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动词—红鞋的血咒》西岭雪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6月 ISBN:9787538726251 内容简介: 本书由我国知名时尚编辑西岭雪主编,收录爱情故事48篇,文字洗练、故事可读,此类故事受年轻读者青睐,也适合大多数读者休闲阅读。最奇怪、最奇特、最奇妙、最奇异。最不可思议事情就发生在你的身边! 当爱情飘在城市的上空,穿越了时空通往梦境、魔境、灵境,它本身就成了一道符咒。 我们该做的只能是:大胆地恋爱,小心地活命。 ☆、重逢 夜色漆黑里,细雪微微闪烁,仿佛整幅镶了银线的黑丝绒。她来了,一如她离去的样子,红裙秀丽,清瘦的颜容微微含笑。 重逢 叶倾城 深夜的敲门声,低微如一句隐约的叹息。 门外,是他半年前离去的妻,雪无声笼满她周身。不知何以,他竟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只静静问她:“冷不冷?” 夜色漆黑里细雪微微闪烁,仿佛整幅镶了银线的黑丝绒,她却一如她离去的样子,红裙秀丽,清瘦的颜容微微含笑。 他不自禁拉住她的手,那样的冰冷,由肌至骨,仿佛地底的坚冰,他忍不住心疼地说:“怎么不多穿点衣服呢?” 她说:“我想喝一杯热咖啡。” 仍是那张小圆几,那套永远擦拭得锃亮的银咖啡壶,小小跳舞的火焰里,咖啡的浓香渐渐袅娜上升,旋身翻袖,突地一个急跃,顿时四壁皆香。 她急切地、近乎贪婪地大叹一口气。 他看她一眼,眼神里皆是笑意与疼惜。 是她教会他喝咖啡的。怎样地,在如酒的青春豪情里,遇上她安静的眼神? 那些对坐的夜,她恒常无多话,只一口口品咖啡,他便如此学会体味苦涩背后蕴藏的香浓,渐渐从少年,成长为温厚的丈夫、钟爱的父亲。 那时,为他煮咖啡的,也总是她。 咖啡煮就了。他为她斟满一杯,又给自己倒满。然后相向而坐,看她细细啜饮,微笑着也喝一大口。窗外雪意正浓,窗内,融融流动着,却是这样平凡的温暖。 他问:“你好不好?” 她也问:“你呢?” 诸般答案一起涌上,他只答:“好。” 她捧着暖暖咖啡杯的手,还是那么冷吗?他竟象一个羞怯的、不敢牵爱人手的大男孩子。 良久,她说:“我见过柳小姐了。” 他一怔,脱口唤出:“阿罗……”一时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她的口气异常温熙:“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看看……她人不错的。” 象硬生生灌下一碗板兰根,他心里百般不是滋味,半晌,勉强说;“是小易,就是坐我对面那个,他老婆介绍的。只见过几面,根本什么都没有……”恨自己,这算什么,借口还是推搪。 她反劝他:“柳小姐人挺能干的,脾气也好,对你——我看得出——很适合你的。”急急加一句:“我是真的。” 他信她的真,却更是心中大痛。 她静静搁下咖啡杯,起身:“我要走了。” 他慌慌张张地站起来:“这就走?”却知道留她不住,从半年前就知道。转身,“我去叫青青来见妈妈。” “不要,不要。”她连忙制止他,“夜深了,让孩子睡吧。”她的笑容温柔凄凉,“她会做个好梦,梦见妈妈的……” 门外,雪已经停了,她的裙摆轻轻摆拂着,他久久地目送她沉入黑暗里。 雪野沉默,象一张等待画笔的新纸。 他关上门,转身,扑进他眼睑的,是对面墙上她的遗象,笑容仍是他最熟悉的苦甜。 他对她,不出声地说:“有空,常来看我。” 小几上的两杯咖啡,一杯半空,一杯满满的,仿佛根本不曾有人动过,都已经凉透了。 ☆、谁从爱里醒来 你的心属于谁,你人生的遥控器便属于谁。 谁从爱里醒来 上上签 1 我用“回公司加班”做理由,结束了一场心不在焉的约会。 刘医生依依不舍地送我上了计程车。我不是瞎子,看不出他对我的好。否则我也不会一次次给他机会。可是爱情这事,你实在是强迫不了自己。我就是不爱他,他再怎么爱我,除了感激,我依然心如止水,泛不起一丝波澜。 “回公司加班”的确是一个借口。虽然我真的回到了公司,却并非是为加班而来。 最近,我成为公司应该要表彰的那类“优秀员工”。我每天总是尽早地到公司,却又尽可能晚地离开公司。坐在格子间里,我的眼神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移到靠窗的那个位子上。那里坐着咨询公司派来的项目组人员。他总是穿着淡蓝色的衬衫,袖子挽起。按规定,咨询公司派来的人员在服务期间必须住在公司,于是为了尽可能多见他,我便总是早来晚回。 窗台上有一盆仙人掌,他除了看电脑紧张地工作之外,常会盯着那盆绿色植物发呆。他发呆的时候,窗外的天空再晴朗,他的眼神都好象下起了绵绵不绝的雨。 他有一次主动来找我说话。他说,人声喧嚣,我却看起来那么孤单。 从那时起,我好象是一朵被雨水滋润的鲜花,渐渐盛开了起来。 2 刘医生邀我去看电影,我说我不爱看电影。他问我爱看什么,我说我喜欢话剧。 我喜欢话剧,是因为他喜欢话剧。刘医生邀我去看话剧,我说我要加班。我加好班后,和他一起去看了话剧。 舞台上的演员们语速很快,一不留神,就漏掉很多内容。这实在不是恋人们适合的艺术形式。我一方面怕自己专心看话剧而疏忽他,一方面又怕一直在乎他而漏了话剧。我想我要好好地把握这段感情,剧场里人很少,旷大的空间让人感觉凉凉的。我将身子倾向他,依偎在他身边,隔着淡蓝色的棉质衬衫,他的肌肤又硬又凉。 我想起刘医生说过的,工作压力过大,肌肉僵硬,体温过凉。刘医生总是向我絮絮叨叨这些养生的常识。他不知道怎样爱我,才能爱得我春暖花开。 就象他这样,在看完话剧回来的路上,他说他喜欢话剧,因为他喜欢听人说话。当有一天,你想说给人听他却听不到,或是你想听他说他却无法说……他的话象是歌曲高xdx潮时的顿挫,那夜我能记得他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他说相爱不容易,真的不容易。 我想他在向我暗示什么。 3 人怎么可以没有爱情?它是那么地一物多用。有时它滋养心灵填补寂寞,有时它又可以当作一个幌子。 我间或会去和刘医生约个小会,每次他的出场都很隆重,精心穿戴,备有厚礼。然而我只是把他当作一个屏障,家人朋友知道我和这样一个传统的男人约着会,便不再有人催我。 于是,我便可以自由地、无所顾忌地喜欢那个坐在窗边、时而朝我坐的地方看上几眼的男人。他的无名指上永远都戴着铂金婚戒,那是半颗心,另半颗心套在另一个女人的指上。 也许你用很长的时间来等一个对的人,可最后,却只等到了一个无法完全属于你的半颗心。但我依然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自己的感情。我想他一定知道我的心意,因为他无法给我承诺,所以他永远保持缄默。 圣诞夜,刘医生给我电话。他说已经很久没见我,他知道我不爱他,可是如果我没有男友,至少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见见我。我说没有这个必要。 他于是在电话里向我求婚。这个婚求得很无力。可结婚好象是众望所归的剧本走向。我再三考虑,我想我的人生想要无悔,就应该将决定权交与那个我爱的人。 你的心属于谁,你人生的遥控器便属于谁。 3 我想跟他说“一直很想说却不知如何开口”的话时,他也正有同样的愿望。我们在茶水间里对望,我看到他眼里深不见底的忧伤。 我想我爱他一定比他爱我多,所以他较我更为轻松地启齿了。 他说,他太太在仁爱医院307室。他问我是不是可以去探望一下他太太。他将戒指从无名指上褪下,交到我手中。他要我帮他转告她,他爱她,永远永远。 仁爱医院不是刘医生工作的医院吗?他爱他太太,直接去说,为什么要我转告?他是在找一个借口,拒绝我吗?他是想让我与他的这段暧昧,就象从未发生过一样吗? 无数个问题堵在我脑中,我顿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他递给我的那颗戒指很凉很凉。婚戒是一段爱情的誓言,同时又冰封了另一段爱情。 我给刘医生打电话,问起那个307室的病人。刘医生说,植物人,昏迷好几个月了。 4 她叫李恩惠,半年前因一场车祸而大脑受损,至今昏迷不醒。真巧,刘医生是她的主治大夫。我坐在她的床边,对她说:“你好!” 我不知该从何说起,我只能照实说。 我说你先生要我来找你,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要我转告你,他爱你,永远永远。 说这话的时候,我盯着她的眼睛看。我记得电影里的情节,此时她多数会流泪。然而她的表情依然宁静。我将戒指套上她另一只手,她的手一动也不动,却是暖暖的。 比他的暖许多。 不知受什么动力驱使,我开始常来看她,陪她聊天。 到公司后,我将她的情况转达给他。他对我说谢谢:“谢谢你常去看她。你……你可以只要有空,就去看她吗?” 我知道这个要求荒唐而无理。我已经直奔三十了,终身大事毫无着落。这一年,我糟糕地跌落到一个已婚男人的情感圈套里,以为自己会有一段恼人的情爱纠葛,却没想到,对方不骗我的色,不骗我的财,从不跟我说任何让我相信天荒地老真爱无敌的誓言——他叫我常去陪他昏迷中的妻子。 然而,世事就有如此难测。我还真的照办了。 刘医生看见我来,便也常来这间病房。刘医生如果没来的时候,我有时会对她说几句贴心话——我爱上了你先生——这句话在舌头上滚了好久好久,好象随时都会落了出来。 然后,那天,当刘医生说了一句话后,我想我那句话再也不会说出来了。 刘医生那天说:“如果我是她,我宁愿永远不醒来。醒过来,知道自己先生已经死了,还不如不醒。” 5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问刘医生,声音抖得不象话。 刘医生推了推眼镜,说:“她是我的病人,我怎么不知道?那天我急着要接你去广场倒计时,不会记错的。” 我飞一般地赶回公司,看见他正在窗口处收拾自己的东西。他将仙人掌的球一把抓进放进纸盒,花球上的刺竟伤不得他半分。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只能粗粗地喘着气,终于明白,有时想说却无法说,是一件多让人绝望的事。 “你终于知道了吧!”他说话的语气幽幽地泛着寒意,“出事后我去对恩惠说话,可她不理我。我知道恩惠一定不会死,所以她听不到我说的话。可是她这样昏迷的时间一长,医院人多,医生就疏于照顾她了。人有时很自私,永远只专注于自己爱的人。所以,我要刘医师治好恩慧,只能找到他最关心的人。” 在他说话的过程中,我感觉他的灵魂仿佛流沙,渐渐走失。他的淡蓝色衬衣开始变得空荡飘浮。他说:“这样也好,出事的时候我们正在吵架。相爱多年,我们无法沟通交流,一开口便是吵。可是……吵并不代表不爱。我现在才知道,我直到死了才知道。” 听到最后一句,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往事历历在目,我顿时吓到魂飞魄散,一路狂奔出公司,正好和等在电梯口的刘医生撞个满怀。 “你怎么在这?” “我正要给你电话约你,每次我约你都在你公司楼下,这样你一应约,我就可以最快速度来接你……” 也许他还有话说,可我已经把他死死抱住,哇呜哇呜地大哭了起来。 ☆、告诉你,千万别回头 传说,一个人走夜路,千万不可回头,不然你会看见…… 现实中,你也不能频频回顾,否则,没人救得了你。 告诉你,千万别回头 由佳 1 昔云大厦。我毕业以来一直在这里工作。 10层楼,大大小小数十间单位,五花八门、各色人群,但都没有象我一样形只影单的人,好象感情的好坏并不由职业贵贱所影响,每个阶层的人都轻而易举获得爱情滋润。惟独我。 我已将一颗心锁死,偶尔有人来推门,咣铛作响,也因答错暗号,被拒之门外。就象这座大厦除我之外另一道古怪的风景:二楼的电梯间出口处被砖墙堵死,黑压压矗立。那是怕二楼的人也懒得爬楼梯而占用宝贵的电梯资源,所以采用这个鬼办法。而如若不知道原委的人,按了2层,电梯门打开来却是冰冷的一堵墙,那种恐慌也能惊出人一身冷汗;就算知道的人,误按了2层,也会因四壁皆堵死而造成窒息的错觉。 我属于后者,熟知却无从突破,马上就要窒息在生活的四面围攻中。 我在一家出版公司上班,工作便是阅尽无数爱情故事,用笔把错字改过,把冗长的文字删除,除此我不会更改作者的故事,是不敢。每个人的故事都各自精彩,我怕自己一动笔就全成悲伤的基调,这个年代人们还是喜欢积极向上的主题,唤起人们温存的心。我明白这个道理,却无法让自己从悲剧中逃生。 想着想着,泪又泫然,玻璃隔断映出我憔悴的一张脸,鬼般的毫无血色。 正看着,老总过来敲桌子,指出我工作的漏洞,口气仿似我可以造成天崩地裂。没有反驳,因耳中听着的,却是邻座同事在电话里讲:你休想再回来,当初是你选择分手的,一句Sorry就想重新来过,有没有搞错!讲这话时那女孩手舞足蹈,声如洪钟。完全不顾老总就在她身边不到20公分的地方。可见,爱情对于女人,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占据首要位置。 又是一对想要破镜重圆的恋人。我苦笑一声,默默接过稿件。“好吧,我今晚加班把它们弄好。”老板大胜而归,心情好得不得了,所以走过身边那女孩的时候,不但没有生气甚至还做长辈状拍拍她的肩膀,说,给人家一个机会便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2 给人家一个机会便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当初怎么没有人在适当的时候对我来说这样一句话? 当时名景也是在电话中三番五次的道歉,他说:“高禾是我不对,对不起,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怎么会不想立即重返名景的怀抱?只不过没人帮我下这个台阶,就一直僵持着。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4月21日,我的生日。我终于以这个借口迫不及待拨通名景的电话,名景也是迫不及待赴约——同时还有一辆迫不及待冲过停车线的车子。 刹车、转向、忏悔均来不及。我的生日成为名景的忌日。 名景当时手中的生日蛋糕变得比玫瑰还鲜红,从此我再不吃甜点,同时也忘记爱情甜蜜的滋味。 加班,人渐渐走光,只剩伏案的我。我趴在办公桌上圈圈点点那些字,想象着名景此时正在家中焦急地等我回去……我脸上一阵喜悦一阵悲哀,桌上的小镜子映着我的眼,有一颗泪痣,并非出生带来。 镜子中忽然出现一道黑影,我吓得一惊,镜子被碰落在地,粉碎成片。我屏住呼吸回望……原来是老总新买回妆门面的落地钟。我长舒一口气,刚想转回来,却听到扑面而来一阵钟声:一下、两下……六下……十下……十二下。十二点的钟声敲过,即是新的一天。 而这天,是4月21日。 我心口巨痛,腿不住发抖,碰到刚才打碎的镜子,喀呲作响。破镜继续粉碎,怎可重圆? 尤其被生死打破的镜子。 泪一滴滴落下来,打湿书稿,看来是无法继续下去。我想起家中还有一瓶烈酒,不如赶紧逃回,整瓶灌下去,哪怕明天旷工,又有什么关系?再大的事情也不及这心痛万分之一。 熄灯、锁门、闯入电梯间,我一路逃似的狂奔,仿佛这样就可以赶在名景出事前制止他。我自喉咙中发出虔诚的奢望——让我回到3年前的今天,让我牵着名景的手奔赴我的生日会。 3 电梯间的灯因电压不稳而忽明忽暗,似鬼片中的老套情节,我却没有害怕,还有什么比现在的生活更可怕? 五楼,四楼,三楼,丁冬,电梯停在二楼。二楼?我明明按的是一楼的。算啦,不过只是那堵墙罢了。 门缓缓打开,却不见墙。是门厅,走廊里好似有歌声和微弱的灯光,七彩的霓虹,荧光管的效果,只有KTV才这样装修。莫非这二楼新开了家练歌房?还真不知道呢,而何时拆了那面墙也是不知道。我想着,便步出电梯,向走廊走去。 是这里了,歌声和灯光都是从这扇门传出。 我刚要推门……慢着,这门,太熟悉,3年前的今天,我的生日聚会,骄傲的我说不出原谅的话,但却点了情侣套餐选好对唱情歌等待给名景予暗示。我只盼望名景早早到,频频透过门上的窗口望向外面。椭圆型的小窗口,雕花的木栅栏,和面前这道门上的一样。可我就是盼不到窗口中该出现的人,更永远不可能再知道那个人倘若有机会推开这扇门,会发生什么。 怎么会这样?原来我只是等得太焦虑,又喝了点酒,所以迷糊中做了一个长达三年的残酷的梦。 那梦太残酷,让我忘记一切爱的温情,只有残酷的自责与堕落。 我正在痛苦回想,一个男声在耳边响起——小姐,您等的人还没来吗?到屋里去等吧。我会领他进来的。 是服务生。我还以为……,唉,我回转身窘迫地低头推门。 却听走廊那端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慌乱却熟悉。是他,这次真的是他。是,是,是名景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一边跑一边将怀里的蛋糕小心保护。 服务生微笑地为我们推开门,又轻轻关上,然后,房间里飘起生日歌。 名景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我好象迷路了,走了好久才走到你身边,好几次我都想放弃了,但我庆幸我坚持了下来,终于又见到你。 走了好久。好久?我惊觉。KTV偌大的镜子中映出我眼角的泪痣,那是自名景出事后才爬上我脸的伤痕。 传说,如果一个人突然猝死,他的记忆会纠缠在死之前的那一刻,他会一直记着他正要去做的事,这个心愿不能实现,他的灵魂是得不到安宁飞升的。状不如死。 我捂住嘴,泪已成河。 见我落泪,名景愈发不安,额头微微渗出冰冷的汗,狠狠用牙咬住嘴唇。他是我的名景,一紧张便有这样的习惯,只是,这次无论怎么用力,唇色依然苍白。 “我已提前出门,但路上交通堵塞……我索性跳下车跑着来……又怕弄花蛋糕,不敢跑得太快……原谅我,我下次决不会迟到,真的不会。语句不流畅,是忐忑的声音。 我心惨痛,一直以来,我都沉浸在自己的遗憾与伤痛中,却没想过,最最遗憾与伤痛的应该是名景。当初他受着撕心裂肺疼痛的时候,想着的却是他是否还来得及得到我的原谅。我知道他还爱我,而他至死也不知道我是否还爱他。最最不甘的应该是他。所以,他一直重复着在赶赴我生日宴的路上奔跑。 和我一起开开心心过这个生日便是他出事之前惟一的希望。 三年的挣扎、徘徊、灵魂不得安息的煎熬,名景想见的决不是我的泪。于是我急忙抹干眼泪,去握他的手。 “高禾,告诉我,我是否还来得及求得你的原谅?”半晌,名景终于艰难地挤出这句最渴望知道的话。 来得及来得及来得及,我用尽全身力气点头。我以为我再没机会说的。 名景狠狠拥我入怀。在我耳边轻轻说,谢谢你,高禾,我以为我再也得不到你的原谅,那我会遗憾一辈子的。 我用力抱紧名景,用我的体温告诉他我爱他的温度。我无法再温暖他冰冷的身体,至少可以温暖他的心。 许愿、吹蜡烛、切蛋糕。名景终于陪着我完成了这一切。 但他眼睛中忽然闪过一丝感伤。愿望达成,他或许忽然就明白了。他和我一直都不肯面对的事实,已是事实。 所以他说,我再给你唱一遍生日歌吧。我微笑点头。名景喜欢我的笑,从来他都认为我是个坚强的女子,无论遇到何种坎坷或苦痛,他都希望我微笑面对。 我差点就辜负了他的希望与深爱。 “祝你生日快乐……快乐。” …… 一曲一曲,天色已微明。 这一夜,名景的手从未离开过我的手。这一夜,名景一共唱了整整50遍生日歌给我。我知道,他想说的是:以后就算他不在我身边,他也希望我每一个生日都快乐,我的一生都快乐。 当第一缕晨光照射进来,我闭上了眼睛。我不需看到生离死别,只消记住阳光的温暖。 4 我被人声鼎沸惊醒。是昔云大厦上班的人流,他们纷纷以异样的目光看我。 我才惊觉自己躺靠在电梯间的地板上。老板与同事挤过人群把我扶起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只是摇头。 先上去再说吧。 人太多,挤来挤去,不知是谁碰到了“2”层的按键。电梯门打开,仍然是那堵墙,我却再无窒息的感觉。 是梦?是幻?或许名景真的回来过,心事未了的他,也需要一个解脱,才可安睡天国,让我安心。 我和他同时圆了未了的心愿。所以,心中那堵墙轰然倒塌,我便又看见宽敞的明天。 进了办公室,老板在我桌边询问我是否有事?我却没有本能排斥,而是感受到关怀的温暖。 不好意思的摇头,耳朵却又被旁边的女孩吸引去——努力工作,我爱你。声音小小的,温柔如水。 名景,我也爱你。更会象你爱我一样爱自己。 桌上那枚小镜子,不知何时完好如初,映见我微笑的脸,眼角的泪痣却已不见。 ☆、新房客 昏暗的光线下,她的脸色虽然苍白,却还是有种掩藏不住的清雅风情,穿一件暗色的长裙,修长的身材,看上去恍若一支欲开却未绽的昙花…… 新房客 江航 是早两个冬天的事了。 那时我还没有自己的房子,租住在荣华小筑,一个非常幽静的别墅区。在这座城市里,以荣华小筑幽静的居住氛围来说,它的房价是非常低的,但很奇怪,从一开始,销售情况就不太理想。 我搬进来时,听屋主说荣华小筑的旧址上原是市里的一家殡仪馆,又因为地处城西,远离闹市,很多来看房的人,知道真相后,大多会觉得有些晦气,纷纷打消了在这儿置购房产的念头。有零散的客户买过一些房子,也不是自己住,只当是一种投资,大多都租给了像我这样的外乡人。而我租住进来,也无非是贪图房价的便宜,别的我到也不在乎。听屋主这么一说,我只是感激他的坦诚,听后,也只是一笑了之,并无觉得有什么不妥。 所以,也就这样顺利的住了下来。 三层小楼里,我住的是一楼。听屋主说,我住进后,只有二楼还空着一个套房。 我靠给一些报刊杂志写稿为生,和一般人的生活节奏相比,略有不同。我上午通常是在睡觉。下午爬起来,弄点吃的,写稿从黄昏至夜深。几乎日日如此。 一个多月过去,也没见发生什么异常,我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到也平平静静。只是在有时写稿到夜深,猛然从自己的小说情节里抽离出时,发现整个荣华小筑听不到半点声音,除了隐隐约约的风声,就是死一般的寂静,想起屋主的话,便有些慌乱。不过,也只是一闪念而已。 一天中午,我还在睡觉,屋主从市区里赶过来收房租时,把我给叫醒了。又收了三个月的租金。临走时,屋主喜滋滋的说,你住进后,我这儿人气又旺了不少,这不,二楼空置许久的那间套房,明天就有人住了,那个人刚刚看过房子。 昨夜在电脑前,写稿太晚,此时我还睡眼惺松,或许是受了些风寒,头也有些痛,所以我只是冲屋主点了点头。屋主离去,我把门一关,倒头又睡。 再一惊醒,已是黄昏。 是被窗外传来的嘈杂声给惊动了。 我浑身乏力,整个人昏昏沉沉,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睁开眼睛,头还有些痛,那一刻,忽然便感到了没有女人的寂寞。 这时,听到外面有年轻女子的声音传来,从一楼到二楼,还听到几个人的脚步声,很快,二楼的地板上传来拖动重物的声音。年轻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很轻柔,似乎在指挥一些人在搬东西。 我这才意识到,大概屋主中午所说的那个新房客,已提前搬了进来。心里暗想,原来是个女子。有些意外,但除此,还有些莫名的喜悦。 我在床上翻了一个身,在脑海中开始想象那个拥有好听声音的新房客的样子,想着想着,心里居然有几丝痴狂。 心思蓦然回转过来时,才发现外面早已没了声响。我从床上爬起,惊觉头痛已不知何时退去,起身时还暗自奇怪。 我走到窗前,拉开厚重的窗帘,看见门口如往常那般的空荡荡,并没有看见那个女子带人搬弄家具时,在地上留下的残渣碎屑。毕竟是女子,心里,不由叹她搬家时的细致。 不多时,窗外已是昏暗一片。 感觉肚子的饥饿时,才晓得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打开冰箱一看,空空如也。看看手表上的时间,是晚上的八点多,超市应该还开着,便打算到离荣华小筑不远的那家便利店,去买些速食回来。 我关了房间里的灯出去,一楼公用的那间小厅兼走廊的灯被我打开。 站在走廊里,隐约可以听到从楼上传来的音乐,听起来似乎有些哀怨。在门外,我回头向上看,二楼和三楼的都有灯光。一楼就只有那公用的小厅亮着幽暗的灯。 从离荣华小筑不远的那家便利店买了几大包速食,看看放入冰箱足够吃上一个星期了,便饿着肚子匆匆的往回赶。 已是夜里九点多,这个时间对于那些爱在闹市里游荡的人来说,声色夺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而荣华小筑里,已是一片寂静,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一边走,一边想,也许,住到这儿的人都是迷恋清静的。对于刚刚入夜的荣华小筑,便是一片没有灯火的冷清,我其实早已习惯。 穿过幽深的花木林,可以闻到阵阵说不出的花香,夜色下的荣华小筑,始终弥漫着这种清雅的芬芳。 只是今晚的月光,略为暗淡了些,这使得荣华小筑的夜,比平日似乎多了几分诡异,花木从中的那些枝槾,划过衣服的声音,仿佛是一个人跟在身后的细碎脚步。 念头一闪,抱着大包小包的我居然有些害怕,不由四处顾盼,暗淡月光下的荣华小筑,透着一种灰白色的调子,除了远处的几栋小楼还亮着隐隐的灯火,我所住的那一片,已经没有了灯光。而周遭,到还是如常的静寂,定了定神,心里开始笑自己的胆小。 我走到小楼的门口时,才发现一楼走廊我出去时开的那盏灯,不知什么时侯,已经被人给关了。二楼和三楼的房客,大概已经睡了,窗口也不见有灯光淌出。 借着隐约从别处透来的光,我推门进去,瞬间,便感到有人在往外推门,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我下了一大跳,手里的东西滚落在门边,我迅速弯下腰去捡拾。 一个女子悦耳但含着歉意的声音,在黑暗中传来,呵,对不起,吓着您了吧,先生? 风在流动,有奇异的暗香扑来,然后,一个清瘦的女子倚在门边,我捡拾着落在地上东西时,顺势抬头去看她:昏暗的光线下,脸色虽然苍白,却还是有种掩藏不住的清雅风情,穿着一件暗色的长裙,修长的身材,令她恍若一支欲开却未绽的昙花。 听声音,我已知道,说话的正是黄昏时搬家过来的那个女子。不知为何,心跳便有些加速。这时,我已把东西捡了起来,正想问她夜里出门为何连个灯都不舍得开。她在暗处除了又道歉意,到是主动开口说,这走廊的灯,不晓得为何是坏的,也不见亮,这不,让我闯祸,把先生给撞了吗? 唇齿间,含着淡淡的微笑,听她这么一说,我也无话了,暗责自己的小肚量。 我从她的身边步入公用的小厅时,出于礼貌,我主动向她介绍自己姓陈,就住在一楼。她伸出手来自我介绍姓方,二楼新来的房客。她说话的声音始终是温婉动听的。 我见她说完向门外走去时,在身后便随口问了一句,方小姐,那么夜了,还要出门呵?她仿佛是一下被我给问住了,在门外怔了一下才回答,呵,随便走走,老呆在房里,总是有些郁闷的。说完,便自顾自的走开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晚上的九点多,其实并不算是太晚的时间,我暗笑自己有点多管闲事。拿钥匙开门时,想到我在去便利店之前,走廊上的灯是我有意开着用作回来的照明,我便顺手又去摁了一下开关,一看,果然是坏了。 肚子已在咕咕的叫了,回到房里,把那一大包吃的东西,匆匆的塞进冰箱,泡了一碗速食面,又冲了一杯速溶咖啡。 来了精神,坐到电脑前,要赶一篇约的稿。 状态已经找的很好,早有了很好的构思,只差呼之欲出,以为开笔便可以滔滔不绝,却没来由的走神,眼前,总是浮现出先前与方小姐的相遇,她那张令男人有惊艳之感的面孔,让我的心怦然一动,发现自己是有些喜欢她的。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电脑上除了我写的小说名,便什么都没有了。外面,空寂无声。心里想,那位方小姐独自外出还没回来,只怕是进城去了。 可是,进城去做什么呢?我首先想到的是,她一定是去赴别的男人的约会了。电脑前,念头一闪,心里居然已是醋缸打翻。 我把键盘轻轻推开,起身,点起一支烟,在房间里焦躁不安的走动。 就在这一夜的这一刻,方小姐第一次来敲我的门。 在空寂的夜里,门是突然被敲响的,很有礼貌的被人轻轻的敲了三响,尽管如此,还是把正在全神贯注惦记方小姐的我给吓了个半死。 还没有来的及用发颤的声音去问讯门外,方小姐那动人却有些暗哑的声音已经在门外响了起来:陈先生,还没睡呵? 我惊魂未定的去开门。 方小姐果然是已伫立在门口,借着房间的灯光,发现方小姐的脸色,的确要比常人苍白些许,愈发衬得唇红齿白,双眸像是深潭里的水,可以看到黑漆漆的夜,真的是一个曼妙而柔美的女子。 这一刻,她的发丝有微微的零乱,颇有点走了许多路的风尘仆仆。我心暗觉突然,却还是微笑迎上了方小姐的目光。看到她,我的心里总是有些说不清的驿动,反正,心情是愉悦的。 见我盯着她看,她脸微微的一红,顺手捋了捋耳边的发丝,笑着说,这荣华小筑外面的夜风是有些大的呵。 我接过她的话,连连点头,是呵是呵。 我可以进来吗?方小姐突然问我,表情居然有微微的嗔怪。 这真的是一个难忘的夜晚。 大学毕业后,我就成了一个颠沛流离的男人,用我母亲的话说就是放着正经的工作不干,偏要写什么字,以后,哪个女人肯跟你?还真是被母亲言重,偌大的城市里,大多时候都是一个人跑来跑去,身边始终缺少有定性又耐清寒生活的女人。 入住荣华小筑后,整日忙于写字,寂寞到成了偶然的叹息,其余如常。方小姐的意外出现,颇有些撩动寂寞的感觉。 听说我是写字的人,方小姐这夜坐在床边,并没有和我讲太多的话,而是很专注的看我那些从电脑里打印出的小说稿。这让我有一种很愉快的感觉,并没有陌生人造访的不适和疏离。她在身后看,我就觉得我有了一种定性,她在看稿的时候,我就在电脑前,抓住喷涌的灵感。 那篇小说,居然就在这夜,一气呵成。 在电脑前敲完最后一个字时,方小姐的声音从身后幽幽的传来,陈先生,你写的真是很好呢。我回头去看方小姐,她拿着我先前递给她的那叠小说稿,在身后,微含笑意的看着我。听的出,应该是由衷的赞美。我的心因为得意而有些狂跳。 可是,这世间,真有陈先生所写的那种念念不忘的爱吗?心里正得意忘形时,方小姐又轻轻的问道。我回过神来,连忙笑答,也许有,也许没有。那方小姐,你相信吗?我反问她。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电脑,目光有些狡黠,慢悠悠的说,也许相信,也许不相信。 灯下,两个人都一同笑了起来。 方小姐搬进荣华小筑的第一夜,光聊我的小说,就到了凌晨,夜里一点多时,她说明天还要赶去市里上班要走时,我还恋恋不舍。 她回二楼时,走出我房间的那一刻,突然倚门说道,陈先生,以后,叫我云璃吧。 云璃?我轻轻的念起。我说,很好听的名字,像小说里的人名。一边说,我一边把门打开,让灯光照在二楼的阶梯上,目送这个叫云璃的女子。 云璃在二楼阶梯的拐角处,微微的笑,我这才发现,她走起路来是如此的轻盈婉转,几乎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我在心里暗暗欣赏她身上透出的那份优雅。 和云璃就这样相熟了。不过,我所谓的相熟,也只是因为我们有了很多次在黑夜里的漫谈。 云璃似乎是一个很愿意听我说话的人。对于我每一个最新小说的构思,都听的入味。但只是倾听,并不发表太多的意见。有时我硬要她说,她才说一两句。其余的时候,总是带着那种欣赏的目光听我说。对于我这样一个有些爱慕虚荣的男人来说,我喜欢我迷恋的女人用那种欣赏的目光注视我。 有时,云璃会在我写字的时候,忽然从楼上悄悄的下来,手里端着她熬的桂圆莲子粥,说是专门为我做的,她说,我知道写字是件辛苦的事。我停下来,无言的在灯下去看她,觉得她是一个如此聪慧而贤德的女子,在这个摩登的时代,已不多见。 我们的目光,也只是在这时深情对视,然后交错而过。但很多时候,我又发现云璃是一个沉默的女子。偶然问到她的一些背景,便愈发变得缄默,或者是用别的话题岔开。久了,想到她大概不便说,我也就不再多问了, 从来没有主动上二楼找过云璃,因为我感到她似乎是一个很注意保留私密空间的人。我不想在她没有发出邀请的情况下,冒然的去敲她的门,怕她生气。又因为听她说白天在城里做事,而我自己白天又正好在睡觉,所以也就罢了。 想云璃她一定是个工作繁忙的女子,相识那么久以来,我在白天也从来没有见过她出现。我在楼下,偶然会刻意的听听二楼的动静,从来都是静悄悄的。 一般是在暮色渐沉时,可以感到她已经从城里回来。但几乎是无法察觉,她是什么时候穿过公用的那条走廊,上到二楼去的。偶尔也会在黄昏时听到门外的动静,以为是云璃从城里早归,便假装巧合的出门想和她碰个正着,每次都是看到三楼那个素无来往的女房客。 真正有把握的能猜到云璃回来,通常是我在吃过一个人的晚餐后,坐到电脑前写稿,正写得投入时,会被楼上传来的细碎脚步声给惊动。那是拖鞋摩擦在地板上传出的声音。这时,我就可以确定云璃已经从城里回来了。 因为过不了多久,云璃就会挂着淡淡的笑意,来敲我的门。我开门时,低头一看,总是会见到那双她穿在脚上的暗红色拖鞋。 云璃并不是夜夜下班都来,用她的话说就是怕打扰我的小说思路。她哪里知道我早已习惯写字的时候,有她在身旁陪着。而我是一个缺乏勇气来表白的男人。 每次她这样说的时候,我只会假装很斯文很客气的样子说不会的或者是没关系。心里的狂热却是一点都不敢流露。 明明知道云璃已经从城里回来她又不来时,我在房间里就会很焦灼。坐在电脑前,一个字都写不进去,想着她的一颦一动,痴迷不已。 这样的时候,我就会早早的躺倒在床上,把耳朵竖的长长的去听她在房里的动静。 云璃不来楼下的时候,我发现她睡的很晚。可以听到她穿着拖鞋在地板上来回走动的声音,但又不知道她究竟在楼上做些什么。有时,可以听到从楼上传出的音乐,隐隐约约,只是感到非常的哀怨。我在床上,就在拼命的想她在做什么。想着想着,我便睡去了。 有一天夜里,云璃从我的房间离开后,我又写了一会儿小说。先前,我读给她听时,她听的很入迷,连连说她很是喜欢,我听了愈发高兴。她问我结局是怎么样的?我笑说保密。云璃嗔怪的看了我一眼,不再说什么,然后嘱我早点休息,便自个先回楼上去睡了。 璃回房后,我抓住灵感,把小说的结局写了。这篇小说,是给一家专门登载奇情故事的杂志写的。写了多年的小说,我擅于描写的男女欢情,都是以悲剧告终,这次也不例外。但不知为何,这篇小说的结局,让我有些不安,令我自己都有些黯然。因为我想起自己对云璃的情感,还只是对一个身世不明的女人的痴迷,没有任何的把握,像是一段悬浮在空气中的爱。 我把小说稿打印出来,放在电脑边,发了一会呆,抽了一支烟,然后上床独自睡去。 这夜,迷迷糊糊的,我梦到云璃穿着一件黑色的睡衣,推开门走进来,坐到我的电脑前,读我的小说。读完后,她在哭,她的长发被夜风吹起,我去轻拍她的肩,想要安慰她。转过身的,却是披着长发的骷髅。 我从梦里惊醒,浑身大汗。正是夜半,荣华小筑里死一般的寂。 我把灯打开,房间里没有任何的异常,电脑当然是关着的。放在电脑旁的小说稿,还在原位。想起刚才的梦,想起住在楼上的云璃,我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恐慌。 我呆坐在床边,迟迟的不敢入睡。一直到天色蒙蒙的亮了,我才又有了睡意,躺在床上,很快的就睡了。 再度醒来时,已是午后,窗外早是青天白日,想起昨夜的梦,突然便不觉得怕了,只是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而且,我突然很惦记云璃。 不知道为什么,从这个奇怪的梦以后,云璃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没有来过。她似乎突然不告而别的去了别处。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她的房间里都是静悄悄的,很深的夜里,我也再听不到从她房间的地板传出的走路声。 两个多星期都是如此,有一天上午,我实在忍不住了,偷偷的跑到二楼云璃的房前。在荣华小筑住了这么久,除了第一次看房以外,我再没有跑到楼上来。 云璃的房门是紧紧的闭着的,我试着敲了两下,没有回应。把手伸回来,手上有淡淡的灰尘。我再低头看地上,发现在门的周围,都落了一些灰。我这才意识到,云璃的确是很久都没有回来了,或者说,她已经搬走很久了。但我再想,假如她真的搬走了,没有理由不告诉我的。 我心情黯然的走下楼来,不知道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心里变得忐忑不安。我回到房间,想起好久都没有来的屋主,手上有他在城里的电话,我想他也许知道云璃是否搬走的线索。可是电话接通,始终没有人接。 我坐回到电脑前,变得心事重重。不想吃东西,也不想写字。我和衣躺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有人在我的房间里走动,然后,我就睁开了眼睛,床边有一些新鲜的水果。云璃正拿着我从电脑里打印出来的小说稿,在灯下细细的看。我一转身,她就觉察到了,立刻走到我的面前,微笑的看着我。 窗外已是暮气四散,荣华小筑的确是个有点奇怪的地方,刚入夜,夜雾就已很重了。 我沉默的看着站在我面前的云璃,眼泪忽然便滑落了下来。云璃轻轻坐到我的身边,并不来安慰我,也不见有任何的解释。我把头转过去,不看她,心里有点难为情,感觉自己颇为失态。 彼此就这样坐着,然后,云璃忽然把头枕在我的肩上,她细细的发丝,掠过我的耳根。我转过身来,把她轻轻的揽入怀中,这一刻,我感到她冰凉的体温,然后,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她的双眼里流出,滴在了我的手上,居然,是冰一般的刺骨。 这是我和云璃在一起的最后一夜。 从床上坐起来,云璃的情绪便收敛了很多。她先前与我的那种亲近,似乎只是一念之间。我坐在电脑前,她坐在离我不远的另一张椅上。 云璃说出了一趟远门,刚刚回来。沉默了片刻,她又说,明天就要搬走了。听她这么一说,我心大惊,问她搬到那儿,她只是以还没定下来,一带而过。 我不再说话,想到她原本就是那种很注重私密空间的女子,问了也是不肯说的。但那一瞬间,想起自己写的小说,心里便闪过一丝感慨,这真的只是一段悬浮在空气里的爱。 这夜剩余的时间,两个人聊天的氛围,变得很静默。云璃似乎也有很多的心事,几次见她开口,最终还是沉默了下去。 凌晨一点多,云璃起身说要走。我问她,还能再见吗?她黯然的笑,语气并没有太大把握的说,也许吧。然后,她从衣袋里突然拿出一个红色的中国结说,陈先生,这是我编了送给你的,有空,拿出来看看也好。说完,她放下那叠小说稿,走了出去。 紧跟着云璃,在门口,她又停了下来,转身看我,忽然语气哀怨的第一次喊我的名字。我连忙答应着,但云璃还是欲言又止。 我说,云璃,明天我帮你搬家好吗?云璃顿了好一下才说,也好,不过,那你要赶紧睡觉,要不明天肯定会起不来的。 云璃伫立在门口,声音清清淡淡,不知道为何,我感觉她是在安慰我。我想再说点什么,她的表情便有些嗔怒了,她说,你要再不睡,我就不让你送了,我一人悄悄的走。 我不便再说什么,怏怏的回到房里。转身间,云璃的脚步声已在楼上了,大概过了一分钟的时间,楼上的地板,便没有了任何的声音。在那一刻,我以为她是疲惫不堪的已经睡了。我的心放下来,握着那只云璃专门为我编的漂亮的中国结,沉沉的睡去。 整个后半夜睡的都很是深沉,天色渐渐空蒙时,突然发起梦来。梦到云璃前来道别,我则苦苦拽着她的裙摆,问何日再相见。在梦里,云璃还是她一贯的缄默,低头不语。 梦到此,嘎然而止。 我从床上坐起,外面的天色已微明,窗外的花木林,还有萦绕不散的晨雾。是清晨的五点多。我抱着一个厚枕,斜靠在床头,再也没有了睡意。 心想那么早,云璃不会就开始搬家,楼上并无声响,一定是还在安睡。想起昨夜见她时面色的疲惫,也不知她出了什么事,这样一想,心里闪过一丝对她的怜惜。 我低头一看,手里那只云璃送我的红色中国结,还被我紧紧的揣在掌心,我把它轻轻的贴在脸上,仿佛感到了云璃的抚慰。 晨雾渐渐褪去,天色已是大亮,似乎在隐约之间可以听到从荣华小筑外面传来的嘈杂,城市里的人,也开始忙碌了。透过窗,看到三楼的那个女房客,已经是梳洗的很光鲜的背着包走下楼来,出门去了。楼上的云璃还没有任何的动静,正在犹疑是否去喊她时,门口突然传来汽车开近的声音。 我走到窗前,看到一辆搬家公司的专用车,停在了门口,车上装满了家具,屋主和一个中年男人一同从车上下来,指挥着站在车后的几个年轻搬家工,把车里的家具,往楼上搬。我心里呐闷,从屋里走出来。 屋主见到我,热情的和我打招呼,啊,陈先生,好久不见了。这是二楼新来的房客,王先生。新房客?我喃喃自语。屋主见我没反应过来,走上前说,哦,上次那个年轻的男大学生看了我的房很是满意,说是第二天搬进,晚上又打电话给我说找到更便宜的房子,不来住了。你瞧,还是王先生爽快呵,一听说我有空房,看都没看,就直接搬来了,哈哈哈。那一刻,我的心底划过一丝凉意,面色一定是苍白的吓人。我声音如细蚊一样的回应着屋主,呵,是这样的。然后,我转过身对那个王姓男人客套的说,欢迎王先生。 一片嘈杂声里,我满怀心事的走到二楼去,云璃住过的房间,这一刻是大门敞着的,几个搬家工,正把那个男人的一些家具,小心的放置进去,屋主正带着那位王先生,在偌大的套房里穿行。视线所及之处,没有云璃的半点踪影和气息。 我神色颓然的走下楼来了。 我的世界,从这一天忽然就沉寂了下来。 我不愿意去开动我的大脑,想这样一些很离奇的事。可是,在云璃离开前的那些日子,做的几个梦,老在我的眼前浮现。 我夜夜拿着云璃送给我的那只中国结,想念着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屋主有几次来收租金时,见到我发呆的样子,以为我病了。我对他微笑,说我很好,只字不提我在这儿经历的一切。 我相信没有人能体会我对云璃的爱意。我总在想,事已至此,我已完全有理由相信云璃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子。我想,云璃无论来自哪里,既然她肯主动来寻我,给我一份情感上的依偎,我亦没有理由觉得惊恐,也无法阻断我对她的记挂。 半个月以后的一天,那家专门登载奇情故事的杂志来电,问讯我的约稿为何迟迟没有到,我这才记起,从云璃离奇的消失后,我一直没有再动过那些小说稿。 他们要的正是云璃在的时候,我写的最后一篇小说《新房客》。 我从凌乱的书桌上,翻来翻去,终于把它给翻了出来。那也是云璃读过的我写的最后一篇小说。把那一叠小说稿,拿在手上,想起云璃如今的人去楼空,何日再见,渺茫无期,我便黯然神伤。 我的眼神轻轻扫过已放置多时的书稿,忽然间,一行小小的字闪进了我的视线,那是云璃的笔迹,放在那些凌乱的书稿间,窗外,夜夜湿汽弥漫,字迹已经有些褪色了:崇恩,以后,见亦不见,还很难说,我喜欢你小说里的那种惊鸿一瞥,便念念不忘的爱,虽然,真要把它放置在红尘俗世间,它是如此的残忍。我明白你对我的情谊,但我们是两种生活或者说是两个世界的人,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爱到此处,于你我而言,是刚刚合适,不多不少的,把我忘了吧……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下来。我想云璃或许不会明白,我原本就是那种念念不忘的男人。我把书稿收藏起来,又从电脑里,重新打印了一份,给编辑给寄了过去。 第二天我就搬离了荣华小筑。 以后的生活中,我再也没有写过小说。 我成了一家公司普通的小职员。每个月拿着固定的薪金,日子过的到也还可以。 没多久,我开始了一次新的恋爱,居然有些淡忘了云璃。 隔年夏季,在这个城市最热的时候,我确定了婚期。举办婚礼的前夜,我在房间里独自整理东西,看到云璃送我的中国结,握在掌心里,隔了那么多的日子,还是愁肠百转。想起去年冬天,云璃神秘消失前的那个晚上,我问她是否还能再见,她摸棱两可,只是给了我一点希望。 这一刻,我把中国结握在掌心,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安定和从容,但还是有片刻的遗憾,因为我自知和云璃的再见已似是烟云般的渺茫了。 把中国结轻轻的放到箱底,算是尘封了和云璃的记忆。 然而偏是在当夜,半梦半醒间,云璃入得梦来,轻轻的走到床前,仿佛是从前那般轻盈多姿。听她一脸诚挚的柔声说道,崇恩,恭喜你呵,终于有了新的生活。我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你要保重呵…… 从来没有过的真切,我在梦里唤着云璃的名字,惊醒过来,是凌晨四点,四周空空荡荡。 夜风把窗推开,窗纱在风中飘舞。我感到极度的口渴,起身开灯,看到灯下的日历,心中不由大惊,上面显示:农历七月十四。正是中国民间传说中的还魂日——盂兰节。 云璃真的来过,我急步走到箱子前,打开一看,睡前放进的红色中国结,已经不在了。我看着空荡荡的箱底,泪如雨下:云璃当真是要让我把她忘得决绝,不肯给我一丝一毫睹物思人的机会…… 隔日,我的婚礼如期举行。 婚礼之后,开始寻常饮食男女的生活。 一年后,我当了父亲,和太太整日辗转在柴米油盐中,琐碎却也是幸福的。 偶然念及云璃,只当是南柯一梦了。 ☆、守墓人 守墓人和灵魂之间,有一个私秘的通道,每个守墓人在夜深人静月色撩人时,都有机会听到灵魂的独白…… 守墓人 江航 那年我才念到高二,就厌倦了读书,向父母提出离开校园。因为正好得到了一个工作机会,父母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当时,市里的殡管所在招聘,我瞒着父母去应征了公墓管理员,早些年,那是一个冷僻甚至令人生畏的职业,所以,没什么竞争对手,我居然一路绿灯,很顺利的便得到了这个职业,正式成为殡管所里的一名守墓人。 我素来不信什么鬼牵魂引的诡异之说,但上班的第一天还是有些许惶恐。 值班室在公墓群的左侧,五六个平方米的面积,像是一只小小的笼,房门很窄,却有一扇大大的窗。加上我,一共是两个守墓人,白天黑夜轮值,不巧的是,轮我上班的那天正好是我一个人值夜更。 虽然跟过几回班,但要一个人独挡一面,还是有些恐惧,很有经验的老刘问我是否可以值我当班以来的第一个夜更,我怕被人笑作胆小鬼,心里虽怕,嘴上却显得很强硬,老刘遂放心离去。 那是一个月色明朗的夜,照说我应该在临睡前,拿着手电,在浩大的公墓群里走上一圈,可我就是没来由的害怕。站在值班室的门口,不敢往墓群深处走,只是拿着手电,开到最强的光,在墓群中左右前后的扫了一眼。 白天里都还一切如常的墓区,在月色下,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凄然。淡淡月影下的公墓群,周遭的景物隐隐约约,连自然界中的虫鸣,在皎洁的月色下,都变成一种诡异令人易生幻觉的背景声。 我记得第一次在跟老刘的班时,他就故做神秘的给我讲过一句话。当时,他压着低低的声音俯在我的耳边说,值夜更的人不怕风雨交加的夜,也不怕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就怕那种月色明朗的日子。老刘的一席话,听的我心惊肉跳,我问他为什么,他哈哈大笑说,因为可以看到四伏的鬼影啊。 大概看我面色变得苍白,才又安慰我说,傻小子,逗逗你啦,哪里有什么鬼影啊,做我们这一行,最不能信的就是这个。 这老刘一把岁数,没个正经,谁知他讲的是真是假,可我在这个月夜里,却着实的被他那日的一番话给吓着了。 我回到值班室,把门窗紧闭,缩在被子里,一开始还把灯开着,可那灯太恐怖,或许是电压不稳,或许是殡管所的人为了省电力,弄了一盏很幽暗的灯,昏昏黄黄,我索性把灯关了了事。躲在背窝里,只露出一双眼睛,毫无睡意。只觉得害怕,恨不得能马上卷起铺盖回家。 窗外的月光,清清冷冷,在房间里洒了一地的斑驳,我睁着眼睛,直到天色渐渐亮起。可以庆幸的是,其实并没有发生任何的事情。 最难过的第一夜总算过去了。 我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有时想起自己值第一个夜更时的情形,都会笑自己胆小如鼠的表现,不过还好,没有任何人知道那第一夜的狼狈。 虽然守墓的日子平淡如水,顺顺畅畅,没有遇见过任何诡异的说法,可我或许是受了老刘当日那番话的影响,每回值夜更,伸手不见五指也好,亦或是风雨交加也好,我都不怕,就是怕那种月光很好的夜。 但时间长了,也就逐渐习惯了,包括那些月色明朗的夜。无非在那样的夜,我不大在墓区里走动,总是早早的上床让自己睡熟过去。 后来的每个值夜更的日子,并不见异常发生,第一夜所带来的恐惧,也就慢慢的抛在了脑后。 而就从这个时候开始,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那是在我已来到殡管所做公墓管理员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正好又轮到我值夜更。 当天早晨,我在家里,先是起了一个大早,吃完饭,骑着我那辆破旧的山地车,出门去见一个旧日的同学。 回到家时,已近黄昏。照例打开信报箱,取出报纸,家里就订了两份报,我在这日打开信箱时,却看到了三份报。首先看到的是市里这家最大的晚报,恰恰是家中以往未订过的,第一个反应是觉得可能是父亲临时加订的。遂都拿了进去。 母亲已回来把晚餐做好,见我进屋,嗔怪我上班总是不紧不慢,连连嘱我赶快吃饭好去殡管所了,说完便出门,去找她的牌友了。 父亲在书房写毛笔字,我把报纸拿给他时,顺便问了他。他回答我说始终是两份啊。见我表情略惊愕,便随意的说,可能是投错了吧。 父亲接过那两份报,便从书房里走出,到客厅里自顾自的读报了。 我一个人在餐厅吃饭,这才端详起手中那份多出的报,扫了一眼便觉得有些奇怪,像是被人翻阅过才投进信箱的,因为头版被夹在了中间,最上面的已是第八版中本市的消息了。 这个版面上的一条并不是特别醒目的消息,就在这时,不偏不倚的映入我的眼帘:一年轻男子因日夜思念故去女友,罹患严重抑郁症,住进市六院。 想到要赶去殡管所了,也没顾得细看,只是匆匆扫了这一眼。吃完饭,临出门去殡管所前,顺便把这份报装进了包里,骑着车,踏着暮色赶去上班了。 这个夜更,又是个月色明朗的夜,我在天黑下前,已是匆匆的在墓群里走过一遍,月光冷冷正当空时,我已缩在了值班室里,把门紧紧的关了起来。我从床上起身,把头枕在窗前,细细的看着外面。 借着昏黄的光,透过大窗,可以看到月影下的墓群,那些墓碑在月光下被拉长的影子,像是纵横排列有序的俑,仿佛会随时走动起来。不知道为何,值夜更时许久都没有出现过的恐慌感,又倏然的浮现。 还丝毫没有睡意,我收回目光,想起包里的报纸,这一刻是倒是很好的打发时间的东西。我转头去拿包,看到包里的东西时,心微微的惊了一下,因为我看到明明被我塞到包里的报纸,这一刻却是露出一截的,仿佛是有人在冥冥之中提醒着我对它的重视。 我抽出一看,居然又是八版在上,我心砰砰的跳,因为有一个细节我记得特别清楚,黄昏前吃完饭离家时,我分明是把看了一眼的八版顺手折叠到一起的。 头皮微微的麻了起来,浑身上下感到一种瞬间的冷。 值班室里的灯,忽然就灭了。 我忍不住大声的喊叫了起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窗外月色正浓,我忽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好像是一种轻微的摩擦声。声音来自我的手边。 在月光的照射下,我心稍微松弛了一下,原来,是因为灯光措手不及的熄灭,我害怕得手在发抖。那奇怪的声音,是我拿着报纸的手不停的在颤抖,摩擦在睡毯上的声音。 然后我才想起了放在枕边的手电,迅速拿起打亮,我起身去看灯,才发现只是灯丝给烧坏了,还好,抽屉里有老刘放的备用灯泡。 我换上灯泡,心安了下来,这个备用灯泡瓦数很大,照得屋内亮晃晃的。我站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报纸安静地躺在睡毯上,一切如常。 我想恐怕都是自己的心理在作祟。 不过我还是打开了门,站在门边,借着明晃晃的手电光,朝着墓区左右前后的照了一遍,为了壮胆,口中还念念有词的对着空旷的墓区大喊,你出来吧,不要躲了,我早就看见你啦。 当然没有人回答,我只听到自己微颤的回声,在夜风中,飘飘荡荡。然后,就是风过耳边的声音。 我赶紧跑回屋内,顶上了门。然后我躺在床上,开始看那份报纸。我仔仔细细的把八版上的本市消息看了一遍,尤其是那个罹患抑郁症入院的男子的消息。 原来,那个男子从前感情甚好的女友在一次滑雪中,因为哮喘意外发作而死亡。两年间,男子日夜思念,渐成忧郁,遂而成疾入院。 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消息,简简单单的关于一个男子的痴情。 不过还是有些许感怀,因为我素来不是深情的人。我忽然想起念书时的女朋友莎莉,离开学校后,我和她之间也就断了,不晓得她怎么样了?只是一念,便又暗笑自己,和我还有什么关系? 看到关于这个男子的报道,我只是奇怪自己为何从来不是一个深情难了的人。 窗外月光已略西斜,我不再感到惶恐,困意顿时袭来,任由灯光大亮,把报纸放向一边,渐渐入梦了。 迷糊之间,感到自己很快又醒了过来,但浑身却是毫无气力。而且很奇怪的是,先前大亮的灯光,已隐入在一片黑暗里,连睡前浩洁无垠的月光,这一刻也是光影暗淡,寂廖清冷。 我缩在被子里,眼睁睁的看到门被推开,进来一个面色苍白的女子。长发及肩,声音暗哑。 我想询问,可是开不了口,唇齿间,讲话所需要的肌肉,完全是瘫软的。那个女子目光冷淡,只是轻轻朝我摆手,示意我不要言语。 然后她低头,仿佛在哭泣。片刻,她说话,嘱我去看那个男子。我不能言语,暗自着急,心里急问,是哪个男子?长发女子仿佛已明白,轻声说就是那个入院的男子。说完便自顾自的开门出去了。 恍恍惚惚,我感到了刺眼的灯光,瞬时便醒了过来。房门还是像我睡前那般,紧紧的被一个大椅子顶着,灯光还是大亮,根本就没有任何人的踪影,整个房间里也没有有人来过的气息。 只是一梦。觉得有些奇怪。 再也没了睡意,就躺在床上苦熬时光,间歇,又翻那报纸,再看一遍那个男子的消息,看来看去,也没有再看出什么新意。 天色大亮,只当夜里的一切是个插曲。 老刘来接班见我面色不堪,打趣我夜里可有鬼魅艳遇?我一拳打的那老家伙嗷嗷直叫,这才解气的离开。 回到家里又补了一觉,无梦,甚是香甜,起来后去看信箱,两份自家订的报规规矩矩躺在信箱里,更笃定昨日的那份报是投递失误。 只是,在自己房间里发呆时,却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住在市六院的男子。一个闪念而已。 生活又回复正常。 后来的几个夜更,都是阴雨天,我早早就睡了。就在我已淡忘的时候,又逢到一个月色明朗的日子该我轮值夜更,而我在这夜居然又梦到那个长发女子,醒来后,梦里的细节还记得清清楚楚,仿佛她刚刚在我的耳边细语过。 从这夜开始,我相信了托梦这一说。 而那女子为何找到我,我却又不得而知。后来在一本书里看到,说守墓人和灵魂之间,有一个私秘的通道,每个守墓人在夜深人静月色撩人时都有机会听到灵魂的独白。但是守墓人和守墓人之间,却不能够泄漏和灵魂们对谈的秘密。因为每个灵魂只会找一个守墓人来对谈。泄密只会带来不好的运气。 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那老刘呢?有段日子我老在想这个问题,他说的月色明朗时可以看到鬼影四伏,大概是无意间的有感而发吧。 但那回的梦境里,我从这个女子的叙述中,知道了那男子一些详细的故事。好像与报纸上刊出的因为思念故去女友而抑郁成疾的说法不尽相同。 原来她就是那名男子两年前出了意外而死亡的女友。 那是一次滑雪的意外。女子与那男子生前感情确实甚好。意外的发生,男子也确实痛苦长久。不过在半年前,那男子就找了新任女友,想开始新的生活。 女子在暗夜哭泣,夜夜入到旧时男友的梦里,表白别后相思。人鬼殊途,却无法交流。而那男子,因为夜夜相同的梦的侵扰,不但无心再眷顾身边的爱人,又无法触到故去女友,遂抑郁成疾。 女子笃定是自己夜夜侵扰的结果,见旧日男友抑郁的脸,自己也痛惜万分,可是入夜,又舍不得梦中的相见,虽然无法对谈,只是面面相见,女子心中却也欢喜异常。 但夜夜入梦侵扰,也不是个长久之计,总该有个说法。 世间女子,或许大凡如此,纵然生死相隔,所谓旧缘,也是依然难了。而男人呢?大概总令女人失望,起码我没有女人所期望的那种深情难了,我注定是要让女人失望的男子。 可是,我却被那女子感动了。 就是因为这个再度袭来的梦境,我才决定去市六院探望那个患抑郁症的男子,一路念及当日的梦境,还感怀连连。 左右打听,终于探到那男子的病室。 推门进去,一个年轻女子在床前候着,猛然一看,和那个梦中女子,倒是几分相像。大概就是这男子的新任女友了。 我进门,她抬头,一脸惊讶,我只说是该男子的旧友。说完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我连他的名字都不晓得。还好,他的新任女友只顾忙着悲伤,并不见在摇动大脑思考我来自何处。反而对我说,小城昏迷已经好多天了,甚至连胡言乱语都没了。 这才知道男子叫小城。我站在小城女友的身边,轻轻回应了一声,连忙做出一副悲伤的样子。我一言不发的看着小城。 很瘦的样子,应该是经过了很多的煎熬。这一刻,像死人一般,不做任何动弹。正如小城女友说的那样,连胡言乱语都不会说了。 或许那是临死的前兆。 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个很奇怪的想法,我希望小城死掉,也许他死掉,就可以见到旧日女友了。可是抬头见小城的新女友一脸的伤悲,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太不人道。 正在想着,忽然看到小城的身体动了起来,他身旁的女子激动万分,几乎热泪盈眶。然后,便听到小城开始的胡言乱语。 也许,那不叫胡言乱语,那是一种压抑了太久的心声。我因为这次的到访,而意外听到,不禁顿生悲凉。 我终于明白,人生总是难以两全。 世间男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倍受煎熬的锅,深深的压在心底。 小城的声音在幽寂的病房里,虽然微弱断续,却也是令我憾动。 他说,纤纤,今生你就原谅我吧。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再爱我了,好吗?给我一些祝福。我们,我们—— 后面的这句话,小城说得极度艰难,像是在走一个夸不过的鸿沟。终于还是艰难的说出:纤纤,我们,下一辈子吧。 我已明白,却还是明知故问,纤纤是谁? 身边的那女子回答,小城故去的女友。说完,她居然号啕大哭起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女人感动的大哭。 至此,我已知道,我得到了纤纤想要的答案。那么,我也该离开了。客套一番,我就离开了市六院。 已是黄昏,正逢城市里下班的人流高峰,我沿着长街,慢慢的走动,心情很是沉闷。浩浩荡荡的车流和人潮,让我觉得这个时代的喧嚣。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忽然感到这是一个令人寂寞的年代。 再值夜更,天色不好,并不见那个叫纤纤的女子入梦来打探消息。 而再有纤纤惊鸿似的身影在梦中出现,又是几个月后,我辗转探得小城消息的那夜,听说小城已经完全恢复健康,不再有梦境的侵扰。几日前已与那女子结婚,去外地休婚假了。 当夜我轮值夜更,月色爽朗,早早入梦,完全不曾想过居然可以见到纤纤。 月影幽幽,像是一个女子在深闺中的寂寞。纤纤倏然闪现,淡淡的道谢,我依旧无法言语,可听她的道白里,仿佛知晓一切。 临走时,留下一个苍凉的转身,清冷的月色下,恍若看到一串串细密的泪珠。 我醒来,是三更天,分明感到自己的泪从眼角滑落。耳边依稀还有纤纤最后的细语。那是她伤怀的叹息:时代太大,缘分太少。 红尘从此两分。 后来,即便多次轮到月色明朗在老刘的口中所谓是可以看到鬼影四伏的日子,也不再有纤纤的踪影。 五六年的光阴过去,我在殡管所继续做我的守墓人,却不曾再见有任何怪异发生。我偶然在青天白日中记起这一切,感叹是场空梦,亦或是我的一种幻觉。 谈过一些没有结果的恋爱。 时代太大,缘分太少,这句话,令我常觉世间情爱的感伤。 ☆、爱着她,抱着我 他狂风暴雨一般地亲吻着我的身体,带着一种濒临绝境的死亡气息。查小欣……他不停地喊着这三个字,我在他狂野的冲撞里,身不由己地回应了他的呼唤。在刹那间,我连自己都分不清楚,现在的我,到底是谁? 爱着她,抱着我 超级疯狂 1) 他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生。碎发,浓眉,忧郁空灵的气质,四十五度角的侧脸象极了俊秀冷漠的花泽类。他每晚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为死去的女友焚烧纸钱。谁说帅气的男孩都花心?至少他不。 他和她相约在每晚的八点,而她总是先到,手里拿着一盒蒙牛酸酸乳站在那里等他。白色公主装的娇俏,回眸一笑的清纯,简直是头顶那张巨幅广告牌上的张含涵翻版。他微笑着从街的那头走来将她搂在怀里,然后一起消失在烟花般绚丽的霓虹里。这一幕象极了日韩电影里的爱情镜头,美得令人叹息。 穿过我的窗子刚好可以欣赏到这缠绵绯恻的一幕,我在不经意间见证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情。 那天,她再次站在那里翘首等待男孩的出现,丝毫没有留意悬挂在头顶的广告牌被昨晚的狂风暴雨摧残得摇摇欲坠。男孩惊慌失措地赶来,紧张地向她挥手。她一如既往地微笑,耳朵里的MP3淹没了他呼喊的两个字“危险”!然后,轰得一声,她就被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所击中。 男孩当场昏倒在距她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天堂与地狱,不过是一线之隔。 2) 他依然每晚出现在他们约会的地点,只是,身边少了她,却多一堆堆飞舞的纸灰。我站在窗前看着他那张泫然欲涕的脸,悲怆地叹息。原来,人是不能够太幸福的,否则就连老天都会嫉恨。 那幅惹事的广告牌重新被固定挂起,张含涵依然在没心没肺地笑,带着一种萧煞的冷漠。她跟我一样见证了这场爱情的生离死别,却因为无动于衷而成为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帮凶。 其实那天如果我早一点跑下楼去提醒她,可能就会是截然不同的结果。一时的犹豫不决,让我饮恨终生。 突然,一个意外的发现吓了我一跳!我看见张含涵脸上那副经典的笑容居然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凄切忧伤的表情。我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没错,她纤眉微蹙地看着蹲在地下的他,眼睛里有两盏晶莹的泪花在闪烁的火光里跳动…… 我的心扑嗵扑嗵地乱跳。这难道是我的幻觉?一分钟后,我再次好奇地看去——天哪,她的眼睛,正穿透了玻璃冷冷地盯着我,就象两把寒光凛凛的刀子…… 我尖叫一声拉上窗帘,浑身颤抖地钻到被子里去。难道,这个世界上有鬼? 3) 那个晚上我梦见被一双冰冷的眼睛所追赶,无所遁形。后来我躲进一间热闹的酒吧,点了一杯浓烈的伏特加壮胆。我试图让酒精驱散如影随形的恐惧。一大口灌下去,辛辣的味道呛得我直咳嗽。迷迷糊糊中一个男人向我走来,扶住了我的肩膀。一股淡淡的烟草型古龙水香味慢慢地将我包围。如梦似幻中,有一双热烈的唇在我的身上游走,耳垂,嘴,脖子……然后,有一个粗壮的东西疯狂地进入了我的身体,在一阵蚀骨销魂的颤栗中,我情不自禁地大声呻吟…… 突然他的背后出现了那双冰冷的眼睛。长发覆额,白裙飘渺,分明是那个站在广告牌下的年轻女孩! 我失声惊叫,大汗淋漓地从梦中醒来。惊魂未定中,我清清楚楚地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古龙水的香味。接着我无比震惊地发现,在我的旁边,居然还睡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里?我手脚冰凉地站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大叫。昏黄的月光映着他那张似曾相识的脸,我一时分不清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他不慌不忙地爬起来,点燃一根KENT。确切一点说,你现在是在我家里。我们在酒吧里认识,你非要跟我回来,我又不是柳下惠。 我抓起枕头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然后打开门跑了出去。 我怎么会去酒吧的,又怎么会跟着那个男人回家?难道我竟不知何时患上了梦游症,自己却不曾察觉? 4) 嘎——!蓦地身边响起一声尖利的刹车声。一辆出租车停在我的身边,窗子里探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查小欣!”他兴奋地大叫。 我不叫查小欣。不过这条街上只有我一个人,他的确是在叫我。 我想他一定是认错了人。但不论如何这个时候能够搭上一辆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我将错就错地上了车。 查小欣,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同学莫永川啊!他激动地说,你忘了,我曾经对你死缠烂打过,但最后还是输给了二班的那个有花泽类之称的帅哥俞晓晓…… 花泽类?俞晓晓?我懵懂地看着他。 对了,前几天我似乎还在哪份报纸上见过你……他手忙脚乱地从抽屉里掏出一叠报纸。手,蓦地僵住,他仿佛见鬼般地瞪着我,几秒钟后从喉咙里爆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然后等不及将车子停好,就打开门狂奔了出去,瞬间消失在漆黑的夜幕里。 那张打开的报纸上,有一条醒目的标题:天妒红颜,不幸少女命丧广告牌下……旁边配有一张相片,那个巧笑嫣然的少女正叫做查小欣! 我的背后爬上一股凛冽的寒意,一种不详的预感牢牢地揪住了我!我情不自禁往车后镜上看去……天哪,镜子的我,长着一张跟查小欣一模一样的脸!强烈的恐惧在刹那间渗透了每一个毛细血管,而镜子里的那张脸,竟对着我冷冷地笑了…… 5) 我不知道是怎么爬下车子的。失魂落魄地走在清冷的的街头,眼前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我仿佛掉进了一个诡异的恶梦,怎么跑都跑不出去。 前面出现一条似曾相识的小巷,我不由分说地钻了进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熟悉,就象我曾经来过。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一座小院子,然后推开了一扇虚掩的房门。——那个天天焚纸祭奠查小欣的男孩就睡在这间屋子的床上! 他蜷缩着躺着,就象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我忍不住走过去,想要抚平那双忧郁的眉毛……他睁开眼睛看见我,连忙伸出两条有力的胳膊将我卷进怀里,在我耳边梦噫一般说,小欣,不要离开我…… 他狂风暴雨一般地亲吻着我的身体,带着一种濒临绝境的死亡气息。那张俊俏的脸孔上,浮现着绝望和巅狂的表情。查小欣,查小欣……他不停地喊着这三个字,我在他狂野的冲撞里,身不由己地回应了他的呼唤。在刹那间,我连自己都分不清楚,现在的我,到底是谁?最后我们在湿咸的汗水和暧昧的体液中紧搂着睡去,宛如一对久别重逢的情侣。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自己的家里,昨晚那段惊心动魄的经历,宛若一场梦。还好,这个梦总算有醒的时候。但是在洗澡的时候,我竟发现在我的身体上,布满了不少粉红色的唇印……天哪,这难道不是梦? 6) 接下来的每天晚上,我都会似梦非梦地走进那个熟悉的小院,睡在那个叫做俞晓晓的男孩身边。而天亮的时候,却总是躺在自己的床上。这让我倍感惶恐,却无从解释。但是慢慢地我适应了这种生活,因为,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俞晓晓! 有天早晨我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俞晓晓坐在我的旁边。他面色苍白地抓住我的手,颤抖地问,你到底是谁? 原来他也开始怀疑这不是一个梦,于是在后面跟踪我来到这里。当我躺在床上的那一刻,他看见我由查小欣变成了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女孩! 我羞愧地蒙住了脸。我知道,他自始至终爱的都是查小欣,而我不过是一个可悲的替身。 我知道,一定是查小欣的鬼魂附上了你的身。俞晓晓说,可是为什么她不能亲自来找我? 这也正是我想要知道的问题。 也许她是另有打算……我咬了咬嘴唇,说,可能因为她太爱你了,但是又知道自己跟你幽冥永隔,所以就想找一个人代替她来好好爱你…… 你的意思是说,她找到的那个人就是你?俞晓晓不可思议地看着我说,不,小欣在我的心中是唯一的,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代替。 他神情凄怆地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对不起…… 7) 当他的背影从我的眼前消失,我从床上跳起来,抓起一只花瓶对着海报上的张含涵那张脸狠狠地扔了过去。我感觉自己的一颗心,就跟这个花瓶一样,怦地一声碎了! 查小欣,我恨你!我大声喊。张含涵神情诡异地看着我,笑容里带着几分嘲弄。 又一个晚上,俞晓晓照例来到那里为查小欣焚烧纸钱。那个广告牌子再次松动了,悬挂在空中摇摇欲坠。它嘎嘎地响着,每一阵微风都令它疯狂地颤抖,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四分五裂。俞晓晓沉浸在痛苦的思念里,丝毫没有察觉到即刻降临的危险。我站在窗前看着他,竟为他捏了一把冷汗。 突然,我跑出了房间,就象当初俞晓晓奔向查小欣一般痴狂。 俞晓晓,危险! 我气喘嘘嘘地冲到他的身边,一把将他推离了险地。还好,总算来得及!提着的心刚刚放下,蓦地听到头顶轰隆一声沉闷的巨响,一股强大的冷风向我砸了下来! 尘烟散尽,我看见俞晓晓被压在了广告牌的下面!我记得就在广告牌砸向我的前几秒钟,俞晓晓猛然回头,捉住我的手往外一推…… 8) 每晚八点,我都蹲在那里烧纸。两堆,一堆给查小欣,一堆给俞晓晓。所有的人都以为我疯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这是在赎罪。 那个广告牌子其实很结实,每一颗镙丝钉和镙丝帽都牢牢地缠在一起,就象十指相扣的手。只是,在某一天,这对缠绵的情侣中间多了一把冰冷的钳子…… 其实,我第一眼看见俞晓晓便深深地爱上了他,但他的旁边早就有了鹣蝶情深的爱侣。于是,我精心设计了一场完美的谋杀。我以为查小欣死后,俞晓晓会顺理成章地成为我的裙下之臣,没想到他竟然对她念念不忘。得不到就毁掉,于是我故伎重演。 良心发现已是悔之晚矣,到底还是害死了我最心爱的男人! 张含涵还在对着我微笑,一派天真无邪里带着些许的得意。我隐隐约约地看到,在她的旁边似乎多了一个影子——是俞晓晓! 也许查小欣曾经恨过我,并附上了我的身体做为报复,但最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而我机关算尽,得到的是一生都要遭受的永无止境的良心遣责。 ☆、她的右手套开蔷薇 如果在你身边时我是爱你的,而你也爱我,为什么一定要知道我是穿越了怎样的岁月才来到你身边呢? 她的右手套开蔷薇 许朗 一 那个夏夜,有一场流星雨。 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秦润生喜欢这句歌词。一字一字组合在一起,排列出一种忧伤的美丽。盛大的落在地球上的流星雨。盛大的忧伤。盛大的美丽。 秦润生在昭阳路街道转角处的一家小餐馆简单吃过晚饭,又到那家名为玉祥的小商店买了三听雪花啤酒一包帝豪香烟,他穿过数道小巷,散步回家。 秦润生没有回房间,径直去了五楼楼顶天台。看看表,离新闻报道说流星雨落下的时间还有二十一分钟。 从楼顶环望,这个城市灯火满地。幢幢高楼,每一幢楼都有很多窗户,有的窗户黑漆漆的,有的亮着灯,隐隐可见有人在里面走来走去。高楼之间便是街道了,车来人往。开车行路的人,徒步的人,还有的骑单车。所有的人都在回家的路上,秦润生想。 这是秦润生一个人住的第三年。一个人生活虽简单却也孤单。秦润生常常一个人来五楼天台,倚在栏杆上,抽烟,望天空或者俯视这个城市。 抬腕看表,秦润生的心有点慌了。他想,怎么许愿呢?据说流星下许的愿往往能成真。想到许愿,秦润生由不得暗暗嘲笑自己,一个也算是识得生活万般滋味的男子,竟还相信美梦成真这等事,或许当掌耳光的。然而,秦润生究竟是要许愿的。 当流星一道一道一道道划过天际,秦润生双手合十,闭上眼睛,虔诚祈祷:请许我遇见一个姜茶一样的女子。 二 流星真的能使人觉到幸福。有人在秦润生的身后轻声感叹。 秦润生转身,一个女子对他微笑,温婉如玉。夜色中,她的黑发很是好看地落在肩头。 你好,秦润生说。 她笑了,你好,秦润生。 你知道我的名字?秦润生煞是疑惑。 我们见过面。我叫徽容,我的好朋友江彩就住在二楼,她跟我说起过你。刚才她临时有事要出去,就把我一个人丢在屋里,我就来天台看流星雨了。 江彩?秦润生没印象,但也不必深究了。他和徽容,两个人,在流星雨过后的五楼天台,聊天。 啤酒喝完,烟抽到只剩半包,夜也深了。 他们下楼。秦润生在三楼,徽容的朋友住在二楼。各自回房间。 三 那夜之后,秦润生和徽容便常常遇见。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各自生活却总能不期而遇,每每相逢皆是言谈甚欢,眼里眸里情浓意浓,那么,他们的爱情要来了。 自姜茶离去后,秦润生一直都是一个人。他爱姜茶,这毋庸置疑,但姜茶不会再回来,这也是毋庸置疑的。他得开始新的生活。他想开始新的生活,却遇不见对的人。而徽容,她使秦润生沉寂许久的心生出莲花一样的欢悦。 终于有一天,秦润生对隔桌而坐的徽容说,我们在一起吧。 彼时,终南山茶餐厅里,一个着旗袍的女子在毗邻吧台的窗前拨琴弹着《凤求凰》。 徽容羞红了脸,她沉默不语。 秦润生凝视徽容,他一字一句地说,徽容,我需要你来爱我,我也坚信,只有我最知道如何爱你,给你幸福。我们在一起吧。 但是,润生,你的心底还住着另一个人,不是吗?徽容一字一句地问。她看上去很紧张,似乎怕秦润生说不是,又似乎怕秦润生说是。 是的,她叫姜茶。但是,我想,她会鼓励我开始新的生活。她会的。秦润生的眼睛有些潮湿了,他说,徽容,遇见你后,我更知道,无论如何我都得好好的生活。而你,徽容,你使我相信只有爱才能拯救爱。 我想,姜茶已经原谅你了。徽容快乐地笑着说,我答应你,从此以后,我们一起生活。 秦润生和徽容,他们相爱了。 后来,很多个夜里,醒来看见睡在身边的徽容,秦润生都幸福到隐隐感觉这不真实。 幸福来得太快了。两个人,那么平常的相遇,那么几番来往,便相约此生一起生活。而电影和小说中的爱情,从来不是这般。剧中的男女主角,不经一番轰轰烈烈的磨折,没有几回回荡气回肠的纠缠,便不能得到爱。 然而,生活毕竟不是电影。饮食男女,平凡如同万千草芥之一枚,哪来的那么多千回百转呢?两情相悦,便盟约一生恩爱欢好,静看春秋轮转,这才是平凡人的生活吧。秦润生想。 爱来了,幸福来了。一切是如此的迅疾。似乎不可思议。却也无可非议。 四 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这是琐碎而真实的生活。秦润生和徽容,这对相爱的人,他们过的有滋有味。 朝暮相对都还嫌不够,他们夜夜缱绻如胶似漆。当她的唇合着他的唇,当他的身体覆住她的身体,两个最爱的人敌人一样抵死缠绕,时间在刹那凝固,凝固在最欢快的时候。 即使在最欢快的时候,秦润生都忍不住想褪去徽容右手上的红手套。 徽容的右手总是戴着一只红手套。怒放的蔷薇一样的颜色。 天气暖和的时候,徽容的右手戴着一只纱质的红手套。薄薄的,但看不见右手肌肤。摸上去很柔软,秦润生记得以前姜茶也是戴过手套的,而徽容戴着手套的手和姜茶的并没有什么不同。或者说,徽容戴着手套的右手,和任何一个戴上手套的女人的手没有区别。而天气寒冷时,徽容会在薄红手套上再套一只厚的红手套。即使睡觉,也不取下。 秦润生不知道徽容为什么右手总是戴着红手套。他很想知道。她却从来都是微笑着避而不答。 即使在最欢快的时候,徽容都能很清醒又及时地阻止秦润生探向红手套的手。 秦润生想,她的右手一定藏着一个秘密。惊天的秘密。 五 和徽容一起生活的第181天,是秦润生的生日。 他没有像往年那样邀了一帮的朋友喝酒欢闹,而只和徽容呆在家里。她在厨房哼着小调快乐地忙碌,他偶尔被她唤去帮着做点什么,之后又回到客厅看电视。 徽容说要把秦润生喜欢吃的菜都做给他。秦润生笑了,小傻瓜,随便做两个吃吃就好,干吗一定要做那么多,似乎以后没有机会吃了似的。她只是微笑,继续忙碌。 秦润生终于电视也看得烦了。现在的电视节目越来越叫人头疼,难看到惨不忍睹。他找了朴树的CD来听。他喜欢朴树,朴树所有的歌他都喜欢。两张CD二十三支歌,秦润生都听了个遍徽容还没有把饭做好。他终于忍住没有发火。自姜茶离去之后,他已经很学会了不发脾气。他继续听朴树,《我爱你,再见》,单曲循环播放。当播到第七遍时,徽容终于把饭做好了。 一桌子,满满的,都是秦润生爱吃的。 她深情凝望他的眼睛,祝他生日快乐。 他们说着情话,吃菜,喝酒。 秦润生爱喝酒。他一边盛赞徽容的菜做得好,一边不停地同她碰杯。她皱着眉头说不能再喝了。她说她醉酒的样子好难看。秦润生说贵妃醉酒越发风情万种妩媚撩人。 你真的很想我醉吗? 是的。亲爱的。我想亲亲我的醉美人。 徽容不再言语。秦润生举杯,她也举杯。终于醉了。 秦润生扶她到床上。 他的手慢慢的探向她的右手,红手套。 蓦然记起,徽容曾郑重地对他说,如果爱我就不要动我的红手套。 犹豫很久。秦润生慢慢的褪下徽容的红手套。 六 你看,右手和左手没有什么不同。徽容幽幽地叹息。她明明已是烂醉如泥的。可是她望向他的眼睛明白地告诉他,她很清醒。 徽容说,我有一个秘密。你一直都想知道的秘密。红手套就是我的秘密。不过,现在已经没有秘密。 她缓缓的扬起右手。 缓缓的。右手,从指尖开始,一寸一寸,在空气里消融。又一寸一寸,那么缓慢而迅猛,她的肩,她的颈,她的脸,她还在微笑。她微笑着消失不见。 “啊……啊……”秦润生说不出话来。 他的手中还有她的红手套,怒放的蔷薇一样的颜色。他的手中只有一只她的红手套。 她在他面前一寸一寸地消失不见。这很不可思议却又千真万确。 这是一件很恐惧的事。她在他面前一寸一寸地消失不见。 红手套提醒他一切都是真的。 七 以前这里二楼可有住着一个叫江彩的? 秦润生来到他和徽容相遇的那栋楼,叩开门,向房东探问。自从和徽容相爱后,他们就搬离了这栋楼。而江彩,是徽容那个住在二楼的朋友。先前秦润生有想过看望一下江彩,每每徽容都推说她不在家而作罢。 江彩?房东皱眉回忆了许久,肯定地说,没有这个人啊,怎么了? 就是那个在夏天经常穿红裙子的女孩子,住在二楼,秦润生不甘心地问。 江彩喜欢夏天穿红裙子是徽容说的。秦润生曾问徽容,你住在二楼的朋友是哪个啊,我怎么没一点印象呢?徽容笑着说,就是那个在夏天总是穿红裙子的。 穿红裙子的?房东疑惑了,二楼就三户,都是男的啊,并且都是老房客了。 秦润生愣了。 八 秦润生心神不定地回到家,他想不出这是怎么回事。徽容消失在空气中这是真的,但是她的红手套还在,这证明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曾共同生活了181天。那只红手套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是,放在窗前的那只红手套找不到了。秦润生明明放在窗前的桌子上了。 事情越来越玄。不可思议。 江彩。江彩。江彩。秦润生又想起了徽容所说的江彩,他喃喃地念叨着这个名字:江彩,江彩,江彩……姜茶! 江彩。姜茶。 秦润生呆了。 那夜,秦润生好不容易入睡后,一阵风来,吹开了窗子。他想起身去关,徽容却先他一步闭上了窗。 徽容说,你所看见的,所感觉到的,那些快乐或者疑惑,都是真的,润生,都是真的。 徽容一步步走近他,微笑着,她说,润生,我很感谢你一直都记得姜茶,即使另结新欢,她也不过是姜茶的影子。可是,你不该如此好奇。姜茶的秘密都在她的日记里,那是她年少时最痛苦的一段回忆,你怎么可以撬了锁去看?是的,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混蛋侮辱,可你为什么要去揭开她好不容易掩上的伤口呢?是你的好奇逼死了她,让她无法面对你,面对自己最真心的爱。 可是,她却一直没有忘记你,比你对她的思念更十倍强烈地思念着你。一个人死后,她的肉体会被焚化或者掩埋土中,可是她的影子还活着。很多人看不见,也不相信,可是,润生,自今夜后,我知道你会相信,相信我,姜茶的影子一直都在。影子的所有力量都集中在手指上,于是我们一直用红手套保护着自己的手。可是润生,你学会了不轻易发火,却始终都学不会不好奇,你的好奇其实是你对爱的怀疑。为什么你要褪下我的红手套呢?你使我的手指见了光,使我的力量消失解散,使我不得不再一次离开你。 润生,你太好奇了,始终都不相信我给你的爱。如果在你身边时我是爱你的,而你也爱我,为什么一定要知道我是穿越了怎样的岁月才来到你身边呢?润生,我爱你,再见! 秦润生哭了。像个孩子一样。他是哽咽着醒来的。 徽容。姜茶。她们仿佛从没来过一样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窗外是深秋的夜里越来越紧的风声。 大风声。仿佛不曾发生,太多的故事。 ☆、粉色窗帘的秘密 爱着时,花前月下,一风一木皆可入诗;不爱时,茶苦茶香,菜根里也嚼出百味人生。 粉色窗帘的秘密 许朗 寂寞公寓里的粉色窗帘 剪短头发,做从未尝试过的发型。 手机号码更换。 旧QQ号丢掉。 用了四年的搜狐邮箱弃置不用,在雅虎注册新的账号。 …… 和他有染的简雅雅要统统遗弃。 当然,简雅雅还决定另换一个公寓居住。这间狭小公寓,有太多他留下的痕迹,尤其是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他们用了三年的时间在上面翻云覆雨。曾经要死要活地欢爱,刺绣出那一个又一个花团锦簇的瞬间,不爱之后,过往千丝万缕登时化作一枚又一枚心头的针,碰也疼,不碰也疼。怪不得人说,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 还好,一切都已结束。马年看清他的丑脸总胜过羊年才发现他是负心汉。早了断早清静。 和他有染的简雅雅要统统遗弃。权当此生不曾遇见他。 一切重新开始。 搬家是一件颇为麻烦的事。重新拾掇房间很费神姑且不说,但就寻觅合心的公寓却甚伤脑筋。还好,到底安稳下来。 祥云巷21号。房东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油头粉面,趾高气扬。他揽着女友的杨柳细腰倨傲地对简雅雅说,记下我的电话,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当然,是和我房子有关的事情。 莫名地简雅雅很不喜欢他。或许是他的傲慢以及他拥着女友的幸福姿态刺激了简雅雅。她暗暗安慰自己,他傲慢或者幸福随他去,我是租房子又不是租房东。 况且,墙壁刷得雪白,租金相对来说可称得上很便宜。 只有一扇窗,朝北。 简雅雅指着窗上的粉色窗帘问房东,这是谁的? 窗帘?房东怔了一怔,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嘟囔着,前一个房客留下的,你喜欢就挂着,不喜欢就扯下丢垃圾桶,随你! 粉色简雅雅并不太欢喜,觉得那是一个很艳情又轻佻的颜色,但她见窗帘倒也洁净便没有取下。毕竟,更换窗帘是一件颇为麻烦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恢复单身状态的简雅雅,日日沉默地上班下班,周末则缩在房间里昼夜潜伏于网络,进一个又一个热闹的QQ群静静地看人说话,或者下载了最新的电影看。就这样沉默地一个人过活,不与人往来,亦不陪谁哭笑。日子虽单调但心是安宁的。 告诉汪辛东,年思薇不能没有他 那天黄昏,简雅雅一如往常,下班后步行两站路回公寓,开门,却愣住。 窗前伫立一人。 一个忧悒的女子,倚窗远眺,粉色窗帘经风撩动,不时拂着她的曼妙身肢。听见门响,她回头,眼中充满诧异,仿佛简雅雅是不速之客,扰了她的清静。 简雅雅定了定神,问,你是谁?谁给你开的门? 你是谁?她反问,是来找我吗? 这里的主人应该是我,简雅雅哭笑不得,我搬到这里已经半个多月了。 怕她不信,简雅雅从床头柜里取出房东收取租金时留的收据,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女人的脸色骤然变得十分难看,哆嗦着嘴唇,哽咽地说,阿东,阿东怎么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呢?他知道我会回来的——他真的不要我了? 房东名叫汪辛东,简雅雅猜测她所说的阿东就是汪辛东。 我只是出去旅行了几天,她凄婉地说,我是出去散散心的。否则我会死掉。 她双眼空洞,脸色苍白。风吹起,粉色窗帘荡过来,蒙住了她的脸。这是一个单薄如纸的女子。似乎风力再稍稍大一些,粉色窗帘便能裹紧她,将她带走,堕进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她实在是太瘦弱了。 望着她,简雅雅的心没来由地疼了一下,想起刚刚失恋时的自己。 简雅雅爱上那个男人时,欢欢喜喜,不顾一切。那种匪夷所思的全身心投入爱情的姿态,是每一个恋爱中的女人都有的。是的,是曾收获了很多又甜蜜又美满的销魂时光,可是,忽然西风,物是人非事事休,说好的幸福说不见就不见了。和那个男人分手后,很多个日子里简雅雅都疼到生出自杀的念头。后来,后来也终究是挨了过来。盘点那一场撕心裂肺的爱,她发现,所谓爱情,不过是一个使人由诗人成为哲学家的过程。爱着时,花前月下,一风一木皆可入诗;不爱时,茶苦茶香,菜根里也嚼出百味人生。还有,简雅雅坚信,失恋是最好的减肥药。能瘦到一根木柴一张薄纸。 眼前的这个女子,简雅雅一眼便看出,她的瘦弱拜一场失败的爱情所赐。 她嘤嘤哀泣,简雅雅不知当如何安慰她。 他不该在我最脆弱的时候背叛我,女子流着泪泣不成声,那时我怀了他的孩子,他坚决要我堕胎,尽管极不情愿但终拗不过他。可是,就在那几天,他和别的女人上了床。他丝毫不隐瞒,带着白衬衫上的猩红唇印回来,带着陌生的香水味回来,还肆无忌惮地和那个骚女人在电话里调情。他当我是瞎子,是聋子,是哑巴。 简雅雅不知道要怎样安慰她。 我从楼下望,见我的粉色窗帘还在,就以为阿东在等我归来,他答应陪我去旅行,旅行回来我们便结婚,这房子他说是要做新房的…… 这是他们的新房?天!那个该杀的汪辛东,混蛋!简雅雅几乎忍不住咒骂出声。她想起来租房时看见汪辛东揽着的是另一个女人,顿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天杀的汪辛东,混蛋! 莫名地,简雅雅竟还隐隐感到一种不大不小的快意——原来,不只是自己一个人曾经爱过混账男人。 是否每个女人都曾爱过一个混蛋?不顾一切地投入爱,以为能牵着他的手走过天长地久,而那个混蛋却只在她的生命里打了一个滚儿,从此潜入海底。 天已经黑了下来。窗外,已是灯火一片。 简雅雅下意识地要去开灯,女子走过来,拉住她的手,示意她不用开灯。简雅雅的手被那个女人握住,竟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那女子手心冰凉,看她的脸,她的脸有些模糊,但是笑容清晰。那是一种叫人很舒服的笑,由不得放下所有戒备。 如果他回来,请你告诉他,我来找过他,那女子说,我叫年思薇。告诉汪辛东,他不能不爱我,因为,除了他,我什么都没有了。 简雅雅点头,说,我会转告他的,再等几天他来收房租,那时我一定会转告他。 他明天就会来,那女子肯定地说,明天他就会来。 后悔是可耻的 次日,房东汪辛东果然来找简雅雅,神色怪异地问,住在这里感觉还习惯吗? 简雅雅瞥了他一眼,冷冷地说,还不错,怎么了?房租不是要等几日才交的吗? 汪辛东似乎有些尴尬。他的脸上没有了先前所见到的倨傲。相反的,现出几分垂头丧气的神色。 差点忘记告诉你,简雅雅说,年思薇来找过你。 汪辛东的脸蓦地灰了,脑门儿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他声音颤抖地说,你见过年思薇? 不仅见过,我还听她讲了许多你们有趣的故事。简雅雅不无揶揄地说。 她毫不担心汪辛东因被揭疮疤而逐她出公寓。这种无良之人的房子,她还真懒得住。 汪辛东突然抱头蹲在地上,似乎要哭了。他嘟哝着什么简雅雅听不清。 你很后悔吗?真可耻!简雅雅冷笑着说,趁还来得及,去找她回来! 来不及了!她都死去有两年了!汪辛东夺门而出。 死?年思薇?两年? 简雅雅慌了。 那是年思薇的 据说,每一个死去的人都还能清晰记得生前所走过的路,而那碗黄泉路上必饮的孟婆汤,只可使之忘记一些无关痛痒的琐碎事。曾经刻骨铭心的,会一直刻骨铭心,无论到任何境地都没有谁能忘记。 据说,那些失去了肉身的魂魄,他们并未远离红尘,只是用了常人难以望见的形态四处飘荡,重走生前常走的路,也去生前想去但没能抵达的地方。 据说,那些魂魄,他们生前居住的房屋里只要残留一件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就会常常回去。在一个光亮稀薄的地方,他们安静地呆着,静静凝视。你不要去糟蹋他们曾经最爱的东西。 简雅雅知道,她不能动那粉色的窗帘,她不能如汪辛东所说扯下来丢进垃圾桶。那窗帘是属于年思薇的。 这套房子也是年思薇的。她会常常回来。简雅雅决定搬家。 汪辛东也是年思薇的。年思薇说,你不能不爱我,因为,除了你,我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七秒钟记忆的女子 据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钟后,前事尽忘。 只有七秒钟记忆的女子 浅草 魏亦明在众人眼中是个不求上进的家伙。人家拼命加班以求得加薪升职,他经常钓杆一扛跑去郊外钓鱼。还找人订做了一个大水箱,把钓来的鱼都养在里头。 女友跟他吵过很多次,但他依旧改不了。终于,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她冲动地砸碎了他的水箱,他也冲动地给了她一巴掌,从此一拍两散。女友赌气地嫁给了另一个男人。 女友结婚前一天,魏亦明请了长假去云南旅行。在大理,他与几个散客一起包租了当地渔民的小船游洱海。那天本来风和日丽,待船行至湖心的时候,突然变了天,狂风暴雨从天而降,小船在汹涌的海浪里颠簸。最后一个大浪打来,掀翻了小船,船上的人都落了水。几个水性好的男子包括魏亦明都忙着救人,附近的游轮见状,也飞快驶来救援。落水的游客纷纷被救上来。 魏亦明最后拉上船的是个红衣女子。估计溺水时间过长,已经没有了呼吸。他仗着粗浅的急救知识给她做人工呼吸,二十分钟后,她醒了过来。 红衣女子长得非常水灵,但表情却很茫然。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不知道。问她家在哪里,她也说想不起来。上岸后,魏亦明将她送去医院检查,可是却查不出任何症状。医生解释说可能是因为脑部缺氧时间过长,导致她记忆丧失了。 一个丧失了记忆的美丽女子,身上又无一样可以获悉她身份的标志,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总是让人不放心,魏亦明不自觉地对这女子产生了一种保护欲。而女子对她的救命恩人也表现得很依赖,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肯走远。他到最后别无他法,只好把她带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并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淼淼。 一起生活后,魏亦明很快发现了淼淼与常人相异的地方。她很喜欢喝水,喝起来几乎没有节制。她只吃很少的米饭,几乎不碰菜。有时半夜醒来,在浴室听到水声,却发现是她在浴缸里玩水。最奇怪的一点是她的忘性非常大,吩咐她做的事情,经常转个头就忘记了。连他的名字也是转瞬就忘。这样的女子,简直没有独立生活的可能。 魏亦明把这些都当成了那次溺水事故的后遗症,说不清是出于什么感情,他决定把她留在身边照顾。他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他抚着淼淼一身滑不丢手的肌肤,恍惚觉得她就象童话故事里的那条人鱼。甚至,他嗅得到她海藻般的长发里有海水腥咸的气息,无论他用什么香波,都洗不去。久而久之,他也习惯了。 淼淼最快活的事是跟着魏亦明去钓鱼。他为此又重新订做了个水箱,把钓来的鱼养在里边。她非常开心,喂食,换水一系列的事就落在了她身上。奇怪的是,这样的事情她都不会忘记。 魏亦明三十岁生日那天,带她去吃日本料理。当鱼生被端上来的时候,她却莫名其妙开始呕吐,甚至呕出了眼泪。他以为她生了病,一口没吃就买单回了家。到家之后她又无恙了。他以为是她吃不惯鱼生之故,后来就不碰鱼了。 清明之后,魏亦明的母亲从老家过来。母亲对来历不明的淼淼非常不满,经常耳提面命让他赶她走。他很是为难。 母亲来自江南小镇,最喜欢吃鱼,几乎每天都买鱼吃。她看到照常反胃呕吐。他为此劝过母亲,母亲得知她不爱吃鱼,反而更是变本加厉。于是,她几乎每天都在眼泪中度过。 他不忍心,终于有一天,为此事跟母亲发生了口角。愤怒的母亲象他前任女友一样,砸破了鱼缸。水流了一地,淼淼捡起地上几尾扑腾的鱼,哭着跑了出去。 魏亦明安抚好母亲后出去找淼淼,但他找遍了整个小区及附近街道,都没有找到。她就象幻觉一样,在他生命里突然出现,又突然地消失。 当天晚上,魏亦明心里不安,睡不着觉,半夜爬起来上网。在社区论坛的首页,他看到了一段新上传的DV。纵然拍的不是很清晰,他还是可以看清楚,画面上,他的淼淼抱着几尾鱼,哭着奔到小区外的江边,在桥栏上徘徊了片刻,然后纵身一跃。镜头随即摇向水面,只见水花溅处,那入水的身躯瞬间化成了一条硕大的红色鱼身,摆了下尾巴后,迅速沉入了水底。 魏亦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在后面跟帖说高科技的合成技术真是神奇。 纵然千般不信,但他却开始搜索有关人鱼的信息。在某个网页上,他看到了这样一句: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钟后,前事尽忘。 他回忆着淼淼从前怪异的行径,恍然觉得,这一切可能是真的了。 那个瞬间,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条鱼,只拥有七秒钟的记忆。七秒之后,所有的经过都忘记。 ☆、致命游戏 那是《传奇》游戏里面的屠龙刀,做得非常逼真,手工也很精致,刀锋还闪着凛凛寒光,象一柄真正的杀人武器。 致命游戏 浅草 城中兴起了一个市集,就在超市的门口。一入夜,便有许多打扮得光怪陆离的80后男女生们纷拥前来,设摊做买卖。他们卖一些稀奇古怪的手工制品。比如电线骑兵,骷髅头角雕,手绘的鞋子。这些极富想象力的手作,吸引了城中一批摩登人士。市集渐渐也有了名气,被称为创意市集。 身为某周刊记者的魏如风某天奉命去采访。因为下过雨,市集上比较冷清。但有个年轻男孩一眼吸引了他。男孩穿着游戏里面人物的衣服,脚边的折叠椅上,放着一把刀,旁边还有一块价格牌,写着恕不还价。 魏如风认得,那是《传奇》游戏里面的屠龙刀,做得非常逼真,手工也很精致,刀锋还闪着凛凛寒光,象一柄真正的杀人武器。魏如风在游戏里就有一把。 现年二十七岁的魏如风是个游戏玩家,他可以整整二十四个小时玩游戏,将女友晾在边上不闻不问。女友对此颇有怨言,若不是念在同窗十年的感情根基,早就弃他而去了。 魏如风花了三百块,向摊主买下了屠龙刀,继尔又提出要采访他。对方很酷,一语不发,提了折叠椅就走。魏如风讨了个没趣。 回家的路上,他的手机忽然收到了一条短信:请收好屠龙刀,切不可让它见光。魏如风忍俊不禁,回复道:兄弟,你把游戏都玩到现实里了。 点击发送,却不成功,发来短信的号码,居然是空白的。他蓦然醒觉,对方根本不知他的手机号。这简直是一条天外飞信。 夜来,魏如风照旧写博客。在他的人生里,游戏与博客,都是主宰。前者让他在虚拟世界有许多拥护者,后者令他有了许多粉丝。这对事业上并无建树的他来说,是一种另类的满足。 写完博客,魏如风把玩着手里的屠龙刀,越看越欢喜,忍不住拿来相机,拍了照片传到了博客上。弄完这些,女友应酬客户也回来了,喝得一身酒气。他忍不住埋怨了两句,女友却象被点燃的炮仗那样炸了开来,责怪他若是肯上进自己也不用那么辛苦。 两人为此吵了一架,女友赌气反锁了卧室的门,魏如风只好呆在书房玩游戏。游戏里有个家伙出言挑衅他。不久之前,他们还在一次玩家聚会时起过冲突。今夜他心情不爽,一时怒起,用自己配备的屠龙刀把他给杀了。之后便关了电脑,趴着睡了。 早上,魏如风醒来,走进厨房,赫然看见昨夜买的屠龙刀横在流理台上,刀身在阳光下精光四射,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到刀上沾染着淋漓的红,象极了血光,而刀尖上也凝着一滴血水,好象马上就要滴下来。 他忍不住叫了起来,女友从浴室冲出来,问他怎么了?他指着刀身,结结巴巴问为什么会有血。女友又好气又好笑,说自己刚在用它切番茄。他凑近了细看,那红光果然是番茄汁。 魏如风来到单位,新闻部一个同事马上向他宣布了一条最新爆炸新闻,说是有个男子今晨被发现在玩电脑游戏时被杀害。他家中门锁都完好无损,现场没有作案痕迹。警方根本找不到破案的蛛丝马迹。 魏如风听完不置可否,只当是在听天方夜谭。可是下午时,他接到了同城另一游戏玩家的电话,对方用开玩笑的口吻对他说:兄弟,还记得昨晚你在传奇里杀的那个家伙吗?他今天真的死了,胸口被扎了一刀,门窗都锁得好好的,不知道是谁干的,估计要请福尔摩斯才能破案了。 他听后悚然心惊,不自觉地涌起了一些纷杂的意象,头也晕了起来。他不敢再想下去,借口不舒服,请假回了家。 到家后,他浑噩地打开电脑,却发现自己的博客里有一条最新留言:你没听我的话,这把刀不能见光。那个的人死,你要负责任。 魏如风看完,浑身冰凉。他想起了市集上神秘的卖刀人,想起了手机上的短信提醒,想起了早上在那把屠龙刀上看到的血光。便再也坐不住,起身赶去市集。他在市集上守到夜深,摆摊的人来了又走,始终没见到那个年轻男孩。他向周围人打听,大家却说从没见过这么个人。魏如风走在回家的路上,只觉步子有千斤重。 那件案子,最终成了悬案。警方悬重赏,希望知情人提供线索。魏如风思想斗争良久,终是鼓不起勇气去警局交待。此事太过荒唐,谁会相信,在游戏里用网游武器杀的一个人,现实里居然会如实发生? 但魏如风从此删掉了所有的游戏。在度过数个不眠之夜后,他迅速消瘦下去。当女友心疼地抱着他说“我们结婚吧”的时候,他象个孩子一样哭了。 ☆、叶子的健康秤 叶子想减肥,她希望自己能够瘦得就象她的名字一样,风一吹,就会飘起来。 叶子的健康秤 浅草 自从天浩离开后,叶子不止一次站在十九楼的窗台,想象自己纵身一跃的情景。 叶子认识天浩的时候,还是一个美丽玲珑的女子。腰如柳枝,面似桃花。走在三月的春风里,连空气都会荡漾。天浩被她吸引,花了很大劲去追,终于赢来了伊人芳心。 就在叶子对这桩感情投入渐深时,却得了一种肾病,必须服用大量含激素的药物来保命。 在药物作用下,叶子越来越胖。天浩是个肤浅的男人,自然厌了她,绝情地提出了分手,并很快搭上了另一个女子。 叶子彻夜痛哭,问医生能不能停止服药。医生说除非你不要命了。 生命与爱情哪个更重要?叶子想得头痛欲裂。 后来她去超市,发现了一台别致的秤。配备了微型电脑,还长着两根黑色天线。 导购员介绍说,这款健康秤是某医药公司新研发的,不但可以秤体重,还可用来测量人体的健康,给出膳食建议,可以用它来降血压血脂,还可以减肥。 叶子把这台售价不菲的健康秤搬回了家。按照说明书要求,输入姓名、年龄、血型,然后站上去。那两根天线马上缠住了她的脚。之后滴滴两声,液晶屏上出现了结论:经测试,您患有肾病。 叶子还在惊讶,滴嘀声又响,屏幕上显示:请输入您的要求。 叶子犹豫了半天,输入了“减肥”二字。屏幕黑了一阵,再度亮起时,上面又多了一行字,是开给她的药方,并让她去指定地点购买。 叶子没有丝毫怀疑,揣了钱去那个地方。 那是位于旧城区的一间很小的药店,她把清单给了柜台上一个老妇,老妇看了后,拿出了一个粗大的针筒,说要先抽一些她的血,然后再根据血液浓度对症制药。 不记得等了多久,药终于做好了,是些黑乎乎的药丸。 结帐的时候,那老妇却说不用给钱了。她举起手里那一针筒血,对叶子说:你已经付过了。 叶子看着那管深红的血,感觉晕眩,她几乎是逃一样地离开了小药店。 回家后,叶子一咬牙,吞下了药丸。然后一天数次去秤体重。 效果真的非常明显。叶子一天天瘦了下来。腰肢再度盈盈一握,甚至比以前更迷人。 她略施手段,终于成功夺回了天浩。他们欢爱时,天浩抚着她的背问:宝贝,你怎么做到的?身材恢复得这么好。 因着天浩这句话,叶子把健康秤锁进了车库,她确定自己不需要它了。 可是,没有了健康秤,不再服药物,叶子还是在继续瘦下去。天浩已经不满地表示,抱着她象抱一具骷髅。才初秋,她的手脚却有若寒冰。天浩不愿碰她,宁可去睡沙发。 某个晚上,叶子洗澡的时候,天浩内急,闯了进来。他看到叶子的裸体,惊骇得逃了出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叶子再度失去了爱人。 她无法阻止自己瘦下去,遂去看医生。医生也查不出原因,但他说,她的肝脏已停止造血,身体机能严重退化,已经没救了。 叶子回家后冲进车库寻找健康秤,可它竟然不翼而飞了。 她又跑去超市,但找遍整排货架,都没发现那款健康秤。新面孔的导购员说那样的秤从来没有引进过。 而那家卖给她药的店,再找去时,却成了一片拆迁后的废墟。 叶子无奈上网去查,结果查到了一个女孩的博客。 她在博客里写:当时不知道,在健康秤上输入愿望的那一刻起,我就用生命跟黑暗力量做了交易。从此一直瘦下去,直到生命消失。而健康秤,会接着寻找下一任主人。 一个夜晚,叶子选择了从十九楼的窗口一跃而下。象她原先希望的那样,象片叶子,飞了起来。 浮世德用灵魂与鲜血做抵押,与魔鬼做交易,叶子抵押的却是生命。 ☆、电话答录机里的爱之旧语 一台怀旧答录机,教会了她珍惜,也帮她挽回了一场逝去的爱情。 电话答录机里的爱之旧语 浅草 林生走了,带着他的随身物品,离开了住了三年的家。苏梅对着满地狼籍,想哭,却又哭不出来。 他们象两只刺猬,同居三年,除了第一年还甜蜜之外,之后的日子,一直互相刺伤对方。林生无法忍受苏梅的多疑和暴虐脾气,苏梅说那都是林生与前女友一直有联络,给不了她安全感所致。 这次战争升了级,林生提出了分手,当晚就搬回了公司宿舍去住。苏梅哭够了,开始收拾屋子。在原来林生放杂物的抽屉里,她发现了一部天蓝色的答录机。苏梅记得,这是她跟林生参加一次商务活动,配合做游戏获得的奖品。他们也是从那以后,开始了交往。当时这台答录机还充当过爱的使者,传递过林生许多关爱话语。没想到,如今物是人非了。 临睡前,苏梅用这台答录机,换下了吵架时被她摔破的电话。 第二天醒来,天已大亮,她习惯性地在电话机上看时间,却看到答录机的留言指示灯闪烁。她随手摁下,林生的声音响起:小懒猪,再不起床要迟到啦。 苏梅大吃一惊。昨晚林生明明是暴怒离去,宣称老死不相往来的,怎么会在今天一早就给她留这种言呢?再一想,更觉得奇怪,昨晚自己换电话机的时候,并没有开通留言功能,林生的留言又是怎么进来的? 在单位午餐的时候,她跟同事小莉说起这事。小莉说肯定是林生后悔了,在放低姿态求和呢。苏梅说不可能,林生很倔,吵那么多回架,没见他主动低过一次头。这一次,说不定他在耍花样玩她。 当晚苏梅与小莉一起玩到很晚才回家。顺手按下答录机的键,竟然又传出了林生的声音:亲爱的,到家别忘了锁上防盗门。 苏梅看了眼因疏忽而未锁上的防盗门,心通通直跳。这情形,好似林生站在边上看着她,而明明他已经离开了呀。 苏梅有点怕,想打电话叫小莉来陪她。手不小心又碰到了按键,里面竟然还有未读留言。这一次,是林生提醒她睡前关好煤气。 苏梅去查看了煤气筏门,发现都好好地关着。可苏梅却认为林生提到煤气,会不会是想半夜里溜进来拧开煤气毒死她? 苏梅越想越害怕,干脆先发制人打电话给林生,可是系统却说此号已停止使用。苏梅在答录机上查来电号码,可奇怪地是,竟然找不到一个来电记录。 苏梅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跑去林生单位讨说法。林生却指天发誓说分手后再没给她打过电话。 苏梅感觉他并没有说谎,只得悻悻离去。但是,林生的留言,还是频频出现在答录机上。有时天天都来,有时隔天来一条,关也关不掉。内容不外是些生活细节上的叮嘱,或者是绵绵情话。有几句那样熟悉,仿佛什么时候听到过。这令苏梅想起刚恋爱时,林生就是这样在电话录音里对着她倾诉心声的。 听着这些仿佛天外来客一般的留言,回想着林生从前的好,苏梅不禁后悔起自己的任性。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林生在答录机里提醒她下班后早点回家,因为气象台预告有台风。苏梅跑到办公室一宣布,所有的人都笑她,问她是哪个国家的气象台预告的。苏梅上网一查,发现气象台并未发布台风警告。 她呆呆看着日历,忽然想起了三年前的某一天,她早上收到林生的台风警告,并没在意,结果当晚就骑车摔伤了腿。林生为了方便照顾她,就搬来和她一起住了。后来,就没有离开过。 她回到家,翻箱倒柜找出从前写的日记,发现三年前她摔伤的台风天,正好跟今天是同一天。这一发现令苏梅惊恐不已。她终于明白了,原来这台答录机新近的留言,都是三年前林生打电话给她时留下的。只是不知为何,时隔三年,它依然存在,并会自动把储存的留言,在三年后的同一个日期播放出来。 苏梅抱着答录机,敲开了林生的门。她语无伦次,对他说着答录机的怪异,并演示给他看。可是答录机却罢了工,怎么摆弄都出不了声了。苏梅不信邪,挖出磁带放到录音机里,结果只听到一片沙沙声,显然磁带上一片空白。 苏梅急出一头汗。越想解释,越解释不清。说到后来,她又委屈又伤心,忍不住号啕大哭。林生见状,心疼地把她搂进了怀中。 苏梅与林生重新合好了。答录机在此后的时间里,再也没有进来过留言。他们曾专程去找过生产厂家询问,可厂家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苏梅只好把此事当成灵异事件来看待。不过这台怀旧答录机,从此教会了她珍惜,不再对所爱的人有怀疑。 ☆、藏在碎纸机里的秘密 一段暗恋,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 一台碎纸机的使命,只是为了搓合这一场冥冥中注定的情缘。 藏在碎纸机里的秘密 浅草 孟轲暗恋上了一个人。是她公司的业务经理。但是他对此一无所知。 孟轲也不想让他知道。因为,他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女友。 憋得难受的时候,她便给他写情书。不敢写名字,遂用他的手机号代替。写完便放进碎纸机,看着情书化为碎片,就当他已经看过了,心里会轻松一些。 转眼半年过去。经理迎来了他的婚期。 婚宴上,向来滴酒不沾的孟轲喝醉了。同事要送她回家,她却吵着要回办公室。同事只得把她送回了办公室。 那晚孟轲借着酒意,写下了最后一封情书。她向经理说再见,感谢他成全了她的爱情梦想。 写完后,她照例去粉碎这封信。可是,碎纸机吞了一半纸后却不动了。她只好把另一半纸撕了下来。可是一想到碎纸机里还有残留的纸,明天若请人来维修,难保不被人发现她的秘密。 这样一想,她惊惶起来,遂连夜抱着碎纸机去找人维修。 孟轲半夜敲开了小区附近电器维修铺的门。 她曾经来这里修过DVD机。店主是个年轻的男孩子,他睡眼惺松地来开门,看见她,吃了一惊。 她说明来意,他收下碎纸机,让她第二天傍晚来取,并开了收据给她,上面还让她留下了电话号码。 第二天她迟到了,到了公司发现场面乱糟糟的。同事们围在一起窃窃私语,而昨夜婚礼上风情万种的新娘子,此刻正哭得梨花带雨。 同事悄悄告诉孟轲:经理有别的女人。这女人一直给他发短消息,情话绵绵。经理都舍不得删掉。直到昨夜,手机储存满了,他在把短消息导入电脑里的时候,被新娘子发现了。她打印了这些短消息来公司闹。 孟轲捡起散落一地的纸,只看了其中一张,便震惊得合不拢嘴。纸上打印出来的那些字,赫然就是她裁碎在碎纸机里的情书。 孟轲整个人傻掉了。死也想不到,那些情书怎么会以短信的形式被发送到了经理的手机上。 傍晚时,维修铺的男孩打来电话,让孟轲去一下。她到时,男孩却红着脸,告诉她碎纸机不小心被他修坏了,再也无法复原。他只好买了台新的赔给她。 孟轲无奈,只好抱着新碎纸机回来。 第二天,她向经理递交了辞呈,在同事们诧异反应中,她苦涩地解释说家里希望她出国深造。 孟轲很快换到了另一家公司上班。奇怪的是,她的手机,也开始接收到一些神秘短信,写着绵绵情语。但没有发件人的电话号码。她迫切想知道短信的来处,去电信公司查,工作人员也诧异万分,说这些短信并不是通过信息网络进入的,仿佛来自另一个神秘空间。 时间一长,孟轲慢慢习惯了这些天外来信,甚至开始依恋。 某一天,孟轲在使用碎纸机的时候,突然想到了曾经被自己弄坏的那台碎纸机。心中有一种愈来愈强烈的怀疑,促使她跑去了男孩的修理铺。 她到的时候,男孩正在往那台据称已经被他修坏了的碎纸机里塞纸。看到她,他惶急地去撕那未传完的半张纸,被她抢先一步夺走。 纸上写的,很明显是一封情书,象她一直收到的那样。而此时手机里,又收到了信息,内容与那半张纸一核对,天衣无缝。 她终于明白了,当初那些情书是怎样被泄露的。原来秘密,就在这台碎纸机里。 在她的逼问之下,男孩告诉她,他是在修理时,才发现这台碎纸机的神奇,它竟然能够读取纸上的信息,只要上头有电话或传真号码,会在粉碎的同时自动发送。 所以,他凭着一念之私,留下了这台机子。因为他喜欢她许久,却不敢表白,遂象她一样,采取了这样的方式。 这一段暗恋,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孟轲接受了男孩的感情。只是,当他们两人一起试用这台碎纸机的时候,却发现它突然失去了魔力,变得与普通的碎纸机一般无异。 仿佛它的使命,只是为了搓合世间情缘而来。 ☆、手机里的玄秘 手机里藏着的,是看不见的命运之手。 手机里的玄秘 浅草 陈硕是在215路公交车上遭遇那个女扒手的。 当时正是上班高峰,车厢拥挤如沙丁鱼罐头。临下车之际,陈硕习惯性地将手插入裤袋,却发现手机没了。他迅速回忆,想起方才身边挤着一个年轻女子,凭着记忆,他揪住了身后的女子,勒令她交出手机。女扒手显然是个嫩手,在他的威胁与群众责骂之下,乖乖拿出了手机还他。在她的哀求之下,陈硕也放弃了将她扭送派出所的念头,放了她一马。 当日陈硕到了办公室与同事说起此事,大家都夸他运气好,陈硕也颇得意。晚上回家,他给家乡的女友打电话,想汇报此事。谁知电话接通,里面响起的却是浊重的喘息声,听得出是一男一女,任陈硕再愚钝,也知道其中暧昧。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与女友相爱五年,自他出来打工,两人虽然分隔两地,但感情有增无减,两人还计划着春节完婚,谁知突然情海生波。 陈硕愤怒地挂断了电话。两分钟后,电话响起,是女友打过来的。陈硕质问她刚刚在干什么,女友说自己刚才在洗头,没办法接电话,所以现在打回来。陈硕自然不肯信,他在电话里大骂她水性杨花,女友被他气哭了,挂断了电话。 陈硕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再次拨了女友的电话,这次他听到的是女友的笑声,咭咭的娇笑,但显然不是在对着他笑,似乎是一男一女正在调情,被人偷录了音一样。女友的笑声象一把锥子扎在陈硕的心上,陈硕恼怒地砸烂了床头的灯。 陈硕第二日一早就赶去了火车站,预备回老家一探究竟。他在车站打电话给女上司请假,谁知年逾四十的女上司竟然在电话里异常柔媚地对陈硕说“我爱你”,并让他快点回来。陈硕震惊得呆了过去。 回到老家之后的陈硕第一件事就是找女友质问。尽管女友哭得声嘶力竭,甚至想以死表明清白,但陈硕选择了相信自己的耳朵,决绝地对女友提出了分手。 回到打工的城市,陈硕去找女上司销假。他为难地表达了无法接受比自己年长十几岁的女上司感情的想法,结果引得她勃然大怒,拍着桌子大骂陈硕是神经病,说他是自己在做白日梦。 陈硕由此成了全公司同事的笑柄。同事们都说女上司婚姻幸福,老公是集团公司老总,论才貌钱权均在他之上,绝无可能对他有想法。陈硕说起那日电话一事,同事都嘲笑他得了臆想症,女上司更是一怒之下开除了他。 陈硕极度失意之下,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想对家人倾吐委屈,结果电话接通,母亲却破口大骂他不孝,并声称要与他断绝母子关系。 陈硕大惊之下,再次赶回家中,父母见他回来均感奇怪。他问起电话中母亲所说要与他断绝关系一事,母亲很是诧异,说自己并未接到过任何他的电话,更没有说过要与儿子断绝母子关系的话。 陈硕思前想后,终于怀疑到了自己手机之上。他将手机送去维修点检修,维修人员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一枚奇特的芯片。它能记忆手机里所有通过话的声源,进行自动编辑。并在陈硕拨打某个号码之时,自动播放它编辑好的声源。陈硕之前听到的种种声音,都是这块芯片搞的鬼。 手机公司总部为此专门派了工程师来向陈硕询问芯片出处,陈硕却答不出所以然。直到他想起那一次215路公交车上手机被偷的经历,才生出了疑惑,但无论他如何回忆,都已经记不清那女扒手的脸。 ☆、不可思议的旅程 奇异的歌声诱出了采薇心里潜伏的魔鬼。她拿出了积攒很久的半瓶安眠药,就着红酒,一粒粒吞下去…… 不可思议的旅程 浅草 相恋五年的男友突然提出了分手,采薇伤心欲绝。为了挽回男友的心,她做了很多努力,可男友却迅速挽起了另一个女孩的手。 采薇终于绝望。 二十七岁生日那天,采薇打电话给男友,希望他能陪她过最后一次生日,男友勉强答应了。 采薇去超市采购,出来的时候,门口派发传单的小伙子塞给她一张某西饼屋开业优惠的宣传单。采薇正想订一个生日蛋糕,遂照着上头的电话打过去,约定晚七时送蛋糕上门。 当晚,采薇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备好红酒,给自己换上了最美的衣裳。一切弄妥,只等男友前来。可是等到夜幕垂临,等来的却是礼仪公司送来的一束鲜花。男友在抱歉卡上写:因临时出差,无法赶回来替她庆祝生日。 采薇抱着鲜花痛哭失声。这时,有人摁门铃,采薇情急地跑去开门,却是那家西饼屋的服务生送蛋糕来了。采薇付了钱,服务生却不肯走,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盒东西,说因为采薇是第一个订生日蛋糕的人,所以要送她一盒特别的许愿蜡烛,希望她所许的愿望都能成真。 服务生口中的许愿蜡烛造型如一座宝塔,塔尖是个尖锥,插着一朵莲花状的蜡烛。塔身有八个角,各悬挂了一个小灯笼。塔底有一个卡座。服务生解释说许愿的时候,只要摁下录音键,许愿蜡烛就能纪录下生日愿望。 服务生说得一脸兴起,采薇却听得意兴阑珊。待服务生走后,她关了家里所有的灯,开始点生日蜡烛。她手中的燃香刚靠近烛心,眼前即亮起一阵耀眼的光,八个小灯笼里瞬间腾起簇簇火焰,整个烛台,象燃烧的火球,煞是壮观。 采薇心里涌起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奇怪感觉。她遵照服务生的叮嘱,录下了自己的生日愿望,然后开始吹蜡烛。奇怪的是,任凭她怎么用力,火却总是吹不熄。蜡烛里的音乐随之响起来,却不是生日歌,而是一首采薇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一个单薄的女声凄凄切切地唱着:谁来晚餐?谁来晚餐? 这歌声一下子诱出了采薇心里潜伏的魔鬼。她拿出了积攒很久的半瓶安眠药,就着红酒,一粒粒吞了下去。酒劲与药劲慢慢上身,采薇想给男友打最后一个电话,却发现手机没电了。不仅如此,家中所有的灯与电器都没电了。 想与男友做最后告别的念头那样强烈,采薇挣扎着出门,想去楼下打公用电话。楼道里黑漆漆的,采薇拿了许愿蜡烛照明。一路跌跌撞撞,不记得转了多少个拐角,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这楼梯漫长得好似永远走不到头。采薇的身体极度渴睡,想闭上眼睛,可她的双脚仿佛被一种奇异的力量左右着,轻盈欲飞。 仿佛一个世纪过去,采薇精疲力竭之际,终于看到了楼梯口一线微弱的光。令她惊奇的是,安全门打开,外面居然站着她的男友。看到他,采薇整个人仿佛被抽去了筋骨一般,瘫软在地。 采薇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医院。枕头边放着许愿蜡烛,只是烛火已经熄灭。护士进来挂吊针,她告诉采薇:她因酒后吞服了大量安眠药,险些丧命,幸好昨晚及时被送来医院灌肠。 这时,采薇的男友也走进了病房。他的脸上,有恐惧表情。他告诉采薇,自己已经听过了许愿蜡烛里的录音,原来采薇的生日愿望是想在临死前见男友最后一面。 男友声音颤抖地问采薇是如何办到的。见采薇一脸茫然,他告诉她,昨晚她服药之后,居然奇迹般地出现在他出差的城市宾馆,见到他后一语未发就昏倒在地。他不解地是两地相距数百公里,半夜三更,她以什么交通工具抵达,又是如何得知他居住的宾馆和房间号。 面对男友一连串的问题,采薇也惊呆了,感觉一股寒气笼罩周身。但是,她保持了沉默,没将昨夜发生的怪异事件告诉男友。 采薇出院后回到家,找到那家西饼屋的宣传单,再拨电话过去时,彼端却已是电脑提示音,提醒她拨的是空号。采薇不信邪,特地按照上面所登的地址找了去,却发现那个门牌号根本不存在。 有关于采薇生日夜不可思议的旅程,就这样成了永远不可解的谜。 ☆、提拉米苏带我走 这是一款属于爱情的甜品,叫提拉米苏,在意大利语里,是“带我走“的意思。吃下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哦。 提拉米苏带我走 浅草 小安喜欢上了单位业务部的陈。陈清秀儒雅,谦和稳重。吸引了单位里所有未婚女孩,孔雀般竞相在他周围炫艳。小安自觉资本不够,没有勇气表白,只好在心中暗恋。 小安是个乖巧的女孩,浮华之都里,清静地过着规律而有节制的生活。每天八点上班,五点下班。下班路上经过街角面包房的时候,会买一个面包当第二天的早餐。 这天,小安走进面包房,发现店员换成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她热情地向小安推荐一款最新推出的糕点,小安不忍拂她好意,便买下了那款混合着咖啡香、奶香和酒香的新式西点。 夜里十二点的时候,小安准备睡觉,忽然觉得肚饿难忍,从来不在睡前吃食物的她忍不住吃下了原本用来做早餐的糕点。 岂料之后,小安便再无睡意,精神变得异常亢奋,心里烧灼着一个疯狂的念头。双脚也似被一种意识召唤,克制不住地想往一个地方去。 小安终于没能住抵挡内心的潮汐,她穿着睡衣,坐上了出租车,去找白日里思念过无数遍的那个人。 当小安敲开陈的家门时,陈也呆住了。门外的小安,穿着白色绣花睡衣,辫子蓬松,眼睛黑亮,双颊潮红。 陈被小安突然呈现的美丽惊着了。 那晚,小安留在陈家没有走。在陈的床上,小安美丽的身体象月光下静静开放的睡莲,令陈不敢碰触。陈象对待华美易碎的瓷器般,小心地将小安抱在怀里。 一夜之间,小安与陈的关系,彻头彻尾地改变。 第二日,苏醒过来的小安久久不敢睁开眼睛,无法相信自己竟然做了这样大胆的事。陈却异常欢喜,当日便当着所有同事的面,宣布了他们已是情侣的消息,令所有人大跌眼镜。 小安下班后又跑去面包房。奇怪地是,店员换回了原先的女孩。小安问起那个卖给她新式糕点的店员,女孩说店里从未换过人,一直是她在这里。小安在店里找不到那款新式糕点,又问女孩,听了她的描述,女孩却说店里从未生产过这样的糕点。 小安最后带着满心疑惑离开了。 小安生日的时候,陈带她去吃哈根达斯。玻璃橱柜里,小安一眼看见了那款熟悉的糕点,她忍不住低呼起来。 店员看看她,笑着解释:这是一款属于爱情的甜品,叫提拉米苏,在意大利语里,是“带我走“的意思。吃下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哦。 小安听了店员的话,忽然明白了那一日经历的种种怪异事件,原来是提拉米苏在做怪。想必爱神曾经光临,带着她,勇敢地走向了爱情。 ☆、寻找六指 他喂了一声,那端又传来了女孩子细细的声音。还是上次的女孩子,还是喊他爸爸。 寻找六指 三更 (一) 他有很多名字。户口本上原来叫宋喜柱,19岁时他自作主张去派出所拿掉了“柱”字改叫宋喜。工地上领导叫他“喂”,他还和其他工友一样,被统称为“民工”。 2003年,他24岁。每月800块,是他起早贪晚所得的工资。薄薄的几张钱,嫖不了几次娼,买不了几件新衣裳。拿到钱后,他先给家里的老母亲邮300,剩下应付生活。拖欠工资是常有的事,没钱时他就饿着肚子,对着太阳说,日。 前几年他热血沸腾过,报了自考,贸易专业。课本才看了三页,他就遇到小意外,被工地上空掉下来的砖头砸断了胳膊。这算是工伤,包工头派了个工友来照顾他,他的自考课本,被工友拿去擦屁股了。 没有才能,没有机遇。他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为了等死。 (二) 半夜,他蹲在工地上抽烟,心里堵得慌。工程即将完工了,到时工头将会带着他们赶往下个工地。不知道在哪个城市,不知道建造什么。他只能等着被使唤,任人宰割。 工地上的电话响了,他离得最近,就接了起来。那端响起女孩子的声音,是宋喜吗?他说是。女孩子开口就喊,爸爸。 他吸了一口烟,说,干什么啊,闺女。 女孩子倒是吃了一惊,问,有人叫你爸爸,你不奇怪吗? 他说,不奇怪。男人啊,要当爸爸是很容易的,找个女人嘿咻嘿咻,哗的一下孩子就出来了。 女孩子猛地挂了电话,他这才知道自己说得过分了。但愿她没听懂他的话,从她的声音来判断,她似乎还不满十八岁。 (三) 三个月后,他随着包工头去了另一个城市,面对的依然是钢筋水泥。夏天来了,他懒得洗衣服,就光着膀子干活。建筑公司派来的女工程师路过他身边时,眼睛老是偷偷地瞄他的六块腹肌,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他蠢蠢欲动,和女工程师说,天干物燥,祝你失足。 几天后的半夜,工地上又接到了找他的电话。他正和几个工友在斗地主,输得乱七八糟。运气不好,他无心再战,正好电话来了。他喂了一声,那端又传来了女孩子细细的声音。还是上次的女孩子,还是喊他爸爸。 事情有点蹊跷,女孩子怎么还能找到他?他换了城市,工地也换了号码,只有老母亲知道他的新号码。而老母亲的周围只有鸡鸭鹅,没有女孩子。他问,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 女孩子说,114啊。 他啧啧感叹114的无所不能。女孩子还在喊他爸爸,他清清嗓子回答,我不是你爸爸。我上次说错了,其实男人要当爸爸,不仅仅是找女人嘿咻嘿咻那么容易的。 女孩子急了,说,你就是我爸爸。我知道你胳膊上有道疤。 他终于有点吃惊了。他的胳膊上的确有道很深的疤,就是上次被掉来的砖头砸的。他决定好好听女孩子说说事情的来龙去脉,女孩子却又挂了电话。他晃晃悠悠地往回走,看到工友坐在马扎上发呆。他问,怎么了?你是不是也当爸爸了? 工友终于抓着说话的人了,赶紧诉说,我大伯三年前死了。我们那的风俗是,人死后三年才能下葬。今天我家人要去搬大伯的尸体时,发现尸体的胸口居然长出一颗灵芝来。宋喜,你说尸体上长出的灵芝能吃吗? 他脑子乱糟糟的,随口回答说,灵芝不能,尸体可以。 他决定,下次女孩子再打电话过来时,一定要把事情问个清楚。 (四) 女孩子的电话果然又打过来了,依然是深夜。他抓着电话,竖起耳朵认真听着。女孩子先是道歉说老是匆忙挂电话对不起,因为怕警察捉到,打这种电话可是违法的行为呢,因为会造成时空混乱。他嗯了几声,又哦了几声。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种荒诞的对话。 女孩子猜到的他的疑惑,说,我是从2024年给你打电话的。我2007年出生,今年17岁,生来左手就有六个手指,妈妈就叫我六指。 他不信她从2024年打来的电话,让她证明。六指想了想,问,你现在在建什么工程? 他说,福临花园。 六指大概在查询资料,电话那端传来啪啦啪啦的声音。很快的,她尖叫起来,我查到了。爸爸你在建福临花园时立了大功,建筑公司赏了你一套房子。 房子?他大喜。问,我立了什么功?是拾金不昧了?还是见义勇为了? 六指说,都不是,先卖个关子吧。你干活时,注意土里就行了。 挂上电话,他一整夜都没睡。满脑子都是房子房子房子。要是真的能拥有一套房子,别说给别人当爹了,当孙子他都乐意。 (五) 连续几天赶工,让他头昏眼花。他抗着锄头刨土,一下,两下,呼呼,他抱着锄头睡着了。工友踢了他一脚,他擦擦眼睛,继续刨啊刨,咦,好像刨到了什么东西。他想继续刨,忽然记起了六指的话,干活时,注意土里。 他蹲下去挖那个东西,是个盘子。他再挖,还有一个盘子,再挖深点,有一个罐子。他知道在深土里埋的都不是普通东西,亮开嗓子就喊,快来人啊! 女工程师过来了,十几分钟后,更大的领导来了。一个小时后,考古学家和电视台的人都来了,在土里又挖出了几个瓶瓶罐罐。经过鉴定,这是价值连成的文物。他们夸他发现了奇迹,而且由于他反应迅速,古物没有受到任何损伤。他一夜成名。 文物很快移交了相关部门,他接受了几天采访后,得到了三千块奖金,生活慢慢平静,根本没人赏他房子。他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六指啊,骗子。房子啊,再见。 转机在几个月后,福临花园开始预售,居然出现了抢购的情况。福临花园位置并不是很好,不赔就谢天谢地了,出现抢购简直就是奇迹。大家都说,这块地上有宝物,这是块宝地。福临花园的大卖,让幕后老板大为欢喜,当即就决定奖赏一下功臣宋喜。奖什么好呢?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着房子就送房子吧。 2003年末,房子即将竣工。他所得到的那套在三楼,104平。得到了房子,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卖掉,弄个十几万回老家享福。不过他又想,自己将来会有闺女,让闺女生活在城市里比较好,房子不能卖。没钱装修,就先闲着吧。 (六) 房子事件后他彻底相信了六指。相信她是自己未来的女儿。六指再打来电话时他们拉起了家长里短。他问六指,他是个什么样的爸爸。六指骄傲的说,英雄!说完了又补充说,爸爸是建筑史上的英雄,中国第一的建筑设计师。 中国第一啊,太强大太牛B了。怎么才能变得那样牛B呢?他打算再次自学,学习建筑专业,将来做中国第一的建筑设计师。他买了很多书,没事就抱着书苦读。工友都骂他是傻B。他有了房子了,卖掉后回老家,一生无忧了,何必再读什么破书。他感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有勇气往牛B的路上走的,往往都是傻B。 (七) 最后一次接到六指电话,是圣诞前夕。他们聊了一些父女情深的话题,其乐融融。聊了很久,六指抽泣着说,我以后再也不能给你打电话啦。政府严打时空电话,连市长的儿子都抓起来了,我也不敢顶风作案啦。他说教育她,以后别打了,要遵纪守法,和身边的中年爹妈玩就行了。说完了他好奇地问,你妈妈是什么样子?六指说,现在老啦,就是个普通的中年妇女。从以前的照片上看是个美女,长头发,大眼睛,乍一看冷冰冰的,不过其实很热情。 长头发,大眼睛,看起来冷冰冰的,人很热情?他恍然大悟,那不就是女工程师嘛! 六指大概还有很多话想说,犹豫到最后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她说,爸爸,你可千万别去参军啊。千万千万,别去参军。 父女离别,弄得他也想哭了。和六指的几通电话,他似乎体会到一种为人父亲的责任。为了将来的女儿能过上好日子,他决心努力拼搏。眼下的当务之及是学习,还有去追女工程师。可惜,她骨瘦如柴,没有乳沟。 (八) 六指的电话再也没有打来,他片刻不停地努力着。和女工程师的进展很不顺利,虽然她是他将来的老婆,但现在,她看上的只有他的六块腹肌,对他的其他,她嗤之以鼻。他找她搭讪,她爱理不理的样子,表情冷漠。他很生气,为什么一纸文凭就能使人身价倍增。在他看来,身为女人没有乳沟,比没有文凭更加失败。 和女工程师的事他打算再放一放,反正她将来是他老婆,这是老太婆擦鼻涕,手里攥着的事了。他一边学习一边干活,两年后他顺利修完了9门的自考科目。这两年房价突飞猛涨,他在福临花园的那套房子,从原来十几万,升值到几十万了。 他不再当民工了,找了一家小公司开始新的事业。在一次竞标会上,他和女工程师再次相遇。她已经不似当年那么神气了。这两年,房子增值,而身为女人的她,已经贬值了。 再追她就简单了许多。他有腹肌,即将有文凭了,最主要的是有房子。2005年底他们结婚了,住在福临花园,看起来幸福美满。她想生孩子,他说再等等,我的孩子应该在2007年出生,2028年时21岁。 2006年,老婆怀孕,他欣喜若狂,买了很多小花裙子回来。老婆问,你怎么知道是女孩?他说,我自己的孩子,我当然知道。 2007年1月,孩子出生。生产不算太顺利,老婆太瘦,有些难产。他在手术室外等了足足四个小时。终于,手术室门开了,护士首先走了出来,笑着和他说,恭喜你,生了个大胖小子。 (九) 他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应该是左手六个手指的女儿,怎么就成了儿子。他肯定老婆是通奸了,她是个见到六块腹肌就得意忘形的女人。他跑去病房和老婆说要做亲子鉴定,老婆脸红脖子粗,叫他滚。 他杀气腾腾地滚了。他想起自己可怜的女儿六指,因为老婆的通奸,她当不成他的女儿了。儿子出生的第一夜,他在洗浴中心找了小姐。嘿咻嘿咻,让多年的守身如玉见鬼去吧。 公司的业务繁忙起来,他开始在各个城市奔波,一路嫖娼。半年后老婆向他提出离婚,他蓦然惊醒自己怎么这么混帐,比起合法妻子来,他居然更加相信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儿。他跪搓板,做家务,一天到晚低眉顺眼,老婆终于原谅了他。 日子回归平静,他再也不妄想什么六个指头的女儿了。可就在一切即将结束时,他又接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电话。 打电话的是个男人,自我介绍说是警察,电话来自2028年。 他心虚的出了一身汗。自己不过是嫖了几次娼,不用劳烦警察叔叔穿越时空来惩罚他吧。 警察说,是这样的,现在的青少年犯罪率大大提高,已经到了我们无力管辖的地步,所以我们决定打时空电话给这些犯罪孩子的父母,希望他们能好好教育孩子,防患于未然。 他问,我儿子将来会犯罪?什么罪? 警察说,不是你儿子,是你女儿,叫六指。 他眼眶一下子湿了,六指,我的宝贝女儿六指,她怎么了? 警察说,确切的说她是你的私生女。她的妈妈一直隐瞒着你的事,对她撒谎说你是个了不起的人,从前是民工,后来参了军,在一次反恐事件中为国捐躯了。 他恍然明白,所以六指才会在未来打电话过来警告自己不要参军,避免自己成为为国捐躯的英雄。真是个单纯的孩子,居然相信妈妈那种不着边际的谎言。他哪里有一丝英雄的模样,狗熊还差不多。 等一下!六指是私生女?他打了一个冷战。他过去的私生活一向严谨,不过按六指的年龄推算,应该是他四处嫖娼的时候留下的孩子。留在谁的肚子里了?他根本不知道。 警察还在喋喋不休的劝他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以免给孩子造成恶劣的影响,又劝他尽量不要乱搞男女关系,不然对孩子来说太不公平了。私生子即使在未来也是受人歧视的,这都是上一代留下的孽。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害人害己?他有点迷惑了,问,那我的女儿,私生女六指,她到底犯了什么罪? 警察叹了口气说,她在今年,2028年初,终于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女的事,她恨你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于是找了几个人,把你打成重伤,你至今昏迷不醒,唉。 他的眼珠子骨碌骨碌开始抽搐。事情到底在哪里出错了,他不懂。他恨自己该早点发觉六指的谎言,什么中国第一的建筑师,狗屁!要是他能成为一流的建筑师,那水龙头都可以流出钱来了。 事已至此,唯一能避免未来被自己女儿打惨的办法就找到六指,给她很多父爱了。他印了很多单子,四处发放,寻找六指的妈妈。 单子上是这么写的:谁生下了我的孩子,赶紧过来自首。不然杀你全家。 署名,六指他亲爹。 ☆、预见未来的DV 因为这台DV,苏淘淘知道了,一个月后,会有一个卷发女人出现在林东的房间。 预见未来的DV 三更 (一) 在网上买的二手DV里有一段视频,这让苏淘淘觉得很惊奇。视频里显示的时间是12月11日下午两点,一个女人在一个雪白雪白的房间里端坐着,好像是精神病院的房间。一个小时后,她还是在那里端坐着。她一动不动,连眼睛都不眨。蟑螂在她眼前大肆爬行,她毫无反应。 视频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样一段镜头,不黄不暴力,不血腥不恐怖,让人一点观看的欲望都没有。但是对苏淘淘来说这却是一段不可思议的视频。苏淘淘见过那个女人的照片,就在昨天,苏淘淘从她的手里买了这个DV。原本要八千多的DV,苏淘淘才花了一千六百就买下了。女人提供了全国联保的发票等,让苏淘淘觉得自己撞见了好运。 问题就是,现在是11月份,但是视频里的日期是12月!苏淘淘赶紧给男朋友林东打了一个电话,说刚买的DV里有视频,日期是一个月后的。林东马上问,是激情视频吗?苏淘淘觉得有点寡然无味。男人都是一个德行,嘴里骂着陈冠希,心里却巴不得天天都上演艳照门。 这件事情苏淘淘并不打算放在心里,但是周末,当她拿着DV去了林东家的时候,她才真正知道了这个DV比她想象得更神奇。 (二) 苏淘淘只有周末才和林东在一起,他们是一对感情已经趋于稳定的恋人,分居在这个城市的南北两端,周末才在一起过两人世界。小小的分居让他们保持了自己的空间也维持了新鲜感,所以他们都很享受目前的生活。 这次见面的日子有点小小的特殊,是两人相识三周年的纪念日。为此苏淘淘才特意买了DV,打算拍一点感动人的片段留作纪念。 晚上,林东在厨房里做饭,苏淘淘拿起了DV拍摄他做饭的身影,拍着拍着苏淘淘发现了奇怪的东西。在地上,有几根头发。苏淘淘是直发,但那几根头发是卷发。 这个房间里有别的女人来过?苏淘淘气呼呼地放下DV去捡头发,但是地上却什么都没有。苏淘淘又拿起DV,镜头里还是有头发,放下DV又什么都看不见了。想了一会,苏淘淘明白了,这几根头发只有从DV里能看到。再看一下日期,苏淘淘更吃惊了,今天明明是11月15号,但是DV里的日期,显示的却是12月15号。原来DV里录制的是一个月后发生在这间房子里的事情。一个月后,还是在这间房子里,环境很干净,桌子上摆放着新鲜的马蹄莲,男朋友在厨房做饭,但却有另一个女人的头发在这里。 苏淘淘给DV原来的主人打了一个电话,是一个男人接的,男人说卖给苏淘淘DV的女人不在,苏淘淘贸然问了一句,她是不是住院了?男人愣了一下,让苏淘淘赶紧把DV扔掉,他会把一千六百块退给苏淘淘。他说那不是一个DV,而是一双把人推向地狱的手。 男人没有否认女人住院的事,这让苏淘淘明白了,这个DV里拍摄的一个月后的画面的确能够实现,这是一台能够预见未来的DV。苏淘淘也知道了,一个月后,会有一个卷发女人出现在林东的房间。 (三) 卷曲的头发成了苏淘淘挥之不去的噩梦,她再三叮嘱自己不要放在心上,要相信林东,但还是会忍不住去想。想着想着她灵机一动,有一句话叫防患于未然,既然事情还没有发生,那么就有可能阻止。 当晚苏淘淘就提了简单的行李搬到了林东的住处。林东吓了一跳,随之露出了很高兴的表情。两人平时聚少离多,偶尔能在一起朝夕相处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但很快林东就发现了苏淘淘的不自然。她会偷偷地翻看家里的抽屉,也会拿自己的手机查阅短消息,还会阴阳怪气地打听自己身边有没有烫发的美丽女人。林东很不解,平时性格很好的苏淘淘,为什么忽然就变得疑神疑鬼了? 随着一个月的期限渐渐临近,苏淘淘的行为也越来越过分。只要林东一踏进家门,她就会着了魔一样地从头到尾检查一遍找头发,还要用鼻子嗅一遍他身上有没有香水味。林东忍无可忍开始和苏淘淘争执,苏淘淘听到林东的责备委屈极了,她明明是在用力维护两个人的感情,为什么林东不懂呢? 一个月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苏淘淘没有任何发现,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原来那个DV并不是百分百准确。下班后同事找苏淘淘一起去逛街,苏淘淘欣然应允,一个月来首次没有急着回家。 在逛了七八条街,买了几件衣服后,同事提议去整理头发。苏淘淘刚好也想改变发型就去了。到了理发店,发型师建议苏淘淘烫一下头发,苏淘淘随口就说,好。说完了她自己吃了一惊,虽然没有发现那个卷发女人,但是卷发已经成了苏淘淘的心头刺。她把头发烫卷,大概也是想不输给那个假想中的女人。 整理完了发型回到家,林东正在厨房做饭,苏淘淘回来了他都没察觉到。他加班刚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做饭给苏淘淘吃。苏淘淘泪眼朦胧,这么好的男人,却无端被怀疑,自己真的很过分。 苏淘淘把买来的东西放好,摸了摸头发想给林东一个惊喜,几根头发落了下来掉在地上,苏淘淘伸手去捡,忽然就呆住了。这几根头发掉落的位置,正是一个月前她从DV里看到的,这一个月她苦苦寻找的敌人,居然是自己。 真是很荒唐。苏淘淘气得想把DV摔烂。林东做好了饭走了出来,看到苏淘淘在家,笑着说,你回来了。苏淘淘指了指自己的新发型,他也笑着说,挺好看。 吃饭的时候林东还是很体贴地剔除了鱼刺把鱼肉放进了苏淘淘碗里,但他嘴里却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苏淘淘喝汤的勺子停在半空中,她讪讪地笑,说,你别吓唬我。 林东还是坚持说,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一个月左右。 看来这个月林东遭到了相当大的折磨,苏淘淘猜肯定是她对自己失望了。苏淘淘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故装冷静地说,知道了。 这一夜,苏淘淘辗转难眠。她不知道自己和林东的感情会变成什么样子,强烈的好奇心指使着她拿起了DV。苏淘淘明知这个DV是祸害,但她自以为有了分辨能力,不会再被DV骗了。 打开DV,苏淘淘在镜头里清楚地看见了一个女人穿着紫色睡衣躺在卧室的床上。那是苏淘淘和林东的床,但是上面却躺着另一个女人。 这个月苏淘淘冤枉了林东,而下个月,林东将会确确实实地出轨。苏淘淘失落地蹲在地上,她不明白好好的感情为什么会急剧恶化成这样,也不知道该如何挽留。 (四) 第二天苏淘淘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林东,一连几天都没有再联系。晚上,苏淘淘看着DV,突发奇想,一个月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呢?那时林东已经出轨,自己会是什么处境呢? 苏淘淘把DV对准了自己,十分钟后她观看了录制好的DV,很简单的一个画面,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苏淘淘躺在病床上,脸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从额头斜着划到了下巴。她的眼神空洞,好像随时在准备死去。 苏淘淘害怕极了,她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落到那种地步。她日日猜测,夜夜受煎熬。艰难地过了一段时间后,距离苏淘淘离开林东的住处刚好一个月了,那个紫色睡衣的女人来了吗?苏淘淘被这个疑问折磨,忍不住就去了林东的住处。 已经是晚上十一半点了,苏淘淘悄悄地开了门直奔卧室,卧室里果然有一个穿着紫色睡衣的女人睡得正香。苏淘淘开了灯,女人警觉地醒了,问她是谁。灯光下,苏淘淘看清楚了这个房间,好多东西都被换掉了,被子,床单,还有窗帘等。女人从桌子上拿起一把水果刀,让苏淘淘赶紧滚出去,不然她就不客气了,她说苏淘淘是贼。苏淘淘大吼道,应该滚的人是你!你才是贼!偷别人男人的贼!女人手里晃来晃去的水果刀把苏淘淘激怒了,她上去抢水果刀,两个人在争执的时候水果刀划在苏淘淘脸上,鲜血顺着苏淘淘的脸滴到地上,女人吓得大叫起来。 很快苏淘淘就被送进了医院,她只觉得脸肿得很高,连痛楚都感觉不到了。到了医院没多久,林东就赶过来了,他一个劲地拉着苏淘淘的手说对不起。他早该告诉苏淘淘的,他已经搬离了原来的住处。一个月前他买了一栋小房子,然后把房子转租给了现在的女人,专心装修小房子,打算弄好之后给苏淘淘一个惊喜,向她求婚。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苏淘淘闭上了眼睛,泪流在脸上也毫无知觉。无边无尽的后悔吞噬着她,脸上的那道疤痕让她的未来一片黑暗。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是DV?还是自己的猜忌? 林东来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就算来了他也不敢正视苏淘淘脸上的疤痕,他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这一次,两人的缘分真的尽了。苏淘淘主动提出了分手,她说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咎由自取,让林东不要有负罪感。 我只有一个要求,苏淘淘说,你帮我把DV放到网上卖了吧,一定要卖给女人。 林东不明白苏淘淘为什么会惦记一个二手DV,但他什么也没有问。他答应了苏淘淘,临走前,他对苏淘淘说了声对不起。 (五) 苏淘淘终于明白了,八千的DV为什么自己会花一千六买到,不是撞见了好运,而是霉运。卖给自己DV的女人肯定也是被这台DV弄得进了精神病院,她知道自己会神经错乱,在头脑尚且清醒的时候把灾难延续到了苏淘淘身上。现在的苏淘淘,也要把灾难延续下去。苏淘淘很痛苦,而缓解痛苦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别人比自己更痛苦。 不知道下一个倒霉的女人会是谁呢。苏淘淘绝望地闭上了眼。 ☆、借你的26岁倾诉一下吧 梦中的他,穿一身白衣,在对她笑。那笑,宛若新生! 借你的26岁倾诉一下吧 素生 曲苑在拒绝了男友的第三次求婚后,心情变得古怪起来,她总觉得有什么意外的事将要发生。 果然,就在今晚打开旧邮箱的一刹那,曲苑突然看到了刘自若邀请她加入开心网的信件,这让她开始心神不宁。她的旧邮箱已三年不用了,只有刘自若知道地址。 曲苑今年26岁,在一所大学教语言学,学生们都喊她小绵羊老师。曲苑还有一个同为大学教师的男友,男友对她俯首称臣、言听计从,所以也只有男友知道曲苑生起气来像大灰狼。男友觉得曲苑的坏脾气,与刘自若四年前的那场分手有关,失恋让单纯脆弱的她经受了不小的精神摧残。 曲苑家境一般,比较晚熟,20岁才有了初恋刘自若,那时刘自若18岁,干净的面容下却是颗又穷又坏的心,他的衣袜都要曲苑买,他的毕业论文也要她替写,但毕业后刘自若对曲苑坦白说,我要回家乡的城工作,那里有一个从高中就与我相恋的女孩等我。那一别后曲苑在母校做起了语言学老师,她舍不得与刘自若相守四年的校园。其实分手后曲苑曾无数次地跑到刘自若的城找他,她崩溃地发现他根本没回家乡,也没什么从高中就相恋的女友,那只是他想分手的托词,刘自若在毕业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没人知道他的下落!这一直是曲苑的心结,她觉得不搞清楚刘自若的下落,新的人生难以展开. 于是今夜,在刘自若邀请她加入开心网的一刹那,曲苑终于可以质问他当初为何骗她,现在又为何回来找她了!曲苑迅速注册了下,而后通过了刘自若的请求,才发现这个刘自若并非初恋刘自若,他们只是姓名一样。 这个刘自若只有18岁,他应该是调皮的孩子,老给曲苑发飞吻的动作。“18岁”空间里有很多怀旧照片。他似乎特别爱拍自己落寂的背影,也爱拍“一条小路的尽头有一间孤单房子”的照片。虽然他言语轻浮,但曲苑觉得这孩子心里有忧伤。曲苑主动与他谈心,“18岁”才说,我是失去双亲的人,一直跟多病的姥姥过活,我考上的大学马上要开学了,但天生不爱上学的我不想继续学习了,只想在网上找点艳遇骗点钱让姥姥过好。曲苑鼓励18岁不要浪费青春,为了让他继续上学,她主动给18岁寄了6000块钱。钱收到后18岁就消失了,无论曲苑怎么查也找不见18岁的帐号。曲苑并不觉得,自己是被骗了。 因为没多久,刘自若再次请求曲苑加为好友。可惜这个刘自若与“18岁”又有不同,因为他26岁,头像是张性感的背,那图片曲苑觉得有点熟。 “26岁”比较沉默,曲苑发现他只有自己一个好友。通过与他的短消息里,曲苑得知了“26岁”刚失恋,现在在国外正值失业中。曲苑与她分享了自己的失恋经验,劝他尽快找份工作。“26岁”说,他大学毕业后就跟随一个富家女来到了国外,一直没找工作,只等着与富家女结婚,可以多些钱寄回国孝敬老人。可前不久富家女有了新欢,无情地切断了与他的所有联系,消失了。他在国外也生存不下去,但他爱她,仍想在与她同居的屋子里多待些日子。曲苑十分理解26岁的悲伤,她提出为26岁汇些生活费。26岁拒绝了,他说自己已经绝望了,之后他再也没上线过。曲苑给他留了很多言,劝他不要再执着,以后他肯定会遇见更好的。他都不再回复。 “26岁”的经历让曲苑明白了执着于已逝的旧爱是多么愚蠢与不值得的事,她决定珍惜眼前的幸福。她答应了男友的结婚请求。婚后的曲苑生活美满,直到一年半后的某天,她在一个网站上看见了一则新闻:“最近一中国人在国外因失恋徇情”,死者叫刘自若,从小无父无母,与年迈的姥姥相依为命,极爱拍自己的背影,他死去那天刚好26岁,曲苑从那张打了马塞克的图片上,轻易地看出了他就是自己的初恋刘自若。 曲苑看完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想马上登陆自己的开心网,却发现网上显示她从未注册。 曲苑在那个夜里失眠了,这段时间里她神奇地看见了18岁与26岁的刘自若,她终于打开了自己的心结。她不想探究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她看到了这些,因为在今晚,她只想为他祈祷! 她在凌晨十分昏昏入睡时梦见了刘自若,他穿了一身白衣,在对她笑。那笑,宛若新生! ☆、突然消失的最初相遇 那场车祸,让他彻底明白了,生活是不能逞强的,爱情更不能。 突然消失的最初相遇 素生 孔小冬是自愿变成植物人的。 在他和东美一起出了车祸送进医院后,东美的病情一天天在好转。可孔小冬的病情却一天天坏了下去,这大大出乎医生们所料。他们用仪器测试到孔小冬的大脑在正常地运作,他会做梦,意识里对扑到他身上痛哭的东美也做出了反应,可奇怪在,他就是不愿意睁开眼。起初,医生们都安慰东美说,多与你男友握握手,帮他擦脸,跟他多聊聊过去的一些美好生活,他就醒来了。 后来,所有的医生都暗暗地推测到是孔小冬自己不愿意醒来的事实,就放弃了对他的治疗。 这个结论让东美绝望地昏倒了。其实,狠心拒绝这么痴情的女子,也是孔小冬的痛啊。但他不得不这样,他的条件并不好,家境富裕的东美为了跟他在一起,已经跟最疼她的爸爸断绝了父女关系。 他们的那场车祸也是孔小冬造成的。那时他刚刚学车,但为了在东美面前逞强,他坚持要载东美去兜风,没想到他们的车在路上与另一辆车相撞了。那件事后,孔小东就彻底明白了,生活是不能逞强的,爱情更不能。他觉得东美现在逆着父母坚持跟他在一起,是因为她还不懂得生活的苦。他不想让她日后绝望。 可东美显然很爱他,她依旧每天都来看昏迷的孔小冬。孔小冬每天都在思考让她死心的办法。终于,他想起曾看过一本关于第八空间的书,里面讲了一个叫“初次不再相遇”的地方,可以改变一切事情的发生,他忍着头疼,使劲地想那个魔幻之地。 其实,孔小东的意识已经越来越弱了,因为他先前长期地自我催眠,加之医生也放弃了治疗。他现在每思想一步,就特别艰辛。 但一天夜里,孔小冬就真的梦见了一家叫“最初不再相遇”的休闲会所,那里的服务员像天使一样美丽,看着满脸愁容的孔小冬说,任何形式的苦恼,都来自于最初的相遇。如果早知道这个人或这件事可能为你带来苦恼,选择最初不再相遇就好了。我们这里的转时空仪器,可以为你改变“最初相遇”的结局。 孔小东被服务员领入了一个绿色的小房子,他按照指示将十指贴在绿色屏幕的仪器上,他心中最想改写的“初次相遇”的场就被调了出来。他看见了三年前认识东美的白色沙滩,当她的泳衣不慎掉落时,孔小东并没有上前用自己的浴巾帮他裹住,代替他的,是与他一起去度假的好友——另一位风度翩翩的男性。 与东美的“最初相遇”,终于被孔小冬改变了。当他走出那家“最初不再相遇”的休闲会所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慢慢摊向地面,他知道,自己下一秒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想到这一点,他的眼角动了下,流下了一滴泪。 然后,他就被自己梦中的哭泣声惊醒了。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真的回到了“没有遇见东美”的三年后。三年后的他独居,清贫,养了一只怀孕的猫,它经常在他床头的日记本上睡。从那本日记本中,孔小冬知道,自己这辈子已不打算结婚了。因为这三年中他一直在暗恋一个叫东美的女人,但她嫁给了自己的朋友,失爱的打击,让他每天都在极度煎熬与嫉妒中度过。 但是今晚后,孔小东想,他不会了! ☆、八点钟爱 又在电梯口碰见了昨天那个男人。他一身灰色休闲装,闲闲地提了个公文包。浓眉,微笑,看起来有种雾般的质感…… 八点钟爱 蓝鱼 细细没想到会在电梯口遇见这样一个人。 过去的岁月里也曾零七碎八地有过一些不成形的性幻想,在这一刻完全应验在面前这个男人身上。 男人谦和地让细细先进了电梯。细细闪身进去,伸出一只胳膊过去,按下了15楼。男人并没有按任何数字,只是静静地立着,伟岸,优美,性感。细细的眼光在狭小的电梯里没处放置,到处都反射着他的注视。抬头一看,却发现他并没有在看自己。细细脸红了,到15楼以后,一步迈出了电梯。感觉背后火辣辣地,回头一望,电梯的数字却已经是一楼。 细细顿了那么二又三分之二秒,再来不及细想,就匆匆进了公司。 这个公司并没有实施当下流行的朝九晚五型的工作时间,而是八点钟必须准时打卡,迟到一次扣掉当月工资的20%,也就是扣掉细细的一条裙子或者一件衬衣。 细细今天却直冲向了自己的办公桌,草草铺开工作资料在桌子上,心情还滞留在刚才电梯里遇见的那个男人身上。怎么会有这样完美的人,整个楼上就搬来细细他们一家公司,难道他是住户吗?他住在几楼?为什么八点钟这么早,是回家还是找人呢?这样一来就忘记了打卡。 经理黑着面孔走进公司,交给细细一份资料,让她做进报表里去,就扭身进了经理办公室。细细打起精神,正准备做报表,旁边桌上的小英探过头来,神秘地告诉她:经理这几天家里出事了,好像他儿子生了重病。活该!谁叫他平常这么克扣我们。细细轻摇摇头,怪不得老板今天黑口黑脸的。转神过来,看面前的报表,奇怪了,已经整齐地写满了数字。却不是细细的字。 细细心里恍恍惚惚的,也不知道能有个什么解释。心里却浮上了刚才电梯中遇见的那个男人。在公司里累死累活地做了这么久,多想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好像跟着他就什么也不怕,什么都能被他一力承担的似的。 一切正常。 第二天,细细又在电梯口碰见了昨天那个男人。他一身灰色休闲装,闲闲地提了个公文包。浓眉,微笑,看起来有种雾般的质感。 男人冲细细一笑:你也在这里上班的么? 细细不知道该怎么说,就点了点头。 进了电梯,细细按捺住心情,在电梯的镜子里照照自己的妆容。奇怪的是,电梯的镜子里并没有那个男人。细细心里一惊,望向旁边,男人冲他微微一笑,明明就在电梯里。她笑了。该不是自己梦昏了头吧。 出了电梯,细细又回了头,电梯还是在一楼。奇怪,一定是电梯指示灯坏了。 匆匆进去,好像又忘记了打卡。细细似乎忘记了这个程序,径直走进办公室,开始一天的工作。平时细细的工作繁而重,今天却非常轻松,只用一半的时间和力气,就干完了手头所有的活。经理从她身边走过,看了一眼她,黑着脸。经理走后细细悄悄问小英:经理的儿子得什么病了?小英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不知道呀,从昨天早上七点开始已经昏迷了,没有一家医院查得出是怎么回事…… 很快,又一天过去了。临睡前,细细想起了这两天在电梯口遇见的那个男人。怎么这么巧呢,每天八点。也许新来了家公司在这里也未可知呢,如果再见到,明天一定要问问他,装做随口问的。 次日早八点,细细没看到电梯口有人,心里有种隐隐地失望。电梯在10楼,细细按了“下”的按纽,等待电梯下来。10、9、……1。电梯门打开,里面赫然站着的,竟然又是那个男人。他和细细彼此一笑算是招呼。细细心里有点遗憾,他已经下楼来了。没想到他并没有要出来的意思,而是微笑着替细细按下了15楼。 细细在电梯内和男人微妙地相对,呼吸之间也超不过半臂的距离。电梯内弥漫着男性荷尔蒙的味道,神秘而野性。细细觉得自己很难顺畅地呼吸,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和他搭话。男人告诉她,他叫陈浩,在23楼的公司上班,也是每早八点。并没有看到他按23楼的电梯。细细出了电梯后,指示灯又是一层。 细细进公司的时候满面红晕,胭脂色在她白皙的肌肤上悠悠浮动,极为诱人。小英打趣地说:细细,有老公了,什么时候请吃喜糖呀。奇怪的是,细细也就真有种幸福眩晕的感觉,好像那个叫陈浩的男人真的属于自己。这天的整天工作只花了她一个小时。 细细的生活中从此有种不一样的明朗,有时候却又突来烦躁、忧伤。每天早晨八点,都会准时地和陈浩在电梯口遇见。从来没差过,也从来没有在那个时候遇见另外的人。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呢?是不是一个可以慢慢来发展下去,进而可以托付终身的理想伴侣呢?细细希望她是他的,更希望他也这么想。 工作出人意料地顺利,虽然经理每天都黑着脸(据说他儿子一直没醒来呢)。细细觉得每天一会清醒,一会恍惚。但是工作却变得异常容易,有时候还有不是她的字体出现。细细很纳闷,解释不清原因。 遇见陈浩的整半个月的那天,刚好发工资。小英又开始唠叨,经理克扣工资太黑了,没打卡就扣上百块钱……细细突然想起,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打过卡,完了!这么一算,倒要给公司找钱了 没想到,工资条上打出的是双倍的工资,满勤,而且还翻倍奖励。这在公司简直是空前绝后的奇闻。细细怎么也想不到。也许,是陈浩给她带来的福气吧,不然细细这个月怎么会这么顺! 当爱上某人的时候,总是事事都想把他牵扯进去。细细也是这样。 第二天八点,细细在电梯中告诉陈浩:这个月意外地中了公司的“大奖”,应当算是你带来的福气,怎么也得请你出去坐坐。陈浩脸上慢慢绽放出光彩来,又突然暗淡,他对细细讲:可是我没时间。除非,除非是早上八点。细细想了想,决定向经理请假半天,虽然很难。 敲敲门,进了经理室。经理神情沉重地颓坐着,听了细细的话以后,疲惫地点点头。细细大感意外。以前经理恨不得时时刻刻让她做事呢,没想到请假这么容易!细细想,也许是儿子的事情对他打击太大,不想分神去管公司吧。 细对经理儿子得病的事一直是同情的。她不禁柔声说:经理,不要太难过了,相信现代科学,您儿子一定会好的!经理抬起头来,对她沧然一笑。蓦地,细细觉得经理像极了一个人,可是像谁呢,像谁? 细细和陈浩约好了早晨先在电梯碰面。其实都不用约定,因为他们俩一定同时出现。 电梯如水的镜面上,清晰地映照着细细刻意装扮过的面容。粉腮淡扫,也不知是胭脂还是眩晕的红;双眼晶亮,也不知是眼影还是心底焕发的光。细细笑着迎向陈浩。他今天依旧拎着公文包(也许是习惯了呢),随随便便的休闲服,好像挡不住他一身的魅力,隔着半米远的距离,悠悠地散发开来。他微笑地说:细细,我们走吧。 细细努力按捺下心脏的狂跳,偷偷地不住看向陈浩。奇怪,电梯清晰地映着细细一个人,并没有陈浩,再看,还是没有! 细细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有个地方很不对劲。是哪里呢?随陈浩走到这栋大厦的门口,一阵凉风忽地吹进细细的脖子里,偏头望去,陈浩的脸发青。 只这一眼,细细就忘尽了所有念想。工作、朋友、单身的寂寞,都被陈浩散发的磁场一下子打乱了,整个人变得不一般起来。 坐进出租车,细细和陈浩并排坐在后座。他身上的男子香气阵阵缭绕,细细觉得头有点晕。车行到近一半的路程,陈浩轻轻地伸臂过来,揽住了细细的肩。细细一恸,慌乱哗地一下飞红脸颊。却不由倒向陈浩怀里。 后视镜里,一个脸红红的女人歪在后座上,神情怪异。司机看见的,只有细细一个人。 细细此刻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难道她日日见到的这个男人,真的也爱上她了吗?陈浩探头过去,含住了细细的唇,伸出舌去,细细的舌头滚烫,而陈浩的却冰凉。 狂欢吧!带细细去任何地方。有什么关系呢?每日在公司里战战兢兢地工作,在人际圈里寻找夹缝地生活,喧嚣,寂寞,枯燥,苦涩,都交付给过去。现在细细是一个充满魅力,幸福缭绕的女人。 司机从后视镜看到,一个唇红若血的女子,忘情地舔着自己的嘴唇。 司机觉得背后冷风阵阵,他的脑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 前方有辆大巴士车,呼啸着迎面而来。斜刺里突然飞速穿过一辆雪铁龙,眼看就要撞到大巴。大巴情急之时,速打转方向盘,却朝细细和陈浩乘的这辆出租车撞来。细细耳边“呼”地一声,就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的时候,细细躺在白色的海洋中。这是在哪里?陈浩呢?细细看到小英立在病床跟前,就问她,陈浩在哪里?小英听不明白细细说什么。细细就说和她坐同一辆车的男人,叫陈浩。小英说,没听说还有个人啊,等等,我去问问。 细细心底浮上一种无力的痛。身上哪里都不疼,为什么会在医院。要去找陈浩,找陈浩。他是细细在世间最大的幸福呀!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陈浩的任何联系方式。只有明天上班的时候,在电梯口看能不能碰见他,或者去23楼他的公司打听一下…… 趁着旁边没人,细细偷偷地溜出了医院。回到家,关掉手机锁好门,不打算接受任何人的慰问和医院的“追捕”。心神不宁,坐立不安,只是想着陈浩,觉得他是不是出事了。 打开电视,本埠新闻乱乱地在播报。突然,提到了一则消息:今早8:30左右,在**街**段,一辆车号为*******的绿色福康车遭遇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司机当场死亡,车中还有一名女乘客头部受到重伤,现在医院急救。该名女子的身份资料证明,她是***公司的范细细…… 屏幕上,车已残破,忙碌的人们正在把一个女子抬上担架,不正是细细自己吗?头部殷红地鲜血从急救绷带下汩汩地渗出来。 细细摸摸自己的头,一点感觉也没有,根本没有受伤的痕迹。看着电视,心急如焚。陈浩不见了!他去哪里了呢?镜头从车内扫过,后座上,赫然一个黑色的皮包,是陈浩的! 细细赶紧又换了衣服出门,辗转,寻觅,找到了陈浩的包。 黑色的包,拿在手里,皮革冰凉刺骨,沉淀淀地。打开它,里面竟然全是细细平时做的报表,上面写满了细细平时见过的那种陌生的字迹!难道是陈浩…… 细细整夜失眠,第二天一早,八点准时赶向电梯门口。八点,陈浩没有来。八点过五分,陈浩没有来。细细这么多天以来头一回独自坐上了电梯。15楼,到了。细细心念一动,又关住了电梯门,按下了23楼。 无论如何要找到陈浩,问问他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帮细细做帐,保护她的安全,照顾她,给她美妙的爱情和温暖。陈浩,希望你好好地在这个世上,细细需要你! 到了23楼,楼内灯漆黑一片。细细摸索着找了一圈。别说公司了,连住户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细细去找大厦值班的管理人员,得知,自大厦落成以来,23楼根本未出租或者出售过!公司,更不可能! 细细心口像堵住了铅,脚下软绵绵地回到公司。今天经理请假,不来上班。 小英关切地问长问短。细细呀,你真是命大,奇了,头破成那样今天怎么一点事也没有呢?哎……昨天真是多灾多难呀,经理的儿子在医院躺了那么多天,昨天突然猝死了,虽然经理那么黑心,他儿子可是年轻英俊呢! 细细心底闪过一个奇怪地念头,她抛下小英,直冲进经理室,不顾一切地在抽屉、柜子里到处乱翻。在经理的私人物品中,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中的男人浓眉,目光炯炯,正是细细每天早上在电梯里遇见的陈浩! ………… 很久很久过去了,人们风传的议论也渐渐平息。关于细细为什么在那天突然冲进经理室,拿走了经理儿子的照片,关于细细为什么每天都守在电梯口,谁也说服不了她,关于细细最后终于被送进医院的精神病科…… 在细细心底,只有一个曾经和她每天早上八点约会的男人。她只想等到他,因为陈浩还欠细细一个很大的解释…… 细细每天都回到那座电梯,即使在梦里,也想继续那八点钟的爱。 ☆、神秘消失的肾脏 一块赤红色的石头,象极了人的肾脏…… 神秘消失的肾脏 浅草 林光明是C市人民医院的外科医生。 作为医院最年轻的主刀医师,他技术精湛,业务熟练,在领导眼中是值得培养的苗子。更难得,他婚姻美满,洁身自好。 林光明的前途,一如他的名字,充满了光明气象。 命运的转变,是从医院外二科一次秘密会议开始的。会议的主题,是对医院新近组织到的一个肾源的处理。肾只有一只,可是做好了配型等待手术的患者,却有十一位。排在首位的,是一个年轻女孩。 会议上,林光明得知,本市土地管理局的局长得了尿毒症,需要做换肾手术,但他不在十一位名单里。 会议结果,决定先给局长做手术。而林光明,是主刀医生。 手术进行的过程中,有那么一瞬间,林光明出现了幻觉,仿佛躺在手术台上的不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而是一个年轻女孩。 手术很成功,局长出院的时候,拍着他的肩膀夸赞:年轻人,有前途! 后来,医院后面那块空地的批文下来了,新的门诊大楼投入了建造中。再后来,林光明被提升为副主任医师。 几个月后,林光明在饭局里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叫蜜儿,巴掌脸,西方人般深凹的眼睛,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林光明被深度吸引,开始感情走私。他在城郊替蜜儿买了套单身公寓,并让她自己去布置新居。 那段时间,城中在举办石头展,蜜儿拖着林光明去逛。 蜜儿选中了一块赤红色的石头。石头的形状,象极了人的肾脏。林光明看得身上起了冷意,蜜儿却很喜欢,说它长得象蜜豆,一定要买下来。 林光明不忍扫蜜儿的兴,就把它买了下来。蜜儿把石头放在床的对面,一抬头就能看到。林光明与蜜儿缠绵的时候,只要多看它两眼,体内就会爆发出一股神秘的力量,让自己在蜜儿身上,一次次地掏空自己。 林光明好几次想把那颗象极了肾脏的石头扔掉,可是蜜儿不肯,她把石头戏称为“催情石”,说少了它,林光明身上就少了一样东西。林光明知道,她指的,是性欲。 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性欲在减退。以前的他,从蜜儿处心满意足地回家,还可以取悦妻子一次,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力不从心了。 跟着性欲一起减退的,还有他的食欲。 蜜儿狂爱蜜豆,经常用它来做各种食品。蜜豆冰、蜜豆醋鸡腿、蜜豆鱼片。林光明从前很爱吃,可是吃到后来,那些蜜豆仿佛都变成了肾脏,吃下去觉得恶心。终于有一次,喝完蜜豆咸肉汤,林光明奔进厕所,吐了个干净。 再后来,他发觉自己很容易犯困。经常会议开到一半,就能听到他的鼾声。院长对此很有意见,可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终于有一天,他在做一台心脏手术的时候,突然痉挛,昏迷过去。进行到一半的手术无人接手,病人因大出血死亡。 这起医疗事故,给医院带来了一场官司。官司结束后,他被医院开除了。 心情压抑的他与蜜儿吵了一架,蜜儿搬起那块石头,从十一楼的窗口扔了下去。几秒钟后,林光明感觉到来自小腹一阵割裂般的疼痛,他晕了过去。 醒来是在自家床上。妻子一脸焦灼地守在边上。他问妻子是怎么回事。妻子说,她下班回家,就看见他躺倒在家门口。 林光明拨蜜儿的手机,却是关机。他焦虑不安地躺了三天,能走动后,便去找蜜儿。 公寓楼下的停车场,林光明看见了那块石头,它碎成了无数的残片。 林光明到了蜜儿的公寓,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只留下光秃秃的墙,仿佛那个叫蜜儿的女孩,从没有存在过。 那天晚上,林光明在洗澡的时候,在自己的小腹上发现了一道疤痕,很明显是开刀之后缝合的创口。可是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在身上动过刀子。 这一发现令林光明惊骇,他跑去医院做了次全身CT,检查结果出来,他的一只肾脏不见了。 林光明思前想后,将这一切与蜜儿扯上了联系。网络上经常流传肾脏盗取的版本,可没有一个,象林光明经历的那样诡异。 短短三天,不见血光,他的一只肾脏,就这样消失了,和蜜儿一起。 失业、失爱又失去了一只肾脏的林光明,象陷入了沼泽的人,再也无力从深渊中脱身。他开始酗酒、失眠,身体一日日衰败下去。 他去医院填遗体捐赠的表格,并找到旧同事,表示要把自己的另一只肾脏捐给当初排在肾源需要人选第一位的女孩。 同事查阅资料以后告诉他,那个女孩因为得不到肾源,已经在半年前去世。林光明抢过同事的资料看,发现那个叫孙巧蜜的女孩,长着一张巴掌脸,西方人一样深凹的眼睛,以及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 检查结果出来,同事沉痛地告诉林光明,他不用做肾脏捐献了,因为,他的另一只肾脏也已经衰竭。 一周后某个深夜,林光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他知道,自他坐上秘密会议长桌那天起,他的命运,就已经被改写。 ☆、藏在断发里的爱恨情仇 她把头发带回家用火烧了。青烟中,她嗅到了鲜血的气味…… 藏在断发里的爱恨情仇 浅草 何雯念体校出身,多年来一直留短发,做中性打扮,眼看二十好几,还没男生追,何雯不急,好友倒替她着急了。 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好友把她拉去了发型屋,让发型师帮她“做”一头长发出来。仿佛变魔术一般,四个小时后,一个脱胎换骨的何雯出现在众人面前,酒红色长卷发衬着她雪白皮肤,妩媚至极。 发型师眼神迷离地叹:太完美了!哪里看得出是接上去的,简直就象原生的一样。 好友为此支付了一笔昂贵的费用。因为发型师说,他帮何雯接的是真发,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不但发质极好,而且才剪下来没多久,跟原生头发的黏和效果特别好。 那晚何雯无端地精神亢奋。早早上了床,却怎么也睡不着。新做的头发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气,熏得她满脑子绮思旎想。后来她终于睡着了,却做起梦来。在梦中,一向乖巧的她居然在酒吧大跳钢管舞,还与一个男人发生了激烈的身体冲突,那人把她从舞台上拽下来,揪着她的头发就往墙上碰。一下,两下,鲜血涌出来,她在梦里尖叫,然后就醒了。那感觉太真实,醒来后头痛欲裂。 她地去洗澡,手指插入发间,感觉满手潮热。伸出来一看,发现自己一手鲜红,触感粘稠。她嗅了嗅,闻到的是鲜血般腥甜的气息。她吓得尖叫起来。同住的好友冲进来,看见这一幕,说肯定是染发水的质量不好,所以会褪色。她还让何雯别洗了,留着证据,明天去发型屋当场洗给他们看。 次日早上,何雯洗漱时照镜子,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一张陌生女子的脸。只是一瞬间,定晴看时却消失了。她疑心自己出现了幻觉。但奇怪地是,头发里血液的腥甜味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先前那种迷离的异香。 何雯坐公车去发型屋。一个男子站到了她身后。她感觉到异样,那男子越来越贴近她。下巴就搁在她头顶,粗重的鼻息喷在她耳边。何雯知道遇上了性骚扰,可胆小的她不知道怎么办。眼看到了一个站,她情急地逃下了车。谁料这个男子也跟着下了车。 何雯下车后就后悔了。这一站点是座废弃厂房,周围根本没有人。若发生点什么事,是没人相救的。 听得脚步声越跟越近,何雯飞跑起来。那男子追了上来,一把扯住了何雯的头发,将她往废弃厂房里拖。何雯大声喊叫,男子拽着她的头发就往墙上撞。一下,两下,鲜血自发间涌了出来。梦里的场景在此时真实再现,她嗅到了头发里的血腥味,很快不醒人事了。 何雯醒来时是在医院,床边坐着两个警察。他们告诉她,她差点被人谋杀,幸好有人经过,将她救下。 警方审讯了那个男子,他交待是她头发上的香气诱使他做了这样的事。因为她女友的头发上也有这种香味,而他恨她的女友。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另一桩谋杀案也露出水面。原来,那男子的女友是在酒吧跳钢管舞的,因男子不满她私生活糜烂,两人经常争吵。后来女孩要离开他,争执中他受了刺激,杀了她,并剪下她的头发,卖给了发型屋。随后,他自己的精神也出现了问题,以致于在公车上嗅到同样的发香,行为又难以自控。 警方找来了男子女友的照片,何雯赫然发现,她就是在镜子里出现的陌生女子。她说出了发型屋的地址,问男子是不是将头发卖给了他们。那男子点头称是。 何雯出院后马上去找发型师,让他用专业特配的药水把头发取下来。可是,发型师用光了整瓶药水,头发却纹丝不动,就象根本就不曾嫁接过一样。 发型师也傻眼了。最后,只好动用剪刀剪下了头发。何雯把头发带回家用火烧了,青烟中,她再次嗅到了鲜血的气味。 ☆、红鞋的血咒 这双红凉鞋,曾得到过血咒。一年之中,必得见一次血光。而这血,还要来自心中有爱的人的躯体。 红鞋的血咒 浅草 颜喜悦在这年的夏天,中了邪般想买一双红色的凉鞋。她仿佛梦呓般,一再对着男友康明描述:平底的,红色软皮,有长长的绑带,可以一直系到小腿肚去。 康明与颜喜悦恋爱一年半,从未见她有过如此痴狂的时候,便也认了真,休息时间不厌其烦地陪着她走遍这城中所有的街,只为了寻找她梦想中的红色凉鞋。但,始终一无所获。 奇迹,在一个下过暴雨的午后发生。那个下午,康明跑去建筑工地查看工程进度。因为下过暴雨,工地上排水不畅,致使旁边一条巷弄积起很大一滩水洼。有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站在巷道的一头,对着水洼一脸忧戚。 康明后来把车开进巷道,停在女孩身边,唤她上车。女孩犹豫了一下,坐上了车,还未开口说话,康明已抢先开口:你脚上的鞋子,可以卖给我吗? 女孩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红色软皮,有着可以系到小腿肚绑带的凉鞋,再看看一脸诚恳的康明,怔怔点了点头。 康明载着那女孩去了城中最大的鞋城,用一双极昂贵的凉鞋,换下了女孩的红凉鞋,交给了颜喜悦,颜喜悦当天就欢天喜地穿上了。 变故,也在那一天同时发生。康明在载颜喜悦去剧团演出的路上,突发车祸。他毫发无伤,喜悦却不省人事。送入医院,值班护士居然是与他换鞋的女孩。胸卡上的名字,写的是楼小段。 颜喜悦被医生判定脊椎断裂,下半身将永久瘫痪。三天后,喜悦挣扎着爬上了窗台,在八楼的高度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清理遗物的时候,康明忽然发现那双红凉鞋已全然不同往日般红得柔和,整张软皮散发着嚣张的血光,愈发地凄艳。 楼小段看到这双红鞋,触景伤情。她说遇见康明那日,因为失恋,正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后来经历换鞋事件后,自杀念头居然莫名其妙消逝无踪,似乎从来没有生发过。但在当时,那种走投无路的感觉是那样真实。真实得令她恐惧。 出于惊惧和疑惑,康明辗转寻找灵异师来占卜红凉鞋。历时良久,终于有人一语道破秘诘。原来这双红凉鞋,曾得到过血咒。一年之中,必得见一次血光。而这血,还要来自心中有爱的人的躯体。 红鞋一年现世一次,现世之时,必然会有人死,会有一段感情随之消亡。 ☆、流泪的油彩 爱她,不仅爱她成长的陋巷,也爱她疼痛的过去,甚至她无法言说的秘密。 流泪的油彩 荷西 1 青梅最喜欢的是自己的头发,司跃也夸她的头发最美。华丽如黑色瀑布一般倾泻在肩头,手指穿过去就像沐浴了一场绵软。 司跃曾经说,是先爱上了青梅的头发才爱上的青梅的人。 青梅听了还生气,拿把剪刀比划说,那我把头发剪了去。 司跃好说歹说抢过来剪刀,吻上她的嘴,她一边躲闪,一边咯咯咯笑得直不起身。 青梅爱司跃,她不过是吓吓他,哪里敢剪。一是舍不得,二是怕司跃离开她。司跃就是这样的男人,他的身后永远跟了很多女人,虎视眈眈地盯着她的位置。他不怕身边没有女人,只怕甩不掉前任。 司跃的父亲做生意,家底殷实,他不爱商场的那些尔虞我诈,从不往公司去,而是买了一套小别墅,辟了一间宽敞的屋塔房做画室,每日待在家里侍弄油彩。 他喜欢画青梅。 他不画青梅的脸,而让她裸了上身背过去坐着,只画她的头发。 那些画上,青梅的黑发衬得裸露的手臂和肩膀更加的光洁和白皙。 有一张青梅特别喜欢。她站在窗边,阳光洒进来,晒出了她的影子。她背站着,裸着上身,头微微的歪着,那头发丝绒一般地附在肩膀,和红色的曳地长裙相映,美得令人难以呼吸。 就是因为那张画,司跃向青梅求了婚。 他说,他再也找不到她这样画一般的女子了,他要她永远守在自己身边,然后一起变老,死去。 2 面对爱人的求婚,青梅惊喜中甚至掺杂了诚惶诚恐。在司跃面前,她一直都是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女子。他是英俊多金的青年才俊,她呢,只是茫茫人海上的天地一沙鸥,她总觉得自己是配不上他的。如果他爱上她真如他说的那般因为先爱上了她的头发,那么她真的要万分宝贝这些头发了。 或许,她可以去给自己的头发买一份高额保险。万一有闪失,她希望钱可以挽救他们之间的关系。 婚前的准备加上婚后生活的想望,让青梅每夜每夜兴奋地无法入眠。 又是一个静谧的深夜,司跃在她身边睡得婴儿一般安好。青梅却辗转无眠,月光凉凉地爬上了她的皮肤,她的眼睛亮亮的含了笑意。她在想明天去试婚纱,穿上婚纱的自己会多美。 当月光隐在了一片云后时,青梅听见了嘤嘤的哭声。 那哭声像水滴一般从楼上渗透下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清晰。 青梅坐起身来仔细的听,确实没错,哭声来自楼上屋塔房画室。惊惧中,青梅推推司跃,他却皱了眉翻了身继续睡去。 披了衣服,青梅上了楼。 楼梯的角落装了小小的壁灯,光线清冷又微弱。青梅的脚步踩着哭声的节奏走向了画室。 越来越近,哭声也越来越真切,青梅惊得简直呼吸不得。 推开门的那一瞬间,她的心就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门吱呀一声开了,打开灯,哭声却戛然而止。屋内的一切都安静又妥帖,和白日里无异。 除了今天新拿回来的那两幅司跃的旧画,它们本来被放在墙角里,现在却挂上了墙,一副是一个光头女人的美妙绝伦的脸,一副是维纳斯般的无头躯体。 或许是司跃挂上的吧。青梅安慰自己,关了灯,关了门。 她不知道,她的身后,那个光头女人的眼睛,血红血红地,在盯着她,然后慢慢地流了泪,哦,不是眼泪,是血泪。 3 第二天,青梅起了很晚,试穿婚纱的预约推迟了3个小时。司跃不在家,桌上放了他准备好的早餐。青梅随便塞了几口就去了婚纱店。 那套露肩的白色婚纱穿在青梅身上真的是合适极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有这样美,看她的身段,多么恰好啊,恰好的胸,恰好的腰,恰好的颀长颈子,恰好的长腿。昨晚上看到那副画上女人的身体也不过如此吧。青梅想起那画来,想今晚上回去一定要好好问问司跃,那画是不是他挂上去的,那画上的女人是不是一个人,是谁? 这样想着,青梅觉得胸口越来越紧,腰也越来越紧,呼吸不得。她喊着店员来帮她脱掉,店员手忙脚乱的帮她拉拉链,却没想她的头发被卷进了拉链里,越用力就越紧,头皮疼得要撕裂开来,只能剪去。胸口的挤压还有头皮的剧痛让青梅晕了过去。 恍惚间,她好像看到店员在惊呼她的名字,然后她被送到了医院,满屋子都是来苏水味,有医生小跑过来翻了翻她的眼皮,用皮筋束了她的手臂扎了吊瓶。她甚至感觉到右手那蚂蚁咬一般的疼,看到吊瓶的药水一滴滴地进入了自己的体内。满屋子的人都在说话,忽然,人又全部不见。接着,她好像看见一个无头的女人向她走过来,声音冷冷地说:你怎么可能有我这样美妙的身体。当年,司跃就是先爱上了我的身体又爱上了我。 她看不见她的脸,不知道她的神情,但她认识她的身体,她就是昨晚看到那副画上的女人。 在一阵大汗淋漓后,青梅终于醒了过来。一睁眼刚好看到司跃的脸,他的眼里写满了关心还有心疼。 他骂她真是太不知道爱惜自己了,医生说她低血糖,特别容易晕倒。 青梅想说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病啊,可是看到司跃那么关心,终究没说,她喜欢也享受他关切的目光。 偷偷的,她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还好,它们都在,还是那样顺滑和绵软,那一小束被剪断的头发混在其中。 4 那两幅画不是司跃挂上去的,除此之外,不管青梅怎么软磨硬缠,他就是对它们闭口不谈。 青梅问得急了,他便说,以后不许你上楼去。 青梅虽然不说话,但心里生气,越发地想要了解那画的来龙去脉。只是奇怪的是,司跃在家,或者醒着的时候,一切都安静的很,司跃不在家,或者睡着了,她又会听到楼上的嘤嘤哭声。 那是一个天阴的下午,青梅一个人在家,伏在茶几上写结婚喜帖。 那嘤嘤的哭声时远时近地传来,声声压迫了她的神经。她打开电视,想要电视的声音盖过那哭声,但是徒劳。她没办法假装没听到,因为那声音明明细弱却惊雷一般地炸在她的心尖。 终于,她又上了楼,逼近那扇门。不知什么时候,门锁被换了,青梅开不了,却听到门内的哭声一阵强过一阵,又变成了笑声,悲怆苍凉,令人毛骨悚然。 惊措间,青梅一脚踩空,滚下了楼。这次,她的头发挂了扣子,失控时,拽掉了一撮头发。 青梅又疼又心疼,手摸过去,头皮出了血。 她去洗手间洗,抬头看见镜中有一个陌生女人的脸,完美绝伦的五官,却是光头,和画上的光头女人一模一样。 她的眼中含着眼泪,幽幽地对青梅说:你说,把你的头发放在我的脸上是不是刚好? 恍惚间,青梅瀑布般美丽的头发移上了她的头,果然是绝代佳人。 青梅摇摇头再看,镜中明明是自己,咧开了嘴笑,那笑容和光头女人一模一样,全是诡异。 司跃华美的别墅里,青梅的尖叫声激烈又绵长。 5 青梅哭着劝司跃,把那两幅画扔了吧,或者我们搬家。我实在受不了了。 司跃把她揽在怀里,手指穿过她的长发,安慰她:别怕,别怕,或许你是婚前恐惧症,压力太大了。要不然,我陪你去看心理医生。 青梅摇头,眼泪小溪水一般的流淌下来。她实在是贪恋在司跃怀里这片刻的安慰,她舍不得,舍不得,只能忍。 她的头发已经越来越少了,比以往掉得厉害,又频频出现意外,或许她可以去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有没有给头发的商业保险。 接待她的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说演员艺人的关于头发的保险都是投保于国外的保险公司,国内暂时没有这个服务。不过本市有过投保身体和脸的两项案例,只是当事人都死了。 在青梅的强烈要求下,她看到了那两个投保人。一个叫小玉,她的照片告诉青梅她就是画上那个五官绝美的光头女人,她投保的是脸。而另一个女人叫方敏,照片上的她脸并不好看,但是客户经理说她的身材好极了,绝对的黄金比例,比模特还好,她投保的是自己的身体。小玉的脸在一次意外中毁容,即使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还是选择了自杀,而方敏是为了保持身材得了厌食症而死。 客户经理说,青梅小姐,如果你真的要投保自己的头发,我可以帮你联系国外的知名保险公司。 青梅摇摇头,泪流满面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6 如果她没有猜错,小玉和方敏是司跃的前女友。小玉长得美,身材和头发却不好,方敏身材好,却没有美貌的脸。司跃爱她们,和爱自己一样,先爱上的是她们身体的一部分,才是人。 回到家,婚纱已经送来了,隔日就是婚礼了。青梅挽起了头发,换上了婚纱,看镜中的自己。恍惚间,她长高了,腿长了,变美了,脸也美得绝伦。现在的她长着小玉的脸,方敏的身材,挽着青梅的头发,真是perfect,完美。再也不会有这样完美的女人了。 她听见小玉和方敏咯咯地笑,她们异口同声地告诉她: 如果她的头发哪天没了,她也会死,也会很快地加入到她们之间,变成墙上的一幅画,在夜间哭泣。是头发帮她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和幸福的一生。头发没了,爱没了,幸福没了,一生完了。 不,不是这样的。 青梅大声地喊,如果爱的只是头发,这爱情太偏执。爱一个人应该不仅是爱她年轻时鲜靓的容颜,也应该爱她白发苍苍的垂垂老矣。爱她,不仅爱她成长的陋巷,也爱她疼痛的过去,甚至她无法言说的秘密。头发算什么?她愿意剪去来鉴证爱情。 手起刀落间,长发丝丝地掉落,房间变成了黑发的海洋。 醒来时,青梅发现司跃抱着她,喊她的名字。她伸手去摸自己的头发,已然短了。她微笑问他:介意我短发么? 他答不介意。他说,他曾经的那两份疼痛的爱情里,因为没有正确地表达而让两个女生含恨死去,现在他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再失去她。 青梅哭了,然后看到她面前的那两幅画,越来越模糊,就像油彩的眼泪在肆虐纷飞。 ☆、送你一个梦 在梦里,我们爱得越痴缠,醒来后,枕边也就越难堪。有限清欢,无限辛酸,这好算一个美梦吗?为何如此令人伤心。 送你一个梦 夜色芳菲 1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 从认识钟越的那日起,我就知道他已婚,可是我顾不得。我甚至来不及去想爱上他应不应该的问题,就已经爱上了他。每天一下班,便更衣补妆,来到他的“梦浮尘”酒吧苦守。要一杯店中招牌饮品“醉生梦死”,坐在角落里青藤挂帘后面的雅座,痴痴地望着酒吧的门开开合合,等他走进来,等他看见我,等他对我说“HI”。 酒吧五点开门,但钟越多半在七点以后才到,有时更晚,有时则干脆不来。那样,我就会额外寂寞,而如果这天他跟我在打招呼之外多说了两句话,我就会开心一整天,把他说的那句话,说话时的神情,眉毛眼睛,在脑子里重复一百遍,直至生根。 我想,到我化烟化灰的那天,到我白发成霜得了老年痴呆症忘记自己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也会记得钟越的模样。真正爱上一个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样苦苦地爱了一个月零三天后,我决心向钟越表白。那天我比往常更早地来到“梦浮尘”,可喜的是,钟越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也早早地来了。像往常一样,他冲我温和地笑,问:“来了。喝点什么?” 我鼓足勇气,说:“今天是我的生日。” “是吗?”他愣一下,说,“生日快乐。难怪打扮得这么漂亮,这件衣裳很适合你。” 其实我每天来穿的都是白衬衫,不留意看不出来,会以为是同一件,但是有品味的人眼中,就有另一番风采。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见他时,穿的是一件公主袖的胸上有蕾丝的洛可可式衬衣,第二天换了日式学生装有领结的。而今天,今天是我的24岁生日,我特地换上了最心爱的窄袖小腰身的维多利亚式暗格长衬衫。 难为钟越竟然留意到,于是我知道两件事:一,他的心思细密,品味奇高;二,他心中其实是在意我的。 这让我终于有勇气表白。 我从自己第一次走进“梦浮尘”,第一次见到他,第一次听他弹吉它唱歌、为我调“醉生梦死”说起,一直说到这一个多月以来我对他的迷恋,对“梦浮尘”的依赖,对爱情的渴望与心愿。 “今天是我24岁生日,我可不可以请你,陪我度过24小时,那将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最珍贵的礼物。” “24小时?”他很吃惊,半晌说:“我已经结婚了,不能做对不起我太太的事。” “我知道。”我赶紧解释:“你放心,我绝不会破坏你的家庭的。我从没想过要做第三者,我只是想让你陪我24小时,让我觉得,自己得到了一生中最好的礼物。只要你太太不知道,也就不会受到伤害了,不是吗?” “可我同样也不想伤害你呀。” “不不,这不是伤害,是赐福。我知道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我也从没指望有什么结果,我只是希望能同你共度一天美好的日子,那样,我就可以用一生来回味,会拥有最美好的24岁生日。我请求你,可以吗?” 钟越苦恼地看着我:“芳菲小姐,其实我早就想同你说,一个女孩子,不该这样天天泡在酒吧里。爱情不是一时一次的事,一旦开始,就没有人可以把握过程与结果。对于注定是悲剧的事情,又为什么要开始?” “不,不会是悲剧的。”我笃定地说,“我只想好好爱你,不要你对我负任何的责任,甚至不会要求你爱上我,而只是,只是接受我的爱。让我留住这个美好的回忆。” 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爱他,如此炽热,不计代价,我愿意用一生来争取他一夜的爱情,如此而已。 喝到第三杯“醉生梦死”的时候,钟越似乎终于妥协了,他走去吧台那里,亲自调了一杯酒递给我,玫瑰般的颜色,凝脂般的质地,他说:“24岁生日,的确是一生中最可贵的日子,别再喝‘醉生梦死’了,这杯‘醉梦情痴’,是我专门为你调的,就当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吧。” 2 我喝下了那杯酒。事实上,哪怕钟越为我调制的是一杯毒药,只要是他亲手递给我,我也一样会甘之如饴。 那当然不是毒药,那是世界上最神奇的美酒,仿佛热恋的滋味。 酒后,钟越挽着我的手走出去,夜色清凉如水,他递给我一个安全帽,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座上。我抱着他的腰,将头贴在他背上,这样亲近,这样温柔。 车子一路疾驰上飞鹅山,我们站在山顶,望灯火盏盏,波海茫茫,有白色的游船泊在维港边,远远地似有歌声,像个梦。也许,这时候的我正在梦中,只是不知道,是我在钟越的梦里,还是钟越在我的梦里。 风乍起,夜未央,我们在星光下深深拥吻。我多么希望,这一刻,可以永恒……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卧室里,昨天的白衬衫还没有换,残留着酒气。我脱下它,仔仔细细地叠好,找到包装盒,收进柜子里,仿佛收藏一份珍贵的记忆。 24小时,我的生日礼物,飞鹅山之吻,那吻的感觉留在唇边,多么温馨美好。那一切,是梦吗?多么完美的一个梦,比我所希望的更令我满意。 这一整天,我都恍恍惚惚,沉浸在昨夜的梦中不能自拔。那一种缠绵的滋味,让我无限依恋,多么希望可以再次入梦,可以在梦中呆久一些,可以一直这样沉睡不醒。 一下班,我便又换下工装,换上一件绣满白色玫瑰花的白衬衫赶去“梦浮尘”。 钟越看见我,并不觉得惊愕,却十分烦恼,温和地问:“昨天你不是说过,陪你24小时,你就会从梦中醒过来,不再沉迷吗?” “可那只是一个梦,不是你真的陪我。” “我说过我不可以对不起我太太。” “那么,再给我一个梦。”我退而求其次,“能不能,再给我一杯昨晚那样的酒?” “醉梦情痴,不可以多饮。不然,用情太深,结局是会很伤心的。” 纵酒伤身,重情伤心,而如今,我却一切都顾不得,只愿用全身心来交换一杯酒,一个梦。 我请求:“再给我一个梦吧。昨天,我分不清是真是假,都没来得及用心体会。这次,我会明知是梦,而让自己在梦中自然醒来,从此不再纠缠。” 我又获得了一杯酒,一个梦。 梦境像我所希望的那样,我在梦中成了钟越的情妇,反正是梦,又何必在乎做情妇是不是道德的,对的。我们颠鸾倒凤,我们醉生梦死,就像混沌初开的第一对比翼鸟,天地汪洋的第一对接吻鱼,一分钟都不想分开。 然后,他对我说:“你该醒了,我要回家了。” “请你在梦中多停留一会儿。” “可是天会亮,梦会醒,我毕竟是别的女人的丈夫,不能一直活在梦里。对不起。” 我不错眼珠地看着他,想把这一幕刻进脑海里。因为明知不久长,不真实,格外眷恋。他慢慢地披上衣裳,拉开门,走出去。我愣一会儿,忍不住追下楼,看到他踟蹰的影子被街灯拉得老长老长,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夜晚的马路上,人声稀罕,月色朦胧,因为静得太像一个梦了,而心疼的感觉又如此清彻,反而让人怀疑一切是真的。 他在街角站住,低头看着我,语调里有些凄凉:“芳菲,别送了,总是要说再见的。” 我悲哀地哭起来。 梦在这时候醒了,一脸的泪。拉开窗帘,天才蒙蒙亮,星光犹明,可是他却迫不及待地走了,都不肯陪我到天亮。他有这么急吗? 在梦里,我们爱得越痴缠,醒来后,枕边也就越难堪。有限清欢,无限辛酸,这好算一个美梦吗?为何如此令人伤心。 然而,我却眷恋那丝温柔,夜复一夜,来到“梦浮尘”,等待钟越。可是他却像人间蒸发一样,连酒保也不知道他们的老板几时会来。 我问:“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种酒叫‘醉梦情痴’?请给我来一杯。” “对不起,这种酒,只有我们老板才会调。” 没有梦,只有酒,一杯接一杯的“醉生梦死”,可是,我为什么还不醉? 不如醉死。 3 我在“梦浮尘”耽搁的时间越来越晚,喝的酒越来越多。越是不醉就越想喝,越喝就上瘾。我想,我已经成了一个酒鬼,如此堕落,堕入深渊。 等待越苦涩,入梦的愿望就越强烈。 在梦中,我不仅可以尽情地去爱人,还可以被爱。 只是太短暂。 在我被“醉生梦死”和自己的眼泪溺毙之前,钟越终于出现了。他的神情如此苦涩:“芳菲,明知是假,为什么一直留恋一个虚无的梦?你该醒了。” “梦多一次。”我牵住他的衣襟,苦苦哀求:“只是一个梦,让我在梦中与你相逢,相爱。” 钟越不说话,但是渐渐的,他眼中充满怜惜与无奈。 我知道他为我心动,于是进一步苦求:“我并不求任何回报,只是想在梦中静静地爱你。只不过是一个梦,为何如此吝啬?” “一个梦,多一个梦。如果你一直活在梦中,那么梦与现实又有什么区别?”钟越深深叹息,“芳菲,你说过只不过想要一个梦,爱是不问结果的。可是后来,你有了一个梦,就想要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想一直活在梦里。得陇望蜀,贪得无餍,这样下去,你会想要什么?让梦境成真,让我离婚,娶你,分分钟陪在你身边,直至你厌倦?” 他将我问住了。我竟也不知道答案。我究竟想要什么呢?一份偷来的爱情,一个不醒的绮梦,还是一场以破坏别人家庭为前提的婚姻? 我以为我最不要做的就是第三者。可是原来,如果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无论多么克制隐忍,最终走上的还是同样的路。 我哀哀地哭了,为了我必将破碎的爱情与不得不醒的绮梦。钟越离开了一会儿,再回来时,两只手上各端着一杯酒。玫瑰的颜色,凝脂般的质地,正是我日思夜想的“醉梦情痴”。 而这会儿,我却犹豫了,既然早晚要醒,又何必去梦? 钟越放下杯子:“不要怕,这杯不是‘醉梦情痴’,而是‘烟消云散’。喝下它,你就会忘记所有的事,包括我,包括爱,包括梦。” 然而,我却再一次犹豫了。尽管,我注定无法得到钟越的爱情,注定要从这场缠绵的梦中醒来,可是,我真的要连记忆也抛弃? 左手“醉梦情痴”,右手“烟消云散”,我,该选择哪一杯? ☆、在劫难逃 茉莉的人生被两个梦境导演了,当其中一个梦境成为现实,她只能,揣着不甘的惊恐,眼睁睁目睹自己,无可遏止地向无可改变的定局滑去…… 在劫难逃 连谏 1.惶惑 闭上眼,那个梦就来了,象反复重放的镜头:场景生动,可以看见芙蓉的枝叶在窗外摇晃,窗内两人面容清晰逼真,床沿边缘垂下的手,疲惫而苍白,腕上插满了碎玻璃,已没了生命存在的痕迹,蔓延开来的血迹,落红斑驳地凝固在地板上,偶尔,有一两滴残存的滴下来,象寂静午夜的零丁残雨,刺耳的清晰。 茉莉认识那只手,是自己的。 梦里的沈浩良不见了昔日的精干,他对一位女子嘶喊:“心柔,你为什么要这样!”然后无力地伏到她肩上……梦嘎然而断,醒来的茉莉,冷汗淋漓。 在她试图绕过去看女子面孔的瞬间,梦象一截冰挂,清脆折断。 茉莉大大地睁着眼睛,这个夜夜重复的梦境是不是一种预兆呢? 浩良睡得很香,嘴角不时漏出模糊不清的呓语,姿态坦然而幸福。 想叫醒他的欲望,一次次被自己拦截,不会有实际意义,解释太太莫须有的怀疑,在每个男人感觉一定很无聊的事。 尽管不问,茉莉的心还是渐渐悬了起来,会在不经意间偷看他随身的东西,他洗澡时,偷看他的手机短信,转弯抹角从他朋友嘴里打探他女性朋友的名字,心柔不在诸多芬芳潋滟的名字中。 心却不能坦然,选了适当机会,干脆说出了心柔这两个字,若这是他的秘密,一经她说出,在他,一定不亚于突如其来的炸弹,他的眼神会给她一个恰当的答案。 是夜温柔,茉莉勾住浩良的脖子,媚态万千:“如果我们有个女儿,你猜,我会让她叫什么名字?” 浩良吻她鼻子上的细汗,知道说了也会遭到否定,干脆任凭她说。 茉莉盯住他的眼眸,故做玄虚说:“叫心柔吧,多柔美。” 浩良说:“好啊好啊,你是怎么想出来的?”绝无惊慌失措的掩饰和试图转开话题的意思。 茉莉在庆幸之余有些许失落,有点阴谋未遂的味道,然而,茉莉的心却没有因此而轻松,依旧惴惴着,陷入了惶惶不可终日的失眠。 2.上瘾 茉莉越来越憔悴,眼神空茫,身体象一张枯瘦的薄纸。 书房堆满了解梦的书,星相网站让她留恋忘返,看解梦答案时,心仆仆地跳着,象悬于头顶的魔剑正在坠落,心越来越乱。 她一定要解开那个梦,哪怕,只看一眼梦境以前或以后的某个瞬间,于是,茉莉决定睡觉,睡意却远离了她,压迫性失眠成了习惯,她只能一夜一夜地睁着眼睛,倾听浩良的呼吸,在黑暗中抚摩着他坚实的肌肉流泪,这是她最爱的男人,在梦境中的背叛让她失去了幸福的支撑点。 茉莉开始吃安眠药,总算顺利钻进睡眠。 依旧是那个梦,依旧是残血零丁滴答得令人恐怖。茉莉清晰地感觉自己就站在一侧,他们置若罔闻,她泪流满面地大喊着,被浩良从梦中晃醒:“亲爱的,怎么了?” 她颤抖着钻进他的怀里:“你为什么要伏在她的肩上?她究竟是谁?” 浩良按亮台灯,抚摩着她的泪痕:“是不是做梦了?” 茉莉盯着他,用质疑的目光,死死地。 他晃了晃手,调侃说:“我向你道歉,不该在你梦里伏在其他女人肩上,我发誓……” 茉莉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捂上他的唇,浩良一直这样的,包容了她所有的无理取闹。 那天夜里,茉莉终于看见了不同的梦境,在繁华的中山路,她依在栏杆上休息,一个小女孩从远处的阳光中走过来,仰起脸说:“阿姨,买束花吧,它们很漂亮的。”她摆了摆手,为摆脱女孩的纠缠,她仰起脸,忽然的,脑袋涌起一阵晕眩,小女孩惊恐地看着她…… 茉莉一个激灵从梦中挣脱了,抬手挡了挡刺眼的晨曦,坐在床上傻笑,浩良凑过来问笑什么。 她笑着说自己真傻,这阵总在做乱七八糟的梦,刚才梦到自己把一个女孩吓坏了。说完,问浩良:“我的样子很吓人吗?” 浩良碰碰她的额头:“当然吓人,你是我的妖精么。” 茉莉很受用,很喜欢他叫自己妖精,妖精迷人哦,也感觉自己可笑,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和梦较什么劲,谁的夜晚没有梦呢,如果都去和梦较真,这世界该多可笑。 茉莉不再和梦纠葛,对安眠药的依赖却成了习惯,尽管浩良一再警告长期服用会伤害中枢神经,茉莉亦是明白,却戒不掉了,如同吸毒上瘾。 3.击中 周末,拉着浩良去中山路买应季时装,非但没买成什么,反而被当头的骄阳折腾得人都蔫了。 浩良看着她有些干燥的唇,说:“你等一下,我去超市买瓶水。” 茉莉懒懒地依在栏杆上,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忽然地,惶惶的不安蜂拥而来,这一幕的街景怎么有些致命的熟悉呢? 当她看到一个小女孩向自己走来时,心忽然地就瘫软了。 女孩举着一束玫瑰说:“阿姨,买束……” 完全是梦中一幕的翻版,茉莉惶恐地摇头,仰起头,一阵晕眩涌上来,四肢绵绵无力地瘫软下去,她感觉疲倦极了,下坠的过程中看见了女孩惊恐万状的脸…… 醒来时,四周一片雪白,她躺在医院里。 她想告诉浩良今天发生的一切,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张开嘴巴,发现自己说出了一串自己也听不懂的声音。 她急了,想用手去掰掰自己的喉咙或嘴巴,手却不听指挥,她试着动动身体其他部分,它们好象都已不属于自己。 浩良攥了她的手,捂在脸上,久久地不说话,泪光闪烁,明白茉莉啊啊的声音背后是怎样的焦灼,却无能为力。 茉莉绝望地望着他,千言万语拥挤在心里,却无从表达,只能哗哗地流泪,她又是多么的惊恐,另一个梦也终将变成逃不过的厄运光临。 浩良不停地给她擦泪,哽咽着说这是暂时的,她会好起来,她还是从他荒凉凌乱的眼神中看到了虚脱的安慰痕迹。 4.倪端 望着浩良奔波在求医问药上折磨成消瘦憔悴的样子,茉莉心如刀剜。 从医生们的谈话中,茉莉知道了自己是因过度依赖安眠药而导致的植物神经紊乱,也就是说她瘫痪并失去了语言能力,他们接治过的类似病人,康复只能用奇迹来形容。 浩良的脸上渐渐有了平静的痕迹,是接受现实的妥协,她的心里,生满了疯狂的绝望。 一个月后,浩良艰难说:“茉莉,你需要安静的环境和恰当的理疗,你知道的,这些,我不懂,我想把你转到疗养院去。” 茉莉用眼神拒绝了。 浩良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只要我活着。” 浩良理会错了,在这段毫无进展的治疗过程中,在茉莉的心里,始终的纠结着两个字:心柔,她会在何时出现呢? 浩良还是坚持送她进了疗养院。 被浩良背进订好的疗养房间时,茉莉看了一眼窗子,心轻轻地就跌落下来,看见了自己的劫数,原来,在某些瞬间,人是可以预知将来的,譬如,似曾相识却拼命去想都想不起来在曾何时见过的人、某条街道或某些细节,它们都曾在梦寐中出现过,只是大多被人模糊在记忆里,而自己的悲哀在于因爱得深了而患得患失而拼命追究,记住了预知的未来,然后用预知的碎片一步步导演了人生。 床正对的窗外,芙蓉枝叶轻轻摇曳,清凉的泪,缓缓滑过茉莉的鬓角。 当一位护士微笑着说:“我叫心柔,是你的特护护士。”茉莉想笑却再一次落泪了,对面的镜子告诉她,面部的神经已不听指挥,她笑得很难看,甚至有些狰狞,她还看见了浩良的泪,凄清地落下来,这个名字,一定让他想起了在良久以前的的某个温情之夜,她说要给他生一个女儿,叫心柔。 浩良白天打理公司的事,晚上会坐在她的身边,给她讲外面的事情,用虚弱的快乐逗她开心。早晨,心柔会来给她喂药,推她去理疗室做理疗,偶尔会说几句话,茉莉只听不做反应,这位面容温柔的女子,最终将成为她的情敌,她一试图做出反应,面部的肌肉就会显得狰狞不堪,喉咙会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茉莉只肯给她看见安宁从容的一面,不肯给她看自己的任何狼狈。 浩良对心柔,除了适当表达一些感激,再无其他内容。 只是,渐渐的,茉莉却看到了躁动在心柔内心的波澜,与爱有关。 5.隐疼 转瞬一年,茉莉用眼神表示请心柔把床对面的镜子搬走,镜子里的她,光洁的面庞正日益枯黄,手臂以及腿上的肌肉因失去了知觉而开始了无法遏止的萎缩,唯一能活动自如的嘴巴和眼睛,一个终日紧抿,一个盛满了哀伤的绝望。 心柔能读懂她的每个眼神,搬走了,然后怔怔地看着她,许久才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幸福的女人,因为你拥有世间好男人。” 说完,不看她的表情,转身出去。 茉莉还是看到了她眼角的晶莹,象冬季窗玻璃上的冰凌花,剔透而干净。 浩良来时,心柔总是飞快地交代完一天的事情,飞快地出病房,细细的高跟鞋在走廊中清脆响过,接下来的一幕,她看了,心会疼的,浩良会吻茉莉的额头,握着她的手说话,空气温暖而粘稠。 6.情劫 象往常一样,心柔帮茉莉活动四肢,谁都没有看谁地寂静无声。 忽然地,心柔直直看着她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茉莉眨了眨眼,淡笑无声。 “如果有一个浩良这样好男人,象浩良爱你一样爱我,我宁愿在床上躺一辈子。” 茉莉的心揪了一下,在肢体僵硬之后的一年多里,好象所有的敏锐都集中在了思维上,心柔向来是礼节性地称呼浩良为沈先生,而不是直呼其名。 茉莉安静地看着心柔,面容干净安宁,细发柔软,举止温存,是那种令男人一见之下心生怜惜的女子,茉莉忽然想起,浩良的唇很久没碰过她的额了,来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并且平静解释说开会或是客户拜访……其实是,在她目光不能及达的地方,一个新的故事正在开始。 即使在道德意义上,他们亦不是坏人,只是情非得以而已。 茉莉的心,轻声凄笑。 晚间,浩良来时,茉莉转了头,任他在耳边温暖地絮叨,不去看他,他越是极力要逗她开心,她的心碎得越是零落,对自己的照顾或许是迫不得已的道义,或许是良心的负疚,都不是茉莉想要的,而是杀心利器,她管不住凄苍的眼泪滚滚而下…… 不忍看他的哄劝里搀杂上了愤怒的焦躁,茉莉假装睡过去了。 浩良试探着在她耳边叫了几声,没见反应才放心出去,茉莉睁开眼,顷刻,就听到了浩良怒声的质问和心柔的低低辩解和隐隐的哭泣。 7.洞穿 早晨,心柔的眼睛是红的,进来后爱搭不理的望着窗外发呆,再转回来,眼神已镇定自如,一种有事铁定在心的样子。 她开始喂茉莉吃药。 吞下药片时,茉莉嗅到了永远不会忘记的淡淡药味,因为它,她躺在了床上,心柔用它们换掉了其他药,燃烧的爱情让她等不及了,她要慢慢杀死自己。 茉莉抿住微笑看她,一直一直把她看得落荒而逃。 第二天早晨,茉莉拒绝吃药,死死地抿住唇。 慌乱中,心柔手中的杯子啪地摔碎了,弯下腰去捡时张皇中扎破了手,她呆呆盯着滚出的血珠,直起腰,呆滞的目光怔怔转移到她的脸上,胸脯开始大幅度起伏。 茉莉看着她,如果她能说话,她一定会说:傻女人啊,你会毁了自己的。 可是,她只能用目光表达。 心柔僵硬的目光渐渐瘫软,烫着一样把玻璃片扔进垃圾桶,茉莉长长地吁了口气,用眼神示意她帮自己活动一下胳膊。 心柔迟疑着,顺着她的目光,把她的胳膊放在脸上。 茉莉歪歪扭扭地笑了一下,轻吻着腕上的手链,示意她可以出去了,帮忙带好门。 心柔逃也似地跑了出去。 茉莉努力把嘴靠到腕上,触摸到了微微跳跃的动脉,张开牙齿,这是她唯一能指挥动的武器了,然后,拼尽了力气,合上牙齿,再然后,一条鲜艳的彩虹喷薄而出。 她要用这样的方式,成全爱她的男人,而不是让他一下失去两个爱他的女人,哪怕最后的爱里,有了谎言。 窗外的叶子轻轻摇曳,她改写了梦境,用了牙齿而不是心柔手中的玻璃片,她笑了。 因为她看到了那个梦境的延续,浩良伏在心柔的肩上,她看到了心柔悲痛的面庞,那些悲与痛是真的,因为,她知道自己所有的心事,被这个用最惨烈的方式结束生命的女子洞穿了。 ☆、爱的价码 每一个女孩委托拍卖爱情都会化作一块小石头。 我的工作就是把这些石头变成璀璨的蓝宝石,然后拍卖——被厌弃的爱情好象破洞补丁的百衲衣,往往无法拍得好价;无疾而终的爱情,则象一颗未碎的水晶石,往往会被哄抬至天价。 爱的价码 上上签 1 我在女孩子们的梦里,开了一家拍卖行。女孩子们把她们的爱情委托给我拍卖。我的生意很好,虽然我在这个世界上垄断了爱情拍卖这个行业,可是我依然很负责、很尽心地完成每一次委托——很多生意只为谋利赚钱,而我将拍卖爱情视为使命。 我的办公室闹中取静,透过英挺的法国梧桐树,我常能看见女孩子们揣着自己的爱情,在楼下摁响我的门铃。叮咚,叮咚!我听见了爱情绝望的声音。 我从不问她们,为什么要拍卖掉自己的爱情——痴男怨女千奇百怪,大同小异的故事会磨灭我的事业热情。我往往只是让她们开一个价,这个价,是她们愿意用当下的爱情所去换取的。因为这是梦里,所以她们从不说假话,她们毫不矫饰,真诚可爱。如果梦醒时也是这样,我相信她们中的大多数不会来我这拍卖掉自己的爱情。 女孩子们以各种价拍卖自己的爱情,三五块钱,一两千万,我从来没有惊讶,亦或不屑。只要她们认定某个价,我的工作,便是将她的爱情以她想要的价钱拍卖掉。公开拍卖的时候,台下有看客,高价拍卖他们会惊呼,低价拍卖时他们会叹息。我不动声色地敲下定价锤,爱情再华丽,再卑廉,它终归都仅仅只是爱情。 我的朋友仙栀评价我说:“你对爱情看得太透,所以你很难拥有爱情。”爱情是傻女孩的专利,每一桩爱情都在我的档案室里有记录,偶有爱情与我擦肩而过,我的第一反应便是它在拍卖行里的战绩历史。A女孩花三千块将它买了去,却又被B女孩以五万块卖了。 女孩们所拍卖的每一份爱情,都依附在某个男人身上。有人说爱情是女人的价值证明,其实不是的。女人是买卖行家,经手一笔又一笔的爱情。男人是寄主,我有时怜悯他们。 2 我的朋友仙栀是一个很妖媚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对男人来说,是祸害。我很想告诉男人们,这个女人是有千年修行的妖精,吃人不吐骨头,远远见她便请绕道而行,倘若不幸被她招惹上,定要回家用艾叶草洗澡,去去邪气。可是我想我还是守我拍卖的本分为安。 这世道做生意不容易,我费了好大功夫,才考了资格证,来女孩子们的梦里开拍卖行,我不想轻易失去这份工作。何况,仙栀与我并无利益冲突。其实,要说起来,我能成为女孩们梦里一个受欢迎的服务场所,多亏有了仙栀的推波助澜。 如果说我是一个指引爱情买卖的中介,仙栀则是炒卖爱情的专业投机者。她比所有女孩都更懂得爱情拍卖的规则,爱情在拍卖时都有差价,你在低点买进,高点卖出,便能获利。 我的档案室里有记录,仙栀不断地从我的拍卖行里套利,她渐渐地将女孩们粉色的梦染成阴暗的霉黑色,女孩们伤心地贱卖了自己的爱情。仙栀的出手从来没有闪失,一击即中。她说,爱情是手段,男人是货品,金钱和权力是梦想。 这天,仙栀对我说起一项拍品,这是我拍卖行自成立以来第一件无底价拍卖。通常我们拍卖都要出一个底价,再在这个底价上往上加价。可这一次,这桩爱情没有起价。如果仙栀出牌叫价一元,无人再应,那这份爱情就归她了。可我总是怀疑她能否成功。 一件拍品能否拍到一个好价钱,完全要看这份爱情破裂的程度。被厌弃的爱情就好象破洞补丁的百衲衣,往往无法拍得好价;无疾而终的爱情,象一颗未碎的水晶石,却往往会被哄抬至高价。 几天前,那个女孩走进我的拍卖行,她用温柔的语气,微笑着对我说:“我想拍卖我的爱情,无底价。我们相处甚安,情同兄妹,只是不再有爱,我希望他能投入一段新的恋情中。无底价意即无价。” 每一个女孩委托拍卖爱情的梦境都会化作一块小石头,她的委托在我这化作了璀璨的蓝宝石。消息不翼而飞,在每一个女孩的梦中雁过留痕。然后第二天,拍卖的入场券便被卖掉脱销。 这对仙栀是一个不利的消息。除了她的拍品,她不愿意任何爱情,在拍卖行里卖出高价。这个自私的女人! 3 我对仙栀说,这一次我无能为力。我无法左右拍品的受欢迎程度。 仙栀说:“这么多年的朋友,我只求你帮我一个忙,下次会面他们的时候,让我躲在隔壁观望。” 这不是什么难办的事,也不违反任何规则。我答应了仙栀。 那个女孩带着她的拍品来到我拍卖行的时候,门口围满了记者。很多媒体都乐观地预测这也许会是爱情拍卖史上一个新高价。 女孩和男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年后,爱情变了,却不是变质的变。象一瓶老酒,发酵出醉人的香味。她坐下之前,他帮她拉椅子;我问他们喝什么,她为他点了依云矿泉水。一切便是那么的熟捻,和谐,只是不再有爱。恐怕因为没有爱作祟,才能这么的安好吧? 我常常怀疑爱情。因为怀疑,偶尔会有默默地不快。久而久之便有了阴郁的气质。 可这天,他们俩却如夏日傍晚时的一阵凉风,将所有的阴郁一扫而空。 仙栀隐藏在我的脑部褶皱中,在别人的梦境里隐身并非难事。 女孩说着男孩所有的好,用我听过的最优雅的措辞——如果你是在卖一件千难百舍的宝贝,你就等着卖出一个好价钱吧! 我可以感觉到仙栀在我潜意识中的不安。我的意念化作一道身手灵敏的梭子,直穿入她的思想中。我终于知道她的担心了。她囤积着好多好多的爱情,每一桩都是品质很高的拍品。她象一个投机家一般,大肆买进好爱情,囤积在自己手上,造成市面货源紧张,然后等到合适的时机,便一举在拍卖行里拍出一个又一个天价。 其实我有另一份担心。多年来,我在仙栀的帮助下,为爱情建立起一个又一个新秩序,我们定义了爱情,制定了它的衡量标准——爱情取决于男人是否帅,爱情取决于他送你的礼物够不够品位,爱情取决于他的家世,爱情取决于他的甜言蜜语技巧…… 如果这个无底价拍卖真的一举轰动,我多年来努力建立的权威,将倾城而塌。 4 我对那个女孩说:“你最好再慎重考虑一下。因为我看你们真的很好,说不定,爱情并没有完全灭绝。如果你们藕断丝连的话,是会影响拍卖的声誉的。” 女孩坚定地摇头,她说她已考虑良久。 我看了看男孩,我问他:“你愿意被拍卖吗?”男孩不语,在女孩的梦境里,他没有发言权。但我看他的表情里,有一种震撼的美感。 女孩说:“你知道爱到无疾而终是一种什么感觉吗?” 我摇头。我从来没有拥有过爱情,更别提感受它的结束了。我看《梦境时报》的封面报道里,经专家研究,无法功德圆满的爱情占所有爱情的百分之九十强,而这分手作罢的大多数爱情里,一千桩里只会有一桩,是无疾而终的。 女孩说:“说极端些,拿死做比方,有些人是惨死,车轮下血肉模糊,有些人是病死,最后的时光备受病痛折磨……我们这种是寿终正寝。当知道不得不完结的时候,和生命仍是友好地握手,真实地感受它的存在。爱着分手,然后不爱,总比不爱才无奈分手要好。” 我觉得她说得不对。具体哪里不对,我却无从辩驳。人在做梦的时候,常常会无能为力。 5 象我这样在梦境中身担要职的人,想要偶尔放自己一个假,得灌下自己十大杯清咖。 然后,那天我终于没睡意。在我翘班的这天,女孩们梦境中的爱情拍卖行里人满为患,大家翘首期盼着我的出现,来主持爱情拍卖史上最受关注的一次拍卖。然而左等右等,就是没见我出现。 我在现实中并非无事可干。我的手机通讯录里有长长的人名,形形色色与我擦肩而过的男人化作一个个符号存在这个256兆的狭隘空间里。 楚是我相亲的第一个男人,那次我拒绝了他,因为我想我和天蝎座也许合不来,星座书上说,我们时间久了会有矛盾。可是这天我给了他电话——喂,你是谁?我是祖儿。谁?祖儿。你打错了吧?——他已经不记得我了。我笑着挂了电话。 晨是我从前的上司,我知道他喜欢我,可是我拒绝暧昧。我想暧昧是一件危险的事,办公室恋情容易出错。可这天我给他电话——他已经结婚了。 我给海打电话,大学里穷追不舍我的男生,我嫌他冒失幼稚不懂事——他说他正去幼儿园接女儿。 我给李打电话,我给丰打电话……我给手机里所有的男人打电话。终于,客户关系分类里的邓清未等我开口,便急切地约我:“我一直想给你打个电话,却又怕冒失唐突。有空一起吃顿饭好吗?” 我翻箱倒柜找一件靓衣去赴约。如果无疾也会终,那又何必畏疾不前呢?爱情不可能百分百顺遂的,我想我应该勇于尝试。 然后没一会,我就在我堆积如山的衣服上睡着了。 6 拍卖行门口挤满了人,甚至有胆大的女孩爬到法国梧桐上朝我办公室里望。 我向梦境行为委员会递交了一份辞呈,我说我不干了。 女孩年轻的时候,都以为爱情很大不了,没什么事都要做作地理论它,退避三舍,亦或牵强地为它寻各种名目来文饰过非,矫枉过正。爱情拍卖行滋长了女孩们的任性狂妄,让她们对爱情予取予求。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应该善待我们的心,勇敢地追求爱情,悉心地维护它。 我对那无底价拍卖爱情的女孩说:“无疾,终什么?”我很霸道地退了她的拍卖申请。 我去我的档案室,我找到仙栀寄放在我这的所有爱情,解禁了它们。从此它们再不会成为仙栀手里低价买、高价卖的生意了。它们都是无价的爱情,不是女人之间的交易砝码。 一簇簇灵魂从我的档案室里逃逸而出,突然,我看见一桩爱情上贴着的标签——邓清——这不是我在现实中即将赴约的男人么? 不过,我想,这一次,我应该义无返顾,勇往直前。 醒了的时候,我便出发。 ☆、致命男人香 她的眼角上挑,很媚。皮肤极好。身上有强烈的诱惑的香味,我几乎整夜都在快乐着,快乐得要晕过去。可是醒来的时候,她冷冰冰的完全不是昨夜那个人。 致命男人香 凌霜降 楔子 她的眉毛长而清秀,眼睛狭长,眼角有些向上挑起,让人想起一个词,眼儿媚。她是一个眼儿媚的女人。都说人老珠黄,我通常从女人的眼睛判断女人的大概年龄,可我判断不出她的年龄,她穿灰色的丝质上衣黑色的长裤,无疑她的身材与气质都很成熟。我喜欢成熟的女人,她们在床上有迷人的滋味。可我看她的眼睛,又不能断定她是成熟的。她的眼珠是纯粹的黑色,更显得她眼睛的黑白分明。眼神是清亮的,却带着似是而非的迷离,与她的成熟气质相背离。但没关系,这使她看起来更加神秘而迷人。 她也在看我。我知道自己是一个迷人的男人,有强壮的身体与翩然的风度。我举杯对她微笑,算是打招呼。这是我的酒吧,也是我的猎艳场所。我喜欢她这样,陌生,神秘而迷人的女子。 她走近了,对我说:嗨。我也说:嗨。我看见她不言而喻的眼神。我闻到她身上致命的毒药香水味。 她一定是一个要命的女人。 A 房间里,有奇异的香气。我不忍心张开眼睛去探求香气的来源,我把头埋入床上凌乱丝绒里,深深地深深地呼吸,只有呼吸,才能全情地享受这奇异的诱人的香气。 我记起昨晚,一整夜的香艳。我跟着一个眼儿媚的灰衣女子,进了一处老式别墅。她的皮肤在汗水的滋润下像乳酪的润滑,她的嘴唇不是朱色,但火热,似可燎原的火种。夜那么短,怎么够,尽诉我对欢情的无限贪恋。 醒醒,你得离开了。一个女声在叫我,这声音绵厚,在暗夜听来有别样的性感。我顺着声源一把抓住,把她拉过来:来,和我一起,闻这欢情的异香。她身上冰冷的衣料使我终于睁开眼睛,天,眼前这个一身白色盔甲的人就是昨晚那个活色生香的眼儿媚么?她在做什么?科学试验?她是谁?专门研究地球人的火星人? 她站在床边,着一身厚实的白色化学工作服,她是一个冰冷的强硬的女人,她说:你得离开。我得开始工作了。 门外阳光很亮,我快步地离开。有些晕眩,以致我一直走到街上,我才想起要看一眼昨夜我在怎样的房子里和这样一个女人一晌贪欢。 街的两边,是各式殖民时代的欧式别墅,刚才,我到底是从哪一间走出来? B 我的朋友朱颜说:成功的一夜情就是天亮之后完全地彻底地陌生,最好的结果是你除了记得夜晚的香艳外忘记其它所有的一切,甚至不能记起她的模样。朱颜说从我对那个夜晚眼儿媚白天冷冰冰的女人念念不忘的程度来看,我是一个失败的一夜情经历者。 朱颜是一个女人。她外表与个性均向男性化靠拢。她不是同性恋者,她也不玩一夜情。我们同情她的男友郝男,但是喜欢她。有一个时出妙语荤素不忌的女性朋友,是大多数男人都愿意的。如我。觉得自己因为迷恋一桩神秘的一夜情而变得洁身自好,甚至想为之重做良家好男是一种作贱,而更作贱的,是还要把朱颜叫来被她一针见血地刺上一刀。 我想让自己更痛一些,来忘记一些在这个城市里为了在一排殖民时代的旧式别墅找一处特别的异香而四处乱窜的无奈。 我说:朱颜。我越找不到她,越觉得我爱上她。她的房间里,有一种奇异的香味。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闻到过的异香。我一定要找到她。 朱颜说:你疯了。 是的。我想我也疯了。 C 在我还不知道这个世上有一种职业叫作闻香师之前,我的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孤独地闭着眼睛辨别各种味道中度过。这是我的乐趣。从中得到的快乐甚至使我能忽略被同龄伙伴嘲笑我整天像一只狗一样四处乱嗅的耻辱。 我迷恋眼儿媚屋里的那种异香。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我叫她眼儿媚。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异香。那样奇异的香味,我从未闻到过。 我开始在各大商场的香水专柜前停留。我试图从那些纷繁的复杂的强烈的刺激的香气中寻找到她的香味。 一无所获。 我只发现了遇见她那晚她身上涂的香水,那种香水,有刺激性的成分麝香,这种成分,能刺激男女的欲望。这种香水,叫作毒药。我买了一瓶,喷在我遇见她的那个吧台的周围。就像一只在交配期急欲求偶的蛾,努力地发出一种强烈的欲望的味道,希望得到她的再一次光临。 可是,她一直没有出现。直到我把喷完了两瓶毒药香水,她都没有再出现。酒吧里每天来很多的人,男人,女人,试图勾引女人的男人,和试图勾引我的女人。他们说,这香水真不错。可是没有她慢慢地走过来,眼儿媚着对我说一声:嗨。 这使我挫败地失去了对其它女人的兴趣。 D 朱颜说:很好。对女人没有兴趣的你和同样对我失去了兴趣的郝男刚巧可以凑成一对。朱颜说这一句话的时候,像天下所有欲求不满的女人那般哀怨。关于性,朱颜从不避忌。她认为这是上帝赐给生灵最好的礼物。这正是我们喜欢她的地方。当然也包括了她的男友郝男。 郝男此刻看起来一点也不好。他瘫在沙发上,说:我不行了。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通常没有一个男人会说自己不行了。特别是像郝男这样标榜自己强壮到可以搞定像朱颜那样强势的女人的男人,更是绝对不会轻易说出这一句话的。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医生告诉我,我因超强度的透支而失去了性能力。 那你应该和朱颜分手。 我背叛了朱颜,和一个要命的女人上了床。 世上的女人都是要命的。那得看你遇见的这个女人有多要命。 郝男这样形容那个女人:她的眼角上挑,很媚。皮肤极好。身上有强烈的诱惑的香味,我几乎整夜都在快乐着,快乐得要晕过去。可是醒来的时候,她冷冰冰的完全不是昨夜的那个人。她的态度让我认为,我的偷情真是失败至极。我在一间酒吧遇见她。可我再也没在那间酒吧重遇她。我怀念她,以致对朱颜再无兴趣。起初我以为是这样。但后来,我发现,不但是朱颜,甚至是任何女人,我都没有了兴趣。 我看着比我更挫败的郝男,点了一支烟,我看到我的手指在颤动,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害怕。 E 她的腰很细,皮肤很白,胸线完美无缺。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向来就喜欢。我会和这样的女人谈谈情,做做爱。从十八岁那年夏天开始,我一直对这样的漂亮女人充满了兴致。我吻她的背,轻轻的,像蝶吻。我知道,女人喜欢这样的吻,她发出呻吟,柔软的撒娇的呻吟。我喜欢女人这样的呻吟,我会很兴奋。一直以来,面对着这样一个女人这样诱人的呻吟,我都会很兴奋。 可是今天不一样,我发现自己,越吻越冷。 门重重地关上的时候,我点了一支烟。我想,我一定只是因为太想念眼儿媚了。所以,我对别的女人失去了兴趣。尽管,她是我喜欢的丰胸细腰的漂亮女人。 烟抽完的时候,我不得不从床上起来,驱车去医院。 那种奇异的香气一定是存在的,我的鼻子不会骗我。而我必须面对现实。即便郝男骗我,想必医生不会骗我。 从医院出来,接到朱颜的电话:我和郝男分手了。我很抱歉因为得不到满足而向他提出分手。但我必须如此。我是一个现实的女人。我现实到想随便找一个男人的床爬上去。当然也包括你的床。 朱颜说完大笑,笑声里有凄凉。说得洒脱,并不见得做得洒脱,爱情面前,才是真正的人人平等。我想说即便你爬上我的床,即便我爱你,我也对你没有兴趣。最终没有说。 我要如何告诉我的朋友,我因为一场露水情缘,而失去了性能力? F 没错,我和郝男遇到的,是同一个女人。然后,我和郝男也遭遇了同样的后果。郝男比我更倒霉的是,他同时还失恋了。他很沮丧。我这样安慰他:如果让朱颜知道你先背叛了她,你可能会比现在惨十倍。郝男同意了我的观点。朱颜的个性独特尖锐,这正是她的魅力所在。 生理与失恋的双重打击下,郝男决定放弃,离开这个城市。我没有办法劝说他留下和我一起去寻找眼儿媚。郝男不记得清晨醒来时闻到过奇异的香味,他不像我,有一个奇特的鼻子,能分辨空气中最细微的气味。他说他并不迷恋那个神秘的女子。或者,在私心里,我也是不想郝男和我一起去寻找的。我甚至对于他不似我那般迷恋她而有些欣喜。她是我一个人的。因为她的房间里,有我才能闻到的奇异香气。 这个城市的好些街道,在殖民时期,曾是各国租界。有很多旧别墅,保存完好。我努力地回想,均想不起那一天我到底是从一间什么样的房子出来。我按仅存的印象,再次找到了那条我已经逛了许多次的街道。那条街道的两旁,种满了法国梧桐。正是盛夏,那些已经在这里默默地生长了近百年的老梧桐树像一把巨大的绿伞在天空中制造着似是而非的幻觉。我在树的阴影里闭着眼睛慢慢地走,空气中有食物的味道,香水的味道,狗的味道,青草的味道,还有各种花的味道。我在那样纷繁那样复杂的味道里仔细地分辨,我要找到眼媚儿的味道,那是仙的异香,那是妖的魅惑。我一定一定,要找到她。 G 我又一无所获。她带着她奇异的香气消失无踪,她现在就像无味的空气。我知道她可能在附近。也可能,她已经离开这里。总之,我找不到她。我几乎要对自己一直引以为快乐的鼻子失望透顶。 朱颜在酒吧里等我。事实上,当我一回到酒吧,狂喜地奔向她时,我不认为她是朱颜。朱颜一向只喜欢用CK的男人香。我熟悉那种味道。那是眼儿媚的毒药!不,又不单纯是眼儿媚的毒药,那毒药里,还包含了那个冰冷而诡异的早晨的异香!那让我魂牵梦绕了半年的异香! 我冲到朱颜面前,看着她的脸发呆。竟然不是她!可这明明是她的香水味! 半晌,我终于找回了理智:你换了香水? 朱颜有些不一样了。一时半会说不出那里不一样,但她的短发,她的干脆利落变得非常的迷人,是一种吸引男人的迷人。是因为换了香水的关系么? 不管如何,她总算给我带来了好消息:我们杂志最近在宣传一个新品牌香水,就是我现在用的这一种,很不错?叫致命男人香。制香师是一个女人。总编让我来找你,写一期男闻香师遇上女制香师。我应下来了。你知我们杂志有国际影响。 是她吗?会是她吗?如果是她,我不介意上一次我最讨厌的杂志。 如果是你,那么,我闻香而来了。 H 杂志摄影棚。朱颜,摄影师,化妆师,甚至是搬工具的小弟,身上都飘着那种似有若无的异香。他们一定热爱这种香水。甚至为此而感激那个制造了这种香水的制香师。他们在谈论她。她们说她漂亮迷人,而富有一种极致的神秘的魅力。 我也期待着将见到她。按照这个杂志栏目的安排,她将与我共同拍摄一组照片。 她会认得我么?我也许应该问一声:你还记得我么? 我多像一个中了蛊惑的的信徒。我不像郝男那样自责和怨恨,我只是想见她。强烈地强烈地想见她。我在每个不能睡去的深夜怀念她的皮肤,她的汗水,她的激情,她的纠缠,还有,她身上的异香。 此刻,这种异香在整个空间里飘浮,无处不在。似她于我的生命。 摄影师已经开始拍摄,我憎恨自己像个线偶一般任人摆布。但我更讨厌的是她没有出现。我冲出摄影棚抓住朱颜:她呢?她在哪?你说过,她会来!她在哪? 朱颜看着我,似看一个疯子:哦,你说的是含香?我们只知道她是个女人。我们从没有见过她。她很神秘,不愿意出镜。 原来,眼儿媚的名字叫作含香。原来,她并不打算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最后我总算见到致命男人香的品牌代理人苏珊,那是一个干脆利落的女子,不见得漂亮,但算会修饰自己。她眼睛大而圆。她不是她们跟里说的含香,她也不是我的眼儿媚。 I 那么,眼儿媚在哪呢?从小,我就是一个固执的人。我想要做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我的医生朋友告诉我,这几年来,因为与一个神秘女子一晌贪欢而失去了性功能的男子并不只是我和郝男两个。我去寻找到他们。他们有的避开了我,有的大方告诉我他的经历。我能确定,他们与我一样,遇到的是同一个女子。有少数的人闻到了她身上不同寻常的香味。那种香味,与新上市的香水致命男人香很相似。 我把致命男人香送去化验成分,得出的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致命男人香的成分里果然包含了雄性动物的性激素。那种性激素,不是我们众所周知的麝香,而是男性性兴奋时由生殖系统所分泌出来的人类性激素。也就是说,含香通过和她选中的男子欢爱,在刺激他们兴奋后以让他们失去知觉的方式偷取了代表了他们性能力的正在兴奋中的精囊,用以提炼为致命男人香中的成分。多么巧妙而残忍的致命男人香。 当一种特别的香味成为一种商品的时候,它的特别性也就减低了。我猜想,她一定知道,我在寻找她。她让那种异香成为了寻常,也许不过是害怕我闻香而至。 我在各个酒吧留连。只要那种香味在,我就一定会找到她。朱颜笑我浪子回头,她知我在寻找一个神秘的女人,她说:这就是风流的惩罚。 也许是这样的,那些和我一样失去了男人能力的男人们,得到了风流的惩罚。而她对我的惩罚更致命一些,因为我不但恨她,我还爱着她。 就像我坚持地想找到她一样,她坚持地不想让我找到。 致命男人香在市面上越卖越贵,据说,制香师隐退,致命男人香不再出产。终于,不管你有多少钱,都已经很难买到这种香水。这一种有奇异香味的香水,成为了天价绝品。时光是一种多么残忍的东西,到后来,人们只记得有一种奇异的香水,叫致命男人香,据说因为某种成分的提取极其艰难,所以成为了一种天价奢侈品。没有人记得制造这种香水的那个神秘的制香师含香。 但我记得她,她的眼儿媚,她异香。我从未忘记。我深刻地记得,直到分不清楚我是因为爱她而记得她还是因为恨她而记得她。 ☆、命运提款机 没有钱的时候,我巴巴地拿生命去换钱,现在有了钱,却没有了赎换生命的通道。 到底是什么人,在为我布下这样一盘残酷的命运棋局? 命运提款机 浅草 苦追三年,敏敏终于肯答应嫁给我,这实在是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可我却高兴不起来。老话说得好:情场得意,赌场失意。怎么也想不到,一直高歌猛进的股市会在一夜之间狂跌八十点,我买的几支股跌得最惨,原先还承望它多涨一点,借机多赚些老婆本,这下倒好,从头到脚被套牢。 最惨的是,敏敏相中了一套房子,约定明天去交二十万首付。新派女性敏敏说,首付一人出一半,房产证写她名字,这样她才肯同我领结婚证。我毫无异议,原想趁着长牛市好好赚一把,说不定再炒来一套房子,结果倒好,血本无归不算,连十万首付款也打了水漂。若要让敏敏知道,指不定婚事也要打水漂。 欲哭已经无泪。从证券交易市场出来,经过银行门口,不禁生出邪恶念头,恨不得冲进去打劫。 走到银行大厦的拐角,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拦住了我,他手上拿着一叠宣传单,硬要塞给我看。原本心情就不爽,偏又遇上不识相的人,一个“滚”字快要骂出口之际,那年轻人抢先开了口。他问我:先生,请问您需要信用卡吗? 简短一句话,令我收住了脚步。最近这两天,我对与钱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极度敏感。于是要了宣传单来看。原来是银行推出了一项新的信用卡业务,申请人无须任何抵押,只消本人身份证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即可办理,每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一万元,还款期限为半年,当天开通当天便可使用。 年轻人见我看得认真,凑上来问我有没有兴趣,并说这项业务适合需要钱去投资的人。我在心里说,也适合需要钱去应急的人。如此一想,突然计上心来,迅速在心里盘算。以每张信用卡可透支一万元来看,如果一次性申请个十张,房子首付款不是出来了吗?再说还款期限有半年,大可慢慢来。 为了能够了解得详细点,我把推销的年轻人请进了路边的咖啡厅细聊。我直截了当地跟他说了我的窘境,并询问我的计划是否行得通。年轻人沉思半晌,说:银行方面是没有问题,但你找得到担保人吗? 这下把我问住了。仔细想了想,还真没有这号人物。敏敏是肯定不能让她知道的。同事个个小气势利,朋友们吃饭喝酒呼之即来,若要伸手借钱必定逃之夭夭。 年轻人看我一脸为难模样,吞吞吐吐地说:其实……你眼前就有一个现成的保人。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眼睛问他:为什么?我与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肯做我的保人? 当然得有个条件。他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但我心急着要听他的条件,忽略了他的表情。 年轻人提出在他帮我担保申请信用卡之前,让我与他先签一个合同,如果我未还清信用卡欠费便去世,他便是我财产的继承人。年轻人向我解释,这样做只是让他感觉有保障。我想想也没什么不对,总不至于这么短命,在半年里面就死翘翘吧。再说了,万一真不幸死了,人家要替我还欠款,领取我的遗产也无可厚非。 于是,我爽快地与他签订了合同。至此我才知,年轻人姓郭,我便称他为小郭。 签订好合同后,小郭领我到银行去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为免麻烦,他特地找了一个熟人操作的柜面办理。很快,如小郭所言,只需我与他两人的身份证,便申请成功。柜面小姐还让我填写了手机号码,说是为了发送消费信息之用。 拿着到手的十张信用卡,我欣喜若狂,想当即在柜面上支取现金,但柜面小姐说,此信用卡只限在ATM机上取款。 我拉着小郭一起去ATM机试提。依样插入信用卡后,屏幕上却出现了这样一行字:“请输入您的出生年月日,不设空隔”。 我有点奇怪,问小郭为什么这信用卡不用输密码,反而要求输入出生年月日?小郭略有点不耐烦地回答:新业务新规定,你照做就好了嘛。 我想想有点不服气,输入时故意按错了一个数字,结果叮地一声跳出提示:您输入的密码错误。小郭冷笑着说:你可别忽悠它,输错三次,这张卡就会被锁住,且永远不能再开通。 这下我不敢瞎整了,乖乖输入了自己的出生日期。果然,屏幕显示可以取款。 听着机器内点钞的声音,我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啊。很快,齐崭崭二十张百元人民币捏在了我手中。但系统居然提醒我,是否需要继续取款。我不解地望向小郭,小郭面不改色地说:忘了告诉你,这种信用卡可以一次性在ATM机上提取一万元现金。 我惊得合不上嘴。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取了一万元现钞后,没敢当着小郭的面,接着使用第二张信用卡。小郭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笑,我红了脸。 小郭很识趣,他拍拍我的肩,让我多保重,说完就走了。临行前,他给我留了个电话。才存完号码,手机便收到了消费短信,提示我已透支一万元。 我怀着难以抑制的激动心情跑到敏敏公司接她下班,看到她一脸疲倦地走出来,冲上去就是一个熊抱。敏敏红着脸骂我神经病。 当晚,我带她去一家西餐厅吃饭。敏敏说我们马上就要成为房奴了,应该节约点。我嘿嘿地笑,却面不改色地点了最贵的牛排。 深夜里,我跑到小区楼下的自助银行去取钱。当我塞入第二张信用卡,依照原样操作时,系统却再一次提示密码错误。我仔细地将出生年月日又摁了一遍,结果还是错误。系统提示我还有最后一次机会,我急出一身冷汗,顾不上已是深夜,打电话给小郭求援。 我把情形复述给他听,他淡淡地说,你把自己的年龄减个一年输入看看。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你先不要问什么,先试试看。我依他所说,把出生年份减了一岁再输入,结果成功了。 电话那头,传来小郭得意的声音。他说。忘了告诉你,这款信用卡的保人其实是你自己,你在以自己的生命为保本,每提取一万元,你的寿命就会减掉一年。以此类推,取出十万,你便要减掉十年寿命。当然,如果你在它的还款期限内把钱还上的话,那些减掉的年龄也会还给你。 小郭说完便挂了电话,我拿着手机,疑心是在做梦。用力掐自己手臂,很疼。说明这一切都发生在现实中。提款机里,有大笔金钱在等着我,而取用它的代价,却是自己的寿命。这一切,确定不是老天爷开的玩笑?人的寿命,可以由这一张小小信用卡来定夺?那么,又是谁在掌管这大权呢? 从小不信神不信鬼不信邪的我,毅然决定要冒这次险。明日付首款势在必行,反正小郭也说了,只要在限期内偿还欠款便可。 于是,我一次性把所有的信用卡都用了,每一次输入密码,都把自己的年纪减去一岁,越输到后来,越觉得无稽,这简直是老天爷来送钱给我的。 当夜坐拥十万巨款,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脑子里转着稀奇古怪的念头,一直折腾到天亮,敏敏来敲我的门。她一看见我,吃惊地瞪大眼睛问:你昨晚没睡好吗?怎么好象一夜之间老了十年。 十年!我被触及心事,赶紧跑进浴室。一看之下,自己也呆住。镜子里的男人,脸上的皮肤松弛了许多,眼皮浮肿,眼袋耷拉着,胡子也好象一夜之间长出许多,头发更是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白。难道,真的有一夜白头之事? 忽尔想起信用卡的可怕预言,我赶紧给小郭打电话,可他却关机着。那边厢,敏敏催着我去房产交易中心,只好心神不安地出门。路过大街的橱窗时,下意识地看自己,发现背影也不那么挺拔了。 我心里充满了惶恐。 在房产交易中心,办完所有手续,付完首款,敏敏开心地依偎在我胸口轻声说:亲爱的,你对我真好。 是啊!七十万的房子,大半我来供,房产证上只写她一人名字,这能说对她不好吗?见我脸色不好,敏敏亲了我一下,娇羞地说:接下来,我们应该去领另一个证件了。 我知道,她指的是结婚证。 换在平时,我可能会开心地抱着她在马路上旋几个圈,可是今天,心事重重的我只是苦笑着点了点头。 我们到街上买了几包喜糖,趁所有资料都带在身上,直奔民政局。等了好一会儿,才轮到我们。工作人员在填写双方年龄的时候,把我的年龄写成了41岁。我提醒他写错了,他瞪着我说:我怎么会写错?你身份证上不是明写着吗?不信你自己看! 他把身份证扔给我,我一看就傻了。身份证上,我的出生年份是1967年。可是明明,我是77年生的。 敏敏也呆住了。反应过来以后,她象吃了火药一样对着我吼:难怪你今天魂不守舍的,原来是有马脚要露出来了。你明明已经41岁,却一直骗我是31岁!你说!你到底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面对着敏敏的暴怒,我象哑巴一样,无言以对。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 原来这一切不是上帝开的玩笑,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们没有登记成,敏敏哭着离开了,我打小郭的手机,一直是关机。我给他给自己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小郭明天还不接电话,我就去公安局报案。 晚上临睡前,手机有短信进来。打开一看,是条来自银行的重磅炸弹一样的信息。说新型信用卡如果用于消费,不收取利息,但如果透支,就要收取高额利息,利息也以扣减寿命的方式进行。欠款一天,便收取十天寿命的利息。十张信用卡加起来就是一百天。这意味着,只要我还欠着银行钱,每过一天,就要被扣除一百天的寿命。 如此算来,一年的寿命,只能被扣三天半。 经过在民政局发生的奇异事件,我已经对此深信不疑。抱着手机,象抱着一枚手雷,我越想越恐惧,最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我给敏敏打电话,最初她不肯接,我坚持不懈地打,她终于接了电话。听到我绝望的哭声,她吓了一跳,赶紧跑来我家。 我一五一十,向她讲述了自己的奇遇,并把手机短信给她看,她的脸也渐渐白了。但她的神经比较强悍,很快接受了这样一个超现实的故事。她比我镇定的多,说这样看来,只有马上把欠款还上,才能逃脱厄运。她说着就开始给家里的亲友打电话,让她们明天一大早就汇钱过来。 第二天早上很早,银行还未开门,我们就等在了门口。领到了敏敏家人汇来的钱后,马上去柜台还款,并同时要求注销信用卡。可是,当我出示信用卡后,柜台小姐却说她从来没见过这种信用卡。而且,所有的银行都没有推出过类似我这种的信用卡业务。 我哪里肯信,捧着一大堆钱非要往里塞。工作人员拒不肯收,我心急如焚,忍不住高声骂了起来。吵闹声惊动了经理,他听我说了原委之后,却一脸狐疑地上下打量我。很显然,他把我当成了精神病人。 见他不信,我就想把手机里银行回馈的短信给他看,可是打开收件箱,却发现相关的短信一条也没有了。我不肯善罢甘休,经理索性暂停了营业,把柜面上所有工作人员都集结到一起让我指认哪个受理了我的信用卡业务。 我死盯着那些面孔看,但绝望的是,没有一张是我认识的。 我刹时万念俱灰。没有钱的时候,巴巴地拿生命去换钱,现在有了钱,却没有了赎换生命的通道。到底是什么人在布下这等残酷的命运棋局? 在银行一无所获之后,敏敏提醒我去公安局报案,我如梦初醒,赶紧跑去公安局。可是,我提供的小郭手机号,经公安局的人查证,说从未被开通过。他们甚至,还把我当成了蓄意捣乱的人。 这下,我彻底崩溃。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我的寿命却没有丝毫可以赎回的迹象。 我象疯子一样,用最难听的话骂走了敏敏,然后买了很多烟酒,把自己关在家里,每天燃烧一样过着日子,不知老天要如何宣判我。 那一天,手机突然收到预告死亡的短信。短信上说因我患肺癌,会在五十二岁那年去世。扣除利息年龄之后,我在这世上还可以活八天的时间。 就在那个晚上,我动了自杀的念头。早一日死与晚一日死并没什么区别,活在恐惧中,才是最痛苦的。 我洗了澡,给自己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刮好脸,梳好头。然后给敏敏发了条短信,祝她永远幸福,之后,我用锋利的剃须刀划开了自己的手腕。 看到鲜血涌出来的那一刻,我竟然觉得很安心。连日来的恐惧、不安、痛苦、绝望,在那一瞬间统统都放下了。 临死前,尚有一点意识的时候,耳边听到小郭熟悉的声音在宣读:根据《保险法》第66条第2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我忽然想到,时间在我身上走得如此之快,距初见小郭那天,已经过去了无数个两年。他理所当然能够领到我的保险金,以及我的遗产。但是至死,我都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合上眼睛的刹那,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下辈子,一定不要做一个贪心的人。 ☆、厄运倒计时 那天之后,陆续有人发帖说遇见了诅咒,还有人专门建立了一个聊天室讨论。聊天室不是公开的,只对遭遇诅咒的人开放,必须要答对问题才能加入。 厄运倒计时 三更 (一) 在超市闲逛,我又买了一堆奶片。这段日子,我不停地往嘴里塞奶片摄取钙质。自从诅咒事件发生之后,我就离不开奶片了。我要补充很多钙强化骨骼,厄运到来时才有力气逃跑。 筋疲力尽的回到家打开电脑,看到大智在MSN上挂着,我的心才稍微安定了一些。和大智视频,他穿白色T恤,眉目清秀得很单纯。他说慕尼黑老是在阴天,他几天不出门,要发霉了。我告诉他家里也很潮湿,狗狗又开始长螨虫了。 大智说了没几句就玩游戏了,对他来说网络世界只有MSN和游戏。我跑去论坛里玩,看到大家还在激烈地讨论诅咒事件。诅咒事件的起因是两个月前,有人发帖子说遇到了怪事,简直就象是诅咒,问大家怎么办。这个帖子没引起关注,很快沉了。直到半个月后,有人翻出了诅咒的帖子,好奇地问,楼主去哪了?大家这才发现,原本在论坛上很活跃的楼主,自从那个帖子发出后就消失了。 楼主不会真的被诅咒了吧?从那天起,我们每天都会在论坛上呼唤楼主。一个礼拜后,楼主出现,说,从楼梯上滚下来了,摔断一条腿和一只胳膊,现在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单手上网。楼主说,诅咒真的存在啊,唉。 那天之后,陆续有人发帖说遇见了诅咒,还有人专门建立了一个聊天室讨论。聊天室不是公开的,只对遭遇诅咒的人开放,必须要答对问题才能加入。问题是:你看见了什么?答案是两个字。据说只要遇见诅咒的人,一定能回答。 我衷心祈祷着诅咒的存在。我是公司小职员,每个月赚不到三千块钱,却还要交一百多块钱的税。我最恨的就是偷税漏税的人。我希望诅咒的力量把税金小偷们都变成屎壳郎去滚大便。 愤愤不平地关了电脑,我就打算洗洗睡了。可是电脑瞬间黑屏,乌黑的屏幕上,慢慢地出现了一个血迹斑斑的字:3。这个字足足停留了三分钟才慢慢地散去,电脑关机了。 难道这、是诅咒?我吓得抱住了狗狗。它的脖子被螨虫啃秃了一块,我赶紧爬起来四处找药。我在房间里窜来窜去,哭着喊,为什么我会被诅咒?我明明每个月都交税的啊! (二) 我找到了被诅咒的人聚集的聊天室,问题是:你看见了什么?我回答,数字。答案不对。我又回答:血字。答案正确,我进入了。 聊天室里有上百个人在,大家都是被诅咒的。我诚惶诚恐地说,初来乍到,请多关照。有个叫营养快线的人问,你的数字是几?我回答,3。他说,那你是怨恨很轻了,我的数字是7。 数字代表什么?我连忙问他。营养快线说,这些血字就是诅咒,只是出现的地方不一样。有的在电脑上看见,有的在玻璃上,有的在电视上。最强的一个人是上完厕所冲水时,马桶里浮现了血字。开始他还以为是例假,后来才记起自己是男人。 我哈哈大笑,营养快线继续说,经过很多次讨论后,大家终于发现了数字的意思,你所看见的数字是几,就代表有多少人在恨你。消除诅咒的办法就是消除别人的恨意。目前为止已经有六个人成功消除了。当然是有期限的,看见的数字是3的话,就有三天时间。 如果不能消除怎么办?会死吗?我紧张地问。 营养快线说,目前还没人死。不过后果也很严重。没消除诅咒的人,有人被双规,有人玩股票倾家荡产,有人被误当成了神经病,有人连续十几天踩到狗屎。 我感激地和营养快线说谢谢,他的话真是帮了我的大忙。7也不是很大的数字,我祝他能早点消除怨恨摆脱诅咒。营养快线无奈地说,这七个恨我的人,我只知道六个,而且已经求得了他们的原谅。可最后一个,我怎么也猜不到是谁。 我伤害过别人,自己却浑然不觉。我这种人,就应该受到惩罚。营养快线说。 (三) 我知道自己被哪三个人怨恨着,一直以来,我都对他们心怀愧疚。 第一个人,是李乐。 李乐曾经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恋爱半年后,他移情别恋,向我提出分手。我哭着抓破了他的脸,让他对我的身体负责。他说,女人啊,从穿第一件胸罩时就该明白了,能对自己负责的人只有自己。我拉住他的领带说我不明白,他嗤笑了几声,甩甩胳膊就走了。 失恋没有让我萎靡,吃过的亏,我决定加倍奉还。我没日没夜地挂在聊天室里,取名叫“性感小妞300/夜”,有好色的人找我谈过夜的事,我就把李乐的电话留给他。如此几次后,李乐终于受不了骚扰电话,质问我是不是我干的。他说,移情别恋是我的错,可是你也不能玩这么阴的。 我嘻嘻地笑着说,男人啊,从长出第一根胡子就该知道,女人不是好惹的。 李乐的工作大多靠电话联系,我知道他不会轻易换电话。几天后,我又制作了一批名片,写上办证,又写上了李乐电话,在大街上四处散播,然后问好友米娜借了五千块钱,从这个城市逃之夭夭了。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听见李乐的消息,估计被想办假证的人骚扰得挺惨吧,所以他一定很恨我。 (四) 我对不起的第二个人,是米娜。 当初拿着她给的五千块钱跑了后,我过了一段很辛苦的生活,怎么也还不上她的钱。她也一度陷入经济紧张状态,催我还钱,我换了电话号码逃避她,从此再也没和她联系过。 没有女人会忘记借出去的钱,米娜也一定在怨恨我。 (五) 第三个人,应该是微微。 微微是我的同事,胖乎乎的女孩子,性格很直爽。她是我在公司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我们俩臭味相投,经常凑在一起为非作歹。觉得工作烦闷时,就跑去旁边小卖部,买一包蚕豆蹲在墙角你一个我一个地吃。我笑话她眼睛小,她说眼小聚光。她鄙视我嘴巴大,我说嘴大吃四方。 我们的感情因为新领导的上任出现过裂痕。新领导不知道公司底细,急于表现自己,弄出了很多烦琐又没有道理的规定。我和微微很不满,决定和新领导抗争。在一次例会上,我们两个合伙顶撞新领导,把新领导气得丢下会议出去散步了。会议结束后,新领导找我谈话,对我说了肺腑之言,我良心发现,答应有意见私下提,不再当面顶撞。而微微却没有。不管领导和她说什么好话,她都撅着一张小嘴,神气地说,我就是看你不惯。 对于我的叛变,微微在事后骂了我一句,吃里扒外。虽然没多久我们就和好如初了,不过我想,她一定没有原谅我的那次背叛。 (六) 我只有三天时间消除诅咒,大难当头,我要勇敢面对。我不想自己遭到厄运,那会惊动了纯洁的大智。大智是我费尽心机泡到的男人,他去年被公派到慕尼黑留学,性格温顺乖巧,我想好好珍惜他,不想被他知道我做过的丑事。 微微请了年假,好几天没来公司了,她是近水楼台,可以先放一放,我决定先找到比较麻烦的李乐和米娜。 向公司请了假,我回到了过去生活的城市,米娜象是卵子,一辈子只喜欢待在子宫里,一般不会轻易挪窝。我直奔她家,她果然还在这个城市,不过她的妈妈说,她已经出嫁了。 我照着米娜妈妈给我的地址找到了米娜的新家,心情紧张地敲了敲门。米娜大着肚子开了门,看见我,很吃惊地扶住了墙。多说无益,我从包里掏出五千块钱,又递上一条白金项链做利息,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这么久才还你钱,对不起! 米娜尴尬地笑了笑说没关系,我重重松了一口气,刚打算和她叙叙旧,屋里传出了男人的声音,问,老婆,谁啊? 我吓得撒腿就想跑,不想被第三个人看见我这个欠钱不还者的脸。刚跑了两步,我忽然觉察到那个男人的声音很耳熟,是李乐的声音!转过头看,果然是李乐。他挠着头从屋里走了出来,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我恍然明白,原来被最爱的男人和女人同时背叛的悲剧发生在了我的身上。当年李乐是为了米娜才把我甩掉的。我想发怒,却又不敢,只能强装笑脸地说,原来你们俩结婚了啊,恭喜恭喜。李乐的脸唰就红了。我趁机说,既然你和米娜有情人终成眷属了,那我把你电话四处散播的事,你就别再恨我了,原谅我吧。 李乐说,你怎么知道我恨你啊?不过不是为了电话的事,我那时正好想换工作,顺便就换电话了。我恨你是因为你不还米娜钱,你知不知道我们的日子过得多苦,买房子欠了很多债务,天天吃方便面,真是太遭罪了。我和米娜都恨你不还钱,借给你的五千块钱,能买多少猪头肉啊! 我快被气疯了,最委屈的人是我,我却得和他们两个狗男女道歉,什么玩意!我一边生气一边继续陪笑说,事情都过去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李乐说,既然你还钱了,我们就不恨你了,项链我们收下,当你给的新婚贺礼吧。我嘴里说谢谢,心里想,祝你们这对狗男女不得好死。 (七) 虽然憋了一肚子怨气,不过一天之内解决掉两个怨恨,总算得到了点安慰。打开电脑上了会儿网,大智说今天心情好,陪教授一起做实验了,结果中途出了差错,引起了小爆炸。 我笑得喷了满显示屏口水,大智真是可爱了。他在慕尼黑的留学还有半年就结束了,再过半年,我就可以骄傲地炫耀我的海龟男朋友了。 关机睡觉,显示屏的数字变成了1。就剩微微一个人了,还有两天时间消除微微对我的怨恨,绰绰有余。 第二天一早,我就跑去找微微。她的家我去过多次,半个小时就可以到。我提着她喜欢吃的天使简约的芝士蛋糕去找她,她开了门招呼我进去。她说,我没病,只是想休息休息才请假的,不用担心我。 我支支吾吾地说,那个,我有事想和你说。我把蛋糕摆到她面前,说,上次新领导的事,本来说好了一起抵制她的,结果我背叛了你。我知道自己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微微说,我没想到你会那么懦夫。从那之后,领导就对我很有意见,老给我小鞋穿。 我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只能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微微叹了口气说算了,谁都做过错事,我原谅你了。 我擦了擦鼻子,小声说,其实你那次骂我吃里扒外,我也记恨着呢,现在我也原谅你了。 后来我和微微两个人吃了六个芝士蛋糕,蛋糕太甜太腻,我吐了。 (八) 打开电脑,再关上,血迹斑斑的数字没了,电脑正常关机,诅咒成功解除。我欢欢喜喜的开机上网,跑去聊天室报告我的成果。聊天室里又多了很多新人,七嘴八舌地在抱怨老天不公,他们都喊,世界上那么多恶人,为什么被诅咒的偏偏就是我。 营养快线还在如往常一样帮新来的人解释诅咒的由来。我算了一下,今天应该也是他解除诅咒的最后期限了,为什么他能如此宁静呢? 我和他打招呼,告诉他,我的诅咒解除了。说出这句话时我心里很不安,我顺利地摆脱诅咒,对那些没有摆脱的人来说,是件不公平的事。 营养快线还在笑,他说恭喜你,其实我的诅咒也解除了。 我高兴地欢呼起来,真的?你记起最后一个恨你的人来了吗? 营养快线说,不是我记起来的,是今天她送上门来告诉我的。她以前背叛过我,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主动跑我家道歉,我原谅她了,她就说以前我骂了她一句吃里扒外,她因此也恨着我,现在决定原谅我,然后我的诅咒就解除了,呵呵,真是莫名其妙的女人,神经兮兮的。 我对着电脑,气得手脚发抖。早知道我就不该原谅微微这个臭女人了,她就该遭到厄运,天天踩狗屎才对! (九) 诅咒事件还在愈演愈烈,随之而来的就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很多人都知道了诅咒的由来,因此大家变得小心翼翼,说话柔声细语,态度和蔼可亲,都害怕得罪人被诅咒。我和微微在表面上也依然是关系融洽的好朋友,在不想工作的时候,还是会去墙角蹲着吃蚕豆。 一切都很假惺惺。 幸好我还有大智,他是我最纯洁的宝贝。他的生活单调平静,没有伤害和怨恨。以前我一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太污秽,现在我化解了所有的亏心事,终于可以坦荡地面对他了。 大智打来越洋电话给我,他惊恐地说,大事不好啦!我见鬼啦! 我问,怎么了? 大智说,我刚才关电脑时,电脑上出现了血红血红的字,怎么回事啊? 诅咒?大智居然也被人怨恨着? 我忙问,那个数字是多少? 大智说,25。 我的天啊! ☆、说出你的秘密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恐怖的事情。有一种恐怖,细小,微不足道,我们都未曾察觉。那就是秘密。 说出你的秘密 三更 (一) 苏眉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意外地发现自己有洞悉别人秘密的本事。体育课,她和小宛躲在教学楼后面嗑瓜子,比谁的胸发育得好,后来谈起班上的男孩。苏眉说我喜欢体育委员姜泊,小宛你喜欢谁。小宛欲说还休,脸红彤彤地说自己暗恋吴锐,当时苏眉心里莫名其妙地咚了一下。咚的时候,她心里有个小人发出清晰的笑声,边笑边说,骗人!小宛喜欢的是她叔叔。 苏眉吃了一个发霉的瓜子,大口地呸了出来,嘴角沾着唾沫吼,小宛,你真的喜欢你叔叔? 那时苏眉还不懂乱伦这个字眼,她只知道近亲结婚会生出傻子,所以她对小宛喜欢叔叔的事非常震惊,小宛被戳中了心事,一慌乱甩了苏眉一脸瓜子,大声地说,放屁。 之后苏眉就被孤立了,小宛是学习委员,德高望重,她嫉恨苏眉,四处传播说苏眉的坏话,同学都信了。 直到那时苏眉还在为小宛担忧,她写了小纸条塞进小宛桌洞里:放学后我在南大门等你。那天下午她等了两个小时,小宛没来。两个月后小学生涯就结束了。 (二) 经过一系列事情后,苏眉确定了自己有通晓别人秘密的本领。她自己心里住着一个能看穿别人心思的小人,小人越长越大,开始时只能说出熟人的秘密,几年后,只要是五米以内的人,她都能轻易知道他们的秘密了。 苏眉起初也尝试着交新朋友,假装一无所知,相安无事地谈论风花雪月,可是女人的嘴巴是不可靠的,闭得再紧也难免有散风的时候。她忍不住告诉乙关于甲的秘密,又忍不住告诉丙关于乙的秘密,她说之前都会再三重复我只告诉你一个,不要往外传,但是几天后,秘密肯定就被广而告之了。苏眉遭到排斥,同学都怕她,大老远看见她都绕路走,没人愿意和她同桌,她就孤零零地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一遍遍地听心里的小人说前面同学各种各样的秘密。 没有朋友的苏眉表现出了彻头彻尾的堕落,永无休止的零食,一落千丈的成绩,终于变得又胖又笨,高考时理所当然地落榜了。这种厄运一直延续到现在,她33岁了,却足足有180斤,找不到工作,托了人来到我们报社做勤杂工。为了尽少与我们接触,她每天都比我们早到两个小时,扫地,清理洗手间,给花浇水。待到我们上班时,她就躲进了自己的小屋,不出半点动静。 (三) 我永远不会想到自己会和苏眉这种人交朋友,她身材肥厚,总是流着酸溜溜的汗臭味,在洗手间遇到她在清理马桶时,我甚至会忍不住流露出嫌恶。 起因是我在给鱼换水。一切都怪那几条混蛋鱼。 鱼是我在超市买的,不贵,五块四条的热带鱼,叫什么凤凰。我对养鱼没经验,只知道水脏了就换,鱼死了就扔。那次我在换水,苏眉恰好路过,顺手递给我一棵水草,我出于礼貌和她说谢谢,把水草放进小鱼缸里,果然变得漂亮多了。 那之后没几天公司忽然停电,同事都去楼下抽烟聊天,我看到水草快死了,打算再去和苏眉讨一棵。走进她的小屋,她正在唧唧咕咕,把我吓了一跳。看到我进来了,苏眉也被吓了一跳。 我说明来意,苏眉又给了我几棵水草,她自己也养了几只热带鱼,她把它们喂得象她一样肥壮。我问苏眉刚才在干嘛,一个人嘀咕什么呢。苏眉摸了摸头发,用一种很凄凉的语调说,我在和自己讲话。 她说,我没有朋友,最长的一段时间,除了父母外,三个月没人和我讲话,我只能和自己讲话。 我经常跑新闻,见过许多身体异于常人的人,他们遭遇了不少歧视,活得很寂寞。可是苏眉仅仅胖了一些,她的皮肤是粉红色的,吹弹即破的样子,若是再瘦一些,肯定会是一个让人惊艳的美女。 为了表示友好,我讲了一些有趣的故事逗她乐,她面部僵硬地看着我。我问她为什么不笑,我讲得没有趣吗?她就指了指自己的脸说,不是我不笑,一笑粉就掉。 苏眉大概太想找人倾诉了,不等我追问,她就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我她能知道别人秘密的故事。说完了她无奈地感叹道,她就是无法藏住朋友的秘密,所以沦落得如此凄惨。 超能力?第六感?我犯了职业病,浑身的血管都在兴奋地颤抖。 这是灾难。苏眉说,你简直想不到我遭了多少罪,连男朋友也不能交。从前我有一个男朋友,他不是个多么出色的人,但是我想和他过一辈子。第一次和他做爱时,我简直幸福死了。我查过资料,好多例子就是有特殊能力的女孩子,在破身之后能力也会随之消失。我希望自己也会那样。而且我从没被一个男人那样抚摸过,真的很舒服,可是我听见他的心里在喊,妈——妈——,我崩溃了,他高xdx潮时想的居然是他妈。我只有和他分手,再也没敢交男朋友。 我抱了抱苏眉,她的身体太大了,我只能抱住她的胳膊。我想我的抱能使她得到一些安慰。另外,我还有了一些别的想法。这些想法让我兴奋不已。 (四) 我给苏眉的小恩小惠成功地使她把我视为了朋友。午休时间我不再趴在桌上睡觉,经常都提着一些小零食去找苏眉玩。我帮她出主意,比如去国家级的医疗科研单位检查下行不行?我有熟人在里面。 苏眉的头摇得象弹簧。她害怕那些地方,因为去了自己就是实验品,肯定会全身插满管子被人研究。她看恐怖片看多了。不过事实可能就是那样。 慢慢的我不再帮她出主意了,我尝试性地向她打探同事的秘密。首先问的是我的顶头上司李主编,那是个惹人讨厌的古板老头,老是把我的策划驳回,就知道抱着他二十年的工作经验倚老卖老。 苏眉不想告诉我,不是不舍得告诉我,她是怕我会惹来不幸。知道别人的秘密是件恐怖的事。 我向她灌输了很多甜言蜜语,死缠烂打。她禁不住我央求,小声地告诉我,张主编的那里不行,他在网上买了很多性器具,以此满足他老婆。 我高兴地哈哈大笑,怪不得这个臭男人那么神经质,原来是没有性生活啊。那一整天我都心情愉快,看到张主编就觉得心旷神怡。真是活该。 探询别人秘密这种事是会上瘾的,我越来越不能抑制自己的好奇心。苏眉把我当成了朋友,告诉了我越来越多的秘密。 广告部的美女萧非非,是靠身体拉广告的。她征服客户的法宝就是上床。不过有一次她很不幸地遇见一个变态狂,用绳子啊蜡烛啊鞭子啊把她折磨了个半死。那次她请了一个礼拜假,我们都以为她去流产了,实际上是在家养伤。 发行部主任,那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是个同性恋。在同性恋里扮演女人的角色,他的衣柜里有好多花裙子。 还有负责副刊的晓直,大家都说他是个诗人,文章写得也好,他喜欢收集臭袜子。他的袜子穿过后从来不洗,都折好放进箱子里,他已经有五箱臭袜子了。 (五) 因为一点小事男朋友和我吵架了,他骂了我一句,我掴了他一个大耳光,他摔门而去。长夜难眠,我一边想着怎么和他道歉,一边上了我们本市的新闻网。论坛里好多人在搬弄是非,吵来吵去,吵得我灵光一现。 太多无法诉说的秘密已经把我压扁了,网络是个不错的倾诉场所。我找了代理服务器,注册了新的ID,发了一个帖子叫《818我所知道的晚报工作人员的秘密》。 我写了张主编、萧非非、发行部主任、晓直的秘密,这个帖子当时就火了,跟帖的人叫我“神仙姐姐”,十分期待我再透漏新的秘密。这些跟帖的人里,有很多对报社不满的,有想进报社但无门路怀恨在心的,也许还有我的同事,借着网络这张面具,他们肆无忌惮地觊觎着,窃喜着。他们就是一堆蒲公英,风一吹,他们就把我说的秘密四处散播开来了。 第二天报社的气氛明显不对,三人一堆,五人一窝地围在一起,全部都在窃窃私语。我装成无辜的样子,好奇地环视着四周。同部门的乐乐拉住我,用一种标准的幸灾乐祸的口气说,出事啦! 果然是因为我的那个帖子,整个报社都为之沸腾了。秘密的主人们表现得极其不自然,由于心虚,他们挨个解释说那是谣言。谣言都会不攻自破的,可惜我说的都是事实,绝对牢不可破。 报社的人兴奋过后也渐渐冷静了,有个人站出来说那应该是谣言,是很卑劣的污蔑。这个人是杨意,我恶狠狠地记着了。 我跑去问杨意的秘密,苏眉再一次好心劝我不要知道太多,肯定会发生不测的。可我已经走火入魔了,秘密和馒头一样,成了我的日常必须品。 苏眉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说出杨意的秘密是欠了很多同事的钱。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这么急于替那些人辩解,八成是想趁机讨好,让人家不好意思催他的债。 杨意的秘密很快被我公布了,又是一阵热闹。几个借给过杨意钱但讨不回来的同事的纷纷跟帖证明我说的是事实,于是杨意在公司立刻成了一只过街老鼠。我的心被成就感占据了。 (六) 男朋友怄了两天气,一直等不到我道歉,只好自己灰溜溜地回家了。我这两天太高兴了,很大度地原谅了他,不过和他做爱时,我忽然想,他的秘密是什么? 我的两只Rx房贴在他胸前,能感觉到他的心跳,但看不出他的秘密。不知道他的秘密我就恐慌难安。我把他从身上赶下去,倚着床头,深深地叹了口气。后来我说,明天下午来公司接我下班。 我的意图当然是想让苏眉看看他,看出他的秘密是什么。苏眉连连拒绝,说这太过分了。谁都有几个不能见人的秘密,何必那么咄咄逼人。我哀求苏眉,那可是我男朋友,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我得慎重慎重再慎重啊。 苏眉心软了,而且能被人这么哀求使她觉得自己挺了不起。她站在了窗户边上,认真地等待着我的男朋友。 男朋友如约而来,提着新鲜草莓,我招呼他等我一下,飞奔去了苏眉身边。苏眉皱着眉头,告诉我男朋友心地纯净,没有隐秘的事情。 可我不信,哪里会有没有秘密的人呢?肯定是苏眉在隐瞒什么。为了我所谓的幸福生活,我问了一遍又一遍,苏眉终于吞吞吐吐地告诉我,我男朋友曾经被一个变态老头强暴过,那年他十五岁。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非常大,到现在还不敢回首。 我很为男朋友心疼,他一直对我百依百顺,我也习惯了向他发号施令,想不到他心里居然有那么重的创伤。当晚,我吃光了他买的所有草莓,顺便也把他当成了一个草莓吃掉了。大概是心疼他的缘故,这次的性体验无比美妙,我高xdx潮迭起,最后体力不支,无力再战,蒙头就睡着了。醒来后我发现自己枕着男朋友的胳膊,他用这样一个吃力的姿势抱了我一夜。 高高兴兴地上了班才发觉到异常,尤其是顶头上司张主编,还有萧非非、发行部主任、晓直、杨意,这五个人齐刷刷地盯着我,目光里的痛恨让我战栗。我赔着笑说早上好,他们同时鄙夷地哼了一声。 打开电脑工作,顺手去了新闻网论坛,却看见首页上赫然有一个火热的帖子《揭开晚报新闻部韩文静的真实面目》。 我的真实面目?打开帖子一看我就傻了。上面不仅说出张主编、萧非非、发行部主任、晓直、杨意的秘密是我透露的,还写出了我的一条罪状:贪污了社会捐助给白血病女孩的十二万善款。 我眼前一黑,浑身发抖。那笔款的确是我贪污的,但是我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不可能有人知道。即使是男朋友,我也骗他说是父母给的嫁妆。能知道的人只有一个,苏眉。 我晃晃悠悠跑去了苏眉的小房间,打开门冲进去,却看到了乐乐,她正举着一杯茶在朝着我笑,似乎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我顿时明白了。张主编的糗事闹出去后,他提出了辞职,而最有可能接任主编的人是我,其次是乐乐。为了扳倒我,乐乐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找到了苏眉,偏偏苏眉很听话地出卖了我。 苏眉一脸歉意,很难过地说,文静,对不起,我不该出卖你这个朋友,但是你知道的,我就是无法藏住朋友的秘密。 我连骂人的念头都没有了,满脑子都是要想法躲避即将而来的牢狱之灾。我得赶紧逃跑,带上皮包、那十二万赃款、护照、亲爱的貂皮大衣。男朋友、还有那些没来得及公布的同事甲乙丙丁的秘密,一起留在这个该死的城市吧。 ☆、再世之期 我以为子仪是失落于前世的一段不悔的错误,是我穷尽生死不能得到的挚爱,但,我竟不知旧梦早已经成真…… 再世之期 西岭雪 “子仪,请不要忘记我。在我生前,爱你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在我死后,身体或许消亡,真情必然不泯。子仪,原谅我无法不爱你。” “夕颜,我是珍惜你的,你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 “是,你始终待我如手足……子仪,我今生最庆幸的就是认识了你,最大的遗憾却也是你……子仪,如果有来生,我祈求还可以再见你,让我继续为我的爱努力,直到你也爱上我……” 我恸哭,翻身坐起,把神思拉回现实,而心痛依然未止。 “子仪,子仪……”我于静夜中轻声呼唤。那么熟悉的名字,那样刻骨的相思,可是他究竟是谁呢? 自从去年和丈夫没滋寡味地庆祝过结婚十年纪念日,我便常常做这同样一个梦。第一次从梦中哭醒时,我深觉奇怪,只是一个梦而已,何以那一份心痛却如此清晰冷冽?子仪的一切是这样的熟稔而亲切,仿佛自小玩到大的一个伙伴,已经认识了他一辈子了,似乎呼之欲出,却偏偏一时记不起是谁。 我从三岁念幼儿园想起,一直回忆到33岁的今天,最终确定现实生活中绝不曾出现过一个叫做子仪的人,但我分明又是这样地牵挂着他,拥有一系列与他共同的记忆,例如夜游香山,逛八大寺,赏兵马俑…… 当然,这些都是从后来时断时续的梦境中回忆起的,但我知道那是真的,真的有过一个叫做子仪的人,真的曾经过一段那样的心路历程。梦中的子仪面目模糊,语音低沉,极少说话。深刻而强烈的,是那一种抵死缠绵的感觉。我曾经那样地爱他,虽被拒绝仍情痴一往,至死不渝,于是订下来世之盟。 是了,那必然是我前生的记忆,子仪,则是我生生世世的所爱。但是子仪,你却又一次负我,我已结婚十年,如何你仍未出现? 我望一眼身旁熟睡的丈夫,喟然长叹。比起子仪,丈夫是一个多么木讷而平淡的人,除了工作睡觉外就别无情趣,连名字都是那样的伧俗——文革,哼,张文革! 记不起当初为什么会嫁给文革了,总是因为小女孩的浪漫和富于幻想吧。春暖花开风清月圆之际,连麻雀的聒噪都当成动听的音乐,把文质彬彬的文革误做白马王子也是有的。只是十年下来,再多的浪漫也被他的刻板磨平了。最初的柔情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日日相见刻刻生厌的忍耐与无奈。我日渐变得漠然疏远,他却一无所觉,或许还沾沾自喜我不再打扰他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却做蛀书虫吧? 我叹息,想起子仪,心温柔地疼痛起来。子仪,请重新入梦,带领我回到前世,让我再一次爱你…… 我迷醉于前世回肠荡气的苦恋之中。现实生活里厌倦而淡漠的我,竟曾经有过那样执着深沉的感情,令我唏嘘不已。 雨夜迟归,走近海淀南路自己的家门时,那种刻骨铭心的缠绵再度涌来,脑中电光石火,我清楚地记起曾经多少次共子仪在这条路上走过。他总是将我送至楼前,简短地说一句“再见”便转身离开。依依不舍的人是我,挽着他的手臂一再央求:“子仪,陪我走到路的尽头再转回来,再陪我走一会可好?” 子仪不应我。我恼怒地跑开,任他在后面喊我也不回头。上子楼,却又惶惶不安,复转身奔回,而子仪已经离去,我茫然若失,好象再也见不到了似的,一个人沿着海淀南路在静夜里一边跑一边凄楚地呼唤:“子仪,子仪……”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前生,与子仪的每一次见面都有如生离死别。我眼角濡湿,走到楼门前又悄悄折回,一边低低地喊:“子仪,子仪。” 子仪是一个矛盾的人,有时待我如兄长般呵护迁就,有时却常在一些小事上与我斤斤计较,绝不让步,以至前生留下了如许多的遗憾。 记得那次我提早一个月就为他准备生日礼物,无数次幻想过伴他吹蜡烛的情形,临了却被他断然地拒绝。那也是个雨夜,我斜斜地擎着伞走在雨中,心里比任何一刻都更加明了子仪的遥远与无望,所有的自尊委地成尘,最后一丝自欺的余地也不留下,一颗心空空荡荡,天地间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冷雨,一直冷到人的心里。我抱紧双肩,不可抑制地发着抖,心一牵一牵地疼得抽紧…… 那一份清冷绝寂的伤怀至今记忆犹新,或许我在那夜便早已死去。 我忍不住又抱紧双肩,体味着前世的孤苦失落,沿着记忆的路一步步追溯回去…… 当不知第几次折回又转来时,我回头看到了丈夫。他正站在楼门前焦灼地张望,门厅的灯照在他苍白的脸上,赶跑了我所有关于子仪的回忆。 看到我,文革松出一口气:“夕颜,你可回来了,怎么这么晚?” “加班了。”我含糊地回答,侧身让开他走上楼,不愿再多说一句话。 星期天,儿子吵着要去圆明园,说是历史老师刚讲过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这一课,要同学们参观遗址以加强记忆。文革嘀咕着:“都看了一百遍了,还看?” 但他虽不是个多情的丈夫,却绝对是个模范爸爸,一大早便催了我起床收拾一大包火腿饮料,一家三口也就上路了。 来到圆明园,才知道这里新建了一处风景——海岳开襟遗址,专门搜集世界各地千百年来的各式图腾模本。我一向对古老的东西感兴趣,看得神驰目凝,留连忘返,遂打发丈夫:“你带儿子去看那些火后残骸好了,我想在这里多转一转。” 独步水湄,恍如前世的感觉又来了,我如被感召地加快脚步转过假山,一座草亭赫然在目,门楣触目惊心的三个大字:“勿忘我”。 我呆住,胸口似被铁锤重重撞了一下。天!我记得这三个字!这是我与子仪旧游的地方!勿忘我!这正是我最真的心愿,是我对子仪生死相许的再世之期! 我鬼使神差地走进亭子里去,抚摸着用树根粗粗雕就的木桌木椅泫然欲泣,身子一软就势坐下了,心中摇摇欲醉,不禁低首沉吟:“子仪,勿忘我!” 泪水滴落,我缓缓抬起头来,却见文革已牵着儿子远远地来了。哎,子仪…… 思念一日甚似一日,我渐渐卧床不起。文革强拖了我去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患了胃癌。 胃癌!我的生命再一次走向尽头,而子仪依然未现。子仪,你何忍负我? 病情渐发展到不得不住院治疗,文革抛了工作,日夜守在医院陪我。由于做化疗,我的一头长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了,我却不以为意,安静地只等着生命结束好快一点转入轮回,以期与子仪再世重逢,彼时,我仍会保有子仪的记忆吗? 我在梦里苦苦追问:“子仪,你会忘记我吗?” “夕颜,不要胡思乱想。”子仪端过一杯水,一手揽着我的肩扶我坐起,一手将杯送至我唇边:“慢慢喝,有点热。”难得一见的温情令我心中伤痛,握住他的手泪如泉涌:“子仪,告诉我错在哪儿?我来改,希望来世可以做个让你满意的女孩,终能为你所爱……” 我哭泣,肝肠俱裂,文革伸手将我推醒:“夕颜,醒醒,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茫然地睁开眼来,噩梦?不,那是一个虽然苦涩不堪却令我宁愿沉睡不愿醒的爱之梦,但我又如何对丈夫启齿?望着他一脸的焦虑和忧伤,我心中忽觉不忍,轻轻抚一下他的脸说:“文革,你有白头发了……” 他的头一低,眼圈迅速红了,掩饰地站起身问:“你要不要喝水?”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兑了一杯水过来,先在自己唇边试一试,这才一手搂着我的肩将我扶起,另一只手将水送至我唇前:“有点热,慢慢喝。” 我心一震,脱口轻呼:“子仪!” “子仪?”丈夫的手一抖,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我自知失态,窘得满脸通红,却仍是大吃一惊:“你知道子仪?” “当然,这本是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爸爸为了表示革命就给我改了名字……” 我瞠目,恍然大悟,子仪,原来子仪就是我的丈夫!我们果然再世重逢,且终成眷属,子仪一直都在我的身边,却被我一再忽视。 我想起每每午夜梦醒,总是可以听到文革均匀平稳的呼吸,想到沿着海淀南路追溯回忆却看到丈夫已守在路口,想起海岳开襟我呼唤着“子仪勿忘我”,一抬头看到了他含笑的脸……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始终以为子仪是失落于前世的一段不悔的错误,是我穷尽生死不能得到的挚爱,我竟不知旧梦早圆。梦已成真梦已残哦,我怎将天堂错过? “子仪……”我流着泪握住丈夫的手,前世今生在这一刻合二为一,我们突然都变得透明,将彼此看得清清楚楚。这一刻的了解足够我们度过平和美满的一生,而我的一生即将结束。 “子仪,如果有来生,请记得与我重逢,让我以一生的爱报你,直至生生世世……” ☆、三生误 13岁,23岁,33岁——每隔10年,我都会在错误的时节,与对的人相逢,这究竟是喜,还是悲? 然,历史终究无法改变,也许我们只有期许来生……只是,不知来生,我们可会第四次相逢? 三生误 西岭雪 我第一次见到何未来只有13岁。 在那一年,我的母亲去世了,我从此成了一个沉默孤僻的女孩,最爱的去处唯有清静冷寂的墓园。母亲的墓碑旁百合盛开,我童稚的易感的心在百合的芬芳里得到些许抚慰。 一天,我在学校受了委屈,又一个人来到母亲的墓旁哭泣。繁星满天,月华如水,我在月光下倦极而眠,朦胧中觉得有人为我加衣,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含笑地站在面前。 他说他来自未来世界,是穿越时间隧道来我们的时代做研究的,为不受打扰,研究基地就设在人迹罕至的墓园。他温和地问:“小女孩,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种地方呢?”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令人心恸的温柔,我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把所有的委屈向他倾诉。 我们渐渐成为好友。他姓何,在他们的时代人们已不用名字,于是我称他“何未来”。每天一放学我就背了大书包往墓园跑,在他的指导下做功课,听他讲故事,说笑话,母亲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又展开笑容。 一个月后,何未来说他要走了,我苦苦挽留,未来告诉我:“我们穿越时间隧道而来,能量仅能维持一个月,如果愈期不归,就会以一天等于一年的速度迅速衰老。但是你放心,等你长大以后,我一定会设法再来找你。” 未来走了,我重新归于寂寞。日子在等待与思念中一天天滑过,我长成一位23岁的美丽女子,在报社做了新闻记者。 23岁,已隐隐知道情为何物,为此我更想念未来,他是尘世间唯一值得我爱的男子。 秋天,我同一位好友去北方采访,写下洋洋洒洒近万字长稿。好友自告奋勇代为传真回总部,然后次日称家有急事提前赶回。我不疑有他,买了许多水果食品赶到车站给她送行。好友与我热烈拥抱,我不习惯过分的热情,但仍感动于人间有爱。自母亲去世后,我太过缺乏温情,所以格外珍惜一切的友爱。 两个月采访结束后我回到报社,赫然见我的大稿署着好友的名字,而她已因采得独家新闻荣升部门主管。见到我,好友以她一贯的热烈拥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声说:“可能是因为我代你传真他们搞错了以为是我写的稿子我想稿子吗反正是两个人采访的署谁的名字不一样就没有更正你不会介意吧对了你从明天起调到副刊部工作大家都觉得文艺版更适合你来编。” 话已被她说尽,我无话可说,木然地转身走出办公室。这一刻,我只希望远远地走开,远离人群,远离一切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我来到母亲的墓园,那个人类最拥挤却最安分的地方。这时我看到母亲墓前的野百合,还有百合花旁的何未来,他竟然两鬂斑白,皱纹横陈,宛然已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未来,他终于回来了! 我抓住未来的手痛哭起来,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慢慢告诉我:他已经来了两个多月了,因为找不到我,时间过了仍不肯离开,结果迅速衰老。不过他庆幸自己终于在晚年见我一面,而且他会有机会看到我成功。 成功?我不解。未来笑笑说:“你不是调入副刊部了么?这更有利于你锻炼自己的文笔,你会成为一个名作家的。”原来他已知道一切。 他来自未来世界,我们所有的“将来”对他都只是“过去”。我在他的安慰下心情开朗起来。 就象10年前他指导我做功课,如今他又认真地指导起我的写作来。当在他指点下我完成了自己第一篇文艺小说时,我们快乐地拥抱在一起。这时未来已有80多岁了,他白发苍苍,举步唯艰,欣然地对我说:“这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我们开香槟好不好?” 我飞跑地去买香槟,再回到墓园时却见未来伏在百合丛中已然长眠。他蕭蕭的白发在风中漫乱地舞着,我只觉心如刀绞,痛呼一声昏倒过去。 我大病,那位口蜜腹剑的好友将我送入医院。我已经原谅了她,未来的爱让我学会宽容一切,可是未来,我用整个生命盼望你热爱你,为什么我们却总是失之交臂?第一次,我是个小孩;10年后,我终于长大,你却已老迈。为什么命运这样地捉弄我们? 住院期间,一位姓李的医生细心照料着我。出院后,他仍常来探望。一年后,我们结婚,又一年,生下一个女儿,我为她取名思何。 我同时以“未来”的笔名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未来的名字渐渐家喻户晓,但没有人知道未来就是我。 我的丈夫李医生为人持重,对工作对家庭一丝不苟无可挑剔,然在他的身畔我常常觉得孤独。我们很少交谈,我把所有的话都借我主人公的口说出。我曾尝试让丈夫读“未来”的小说,他看不到一页就昏昏睡去。我独自站在窗前,心中充满难言的孤寂,月明中天,万家灯火,我在午夜思念未来至泪流满面。 我仍频频出入墓园。 在我33岁生日那天,我又来扫祭母亲。却见墓碑旁摆放着一只巨形的生日蛋糕,旁边且倚放一瓶法国香槟。是未来!是未来回来与我开香槟以偿前生宿愿么?我眼眶濡湿,只见未来自百合丛中缓缓走来,剑眉星目,沉着儒雅——他又回到我们初见时的模样。 我们终于相逢在合宜的年龄,把握住彼此生命中的最佳契机! 未来所在时代的科技又进步了,他已经可以带我去他们的世界,只是在走之前要接受一个月的训练。我快乐地流下泪来,我们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我回到家向李医生辞行,他呆住了:“我们一直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不语,搬出大摞未来丛书的手稿,丈夫全明白了:“原来,你就是未来,我早该想到的,我对你的了解太少了。” 丈夫终于答应放弃我,唯一要求是让我们全家再好好相聚一天。 我们全家到郊外野游,丈夫替我拍了大量照片,又摄了象。我们一直玩到夕阳西下才兴尽而返。我为女儿买了许多衣物糖果,告诉她妈妈要出一次远门,但我会尽量常回来看她。我已决定,到了未来的世界,我一定要尽快掌握穿越时空的技术,常回到现代看望女儿。哄着女儿上了床,我踏着冷月清辉一个人悄悄离开了家。 我终于可以时时见到未来,但我的心却仍觉空落。在未来世界的研究基地里,我一日比一日思念女儿,常常喊着思何的名字自梦中惊醒。 一个月训练期满,未来要带我起程了,我却向他提出再看一次女儿。未来深思地望着我,眼中写满沧桑与无奈。他递给我一封信:“如果你不能在午夜12点以前赶回,就打开这封信。” 我不明白短暂的分离为什么会使未来看起来那样伤感,他并不是一个小题大做的人。但是我已无暇多想,只是归心似箭。 轻轻推开熟悉的家门,我顿觉感慨万端。旧日生活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我发现自己的肉骨凡胎原来有如此多的牵系。循声走进客厅,我看到丈夫抱着女儿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机开着,正在放我们一家三口郊游时的录相,四面墙上贴满了丈夫为我拍摄的照片。泪水一下子涌了上来,从今以后,他们就要靠这些回忆过日子了么?只为我要奔向“未来”,却将他们锁进“过去”,这是否太残忍? 我想起自己小时候,难道我也要思何做一个没有母亲的女孩,在孤独和忧郁中长大吗?我俯下身亲吻女儿的脸蛋,泪水一滴滴落在她娇嫩的小脸上。 思何醒了,搂住我的脖子哭起来:“妈妈,我好想你。”丈夫也醒了,他感伤地看着我:“你是回来探望女儿的吧?”我摇头:“不,我出远门回来了。”丈夫一脸惊喜,我们一家三口拥抱在一起,我的心忽然安定。 午夜,万籁俱寂,我在星光下打开未来的信。原来,行期就是今夜12点,此刻他们已回到未来世界。 未来在信上说:错过了的就不再是缘份,只是他不甘心,一而再地穿越时间隧道希望与我相逢,可是一次又一次,我们相逢在错误的时节,历史终究无法改变。也许我们只有期许来生,订一个来生的约会。 哦,来生,未来,我们可会第四次相逢? ☆、隔世 她知道他来了,象当初花轿在街亭稍息,四周寂然无声,她却知道,她等待一生的人,便站在轿前。 隔世 叶倾城 碰了面,两下里都怔忡。 事先通过电话的,太紧张了吧,他声音小小,不时停下来喘,正大光明的公事,弄得象见不得人的私情。 她微笑,记忆里浮起个满头大汗的少年。 嫂子要她出前厅奉茶,隔帘看见两三个陌生人,当中一个青年人,频频揩汗,时令分明是农家闲在的深秋。——当下知晓怎么回事,低头托盘一搁,旋身就走。 当晚父母含笑跟她提起,她只不语,就象此刻的一恍惚。他误会了:“那下午三点好吗?我会提前到的。” 又不是第一次采访,他却觉得凡事都是第一遭,按门铃都要无可选择地心思一横,举手如抱新人入洞房,还没碰到,门已经开了。她知道他来了,象当初花轿在街亭稍息,四周寂然无声,她却知道,她等待一生的人,便站在轿前。 客厅极幽静,桌上一杯淡碧的玫瑰花茶,她顺手递给他,“喝一口解解渴。”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当下他只觉是再应该也不过的事了,接过来饮尽,心底忽然一阵怅惘,何年何地,仿佛也受过这一杯茶,是橙红的夕阳下?还是冰雪茅芦?他记不起了。 采访之前,他先说明:“我们是地方性刊物,牌子倒是弱了一点……”她抿嘴一笑,他随即明白她何尝介意这个。她的心悠悠荡荡,回到多年前的桃花春夜,新郎官远远站著,簇新的藏青衣裳,一身压箱底太久的揩痕及新浆气味:“我们家聘礼太少,委屈你了……幸福到极致,是一刹时间,想要嚎啕大哭。 一问一答着,他环顾她的客厅,旧墨旧硕旧笔,沾著人的气味,不是古董,只是家用,样样都眼熟,连屏上绣鸟的断羽也了然於心。 ——这地方,他好象来过。一念至此,他呛得咳起来。 便是了,脑海里响彻这样的咳。她忧心如焚,找医生,煎药,陪侍在床边,甚至为丈夫把屎把尿,而道原在屎溺中。人人都看得出他瘦得触目惊心,偏怕他自己知道。戒指松了,趁他睡裹一层红线,没过多久,又裹一层。 卧床经年的病人,忽有一日静静道:“跟你结婚这几年,没给你过过一天好日子,这些日子更是辛苦你了。” 她只怨他这话说得何其生分,故意气他:“是我的命。”说完悔之不尽,却来不及了。 他刚刚问道:“是什么,使你画了一辈子?” 她知:“画画,是我的命。” 两人都呆一呆。 她胸口一小滴金,烁烁,原是红线吊了一只金戒指,正抵她窄窄锁骨。 他不自觉将左手藏到背后,握拳,仿佛是害怕,她会留意到,他无名指上与生俱来的戒痕。 她一直看向他的眉际,隐约米粒痣。 她记得自己曾抚棺痛哭,旁人忙道:“快别哭,眼泪落到亡人脸上,来生便是痣。”她双手蒙脸,一滴来不及抢救的泪,无声地,碎在亡夫的眉梢。 冥冥中,究竟有何安排,他们全没把握。 拖拖拉拉,采访却不得不结束,抬眼一张,暮色敲窗,终归是不得不走,他站起身。 她脱口道:“等我。”是他梦里回荡了几千次的呼喊。 他轻轻地说:“我会来看你的。”是她一生都不能忘、坚守至今的承诺。 终于,凭着这最确凿的凭证,认出对方,却——不,能,相,认。 他已重入时间沙漏里,一颗打过几十个滚的沙粒,高领少年的廿岁少年;她却停留在这一世,白发如雪的九十婆。 ——已是隔世了。 而夜静静来了。冬日的白昼,短如来不及爱完的半生。 ☆、孽情如梦 三十年前,卓徒君便丢下我走了,所以,我要生生世世追着他,我要生生世世在婚礼前抛弃他…… 孽情如梦 连谏 一 秋天到了,萧婉和马格的婚期也日益迫近,她的心忽然地张皇起来,每每看到马格便有莫名的屏绝感,一种没来由的厌倦甚至憎恶,那种近乎于绝望的莫名感觉迫着,萧婉几乎是逃一般离开了自己的城市,选择要去的城市时,莫名地想起了苏州,便来了,一个人游荡在苏州的街上,四处弥漫着致命的熟悉,如同梦里来过千次万遍,路过一座朱门宅邸时,门口的石狮子,以及探墙而出的芙蓉……都熟悉得让萧婉听见了内心的惊悸…… 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是转眼经年的苍茫…… 迟疑中举手敲门,开门的竟是一痴愚的老年女子,她迷起眼睛看了看萧婉,沟壑纵横的脸上露出粲然的一笑:你来了…… 在陌生的苏州街头,萧婉听到了一种冷风穿心而过的声音…… 一个逼仄灰暗的故事,在黄昏的门楼下,缓缓地伸展了脉络…… 二 三十年代中期的苏州,陆续有留洋的人回来,年轻人搞搞酒会,跳跳舞什么的正逐渐兴起,张秋盈虽是大家闺秀,却出落在极为守旧的门第,平时极少有机会出门,那次,偶然地出席了一场酒会,却也只会托着一只酒杯看红男绿女们跳舞,风流倜傥的卓徒君就是这时出现的,款款地躬了腰,请她跳舞,张秋盈嘤嘤地说着不会时,手已被卓徒君托在了掌心里,一个晚上,张秋盈的脸上飞奔着浅浅的红晕,心慌意乱到让绣花软鞋踏乌了卓徒君的皮鞋。 聚会结束后,卓徒君的样子便牢牢地刻在了张秋盈的心里,在寂静的一里,端着一脸的暖笑浮上来。 三 因了卓徒君,张秋盈到女伴家玩得勤了,一次,恰好遇上了,便约下了日子,到张府聚会,卓徒君应得爽朗。是日,卓徒君却没有来。 咬着心里的恨恨,张秋盈送走了女伴们,拿起电话本想打过去把卓徒君臭骂一通,想了想又太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只好回了书房,提起笔,给卓徒君写信,写着写着委屈就漫上来,眼泪落在纸上,也不去管,写完了,叫过秋菊,让她叫辆车,把信送过去,在门口,对对秋菊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一定要送到卓徒君手里。 连夕照都看不见时,秋菊才鬼鬼祟祟回来,急急说:他病了,正发烧,在家打着点滴呢。 张秋盈就给落下心去,遂怏怏问:他没说什么吗? 他说等退了烧就登门向小姐赔罪呢。 张秋盈的心,悬悬地,就飞起来。 几天后,卓徒君果然来了,一切顺利得张秋盈几乎不敢相信,在花园子里,卓徒君悄悄执了她的手,摘了一朵花儿,单腿跪下来,望着她的眼睛说:秋盈,答应嫁给我吧。 张秋盈拼命地眨眼睛,拼命地眨,眼泪扑簌蔌落下来,心里说了一声:我的冤家呀…… 四 卓徒君央了父母前来提亲,卓父是城内名医,有家偌大的医院,也算得上门当户对的,万事皆顺。 卓徒君好象得一美人心满意足的样子,从前的放浪倜傥收敛了不少,常常来张府和张秋盈下下棋聊天,或是接张秋盈到卓府走动,一次,卓徒君忽然问:秋盈,将来拿什么做陪嫁啊? 张秋盈娇娇瞥他一眼:你看我是那种要丰厚陪嫁才肯有人娶的女子么? 卓徒君跟在身后,连声讨饶说自己不对,张秋盈才回过头,点着他的鼻子说:你呀你呀…… 末了,卓徒君小声道:你带着秋菊一起嫁过来吧。 张秋盈腾然地就寒了脸,怔怔地望着他,心翻腾着停落不下来:你什么意思? 卓徒君讪讪:秋菊你使唤习惯了么,这边的下人,未必能侍候到你心里去。 张秋盈将信将疑地回了家,心却悬在半空始终没落下来,看着秋菊在眼前转来转去,转得心声厌烦,遂怒喝着让她滚出去,秋菊汪着莫名的泪水退出去,张秋盈的心快速跳荡了一下,以前只当她是下人,从未放在心上过,仔细打量更没有了,这仔细一留心,才看出秋菊原是一副地道的美人胚子,婀娜的腰身,细腻白皙的面目,唇口红樱,明目皓齿,原是自己有几分不及的。 恍然的,张秋盈就对卓徒君的求婚诚意有了几分怀疑,该不是打着明媒正娶自己这个小姐的幌子给自己娶一个偏房吧,富贵人家的小姐,出嫁时带去的丫头,过几年又先生收房做小妾本都是习以为常的事。 何况这卓徒君,居然担心着自己会不带着秋菊出嫁要提醒一下呢? 整整一夜,张秋盈都在想这件事,一直想到齿面俱寒,洞穿卓徒君的狼子野心后,想退婚,未必有那么简单,双方的父母都算城里的头面人物,丢不起这个脸事小,更多的是,恨归恨,在心里,张秋盈是放不下卓徒君的,毕竟,嫁他这样留过洋的体面夫君不是件容易事,何况还被那么多的名门淑媛们羡慕着呢,难道自己甘心把这分骄傲丢掉让别人捡了去?然后任她们在背后做退婚的种种猜测来中伤自己?流了一夜泪之后,张秋盈遂决定把着委屈咬在心里,不管那么多,到时候自己不点头,他卓徒君想收房也未必那么简单。 五 盛大的婚礼终还是在秋天举行了,张秋盈带着秋菊嫁给了卓徒君,事先,张秋盈试探过,说母亲想留下秋菊侍候自己。说完她盯着卓徒君,却见卓徒君默不出声地点上一支雪茄,抽了半天才肯缓缓说:你母亲怎么不留下你侍候她?女儿是娘的小棉袄嘛,留下你岂不是更好一些。 张秋盈的心,刷拉地就凉透了,对卓徒君的迷恋,让她除了偷偷流泪几乎没了反抗的余地。 婚后不久,当着张秋盈的面,卓徒君对秋菊种种的亲昵举止便不再避讳,开始秋菊胆怯着躲避,后来,见张秋盈没太多过激的反应,也就淡然接受了,想必,卓徒君已是跟她说了关于收房的事,知道有些东西是早晚会发生的,反而就放开了。 张秋盈冷眼旁观着,心里咬着冷冷的笑。 一次,夫妻欢娱之后,卓徒君竟然道出了事实,其实那次,他根本没发烧,而是忘记了应该去张家赴约。 张秋盈咬着愤怒,做没事样淡淡问:怎的后来又想起来去呢? 卓徒君有点无赖地笑着问:说了,你不生气? 其实,答案已在张秋盈心里了,这次,她一定要不动声色地咬着牙忍了愤怒,听卓徒君说出来证实了。 带卓徒君轻笑一声:呵呵,全城漂亮小姐多了去了,但没有人象你一样能带着绝世美人丫头嫁给我啊。 张秋盈哦了一声,说:就知道你是这样想的,改天,给你们办收房仪式吧。 卓徒君就拥上来:就知道你好,最懂我心,娶了你这般豁达的太太,算我的福气。 张秋盈的心冷冷地干笑了一下。 六 只要张秋盈点头,收房自然顺利,好在秋菊在张秋盈手下低眉顺目习惯了,即使卓徒君拿她如宝,却也不敢在张秋盈面前狐假虎威,依旧是一口一声小姐叫了,单薄的样子惹得一家人爱怜不已,倒好象处处彰显着张秋盈的厉害了,搞得家里没几个人愿意跟她说话。 看着局势向于自己不利的方向滑下去,张秋盈不动声色,对秋菊越发的好了,妹妹长妹妹短的,不让她做任何事,常常亲自下厨房褒了汤送过去,让秋菊受宠若惊到手足无措,张秋盈看着,在心里笑:尽管比自己漂亮点,却是整个一副经不起抬举的小家子气,真不知卓徒君哪根神经短了路。 不知怎的,秋菊竟越来越迷糊,竟常常记不得昨天说过的话,记不得哪间房是自己的,晚上进错了房间是常事,搞得老爷很是不满,偶尔的,婆婆会和张秋盈说:到底是下人,经不起抬举的,整天走错房间,成什么体统? 张秋盈忙忙地给婆婆道歉,好象全是自己的不对,一副绝然的大家小姐风范,让婆婆赞不绝口。 半年后,秋菊彻底傻了,卓徒君也彻底不进张秋盈的房间,他这般风流倜傥的男子,自然不会没有花丛飞的,飞长流短传过来,让张秋盈的脸,几乎没地藏,只好,痛挫了自尊到夜总会揪卓徒君的现行,却被卓徒君冷漠地挡在了包房门外:你给秋菊喝了什么我不想追究了,至于我做什么,你也不必追究吧? 张秋盈就愣在了灯红酒绿中,喃喃说:卓徒君,你不要为你的风流龌龊找借口,你说我给秋菊喝了什么?你找出证据来。 卓徒君轻笑一下:你是不是忘记了我家是医学世家?你褒给秋菊的汤里,放了水银的,这东西少喝点不会死人,却会慢慢变傻,因为你明白我不会喜欢一个傻女人,即使她再漂亮,但是,你忽略了一点,我也不会喜欢一个心如蛇蝎的女人,这一点,我也是刚刚知道,否则,秋菊也不至于…… 说完,门咚的一声,关上了。 张秋盈瞠目结舌,原是自己以为的天衣无缝,却是被他窥破了,而那声门响,则意味着自己,永远地被关在了他的爱情之外。 回去的路上,张秋盈出了车祸,三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七 老人抹了抹稀疏的头发:你猜一下,张秋盈跟卓徒君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萧婉摇摇头。 我要生生世世追着你,我要生生世世在婚礼前抛弃你…… 刹那间,嗖嗖的冷风奔跑在萧婉的心里,遂攥了老人的手追问:你是谁?卓徒君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是谁,难道你不认识么?三十年前,卓徒君便丢下我走了,难得你有耐心等他四十几年才肯转世…… ☆、整容传奇 小兰站在医院走廊里,隐约间,有淅沥恍惚的笑,在耳边飘过,但定睛去看,走廊却寂静空荡……那一瞬,小兰忽然明白,原来那女子是要自己换了容颜,去爱他。 整容传奇 连谏 1 23岁的小兰大学毕业后在一栋写字楼上班,她是个内向而善良的女孩子,如果一定要在她身上找出点缺点的话,那就是相貌不起眼,属于一走进人群很快就会被淹没的那种,不算丑,和漂亮有那么点不搭界。 和所有女孩一样,相貌平常的小兰也希望和一位帅气而品质好的男孩子恋爱呀,可是,自从她明白自己只是个相貌平常得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女孩后,就变得越来越内向越来越自卑了,甚至遇到个对她好点的男孩,她都不敢正眼看,就这么着,都23岁了,还没谈过恋爱。 有一天,上司让小兰去邮局发一批快递,她抱着满满一大抱文件去乘电梯,可电梯太挤了,一不小心,就把文件挤散了,撒了一地,小兰那个急呀,这些文件可是发给重要客户的,万一被谁不小心踩上脚印可怎么办?她想弯要腰捡,电梯里挤着那么多人,不方便,更要命的是,她穿着短裙,当着这么多人弯腰,实在不雅观,正当她焦急万分时,听见有个浑厚的男声说:大家小心点,尽量别移动脚踩坏了文件,落在谁脚边麻烦谁帮忙捡起来还给这位小姐。 经他这么一说,大家纷纷弯腰帮小兰捡起了文件,一份不少地还到她手里,小兰心里的感激就甭提了,连忙对大家说谢谢,并对那位帮她说话的小伙子报以羞涩感激的一笑,小伙子只是宽厚地笑笑,什么也没说。 因为这件事,小兰每次进出电梯都特别留意,希望再一次碰上那位小伙,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失望,之后,她只遇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在电梯,一次是在一楼大厅擦肩而过,每次,小兰都很想和他打招呼,可是,他总是看着别的地方,好象和小兰压根就没见过似的,这让小兰很忧伤,就想,可能是自己相貌太不出众了,普通到连让人家多看一眼的愿望都没有。 2 她常常梦见这位不知名的小伙子,在梦里和他说啊笑啊,玩得那么开心,可是,一醒来,就只剩了惆怅,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而且是最折磨人最可能没有结果的单相思。 单相思让小兰郁郁寡欢了一个夏天,她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去整容,整得漂亮点说不准就会引起他注意了。 说干就干,她决定利用国庆大假,再加上自己积攒下来的公休日,去做整容。 去医院咨询时,医生问她打算整到什么效果,她愣住了,是呀,她整成什么模样才能让他见了自己就有所动心呢? 她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虫子,压根就不知道他的审美标准,她讷讷地说我考虑一下再说吧。 医生说好吧,最好提供一个整容的样板照片,他们根据样板照片为她做整容计划,就象一些女孩想整成哪位影视明星的样子都会拿哪位明星的照片给他们做参考一样。 出了整容门诊,小兰心事重重地坐在医院走廊里琢磨究竟要整成什么样子,正发呆呢,突然有位女孩坐到她身边,看了她一眼,柔声问:你也想整容吗? 小兰看了看她,一个挺妩媚挺娇柔的女孩子,就点了点头,顺口问:你也是来整容的?话刚一出口,又觉得说得太唐突,就自嘲似地笑了笑,说:象你这么漂亮根本就不需要整容的。 女孩却笑着说:我已经整过了,这次是来复查的,以前我是个相貌很平庸的女孩。 小兰吃惊地看着她:整容真能整出这么好的效果来呀? 女孩点点头:现在医学发达了,据说我整的这个容貌爱情运特别好,以前我暗恋一位帅哥,可是,我长相太平常了,他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我才狠心整了容。 你整容之后的结果呢?他爱上你了吗?小兰迫不及待地问。 女孩点点头,羞涩地说:我们已经恋爱了。 小兰仿佛看到了曙光,喃喃自语般地说真的会这样啊,然后,又红着脸问:你能不能把你整容的参考照片给我看看。 女孩爽快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她:放心好了,你和我整成一个模样也不必担心在街上被人错当成我,因为我和他很快就要去英国了。 小兰非常高兴地和女孩说了谢谢,拿着照片去咨询医生,问能不能整成这样子,医生看了看照片,说可以,等他确定下手术方案就通知她来做手术。 小兰欢天喜地地跑出去,想和那女孩说谢谢,那么长那么安静的走廊空空荡荡的,好象压根就没人来过。 3 很快,小兰做了手术,她对手术效果很满意,又休息了一个月,等脸上恢复自然状态了才去公司上班,一上班,就把同事们给惊了,他们简直不能相信,这个妩媚的女孩就是曾经平常得再平常不过的小兰。 小兰故意一次次乘电梯上上下下,目的只有一个——在电梯里遇见他,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上上下下折腾了半个多月,终于遇见他了,他一进电梯,看着小兰,眼睛瞪得又大又圆,好象很吃惊,半天,才意识到自己失态,慢慢合拢了嘴巴,走进电梯,站在小兰旁边,小兰的心,仆仆地狂跳,脸慢慢发热变红,心想,看来,那个女孩说的是真的,把容貌整成这样后,爱情运特别好。 从16楼到1楼,电梯走得很快,在小兰感觉,却象一个世纪那么长。她分明感觉到了,他几次欲言又止。 这一次,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但,小兰觉得开头不错。 第二天,她又在电梯了遇见了他,这一次,他好象是早就蓄积好了勇气,单单等她出现似地,见面就微笑着说:你好…… 再后来,小兰和他顺风顺水地恋爱了,他并没看出她就是以前的小兰,也没看出她整过容,对她非常好非常宠爱,总说爱上她的感觉就象一件宝贝失而复得了般的幸福。 小兰沉浸在幸福中,并没对这句话多想什么,直到有一天,在他的书架上发现了一些照片,是他和一个女孩的合影,看着这些照片,小兰一下子就惊呆了,照片上的女孩正是她在医院走廊里遇上的那个女孩!而且照片日期显示是四年前拍的。 难道医院走廊的那个女孩是按照他前女友的模样整的容? 正在小兰拿着照片发呆时,他悄悄进来了,默默地把照片拿走,放回去,然后,替她擦擦满脸的泪,把她拥在怀里,有点内疚地说:这件事,我本不想告诉你,怕你伤心,但请你一定相信,我对你的爱是真的,没有把你当她的影子来爱。 然后,小兰就知道了他的爱情故事,也知道了他以前在电梯里对自己整容前的自己视若不相识并不是因为她相貌普通,而是因为他一直沉浸在对前女友的怀念中不能自拔,他们相恋6年,2年前她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从那以后,悲伤让他再也没力气去爱上另外一个女孩,直到不久前他在电梯里看见了整容后的小兰,他愣是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恍惚间以为前女友复活了,但,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辗转反侧了一夜,他决定追小兰,两年了,他又一次感觉到了爱情在心头萌芽的滋味…… 听完他的话,小兰有点伤心,原来,并不是整成这个模样就会爱情运特别好,而是因为特别象他的前女友,或许,他根本就是把自己当成前女友的替身来爱。 这么想着,眼泪刷刷地就掉下来了,他仿佛看透了小兰的心思,解释说开始追她,确实是因为她相貌酷似前女友,随着后来的交往,他爱上了她的温柔和善良。 第二天,小兰拿着整容时用的照片去给她做整容的医院,逐个医生问他们有没有把一个女孩整成这个模样,医生看了看她就笑了,说:这不就是你自己嘛。 除了小兰,医生没有把任何一个女孩整成过这模样,小兰站在医院走廊里,隐约间,有淅沥恍惚的笑,在耳边飘过,待她定睛去看,走廊依然寂静空荡,忽然,就明白了她的良苦用心,那个给她照片的女孩就是他前女友的灵魂,她不忍看他孤单,而小兰又是这样爱他,所以,她便决定成全小兰的心事,让他爱上小兰,从沉浸了2年的悲痛和孤单中走出来,于是,有了医院走廊的那一幕。 她对着医院走廊的空气,诚挚地说了声谢谢。 回去后,她向他讲了自己的整容经历,他并没责怪小兰整容是欺骗行为,而是紧紧抱着她,深情地说:谢谢你爱我爱得这样用心,我会好好爱你,一生一世。 ☆、轮回 轮回中的女子,美艳绝伦地飘出土堆,粲然一笑后,未及言语,便化做了一缕白烟,向半空里袅袅遁去,淅沥的哭泣声绵绵而绝。凝聚在四周的异香迅速飘散,夜空黑如鬼魅…… 轮回 连谏 大学毕业后的几年,楚然一直流年不利,机会总在将要落到实处时转瞬而逝,爱情更不必说了,每一次爱上或被爱上的开始都是美好的,经历过千回百转之后,每场爱情的结局都惊人相似,如同注定她们与自己擦肩而过,在彼此心上划下一道伤口后离开。 这样跌宕暗淡的周折,反复重叠,一点点吞噬了楚然脆弱的自尊,这一年夏初,楚然落寞辞职,未来更是看不清去处,被无所事事的寂寞追着,楚然终日泡在酒吧里,抽烟、上网,然后,盯着灰白的屏幕发傻,时光如过隙白驹,没留下一点可供回忆的痕迹,痛定思痛之后,楚然决定出去走一遭,调整一下心态,再开始新的人生打拼。 背着简单的行李,一路乘车搭船,所有想去的地方一概不放过,进入秦川境内时,积郁在心中的阴霾,被一路的山水旖旎渐渐冲淡。 行走在险峻的川地,不知为什么,视线之内,每一棵古树甚至一块石阶,那样似曾相识的感觉飘飘渺渺而来,触动了内心的惊悸。 楚然拼命地想,这处险峻的山地,究竟是在电视风光片中看过还是梦中来过?一直惶惑着不得其解,夜色缓缓拢过来,才搭起帐篷,很快就昏然睡过去。迷迷糊糊中,帐篷外似有丝竹弦乐,杂着熙熙攘攘的行色轻盈。奇怪,这里分明是静谧的荒山野岭。蓦然想起儿时听来的鬼话,心,毛刺刺地悚然起来。 犹疑着坐起来,看见正座帐篷被一层橙色的光晕笼罩了,若有若无的香气,缭绕着,钻进帐篷。 楚然不由自住地站起来,走到帐外。帐篷四周一片明亮的灯火,有许多美丽女子忙忙碌碌,嘴里说着:“三郎来了,娘娘让快些收拾一下。”楚然走到她们中间,问这是哪里,女子们只笑不语,其中一个噔噔跑开。 楚然茫然地看着她跑开的方向,就见一雍容绝伦的女子,云鬓蓬松,面如皓月,在几个女子的簇拥下,逶迤而来,所经之处,浅香如薄雾缠绕,走到咫尺处停下的刹那,楚然惊呆了,竟讷讷着一时说不出话,只有脑袋在飞快旋转:我曾在哪里见过? 女子抬头,秋水盈盈的看着楚然,递上双手,柔声说:“三郎,可曾闻香识得故人面?” 楚然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那双手,一丝冰凉,沿着指间穿心入肺。,讷讷问:“你是?” 女子不语,如玉面颊伏在楚然掌心,轻轻摩挲之下,泪水湿淋淋地粘满了手。 楚然张皇着双手,不知怎么做才好,只是,原先的惊悸荡然无存,满当当的心碎莫名地涌上来。 女子突然抽身起舞,长袖飘摇,眼眸凄迷。楚然不忍,一把攥住她的长袖,拽进怀中:“告诉我,你究竟是谁?” “我与三郎曾是神仙眷侣,为了这一面,我等了一千年。” 说完,拉着楚然的手,登上不远处的香车,车外的弦乐和熙攘静谧下来,宫灯也渐次熄灭,在耳语呢喃里,楚然想,如果是梦,自己也宁愿沉溺在这香软的梦中,一生不醒。 春宵穿指流过,车外有女子轻叫:“娘娘,月挂西山,该回了。” 楚然牢牢揽住她软软的腰身,痴痴说:“明知道是梦,可是,我不舍得醒。” 女子凄然一笑:“不舍的岂只三郎一人,只是,谁能违抗得过天机定数?” 说完,别过脸,轻轻推楚然出车外,楚然死死攥住一块衣角不肯松手,任凭车马飘然前行。 远处,鸡鸣犬吠声渐次响起,马车行进如飞,楚然悲痛不已,摔倒在地,尖锐的山石跌宕着划过肌肤,楚然大喊:“我宁愿追着飘渺的梦和你长相厮守,也不愿留在这绝望的世态炎凉!” 马车骤然停驻。 女子掀开车幔,凝望着楚然的脸:“你我千年,只修来这一夜之缘,纵使尘世令你万般倦殆,都是缘数所定,若要再见,除非再修机缘。” 楚然决然说:“只要能修得和你长梦相伴,我宁肯一死。” 女子潸然泪下,飘下香车:“照我说的去做,我们很快就会相见,找一根桃木,午夜时分,插在西南方向一个高大的土堆正中。” 楚然想问为什么,她却摆摆手说:“记住,午夜,正中。“ 楚然张开双臂,看着空荡荡的怀抱,周围空无一人,四周有残存影影绰绰的牡丹花瓣以及花香缭绕,一阵微风吹过,当所有痕迹象遁没的影子飘然散尽是,楚然内心涌上一阵刻骨铭心的大乱。 再抬头,前方一片静谧,周遭是凌晨的薄蓝在缓缓淡去。 迷迷茫冲着她去的方向走,不经意间被山石绊倒,楚然坐在地上,望着刚才拽过她衣角的手,心底涌上一片悲痛,然后昏迷过去。 醒来后,楚然看见自己躺在帐篷外,在阳光明媚的山野中,楚然想,可能是一路太累,导致的梦游现象?只是有一丝眷眷的留恋,挥之不去地停留在心里,迟疑中伸开手,见掌心湿润,确实粘过泪水的样子,放在鼻下嗅,有隐约的香气缭绕。 然后,想起女子说西南方向有一个土堆,何不去印证一下,楚然将信将疑找过去,果然有个山包样的土堆,被不知名的花草围裹着。 本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思,楚跋涉几十里的山路,找到一家农户,要了一根桃木。 回来时,楚然迷路了,左顾右盼中,望见不远处有座古刹,便上前敲门问路。古刹内出来一位老尼,看见楚然,一愣,然后微闭双目,双手合十:“施主所到之处,香气四溢,不知老尼可不可以冒昧询问施主原因?” 楚然吃惊,回头去嗅,却见自己所经之处,依稀有彩蝶翩翩,于是说了昨夜的梦境,老尼说:“你终于还是来了,劫数难逃。” 楚然心下骇然,想问个明白,老尼看了一眼楚然手中的桃木,紧紧合上双目:“天机缘法,小尼不可泄露。”除了指路,不肯再多说一句。 回帐篷时,天已经黑透,楚然怀着重温旧梦的希冀,在帐篷里假装迷糊,昨夜的一幕,迟迟没有再来。 郁闷中,楚然去了土堆,心想:“但愿插上桃木,真的能修来她说的机缘。” 午夜正中时,高高举起的桃木,在入土的瞬间,楚然清晰地听到了一阵碎裂声,在身体里,分崩离析般的疼,在身体里尖锐划过。一声:“三郎,保重。”是昨夜女子的声音,众多女子的哭泣声,淅淅沥沥、绵延不绝…… 昨夜中的女子,美艳绝伦地飘出土堆,粲然一笑后,未及言语,便化做了一缕白烟,向夜空袅袅遁去,淅沥的哭泣声绵绵而绝,凝聚在四周的异香迅速飘散,夜空黑如鬼魅。 这惊诧的一幕,千真万确不是在梦里,楚然呆了。 连续几天,楚然全身松散,昏昏然的身体不象是自己的了,夜夜等在原地,日子一天一天熬下去,所带的食物消耗光了,周围的野果也被采尽了,那个女子仍是迟迟不来,楚然越发铁了心要等下去。 十天后,消瘦走形的楚然打算到山下人家买些吃的,回来继续等。路过古刹时,楚然蓦然想起了老尼,想起了她洞悉前尘后世般的语气及眼神,犹疑中再次走过去,举手未落,门已开了,在庵堂中,老尼递给他一本泛黄的书。 一千年前,唐明皇抢走了儿子的妻子——杨玉环,与她演绎了一场千古爱情绝唱,享尽人间繁华,不仅因她耽误国事又违反道德人伦,上天必然惩罚他们。此后的生生世世,唐明皇在每一个轮回里只可以做男人,而且一事无成,一生孤单苦闷,终世不得红颜;而杨贵妃在此后没有轮回的可能,被发落在荒郊野岭尝尽人间孤独,才可以修到千年之后与转世唐明皇的一夜之缘,然后,他们其中一个的厄运将就此消匿。 楚然渐渐惊悸:“难道我是……” 老尼抬眼道:“本寺有个流传已久的预言,千年后的某年,转世唐明皇会来当年的马嵬坡。关于将发生的一切,都将看他们的爱情在沉寂千年之后,是不是依旧美如当初。但,其中一个的厄运解脱,必须以另一个做出牺牲为代价。若牺牲的是转世唐明皇,他会被杨贵妃引落山涧而死,成为在山间游荡的孤魂野鬼,永世不得超生,而她,转世享尽人生。” “杨贵妃却选择了牺牲自己,千年前她因唐明皇而死,千年后的今天,她自愿为转世唐明皇投生为一只无家可归的猫,而且生生世世如此,尝尽世间飘荡之苦;今后,转世唐明皇的所有厄运都将消失,尽享人生辉煌与美满。” 恍然间,楚然泪流满面,腾地转身,奔跑如飞,身后的老尼轻声叹息:“已经晚了,插入桃木的瞬间,她的魂魄就已飞走。” 回去的路上,楚然失魂落魄。 功成名就后的楚然,被媒介传闻怪癖,他热衷于收养各种各样的流浪猫,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今生,我一定要娶你一次 我们的爱能否持续一个世纪? 是你的泪,让这个城市多了更多的雨,而我,真的不想让你再流泪了。 这个多雨的城市,不适合你,这个经常让你落泪的我,不适合你。 今生,我一定要娶你一次 由佳 春天的清晨,并不适合安静的睡眠,因为总有那么灿烂明媚的阳光和各种虫鸟的啼叫,何况今天还有电话。 我被急促的电话铃从混沌中惊醒,口中是浓重的鼻音,但对方的声线却异常清晰。是个女声,礼貌却直接,说:檀小姐,您的简历我们已收到,请于下午3点到现代城C座709房间面试,希望准时。 我一下子清醒,忙乱着从枕边摸索笔,想让对方慢一点,我好记录下来,而握住笔的时候那边已是嘟嘟的忙音,我只有凭记忆艰涩的记下那个地址,想要留个联络电话,却发现来电显示竟是空白。 算啦,虽然又是很远,又是陌生的地址,但应该可以找得到。要知道,找工作中的人们,是任何一点小机会都不会放过的,哪怕经常无功而返。这个城市有太多的人谋求生存,朋友甚至戏谑,北京这地方人才比人口还多,你要适应,所以更要珍惜每一次可能。 可我为什么要到北京来蹚这混水呢,在家呆着不是舒服得很吗?为什么要放弃所有,从头开始呢?难道只因为那个已经作废过期的誓言?当那个令人心痛的背影马上就又要浮出脑海的时候,我狠狠的掐断了自己的思绪。我不是情圣,这年头做情圣就等于做智障,我只是想自由一点、上进一点罢了,归根到底是因为自私的理由。 本来想坐公车的,因为积蓄已快被我消耗怠尽,但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下起了密雨,我不怕冷,却独怕雨的缠绵,这让我想起我所谓的青春,和耗尽青春的那座城市。 花开不败的一座城池,经常会有细雨,当那个人从雨中第一次为我撑起伞,我就注定今生和他纠缠,但,我们的花却没有不败的勇气,反而倏的枯萎。 摇摇头,迅速钻进一辆出租车,我今天是怎么啦,自己跟自己瞎煽情。抓住司机反复重复着那个地址借以冲淡我的回忆,不知嘟囔了多久后,司机终于忍无可忍,小姐,我认识那个地方,请你系好安全带。天,总之,今天有点混乱。 没想到这么近,还是我大脑空白的时间居多,总之一会儿就到了,是一片漂亮的写字楼,款式、颜色都是我的TASTE,好感顿生,我喜欢这个地方,如果以后可以在这里工作真是再好不过。刚才隐约的一丝忧愁也尽数散去。一定要好好准备一会儿的面试并尽力争取,我相信直觉,尤其是欢喜的直觉。 是这里,没错。透明玻璃的写字间,里面有的人埋头苦干,有的人抬头望天,但都看得令人心舒朗。一见钟情,有时候不单单是对人的。 我整了整衣襟,对前台小姐说明来意。她怔了一下,说,我们好象没有约人面试。 是别人通知的吧,请你帮我问一下好吗? 好,那你稍等。 她去问的当儿,我继续环顾四周,继续着我的美梦,但回来的她却依旧说,对不起,小姐,我想你搞错了,我们真的没有约人面试。 怎么会?是……哦,对,应该是一位姓王的小姐。我隐约有这么点印象,却很模糊,但这是最后的希望,我开始有点恨自己早晨的睡意弥漫。 王?那就更抱歉了,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一位姓王的小姐。 接待员已经开始不耐烦,用手势下了逐客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发春梦?春梦也不是这么个发法呀!当然今天更不是愚人节。所以一切原因都被PASS掉,我只有迷茫地按着电梯。 该死的电梯也跟我作对,一直不见动弹,反而我越按就越安静。我简直有些气急败坏,刚想用脚踢门的时候,丁冬一声,旁边的门倒打开了。 我一怔,忙地跑过去,在电梯门快要闭合的时候挤了进去。电梯里只有一个男人,象这个城市各个角落经常遇到的白领男人一样,干净清爽,却毫无特色。但他手里的一张喜帖却吸引了我的注意。当然,还有他打量我的眼神。 一双男女,相遇、相知、相爱,甚至到结婚、生子,都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虽然我自己的感情之路走得崎岖,但这却又是再平凡普通不过的事情。可我今天为什么对这如此专注,想起从早晨到现在的不正常,我忽然有点头痛,慢慢将身子倚在墙上,对面是整整一面镜子,映出我顷刻灰败的脸。 真不知道人们为什么爱在电梯里装上镜子,外加光线惨白,真是适合闹鬼的场所。 刚想到一个鬼字,这电梯似乎也开始发抖,抖了两下就忽然不动了。我张大嘴巴和那个男人面面相觑,一股寒意顷刻爬上我的脊背。 那男人看出我的慌张,即刻表现出男人的勇敢,对我说,别怕,我打个电话试试。说着,抓起电梯里的求救电话,其实,他也有些慌,要不然,他手中的那张喜帖不会掉到地上。 我只好蹲下帮他拣,但就在那一刻,空气真的凝固了。 那美丽的新娘竟是我,而旁边同样一脸笑意的新郎是明景,是那双给我挡住雨水却又推我入水火的手的主人。这怎么可能?莫非这电梯不是闹鬼的地方,而是梦想穿梭机。莫非它知道,拖着明景的手走入婚姻的殿堂,是我终生的梦想? 不不不,我一定还没醒,春梦一发不可收拾,只是我这次的梦太夸张。 小姐,电话通了,我们应该可以在十分钟之后出去。没事了。但你真的太象了。 十分钟之后梦便会醒吗?如果是梦,那怕荒唐,我也希望永远不会醒,我再也抑制不住满腹的委屈和思念。一切忘记的假象就那样被摧毁、剖析、无处遁形。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已是泪痕满脸。 男人很惊讶,却窘迫,他一定也被我弄懵了,从我走进电梯初始。 你不用怕,虽然有点诡异,我刚才也觉得,但这样看来,也不是很象了,人和人象很普遍的。他有些语无伦次了。其实他也怕,我知道。 可是,如果说两个人相似是万分之一的可能,那一对相爱的人相似呢? 我不敢再想,更不敢说出,如果从早晨神秘的电话到刚才的查无此人再到几乎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巧合,如果这一切都不是梦的话。我一说出,晕倒的会是这个看似镇定的男人。 我只有保持沉默,任手表的滴答声折磨自己的灵魂,我想我已是一个为爱重度发疯的神经病女人,没必要这样去吓一个毫无关系的陌生男人。 电梯恢复正常了,应该不到十分钟吧,或许已是一个世纪。 我忽然想问明景?我们的爱能否持续一个世纪? 门开了,依旧是灿烂的春光,一切正常,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我忽然就想起,临别前明景对我说的话,他说,檀季,我们的爱改变不了什么,你看,这个城市依旧花开不败、依旧车水马龙。你曾说过,你的泪让这个城市多了更多的雨,而我,真的不想让你再流泪了,你该去找你干燥却舒适的爱。这个多雨的城市不适合你,这个经常让你落泪的我不适合你。 就这样我们回到了天各一方的初始,他继续留在他的南方,我回到我的北方。刚相恋时,我们就曾为此满腹惆怅,一想到毕业后终将分别,整段爱情我们都过得并不舒畅。可是,相爱的两个人不就是想长长久久在一起吗?又怎会真的可以今朝有酒今朝醉? 只是,我很清晰的记得明景说过,如果可以,我们可以一起去北京,找个折中点,又利于彼此的发展。只是,到最后他也许忘记他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偏偏是我,记性如此好。 不要再想,我快速走出电梯。倒是那陌生男子紧跟上来,或许是不再困于那危险的空间,所以他也回复正常。说话也不再吞吐,我只听得他说,这喜帖原本是想拿去烧掉的。 什么? 是这样的,这男人是我的外祖父,这女人是他爱了半个世纪的女人。50年前他们决定结婚,而就在婚礼举行的当天,战争爆发了。虽然因为战争不能在一起,年老时,他们却终于得以重逢。我外祖父说,这辈子一切要娶她一次,否则终身遗憾。并且他拿出两个人50年前照的婚纱照,专门找了人翻新,印在请柬上。可是…… 可是什么? 或许他们今生就是没有缘分吧,在婚礼的前夜,我外祖父突发脑溢血去世,婆婆也因受不了打击而在同一日随他去了。 我只感到胃部一阵痉挛,慢慢的蹲了下来。男子慌忙俯下身子,关切的询问。你和婆婆太象了,但我想这一切都是巧合,我希望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先走了。 我最后还是没敢告诉他,这或许不单单是巧合那么简单,可是说了又有谁能相信呢?连我自己都不信。 后来的某一天,在图书馆查新闻,老伯伯和老婆婆这一段辛酸情事竟也有报道,或许是因为太过传奇吧,这年头正因为真情难觅,所以本该的生生世世、山盟海誓倒都成为传奇。 新闻是这样说的:当年,重庆的一对恋人因为战争的爆发,而彼此离散,但分别前相约一定要重新相聚在北平。半个多世纪之后愿望终于达成,但却依旧是遗憾的结局。 按照年月,应该并非前世今生,而冥冥中的因缘际会,有时并非只有前世今生。 重庆,就是我心中那个花开不败但多雨的城。而北平,早已更名为北京了吧。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又在下雨,北京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缠绵不绝? 电话再次响起,陌生的号码,熟悉的声音,我好久没有这样的笑了,原来我笑起来竟比春天的虫鸟蹄叫还扰人美梦,可是,既然现实也可以如此美满,还有什么必要借助梦境。 天空突然放晴,伴随冷雨而去的还有一场跌宕起伏的惊险梦境,悲伤竟可以这样,了无痕。 ☆、戏梦海上花 是戏如人生还是人生如戏? 一场轮回百年后落幕,此间海上花已不复红粉知己的调调,而是反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 戏梦海上花 李蕾 1931年.宁波开往上海的轮船上。真如和宗江的故事。 25岁的宗江是一个清瘦挺拔的男子,他喜欢站在甲板上享受良辰美景,阳光如水,穿透他薄薄的黑衣,宗江心情很滋润,他刚刚在宁波做成一笔大生意,去上海是为了度假,同时也避避风头。 甲板上乘客很多,宗江习惯性的站在稍稍远离人群的地方。很快的,他看见真如。 孤伶伶的真如,站在角落里也藏不住一身的风景,她黑发齐耳,素色短袄桃红滚边,斜襟上别着一支自来水笔。 宗江心底里暗暗赞一声,比她漂亮的女子多如烟花,但真如身上那种女学生的美别有风格,让其它漂亮女子望尘莫及。 宗江,装做不经意的朝真如走去…… 2003年.上海。 周幕终于写完真如和宗江的五幕剧,他给剧本定名为《4711的香》,因为女主角真如用一种名叫4711的冷香霜,一个属于老上海的牌子。 老上海的蚀骨繁华一直是周幕心头一粒朱砂痣,他常常开玩笑说自己是前世人,借今生的骨还旧日的魂。我是《申报》记者。周幕更喜欢这样设计自己,连他笔下的剧都发生在那个年代。 海上生风,宗江闻到真如的香,天已晚,甲板上的人渐渐散去,他和她却聊兴正浓。 宗江发现,眼前这个女学生满脑子新思想,其实天真未泯,到底只有十九岁,又是第一次单独出门,他确定她需要依赖他。 晚上九点。周幕约欢香百乐门见。这么多年过去,百乐门其实一直都在,只是不再有舞,改为电影。 是欢香提出在这里见,我很想看看这个地方嘛。 欢香在电话里竟然有些娇嗲。为了拍周幕的剧,欢香从北京飞来见他,正赶上梅雨季节。周幕本不愿此时出门,是欢香让他有一些莫名的动心。 藕色旗袍,漆黑卷曲的长发,欢香身上有太多让人迷恋的旧上海风情。北方养不出这样的女子,欢香祖籍宁波。 这部剧正是从宁波开始。 接下来几天,真如告诉新结识的黑衣男子她的身世,父亲刚刚去世,家道陡落,她准备去上海找份工作来养家。 船近上海,真如的态度忽然变的羞怯,宗江心知她芳心已动。 宗江说如果我有一份正经的差事做,我会娶你,帮你养家。 真如脸一红,终于说:或许父亲的旧友可以帮帮忙,找事做,男人比女人容易很多。 两人会心一笑。船抵上海,他们直奔霞飞路的商行,去见真如父亲的老朋友。 霞飞路上百货公司很多,欢香买了一件旗袍,开叉很高,腰身极窄,-忽然有了媚惑的意味。 周幕说,只有1934年的旗袍才会这样妖娆。那时,女学生是最时髦的,明星也穿学生装,说英文。 真如带着宗江来到一栋外国洋房前,不巧父亲的老朋友有事出去了,他的合伙人是一个外国人,真如用英语和他商议好久,很欢喜的告诉宗江:这个外国人同意录用他,现在就可以签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英文的,宗江不懂,真如很认真的帮着看了,是做一些抄抄写写的事,待遇还好。宗江按了手印,外国人就把一叠钱给了真如,是预付的薪水。 欢香说:她会先去买一瓶4711吧?欢香也用香,闻起来很奇异,柔情蜜意的,周幕感觉自己爱上她了。 一切都很顺利。真如先带行李回家,顺便跟家人说好让宗江寄住的事。宗江留下来,等着向她父亲的老朋友道谢。记好地址,宗江送真如走,两人依依不舍。 周幕送欢香走的前一夜,他们做爱。 周幕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一个女人,他告诉欢香:我爱上你了。你肯放弃一切来找我吗? 欢香留下一个地址:北京潘家园4711号。 真如走了。大门一关,宗江就成了猪仔,几天后会被外国运到旧金山做苦力。真如带走了他的卖身钱。 本来就没有什么真如。 北京潘家园。 周幕潦倒街头,他找不到欢香,还丢了所有证件和钱。 第四十七天,他在古董摊上看见一张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广告画,“4711玉容霜”。 画中女子长发卷曲,藕色旗袍,欢香!让他相思入骨的欢香! 1931年,宗江海上花4711。 2003年,周幕海上花4711。 是戏如人生还是人生如戏?一场轮回百年后落幕,此间海上花已不复红粉知己的调调,而是反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 ☆、十八春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爱他的慧娘,但是现在,他爱我了…… 十八春 楚江雨 我是十八春唐装店的年轻的老板娘,说年轻,是因为我只有20岁,刚刚从一家服装专科学校毕业。 没有像自己的大多数同学那样去找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自小到大喜欢极了中国民族服装的我,选择了在淮海路旁的一条小巷子里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唐装店。 除了雇有两个缝纫工人,从设计到销售都是我自己一人打理,所以,小店的生意虽不是很好,维持生计也算是绰绰有余。 夏天比往常来得好像更快,还不到5月,人已经穿不住衬衣了,看来,今年夏天吊带衫又会好好地唱一唱主旋律了。 那一阵子,电视里正在放《大明宫词》,我不是爱看电视的人,但是,因了〈〈大明宫词〉〉里漂亮好看的唐装的缘故,我先是爱上了〈〈大明宫词〉〉,继而像太平一样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薛绍。 〈〈大明宫词〉〉看完了,我由之得来的灵感设计出的好多款新式唐装也挂满了我的小店,引得进来逛我的店的一班时髦的女孩们雀跃不已,除了买成衣,还有不少人要求订做。我总能令她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做衣服对我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想,这是我能令每一个顾客满意的原因。看着我的顾客穿上我设计的衣服后轻灵地出门的样子,我愿意把她们全部想象成太平公主,希望她们都会碰上一个自己心爱的当然还要爱自己的薛绍。 城市夜未央,在这座不眠的城市的绚丽灯火下,我一个人正对镜试穿自己新设计出来的一款小裹肚,再套上一件纱质的长衫,真有一种今夕何夕之感。直觉告诉我有人推门进来了,我转过身一看,是一个唐代装束的男子,我噗哧一声笑了,这人可真是怪,是演员?还是一个像女孩子样热爱时髦因而显得滑稽的男子? 先生,您看上我这里的什么衣服吗?或者,您是想订做戏服?我为自己说的这番得体的话颇感得意。 老板娘,你不认识我啦,我是薛绍呀,以前,我常在你这儿来做衣服的。男子的话令我觉得分外好笑,不过我并不想戳穿他,就当他是薛绍吧,反正,他来这里,那么就是我的顾客。 老板娘,其实我是真的已经爱上了太平,可是,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违背自己对妻子许下的诺言,我只有选择了死,像我这种死法的人,只有1200年后才能再世为人。现在,我重生了,也可以不受拘束地爱太平了,可是,我问遍了每一个像太平的姑娘,求她跟我一起生活,我会一生一世地爱她,就是没有姑娘肯承认她是太平。老板娘,你说,我到哪里才能找到太平呢?什么什么,让我听仔细一点,他是再世为人的薛绍? 我站在薛绍的身边的脚步步后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然而薛绍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变成厉鬼将我吃掉,我这才稍觉安心。 我仔细地问了一下薛绍,他说的像太平的姑娘指的是哪些人,终于弄明白在薛绍的眼中,上海凡是穿着太平公主装的女孩子都是太平,这个薛绍,头脑也太简单了一点嘛,也难怪,中间隔了1200年,他能记得太平已是了不得了。 我为薛绍的忠贞不渝动容,我能爱〈〈大明宫词〉〉里的薛绍,那么,不管这薛绍是谁,我也应该能爱他。 主意一定,我便说,薛绍,明天晚上8点,巴黎春天,你会在四楼的咖啡座见到太平。 8点的时候我穿着全身的克隆太平公主的衣裳到了巴黎春天,薛绍坐在一个角落里正悄无声息地等着我,见我到了,他惊喜得眼中涌出了泪花。 太平太平``````薛绍急急地低低地叫着我,那种纯粹的男性的声音真是令人迷醉,然后他握住了坐在他对面的我的手,从今以后,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再也不要分离,我不会再故意地气你,我要教你学剑,要和你一起奏琴,就让我们两个,做大唐最幸福的一对长相守的夫妻吧!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是爱着他的慧娘一个,但是现在,他爱我了,我一时百感受交集,真是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十八春的老板娘还是盛世大唐的那个无与伦比的公主。 20岁的我,一下子懂得了爱,也一下子心里酸楚难言。 费了很多的口舌才能让薛绍明白现在时代变了,好在最近店里生意还好,手头有了一些积蓄,我给薛绍在巴黎春天买了两身夏装。 薛绍的官至三品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用场,我想,正好他和我一起经营十八春,也不错。 因为生意好了很多,我又雇了一个女孩子看店。好让薛绍尽早融入这个城市,5月18日,我和薛绍相逢的第18天,我决定这天陪他去外滩转转。 穿着Esprit休闲装的薛绍英气逼人,一路上我们俩吸引了众多目光,我感激上苍的好心成全之德,也更紧地挽着薛绍的胳膊。 我们在外滩嬉戏打闹,一如这个城市里的儿女情长。我指给薛绍看什么是东方明珠电视塔,什么是南浦大桥,看着阳光这么好,就高兴得爬上了黄浦江边的栏杆。 20岁,在大唐早该是为人妻母的岁数,可是,在我所在的城市,却还来得及淘气。 薛绍笑着看我,他想不明白我为何有此嗜好吧。 也就在我得意的时候,令我惊恐的一幕发生了,由于我笑时身体的摆动幅度太大,以致于在我一仰脖子的当儿,我骨碌一下子掉到了江中。 岸上众多的游人惊叫有人落水了,有人落水了`````` 太平!我听到薛绍惨叫了一声,刹那间也跳入了水中,然后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三个小时后我在医院里醒了过来,我睁大眼睛四看,身边却没有薛绍,一种可怕的念头马上跃入我的脑海,薛绍出事了。 我问身边的人,是谁救了我,一个上海时常见的干净的体面的青年人站在了我跟前,他笑着看我,我问他,我的一个朋友,我明明记得他也跳入水中救我的,他人呢? 小姐,我们没有看见你身边有任何人跳入水中啊,是不是你被吓糊涂了。青年问答我。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不管不顾地跑出了医院打了一辆车去了刚才我落水的地方,我见了每个人都说,我的朋友跳入水中救我,他却不见了,你们没看见吗? 可是所有的人都讲知道刚才有一个姑娘落水被人救起,除了那个救人的青年,从没听说有任何一个小伙子跳入水中。 我的泪一滴一滴落入黄浦江中,薛绍,他该是上苍派来圆我一个梦的吧,我的梦圆了,他便也该走了。 江边,忽然看见我买给薛绍的两件衣服,T恤白色,裤子烟灰,在无知无觉地漂啊漂`````` ☆、恍然爱情 月下的石凳上,我开始怀念小学时前排那个女生,并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叫甘然。 恍然爱情 楚江雨 大学毕业后我在北京的一家计算机公司做事,住在单位给安排的小公寓里。和我同住的另一位仁兄已有了女友,看着他们你侬我侬,越发显出我一个人的无趣。 夏天到了,每天回到我的斗室,拿一盆凉水从头到脚浇一遍,换上干净的衣服,我就会出门散步至夜深人静时分。时间长了,成为习惯,不散步竟是不能入睡。 那天我同往常一样地一个人坐在雍和宫门前的一个石凳上,说来好笑,虽已二十有四,可是我从来还没有过一个女朋友。多多少少,我是个活得比较粗糙的人,很少时间感伤与怀旧,可是这天不知是不是一弯上弦月勾引起了我满怀的情思,我发现我开始怀念着上小学时的那个前排的女生,并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叫甘然。 就在我陷入对故人的怀念的当儿,不觉间月光暗了下来,似是被云层轻轻遮住一般,而对面也不知何时坐了一个白衣白裙容貌娟秀的女孩,尤其她嘴角边的一粒小小的痣,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一回想,原来幼时的甘然正是长得如此模样的啊!我惊叫,你是不是甘然啊? 女孩笑了,你是李圻,你说我是不是甘然啊? 我见她连我的名字也说对了,直以为她必是甘然无疑,一时只被巨大的喜悦所击中,也顾不得诉什么别后远近。 此后每天夜晚,像是都约好了一样,我和甘然在雍和宫周围的某处相见,然后我们一起去散步,或者是去看电影。甘然和我一样,特别地爱看电影。 那天,我们一起看的是<<盗墓迷城之二>>,看到探险家的妻子,那个前世的公主时候,忍不住,我细细地打量了一下甘然,甘然的脸,如丝绸般没有一丝皱褶,若隐若现的绒毛,闪着令人迷惑的光芒。 这样的女孩,该也是前世的公主吧! 白天的我要上一份朝九晚五的班,和甘然的相见总是安排在夜晚。她喜欢小鸟依人地挽着我的胳膊走路,是月底发薪水的时候,我拉着甘然的手说:甘然,今天我要请你吃哈根达斯的冰淇淋。我们来到了哈根达斯的国贸店,看着甘然一匙一匙地仔细地舀着冰淇淋,我觉得,所有店里的时髦的穿着名牌的女子都黯然无光,而甘然,她不过是穿着平常的布衣。 我想,全北京城,只有甘然一个人是最适合吃冰淇淋的女孩。我忍不住握了甘然的手,冰凉的、柔若无骨的、细腻的手,让我不禁亲了又亲,而那时的甘然,白若象牙的脸上也初次显出了红色。只是,当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到大街上时,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肯让我送她到她的住处,她说她同姐姐住在一起,姐姐对她管教极为严格,现在还不同意她交男朋友的。 以前也是这样,每次她总是不让我送她,我也就做罢,但是今天实在是太晚了,所以,我坚决要送她。她无奈应允,我们上了出租车,我仍是握着她的手,城里已是不低于40度的高温,像我每天都是热得臭汗出了一身又一身,可甘然的手仍是冰冰的,我好奇地问她,甘然,你怎么就不热呀。 甘然巧笑嫣然,知不知道一句-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的话?这世上只有臭男人一说,可从来没有听说臭女人呀! 到了四元桥附近,甘然说她家快到了,她让停车,我要求送她,她却先自下了车,并关了车门,我注目着她,还没有看清楚走向哪里,她却已翩然不见。 我在疑惑中自己一个人回了家。 第二天正好单位里临时检修电路,放了半天假,我早早地来到了和甘然每次碰头的雍和宫门前,想想时间才不过下午3点,自嘲之后决定到雍和宫里面看看。 我以前并没有进雍和宫看过,进去后才发现这是藏族的圣殿,里面有很多精彩的藏画。 也是在一幅画像前,我停下了脚步,画上的少女,那个藏族的小郡主,怎么回事,看仔细了,竟然长得和甘然一模一样,难道说甘然真的是前世的公主?想起每次碰到甘然都是在雍和宫附近,电光火石间,我心如辘轳千百转,我赶紧近前偷偷摸了一下那幅画上小郡主的手,似乎觉得画上的手轻轻颤动了一下,我低唤了一声甘然,画中人则张了口,最后又想起什么般,闭了嘴。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古代书生身上与画中人相恋的传奇,真要发生在我身上吗?可是,除了来雍和宫多一些外,我真不晓得自己何德何能。既然爱她,她尚且不计较我的身份,我又何惧她的身份? 秋渐至,天亦渐凉,彼时我已深深爱上了甘然,自是不满足于只在夜晚同她见面与散步,我求她说我的一个同学新近在宣武门开有一家咖啡馆,给我赠有6折的贵宾卡,希望她会有时间白天陪我一起去坐坐。 再一次与甘然在雍和宫跟前的某处相见,我握紧了她的手,答应我,好吗?甘然,你看,我从来并没有其他女孩,我对你是真心的。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孩,我不能想象,假若走在阳光下,会吸引多少眼球。 月光下甘然的身子单薄而又无助,她的白衣白裙似乎翩翩若飞,我看见,甘然的泪,顺着她象牙白的脸流了下来。我一时心痛万分,我抓起她的手打在我的脸上说,都是我不好,甘然,我不该提这个让你为难的要求,你不答应就算了,求你别哭。 谁知甘然哭得更是厉害,我抱紧了她。我感觉她在我怀里变得越来越轻竟至于无,只听她细若蚊语的声音飘向我的耳边,李圻,200多年里我一直心如止水,我不知是你打动了我还是我自己动了人心,我从画上走了下来,我爱你,但,我的身份提醒我我要适可而止。你,该有一个可以陪你走在阳光下的女孩,而我却永远不能够。我们到今天为止相处已有三个月了,我已经满足了,此后,纵然我只能被永久收藏,但,我的心是温暖的。 我益发抱紧了甘然,并不觉有何不妥与害怕。可是,我的怀里,却已空空如也。 我呆立原地,一时死人一般。 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再一次地去了雍和宫,跑到挂有甘然画像的那所房子里去看,却不见了甘然的画像,问主管人员,他们说已经移到楠木箱子里收藏起来了。我问他们说以后还会不会挂,他们说恐怕不会了,因为这个小郡主没有什么名气,这幅画也无特别之处。 噢,甘然,甘然,我长叹一声,离开了雍和宫。 自此,我不再有夜晚散步的习惯。我按揭买了一套房,搬到了新的地方。 只是,我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凡是北京城里我知道有的画展,我都会去看。 ☆、春去春又来 我花了整整一星期时间,用汉白玉雕了一对玫瑰耳坠,却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一个轮回的诅咒…… 春去春又来 莫红颜 一 四月初,天气还时冷时热,没有春的感觉。 第一次见芷薇,也是在四月初的一个黄昏。 芷薇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子,是我在北京美术学院上大学时认识的,那时我大四,是雕塑系,芷薇比我低两级,学的是工笔画。 记得那天我去图书馆还书,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穿白连衣裙的女孩坐在桌旁看书,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半个脸庞,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和尖尖的鼻子。这时窗外的阳光刚巧斜照在她身上,整个轮廓像笼罩了一圈光环,美极了。如果不是她轻翻书页,我会真的以为是一幅蒙娜莉莎般的油画。那一刻,我真想把眼前的一切做成雕塑永留下来。 后来,我们又在图书室碰见了几回,熟识之后,我知道了她叫芷薇,于是我们的来往多了起来。 芷薇爱穿白色的衣裙,又有一双很哀怨的眸子,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芷薇有胃病,经常要吃很多药,因此芷薇在系里有林妹妹的绰号。 和芷薇在一起总是很快乐,虽然她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我喜欢西方文学,但我们却很谈得来。芷薇是个很好的听众,每当我夸夸其谈的时候,她总是带着微笑,静静地听。而当她讲起她喜爱的古典文学时,又简直是一本《古典文学赏析》,她对这方面很有独特的见解,因此我常说芷薇不愧林妹妹的称号,不仅外表古典,还是一个小才女呢。 芷薇也经常给我当模特,让我雕塑,而我总选在夕阳斜照进屋里的时候,让阳光给她罩上光环。芷薇问过我为什么,我只是说,因为这时我最有灵感。 终于,在我将毕业的前一个星期,我对芷薇表达了我的爱,并请求她在两年后毕业时做我的妻,而芷薇又用她那迷人的羞涩的笑容作以回答,令我欣喜不已。 为此,我花了整整一星期的时间,为芷薇做了一件礼物,是用汉白玉雕的一对非常精致的玫瑰耳坠,因为芷薇最喜欢白玫瑰,而我觉得这种玉耳坠与芷薇的古典气质很相配。 这件小礼物果真令芷薇激动了好一阵,她爱不释手地捧着耳坠说:我们结婚那天,我一定戴着它。 毕业后,我分配到西安,工作很忙,而且又要全国各地到处跑,所以和芷薇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可我每到一处,总要给芷薇打电话,如果呆得时间长,我们便相互写信传达彼此的思念之情。 就这样,很快两年就过去了,我终于盼到了我们可以相聚相守的一天了。一大早,我就赶到机场,焦急又兴奋地等待着,想着我们见面时的情景,不觉一小时、两小时过去了,机上的乘客都已散尽,可仍不见芷薇的身影。我到服务台查询,可得到的回答竟是:这班飞机没有这位乘客的姓名。 我想芷薇也许改乘下班飞机,也许临时有事走不了,也许……可我在机场等了一整天,始终没能接到芷薇。于是我挂通了她的电话,可没有人接,我又往所有芷薇可能去的地方挂电话,都找不到她,好像芷薇一下子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又过了几天,我仍找不到芷薇,一种不祥的感觉袭击着我,我急得快要疯了,于是向单位请了假,决定立刻搭飞机赶过去,弄清楚究竟怎么回事。 在北京机场,接我的是芷薇的好友沈苓苓,我一见她,便急急地问:芷薇呢,她人在哪里,到底发生什么事,快告诉我。 沈苓苓迟疑地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没有看我的眼,轻轻地说了句:芷薇死了。 什么,你说什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可沈苓苓的眼神告诉了我这些都是真的。 一切都是那么突然,我感到我的心在一点点破碎,淌着血,我不能思想,只看到眼前都是披着光环,宁静的芷薇。 在芷薇的墓前,沈苓苓告诉了我事情的原委。 原来在芷薇走前,几个好友为她饯行,芷薇因为伤感多喝了几杯酒,加上以前严重的胃病,导致胃部大出血不止,结果流血过多而死。 我将一束白玫瑰放在芷薇的墓前,我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芷薇再不会回到我身边。沈苓苓劝我不要太悲伤,并交给我一封芷薇留给我的信,我展开淡蓝色的信纸,芷薇娟秀的笔体跃然眼前—— 振宇,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随风消逝了,对不起,我没有等到和你见最后一面,就先离你而去。 振宇,我真的很怀念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常盼着我们相聚的一天,又可以回到从前,享受浪漫,享受温馨,享受我们的爱。可惜,我等不及了,我要先走了,戴着你送我的白玫瑰耳坠走了。振宇,真的很抱歉,我不能戴着它做你的新娘了。 振宇,我走后,你不要太伤心,让我化成灰烬,随风飘散,也从你的记忆中飘散。忘了我吧,振宇,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个健康的女孩伴你三生三世。 握着芷薇的信,我的手颤抖着,直至此刻,我似乎才完全相信芷薇已永远地离开了我。 二 清明节下雨,似乎成了每年的惯例。 我捧着一束白玫瑰,踏着湿湿的青砖拾级而上,让我的脚步声打破这份诡异的宁静。收起伞,任由绵绵的细雨打湿我的发,我的脸,我的心。 来到芷薇的墓前,照片上的芷薇依旧和三年前一样,以她那流水般的双眸和曾经无数次打动过我的羞涩的笑容面对我,令我心痛不已。我将怀中开得灿烂的白玫瑰放在芷薇身旁,为她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便开始诉说起我对她的思念。 不知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我不舍地告别了芷薇,起身离去。 刚走下十几级台阶,隐隐地听到身后传来女子的哭泣声,竟是那样的幽怨,使我忍不住想看个究竟。 我转身往回走,顺着哭声竟离芷薇的墓越来越近。距芷薇的墓只有十来米的时候,我清晰地看见一个穿黑衣黑裙,身形很瘦的女子正抚着芷薇墓碑上的照片哭泣,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颊。 我很惊异地想看看这个黑衣女子是谁,刚叫了一声:小姐…… 谁知那女子一听见我的声音,顾不上擦干眼泪,转身就急匆匆地跑了。可就在她转身的刹那,长发被风吹开,我看见了她耳边晃动着的正是我亲自为芷薇做的那对汉白玉玫瑰耳坠。 我惊呆了,来不及多想,便朝着那女子跑掉的方向匆匆追去。 一直追到一座古旧的红漆门大宅前,隐约见那女子闪身进去,随之紧闭大门。我跟上前,顾不上冒昧,伸手重重地敲了几下门,好一会儿,红漆大门开了窄窄一条缝,探出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我急忙说: 老伯,我是刚才进去的那个女孩的朋友,很久没有联系了,我可不可以进去看看她? 什么女孩子,我老汉孤身一人住在这儿,哪有什么女孩子,小伙子,你是不是花眼了老人说完很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就将门关上了。 再任我怎么敲打,这紧闭的红漆大门却始终也没有打开。 天色渐渐模糊,我无奈地带着满腹狐疑离开了这座神秘的旧宅。 三 以后,我经常来这里,盼望着那女子的再次出现,却始终没能如愿。以至我开始怀疑是不是那天我真的产生了幻觉。 这天,我又来到红漆大门前,打算最后一次等候。 等了一会儿,老人开门出来,看见我,摇了摇头,叹口气说:唉,小伙子,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固执的人,来,如果不嫌陋室简单,进屋坐坐吧。我本来就对这座神秘的旧宅充满好奇,当然毫不推辞地进去看个究竟。 一跨进大门,一股清新的花香扑鼻而来,原来这旧宅里有一个若大的花园,可里面竟然只种着一种花——玫瑰,白色的玫瑰,纯纯的,晶莹的,没有一点瑕疵。这满园的玫瑰静静地吐着幽香,使我身陷一个充满浪漫激情的玫瑰海洋。 看见白玫瑰,我不禁又想起了芷薇和她那玫瑰般的笑靥。 走进屋中,老人已沏好两杯热茶,笑吟吟地端出来,放到茶几上。我坐在茶几旁的木椅上,注意到对面柜中立着一个相夹,里面是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的照片,样子纯纯的,笑得很甜,嘴角边有一对浅浅的小酒窝,很可爱。 我问老人这是谁,老人望着照片,眼光忽然那么遥远,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半晌,老人的眼神又回到照片上,轻轻地说:她是我的小孙女,叫陈晓红,三年前死了。 怎么死的?我不禁为眼前这个如此年轻又可爱的女孩惋惜。 病死的,都是因为一对汉白玉的玫瑰耳坠。 什么?玫瑰耳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很惊奇,请求老人告诉我原委。 老人站起来,到柜中拿出晓红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我的晓红从小就没了父母,在她十二岁那年,我带她到她父母墓上祭拜,路上碰见一个老尼姑,见她长得可爱,就送了她一对看起来很古旧的汉白玉的玫瑰耳坠,说是化缘得来的。从此,晓红就爱上了白玫瑰,央我在园里给她种。直到她二十岁时,爱上了一个挺优秀的男孩子,可谁知,没过多久她就得了一种怪病,高烧不退,还咳血,也吃不进东西,医院也诊断不出到底是什么病。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就不行了。那个男孩子怕触景伤情,就远走他乡了。打那以后,我再也不种别的花了,只剩下满园的白玫瑰,希望这些白玫瑰能够唤回我的晓红。 老人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又说:其实我早该阻止她要那对玫瑰耳坠的。 为什么? 那对耳坠来得邪呀! 接着,老人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民国时期,一家姓陈的大户人家,老爷是开洋行的,家中有钱有势。陈老爷虽年逾不惑,却风流倜傥,家中已有妻妾三人,又看上了一位在戏团唱花旦的二十出头的姑娘,硬将人家这位戏团的台柱娶回家中。这位姑娘姓沈,叫若婷,艺名白灵。陈家老爷对沈姑娘倒是不错,对她百依百顺,日后也没有再娶。可自从沈姑娘嫁入陈家后,终日郁郁寡欢,从此不再唱戏,却迷上了养花。沈姑娘最喜爱白色,种的全是白色的花,尤其是白玫瑰最多,她说喜欢白玫瑰的那份凄美。 一次偶然的机会,沈姑娘认识了一个陈老爷生意上的朋友,他叫周亦飞,很年轻,也很有才华。因为彼此欣赏,没多久他们就相爱了。亦飞知道沈姑娘喜欢白玫瑰,特地买了一对汉白玉的玫瑰耳坠送给她,并央沈姑娘和他一起远走高飞。 就这样,经过精心安排后,在一天夜里,他们乘上了南下的火车,去享受他们的浪漫生活了。 第二天,陈老爷发现后,大发雷霆,派了很多人找他们,却始终没找到,一怒之下,毁了园中所有沈姑娘种的白玫瑰花,并诅咒说:以后凡喜欢白玫瑰花的女人都不得好死,不能和她所爱的人在一起! 故事讲到这里,老人停了下来。我听得正入神,便问老人:这故事是真的吗?您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也姓陈,那个陈老爷是我的曾祖父。唉,不知是不是他的诅咒灵验,报应到了我的小孙女身上。 沉默了好一会儿,陈伯上楼拿了个小红锦盒下来,递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赫然躺着一对汉白玉的玫瑰耳坠,竟然和我为芷薇做的那对非常相似,只是它们看起来古旧了许多。 陈伯告诉我这就是当年那尼姑送给晓红的那对玫瑰耳坠。看见这对耳坠,我禁不住也将我和芷薇的故事讲给了陈伯听。陈伯听后,倒很平静,叹了口气说:真是做孽呀! 我怕陈伯太伤心,不愿再谈下去,安慰了他几句,便告辞离开了。 四 这又是一个不知而过的春天,我已成了这大宅的常客。 这天,陈伯和我聊得投机,高兴之余留我陪他喝酒。酒过三旬,天色已晚,我正想说走,偏偏下起了暴雨,陈伯笑说:这就叫做主不留人天留人,今晚别走了,就住我这儿吧。 于是我和陈伯又聊了一会儿,便上楼休息了。 伴着窗外喧闹的雨声,我渐渐睡着了。恍惚中,我仿佛听见床边有女子的叹息声,我翻了个身,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素白的脸,我一惊,连忙坐起来,开了台灯,昏黄的灯光倾泻至每一个角落,屋中并无他人。可我已再无睡意,总感觉刚才那张素白的脸竟好似芷薇。我使劲摇了摇头,想驱走这份幻觉。 听听窗外,雨已经停了。我披上衣裳,想到花园中透透气,刚走到园中,听见屋后有人说话:如果你还爱他,索性和他见个面,说清楚,莫要象我家晓红一样,到时候想都来不及了。 是陈伯的声音。 我正奇怪这么晚了,陈伯在和谁说话,一女子的声音在静夜中响了起来:可我现在这个样子,我不想连累他。 我惊呆了,这分明是芷薇的声音。 我踏着碎叶,穿过花丛,急急跑到屋后,想看个究竟。却见陈伯匆匆迎上来,笑问:这大半夜的,你不好好睡觉,跑什么步呀? 我顾不上搭话,又跑了几步到屋后,可什么也没见到。陈伯跟过来问我找什么,我狐疑地问他刚才在和谁说话,他笑我道:这屋子只有你和我两人,难道我在和鬼说话吗,莫不是又产生幻觉了。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有些神经错乱了。可芷薇墓前哭泣的女子、半夜里床边素白的脸和花丛后女子说话的声音,一切都来得那么真实,不容置疑。我陷入了迷茫。 五 以后的一段日子,我都时常恍恍惚惚的。 终于有一天,在我修剪完满园的白玫瑰,握着剪子发呆的时候,陈伯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说:振宇,你是个好孩子,我真是不忍心再瞒你了,我怕你这样下去会出问题呀。 于是陈伯告诉了我一个我曾经怀疑过却又无法相信的事实。原来芷薇真的没有死,三年前同学们为她饯行,后来胃出血都是真的,可她却没有死,而是检查出了癌细胞。芷薇当时很绝望,但她不愿让我知道后陪她一起伤悲,索性来了个长痛不如短痛,安排了一出假死的骗局。当时芷薇也放弃了生存的愿望,打算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自生自灭。迷乱中走到了陈伯的大宅前,正巧陈伯开着院门在浇花,芷薇看见了满园的白玫瑰,顿时被吸引了。后来陈伯知道了芷薇的故事,便留下了芷薇并认做孙女,使芷薇又恢复了对生活的希望。 直到我的再次出现,打破了芷薇平静的生活,她见我对她还是那么痴情,更不忍告诉我实情,以免日后再次经受生离死别的痛苦,也怕我会怪她骗了我这么久而不原谅她,所以,她央求陈伯不要告诉我。但当近日看着我精神恍惚,日渐消瘦,又十分痛苦和不忍,于是在陈伯的劝说下,终于同意由陈伯来对我说出原委,如果我不能原谅她,她也不必再出来见我,只是希望我保重身体。 我呆呆地听完陈伯的一席话,好似从梦中惊醒,一切的疑虑都已消逝。我并没有想责怪芷薇,有的只是无尽的欣喜,我终于又可以见到我的芷薇了。 我央陈伯带我去见芷薇,陈伯笑着指指身后,我一转身,看见芷薇一身素白地站在那儿,削瘦的脸颊旁晃动着一对汉白玉玫瑰耳坠,眼里含着泪却微笑地看着我。我们这样默默地对视着,用眼睛传达着彼此的思念之情。 你瘦了,芷薇。 一听我的话,芷薇眼中的泪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伸开双臂扑进了我的怀中。我抚摸着她那柔顺的长发,也不禁泪流满面…… 接下来,我们共渡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日子,我和芷薇一起去爬山、划船、雨中漫步或帮陈伯打理白玫瑰……陈伯看着我们,也从心里为我们高兴。 六 正当我们沉浸在快乐中时,病魔却再一次地要将芷薇从我身边抢走。 医生告诉我们,芷薇的癌细胞再次扩散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控制治疗,但仅是拖延时间而已。 已经历过一次死亡的挑战和生死离别之苦的我们,面对这残酷的事实,似乎异常地平静。 三个月后,芷薇带着我为她做的汉白玉玫瑰耳坠走了。临走的时候对我说:振宇,我没有遗憾,因为你陪我渡过了最后一段美好的日子,我要感谢你。这对玫瑰耳坠我带走了,以后如果有和我一样喜爱白玫瑰的女孩,希望她能够与她所爱的人生生世世在一起…… 七 又是一年清明节,依旧是细雨绵绵。 我捧着一束白玫瑰,踏着湿湿的青砖拾级而上,来到芷薇的墓前。 照片上的芷薇还是那么清纯、婉约。我将带着雨珠的白玫瑰放在芷薇身旁,希望它在不知中陪伴芷薇一春又一春。 回来的时候,已近黄昏。我一人走在僻静的小路上,正走着,看见前面有两个大约五六岁的孩子在玩过家家。小男孩对小女孩说:我当爸爸,你当妈妈,那长大后你也一定要做我的新娘子噢!小女孩羞涩地点点头,笑了。 刹那间,我觉得这小女孩的笑容竟和芷薇是那么地相似。 这时,走过来一个老尼姑,看见小女孩后,对她说:小施主真是聪敏可爱,贫妮送你一件礼物吧。于是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小女孩手中,就走了。 小女孩好奇地展开手,手心里竟赫然放着一对汉白玉玫瑰耳坠…… ☆、对不起,我爱你 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对不起,我爱你 项斯微 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小雪就很难睡个好觉。她怀疑是不是因为母亲打破了自己最爱的昂贵花瓶,她大骂了她一顿她才离去的。可母女没有隔夜仇啊,虽然她一直没说对不起,但母亲第二天起来还是照旧给她做了早餐。过了三天,却突然不见。 她在公司的后门碰见那个妇人和狗,是母亲离开后的第二年。那个妇人衣裳褴褛,大概30多岁的样子,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小雪在公司录完唱片,偶尔会从夜宵里剩下的食物拿一些给她。那妇人似乎在哪里见过,脸看上去有几分熟悉。小雪跟着她打开了记忆的阀门,她不知道那妇人会不会是童年里的一位大表姐,她身上会不会有母亲的线索。但是她不敢贸然相问,总是对自己说“下次吧。” 当初,母亲是反对她做明星的,那么多狗仔跟着,到哪里都没有秘密。可是她一个一身清白的人,哪里会有什么秘密呢。所以想做的也做了,到现在半红不紫她也满足了,只不过,没想到成为明星之后,她连向这个乞丐妇人打听一下的自由也没有——说不定明天就上了哪家周刊的头条——她还没上过头条呢。 没想到,犹豫了好久,那妇人却不见了。小狗还是脏兮兮地在公司后门出现,却换了个主人。换成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小雪照例偷偷拿食物给她,却也问不出个什么。小姑娘只会用泪水莹莹的眼光看着她,仿佛有什么话要说。 她只觉得这一切有些不可思议。mrbig却依旧缠着她,说要同她结婚生孩子,叫她不要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了,不如唱歌给自己家里人听。小雪其实也是喜欢他的,但是她也不想放弃现在这花好月好的一切。mrbig说要上她家去,又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非要看她小时候的照片。这一看,问题就出来了。小雪在那老相本里,看到了她从来没有注意到的母亲,30岁时有些胖的母亲,17岁时好看的母亲。 小雪发了疯地向公司跑去,她仿佛听见,那转角处响起了彭彭两声,就什么都消失了。等她跑到的时候,只有那只小狗孤零零地对着空气发呆。她手里依旧捏着那张照片,照片里。母亲是30多岁光景,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她想起为什么她见过那张脸了,六岁那年,她打破了家里的大花盆,那张熟悉的脸却并没有责备她,只是温柔地问她“玻璃有没有扎到脚。要照顾好自己啊。”那是母亲,30多岁时的母亲,原来就是那个妇人,她却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照片后面,有一行小楷字:亲爱的女儿,我们家族的秘密相信你也知道了。50岁一过,我们就越来越年轻啦。只是这年轻的日子好短,不需要两年的时候我们就一岁岁倒退,最后只会留着一团空气。不忍心当面告诉你这件残忍的事情,因为当初是我执意要把你生下来的。好好照顾自己,最爱你的母亲。 小雪抱着那只小狗,摇摇摆摆地走回了家。她想,是时候退出这奇怪的娱乐圈了,是适合和mrbig好好生个孩子了。她想在有生之年,多照顾她一天,哪怕那个小东西爱闯祸。这时候,小雪知道母亲没有怪过她,不会怪她没说那句“对不起”,母女没有隔夜仇。母亲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店员小姐 生活,一向由自己来造就。 店员小姐 项斯微 杨志新天生就风流成性,无论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干练的g-star小妹,大it小it的那些莺莺燕燕,女人嘛,关上灯之后,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没有太多的分别。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这着一样专柜的制服,到头来,又有什么真的分别么?连快乐都是一模一样的。店员小姐,就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侣。 杨志新是从来都不缺钱的,他只是没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笔遗产,就死了。据说是和亚洲船王很有些沾亲带故的。但是父母的脸也都不认得了,从20岁那场车祸开始,他就不记得人的样子。最多能保持的记忆,只有一天。别的都不会忘记,唯独对于脸孔,身材,这等等数据,模糊的要命。花园里来散步的黑狸花猫,他依然远远就能看出头顶上的花纹和花园外面那只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人,就是记不住。开始还用那种方法,当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假装回答”你不就是……,记得记得。”中间的省略号,等别人自己来填补。但别人填补的多了,终究对这一句话起了疑心。以为他是傲慢,从来不用心纪录脸孔和名字。从此后,他只能和店员小姐做朋友,每周日去购物,搭讪不同的专柜,把所有品牌都买个遍,再顺便带店员小姐回家。杨志新保留购买的衣服标牌,按图索骥。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就只剩下quicksliver一家没去过。要不今天尝试一下? 夜里,当阿欢躺在杨志新身边时,她以为他睡着了。其实杨志新在暗中好笑,专柜小姐为何都如此水性杨花,只不过几个眼神,几个潇洒的刷卡动作,就把她带了回来,一夜承欢。明天一早过后,不仅他会把她的样子忘记的一干二净,就连这位小姐本身,也不会记得他吧。他却发现阿欢偷偷摸摸地起床了,打开抽屉,翻找他收集的那些标牌。他心想,今天的这位小姐真是奇怪,难道还把工作带到家里来。明天,明天记得要把quicksliver的标牌也放进去。龙之梦从今以后不再踏足。 阿欢却看着这个自己每周都要来过问的抽屉,又有点黯然神伤。龙之梦的工作才做了没多久啊,他又要换新的百货商店,他的笔记本上,写着青浦的奥特莱。那么远。最近工作不好找,也不知道奥特来的店长要不要她,但是,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如果20岁那年,杨志新没有救下她那只头上有花纹的黑狸花猫该有多好呢,卡车,应该就不会把他的脑袋里面撞掉那么一小块了吧?而,她也不会就这样把眼神盯在他的身上,从此再也不能拿开,然后,当一辈子的店员小姐吧。 ☆、融绒 这一只猫,能够幻化成怎样的美女? 融绒 项斯微 自从自己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盛玉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原来她也是很喜欢融绒的,融绒雪白的长毛,再加上头顶上三根浅浅的黑条纹,以及鲜嫩的粉红色的小耳朵,都是那样的可爱——除了前段时间的发情让人有点烦恼。但现在转眼间就到了夏天,那种一天到晚蹭着地面或者抱着老公卢敏的小腿发嗲的症状也过去了,她依旧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啊。她,盛玉,已经怀上了卢敏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可是一天天在肚子里长大起来了啊。虽然说已经去做过弓形虫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有一只猫在孕妇的身边,总归是不大妥当的。公公和婆婆已经说过卢敏好多次,他就是不肯把融绒送走。难道,孩子的健康,还不如一只猫吗? 确实是不如的。自己在家的时候,卢敏会把融绒抱起来玩耍许久,还花大价钱带它去外面洗澡美容修剪长毛;自己不在家的时候……盛玉就觉得更加不对了,最近怪事连连,洗衣机里,多了很多猫毛,粘在衣服堆里属于自己的那几件高贵的衬衣上的,可是,自己穿这个高贵衬衣的时候,是从来不会靠近融绒的,难道是谁穿了她的衣服么?而且融绒从发情到不发情,算算看也很突然。并且,在自己怀孕之初,还对夜晚的生活有种种索取的丈夫,也忽然变得懂事了,仿佛整天都很知足似的。 一时间,盛玉有很不好的联想,她想起小时候那个著名的故事《田螺姑娘》,土是土了点,可未免不会发生在真实的生活中。要是融绒真的会幻化成人形,那自己该怎么样去拯救这个家,和孩子的未来呢? 正忧心着,盛玉回头去看,竟发现老公也沾染了融绒的习气,开始用那种很特别的方式打起哈欠来,使得他眼角的那个小疤都发起亮来。而融绒的眼睛里,仿佛也有了几分灵性似的,竟然略带怨毒的看着她,看着这个曾经也很宠爱它的女主人。 莫非是最近全球气温爆炸,所以一切动物,都开始有了变化。盛玉害怕着,但为了孩子,她也终于在一次丈夫抱着融绒外出之外,小心翼翼地躲在了柜子里。她倒要看看,这一只猫,能够幻化成怎样的美女,把卢敏的心完全地给夺走了。那么,她一定要找到她幻化的密码,把它杀死在猫的形态之中。可能战争会有点难,但为了孩子…… 正思考着,“他们”回来了,盛玉把眼睛贴在柜子的缝上,惊恐万分地等待着融绒幻化。 融绒依旧还是老样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长长的尾巴蜷曲在身体旁边。 没有变……没有变…… 盛玉松了口气,果然是孕妇多虑啊。再往旁边看去,她突然发现,融绒的身边,多了一只白猫,成年的白猫,也是懒懒的样子——她哆哆嗦唆地看过去,那只猫的眼角,闪闪发亮。 盛玉摸摸自己的肚子,涔涔地流下汗来。 ☆、云海聿弓缘 第二天,聿弓被人发现在一个沙滩上。他还活着,可是他已经不是一个男人了…… 云海聿弓缘 项斯微 聿弓生平最爱大排挡,尤其是大连海边的大排挡。 原因相当简单,海鲜路最尽头的那家大排挡,老板娘相当漂亮。皮肤白皙,身材火辣,拥有相当完美的胸型——聿弓是一个画家,自然会格外关注女性曲线。而且她相当沉静,总是在排挡边微微笑着,并不象小红大排挡那样,老板娘涂只抹粉站在门口对着来往的游客说:来啊,来啊。 聿弓是到大连出差的,他看得出小红对自己有意思。可是一连三晚,他都光顾了云云大排挡。就连沉静的老板娘也忍不住多看了这个一米八的高个子男人几眼。看得聿弓魂飞破散。 很勾人的眼睛,只轻轻一扫而过,却象从里面伸出了许多只小手,把聿弓王她身边拉。第三晚,聿弓拖延到了凌晨三点,一杯接一杯。“再来份海胆蒸蛋。”海鲜池里,各色活物在扑腾召唤。 巧的是,最后这碗蒸蛋,是云云自己端到聿弓跟前的。“要再加一份红烧章鱼吗?”云云建议道。 聿弓不喜欢吃章鱼,在成为画家之前他最好的功课就是生物。章鱼夫妇的性生活总是让他觉得异常恶心,因为雄章鱼总是连命根都不要,“雄章鱼往往在性爱结束后将自己的命根也留在雌性的体内”,当生物老师讲到这一课的时候,所有的男同学都报之以藐视的深情,聿弓也不例外,除了章鱼之外,他还讨厌许多海洋生物。 但是既然云云这么说了,他连连点头。海风吹过,云云更美了,白皙的皮肤闪着银色的光芒。“来,我给你夹。”虽然只是很轻的一句,但是聿弓醉了。他把头靠到了云云身上,她的身上,有海风的香味。 聿弓的眼睛迷醉了,“你再吃一点,再吃一点。”云云又给他喂了两口,伙计们都沉默以对,难道这才是真实的云云,和小红一样?可是聿弓心急,他管不了那么多,他把筷子从云云那里夺走,“我要为你画一幅相,我们走吧。” 可是云云生气了,她的粉脸在发光。你必须吃掉。 聿弓不知道为什么,但依然照办。看到聿弓一点点吃完,云云才眉开眼笑,这才乖嘛。 卧室里,摆着各式各样的大海动物的标本,大概大连的女孩子都这样子吧。可是云云两条手臂光滑的不象样子,在聿弓身上缠绕。“不要。”聿弓被云云累的喘不过气来,酒醒了一半。云云的手在四处滑动,一条,两条,三条…… 聿弓彻底醒了。昏暗灯光下的云云,看起来足足有八条手臂。在房间里舞动着舞动着。“你知道,你刚才吃的是什么吗?那些家伙,都是我吸引来的,我每天晚上游向大海深处,每天白天才回来,你知道,我的大排挡为什么生意总比小红好吗?我总是更加卖力,游得更远。可是表哥,表哥竟然……” “我恨他,我恨我表哥。本来,我也是不卖章鱼的,我们只卖别的更小的,更弱的东西,但是小红,小红竟然敢把表哥抢走。” “所以,今晚的最后一个菜好吃吗?”云云发疯似地逼问聿弓,“我知道小红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她怎么可以背叛表哥!” “我……你……” 聿弓此时早已瘫软在地上,“可是,可是,你让我吃了你表哥?”聿弓想吐。尤其是再次看到了云云光亮的皮肤,此刻的云云就像一个巨大的网,扑面而来。 “而你知道,我们的种族的特征是什么吗?”云云狞笑着。 ☆、浪漫假期 书上说的,果然是不能信的…… 浪漫假期 项斯微 每年的国庆假期敏敏都要离开这个浮华的大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所以,那只跟随了她三年的猫咪小P又成为了问题。去年,敏敏和林源的感情还很好,林源欢欢喜喜地买了机票陪她回家。林源是这个城市的人,他的外婆就每隔几天来给小P喂食换水。 敏敏一直以为他们会这样好下去,她很快,也会成为这个城市的一员。当然,对此她并没有特别的想法,不像周围的那些人,把这个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敏敏从来就不是一般的女生。 但她和林源在一年之内就疏远了。总觉得没有当初那么爱了,但也许,这就是恋爱的一部分吧,敏敏从书上看来的,热恋、疏远,到再度回归,这样才会走到最后的稳定。于是她搬出了林源的家,回到了自己几年前买的小房子里。林源有时候会来看她,有时候不会。 是时候收线了。她温柔地打电话给林源,拜托他帮忙照顾小P度过这个假期。林源的声音自然是讨好的、满腔热情地,却并没有提和她一起回家的事情。七天假期很快过去,其实在自己的那个家里,和爸爸还有一堆他做的机器呆在一起有什么愉快的呢?所以她从懂事起就离开了那个有家的城市。回到浮华的大城市,敏敏迫不及待地把小P接了回答,林源的态度仍旧是讨好的,放松的,不仅开车送她们回家,临走了还深吻了敏敏一记,问她什么时候和他重新在一起,”虽然发生了那么多不愉快,但我依然是爱你的,外婆依然希望我的新娘是你——” 却没有要求留下来,像早以被喂饱的猫。敏敏知道林源在想什么,他们是合适的,无论地位相貌还是其他的一切,除了地域,男人本来不就该早低一等的女人么?可是爱呢?她迫不及待地拿出工具箱,安抚了小P的情绪之后,就把它耳朵下面的按扭按开,小P的身体一下子伸展成了一台电视,记录下了这7天它眼中的一切……原来是那个姑娘喂饱了他,那个自强不熄的夜店女大学生,又说自己家里穷才出来卖酒,又说自己不想靠男人,林源总是说他们只是朋友!朋友!难道需要拥抱、接吻,甚至亲亲我我,在那个敏敏与林源一起去宜家买的床上。 书上说的果然是不能信的。什么疏远之后会更亲密,什么找个女人来考察他的忠诚。原来忠诚是经不起考察的,敏敏愤而拿起工具箱,冲回他们曾经的小家里,她要拆了他!还有她!把他们统统都还原成一块块铁皮、螺丝。早知道就听爸爸的,不要来大城市,人类不可信,原来机器也一样,在哪都一样。 ☆、大风吹 我们来比赛谁哭得大声吧,哭得大声就会有王子来救我们…… 大风吹 项斯微 沈依熙小朋友正在南翔和爸爸妈妈愉快地吃着东北烧烤,(虽然她的年纪很小,但是她可以嚼两片生菜的叶子什么的,反正她的妈妈不爱吃生菜),她的干妈从城里来看她了。她的干妈是一个大美人,每次来乡下都会浓妆艳抹,和沈依熙争抢南翔一枝花的称号。她的干妈妈提出要带沈依熙去医院后面的森林里面玩,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就很开心地把她交给了干妈。 结果森林里面根本就没有干妈说的那些漂亮的果子和可爱的小动物,沈依熙很生气。干妈很没有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不断地哄骗她,有的,有的,我们再走一会就有了,结果她们从傍晚走到了晚上,头顶上都依稀出现了星星,森林还是老样子。沈依熙就甩开了干妈的手,”我要回家,我想回家!” 回家。干妈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她们迷路了。沈依熙从干妈的脸上看出了一些不靠谱的神情,于是尝试从干妈买给她的那些书里找回一些自信。”干妈,要不我们看星星吧。星星可以知道方向的……” “恩……你知道我们家在什么方向吗?”干妈思考了一会问她。 “不知道”母女俩陷入了沉默之中。 “干妈,我们看大树的年轮吧,年轮的稀疏好象也代表方向哦” “恩……那你知道我们家在什么方向吗?” 沉默,再次的沉默。 森林里又冷又饿,她们都很后悔刚才没有吃烧烤就到该死的森林里来玩了。于是干妈说”依熙,我们来比赛谁哭得大声吧,哭得大声就会有王子来救我们哦。” 干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沈依熙见状也立刻大哭了起来。要说她的人生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婴儿时期她哭得实在是太少了,连她妈妈都发愁了。现在,她要一次哭个够。 她们从晚上又哭到了深夜,一些星星下去了,又一些星星爬起来了,森林里终于被这哭声弄得风云变色,好象有些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了。她们停止了哭声,很害怕得抱作了一团。 结果,一只骄傲的小白猫从树林的后面跳了出来,她的绒毛很长很长,长得铺在了地上,她走过的地都变得非常干净,她就是一台森林扫地机。小猫跳到了沈依熙的身上,又用尾巴扫扫干妈的脖子,再跳回了地方上。 “我们跟着小白走吧。”依熙说到,于是她们跟着小白在星光下散步,周围的景物也变得美丽了起来(主要是小白走过的地面都很干净),她们来到了一座树屋的面前。在小白的帮助下,干妈和依熙都爬上了树屋,树屋里披着柔软的草,还有鲜美的花露可以喝,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肉吃。 疲惫的干妈和沈依熙喝了花露之后,立刻躺在柔软鲜草呼呼大睡。睡得好香好甜,醒来之后,她们想回家了。干妈看着窗外呼呼吹来的风,就对沈依熙说:你看,北风吹得我们好舒服啊…… 好象是南风诶。 明明就是北风啊。干妈有点生气了。 南风,就是南风。沈依熙坚持着。 你……死小孩。干妈非常生气,一拳头打在沈依熙的头顶,依熙哇哇大哭了出来。窗外的南风,恩,是南风,看见这一幕也非常得生气,立刻就把干妈席卷到了窗子外面,从树上摔了下去。干妈坐在地上哇哇大哭,沈依熙破涕为笑。 于是温柔的南风又卷着沈依熙飘出了窗外,飘啊飘啊,飘到了南翔,坐在了烧烤店里面。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爸爸妈妈还是坐在店里吃着烧烤,于是沈依熙拿起生菜大嚼了起来。真是幸福的一家啊。 ☆、鼠疫 这些人来的时候,都衣着体面,出去的时候,却全都这里流着血,那里衣服破了…… 鼠疫 项斯微 陶陶发现,这两天,她所处的延安西路593号地址里,发生了风起云涌的变化。 有很多各色人等到这里报道,她就坐在前台的位置上,打量着他们进出。先是来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吕正,说是要等人的,结果等着就上了楼,要借厕所。签名本上署名为沈大成的瘦女生说是要来找人,可她找的人根本不在啊。还有,还有,那个叫章凌的女孩子明明是兽医,来这个文艺工作者之站是要给谁看病呢?就连会计小姐赵华都很奇怪,躲在办公室里的尽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些人来的时候,都衣着体面,出去的时候,却全都这里流着血,那里衣服破了。全部都灰溜溜的。实在是神秘得紧。 她所不知道的事情是。作为各个门派的领军人物以及天字一号组织里曾经的一份子,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署名为火锅夫人,标题为鼠疫的军令状:”硕鼠,硕鼠,零食吃光光。谁能捕一鼠,江湖令给他。”谁都知道,火锅夫人的江湖令一拿到手,等于是得到了半个江湖,因为只要拿出江湖令到达桂巷新村,并且留下一封信在门房给火锅夫人,她就会实现你一个愿望。可以是巨额的存款,也可以是武林秘籍,甚至帅哥佳人(比如和小汤哥约会什么的)。但是,这些老鼠实在是太狡猾了,可怜的吕正步下了奇门遁甲的天罗地网,结果害得公司里每天都有人在一米之内走丢。沈大成小姐刚用”黄海派”的看家轻功飞起来,就一头撞上了办公室逼仄的柜子。荞麦和胡晓江的”御女心经”还没有在走廊上耍起来,两个人的剑就刺中对方。养生医生郑萧呢,居然想出用缩骨功把自己缩得和老鼠一样大,去和他们谈和,结果差点变不回来。陈惊雷啊,戴乐啊,一个个不是兵败如山倒,眼看这军令状就没人接得了了。 5点半快下班了,陶陶伸了一个懒腰,从抽屉里拿出一块夹鼠板小心翼翼地放在过道的转角处,可以预见的是,明天早上,她一定能收获一只巨大的老鼠。这段时间公司里老鼠为患,只有夹鼠板最有用。夹鼠板本来就是为了老鼠才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不用它,用什么呢?她前台的桌子下面,不知道是谁放了一个小小的奇怪的牌子在那里,她翻过来看了一下,也看不清楚上面的那三个小字。大概是什么没用的东西,被人丢弃了吧。她一甩手,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把它丢进了垃圾筒。 她没有留意到的那三个字其实是”江湖令”。她一挥手间就错过了巨额的存款,武林秘籍,甚至和小汤哥约会的机会。火锅夫人轻轻地来过了又走了,如同上帝。但是对于陶陶来说这有什么啊!其实幸福就是靠在那个月收入才3000元的男朋友身上,吃一罐乐事薯片。 ☆、培根 好久没有施展的奇门遁甲,还是轻易地在城市的中央幻化出了悬崖,从此那母子俩,就只能在地壳的夹缝中生存…… 培根 项斯微 他在培根蛋汁面上,重新又洒上一层厚厚的黑胡椒,直到这一次把所有的蛋汁都优雅地吃到一干二净,这些,是在欧洲”工作”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电话铃却不合时宜地在这家小小的咖啡店里响起,这里信号很差,他不由地起身出门,电话那头是太太有些失控的声音,”吕正啊,你在开车吗?刚才强生打电话来说,你今年又是优秀员工,太好了,你知道发多少钱啊。” 他微微笑,意料之中的事情。”这个回来再说吧,我在工作呢。” “开车子小心点啊,你中午吃了什么。” “老鸭粉丝汤。”吕正毫不犹豫地就脱口而出,没有哪一个出租车司机,会在中午十分悠闲的把车停在一家小咖啡店的旁边去吃一盘培根蛋汁面,他的太太,是不能理解这个的,就算他是一位一个月可以赚到八千块的司机又怎么样?在她的心目中,他仿佛生来就是一个司机,没出过国门,更别提培根蛋汁面了。其实,他大可以广收门徒,让每个司机都成为八千元的传奇,但是,代号”yz”是不会放过他的,他们允许他用他的本名继续活着已经是很好的一件事情了,而他在”yz”,唯一的命名方式是颜色,他的名字很忧郁,叫做”blue”。他的太太是个愚蠢的女人,但是很适合度过下半生,何况她有一张不错的脸架子,很欧式,有点像那个美国甜心,好莱坞明星。以前,blue去美国执行任务时,曾经和正牌的美国甜心一夜承欢,成为了她回忆录里永远不能忘记的神秘”chineseman”。谁会想到当年叱咤风云的”chineseman”如今会大隐隐于市,做一届小小的出租车司机呢。 拍拍衣服上的褶皱,他带上他为自己特别定制的白手套(他还是忍不住希望能够与众不同),一位鲜艳的,穿着火红色花朵的胖太太,连同她的儿子一同召唤下了他的车子。一时间他有些吃惊,但是很快就释然了。总归会遇上的,虽然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想,她是”红”。彼此都认不出了吧,他已经老了这样多,而她却胖了那么多,还生了小孩子,以前,她是他们中身材最妖娆的一个。现在就像一只巨大的培根。 “去徐家汇,从华山路走,然后到赵嘉帮路。”红没有发现他。 “似乎走复兴路更近一点,……”吕正还是没有忍住。多年来的奇门遁甲之数,不可能就这样荒废,业绩就是这样好起来的。他总是能从最近的路,到达最远的目标,抛弃所有的障碍。”就这么显山露水一点点,红是不会发现的吧。” 下车了,付钱的时候,他看到红那胖胖的手指上,还是涂着鲜艳的红色指甲。大概她也是这样想的吧,干过这行的人,都忍不住。直到她下车走了几步,他满意得听到了”扑通”两声。”美罗城下去门前就是地狱,红一定想不到吧。”好久没有施展的奇门遁甲,还是轻易地在城市的中央幻化出了悬崖,从此那母子俩,就只能在地壳的夹缝中生存了吧。没有人救得了他们,也没有人会再次发现已经隐退的他。他觉得自己这步走得很好,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步。没想到都退休了,还能再干掉两个呢! 吕正得意地笑了,他没有发现,自己接过钱的那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个红色的小口子。”红以前的武功是什么?我怎么一点也想不起了呢?”他思索着。等他回忆起红的武功是在指甲里沫上她自己用丹顶红、仙鹤草、断肠叶配置的剧毒毒汁,趁人不注意划出小小的伤口时,一切已经晚了。 ☆、绮缘 在按摩师催眠般的声音里,在香氛、迷乐、精油的抚慰下,她渐渐沉溺…… 绮缘 浅草 关欣与她的刑警男友阿凯吵架了。 起因是关欣无意中看见阿凯的电脑里收藏了很多裸舞视频。一向保守的她愤怒了,当场提出了分手。 还有什么好说的?!原来她以为的正人君子,原来背地里做着这么恶心的事。 为了不让阿凯找到她,关欣没敢往家去,借住在好友牛玲家。 牛玲得知此事,反而还挺同情阿凯。责怪关欣太过保守,才会导致男友思想出轨。 那晚关欣失眠了,阿凯电脑里那个赤身裸体披着薄纱翩然起舞的女子就象一道咒符,在她脑中挥之不去。 第二天醒来,她感觉浑身酸痛,牛玲建议她去做一次SPA,放松一下。 说来也巧,第二天关欣刚出门,就在牛玲居住的小区附近发现了一家新开业的SPA生活馆,叫“绮缘”,不算小的门店,装修得富丽堂皇。 关欣好奇地走进去,里面的服务生热情接待了她。说是在开业期间,凡是前二十位进来的顾客均可免费享受一次精油按摩。非常巧,关欣正好是第二十位。 关欣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答应做一个精油开背。 服务生指点她沐浴之后,又将她领进了一个小房间。那里,女按摩师已经调配好了精油,要求她褪下浴衣,俯卧在按摩床上。关欣有些害羞地依言行事。 按摩师点燃了香熏灯,一股异香弥漫了整个房间。音乐响起,带一些中东迷幻色彩,关欣心醉神驰。按摩师的手象灵蛇一样,在关欣的颈、背、腰际处游走摁压,又要求关欣在她的提示之下进行冥想,以期彻底放松。 在按摩师催眠般的声音里,在香氛、迷乐、精油的抚慰下,关欣渐渐沉溺。连日的不快烟消云散,她感觉自己一身轻松,仿佛置身于晨雾弥漫的清晨的山林,身披薄如蝉翼的白纱翩翩起舞。 关欣睁开眼睛时,发现音乐停了,香熏灯熄了,按摩师什么时候离开的,她都不知道。原来,她在享受SPA的过程中睡着了。 关欣出去时,整个SPA中心只剩下了接待她的那个服务生。关欣不好意思地说自己睡着了,耽误她下班。女孩说没事,经常会有客人在享受SPA的过程中睡着的。 关欣回到家已是深夜,阿凯苦候在门口。关欣理也不理他,用力甩上了门。 两天后,关欣的信箱里被人塞入了一张光盘。她好奇地拿到机子里一放,看到的却是自己赤身裸体,披一条透明纱巾跳舞的场景。 关欣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是个保守的人,平常连睡衣都穿最保守的款式,何曾会去拍这种DV。但是屏幕上的人分明就是她,而且一脸陶醉。 关欣直觉自己被人陷害了,照常理推算,应该马上会面临勒索。她左思右想,突然想到了绮缘SPA生活馆,马上打车赶了过去。 可是,原来“绮缘”的地址上,却赫然开出了一家连锁快餐店,偌大海报张贴着,同样标示着开张志喜。关欣追问牛玲,她指天发誓说从来没见过什么绮缘SPA馆。 关欣不死心,在附近找了一圈,一无所获。“绮缘”离奇消失了。 她恐惧地哭了起来。 关欣迫不得以找到阿凯,恳求他帮她解决这件事。阿凯向她索要光盘,说是以便获得更多破案线索。关欣涨红着脸交出了光盘。 两天后,阿凯来找关欣,把光盘还给了她,并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串网址。阿凯说,这个网站上有许多女性的裸舞视频,包括关欣的。光盘,都是从上面的资源上刻录的。 阿凯说,局里接到多起这样的报案,他最近一直在查,但奇怪的是,当事人后来一直没有接到过勒索电话。 夜里,当关欣打开那个网址时,发现屏幕上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份声明:说此网站已经关闭,至于上传裸舞视频,其实并无恶意,只是想让职业女性释放出自己隐藏的性感来。 因这一起意外事件,关欣知道自己误会了阿凯,两人终于合好了。也因这起事件,两人相处开始变得象对恋人,亲昵了许多。或许,真的象网站上的声明所说,关欣也终于懂得释放隐藏的性感了。 可是关欣始终觉得这一切,离奇得象一场梦。那家叫“绮缘”的生活馆,是她与神秘世界的绮旎缘份,不能被解释。 ☆、LOST 只要她站在路的这头,小声哼唱陈奕迅那首《富士山下》,无论他隐藏在哪里,都会耳朵流血…… LOST 项斯微 已经是第四年了,寻找吕正的过程。 甘露走遍了全国的各个地方,包括炎热的广州和地震中的成都,这是她在”天字壹号”组织里的最后一项任务,只要完成了这项任务,她就可以圆满地退休。就连”天字壹号”到今年也不过是八周年,她却在这最后一项任务里,耗费了自己四年的青春。组织命令她用声波功把吕正带回来,她的声波功不怕奇门遁甲设置的迷幻路线,只要她站在路的这头小声哼唱陈奕迅的那首《富士山下》,无论吕正隐藏在哪里,都会耳朵流血,现出原形。 自打上次用奇门遁甲逃脱了成员红的毒素之后,吕正就从人们的眼前消失了。吕正没有再做出租车司机,带着那个像他多年前在美国执行任务时有过一夜情的女明星梅格-瑞恩的老婆,江湖上绰号猫仙女的女人一起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他似乎没有在用过奇门遁甲的功夫,因为这个城市里再也没有人走丢。 经过巨鹿路675号的那个小花园里,甘露走得很累了,这已经是她第101次在上海的寻找了。她想坐下来休息,就看到了花园里那些玫瑰花的奇异造型,那一瞬间,她有些佩服这个园丁,又想到自己空有一身武功,却耗费了那么长的青春,就忍不住哭出了声来。”我是该回家去看看了。”她一边哭一边往家的方向走去,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那只可爱的狗狗和等待她的老公,最后的任务,就让它见鬼去吧。 只可惜,她不知道哭的时候,声波功已经不知不觉的用了出来,她身后那些玫瑰花,全部都迅速枯萎了。”天气真好啊。”吕正从巨鹿路的小花园转了出来,看见一个女人的背影,却没有去管。这些年,他一直在这个小花园里当园丁,浇灌着祖国的花朵,等待它们一棵棵萌芽。今天,可是他和猫仙女十周年结婚纪念日。今天,吕正终于启用了已四年没有用的奇门遁甲,把那些玫瑰花排出了一个”老婆,十周年快乐”的字样,就算是有人觉得惊奇,也不过是觉得他园丁技术好吧。这玫瑰花阵是专属于他和她的。 “老婆,快出来看……”话音还未落,吕正就呆住了,那些玫瑰花竟然全都枯萎了。难道,老天真的不允许他再用这邪恶的武功?正在他发呆时,老婆却亲了他一记,”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玫瑰花枯萎了,但是也依然可以看出它们排出的字型。花死了没有关系,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很美好,十周年快乐!” 从此以后,吕正再也没有用过他的武功,这个武功,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但地球上,却从此多出了四个幸福的人儿和一只快乐的狗,这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情啊! ☆、陶梦吧的艳遇 烧梦吧是个异世界,有缘人才可进入。你可在其中亲手烧制自己的梦想,在现实世界里过上梦境一样的生活。 陶梦吧的艳遇 浅草 午休时间,公司里的八卦女又凑在一起侃大山。惟独以欢埋头电脑前,不闻不问。同事的话题从购物、美容一路滚到超女型男,忽尔又玩起周公解梦。每个人的梦境解下来,轮到以欢,她的脸,一下子红似蕃茄,嗫嚅了一句“我昨晚没做梦”,深深低下头去。同事笑着一哄而散,办公室归于安静。以欢的心,却似一只猛虎在腾跃,再也静不下来。 其实昨晚她做梦了,可难以启齿是,她做的是春梦。她梦见自己与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子在梦中痴缠。醒来后,部分细节,依然清晰难忘。 只是这样的梦,怎可说于人听? 因着昨夜旖梦,以欢上班魂不守舍,暗想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谈一场恋爱,来抚慰寂寞的身心。 下班后,以欢没有马上回家,背着包在街上游荡。城东街口的婚纱影楼不知何时变成了陶艺馆,“烧梦吧”的招牌萤光闪亮。门口还挂着告示,说是新开业,每小时半价收费。 以欢好奇地走了进去,服务生迎上来,将她领进了制作大厅。大厅里空无一人,偌大的空间回荡着飘渺乐音。 服务生在极短的时间里,教会了以欢基本技能。离开前,又笑着冲她眨了眨眼睛,说:陶艺制作也是现代人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趣的途径,你可在制作的过程中尽情做白日梦,心里渴望但现实中达不成的愿望都可以释放在你的作品里,这样,你才算没白来。 以欢笑着点点头,服务生一阵风似地离开了。 机器开动,轴心转起,陶土在手心里轻轻掠过,凉滑的质感,仿佛梦中男子脊背的皮肤。以欢的脑中,再一次翻腾起昨夜梦中的情景,又一次深深沉溺。 音乐停止时,作品已然完成,是一个形状怪异的瓮。服务生拿了去烧制,三个小时后,以欢拿着自己亲手制作的陶艺品,开心地离开了。 回家路上,以欢在拐过一个街口的时候,差点被一辆车撞上。她为保护手中的陶瓮不摔碎,盘腿跌坐在地,站不起来了。车上下来一个男子,将以欢扶起,并要送她去医院检查。以欢抬头看他时,差点尖叫起来。眼前这张清秀的脸,赫然就是梦里与她亲密拥吻的脸。那浓重的眉、左颊的酒涡、眼角的痣,如同复刻,一般无二。 震惊之下,以欢失了言语。 以欢随那男子去了医院,检查下来是扭伤了脚筋,医生敷了药,叮嘱以欢一星期脚不可用力,否则会落下后遗症。 男子送以欢回家,并介绍自己叫陶林夕。他背以欢上楼的时候,以欢还疑心是场梦。她甚至偷偷抚了一下陶林夕的后颈,发觉肌肉紧绷,触感真实,才真的相信了。 因为医生的叮嘱,陶林夕每天接送以欢上下班,待以欢脚伤好了以后,俩人俨然已成情侣。 他们的第一次欢爱,仿佛是那晚梦境再现。以欢梦呓般地对陶林夕说:你知道吗?我在梦里见过你。 陶林夕笑着拥抱以欢。 次晨醒来,陶林夕照例想送以欢上班,却发现车子发动不了。以欢遂去储蓄罐拿硬币打算坐公车。因为太急,不小心碰倒了边上的陶瓮。哗拉一声响,瓮碎成了片片陶泥。以欢赶着去上班,唤陶林夕来收拾。 下班前,以欢打电话给陶林夕,系统却说无网络。她急急赶回家中,发现地上瓮的碎片已经不见了,陶林夕和他的车也不见了。 以欢等了一夜,不见陶林夕回来。两天后,还是没有他的消息,以欢去了警局。警方根据她提供的信息,查到了本市五个陶林夕的资料,没有一个是以欢的陶林夕。 随着陶林夕的无声消失,以欢也似丢了魂。每天下班后就在街上闲晃,期望能够再一次邂逅他。 那天她路过城东街口,发现“烧梦吧”又变回了婚纱影楼。她忍不住走进去,询问原来的陶艺吧搬到了什么地方?不料对方看她象看外星人一样,说这幢房子从来没有转租过。 以欢听后呆若木鸡。 当晚她上网,无意识地键入“烧梦吧”三个字,却搜出来一个界面神秘的网站。首页上写着:烧梦吧是个异世界,有缘人才可进入。你可在其中亲手烧制自己的梦想,在现实世界里过上梦境一样的生活。只是切记,一旦你与它的联系被打破,这场梦就会醒来,所有的一切便会消失。 以欢看后如遭电击。她想到自己与陶林夕奇迹般地相遇,想到被自己失手打破的陶瓮,想到随后凭空消失的陶林夕,想到陶林夕的名字,合起来就是陶梦。 以欢终于明白,这些天来经历的一切,原来只是她亲手烧制的一场美梦。 ☆、石头心 这些石头,代表了他的心,如果你过得快快乐乐,他就无恙。但你哭一次,石头会掉下一颗,代表他心碎了一次。如果石头全部掉光,他就会心碎而死。 石头心 浅草 明明跟许辉说再见那一天,下起了暴雨。咖啡店外,许辉看见明明坐进一辆银灰的M6,驾车的男人轻薄地把脸贴向她的脸,然后有意向着他的方向挑衅地张望。 许辉失魂落魄游荡在大雨的街头,想到三年来对明明无微不至地照顾,呵宠得她象个公主,到头来,却被一辆银灰色的M6夺走而心痛不已。而最让他伤心的是,M6的主人,是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 不知走了多久,许辉走到了一条陌生的街道上。街道很小,象一条巷弄,两边店铺都是老式的木头房子,门也是木排门。因为大雨,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只有一家花草铺还开着。许辉停住了脚步。 众多花草里,许辉独爱兰花,曾经买过好多盆送给明明,可她不会养,最后都枯死了。然后,M6男出现了,送她大捧的玫瑰、百合,不需要费心来养,这一捧谢了,那一捧又来。明明的心,就是这样被打动。 许辉在门口怔怔看了很久,直到里面一把苍老的声音招呼他:年轻人,进来坐吧。 许辉不由自主地迈进了花草铺里,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者正往兰花盆景上垒水泥,并把鹅卵石一颗颗嵌在上面,摆成了心的形状。许辉看得奇怪,问老者这有什么用意,老者呵呵笑着说:拿这样的盆景去送人,等于把自己的心也送了出去,不是很有意义吗? 许辉被触动心思,想买下盆景,老者却说,店里所有的盆景都需要定制,因为每个人的心都是不同的。最后许辉在铺子里呆了一个下午,直到老者把另一盆做好的兰花盆景放在他手里。 许辉拿着盆景去了明明家,M6男也在。看到盆景上的心形图案,明明的眼睛红了,许辉也觉得伤心,照老者的说法,他是把他的心,拱手送给了明明。许辉离开的时候,听到了M6男的狂笑:这小子,摆明了还不死心嘛! 许辉回家之后就患了重感冒,咳嗽转成了肺炎,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他经常会莫名其妙地感觉到心口的疼痛,那疼痛来得毫无征兆,有时白天,有时黑夜,疼起来,就象有人拿刀子在剜一样。他以为是咳嗽引起的,所以也没在意。 明明一直没有消息,许辉很担心,好不容易宣布出院,就挣扎着去了明明家。摁了很久的门铃,明明才来开门,眼睛肿肿的,好象哭过。M6男不在,说是去外地出差了。 许辉问明明过得快不快乐,明明笑得很夸张地说:很好,很快乐。许辉听了心酸,就跑去窗台看盆景,却发现嵌在上面的一圈鹅卵石只剩下一颗了。看见自己的心被这样糟踏,许辉愤怒了。他质问明明,明明尴尬地解释:我没有去碰它,石头是自己掉下来的。说来奇怪,我每哭一次,它就掉下来一颗。 明明说到这里猛然刹住,而许辉已经听到了。那个M6男让她哭了,而且不止一次。卵石嵌成的心图原本有十五粒,现在只剩下一粒了。 在许辉追问之下,明明终于承认她跟M6男分手了。M6男对她只是一时新鲜,在最初的热情过后,他转头去追别的女孩了。明明说着,忍不住痛哭起来。就在这时,盆景上最后一粒石子也落了下来,熟悉的心痛再度袭来,许辉终于明白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心痛来源何处。但是这一次,心痛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且越来越难以忍受,仿佛就要死去。明明叫来救护车把许辉送进了医院,医院动用了最精密仪器,却检查不出他的病症。最后,许辉想到了花草铺那位老者,也许只有他,可以解释这神秘现象。 许辉指点明明去找老者。还是那条陌生的巷道,花草铺依然芬芳。明明向老者询问原因,老者笑着说:这些石头,代表了他的心,如果你过得快快乐乐,他就无恙。但你哭一次,石头会掉下一颗,代表他心碎了一次。如果石头全部掉光,他就会心碎而死。这是每一个痴情人愿意付出的代价。 明明哭倒在老者面前,苦苦哀求他救许辉。老者问:你现在还爱他吗?明明用力点头。老者又问:那些石头你还留着没有?明明又点点头。老者微笑着说:你没有丢掉他的心,证明你们还有缘份,你把那些石子拿过来,碎掉的心,再复原就可以了。就象丢失的缘份,也可以重新再续。 明明噙着眼泪猛点头。 两天后,许辉出院了,因为一番奇遇,使爱情失而复得,所以想去向花草铺的老人道谢。但是他和明明两人找遍了城市东北角,却再也没有发现那条陌生的巷街,更不用说是老者的花草铺了。 象一个神秘天使,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香熏吊瓶里的眼睛 她在香熏吊瓶里看到了一只眼睛——那只浸在精油里的眼睛,正用一种悲哀的神情看着她。 香熏吊瓶里的眼睛 浅草 可歆与杜岩结婚一年半,夫妻感情融洽。可歆打算下半年再怀个孩子,这样,人生似乎就完满了。 可歆与杜岩结婚的时候,住的是杜岩的单身公寓。可歆嫌小,一直想换一套房子。她与杜岩都看中了东河花园的复式楼,地段好房型佳,可一百二十万的价格却让他们承受不住。 可歆与父母商量,开建筑公司的父亲同意帮他们付60万的首付,但前提是房产证上必须写可歆的名字。可歆觉得这样做会伤害杜岩的自尊心,坚持要签两人的名字。为此,还与父母起了争执。 从父母家出来,闷闷不乐的可歆一个人去逛百货公司。香水柜台正在做新品推广。可歆走过去,导购小姐热情地向她推荐。可歆的眼睛在品类种多的香水中突然瞄到了一个小小的香熏吊瓶,瓶身设计得相当别致,曲线玲珑,仿若人形。 可歆被吸引住了,拿了吊瓶来看,鼻端却闻到一股异香。这香气有别于任何一款香水,只一嗅,心里便涌起了很想很想拥有它的感觉。她向导购小姐询问价格,小姐笑着说:这个吊瓶不是我们柜台在卖的,可能是哪个粗心的客人落下的吧。小姐,你要是买一瓶香水,我就做个顺水人情,把这吊瓶送给你啦,你可以挂在汽车里当空气清新剂。 可歆在导购小姐的巧舌如簧下,买下了一款香水,并获赠了这瓶香熏。 傍晚杜岩来接她吃饭的时候,可歆顺手将吊瓶悬挂在杜岩的车头。开车去餐厅吃饭的途中,杜岩的神情突然变得很奇怪,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可歆奇怪地问他是不是人不舒服,杜岩却说突然间感觉身上冷嗖嗖的,好象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如芒刺在背的感觉。可歆笑他神经过敏,开玩笑地逼问他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杜岩自然是矢口否认。 那天之后过了一个星期,杜岩的精神状况愈发不济。经常魂不守舍,丢三落四,甚至彻夜失眠,食欲大减,人也很快消瘦下来。可歆很是担心,陪杜岩去医院检查。全套检查做下来,却查不出任何病因。医生推测可能是工作上精神压力过大导致。杜岩附合。可歆心疼丈夫,当天就去买了很多补品炖给老公吃。 可歆的父母最终敌不过她的坚持,同意了她在房产证上签署两人名字的意见。签合约的当天,可歆由父母陪同早早去了房产交易中心,杜岩说公司有急事要处理,会晚一点过来。 可歆等了又等,最后等来的却是杜岩撞车入院的消息。 杜岩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他看着可歆,眼泪横流,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天下午,保险公司打电话给可歆让她去处理车子保险事宜。可歆到了那边,打开杜岩车子的车门时,挂着的香熏吊瓶绳子突然断了,瓶子掉了下来,可是安然无恙。 可歆伸手去捡,却被灼热的瓶身烫到了手。她惊讶极了,找了块厚厚的布,包起瓶子好奇地看,赫然在瓶子里看到了一只眼睛。那只眼睛浸在精油里,用一种悲哀的神情看着她。可歆吓了一大跳,定睛再看,那只眼睛却消失了。可歆的心砰砰直跳,当下把吊瓶放入包里,去找她在医科大学深造的女友。 可歆的女友拿起吊瓶的时候,并没看到任何异状。她拔下塞子,把瓶子里的精油全部倒入了一个容器里。一分钟后,容器里的精油缓缓凝成了一只眼睛的形状,跟人的眼睛并无任何异样,瞳仁里居然有一些混乱的影像停留。 女友与可歆一样惊骇不已。她找来了仪器,把眼睛取到精密仪器下一看,忍不住脸色大变,低呼起来。可歆凑过去,看到了同样令她震惊的一幕。那只眼睛里停留的影像,居然是她的丈夫杜岩与一个身材丰满的陌生女子亲热的画面。而亲热的地点,正是在杜岩的车里。 可歆的女友去找了她的导师,导师得知吊瓶的来历,也同样惊异不已,但他也无法解释这种情形,只能把它归于科学无法解释的一类异象。 杜岩向可歆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可歆在杜岩出院以后,迅速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独自一个人住进了那套复式楼。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前事,仍然觉得象一场梦。而那只香熏吊瓶里的精油,已经全部挥发无形了。那只眼睛,自然也永不再现。 ☆、轮回之蛊 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 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 轮回之蛊 耶马 1 电梯在身后关上时,女人将裙子向下轻轻拉了拉,饱满的胸立即从那快要被胀破的衣裙里又探出了些。一声轻微的叹息声传到耳里。那声音极轻,若不是在这寂静的夜里,相信每个人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女人心里一凛。可是想到随后的那个约会,便又释然了。她捋了捋头发,安慰自己:是风吧。怕什么。有一个那么健硕强壮的男人正在等自己,怕什么。 女人穿得很性感,酒红的迷你裙,一双缀满水钻的黑色凉鞋,满肩被染成金黄的头发随着她轻快的步伐颤动着。她向着楼层最深处的那间房走去。昏暗的廊灯照在她身上,影影绰绰。 门刚开,女人便一头栽了进去。象是在野生丛林里被一条巨蟒吞食。事实上,她只不过栽到了一个男人的怀里,男人粗暴地搂了她,双手已经开始娴熟地在她身上游移。 她咯咯笑了,极其娇媚:“先洗个澡嘛。” 窗外,夜色很浓,街上的路灯次第熄灭,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夜,黑得深沉,很容易令人联想起一些暧昧的情节。 窗内的氛围,果真已是暧昧之至。洗手间里方才热水澡留下的雾气已经飘进了卧室。恰如其分地营造了一种朦胧的意境。 男人裸着身体,象一把极富张力的弓,蓄势待发,她却成了那个等待一箭穿心的猎物,妖娆、迷乱,我见尤怜。 男人压在了她身上,呼吸越来越沉重。她幸福地尖叫着,却又夹杂了痛苦的呻呤。强烈的撞击,似已不能再满足他们内心火热的欲望。男人伸出手,“啪”,一个清脆的耳光甩在了她脸上。她的头立即被打得偏了过去,金色的卷发覆在脸上,闪烁着奇异的光泽。转过脸,她却似并不讨厌这种暴力,脸上,挂上一缕满意的笑容,残酷到充满致命的诱惑。男人看得痴了。她的上身,却突然跃起,牙齿咬在了男人唇上,深深地咬着,伴着轻微的呻吟。血,顺着男人的唇角流下,那咸咸腥腥的味道更象是一针兴奋剂,男人的动作抖然又夸张了很多,双手在女人身上放肆地挥舞,手指有力地掐进那细腻而富有弹性的身体。女人松了嘴,却更欢快的叫了出来,眼里,燃烧着贪婪与惊喜。丝毫不介意身上早已布满了青青紫紫的伤痕。 挺进、挺进……却总感觉还缺少了些什么,并不能迅速到达他们所期待的彼端。男人轻喝一声,双手扬在了自己的脸上,脸上立时已见些许抓痕。“再用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娇喘着。却看见男人将手指插进了自己的眼里,黑红色的液体,顺着两个空空的眼眶,粘稠而下。 女人这才觉出了什么不对劲,呆呆着看着身上的男人,惊叫一声,准备逃开。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男人发了疯似地扑向她,下身的动作仍未停止,却张大了已被鲜血布满的嘴对着那雪白的胴体,撕咬开来。 “再用力一些,再用力一些。”女人惊恐地听见,自己的声音仍在这房里飘荡着。 “再用力一些。”男人受了这声音的指引,坚硬的牙,已经咬上了女人脖颈上的血管。 最后的时刻,女人清晰地听到了血管断裂的声音。她知道,她逃不掉了。 2 林晓枫是被警察带来的。现场已经被戒严。那两具尸体已是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下身,却还是紧紧地贴在一起,警察们费尽了心力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林晓枫是被带来认尸的。本来,谁也不会想着让这个可怜的女人亲眼目睹这样惨烈的现场。可是,如果不带她来,又怎能确认死者的身份? 身份证,钱包,手机……没有错。可是这一切所指向的那个体面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死于非命? 林晓枫默默走近,终是,在那死后也依然有力的脊背之上,找到了那颗痣。 “是他。”她轻轻的说。却再也不能言语,缓缓地,滑坐在了地上。 队长无比同情地看着这个已经悲伤到麻木,连流泪也忘记了的女人,那具男尸生前的妻子,说:“送她回去休息吧。” 这是一场诡异而残酷的案件。光凭现场,没有人能找到第三人出现的证据,所以,无法得知是不是谋杀。 不得已,只好动用了高科技的远红外摄象机。屏幕上那些隐约的人影,终于再现了当时的情景。 每个人都震惊了。——不是他杀,却是他们相互摧残至死。不,更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他先是捅瞎了自己,再咬死了女人,然后,又咬断了自己手上的所有筋脉,终于,死在了一起…… 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样的仇恨,让他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同归于尽。 只有林晓枫知道。是她来了。 3 20岁,多么美好的年纪,林晓枫刚刚认识李希哲,那个腰缠万贯的钻石男人。谁都以为,这是王子与灰姑娘在现实中最完美的版本。 可是,林晓枫遇见了她。 那是在某个酒吧万圣节的狂欢舞会上。本来是李希哲约的她,却临时有事,不能来。她只好一个人选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看着热闹。 一个女人却径直走到她的面前,坐了下来。 “怎么,被男朋友爽约了?”女人问。 她乖巧地笑笑。 “男人,总是靠不住的。”女人说。“特别是睫毛很长的男人,都花心。有一个办法,一个古老的巫术,可以帮你将他永远地留住。” 林晓枫微微地皱了皱眉。她一直听说某些酒吧在夜深的时候,总有一些假冒的女巫出来骗钱,本是不信,不想,今天却遇到了。 好在她有教养,虽然有些嫌恶,却依然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便开始抱起易拉罐,吸着汽水。 “趁着他熟睡,剪下他的睫毛,磨成粉,再和着自己的鲜血,滴到酒里,与他一起喝下去。这样,他便被你下了蛊。一辈子也不会背叛你。倘若,哪一天他还是不小心背叛了你,神灵也不会放过他,会让他以一种最惨烈的方式死去。” 林晓枫觉得有些闷,不屑地笑笑:“可是,我凭什么相信您?” 女人笑了:“我知道你会这么问。可是,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 正说着,林晓枫却感觉女人的神色发生了变化,这变化非常之快,以及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之下,她也能辨得分明——她眼睁睁地看到,女人的五官开始严重扭曲,直到一个男人的面容完全地呈现出来。 男人张开嘴,向着她爽朗一笑:“年轻人,这世界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没有见过,便不存在。” 那天夜里,林晓枫是尖叫着离开酒吧的。可惜这本就是一个不正常的夜晚,处处弥漫着诡异的气息,狂欢的人群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的反常举止。 惊恐是有的。可是,她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去怀疑那个女人——不,应该说那个不知道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 将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这怕是每个女人最大的心愿吧。 于是,林晓枫虔诚而郑重地,下了那个蛊。 而现在,林晓枫清楚地知道。她来了。从李希哲背叛自己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来了,悄无声息。 4 夜晚,林晓枫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不能成眠。 每个人都会以为,她是在受着丈夫的背叛和死亡这样的双重打击,内心不能安宁。 林晓枫咬着唇,略有恨意。 她恨着李希哲的背叛,却也同样恨起了自己。若不是自己当初那么轻信了别人,李希哲也不会死。就算他有了小小的背叛,也许,她会象个正常女人那样,包容着,用爱把他唤回,那一种天长地久,虽不完美,总好过如今这般,生死殊途。 “晓枫,对不起。”一个声音传来。 她一惊。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打开灯,卧室还是一如继往的干净整洁,如每个等待李希哲的夜晚一样,空空荡荡。 下了床,从药柜里拿出几片安定,她狠狠地服下。 终是受了药物的控制,她睡得很沉。并且,这一觉,似乎与以前的夜里,并没有什么两样。她似乎忘记了李希哲已经不在身边,她只感觉到,她背对着他,枕着他有力的臂膀,而他,依然是从身后抱紧了她,温暖安全。 天已大亮,阳光照进了卧室,刺在了她的眼上,她迷迷糊糊地,将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推开,直感觉腰酸背痛。 突然惊醒。——手?哪里有手?李希哲已经死了,这一夜,是谁抱着她,让她睡得安详? 她坐在阳光底下,打了个寒颤。 单位已经批了她长长的假期,让她好好休息。她本可以再倒回床上,带着长长的忧伤,睡一个虽不踏实,却至关重要的回笼觉。 可是此刻,她却对床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她多么害怕,再次睡去后,又会感受到那双手,那个曾夜夜陪伴自己的温暖身体。 走进洗手间,她却感觉到了一片荒凉。 从前每当这个时间,都是家里最为忙乱的时刻。李希哲和她都要上班,两人挤在一起,洗手间里满是流水声,和牙刷碰撞杯壁“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现在,这里一片寂静。 林晓枫看着镜子,忍不住,终于流下泪来。 “别哭。”他说。 又是一个激灵,“谁?”林晓枫问。 环顾四周,根本没有别人。 目光再回到镜上,林晓枫却惊恐地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画面——镜子中,自己的五官严重地扭曲起来,渐渐地,一个男人的面容浮现在眼前。——李希哲! 她尖叫一声,拿起牙杯砸向镜子,捂住了自己的眼。 可是,她多么清晰地听到,那一声吼叫,却分明发自一个男子。 5 万圣节,酒吧里依然的热闹非凡。 林晓枫看到了角落里那个单纯的女孩子,慢慢走了过去。 “太过血腥的场面可能会吓着你,那么,你就当我在变一个魔术吧。”她说。 看着女孩尖叫着离开,她却满心悲凉。 “真的管用吗?”她问。 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她的身体里回道:“管用。你给我下蛊时,答案就留在了我这里。这是一个轮回之蛊,爱与复仇,本就是一场轮回。等到他们体内的蛊发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各自拥有肉身,从此相忘了。” 会有那一天的。她想。因为哪个女人不希望与心爱的人长相厮守,不离不弃? 可是,又有哪个人能够明白,只有拥有了同一个身体,才叫作真实意义上的,永不离弃。 ☆、血娃娃 每一个娃娃身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一碰,就会汩汩流出红色的液体…… 血娃娃 耶马 楔子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种娃娃,芭比娃娃、迷糊娃娃、露娜娃娃……更多的不知品牌,却同样被女孩子们奉若至宝,收藏在枕边书桌上,日日把玩。 浅凝的屋里,却几乎有着这所有种类的娃娃,虽非正品,却一样匠心独具、精雕细琢。 她在网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娃娃店,专门出售真假难辨的赝品,因为物美价廉,生意颇为红火。几乎每一个分类下的娃娃都供不应求。只除了,有一类由她自己精心设计的娃娃,售出无几。 她们,同样拥有着吹弹可破的肌肤,粉嫩细滑,有着真人的触感。白晰的面容,柔软的四肢,水旺旺的眼睛,柔顺的长发。按说,全是上品。可是每一个娃娃的身上,都有一处人为的伤口,里面似有什么机关似的,一碰,就会汩汩地流出红色的液体。 她管她们叫做:血娃娃。 宁静的夜里,屋里散发着隐隐的霉味。依然只点一盏老式油灯,浅凝坐在灯边,专注地缝制着娃娃,嘴里,轻轻吟唱着催眠的曲调。时不时,她会抽出左手来,摇动一下身后的婴儿床,面色祥和。 灯光扑闪,婴儿床里,几只血娃娃整齐地躺在一起,面目狰狞。 1 一天,两天,三天……仅仅十天,那个帖子水涨船高,已经翻至第五十九页。 殷以商坏坏地笑着,一页一页翻阅下去。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女人,飘逸脱俗,不染烟尘,却从每一个细胞里,透出深深的忧郁来。 她走路很轻,终日只穿一件纯白的棉布睡裙,长发直直地垂下,让人从任何角度也无法看清她的眼睛。如果不是初遇在人声鼎沸的商场前,他一定会把她当成一个女鬼。 而事实上,除了初遇,她此后的行为也当真象极了一只女鬼。 她只在深夜才出门,先扔掉大袋的垃圾,再去24H的快餐店打包回全天的食物。有时,还会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转角处一个冷僻的辅子买一点煤油。 她的菜谱殷以商研究过,看不出丝毫的喜好与规律,似乎店里还剩什么,她就要什么,绝不挑剔。如果一定要有所发现,那就是,她的饭量相当惊人。 殷以商还从未见过这样大胃的女人。他年纪轻轻,就接手了父亲的家纺公司,身边一直美女如云,哪一个不是娇滴滴地特别在意自己的身材,每每用餐,都会扭捏着不肯多进食,唯恐一星点肥肉也会毁掉了她们窈窕淑女的声名。哪里会象她?一天的食量,光主食就有五六份。 那个帖子的帖主正是殷以商。说不上是什么心理。或许是因为她太过神秘,他太急切地想要揭晓答案,却又没有学会放下所有矜持去贸然打扰。 也有可能,只是因为他初来这个论坛,他殷以商殷大老板的魅力在这里起不到任何作用,发帖无人响应,回帖也得不到回应,处处显得格格不入,很受排挤,才想借了这随机的灵感,大炒一把人气。 他是殷以商,他怎么可以忍受自己不是焦点? 于是,他站在自己新抢租下来的简陋居室的阳台上,用高清晰的数码相机拍下了她的窗口。那个终日被厚厚的白色穿帘屏敝的窗口。 照片,是傍晚拍的。那天正好有雨欲来,天上的云朵很厚重,黑压压地离地很近,那种沉闷的调调压抑住了整幅画面。 他说,这是一个古怪的居室,从来没有见过窗帘被揭起过的时候,也根本没有听到过里面有过任何响动。但楼下的邮箱,每天都会有人塞进东西。第二天再看,却又空了。到了傍晚,又会重新被塞满。 这里,究竟住着什么样的人呢? 他当然全然隐瞒了他的跟踪和她的出行,并且在行文间添油加醋,以增加其间诡异的气息。 坛子里的人们炸开了锅,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里应该住着一个深居简出的作家。因为只有作家,才会既不喜外出,又与外面的世界保持频繁的书信联系。 有人说,这里应该关着一个精神病人,没准那些邮递物都是他自己写给自己的信。 也有人说,笨,你们真笨,全部被忽悠了!这间屋里根本没有人住,只不过是楼上或者楼下哪一家空出的房产而已。至于信箱,它的主人习惯了留这个号码,所以只用这个信箱来通信。 帖子是在第二十七页开始进入正题的。 终于,有人要求楼主提供详细地址,要组建一个小型的敢死队,去一探究竟。这个提议,居然一呼百应,一时间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xdx潮。 那之后,便是千遍一律对帖主千呼万唤的期待。甚至,有人开始按捺不住,开始对这座城市每一个破陋的社区进行排查,企图在楼主回复之前,就找到照片里的小楼所在。 殷以商应该是欣慰的,他终于再度成为了焦点,他的身影,如此被人期盼着。然而,他却开始坐立不安。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她虽然依然神秘,对他,却不过是一扇虚掩的门。无论这门里藏着什么,他都不可以让别人捷足先登。 所以,他终于在一个傍晚,敲开了那扇门。 2 您好,他说,我是来送快递的,请问是商萌萌小姐吗? 浅凝眯起眼,细细地打量着面前的男子,突然迎来的光亮让她一时还无法适应。 她低了头,没有作答,只转身回到桌前,给他让出了一个小小的入口。 他识趣地跟了进来。 关门。她说。声音很轻,也很冷。 书桌、婴儿床、沙发、杂物架、几只装满布块的竹筐……整个屋里阴暗潮湿。 电灯开关明显坏掉了,灯芯在灯盏里费力地挣扎着微弱的光亮,将周边的物什照得影影绰绰。 最令殷以商惊奇的是,这样的屋子里,居然会有一台电脑,一台开着的电脑。 一段时间的离开,使电脑已经黑了屏。殷以商轻轻地摇了摇鼠标,屏幕上,却渐渐浮现出一个帖子,一个由他发表的,唯一火爆的帖子。最后的回复正出自他的ID,他说:无论如何,我都会给大家一个最终的答复。 心下一寒,脊背上突然感受到一丝凉凉的目光。 猛然转身,她却仍在安静地缝制着手里的娃娃,岿然不动。 3 后来殷以商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天究竟还发生了什么? 他明明以一个快递员的身份进入了浅凝的家,最后,怎么却在那张破旧的二手沙发上,与她纠缠在一起。 究竟是谁勾引了谁?还是,情到深处,水到渠成? 一切的一切,纷纷乱乱,记忆碎成了浅凝剪下的布条,零落不堪。 他只记得她披散的发,迷离的眼,火热的唇。她动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似着了火般歇斯底里地疯狂动荡;她静的时候,连时间,也停止了呼息。 前所未有的心动。 仅仅是回想,却又令他身体的某一部分蠢蠢欲动。 摸出手机,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他一人躺在沙发上,身边,已没了她的身影。 她是照例外出了吗? 一个鱼跃,他坐起身来。 桌上,留有一只刚刚缝制完成的娃娃。精美的面容,甜美的笑意。真是个尤物。 忍不住就伸手一摸,一丝鲜血却顺着她唇角汹涌而出。 啊—— 没有丝毫准备地,他骇在了那里。 4 殷以商自然没敢在帖子里道出这段艳遇,他怕会被数不清的板砖砸来,横遭惨死。 踌躇着把帖子翻到最后一页,却看到自己的ID已有回复: 她是一个终日呆在家里做手工娃娃的女孩,在淘宝上有一家店。因为货赶得紧,所以不太有时间外出。邮箱里的信件,大多是她订购材料的包裹单,也有一些不习惯网上购物的客人邮来的汇款。 ——也许这个真相让大家失望了,但现实总是这样,世界上哪里真有什么鬼怪神仙,这件事情至少让我们明白,任何诡异的表相,在现实中,终归有一个毫无创意的答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做的娃娃相当精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她店里看看…… 后面是网址。 而回复时间,却正在几秒钟之前。 5 随着真相的揭晓,这个帖子便失去了神秘与新鲜,逐渐被人遗忘。人们更多的注意力,则转移到这座城市近期大增的失踪案件上去了。 网友们激烈地讨论着那些失踪者的命运走向。因为失踪最多的是女童,有人猜测是有一个贩卖人口的集团入驻了这座城市。她们应该是被卖进了无法生育的富人家庭。更多的人表示反对。因为自古以来,被买卖的儿童多半是男性。而女童?养大成人再卖入青楼?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基本上很不靠谱。那么,很有可能是拐去进行器官移植交易了,或者,从小畸养,进行特殊的非法演出。 更有人为了证实其可能性,将几年前与失踪有关的那则旧帖也翻了出来大加炒作。 大致是说某某地方,有些女孩即使是在大商场的试衣间里,也会突然失踪,亲友花尽数十年时间也无法寻访到踪迹,若干年后,在一个畸形人演艺团体的演出中,却认出了自己失踪了的亲人。 殷以商对此不以为意,他的全盘心思,都用在了那个叫浅凝的女人身上。 他们已有过了最亲密的接触,他该是她最亲近的人了吧。可是她对他,却还是那样阴晴不定。 每天的鲜花牛奶,都无法轻易敲开她的门,一个月里,她似乎只在那特定的几天里,才有心情接见这个执著的仆人。而只要她肯迎接,她便是狂野的,致命地给予他全部诱惑。只是除了身体的纠缠,她对他却是那么吝啬,甚至连微笑,也不原意施舍。 他请她搬去他的豪华别墅,她不置可否。他邀她共进晚餐,她却当着他的面打开准备好的便当,默默进食。他送她华丽时尚的衣物,她照单全收,一转眼,却被她一一剪碎,改造成娃娃身上的礼服。而她自己,仍旧穿着那一成不变的白色睡裙。 有一次他无意间打开了她的衣柜,一时间呆在了那里。大大的柜橱里,居然只挂了几件款式一模一样的睡衣,再也没有其它的色彩。 很多时候,殷以商并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他也很懊糟——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怪人呢?我怎么会认识她这样的女人呢? 是啊。我怎么会认识她这样的女人呢? 殷以商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思绪,便顺理成章地飘回了初遇的那一天里。 那些日子,家纺商城里的生意很是冷清。殷以商大手一挥: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把那些做家纺用的边角料全部摆到花车上,推到店门口低价促销掉,先赚点人气再说。当然,促销的消息是先从报刊电视和网络这种种媒体之上同时散发出去的。 就这样,他看到了她。 这怕是她几个月来唯一一次白天出门吧。这么微薄的机会,却被他撞到,并且为之吸引,这不能不说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既是天意,还有什么可抱怨呢?这样去想,便又坦然。 之后,他似乎迷恋上了这种追忆。他习惯性地开始收集与她相处的每一点滴快乐与美妙的时刻,而将那些冷遇,统统赶出脑海里。这样,当他回味,他也是幸福的,温暖的。他会觉得他的爱情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神奇。如此如此,无法抗拒。 他曾经设想过她应该是一个受过伤害的女人,他应该替她请个心理医生。而最终的结果是,他为她,催眠了自己。 6 他与她的关系,终究还是与外面的世界扯上了联系。 那是一则报道,说是据可靠消息,最近失踪案件中的孩子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在失踪时,都带着一只会流血的娃娃。 血娃娃? 殷以商读到这里,一个激零,一股寒意弥漫了全身。 他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她的家门,敲了半天,却没人响应。 突然想起,是深夜了吧,她应该在快餐店才对。 到了店里,却被告知她刚刚离去。刚想追出,却突然返身,问起:那位小姐今天买了些什么? 7 桌上、地上、沙发上,铺满了便当,浅凝哼着催眠曲,仔细地将方便筷一一摆好。 九十九份便当呵,这将是多么浩大的工程。好在快餐店的老板讲信用,从不对她偷工减料。 好在,这般的疲累,也总该有个结束。 吃吧吃吧,乖乖地吃饱,好上路。 她轻轻地哼着,面色忧郁。 嘻嘻哈哈的笑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摇篮里推得满满当当的血娃娃逐一站起,排成整齐的队列走到各自的餐盒面前。 吃吧吃吧,乖乖地吃饱,妈妈带你找到回家的路。 她轻声吟唱着,却掉下泪来。 8 好不容易砸开门,殷以商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浅凝的屋里,已是零乱不堪。早些天卖出的那些血娃娃,不知何时又全部回到了这里,被浅凝排列出奇怪的队伍。每一只娃娃的面前,都放着一份食物。而那个苍白忧郁的女人,正垂着泪,象一个温柔而贫寒的母亲一样,在照顾“孩子”们进食。 娃娃们一动不动,夜,令人发狂地静着,浅凝轻飘的歌声便更显诡异。 浅凝,你……你怎么了? 殷以商打着寒颤,却终于问出了口。 浅凝停了下来,淡淡看了他一眼。 九十九只,花费了我三年的时间啊。今天最后一个客人收到了她的娃娃。这都要感谢你的成全。 我?我怎么了? 是你的那个帖子,让我一直冷清的血娃娃生意热销了起来。要不是你,九十九个符合条件的买主,我该要等到什么时候? 浅凝,你在说什么? 她却不去回答,只剥落了身上的睡衣,再次,向他展露了雪白了胴体。 不……不要,浅凝,我不要我们再这样下去。我…… 她却并不理会,轻轻拿起餐桌上早已放好的一柄尖刀,向自己小腹上划去。 啊—— 殷以商轻呼出声,却是来不及了。 一滴、两滴鲜血冒出,却瞬间凝在了伤处。没等他多想,她又将刀向下深深按去,“哗啦”一下,是血肉分离的声音。 殷以商忍不住想闭眼,却眼睁睁地看到她小腹处的皮肉已被翻开,显露出一个大大的窟窿。鲜血,似中了盅术般,从那个巨大的洞口仓皇逃离。 守着我,不要惊动孩子们。她说,只需一刻钟,我就会醒来。 她忍着巨痛,咬牙向他说道。 千万别报警,求你。电脑桌上,有你的一封信。当你看完,我就会醒来,相信我,我不会有事的。 殷以商哪里还有心思听她言语,双膝一软,跌倒在她身旁,正好接住了她温暖腥热的身体。 9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殷以商终于再度有了意识。他看着地上大片的血迹和怀里血迹斑斑的女子,忍不住想吐。泪,毫不自知地倾泄出来。 摸索地爬到电脑桌旁,展开信。他第一次看到浅凝清浅的字体。 五年前的某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孩子。一个被强暴而生下的所谓孽种。我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女人,我只剩她,我的孩子。而我最终,却将她也弄丢。你无法想象我当时的绝望与心痛。 是的,我可以再去随便寻找一个男人,重新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可是,这对我没有用,任谁,也比不上我那可爱聪明的女儿,我此生唯一的挚爱。 幸而,我找到了它,古老的寻魂术。它教我学会了制作巫蛊娃娃,并将她们送到条件相符的孩子们手里。它告诉我,巫蛊娃娃会为我带来九十九个女童的灵魂。在此期间,我必须尽量减少与外人的接触。而第一个主动找到我的男人,便是巫神派来成全我的男人。只有和他,我才能孕育一个新的载体,与九十九个灵魂一起,重新寻回我早夭的孩子。我要她重回我的腹中,重新经历十月的孕育,将她带回我身边。 殷以商,那天当你敲开我的门,我就知道,你便是巫神赐给我的那个人。我本应感恩戴德,可是,请原谅我对你始终冷漠。因为我不能爱上你,在巫毒的教义里,只有唯一的,彻底的,义无反顾的爱,才是寻魂术的索引。任何其它的爱恋,都会让我前功尽弃。不仅我的孩子不再愿意回来,就连我自己,也将堕入轮回之外。 当我再次醒来,请原谅我不再记得你,所以,现在请你,就当一切都未发生过那样,安静地离开。 10 看完这封信,她就会醒来。只要一刻钟,她就会醒来。 殷以商喃喃念着,疑惑地盯着地上浅凝的尸体。 你说过,我看完这封信,你就会醒来。 他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地上,痴痴地等着。看着白天过去,黑夜再度降临。也终究没有等到她再次站起。 他将那封信揉碎,扔进一旁的垃圾筒里,却在那里发现了一张试孕纸。那上面隐约的红线告诉他,用过它的那个女人,已经有了身孕。 门窗紧闭,他却感受到一股越来越彻骨的寒意,终是抱住头,鸣鸣地哭了。 他多么希望她马上可以好生生地从地上爬起来,站到他面前。重新那么飘逸脱俗地活着。哪怕她依然对他很冷很坏,他都不会介意。他会努力地重新让她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接受自己。他会好好地去爱她身体里那个小小的生命。他相信,那也是他的孩子,是他前世就走失了的孩子。他们,本就是一家人。 可是,他又笑了。他一直以为她是冷血是病态是个疯子。却原来,她也是爱过的啊,甚至比他的爱更浓烈更悲壮。就这样一爱,便让她付出了生命。 终是抵不住崩溃,他咆哮一声,冲出门去。 于是,那个清冷的夜里。偶尔晚归的人们便在街上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又哭又笑地跌撞前行。 他笑得那么凄惨,却又哭得,那么狼狈。 ☆、死尸香水 有些东西,不去注意,便看不见,但,它一直都在那,一直在。 死尸香水 荷西 1 好多天来,崔浩总是有些心神不宁,每晚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噩梦。有一次他竟然梦见陈菲躺在停尸房里,身上盖了白布,周围都是些和她一样的盖着白布的死尸。但梦中,她忽然掀开白布,自己坐了起来,下床,然后走,一边走,一边吐出舌头来,做出窒息而死的恐怖样子来。 崔浩惊醒来,满身冷汗,抬头来,就看见陈菲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她今晚演出,要化死亡金属妆,脸上涂满了颜色,眼窝乌青,嘴唇猩红,脸擦得青白。看见崔浩醒来,她回头对他笑,调皮地吐了舌头。 这一笑不要紧,把崔浩又吓了个激灵,她的妆容和她吐舌头的样子,竟然和梦里面的一模一样。 陈菲坐过来安慰他,问,崔浩,你怎么了?她的手放在崔浩手上,却感到他的一阵战栗。 是不是做噩梦了?陈菲拿手背帮他擦了汗,然后倒了杯水给他。 陈菲靠近自己时,崔浩闻到一种扑鼻而来的恶臭,就像是,死尸的味道。 崔浩赶紧捂住鼻子问,你身上什么味? 陈菲笑了,是一种很特别的香水,很贵的价钱才买来的,据说是从死人身上提炼的。今晚,我要出演的是个女人自杀后变成了女鬼,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所以,连死尸香水都洒了点。怎么了,逼真么?我只洒了一滴。 崔浩的脸变了色,不说一句话,任凭她尖叫不断,死拖着她去了洗手间。两个人都裸着,他站在花洒下帮她洗澡,冲掉脸上的诡异色彩和身体的恐怖味道。终于,她的脸恢复了素白,身体换上了玫瑰浴露的香味。 皮肤的揉搓中,好像又来了欲望,两个人在花洒下亲吻,崔浩抱着她回到床上,抵死缠绵了一番。 事后,崔浩在陈菲的耳边呢喃地恳求,亲爱的,今天晚上辞演吧,我做了个可怕的梦,我怕你会出事。 傻孩子。陈菲拿手指刮他的鼻子,你是不是爱上了我?你说你爱我,我就不去了。 崔浩没有再说话,他的脸僵硬又难看。7年来,他还没有对一个女人说过爱,陈菲是他7年间最喜欢的女友,即使如此,他也很难将那个爱字说出口。 陈菲掩饰了失望,强笑着哄他,好,我不去。你刚才没睡好,再睡一会儿吧。 崔浩紧拉着她的右手,十指交错,听话地睡着了。 2 还是做梦。不过这次是美梦。 崔浩梦见他站在碧蓝的海平面上,陈菲穿着洁白衣裙,抱了一捧百合花向他走来,如他初见她时那般模样,处女般的静谧与芬芳。 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美梦,然后,他听见了那个令他窒息的难以相信的消息。 陈菲死了。 在太平间里,他看见她安静地躺在那里,就在3个小时前还和自己亲密接触过的女人,竟然死了。崔浩颤抖的手掀开白布,闻见那恶臭的死尸的味道,那个女孩,脸上化着死亡妆容,脖子里,是条勒痕。 陈菲死于演出意外,她出演的角色有一场戏是上吊自杀,结果道具忽然不可控制的出了问题,只不过1分钟的时间,陈菲就丢掉了生命。 恍惚间,崔浩突然看见陈菲死尸吐了舌头窒息难过的情景,这情景和他梦中的一模一样。 崔浩难过地蹲在地上捶自己的胸口,那里真的很疼,很疼,就像当年失去红果一般,来不及拉住她,来不及说对不起。 3 岁月中那些难以回首,不忍想起的隐秘忽然间就从记忆的角落里争先恐后的出来,他们那么迫不及待地侵占了崔浩的大脑,画面一个个浮现,清晰无比。 7年前,崔浩还只是一个刚上大学的19岁男孩,初恋,是一个叫红果的女孩。那个女孩来自云南,因为紫外线强烈的缘故,脸蛋晒得红扑扑的,真的很象一棵熟透了的红果。她的身材高挑饱满,长发总是编了麻花辫放在胸前,喜欢穿傣族的传统长裙,包裹着美好的臀部。每次崔浩看见她,就有难以抑制的喜悦和紧张。 他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一起上课,看电影,去图书馆。她的手,是崔浩拉过的最柔软的手,她的嘴唇,是崔浩吻过的最甜蜜的嘴唇。她的喜怒哀乐全是他的喜怒哀乐。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崔浩可能会携她的手,一直走下去,到老。 他总是环抱着她说,我爱你,我爱你。然后亲吻她的脖颈。 她便回头笑,认真地让他发誓,以后除了我,对哪个女人也不能说我爱你这三个字。 他应着,充满信心地点头。那时,他就想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一辈子就认定一个的女人,他怎么会对别的女生说爱呢? 但是她死了,她从实验楼的7楼凌空飞下,那个傍晚,晚霞特别红,血一样地压迫人的眼。红果,她就像一只鸟一般飞下来,再也不见。 而她的死不因别的,就是因为崔浩的伤害。 因为,爱有多深,伤害就有多深。 在崔浩和红果的初夜,他虔诚地向对待上帝一般,他们羞涩又紧张地帮对方把衣服剥离。女孩的红脸蛋,饱满的Rx房,匀称的身子躺在那里,好像一张纯白的纸,而崔浩将是唯一写上字的人。他的圣女,他的纯洁的如朝露般的女孩,把一切都给了他,他会娶她,一生都为她奋斗。 当他们激情又有些狼狈地结束了第一次,崔浩马上检查了床单,想看红果的第一次落红。但,他什么也没有看见。 他没有看见那一抹鲜艳的血,也没有看见红果难过的脸。 他焦躁不安起来,他绝望地捶打自己,他怎么能相信身边的女孩竟然不是处女,她竟然没有落红。 他颤抖地抓紧她的肩膀喊:你为什么骗我,你不是处女了,你已经和别人睡过了是不是? 不是,不是。大颗的眼泪从红果的腮边滑下。 他砸坏了旅馆里的东西,听不见她的解释。 他不记得那天他怎样跌跌撞撞地回学校,他只知道,他要和她分开,他需要安静地想一想,到底还要不要把这段感情继续下去。 一个月后,他还是没有想通,他无法想通。所以,当红果拿着早孕检验报告过来告诉他时,他冷冷地,轻蔑地看着她说了一句让他自己后悔终生的话:谁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呢? 他看见女孩一下呆住了,然后踉跄地走开,那背影决绝又苍凉。当天下午,红果便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还有,他们的孩子的生命。 4 夜凉如水。崔浩无法入睡,回忆的伤痛让他又一次跌入恍惚。他仿佛看见红果向他微笑,还是19岁那年的可爱模样,穿着白色的短袖和蓝色的筒裙,身材饱满又高挑。然后,又有一个女孩走过来,是陈菲,她走到红果身边,朝自己招手,像是在说再见。 忽然间,红果转过身去掐住了陈菲的脖子,掐地她舌头吐了出来,眼睛鼻子都开始流血,血流到地上蔓延蔓延,蔓延到床边,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将崔浩淹没。 啊,崔浩一阵尖叫坐起身来,冷汗浸湿了床单。 电话铃响起,正是凌晨2点钟,刺耳又突兀,折磨人的神经。 崔浩不敢接听,直接拔了电话线,但是,插在电话机里的电话线却长的要命,怎么都拉不完,拉啊,拉啊,最后,拉出来一堆女人的头发,那么长,那么繁密,像水藻,慢慢地它们舞动起来,缠绕了他的脖子,紧紧地勒住他,让他窒息。过了很久,他好像已经死了,死尸的气味在整个房间里弥漫开来,无法呼吸。 电话铃声,一直在响,像要把人的神经割断一般,不依不挠。 崔浩醒来时已经早上10点,电话确实在响,抓起话筒,他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那声音出人意料的动听,像是能抚平人的焦躁和不安一般,只一个:你好,就把崔浩拉回阳光灿烂的春日里。 原来是昨天在警察局见到的那个女警察方雨,要他今天去警察局录口供。 放下电话,崔浩又闻到扑鼻而来的腐尸气味,看到化妆台上有一个骷髅状的小瓶,大概就是陈菲所说的那个死尸香水,崔浩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拉开厚重的窗帘,崔浩看见光柱中那些飞舞的灰尘清晰可见,平日里,它们就像一个个活跃的精灵,不去注意谁都看不见。 有些东西,不去注意,便看不见,但,它一直都在那,一直在。 5 昨晚上发生的事情,不管那是噩梦还是幻象,不知道为什么,崔浩很愿意把它们给那个叫方雨的女警倾诉,因为她的声音,让他安宁。 听完崔浩的话,方雨说,你应该是压力过大精神恍惚,我陪你去看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叫艾柯,很职业,也很专业,她让崔浩躺在弗洛伊德塌上,听他又一次讲述。 时间流走,崔浩又一次跌入幻境。他从和红果相爱开始讲,一直到昨夜噩梦。秒表扣上的声音让他从讲述中醒过来,原来他刚才被深度催眠,说出了长期以来困扰自己的愧疚感和对红果的歉意。 醒来时,他的衣服已经汗透,而脸上全是眼泪。 艾柯说,崔先生说的那个死尸香水,能拿来给我么,我们要研究一下。我怀疑里面有迷幻成分,闻到的人可能会刺激人的大脑以至于过于兴奋而看到一些幻境,说不定你的女朋友陈菲的死就源于此。 这一说,崔浩才想起来,录口供时,他忘记了这个死尸香水。而那瓶香水真的可能就是杀人凶器,他早上的时候丢进了楼道的垃圾箱里,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 和方雨说时,她有点埋怨他的后知后觉。说香水只能做为证据交给她,如果艾柯要研究须得向证物科申请提取一部分。 崔浩连声答应说好。 在翻找垃圾桶时,崔浩看着认真的方雨,白皙瘦削的脸上满是汗珠,不知为何有些心疼,对她,有一种特别的信任和亲切感。 还好,很好找,因为它的味道特别强烈,垃圾的味道掩盖不了它的腐味。 找到的那刻,崔浩把它紧紧握在手里,不让方雨碰,他说,对不起,陈菲就是用了这种香水死的,不管凶器是不是这瓶香水,我都希望不给你带来任何危险和麻烦,所以,我来拿着。 方雨收回了手,说谢谢,虽然她有职责保护证物,但她相信他的真诚。她的脸有些微微的红,有些微微的烫。 空气中有些微微的暧昧在流淌。 6 研究检验结果很快出来,并没有艾柯所说的那种迷幻剂成分在里面,但却更令人心悸。那些香水,确实是从死尸的身体上所提取,是死尸在水分流失时利用一种特制工具收集的在尸体表面的水珠,蒸馏,并浓缩,几百个人的尸体才能做成这么一小瓶死尸香水。 而陈菲的死只能说是一场意外,没有任何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真不知道当初陈菲是怎么找到这么诡异的东西来,警察署开始调查陈菲生前的交易记录。 而,崔浩,一边等待结果,一边接受心理治疗。心理治疗的效果很好,崔浩吃了艾柯开的药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或看见幻境。 艾柯是个美丽的女人,她有迷人的眼睛和性感嘴唇。有一个夜晚,她忽然打电话给崔浩,说要家访,并且作最后一次深度治疗。 坐在艾柯的对面,她在夜晚的灯光下风情万种,不知怎么回事,他们吻到了一起,并很快赤裸地在床上翻滚。她把崔浩压在身下,轻声耳语。恍惚间,崔浩很享受,但忽然,他看见在艾柯的身体上方压着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她的脸缓缓地转向崔浩,就是红果死时的脸。而更可怕的是,红果的身上还压着另一个女人,她的眼窝乌青,皮肤青白,嘴唇猩红,就是陈菲的脸。 啊。崔浩一声大叫推开了艾柯。一下清醒过来。 艾柯打开所有的灯,问他看到了什么?崔浩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嗓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卡住了一般,只好拼命咳嗽,咳啊,咳啊竟然咳出来一个纸团。打开来看,纸上是用鲜血写成的字:只有处女才能和你上床,否则,和你上过床的非处女,全都会死,死,死,死。 他拿着那张纸给艾柯看,可是看到艾柯诧异的表情,再定睛一看,手里竟然什么都没有。 那天艾柯所谓的深度治疗,是因为崔浩的心病因床事而起,心理学上有通过床事来治疗病人并取得成功的先例,艾柯想试一下,没想到,崔浩又一次看到了幻境。 7 崔浩开车去警局找方雨,他要倾诉。他最近越来越虚弱,面色苍白,冷汗倒流,总是莫名其妙的战栗。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的颤抖。街上的行人那么多,车那么多,他心悸不安。 然后,他在马路中央看见了艾柯,艾柯浑身是血,额头有一个缺角在汩汩地冒血,她穿着白裙,长发披着对他挥手微笑。崔浩猛然刹车,只听到车尾灯破碎的声音。后面的车主过来把他拉下了车理论,但是他再次看见艾柯,就站在那个车主的身后,血肉模糊的脸,却笑容灿烂。 然后,他接到方雨的电话,艾柯死了,车祸。 在方雨的陈述中,艾柯刚刚申请到了死尸香水,拿到的那一刻便洒了一滴在手腕,然后一个小时后,车祸身亡。 崔浩蹲下来,只感觉天空都压下来,把他压扁压扁,压到窒息。他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歇斯底里般抓住方雨问,尸检报告出来了没,我要知道她是不是处女?! 方雨看着痛苦的崔浩,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肩上,轻轻地拍他的背,安慰。 艾柯不是处女。 而这时,那瓶死尸香水得来历也找到了。 崔浩和方雨来到了云南布依族的一个古老村落,那里,他们见到了一个老人,她善于种蛊。她拿着那瓶死尸香水冷笑,她的目光像激光穿透了崔浩的头颅,你终于来了,你这个害死我女儿的凶手。 原来,老人就是红果的妈妈。 红果死后托梦给她的母亲,种下一个蛊,就是崔浩只能和处女上床,否则,那个女人就会死于非命。 蛊源就是这瓶死尸香水。 崔浩跪在红果母亲的面前边哭边道歉,他说,妈妈对不起,我错了。如果你愿意,我会照顾你一生,如果红果愿意,我马上下去陪她。求你让我做些什么,否则这个担子压得我生不如死 恍惚间他看见红果站在母亲的身边,笑靥如花,眼泪湿了红色的脸颊,她向母亲挥挥手,说妈妈,把蛊解了吧,他已经知道错了。妈妈把死尸香水递给她,她接过去,便背过身去从地面上缓缓地潜下去。 她背过了身去,不愿意看崔浩,不愿意和他说再见。 红果妈妈说,蛊已经解了,你们走吧。 崔浩要留下来陪她或带她一起走,但是她坚决拒绝了他。 她说要去陪红果了,然后闭上眼睛。片刻间,崔浩去探,已经没了鼻息,停止了心跳。 8 方雨陪了崔浩一起厚葬了红果妈妈,拿了一些红果生前的照片和遗物离开。 飞机上,方雨的脸一直很红,好像要说什么却不好意思一般,终于,她鼓起了勇气在崔浩的耳边说,我还是处女。 崔浩他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看见方雨的身边,左边坐着陈菲,右边坐着艾柯,她们的眼睛空了,没了眼珠,却同时在笑,冰冷如刀。 这是他永世的劫。 ☆、木南蛊 有时,爱情就像一场蛊,迷住你的,除了爱着的这个人,还有奇妙不可言说的爱情。 木南蛊 何竞 苍白的孕妇 素素站在窗边,洁白的睡衣,白色拖鞋,苍白的一张脸。手指在玻璃的白霜上划来划去,她说,天冷了,江南怎么还不来呢?他不是最喜欢吃我亲手做的香辣狗肉吗?说是够燥,够热,吃下去,一个冬天身子都是暖暖的。木南斜倚在门框,面无表情的哼出一声,素素,就算他来,你也不能陪他吃半口狗肉。记住你是孕妇,记住是你自己想要这个孩子的! 木南换鞋下楼去买菜,走到门口,又返过来爱怜的拍拍素素肩,“晚上我给你做枸杞鸡汤吧,别哭了,躺一会好么?”素素听话的去床上躺好,她握住木南手说,木南,还好有你这个姐妹对我最好。 木南笑笑。黝黑的皮肤也难掩五官的清秀。如果,她不是坚持一年四季穿着宽袖长袍,肥脚大裤,把阔别数年的民族特色还执拗的带在身上,并且对男人不假以颜色,相信她也会和素素一样,拥有众多追求者的。几年前,楚江南追素素追得最厉害时,他就走过群众路线,大力夸奖木南:你和素素,是两朵双生花啊! 木南抱以冷笑。因为她们丁点都不像。素素纤柔苍白,而木南象云南老家山寨中恣意盛开的一朵野杜鹃,旁若无人的兀自妖娆,不喜欢男人的接近。对于楚江南的谄媚,木南唇边随即浮出一朵恶作剧般的微笑,她说,谢谢你夸我,素素和你说过吧,我算命很准,就让我投桃报李帮你算上一程好了。 木南细细的看江南掌纹,她的声音沙哑:楚江南,你今年会结婚,且官运亨通。 彼时,江南还只是政府部门一个小小公务员,他最爱听到仕途大利的话,登时兴奋得鼻尖都通红了。素素也开心急切的问:那后来呢? 木南象个通灵的巫婆,慢慢调视线看好友素素,你着什么急素素?他的新娘又不是你。 素素脸色瞬间惨白。江南亦神色尴尬。他爱素素,疯狂的追他,他知道这是一生仅能遇见一次的爱情。但,他同时也在和厅长的女儿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那是他向上攀升的绳索,傻瓜才会骄傲的轻言放弃。只是,自以为掩饰得天衣无缝的,却会被木南一语中的。 这让楚江南不恨木南都难。 素素的小屋 大学毕业后,素素和木南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小屋,就算木南的巫语曾让她面色苍白,多日来寝食难安,但当楚江南真的背叛她,将戒指套在另一个女人无名指时,她却抱着木南痛哭,软弱得象一个孤儿。木南轻轻拍她后背,安慰她,你已经爱过了,就够了,素素,这都是命,你逃不开,楚江南也逃不开。 素素从木南怀中抬起泪脸,几分孩子气的负气道:不够!这怎么够! 木南叹口气,她早晓得素素不是洒脱女子。也就故意激她,现在去礼堂还来得及,我这里有锋利刀刃,你杀他,不过几秒,这该解心头之恨了吧? 素素身体簌簌颤抖,面色愈加苍白。好半天,她才软弱的开口,木南,我还爱他。 素素在小屋泪流满面时,木南总算找到一份工作。她在网上替人算命,偶尔也应顾客邀约出去,依然穿着盘襟大扣,袖子镶了蓝边的大袍,有时会把齐腰的黑发盘起来,扎一块花布头巾,象云南山寨许多女人的打扮。她人已经留在这个城市了,五年来与老家也断了音讯联系,却仍然不肯彻底妥协。木南的生意,居然很好,她养着素素,给她买江南曾送过的迪奥香水,让她可以任性的把自己关在小屋,在浓烈气味中重复回忆,且一关就是半年。 素素走进小屋与素素走出来,都只为了一个男人。 半年后,升官的江南喜气洋洋跑来找她,好像自己从不曾结婚,好像半年时间他是出了一趟远差。江南抱住素素,就在屋中央旋转起来,记忆重新回来,素素惊喜得尖叫连连。江南还偏不肯关门,他也许故意要让木南看到,听到,要木南知道他楚江南才是对素素最重要的人,可以辜负,更可以回到原路来找寻,而她必定在原点卑微的等候。 果真,素素叹口气,非常满足的说道:江南,你不来,这屋里的阳光都总是进不来。 木南穿上绣着相思鸟的布鞋,拉开门把向外走。她知道现在素素不需要她了,不,不能怪素素,有时感情就像一场蛊,迷住你的,除了爱着的这个人,还有奇妙不可言说的爱情。 情人 几乎没有犹豫,素素做了楚江南的情人,她似乎又快乐起来,或者,是更不快乐。 素素开始在外面喝醉,每次由不同样貌的男人送回来,他们在门口亦捏捏木南的肩,摸摸她的脸,想和古怪又美丽的女子也调调情,木南却总是不动声色,象一块木头任男人的手在她腰上背上游走。然后,她诚恳的说,谢谢你送她回来,本来,你会遇到一场危及你生命的灾祸,但现在只会受小小一点惩罚了。 那些男人,碰到了木南褐色的深邃双眼,背心顿时发凉,再没有兴趣和素素或者木南纠缠了,晕头涨脑的跑回家去,为了木南的不祥预言而惶恐紧张。 素素醒过来,总会抚着额头苦苦的笑,木南木南,你为什么吓他们呢?你只是恨楚江南而已。 一个是最好的姐妹,一个是今生放不开的情人,偏偏关系就这么剑拔弩张,素素夹在当中,真是辛苦。 木南微笑,素素,每次楚江南来,我不都是远远的躲开,把屋子让给你们吗?你要我吓他都没有机会呀。 素素的眼泪缓缓淌下来,她轻轻说,木南,我知道你对我最好。 有一次,素素在街头遇见曾数次一起在酒吧买醉的老左。老左头上缠了一块白纱布,看到素素,慌忙的想往一条小巷子钻,又有话欲讲,可笑的折腾几次,象是思量该不该和素素打招呼。最后还是素素叫住老左,你怎么了? 老左捂住头,还用另一只手捂住一颗砰砰乱跳的心,“素素,你还和那个妖女住在一起么?” 什么?你说木南?素素有点生气,毕竟木南是她唯一的朋友,她不允许任何人这样说她。 是么?她叫木南?哎呀,那个木南是个巫婆啊,她诅咒我,说我接近你会有灾祸,结果我真的在工地被打破脑袋,缝了五针呢! 素素觉得好笑,这是巧合好不好?老左你这样迷信! 老左瞪大眼睛,几乎是愤怒的喊叫:巧合?!我碰到了前段时间想追你的几个男人,他们全都或轻或重受了伤!素素,离开那个巫婆吧,你也不想和一个阴森诡异的妖女住在一起,是不是? 说到这里,老左不计前嫌的凑近素素,他口中的热气痒痒的吹到素素耳眼里,“素素,要是你没有地方住,可以住我那里,才装修好的房子,既漂亮又舒服。” 素素冷冷一笑,天底下的男人,难道都是偷腥的猫吗?江南是,老左也是,只有女人是干净的吧,比如木南对素素的感情。 晚上,木南做好了干烧鱼、凉拌牛筋和麻辣茄子等素素,全是她爱吃的菜,素素却从饭碗上方抬起质疑的眼问木南:那些男人受伤,是不是你下的蛊? 木南的蛊 木南久久的盯住素素眼睛,她说,那些蛊术,我都教过你,如果真是我做的,他们不会仅仅受伤那么轻。 这倒是真的。作为某山寨族长的小女儿,木南自幼娇纵任性,她只学习她感兴趣的蛊术,是寨子里一个年逾百岁的巫婆教她的,她善下的,是金蚕蛊,泥鳅蛊和篾片蛊。 就说金蚕蛊吧,它是利用十二种虫类埋在十字路口,经过几日后,取出奉在香炉中,能使人中毒即为金蚕,会造成胸腹纹痛、肿胀,最后七孔流血而死。而泥鳅蛊,是将泥鳅浸在放有竹叶和蛊药的水中,即成有毒的泥鳅。让人食煮过的毒泥鳅,食后,腹部内会觉得有三、五条泥鳅窜动,有时下达肛门、有时上冲喉头。如果不医治,只有死路一条。 接近素素的男人,毕竟还都鲜活的活着。 素素嘘口气,开玩笑的说,木南,有时我怕你也会对我也下蛊呢。 木南笑得很忧伤,她摸摸素素头发,把她揽在怀中。她说,傻瓜,我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你了啊,就算有一天我真的狠心下蛊害你,你都有解蛊的法子,对不对? 素素幽幽的眼神看窗外的月亮,她轻轻说,夜深了,江南应该会在妻子家里了吧?他当我是什么呢?到底。 木南容貌清丽,一双手却粗糙,指节凸大,有点笨笨的样子。她抚摸素素的头发时,手掌传来了不易觉察的山林气味。木南沉吟的说,素素,你不想当楚江南情人了么? 逃亡 发现自己怀上江南孩子后,素素变得更加多愁善感。她开始嗜睡,但每晚都睡不好,在梦中,总有一条大蛇缠住她,然后他们缠绵欢爱。素素用的是“欢爱”而非“交配”,是因为每次在梦中和大蛇遇见,她都会从抗拒抵挡变得兴奋异常,梦醒后还面红耳赤的保留一丝快感和余味。素素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喝过枸杞鸡汤那晚,素素想起江南真的很久很久很久没有来找她了,久到她怀了孩子,都没机会告诉他。素素突然冲进厨房请求木南:我知道你有办法的,你帮过人家找失散的亲人,求求你也帮帮我找江南好吗?他为什么会躲起来呢?难道他恨我有了他的孩子? 你冷静点!木南扶住素素肩头让她坐下。她轻轻叹息,你不该叫我去找江南。素素,本来他想放开你的,但你却不给彼此一条路。 不!素素尖叫。我要你找到他!不管用什么办法! 那,如果为了找他,会让你的孩子受伤呢? 素素脸色瞬间苍白如纸,下意识的捂紧肚子,但又很快昂起头,坚定的答:找他! 木南进了自己房间作法。过了一会,她筋疲力尽的出来,像是被人丢到水里,浑身都汗湿。她默默看了素素一眼,拿手袋出门。 几乎在木南迈出房门刹那,素素的手机响起,是楚江南,是牵肠挂肚两个月的混蛋江南! 江南,你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素素,我在逃亡的路上。是,我杀了一个人。我不想杀黄会计的,可是他坚持要把我贪污公款的事公诸天下,我没办法,我还要前途,我不能容下他,但我是失手,素素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想要他的命。所以,我只能逃…… 信号突然断掉,素素泪流满面。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江南是站在一个悬崖边上和她说话,风好大,而且那个地方好黑。 任凭素素怎么拨号,对方都是忙音。 她怕,江南今生就这样抛下她和孩子。虽然她知道自己不算江南的什么,可是疼痛却铺天盖地的刻骨铭心。 素素突然感到腹中疼痛如同刀绞。 梦 联系不上江南,素素的世界只剩下那个荒诞的梦了,那只大蛇,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素素梦中。有时,素素会怀疑那不是梦,因为醒来,她还会牢牢记得大蛇滑腻的皮肤,在她身上绞缠时的不舍和缠绵,还有自己越来越高涨的情欲。以前,她似乎是在淡漠的被大蛇诱奸,在被动中感受快感,现在,她却经常主动的绕上去,抱住大蛇,和它淋漓尽致的欢爱。 这种清晰的感受,让素素多么难以启齿。她做了江南情人,已经要木南瞧不起了吧,现在让她再知道这件事,木南会怎么看她呢? 又或者,木南什么都知道,老左他们,不是都对她又恨又怕吗?因为她是能通灵的巫女,也许,她什么都明白的。否则,素素就不会一身热汗的从梦里惊醒,总会看到木南修长的影子,在她的房门一晃,就消失不见。 胎儿在腹中一天天的长大,素素对江南的思念,对梦中大蛇的迷恋和恐惧,亦是与日俱增。 木南不给人算命的时候,会长时间陪着素素,发呆,织一点孩子用的东西。没想到,木南粗糙的手,却能异常灵活的捏住毛线针,但是她织的小衣服,都象一个长长的口袋。素素笑,就算是襁褓,也不该这么细瘦啊,会装不下宝宝的。木南继续手底的活计,淡淡道,素素,你这么瘦,生下的宝宝又会胖到哪里去呢? 分娩 素素在近乎绝望的等待中度过了她的孕期,到了临盆之际。肚腹却却并不象普通孕妇那样高高挺起,只有微微隆起的幅度,但却象有一段会动来动去的绳子埋在肚子里,抽疼感一阵一阵传来。 素素抓住木南的手,大口喘气,快,送我去医院,快。 木南紧贴她坐下来,看看她下身,微笑着说,来不及啦,素素,孩子已经露头了。 是么?素素艰难的努力睁大双眼,我怎么没有感觉啊? 木南动手帮素素接生,看,头出来了,多可爱的宝宝啊!她由衷的赞叹道,素素尽量扬起头去看宝宝,她却只见到木南手上一条蜿蜒的小蛇! 在极度吃惊之下,素素扯掉了木南领子,她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小包,天啊,是喉结! 木南蛊 素素耗完了最后一丝力气,她来不及看新生的“婴儿”一眼,就陷入了永久的昏迷。这种产后晕厥,医生说可能很快会好,可能也终身不醒。 世界上,只有木南知道,素素不是生病,素素只是中了她自己下的蛊,所以,她会丧失感觉和灵魂,心甘情愿永远陪在木南身边。 素素应该知道,她接到江南电话时,江南已经不在人间了,她终究还是亲手对他下了“催情蛊”。木南曾告诫过她,中蛊的人会有生命危险,可她已管不了那么多,她不过是想为自己的孩子要一个名分,要一个能时刻温暖她的男人。木南的通灵,只限于离开人世的亡灵,素素明白,却还在痴等奇迹出现,这只能怪她蠢了。 而木南,才是最爱素素的人。他作为族长最疼爱的小儿子,怕受异族伤害,一直当作女孩来养,如果不遇见素素,木南也会接受自己的身份,毕业后重新回到山寨,接任继位,管理族人。但对素素的爱逼了他,他无可逃避的留在了素素身边,帮他,为了她,下了只属于他的木南蛊。梦中的大蛇,是他的灵,他每晚潜入素素梦境和她欢爱,直到让她受孕的胎儿改变形状。他的蛊术,只是要一个施蛊于他人同时又爱他的女子变成他的蛊药。若素素不曾对楚江南施蛊,不曾爱,她也不会中蛊。 素素会解其他所有的蛊,除了木南蛊,因为木南赌的是真爱,如果素素不爱了,变成蛊药的会是他自己。原来,世上最厉害的蛊,是爱情,浪漫多情却足以使人致命。 可惜,在最后的时光里,寂寞的素素爱上了那尾给她温暖的大蛇,爱上木南。没有憧憬,满怀绝望,却执拗无比。 山寨,白雾缭绕着青青竹林,有一只蝴蝶扑闪在藤椅上躺坐的素素脸上。阳光定格于木南的舌头,鲜红的,象蛇一样的信子,伸得老长,轻轻舔着素素白玉无暇的脸,一任她昏睡千年。 ☆、不过是一场花语的勾当 也许这世间所有平凡的女孩,内心都希冀某种神秘力量光临,借此改变自己的生活。 不过是一场花语的勾当 浅草 今年是我24岁的本命年。常听人说本命年会比较倒霉,可是最新一期杂志的星座专栏上却说,我今年的爱情运会呈现异彩。 对此我只能付诸一笑,对我来说,爱情就象传说中的UFO,难遇也难求。 我。相貌平凡,二流学校毕业,无任何专长,偏又生就乖张性情。闷蛋,蠢猪,外星人,丑人多做怪。这些,都是同事文雅用来形容我的。她仿佛是上帝为了证明差距一词怎生解释而来。身为公司老板侄女的她,漂亮能干,还有一个英俊如布拉德。彼特的男友。 他叫文森,业务部经理,我的顶头上司。我暗恋他长达三年。 如果没有那一次蛋糕事件,我想我不会如此讨厌文雅,甚至到了憎恨的地步。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预订了蛋糕替自己庆生。等电梯的时候,文雅冲上来,重重撞了我一下。我扑倒在地,蛋糕被我碾碎在胸前。 文雅嘴上说着对不起,眼中却没有丝毫抱歉。她随手扔下两百块钱,说是赔给我的蛋糕钱及干洗费。末了她又嘲讽地说,你那身衣服,应该不会超过两百块吧? 很多人看到了这一幕,包括随后赶到的文森。 我知道,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报复身为文森助理的我,今天核出了她报价单上的一个失误,让她失了面子。 女人的心眼真是小。可是她忘了,我也是个女人。 那两百块钱,我很想把它撕个粉碎,可最后我忍住了,没必要和钱过不去。两百块钱可以在淘宝网上买很多小东西。 是。没有男友没有朋友的我,每天最热衷的就是逛淘宝店。那些虚拟空间里五花八门的东西,总能成功引起我购买的兴趣。 蛋糕已经没了,我想,给自己买束鲜花吧,好歹要庆祝一下。 在网页上点来点去,点到了一家叫“花语人生”的鲜花专卖店。与其他花店不同的是,他卖的都是些很罕见的花。更为奇怪的是,那些花,是跟花语一起捆绑出售的,价格贵得简直离谱。 我发了留言,问店主为什么?很快有回复过来:因为本店的花语一经售出,即可成真,从而改变你的人生。 我忍不住大笑,再度留言:请问你是上帝吗? 过了两分钟我再去看,留言已经消失了。显然是被店主删掉了。 虽然知道,除了上帝,没有谁可以改变他人的人生,但我还是买了。我选的是野蔷薇。它的花语是浪漫。 花在第二天快递到了我公司。娇艳欲滴的野蔷薇,被别出心裁地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腰链。偏巧那天我穿了条灰蓝色牛仔布裙,粉色的野蔷薇腰链配上去,非常之娇俏眩目。整个办公室哗然,问我是谁有如此浪漫心思,送出这般美丽的鲜花腰链?我故作神秘,笑而不语。 那天正好有法国客户到访,我端咖啡进文森办公室的时候,客户对我的腰链大加赞赏,称这个创意浪漫至极。我微笑着用法语跟他道谢,文森惊愕地问,你居然会说法语?其实是我昨晚看了部法国电影,记住了法语谢谢的发音。 那宗生意谈得很顺利。法国客户半开玩笑地说,是野蔷薇让他心情愉悦。客户走后,文森把我叫去办公室表示感谢,并说:今天的你特别不一样,浑身洋溢着一种异国浪漫风情。 这句赞美,被推门而入的文雅听了个正着。看到她一脸不悦的模样,我突然坏心眼地想,要不要去花语人生买朵代表嫉妒的花送她? 当天晚上,我再度光顾了“花语人生”,出于恶作剧心理,我买了金盏菊,它的花语就是嫉妒。 金盏菊第二天出现在办公室的时候,是以一个手环的形式,实在做得精美,文雅爱不释手,把它戴在腕上炫耀。 那一天的她,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比如把A同事做的计划书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把B同事的MP4碰入了洗手池。公司例会上,在老总表扬C同事时出言嘲讽。 总之那一天,文雅成功地做到了人神共愤。众同事私底下揣测她为何突然变了脾性时, 我想到了“花语人生”,心里狂跳。文雅所作作为,就是嫉妒的表现,难道花语人生的花语,真的会成真? 我再也无法安心上班,找借口请了假回家,在“花语人生”里发留言问询。片刻后,有人回复:我们从不欺骗顾客。 半信半疑中,我又购买了三色堇。它是一种爬蔓性植物,会攀缚住任何一个物体茁壮成长,它的花语是束缚。接收这种花语的人,会有很强的占有欲,会把爱人束缚得透不过气。 我很想看看,酷爱自由的文森被文雅束缚后会有什么反应。如果,花语真的可以成真的话。 这束三色堇花去了我将近半个月的工资。我问花店主人,为何要这么贵,对方回复说:你知道,它物有所值。 三色堇送达文雅手里那天,全办公室都说她有了一个爱慕者。甚至还有好事的同事跑到文森面前开玩笑。文森不以为意,文雅却紧张了。她生怕文森会误会,黏在他身边不停解释。她无心工作,跟着文森东奔西走。他送文件,她跟进办公室。他上厕所,她也差点跟进去。最后文森忍无可忍,扬言要带她去精神科检查。 我闻听,笑出了声来。 我开始相信。原来,那些花语,真的会成真。而这个天大的秘密,竟然被我不小心知道。 那个网站上,没有联系信息。惟一的留言功能也在得到回复后凭空消失。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就不会有后来我的惨败。只怪我不知足,戏弄了文雅之后,还想拆散她跟文森。这个念头,在从前等同痴人说梦,但现在我有了花语人生,还有什么不可能? 拟定计划的那个晚上,我买下了两种花。罗勒是用来送给大厦电梯管理员的,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我需要他的协助。而罗勒的花语,正是协助。 送给自己的,是孤挺花,我要自己象孤挺花那样,偶尔脆弱,但时刻散发芬芳,吸引人靠近。 第二天,我把罗勒放在了电梯房工作人员的桌上。 晚上,我借口事情未做完,留下来加班,因为文森也在加班。九点半的时候,他起身出门,我也紧随其后。 电梯里,只有我和他两人,我们相视微笑。我贴身藏着的孤挺花散发出浓郁的香气,文森看着我,刚想开口说话,突然电梯震动了一下,在十四层停住了,门开不了,连灯也灭了。 电梯报警电话无人接听。文森很焦急,我却镇定。我知道,是罗勒发生了作用。但不久之后,我便感觉呼吸困难。文森问我怎么了,我说估计是哮喘病发,并请他帮我按摩穴位纾解。说完,我便倒在了地上。文森焦急地抱起我,手忙脚乱地给我按揉穴位。这时,电梯门开了,看见衣衫不整的我及上下其手的文森,管理员目瞪口呆。 流言在第二天开始传播。文雅当众扇了我一耳光,并大声嘲讽,拜托你照照镜子,长成这副德性还想去勾引人。 当着文森的面,我羞愤难言。当天晚上,我就去花语人生买下了黑郁金香。 我写下辞职信,然后用黑郁金香的汁液,涂满信封,送去了文森的办公室。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文森也不知怎么面对,他把辞职信放进抽屉,说,我先放你一周的假,你回去考虑清楚。 在这一周的时间里,文森给我打电话的频率一天比一天高。开始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后来渐渐掺杂了别的情绪。有几次,他拨通了电话,什么也不说,叫一声我的名字,便是长长地沉默。 文森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知道,这是黑郁金香在发挥效用。 它的花语是,勿忘我。 文雅感觉到了危机,她动用叔叔的力量,批准了我的辞呈。 那一夜,我取出了存折上最后一笔积蓄,在花语人生一气买下了三种花。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耗费了我太多金钱与感情,我不想就这么一败涂地。我要反击。 离开公司那天,我拜托文森开车送我。到家后,我说,吃了便饭再走吧。 我把米分成两份,用不同的水煮。给文森吃的,是用煮青兰的水煮的。给自己的,是煮月桂的水。 在花语人生的花语里,前者代表顺从,而后者是盅惑。 同一天,我还在文雅家的门上插了一束芍药,上面绑了张便条,约她晚上七时到我家,我要与她面谈一次。 那晚,我给文森添了三次饭。吃到后来,他定定看着我。我主动送上了唇,然后将他扑倒在沙发上,象妖精一样缠住他,而他则乖顺如羔羊。文雅在最好的时间推开了我虚掩的门,也看到了我想要她看到的一幕。 芍药代表的愤怒之语在那一刻显现极大破坏力,文雅象个疯妇,几乎砸烂了我的家。在她要去砸电脑的时候,我拼死命地护住了它。 我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电脑。 文森与文雅分了手。在花语的作用下,英俊的文森选择了平凡的我。我如愿以偿,但并不感觉到快乐,相反惶惶不可终日,不知这阴谋爱情何时会突然消失。 我又去了“花语人生”,希望能够买到代表永恒之爱的鳞托菊,可是却被网站告知,我的购买限额已到。 我疯狂地输入留言询问,但显示的始终是空白。 三天后,一束蜀葵送到了我家。文雅的电话,也接踵而至。她给我讲了个故事。在西元四一五年,人们发现圣斯塔法诺的遗骸,他曾经在耶酥受钉十字架后发表演说,结果不幸被犹太人以乱石打死。后来他托梦告诉主教,人们才找到他的遗骨。 因此,蜀葵的花语是——梦。 我听后浑身冰凉。 文雅找黑客侵入我的电脑,找到了“花语人生”,开始了她的报复。 她做得真绝,一招中的。我之从前种种用心,到头来,不过是南柯一梦。 那个晚上,我整夜未眠,等待天明之后,一切回到从前。除了,我破碎的心。 我本命年的爱情运,果真如书所示,充满了异彩。 ☆、兰花之咒 爱情藏匿于每个人心底时,都会产生一种与生命有关的心魔。 兰花之咒 浅草 蕊蕊不知道,与胡风的相爱是不是个错误。虽然胡风事业有成,对她也备加呵护,可他们之间,隔着一个敏怡。 敏怡是胡风的前女友,一家妇保医院化验室的主管护士。胡风与她交往一年半,始终觉得她心理上有着某种病态症结,故在认识蕊蕊之后,向她提出了分手。 敏怡不甘心被抛弃,人前人后数次宣称,不会就此便宜了他们。她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跟踪他们,不分场合地吵闹、辱骂,甚至跑到胡风刚装修好的新居里乱涂乱画。蕊蕊被她折磨得心力交悴,正酝酿着要跟胡风分手之际,却发现自己有了胡风的孩子。欣喜若狂的胡风提出马上结婚,蕊蕊思前想后,终于答应,咽下了分手两个字。 蕊蕊去妇保医院检查那天,负责抽血化验的正是敏怡。她将针筒扎入蕊蕊的血管,抽取她体内血液的时候,那种阴毒的眼神,让蕊蕊想起就不寒而栗。 举行婚礼那一天,蕊蕊与胡风如临大敌,惟恐敏怡来闹事。敏怡的确不请自来,但她的表现却让蕊蕊和胡风大感意外。她宣称已经想明白了,并为自己此前的幼稚行为向他们道了歉,最后还送了他们一盆兰花做结婚贺礼。临走之前,敏怡还诚恳地说,这盆正处于生长期的兰花像征了你们两人的爱情。她要蕊蕊悉心养护,平时要多浇水,不要使它枯萎。 善良单纯的蕊蕊相信敏怡的真诚,对她的话也不敢怠慢,每日对兰花精心照顾,勤快浇水,但兰花却一日日枯萎下去。同样地,蕊蕊自己也越来越憔悴。她变得极度嗜睡、不思饮食,恶心呕吐,体重锐减。 胡风起初以为是孕期反应,不以为意,后发现不正常,就带着蕊蕊去医院找相识的医生做了详细检查。胡风那个做医生的朋友说蕊蕊并没有生病,但就她的症状看,类似服用过量安眠药导致的反应,医生还警告蕊蕊,再这样下去,她腹中的胎儿必死无疑。 蕊蕊与胡风焦灼异常,但不知道该怎么办。蕊蕊从来无服用安眠药的习惯,而她的日常饮食中,也没有发现对身体不利的食物。医生对此也一筹莫展,再先进的医学仪器也查不出原因。 胡风心痛地看着蕊蕊一天天消瘦,无计可施。终于在蕊蕊怀胎二十周的时候,胎死腹中。蕊蕊受到极大打击,精神几乎崩溃,蕊蕊母亲十分心疼女儿,将蕊蕊接回了自己家精心照料。 胡风独居的第一夜,感觉不安,彻夜难眠,半夜,跑到阳台喝酒。醉意醺然中,看见敏怡送的那盆兰花,竟然泛着嫩红的光,胡风一时心头火起,拿了把剪刀喀嚓喀嚓一阵乱剪。让他惊骇的是,那些剪断的枯叶里,居然流出了红色的汁液,而且腥甜如血。 震惊之下,胡风拿了这盆兰花去找医院的朋友。朋友化验了之后,神色凝重地告诉胡风,兰花里流出的汁液是鲜血,而且是AB型。胡风想到蕊蕊的血型正是AB型,身上顿感冷意嗖嗖。朋友还告诉胡风,在兰花的土壤里,还找到了尚未完全腐烂的安眠药。证明这盆兰花的土壤里,曾经被人埋入了大量安眠药。 在朋友的建议之下,胡风一把火焚毁了兰花。青烟白雾中,似乎听得到细微的尖叫。 次日,胡风去找敏怡,她医院的同事却告知,敏怡已于几日前辞职,去向不明。 兰花被焚毁后,蕊蕊恢复了食欲,精神也慢慢好转。待她完全康复之后,胡风去她母亲家接她,说起了兰花一事,蕊蕊的母亲大惊,她说多年前曾听说过传闻,只要得到一个人的胎血,植入有生命的植物中,并让它与真人日夜相处,她会随着植物一起枯萎。想不到真有此事。 蕊蕊想起敏怡在帮她抽血时那种怨毒的眼神,终于明白这背后的阴谋。她感慨地想:原来,爱情藏匿于每个人心底时,都会产生一种与生命有关的心魔!现在,她的心魔解了,希望敏怡的心魔也解了吧! ☆、隔世的宠物情缘 她紧紧咬着毫无血色的嘴唇,一脸焦灼…… 她的睡袍前襟微敞,露出一片冰雪般的肌肤…… 隔世的宠物情缘 浅草 陆安从X大医学系毕业后,没有遵从家人的意愿,进医院谋职,而是凭着自己对小动物的热爱,考了兽医执照,开了家宠物诊所。父母盛怒之下,扬言要与他断绝关系。陆安无奈,只得暂时搬离父母家,在自己的诊所弄了间小休息室住下。 因陆安医术过关,且有经商头脑,所以生意非常红火,每天助手下班后,他一个人还要忙碌到很晚才能睡。 有天晚上,已经十一点多了,诊所的门被人重重敲开,进来一个披头散发、脸色苍白,仅穿着一袭白色睡袍的年轻女子。她怀中抱着条奄奄一息的喜乐蒂犬,盈盈欲泣地哀求陆安救救她的狗。 陆安当即为狗做了检查,发现它并没有生任何病,是硬生生给饿的。爱狗心切的他劈头盖脸地数落了那女子一通。女子一言不发,只是垂下了头。 陆安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觉到了自己的造次,也不好意思地低了头。 在陆安为狗狗挂葡萄糖的过程中,女子在旁俯身观看,睡袍的前襟微敞,露出一片冰雪般的肌肤,陆安不小心扫到,只觉得心旌摇荡。但女子却浑然不觉,她紧紧咬着毫无血色的嘴唇,一脸焦灼。 一直折腾到凌晨一点,狗狗才恢复了些元气。陆安又给狗狗配了一些营养品,结帐的时候,那女子一脸羞怯地说自己出门太匆忙,忘记带钱包了,问陆安能不能随同她一起回家去取,并称自己的家就在附近的小区。 陆安本不在意治疗的费用,但一想到深更半夜,让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一个人回家到底不安全,便答应了。 女子所住的小区果然不远,走十几分钟便到了。那是一幢旧式公寓楼,楼道没有灯,黑漆漆的。上楼的时候,女子不小心崴了一下,差点从台阶上摔下,幸好陆安眼疾手快,一把抱住了她。当时只闻一股幽香钻入鼻端,陆安的脸腾腾地烧了起来。 那女子也没有挣脱的意思,反而顺势靠在陆安肩头,说自己脚疼得走不了路了。陆安心领神会,抱起女子上了楼。 女子住的是一室一厅的房子,装修得很清雅,家具摆设简约但是很有个人风格。只是陆安进入屋内,便感觉到一股寒凉之气,吹得身上的毛孔都立了起来。但当时,他已顾不上了,只想着与那女子上床缠绵。 次日陆安醒来时,女子已经不在家中了。陆安无法猜测她的身份,最后留下了一笔钱,便离开了。 接下来有两天时间,女子没有再露面,陆安情不自禁开始想念。 到了第三个晚上,女子抱着她的狗又出现了,奇怪地是,她还是穿着第一次见面时那件睡袍,令陆安疑心她是诚心来诱惑他的。 女子说自己要出差几天,托陆安代为照看她的狗,陆安满口答应。 当晚,陆安与女子在诊所喝咖啡聊天,期间了解到女子姓顾,在电台工作。除此之外,她不肯告诉他更多。 喝完咖啡,两人便在休息室的小床上再度做爱。 如同之前一样,次日在陆安醒来后,顾姓女子又已然不见。 那天之后,陆安象患了相思病的少年,白天夜间,脑子里抹不去顾姓女子的身影。她说只是出差几天,但是,眼看一星期过去,转眼一个月过去,却再也没有消息。 终于有一晚,陆安相思难耐,抱着顾女的喜乐蒂犬跑去她住的地方查看。小区门口,一个保安看见他怀中的喜乐蒂,一脸惊讶地迎了出来,对陆安说:“你的狗跟这里的住户顾小姐养的狗长得一模一样。只可惜,顾小姐走后,那只狗也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收养了。” 陆安见保安说起顾姓女子,心想肯定是同一人了,遂笑着表明自己抱着的狗正是顾小姐的,并随口问保安顾小姐出差有没有回来。 那保安见他这样问,一脸迷惑地说:难道你不知道顾小姐两个月前已经死了吗? 陆安吓了一跳,斥责保安胡说八道,并说自己一个月前还见过顾小姐,只是后来她出差了,就一直没有消息。 保安闻言,用如见鬼魅的眼神盯着陆安看了半天,最后把他拉到了保安室,翻找出了两个月前的报纸,指着其中一个版面让陆安看。 陆安看到报纸上有一则很小篇幅的新闻,说某电台的主持人顾曼儿在家中因煤气中毒去世。报纸上还登了照片,上面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睡袍,那张脸,分明就是与他有过两夜情缘的顾姓女子。 陆安不敢置信地找来了开锁的人,跑去顾曼儿的公寓求证。房门开处,只见床头柜上数张纸币被风吹落地面,果然是无人居住的样子。 陆安抚摸着怀中的喜乐蒂,久久不敢相信,一个多月前与自己恩爱缠绵的女子,原来早已经阴阳相隔。 ☆、楼梯拐角的神秘女子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死去的魂灵不肯安生惹出来的事…… 楼梯拐角的神秘女子 浅草 钮盈在某市女子医院工作。 所谓女子医院,除了诊治女性特有的疾病之外,最主要是为了女性做流产手术时能保护个人隐私而存在。医院自开业以来,最红火的业务便是流产手术。在这方面,医院做得很人性化,在替女性做流产手术前后,都会有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避免出现“人流综合症”。 钮盈便是一名这样的心理医生。 那天因为下雨,医院里患者很少。到了下午,钮盈便提前请假下班,因为她与男友文祺约好了一起去选结婚用的家具。 钮盈与文祺恋爱一年多了,买了房正在装修,预备完工后就结婚。她对文祺很满意,虽然他不是本地人,钱赚得也不多,但他肯对她好。 经过医院大厅的时候,钮盈看到一个年轻女孩坐在椅子上,手捧腹部,身体蜷缩成一团,在干呕。出于职业道德,钮盈立刻上前询问。那女孩说是孕期反应,没什么事。但钮盈还是去自己办公室倒了杯热茶给她。女孩很是感激。 钮盈欲走时,女孩却突然开口问她借钱。她说自己身上带的钱不够,而她又刚来这座城市,找不到人帮忙。钮盈听后楞了下,再看看女孩清澈的眼睛,略显土气的衣着,直觉地认为她不会骗人。 善良的钮盈犹豫了片刻,从皮夹子中抽了一百块给她。女孩冲她弯了弯腰,并没说什么。 钮盈跟文祺吃饭的时候,提起这事,文祺便笑她傻。说这个世上骗子那么多,凡是要钱的,都不可相信。钮盈却坚信那女孩不会骗她,文祺笑笑,也不跟她争。 钮盈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发现那女孩已经在了。她把钱还给了她,对她说谢谢。钮盈心里充满了喜悦,事实证明她没有看错人。她刚想问女孩检查结果怎么样,却见她突然间脸色苍白,昏厥了过去。钮盈吓得赶紧叫救人。 女孩被送到了急诊室。检查下来,说是宫外孕腹腔大出血,要立即进行手术。可是女孩身上没有带钱。 救人要紧!钮盈不假思索打电话给文祺,让他马上开车送钱过来。 十五分钟后,文祺赶到,女孩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文祺照例笑话钮盈天真,问她如果对方还不出钱怎么办?钮盈说那女孩是宫外孕大出血,情况危急,难道见死不救?文祺听后,突然变了脸色,强笑着对钮盈说应该救,然后便借口有事匆忙离开了。 钮盈虽然对他的表现很奇怪,但也没有细问。 手术结束后,院长面色凝重地来找钮盈谈话。在她口中,钮盈得知,女孩的病例很奇怪。做B超的时候,发现是宫外孕,但腹腔被打开后,并未发现胚胎。这不排除误诊的可能,为免病人追究,决定隐瞒事实。但也有可能确有胚胎未取出,为了避免术后发生意外,一定要留人陪护。最后,院长表示会免掉女孩手术的费用。 钮盈听后对于医院的作法很气愤,但又不知道跟谁去争这个理。她去病房看女孩,看见她惟悴模样,同情心大起。她想帮女孩打电话叫她的家人来接,女孩却说自己在这里没有一个亲人。她是为了寻找离家打工的男友才来到这里的,但没想到男友没找到,却发现自己怀了孕,而且还是宫外孕。 钮盈不敢告诉她真相。出于内疚和责任心,她想把她接回家里照顾。于是打电话叫文祺,但文祺却说临时接到出差任务,马上要走。钮盈最后打车把女孩接到了自己家。 当晚女孩在钮盈家中观看她的婚纱照。对着一张她与文祺的甜蜜合影看了很久,并伸手抚摸着,流下了眼泪。钮盈以为她是触景伤情,只是安慰了她,也没往心里去。 钮盈请了假,悉心照顾了女孩两天后,她执意要走了,说是回老家去。临走前,她拉着钮盈的手,哭得涕泪滂沱。一下子夸她是个好人,一下子又说自己可以安心地走了。 钮盈听不懂她的话,以为她受了刺激胡说,但心里也有点依依不舍。为此,她拉着女孩在小区的公园里用立可拍合了张影,权充留念。女孩在照片背面一笔一画写下自己的名字:何意。 两天后,文祺出差回来,钮盈说起这事,并给他看两人合影。谁知文祺看到照片后,象见到了鬼一样,骇得整个人都傻掉了。待看到照片背面那两个字,更是疯了一样,在屋子里团团乱转,嘴里不停念叨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文祺的疯狂吓到了钮盈,在她的逼问之下,文祺终于道出了一桩往事。 原来,他当年在家乡曾经有过一个恋人,也叫何意。但两家人因为一些事结怨,婚事遭到了双方父母反对。一气之下,他与父母吵了一架,便到外省闯荡,打算站稳脚跟后接何意同来。谁知道他半年之后回去,得到的却是何意的死讯。何意在他走后三个月,死于宫外孕大出血。这件事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年。 钮盈听后,想到她认识的何意也是同样的病,想到院长口中离奇消失的胚胎,想到何意临走前莫名其妙的话,忽然间什么都明白了,一时只觉得寒气侵满全身。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死去的魂灵不肯安生惹出来的事,直到她看到所爱的人幸福的前景才安心地离去。 ☆、血花瓣 她把花瓣洒进水里——花瓣吸了热气,慢慢苏醒,星星点点浮在水面上,新娘般娇羞。 但,只过了短短几秒钟,原本红润的花瓣竟全部变成了惨白色,而,那一浴缸清水却被染得血红,还隐约泛着腥气,像一池黏稠的血浆…… 血花瓣 李蕾 这间写字楼的租金是本市最贵的,林黛上班的公司就在里面,公司年轻人多,因此规定,情人节提前两小时下班。 林黛走出明亮的玻璃门时,怀里抱满玫瑰花。花是吴辰光送的,他是个有绅士情结的人,每天都会准时送花给林黛,今天又特别送了68枝红玫瑰。浓烈的花香落在林黛的衣上、发上,香薰一样迷醉。 如今像吴辰光这样懂殷勤又体面的好男人已是凤毛麟角,为数不多的也成了人家老公。吴辰光也是在成为人家的老公之后才遇上林黛,两人常在无尽缠绵后相拥叹息,要是早一点相识该多好。 吴辰光来接林黛,车里暖气开得很足,他已安排好今晚,先去旋宫烛光晚餐,然后赴下一个Party。 Party很闹,每个人都戴着假面具,林黛挑了只红蝴蝶面具,戴上后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尖下巴,诡艳无比。吴辰光就挑只黑蝶戴上,问:我们像不像梁祝?一面凑过来,隔着硬邦邦的面具吻她,说:蝴蝶死了就这样相吻。林黛笑着躲开,吴辰光正要捉住她,手机忽然响了,他一看:是玉婷。玉婷就是他的妻。 跟吴辰光两年了,林黛对这个名字早已听得烂熟,虽然没有见过玉婷,但她知道那是个贤淑女子,并且也深爱着吴辰光,这正是他迟迟无法离婚的主要原因。林黛静静听着,玉婷的声音软玉一样温润,她说:我把你的衬衣熨过了,洗澡水也放好了,等你回来。 吴辰光只说了4个字:不用等了。就啪地挂了线。 没多久,手机又响了,还是玉婷,吴辰光有些怒,很生硬地说:我今晚不回去,不用等了。 10分钟后,玉婷打来第三个电话,只说了3个字:我等你。吴辰光索性不接了。 已是凌晨两点,舞会还未散。吴辰光的手机显示有10个未接电话,都是玉婷打来的,加上前面3个,一共13个,多不吉利的数字,像摆脱不掉的鬼魂一样幽怨。林黛忽然觉得索然无味,靠在吴尘光肩上说:回家吧。 当然是林黛的家,一个安静的近郊小区。30分钟就到了,吴尘光去地下车场停车,林黛站在外面等他。 夜极黑,楼惨白,周围一片死寂,林黛忽然一闪念:这里怎么有点像坟场?正隐隐怕着,就觉身后一动,她猛得一回头,看见个女人,穿粉白色羊绒大衣,脚步极慢极慢,直直地走过来。 林黛差点尖叫起来,女人却说话了:别怕,我想问问几点了? 林黛腿一软,额上已沁出细细冷汗。抬腕看表:两点三刻。 女人似乎笑了一下: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像在问一个玩劣的孩子。 等人。 女人叹口气:是等男人吧,你命好苦,男人总是等不回来。 林黛奇怪地看着她,女人不算年轻了,但很标致,两弯细眉柔顺如丝。只是她的声音好像在哪听过。正恍惚着,女人开口了:我要走了,这个送给你,放在水里很香。 林黛伸手过去,在黑暗中接过一个小纸袋,相碰时,感到女人的手冰冷彻骨。 林黛。是吴辰光来了,他也走得极慢。门房前一束昏黄的光恰好落在他脸上,林黛忽然看见,他的五官一团模糊,像死人一样了无生气。 你怎么了?吴辰光抓住她的手,林黛摇摇头,勉强笑笑,转身再看,刚才那女人已不见了。走得好快。 一进入温暖的房间,人很快舒展了。林黛暗笑自己的种种神经过敏。给吴辰光放好洗澡水,林黛心里一动,想起了那个小纸袋。打开看,里面是干了的玫瑰花瓣,却依然红得浓艳似血。她试着把花瓣洒进水里,花瓣吸了热气,慢慢苏醒,星星点点浮在水面上,新娘般娇羞。 林黛满心欢喜,打开门叫吴辰光快来洗澡。他兴冲冲跑进来,一下子怔在原地,张大了嘴。林黛格格笑着,得意地回头一看,不禁后着嘴尖叫一声,短短几秒钟,原本红润的花瓣竟全部变成了惨白色,而那一浴缸清水却被染得血红,还隐约泛着腥气,像一池黏稠的血浆,狰狞极了。 林黛只觉得眼前一黑,扑出门去哇地吐了一地。 正在手忙脚乱,吴辰光的手机偏偏又响了。他接起来,很小声的喂了一下,脸上忽然变了颜色,抓起外衣就往外跑,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林黛喊:邻居说我家里出事了,你先坚持一下,等我回来!林黛来不及问,他已人影皆无。 到底怎么回事?林黛头疼欲裂。眼看天快亮了,她向公司请了假,一遍遍拨吴辰光的手机,却始终无人应答。 直到下午三点,林黛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本市新闻,今日清晨4:05分,一男子因超速驾驶在二环路东段发生交通意外,当场死亡。同日其妻在家中浴缸里割腕自杀,据初步鉴定,死亡时间约为凌晨两点到三点之间…… 林黛面如死灰。画面上出车祸的男子正是吴辰光,自杀身亡的则是他的妻子玉婷。这是林黛第一次看见玉婷的照片,但她知道自己已经见过她了。 玉婷,就是在凌晨两点三刻送她玫瑰花瓣的女人,她还告诉她:你命好苦,男人总是等不回来。 玉婷终究是赢了,虽然没赢了生,却还是赢了死。 ☆、新妆 我发现了她的背叛,杀了她,你化妆成她的样子,穿着她的衣服,摆着她习惯的动作,洞穿了我千辛万苦藏起来的秘密,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新妆 连谏 易棠和阮笙,在回程的飞机上相识,比邻而坐,他最爱的太太于一年前莫名失踪,众说纷纭的失踪原因是太太另有新欢并与之私奔,阮笙不甘相信,在城市间穿梭,期望在陌生城市的一隅,与她不经意间相遇。 阮笙自语般问:“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其情悲悯。 易棠爱上这个为找回丢失的爱情在城市上空飞来飞去的男子,不时约了吃饭喝茶,爱情从似是而非到清朗,夜晚,阮笙睡在易棠床上,并不带她回自己家,易棠想,他的家一定有诸多旧爱痕迹,会触伤自己的心和他的自尊,只要爱情安好,不去也罢。 阮笙很懂得照顾女子的心思,如不是要紧的商务洽谈,不再去外地,易棠心怀感激。 两月后,阮笙去外地,乘红眼夜班机回,说好不要易棠去接。易棠等着等着就觉寂寥无边,突然地想给他看见一个崭新的自己。常去的美容院早早打烊了,易棠失落地转来转去,却见不远处有家新店开张,窗子透出雾霭般的鬼魅蓝光,环境静谧惑人。 女主人迎上来,细细打量易棠:“小姐,想做什么项目?” 易棠笑:“我想让男友看见一个美得不同往常的我。” “我的化妆技术是一流的,今晚你会成为他眼中的绝色美女。” 易棠放心地由她细长柔软的指,在发间穿梭,在脸上摸来画去。 时间滴答而过,易棠几乎不能相信,镜中的绝色女子就是自己,女子也满意地笑着,拎出一件漂亮绝仑的袍子:“这样的妆和这件袍子是绝配,我从意大利带回来的,如果你中意我送你,算做我拉回头客的投资。” 易棠喜欢,推来推去,一并算进美容帐单,才受了。 出门时,女子在身后说:“蜷在沙发上抱着靠枕懒洋洋煲电话粥,在他进门的刹那回眸一瞥,会让他登时迷晕……” 回家,对镜演练女子说的动作,风情万千。 门上钥匙响,易棠回眸,果然,阮笙惊诧无语,讷讷半天,如梦寐般说:“求你宽恕我…………其实,你喝下第一口时,我就后悔了,等我夺下已来不及了。” 易棠纳闷:“我喝了什么?” “我在酒里……放了氰化钠………一年了,我在城市之间飞来飞去也逃不掉恐慌的追逐,小容,你为什么总是当着我的面给他打电话,这让我很屈辱……” 见易棠站起来,阮笙逃也似地避开。 易棠怪异:“谁是小容?阮笙,你怎么了?” 阮笙疑惑地望着她:“你再说一句话……” “我是易棠啊,亲爱,我去美容院化妆成只想给你个惊喜,你怎么了?” 阮笙眼神冰冷淡定,慢慢靠拢:“是的,小容是我前妻,我发现了她的背叛,杀了她,你化妆成她的样子,穿着她的衣服,摆着她习惯的动作,洞穿了我千辛万苦藏起来的秘密,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易棠一声惊叫,夺门而逃,那间透露着逼人鬼魅蓝光的美容店,消失在小区黑漆漆的夜里…… ☆、在暗巷的尽头重逢 那条暗巷的出口,坐着一名终日哭泣的少女…… 在暗巷的尽头重逢 素生 这年夏天,于23岁的路明阳注定是不凡的一季。以往嚣张跋扈的他突然收敛了许多。这一切缘于一条暗巷。 7月,学医的路明阳去了一家药厂实习。那药厂在远郊,路明阳打算在药厂附近租一间公寓。其实药厂也有职工宿舍,但从小生活在富裕家庭里的他嫌那里药味太重。药厂附近的高层并不多,路明阳一连一周也没找到合适的。 一晚下班后,他在马路边看到一张出租贴士。上面要出租一间30平米的单身公寓,家电俱全,因房子不大新,一个月只收400元的房租,路明阳就想去看看。当即就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说自己急于去外地,现在就可以交房。 房东是个女孩,戴着顶时尚的帽子,路明阳看不清她的脸庞。只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好像是哭哑的,不知她遇见了什么样的伤心事。她在黑夜中领着路明阳走入一条不怎么新的巷子,一直走到尽头,然后她在一个有些破旧的小高层下停住了脚,在黑暗中将钥匙与门房号给了路明阳,路明阳也将两个月的房租给了她。路明阳总觉得这女子似曾相识,便问她名字,她只当没听见,走了。 路明阳对新租的公寓相当满意,这楼外面看似破旧,屋里的装修却相当新。 暗巷内一切都很平静,但偶尔也会有喧闹的时候,它们都在定时定点地上演着,例如,每当路明阳早7点上班经过楼下时,总能看见一个母亲在哭泣,原来她的儿子是弱智,在学校里经常被一个男孩欺负,有时候大冬天里,她的儿子也只能穿着一条内裤回来。例如,一位被撞伤腿的大爷,凶手逃走了,孤寡的他没人管,伤口就一直溃烂着……这样的不幸每天都在上演着,路明阳每每经过都看得不忍。 更让路明阳不忍的,是每晚在巷子口巨大法国梧桐下哭泣的少女,她蜷缩在棉布裙下颤抖着,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很小很白净。路明阳常蹲下来劝她,她只是埋着头哭自己的。后来,路明阳才知道,她是早恋了,然后怀了一个男孩子的孩子,她的丑事被大家知道后,妈妈也不让她住家里了,她只好每天在巷子口哭泣。 路明阳的少年时代也早恋过,他十分了解少女的心情。于是他每天都给少女送一些吃的,还把钥匙给了少女,说自己每天早7点到晚10点都在外,她可以去他家休息。因为他看到少女的肚子在一天天变大,一向爱护美女的他决定拯救她,首先他要赢取她的信任。 然后,他在家中就发现了少女来过的痕迹。有一晚,当路明阳夜晚回家时,看见路口的少女突然不见了,就想到,她可能还在自己的家中,自己此刻不能回去,他怕一回到家小女孩就无处可去了。于是那晚,路明阳在那棵法国梧桐下坐了下来,一天的繁忙让他无比劳累,很快就靠着树睡着了。 梦里,他梦见自己走上了公寓,看见那个少女侧躺在自己淡绿色的床单上,是那么的瘦弱与娇小,他对她有了强烈的保护欲。于是他走过去帮她盖被子,看见她的头发凌乱地盖在脸上,他用手轻柔抚开,然后,他震惊地醒了。 那个女孩的脸庞如花蕾,竟是他的初恋——那个自16岁后就突然消失在他生活里的女孩。 路明阳在微亮的清晨中跑向公寓,却发现原来的巷子不见了。只能看见自己租住的公寓,上楼时,他被一个看门的大爷拦住了。他说,这里早已是烂尾楼了,你来做什么。路明阳惊讶地说,我昨天还在这里住着。看门的大爷用奇怪的眼神看他。他只好离开。 晚上,路明阳努力地回忆着这些天发生的事,才想起,他在小学时确实欺负过一个弱智的男孩,还在大冬天里扒光了他的衣服。14岁也确实摩托车肇过事,撞伤了一位老大爷。16岁时,确实要了初恋的第一次,没采取安全措施。经过询问旧同学,他才知道,初恋果真在当年怀孕了,然后去了别的城市。女孩求他们隐瞒这件事,她不想让路明阳愧疚。 至于他的女房东,他才发现,那是他的前任女友,他因为喜新厌旧把她抛弃后,听说她哭哑了嗓子,一双漂亮的眼睛也每天肿着,随后爱上了戴帽子。 原来,那条暗巷通往着自己的过去。 当路明阳理清了这些事情后,并不想深究事情的奇妙之处,他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好在,在重新回到这些记忆身边时,他还愿意同情它们,爱护它们! 那同样也是他的痛啊! ☆、死亡通知 天台上那座著名的城市之钟前,果真有一个模糊的身影。十二点整,她展开双臂扑了下来,宛如一只折翅的大鸟…… 死亡通知 超级疯狂 她说:午夜十二点,你到帝国大厦为我收尸吧! 说完,电话就断了。她的声音纤细甜润,象一块淌着汁的蜜糖。 电话是我偷来的。它的主人是一个英俊的男子。彼时,他与她依偎着行走在熙攘的街头,俨然并蒂而开的连生花。她的背上,绣着一只鲜红的血蝴蝶。 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社会发展到今天,男人的花心指数成倍增长,女人的智商却仍在原地踏步。一哭二闹三上吊,乏善可乘。 我扔下手机。虚张声势是女人一贯的伎俩,就算是真的,也与我无关。冤有头债有主,她化成厉鬼,也只能去找那个负心的男人。 但,她的每一个字都透着深思熟虑后的坚决和冷静。不象是在乞求怜悯,而是在下达一个毫无转还余地的死亡通知。 我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忍不住播通了来电号码。这串机械的数字背后,也许真的有一颗绝望的灵魂在期待拯救。 没人接听。我沮丧地抬头,时针已经指向十一点半。她破釜沉舟的语气,看来不是伪装出来的恫吓。否则,就不会不接这个电话。 我搭车来到帝国大厦楼下。天台上那座著名的城市之钟前,果真有一个模糊的身影。十二点整,她展开双臂扑了下来,宛如一只折翅的大鸟。 我看着自己的手,痛苦地想,这是一双罪恶的手,沾满了鲜血。如果我早一点赶到现场,或者还有挽救的余地。一刻的犹豫,断送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铃声再度想起,还是那首《黑色星期天》。据说,这是一首夺命之曲。幽怨凄迷的旋律曾让无数人崩溃自杀。 蓝色的屏幕上,跳动着那串熟悉的电话号码! “喂!……”我心惊肉跳地按了接听键。 对方传来一声阴恻恻的冷笑,仿佛来自地狱的招唤。她说: 我都下来了,你,还,在,等,什,么? 鬼呀——!手机怦地由手中跌落。不远处的台阶上,躺着她血肉模糊的尸体。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得如一柄展开的大伞。 不知道是怎么回家的。 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倒在床上,眼前始终是那血淋淋的一幕。似醒非醒之间,再度听到了那首熟悉的铃声!起初我以为是幻听,但那凄切忧伤的音乐竟真切地在屋子里回荡。 天哪,那个已被扔掉的手机,居然就在我的床上! “为什么找上我?我只是一个小偷……”我绝望地喊。 铃声嘎然而止。昏黄的月光里,高高矮矮的家具就象是一头头面目狰狞的恶兽。每一处阴影,似乎都隐藏着一双恶毒的眼睛。 笃笃!机械的敲门声打破了死寂。 “谁?”我惊恐地问,颤抖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四处弹跳,撞得粉碎。 没有回答。空气,在霎那间被冻结成冰。 开门,只见门口摆了一双红色的鞋子。就象有一个隐形人站在我的面前,脸对着脸,身体对着身体。甚至能闻得到她身上散发的死亡气息。 我尖叫,踉跄滚下漫长的楼梯。 “吱——!”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撕裂了夜空,我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爬起来继续跑,以极快的惯性穿过了迎面走来的两个人。 那是一男一女。女子雪白的背上,绣着一只鲜红的血蝴蝶。 他死了,这就叫做恶有恶报。她说。甜如蜜糖的声音,轻蔑而冷漠。 地上,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男人。那张脸我再熟悉不过——不是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