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穿越猎艳 作者:佘惠敏 文案 我们是29世纪全球海选出的女娲计划猎手,有300个不同年代不同肤色的短命帅哥等着我们去拯救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快穿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蓝天 ┃ 配角:霍去病 ┃ 其它:快穿 ================== ☆、1. 霍去病 1. 霍去病 我和伊丽莎白到达西汉,是在元狩六年的九月。 那时秋风早吹过渭水,落叶已洒满了长安。 伊丽莎白戴着斗笠,脑袋左转转右转转,笠沿上垂下来的遮面黑巾也随之掀起一波波骇浪。 “不用这么激动吧?”我笑嘻嘻逗她,“要不你干脆扯下斗篷,看得更清楚些,反正长安城是个国际大都市,这里的人又不是没见过胡姬。” “亲爱的蓝天,三千年前你的祖先就建造出这么宏伟的城市,你看了不激动么?你看这街道,肯定有50米宽!还有那立交桥,居然跨过了一条河!”伊丽莎白的嗓音甜得像蜜糖,说起中文来字正腔圆,可惜总有那么一点点说不出的别扭。 “立交桥?”我左看右看,也没发现什么立交桥。 “就是我们从降落点走出一片森林以后看到的!” “哦,那玩意叫复道。”原来她说的是连接建章宫和未央宫这两座皇宫的架空复道,想想看倒真有几分像立交桥的。 “复道……奇怪,街中间那么宽的地方怎么没人走?”伊丽莎白忍不住跃跃欲试。 我一把拉住她胳膊:“那是皇帝出行专用的,叫驰道!” 话音未落,就见一队衣甲鲜明的军人从远处沿驰道两边奔出,刷刷站定,组成两排人墙。路人见了,纷纷驻足,一边叫“羽林军出来了”,一边站在军人身后探头探脑张望。 伊丽莎白自然也是乐此不疲,看了又看不说,还要惊叹:“So many handsome boys!” 这是西汉武功最盛的时候,号称“如羽之疾、如林之多”的羽林军人,都是当时北方边地六郡的良家少男。他们本来基因就不错,再加上营养足、运动量大、杀敌如麻,自然是身材倍棒,气质剽悍,一个赛一个的帅,不光伊丽莎白看得赞不绝口,连我都看得眼睛发花——这么多帅哥,全运回二十九世纪该多好?开个鸭店,保准发财! 不能不承认历史资源开发局的同事伊万对我俩的评价是相当准确的:伊丽莎白好色,蓝天爱财。伊丽莎白看了财宝能想起美男,蓝天见了帅哥就想起货币。如果伊丽莎白看见帅哥,蓝天看见财宝,那就是她们的脑子一起短路的时候。 幸好这里没有金银珠宝,所以现在只有伊丽莎白一个人脑子短路,在路边呆着一动不动。 帅哥越来越多,场面越来越大。除了跑步的,还有骑马的,除了扛扇的,还有举旗的,除了敲鼓的,还有奏乐的。要是古人,没准当场来篇“玉辇金车、旌旗蔽空”的诗赋,像我这种二十九世纪才出生的后现代野蛮人,只能在心里嘀咕说,汉武帝啊,拜托您别出那么多帅哥摆场面了,赶紧出来赶紧过吧,我还得拉着伊丽莎白干活去呢,瞧她现在都不走了! 在我的千呼万唤中,皇帝的超级豪华马车终于出现了。前面是六匹高大的骏马,白得像高原上的云,没有一丝杂毛。后面是方车圆盖,装饰复杂,天哪,我的脑子也短路了——那么多金玉珠宝缀在上面,拿哪块呢?金子拿回去倒不值多少钱,难得的是皇帝手边那只和田玉杯子,成色真好,如果能拿回去的话肯定是天价。要知道二十四世纪初的时候新疆的和田玉矿就已经挖光了,打那以后好的和田玉价格就从来没下去过。可惜我们时空穿越的变态规定就是:“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见闻,什么都不许带走。”想通过时空管理局的安检通道带点古董回去,实在是比登天还要难得多得多的事情。 打住打住,别瞎想了,赶紧干点私活先。我把眼光恋恋不舍的从皇帝手边那只玉杯上移开,向上,死死盯住他的脸,猛的眨了三下眼。 什么?汉武帝长啥样?我没注意,我只是用眼控微型数码机拍下他的三维立体像,等返回二十九世纪的时候去光网卖点零花钱而已。时空穿越是一种成本极为昂贵的旅行,一般人都没这个机会。我出差机会多,总要顺路拍点东西带回去卖,光网上的蓝天虚拟光子店铺小有名气,常有回头客,收入占到我每年总收入的20%。各类有名的历史人物、尤其是其中的帝王将相美女帅哥的三维像是店里最好卖的一种货物,有人拿它写论文,有人拿它编游戏。有个叫胡哥的网友最牛,他从我店里拿了货去,每季度编一部搞笑小电影,主角全是他自己,配角就是买去的那些三维立体古人像,大致剧情不外乎西施貂禅哭着喊着要泡他,或者成吉思汗死活要他当干儿子继承汗位,或者孙武要拜他为师刘伯温要给他当小弟之类,现在片子已经从《胡哥001》编到《胡哥011》了,一季比一季火。 就在汉武帝的车从我眼前要过去还没过去的当儿,伊丽莎白突然晕倒在地上,摆了个绝美的POSE,黑色面巾撩到一边,露出雪白精致的面孔。之所以说她的晕倒是在摆POSE,是因为她的脚虽然在羽林军的防卫线外,脑袋却伸到了那道人墙里面。她那戴着大斗笠的脑袋居然能突破羽林军的严密防线,肯定要使用一点来自二十九世纪的先进技术。 伊丽莎白晕倒的位置正在汉武帝的车已经过去,随扈的骑士却还没过的地方,可惜只是百分之一秒的微一错愕,这个小小的插曲就被覆盖了。 一匹火红的骏马抬起腿,毫不犹豫的从她脑袋上跨了过去。 我大吃一惊,忙抬头看看这个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的骑士到底长啥样。那骑士面相很年轻,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却有一股说不出的气度令他凸显于众人之外。那气度该如何形容呢?说他嚣张,他却像一块看不透的玉,说他内敛,他又像一把正出鞘的剑。总之他给人的感觉十分矛盾,既飘然物外,又溶于俗世。他是如此特别,以至于一向财迷的我,等他骑马走远之后,才醒悟过来,哟,还没给他拍三维立体照留念呢! 这个红马骑士是谁啊?幸好附近一个小姑娘问了同样的问题,有人给她解答说:“那是骠骑将军霍去病!” 我狂喜,忙回头找伊丽莎白,要告诉她目标已出现的好消息,却见她那儿已乱成一团糟。 几个羽林军士抓她起来,摘下她斗笠,大声喝问。这小妞聪明,有气无力的说了两句谁都听不懂的英语就又晕在一个羽林帅哥怀里,倒让那些人拿她没办法。 我用舌头打开齿边一只通讯器,小声嘟囔:“亲爱的伊丽莎白,目标已经出现,就是那个红马骑士,你先装晕吧,醒来以后告诉那些小帅哥们,你从西域万里迢迢赶来长安,就是要见这个两年前让你在老家的瀚海边草原上一见钟情的家伙。他赶跑了欺压你们部族的匈奴人,像天神一样降临在你家的帐篷边,还找你讨了一碗水喝,从此你就对他念念不忘。没准他们同情心一起,就送你去见他了呢!” 她露出衣袖的三根手指对着我的方向往外弹了两下,这是让我走人的意思。我知道她肯定听到了,就放心离开,先找了个客栈住下。 原本以为目标既然已经锁定,肯定要不了几天就能完成这里的工作,再去下一站。不料这个伊丽莎白,居然磨磨唧唧,一直没能完成任务。先是在通讯器里说一直没机会见霍去病,我等得不耐烦要亲自出马的时候她又说有进展了。如此过了十来天,我实在等不及了,拿定位仪测了测伊丽莎白所在地的确切经纬度,再把数值拷贝进太阳能个人飞行器中,趁着某天晚上乌云蔽月,直接就降落到霍府的一间屋顶上去了。 更深露重,我脚下一滑,用力过度,喀嚓喀嚓踩碎好几片瓦。 “什么人?”屋里传来一声断喝。 我更加慌张,踩碎更多瓦片,然后一个没站稳,坐倒在那堆碎瓦上,余势不歇,从屋顶坠了下去。 按照我看过的言情小说的定律,这个时候下面应该有一个身手矫健的帅哥接住我。但是很遗憾,迎接我的是一根粗大的房梁,因为距离不大,我摔得不算狠,但房梁上灰土太厚,把我弄了个灰头土脸不说,还害我狂打喷嚏。 我就这么满脸鼻涕土的扒在房梁上,眼呆呆的看着下面屋子里的人。 伊丽莎白自然在内,只是没想到还有霍去病。这么晚了俩人还呆在一起,怪不得她不肯快点完成任务,原来是中了美男计! 我挤出一丝笑,对着伊丽莎白打了招呼:“Hi!” 伊丽莎白对霍去病说:“这是我的朋友。” 霍去病对门外闻声进来的几个侍卫吩咐:“没事了,退下。” 然后冷冷的看着我说,“我见过你!” “她晕倒那天,我也在。”我笑嘻嘻的看向伊丽莎白,“伊丽莎白的心上人果然比她描述过的还要动人。” “但是你今天看我的眼光不对!”霍去病眯着眼睛抬头打量我,“那天你看我像看一个谜语,今天你看我像看一个猎物。” “骠骑将军多虑了!”我一边慢悠悠的跟他打哈哈,一边伸手去够腰后的简易枪,“将军少年成名,会猎西域无敌手。天底下有谁敢把骠骑将军看做猎物?” “哼,你……” 没等他说完话,我枪已在手,扣下扳机,一枚细针射入他胸口。这是多亏了大梁挡着,屋顶又暗,否则他还能不发现我的小动作? 霍去病身子一软,倒在地上。幸亏屋里有地毯,不然动静就大了,这个伊丽莎白,就在他旁边,居然不知道扶一扶省得他摔倒声音太大?我摇摇头,向她比了个V字胜利手势,再招招手,叫她上房梁来。我们这个小组,我的历史地理知识比她好,她的身手和野外生存能力比我强,刚好互补。这点小小高度,难不住从小就跟少林和尚学功夫的伊丽莎白。 可伊丽莎白却一副不能置信的神情瞧着我,又是摇头又是伤心难过的模样。 我实在不耐烦,一抬手扔一只个人飞行器给她,催促说:“又不是生离死别,过三千年不是一样泡他?快走,还有39个不同年代的短命帅哥等着我们去拯救呢!” 她摇摇头:“蓝天,你怎么可以这么做?我们应该在他们临死前注射长眠剂,而不是在他们还活蹦乱跳的时候!” “拉倒吧你,你以为第一个实验成功的样品——你们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是怎么在二十九世纪苏醒的?他可不是病得快要死了才被用上长眠药的,尽管二十九世纪的医术足以治好公元前的那些传染病。”我轻声打破她的理想主义,“这些著名历史人物都不是那么容易接近的,所以差不多到时间了不影响历史的话就得抓紧机会干。反正霍去病这个月也是要病死的,死前也没干过啥大事,迟几天早几天有什么区别?他才是名单上的第一个,还是有精确到月份的死亡时间记录的,要是那些连精确年份都没有的,我们还等几年才解决一个人不成?那样的话,等这趟差出完,我们也差不多该退休了!” ☆、2.卫玠 晋,永嘉六年,建邺。 这一次的行动目标是卫玠。 要说这古代的森林覆盖率就是高,上次长安城外就有大片原始森林,还能打着野味,这回的建邺城也是一样,我们的降落点紫金山上森林繁茂,飞禽走兽很多,一只香獐被我们当场砸晕,成了当晚的夜宵。 卫玠的地位没霍去病重要,史书上只有他死的年份,没有他死的月份。所以我们不得不在永嘉六年的元旦就跑来建邺死守。由于城里的居住费用比较高,为节省差旅费计——反正省下来的银子都是我跟伊丽莎白平分,我们住在郊外长江渡口边一个小村里,那是南下避难的北方贵族携家眷进入建邺城的必经路口。 伊丽莎白很不满意如此浪费时间,天天跟我这个小组长拌嘴。 “霍去病那等个几天你都不肯,这里你倒是打算呆上一年了?”小妮子还是对她一见钟情的情郎念念不忘。 “等他一来建邺我们就可以干完这票走人了。”我耐心安慰她。 “为什么不直接去找他?” “现在北方大乱,卫玠正带着他的家人逃难,去路上找还不一定有在这等着快呢!再说我们也不能在路上就把人截杀了啊,怎么说也得等他把家人安顿了再做掉吧?金局长不是说了么,对历史资源要合理的、可持续的利用,能不干预的尽量别干预。” “你怎么能保证他一定从这条路走?他要从别的路走了,我们不是白等了么?” “也对哈,我有办法了!” 从那以后,我和伊丽莎白每天去城里兜一圈。 这一兜不要紧,伊丽莎白再也不闹着要走了。为什么?晋朝的帅哥多,人也好玩啊! 有一回我们混到一个葬礼上准备吃白食,主人家正哭着呢,忽然有十几个帅哥披头散发,赤条条一丝不挂的闯了进来,在场上兜了三圈。 场上各桌的女眷吓得四处走避,只有我和伊丽莎白在那里津津有味的一面大肆观赏一面小声评点。 “蓝天,你的祖先很开放啊,两千五百年前就玩裸奔玩得这么溜了?” “哪里哪里,看他们这晃悠悠的样子,八成是磕了药来的。” “磕药!大麻?海洛因?摇头丸?希拉塔?飞?奇幻世界?”伊丽莎白把从二十世纪到二十九世纪流行的著名毒品都问了一遍。 我连连摇头:“是五石散,比你说的那些昂贵多了,就是因为太昂贵了,所以只能在贵族里流行,没有祸及百姓。” “有多贵?”伊丽莎白简直堪称勤学好问。 “具体多贵我也不知道。不过这玩意不好配,得专门的化学家来炼制,服用了之后皮肤敏感,怕热不怕冷,需要喝好酒,穿旧衣,四处暴走,总之有一整套很麻烦的办法来行散,伺候不好的话就会重病或者死亡。” “哦,那他们为什么还要服食?” “嗯,风气,风气。乱世嘛,朝不保夕,High一把就死,很正常的。再说这玩意也可以救命,因为大家都不跟服散的人计较,所以有的人就借着服散来装疯卖傻逃避政治斗争。最好玩的是有人根本没钱服散,为了显示自己是有钱人服过散的,大冬天里不穿衣服往大街上雪地里躺结果冻僵了呢!” 伊丽莎白看看那些裸奔的帅哥,大概再想象了一下他们在雪地里冻僵的情景,忍不住哈哈大笑。 那些人听到笑声,看见我们俩大姑娘不走不避还笑他们,立马就奔过来了。 “小妞,哥哥们有这么好笑么?”一个粗豪点的家伙挺胸凸肚的把脸凑得近近的逼视我们。 “瞧你的大肚子!”伊丽莎白笑嘻嘻的伸指点点他额头说,“身材不好就不要学人裸奔!” 他的同伙们听了都是一阵哄笑,那人红了脸,正要说话,已被人挤了开去,一个白白瘦瘦的家伙晃到桌前来:“好妹妹,我的身材如何?” 我叹了口气,指着伊丽莎白的脸蛋问他们:“你们哪一位的皮肤有这位妹妹白?皮肤不好还露这么多,真不怕污人眼目!” 那人不服气:“胡姬的皮肤白,那是天生的,我们能跟胡人比么?” “有一个人,他不是胡人,却比这个妹妹更白。”我作出一副心驰神往的样子望向那人身后的虚空,“他叫做卫玠,是卫瓘的孙子。听说他将举家迁往建邺,我们为再见他一次,已在此恭候多日。” 结果是全场穿了衣服的人都鼓掌起哄叫好,把那些裸奔的帅哥们当场臊跑。 像这类的事情,我和伊丽莎白几乎每次进城都要干这么一遭,反正建邺城里闲着无聊喜欢在公众场合显摆的贵族帅哥挺多,每次逛街都能遇到几个。 碰到涂脂抹粉的,我们就说:“你再涂十斤粉也不如人家卫玠白。” 碰到穿锦服绣的,我们就说:“你穿得再花团锦簇,也不如人家卫玠一袭素袍好看。” 碰到高谈阔论的,我们就说:“你说了这么半天,大家都听得打哈欠,要是卫玠来了,一句话就能让大伙儿都拈花微笑。” 碰到有书卷气的,我们就说:“本来你气质不错,可惜我们见过卫玠,旁人气质再好,跟他一比就像猪头了!” 碰到摆酷不理人的,我们就说:“你的冷漠只在表面上,卫玠的冷漠才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大悲悯。” …… 总之,在我们的努力下,还没见过卫玠的建邺人就有一半都成了卫粉,我和伊丽莎白成了“爱卫委员会”的会长。而且,不止是卫粉,就连那些不相信我们夸张说辞的卫黑们,都开始期待卫玠的到来,因为卫玠不来,他们就无法用事实来驳斥我们。 整个建邺城,人人翘首以盼,等待卫玠。 这种情况下,卫玠只要到了建邺,还能跑出我们的视力范围么? 不可能! 这种得罪人的事干多了,我们发现自己的处境渐渐变得危险起来:我们进出城的路上时常会有行踪诡秘的江湖人士跟踪,租住的房子外偶尔也会出现几具尸体。一个爱卫委员会的成员告诉我们,幸亏会里有些武林高手暗中保护我们,否则我们早被暗杀好几次了。于是四月初夏的一天早上,我们收拾收拾东西,准备搬到城里去跟那些高手会员们做邻居,银子花点就花点吧,毕竟性命要紧。 一开门,我们就发现一大堆人在抡刀弄剑的打,有几个明显是我们嘲讽过的贵族帅哥的手下,跟他们对打的当然是我们爱卫会的人。 我连忙把门关上,可是有冷箭透过纸窗射进来。 “怎么办?”伊丽莎白忽闪着大眼问我。 “跑!” 我跟她一起,一人系一个包袱在肩,乘乱从后门冲出。 有几个人追上来。 幸亏有俩宝贝,一个是贴身穿的防护服,一个就是从小习武的伊丽莎白。至于长眠针,那么珍贵的东西,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随便糟蹋在这些人身上。 我们且战且退,拐个弯,过了一个路口,看见前方有辆大马车拦路。 其实也不能算拦路,那马车还在走,不过因为马车太大了,实在走得慢,也就像在拦我们路了。 我看那马车挺华丽,估计是什么达官显贵的车,料那些贵族子弟的手下也不敢乱来的,想想打架还是太累,狐假虎威休息一下会更好些,于是就拉着伊丽莎白往马车里钻。 马车里光线暗,我们一时不适应,只模模糊糊瞧见几个黑影,大约是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的一家人。 “不好意思啊各位,外面有坏人,借你们的车避一下。”我厚着脸皮大剌剌的跟他们打招呼。 “叔宝,你出去看看。怎么快到建邺了,还这么不太平呢!”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 “是,母亲。”一个男子淡淡的应了一声,就撩开门帘走出马车。 门帘随即又关上了,我们躲在车里,听他们对答。 刚才还凶神恶煞的那几个追杀我们的人这时却用恭恭敬敬的声音说:“这位公子,那两个女人嘴巴太臭,把我们琅琊王家的所有年轻公子都得罪光了,麻烦您不要庇护她们。” “哦。只是嘴巴臭吗?”他的声音清淡悠远,一丝感情也无,彷佛万事不萦于心似的,“如果她们说得不对,琅琊王家又何必理会她们;如果她们说得对,琅琊王家这么做不是更损了自己的名声?” 我跟伊丽莎白一齐低头闷笑,这小子倒是牙尖嘴利,如果请他去做爱卫会副会长,一定能把爱卫会发扬光大。 那几个人听了他的答话,居然也不生气,还是恭恭敬敬的说:“这位公子,主上有命,在下不敢不从,还请公子交出那两个不知好歹的女人,以免玉石俱焚。” “奇怪!”他依旧是那种散漫得能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声音,“我原以为琅琊王氏人才辈出,又懂审时度势,与琅琊王司马睿联手,或可保此地数十年平安,所以才举家迁来建邺。不想王家连两个喜欢磨牙的女子都不能放过,心胸如此,难成大业,此地竟然是呆不得了!可惜可惜!” 我要是那些琅琊王家的手下,估计要被这位公子气死,可他们居然还不生气,还在恭恭敬敬的陪他磨牙:“公子口气真大,可否留下名号?” “我从洛阳来,姓卫,名玠,字叔宝。” 天啊,终于给我们等到了!我跟伊丽莎白激动的互相击掌庆贺。要不是外面有追杀的人在,我肯定马上掀帘子去看这个时代最大的偶像巨星长啥样。 外面一人嘴快:“原来你就是卫玠,看来那两位姑娘说得也没错!”话音未落,就听一声巴掌响:“胡说什么!咱们走!” 卫玠一掀帘子上了马车,就听外面车夫一声“驾”,马车又晃晃悠悠的走动了起来。 车内光线不好,但卫玠整个人像只名贵的玉瓶,身上仿佛有微微的光芒从中透出,虽不如霍去病那样有夺人眼目的锐利,却是非常顽强非常有渗透力,如水银泻地一般铺开来。 我看得发呆,只觉得那一瞬间已丧失了语言能力。 卫家的人似乎都不爱说话,救了我们以后也懒得搭理我们,只有卫玠,嘴巴张开了又合拢,合拢了又张开,最后终于忍不住问:“你们怎么得罪琅邪王家的?” 那个中年妇女,也就是他妈妈,咳了一声,说:“叔宝,你身子弱,少说话。” 伊丽莎白才不管这个,笑嘻嘻的说:“我们也没干什么,就是看那些喜欢四处炫耀的大家子弟不顺眼,说他们不够白,不够俊,不够聪明,不够风雅,跟卫郎一比,个个都是猪头。” 卫玠受了他妈妈的管,没再吱声,这倒不奇怪,奇怪的只是,他听了伊丽莎白的话以后,面无表情,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彷佛此事跟他无关。我心下琢磨,要是他刚才跟琅琊王家的属下说话,也是这么一副欠扁的神情,那还真是一个说冷笑话的人才。 没多久,忽听车窗外喧声四起,接着马车一顿,停了下来。 我掀开窗帘一角,妈呀,外面乌鸦鸦的全是人。 接着就听人齐喊:“卫郎,卫郎!我们爱卫郎!”声音之大,几乎要把天上的云彩都震下来。 卫玠这才挑了挑眉毛,一咬牙,转身又走出马车。 外面顿时静了一下,静到落针可闻的极致,接着是更加疯狂的高喊。 马车开始摇晃起来,我忙打起门帘,看到的是极度痴狂的人群,脸上都带着迷醉,拥挤着,撕扯着,想冲上来又不敢冲上来。而正对着这蠢蠢欲动的人群的卫玠的背影,却依旧淡定优雅,彷佛遗世而独立。 那一瞬间似是永恒,然而那永恒又如此短暂。 我听见砰的一声,极轻微的扳机响。然后就看见他的背影,忽的倒了下去,软软的倚在坐着的马夫背上。 全场大乱。 马车里的人都冲了出去。卫母扶车痛哭:“我的儿啊,你身子怎么这么弱呢,怎么就这么活生生的被人看杀了呢!” 伊丽莎白牵着我的手,乘乱离开现场。 “你干的吧?”我淡淡的问她。 “我还是更喜欢霍去病那样的剽悍型帅哥。”她答非所问。 ☆、3.女娲或第六日 此后的日子里,我们游荡在不同的年代,猎捕同样短命的帅哥。经过最初的两次震荡后,我和伊丽莎白配合越来越默契,猎艳效率也越来越高,没有再在那些猎物身上浪费时间和感情。 累计花费了507个工作日后,我们完成了任务,返回公元2876年冬。 记得出发的那天,是公元2875年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按时空管理局的要求,我们在古代呆了多少天,回现代以后就要扣去多少天,这是为了避免时空旅行给我们和我们的亲友同事的心理上造成太大的混乱。从公元2875年到公元前117年,就像从北京去纽约一样,都只是一次差旅而已。 我们回到供职的历史资源开发局,向局长金威做述职报告。离开一年半,这里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变化,局长的眼袋还是那么大,嘴巴也还是那么罗嗦。 “亲爱的蓝天,亲爱的伊丽莎白,欢迎你们回来。又见到你们真是太高兴了!恭喜你们,你们小组是八个小组里第三个完成任务回来的,你们为人类的繁衍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将为你们向联合国主席申请女娲特别勋章。” “我还是更希望得到第六日行动特等奖奖金!”我笑嘻嘻的提议。那是200万地球币,相当于我目前年收入的十倍。 “特等奖奖金已经给第一个回来的西欧组了。”金威连忙安抚我们,“你们可以跟第二个回来的南亚组一起拿到一等奖奖金。” 那就是100万,我跟伊丽莎白平分,一人50万,聊胜于无吧。 “谢谢局长。”伊丽莎白说,“这个组的种子复苏工作完成以后,我想辞职。” 哇,辞了职好去专心泡霍帅哥?这小妞有魄力!我笑嘻嘻的给伊丽莎白递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她却只回了淡淡的一笑。 “啊,那怎么行?这次的复苏工作完成后,你们俩将会得到整整半年的带薪长假,你完全没必要辞职。”金威说,“伊丽莎白,看得出你很疲倦,不过要知道我们是在为整个人类的未来而努力,我们应该为此而自豪才对。休息半年就好了。复苏阶段后,还会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你们这样经验丰富的员工来完成的。” 伊丽莎白笑了:“局长,我认为人类的未来不需要这样的干预。反正有克隆技术,不是么?我对我们的工作意义产生了怀疑,已经无法再投入进去了,与其心不在焉,不如改行做别的我更有兴趣的事情去,比如去开个武馆,当个健身教练之类。” 我忽然觉得汗颜,伊丽莎白真是个有理想的好孩子。对我来说,工作只要有钱赚,我就有积极性了,至于工作意义,那只是一块掩饰赚钱目的的遮羞布而已,领导或许需要这块遮羞布来申请立项及经费,我们这种当兵的根本就懒得披上它。就拿我们这次的行动项目——“女娲或第六日”来说,表面来讲是一次人类救亡运动,实质上却是一个商机无限的发财好项目。 人类男性精子质量逐年下降,是从20世纪末开始检测到的。1992年,丹麦学者尼尔斯·莎巴克博士综合了21个国家近1.5万人的研究报告后发现,1938年到1990年,男性精子数目降低了40%以上;精子密度下降了一半,平均每年下降1%。2003年,在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环境对生殖影响的国际研讨会”上,科学家们再次郑重地发出警告:全球性人类精子质量正在不断下降——每毫升精液的精子密度由1950年的1.31亿个下降到0.5亿个(下降了62%);每次射精平均精液量由3.5毫升下降到2.6毫升。 不过,这两份报告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重视。那时世界总人口有60亿,居住地却只有一个地球,人们只嫌生得太多,人口最多的中国甚至必需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来控制不断增长的人口,以避免人口压力带来环境的崩溃和资源的枯竭。 何况,即使当时就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人们也无法解决它。因为造成精子质量下降的原因是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精神压力和环境污染。除非中断人类的现代化进程,否则这三大原因无法根除。 世界上最后一个受精卵发育成的婴儿出生于2853年,从那以后直到现在,除了克隆婴儿,再没有别的婴儿出生。人类男性的精子活力已经下降到无法使人类女性受孕的程度,即使在试管里,也不行。 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均寿命已经提高到176岁,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克隆技术也攻克了克隆婴儿生下来就细胞老化寿命只有母体一半的难关,但大多数科学家都认为,如果人类仅靠克隆技术繁衍,那么人类的进化历程将就此止步,基因的老化和缺失将不可避免。 “女娲或第六日计划”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出台的,这个项目集中了生物学、医学、基因学、遗传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专家,计划引入工业革命前未受污染的古人,重新恢复人类正常的繁衍功能。他们发明了可使人进入假死状态的长眠针,只要身体保存完好,就可以在数千年后苏醒,经过短时间的恢复训练后,即可恢复正常的生理机能。所以,我们必需寻找这样的古人下手:贵族或名人——有钱修建好的坟墓保存尸体;享龄不超过35岁——繁衍功能还未下降;死亡原因是病死或者被毒死而不是被砍死——尸体保存完好;英俊多才——基因优质。 不过,我一直认为所谓人类的繁衍事业只是一块遮羞布,这个耗资巨大的项目能够实施的真正原因只是它的市场庞大利润可观而已。我们八个小组第一批一共将引入300个古人,黄白红黑各色人种都有,而且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帅哥中的帅哥,他们一年能生产多少健康的精子,然后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按质论价一颗颗卖,一共能卖多少钱?你自己算去吧,绝对比做房地产或者毒品生意的利润高出很多倍。这还只是主营项目的收益,如果再加上独家新闻采访权竞拍、真人秀电视、随片广告、人偶玩具、角色扮演游戏等相关产品,全部的收益将呈几何级数增加。 所以,出差之前,我就把90%的储蓄都拿出来买了这个项目的相关股票。这次的奖金到手后,我还会继续补仓。 2877年3月,我们东亚组的复苏计划完成。通过长眠针里一种特殊的微量元素,我们准确定位了40个古代短命帅哥的墓葬位置,其中有27人的墓都被盗过,有的连他们身上的衣服首饰都扒光了,还好大部分尸身保存完好,只有3个人的尸体被毁,无法复原。成功复苏者总计37人,成功率超过90%,达到预期目标。 跟伊丽莎白喝告别酒的时候,我问她:“你真的不打算利用工作便利,继续和霍帅哥的三千年情缘了么?” 她笑了:“蓝天,有件事情一直没告诉你。我和霍去病呆在一起的那几天晚上,只是听他讲他过去的恋爱故事而已。你来的那天,故事刚讲到最精彩的时候,所以我的反应才那么激烈。” “那么,你现在再去听他把故事讲完啊?” “一切都回不去了。”她伤感的说,“在他一觉睡了三千年之后,在我们猎获了40个帅哥之后。讲故事的人不会再讲了,听故事的人也不会再听了。” “对不起……” “你没错,如果一定要说谁错了的话,我看多半还是这个计划的错。”她笑着握了握我的手,“有空的时候,欢迎来我家做客。” 到乞力马扎罗滑雪,到夏威夷冲浪,到大堡礁潜水,到月球基地滑翔……关掉个人通讯器,不看电视,连续半年的纯休假让我身心舒畅,如果不是股票上投的钱太多,银行卡上的电子币花得即将见底,我简直不想回去上班。 2877年9月,我回历史资源开发局销假。 局长金威一见面就狠狠的握手。 “亲爱的蓝天,你能回来实在是太好了,计划出现了严重挫折,我们一直想找你又联系不到。” “严重挫折?!”那怎么行?我的股票可不能砸手里! “蓝天你真好,一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是以大局为重的,居然这么紧张。”金威感动的说,“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想到新的补救办法了,只是还得麻烦你再出一趟差。” 他拿遥控器按了两下。 空气一阵抖动,出现一张光子新闻网。 用手指点开“女娲或第六日计划专题”,啪的一下出来一长串新闻标题: “我们要人权,我们不当种马!——女娲猎物集体罢工” “让猎手死一万次——亚历山大大帝的新战书” “年薪千万!卫玠主持全球最大脱口秀节目” “莫扎特再赋新曲” “王勃一词千金” …… 我笑了:“他们闹罢工?这个计划的可行性报告里不是说根据人类的繁衍本能,任何男人都不会拒绝拥有更多带着他基因的后代,所以取得这些古人的配合完全没有问题么?” 金威摇头:“这些人有的强悍惯了,有的各色惯了,就拿你们那组来说,37个复苏者中,有24人从一开始就拒绝合作,合作的那13人在这半年里也陆续退出,如今已一个不剩了。” “我记得里头有特别好色,当年就妻妾成群的。” “那也没用,他们挑嘴惯了,要绝色佳人,还要脾气好百依百顺的,我们这个是繁衍计划又不是渔色计划,女合作者们都是花了大价钱才取得了这个自然繁衍后代的机会,恨不得让他们百依百顺呢,哪轮到他们挑三拣四?” 我哈哈大笑,怪不得他们不肯当种马。 “不错,这些人里的确没一个省油的灯。那现在准备怎么办呢?”我好奇的问。 “当然是找些省油的灯来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了!”一个有两分耳熟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回头一看,居然是霍去病。“欢迎你,美丽的猎手,我们又见面了!现在我是你的新搭档。” “新搭档?你!”我目瞪口呆。 “是的,这个新的修正计划就是霍先生提出来的,他虽然一开始就拒绝合作,但经过六个月的强化学习和认真思考后,却给我们的计划提供了新的修改思路,并志愿和你一起充当这个新思路的执行者。”金威热情的给他作介绍。 “是的,我们将回到过去,找一些最普通的青年男子来当种马,普通人总比名人要好管理一些。”霍去病的气质似乎有所改变,估计是受现代文明洗礼的结果,比西汉时要好接近得多。 “你行吗?”我有点迟疑,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可这家伙才苏醒七八个月,却要学习三千年的知识,那些仪器他会用么?那些原理他掌握熟了么? 他吹了一声东非风格的口哨,不满的说:“蓝小姐,永远不要小瞧一个曾经战无不胜的男人!” 金威也在一旁为他作证:“霍先生已经通过测试,是女娲八个行动组十六个人里综合得分最高的!” 我闭了嘴,当初女娲八个行动组的十六个人,是全球范围内自愿报名海选出来的,参选的报名者总共有9639万人。 ☆、4.普通人 目标年代:未定。 目标猎物:未定。 我抓着脑袋发愁。 说实话,上次和伊丽莎白一起出差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在心里痛骂那些制定名单的专家们,怎么给我们找了些这么麻烦的目标。可是现在什么都不定,任我们自由发挥,反倒让我觉得不好办了。 名人一般有牢固的坟墓,可以长久保存尸体,找个普通人,如何保证他们的尸体在数千年的岁月流逝中不被毁坏呢? “麻翻以后都用飞行器运到祁连山深处的雪谷里好了,我知道那里有一个非常隐蔽的雪洞,人迹罕至。”霍去病的第一个提议。 名人的死亡时间史书上有记载,可以把对历史的影响降到最低。普通人怎么知道他是哪年死的呢? “找个死人死得多的年头,去死人死得多的地方,不就可以收获那些垂死的人了么?”霍去病的的口气简直像个死神。 这个倒是很好找,古代死人死得多的地方,无非两个,一个是战场,一个是疫区灾区。战场危险,疫区灾区咱倒不怕。 元,至正四年四月,濠州。 按史书的记载,这一年的濠州,先是大旱,继以蝗灾,复加瘟疫,人死得太多太多,正方便我们从中挑选合适的种马。 我们把时空飞行器停在一片密林里,记下方位,就找到最近的驿道,沿路而行。原本以为很快可以完成寻找一百个种马的任务,不料沿路虽饿殍遍野,却多是老弱妇孺,并没多少青壮男子。即便有一些饿倒在路边还没死的,也多是身材矮小营养不良的架势。 走了一程,我觉得口渴,就离了大路,去里许外的河边找水喝。刚到河边,猛然觉得头顶一黑,被一条大麻袋罩住,不等我挣扎,已有好几条手臂袭上来,把我四肢按住捆紧。 我大喊救命,希望霍去病能听到。 才喊了两声,麻袋就被扯去,一大块臭抹布塞进我大喊大叫的嘴里。 惨,白白武装到牙齿了,这下子连牙齿内侧贴的通讯器、毒针之类的玩意都用不上了。 好在眼睛没被蒙上。 那是五条大汉,垂涎欲滴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们馋得发狠的模样,心里直纳闷:我有漂亮到这种程度么? 其中一个大汉伸出手指,在我脖子上按了按,划了划,又弹了弹。 我胡思乱想:虽说时空管理局规定啥都不许带走,但如果因为被强暴而带个孩子回去应该可以通融吧?赚了,这年头去历史资源开发局买颗三级古名人精子做人工授精术,还要花八万地球币呢! 却听那大汉对他的同伙说:“不错,又白又嫩又弹,是头肥羊。” “老大,咱们是自己煮了吃还是洗洗剁开拿去镇里的菜市卖?”一个同伙问他。 什么什么?居然要把我洗洗切了吃? 过分,真过分! 当然,我看过的历史书多,历史上饥荒的时候有“菜人”一说,我也知道。可知道是一回事,亲自让人当盘菜吃就是另一回事了。被十四世纪的人涮了吃,这也太丢二十九世纪精英的脸了! “自己吃吧。”那个领头的说,“这几天市上的菜人多起来了,人肉还不如狗肉值钱。” 他们开始垒石砌灶,架锅寻柴。 架了锅,座上水,点了火,领头的冲一个大汉使了个眼色,那人就直奔我而来。 我被捆得跟粽子似的,动也动不得,一边暗骂着臭霍去病怎么还不来,一边眼睛里放小刀子扎那个奔我而来的大汉。 那大汉大概是看我眼神凶狠,竟然脸红了,一面拎我去河里涮,一面说:“姑娘,莫怪莫怪,世道如此,早死早投胎去吧!” “投你爹的胎!”我忍不住骂,却骂不出来,只有被抹布堵住的呜呜啊啊声。这霍去病,不会趁机公报私仇,然后像过去某些穿越小说里男主角似的,跑去领兵起义,当皇帝改变历史吧?我越想越怕,简直快要哭出来了。 那人涮了我两遍,把我呛得直咳,又拿了刀来,划我的衣衫。 外袍一划即裂,可我还穿了一层紧身防护服,他怎么切也切不开。我只觉得背上皮肤被磨得火辣辣的疼,估计已给他的破刀割得又青又肿。 他一吃惊,忙把我往河边一放,叫同伙过来看。 又有人拿了刀在我身上试。还是割不开。 领头的哈哈大笑:“居然还有这么好的宝贝,别割了,好生脱下来再说。” 他们围拢来,一边解开捆我的绳索,一边按紧我四肢。 我拼命挣扎,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也不知过了多久,猛然间四肢一松,居然一骨碌爬了起来。 再一看,那五个人都已扎手扎脚的倒在地上了。 我松一口气,看看旁边冒出来的霍去病,恶狠狠的问:“怎么才来?” “等他们凑一堆,好一块解决嘛!”霍去病懒洋洋的看着我,吹了声口哨再嘲笑我,“你身材不错啊,怎么居然只有被人吃的份?” 我从地上几个人里,挑了个身高接近的,扒了他的外袍穿好系紧,又狠狠踢了两脚,就要走人。 霍去病叫住我:“喂,我扛四个你扛一个总行了吧,一百个年轻力壮的种马可不容易找,这一下子就五个,很值的。” “你给他们用了长眠针?” 霍去病点点头。 “不行,这几个家伙太没人性了,不能让他们去二十九世纪大量生产没人性的后代。” “真够挑的。”霍去病摇摇头,说,“那把他们就地埋了吧。” “不必了。长眠针有保鲜作用,就让他们给路过的别的没人性的人当口粮吧。”我咬牙切齿,恨恨的说。 回到大路,又走了一程,前方是个小县城,城门上悬着“钟离”二字。大概是见我遇袭后一直闷闷不乐,霍去病居然节外生枝的提议:“要不要顺路去看看朱元璋,他今年在这附近出家。” 我诧异的大叫:“哇,你连这种细节都知道,一共就学习了半年的现代化知识,居然还有空看《明史》?” “我只是翻了翻中国简史而已。”霍去病得意的说,“但是我过目不忘,里头每句话都记得。” “过目不忘?”我翻翻白眼,“真是一个古老的形容。我们现在都这么说——那人简直有立体摄影仪一样的记忆!” “立体摄影仪一样的记忆?”霍去病学着我的样子翻了翻白眼,“真是一个罗嗦的形容。” 县城里的情况也不妙,一半的店面都关了门,乞丐比行人还多。 进城后才走了不到一里地,已有二三十个乞丐盯住我们,前后左右一围,几十只手就托着破碗伸过来,最长的那只手都快碰到我鼻子了。 这些围过来的乞丐里,倒是有十来个年轻力壮的。霍去病眼光往那些人身上一溜,回过来问我:“怎么样,这次的可以了吗?”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 他神色一肃,大声宣布:“我们现在还有事,无暇布施。请各位让让。明日正午我们在东城门外招一百个干活的壮丁,十七岁到三十五岁的男子都可去那里等候挑选,挑中的,只要好好干活,每天三餐管饱,还负责给说个媳妇。” 霍去病到底是做过将军的,不怒自威,目光一扫,再加上好处一许,那些乞丐就都退了开去。 我们找到一个馒头店,买了那里所有的馒头——一共一百零三只,装满了一只大口袋。 一出店门,霍去病吹了声口哨,轻轻松松的说:“明天就可以完成任务回去了。” 第二天正午,我们来到县城东门外,那里已经挤满了数百个青壮男子。霍去病摆开从城边小饭馆借来的一张饭桌,铺开纸笔,就让那些人排好队一个个过来报名,遇到面貌不正,身有残疾的,便直接淘汰,令其回家。身强体健、五官端正、谈吐清楚的,方可通过初检,候在一旁。 才过了三四十人,霍去病就叫苦:“怎么全是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 我一看那张名单,都是“张五八,年廿一;李七九,年卅二”之类,让人瞧得眼晕,怪不得他也叫苦。 元代汉人地位低,老百姓如果不读书做官就没有名字,只能用出生日期或者父母年龄相加的数字为名,我们这次找的都是穷得没饭吃的壮丁,自然不会有什么正儿八经的名字。 我笑嘻嘻的拍他肩膀,把缘由轻声告诉他,勉励他好好干活。 要说骠骑将军的效率就是高,也就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的功夫,霍去病便挑好了一百人,伸直了腰宣布:“名额已满,余人速回。” 这时还有两三百人未排到的,纷纷显出不平之色,喧嚷鼓噪起来。 这个说:“我身体最壮,怎么不要我?” 那个说:“我样样活都干得,麻烦这位小哥收留一下。” 霍去病也不理他们,把写好的名单吹干了,一扬手递给我,这才虎目含威的四下一望,那些刚才还嚷嚷着的人,跟他视线一触,无不低头禁声,场上不一会就安静下来。 没被选中的人纷纷散去,我去还了桌子笔墨,回来时却见选中的人一旁候着,霍去病坐在一块石头上发呆。 “怎么了?”我走过去轻声问他。 他往左前方抬了抬下巴。 左前方七八步,有一个须发花白的半老头。我记得这老头,招人时他第一个挤上来,非得说自己只有三十五,霍去病怎么看怎么觉得他不像,一眼就把他淘汰了。这时他拿了一把三弦,正自顾边弹边唱: 黄尘万古长安路,折碑三尺邙山墓。西风一叶乌江渡,夕阳十里邯郸树。 老了人也么哥,老了人也么哥,英雄尽是伤心处。 我从前因别的名目出差时,专门录过一些高手弹唱的元曲,跟他们比起来,这人的弦技还算过得去,但远谈不上出神入化。然而那一股苍茫悲怆之气,却是郁乎其中,发乎其外,唱到末三句时犹为浓厚,引得一股辛酸味从我胸中涌起,直奔入眼睛里来。 “这位老伯,何必如此伤感?”我忍不住过去劝他。 他摇摇头,手指一拨,又是一曲: 美人自刎乌江岸,战火曾烧赤壁山,将军空老玉门关。 伤心秦汉,生民涂炭,读书人一声长叹。 这一曲唱完,他木然歇了半晌,然后叹了口气,起身欲行。 一块银子飞到他怀里。那老先生接过,对霍去病拱了拱手,回头便进了城。 呆了半天的霍去病这才站起来,对身后选中的那一百人说:“跟我走。” 一路无话,我们带着那一百人,来到停飞行器的林子。到了林边,霍去病招呼大家坐下来休息,一人发了一个昨天买的馒头。那些人接过馒头,全都狼吞虎咽。只有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看着馒头大咽口水,却不肯吃。 我过去问:“你怎么不吃?” 他答:“我家里人快死绝了,还剩我娘病倒在床,我想拿回去给她吃。” 我忙从那只大口袋里掏出发剩下的三只馒头,一股脑塞给他:“你先吃一只,其它的拿回去给你娘。” 他喜滋滋的接过馒头,揣了三只进口袋,只拿了一只,三口两口就啃完。 “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我准备多花一天时间,代他行孝。 他嚼着满嘴的馒头,所以回答得含含糊糊:“我叫……呃……朱重八,住在大溪河……呃……边的城东村。” 我听得一愣,不会吧,居然把未来的大明开国皇帝骗来吃了蒙汗药? 只听扑通扑通声四起,那些吃过加料馒头的壮汉纷纷倒地。 朱重八吃惊的指着我说:“你们?你们!”连忙吐出嘴里没吃完的馒头,可还没吐完,就跟那些人一样晕了过去。 霍去病扔给我一捆长眠针,招呼说:“来吧,开始干活。”说着就拿了一根长眠针对着朱重八准备打。 “慢着!”我连忙阻止他。 “怎么了?” “这人是未来的明朝皇帝朱元璋。” “不会吧,他不是叫朱重八么?朱元璋不是今年在皇觉寺出家么?” 简史到底是简史,资料就是不够详细。我连忙解释:“朱元璋是他参加义军以后改的名字,现在他是一个农民,跟其他那些农民一样,都叫的数字名。现在是四月,九月他才去出家的。” “哦,那就留着他,先把其余99个的针给打了,差一个问题不大,过两天再找个人添上就是。” 我拉住他,脸一热,非常不好意思的说:“别,这些人……要不然还是都放了吧?” 霍去病一挑眉毛看住我。 他眼光那么亮,看得我直心虚。可我还是咬咬牙,吞吞吐吐的说:“对……不起,又让你白忙。可这些人,历史上也没记载他们这会死没死,我们把他们弄走了,没准他们里头还有未来的开国大将也说不定。” “拿名单来对一对,是历史名人的就留下来,不是的就弄走。”他胸有成竹的说,“我点的人,我知道他们谁是谁,不会弄错。现在就看你的历史知识行不行了。” 我摇摇头:“也许他们里面还有未来的红巾军战士,不像徐达汤和那样有名,却也参与了这段历史。史书上没有这些人的名字,我无法判断他们是否该被带走,还是都留下吧。” 看他没有赞同的意思,我又加了句:“我觉得我们没有左右他们命运的权力。” “没有左右他们命运的权力?”霍去病生气的问,“蓝天,你当初对我下手的时候怎么没这么多顾忌呢?” “我我我……”我被他一句话问得瞠目结舌,一咬牙,无赖的说,“我仇富,怎么着?” 他却笑了起来:“算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能改变历史。我是名人,所以可以照着历史记载的时间结果我,这些人没有历史记载,反倒不好动。” 我点点头,心中深觉愧疚。 他却反问我:“我们没有改变他们命运的权力,可我们难道有这个权力去改变人类的命运么?” “为未来而努力,是人类的本能吧?”我试图说服他,“我们只是被挑选出来执行这个计划的人而已。” 他摇摇头:“我在二十九世纪醒来,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史书,看我死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死了以后,汉武帝大为惋惜,为他举行隆重的葬礼,将他的坟墓修成祁连山的形象——千里祁连,那是霍去病生前创下不世奇勋的地方。他的儿子霍嬗虽年幼,却也袭了他的侯位,只可惜数年之后便夭折了。 “我死之前,我的母家卫氏一族正如日中天。皇后是卫家的女儿,太子是卫家的外孙,大将军是卫家的儿子,而我——跟大将军分庭抗礼的骠骑将军,是皇后和大将军的外甥。可后来又如何?将军病逝,太子败死,皇后投缳。荣华富贵,尽成过眼烟云。” 我安慰他:“自古哪有不败的家族?” 他冷笑一声:“族可败,国可亡,人类为何不能绝?这几千年来,地球上绝大部分的物种都因为人类的活动而消失了。现在轮到人类,为何一定要苟延残喘?” “这……还是人的本能吧,到底不能坐以待毙。” “横加干涉,未必不是自取速亡。” 我无言以对,我不过是为了钱而做这份工作,用工作意义劝服别人,不是我的专长。 沉默半晌,他突然淡淡一笑,“走吧,药劲将过,他们该醒了。我们去战国。” “战国?” “长平之战,四十五万赵军全军覆没。这是你要的有明确历史记载的普通人的死亡。” ☆、5.长平 周赧王五十五年九月,上党。 我们乘坐的飞行器有视觉隐身效果,从地面往上看,不过是一朵云。 可现在这朵停在离地面千米高空的云,却不知道该往哪儿落。 兵凶。 战危。 作为一名历史资源开发局的资深雇员,工作四年来,我在各个时代出差的时间比在二十九世纪呆的时间还要多。我见过帝王将相,去过唐宫汉关,却从来没有到过正在厮杀的战场。每次出差,我们都会注意避开那些有重大危险的所在,战场就是其中最危险的一种。 长平之战是整个战国时代最大的一战,秦赵两大军事强国倾国以决,争的是赵都邯郸西边的天然屏障——太行山区的上党高地。在上党高地的战略要冲长平,赵国先后投入兵力四十五万,秦国投入兵力史上无载,后人众说纷纭,有估计四十万的,有估计一百万的。最后赵国全军覆没,秦军亦伤亡近半。此战赵国精兵尽没,一蹶难振。秦军则于是役解决了东进最大敌手,一统天下之势再不可挡。可以说,长平之战,是从各国割据到中央一统的转折点。 一战而死伤好几十万的战场,自然是危险指数相当的高,如果不是身边有霍去病这样曾战无不胜的将军,我才不会跑这里来冒险。 霍去病之所以提议来这里,当然不是因为这场战争有多重要,而是因为这场战争的残酷。在古代,没有哪一场战争像这场战争一样记录了如此明确的普通人的死亡——赵国四十五万将士,除240名幼小者被放归外,其余或战死沙场,或投降受戮,再无一人生还。 但是,我们该停在哪呢? 这场持续三年的战争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从空中下望,战局尽收眼底。 这是一片丘陵山地,东、西、北三面都有山脉,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与地势走向平行的,是一条纵贯全境的河流,叫丹河,河谷深,流量大,沿岸地形开阔。一条叫做小东仓河的支流,自东北向西南,汇入丹河。两河交汇处,地势低湿,开阔平衍,后世称作高平。北面群山中,沿山势筑有一条绵延百里的石长城。高平以北,石长城以南,两河交夹的周回约五六十公里的三角形地带,围困着赵军主力。这个三角地带中,有一座相对高程约300米的山,后世称为将军岭,是两河分水岭韩王山的一部分,也是受困赵军的指挥部所在地。小东仓河东南不远的大粮山一带,则是有大量粮草辎重的赵国南线部队。 按历史记载,约一个多月前,秦军佯败,将赵国大军诱出大本营后,派奇兵夺取百里石长城一带的原赵军防线,断其后路,再沿小东仓河插入一支秦军,将赵军分割成南北两部分,北边大军无粮草,南边部队少兵将,赵军战斗力迅速下降。之后秦昭襄王亲赴战场南面的秦国河内地区,将十五岁以上男子悉数征召至长平,进行总包围。四十多万赵军,就此陷入绝境。 我们应该停在哪?战场的核心区,军营如此密集,很难不被发现。而如果停在战场外围的高山密林中,又怎么能突破秦军的包围,运出一百名赵军战士? “断援、分割、绝粮,干得如此漂亮彻底,真不知道该说白起太狡猾好呢,还是赵括太笨好?”霍去病看着底下被围得铁桶一般的赵军,也忍不住苦笑。 “我们先在外围高山密林里找个适合当转运站的地方,等晚上月黑风高的时候,再降到将军岭上分批运人?”我只想到这个最简单的办法。 “好。”霍去病说完,就扭头去看飞行器的后舱。这个时空穿越飞船总共只有四个座位,外加一个储备食品燃料等杂物的后舱。 “你琢磨什么呢?” “如果把后排两个座位放平,再把后舱清空,一次最多能运多少人?” “最多二三十人吧。” “要运四五次?”霍去病摇摇头,“我敢打赌,运到第二次第三次就该被他们发现了。” “能拉多少拉多少,发现了我们就飞走,反正他们也拦不住咱们。”虽然我们人单力薄,可架不住我们有几千年的技术优势不是? 我们在百里石长城秦军包围圈的东北面,离将军岭约二三十公里的山岭间,挑中一个僻静无人的山洞,把后舱的压缩燃料和压缩食品、以及一些目前不大用得上的小装备卸了下去,然后就地休息。 不知不觉,我竟然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洞外已是繁星满天。 霍去病正在洞外的一块大石上懒洋洋的躺着。我以为他睡了,要过去吓他一吓,近前一看却发现他睁着眼,漆黑的眼珠亮闪闪的,倒映着满天的星光。 我讪笑,在他身旁坐下,没话找话的问:“有什么好看的呢?这满天星空图,你应该早就烂熟于胸了吧?” “哦?”他眸子一闪,“你怎么知道?” “十八岁从军,五年间四战匈奴,杀敌十一万,虏敌四万。”我历数他在汉朝的功绩,“你轻骑万里直捣王庭的时候,人家那些久历边战的老将还在沙漠里迷路。你总是孤军深入,客场作战倒比人家草原里马背上长大的主人还要驾轻就熟,如果不是懂星图、辨方向、明地理,怎么可能做得到?” 他释然一笑:“我过去看这星空,只当它是指路图。今日再看,却心神恍惚。”他坐了起来,认真的看向我,问:“蓝天,你说民智初开时,是哪一个人,第一次抬头辨认这满天繁星?而这满天繁星,又是何时开始,发现地球上有了人类的存在?” 我被他问得一呆,人类的起源时间,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后来虽然有了时空穿越技术,却因为耗费昂贵,只能对历史进行极少量的点式窥探,无法做大规模的研究,所以像人类起源这样一个历经漫长时间和广阔地域的过程,至今仍然迷雾重重。 我只能对他的问题避而不答:“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唐朝诗人张若虚,曾发出过跟你一样的疑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霍去病低头微笑,“我复苏后,无暇观诗,只看实用的学问。没想到诗中也有如此境界。” 我看他心情不错,连忙催他干活:“虽然不知道人类何时生,但为推迟人类灭绝弄点种马回去也是好的。没准过几百年,这个问题就有答案了呢!要不然人类灭绝之前,还不知道自己啥时候生的,不是太糊涂了么?” 霍去病哈哈大笑:“蓝天啊蓝天,亏你想得出来,这个人类救亡计划,居然只是为了多点时间研究完自己是怎么来的,再死个明白么?”他笑了个痛快,之后终于说出了我想听到的话:“走吧,我们干活去。” 夜已深,我们驾飞船到将军岭,见四下寂静无声,就寻了块极小的林间石地,停了下来。 出了舱门没走十步,一个哨兵过来,我一抬手,那人便倒。霍去病急抢过去,堪堪扶住那人,没让他砸出声响来。 一个,两个,三个…… 扔了十六匹种马进船舱之后,我们发现近处没有哨兵了,就走得稍远了些。 出了林子,有许多营帐,哨兵在帐间巡逻,大部分人则在帐中大睡。霍去病这时已套上了从一个哨兵身上扒下来的赵军军服,所以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见了巡逻到林子附近落单的哨兵,抬手就是一针,不多久又解决了三人。趁他将三人搬回船舱之际,我走近一个离林子不远的大帐,想再解决一个靠在帐边的家伙。 这时四下无人走动,那个靠在帐边的人手拄长剑,正频频点头,估计是在打瞌睡。 我扣下扳机,将一枚长眠针对准他射过去。趁他的长剑还撑着身体,赶紧过去,一面轻轻拿开长剑,平搁到地上,一面背起他的身体。 这人并不重,个子有一米七五,体重似乎才不到百斤。作为一个战士,这样的体重是不正常的,应该是多日挨饿的结果。我扛着他走了七八步,到了帐后,正要钻进林子里去,忽然听见帐内一声大喝:“进来!” 我吓得脚步一顿,忙将那战士放下,回头张望。 稍远处有几名哨兵过来,进了大帐。 看来他们并没发现我。我松了口气,刚要再扛起那战士走人,却听见帐里有人喝问:“李进哪里去了?” 有人答:“禀将军,李进不见了,只剩随身佩剑在此。” 将军?难道帐子里的是赵括?怪不得帐外的哨兵资源这么丰富。 “岂有此理!大战当前,他居然擅离职守,连佩剑都没带?” “禀将军,近十数日来,每过一夜,都有数十个兵士失踪,最近几日,失踪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这是为何?” 一阵令人难堪的寂静后,终于有人回答:“军中绝粮,有兵士偷杀同袍以食。” 怪不得我们弄走了十九人,还没人发觉呢,原来这里天天有人失踪,所以见怪不怪了。 帐中咣当一声巨响,好像是重物砸到地上的声音。接着就听见那个将军大叫:“可恶!”静了一晌,他的声音又响起来,这次语调非常平稳,仿佛是已经下定决心,“传令下去,升帐,聚将。” 能升帐聚将的将军,那一定是此时的赵国大军统帅赵括了。 我忍不住好奇,便掀开后帐一角,把那个被我放倒的名叫李进的赵兵推到外帐内帐之间的间隙里,自己也闪身进去,敛声屏息,从帐缝处向内窥视。 烛光中,一个枯瘦的青年端坐桌前。我只能看见他落寞的背影。白色的战袍已经脏了,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衣架上。 这个人,说起来真是一个悲剧:他的父亲,是说出过“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名言并曾大胜秦军的赵国大将赵奢。他熟读兵书,辩才无敌,自然是年少气胜,自以为是天纵英才。可他未经战阵,却骤领大军,面对的又是整个战国时代最可怕的常胜将军白起,而这个久经战阵的名将居然不按牌理出牌,偷偷接任三军统帅,让他还以为面对的秦军统帅是原先与廉颇对峙三年的王龁呢。赵括自此一步步堕入白起算中,终于陷入绝境。长平战后,他落了个“纸上谈兵”的笑名,族人以他为耻,竟至变姓为马。 自古才不胜任的人很多,可只有他落个千古笑谈,成为眼高手低者的代名词。其实他也不过是个热血青年罢了。 奇怪,我为什么会同情这个历史上最有名的败将呢,我连他脸都没见到,又不知道他帅不帅。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一定是出差太多,跟古人接触太多,受影响了,再这么下去,一定会成为有理想有抱负有人类责任感的傻瓜的,不行,这趟差完了,回去后我一定要好好休假,清除掉脑子里的这些不良想法。 我胡思乱想间,十多名将领已依次步入大帐,在赵括身前两侧站定。 这时耳朵眼里藏着的微型耳机里传来霍去病焦急的声音:“蓝天,蓝天,你跑哪去了?我塞了二十三个人进去,死活再塞不下了,你赶紧出来,该运第一趟了。” 我不敢说话,怕被发现,只能用舌头在齿边通讯器上轻轻摁了三长两短的五下,这是我们事前约定的平安信号。 “你不方便说话?那我把他们运走了,下一趟再来找你会合?”霍去病脑子转得挺快。 我轻击了一下长的。这是赞同的意思。 耳机里没声了。可小霍这么一搅和,刚才赵括说的话我就有些没听到。只听他这时接着说:“全军分四队,轮流冲击,不分昼夜,务求脱围!” 那十多名将领齐齐答了一声“诺”,便出了帐门。 糟糕,他要做最后突围了,我还得运几趟种马呢,怎么来得及? 趁他们闹哄哄调兵之际,我赶紧拖了李进出后帐,钻林子,来到我们先前降落的那一小块林间石地。 好家伙,石地边上的林子里,密密麻麻搁着四五十个昏迷的赵军战士,应该是小霍塞不下去的。 到底是骠骑将军,工作效率就是高。我忍不住再次感叹。 没多久,小霍就开着空飞船过来了,我们一齐动手,又塞了一船,然后是我开船回去,他在这里看着。“不够数也算了,那边已经开始全面动员准备突围了,别再去抓种马了,危险。”我临走没忘记嘱咐他,“等我回来咱们一起运最后一船回去。” 飞船腾起。 地板一动,我还以为是不明气流导致的飞船不稳,不料紧接着脖子上就多了件凉凉的东西。 “别动!”一个陌生的声音从耳后响起,“你这个女巫,是秦国派来的么?” 我想按下自动驾驶的钮再跟他说话。 一只瘦长的手掌伸过来,啪的砸在控制台上。“住手!臭巫婆,以为我不敢杀你么?” 我脖子一凉,有粘呼呼的液体渗出来。他的脸就势伸了一半过来,我斜眼一看,竟然是李进。那么多史上牛人都手到擒来,居然在这无名小卒手上阴沟里翻船? “你用了什么妖法,把我赵国好儿郎都弄成这般模样?”他不屈不挠的当我是巫婆。 我能说什么呢?刚才他那一掌砸下去,至少有四个自相矛盾的指令输进了飞船的操控系统,现在操控系统红灯直闪,一副死机死得透透的样子,估计要不了十秒钟飞船就该坠毁了。 “赵军已陷绝境,秦国哪需派人插手?我是仙女,来为你们保留一点人种。”我急急说完,就要按启动备用控制系统的紧急按钮。 “胡说!” 我脖子又是一凉,只差一点点就可以按到紧急按钮了,可是他的匕首也已经挨到我的颈部大动脉了。 我只能罢手。 飞船下坠。 擦上树冠,剧烈摇晃。 李进也站不稳了,他的匕首终于离开了我的脖子。可这时再启动备用控制系统已经来不及了。我万般无奈,只能一脚踩上最后的保命踏板,把自己从座位上紧急弹射出去。 天旋地转间,我看见飞船坠毁,燃起熊熊大火。 砰,一朵伞花打开。 我调整方向,终于降落到林间石地。霍去病在那里等着我。 我忍不住抓住他的手,仿佛这样就能获得勇气。 火从数十米外的林间哔哔剥剥烧过来。我看看林间那些昏迷着的赵兵,胸中大恸。本来想救他们,结果却害了他们! 而且,飞船烧毁,我们回不去了! ☆、6.战俘 霍去病突然抽出了手。 我愕然侧头看他。 他移步至我身前,双臂一合,围住我的腰,啪嗒一声,给我扣上了一圈东西。 我心中惊喜,个人飞行器?这玩意我本来也随身带着一个,只是它不打开的时候是一只盒子,我揣兜里,刚才弹射出舱的时候早不知飞哪去了。 原来他也带着。有了这东西,我们至少可以飞出秦军包围圈,不必枉死于此。 他双手放在我后腰,头低下来,嘴巴凑近我左脸。 我脸颊发烫,感觉周边的空气太热,简直快要让人热晕过去。一定是因为大火要烧过来了。一定不会是因为他。 “去山洞。”他的嘴凑近我的左耳,轻声说,“那里还有备用的个人飞行器。” “你不跟我一起?”我很害怕落单,尤其在这样的战场上,又经过刚才那样的空难。 “谁叫你不减肥?”他在我后腰一按,旋即收手退开,“两个人,就超重了。” 我忽然觉得可以平视他,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升起来了。 他仰脸看我,眼睛里有火光在跳动。 火烧过来了。 他灵活的避让、后退,脸却依然仰着,直到变成一个小点。 我看到这片山林外面,赵军已围了一圈又一圈,箭上弩,剑出鞘,如临大敌。 他应该是料得到这些的吧。 我脸颊一湿,胡乱用手抹了一把,就调整飞行器,往那个山洞飞去。 我把山洞里所有能用得上的小工具都装进一个小背包,包括三个备用个人飞行器。 再到将军岭时,天已蒙蒙亮。乳色薄雾弥漫在山间,旌旗隐隐,营帐淡淡,令我有一刹那的失神——仿佛这里不是修罗场,而是29世纪的电影院,片子刚演到末尾,场景正慢慢淡出。 霍去病呢?他会像电影一样最终淡出我的视线么?我心里一点点发慌,无论多么彪悍的人,落到这样的战场上,想要逃出生天,都是很困难的吧?我调了调红外眼镜上的望远旋钮,努力搜寻他的身影。 火还在烧。山顶的林子里,浓浓的黑烟中杂着点点金红的火苗。如果他还在林子里,应该已经被烤熟了吧? 但是赵军也没有继续围在林子外面,他们分成四队,乌鸦鸦排在山脚。是要准备突围了么? 我又下降了几百米,好看得更清楚些。 我看见赵括那脏兮兮的白色战袍,他站在猎猎旌旗下,手举长剑,缓缓挥下。 旌旗插在一座土台上,旗杆上缚着一人,那人垂首披发,旁边有两名战士,正对他举起长矛。 他们要拿霍去病祭旗? 我急冲而下,途中发出两枚麻醉弹。那两名战士中了便倒。砰的一声,土台上黄尘四起,我落得太急,只觉得全身都被震麻了。 回头,拉起那人。 且慢……烟尘渐消,那人也诧异的抬起了头。 面黄,肌瘦,枯干得像骷髅。 他不是霍去病! 我不甘心,四下张望。 笃——笃——笃——笃笃。 很多很多的赵兵,面黄,肌瘦,枯干得像骷髅,眼睛却都很亮,是种不顾一切的亮。 笃——笃——笃——笃笃。 霍去病在哪里? 笃——笃——笃——笃笃。 笃——笃——笃——笃笃。 笃——笃——笃——笃笃。 我忽然醒悟过来,这不是我们约定的平安信号么?霍去病现在平安无事,只是不便说话。我真傻,一着急就犯傻,居然忘记了我们的通讯器。 我调调腰上的个人飞行器,准备走人。 脖子上传来一点寒气。 我微微侧头,赵括的长剑指着我。 回去以后得跟局里的装备部提个建议,防护服要延伸到脖子和脑袋,还得做得跟人皮肤一样,这样既不会吓坏人,也不会老被人指着脖子威胁。 “你是何人?”赵括问我。 “仙女。”我觉得仙女这个概念比未来人的概念更容易让古人接受些。 “仙女?哼!此人杀食同袍,被我们当场抓获,正要拿来祭旗,好激励我军将士同仇敌忾,突破重围。仙女何以独独救此罪人?” “对不住,我弄错了,现在我不救他了,你请便!”我忽然看到七八排外,有一人虽瘦,却并未瘦脱形,脸上黑一块黄一块,正冲我眨眼——三长两短。原来霍去病混到赵军里头了!幸好他本来身材也偏瘦,否则实在是太显眼了。我也冲他眨了下眼,他眼睛亮起来,露出笑意,不再眨了。 “三军大营,岂容你说来便来,说走便走?”煞风景的赵括。 “四十五万大军,还不是由得白起说围便围,说杀便杀?”我心里有气,伤人的话脱口而出。 笃笃! 呃,小霍不同意我这么说?好吧,好女不吃眼前亏。我正准备想个办法脱身,却见赵括急白了脸怒吼:“白起说围便围?你怎么不说他卑鄙无耻?二十万赵军困守长平三年,虚耗粮草,寸功未建。廉颇要坚守以老秦师?哼,秦国地广粮丰,赵国地促民穷,秦国后顾无忧,赵国四战之所,只怕秦师未老,赵师先老了!大王命我加带二十五万大军前来接替廉颇,就是要举倾国之兵,以多击少,一战奏功,我岂能龟缩不出?恨只恨白起枉称名将,居然偷偷摸摸接任主帅,我若知道是他,岂能如此大意?” 兵不厌诈啊!这小子还是没学乖。 “好好好,是白起卑鄙!你突你的围,我升我的天,这总行了吧?” 笃笃! 怎么还是不对? 不过好像真的是不对,赵括寒着脸,长剑未有稍离。 我叹口气,想想包里还有三个备用个人飞行器,就建议:“要不我带你飞出重围?我法力有限,一次最多只能带三个人。” 笃笃! 天,这也错?到底什么才是对? 赵括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他很快就清醒过来,摇摇头说:“赵某誓与三军共存亡,决不独生!仙女好意,赵某心领,请仙女随军观战,看我率军突围!” 随军观战?恐怕是要我拼尽“法力”,助他突围吧?我居然忘了中国的古人对神仙一向是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的,神仙要能帮他们升官发财延寿延福送子送色,才能享受他们的香火,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冒充神仙了! 他一挥手,十几个赵兵上来,把我五花大绑,送到营门边一辆高高的战车上。 我成了赵军的战俘。 飞血,祭旗。 扬槌,擂鼓。 开营,出击! 一小队一小队的赵兵步出营门,排成一个大方阵,向秦军的战垒进发。 我不知该如何形容这些赵兵,他们明明瘦弱疲惫,却步伐坚定得如同吃饱睡足的猛士,他们明明自蹈死地,却眼神锐利得如同猎物在爪的野兽。 太阳升起来了。 川如血聚,山似坟耸,广袤的原野上,阳光给每个战士镀上一层金边。 他们向秦军的深沟高垒走去。 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直到—— 直到黑色长箭布满血色长空,直到箭收人命宛如镰割熟禾! 他们还是没有放弃,继续前行。 一个大方阵接着一个大方阵,继续前行。 前面的人死了,后面的人接上去,继续前行。 秦军的阵地前铺着死尸,深沟里堆着死尸,高垒上挂着死尸。 然而那些高垒上的战士里,终于爬进了赵兵,那些深沟中的死尸里,也终于坠下了秦卒。 赵括站在第四个大方阵的第一排,出发了。 几名赵兵拉着战车上的我,跟他们一起出发。 他们早就没有了马,所以连战车都要靠人拉。 赵括竭声高唱: “跞躁摧长兮——擢戟驭殳, 所离不降兮——鼓我王气! 三军一怒兮——所到皆殂, 一士向死兮——而当百夫!” 士卒们反反复复的同声唱和: “三军一怒兮——所到皆殂, 一士向死兮——而当百夫!” 雄浑的战歌声和着隆隆的脚步声,一槌槌锤动我的耳膜。 三军一怒,所到皆殂? 一士向死,而挡百夫? 被围四十六日、早已绝粮的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敌人? 是以耕养战的秦国——是耕牛瘦了一寸就要挨鞭子的农夫、箭弩差了一分就要逐级被砍头的工匠、杀敌越多爵位越高泯不畏死以战为乐的战士,他们面对的是由这样的人组成的庞大的战争机器,这个时代地球上最强大的战争机器。 长平之战赵国败,或许并非偶然。 偶然的,只是败得这样惨烈,这样全军尽没! 可明知必败,还有一士向死而挡百夫的勇气?还有三军一怒所到皆殂的决心? 黑压压的长箭遮天蔽日,直插下来。 战车的前后左右,一排又一排的生命被它们收割。 也许,下一秒我就将迎来死亡。 未知死,焉知生? 我看着那满目的血红与惨烈,心中涌起强烈的求生欲望。结束吧,让这一切赶紧结束吧,我要回29世纪去,建立一个家庭,再养育一个孩子,让他纯净如天使的笑脸,拯救我曾经只知逐利的灵魂。 我忽然理解了为何历史上每次战争之后生育率都那么高? ——战争消灭掉每一个参与它的人,不摧毁他的肉体,就摧毁他的精神,也许只有全新的生命才能让他们重生,击退死亡留在他们心上的暗影。 那么,我为女娲计划做的这些工作,到底还是有些意义的?并不是为了那不可能实现的人类的永远存续,而是一场竭尽勇气和智慧的抗争? 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想得痴了,身上擦过好几枝箭,直至被一个黑影扑落到战车下面。 笃笃笃笃笃笃! 不是霍去病的暗号,是长箭扎入战车木板的声音。 “笨蛋,都不知道躲着点!”耳后传来熟悉的小霍的声音。 脖子上疼疼的,有热热的液体流下来。“我受伤了?” “废话,战场上都能走神,不死算你命大!”他的声音很臭,估计脸色更臭,虽然我现在看不到。我现在头被他摁得低低的,只能看见鼻子下面那一小块血红的地。一只小小的蚂蚁被四处流淌的鲜血围困在中央一小点凸起的干地上,无处可逃。 “如果现在就死了,你最遗憾的是什么?”他忽然温柔的问我。 最遗憾的? 我真的不知道我最遗憾的是什么?我是一个克隆儿,从小住寄宿学校长大,母亲跟我的感情并不深。她还年轻,对一个长达176年的生命来说,45岁是很青春的时光,她享受着丰富多彩的爱情生活,对我孜孜不倦的财迷行为非常不屑一顾。可是我真的财迷么?我虽然找了这么一个高薪高危的工作,又买股票、开网店,听见有赚钱的机会就眼睛发亮,可我并没有打算退休以后闲着没事天天数钱玩。我为什么要追逐钱财?或许只是因为它比较明确,比较好把握,可以一分努力一分收获,不像爱情那样难以捉摸。 “最遗憾的,是没有好好恋爱过吧?”我略微有点迟疑。 “你渴望爱情?”他非常诧异。 这诧异的语调立刻激起我的恼怒,我用非常肯定的语气回答他:“是的,我渴望爱情,就像鱼儿渴望水,花儿渴望颜色,云彩渴望阳光。” “想不到你也有这样诗意的少女情怀啊!你知道我说要参加你这组的时候那些同事怎么说的么?”他的笑声很促狭,“蓝天?你这样的帅哥跟她一组最安全了,一定不会遭受性骚扰,因为她只对钱有兴趣。” 我只想冲他翻白眼儿,可惜他看不到;我还想叫那些背后说坏话的同事们闭嘴,可惜他们听不到。 我还能干什么呢? 只能什么都不干,低头生闷气: 原来贪财是这么影响妙龄女郎形象的一件事啊!我怎么才知道? 我伤心的哭了。 眼泪滴下来,把那只小蚂蚁打入血泽。 ☆、7.白起 霍去病安慰的拍拍我的肩,不敢再笑我。 箭雨中浴血而卧,危险得仿佛在地狱。 被霍去病保护着,又安全得仿佛在天堂。 不知道在这像天堂又像地狱的地方呆了多久,战场上震天的怒吼忽然停了一瞬。 很短很短的一瞬。 笃笃的箭雨声停了。哀哀的悲嚎声响起来。紧接着是嗷嗷的欢呼声。悲嚎声和欢呼声都很大,像仲夏时的雷鸣,像月圆夜的海潮。 霍去病割开缚着我的绳索,拉着我翻身坐起,向车外张望。 赵军的阵形乱了,挤作一团。 黑压压的人群中央,缓缓立起一根旗杆。杆上不再是猎猎的旌旗,而是一袭已经布满血迹和箭洞的白色战袍。战袍飞扬,飘荡出一个血红的大字: 降! 赵括死了。 赵军降了。 这不是结束,这是一个更大悲剧的开始。 笃笃笃! 有人敲车板。 一个圆圆脑袋瘦小身材的赵兵走过来,站在我们眼前。 他的眼睛黑黑的,吃惊的上下打量我。 然后一言未发,转头就要走。 “喂,有什么事吗?”我叫住他。 “我叫小叶儿,不叫喂。”他回身看看我又看看霍去病,“大将军临终遗命,让我解开绳索,放了神仙姐姐。原来这位大哥已经先这么做了,我可以放心归队了。” “小叶儿,你多大了?”我看他面容尚稚,说话却很有条理,忍不住问。 “十一。”他的表情非常严肃,严肃到如果我不注意这个数字的话,会以为他是个成人。 “姐姐带你离开这里吧?” “不,我要归队。” 他拱手为礼,然后转身离去,不多久就没入了那一大群面黄肌瘦的赵兵中。 我叹了口气,从背包里掏出一只个人飞行器,递给霍去病。 霍去病接过去,却又摇摇头:“蓝天,现在起飞,会成为箭靶子。我们离秦军壁垒太近了!” 他脱下身上的赵军战衣,扔到一边。里面是黑色的紧身防护服,令他身材毕现,连胳膊上肱二头肌的隆起都能看得出来。 他翻了翻我的背包,不满的嘟囔:“怎么不带件长袍来?扮神仙怎么可以没有扮神仙的专用工作服?” “扮神仙?” “扮赵军肯定是死路一条,现在就往外飞会变刺猬,等晚上再飞……我看秦军很快就要清扫战场分离俘虏,估计等不到晚上了。”他看看我,又说,“你身上这件长袍还像点样子,可你居然受了伤,神仙怎么可以把自己弄得血糊糊的?” 他从背包里找出一卷绷带来,不由分说的给我脖子上缠了一圈。再拿了条纱布,在我脖子上擦来擦去。然后离远两步,端详了一会,往纱布上啐了口唾沫,伸手就要往我脖子上抹。 我下意识的往后一躲,没躲开。他一边擦一边嘲笑我:“嫌脏啊?谁叫你不带瓶水来,这块血迹干了,没水擦不掉。” 绷带是高科技材料制作的,跟皮肤的色泽质地差不多,缠上这圈绷带,再拭净周围血迹,应该不容易让古人看出来我受伤了。 他终于满意的放开手,旋即又从包里拿了块纱布递给我,然后把那张黑一块黄一块的脸凑过来。 “愣着干嘛,这里没镜子,快帮我擦!”他的眼睛闭上了又睁开,睁开了又闭上,不耐烦的催促我。 我轻轻的用纱布擦拭他的脸庞,从额角到眼角,从印堂到人中,从脸颊到下巴。黑的灰,黄的土,一层层转到纱布上;浓的眉,乌的睫,直的鼻,方的唇,一一从恢复本色的皮肤上凸显出来。 尸横遍野,血流漂橹,幸存者默然肃立,重伤者哀然呻吟,胜利者傲然而入。 这样一个炼狱般的战场上,还有如我如他这样两个局外人,做着假扮神仙的勾当,意图脱身。 真荒谬啊! 可我却喜欢上了这个荒谬的瞬间,尽管那不过是一段短短几分钟的时光。 一队队秦兵向战场走来,收缴武器,然后将赵军百人一组,分开看守。 走到我们这边时,看见霍去病古怪的紧身防护服,几个秦兵都是一愣。他们的小头目看看霍去病又看看我,大声喝问:“你们是哪国派来的奸细?” 霍去病大剌剌的走近他们,双手叉腰转个圈,然后往自己身上各大关节处指来指去,说:“哪国的?看看清楚,现在有哪个国家能缝出这样的衣服?” “这衣服不是缝出来的,一个针眼都没有。”一名秦兵说。 “对了,这位小兄弟好眼光。”霍去病表情严肃,“这叫做天衣,天上神仙穿的衣服就是没有缝的。” 那名秦兵指指我问:“那位姑娘也是神仙么?她的衣服怎么跟你的不一样?” 霍去病对着我撇撇嘴:“她啊,是神仙的跟班。实习的,还没转正呢!” 那几个秦兵还是将信将疑,霍去病就对我喊:“喂,跟班,飞一个给他们看看。” 我往腰上一摁,腾的飞了起来,刚飞到十多尺高,就发现整个战场上至少有半数秦兵都举起弩弓,对我瞄准。 我赶紧下来了。 秦兵小头目躬身行礼,恭恭敬敬的问:“不知大仙光临,有何指教?” 霍去病答:“贵军统帅武安君白起,乃天上破军星下凡。我与他曾是仙友,如今他下凡已近一甲子,再过几年将重归天位,我是来点化他的。” 想不到小霍还有这手?他装神弄鬼,倒是比我像多了。 那几个秦兵恭恭敬敬的把小霍和我带到秦军大营。过了第一道营门后,一名秦兵进去通报,其他人和我们一起候在第二道营门外。 过了一柱香功夫,一名军官服色的人带着十几名士兵过来了,大声喝问:“哪来的狂徒,胆敢冒充仙人,莫非是意图行刺大将军的?给我拿下!” 那些人拿着青铜长剑围过来,我一摁腰带,越过这十几名士兵,飞到那名军官面前落下,问他:“想行刺的话,晚上飞过来干掉你们大将军不是更神不知鬼不觉?” 他目瞪口呆。 我顺着他的目光回头望过去,这么一会功夫,那十几名秦兵也都被霍去病打倒一大半了。而且那些青铜剑有砍在小霍肩上背上的,他都丝毫无伤。 就这样,这名军官也承认我们是神仙了,我们过了第二道营门。 之后又有七名不同级别的军官分三拨过来对我们进行神仙资格认证工作,其中有两个史书有载的,我还给他们来了点预言。 一直到了深夜,我们才得进秦军主帐。 主帐很大,帐中或坐或立,容了数十人,也还颇觉宽裕。牛油大烛高点,长平地图高挂。地图前的长案后,坐着一名须发花白的老人,他眼睛不大,眼神却幽微难测,一眼扫过来,只令我脊背生寒。 霍去病昂然前行,我落后半步,紧随他到了长案前方五步距离的地方停下来。 他拱手为礼,然后开口:“武安君别来无恙?” 老人身子前倾,扶案哈哈大笑了几声,眼睛一直逼视着小霍,接着向后坐直,断然道:“你不是神仙,你是个军人!” 我大吃一惊,不过还是努力控制脸上肌肉不要动,以免被看出破绽。 却听小霍不慌不忙回答:“像军人有什么奇怪,你是破军星,我是冠军星。武安君入红尘俗世太深,浑忘前缘,我正是来点醒你的。” 老人沉吟片刻:“冠军星?观君气度,确有勇冠三军之慨。不过自古只闻有破军星,未闻有冠军星。” “天阕之密,凡间岂能尽闻?” “有理,坐!” 白起挥挥手,便有侍从上来,往地上铺了两个草团,我们于是就地盘腿而坐。 “报!”一名秦将掀帘而进,远远便喊:“赵军存者尽降,数目刚刚点清,共二十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九人。” 看来,四十五万大军,已经战死饿死一大半了。 白起长舒一口气:“好,众将接令!” 帐内齐齐一声“诺!” “全部击杀,一个不留。”这句话白起说得很缓慢,然而却是无比的清晰和坚定。 “上将军?”帐内至少有三分之二的秦军将领愕然抬头。 这样大规模的杀降是此前从未有过的,当然,此前也未有过如此大规模的俘虏。 “今日之战,众皆目睹,绝粮四十六日尚有如此战力,若赵军饱食复叛,又当如何?”白起顿了顿,接着说,“我军伤亡亦过半,还要一鼓作气,往东直下赵都邯郸,留着这些俘虏,大是不便,如若放了,这一仗又白打了。” 不改变历史,是我历来遵守的工作原则。但在这样惨痛的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我的原则动摇了。史书上多的是血流成河的场面,然而书上所读跟亲眼所见,毕竟是两回事。那么多活生生的人,即将变成死尸,我无法再心安理得的做一个旁观者。 我大声喊道:“杀降,不祥!武安君此举,将遭天谴!” 白起不屑的看看我,斩钉截铁的回答:“便有不祥,我自担之!” “请武安君三思!坑杀降卒,赵人将举国同仇,誓死抗秦。他国将士,见到赵人先例,不敢再投降,只会拼死作战。长远来看,对秦国统一大业恐怕是弊大于利。”白起杀人如麻,天命都不能吓住他,用人道用伦理更不可能说服他,只能诱之以秦国统一大业。 “你错了!小惧令人怕,中惧令人进,大惧令人弃。”白起的语调沉缓坚定,不像是在讨论杀人,倒像是在讨论哲学问题,“此举立威,天下将为之变色。就算老百姓不吓破胆,王公贵族也会。只要各国君主从此畏秦如畏虎,弃绝中兴之念,萌生苟安之心,兵再精,将再猛,都不会有用武之地。秦国一统天下,将由此战奠基!” 他扶案而起,扔下一只令牌,森然下令: “杀!” 众将领命而去。 营帐内死一般的寂静。 过了半晌,霍去病的话打破了这份寂静:“武安君是要赶净杀绝,一个赵兵都不留么?” “留之何用?”白起冷冷反问。 “要令天下震恐,光靠秦兵自己吹牛,恐怕不够吧?”霍去病说,“幸存者的话,更易取信于人。” 白起点点头,又拿起一只令牌给身边候命的传令官:“传令下去,赵军中幼弱未成人者,可免一死,放其归赵,扬我大秦军威!” 霍去病握了握我的手,轻轻的安慰我:“小叶儿或许能够幸免吧,我们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之后我们在秦军军营又住了两日,夜里趁看守的秦兵不备,启动个人飞行器,离开秦营。 曾经轰轰烈烈的两军决战场,如今已寂静得可怕,我飞在半空,依然觉得血腥味浓烈无比,中人欲呕。 前方多出一座山。 “飞高一点,别往那边看。”霍去病回过头来警告我。 已经晚了。 我看见很多很多的脑袋——大的,小的,缺了耳朵的,少了鼻子的,怒目圆睁的,双眼紧闭的,一个挨一个,一层摞一层,垒成了这座山。 骷髅台! 我打了个寒战,晕了过去。 醒来时已躺在被我们用作中转站的山洞里。 “天亮了?”我吃惊的看着照进洞口的阳光,更吃惊的是发现自己昏沉虚弱,浑身每块骨头肌肉都在喊疼,说话也变得非常吃力。 “总算醒了!”霍去病的脸高兴的在我脑袋上方晃,“你已经昏迷五天了,一直烧得烫手。” 我闻到强烈的腥臭味。天啊,我的脖子! 我想抬手摸摸脖子那怎么样了,却怎么也抬不起来。 “我给你脖子换了十几次药了,一直不好。”霍去病小心翼翼的问我,“是不是我没用对药?” “不是,是最开始包扎时没做好清洁和消毒。”我后悔得简直要哭出声来,“大概是败血症,这里的常规消炎药不行。” “消毒没做好?你怎么不告诉我?” “当时没想起来。”就算想起来,那种情况下也来不及消毒吧? “怎么会这么笨?” 我叹气:“跟你在一组后,好像是变笨了。” “笑话,金威说,只有恋爱中的女人才会变笨,像你这样只爱财的女人,是最安全最聪明的搭档了。”他冲我做鬼脸,大概是想逗我笑。 我苦笑。 “我说错话了?你恋爱了?”他顿了顿,惊恐的问,“我?”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恋爱了没有,这些天看到的死亡太多了,我还来不及理清自己的情绪。不过看他被我吓得惊惶失措的样子,还是满有成就感的,反正按这里的医疗条件,败血症是要死人的,那么任性一点也无妨吧?我笑着眨眨眼。 他沉默了。 我浑身虚脱,昏昏欲睡。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每次醒过来,都看见霍去病在身边,然而过不多久,就又昏睡过去。 “乖,坚持一下,也许发现我们失踪,同事们很快就会来接我们回去了。”那一次我大概很长时间没有醒过了,醒来时发现他的语调简直堪称温柔。 我很满意这种温柔,但又不得不刺破他的幻想:“我大概坚持不到那时候了。” “别担心,如果他们来晚了,大不了让他们重来一次,把到达时间调早一些,就可以赶得上救你了。”他的眼睛离我越来越近,像一汪深潭,一汪随时可以将我溺毙的深潭。 在这样的深潭中溺毙,好像也可以算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吧!我满足的叹了口气,轻轻告诉他:“你知道时空旅行的原则……如果搜救者看到我已经死亡,就不能再来一次,到我死亡之前的时间去救我。” “你是说,游戏不能存盘?”他愤愤的咬牙,“那还要这个游戏做什么?” “如果每个人都……能存盘,上帝会……嫌他的硬盘……不够大的!”我笑了,这是我能说的最后一个笑话了吧。我希望最后留给他的是一个笑容,我想我大概已经做到了。 我能感觉到生命力从身上不断流逝,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我动了动嘴唇,霍去病,真高兴可以认识你!可是声音出不来,这么重要的话他都没听到,我真不甘心。 也许我不说他也能明白?他的目光从我微睁的眼缝里漏进来,温暖得不像话,竟然让我产生了如此不切实际的幻想——又不是情侣,凭什么要他与我心心相印? 手腕上忽然一麻,然后那种极难受的麻木感顺着血液流遍全身。 只有耳朵没有麻,热热的,他贴着它对我轻语: “那么,也该轮到你尝尝长眠针的滋味了!” 这是我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语调那样轻松,似乎不过是让我参与一场好玩的游戏。 我立刻就放松下来,安心的睡了。 ☆、8.伊甸园 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不记得自己都做过些什么梦。只记得那些梦境如此漫长,漫长到我总是梦见自己在做梦,又总是梦见自己从梦中醒来。一个梦套一个梦,无穷无尽,无边无涯,我仿佛是堕入了梦的深渊,又仿佛是进入了梦的死循环。 醒来时我长舒了一口气:呵,终于醒来了啊!在那样的漫漫长梦中挣扎浮沉,拼命叫自己醒来醒来,结果醒来以后总是发现自己还是在另一层梦境里,我还差点以为这一次的醒来,也不过是一场关于醒来的梦而已呢。 让我明白这次是真的醒来的人,是伊丽莎白。 我醒来后第一眼见到的,居然是她! 伊丽莎白还是那样美丽,却有许多地方不一样了。头发盘起来,姿态更优雅,衣服上不再有花花绿绿的挂件,眼睛里不再有梦幻般的热情——她好像成熟了很多。 “亲爱的蓝天,欢迎你回来!”她温柔的笑着看我,“欢迎你回到30世纪,我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25年。” “30世纪!!!”我差点跳下病床。不过他们早有准备,我的四肢都被冰凉的铁环固定在病床上,所以我想的是跳下来,实际不过是在床上弹一弹而已。 “别动!”伊丽莎白说,“你的心脏刚刚换过,还有肺和肾,你全身的血液已经换过三回了!” 晕,一觉醒来,我成改造人了我! 伊丽莎白开始解惑答疑:“25年前,也就是2877年,你们的飞船失踪,时空管理局自动登记的你们最后一次飞行记录不全,公元前2某某年,最后两位数字缺失,公元前200-299都有可能,范围太大,又充斥着战国时代的战争和秦末汉初的战争。历史资源开发局找了你们十年,每两年找一次,一直没找到。” 数据缺失?怪不得我白撑那么多天都一直没人来救。时空管理局也不多弄点数据备份? “之后金威要退休了,亲自去找我出山寻人,因为我跟你搭档时间最长。”伊丽莎白笑着说,“我没有再派时空穿梭飞船去战国,而是仔细整理你和霍去病走前留下的所有东西,试图推断出你们可能的去处。很多推断最后都证明不对,只有一次成功了。我在霍去病的一本读书笔记末尾,找到一页很潦草的地图,再找地图专家做鉴定,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那是哪里,直到有一个研究中国与西域征战史的老专家说,那应该是祁连山的一个局部。在祁连山,我用长眠针微量元素探测仪找到了你藏身的雪洞。这个过程又花费了十二年。” “2877加10加12,那就是2899年你们发现了我?” “不止是你,还有二十三个骨瘦如柴的青年男子。” 那些第一拨被运走的赵兵?小霍真强,二十多具尸体从太行山区运到祁连山区,用的还是战国时候的简陋交通工具,怎么办到的?回头要好好问问他。 “那二十三个人,虽然枯瘦,但健康状况还行,我们很快对他们进行了复苏处理和康复训练。然后经过一批心理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合作,我们终于弄清楚,你们居然跑到了长平之战的战场去了,他们是那场战争中赵国的士兵!” 我不好意思的冲她笑:“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肥?让你们费心了,以后我不会再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了。” 伊丽莎白笑着说:“是啊,你差点就没命了。我们挖出你的时候,发现你颈部溃烂,透视仪显示,你体内多个脏器肿大衰竭,需要更换。所以我们一直没让你复苏,而是准备好所有换用器官后,再一次做完所有手术,同时启动复苏程序。这一等,又是三年,现在已经是2902年了。所以,欢迎你回到三十世纪,亲爱的蓝天。” “霍去病呢?”我终于忍不住问。 “他遗落在战国。你知道的,一个人,只能打一次长眠针,第二次就失效了。”伊丽莎白扭头避开我的眼光。 “三年了,你们发现我已经三年了,为什么不派人开时空穿梭机去接他回来?”我大惑不解。 “去过两次,每次三个月,都没能找到他。”伊丽莎白无奈的看着自己的鞋尖,“时空旅行很昂贵,我们不可能在他身上花费太多。” “那么,我去找他。”我下了决心,“时空穿梭机坠毁,是我行事不小心造成的,后果不该由他来承担。找不到他,我就不回来了。” 伊丽莎白摇了摇头:“也不完全是花费太大的原因。他在战国末年生活得很好,还留下了文字记录。本来我打算为他做三次搜救行动,实在找不到就放弃。但第三次行动前,我们在祁连山雪洞里发现了几卷旧麻布,上面提到了他的生活。根据麻布上的记载,他在长平之战后最少还活了57年。也就是说,我们的搜救是毫无意义的,他已经在战国终老。所以我们放弃了第三次搜救。” “就因为这卷破麻布,你们就不再去搜救,也不准我去?”一阵遏制不住的愤怒忽然从我心头涌起,“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你当他是薛定谔的猫?” “难道他不是?”伊丽莎白回过头来看住我,她的眼神如此复杂难明,以至于我分不清那里面饱含的到底是伤痛还是欣慰,是责怪还是怜惜,是坚定还是动摇?或许都是,或许都不是。 “我们每个人,都是薛定谔的猫。”她喃喃的说,“他并不比别人特别。旧麻布的确定性否定了搜救他的可能性,仅此而已。” 我安静的在病床上休养了两个月,终于康复出院。 30世纪的天空与29世纪的天空一样阴霾,我再也看不到曾和霍去病一起见过的战国时代那样繁星满天引人遐思的夜空。 历史资源开发局的大楼还是原来那座,回局里报到时,我赫然发现局长办公室的铭牌已经换作“伊丽莎白·托德”。 伊丽莎白都当局长了呢!我咧嘴笑,记得当年她还曾一度辞职。 可是敲敲门,里面却没人答应。 一个英俊的金发小伙子推开楼道的另一扇门走过来说:“你好,亲爱的蓝天,托德女士今天休假,参加她儿子的小学毕业典礼。” 我不认识他,他居然认识我?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二十多年才找回来的同事,又在医院里躺过三年随便参观,大家都知道也很正常。 我问过具体地址,出门打了个飞的,直奔那所小学。 小学修建得很漂亮。不过奇怪的是,学校门口外的那条大街上,人头济济,堵得水泄不通。一个毕业典礼而已,不必这样吧? 我匆匆挤过人群,到门房处登记,要求进入校门。 看门的老大爷撇撇嘴:“除了毕业生的父母,谁都不准进。今天想进去的家伙多了,个个都说是这个那个的亲戚同事朋友。我们连覆盖整个校区的天空防护网都启动了,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开个人飞行器闯进来。” “为什么?”我很奇怪。 “你刚从火星回来的?”老大爷很奇怪的反问我,接着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不对,火星移民也早就是他的粉丝了。” “他的粉丝?”这个词听得可真熟,“他是谁?” “当然是魅力天皇卫玠啊,除了他还能有谁?” “一个小学生的毕业典礼还要请明星来?”我撇撇嘴,“真烧包,会教坏小孩子的。” “我们没花一分钱。他自己哭着喊着要来的,我们还怕他影响典礼的秩序呢。”老大爷拽拽的说,“他儿子今天毕业。” 我明白了,这一定是个收费昂贵的贵族小学,否则不会明星啊,高官啊,都把自己孩子往这送。 好在我还有伊丽莎白的联络方式,我联络上她,约好典礼结束后一起吃晚饭,顺便见见她儿子。然后我马上去附近的商场买给小孩子的见面礼。我挑来挑去,挑中一架时空飞船模型。刚付完款,就接到伊丽莎白的电话。她问清楚我的位置,就让我去商场顶层的停机坪等她。 一架小巧美丽,造型优雅的碟型飞行器停下来,舱门滑开,伊丽莎白对我招了招手。 我一上飞行器客舱,就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黑发黑眼,白肤红唇,高鼻深目。 飞行器启动了,我把礼物递给那小孩,他看见包装盒就撇嘴:“妈妈每年都送我这个,原来阿姨也跟妈妈一样没新意。” 我大笑绝倒,转头问伊丽莎白:“这小魔头,你是怎么把他养到这么大还能胜任局长的?他住的又不是寄宿学校。我真佩服你!” 伊丽莎白笑嘻嘻的说:“只要有对付他们父子俩的能力,局里那帮小孩子们也就不在话下了。我还没见过比他俩更难缠的异性呢!” 我笑问:“他父亲是亚洲人?我看他长得像混血儿。” 伊丽莎白也笑了:“他父亲在驾驶室,呆会到了我家再给你们引见。” 伊丽莎白的家在太平洋中的一座美丽岛屿上,别墅是传统的欧式风格,紧临着一个天然小港湾,我目测了一下,估计应该可以从客厅里直接跳下去游泳。 我们停在别墅顶层,驾驶员走下驾驶舱,跟我握手:“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卫玠!!! 我目瞪口呆,赶紧问伊丽莎白:“怎么回事?你不是喜欢健康型帅哥的么?” 伊丽莎白俏皮的冲我眨眼。 卫玠很不以为然的抗议:“蓝天,谁说我不健康了?只是当年我老妈嫌我话多怕我惹祸才到处说我身体不好不能多说话,我为了不让老妈难过也只好总是忍着不多说话,结果就坐实了身体不好的名声。我冤啊我!” 我赶紧表示同意:“是啊,你现在名声可真大,据说已经红遍地球月球和火星,有人类的地方就有你的标准美男照啊!” 卫玠笑嘻嘻的说:“那是那是,不过我出名主要不是因为长得好,都红了二十多年,长得再好人家也审美疲劳了。我出名是因为我毒舌——何以解忧,唯有胡诌!” 晚餐宾主尽欢,饭后我和伊丽莎白坐在露台上的藤椅里喝茶聊天。 这里远离城市,倒是可以看见几颗星星。 “女娲计划现在进行得怎么样了?”聊过她这些年的经历和我这些年的经历后,我问起了这个问题。 “也不能算失败,但的确没有成功。”伊丽莎白的声音有一点点茫然,“承接女娲计划中商业项目的几家大公司,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以主营项目的精子买卖为例,基本上是供不应求,黑市倒卖价已经炒到正常售价的5倍。当然这里面有卖家故意控制每年提供给市场的产品数量的因素。由这个计划产生出来的后代,25年间,已经达到35亿人,占目前人类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这还不算成功?”我咋舌。怪不得出院以后觉得市面上繁荣了很多,原来这25年多了这么多人。 “可是这些后代里,有不少男孩子,已年满十八岁,却没有一例拥有正常的生育能力。”伊丽莎白摇摇头,“他们都是少精症、无精症或者死精症患者。” “没有一例例外?” “没有!不仅如此,那些被我们倒腾回现代社会的古人,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近二十年中,精子活力都下降了一大半,在现代社会呆的时间越长,下降得越多。” “原来这个计划是这样失败的!”我叹了口气。 “也不能算失败。”伊丽莎白说,“五年前,宇宙探测局发现了一颗行星,G值是地球的1.3倍,氧气含量比是地球的0.8倍,空气中对人类有毒的气体成分含量在警戒值以下。这颗星球处于原始蛮荒状态,有大片的森林草原沙漠河流湖泊海洋,生长着各种奇禽异兽,但是还没有智慧生物的出现。那里有一种稀有金属矿,本来是为了找那种矿才探测到那颗星球的,但是那里居然有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这出乎人们的意料。这时候有人提出来,可以把那些尚存有生育能力的古人和部分生育能力健全的妇女放逐到那颗星球上,作部落式繁衍试验,从此只对那颗星球作远程卫星监控,不再用任何现代手段污染那颗星球的空气和水土。这个计划叫做伊甸园。” 伊甸园?我忽然想起了跟霍去病关于人类起源的那场讨论,也许,远古时代的地球,就是另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星球撒下人种的伊甸园?“伊甸园计划取代了女娲计划,是女娲计划的进一步延伸,所以女娲计划也不算失败?” “就是这样。”伊丽莎白肯定了我的推测,“三年前,自愿参加伊甸园计划、将自己从文明社会放逐、去过原始生活的那些古人和现代人离开地球,去了那颗被命名为伊甸园的新行星。你和小霍运出来的那些赵国士兵也在其列。” “那地球、月球和火星的居民该怎么办呢?还是隔一段运点古人回来做种马?”如果还有运种马的需要,我一定要参加,顺便去战国看看小霍。 “不必了,女娲计划暂停。现有的冷藏技术保存的精子已足够今后两百年的使用需要。”伊丽莎白叹了口气,看着我说,“历史资源的利用重点如今已改到挖掘和重现已失传的古代最有名的文化艺术上,你如果想用出公差的机会回去见小霍,恐怕不容易。现在有一个很有钱景的项目,就是去清朝找曹雪芹,寻回失落的《红楼梦》结尾,带回来出个红楼完整版。你有兴趣参加么?” ☆、9.情书 我要参加么?是的,和很多很多人一样,我也想知道《红楼梦》的真正结局。但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完成。 我告诉伊丽莎白:“给我那几卷麻布,我需要知道小霍后来过得怎么样。” 伊丽莎白笑着起身:“我早就在想,你怎么还没提这个要求呢?现在你终于提到了,我倒是放心了。跟我去书房吧!” 当天夜里,我把伊丽莎白家书房里的灯点了一整晚。 那几卷旧麻布上,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像不定期的日记,也像闲暇时的随笔,不过,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霍去病给我的“情书”——尽管里头并没有什么甜言蜜语。 刚开始是疑虑:你的同事们能找到你么?我们出事前又没给他们发信号,这个雪洞他们也不知道。你能等到你们同事找你么?三千多年呢!记得哪看过的一篇资料里说,二十世纪后期的时候,经常有人挖保存良好的女尸出土,然后四处展览赚钱。希望你能顺顺利利的,别被人提早挖出来,也别被你的同事们忘了挖出来。 有时候是臭拽:看到你在战场上,从天而降要救我,我真的很高兴,虽然最后还是我把你救了。 有时候是控诉:你真是个狠心的女人,临死前还要摆我一道,吓得我以为自己错过了一段情缘。现在我总算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哪个女人会在第一次跟自己喜欢的人聊天的时候,没等他说完三句话就把他干掉的。我活了这么多年,也就你这个女人对我这么不客气过。你看我都冰天雪地的等你三年了,你也不开个飞船来把我接回去,可见你根本不惦记我。 有时候是比较:霍嬗的妈长得像伊丽莎白,都是西域美女;性格却像你,都是别扭的家伙。她不肯嫁我,却给我生了个孩子,然后就失踪了,我跑遍西域都没找着她。你呢,说你对我好吧,你老跟我对着干,说你对我不好吧,我一有事你就着急犯傻。那天冲下来之前你要是记得跟我先联络联络,也不至于三番两次的脖子受伤搞出败血症来啊! 有时候是回忆:你对我太坏了。第一次见面像审犯人似的盯着我,第二次见面没说三句话就灭了我,第三次一见面就问我“你行吗”?你不知道男人最恨的就是被女人置疑他的能力么?一块干个活吧,还挑三拣四的,老让我白干,老让我收拾烂摊子。我怎么在元朝时没生你气呢?坚持把那些疑似红巾军们运回去当种马多好?那样你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活死人,我也不用一直担心你到底能不能在29世纪复苏了。 有时候是自嘲:一百四十年后我年轻的时候大家都说我酷,寡言少语,一句顶一句,现在我怎么这么多话呢?是因为你是个死人吗?可你活着的时候我的话好像也不少,看来是因为我老了。 有时候是担忧:你病得那么狠,到了29世纪能救活么?我是不是应该早一点给你打长眠针才对? 有时候是显摆:两年时间我就成一个大牧场主了,牛马十几万,美女随便挑,兄弟一大帮,生活真幸福啊真幸福!你不信的话的可以过来参观,放心吧,我不收你门票。 中间还有汇报:我带着儿子来看你,刚出生三个月,很帅的!你说再过一百多年,他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会不会就是我自己呢?那样的话,我岂不是成了我自己的祖宗? 我特别关注了一下,这段的时间记录是秦昭襄王五十二年,也就是长平之战结束五年后。嗯,号称在等我,结果第五年就有儿子了,还有闲心琢磨自己会不会当上自己的祖宗。等得真好!什么都没耽误,哼! 后面还有嫉妒:你一直这么年轻,我都要老了!真想跟你一块躺雪洞去,可惜长眠针对我失效了。 或者也有得意:我的妻子一点都不吃你的醋,我想逗她吃醋她都不吃,还常常要我多给你写点东西,我真是失败! 他写这句话的目的是要我吃醋么?那么他成功了! 最后一段的时间是汉高祖四年:二十四岁以后,大半生的奇遇,均因你而起。我的人生,被截然分成互不相连的两段,我的眼界,骤然扩展到高度文明的三千年之后。我守护你的尸体,守护了五十七年。我这一辈子,有七成的岁月与你共度。我想,你早就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我忽然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把这段话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不忍再看。拉开窗帘,明亮的阳光射进来,刺得眼睛生疼,而他写过的那些话,又一点点从心底泛起。那厚厚几大卷的“情书”,大约有几十万字吧,我看得这样匆促,这样一目十行,还是花了整整一夜。 从伊丽莎白家回到我临时租住的地方后,我开始忙碌起来。 十天后,我来到时空管理局,询问现在的私人时空穿越价格。 管理局的一个小姑娘接待了我,热情的介绍时空穿越的各类注意事项。 我打断了她:“这些我都知道,我只想知道,从现在穿越到三千年前,单人一次要多少钱?” 小姑娘拿出一张表瞄了半天,笑着说:“现在比以前便宜多了。” “要多少万地球币?”果然不出我所料,这种高科技玩意,总是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步降低成本降低售价的。 “多少万?一亿五千万地球币一次!”小姑娘嚷嚷起来,似乎还没见过我这样不识时务的家伙。 “25年前就是这个价了,现在比以前便宜多了还这个价?”我很诧异。 “拜托,25年耶,通货膨胀了多少倍了?不涨价就是大大降价了!”小姑娘不耐烦的说,“你到底要不要买票?虽然通货膨胀了,一亿五千万还是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我叹了口气。这几天我一直忙着的就是把自己25年前买的那些股票兑现,当年积蓄的工资加奖金,一共100万地球币,几乎全投到购买承接女娲项目商业化环节的几家大公司的股票上去了。25年来,这些公司的股票翻了好多倍,我找审计公司评估过了,现在我的个人资产已经达到一亿五千一百三十二万地球币。还以为自己多富有呢,原来一次穿越就可以把这些钱全用光。 去不去呢?他有妻子有儿子,我好像没必要去,尤其没必要为了去这一趟把自己弄得一贫如洗。 可不去我又怎能甘心? 我一拍桌子:“去!” 那小姑娘倒被我吓了一跳。 为什么不去呢?人不痴狂枉少年!才二十多岁就不敢散尽家产去看他,老一点估计就更不敢了。 钱是王八蛋,花完我再赚。 看一眼我就回来,看一眼就回来——回来找红楼梦结尾、挣钱……最重要的是,忘掉他! 不亲眼看一看他,又如何能忘掉他? “你好,”小姑娘小心翼翼的看着我说,“如果舍不得钱可以不去的,不用哭成这样子……” 周赧王五十九年,我来到祁连山的雪洞。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不再往后一点,是因为第二年他就有儿子了,我可不想亲眼看着他把儿子抱过来看我;不再往前一点,是因为我不想他那么快就不用再为我能否在29世纪苏醒而着急。 是的,我是个小气的女人,我不怕你知道。 祁连山的深处很冷,我到的时候是七月份,居然也在下雪。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大朵大朵的雪花随风飞卷,来也不知为何而来,去也不知为何而去,苍茫得就像我此刻的心情。 等了一天,他没有来。 是的,我知道他不会天天来,这里不是人可以生活的地方,他一定是隔一段时间才来看我一次。 可是我仍然感到失望。 第二天我又失望了一次。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三十五天,失望渐渐变成了绝望。 我倾尽所有付出的那一亿五千万地球币,也不过可以让我在这里呆上四十天而已。 他怎么忍心让我就这样错过他? 我忽然想起那个通讯器,心中一阵狂喜,连忙试着呼叫他。 呼叫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我声嘶力竭,还是没有回音。也许是离得太远,不在频率可接收范围内,也许是电池坏掉,那东西早没用了。 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还以为倾尽所有资产,只为了看他一眼就走,已经是很大的牺牲,没想到老天爷更狠。我忘记了另外一种可能——就算倾尽所有资产,就算不再奢望跟他一起,就算穿越了三千一百五十八年的岁月,我还是看不到他! 我还是看不到他! 我哭了,一边哭一边走回飞船里,掏出纸笔,给他写信。 就算看不到他,我也要让他知道,我来看过他。 可是第四十天的时候,飞船自动设定的返回时间之前那一刻,我还是从飞船上下来了,带着羽绒睡袋,背着一包压缩食品和压缩燃料,从飞船上下来了。 我不能容忍这样的结局,我走过了这么久的岁月,不能没看到他就离开。 让飞船自己回去吧。我要在这雪洞里等着。 第五十三天清晨,我梦见自己哭了,于是醒了过来。 醒过来就看见他那张熟悉的脸,瘦瘦的,黑黑的,雪光映在他脸上,映出两行亮亮的水痕,泪水从那儿滑下来,正好可以滴到我脸上。 原来不是我哭了,是他哭了。 我咧开嘴,笑了,笑得合不拢嘴。 看见我笑,他就生气:“你还笑!知道我等得多辛苦么?” “辛苦什么啊?”我裹着睡袋坐起来,“两年就混成一个大牧场主,美女随便挑,兄弟一大帮,怪不得我在这里等了五十三天才等到你。” “五十三天?”他伸出双臂搂住我,“我不会再让你等,我等你四年了,太知道等人的辛苦了!” 我从他怀里挣扎出来,靠到洞壁上,与他四目相对:“等我四年?等我四年也不耽误你随便挑美女,我看不出来你有什么辛苦的。” “美女随便挑?”他眉毛一扬,得意洋洋的笑,“你见过我给你写的信了?我写得好不好?快表扬一下我!不这么写你还不会来吧,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 我黯然低头:“我看到你所有的信了,包括五十多年以后的。” “五十多年以后的信?”他的脸色沉下来,“你是说,我回不到29世纪了?” “是的,我的同事们发现了这些信,所以不肯来找你,因为根据信里的描述,你在这里生活得很好,有妻子有儿子,有朋友有牧场,还活到八十多岁。”说到他的妻子和儿子,我的语气都变了,真酸啊,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了。 “那你怎么来的?”他奇怪的问。 “自费啊。”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看守我的尸体看了这么久,我总该当面谢一谢,谢过了我就走,决不会影响你的幸福生活。” “自费的!”他长舒了一口气,“你的飞船已经走了,飞船飞走的特殊痕迹留在冰面上还没消失呢,我在路上看到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他一把将我连着睡袋一块搂到怀里,在我耳边快速的喃喃低语:“我有没有在信上说我的妻子不是你?没有吧?反正我现在还没有妻子,你将就一下好不好?你不说话,不说话那就是同意了?” 我要说话,可他捂住了我的嘴,真过分! “行了,你同意了!哈哈,我霍去病终于有妻子了,不会当老光棍了!”他笑得很开心。 洞外雪花飞舞,雀跃得如同我此刻的心情。 我渐渐的习惯了公元前三世纪的生活,与他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做了祁连山下放牧为生的化外之民。 “好好写情书,不然怎么把人家从29世纪骗回来?”我常常这样督促他。 “你都看过的,你说我写?”他有时候想偷懒。 “你写,我不看。”我比他更会偷懒。反正那些情书,我都已经记在心里了。 “对着她写这么多情书!你不怕我移情别恋?”他有时候故意逗我,“她永远那么年轻美丽,又不会长皱纹,你会。” “嗯,她也不会咬你耳朵,我会。”我尤其会用甜蜜溺死他。 后来,我们一共养育了三个孩子。 他常常带我看春天的花,饮夏天的泉,赏秋天的月,踏冬天的雪。 不是三年五年,而是五十三年。 这五十三年,他从未对我说过一个爱字。 但我心甘情愿与他在战国末期的烽烟四起中终老。 有些人口中有爱,心中无爱,有些人则恰恰相反。 我的他是后者。 大爱,无声。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附注年表——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 永嘉六年:公元312年。 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 周赧王五十五年:公元前260年。 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年。 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 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