明亮,与见鬼搭不上边。 “当然没看错了,那时我还年轻,眼力神很好的,”洛正说完,又追加道:“我怕你小姨担心,这件事我谁都没说,你也不许说,知道吗?” “知道,不过听了姨丈的经历,我更想去见识一下了。” 沈玉书不信鬼神,更别说亲人死后出来吓人这种事,他父亲的个性平和稳重,是位好好先生,怎么可能变鬼回来吓亲人呢? 如果说之前沈玉书选择旧屋当事务所是为了节省花销,那么现在,他则非常想入住那栋房子了,他想亲眼见识一下所谓的闹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洛正没再阻拦,说:“你也长大了,做事有自己的主见,既然你想这样做,相信你父亲也不会在意的,看到你这么出息,他一定很开心,你也知道他的医术有多厉害,要不是个性太耿直,当年早是宫里的红人了。” 说到往事,洛正嗓音有些哽咽,沈玉书拍拍他的肩膀,正想说些安慰的话,身后突然传来猫叫,他转头一看,就见一只肥肥的黑猫蹲在屋檐上。 发现他的注视,黑猫站起来,沿着屋檐跑走了。 沈玉书往屋顶另一边看看,却因为衣架的遮挡看不到那边的光景。 自从上次他跟苏唯在陈家门前分手后,苏唯就再没来找过他,就像当初他突然出现那样,他的消失也是那么的突然,反倒让沈玉书不太习惯。 应该不是那小偷,他想,事情都解决了,钱也赚到了,他没有必要再来了不是吗? ☆、第三十七章 完 沈玉书这次判断错误了,苏唯不仅来了,此刻还就在跟他相距不远的屋顶上,只不过屋顶晾着衣服,床单在夜风中来回拂动,轻易就掩住了他的行踪。 刚才沈玉书跟洛正的对话他都听得滴水不漏,这一席话听完,别说沈玉书提起了兴趣,他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 当侦探也挺不错的。 苏唯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突然灵机一动,屏气站起来,沿着外壁几个跳跃,轻松上了厢房二楼。 长生收拾完厨房,刚上二楼,就听旁边传来口哨声,顺着口哨声看去,就见苏唯一身黑衣,靠在楼外的栏杆上,朝他招手。 长生的宠物松鼠率先反应过来,甩着尾巴,飞快地跑到了苏唯面前。 苏唯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瓜子,它立即用两只爪子抱住瓜子,瞬间就全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苏酱!” 长生虽然住在沈玉书家,但他对苏唯有种莫名的亲切感,看到他,开心地跑过去,苏唯急忙冲他打了个嘘的手势,示意他噤声。 长生会意地点点头,压低声音问:“你去哪里了呀?沈哥哥说你离开了,可是小姨说你不是那种没礼貌的人,不打招呼就离开。” “还是小姨聪明,我只是这两天比较忙,没时间来拜访而已,喏,你看来的路上,我还特意去豫园帮你买了蟹黄包,还是热的呢,想不想吃?” 苏唯的手一晃,像是变戏法似的,一盒蟹黄小包就出现在他的手里。 长生看得瞪大了眼睛,咽着口水点头,可是很快又皱起眉。 “不行啊,小姨今晚做的打卤面太好吃了,我们都吃饱了。” “这叫宵夜,宵夜是要一边赏月一边吃的,要不要来?” 这次长生没经得起诱惑,用力点头。 苏唯揽住他的腰将他带出走廊,沿着房屋外壁几个跳跃,就上了屋顶。 为了不惊动沈玉书跟洛正,苏唯穿过屋顶,翻去其他的宅院,又往前跑了一会儿,在一家小茶馆上停了下来。 茶馆已经打烊了,附近一个人都没有,苏唯放下长生,牵着他的手在房顶平缓的地方坐下,准备吃宵夜赏月。 十五早就过了,月亮变成了弧形,但对苏唯来说没有差别,至少这里没有大气污染,这种满天星光的美景在他那个时代是看不到的。 长生却不懂得欣赏夜景,吃着小笼包,央求道:“苏酱苏酱,刚才你是怎么把蟹黄包变出来的,教教我吧?” “那不是变的,是魔术,要讲究眼明手快,你看你的手这么小,东西都抓不住,怎么变魔术?” “那你教我飞檐走壁啊,我想学你成为真正的大侠!” 他才不是大侠,他只不过是个小偷而已。 想起沈玉书对他的称呼,苏唯自嘲地一笑。 “可是,为什么你回来还要偷偷摸摸的?难怪沈哥哥说你做事不光明磊落。” 哈,他不磊落? 有嘴说别人,也不看看自己,岂止是腹黑,简直是全身上下除了那张脸以外,全部都是黑的。 苏唯不爽了。 他自认是小偷是一回事,被别人说是另一回事,问:“他还说我什么了?” 发现自己说溜了嘴,长生急忙把下一个小笼包塞进嘴里,又来回摇头,做出无法说话的样子。 苏唯冷笑起来,手指在膝盖上做弹琴状,考虑今后要如何接近沈玉书,找到回去的秘密。 “长生,以后你把沈玉书的一举一动都告诉我,我就教你飞檐走壁。” “不可以的,沈哥哥对我很好,我不能为了一点小利益就做间谍。” “臭小子,连间谍这种词都懂。” 苏唯拍了下他的脑袋,说:“你想多了,我只是想跟沈哥哥做朋友,但你也知道他不太喜欢我,所以我要做一些事投他的喜好才行啊……说得有点复杂,你听得懂吗?” “懂的,简单地说,就是想当好基友。” “咦?” 苏唯按住长生的肩膀,上下仔细地打量,“你居然懂基友这个词?” 被他问到,长生挠挠头,表情看上去有些迷惑。 “以前……有听人说过,意思好像是好朋友……不,是比好朋友还要好的朋友。” 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说起来他也该感到庆幸,他只是退回到九十年前,而不是九百年前,至少这个时代里的许多文化跟现代都是互通的……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他跟沈玉书才不是朋友,严格地说,是仇人才对,要知道要不是被沈玉书的曾孙追截,他也不会高空坠楼,不会来到这个动乱的年代里…… 啊…… 在怨怼的时候,苏唯突然后知后觉地想通了一件事,他一个激灵跳了起来。 ——糟糕,我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要在钱赫冲他开枪的时候把他拉开!? 他这个天下第一号大蠢蛋,他根本不需要想什么回去的办法,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干掉沈玉书啊! 沈玉书死了,自然就不会结婚;他不会结婚,自然就不可能有儿子孙子曾孙,也不会有沈傲;没有沈傲,那晚就没人追击他,导致他坠楼,而他也不会落到九十年前的上海。 所以,这就是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理论,而且本来有个最好的机会摆在他面前,他却放弃了。 想通了这个道理后,苏唯的肠子都快悔青了,可是失去的机会不会再重来,他只能另想办法。 想办法干掉沈玉书?不,这有违他做事的准则; 在沈玉书遇到危险时见死不救?嗯,这也很微妙,且不说今后沈玉书会不会再遇到危险,以自己的个性,看到有人遭遇危险,能不能做到见死不救还是个未知数; 啊,还有一种可能性——阻止他结婚,不管他今后喜欢的人是谁,总之想办法阻挠就行了,只是…… 让人家断子绝孙这招似乎也挺阴损的…… 苏唯站在屋顶上,抱着头想来想去,都就是想不到好的办法,长生在旁边看着他一会儿低头嗟叹,一会儿脸露懊恼,他越看越奇怪,问:“苏酱,你是被鬼附身了吗?” “No,我正在思索我的人生大事。” “先吃东西吧,吃饱了才有精力想事情。” 苏唯回过神,看向长生,又看看他身旁的花生,花生还在努力咬瓜子,夜空下不时传来磕巴磕巴的声音。 画面太滑稽,苏唯噗嗤笑了,突然觉得为未知的事情而烦恼的自己太可笑。 总会有解决办法的。 眼前划过沈傲身穿制服的模样,接着是沈玉书穿着笔挺西装的模样,苏唯想,天无绝人之路,他现在最先要做的是接近沈玉书,要知道了解的事情越多,成功的机率也就越大啊。 几乎同一时间,沈玉书站在阳台上,借着月光,他凝视着手里的一串钥匙。 这是贝勒路那栋老房子的钥匙,是刚才洛正亲手交给他的。 天无绝人之路,他想,凡事总要踏出第一步,才会有转机,他不能因为一些忌讳就举足不前,所以当年父亲遗言的秘密就由他亲自来解开吧。 要知道了解的事情越多,成功的机率也就越大。 本集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故事完结了,这是两人联手的第一案,接下来就是侦探社新开张了,请期待他们今后即将面对的疑案~ ☆、第一章 傍晚,醒舞台剧院门前人潮拥挤,据说这次是著名的徽班来上海演出,挑大梁的还是新近窜红的青衣筱灵玉,喜欢京剧的戏迷们都跑来捧场。 洛逍遥今晚也来凑热闹了,不过他并不是喜欢听戏,而是被上司揪来当跑腿的。 这位土生土长的华人总探长叫方醒笙,四十偏后的年纪,是个老戏迷,总算他没有太小气,给了洛逍遥两张赠票,让他带情人一起来看戏。 洛逍遥哪有情人啊?他整天最迷的是玩枪,还有就是跟朋友去茶馆喝茶听说书,所以最后他就把票给了长生。 他打的算盘是多带长生出来走动走动,利于孩子的记忆回归,再顺便拜托上司帮帮忙,看能不能找到寻亲的线索。 可惜来了之后,方醒笙就忙着跟公董局注1的一些要员打招呼,又跟邻座的洋女人打得火热,最后才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他们的座位在二楼前排,长生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坐在座位上,兴奋地东张西望,藏在他衣服里的小松鼠也被噪声惊动了,跟他做着同样的动作。 听了洛逍遥的解释,又看了长生的反应后,方醒笙冲洛逍遥打了个手势,让他靠近自己,小声说:“这孩子很机灵,又白嫩嫩的,不过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我猜他大概是小城镇上有钱人家的少爷,回头我帮你问问广州那边的同行,要是有消息,会跟你说的。” “谢谢总探长!” “感谢要用行动来表示,你没看到我们的零食都没了吗?” 方醒笙敲敲眼前的桌子,桌上摆放的瓜子干果都见底了,他奇怪地说:“真见鬼,刚才还挺多的,怎么一眨眼就没了?” 洛逍遥偷眼瞅瞅长生。 长生急忙把脸腮塞得滚圆滚圆的小松鼠压回到口袋里,洛逍遥也及时挡住了方醒笙的视线,手往旁边一指。 “总探长,你看那边有美女。” 方醒笙看过去,马上压低声音,说:“别乱指,那是姜大帅的老婆,要是被他听到,你就死翘翘了。” “什么姜大帅?” “听说是浙江的一个土匪军阀,最近陪老婆来上海玩,你看他身边那些都是当兵的,你少惹。” 听了方醒笙的解释,洛逍遥才留意到美女身旁坐的那个所谓的姜大帅。 姜大帅穿着便衣,五十上下,剃着光头,还大腹便便,要不是眼神锋利,很难把他跟军阀联系到一起。 他老婆才三十出头,穿旗袍,烫着卷发,用珠花将两侧的头发扎起来,她长得很漂亮,跟姜大帅坐在一起,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发觉洛逍遥的注视,姜大帅眼睛一瞪,恶狠狠地朝这边看过来,洛逍遥慌忙移开眼神,小声说:“太可惜了。” 方醒笙用手肘撞了他一下。 “少管闲事,戏快开场了,你赶紧去准备零食,瓜子我要五香味跟辣味的,西瓜子要原味的,啊对了,还有茶水,要菊花茶,再买三瓶汽水。” 要求还真多。 “是是是,我这就去。” 洛逍遥应下来,起身要离开,衣摆被长生拦住,说:“我去吧,我腿短跑得快。” “你对这里的路不熟,乖乖待着就好,我去去就回,喔对了,管好你的花生酱。” 洛逍遥交代完毕,匆匆跑出去,这时两旁的墙上已经打出了即将开始的字幕,灯光也逐渐暗下来,他只好加快脚步,免得过会儿一片漆黑,不好找座位。 路上洛逍遥遇到了茶水跑堂,他报了座位号,让跑堂去倒茶,又出了戏院买零食,偏巧零食摊上的原味西瓜子卖完了,他只好去附近的摊子找。 汽水跟不同味道的瓜子都分别买好了,洛逍遥抱着一大堆东西往回走,刚过拐角,后面忽然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一个人冲过来撞到他身上,把他拿的东西都打翻了。 “喂,你怎么搞的……” 没等洛逍遥说完,又有几个穿对襟短衣的人擦着他身边跑了过去,看他们的打扮,不知是哪个有钱人家的保镖护院。 洛逍遥只好自认倒楣,蹲下来捡散落的东西,谁知他刚把一包瓜子捡起来,就被人从旁边踹了一脚,纸包飞到了空中,瓜子落了一地,这次是没得捡了。 踢飞东西的人的打扮跟先前几个相同,他把东西踢散了,连个道歉都没有,追着同伴匆匆往前跑,一只手还搭在腰部。 夏季衣薄,可以隐约看到那人腰侧凸起的枪支,从他们的举动中,洛逍遥觉察到不对劲,他放弃捡东西,追了上去。 那伙人的步伐非常快,沿路冲进了胡同里,洛逍遥看到堆放着道边的杂物被他们一阵乱踢,他冲过去,喝道:“站住!” 冷不丁听到呵斥声,那些人一齐转过头来,其中有人已把手按在了腰间,领头的走到洛逍遥面前,推了他一把。 “小子,少管闲事!” 他长得膀大腰圆,一看就是个练家子的,头上戴着帽子,帽檐压得很低,再加上天太黑,洛逍遥看不清他的长相,不过这种打手他见多了,根本不怕,喝道:“老子管的就是闲事!” 他将探员证亮出来,在那人面前晃了晃。 “看清楚这是什么?” 看到他的证件,那些人的脸色变了,态度前倨后恭,领头的冲他直点头哈腰。 “原来是长官,不好意思,冒犯了冒犯了。” 洛逍遥在租界里混,整天跟这种人打交道,早习惯了他们的做派,见他们老实了,他收起探员证,问:“老子现在是不是可以管了?” “是是是。” “大晚上的你们在干什么?横冲直撞的,撞伤了人怎么办?” “我们家进了小偷,老爷让追,兄弟们也是混口饭吃的,只好牟足了劲来追。” “哪位老爷?” “就黄老爷,住四马路西口那边的。” 领头的往西指了指。 洛逍遥对这里不太熟,突然之间想不起黄老爷是谁,不过这条路由西向东沿街都是各类的商铺银行,住了不少有钱人,大概又是某位商行的大老爷。 四马路是公共租界地区,不在洛逍遥的管辖范围内,对方的态度软了,他也见好就收,问:“那贼捉到了吗?” “没有,他溜太快了,一眨眼就没影了。” “被偷了什么?要不要跟我去巡捕房报案……” “不用了不用了,东西没丢,就是这种小偷小摸的贼太讨厌了,所以老爷让我们抓到后,好好教训他一顿。” “你们追贼归追贼,不能妨碍到别人,你看,刚才大家都被你们吓到了,我的瓜子汽水也被打翻了,还得重买。” “对不起,我们下次一定注意,这是赔您的,请莫见怪请莫见怪。” 领头的掏出两张钞票递给洛逍遥,洛逍遥推开了,领头的硬是塞给了他。 “一点茶钱,小的能孝敬的就这么多,您别介意。” 他说完,冲同伴们挥挥手,几个人匆匆离开了,不给洛逍遥拒绝的机会。 洛逍遥也没再坚持,租界里规矩太多,只是点小钱,双方互给方便而已,他要是一再坚持,反而树敌,看看塞在手里的纸币,随手揣进了口袋。 那帮人走了,贼没抓到,胡同里却被他们折腾得乱七八糟,洛逍遥不由得皱起眉,探头往前面看看。 小巷里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也听不到动静。 说不定贼早就跑掉了,要知道做贼这一行的,最重要的就是脚力。 洛逍遥顺着黑洞洞的巷子走进去,虽然他对是否能捉到贼不抱期待,不过既然收了人家的钱,总要走走形式的。 眼前翻倒了一个竹筐,洛逍遥扶起来放好,又往前走了一段路,正要返回去,眼神掠过墙角堆放的杂物上。 杂物上盖着的粗布被掀开了,大概是刚才那帮人在翻找时弄的,洛逍遥走过去,将布重新盖上,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堆的一捆竹竿上,他伸手去扶竹竿,却刚好跟竹竿后的一双眼睛对个正着。 “啊!” 饶是洛逍遥胆大,在猝不及防之下看到一对眼珠,还是吓得叫出了声,身子向后一晃,却没有摔倒,因为有只手从竹竿里迅速探出来,将他抓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开头有点点惊悚,但这并不是鬼故事,众看官请放心食用~ 第二集主配登场了,这是本文中新的一对冤家(字面上的意思~) ☆、第二章 洛逍遥跟着父亲学过一些拳脚,这两年在巡捕房也没少锻炼,可是对方的速度太快,没等他反击,就觉得眼前一晃,身体失去了平衡,被那个人反扣住,紧接着颈下一凉。 就算不低头,洛逍遥也能猜到架在他脖子上的东西是什么,想到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他额上的冷汗冒了出来,结结巴巴地说:“好汉饶命饶命,只是偷东西而已,不至于杀人吧?” “胆小鬼!” 耳边传来冷笑,声音低沉嘶哑,洛逍遥无法辨别他的年纪,只听出他是个男人,语气里充满了鄙视之意。 要不是眼下的状况不允许,他一定反驳说——什么胆小鬼?等你被别人用枪指着的时候,说不定还不如我呢。 他一边愤愤不平,一边又忍不住懊悔——刚才那帮护院几乎都要捉到贼了,都怪他出现打断,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脖子上一紧,打断了洛逍遥的胡思乱想,男人喝道:“带我去没人的地方。” “啊?” “快点!” 腰眼被顶了一下,洛逍遥往前一晃,看到了男人右肩上的血,目光再往下滑,他发现男人用另一只手按住左边腰部。 “你受伤了?” 而且还是两记枪伤,洛逍遥很吃惊,抬头看向男人。 胡同里光线不好,男人又蒙着面,头上还戴着宽沿帽子,整张脸只有一对眼睛露在外面,那眼眸阴沉凶狠,充满了野兽般的凶气。 洛逍遥发现不对劲了,在巡捕房做了几年的经验告诉他,这个人不是普通的盗贼,否则那帮护院不会冲他连开两枪,还对他穷追不舍。 商人求财,最懂得息事宁人的道理,所以通常不会对一个小偷赶尽杀绝。 “你是什么人?” 啪嗒! 手枪保险栓拉下的响声回应了洛逍遥的问话,看到指在自己脑门上的枪口,洛逍遥闭上了嘴。 “照我说的做,”男人低声喝道:“只要你不耍心眼,我不会杀你。” 洛逍遥看看那柄枪,又看看男人腰间的伤口。 男人右肩受了伤,只能左手持枪,导致左腰的伤无法按压,血不断流下,再拖延一阵子的话,就会流到地面上了。 “你的伤势不轻,先按着吧。” 洛逍遥从脖子上扯下毛巾,毛巾半湿,是他为了降温用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他把毛巾从中间撕开,一半按在男人的腰间,一半递过去,用眼神指指他的肩膀,示意他捂伤。 男人蒙着脸,但是从眼神里可以看出他的警戒。 洛逍遥说:“放心,在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之前,我不会蛮干的,胡同这么窄,你手里又有枪,一个弄不好,我就嗝屁了,我是胆小鬼,怎么会做这种蠢事?” 不知道男人有没有听出他话里的讥讽,不过没再对他动用武力,扳住他的肩膀,借他的手捂着腰伤,让他做出搀扶醉汉的样子,将枪口顶在他的腰眼上,喝道:“走!” 黑暗中洛逍遥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真够倒楣的,只是出来买点零食,就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 希望总探长顾着看戏,不会在意他的迟迟不归,否则闹腾起来,一定会小事变大事,大事变丧事的。 不过要说找个没人的地方,这家伙算是问对人了。 他知道一个适合藏身的好地方,而且那地方近在眼前,就是醒舞台戏院。 戏院刚装潢翻新没多久,重新开业的时候,老板担心贼偷太多,特意请了他们两大租界的巡捕来维护治安,所以洛逍遥对戏院里面的构造很熟悉。 他扶着男人穿过胡同,眼看着快到街面了,小声说:“兄台,能麻烦你把面罩摘下来吗?你这个样子,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男人把面罩拉了下来,洛逍遥偷眼打量,不由得吓了一跳。 面罩下是一张灰蓬蓬的毫无表情的脸孔,洛逍遥处理死亡事件时,那些死者的脸都是这种死白死白的颜色,活像一副面具…… 喔,说到面具,洛逍遥想通了——这不是男人真正的容貌,而是非常接近于皮肤颜色的面具! 真是个狡猾的家伙,还以为可以趁机看到他的真面目,谁知他还留了一手。 仿佛看出了洛逍遥的想法,面具男从鼻子里发出轻哼。 “这对你来说比较好,否则我就真要杀人灭口了。” 在洛逍遥的带领下,他们很快就走捷径回到了戏院,并从戏院一侧的小门进去。 看门的认识洛逍遥,以为他搀扶的是喝醉了的同事,也没多问,说了句辛苦了,就让他进去了。 就这样,洛逍遥扶着面具男一路来到放杂物的储藏室。 储藏室上了锁,不过这难不倒洛逍遥,凭着在巡捕房混的经验,他轻易将锁头撬开了,进去后,又反手带上了门。 储藏室里还有一个小地下室,是当防空洞来用的,里面放了些储备粮食跟食用水,门关上后,就算外面打雷都听不到,算是个绝佳的藏身之所。 洛逍遥打开唯一的小灯,面具男打量着房间,说:“亏你能找到这种地方。” “被枪口顶着呢,我能不全力以赴嘛……这里不可能有人来的,你看是不是该把枪收起来了?” 洛逍遥自嘲地说着,用手指挡住面前的枪口往旁边滑。 面具男顺着他的力道移开了枪,靠墙就地坐下,他放下枪,取出匕首,用刀尖挑开肩上的衣服。 看他的样子,是想自己处理伤口,洛逍遥急忙跑过去,但还没等他靠近,就被枪口再次对准了,面具男拿枪的动作很快,至少是洛逍遥见过的人当中速度最快的一个。 生怕做冤死鬼,他急忙双手举起做投降状。 “你看你拧着身子,怎么处理伤口啊?不如交给我。” 面具男保持持枪的姿势,盯着他不说话,那对眼珠嵌在僵硬的胶皮面具上,说不出的瘆人。 洛逍遥结结巴巴地说:“我家开药铺的,我好歹也是半个大夫,你看我还随身带了伤药呢,至少比你自己包扎要方便。” 他把脖子上的红线扯出来,红线下方系了个小白瓷瓶,瓶子当中印着朱红色的洛字,形状跟市面上常见的药瓶一样,只是尺寸很小。 看到药瓶,面具男终于把枪放下了,用下巴朝他摆了一下,示意他过去,匕首刀把朝前,看意思是要交给他了,嘴上却说:“你最好不要耍花样。” “是是是。” 见识过面具男的身手,洛逍遥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他接过匕首,蹲下身,想先看男人腰上的伤,男人说:“那是擦伤,没有大碍,你处理肩上的伤就行了。” ☆、第三章 洛逍遥只好听从,将他肩上的衣服豁口扯得更大一些,用毛巾擦去血迹,伤口还在流血,无法看清里面的状况。 “子弹卡在骨头里了,你用刀挑出来。” “啊?” “啊什么?你不是半个大夫吗?连见点血都受不了?” “不是我受不了,我是怕你受不了。” 检查了面具男的伤口,洛逍遥说:“你的伤有点严重,我又没有必备的手术器具跟麻药,硬来会很痛的,我劝你还是找个医院,哪怕是地下的……” “少废话,痛不痛我心里有数,你只管做你的就是。” 这人怎么这样啊,一点道理都不讲,这么固执的性子,说不定是上了岁数又很丑并且麻子脸的江洋大盗。 洛逍遥在内心擅自想象了一下对方的长相,在口袋里摸了摸,还好他家总探长喜欢抽烟斗,所以他今晚看戏时,特意带了打火机。 他打着打火机,用火燎了一下匕首的刀刃,趁着热度将刀刃贴在伤口上,面具男打了个激灵,将枪柄放在嘴边,张口咬住了。 等血稍微止住后,洛逍遥用刀尖刺入伤口中,又提醒道:“你可要忍住,别到时痛晕过去,我可不管你。” 面具男点点头,算是回应了。 为了缩短疼痛的时间,洛逍遥加快了落刀的速度。 他虽然是头一次处理枪伤,但从小帮父母的忙,这种伤口处理对他来说并不复杂,没几下就把弹头挑了出来。 啪嗒一声响,弹头落到地上,面具男紧绷的身体明显放松了,洛逍遥也松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额上都是冷汗,再看看男人的脸色,不过由于对方戴了面具,无法判断他的出汗程度跟身体状况。 面具男把枪放下,因为拳头捏紧,他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但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明显的反应了,洛逍遥衷心佩服他的忍耐力,问:“你是军人吧?” 眼眸厉光射来,洛逍遥意识到自己踩到了他的地雷,急忙噤声。 手里的小药瓶被粗暴地抢了过去,面具男拔开瓶塞,嗅了嗅,才还给他,问:“你为什么会随身带伤药?” “我爹说这个世道,我们当巡捕的太危险,这是给我带着保平安用的,你看这不就用上了?” 毛巾上沾满了血,用不了了,洛逍遥翻翻口袋,还好找到了手帕,他将手帕撕成布条,把伤药敷在伤口上,再用布条将伤口绑好。 肩伤处理完后,洛逍遥又检查了面具男腰部的枪伤,不由得松了口气。 正如面具男所说的,子弹只是擦伤肌肉组织,没有伤及内脏,相对来说,造成的伤害也比较小。 洛逍遥清理了伤口,接着敷药包扎,感觉到对方身上的杀气稍微减低,他说:“我说你这人,怎么对人一点信任都没有?这可是我们家用上等的药材自制的伤药,外面根本买不到的,你还嫌弃。” “我相信的只有我手里的枪。”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小子,别想套我的话。” 哼哼哼,就算这家伙不说他也知道,他不是军人就是江洋大盗,而且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种隐忍冷静的个性是只有受过特训的军人才拥有的。 不过,军人怎么会沦落到去偷人家东西的地步了?难道他是逃兵? 在心里胡思乱想着,洛逍遥把伤口都包扎好了,又提醒道:“你肩上的伤一定要缝针才行,记得回头去医院重新处理伤口,否则一旦感染,会危及生命的。” “我是坏人,你心里一定期盼着我死吧。” 男人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洛逍遥挠挠头。 “那倒没有,不管是站在巡捕还是大夫的立场上,我都讨厌死亡这种事。” “哼,妇人之仁。” 面具男嗤之以鼻,将衣服整理好,站了起来。 洛逍遥的目光落到地上,看到地上溅了血迹,他开始烦恼怎么清理现场。 耳边传来轻响,洛逍遥最初没在意,等他回过神来,就看到男人站在了他面前,左手持枪,枪口正对准他的太阳穴。 “喂,你这是……” 洛逍遥傻眼了,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被打断了,面具男盯着他,给他的感觉就像是猎豹注视猎物,随时都会发起攻击。 不过男人并没有攻击他,而是晃晃另一只手里的东西,说:“原来你叫洛逍遥。” 啊! 发现自己的探员证不知何时到了对方手里,洛逍遥大惊失色,叫道:“还我!” 他想站起来,但是在枪口的恐吓下只好又坐了回去。 面具男来回看着那个小证件本。 “你救我一命,他日我也会救你一次,不过如果今天的事你敢说给第二个人听,那你还有你的家人的命我就不敢保证了。” “混蛋!”我救了你,你还敢威胁我…… 后面那句话洛逍遥没来得及说出来,因为他刚骂完,颈部就传来疼痛,跟着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四章 不知过了多久,脸上传来痒痒的感觉,洛逍遥打了个喷嚏,神智终于回归了。 他睁开眼睛,鼻子被个毛茸茸的东西扫到,害得他又打了个喷嚏,这才看清那东西是小松鼠花生。 长生蹲在他身边,看到他醒来,惊喜地叫道:“逍遥?逍遥你没事吧?” 长生最初住进洛家时,管洛逍遥叫哥哥,但洛逍遥觉得被叫老了,就让他直接叫名字。 见是长生,洛逍遥晃晃脑袋,说了句没事,借着他的力量坐了起来。 小松鼠跑去长生身边,蹲在他身旁一起看洛逍遥。 长生拍拍胸口,松了口气,说:“没事就好,我刚才看到你躺在这里一动不动,还以为你出事了,逍遥,你怎么会在这里?是不是遇到坏人了?” 呃! 说到坏人,洛逍遥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了,他揉着被打痛的后颈,左右看看。 他现在仍旧在小地下室里,不过面具男消失了,原本溅在地上的血迹也消失了,只留下了他的探员证。 洛逍遥看看放在角落里的水桶,猜到血渍是面具男走之前擦掉的,不由得感叹那真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拜他所赐,自己不用再烦恼怎么清理现场了。 他问长生,“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的?” “唱大戏我看不太懂,又见你一直没回来,就偷偷出来找你,可是看门的爷爷不让我出去,最后还是花生把我带到这里的,逍遥,你怎么会在这里呀?” “出了点小事情,总探长没问起我吧?” “没有,他听戏听得很入迷。” 洛逍遥看看手表,糟糕,从他离开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希望上司没有留意到他的失踪。 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事,看手表的时候,洛逍遥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的外衣没了。 他现在就穿了一件小汗衫,肩膀都露在外面,再摸摸颈下,红绳没了,小药瓶也没了。 洛逍遥嘴巴一咧,要不是眼前还有个孩子,他一定会哭出来。 早知道就不自吹那伤药灵验了,谁能想到那混蛋不仅把他作为护身符的药瓶偷走了,还把他的外衣也偷了,那还是前几天他在霞飞路云裳时装店定做的,面料都是从国外进口的高档货啊! 为了买那件外衣,他一整个月的薪水都泡汤了,还偷偷跟表哥借了一笔钱,结果现在衣服丢了,欠款还在,他能不哭吗? 他就知道做人不能好心,那该死的盗贼,下次让他遇见,他一定将那家伙的另一只胳膊也打残! 长生坐在旁边,就见洛逍遥的表情时而懊恼时而狰狞,时而咬牙切实,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有点害怕,拽拽洛逍遥的衣摆。 “逍遥你的脸一直在抽筋,你是不是撞坏脑袋了?” 对,他是撞坏脑袋了,要不怎么会救一个盗贼!? 洛逍遥在心里把面具男从头到尾骂了个狗血喷头,骂完后感觉神清气爽了很多,这才开始考虑接下来的事情。 他站起来,问长生,“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五六分钟前吧。” “路上有没有被谁看到?或是遇到什么奇怪的人?比如穿着跟我相同外衣的男人?” “没有,逍遥你是不是遇到小偷了?所以衣服才会没有了?” 这句话戳到了洛逍遥的痛处。 身为一名巡捕,衣服却被小偷偷了,就算面具男不威胁他,他也不会出去说的,因为实在是太丢人了! “当然、当然不是……我只是跟朋友喝了两杯,所以找个地方睡觉而已,走了走了,不早点回去,一定会被探长骂的。” 洛逍遥说完,拉着长生出去,小松鼠也跳起来,飞快地窜去了前面。 走到门口,洛逍遥又转头打量地下室,确定没有留下奇怪的物品跟血迹后,这才离开,又叮嘱长生说:“今晚的事不要对别人说,尤其是我爹娘还有表哥。”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的外衣是赌钱输了,押给朋友了,如果我娘知道我偷偷赌钱,会打断我的腿的。” “喔,好可怕,那我不说,一定不说!” 得到了长生的保证,洛逍遥松了口气,他带着孩子来到走廊上,突然发现自己的手一片红,原来面具男清理了现场,却把他漏掉了。 洛逍遥忍不住又在心里咒骂起来,他找了个借口去洗手间,长生陪着他,两人走到洗手间的门口时,有人突然从里面跑出来,跟他撞个正着。 洛逍遥向后晃了一跟头,那人也不道歉,匆匆走掉了。 等洛逍遥站稳,转头看时,只看到对方又高又胖的身躯,背影跟姜大帅有几分相似,不过他戴了帽子,无法知道他是不是光头。 幸好遇到的是个没礼貌的人,要是对方停下,跟他道歉的话,他还担心手上的血被发现。 洛逍遥心里暗叹侥幸,看着胖子拐过走廊去了后台,他进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洗手。 接水槽有些脏,上面沾了些灰灰的杂质,洛逍遥没在意,把手洗干净后,又对着镜子仔细检查了脸跟身上,确定没问题后,才返回剧场里面。 舞台上正在上演狸猫换太子,戏已经接近尾声了,洛逍遥一路上忍受着从两旁投来的奇怪目光,快步走回座位上,心里忍不住感谢面具男——幸好那家伙手下留情,没把他的汗衫也剥掉,否则他就真没脸回来了。 方醒笙坐在位子上用手打着拍子,跟着二胡摇头晃脑,看到洛逍遥,随口问:“你去哪儿了?” “刚才在剧院门口遇到个朋友,被拉去喝了两杯,嘿嘿。” “喔……” 方醒笙的心思都放在戏上,没再多问,洛逍遥松了口气,往椅背上一靠,看着舞台,总算有了一种回归现实的庆幸感。 面具男伤得很重,事后一定会去医院的,他明天要不要叫上兄弟们盘查上海所有的医院呢? 这个念头在洛逍遥脑子里转了两圈,很快就被他否决了。 盗贼中了两枪,相信短时间内不可能再出来偷东西了,穷寇莫追,毕竟敌在明他在暗,要是惹恼了对方,迁怒他的家人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得饶人处且饶人,今晚的遭遇就当是作梦吧,睡醒就没事了。 ☆、第五章 “噜……噜噜噜,噜……噜噜噜……” 阴暗的空间里,断断续续传来英国民谣的哼声,苏唯拿着他那个随身不离的袖珍小手电筒,在封闭的房间里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左右打探。 这里是地下室一隅,年数久了,墙壁斑驳,地上随便堆放着一些木箱。 他刚才打开一个箱子看过了,里面都是泛黄的医书,有没有实用价值他不知道,至少对他来说,这些东西是没用的。 于是他又把重点放在墙壁上,左敲一下右敲一下,但沉沉的回声告诉他,墙壁都是实心的,不存在夹层的可能性。 看来这只是一间狭窄的普通的地下室而已,所以那些人想在这里寻找什么呢? 苏唯摸摸下巴,又举起手电筒打量天花板,光亮划过对面,一张泛着绿光的脸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没有防备,吓得向后一晃。 那张绿莹莹的鬼脸也在同时晃了晃,苏唯觉得有点面熟,定定神,凑过去仔细一看,原来他面前有一扇玻璃窗,玻璃窗上的绿色鬼脸正是他自己。 苏唯伸手敲敲玻璃,松了口气,正自嘲自己倒退到九十年前,连胆子也变小了,玻璃上忽然又映出一张灰蓬蓬的脸,有个声音幽幽地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哇!” 这次可是货真价实的幽灵,苏唯没忍得住,惨叫出声,他急忙转过身,就见一道修长的身躯站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充满了诡异的感觉。 他立刻把手电筒的光打到了那人脸上。 那是一张沉静冷峻又不失俊秀的脸庞,光线的关系,那张脸显得灰蒙蒙的,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却是他熟悉的人。 “沈玉书,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确定那人是沈玉书后,苏唯松了口气,摸着咚咚咚跳个不停的心脏,说:“还好我的心脏够坚强,否则你很容易落得个误杀的罪名。” “难……道……现……在……更……可……怕……的……人……不……是……你……吗……” “我只是在做面膜……” “为……什……么……要……在……我……家……的……地……下……室……做……面……膜?想……吓……死……人……的……是……你……吧……” 幽幽话声以极其缓慢的速度传来,苏唯立刻伸手制止。 “拜托!拜托你能不能用正常的语速说话?” 沈玉书沉默下来,注视了苏唯五秒后,突然走到他面前,扳住他的肩膀,让他重新面对玻璃窗。 “你为什么要在脸上敷这种奇怪的东西?是想吓死谁?” “这不叫奇怪的东西,这叫面膜,是美容用的。” 虽然乍看去是有点吓人,尤其是在黑灯瞎火的地方。 看着玻璃上映出的绿油油的脸庞,苏唯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的样子是有点恐怖。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这个时代没有面膜呢? 所以他只好自制了一些面膜来用,他本来是想追求淡绿色的,但敷脸的纱布上浸了水果蔬菜的汁液后,变成了墨绿色,不过第一次操作,难免有失误,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看到你出门了,才进来的,所以主观意志上,我并没有想吓你。” “对,你的主观意志是想偷东西,但我的事务所的地下室里并没有你想要的东西,真令人遗憾。” “那倒没有,至少我弄清楚了一件事。”摸着玻璃,苏唯说。 手腕一紧,沈玉书拉着他走出去。 “我也弄清楚了一件事,对付一个小偷,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投入大牢,所以还要谢谢你主动帮忙提供人证跟物证,那么接下来,我就可以给巡捕房打电话报警了。” “都说了我没有想偷东西了,如果要偷,我会偷你的办公室,重要东西应该都放在那里吧。” “没有要偷?那请问你是怎么进入我的事务所的?” “呃,如果我说是你忘记锁门的话,你会信吗?” “而且还顺便忘了锁地下室那个锈得几乎打不开的大锁吗?” “听起来有点糟糕,作为开锁方面的行家,我建议你换新锁。” “谢谢提醒,我会换的。” 说着话,沈玉书拉着苏唯来到了一楼的事务所。 这里原本是沈玉书的父亲移居到上海时购买的房子,地处贝勒路跟霞飞路交叉的拐角位置,周围有不少卖店商铺,是个繁华的区域。 自从得到了洛正夫妇的首肯,沈玉书就请人重新装潢了这栋旧宅,把它翻修成侦探事务所。 一楼是书房、实验室跟会客室,二楼的房间用来休息之用,至于地下室,他还没想到用途,就暂时搁置了,没想到会被苏唯捷足先登。 进了房间,沈玉书走到书桌前,拿起话筒就要拨打,被苏唯扑到桌上,及时按下了挂机键,然后仰起头,堆起一脸灿烂的笑,问他。 “你不是来真的吧?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更别说我们还合作过。” “你觉得我有善良到被小偷光顾了,还跟他称兄道弟的程度吗?” “没有,你看起来没那么M。” “什么?” “呃,我的意思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看在我们交情的份上,别那么咄咄逼人嘛。” 苏唯继续堆笑,又冲沈玉书眨眼,可惜沈玉书视若不见。 “在动用美男计之前,请先把你脸上的怪东西拿掉,还有,给我抛媚眼是没用的,我对男人没兴趣。” 苏唯这才想起敷在脸上的绿纱布面膜,他一把扯下来,站直身子,正色说:“好,我知道你跟你的偶像一样,只对案子有兴趣,那我们就来说案子好了,你有没有想过洛叔提到的这栋房子闹鬼是怎么回事?” 沈玉书眉头一挑,冲苏唯冷笑。 “看来你不仅喜欢偷东西,还很喜欢偷听别人说话。” “不,这叫收集情报,而经过我对情报的收集、汇总再加以分析,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也只有这一种可能性。” 沈玉书把话筒放下了。 ☆、第六章 苏唯竖起食指。 “我们都知道这世上没有鬼,所以洛叔见到的鬼一定是人扮的,这一种可能性就是——有人想在这里找到某种东西,为了掩藏身分,他们做了伪装,就像我敷面膜一样,以防万一被人看到,还有掩饰的余地,事实上这种装扮还真派上了用场。” “什么装扮?” “就是把脸抹绿,还特意穿了你父亲以前的官服,所以洛叔才会被吓到。由此可知,那些人了解你父亲,并知道他的官服的样子,这样推想的话,小偷的范围就缩小了很多。” “特意穿了官服……”沈玉书沉吟道。 他垂着眼帘,像是想到了什么,表情若有所思,苏唯正为自己聪明的推理感到自豪时,沈玉书突然说:“所以你就以为我家藏了什么财宝,也乔装打扮来寻宝吧?但很遗憾地告诉你,并没有。” “你也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只是想帮你解惑,你自己也很想知道真相对吧?” “想知道真相我会自己查的。” 沈玉书指向对面的墙壁,苏唯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 “喔喔,这幅是陈淳的花鸟图,静雅别致,很符合这个房间的气息,不过它是仿的,价值大约在……” “请看花鸟图的旁边。” 沈玉书扳住苏唯的头,让他的视线准确落在画轴旁的地方。 那里挂着营业证书,法人代表写的是沈玉书的名字,下方是公司名称——万能侦探社。 “这里是万能侦探社,我是侦探社的老板兼侦探,所以任何问题,我都可以自己来查,用不着请别人。” 他只知道万能胶水,万能侦探是什么鬼? 忍着笑,苏唯说:“我知道你很厉害,但如果有人帮忙的话,会事半功倍的,你喜欢月薪制还是提成制?” “都不喜欢,我没兴趣跟小偷合作。” “事实上你已经跟小偷合作过一次了,并且非常成功。” 环视着房间,苏唯说:“你看你这里,已经开张半个多月了,却一个客人都没有,可见广告宣传做得有多不好,这方面我可以帮忙的,你只要负责付一点酬劳给我就可以了。” “我没钱了。” “我没听错吧?你刚赚了五千大洋。” “三分之一拿去孝敬长辈了,三分之一用来装修事务所了。” “那还有三分之一呢。” “三分之一中的三分之二用来购办试验器材,剩下的存了定期存款,还有一部分借给了逍遥,所以没钱雇你。” “那看来只有一条路了,”苏唯打了个响指,“跟上次那样,我们合作。我现在手头上虽然钱不多,但也有个几千,加入你的侦探社当股东的话……” “免谈。” “做人有原则是好事,但为了原则而让自己捉襟见肘的话,那就是蠢人的行为了。” “免谈。” 沈玉书不是个固执的人,可是试想一下,他今后的工作除了与钱财有关外,还需要保护客人的隐私,如果合作的伙伴手脚不干净,说不定哪天公司的收入跟情报都被掏空了,那他可就有苦没处诉了。 见他毫无通融的余地,苏唯不爽了,下巴稍微扬起,直视着他,却不说话,沈玉书也不示弱,迎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两人的眼刀在空中交汇,较量了十几秒后,沈玉书重新拿起话筒,苏唯知道他想做什么,一个飞扑,抢先抓过座机,不让他拨打。 “我只是想找份正经工作,不会就这么难吧?你就不能像帮助长生那样帮助一下我这个失足青年?” “这个借口不足以说服我。” “那好,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就跟你坦白了吧,”仰头注视沈玉书,苏唯大声说:“我喜欢你,想每天陪在你身边!” 空间里有几秒的沉静,接着响起沈玉书有板有眼的话声。 “表白时眼神飘忽,偏向左上方;眉头有轻微的上挑;尾音吐字太用力,还有说‘喜欢’的时候,你的手指下意识地抓紧座机,这一切都是撒谎者的基本表现。” 面对这种机械性的分析,苏唯无语了,沉默半晌,他忽然绽开笑颜。 “恭喜你沈先生,顺利通过了我们的侦探能力测试第一关。” 这次无语的换成了沈玉书。 看着苏唯的笑脸,沈玉书突然发现他其实并没有真的讨厌这家伙,否则早在发现苏唯入室偷窃的时候,他就报警了,而不是在这里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废话。 看来拥有一张讨喜的脸的确很重要,至少他的情绪被左右了——侦探虽然不比电影明星,但他们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许多时候需要演戏,不仅要演,还要演得有趣,挑起观众的兴趣,这一点苏唯过关了。 所以即使知道苏唯在撒谎,他还是被说动了心。 侦探社刚开张,他需要伙伴,尤其是聪明又有能力的伙伴,虽然这个伙伴的人品有点问题,但他恰恰对有问题的那部分感兴趣。 苏唯的身分、他来上海的目的、还有,为什么他要特意接近自己? 糟糕,这个想法太危险了! 在发现自己的兴趣被完全勾起来后,沈玉书没好气地想要不要把侦探能力测试第二关设定成——如何对付一个卖相不错但诡计多端的拆白党。 就在他认真思索这个可能性的时候,事务所门口传来敲门声。 “对不起,可以打扰一下吗?” 两人转头看去,就见一个穿着旗袍,身材苗条的女人站在门口。 她大约三十上下的年纪,烫着大卷的头发在头上方束起,手里拿了一个金黄色的小提包。 看她的气质跟打扮,比起一些明星也毫不逊色,不过她更有钱,从她戴的项链跟耳环这些装饰品来看,她应该是官绅或大老板的太太,只是气色不太好,有点病怏怏的。 有客登门了,沈玉书放开跟苏唯的纠缠,站直身子,说:“欢迎。” “欢迎欢迎!” 苏唯表现得比沈玉书更热情,他把座机放回原处,迎上前,正要说场面上的话,女人先开了口。 “沈先生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欸?” 苏唯一愣,看到他这个反应,女人笑了。 “你忘了,五天前在霞飞路,你曾帮过我的忙。” “是你!” ☆、第七章 经她提醒,苏唯想起来了。 最近他比较无聊,所以常去光顾名流出入的场所,以便加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 五天前,他在百货公司买了东西,出来时刚好看到小偷偷了一个女士的钱包,却因为技术太差被发现了,小偷拔刀警告,他看不过去,出手制伏了小偷,把钱包还给了女士。 事后,女士向他道谢,问起他的名字,他就随手把沈玉书的名片给了对方,没想到她会找过来。 那天她穿了西装,还戴着蕾丝花边的小帽,妆扮艳丽,跟今天的形象相差太大,所以他一时间没认出来。 “哇塞,这……简直就是乔装。” 苏唯把手遮在嘴边,发出衷心赞叹。 难怪大家常说女人化妆是乔装,真是一点不假,换个发型跟衣服,再稍微改变一下化妆的方式,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吴……媚小姐,你好。” 在脑子里飞快地调出女人的资料,他微笑着打招呼。 “很高兴你来我们侦探社捧场,不过沈先生是我们老板,我只是这家侦探社的股东兼搭档,我叫苏唯……” “嗯哼!” 沈玉书走到两人面前,打断苏唯的介绍,掏出名片递给吴媚,作了自我介绍后,问:“吴小姐来我们侦探社,是想委托我们查找什么情报吗?” 吴媚犹豫了一下,点点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沈玉书请她坐下来详谈,她看了一眼门口,那里站了一位穿西装的男人,三十多岁,身材魁梧,面无表情,双手反背在身后,腰板挺得笔直,让人联想到军人。 吴媚在沙发坐下,男人得到示意,也跟着进来,站在了她后面,他依旧保持无表情的面孔,看样子是随行保镖。 吴媚看起来有些紧张,沈玉书询问她喝什么饮料,她也答不上来,手指下意识地攥紧小皮包,随口说了句什么都好。 苏唯察言观色,说:“那就红茶好了,我的搭档收藏的大吉岭红茶可是非常纯正的。” 他说完,揽住沈玉书的肩膀,把他带到书桌另一边,背对吴媚二人,小声说:“我去泡茶,顺便洗把脸,你好好招呼客人,我们开张后第一笔生意,可不要搞砸了。” 这人自说自话的水平越来越高了,这一副二当家的口气是怎么回事? 沈玉书想反驳,眼帘抬起来,先看到了苏唯眉边沾的药沫,想起他敷纱布的样子,突然有些想笑,懒得再跟他计较,挥挥手,让他赶紧去办事。 苏唯出去了,沈玉书隔着茶几,在吴媚对面坐下,开门见山地问:“不知吴小姐想委托我们处理什么案子?” “我……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出人意料的发言,沈玉书看了一眼吴媚身后的保镖,吴媚注意到他的反应,紧接着又说:“还有,帮我洗清冤屈。” “是怎样的冤屈?” “沈先生有看过昨天的报纸吗?报上登了前一晚发生在醒舞台戏院的命案。” “你是说浙江军阀被杀案?” “对,被害人姜英凯就是我家老爷。” 吴媚微微低下头,嗓音有些哽咽。 “他这次是专程陪我来上海游玩的,没想到才到三天,就遭遇了飞来横祸……” 沈玉书起身,走到书架前。 书架上有一格专门用来收纳各家的报纸,他取出昨天的日报,翻到事件专栏的版面。 他对这起事件有印象,但报纸上虽然做了大篇幅的报道,内容却很笼统,只说是浙江军阀姜英凯在看戏途中遭遇抢劫,被杀身亡,凶手在逃,公共租界已出动了大批的警力,努力在最短的时间里捉拿凶手等等。 沈玉书重新浏览了一遍报道记事,转回座位上坐下,将那页版面平摊在茶几上,朝向吴媚,吴媚含泪点点头,说:“就是这件事。” “报纸上说是突发性的抢劫事件,但是听吴小姐的意思,并没有那么简单。” “那是有预谋的谋杀,绝不是突发事件,那些人还想杀我,今早我下榻的旅馆房间的玻璃被子弹击碎了,还好我家老爷的副官机警,才让我躲过暗杀。” “事后你有报警吗?” “没有,那些巡捕房的人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他们还认为我家老爷的死与我有关,昨天审问了我很久,才放我离开。” “怎么会这样?这么对待一位漂亮的小姐,实在是太过分了!” 苏唯沏茶回来,听了吴媚跟沈玉书的对话,他义愤填膺地说,又将红茶分别放在两人面前,做出请用的手势。 红茶的芳香充溢了空间,吴媚道了谢,拿起托盘里的柠檬片,放进茶杯里,礼貌性地喝了一口,这才放下茶杯,苦笑说:“夫妻一方被害,配偶被怀疑也是正常的,更何况我跟我家老爷还是半路夫妻,所以……” “你放心,拯救美女于苦难,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一切都包在我们身上,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苏唯在沈玉书身旁坐下,信誓旦旦地下保证,又掏出纸笔做出记录的准备。 沈玉书看了他一眼,对吴媚说:“但一切还需要你的配合,首先,请把姜大帅遇害当晚的经过详细讲一遍。” “好的。” 吴媚定定神,开始讲述经过。 她这次来上海主要是为了采购衣物,姜英凯是特意陪她来的,刚好醒舞台戏院来了新戏班子,所以那晚他们就临时决定去听戏。 听戏途中,姜英凯的烟瘾犯了,说出去抽根烟,也没带随从,但他一直没有回来,眼看着戏快唱完了,吴媚很担心,让随从出去寻找,却哪里都找不到他。 直到后来戏院散场,有人穿后巷回家时,才在戏院后面的小巷里发现了姜英凯的尸体,他胸口中了一枪,全身僵硬,早已死去多时了。 所以从姜英凯的尸体被发现,到巡捕房的人赶来,戏院周围都处于一片混乱中。 吴媚因为打击太大,几乎精神崩溃,还好有姜英凯的副官许富帮忙处理状况,后来吴媚被带去巡捕房接受调查,也是许富从中周旋,又请来上海有名的律师,让那些探员们无法为难吴媚。 听着她的讲述,两人同时看向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苏唯问:“这位就是许副官?” “是的,他跟着我家老爷很多年了,忠心耿耿,今早也是多亏他的帮助,才让我幸免遇难。” 许富保持无表情的状态,朝他们略微低头,说:“大帅遇害,一定是有人预谋行刺,可惜我是个大老粗,打人可以,动脑子这种事就要劳烦你们这些有文化的人了。” “等等,”苏唯插话问:“听你们的意思,好像很确定大帅是被谋害的?” ☆、第八章 吴媚犹豫了一下,点头。 “不瞒你们说,我家老爷早年领兵打仗,再加上他性格又火爆,肯定是有些积怨的,否则如果只是普通劫财,盗贼怎么会杀人呢?” “你们来上海后,他都有跟谁会过面?” “他嫌热,很少单独出去,就有一次说去办点事,我从来不过问他的私事,所以也没问他去哪里,那天我一个人去霞飞路购物,就是在那里遇到了苏先生。” “他那天出去时有带随从吗?” “带了,不过只是远远跟随,他身手不错,又随身带枪,所以不喜欢被人跟得太紧。” “有人知道你们那晚看戏的日程吗?” “那是我们临时决定的,知道的只有我们夫妻还有随身的护卫,不过他们跟随大帅的时间比我都长,都是值得信任的。” 苏唯打了个响指。 “所以警察才会把怀疑重点放在你身上?” “对,毕竟我家老爷死后,最大的受益人是我……可是我真的没有杀人啊,虽然我们没有孩子,但关系一直都很融洽的……” 话被打断了,沈玉书问:“听戏中途,大帅出去抽烟时,也没带人吗?” 苏唯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家伙看似绅士,实际上就是个冷酷男,面对女人楚楚可怜的表现,就算知道她是在演戏,也该配合一下嘛。 吴媚没留意到他们的眼神互动,说:“没有,他说去去就回,我就没在意。” “大帅大约是几点出去的,你还记得吗?” “我没看时间,不过我记得当时戏唱到中段,那晚唱的是狸猫换太子,就是仁宗跟亲生母亲见面的那段。” 对话到这里,沈玉书略微思索后,问:“你们现在住哪里?” “金门酒店。本来我们住黄埔旅馆,今早出了枪击事件后,许副官就帮我秘密换了旅馆。” “黄埔旅馆那边已经退房了吗?” “暂时还没有,许副官说就当是个幌子,引罪犯上钩。” 沈玉书看向许富。 “你事后有检查弹头的型号吗?” “检查了,子弹口径7.92mm,是德国造的K98狙击步枪,这种步枪在市面上很常见,所以无法从这条线来入手。” 沈玉书又问吴媚,“我想去黄埔旅馆看一下,可以吗?” “可以的,房间号是578,我会先跟他们打好招呼,到时你报我的名字就行了。” “谢谢。” 沈玉书刻板地道了谢后,又说:“最后一个问题,上海有的是有名气的侦探社,而我们这里才开张,对你来说,我们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对象,为什么你要把这么大的案子交给我们来办?” 听了他的询问,吴媚笑了。 “沈先生真是一针见血,那我也不隐瞒了,这里固然有很多老字号的侦探社,但就因为太老字号了,关系盘根错节,做事也会考虑过多,老实说,那些老油条不值得信任,而你们刚开张,一定想借此打响名头,现在机会就放在眼前,你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顿了顿,她又看向苏唯,“至少苏先生给我的印象很好,所以我相信我不会看错人。” 一顶大高帽子戴过来了,而且说得合情合理,苏唯向吴媚做出一个灿烂的笑。 “谢谢吴小姐赏识。” “我只是就事论事。” 吴媚打开小皮包,从里面掏出一个信封,放到了茶几上。 “这是委托的预付金,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希望二位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出凶手,解救我于危境,还我清白。” 他们还没报价呢,人家已经上钱了,看那信封的厚度,金额一定很可观。 苏唯晃晃手里的笔,说:“没问题,这件事包在我们身上。” 沈玉书瞟了他一眼,对吴媚说:“案子我们接了,不过为了方便我们调查,还请吴小姐把你们来上海后联络过的人的名单写给我,还有姜大帅在这里的朋友,越详细越好。” “这个我也有想到,所以来之前我就做了整理,这是列表,希望能有帮助。” 吴媚将一张折好的纸交给沈玉书。 纸上的名单是手写的,娟秀的字体,看来是出自吴媚之手。 上面一共十几个人,分成两列,一列是吴媚的交友关系,一列是姜英凯的,名单按照由亲到疏的关系排列,名字后面还附有地址跟联络电话。 苏唯凑过去看了一眼,冲吴媚竖起大拇指。 “太好了,有这个,我们查起来就方便多了。” “那我就恭候二位的好消息了,这两天我会一直住在金门酒店的,有什么消息,请随时联络我。” 吴媚说完,又再次表示谢意后,起身离开。 把他们二人送出大门,回到事务所的办公室,苏唯把门关上,跑过去,拿起信封打开,往外一倒,厚厚的一叠钱便落了出来。 “哇塞,出手可真阔气,我以为五千大洋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他笑眯眯地对沈玉书说:“看我随便就帮你找了个大客户来,所以跟我合作没亏吃的。” “我比较想知道我的名片是什么时候到你手里的?” “嗯……这个问题我认为不重要。”苏唯坐到沈玉书身旁,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笑眯眯地问:“其实你也对我有兴趣吧?想知道我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上海滩淘金?” 沈玉书挑了下眉。 苏唯说中了他的心思,他一直不松口,并不是真的不想答应,他只是想看苏唯能坚持多久,听这家伙瞎扯挺有趣的,至少在迄今为止的人生中,他没有见过这类性格的人。 所以把苏唯列为心理研究的观察对象,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我们就来聊重要的。”他把苏唯的胳膊推开,说:“我不要跟小偷搭档……” 看到苏唯的眉头不爽地挑起,似乎要反驳,沈玉书抢先说:“不过我家少个厨子,如果你肯负责我们三餐的话,我考虑适当地采纳你的建议,照之前合作的方式分成,但是在统筹安排上要一律听我的指挥。” 等等,有谁听说过合作伙伴还要照顾对方一日三餐的? 苏唯震惊了,他万没想到当初为了讨好洛家夫妇而随手做的几道菜会被沈玉书盯上。 ☆、第九章 苏唯少年时代跟随师父游历,算是吃尽天下美食,吃得多了,自己多多少少也学会了一些。 他的厨艺虽然不能跟大厨相比,但是会经常做一些这个时代还没有的菜肴,所以洛正夫妇吃过一次后就喜欢上了,经常在沈玉书面前提到。 若非如此,沈玉书也不会特意加上这个条件,一日三餐不太可能,但偶尔露露手艺孝敬一下二老,他想苏唯还是可以做到的。 苏唯注视了沈玉书几秒,惊讶的表情慢慢转为诡笑。 “喔,我知道了,你也喜欢我的厨艺对不对?” “没那回事。” “别死鸭子嘴硬了,你是北方人,这里的北方菜可没我做得地道,既然你喜欢,那没得说,我最喜欢跟吃货交流感情了,说说看,你都想吃什么?只要你说得出来的,我绝对可以做出来。” 吃货? 又是一个沈玉书不常听到的词汇,而且他根本就不是吃货,他只是想吃得好一点。 沈玉书把陷入开心状态中的小偷推开了,正色道:“还有,把头发剪短,你这发型太抢眼,不适合侦探工作。” “难道我最抢眼的不是我的容貌吗?” “还有你无与伦比的自信。” “你简直就可以当我的知己了,好,成交,不过……” “不过什么?” “既然要做搭档了,那我也说说我的想法——要做一个好的侦探,耐性也是必备的条件之一,你下次记得对客户的态度好一点,尤其在面对漂亮女人时。” 听懂了苏唯的意思,沈玉书说:“吴媚在许多地方撒谎。” “但这钱是真的,所以我倾向于她有难言之隐。” 苏唯拿起他那杯还没有动过的红茶,将柠檬片放进茶里,说:“而且她有一定的见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柠檬红茶的喝法。” 洋洋自得的说法,这简直就是在借称赞别人来间接赞美自己。 沈玉书忍不住斜瞥他。 “那你又是从哪学的?” “这不用学,我们那个时代……不,我们那个地方的人大家都知道的。” “是哪个地方?”说话用词会那么的奇怪。 “嗯,想套我的话啊,”苏唯眯着眼睛笑看他,“等我们再熟一熟,我就考虑告诉你。” 沈玉书也知道他不会实话实说,便没再问下去,说:“你提醒了我,回头记得买柠檬。” “啊?” “柠檬是我买给小姨做菜用的,现在被你用掉了。” “只是一颗柠檬而已,不需要特意补上吧,你这酷酷的长相跟你的小市民气息差得也太大了,看这浓浓的反差,而且不萌。” 反差……萌? 沈玉书歪歪头,发现自己又听不懂了。 苏唯放下茶杯,把话转入正题。 “闲话告一段落,为了打响名头,我们说正事。” 他拿起刚才做的记录跟联络名单。 “吴媚在许多地方撒了谎,所以比起调查她提供的人员名单,我们应该更留意姜大帅身边的人,她还提到了忠心这个词,真好笑,我不否认忠心的人存在,但是现实中,最能让人忠心的是钱。” 尤其是在乱世中。 苏唯抬笔把许副官的名字也写到了名单里。 “还有吴媚本人,她们夫妻年纪相差很大,见识也差很大,要说有感情,那真是火星撞地球了。” “不错,丈夫死了,妻子悲痛欲绝,还被怀疑是凶手,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无法提供一份详尽的名单,看她的表情哀而不伤,可见比起丈夫的死亡,她更担心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所以竭尽全力协助我们。” “这至少证明她不是凶手?” “现在断言还为之过早,先去巡捕房问一下案子的具体情况,再做结论。” “顺便再请小表弟打听一下吴媚的来历。” 两人商量好作战方案,苏唯起身准备收拾茶杯,这时外面传来脚步声,接着是长生清脆的声音。 “沈哥哥好,咦,苏酱,你也在?” 长生跑进来,看到苏唯,跟他打了招呼,又将饭盒在他们面前晃了晃。 “小姨让我来送饭来,菜很多的,苏酱你也一起吃吧。” 苏唯看看沈玉书,又看了眼壁钟,时间已经是中午了,吃了饭出门办事刚刚好。 “那我去换茶,长生你也一起来。” 等苏唯换了新茶,摆在托盘里端去办公室,长生已将饭菜都摆好了,小松鼠面前也有个小盘子,里面放了一些瓜子给它。 沈玉书向长生道了谢,吃饭的时候,他说:“这里离家很远,你不用天天送饭来。” “是啊,你回去告诉小姨,我们刚接了个大案子,最近会很忙,大概不会留在事务所里。” “知道啦,不过我不会累的,我教秦伯伯的儿子识字,所以他的黄包车不载客的时候,就会顺路载我一下。” 长生在洛家住下后,食住有了着落,性格也开朗了很多,说话做事有分寸又有眼色,跟紫莱街的街坊们很快就混熟了。 苏唯摸摸他的头,“厉害啊,都当先生了。” 被称赞,长生腼腆地笑笑,拿起托盘里的柠檬片,放进红茶里,然后双手捧起,慢慢啜起来。 看到他的举动,苏唯跟沈玉书对望一眼,沈玉书说:“看来这里懂得怎么喝柠檬红茶的人没你想的那么少。” “我只知道这孩子一定出身256中文。” 苏唯嘟囔完,又问长生,“你最近跟着逍遥混,他有没有说帮你寻找家人的后续?” “好像还没有结果,而且我……我也不想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作梦一直被人追,有人要杀我,好可怕,我每次都会被吓醒,我怕回去。” 长生低下头不说话了,沈玉书给苏唯使了个眼色,让他不要多问。 长生还是个孩子,刚来他们家时,每晚都作噩梦说胡话,最近才好一点了,他不想加重孩子的负担。 至于寻找长生的家人,沈玉书也有点担心。 从长生断断续续的描述中,他感觉长生被卖并不是单纯遇到了人贩子,更有可能是家里遭遇了什么变故,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所以他才会拒绝想起那段记忆。 所以,还是一切顺其自然吧。 ☆、第十章 “对了,前晚逍遥带你去戏院看戏,那晚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啊?” “没有!什么都没有!” 苏唯本来只是随口问一句,但长生敏感的回应引起了他的注意,问:“没有?” “嗯嗯,我们一直都在看戏,什么都不知道的……啊不,逍遥中间有去买零食,跟朋友聊天。” “是什么朋友啊?” “不知道,我跟花生什么都没看到,对吧花生?” 孩子低头问花生,花生正忙着吃东西,一点反应都没有。 苏唯看向沈玉书,正巧沈玉书也在看他,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这件事不单纯,长生在说谎,而让他说谎的人只有一个。 “有点意思。”半晌,苏唯笑道。 沈玉书点头同意。 “看来接下来我们要查的东西很多。” “为了纪念我们万能侦探社成立之后接手的第一案,我给案子起好名字了,就叫——勾魂玉。” “勾魂玉?” 顺着苏唯的目光,沈玉书看到了报纸版面上的另一则记事——侠盗勾魂玉再度出手,商界巨头家中惨遭盗窃。 这标题起得太形象,所以不用看报道的具体内容,也知道是什么案件了。 除此之外,上面还刊登了受害者强烈谴责盗贼的无法无天,呼吁市民协助提供情报,尽快捉拿他归案等话题,并附了照片。 照片里的东西像是一个反来的C,C的上方类似龙头,弯曲的部位又有竖起的麟角。 沈玉书解释说:“这叫玉钩,是古人的一种腰间配饰,也是勾魂玉的标记。” “我知道这是玉钩,我比较对勾魂玉这个人感到好奇。” “勾魂玉是流窜多年的江洋大盗,他行踪诡秘,四处犯案,并专盗官绅富豪。传说他做过的案子现场都会留下玉钩的标记,他将钱物捐给民间慈善组织时,物品上也会印有玉钩,所以大家才会称他为侠盗,不过这种做法不足取,会让人误以为只要是为大家做好事,就可以强取豪夺。” “就是,太过分了,居然敢在我面前称侠盗,简直不可忍!” 苏唯一拍桌子,豪气干云地说:“看着吧,我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在上海滩只有一位侠盗,那就是我苏十六!” 这应该才是苏唯将他们的开张第一案定名为勾魂玉的真正原因。 在这一刻,沈玉书确定了,今后要跟一个小偷长期合作,纠正他的价值观是非常有必要的。 吃完饭,两人帮长生把碗筷收拾进饭盒里,等长生走后,沈玉书取了道具箱,出了事务所,准备去麦兰巡捕房。 看着沈玉书锁门,苏唯问:“我说,我现在也是股东之一了,应不应该也有一把钥匙?” “你也需要吗?” 沈玉书抬起头看他,惊讶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话。 “需要的,就像我会飞檐走壁,但这跟我想坐电梯并不矛盾。” “好吧,我回头把备用的钥匙给你。” “谢谢,”跟随沈玉书走下楼梯,苏唯举手说:“我还有个问题要问。” “这位同学,请提问。” “为什么我们的侦探社要叫万能侦探社?” 沈玉书看着他,脸上浮起微笑,就在苏唯被他笑得毛骨悚然的时候,沈玉书转身,向前走去。 苏唯追了过去。 “别走那么快,你还没回答我。” “你可以问,但我没说我一定要回答。”稍微一顿后,沈玉书又追加,“等我们再熟一熟,我就考虑告诉你。” 他说完,又加快了脚步,看着他的背影,苏唯笑了。 ——他就说面由心生这句话绝对是错误的,你看这个人的面相多刚正耿直啊,但实际上呢,睚眦必报的手段玩得比他都娴熟。 啊哈,终于找到朋友了。 两人来到巡捕房,洛逍遥正在跟几个同伴吃午餐,他刚把面条咬进嘴里,一抬头,看到沈玉书跟苏唯,急忙端着碗起身就走,被苏唯追上去,扳住肩膀按住了。 “你干什么?见到我们像是见了鬼。” “鬼都没有你们难缠,”洛逍遥几口把面条吞下肚,说:“先声明,首先巡捕跟侦探的立场是对立的,我不能随便透露资料给你们,看在亲戚的份上,你不要害我丢饭碗,其次,这个案子发生在公共租界,我只是案发时先到现场,所以帮忙做了一些记录而已。” “啊哈,小表弟你变聪明了,我们还没说话,你就知道我们想问什么案子了。” “还能有什么?最近不就出了那一桩案子嘛。” “我们没有想要资料。” 沈玉书说完,没等洛逍遥松口气,他又接着说:“你是最先到现场的,你提供的线索会比资料更齐全,所以直接听你说就行了,投桃报李,我可以免费帮你们检验姜大帅的尸体。” “都说了这是公共租界的案子,人家巡捕房有自己的验尸官,根本不需要你们……” 洛逍遥的话还没说完,肩膀就被苏唯用力按了一下,小声追加。 “姜大帅的身分特殊,不少人都在盯着这个案子,你也想早点破案吧?跟上次一样,到时案子破了,功劳是你的,酬金是我们的,好处大家一起拿,怎么样?” “你们有认真听我说话吗?这次是真不行,今早案子已经转交公共租界那边了,就算我想查案,也插不进手,我没那么大的权力。” “那知道是谁负责的吗?” “我们这边是裴剑锋探员,因为最早的目击者是我们法租界这边的人,所以总督察特别调他过来协助公共租界方面调查此案,”洛逍遥皱着眉说:“好像那个姜大帅在公董局里有人,所以上面才会这么操作。” 苏唯跟沈玉书对望一眼,洛逍遥还以为可以脱身了,谁知下一秒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还是要你帮忙。” “我说你们……” “小表弟,看来你最近很拮据啊。”苏唯收回手,翻看着手里的借据,问:“你赌钱输了吗?跟人家借这么多钱?” 看到借据,洛逍遥傻眼了,伸手去抢,被沈玉书抢先拿过去,就见借据上写着十个大洋的金额,贷款人是方醒笙。 作者有话要说:公董局:全名上海法租界公董局,是旧上海法租界内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该机构由董事会领导,下设市政总理处、督办办公室、庶务处、警务处等执行机构。 ☆、第十一章 方醒笙是洛逍遥的顶头上司,沈玉书认识,看到下面是洛逍遥的签名画押,他问:“为什么你要借这么多钱?” “这……这不就是……” 不就是因为他买的高档外套被偷了嘛。 但衣服被偷不等于说他可以不还钱,为了不让沈玉书怀疑,他只好借东家补西家,先还了沈玉书的钱再说,所以就导致了这种尴尬局面的发生。 这话洛逍遥不敢说,生怕传去父母耳朵里。 照母亲的火爆脾气,说不定会一棒子敲断他的腿,期期艾艾的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时,苏唯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这笔钱我替你还了,也不用你归还,你只要给个方便就好。” “这……” 洛逍遥看看沈玉书,又看着苏唯微笑着取回借据,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他认命地耷拉下了脑袋。 “小心点,注意点,警惕点,戴好口罩,遇到人点个头就行了,不要多说话。” 在去验尸房的路上,洛逍遥不断叮嘱乔装的苏唯跟沈玉书。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两个穿了大夫的白大褂,还戴了帽子跟口罩,洛逍遥却还是不放心,一直提醒注意。 最后苏唯听烦了,制止了他的啰嗦。 “我觉得你应该把精神劲儿用在讲述案子上。” “案子刚才都讲过了啊,难道你们还要我再讲一遍吗?” 两人同时点头。 没看到现场证供,只凭洛逍遥的记忆讲述,很可能哪里会有遗漏,所以重复讲述是很有必要的。 “怕了你们了,那我再说一遍,你们好好听。” 刚才苏唯帮他把账还上了,拿人的手短,洛逍遥只好尽力配合,将自己在戏院的经历除了面具男之外的都讲了一遍。 事件发生在狸猫换太子的戏结束后,他跟方醒笙出了剧院,那时大约九点多,他带着长生准备回家,就在这时,附近传来惊叫悲鸣声,还有人大呼报案。 他和方醒笙跟随人群跑到了戏院的后面,在角落里发现了尸体。 死者坐在地上,背靠墙,胸前都是血,几个彪形大汉跟美貌少妇站在尸体旁,洛逍遥曾在戏院里见过他们,所以他马上猜到了死者的身分。 发生了命案,洛逍遥急忙让人去巡捕房召集人手,又拜托街坊把长生送回家,自己留下来保护现场。 后来公共租界的巡捕跟验尸官陆续赶到,经过勘察取证,大家一致把怀疑对象锁定在吴媚身上,认为劫财杀人只是设计出来的假象。 验尸官在检查中发现子弹是近距离发射的,死者并无挣扎的痕迹,也就是说能让他毫无防备的一定是他熟悉的人,并且凶器是姜英凯自己的配枪,普通盗贼怎么可能从孔武有力的姜英凯身上夺走配枪? “但光凭这一点,并不足以证明嫌疑人就是吴媚啊。” “当然还不止这些,我们怀疑她是因为她跟那些手下给假口供。” “怎么说?” “他们说姜英凯在戏的中场出去抽烟,从时间推算,大约是八点半之前,也就是说那个时间里姜英凯还是活着的,但是验尸官九点半赶到现场,从尸僵程度上判定姜英凯至少已经死亡两个小时以上了。” “所以肯定有一方在说谎。” “验尸官没必要说谎,而且我自己也看了尸首,我敢肯定验尸官说的是正确的,事后我们询问过坐在姜大帅附近的几位戏迷,他们说中途有人出去过,但当时大家都在看戏,没特别留意是谁,所以我们怀疑姜大帅在戏开场之前就被暗杀了,可是我们查过戏院内部,没有找到有力的线索。” 听到这里,苏唯看向沈玉书,沈玉书的表情若有所思,始终没有开口询问。 验尸房到了,洛逍遥打开门,带他们进去。 案发当时状况太混乱,洛逍遥也不知道是谁下令将姜英凯的尸体搬到法租界巡捕房的,不过这给沈玉书他们提供了方便。 由于被害人家属的强烈反对,验尸官只是做了简单的尸检,洛逍遥说上头已经接受了家属尽快归还尸首的请求,所以他们再晚来一会儿的话,大概就看不到了。 沈玉书拿出胶皮手套,递给他们二人,他自己戴好手套,掀开盖在尸首上的白布,认真检查起来。 苏唯在一旁提着道具小箱子,随时听沈玉书的吩咐,拿出必要的道具给他,洛逍遥站得远远的,嘟囔说:“你们准备得够齐全的。” 沈玉书用小镊子将死者的毛发,还有他指甲里的碎屑物质分别放进试管里,又仔细观察他心脏部位的伤口,忽然嗯了一声。 苏唯问:“怎么了?” “这伤口不太对,好像经过二次伤害。” 洛逍遥探头看过来。 “什么叫二次伤害?” “从伤口宽度来看,大约是被口径为6-7mm的子弹射击造成的,但出血量却不多,死者后背上的血量就更少了。” 沈玉书让洛逍遥取来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鞋袜,让他们看上衣左胸上的弹孔和血渍。 “所以我怀疑死者的死因不是子弹造成的,简单地说,凶手用其他物体先刺穿了他的心脏,后来才用手枪在原来的伤口上补了一枪,掩饰最初的伤口。” “为什么要这么做?”苏唯跟洛逍遥同时问。 “大概不这样做的话,可能会暴露凶手的身分,这是我唯一可以想到的原因。” 沈玉书提取了死者胸前跟衣服上的纤维物质,收好,洛逍遥很不解,问:“你能靠着这些东西找出什么吗?” “我尽力,或许可以凭这些细微的线索,找出死者是死于什么凶器之下,又是在哪里被枪杀的,还有死者在死前做过什么,见过什么人。” 知道死者死于什么凶器与查案有关系吗?反正凶器不是刀就是手枪嘛。 洛逍遥还是不懂,不过为了不打扰沈玉书做事,他忍住了,没把疑惑问出来。 沈玉书又从衣服上的几个部位收集了存留物质,苏唯负责检查遗留物品——钱包、沾了血的手枪、还有牙签、薄荷糖以及香烟。 香烟是哈德门,民国流行的老牌子,苏唯没见过,拿起烟盒好奇地看。 ☆、第十二章 里面只少了两只烟,他说:“看死者的手指,是老烟枪了,不可能特意跑出去抽烟,才抽两只。” 洛逍遥说:“也可能他抽了一包,这是刚开封的第二包。” 见苏唯又翻看钱包,他说:“钱包的大钞都没了,枪里少了两发子弹,跟死者身上的弹孔还有在现场找到的弹头都对应得上。” 言下之意他们有认真查案,并不是敷衍了事的。 但沈玉书没有留意他的暗示,检查着死者的皮鞋,问:“弹头在哪里?” “被裴剑锋收走了,本来其他物证他也要拿走,是我们总探长说要转交公共租界那边,才留下的……你们检查完了吗?检查完就快走吧,如果有人来的话,我就不好交差了。” 沈玉书把物品依次放回原处,又将尸体重新盖好,就在洛逍遥想松口气的时候,他突然问:“我听长生说那晚你在看戏时也有出去过,还遇到了朋友。” 一个猝不及防,洛逍遥大声咳嗽起来。 “是、是啊,是戏刚开场的时候,我们总探长让我去买零食,我在戏院门口遇到个朋友,就聊了一会儿。” “是哪位朋友?” “巡捕房的,你不认识的,呵呵。” 这谎言说得太蹩脚,但事到如今,洛逍遥只能这样说,躲过一阵是一阵。 一晚上连续发生两起枪击事件,就算再迟钝,他也会怀疑这两起案件是不是有关联。 所以这两天洛逍遥一直心神不定,一边为自己隐瞒真相感到不安,一边又判断这两件事只是偶然,因为时间对不上。 那晚他苏醒后,曾在洗手间遇到过一个长的很像姜英凯的人,从时间上来推算,刚好就是姜英凯出来吸烟的时间,却走错了路,去了后台。 所以洛逍遥个人倾向于吴媚没有说谎,但他不敢肯定自己见到的那个人就是姜英凯,如果他冒然跳出来作证,势必要扯到他之前的经历,到时只怕会越描越黑,这就是他没有对任何人讲的原因。 沈玉书也没有再问下去,而是看着他不说话。 洛逍遥被盯得心里发毛,本能地把眼神瞥开了,只觉得从小到大,他没什么事能瞒得过表哥,但这件事性命攸关,绝对不能说。 还好关键时刻苏唯伸出了援助之手,对沈玉书说:“差不多了,可以离开了。” 两人收好采集的样本,离开验尸房,洛逍遥在心里大大地松了口气,抹了把额上的冷汗,也急忙跟了出去。 不过事情没有如他期待的平安度过,他们才来到走廊上,迎面就看到一位穿风衣的男人走过来,洛逍遥吓傻眼了,急忙小声说:“低头低头。” “那是谁?” “就是裴剑锋,上头调来专门负责姜大帅案子的那个。” 等洛逍遥解释完,裴剑锋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 裴剑锋三十出头,他的个头没有特别高,却很精干,目光炯炯,不苟言笑,皮肤略黑,很配他的衣着,头上戴着礼帽,颇有民初摩登男士的气质,至少在气场上就甩出洛逍遥好几条街。 看到他,苏唯忍不住暗叹民初帅哥多,衣着发型不比现代都市人差,甚至更有气韵,他还想多看几眼,被洛逍遥迅速拉去了一边,给裴剑锋让开路。 裴剑锋却停下了脚步,打量着大夫打扮的苏唯跟沈玉书,问洛逍遥,“他们是谁?” “是、是……医院的医生,我们的验尸官忙不过来,就请他们来帮帮忙。” “姜大帅的案子是我在跟的,另调人手来,为什么不通知我?” 洛逍遥哑口无言了,沈玉书替他回答,“不是姜大帅的案子,是其他案子。” “哪件案子?” “勾魂玉盗窃案。” “据我所知,那件案子并没有死人。” “这位先生,验尸官验的不仅仅只有尸体,你这是狭义的想法。” 两人舌剑唇枪互不相让,洛逍遥在旁边听得心惊胆颤,好想找个借口把话岔开,却又不敢打断他们,正着急着,就见裴剑锋伸出手,对两人说:“证件。” 洛逍遥顿时眼前乌云盖顶,好想晕过去,或是把裴剑锋打晕过去。 关键时刻,苏唯说话了,上前拍拍裴剑锋的肩膀。 “先生,在看我们的证件之前,是不是该先说明一下你的身分?” “我是公董局警务处特派负责姜英凯一案的探员裴剑锋。” “证件。” 苏唯一伸手,做出跟裴剑锋相同的动作。 看到这里,洛逍遥的脸更白了,裴剑锋的脸色跟他一样难看,不过那是因为迄今为止没人敢用这种口气对他说话,他盯着苏唯看了几秒钟,最后还是选择掏证件。 ——等他亮出证件后,你们怎么办?打晕他逃跑吗?据他所知,裴剑锋的身手可是很厉害的,而且这里是巡捕房啊…… 眼看着事态越来越严重了,洛逍遥急得直朝苏唯跟沈玉书使眼色,让他们见好就收,找个机会偷溜。 但这两人就像是看不到,反而是裴剑锋从容的表情消失了,他掏着口袋,表情越来越古怪,上衣口袋找完了,又去翻裤子口袋,但翻来翻去,就是拿不出证件。 欣赏着他的反应,苏唯说:“差点被你唬过去,你是忘了带,还是根本就没有证件啊?” “我来时绝对带了,我知道了,一定是被你偷了!”裴剑锋指着苏唯喝道:“刚才只有你碰过我,好大胆,你敢在巡捕房里偷东西!” “呵呵,拿不出证件,就恼羞成怒了?说我偷了,你有证据吗?你要是在我身上搜不出证件,小心我投诉你!” “好,我要是找不到,听凭发落。” 沈玉书冷眼看着他们对呛,从某种意义上说,裴剑锋的直觉还是很准的,问题是现在证件是不是还在苏唯身上。 为了给苏唯提供转移赃物的机会,等裴剑锋上前动手抓苏唯时,沈玉书抢先拦住,裴剑锋冲他一瞪眼。 “你敢拒绝搜查?” “是你在乱用职权,”沈玉书冷冷说:“证据都还没有,就说我们偷东西,姜大帅的案子由你这样的人负责,结果堪忧。” “你!” “大家有话好好说,好好说,都是自己人。” 见事态越演越烈,洛逍遥的头都大了,上前调解,可惜谁都不听他的。 裴剑锋要搜查,苏唯挣扎,导致裴剑锋动手,接着是沈玉书反击,正僵持不下的时候,对面传来脚步声,有人说:“都是自己人,住手。” 嗓音温纯清亮,带着磁性的质地,纠缠的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顺声看过去。 ☆、第十三章 一个身穿长袍的男人快步走向他们。 他很瘦,个子又高,长袍下摆随着他的步行微微带起来,显得飞扬飘逸,更诠释了他的气质。 看年纪他跟沈玉书和苏唯差不多,但容貌既不同于沈玉书的温润,又不像苏唯那样玩世不恭,而是冷清俊秀,乍一看,宛如浊世翩翩佳公子。 这种面相,如果放在现代社会,随便包装一下就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了,但是在民初就比较微妙了,男人太过俊美,会让人联想到男伶。 看到他,苏唯不由地咂咂嘴,小声嘟囔,“不愧是上海滩,遍地都是大帅哥。” 沈玉书瞥了他一眼,苏唯追加,“也有不少美女。” 所以这种穿越也值了。 看到俊美男人,裴剑锋的脸色变了,主动打招呼,“端木先生。” 苏唯脚下滑了一下——我靠,长得这么帅又姓端木,简直太装X了。 “装X?” 耳边传来沈玉书疑惑的话声,苏唯这才发现自己一不小心把后面的字讲出来了,他慌忙笑着打马虎眼。 “就是很好很棒的意思,呵呵,我的家乡话。” 话声很小,没引起注意,男人向裴剑锋回了礼,指指他们,说:“这两位大夫是我推荐的,他们都留过洋,有很多实践经验,刚好这里人手不足,我就跟总探长聊了一下,请他们过来帮帮忙。” 听了他的解释,洛逍遥立即看向苏唯,苏唯则去看沈玉书,不过根据他的直觉,沈玉书也不认识这个人。 “原来是端木先生的推荐,一场误会。” 裴剑锋对端木先生好像有点忌讳,听他这么说,便没再多问,又下意识地上上下下摸口袋,在摸到西装内里口袋时,他的手一顿,再拿出来,手里多了本证件。 沈玉书看向苏唯,苏唯冲他眨眨眼,意思是他已趁乱完璧归赵了。 看到证件,裴剑锋的表情更尴尬,端木先生又对沈玉书说:“你们也把证件给裴探员看看,这是规矩,不能搞特殊。” “不用了不用了,既然是端木先生推荐的人,那还有什么好怀疑的。” 裴剑锋急忙制止了,又看看表,说:“我还要抓紧时间去办姜大帅的案子,等结案了,我们再好好聚会,到时端木先生一定要赏脸啊。” “一定一定。” 寒暄过后,裴剑锋匆匆离开了,等他走远了,端木先生依次看向他们三人,然后做了个手势,带他们出了巡捕房。 出门走出一段路后,沈玉书停下脚步,摘下帽子跟口罩,问:“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们?” “玉书,多年不见,你不会把我忘了吧?”男人冲他笑道:“我是端木衡啊,可是跟你从小一起长大的。” “端木衡?” 沈玉书仔细打量他,端木衡的容貌还隐约留着几分童年的影子,但已经很浅淡了,反而是端木衡父亲的样子他记得比较清楚,端木衡英气勃勃,倒有几分当年其父的风采。 “阿衡,是你!” 看到端木衡伸过手来,沈玉书跟他握了手,旧友久别重逢,都分外激动,两人热情地拥抱到一起,不断拍打对方。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我也是,当年伯父伯母带你移居上海,后来我来了上海,还曾去找过你,不过那时候你已经去了英国,没想到会这么巧地在巡捕房重逢,真是有缘。” 看着他们开心的模样,苏唯向洛逍遥那边歪歪头,小声说:“我从来不知道你表哥也会这么热情。” “嗯,我也是第一次见。” “你认识那个人吗?” “不认识,也没听我哥说过。” 沈玉书当然不会提到端木家,因为他们是童年的玩伴,自从他随父母来了上海后,双方就失联了。 当年沈玉书的父亲在前清宫中当个小医官,而端木衡的父亲则是太医院院判,两人是同乡,又在一个地方供职,所以关系非常好,两家的小孩也经常一起玩耍,直到沈玉书离开。 “你怎么会来巡捕房?还认识裴剑锋的?” 叙旧后,久别重逢的喜悦稍微平复下来,沈玉书问道。 “这件事说来话长。” 端木衡说:“当年伯父辞官后,宫中的局面更加混乱,我父亲不想再搀和进去,也找了个体弱多病的借口辞官回乡,后来我留洋归来,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还参加了皖军,没想到在几年前江苏跟浙江的军阀战役中右手受伤,无法再拿枪,幸好有父亲老友的帮助,让我在公董局的庶务处讨了个文职当当。” 说到这里,端木衡转转自己的右手腕,露出不符合年龄的抱憾表情。 听起来背景很复杂啊。 苏唯摸着下巴打量端木衡,从他的衣着上推算他的身家。 沈玉书也把自己这边的情况简单讲了一下,又介绍了苏唯跟洛逍遥给端木衡认识。 端木衡跟苏唯打了招呼,目光在洛逍遥跟沈玉书之间转了转,说:“我听说姜大帅的尸体是你最先发现的,没想到你是玉书的表弟,你们不太像啊。” “我的个头像我爹。”洛逍遥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又好奇地问:“听你们的对话,父辈以前都是在朝廷里做事的?” 端木衡笑了,“小官小官,不值一提。” 沈玉书跟他打趣道:“如果连左院判都说是小官,那这世上就没有人敢称大官了。” 洛逍遥不懂什么叫左院判,转头看苏唯,苏唯也不知道,他对古董的了解远远胜过古人。 沈玉书解释道:“院判分左右两职,是太医院里仅次于院使的职位。” 也就是说端木衡是前清太医院左院判之子,难怪名字如此的与众不同,原来是名副其实的官二代啊! 苏唯忍不住拍拍沈玉书的肩膀,说:“太好了,既然你跟官二代是好基友,那今后我们做事就方便多了。” “基友?”端木衡奇怪地问。 “就是朋友,他喜欢说一些奇奇怪怪的家乡话,你不用在意。” 哈哈,居然这么快就领悟到他说话的精髓了,让苏唯好想为沈玉书的智商点赞。 ☆、第十四章 他笑嘻嘻地退到一边,心想要是当初进入虫洞时,落脚点稍微再往前一些,说不定就穿越去清宫了,那些格格贝勒的是有多少见多少,不过还是这里好,他比较喜欢现代化的地方。 端木衡误会了他的反应,怕他尴尬,主动说:“你们想知道什么,我会尽力帮忙的,这次的案子性质很严重,两边租界的上头都在盯着呢,所以如果你们能破案,对我们来说是很大的帮助。” “性质很严重?” 被问到,端木衡看看周围,没有马上回答,沈玉书知道他是不方便说,道:“那你知不知道吴媚的身分背景?” “我不太了解,不过我可以找人询问,等我的消息。” 洛逍遥站在旁边一直心惊胆颤,担心沈玉书又让他去查什么情报,现在看到问题转去了端木衡那里,他的心踏实下来,找了个去做事的借口告辞。 沈玉书没留他,就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突然问:“逍遥,你刚做的新外套怎么没穿?” 洛逍遥身子一僵,额上的冷汗又冒了出来,勉强堆起笑脸,说:“最近天太热,我就收起来了,如、如果没事,那我回去了。” 沈玉书点点头,等洛逍遥走后,端木衡问:“你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调查?我有车,可以带你们过去。” “会不会妨碍你做事?” “不会,我就是个闲差,所以才会被公董局的那帮老家伙踢过来当监督,我这就去开车,你们等我。” 苏唯脱下了医生的服装,看着端木衡的背影,他双手交抱在胸前,做出判断。 “这个人不简单呐。” 沈玉书点点头,深有同感。 “还有啊,你的小表弟在撒谎,一个人如果在不重要的小事上撒谎,那就说明他想隐瞒的是更严重的问题。” “我知道,不过眼下还有事要做,所以先放放羊,等他自己撑不住了,会说的。” “啊哈,端木说得没错,你们表兄弟一点都不像,你这么黑的人怎么会有那么单纯的表弟?偏偏表弟还是做巡捕的。” “他傻人有傻福,倒是你,可真够胆大的,敢在巡捕房偷探员的证件。” “只要有机会,我连英女王的王冠也想试一试,”苏唯沾沾自喜地说完,又道:“刚才谢了,你的反应也够快,挺适合做我们这行的。” “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 “你这样说,会让你最好的搭档感到伤心的。” 他倒觉得这家伙乐在其中。 端木衡的车开了过来,沈玉书压低声音说:“过会儿在端木衡面前说话注意一下,他是公董局的人,立场不明,比较敏感。” “我忽然不伤心了。”苏唯耸耸肩,嘟囔道:“因为你连好基友都防范。” “公私分明,这难道不是做侦探的基本准则吗?” “也许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苏唯的眼中蒙起一层阴霾。 假如当初他也跟沈玉书一样谨慎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绳索断掉,导致他坠落到这个时空的事情了。 沈玉书捕捉到了苏唯眼中一闪而过的怅惘,可惜端木衡的车已经开到了他们面前,他只好结束了这个话题。 从路线远近来安排,沈玉书选择先去较近的黄埔旅馆。 黄埔旅馆位于贝当路一隅,外观很陈旧,在颇具特色的欧洲风格建筑群之间,它显得非常不显眼。 到达后,沈玉书向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报了吴媚的名字,他们已经接到了联络,所以直接把客房钥匙给了他。 三人来到578号客房,开门走进去。 房间里还没有打扫,保持早上被枪击过的状态,衣物用品以及行李箱也随意放在一边,桌旁地上有个碎掉的花瓶,从位置来看,应该是吴媚等人在躲避子弹时撞倒的。 苏唯走过去拉开窗帘,就看到窗帘后的玻璃上被击穿一个洞,窗台上还落了一些玻璃碎片。 “看来狙击手是从对面的楼房里射击的。” 端木衡在路上听沈玉书讲述了吴媚被暗杀的事,他站在苏唯身边,跟他一起查看外面的情况。 旅馆隔了一条街的对面是个小教堂,站在教堂顶楼,刚好可以看到这个房间的全景,他问:“吴媚有没有说他们事后是否有追踪到狙击手?” “我没问,不过如果他们抓到了狙击手,就不会去找我们了。” 沈玉书打开衣柜,里面挂了不少高档时装,都是刚购买的,价格标签还没有拿掉,看上面的价格,一件衣服够普通人家几个月的伙食费了。 他取了几张衣服标签,关上衣柜,又去查看墙壁。 跟玻璃窗相对的墙壁上还留着弹孔,从直径来看,跟许富描述的子弹形状一样。 三人分别在房间里检查了一遍,却没有重大发现,苏唯一摊手。 “看来除了确定吴媚没有说谎外,一无所获。” 端木衡说:“吴媚也可能是自编自演,毕竟没人看到当时的情况。” 三人来到楼下大堂,沈玉书把客房钥匙还给了前台的服务人员,问:“这几天有人来找过吴小姐吗?” “没有……” 沈玉书转身要走,服务人员突然又叫住他。 “不过之前有人送过礼盒给她,放在前台,请我们转交。” “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前天早上,后来我们在送早餐时,一起送去了她的客房。” “是什么东西?” “不清楚,礼盒是包装好的,看不到里面的东西,看礼盒的大小,应该是首饰之类的。” 服务人员狐疑地看沈玉书,像是在说你们不是吴小姐的手下吗?怎么会不知道礼物是什么? 在对方发问之前,沈玉书道了谢,走出了旅馆。 端木衡说:“既然是首饰,可能只是普通的送礼,与案子没关系。” 但是送礼的当晚,姜英凯就被杀了,这一点让沈玉书有些在意。 “阿衡,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有什么话尽管说,我们之间不需要客气。” 沈玉书把吴媚写给自己的名单取出来,递给了他。 “这些人麻烦帮我查一下,重点是他们跟姜大帅和吴媚的交友关系,还有他们的身分,越详细越好,另外,他们最近周围是否发生过什么大事件或变故。” 一串长长的名单列下来,看到端木衡的表情明显变得僵硬,苏唯有些同情他。 这个世界还没有电脑跟网络通讯,要一个个调查的话,可想而知是个多么艰巨的任务,他猜端木衡现在内心一定很后悔说‘不需要客气’这句话。 接着沈玉书又向门童打听吴媚跟姜英凯的事。 在收下了一张大面额的小费后,门童很热心地回答了他的问题,不过除了知道他们夫妇每次都同进同出,还带一大帮随从外,没有太大的收获。 三人重新坐上车,端木衡问:“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沈玉书没有回答,而是问:“需要我来开车吗?” “怎么?” “我看你右手不太方便,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由我来开比较好。” 看到端木衡脸上浮起的尴尬,苏唯以手扶额,对沈玉书这种完全不考虑对方心情的说话方式佩服得五体投地。 还好端木衡精于世故,马上就重新绽开笑颜。 “老毛病了,虽然使不上力气,不过开个车还是没问题的,而且我对这里的路也比较熟。” 他都这样说了,沈玉书便没再坚持,说:“那就不好意思要继续麻烦你了,我想去霞飞路转转,吴媚买了那么多东西,一定有人记得她。” “不是在查姜大帅的案子吗?为什么要一直绕着吴媚打转?” 端木衡把车开动起来,开玩笑说:“难道你怀疑她在上海有情夫,她联合情夫杀人?再为了不被怀疑,特意做戏请侦探帮忙?” “如果是情杀,一切都会简单得多。” 端木衡透过后视镜看过去,见沈玉书没有解释的意图,他便停止了继续发问。 ☆、第十五章 接着沈玉书又向门童打听吴媚跟姜英凯的事。 在收下了一张大面额的小费后,门童很热心地回答了他的问题,不过除了知道他们夫妇每次都同进同出,还带一大帮随从外,没有太大的收获。 三人重新坐上车,端木衡问:“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沈玉书没有回答,而是问:“需要我来开车吗?” “怎么?” “我看你右手不太方便,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由我来开比较好。” 看到端木衡脸上浮起的尴尬,苏唯以手扶额,对沈玉书这种完全不考虑对方心情的说话方式佩服得五体投地。 还好端木衡精于世故,马上就重新绽开笑颜。 “老毛病了,虽然使不上力气,不过开个车还是没问题的,而且我对这里的路也比较熟。” 他都这样说了,沈玉书便没再坚持,说:“那就不好意思要继续麻烦你了,我想去霞飞路转转,吴媚买了那么多东西,一定有人记得她。” “不是在查姜大帅的案子吗?为什么要一直绕着吴媚打转?” 端木衡把车开动起来,开玩笑说:“难道你怀疑她在上海有情夫,她联合情夫杀人?再为了不被怀疑,特意做戏请侦探帮忙?” “如果是情杀,一切都会简单得多。” 端木衡透过后视镜看过去,见沈玉书没有解释的意图,他便停止了继续发问。 霞飞路到了,端木衡说:“这里不好找车位,你们先去打听情况,我开车四处转转,回头跟你们会合。” 等他开车走后,沈玉书转头注视苏唯,苏唯知道他想说什么,故意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帅,跟我在一起让你有自卑感?” 玩笑没得到共鸣,沈玉书一板一眼地问:“你没偷端木衡的东西吧?” “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你是。” 沈玉书说完,转身就走,苏唯紧跟在他身后。 “我觉得你有必要消除对我的误解。” “那要看你的工作能力有多高。” 为了证明自己有工作能力,苏唯根据沈玉书提供的衣服标签,很快就找到了吴媚光顾的那几家商店。 不过店员们的回答都很一致,就是吴媚进出带着随从,出手阔绰,她每天都来这条商业街购物,但老公并没有跟随。 两人转了一圈,来到最后一家店。 这家服装店不大,客人却很多,里面装饰得雅致得体,既有时下流行的时装衣裙,也有各类古香古色的旗袍,店面招牌叫雪绒花,招牌上的字体苍劲有力,进出的人首先就会被那三个字吸引住。 “我喜欢这个名字。”苏唯仰头打量招牌。 沈玉书看看手里的价格标签,标签下方印了一朵金色小花,正是雪绒花的形状。 两人走进店里。 店铺柜台上供着财神,墙上挂了一些福禄寿喜以及四季花草的画轴,当中是一个圆形雕画,雕画四角翔云笼罩,一只猛虎从祥云里走来,虎首面朝正门,凛凛生威,看来是镇宅子用的挂饰。 看到虎图,沈玉书的心神晃了一下,感觉像是想到了什么,但思绪晃得太快,让他无从想起。 里面有几名女店员在招呼客人,店员的岁数都很小,长相清秀,穿着相同的改良式旗袍制服,光是这打扮就很吸引顾客,难怪这里生意兴隆了。 看到他们,一位店员热情地迎上前介绍商品。 苏唯找借口说是帮朋友买衣服,又形容了吴媚的身高长相,询问店员她这两天是不是有过来。 店员完全没怀疑,连连点头说有,苏唯又问她丈夫有没有跟随,他们在这里停留了多久,他问得很有技巧,询问的同时还不忘赞美女店员。 女店员被赞得晕乎了,对他的问题有问必答,连自己的名字都主动报了,说她叫腊梅,又问苏唯的名字。 两人聊得正开心,忽然听到有人在身后说:“这位先生,你不是来买衣服的吧?” 苏唯回头一看,见是位身穿浅绿色旗袍的女人。 女人大约四十偏后的年纪,不过保养得很好,淡施粉黛,看上去像三十出头。 她个头颇高,说不上非常漂亮,但有种不言自威的气度,旗袍衣领上扣了一块椭圆形绿玉,更增添了贵气,站在苏唯跟沈玉书面前,毫不怯场。 店员看到她,立刻停下嬉笑,向苏唯介绍说这是她们老板后,就溜掉了。 “原来老板是位女子,失敬失敬,看外面招牌上的题字,我还以为老板是位学富五车的老先生呢。” 苏唯笑着恭维,可惜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女老板冷淡地说:“你说的没错,店名是家父题字的,不过店是我开的。” “原来是这样,一个女子可以开这么大的店,生意还这么好,真是不简单啊……” “先生如果不买东西的话,就请离开吧,不要妨碍我们招呼客人。” “没有,我是真要买……” “如果你一定要说谎,那请记得找个好一点的借口,否则你除了这张脸以外,就一无是处了。” 听到了旁边传来的嗤笑声,苏唯很想揍人,当然,他不是想揍女老板——他不会对女人动粗的,所以要动粗也是对笑话他的沈玉书。 商店后面传来吵嚷声,打断了对话,女老板听到声响,表情变得紧张起来,匆匆走了进去。 随着吵闹声,后门帘子被撩起,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坐在轮椅上,被仆人推进来,他看起来年纪很大了,精神不是太好,唯一引人注目的是那条搭在肩上的长辫子。 女老板过去拦住他,低声哄弄了半天,才把老人劝住,她接过轮椅,把老人又推回到后面的房间。 苏唯凑到腊梅身旁,问:“那位是?” “那是老太爷,老板的父亲,老板是旗人,听说以前很风光的,不过老太爷身体不好后,就是老板一个人在撑家了,挺不容易的。” “你们老板没有结婚?” 腊梅摇摇头,看到又有客人登门了,她跑去招呼客人,苏唯还想找其他店员询问,被沈玉书拉出了服装店。 ☆、第十六章 “干嘛这么急?我还有话没问完呢。” “我们是来查案的,不是跟女人打情骂俏的。” “适当的感情沟通是必要的,你看我刚才不是问到了很多情报吗?” “跟我们要查的案子有关吗?” 苏唯语塞了,沈玉书给他摆了下头,让他跟自己走。 苏唯跟在身后,叹道:“我知道我是太帅了,所以某人看到我这么受女孩子的青睐,就免不了嫉妒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要我嫉妒你,除非是脑袋被门板挤了。” “你一定要把话说得这么刻薄吗?” “实话实说。” 两人顺着街道往前走着,不时地相互吐槽。 这种信步漫行的感觉很好,但没多久苏唯就发现有人尾随,那人在后面探头探脑地窥视他们,跟踪水准极为拙劣,让他想不注意到都难。 “有人跟踪我们。” “我看到了,我们从黄埔旅馆出来,他就跟着了。” “要不要放长线钓大鱼?” “嗯,暂时先别惊动他。” 任由尾随者跟着,苏唯开始说案子。 “看来姜大帅每次都是跟吴媚一起出旅馆,再半路分道扬镳,他的行动可能跟他的被杀有关。” “可以去问吴媚,她应该知道。”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夫妇一起旅游,通常情况下登记的都是丈夫的名字,但旅馆登记的只有吴媚的名字,所以吴媚说姜大帅特意陪她来上海购物是撒谎,应该是姜大帅借她购物当幌子,秘密来上海跟人会面。” “有道理,或许他们会谈得不愉快,那人就把姜大帅干掉了,这些土匪军阀,谁手上没沾血,一言不合就拔枪是家常便饭吧。” 结合自己以前看的民初电视剧,苏唯很有心得地说。 沈玉书微笑着看他,却不说话,苏唯说:“我哪里说错了,你可以指教,但请不要笑得这么阴险。” “你错了,我这叫鄙夷的笑。” “听起来更糟糕,那究竟你在鄙夷什么?” “暂时还不肯定,等我确信后再跟你说。” 也就是说他在结果出来之前就被鄙视了。 苏唯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真有够冤枉的。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顺着商业街道往前走,但走了很久,都没遇到端木衡。 苏唯掏出怀表看了下时间,忍不住叹道:“我现在切身体会到手机的发明是多么划时代的进步。” “你说什么?” “没,我是说我们要不要分头找找看?”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喇叭声,端木衡把车开了过来。 等两人上了车,他说:“不好意思,我刚才兜圈子兜得有点远了,回来时遇到了塞车,你们问得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吗?” “唯一的收获是吴媚跟姜大帅是分头行动的,我们怀疑姜大帅这次来上海有特别的目的。” “是什么?” “还不知道,可能线索就在联络名单里。” “那这样好了,我们分头行动,我先回去调查这份名单,你们找你们的线索,车留给你们,我叫车回去。” “还是我们另外叫车好了。” “不用跟我客气,我家还有好几台车,你们查案,有辆车会比较方便。” 端木衡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约好有情况随时联络,然后把车在道边停下,下车离开。 看着他修长的背影,苏唯叹道:“他不仅是官二代,还是个富二代,偏偏还长得这么帅,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那么,跟人生赢家当好基友的我们也算是赢家了?” “哇塞,你的新知识吸收能力也太强了吧。” 苏唯给沈玉书竖了个大拇指,可惜沈玉书没看到,他去了驾驶座位上,启动油门,将车重新开起来。 调查的最后一站——醒舞台剧院。 沈玉书先去询问凶案那晚值班的门卫,门卫再三肯定八点半前后没有人离开过剧院,因为那时候剧院大门关着,如果要出去,一定要找他开门才行,所以他不会不知道。 不过他也说了两种例外,那就是戏班子的人进出用的后台偏门,不过那道门外人用不了;或是熟人走的小门,比如戏开场不久后,有个巡捕就让他开过门。 “你说的巡捕叫洛逍遥吧?” “对,好像就是这个名字,您也认识啊。” “除了他,还有谁?” “还有个伙计,好像喝醉了,是洛巡捕把他扶进去的。” “查他们的票了吗?” “当然没有,巡捕们帮我们维护治安,我哪能那么不识相呢。” 询问完,沈玉书又拜托门卫让他们去那两个小门查看。 门卫收了他的钱,爽快地答应了,把他们带进戏院,让他们随便看。 两人从小门进去,顺着走廊来到戏院里面。 还不到戏开场的时间,里面很静,走廊黑洞洞的,夕阳余光透过墙壁上的小窗射进来,顺着光束,他们看到了尽头的门。 “那晚巡捕好像没有仔细搜索剧院内部。” “是啊,凶杀案是在外面发生的,内部没什么可查的,再说当时听戏的人几乎走了大半,也没办法逐一调查。” “可是这么明显的地方他们居然忽略了。” 来到小门前,靠着苏唯的技术,他们轻松开了锁,走进去,就见里面堆放着很多杂物,却是个储藏室。 “这锁头曾被人撬过。”苏唯关上门,转着手里的万能∣钥匙说。 “你确定?” “确定,而且还是个技术不怎么样的家伙,所以锁孔周围留下了很多小划痕,看来我们是找对地方了。” 苏唯打开他的微型小手电筒,两人在储藏室里转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地下室的小门,再顺着台阶走下去,来到四壁密封的房间里。 里面放了一些备用粮食跟水,类似简易的防空洞。 沈玉书借手电筒的光亮查看了一遍,发现灰尘有蹭抹过的痕迹,有一桶水用了一半,再看地面,有一部分特别干净,像是前不久才清理过。 “你看这里。” 苏唯搬开米袋,在米袋的后面有个不显眼的小红点,他凑过去细看,说:“好像是血,姜大帅的被害现场会不会是这里?可是这里找不到被子弹射过的地方。” “看来作案的人是个心思缜密的家伙,所以这里几乎没有留下痕迹。” 唯一的血点也早就干了,沈玉书拿出刀片,轻轻刮动血点,让粉末落在玻璃片上,又将两片玻璃并在一起收好。 接着他又在地上跟物品上提取了物质纤维,出了储藏室,往后台走,苏唯说:“假设地下室是凶案第一现场,那姜大帅是不是不想被别人知道会面的事,就找了个抽烟的借口出来,再偷偷来这里,所以看门的人才说他没有出戏院。” “不想被谁知道?” “他老婆呗。” “那他找借口不来听戏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苏唯挠挠头,没话说了。 ☆、第十七章 到了后台,顿时变得热闹起来,戏班子的人都在忙着准备晚上的剧目,有人在练功,有人在吊嗓子,还有人在上妆,他们注意到了沈玉书跟苏唯这两个不速之客,但是看他们气场不凡,没人敢上前询问。 两人穿过台子,就听有人在抱怨道:“那个酒鬼阿六又不知道跑哪去了,每次都是紧卡着戏要上场了才冒头,班主,找个机会换人吧。” “是啊,跑龙套的一抓一大把,不需要特别迁就他。” “再等等再等等,以前阿六也是个角儿,要不是他老婆突然去世,他也不会变成这样,大家体谅他一下。” “我们知道班主心善,但也麻烦体谅一下我们啊。” 班主的话起到了反效果,好多人凑到他面前开始数落阿六的不是,苏唯跟沈玉书就在这种吵闹的状态中找到了后门。 两人出去,把门关上,苏唯摇摇头。 “看来到哪儿都有职场矛盾啊。” “职场?” “就是工作的地方。比如同样的工作,有人多做有人少做,就会出现矛盾,所以像我们现在两个人的小公司刚刚好。” 后门外面是戏院的围墙,再从围墙的小门出去,才是后巷,两人绕着后巷又往前走了一会儿,找到了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地上还留着用白线描出的人形,人形呈靠着墙坐的状态,地上跟墙上有些不明显的褐色,应该是血迹,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值得查看的东西了。 沈玉书从道具箱里取出容器,让苏唯收集了人形附近的泥土,他站起来观察小巷。 小巷颇长,前方扭扭曲曲,无法看到出口,如果到了晚上,这里的光线应该更差,小巷的另一边连着马路,偶尔有车经过,但没人会特别留意这边的光景。 苏唯将泥土放进试管容器里,看到沈玉书忽然朝小巷里面跑去,没多久那边就传来撕扯声,跟着是男人叽里呱啦的叫痛声。 他收好试管,追了过去,就见一个个头不高的男人被按在墙壁上,脸紧贴着墙,鼻梁上的墨镜都被挤歪了,他在奋力挣扎,但可惜一只胳膊被沈玉书压在背后,让他动弹不得。 苏唯走过去,看着眼前这副滑稽的场面,他说:“我不知道你这么暴力的。” “我以为搞跟踪的人实力都很强,没想到他是弱鸡。” 墨镜男的脸涨红了,不知道是急的还是气的,嘴巴吧唧吧唧地开合着,一副想迫切辩解的架势,但他整张脸都贴在墙上了,最多是动动下巴,说话这种事想都别想。 苏唯万分同情他,对沈玉书说:“你可以松开手了,我看他受到了双重打击,短时间内无法振作起来了。” “双重打击?” “你说他是弱鸡,这对一个男人而言可是很大的伤害。” “那你明知这是伤害,为什么还要再当着他的面说他弱鸡?” “我不说他是弱鸡,你怎么会理解你是在哪里伤害到了他?” “你可以用婉转的方式表达你的感想,比如——他太弱了,他能力不够什么的。” “但弱鸡这个词太形象了,我突然之间找不到其他代替的词啊。”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完全忘了眼前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 听着他们一口一个弱鸡,那个人终于忍不下去了,奋力将沈玉书推开,转过身,扶正墨镜,指着他们叫道:“你们够了!你们打击我一次还不够,还要一次次地打击,我这叫谦谦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 “君子还玩偷偷跟踪的把戏?” 苏唯双手交抱在胸前,笑着打量他。 “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从旅馆开始就在尾随我们了,你是谁派来的?老实交代,否则……嘿嘿……” 他比划了一下拳头,墨镜男吓得立刻捂着脸缩回到墙角,又以飞快的速度摘下了墨镜,冲他们堆起笑脸。 “嗨,是我,云飞扬,你们还记得我吗?” “是你?” 看着这张夸张的笑脸跟小虎牙,苏唯想起来了,他是申报负责事件专栏的实习记者,前不久还在观音事件里偷拍过他们的那个家伙。 “你跟踪我们干什么?”苏唯问。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查姜大帅的案子?”沈玉书问。 云飞扬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转了转,揉着被扭痛的手腕,小声说:“你们同时问,我该先回哪一个?” “一个个回。” “喔,是这样的,我想做事件专访,后来在黄埔旅馆附近看到了你们,就猜想是不是跟姜大帅的案子有关,所以就跟着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相机呢?” 云飞扬指指肩上的布包,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急忙伸手护住。 “我今天只有跟踪,没偷拍!” “从城东跟到城西,你倒是挺有钱的。” “没有,我很穷的,很穷很穷的那种!”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云飞扬指着包包跟衣服鞋子,说:“你看,这不是名牌,这也不是,还有这个……” “你可以走了。”打断他的话,沈玉书说。 他还要继续找线索,有个啰嗦的人在身边,是件很麻烦的事,他说完就往回走,苏唯冲云飞扬挥挥手,也跟着沈玉书离开。 云飞扬急了,把墨镜随便往包里一塞,追上去,说:“我知道你们在查吴媚,我有她的背景资料。” 这部分他们已经拜托端木衡去查了,所以两人都没在意,谁知云飞扬继续说:“我还知道姜大帅为什么来上海。” 沈玉书脚步一停,跟苏唯对望一眼,两人又一起看云飞扬,云飞扬用力点头。 “是真的,不骗你们!” “上车慢慢说。” 三人上了车,沈玉书开车,苏唯拿出纸笔,看着云飞扬,等候他讲述。 “吴媚原名吴婉华,出身杭州丝绸富商之家,曾就读过弘道女校,是当地有名的才女,不过她的命不太好,第一任丈夫也是军人出身,长得仪表堂堂,两人结婚后,本来过得很好,但吴媚有一次失足从楼梯上滚了下来,导致流产,后来就再没怀上孩子。” “更惨的还在后面,后来她丈夫有一次晚上跟朋友聚会,回家的途中被人枪杀,至今凶手不明,一年后她就嫁给了姜大帅,外面都在传是姜大帅使用手段逼她结婚的,她第一任丈夫的死也是姜大帅做的,但因为没证据,而且姜大帅在浙江一带的势力很大,所以没人敢说什么。” “这么曲折啊,”苏唯在笔记本上做着重点记录,赞道:“行啊你,把消息查得这么详细。” ☆、第十八章 被赞扬,云飞扬很不好意思,挠着头说:“没什么,就是花钱请人打听而已,不过我真的没钱的,为了查线索,我都每天吃馒头咸菜。” 苏唯看了他一眼——每天吃咸菜,脸色还这么红润,真是不简单啊。 沈玉书问:“那姜大帅来上海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鸦片。” “鸦片?” “对,现在鸦片的运输贩卖在上海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租界跟帮会还有政府相互勾结,每个月在吴淞口上岸的鸦片超过一千箱,光是收取的过路好处费就上万元,这块肥肉大家都盯着呢。” “前不久淞沪警察厅的主任因为一些事情下马了,姜大帅就想找机会弄个位子坐坐,所以他这次来就是为了疏通这件事的。” 听到这里,苏唯不解地问:“姜大帅不是浙江军阀吗?他怎么来搀和淞沪这边的事?如果一个土匪也能进警察厅,那岂不是人人都能参政了?” “这种世道,你只要有钱有门路,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土匪怎么了?他用一句英雄莫论出处就盖过去了,大家只看他现在的身分,谁管他过去怎样啊。” “不错。” 沈玉书开着车,帮忙解释道:“今天端木衡也提到了当年浙江跟江苏的军阀战争,那场战争后,浙江方面的军阀就一蹶不振,这几年没有油水可捞,那些大小军阀都想尽了办法去找门路赚钱,姜大帅会把算盘打到吴淞上,也是可以解释过去的,不过他这次来是想走谁的门路?” “这个我还没打听到,但他想在淞沪立足,没有淞沪护军使、镇守使还有警察厅那些人的首肯,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我猜姜大帅一定预先打好了通路,这次是专门送钱来的,据可靠消息,他来之前曾让人准备了金条。” “你确定?” “嗯,准备金条是真的,但用在哪里我不知道。” 难怪姜英凯要隐藏身分了。 他想花钱买官,这种事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但他用钱行贿,其他人一定也会这样做,假如他的行为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或是有人觊觎到他的那笔巨款,很可能就会杀人夺钱。 可奇怪的是案发之后,没人提到丢钱的事。 巡捕房的人没有提,吴媚自己也没有提。 沈玉书沉吟着,就听苏唯说:“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找出这次跟姜大帅会面的人,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了。” “对的!”云飞扬兴奋地打了个响指,“可是我只会搜集情报,那些动武力动脑力推理的事我就不在行了,所以只能跟你们合作。” “假如我们顺利找到凶手,就可以给你提供第一手新闻素材,达到WIN-WIN的目的。” “WIN-WIN?” “就是双赢。” “是啊是啊,对了,我还拍了不少照片呢,不知道对你们有没有用?” 云飞扬在布包里翻了翻,掏出一个信封,他把信封里的东西倒出来,却是一摞照片。 苏唯拿起来看了一遍。 照片里有吴媚购物的或是跟朋友一起喝下午茶的,也有姜英凯跟她一同出游的,或是姜英凯单独的照片,各种背景都有,他看完后,发现了一个问题——姜英凯不管去哪里,身边都带有随从。 “你挺厉害的啊,居然拍了这么多,都没被发现?” “我都是远距离取景的,应该没有被注意到。” “那你有姜大帅被杀那晚的照片吗?” “有的,是这些。” 云飞扬找出照片,一部分是在黄埔旅馆门口拍的,可能是云飞扬跟踪跟得太无聊了,还拍了好多风景照,最后几张才是姜英凯夫妇。 照片里姜英凯刚从旅馆出来,不知为什么,他一直低着头。 后面的几张是两人带着随从走进戏院的画面,云飞扬说:“票卖完了,我进不去,只好在外面等,没想到等了两个多小时,却等到了姜大帅的死讯。” 沈玉书问:“在你等待的那段时间里,有没有看到姜大帅出来?他或许做了变装。” “应该没有,戏开场后,进出的人就很少了,姜大帅长得那么大块头,就算变装也会很显眼的,我就看到麦兰巡捕房的一个探员出来过,啊对,他是你的表亲吧?” 沈玉书没回答云飞扬的问题,问:“这些照片可以借我们用几天吗?” “都送给你们好了,反正我留着也没什么用,”云飞扬爽快地答应了,又笑嘻嘻地说:“现在你们发现跟我合作不吃亏了吧?” “谢谢,有新消息的话,欢迎随时跟我们联络。” 沈玉书让苏唯给了云飞扬一张名片,然后将车停到路边。 云飞扬下了车,苏唯跟他要联络电话,他摆摆手,说:“我还是实习记者,报社根本就没给我配电话,再说,我整天在外面跑,也联络不上,有什么事,我就直接去找你们好了。” 双方道了别,沈玉书把车重新启动起来,苏唯转头看去,就见云飞扬还站在原地冲他们直挥手,看起来精神头十足。 苏唯把头转回来,翻动着手里的照片,说:“那家伙的话里加了不少水分,不知道他提供的情报真不真实。” “是不是真实的,等我们拿到阿衡的情报,对比一下就知道了,先回侦探社,分析我们目前找到的线索。” 回到侦探社,天已经完全黑了,沈玉书进了事务所,一路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最后是尽头的实验室。 苏唯跟着他走进实验室。 这个房间不大,四壁漆成纯白色,靠墙两边各摆放着一排长形桌子,桌上放着显微镜、各种形状的烧杯容器,还有不少苏唯常在侦探剧里看到的却叫不上名字的仪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己走进了医院。 另一面墙前的书架上放着各种医学书籍跟侦探小说,沈玉书将道具箱放到桌上,苏唯把云飞扬的那摞照片递给他,转头打量着房间,咂嘴道:“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确信你是学医的。” “可惜经费不多,所以我只购置了最基本的检测仪器。” “等我们这次来个开门红,你就可以放开手脚买你喜欢的仪器设备了。” 苏唯说完,见沈玉书掏出手套,将收集来的东西依次拿出来,做出检验的准备,他问:“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你可以负责买饭。” 苏唯挑挑眉。 像是感觉到了他的不爽,沈玉书又说:“顺便去问问长生,那晚逍遥到底去了哪里?” “你不会真的怀疑小表弟吧?而且你怎么就这么敢肯定长生会跟我说?” “你总会有手段让他说实话的,别忘了你可是他的苏酱。” “咦,这话怎么听起来有浓浓的醋味?你不会连小孩子的醋都吃吧?” “你可以离开了,还有,请随手带门。” 沈玉书做出个‘他要做事,请立刻消失’的手势,苏唯只好照他说的躬身告退,带上门走了出去。 沈玉书将从死者衣服上取到的物质纤维移到显微镜下观察,听到逐渐远去的脚步声,他微微抬起头。 他会那样说当然不是在吃醋,而是有种感觉,长生跟苏唯比较亲近,有苏唯在,长生说话也放得开,而且总是可以非常快捷地吸收苏唯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方言。 难道是他说话太严格了吗?还是他为人太无趣? 想了三秒钟,在确定自己既没有严格也没有无趣后,沈玉书放弃了去思索这个无聊的问题,专心做事。 ☆、第十九章 苏唯先去了洛家。 谢文芳刚好把晚饭做好,听苏唯说他们还没吃饭,就直接叫他坐下来一起吃,又另外盛了盒饭,让他回去时带给沈玉书。 苏唯吃着饭,一直被谢文芳唠叨说沈玉书这孩子太见外,明明家在这里,却很少回来,洛逍遥也是,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心不在焉的,昨天让他帮忙整理一下草药,他还把手割伤了,真是个大少爷。 谢文芳埋怨完,又叮嘱苏唯让他有时间多劝劝这兄弟俩,不要把家当旅馆,苏唯只好点头应下来,说他们刚接了大案子,等忙完了这阵子就回来,谢文芳这才转怒为喜。 吃完了饭,苏唯找借口把长生叫出来,向他询问戏院出人命案那晚的事,长生一脸为难,支支吾吾了半天,就是不肯松口。 苏唯早就知道这小孩有点义气,不会轻易妥协,他拿出小礼物,在长生面前亮了亮,说:“你告诉我,这东西就是你的了。” “口琴!”看清楚苏唯手里的东西,长生惊喜地叫起来。 那是个儿童吹的小口琴,苏唯在回来的路上,刚好看到路边乐器店的橱窗里摆着,就顺手买了下来,正宗的进口货,在小孩子眼中,口琴不仅是乐器,更是玩具,而且是非常昂贵的玩具。 果然,看到口琴,长生的眼睛都亮了,拿过来,爱不释手地翻来覆去地看,苏唯趁机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可是……我答应过逍遥不可以说的。” 长生为难了好久,最后一咬牙,把口琴推到苏唯面前,做出归还的样子。 没想到这孩子这么讲义气,礼物策略行不通,苏唯只好搬出第二套计划。 “逍遥不让你对小姨跟洛叔还有他表哥说,有说不可以对我说吗?” “嗯……”长生仰头看天想了想,“好像没有欸。” “所以你告诉我,不算违反约定。” “可是你如果知道了,一定会告诉沈哥哥的吧?” “那是我的事,不在你的承诺范围之内,你不需要为别人的行为买单啊……呃,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懂的,就是个人的行为个人负责,那……口琴还会给我吗?” “给你,拿去玩吧。” 小孩子被苏唯的三言两语说迷糊了,又因为收下了口琴,太开心,所以之后不管苏唯问什么,他都说得很详细。 最后苏唯问完了,从长生的叙述中,他隐约抓到了一些真相的脉络,跟洛家夫妇告辞,出来后叫了辆黄包车,快速赶回侦探社。 侦探社里很静,保持他离开时的状态,苏唯进去后,直接冲进了实验室里。 房间里充斥着一股奇怪的药味,苏唯刚进去,就被呛得咳嗽起来。 他急忙屏住呼吸,就见桌子上依次摆放着他们寻找回来的证物,在另一边的桌子上,照片就像扑克牌似的平摊开来,有几张直接用图钉钉在墙上,方便随时看到。 而这间房子的主人此刻正坐在椅子上,低头观看显微镜。 苏唯环视了一遍房间,问:“在我出去的这段时间里,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只是做了些化学实验,为了分析物质纤维构成。” “我觉得在分析出来之前,中毒的可能性比较大,我可以开窗吗?” “数据结果证明这种气体虽然酸臭,但不会影响到人的健康状况,不过如果让你感到不适,你可以开窗。” 下一秒,苏唯不仅把房间里唯一的小窗打开了,还把房门以及走廊上的窗户也都打开了,放风通气。 “这是小姨让我带的饭,先吃饭吧。” 他把饭盒放下,看着钉在墙上的照片,说:“我也从长生那里打听出逍遥的事了,你这边呢?” “也有不少收获,你先说,顺便倒杯水过来。” 他什么时候除了搭档外,还兼职仆人了? 苏唯站在原地没动,沈玉书注意到了,说:“你如果不想倒水的话,倒茶也可以。” 这两件事的性质好像是一样的。 为了早点知道检验结果,苏唯没再跟沈玉书纠结,跑去倒了茶水,等他端茶回来,沈玉书已经开始吃饭了。 苏唯把自己问到的情况一五一十详细地说了一遍,沈玉书没有打岔,直到他说完,沉吟了一会儿,说:“我终于放心了。” “听了这些事,正常人的反应不该是担心吗?说不定逍遥在无意中被卷进了凶杀案里。” “因为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苏唯很想问沈玉书一开始是怎么想的,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问:“你说的收获是什么?” “我分析对比了死者鞋底上的泥土跟戏院地下室还有戏院后巷的泥土成分,确定我们推测得没错,那两处都不是案发第一现场;还有,姜大帅抽的是哈德门,但他的衣服上跟指甲里找到的却是雪茄烟的烟灰成分,我这里设备有限,无法检测出更精密的数据,但至少可以肯定那不是哈德门。” “所以他死前抽的其实是雪茄?或是跟他会面的人抽的是雪茄?” “正是。” “那么他那晚到底是去哪里抽烟的?究竟有没有去戏院外边?” “这也是疑点之一,我没有在戏院走廊以及其他地方发现血迹,虽然不排除事后有人做了清理,但凶案发生在戏院内部的可能性很低,一是因为容易被看到,二是姜大帅的身材高大健硕,如果两人以上搬运尸体,却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不合情理。” “我观察了后巷的形状,猜测他可能是在其他地方遇害的,之后有人将尸体运到巷口,趁夜黑人静扔在了戏院后面,再用姜大帅的枪连开两枪,一枪打中他的心脏,用来掩盖原有的致命伤,另一枪则是浑水摸鱼,让人以为是盗贼为了抢东西,在争执中走火的。” “等等,你的推论有个很大的bug,那就是戏院地下室有血迹,而且看守也证明了姜大帅没有离开过戏院,所以凶杀案还是发生在戏院内部。” “不,那不是bug,你还记得逍遥曾提到过尸僵状况吗?从尸僵程度来推算,在姜大帅跟吴媚进戏院之前,他就应该死了,可他偏偏没有死,还被很多人看到活蹦乱跳地坐在坐席上听戏。” ☆、第二十章 “你的意思是……” 经沈玉书提醒,苏唯眼前一亮,急忙站起来,仔细查看钉在墙上的照片。 有两张分别是姜英凯从黄埔旅馆出来跟进戏院的偷拍,角度关系,看不到他的正面。 “难道这个人不是姜大帅?” “不错,你曾说女人化妆就像乔装,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大家看到光头、身体魁梧、身边随从众多、还有吴媚跟随,就先入为主地以为他是姜大帅,但他很可能是冒牌货,真正的姜大帅那晚伪装去了别的地方,或许就是为了警察厅的那个位子,去跟帮他的人会面。” “有一点我想不通,姜大帅不管去哪里,都会带保镖随从,为什么偏偏出事当晚没有,难道他笃定合作伙伴不会害他吗?” 沈玉书没有回应,他把饭吃完,品着茶,说:“这一点我也想不通,不过他会这样做,一定有他的理由。至于戏院地下室的血型,我已经在做血清凝集试验了,不过需要些时间才能出来结果,到时就知道是不是跟姜大帅有关了。” “那你之前提到心脏部位的二次伤害,有查到什么?” “我没有解剖尸体,不敢做最终判断,不过从伤口形状来看,死者是被某个很细的硬物刺死的,弹孔是为了掩饰最初的伤口,但凶手在慌乱之下没有对准刺伤,于是造成了第一次伤口由下而上刺入心脏,而第二次虽然在相同的地方开了枪,子弹却是由左往右贯穿身体,导致两次伤害的轨道微妙地错开了。” “知道第一次的伤口是什么造成的吗?” “暂时还想不到,所以我需要更多的线索。” “可是线索这种东西,也不是你想有就有的,所以适当的休息也是有必要的。” 沈玉书吃完饭,苏唯把饭盒收拾了,拿去厨房。 见他这么主动,沈玉书很意外,端着茶杯跟过去。 苏唯洗着餐具,听到脚步声,他头也没回,问:“你是不是觉得能遇到这样一位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搭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我觉得我今生可以遇到如此厚颜无耻的人,简直就是奇迹。” “对朋友恶语相向是很不道德的。” “我只是就事论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苏唯转头看过来,一脸的严肃,就在沈玉书以为他生气了的时候,他突然展颜一笑。 “你说对了,这世上没有白吃的早餐午餐还有晚餐,做事有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你想要什么回报?” “我想夜间散步,如果有个地道的上海人做向导的话,那一定很方便。” 沈玉书听完后,一言不发,转身离开了。 苏唯耸耸肩,他对沈玉书的反应并不意外,反正他也只是随口说说,并没当真。 谁知脚步声很快又转了回来,沈玉书的声音从走廊上传来。 “想去哪里?我带路。” 半小时后,站在圣若瑟教堂顶楼外沿,俯览下方璀璨的夜景,把玩着手里携带式扁形钢制酒壶,苏唯心里充溢着浓浓的满足感。 夜风拂过,仿佛将弥撒的咏唱声也一起带来,仰头可以看到满天的星光,远处则是滚滚流逝的黄浦江,苏唯拧开酒壶,仰头喝了一口。 酒香浓烈,就像他此刻的心情,平静、空灵、震撼,无法用语言来评说。 这的确是个萎靡腐败的时代,但不可否认,这也是一个几近繁华的时代。 也是此刻,他深深感觉到,他并没有后悔来这里走一遭,甚至庆幸自己的经历。 因为这样的星空,这样的夜景,是在现代都市中无法欣赏到的。 但很可惜,在这么美的夜月下,总有几曲不和谐的音符。 “你不觉得你现在的行为很装X吗?” 听了这话,如果不是高度不允许,苏唯很想把身边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踹下去。 他有点后悔约沈玉书一起来了,这么美丽温馨的气氛应该适合情侣光顾,而不是两个大男人在这里喝酒。 “你知道装X是什么意思吗?”他斜瞥沈玉书,问道。 “根据你的用词习惯,像你现在这种明明不喜欢喝酒,却特意买个扁形酒壶,还在三更半夜跑到教堂顶楼一边看风景一边喝酒的行为就是装X。” 好吧,他不得不承认沈玉书的接受力很强,他都说对了。 “这叫气氛,你不懂。” “但我懂怎么带你来这里。” “得了吧,最后开锁还不是靠我自己?” “所以我现在很后悔。” 沈玉书反背双手,看着远处的风景,不咸不淡地说:“希望在被发现之前,你及时停止这种愚蠢的行为,否则我们就要去巡捕房看夜景了。” “那也值了,你不知道我以前看民初的电视剧……我是说某种戏剧,就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学着里面的演员那样,站在上海滩最高的建筑物上俯览夜景,现在有这个机会了,岂能不把握?” “你知道为什么男人都喜欢俯览风景吗?” “为什么?” “从生物学上讲,雄性的本能是把自己所看到的地方都视为自己的领地,所以看得越多越远,他的自信心越会随着极端膨胀,从而达到心理上的满足,说白了,这只是一种动物本能,另外,这里不是上海最高的地方。” 听着沈玉书的解释,苏唯首先的想法就是全世界80%的男人都中枪了,而且还是中的机关枪。 他没好气地说:“你少吐槽一句会死啊。” “这不是吐槽,这叫实话实说。” 在这么温馨的时候说煞风景的话,苏唯忍不住怀疑将来到底是哪个女人不长眼嫁给了他。 “这时候就不要实话实说了,享受就好。” 苏唯将酒壶递给沈玉书,沈玉书接了,却没有马上喝,而是看着酒壶嘴皱起眉。 “你有洁癖吗?” “没有,至少我在抚摸尸体时没有排斥感。” 苏唯瞬间有种感觉,自己无形中跟一具尸体相提并论了。 “只是酒喝得太多,我担心一个不小心一头栽下去。” “大哥我拜托你,可以不要再实话实说吗?”苏唯直接伸手推了一下酒壶,“喝酒。” 几口酒喝下去,两人找了个平坦的地方坐下,看着远方点点闪烁的灯火,沈玉书说:“作为合作对象,我还不知道你出身哪里。” “喔,想探我的底?” “只是随口问问,你从哪里来,来上海做什么?” “你问也没用,我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远到你根本不知道的地方,我也不是特意要来上海,只是碰巧而已……” 夜风带来管风琴的低吟,乐曲声断断续续,虚幻而又渺茫,就像苏唯此刻的心境。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又要怎么回去,这里是繁华喧闹的大上海,大得容得下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却容不下一个他。 苏唯仰头又喝了一口酒,跟随着乐声轻轻哼起来。 沈玉书不知道他在哼什么,只觉得很好听,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打着拍子,觉察到苏唯的心情不好,他没有再问下去,也没再拒绝苏唯的劝酒,跟他你一口我一口地饮酌起来。 也许苏唯说得对,在这样的时间里,只要享受就行了,案子的事明天再说吧。 ☆、第二十一章 清晨,苏唯是被一阵刺耳的铃声惊醒的。 一瞬间,他还以为是在自己的别墅里,伸手去摸讨厌的闹钟,却摸了半天没摸到,还好铃声很快就消失了,他没睁眼,翻了个身继续睡。 可是静谧没有持续很久,铃声又重新响起,苏唯的睡意成功地被驱散了。 他睁开眼睛,当看到雕镂精致的窗棂时,这才一激灵,想起自己现在是在一九二七年的上海,万能侦探社楼上的卧室里。 阳光穿过玻璃窗射到身上,窗外晴空万里,看来又是炎热的一天,苏唯的失落心情三秒钟就消失了,他伸了个懒腰坐起来,决定好好享受在这里的生活。 楼下的电话铃声还在响个不停,苏唯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才刚七点,不知是谁这么早打电话来。 他穿上拖鞋摇摇晃晃地往楼下走,头两侧有点痛,让他想起昨晚跟沈玉书在教堂顶楼对饮的事。 他们应该聊得很开心,所以喝了很多酒,酒壶的酒喝完后,他们又接着干掉了两大瓶酒,以至于后来他是怎么回来的都不知道。 糟糕糟糕,忘了九十年前的酒家都太有良心,酒都不掺水的,所以一尽兴就喝多了。 苏唯揉着头下了楼,顺着铃声来到会客室,沈玉书也刚下来,他穿着西裤跟西装马甲,头发梳理整齐,脚步沉稳,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宿醉后的模样。 “难道我记错了?昨晚跟我一起喝酒的不是你?” “你没记错,只不过我没像你喝得那么多,”沈玉书快步走到办公桌前拿话筒,“因为我担心两个人都醉了,踩空从教堂上掉下去怎么办。” “说不定隔天报纸就会登出头条——帅哥携手殉情自杀什么的……” 苏唯开着玩笑坐去办公桌对面,就见沈玉书接听电话后,表情渐渐变得凝重,他也被带动着收起了笑脸,注视沈玉书的举动。 沈玉书没有说什么,只是不时地点头,最后说:“好,我知道了,马上就过去。” 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沈玉书一放下电话,苏唯就问:“出了什么事?” “孙泽学死了。” 苏唯眼前冒出几个大问号,就在他努力思索这个孙泽学是何许人也时,沈玉书给了他答案。 “孙泽学是公董局督办办公室的主任,曾参过军,跟淞沪警察厅的一些官员交往密切,吴媚给我们的那份名单里就有他的名字,姜大帅来上海后曾去见过他。” “是谁打来的电话?” “云飞扬,他说刚得到消息,孙泽学昨晚在家中死亡,因为他的身分关系,巡捕们都赶过去了,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不过他拍过孙泽学跟姜大帅会面的照片,怀疑他们的死是不是有联系,所以来联络我。” 沈玉书说完,飞快地跑去实验室,苏唯揉着额头追过去,就见他站在贴照片的墙壁前,在照片当中浏览了一番后,抽出了其中一张。 照片背景是某家茶餐厅,跟姜英凯面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五十多岁,长得其貌不扬的老头,但他的气场很强,脸盘削瘦,鹰钩鼻子,跟姜英凯坐在一起,完全没被他的气势压倒。 “他们看上去不像是朋友。”看着照片,苏唯说道。 照片里的姜英凯是侧脸,孙泽学是全脸,两人的表情都绷得很紧,桌上只有两杯饮料,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聚会聊天。 沈玉书收起照片,说:“先去现场。” “你确定巡捕会把不相干的人放进去?” “只要你在十分钟内收拾好,我就有办法。” 十分钟后,苏唯不仅收拾好了行装,还找到了两个苹果当早餐。 为了行动方便,苏唯放弃了长袍,改为衬衣配背带西裤,再戴上礼帽,盖住长长的怪色头发。 沈玉书看着礼帽在苏唯手中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转了两个花,然后戴在了头上,他不由得再次想起了装X这个词——戴个帽子都搞这么多花样出来,装X这词实在是太配苏唯了。 两人上了车,沈玉书负责开车,苏唯在副驾驶座上坐好,将手里的苹果丢给了他。 “一天一苹果,医生远离我。” 他说完,对着苹果咔嚓一口咬了下去,又示意沈玉书也吃。 “我有预感,今天必将又是繁忙的一天,为了补充体力,多吃水果是很有必要的。” “补充体力最好的办法是吃饭。” “苹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清晨食用,可使肌肤一整天都保持润滑柔嫩的状态。” 喔对,他忘了,苏唯今天还没有做那个什么……面膜,吃苹果就当是美容吧。 沈玉书看看手中的苹果,沉默着也咬了一口,将车开了出去。 孙泽学的家位于海格路,这条路上有不少独具特色的西洋建筑,一些小洋房外竖着高高的围墙,深院四周枝繁叶茂,静谧安闲中又带着高不可攀的风韵。 不过现在,这份静谧被打破了,沈玉书照云飞扬提供的情报,把车开进海格路,往前跑了没多久,就顺着嘈杂声来到了一栋小洋楼前。 洋楼的庭院里栽种了许多青藤植物,形成一堵天然屏障,将房子掩在了绿叶当中。 院外的街道上围满了人群,除了巡捕跟看热闹的人外,还有不少记者,一个个举着照相机不断往前挤,恨不得冲进去拍个痛快。 沈玉书在附近找了个空位将车停下,两人下车跑过去,就见门口站满了巡捕,别说找机会混进去,就连靠近都不可能。 “不知道小表弟在不在里面,我们可以找他帮忙。” 苏唯探头往里看,但洋楼跟院门之间有一段距离,楼里又房门紧闭,什么都看不到,让他忍不住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的不便利——现在如果有只手机的话,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神探!神探!” 身旁传来刻意压低的叫声,紧接着两人的衣袖一紧,云飞扬不知什么时候挤了过来,把他们拉到偏僻的角落里,左右看看,确定没有人注意他们后,他小声说:“我又打听到新情报了,孙泽学是自杀,还留了遗书呢。” “你的消息可真够灵通的,”苏唯打量他,对他打探情报的神速叹为观止,“你是怎么打听到的?教教我呗。” 云飞扬咧嘴一笑,露出他的小虎牙。 “嘿嘿,做我们这行的,道上跟巡捕房里哪能没几个朋友啊。” “既然有这么多朋友,那怎么你没混进去?” “我的朋友都是包打听,探探情报还可以,进现场就别指望了,所以……” “所以就找上我们了。” 被说中心事,云飞扬吐吐舌头,马上又强调说:“但我的情报绝对准确,孙泽学跟姜大帅有见过面,所以这条线有可查的价值,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 ☆、第二十二章 这一点倒是没说错。 沈玉书心里也是这样想的,他观察着地形,小声对苏唯说:“人太多,不方便混进去,我们先A计划。” A计划? 等等,听这意思,难道接下来还有B计划C计划甚至DEF计划?可是在确定行动计划之前,他想问一句,在来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讨论过任何计划方案吧? ——喔,他明白了,有人在自己的脑子里做好了计划,就以为他也知道了,天才大概都是这种思维,但问题是他既不是天才,也不是蛔虫,他只是个搭档而已啊。 苏唯双手插∣进口袋,不爽地看向沈玉书。 沈玉书被瞪得莫名其妙,问:“有问题吗?” “没有,那就照你说的去做,A计划。” 苏唯皮笑肉不笑地说,总之为了不被怀疑他的智商不够用,打死他都不会说自己听不懂沈玉书在说什么。 不过云飞扬没有苏唯那么强烈的自尊心,虚心发问:“你们说的A计划是什么?” “这是我们公司的内部机密,不能外泄,你只要到时看结果就好了。” 苏唯把云飞扬唬住,跟沈玉书回到他们停车的地方。 沈玉书从车里取出道具箱,苏唯配合着接过去,他现在明白了,所谓的A计划就是跟昨天一样,伪装成大夫混进去。 不过今天情况特殊,凶案现场里的人很多,到时会不会穿帮就是个未知数了。 沈玉书把口罩递给苏唯,注意到他的表情变化,问:“有问题吗?” “现在没有,我只是在思索被发现后的逃跑路线。” “请把你的职业习惯改一下,我们不是做贼,不需要提前设定好逃跑计划。” 沈玉书给了苏唯一个超奇怪的眼神,像是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这样想,然后转身往回走。 苏唯也无法理解沈玉书为什么会理解不了他的想法,因为他们现在的行为比做贼更糟糕吧? 拿着道具箱转回洋楼门前,苏唯在嘴里小声嘀咕。 “现实告诉我们,面由心生的说法绝对是错误的,至少这个理论在沈某人身上不成立。”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该用什么身分,才不会被马上戳穿。” 身后传来车辆的喇叭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他们转头看去,就见一辆黑色轿车徐缓驶近,有记者注意到了,跑过去想找新闻,很快就被先下车的几个人推开了,其中一个他们认识,就是昨天才见过面的那位趾高气昂的探长裴剑锋。 接着副驾驶座旁的门被打开,一个女人从车上走下来。 她身穿浅灰色西装,左胸上别了一个简单的花型配饰,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是个既漂亮又非常有气质的女人,长发盘在脑后,用银簪别住,看起来清爽干练。 她环视了一下周围的记者,冷静地说:“目前案件内情还不明了,请大家稍安勿躁,如果有最新消息,警方会向大家说明的,在此之前,还请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她说完后,径直向正门走去,裴剑锋跟其他助手帮忙疏散人群,看他们恭恭敬敬的模样,就知道女人的官衔在他们之上。 微风拂来,带过清淡的玫瑰香气,看着女人的背影,苏唯不由得伸手摸着下巴,摇头叹服。 “果然是时势造英雄,这个时代的女人个个都这么有韵味。” 沈玉书也凝视着她不说话,苏唯回过神,用手肘拐拐他,问:“看入迷了?” “嗯,她跟吴媚,你觉得哪个更出色?” 没想到沈玉书还真入迷了,苏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故意阻扰他的注视。 “我觉得各有千秋吧,吴媚是雅致,像兰花,她是飒爽,像寒梅。” “你们的眼光很好。” 云飞扬凑了过来,小声说:“她叫温雅筠,出身256中文,留过洋,是赫赫有名的华人女警探,现在在公董局警务处任职,好像还是督察,一个女人可以坐到这个位子,很厉害吧?” 沈玉书听完,马上问:“她结婚了吗?” “啊?” 云飞扬一时间脑筋没转过来,惊讶地看沈玉书,苏唯也不爽地瞪他——真没想到沈玉书是这种人,他们是来查案的,怎么一见到美女,就把正事忘记了。 “结过一次婚,听说她的前夫在警察厅供职,不过因为感情不合没多久就离了,后来她就专心工作,不再理会感情方面的事。” 云飞扬解释完,忍不住问沈玉书,“神探,你不会是想追她吧?那可能会比较辛苦,因为追她的人可以从这里一路排到黄浦江了。” “谢谢。” 沈玉书道了谢,给苏唯使了个眼色,两人戴上口罩,借着刚疏散开的通道走进去,云飞扬站在原地,他摸摸头,实在想不通沈玉书为什么问一些跟案子无关的问题。 正如苏唯所料,在走到门口时,他们被巡捕拦住了。 不等巡捕提出警告,沈玉书先从口袋里掏出了证明,堂堂正正地说:“我们是宏恩医院的法医,受公董局警务处端木警长的委托,来这里协助调查。” 等等,如果他的记忆没出问题,端木衡好像是庶务处的,而不是警务处,还端木警长…… 苏唯打量着沈玉书,再次为他一本正经胡说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法医……”几个巡捕莫名其妙地对望一眼,“可是法医一早就进去了。” “我刚才说了,我们是被特别邀请来协助的,你们可以去跟上司确认,就是刚进去的那些人。” 沈玉书说完,又看看手表,“还请尽快一些,我们还有其他案子要处理,不能一直在这里逗留。” 巡捕们都露出为难的表情,显然他们的级别太低,不敢冒然去打扰上司,但是又怕耽误了事情他们担待不起,相互对望,不知该如何是好。 苏唯对这几名巡捕深表同情,为了拯救大家于水火,他挺身而出,说:“要不跟你们探长说也可以,其中有个叫洛逍遥的,警务处的人应该跟他打过招呼了。” “那你们等着,我马上去问。” 其中一名巡捕跑了进去,没多久他们就看到洛逍遥急匆匆地跟随巡捕走出来,并且一脸的气愤加无奈。 苏唯只好仰头看天,表示他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一切都是沈玉书搞出来的。 看到他们,洛逍遥的表情由悲愤转为果然如此,他对巡捕低声耳语了几句,然后打手势让他们进去。 ☆、第二十三章 沈玉书率先进去,他刚走近,洛逍遥就攥紧了拳头,小声说:“如果你不是我哥,我一定会揍你,你知不知道这一片不归我们巡捕房管的,我只是临时被调来帮忙,你这么做会害我丢饭碗的!” 那也要揍得过才行啊。 苏唯看看两人的身高,很想衷心建议小表弟不要做出大脑短路的事来。 沈玉书快步往洋楼里走,又给洛逍遥打了个手势,示意他跟上。 “放心,不会连累到你的,我提的是端木衡的名字。” “那会不会拖累他啊?” “不会,他昨天都说了有事可以随时找他帮忙,现在我们只是借他的名字一用。” “我想……”苏唯叹道:“端木那样说只是客套话。” “是吗?” 沈玉书脚步一顿,看向苏唯跟洛逍遥。 两人一起用力点头,沈玉书歪歪头,又继续向前走去。 “那下次见到他,我会建议他改掉这个坏习惯。” 在建议别人改掉坏习惯之前,难道不该先改掉自己这种明知故犯的毛病吗? 槽点太多,以至于苏唯都无从吐起了,他跟着沈玉书走进洋楼,开始问自己在意的问题。 “你们是什么时候接到报案的?” “六点半前后,是死者的佣人打的电话。” 通过洛逍遥的简单讲解,他们知道了孙泽学在几年前妻子病逝后,就一人独居在这栋房子里,子女只有周末才回来,平时这里只有孙泽学跟一个女佣。 孙泽学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除了上下班,就是跟同僚去夜总会打发时间,或是邀请朋友来家里打牌,有时候打牌会到很晚,所以招呼客人的事都由他自己来,女佣对他的朋友并不太了解。 据女佣说,昨晚孙泽学很早就回到家了,她也没听到门铃声,所以应该没有外人来拜访,早上她做好饭,却一直没看到孙泽学起床,她觉得奇怪,就去了卧室,没想到卧室里没有人,被褥也没有展开。 之后她又去了书房,就看到孙泽学坐在沙发上,开枪自杀了。 血从他的头上喷出来,溅得到处都是,女佣吓得腿都软了,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叫人,又在邻居的帮助下打电话报了案。 “后来我们来到现场,发现手枪就握在孙泽学的手中,那手枪被证实是他自己的,而且我们还在现场找到了孙泽学的遗书,已经拿去做笔迹鉴定了,不过据见过孙泽学笔迹的人说,遗书应该是他写的没错,喏,那就是女佣,我帮你们望风,趁着现在没人,你们有什么话赶紧问。” 三人来到二楼,走廊拐角站了个身材矮小的女人,她看似吓到了,脸色苍白,拿了块手帕不断地抹汗,手指还打着颤。 她身旁还有一名巡捕,洛逍遥走过去,找借口把他调开了,又给沈玉书递了个眼色,让他抓紧时间速战速决。 沈玉书走到女佣面前,先说了声你好。 女佣猜不透他的身分,畏畏缩缩地点了下头,沈玉书问:“你发现尸体的时候,书房灯开着吗?” “是开着的。” “那书房门呢?” “门关着,不过没有上锁。” “那外面的房门有没有上锁?” “是锁着的,我当时吓傻了,折腾了半天才把门打开。” “听你的意思,昨晚不是你上的锁?” “是的,一般都是孙先生自己锁门,因为他常有朋友晚上来做客。” “那其他门窗呢?” “我没特别留意,不过应该都是上了锁的,治安不好,不会晚上还开着窗。” “孙先生的交友很广吗?” “广,三教九流的,什么人都认识。” “这个人你见过吗?” 沈玉书取出姜英凯的照片递过去,女佣看了一会儿,摇摇头。 “没有,他没来过。” “孙先生的朋友里有没有女人?” 说到女人,女佣表情有些不屑。 “有的是,不过都是些交际花舞小姐,太太过世后,先生自由了,有时候还会带人回来呢。” 在沈玉书询问的时候,苏唯把房子内部的构造跟摆设看了一遍。 小洋楼采取开放式的建筑结构,从一楼可以直接观望到顶楼天花板,当中是螺旋形楼梯,楼下客厅跟楼梯拐弯的地方摆放着古董玉器,目测都是唐宋珍品,价值不菲。 墙壁上悬挂着孙泽学的一些照片,有长袍马褂的,也有穿西装的,照片里的人很瘦,颧骨突出,嘴唇微抿,看面相是个很严苛的人。 除了照片,墙上还有不少草书挂轴,书法苍劲有力,看落款盖章,居然是孙泽学的亲笔。 难怪认识孙泽学的人会说遗书是他的笔迹了,这样的书法很难模仿吧。 “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 身后传来严厉的话声,两人转过头,就见温雅筠从书房里走出来。 裴剑锋跟随在温雅筠身边,他认出了沈玉书跟苏唯,附耳说了几句,温雅筠皱起眉,轻声说:“端木衡推荐的?” “温督察你好。” 沈玉书走过去,主动向温雅筠问好。 “我叫沈玉书,是宏恩医院的实习医生,刚回国不久,为了积累一些临床实际经验,所以请端木先生帮我们提供了这次机会,如果妨碍了你们办案,还请见谅。” “这里是法租界,为什么端木衡要介绍公共租界那边的医生?” 大概是因为冒充法租界医院的医生,会容易穿帮吧。 苏唯猜沈玉书一定是这样想的,就见被质疑,沈玉书毫不慌张,微笑道:“就因为不合规矩,才特意请他走后门的啊。” 温雅筠上下打量沈玉书,目光锋利,这让她的美貌打了折扣,问:“你跟端木衡很熟吗?” “少年时代的朋友,所以才厚着脸皮去拜托他的。” 沈玉书环视周围,问:“是不是你们不欢迎外部人士插手?其实我们就是来看一看,不会过多干预的,你也知道履历书上如果多一些实地经验资历的话,比较有利于今后的求职。” 温雅筠无视了他的笑容,冷淡地说:“既然是端木先生的推荐,那你们就去看看吧,不过不要过多接触现场,妨碍办案。” ☆、第二十四章 “谢谢。” 沈玉书道谢走了过去,看着他的背影,温雅筠低声问裴剑锋。 “你说他们昨天还去看过姜英凯的尸体?” “是的,其实当时我就觉得奇怪,端木衡是庶务处的,他为什么要插手警务处的事?不过他的身分背景很特殊,我也不方便多问。” “那就不要问了,高官公子都想做出点成绩来,以奠定自己的地位,那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不会一直甘心在庶务处做的。” “那为什么还放他们进去?如果端木衡借此空降到警务处,会不会妨碍到你……” “坚持不让他们进去,反而惹人怀疑,你盯紧点就好。” 温雅筠交代完,径直往前走去,裴剑锋慌忙应下来,让其他巡捕跟随温雅筠进行调查,他自己则去书房,监视沈玉书跟苏唯的行动。 这时沈玉书已经走到了书房门口,转头看去,刚好看到温雅筠顺楼梯上楼。 苏唯凑到他耳边,小声说:“她好像对这里挺熟的。” “你去问一下女佣孙泽学跟温雅筠的关系。” “好。” 苏唯把道具箱给了沈玉书,跑出去,正好在门口跟裴剑锋撞了个满怀,他立刻弯下腰,捂着肚子说:“我想去洗手间,你帮忙带个路。” “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啊。” “帮我找一下总行吧,快点快点,我忍不住了!” 苏唯不由分说,抓住裴剑锋的衣襟就往外拖,裴剑锋被他一路拽去了走廊上,根本没机会去盯沈玉书。 沈玉书戴上手套,拿着道具箱走到书房当中。 房间里有几位探员,还有一名验尸官在检查尸体,大家不认识沈玉书,不过见他气场不凡,又畅通无阻地进来,都以为他是温雅筠带来的法医,也没有多问,任他自行勘查现场。 沈玉书先观察了房间的布置。 书房格局很简单,摆放着书桌椅跟书架,另外还有一对供客人用的沙发以及茶几,窗前垂着厚重的窗帘,光线透不进来,所以房间里仍然保持开灯的状态。 书桌上文房四宝摆放整齐,砚台里的墨迹半干,一支沾了墨的狼毫毛笔搭在砚台上,那应该是孙泽学写遗书时用的笔,或许探员们认为毛笔不重要,所以还没有收走。 沈玉书拿出随身带的笔,在手上写了几个字,接着又去检查窗户。 窗户是从里面锁上的,排除了撬窗而入的可能性。 沈玉书再转去看死者,死者坐在沙发上,身体歪斜靠着椅背,右手持枪,从喷血状态来看,子弹是从他的右边太阳穴射入,沈玉书顺着射击方向看过去,找到了对面墙上的枪眼。 “有什么发现吗?”他蹲下来,触摸死者的身体,询问验尸官。 验尸官是个带着书卷气的中年男人,他没询问沈玉书的身分,直接回答。 “从尸僵程度来看,他是昨晚八点至十点死亡的,死者右侧头部中枪的地方有灼伤,手指上遗留了部分火药灰烬,证明是死者自己开枪自杀的,那柄手枪也被证实是他自己的。” 沈玉书仔细观察了验尸官解说的几个地方,他发现死者面容平静,身上穿的睡衣也很整齐,脚上的拖鞋没有脱落,房里也没有搏斗的痕迹,所有状态都证明这是自杀。 “他为什么要自杀?” 验尸官看看周围,小声说:“据说是感情纠葛,死者生前追求大世界的一位叫明月的舞小姐,但人家看不上他,他就一时想不开。” “遗书里都写了什么?” 洛逍遥走过来,帮忙回答了这个问题。 “写的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今生无缘,来生再聚’,不愧是舞文弄墨的,连遗书都写得这么煽情,最后还落了孙泽学自己的名字,我们已经派人去跟那位舞小姐确认了。” “就是这样?” “不然呢?难道你要一个临死的人长篇大论地写散文吗?” 洛逍遥说完,又追加,“对了,我们问过女佣,她说孙泽学最近犯了偏头痛,一直在吃药,心情不好,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发脾气,这大概也是刺激他自杀的原因之一。” 沈玉书还要再问,身后传来咳嗽声。 裴剑锋赶了回来,打断他们的对话,对沈玉书说:“都查完了吧?接下来我们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做,如果你们没事,就请先离开。” 他下了明显的逐客令,沈玉书却当没听懂,很认真地说:“那我去墙角,不妨碍你们做事。” 墙角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直接离开。 如果沈玉书不是端木衡的朋友,裴剑锋一定会这样说,看着他去了墙角,那里既没有人,也没有摆放物品,越发不明白他的意图。 沈玉书垂着眼帘站在墙角,像是在闭目养神。 见他没有再插手调查工作,裴剑锋也不方便紧逼,转去跟其他探员问话,了解案子的情况。 苏唯赶了回来,看到沈玉书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像是老僧入定一样眼观鼻鼻观心,他挑挑眉,跑了过去。 “你是在死亡现场睡觉吗?” 听到苏唯的声音,沈玉书睁开眼睛,他没说话,向苏唯伸开手掌。 看到他手上的字,苏唯点点头,又瞄瞄站在一旁的裴剑锋。 沈玉书走到裴剑锋面前,问:“我想知道一件事,你们有检查这里所有的门窗吗?” 裴剑锋正忙着,不耐烦地说:“你不是法医吗?你不问尸体,问窗户干什么?” “正因为我是法医,才要注意现场的每一个细节,因为线索可能就藏在一些大家不注意的地方。” “明明就是普通的自杀案,偏要搞得这么麻烦。” 裴剑锋很不耐烦地说完,用眼神瞟洛逍遥,“是你负责现场调查的吧?你跟他说。” “喔,我们一开始也以为是凶杀案,所以来到现场后,首先就检查了所有的门窗,我确定门窗都是从里面锁上的,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我还问过女佣,她证实房子的备用钥匙没有丢失,换言之,这整间房子就是个密室,不存在外人作案的可能。” “这怎么能算是密室呢?” 苏唯走过来,听了洛逍遥的话,他反驳道:“孙泽学交友广泛,又常出入风月场所,如果有人趁他不注意,偷偷配制了他的钥匙,也不是不可能的。” “验尸官刚才都已经说了,这是一起自杀案,遗书都有了,总之,这里的事情完结了,你们不要再妨碍我们工作。” 裴剑锋说完,给洛逍遥打了个手势,让他带人离开,苏唯还要再坚持,被洛逍遥拉住,不由分说就往外走。 他们走到门口时,裴剑锋又把洛逍遥叫住。 “你顺便再去跟遗书里提到的那位舞小姐问问情况,对了,还有死者的笔迹鉴定结果,争取尽快结案。” “是!” 洛逍遥答应了,心里万分庆幸裴剑锋给了他借口,让他可以把这两个喜欢搞事的人带走。 ☆、第二十五章 三人出了洋楼,外面围观的人群已经散了,只有几个巡捕在门口守卫,沈玉书对洛逍遥说:“阿衡把他的车借给我了,我送你去。” “算了,我怕上了贼船下不来。” 洛逍遥恨恨地瞪沈玉书一眼,掉头就想走,被苏唯用手勾住脖子拽了回来,笑嘻嘻地对他说:“小表弟,你已经在贼船上了,还是想想怎么同舟共济吧。” “上车,我有话要问你。” 洛逍遥很想拒绝,但是看看沈玉书的脸色,他没敢再坚持,乖乖由苏唯把自己拉去了停车的地方。 云飞扬正靠在车门前翻笔记,看到他们回来,兴冲冲地迎上前,问:“有什么发现没有?孙泽学是自杀还是他杀?” “上车再说。” 这附近可能有温雅筠的人,沈玉书不想多谈,等大家都上了车,他把车开出去。 一块手帕从旁边递过来,苏唯展开手帕,露出里面的毛笔,笑眯眯地看他。 “拿到手了?” “我出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不过下次有请求,拜托早点说,要知道在一堆警察面前偷梁换柱,我的压力也是很大的。” “别忘了你是神偷,是无所不能的苏十六。” 难得的被沈玉书称赞,苏唯心情颇好,情不自禁地哼起歌来。 洛逍遥在后座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吓得扑到椅背上,盯着那管毛笔,追问:“这是现场的东西?你们也太大胆了,我拜托你们,给我留条活路好不好?如果传出去,我会死的……” “别担心,最多是被撤职,死不了人的。” “如果做不成巡捕,那我宁可死了算了。” “你当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沈玉书说:“这里就我们四个人,如果消息走漏出去,叛徒肯定就在我们当中。” 洛逍遥立刻转头盯住云飞扬。 云飞扬吓得连连摇手,“我一定不会说的,绝对不会说,请相信我。” “那你写保证书!” “我写我写。” 就在后面两个人忙着交涉信誉保证问题的时候,沈玉书问苏唯,“你找到机会问女佣了吗?” “问了,不过女佣说她不认识温雅筠,温雅筠也从来没拜访过孙泽学。” “可是她看起来却对孙家很熟悉。” “洋楼构造都大同小异嘛,这也是说得过去的,我觉得最神奇的是孙泽学不过是公董局的一个主任而已,可是他的死却惊动了警务处,说不定真跟姜大帅之死有关系。” 洛逍遥在后面越听越迷糊,问:“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又扯上姜大帅了?” 苏唯把孙泽学跟姜英凯的合照拿给他看,洛逍遥看完,往椅背上一靠,呻吟道:“不会这么巧吧?难道孙泽学不是自杀?” 沈玉书开着车,说:“我看了孙泽学的照片,他是个很讲究的人,可是自杀前却只穿着睡衣跟拖鞋,这不符合自杀者的审美。” 苏唯耸肩,“我没想过要自杀,所以我无法理解自杀者的审美心理。” 云飞扬举手说:“我看过一些心理书籍,对想自杀的人来说,心理上还是有种作为生者的尊严,除非是极度穷困潦倒的人,否则自杀者都会用体面的方式告别人生,如果孙泽学是个很讲究的人,那他就更不会只穿着睡衣自杀了,对了,孙泽学为什么要自杀?” 苏唯说:“他留了遗书,说是因为追求不到某位舞小姐,为情自杀。” “哈哈,我没听错吧?我刚刚打听了一下,孙泽学有不少女伴的,而且他还挺有野心,为了往上爬,踩掉了不少同僚,这种人要说被杀还说得过去,怎么会为情自杀?” 沈玉书透过后视镜看了云飞扬一眼。 “你的消息很灵通啊。” “呃……呵呵,我这不就是认识很多包打听嘛,认识的人多,自然消息就来得快了。” 他说得支支吾吾,明显有问题,不过他带来的情报应该没问题。 苏唯说:“假如不是自杀,那就是有人来拜访他,找机会干掉了他,孙泽学会穿着睡衣会客,可见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那会是谁啊?” “这是你们巡捕要去查的事吧?跟孙泽学关系密切的,可以配到他家的钥匙的,并在他没有防范之下干掉他的,这范围已经缩小很多了。” 云飞扬再次举手,“那我再去打听打听孙泽学的交友情况,等我的好消息。” “我送你回报社,你的报社是在……” “不用了不用了,我就在这里下车好了,反正我进报社也没事做,不如去追追线索。” 云飞扬指指道边,等沈玉书停好车,他跟大家摆摆手,跳下车,头也不回地跑掉了,速度快得像是担心被追问似的。 “那我也下车好了,大世界就在这附近。” 洛逍遥也想下车,被苏唯伸手拉住,紧接着轿车重新驶动,他急得大叫:“你们很忙吧?我就不耽误你们做事了。” “大世界回头再去,有件事我要问你。” “什么事啊?” 沈玉书找了个空地把车停下,转过身,对他说:“很重要的事,所以你要想清楚了再回答,我不想把时间花在听谎言上。” “沈先生你不要把脸绷得这么紧,把气氛搞得这么严肃,你看你都吓到小表弟了。” 苏唯坐去后排座上,他做出一个非常良善的笑,扳住洛逍遥的肩膀,安慰道:“没事没事,我们就是问几个小问题,比如你为什么跟上司借那么多钱?比如你为什么最近总是神不守舍?再比如姜大帅在戏院后面被杀的时间里,你在干什么?” 他问一个问题,洛逍遥就抖一下,到最后脸色越来越白,想张嘴辩解,苏唯放在他肩上的手加重了力道,温柔地提醒道:“想好了再说,在你要撒谎之前,请不要忘记,现在在你面前的两个人智商都远远超过你。” “不是……我就是……最近手头紧……同事推荐流行时装,我买太多,没钱了,也不敢跟爹娘说,所以跟上司借钱……” “是不是还有借高利贷?” “怎么可能?” “没借高利贷你慌什么!?” 被沈玉书厉声喝问,洛逍遥吓得一抖,苏唯急忙打圆场。 “你不要这么弟控……弟控的意思是关爱弟弟超过了正常的界限,逍遥是巡捕,而且还是个很有正义感的巡捕,怎么可能去借高利贷?如果让小姨知道,还不打断他的腿?” “会的!一定会的!” “那还不说实话?” “我都说了,你还让我说什么?” 被两下夹攻,洛逍遥更慌了,下意识地去摸脖子上的护身符,摸了个空,才想起他的护身符小药瓶被面具男带走了,又慌慌张张地赶紧把手放下。 可惜沈玉书注意到了,问:“你的护身符呢?” “那个……忘在家里了……” “还撒谎!”沈玉书喝道:“你身为巡捕,应该最明白知情不报的严重性,现在已经死了两个人了,你是不是还想看到更多人死?” “当然不是!我的事跟姜大帅被杀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社会都讲隐私权了,哥,我也有权维护我的隐私,选择说还是不说!” “是啊,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苏唯拍拍他的肩膀,“所以小表弟,等到了法庭上,一切就由不得你了。” 洛逍遥被他搞晕了,瞪大眼睛看着他不说话。 ☆、第二十六章 沈玉书说:“不错,地下室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也知道那晚你一直没回去听戏,不是跟朋友聚会,而是在地下室里,跟你见面的人是谁?是不是他杀了姜大帅?” “不是!” 洛逍遥说完才发现自己中计了,他气愤愤地说:“长生那臭小子,居然出卖我。” “他没说什么,都是我们猜到的,所以小表弟你是选择马上坦白,还是继续在这里浪费时间?” “我不能说的,会死人的。” “你不说,照样会死人,”苏唯说:“反正伸头缩头都是一刀,说了,我们还可以帮你,如果你再隐瞒下去,等小姨跟洛叔都知道了,那就太迟了。” 洛逍遥这几天被面具男的事弄得心烦意乱,现在再被他们轮番轰炸,终于撑不住了,举手投降。 “我可以告诉你们,但你们不能说出去,否则会连累到我爹娘的。” 两人对望一眼,沈玉书问:“什么事这么严重?” 其实洛逍遥内心也很希望有人能帮自己解决这个大麻烦,沈玉书在他心中又像是神一样的存在,所以他将那晚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完后,心中一块大石头放下,反而觉得安心了很多,说:“经过就是这样,你们千万不能告诉我爹娘,我怕他们担心。” “这么惊险的事你居然藏了这么久,真是太不够意思了,带了人皮面具的男人,听起来很有传奇性啊。” 苏唯摸着下巴颇为感叹地说:“早知道那晚我也去听戏了,要知道传奇人物可不是那么容易见到的。” 在他陷入妄想世界的时候,沈玉书分析道:“把面具男受伤出现的时间跟姜大帅死亡的时间做对比,他枪杀姜大帅的可能性很大。” “不可能的,后来我去洗手间,还跟姜大帅撞个正着。” “你并不确定那是姜大帅不是吗?” “嗯……应该说是很像姜大帅的人……可是如果面具男真是杀害姜大帅的凶手,他得手后又是被谁追杀的?追杀他的人说他们是四马路西口黄家商行的,我事后特意去问过,那条街根本就没有姓黄的商人。” “会不会是姜大帅带的随从伪装的?既然姜大帅要隐藏身分跟人会面,那行动肯定是很机密的,他的随从、副官甚至老婆都不敢说出真相。” “可我觉得……面具男不像是穷凶极恶之徒,你们看他都没杀我。” 那是因为你太笨了。 两人同时在心里吐槽,不过为了照顾洛逍遥的自尊心,没有说出口。 苏唯说:“没想到那晚还有这么一出戏,看来吴媚有很多事情没告诉我们啊。” 沈玉书问洛逍遥,“你后来有没有去追踪面具男人的下落?” “当然有,他伤得很重,一定需要就医的,可神奇的是,我私下找遍了上海大大小小所有的医院跟地下诊所,都完全打听不到他的消息,你们说奇不奇怪?” “当然不奇怪,因为有一种人不需要特意去医院。” “是什么人?” 小表弟真够傻的,苏唯忍不住提醒道:“就是你这种人啊。” “啊?” “你哥的意思是,如果面具男的身分跟你一样是开药铺的,甚至是出身医学世家的话,当然就不需要特意去医院了。” “是啊,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怎么没想到?” 经苏唯提醒,洛逍遥懊悔地连连跺脚,又问沈玉书。 “那会不会真的是他杀了姜大帅,而我无意中救了杀人凶手?” “我只说他有可能是凶手,但还不确定,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你先跟我去侦探社。” 回到侦探事务所,沈玉书把洛逍遥带去实验室,让他查看云飞扬提供的照片,看能不能根据身形找到面具男人。 血型对比结果也出来了,根据洛逍遥提供的情报,姜英凯的血型是B型,而在地下室留下的血渍是AB型。 沈玉书没有在姜英凯衣服上发现AB型血渍,戏院后面的现场也没有。 苏唯说:“好可惜,刚才裴剑锋看得紧,我们没办法收集到孙泽学家里的指纹跟纤维采样,否则就可以跟戏院地下室的指纹做对照了。” “用处不大,指纹核对是非常繁琐的工作,而且杀害孙泽学的凶手很有可能戴了手套,所以我们只有找到真正的凶案现场,才会知道姜大帅的死亡真相。” “问题是找不到。” “我也找不到。” 洛逍遥把照片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垂头丧气地说:“里面没有面具男,他个头挺高的,长得也很瘦,这里面只有这个人比较像,可是你们看他的手腕,端个盘子都吃力了,怎么可能打我……不,打人。” 他说的是照片里的餐厅服务生,服务生只有十八、九岁大,看他削瘦的样子跟端盘子的架势,的确没有开枪杀人的气场,他问沈玉书,“怎么办?要不我去问问?” “看他的身板根本不是你的对手,就不要白费工夫了,你去查舞小姐跟字迹鉴定结果,查到后,先汇报给我。” “那我马上去,还有面具男的事,你们千万千万不能告诉其他人,不然我就死定了。” “放心吧,你会长命百岁的小表弟。” 苏唯推推洛逍遥,示意他赶紧去做事,洛逍遥摆摆手,跑了出去,没多久,砰的一声响从走廊那头传了过来。 沈玉书跟苏唯跑出去,就见一个人被洛逍遥撞倒在地,捂着胸口一副痛苦的表情。 洛逍遥闯了祸,吓得蹲下来查看,连声问:“你没事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在他的搀扶下,男人终于站了起来,却是端木衡,他摆摆手说没事,不过看他苍白的脸色,不像没事的样子。 沈玉书先询问端木衡的情况,又责怪洛逍遥道:“冒冒失失的,撞伤人怎么办?” 端木衡缓了过来,说:“不关他的事,是我最近低血糖,本来身体就不太好,所以才会头晕。” 洛逍遥去把撞飞的礼帽捡回来,递给他,说:“我没想到会有人来,真是对不起,是不是撞伤你哪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别担心,没那么严重的。” 端木衡拍拍洛逍遥,让他不要在意,又问:“这么急,是不是因为孙泽学的事?” “啊你都知道了?” “你表哥用我的名义去勘查现场,警务处的人一转身就去跟上头打枪了,还好我父亲跟总董是好朋友,所以不会影响到我什么。” 端木衡说完,又笑着看向沈玉书,“你可真厉害啊,一出面就惹到了警务处最难惹的女督察。” “不好意思,事出紧急,就借用了一下你的名字,我想以端木家的神通广大,应该不会影响到你,不过还是要跟你说声抱歉。” 苏唯在旁边忍笑忍得肚子疼。 一顶高帽子戴过去了,他想端木衡就算不高兴也无法再说什么,不愧是沈傲的曾祖,这家伙比沈傲黑多了。 端木衡精于世故,听了沈玉书的话,他也顺水推舟说:“等事情解决了,记得请我吃饭,就当是赔礼。” 见端木衡没事,洛逍遥打了声招呼,跑走了。 ☆、第二十七章 沈玉书请端木衡去实验室,叹道:“逍遥勇气有余,智慧不足,就因为面具男遵守承诺没杀他,他就说那人不是穷凶极恶之徒,他做巡捕,还真让人担心。” “放心吧,小表弟傻人有傻福,他只是去问问情报,不会有事的。” “你们在说什么?什么面具男?” “我们刚从逍遥那里听说的一些小事情,没什么,”沈玉书一语带过去,问:“你特意过来,是不是有什么线索了?” “有,不过有没有价值就不知道了。” 三人进了实验室,端木衡首先看到的就是堆满桌子的照片,接着是书架跟摆放着各种检测仪器的书桌,他不由得赞叹连声。 “玉书,你这里的东西真够齐全的,都快比上医院的设施了,有查到什么没有?” “查到一些,不过都不是太重要,你呢?” “我为了帮你们查这份名单上的人,一直忙到今天上午,想说总算有点眉目了,谁知就接到了警务处的电话,说孙泽学自杀了,你说巧不巧?” “天底下没那么巧合的事。” 苏唯把孙泽学跟姜英凯见面的照片拿给端木衡看,端木衡很惊讶。 “没想到你们调查的速度也很快啊。” “马马虎虎,马马虎虎。” 其实这些都是云飞扬的功劳。 端木衡拿出他查的资料,首先是关于吴媚的,内容跟云飞扬提供的一样,沈玉书跟苏唯看完后对望一眼,确定了云飞扬这个人虽然古里古怪,但至少他的情报是准确的。 接着是端木衡根据吴媚提供的名单做的交友关系表。 图表用不同的颜色做了标注,名单下方还注明了每个人的职业跟身分,孙泽学也在其中,他跟姜英凯之间的连线上写着初次会面的字眼。 “看来他们并没有交往,只是有共通认识的人而已。”沈玉书观察着关系表说。 图里表明姜英凯来到上海后,曾去见过一些官绅要员,这些人跟孙泽学又都认识,官场中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彼此有联络并不奇怪。 吴媚那边接触的人较少,都是一些名媛,看来没有追查的价值。 “人没有多少,没想到关系还挺复杂的。” 苏唯双手交抱在胸前,看着关系表,叹道:“本来以为会很难查,但孙泽学的死亡反而给我们提供了线索。” “不错,孙泽学在这个时候死亡,时间上太巧合了,阿衡,你跟孙泽学在一个地方上班,你对他了解多少?” “虽说是在一个地方上班,但部门不同,我们最多算是点头之交,不过我听过一些有关他的传言,他以前在警察局工作,因做事不择手段,多次打压排挤同僚,跟人结了梁子,后来就有帮派的人警告他,导致他在那边混不下去了,才逃进法租界,找关系在公董局落了脚,经过那次的事件,他老实了很多,再加上岁数大了,没再像以往那么张扬。” 这部分跟云飞扬提供的线索也吻合。 苏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孙泽学最多是收敛一些,凶残的个性是不会变的,看这张照片,他跟姜大帅肯定有矛盾,所以很有可能是一言不合,就动手杀了人。” “如果说是他杀了人,凶器在哪里?” 苏唯挑挑眉,回答不上来了。 沈玉书又问端木衡,“孙泽学跟淞沪警察厅那边的人有交往吗?” “我不太清楚,不过他本来就在警察局做过,跟那帮人熟稔不奇怪,怎么了?” “我听到一些消息,说姜大帅为了在鸦片运输这条路上敛财,想进淞沪警察厅做事,这次到上海来就是专门为了疏通关系的,我本来以为姜大帅想做鸦片生意是为了钱,现在看来,并没有那么简单,孙泽学有杀他的动机。” “原来如此,”端木衡一拍手,“现在动机有了,那只要找到凶器,就能证明是孙泽学杀了姜英凯!” 苏唯举起手。 “等等,我听不太懂,我刚才只说他们一言不合动手,没提到动机啊。” “云飞扬之前有提过,鸦片走私在官方上是淞沪警察厅跟淞沪护军使以及镇守使控制的。” “我记得,那又怎样?” “淞沪护军使是浙江督军的人,而淞沪警察厅却是江苏督军的人,他们两帮的势力本来是相互利用又掣肘的,但姜大帅是浙江军阀,假如他进了警察厅,掌握了重要的一环,那就等于说浙江的军阀势力将盖过江苏的,之前浙江跟江苏之间会爆发军阀战争也是这个道理。”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大公司里的董事们为了争权夺利,不断在重要部门加插自己的人手,发现对方的人手多了,就炒掉一两个……我说的炒掉就是踢他出公司的意思。” “对,就是这样。” 沈玉书说:“不过现实中的军阀之争更残忍,姜大帅的行动可能是由其他人授意的,所以他才会在这件事上躲躲藏藏,孙泽学曾在警察局做过的话,他上头就应该是江苏督军的人,如果江苏军阀这边发现了浙江军阀的行动,很有可能命令孙泽学杀了姜大帅,并为了事情不败露,再杀掉孙泽学灭口。” 这次苏唯听懂了,问:“听起来牵扯的人好像很多,而且个个都是我们惹不起的,那我们该怎么办?” “吴媚肯定也知道其他侦探社惹不起这些人,才会来找我们,不过这些都是我的推测,想知道真相,还要去找吴媚。” “那我们要快去,免得她也被人灭口了。” “幕后人向她开枪只是警告她离开,不是真要杀她,因为杀的人太多,反而会引起外界的注意,导致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要让她说实话,还需要点手段,阿衡,你能帮我个忙吗?” “可以,你说。” “醒舞台戏院最近来了一个很受欢迎的徽班,你去那里找这个人,带他去吴媚下榻的金门酒店,我跟苏唯先过去,我们在那里会合。” 沈玉书将钉在墙上的一张照片取下来,递给端木衡,苏唯探头一看,却是云飞扬在黄埔旅馆附近搞跟踪时,因为无聊拍的风景照。 照片的背景是贝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有个高个男人刚好从对面走过来,所以跟梧桐树一起入镜。 苏唯之前看的时候没注意,现在了解了案情,再看这张照片,他眼前突然灵光一闪。 “难道他就是逍遥在戏院里看到的那个人……” “不错,就是他,在无意中制造了姜大帅死亡的时间差。”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玩的太晚,来不及更新,今天每篇文各多传一章~ ☆、第二十八章 沈玉书跟苏唯来到金门大酒店,吴媚没有出门,听说他们来了,急忙请他们进去,又让随从端上香茶,等他们落座后,立即问:“二位特意来访,是不是有什么线索了?” 吴媚今天化了淡妆,一身素白的旗袍,头发用簪子盘起来,发鬓上别了朵小白花,看脸色应该没有休息好,带了淡淡的倦容,询问中的迫切之情也显而易见。 沈玉书没有马上回答,他先看了一下客房。 房间很大,除了必要的物品外,还摆着收音机、留声机等物品,不过没有使用,四面窗帘紧闭,所以虽然还是白天,房间里仍然亮着灯。 “我担心有人再伤害夫人,所以特意拉了窗帘。” 客房里除了许富外,其他随从都退了出去,看到沈玉书的举动,许富解释道。 “如果真担心吴小姐的生命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送她回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 听出沈玉书话里有话,许富往前踏了一步,被吴媚拦住,对沈玉书说:“是我坚持不回去的,我家老爷死得不明不白,现在尸骨都还没有归还,我又被冤枉,怎么可以就这样离开?” “吴小姐,刚才你问我是不是有线索了,我们的确是掌握了一些线索,但还需要你的协助,你花钱请我们查案,也是想知道真相,所以我希望有些事情你可以坦诚不公地告诉我们。” “沈先生何出此言?该说的在我委托你们的时候都已经说了,我甚至把跟我们有交往的人员名单都给了你们。” “那只是冰山一角,但更多的真相比如姜大帅来上海的目的,还有他在被杀那晚去会见了什么人,你都没说。” 见吴媚想开口辩解,苏唯伸手打断。 “吴小姐,姜大帅根本不是陪你来上海购物的,事实恰恰相反,为了不被发现他来上海的目的,是他特意让你陪同的对吧?” 吴媚的眼眸微微眯起。 苏唯又接着说:“我们还知道了姜大帅盯上了吴淞口鸦片通道这片,他那晚并没有跟你一起去听戏,而是去会见客人,也是为了搞定管辖鸦片要道这件事对不对?” 吴媚眼神不定,她沉默着不说话,接着拿出手帕做出擦拭脸颊的动作,苏唯见状,给沈玉书使眼色让他配合,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随从禀报说有客人来访。 吴媚下意识地看看站在一边的许富,许富低声说:“我没有把夫人下榻的地址告诉外人。” 沈玉书说:“是我说的,我请我的朋友带了一个人过来,相信见到这个人,吴小姐就不会再隐瞒下去了。” 吴媚面露惊讶,但是等她看到进来的人后,脸上的惊讶就转为震惊,注视着沈玉书,像是不明白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 进来的两个人中,一个是端木衡,另一个是个长得人高马大的男人,他剃着光头,两边脸颊红红的,随着他的进来,酒气弥漫了房间,可见他喝了很多酒。 男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一进来就冲吴媚点头哈腰,表情带满了谄媚。 沈玉书指着他说:“他叫阿六,是戏班子里跑龙套的,那晚跟你一起去戏院的不是姜大帅,而是化妆成姜大帅的阿六。” 他把阿六在黄埔旅馆附近被拍到的照片拿出来,放到吴媚面前。 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西装,打扮得很气派,他的身高再加上光头,乍看去还真有几分姜英凯的样子。 端木衡对比着阿六跟照片,笑道:“我刚才去戏班子里找人,刚看到他时,还不敢相信他就是照片里的人,形象也差得太大了。” “女人可以通过化妆改变形象跟气质,男人也一样,这还是苏唯说的‘乔装’的词提醒了我。” 沈玉书看向苏唯,苏唯冲他挑了下眉,一副‘就说跟我合作没亏吃吧’的表情。 无视了他的自诩,沈玉书说:“阿六跟姜大帅的身板很像,又是光头,只要稍微化妆一下,夜色下很容易浑水摸鱼,谁也不可能想到跟吴小姐还有副官在一起的男人不是姜大帅。” “所以吴小姐,不能怪巡捕房的人怀疑你,因为你的确是说谎了,那晚你跟冒牌的姜大帅带着随从先离开了旅馆,前去戏院听戏,等你们走后,真正的姜大帅才离开旅馆,去约定的地方。” “本来照原定计划,姜大帅谈完事情后,会去戏院跟阿六调换,阿六的戏在后半场,有足够的时间对调而不会被人发现,但谁都没想到事情中途出了状况,姜大帅迟迟不归,阿六又到了快上场的时间,他只能半路离开,去洗手间匆忙洗掉油彩,跑去后台上妆,我说的对吗?” 沈玉书一边说着,一边把云飞扬那晚拍到的照片按照顺序摆在了桌上,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看向阿六。 阿六不敢回应,偷眼去瞟吴媚,吴媚摆摆手,示意许富带他离开。 等两人出去后,吴媚看了一眼桌上的照片,目光又转向沈玉书。 “你不需要把人证物证都提供得这么详细,其实在你说中了我家老爷此行的目的时,我就没想再隐瞒下去了。” 最好是这样——苏唯在心里吐槽。 吴媚站起来,向他们做出低头赔罪的姿势。 “首先,我为自己的隐瞒向你们道歉,也希望你们理解我的立场跟苦衷,不要往心里去。” 不会的,只要结案时你多加酬金就好了——苏唯继续在心里吐槽。 “不会的,只要结案时你多加酬金就好了。”沈玉书一板一眼地说。 没想到搭档竟然把心里话直接说了出来,苏唯刚喝进口中的茶没顺利咽下去,大声咳了起来。 吴媚脸上的微笑僵住了,原本楚楚可怜的气质也定格了,似乎没想到这位看上去儒雅温厚的公子说话会如此‘坦诚’。 “这是自然的,自然的。”她僵笑了两声,重新坐了下来。 许富从外面进来,走到吴媚身旁,低声说了几句。 吴媚对他们说:“我让许副官给了那个酒鬼一点钱,禁止他把替身的事说出去,这样做可以吗?” “你是雇主,你觉得没问题就好。” “老实说,我昨天去委托你们查案时,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查到了阿六这条线,让我安心了许多,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你们一定会找出真相的。” 一顶大高帽子戴过来,换了普通人,可能会附和着说几句客套话,但偏偏沈玉书不是普通人,所以他说的是——“只是碰巧而已,刚好我们运气好。” ☆、第二十九章 苏唯在一旁点点头。 这话倒是没说错,如果不是那晚洛逍遥也遇到了麻烦,刚好碰到化妆成姜大帅的阿六,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替身,要知道那个时间段里会去后台的只有戏班子的人啊。 当然,沈玉书对小细节敏锐的捕捉力也功不可没。 “如果吴小姐昨天可以坦诚不公地把实情都说出来的话,说不定我们现在已经找出凶手,结案了。” 苏唯很庆幸自己现在没喝茶,否则他一定又会呛到的。 真不知道沈玉书的自信都是从哪里来的,他怎么就这么肯定自己能迅速找到凶手? “真是对不起,因为事情牵扯得太多,在不了解你们之前,我一个弱女子,不敢把底牌全部亮出来。” “那么现在你是否可以亮底牌了?” “当然可以,经过了这件事,我怎么会还不信任你们?不过这位是……” 吴媚的目光转向端木衡。 沈玉书说:“他在公董局做事,是我的朋友,一个非常可靠的人,所以有什么话你可以尽管说。” ‘可靠’这个字眼经由沈玉书的嘴一说,就变得完全不可靠了,至少以苏唯的经验来看,是这样的。 吴媚却没有怀疑,直接切入正题。 “我们这次来上海的目的,就像你们所说的,我家老爷的确是想在吴淞口的鸦片运输上赚一笔,当然,这其中也牵扯到军阀之间的利益跟利害关系,不过那些东西我不懂,也没有多问,只是照他的安排去做。” “来到上海后,我们虽然是同进同出,但中途都会分开,他让我随便购物,自己去另外办事,我问过他去见谁,他也不说,只说事情很复杂,我不知道更好,我给你们的名单还是许副官提供的。” 说到这里,吴媚看向许富。 许富说:“但我也只是知道一部分,有时候大帅就算带了随从,在会客时也不让他们靠近,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都见过什么人。” “那晚我家老爷说要会见一位重要的客人,如果谈判顺利,他就可以在警察厅站住脚了,但是会面要绝对保密,以免被其他人捷足先登,所以我们才临时想到用替身的办法,他坚持不带随从,说没必要,我跟许副官劝他他也不听,一个人拿着一小皮箱金条就走了。” “金条?” “是的,那是我们来上海之前特别准备的用于疏通的钱,但那晚我家老爷遇害后,金条就消失无踪了,我也不敢说,生怕惹出更大的麻烦。” “这就是你迟迟不肯离开上海的真正原因吗?” “说起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家老爷虽然外表风光,但其实经过前几年那几场战争后,家底已经很虚了,那箱金条夸张一点说,算是倾家荡产孤注一掷了,找不回来的话,我以后的生活也没有了着落,我虽然怕死,但也不想穷困潦倒地活着。” “嗯,没钱跟没命,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让人感觉愉快。” “苏先生你能理解我的心情,我很高兴。” 端木衡问:“所以比起姜大帅的死,你更在意那箱金条的去向对吗?”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不明不白地死去,反正只要查出他的死因,就可以知道金条的去向了,杀他的人肯定是为了谋财害命。” “一箱金条的确不是个小数目,”沈玉书问:“所以那么重要的会面,为什么姜大帅不带随从?” “不知道,那晚他真的很奇怪。” “那么姜大帅只有在什么情况下不带随从?” “都会带的,我想大概他那晚要见的是他非常信任的人。” 一个地方土匪军阀,他也有信任的人? 要不是对方是客户,苏唯一定会把吐槽说出来。 沈玉书问许富。 “既然你跟随姜大帅多年,那你知道在上海有这样一位值得他信任的人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们也很犯难,想通过一些旧友的关系寻找线索,但大帅遇害后,大家就像一早就通过气似的,都推诿不睬。” “其实……”吴媚犹豫着说:“也不能说一点线索都没有,但我跟许副官讨论后,都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事,我家老爷不可能跟那个人有交往的。” “是谁?” “是……勾魂玉。” “勾魂玉!” 这边的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因为谁也没想到勾魂玉的名字会在这个时候被突然提起。 苏唯立刻问:“这又关勾魂玉什么事?” “实不相瞒,在我家老爷去进行会谈的那天早上,我收到了一份礼物,礼盒包装得很精致,我本来以为是我之前订购的首饰,但打开来一看,却发现是一枚绿色玉钩,就像这样。” 许富拿过报纸,吴媚把报纸展开,翻到其中一张版面上,这则新闻苏唯跟沈玉书之前也有看过,就是有关勾魂玉大盗偷窃商界巨头的报道。 吴媚说:“勾魂玉在全国流窜作案,每次盗窃之前都会送上他的信物警示受害人,是个非常猖狂凶残的盗贼,偏偏这个盗贼很聪明,犯案这么多年,都一直没被抓获,我收到玉钩时没有留意,直到后来我家老爷出事,我无意中看到了勾魂玉的新闻,才惊觉原来那是他送来的信物玉钩,一定是他盯上了我们的金条,才巧立名目跟老爷会面,然后劫财杀人。” 苏唯摸摸鼻子,没想到当初他随口把此案定名为勾魂玉,居然一语成谶了。 “你说这个大盗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先送上信物,提醒被盗的人?” “传说是这样的,报纸上也都是这么讲的,现在我自己也收到了,所以应该是事实吧。” “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有楚留香这类的人物啊。” 苏唯仰头,回想他少年时代看过的武侠小说,自言自语道:“可是没理由啊,盗帅夜留香那只是传说,不会有盗贼没事干自己找麻烦的。” 至少身为侠盗的他不会这么做,他相信他的同行里也没有这么蠢的人。 因为现代社会科技太发达了,光是要从各种高度保安系统里盗取宝物就已经很令人头痛了,谁还会再画蛇添足给自己找麻烦,除非是另有目的。 沈玉书问:“楚留香是谁?” “喔,”苏唯回过神,发现房间里的人都在看自己,他急忙摆手,“我的话可以无视,请继续。” “这就是我那天收到的玉钩,可惜昨天在躲避狙杀手时打碎了。” 吴媚从小皮包里掏出一块手帕,展开放到桌上,手帕里包了几块碎玉,她将碎玉拼到一起,便成了一只还算完整的玉钩。 ☆、第三十章 苏唯好奇地凑过去,用手比划了一下。 玉钩长约十公分,跟报纸照片上的物体相似,头部类似龙形,中间弯曲,尾部再往里钩,不过做工很粗糙,不用细看就可以确定这是玻璃制品。 “这地摊货吧。” 实在忍受不了同行这种自大无聊又贻笑大方的行为,苏唯吐槽说:“地摊货也好意思拿来当警示物,看来这位勾魂玉先生的品味也不怎么样。” 端木衡拿起其中一块玻璃仔细查看,点头说:“这东西很低廉,去城隍庙,那里到处都有卖的,你有留包装盒吗?” “没有,我收礼物时没想太多,拆了盒子后就随手扔掉了,如果我当时想到勾魂玉,就一定不会让我家老爷独自去赴约了。” 端木衡叹了口气。 “那真是太可惜了,城隍庙里卖这种小玩意儿的不少,但都不会配礼盒,如果盒子在的话,可能会查到什么线索。” 苏唯说:“我们可以去调查城隍庙里卖礼盒的店家。” “你会这样说,一定是没去过城隍庙,那里光是卖礼盒的店就有几十家,而且我们也不确定勾魂玉就一定是在城隍庙买的盒子。” 吴媚眼圈发红,点点头。 “是的,都怪我,假如我一早留意到,我家老爷就不会出事了,都是我的错,害得他……” 她话语哽咽,最后说不下去了,拿起手帕抹眼泪。 沈玉书没有打断她哭泣,等她的情绪稍微平复后,才问:“所以姜大帅被杀后,你认为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勾魂玉,勾魂玉冒名骗了他,并为了夺取金条杀人?” “是的,所以我如果跟巡捕房说出勾魂玉的名字,就势必牵扯到我家老爷来上海的真正目的,一些□□交易也会曝光,假如勾魂玉真是警察厅或护军使那边的人,那就更糟糕了,所以我不敢乱说话,索性一概不提。” “等等!” 苏唯举手说:“据我所知,盗跟贼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以窃物为主的人通常都不会杀人,而且这位勾魂玉先生还被称为侠盗,更不该杀人吧?” “没想到苏先生对偷盗这行这么了解。” 面对端木衡惊讶的目光,苏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他在嘴里咕哝道:“呵呵,那是当然……”经验之谈嘛。 “那是当然。” 沈玉书大声帮他说了出来,看到吴媚跟许富脸露惊异,苏唯气得偷偷踢了沈玉书一脚,沈玉书受了他的暴力提示,改为问:“那以前勾魂玉杀过人吗?” 端木衡说:“好像没有,据说他很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物,并引以为豪,如果为了偷东西而杀人,对一位侠盗来说,是很有损面子的事。” 许富道:“我也没听说勾魂玉杀过人,但这次非同以往,那箱金条足够普通人用一辈子的了,难保他不会见财起意,或是大帅发现他有问题,抢先动手,他为了自保,不得不杀人,这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我觉得一个人的做事准则不会轻易改变,尤其是成名已久的那类人。”苏唯继续在口中咕哝道。 出于同行惺惺相惜的心态,苏唯不喜欢外人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擅自做出结论。 外人也许不懂,但对他们偷门一行来说,抢劫杀人是暴力血腥的行为,完全没有美感,这种低等犯罪他们根本不屑于做。 他是这样想的,所以勾魂玉一定也是这样认为的。 沈玉书制止了他们的争辩,说:“我们现在首先要弄清楚一件事——姜大帅是去跟勾魂玉会面的?还是他在会面途中被勾魂玉设计偷走了金条?” “我们都不知道那晚跟我家老爷会面的人是谁,不敢确定,但我想他不会跟江湖大盗有来往,所以很可能是勾魂玉半路偷梁换柱拿走了金条,导致我家老爷跟客人的会谈出了问题,对方或许认为他没有诚意,双方在争执中开了枪……” 吴媚说完,观察着沈玉书的表情,轻声问:“沈先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 “吴小姐很聪明,这大概是最接近真相的推测了。” 既然沈玉书都这样说了,身为搭档,苏唯也不能当众跟他唱反调,而且吴媚说得很有道理,就算勾魂玉没有亲手杀人,但也不可否认姜英凯的死亡跟他有直接关系。 “所以,我在这里恳请沈先生跟苏先生查明真相,找回那箱金条,将勾魂玉绳之于法,以慰我家老爷的在天之灵。” 吴媚从皮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二位收下,昨日我诸多隐瞒,也请二位不要放在心上。” “不会不会,吴小姐你也有苦衷,理解万岁理解万岁,至于钱嘛……” 当然也是要收的,毕竟任何事通过钱来沟通最方便。 苏唯探身要取信封,沈玉书已经先他一步拿到了手,苏唯挑挑眉,他就知道沈玉书不会拒绝的,以他的作风,看到金钱,他会一脸正气地收下,然后说—— “让吴小姐破费了,请放心,我们一定找出真相,让真凶伏法。” 果然会这样说啊,他居然都猜对了。 苏唯以手抚额,免得让大家发现自己忍笑的表情。 三人告辞出来,下楼时,苏唯问沈玉书,“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觉得吴媚没必要说谎。” “可是勾魂玉这么重要的线索她昨天却隐瞒了。” “很正常,昨天她委托我们的时候,对我们的能力还抱着观望的态度,你看她另外准备了钱,应该就是在等我们找到线索后支付的,如果我们什么都找不到,她就会直接放弃我们了。” 端木衡点头道:“不错,这么重要的事,她不可能把所有期待都放在你们身上,她一定还做了其他的部署。” “依我看,比起找出杀人凶手,她对那箱消失的金条更在意。” 苏唯打量着酒店里的装潢,这家酒店很新,内部装修得金碧辉煌,看得出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大酒店,他说:“否则正常情况下,都被追杀了,不是该找个不起眼的地方隐藏身分吗?谁会这么张扬地住高级酒店?” “金门大酒店是去年开业的,吴媚也许是看中了它的保安措施做得好,但我总觉得内情并不像她说得那么简单,她一定还有事情隐瞒没说。” 沈玉书看向端木衡,“比如?”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说不定姜大帅的死也在她的预料当中。” 苏唯拍拍端木衡的肩膀。 “直觉还告诉我,我们可以很快就找到金条发大财的,但实际上我们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 右肩被拍到,端木衡不由自主地皱了下眉,其他两人没有注意到,沈玉书说:“也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我猜姜大帅跟神秘人会面的地方就在四马路,不会更远。” “为什么?” “因为姜大帅要在狸猫换太子的戏结束之前返回戏院,会谈的时间再加上回去的时间,两个小时已经很紧张了,而且勾魂玉也是在戏院附近受的伤。” “等下……”苏唯拦住他,“你的意思不会是说逍遥遇到的那个面具男人就是勾魂玉吧?” “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苏唯耸耸肩,没话说了。 端木衡问:“你们之前也有提到过面具男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车上慢慢说。” ☆、第三十一章 三人上了车,沈玉书开车去大世界,路上他把洛逍遥的经历说了一遍。 端木衡听完,点头说:“结合吴媚的说法,面具男人是勾魂玉的可能性的确很大,所以我们现在知道更多有关这个江洋大盗的线索了——家里是行医的、AB血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不过这好像没什么价值,全国这种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假设面具男跟勾魂玉划等号的话,那么问题来了——吴媚坚持说姜大帅那晚没有带随从,如果他是勾魂玉杀的,那勾魂玉又是怎么受的伤?如果勾魂玉只是调换了金条,姜大帅什么都不知道,就更不可能伤他。” “你们本末倒置了,这种事等抓到了大盗,让他自己坦白就行了,阿衡,你能帮忙打听一下孙泽学在四马路附近有没有私宅吗?” “没问题,”端木衡答应下来,又问:“你怀疑那晚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孙泽学?” “至少他是其中一个,如果孙泽学没有私宅在那边,你再想办法问问看四马路有没有空置的房屋或别墅,或是租屋,范围以戏院为中心往外查,我等急用,所以资料能越快给我越好。” “……好,我尽力。” 看着端木衡僵硬的表情,苏唯有点同情他——在资讯不发达的这个时代,要求人家立即收集这么多资料,沈玉书这家伙简直就是鬼畜上司啊。 到了大世界,沈玉书跟苏唯负责去舞厅找那位叫明月的舞女,端木衡去借电话打给他的朋友,拜托他们帮忙搜集情报。 那位舞小姐很好找,她从巡捕那里听说了孙泽学为她自杀的事,正兴奋地跟大家炫耀,沈玉书给了她几张大钞,她就把二人带去自己的房间里,将自己跟孙泽学的交往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她二十出头,长得很漂亮,明月是她的艺名,刚好对照了孙泽学遗书里的那句古诗,所以她对孙泽学迷恋自己的说法深信不疑。 她告诉沈玉书跟苏唯,她跟孙泽学认识了半年多,孙泽学在她身上花的钱不少,他又很有才学,常常写一些情诗相赠,还几次跟她求婚。 所以明月也很为难,一方面觉得孙泽学的条件不错,另一方面又觉得他岁数太大,家里又有儿女,怕真要嫁给他,将来会受罪,没想到就在她犹豫不决时,孙泽学竟然自杀了。 “早知道当初就嫁他了,说不定他一死,我还能分点遗产什么的。” 明月吐着烟圈发出感叹,神情中完全没有对孙泽学抱有一点留恋。 苏唯忍不住提醒她。 “他是因为被你拒绝才自杀的,如果你嫁了他,他就不会死了,更不可能留遗产。” 明月咯咯笑起来,冲着苏唯吐了个大大的烟圈。 “先生,那些为我自杀的话是对外说的,这样才能提高我的身价啊,孙老板是迷恋我没错,但他还不至于为我死吧,他那种人,肯定不会因为一点感情问题就想不开的。” “那你说他是因为什么自杀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最近他看起来很烦躁,上星期还在舞厅跟人吵起来,我问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说,只说等那件事解决了,就考虑我们的婚事。” “‘那件事’是什么事?” “不知道,不过看起来对他很重要,后来他就再没来过。” 从时间上来算,孙泽学的不安应该是跟姜英凯来上海有关,看来他们都牟足了劲去争警察厅的那个位子。 “他写给你的情书能借给我们吗?” “送给你们好了,人都死了,这些东西我留着也没用。” 明月拉开抽屉,抽屉里很乱,口红脂粉堆在一起,上面有一叠纸张,明月随手拿出几张纸,塞给了沈玉书。 那都是上等的宣纸,纸上是清一色的毛笔字,字迹风骨挺拔,很难相信是出于一个奸诈好色的人之手。 由于跟化妆品放在一起,纸上沾了斑斑点点的脂粉油彩,可见明月完全没把这些情书放在心上。 沈玉书翻看着书信,发现大部分都是引用的唐宋诗词,但其中也有一些是孙泽学自己做的情诗。 不过这些与其说是情书,倒不如说是信手拈来的随笔,每张纸下方还有孙泽学的签字盖章,由此不难看出比起赠情书,他更像是在炫耀自己的书法。 “这些信都没有信封吗?” “没有,孙老板喜欢写完后就直接送过来,有时候还包着钱给我,不需要信封。” 用情书包钱,真亏孙泽学想得出来。 苏唯在心里吐槽着,就听沈玉书说:“用情书包钱,真亏他想得出来。” 这家伙又跟他想到一起了,而且还直接说出来了。 苏唯不爽地看过去,很想问沈玉书——你的大脑思维可以不要跟我在一条线上吗? 事情问完,沈玉书跟苏唯告辞出来,刚好端木衡也打完了电话,迎上来对他们说:“我朋友说帮忙调查,先从孙泽学那边查起,希望有所收获,我报了你们侦探社的电话号码,如果有消息,让他直接打电话过去,你们这边有问出什么吗?” “那位舞女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提到孙泽学最近情绪不太好。”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我说二位……”苏唯拍拍手,提醒他们,“接下来我们最应该做的难道不是吃饭吗?折腾了一天,你们不饿吗?” “这样说的话,我也饿了,你们想吃什么,我请。” “苹果。”苏唯举起手。 “苹果。”沈玉书附和。 端木衡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了好几圈,最后终于理解了苹果的意思。 “你们……真是……好搭档。” 半小时后,坐在万能侦探社事务所的椅子上,喝着沈玉书泡的柠檬红茶,再加端木衡买来的苹果派,苏唯觉得很心满意足。 以下午茶的标准来说的话,餐点很丰盛,前提是忘记他们没吃午餐。 饭后,沈玉书去了实验室,说要做事,不希望被打扰,苏唯便从厨房里找出两根黄瓜,切成薄片贴在脸上,躺到椅子上打盹。 端木衡没事做,他坐在书桌前抱着电话,做出随时可以接听来电的准备,看到苏唯的样子,他奇怪地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做天然面膜,在我们家乡,这种美容方式很流行的,厨房里还有黄瓜,你要不要也来做做?” “不必了,谢谢。” “我跟你说,皮肤也是有保质期的,二十多岁时不注意保养的话,过了三十就会很明显了,所以要常做面膜,防止紫外线,这样才能避免老化。” “我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整天在意长相,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我只是爱护自己的皮肤而已,唉,这种事跟你们这些老古董说了,你们也不懂,在我那个年代……我是说我的家乡,有专门的男士美容院美发院,爱美是一种时尚,跟性别无关。” “你是哪里人?” 唉,怎么一聊就聊到这个敏感的话题上了。 苏唯只好打马虎眼,“我的家乡很远很远的,比永远还要远……” “什么?” 回应端木衡的是轻微的鼾声,苏唯竟然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第三十二章 端木衡不知道苏唯是不是在装睡,但苏唯不想多聊是显而易见的,他把目光转回电话座机上,开始考虑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时间就这样在不知觉中到了傍晚,苏唯在睡觉,沈玉书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不知在做什么,端木衡等电话等得太无聊,站起身去看书架上的书,眼神掠过窗外,忽然看到有个人影正在外面探头探脑,不时地张望附近的住家。 “怎么了?” 身后传来询问,端木衡转头一看,就见苏唯站了起来,他取下脸上的黄瓜片,双目炯炯有神,完全不像是才睡醒的样子。 这个人虽然吊儿郎当又爱美,还常说一些奇怪的话,但绝对不简单。 端木衡本能地对他提起了戒心,指指外面,不留痕迹地把目光转开了。 “那个人行踪很诡异,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顺着端木衡指的方向看去,苏唯看到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正在给附近的房屋拍照,正如端木衡形容的,鬼鬼祟祟的非常可疑,不过却是个熟人。 “喔,他叫云飞扬,是申报事件专栏的实习记者,偶尔会为我们提供情报。” “那他不进来,在外面偷窥什么?” “不要问我,偷窥狂的心理我不懂。” 不过他得去看看,免得云飞扬被当神经病抓起来,连累到他们。 苏唯跑出去,云飞扬正举着照相机拍一棵法国梧桐,他踮脚走到云飞扬的身后,学着沈玉书放缓语速,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哇!” 云飞扬没防备,大叫一声,照相机甩到了天上,还好苏唯眼疾手快,跃身一把抓住了,让照相机避开了跟地面亲密接触的命运。 发现是苏唯,云飞扬拍着心脏呼呼喘气。 “有话好好说,快被你吓死了。” 苏唯有点体会到沈玉书吓唬他时的爽快感了,他保持相同的语速,问:“你……在……偷……窥……什……么……” “没有,我只是随便拍拍照,我听说这附近有栋房子闹鬼,正好过来找你们,就说顺便找找素材,你知道闹鬼的传闻吗?” “知道,你说的鬼屋就是我们事务所。” “啊?” “不过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们事务所里只有两个帅哥,没有鬼。” “真的啊?” “我也希望是假的,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我连鬼影都没见到,所以不要再在这里乱拍了,免得有人报警。” 苏唯把照相机还给了云飞扬,转身回事务所。 云飞扬不死心,跟在他身后,说:“也不能说可惜啊,至少我发现你很厉害,你是不是练过?” “嗯,所以今后千万不要做让我想打你的事。” “看不出你是个这么暴力的人啊。” “我以为你在观音事件里已经领教过了。” 苏唯忽然停下脚步,云飞扬没防备,差点撞到他身上。 苏唯按住他的肩膀将他拦住,又指指他手里的照相机,微笑说:“记住,今后不要在我们的地盘上乱拍。” 他说完,往回走,云飞扬突然反应了过来,追着他叫道:“啊,我在圆月观音事件里拍了好多照片,可诡异的是事后交卷全都消失了,难道是你拿走了?不过无所谓了,我们现在是朋友了,这次的事件如果你们顺利解决的话,记得提供消息给我啊。” “这话留着真的解决了再说吧。” 端木衡站在窗前,云飞扬跟苏唯的互动他看得清清楚楚,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他说:“他的身手不错,你是从哪里挖来的搭档?” 沈玉书将脏掉的手套丢进垃圾桶里,淡淡地反问:“我有说过他是我的搭档吗?” “难道不是?” “我们只是同住而已。”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你把自己关在实验室这么久,有查到什么吗?” “没有,因为我在睡觉。” “哈?”端木衡的目光落到沈玉书刚丢掉的手套上,“戴着手套睡觉?” “你不知道胶皮手套除了是工作道具外,还可以保护双手肌肤吗?” 沈玉书打量着自己的手掌。 他的手指颀长白皙,一看就知道没做过重活,再加上保养得好,比女性的手还要耐看,简直可以去做护肤用品广告了。 端木衡却哭笑不得,揉揉额头,再次确定了——侦探社的这两个人脑子都有问题。 就这样,他想询问的事情被打断了,等沈玉书欣赏完自己的手,苏唯也回来了,云飞扬跟在他后面,脸上堆着满满的笑,一进来就冲大家点头问好,又看看端木衡,问:“这位先生是……” “端木衡,我是玉书的好朋友。” “你好你好,我叫云飞扬,在申报当实习记者,其实就是个跑腿的,我也是沈先生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也是朋友。” 云飞扬走过来,握住端木衡的手,用力晃了晃,端木衡的眉头不显眼地皱起,却碍于他的热情,无法甩开。 沈玉书问他,“你突然过来,是查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我还想来问问你们查到了什么没有。” “我们也没有,所以你没事就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了。” “不会妨碍的,我可以留下来帮你们做事。” “可是我们没什么需要你帮的,而且你不是实习记者吗?实习记者不是都很忙的吗?” “正常情况下都很忙,但我碰巧就是报社里最不受欢迎部门里的最不受欢迎的那个新人,所以我一点都不忙,大概实习完就被踢掉了,所以我希望可以在实习期间抓到大新闻,争取留下。” “可是我们现在真的不需要人手啊。” 办公室里的电话铃响起,打断了苏唯跟云飞扬的交谈,端木衡第一时间扑过去,拿起话筒,说:“万能侦探社。” 大家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了过去,就见端木衡听着电话,不时地点头,表情非常严肃。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云飞扬也不敢乱说话了,屏住呼吸注视着他。 端木衡这通电话听了很久,其间他几乎没说话,直到最后才说了声谢,挂断了电话。 “谁打来的?”苏唯第一个发问。 “是我一位在公共租界警务处工作的朋友。” 端木衡有些激动,说:“我拜托他调查四马路附近的空屋情况,还有孙泽学在那边有没有住宅,他刚刚查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在派人调查空屋状况时,有一栋楼房的居民反映说最近治安不好,几天前还发生了入室抢劫的事,具体情况不明,但有人听到了枪声,地点离戏院就隔了三条街。” 沈玉书立即问:“那里是孙泽学的私宅吗?” “暂时还不清楚,我朋友说有后续消息,会再跟我联络的,他把那栋楼的地址报给我了,要先去查看一下吗?” 沈玉书还没说话,电话铃又突然响起,端木衡急忙拿起来,说:“万能侦探社。” ☆、第三十三章 对面先是沉默了一下,接着有个声音迟疑地说:“我是洛逍遥,你是……” 发现不是刚才打电话过来的朋友,端木衡收起了严肃的表情,笑道:“是逍遥啊,我是端木衡,我现在正跟你表哥他们在一起。” “是端木大哥啊,呵呵,隔着电话,听不太出来……” 洛逍遥干笑了两声。 其实他不是没听出来,而是电话刚接通时的声音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但又不属于端木衡的声音。 好奇怪的感觉,洛逍遥想了半天想不起声音的出处,只好作罢,问:“我哥在吗?我有事找他。” 端木衡把电话转给了沈玉书。 听到沈玉书的声音,洛逍遥说:“我们去找了舞小姐,她完全不知道孙泽学自杀的事,看她的反应,应该与孙泽学的死亡没关系。” “我们下午经过大世界,也顺便去问了一下,拿了一些孙泽学生前写的情书回来,你那边有笔迹鉴定方面的消息吗?” “有,我正要跟你说这件事,鉴定结果出来了,遗书的确是孙泽学亲笔写的,只是……” “只是什么?” “虽说是亲笔写的,但只是一张纸而已,上面并没有写遗书二字,所以是不是他临终写的,还有待商榷,我偷偷要了照片,回头拿给你看。” “你这次怎么变机灵了?” “我也想你早点把案子破了,抓住凶手,这样我心里的大石才会落地,不然我会一直想是不是我把凶手放走了。” “那倒不用担心,事件真相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欸?你们是不是有新发现了?” “对,今晚你忙吗?” “忙啊,我接下来还要写戏院凶案的报告书,裴剑锋跟公共租界那边都等着要呢。” “那就先放放,我有事让你帮忙,马上过来。” “啊……我都说了我忙……” “我这边更忙,记得过来的时候把照片带来,顺便带晚餐,”沈玉书的目光扫过房间里的几个人,说:“加上你一共五人份。” 洛逍遥在对面说了什么苏唯不知道,但是听沈玉书的回应,他也能猜到个大概,等沈玉书放下话筒,他忍不住吐槽说:“你都准备让逍遥帮忙了,还问他忙不忙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问问的,那不重要。” 对你来说也许不重要,可是对逍遥来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好吧。 苏唯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为可怜的小表弟默哀了一下。 端木衡猜到了沈玉书的打算,笑道:“看来你是准备连夜调查了。” “事不宜迟,拖得太久,恐怕有人会销毁现场。”沈玉书说完,又问云飞扬,“你会开车吗?” “会的,而且还开得很熟练,我可是老上海,你们想去哪里?我闭着眼都能开去。” “很好,我想到让你做什么了。” “真的吗?谢谢神探的信任,我一定可以做好的!” 云飞扬雀跃跳起,以表达开心之情,苏唯看在眼里,很想说——先生,请不要这么high,这份工作说不定会很危险的。 洛逍遥很快就赶过来了,还顺便买了晚餐。 吃饭的时候,他把沈玉书拉到一边,小声问:“这么多人凑一起,又这么急地把我叫过来,到底有什么事啊?” “我们准备夜探四马路的某栋房子,万一遇到意外,有你这个巡捕在,可以帮上忙。” “拜托,那边是公共租界的地盘,我是法租界的巡捕,说不上话的。” “可孙泽学是在法租界死亡的,他在四马路有私宅,要追查他的死因,越界查案也是没办法的事。” “可是上头已经判定孙泽学是自杀了。” “你信吗?” 洛逍遥耸耸肩,不说话了。 “所以就要查下去,阿衡也一起去,放心吧,没问题的。” 端木衡的人缘很广,听说他也去,洛逍遥放下了心,把拿到的遗书照片交给沈玉书,转回去坐下吃饭。 苏唯凑过去,跟沈玉书一起看照片。 照片一共三张,分别是遗书被发现时的对折状态跟展开后的状态,最后一张才是遗书的内容。 纸张上下两边有些翘起,由右到左写着几排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对照孙泽学写给明月的情书,笔迹很相似,内容也跟洛逍遥说的一样,并且下方有落款跟盖章。 苏唯双手在胸前交叉抱住,说:“上面根本没有遗书二字,如果不是放在死者的书房里,这根本就是情书吧?” 沈玉书的目光落在最后那句话上。 “可以把‘今生无缘,来生再聚’看成是遗言。” “就当这是遗言好了,但你告诉我,一个人在临死时还会特意落款盖章吗?” “别问我,我没有自杀的经验,我只是根据线索做出判断。”沈玉书把照片收了起来,“先吃饭吧,也许我们今晚就可以找到线索了。” “你确定?” 面对苏唯的询问,沈玉书冲他一笑。 “确定。” 饭后,大家各自准备了夜探时必要的道具,等到夜深了,他们出门,照端木衡提供的线索去四马路的住宅。 云飞扬负责开车,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对这里的道路很熟,轻松就找到了端木衡说的地方,却是一栋带着浓郁西洋风格的五层小楼房。 楼下一层是商铺,挂着不同形状跟颜色的招牌,上面是租屋,楼房两侧也是格局类似的建筑,一排排房子沿街矗立着,虽然已是深夜,但是在霓虹灯光的映照下,完全没有冷清感。 云飞扬听从沈玉书的吩咐,把车停在了楼栋斜后方的路口,一个灯光照不到的地方,看到大家下车,他也要跟上,被沈玉书拦住了。 “你在车里等就好了。” “啊?我也想跟你们一起去探案啊,只是当个车夫太无聊了。” “不,你的任务很艰巨,就是在这里观察情况,在我们遇到危险时,及时配合开车逃命。” 云飞扬扁起嘴,一副不信的表情。 苏唯推开沈玉书,对他说:“你抢过银行吗?你知不知道抢银行的行动里最重要的角色不是抢匪,而是负责开车的人,因为如果他开不好车的话,大家会全军覆没,所以兄弟,你一定要坚守好岗位,在发现意外时,把车开到楼下,记住了吗?” 苏唯一口气说完,又用力拍了拍云飞扬的肩膀。 云飞扬被绕晕乎了,只顾着点头,等他想通这番话后,其他人早已进了楼栋里。 云飞扬急忙双手握住方向盘,双眼紧盯住斜对面的楼房,以便可以随时冲过去接应。 ☆、第三十四章 “听起来你好像对抢银行很有经验。” 往楼上走的时候,端木衡打量着苏唯背后那个形状奇怪的背包,问道。 “没抢过,只是看过。” “在哪里看过?” ——在电视上。 苏唯很想知道如果他这样说的话,端木衡会是什么样的反应,但为了不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化,他把接力棒丢给了沈玉书。 “上次我们是在哪里见过的?我忘记了。” “我也忘了,那只是个小事件,不值一提。” 沈玉书很配合地回应了他,让端木衡没办法再问下去。 顶楼到了,端木衡率先来到右边房间的门前,说:“我没有钥匙,可能开门要花点时间,还好这一层没有其他住户,可以慢慢来。” 苏唯拿出他的袖珍小手电,打亮照到锁头上,不过今晚他不想显示自己的开锁神技,把目光投向洛逍遥。 其他两人也在看洛逍遥,洛逍遥反应过来,问:“怎么是我?” “小表弟你不是经常开锁嘛,应该很有经验吧。” 苏唯从背包里掏出钳子、锉刀等工具,递过去。 洛逍遥没接,在口袋里翻了翻,找到一截细铁丝,戳进锁眼里,嘟囔道:“什么经常开锁,我不就是在戏院开过一次而已嘛。” 虽然不是经常开锁,但洛逍遥的技术还算不错,没多久就把锁打开了,随着吱呀响声,门推开了,露出里面黑洞洞的空间。 洛逍遥拔出枪,率先走进去,端木衡殿后,也掏出了他的枪,后面剩下两个没有枪的人,苏唯看看手里的锉刀,递给沈玉书。 沈玉书没接,眼神看向他的小手电,说:“我要那个。” “这是用来照明的,不是打人的。” “打人的事交给你们,我是来看现场的。” 好吧,算他说得有理。 苏唯把手电筒给了沈玉书,自己握住锉刀,跟在大家后面走进去。 房子应该是空屋,气味有些奇怪,里面两室一厅,外加一个阳台,摆设简约而豪华,虽然没有多余的装饰物,不过可以看出物品都价值不菲。 墙上挂着花鸟鱼虫的画轴,墙角桌上放着留声机跟唱片,房间当中是紫檀木茶几跟欧式沙发,沙发靠背跟扶手上盖着纯白的蕾丝沙发巾,铺得很整齐,没有一点褶皱。 四个人分开检查房间里有没有奇怪的地方,沈玉书首先注意到的就是桌椅跟窗台上没有一点灰尘,地板也打扫得很干净,这跟空间里充溢的气味格格不入。 那不单纯是霉味,而是一种混杂了香烟气味的味道,沈玉书蹲下来检查茶几跟沙发下面,很快就注意到在靠近窗台的地板上有个不显眼的凹处。 凹处上的划痕还很新,应该是不久前被什么东西撞击导致的,沈玉书用手电筒在凹处附近照了照,忽然停住了,他看到沙发最里面有个东西。 苏唯跟他配合默契,从背包里掏出打造精致的不锈钢收缩棒,拉长后,在沙发里拨了几下,把那东西拨出来,却是个快抽完的雪茄烟头。 “难道这是姜大帅死前抽的雪茄烟?” 想起姜英凯指甲里留有雪茄灰烬的事,苏唯说道。 沈玉书用小镊子夹住烟头,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袋子里,说:“也有可能是凶手的。” “难怪房子里有味道,却打扫得这么干净了,一定是凶手在事后清理过现场,却百密一疏,漏掉了最关键的线索。” “不是漏掉了,而是他们当时的注意力都放在捉拿勾魂玉身上,勾魂玉看到了他们杀人,他们又以为勾魂玉是暗中保护姜大帅的随从,所以一定要杀掉他才安心。” “这里真的是孙泽学的家。” 对面传来洛逍遥压低的声音。 他把书桌抽屉都打开了,翻动着里面的东西,端木衡在旁边翻柜子,找到了几封书信,看笔迹正是孙泽学的。 这些东西应该没用,案子过去了好几天,凶手一定把重要文件都转走了。 苏唯想着,对沈玉书说:“看来是有人担心孙泽学说出真相,所以杀他灭口,如果这里能找到指纹什么的就好了。” “这里擦得这么干净,很难找到凶手的指纹,而且既然这里是孙泽学的房子,就算我们查到什么,也只能指证孙泽学。” “一定不是孙泽学,姜大帅跟孙泽学水火不容,他怎么可能一个随从都不带就来赴约?我去隔壁找找,看看会不会有线索。” 洛逍遥去了隔壁卧室,端木衡陪他一起。 沈玉书继续趴在地板上查看,苏唯在旁边无所事事,摸着下巴问:“喂,你觉不觉得这里少了点什么?” “你在问我?” “不然呢?这里除了我们还有第三个人吗?” “那你说少了什么?” “烟灰缸啊,既然大家都抽烟,总要有烟灰缸吧。可是我找了一圈都没找到,这个时代总不可能人人都用携带型烟灰袋……喂,我还是在跟你说话,你不要当我是隐形人好吧?” 半天没得到回应,苏唯看过去,就见沈玉书盯住茶几边缘,目光炯炯有神,根据他对沈玉书的了解,这种表情就代表他找到线索了。 苏唯急忙凑过去,沈玉书用嘴咬住手电筒,飞快地掏出玻璃试管跟小刀片,在茶几边角上轻轻划起来。 随着他的划动,一些黑褐色粉末慢慢落到试管里,他的嘴角微微翘起,无法掩饰内心的喜悦。 苏唯取过他口中的手电筒,帮他照明。 “看来凶手百密一疏,忽略了溅在这里的血点。” “要感谢茶几的颜色,小偷,谢谢你提醒了我,再仔细找找,说不定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 喂,在道谢之前可不可以把前面那两个字擦掉? 苏唯晃了晃手电筒想揍人,但是在光芒晃动时,他突然看到了映在阳台玻璃上的黑影,对危险的第六感涌了上来,他的身手速度比大脑反应要快,抓住沈玉书就地滚开。 “小心!” 几乎与此同时,子弹穿过窗户,射在了他们原本待的地方,沈玉书也因为猝不及防,试管脱手而出,滚到了墙角。 沈玉书急忙去拿试管,子弹再次射进来,苏唯慌忙一跃身,躲去了沙发扶手后面,随即扬手把锉刀甩了出去,就听砰的一声,锉刀不知砸到了哪里,阳台上传来惨叫声。 苏唯趁机从背包里掏出蝴蝶∣刀,虽然刀对枪,武力值差了些,但也聊胜于无。 ☆、第三十五章 玻璃窗被撞开了,几道身影冲了进来,沈玉书刚好捡起了试管,看到有人持枪对准沈玉书,苏唯急忙把手电筒指过去,那人的眼睛被光芒闪动,失去了准头,子弹射去了书架上,架子上的物品被打碎了,发出哗啦响声。 沈玉书趁机闪身躲去书架后面,苏唯藏好手电筒,端量自己的两只手。 一只手里拿着伸缩棒,另一只手里是蝴蝶∣刀,他一顺手,便把蝴蝶∣刀丢给了沈玉书。 刀甩出去后,苏唯才反应过来,想跑过去抢回来,却被子弹逼回到扶手后,沈玉书那边接了刀,匆忙中不忘说:“谢。” “不用谢……” 其实苏唯现在更想说——我为什么要把刀给他?不,应该说我刚才为什么要救他?我该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管的,他死了,我就可以穿越回去了不是吗? 所以全部都怪他这该死的光速般的反射神经! 苏唯一边自责,一边还要忙着躲避对方的攻击,趁着射击稍微停止,他随手抓起沙发扶手巾甩了过去。 黑暗中大家隐约看到有个东西飘起来,最前面的人立即抬枪射击。 隔壁也传来枪声跟脚步声,看来洛逍遥跟端木衡也受到攻击了,敌众我寡,对方又火力雄厚,苏唯不想跟他们硬拼,找机会想往外跑,谁知沈玉书居然站起来,迎着那些人冲了过去。 喂,跟枪硬碰硬,你是神经病吗? 如果不是现状不允许,苏唯一定会骂出声的。 还好沈玉书没有他想的那么蠢,至少他冲过去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大抽屉,所以抽屉里的东西一股脑地甩到了那些人身上,趁他们忙于躲避,沈玉书这才握住蝴蝶∣刀上前攻击。 最前面的那个人的手腕被割伤,枪落到了地上,他的同伙立即朝沈玉书开枪,沈玉书攥住敌人的手臂,把他当成盾牌用,那人中枪倒地,也让沈玉书暴露在了其他人的枪口下。 千钧一发之际,沈玉书就地滚开,同时甩出蝴蝶∣刀,其中一人被刺中,向后倾倒,但他的同伴却将火力一起对准沈玉书。 苏唯已经跑出了门口,看到这一幕,他翻了个白眼,又转了回来——好吧,沈玉书是死是活跟他没关系,但他不允许搭档死掉,那传出去的话,他苏十六就太没面子了。 苏唯一甩手,将手电筒甩到了其中一人的脸上,然后飞身跳过沙发,双手撑住茶几,一个剪刀腿,夹住眼前的敌人,凌空翻了一圈,等落地时,那人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 苏唯爬起来去捡手电筒,谁知他刚拿到,迎面就有人一脚踹过来。 他被踹倒在地,紧接着就看到对方将枪口对准了自己。 生死关头,苏唯忍着胸口上的疼痛,甩动伸缩棒,狠狠地抽在了对方的手腕上。 怪叫声中,那人的枪落到了地上,随即枪声响起,他中枪跌倒,另外一个要向苏唯开枪的人也被子弹击中,仰头向后跌去。 敌人暂时都被击倒了,苏唯惊魂未定,转头看去,就见沈玉书举着枪走近,警惕地看着阳台那边,然后蹲下身,将插在偷袭者身上的蝴蝶∣刀拔出,就着那人的衣服正反擦了擦,问:“你怎么样?” “还好,不过这家伙下脚真够狠的。” 苏唯嘶着气站起来,看看踢他的那个人,那人脚上穿着厚底皮鞋,幸好他的反应够快,否则肋骨会被踢断的。 沈玉书把擦干净的蝴蝶∣刀丢给了他。 “你这是什么刀,用不顺手。” 不是不顺手,是你土包子。 苏唯没好气地说:“那真是对不起了,我只有这种不顺手的武器。” “我不是说不好,而是它造型比较奇怪,你好像总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工具。” “事实证明,再好的工具也比不过一把枪。” 苏唯从地上捡起枪,听到隔壁不断传来枪声,他收好小手电筒,向外冲去。 沈玉书紧跟其后,谁知他们两个刚跑到客厅门口,迎面突然一个黑洞洞的枪管指过来,枪口刚好顶在了苏唯的眉间。 那人站在黑暗中,半边脸也被盖在了礼帽下面,苏唯看不到他的长相,但是对方的煞气很重,通过冰冷的枪管传达给他。 无缘无故穿越到九十年前就已经很倒霉了,如果再被莫名其妙地干掉,那他一定会死不瞑目的。 所以苏唯立刻把枪扔掉了,在对方发话之前,他就很顺从地举起了双手。 “我投降。” 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到他的话,因为与此同时,隔壁房间响起密集的枪声,苏唯的耳膜都被震痛了,皱起眉,很想说你晚开几秒钟的枪会死啊,可是我晚说几秒的话,一定会死的! 其实不能怪端木衡,因为他们现在的状况同样也是惊险万分。 就在苏唯跟沈玉书遭到攻击的同时,也有人从卧室窗外向端木衡跟洛逍遥开枪,幸好端木衡机警,在第一时间就拉着洛逍遥闪到了屏风后面,避开了子弹。 屏风是檀木所制,上方雕镂着四季花草,端木衡躲去屏风后,就直接用右手捂住了洛逍遥的嘴巴,左手握枪,透过花草的空隙观察外面。 身高差的关系,洛逍遥刚好被抱在怀里,要不是屏风后面空间太小,再加上状况危急,他一定一个手肘把端木撞开,骂他——我是巡捕好吧,我知道该怎么躲避攻击,你不要在这里多事。 但端木衡根本不给他抱怨的机会,附耳低声说:“过会儿等我的示意,你就朝天开枪。” 热气吞吐在耳边,痒痒的很难受,洛逍遥很想问为什么,无奈嘴巴被捂得死紧,根本说不出话,他正气恼着,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 戏院出命案的那晚…… 面具男从后面扣住他的动作…… 嘶哑狠戾的嗓音…… 一瞬间,眼前的场景跟那晚的遭遇在无形中重叠了,尤其是刚才端木衡附耳说话时的声音…… 洛逍遥不由自主地一抖,他突然想到为什么跟端木衡通电话时会感觉哪里怪怪的了,原来是因为那个声音! 仔细想想,端木衡就出身医学世家,并且在姜大帅被杀后第一时间出现在他们面前,这么巧合又重要的线索为什么他一早没想到? 玻璃被撞碎的响声传来,打断了洛逍遥的思绪,偷袭者陆续跳进了卧室,他们没看到屏风后的人,摸索着往房间里走。 看着他们慢慢走近,洛逍遥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他不懂端木衡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藏身,空间太窄,万一被觉察到的话,他们连躲避的地方都没有。 偷袭者走到了卧室当中,洛逍遥忽然感觉端木衡放在他嘴巴上的手捏了一下,他慌忙用双手握住枪柄,将枪口对准天花板连扣几下…… 空间里没有响起枪声,洛逍遥愣了愣,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在紧张之下忘了拉下保险栓! 响声惊动了不速之客,将枪口一齐指向屏风这边。 ☆、第三十六章 洛逍遥急得手都冒汗了,慌慌张张地落下保险,正要开枪,忽然手中一空,枪已被端木衡夺了过去,紧跟着又被推了一把,他站立不稳,跌到了地上。 端木衡抬腿将屏风踹开,双手持枪连扣扳机,竟然弹无虚发,洛逍遥只听着耳旁不断传来子弹飞射的响声,等他爬起来时,枪战已经过去了,端木衡保持持枪的姿势,面容冷峻,注视着周围动也不动。 屏风歪在一边,月光穿过雕镂的空隙,落在端木衡的脸上,刚好照亮了他的眼眸。 洛逍遥看得一激灵,他认得这双眼睛,在端木衡的脸庞隐在黑暗中时,这双眼眸就越发显得抢眼,凌厉暴烈,充满了杀气,跟面具男的一模一样! 端木衡把敌人都打倒后,转头看过来,洛逍遥已经爬起来了,对视到他的目光,本来已经站稳的腿又有些发软。 端木衡问:“怎么了?受伤了吗?” “呃,没有没有。” 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洛逍遥用力摇头,眼前一晃,端木衡把他的枪抛给他,说:“下次记得开保险。” “是、是,对不起……” 想到刚才因为自己的失误差点害得他们没命,洛逍遥忙不迭地道歉,但马上又想到他为什么要道歉?这家伙是杀人犯啊……呃不,是有很大嫌疑的罪犯…… 洛逍遥双手握着枪,枪口却游离不定,不确定是要对准端木衡,还是要对付敌人——在他看来,这个看似冷静儒雅但实际上非常冷血的男人比未知的敌人更可怕。 卧室里有短暂的寂静,但枪声很快又再次响起,这次射击是从房门的方向传来的,原来敌人分两头攻击,想让他们腹背受敌。 端木衡抓住洛逍遥,向前扑倒在地,然后一推他,喝道:“去窗口!” 洛逍遥只是个小巡捕,说好听点叫探员,说难听的就是个跑腿的,他哪见过这阵仗?本能地听从了端木衡的指令,猫着腰去了窗边,端木衡则对着门口不断扣扳机,迫使对方无法攻进来。 端木衡的枪法很准,最先冲在前面的人中枪倒地,他手里握的椭圆形物体也骨碌碌滚到了一边,竟是一颗已被拉开了引信的炸弹。 端木衡看得真切,他来不及细想,倒退着奔向窗口,同时又冲着门口连开数枪,趁着敌人躲避的时候,掏出绳索挂在窗台上,对洛逍遥喝道:“抱住我!” “啊……” “快抱紧我!” 端木衡跳上窗台,洛逍遥慌张之下急忙窜过去抱住,他才抱紧,端木衡就攥住绳索往下滑去。 端木衡动作很快,背负着一个人完全没有影响到他的速度,洛逍遥只觉得眼前一晃,五层高的楼房便瞬间就到达了中段。 洛逍遥有些恐高,更大力地抱紧了端木衡,导致端木衡失去了平衡,身体在空中晃了晃,咬紧牙关,忍住来自腰间的痛楚。 轰隆震响就在这时候传了过来,手雷炸开了,强烈的爆破声中,火光猛地冲破窗户,向外喷出,还在往下滑的两个人也被牵连到了,随着震荡在楼外猛烈晃荡。 端木衡的右肩撞到楼房外壁,顿时失去了气力,只得借助左臂的力量,加快下滑的速度,还好在到达一楼时,洛逍遥就提前跳了下去,减轻了他的负担。 不过这也只是解了一时的危机,绳索很快就断掉了,端木衡只好跃起来跳到地上,肩膀再次被震到,他微微皱起眉,没能马上爬起来。 对面传来轻微响声,凭经验,端木衡马上断定那是击锤落下的声音,急忙就地一个翻身,探身去取滑落的枪。 枪声就在这时候响了起来,端木衡拿起枪指向对面,发现偷袭他的人已经中枪倒地了,洛逍遥双手握住枪柄站在旁边,如果忽略他害怕的表情,他的表现还是挺好的。 “干得不错。”端木衡站起来,赞道。 “我好歹也是个巡捕。” 看到敌人被撂倒了,洛逍遥松了口气,上前扶住端木衡,问:“你怎么样?” 肩膀的伤被碰到,端木衡本能地向后退开。 洛逍遥怕他发现自己觉察到了他的身分,慌忙瞟开眼神,就在这时,头顶上方又是接连两声巨响,爆炸声中玻璃被震得粉碎,从上面纷纷落下,接着是呼啸而出的火舌。 洛逍遥吓到了,忘了端木衡的身分,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急切地叫道:“快想办法救救我哥,他还在上面,还有苏唯……” 话音刚落,对面便传来脚步声,几个黑衣大汉持枪冲过来,向他们开枪射击。 端木衡急忙拉着洛逍遥避到楼房之间的小胡同里。 对方火力密集,他正头痛该怎么解决麻烦时,道路的另一边突然亮起光芒,一辆黑色轿车以飞快的速度开过来,冲向那些人,却是云飞扬看到他们下来,及时开车来救援了。 那几个人被车头撞到了两边,轿车又快速倒回到他们站的小巷里,端木衡拉开车后门,让洛逍遥上车,洛逍遥不肯,叫道:“我哥还在上面,我要去救他!” “救人的事让我来!” 端木衡不由分说,一把将洛逍遥推上了车,他转过身,正想着怎么去救苏唯跟沈玉书,头顶上空再次传来震响,他仰头看去,刚好看到两道黑影穿过翻腾的火焰,从上空滑下来。 黑影的速度异常的快,转眼就到了地上,正是沈玉书跟苏唯。 同样是一起跳楼,这两人配合得默契多了,沈玉书先落地,其次是苏唯,他在快到地面时凌空一跃,轻松站到了轿车旁边,然后一抖手腕,悬在空中的纯黑绳索便自动收回,缩入他手腕上的钢环里。 端木衡第一次看到这么神奇的装置,不免有些动心。 苏唯手上还戴着黑皮手套,手套只到手指关节部分,既不影响到手指的灵活性,又达到了保护虎口的作用,而且做工相当精致,让他连连称奇。 苏唯觉察到了,冲他一笑,道:“下次教你怎么用,现在我们还是逃命为主。” 沈玉书脸上蹭了好多灰,听了这话,忍不住问:“你怎么总想着逃跑?” “这不能怪我啊。” 因为从他进偷门的第一天起,最先学的就是逃命的本事,打不过当然是要逃啊对不对? 苏唯没机会反驳,他话音刚落,对面便传来枪响,云飞扬大叫道:“快上车!” 几个人慌忙躲进了车里,他们刚上去,还没关紧门,云飞扬就换成了后退档,轿车以极快的速度向后退去。 偷袭他们的那些人紧追着开枪,但毕竟无法追得上急速的轿车,很快就被甩开了。 云飞扬踩着油门踏板,一直将车倒退到岔路口,才换成前进档,往左打方向盘,把车拐进了一条小路上。 他仗着对地形熟悉,在街道上不断地拐来拐去,一直兜了很久的圈子,确定没人追上来后,才逐渐放慢车速,朝着侦探社的方向开去。 ☆、第三十七章 已经是凌晨了,周围异常的寂静,车里充斥着血腥的气味,谁都不说话,但是在确定甩掉敌人后,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你的驾车技术真好,”苏唯率先打破了寂静,对云飞扬说:“今晚没有你,我们大概要全军覆没了。” “小意思小意思,我也就会开开车。” 云飞扬谦虚地说,可是略微上翘的嘴角证明他很享受这样的称赞。 沈玉书坐在副驾驶座上,转头问大家,“你们有没有受伤?” 苏唯说:“还好,都是小擦伤。” 洛逍遥跟端木衡相邻坐在后车座上,听了这话,他下意识地瞅瞅端木衡,小声说:“我也没有。” “阿衡你呢?” “我也没事,身上都是敌人的血。”端木衡镇定地回答。 听了他的话,洛逍遥再次偷眼看向他。 后车座上坐了三个人,他们几乎靠在一起,这一路上他感觉得出端木衡的身体绷得很紧,在激烈的枪战跟逃跑中,他的伤口肯定裂开了,那些血说不定是他自己的,而他却可以坦然自若地撒谎。 洛逍遥很犹豫,不知道是不是该当众说出真相。 端木衡就是面具男人,就是江洋大盗,这样一个人现在就在他们中间,简直就是颗炸弹,那些偷袭者说不定也是冲着他来的,把这样一个人留在身边,实在是太危险了。 可是揭破他的身分就不危险了吗? 就算没见过什么世面,洛逍遥也知道端木衡的家世有多厉害,假如捅破了窗户纸,这个大盗会不会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们全家还有沈玉书都干掉呢? 更重要的是不管怎么说,刚才都是端木衡救了他,现在说出真相,算不算恩将仇报? 所以这一路上,洛逍遥的心都在利害关系跟伦理道德之间拔河,但一直到最后他也没做出选择。 路上他曾不止一次地偷看端木衡,想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自己发现了他的秘密,但一旦跟端木衡的目光对上,他就立刻把头转开,装作没事人的样子。 最后还是端木衡先开了口。 “小表弟你的脸色很难看啊,是不是在搏斗时受伤了?” 他哪有搏斗啊?从头至尾跟敌人对峙的都是端木衡。 “没、没有……呵呵,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没事的,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习惯就好了。” 端木衡安慰着他,还很自然地拍拍他的肩膀,一副邻家大哥哥的温和形象,气得洛逍遥很想骂他,又万分期盼沈玉书跟苏唯看出他有问题,直接质问他。 可惜现实让洛逍遥失望了,直到回到侦探社,也没人质疑端木衡有问题。 难怪勾魂玉流窜作案十几年都没被捉住呢,他可真会演戏啊,大概大家作梦也想不到,身为豪门贵公子的他竟然是江洋大盗吧? 在兜了几个大圈子后,云飞扬把车开回了侦探社。 他们进了办公室,打开灯,灯光下除了云飞扬以外,其他人的脸上跟衣服上都沾满了灰尘跟血迹,身上也有一些划伤,还好不是太严重。 苏唯拿来药箱,大家做了简单的清洗后,自行上药。 “真是糟糕的一夜。” 苏唯坐在椅子上,一条腿支起,拿了个苹果开始啃,又掏出怀表看了看,指针指在三点上,没多久就要天亮了。 “阿衡,对不起,你借给我的那辆车可能要拿去大修了。” 沈玉书对端木衡抱歉地说,端木衡摆摆手,不以为意地道:“那我拿去修,明天换辆新车给你。” “咳……”苏唯弯起腰,咳了起来。 他有点体会到白雪公主被苹果噎到的感觉了。 富二代就是富二代,这种情况下,正常人说的不应该是让对方赔钱吗?再免费赠车这种思维是怎么形成的? 沈玉书瞅了苏唯一眼,堆起真诚的笑对端木衡说:“又要麻烦你了,这怎么好意思?” “我们是至交,一点小事情,何必客气?” 这怎么叫小事?那是一台进口轿车,不是模型车啊! 苏唯在旁边咳嗽着心想——是不是至交他不知道,但他愿意多交几位这样的至交。 洛逍遥也很震惊,张大嘴巴盯着端木衡直看,端木衡微笑问:“有什么问题吗小表弟?” “没、没事。”洛逍遥不敢跟他对视,慌慌张张地移开了眼神。 端木衡的目光转向云飞扬,云飞扬正在检查自己的照相机。 看着他的举动,端木衡说:“有好的车,没有好司机也没用,云先生你很厉害啊,驾车技术这么好,对街道也这么熟悉,是以前当过司机吗?” “不用叫我先生这么见外了,叫我名字就好,”云飞扬连连摆手,“我就是在上海住久了,又整天跑新闻,很自然就记住了。” “那真是太厉害了,要知道很多人就算‘很自然’也记不住的。” 端木衡一语双关,云飞扬被他说得心虚,低下头继续卖力地摆弄照相机。 还好苏唯及时把话题扯开了,咬着苹果说:“那些人火力十足啊,看来不是普通的黑帮。” “是军人。” 沈玉书把缴获的枪丢在桌上。 “口径9mm的毛瑟枪,是地方军阀爱用的枪之一,我还检查过那些人的手掌,他们掌上有常年摸枪的老茧,还有他们的攻击速度跟配合度,都具有典型的军人特征。” “哇塞,难怪在我跟敌人拼命时,不见你帮忙,原来你忙着做尸检了。”苏唯不满地瞪他。 要知道当时他可是被人用枪指着脑袋的,还好隔壁的炸弹及时爆炸,让他有机会反击,否则现在他可能要在天堂吃苹果了。 云飞扬问:“那他们是谁派来的?为什么要杀我们?” “不是杀我们,是他们想毁掉留在房间里的证据。” “那他们毁掉了吗?” 沈玉书掏出他搜集的物品——烟蒂完好无损,但盛放血渍成分的玻璃管碎掉了,只有碎片上沾了一些红色粉末。 端木衡问:“这个还能化验出结果吗?” “要试试才知道,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确保大家的安全,我们已经暴露了,对手可能随时会找到这里,你们三个尽快离开,短时间内不要再来。” “哥,我可以帮……” 洛逍遥站起来,想请求留下,被端木衡挡住了。 “小表弟是巡捕,身份特殊,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我送你回家,还有云飞扬。” “不用不用,我戴了帽子,他们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步行回报社就好了。” “我也不用,我家离这里很近,那我先走了,有什么事,哥要随时找我啊。” 生怕端木衡真要送自己回家,洛逍遥不敢再啰嗦,说完掉头就跑了出去,看着他的背影,端木衡笑了笑,对沈玉书说:“那我也走了。” 等云飞扬也离开后,苏唯吃完了苹果,起身往门口走。 沈玉书问:“去哪里?” “去睡觉,凌晨不睡,很容易爆肝的,爆肝的意思是熬夜对肝脏不好,当然,对皮肤也不好,是美容大忌。” “我们的行动这么快就被人知道了,你不觉得奇怪吗?” “你的意思是……”苏唯转过头来,“有人把消息传出去了?不过参加今晚行动的只有我们五个人。” “排除法——我不会说,逍遥也不会说,你暂时可能不会出卖我们,最后只剩下两个人。” “谢谢你把对我的信任放在你的竹马前面,那么问题来了,”苏唯举起两只手,“我们把这两个人分别设定为A跟B,这个是A,这一个是B,最有嫌疑的你选哪个?” 沈玉书毫无犹豫地指向他的左手。 “这个。” 苏唯吹了声口哨。 “我突然想到需要你做一件事。” “我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是睡觉。” “你可以先睡两个小时。” 两个人四道目光对视了数秒后,苏唯认真地问:“你觉得一个成人一天只睡两个小时够吗?” “那就三个。” “可以四个吗?” 为什么连睡个觉都跟他讨价还价? 沈玉书有点搞不懂苏唯的思维了,至少在他迄今为止的人生中,他没有遇到过一个男人像苏唯这样在意自己的长相。 “可以睡四个小时,”他说:“假如你不介意这次生意失败的话。” “好了,三个就三个,”结论做出后,苏唯问:“你是希望我去保护你的小表弟吗?” “他们的目标是我,不会动他的,而且他身边还有端木衡。” “哇唔。” 苏唯耸耸肩,很想说就是因为有端木衡在,逍遥才更危险吧,各种意义上的。 ☆、第三十八章 如果洛逍遥知道苏唯也是这样想的,他一定会为找到了知音而感到开心,因为他从侦探社出来后,一直处于战战兢兢的状态里。 回到家里,为了不惊动父母,他连澡都不敢洗,随便擦了把脸,就踮着脚尖爬上了二楼,又蹑手蹑脚地去自己的房间。 洛逍遥原本的房间让长生住了,谢文芳就把放杂物的房间收拾了一下,给他当卧室,他进去后,发现房间里有个黑影,听到他进来,那影子一动,把床头放的书碰到了地上。 洛逍遥吓得额上的冷汗都冒出来了,本能地伸手去拔枪,等拔出枪后他才看清那是只小动物,长生养的小松鼠花生。 “花生酱不要在这里闹,快去睡觉。” 洛逍遥把花生赶下床,自己脱了衣服躺到床上,想到刚才的遭遇,头又开始痛起来,把手搭在额头上,看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是偷偷告诉表哥真相?还是假装不知道? 看端木衡用枪的姿势,又顺手又凶残,他一定杀过不少人,一个搞不好,他也像姜大帅那样被干掉了怎么办? 想来想去都没想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困意上来,洛逍遥开始昏昏欲睡,小松鼠跳到了被子上,他也懒得理,任由它把自己当床,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洛逍遥感觉胸口越来越重,松鼠的重量忽然间像是增多了十几倍,他睡得迷迷糊糊,闭着眼伸手去拂。 “花生酱快下去,别压着我。” 手没有碰到花生柔软的毛毛,而是碰到了衣服上,接着他的脸颊上传来冰冷的感觉,某个东西在一下下地拍打他,偶尔还会压住他的脖颈。 这不是花生在调皮,洛逍遥感觉不舒服,他睁开眼睛,正想说是不是自己睡迷糊了,下一秒就跟一双眼眸对个正着。 天已经亮了,阳光斜照在床头,让洛逍遥清楚地看到了那双眼眸,冷静深邃,还带着属于野兽的狠毒,这眼神他再熟悉不过了,一个激灵,睡意瞬间跑远了。 此刻,端木衡正坐在他的床上,一只手压在他的胸前,另一只手里拿了把匕首,拍打他脸颊的正是匕首。 看到他醒了,端木衡将匕首柄往他颈下一顶,微笑说:“你还真是一点防范都没有啊,虽说不能要求一个笨蛋有什么警觉心,但你这个样子,让人很难相信你是当巡捕的。”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 在确定眼前这个人正是在他心里等同恶魔的端木衡时,洛逍遥立刻叫出声,并且想爬起来,被端木衡一把按了回去,伸手在嘴上做了个嘘的手势。 “你爹娘可都起来了,你这么大的声音,是想把他们都叫过来吗?” 这句话提醒了洛逍遥,也提醒了他面对恶魔的匕首,不能轻举妄动,他堆起笑脸,压低声音再问:“端木……大哥,你怎么会来我家的……还有,可不可以先把你的刀放下啊?” “收起你的笑,简直比哭还难看,至于你家……那晚你在戏院救我之后,我就知道了,只是最近太忙,没时间来拜访令尊令堂。” “你、你在说什么啊?我听不懂……” “别装了,昨晚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 被野兽般的眼眸盯着,洛逍遥的心跳失去了正常的频率,张张嘴,还想再辩驳,被端木衡直接伸手捂住了。 “别把时间花在谎言上,而且还是这么蹩脚的谎言,你现在只管听,由我来说。” 瞅瞅近在咫尺的匕首,洛逍遥不敢乱说话了,顺着他的意思点点头。 端木衡注视着他,把手从他的嘴巴上移开,慢慢滑到他的颈部,突然一把掐住。 洛逍遥没防备,随着他的动作一挺身,反应过来这是要杀自己,他拼命挣扎起来,双手抓住端木衡的手用力晃动。 端木衡不为所动,好半天才松开了手,看着洛逍遥蜷起身子大口呼吸,他冷冷道:“我说过,我欠你一命,我会还,但如果你敢把那晚的事告诉其他人,我也会杀了你,看来你不仅蠢,记性也很差。” “咳咳……我没有……咳……” “你没有说,那沈玉书跟苏唯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们是神仙?” “咳……我没有说出面具男就是你……” “那是因为你那时还不知道。” 洛逍遥哑口无言了,见反正也瞒不过去了,他索性豁出去了,把端木衡推开,坐起来,道:“是啊,是我说的又怎样?如果不是你偷了姜大帅的金条,导致他被杀,我会对我哥说我那晚的遭遇吗?亏我还说你不像是穷凶极恶之徒,我根本就是瞎了眼,早知如此,那晚绝对不会救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考虑怎么趁机拿枪,不过见识过端木衡的枪法,他对自己能不能打得过这个人没有一点把握。 不料他发了火,端木衡反而噗嗤笑了,收起匕首,漫不经心地说:“要不是看在你还帮我说好话的份上,昨晚我就不会救你了。” 阳光照在这张笑颜上,端的是俊朗隽秀。 端木衡已经换下了昨天那套衣服,他穿着黑色衬衫跟西裤,头发梳理整齐,再加上天然自成的贵气,怎么看都是翩翩富家公子哥儿,哪能跟江洋大盗联想到一起? 洛逍遥看傻了眼,搞不懂这人怎么这么喜怒无常,他发起怒来固然可怕,但笑起来却令人如沐春风,很容易让人对其产生好感,洛逍遥有点糊涂了,不过至少端木衡现在的样子让他不那么恐惧,壮着胆子说:“昨晚我也救你了!” 端木衡又笑了,说:“这么说我还是欠你一命。” “欠命就算了,你先把护身符还我。” “什么护身符?” “就是药瓶,我帮你敷药用的药瓶,啊对,还有我的衣服,我那件衣服很贵的,你赔!” 端木衡不说话了,眼眸微微眯起,洛逍遥这才反应过来两人实力的差距,正想说不赔就算了,端木衡不屑地嗤了一声。 “那种衣服也叫贵,小表弟你是没见过世面吧?” 不赔衣服就算了,还嘲笑他。 洛逍遥的脸涨红了。 “贵不贵我自己心里清楚,你不想还就直说,还有,我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叫我小表弟……喂,你干什么?” 话没说完,洛逍遥的衣领被揪起,他还以为端木衡要动武,但端木衡只是把他推去一边,自己躺到了床上,随口说:“衣服我会还的,不过药瓶我丢了。” “什么?那是我的护身符!” “一个破药瓶而已,我怎么知道那么重要?” 洛逍遥被气到了,冷笑道:“是啊,对前清太医院院判的大公子来说,那真是不值钱的玩意儿。” 但对他来说,那是父母送他的护身符,是无价之宝啊,早知道这是个强盗,他当初绝对不救的! 越想越气恼,洛逍遥的拳头攥紧了,正要给这个混蛋来一拳,端木衡忽然说:“我的伤口裂开了,去找点伤药来。” 讥讽他一顿,还想让他帮忙? 气愤压住了恐惧,洛逍遥动都没动,大白天的,他就不信端木衡敢明目张胆地杀人。 “您是什么家世背景啊,也需要我们这种小人物帮忙吗?” 端木衡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愤慨,漫声道:“你帮我一把,我回头找找,说不定能把药瓶找回来。” ☆、第三十九章 都丢掉的东西,怎么还可能找回来,盗贼的话鬼才信! 洛逍遥跳下床,随手拿起外衣套到身上,犹豫了一下,又看看端木衡,心里泛起了嘀咕——说不定真能找回来呢,父母给的护身符,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也要争取才行啊。 想到这里,洛逍遥做了妥协。 “好,我去找,你不要乱走,不要被我爹娘看到。” “知道,我一夜没睡,借你的床眯一觉,不会惊动别人的。” 一夜没睡关他屁事啊。 按捺不住好奇心,洛逍遥故意问:“忙着做坏事吗?” “去处理被子弹射得像马蜂窝的那辆车,免得再被人盯上,还有,我也想知道是谁想杀我们。” “难道不是你通风报信的?” “当然不是,我有必要害你们吗?” 当然有,比如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分而杀人灭口;或是为了不让他们继续查金条失窃案;或是…… 洛逍遥瞬间就在心里想到了好几个可能性,但为了不刺激到端木衡,免得他喜怒无常的个性转去暴戾那一边,他忍住了,穿好衣服出门。 走到门口时,端木衡突然说:“姜英凯不是我杀的,他的死跟我拿走金条没关系,这件事的内情很复杂,有时间我慢慢跟你说。” 居然主动跟他提起这件事,洛逍遥很惊讶,想了想,说:“姜大帅的案子是别人负责的,你是要投案自首,还是照顾我哥的买卖,都随你。” 端木衡没再回应,洛逍遥出门下了楼。 家里人都已经起来了,长生在铺子里帮洛正捡药材,谢文芳在厨房做早饭,看到洛逍遥,骂道:“小赤佬,你这几天跑哪里去了,还知道回家啊,这儿不是旅店,随时来随时走,就算是旅店,也是要交钱的,你交了吗?” 他的薪水都拿来买衣服了,而且悲伤的是衣服还被某个混蛋毁掉了。 这些话洛逍遥不敢对母亲说,赔笑说了不少好话,又趁大家吃饭的时候,偷偷从父亲的药柜里取了伤药,跑回自己的房间。 端木衡还在睡觉,他睡得很香,发出轻微的鼾声,匕首跟枪就放在枕畔。 洛逍遥看看那枪,把手伸了过去,一瞬间,他心里浮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不过念头马上就消散了,他最后只是把伤药放下,收回了手。 “你刚才是不是想,如果拿到枪,就能干掉我了?” 洛逍遥被突如其来的话声吓得一抖。 端木衡睁开眼睛,看到他的模样,噗嗤笑了。 “看来我说对了。” “没有!没那回事!” “不必否认,如果我是你,我也会那样想,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这里是你的家,你杀了人后怎么藏尸是个问题,藏尸不被发现又是个问题,危险性太大,不值得做。” 端木衡全说中了,洛逍遥再次认定了这个人就是恶魔,只有恶魔才可以这么清楚地看透别人心里的想法。 端木衡坐起来,看到洛逍遥拿来的伤药,他脱了衬衫,露出包扎纱布的肩膀。 经过一夜的摸爬滚打,纱布外层渗出了血色,洛逍遥这才明白为什么他要穿黑外衣,看他一只手处理伤口不方便,忍不住说:“我来帮你吧。” 端木衡惊讶地看过来,随后放下了手,任他帮忙。 洛逍遥用剪刀剪开纱布,见伤口缝了线,处理得很好,不愧是出身医学世家,虽然有出血,不过没有大碍。 他用干净的纱布沾了清水,擦去伤口上的血渍,又重新敷了伤药,再用纱布将伤口包好。 端木衡看着他包扎,说:“你家的伤药很有效,上次多亏遇到了你。” “哼,那又怎样?你还不是想杀我灭口?” “刚才你也想杀我了,但实际上你做的还是救人的工作。许多时候,想与做的距离很大,做与做到的距离也很大,做到与做好的距离更大,所以你想什么一点都不重要,关键是你做了什么。” “吧啦吧啦说这么多,想证明自己很有学问啊?可惜我没读过多少书,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没读多少书,还看唐诗啊。”眼眸扫过桌上的一本唐诗全集,端木衡笑道。 洛逍遥脸红了,拿起书丢进抽屉里。 “少看我的书。” 伤口包扎完毕,洛逍遥看看端木衡的手腕,好奇地问:“你说你右手受了伤,才脱离军团,是在找借口掩饰枪伤吧?” “不,我的右手臂以前的确受过伤,不过我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弃武从文。” “那是为什么?” 端木衡不说话了,忽然站起来,逼近洛逍遥。 危险讯号传达给洛逍遥,他本能地向后退,却被端木衡揪住衣领拉到自己面前,狭长的眼眸眯了起来,紧盯着他不放。 洛逍遥有点体会到青蛙被毒蛇盯住时的感受了。 一方面很怕,一方面又因为太怕而不敢动,情不自禁地屏住了呼吸,生怕一个不小心,对方就会窜起来给自己致命的一击。 于是端木衡就这样越靠越近,近到洛逍遥几乎可以感觉到他呼吸的热气,他僵在那里,脑子里迷迷糊糊地想枪放在哪里来着,现在嘣了这家伙还来不来得及? 他的反应逗乐了端木衡,尝到了久违的猫戏弄老鼠的愉悦感,他笑道:“想套我的话可没那么容易喔,小表弟。” 这句话就像是钥匙,让洛逍遥顿时从被禁锢的恐怖魔咒里解救了出来,他突然想到自己为什么要怕端木衡,端木衡现在又没有枪又没有刀,还是个伤员,怎么都不可能威胁到他吧? 于是他反射性地挥起掌刀,劈向端木衡的脖颈,谁知端木衡的反应更快,及时握住了他的手腕,再向外一拧,就成功地化解了他的攻击。 洛逍遥又慌忙挥起左手,但是还没等他出掌,外面突然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紧接着房门被撞开,长生带着他的小宠物跑了进来。 看到洛逍遥的房间里出现了一个陌生人,长生愣住了,呼哧呼哧喘着,却不说话。 小松鼠先是窜到洛逍遥脚下,仰头看看他们,像是感觉到了危险,又掉头飞速地跑回去,窜上长生的肩膀,定在那里不动了。 洛逍遥没想到长生会突然跑进来,他同样处于呆愣的状态中。 倒是端木衡这个外人毫不慌张,就势扳住洛逍遥的肩膀,做出很亲密的样子,对长生说:“我叫端木衡,是逍遥的朋友,你叫长生,跟家人离散了,所以暂住在逍遥家对吧?还有你的小宠物花生酱。” 听说他们是朋友,长生不像一开始那么紧张,说:“它叫花生,花生酱是它的昵称,你真是逍遥的朋友吗?为什么我以前都没有见过你?” “因为我跟逍遥才认识不久,不过今后我们会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端木衡一边说着,一边拍打洛逍遥的肩膀。 洛逍遥只得配合着做出笑脸,后背上却冷汗直冒——这家伙的心机太深了,不仅查到了他家,就连长生的底细也都打听得清清楚楚,这分明是在暗示他要老实听话,别想在自己面前耍花样。 可惜看清端木衡真面目的只有他,在外人面前,端木衡表现得非常和善可亲,蹲下来,温和地对长生说:“你突然跑过来,是有什么急事吗?” “喔喔。” 经提醒,长生想起了重要的事,急忙对洛逍遥说:“是总探长打电话来找你,让你马上过去。” 洛逍遥一听,就要往外跑,长生叫住他。 “电话已经挂断了,洛叔让你赶紧收拾一下,过去就好了。” “没说是什么事?” “嗯……好像说找到戏院案子的凶手了……” ☆、第四十章 沈玉书是上午得知姜英凯被杀一案找到了真凶。 电话是洛逍遥打来的,苏唯凑在听筒旁,跟沈玉书一起听完,立即问:“你确定没搞错?杀姜大帅的是孙泽学?” “搞没搞错我不知道,但调查的结果就是这样的,验尸官在孙泽学家里的凿冰器上验出了姜大帅的血液,你们之前也有提到姜大帅在被枪杀之前,胸口曾被锐器刺过对吧?验尸官检验了凿冰器的长度跟直径,确定当时凶手就是利用它刺死姜大帅的。” “等等,凿冰器是从哪里搜出来的?” “孙家的厨房。最后的结论是孙泽学邀请姜大帅到自己家里,找机会用凿冰器杀了他,事后他擦拭了凿冰器,但没有擦干净,留下了部分血迹,他杀人后,又开车把尸体运到戏院后面丢弃,伪造了抢劫杀人的现场。” 且不说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单从身高跟体重来推量,就可以知道孙泽学根本无法一个人运尸啊。 苏唯双手一摊,对这里警察的智商之低佩服得五体投地。 “后来我们总探长说是孙泽学本来就精神状态有问题,再加上杀了人,所以就出现了悲观情绪,才会畏罪自杀。” “昨天还说他是为情自杀,怎么今天就变成畏罪自杀了?” “因为裴剑锋查到了最新的情报,原来姜大帅也去捧过明月的场,而孙泽学正在疯狂追求明月,所以就闹出人命了,这就是杀人的理由,为争风吃醋而引起的杀机。” 苏唯听不下去了。 “你们总探长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吗?这种动机你们也信?这连最基本的逻辑都不过关啊。” “其实不关我们探长的事,这件案子牵扯到公共租界跟法租界,所以这是两边共同调查得出的结论,工部局注1跟公董局的警务处方面也都同意结案了,总探长这样说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所以与逻辑无关,上头只是要一个结案的理由而已。 沈玉书问:“那昨晚四马路发生的枪杀跟爆炸事件怎么处理?” “照黑帮闹事办,这部分会由公共租界工部局直接出面跟黑帮协调,所以底下的人乐得轻松。” 虽然黑帮不清白,但这次的事件还真不关他们的事。 苏唯觉得被栽赃,黑帮有点冤枉,他看向沈玉书,沈玉书问:“上头有没有提那栋房子的户主是谁?” “啊对,你不提我都忘了,原来那栋房子跟孙泽学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一位叫程九千的富商的房产,这位富商举家去了国外,只在上海留了几栋房子,佣人会定期去打扫,平时都是空闲的,你们说奇不奇怪,既然那不是孙泽学的房子,为什么抽屉里会有他的书信?” 一点都不奇怪,那些东西是有人特意放在那里,嫁祸孙泽学用的,以防万一有人查到那条线上。 沈玉书问:“阿衡还在你那里吗?” 被问了个冷不防,洛逍遥啊了一声,慌慌张张地说:“我怎么知道他的事?我跟他不熟的。” “看来他已经离开家了,他有没有说去哪里?” 端木衡是跟洛逍遥一起离开的,他没说去哪里,就算说了,洛逍遥也不敢告诉沈玉书,支支吾吾的想挂电话,被沈玉书叫住了。 “不用慌,他的事我都知道了。” “都知道了?‘都’是指多少?哥你可不要诳我,你怎么可能知道……” “你去帮我做一件事,放心吧,他不会对你怎样的。” “可是他拿全家人的命来要挟我……” “这件事我来解决,你不放心的话,跟我一起来。” “我去我去,哥我爱死你了!” 一听可以解决心头大患,洛逍遥的声音顿时提高了好几个分贝。 等他挂了电话,苏唯摇头叹息。 “小表弟还是不要当巡捕了,回家开药铺多好。” “不能这样说,”沈玉书一脸严肃地提醒他,“要知道有这样的巡捕,我们侦探社才能赚到钱啊。” 端木衡办完事,乘黄包车回到家。 车在霞飞路的某栋住宅前停下,他下了车,正要往里走,路被挡住了,戴着礼帽,穿着吊带西裤的苏唯站在他面前,笑着冲他摇手。 “嗨。” 没想到他会出现在自己家门前,端木衡一愣,再回过头,就见沈玉书从另一头向他走过来,身后还跟着洛逍遥。 端木衡马上恢复了平静,微笑打招呼。 “这么巧。” “这世上当然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我们是在这里守株待兔……啊不,是特意在这里等你的。” 苏唯打量着眼前这栋带院子的奶黄色二层小洋楼,啧啧嘴,说:“不愧是前清太医院的院判,听说端木家光是在上海就有数栋豪宅,还特意把这栋建在最繁华地带的房子给了你。” 端木衡的目光在他跟沈玉书之间转了转,不温不火地问:“你们查我?” 洛逍遥立刻躲去了沈玉书身后,沈玉书说:“应该说我们查到了很多消息,进去慢慢说吧。” 端木衡挑挑眉,打开院门,穿过小花园,带他们进了房子。 客厅的摆设比想象的要普通,只有书架上的几件古玩让房间多了份雅致,另外,靠墙的桌案上平放了一柄古剑,这大概是这间屋子里最抢眼的摆设了。 房间里很静,苏唯环顾四周,问:“这么大的房子,没请佣人?” “我不喜欢东西被乱动,所以都是自己打扫,想喝什么?我去准备。”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下午茶的,时间宝贵,就长话短说吧。” 听了沈玉书的话,端木衡的目光再次落到他们三人身上,洛逍遥不敢跟他对视,把眼神瞟去了一边。 端木衡请他们落座,自己也在茶几对面坐下来,微笑说:“到底是什么事这么急?特地跑到我家来找我?” “你应该也知道警务处已经把杀害姜大帅的罪名推到了孙泽学身上,而这是不可能的。” “按理来说的确不可能,不过物证都有了,要结案也不是说不过去的。” “所以为了不让本案结案,我们就必须找到新的证据,证明他们是错误的,这样我才能对我的雇主有所交代。” “你是指吴媚提到的那箱金条?也许是她乱说的,因为从头至尾都没人见过,也没人提到。” “但我们昨晚才去了姜大帅的被杀现场,今早警务处就说要结案了,明显是有人做贼心虚,不想我们查下去,也间接证明了我们调查的线没有错。” “那又怎样?你能凭昨晚收集到的证据找出罪犯吗?” “暂时还不行,但至少我知道勾魂玉是谁了,也知道了在这起暗杀事件中他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也正因为我知道了,所以我确定在金条这件事上,吴媚没有撒谎。” 端木衡换了个坐姿,目光不经意地掠过洛逍遥,微笑说:“喔?是谁?” ☆、第四十一章 “既然彼此都心知肚明了,那我也不兜圈子,勾魂玉不是别人,就是姜大帅被杀那晚逍遥救的那个面具男人,也就是你端木衡。” 沈玉书说完后,客厅有短暂的寂静,随即端木衡仰头大笑起来,他笑得抹起了眼泪,说:“玉书,我真没想到你这么喜欢说笑话,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有闲情在这里开玩笑。” “你认为我特意来找你,只为了说个无聊的笑话吗?” “难不成你真认为我就是江洋大盗?” 端木衡满含笑意地说:“我出身世家,就算没有富可敌国,这辈子也是锦衣玉食,我放着好好的富家公子不做,去做大盗?这话说出去,你看看有谁会信?” “因为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侠客梦。” 端木衡的目光被苏唯的话吸引了过去,苏唯急忙摇手。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我们那儿一位名人说的。” 端木衡又转去看沈玉书。 “好,你说我是勾魂玉,你有证据吗?” “首先吴媚没有撒谎,当晚姜大帅的确拿了一箱金条去跟人会面,却被你中途盗走了,但你得手后,出于好奇心,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尾随姜大帅去了四马路的那栋住宅里。” “可惜你去晚了一步,等你到达时,姜大帅已经被杀了,对方的手下发现了你的行踪,向你开枪,你寡不敌众,中了两枪,在逃跑中碰巧被逍遥所救,而杀害姜大帅的那些人也做贼心虚,他们没追到你,只好匆忙转移尸体,却因为心慌,在杀人现场留下了罪证。” “第二天你听说了戏院命案的事,主动找机会跟我相遇,又屡次帮我们,当然不是想破案,而是你想知道是谁害你的。” “你还特意让人打电话来侦探社,说找到了孙泽学在四马路的住宅,其实都是做给我们看的,事实上你根本不需要请人调查,你只是找个借口带我们去那晚你去过的地方而已,否则四马路的范围那么广,你怎么一找就找到目标了?” “那只是碰巧而已,难道帮你也错了吗?” 苏唯提醒道:“而且那栋住宅不是孙泽学的喔。” “我在转述时也没说那就是孙泽学的住宅啊。” 面对这个坦然自若的回复,苏唯耸耸肩——这家伙果然有心机,难怪逍遥斗不过他。 沈玉书说:“还有,我们前脚刚到那处住宅,后脚就有人来狙杀我们,而知道我们行动的就我们五人,除了你还会有谁?” “如果说怀疑,还有云飞扬啊,别忘了他一直在外面等候,有的是时间通知他的同党。” “云飞扬的确值得怀疑,但至少他不可能是勾魂玉,因为他肩膀没伤。” 苏唯拍拍自己的肩膀,“我可是拍过他好几次肩膀的,如果你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不妨让我们看看你的肩膀啊。” 端木衡不说话了,其他的事他都可以狡辩,但肩膀上的伤却是不争的事实。 他的目光冷冷落到洛逍遥身上,沈玉书说:“这件事跟逍遥没关系,有关你的身分,他一个字都没提,我只是让他查了一下端木家在上海所有的住居而已。” “小看你了啊。” 端木衡哼了一声,突然站起身,掏枪对准沈玉书的头部。 谁知苏唯更快,在端木衡举枪的同时,也拔枪指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状况发展得太突然,看到眼前的僵局,洛逍遥急忙也去摸枪,却发现自己的枪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再仔细看看,消失的手枪正握在苏唯的手中。 “大家冷静冷静,有话好好说,都是自己……” ‘自己人’说到一半,洛逍遥把话咽了回去,因为端木衡怎么看也不像是自己人。 端木衡无视了洛逍遥的话,阴沉着脸盯住沈玉书。 沈玉书面不改色,因为苏唯的手枪指着端木衡,他料定端木衡不敢轻举妄动。 “你刚才说错了一句话,”沈玉书微笑说:“你不是小看我,而是小看了我们。” “不错,”苏唯接口道:“我没当过兵,不过怎么开枪还是知道的,要赌一把吗端木公子?” 十几秒的僵持在洛逍遥看来就像是永远,他急得脑门都冒汗了,还好最后端木衡率先放下了手枪,重新坐下来,展颜笑道:“玉书,小时候跟你一起玩时,我就觉得你将来是个人物,现在看来,我果然没看走眼。” “别说得自己像是算命先生似的,你那时才几岁啊?” 端木衡收了枪,苏唯也收了,坐回原来的位子上。 沈玉书无视他的称赞,冷淡地说:“现在大家坐在一条船上,同舟共济才是最聪明的选择,而且我找不出我们需要为敌的理由,毕竟勾魂玉也算是个侠盗。” 喂,这里只有一位侠盗,就是他苏十六。 苏唯不太同意沈玉书的说法,不过为了双方顺利沟通,他忍住了。 端木衡点点头。 “言之有理,不过我想知道一件事,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一开始。” “一开始?” “不错,我们分别多年,第一次见面是在巡捕房,那时我是大夫的打扮,戴了帽子跟口罩,你是怎么一眼认出我的?除非你事先调查过我;你载我们去霞飞路后,借口说没法停车,不跟我们同行,是因为你曾经跟踪过吴媚,担心被店员认出来;你说你的右手不方便是因为手腕受伤,但是从你手臂动作的幅度来看,伤的应该是肩膀,后来我听逍遥说起面具男人,就确定你是谁了。” “既然你从一开始就怀疑我,那为什么还让我陪你一起查案?” “你利用我,我只是回敬而已。” 想起之前的种种对话,端木衡恍然大悟。 “看来那些戴手套睡觉是为了保护手的话也是假的,你其实是在实验室查线索。” “当然是找线索,我又没有苏唯那么爱美。” 喂,说案子就说案子,为什么要扯上他? 苏唯不满地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这不应该成为攻击我的理由。” “你爱美爱得过头了。” “你只是在嫉妒。” “我为什么要嫉妒你?” “因为我比你帅比你聪明比你懂得更多的技能……” “又没我高。” 硬邦邦的一句话丢过来,成功地把苏唯噎住了——什么时候身高也成了攻击的借口了?他这182的个头放在哪里也是大高个好吧,他不就是比沈玉书稍微矮了那么几公分吗? 苏唯撸起袖子想揍人,还好端木衡及时伸出手,制止了他们这种毫无营养的对话。 “苏先生,动用暴力请回家再做,我们还是先来谈正事。” 一句话提醒了苏唯,他给端木衡打了个手势,请他继续。 端木衡又问沈玉书。 “那你让我打听孙泽学的房子,是特意给我提供机会,好让我带你们去姜大帅被杀的第一现场?” “不错,你本来就知道那个地方,我只是给你搭个台阶。” “哈……” 端木衡发出苦笑,他有点理解苏唯想揍人的心情了,打量了沈玉书好半天,才说:“以前我没发现你这么狡诈。” “很正常,毕竟那时我才五、六岁。” “等一等。” 洛逍遥听到一半,忍不住了,举手问道:“有一个问题我想不通,据说勾魂玉纵横江湖十几年,可是端木……先生他才二十几岁啊,难道他十岁就开始盗宝了?” “又没人见过勾魂玉的真面目,谁知道他是不是冒名顶替的,别忘了没有一行是可以无师自通的,端木公子可以深谙偷盗的精髓,一定是有人教过他,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勾魂玉吧?” ☆、第四十二章 “苏先生说对了,勾魂玉其实应该算是带我入门的前辈,那时我留洋归来,原本想利用自己的才学做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所以我投笔从戎,但没多久就发现那些军阀打着救国救民的旗号,实际上都是些贪得无厌的家伙,他们只顾着自己捞金,根本没什么理想抱负。” “所以那段时间我很失意,就在我决定弃武从文的时候,遇到了那位前辈,机缘巧合,我救了他一命,也知道了他的身分跟来历,这让我想到了与其庸庸碌碌地生活,不如做些有意义的事。” “所以你就做贼了?” 苏唯瞪向沈玉书,大声地咳嗽了一下,提醒他斟酌措辞,别忘了他的搭档也是一位侠盗。 端木衡正色道:“我盗的都是不义之财,那些贪官军阀的钱都是搜刮的民脂民膏,我只不过是代为取之,归还给大家而已,我个人没有拿过其中一分一毫。” “那其实是有两个勾魂玉了?”洛逍遥好奇地问。 “不,还是一个,那位前辈上了年纪,又因为受伤,无法再做这行,后来他听说我的小名叫玉钩,便说我跟他有缘,就直接把名字给了我,所以虽然我们没有师徒之名,但对我来说,他就是我的师父。” “真不错,身为高官公子,前程似锦的留洋学子,没人会把你跟江洋大盗联系在一起,你简直就是佐罗。” “什么?” 发现自己一激动说溜了嘴,苏唯笑眯眯的不说话了。 沈玉书替他说:“他的意思是你是特意选勾魂玉这个名字的,为的是不让大家怀疑到你。” “不错,这几年我借着工作之便,了解了很多内幕,所以一直做得很顺利,直到遇到姜大帅这件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姜大帅的死跟我毫无关系,因为早在我下手之前,那箱金条就已经被掉包了。” “什么!?” 一颗炸弹突然空投下来,在座的三位同时叫出了声。 “我前不久刚做完一票,为了不引起怀疑,本来不想马上再做的,但我在调查情报的时候,偶然发现许副官去城隍庙买了玉钩,并且是样式跟我的标记很相似的玉钩。” “我感觉不对头,就盯上了他们,很快就知道了他们的秘密,原来吴媚跟许副官是一伙的,他们计划在姜大帅去赴约当天调换金条。没有金条,会谈一定不成功,姜大帅还会有生命危险,这样他们就可以拿着钱远走高飞了。” “吴媚是个很有心机的女人,她担心万一姜大帅平安返回,会怀疑金条是被她掉包的,所以做了双重保险,她利用了我的名字,以防万一状况有变,就把金条被偷的事全部都推到我头上,一箭双雕。” 苏唯跟沈玉书听得连连点头,洛逍遥不太了解前因后果,不过见他们点头,也跟着点头。 “所以我改变了想法,既然吴媚诬陷我,那我不如奉陪到底,顺着她的意思把东西盗过来。于是我订了一模一样的皮箱,趁着她跟许副官成功后得意忘形的时候,找机会把他们的皮箱也掉了包。” “事情发展到这里,本来就可以结束了,但正如玉书所说的,我的好奇心太强,想知道姜大帅到底是跟什么人会面,便乔装跟了上去,再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所以不管姜大帅的死因如何,都与我无关,而且昨晚的狙杀事件也与我无关,我比你们更想知道是谁想杀人灭口。” 端木衡说完,目光在三人之间来回转了两圈,等待他们的回应。 苏唯的手指在膝盖上有节律地弹动着。 “剧情又反转了,那么在这个罗生门事件里,是谁在撒谎?” 沈玉书习惯了他乱七八糟的说话,直接抓重点,问端木衡。 “你有在盗物之前送上玉钩的习惯吗?” “我的前辈有,但我没有,我做事只求达到目的,做那些都是画蛇添足,那都是吴媚故意做给别人看的,以便被质疑时好为自己开脱。” 沈玉书的表情若有所思,没再问下去。 苏唯继续敲手指的动作,洛逍遥也不敢乱说话,于是客厅再度沉入寂静的状态中。 最后还是端木衡忍不住了,说:“真相我都告诉你们了,信不信也由你们,我很忙,如果没有其他的事,就请回吧。” “我没有不信你,毕竟我们是多年的朋友。” 苏唯的手指一停,觉得沈玉书这句话说得实在是太没有诚意了。 大概端木衡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脸上浮出冷笑。 沈玉书没在意,问:“所以真正的金条还在你手里?” “不错,吴媚肯定是发现了金条被调换,她没有拿回金条,不甘心离开,所以才会去拜托你们帮忙。” “在黄埔旅馆狙杀吴媚的是你吗?” “不是,我刚才说了,我不喜欢做画蛇添足的事情。” 对话到这里,沈玉书站了起来。 “那阿衡,既然现在已经知道失落的金条在你手里了,现在我请你归还,你答应吗?” “当然……”端木衡也站起身,双手插在口袋里,对他微笑说:“是不行。” “我以为看在朋友的面子上,你会同意的。” “换了平时,也许会,但这次不行,那箱金条我决定用在更有意义的地方上,再说那女人设计诬陷我,我怎么可以让她称心如意?” 苏唯向沈玉书一摊手。 “看来打友情牌行不通,你还有没有其他的牌?” “那我们就说利益,”沈玉书问端木衡,“你一定很想知道对付你的人是谁,如果我在一天内找到真凶,那你愿不愿意用金条来交换?” 端木衡的眼眸微微眯起,盯着沈玉书,说:“好像你之前还说不知道的。” “那是我的事,你只说答不答应。” 端木衡略微思索后,一点头。 “成交,如果你查清真相找出凶手,我答应将金条全部原物奉还。” “谢谢,不过有些事还需要你的配合,还有,你说要借我新车的,麻烦把车钥匙给我。” 沈玉书说得太天经地义了,以至于连苏唯都忍不住对他侧目,端木衡也哑然失笑,不过没说什么,掏出车钥匙,丢给了他。 沈玉书接了钥匙离开,走到门口时,又转身道:“不要再针对我弟弟,这件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端木衡挑挑眉,看向洛逍遥,洛逍遥急忙追加道:“衣服不要你还了,你只要找回我的护身符……就是那个小药瓶就好。” “我会尽力的。” 端木衡笑了,对沈玉书说:“你误会我了玉书,小表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么会针对他呢?” 话被无视了,沈玉书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端木衡走到窗前,目送着他们三人出了院门,他扯出脖颈上的红绳,属于洛逍遥的那个小药瓶就系在红绳上。 这东西,等他心情好的时候再考虑要不要还吧。 ☆、第四十三章 三人开车返回,路上,洛逍遥打量着车里的摆设,担心地问:“哥,我们都跟端木衡撕破脸了,这车如果再出问题,他会不会坑你的钱啊?” “没有撕破脸,我只是揭破他的真面目而已。” “我以为这是一样的事。” “当然不一样,他一定很开心有人跟他一起分享秘密了。” “是这样吗?” 洛逍遥表情茫然。 苏唯很想对他说——你不用去认真理解你哥的话,因为他不是正常人的思维,碰巧端木衡也不是。 他问沈玉书,“你相信端木衡说的话?” “逻辑上没有破绽,他已经承认了金条在他那里,就没必要在其他地方再做隐瞒。” 洛逍遥听了,探身趴在椅背上,说:“如果是吴媚自导自演的,那她真是太可怕了,可是哥,只有一天时间,你真的找得出凶手吗?” “可以,但需要你们的协助。” 傍晚,沈玉书独自来到大世界的歌舞厅。 为了配合这里的气氛,他特意穿了时下流行的服装,还在颈上系了真丝方格围巾,进去后,点了明月的台。 明月兴冲冲地走进来,发现是沈玉书,她的脸色立刻变了,收起原本堆起的笑,转身就走。 沈玉书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后台的走廊上,沈玉书抢先拦住路,明月只好停下脚步,不耐烦地说:“你们想知道的,我上次都回答了,其他的我真的不知情。” 一叠钱亮到了她面前,沈玉书问:“这些能不能让你想起什么?” 看到钱,明月犹豫了一下,但马上就推开他,继续往前走。 “这钱我当然想赚,可是我也不能凭空杜撰出来啊。” “不需要你杜撰,你只要把孙泽学赠你的情书都给我就行。” “那些……”明月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我、我都丢了……” “孙泽学算是个名人,他的亲笔字迹可以卖个好价钱,你怎么舍得丢掉?” “我不想惹麻烦上身啊,听说他是杀了人,才畏罪自杀的,我怕被牵连到……” “这话是谁对你说的?” “啊……” “孙泽学畏罪自杀的事还没有登报,知道内情的只有巡捕房的人,是谁对你说的?” 发现自己失言,明月立刻闭了嘴,低着头向前匆匆走去。 沈玉书紧跟在她身旁,继续追问:“那些情书不是被你丢掉了,而是被人索走了,而且那些人还威胁你不要乱说话,对吗?” “你不要问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可以帮我看一下这个吗?” 沈玉书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将其中一张递到明月面前,正是那封所谓的孙泽学的遗书,看到它,明月咦了一声,停下脚步。 “这封信跟平时孙泽学送你的情书有什么不同?” “间隔有点奇怪,好像还没写完……这是哪里来的?” “是他的遗书。” 听到遗书二字,明月脸色骤变,转身就走,低声说:“你快回去吧,不要再问了。” “你回答了我,我自然会走的。” 沈玉书紧追不放,跟着她一直走到后门,这里没有人,只有微弱的灯光照进来,投在狭长的走廊上,显得阴森森的。 明月的脸色更难看了,还是夏天,她却抱住手臂,看上去很冷的样子,在后门前停下脚步,转头看沈玉书,欲言又止。 沈玉书正要再问,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他刚转过头,脑袋就被一支枪顶住了。 拿枪的是个长得膀大腰圆的男人,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长相,只看到他的络腮胡子跟手臂上的狰狞刺青。 随后后门打开,又有几个大汉走进来,将沈玉书围在当中,看他们的打扮跟气场,都是混迹黑帮的人。 沈玉书冷静地看向他们,问:“你们是什么人?” 络腮胡子没有回答他,而是给手下示意,手下掏出几张钞票给了明月,打手势让她离开。 明月接了钱,担忧地看看沈玉书,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低下头匆匆走掉了。 “小白脸,你还真有点胆色啊。” 络腮胡子拍拍沈玉书的脸,露出黄色大板牙,嘲笑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 “你们想干什么?” 头被枪顶着,沈玉书没有轻举妄动,直接发问。 他的问题惹来众人的笑声。 “想干什么?你马上就知道了。” 脑后传来重重的一击,沈玉书扑倒在地,在笑声中失去了神智。 随着摔倒,放在他口袋里的一小包麻油花生散落到地上,络腮胡子上前一脚踩去,来回碾了几下,将花生碾得粉碎。 “死到临头,这些东西不需要了。” 三人开车返回,路上,洛逍遥打量着车里的摆设,担心地问:“哥,我们都跟端木衡撕破脸了,这车如果再出问题,他会不会坑你的钱啊?” “没有撕破脸,我只是揭破他的真面目而已。” “我以为这是一样的事。” “当然不一样,他一定很开心有人跟他一起分享秘密了。” “是这样吗?” 洛逍遥表情茫然。 苏唯很想对他说——你不用去认真理解你哥的话,因为他不是正常人的思维,碰巧端木衡也不是。 他问沈玉书,“你相信端木衡说的话?” “逻辑上没有破绽,他已经承认了金条在他那里,就没必要在其他地方再做隐瞒。” 洛逍遥听了,探身趴在椅背上,说:“如果是吴媚自导自演的,那她真是太可怕了,可是哥,只有一天时间,你真的找得出凶手吗?” “可以,但需要你们的协助。” 傍晚,沈玉书独自来到大世界的歌舞厅。 为了配合这里的气氛,他特意穿了时下流行的服装,还在颈上系了真丝方格围巾,进去后,点了明月的台。 明月兴冲冲地走进来,发现是沈玉书,她的脸色立刻变了,收起原本堆起的笑,转身就走。 沈玉书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后台的走廊上,沈玉书抢先拦住路,明月只好停下脚步,不耐烦地说:“你们想知道的,我上次都回答了,其他的我真的不知情。” 一叠钱亮到了她面前,沈玉书问:“这些能不能让你想起什么?” 看到钱,明月犹豫了一下,但马上就推开他,继续往前走。 “这钱我当然想赚,可是我也不能凭空杜撰出来啊。” “不需要你杜撰,你只要把孙泽学赠你的情书都给我就行。” “那些……”明月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我、我都丢了……” “孙泽学算是个名人,他的亲笔字迹可以卖个好价钱,你怎么舍得丢掉?” “我不想惹麻烦上身啊,听说他是杀了人,才畏罪自杀的,我怕被牵连到……” “这话是谁对你说的?” “啊……” “孙泽学畏罪自杀的事还没有登报,知道内情的只有巡捕房的人,是谁对你说的?” 发现自己失言,明月立刻闭了嘴,低着头向前匆匆走去。 沈玉书紧跟在她身旁,继续追问:“那些情书不是被你丢掉了,而是被人索走了,而且那些人还威胁你不要乱说话,对吗?” “你不要问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可以帮我看一下这个吗?” 沈玉书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将其中一张递到明月面前,正是那封所谓的孙泽学的遗书,看到它,明月咦了一声,停下脚步。 “这封信跟平时孙泽学送你的情书有什么不同?” “间隔有点奇怪,好像还没写完……这是哪里来的?” “是他的遗书。” 听到遗书二字,明月脸色骤变,转身就走,低声说:“你快回去吧,不要再问了。” “你回答了我,我自然会走的。” 沈玉书紧追不放,跟着她一直走到后门,这里没有人,只有微弱的灯光照进来,投在狭长的走廊上,显得阴森森的。 明月的脸色更难看了,还是夏天,她却抱住手臂,看上去很冷的样子,在后门前停下脚步,转头看沈玉书,欲言又止。 沈玉书正要再问,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他刚转过头,脑袋就被一支枪顶住了。 拿枪的是个长得膀大腰圆的男人,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长相,只看到他的络腮胡子跟手臂上的狰狞刺青。 随后后门打开,又有几个大汉走进来,将沈玉书围在当中,看他们的打扮跟气场,都是混迹黑帮的人。 沈玉书冷静地看向他们,问:“你们是什么人?” 络腮胡子没有回答他,而是给手下示意,手下掏出几张钞票给了明月,打手势让她离开。 明月接了钱,担忧地看看沈玉书,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低下头匆匆走掉了。 “小白脸,你还真有点胆色啊。” 络腮胡子拍拍沈玉书的脸,露出黄色大板牙,嘲笑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 “你们想干什么?” 头被枪顶着,沈玉书没有轻举妄动,直接发问。 他的问题惹来众人的笑声。 “想干什么?你马上就知道了。” 脑后传来重重的一击,沈玉书扑倒在地,在笑声中失去了神智。 随着摔倒,放在他口袋里的一小包麻油花生散落到地上,络腮胡子上前一脚踩去,来回碾了几下,将花生碾得粉碎。 “死到临头,这些东西不需要了。” 不知过了多久,沈玉书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眼前景物模糊,他晃晃头,可能是脑部被重击过,他仍然觉得四周在微微摇晃。 房间颇大,空气中流淌着怪异的气味,霉味混杂着汗臭味,还有其他违和的味道。 沈玉书的嘴巴被堵住了,他嗅嗅鼻子,打量四周,就见房间正中吊了个小灯泡,靠墙放着不少杂物,但黑乎乎的看不清。 他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坐在椅子上,双手被反绑在椅背后面,他又继续挣扎,可是椅子很重,在他的挣扎下纹丝不动。 “别折腾了,这绑法,你就算再折腾几个小时也挣不开。” 是络腮胡子的声音。 沈玉书停止挣扎,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看到络腮胡子坐在对面的楼梯口上,他旁边还站着几个兄弟,腰间别着短刀,杀气腾腾,一副黑帮打手的样子。 视线逐渐适应了昏暗的空间,沈玉书发现堆放在角落的东西是麻袋,墙角还站着一个人,但身影隐藏在黑暗里,看不到容貌。 络腮胡子走过来,把塞在他嘴里的毛巾拽出来,随手丢去一边。 沈玉书喘了两口气,说:“谢谢你没在我嘴里塞抹布。” “看在你有礼貌的份上,回头我会给你个痛快。” “你不会杀我的,至少在拿到你们想要的东西之前,不会杀我。” “哟呵,你小子还挺有胆量的嘛,都到这份上了,还这么镇定。” 络腮胡子上下端量他,说:“既然你主动开口了,倒省了我们兄弟很多力气,赶紧把事都交代了,别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会说的,不过不是你,而是跟你的老板,我要跟她直接谈。” 旁边一个手下不爽了,上前就要动手,被络腮胡子拦住,盯着沈玉书,阴森的眼神让人联想到恶狼,不过沈玉书没被他的气势吓到,依旧一副平静的表情。 最后还是络腮胡子先开了口。 “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不知道,但我知道是谁花钱雇你绑架我的。” “什么?” “而且她现在就在这里。” 听了这话,络腮胡子情不自禁地往角落里瞟了瞟,沈玉书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提高声音问:“是不是?温雅筠温督察?” ☆、第四十四章 络腮胡子更紧张了,慌张地叫道:“你怎么知道?不,这不是我说的……” 他最后一句话是冲着角落里叫的,那道黑影终于动了,慢慢踱步,走到了灯下。 她穿着衬衣马裤,腰间束着银色皮带,长发盘在脑后,用银簪别住,显得飒爽精干。 这样一个美貌的女人,如果换个地方,是可以倾倒众生的,但此刻她身上散发着冷冽的煞气,就连这些混江湖的男人都有点怕她,随着她的走近向两旁退开。 温雅筠走到了沈玉书面前,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我记得你叫沈玉书,说自己是宏恩医院的实习医生,但实际上却是个刚留洋回来的公子哥儿,家门败落了,没办法,只好开了家侦探社糊口。” “看来你已经调查过我了。” “所有插手这起案子的人我都会调查,不过我小看你了,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侦探攥住了把柄,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温雅筠自嘲过后,换了语调,冷声问:“你怎么知道我也在?” “香气。这里除了汗臭气跟霉味外,还有玫瑰香的味道,虽然很淡,但足够提醒我了,我们在孙泽学的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身上也喷了相同的香水。” “你是狗吗?” 面对嘲讽的质问,沈玉书心平气和地回应。 “鼻子灵也是身为侦探的基本要素之一。” “你怀疑到我也是用鼻子吗?” “那倒不是,推理这方面我还是习惯用脑子,”顿了顿,沈玉书说:“可以先把我放开吗?接下来的时间还有很长,我们可以慢慢聊。” “我没有跟人谈判的习惯,老实说,没人知道你被绑架去了哪里,如果你想活着走出去,就将那箱金条交出来。” “如果我交了,只怕也会跟姜大帅一样陈尸街头。” “不交的话,你马上就会死!” “不会的,在你没拿到有关你杀人的证据之前,你不会杀我。” “哈,你以为我真相信就凭你一个三流侦探,会掌握威胁我的证据吗?” “不相信的话,你又何必特意派人去大世界抓我,那里人多眼杂,如果你不是担心时间一长会走露风声,也不会选择在公众场合动手。” 温雅筠柳眉微皱,不说话了。 沈玉书又说:“所以比起金条,你更想要的是你的杀人罪证,有了那些罪证,大家就会知道姜大帅是你杀的,还有孙泽学的死也是你下的手。” “好吧,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销毁罪证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干掉你。” “难道你以为我会随身携带罪证吗?” 一直被绑着,全身变得酸痛,沈玉书活动了一下身体。 他转动着被捆绑在椅子上的双手,趁大家不注意,悄悄摸出藏在袖口夹缝里的刀片,说:“我已经把东西转交给了我在报社工作的朋友,假如明早他看不到我,就会将那些证据公诸于众,你现在就算严刑逼供也没用,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 “喔,想得还挺周全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神探了?” “不是以为,而是我就是。” 如此坦白的自赞,连见多识广的温雅筠也听得有点傻眼了,确定沈玉书没在说笑话后,她倒背双手,打量着这位被绑架者,嘲讽说:“你倒是很有自信。” “在某些方面,你也很有自信,就比如你自以为自己设计了一盘好棋,毫无破绽,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现在尾大不掉了,你担心被上头责罚,就急于解决问题,才会让黑帮帮忙的不是吗?” 沈玉书都说中了,温雅筠深吸了一口气,背着手,来回踱了几圈,问:“听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啰?” “是的,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坐在同一条船上,不如做笔买卖,我把搜集到的证据全部给你,那箱金条你分我一半,怎么样?” 听了沈玉书的话,房里的众人一齐笑了起来,看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傻子。 沈玉书也不介意,盯着温雅筠等待她的回答。 温雅筠挥手制止了众人的发笑,说:“那我倒要听听你掌握了什么证据,值不值得那半箱金条。” 沈玉书暗中松了口气。 他其实并没有把握一定可以说动温雅筠,但他必须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好等待援兵的到来,到时人赃并获,温雅筠就算有天大的神通,也别想逃脱。 问题是,援兵何时才能到。 沈玉书在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脸上保持平静,微笑说:“那要不要先放开我?反正你们这么多人,也不怕我跑掉。” “绑着又不妨碍你说话。”温雅筠看了下手表,“快点,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磨蹭。” “好,那我就先说证据,姜大帅不是在孙泽学的家里被杀的,而是在四马路的某栋住宅里遇害的。那晚你跟他约好了在那里见面,他没有带一位随从,那是因为要跟他会面的是女人,对一个握惯了枪杆子的土匪军阀来说,女人就是花瓶,是摆着好看的,就算你是督察,他也根本没放在心上。” “可是他没想到那晚除了你跟他之外,还有孙泽学,姜大帅跟孙泽学都想拿到警察厅的那个位子,他以为你跟孙泽学串通好了,一怒之下要放弃谈判,当然,那箱金条他也准备拿走。” “眼看着东西即将到手,你当然不肯放掉,争执中双方都拔了枪,你为了自保,抢先动手,验尸官说姜大帅致死的原因是凿冰器,那是你事后放去孙家的,事实上刺进姜大帅心脏的不是凿冰器,而是你头上的银簪,对吗温小姐?” 听到这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温雅筠盘发用的簪子,温雅筠的表情稍微一僵,随即便笑了,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道:“继续。” “我检查过姜大帅的尸体,他死前抽过烟,昨晚我还在凶案现场找到了一个烟蒂,这说明你们当晚有抽烟,但奇怪的是现场却没有烟灰缸,我猜可能是姜大帅在受伤倒地时,将血蹭到了烟灰缸上,要擦拭一个打造精致的烟灰缸实在太麻烦了,所以你索性就带走了它,却在匆忙之中遗留了烟蒂。” 温雅筠的脸色变了,突然停下脚步,冷冷盯住沈玉书。 沈玉书平静地跟她对视。 “不错,这就是我说的证据之一,我在烟蒂上验出了吸烟者的唇印,不知你知不知道,人的唇印跟指纹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特征,只要对照你的唇印,就可以判定是否是你留下的了。” “我经常抽烟,你怎么证明那个烟蒂是在凶案现场发现的?” “因为上面除了留下你的唇印外,还有姜大帅的血液反应,房间茶几边角上也留下了姜大帅的血迹,虽然你派人炸掉了房子,但是在这之前我已经找到了你留下的一部分指纹,我把这些都写在了化验分析书里,这是证据之二。” “不可能!” 居然没骗到温雅筠。 听了她斩钉截铁的发言,沈玉书立刻想到了其他可能性。 “你敢这么肯定,是因为当晚你一直戴着手套吗?” 温雅筠面带微笑,不做声。 ☆、第四十五章 “原来如此。” 沈玉书点点头,表示自己想通了,“如果是男人,整晚戴手套会很奇怪,但女士穿裙子戴蕾丝手套,只会显得高贵典雅,对吗?” “别想信口开河来诳我,我会坐到督察的位子,并不是因为长相。” “明白了,但你还是脱不了干系,因为我查过了,你跟那栋房子的主人曾经交往过,所以你有那栋房子的钥匙并不奇怪,你很聪明,用以前情人的住宅做为会谈的场所,就算出意外,也没人会怀疑到你身上。” 这段话出乎温雅筠的意料,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听了沈玉书的讲述,她反而认为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微笑说:“烟灰缸也好,银簪也好,都在我这里,你还有什么证据指证我?” “还有孙泽学的遗书。” 温雅筠将沈玉书拿去给明月确认的那几张照片拿出来,丢掉他面前。 “这有什么用?” “我说的不是这些,而是真正的遗书,不过确切地说,那并不是遗书,而是孙泽学写给明月的情书,它应该有两张,你毁掉了后面的一张,断章取义,让大家误以为是遗书。” “为什么你这么确定?” “因为按照孙泽学的习惯,书信下方都有落款盖章,你要临摹的话,一定要有范本才行,你在临摹了孙泽学的名字后,毁掉了第二张信纸,并在第一张信纸上加盖了印章,让它看起来像是遗书,但是在这里,你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杀人还有伪造现场时,你都戴了手套,可是为了临摹得逼真,就必须摘下手套。” “临摹完后,你擦去了毛笔上的指纹,这也导致属于孙泽学的指纹也被擦掉了,所以你需要用他的手再重新握住毛笔,以保证笔管上留下他的指纹。” “那是孙泽学的毛笔,笔管上当然会有他的指纹,这有什么问题?” “有很大的问题,你忘了,孙泽学是用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自杀的,他的头侧还有手上都留下了火药灰烬,当他再握毛笔时,笔管上也沾上了灰烬,这就证明了他不是自杀,而是被谋杀的,除非他有本事死亡后还可以写遗书。” 短暂的沉寂后,温雅筠叹了口气。 “这是我的失误,没想到你连这么细微的地方都注意到了,所以那管毛笔现在在你手中了?” “不错,这就是证据之三,还有证据之四,你允许孙泽学出现在你跟姜大帅会面的地方,可见你们的关系很密切,所以你有很多机会弄到孙泽学的住宅钥匙,在离开时锁上房门,制造密室的假象。” “那又怎样?就算你证明了孙泽学是被杀的,也无法指证是我杀的人,你提供的这些证据没有一条可以定我的罪。” “有一条可以定罪的,就是你头上的银簪,簪子上有很多雕纹,就算擦拭得再干净,仍旧会留下被害人的血液成分,只要稍加化验,就可以查出来。” “但很可惜,这个最有力的物证在我手里,几分钟后,我就会丢了它,到时再没人能够找到,谢谢你的提醒,让我有机会毁掉它。” 温雅筠说完,给站在两旁的大汉使了个眼色,然后转身离开。 沈玉书急忙叫她。 “如果你想反悔,那所有的证据明早就会出现在各大报刊的头条上。” 他的问题再次换来众人的嘲笑。 这次温雅筠也笑了,转过头,对他说:“不会的,我不知道你把证据交给了谁,但我确定只要有黑帮介入,那没一家报纸敢报道这件事,更何况你说的那些证据对我来说,一点价值都没有。” 眼看着络腮胡子朝自己走过来,沈玉书却还没有割断绳子,他只好拖时间,对温雅筠叫道:“那我不要金条了,留我一条命怎么样?” 周围的嘲笑声更大了,络腮胡子掏出匕首,在沈玉书脸上拍了拍。 “小白脸,看你刚才侃侃而谈的样子,还以为你有点胆量,原来死到临头,你也会害怕的。” “你走开,我不要跟你说话。” 沈玉书偏开头,对准备离开的温雅筠说:“让我加入你们的团队吧,我很聪明的,可以帮你很多忙,这次的案子我也不再提了,怎么样?” “你是很聪明,可我最讨厌的就是自以为聪明的男人,所以你是被你的聪明害死的。” “你要杀我,有没有考虑过怎么处理尸体?吴媚委托我调查她丈夫死亡的事,如果我也死了,所有人都会怀疑孙泽学不是真凶,到时再找到我的尸体的话,你会更麻烦的。” 络腮胡子笑道:“这一点不用担心,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你永远消失。” “是因为这是在江上吗?” 沈玉书的话让众人的笑声打住了,络腮胡子用刀尖捅捅他的胸膛。 “行啊小子,这都给你猜到了。” “因为灯盏一直在晃,椅子又固定在地上,而且温小姐说她会把簪子丢到一个别人永远找不到的地方,那大概只有丢进黄浦江,才没人能够找到了,所以我猜我们现在是在船舱里。” “你看看你,死到临头了,还在这里卖弄小聪明,真是死不悔改啊。” 他并没有喜欢长篇大论,他只是在争取时间,好让援兵及时赶到,至少让他有机会割断绳索。 络腮胡子对沈玉书的印象不错,晃着手里的匕首,感叹道:“你这人挺有趣的,要不是温小姐发话,我还真想留下你,不过不用怕,我下手很快的,会让你在毫无痛苦中死掉。” “如果可以,我还是想选择活着。” “那可不行,我拿了人家的钱,要帮人家消灾的。” 络腮胡子说完,举起了刀,沈玉书急忙大叫:“等等!” “又有什么事啊?” “跟你无关,我想问的是温小姐。” 沈玉书尽量贴近椅背,悄悄用刀片切割捆绑手腕的绳索。 为了引开众人的注意,他故意冲温雅筠大声叫道:“我有一个地方想不通,你可以告诉我吗?让我死得明明白白。” 被他一再干扰,络腮胡子只好又放下了刀,无奈地说:“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死性子,是不是有学问的人都这副德行,反正要死了,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 “那是我的事,温小姐,请你告诉我!” 温雅筠已经走到楼梯口了,听到沈玉书急切的问话,她起了好奇心,转过身,问:“是什么?” “你跟姜大帅面谈,为什么要让孙泽学参与?那晚你们谈崩了,是因为你们发现姜大帅带来的是假金条?还是因为你们只是想吞掉姜大帅的钱,从一开始就没想帮他办事?” 温雅筠想了想,回答了他。 “都不是。我是打算跟姜大帅谈成那件事的,没想到孙泽学暗中尾随跟来,他也想进警察厅,事先也给了我好处,就认为我暗中跟姜大帅会面是背叛了他,他来跟我当面对质,姜大帅听了我们的对话,也以为我想两边通吃,就动了手。” “但事实是让谁进警察厅,并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对吧?” “不错,在我们三方争执的时候,皮箱被撞到地上,里面的东西散落出来,姜大帅发现了那不是金条,以为是我们暗中调换了,冲我拔枪,所以严格来说,我是自卫。” “那如果那晚孙泽学没出现,你跟姜大帅谈成了的话,孙泽学的钱你会还他吗?” 听了沈玉书的话,温雅筠发出不屑的冷笑。 “那是个小人,还是个很蠢的小人,以为付了钱就可以心想事成,该是有多蠢。” “他会暴怒,就证明他给你的好处绝不低于姜大帅,那为什么你们选择了姜大帅?” 温雅筠没再回答他,冷冷道:“你知道得够多了,到此为止吧。” “我都要死了,难道你还怕一个死人保守不住秘密吗?” 沈玉书还想再拖延时间,但温雅筠已经烦了,无视他的追问,走上楼梯。 络腮胡子拽拽他的胡子,对沈玉书说:“虽然我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不过温小姐回答了这么多,你也该心满意足了,就让我来送你上路吧。” ☆、第四十六章 他说完,举起刀就向沈玉书胸前刺去,谁知就在这时,啪的一声,船舱里唯一的一盏灯突然爆掉了,舱内瞬间陷入黑暗之中。 络腮胡子的手腕传来剧痛,他痛得连连摇手,没办法挥刀,紧接着眼睛被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甩到,顿时眼泪直流,却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只能在黑暗中乱摸。 那东西跑到他脑袋上,往前一窜就跑走了,接下来又是接连几声枪响,沈玉书这时已经割断了绳索,为了避免被子弹射到,他就地滚到一边。 络腮胡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慌忙大叫:“不许开枪,别伤了自己兄弟!” “老大,我们没开枪!” “那是谁在开枪?” 大家目不视物,接二连三地被奇怪的东西咬到,痛得哇哇大叫,再加上枪声的影响,都陷入了慌乱之中,谁也不知道开枪的正是温雅筠。 温雅筠本来已经上了楼梯,看到这个状况,她担心有变,又中途折返回来,掏出枪,对准沈玉书原本坐的地方射击。 开了几枪后,她身旁突然传来冷风,手腕被某个冰冷物体抽中,剧痛之下,她失手将枪落到了地上,黑暗中感觉到有人攻击过来,她慌忙抬腿横踢,让攻击者无法靠近。 那应该是个男人,并且反应非常快,他闪身躲过后,再度挥拳,温雅筠什么都看不到,凭经验拔出匕首,在空中胡乱挥舞。 男人躲闪了几下,抬腿将匕首踢掉,又一个扫堂腿将她撂倒,按住她的肩膀,举刀就刺。 温雅筠感觉到了来自利刃的冷意,她偏头躲避,又连续挥拳加以攻击,两人在船舱的地板上滚打了数个回合,温雅筠终于再次摸到了枪,举枪冲他射击。 子弹没有顺利射出,因为男人及时握住手枪套筒向后一滑,又顺便扣住了手枪的击锤。 在无法视物的漆黑空间里,他的身手跟准确度都高得惊人,温雅筠不由得毛骨悚然,只得直接松开枪,屈膝将敌人撞开,又冲周围大叫道:“他在这里,快干掉他!” 那些彪形大汉正像没头的苍蝇似的在船舱里乱撞,听到温雅筠的命令,纷纷抽出刀冲了过来,男人一看不好,猫腰就地滚开,仗着戴了夜视镜,他避开敌人,跑到了沈玉书身边。 沈玉书已经将绑在身上的绳子都扯掉了,听到风声,他举起刀片做出防御的架势,就听对方说:“是我,苏唯。” 一听援兵到了,沈玉书大喜,收起了刀片。 为了照顾他的视力,苏唯晃亮了一根荧光棒,叹道:“我又救了你一命。” 沈玉书瞟瞟苏唯。 苏唯一身黑色夜行衣打扮,头上包了纯黑头巾,头巾上还架了个类似眼镜的东西,肩背他那个随身不离的奇怪小背包,双手戴着钢制护腕,再看他手里散发着微光的小棍子,他发现苏唯的新武器又增加了。 旁边传来吱吱叫声,却是松鼠花生,它的速度非常快,顺着地板冲过来,有人想抓它,被它张口咬住,并且咬完就跑,完全不给对方反击的机会。 它一路跑到苏唯的肩上,冲着被它咬的那些人龇起牙吱吱叫,一副嘲笑的样子。 沈玉书被逗乐了,将刀片还给苏唯。 “是我自救的,不过要谢谢你提供的刀片。” 那是一枚非常精巧的薄刀片,是行动前苏唯藏在他的衣袖夹层里的,就算特意搜查也很难发现。 换做以往,他一定会追问苏唯这么精致的刀片是哪里打造的,不过他现在已经开始习惯了。 苏唯会经常变出一些他从未见过的东西,那个背包就好像是百宝囊,可以随时供应出他们需要的物品。 苏唯收好刀片,晃着荧光棒,提防逐渐逼近的众人,说:“我早就到了,是你一直在那儿啰啰嗦嗦地说个不停,我没办法,只好当听众。” “你又不打招呼,我怎么知道?” “这么多人,你是要我怎样打招呼啊?” “喂,你们说够了没有!?” 两人还在对呛,对面的黑帮分子听不下去了,络腮胡子握着匕首,冲众人一挥手。 “两个一起干掉,快点!” 一听这话,苏唯急忙把手伸到沈玉书面前,手里握着蝴蝶刀跟伸缩棒,刚才他就是用伸缩棒将温雅筠的手枪打掉的,问:“二选一,你要哪个?” “你怎么没准备枪?” “就算我想准备,那也得有枪才行啊大哥。” 看着众人拿着家伙冲过来,苏唯催促道:“快点。” 这时已经有人冲到了近前,沈玉书拿起伸缩棒,学着西洋剑的击法一棍子甩过去,将那人的短刀打落在地。 “自己小心!” 看到温雅筠捡起枪,将枪口指向他们,苏唯急忙把荧光棒塞进背包里,重新戴上夜视镜,没想到黑帮的人找到了煤油灯,油灯点亮了,虽然光芒微弱,但是足够他们看清攻击目标了。 温雅筠趁机向他们开枪,两人只好一边迎接敌人的攻击一边躲避子弹,还好船舱里人多,温雅筠几次开枪都失去了准头。 苏唯被众人逼到了角落里,眼看着寡不敌众,温雅筠还紧追着他们不放,他大叫道:“我已经通知巡捕房了,水警马上就来了,哈哈,你们全部都被包围了,还不弃械投降!” 那些人一听,都有些发慌,络腮胡子急忙叫道:“别听他胡说,这个时候水警怎么可能会来?” “不信啊?那好好听听,外面有没有巡逻艇的声音?你们现在不跑,等过会儿想跑也来不及了。” 苏唯说得底气十足,这次连络腮胡子也沉不住气了,大家侧耳倾听,的确听到了马达声,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温雅筠喝道:“别跟他们废话,赶紧干掉他们,塞到麻袋里,水警那边我来应付。” 她说完,爬上楼梯匆匆跑了上去。 那些人听从她的命令,又重新向苏唯跟沈玉书围攻过来,两人背靠背,一个拿伸缩棒,一个拿蝴蝶刀,各自应付这帮气势汹汹的大汉。 苏唯武功一般,没几下蝴蝶刀就被打落在地,他仗着身体轻盈,用吊索把自己吊起来,躲避着对方的攻击,还好有小松鼠帮他,它在大家的脚下飞窜,还不时张嘴咬一口,让那些人没办法集中精力对付苏唯。 苏唯趁机对沈玉书叫道:“我要跑了,你一人撑不撑得住啊?” 沈玉书把伸缩棒当西洋剑来用,那些人没见过这种击剑方式,被打得措手不及,沈玉书将前面几个打倒在地,看到苏唯被众人追得东跑西窜,他忍不住吐槽说:“你又想着逃跑了。” “这真的不能怪我,我最擅长的是偷功跟轻功,打架真的不行的。” “那你的炸弹呢?” “炸弹?” “就是上次调查观音事件时,你用过的那个,又是火药又是烟雾的,你有带来吗?” 沈玉书从小跟着父亲练武,对付几个黑道混混对他来说绰绰有余,但他急着去追温雅筠,生怕温雅筠趁机逃走,那就功亏一篑了,说:“那东西挺管用的,快用它。” ☆、第四十七章 听了沈玉书的解释,苏唯明白他说的是闪光弹。 他借着吊索凌空一个跃身,翻到了沈玉书身旁,为难地说:“我只有三颗欸,之前已经用了一颗,还剩两颗,我还想用在更有意义的地方。” “现在就是有意义的地方。” 沈玉书抬脚将逼近他们的两个人踹出去,再次催促苏唯。 考虑到眼下的状况,苏唯只好从背包里拿出他的闪光弹,正犹豫着要不要用,就被沈玉书劈手夺过去,甩向敌人,并大喝道:“炸弹来了!” 苏唯彻底傻眼了。 围攻他们的人听到叫声,同时定在了那里,眼看着闪光弹在船舱里划出一道弧线,落到了地上,他们吓得纷纷扑倒。 但闪光弹在落地后什么反应都没有,只是顺着地板骨碌碌向前滚出了一段距离后,停住了。 “你这个笨蛋!” 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不是沈玉书的对手,苏唯一定会冲他挥拳的。 趁着大家还蒙在鼓里,趴在地上躲避炸弹,苏唯冲过去捡起那枚闪光弹,顺着楼梯往上跑。 花生见状,急忙窜进沈玉书的口袋里,沈玉书带着它赶上苏唯,问:“为什么它没发光?” “因为你没有拔掉扣环啊,大哥。” “那我再试一次。” 沈玉书说着话,就要去抢闪光弹,被苏唯抢先塞回了背包。 “资源有限,我们需要珍惜。” 还好黑帮那些人被唬住了,暂时没有追上来,两人冲出船舱,跑到了甲板上。 已是半夜,黄埔江心却到处闪烁着光亮,数艘船艇正在向他们所在的船只驶近,做出包抄的架势,随着距离的拉近,可以看到船上的那些人身上穿的警察制服。 温雅筠站在船头,默默注视着眼前的场景,听到脚步声,她转过头,看向苏唯跟沈玉书。 苏唯走近她,道:“我劝你还是乖乖投降吧,那些都是水警,你觉得你的水性好得过他们吗?” 夜风拂动,温雅筠的前发轻微扬起,听了苏唯的话,她轻蔑地一笑。 “谁说我要逃跑?” “不逃跑,难道你是打算认罪了吗?” 温雅筠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你们是不是一早就算计好了?” “bingo,不抓你个现行,你会认罪吗?” 沈玉书听懂了苏唯在说什么,但温雅筠不一定听得懂,于是他解释说:“不错,虽然我们掌握了你的犯罪证据,但并不足以定你的罪,所以我们就想到了这个引蛇出洞的计划,假如真凶是你,当你从吴媚那里听说了金条的情报后,一定会现身的。” “所以你去大世界并不是为了找明月,而是给我提供抓你的机会?” “是的,正如你所说的,我是个聪明的男人,所以我让你中计了。” 苏唯瞅了沈玉书一眼,突然觉得一个人可以如此坦然自若的自赞,也是一种很神奇的属性。 温雅筠果然被他气笑了。 “哈哈,你倒是挺有胆量的,你就不怕你的同伴无法及时赶到,而让你命丧黄泉吗?” “如果真是那样,那只能说命该如此,我既然选择了做侦探,就有了随时送命的觉悟,事实上,在这场赌博里,我赢了。” “这要感谢我们的花生酱。” 小松鼠从沈玉书的口袋里探出头来,苏唯摸摸它,赞道:“它的鼻子绝对比警犬的鼻子还要灵,尤其是在寻找食物的时候,所以我事先在沈玉书的口袋里塞了香味浓郁的麻油花生,就跟着它顺利来到了江边。” 听到这里,沈玉书不由得瞅瞅他。 “这种事,你至少该派警犬,用花生酱,让我觉得你有点拿我的生命开玩笑。” “啊,被看出来了?”苏唯笑嘻嘻地说:“其实我心里也有那么0.0001%的希望找不到你的,但现实总是残酷的。” “为什么不希望找到我?” “因为……可以不说吗?” “够了!” 温雅筠在对面听得不耐烦了,厉声打断他们,冷笑道:“不用再在这里夸夸其谈了,我已经都明白了,但很遗憾地告诉你们,就算抓到我,你们依然无法定我的罪,绑架你们、还有要杀你们的都是那些黑帮分子,我是闻讯来救人的。” “哈,你还真敢说啊,脸皮这么厚,难怪你可以坐到督察的位子。” “那又怎样?这本来就是个黑白颠倒的世界,至于那唯一的证据,你们也永远都拿不到了。” 温雅筠说完,从头上拔下簪子,就要抛去江中,却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借着巡逻艇射来的灯光,她低头看去,便惊讶地发现,在她手中的并非银簪,而是一根木筷。 “证物在这里呢。” 苏唯抬起手,一枚打造精致的银簪在他的指间灵活地转动着,他转了几圈,将它亮到温雅筠面前。 温雅筠看得目瞪口呆,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伸手摸动着头发,叫道:“你……簪子怎么会在你那里?” “在跟你对打的时候,我已经拿到它了。” 经苏唯提醒,刚才在黑暗中跟对手搏斗的一幕幕闪过温雅筠的脑海。 当时她只顾着防范跟进攻,每记招式都记得清清楚楚,却偏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簪子被摸走的,并换成了木筷。 看着她震惊的表情,苏唯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对一个神偷来说,再没有比这个反应更好的赞美了。 他掏出袋子,将簪子放进去,递给沈玉书,安慰温雅筠说:“不用再想了,如果会被你觉察到,那我还混什么啊。” 沈玉书接了袋子,说:“不错,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你该认罪了吧?” 这时巡逻艇已经陆续靠到了船边,洛逍遥跟裴剑锋分别站在不同的船上,靠近后,洛逍遥抢先跳上了船,指挥巡捕们去船舱捉拿罪犯,他自己跑到沈玉书面前,问:“哥,你有没有受伤?” “没事,只是一些小擦伤。” “我快被你吓死了,要是万一温雅筠当场动手杀你的话,那该怎么办?如果我一早知道你是这样打算的,一定不会配合你。” “不会的,她想要金条跟证据,一定会先问清楚再灭口。” 裴剑锋走到温雅筠面前,真相现在就摆在眼前了,他还是一脸的不可置信,对温雅筠说:“没想到是你,你怎么会做这种事?” 温雅筠一言不发。 长发被江风吹乱了,掩住了她的表情,裴剑锋满腹怨气没处发,气道:“为什么会是你?我一直都很尊敬你,把你当楷模来看,没想到你这么不知自爱!” “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一开始也不会怀疑你了。”苏唯对他说:“所以通知你是为了试探,假如你通风报信的话,那我们就确定你也是同伙了。” “原来如此,那如果我真是同伙的话,你们不就全军覆没了?” “怎么可能,我们当然还准备了第二张牌。” 苏唯用大拇指指指江上,不远处停着几艘船只,天太黑,看不清那些是什么人,但可以看到船舷上都架着枪。 “要在上海滩上混,没几个拿枪杆子的朋友怎么行?” ☆、第四十八章 裴剑锋恍然醒悟,“难道是端木衡的人?” 苏唯笑嘻嘻的不说话,沈玉书对裴剑锋说:“现在人赃俱获了,功劳是你的,该怎么处理你应该知道。” “谢谢。” 裴剑锋道了谢,上前要带温雅筠走,被她甩开。 她拂开发丝,对沈玉书道:“刚才我回答了你的问题,现在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凶器就是这枚银簪?” “我查阅了以前的报纸,上面刊登了你每次破获大案的照片。你第一次戴这枚簪子是在帮富商程九千解决绑票案的时候,之后你每次上报,都必戴它,可见它对你的重要,如果我没猜错,这枚银簪是程九千,也就是四马路那栋房子的主人送你的定情信物,所以你才这么在意,我说的对吗温小姐?” 温雅筠听完,沉默半晌,发出自嘲的笑。 “没想到你会注意到这么小的细节,我早该在分手时就丢掉它的,都怪我一念之差……” “没有丢掉是因为你还爱着那个男人,所以到现在你还是独身。” 苏唯追加:“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可以给你定罪的确凿证据,证据是你亲手送给我们的。”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蠢?” “没有,不管任何时候,长情都不是一件错事,但犯罪另当别论。” “你懂什么!?” 沈玉书冷淡的回应激怒了温雅筠,她指着周围的人,叫道:“你们这些男人知道什么?你们根本不会理解我的艰辛,有什么资格来指责我!?” “你们只要稍微做点事,就能得到认可,就可以轻松拿到想要的官衔,可是你们知道我付出了多少心血跟精力,才坐到督察的位子?漂亮的女人,大家只会把她当花瓶看,就算做出成绩,功劳也是别人的,想要往上爬,就得付出比别人多出多少倍的努力,甚至用身体来交换!” “最初一开始进入警界,我也是满腔热血,可是看着周围全是不学无术,只会逢迎拍马的家伙,我才知道,如果你连最起码的地位都没有,那根本就别想被人看得起,更别说实现自己的理想。” “说到犯罪,这十里洋场有谁是干净的?有些事就算我不做,其他人也会做,所以不如由我来操刀,要想改变这个世界,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必须有牺牲,更何况那些人都是死有余辜,我根本没错,要说错,那只能说是生不逢时!” 一番话慷慨激昂地说完,许久船上都没人做声,最后还是沈玉书开口打破了寂静。 “不管你是男是女,出发点是什么,也不管被害人是好是坏,这些都不能成为你可以犯罪的理由,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是一定被需要的,你所谓的为理想而奋斗的行为,只是源于你的不甘心跟自以为是罢了。” 声音沉稳平静,却远比温雅筠的滔滔言词更鼓动人心,温雅筠听得呆了,脸露茫然,连裴剑锋上前推她,她也毫无反应。 沈玉书说:“该说的都说了,剩下的就等你到了法庭后再为自己辩解吧。” 温雅筠脸上的肌肉略微抽动,突然恶狠狠地瞪向苏唯跟沈玉书,大叫道:“自以为是的是你们,你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牵扯得有多广,看着吧,你们很快就会知道跟我们作对的后果了!” “我会记得你的忠告,但也请你记得——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话被抢了先,苏唯向前一个踉跄,嘴巴半张,瞪向沈玉书,从没像现在这样想去揍一个人。 这句现代警匪片里最流行的台词是他的专用语啊,这次的案件,这家伙从头至尾都在抢他的风头也罢了,为什么连台词也抢!? 不对……谁来告诉他——为什么沈玉书的接受能力这么好,这句台词他只说过两次吧,竟然被人活学活用上了! 感受到苏唯愤慨的气场,沈玉书转头问:“我是不是用错了?” “不,你用得很对,”苏唯皮笑肉不笑地说:“不过下次请记得,重要的台词留给重要的人。” “好的。” 沈玉书答应得很爽快,至于他会不会说到做到,那就另当别论了,至少苏唯对此完全不抱期待。 所以下次我会记得抢台词的——他在心里握住拳头,做了个一定要成功的手势。 这时,巡捕已将船舱里的黑帮分子全数擒获,把他们陆续压上来,带去巡逻艇上。 裴剑锋也将温雅筠押上船艇,温雅筠再没说话,昂着头上了船,看她的表现,不仅没有悔改之心,甚至不认为巡捕房能把她怎么样。 “抓了条大鱼,看来接下来又有得查咯。” 洛逍遥说完,跟苏唯和沈玉书摆摆手,也追着同僚上了船。 随着船只启动,温雅筠的身影逐渐远离他们的视线。 看着她的背影,沈玉书突然问:“你说她刚才提到的‘我们’是指谁?” “我怎么知道?不过她身为女子,可以坐到警务处督察的位子,背后一定有人撑腰,反正案子解决了,这时候我们只要关心我们可以赚多少钱就行了。” 端木衡所在的船只正在向他们靠近,这让苏唯想起了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沈玉书耸耸肩。 “说的也是,这种事就留给警务处的人去烦恼吧。” 两船即将接近,端木衡一跃身,跳上了他们的船。 他今天难得的一身军装打扮,衣着笔挺,英气十足,灯光照在他满是笑容的脸上,更显得俊秀洒脱。 端木衡曾被温雅筠开枪射伤,现在幕后黑手终于擒获了,他也算是出了口恶气,心情自然很好。 苏唯走过去,正要打招呼,就在这时,尖锐的枪声在黄浦江上响起,随即惊叫声从刚离开的那艘巡逻艇上传来。 三人同时变了脸色,一齐向巡逻艇看去,就见枪声过后,温雅筠的身影晃了晃,向前一头栽倒。 夜幕垂下来,掩住了发生在众人眼前的血腥一幕。 ☆、第四十九章 洛逍遥说错了,姜英凯跟孙泽学二人被杀一案很轻松就结案了,最终凶手确定是温雅筠。 因为温雅筠的突然死亡,许多还没有查清的细枝末节也陷入了迷雾里,出于各方面的原因,上头直接下了指示,命令巡捕房停止调查,直接结案。 至于枪杀温雅筠的凶手是谁,到最后警务处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晚黄浦江上的光线太差,四下里的船只又多,在发生枪击事件后,众人都处于慌乱状态中,别说调查凶手,就连凶手当时在哪里,在得手后又是怎么逃离现场的都无从查起。 就这样,温雅筠之死变成了无头案,上头不让继续调查,所有相关的文件也都移交去了公董局警务处,洛逍遥作为一个小巡捕,手头上既没有人手,也没有案卷资料,他除了听话外什么都做不了。 所以,有关温雅筠被暗杀一案,洛逍遥唯一知道的线索就是她头部中枪,子弹从前方击中她的眉心,一枪毙命。 当时除了他之外,站在温雅筠身旁的还有好几个人,凶手可以在黑夜里一枪命中目标,证明他是个非常厉害的专业狙击手,洛逍遥在侥幸自己没被误杀的同时,也很好奇凶手当时究竟在哪里。 不过这些都不属于他的管辖范围,他只是在第二天跟同僚走形式地在黄浦江附近搜查可疑人物,天还没黑就收队了,因为在这一天的时间里,所有案件资料都移交出去了。 所以当晚洛逍遥就早早收了工,一路跑回了家。 这两天他忙着办案,一直没回家,今晚决定好好陪陪父母,路上还买了母亲喜欢的虾仁蒸饺跟蟹黄饼,谁知他到了家,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好多人在说话,非常热闹。 洛逍遥满腹疑问地走进去,晚饭已经摆好了,而且很丰盛地摆满了一桌,大家陆续就席,云飞扬在跑里跑外地帮忙拿碗碟筷子,看到洛逍遥,他热情地打招呼。 “逍遥你回来了。” “喂,你怎么在我家?” “刚好我去侦探社打听案子,听说大家今晚在这里聚餐,我就过来凑个热闹。” “我跟你不熟吧?” “没关系,今后会很熟的。”云飞扬接过他手里的小吃,把他拉到餐桌前,“来来来,刚好要开席了,一起吃吧。” 这种把他家当自己家的口气是什么意思啊? 再看到坐在坐席上给洛正敬酒的某人,洛逍遥就更无语了。 “端木衡,你怎么也来了?” 端木衡还没回答,洛逍遥的脑门上先挨了一下,谢文芳走过来,听到他的话,训道:“怎么一点规矩都不懂?这是端木公子,还不快叫人。” “没事的没事的,伯母,大家都是朋友,我跟玉书还是幼时的玩伴,就像一家人一样,用不着客气的。” 谁跟你是一家人,你根本就是黄鼠狼家的吧? 当着母亲的面,洛逍遥不敢乱说话,等母亲去了厨房,他立即揪着端木衡把他拽去一边,低声喝道:“你要对付我就尽管来,不要碰我的家人!” “不要这么严肃嘛小表弟,今晚可是伯母请我来的,我是客人。” 端木衡完全没把洛逍遥的警告放在心上,笑嘻嘻地回答道,还伸手搭住他的肩膀,在旁人看来,他们根本就是很要好的朋友。 洛逍遥用手肘撞他,冷笑,“我娘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请你来?” “因为我送了她几张很难买到手的戏票,她就把我当亲儿子看了。” “你为什么要送她戏票?端木衡你到底有什么阴谋诡计!?” 在洛逍遥看来,像端木衡这种诡计多端的人,如果没有目的,他一定不会特意讨好别人,这让他心惊胆颤,生怕一不小心连累到父母。 越想越害怕,他急忙追加道:“我警告你,如果他们有什么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端木衡脸上浮起玩味的笑,这让洛逍遥更加毛骨悚然,被毒蛇紧盯的感觉涌上来,他想挣脱开,却被端木衡压住不放,低声问:“想不想拿回你的护身符啊小表弟?” “谁是你的小表弟?再说护身符不是都被你扔掉了吗?” “扔掉的东西难道我不会再找回来吗?所以你乖乖的,我心情一好,说不定就还你了。” “我管你心情好不好!” 端木衡说话反反复复,洛逍遥也不知道他哪句才是真的,说不定都是在耍自己,越想越气恼,用手肘撞开他,气呼呼地回到座位上坐下。 酒席已经开始了,沈玉书帮洛正敬酒,苏唯跟云飞扬聊天,长生玩他的小口琴,谢文芳给大家盛汤,就连小松鼠花生也忙着低头啃松果,没人留意洛逍遥这边的情况。 谢文芳盛着汤,教训他道:“端木公子可是大贵人,跟你那些狐朋狗友不同的,你要好好招待客人,别失了礼数。” 端木衡当然跟他的朋友不同,这家伙根本就是大灰狼,而且还是喜欢披羊皮的狼。 洛逍遥在心里反驳着,伸手接汤,被谢文芳拍开,把汤放到了端木衡面前,堆起一脸的笑,说:“都是粗茶淡饭,没什么好招待的,端木公子你就多包涵了。” “伯母您太客气了,我以前吃过御厨做的菜,都没法跟您比呢,您也别见外,就跟玉书一样叫我阿衡就好了。” 呵呵,不知道睁眼说瞎话会不会被雷劈? 看到母亲完全被端木衡迷惑了,洛逍遥又生气又无奈,闷头拨饭,准备来个眼不见为净。 偏偏端木衡还故意来招惹他,给他碗里夹了几块麻辣肉片,问:“小表弟好像心情不好,是不是案子还有什么问题?” 你在公董局做事,这件事你比我更清楚吧? 洛逍遥没好气地说:“没问题,都结案了,稀里糊涂地结的。” “我也听说了,”谢文芳说:“案子是警察厅一个很厉害的女人做的,但最后她也被杀人灭口了对吧?” “是警务处,不是警察厅,不过差不多了,反正最后很多事情都没查出来,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平白便宜了裴剑锋。” 苏唯问:“裴剑锋又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案子都由他处理,功劳都变成他的了。” 说到这里,洛逍遥对沈玉书说:“我真不明白你们啊,整件案子明明是你们解决的,为什么要把功劳让给他?” 沈玉书微笑不说话,端木衡帮他解释道:“这件事牵扯重大,从暗杀我们的人出身军队就能看出,温雅筠背后还隐藏着很大的势力,案子表面上是解决了,但实际上还有很多疑点,所以少蹚浑水是好的,卖裴剑锋一个人情,今后在租界做事,也会方便很多,玉书是这样想的吧?” 就你聪明就你知道。 洛逍遥不爽地冲端木衡翻白眼,不过他也明白端木衡说的都是实情。 有些事情不是凭他们几个人的力量就能翻盘的,所以要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收手,这是这几年他混巡捕房得出的经验。 云飞扬插话说:“说到这个,你们也太不够意思了,冒险也不叫我一声,现在我只能靠听的来体会当时的场面。” “我们也给你提供新闻素材了,这还不行?大不了下次叫你。” “一言为定啊。” “为定为定,不管怎么说,这次侦探社接下的案子可以顺利解决,都多亏了大家的携手帮助,在此多谢大家,还有花生酱。” 苏唯说完,起身依次给大家敬酒,还抓了一把瓜子放到花生面前,但花生正忙着咬榛子,头都没抬,只是用尾巴把瓜子努力往自己身边拨。 沈玉书对端木衡说:“明天我跟苏唯要去见吴媚,阿衡,希望你也一起去。” “我也要去?” “当然,别忘了在这个案子里,你才是主角啊。” 听出沈玉书的暗示,端木衡笑了,点头道:“没问题。” ☆、第五十章 酒过三巡,大家推杯换盏,都有了醉意,长生吃饱了,带着他的小宠物跑去门口,坐在门槛上吹口琴。 他还不是很熟练,口琴吹得断断续续的,苏唯侧耳倾听,觉得曲调有点熟悉,像是很久以前听过的,但突然间又想不起是什么曲子。 “在想什么?” 思绪被沈玉书打断了,苏唯回过神,“没什么。” 明明就是有什么,因为刚才苏唯的眼神很空,充满了茫然的气息,跟平时欢脱的他很不一样。 想起他跟苏唯在轮船上初次相识的经过,沈玉书有种感觉,苏唯心里藏了很多秘密,而这些秘密是绝对不可以碰触的。 偏偏他又很想知道…… ——当你对一个人越来越感兴趣的时候,那就证明你们的关系加深了。 沈玉书忘了是在哪里看过这句话的,现在放在他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是有件事不明白,”慵懒的声音传来,苏唯说:“上次我也有问过你,为什么我们的侦探社要叫万能侦探社?你不觉得很俗气吗?” 沈玉书一怔,定在了那里。 酒席桌上也顿时静了下来,大家的表情都多了分微妙,苏唯察言观色,问:“我踩地雷了?” 端木衡说:“那倒没有,只是我以为你们关系这么好,你肯定知道的。” “难道你知道?” 沈玉书伸手放在嘴边,发出嗯哼的咳嗽声,端木衡却当没看到,笑道:“因为万能是玉书的字啊,是沈伯父为他取的。” “噗!”苏唯把嘴里的酒喷了出来,大叫:“不是吧?” 端木衡含笑点头,表示正是如此。 苏唯再也忍不住,拍着膝盖大笑起来。 其他人也被带着一起发笑,沈玉书终于恼了,冷着脸问苏唯。 “这名字不好吗?” “好,非常好,沈万能,再配上我们的侦探社,简直就有种万事屋的感觉。” “万事屋?” “喔,简单来说,就是无所不能的事务所,伯父真有先见之明啊,给你起了个这么有气势的字……哎呦!” 小腿传来疼痛,制止了苏唯的话,他震惊地看向沈玉书,没想到这位看似正人君子的家伙骨子里居然这么暴力。 沈玉书像是没事人似的,一脸云淡风轻地站起来,拿着碗去了厨房。 苏唯急忙也拿起碗跟了上去,看到沈玉书盛汤,他把碗递过去,笑嘻嘻地问:“生气了?” “你说呢?”沈玉书斜瞥他。 “当然不会,你只是要找机会跟我说话。” 一语中的。 沈玉书说:“看在你的智商跟我平行的份上,我决定原谅你。” “谢主隆恩。” “顺便交代你一个任务。” “啊哈,”苏唯耸耸肩,“你让我做的事永远只有一个,这次目标是谁?” 沈玉书没说话,用汤勺在锅里划了几下,虚写了一个字——木。 第二天,沈玉书跟苏唯来到吴媚下榻的酒店。 端木衡跟他们同行,按照约定,他带来了那箱金条,原物奉还。 皮箱比苏唯想象的要小,类似携带型密码箱的尺寸,但重量却很重,苏唯接过皮箱时,不由自主地向前晃了一下。 他忍不住认真地打量端木衡,可以在众人严密看守下盗出这么重的东西,端木衡的偷技一定不简单。 吴媚精神很好,一改前几天愁云满面的模样,旗袍也换成了浅粉色,领口嵌了块美玉,头发放下,在耳边一侧系住。 许富把箱子接过去,放在桌上打开,盘点里面的东西。 注视着他的举动,端木衡脸上闪过讥笑,但马上就掩饰过去了。 吴媚走到他们面前,微笑说:“这次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真没想到杀害我家老爷的会是一个女人,并且还是在警务处担任要职的女人,幸亏有你们,否则这个黑锅我是背定了。” “吴小姐言重了,我们只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尽本分而已。” 沈玉书的眼眸扫过放在墙角的旅行箱,问:“你们就要离开了吗?” “是的,我已经领回了我家老爷的遗体,准备下午就走,唉,这次上海一行,不仅什么都没做成,他还丢了性命,今后我大概是不会再来了。” 许富清点完物品,向吴媚点了下头,吴媚走回去,取出四根金条,放到桌上。 “这是支付的佣金,还请笑纳。” “这么多,吴小姐真是大手笔啊。” “苏先生说笑了,跟含冤受屈相比,这点钱不算什么。” “那就谢了。” 苏唯掏出手绢,将金条包好,放进口袋里。 吴媚示意许富锁好皮箱,又问沈玉书。 “有一点我很好奇,你跟我说已经找到了证据跟金条,让我去通知巡捕房的人,请他们再重新调查我家老爷的死因,这些到底是真的还是诱饵。” “一半是真相一半是诱饵,不妨直说,那时候除了温雅筠之外,我也怀疑过你,因为你也有戴发簪的习惯,不过后来我调查过,你不会功夫,所以就算出其不意,你也很难用发簪刺穿姜大帅的心脏。” “这……这……”听了这个回答,吴媚苦笑道:“真没想到你会怀疑自己的委托人。” “做侦探这行的,必须怀疑所有人,因为任何人都有说谎的可能,事实上你也的确说谎了。” “你还在为我最初的隐瞒耿耿于怀吗?其实我……” “与那件事无关,我说的是你编造了勾魂玉盗取金条的谎言。” 吴媚一怔,许富替她说道:“那并不是谎言,大帅出事的当天早上,勾魂玉的确送了信物过来警告我们。” “不,是谎言,是你跟吴小姐联手演的一场戏。你们在姜大帅去赴约之前就把皮箱调换了,所以姜大帅的死本来就在你们的设计之中,但计划总有意外,那就是你们调换的皮箱却真的被人盗走了,虽然借刀杀人这招成功了,但你们却不得不留下来,想办法寻找丢失的金条。” “荒唐荒唐,”吴媚听不下去了,叫道:“我为什么要害我家老爷?如果真是我害他的,我又为什么要请你们来调查他的死因?” “你不是想调查他的死因,你只是想找回这个皮箱,至于你害他的原因,是因为你跟许副官是情人关系。” 吴媚低头不语,反而是许富听不下去了,掏出枪指向沈玉书,喝道:“一派胡言,假如你再诬陷夫人,我就一枪嘣了你!” “我有没有诬陷,吴小姐心里最清楚,假如你真爱自己的丈夫,又怎么会在他死后不久就穿新装呢?你这件旗袍我曾经在黄埔旅馆的客房见过的,那时它的价格标签还没摘。” ☆、第五十一章 吴媚挥手让许富放下枪,她恢复了冷静,面对沈玉书,微笑说:“真是小看你了。”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是我低估你了吴小姐。” “此话怎讲?” “你是个很聪明的女人,非常善于运用各种突发状况,比如看到勾魂玉的新闻,你就想到把调换金条的事栽赃到他身上;在被开枪警告后,你又想到利用这个机会打碎玉钩,破坏线索。” “但最后还不是都被你看穿了?” 吴媚让许富打开皮箱,她又拿出了两根金条,放到了他们面前。 “这些够不够买你们的守口如瓶?” “你想多了,我不是法官,无法针对你的做法做出评判,更何况凶手已经伏法,我说什么并不重要。” “你是君子。” “至少我不是小人。” 吴媚点点头,将金条丢回箱子里,做出端茶送客的手势。 三人站起来,端木衡突然问:“我想知道,那晚姜大帅单身赴约,是你们撺掇他的吗?” “不是,是他自己坚持的,于是给我们提供了好机会,后来知道了凶手是谁,我才明白为什么——他瞧不起女人,他一向都把女人当附属品,不管是对我,还是对谈判的对象,所以他的死根本就是命中注定的。” 话语中充满了浓浓的怨恨,可见她对姜英凯的怨气有多深,嘴唇紧紧咬住,显示出她坚韧的性格。 苏唯猜想她会杀掉姜英凯,其中一定有很多原因,但不被尊重绝对是她最无法容忍的。 三人走到门口,沈玉书突然又临时转回,问吴媚。 “问个话外题,你的第一任前夫也是你杀的吧?” 吴媚的表情有些诧异,但稍微犹豫之后,还是坦言回答了。 “是的。他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婚前和善有礼,婚后就现了原形,经常醉酒打我,有一次我在逃避追打中失足跌下了楼,导致流产,那时候我就想着要怎么杀他了。” “他死后没多久,姜英凯就逼我嫁他,我就顺水推舟答应了,所以就算有人怀疑我的前夫是被谋害的,也只会怀疑姜英凯,我依旧是被人可怜的弱女子。” “你一点都不弱,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人。”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狠毒,但身逢乱世,不多为自己考虑一下怎么行呢?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所有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人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苏唯忍不住瞥了许富一眼,很想知道在听了这话后,他心里作何感想。 沈玉书说:“我赞成你的最后一句话。” “谢谢,”吴媚向他微笑说:“你也是我见到过的最聪明的男人,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再跟你这样聪明的人合作。” “那就后会无期了。” 沈玉书说完,走了出去。 三人出了客房,苏唯追上去,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她的前夫也是被她杀的?” “在看了她的资料后,直觉这样告诉我。” 端木衡问:“那时候你是不是就怀疑凶手是她?” “不是怀疑,是确定,因为杀人是会上瘾的。” “这样的女人好可怕,看来那位许副官要自求多福了。” “不,我觉得可以深谙女人心理的男人更可怕,换言之,玉书,我都有点怕你了,好像在你面前无法保留任何秘密。” “那当然,别忘了他可是福尔摩斯粉啊。” “什么……粉?” 端木衡看向沈玉书,表示他听不懂苏唯在说什么。 沈玉书面无表情地回答:“他的意思是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出了酒店,苏唯自动请缨开车,他跟沈玉书要了车钥匙,去取车前,他拍了拍端木衡那边没有受伤的肩膀,说:“我跟你一见如故,等你的伤好了,我们再痛痛快快地喝一杯。” “没问题。” 目送苏唯的背影,端木衡对沈玉书微笑说:“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话也只有你能听懂,看来你跟你的同住人配合得越来越默契了。” “不,他叫苏唯,是我的搭档。” 深夜,圣若瑟教堂的顶楼很寂静,夜上海再繁华喧闹,也无法传达到这里。 所以,沈玉书坐在顶楼的台子上欣赏着夜景,觉得在这里独自喝酒还是满惬意的。 今晚是苏唯约他来的,但他来了很久,酒瓶里的酒喝掉了一半,苏唯也没出现,让他忍不住怀疑那个人是不是不告而别了。 这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他的出现也是那么的突然。 不过一切都证明是沈玉书想多了,就在他等得不耐烦,准备离开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没多久他就听到属于苏唯的嗓音。 “嗨,让你久等了帅哥。” 沈玉书跳起来,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 在这么静的地方大声喊叫,他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偷进私人地界吗? “呜呜呜……” 说不出话来,苏唯只好不断摇手,表示自己不叫了。 沈玉书这才松开手,却马上发现苏唯的气场跟平时不一样,像是突然间变成了自己不认识的人。 苏唯没发现沈玉书的表情变化,呼呼喘着气,说:“放心吧,我这一路上都有留意的,确定没人才会叫的,我又不是猪队友。” “猪……队友?”很好,他又学到了新名词。 “猪队友就是……” “行了,我懂的。” “哇塞,我还没解释你就懂了?” “因为我不是猪队友。” 沈玉书运用得恰到好处,这证明他真的是懂了。 失去了解释的乐趣,苏唯耸耸肩,觉得有点失落。 “我带了酒来,我们一起喝。” 他拉着沈玉书去台阶,沈玉书却没动,而是借着月光注视他,慢慢的,表情变得微妙。 苏唯反应过来,理理头发。 “头发长长了,我就去剪了,虽然发式有点土,不过这个年代也不能强求什么了。” 为了今后做事方便,他将头发剪得很短,特别是染过的那些地方,所以就变成了这种近似平头的样子。 其实理发师傅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只是这个时代的审美观跟现代社会有点不一样,一些地方只能将就了。 见沈玉书还盯着他的头发发呆,苏唯的玩心涌了上来,故意凑过去,问:“有没有觉得我很帅?看在你曾经帮我治过病的份上,我考虑以身相许喔。” 沈玉书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然后严肃地说:“基本上我对同性∣爱没有排斥,不过从生理角度来讲,同性∣做∣爱会比较麻烦,事前事后都要做好工作,才能保证生理跟心理同时达到满足,如果你想试的话,我不介意配合,既可以达到快感,事后还可以拿来当做医学资料来研究,一举两得。” 苏唯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盯着沈玉书看了半晌,他冷静地回道:“你赢了。” “所以你要试吗?”沈玉书很认真地说:“不过今晚不行,我喝了酒,无法清醒地做数据,而且我不喜欢你现在的发型。” “喂,你不用把嫌弃表现得这么明显吧?我只是遵守我们当初的约定去剪发的。” “当初我们有什么约定吗?” 这家伙居然忘记了,早知道他何必特意去剪头发啊。 为了不气吐血,苏唯决定还是不要说话了。 ☆、第五十二章 “喔,我想起来了,”沈玉书一拍额头,恍然大悟地说:“我当初只是随口说说的,我没想到一个小偷也会履行诺言。” “再次重申——先生,我是侠盗,不是小偷,而且在你贬低我的人格之前,请不要忘记你想要的许多东西都是靠我拿到手的。” “也对,那我收回前言,对不起。” 嗯,这还差不多。 扳回一局,苏唯满意了,拉着沈玉书在台阶上坐下来,一起看着远处的灯火,问:“那你觉得我哪个发型好看?” “都好看。” 硬邦邦的回应,让苏唯很想吐槽——为什么听沈玉书的回答,感觉他们像是情侣在对话,而且是很无聊的情侣。 “不过我个人还是觉得你以前的发色比较有性格,那种颜色的头发还会再长出来吧?” 很遗憾,那发色是染的,在回到现代社会之前,他无法再拥有那样的发色了。 苏唯拿出带来的小酒壶,仰头喝了一口,推给沈玉书,沈玉书接过来喝了后,又还给他。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酒,欣赏着夜上海的风光,沈玉书突然说:“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每次都要在教堂顶楼喝酒?” “因为比较浪漫嘛,这种事说了,你这个研究狂人也不会懂的,所以在我找到女朋友之前,就拜托你充当一下这个角色吧。” 沈玉书看了苏唯一眼,觉得他根本不会找女朋友,因为苏唯一直给他一种感觉,他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的言谈举止,他的思维,还有他唱的歌曲,都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终于忍不住了,沈玉书说:“我有个问题想问。” “你问,我可以选择不答。” “那晚你唱的是什么歌?” “哪晚?” “就是我们第一次来教堂喝酒的那晚,你喝醉了,回去的路上一直哼的那首歌,很奇怪的旋律。” 至少他从来没听过那种旋律的歌曲,悠扬又忧伤,洒脱又怅惘,仿佛正是苏唯的写照,也是那一刻,苏唯的存在攫住了他的心房。 沈玉书凭着记忆哼了一小段,苏唯听到一半,笑了起来。 “原来是这一首,它叫望月,是对我来说,很久以前的歌曲。” 沈玉书皱了下眉,他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想开口询问,但是在夜风中旋起的轻扬歌声截住了他的话。 “狼在叫,雪正飘,月似镜子天上照,路正长,酒樽摇,任那孤单心里烧。人在世,四方飘,就似根本不重要,水中花,镜中月,谁来渡我风雨桥。就算哭笑中豪情未了,终于都会消耗掉,让我举这杯再对月,就算这世情难料……” 曲声低回婉转,似有还无,词句中却又充满了豪迈情怀,这两种完全不同风格的感情融汇到一起,似有违和,却又无比和谐。 沈玉书静静听着,夜风拂过发鬓,拂过眉间,也拂过了他的心头。 心弦被拨动,在风中轻颤,他仰头注视着苍穹那轮明月,不由得痴了。 许久,回过神来,沈玉书这才惊觉一曲早已终了,苏唯停止了哼唱,专心喝酒赏月,一直在配合哼歌的是他自己。 “今天的月好圆,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一转眼就又到十五了。” 苏唯仰望圆月,发出感叹,“我记得有句古诗说‘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以前我不太理解,现在有点明白了。” “这句话不是很好理解吗?” “是很好理解,但理解跟感受是两个概念。” 奇怪的目光投来,苏唯心中一惊,发现自己今晚感触太多,一不小心差点把心事说出来。 大概是现在的气氛太好了吧。 现代社会虽然有更多豪华打造的娱乐设施,有更漂亮的美景,但都不会感染到他,或许他一早就知道那些东西再美再华丽,也都是假的。 都不如九十年前的这个夜晚来的真实,在这里,就连月色都让人感到那么的亲切。 为了不让自己的心情再陷入伤感中,苏唯及时换了话题,故作轻松地问:“你是不是真的很爱医学研究啊?” 沈玉书感觉出他在故意回避,便没有再问下去,说:“也不是说很爱,而是既然做一件事,当然要做到最好。” “你不会为了做研究,甚至不介意跟死尸做爱吧?” 换了正常人听到这个问题,一定会觉得提问者大脑有问题,但沈玉书恰好不是正常人,所以他认真地回应道:“理论上讲是没有问题。” “看你的反应,难道已经做过了?” “那倒没有,但有机会我想试一试。” 好像几分钟之前,沈玉书也说过不介意跟他那个的,他还以为是沈玉书的思想前卫,没想到这家伙只是想做研究而已。 看着沈玉书严肃的表情,苏唯瞠目结舌之余发现——在他心中,自己竟然悲剧的跟死尸划等号了。 “呵呵,看来你也是个怪人。” “不会比你更怪了。” “那我们岂不是天生一对?” “对,天生一对的好搭档。” “那你要不要告诉你的搭档——端木跟吴媚他们真正想要的不是金条?” 说到今天的经历,苏唯先前的一丝丝伤感瞬间消散一空,转身面朝沈玉书坐好,兴致勃勃地问:“还有,你怎么确定端木一定会把它藏在身上?” 他扬扬手里的泛黄纸张,这张纸是他从端木衡身上顺手牵来的战利品,也是昨晚沈玉书交代给他的任务。 其实直到得手为止,苏唯都不相信沈玉书的推论,所以他就更加好奇了——明明整个事件他都有跟沈玉书一起参与,那么沈玉书究竟是什么时候注意到这个细节的? “偷窃搭档的东西是不好的行为。” 沈玉书摸摸口袋,发现东西已经在苏唯的手里后,他提醒道。 苏唯一秒将黄纸塞还给他,双手合十。 “抱歉抱歉,这纯粹是习惯了,下次我会注意的,你倒是说说看,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张纸的存在的?” 沈玉书微笑着不说话,苏唯震惊地问:“不会又是一开始吧?” “那倒不是,只是在知道了有金条的存在后,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哪里怪?” “那一箱金条的确够普通人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了,但围绕这次事件的几个人都出身富庶,从吴媚的衣装打扮还有谈吐来看,她也应该不是为了一点钱就连命都不要的人,所以我那时就想,也许她真正想要的不是金条,而是装金条的那个小皮箱。但皮箱又不是古董,有什么用途呢,它唯一的用途就是放东西,比如藏在夹层里的东西。” “对对对,有道理,所以说端木一早就知道这个秘密?” “他肯定是知道的,所以才会轻易就答应了我提出的条件,反正他需要的东西已经得手了,金条根本没放在他眼中,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塞张假的替代物在箱子夹层里就行了。” “那不用说温雅筠也知道了?” “是的,你还记得她说过孙泽学跟她翻脸是因为她收了钱,却把机会给了姜大帅吗?孙泽学跟姜大帅投入的资金应该是差不多的,那为什么温雅筠的上头会选择姜大帅……” “是因为姜大帅有更大的底牌!” “正是如此。” “可是你又怎么确定今天在跟吴媚见面时,端木会将真正的纸放在身上?” “因为我之前做了暗示,告诉他我们知道他在上海所有的住所。他是个聪明人,越聪明的人就想得越多,疑心也就越大,那么最后东西放在哪里最保险呢?肯定就是自己身上,因为他自负没人可以从他身上偷到东西。” “哈哈,别忘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天底下还有什么东西是我苏十六偷不到的?” ☆、第五十三章 完 无视苏唯沾沾自喜的发言,沈玉书又说:“而且端木衡很想看戏——怀揣着真品,欣赏吴媚跟许富二人自以为是的反应,那种上帝视角的感觉一定很有趣。” “可惜螳螂扑蝉,黄雀在后,端木一定没想到我们才是笑到最后的人,不过现在他应该发现东西被偷了。” “就算发现,他也不能怎样,谁知道东西是被谁偷的?他没有证据,跑来质问我们,除了被我们看笑话外,对他没有任何帮助,所以他最大的可能就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感觉做你的竹马很倒楣。” “你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你没有机会做我的竹马,只能是搭档。” “那假如端木今天没有照你预料的随身携带东西呢?” “假如我推测失误,结果大不了是你偷不到东西,对我们来说完全没有损失,反正我们已经赚了四根金条了。” “这样说也是哈,不过说了半天,这张纸到底是什么?值得大家拼了命地来抢夺?” “我刚才看了一下,好像是机关地图,但不知这是哪里。” 沈玉书展开边角泛黄的纸张,递给苏唯。 借着明亮的月色,苏唯将纸张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确切地说,这只是小半张地图,像是从哪里撕下来的,边角参差不齐,纸张颇厚,泛着暗淡的黄色,像是在努力向他们宣告——我就是藏宝图喔,快带我去寻宝喔。 图上有很多圈圈点点的地方,重要部分还用红笔做了标注,看起来是某一处的平面图,但仅有一部分,很难辨别地图所指的位置。 “根据我长期摸索的经验,这很可能是一幅藏宝图。” “我不需要经验,也知道这张纸跟藏宝有关,问题是这是哪里的藏宝?是真还是假?”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看那些人拼命争夺的样子,多半是真的。” 那么问题来了,藏宝的地点在哪里? 苏唯翻过来掉过去看了一会儿,又把地图举起来观察。 月光透过斑驳的纸张,映出了机关图下方隐藏的纹络,他突然明白了这是双层地图,急忙指给沈玉书看。 两人对着月光看去,就见上面一层的图纸更细致清楚,下面的纹络弯曲交错,类似东西走向的山脉,上面没有标注一个字,但是在观察的过程中,苏唯的脸色变了,突然推开沈玉书,双手举着图纸,重新对着月光细看起来。 沈玉书说:“这是山脉路线图,只要我们花点时间,拿它跟普通地形图一点点相对照,就有可能查出地图所示的位置。” 苏唯紧盯着地图不说话。 他的异常反应引起了沈玉书的注意,问:“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不……没有……” 事实上,他发现了,不仅发现了,在短短的几秒钟里,他还完全明白了所有人为这张图纸疯狂的原因。 四面环山,当中筑有石城,东边临泉,北方面朝长城要塞,西边空地的部分画了很多红圈,这样的地域难得一见,他所知道的只有一处,那就是马兰峪。 说到马兰峪,也许大部分人都很陌生,但若提到清东陵,那可以说没人不知无人不晓,那里是清朝历代数位皇帝的陵墓,其中尤以慈禧太后的定东陵最为著名。 由于当年东陵被盗大案的关系,苏唯对这座陵墓地宫充满了好奇,还数次去修复后的定东陵参观过,更收藏了很多相关的地图跟陵墓平面图。 所以在对照了山脉后,他马上就参透了玄机——这是遵化马兰峪,是清东陵的入宫机关图,姜英凯正是想用这张图为自己今后的仕途打通关系…… 姜英凯有自知之明,就算他有清东陵的路线图,以他的能力跟实力,也断断不敢去盗墓,所以不如将图送给更有实力的人,换来眼前的蝇头小利。 他不知道姜英凯是从哪里弄到这半张地图的,甚至这张地图的真实性尚有待考据,但对于利欲熏心的官僚军阀来说,哪怕只有一点可能性,他们也不甘心放过,乱世之中,最不缺的就是投机钻营者。 于是一九二八年的夏天,在河北遵化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盗窃案。 军阀孙殿英带兵用炸药炸开了清皇陵,闯入陵墓地宫,当时不仅是慈禧墓被洗劫一空,连康熙、乾隆的陵墓也未能幸免,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东陵大盗案。 是的,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在求官这件事上,姜英凯胜过了孙泽学; 为什么有人有能力驱动军人搞暗杀活动; 为什么事后身为警务处督察的温雅筠被灭口,上头却勒令结案; 端木衡的父亲是太医院院判,他会了解内情不奇怪,这些人一个个费尽了心机,就是想找到进入陵墓地宫的路线图! 因为那里面有着世人无法想象的珍宝财富,跟它相比,一小箱金条又算得了什么? “现在是公元多少年?”他喃喃问道。 “一九二七年,也就是民国十六年。” 东陵墓被盗案发生在一九二八年的夏天,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 “你到底知道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明明就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说?” 因为不能说,不可以说,也没有必要说。 就算他说了,除了扰乱沈玉书平静的生活外,改变不了任何事实。 苏唯没有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救世主,命运让他回到民初是为了拯救苍生。 因为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实无法改变,历史更不可能由他来改写,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他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就算他费尽心机地去做任何事,最终历史还是会走入相同的结局——从来没有一刻像是现在这样,苏唯清楚地认清了这个事实。 人类本来就是如此渺小,他们既改变不了过去,也改变不了将来,他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活在当下,任何的不改变就是最好的改变。 苏唯回过神,一切都想通了,他如释重负,心情变得轻松起来。 沈玉书还在注视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苏唯将图纸重新折好,还给了沈玉书。 “有些事我不能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吴媚跟许富他们不会成功的。” “因为地图在我们这里。” “我想,有没有图,其实改变不了什么的。” 也许地图的其他部分在辗转中落到了孙殿英的手上,刺激了他的贪欲之心,也许孙殿英根本没有地图,但同样在利欲熏心之下闯入了地宫盗宝,这些内情苏唯无从知晓,他唯一确定的是不要告诉沈玉书。 因为他不知道沈玉书会怎么看待这件事,假如他去阻止或是做出其他更可怕的事,历史可能就真的会改变了。 但这种改变绝对不是朝着好的方向,而是越改越糟糕,或许他们在九十年前一个不经意的举动,都会影响到后世的变化,这样的蝴蝶效应是他不想看到的。 “回去吧。” 面对沈玉书疑惑的目光,他微笑说:“勾魂玉事件已经解决了,我们的酬劳也拿到了,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好好规划工作,争取接到更多的案子。” “那这张地图怎么办?” “是要毁掉它,还是将它束之高阁都由你,反正结案了。” 苏唯喝完酒壶里最后一口酒,顺着楼梯摇摇晃晃地走下去。 沈玉书看着他的背影,他不确定苏唯是真醉了还是在装醉,但他知道苏唯还有很多事情没讲出来。 他身上围绕着许许多多的秘密,而最大的秘密还是他这个人,比起这张地图,这个人的存在更让他在意。 那么,就慢慢来吧,别忘了他们可是搭档啊。 沈玉书追了上去,眼眸扫过苏唯衣领下的怀表链,他交代道:“我今晚写一些侦探社的宣传单,明天你负责去张贴。” “想通了?” “没有,不过世界这么大,我们能有多大的心每件事都去在意?” 沈玉书说了苏唯曾经说过的话,看到苏唯灵活地挑动眉头,他又道:“也许将来有一天,在我问起的时候,你会选择回答。” 苏唯想了想,微笑着眯起了眼睛。 “也许……” 小说在线阅读尽在https://www.256zww.com--- 256中文【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