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若当时抱你,结局难讲 作者:严雪芥 文案: 那些意难平的短篇合集。 少年人隐秘的爱意,是余生回温的燃剂。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若当时抱你,结局难讲 【1】七点,三角公园的时钟下 孟结衣穿过已经谢了樱花的目黑川,沿途遇上两只猫。肩头擦过无数个戴着口罩行色匆匆的路人,看着那些相似的亚洲面孔,还有路标上夹杂着片假名的汉字,她一瞬间觉得自己还在国内。然而脚下干净到不像话的柏油路,夏风吹过街边便当屋门廊下的风铃,钻出两个拎着和菓子的姑娘,叽叽喳喳地说着只在二次元里听到过的日语。 这一切都提醒着孟结衣,眼前是日本。 现在是清晨6点58分,她不会预料到,就在两分钟之后,自己居然与叶扬重逢。 世界大同小异,三角公园聚集着很多晨练的人。孟结衣走得有些累,席地在草坪上坐下来。抬头能眺望到对街的高楼上方贴着新垣结衣代言的广告。 “我喜欢结衣啊。” “哈?” “白痴,你想什么,我说的是新垣结衣。” “我和她同名真对不起哦!” 那些原本已经很模糊的画面不可抑制地钻入脑海,在那个有些沉闷的出租屋里,那个阳光有点黏腻的下午,她一进门,就看到叶扬和苏桥兴奋地摆弄着影碟机,叶扬得意洋洋地说他借来了女神的电影——《恋空》。女主角有着和她一样的名字。 她还清晰地记得叶扬嘲笑她怎么能和新垣结衣比的声线,非常特别,带着一丝小鼻音,哪怕毒舌的话听上去都像在撒娇。 孟结衣恍恍惚惚地回忆着,仿佛听到那个声音近在咫尺—— “是你吗?孟结衣?” 她抬起头,眼前是那张岁月雕琢过愈发棱角分明的脸……阔别已久的叶扬。 孟结衣揉了揉眼睛,活生生的叶扬就站在草丛边上,穿过时光的缝隙,如同一个巨大的惊喜和她不期而遇。 叶扬的惊讶显然不讶于孟结衣,他匆匆跨过草坪,朝着她迎面走来,直到站定。手往她的头上惯性地伸去,在空中停了一个顿,下移拍了拍她的脑门。 孟结衣捂住脑门,不由自主地翻了个白眼:“你就这么对待那么久不见的老朋友?” 叶扬弯起嘴角笑:“我今天出门看黄历说不宜出门,原来是要碰到你。” “叶扬!你想死啊!” 孟结衣吼出声,叶扬这才稍微正经一点:“刚刚远远地就看见你了,比过去瘦多了,我差点不敢认你。” “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你这人怎么这么难伺候呢!”叶扬无奈地笑,“你来日本玩儿吗?怎么不事先来找我?” “你根本没告诉我你在日本留学啊……”孟结衣顿了顿,“还是苏桥告诉我的。” 提到这个名字,空气中是短暂的沉默。 叶扬故作轻松道:“那家伙……你和他还有联系啊。” “之前偶然碰到的。”孟结衣深吸了一口气,“他看上去还挺幸福的。” “虽然让他幸福的人不是你。” “喂!”孟结衣再一次怒吼出声。 叶扬无辜地耸肩:“开不起玩笑不会是还没放下吧?” 他以为孟结衣会反击还嘴,结果她没有。 “我恐怕……暂时还放不下。”孟结衣苦笑着垂下脸,将复杂的情绪收敛在一个眨眼之间。 “放心,我不会笑话你的。毕竟苏桥那小子……你当年那么喜欢他,确实很难忘。” 叶扬微微怔忪,嘴角的笑容有点僵硬,语气讷讷。 【2】我曾遇到的男孩,有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 如果可以的话,孟结衣真希望能在十六岁的那个下午,径直跨过那家租书店。 班上女生都风靡借言情小说看的怀春日子,校门口下数三条街有一家小小的出租店,新书进得快,租金便宜,一下子就成了女生们的秘密基地。孟结衣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她更喜欢去音像店借碟,看各种各种的电影,哪怕是恐怖片也比那些虚构的爱情故事有意思得多。 孟结衣的不为所动惊动了同桌,她非要拉着孟结衣去感受一下“少女心”。于是在那个下午,孟结衣站在租书店门口,几经犹豫,还是磨磨蹭蹭地跟了进去。 书架上一水儿的台湾言情小说,《霸道总裁爱上我》、《黑道老大的小娇妻》、《学生会主席看过来》……吓得孟结衣立刻蹿进了里间。 这一蹿,就蹿进了新世界的大门——满架子五颜六色的日本漫画。 孟结衣踮起脚尖,随手从架子上拿下一本,封面上一个少年拿着剑,看上去非常热血。她翻了两页,被漫画新鲜的设定和展现的截然不同的世界所吸引,干脆捧着漫画就地坐下来。 等同桌捧着一堆借好的小说进来寻找孟结衣时,就看到她已经完全埋首在了漫画堆里。 孟结衣仰起头,兴奋地举着漫画,拍着大腿说,真好看啊! 同桌翻了个白眼,自此放弃拯救孟结衣的少女心。 当天她借了那一系列的前几本漫画回家,在做完作业的被窝里举着小手电偷摸着看。当翻到某一页时,她看到书页上画着小小的火柴人忧愁地举着漫画,吐槽Boss智商下限。明明主角都快要被打趴下了,Boss突然就停下来开始打嘴炮,愣是给了主角原地满血复活的时间。 之后每翻几页,都能看到上面画着各种各样的火柴人,吐槽着漫画的剧情。每一段吐槽都犀利得道出孟结衣的心声。 这些火柴人……都是之前借的一个人画的吧。 孟结衣合上漫画,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突然对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人是男生还是女生呢?喜欢看这种热血漫画的,应该是男孩子的可能性大一点吧? 那一个夜晚,孟结衣在翻来覆去的猜想中沉入了梦乡。梦里,她似乎又来到那间租书屋,里间的光线昏暗,有一个人背对着自己在寻找书架上的书。孟结衣看着他毛茸茸的后脑勺,举起手中借的漫画,开口问,你找的是这本吗? 就在这个背影要转过来时,孟结衣醒了。 她有一种奇妙的预感,如果今天再去一次租书店,或许能见到这个人。 放学后,她在同桌惊异的眼神里急吼吼地奔向了租书店,故意借走了那个人接下来要往下借的第19本。接着她溜进了里间,把刚借到的漫画藏在书包里,装模作样地看着架子上的其他漫画,神情却完全放在了来来往往的人身上。 店里陆续来了好几批人,全都是结伴来借言情小说的女生,只在外间逗留。因此当一个男生突兀地走进,尤其是径直冲着她的方向走来时,孟结衣心跳得飞快。 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叫嚣着:是他,肯定是他! 孟结衣急忙转过脸,把头压得很低很低,装作全神贯注地看漫画。她偷偷地斜视,画面里只有男生干净的白球鞋。 他走向另一排架子边上,搜寻了一会儿,孟结衣趁机偷看了一眼……里间的天窗投下一束金灿灿的阳光,照在男孩的身上,亮晶晶的。他有她所想象的蓬软黑发,却有她无法想象的,英俊到令人窒息的侧脸。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身旁捧着书的孟结衣经历了怎样的千回百转,而是望着书架上空缺的第19本蹙起了眉头,无奈地拿起了后面的三本,转身离开。 孟结衣心虚地看了一眼包里藏着的那个第19本,完全确定他就是“火柴小人”。 等他离开租书店,孟结衣才从里间走出来,手上胡乱拿了一本漫画,拿过借书的登记册,趁机偷看到了他的名字。 苏桥。 【3】九点,飞过一只蝴蝶 孟结衣坐在叶扬身边,看他盘腿坐在地上,腿上架着他的画板。两指间生了茧的手上下翻飞,一支简单的铅笔仿佛像一只神笔,临摹出来的景象完全就是微缩的三角公园。 孟结衣看得目瞪口呆:“现在你画得那么厉害了!” 叶扬十分淡定:“那要多亏你。” “我?” “你忘了当时我画得有多烂,所有人都在笑我当个美术生连大学都没法读。只有你对着我拍马屁。我才勉勉强强坚持下来。”说到一半,突然语锋一转,非常嫌弃地说:“你肯定忘了。当初还是因为苏桥拍我马屁呢,一点都不走心。” 孟结衣刚想辩驳,结果想了一下,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当她知道苏桥是美术生之后,偷偷地跑去学校的画室门外徘徊,撞到他背着画板走过来,却没有上前搭话的勇气。总不能说,好巧哦,我是和你借同一本漫画书的人。他肯定会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 因而,孟结衣看到苏桥和叶扬走在一起的时候,像一条迷路的船只终于找到了可以往前行的航道。那条航道就是叶扬。 虽然在十六岁的孟结衣心里,关于叶扬的回忆,全都是令她想要失忆的画面。 他们曾经是小学同学,叶扬成绩不好,老师就让她坐到叶扬前排,以一带一,希望让她的优秀感染叶扬小同学,不要让他门门挂科。而叶扬小同学对此的回应是——只要她打小报告,就堵在走廊上掀她裙子,恶劣至极。 如果不是小学毕业发生的那件事,孟结衣绝对会和叶扬老死不相往来。 因为她成绩优异,所以班导希望她作为毕业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讲话。那天她穿着一条崭新的裙子,白底蓝花,带着几分紧张和自豪向大礼堂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叶扬小同学从走廊背后奔跑过来,急速地靠近她,手搭上了她的裙边。 孟结衣以为他要在这极为重要的一天,故技重施害她出丑,当他的手搭来上的时候,她羞愤地恨不得从五楼的走廊上跳下去。 然而,他却是将自己身上的外套系到她的腰间。 “你屁股后面有血,我看到就追出来了……这样上台你是要吓死谁。” 依然是凶巴巴的口气,却好像是在……关心她?! 那是她完全不知道的初潮,大姨妈染红了白裙子,多亏了叶扬,才让毕业典礼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羞辱了她这么多次,但最后一次的关心却让她觉得可以原谅所有之前的恶,甚至还记着这么一点好。 因此当她看见叶扬和苏桥是挺好的朋友时,她忽然就产生了一个念头,说不定这一回也可以让叶扬帮自己搭个线。 她趁苏桥不在时,悄悄推开了画室的门。 叶扬坐在窗边,两耳塞着耳塞,目不转睛地盯着画板。他的周围围着几个男生,嬉皮笑脸地指着他的画纸。 “叶扬,你这画太牛逼了,简直比毕加索还抽象派!” “哈哈哈哈,您老这画工,哪个学校敢收啊!” “大师快教教我们啊!” 叶扬没说话,只是将耳塞往耳朵里旋得更紧了一些。 孟结衣头脑发热,推门的动作一用力,门板撞到了墙,发出了“砰——”的声音。画室里的那几个男生,包括叶扬都看向了门口。 叶扬猛地摘掉耳塞:“孟……结衣?!” “叶扬,三年不见,你怎么变那么怂了?当初欺负我那股劲儿呢?”孟结衣对这个老同学,当仁不让地甩出了一句嘲讽。 叶扬苦笑,以为她趁机来报复自己,刚想戴上耳塞,孟结衣的一长串话飘入了耳中。 “敢问你们谁拿到了名校的录取通知书吗?中央美院还是国美啊?没有吧!你们还都只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人!但是人家已经在开始努力画画了,你们还在一边啥事不做,居然还有脸去嘲笑比你们认真的人?” 她机关炮似的突突突一阵扫荡,那几个男生都愣住了,最后挂不住面子地切了一声,每个人瞪了她一眼。等他们匆匆离开后,叶扬抱着肚子哈哈大笑,差点滚下了椅子。 “笑完了吗?”孟结衣冷冷地问。 “报告,笑完了。”叶扬擦掉笑出来的眼泪,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好奇宝宝似的左右端详孟结衣。 “看什么看,我知道我变漂亮了!” 叶扬摸了摸鼻子:“我确认一下你是不是孟结衣。没记错的话……你一直挺讨厌我的是吧。” “我确实挺讨厌你的。”孟结衣顿了一下,“这是还你的,当年你解了我围,这次轮到我了。现在我们两不相欠。但是你掀了我那么多次裙子,这笔账我就要和你算一算。” 【4】鲜花种在沙漠,渴过一个夏 当孟结衣说出自己真正的来意后,叶扬深深地感觉到……套路玩得深,谁把谁当真。骑虎难下的他最终答应了孟结衣的“算账”,帮她和苏桥搭线认识。 当然,孟结衣又免不了被他一顿揶揄。就像当年他欺负她一样,帮忙还要膈应一下,说苏桥一定不会看上她。 孟结衣反常地没有和他呛,因为她知道叶扬说得没错。 少女心缺乏的她后知后觉地才知道,苏桥在那帮酷爱言情小说中的女生中特别受欢迎,她们习惯把酷炫狂霸拽的男主脑补成苏桥的模样。他长得英俊,穿衣整洁,还画得一手好画。最重要的是他干净到了骨子里,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和女生聊骚,对喜欢他的女孩子,他总是保持着近乎苛刻的高冷。 她几乎是抱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去见苏桥。叶扬让她呆在画室,他去把苏桥带过来。 等待的时间里,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翁中的鳖,那个少年已经捉住了她的命门,所以她哪儿都去不了,只想呆在有他的地方。 过了半晌,画室的门终于开了。孟结衣浑身紧绷,看向门口,叶扬勾着苏桥的肩走进来。孟结衣发现苏桥比叶扬还矮上一点。 苏桥看向她的视线很冰冷,硬邦邦地说:“你知道我是谁了,我就不自我介绍了。” 孟结衣饶是知道他难以接近,还是被他冷淡的气场搅得心里发慌。 “我、我……我是孟结衣。” “我知道,叶扬跟我说过了。”他径直坐到一边的椅子上,开始埋头练画。 孟结衣尴尬地不知所措,把求救的视线放到叶扬身上。叶扬无奈地摊手,把她拉出了画室,安慰她:“苏桥就是这么一个人,放心吧,有我在,多带上你玩儿。你们熟了就好了。” 叶扬说到做到,经常借机让她帮忙带点喝的到画室里来。她从叶扬那儿打听到苏桥爱喝的口味,趁机多带上一瓶给他。起初苏桥不接受,但后来不再拒绝,只是一定会把饮料钱给她。而叶扬那个鸡贼的家伙却刚好相反,各种找借口赖,嘴上喝着她的饮料,还砸吧砸吧嘴非说这是为她创造机会,应该感谢他,怎么还能收钱。 有一次孟结衣提着饮料去画室找他们的路上,发现苏桥就在前方走去画室,索性小跑几步追上他,把袋子里的饮料递给他。苏桥习惯性地接过。结果这一动作被班上的女生看见,顿时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 孟结衣突然变成了“可以站在苏桥身边的女生”,这种天下无双的特殊和羡慕一下子让她幸福得找不着北,飘忽得不知所以然。也更让孟结衣跌入名为苏桥的深渊里,一头栽进去。虽然事实真相是她和苏桥之间一直存在着叶扬,他们之间真正的独处只是那偶然的一小段路。 孟结衣觉得是时候不再依赖叶扬,向自己也向别人证明,她真的可以拿下苏桥。 于是她莽撞地拜托叶扬去约了苏桥,地点在那家租书屋。 她想把自己的际遇统统告诉他,她会注意到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多么风生水起。而是因为一本藏在茫茫书海里的漫画。像命运之神的牵引一样,冥冥之中注定。这个想法让孟结衣觉得颤栗。 那日傍晚开始下起淅淅沥沥的雨,最后变得滂沱。她等在租书屋的里间,从早晨等到现在,淋漓的雨挂在天窗上,把那一小块阴郁的天空划分得更加斑驳,如同她此刻的狼狈。 一个人浑身湿漉漉地跑进来,是叶扬。 “那小子……果然没来。”他环顾四周,大踏步朝孟结衣走来,语气很糟糕。 孟结衣竭力掩饰自己的难过:“……我再等等。” “下那么大的雨,他肯定不会来了。” “那你又为什么会来?” “废话,我猜你肯定没带伞。”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突然恶狠狠戳中了她的泪点。鼻子一酸,眼眶一瞬间泛红。叶扬手足无措,以为她是因为苏桥的缺席而哭,笨手笨脚地安慰:“他不是讨厌你才不来的!那小子特别讨厌租书屋,因为我每次都逼他跑腿,他来这里都来吐了。还老有女生在这里堵他……” 孟结衣忽然从这段话里听出了一丝古怪,但是又说不上来,只是把眼泪顺利憋了回去。叶扬终于放心地长呼了口气。 “那你的伞呢?” 叶扬不好意思地抓抓头:“路上看到一个小孩没带伞,就把伞给他啦!” 孟结衣凝视着他滴着水的脸庞,竟然觉得他有点点帅气。 “笨蛋啊你……”她别过脸。 叶扬啧了一声:“在这里待会儿吧,等雨停了再说。这里挺好的,有好多很赞的漫画……不过你们女生应该喜欢前面的言情小说吧!” 孟结衣摇摇头:“我也喜欢看漫画。” 叶扬睁大眼:“真的?!那我要向你推荐一本!等等先让我问问老板那第19本还回来没有,可等死我了……” 第19本? 孟结衣的心跳得飞快,脑海中闪现刚才叶扬话里的关键词:苏桥、跑腿……一个幻灭的真相呼之欲出。 她拉住叶扬,语无伦次地逼问:“之前……苏桥替你来借的漫画?” 叶扬莫名点头:“怎么了?” “所以……那个看漫画的人……其实是你?” 【5】十二点的定食屋,写满回忆的漫画 叶扬带着孟结衣来到志村坂上的一家定食屋吃了午餐,开店的是一对老夫妇,看上去和叶扬十分熟悉,他们用日语和叶扬对话,眼神却不时地往她身上看。 孟结衣抓了抓叶扬的T恤下摆,小声问:“他们在和你说什么,是不是在说我啊?” 叶扬“嗯”了一声:“他们问我怎么带了一个这么丑的姑娘来吃饭。” 孟结衣当场就想走人,但奈何老夫妇做的青花鱼套餐太好吃,她还是乖乖坐着扫荡了干净。等餐的间隙,她看到餐厅的角落里搁置着一排书架,上面摆放着好多日本漫画。那个雨天,叶扬湿漉漉闯进来的记忆就这么蹿了出来。 “你还记得第一次我约苏桥,结果他放我鸽子,然后你跑来找我的事情吗?” 她没等叶扬回应,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我把他约到租书店,是因为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是在租书店。之前我借了一本漫画书,那本书很冷门,我是第二个借的。在我之前的那个人喜欢在书上画火柴小人。我很在意他,想知道他是谁。” 讲到这里,叶扬的脸色稍微变了。 “苏扬借走了这本书,所以我以为那个人是他。” 但是事实上,叶扬才是真正借走漫画的那个人。这个真相,在叶扬跑进来的十六岁的雨天,她就知道了。 可是她一直都没有说。 那个时候她固执地认为,这也是老天安排的一环吧。虽然叶扬才是“火柴小人”,可是她仍旧遇见了苏桥。 那个傍晚雨下得很大,店主要关店时还未停歇。路上没有来往的空车,叶扬把外套罩在她的头上,送她回家。第二天,孟结衣还是感冒了,烧得脑袋发疼缩在被窝里。她迷迷糊糊中听到客厅里老妈在喊她,说有同学来看她。 她勉强地从床上爬出去,打开门,是流着鼻涕的叶扬。 “你怎么来了……?”孟结衣惊讶地瞪大眼。 “我一猜你没来上学,肯定是感冒了。”他将一袋感冒药硬塞她怀里。 “明明你淋得比我厉害,怎么你都没发烧啊!” “因为只有笨蛋才会发烧。” “你才是笨蛋……!” 这种幼稚的对话持续了半天,孟结衣小声地嗫嚅:“谢谢你。” “不用谢我,要谢去谢苏桥吧。” “啊?” 叶扬促狭道:“是我跟他说你为了等他感冒了,他立刻就担心地跑去买了感冒药,但是又傲娇,不肯自己来送,就拜托我。” 孟结衣紧紧捏着手中的纸袋,像经历了一次过山车。当叶扬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喜悦呼啸着冲上云霄。而此时此刻,一切都揠旗息鼓,心不知不觉地下沉,下沉。 “原来你是帮他跑腿啊……”孟结衣打了个哈哈。 “你看上去好像不开心啊,他都帮你买感冒药了,只是没给你送而已,不要这样子吧!”叶扬凑过来端详她的脸,“还是送的人是我,你就不开心啦?” “没有。我回去睡觉了。”面对叶扬的咄咄逼问,她只好仓皇地甩上门。 她确实不开心。但并不是因为苏桥,仅仅只是因为叶扬。 如果苏桥没有转托他送,他会来吗? 【6】爱情和青春,人生的两大后知后觉 升到高二后,叶扬在校外租了个单间。他以为她还很狂热地喜欢苏桥,所以也会把她叫上。然而孟结衣自己也不知道对苏桥的感情是不是还叫做喜欢。他对她总是淡淡的,但又不会像对其他女生一样拒之千里,或许用朋友称呼他们比较合适。 但她还是去得很勤,因为她很享受和叶扬呆在一块儿的时光。之前苏桥跑腿的任务包到她身上,她会从租书店借去叶扬和她都喜欢看的漫画。到出租屋时,叶扬和苏桥都到了,两个人支着画板练习,她就在躺在沙发上看漫画书。 她看得比叶扬快,就喜欢时不时拿剧透刺激他,逼他去买火锅食材。很冷的天气,三个人就着热腾腾的雾气大快朵颐。她喜欢吃鸭血,叶扬就会涮好了要放到她锅里。而这时,一直都很安静的苏桥会突然眼疾手快地将筷子横叉到她碗里,把鸭血放进来。 叶扬看后就悻悻地伸回筷子,看似毫不介意地冲她挤眉弄眼。 孟结衣看着碗里的鸭血,油然而生一股尴尬。她看不透那两个人是如何看她的,当她以为叶扬大概有那么一点喜欢自己的时候,他总是能大方地将她推向苏桥。而当苏桥总是冷冰冰不为所动时,却又表现出类似于吃醋的样子,好像显得有那么一点喜欢她。 然而最看不透的,是自己。她模糊地觉得就这样下去也不错。然而自私的日子注定不会持续下去,恶魔总是潜伏在最幸福的时候伺机而动,把人一脚踢下云端。 那天三人约好去海边写生,然而到点了叶扬却没有出现。她和苏桥跑去敲叶扬的门,不一会儿门就开了,探出叶扬那张衰脸。孟结衣透过微开的门缝,一眼就敏感地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姑娘,眼眶红红的,刚哭过。 孟结衣一时间怔住了,头脑一片空白。 那姑娘一看到他们,噌地站起来,也走到门口,倔强地和叶扬说:“我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你不急着现在就拒绝我。” 苏桥意味深长地看着那姑娘甩身而去的背影:“那个不是班上的舟舟吗?” 叶扬尴尬地视线乱飘,嗯了一声。 “她向你表白了?”苏桥问。 叶扬苦笑:“我也被吓了一跳!” 孟结衣观察着他的表情,咬紧下唇:“那你……喜欢她吗?” 叶扬紧张得看着她,立马摇摇头:“我都快被吓死了!我还问她,你是不是要找苏桥……” 苏桥叹了口气:“阿扬,其实你很有魅力的。只不过因为我的魅力更甚一筹……” “别说了,绝交吧。” 眼见叶扬想把话题糊弄过去,孟结衣又出声:“她临走前那样说……是不死心吧?你打算怎么办?” 你会就这么将就答应她吗? 孟结衣极害怕听到叶扬回答——要不就试试吧。哪怕是片刻的犹豫,也会让她觉得像吞了一千只柠檬,酸涩难忍。 只有把人逼到绝境上,才会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谁。 叶扬他总是站在她身后,不像苏桥那么耀眼。她理所当然地以为他好像就这么属于自己,不会有别人发现他的好,她自然也不需要像对待苏桥一样那么费力去圈住他。 他来得那么早,却被她那么迟才发现。 孟结衣回过头,仿佛看见当年小学的毕业典礼上,小小的叶扬如风一般从背后跑来,在她猝不及防的瞬间,将温暖牢牢包裹在那件外套。 【7】下午三点的坂道,拖着你长大后的影子 孟结衣回过神,眼前的叶扬已经是那么高大,阳光照在坂道上,把他的影子拖得好长好长,长到现在的她……根本来不及追上。 “你还记得舟舟吗?” 叶扬愣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当然记得。拖她的福,我还和你做了一礼拜的情侣呢。” 孟结衣的心抽了一下。 是啊,一礼拜。他们认识十七年,当中她喜欢了他七年,可他们最接近的居然只是一个假装的一礼拜。 那是苏桥想出来的方法,叶扬想要拒绝舟舟,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于是苏桥说,你和结衣一直走得这么近,干脆假扮情侣,让舟舟知难而退不就好了吗? 当时叶扬看向她,立刻摇头:“她才不会愿意……” 而她立刻打断他的话:“我愿意!” 于是他们就莫名其妙地假装在一起了。 叶扬做得非常称职,他会在下课的时候从小卖部买来零食和点心,穿越一整个教学楼来看她。孟结衣喜滋滋地接过,嘴上试探地问:“舟舟又看不到你给我买零食,你干嘛来……” 叶扬脸一黑:“那我不来了。” 她立马抓着他的衣袖求饶:“下次我要草莓蛋糕!” 叶扬哼了一声,转身酷酷地就走。孟结衣还以为他生气了,结果放学后又看见他乖乖地站在校门口等她。 他背着画板,混在人堆里非常普通,也没有像苏桥那样令人窒息的侧脸。但孟结衣就觉得他在发光,像磁铁一般,令她恨不得朝他飞奔而去。 “叶扬!” 她大声喊着他的名字,喜笑颜开地扑向他的怀抱。 叶扬慌手慌脚地接住他,一边左右环顾,无奈地笑:“喂,被老师看见就要被念了!” 孟结衣才觉得自己太得意忘形,定定神,掩饰说:“为了做给舟舟看的,我才不是不由自主的啊!” “好好好。”他的眼睛笑得弯弯的,在人潮涌动里抓住她的手。 而这双手,在到出租屋时就会放开。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孟结衣,所有的甜蜜都是虚幻的。她不确定叶扬到底喜不喜欢自己。 一个星期眨眼就过,他们三人在画室打发自习课的无聊时光时,舟舟突然闯了进来,瞪着孟结衣说:“你答应要让叶扬永远幸福。” 然后就倔强地甩下一个背影转身而去,特别酷。 苏桥第一个反应过来:“好了,危机解除。” 叶扬跟着第二个:“我怎么……突然觉得有点失落。” 孟结衣也是同样的感受,于是她暗含期待地看着叶扬。 他接着说:“我难得被人喜欢一次呢。” 哦,原来他的失落和自己不一样。孟结衣想。 他知不知道,自己和他假扮的关系也就这么点到即止了呢。她再度偷偷地看向叶扬。叶扬正巧看向他,他们四目相对了一会让,好像傍晚的天空都变成了白色,令人炫目。叶扬傻乎乎地笑着说:“委屈你啦,和我做了一礼拜的情侣。” 他用一种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把自己推得好远,好远。这大概就是叶扬的温柔吧。 她一言不发,沉默地推开了画室的门。 她听到有人从身后追了出来。 “结衣!”那个人温柔地喊她。 【8】十七岁的黄昏下,蝉鸣声如阵雨 孟结衣回过头,苏桥好看的侧脸晕染在夕阳之下。他朝她跑过来,开门见山地问,结衣,你是不是喜欢叶扬? 她咬紧下唇,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苏桥苦笑:“我很早就看出来了。” “但是他大概……不喜欢我。”孟结衣艰难地承认这一点,“他对所有人都很好,对我大概还多了那么一点老同学的情分吧。毕竟,他小学老欺负我……” “为什么不直接问他呢?” “……” “不敢直接开口的话,把想说的话写下来。我帮你交给他。” “别对我这么好……”孟结衣低下头,“我怕我会再向你倒戈。” 苏桥凝视着她,轻轻地叹息:“你可曾真的向我倒戈?” 他的话像一句诗,洞穿人心。孟结衣自以为理解了他话语的深意,以为他看穿了她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自己。 但诗从来都有它的最深面,只有诗人才懂。 孟结衣被苏桥鼓舞,决定不给自己留下遗憾。她决定向叶扬告白的那一天,是学校的游园会。那一个下午不用上课,各个社团在操场支了个小摊子招兵买马,闹哄哄的全是人。教学楼则变得空荡荡的,没有学生。 而孟结衣就是那个唯一还在教学楼里的人。 她站在二楼的画室里,透过窗户看着操场上的人山人海,焦急地等待着回音。 她采纳了苏桥的建议,将一封信给了苏桥,拜托他转交给叶扬。 信上写着:我喜欢你。我等你的答案,那个下午我都会在画室等你。 于是在所有人都蜂拥向操场时,只有她独自静悄悄地跑去画室,满心期待地等在墙角。 太阳逐渐西沉,操场上的人流慢慢散去,社团都开始陆续收摊……画室的门都没有被打开过。没有人来。 孟结衣安慰自己,也许叶扬只是被游园会缠身,等完全结束了就一定会来的。 再然后,她看到了叶扬。 他和一群篮球社的人勾肩搭背地从画室的窗下走过,满头大汗。他轻轻地抬起眼,视线准确无误地和孟结衣撞上。 在黄昏的背光里,他安静地看着她,一秒、两秒、三秒……脚步却一刻不停,直到走过窗下,他也收回了视线。只留给她一个汗湿的背影。 孟结衣盯着他被拉得长长的背影,长到……她觉得这一生都没有办法企及。 她仓促地背过身,贴着窗户,捂着脸,眼泪“唰”地从指缝间砸下。 这就是叶扬给她的答案。 当面说破太残忍,不如就这么避重就轻地给彼此一个轻巧的收场。就像他对待舟舟那样,因为不想太过伤害对方。 黄昏的夕阳透过窗户,照亮孤单的画室里还在哭泣的少女。窗外的大树上响起了夏天的蝉鸣声,一阵一阵,起起伏伏。哭声在这阵雨般的鸣声中变得不值一提,就像所有青春里无疾而终的单恋,再大的阵痛也只能独自忍受。 画室的门外,苏桥默默地靠在墙角,听着里头传来压抑的哭泣声,也忍不住红了眼眶。他咬紧牙关,还是扭头,消失在悠长的光晕里。 【9】逆着五点半车站的人流,寻找你 叶扬陪了孟结衣一天,也算尽了地主之谊。他问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孟结衣想了想,说,打算去看烟火大会。来日本了,怎么能错过这个。所有纯爱电影里,凡是告白一定会出现的桥段,想想就让人觉得浪漫。 “可惜,没有陪我一起去看的人。”孟结衣苦笑着说。 “现在没有男朋友吗?” “不是现在没有。”她似乎有点羞于启齿,“是从来没有过……” 叶扬略微吃惊:“不会吧,你那么漂亮……虽然离新垣结衣是差远了啦。” “再见!” 她佯装生气地转身走下地铁,叶扬从后面跑上来,拉住她的胳膊。 “别走那么快,东京地铁不像国内,全是私企运营的,每个口的运营公司都不一样,你这样会迷路的。” 孟结衣停下脚步,像被掐住命门的麻雀,心甘情愿地栖息在他的身边。 叶扬引领着自己在陌生的国度穿越人潮。哪怕东京的地铁复杂得像一个迷宫,她也能在他的身后找到出口。如同这些年来没有办法宣泄的感情,很多次她以为自己爱无能,然而当再度重逢的这一刻,她才肯定,只是因为那些人都不是他。 可是他们走散太久了。她甚至得从别人那里听说他在日本留学。而他也再没有找过她的踪迹。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缘分,不过都是有一方在死撑着。叶扬一定会以为这一天的偶遇是奇迹一般的相逢吧。 并不是。 从她到日本的第一天起,她都会起一大早,穿过目黑川,走到三角公园,像一个傻瓜农夫,等待着兔子到自己的怀里。 叶扬把她领到检票口:“这里就是去台场的地铁线,早点去吧,可以占个好位置。去晚了就没有位置了。” 他松开了她的胳膊。 孟结衣贪心地看着叶扬熟悉的眉眼,嗯了一声,用浑身力气忍住自己的不舍,故作潇洒地买票进入了检票口。 她慢吞吞地往前走,终究还是忍不住,向后看。 叶扬没有离开,他依然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她走。那个身影和多年前重叠,他站在校门口,阳光跳跃在他的发梢上,熠熠生辉。哪怕他依然是那么普通,然而人群里,孟结衣总是一眼就能看到他,巨大的吸力让她不得不朝他狂奔而去。 她冲动地逆着五点半拥挤地铁的人流,气喘吁吁地再度跑到他面前。 “叶扬!” “嗯?怎么了?” “和我一起去看烟火大会吧!” “……”他的脸上闪过一瞬间的犹豫。那一瞬间的犹豫,深深刺痛了她。 她立刻倔强地摇头:“算了,我开玩笑的!” “我去!”叶扬打断她,“但是我有点事要处理,会晚一点过去。” 孟结衣一下子笑起来,整个人像一朵渴水已久的花沾到了雨水,眼神波光粼粼。 “我等你!” 她挥了挥手,蹦蹦跳跳地跑上了地铁车厢。 车门关上,叶扬被隔绝在另外一个他听不见她的世界。地铁疾驰起来的电光石火,孟结衣冲着门外的叶扬大喊。 “叶扬,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你肯定不知道吧,因为当年,苏桥根本没有把信正确地转交给你。 【10】烟花爆灭,钟楼倒塌 如果之后,她没有看到苏桥和一个男生牵手,她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 当时她和室友们一起去旅游,来到苏桥念大学的城市,想顺便去看看他。她没有告知苏桥,想给他一个惊喜,事先等在了他的宿舍楼下。 然后就看到了,这一生大概都不会让她更感到震惊的画面。 苏桥牵和一个男生手牵着手,从无人的小道走过来。那个男生先发现了她,迅速地把手抽走。而苏桥则完全忘记了动作,脸色苍白。 那是孟结衣认识苏桥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见他如此仓皇失措的表情。他明明应该是高高在上,永远胸有成竹的样子。 发现这个事实的她居然出奇地冷静,第一个反应是原来如此。 苏桥根本不会喜欢自己,他那些虚晃的温柔,大概只是为了不让他们看出异样。 那些温柔底下,潜藏着可怕的残酷。 因为当年,苏桥将那封信给叶扬看时,却是这么对他说的——叶扬,结衣给了我这么一封信,你说我该不该去画室? 叶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在他的认知里,孟结衣的确喜欢着苏桥。 于是她鼓起勇气却连告白对象都没有等来的惨痛,都是拜苏桥所赐。 苏桥说,他曾经是真的想撮合她和叶扬在一起。他是真心的。 然而就在真的要转交那封信时,他犹豫了。他的嫉妒心在疯狂地啃噬他。凭什么他要为成全别人折磨自己?难道只是因为他输在了起跑线上?老天是多么地不公平。 头脑冲昏了理智,恶魔终于猖狂地跑了出来,拾走了他的灵魂。 知道了真相的孟结衣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她想恨苏桥,却恨不起来。他和她一样,没什么不同,都深陷在兵荒马乱的年纪,无望地喜欢着那个人。 当年她也有错,如果不是她懦弱,需要依靠别人完成告白,眼下就不是这个局面。错过了就错过了,但还有以后。 现在就是一个让一切重来的时机。 孟结衣等在钟楼下,双手交握,祈祷着天空能看到她的愿望。 夜空仿佛真的听到了,回应她似的,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接着一片滂沱。在草坪上铺好了桌布的日本人都纷纷站起身,将东西收起来,赶紧找屋檐躲雨。茫茫的广场一时间鸟兽散,广播用日语播报着,非常抱歉,暂时停止燃放烟花。 孟结衣仍站在兜头的雨水里,远远地看见那个人跑过来。 在那个阴沉沉的雨天,租书屋的里间。他满身雨水地跑过来,因为担心她没有带伞。 这一回,少年的他长大了,终于知道撑伞。他的伞下,还有一个穿着浴衣的日本姑娘。 他们两个人并肩来到孟结衣的面前。 叶扬看见她被淋得浑身湿透,赶紧将手中还握着的一把伞递给她。 孟结衣笑道:“你没有再把伞拿给小朋友啊?” 叶扬一愣。 “这是……?”孟结衣看向那个日本姑娘。 “这就是我刚刚跟你说要处理的事……”叶扬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我本来今晚约好和女朋友一起看烟火大会的。但是你难得来,我就跟她说了下,一起看!” 那个日本姑娘用日语和孟结衣打招呼,孟结衣笑着说了声嗨。她没有撑开伞,任雨水把脸颊打湿。就跟当年一样,混在蝉鸣声里,就听不见看不到她在哭了。 只要她一直用力微笑。 叶扬晦气地说:“今年真倒霉,居然看不成了。” 孟结衣点头附和:“就是啊,我难得来一次日本,自从看了动漫就一直期待的烟火大会,居然就是这么收场的啊……” 来不及绽放就被雨水熄灭的烟火,来不及告诉你就被扼杀的告白。哪怕是想要痛快哭一次,都只能哽在喉间,怕被看出来,硬生生退了回去。 谁能想到呢,她唯一能够正大光明说的一句我喜欢你,是在异国的地铁,用别人都听不懂的母语,在他们的侧目里大声喊出来的。 可惜列车的门关得那么紧,不留一丝缝隙。他只能遥遥看见她的嘴唇上下动了动。 雨水中飘满了压抑的充满念旧的潮湿气息,是她包里装的老旧漫画书散发出来的。 那是苏桥给她的,当年叶扬使唤他去跑腿还书。他无意间翻了一下,在书的夹页里,发现了叶扬的涂鸦——画的是她趴在沙发上睡着的样子。 苏桥说,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他喜欢你。我躲在房间里难受了好久,最后没有把书还掉。 你说,我欠了书店老板多少钱呢? 【终】如果当时抱你,也许结局难讲 而有一些画面,是苏桥和孟结衣都不会知道的。 在他淋过雨的那个夜晚过后,他发的烧明明比她还重。却还是坚持着买了感冒药,送去了孟结衣的家。 怕她被苏桥冷落更加伤心,所以故意说是苏桥送的。 他不介意她喜欢苏桥,只要她能开心。所以哪怕他当个媒人也自得其乐,从来不敢逾距,也不敢表现自己的醋意。 他以为他可以全盘接收,直到游园会的下午,苏桥跑来找他,给他看了孟结衣写的信。 苏桥问他,他该不该去画室? 叶扬握着篮球的手指都在发颤,却还竭力装作平静,咬牙说,不要耽误她,也不要辜负她。 他之后被人打爆,心思完全飘去了画室。 因此在经过画室时,他忍不住抬头向上看了。 他看见了她。 她的眼神流露着期待的光彩,比七点的日出还要明亮。 是因为苏桥吧,叶扬逼迫自己转过头,不要再去看她,也不要去打扰她。 然而扭过头的瞬间,眼泪突然就那么下来了。 他狼狈地用胳膊粗暴地揉掉,然而眼泪还是扑簌簌地往下掉,吓了篮球社的人一跳。他抖着声音反复地说,打得太用力了,都是汗,是汗。 篮球社的人没有吱声。 也许是因为那天傍晚的蝉声太大了,他的哭声也被举重若轻地掩盖掉。所以没有人知道,曾经有一个男孩经过她的楼下时,同样难过得掉下了眼泪。 第2章 当这世界从未有过德彪西 【someone like you,那个人像你】 皇家歌剧院。 舞台上灯光如泻,深红的布帷重重叠叠,掩映着其中白衣端坐的人影。他细瘦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中上下翻飞,灵动地按下最后一个音符,场内一片余音缭绕的震荡寂静。 他垂眸站起身,安静地朝台下鞠躬。 乐檬坐在角落,听旁边坐着的年轻女生顿时兴奋地涨红了脸,彼此交头接耳。称赞着他弹琴的模样优雅,曲子动人。而乐檬却一脸淡定,她对这位人气爆棚年轻有为的钢琴家温浅并没有多大兴趣。来看这场演出,多半是为了陶冶情操,顺带怀念一下自己曾经也和钢琴沾亲带故的岁月。 不过她并不会弹,她只是曾经给一个人当钢琴助理,很多年。 虽然那个人脾气暴躁,音乐小众,一直郁郁不得志,和眼前这个钢琴家有云泥之别,根本拿不出手。 演出结束后,所有人都依次离开大厅。但依然有很多人就守在门口想等温浅出来。乐檬平静地钻出人群,拐了个弯向隐蔽的剧院后门走去。 出乎她意料的是,后门竟也围满了一圈人。她后知后觉地才真正意识到,温浅相当有人气。 乐檬停下步伐,靠在拐口的墙壁上远远地和那群人一起等。她不知不觉地走神,眼前的阳光迷蒙地倾泻下来,笼罩上了陈年的光影,勾勒出一张少年的洁白脸庞。 那个人的脸庞。 那时他们都正初中,他还是她的同桌,正在上一堂音乐赏析课。音乐老师在电脑上给他们播放冗长的名曲,配合着盛夏的蝉鸣,每个人都昏昏欲睡,包括没什么音乐细胞的乐檬。她正梦到学校校草来找她搭讪,从背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兴奋地转过头,结果梦醒,张眼看见是同桌狠狠拍了她一下。 他用一种她无法理解的激动语气说:“你听!” “哈?” 她听了一会儿,枯燥的钢琴声叮叮咚咚地响,无趣地翻了个白眼愤恨道:“你干嘛扰我好梦。” “……没品位!这是德彪西的《月光》!” “啥德破西,我只认识贝多芬。” 乐檬打了个哈欠,看着他的脸由激动地涨红变成愤怒地涨红,义愤填膺说:“跟我坐那么久了都没被熏陶,你没救了!” 她撇撇嘴:“我可不想被你误人子弟。” 接着乐檬侧过头继续睡,每日一吵就跟吃饭一样自然。她听到他还在身后继续碎碎念,说着总有一天他会成为像德彪西那样的大音乐家,写出无比动人的音乐。 她回过神,看向后门,那里的人已经走光。温浅穿着黑色长衣从里侧缓步走出来,帽檐下露出来的脸庞刹那与回忆里的少年重叠。 她躲在角落,不敢让他看见。 是的,无论是现在意气风发的钢琴家,还是从前她曾陪伴的失意钢琴手,抑或是回忆里出现的惨绿少年,都是同一个人。 都是温浅。 而在她心里,他们却又分明不再是同一个人了。 【talk about our future like we had a clue, 我们曾谈论未来就好像拥有康庄大道】 乐檬没有想到,几年后他们当初吵嘴时温浅的碎碎念会成真。 大学时温浅去了某音乐学院,在一次比赛中获得国内一等奖,一鸣惊人,进而被一家古典唱片公司签约。接着过不久,他就远隔着好几个城市来乐檬的学校找她。 他十分得体地往宿舍门口那一戳,朝来往向他抛媚眼的女生展现出礼貌和疏离的微笑,终于看见乐檬姗姗来迟,他眉毛一纠嘴角一耷,毫无半点风度:“你动作太慢了。” 乐檬还沉浸在温浅乍现的惊喜里,晕乎乎地也不计较,情不自禁地想笑又硬生生地忍住,扭捏地问:“你有病啊,跑这么远到这里来?” “我就不能指望你有什么让我高兴的反应。”温浅无语地将一叠合同从包里抽出来说,“签字。” 乐檬狐疑地展开,诧异地看到那张“卖身合同”。 “我当你助理?你脑子没被门挤?” “你品味太差了,就跟着我再熏陶几年吧。”然后他一脸就这么说定了的表情强逼着她签下了字。 他们成为大概史上最奇葩,助理和自家艺人相隔两地的组合。 当时乐檬半推半就,心想这兼职捞得太轻松了。谁知道,她居然会做这份兼职近十年,快成为本职。以至于离开温浅后,她一度不知道自己除了操心他,还会些什么。 当上温浅的助理后,她才知道自己算被骗上贼船。 起初她以为温浅声名鹊起,混得应该风生水起。结果温浅进入主流商业唱片的流程中时显得很不适应,一心想写偏艺术的曲子,又不肯假借他人之手,结果被公司雪藏,她梦想中被粉丝塞礼物塞到手软的美梦根本没成真。 但其实乐檬真正想的是,为什么她没能在他身边帮上一点忙。身在千里之外,而且还对音乐一窍不通。如果是个专业人士在他身边,或许还能提点他一下。 在温浅打电话向他抱怨公司那群老头子没品位的时候,她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终于把辗转了很多天的想法说了出来。 他顿了顿,笑着说:“就你这音乐二等残废,我没真指望你替我打杂。我知道你站在那儿支持我,就足够了。” 饶是糙汉子神经的乐檬,在话落的瞬间,脸红地失语了好久。 她支支吾吾地反驳:“术业有专攻!你少得瑟。你给我等着,我肯定给你想出个一炮而红的方法!” 接着她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的假,跑到了温浅的城市,但没告诉他。 她想的方法是在那城市的广场上搭一个台让温浅表演,赚足眼球。但她势单力薄,搭舞台根本就是扯淡。她又不舍得让温浅就搬个钢琴寒酸地在空地上弹,思来想去,她跑去了当地的歌舞团协商,看能不能借舞台一用。 花了钱谈成之后,她才跑去温浅的学校告诉他。本想是给他惊喜,却变成了惊怒。他语气不善地说:“你不觉得这样很丢人?再说这样会有谁来愿意看?” 乐檬的笑意僵了僵:“我印了很多宣传单,贴了好多地方。会有人看到的。” “和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贴在一起的宣传单吗。”他冷冷地讽刺。 满腔的热血被轻易止杀在一个嫌恶的眼神中。温浅不知道她千里迢迢地跑过来人生地不熟地准备舞台印发传单有多吃力,他只认为这样很丢人。 乐檬面无表情地说:“你行啊,你有能力跑去皇家歌剧院弹钢琴啊,我不奉陪了。” 【let me be your shelter,让我做你的港湾】 那天吵完架后,乐檬就去了歌舞团把协议的事取消,又走街串巷地把所有宣传单都撕掉,整双手都撕出了水泡。她想赌气地证明,她从没想过让他难堪。 把所有的准备都销毁后,她一声不响地去了火车站想买票走人。在车站等到晚上时,她忽然就接到了温浅的电话。 “你到市中心的广场来。” 乐檬刚想生气地拒绝,就听到温浅不容置疑地挂掉了电话。她哑然地看着手中的火车票,在位置上坐了半小时后慢慢地撕掉了车票,背紧包跨出了火车站。 她还未走近广场,就听到那里传来如云流水的钢琴声。而且里三圈外三圈围满了人,使得她看不到中间。好不容易她杀进重围,一下子就怔住了,心里隐约的预感终于应验。 温浅安之若素地站在中间,倾情地弹着德彪西的《牧神午后》。 他做了比她想象中还要丢脸的事,就搬了个钢琴在市中心弹。一曲完毕,人群中有人小声地鼓掌,也有人吹了几声口哨。但大部分人都是扭头走掉了。乐檬站在原地,磨出水泡的手用力地鼓掌,拍得生痛。 他伤脑筋地走过来说:“别拍了,丢人不!” 乐檬笑:“你还好意思吐槽我?” 温浅涨红脸:“我是行为艺术。” 乐檬拍拍手:“走,把钢琴抬回去!” 温浅耸耸肩,两个人在路人侧目的目光下像搬家工人似的将钢琴一路搬回去。温浅打头,他在前头状似无意地提起说:“我觉得歌舞团也好,广场也好,只要能弹自己喜欢的音乐,其实没什么丢人的。” 乐檬在后头默默无声地笑,她懂,这是温浅别扭的退让。 自那天起冰释前嫌地走完那段夜路,似乎还是很短暂的时光,他们竟然转眼大学毕业。温浅还和公司有合约,想继续做着无人问津的音乐。而乐檬却陷入很举步维艰的境地。她想继续做助理陪他度过黑暗的谷底,可是这份工作却没什么薪水。 毕业晚会那天,温浅从千里之外出现在她的学校,在一个男生伸手想邀请乐檬跳一支舞时,半途杀出,气势汹汹地也伸出手,似乎笃定了她会来牵他。 乐檬恶意地将手伸向那个男生,看着温浅的脸逐渐变黑,在即将要握住那手时又快速地一抬,安静地握住了温浅。他呼出了一口气,无奈地看向乐檬。 晚会的中心欢快地放着《欢乐颂》,温浅撇撇嘴说:“我讨厌贝多芬。” 她哼哼:“我还讨厌德彪西呢。” “你总算能把他名字叫对了。”温浅顿了顿,毫无征兆地说:“阿檬,去找份真正的工作吧。” 她放在他肩膀上的手一僵,慢慢收紧。 他继续说:“我自己可以的。” 她还是没说话,沉默地和温浅跳完了一支舞。他以为她同意了,松了一口气,却掩饰不住落寞地离开。 在毕业一个星期后,乐檬再度不请自来,大包小包地来到了温浅的城市,吓了他一大跳。她趾高气扬道:“你别太看得起自己,没有我你怎么行。” 温浅连回嘴都忘了,支支吾吾地说:“你想清楚了?现在的我……养活不了你。” 乐檬拍了一下他的额头,嫌弃道:“我才没想让你养活。我还找了份兼职,两头跑。” 其实当年他们在夜色中搬钢琴,她走在他身后时,她就默默发誓,她会陪着他,永远在黑暗的背后守候。 当他们以为这黑暗还会持续很久时,曙光却从乌云里悄悄泄露。 【we keep our promise be us against the world, 我们矢志不渝并以为可以一起与世界为敌】 公司并没有遗忘温浅,他们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去国外参加某个还算有声望的钢琴比赛。温浅顿时来了精神,日夜不分地开始练钢琴。 乐檬理所当然地陪他出国比赛,做的基本是些嘘寒问暖的杂活,因为她在音乐造诣上根本帮不了忙。温浅在台上演奏的时候,她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她听不出好坏,只能靠端详他的表情来分辨弹得如何。 弹奏的五分钟漫长地像一个轮回。 一曲完毕,温浅昂首挺胸地走下舞台,一到她身边顿时垮下了脸,闷声不响地抱住她。 乐檬顿时紧张地不能自己,吞咽了口水小心翼翼地说:“搞糟了?” “不……”他在她脖颈间含糊却欣喜地说,“我成功了。” 然后他用力地抱住她,她能感觉到怀抱中抑制不住的激动战栗,连带着她都想失态地欢呼。最后当场结果出来,温浅斩获金奖。 有很多人前来道贺,其中有一个荷兰籍的女钢琴家获得了铜奖,她走到温浅面前用很生涩的中文和他们交流时,把他们都惊了一下。 “我很喜欢你的音乐。”她礼貌地伸出手,温浅自然也礼貌地回握。 “谢谢。” 乐檬有些不爽地盯着他们交握的手。 那女钢琴家在温浅快放手时,还有点偏执地不肯放,热情地看着他问:“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和你合作?” 温浅还是维持着温文尔雅的表情,坚定地抽回了手:“这个需要问我的公司。” 说着他当着女钢琴家的面牵起快要喷火的乐檬,乐檬回过神,惊讶地瞅着温浅,见他朝自己挤眉弄眼,然后五指嵌进她的手掌,和她十指相扣。 女钢琴家见状,悻悻地转身离开。 乐檬看着她的背影不太舒服的说:“我看她对你有意。” 温浅晃荡着两人交缠的手:“那又怎样?” “没怎样。”乐檬哼哼地收回视线,将心里话憋回去。确实没怎样,只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感受到了威胁。如果她懂音乐就好了,不用总和温浅因为话题不通而吵起来,也不用总因为这点被温浅骂成笨蛋。 比赛结束后距回国有一天的空闲,温浅想去看音乐会,乐檬想去看大木房,洁白的风车和种满薰衣草的庄园。温浅说她太小清新。她又嫌弃他没情调。最后两个人又大吵了一架,相互妥协后就窝在酒店里看了一部《碟中谍》,灰溜溜地滚上了回国的飞机。 但在乐檬的回忆里,那依然是很自由美好的时光。什么都不用管,当时窗外还下着细雨,湿漉漉的空气里只有两个人争吵电影中的剧情,不用管任何其他,好像遁入了另一个世界。 【do you think I am invincible,你以为我无坚不摧】 温浅斩获音乐节金奖的新闻确实轰炸了报纸头条一阵子,但不知道是受众小还是其他缘故,温浅耀眼了很短的时间,再度沉寂下去,就像一朝火花。 他们的事业并没有好转,这也就算了,最糟糕的是温浅的心境发生了巨变。他原本已经习惯,但此次受到过空前荣耀,却再次跌落谷底,他难以承受。 因此乐檬收到公司要让温浅一起参加某个大型晚会的机会时乐不可支,虽然那个晚会的主角是新兴的钢琴家,公司正在力捧中,温浅只是去露个脸捧捧场。 她忍住一早起来就莫名其妙的头疼,挤上地铁昏昏欲睡地跑去找温浅。把时间表告诉他,还催促他快去买西服。 温浅却臭着脸,冷冷地说:“我只是去当个壁花,有什么好准备的,你乐什么乐。” 乐檬心一凉,强迫自己不要触他逆鳞:“我知道你不开心,但这毕竟是难得的机会,你不要小孩子脾气了。” “你说我发脾气?”温浅重重地按了一下钢琴:“我这是被看不起,还不准我生气了?” “你就是意气用事。” 乐檬皱着眉头,甩门径直去了商场。本来今天只是想通知温浅一下自己躺床休息的,但她还是放心不下,结果被她料中。温浅总以为她能打点好一切,其他就撒手不管。但她也是会累的,尤其是现在走一两步就犯恶心的时候,还要和人砍价买衣服,她真的想崩溃地直接一屁股坐在街边睡过去。 她咬牙终于把衣服敲定,踉跄着回到了温浅家,把衣服往桌上一甩,有气无力地说:“你明天就穿这个去吧。” 温浅轻眇了一眼:“不用,我不打算去了。” “……你知道我今天帮你买衣服有多累吗?我两边的太阳穴都像快炸掉一样你又知道吗?你随便这么一句就把我的所有努力都否定了!” 他看了她一眼:“是你自己要买的。你累了就去睡吧,第二天就好了,以前不都这样么。” 乐檬顿时噎住了所有话头。 她很想告诉他,不是这样的。她就算再坚强,也想在生病头疼时能被嘘寒问暖照顾一下。只是那么多次,她从来没有向他表现过软弱。因为她实在不想再额外增加他的困扰。生活已经那么艰难。 她承诺过要站在他身后,那她就得咬牙抗下,不能像别人一样拥有撒娇的权力。这没什么好委屈。所以她不说。 乐檬勉强笑了笑:“我还是希望你去一下。” 说着她摇摇晃晃跨出了大门。 【in another life I will make you stay, 在另一生,我不会让你离开】 那一场大型晚会,温浅还是没有出席,并为此狠狠得罪了公司上层。 乐檬觉得很头疼,他一度想要脱离,但付不起违约费,只好靠这种消极怠工表达自己的愤怒。他们似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她焦虑得整夜睡不着觉,头发掉了一大把。 最后她决定背着温浅,找公司的某个上层吃了顿饭,想让那人帮温浅一把。 她发誓这辈子都没那一餐说的话多且殷勤,自己回忆时鸡皮疙瘩都得立起来,但对方似乎还蛮受用,说会好好考虑挖掘温浅的音乐才能。 乐檬低头哈腰,将自己偷录的关于温浅弹的钢琴曲呈到对方手中。 这一招还是有点用的,唱片公司对于温浅上次的缺席既往不咎,还主动又让他增加了些曝光率。温浅的信心一点一点恢复,颓丧的状态也好了许多。 某次将演出时,乐檬却哪里也找不到温浅的人。结果轮到他半小时后,他才阴沉着脸出现。乐檬劈头盖脸地想责问,他却甩出了两袋磁带,让她一下子失了声。 这是她塞给那个上层的自录钢琴曲。 他逼问:“这是你给他们的?” 她没否认,挺直腰板地说:“对,让他们知道你是可用之才有错吗?” “乐檬。”他一字一顿地说,“为什么你总要这么自以为是,替我做似乎正确但其实都是在羞辱我的举动?无论是几年前歌舞团的事情,还是现在请上层吃饭的事情,你都在□□裸地告诉我,我需要落魄到这种施舍。” 乐檬完全懵住,她根本没想过温浅会有这种想法。她只是觉得,他很困顿,而她就要竭尽所能用自己能想到的方法去帮助他。 “……我只是想帮你。” “如果你帮不了,就不要帮,好吗?”他语气冰冷地说。 “……但那样你的处境会更糟糕。” “这是我的选择。” 这一下,乐檬听懂了,他在说,他不需要她了。他宁可饿死也不想要她来碍事。她那么拼死拼活地努力在别人眼里居然只是跳梁小丑的儿戏。 乐檬一言不发地将所有的东西一股脑扫进包里,匆匆低头说:“就是要我离开的意思吧。OK,我还觉得每天帮你打杂晚上还要兼职到半夜不是人干的事。” 她推开门的时候,温浅仍旧保持着那个姿势没有转身,他很平静地说:“没错,你离开可以去找个更舒适又来钱的工作。跟着我有什么好呢?” 她恶狠狠地关上门。 跟着你有什么好呢?只是因为你在我心上,我就别无所求。 【never plan that one day I’d be losing you, 那时从未想过我会失去你】 她离开了温浅后,一度不知道该去找什么正经工作,兼职也辞了。过了好久的磨合期才终于去了一家公司当文职。 而温浅那么长时间都没有联系过她,她想,或许这回他是认真的,认真地想和她分开。她曾萌生过拉下脸皮低头的想法,但硬生生地忍住,思忖他们之间的关系和未来,但思索的结果往往令人绝望。 年少的时候在一起,她从来没想过他们会分开,她根本不愿意想,觉得所有的东西都能克服。而现在,他们之间的性格上就裂开了一股鸿沟,从前甜蜜的吵闹此时变成了无法沟通的疲惫。 她硬生生地忍住了念想,开始安心地当她的小职员。 就在她离开温浅好久好几个月后,他写出了一首歌,叫《那年的德彪西》,以单曲发售,迅速蹿红。连乐檬身边的人都知道了温浅这个人。 她突然觉得有点可笑,她在他身边百般努力想助他一臂之力时,他怎么都不成气候。而当她默默走开时,他居然就鲤鱼跃上了龙门。 也许,她可能真的不是温浅命中的贵人,而是扫把星。 温浅混得风生水起后,乐檬就更加不指望他来找自己,而她也更丧失了再返回的信心。看似可以轻易挽回的吵架,却像蝴蝶效应一样再回不到当初。 但她心里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某周末同事邀请她到商场吃午饭,餐馆对面的大LED屏幕里放着一场钢琴的现场直播,里面风度翩翩的人异常熟悉。是温浅,弹着他新写的《那年的德彪西》。 他在弹之前,说道:“这首曲子的灵感是来自很多年前。我希望听到这首曲子的那个人,能懂我的意思。那是我很怀念的时光,如果你不在,那时光就毫无意义。” 乐檬怔怔地将一口饭含在嘴里,忘记吞下去。 脑海里瞬间闪回到初中的音乐课,温浅将她推醒,面红耳赤地说他喜欢德彪西。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温浅对她的挽回? 她几乎就要动心,所有的时光涉水而来,动摇了她的坚定。况且她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温浅的喜欢。 邻桌有几个同在吃饭的年轻女孩,痴迷地盯着大屏幕看,激动地说:“他是最近很火的那个钢琴家吧,温浅。真的是好帅。他有没有女朋友?!” “事业刚起步怎么可能有女朋友哦。” “我最近也好迷他,如果他有女朋友我就不要喜欢他了,我才不替别人养老公。” 一番议论飘入她的耳里,让乐檬前所未有地冷静。 所有的时光冻住,变成了现在悬殊的差距。他不再是坐在她身边无人问津的少年,更不再是从前只属于她的少年了。他的人气水涨船高,禁不住一点点的风吹草动。 如果她回到他身边,她可以斩钉截铁地肯定,稍有不慎的曝光就将温浅来之不易的成功和人气折损地分文不剩。 可是这成功不仅是温浅熬了漫长的时光换来的,也是她曾最渴望看到的。 只是那时她未想到这才是终极的代价。 【all money can’t buy me a time machine, 再多的钱也买不回穿越过去的时光机】 皇家歌剧院后门。 乐檬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系上围巾遮住了半张脸慢慢地朝那个黑色人影走过去,低着头停在他面前。 “我知道你会来的。”温浅语气毫无意外地说。 “我就来看看,看来你过得挺好的。”她搓了搓手,慢慢抬起头。 温浅说:“我确实等了这一天很久。但是我总觉得缺了什么,它和我原本设想的根本不一样。” 乐檬用围巾包住的半张脸完全僵硬了。 “但我现在的生活过得挺好的,有稳定的生活作息,稳定的工薪。哦对了,还有一个挺帅的男同事在追我。” 温浅沉默了:“现在我可以养你。” 乐檬笑了:“如果我回来,你又会养不起我了。” 她大概真的是他的扫把星。 温浅双手插进大衣口袋,紧紧地握成拳头。乐檬轻松地调笑说:“你之前不是老嫌弃我不懂音乐么。我其实曾经很认真地恶补过音乐书你不知道吧,可惜我真的没艺术细胞,最后就放弃了,认真地想着帮你打杂就好。也许有些答案一开始就有了,只是我们不肯承认。你去找个懂音乐的女孩多好啊,也有共同话题。” 她向上扯了扯围巾,遮住自己颓丧的嘴角。 “你真的决定了吗。” “恩。” 一场坎坷漫长的纠缠,最后是一句心平气和的分散。 乐檬看了看表说:“我们不能待太久,万一有狗仔影响到你就不好了。我走了。”说着她脚步一迈就要走开,却被温浅从身后抓住了手腕。 他漆黑的眼配合着通红的鼻端,声音沙哑地说:“阿檬,我真的不是一个勇敢的人。” 乐檬局促地笑笑,把手从温浅的手中一点点抽离。 温浅看着乐檬单薄的背影拐了个弯,消失在茫茫的视野里。他也背过身走入车中,镁光灯此起彼伏的声音再度传入他的耳中。 这曾是他最喜欢的声音,此时竟觉得像雪落的声音,空前寂寥。 他打心眼里不相信方才的那番话是乐檬的心里话,而他宁愿把它理解为那是。因为他需要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的借口,放乐檬走,好让自己没那么有愧疚感。她曾陪他度过最无知最幼稚和最不堪的时光,却不能与她分享荣耀。并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不能。 诚如乐檬所说,他对自己现在的人气和成功如履薄冰,乐檬的存在就是一记重磅,随时会破坏整价天平的平衡,他只能将她远远抛出。 他忍受痛苦的打压太久了,不想再回到那种生活。而他相信乐檬是个很坚强的人,她离开他虽然会有痛苦,但那毕竟短暂。《那年的德彪西》也并非是挽留的乐章,而是祭奠。 所以他会在她即将离开时,默然地说,他并不是一个勇敢的人。他明白乐檬会懂。 乐檬确实都明白。 他们在一起有很多年,从初中毕业一直吵吵闹闹到现在,其间她一直注视着他的方向,而从未考虑过自己。包括温浅也从来没有考虑过她。她以为自己能足够坚强,抗下所有隐忍的不堪,只要能将那个人举上舞台,成为所有人的注目之处,让所有人知道,这个出色的钢琴家温浅是她乐檬的。 但她瞧见了,才发现心里空空荡荡。她宁愿和温浅挨得如此之近,一起在阴沉的雨天窝在沙发里看一张影碟。也不愿和他隔着千万人之远,苦涩地看他高高在上地演奏。 他既然要被众人分享,怎么还会任她独享。 曾经她和温浅从国外比赛回过的飞机上,她枕在他肩头,即将要昏沉睡去时咕哝:“下次再来好了,你一定要陪我去看风车木房。” “行啊。那你也得我陪去看音乐会。两个人。” 乐檬终于沉下心,在他肩头悠然睡去。 她梦中的世界没有德彪西,那还是树影婆娑的岁月里,温浅对钢琴还一窍不通,什么都不用顾虑。 他只在她身旁,半梦半醒地看书。 第3章 踏过樱花第几桥 【谁情深如沧海,却望而却步】 一点还未到,签售会里已经人群熙攘。 林茉之双手捧着一本灰壳封面的书,站在长长的队伍前头。她希望自己是第一个被签名的那个人,凌晨就在这里排队。在冰天雪地里站了十三个小时后,脚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脸色从刚开始的通红到青紫。 但那脸色此刻又多了一点微微的红润,因为很快,苏琛会出现在她面前。 终于远远的,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温文尔雅地坐在位置上。 她颤抖地微微挪步,身后的女孩子急迫地推了她一把说:“你倒是上去啊。”她一个踉跄,身子没有稳住,整个半趴在桌子上,手上一直紧紧捧着的那本书也被扔了过去。 顿时有一种直接拿额角撞死在桌子上的念头,她丢脸地一动都不想动。但听到那个经过岁月打磨的声音温和关切地问:“你没事吧?”她立即像打了鸡血似的抬起头,正想说没事,却和苏琛的眼神撞上。 这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可以看见他眼角的细纹,以及那勾笑的唇形。 苏琛弯下身子将地上的那本书捡起来,拍掉灰尘,打开封面提起笔非常公式化地问:“你想让我写什么话?” 林茉之抖了抖嘴唇:“写……写……赠……赠给……林茉之。” 他垂头,一笔一划地用楷书工整地写下那五个字。随后大笔一挥,行云流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苏琛。接着他把那本书递过来,含笑道:“给。” 气氛依旧热热闹闹的,但林茉之却莫名的有些失落,虽然心里清楚这才是再正常不过的。 这两年,只要苏琛在哪里发布签售会,无论在哪个城市,她都会第一时间赶到那个城市,然后提早到,只为抢占队伍的第一个位置,让苏琛能够记住自己的面孔。可苏琛依然不认识她。 他在她心中犹如神祇,站在无法抵达的云端。 而她是凡夫俗子,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望眼欲穿。 【忽看见一桃花洞,豁然开朗】 林茉之喜欢苏琛已经有很多年了。 她认识苏琛,是在她家的书橱里。当时她只是那种在日记里写“今天我们去春游了好高兴啊”的那种幼儿园水平,无聊翻书橱里时却看到一本书。扉页是纯白的,上面是烫金的樱花,作者就是年仅二十来岁的苏琛。 之后她慢慢地成长,苏琛也一本一本地写,从来没间断过。他写游记,散文,历史小说。这些书陪着苏琛长大,搞得她也成为了文艺女青年,每次的作文都能拿到不错的分数。 有了苏琛的对照,其他的男生在她眼里不屑一提。他们都是毛躁轻狂不知世事的小孩子。他们没有他举手投足的儒雅,没有书中轻描淡写却暗含的宽广气魄,更没有他行书走路的阅历和思考。 崇拜从某一时刻就转成了深不见底的爱慕。 她去守候每场关于他的签售会,他的每一本书都要买上十多本,塞满了行李箱带到大学。还不断地向他隶属的腾云出版社投稿。 可惜出版社的编辑从来没理过她,久而久之她也认清了自己的水平,不再抱希望,只是依旧习惯性地去投。 但今天从签售会回来,林茉之打开电脑,360突然提示她有新邮件。 她好奇地打开来,发件人居然是腾云出版社的编辑字符兄。 邮件里写着他很欣赏她过来的稿子,想跟她谈谈稿子的情况,还留下了一个QQ号码。 林茉之嘴巴大张,舍友瞥了她一眼打趣道:“你嘴巴可以生吞两个鸡蛋了啊。”她没心思理会,火急火燎地就查询添加,过了很久后小喇叭才响起。 系统提示:字符兄已经加你为好友。 字符兄:你好,我是腾云出版社的编辑。 大叔控:你好!我是林茉之,不知道编辑想跟我谈什么? 林茉之完全兴奋了起来,双手颤抖地在对话框里打上字。 字符兄:我发现你挺有潜力的,你之前投过来的稿子我都有看。我们社最近要出一个新杂志,里面有一个专栏可能很适合你。对了,你信件里说你在S市?那么可以来我们公司找我详谈。 林茉之反复揉眼看着那行字,一瞬间窒息。 她被腾云出版社相中了……她的才华被肯定了?! 字符兄:有什么问题吗?如果OK的话,明天上午九点,你直接来三楼编辑部找我。 大叔控:没问题!谢谢编辑!!! 林茉之按下发送键,激动地猛捶了下桌子,跳下椅子在寝室里蹦跶了几下,又扑在床上滚来滚去。她的上铺猛地敲了下床,骂骂咧咧:“林茉之,你中彩票了啊疯成这样?!” 岂止是中了彩票。 林茉之最开心的并非是自己能为腾云出版社写稿,而是因为,那个地方有苏琛。 【哪怕错肩也足够欣喜】 次日,她起了个大早,在宿舍的镜子前一套接换一套地换衣服。每换一件就骚扰舍友问她们这件是不是显胖那件是不是太老气,最后被实在受不了的舍友们一把扔出了宿舍,一路屁颠屁颠地到了腾云出版社的大门口。 她知道在出版社里面偶遇作者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尤其是苏琛这样的大牌,那更加是白日做梦。但她仍旧抱着那么一丁点希望能偶遇到他。 比如在即将关上的电梯里,她堪堪地挤进去,发现里面独自站着苏琛。 事实上出版社只有一部电梯,一楼已经等了若干人。她排在最后面,差点挤不进去。挤出来的时候拿更是一条血路,特意做好的发型被搞得一塌糊涂…… 她欲哭无泪地朝编辑部走去,路上像做贼似的四处张望,果不其然,根本没有苏琛的身影。她自我安慰这样也好,现在自己的状态被看见了也不会给苏琛留下好印象的。 字符兄是个近三十的男人,真名叫阿恒,穿着西装,戴着眼睛不苟言笑,让林茉之非常紧张。他们就着稿子和专栏的问题聊了很久,最后成功敲定,虽然稿费不是很多,但林茉之完全不介意。 谈话接近尾声时,林茉之踌躇着开口:“那个……苏琛他,是不是不常来出版社?” 阿恒点头:“当然啦,苏琛他写稿挺忙的。但其实他喜欢去各个地方旅行,老是懒的写稿子。我们每次来公司都能看到他的责编在发疯。” “那他最近……也在外地吗?” “没有啊,他最近不是在这里签售吗?这阵子应该会歇着吧。”阿恒意味深长地看了林茉之一眼,“你也是苏琛的粉丝?” 林茉之立即涨红了脸,搔搔头,没有回答,拎起包朝阿恒道别后就往外走。 她低头快走,根本没有预料到会撞到人。等意识到的时候对方手上的咖啡被她撞得洒了一地,有一些还沾到了各自的衣服上。她的包也落在了地上。 林茉之顾不上捡包,顿时低着头手软脚软地道歉,抬起眼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 苏琛微微皱着眉,但嘴角温和地勾起,朝她摆摆手:“没事。” 他全然陌生地看着她,完全忘记了,昨天她是第一个让他签名的那个林茉之。 但此时不宜伤春悲秋,林茉之咬了咬牙,五脏六腑都绞在一起。脑中有一个小人儿呼啦呼啦地扇着恶魔的翅膀,大骂她你这个笨手笨脚的蠢货。 “我……对不起,对不起。” 她只是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脸色刷白。 她低着头不敢看苏琛的表情,却突然看到苏琛弯下腰,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地把她的包提起来,挂到她肩上。 “真的没事。” 他笑着,端着咖啡杯越过她向里走去。 她扭过头,傻愣愣地盯着苏琛的背影。好像他的背后有无形的磁场,而她的眼睛是一块磁铁,不可抗力地随影而行。 直到那个好看的背影转弯消失不见了,她也没回过神。 【我曾缺席了你的少年】 大叔控:字符兄字符兄,苏琛今天去公司了啊! 字符兄:我知道……我还看到你撞了他。 大叔控:你就不要提这个了T^T,我差点想从三楼跳下去。那个……他明天也会去公司吗? 字符兄:我不知道。 大叔控:哦……那我们来聊聊稿子吧。 字符兄也就是阿恒交代林茉之很快搞一个稿子出来给他,但是她根本沉不下心来写,满脑子都是上午把苏琛的咖啡撞洒的画面。她忧心忡忡地担心着会被苏琛讨厌,但转念一想,也许苏琛根本不会记得自己。 这么一想,心情却更加糟糕了。 几天后她终于磨出了一个稿子,传到U盘里,谎称自己最近上不了网,特地跑去出版社给编辑。这么做只是为自己能够正大光明地去出版社,看看还能不能遇到苏琛一个合理的借口。 和阿恒电话约好了时间,她这回依旧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往出版社。 但这回她没能偶遇上苏琛,反而被阿恒一顿臭骂。 “你这个稿子怎么写的……?” 林茉之小心翼翼地问:“哪里出了问题吗?” 阿恒摇了摇头:“你的大方向就不对。”磨了一个小时,她还是离那个大方向有微妙的偏差。终于到午休时间,编辑们都要去吃饭,阿恒果断地决定抛弃她,林茉之就一个人窝在字符兄的办公桌前愁眉苦恼地改着稿子。 但脑子就像是被堵死了,有什么东西从脑海里滑过就是抓不住。她拖着下巴望着门口发呆。忽然之间,一个人影慢慢地接近,从门口缓步经过,他手上提着一株吊兰,眉眼间是说不出的味道。 苏琛。 他很快消失在门口,林茉之手中的笔咯噔一下滑到地上。她从椅子上跳下来,飞快地从门口探出头。看着苏琛身着灰色的毛衣,走到不远处的电梯门口停下。 她在原地顿了顿,硬着头皮冲了上去,在隔着他一米的距离站定。 “不知道您记不记得我……那天,很对不起。” 苏琛的脸上划过惊讶的神色,端详了她一会儿,点头犹豫地说:“你是……那天的小姑娘?” 头顶仿佛有漫天的流火稀里哗啦滑过,她的眼睛一下子熠熠生辉,大力地点头:“我是!” 点了会儿头琢磨着不对劲,给苏琛留下了这么个印象,她有什么好高兴的呢……她默默地感到一阵胃痛。 苏琛见她皱眉捂着胃,问道:“胃痛吗?” 林茉之尴尬地笑:“没没,就一点点。” 他了然于心道:“没吃饭吧。” “恩……忙着改稿子。” 其实是为了堵你。 当然这句话她是没胆子说的。她从来都是有色心没色胆的人,觊觎着面前的人十多年,她很怀疑是不是自己会这么窝囊地一辈子,都不敢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 “稿子出问题了?” 林茉之点点头。 苏琛是过来人了,对这种状况司空见惯。她曾经听说过苏琛曾经为了飙一篇稿子三天没有进食,全然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有过这种状况的人此刻却一脸严肃地指正她。 “那可不行。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拼命,但搞坏了自己的胃。”他轻松地笑着指指自己的肚子,“这里的半个胃已经切掉了。你可别重蹈我的覆辙,要好好吃饭。” 他说得云淡风轻,却听得她心惊肉跳。 他拍了下她的头:“小姑娘,好好吃饭。”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苏琛朝她招招手,踏进去,那道门像一道时光的屏障,骤时将他们分隔。 苏琛年轻的时候,她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好厉害,能写出那么精彩的书。而关于他默默的打拼,她一概不知。她除了晚来的心疼,什么也做不了。她不能在年轻的他不吃饭的时候,执拗地照顾他。 她缺席了他的少年,这么想就令她酸楚。 而苏琛已经是个有故事的人了,他轻描淡写的话里,把他们视作了两个世纪。 【你坐在背光的阴影里】 字符兄:你把稿子发我一遍,我给你再看一下。 晚上回去的时候,阿恒再度单敲了她,想给她讲稿子。此时她根本没有工作的心情,压根不想理会他。但她想到苏琛的敬业,觉得自己不能落后,立即摆正态度。 大叔控:啊,今天中午我不是给你了吗? 字符兄:……我不小心删了,你重发一遍。 大叔控:哦。 那边接受了文件,沉默了一会儿,阿恒给她发了一长串的话。她仔细阅读了一遍,突然醍醐灌顶了,那之前一直如流星飞逝的灵感顿时被抓住了,大脑一下子无比畅通。 大概情场失意工作就顺利,她三下五除二改好了稿子,阿恒表示很满意。 接下来的几个月她逐渐得心应手,稿子写得顺利,和阿恒也越来越熟。她对于和阿恒谈苏琛的话题也不再避讳。 苏琛前几月据说就离开S市去了日本,那个人好像特别喜欢日本,一年中总要去一趟。苏琛不在国内,她自然就没有跑去出版社的心思,就偶尔缠着字符兄聊苏琛。但字符兄似乎也忙得很,基本上都黑着头像,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上线。 大叔控:啊,你总算来了! 字符兄:恩,怎么了。 大叔控:苏琛都去日本好久了啊,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 字符兄:……我怎么知道。 大叔控:字符,你说苏琛为什么到现在都还没结婚?他没喜欢的人吗? 字符兄:他那个人老是乱跑,很难定下来吧。他和前女友分手也挺久了,现在还没听说有现女友。 大叔控:那你说,他会喜欢比他小的女孩子吗? 字符兄:那得看小多少了啊。 大叔控:像我这么小的。 字符兄:你们年龄差距太大了。 大叔控:……你太古板了。你没看过《洛丽塔》或者《这个杀手不太冷》吗?都是大叔和洛丽塔的爱情,那个差距更大啊!都可以OK的。 字符兄:但那个只是电影,而且,那些都是悲剧。 说完这句狠话,阿恒的头像就黑了。 林茉之被他说得一阵气郁。 苏琛回来的时候,已经是1月份,快年末。出版社举办了年末的冷餐会,编辑和作者都齐聚一堂。林茉之也被邀请在内。 得知苏琛也会去,那天她是下足了工夫。先在专柜买了件小礼服,又去理发店做了个头发,化上妆焕然一新地去参加。时隔几个月不见,苏琛的面容没有多大的变化。嘴角永远噙着微微的笑。他穿着一件黑橘格子的呢外套,带着画家帽,一双眼睛在帽下有了时光的沧桑,但依然那么清亮。 林茉之担心苏琛应该是不认识自己了,事实上……苏琛似乎确实不认识自己了。 她不敢走近,端着果盆局促地站着。不时有作者和编辑走过来夸她漂亮。但她却统统没在听,只笔直地望着苏琛。苏琛的眼神往这里晃了一下,但扫过她的脸,毫无感觉地收了回去。 那种感觉就像自己在一个人面前搔首弄姿,而那个人却是瞎子,根本看不见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不时有女作者和女编辑凑上去和苏琛聊天,苏琛都温和地和他们攀谈,看得林茉之一阵阵眼红。其实她也可以,但是她莫名有一阵委屈,别别扭扭地不想上前。 阿恒西装笔挺地走到她身边,把她拿酒杯的手腕压下,说:“你喝的太多了,别在大庭广众之下发酒疯啊。” 林茉之充耳不闻,一杯接一杯地灌,仿佛那只是白开水。 阿恒耸耸肩,也不再管她。她喝到最后神志不清,会唱在她眼里扭曲变形。摇摇晃晃地倒在一个人身上,嘴里含糊地说着:“我……胃……好痛。” 那人礼貌地问她:“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皱着眉:“胃……好痛。” 她只是遵循着本能说话,胃疼得睁不开眼。混沌里只感觉那人把她横抱起来。 等她用尽力气睁开眼睛时,她发现自己瘫软地坐在副驾驶座里。她侧过头,苏琛沧桑的五官在背光的阴影里好看地凸显出来。 原来在她不自知的醉酒时,就下意识地走到了苏琛身边。 【不能说的秘密】 林茉之的第一个反应,继续装糊涂。 车上弥漫着青草的清新剂,异常好闻。她的头确实也昏得厉害,苏琛把她抱上了车,这个事实的反应给了她莫大的刺激,让她一时清醒了一下。装着装着,也真正地再度入睡。 等林茉之醒来的时候,车子停在了苏琛的家门口。 她没有睁开眼,只感觉到苏琛打开她的车门,将她背在了背上。 但她宁愿他像刚才那样抱住她,这种感觉就像父亲背着孩子,时刻提醒着他们被时光硬生生拉开的距离。 她贴着他的背脊,感受着透过十多年而来梦寐已久的暖意,还是有一种落泪的冲动。环着他脖颈的一双手松垮垮的垂着,她不满意,轻轻地靠近,双手环在一起,将他的脖子拢住。将头深深埋进他的衣领边,轻吸他的味道。 苏琛的背脊忽然僵硬了。 林茉之心一跳,脸上布上一层冷汗,她灵机一动,发出酣睡般的呢喃。 果然,苏琛僵硬的背松了下来。 她听到他发出轻轻的声音,温柔地如同冬日城墙的暖阳。 “真是的,像小孩子一样。” 苏琛背着她来到了卧室,然后起身出去了,然后她听到大门咔嚓的声音,苏琛出去了。 林茉之紧闭的双眼唰地弹开,揉着太阳穴环视四周。 很常规的独居格局,房子打扫的很干净,窗边是书桌和电脑,书柜上摆满了书。窗台有一株吊兰。林茉之深深吸了一口气,在苏琛的床上打了几个滚,幸福地不想下来。 书桌上的电脑是待机画面,没有上锁。她点开来一看,很好奇苏琛的桌面会是什么。结果令她失望了……那居然是最普通的WINDOW7的自!带!画!面!她控制不住做贼心虚地又点开了苏琛的文件盘,想提前偷看他的新书。 突然之间,她在一堆文档里看见一个很熟悉的文件名。 《颤抖的第一稿》 她惊讶地点开,一颗心情不自禁地也开始颤抖。 果然,不是重名,那就是她给腾云写的第一个稿子。 可当时她明明只给过字符兄,为什么……苏琛会有? 【传说中的字符兄】 等苏琛回来的时候,电脑仍旧是待机画面,她也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仍是一副醉酒的模样。厨房里听到一阵乒乒乓乓的动静,接着苏琛拿着一碗醒酒汤走进卧室。 原来他刚刚出去是搞这个。 林茉之咬紧牙关,心想如果她拒不喝的话,苏琛会不会像电视剧里的那样,嘴对嘴地给她喂醒酒汤! 事实证明她想太多,苏琛喊了她几声,见她不醒,轻手轻脚地把醒酒汤放在床边,碰了碰她的脸,给她关上了床头灯,静静地退了出去,把门锁好。 咔嚓的一声,她的眼睛又呼啦一下弹开了。 刚刚无意发现的那个稿子在脑中历历在目,一个可怕的想法忍不住在脑海中生成。她不能去向苏琛求证,如果她的预想是真的,那么苏琛就是故意隐瞒她,她这么直截了当的问不可能会发现真相。 一夜未眠,起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是浮肿的,她把脸埋得低低的,根本不想让苏琛瞧见。只听见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你昨天晕倒在场馆,阿恒有事,拜托我照顾你。贸然把你带回来,不要介意。” “对不起,又给你添麻烦了……” 苏琛将热毛巾盖到她的脑袋上:“擦擦吧。醒酒汤已经凉了,我去给你加热,喝了身体会舒服一点。” 他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走向厨房,林茉之的脸被热毛巾的气息笼罩住,额头发烫。 她无端想起自己的室友,在生理期痛得要死要活还得给她男朋友洗衣服。顿时一股莫名其妙的骄傲感油然而生,她的苏琛和那些人不同,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是全世界的天下无双。 之后苏琛要送林茉之回去,林茉之没有拒绝,她要验证自己的某个猜想。 苏琛专心地开车,林茉之登上手机QQ,好友里那个字符兄的头像果然是黑的。她当着苏琛的面给责编打电话说:“阿恒,你上一下Q。” “干嘛?”对面莫名其妙地问。 “别问啦,你上下Q!” “我现在开会,没空。”说着他挂了电话,疑惑此时像藤生植物逐渐爬上心间,林茉之深吸了口气,不声不响地盯着车前方,莫名地心跳加速。 晚上的时候她上电脑,发现那个头像亮了。 大叔控:我上午找你的时候,你干嘛不上Q。 字符兄:我忙。 大叔控:那下午我约你在S广场见面,你怎么又没来? 字符兄:还是忙。 大叔控:……我下午没约你。 字符兄:…… 大叔控:你到底是谁? 【比时光更漫长的距离】 大叔控:苏琛,你别瞒我了。我知道了。 字符兄:…… 片刻后,那个头像……直!接!黑!了! 大叔控:喂,你别装死! 但对方很干脆地装死了。 林茉之索性也下了Q,披上大红色的呢外套直奔苏琛的家。 屋外大雪纷飞,远远地就看见那盏黄灯亮着,她呵了口气,按响了门铃。按了很多声,苏琛打开了门。她的一张脸在寒风中冻得通红,瑟缩在门口,哆哆嗦嗦地说:“你装死,我就来找你。” 苏琛眉间一皱,将自己的外套取下来,披在她身上,揽着她入怀中。 她还没得及在他怀中停留过一秒,被苏琛带进房里后,他立即就放过了她。 很久后,她才知道,那是他们人生当中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拥抱。 虽然那么短暂,但温度却暖了她整个余生。 她红着鼻子:“我知道字符兄那个Q号是你的。” 苏琛半晌扯出一个无奈的笑:“都这么大人了,还哭鼻子。” “你别逃避话题!” 苏琛气度沉稳,一点都没有被戳穿的慌张,只说我替你倒杯茶暖暖身子,然后就去了厨房。 她坐在沙发上,一颗心在颠簸中渐渐平静下来。 “那个Q是我。”苏琛把茶杯递给她,“阿恒是我的好朋友,有时候他会托我看看邮箱里的稿子。那天看中你稿子的人是我。我这么做,是挺想培养你。但是你好像有其他的想法,为了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就一直没有戳破。” 林茉之拿着茶杯的手一抖,差点就拿不稳了。 “什么叫……其他的想法。” 脑中闪过那么多她和他聊天的场景,她以为他是旁人,旁敲侧击地讲述着她对于苏琛的热忱。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看她的吗? 苏琛微微一笑:“我记得我已经在Q上说过了,我们年龄相距太大。” “你上次说电影不算数。但现实里,鲁迅与许广平不是也相差十来岁吗?但他们也结婚了。” “没有错,”苏琛颔首,“但是他们在一起不过仅十年。鲁迅走后,留许广平独自一人面对数十年空荡荡的人间。” 他那么委婉而锋利地拒绝她。 生怕那一刀不够狠,他又来了一句。 “而且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记得我曾经在Q上提过,我有前女友。虽然她已经结婚,但我依然非常爱她。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林茉之一下子面无血色,那句话直接命中。她手足无措地笑着说:“哦……是吗?” 笑着笑着突然抽噎了一声,喉咙一哽,眼泪无所遁形地滴入杯中,溅起无数涟漪。好似苏琛,他在十多年前在她的心湖上投下一影,如今他明确地不再驻岸,可那溅起的涟漪,恐怕要很多年,或许永远都不会平息。 她苟延残喘地钉坐在沙发上,被苏琛请出去的时候,她几乎是被他一点一点推出去的。 苏琛叹了口气:“你走吧。” 她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想最后摸摸他的脸,但还是不敢。狠狠咬牙扭头走远。 苏琛表情模糊地站在门口,一直一直,远远地看着她。 他平静地抬手,摸上眼角的细纹,细细看去,那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后来,那个字符兄的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后来,她听说苏琛又去了日本,喜爱在目黑川的早春散步。 后来,她买了他的新书,讲述他的前女友,字字深情。 那是她哭的最凶的一本,以至于后来当她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反而一脸平静。 【踏过樱花第几桥】 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已是很多年后。彼时苏琛几乎已在众人的视线里绝迹,突兀地没再举办任何签售会,甚至再没发新书。更没有人知道他遁去了哪里。 而这本落入林茉之手中的书,实际并不是书,是苏琛的手稿。 是阿恒给她的,那是一本他的散文集,厚厚的一摞。他人走后就一直搁置着,阿恒斟酌再三才拿给她看。她翻到中间时,忽然看到一篇散文,叫《细纹》。 开头写道: “在我四十岁这一年,我认识一个女孩。 那天是炎热的武汉,天气可以把人的皮肤烤出一层汗。我和工作人员需要提早一天去签售会准备,我没想到,一个女孩抱着书已经等在门口。刘海被汗水打湿,整个人浸了火,底下的眼睛却透着欢喜。 我对此印象深刻,后来的每一场签售会,我都发现,她是第一个站在队伍里的人。 我还记得,她每次把书递给我,双手就微微颤抖。这个画面,我想哪怕我很老,记忆很不好的时候,都会记得。” 林茉之合上手稿,手指都在微微发颤。眼前仿佛洒下漫天花火,在她沉寂了很久的黑暗内心中灿烂盛放。她这些年最大的心病是苏琛对她毫无感觉,但此时才知道,她一直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这个答案让她更欣喜若狂。 但下一秒,花火燃尽,内心一片死寂,看不见一丝余光。 他心中有她,却固执选择离开她。莫不是为着她能陪伴他的中年,晚年。而苏琛却只能错过她的晚年,他绝不舍她孤独终老。所以宁可远远走开,远赴他乡。 她终于明白,她和他的爱情将永远被时光拉锯,那唯一的交点,苏琛曾来过。 阿恒后来说:“我猜这是苏琛的心愿吧,你应该找个年纪登对的人,老了也有个照应。” 林茉之闭上眼,忽然想起了初见苏琛的很多年前。 当时她在看电视,久闻大名的苏琛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他在日本接受访问,那时暮春,铺天盖地的粉色樱花落在桥上,有一瓣还调皮地落在他的发间。苏琛穿着高领的白色单毛衣,温柔浅笑,眼角毫无细纹。 那时,他那么年轻。 那时,她还小,单纯的想着,她要快快长大,去遇见他。 第4章 歌消春尽,少年远去 【黑夜里你是艳火】 十月的雨水很滂沱,夏琴行撑着伞走过积水的小道,在音像店门口看到一只蜷缩的黑猫。它皮毛湿漉,却安之若素地趴在廊下,显得瞳孔黑亮。 那种骄傲和淡然的气质,忽然就让她想到了许城。 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像只高贵的黑猫,手指轻点着竖立的麦克风,微微眯着眼投入地唱着一首歌。他有着如猫般深黑的发,唱毕睁开眼,黑洞的瞳孔散漫地掠过台下人潮,轻轻地弯腰鞠躬。 然而四周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只是他们高中的军训联欢晚会,只有狭隘逼仄的篮球场和非常简陋的舞台设施,可这个人居然能营造出光华四射的境地。 夏琴行在后台默默地看着,顿时紧张到要爆炸。她身无长物,不知道倒了哪辈子血霉被选出来唱歌。原本还可以蒙混下,这下子排在这个人后面,群众一对比,孰优孰劣,高下立见。 她无颜见江东父老了……夏琴行捂着脸上台,弱弱地拿起麦克风,清了清嗓子:“我是来自高一八班的夏琴行。” 她战战兢兢地开口唱完,几乎是哆嗦着下了台,想在夜色的掩护下跑回班级的方阵里,别让人看到自己的脸,不然多丢人。但是低着头一阵冲撞的后果就是很容易撞到人。夏琴行心说惨了,她胆颤地抬起头,呼吸一窒。 许城站在她面前,高出她一个头,微微低头看她。 夏琴行看他不发一言,以为他生气,连连道歉,说她不是故意撞上来的。 对方面瘫着脸,却语出惊人:“但我是故意让你撞上的。” 这句话把她噎得百感交集,震惊,疑惑,还有某种微妙的暗喜,到最后只是化为了一个简单的音节:“……啊?” 许城说明来意,原来他在后台听到夏琴行唱歌,觉得她的声音不错。而他有自己的一支校园乐队,想邀请她当主唱。 “我也是主唱,但我觉得乐队欠缺一个好的女声。” “我不行!我我……我完全是一个业余,只是喜欢唱歌而已。” “喜欢唱歌就够了。”许城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在那张平板无波的脸上韵开了惊艳的涟漪,像黑夜里的一抹艳火,哗哗地在她心头怒放。夏琴行看楞了眼,就那么稀里糊涂地点下了头。两个人熟了后她忍不住抱怨许城当时一定使用了美人计,蛊惑她误上贼船。许城回她浅笑,再一次秒了她500cc的鼻血。 军训完之后开学,夏琴行也正式认识到许城的乐队成员。乐队总共四个人,鼓手阿杰,还有两个吉他手程时和程光,他们是一对双胞胎。三个人都是许城的发小,四个人从初中开始组建乐队,小有名气。 许城把夏琴行介绍给他们,三个人都表现得很热情,只是她隐约地觉得他们的表情有些许古怪。大约是觉得她没能力能够胜任吧,夏琴行也觉得自己很荒谬。但当她转过头,看见许城专心致志地把三个人介绍给自己的神情,忽然觉得就算拼死也不能辜负他。 这比自己当初发誓要考上重点高中的决心还要坚决。 许城把三人依此介绍完,说:“最后是我,许城,乐队的主唱。欢迎你加入,以后就是五个人一起努力。” 他静静伸出拳头,她把拳头放上去,轻轻一扣,相视而笑。 【你是我弱水三千里的一瓢】 自从夏琴行加入了乐队之后练歌练得比学习都勤。他们五个人一齐加入了学校的音乐社团,社长特地腾出一间教室让给他们当老窝。夏琴行晚自习的时候就会翘课跑到这间教室里来,打开灯,塞上耳机听一些老CD,嘴上跟着哼。 有一次门突然被打开,夏琴行没感觉到,依然投入地唱。接着她的肩头被轻拍,吓得她以为被老师抓住了,登时从椅子上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把耳机摘下,CD盒迅速往胸前一塞,以毁尸灭迹。 结果转过身一看,好家伙,原来是许城。 夏琴行咬牙切齿道:“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 许城平淡地扫了她一眼,走到门边把灯一关:“来这里就得关灯,不然会引来老师。” 她愣愣地哦了一声,以为许城是来特意提醒她一下就走。结果他的脚步声在黑暗中越来越近,朝她走了过来。 “我坐一会儿,你继续唱,我听。” 夏琴行受宠若惊,连连摆手:“不要不要。” 许城道:“你不是怕黑吗,敢一个人留在这里?” 然后他就不说话了,恢复了以往的缄默,只余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夏琴行挨着他坐下来,却不敢唱了,偷偷把音乐关掉,假装仍听着耳机,心跳如雷地坐在他身旁。 之后夏琴行不敢再偷溜去老窝,不知道为何她有点害怕和许城独处,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不知所措。但她又很想见他,这种感觉不受掌控,却挠人心肝。 直到乐队一起组织去音乐酒吧玩,她才敢再次正视许城。音乐酒吧是乐队常来玩的地方,但夏琴行是第一次去。一行人围坐在圆桌旁,每人熟门熟路地点一杯饮料。反倒是许城,出乎她意料,点了杯酒。 邻桌的女生忽然起身,往他们这桌走了过来,坐在了许城的对面,颇为熟稔地说:“嘿,许城,你不上去唱一首?” 夏琴行忽然看那女生百般不顺眼,撞了撞隔壁阿杰的手肘,压低声音问:“她是谁啊,好像和许城很熟。” “她也是我们学校的,叫张冉冉,我们都认识。”说着阿杰也朝她打了个招呼,又低头对夏琴行古怪地说:“你好像很在意她和许城很熟?” “我随便问问。”夏琴行面色一僵,心慌慌地抄过桌上的饮料,转过头把后脑勺对着阿杰。但是一转头又坏了事,她好死不死地看到张冉冉伸手,准备拿走许城喝了一半的酒,笑意盈盈地说:“介不介意我品尝一下?” 许城淡淡道:“你自己知道。” 张冉冉端酒杯的手就那么一滞,很无奈地说:“你的洁癖还是那么讨厌,同喝一杯酒会怎样?” 会间接接吻!夏琴行看到她把手收回去,心底乐得不行,眉开眼笑地在心底默默回答。等张冉冉起身走远,许城忽然转过头看着她:“……你刚刚怎么那么高兴?” “没有啊。”她心虚地挥挥手,许城耸耸肩,端起酒轻呡了一口。夏琴行在昏黄的灯光中正好撞见这一幕,觉得他似优雅又忧郁的吸血鬼,独坐城堡一隅,等待千年能有人拂去他眉间雪,可无人能近他身,他那么孤独。 她鬼使神差般,撞了一下他,假装无所谓地问:“许城,你那酒能不能让我喝一口,我想尝尝看味道。”然而一双手在桌下紧张地捏成拳,指甲都嵌进肉里去,却不觉得疼。她脑门子都憋出了汗,隐隐期待着截然不同的答案。她知道自己很幼稚,但那一刻她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与别人不同。 许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说不行。 世界就那么安静了,台上的歌手依旧在唱,吉他依然在响,可是她都听不到了。那两个字那么清晰地提醒她,她和别人并无两样。 说不上来是什么心情,她惶惶地哦了一声,许城看了她一眼,皱眉道:“你来着例假,不能喝冰酒。” 夏琴行突然像死了一回又活过来的人,整个精神抖擞。 为确认那不是一个借口,她问他:“那下次……?” 许城把头扭过去,咳嗽了一声:“你尽管喝。” 【如果这都不算爱】 期中考试过后音乐社有场小型的音乐会,面向全校学生,由社员们自主报名参加。乐队自然也报了名,打算期中考试后加足马力排练。 考完试的时候外面落了蒙蒙大雨,接近傍晚的时候天空灰蓝暗沉,夏琴行随着人潮出了教学楼,好多人堵在门口出不去,纷纷打着电话要求各种接送。她急着去社团和许城他们会合,头脑一热就把包撑在头顶,打算冲出重围,结果后面有一人按住了她的肩。 她诧异地转过脸,看见阿杰拿着一把黑色的伞站在身后,他得意地晃晃手中伞:“这才叫真正的未雨绸缪。” 夏琴行眼睛一亮,赶紧缩进了阿杰的大伞下,两个人一路往活动教室走去。途中阿杰不经意地把伞往她那边倾斜,她浑然不觉,直到收起伞时,她才惊讶地看见他的半边肩膀都湿透了。 许城刚好拿着伞从门口出来,看到夏琴行和阿杰并肩走过来,微微一愣,转而又面无表情道:“你们总算来了。” 夏琴行疑惑地问:“你要出去吗?” 他摇头:“没有,我们进去吧。” 三人一齐走进活动教室,程时诧异道:“你这么快把人接回来了?” 许城面色僵硬了一瞬:“在楼下碰到的。” 程光勾住阿杰的脖子兴高采烈地说:“刚刚老大说请我们回家吃饭,他要做一桌子的好菜,哎哟哎哟我好怀念,上一次吃到是啥时候了,我都给忘了!” 于是夏琴行再一次诧异地发现,许城会做饭,而且做得很好。只是他不轻易下厨,因为觉得很麻烦。 大家草草地排练了一遍,心思都飞到了餐桌上。许城的爸妈都不在家,原本空旷的客厅一下子塞进了他们五个人,顿时热闹起来。阿杰和程时程光凑作一堆,摆弄起许城家的DVD。夏琴行没有兴趣,跑到厨房看许城做饭。 结果许城没有在做饭,反而在煎药。 她顿时紧张起来,小心翼翼地摆弄着措辞,问他:“你……生病了?” 他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这是益母草,治痛经的中药。” 然后他又埋头苦干,趁熬药的空档取来干姜加水煎煮。夏琴行怔楞在厨房门口,模模糊糊地回忆起来,她有次排练的时候嚎过她痛经,肚子好疼。 这怎么也不会是个巧合,总不见得这是给外面三个白痴男生准备的。 她安静地看着他又变戏法似的拿出大枣,红糖和粳米,把大枣和粳米放入熬好的药汁中,慢火煮粥。待粥熟后再加入红糖,热气腾腾地端到她面前。 “姜枣红糖粥,我在网上查到的,据说对治疗痛经有用。要是觉得苦就告诉我,我再加点红糖。” 客厅里的三个人在干嚎,说做山珍海味也做完了,怎么一道菜都没上来。夏琴行和许城隐秘地窝在厨房里,她在嚷嚷声中接过红糖粥,笑意压都压不住。 可惜的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像许城那样,在她痛经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忙前忙后,替她煎药熬粥。 那时窗外星火点点,夜色如他的侧脸那么静默温柔。 当时明月在。 【我何以得到你青睐】 最后到晚上八点大家才高高兴兴地吃完了晚饭,闹了一阵子之后是晚上十点,程时和程光回家,阿杰自告奋勇地说送夏琴行回去,他们正要走,许城却让夏琴行留一下。 两个人面面相觑,许城折返回来,手上多了两张纸。 他把两张纸交到夏琴行手上,是一张歌谱和一张歌词。 “我写的歌,到时候我们一齐唱这个。” “我是记得你说你要写歌,”夏琴行惊讶道,“但那是前天说的吧,你写歌的速度也未免太惊人了。” 许城没搭理她,转身对阿杰说话,让他安全送她回家。阿杰面露不耐地说:“你什么时候这么磨磨唧唧。夏琴行,走人了,还发愣!” 许城写的歌名叫边城,她对着歌谱哼了一遍旋律,非常好听。之后在活动教室一起排练的时候她和许城有各自分开演唱的部分,然后到高潮的末尾有一段合音。 那段合音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她和许城配合得总是不佳,好不容易她觉得有一次能够PASS的时候,许城却皱着眉说不行,再来,显得非常苛刻。夏琴行虽然奇怪,但觉得这只是许城对于音乐的精益求精,并没有什么。 然而原因没这么简单。 在快要演出的前两个星期,一切都磨合地差不多了,唯独许城对他们的合音还是不满意。她愁得要死,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每天私下里偷偷唱,唱到都快要吐,还用嗓过度,倒嗓,甚至发不了声。 阿杰在某次放学后跑到她教室里来,塞给她一包金嗓子和一盘CD。夏琴行还以为CD里是什么唱歌秘诀之类的东西,兴冲冲地放出来听,结果听到一段非常熟悉的音乐,就算把她挫骨扬灰,她都听得出来。 是许城写的《边城》。 然后她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许城的声音,接着是他们的合音。 等等……不对。 男声部分确实是许城的声音,但是女声的部分不是她。尽管那声音和她很像很像,但是对方的声音比她还要柔和一些,而且两个人的合音部分更加融洽完美,是她和许城从未达到过的境界。 电光火石,夏琴行明白过来,这是许城和另一个声音和她很相像的女孩子合唱的歌。 她急切地想弄个明白,但有一个答案在心里昭然若揭。 她颤巍巍地摸出手机,颤巍巍地拨了阿杰的电话。对方很快接通,说你要想知道什么就直说吧。 夏琴行说我只问一个问题,那个CD里的女声是谁。 阿杰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她是许城的青梅竹马,两年前转学去了外省,很久没和我们联络了。” 他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几个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表现很奇怪吗?因为你声音太像她了。你知道为什么许城能那么快就把歌给你吗,那根本不是现写的,而是早就写好的。你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对你们的合音不满意吗,因为你到不了她的水准。你知道为什么许城那个笨木头独独对你好吗,因为他只是在寻找一个相似的声音。 只是相似的声音,却终究不是他钟情的声音。 夏琴行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她苦练到倒嗓也换不来他满意,哪怕她喉咙唱到哑了,她也变不成他的青梅。她想起在黑夜里他静坐在她身旁,让她唱歌给他听,只是为了凭借她的嗓音去怀念他的姑娘。 她轻轻打开CD,那首歌随着冷风缓缓流淌。 在很淡很凉的月光下,她渐渐红了眼眶。 【爱你是我唯一的秘密】 夏琴行和阿杰打了一声招呼,默不作声地退出了乐队。阿杰挽留不住她,决定和她一起退出。还说服她和自己一起组一个组合,参加社团的活动。 说不清是出于报复的快感,还是为了想做点事情来转移注意力,夏琴行同意了阿杰的计划。两个人一拍即合,当即向社团上报了一个节目。 她知道许城肯定会来问个究竟,但她没想到许城会来得这么快。 在上晚自习之前他就跑来教室门口,把她叫了出去,一脸肃杀地说:“我看到节目表了,你和阿杰……是怎么回事?” 夏琴行咬住牙关:“就是你看到的样子。” 他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很模糊:“那……我们的乐队呢?” 她僵硬地笑了笑:“那是你们的,不是我的。” 他沉默,刘海被风吹下来,遮住他黑亮的眼睛。 “那么,我给你……我写的歌呢,你也不打算唱了?” 她轻点头。 她有什么资格去唱那首歌呢?替代品的身份吗? 她多想此刻挑明,但会两败俱伤。不光自己难堪,也会戳到他极力掩盖的痛处,她纵使舍得自虐,也舍不得令他难过。 于是夏琴行也沉默了,她别过脸,揉揉眼睛:“……这风真大啊,吹得眼睛疼。” 许城想凑过来看,夏琴行飞快地往后退了一步。他的脚步僵直在半空,慢慢收回去,深吸了一口气,又淡淡地吐出:“随你。” 最终许城的乐队退出了参加音乐社的小型音乐晚会,而她和阿杰误打误撞地上了节目单,在大礼堂里风风光光地唱歌。阿杰弹奏吉他,她主唱。聚光灯打下来,照得她内心毫无欢喜,反倒是一片空旷荒芜。 而那片荒芜在后台看见许城时,忽然就春风吹又生了。 许城看着她说:“你唱得不错。” 夏琴行想极力装出淡然有礼的样子,就像他一样。可是没有办法,在他面前她所有的感官掌控都失灵了。她眨了好几下眼睛,说:“谢谢。” 许城道:“虽然我原本以为,站在台上的人会是我和你。” 然后他微微一笑,背过身去,渐行渐远。 这是她平生唯一看到许城那样寂寂的笑,好似全世界无趣到只剩下无涯荒野。 她和阿杰的组合继续维持着,她从他那里打听到许城重新找了个女主唱,是她在酒吧见过的那个女孩,张冉冉。快到期末的时候阿杰来问她要不要排练个节目去竞争下上元旦晚会,夏琴行想了想,觉得期末考更重要,就没有参加。 但是许城的乐队参加了,曲目就是那首《边城》。 元旦晚会那一天她坐在台下,台上的节目走马观花地过去,在中段时她终于等来了许城。他拉着张冉冉的手上台,背景乐是程时程光两人的吉他弹奏。 许城拿起麦克风,很安静地唱了起来: “我带你去流浪吧 在那四季如春的边城 任时光如洪流 任白发如同梨花长满枝桠 我想牵着你手 静坐河边赏花” 声音温柔如同细流,涓涓流进她心里眼里耳里,无孔不入,却无法抑制地想哭。她曾以为那是许城特意写给她的专属歌词,却发现那是透过她看着别人。 当许城和张冉冉的声音合在一起时,全场都沸腾了。然而张冉冉和许城的合音并不算好,至少比起曾经的许城和夏琴行。 但是观众并不知情,他们被合音调动了情绪,纷纷鼓起掌来。 夏琴行几乎是在听到那合音的一瞬间就泪雨滂沱。 她立刻捂住脸,压抑的抽泣声被合音盖过,微不足道地湮灭。 因为在那一瞬间,她忽然想到许城笑容寂寂地说,我原本以为站在台上的会是你和我。 会是你和我共享这如潮掌声。 【曾经的灿烂,此刻黑白】 打那以后夏琴行和许城各自为政,他有他的乐队,而她有她的组合。阿杰后来公开表示要追求她,但她明确拒绝了。可在外人眼里,似乎他们的情侣身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甚至偶然有一次她与许城狭路相逢时,他看了她很久,说:“我知道你和阿杰的事了。” 她还想问什么事,他就像是不愿多呆一秒地离开了,夏琴行看着他的背影,动了动嘴唇想叫住他,可是上课铃响了起来,她只能与他背道而驰,匆匆地朝教室狂奔而去。 之后的两年,他们除了偶尔正面交锋不得不尴尬地点头打个招呼,再没什么深交。她也曾担心他是否误会了,想过解释。然而满腹心事一环扣一环,她又想,他或许也并没有太在乎,踌躇再三还是开不了口。 她也会偷偷地去看他的每一场演出,偷偷地跑去音乐酒吧蹲点,若他唱歌,就用手机录下来,转到电脑上刻成盘,再好好地放进木箱里。 偶尔听着他的歌,她也会情不自禁地幻想要不就当做毫不知情吧,再次厚着脸皮去对许城说我想加入乐队,你会再给我机会吗。但幻想毕竟是幻想,她如果没有相似的嗓音,恐怕连与许城的相遇都不会有。她对于许城来说恐怕只会是个不屑一顾的路人。 甚至于张冉冉都比她更有资格站在他身旁。 所以她不能那么狼狈地呆在他身旁,一边心猿意马,一边却清楚他心有所属,自己享受着海市蜃楼般的幸福,那是一种甜蜜却又最绝望的痛苦,连半分念想都模棱两可。 因此当毕业前夕许城突然来找夏琴行一起参加晚会的节目,她拒绝了。 许城难得任性地说:“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要乐队,你不要阿杰。” 夏琴行微微发怔,她摇摇晃晃地开口,只说了两个字,不行。但那两个字说得仿佛是同谁搏斗过一样吃力。 许城面色一白,闭了闭眼又睁开,嘴角浮起一丝淡笑,一如初见那一年。 他说:“我猜到你会是这个反应,你愿意放下我和阿杰组合,去不愿意放下他来和我组合,是这样的吧。” 怎么会是这样呢。 夏琴行多想摇头,可怎么澄清呢,于是她一动未动。 许城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了很久,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这么安静地站在一棵树下,像一只松鼠。” 第一次见她?难道不是在军训联欢晚会上? 夏琴行暗自纳闷,可许城说完就转身走了,像很多次那样,走得远远的,回不了头。 然后很快就是毕业晚会,她和阿杰上台时一片振聋发聩的起哄声,似乎临近毕业所有人胆子都大了,百无禁忌。夏琴行表现得很镇定,调试好麦克风,安静地站着,在音乐还未响起来之前,她注视着高三五班那一块。那是许城所在的班级。 但是夏琴行看不清谁是谁。 她只好看着那个方向,清了清嗓子,非常郑重地说:“今天这首歌,我想送给一个人。” 话音刚落,身后的阿杰突然极具暗示性地快速拨了下吉他的弦,吉他声随着麦的声音在不大的礼堂久久回荡,激起了无数的口哨和掌声。 她知道所有人又误会了,以为是她送给阿杰的歌。 夏琴行闭上眼睛,开始投入到歌声中,这是许城教会她的。一旦音乐响起,你就什么都不要想,只要专心闭上眼,去感受,去歌唱。 在她闭上眼的那一瞬间,她没看到许城在人声鼎沸中站了起来,背着单肩包落寞地走出了礼堂。他走到门口停下,趁着礼堂里散射出来的微弱灯光,从包里拿出一盘碟。 是他自己刻录的CD,《边城》。 他神色温柔地婆娑了几下,缓缓地将CD伸到垃圾桶边,顿住,似在犹豫该不该扔,最后狠狠捏着的手轻轻一松,如自杀之人姿态愉悦地从高楼飞下去,失去了最重要的支柱。 “喂,你不是要送给夏琴行的吗!”张冉冉不知何时跟着许城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 许城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它的存在只会增加她的困扰。” “可那花了你很大心血啊!”张冉冉皱起脸,“你还不如送给我。” “那只能是她的。” 许城的语气平淡,但坚决。他拉好拉链重新背上背包,骄傲地缄默封口,独自远去。 昏黄的路灯还落寞地开着,无人问津。礼堂里的歌声却依旧在响,人声依然热闹。 只是那少年不见了。 【再没人能将情歌唱得这么动心】 填报大学时阿杰来问她的志愿,她举棋不定,又问起许城。阿杰说许城已经填好了学校,在A省,那是他的青梅五年前转学去的地方。 夏琴行倔强地闷声不吭,填志愿时将A省排除在外。从此天各一方,她不联络许城,许城也没再来找她。 但她和阿杰偶尔还有联系,只是她的话题从来看似无心实是故意的围绕着许城打转。阿杰说他过得很好,找到了他的青梅,破镜重圆。 夏琴行像在听着陌生人的消息,平静地挂掉。只是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到许城来找她,低声下气地说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要乐队,你不要阿杰。然后她用力地点头说好。 她每每都会惊醒,发现已是时光之外。现实是那一年,她没有点头,眼睁睁地看着他走掉,留下难以释怀的回忆和一些从前不曾有的习惯。 比如说她喜欢上淘CD来听,和同爱好音乐的舍友每逢周日就四处逛音像店淘新出的歌。她总在寻找一种声音,一种搁浅在年代里如沙漏般安宁洒落的少年声线,能将情歌唱得比任何人都要动听。 舍友告诉她城西有一家新开的音像店,店家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会在店里卖一些自己录制的歌。这点受到很多音乐发烧友的追捧,前去买CD的人络绎不绝。这同样勾起了她俩的兴趣,相约一起去看看。 去的这天落起了滂沱大雨,音像店的门口蜷缩着一只黑猫。 店内很安静,放着一首前所未闻的歌。舍友拉了把突然一动不动的夏琴行,问道:“你怎么了?过来啊。” 她扯住夏琴行的手,发现那手在微微地颤抖。 夏琴行失神的眼睛终于对上焦距,连嘴唇也止不住地发颤:“你听……这首歌。” 舍友仔细听了听,奇怪道:“我没听过,不过很好听。” 夏琴行把手抽出来,眼睛慌张地游离,片刻后定格在深处的柜台。那里站着一个女生,留着利落的短发,正背对她们在整CD,然后她转过身来,露出了正脸。 是张冉冉。 夏琴行慢吞吞走到柜台前,张冉冉看清是她后吓了一跳,尔后云淡风轻地朝她打了个招呼:“……是你啊。” 夏琴行僵硬地回以一笑,语气不稳地问:“这是他的歌?” “是。” “你开的店?” “是我和许城的店。” “不可能……他明明在A省上大学。” “他没有上大学。”张冉冉冷冷地看着她,“他分数只够上大专,我毕业后一直跟着他,两个人攒钱开了这家店。你还真是一无所知啊,也对,他没必要告诉你。” 夏琴行看上去有点神经错乱,对突然其来的爆炸事实完全乱了阵脚。 一波未平又一波又起,张冉冉径直从一个木盒子里的最底层抽出一张CD,把它递到夏琴行的手上:“你来的正好,这张是许城特意录制本想送给你的碟,但是后来被他扔进了垃圾桶。是我把它拿回来的,觉得扔掉太可惜。既然你来了就给你算了,我也不想收着属于你的东西。现在你把它拿走,以后也别再来了。” 夏琴行深深地凝视手心,纯白的扉页上简练的两个黑体字:边城。 是她从未看到过的一张碟。 时空渐渐扭曲,她突然变成了高中时代的夏琴行,手上拿着一盘阿杰给她的CD。 她仿佛什么都明白过来,这一切是阿杰设下的陈年谎言。那声音分明就是她自己的,阿杰只是用软件改变了音轨。 而许城,也根本没有青梅。 总有人的爱意卑劣,妄图将富士山私有。即便知道这不可能,他也不愿意再让别人染指,尤其是那个从小到大无论在台前幕后光环总是压他一头的许诚。于是阿杰苦心积虑离间了他们,直到毕业都没给过她一句实话,他大概以为她会再度中他的计去A省吧,可惜只这一点,他是真的算错。 最后夏琴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音像店的。 门口那只瞳孔像极许城的黑猫不知何时远去,只留下满地滴滴答答的雨水。夏琴行把CD揣进怀里,佯装平静地走进雨水中。她的两只手紧紧地裹着CD,甚至不能打伞,瞬间浑身湿透。 走出很远后她微微扭头,隔着重重雨幕眺望,那家店的名字在雨幕里模糊不清: 「没有琴声的城市」 夏琴行看着看着,眨了下眼睛,那店名顿时在视线里模糊成泪意。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第5章 十年后的窗台与黄花 【还童】 阿晴从M记的二楼往路边张望,随手点了一个男生:“看那校服是重点中学的,就他吧。” 被阿晴点到的少年此刻很无辜地走在路边,低着头,阳光下发色有点营养不良的枯黄。像席晚家阳台上种植的那盆快要枯败的黄花。他手捧着书,专心致志地和席晚撞了个满怀。 他面无表情地抬起脸:“对不起。” 席晚:“……你认识我吗?” 少年摇摇头。 席晚拍了拍脸,抖了抖身子,深呼吸道:“但是我认识你。” 他微微睁大了双眼。 “确切的说……我认识十年后的你。你可能不相信,我是从十年后过来的。” 少年掐了掐席晚的脸,席晚露出狰狞的表情:“好疼啊你干嘛?” “喔原来不是做梦。” “你干嘛不掐自己?!” 他打量了席晚一番:“你真的是从十年后来的吗?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 喂,他难道真的在认真思考我的话?席晚露出诧异的神色。 她想着大冒险任务的最后一句,挂着满头的黑线艰难地开口:“总之我就是过来看看你小时候长什么样子,因为我们十年后是……恋人。” 少年沉默地望着她。 她地捂住脸:“随便你相不相信……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席晚扭头就望后疾走,他突然在背后开口,说:“等等。” 她惊讶地侧目。 随后,从他口中,她听到了平生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稀松平常地来自于十六岁初春的暮色里,一次恶作剧的大冒险。 “你的裤子上有点红。” 【返老】 那天的大冒险,席晚是抱着被人当做神经病的觉悟去完成的。但万万没想到,居然是她碰上了一个“神经病”。他似乎真以为她是时间旅行者,而且这个时间旅行者的屁股兜上还沾了红。 她涨红了脸蹩脚地解释是沾到了番茄酱,声音小到连自己都有点不信。 阿晴他们在楼上全程看戏,看她落荒而逃一个个没心没肺笑得前仰后合。 席晚发誓,她再也不想遇见那少年第二次。索性重点中学和他们的普通中学相距太远,一般见不到面。 很快到了期中的联合运动会,各个学校都会参加。席晚因为嗓音天生不错的缘故,被选去当播报员。 她想着可以免上课乐颠颠地参加了,却没想到会因福得祸。 在一帮跑2000米的男生当中,有一个人被甩在最后头,和其他人拉开好大的距离。最后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跑在跑道上,在拐弯处还颤巍巍地摔了个跤。 没有一个人去扶他。 席晚突然回忆起来,去年也有一个男生跑2000米跑得特别慢。当时她还不是播报员,只负责给本校的参赛者加油。那个人跑了最后一名,满头大汗地跪坐在终点线,当时也没有人扶他起来,或是递给他一瓶水。 似乎不仅是因为比赛成绩的原因,而是他不讨人喜欢。 这个男生,就是席晚那天碰上的“神经病”少年。 她注视着摔倒在地的他,热血上头,抓住话筒:“跌倒了就爬起来!” 在没有加油声的操场里,她的声音尤为突兀而振奋。少年吃力地动弹了一下,抬起头,似乎想找出说话的人。可席晚立刻后悔地把头低到桌子底下。 最后他还是顺利地完成了2000米的比赛。 席晚好奇地问身边重点中学的播报员,对方八卦道:“你说梁一阳啊?待见他才怪。他跟别人不一样。不太正常。” 至于席晚想深究怎么不正常,对方就一脸讳莫如深。她想起少年奇怪的言行,默默地赞同了这个结论。 席晚一脸悻悻,根本没发现梁一阳走上了播报台,用很平静的语气说:“刚刚是你。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被吓了一跳,满脸“我不认识你”的神色:“我是这里的学生我为什么不能在这?” “你不是从十年后来的吗?” “……那是一个玩笑。你还真相信啊?” 梁一阳表情怔忪。 席晚借口离开,心想了不得啊,真的惹上了一个神经病。 【雨水】 “卫生委员大人,你放我走吧。今天星座书上说我不宜太晚回家!” “别想逃值日,给我去倒垃圾!” 席晚逃值日失败,扁着嘴拿着两个垃圾袋下楼。刚倒完垃圾,天边就传来滚滚的雷声。等跑到教学楼,外面已倾盆大雨。 回到教室时居然只有几个人了,而且都没带伞。有的决定冒雨回家,席晚特别讨厌下雨,就决定等雨停。 一等就是三个小时。 她急匆匆地下楼,刚落过雨的天空清朗,风里有夜樱的气息。屋檐下滴着水,溅到青石地上圈起一汪积水,水里倒映着粼粼的半轮圆月,还有少年如玉的脸。 席晚怔在原地,看着梁一阳浑身湿漉漉地撑着一把伞,百无聊赖地凝视着积水潭。 “喂,你在这里干嘛?” 他抬起头:“送你回家。” “哈?” 席晚觉得莫名其妙。她上下扫视着梁一阳,突然觉得不对劲。 “你撑着伞怎么全身都还湿湿的?” 少年一歪头:“中途下雨了,我担心你没伞,跑去买的。” 咯噔。 像是屋檐的雨滴溅到了心脏的触感。 席晚擦过他的肩膀脚步慌乱地往前走去,嘴里直犯嘀咕:“你买的伞我不要。我俩不熟。” 他顿了一下,还是把伞小心翼翼地递过来:“等会儿路上可能还会下雨。” 席晚停下来,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那也不干你的事。你别以为搭了几句话我们就算熟了。可能你没什么人搭理会这样觉得,但在我看来我们连朋友也算不上。”她真心觉得梁一阳莫名其妙,忽然就在楼下傻站了三个小时为自己买伞淋得浑身湿透。就像初夏里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得她心神不宁。 少年握紧伞柄,慢慢地把伞收了回来。 席晚终于满意了,像撇掉什么似的快速往前走。她不曾回头,但至始至终,有一股盛大潮湿的雨水味道,淋漓了一路。 像是少年身上被大雨包裹了三个小时的味道。 【夜色】 自打那天起,梁一阳每晚都会来等。 但他从来都只站在老槐树的阴影下,花瓣潮湿地粘在地上,他缩在那里,没人正视他的存在,自然也没给席晚带来过绯闻困扰。 然而除了第一晚的心慌意乱,剩下的日子席晚连搭理都懒得搭理。因为席晚再度打听了梁一阳之后,认定他就是朵奇葩。 他常年只穿一件洗旧的衬衫,梅雨季衣服没干就穿着来学校;上课时会一声不响地走出去,有人透过窗户就看到他用手遮着一朵快被雨水打残的花;从不主动和别人说话,但一说话就会令别人难堪。 阿晴怜悯地拍她肩:“那个神经病八成是喜欢你。” 席晚郁闷:“去去去,还不都是你害的。他喜欢我哪里啊?我们就没说上过几句话。” 他们交集寥寥,她想不通,更不想接受这不明不白的好意。 席晚不是温床,烂桃花不肯凋,那干脆踩烂。 某个傍晚,席晚在梁一阳远远跟着送她回家时终于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等着他。 梁一阳小小地受惊,片刻低着头说:“我不会打扰你的。” 席晚面无表情:“今天我生日。” 他立即惊讶地抬起眼。 “你这么多天送我回家,怪不好意思的。我想邀请你一起来生日聚餐。你现在有时间吧?直接和我过去?” 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表现地有点为难。 “我没有准备礼物。” 席晚嗤笑:“哦那个没事。” 反正收下了也是扔掉。她根本不是真心邀请他来参加聚餐,而是想通过聚餐让梁一阳看清楚,他根本不是她圈子里的人,她更不欢迎他入主。 阿晴看到席晚把梁一阳带来的时候,大吃一惊。席晚没解释,扫了一下还有一个空位,就叫人再找个人过来填上。反过来一脸抱歉地对梁一阳说:“没位置了,你可以站着吗?” 梁一阳在众人讥诮的神色里,表情有点僵硬。 吃饭的时候,席晚异常活络,她和每个人搭话,除了他。她讲课堂上发生的事,校园里的八卦。没有一个话题梁一阳可以插足。席晚偶尔瞟他一眼说:“你不用客气啊,随意吃。” 梁一阳沉默地站在外围。 等席晚再次往后看的时候,他已经不在身后了。她笑眯眯地撞了下阿晴的胳膊:“计划通。” 等聚餐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期间又下了一场雨,席晚硬是磨蹭到雨停后才解散。她作为寿星最后才离开,门口有个人居然还没走掉。 等她的不是聚会上任何一个在座者,而是被她中途逼走没有一席之地的梁一阳。 他依旧浑身湿漉漉的,看到她下来了,把伞靠在墙边,默不作声地消失在夜色里。 【耳洞】 第二天,梁一阳没有来。 席晚望着窗外的老槐树下,只有一地潮湿的落花,站在那里的细瘦少年已经消失了。风打着旋儿把花瓣吹进了近旁的水沟,她一怔,觉得怅然若失,但又如释重负。 市二模的时候,她查了自己的考场,居然是梁一阳所在的重点中学。 那天她摸到考场门外,一堆人围在门口看名单,有些人大惊小怪地说:“喂,你们看,真的是那个席晚吧?” “可以看到正主了,估计也是个奇葩。” “物以类聚嘛。” 席晚一头雾水,也不好冒然发作,万一搞错了呢。于是她假模假样地问旁边的人:“他们在讨论谁啊?” “席晚啊。你不知道梁一阳为她打了两个耳洞啊,真难想象这奇葩也会谈恋爱。” 席晚完全懵了,她完全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传开的。 可无关紧要,此时此刻,脑海里充斥的只剩下难堪。 她早就知道,和梁一阳扯上关系会带来麻烦。像这样成为别人津津乐道的谈资,莫名其妙地被扣上奇葩的帽子。 考试结束后,她没有急着回学校,而是在考场磨叽了一阵子,等重点中学的学生回来了,摸到梁一阳所在的教室。 里头闹哄哄的,三五人凑在一块对答案。一个黑衣少年埋头坐在最后排,暮色撒在他的耳尖,耳钉闪闪发亮。 席晚大踏步走到他面前。她终于看清那两个耳钉,是两个银色字母,XW。 “你什么时候打的?” 他似乎很惊讶她突然出现:“……你生日那天。” “这算什么?!” “礼物。” 席晚看着那麻烦的根源怒极反笑:“你以为这样的礼物我就扔不掉了吗?能否麻烦你摘下来?随意你带哪个字母,只要不是XW。” 教室都静下来了,齐刷刷地看向这里。 梁一阳轻咬嘴唇,长长地吸了口气:“不……我喜欢你。” 咯噔。 久违的像屋檐下的雨滴溅到心脏的触感。 席晚愣了一下,扭头望了四周,那一张张看好戏的脸让她意识到撇清关系才是当务之急。她一字一顿:“摘下来。” 天边暮色漫长,一只飞鸟惊鸣。 梁一阳哆嗦着手,将耳钉缓缓取下来,露出那还未消肿的,带血的耳洞。 席晚是后来才从流言里听说,那是少年亲手,用耳洞机笨拙地打上去的。他视之珍重,而她的回馈,是在他心上恶狠狠地裁了洞。 【夏日】 在高考结束后,班里有个人和她报了同样的志愿,向她告白,说暗恋了她三年。于是在无所事事的夏季开端,她开始和那个人交往。 他也有一头浅浅的黄发,但是和梁一阳不一样,他是染的。 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她还是再度遇见过梁一阳。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当时她和男友正准备去看一场电影。在马路这头,车水马龙里,对面有一个高挑的人影,在车辆穿行间露出那营养不良的发色。 绿灯亮起,视野里终于没有车辆的阻碍。她终于看到对面的少年。他孤身一人,手上拿着书,穿着旧衬衫,瘦骨伶仃的模样。 他也看到了她和他。 席晚犹豫了一下,拉紧了男友的手不避让地往前走。 人潮拥挤里,他们就像普通的陌生人,擦肩而过时,一个眼神的交集都没有。 那一瞬间,好像又有雨滴落在心头,潮湿地想从眼眶里漫溢。 席晚说不清楚,在这种时刻,她居然想痛哭。 明明一切已如她所愿,她将他撇得一干二净。 夏天真正结束后,她和男友背着行李去了外省。没有人知道梁一阳去了哪里,只有人看见他还去过跳蚤市场,估计没钱所以去淘旧货。 他从头至尾都只有八卦让人关心。 之后的日子就没什么好提了,在二十岁生日的那天,她突然买了一个耳洞机,逼着男友为她打耳洞。 他说:“这个要疼死人的。我才不打。” 席晚很失望,于是转而自己打了个耳洞。 耳洞机按孔的那一瞬间,她真的觉得不疼。 草草地处理完毕,她倒头就睡。第二天硬生生被疼醒。她呆望着镜子里多了一个空洞的耳朵,钻心的疼痛如延迟反应,像浪潮绵延而来。 不仅仅延迟了一个晚上,更像是延迟了好几年。从那年初春的傍晚开始。 那年的梁一阳,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呢? 在他被她羞辱过的夜晚,依然抱着坚决,在黑暗的房间里,一声不响地为自己打了两个耳洞。 而她在那群充满恶意的众人面前,不但没有保护他,还硬生生地将那样的坚决撕开,露出没有防备的疼痛。 席晚突然觉得,也许这一生,她都碰不上第二个了。那个默默将耳洞打上,把她的名字挂在耳尖心头,将这仪式当作礼物送给她的少年。 暮色下耳钉和他都那么耀眼,他笑着,仿佛疼痛不值一提。 【先衰】 打完耳洞的第二天,她就和男友分了手,之后她再也没有和谁交往过,毕业旅行那一年,她一个人去了邻省福建的鼓浪屿。这里有青藤缠绕的老洋房,淡季的街道上很冷清,她漫无目的地呼吸着微凉的空气,与一家家别致的小店错身。 在一家明信片的店门口,她突然停了下来,抬头仰望店名,呼吸一窒。 “时间旅行”。 她鬼使神差地推开店门,风铃叮咚作响。 坐在柜台里的店主是个很年轻的姑娘,她笑着说:“随意挑选。” 席晚忍不住问:“店名有什么寓意吗?” 店主:“啊,其实没什么。我们店有一个邮政慢递的服务。你可以在我们这里买一张明信片,写给以后的自己。我们替你保管,到时候了就寄出去。” 她向店主要了一张,在信的反面写道—— 给十年后的席晚: “如果你真的是时间旅行者就好了。 再度遇上十六岁的孤独少年,手捧书在路边孤独地行走。阳光打在他睫毛的阴影下,请一定要用力地牵起他的手。” 毕业旅行前夕她回过一次家,把大学期间的旧物都整理好拿去跳蚤市场卖。在一个摊位上,他看见角落里有一件很眼熟的旧衣。 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堆在角落里不太整洁。衬衫的袖子和一件校服的袖子缠在一起。那件校服上面是席晚画的海绵宝宝。 那是梁一阳的衬衫,和她卖掉的校服。 袖口缠在一起,好像牵着手。就像曾经她拉着男友的手在他面前大摇大摆地走过。 她猛然想起那年夏天的传闻,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淘旧货用,用讥讽的语气众口相传。她当时还相信了,觉得他很可怜。 而事实的真相,他只是去那里,完成一个永远不可能完成的动作。 当时她一直质疑梁一阳的喜欢,还恶意地揣测他只是想巴着自己不放。面对那庞大而脆弱的喜欢,她毫不犹豫地选择辜负。 因为她和别人一样庸俗,误解了少年不染一丝尘埃的喜欢,却能轻易接受其他滑头花言巧语的告白。 席晚在卡片上用力地写上句号,郑重地将它挂在最上方。仿佛这样做,真的能令自己回到几年前。 如果当时街头,绿灯亮起,她勇敢地走过去,哪怕向少年简单地打一声招呼,也许他会鼓足勇气告诉她,动心的那一瞬只来自于没有援手的操场中那句突兀的鼓励。 他原本就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孩,一个简单的甜头就让他欣喜,追在她身后如履薄冰,哆嗦着不敢出声。 只是她没有返老还童的魔力。可遇不可求的人,一生只有一次。而其他的人,却有千千万万个。 她遇不上了。 【黄花】 明信片店里没什么人,午后的阳光细密地洒下来,照在最上面的一张明信片上,画面里是一张窗台,几盆黄花。 在十七岁夏日的傍晚,席晚家的阳台上曾栽种过这样的一盆黄花,像极少年营养不良的发色。 当时渴睡的她,未曾目睹它盛放。 第6章 蓝宝石沉入塞纳河底 【已经没有你的画面】 2010,世博会。 排了好几个小时的队伍,郁芜瑰和几个同事终于在烈日炎炎之下挤进了法国馆。其实她在外面瞅见法国馆四四方方的样子时心里已隐隐失望,进去后更是如此。 倒不是说室内不漂亮,有着小型喷泉和水上花园的法式园林给烈日增添了难得的凉意,同事们都觉得挺好,只有郁芜瑰神色失落。 其中一个人和郁芜瑰关系不错,她关切地拍了拍郁芜瑰的肩问:“怎么了?是中暑了吗?” 郁芜瑰强笑着摇摇头:“没事,只是觉得法国馆……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那人恍然说:“对哦,我记得你曾经在法国留学,见多识广了嘛。” 郁芜瑰没有辩解,发了一会儿呆,掏出手机对那人说:“阿雅,帮我拍张照吧。” 她跑到远处,坐下来伸出双手揽着虚空,拍下了一张很怪异的姿势。 此刻她多想告诉江林安,她正在法国馆。可是这里没有法国老文艺的气息,没有路边自然盛放的蔷薇,也没有同她一起拍照的他。 郁芜瑰调出了另一张照片——她和江林安坐在塞纳河旁。照片上的他有一张白若无尘的脸庞,凹陷的双眼,瞳孔是清澈的蓝。那皮肤的质地异常温润,远远看去就像一张白瓷盘上镶嵌着两颗蓝宝石。 江林安是中法混血,Adonis才是他真正的名字,至于江林安则是郁芜瑰的专属称呼。当时他们都在拉丁区的巴黎第六大学念书,同时还在同一家书店打工。 说是打工,但江林安经常偷懒。趁着整理书的时候就躲在深处的书柜内挑起一两本坐到沙发里,把书摊开,顶着书……睡觉。每次郁芜瑰整理到他那边时,发现书还是乱糟糟的一团。只看到一头金毛安逸地深陷在鲜红色的沙发内,被头顶昏黄的灯光照得溢满流光。 画面虽美,但她已经免疫了,正打算叫江林安起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突然拍了她一下。 郁芜瑰仰起头。 “Vous le connaissez(你认识他吗?)” “……C\'est mon ami.(他是我朋友)” “Tu peux lui donner mon numéro quand il se réveilleraC \'est mon numéro.”(太好了,等他醒的时候你能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他吗?这是我的号码。)那女生说着就掏出小纸条写下号码递过来。 摆明了不让人拒绝啊……郁芜瑰抽抽脸,再一次感叹金发妞的热情豪放,看到意中人就立即下手的果决。相比自己,那完全就是一个蜗牛。 她答应下来后那姑娘就屁颠颠地离开了,郁芜瑰黑着脸把江林安叫醒。 “起来了,老板来了。” 江林安眼睑一动,立即从沙发里笔挺地直起上身,眼睛都没睁开就假装自己在整书。 郁芜瑰无语地翻白眼:“骗你的。” 江林安终于慢吞吞睁开眼睛,懒散地操着一口不流利的中文说:“乌龟,做人要厚道。” 郁芜瑰鸡皮疙瘩一抖:“我叫芜瑰!不叫乌龟!!” 他歪头:“发音差不多。” 她忍不住咆哮:“不要这么扭曲我的名字啊!!” “乌龟多好。”江林安好像根本没听见她的叫嚣,又叫了一次。 “靠。”郁芜瑰摸摸鼻子,把手中的纸条扔下走人。 她此时心情特别不好,但绝对是因为江林安纠不正的称呼,而不是因为金发妞搭讪的电话号码。 【可是我比较喜欢黑发】 她并不是因为金发妞搭讪的电话号码而感到郁闷。这绝对不是装蒜,而是真的觉得没什么。 江林安长得太出众,起先不经意来书店逛的人都想搭讪他,后来学校里的那帮人直接就是冲着他来的。但是他自诩“高岭之花”,那些姑娘留下的电话他看都不看。 这份轻松没有保持多久,在不经意看到江林安居然认认真真地,把纸条上的电话号码存到手机里的时候,郁芜瑰真的郁闷了。 打工结束后他们一起回学校,江林安单手撑着脚踏车,拍了拍车座说:“乌龟,上来。” 郁芜瑰磨蹭着不肯上去:“你自己回去吧,让别人看到误会就不好了。” “要误会早该误会了。再说误会了又怎么样?”他轻描淡写地问,那声音好像羽毛轻柔地拂过她的耳畔,刮得她内心一阵瘙痒。 脑中闪过他记录号码的画面,她没什么好口气:“我可不想打扰别人谈恋爱。” 他无辜地问:“我没有在谈恋爱啊?” 她哼哼:“反正你也是有那个意思。” “你很想我谈?” 他看着她的眼睛,明明是很淡然的眼光,却逼得郁芜瑰倍感压力。但是这个问题毫无意义啊,刚才明明想接受别人勾搭的是他。 “挺好的啊,下午留号码的金发妞长得很正,配得上你。” 江林安闻声一顿,他笑着说:“可是我比较喜欢黄种人,乌黑的眼睛和头发很美。” 他是隔代混血,身上只有1/8的中国血统。他的混血大概只体现在他会说中文。 心口仿佛被一块大石压住了,窒息了一秒后才懂得继续跳动。 她捉摸不定江林安想表达什么,但她克制自己不要往别的方向去想,千万不要自作多情。她拍了拍自己扁平的脸,沮丧地跳上了江林安的后座,咕哝了一句:“那你去染黑发不就好了。” 江林安好像没有听见,载着她往前游过布满了蔷薇盛放的巴黎街道,咖啡色的格子衬衫在风中猎猎鼓动。 很久后才隐隐听到他说:“乌龟真聪明,我就是这么想的。” 果然……郁芜瑰庆幸实在太有自知之明而且太了解江林安了,她在背后用力地敲了下他的背恨声说:“那你拐那么多圈干嘛!直接去染啊!” 他们在校门口道别,回宿舍的时候她接到了蒋奥的短信,约她过几天一起去淘书。他也是中国的留学生,因此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两人的关系就显得很亲近,但也仅仅是朋友的关系。 在巴黎,从圣母院到新桥沿河两岸的人行道上有很多旧书碟,价格不贵,有的还是绝版书籍。他们约好在巴黎圣母院碰头,郁芜瑰到的比较早,就无所事事地盯着人行道发呆。 突然她精神一震,视线迷离地穿过人流,牢牢地盯在某一处。 那是江林安以及……那个下午的金发妞。 而江林安的头发,果然如同那晚所说的,染成了黑色。 【怎样谋杀你的男友】 蒋奥来到圣母院门前,就看见一个矮个子蹲在无数个高挑的路人中间满脸怨念。他好笑地走过去踢踢她的脚损道:“你已经这么矮了,还非得蹲着,是存心想我找不到你吗!” “我就是没金发妞高怎么着!”郁芜瑰蹭地从原地跳起来,一脸火气地朝前走,搞得蒋奥莫名其妙,但也没往心上去,因为他已经一头心思扎进了书堆里。 等他挑了N本书心满意足之后才关怀地看向郁芜瑰,发现她什么也买,只双手捧着一本书神游天外。 他好奇地瞅了一眼书名:《Comment tuer ton petit ami》(怎样谋杀你的男友) 蒋奥当即面如土色,怀疑郁芜瑰绝对是失恋了,怪不得火气这么大。 当事人发着呆,等她回过神的时候,站在她面前的居然是江林安。 她吓了一跳,张口结舌:“你你你你……怎怎怎么……” 江林安扬了扬眉,抽走她手中的书。 “Comment tuer ton petit ami?乌龟,你连男朋友都没有吧。” 关注的重点完全不是这个好吗……郁芜瑰瞥了眼书名,一边奇怪自己居然随手拿了一本这么奇葩的书,一边下意识地反驳:“谁说我没有男朋友的!” 江林安眯眼笑:“是刚才和你在一起的人吗?” “诶,他人呢……”郁芜瑰四处张望,蒋奥完全看不见踪影了。 “走了。你刚才一直在发呆,我在你身边也好久了。” “哦哦哦。”她抢过江林安手中的书把它塞回去,拉着他走人。心里阵阵憋屈,她此刻神经错乱就是因为江林安和那个金发妞在一起,可眼前这人完全不知道。 心里隐约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她想了很久还是拒绝承认。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已经那么在意江林安。 那几乎是一种偏执的占有欲,一想到他属于别人就觉得天快塌下来,做什么都心神恍惚。 她沉默地和他走了一段路,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你……和那个金发妞,在一起了吗?” 他一愣:“什么?” 她垂下眼睛:“我刚刚看见你们在一起散步。” 江林安垂头看着她,短暂的空白好像世界枯老。 “你在意吗。” “在意。”她顿了顿,“……个鬼。” 江林安的眼神一窒,撇开眼光说:“那干嘛需要知道呢?走吧,既然出来了,我带你好好玩。” 他拉过她的手,江林安的手修长洁白,优雅地像钢琴家。被他的手包裹其中,郁芜瑰就好像被关掉马达的玩具,一丝躁动也没有了。 但之后她又觉得不该让自己沉溺,动了几动,试着将自己的手从他的手掌中挣脱出来。 意外的,江林安的手紧了几分,不肯让她脱离。 反复几下,她总算乖了。 头顶的太阳将郁芜瑰的脸烤得通红火辣,她咕哝道:“你干嘛非要牵着我啊。” 江林安惬意地微笑:“因为我是一个绅士的法国人。” 【漂洋过海来看你】 江林安一路牵着她到了圣米歇尔广场,这里是巴黎的心脏,从河岸看过去就是巴黎圣母院。广场上停着很多懒散的鸽子,有一些游客正拿着面包屑喂食。 郁芜瑰情不自禁地叹口气,羡慕道:“我也想做只鸽子。饿了有人喂,无聊了就到处飞。” 江林安扫了她一眼,忽然放开手跑到了远处的店铺买了一袋面包回来,蹲在一只鸽子旁,用白得和那只鸽子毛色差不多的手轻轻顺着它的毛,然后挖出一点面包屑递到它嘴边。鸽子就探出小脑袋在他的手上一啄一啄。江林安一动不动,用温柔地可以滴出水的视线安静地看着它吃食。 郁芜瑰脑袋里轰然闪过刚才她说想变成鸽子的感叹,情不自禁地想如果自己是那只鸽子,大概被这么喂食一次就要死了,被温柔溺死。 这种微妙的代入感使她忍不住莫名其妙地红了脸,假模假样地咳嗽说:“你喂完了没有啊?” 他抬起头看她,方才的温柔似乎还没来得及褪去,那眼神直接如电光劈到她心头。 江林安站起身,拍拍手笑:“做只鸽子确实挺幸福的,尤其能被我这样绅士的帅哥喂。” 两个人穿越广场西侧绕到了伊宏戴尔街,街道两旁遍布着咖啡店和时装店,巴黎的浪漫前卫和老旧复古相融合,随便站在哪一个街角,都可以成为美妙的电影镜头。这些习以为常的风景,却令她突然惆怅:“……不知道还可以看这些景色多久。” 江林安漫不经心道:“下学期毕业你就要回中国了?” 郁芜瑰本来以为他多少会有点惋惜或者不舍的样子,哪晓得看上去那么无所谓,不免有些气闷,好歹他们已经一起度过了近三年。 江林安见她不说话,捅了捅她的侧腰。 “……应该是的。”她气哼哼地回答。 他若无其事地别过头,盯着路边的店面。橱窗上反射着他眼睛清澈的蓝色,此时却变得深邃难辨。 这学期很快到了期末考,她暂时辞掉了书店的工作专心备考。江林安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那天游街回来之后就不怎么理睬她。她不去店里之后就更没有联络了。在学校里见面的时候他也是不温不火地冲她笑笑就一脸很忙的表情走掉了。 学校放假后她就要回中国过年,一想到整个寒假都不能见到江林安,而且下次回来只能再呆一个学期,然后大概再也不会呆在法国……明明他们两个人还能呆在一起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了,为什么自己还不肯主动一点多找找他。 在飞机上的时候她一边苦苦思索着一边肠子都悔青。 假期的时候她想给江林安打电话,但很快就要拨出的时候又窝囊地挂断,安慰自己国际长途太贵了她打不起。 终于在除夕的时候,吃过团圆饭,大家伙儿凑在一起打麻将,比她小的弟弟妹妹们争着抢遥控机,她独自一个人在阳台放鞭炮。 在这种那么热闹的时候,她的心却很空旷,空旷到只剩下江林安一个人。 她掏出手机,咬咬牙就要按拨出键,手机快一步响了起来,混在爆竹声中。 来电显示:蓝宝石。 她惊讶地接起来:“喂……”声音因为太激动而变成了公鸭嗓。 “我真的没打错电话吗。”江林安带着笑意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 郁芜瑰摸摸鼻子:“我这边在过年,你在干嘛?巴黎现在应该是下午吧。” “不,现在是晚上。” 她对天翻了个白眼:“就算我不看手表也知道巴黎时间,你傻了吗?” “真的是晚上,”江林安透过电话轻描淡写地说,“我在你老家的机场,你过来吗。” 分明是疑问,用的却是陈述句。 郁芜瑰倒吸一口冷气,整整一分钟她都维持着震惊的神色,烟花差点烫伤手。 等她回过神,电话已经挂掉了。她迅速地穿上外套屁滚尿流地一路冲出家门。 “大半夜的你去哪儿啊?!” 郁妈妈扯着嗓子在她身后喊,却只看到一个屁颠屁颠绝尘而去的背影。 【眼前是一座囚牢】 夜晚的飞机场。 郁芜瑰下了出租车急匆匆地往空荡的大厅里跑,一眼就看到那个高瘦的身影孤零零地坐着,黑色的大衣衬着他雪白的脸,又配上这个时间点,仿佛暗夜里出没的血族,高贵得不可方物。 她原本飞奔而来的脚步在离江林安咫尺之遥时停住了。血液在冰凉的皮肤底下滚动,如同热浪,诉说着那些澎湃的不可置信和排山倒海的雀跃。郁芜瑰一不小心瞥见旁边明净的窗,上面反射着一个笑容快飞上天的傻姑娘。 她慢慢地靠近,试图平息振聋发聩的心跳声。可冲出口的话依旧口齿不清:“你你你……怎么突然过来了!!” “来中国旅游,顺便看看你。”他放下手中的书,笑意浅浅地看着她。 “哦哦哦……”她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子,接到那通电话的时候,她几乎以为他是特意来看她的。但她不敢高估自己在江林安心中的分量,事实也的确如此。 “对了,今天是大年夜,你来我家吃些东西再去酒店吧。” 江林安自然高兴地颔首。 郁芜瑰出门时只有一个人,回来时又带了一个回来,把郁妈妈吓了一大跳,立即热情地开始招呼他,还挤眉弄眼地问她:“这孩子会不会说中文啊?!”结果江林安笑眯眯来了一句伯母你好把郁妈妈吓了一跳,之后便拉着他开始典型的中国式话家常。郁芜瑰生怕江林安招架不住,忙插话试图把郁妈妈拉走,结果被郁妈妈的眼刀横尸沙发。 江林安在中途凑过来在她耳边小声说:“乌龟,你妈妈好热情,我有一种女婿见丈母娘的错觉。” 郁芜瑰没说话,整张脸如同煮熟的螃蟹噌得冒红。 之后大家都凑在电视机前看春晚,江林安就陪着他们一起看。那种无聊的春晚郁芜瑰看得直打哈欠,但江林安却看得很认真,像是在看一部剧情紧凑的电影。 她想来想去只觉得是一个原因:“……你是不是从来没看过所以觉得新鲜啊?” 他摇摇头:“节目很无聊。” “那你还看得那么投入?” 江林安扫了她一眼:“这是第一次和乌龟过中国的年。” 她怔然,想起第一次和江林安过圣诞节,似乎自己也是这样的心情。哪怕就是枯坐在广场上,连霓虹闪动都变得那么生动。而转念一想到之后她就要离开法国,那么下一个圣诞节,他们就无法再一起度过了。 “……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她轻轻嘀咕着。 他放松的背脊默默地僵直,随后附和地点点头:“也是,你就要永远地呆在这里了。” 她张了张嘴,只发出了几声干笑。 之后江林安又呆了几天才走,两人约定好新学期在巴黎再见面。 在学校里报道过后她就跑去了书店。书店老板是个很亲切的本地人,他每次寒暑假都会替郁芜瑰保留这份工作,两人见面又是一阵寒暄,她把从中国带回来的礼物送给老板后就翘首等着江林安到来。 整理了半天书架,远远地才看到江林安穿着单薄的咖啡色衬衣骑着脚踏车从街的那头过来。 郁芜瑰眼睛一亮,扯开嘴角在落地窗内冲他挥手,突然之间嘴角的笑意被冻住,一点一点垂下来。 她看见在江林安的背后,伸着一双又长又细的腿,腿上是红色的高跟鞋。而江林安的腰上,挽着一双白嫩的手。 他载着那个金发妞停在了落地窗前。 金发妞在窗户外盯着她,突然眉开眼笑地冲她打招呼。而江林安只笑意淡淡地冲她点头。 郁芜瑰也生生扯出个笑容点头。 明明眼前是一道落地窗,此时却放佛成一座囚牢。 【只有拔掉刺才能拥抱】 店长告诉她,那姑娘好像已经和江林安交往了。 她还没消化完这句话,他们两个人就停好了脚踏车走了进来。 金发妞在她脸颊上亲吻了一下,高兴地说:“Grce à toi, je sors avec Adonis.(多亏有你,我和Adonis交往了)” 郁芜瑰僵硬地笑笑,她当初替这人给了江林安一个电话号码,却没想到无意当了回红娘。 她看着江林安,用中文说:“你和她……真的……” 江林安却用法文郑重地说:Anna est ma copine.(Anna是我女朋友)” Anna笑眯了眼。 “哦……对了,我要去送货。”郁芜瑰牛头不对马嘴地突然冒出一句,手忙脚乱地抄起书抱在怀中,扭头往外跑去,一颗心在风中跳动到失速。 江林安终于属于别人了。 这个事实在脑海中突突跳动,万念俱灰的难过和一种莫名其妙的被背叛像一张网铺天盖地地锁住,勒紧。可江林安从不属于自己,纵使曾经也只有过模糊了友情的甜蜜暧昧,因为他从来没对自己说过一句明确的,喜欢。 再者……她马上就要离开法国,或许此生都不再回来。她就更没理由,为了自己偏执的占有欲而去任性地控诉什么。是该有个人陪着他度过此后,她即将空缺的暮暮与朝朝。 过一阵子之后是江林安的生日,他举办了个小型的聚餐,邀请了郁芜瑰,Anna,还有一些他的朋友,不过最让她奇怪的是他还邀请了蒋奥。 她低声问蒋奥:“你什么时候和江林安熟的?” “我们不熟啊。”他嘴巴里塞满了鼓鼓的东西,两个人正在讲话,江林安往这里扫了一眼,突然举着饮料过来,蒋奥忙说:“生日快乐啊Adonis!” 江林安颔首:“谢谢。听说毕业后你也要回中国了?” “是啊。” “噢,那和乌龟是一起的。”江林安顿了顿,“既然是我生日,你得有点表示吧,唱首歌怎么样?” 蒋奥顿时成了苦瓜脸,他的五音不全是出了名的。可是生日宴会上实在不好推辞。 “那……我就唱首生日快乐歌吧。” 他刚一开口,顿时成了聚会的焦点。到后来基本上是捂着脸唱完的。 江林安却高兴地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你唱的歌真好听,谢谢。” 蒋奥在她耳边恨声说:“江林安故意让我出丑的!” “你只能叫他Adonis。”郁芜瑰看完好戏,拿着早就准备好的生日礼物递到江林安手上:“送你的。” 江林安好奇地瞅着她递过来的小箱子,里面静静躺着一只乌龟。 “你喜欢小动物……就想买着送你了。” 江林安一怔,有些伤脑筋地撇着唇角,盯着乌龟好一会儿。 “你要好好照顾它。” “我会的。”说着他提着笼子往Anna那里走过去,脚步一顿又转过头来:“你还有别的要告诉我吗?” “啊?”郁芜瑰呆若木鸡地摇摇头,“没有啊。” “嗯。”他拎着小箱子往别处走去,郁芜瑰别扭地盯着他的背影失神,直到蒋奥把她撞醒了。他促狭地说:“我觉得江林安想收到的不是真的乌龟。” 郁芜瑰盯着远处:“是啊,他想收到的大概是一个吻。” 不远处,江林安俯下身子,Anna环住他的脖梗,在他侧脸留下一吻。 【人的一生要有根】 当天气热得终于可以换上短袖时,她意识到离开法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她开始自己重大的道别:把书店拍下来,还和店长合影,聊了很久的天后,她说出了辞职的来意。 最后她打电话给江林安,约他周末出来散步。 江林安冷淡地说:“我周末要陪Anna。” 郁芜瑰在电话这端无声地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我马上要走了。” 电话那头顿时安静了,只有浅浅的呼吸。 “好。”郁芜瑰捏着电话紧张地等待着,只听到江林安甩下一个字就挂断了电话。 她计划的是约在学校门口碰头,然后只是简单地沿着拉丁区走一遍,拍些照片纪念。在门口等来江林安的时候她心里还被那通电话哽着,干巴巴地说:“知道你和Anna最近打得火热,还把你叫出来,真是不好意思。” 江林安嗯了一声:“没关系,反正你也要走了。” 郁芜瑰摸了摸鼻子:“怎么听着你巴不得想我走呢。” 江林安在风中微微垂下眼睛,笑了笑。 “我很怕一个人,习惯了你之后就一直不想你离开。但中国是你的故乡,那里有你的家人,你不可能因为我而留在这里。就像我不可能会离开法国一样。所以我曾经是很难受。不过我现在身边有了Anna,我也会习惯她。” 郁芜瑰怔怔地,半晌拢了拢头发,又整了整衣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才安静下来说:“你的意思是,她会代替我吗。” 江林安扯了扯她的脸:“乌龟,谁都不会代替谁。但人生很长,我们会习惯各种各样的人缺席或参与自己的人生。” 郁芜瑰哈哈一笑:“怎么感觉现在是你在赶我走呢。当然了,Anna怎么可以代替我,她可是你的恋人啊……” 一阵酸意冲上来。 她踉踉跄跄地快走一步,低下头,遮掩住自己通红的鼻端。 她明白他说的都对,她只是难过,江林安能如此冷静地接受她的离开,那么她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才能拿得起放得下。到最后她只是时光里积灰的一页。 可是她很确信,江林安是她时光里永不会老去的少年,她的青春因他而开始。人生中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像江林安让她有奋不顾身恪守他乡的冲动。 也许这只是一场一厢情愿的倾慕,到最后收场,满腹心事轻如无物。 江林安走在她身后,两个人路过圣艾提安杜蒙教堂,郁芜瑰看着教堂顶上巨大的十字架,忽然停下来说:“也许你以后会在这里举办婚礼。” 江林安也仰起脸:“嗯。” “到时候你会叫我来参加吗?” “会。不过乌龟爬得那么慢,你还没从中国爬过来,我就老了。” 他讲着轻松的笑话,她觉得背上好像真有乌龟壳,压得她直不起腰。 中途江林安跑去买水,郁芜瑰就站在街道旁四处拍照。镜头忽然扫到街头的一个摆摊占卜的吉普赛老人。拉丁区流浪的吉普赛人很多,他们大多不务正业。江林安警告过她不要跟这些人走太近,他们会用各种理由接近你然后偷东西。比如占卜就是其中一种。 但郁芜瑰却觉得无所谓了,她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 她靠近那个老人,老人神叨叨地看着前方,郁芜瑰和她打招呼,问她,自己是不是应该留在法国。 吉普赛老人用很惊恐的语调说,人最不能缺少的就是根,没有根的人生将动荡不安。 她问人的根在哪里? 老人浑浊着双眼说你的根在你的故乡。 当江林安买完水过来的时候,郁芜瑰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同,笑着对他说:“我们去塞纳河坐会儿。” 他们走到塞纳河边坐下,她正愁摆什么姿势。江林安伸过双手,主动揽住了她。她一呆,也反手揽住他。路人帮忙拍下了那张照片,等路人把手机还给郁芜瑰,她仍旧没有更改姿势,反而趁势把头塞到江林安的脖间,用力地抱着他,哽咽着说:“跟Anna说,我就借你一会儿,以后再也不会了。” 夕阳渐退,空气静谧,江林安一言不发地收紧了手臂。余晖在他的眼圈四周涂下红色的阴影。 他只轻轻地温柔地喊她,乌龟,乌龟。 【幸福的距离有万公里】 《这么远那么近》里有句歌词:我由布鲁塞尔坐火车去阿姆斯特丹,望住窗外,飞越过几十个小镇,几千里土地,几千万个人。我怀疑,我们人生里面,唯一可以相遇的机会,已经错过了。 坐在飞往中国航班上的郁芜瑰知道,他们人生里唯一可以相守的机会,也已经错过。 她没有让江林安来送机,她是偷偷走的。 然而之后回到国内翻墙上了脸书后她看到江林安更新了一条状态:我的脖子好酸。 底下是Anna的回复:你怎么了? 江林安回她:我一直抬头看着一架飞机远去,你说它什么时候会回来? Anna莫名其妙:飞机每天都会往返啊。 他没有再回了。 郁芜瑰怔然地想,她或许懂得江林安的意思。她也尝试过问自己,什么时候回法国看看?但终归会像一个过客罢,去几日再回来,因为她的故乡是中国。 但是毕业两年后,她竟然一次都没有回去过法国。 因为她害怕见到江林安,她用两年接受他的空荡,就不想再去触碰罂粟,再戒掉就难如登天。比起一夜盛放的昙花,她宁愿守着梦里花开,好过睁眼看脚边花瓣残缺。 她依然有翻墙上脸书的习惯,从那里得知江林安的近况。他和Anna很早就分手了,然后和另一个姑娘交往了。 在那么多条消息里,她还看见两条用中文发的。 一条消息是:乌龟茁壮成长着。然后发了小乌龟的图片,依然还是她当年送的小箱子。 还有一条消息:乌龟出逃了,我找遍了哪里都找不到它。或许它再也不会回来了。然后拍了一张空空的箱子发上来。 接着的一条消息就是用法文发的:Je vais me fiancer.(我要订婚了) 电光,石火,刹如天荒。 她回复了一句恭喜,注销了账号。 他一直在挽留她,在她离开后也一直等待着,终于将心凉透。 一厢情愿倾慕的那个人,其实从来都不是她。 而她就是一个乌龟,不愿意人生动荡,所以选择回来走别人替她铺好的路,将自己喜欢的人挡在了龟壳外面。 鼻端漂浮着书籍陈年的味道——光线昏黄的书店内,少年拥有一头金发,懒散地窝在鲜红的沙发里。她安静地站在远处,手中假意整理着书,却一直斜眼偷看他。 那是很久远的时光之前,拉丁区还有法国的咖啡,花朵,和少年蓝宝石的眼。 第7章 追萤火的人 【你一来,世界就晴了】 第一眼看到他,浅水瑶就明白她栽了。 那时七月的古镇下着雨,拐角处开满了小小的一串红,在阴灰的石板上鲜亮地像一条红毯。那个男人左侧眼角下两粒泪痣,眼波绵绵,面容却像细雨一样清俊,衬着繁花出现。 适时浅水瑶百无聊赖地趴在杂货铺的柜台上,数着屋檐上滴下来的水珠,眼睛一晃,思维戛然而止。 这不是她第一次到姑妈家过暑假,却是第一次看见有这么个人,截然不同于肆意飞扬的少年。他安静清淡,就像夏日里的一场细雨突发,落在十六岁的浅水瑶眼中。 男人越走越近,来到了柜台前,径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和笔,唰唰地书写:“请给我一盒蚊香。” 这个男人居然是个聋哑人。浅水瑶无不遗憾地想着白白长那么好看,将蚊香递给他。他走远后,天空突然细雨收势,阳光盛放。 吃晚饭时她状似无谓地和姑妈提起,才知道他叫温寒,在隔壁街开着一家铺子,是不久前才搬来的聋哑人。 次日她又帮姑妈看了一天的店,晚上才空闲下来,偷偷跑出杂货铺,跑到了邻街,假装逛街实际在找温寒的杂货铺。终于在众多灯火之中,她瞧见一个清瘦的人影掩映在雕花虚掩的窗内,模糊地透出冷冽的侧脸。浅水瑶望了望那家店的招牌:温记糖果铺。 他居然开的是糖果店。 浅水瑶有点小吃惊,以为像温寒这样仙风道骨的人,大概会开个茶画铺。她不好意思凑近,假意就着夜市手边的打枪小摊偷看。结果老板热情地非要让她试一枪,中了。 这下子挑起了浅水瑶的兴趣,再者她对最角落的一个麋鹿玩偶非常感兴趣,便交了钱正式地玩。结果这回却失了手,试了好几次都不行。 就在浅水瑶准备放弃的时候,一只手搭在她肩头。她转过去一看,是拿着一只空瓶子的温寒。他将瓶子夹在腋下吃力地写:“这种枪交钱后就是虚发,威力小。专门骗小孩子的玩意。” 他认出了她。确实在这么丢脸的情况下搭上了话。 浅水瑶恨不得想死,苟延残喘地挣扎:“我当然知道……我就是喜欢挑战……” 温寒挑了挑眉毛,默默地打算离开。 浅水瑶眼看着他要走,忙拉住他的衣袖,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字迹潦草地问:“你干嘛去?” 他又指了指自己的空瓶:“打酱油。” 她不甘心他就这么走掉,忙绊住他:“等等。我们比一把,看谁先射中。”她指着那只麋鹿,“如果我输了,我就替你去。”她感觉温寒似乎很对射击很老道的样子,不由心生一计。谁知道他无情地摇摇头。 她继续胡搅蛮缠:“试一下!” 他定睛看了她一眼,忽然笑了,指着那个麋鹿娃娃:“你是不是很想要?” 浅水瑶再一次很想死。她想要的是温寒,而不是娃娃,可是这打死也不能讲啊。 温寒自动默认了他的理解,拿起了枪,顺带一张纸递过来,上面写着:“你付钱。”然后他颇有几分架势地瞄准了那个麋鹿。 就在浅水瑶心花怒放的时候,小镇上的灯忽然全都灭了。 四周陷入了模糊的黑暗,店铺的轮廓和远处的青山房宅像蛰伏在阴影里的野兽。浅水瑶心头一紧,下意识地捉住了温寒的手。 人群中爆出一句粗口:“我靠?停电了?!” 【那一年,追萤火的人】 浅水瑶有夜盲症,就连平常睡觉都会开一盏小灯。 突然其来的黑暗好似一块从天而降的布,遮住了她的眼睛,一瞬间犹如失明。她下意识地捉住了温寒的手,哆哆嗦嗦地咕哝:“这下好了,你是聋哑,我是瞎子。全齐了。” 温寒好像有点抗拒她的动作,把她的手慢慢地掰开。 那一刹那有种比恐慌更强烈的委屈紧紧扼住了她的思绪,她意识到——自己被他嫌弃了。 可她非但没松开,还就着抓住的姿势在他的手心一笔一划地写道:“夜盲。” 她猜测温寒懂了,因为他没有继续摆脱她的手。 浅水瑶心花怒放,在他手心像挠痒痒似的写:送。一边用恳求的眼神看着他。 反正停电他也打不了酱油,她乐滋滋地想着,忽然觉得从前无比讨厌的夜盲是多么可爱的病,能正大光明地赖在某人身边,能让他牵着自己的手在黑暗里送她回去。 她还没能维持高兴一秒,温寒又重新地抽出了他的手,取而代之的是拿着她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衣角上,示意她扯着自己的衣角跟着他。 浅水瑶一阵窘迫,这回是真的恹了,就小心地扯着他的衣角不敢造次,结果小心过头还连着踩了温寒好几脚。 从夜市到姑妈家要路过一条长长的泥土路,四周是一望无尽的农田。此时路灯没有开着,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她抓着衣角的手无意识地一抖。 忽然间前面的人停了下来,浅水瑶猝不及防地撞上,又痛踩了他一脚。 她还以为他生气了,温寒却扯过她的手掌,在上面写“等”,把她扔在原地朝农田深处走了进去。浅水瑶惊讶地想开口问,但想到他听不见又硬生生地卡在喉咙里,满脸惊慌失措地站着,生怕他就这么一走了之,一想到他连手都不愿意让她牵,她越发觉得自己是招人嫌了。 浅水瑶暴躁地跺了跺脚,等了很久,忽然看到一个绿色的荧光在黑魆魆的视线里越来越近。接着那张恬淡肃静的脸就被那束荧光照亮,在黑暗中显得无比清晰,治愈了她的失明。 她张大嘴,直愣愣地从他的脸上转移到他的手上,那散发着绿光的玻璃瓶。原本打算装酱油的玻璃瓶此时装了三只小小的萤火虫。 温寒把玻璃瓶塞到她手中,指了指农田,示意她是从那里捉来的。他借着荧光写字:“不怕黑了吧?” 浅水瑶傻傻地将玻璃瓶抱在怀里,还没反应过来。 温寒拍了一下她的头:“别发呆。走。” 说着他自顾自地往前走,浅水瑶慌慌张张地回过神,将玻璃瓶牢牢抱在怀里,低着头捧着那一盏光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 一时间两边无话,只有农田里的青蛙叫在月色低沉的夜里那么清晰,只有那道并不宽阔的背脊在她的眼前变得可靠。 在这个小镇也失明的夜晚,替她捕萤火的人,也轻易地捕捉了她毕生的眼神。从此没有其他人,能再入她眼中。 【陪着你,辛苦又何妨】 温寒一打开店门,吓了一大跳。 浅水瑶笑成一朵花似的戳在门口,将准备好的字条展开:“嗨,我晨跑呢,刚好路过。真巧啊哈哈……” 温寒的眼角抽了抽,礼貌地回笑,向她开了个再见的手势便要走开。浅水瑶惊讶地拉住他问:“你今天不开门?” 他摇摇头,跨坐上摩托车,低头写:“进货。” 浅水瑶咬住下唇,本来她想今天赖糖果铺的,结果偏偏就撞上了温寒摇离开。她不甘心地犹犹豫豫问:“我可以……和你去吗?”说着又觉得不妥,忙补充写道:“我很喜欢糖果,所以很想去批发的地方看看。” 温寒愣了愣,温柔地拍了下后座,示意她坐上来。 浅水瑶顿时在心里乐得大呼小叫,表面上却风平浪静地跳上了后座。从之前温寒夜市的拔刀相助开始,她就知道他不会拒绝。她也卑鄙地利用了这个软肋来一逞私欲。 车子开始发动,温寒递过来一个头盔,她故意摆弄了一会儿,假装不会戴。他诧异地侧头看了她一眼,有些无奈地笑着替她扣上。其间他凉凉的指尖会轻触到她的脸庞,使得浅水瑶连呼吸都不敢轻举妄动。 隆隆的引擎声发动时,她颤抖地抬手想环住身前的人腰,抬到他腰边又转而掸了掸他衣服上扬起的风尘,自我鄙视地默默收回了手。 他们很快就到了糖果批发市场,温寒驾轻就熟地到了一家店前,跟店主开始用字条交流。浅水瑶帮不上忙,只能百无聊赖地站在一边,死死盯着柜台里的糖果,通过余光偷觑着他的背影。 突然温寒走过来轻推了她一下,她眼睛酸涩地和他对视。 “完了?” 温寒点点头,搬起几箱子糖果往摩托车后座上安放,力气极大地用粗麻绳固定好。就在浅水瑶重新坐上去,他除了递过来一个头盔,还有一把糖果加字条。 “刚刚看你一直在看它,你很喜欢这种糖吧。” 浅水瑶捏着那把糖果,足足呆了一会儿,然后很用力很用力地点下头。 车子向前风驰电掣,浅水瑶紧紧抱着糖果在头盔里笑成一个傻子。突然屁股一颠簸,她眼前一黑,整个人被摔在了地上。下一秒睁开眼时,她发现温寒也摔在了地,车子被地上的一块碎玻璃扎破了轮胎,箱子也翻在了地。 “疼……” 浅水瑶下意识地喊疼,看到温寒焦急地跑到她身边把她扶起,她连忙收住了话,伸展四肢原地活蹦乱跳,再次向他笑成一朵花证明自己身强力壮根本不疼。等温寒返身回去装箱子时又疼得立马龇牙咧嘴。 因为摩托车的轮胎被割破,不能再开,两个人只好推着车和那好几大箱走回去。温寒越推越慢,显得非常吃力,她就自告奋勇地将一箱子糖果扛到自己肩上,很英勇地替他开路。温寒当然不肯,她就远远地逃开几步,不让他抓到。 他们好不容易筋疲力尽地回到了糖果铺,温寒非常郑重其事地跟她道谢。浅水瑶大手一挥,揉了揉酸涩的脖子扬长而去。 他帮她捉萤火,她替他扛糖果。能帮到他忙,再辛苦又何妨。 【不要哭,亲爱的小孩】 浅水瑶决定学手语。 两个人用字条交流总归很麻烦,但她发现学手语更麻烦。在姑妈家闭门修炼了几天,她才学会比较基本的比如吃饭了吗,再见啊,你好啊这种。 但聊胜于无,抱着这种心态她还是打算去温记糖果铺晃一圈,顺便穿上新买的短裙。 但是她到了糖果铺,发现温寒人不在,取而代之的一个和温寒年纪相仿的姑娘。她坐在轮椅上,整个人凸显出一种病态的清瘦。但五官却也好看得扎眼。 这个人也是浅水瑶第一次看见。 她一下子心里打起了鼓,开始胡思乱想这人和温寒的关系。为了一探究竟,她故作轻松地走进去,大声说:“我要买糖果。” 那姑娘表情一愣,对她摇了摇头,也掏出纸笔写:“抱歉,我听不见你说的。” 她居然……也是一个聋哑人?! 浅水瑶又震惊了,直觉联想她和温寒应该是兄妹,两个人虽然都长得好看,却都是先天性聋哑。只不过她的脚好像也有问题。 她自觉地给人贴上了温寒他妹的标签,转眼就看见温寒从店门走了进来。他看见浅水瑶只是礼貌性地点头,随后眼神迅速落在女孩身上,专注地好像刚才根本就没看见她似的。 然后浅水瑶就被晾在一旁像参观哑剧似的看他们比手语,虽然有几个地方她看得懂,但太零碎了。 接着温寒就推着女孩的轮椅往里走,根本没搭理浅水瑶,倒是女孩还侧过头和她做了个抱歉的手势。 浅水瑶被晾得慌,不停地在心里安慰自己:亲人最大。温寒这么无视自己情有可原。 等了一阵子,还没见他们出来,浅水瑶忍不住偷偷挪到里间的门前,掀开了门帘的一角往里偷窥。入眼的是一个小院子,院里种植着一棵大树,树下架着秋千。此时温寒就推着那女孩在秋千旁,轻轻俯身帮她摘掉头上的树叶。 随后……他恶作剧地垂头,极快地轻吻了一下女孩的额头。 这是浅水瑶第一次知道,温寒也会有那样孩子气的表情。阳光透过叶缝洒在他的眉间,好像那眼光都涂上了温柔的金黄。 她不小心偷窥的一幕太美,美得让她鼻头一酸。 那女孩根本不是他妹妹,而是温寒的恋人。她不能自欺欺人。 浅水瑶轻手轻脚地放下门帘,闷声不响地走掉了。外面日头正裂,烤得她眼睛里都在发汗。 可笑她还打算用手语比划给温寒看,她学了最久最熟稔最重要的一句话—— 我喜欢你。 【在身旁,却不在心上】 浅水瑶从来不是什么好女孩,她一向骄横自私,不然也不会暑假没朋友聚只得来姑妈家玩,也不会一开始就对温寒起恶作剧的心思。 她看中的,她就想要千方百计地到手。 温寒的恋人虽然是个很好看的姑娘,但她是个残疾,浅水瑶觉得自己四肢健全生龙活虎已经胜了她好几筹。于是打定主意后,她扫掉心里微渺的良心出发去糖果铺,想给那姑娘一个下马威。 但是老天就偏生和她作对似的,她刚到,就看见温寒正在拉卷帘门,那姑娘坐在轮椅上静静看着他。 浅水瑶忙凑上去,在纸条上写:“你们不开店?” 温寒回她:“我和阿灵要去摘杨梅。” 原来她叫阿灵……浅水瑶连忙厚着脸皮可怜兮兮地写:“带上我吧!” 她想的是阿灵腿脚不便,只能看着她和温寒摘杨梅,她再加把劲多和温寒来点互动,那阿灵心里肯定会不痛快。 温寒没有料到她心里那点小九九,笑得毫无城府同意了。结果一路上倒是浅水瑶愣生生被阿灵来了个下马威。 温寒推着轮椅,一路上只顾着照顾阿灵。 浅水瑶憋着一股闷气慢吞吞地跟在后面,不断地拿脚踢石块,脑海中不停地计划着等会儿要狠狠地报复一下。 走到扬眉山下,之后的路就不平坦了。但温寒什么都没说,只撩起了袖子,更加大力地推着轮椅上前。阿灵伸出一只手握住温寒摇了摇头,温寒朝她安抚地笑笑,力顶千斤地使原本崎岖的道路似乎也像康庄大道一样平稳。 浅水瑶走在后头,将所有尽收眼底,包括他们一颦一笑的默契,还有温寒手上用力突起的青筋。无声的阳光下这一切都狠狠刺痛了她的眼睛。 好不容易看见大片的杨梅,温寒将阿灵推到了一颗大树的阴影下,朝她比划。随后才走到浅水瑶这里,直接做了一个摘的动作,浅水瑶明了地点点头,准备蓄势待发。 她摘了几颗后就跑到温寒身边,写字问他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 一来二去,温寒也烦了,却还是客客气气地回答她。浅水瑶得意地笑,想着连温寒都烦了,那阿灵一定都快气炸了。 她凑过头去看阿灵的表情,果然看见她注视着这边,脸上挂着一丝……哀愁? 那种眼神让浅水瑶觉得无比熟悉,就好像很小的时候,没有小孩愿意和她玩,她只能坐在角落,用这样的眼神偷偷地看。 心里好像被绵软地扎了一下,浅水瑶安慰自己这样做没错。是阿灵自己的脚有问题,不能陪着喜欢的人一起摘杨梅。 接着她看见阿灵摇动着轮子,绕过一个拐弯的斜坡,想往这里移动。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但那个斜坡上有一块小石。电光火石之间,浅水瑶看见阿灵没注意,接着轮椅一簸,眼看就要危险地滑下来。而温寒在远处背对着她们,没有注意到她的险境。 千钧一发之际,浅水瑶原本以为自己会斜眼幸灾乐祸地旁观。 但几秒后,铺天盖地的疼痛席卷了她的背脊和脚踝。 那一刹那,她飞奔了出去,拼命地将轮椅推上了缓坡,自己被反方向力滑下去,狠狠地摔到了背,还扭到脚。 听到响动的温寒迅速扭过身往这里飞奔,他先跑到了阿灵身边,确认她没有出事,然后才把浅水瑶扶起来,做了个感谢的手势,担忧地看着她。 浅水瑶闷声不吭,颤抖着刚刚使力现在有点脱力的手,掏出纸写:我没事……别谢我,我是顺手! 【环着你,游过万里街】 夏日衣服薄,她回去脱下来一看,发现背部被刮伤了,火辣辣地疼,但都是皮肉伤,就脚扭了,半天出不了门。姑妈乐呵呵地把杂货铺交给她,自己溜去打麻将。于是她只得苦逼地趴在柜台上。 但是傍晚时分,温寒却来了。 他提着一袋药膏,一边掏出纸条给她看:“用了不留疤。等你伤好,我请你吃饭。” 她接过药膏,心底默默腹自己才不是那么英勇慷慨,考虑到阿灵要真这么摔下来了绝对比自己伤得重这种后果。对,她等的就是这个时刻,好让温寒欠自己一个人情,对她愧疚。 她真是深谋远虑啊。 于是她眼珠子一转,扬起一个恶意的笑,回复道:“我不要你请我吃饭。我要你今晚陪我逛街。” 温寒看了一眼她的脚,她笑得阳光灿烂:“你背我!” 他脸色一黑。 浅水瑶蹬鼻子上脸:“我为了保护阿灵才受的伤啊!” 把阿灵这尊大神搬出来,果然让他乖乖屈服了。浅水瑶得意洋洋,但莫名掺杂了一丝难过。 温寒说他还要回去和阿灵一起吃饭,然后再来找她。趁这段时间她又在镜子前换各种衣服臭屁了半天,然后翘首等待。 当小镇上全部染上灯火的时候,温寒才姗姗来迟。 他蹲在自己面前,指了指背脊。浅水瑶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咻一下就蹦到了他身上,圈住了他的脖子。她犹豫着想把头也靠在他肩膀,但迟疑了一下还是缩回了脑袋。 温寒不好意思地箍上她的腿,在夜色下耳根处都能看见赦红。 他背着她在临河的廊上走,浅水瑶忽然想起了阿灵。她不能走动,此时应该呆在那间糖果铺里,守着温寒回来吧。 而她却趁人之危地赖在他背上,和他一起游街。 但即便如此,温寒还是属于那个口不能言的姑娘。他对她看似的青睐,都是她没脸没皮偷来的。时间一到,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松手。 河边有人在放花灯,浅水瑶用手推了推温寒,指了指河面。 温寒立即明了,把她轻轻地放下来。浅水瑶就翘脚坐在河岸边上,看着他走到廊上的店铺里买了一盏花灯回来。 等他也走过来坐在她身边,浅水瑶早就写了好字条问:“你不放?” 温寒浅笑着摇摇头:“放花灯是小孩才玩的。” 又是小孩子……浅水瑶闷闷不乐,他又拿她当孩子看,可是两个人明明只差了七岁。再等个几年,她就可以活到他的岁数。 反正温寒听不见,她索性将憋了好久的话说出来。 “我才不是小孩。等我高中毕业了,我就回来到这里来。然后在你对面开一家店,什么店都好,只要能每天看到你。如果你一辈子呆在这,我也一辈子呆在这。” 温寒看着她,低头写:“你说什么?” 浅水瑶摸了摸鼻子,哈哈笑了两声,也写过去给他看。 “我祝你和阿灵百年好合,生个白胖的小子,然后认我做干妈。看你到时候还说我是不是小孩。” 她眯起眼得意地笑,河里花灯的烛火倒映在眼中,像粼粼的泪光。 【不相守,也无法远观】 涂了药膏后浅水瑶的脚没几天就好了,她又迫不及待的地走到了那条街。距离快回学校的日子不远了,她呆在这里没剩几天,接下来又要等四五个月,而且到时候过年,她妈也不会让她一直呆在姑妈家。所以趁现在她要争分夺秒。 可这回温寒依然不在,守店的人是阿灵。 她看见浅水瑶先是对她充满歉意地道谢,接着又十分不好意思的请求她能不能帮一个忙。浅水瑶本着她是温寒喜欢的人就勉勉强强地答应了。 结果阿灵所谓的帮忙是让她订一个蛋糕,再过几天就是温寒的生日。 这下子把浅水瑶惊得焦头烂额,她肯定得送温寒礼物,可只剩下几天了,她上哪去准备别致的礼物。她不是温寒喜欢的人,随随便便说一句生日快乐都能让他欢喜,只能费尽心思去讨他喜欢。 幸好这个世界上还有淘宝。浅水瑶迅速飞奔回姑妈那里打开电脑,逛了半天才想好送什么。接下来的几天她也不出去,就十万火急地催老板发货,发了货又不胜其烦地打电话催快递,不停地刷新物流。老板在旺旺十分愤怒地表示以后再也不接她的单了。 温寒生日这一天,她兴高采烈地一手提着鲜奶蛋糕一手提着包装好的礼物去了糖果铺。 阿灵和温寒都在,他们招呼她进了院子里,留她一起吃。 浅水瑶求之不得,又不好表现地太殷切,就咳嗽了一声把礼物递了过去。 温寒诧异地指了指礼物,又指了指自己,浅水瑶点点头,示意他可以拆。 于是他很开心地笑眯眼,慢条斯理地把包装给拆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那是一副定制拼图。图上是那天的杨梅山,画中温寒和她都在摘杨梅,而原本依靠轮椅行动的阿灵也站着,兴致勃勃地走动。 阿灵凝视着那副画,动了动嘴唇,眼睛像浅水瑶曾经养过的小兔子,红通通的。她朝浅水瑶做了个手势,她认得出,那代表了感谢。 温寒倒是很惊讶:“你也知道阿灵的腿要做手术?她的脚很快就可以走。” 浅水瑶莫名其妙:“做手术?” 温寒点头:“联系到北京的医生。过几天就动身。” “……那多久回来?” 浅水瑶紧张地问,盘算着在自己开学前还能不能见到温寒。 结果温寒摇了摇头:“来这里就是散心,住挺久了。” 一道霹雳闪过头顶,他委婉的言下之意就是不再回来。 她突然不明白自己之前那么兴致昂扬地规划是为了什么,虽然她已经不奢望也不想插足在他们中间。但他根本没有将她纳入未来的计划里,他要走还是留都和她没关系的突变,还是让她觉得钝痛。 他连一个远观的机会都不曾留给她。 浅水瑶掏出纸,有些手抖地写下:“那祝手术成功!” 一场好好的生日宴会就成了送别会,她假装自己笑得很开心,不停地吃吃吃,大半个蛋糕都是她解决的。要离开的时候嘴角都笑到抽筋。 温寒送了她一段路,冲她挥了挥手,离别前竟然张口说。 “小孩,路上小心。” 【遇到你,耗毕生运气】 浅水瑶掏了掏耳朵,瞪着温寒,怀疑自己听错了,刚刚的声音……好像是从温寒嘴巴里发出来的。温寒莞尔笑:“刚刚是我说的,我会说话。” “哈?!” 千言万语,只有一个大大的惊叹能表达她此刻的心情。 “我不是聋哑人,但阿灵真的是。和她在一起后我就发誓要像一个聋哑人一样生活。现在我们要走了,不想再瞒你。” “所以那天的话……你听到了?” 这是浅水瑶的第一个反应,接着又明白过来,温寒居然为了阿灵刻意地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聋哑人,好让她不会觉得自卑。这看似没有必要的举动却像某种无言的承诺:无论她上刀山下火海,他都奉陪。 这样云淡风轻却缱绻万缕的温柔情深,击得浅水瑶措手不及。 她甚至想,世界上她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人像温寒那样。她有幸遇到了,却已经耗费了毕生的运气,只能够与他擦肩,却无法与他并肩。 “听到了。”温寒拍了一下她的脑袋,“但一个小孩的戏言,我还没放在心上。” 浅水瑶喉头一阵酸楚,逸出苦笑。 从始至终,他从来没有好好正视过自己微小却博大的爱意。她不在乎他喜欢的是别人,她只祈盼他能感受到,她的喜欢从来不是轻佻的,她曾认真地计划用孤身一辈子去实现这份喜欢。 可他从没有认真审视过,只是举重若轻地视之无物。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果,径直塞到她手中:“拿着。一开始注意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这个小孩太喜欢吃糖了啊,比阿灵还喜欢,她可是对糖痴迷到牙蛀了好几颗的程度。” 浅水瑶此时心里已经麻了。 “所以你才开了糖果店?” 温寒点点头。 她很想笑,她当初还疑惑温寒这样的人怎么会对糖果感兴趣呢,一切都迎刃而解。阿灵在他心上的分量远远超出了她的认知,就像拳击比赛的最后一拳,重重落在面门上,痛得再也起不来。 浅水瑶这回没有再大呼小叫,平静地转移了话题:“具体什么时候走呢?我来送你们。” 他说后天,然而他骗了她。 第二天,浅水瑶在杂货铺的柜台前发现了一个麋鹿玩偶。是那天灯火全熄,他来不及替她打落的那一只。 麋鹿玩偶上面粘着一张字条:小孩,送给你。我们今天就走了,不想让你来送,以后读书加油。 她猛地抱紧玩偶就往小镇的车站跑,那里空空荡荡。她又跑去糖果铺,紧闭着大门。隔壁的店主跟她说,这间店已经被盘走了。 在夏末快结束的时候,她又恢复到了从前的生活。恹恹地坐在杂货柜台前,再也没有在雨天看见过那样一个男人,好看得能令天地失色。 而他留给她的,只有那个装过萤火虫的玻璃瓶,麋鹿玩偶,一颗糖。她珍存着那些,离开了小镇,从此都不想再回去。 但在高中毕业那年的暑假,她还是回去了。 她还曾经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她想在糖果铺对面盘一家店,在他对门住到老。但糖果店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家餐馆。当初她想守候的店和人,全都不在了。她还向隔壁的店主打听,甚至还猛地萌生想去他所在的城市偷偷看他的念头。但她又很快清醒地意识到,这一切都原是她的胡思乱想。天大地大,若非温寒有意重逢,她哪那么容易找到他。至此她才恍然察觉,他们是真正地天涯两散。 浅水瑶怔忪,彻底觉得释然,以及说不上来的难过,好像嗓子都哑掉。 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年无月无灯的小镇,温寒笑容清浅,提着萤火来到她面前。她当时想,就算全世界再也不会有日出,小镇永远停电,只要这个人能一深一浅地踏着泥土路,走在自己身边。 但晨曦总会来,那一点微弱的萤火,总会散。 第8章 过期销售 【师姐是不够新鲜的马卡龙】 天气晴好的四月,武汉的樱花开满了街道。 林梦苔路过武汉大学,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进去闲逛了一圈。 樱花树下有一群年轻的面孔,穿着黑白的学士服,勾肩搭背地对着镜头拍毕业照。林梦苔情不自禁地瞟着他们灿烂的笑颜,恍惚中看到一年前的自己,相似的笑容,相似的衣服,就站在那棵树下,留下四年永恒的剪影。 此时此地,当时一起拍照片的人都去哪里了?她不清楚。 但她特别清楚当天大家拍照的每一个姿势,尤其是自己,头歪着,在所有人笑眯眯地看着镜头时,她特别二地看着远处。 因为那一刻,秦朗就站在那里,靠在对面的一棵樱花树下。 他穿着酒红色的皮衣,黑色的长裤,脸陷在帽檐的阴影里。一片粉红的樱花瓣落在他的帽檐上。 她用力地看着那个方向,好像就此能确定他也在看她。 “咔嚓——”一声,快门按下。她狼狈地被拍下遥望的姿势,夹进了毕业相册。多么像一场全无准备但猝然到来,最后又戛然而止的爱情。 青春的夏天很快就过去了,关于秦朗,黑与粉是记忆里全部的颜色。 初见秦朗时,他是刚入学的大一新生,而林梦苔已经大二了,已经到了足够被人喊师姐的年纪。 师姐就像是蛋糕店上午烹制的马卡龙,到了下午依然鲜艳,但却失去了摆在柜台第一栏的资格。有太多新鲜可口的学弟学妹们大批上架。 林梦苔和舍友小安感叹时光飞逝,路过食堂时,小安扯住她,指了指社团招新处好奇地说,诶你看,居然有麻将社! 她们一问才知道,麻将社是这学期才新开的,社长是大三的师哥,一本正经地说着麻将社的宗旨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国粹!把她们忽悠地一愣一愣,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林梦苔乖乖地填了申请表,得知第一次活动的时间是下完晚自修后,大伙儿先去棋牌室搓一把,主要是互相认识认识。 她压根不会麻将,但还挺想学的,晚自修后就和小安一块儿来到约定的地点——校园的林荫道。 那一年的秋天似乎来得特别迟,夏天调皮地不肯走,夜晚还有暖暖的风。原本光秃秃的樱花居然在枝头爆开了十几朵。 林梦苔百无聊赖地等着,惊喜地看着树上的花,刚想喊小安一起看,声音却卡在了喉咙里。 透过花枝,远处有两个男生慢慢走过来。 其中一个带着帽子,帽檐也压不住高挺的鼻梁,嘴角不笑也微微勾起,月光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他沉默地走过来,神色酷似年轻的金城武。 夜樱从枝头落下一片花瓣,振聋发聩地落在她的心头。 林梦苔没头没脑地对小安说了一句,我沦陷了。 那个人就是秦朗。 【他从来没有喊过她师姐】 一伙人风风火火地到了棋牌室,开始四个分一组。因为林梦苔和小安都不会麻将,就跟着社长分到一组。 但另一个坐到他对面的人,是秦朗。 新手仿佛有出奇的好运,她胡乱赢了第一圈,秦朗不甘心地探过身来看她的牌。鼻尖靠得微近时,林梦苔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像遇上了一场海啸,她深深地被卷入漩涡里。却不愿意逃生,只想沉默海底。 过了几天以后,林梦苔很快在食堂又碰到秦朗。 他和同学坐在一桌吃饭,她故意拉着小安坐到他前排的位置。小安特别坦荡地冲秦朗打了个招呼,他愣了一下,才认出来她们,微笑地点点头。 他对面的男生跟着你们好啊,初次见面。 林梦苔一听口音,吃惊地问你是四川的?男生点点头,林梦苔突然觉得这是老天在帮她!有一个老乡,拉进距离还不简单?! 于是非常自然地聊了起来,笑声此起彼伏,然而秦朗始终特别安静地听他们说话,专心致志地吃他的饭。 林梦苔的声音越说越低,他不会以为自己其实对老乡有意思吧?! 为了让自己显得有点底气,林梦苔清了清喉咙,倚老卖老地对老乡说,那你该喊我一声师姐。 老乡特别乖地喊了一声师姐,秦朗突然抬眼,看着林梦苔说,你多大? 林梦苔支支吾吾地说……94。 秦朗拍了拍老乡的背说,他也94,留了一级,不比你小。 林梦苔有些尴尬,忍不住想问,那你呢?你总比我小吧! 事实上,后来她确认了秦朗的确比她小一岁。 但是他从来没喊过她师姐,一次都没有。 【好猪早拱了白菜】 一回宿舍,小安就眼尖地冲着林梦苔说:“你丫别装了,对那小鲜肉有意思吧?” 林梦苔也不扭捏,特豪气地一拍胸脯说:“爷就看上他了怎么的?!” 小安满脸欣慰道:“我们宿舍也就你还打光棍,那赶紧把人娶进门啊!聊怎么样了?” 林梦苔呵呵一笑:“我微信都没加他呢……” 小安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连加微信的勇气都没有在那瞎逼逼。加呗,这有什么啊。” 林梦苔满脸纠结,特别怕自己主动加他会暴露她心怀鬼胎,无论小安怎么说,她就是按不出那个发送请求键。最后小安一翻白眼,叹了口气道你就拖吧,我看你拖到猴年马月。 结果这一拖,居然就拖到了十月份的运动会。 在这之前她并不知道秦朗会参加,具体参加哪个项目,就在操场上拉着小安乱转。结果逮到他要参加4x100的男子赛跑。 他是最终棒,有点紧张地做着热身。林梦苔拿出手机,像小粉丝面会大明星似的,连拍了好多张。 她知道他看不见她,却也小心翼翼地不敢靠近,混在终点的人堆里。枪声响起,一棒接一棒……等秦朗跑过自己面前时,她用力而疯狂地喊加油、加油! 秦朗的同班同学都蜂拥过去,林梦苔有些无措地站在原地。小安撞了撞她肩头,挑眉说,不过去祝贺一下? 林梦苔耸了耸肩,远远地注视着秦朗绽放出开心的笑颜,心满意足地说够了,走吧。 越是喜欢,就越是害怕触碰。 熄灯后她躺在寝室硬硬的床板上,翻看着偷拍的照片,幸福得像枕着软绵的羽毛,晃悠晃悠升上天堂。 突然心生一计,她抖着手,按出了微信的好友请求键。 过了一会儿,显示请求通过。 林梦苔深吸了一口气,把自己拍的照片传过去,假装很凑巧地说哎呀今天在操场上看见你了,这是你吧? 对方看着偷拍照上糊掉的像素,发来了一串省略号…… 接着对话就很索然无味地结束了,但林梦苔却乐得忍不住在床上打两个滚。她已经达成了加他好友的目的,慢慢地靠近,不能太贪心。 乐滋滋地翻开秦朗的朋友圈,但看到他朋友圈封面的一瞬间,林梦苔迟疑了。 那是一张夜色里的照片,上面两个人蹲着靠在一起。但是面目特别模糊。 黑色人影的无疑是秦朗,然而另一个穿着白色的开衫,头发很短……看不清是男孩女孩。但他们紧紧依偎的姿势特别亲密。 林梦苔怀抱着壮士断腕的悲愤开始看朋友圈……然后确定了,那个短头发的白衣服……是秦朗的女朋友。 那一刹那,全身酸痛。突然从天堂跌落地狱,绵软的羽毛幻化成滚烫的岩浆。 小安从门外进来一边问,你睡了吗? 她眼睁睁地看着天花板,一字不发。 小安轻手轻脚地关上了灯。她的视线里突然从惨白沦为漆黑,仿佛盲了,心口被掏去了一大块,好像有什么东西失去,又好像什么也没有。 她只是在这漫不着边的黑暗里,突然想到了小丑。 穿了半天的戏服,抹了厚重的油彩,紧张而期待地登场,才发现聚光灯根本照不到它。台下的那个人,早就已经全身心注目着他的主角。 就像微弱的星遇上霸道的烟火,时间让她和他失之交臂。 【你什么时候才能忘记白晶晶】 有的人遇上一些人,可能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能会有细水长流的故事。而关于她和秦朗,或许只是她内心千回百转的思绪,终止于她的幻灭。 他有女朋友,无论如何她都做不到插足别人感情的第三者。只是从来不太爱点赞的她在看到秦朗发朋友圈后,会手痒得忍不住点赞。在看到他发有关于她女朋友的动态时,会一字一句地看完。 林梦苔一直很努力把秦朗扫出去,留下一个空地留给别人。 但偏偏,那个人就是会出来捣乱。 秦朗来找她的时候刚好是周六,她叫了外卖在宿舍穿着睡衣素面朝天地追日剧,刘海夹到脑后,穿着凉拖,毫无形象可言……却接到了他的消息。 他问,能不能现在下楼。他想找她帮忙化妆,因为他要去面试兼职。 片刻的怔忪后,她屁滚尿流地扔掉手中的外卖,回道:给我十分钟。 她以平生最不可思议地速度换好衣服吹好刘海上了个淡妆,抓着化妆品再屁滚尿流地从十楼跑下来,前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 他不好意思地搔头说,麻烦你了。 她头摇得像拨浪鼓,不麻烦不麻烦。 秦朗说没地方化,要不去我们宿舍楼底下吧,那里有位置坐。 林梦苔搓搓手,紧张地跟在他后面,堂而皇之地走进男生的寝室楼。有男生侧目,她居然飘飘然地觉得……自己仿佛才是他的正牌女友。 他把她拉到椅子上坐下,然后蹲在她面前。 林梦苔吃惊地说你这样子不累吗?秦朗耸耸肩,说没关系,你化吧。 他仰起脸,眼睫毛在日光的浮尘里轻轻抖动。皮肤光洁,根本无需怎么化。林梦苔沾了一些粉底,微微颤抖地,靠近他的脸,触碰,摸上。 她穿着百褶的灰色裙,小腿肚子在裙下紧张地痉挛。 如此亲密无间的距离,她的手靠着他的脸,冰凉中感受到他的暖意。秦朗的嘴角依然是不笑也勾起的弧度,令人有一种他很高兴的错觉。 恨不得时光就在此刻永恒。 有一个声音在耳边咕哝,说着,林梦苔,你摆脱不了他的,虽然都是你一个人的独角戏。他有喜欢的人,而且感情深厚。 她紧密地注意着他的朋友圈,所以能知道,一有假期,他就会跑回老家去看他女朋友。生活费不够的时候,他就买站票站了几十个小时,只为了见她一面。 这让林梦苔很绝望……如此坚不可摧,即便她有插足的心思,恐怕也只是叮不到缝的苍蝇,一个跳梁小丑。 大二那年快结束的时候,她依然一个人。小安说我帮你介绍一个吧,她固执地说不要。 小安问,你在等什么呢? 林梦苔想,也许只是在等一个……会驾着五彩祥云来娶她的盖世英雄吧。 至尊宝,你什么时候才能忘记白晶晶? 你知道紫霞已经等你好久好久了吗? 【时间你这个王八蛋】 暑假的时候,她知道秦朗和女朋友一起去旅游了,又知道他们吵了一架,闹到要分手的地步,但没过几天又好了。 林梦苔有些恶毒地想,一切不以分手到底为目的的吵架都是秀恩爱。何况他们分明看上去很深爱。 新学期再开学的时候,林梦苔升上了大三,秦朗也到了可以被人叫师哥的年纪。她这个师姐自然已经被摆到了橱窗最下格,面临着即将下架的危险。 但好在大家都有了稳定的对象,只有她一片空白,天真地不愿意妥协。 一生这么长,必须和喜欢的人一起过。 大不了孤独终老呗。 然而她没预料到的是,国庆秦朗从老家回来后,居然和女朋友真的分手了。居然还是女朋友主动甩了他,连见他一面都不愿意。 林梦苔看着秦朗在朋友圈消沉的语句,不可思议地发现原来世界上居然有这么不识货的姑娘,放着眼睁睁的秦朗不要,竟能那么狠心。 但一方面又很微妙地感谢她。 至少这代表……她有机会了吧? 秦朗为此重新开了一个微信号,原来的微信号不用了,签名里永远地停留着:朗和婧。 转眼就是万圣节,麻将社的大家准备组团去游乐园的万圣节专场玩,前行的人里包括了秦朗和她。 林梦苔自动屏蔽了除秦朗以外的所有人,听上去就好像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约会。她在出发前不停地想象接下来的过程……一定要紧紧跟牢秦朗,两个人坐摩天轮,或者是进鬼屋的时候,趁机抓住他的手! 然而,现实不是少女漫画,一大帮子人闹哄哄地走在一起已经很不容易了,更别说独处的机会。她被一个学妹紧紧地驾着胳膊,和秦朗隔得老远。 最可气的是,那个学妹还贼眉鼠眼地说,学姐,你好像和秦朗关系不错啊。 林梦苔心花怒放地说,有吗? 学妹说有啊,我老看见你们在朋友圈下面聊天。 林梦苔欲哭无泪,那都是她厚着老脸在秦朗下面评论……真正关系好的人都私聊去了会让你看见? 学妹眨巴眨巴眼道,师姐,那你能不能帮我和秦朗牵个线啊? 她一愣,咬牙切齿地点头:没问题啊。 借这个机会,她顺势摆脱了学妹,溜到了秦朗身边,撞撞他的腰……以她的身高要撞到他的肩膀比较吃力。 秦朗斜眼问你干嘛。 林梦苔一本正经道,你还能接受别人吗? 虽然是帮学妹问的,但却是她最真实的心情。 怕就怕他一直念念不忘。 秦朗不是拿恋爱当游戏的男孩子。他干净、纯粹、又笨拙。他曾经发过一条状态:真的只想和一个人一直到老,就一个人,不变。 固执天真地令人心疼,也令人暴躁。她喜欢他的地方同时桎梏着他们的可能。 有些人从来没在生命里出现过,却像鬼魅如影随形,这就是可怕的前任。那个人只不过早来了一丢丢,却占尽了先机。 多么霸道,霸道得只能让林梦苔痛骂一句时间你这个王八蛋。 【她在他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 2014年的10月24日,星爷的《大话西游》系列即将在全国公映。 之前暑假的时候,林梦苔就和秦朗聊到过星爷。他们都很喜欢《大话西游》,喜欢至尊宝,那个能拔出紫青宝剑的人。喜欢紫霞,那个深信他会驾着五彩祥云到来的傻瓜。 林梦苔曾经在电影资料馆看过一次大屏幕的《大话西游》,还向秦朗炫耀过,他还表示过很想在大屏幕看一看。 于是当这个消息一出来的时候,她记着他的话,第一时间迫不及待地告诉他,而秦朗表示他也早就知道了。林梦苔无论如何都不想放过这次机会,一咬牙,忐忑地问,要不要一起去看呢? 那边有短暂的沉默,接着回复了一个字,好。 林梦苔又开始忍不住脑海里的天马行空……这回总算像一个真正的约会了吧,一起看电影!到时候要怎么走呢,走在他身边,还是走在他身后好一点? 两个人见面的时候,果然还是会有点尴尬。他眼睛亮亮地看着她,她咳嗽了一声说,走吧。低着脑袋一股劲往前冲。 结果倒是走在了他前头。 这一路上的气氛都很沉闷,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指了指秦朗的头发说,你发型变了。 秦朗摸摸头,嗯,本来长了,现在剪短了。 林梦苔连忙拍马屁说,原来是约翰尼德郎,现在是布拉德皮郎。 当然,她打心眼里就觉得特别帅气。连走在他身边都忍不住昂首挺胸,觉得倍有面子。 电影开场,至尊宝和白晶晶相逢,天雷勾动地火,他为了她穿越回五百年前,遇上了紫霞仙子,那个在他脚底板留下三颗痣的人。 她在他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她让他牵肠挂肚,念念不忘,完全取代了白晶晶。 紫霞多幸福啊。虽然迟来了,但却在至尊宝的心里占着那么重要的一席之地。 林梦苔听着《一生所爱》响起来,坐在黑压压的影院里,灯打开,满手的眼泪,寂静地流了好久。 秦朗轻轻皱了下眉,他手足无措地拿袖子往她脸上糊,她丢脸地别过头,手忙脚乱的擦掉。 混乱之中,林梦苔感觉到有一双手轻轻地拉住她,牵着她出了影院,踉跄地走在深夜的街头。天气很冷,呵气成冰,那双手相接的地方非常暖。 虽然只是非常简单的宽松地握着。 林梦苔深吸了一口气,试探性地抬起小指,勾向秦朗。 他的手有轻微地僵硬,她立刻尴尬地想把手缩回来。 但下一刻,她的五个手指都被他若无其事地扣住了。 林梦苔惊悚地抬起头,他紧紧地抿起唇,瞪了她一眼说,再看把你吃了。 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电影里的五彩祥云,还残留在视觉里。秦朗身披战甲,从云端缓缓而来。 【再懒的人面对爱情时都会变得勤快一点】 回到宿舍后,林梦苔就把自己和秦朗牵手的事语无伦次地和小安说了。小安听后,满脸凝重。 林梦苔说你都不为我高兴一下,我等了那么久! 小安担忧道:以秦朗现在的状态……他才刚分手,最怕的就是他只是想找个慰藉而已。 林梦苔被这句话戳中要害,刚牵过的手一下子冰凉冰凉,仿佛刚才的温度都是虚假的。 她没底气地挺起胸膛,说我有信心能让他喜欢上我的。 他们的关系也确实越来越近,会偶尔聊天,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互道晚安,看上去似乎就像一对普通的恋侣。 元旦临近的时候大家都兴致勃勃地筹划着去哪里玩,她心怀不轨地向秦朗提起了这件事,他特别顺利地回答说你是不是也想去玩儿? 林梦苔嘿嘿一笑:想去暖和点的地方,比如说海边啊。 秦朗顿了顿说,行,那我们就去呗。 我们。 这个词令林梦苔心花怒放,她屁颠屁颠地主动担下了买票定行程的所有细枝末节,平生第一次做苦力都那么开心。 再懒的人面对爱情时都会变得勤快一点吧,一头热的时候就该明白,这天平早就暗自倾斜。只是当时陷在自以为的深爱里,不忍将这结局猜中。 这不是林梦苔第一次去海边,但都是她和一帮好基友,来海边也是拍拍照,踏踏浪。但这回带了秦朗来,她就想开一下海上摩托艇,感觉特别帅气。 秦朗穿着黑色的工字背心,露出细瘦但还能看出一点肌肉的胳膊。林梦苔跳上他的后座,摸摸他的腰,细得令自己都嫉妒。 摩托艇发动,溅起铺天盖地的浪花,打湿了他们两个人。林梦苔开心地在后座大呼小叫,秦朗的嘴角微微勾起,加足了马力。一瞬间的飚速仿佛会开到世界的尽头去。 结束的时候他们浑身都湿透了,秦朗撩了一把湿发,斜眼看着林梦苔,她不期然地对上他的眼神,心漏跳了一拍。 海边有人滑翔,有人漫步,有人牵手。日落洒在他湿漉漉的睫毛上,令人很想吻掉。 他慢慢、慢慢俯下头,林梦苔的身体微微颤抖,在距离非常非常近的时候,她一个仰头……打出了大大的喷嚏。 世界再见…… 秦朗一愣,抱着肚子笑得在沙滩上打滚。她的脸在夕阳下血红血红。 小安以为他们一起出去旅行应该发生点什么了,林梦苔呵呵一笑,实在不忍心暴露自己想接个吻结果还把喷嚏打人脸上这惨绝人寰的事实。 所以他们依旧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但记忆里的海边是此生看过的最美的落日。 【我为何肯等个旧人】 放寒假的时候,大家都回了老家,当然也包括秦朗。 而林梦苔不会忘记那里存在着一个可怕的前女友,她这么久的努力可能功亏一篑,她最怕忽然刷朋友圈时,刷到一条消息,诉说他们和好了。 那一个寒假过得可谓是无比胆战心惊。 但他们终究是没和好。 但在寒假的尾声,秦朗居然发了一条这样的状态:喜欢一个人就真的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得拿出过日子的态度。只要还想继续,就大不了哭一场,硬着头皮再喜欢下去。世间没有什么缘分不缘分,都是撑来的。 自从他换了微信号后,基本上没有再发过这样的状态。 她打开他从前的微信号,那个签名依然刺眼地挂在那里:朗和婧。 他根本没能忘掉他的白晶晶。 而她没有越光宝盒,只有一部不敢拨出去的手机。绝望地反复刷着那条朋友圈,一字一句地看着。 晚上高中的朋友一起去包房唱k,有人点了蓝又时的秘密……你就直接回头吧,她在等着你。不要怕我会哭泣。 林梦苔握紧手机,忽然一个箭步冲到了包房外面,隔着一堵薄墙,声色犬马都退化为空旷无垠的荒野。只有耳边的通话声嘟嘟地响,寂寥悠长。 终于电话接通了,秦朗独特的声线说,喂。 林梦苔粗重地呼吸着,在秦朗又耐心地喂了一声之后,非常绝望地大喊出声:秦朗!你这个傻逼! 她匆匆地按掉电话,靠着墙滑下来,把自己圈成小小的一坨。 秦朗,你是个傻逼,你说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大不了哭一场,硬着头皮继续喜欢下去,所以你忘不了她。 那么这句话对我同样受用。我无法停止喜欢你。 只是……不想再那么卑微下去了。 开学回到学校以后,林梦苔没有主动喊秦朗出来过,刷到他的消息也只是认真看完,但再也不会留下自己的蛛丝马迹。 看上去她已经恢复了,但唯一的证据是她依然单独一个人。 从大二到大四,已经完全下架了。可她却没被任何一个人买走,将所有的青春消耗在注视一个人身上。 林梦苔没有想过秦朗会再来找自己。 而且来找自己的目的是傻头傻脑地问她:“你那天为什么打电话来骂我傻逼?” 林梦苔大大地翻了个白眼说:“我看不惯男的总是儿女情长的!没出息!” 秦朗青筋一跳:“我怎么就儿女情长了?!” 她咬住下唇,冷笑了一声说,你自己清楚。 谈话不欢而散,回去后一刷朋友圈,看到秦朗居然发了条消息:我才不是傻逼! 总算是有一条为她而发的……虽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但林梦苔居然也有一点开心,终于能明白那些走火入魔的人说如果不能让你爱我,让你恨我也不错的心态了。 因为最可悲的就是不恨不爱,她只能在他的心上成为一个路人。 大四的时光过得很快,林梦苔忙着实习和毕业后的事情,不再有闲心去等待自己无望的感情,基本也很少出现在学校里。 直到拍毕业照那一天,她穿着学士服,和小安他们一起在樱花树下拍照。 都摆好姿势,要看镜头时,她斜眼看到秦朗靠在对面的树旁,戴着帽子,看不清他的视线。 但她仿佛却感觉到他在看她。 于是快门按下的瞬间,她傻兮兮地望下了镜头之外。只是因为捕捉到那个人的衣角,视线就不由自主地跟着他走了。 她怅然若失地看着他消失在树下,樱花从枝头飘落,孤零零地躺在日光下。 那天晚上,她把毕业照的自拍发到朋友圈,好多人点赞,学弟学妹们都纷纷评论说师姐恭喜毕业。 秦朗姗姗来迟地评论,依旧没称呼她为师姐,说,你穿学士服很好看。 她反复地看着那条,还是忍不住回复说,谢谢。 谁想到他秒回:你开一下窗户。 林梦苔一愣,心好像有某种预兆跳得飞快……她毫不矜持地扑到窗边往下望—— 隔着纷飞的樱花,月光疏影横斜,一个男生远远地从楼下跑过来,奔跑的下颔线酷似年轻时的金城武。 时光似乎从未走动,还是那日的夜樱,那个从远处走过来沉默的少年,一下子就击中她的心扉。 室友在里头听歌,是林晓培的《心动》: 有多久没见你,以为你在哪里,原来就住在我心底。谁知道你背影那么长,一回头就看到你。 满地的落花里,楼下的男孩停下脚步,双手放在嘴边,用力地大喊: 我确实是个大傻逼,但我以后只为你儿女情长,你答应吗? 【我曾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去年今日,她在樱花树下定格了永恒的毕业照。而今年轮到了秦朗。 他喊她来看,但她却故意说没空,事实上偷偷跑过来,躲在他当年的位置,看着秦朗穿着学士服,昂首挺胸,嘴角微微勾起,一双眼睛明亮有神,不知不觉中就看得入迷,忘记收回了视线。 秦朗察觉到她的目光,随即也望过来。 四目相对,他露出惊喜和狡猾的眼神。 林梦苔吓得立即别过头,匆匆地迈开步子往前走。 身后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她的手突然被拉住,不用看也知道,背后的那个人是谁。 远方传来摄影师气急败坏的大呼小叫,喊着秦朗,你这一动都虚了!只有一个奔跑的腿在画面里! 秦朗听闻,摇了摇林梦苔的手,微微一笑说,好像和你当年一样呢。 如果我注定只能是你黑夜里黯淡的星星,姗姗来迟,而你已经领略过霸道繁美的烟花,忽略了我微不足道的光芒。但时光斗转,烟花散为灰烬,当你仰望天空,你依旧会发现,我守在沉默的黑夜里。 第9章 月光曾照睡蝴蝶 【突然好想你】 舍友把张涵薇叫到学校的留学生餐厅玩杀人游戏不到半小时,就把她摞下,跑去和外校的朋友聚会。 她尴尬地面对着一群不认识的大一新生,不好意思马上离开,只好僵硬地坐在那里。 因为舍友离座,原本玩杀人游戏的人数缺了一个,开不了局。一个男生便提议说:“我们来玩‘无节操’怎么样?有不会玩的吗?” 她弱弱地举起手。 男生A瞥了她一眼说:“规则很简单,每个人都要说一件他自己干过的事,如果你说的事情别人没干过,那人就要弯自己的一根手指头。到最后看哪个人的手指全弯,他就输了。总之呢……这个游戏就是比下限。” 张涵薇听懂了,但不甚在意,总觉得不会没下限到哪里去。但后来才发现她想错了。 起头的是那个男生A,他猥琐地笑着说:“没有舔过学校操场单杠的人弯下你的手指。” 此话一出,恶心了一大片,大部分都弯下了大拇指,包括张涵薇。 第二个人依旧是个男生B,他话不多,看上去一本正经,但接下来的话令她大跌眼镜。 “没有约过的人弯。” “今天没有喝过酒的人弯手指!!” …… 还没轮到她讲,她的五根手指就都弯下了。 她输了游戏,被那群人起哄着做惩罚:亲那墙壁十次,每亲一次都要说我爱你。张涵薇当即有难堪,她和这些人完全素不相识,但说出的要求却好像彼此很熟似的。 她在心里默默地骂了一声,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说:“墙壁太脏了,我有洁癖。”场面一下子尴尬了,这时一个女生打圆场说:“算了吧,你叫两个人过来玩,我们就不揪着你了。” “喔……”张涵薇松了一口气,立即打开手机通讯录,狼狈地把头埋地低低的。 说真的,在被舍友叫来之前,她觉得并没有什么。根本没有想到这些男生会令她完全没法招架,甚至于感到很反胃。 轻浮,很玩的开,有过很多恋爱。逢场作戏更是拿手绝活,虚伪地令人厌恶。 也许是她接触男生不多的缘故,她曾以为男生就该像那个人那样:爱穿单衬衣,喜欢摄影,拍一贫如洗的天空和廊下打盹的猫。对着她就说不上话,可尽管是那么笨拙的样子,却依然可爱不已。 他是全然干干净净的少年,和这些人完全不同。 张涵薇在脑海中描摹着他的样子,鼻子就不可抑制的酸了,手指一顿,停在了通讯录的第一个名字上:晨默。 干净的晨,安静的默。 【两个笨蛋的初次相遇】 她遇上晨默的时候刚读高中。申请加入学生会的时候她进了校刊部,当文字编辑。晨默也申请了,不过他喜欢摄影,主要负责图画。 她记得很清楚,那时盛夏午后,天空刚落过一场暴烈的雨,窗外的树叶绿得发亮。校刊部里没有别人,只有她在那里赶一份稿子,噼里啪啦把键盘敲得狂响,混合着门被轻叩的声音。 她扭头一看,便愣住了。 当时的感受刻骨铭心,用古书上的四个字解释,那就是惊为天人。门口站着一个少年,穿着天蓝色的薄衫,就是当时的窗外一贫如洗的天空的颜色。身材很高挑,肤色是微微接近乡间泥土路的黑,五官深刻,如工笔细描。 他挎着单反的相机包,向她露出拘谨的笑,扭捏了半天才问:“我想找个人来当我的模特,请问同学,你……那个……有空吗?” 那声音好听得适合去唱民谣。 张涵薇一时头脑空白,迷迷糊糊地答应下来。 他把她带到校外公园的草坪上,拿给她准备好的道具:巨大的蝴蝶风筝。 “等下你就随意地摆姿势吧,没关系的。”他抿了抿唇,似乎对于指导模特很害羞,挠头想了半天憋出这么一句话。 张涵薇也很难为情地说:“……我是第一次当模特,什么都不会啊。而且我长得不好看,还是……不要了吧。” 说着她就有想把风筝还给他的架势。 “没关系的,我觉得你……嗯……很好啊。”他连连摆手,睁大眼皱着脸,形容词贫乏地安抚,还结结巴巴地吃了个螺丝。 那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得张涵薇的心砰然一跳,像被下盅似的不由自主地点下了头。 最后她只能咬牙硬上,无视那个镜头的存在,自顾自地放风筝。很久以后她想起来这些不禁暗叹自己太不厚道了,怎么说也该给人家一个静止的POSE,而不是让晨默辛辛苦苦地一个劲抓拍。 拍摄结束后两个人并肩走回学校,他自我介绍说他叫晨默,这次的照片是为了进入校刊部而拍的考核作业。 晨默说话的时候,张涵薇注意到他手中一直很宝贝地拿着那个蝴蝶风筝,好奇地问:“这个风筝是哪里买的?好漂亮。” 他一愣,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我自己做的。” “诶!好厉害……我都不会。”张涵薇发自内心的感叹。 晨默听她这么说,眼睛忽然发亮。 “你想学吗?我可以教你怎么做。” “啊?!可以吗?” “当作你做我模特的报酬啊。”晨默微微一笑,眼睛弯成两道桥。 话虽然这么说,但晨默忘了和她约定好日子,张涵薇有点小失落,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之后校刊第一期发行,晨默以她为模特的那组风筝照也发表其上,一时间学校里的每个人好像都认识她,走在路上都会有人跑过来问说你是不是照片上的那个人。 这种一夜爆红的感觉令张涵薇受宠若惊,但一想到替她拍照的那个人是晨默,心里又横生出一种莫名的骄傲感:她并没有令他的作品丢脸。 晨默来找她的时候她完全没有防备,那时是乱哄哄的午休时间,靠门的一个大嗓门女生冲她大喊:“喂!张涵薇!晨默找你!” “晨默?这名字好熟啊。” “啊,是那个摄影师吧!” “哎唷,是他是他!” 午休时候班级里的人还挺多,这会儿一下子如同炸开的油锅,众八卦同志七嘴八舌地议论,两只眼睛像雷达一样在他们两个人中间扫来扫去。张涵薇的脸上不由得火辣辣,忙低着头匆匆跑出去来到他面前。 “你怎么过来了?” 晨默低着头看她,略略紧张地问:“我来教你做风筝,你有空吗?” 张涵薇一呆,原来他并没有随口说说,高兴地点头。 她没看到背后是众人热辣滚烫的灼人视线。 第二天,晨默成为了她的绯闻男友。 【睁开眼你身边少了谁】 张涵薇凝视着手机通讯录的那个名字许久,手指微颤,最终略过。 她见时机差不多,就借口离开。外面的夜风很凉,她猛吸入一口凉气,大脑清醒了很多。 但那种难受的感觉却挥之不去。 她不想回宿舍,乘公车到一个很远的影院停下。看电影能不用思考地度过两个小时,然后就是洗洗睡觉,第二天起来又是崭新的一天。她美滋滋地盘算着,但进入影院看排片表的时候心却沉入了谷底。 她看到了《2012》的3D版。 在心里斗争了很久,她花了80块钱买了这场的票,进去后工作人员给她一副3D眼镜,她没有戴,昏昏沉沉地看完了整场电影。 那种感觉好像回到2009年,她正在看没有3D的2012。 当时她的左手边隔一个位置,坐着她喜欢的男孩。 三年前小镇还没有影院,她和晨默还有其他的朋友一起打的去稍繁华一点的市区影院去看这部当时很轰动的电影。这不算约会,他们不是两个人,但是她还是觉得很紧张,出发前的一整天都坐立不安。 挑位置的时候她甚至不敢坐在他旁边,晨默也没有刻意地要坐到她旁边来,两个人自然而然地挑了位置坐,中间隔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是晨默的同班同学沈莘茹。 那部电影高潮迭起,但她的注意力却完全不能放在那上面,眼睛好像长歪似的,吃力地想往左边看。但又不想被旁边的沈莘茹发现,她恨不得拿个手术刀把眼角扩个180度增加余光范围。 放完出来后朋友们都起哄,非要晨默送她回家。晨默被他们闹得脸微微泛红,张了张嘴不好意思地说:“那个……你不介意的话,我送你回去?” 张涵薇低着头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到她家的小区有一段很长的狭窄的夜路,晚上基本没什么人,只有惨白惨白的路灯。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气氛莫名地非常紧张。 晨默忽然问她:“你冷吗?” “有一点……” “把手伸出来……吧?” “啊?” 张涵薇猛地一呆,难道他要牵我的手?! 这么一想,她的手心居然紧张得微微发汗。下一秒她又忧心忡忡地想如果被他牵着手黏糊糊的被嫌弃怎么办? 晨默在她胡思乱想的空档把手伸过了一来,并没有牵她的手,而是往她手里塞了一个圆圆的盒子。那触碰的瞬间好像有电流噼里啪啦地顺着神经末梢直接突破神经元。 她侧过头惊讶地看了看晨默,他的眼睛一顺不顺地盯着前方,好像刚才的动作都是她的幻觉。但是晨默的鼻尖在灯光映射下一颗细小的汗出卖了他。 手心里的东西沉甸甸的,她摊开来,那是……一盒木糖醇? “……口香糖?” 她纳闷地低声,晨默闻言浑身一震,一脸惨白地扫了她手中的东西一眼,迅猛如风地把它掏了回来。苦大仇深地在裤兜里掏啊掏,又掏出了一个圆形的纯黑小盒子。 他别过头去,声音闷闷地传过来:“我……我拿错了。” “哦……” 那副故作淡定的紧张搞得她也紧张异常。 她打开来一看,里面是一个动漫扭蛋挂件:倒三角的刘海,风纪标志,披着校服的小人,双手撑着拐子,脑袋上还顶着一个小黄鸟。 “……18?!”张涵薇忍不住激动地叫出来。 “你不是喜欢这个动漫人物吗。”他还是别着头,语气听上去,有一点……别扭? “喜欢啊。”张涵薇宝贝地把盒子捧在手心,余光偷觑着晨默那为自己感到开心而开心,但又好像有点吃醋的脸,默默地在心里加了一句: 但更喜欢你。 【美梦里有怎样气候】 张涵薇摸着包上的那只扭蛋挂件,她上大学后已经用了皮质的包,扭蛋挂在那上面显得有些幼稚。她苦笑了一声走出电影院,坐上末班车回学校。 末班车上零零落落的几个人,她坐在靠窗的位置,扭头看窗外不安宁的夜色。 车站牌立着一颗光秃秃的树,车子启动时张涵薇一直盯着它看,难过的情绪像一坛发酵的女儿红,在地底埋了些年,突然挖开盖子,浓稠的味道令人不知所措。 她忍耐不住,最终打开了手机,手指发颤着给晨默发了一条短信: “这座城市没有樱花林。” 下一秒手机传来短信回复的叮咚声,她的眼皮一跳,缓缓地点开。 “你发错了吧?” 张涵薇眼圈一红。 她没有再回复,把手机放进包里,把头靠着颠簸的车窗,居然有了一种迷迷的困意。眼前仿佛有一片樱花飘落,她闭上眼睛,黑暗中瞬时是铺天盖地的四月樱花,绽放在家乡的那座小镇。 她梦到她和晨默一起相约去看夜樱的晚上。 她坐在树下,晨默带着单反相机在拍樱花。沈莘茹知道他们要两个人单独来赏夜樱后都问他们是不是约会,晨默看了她一眼,忙澄清说这是校刊部的一期内容,他们两个是负责人。就这么简单。 张涵薇听后心里很失落,她那时候紧张地说不上话,其实是在心里隐隐地期待,期待晨默昂首挺胸地说:我们就是约会啊,怎么样。 虽然他们确实是为了校刊前来的。 晨默穿着被月光染成月白色的衬衣,深入樱花深处,惊起一滩被风四散的花瓣,好像下起了漫天的樱花雨。张涵薇神情一恍,跑过去摸了摸他的衣角,唔,是实体。 “怎么了?” 他深邃的眼睛从镜头后面转入她的眼中。 “没……没什么。刚刚突然有一种你是漫画里的错觉。”她干巴巴地笑。 晨默哭笑不得地看着她。 张涵薇顿时觉得自己有点丢脸,跑到一边假装看樱花,突然有一株九十度垂直向下生长的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刚想转身招呼晨默一起看,突然楞住。 晨默的镜头正小心翼翼地对着她。 他看到她回头,忙快速地不自然地转到别处。 张涵薇的心脏顿时漏跳了一拍,脸色即便是在月光的照耀下也红得宛如滴血。 她的头脑发热,涌上来一股莫名的冲动。她深吸了一口气,佯装凶神恶煞来掩盖不自然,走过去冲晨默说:“你刚刚在拍我?” 他的整个身体都僵硬了,愣了半晌乖乖地点头:“恩……你刚刚那张照片角度很好。” 趁着勇气未消,她再度凑近,眯了眯眼,压下心头的一丁点抑郁:“……没别的了吗?” 他紧张地看了她一眼:“别的……什么?” 算了。 张涵薇眉间垮成八字,转过身。 笨拙是他的可爱之处,也是他的不可爱之处。他不想透露他内心的想法,那就这样吧。反正有什么关系呢,能和他这样安静地在樱花树下相对静坐,月光皎洁,岁月静谧,她已别无所求。 【我在垦丁天气晴】 在张涵薇将被梦境里的樱花雨溺毙的时候,她被人叫醒了。 司机叫醒了她,她晃了晃头,看清末班车已到了终点站。她打了个瞌睡,没想到坐过了站。 她摇摇晃晃地下车,准备打的回学校。 出租车司机是个中年大叔,在听土摇。张涵薇头疼地说:“师傅,麻烦能换个广播频道吗?” 司机热心地说没问题,然后调到了……天气预报。 “A省……B省……” 就在张涵薇快被催眠的时候,一个地名把她从深渊中拉醒,睡意魂飞魄散。 E省的一个小岛,那是他们毕业旅行去的地方。 为什么今夜总有东西来时刻戳痛她的神经?或者,只是因为回忆的困兽太凶悍。一旦稍微放出牢笼溜达,它就立刻反噬,把心脏咬得支离破碎疼痛不堪。 那时候高考已经完毕,大部分人的志愿都有了录取结果,大家就筹划着一起出来玩。首个晚上是篝火晚会,一群人聚在一起玩很常见的真心话大冒险。 转笔转到了好几个人受罚,中途张涵薇也不幸中奖。她想如果选了真心话,那他们肯定会揪着自己问她和晨默的关系。 在同学眼中他们是板上钉钉的情侣,但事实上他们真的没有跃出那一步。 两个人就像蝴蝶,一只栖息在墙的这端,一只在那端。偶然在月光下相见,想飞过去,又害怕会惊扰到对方。只好假装沉睡,静静等待。 最后她选的是大冒险。 那群人诚心想让她犯难,让她立即跳下湖里游泳100米,办不到的话就选择真心话。 她大眼瞪小眼地和他们对峙,忽然晨默出声说:“我代她做。” “哟~~~” 大大小小的起哄声像波浪一样此起彼伏。 “不用……”张涵薇皱紧眉头,“那我还是选择真心话吧。” 她话音刚落,一个女声就迫不及待地响了起来。 “我想问,你和晨默真的是男女朋友吗?” 果然不出她所预料的那样,她看了提问者一眼,却意外地看到一双很犀利的不甘的眼眸。 是沈莘茹。 她张了张嘴,把视线调向晨默,他正专心致志地看着她,就好像无数次他看着镜头那样,那么用力,那么认真。 她鼻头一红,嘶声说:“我们……不是。” 顿时,全场哗然。 【想告别偏未晚】 她答完真心话,就推脱身体不舒服,上了旅馆的房间倒头就睡。 但是怎么也睡不着,脑海中不断地回放着高考之后的景象。 当她知道自己的分数的时候,完全是六月里惊天的一个霹雳。于是她隐瞒了任何人,整个人颓废消沉,低调地闭门不出,甚至连毕业晚会都没有去参加。 QQ也一直隐身,她没有回复任何人的消息,连晨默都没有。 但她对一个人的消息起了反应,那就是沈莘茹。 她在QQ上问她:你想知道晨默志愿填了哪里吗? 她关掉了对话框,隔天忍不住回了一条:他填了哪里? 对方居然立即回过来:他的第一志愿是X大。 X大,张涵薇苦笑了一笑,哪怕她这回高考不失利,恐怕也考不上。 对话框接着嘀嘀地响:我也填了X大。 张涵薇没有再回她。 就在她辗转反侧的时候外面传来了叩门声,接着是晨默的声音。 “你还在睡吗?” 张涵薇从床上爬起来把门打开,心情不是很好地问:“有事吗?” 晨默被那口气一刺,好像做错事一样轻轻抖动了下眉间,说:“没什么大事。我向旅馆的老板借了一辆双人自行车,可以环游整个小岛。我看你心情似乎不太好,刚好可以出去走走。而且晚上不会像白天那么热。” 他紧张地看着她,似乎怕她不答应。 她闷闷地点头,两个人坐上双人自行车围着漂亮的环形小岛慢悠悠地骑。 远处是火红的篝火,但他们两个人好像私奔一样,偷偷摸摸溜出了很远,逐渐地看不清那道火红。两人骑到了一个瀑布前,在竹楼里坐在一起听水流。 安静了一会儿,晨默说:“你这十多天都没有理我,发生了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 晨默闷闷地看着她:“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考去了哪里。” 张涵薇没有说话,天地间只有不知疲倦的奔腾水流。隔了一会儿她才慢吞吞地开口:“我没填志愿,我打算复读。” 晨默神情怔楞。 “别说我了,你呢,被X大录取了吗?”她笑得阳光灿烂,伸手去拍他的肩。 他点头。 她语气轻快,似笑非笑地说:“那就好。对了,有样东西要给你。”说着从包里掏出一只八音盒。张涵薇示意晨默打开它,刹那间里面的音乐随着山泉的水流相和着叮咚作响。 “你听过这首歌吗?” 晨默尴尬地摇摇头,“我是音乐白痴,伴奏的话绝对听不出来。” 张涵薇无语凝噎。 “走吧,天色很暗了,该回去了。” “恩。” 两个人拍拍屁股重新坐上了双人自行车。返回的路上只有风声,鸟儿归巢,星子滴落,小岛快要深睡,只有他们还在山中说着悄悄话。 “来年我一定会努力考上好的大学。比如X大。” “嗯。” “到时候再来这里旅行吧。” “两个人吗?” “对。” “那到时候我陪你放风筝。” “说好了啊。” 【望不穿这暧昧的眼】 到宿舍的时候她拿出手机看时间,发现那里有三条短信,是一个小时之前发来的。 发件人是……晨默。 她点开来看:是你吗?在我这里显示的是陌生的号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还有一条:我知道是你。 最后一条:对不起。 她眼睛刺痛地合上手机,内心如枯井般没有波动。 谁对不起谁?谁都没有对不起谁。 她曾经很恨晨默,在她第二次高考成绩下来的时候。 那次她并没有考砸,但是她的分数线没有达到X大的投档线。在那年毕业旅行沈莘茹很挑衅地把那张X大的录取通知书在她面前晃的时候,她就发誓一定要考上X大,绝对不能让沈莘茹近水楼台先得月。 但她还是失败了。 晨默打电话过来问的时候,她说还要再复读一年。晨默问她为什么?她一时心焦,把沈莘茹的这个原因给抖了出去。如果她现在妥协了,那他们就真正的异地了。像晨默那样好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别人给抢走了。虽然她也是个笨蛋加闷骚,但也很努力地想改变自己,想要尽力争取那个人。 所以她想,为了晨默再浪费一年青春也没关系。 其实迫使着她做下这个决定的还有一个重大原因……那就是在复读的第二个学期,她基本不怎么和晨默联系了。大家有了各自的生活,彼此出现了交错的轨道,她自己也被学习忙得焦头烂额,这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内心的不安却隐隐作祟。她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因此更加想到晨默身边去。 然而这不安还是应验了。 晨默听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说:“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你不要再复读了。” “我和沈莘茹……已经交往了。” 张涵薇僵在电话这头,眼睛好像戴上了一层无形的墨镜,世界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沉入了暗无天日的地底当中。片刻后有一层愤怒的岩浆汹涌地喷薄而出,她说不清是对自己的愤怒,还是对晨默抑或是沈莘茹的。 她只知道那种感觉是恨。 她听了晨默的话,没有再复读,而是去读了外地的一个学校。同样的,她没有再度和晨默联系,换了手机号也不告诉他。 她没有办法原谅他。 可是她糊涂了,其实至始至终,晨默都没有答应过她什么,也没有以她的恋人自居过。 他最多只是她的绯闻男友,当年她送他的八音盒,里面的那一首歌就是暧昧。 她曾以为晨默是喜欢她的,但是他从来没有亲口讲过。她自以为的那种感觉,可能只是流言蜚语纷拥而至而来的错觉,于是温柔如晨默,选择不去捅破那曾砂纸。 所以他遇上了什么人,和什么人交往,她都没有去介意的资格。 但在想通之前,她还自欺欺人地觉得,那是晨默为了骗她去上大学不要浪费青春的一个谎言。然而感情哪有那么多难言之隐。 她偷偷摸摸地跑去X大,打听到晨默那个系的课表,戴了顶鸭舌帽穿着风格迥异的衣服混迹于学生中。 相见不如怀念,在那里……她看到了晨默和沈莘茹出双入对地听课。 她呆了很多天,从以为只是巧合到逐渐相信到双眼喷火到心灰意冷再到最后一笑而过。 【月光曾照睡蝴蝶】 大二暑假的时候她回了老家,表弟今年刚高考完,到他们家来串门。 他们感情向来不错,但是高考是她的黑历史,所以表弟和他闲聊的时候刻意避开了他的考试成绩或者想去哪里上大学的敏感话题,只随即地聊一些其他的。 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特别夸张地说:“老姐,我们果然是姐弟啊,太有缘分了!” “哈?” “我高考的考点在三中,就是你们的那个高中啊。而且特别巧的是还是你的位置。” “我的位置?” “是啊,上面刻着好几遍你的名字。” “你的考点在几班。” “唔……我想想,一班吧。” “那张桌子……是不是还有一个小黄鸟挂钩。” “有点记不清……”他皱着眉片刻后点了点头,“想起来了!有的。” 张涵薇的面色僵硬,看起来依旧很平静,但是无论表弟怎么叫她,她都没有反应。 她在九班,而且从来没有在桌子上刻过名字。 晨默在一班,他的挂钩曾经断过一次,和她小抱怨过。她就跑遍小镇在一家很偏僻的杂货店买了一只独一无二的挂钩。出于她的私心吧,她喜欢的那个动漫人物上也头顶了只小黄鸟。这种曲折的告白,他肯定看不出来。 于是那张桌子是谁的,一目了然。 他是喜欢过她,可到底两个闷骚只能大眼对小眼,折腾了三年,也不曾折腾出山盟海誓轰轰烈烈的爱。只有似是浓烈却实际单薄的喜欢,湮没于江湖不见的洪流。 或许正因太淡薄,才没有足够的勇气开口,只能诉诸于隐秘的铭刻。才会在彼此交错的轨道后,觉得不知该怎么回头。纵使字迹仍在,它也终究会模糊,就像前尘隔海,而他们无力泅渡。 他说,我叫晨默。 他没说,我喜欢你。 她也没说。 他后来对她说,和沈莘茹已经交往了。他故作轻松的口吻,却奇妙得让她听出了一丝悄然的遗憾。她揉揉酸涩而模糊的双眸,回忆里纤尘不染的少年会泅过时光的深湖而来,似乎仍是那年夏天午后干干净净的模样,一贫如洗的天空蓝,工笔细描的眉眼。 两个人就像蝴蝶,一只栖息在墙的这端,一只在那端。偶然在月光下相见,想飞过去,又害怕会惊扰到对方。只好继续沉睡,静静等待。 等他们醒来,月光已不在。 第10章 秋天有风,不见少年 【误入藕花深处】 义卖会场内。 参加的学生都支了个摊子,卖一些小玩意儿。桑苒没有摊位,纯粹凑热闹,哪里人多就凑上去看一眼,偶尔能看见几张熟面孔也在摆摊。 忽然间,她发现某个摊位被包围得水泄不通,而且一眼望去全是女生。 桑苒好奇地透过缝,看到了摊主,高二一班的林修。 他穿着灰色的背带裤,双手灵活地将自己带来的东西一一整齐地排好。垂着头的时候只露出一头天然卷,几缕发梢还调皮地勾在耳间。有女生朝他搭话,他一脸懵懂地仰起头,片刻后笑出两个酒窝。 桑苒对那个笑容并不陌生,她每次藏在花架的阴影里偷看他吹陶笛,他吹完一段,就会无意识地露出这种笑。 此刻,那支被他视如珍宝的陶笛,居然被当作义卖品放在最角落。 桑苒有点诧异,但没时间多想。全身心的细胞都跃跃欲试,疯狂地叫嚣着要把那只和林修“亲密接触”的陶笛收入囊中。而围观的女生抢得很凶残,都借机搭讪。桑苒郁结不已,这明明是她偷偷发现的璞玉,此刻竟这么曝光了。 她一直记得,刚开学时轮到他们班打扫包干区,她负责扫凉亭。那里的叶子最多,活最苦,其他人都不愿意干。起先桑苒也不愿意,但她没敢抗议,扛着个扫帚一边咒骂一边埋头扫,忽然就听到一阵粗粝的陶笛声。 桑苒一愣,循着乐声走到了花架旁,从藤生植物中拨开一条间隙,看到了少年的剪影。 后来她主动请缨,苦哈哈地包揽了每日凉亭的打扫,只为了那短暂的偷窥。因为林修每天都会在早自修之前吹上片刻。 两年来他技艺越发娴熟,虽然他从不知道有个女生见证了他磕磕碰碰的成长,桑苒也没敢告诉他。对胆小的她来说,在晨曦的草丛上宁静地坐着,听他吹上一曲,天地都随之雀跃。 误入藕花深处,惊起的不只鸥鹭,还有心上涟漪。 此时此刻,挡在她面前叽叽喳喳的女生一下子幻化成面目可憎的恶魔,她恨不得手起刀落,把她们统统扔出场馆。 一边意淫着,她一边点头哈腰地和她们说:“麻烦让一让,谢谢啊,对不起对不起!”窝囊气十足地才挤到最前头。 林修没注意到她,头疼地在和别的女生周旋。桑苒拿起角落里无人问津的陶笛,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问:“那个,我想买这个,多少钱?” 林修立刻看向她,视线盯住那支陶笛,又对上她的眼睛,忽而露出岭上白云般乍现的笑,黑漆漆的眸子像一头活灵活现的小鹿。 “送你吧。”他露出两个酒窝,“你是第一个注意到它的人。” 桑苒神情一震,不敢置信地指指陶笛,看到他肯定地点头。她顿时眩晕于这种狂喜中,忽然一个女生风风火火地杀出,指了指陶笛,用某种势在必得的语气说。 “不好意思,我也想要这个。” 【我只想看到你脸上无暇天真的笑颜】 桑苒一下子傻住了。 她愣愣地看着面前风风火火的女生,小巧的脸蛋上一双凤眼散发着犀利的光,轻轻扫过来仿佛千钧之势,桑苒的气势顿时矮了一截。 桑苒晃晃头,挺直腰板尽力不让自己磕巴:“那个,这是……我先要的。” 女生挑了挑眉,看向林修说:“可以把这个给我吗?” 林修轻轻蹙起眉,脸上还是保持礼貌的微笑:“对不起啊同学,先来后到。” 桑苒心花怒放,一种被包庇的幸福感浓浓地弥漫,将她包围。女生听后眼角上翘,不甘地扔出一记重磅炸弹。 “我曾听到过你在凉亭里吹陶笛,那时候起我对它也有了兴趣。所以……我很想要你的那管陶笛。” 林修讶异,脸上浮现出一种意味深长的思索:“是这样么……” 桑苒在一边干着急,她分明比那女生更有资格,她偷偷陪伴林修从始至终,而那女生却只是偶然撞见。 可她不敢申辩。 让林修知道自己日复一日地偷窥了他两年,她的小心思就昭然若揭。她还没胆让他知道。 林修这时抱歉地看过来,轻轻地问桑苒:“你介意把陶笛给真正喜欢它的人吗?” 桑苒的手一下子紧紧地捏住了陶笛,脸颊涨红,小声说:“我也……很喜欢。” “那没办法了。”林修困扰地对那女生说。 桑苒看到林修的表情,一下子后悔不迭——她居然让林修感到困扰了。 只是个陶笛而已啊,她希望看到的,是他脸上畅快的笑颜。 桑苒深吸了口气,大度地将陶笛递到那女生手中。那女生乐滋滋地接过,向她眨眼:“谢啦。”她露出干巴巴的笑容回应。 场面看似皆大欢喜,林修再度露出两个酒窝,从上衣口袋里拿出随身携带的钢笔递给桑苒:“谢谢你帮我解围,我现在也想不出有什么可以代替,你看这个钢笔可以吗?它是我从国外带来的,质量很好。” 桑苒紧紧抓过,激动得让林修有点摸不着头脑。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失了陶笛得了钢笔,都是林修的贴身物,她心满意足。拿着一支钢笔蹦蹦跳跳地回家后,桑苒猛然醒悟……发觉自己已经走火入魔。 次日闹钟晚点,她睡眼迷蒙地就冲到公交站,还好还好,没有错过林修乘坐的那班公交车。 她放下心挤上公交车,优哉游哉地掏硬币,动作一僵。 忘记拿钱包了! 售票员阿姨一脸狐疑地盯着桑苒,她被瞅得欲哭无泪,想向在公车上的林修求救,却不敢,多丢脸啊。 两枚硬币忽然伸到她愁眉苦脸的眼下。一把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算她的票。” 桑苒抬起头,林修像鲜衣怒马的大侠,四两拨千斤,两枚硬币救她出水火。 “钢笔好用吗?”他拉着旁边的吊环,站在她身侧。 她哪敢用啊,就差没供起来了……桑苒喏喏地回答:“好用!” “我还没问你名字?你和我同届吗?” 她点点头:“桑苒……我名字。” “好听。”他笑眯眯地露出两个酒窝,“真有缘,你也坐这班公交车。” 桑苒沉默了,她这是狂奔了一条街跑到这站来搭的车。而且她坐这班车差不多有一年半了,虽然她一直有把自己当隐形人,但暗地里也在期待,林修是不是注意过自己。 事实却证明,他这是第一次正眼相看她。 【有时候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的】 桑苒到学校后,立马抓了个早到的同学借了两块钱,扛上扫帚就往凉亭的花架跑。 按理说,她会在十分钟后听到陶笛声。可是二十分钟过去了,她却只听到空寂的鸟叫。她突然意识到,林修的陶笛已经没有了。 很快到了早自修,桑苒草草扫了一下,捏着硬币垂头丧气地回到了教室。 上课时她一直很亢奋,整节课就包着两枚硬币,什么都没听进去。一下课就像开到最大引擎的马达,突突地跑到了高二一班的门口。 她这回终于找到林修,将两块钱递过去:“……还给你的。”那两块钱由于被包得太久,还沾上了湿漉漉的汗。 他伤脑筋地笑:“你太客气了。” 踌躇了一会儿,桑苒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把陶笛给别人,以后自己就不再吹了吗?” 林修露出罕见的怅然:“嗯。” 她急迫地追问:“可是你明明那么喜欢,为什么要放弃?” “我也不知道。大概,有时候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的吧。”他故作轻松地笑着,那两个酒窝却溢满了无奈。 当时桑苒不明所以,不知道他放弃陶笛接下来要做什么,直到她在放学后跟踪林修到了体操馆,发现他已经加入了校体操队参加培训。 陶笛和体操,两个南辕北辙的事情。可林修偏偏做了这样的转折,桑苒捉摸不透。 尤其当一行人随着教练做着初见雏形的体操动作,而林修却出列,孤独地在一旁练基础。桑苒缩在空旷的看台上,揪心地看着这一幕。 晚自修结束后,体操队结束了训练。林修却没有走,他在一边练得汗如雨下,那细瘦的小胳膊青筋直爆。 忽然间,他走到了跳马边上,像一头小鹿走出了森林,对着沙漠恐慌而好奇地观察。他皱着眉按了按马,又用脚试了试踏板,深吸了一口气,背过身走到了几米开外。 桑苒心跳如雷,他难道要……试着跳马?可他明明是个初学者而已。 果然,林修忽然急速地往前加速跑,猛地蹬上跳板,双手用力撑马,在空中以非常不漂亮的姿势跳了过去,脑门朝下,大字趴在垫子上。 然后,他很久没有站起来。 桑苒心一惊,跌跌撞撞地从看台跑到林修身边,拍了拍他的背问:“你还好吗?” 林修从垫子里传出闷闷的声音:“我脚扭到了……” “啊?!那……那起得来吗?” “休息一会儿就好。”他用手支着垫子,吃力地屈膝起来。桑苒忙上去搭把手,挽着他的胳膊将他扶起。碰到他手的一刹那,她的指尖仿佛都有火花流过。 “谢谢。”林修侧过头对上她的眼,“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又多留了一节晚自修,看见这么晚这里还有灯,有点好奇就过来看了。” 桑苒忍不住为自己这随机应变的能力喝彩。 “你的脚……我送你回去……好吗?”桑苒低着头,红着耳朵问。 林修看着她的头顶,笑意浅浅地回答:“好啊。” 桑苒的耳朵更红了。 【她竟从未想过去走进他的世界】 夜幕低沉,通往林修的家有一段夜路,灯火很少,隐在阴影里的高楼线条模糊,远处是一望无际的深蓝色天空,挂着似乎随时要滴落入海里的星子,夜色很温柔。 很多年后她都记得这个夜晚,他们曾如此贴近过。 桑苒小心翼翼地挽着他的胳膊,像驾着一樽上等古玩,生怕弄出丝毫闪失。林修看她一副如临大敌的窘样,忍俊不禁:“你放松些,我没那么疼。” “哦哦。”她局促地连连应声,“那个……我还是想知道,你为什么放弃陶笛去练体操?” “你看到我跳马了,很失败对不对?”他苦笑地侧过头,留了个后脑勺。“我根本不是体操的料,可我爸曾是最优秀的体操选手。他毕生的心愿就是我能够走他的路,把他从来没能够拿到的奥运奖杯拿回家。可是我一直固执地不要。” 那为什么没坚持自己呢,林修看着桑苒疑惑的眼神仿佛洞悉了她的想法。 “他病得很厉害,如果我再坚持下去,我怕我会很后悔。虽然现在改变有点太晚了,我也没想过能像我爸那么厉害,但至少想让他对我有所期待,让他高兴。” 桑苒缄默,她突然理解他所说的,有时候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的无奈。而她又滋生了另一种更深沉的无奈,面对他的无助,她什么也做不了。 无论是你吹陶笛还是练体操,我都会看着你。她掐紧自己的手心,默默地宣誓。 之后她晚自修就翘掉去偷看他练习,几天后的某一次不小心跑错到隔壁馆,这里练习的全部都是女生。她刚想走,忽然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 是那个“风风火火”! 她停下脚步,好奇地看见那女生和教练在交谈什么,然后她整个人攀上双杠,做了个大幅度的旋转。 桑苒在一边看得惊心动魄,生怕她突然掉下来,但是她安然无恙地落地。 之后那女生风风火火地跑了出去,跑到了林修练习的地方。桑苒偷偷摸摸地跟过去,看见她走到他身边,冲林修伸出一只手。 “以后我就是你的队友了,请多指教。” 林修受惊地哦了一声。 “还有啊,那个陶笛我不太会用,以后也请多指教!” 桑苒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终于摸透了“风风火火”的心思。她为了林修,去接触陶笛,苦练了体操,想近水楼台先得月。 而她竟然从来未过去试着走进林修的世界,总是遥远地站在彼岸凝视。 这一刹那,桑苒承认,她被“风风火火”打败了。而下一秒,她被激起熊熊斗志。 既然“风风火火”能够办到的,那么她也可以。 这回等体操女队的人都走后,桑苒摸黑爬到双杆上,比划了半天用吃奶的力气将自己撑起来。她顿时洋洋得意,试着将腿平伸再往上伸,又成功了。 原来体操也不是那么难啊…… 她笑意僵在唇边,手一脱,天旋地转,一阵刺骨的疼痛泛着麻意冲上脑门。 【敌不过这一眼】 她这一摔摔得够狠。 膝盖从高空坠地,离粉碎性骨折就差一点,被强制住院三个月。她住得根本不安稳,一想到“风风火火”在近水楼台就闹心。 三个月中,她曾试图跟老妈苦苦哀求想回学校,但就连会耽误学习这样的借口竟也起不了作用。她最后打定主意想偷溜出医院,拄着拐杖艰难地将走出病房门口,却连楼都来不及下就被护士发现。 她毫无办法,只能受着石膏的禁锢,躺在病房的囚牢上,靠幻想着出院后她会如何与林修相见才堪堪忍耐下来。 挨到出院那天,晚上突然下起了雨,桑苒的膝盖骨那里隐隐泛疼,但还是拿伞冲出雨幕来到了体操馆。隔了三个月不见,她认真的隔着那么远的距离,端详林修的样子。 他身材看上去结实了很多,而且已经不用单独出列,和大伙在一块儿训练。 桑苒由衷高兴,傻笑地在那里坐上半天,觉得膝盖疼就疼吧,敌不过这一眼。 训练结束后,她尽量让自己走得正常些,走到林修面前。 他顿了一秒,恍然说:“是你。” “你记得我!”桑苒喜上眉梢,差点没高兴得手舞足蹈。 林修看了一眼窗外的雨,皱着眉头嘀咕说:“外面下雨了么……” 桑苒连忙察言观色:“你没带伞?我有!用我的吧!” “那你怎么办?” “我先把你送回去,你千万别和我客气。” 林修的脸上显现出犹豫之色:“我要先到别人家去一趟,没关系吗?” “没关系没关系!”她乐意之至,就差屁股后面安一根摇晃的尾巴了。林修松了口气,走到墙角把一个保温瓶拎起来和她并肩出了校门,边说:“我之前还担心煲的汤被雨淋到。” “……你自己煲的么?给谁的?” 林修赫然地点头,在雨幕中他低垂着眼睛,有湿漉漉的水汽沾在他的睫毛上,显得无比温柔。“她也是体操队的。对了,我想起来了,上次义卖会上她想要从你手上拿陶笛,你应该有印象的。” 桑苒心头一震,无意识地呢喃:“风风火火……” “什么?” “哦……没什么,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沈芷蓝,她的名字。”他晃了晃保温瓶,“她那个家伙啊,比我还夸张,一点体操的底子都没有,居然说是为了我来参加体操的。起先练基础还可以,到难的动作就骨头受伤了。我听我爸说煲骨汤对恢复很好。” 那眼底闪烁的温柔担忧,诉说的都是他对沈芷蓝的宠爱。她竟然就这么硬生生地晚了一步。 桑苒咬住嘴唇,低头看了一眼在雨中泛疼的膝盖骨。他不知道她此刻走得多艰难,只想掩饰住自己走路的笨拙。他不知道另一个人也曾为他从九霄云外重重摔下,疼得跌入尘埃,腐朽地下,见不得光。 最后她陪林修走到沈芷蓝的家门口,他按了四下门铃,开门的人是一瘸一拐的沈芷蓝。 “听到四下门铃就知道是你啦。”她笑嘻嘻地拎过他的汤,“哇,好香。” 林修笑着摸摸沈芷蓝的脑袋:“你下次练习的时候要小心。” “啰嗦,教练说我很有天分,没事情的!”沈芷蓝探出脑袋看向还晾在雨中的桑苒,“咦,这人怎么回事?” 林修解释道:“我没伞,她送我过来的。” “你好意思让人家送你!我等下拿伞给你,你先进来陪我会儿吧。”沈芷蓝眯眼看向桑苒,“你也要进来坐会儿吗?” 桑苒捏紧伞柄,勉强地挤出一个笑:“不用了。既然送到了,我就先走了。” 她没等林修开口再说什么,毅然地扭头远走,她知道,木已成舟。 一个只会沉默守候的笨蛋,还是拼不过半途杀出态度强硬的风风火火。 走着走着,桑苒手心一颤,雨伞在天地中打了个转,溅出了倾盆泪水。她的膝盖终于承受不了伪装的疼痛,在雨水中弯下,伞滚落一边,她被洗刷得浑身湿透。 漫天落雨里,听不清她嘶哑的哭喊,只有雨水声。 嘀嗒,嘀嗒。她连哭泣也沉默。 【他们的青春轰轰烈烈,她什么都没有】 桑苒尽量减少自己再去看林修训练的次数,但依然知道他训练得越来越出色,他体内流的是优秀的体操选手的血液,他适合这个。 然而让她吃惊的是,沈芷蓝的确也很适合。 他们两个人最后被校队选拔,成为男女队的代表,一齐去参加市里高中运动会。这种运动会照例会在市里的小电视台直播,那天晚上,桑苒克制不住,再度翘掉了晚自习,跑到了外面的夜市上,找了家有电视的店坐下,点了碗关东煮,边吃边看。 沈芷蓝是候补队员,没有上场的资格,而林修只有一个单杠的项目。 镜头扫到的地方有沈芷蓝,她坐在最角落,神情紧张而专注地看着林修。接着林修开始跳上单杠。 桑苒看不见更细节的表情,但却可以想象的到,他蹙起的眉毛,轻抿起的嘴角。以及用力到青筋毕现的臂膀。 最后林修不负众望,顺利地完成了一套单杠动作,虽然谈不上漂亮。他惊喜地跳下来,第一时间跑到了沈芷蓝旁边。 电视里同时传来嘈杂的掌声和叫好,他们拥抱在一起,分享只有他们才能懂的欢喜。 而他怎么会知道呢,在电视遥远的这一端,有一个姑娘同样认真地凝视着他的动作,担心他掉下来,害怕他受伤。他感受不到她的目光。 桑苒垂下眼睛,大口吃了一串鱼丸,朝店主含糊地大喊:“老板,再来一串鱼丸!” 老板吆喝着将鱼丸递过来:“喂小姑娘,别把头离雾气太近,会熏到眼睛的。你看你果然熏到了吧。”说着还体贴地附带了一叠餐巾纸。 她低着头僵硬地接过,往眼睛上胡乱地一抹。 老板嘀咕着走远:“只不过你熏得有点厉害啊。” 第二天她回到教室,一向神出鬼没的班主任在早读课出现在她背后,把她叫进办公室,沉着脸问:“你昨天晚自习又干嘛去了?” 桑苒闷声不吭。 “别跟我装哑巴!你都翘了多少节了!以前你还是高一不知轻重,我懒得说你。可这都要升高三了,你给我长点心眼!高考是很重要的懂不懂!” 桑苒沉默了很久,轻轻点头。 “行了,回去吧。昨天晚自习我临时组织了次考试,考卷在你桌上,去写好交给我。” 桑苒回到座位上,埋头提笔写。 她的脑海里依然充斥着电视里嘈杂的掌声,他们互相的拥抱,挥洒的汗水。而她只能遭受班主任劈头盖脸地诘问,写似乎永远写不完的卷子,读成堆高的书。 他们的青春轰轰烈烈,而她什么都没有。 她永远像一个局外人,站在高墙之外偷看。最后被狠推了一把,重重摔下来,狼狈得鼻青脸肿。 【你仍未知道那天花架下的人的名字】 市高中运动会结束后,听说林修得到了高考加分,几乎是半保送地可以上B省的体育学院。 这个消息羡煞了一批人,桑苒听到时,只是用笔狠狠在草稿纸上涂抹,就像心里繁杂而庞大的感情。 快邻近高考时,她在林修某此难得落单的时候,慢吞吞走过去,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加油。 林修礼貌地说谢谢:“对了,这周末会办一次野营,我们去爬山看日出,你来吗?”桑苒受宠若惊,本想摇头,但她又想,或许从此,她都不会再见到林修了。 他们的命运兴许到了最后的交叉口,而她别无他想,只是想最后看看少年畅快的笑容。 事实上林修请她也没什么意思,来得人很多,她只是那天凑巧赶上被邀请。 登山时她背着帐篷吃力得走在后头,沈芷蓝健步如飞,因为她的东西都丢给了林修。她还是忍不住想,如果是自己,肯定舍不得吧,反而恨不得将林修的东西扛到自己身上。 夜幕很快低垂,他们把帐篷搭好,围着篝火做成一圈。众人都将围绕着林修和沈芷蓝狂轰乱炸,八卦地探究着他们的感情史。 讲到林修如何喜欢上沈芷蓝时,他思索了一下说:“其实在义卖场上就注意到她了。” “诶,难道是我抢陶笛太嚣张了给你留下了坏印象?!” 林修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点到即止地没有再说下去。 沈芷蓝撇撇嘴:“我还以为是我的死缠烂打奏效了呢,没想到你对我是一见钟情。” 众人大呼不要脸。桑苒附和地笑着,笑到嘴角直抽筋。 那晚她钻入帐篷里辗转反侧,膝盖骨由于那晚在雨里淋了好长时间,遇上山顶的寒气就隐隐作疼。她干脆不睡了,钻出帐篷在草丛里看月亮一点点落下去。 她刚钻出帐篷就愣住了,山顶的银辉下,一个黑影盘腿静坐在那里。 他听到脚步声,侧过头,笑着说:“是你。” 桑苒小心地隔着他一段距离坐下:“你也睡不着?” 林修笑着点点头。 “……你知道吗,我觉得这里特别适合你。”桑苒比划着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觉得你像一头鹿,很适合山林。” 林修愣了一下,大笑起来。尔后意识到这是凌晨三点,马上压抑住笑意。 “你也很适合啊。我一直想告诉你,你像一只兔子。” 接着两个人都无话可说了。 沉默了很久,桑苒忽然开口:“我可以问吗……你晚上没说出的话是什么?有点好奇。” “也没什么。”林修像是陷入了回忆中,眯眼望着远处雾蒙蒙的月亮,“我在见到阿蓝之前,一直知道有一个人在听我吹陶笛。只是她一直不出来见我,后来在义卖会场上,终于知道了她是阿蓝。她之前能默默地陪伴我这么久,我就想,她大概真的很喜欢我吧。” 桑苒张了张嘴,忽然间像被下毒的人鱼,不仅膝盖疼,连嗓子都如刀割,疼得不能发声。一秒钟的百转千回后,她疲惫地笑说。 “那祝你们幸福。沈芷蓝她……也会考入体育学院的吧,以后的日子……你们都可以一起过了。” 这世上的大学那么多,对于她这个文科生而言,无论选哪一所,都注定与林修无关。 她已经错过。 现在有资格站在他身边的,是沈芷蓝。能陪伴他度过以后岁月的,还是沈芷蓝。 那一晚,她陪他看完了日出。帐篷里的人都个个睡得像死猪,林修也没有叫沈芷蓝起来,他说他想让她睡得舒服。 于是她幸运地享受了这种隐秘的幸福:天地静谧中唯我和你,一期一会的幸福。 回去时,她趁林修不在,一脸平静地去和林芷蓝说:“你可以把陶笛还给我吗?” 她诧异地抬眼看桑苒。 “我比你更有资格享有它。” 沈芷蓝莫名其妙,最后还是同意了。 【你会看见藏在花架下的我】 最后,沈芷蓝和林修果然一同考上了体育学院,而桑苒去了当地的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申请回高中当老师。 时间似乎总在不断地轮回,在她当老师的第十个年头,学校又举行了一次义卖。 她琢磨了一天,决定把家里的旧书全当作义卖品。在整理时,她在抽屉里发现了几样被保存很好的东西。 一张泛黄的公交车票,几盒录了林修吹陶笛的磁带,一馆陶笛,一支钢笔。 她凝视这四样东西,居然还有泪意汹涌的冲动。 最后她带上陶笛,把它作为义卖品摆上摊位。 当时桑苒没想过,陶笛会和它的原主人,林修,狭路相逢。 时隔多年,林修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么青涩的少年模样了。他穿着短T,理着平头,露出的胳膊精瘦而有肌肉,显得男子气概十足。可他的眉眼依然还带着一份天真,眸子黑漆漆的,像一头小鹿。 他身旁挽着一个女人,是成熟了的沈芷蓝。 他们相携走过来,目不斜视地从桑苒的摊位边路过。桑苒僵直地立在原地,突然醒悟,林修已经认不出自己了。 认不出这个穿着古板泯然众人的自己了。当年他对她仅有四面之缘,是她凝视了他太久太长的时间。 忽然,他转过头,独自往这里走了过来,剩沈芷蓝探头探脑地往这里看。 “这个……是我的陶笛。怎么会在这里?” 桑苒顿了顿,撒了个谎。 “是我……的朋友很喜欢这个陶笛,所以向沈芷蓝要来的。她很大度,给了我朋友。” 林修不疑有他:“你的朋友认识阿蓝?” “确切的说,她是因为你才认识的沈芷蓝。” 林修低着头把玩着陶笛模模糊糊地笑:“哦,我记得有这么个人,当时我把钢笔送给了她。” 她就在你面前啊。 桑苒局促地笑笑,有些感情就像埋藏地下的酒,藏得越长,越浓,也就越痛。 “那她现在不要这个陶笛了吗?” “……不要了。你大概不知道,我那个朋友曾经很喜欢你。现在她已经放下了。只是有件事情,她时常在我耳边唠叨,觉得特别遗憾,但她一直不敢说给你听。” 林修诧异道:“什么事情?” “她曾坐在花架下听你吹陶笛,有一次她不小心踢到了扫帚,发出了很明显的响声,吵到了你。当时她吓得半死,听到你问‘有谁在那里吗’,她就完全不敢吱声。后来的很多年,她一直在我耳边唠叨,说如果当时回答你一句‘是我’,该有多好。” 林修怔怔地沉默了,尔后问:“我可以把这个买走吗?” “送你。” 桑苒笑着目送他离开,和沈芷蓝相携远去。望着那双背影,她并无任何愤懑,只是悲凉地明白,她缺失沈芷蓝的那份勇气,那是一开始就风风火火地闯入林修的世界,想与他朝夕并肩的勇气。她与他的错失,在开头就写好结局。 她提早收了摊,揉着不能久站的膝盖回到家,做了个不愿醒来的甜梦。 梦中是十七岁的花架下,她听到林修问:“有谁在那里吗?” 她屏息了一阵,鼓起勇气说:“是我在这。” 少年踏着枝叶,拨开藤生植物,诧异地看见了藏在花架下的她。 而她仰起头,就看见他逆着晨光,微微笑眯了眼,露出两个酒窝,将手掌伸到她面前。 他笑着说,原来是你。 第11章 梦中人 【那日我透过缝隙,看到你脚踝细瘦】 苏珍吃力地从客厅将行李搬到自己的新房间,门外老妈还在不停地抱怨东西怎么有这么多。苏珍偷懒地靠门坐下,环顾新家。 房间很窄,这一带都是贫民窟的老房子,每户人家都挨得特别紧。上了年纪的石灰都微微发潮,苏珍打开壁橱,吃惊地发现墙壁上有一处甚至裂开了一条大缝,用发黄的报纸草草地粉饰。她撕开来,眼前是另一个陌生的房间。 她吓得立即把报纸贴回去。 晚上临睡前她忍不住又打开壁橱,撕开报纸,看到那个陌生的房间亮着灯,却没有人。昏黄的房内照亮了正对着苏珍的墙壁正下方,上面贴满了一列照片。 2003年,冲洗照片很费钱,苏珍正惊讶房间主人这么有钱却只能住在贫民窟的房子里,仔细一看又哑然。那些照片分明都是画出来的。 门外传来脚步声,苏珍偷窥到一个细瘦的脚踝趿着人字拖走进房间。 这回苏珍连报纸都忘了贴回去,一咕噜滚出来关上壁橱,吓得连连喘气。 第二天她提心吊胆地拉开壁橱门,想重新粉饰太平,却看见那个缝隙里夹着一张字条,字体潦草,话语利落—— “Hey,新搬来的。” 【那是十六岁盛夏始料未及的秘密】 刚搬到新家的第二天,苏珍就和素未谋面的邻居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字条来往,默契地不想让任何人包括她的死党知道。 她第一张字条写了道歉,觉得太无趣撕掉。第二张写了你好,觉得太普通撕掉。写满了一筐的废纸,她终于决定写:“你的墙壁很特别。”塞回了缝隙里。 放学后她火急火燎地打开壁橱,果然多了一张崭新的字条—— “哈哈。我喜欢摄影,没钱买相机,只好画出来假装是我拍的。” 苏珍看着字条傻乐,这个人真可乐啊。 几天后,她在学校的高年级里发现一个男生,他爱摄影,有着很细瘦的脚踝,重点是,他长得很好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拱桥,温暖地像那张字条里传达的温度一样。 苏珍一直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但如果有可能,她觉得他就该长这样。 为了验证心里的期许,她偷偷地在字条里旁敲侧击他的年龄,学校。 他大大方方地写道—— “十九中,高三。” 和那个男生一模一样。 学校的橱窗里还挂着他的照片,眉清目秀,三年八班的周远。 苏珍用手指轻点照片上弯起来的嘴角,狡黠地嘀咕:“你想不到吧,被我发现了。” “发现什么?” 一个男声从背后传来,苏珍汗毛倒竖地转过头,照片上的少年活生生地出现在她面前,一脸意味深长。 【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有股命中注定的魔力】 “我之前就发现你一直在偷看我。” 苏珍把头埋进胳膊里,脑海里不断盘旋着周远离开时的话语,以及那副微妙的表情。突然额头一阵剧痛,数学老师的粉笔准确无误砸中她脑袋。 晚上苏珍在壁橱里收到他的字条,写着:“今天我在学校看见一个女生,我感觉她就是你。” 她握着字条心脏砰砰直跳,像装满了一整个宇宙,星火在里面此起彼伏地闪烁。 一瞬间的犹豫后,她转念不打算揭穿他,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有股命中注定的奇妙魔力,她不愿意说破。 那张报纸从那一晚起再也没有重新贴回去。 缝隙很窄,能隐隐地看到墙底正下方,也只能看见对面少年细瘦的脚踝。苏珍第一次渴望房子再老一些,潮湿一些,缝隙能更扩大一些,她能真切地看到他的脸,他写字的模样。 那一晚,她梦见那面墙倒了,少年长着和周远一样的脸,一脸惊愕地发现她住在他的对面。第二天她傻兮兮地笑醒。 放学后苏珍偷偷摸摸地跑到高三八班的窗外,看到周远和两个男生背着单肩包出来。她立即鬼祟地发挥跟踪技能,一路跟着他们到了岔路口,周远和他们分开。 苏珍眼看着这和她平常回家的方向一致,不免有些热血激动,却发现周远停下了脚步。 他背对着她,脚尖轻点,细瘦的脚踝明晃晃地晃悠。 “你跟着我干什么?” 苏珍僵持了一阵子,慢慢地低着头走出来。还没想好怎么说,代替她回答的是她的肚子,发出了一阵响亮的咕咕叫。 周远轻笑出声,一把揉乱她的头发:“走,我请你吃饭去。” 【2003年吃得起肯德基的人还是土豪,某个少年还是她的梦中人】 苏珍一路跟着周远到了肯德基。 很久以后苏珍都记得自己十六岁那年站在肯德基门口,不敢进去,战战兢兢地问周远这顿会不会花掉他一个月零花钱的那副怂样。 周远大手一挥,眼睛眨都不眨:“不会!” 这是她第一次进肯德基,不知道该点什么,最后是周远帮忙点好。看着他驾轻就熟地点单,苏珍就隐隐觉得不对劲。住在她对面的那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到经常能消费肯德基的人。 他们挑了窗边的二人座,不时有十九中的人放学路过,惊诧地看到他们两个,露出仰望土豪的眼神,让苏珍异常受用。而且身边还坐着皮相好成绩好的周远,秀色可餐,汉堡可口,这一刻她觉得就算周远不是那个住在她邻墙的人也无所谓。 但当她和周远分别,看见他走向另一个方向,确定他真的不是时,心里又塞满了莫名的怅惘。 她不知道自己在遗憾对墙人不是周远,抑或周远不是对墙人。 夜里苏珍打开壁橱,透过缝隙看到那细瘦的脚踝在走动,她写了字条从缝隙里塞出去,那双脚一顿,在她的视线里渐行渐近,然后,她第一次看到了他的手。瘦到骨节分明,和他细瘦的脚踝特别相称。 也许瘦的人身材非常相似,所以她才会和周远混淆。 字条里写着:“我认错了一个人,以为他是你。” 她感觉到他就蹲在她正对面,他的手指掀开字条,空气里非常安静。她沉默而紧张地凝视着缝隙里显现的那一根食指,忽然那食指曲起,叩了叩墙壁,接着,隔墙传来一个模糊的声线,鼻音略浓,尾音微微上翘,像午后懒洋洋打盹的猫。 “你要不要见我?” “诶?” “出来吃烧烤啊,我在你家门口等你。” 【郑笑飞,飞就是阿飞正传的那个飞】 站在苏珍家门口的人,简单地套着白色的T,棕色的半分裤,露出和缝隙里窥探到的一模一样的细瘦脚踝,趿拉着人字拖。一头天然卷,看上去很没精神气。他长得不差,但是和周远相比是另外一种感觉。 她以为他是更阳光与温暖的,但看上去他却懒散雅痞。她忍不住有些失望。 他看了她一眼说:“我那天感觉没错,果然是你。” “骗人。”苏珍撇撇嘴。 “真的,”他一本正经,“因为你刚搬来的时候,我在窗户里看见你了。” “所以你才给我写字条啊……” 他抓抓头发:“本来不打算的,但你居然那么快就发现那道缝了。以前觉得挺麻烦一直想修,现在觉得挺好玩的。” 苏珍这才意识到,她是他第一个通过那条缝想递纸条的人。 张笑飞带她到了楼下的路边摊,要了鱼丸鸡胗鸡翅板筋鱿鱼土豆,撒上胡椒,味道香飘十里。 “你把我认成谁了?”他轻描淡写地递过来一串鱿鱼顺势问。 “……你不认识的。” “不说?”他轻挑起眉,压迫感扑面而来。 “……周远。” “你居然会把我认成他?”他一脸不屑,夺过苏珍手中鱿鱼说,“作为惩罚,你不许吃了。”然后一口咬上她吃了一半的地方。 苏珍脸红得连夜色都无法拯救,虚张声势地大嚷:“他还请我吃饭,哪像你这样!” “我怎样?” “小心眼,小气鬼。” 苏珍一点点都没意识到,虽然他们已经通过很多字条,却只是第一次见面。而她已经毫无顾虑地和他争嘴吵闹。 他将刚烤出来香喷喷的鸡翅塞到她手里:“我叫郑笑飞,飞就是阿飞正传的那个飞。你的名字和里面的女主角只差一个字。” 他将最后一口鱿鱼吃下肚:“愣着干什么,凉了不好吃。你想我再拿过来替你解决掉?” 苏珍连忙护住手里的鸡翅,一口咬住肉。郑笑飞口中塞满了鱿鱼,坏心眼地哈哈大笑。 【比起吃烧烤,或许你更乐意吃肯德基】 苏珍走进教室,就觉得不对劲。一坐下同桌拿圆珠笔屁股戳她胳膊,贱兮兮地问:“你是不是和周远在一块儿了?” 苏珍立即面红耳赤地否认。 “别闹了,好多人昨晚都看见你们了。” “那是一个误会……”声音小到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课间她趴在桌上打盹,斜眼就看到一个天然卷靠在他们班的门口打趣地望着她。苏珍一个激灵蹦起身,跑到门口:“你……?” “我……” “别打岔!” 他抓了抓头发:“既然你都知道我了,神秘感也没有了,不如放学一起回去喽?” 苏珍想着也没差,突然眼睛一斜,看到周远朝自己走来。 她呆呆地站着直到周远站定在她面前,他没注意郑笑飞,低头对着她,一开口就震惊四座。 “我好像得为你的名誉负责了。” 郑笑飞听后眯起眼,笑了一声:“真是有责任心的好学生。” 周远这才扭过头:“郑笑飞?你怎么在这儿?作业都还没抄完吧你。” 苏珍依旧一副呆到无药可救的表情。 周远轻笑着说:“你看你这呆样怎么自己回去,放学后我送你回家。” 他和郑笑飞两个人对看了一眼,都立即扭过头走远。苏珍恍如梦中,梦里的少年将自己的身体分割,周远的脸看着苏珍笑,而郑笑飞细瘦的脚踝安静地在楼道里晃荡。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奔向哪个岔口。 于是苏珍决定,谁最先放学来找自己,她就和谁走。 那天傍晚,夕阳像个荷包蛋。苏珍站在校门口,看到少年逆着光踩着她内心的擂鼓而来,剪影慢慢慢慢变得清晰。是那双像拱桥般微笑的眼睛,他也有着很细瘦的脚踝,却不是她从缝隙里窥探的那一双。 周远说,我们走吧。然后拉起了苏珍的手。 她没有挣脱,内心的擂鼓已经平息,留下一潭死水。 那天晚上她打开壁橱,看到对面上的墙壁上贴了一张报纸,挡住了那丝缝隙。缝隙里还残留着最后一张字条—— “比起吃烧烤,或许你更乐意吃肯德基。” 【彼此都等待,只能等来错过】 苏珍只和周远在一起非常短暂的时间就分开了,她的梦开始变得非常完整。不再是周远的脸,而是完完全全的郑笑飞。梦到他走进房间,梦到他写字,梦到他终于撕开了墙上的报纸。每当在这个节点惊醒,她总会颤颤巍巍地打开壁橱,却加倍失望地看到报纸原封不动。 她只好每天放一张字条在缝隙里,直到满到塞不下。 她真的很想告诉郑笑飞,从第一张纸条递过来的时候,她的胸口就已经向他悄悄打开了一条缝。只是一时幻想和现实出现了断点,她努力地想衔接起来,所以错过了那么一点点时间。 但此时此刻,她心口的缝隙开着,通往他的路口却堵死了。 被一张薄如蝉翼的报纸,中间捱着千里。 她也曾经鼓起勇气,凝神倾听对墙传来脚步声。于是她用力地曲起手指,叩了三下,但他没有回应。 但是某一夜,壁橱的墙内传来轻叩声,郑笑飞的声音模糊地传来过说:“我在门口等你。” 她恍惚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才发觉没听错,穿着睡衣就急哄哄地蹦出门。 他嚼着口香糖淡淡扫了她一眼的胸口:“蜡笔小新。” 苏珍捂住胸口,注意到他手上端着个相机,惊讶地连窘迫都忘记了。 “你买了?!” 郑笑飞自豪地指着它:“攒了三年。” 他将镜头对准她,迅速按下快门。 苏珍都来不及挡脸,气急败坏:“我还穿着睡衣呢,丑死了。” 他坏笑:“是丑啊。” 苏珍扁扁嘴,不开心。 郑笑飞将她愁眉苦脸的表情又拍下来,苏珍白眼:“你找我出来就是为了试相机?” “嗯。”他低头查看刚拍的照片上表情丑丑的苏珍,“追周远的女生还挺多的,他怎么就看上你了?” “我怎么了?!”她气得声音拔高,忽然又低下来,“……反正我也和他分开了。” 他依旧看着相机。 “因为我发现……我真正喜欢的是别人。” “……” “你不想知道是谁吗?” “别说是我。”他忽然冷淡地开口。 苏珍煞白了脸,胸口的缝隙像冰雪融化般向四周龟裂,崩碎。她天真地以为,他是喜欢她的,他不厌其烦地和她递字条,吃掉冷的鱿鱼递给她暖暖的鸡翅,因为别的男生冲她怄气。所以只要她开口,他的气消了,就会答应。 但此刻才发觉,她所有的筹码都是海市蜃楼。从始至终喜欢的,都是你编排给自己的幻想。” “……你想拒绝我直说。” 半晌,她生硬地回答。 夜色很沉默,只听到他在她头顶轻轻地叹息。 【深夜请你再沉默一些,让安眠人听到那轻叩】 郑笑飞高考后就搬走了,举家去了另一个城市。 缝隙的报纸被装修工人硬生生地撕开,她重新透过缝隙看到那堵墙,模模糊糊地看到那堵墙上正下方原来的画都被撤了,挂着的是货真价实的照片,她穿着蜡笔小新的睡衣气鼓鼓的丑照。 那一瞬间,她从里头反手关上橱柜,在黑漆漆的密闭空间里,哭得泣不成声。 耳边是装修工人的电钻声,轰轰烈烈,地动山摇。绞着她的神经。 她终于明白,他并非不喜欢她,真的,只是有些瞬间错过了谁的手,可能就再也无法牵上了。他笃定地以为她喜欢的是周远,或者是她心里的幻象,无论是谁都不会是他。 苏珍所看到的郑笑飞是雅痞不羁的,她看不到他每一夜缩在墙边,缺乏安全感地凝视着报纸,希望她能揭破。 可是夜夜夜夜,报纸纹丝未动。 而他也未曾知道,她曾来叩过他的墙。那夜他发烧,房间里的脚步声,是郑笑飞的妈妈照顾他睡下后离开的动静。 2003年的夜晚没有遍布大街小巷的霓虹灯,没有吵扰的音乐,没有人声鼎沸。它那么温柔沉默,却也还是没有将那轻叩,传到那安眠人的耳中,遗落在旧居里已被填上的那道缝隙。 一下,两下,三下。 第12章 刺青也会老 【什么东西有保质期?】 今天是九月八号,她的生日。 李炎说要给她庆生,其实无非也就是在家里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李炎是她十几年的铁哥们,从小学起就是同窗,念完书后两个人都留在老家,也时常有来往。 萧彤夹了口菜道:“我帮你了这么多忙,你就这么孝敬我啊?连馆子都不肯下。” 他摊了摊手:“我的手艺比外面的厨子好多了。” “放屁,这个鸡蛋都炒糊了。”萧彤戳了戳一盘西红柿炒蛋,“不过说真的……演你女朋友这事,什么时候才算完啊?你就打算这么下去吗。” 李炎安抚地冲她一笑:“我妈那脾性你不是不了解,催我催得紧。” “那你真的去找个来不就结了。” 他好笑地指指自己:“谁看得上我啊?!” 萧彤深深看了他一眼:“你只是放不下张云萌。” 李炎的笑意僵在嘴边。 沉默半天他垮下脸,仰脖猛灌了一瓶啤酒,含糊道:“你瞎说什么呢。” 萧彤耸了耸肩,低下头默默吃菜,特别无趣地说:“要么就放下,要么就去追她。” “你以为这么容易吗?”李炎捏着啤酒的手一紧,青筋都冒出了几根,“我知道她生活得很好,好得我都不知道,她还需不需要我了。” 话一出口,萧彤都愣住了。整个人恍惚地垂在那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两个人各怀鬼胎,饭吃的七七八八,萧彤就打算告辞。饭吃得并不尽兴,时间还很早,她就打算回自己的店里看看。 她念完书后开了一家刺青店,店名叫“刺青也会老”。 从前她就觉得刺青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以为来刺青的都是有故事的人,才能忍受那椎骨的疼痛将某样东西铭刻在肌肤里。可是开店之后她才发现,其实大多数人都只是为了标新立异。 铭记什么的,都是扯淡。 而且刺青这种东西,可以洗掉,虽然不会完全洗干净。而且等年纪大了,刺青会随着皮肤的松垮慢慢皱开,完全看不出当年的形态。就跟感情一样,当初刺的时候以为能保留一辈子,到最后不是狠心抹去就是随时间扭曲。 《重庆森林》里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她想证明有什么东西是会永恒不变的,于是开了刺青店。但后来才发现她错了。 刺青也会老。 【那年的情书】 店里阿亦还在,她是和萧彤合开刺青店的人。阿亦一看到她走进来忙奇怪地说:“你不是过生日去了吗,怎么又来店里了?” “闲得无聊。店里生意怎么样?” 阿亦摇了摇头:“就来了几个人。不过其中有一个人蛮特别的,他要求把刺青刺在锁骨那里。” “……那里不是超疼的吗?” “可是他被刺的时候一声不吭,我觉得这个人肯定有故事。可惜过程中我搭讪了几句他都没理我。” 萧彤笑嘻嘻地调戏了她一句:“因为你长着一张八婆脸。” 阿亦反过来骂她,她却不做声了,整个人陷在椅子里。 每年的生日,她都会想到一个少年。 不过他很怕疼,刺青这种店,他是一辈子都不会来的。 第一次知道徐铭的时候,萧彤根本不清楚他的模样。 那是高一的某个傍晚,她晚饭都没吃,独自坐在教学楼的天台上看日落。脑海里强制循环着刚刚教室里的某个画面:李炎站在张云萌的桌子旁,双手环过她的身子,撑在桌上。而张云萌则微微仰起头,笑得一脸甜蜜。 萧彤被这幕画面刺瞎了双眼。 她暗恋李炎,从初中就萌生的情愫。本想着上高中后如果还分在一块儿她就戳破那层纸,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李炎喜欢上了同班的张云萌。她无语凝噎,而从始至终李炎都不知道她那点小破心思,甚至没神经地和张云萌一起在她面前秀恩爱。 夕阳很苍茫,天空一点一点渐染成橘,但是她却觉得烦躁。就在此时校内的广播开始放送,一个她 从未听过的男声从教学楼模糊而空灵地传到了天台这,又飘向苍穹彼端。那个声音很暖和,冲破了空气里的寒气,带着熨帖的沙哑。 那一瞬间,她居然被这个声音治愈了。 第二天她就拿着填好的歌单跑去了广播室。 透过开门的缝隙,萧彤看见一个男生正在戴麦。他留着干净清爽的发,皮肤白皙,侧面的五官在流火的夕阳下像晕染了一道光。 男生侧过头调整姿势,顺势就看到了偷看他的萧彤。 萧彤浑身一激灵,立即就递过纸条一溜烟地跑远了。她回到天台上,过一会儿就听到那个男声在说:接下来是高一五班的萧彤点的一首歌,《那年的情书》。那声音和昨天不同,似乎带着某种笑意,但她觉得那大概是自己的错觉。 但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的名字,也能被人说得那么动听。 【b21星球上的小王子】 之后萧彤像着魔似的,每天吃完饭后就去广播站点一首歌,而且只点《那年的情书》,接着就跑去天台上看日落,最后再带着某种失落的情绪回去上晚自习。 她一边听歌自虐,一边又被那把声音治愈着,像精神病人那样自我矛盾。不过仍驱动着她这么做的最大原因就是不用避免看到李炎和张云萌成双成对。 但这么下去她也觉得太懦弱,逼着自己不再逃避,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于是她不再去点歌,吃完饭就懒洋洋地趴在位置上发呆。 斜眼就看到李炎和他的小女友吃完了晚饭,腻歪着走进门来。李炎看到她,没心没肺地冲她打了个招呼。萧彤僵笑着,若无其事地摇摇手回应,脸却向下埋了一点,遮住了自己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感觉到有人站在她面前。 萧彤抬起头,一张温润白皙的脸遮盖了她的世界。 她惊得立即坐正:“你……你是……” 他叩了叩她的桌子,笑眯眯地说:“逮到你啦。” 萧彤睁大了眼睛,心里面炸开了锅。虽然自己总是点同一首歌的举动确实很惹眼,难道对方误会为她在暗恋他? 这么一想,她就紧张了。 男生依旧笑眯眯的,说:“我叫徐铭。” 萧彤小心翼翼地点头:“你好,不知道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徐铭歪了歪头,好像小孩子得不到糖果一样,露出了很困扰的表情。 “你好多天都没有来点那首歌,我觉得好奇,就跑过来了。” 这大概才是她和徐铭真正意义上的相遇。 从那天起她莫名其妙地和徐铭熟了起来。因为他是广播员的关系,晚饭经常不能吃或者吃的很随便,萧彤就自动请缨,帮他带饭。反正从前她是和李炎一起吃的,但是现在那个位置早就不属于她,她就恢复了一个人,倒是和徐铭一拍即合。 她不再去天台,就呆在广播室里看着他播音。反正都看不到李炎,去哪里都差不多。在广播室里反而福利多多,徐铭的声音凑近听更磁性,好像海妖的歌声,蛊惑着人致命。萧彤还吐槽他这是给全校人民播撒毒液。 徐铭听后温和地笑笑,他跟李炎完全不同,不会油嘴滑舌地反驳。 高二开学不久,九月八号,是萧彤的生日。 她原本私心地只打算请李炎一个人,但是他太不实相,先斩后奏地说那天他也请了张云萌过来,人多热闹。萧彤能怎么办呢?只能僵笑着说好。但心里委实气得内出血,以及不愿再提及的难过。 出于某种赌气的报复,她把徐铭也一并叫了过来。 萧彤约大家在海底捞吃火锅,原本可以吃得很尽兴,但李炎却偏偏一个劲得给张云萌夹菜,完全忘记了萧彤才是过生日的正主。 “萌萌,这个虾丸很好吃。” “牛肉多煮一会儿!” “别吃豆皮啦,有很多寄生菌。” 萧彤冷眼看着,什么话都不想说。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菜碟也满了。她讶异地转过头看了一眼徐铭,他笑眯眯道:“寿星要多吃点。” 刚才看李炎太过专注,完全忘记了徐铭…… 她应了一声,怕被发现似的忙低下头吃菜,但心头依旧是挥之不去的闷闷不乐。 吃完火锅后大家打道回府,李炎要送张云萌回去,萧彤和徐铭顺路,两个人就并肩一起走。夜风很凉快,她深吸了口气,把胸中的郁结之气长长得吐出来。 徐铭低头看了她一眼,说:“你不高兴吗?” “怎么会?!”萧彤慌张地笑了笑,“就吃火锅吃得有点上火。” 徐铭歪着头,伸手从单肩包里拿出一本书,递到她眼前。 萧彤接过来一看:纯白的封面,上面有一个头戴王冠的小男孩,左上角用马克笔粗粗地写了三个字:小王子。 她诧异地打开来再看,里面全是手抄的字,每一笔画都端端正正。 “这是……”她抬头看徐铭。他穿着白衬衣,面容清俊,如果头顶王冠,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小王子。 此刻这个“小王子”搔了搔头,腼腆地说:“这是我手抄的。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希望你也会喜欢。” “……你什么时候开始抄的?” 他摸了摸鼻子:“上学期知道你生日的时候。” 萧彤被一种突如其来的羞愧感扼住了喉咙。 如果不是李炎邀请了张云萌,她根本不打算请徐铭过生日。徐铭此时在她眼里不仅在容貌上与小王子贴近,仿佛他的灵魂也是,不染一丝尘埃。 他只那么单纯地想着给她一心一意的惊喜,没有什么比不求所报令人动心。 【从前,有一个葡萄】 这个生日过后,萧彤是真心实意接纳了徐铭,觉得他是不错的朋友。 深夜里李炎发短信,问她:徐铭是不是你男朋友? 萧彤一愣,不想让他误会,立即回过去:不是。 十多分钟后手机叮咚一响,她急匆匆地拿起来一看:那你们俩什么时候成啊?我觉得你俩挺般配的。 短信后面还发了个大拇指的表情。 她端着手机,保持那个姿势,觉得嘴巴里的苦涩一点一点蔓延到心间。对方是那么开心,巴不得自己能和别人双宿双飞。只因为她在李炎心中是纯粹的老友。 萧彤狠狠抿紧了唇,此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徐铭打来的电话。 他的声音就像电台里的主持,每每都能让她心旷神怡。她觉得自己心里安宁了很多,但她把这归咎于只是他声音的功劳而已。 徐铭和她说明天不要帮他买饭了,萧彤听着,闷闷地应声。 他不安地问:“你怎么了?不高兴?” “没,只是有点不高兴。” 徐铭沉默了一下,但萧彤可以想象他在电话那头紧锁眉头不知所措的模样。就在她准备挂断的时候,他突然出声说:“我给你讲笑话吧。” “嗯。” “从前,有一个大葡萄和小葡萄。大葡萄对小葡萄说,我可以压你吗?小葡萄同意了。然后,小葡萄就被压死了。” “噗……”萧彤笑了一下,但她不是被那笑话逗乐的,而是因为徐铭讲冷笑话那种一本正经的语气。 “你还是别说了,给我唱歌听吧,你的声音唱歌一定不错。” 电话那头的徐铭一愣,随后慢慢哼了起来。 “手上青春还剩多少 思念还有多少煎熬 …… 这样才好 曾少你的 你已在别处都得到” 萧彤听出来了,他在哼《那年的情书》。 在那之后又是不咸不淡的日子,主要的时间大部分都是被学习占满。她一直有努力地学习,把自己忙得团团转就不用理会儿女情长了。 但是月考成绩发下来,她的成绩惨不忍睹。 学校有一种制度,不同于其他学校,优秀的学生自然榜上有名,而倒数的差生也会挂在榜上。榜下人头攒动,学生指指点点,一边仰慕红榜上的人,一边嘲笑黑榜的差生来获得优越感。萧彤隐在人群外围,但抬头还是看见了自己的名字醒目地挂在黑榜上。 前面不远处是李炎和张云萌,他们这次考得不错,虽然只是中间,没有资格挂在榜上。但那两人名次挺相近。萧彤想起李炎还曾信誓旦旦地在自己面前说他们高考一定要考到同个大学。看来那不是梦,他一直有在为此努力。 身体一寸寸地凉下去,她在喧闹的人群里静默地注视着笑逐颜开的李炎。 在天寒地冻中,忽然有人从天而降,把她从万丈深渊里拉了出来。 徐铭拨开人群,拍了一下她的头。他看着她的表情,什么都没问,却又似乎什么都懂。“想要提高成绩的话,我可以帮你补习。”他拍了拍胸脯,萧彤无可置疑,他的名字此时正在红榜上挂着呢。 她垂下眼睛,想了半天,点了点头。 【接二连三的告白会有用吗】 他们约好星期天去徐铭家补习。萧彤没想到的是,徐铭不仅学习好,家里条件也不错。他的家居然是……别墅。院子里种着好多花花草草,但最多的是玫瑰,成片成片的火红玫瑰。 徐铭把她带到了二楼的书房,首先拿出数学书给她补习。 他挑的是最令她头疼的椭圆方程,看着那道结合了各种数学知识的综合大题她就完全无从下笔。绞尽脑汁的后果就是思想又跑偏了,想到李炎和张云萌同上大学的誓言,突然而然的一阵心灰意冷。 就算她提高成绩了又怎么样呢?终究还是要和李炎分道扬镳吧。况且她这么笨,真的能提高吗? 于是她盖上笔盖,略带歉意地对徐铭说:“我不想补了,也浪费你时间了。” 徐铭盯着她,慢慢拢起眉头,看得她一阵心虚。 “反正我也没什么想上的大学,就这么吊着车尾吧……” “中山大学。” “啊?” “我想考的学校。”徐铭掷地有声地说,“就以这个大学为目标好不好?” 她头一个反应是:他在痴人说梦吗?她这么糟糕的成绩……但下一秒,她立即反应过来,对方其实在说——和他一起考入同个大学。近似于李炎对于张云萌的承诺。 萧彤忽然联想到某此语文老师让他们写作文,命题是怦然心动的瞬间。 她觉得这个瞬间无疑就是了。 可是她明明喜欢的是李炎,萧彤甩甩脑袋,说:“别开玩笑了,你打死我我都考不上的。” 徐铭果然失望地垂下眼睛,转身说:“先休息下吧,我去给你倒杯水。” 他转身下楼,萧彤惶惶地目送她远去,视线四处乱晃,突然看见了书架上一排整齐的《小王子》,是不同社出版翻译的。 等徐铭上来的时候,萧彤感叹地对他说:“你果然好喜欢《小王子》这本书啊。” 徐铭点了点头,把水杯优雅地递过来,侧头浅笑道:“你看了吗?” “当然!我翻了好几遍。” 萧彤看着落地窗外的玫瑰花群,恍然大悟地说:“怪不得你这么偏爱玫瑰,种了好多。” 他也垂首看着玫瑰,微妙道:“可是我没有找到那朵独一无二的花。” 萧彤的心再次漏拍了。 她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措辞才恰当,干巴巴地说:“因为……你不是小王子啊。” 徐铭转过脸来,一双安静的眼睛轻悄悄地看着她,用他那好听的致命嗓音柔柔地说。 “萧彤,你愿意做我的星星上的花吗。” 她本能地要拒绝,但动了动嘴唇,她居然说不出话来。 脑海里闪过李炎发的短信,闪过李炎和张云萌,更多的是徐铭的音容笑貌。 她想,如果想要对李炎杜绝念头,那就应该投入别的恋爱吧,而徐铭是不错的选择。她怎么也不想承认,在那一刻,她其实什么都没想,只是被蛊惑着点下了头。 【他在心中植根多年】 她给李炎发了个短信,说她和徐铭顺利在一起了,你快给我包红包。 但是李炎一直没有回她。 她觉得奇怪,但没在意。周一的时候她才知道李炎的反常是张云萌出事了。她得了不知道什么病,急需输血。学校举办了以血换血。萧彤并不明白到底怎么搞,就和李炎拉着徐铭一起报名了。 李炎一直失魂落魄,在医院里等待输血的时候一言不发,整张脸都浮肿了,显然没睡好。萧彤本以为自己对李炎的心思淡了,但看到他那副样子,心里还是一种被啃噬的麻痒抽痛。 他植根在她心里那么多年的爱恋,牵一发而动全身。 李炎要抽更多的血,被医生阻止了。萧彤刚抽完血,头晕晕乎乎的,但还是用最后一丝力气按住他,冲他用力地吼:“李炎!你冷静一点!” 李炎总算有点反应了,对着她吼回去:“你知道什么?!萌萌这个病……” “……”萧彤抿紧了嘴唇,把手握成拳贴到他的胸口,轻轻一按。 这是那么多年,他们的默契动作。只要李炎害怕或是怎样,萧彤都会默默地把手按上去。 李炎总算安静了下来,他颓丧地将头埋到□□,萧彤满眼心疼地在上方看着他。 在他们背后,徐铭刚输完血。他脸色苍白地倚在门边,有气无力地轻喊了一句。 “萧彤。” 她没有听见。 之后的几天,李炎都待在医院里。他想去看张云萌,但她现在躺在重症监护室里,不允许任何人探望。而且他的心情太古怪了,张云萌的家人都不希望他来探望。他只能像一个困兽,在遥远的角落死守着那间病房。 萧彤二话不说,陪着李炎一起旷课,像五指山一样压着李炎,生怕他狂暴了。 徐铭发来短信,问她,你为什么不来上课。 萧彤实话实说了。 接着徐铭就来到了医院里,背着单肩包满脸的汗,气喘吁吁地要拉着她走。 萧彤挣开他的手,皱着眉头说:“你干什么?” 徐铭语气严肃地说:“你知不知道马上要高考了?” “我知道。” “那你还呆在这里?” “因为李炎在这里。” 徐铭一下子就愣了,表情模糊地站在医院走廊惨白的灯光下。萧彤低着头,只看到他的脚步微微趔趄。 窗外有一颗不知名的星星黯淡了。曾经在那颗星星上,只有一个孤独的小王子抱膝坐在灯柱旁,在深色死寂的宇宙里,静待着似乎永不会开的花。 【你是我的花】 张云萌幸运地度过了危险期,被移出了重症病房。但是很快她办了退学手续,她家打算送她到国外进行康复治疗。 李炎知道后很高兴,笑着说她离开我不要紧,只要她没事。 然而他从此不怎么去学校,经常旷课,精神不对劲。 萧彤不能放任李炎不管,也逃课,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李炎精神不好的时候就一直喝啤酒,把自己灌得乱醉。精神好的时候就冲萧彤乱吼,让她滚回去好好上课。 至于徐铭,她很久没有联系他了。 她现在没有心思去理会徐铭的别扭,更不希望徐铭因为自己而拖累他的学习。他们毕竟是两类人,一个挂红榜,一个挂黑榜。她低到泥土里去不要紧,而徐铭应该优雅地挂在天上,享受世人的追捧,永远被日光和和美美地照耀。 但某一日,她和李炎在天台喝酒的时候,徐铭再度出现了。 她惊讶地看着他,口齿不清地问:“你怎么会来的?” 徐铭闭着嘴,皱着眉看着她堕落的样子。 李炎扯了她一下,说:“我把他叫来的,你跟他回去吧。好好上课。”说着冲徐铭点了一下头。徐铭目不斜视,径直走过来,拉起她的手腕就要往回走。 他用力得握着她,用一种强硬的姿态,想把她带到自己的世界中去。 可尽管他那么用力,萧彤还是硬生生地站住,和他站成两个世界。 萧彤和他对峙着,说:“我不能放李炎不管。” 徐铭的眼皮抖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他不需要你管。” “那是他的事。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只知道这点。” 徐铭抬起眼睛,犀利地盯着她:“只是朋友吗?” 萧彤浑身一颤,一股电流无形地鞭打了她的身体,她咬牙道:“不然呢?” “随你。”徐铭闭了闭眼又睁开,眼中是一片深邃的黑,“我只是想让你跟我回去,好好地高考,好不好?你不能这么下去。” “不要像我妈一样行不行?我不想讨厌你。” 萧彤侧过头,嘴巴好像不是自己的。她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只知道它在一开一合。 徐铭的身体轻微晃了一下,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你是我星星上的花,我有责任照顾好你。” “……让我自生自灭吧。” 她躲过他的眼睛,扭头向后跑去了。 徐铭依然站在原地,双手插进口袋,站在一片雾里。 后来萧彤才发现,那不是雾,而是她的泪意。 【你会遇到一只小狐狸】 果然如同徐铭所预料的那样,她和李炎的高考成绩……都难以启齿。 但拖本省的优惠政策,他们能勉强上个当地的烂三本。而徐铭考得还不错,虽然也有点发挥失常,上了北京的一个学校,但也是211和985。 但萧彤还记得,徐铭当初的目标是中山。 因此当徐铭来找她道别的时候,她甚至不敢与他直视。总觉得自己是个扫把星,都是因为她徐铭的人生才出现了岔道,被她所拖累。 但徐铭的来意不是道别,而令她震惊。 徐铭一本正经地说:“萧彤,我们再一起复读一年吧。我可以帮你补习,你会考得更好。” 萧彤那一刹那真的要不受控制地泪如雨下。 她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徐铭把真心捧上来,她可以感受到。但是在心里,她觉得李炎还是占据了她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她不能偿还徐铭百分之百的爱意,而徐铭值得更好的人。况且她还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货色,再考一年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她一字一句,异常认真地说:“徐铭,去外面的世界吧。你会遇到更好的人。” “走出小行星,你会在地球上遇到一只愿意让你驯养的小狐狸。而我不是什么独一无二的玫瑰花,我是这世上最普通的一朵。” 她曾和徐铭一起去看《天堂电影院》,光线昏暗的放映室里,老人对孩子说:你每天待在这里,会把这里当成全世界。 当时她偷看身旁人的侧脸,心里在想,他那么优秀的人,呆在自己身边,其实也是不是误以为她是全世界。 但她只是世界里渺小的尘埃,她不希望他某一天幡然醒悟,后悔失望。 小王子应该要去远方,他乡四季鲜美,山花烂漫。 【你已在别处都得到】 萧彤明白自己深爱的人真正是谁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她帮人刺青,总会不时地想,如果让自己忍受那椎骨的疼痛,她想将哪个名字一生都刻在肌肤上? 是徐铭。 当时不明白,只因身在此山中。各种感情复杂交错:她的自卑,固执,自以为是,都迷了她的心她的眼。而那个少年已经将一朵花种在了她心里,汲取了所有的养分,长得枝繁叶茂。关于李炎的那一株,早就在时光里杂草荒芜。 她总忍不住诘问自己,当初为什么就放徐铭走了呢? 人大概能将除了自己的爱情都编排的很好,她不痛不痒地让李炎果断去追身在国外的张云萌,但李炎不敢,其实她何尝不是?她没有脸面去见他,更听说他生活得很好,好得大概不再需要她了。她就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时间越推越久,她的勇气更是一点点磨灭成灰。 几天后李炎打电话过来,说出来参加同学聚会吧,徐铭回来了。 李炎并不清楚他们之间的纠葛多么深,当年他一颗心铺在张云萌身上,因此说出那个名字没有顾忌。但萧彤当即就手脚冰凉,犹如一头冰水浇在她身上。 他回来了。 他现在变得怎么样? 我该怎么和他说话? …… 反复纠结着一直到聚会的那一天到来,她细心打扮了一下,去了KTV。看到她一来,有人就起哄李炎把她拉到自己身边。他们逢场作戏的恋爱传到老同学的耳朵里,都八卦地凑上来问她是不是好事将近。但此刻她不再乐意装下去,皱着眉就站在门口,环顾四周,立即就看到了徐铭。 他和当年的样子变化不大,但眉目间是彻底的冷淡清俊。 他依旧穿着薄衫,领口开的很好,锁骨间隐隐约约露出一个纹身。 萧彤慢慢张大了嘴巴。 徐铭慢慢起身,得体地走到她面前,冲她礼貌地笑。 “嘿,你来了。” 那一瞬间,仿佛有万千时光从耳边轻擦,扔下一句轻描淡写的问候。 她依旧盯着他的文身,艰涩地开口:“你居然去刺青了。我记得你很怕疼的。” “人是会变的。”徐铭微笑,“哦对了,我去的是你的那家店,可惜你不在。她说你在李炎那儿,不过另一个刺青师技术也很好。” 说着他将领口再往外扒开一点,露出那个文身,似乎想证明阿亦的技术的确不错。 萧彤愣愣地盯着那个文身,黑色的流畅字母:FORGET。 喉头一阵酸楚,她闭眼笑了笑。 “你……找到你的小狐狸了吗?” 徐铭点头,眯眼笑道:“当年你说的很对。” 萧彤发誓,这一生她大概都不会听到如此一句话,狠得能让她一时间感官都失灵。 徐铭见她完全傻了似的,又说:“你和李炎……过的不错吧。听老同学说你们在一起了,恭喜你,得偿所愿。” 萧彤的喉间发出一声难听嘶哑的“嗯”,像是机器忘记涂上了润滑油。 “我去挑歌唱……”她借口逃开,把自己抛入无尽的黑暗里。 徐铭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眯眼笑着,眼睛望着空无一人的门口,眼里泛着湿漉漉的水光。 背后传来了萧彤的歌声。 “手上青春还剩多少 思念还有多少煎熬 …… 这样才好 曾少你的 你已在别处都得到” 很久以前,在一个小星球上,有一个小王子想拥有一朵属于自己举世无双的玫瑰花。但是玫瑰花把他赶到了地球里的大沙漠。在那里,小王子遇上了想要被他驯养的小狐狸。 而玫瑰风吹雨打地固守那隅,无人照料,寂寂老去。 只是玫瑰不知道,小王子是看过百媚千红,繁花似锦。而他独独爱那一朵——在一切都是纯白时光的时候,在枯藤爬遍的墙角边,暗然滋生的那一朵。他的星星那么小,全部都只想让她安栖。 于是他风尘仆仆地回来,但被告知,玫瑰已不是他的了。 时光流转,唯记得纯白年华里,花朵藏在墙角的阴影,芬芳的夏风拨动野草,只一眼,他就看到了她。她也是。 第13章 坐在巷口的那只猫 【治愈失恋的方法是重新恋爱】 丁妍出现在出租屋里,是在她足足消失了一个月之后。 当时夏薇正坐在板凳上狼吞虎咽地吃着一碗泡面,盯着广告永远比连续剧长的电视机发呆。她盯着丁妍风尘仆仆的脸,迟钝地一分钟过后才吓得大叫一声,激动得把手中的泡面全洒在大腿上。 丁妍将手中的行李拖进了自己的房间,一身轻松地走出来,迎上了夏薇逼视的脸。 逼问者:“你这算怎么回事好不容易当上图书管理员没几天就给我留一张不要找我的纸条一走就是一个月还不跟我联系!!” 被逼问者:“我失恋了,所以去旅游了。” 夏薇备受震惊:“……我还想说改天大家出来聚一下,结果我连他面都没见过你们就分了?话说交往这么短时间你还需要一个月疗伤?!” 丁妍垂下眼:“我是真没想到,第一个爱上的就是个人渣。” 夏薇勾住她的脖子:“你失恋了就应该来问过来人嘛,旅游是治愈的笨方法,投入一段新恋情才是根本。” “我不要……” 还没等丁妍拒绝,夏薇就将她连拖带拽来到了自己经常来放松的俱乐部。 夏薇把丁妍领到自己的老位置,点了两杯冰水后对着丁妍小声说:“你看看这里有没有中意的,我去帮你搞定!” 丁妍扫了一眼全场,兴致缺缺地收回了视线。 夏薇跟着一起找,突然眼睛一亮。 不远处站着一个人。那人理着平头,显得精神气十足,但下巴上没有刮干净的胡渣却显得整个人多了丝痞气。头顶旋转的流光不小心泻入他的眼睛里时,好像眉角眼梢都闪亮如朔金。夏薇迎上他的视线,对方冲她露出一丝笑意。 她不着痕迹地撞了丁妍的胳膊:“那个怎么样?” 丁妍好像没在意:“随你便……” 于是夏薇整了整衣服,走上前,冲那人打了个招呼。 “你好,我叫夏薇,那个是我朋友丁妍。” 倪锦正没有和丁妍去说话,倒是忽然凑了过来,贴得很近,吓得夏薇胸口一紧。 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耳说:“我右耳失聪,你能再说一遍吗?” 这人模样生得好看……却没想到是个二等残废。 夏薇看着倪锦正的眼神顿时充满了同情,依言再复述了一遍。 他这回听清了:“你好,我是倪锦正。” 夏薇和他胡扯了几句,说了一些工作上面无关痛痒的小事之后,才单刀直入。 “你有女朋友吗?” 倪锦正看着她的眼神里多了一丝诡异,摇了摇头。 夏薇咳嗽了一声说:“那你觉得我朋友怎么样?” 【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夏薇刚毕业不久,过五关斩六将才和丁妍一起当上了市图书馆的管理员。 这个职位是个美差,安静清闲。午后人不多,只有寥寥的几个人借了书在看。夏薇没事可做,趴在电脑旁昏昏欲睡。脑海中恍惚间浮起了年少的往事,某个少年和她一起在学校的图书馆看书,甜蜜地讲着小话,黏黏睡去。 回过神,忽然有一双骨节分明的书拿着一本书递到她面前。 夏薇抬起头,倪锦正带着痞气的眉眼就出现在她面前,他穿着简单的白衣黑裤,水嫩的模样仿佛就是一个高中生。 “是你!”夏薇猛地振作精神,“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借书吧。” 他笑眯眯地点头:“因为你说你们在这里当管理员,所以我就来了。” 夏薇长长地哦了一声,心神领会地说:“你是来找丁妍的吧,她之前旷工了一个月,早被图书馆开了。喏,这是她的电话号码,多和她联络啊!”说着便挤眉弄眼地将手机中的通讯录调出来递过去。 倪锦正大大方方地接过,将号码存好。 趁他在记丁妍的手机号,夏薇将他递过来的书在电脑上做记录,但她一扫到书名顿时囧了一下。怎么无法将这本书和眼前这张眉宇间散发着邪气的面孔联系起来。 那本书是……《宋词》。 她疑惑地扫了一眼倪锦正:“喂,你这书不是随手乱拿的吧……” 倪锦正瞪大眼,满头雾水:“不是啊,我大学修的就是汉语学。” 夏薇彻底囧了,心想这货没有一点文人的儒雅气质。她打着哈哈说:“真巧啊……我大学也修过语文。” 他听后兴致勃勃地问:“那你最喜欢哪句诗词或成语?” 夏薇一下子大脑空白,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想不起来,就反将一军,问他:“你最喜欢哪个?” 倪锦正微微一愣,别过头看着窗外的阳光和树影,脱口而出。 “白头如新,倾盖如故。这是我最喜欢的。” 【天蓝色的衬衫是一面小天空】 周末的时候丁妍不在,夏薇一个人闲得无聊,就窝在房里睡觉。迷迷糊糊中接到一个未知号码的电话,夏薇好奇地接听,对方的声音听着有些耳熟,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你是?” “我是倪锦正。” “诶诶诶?你怎么会有我号码?” “那天你给我手机,我顺便也存了你的。”对方的语气甚是愉悦。 “是吗……你找我有事?” 倪锦正叹了口气:“有点小麻烦。我现在在S市郊外,但是我电瓶车电瓶出了点问题,回不来市区,所以想请你接我一下。” 夏薇瞪大眼看着窗外:“拜托……外面的热气可以烧死人,你居然让我一个姑娘家去带你回来?再说,我们也没有熟到那个份上吧。” 电话那头继续传来可怜兮兮的声音,最终夏薇被他黏糊的说辞搅得烦闷,睡意完全消失。 好赖皮……当夏薇骑着小绵羊往郊区开去的时候,她不禁欲哭无泪地这么想。他们之间只不过有两面之缘而已,自己真是太善良了,才被他软化的口气哄得在三伏天冒着晒黑的风险骑几十公里去接一个大男人…… 不知道骑了多久,远远的只看到被太阳烤得发烫的公路上空荡无比。 那家伙人呢?夏薇气得鼻子生烟,掏出手机打过去,电话接通后她立即咋咋呼呼地问:“我来了,你人呢?!” “我在麦田里。”说着电话被挂断,远处有一个黑点从麦田里直起身。 倪锦正还特别嗨地冲她挥了挥手。 夏薇翻了个白眼:“挥什么挥!还不赶紧过来!” 倪锦正却大喊:“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夏薇鼻子再一次气歪,索性走过去,无奈道:“你一定是咆哮教教徒吧?说话总喜欢吼。快走了!” 倪锦正笑得有些凝固:“没办法啊,嗓门不大就听不见。” 夏薇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戳了人家的伤疤,正有点愧疚,他话题一转说:“我发现躺在麦田里很舒服,你骑了这么久一定很累啊,躺会儿再走好不好?” “躺在这里被太阳晒成印度阿三?顺便让虫子爬进衣服里?你以为这是拍电影吗……” “不会啊,我刚刚躺了很久,没事的。” 夏薇深吸了口气:“随便你,反正我走了。” 说着她转过身大跨步就往前走,走了两步看倪锦正没跟上来,凶神恶煞说:“我真走了。” 他不动。 又走出两步回过头:“我真的走了,不是开玩笑的!” 他还是不动。 夏薇灰溜溜地垂下头走回来,她承认,她被倪锦正无言委屈的小眼神攻势给打败了。 她挨着倪锦正躺下来,说实话确实很舒服,骑小绵羊的疲劳瞬间远去。午后的阳光温存地撒下来,空气里尽是干燥的暖融融的麦田香气。 而蓝天那么近,一贫如洗,还有几朵浮云在上面游来荡去。 可阳光还是很刺眼,夏薇忍不住嘀咕:“这回涂了防晒霜肯定也要被晒黑了。” 倪锦正闻声,忽然直起上半身把外面的天蓝色衬衫脱下来,只穿着白色的紧身背心。他重新躺下来,将衬衫撑起来,挡住倾洒下来的光线,仿佛一面小天空。 夏薇忍不住去看倪锦正,扫到他干净的侧脸,以及,闭上的温柔的眉眼。 那一刻,风吹着头发和猎猎鼓动的衬衫,似乎将某些心事也吹得悄然改变。 【头顶的灯光仿佛是昔日的阳光】 那个午后夏薇沉沉睡了过去,是倪锦正骑着小绵羊把她送到市区叫醒才送她到家。 一个大男人骑小绵羊的样子她是第一次瞧见,却意外地发觉……很可爱。 回到出租屋内丁妍也回来了,夏薇心虚地别过视线,一股名叫罪恶感的情绪在内心滋生。刚刚她和倪锦正,怎么看都好像是……约会? 她干巴巴地问丁妍:“那个,你和倪锦正发展地如何了?” 丁妍顿了一拍:“哪个倪锦正?” 夏薇惊讶地支吾起来:“就是那天在俱乐部里的二等残废……哦不,耳朵失聪的那个。” “哦,没怎么样啊。” “他没联系你吗?” 丁妍摇了摇头,夏薇若有所思地回了房间。 几天后她再次接到了倪锦正的电话,是在深更半夜。 夏薇正贴着面膜,只好抖着嘴唇含糊地问:“什么事?” “我在巷子里找到一只受伤的野猫,但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养过猫,所以想请你帮忙。” “我贴完面膜就要睡觉啦!你不可能只有我一个养猫的朋友吧……找他们去吧!乖。” 倪锦正沉默了一下:“这只猫很可怜,好像会死。” “你……”夏薇毅然撕掉面膜,“你告诉我地址,我现在就过去。” 她赶到那个巷子附近时,就看到一个痞气的平头男小心翼翼地抱着小猫,柔情得极不协调。她跑过去说:“先送到宠物医院,你抱着它坐上我的小绵羊。” 猫好像是吃坏了东西,被送去医治。他们就等在外面,夏薇突然觉得不对劲。 “我说,你为什么老是烦我?” 倪锦正咳嗽了声:“你还不懂么。” 夏薇脸上的表情很微妙:“丁妍还跟说我你从来没联系过她?你想追的人,难道不是她?” “那天其实我只存了你的。” 一种不妙的预感浮上心头:“我还以为你一直烦我是想曲线救国想和我套近乎来追丁妍……” 倪锦别过脸:“你想太多了,我就单纯地……想烦你。” “你不会是……” 夏薇石化般地定住身形,倪锦正一本正经地点点头。 还没等她震惊完,一个白大褂走了过来,手上抱着小猫。 他隔着口罩说:“已经给小猫注射了庆大霉素,这里是回去给它吃的药,注意别再吃不干净的东西。” 倪锦正点头将猫抱过来,对着还在消化事实的某人喊道:“夏薇,别傻站了,走了!” “哦!” “……夏薇?” 她回过神,忽然听见白大褂在很疑惑地喊她的名字。她疑惑地看过去问:“你在叫我吗?” 白大褂定定地凝视了她几秒,将口罩摘了下来,露出了和少年时代相比更加坚毅的脸庞。 他身上的白大褂好像成了曾经的白衬衫,头顶的灯光仿佛是昔日的阳光,少年温文尔雅,在图书馆的书桌上和她讲小话。 她听见他说,夏薇,是我。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方文?”夏薇不敢置信地问,“你不是出国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当一个……宠物医生?” 方文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即掩饰过去说:“没什么,留学完就回来了。倒是你,好久没见了。” 倪锦正抱着猫,看着夏薇:“你们是旧识?” 夏薇点点头:“我以前的……同桌。” 方文看了倪锦正一眼:“也是夏薇的前男友。” 倪锦正哦了一声,状似无所谓地对她说:“那我去门口等你,你快一点。” 夏薇下意识地点点头,方文看着他的背影问:“这是你现在的男朋友?” “……不是。” 方文若有所思地收回视线,温和地微笑:“你还是先回去吧,别让你朋友久等。改天我再约你出来,我们好好聊一聊。” “哦……好。”夏薇把手机号码报给他听,就逃也似地奔出了医院大门。 她到现在都忘不了那年六月方文和自己提出分手,其实就是毕业了各分东西,但她难受至今。方文的威力太大,他是初恋,像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高墙,将她困在里面。特别是如今在学校里教书,当年似曾相识的回忆总会跃然眼前。 她不得不艰难地承认,她其实还有点喜欢方文,所以在看到他的那瞬间脚底发软,语言迟钝。 大门外只看到一个光溜溜的头照着月光,倪锦正怀中抱着猫,玩得起兴。 他扭头看了她一眼,语气酸溜溜的:“我差点要自己走回去了。” 夏薇面对着幼稚的倪锦正又活过来了:“那你自己回去啊!” 他哼了一声:“你载我过来的就应该载我回去。” 夏薇抚额,认命地跨上了小绵羊。 耳边是风划过的呼啸,还有倪锦正从背后传来的声音。 “夏薇,你愿不愿意一直被我烦?” “你现在就好烦……” 她嘴上咕哝着,埋在头盔底下的嘴角却好像被风刮得微微上翘。 她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自己现在的心情,一半因为与方文重逢而欣喜,一半却又因为倪锦正似是而非的告白雀跃不已。 难道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劈成两半,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吗? 【向左走,向右走】 之后的几天夏薇都惴惴不安,好不容易等到图书馆闭馆,她打开关机的手机,有两条未接短信。 “我今天在图书馆门口等你下班。陪我去买猫粮!From二等残废。” “夏薇,今天晚上有空的吧?我来图书馆门口接你,我们去吃顿饭吧?From方文。” 夏薇一下子懵了,措手不及地看着这两条短信,想拒绝其中一条都来不及了,这个时间已经是下班点……他们应该都已经到了。 况且,她自己也不知道该狠下心去拒绝哪一个。 带着某种自我唾弃的厌恶感,她胆战心惊地拿着包包走出了图书馆大门。 一看,果然有两个大男人站在门口。 方文脱去了白大褂,穿着熨烫地笔挺的西装,一副文质彬彬十分可靠的模样。而另一个……只穿着一件T恤手上还抱着毫无气势的猫。 两个人并没有对看,只是同一时间走到她身边。 倪锦正抢先开口:“夏薇,我们走吧。” 夏薇下意识地说:“哦……哦。” 方文拉住她的手:“夏薇,你不愿意和我出去吃饭吗?” 夏薇又下意识地说:“怎么会,当然愿意啊!” 手腕一痛,是倪锦正拉住了自己空着的另一只,气恼地说:“夏薇,再不吃猫粮猫会饿死的。” 这是什么烂借口啊,夏薇忍不住吐槽:“猫除了猫粮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吃……” “那我也需要你陪我去买啊。”他理直气壮如是道。 方文跑出来刷快被遗忘的存在感:“夏薇,我们很多年没见了,我有很多话想和你说。” 夏薇左右为难。 她此时恨不得自己能分成两半,省得自己在这里犹豫不决。有路人窃窃私语地往这里经过,逼得她不得不快点做一个选择。 “我帮你做一个选择好了。” 还没等夏薇反应过来,倪锦正就像个小流氓似的强硬地拉过她的手往回走。 她跌跌撞撞地跟着倪锦正的脚步,手上使力地想挣脱。她根本还没有想好,这种自以为是的幼稚的自作主张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方文不疾不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夏薇,你不是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当宠物医生而不是在国外吗?其实当年我根本没去,你不想知道为什么吗?” 夏薇大脑钝痛,使出了最大的力气硬生生地停止了脚步,倪锦正在自己前方也不得不顿住身形,留给她一个僵硬的背影。 她想,她做出选择了。 她对当年的事心怀芥蒂,此话无异一记重磅,诱惑着她跟方文走。 夏薇从倪锦正的手中坚定地抽出自己的手,对着他的背影小声地说:“妙乐多这个牌子的猫粮不错,你也可以找导购问一下。” 说完她转过身,与倪锦正背道而驰。 方文面带笑容地看着她走过来,想过来拉她的手。夏薇的手缩了回去,倪锦正手掌的余温似乎还残留在手中。 她不自然地说:“我们走吧。”方文的面色稍稍难看,默默地点点头。 他们并肩往前走,夏薇小心翼翼地回头看。 倪锦正还是站在原地,单手抱着猫,另一只手维持着拉着她手的姿势。 只是她的手已经被抽掉了,他好像握着一团空气,看起来颇为滑稽。 【相由心生】 夏薇跟着方文来到一家西餐厅,他握着刀叉的姿势都非常到位,看着夏薇盯着他有些怅然地说:“当年为了去国外特意学的,可惜没有派上用场。” 夏薇味同嚼蜡,好奇心在内心不断叫嚣。 “……到底是为什么?你当年和我分手不就是为了你要去国外吗?” 方文沉默了一会儿:“你还记得当年快高考的时候,你说你特别紧张,所以那天我们翘了晚自修在郊外散步。结果中途下起了暴雨,我们一路淋着雨回去?” 夏薇点点头。 “那天回来之后我一直咳嗽,但没在意,后来变成了肺炎。考试的时候发起了高烧,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根本就够不到出国的分数线。” 夏薇捏紧叉子:“那你为什么……不和我说?” 方文轻笑:“傻瓜,我只考到了一个很次的学校,根本不好意思告诉你。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根本就不想让你觉得愧疚,觉得是因为你而害得我。” 她低着头,声音压抑道:“难道不是吗……根本就是我任性,如果我不想去散步,你就不会得肺炎。” 头顶似乎传来谁手掌的温度。 “不怪你,要不是我自己粗心大意,也不会变得那么严重。” 夏薇只觉得胃部一阵翻滚绞痛,有些真相迟来了那么多年,席卷着物是人非的苍凉和遗憾,竟连弥补都变得苍白无力。这些年间她自以为是的怨恨,此刻面对着元凶轻描淡写的脸庞,可笑得无处安放。 兜转间,最应该被恨的人原来是自己。 “我真的不知道……” 方文体一言不发,只是摸着她的脑袋,像在安慰一条难过的小狗。 夏薇调整了情绪,佯装轻松地拍着自己的胸脯:“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一定不要客气。” “我倒是真的有一件事想让你帮忙。” “你尽管说!” 方文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再续前缘。” 夏薇佯装的笑松动地垂了下来,发出了无意义的一声“啊”。电光石火间,倪锦正落寞抱着猫的身影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脑海。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想好了再给我答复。”方文垂下眼眸,显得很伤感:“我其实就想告诉你,那么多年,我没有和任何人交往,因为我从来就没放下过你。” 夏薇像个游魂似地飘回了出租屋。 所有的认知都被颠覆,方文在她的心里早已被打上了负心汉的标签,而此时对方却默默地蹦了出来,委屈地辩白。她本来就对他心怀余情,此时那一点点旧恨也散去,似乎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重新回到他身边。 但不知怎的,莫名她就是开不了口,好像有一个人无形地阻挡在他们之间。 而她心里也明了那个人是谁。 在黑暗的房间里发着呆,一道灯光忽然刺入眼睛。她眯起眼往门口看去,就看到丁妍抱着一大堆零食进来。 “你去超市了?”她随口问,丁妍点头说:“陪倪锦正去超市买猫粮,嘴馋顺便就买了点吃的回来。” 夏薇眉间不自觉地皱起:“你和……倪锦正?” 她点头:“对啊,我今天去学校办手续,看见倪锦正傻站在门口,然后他说他想找人买猫粮,我就陪着一起去了。”丁妍坐到她身边呼哧地笑:“你还别说,倪锦正抱着猫仔细挑猫粮的样子好温柔,搞不好会是一个很称职的男朋友。” 夏薇闷闷不乐地扁嘴:“是吗……他长得那么痞,你当心再遇上个人渣!” 她同样拿这话来说服自己。 倪锦正长得好看,却总有轻浮的痞味。他还转身就可以搭上别人去买猫粮,就像对待一段感情总可以若无其事地开始下一段。再说他们之间只有似是而非的暧昧。 而方文不同,他们有过真切的曾经,他对她除了那年的分手,从来没有对不起她,而如今连这个对不起都名不副实。 她该选择的是方文,她曾那么亏欠他。 【暧昧曾比相恋逼真】 她和方文又在一起了。 他们会偶尔约会,吃个饭,散散步,但是夏薇却再也找不回那种心跳加速的甜蜜感。她也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水性杨花,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才会如此。久而久之,似乎方文也变得很冷淡。 每当看着方文的脸,一种愧疚不由自主地填埋了视线,她只能别过脸,想着必须和倪锦正保持距离。 想什么就来什么,倪锦正又发来短信麻烦她。 这回的理由是吃饭忘记带钱了…… 夏薇本不想去,但傻傻地骑上小绵羊往饺子铺赶的人又分明是自己,她对自己说只是为了和他当面说清楚。 倪锦正坐在夜色里,喧闹仿佛与他隔开,灯火像烟火,照亮了黑夜和他的眼。 夏薇顿了顿,大踏步上前将钱甩在桌子上。 “钱你不用还我了。你以后也别再找我了。” 倪锦正一愣:“……为什么?” “我已经和方文交往了,我不希望我男朋友误会我。” 她说得中气十足,伪装出来的气势只不过是填满了氮气的枕头,一戳就破。 可是倪锦正没有发觉,他只是在人声鼎沸里小心翼翼地说:“我没有听清。” 夏薇一呆,走到他的左侧,对着他的左耳大声说:“我不喜欢你,你听清楚了吗!” 倪锦正眉间一抖,淡淡地说:“没有。” “你不会连左耳也失聪了?”夏薇望着他的侧脸,那时在天蓝色的衬衫下无比温柔的眉眼,此时僵硬地如同一樽石蜡。让她清楚地明白,他听得一清二楚。 气势一落千丈,好像自己的右耳也失聪了,听不见自己说的话。但是她确实是这么说:“其实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吧?我给你介绍丁妍啊……你们是可以发展一下的。” 说完她转身,落荒而逃。 远远地回头望,只看到一片阑珊灯火。 她并没有按照自己所说的给丁妍和倪锦正搭线,但是在之后的某一天,丁妍忽然跟她说,她又谈恋爱了。 夏薇吓了一跳,表面上滴水不漏,并没有问她的男朋友是谁。但是心口仿佛有征兆般隐隐发疼。 她拿过一本杂志翻看,轻描淡写地问:“男朋友?不会是倪锦正吧?” 就算是又怎么样呢?这样斤斤计较的自己真的很难看,夏薇忍不住捏紧了杂志,一双眼睛模模糊糊,什么都看不清。 “不是啊,是我的学长。”丁妍瞥了一眼她,“我说,你杂志拿倒了!” 夏薇长长地在心中舒了一口气,手忙脚乱地把杂志拿正,咳嗽了一声:“那敢情好啊!我们找时间一起带家属出去玩!我还没给你介绍我男朋友。” 其实自从那天之后,倪锦正还给她发过一条很长的短信。 上面写:那天我徒步走到郊外谎称车子电瓶坏了,其实为了能和你看看风景;你肯定也不知道我对猫毛过敏,但我知道你很喜欢猫,用它做挡箭牌的我是不是很卑鄙?还有那一天,我带了钱,把你叫出来就是想请你吃饭,那家排挡我吃了好几年,味道真的很好,我想和你分享。哦对了,那天和丁妍一起去买猫粮,她还告诉了我很多你的事情,我很高兴。但我多想是你讲给我听。 夏薇看完异常惆怅,对着空气大声骂了一句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多笨拙的白痴,连约女孩子都不会,明明看上去那么老道。 她这才明白要看清一个男人,就像是隔雾看花。不拨云见日,总归是凭经验臆想的不合衬。 然而此时她的身边已经有了方文,她只能回复:会有别的女孩子讲给你关于她的事。 倪锦正回复过来:……恩,我准备出国去看耳朵,然后我会更好地倾听别的女孩子的事了。祝我成功吧! 夏薇松了一口气,却觉得怅然若失。 四个人的聚会约在双休,夏薇和丁妍来到指定的市中心广场上,丁妍忽然脸色惨白,拉着她的手说:“我好像看见我的EX了。” 夏薇抖抖肩:“那个渣男?在哪里?让我见识见识。” 她眼睛一眯,顺着丁妍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是方文。 她刹那脸色刷白,抓着丁妍的手用力到生痛。她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声音问:“你眼花了吧,怎么会是他?”丁妍冷笑:“就算我眼睛瞎了我也不会认错。” 夏薇深吸了口冷气,拉着丁妍,一步步地走到方文面前,没有放过他任何一个表情,果然从中捕捉到了他惊慌失措的神色。她一字一顿地逼视着他的眼睛问:“你就是丁妍的前男友?” 方文在长久的僵硬中,缓缓点了点头。 夏薇从头冷到脚,无法将记忆中的少年和此时隐藏得体的渣男划上等号。其实从头到尾,当初的少年也是一个伪装的幻象。方文根本没想过出国,那只是为了分手而找的借口。他从来不是专情的人,当年他只和她交往不过是当做高三的调剂。若干年后重逢,更不是什么念念不忘。到底是看前女友有人争抢,他忍不住故态复萌,想从中作梗。 那场聚会不欢而散,以她们两个给方文的巴掌收尾。 她终于看清了一切,后悔莫及地跑去倪锦正租的房子,开门的人却是房东。房东告诉她倪锦正前不久就退租了,据说是去了国外。还说倪锦正给她留了一样东西。是那只团成球的猫咪。 当房东抱着猫递给她的刹那,她眼睛一晃,仿佛看到了当时夜色小巷里,抱着猫笑容微痞却温暖的倪锦正。 要看清一个男人,就像是隔雾看花。 那时那地她未能看清,终是将曾想用单只耳朵拼命倾听她的人,遗留在那年街道通明的晚风里。 第14章 机器人曾撒过一个谎 【他的眼里藏着憧憬】 此时此刻安静的会馆里静寂无声,只除了在搭建的赛道上,正有两只机器人争先逐后地往前挪动,发出“呲啦——呲啦——”的响声,附和着吴水水急速的心跳。她的手牢牢地捏着遥控板,刘海下覆满了一层密密的冷汗。 快……再快一点…… 她全神贯注地盯着她控制的机器人,而控制着另一只的人却姿态轻松地蹲在她身旁,狭长的眼睛偷空从机器人身上挪开,漫不经心地看了吴水水一眼,又戏谑地收回来。 她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眼见比赛就要到白热化,两个机器人就要冲过最后关头,吴水水的整个神经都紧绷成一条线,双手按得飞快,脑中只有一个信念:不能输! “叮——” 男生的机器人捷足先登。 观战者顿时爆发出唏嘘声,原本安静到诡异的会馆又变得闹哄哄。比赛正式结束,蹲着的男生和吴水水一起站起来去捞过他们各自的机器人,在她弯下腰拿起机器人的那一刻,只见男生同时俯下身来,在人声鼎沸中懒洋洋地耳语道:“我早说过了,你赢不了我的。” 吴水水一愣,等她回过神,男生已经拿起了他的机器人,以胜利者的姿态缓缓走开了。 “……陆深!你别得意!” 吴水水气得浑身发颤,忍不住在牙缝里狠狠地低声漏出一句。陆深没听到,自顾自地走到了社长面前。 社长是高三的学姐,长着一张白净的瓜子脸,但据说技术很厉害。她笑眯眯地拍了拍陆深的肩说:“你赢了,恭喜啊。以后就是我们社的副社长了,要继续加油!” “我会的。” 说话一向吊儿郎当的陆深居然板起脸,严肃地点了点头。吴水水看得眼睛出血,忍不住揉了揉脸,结果还是一眼望到他那么认真的侧脸。 这家伙是哪根神经搭错了? 此时陆深和社长一起走了过来,社长冲着吴水水招了招手,笑嘻嘻地感叹:“刚刚你们俩的比赛很精彩。” 吴水水谦虚地说:“哪有哪有,只是我和那家伙一争高下习惯了。” 陆深似乎想说什么,看了一眼社长,又什么都没说。 “啊!还是宿敌呢。”社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们两眼,揶揄地说道。 吴水水略微尴尬地看了一眼陆深,他向来对这种话不在意。初中的时候也是这样,那个时候社团里的人总会八卦他们,而陆深统统嗤之以鼻。 但他此刻却反常地开口,像是在刻意强调着什么,说:“吴水水确实是难得一遇的好对手,我很敬佩她。” 表情疏离冷淡,和过去截然不同。 那家伙到底怎么了啊…… 吴水水看得一愣一愣,又惊疑又愤怒又不爽。她皱着眉刚要张口,视线忽然撞进了陆深的眼眸。他们并没有对视,因为陆深正低下头看着社长。 他的眼神如柳絮般轻柔,却隐藏着一种深重的憧憬。 【为谁露立风中宵】 上周刚进行的比赛是副社长名额的竞选,她本来不打算参加,但诧异地得知一向怕麻烦的陆深积极地报名后她也报上了名。 她苦练了一个暑假,士别两个月,等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来一举击溃他,令他刮目相看,却还是步了前尘,没能赢过他。 吴水水不甘心,周末的晚上抄起机器人和遥控器往包里一放,颠颠地就朝陆深家里走去。他家位于七号街尽头的别墅,吴水水轻车熟路地转移到他房间的窗台下,捡起草坪里的石块往窗口轻轻一扔。 石块发出叩响,但是窗户没有开。 不会吧,她记得这个时候刚过饭点,陆深都会在家。 吴水水满腹疑惑,但用石子敲就是没动静。正当吴水水认定陆深铁定不在家,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时,窗户居然打开了。 陆深的上半身出现在窗台上,脸上挂着浓重的不耐烦。 “喂!你干嘛!” 吴水水也怒道:“你这不是在啊!装死吗?!” 他拢起眉间说:“我很忙。” “……”吴水水顿了顿,“陪我出来比一场。” “上次不是刚比过?没有再比的必要了。” 吴水水捏紧拳头:“……上次是我没有准备好!我不会承认的。” 陆深叹了口气:“你这是为什么这么想赢我啊……这样吧,我现在真的有事要做,你真的很想和我再比的话,我们就把时间定在下周六的这个时间?” 吴水水撇了撇嘴,再怎么不甘心也只好点头。 约定的那天她提早到了,但陆深却一直没出现。天空也变成深深的暗蓝,四周万家灯火点燃,孤零零地齐照出她的身影。 她没有傻等,当即敲开了他家的门,开门的人是陆深的妈妈,她告知吴水水他一早就出去了,好像是去了学校。 周六学校没课,只有高三在补课,他去学校干嘛? 吴水水好奇地要死,便决定去一探究竟。学校里高三的教学区亮着灯,快要上晚自修。她找遍了教学楼和体育馆,最终在操场上找到了陆深。他像是一樽黑色的雕塑,坐在看台上一动不动。广阔的看台上只有他一人,头微微后仰,眼睛紧合着,有星光洒在他的眼睑上。 吴水水站在远处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会儿,轻轻地走过去,坐在他身旁。她总觉得身边坐着的这个人是幻象。记忆里的陆深是那么所向披靡骄傲奋勇,从没露出过那种颓唐落魄的神色。 陆深警觉性极强地睁开眼,看到是她轻吐出一口气,微微吃惊道:“怎么是你?” 她戏谑道:“怎么,你希望是谁。” 陆深又重新闭上眼,叫了她一声:“吴水水,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喜欢上机器人吗?” “我怎么知道,在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是一个眼里只有机器人其他什么都不感兴趣的笨蛋。” 他的声音模糊地传过来:“在我初一的时候我观摩过一场学校里的机器人比赛。那时候是一个女生摘得了冠军,我至今还能记得她操纵机器人的模样……专注得令人心动。可惜那时她就要毕业了。” 一道目光刹那穿越黑暗穿越回忆浮现在吴水水眼前,是那道暗含着万千憧憬的目光。 她牙齿打了个哆嗦,一个昭然若揭的答案在脑海里一闪而过。 “那个女生……就是社长吧。” 而陆深却不说话了。 “我以为你是个榆木脑袋,还说你怎么一直没有女朋友呢……”吴水水在心里悄悄苦笑,她以为他一直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多少和自己有点关系吧,没想到只是自作多情。血液仿佛停止流动,凝固了长久的猜疑。在这之前她一直在想,陆深有没有可能是喜欢自己的。 她双手无意识地捏成拳,指甲嵌进肉里,伸开的时候甚至翻出了一点血肉。 但她面色滴水不漏,带着熟稔的嘲讽:“原来你暗恋一个人三年了啊。” 陆深闭着眼,眼睑轻轻抖动。 吴水水稍稍垂下眼,轻声说:“说真的,你这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去告白呢?” 他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没有?” 吴水水若无其事的表情突然龟裂,她飞快地抬起头,假装看着茫茫星空。 她就像天上的星子,黯淡地围着那月亮打转,试图发出让他注目的微光。 而月亮只毕生憧憬太阳的灼人光芒。 有的人就是这样,在在乎他的人面前所向披靡,在他在乎的人面前小心翼翼。被偏爱的人总有恃无恐。 【无知的人总比较痛快】 吴水水仰脖子仰到发酸,才重新垂下头,却突然扫到陆深脚边有一个纸袋。她俯视一看,那里装的是一个黑白相间的简易机器人。 “诶?!……这个机器人我没看到你用过,哪里搞来的。” 陆深的面色一僵:“我自己做的。” 她蓦地一愣:“话说那天我去找你,你反常地拒绝了……难道就是在做这个?” “……对啊,那又怎样?”陆深看到她露出一种很微妙的神色,有点难为情又故作凶神恶煞,将纸袋子故意往自己身后一挪,躲开了吴水水的视线。 吴水水拨了拨自己的刘海,面目模糊地轻声说:“哦,没什么。你是想送给她?” 不用想也知道,陆深的表情也充分证实她猜对了。 “对了,你怎么找到这来了,有事?” 他不肯说那昭然若揭的答案,别扭地将话题绕回原点,听得吴水水又忍不住愕然。 “你……该不会真的把约定忘得一干二净了?” “约定?哦,我想起来了。”陆深若无其事地抓了抓脑袋,“可是我没带机器人,要不算了吧。” 吴水水指了指他的纸袋子:“你那个不就是吗?” 陆深皱紧眉头,郑重其事地说:“这个可不一样。” 她没有坚持,闷声不吭地把头低下去,血液一寸寸变凉。陆深突然伸过手来大力拍了拍吴水水的后背,嘟囔道:“我靠,别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好不好?来来来,来战!” 她抬眼看他,别扭地小声说:“你当我稀罕!本来就是说好的。” 于是两个人在黑乎乎的看台上拿出了遥控器。 “我-喜-欢-你。” 猛然间,陆深的那台机器人忽然一字一顿地念出了四个字,那是陆深本人的录音。 “啊!我按错了!” 陆深手忙脚乱地狠狠一拍机器人,扫了一眼呆若木鸡的吴水水,面色在月光下泛青,显然是尴尬到了一定境界。 吴水水挤出一丝揶揄的笑容说:“哦——这原来是个告白机器吗?” 陆深恶狠狠瞪了她一眼,似乎很想辩解,但铁证如山,他顿失底气,只好弱弱地别过头,冷哼了一声:“你等我会儿,我去买水。” 吴水水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故意发出很大的嘲笑声,一边很大声地说话:“陆深你还挺浪漫啊,这有什么好害臊的。” 陆深耳朵一耸,脚下的步伐更快了。 她凝视着他的背影在拐角处消失后,笑声顿时戛然而止。 四周空旷的操场上顿时恢复了一片死寂,冰凉的白月光刻画出她僵直的深黑剪影。黑暗里她慢吞吞地蹲下了身子,拿过陆深的遥控器,研究了一下看到了一个红色的按钮。吴水水轻轻地往下一按。 “我-喜-欢-你。” 机器人又呆板地发出了陆深录上去的那个声音,有点像老磁带卡带的那种感觉。 吴水水咬紧下唇,整个人没入黑暗里看不清,只听到她吸了吸鼻子,似乎在笑,又似乎在哭,对着机器人说话:“我也喜欢你。” 寂寥的声音空荡荡地回响。 【有些幸福不是我的】 期中考试结束后学校的社团活动开始活跃起来,机器人社团也有了大动作,打算办一个校内的机器人大赛,优胜者有奖金。 奖金虽然吸引了吴水水,但更吸引她的是终于又有了名正言顺的机会去击败陆深。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如果输了可能就得等第二年。所以她参赛的态度极其认真,隔几天就逃掉了第二节的晚自修跑到实验室,开始组装改良自己的机器人,或者下课时间就拦住各种老师问一些原理问题解答自己组装失败的困惑。 这一天她和窝在实验室里各种捣鼓,正完全忘我的时候,实验室的门突然打开了。 吴水水吓得浑身一激灵,看到陆深背着书包站在门口。 “怎么是你啊,吓了我一跳!”她猛地抱怨了一句,又埋下头去沉溺于改造当中。 陆深抱臂倚在门口道:“现在晚自修都结束了,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头也没抬地回答:“你不会自己看!” “有必要这么认真吗?一个比赛而已。” 吴水水动作的手忽的一顿。 “……为什么?” “明知故问。当然是为了打败你。” 陆深注视着吴水水,嘴角扬起一丝不解的苦笑:“我说,你有这么恨我吗?这么想要打败我。” 她撇了撇嘴:“我哪有这么小人之心,就是有点固执,你只要让我赢一次我就痛快了。” “喂,我肚子饿了,陪我吃宵夜去。我请客。”陆深听到这个答案咧嘴一笑,很大爷地走过来,将手搭在吴水水肩头,下巴靠上去,带着懒洋洋又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于是吴水水就缴械投降了,怀着一种自我厌恶的无奈感跟在陆深后头来到了闹哄哄的夜市小摊上。他要了两串鱿鱼两串羊肉,各分了一串递给吴水水。两个人干净利落地解决完后又转战到米粉店,陆深直接向老板喊要两碗酸辣粉,吴水水轻轻皱了皱眉,对他道:“喂……你又忘记我不能吃辣的吗?” “……我记性不好。”陆深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帮你再叫碗。” 吴水水从包里掏出MP4,把耳机一塞,淡淡地说:“不用了。” “喂!!” 她看到陆深在对面张牙舞爪地暴躁辩解,可她根本不想听,把耳机的音量放到最大。音乐播放的是莫文蔚的《爱》,唱着:因为你总会提醒,就算我得到世界,有些幸福,不是我的。她偷瞟了一眼陆深,忽然泪意汹涌。 吴水水正兀自伤悲春秋,耳机突然被陆深狠狠拔掉,破坏了所有的氛围。 她翻了个白眼:“你干嘛?!” 陆深大刺刺道:“谁叫你不好好听我说话。” 吴水水磨了几下牙,恨声说:“你果然很讨厌……等着,这次的比赛要是输给我千万不要哭鼻子。” 他掏了掏耳朵:“你这话都说了多少年了,哪一次成真过。” 她气得七窍生烟,狠狠地一拍桌子发誓:“这次!这次我死也会赢!如果我赢了!你……你就把上次的那个机器人送给我!” 她一时激动脱口而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但陆深却呆住了。 两个人相对沉默,摊子里鼎沸的人声反衬出他们这一桌愈加诡异的气氛。终于陆深先说话,打破了这份尴尬。 “行啊,”他微微笑着扬眉,“如果你真的能赢过我。” 【想赢过他,很多年未遂】 时间仿佛倒流到那天选拔赛上,此时的会馆内被学生堵得水泄不通。因为这次的初赛对阵就是吴水水和陆深。一部分已经领略过两个人棋逢敌手战局精彩,另一部分则是慕名而来。 初赛的赛程简单,只有一回合制。因此只能一锤定音,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吴水水在心里默念着要镇定,可端起遥控器的手还是忍不住微微发抖。她克制着自己不允许去看陆深一眼,以免分了心神。 在比赛要倒数开始的时候,她闭上眼睛拼命深呼吸,脑中摒除了所有的杂念,只留下一个坚定的念头:赢过他。 出于固执,出于多年的憧憬,出于一直未能兑现的遗憾,也是出于那个约定,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样这么强烈地渴望赢。吴水水唰地睁开眼睛,比赛正式开始,她猛地按下启动键,用力地好像下一秒那按钮就会被按爆。 因为这些日子以来她有好好地改良过那个简易机器人,他走路的速度明显比过去快了很多,渐渐地与陆深拉开了距离。围观的人都屏息静观,机器人走路的声音啪嗒啪嗒,混合着她难以抑制的兴奋感猛烈地冲击心房。 就要赢了。 这么多年,就要赢了…… 她死死地抓住遥控器,拼命地按着加速键,机器人有条不紊地继续领先,就快到达终点。 吴水水就快要松了口气,差她一点点的陆深的那个机器人忽然□□纵着抬了一下胳膊,将她的机器人推倒。 机器人倒地的声音如泰山压顶,振聋发聩。 这是比赛中的一种合理手段,如果敏捷性好是可以安然避开的,因此观战的学生们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只是唏嘘着吴水水不够专注,这下子是输定了。 但吴水水此时的感觉却是心惊肉跳。 她和陆深很早以前就彼此约定过,这招数太阴险,要玩大家就堂堂正正地玩,风风光光地赢。所以她几乎忘了可以出这一手。 她当即震惊地侧脸望向陆深,用眼神诘问他,可是他根本没看过来。 吴水水意识到现在还在比赛中,尽管疑问塞满了大脑,她根本想不通陆深为什么阴了她,是因为不想让她赢所以如此狠下心,抑或是他不想把那个机器人送给她。 如果是后者,那就太自取其辱。 吴水水心乱如麻,在一片混乱中头脑发昏地看着陆深的机器人到了终点。 比赛终于结束,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去问陆深,可她发现陆深站直了身子,把头仰得高高的,搜寻着看台,最后视线定格在某一处。 吴水水顺着那视线看过去,模糊地辨认出……那是社长的身影。 那一瞬间电流击遍全身,心脏深处传来钝痛。她什么都明白了。 他不想在憧憬了很久的人面前丢脸,不惜阴她也想要赢。 吴水水意识到比后者还要残酷的真相,身体不由自主地轻晃,勉力才站稳。她用袖子抹掉比赛中流出来的汗,却怎么也抹不掉眼睛里流出来的汗。 她手忙脚乱地反复擦,神色慌张地呢喃:“啊……怎么会越流越多。” 视线中覆下一片阴影,是陆深走了过来。她连忙狼狈地低下头去,两只手狠狠地抹脸,皮肤都被搓得通红。陆深错愕地问:“……你在干嘛?” 她压抑着声音说:“我在擦汗啊,没想到流了这么多。” “喔……”陆深点了点头,踌躇地看着吴水水,磨蹭了一会儿道,“刚刚的事是我不对,我道歉。” 吴水水突然笑了:“幸好你还记得你和我约定过,我以为你连这个都忘了。” 陆深嘴唇动了动,又抿紧。 “那理由呢,这么做的理由也不说吗?” 他这回彻底沉默了。 “你别这么严肃啊,”吴水水拍了拍他的肩,“就像你说的,一场比赛而已,我需要这么认真吗。我突然看开了,觉得……都无所谓了。” 她收回手,蹲下身子,紧紧抱起倒地的机器人,脚步一深一浅地往门外走去。眼里的汗扑簌簌地落下来,可表情却出奇地平静,像黑夜里的静水深流。 她面无表情地走出门外,眼里的汗水被阳光蒸发,不远处一片梧桐树的叶子已经泛黄。 这个世界的秋天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不该丧失的都在此刻丧失。 【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对手】 陆深像烟,她吸了很多年,早已成瘾。陆深的癖好很特殊,喜欢机器人这个非常冷门的东西。她就跟着去研究,强逼自己成为个中好手,只为了争强好胜,赢过陆深。 她憧憬着他,前方的道路空空,而他是唯一。 可是千算万算,她没算到陆深会喜欢上机器人,也是缘于对另一人的憧憬。 她就像夸父,而陆深是太阳。夸父追日,近在咫尺却永不可得,最后竭力而死。 追逐的人总是被所追逐的人事折杀,她也在劫难逃。 吴水水再也不主动去找陆深比赛,社团里碰见的时候她只是礼貌地打个招呼,把他只当做一个普通的同学。假装天下太平,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陆深感觉到了吴水水的不对劲,深知与比赛脱不了关系,也没有去找她和好。两个人就不尴不尬地维持着点头之交。直到快期末的时候陆深终于想通了,拉下面子去找她。 他在快上晚自习时把吴水水叫了出来,两个人在亮着路灯的操场上慢慢走圈,彼此都没有开口。操场上还有零星的几个人在散步,结果等他们都走光了,陆深还是没有开口。 他发现原来看起来很大的操场,其实走起来那么小。小到他还没酝酿好措辞。 吴水水先一步停了下来,没什么表情地说:“要上晚自修了,我得回去了。” “等等。”陆深立即开口,纠结地又停顿,反复了好几次,最后自暴自弃地说:“吴水水,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没有。”她立即否认。 “说谎,你最近都没有来找我比赛了。你不是一直最想赢过我的吗?” 她眼神四下游离,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又摇头。 “……曾经是的,不过现在不重要了。” 陆深还没消化过来,呆呆地站在原地,吴水水便扭头一溜烟地跑了。她急速地飞奔,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反悔,就冲过去拍拍陆深的后背,冲他一笑,两个人化干戈为玉帛,再度轮回到过去那种可怕的循环里。 直到期末考结束放寒假,他们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她一个人时常常发呆,忍不住想像过去一样跑到陆深家里,扔块石子叩开他的窗头。两个人就亲密地蹲着,又很反叛地相互较量。比到最后肚子常常饿得不行,就去夜市里吃宵夜,而陆深常常忘了她不能吃辣。 她很怀念过去的时光,但回忆起来又觉得心酸。 小年夜的前夕她忽然收到了一个快递,发件人上面居然写着陆深的名字。吴水水打开来一看,箱子里安静地躺着一只黑白相间的机器人。 是那只陆深本想要送给社长却没有送出的那只,只是陆深录上去的那句我喜欢你被他重新卸了下来,它变得毫无意义。可她还是怔然地看着它,欢喜如潮水涌上心头,湮没了难言的失望。 箱子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是陆深丑丑的笔迹,写着: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对手。 一个机器人,一张字条,就那么轻易地令吴水水心软了。他就像软肋,不碰还行,一碰就原型毕露。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无论自己曾多么受伤而想要不再理睬,可只要他稍微示好,就忍不住想要原谅。 她看着快递手足无措,一会儿她想写点什么回过去,结果写了封长长的信,又觉得不好,就扯下来揉成一团扔在一边。片刻后桌上就堆满了小小的白色纸团。琢磨了好几天,她决定动手改造他送过来的机器人。 把机器人改造好寒假也就结束了,她这期间一直没有联络陆深,既是想再气气他,也是想给他一个惊喜。这天她把机器人小心地放进包包里,又紧张又期待地去找他。 近乡情怯,她重新走到熟悉的窗台下,却不敢动作。 她在原地犹豫,窗户突然自己打开了。 一个熟悉的跋扈的身影探出窗头,向她皱眉,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跳。 “吴水水!!” 那久违的声音混合着生气和惊喜,吴水水忍不住抬起头,对上他狭长的温柔眼眸。 【你终将被薄暮掩盖】 “……好久不见。” 吴水水看着他的眼睛,傻不啦叽地冒出了这么一句。陆深脸色一沉,冷哼道:“你还知道来找我。” 她眼尖地看见陆深的耳朵上红红的一片,惊讶地说:“啊,你打耳洞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陆深忽然非常不自然地摸了摸耳垂,咳嗽了一声又不怀好意地笑,“难道你想去打两个,和我比耳洞谁多吗。” 吴水水翻了个白眼:“我有这么无聊?!” 陆深看了眼吴水水提的袋子,什么话都没说,默契地从房间里拿了另一只以前常用的机器人出来,从窗台上身手敏捷地跳下来,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吴水水面前。 “来不来比一场?” “来啊。” 两个人亲密地蹲下身子,吴水水等待了一会儿,忽然按了按操作遥控器的那个红色按钮。 那只黑白相间的机器人猛地顿住,发出了一声犹如老磁带卡带的声音。 “我-喜-欢-你。” 陆深一愣。 “诶——我记得我把那个去掉……”他轻声呢喃,忽然收住。因为刚刚一时没听清楚,那声音和之前的那声音不一样。 那是吴水水自己录上去的声音。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吴水水,咳嗽了一声,别过头去:“……你按错了吧。” 吴水水凝视着陆深,吸了吸鼻子,夕阳把她的鼻端照得鲜红。她用力地点头再点头:“恩,我按错了。” 陆深拍了拍手站起来:“快吃饭了,我就先回去了。” 吴水水仍是蹲着:“……哦。再见。” 陆深说:“再见。” 那声响逐渐变得遥远,险些要被昏红所占据。薄暮就这样慢慢地融化了她的念想,自顾自地化为黑夜。 但太阳总会升起的不是吗,吴水水支撑着自己站起来,给自己打气。只要继续追逐下去,总有一天会和他并驾齐驱,让陆深看到自己是那么努力地想要进入他的视野他的生命。坚持就是胜利,阳光总会驱散黑暗。 她就真的傻到去打了两个耳洞,左右耳各一个。 趁着周末的时候她去逛街,看中了一对耳钉。那对耳钉是银色的,是两只小拇指互相纠缠的造型。这是日本的原单货,小指在日本的文化里代表羁绊。这对耳钉则代表着永不分离。 吴水水当即被戳中,买下了这对耳钉。她乐滋滋地想陆深那笨蛋虽然打了耳洞但肯定没有那么快买耳钉。就算买了也肯定很丑。所以她就大方地赏给他好了。 她把一只左耳的戴上,把右耳包好去找陆深。结果班上的人告诉她陆深不在,去找社长了。她心里咯噔一下,还是慢腾腾地上了五楼。 陆深的身影还是那么好辨认,高挑地往二班门口那一站,他侧对着她,距离隔得那么遥远,什么都模糊不清,唯独他的右耳在阳光下那么亮。 他的耳朵上已经有了一只耳钉。 门口还站着社长,只见她伸出手去,接过陆深递过来的相同款式的耳钉,笑意温柔地戴到左耳上。 时光就像鸣笛的小火车,轰隆隆地开进昏暗的隧道。 之中吴水水不小心与陆深走散,她赌气地以为时间那么短,一切都能够重来。哪想到寒假一过,时光开出小隧道,天青地白,她才看清楚陆深在黑暗中已经挽过他憧憬已久的手。 头顶被阳光照射,传来暖融融的温度。很久以前,她想起第一次比赛输的时候,她丢人地开始哭,陆深无声地把手放在她头顶,传来暖融融的温柔。 从今以后,她无缘这种温柔。 耳钉成双地挂在他们的耳上,刺目地预示着再也无法自欺欺人。而她也不能再去追逐他,插足在他们中间当个死缠烂打的第三者。她从头至尾只扯到他的衣角,他未曾来牵她的手掌。 缘是镜中花,留在镜中死。 陆深把耳钉送给社长后走了过来,看到了站在走廊尽头的吴水水。他诧异地打招呼:“你怎么在五楼?” 吴水水也笑着朝他打了个招呼,眉间轻皱,嘴角却笑得极灿烂。阳光照在她的睫毛下,洒下一圈灰色的阴影。 她把手心里紧紧捏着的耳钉戴上右耳,指了指两边,说我来找你炫耀。 你看,我有两个耳洞。 你看,我总算比过你了。 陆深好笑地摸上了她的头,乱七八糟得揉了一通,说你怎么这么孩子气啊。她的头顶就猝不及防地再次感受到那种温暖。 她退后一步,远离了那道日光,也远离了他的手掌。 陆深一愣,尴尬地把手收回来,转移话题说:“在这方面赢我可不算,这周末再来和我比一场啊?” 吴水水低着头摇了摇。 他们就像两只机器人,追逐赛跑。她苦心追赶,一直未能赶到他前头,入他眼中。赢了又能怎么样呢?在这场最大的角逐中,他已越过终点,走向他的憧憬,将她甩在后头。 她踽踽独行,不能也不想再疯魔。 第15章 天之大,最好江湖不见 【有的人最好江湖不见】 收件人:何铮 主题:七夕快乐 正文:【何铮,七夕快乐……这是你第七年没有陪我过。】 林亦欣怔然地看着屏幕上显示出“发送成功”的字样,总有一种莫名地惴惴不安。怀疑是不是邮件压根没有发出去。因为自从三年前开始,她发送给何铮的邮件一封都没有得到过回复。 林亦欣在商场的花鸟铺子上班,这里店面中等,老板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对员工要求很苛刻,但她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她喜欢亲手料理那些幼苗一日日茁壮成长,最后在枝桠间盛放出希望。这之中她能够汲取到一种等待何铮的力量,幼苗总有一天能长成似锦繁花,她相信终有一日能等来何铮。 尽管这已经是等待的第七个年头。 七夕铺子的生意尤其好,老板特意推出了观赏鱼买一赠一的活动,在上面贴了个标签:我‘鱼’你共度一生。此招甚妙,许多情侣逛进来都会情不自禁地掏钱买下,她也忙得焦头烂额。 好不容易空闲了一会儿,铺子里又走进一对情侣。男人穿着POLO衫,身材精瘦,理着短短的发,眉眼似曾相识。他们同样买了观赏鱼,走到林亦欣这里付钱,却见她不动作,像傻了似的直望着自己。 他皱着眉提醒:“我和我女朋友想买那个,麻烦给我们包装一下。” 但林亦欣仿若中邪,还是一动不动,眼珠争得不能再大,看上去像在发呆。男人无奈地转向另一个营业员,很快付完钱消失在林亦欣的视线里。 营业员小A走到她身边,抱怨说:“你刚刚神游到哪里去了啊,顾客叫你你都没反应。” 林亦欣却一言不发,猛地跳了起来,一把推开小A,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小A吓得一愣,在后面大喊:“你疯啦!上班跑出去不怕老板发现虐死你!” 但她远远地将旷工的后果抛在脑海,在人流中发了疯似地跑,想追赶上刚刚离去的那双背影。 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刚那个男人……居然是何铮。 不,绝对不是他。何铮不可能会出现在自己面前,更不可能站在自己面前还认不出自己。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认错了人,林亦欣更急切地跑,眼睛里不断搜寻那个男人的身影。最后看见那对情侣在火锅店门外排队。 她猛地刹车,此时却不敢靠近了。腿肚子不断打颤,她在心里默念不用怕,这个人只是个和何铮相像的人而已。他只是个陌生人。 林亦欣深吸了一口气,提心吊胆地走到男人身边,他正在和女朋友开心地聊天,林亦欣带着某种莫名的胆怯插进来,试探地喊了一句,何铮。 她期待着男人的反应,就像是等待一个临死的判决。 然后男人说了句,你在喊我吗? 那一刻林亦欣觉得,她死期已到。 【有些花难以盛放】 何铮此时才正眼看着面前失魂落魄的人,突然像是意识到什么,脸色刹那刷白。他嘴唇抖了好几抖,话不成调地说:“林……亦欣?” 林亦欣看到何铮终于认出了自己,却完全高兴不起来,万念俱灰地轻轻点了一下头。 何铮立即低下头对女友说了些什么,然后走出队伍,拉着林亦欣到不远处僻静的角落里站定。他看着林亦欣如同失魂的木偶般低着头,突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沉默了半天,何铮说:“真的是你……变漂亮了啊,脸上痘痘都没了……还戴个黑框。”他耸了耸肩笑:“我差点认不出你。” 林亦欣低声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气氛一下子冻结,何铮双手插进口袋掩饰自己的慌张,说:“几个月前。” “那为什么不来告诉我呢?”一楼正在举办七夕婚纱活动,那声音刺耳地从一楼直接穿越到七楼,“枉我今天还跟个傻逼似的给你发邮件,傻逼似的祝你七夕快乐,傻逼似的……等你。” 何铮瞬间怔住,片刻后底气不足道:“那邮箱……我已经很久没看了。我以为,你早就没有等我了。” 然后何铮开始解释,三年前他曾给她打过一个电话,不知道为什么接通后是一个男生问他找谁,他尴尬的把电话挂了,甚至也没问她要个理由。当时正巧在英国有个华裔师妹Aimee追他,Aimee虽然知道他有女友,但死活不肯放弃。他一开始不想理她,但时间久了,习惯了Aimee的存在。他说不清电话接通时他是怎样的心情,但或多或少甚至有几分轻松?他不想再要什么答案,却给了自己一个名正言顺答应Aimee的理由。 心如死灰大抵就是林亦欣现在的心情,她觉得自己辛苦构筑的世界崩塌成尘,恨不得拿把机关枪把所有都扫射掉,然后再往自己太阳穴上一抵扣动扳机,世界就清净了。她声音飘忽不定地开口:“我记得,七年前有一个人跟我说,让我等他。” 何铮顿时语塞,他遇上她时才高一,他们交往了整个高中时代。但父母让他在高考后出国上大学,于是他和她约定四年后回来,让林亦欣等他。 “可是那时我和你约定的是四年,四年已过,你完全……不必要再等我啊。”何铮在美国住了几年,吃着美帝的米看惯了分分合合,观念早就截然不同,“你要知道,现在的人都是饮食男女,速食爱情。一拍即合,不合就散。” 林亦欣面无表情:“现在的人……包括你?” 何铮沉默着。 “你想说……我枯等的七年是完全是自己咎由自取自作多情一根筋转不过弯来十足十的二是吗!!!”林亦欣急促地说着,到后来几乎是吼了出来,惹得四周的路人纷纷惊疑地看过来。她仿若无人地飞快转身,到真正空无一人的楼梯口时又乱了阵脚,仓皇地跑下去,速度快得几乎要失足跌下。 林亦欣连环夺命call,将闺蜜纤晨喊到家里来,自己在楼下的超市买了一整箱的冰啤。纤晨正和男朋友浓情蜜意,被叫出来一肚子不爽,像土匪进村一样踹开她家的门,要是林亦欣是寂寞难耐闲得蛋疼把她给叫出来,她非把她给灭了不可。 结果踹开门吓了她一跳,地上一路空着的冰啤罐,从来不喝酒的林亦欣在沙发上喝得东倒西歪,看见她进来笑得醉醺醺地招手,又忽然猛地跳起来跑向厕所。纤晨急忙跟进去,看见她趴在马桶边干呕,使劲抠着自己的喉咙欲吐不吐,五官都通红地扭曲。纤晨急忙走到她身边抚着她的背,忧心忡忡地问发生什么事了把自己搞成这德性。 林亦欣一边吐一边笑,整一个疯婆子模样,笑着笑着眼泪忽然就毫无预警地从指缝里滑出来。她转而靠在纤晨肩头上,两只手无力地滑下去,死死地抓住自己的衣角。 纤晨听到她在自己耳边翻来覆去说着几句听不懂的话。 她说你知道吗,原来有的花再怎么悉心照料,它都不会开。 【怕再见你换了模样】 林亦欣宿醉醒来已经是早上十点,头疼得让她恨不得直接撞墙再晕过去算了。纤晨没有走,摩拳擦掌要拷问她昨天晚上的事。但林亦欣猛然想起来她昨晚旷班,今天又迟到,老板绝对要杀了她。当即整个人战斗力飙升,忍着前所未有的头痛将纤晨晾在一边,不管她在那里跳脚,挤地铁赶到了花鸟铺子。 刚走进店里她就有一种十分不妙的预感,小A以一种看死人的眼光注视着她,老板好死不死地就在店里,把迟到的她当场抓包。 也许是她运气太好了,昨天七夕节老板的老婆出轨,稍微有一点小事就可以令他火山爆发。林亦欣身先士卒,被当场炒鱿鱼。 昨天她已经领略过冰封万里,此时不过是雪上加霜,令她感觉到麻木。林亦欣没什么表情地说那给我结算下工资吧。倒是小A一脸死了爹妈的神情拉着林亦欣说我好舍不得你。 林亦欣在心底默默腹诽你只是舍不得有我在你可以偷懒的日子。 她垂头丧气地走出商场,没有看见迎面走过来的人。直到那人开口,猛地吓了她一跳,当她看清来人是何铮后,烈日炎炎下顿时被烤得满脸冷汗。 何铮见林亦欣这个反应,忙要伸手过去摸她的额头。但在那双手伸过来之前,她就异常剧烈地,急速地别过头。 何铮的手垂在半空中,又泰然自若地收回来,问:“我正好来找你,你是在我昨天去过的花鸟铺子上班吧?” 林亦欣笑:“现在不是了,拖您的福,被炒了。” “……昨晚回去后我想了很多,无论这七年我们到底错过了什么,你总归是因为我耽误了这些年。你看这样好不好,我身边有很多单身的朋友,条件都不错,我介绍你们认识?” 何铮看见林亦欣低垂头,刘海下看不清她的表情,面目冷峻地藏在阴影之下。片刻后她抬起头,目光如冰寒,直接洞穿这八月骄阳。 她扬起毫无笑意的笑脸,咬牙道:“……谢谢你的好心。”然后僵直着背脊越过他,走出几步又停下,声音模糊地说:“你真的是何铮吗?” 你真的是何铮吗?那个除了家人之外最宠爱她的少年。 若不是过去的甜蜜太深刻,她怎么会执意等待七年。只是这时这秒太薄情,让她怀疑过去的一切是她得了幻想症臆想出来的,抑或是少年脱胎换骨,让他人灵魂上了身。 何铮被这句话一激灵,转过身去看,只看得到林亦欣步履踉跄的背影。 几日后他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七本黑色的日记。 一本一年,每一本都记载着他所不了解的,她等他的那些挣扎浮沉。 【狼狈比失去难受】 这年头缺钱缺车缺房就是不缺人,林亦欣在人才市场转了无数圈统统无功而返,投出去的简历也是石沉大海。她怕再这么下去就只能混吃等死了。每次一有电话打进来她就急吼吼地接,不是让开门查水表的就是说打错人了。她每次骂骂咧咧地挂掉下一秒手机响起又再度满怀希望地接。 这一次打过来的人是何铮。 起初林亦欣没有听出来声音,几秒短暂的大脑空白后她迅速挂掉了电话。但何铮锲而不舍地打,她无奈地接起电话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何铮说你找到工作了吗,没有的话我朋友的公司有一个职位空缺着,可以给你。然后让她出来面谈。 林亦欣思来想去,还是决定赴约。她没必要和自己过不去,看看再说。 何铮口中的朋友的确是朋友,只不过是女朋友,Aimee。 Aimee的父亲在当地有一家小公司,要挖一个职业给林亦欣那是易如反掌的事情。何铮的女友听到何铮叫她的名字,脸色顿时黑了一半,用很蹩脚的中文对她说:“你是那个寄日记给我男朋友的人?” 男朋友……林亦欣冷笑着说是。 Aimee顿时说:“不好意思,这忙我不帮了。” 何铮在桌子底下死命揪着她的袖子,皱眉低声说:“亦欣只是我朋友。” 林亦欣坐在对面冷眼看着他们纠结,一张桌就将彼此隔成两个世界。何铮说的一字一句她都听得透彻,却怔怔地发起呆来,有些好笑地想起某一年少年模样的何铮颤抖地把她抱入怀中,用力到她背脊生痛。而少年浑然不觉,极度怕失去她般说:“我才不要你做我朋友。” 怎么感觉……是上辈子的事。 最后这件事告吹,Aimee不愿帮林亦欣更不愿意要。何铮觉着自己又出尔反尔了,偏偏要跟着林亦欣帮她找工作,甚至冷落现女友,直到这件事办妥,他联络到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在他的公司里给林亦欣安插了一个职位。 找到工作的那晚何铮请林亦欣在一家高级餐厅吃饭,一道菜的价格就足够花掉她以前半个月的工资。她平生哪敢来这种地方,顿时不敢造次,连咀嚼都小心翼翼。 Aimee在他们快要吃完时突然现身,抱着个箱子穿越大厅直走到他们这一桌。林亦欣直直地看着那箱子觉得眼熟,后知后觉地发现那不就是她寄给何峥的日记吗。 Aimee走到何铮面前,表情肃杀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何铮看到她不解地站起身问:“……你怎么现在过来了?我不是跟你说吃完饭再去找你吗?” 她浮起冷笑:“等你和林亦欣吃完饭?” 她转移视线,嫌恶地扫了一眼林亦欣,然后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动作:她把抱着的箱子翻转过来,里面的日记本顷刻散落在地,狼狈不堪地曝光在凄惶的灯光底下。接着她用在座所有人听到的声音刻意地对何铮道:“这个女人明知道你有我还缠着你,居然还恬不知耻地寄给你日记本,告诉你她怎么喜欢你。怎么,想横刀夺爱?” 顿时所有的目光看向林亦欣。看戏的,鄙视的,探究的……所有的目光如芒刺在背,又如万箭穿心。她感觉到心底有一把火在焚烧,灼烧得她想跳起来和Aimee叫板。但这里不是撩起袖子就可以对骂的市井小摊,她不敢,并觉得丢人,只能脸色苍白地怔楞在座位上,将头低低地压着,反倒更让人觉得她底气不足。 她想忍一时风平浪静,再丢脸也不过如此了。结果下一秒,头发和脸上一片凉意。 Aimee将桌上的葡萄酒全数泼到了她头上。 四周一片安静,葡萄酒随着头发黏腻地滴落,将她的镜片染成扭曲的狼狈的腥红。林亦欣尽力睁大眼睛,四周一片模糊,她什么都看不见了,可还是在搜寻着何铮的身影,想求得他一点点的庇护。 而她没有听到何铮为她辩解哪怕一个字。 她在像瞎了的视线里,模模糊糊地看见何铮包庇着Aimee,不管不顾地走掉。 她眼睁睁看着他跨过那扇门,像是跨过那段和她度过的少年时光,轰然离去。 【不敢说的怀念】 最后连林亦欣自己都忘记她是怎么走出那家高级餐厅的。 等她头脑清醒过来时她已经坐在路边几个钟头,天色昏暗,风把她头上的葡萄酒汁吹干,可头发一撮一撮地粘在一块儿,十足的流浪汉派头。她手上还抱着在餐厅里被扔掉的箱子,躬着身子在那些毒辣的视线里将日记本一一捡起来郑重放好。 不是她想赖在路边,是她实在没有走路的力气了。从心到脚,统统老了一百岁。 在那一瞬间,她居然还神经质地以为何铮是十年前独爱她的少年。曾经高年级的男生讽刺她身材不好,是个飞机场。何铮二话不说,头脑发热就上去干架,最后被围殴得鼻青脸肿,还被学校记了过。但他满脸无所谓,固执地说:“谁敢说你一个字不好那就是欠揍。” 于是十年后她习惯性地以为那个人还会威风凛凛地挡在自己面前,结果她被时光狠狠嘲笑,独自承受这场惊天动地的羞辱,而他冷眼旁观。 林亦欣痛苦地从回忆的泥沼中满身疮痍地爬出来,想起身走人。一个路人刚好走过来,忽然在她面前停下,可怜兮兮地扫了她一眼,从裤兜里摸出十块钱的纸币扔到她怀中抱着的箱子里。 林亦欣顿时错愕不已,等路人走远了她才反应过来,哭笑不得地看着那十块,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有多狼狈。 那日之后何铮无数次打她的电话,她都没有接。在公司里看到何铮特意来找她时她都熟视无睹。何铮一直未能将道歉说出口,直到这一日公司举行员工爬山活动,何铮特意和老朋友打了个招呼来参加,想趁此机会道歉。 何铮一路沉默地跟在林亦欣身后,似乎一直在斟酌着怎么开口,直到下山时他才终于提及林亦欣的噩梦。 林亦欣顿时心神恍惚,脚往前踏空一步,眼看着要从台阶下滚下去,一双手从背后紧紧地抓住了她。 是何铮千钧一发伸出的手。 她惊恐地反抓住他的手,结果用力过度,何铮的着力点都在她身上,自己身形不稳,等林亦欣放开手后忽然脚底打滑,眼看着就要滑下去。 林亦欣头脑发懵,原本只要她伸出手尽力拉住他就可以,但那电光火石间她吓得面无血色,眼睁睁看着何铮整个人从台阶下滚过去,脚步着地,当即摔断了腿。 何铮很快被安排住院,林亦欣作为罪魁祸首义不容辞地得去看他。一大早她就向公司请了假,忧心忡忡地去了何铮的病房。结果Aimee已经在了,带着温好的粥在喂何铮。他半倚在病床上温顺地一口一口喝着。林亦欣拿着保温瓶顿时僵硬在病房门口,看到那两人心里五味杂陈,进退不得。 Aimee似乎对自己在餐厅的所作所为毫无愧疚,眼里只记着林亦欣害何铮摔断了腿,底气十足地恨声道:“哟,你还敢来?” 林亦欣实在不想理她,而且确实是自己的错,只淡淡道:“……何铮摔断腿是我的错,我有责任照顾他。” 她听后讽刺地笑道:“我是何铮的女朋友,我能照顾他,你可以滚了。” 何铮咽下一口粥,皱起眉带着轻轻责备的意味喊了她一声Aimee。 Aimee神情一哽,面带不甘地望了望何铮,长吐出口气:“……我走了,还要上班。” 说着她背上包目不斜视地离开,何铮苦笑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无奈地再次冲林亦欣道歉:“你别介意,她就是这个脾气。” 林亦欣疲惫地摇头,她倒是想介意,可拿什么去介意。 她所有的一切都是回忆。 而Aimee没错,她是何铮现在的正牌女友,只想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捍卫自己的爱情。 【何尝不想把我似哭的笑脸垂下】 为了避免碰到Aimee,林亦欣特意错开了她来探望的时间,选择晚上去。结果这天加班,她还特意买夜宵耽搁了些时间,到了医院时已经是深夜。何铮早就睡下了。 她轻手轻脚地溜进病房,将夜宵放到病床旁的柜子上,拉过一张椅子坐在上面,呆呆望着何铮的睡颜。他的睫毛好长,从前她就嫉妒他的睫毛那么长,何铮被她夸得高兴,很臭屁地说:“反正我都是你的,我的睫毛也是你的!” 忽然间何铮的眼睑微微地滚动了一下,林亦欣以为他要醒过来,结果他依旧闭着眼,神色紧绷着,嘴里念念有词。 她心神一动,起身凑近他,想听清他在说什么梦话,结果她听到了她的名字。 他居然在梦中喊她的名字……这个认知顿时让林亦欣高兴得不知所措,像大漠跋涉里的将死之人绝处逢生,忽然遇到一滴水那样想要涕泪俱下。但何铮的下一句梦话硬生生地将她所有的暗喜乱棍打死。 就像那一滴水只是一滴水,怎么奢望它会聚成一汪海洋。 因为何铮接下来的那句梦话是,对不起。 接着他似乎梦到了其它,冷汗涔涔,毫无逻辑地说着她听不清的话。林亦欣用袖子擦掉他额上的汗,拍着他的手想缓解他的噩梦。好像她的照顾起了一点点作用,何铮的神色舒缓下来,嘴里开始无意识地呼喊……Aimee。 林亦欣的动作猛地滞住,片刻后面如死灰。 似乎那个名字让空气里所有的尘埃都落定了,让她明白,她等待的永远抓不回来。 而她无法去痛恨任何一人,谁都没错,只是彼此的时光交叉错过。 那一个晚上月色疏影横斜,可空气里没有暗香浮动,只能闻到一股陈年的酸涩在她的胸腔四溢,溺得她忍不住在暗夜里无声痛哭。 好几天后林亦欣才再来看何铮,这次她没有加班,早早地赶到医院,结果来得太早,Aimee还没有走,疲倦地趴在何铮的床头打瞌睡。何铮倒是醒着,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趴在床头睡得像个孩子的身影,眼神像古书里描述的千年寒潭那样沉静,可她偏偏能感受到寒潭里盛放的万般暖意。她差点要走进去,及时地在门口刹车,瑟缩在原地。 她看到何铮瘸着脚吃力地下床,又一瘸一拐地走到不远处的衣架上,将Aimee挂着的开衫取下来,再度艰难地走到她身边,将开衫动作温柔地披到她身上。 林亦欣平静地将一切尽收眼底,手上却微微发颤,保温瓶没有拿稳,咣当一声掉落在地,惊动了里面的何铮。他抬起头看见她说:“亦欣,你来了?” 林亦欣低下头,不得不走到病房里面,慌张地掩饰:“刚刚想给你带夜宵,不小心全撒了。” “不打紧。”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朝林亦欣打了个手势让她和他去阳台。她莫名,扶着何铮走到阳台上。他这才松口气说:“想和你聊聊,怕在里面吵醒Aimee。” 林亦欣恍然大悟,语气轻松地说:“哦……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她。” 何铮刚想开口说是,突然觉得似乎在林亦欣面前说不太好。他侧过头去看见她的脸,她微微笑着,楼下昏黄的路灯惶惶照在她的脸上,总觉得悲凉异常。 因为在他年轻的记忆里,他看到很多次她的笑脸,有青涩的,开心的,腼腆的。而独独这一次,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明明想要哭出来却还一直笑,一直笑的脸庞。 【从此记忆找不着北】 那一天过后直到何铮出院林亦欣都没有再去看过他,何铮似乎以为她仍对他心怀怨气,一出院就急忙来找她问为什么不再去看他。 林亦欣哪敢还有怨气呢,纵然有也都化为灰烬。她明白现在何铮心有所属,当爱已成往事,她别无所择。她等了七年,当中一个人生病没人照顾时她想过放弃,难过想找他哭诉却不敌生活太多挫折,她深怕他嫌厌自己的不积极时她想过放弃,他一直杳无音讯时她也想过放弃。但她坚持下来,心力交瘁地等,因为在她心中他一直是七年前在机场与她分离的少年,用力拉着她的手不肯登机的少年。 而如今是时候选择结束了。 林亦欣问他十一有什么安排吗。何铮想了想说,没什么大事。 然后林亦欣告诉他她想去丽江旅游,问他能不能抽出空来陪她一同去一趟丽江。机票的钱都由她来出,他只需要陪同就可以,而且只是朋友之间的作伴。 何铮很痛快地就答应了,似乎是为了弥补,但她也不想追究原因了。事不宜迟,他前脚答应林亦欣后脚就去订了两张机票。然后短信约定十月一号十点在机场见面。 那天她八点就到了机场,坐立不安地在大厅里等待。二个小时转眼过去,机场里人来人往,而何铮没有现身。 手机突然响起来,她接通,是何铮的电话。 他在电话那头满怀罪恶感地道歉,说Aimee非要缠着他让他和自己去西藏旅游,而且昨天得知林亦欣是同行人后Aimee更不乐意,死活不让他来。何铮说他努力争取也没办法,只能失了她的约。 林亦欣微微一怔,然后说没关系,手脚冰凉地挂掉电话。 看来何铮真的对自己那么珍惜的过去忘得一干二净。他忘了那一年,他曾说想带她去丽江。 少年信誓旦旦的诺言飘散在风中,飞机起飞的声音隆隆地响,遮天蔽日。 在上飞机前何铮发来短信,说:以后你去别的地方记得再叫我,我一定不会失约。 林亦欣回过去:不用了,你再不用陪我去任何地方,好好陪Aimee。 五个小时后她踏上丽江的土地,疲惫地找到临街的咖啡馆坐下。 邻座似乎是一对高考完毕前来旅行的小情侣。女孩顶着当下时髦的梨花头,面前的饮料转眼见底,男孩就推着自己的饮料过去说:“你喝。”女孩微笑,脸上泛起两个酒窝:“不啊,我们一起喝。” 那样恩爱纯净的时光,林亦欣看着看着,情不自禁地想起八年前。那一年是大冬天,雪下得很厚。可她爱美,只穿着薄衣去看何铮打球。他们打得热火朝天,散场时何铮热得不行,就和她跑去小卖部买水喝。结果回来时休息室的门上了锁,他的羽绒衣被锁在里面,身上只有薄薄的外套。但他还是将那件外套披到她身上,自己只穿着那件打球的背心,直说我不冷。可送她到家时脸色却冻成了紫红。 她到现在才透彻地明白,她执着的是十年前的何铮。 是那个看到有男孩子稍微朝她走近点就醋意大发让别人走远点的少年。 只可惜他已经死了,被时光杀死。天下之大,她等的那个人坐上了七年前的航班,从此永远回不来。 服务员此时上前来,林亦欣点了杯饮料,顺便给隔壁桌的那对小情侣点了一杯咖啡送过去。 那女孩惊喜地收到咖啡,疑惑地朝她这里看过来。林亦欣朝她轻轻微笑。片刻后那一对情侣一齐走了过来,男孩腼腆地说:“谢谢你的咖啡。” 她来了兴致,问他们:“你们在一起有多久了?” 男孩认真地说:“再差两个月十二天就有三年了。” 三年……她楞了楞,小声说:“好……祝福你们幸福。” 女孩笑眯了眼睛,男孩紧紧拉住她的手:“会的,我们大学考到了一起,以后也会在一起。” 林亦欣也笑眯了眼睛,笑得泪水四溅,看得那对小情侣花容失色。 在和何铮分离的时候她总在想,要是当初他没有出国,他们仍在一起,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可无人能解,命运只是沉默地轮回,告诉她有人能代她幸福。 她擦掉眼泪出门,外面天光大好,朦胧地照出身边少年何铮的幻影。 他似乎一直跟在她左右,可待她伸出手想去抓住,才发现四周空荡,空无一人。 第16章 好姑娘都被时光带走了 【一道疤就是一个心病】 午后的空气很燥热,舞蹈教室里没有安空调,沉闷的空间就像个蒸笼。 全班的女生都被文艺委员叫到了一块儿,正在排练元旦晚会的节目。原本简单的一段舞蹈动作愣是从早上排到了中午——因为她们班的班花老是做不好动作。文艺委员开始觉得她站中间养眼,又嫌弃她动作做不好,结果大家就陪着她反复地练。 到最后忍不可忍,文艺委员垮着脸问:“有谁能代替绍若颜站在中间领舞?” 气氛一下子安静,只能听到窗外夏蝉鸣的声音。 沈涵站在最角落,扫了一眼面面相觑的人群,背上的汗一滴滴地往下落。她咬了咬牙,感觉到阳光在头顶焚烧,浓烈地让她忍不住举起了手。 “……沈涵?”文艺委员诧异地看过来,伴随着很多女生惊讶的视线。 她尽量不去看那些戏谑的眼神,说:“我舞蹈七级,领舞应该没问题。” “真看不出来……”文艺委员犹豫了一下,“那你先跳一遍让我看看。” 沈涵点点头,深吸了口气,慢慢拨开人群走到中间。 好多双眼睛扎在她身上,如芒刺在背。她不由自主地伏下头去,伸开双手,有些僵硬地开始跳,到最后流畅地完成了动作。 她已经很久没有跳舞了,自从两年前她的脸被烫伤,留下了难以抹去的疤。 “不错,你先……领着吧。可能还会有变动。” 文艺委员踌躇了一会儿,有点勉强地开口。绍若颜面色难堪地注视着她,那眼神令人想到歹毒蛰伏的蛇。只一瞬后却落落大方地冲她招了招手:“沈涵,现在该换你站这里了。你的舞跳得真好。” 她走到绍若颜身旁,对方擦肩而过时在她耳边低声说:“记得晚会那天粉打厚点,不要吓到了观众。” 说完绍若颜温柔地笑着走到了沈涵的位置上。 沈涵面色苍白,愤怒地想反驳却哑声。这是她最自卑的痛脚,把自己裹起来像个蜗牛,活在没有人知道的世界里。这样就不会有任何人来指责说她丑。 然而重新有机会,能站在正中央的舞台上舞蹈时,她还是贪心了。 她咬紧下唇,不去瞎想别人对她的非议,她热爱舞蹈,其余人没资格轻贱。 排练结束时已经华灯初上,她最后才走出排练室,学校里的人也走得差不多了,只有操场上还有人在捡篮球。 沈涵怔在操场的围栏外,看到陈子文逆着为数不多的夕阳将篮球一一放进框里,发丝跳跃着光。那光越来越近——他来到了她附近。 沈涵顿时成了木头人,下意识地将留疤的左脸别过去,紧张地低下头。 过了一会儿,那片闪耀的光远去了,她呆了一下,抬起头向前看去,只看到对方的一个背影,手上咕噜噜地转着一只球。 原来他是来这里捡球啊…… 沈涵恍然地笑笑,人总是这样,明知不可能,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去妄想。 【谁于万人视线中央】 要表演的前一个礼拜,沈涵被通知换掉了领舞的角色。 文艺委员略带歉意地拍着她的肩说:“不好意思啊沈涵,你最近练得很辛苦,大家都知道。但是绍若颜也很刻苦,基本上能胜任领舞了,所以……我们决定还是按照原来的队形。” 沈涵呆了一下,僵笑着说没关系。 她理解她们不想让一个丑八怪站在中央领舞的心情,这在初中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她原以为进入高中,新同学会待她不同。但她现在才死心地明白,大家都喜欢粉饰的东西,谁管下面是不是腐烂了。绍若颜只要把动作记住,就能将她轻松地从位置上挤下去。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 上台前,文艺委员还给她戴了一顶帽子,让她低着头跳就好。如果不是因为队形,她估计文艺委员这个外貌协会可能还不想让她上台。 音乐响起,她站在被遮挡的角落里,跳得比任何人都认真,但没人看见。舞台的聚光打在中间,她只分到一道余光,但那灼热的温度依然有一股催人泪下的冲动。她跳着跳着,偷偷伸手把帽檐拉得更低了一些。 舞蹈完毕,台下响起了澎湃的掌声,最中间的绍若颜笑颜如花。 沈涵拉了拉帽檐,第一个下的场。台下正对着一个人,他穿着小西服,脖间系着领结。舞台的灯光偶尔会滑到他身上,发丝依旧跳跃着光。 是陈子文。 沈涵猛地一个激灵,他站的这个角度,刚好是能看到她跳舞的。但是对方的眼神却生生地斜了六十度,一直落在舞台中间,直到沈涵走过他身边,他还是没有察觉到。 果然,还是没有人来注意她。 她揉了揉鼻子,离开了人声鼎沸的礼堂,跑到天台的角落里吹风。 过了一会儿,她敏锐地在风声里听到了天台门被打开的声音,接着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她下意识地缩在了一个柱子的背面,悄悄探出脑袋。 有三个人,正对着她的是绍若颜和……陈子文。而背对着她的是不认识的男生,但身材和陈子文差不多,只是气质和陈子文差远了,还穿了件俗气的嫩黄色外套。 嫩黄色的嗓门很大,气鼓鼓地说:“绍若颜,现在你可以选了!” 绍若颜还没开口,陈子文皱着眉头说:“你这是什么态度?若颜不是你的女友,她爱怎么选择都没关系。” 嫩黄色冷笑:“你够大度啊,那你还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们上来?” “我只是来要一个答案。” 绍若颜摆着脸色:“你们吵什么!这样怎么聊的下去?我还是先回去看晚会算了。” 说着她扭头下了天台,陈子文立即追上去。嫩黄色还站在原地,发出嘁的一声,反而朝这里走了过来。 沈涵此时恨不得像在舞台上一样没存在感。如果被他发现自己在偷听,他会不会把她当出气桶胖揍自己一顿?反正她这张脸揍没揍都一样不堪入目。 对方最后不出所料地发现了她。 他压惊地拍了拍胸,随机不悦地眯起眼,“……你刚刚躲在这里偷听?!” “……我不是故意的。”她拉了拉帽檐低声说。 嫩黄色注意到她的动作,突然说:“你和绍若颜是一个班的。” 沈涵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 “刚刚绍若颜的班级在台上跳舞,我看到角落里有一个戴帽子跳舞的家伙。”他好奇地凑近,“为什么就你戴着帽子?难道你是秃头?” 【他还是个没人送水的傻瓜】 绍若颜自嘲地嘟哝了一句比秃头更可怕。 嫩黄色没听清,索性直接摘掉了她的帽子。沈涵惊怒地想要抢回来,嫩黄色直接双手一摊把帽子扔过来,无趣地说:“什么啊,不是秃头。”接着话锋一转,眼睛亮亮地说:“啊,我看见了,原来你脸上有疤!” 沈涵的脸色越难看,他笑得越灿烂。 “如果是陈子文,他绝对不会像你这么说话,你活该不被绍若颜喜欢。”沈涵快速地戴上帽子,捏着帽檐的骨指用力地发白。 嫩黄色的笑卡在一半,嘴角扬在了很危险的弧度。 “不错,看来你真的都听到了。”似乎是想到了不怎么愉快的经历,他的眉宇间显得一片阴沉,“你了解陈子文?你凭什么这么说。” “那就当我说错了好了。”沈涵整了整帽子,拉低帽檐,扭头就匆匆往楼梯的黑暗中跑去。很远的距离后她才敢小心翼翼地回头,那个嫩黄色的身影还扎眼地站在那里。 自从那个元旦之后,她收获了两样事情。 一样就是她暗恋的陈子文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人居然还是她很讨厌的绍若颜。 还有一样则是她喜欢上了戴帽子,有事没事就把帽檐拉得低低的。 期中考过后是学校里一年一度的篮球比赛。沈涵这一届是高一新生,一时之间关于篮球赛的事在年级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他们班的男生都摩拳擦掌,对即将到来的比赛斗志昂扬。 沈涵对自己班级的赛事不感兴趣,她查到了陈子文所在班级的篮球赛时间表,是在星期三的下午,和五班打比赛。那节刚好是自修,她翘掉课偷溜到了操场上。 在上场的人群中,除了陈子文,她还看见了嫩黄色。 原来他们在同一个班级。 嫩黄色今天穿篮球服,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他起跳投篮的姿势,活活赚了一票女生的尖叫。沈涵收回视线,转而看向陈子文,他从场地那端跑过来,想要截另一个人的球,一个利落的假动作之后球果然不负众望地被他扣了下来。 众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嫩黄色黑着脸出现在陈子文身后,高呼着:“把球给我,我要投三分。” 陈子文恍若未闻,带球前进,利落地进了个球。 之后嫩黄色拿到球的时候,哪怕被人抢了也不肯把球传给距离最近的陈子文。两个人就这么各自为政,配合不佳输给了别班。 但陈子文虽败犹荣,他一下场,就有一群女生簇拥着他想给他递水。沈涵手中也捏着一瓶,她站在陈子文身边的最外围,根本没可能把水递过去。 忽然之间,她手中那瓶被捏得变形的矿泉水被夺了过去。沈涵惊讶地侧身,就看到嫩黄色扭开盖头仰脖子猛灌,然后抹了抹嘴巴理直气壮说:“你看陈子文是没空要你的水了,不如卖给我。” “……两块钱。” 嫩黄色瞪大眼:“你还真要啊。我没人送水你都不可怜可怜我吗?” 沈涵无语:“那就送你。” 嫩黄色这才心满意足,眼睛贼贼地环顾四周,凑过来压低声音说:“我说帽子妹,你给陈子文送水,难道……你喜欢他?” 【她是个自不量力的赌徒】 沈涵觉得自己一定是门被脑子夹坏了,居然和嫩黄色一起在天台鬼鬼祟祟地商讨着他口中的大计。 嫩黄色姓钟名暗,目前正在追求绍若颜中,无果。他没等自己回答,就认定她喜欢陈子文。还诱惑她说我有机会让你可以接近他,你要不要? 沈涵觉得不要白不要,虽然她心里还是很清楚,自己是没机会的。但就跟一个赌徒的心里无异,总侥幸地想着,下局或许能赚个金银满钵。 钟暗已经换掉了篮球服,穿上了俗气的外套,这回是鲜绿色…… 其实沈涵觉得很纳闷,绍若颜何必在两人当中犹豫,是个人都会选择陈子文啊。当然她没好意思在钟暗面前说出来。 “我下周要和陈子文一起约绍若颜出来,你也跟我们一起来。你的任务呢,就是不停地骚扰陈子文,然后我就有机会了。我有机会呢,你就有机会了。” 沈涵觉得自己还是不该坑害别人,平淡地说:“还是算了,喜欢陈子文的漂亮女生有很多,你找别人合作会更好。我……不太合适。” 钟暗一愣,端详了她一会儿,笑道:“帽子妹,别太谦虚。你除了那道疤,五官都挺漂亮的。特别是你的眼睛。”他伸过一根修长的食指,在空气中描摹着她的眼形。 沈涵的眼睛对成了斗鸡眼,呆呆地盯着距离眼睛极近的食指。 这是她烫伤以来,第一次有人会好好地端详她,第一次有人不介意那道伤疤,第一次有人笑着说……你其实挺漂亮。仿佛独自涉身一场天寒地冻,周遭还冷眼劈头时,忽然一双温暖的手伸到自己眼前,笑着说我带你去春天。 她迅速地拉低帽檐,遮住自己暗潮汹涌的眼。 钟暗继续说:“不过你那道疤完胜了所有。所以越丑的人夺走陈子文的注意力,绍若颜就会越生气。” “……”沈涵隐没在帽子底下的眼角一个没控制好,剧烈地抽搐起来。 她居然会被这个俗人感动,真是门被脑子夹坏了。 这周周末的时候她被钟暗叫了出来,沈涵还以为他想事先搞个演练,没想到对方一本正经地说我给你换个造型,让你更有信心一点。 沈涵顿时要哭了,她很确定钟暗是在践行着越丑的人夺走陈子文的注意力这一原则。因为他的品味……她实在不敢苟同。 于是她忍不住说了实话。 钟暗大惊失色:“你难道不觉得我穿衣服的风格很独树一帜吗?” 沈涵抽了抽眼角,两个人的位置倒换了一下,换成她给钟暗全身换了个行头。 她给钟暗搭配了黑色的V领打底衫,外面是驼色的毛衣开衫,能把他细瘦的锁骨恰当好处地露出来。下身则是简单的格子长裤。路上不时有年轻女孩子朝他们这里看过来,钟暗紧张地拉拉衣角,黑着脸说:“喂,你靠不靠谱?” 人要衣妆,这货竟是个璞玉,她发觉绍若颜还是有点眼光的。 “你放心,绍若颜看到你这样子,保不准就答应你了。” “她真的会喜欢吗?”钟暗的眼睛像星子,扑闪扑闪。 沈涵方才自得的欣喜在这双眼前消失无踪,她压低自己的帽子,小声地问:“你们到底喜欢绍若颜哪一点?” 钟暗深思熟虑了一番:“因为她漂亮啊。” 【最疼的人不发声】 下周四人出行的时候,钟暗很乖地穿上了沈涵给他挑的那身行头。不光是绍若颜,连陈子文看到钟暗也不免改观,却依旧夹枪带棒地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钟暗听不懂,但心知不是什么好话,怒目而视:“语文好了不起?!” 陈子文看了一眼站在钟暗身后的沈涵,她也有意打扮过,穿着黑色的双排扣呢外套,帽子是中世纪的那种大帽檐,头低低垂着。 “钟暗,她是你女朋友吗?你退出了?” 钟暗见鬼似地啧了一声:“她怎么可能是我女朋友?!她是我哥们,人多热闹点。” 绍若颜咦了一声,微微歪头探寻着沈涵的脸。她疑惑又好笑地说:“你不是……沈涵吗?” 沈涵终于僵硬地抬起头,快速地扫了陈子文一眼,又把头压下去。 陈子文笑道:“原来若颜也认识她?” “呵……”绍若颜意味深长地说,“她和我同班,真没想到会是钟暗的朋友啊。没关系,大家一起玩。” 四个人先打算去看电影,泰囧上映得火热,他们就随大流看了。钟暗坐在她身边笑得前仰后合,声音响彻了整个小放映厅。沈涵忍不住觉得丢脸,偷偷去看陈子文,他脸上也布满了笑意,但笑得矜持多了。钟暗期间扭头看了她一眼,捏了下她的胳膊,哼哧道:“喂,你怎么不笑?你根本没在看电影吧。”说着眼睛若有所指地瞟了一眼陈子文。 沈涵黑着脸:“我拜托你笑得绅士点,不然绍若颜会嫌弃你的。” 钟暗也黑了脸:“你真是为我着想啊。” 然后直到电影结束,那家伙都臭着脸没有再笑。 之后他们又浩浩荡荡地逛夜市,路上钟暗又掐着她的胳膊在她耳边低语,说你赶紧拉着陈子文聊天啊,这是大好的机会呢。沈涵倒是想,可自己每每要靠近陈子文时小腿肚子就打颤,心焦如焚地又默默缩了回来。绍若颜频频回过头来看他们两个,假笑着说:“钟暗,你和沈涵关系真好啊。” 陈子文煽风点火地表示同意。 钟暗连忙和沈涵拉开距离:“哪能啊,我和这家伙顶多称得上损友。” 绍若颜想去饰品店里逛,钟暗和陈子文对于这个都默契地兴致缺缺,便都在外面等。于是沈涵就陪绍若颜进去,她突然有一种陪侍丫鬟的错觉,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绍若颜逛到了镜子区,拿起一面大镜子对沈涵说:“我房间里正好缺这个,你觉得买回去怎么样?” 沈涵很认真地给了意见。 “嗯……还是算了。”绍若颜歪头思索了一下要把镜子放回去。她踮起脚刚把大镜子放到架上,手一滑,镜子没放稳,扑腾倒了下去,玻璃渣四溅。一块很大的碎片眼看就要扎入她的小腿。沈涵见绍若颜还傻愣在原地,忙上前两步,一把将她推开。 “啊……”绍若颜避开了那块大的,还是被小的玻璃渣割到了腿。 “啊……”这是店员们的尖叫。 “喂!”这是门口两个男生冲进来发出的惊慌的喊声。 唯有她不发一言。 【脚趾也会连心】 在饰品店赔礼道歉完了以后,那两个人火急火燎地就要把绍若颜往医院里送。陈子文横抱着绍若颜,钟暗眼看美人在他人怀,有气没地方撒,就看着在后面慢吞吞挪动的沈涵吼:“你走快点行不行?!” 沈涵默不作声地咬牙加快了步伐。 绍若颜的伤口并不严重,消消毒就可以了。他们三人就等在诊室外面。陈子文起先发问:“若颜怎么受伤的?” 于是沈涵就复述了一遍,钟暗松了一口气:“谢谢你啦,如果绍若颜被镜子刮到了脸,像你这样留个疤,那就……”说着说着他表情一变,猛地住口。 沈涵的脸僵在那里,方才她推了绍若颜一把的时候,脚刚好站在那片玻璃碎渣上面。此时这句道谢仿佛像那些碎渣,一阵阵碾过自己的脚底,刺破皮肉,深入到心底。疼得她连啊都发不出,只能默默跟随他们前进的脚步。 她习惯了,永远站在最角落,永远去迎合别人的步调,没什么难受的,她并不难过。 “喂,你去哪里?”钟暗在身后喊。 “既然绍若颜没什么大事,我就回去了。” 沈涵步履踉跄地转了个拐角,压低帽檐往另一个诊室走去。她刚刚挂了个号,但是钟暗没有看见。既然钟暗不在意,她又何必像个跳梁小丑似的大张旗鼓?难道还要像个护花使者似的,因为保护了绍若颜而受到一丁点可怜的青睐给自己发面锦旗吗? 她不需要。 在想这些的时候她心里又一个怔忪,什么时候自己心里思考的是钟暗会怎么样,而不是陈子文…… 袜子脱下来的时候,脚底板已经血肉模糊,医生皱着眉说小姑娘啊你都伤成这样了怎么不第一时间好好处理一下啊,有些渣子都嵌进去了。沈涵按着胸口,笑着说您拔吧,我不疼。 她真的一点都不疼。 最后她的脚被纱布裹成了粽子,医生很关切地问要不要找个人来接你啊,你这样行走肯定不方便。 沈涵摆摆手,单脚蹦跳着出去了,跳了一段路累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一个人正倚在走廊上的窗户边,全程盯着她狼狈蹦跳的姿态,嘲讽说:“你不是回去了吗,瘸子。” 沈涵扫了一眼钟暗,面无表情道:“绍若颜不是应该回去了吗,你还留在这里?” “她和陈子文一起柔情蜜意地回去了。”钟暗眉间阴郁地坐到她身边。 沈涵淡笑:“我早说过你会输给陈子文。” “那是我不要绍若颜了!”钟暗气愤地哼哼,沈涵失笑地看着他的神色,鬼才相信他的话。但看着看着,被包扎好的伤口居然牵动着心脏隐隐作痛。都说十指连心,她不知道竟然脚也是连着心的。 “我刚刚就觉得你的脚不对劲,跟过来一看才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钟暗皱着眉头,更气愤了。 沈涵不动声色地压了压帽檐:“不要紧。” 他阴阳怪气:“不要紧你个头,你是不是因为陈子文才一声不吭?你这个情敌当得真够大度的。” “如果她真的伤了脸,你……”沈涵顿了顿,“你们是不是会伤心?” 钟暗嘟哝:“大概吧。反正她现在没事,倒是你有事啊!”他拍了拍自己的背,“瘸子,上来。” 【再丑的人也有人喜欢】 沈涵爬上了钟暗的背,他的背并不宽阔,她要紧紧箍着他的脖子才有一丝丝安全感。 “瘸子,你是想勒死我吗!” “谁叫你那么瘦。” “那你下来!赶紧下来!” “不要。”沈涵吸了吸鼻子,将下巴靠在他的脖间。明明是沉沉黑夜,他身上却传来被子晒过阳光后的暖融融的味道。而他此时看不见她的表情,她无需用帽子来遮掩她小心翼翼的喜悦。 忽然钟暗很恶劣地报复说:“瘸子,你是不是第一次被男生背啊。” 沈涵不怒反笑:“是啊,我长得这么丑,也只有你那么俗气的人才会愿意背。” 钟暗猛得直了一下身,吓得沈涵以为自己要掉下去。 “看不出来啊沈涵,看上去挺好欺负的,熟了后嘴巴够毒的。”他乐道。沈涵实在不想说其实她对别人都很有礼,只是钟暗实在贱兮兮的,自找骂。 他背着沈涵路过街边的一家零售店,冰柜里居然还在卖八喜的冰淇淋。钟暗二话没说,直接买了两个八喜的抹茶冰淇淋,将一只塞到沈涵的手里。 “冬天吃冰淇淋,透心凉,心飞扬。” 沈涵默默地将冰淇淋塞到了钟暗的衣领里,冻得他激烈地叫了出来,身子微微发颤,但背上还是牢靠地背着沈涵。 “你信不信我把你直接扔下去啊!” 正在钟暗怒火中烧的时候,沈涵俯下身子,在他耳边很郑重其事地说:“钟暗,我好像……不喜欢陈子文了。” 她和钟暗之间,仿佛从假戏的哥们成了真做的损友。因为她没朋友,除了中饭回家吃,晚饭就咬着面包躲在天台一个人默默吃。钟暗知道后,就跑到了天台和她一起。自从有了沈涵这个搭配师之后,钟暗彻底脱胎换骨,衣服穿得很讲究,在校园里的人气飙升。但这带来的负面效应就是关注他的人一多,沈涵也被波及了进去。 同时绍若颜似乎和陈子文正式交往了,在校园里两批人马狭路相逢的时候,钟暗想装作没看见,陈子文却恶意地叫住了他。 “钟暗,听说你真的和沈涵交往了?”他嘴角挂着难辨意味的笑容,“你的口味挺复杂。” 沈涵深吸了一口气,她并不是没有听清话下的讽刺之意。此时此刻她才确定,自己是真的不喜欢陈子文了。但面对美丽逼人的绍若颜,她还是觉得一阵难堪,不由自主地抬手,想压下帽子。 钟暗火气极大地向她挑了挑眉毛,仿佛在说我没说错,他就是个伪君子。然后他压抑着愤怒说:“我口味是复杂。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再无聊的电视都有人看,再枯燥的书都有人乐意读,再丑的人也有人喜欢。” 他扯下她的帽子一扔,把伤疤大刺刺地露出来,对她笑道:“不要戴帽子了,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我的眼光有你的方向】 回去后沈涵半真半假地笑着说:“喂,你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钟暗在沈涵面前说话毫无顾忌,此时也大大咧咧道:“丑小鸭你想什么呢,我可是颜狗!就是看不惯陈子文欺负你。” 他们之间,他从不忌讳谈及她的样貌,或许是神经大条,但又或许,他是真的不在意。而爱情里,最没有办法的也不过是不在意。 沈涵想抬手拉帽子,才意识到帽子不见了。 她干笑道:“过几天……我还是重新去买顶吧。” 钟暗说:“我说了不要戴了啊。” 然后她也果真没有再去买,迎面接受学校里各种女生的指指点点。那天钟暗类似告白的话在学校里快速地传播开,很多人都说钟暗的眼睛不是高度近视就是瞎了。她听得非常不好受,钟暗也火大地想澄清流言,但是百口莫辩。 晚上吃晚饭的时候,钟暗接连着几天都没有来天台。 沈涵以为他是想和自己保持距离,虽然心里难受,但她想也许过阵子等流言散去了,两个人还是能再度一起吃饭的。 但是她没想到再次和钟暗一起吃饭的时候,却是三个人。 依偎在钟暗身边巧笑倩兮的人,竟是绍若颜。 钟暗看上去很满足地向她介绍:“我和绍若颜交往了。” 她愣在原地,一股风吹过她的眼睛,眼角忽然刺痛。 绍若颜说:“沈涵你好,我从钟暗那里都知道了,你们是好朋友。那天他是看不惯陈子文才这么说的。”然后就堂而皇之地占了她原本的位置。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绍若颜和陈子文交往了一阵子,觉得改头换面的钟暗也不错。于是她转过来倒追钟暗,而钟暗答应了。校园里的流言因此澄清了一大半,再也不会有哥们挤眉弄眼地说他是重口味,他觉得挺好。 至于沈涵,她独自背负了不自量力和被甩的骂名。但她无所谓。 她的眼中只有一件事,那就是钟暗和绍若颜的交往。就像一场好梦到头,她在梦中咂咂嘴,再幸福也得醒过来。 他们在一起后,她再度回到一个人吃饭,但此刻心境变了。她很感谢钟暗,在她那么丑陋的年华,有一个人牵过她手,背着她走过漫漫长路,说你的眼睛很漂亮,说再丑的人也有人喜欢。他温暖过那冰冻一角,让她从今往后觉得,不戴帽子仰望,天空清澈明朗。 高二的元旦晚会,文艺委员来问她要不要参加班里的群舞节目,她拒绝了。绍若颜在一旁还看似关切地问:“沈涵,你跳得那么好,为什么不来参加?” 沈涵平淡地回答:“你不是领舞吗?有你在就够了。” 但是私下里她以个人名义上报给了学生会一段独舞,并且要求他们在印节目单时别把自己的名字打出来,学生会觉得这个形式挺新奇,配合地答应。 在上台前她给没怎么再联络的钟暗发短信,说你给我老实呆在观众席上。 然后她戴着面具,昂首挺胸地走上了舞台,走到聚光灯底下,舞台的灯光照得她头顶一阵发烫。底下有些许的骚动,猜测着她是谁的言论不绝于耳。 “这段舞,我想送给一人。”她摒弃了一切声音,透过麦大声说。 背景音乐开始播放,她跳的是自己编的独舞,而不是文艺委员为了整齐划一而编的毫无美感的动作。 “你经过了我吗,就改变了我罢 这样的天可以是何等大……” 一曲完毕,她落在舞台中央,轻轻鞠躬,摘下了面具。 底下是一秒钟的寂静,之后掌声振聋发聩。当中有一个非常响亮的掌声,她隔着黑压压的人群,也知道——那是钟暗。 几天后钟暗来天台找她,开口就说:“那天太精彩了!我们班的人都说你这回风头把我女朋友压惨了。” 沈涵并不太在意地笑:“你和她还好吗?” “你还知道关心我,”钟暗咂咂嘴:“还不错。就是绍若颜挑衣服的水平没你好,我最近回头率没那么高了。” 沈涵惆怅地笑:“你还是穿嫩黄色最好。” 那时她是丑小鸭,他也是个俗气的大马哈。而现在他不会再去穿那些花花绿绿,她也不再觉得低人一等。他们之间除了互相嫌弃,也潜藏着帮助彼此蜕变的温暖。那并不是爱情,岁月无法将它改变。 当她无法拥有他一秒一分,那就不如只做最佳损友,一世一生。 第17章 春风何向晚 【我这十七年的人品就是为了你攒的】 向晚是一个运气特别差的人。 小到出门踩狗屎,大到中考差一分够重点线,连一起长大的死党黎浅都说,向晚啊,你为什么这么倒霉? 因此她根本不奢望会有什么好运气发生在自己身上,譬如,自己暗恋的人刚好也喜欢自己这种事情。 那时学校搬迁到郊外,开始统一用校车接送学生。家住的近就坐同一辆车。如果不是班主任硬是在晚自习讲题,下课铃响了都不肯放,眉飞色舞地拖了五分钟。如果不是这倒霉的五分钟,害她跑上校车时没有位置,只好坐到了何镇宁身旁。 她偷瞄着车窗里少年灯火下幢幢的轮廓,心头一颤,像走在漆黑的夜路,突然一个踩空,正想骂娘,却跌到了柔软的云端。 她就这么粗暴莽撞地闯入了一个新世界。 “但是,昨晚我先到校车上,何镇宁后走上来,当时还有很多空位,可他偏偏坐到了我旁边!” 午饭时,向晚满脸兴奋得向黎浅述说了昨晚的事情,黎浅一挑眉毛,说那也证明不了什么。 “如果是这样我也不会乱想啊!我紧张地说不出话,就一直看着窗户,然后在倒影里看到他居然转头看我……”向晚长吸了口气,夸张地比划,“接着就把一只耳机递给我,问我要不要一起听!” 黎浅依旧泼冷水:“可能人家觉得气氛太尴尬。” 向晚嘴角的笑容一僵:“你不气我会死吗?” “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到时候你哭得一塌糊涂还不是得靠我安慰你啊!”黎浅一翻白眼,端着菜盘走向收拾处。向晚急忙地跟上前,嘴上嘟囔着你怎么又吃那么少。 因为动作太过匆忙,她慌不择路地把撞到了一个刚好路过的人。那人眼疾手快地把菜盘稳住,才没有撒得两个人狼狈不堪。 她窘迫地鞠躬道歉,听到头顶传来柔和冷静的声音。 “没关系。” 诶?! 向晚迟缓地抬起头,果不其然看到何镇宁站在自己面前。 他微微一笑,突然让语文水平蹩脚的向晚想到了一句诗: 春风十里,不如你。 他是她迄今遇到过最好看的少年,微卷的发,不说话也上翘的嘴唇,连鼻梁上架着的眼镜都像是独一无二的饰品,衬得整个人沉稳干净。 这个人似乎怎么看都看不够。 向晚回过神,赶紧收起自己□□裸的视线,特慌张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今晚我们还是一起坐吧。” 他询问的目光看过来,向晚傻了半天,结结巴巴地说好。等眼前的人消失不见,黎浅跑过来重重往 她脑袋一拍,她才如梦初醒。 “你你你你刚刚听到了吗?!” 黎浅无奈地点头:“这回我相信你说的话了,那家伙肯定对你有意思。” 向晚激动得一把抱住黎浅:“天哪,我觉得我十七年的人品就是为了他而攒的。” 晚自习后她又羞又喜地跑上校车,替何镇宁占了一个位,激动得忍不住抖起了腿。路过她座位的同班男生忍不住侧目。 她远远地看到何镇宁走出了校门,顿时假装地非常若无其事,直到人家坐下来,才恍有所觉地说,啊,你来了。 心里忍不住为自己高冷的演技竖起了大拇指。 何镇宁很淡然地点头,说我想问你件事。 向晚顿时紧张地浑身僵硬……他不会这么快就要向自己表白吧?!怎么办……她要不要也坦承自己的心意?! “黎浅是你好朋友吧?你能告诉我她电话吗?” 【精分不是病,是高超的演技】 听到何镇宁说的话,向晚再也不怀疑自己的确与幸运绝缘的体质了。 自己暗恋的人非但不喜欢自己,他中意的人,居然还是自己的死党。恶俗到不行却也没辙到不行的情况一下子让向晚大脑短路。 结果……她条件反射地报出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何镇宁认真地记下来,核对了一遍说,没错吧,谢谢你。 向晚一愣,将计就计地点头。 她完全没有设想之后,反而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办法!虽然有些不齿。 到家之后,她的手机滴滴一响,看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 “可能有点冒昧,我是七班的何镇宁,是向晚的朋友。你是她好朋友黎浅吧?” 他们什么时候已经光明正大地以朋友相称了!最多不过是车友……为了套近乎也太鸡贼了吧。 向晚腹诽着,却小心翼翼地把何镇宁的号码存到了第一位,把昵称改为“春风”。 然后她特别不要脸地回复:“我是黎浅,我知道你。” 她手颤地按出发送,把手机远远一扔,做贼心虚地盯着手机。过了一会儿,手机在床铺震动起来……仿佛千军万马兵临城下,一瞬间心跳如战鼓。 “我很喜欢你的画,想问你一些关于画画的问题。” 特别一本正经的语气,但怎么想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黎浅的确是美术生,但向晚就算再笨,也清楚何镇宁真正感兴趣的是黎浅本人。 但是黎浅确实有资本,她的审美一直很好,会打扮会穿衣,有着同年级的女生所没有的艺术范儿。 反观自己就真的很普通……算不上难看,但也不至于出挑。特别是站在黎浅旁边。而她从来没有意识到,直到这一刻。 心里逐渐对黎浅生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怨怼,第二天向晚故意躲着黎浅,不仅因为自己偷偷隐瞒了何镇宁想要她电话的事情,更有一种……她不想再当别人陪衬的赌气。 黎浅却特别神经大条地说,向晚你这个死没良心重色轻友的,谈了恋爱就忘记老朋友! 向晚眼神闪烁,更加不愿意说其实我在假冒你的身份和何镇宁聊天…… 从小到大有什么事,向晚都会第一时间告诉黎浅。而这回她却打死都说不出口,憋得快要爆炸的时候,她偷偷申请了一个QQ号,没有任何好友的空间像一个只有自己的世界,可以将那些秘密肆无忌惮地倾倒。 “我做了件说不出口的事。我欺骗了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 向晚开始了她艰难的装模作样。在校车上和何镇宁并肩而坐,两个人不发一言,气氛沉闷。然而一回到家,她就切换成“黎浅”,和何镇宁谈天说地。 她越来越了解他,知道他真的喜欢画画,爱大狗,听后摇,看上去瘦瘦的却食量很大,总爱吃夜宵。 她尽量避免讲自己,毕竟在他眼里……她是“黎浅”。但有时候还会忍不住暴露自己的事情,像是爱看动漫,血腥电影,听电子,假装对画画很了解一边聊天一边百度却还是会闹笑话。 某天夜深人静,何镇宁突然发来短信说:“我今天在走廊上碰见你,朝你打招呼了……但你反应,怎么说呢,有点冷淡。” 向晚顿时头皮一麻,黎浅不冷淡才怪。因为和你聊的人根本不是黎浅! 还没想好该怎么掩饰过去,下一跳短信紧接而来。 “明天周末,我知道夜市有家新开的手抓饼,一起去?” 【陪着你一起失眠】 向晚当然委婉地拒绝了他。 她还没想好要是现在被捅破……这一切该怎么收场。无论从谁的角度看,她都是一个自私自利暗度陈仓充满心机的女同学。 她打开那个无人知晓的空间,颤抖地打下一条说说。 “如果这一切被拆穿,我会失去所有吧……” 于是她胆战心惊地决定冷一阵子,不回何镇宁的信息。然而半夜起来上厕所时,习惯性地看手机,居然发现他还在。 她按捺不住疑惑地问:“你不睡?” 他秒回:“失眠了。” 医学上说,年纪大了睡眠才会慢慢变得不好。向晚想也许是人老了曾经的回忆会跑出来作祟。但是何镇宁明明是十七岁的蓬勃少年,怎么会有失眠的烦恼?! 她手足无措地冲动开口:“我陪陪你吧。” 对方回了个超级惊讶的表情,回复道:“不行。晚睡会神经衰弱的。你快去睡觉。” 然而她还是固执地发消息过去,让何镇宁知道深夜凌晨三点安眠的世界里,有一个人醒着,在陪伴他。 第一夜开始还行,但她毕竟睡眠正常,经常在课上犯困,严重到了在班主任眼皮底下堂而皇之打瞌睡的地步,被拉出去罚站清醒。黎浅犀利地问,你晚上都在鬼祟地干些什么?! 看着她澄澈的眼睛,向晚一个字都说不出口,像个哑巴似地连连摇头。 黎浅眼神一暗,低落地说,向晚……我觉得,你在疏远我。 向晚胸口一堵,有一股向黎浅全盘托出的冲动。然而那可笑的自尊还是封住了她的嘴巴。 向晚不想让黎浅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着她。 上课铃响起,黎浅失望地转身回了教室,向晚只能继续眼巴巴地站在教室外面,瞪大眼睛表示自己没有睡着。但越是张大眼睛,却越觉得犯困,教室在眼前一片模糊,一个白色衬衫的清瘦身影从眼前晃过去,向晚眨了一下眼睛,那个模糊的轮廓清晰成何镇宁的面容。 他手上拿着作业本,停在她面前,好奇地问:“你怎么了?” 向晚睡意全消,支支吾吾地回答不出半个字。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眼前的她因为一直陪着他失眠所以睡眠不足,此刻只能狼狈地在走廊罚站。 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啊…… 明明很想告诉他一切,但却什么都无法传递。向晚顿时有点灰心丧气。她无言地垂下眼睛摇了摇头。 何镇宁耸耸肩,八成觉得她态度冷淡,自讨没趣地走开了。向晚偷瞄那个背影,想要伸出手抓住他,却至始至终恶狠狠地握紧掌心。 只有她清楚何镇宁的误解……其实她和他的亲密只不过是一片摇摇欲坠的海市蜃楼。 再怎么精心地添砖加瓦,都只是午夜里的童话。 钟声一响,兵荒马乱地奔逃。 【爱你是孤单的心事】 向晚本来以为,事情不会比这样更糟糕了。 她天真地想用纸包住火,贪心地享受不属于她的甜蜜,不去考虑真相大白后的惨淡收场。 然而……生活有时候远比自己所能预料地还要一波三折。 那是下午的课刚结束,前一节是自习,黎浅独自跑去了画室练画,向晚百无聊赖地坐在空荡荡的教室等她回来吃饭,但左等右等不来,她不耐烦地走向画室,看到虚掩的门内,黎浅单薄地像一幕画中的少女,头挨着雕塑,呼吸清浅地酣睡。她面前的画板被窗外的风吹得掀开,呼啦呼啦地像唱着一首安眠的歌。 向晚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想叫醒黎浅。风吹过她面前的画板,掀开了触目惊心的一页。 她手脚冰凉地瞪着那一页画纸…… 纸上的人剑眉星目,微卷的发,不说话也上翘的嘴唇,清淡的眉眼,总是在她的睡梦里调皮地稍纵即逝,这世界上最好看的少年。 他却偷藏在黎浅的画笔下,还有心间。 这是十多年来向晚最惊慌失措的时刻,比得知2012年是世界末日还要觉得滑稽。头脑像刚爆炸的宇宙,轰轰烈烈地疯狂叫嚣着……而事实上,她只是安静地原路返回,扣上门,连呼吸都不出声。 她最亲密的好朋友……偷偷喜欢着何镇宁。 而何镇宁也喜欢她。 但是她却从中作梗,像一个可恶的小偷,冒名顶替了一段本可以顺风顺水的爱情。她简直像一个跳梁小丑。 为什么偏偏看上去我是最多余的? 向晚捂着喉咙,痛苦地跌倒在地。 当晚她没有做校车,一个人沿街慢慢走回家。十里路没有灯,黑漆漆的月光里,她的手机传来短信的亮灯。是何镇宁。 他问:你到家了吗? 她回道:准备睡觉了。抱歉,今晚不能陪你了。 何镇宁说没关系。过了一会儿,他又发来一条,令向晚心漏跳了一拍。 他问:向晚今天怎么了?她没有来坐校车。 向晚怔怔地看着手机,原来……原来他还是有一丁点在意她的。 只是这样一句简单的问候,她就感觉到满足。像炎热的盛夏摸到了冰水的瓶子,仅有微薄的凉意,却也够了。 因为太渴,太喜欢。 或许这样也挺好吧。一个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最喜欢的人,他们彼此中意,肥水不流外人田。 他们都是她所喜欢的人。 只是那些她所喜欢的,总是叫她难过。 她回到家后,登上了那个秘密的空间,写道:“我不用再成为她的替代品。希望有一天,我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你面前,和你开心地聊着天。哪怕你因此不会再同我亲密无间地交谈,但你知道,在你面前的那个人,是我。” 她退出了登录……也许从此以后再也用不上这个号了吧。 向晚给何镇宁发去一条短信,告诉他换了号,把黎浅真正的电话号码发给他。第二天她约黎浅出来,把何镇宁要了她电话的事情告诉了她。 黎浅登时神色惊慌,哆哆嗦嗦地说:“这……怎么回事?” 向晚若无其事地回答:“他喜欢你啊。” “但、但是……” “哦……我早就不喜欢她啦。” “那我也不可能喜欢她!” 向晚看着黎浅尴尬的神情,一下子洞穿她是在顾虑自己。她假装不知情,嘟着嘴说:“可是我都把号码给他了,何镇宁真的还不错,我是觉得他太闷了,我也闷,根本合不来,在车上都没话讲。你可以处处看啊,你们应该还蛮搭的。” 这话说得掏心掏肺,连她自己都相信她心里无比坦荡。 她将一切重置,只剩下一个牵挂,那就是何镇宁的失眠。 因为自己无法再在他失眠的夜里陪他聊天了,决定一劳永逸地找出帮助何镇宁睡个好觉的方法。在向度娘大神求助无果后,堂堂文科生跑去书店买了大部头的医学书,反复地看着关于失眠的远离和治疗方法。结果没看几行,就枕在书上沉沉睡去。 向晚都忍不住像何镇宁推荐这本枯燥到想令人上吊的医生书了,说不定完全能治好他。 最后她放弃地上网搜,发现了一个偏方。那就是缝制一个枕头,在里面塞上安神静心的中草药。枕着入睡就可以。 但问题是……她完全是手工白痴。连小学美术课都没及格过。提起来简直令人心酸。 在扎破自己十根手指头只差没用上脚趾,她终于歪歪扭扭地缝出了一个样貌极丑的小枕头。 她抱着这个小枕头,在校车上何镇宁坐到她身边时,特别轻飘飘地递了过去。 何镇宁见到这个枕头特别惊讶,向晚说:“安神用的。黎浅说你失眠,做了一个。” “……黎浅?” “她不好意思给你。我偷偷拿过来的。” 何镇宁毫不知情地搔搔头发,小心翼翼地抱着枕头,纯白的脸上仿佛能看到奔涌的血管,聚集在一起,让他的脸微微发红。 “你不要跟她提这件事,别失眠就是对她的感谢了。她脸皮薄。” 黎浅叮嘱完,塞上耳机,不再去看何镇宁。 蓝又时在耳边唱,爱你是孤单的心事。 有些喜欢终究是盛夏的风,恍惚地拂过眼睛,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温柔。 【安静地等着他们的终点站】 在这之后,向晚干脆把车上的位置也换了。和她坐同一班校车的还有同班的一个男同学。向晚提出要和他一起坐后,他非常欣然地就同意了。 何镇宁上车后,视线习惯性地搜寻她身边的位置,但看到她身边坐着的人时,原本朝这里走的脚步一愣,有些尴尬地转身,径直在车头坐了下来。 这一过程里,向晚只是窝囊地低着头,在察觉不到他的视线后,才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看着他清瘦的背脊,蓬乱的头发,一种难以言喻的辛酸涨满了心头。 她有在黎浅面前似有若无地提到他们之间的事情,但不知道是黎浅故意隐瞒,她非常敷衍地一句带过,就说,我们没有聊什么。 向晚似乎觉得……她原本以为能挽留这两个人的举动似乎做错了。黎浅慢慢在疏远他,而她将何镇宁也推开,连车友的身份都算不上了。 也是,他们一聊天,她曾经的那些龌龊举动不难被黎浅察觉。她早就做好了被众叛亲离的准备,毕竟她的的确确是个小人。 只是她没想到,何镇宁会再次坐到自己身边。 因为那个男同学忽然提出要和别班的男生一起坐,说和她坐一起怕被别人误会,产生不太好的影响,于是特别理直气壮地走开了。何镇宁又兜兜转转地坐回了她的身边。 不知道怎么回事,向晚觉得浑身不自在。她只好装模作样地戴起耳机听音乐,结果手机没有电,什么音乐都没有,连何镇宁在她身旁的呼吸都听得一清二楚。 一个恍神,她左边的耳机被摘走了。还未回神,何镇宁就把耳机戴到了自己的右耳,听了半天,呆呆地问:“下一首的停顿怎么这么长?” 向晚欲哭无泪地说:“因为根本没在放歌……” 何镇宁一愣,终于明白过来,沉默地摘下耳机。 他嘴上喃喃地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看着他无法描述的表情,向晚觉得异常难受,好像自己做了一件无法挽回的事情。 她应该鼓起勇气问何镇宁,他所说的原来如此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她没有底气,于是缩头乌龟似的把耳机摘了下来,特别窝囊地转头望着窗外,看着他闭着眼睛靠在车椅上。校车发动,关掉了车上的灯。黑夜里他的睫毛不安地扑闪,像一对蠢蠢欲动的蝴蝶。 那是她此生最后一次那样近地靠近他,黑暗的车厢里,世界全都睡着,只有她和她的少年并肩而坐,安静地等着他们的终点站。 第二天,何镇宁不再坐校车了。 从黎浅口中她知道何镇宁选择了不再走读,直接住宿。所以他不再需要坐校车。向晚顿时无比怅然若失,这下子连唯一能远远看到他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这样也好,他注定是属于黎浅的。看不到就能断了念想,总比他在自己心上调皮地搔痒,却无论如何都无法触碰。 之后的很长时间,她都没有再见何镇宁。向晚依旧是那个运气差到爆的向晚,考试时总是蒙错题,月考排名上不去,在高三关键的最后几个月天天压力大到失眠。眼睁睁地躺在床上看着黑魆魆的窗外,她知道,那熟悉的短信铃再也不会响起。 他应该在和黎浅聊天吧。 一想到这里,原本平息的感情又不甘心地翻涌,嫉妒像肆虐的病毒在身体里横行霸道。 特别是之后知道了一则消息……黎浅要在二月份上京艺考,何镇宁也要去。 向晚无比心灰意冷,她一直听黎浅说他们两个没什么,但此时此刻,她却无比笃定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亲密了。 他不是艺术生,离高考只有几个月,至关重要的时间,他却要陪着她一起上京艺考。为了一个人愿意背水一战地赌上自己的未来,那一定是非常非常喜欢了。 对吧,何镇宁? 【为什么总是要喜欢让自己难过的东西呢】 那一个月,也许是向晚此生最孤独无助的一个月。 她最好的朋友和最喜欢的人携手去了北京,为他们的未来打拼。而她依旧迷惘地困守,永远做不对数学题,满腹的委屈只能和米饭一起咽下去。一个人看书、做题、走路、坐车。旁人火热地聊着将来的去向时,她偶尔会想到黎浅和何镇宁会去的学校……但都是她不能去的,于是变得更加茫然。 未来仿佛是一团白茫茫大雾,她满头大汗地撕扯开,发现里头依旧是一团白茫茫的大雾。周而复始,逐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在前进。 她努力地在镜子里练习迎接黎浅和何镇宁归来的表情,一定要开心地询问他们考试的成绩,一定要开心地祝福他们,一定要开心地告诉他们自己这阵子过得很好。 然而,她所练习的表情全白费了。 就在黎浅回来后,告诉她,她喜欢上了一个同时在艺考的男生。他在邻省,她毕业的暑假就去找他。 向晚一下子有些懵,明明预知了这场电影的结局,却忽然峰回路转,还有续篇。她抖着声音,语不成句地问:“那……何镇宁呢?” 黎浅无奈地说:“你怎么老是问他,你不是说不喜欢他了吗?” 向晚拔高了声音质问:“那他怎么办!你不是也喜欢他吗?!” “我没有喜欢他啊!我一开始就说过!” “你怎么可以这样子?” 黎浅面对她失去理智的追问,不可理喻地回答:“我没有和他在一起过,我哪里对不起他了,我怎么就不能喜欢别人了?” “那你一开始就不该喜欢上他!” 向晚愤怒地大喊出声,慌不择路地跑开了。 她漫无目的地跑,仿佛被背叛的那个人是自己。她牺牲了追求幸福的权利来成全他们,而黎浅就这么理直气壮地回报自己。 特别火大地不甘心,以及……心疼。 何镇宁此时才是最难过的吧,她不知不觉地就跑到了他的班级门口,果不其然,看到他颓丧地趴在位置上,头深深地陷下去,只看到凌乱的黑发。 她艰难地走过去,艰难地冲他打了声招呼,说嗨。 他肩膀微微一弹,头上像顶了个沉重的沙袋,微微地抬起额头,露出一双微红的眼睛。 向晚心头一颤,像巨浪盖到了心头,“砰——”的一声,整个世界都毁灭了。 她用力地咬着牙,双手发烫,一个箭步冲上去,抱住他的脖子,献上一个温暖却短促的拥抱。 很多年后回想起来,那个拥抱短得简直像在做梦。 但耳边还残留着那一刻,少年僵硬了一瞬间后软下来的身体,还有那句残留在耳边的谢谢。 为什么总是要喜欢让自己难过的东西呢,我逃脱不开,你也不能免俗。 【再见了,我的姑娘】 因为何镇宁的关系,向晚正式和黎浅绝交了。黎浅也气个半死,觉得向晚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男生就断绝和她多年的情谊,发誓和向晚老死不相往来。 青春就像一波巨大的阵痛,伴随着高考终于止了疼。 她是在暑假的街道上和何镇宁不期而遇,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骑着自行车和她擦肩而过。 那一瞬间,她很快地喊住他,他一愣,随即笑起来,像盛开的向日葵那样灿烂。 何镇宁说,谢谢你当时安慰我。是黎浅告诉你我考砸了吧……我果然不适合走画画的道路,虽然我真的很喜欢画画。 向晚呆若木鸡地问,你不是因为黎浅难过吗? 何镇宁匪夷所思地说,为什么,她考得很好啊。果然是科班出身,和我不一样的。不过现在也好,我考上了还不错的学校,去了北京。你呢? 向晚愣愣地回答:……成都。 何镇宁想了想说,好远啊。再见了,向晚。 绿灯亮起,他亲昵地伸出手覆到她的头顶,压乱了她精心打理的头发,一寸寸地抚过去。掌心里像藏着一捧阳光,暖烘烘的。 极快的动作,但像升格的电影镜头,让时间都缓慢了下来。 向晚就这么红了眼眶,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话,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大一那年的暑假,她回老家参加同学会,看到了黎浅的男朋友章志东,向晚却看他不顺眼。黎浅头疼地嘟囔:都一年了你还至于跟我怄气吗?你凭什么就认定我喜欢何镇宁啊? 向晚沉默了一下,说,因为我看到了。你画板上的那幅画,画的何镇宁。 黎浅也沉默了一下,哭笑不得地解释:那是何镇宁的画板,他在向我学画。至于你说的那张画……应该是他的自画像。 在他发完短信的第二天,何镇宁在走廊碰到黎浅,就跑上去打了招呼,而黎浅却对他的出现莫名其妙。于是短信的事情就在向晚毫不知情的时候早就曝光了。 何镇宁却觉得挺有趣,让黎浅对向晚保密。 于是他也一直知道,那个陪着他一起失眠的人是她,那个送他枕头的人是她。可后来她却临时换了座位,不愿再和他坐一块儿。何镇宁暗中逼迫那男生和他交换,得意地重新坐回她身边,她却装模作样地塞个耳机不理他。 向晚对黎浅说的,我不再喜欢他了,被黎浅无意地转达给了何镇宁。 少年在黑暗里的车厢里轻轻呢喃的原来如此,是多么啼笑皆非的“真相”。 他才发觉自己动了心,可偏偏向晚已经不再喜欢他了。 而她却卑微地以为自己在成全他的幸福啊。 幸福就像一个捣蛋的小孩,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乐于捉弄人。讨厌得很。 向晚忍不住想起那年的街道,那年的阳光,那年他在风里摸过她的头,笑容像初见时,干净纯粹,不染一丝尘埃。 春风十里,不如他。 他轻轻眯起眼,少年的睫毛像蝴蝶在阳光里扑扇,不舍得呢喃,再见了,向晚。 第18章 仙人掌也有花 【就算再嚣张,恋爱时也会偷偷摸摸】 顾薇为了剪好新拍的DV,已经有三天没有合眼。 这是新生进入大学生电视台的考核,电视台的标准很高,只看作品说话,每年能进去的新生寥寥。顾薇并不是热爱电视台,一切的起因都在于,她和秦白羽打了个赌。 赌两个人谁能成为电视台的成员。 他们从小赌到大,而她永远都和秦白羽对着干,勒令自己绝对不能输给他。她特别享受每次赌胜后在他面前盛气凌人的嚣张模样。 因为秦白羽的面瘫脸只有在她得瑟的时候才会不由自主地破功。 而她总想看见他为她而生动的表情,只为她一个人。 顾薇揣着硬盘走到电视台楼下,有一群女生挡在她面前叽叽喳喳,她奇怪地挤进去,才发现导致堵塞的源头——秦白羽穿着灰鸽子图样的衬衫,袖子挽到小臂,闭着双眼背靠在落地窗上,双手插着口袋。阳光像跳跃的流水,从他的发丝泻到眉眼,光华浮动。 她居然……看呆了一秒。 顾薇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痛得龇牙咧嘴,秦白羽突然睁开眼睛,将她狰狞的表情尽收眼底,翻了个白眼问:“你在干什么?” 顾薇眼角抽搐,一瞬间想找一台时光机器把刚刚自己的囧样全倒回去。她今天特意做的美白面膜和打理的发型全部毁于一旦了…… “没事,进去吧。”她索性破罐破摔,懒洋洋地应对。 秦白羽点了点头,瞥了她一眼:“你看上去很累?” 顾薇晃了晃手中的硬盘,胸有成竹:“我三天没睡了,如果还赢不过你我就跟你姓!” “那你就跟我姓吧。” 秦白羽气定神闲,顾薇脸色一白:“你这小子别太狂妄了!” 视频要全都拷到电视台的电脑里,几天后才会有结果。顾薇失望不已,但也只得铩羽而归。 回去后她立马开微博,截了张自己的DV截图,并@秦白羽,很狂妄地写道:“让你看姐姐的构图, 你这个渣渣赶紧下跪膜拜。还需要等什么结果啊直接就是我赢好吗?”顺便还贱兮兮地@电视台。 义愤填膺地表达完对秦白羽的不屑后,顾薇打开了另一个小号。 粉丝0,关注者1:秦白羽。 她偷偷更新了一条:今天在电视台楼下看到他,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帅气,但是板着脸的时候又觉得特别可爱,有很多女生都围着他,不开心。他还穿了灰色的衬衣,我很喜欢的颜色。 按了发送键,她默默念了一遍,做贼心虚地关掉了。 有时候越嚣张的人,就越是胆小。 【你不是个可爱的女同学,但你依然可以无法无天】 考核的结果终于出来了。 顾薇收到了电视台的通知短信,告诉她成功入选,并参加新成员会议。 她几乎迫不及待地向秦白羽炫耀,结果他嘲讽地回复了三个字:我也是。 顾薇脸色顿时青红交加,没想到这场赌局……居然是平局。 会议结束后,顾薇好奇心强烈地要求看秦白羽的短片。却意外地发现——女主角是她不完全认识的一个姑娘。 而然,从小到大,他的交际圈她都有意无意地渗透。唯独这一次,她居然全不知情。 顾薇竭尽全力把酸溜溜的情绪压下去,轻描淡写地问:“那个女主是谁啊,演技挺好的。” “你想挖墙脚么?”秦白羽揶揄道。 “……我才不稀罕。” “她是新生,我不知道哪个专业的。当初拍作业随便拉来的。” 顾薇狐疑地盯着他:“随便拉来?也就是,你和她不熟了?” “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顾薇听到他亲口承认,心里顿时舒坦了不少。 这份舒坦没有维持多久,等他们走到食堂门口,一个女生突然从人群里杀出来,满脸羞红挡在他们面前。 女生看到顾薇,神色又红转白。顾薇看清了她的脸,皱起眉头,她不就是秦白羽短片的女主角……真人比视频上显得更好看,脸只有巴掌小,唇红齿白。 她有意无意地瞟顾威,干巴巴地冲秦白羽笑:“这位……是你的女朋友吗?” 顾薇抢在前头回答:“开什么玩笑,当然不是。” 她就是死要面子,与其让秦白羽撇清关系,还不如让自己来。秦白不置可否地点头。 女生显然松了口气:“那个,你之前不是找我拍了短片吗?我想从你这里拷片子,你看你什么时候方便……” 秦白羽摇摇头:“现在我得陪我朋友吃饭,以后吧。” 她一愣,黯然神伤地垂下头。 顾薇却感到飘飘然的快乐,她虽然无法无天不可爱,但在秦白羽心中,却还是放在首位,就算只是以朋友的名义。 【从前包容你胡天黑地的人,一瞬间不见踪影】 “你知道吗,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电视台,我就能经常顺理成章地和你在一起更多的时间。” 更新完小号微博,她坐在电脑前发呆了好一阵子。 输了赌局的不甘心当然也有,但怎么及那能和他在一起的快乐。可是这种心情是那个人前嚣张的顾薇绝对不会表现出来的。 去电视台开会的时候,她迟到了一会儿,推开门进去,恰好赶上有人在台上作自我介绍。 “我是美术学院的宋萱佳,请大家多多关照。” 顾薇一惊,那个女生……居然也是电视台的新成员?她满腹疑团地坐到秦白羽身边,不太愉快地盯着台上的人,对方察觉到她的视线,不明所以地朝她笑了笑。顾薇不动声色地转开视线。 台长发话说:“我们打算做一期新生入学的节目,大家好好合作,不要出岔子。” 最后分配的结果是,顾薇策划,秦白羽当执行导演。她于是策划找几个新生拍个迎新短剧,秦白羽就提议,不如让宋萱佳来演女一号。 顾薇皮笑肉不笑:“你还说你和她不熟啊?” 秦白羽莫名其妙:“演过一次,比较好合作而已。” 剧本有一幕打网球的戏,宋萱佳对这个并不擅长,因此重拍了很多条。顾薇积累的怨气在这刻爆发,故意找刺说:“你难道私下没有去练习一下吗?你拖累了多少人的时间?” 宋萱佳满脸委屈地连连道歉,还特意对着秦白羽说:“我真的有很努力得练习,但是运动细胞不发达……” 秦白羽不由自主地放软口气:“没关系,用个假动作晃过去吧。” 宋萱佳固执地摇摇头:“我会做好的。” 顾薇撇了撇嘴:“逞什么能。” 宋萱佳捏着球拍的双手一紧,昂首挺胸,被顾薇的话激将,迎面而上一个网球……正中鼻梁骨。 众人一阵沉默,忽然有人大喊了一声:“……她流鼻血了!”秦白羽当即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宋萱佳打横抱起走向医务室。 顾薇见状慌张地跟上去,但嘴上依旧不饶人,尤其是看到他的怀抱属于那个动机不良的宋萱佳。 “不就流了点鼻血吗你太惊小怪了吧……” 而最想说的只有一句,你不要抱着她。 秦白羽冷淡地瞥了她一眼:“你除了自己的好胜心,还看得见什么?比如别人的努力?” 他摊开宋萱佳的双手,手掌上全是练习引起的水泡。 顾薇百口莫辩地看着他们往医务室走去。 那一瞬间,她清楚地明白她被秦白羽讨厌了。 对,是她不够体谅,只有她没努力。那些熬夜写剧本的辛苦和宋萱佳练习到肿起的手也根本不值得一提。对吗,秦白羽? 【这样千里迢迢只为来见你一面的我,很白痴吧】 “我觉得很害怕,你还会看见我吗。” 那天拍摄中止后,秦白羽没有来找她说话,她也赌气得不肯示弱。她觉得自己是被结结实实地羞辱了,再腆着脸皮去搭话,实在不是她的作风。 可到最后,越害怕失去就越沉不住气。 她一脸无措地坐在秦白羽教室的角落,拿着书挡住脸,想找个时机蹭到他身边的空位上去和好。 等了很久,她终于决定一鼓作气起身,身形却卡在了半空里。 顾薇眼睁睁看着宋萱佳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先她一步坐到秦白羽身边。 而她像个傻瓜似地躬着腰,在大教室里尤其刺目。讲台上的教授扶了扶眼镜,欣慰地点头说:“那边的同学,来回答这个问题。” 顾薇睁大眼,崩溃地看见秦白羽也好奇地往这里看过来,眼睛微眯,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她抽搐嘴角,沉默半天:“老师,我是想上厕所。” 教室里爆发出哄笑,包括秦白羽,她看见他忍俊不禁地转过头去。 她不止丢脸地丧失了搭话的信心,直到十一国庆,她也没有问他的安排。而秦白羽竟然也没有来找她。 放假地的第一天早上,她抓心挠肝地对着秦白羽的号码发呆,咬了咬牙拨过去。 “你在哪儿呢,不会还赖在宿舍床上吧。” 事实上赖在宿舍床上的那一个人是她自己。 “武汉。” 手机那头是闹哄哄的人声。 武汉?!之前她曾听他提过想来武汉看看,但她一直以为他会叫上她。因为之前的旅行她从未缺席过。无论是两家的家庭郊游,学校的春秋游,还是他高考完拉上她一起去散心。 这回,却是他们相识那么多年来的第一次意外。 她的思绪飞快得转动,不甘惊疑失落塞满像石头塞满了她的河流。她下意识地撒了个谎,口不择言地说:“……这么巧,我也在。” “那要不要一起?” “呃,我和朋友先玩着,等等我再打电话给你。” 她若无其事地挂完电话,十万火急地从床上蹦起来,穿衣洗漱出门直奔火车站买了一张去武汉的车票。 但十一没有票,她从黄牛地方高价买到了站票才堪堪挤上去。 从长春到武汉,2300公里,23小时的路程颠簸。她不知道怎么就头脑发热地坐上了硬硬的班车。 只为了见上一面,想知道他和谁在一起,想知道他是不是和自己疏远。却又不想让他知道她这么强烈的念想,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把他看得那么重要,撒了一个这么拙劣的谎言。 路程颠簸得她想吐,车上气味熏人,不时有人走动,她被逼让位,退到了小缝隙里僵硬地站成一棵松,反而越站越精神,终于到达武汉车站时,她觉得自己需要高位截瘫了,下身像支了两根棉棒,走路都轻飘飘的。 此时是10月2号晚上8点,她勉强找到候车位坐下,给秦白羽打了个电话。 “我朋友回去了,我现在在火车站,你能来这里和我碰头吗?” “好,你等一会儿。” 结果这个一会儿却是遥遥无期。 时针转到23点,顾薇还以为自己的手表错了。对照了一下手机,她才确认她已经等了3个小时。手机只有百分之十三的电量,她编辑短信道:你还没来么?我有点……累。 顿了顿,还是一字一字删掉。 她登上小号微博,写道:“千里迢迢坐火车只为了来见他一面,很白痴吧?” 手机完全没电的时候,上面的时间显示是11:42。微光散去,火车站寂静无比,她搓着寒冷的胳膊,沉沉睡去。 【我不难过】 醒来的时候,她手中的包和手机全都不在了。因为太累睡得太死,被人抄走都没发觉。 顾薇头一次陷入了孤立无援的恐慌,联系不上秦白羽,自己又没钱回去。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无望地在火车站等待。 可她明明已经在火车站等了他一整夜,他都没有来。 就在她担心自己会不会困在这里然后饿死渴死的时候,秦白羽出现了。非常惊讶地看着眼眶红红的她问:“你不会一直等在这里吧……?” 顾薇一瞬间满腹委屈,垂下头揉揉眼眶。 她再度抬起头时,喉咙一下子哽住了,想脱口而出的抱怨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跟在秦白羽身后,怯怯地看着她的,分明是宋萱佳。 她一寸一寸地扭过头,看着秦白羽:“她怎么会在这里?” “你没看短信?” “……我没收到啊,你什么时候发的?” 秦白羽皱了皱眉头:“昨晚12点的时候,我告诉你我在接宋萱佳,让你别等了,我们今天再见面。但是你一直没回我。你真的一直……?” 顾薇扯扯嘴角,若无其事:“怎么可能,我手机和钱包都被偷了,怕联系不上你们,只好在这里等了。” 他翻了个白眼:“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说着翻出钱包把一半的钱塞到顾薇的口袋里,把她拉起来。她的膝盖一刹那钻心地发疼,硬是咬牙忍了没出声。 三个人走到车站,顾薇如鲠在喉,闷声问:“原来你没告诉我,是因为和宋萱佳单独出来旅游?” “凑巧而已,她也想来武汉玩,知道我要来就凑伴儿了。” 那你就不告诉我一声?是觉得我会碍事吗? 这句质问还盘旋在口,一辆公车风驰电掣地停在三人面前,激起巨大的烟尘噪音,多么声嘶力竭的委屈也变成了轻描淡写的一句哦。她软着脚上了公车,心想要是这副腿要再在公车上站半个小时,估计就得废了。 于是她发挥彪悍精神,搜寻着即将下车的人群,眼疾手快抢了两个座位。 她一屁股坐下,乐滋滋地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秦白羽。” 秦白羽一把将宋萱佳推过来:“你去坐吧。” 顾薇一愣。 她抿了抿唇,颤巍巍地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到秦白羽身边咬牙问:“你干嘛不去坐?我不是给宋萱佳抢的位置。” 秦白羽不太高兴:“你干嘛那么排斥她?” “在你心里我做什么需要理由吗?反正在你眼里我只在乎自己的好胜心不是吗?” 秦白羽语塞了一下,顾薇心凉了很久。原来他真是这么看她的。 她指了指位置面无表情地说:“你去坐吧,我站一会儿,嗯,我站一会儿。” 【与其慢慢被火炖烂,不如刹那烟灭灰飞】 最终,秦白羽陪着她站着,宋萱佳也不想坐了,站到他们身边。 三个人来到了江滩边,顾薇故意抹了抹额头假装擦汗,一边对宋萱佳说:“能麻烦给我买瓶水吗?” 宋萱佳瞪大眼:“这附近没有商店……” 顾薇眯眼笑:“所以麻烦你,我腿疼,走不了太远。” 宋萱佳弱弱地看了秦白羽一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点头往远处的街道走。 秦白羽没阻拦,但是愈发不高兴地看着顾薇:“你何必这么欺负她?” “我没骗她,我是腿疼。”顾薇不想过多解释,“还有,我有些话想和你讲。” 她席地坐下,秦白羽双手插着口袋站着,她只好仰头看着他:“宋萱佳这么千里迢迢地跟过来,她是喜欢你吧?” 秦白羽的表情顿时变得很不自然:“别乱说。” “你还和我装?不过我很奇怪,以前也有不少女生喜欢你啊,你怎么就对她上心了?”她低下头,故作调侃地问。 秦白羽忽然也坐下来,意味深长地问:“你知道‘观望的树’这个人吗?” 顾薇一阵发悚。 “我无聊整理微博粉丝的时候,有看到这么一个人,只关注了我,我就好奇地点进去看了。大概是一个暗恋我的人写的微博。” “……然后呢?” “我就猜她是谁。她的微博里有提到电视台,那就肯定是电视台的人。而且她最新更新的微博是,她来了武汉。除了宋萱佳还会有谁?” 顾薇干笑了一声:“难不成……你就喜欢上她了?” “笨蛋。”秦白羽敲了她脑门一下,“我所以就好奇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她。” 江滩边浪如潮,拍湿了多年的心事。 他们之间知根知底,谙熟彼此年少时最糗的一面,而有一面,她藏得太深,简直像分裂的另一个人格,藏着最隐秘的心事。 好朋友之间如果错过了最适合告白的瞬间,像日与夜错过相交点,想再亲密无间,就得等上千年。 而她生命里的日食,迟迟不来,满腹的心事,她只能装在那小小的树洞里。 “你……把那个微薄的全部内容都看过了吗?确认是她?” 秦白羽思索了下:“内容太多了,当然没有全看。不过看到的内容里,符合条件的就只有她了。” 顾薇扯了扯嘴角,没有继续搭话。 他终于注意到了那些隐秘的心事,可居然,他错认成了别人。多可笑。 她深藏多年的心事居然铺就了他们交缠的开始。 可她什么都不能辩解,因为她一旦脱下嚣张的外壳,就什么都不剩了。 想要踏出那一步是那么艰难,永远不知道前方那个人是否会停下来抓住她的手,还是剩下她踽踽独行。缄默不言永远是最安全的堡垒,至少此时此刻,依然能够与他背靠背坐在江岸边。 不要贪心了,顾薇。只是在火炉上裹着棉袄还要说着凉快的忍耐,真的非常非常难受。 一阵细碎的跑步声传过来,顾薇扭过头,看见宋萱佳回来了。她注视着秦白羽,抱着背水一战的勇气:“如果我现在去重庆,你会陪我去吗?” 还是,你会留下来,陪她? 这像一个命悬一线的赌注,是她和宋萱佳在秦白羽心中的一个较量。与其慢慢被火炖烂,不如刹那烟灭灰飞。 秦白羽顿了一下,说,不要了吧。假期这么短,来武汉也没几天。 刹那间,顾薇看见空气里的尘埃,每一粒都载着她的悲哀。她故意打了两个喷嚏,咋呼地嚷嚷,哪个兔崽子在骂我啊。 秦白羽指着她通红的鼻端,笑话她才比较像只兔子。 【她曾多么希望这场赌局的结局,是平手】 “那么多年,我走在你身边,疯闹着,笑着,你历历在目,以为我活得那么肆意,却从来没有回过头去,看到我在你身后小心翼翼跟随的阴影。” 她新开了微博小号,更新了唯一一条微博,并取消了对秦白羽的关注。 之前关于“观望的树”会暴露她信息的内容已经全部删光,她觉得不如就干脆让他误解下去,知道真相,反而会让三个人都尴尬。 顾薇自然没有去重庆,几天后秦白羽和宋萱佳一起回来,他们似乎也还是朋友的关系。但宋萱佳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听说宋萱佳举行了一个小型的个人画展:一间很简单的教室,里面挂满了各种素描画,画上的都是一个人。微眯眼笑着的秦白羽,安静看书的秦白羽,打篮球的秦白羽,活灵活现。 当时是顾薇陪着他去看的,秦白羽依旧面无表情,然而他凝视着那些画很久,很久。最后他淡然地说:“走吧。” 顾薇故作轻松地走在他身边,苦笑着问:“这么盛大的告白,作何感想?” “无所谓。”他一副岿然不动的铁石心肠,可眉角微翘的喜悦抵不过她多年的凝视,他一举一动,她都悄悄谙熟于心。 “你记得很久以前我们打的那个赌吗?” “什么?” “打赌我们谁会先恋爱,很快就会有结果了吧。” 他们之间打了那么多赌,唯独这个赌的结局,她曾多么希望是平手。 秦白羽只挑了眉不作回答,也没有对宋萱佳的告白做出明确的回应。 很快到了电视台的新一年招新,他们作为老成员有资历挑选新人。在送审视频的过程中,一个男生突然冲上来,红着脸对宋萱佳告白:“我看了学姐上一次拍的招新视频,我很喜欢你!” 宋萱佳受宠若惊:“……谢谢你。” 顾薇不由得去注意秦白羽,他依旧面无表情,事不关己的模样。 审阅DV的时候,顾薇特意留意了下那男生的拍的东西,居然还不错。她给予了通过的建议,秦白羽冷笑说:“这也可以称之为短片?旁白过滥,剧情薄弱,不如说是配乐诗朗诵。” 宋萱佳难得反驳他:“我觉得不错。” 秦白羽阴郁地看了她一眼。 顾薇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秦白羽和宋萱佳两人的一来二去,看似平板无波,却暗潮汹涌,将两人牢牢包围。 毫无缝隙留给她插足。 【我只是你的武器】 那个男生虽然遭到了秦白羽的反对,最后还是进入了电视台。 他追求宋萱佳的势头很热烈,刚一进入电视台,就重新为宋萱佳拍了部视频表白。照例的迎新短片拍摄过后,台长就私下办了个小型的聚餐,邀请大家都去玩。 那男生穿成了个圣诞树,在宋萱佳面前搔首弄姿。 秦白羽到来的时候,全场都被震了一下。 他穿了件黑色的小西装,长腿窄腰,简单却深刻。 所有人都看着他,包括宋萱佳和顾薇。而秦白羽顿了顿,走到顾薇身边。顾薇表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却像寒冬里盛放了一朵夏蔷薇。 无论他们的人生里有谁涉足过,但那么多年,只有她陪在他身边,而他最后,也会回到她身边。顾薇对此深信不疑。 接着所有人开始食指大动,那男生喝了酒壮胆,蹭得站起来,对着宋萱佳结巴道:“做我女朋友吧!” 宋萱佳愣住了,条件反射地看向秦白羽。秦白羽沉默片刻,忽然也站了起来。顾薇一瞬间心擂如鼓,像雷雨前振聋发聩的闪电。 仿佛即将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步步逼近。 秦白羽却转而拉起顾薇的手,定睛看着她,笨拙地说。 “你是笨蛋吗,我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喜欢你了,为什么等到大二你还没发现?” 顾薇天旋地转,她愣愣地看着秦白羽的眼睛,那黑白分明的眼珠里只倒映着她一个人,除此之外就是虚无的世界。 一瞬间她脑海中掠过太多浮影和困惑,譬如为什么秦白羽那么多年都没对她说过有喜欢的人,为什么对宋萱佳也没有过多表示,她总害怕是自己自作多情。 唯一的答案,就是他的心里,也偷偷地装着她。 看着那双只倒映着她的眼睛,她不顾一切地相信了。 她不再跋扈地不可一世,那个藏了那么多年的人格此时偷偷跑出来,郑重地回答:“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了好吗……” 那么小心翼翼,仿佛一大声,幸福就跑了。 秦白羽愣了一下,然后又似是明白地笑了笑。 众人开始起哄,秦白羽侧过头,顾薇发现他的眼眸里,她的身影消失了,取而代之倒映的,是红着眼睛的宋萱佳。 他再度优雅地坐下,亲昵地将头侧到顾薇耳边,呢喃说:“不愧是你,我不说,你就会知道。” 顾薇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明白这话中的含义,她感到一种自作多情的羞耻。 那不是他的真心话,他以为,她也是配合他演戏。 看到秦白羽看向宋萱佳的一刻,她就懂了。他对她的告白,是用来挽回喜欢的人的武器。多么可笑的激将法,可笑得她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到眼前一片模糊。 她终究只是他默契到天衣无缝的老朋友。 那个赌局,最后还是没有办法平局。察觉到他在乎宋萱佳的那一个眼神起,她就知道自己输得一无所有。 【你错过了我盛放】 某一年生日的时候,顾薇收到了来自秦白羽的礼物……居然是一盆有花的仙人掌。 字条上写着两行字。第一行:你知道吗,仙人掌也有花。 她纳闷地看着那意味不明的字迹。 她并不知道,那盆仙人掌曾一直摆在他的床头。在它还是一根根短小枝桠的时候。 那是,她还是个嘴贱的女孩,像这硬邦邦的枝桠。他一直在想,什么时候她能柔软地从枝头开出一朵花。 他耐心地培养,灌溉。直到被人说你傻了吧,仙人掌是开不出花的。 不知道何时起,他终于变得有些疲惫。窗外有一棵野生的青藤,穿越风雨爬上他的窗头,绽放出最美最艳的花朵。 这是他难得见到的美景,开始对仙人掌疏于打理。既然它没有花,始终是硬邦邦的刺,扎着自己的亲近。那么他不如好好地保护那一株摇摇欲坠的青藤。 直到在他完全遗忘仙人掌时,忽然发现了青藤的秘密。它千辛万苦飞檐走壁,汲取的全部都是仙人掌暗中的秘密。 那个微博……他曾经以为是宋宣佳坚持那么久一点一滴写着对自己心事的微博,居然是顾薇的。 这是很后来他才知道的事。 床头上,那株拔掉了满身刺的仙人掌,在风中无人庇佑地开出了一朵无人灌溉的花。早被刺扎成铜墙铁壁的心一瞬间轰然崩塌,遗憾铺天盖地。 因为,青藤已经攀在他的墙头。他已经有保护她的责任。 那日,顾薇把没看懂的纸条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纸条上是两行字。 最后一行写着:但是,我居然错过了它开放。顾薇……我觉得很难过。 第19章 我终将会成为你的历史 【她是个没有筹码的小孩】 许颜第一次参加联谊,是被室友十块钱骗去的。 室友说她团购了一家自助餐,节假日抢到的团购券只要十块钱!作为将精打细算发挥到极致的金牛,许颜立马乐滋滋地同意了室友一同前往的要求。 然而等她坐下,对面一字排开的各种男生看过来,她就知道自己被耍了。 室友在桌子底下陈仓暗度,发微信说,赶紧的,看上哪个跟我讲。那口气,十足一老鸨,仿佛对面全是她手下的牛郎。 许颜咬牙切齿地回复,谢了您,我只想吃! 室友恨铁不成钢地说:哎呀哎呀,你就是这样到现在都嫁不出去。这怎么行啊,现在谁没个历史,你一清二白的还被人鄙视呢! 许颜看到回复着实郁闷了一分钟。 她只是宁缺毋滥,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身边的朋友似乎都能遇到情投意合的人,而偏偏自己命缺桃花,都二十了还是一张白纸。 虽然她一直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她可以保存最好的自己,用最盛大的喜欢去迎接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然而室友说的话却针针见血戳中软肋。因为她迄今遇到过的人……全部都有过历史。 他们都或多或少地被人打过烙印,这很正常,不正常的只是自己。这让许颜莫名感到自卑,像小孩和大人在博弈,而她就是那个没有筹码的小孩,就愈加不想周旋。说白了,就是有点精神洁癖。 坐在她对面的男生长得还不错,挺高,挽起的袖子露出一段白皙的胳膊,手指骨节分明,很适合弹钢琴。他戴着时下流行的黑框,眼角下有一颗泪痣。 “我是邵俊安。” 嗯,说话的声音也不错。 许颜默默地给他一个高分,和颜悦色地说:“你好,我叫许颜。” 室友一直在偷偷注意这边的动静,看到此景促狭地挤眼,明确地在说你这丫头就是外貌协会,看到帅哥就装淑女。 气氛渐渐活络起来,没人在真正地吃,都眉飞色舞地聊天,包括许颜和邵俊安。彼此交换了兴趣爱好后,非常简单粗暴地直奔联谊主题。 他们开始聊到了许颜最不喜欢谈的前史问题。 是邵俊安先问:“你谈过几次?” 许颜僵硬了一瞬,若无其事地说:“我没谈过。” 他果然惊讶得不行:“你骗我的吧?明明那么漂亮。” 许颜并不打算多做辩解,她反问:“那你呢?” 问出口的时候,不免有点紧张。虽然从对方惊讶她没谈过的反应里可以知道……他肯定已经有过历史了,所以才不理解她的空白。 邵俊安如她所预料地回答:“我谈过两个。第二个是因为吃醋我打篮球,她问我,我和篮球哪个重要?我说不知道,然后就吹了。” “看来你不是很喜欢她……” “我有挽留过她的。只是她说,如果我能保证她比较重要,她就答应。我又说我不知道。” 许颜兴致缺缺地说:“看来你很诚实。” 说实话,现在比起和他聊天,她更想吃桌上的三文鱼刺身。 当听到他历史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信心。 无形之间,她再度变成了那个没有筹码的孩子。 【他的手像蜗牛慢吞吞爬过来】 许颜和室友回到寝室,她连珠炮似地开始逼问:“刚刚那帅哥不错吧,有交换微信吗?” 许颜点头:“但是他有前女友。” 室友猛翻白眼:“拜托,要是他没前女友才奇怪!像你这样的异类可是百里挑一的。” 室友是个说一不二的行动派,她说要帮许颜牵线搭桥,就立刻在星期天组织了一次双人约会,还有一个男生也是在联谊上认识的。 邵俊安好像并不排斥自己,走在街上的时候,忽然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 许颜愣了一下,特别不舒服地把手硬生生抽了出来,再尴尬地解释,想换个手拿包。 邵俊安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有些抱歉地冲她笑,无形地化解尴尬。 许颜突然被这个笑容击到。觉得……他原来还蛮贴心。不过转念一想,这都是别人□□出来的,又胸口堵得慌。 四人来到约会必备场所游乐园,另一个男生突然说:“我不要坐摩天轮,都坐烂了,特无聊。” 许颜默默腹诽,你坐烂了,我特么还没从来没和男生坐过呢! 邵俊安探寻的视线看过来:“你想坐吗?” “没有啊。” 其实很想。 打死她都不会说特别想体验一下两个人一起坐到最高点,然后静静靠在一起貌似很甜蜜的样子,闪瞎后排的乘客。 因为往前,她永远扮演的是后排的观众。每次看得都牙痒痒,恨不得把前排的狗男女凌空踹下去。 邵俊安却可怕地察觉到她的别扭,有点撒娇意味地说:“但是我想啊,你陪我吧。” 这小子太识相了……许颜故作矜持地点头:“那我勉为其难陪你吧。” 然后跑得比兔子还快,一溜烟就上了摩天轮。 邵俊安在后头无奈地笑着,慢悠悠地坐到她对面。 车子开始缓慢升上天空,密闭的空间里两个人眼观鼻鼻观心,仿佛世界只剩下彼此。许颜慢慢觉得不自在,以前她通常只有一个人或者和基友坐,完全没有紧张和心跳的感觉啊! 她干脆装傻地看着窗外说:“哟,好高。” 结果一低头,整个人目眩了一下。身体往中间缩了缩。 邵俊安敏感地捕捉到她的小动作,不怀好意地偷笑。许颜赫然地瞪了他一眼,他变本加厉地说:“马上要到最高点了,风景不错哦。你要是怕的话,就别往下看了。” “谁谁谁怕了!” 她扭过头,逞强地往外看。后排的摩天轮缓慢升上来,里头只坐了一个人。 许颜报复社会的念头又冒了出来,这正是绝好的扬眉吐气的时机! 她坐到许颜那一侧:“这个角度看正好,扭头看太累了。” 邵俊安意味深长地弯了弯嘴角。 摩天轮升到最高点,邵俊安的手像蜗牛一样慢吞吞爬过来,轻轻勾上她的小指。天时地利人和,她的手指微微发颤,但没有抽走。 长久以来的愿望被满足,她脸颊红红地别过视线,不由看到后面的那截车厢。 那个男生模糊的侧面,居然让许颜想到了一个故人。 【她的心里住着个小小的少年】 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格外漫长。 新生们得穿着厚厚的迷彩服,笔挺地站在室外的高温,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许颜直感觉自己的汗厚厚地滑进胸口,痒痒的,却得忍住不抓。 就像那个时候的感情,明明蠢蠢欲动,却硬生生忍着不跨出那一步。 那时许颜最期待的就是结束上午的训练,和小伙伴去附近的快餐店吃饭,会偶遇到那个人。因为附近的快餐店就那么几家,很多学生都扎堆在一块儿。 有一次中午她看见他和他朋友一起走进来,他朋友撞了撞他的肩挤眉弄眼,很大声说:“哎哟,那女生不是你喜欢的女孩子吗?” 许颜明明听见了,却装得若无其事,特别高冷地在他们眼前晃过。 她没去看他的表情和反应,转过拐角,激荡的心情就像那颗汗水划过胸膛,拼命压抑也无法克制。 但那个时候许颜愚蠢地把这种心花怒放归咎为,少女的荣耀感。而偏偏不承认自己喜欢那个人。 甚至于,在他向自己告白后,她都自欺欺人地告诉他,我不喜欢你。 他当时的表情……震惊、疑惑、悲伤、难过……纠结成眉间小小的川字。这个表情非但没有随着时间模糊,而是愈渐清晰刺骨,折磨她很久。 简直后知后觉地可怕。 直到高考结束,他们即将天南海北。许颜突然意识到,也许自己再也无法见到他,内心深处有一股撕裂的伤感和不舍。 而那时她已经把他远远推开了。 室友一直说她是个异类,这些年感情空白。但事实上她隐瞒了……隐瞒了在自己心里,始终藏着一个回不去的少年。 她总是会在梦到十六岁那年的夏天,他向她走来,她朝他微微一笑,牵起彼此的手,走在最青涩的阳光里。 不知不觉间,心里就被种下了一段无法弥补的对年少情感的遗憾。 然而此时此地,她居然看到遗憾的男主角坐在后面的那个车厢里……还孤身一人。就在前一秒,她还特作地在人家眼前上演了一出“秀恩爱”。 许颜觉得自己简直比当年没好到哪里去……甚至更糟糕! 摩天轮开始下降,她像被抓出轨似的,连忙撇清关系坐到邵俊安对面。他一脸诧异,许颜却无暇顾及他,只是满心盼望那个人千万不要认出自己。 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操蛋,她刚下摩天轮,那个人紧接着就下来了,有点迟疑地喊住她。 “……许颜?” 她浑身僵硬地背对着他,缓缓转过身,不情不愿地招呼。 “嗨,何镇宁。” 他的视线转向邵俊安:“这是你男朋友?” 【她再无可能成为他的第一人】 “不……只是朋友。” 邵俊安听到她的回答,似笑非笑地附和说:“你好,我叫邵俊安。” 他礼貌地应答:“我是何镇宁,许颜的老同学。” 最后寒暄了几句,交换了手机和微信后就分开了。 邵俊安看着何镇宁的背影,意味深长地对许颜说:“我发现你见到他之后就感觉怪怪的。” 许颜僵硬地回答:“见到老同学嘛,都会不自然的。” 她当然不会承认自己的确心怀鬼胎。 加完何镇宁的微信以后,他只发了个微笑的表情,她也回了一个,两个人的话题就戛然而止。她躺在床上点开他的朋友圈,像个偷窥狂似的把他从前到后的状态全都看了个遍。 他的朋友圈并不多,大部分都是一些琐屑的吐槽,比如打游戏啦,吃饭啦,篮球啦。然而许颜却突然看见他有一条……是这么写的: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特别作,吃东西爱挑三拣四,可却愿意陪我吃脏兮兮的路边摊。总是不爱运动,走久就让我背,可至今却陪我走了好几座城。特别讨厌交通工具,却因为我攒了厚厚一叠的火车票。” 许颜翻来覆去地读了几遍,觉得呼吸困难。 一看就是写给异地恋的女朋友的……而且,看上去距离没能把他们打败,非常恩爱。 她这才清晰地意识到,当年那个纯白的少年也已经有了历史了。她再无可能成为他的第一人。 而这么多年,她一直在伺机等待……说不定还能遇见他,说不定,自己还能弥补当年的遗憾。向他澄清,在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但时光不会倒回,河水也无法逆流,她没有在他心上踩出什么花样就被勒令退场,以一个看客的身份惨淡相逢。 当晚许颜抽风地跑到寝室楼下,在黑暗的操场里跑到精疲力竭。耳机里声嘶力竭地唱着,你是我再没可能完成的梦。 飙出眼泪的瞬间,心里仿佛有一块多年的大石沉沉落地,四肢疲惫到轻盈,轻盈地即将飞起来,逃出往事的枷锁。 她胡乱地抹了抹眼眶,翻了翻通讯录,咬牙打给邵俊安。 他迷糊地接起电话,她带着明显的哭腔说:“我肚子好饿,你出来陪我吃夜宵好不好?” 他登时声音清明:“你哭了?” “没有……” “我马上过来。” 他挂掉电话,在一刻钟之内气喘吁吁地赶到她的学校门口。 “喂,你怎么了?!”昏黄的路灯下,他手足无措地盯着她,她一个劲地摇头,强颜欢笑地说,走吧。 邵俊安聪明地没有多问,两个人一前一后地往附近的小吃街走。两人各要了一碗凉皮,她低头猛吃,满嘴都是红辣椒油。邵俊安无奈地瞥了她一眼,伸手替她温柔地抹去。 许颜委屈地吸了吸鼻子。 邵俊安说,跟我在一起吧? 她默不作声地点头。 何镇宁,你看,我也即将会有个人陪我一起吃路边摊,走好几座城。 虽然我本以为那个人会是你。或者是一个我喜欢得死去活来的人。但最后,却很平淡得选择了最合适的当下。 【她输给他曾经历过的历史】 许颜告诉室友她和邵俊安成了的时候,室友那表情简直像她妈似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说我们宿舍的最后一个单身也嫁出去了! 许颜却忧心忡忡地说,但我觉得我根本没喜欢上他啊。 室友嗤之以鼻,这都不叫事儿!感情么,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邵俊安的学校离她的学校不远,课少的时候就经常一起吃饭或者出去逛街看电影。而关于何镇宁,他就像平淡生活里横生的枝节,只是个意外,加完微信后就没有音讯了。 他那天会在此地的游乐园,应该是来看女朋友。因为许颜记得他的大学不在这里。 邵俊安是个很称职的男朋友,他将打篮球和陪她的时间划分得很好。室友说你们一起去旅游次看看,如果还没分感觉可以稳定下来了。 这是什么鬼主意……但许颜还是默默记在了心上,难得的小长假,她向邵俊安提出去周边玩,他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还做了很多攻略,订火车票和旅馆房间都是他一手包办。 室友对许颜吹耳边风说,这男生太靠谱了。 许颜说,他一直很温柔的。 走马路习惯走在外侧,下雨天雨伞偷偷向她倾斜,人潮拥挤的地铁里会紧紧把她护在角落。 温柔到自己开始慢慢忍不住习惯去依赖他,谁都会喜欢无微不至地被呵护的感觉,她也不例外。 然而她刚刚发现自己已经沉溺进去,老天却冷笑着抽了她一巴掌。 那是邵俊安的朋友生日,他把她也带去了,一伙人在KTV的包厢k歌玩色子,high到不行。许颜是生面孔,毫无意外地被各种调戏灌酒,邵俊安挡在她身前,喝了平常两倍量的酒,慢慢有些醉意。 有人开始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第一个抽到邵俊安,他选了真心话。因为刚开头,问题不怎么刁难人,问你觉得女孩子的魅力点在哪里? 邵俊安想了想,舌头打结地说,嗯……短、短发。 许颜面色一僵,她是长发。 接着几次她和邵俊安都平安无事,然而到最后一刻,邵俊安又中招了。他再度选了真心话,有人当着许颜的面不坏好意思地问,你觉得你前女友怎么样? 邵俊安有一刹那的怔愣,眼神的焦点慢慢放空。他醉意朦胧地回答说,如果我当时向她说出我保证……就好了。 空气都变得冷凝了,他的朋友紧张地看了一眼许颜,那眼神分明在说玩脱了。 许颜滴水不漏地微笑,仿佛毫不在意。但之前一直没有喝酒的她,顺手就抄过桌子上的啤酒,像灌白开水似地倒进喉咙里,呛得五脏六腑都差点咳出来。 邵俊安始终没有忘记他的前女友,所以刚开始她试探地问你大概不是很喜欢她时,邵俊安聪明地拐了弯没有回答。 那些她所平白享受到的温柔,都是别人一点一滴教会他的。那些打下的烙印……她没办法擦除。 她知道自己输了,输给他曾经历过的历史。她可以假装视而不见,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享受别人付出的温柔。 可她就是固执,她宁愿只要一个笨手笨脚却一心一意的少年。 【有些人是无法被取代的】 许颜记得自己喝了很多,整个人恶心地不行,仓皇地跑到厕所里大吐特吐……接着,记忆戛然而止。 她醒来的时候,是被KTV的保洁阿姨从厕所的隔间推醒的。 头痛欲裂,还好包包都在身上,手上还紧握着……手机? 她惊讶地打开来一看,微信的最近联系人……何镇宁?! 记忆完全喝到断片儿,她看着那一条条长长的语音,特别害怕。作了一番心理斗争后,她颤着手点开来听。 登时,她听到自己刺耳的声音特别狼狈地说:“何镇宁,你知道我当年其实也喜欢你吗……你知道我现在还喜欢你吗?但你也已经有历史了,你们都一样,心里被其他人打上了烙印……只有我……还一个人。” 何镇宁诧异却冷静的语气问:“你怎么了,喝多了?” “没有!我没有!我只是在想,为什么时光不能回到十六岁?你没有喜欢上别人,我没有自欺欺人。我们一起牵手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一起吃路边摊,一起回家……可是我知道回不去了。何镇宁,在你心里,我是不是连成为历史的资格都没有?” 语音里传来微弱的叹气声,他放软了声音:“许颜,我曾经喜欢过你。现在我们也是朋友。” 自己没有再回。 估计醉酒的自己听到这句话也觉得很悲凉。 手机上还有几条未读短信和来电,都是邵俊安,很急地问自己到哪里去了,有没有发生意外。 这些看似很关心的话此时变得特别虚伪。许颜一条也没有回,精疲力尽地回到宿舍,一头扎进室友的怀抱里哭诉。 室友苦口婆心地以过来人的身份劝她,前任毕竟是前任,都过去了。你作为现在时,更应该努力去取代她在他心中的位置才对。你还有大把的机会制造新的回忆,而那个女人已经玩完了。 许颜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她清楚,有些人是无法被取代的。就像是何镇宁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她以为自己放下了,然而被邵俊安伤害后,她第一个想的人还是他。 想被他保护。 这样转念一想,似乎觉得自己也有对不起邵俊安的地方。她想要不就扯平了吧,何镇宁却突然发来一条微信说,我现在在s市,见一面吧。 许颜顿时一颗心七上八下,忍不住想入非非。因为她刚刚才打电话向他哭诉过他就风尘仆仆地来到她在的地方……似乎是特意为她而来。 而且何镇宁约的地方也令人想入非非,是在海边的摩天轮。 然而一想到他昨晚的语音和他的女朋友,她又自动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极端矛盾的情况下,许颜还是使劲把自己折腾地打扮了一番,前所未有地紧张。 【别人的历史里,她是无名的小朝】 夕阳下的海面特别美,游乐园就修在海边,坐到高处向下望去,碧蓝的海浪拍打着金黄的余晖。有流浪的艺人坐在海边弹吉他,孩子们的脚丫欢快地踩过沙滩,留下可爱的脚印。 何镇宁看到此景怅然地说:“阿雅很喜欢坐摩天轮,我们坐过s市大大小小的摩天轮,最喜欢的还是这里。” 又是属于别人的回忆。 许颜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把我叫出来,就是为了跟我讲你和你女朋友的爱情故事?” 他顿了顿:“我们已经分手了。” 许颜惊讶地哑口无言。 “……就在刚才,在这里,我和她分手了。” 许颜恍惚地哦了一声。 她还以为……还以为这个人是特地跑到s市来安慰她。自作多情地令人可笑。事实上,自己不过是顺便,甚至是他用来疗伤的倾诉对象。 流浪艺人的吉他声此刻听起来那么悲伤,她忽然委屈地很想哭。但是她竭力忍耐,不想在他面前狼狈第二次。 在不疼惜自己的人面前,只有变得无懈可击,因为他不会心疼你。 何镇宁说,异地恋就是麻烦。他们吵了不止一次,终于两个人都觉得很累。 许颜静静地听着,两个人散步到天黑,何镇宁回了旅馆,她又折返到海边,望着海边霓虹闪烁的摩天轮,终于知道什么叫心如死灰。 谁都会成为别人的历史。而有些人是秦皇汉武,在别人的一生里承担重要的起承转合。她却是无名的小朝,不惜被写进野史。连怀念的时候,都没有她的份。 她静静拍了一张灰蓝的大海,po到朋友圈,特别矫情地写道,我听见大海在哭。 过了一会儿,黑魆魆的海边……有一个人突然从海岸线的那端跑了过来。还没等许颜看清楚,那个人忽然用力抱住自己,担心地说,是我错了,你别生我的气。 她的鼻端问到一股烟草的熟悉味道,邵俊安的味道。 她浑身一僵,若无其事地说:“不好意思,我不是短发。” 他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头顶:“对,我喜欢短发。但是你让我破例了。” 许颜顿时心软了,她眼眶红红地问:“你怎么找到我的?” “笨蛋,你定位了啊。”他咂嘴,“这地方真够难找的。” 许颜破涕为笑:“你说,如果我们分手了,你是不是又多了一项找女朋友的技能啊。” 邵俊安登时拉下脸:“我不想再学习新的技能了。” “我也不想成为你的历史,那样的话,我肯定比不过你的前一位。” 她略带自嘲地说。 邵俊安听到许颜提到前女友,表情露出不知所措的烦躁。 “我和她已经有过一段过去,我没办法抹去。你为什么要斤斤计较这个?现在在我身边的是你,你是我的女朋友。而她已经和我没关系了。” 许颜知道邵俊安说得都没错,错就错在她是个感情洁癖的神经病。 明明自己心里也记挂过另一个人,却无法容忍他心里有过别人。 区别只是她未曾开始,而他已经结束。 【既然彼此都做不到一心一意对待】 许颜和邵俊安重新和好,但他所说的话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像墨镜上的一道划痕,不舍得扔,却看着碍眼。 “我和她已经有过一段过去,我没办法抹去。” 虽然邵俊安一直强调,那个前女友不如许颜重要,但那番醉酒的真心话,还是让许颜特别没有安全感。 她很害怕,如果前女友突然出现……是不是自己的命运就是惨遭劈腿。最厉害的小三都是前女友。 她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 当时她在图书馆自习,和男友出去逛街的室友突然发来一张照片,上面的人很熟悉,是邵俊安,以及另一个面生的短发女孩。 室友说:看到他们在吃饭,还挺亲密的。 许颜顿时手脚冰凉,最害怕应验的事情还是上演了。 这根刺自从醉酒那天就插在她的喉咙里,她无法释怀,然而这一回……许颜不想再丢脸地去一遍遍质问。她要以凯旋的胜利者的姿态结束她生命中第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 她求助了何镇宁,说让他帮个忙,她想甩一个人。何镇宁爽快地答应了。 她带着何镇宁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邵俊安面前,先发制人地说,我们分手吧。他眼神一暗,咬牙切齿地说:“我早就知道你对他不一样。第一次在摩天轮的时候我就发现了。” 许颜实话实说:“他是我年少时喜欢的人。” 邵俊安惨淡地笑:“所以你这些年都没谈恋爱,是因为他?你不觉得你比我更过分吗?得不到的人扎根比前任深得更多,你却反过来怪我?你扪心自问你是不是敞开心扉一心一意地对待我?” “所以……我们分开吧。既然彼此都做不到一心一意地对待对方。” 许颜疲惫地慢吞吞地回答。 “没问题。” 邵俊安深深地看了他们两个一眼,挺直背脊,大踏步地转身离开。 回过头,何镇宁忧心忡忡地看着她。许颜失魂落魄地说:“你放心……我是真的放下你了。我只是接受不了他和前任藕断丝连。我不要那么不纯粹的感情。” 何镇宁借此契机,又去找了已经分手的女朋友。 他发来微信说:多谢你把我喊来,我想着最后一次,就又去找了她。 许颜讶异地问:你们成了? 他发过来一张朋友圈的截图,他说刚和好又要异地了。底下有个女生说:你女朋友让我转达她会去看你的。 那个女生就是她女朋友。 许颜回了个笑脸,说我还做了件好事啊。 这样挺好的,她曾经有过牵扯的两个男孩,他们最终都回到了各自曾经的怀抱。而她依然孤独一人。 【重要的是怜取眼前人】 许颜是在两年后,偶然与邵俊安相逢。 他插着口袋站在人潮汹涌的拐角,还是瘦瘦的模样。瞥眼看见许颜走过来,嚼着口香糖的嘴一顿,眯起眼朝她笑着打招呼:“嘿。” 许颜尴尬地说:“好久不见,你等人?” “女朋友。” “……那个前女友?” 他一愣:“我前女友不是你吗?” “在我之前的那个,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不是还在一起吃饭吗?” 他死命地皱起眉头:“吃饭?我不记得了啊。我和她早没可能了,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是认真想和你走下去的。” 许颜的心一跳,她手机里还存着那他们一起吃饭的那张偷拍照。她调出来拿给邵俊安看,他恍然大悟地说这个啊,就是偶然碰见而已。 他忽然也明白过来,不可置信地说,喂,你不会以为我劈腿吧? 许颜摸着鼻子心很虚。 那个时候她已经跌坐在患得患失的天平上,一点点的加码都足够她仓皇溃逃。 红灯变幻成绿灯,一个女生从马路那头跑过来,挽起邵俊安的手。他冲许颜扬手道别,拉着女友渐行渐远。 许颜的脑海里残留着他刚才的话。 他说,你不是我第一个喜欢过的人,却是我曾最喜欢的人。但是都过去了,这个曾也会有别人取代。哦对了,我真的学会了找女朋友的技能。 许颜突然间才意识到,她一直害怕着他的历史,却不知道,这样的庸人自扰,反而让自己也成为了他的历史。 爱从来不以先来后到计算,也没有什么无可取代。重要的是怜取眼前人,她却不懂,偏执得非得和过去的时光抗衡。 那个深夜的海边,那个绕遍了繁华的街踏水而来的人,终于泅水远渡。 而她安静地待在曾经的洪流里,看他越漂越远。 第20章 月光花园有园丁 【谁与你狭路相逢再难错肩】 萧茉莉的鼻子有点歪。 曾经她以为自己天生就长这样,难过了好一阵。然而高中入学时,一个同班男生跑到她面前,笑嘻嘻地和她打招呼,说:“你还记得我吗?小学我打球不小心撞到了你鼻子。” 萧茉莉愕然,模糊地想起小时候的操场,好像确实有那么一回事。 正当她纳闷这家伙是不是来找抽,他又施施然补了一句:“还好是羽毛球。” 如果是篮球我直接呼你一拳头把你鼻子也劈歪……萧茉莉如是想。 作为报复,她狠狠讹了他一顿饭。她还记得当时随手点了一盆青椒肉丝,没想到却喜欢上了那味道,执着地每餐必点。就像她没想到会和他相熟,更没预料会在相熟后如同陷进泥沼里偷偷喜欢上。 他就像个大坑,招惹了她的鼻子,还招惹了她的心神。 现在他们经常以密友的身份在一起吃饭,他看着她菜盘里的青椒肉丝满脸郁卒:“你对这道菜还真是情有独钟。” 萧茉莉挑眉:“我这是时刻提醒你弄歪了我鼻子,害我破相都谈不了恋爱!” 楚烨叼着一根筷子吊儿郎当地说:“小茉莉,你这就不懂了,嫌弃你皮相的男生都不是好东西。我这是帮你擦亮眼。” 萧茉莉朝他翻了个白眼,低下头嚼青椒,垂下去的眼眉遮住了一闪而过的失望。 食堂里人声鼎沸,此时她并未注意到有一个人朝这里走过来。直到那甜腻腻的嗓音在头顶响起,萧茉莉皱着眉抬起头,倒胃口地看见那张还算不错的脸。 “嗨楚烨,茉莉,你们在吃饭啊。”夏梦芊双手背在身后,故作娇羞地看着楚烨。萧茉莉再次向他投去一个白眼,装聋作哑地吃饭。 楚烨问:“是啊,你有事吗?” “两天后就是我的18岁生日,我打算办个聚会,你肯定会来参加我的成人礼吧?”夏梦芊睁大眼睛,一脸不容置疑的神情。 这不是她第一次邀请楚烨了,按照以往,他肯定会三两拨千金地推掉。所以萧茉莉感到很放心,老僧入定般继续嚼青椒。 楚烨思忖了一下,说:“好啊,我会去的。” 萧茉莉的青椒顿时卡在了喉咙里不上不下。 夏梦芊的心花怒放全写在脸上,颇好心情还冲着她也来了一句:“茉莉,你也得来啊。” 她头脑一片混乱,等夏梦芊蹦蹦跳跳地走远后,盯着楚烨游移不定地问:“你不是吧?” 他耸了耸肩:“成人礼,总得给她面子,不然人家该多难过。” “对待不喜欢的人会担心她难受吗?”她狐疑地盯着他表情莫测的脸,“楚烨,你心软了。” 【有些人做亏心事都那么潇洒】 夏梦芊的生日聚会是在周六的下午,结果周六一大早,茉莉就被吵醒了。她的房间在二楼左侧,楚烨总是很喜欢在她楼下使劲地按自行车铃,代替闹铃把她吵醒。 她顶着鸟窝头,睡意朦胧地打开窗户,眼睛都没睁开就冲着楼下咆哮。 “按个魂!你现在来找我干嘛!” “别多问!开门!” 楚烨在底下理直气壮,如同他初见时缺心眼地对她说就是我撞歪了你鼻子。有些人连做亏心事都潇洒豪情,像古书里的大侠,以斩人扬名天下。 萧茉莉没辙,蹬着拖鞋跑下楼开门。楚烨风风火火地闯进来,跟着她一路上了房间。萧茉莉翻白眼说:“女孩闺房,闲杂人不准进。” 楚烨嬉皮笑脸:“你那么凶哪里是女孩。” “……算了。”她抱着双臂仰头问,“你到底是来干嘛?” 楚烨指了指自己的头发:“我头发太长了,下午去之前得稍微剪一下。你刘海不都自己剪的嘛,就想让你帮我剪。” “你不会去理发店?” “理发师哪有你水平好啊,他们的理解能力很有问题。我觉得你自己剪刘海都剪得很漂亮啊,I believe you。” 萧茉莉过滤了整句话只留下一个关键词:漂亮。然后她感觉到双颊有点微微发烫。 她咳嗽了一声:“你妹!你只是想省几十块钱。” “哎呀,被你发现了。” 萧茉莉脸一黑,从抽屉里拿出理发刀:“我一定会把你剪得很‘好看’。” 楚烨放松地闭上眼任她折腾,等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飘逸的刘海硬生生被剪成了刺猬头。 “你怎么可以剪得这么短……” 萧茉莉幸灾乐祸地咕哝:“要把你剪成光头才好,我已经手下留情了。” 当她听到他是为了聚会特地前来弄头发的时候,那无端莫名的不爽就占据了交锋前线。虽然她自私地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但比起有刘海时的柔和俊美,此时刺猬头的楚烨又显出截然不同的硬挺风情。可惜他本人没有察觉,还在那边哀嚎。 那你干脆别去了吧。 话到嘴边,又一点点吞下去。这样太昭然若揭,她不敢说。 “报我歪鼻之仇只废你那么点头发,便宜你了。”她转而拍了拍他肩。 “如果今天是别人把我头发搞成这样,我铁定让那人生不如死。”楚烨哀怨地向她投来眼神。 最后她只好陪楚烨上街买了帽子戴上,一起去了夏梦芊的生日聚会。 他们一出现,夏梦芊沉沉的脸突然放晴,凌波微步地走到楚烨身边,扁着嘴埋怨:“你迟到了好久,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有点事耽搁了。”说着楚烨瞟了萧茉莉一眼,她撇了撇嘴将视线转开。 “不过你们来得正好,我们在玩pokcy game,一起来啊!”夏梦芊堂而皇之地拉起楚烨的手往前走,萧茉莉走在两人身后,眼睛东张西望,只是为了掩饰向中间那双交缠的手投去的一瞥。 Pokcy game,顾名思义就是吃pokcy,只不过是用抽签方式选出两个人,分别从两头开始吃同一根,先松口或咬断就算输,不然……就会吃到一起。 他们一入座,夏梦芊就异常热情地分发签条。不知道是不是萧茉莉的错觉,她看到夏梦芊朝一个人使了眼色。 最后签条打开,被抽到的人,是楚烨和夏梦芊。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 签条打开的一刹那,萧茉莉心下了然。这绝不是狗屎运,而是某人有备而来。 夏梦芊笑得满脸褶子,将一根pokcy抽出。众人不时爆出窃笑,将场面炒得异常火热。萧茉莉满脸僵硬,不知道该怎么安放自己的表情。楚烨显得并不惊慌,但也没有流露出明显的喜意,只是很平静地说:“我准备好了。” 当他和夏梦芊同时咬住一根pokcy的两端时,她觉得很不是滋味,就好像是自己珍藏了一坛千年的女儿红不舍得喝,却被歹人从地底挖了出来喝个精光。 尽管满场喧闹,然而下一秒,pokcy断掉的清脆回响却显得异常洪亮。任傻子都看得出楚烨故意咬断,他耸耸肩远离了夏梦芊的脸:“不好意思,我不小心的。” 夏梦芊难堪地面无血色,张张嘴又闭上,强颜欢笑:“那楚烨你输了,得罚。” “行。罚什么?” 那一天,楚烨吃下了一整块藏着芥末的大蛋糕,涕泪横流地骑着自行车和萧茉莉一起回去。她坐在后座,忍不住嘲笑说:“刺猬头加哭丧脸,你真是怂到家了。” 她庆幸他及时咬断,不然涕泪横流失态的人恐怕会是她。 楚烨咬牙切齿:“我是要让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心软。” 萧茉莉微微一怔,远处的夕阳像半个荷包蛋,火烧云绵连万里,烧灼心事。她坐在后座上碰了碰他的腰,说:“其实我喜欢你……的刺猬头。” 前座的少年人踏板一顿,哼了一声,将车子在风中开得飞快。 那时已是高三下半个学期,夏梦芊的生日聚会像最后一次偷得浮生半日闲。黑板上的日历已经揭到只剩下60天,高考迫在眉睫。每个人都埋首在看不见的书堆里,为即将到来的盛夏挥汗如雨。萧茉莉同时也意识到,她和楚烨坐在一个教室亲密无间的日子,也只剩下60天。 于是上课走神,她会忍不住假意支着手,实则偷看后面的楚烨,常常扭头到脖子发酸。 很多人都是这么说,如果朋友可以做一辈子,所以不要轻易去捅破那层纸。 但当高考结束,分离轻而易举地到来,击溃这一传言。她意识到,哪怕和楚烨做朋友,可能也无法一辈子。那倒不如鼓起勇气,不要让自己遗憾。 但她这个胆小鬼还是酝酿了很久,仍旧以朋友的身份和楚漠一起度过了最无忧的18岁盛夏。之后就是拿着录取通知书北上。打包行李的前夜,她终于下定决心,在和楚烨告别时,约他出来。 他们就在楼下的小巷里借着街灯散步,楚烨说:“你不约我出来我也要约你出来的。这个送你。”他从包里拿出一张……视力表?! 那张视力表非常独特,全是用汉字组成。楚烨拍了下她的额头:“小茉莉,这是楚家特制,绝不外传。你要不试用下。” 他用着陈述的语气,直接走到一米开外,展开视力表。 “……这么近测什么视力啊!咦不对,干嘛要测视力啊,好奇怪啊你。再说我高三体检视力两只都5.0好吗。”她嘴上吐槽着,眼睛情不自禁地看向他手指移动的位置。 “我点哪个你就说出来啊。” 萧茉莉点头。 “我。” “喜。” “欢。” “……你。” 【你们就是对笨蛋情侣】 谁都想不到,传说中毕业即失恋的盛季,他们却在一起了。凭借着楚烨那张自制的汉字视力表。 他们的告白连同约会地点,都出人意料——第一次约会地点竟然是火车站。 楚烨当着萧茉莉爸妈的面来送她,两个人根本没转换过来,当着爸妈的面没心没肺地聊天。眼看着火车进站的时间越来越近,楚烨突然说:“小茉莉,我有样东西给你,你过来一下。” 她心肝一颤,做贼心虚地瞟了一眼爸妈,带着难以言喻的窃喜屁颠屁颠地跟在了楚烨后头,走到了人群稀少的角落。 “你把手伸出来。” 还真有东西给她?她还以为楚烨是支招好让两人独处。她狐疑地伸出双手,楚漠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紧握着放到她的手掌上,迟迟没有伸开。萧茉莉紧张地盯着他的手,就差没把手掌洞穿。 下一刻,他伸开了双手,手掌空空,与她的手掌紧密贴合。 心跳如雷,她甚至不敢抬头去看那张曾朝夕相对的眼睛。 楚烨也没有说话,只是将手轻轻曲起,勾住她的手。两个人的手短暂相牵,她神经兮兮地向后一瞥,看见父母往他们这里张望,顿时激灵得把手往后一缩。 楚烨好笑地看着他,她瞪过去:“还不是你浪费了这么多时间,我只是……不习惯。” 他继续笑,虽然笑得也有些怅然:“我一直以为当初告诉你实情,你会让我以身相许,哪知道只是讹我一顿饭。你太低估你鼻子了。” 她继续瞪:“我跟你说你害我破相谈不了恋爱的时候,我以为你会自告奋勇!” 说完彼此无语地看着对方,片刻后相视大笑。 她以为当初刚开学认识楚烨,偷偷陷入深坑暗藏着那点小心思的人是她。以至于没发现另一个笨蛋也在暗中窥伺纠结。 站台播报员的声音开始回荡,火车鸣笛声近在咫尺。虽然他们错过了那么多时光,虽然接下来就是离多聚少的离散,但庆幸的是,最终没有失之交臂。 萧茉莉刚进入大学就迎来了一个新生会,是学生会组织的带有联谊性质的晚会,每个人都务必到场。她带着调侃的心情给楚烨发了条短信,说:万一等下有男生朝我搭讪怎么办? 楚烨毫不犹豫地回复:杀无赦! 她嘴角挂着傻笑,对着那三个字乐呵了半天,直到同宿舍的人把她推醒。 “上去跳舞啦,别傻坐着。” “啊?我不要。”她急忙撇清立场,一想到如果被楚烨知道了,自己大概会死得很惨。她自作聪明地以为自己安全了,结果等女生挑完了舞伴,剩下的男生就有权力挑仍旧独身的女生。她不幸中标,被迫被一个男生牵起手。为了解恨,她还撒气地故意踩了他几脚。 晚会结束后她立即给楚烨打电话,警告他:“你开学了千万不要去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新生晚会,不然你就等着剁手。” “你是不是被别人牵了?!”电话那头立刻传来楚烨敏锐洞察的声音。 萧茉莉支吾着,他这下百分之百肯定了,气得在电话那头大呼小叫。她听着那些牢骚竟在心里暗暗滋生着被重视的甜蜜。 这几个月的开销比她预料地还要夸张,光是话费就占据了生活费的三分之二,丝毫不比那些腻在一起花前月下的情侣逊色。 在异地的最初,那些看不见捉不着的只言片语都已令人满足。 【最美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躲雨的屋檐】 身边的舍友开始陆续地谈起恋爱,原本四个人一起吃食堂逐渐地变成了三个,两个。还和萧茉莉一起吃饭的女生对恋爱丝毫不感兴趣,所以她对另外两个人的恋爱嗤之以鼻,更对萧茉莉的异地恋表示无法理解。 她说,你快乐的时候不能当面和他分享,难过的时候他也无法在你身边安慰。俗话还有远亲不如近邻呢,你们能长远?再说,保不了他或你耐不住寂寞就劈腿了。 萧茉莉不以为然。她和楚烨与别人是不同的,他们曾度过彼此最纯净的时光,互相知根知底,楚烨说一个开头,她就知道下面要接什么话头。 有这样的一个人,哪怕他只是遥远的存在,孤独也不再可怕。 放假前不久,楚烨打电话来跟她说:“我寒假大概……不回来了。” 好不容易的一个假期,他们……居然不能见面?她满腹疑问和失望地问:“怎么回事?!” 他沉默了一会儿,支支吾吾地说:“我搬家了。我爸卖掉了房子搬来了我大学的城市。所以我……回不去了。” 萧茉莉拿着手机僵在宿舍的阳台上,最后四个字凌厉风行地让她措手不及。昨夜还在脑海中一遍遍描摹即将清晰的轮廓此时又像隔着茫茫大雾,看不清楚。 “搬家,为什么这么突然?!”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我爸一直瞒着我,他早就筹划好等我上大学就搬来的。” 她对他的语气太熟了,总觉得,他话中藏话。 “对不起。”楚烨低哑着声音挂断了电话,没有更多的解释。 她听着电话里久久的余音回不了神,一阵难以言喻的失望和心慌。 寒假时她没提前通知,一路像行尸般拖着行李到家,把爸妈惊了好一阵子。他们数落着她莽撞,都不通知他们,还说没有准备好菜,匆匆就要上街。 萧茉莉勉强打起精神笑道:“妈,我陪你一起去,你别生气啦。” “你这孩子……” 萧妈无奈宠溺地笑,萧茉莉也眯眼笑着挽上她的胳膊,一路上却像个被拔苗助长奄奄一息的小萝卜头。 菜场依旧是熟悉的菜场,却明白遇不上期待的人,一切都毫无看头。她亦步亦趋跟在萧母身后,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却在惊鸿一瞥中,僵直了所有表情。 一个中年男人牵着袋子从不远处走过。 她不会认错,那人是楚烨的爸爸。 然而他不是说,他们全家已经搬走了吗? 【谁都曾以为能彼此信任】 萧茉莉不是笨蛋,她瞬间懂得他藏的话,是他隐瞒了没有回来的事实。 她心神不宁,当即决定去楚漠上大学的城市。买票坐上火车的时候,她突然很想笑。想到前不久她还和舍友信誓旦旦,现在却自打嘴巴。 其实哪对恋人一开始不是这么相信的,而又能有几对善终。但是她依旧坚定他们会幸运地成为为数不多的圆满的那一对。 直到……当她站在学校门口,看着楚烨从里面小跑着出来,笑着和一个女生相携离开。 她揉了揉眼睛,左看右看那道背影,不会错的。刺猬头长了些,背影却更瘦削了,但笑着的侧脸依然能令天上的星子失色。而那个女生,她更是化成灰都认得……夏梦芊! 萧茉莉从来都不是勇敢的人,不然也不会拖了那么久最后还是由楚烨先告的白,这回她依然像个被侵略就立马弃甲而逃的战士,纵然惊怒,却不敢上前质问。 她一肚子憋气,明明是正牌女友,却暗戳戳地跟在他们身后,穿越大街小巷,看着他们走进了家乐福。 她想继续跟踪,但里面人太多,她一眼花就跟丢了,只好泄气地走到门口的台阶上狼狈地坐下,托着腮守株待兔。 接着她不经意地扭头,吓得魂飞魄散——夏梦芊一个人出来了。 萧茉莉完全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急忙四下张望,根本没有柱子车子让她挡挡。于是她眼睛一晃,锁定上了超市门口纷发试用产品的兔子玩偶。 她蹿到玩偶人身边,拉了拉玩偶的胳膊。玩偶俯下身来,她见机一把扯下玩偶的脑袋,套在自己头上。 套着玩偶的工作人员还没反应过来,傻愣愣地看着她。 萧茉莉套着头套闷闷地说:“你看你戴了这么久肯定闷死了吧我帮你发产品啊……”说着眼睛透过脑袋的两个洞斜视到夏梦芊的方向,此刻楚烨也出来了。 她眼睛充血,拿过工作人员手中的产品——情侣爱心茶包,顶着笨重的头才敢硬生生地横在他们面前。 她咬牙切齿地说:“两位要试用一下这个吗?” 如果他们没有鬼,楚烨一定会拒绝。她在这短暂一秒的等待里像经过了半个世纪,头发被闷出了淋漓的汗水,直到等来了楚烨的反应。 他问夏梦芊:“你要吗?” 夏梦芊点了点头,他们拿过茶包施施然走远。 萧茉莉傻站在人群里,穿着自己的衣服,套着可笑的兔子玩偶,活生生就是个不合时宜的小丑。 她知道夏梦芊和楚烨在同城,但他曾保证过,会和她不再有瓜葛。而此刻,违背诺言隐瞒事实的人却是他。她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后悔了。 “如果你不喜欢我了,想分手了,你可以和我坦白地讲,我不会不接受。但我只有一点要求,你不要骗我。”心灰意冷地回去后,萧茉莉给楚烨发了条短信。 长时间的空白后,楚烨回了短信。他说,好。 他还是选择向她隐瞒。 那一个寒假大概是萧茉莉迄今最黑暗的日子,她不想接楚烨的任何一个电话,但又想知道事实是不是就是她看到的那样,好让自己死得明白。 很快就到了情人节。这天寝室楼下有很多大声告白的男孩,居然有一个人在大叫她的名字。她诧异地低头看,发现是新生晚会那天来牵他手的男孩,成函。 萧茉莉感到很诧异,急匆匆地下楼,不解地问:“你来干嘛?” 他说:“你看我们都孤家寡人,不如凑对吃个饭?” 一看到这人,她就想起开学时她给楚烨发短信他吃醋跳脚的样子,不由得心头酸楚又憋气,她磨着牙说:“谁孤家寡人了?!”接着光明正大地踩他一脚,潇洒地转身离去。 她刚转身,却呆住了。 在还未开花的枝头下,一个男生背着帆布包,安静地站在那里。 【再深的爱或许抵不过触手可及的温暖】 萧茉莉恹恹的表情瞬间消失无踪,像孩子般连蹦带跳地跑到了枝头下,跑到了楚烨身边。笑容掺杂着酸涩,语气急促地问:“你怎么突然来了?!” 一时间,喜悦大过了委屈,她欢悦得忘乎所以。 楚烨微微一笑,伸手拨掉了她发间的扬尘。 “来见你。” 这一瞬,所有的矛盾都轻如尘埃。 他又说:“刚刚那人在约你?” 她立刻语无伦次地解释:“你别误会,我跟那人不熟!你也看见了!我还踩他了!”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干嘛惶急,他还和夏梦芊还理不清,却又不告诉她。 他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你是我种的茉莉花,怎么会跑到别人的园子里去。” 萧茉莉咬紧下唇,这一刻,好像所有的时光都没有走远。那些猜忌更是妄谈。 “但是你这个园丁一点都不称职……要是我真出墙了哭死你!” 她拍着胸脯,扭头往前走。楚烨在背后跟上她,两个人在校园的林荫道里一前一后地走,过了一会儿她慢慢放下脚步,将手迟疑地伸过去,勾住了他的手指。楚烨微微一愣,随后反手一拉,紧紧地十指交扣。 她说:“你头发又长了。” “又?” “呃……比暑假那时候长了。” “那你更胖了。” “更?” “对啊,你以前就挺胖的,我没跟你说吗?” “滚!” 那天他们就短暂地徜徉,聊一些有的没的。她很想仔细地将夏梦芊的出现问清楚,可是他的到来,以及那似乎从不曾改变的眼神缱绻都将她的疑问打消,诉说着她只是庸人自扰。 也许,那一天那只是意外。她这么想。 楚烨是旷课坐了长时间的火车来看他,晚上就要风尘仆仆地赶回去。好像火车站天生和他们有缘,又得在火车站“约会”。她在月台冲楚烨挥手说:“园丁,路上小心。” 他走两步就回过头看看她,都快进站了,又放下行李冲过来气喘吁吁地跑到她面前,将她一把抱住,摸了摸她的头。 “你摸狗呢!快走吧。”她艰难地笑着,终于把他赶上了火车。 她乐呵呵地以为楚烨千里迢迢地来看她,他们的关系终于能有所回暖,但情况却急转直下,甚至冰封千里。 楚烨总是讲不了一会儿电话就得挂断。她给楚烨寄的明信片,他也一张都没有回过。网上他上线的时间越来越短。她问他原因,他也只说课业太忙,可她有一次听他漏嘴说,他的课不是很多。 他对她越来越不坦诚。他们之间好像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慢慢拉锯,她万般焦急,可楚烨偏偏不让她知道那东西是什么。 直到那一天,她打电话给楚烨,接电话的人是一个熟悉的女声。 她说:“我找楚烨。” 女生声音款款:“你是茉莉?” 她毫不犹豫地掐断了电话,掐断了夏梦芊的声音。 【纵然我没有花园,但我依然能替你扛下暴风雨】 萧茉莉在长久的自我臆测后终于鼓足勇气敢打电话过去逼问。楚烨却解释说,他只是要找兼职,而夏梦芊认识的人脉广,所以她经常会来帮忙。 萧茉莉冷笑:“人脉广的人只有她一个吗?哪个兼职需要全年三百六十无休忙成这样?其实真相只是你变心了。或许因为你们在同一个城市,而我不是。又或许从很久以前你就对她动心了。” 她一口气把自己所有的猜忌说了出来,楚烨沉默了很久,笑着说:“你是这样看我的吗?”啪一声挂掉了电话。 一通电话后,她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冷战。 暑假回家后,楚烨依然没有联系她。她终于按捺不住性子跑去他家附近溜达,等着来个云淡风轻的“偶遇”。结果却看到他家门打开,走出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而且连着好几天都是。 她意识到不对劲,上前问:“您好,请问原来住这里的人家呢?” “他们家早把房子卖给我了啊,他爸炒股输了,卖房换钱。” “……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2008年吧。” 2008年,那年她读大一。兴冲冲地回老家想和楚烨见面,他无奈地告诉她他搬家了。 当年阻隔在他们之间的东西,此刻竟才真正现出原形。 关于夏梦芊,楚烨没有骗萧茉莉。那年房子被卖掉,他的生活费和学费都无处找落,只有拼命找兼职挣钱。夏梦芊是在新城市为数不多认识的人,而她还对他怀着点小九九,热心过了头。 可在他没有栅栏的心墙里,只住着一朵茉莉。他给不起她花园,但依然能替她扛下暴风雨。她醍醐灌顶,终于明白自己错过了他那么多艰难的时刻。没有坚定地陪在他身侧。 【你还欠我歪鼻之仇,就拿一辈子来偿】 某咖啡馆。 萧茉莉坐在临窗的位置上,点了一杯拿铁直愣愣地盯着对面的花店。她左手旁的女孩子看了一眼她大夏天的全副武装:墨镜帽子还有围巾,默默地挪开了位置。 她全然不顾,只紧张地盯着对面。 忽然间,一个黑衬衣的男人从花店里钻了出来。他的手上是满束的繁花,花下映衬着那张她朝思暮想的脸,楚烨的脸。 他将花束放进单车框,骑上单车很快消失在了街角。 萧茉莉扁扁嘴,百无聊赖地盯着街角,很久后他再出现时她又精神一震,蓄势待发地盯着对面。这次她看到楚烨拿起另一捧花束上的花卡,并没有将花送出去,而是放到了一边。 那一大捧花束是她订的茉莉,但是他居然完全没有反应? 隔着这么远,她看不清他的表情。难道花卡掉了?她开始胡思乱想,坐不住了。只看见楚烨继续来来回回地送花,很快就夕阳西下,花店打烊,楚烨挽着袖子推着单车消失了身影。萧茉莉疑惑地瞅着花店,发现被楚烨弃置在门口的茉莉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失踪了。 突然间,她的视线一片漆黑,眼睛被蒙住了。 一种很熟悉的气息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你要在这里看多久?” 她吓得立马把楚烨的手掰开:“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花卡上明明写着我在A市送的!” 楚烨无奈地说:“你下次偷窥记得穿清凉点,坐了这么久万一捂出痱子怎么办?” 萧茉莉乐呵呵地说:“有空调啊。” 他翻了个白眼,突然表情严肃起来,看着花卡说:“你知道了?” 她点了点头,有点心酸地抱怨:“那么多年前的歪鼻之仇我还没找你报,你现在又加上欺君之罪,罚你九族都不够。” “那怎么办?” “就让我再剪一辈子的刺猬头,你长了我就剪,不让你变好看,免得又有第二个夏梦芊倒贴。” 楚烨怔怔地站在咖啡馆的落地窗前,夕阳染红了他的发他的眉梢他的眼。阳光里仍有浮尘,他轻轻地抽了下鼻子,笑着说:“那我要努力赚钱,筑一道很高的墙,不让我的茉莉出去。” 而那束茉莉花被安静地搁置在玻璃桌上,花卡被摊在一旁,萧茉莉丑丑的字迹写着: 请送到楚烨园丁的家。虽然你原本的家已经不再,但我想让你知道。 我愿意与你重建。 第21章 百年孤独 【1】 有时候张芸觉得自己很失败,二十五年来总是孤家寡人,只有看着别人相亲相爱的份。 还在上学的时候她偷看言情小说,书中有穿越时空的恋爱,但是她没有可以穿越的玉枕和七星连珠;也没有优质男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她侧过头,只看到八百度近视的男同桌啃大饼油条啃得满嘴是油。至于学校里高年级品学兼优相貌优良的少年……那完全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她可没那个魄力去主动接近。 因而在她还能够心无旁骛地享受初恋的年纪……她宅在了小说里,东挑西捡都没能谈次恋爱。她现在毕业不久,在一家广告分公司做策划,一切都刚起步,根本没空去想那些风花雪月。闺蜜就主动请缨,说不如我帮你介绍一个。 于是她此时此刻就坐在一辆丰田车里,开车的是个西装笔挺的男人,看起来比她大了好几岁。 西装男文质彬彬地问:“我们去哪儿吃饭?” “……随便。”张芸浑身不自在,掏出手机佯装玩切西瓜。安静的空间里只有手指划屏的呲呲声,忽然重叠响起的手机铃声就显得突兀异常。 她和西装男的手机居然同时响了。 她返回主屏幕,发现是闺蜜发来的短信。 “你看你这么多年没谈过恋爱,必定是个叔控。我给你选的这款合你口味吧(拇指!” 这个混蛋! 张芸暗自咬牙,旁边的西装男已经打完电话,紧锁着眉头对张芸道:“……我们去XX餐厅吧?我弟正好在那里。” “哦……好啊。” 张芸顿时压力山大,见他弟不就等于见他家人?!她开始胡思乱想,没注意到车子已经停在了餐厅门口。 西装男带她来到一个包间,他弟弟正大刺刺地坐在沙发上,神色跋扈。西装男走进去,两个人对峙了一阵子,忽然争执起来。 张芸被西装男晾在门口,根本没想到会撞见这么尴尬的场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时候,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轻轻拍了她一下。 她回过头,脑子突然空白了那么一秒。 站在她身后的是一个服务员,穿着黑色的马甲和白色的衬衫,是很普通的waiter装束,却硬生生被这个人穿出了欧洲中世纪的执事味道。他的长相很古典,五官的线条透着一种宁静优雅的气质,可惜没什么表情。 但就是这种气质,足以秒杀一切电视明星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张芸认识这个服务员。 他的脸简直让人过目就难忘。 【2】 张芸是在一次聚会上看到他的。 当时她的合作伙伴是在公司实习的大四生,聚会上把绍安推荐给她。绍安帮助她修改过图纸,两个人曾有过短暂的交集。 她现在手头上还有一个香港总公司的广告策划案,她一直纠结没有人选,看到绍安忽然柳暗花明豁然开朗。 绍安绕过她走到西装男身边冰着脸讨饭钱,一股浓浓的违和感和喜感扑面而来,使得张芸忍俊不禁。绍安像是注意到,忽然侧过脸来,淡淡看了她一眼。 张芸立马收住了笑容,等着绍安走过来时问他:“嗨,你记不记得我?” 他点了点头,轻松地说出了她的名字。 张芸松了口气。 “……那个,你在这里做兼职吗?” 他点了点头。 “你来得正好,我正要找你呢。多亏了你,上次的广告反响很好,上头说那个设计很萌,观众们普遍反映很喜欢。 “不用谢,我拿到我该得的薪水了。” 张芸楞了一下,踌躇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还是尝试着问。 “我这里手头有新的广告案,是香港总公司那里的任务,我想如果可以请你和我一起完成这个广告案……不过你答应的话大概得向学校请一段时间的假和我飞去香港。” 她的语速很缓慢,一边察言观色,然而绍安脸上的表情却一成不变,使她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只在她全部说完后问:“钱多吗?” 张芸一愣:“……肯定比上次多。” “那好。”绍安很迅速地点了点头。 两人约定的出发日期是一个礼拜后,绍安向学校和餐厅都请好了假,轻装来到飞机场。张芸早到了半个小时,看到他的身影出现忙冲他挥手,身边有几个路人看到绍安走近,纷纷将视线胶在他身上。 张芸不禁深深感叹他颜的威力,忽然恶趣味膨胀,立即在帆布包里一阵翻腾,搜刮出一幅墨镜,把它递到绍安手上。 “……干什么?” 她狡黠地说:“你带上试试,说不定会有人会以为你是明星,来找你签名什么的。” 绍安很无语地看着她。 张芸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开玩笑的……不过这墨镜你拿着好了,我觉得你用得上它的。很多女孩子喜欢你这种冰山脸,得遮遮。” 绍安一本正经地思索了两秒:“那包括你吗?” 【3】 两人飞到香港后先去公司报了道,又在酒店下榻,忙碌到晚上才有空出来吃饭闲逛。绍安居然说什么都不愿意出来,觉得香港消费太高,浪费钱。于是张芸发现世上果然没有完人,纵然他有符合小言男主高富帅的美貌,但性格却是真令人无语,抠得不行。 最后张芸自掏腰包,请客让他出来,绍安那家伙倒非常好意思得跟着出来了。 两个人先在茶餐厅吃了热气腾腾的云吞面,接着去了维多利亚港坐天星小轮。张芸早有耳闻香港的夜景是世界三大夜景之一,憧憬了很多年,这次终于能够有机会亲临,心情倒反而没有那么激动。 他们站在船头,灯火就在她眺望所及之处,满目昏黄交相辉映,整片深蓝天空被光线交织成淡淡的橘红,好像随时会有星子随着灯光落下来。 她拿着相机四处抓景色,镜头一转,一个人的侧影出其不意地落入她的镜头中。 那人披着星辉,身后是烁目的高楼和暗涌的江流,他安之若素地站在风里,只有头发不安地飞动。黑色的衬衫被灯光和星火映得熠熠生辉。 张芸几乎是屏息着小心翼翼地按下快门键。 她像一个小偷,心慌意乱地关了相机,装作若无其事地冲着那人招手:“喂,绍安,船到岸了,我们上太平山顶吧,据说从那里鸟瞰整个香港的夜景感觉贼爽。” 绍安从风里转过头,冲着她点了点头,两个人就下了天星小轮径直奔上太平山。 太平山还蛮高,张芸就决定坐缆车上山顶,绍安满脸不乐意,说他宁愿走上去……缆车浪费钱。 张芸把他拽上缆车,深刻地问了他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你的人生除了赚钱就不知道怎么花钱吗?” 绍安很严肃地回看她:“不是不想花,而是不能花。我很穷。” 一览众山小,香港尽在眼下,仿佛整座城池都是她的。她忽然想起了星爷演的《喜剧之王》,他就在不远处可以眺望到的那个海滩边对着张柏芝说:我养你啊。 天时地利人和,她东施效颦地模仿星爷对绍安说,你穷啊,那我养你啊。 话落,山顶的一阵凉风喧嚣地刮过她的脸,刘海被吹得狂魔乱舞狂。她吸进一口凉气,没缓过来猛地打了个喷嚏,还不小心喷出了鼻涕。 “你就这样养我吗?” 绍安无语地看着张芸,眼睛却像两道弯弯的桥,里面闪着星星。 而张芸没有看见,她丢脸地走到了山崖边看了下高度,寻思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跳下去。 第二天两个人窝在总公司的工作室里开始各种画稿纸,一直画到凌晨。张芸正扒着眼睛不让自己倒下去坚持工作,突然发现绍安搁下画笔站起身要出去。 张芸特理解地问:“撑不住了?那你去睡会儿吧。这里有我。” 她把绍安的画纸捞了过来,替他补上工作。绍安看着她的动作没说话,径直出去了,片刻后又回来,手上多了一罐牛奶和一罐咖啡。 他顺手把牛奶扔了过来:“我继续画,你去睡吧,牛奶助眠。”然后他又坐下,打开咖啡喝了一大口,双手按了按太阳穴。 张芸愣住:“……不太好吧。” 他头也不抬地说:“这里有我。” 此时是深夜二点,黑洞洞的工作室里只有绍安的那张脸庞在灯下那么耀眼,模糊了她的视线。灯光摇摇欲坠,坠成了高三那年晚自习的教室。下课的间隙有男生叩开她这桌的窗头,递过来一罐牛奶,说帮我送给你们班的XX好吗。 她当然说好,把牛奶交给那个女生,女生羞涩地接过。她看着那个表情心里一边嫌弃不就是初恋吗,一边是说不出的羡慕和失落。 她以为自己没有机会能够感受到这种心跳加速的温暖。 但分明有一个声音在她心里振聋发聩,在深夜二点的寂静中响彻她的世界。 咚咚,咚咚。 【4】 绍安把她赶出了工作室回去休息,但她现在精神头实在太兴奋,根本合不上眼。她走着走着不自觉走到了公司配备的暗房前,忽然灵机一动,拿出包里随身携带的相机进入了暗房。 暗房里一片诡异的红,张芸取出相机里的胶片走到大桌子旁,将胶卷缠到冲洗罐的片轴心上,水洗后注入显影液,最后倒入定影液。 不知不觉已经好几个小时过去,天方辰光亮起。但暗房隔绝了一切的光线,像一个神秘暧昧的内心空间,将张芸沉溺在里面。她用镊子夹起照片,在安全灯下绍安的剪影一点一点凸显,轮廓,眉,眼,黑衬衫,灯火。 她把照片晾起来,搬了把凳子坐着想休息会儿等它干。她仰头一直盯着那张照片,直到脖子发酸。一夜未眠的困倦顿时像狂风过境般席卷而来,视线里的照片一点一点压扁,模糊,最后转为一片黑暗。 “唔……” 她动了动眼皮,面前的光线青青白白,不是最后闭上眼的那种暧昧昏红。 哈?! 下一秒张芸清醒过来,吓得跟木乃伊出柜似的直起身,发现自己被搬到了工作室的沙发上,身上披了一件外套。 那外套怎么看怎么眼熟…… 她僵硬地把头一寸一寸转过去,看见绍安就坐在不远处的桌旁,低下头端详着那张照片。 完了。 她头皮发麻,内心隐秘的难以启齿的角落猝不及防地被自己肖想的人窥探,令她完全措手不及。该拿你怎么办……我无处安放的老脸!张芸内心默默苦嚎,绍安发现她醒了,手骨敲打着桌面,指了指照片:“你偷拍我。” “……” “拍得不错。” 绍安煞有其事地点点头,非常自然地伸手把照片放进口袋里,又若无其事地问张芸想不想去游庙街夜市。那里有很多地摊,贩售光怪陆离的小杂货。夜间去逛时还有摊位在占卜和卖药,在香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射下有一种莫名错乱的时代感。 他们走马观花地逛了一阵,她吃了不少东西,绍安还是秉持着省钱为上的原则万花从中过一毛不离身。 张芸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件当季新款的联名包,但价格贵得吓人,港币三万八。她默默地数了数钱包,叹了口气,爱不释手地盯着橱窗好一会儿,最终咬咬牙拉着绍安离开。 “接下来去哪里?” “回公司啊!工作!不工作哪里来的钱!没钱怎么买衣服!” 绍安微微皱眉:“都这么晚了,还是回去休息吧。” 张芸心里还惦记着那套衣服,忙解释:“……呃,我不是勉强你,你当然可以回去休息。昨天晚上辛苦了。” “哦,那我回去了。” 结果他就真的回去了。 张芸好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走到工作室时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她还以为她这么说之后绍安会很体贴温柔地说没关系啊我陪你啊之类的话。 她突然深深地觉得昨天晚上自己一定是被那罐牛奶捂得胸口都暖了,所以才产生了某种恋爱的错觉。 那一定是错觉! 她振作精神投入到工作中,最后是被开门声吵醒的。 张芸循声抬起头,绍安没有开灯,手指转着钥匙圈倚在门边,只在月光下隐隐显出一个剪影。她突然想起粤语歌里唱的你剪影的轮廓太好看,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人能够匹配得上这句话。 他声音低低地徘徊:“这么晚了还工作?” 张芸自嘲道:“是啊,我不工作谁养我啊。” 她的脑海里又映出那只包,不禁捶胸顿足,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是包治百病,可她病入膏肓。 张芸这才反应过来绍安是特意大半夜跑过来的,有点受宠若惊地问:“对了,你是有什么事吗?” “没,来拿东西。”绍安走进来把手中一个袋子放到桌上,又取走一样桌上的东西。随后他很快离开,张芸刚想提醒他忘拿了带来的东西,但借着幽暗的灯光,她突然觉得那个袋子很眼熟。 那上面映着的标示是一个包的牌子。 她不敢置信地伸手捞过袋子,把里面包好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拉了出来。 是那只贵得要死的包包。 【5】 深夜,黑洞洞的工作室。 落地窗上投射出张芸的剪影,她手上呆呆地捧着包,像一幅凝固的抽象画,定格了很久很久。 她摸不清绍安的意思,他那么抠门的人居然会买这么贵的包送给她,除了某种昭然若揭的意义之外她想不到其他。她不是感情上的笨蛋,还没迟钝到对方做出这么明显的举动之外还能少根筋地自欺欺人。 脑海里闪回某些画面:机场里他一本正经地问话,深夜二点时扔过来的牛奶,和在凌晨熬了一夜浮肿的脸。 她捏紧包链,丢脸地发现自己好像活回去了,像一个女高中生听到喜欢的人表白时那样颤栗惊喜。 可她毕竟不再是高中生了,这种感觉过去之后她马上思考属于她这个年纪该思考的问题。 比如绍安今年才大一,相差好几岁,属于姐弟恋。三年一代沟,中间那可就是洪流。 再比如绍安长得实在太令人缺乏安全感,从一而终就显得更艰难。 如果他们真的在一起,她根本没那个信心能走到最后。注定是无望的恋爱……她根本不想尝试。也是因为这个原则她才一直没有跨出恋爱这一步。 她有时候很讨厌自己这种性格,因噎废食,太自私而怕被伤害,就闭关锁国,谁都不让进。这一次……她照例没有那个勇气。 绍安能够给她她以为再也体会不到的初恋感,就足够了。 第二天她把那只包细心包好,还给了绍安。 他冰着脸凝视着袋子,并没有接。 “你不是很喜欢这只包吗?” “对。” “那为什么不要。” “我怎么好意思让你给我买,你又不是我男朋友。” “……”他拉了拉厚厚的手套,把袋子接过来,看着张芸露出了一个微笑,“我知道了。” 那笑容仿佛一道流火,摧枯拉朽地把她的整片内心烧灼,余火仍热烈地拂过她的脑海,最终化为漫天灰烬。把她的世界零落成遮天蔽日的黑。 总觉得……好想错过了此生难遇的良辰。 张芸挤出一个笑,说最后一天了,我们去逛街买点手信带回去吧。绍安说好。 香港的街道那么拥挤,仰起头就是把街道圈起来的高楼,天空仿佛在这里有了边际,又像一道囚笼,里面的人画地为牢,张芸也身在其中。 两人去了很闻名的独立书店,书架很高,店里放着粤语歌和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响。张芸在书架上细心地找感兴趣的书,侧过头去看,发现绍安已经拿了一本书走到木桌旁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笔,在上面……涂涂画画。 这家伙怎么总是不按常理出牌啊。 张芸觉得好笑,不知不觉就站在角落里偷看他。虽然涂鸦的举动很猥琐,但他浑身沐浴在日光里,显得圣洁温柔。落地窗外的人群四处涌动,而绍安宁静地坐在那里,像中世纪的油画,触手可及又望尘莫及。 店里播放着一首粤语歌,绍安闭起眼侧耳倾听,头轻轻晃着,眉间却皱起。 然后他又提笔在书上龙飞凤舞。 最后他把涂鸦的那本书买了下来……送给了张芸,说这就当我送给你的手信。 那是一本非常正经的名著:《百年孤独》。 张芸随意翻了翻书,里面被画了好多哭丧着脸的喵星人。 【6】 从香港回来后生活又步入正轨,她还是在分公司打工的苦逼小青年,绍安照例掉进钱眼里,学校餐厅两头跑。 一切仿佛都是一场幻梦,除了她的书柜最顶层多了一本《百年孤独》。 收到西装男的短信是回来之后很久的事了,他约她出来吃饭,地点还在绍安打工的那家餐厅。 她自从回来后就没见到过绍安,这回和其他人出去吃饭,反倒顺手推舟地看见他。 绍安还是穿着那一身黑白制服,戴着白色的手套,黑色的领结装点在他细长的脖子上,就像一只黑蝴蝶栖息在曼陀罗上,散发着危险的蛊惑气息。 就在张芸偷觑他的时候,他也看到她了,但他很快收回视线,手上端着托盘目不斜视地走向别桌。她心情一沉,西装男立即关切地说:“你想吃什么,随便点。” 另一个服务员上前来,张芸兴致缺缺地胡乱点了一些。 西装男忽然把手覆到她的手上,张芸浑身鸡皮疙瘩蹭蹭蹭往上冒,下意识地甩开他的手,搞得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他毫不在意地收回手,翩翩有礼地说:“其实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有一件很重大的事情想问你。” “喔……你问。” “你说我们……什么时候去见我父母?” 张芸眨了眨眼睛:“……哈?” 西装男又把话重复了一遍,还没说完,突然被上菜的服务员打断了。 张芸此时脑子里差不多呈浆糊状,只看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把菜一一端上来,趁着间隙突然把一张纸巾放到她面前。她像被电流击到,头唰得抬起来,就看到来人不是先前的那个服务员,而是绍安。 绍安细长的眼睛对上她,温柔的眼波如春水映梨花。 他收回手,淡声说:“菜上齐了,两位慢用。” 张芸追随着他的背影直到拐角,才意识到自己像个痴汉似的,忙丢脸地低下头。纸巾上面一个好熟悉的涂鸦映入眼帘。 跟那本《百年孤独》里哭丧的喵星人一模一样。 西装男看着张芸半低着头一脸傻笑的表情心花怒放,以为她既害羞又高兴,眼里精光四射,称呼都直接变了。 “小芸,你这是同意了?” “……什么?” 张芸云里雾里地抬起头,表情刹那清醒。 她的视线越过西装男,看向身后不远处的华灯下那道黑白人影,展颜恍惚地笑起来,将桌上的纸巾珍重地放进口袋,郑重地摇了摇头。 “……抱歉,我不能答应你。” 这一餐自然不欢而散。 结果她什么都没吃,肚子饿得直叫。 走出餐厅后张芸在对面的一家奶茶店坐了下来,特意挑了临窗的位置,还点了杯珍珠奶茶慢悠悠地喝,眼睛鬼迷心窍地透过一条街盯着对面的餐厅。 她看到绍安在端托盘。 绍安在擦桌子。 绍安在拿菜单。 绍安出来了。 张芸眉头一跳,做贼心虚地低下头猛喝早就空了的奶茶。 过了很久她觉得他应该已经走了,才敢慢吞吞抬起头打算离开。结果刚抬起眼顿时吓得浑身一哆嗦……一道眼波隔着马路穿过落地窗流到她的眼中。 是绍安。 他已经换了自己的衣服,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站在对面表情莫测地远远望着她。 张芸还没有反应过来,眼神一晃,绍安已不在那里了。 【7】 张芸再次接到广告策划案的时候,为自己该不该找绍安来当合作人纠结了很久。最后她窝囊地没有去找他,而是选择了当初一起合作的那个实习生。 就把绍安当作横生的枝节,那里有繁花盛放,欣欣向荣。可她已经是凋花了,只想一叶障目,安心老去。 她很清楚之所以自己觉得这段感情无望,根源是时光拉开的自卑。 那个实习生来了几次后某天突然对张芸说,你知道绍安吧。 张芸说知道啊。 他说那你又知不知道绍安知道我来和你合作后……每天都拿白眼对着我! 张芸正在涂抹的手一愣。 很快她回过神来,继续埋头工作,模糊的声音低低地传过来,说你知道他这人就是这样的,整天冰着一张脸,看谁都是翻白眼的。 然而她画的线条在不知不觉中却变成了两个字:绍安。 绍安绍安绍安绍安,布满了整张画纸。 广告案接近尾声时,她和实习生约好在楼下的咖啡厅详谈收尾工作。结果半路他放了张芸鸽子,打电话过来说有急事,找了一个人来代替他谈。 而那个人…… 张芸心跳隆隆地看着对面坐着的绍安。 他双手交叠,眼睛没有看着她,微微低垂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芸搓了搓手,端起面前的咖啡一饮而尽,觉得心情放松了很多。 “他有跟你讲我们这个广告案的情况吧?” 绍安点了点头,公事公办地和她讨论起来,而且给出了几个很中肯的意见。她被完全带入到这个氛围中,因而当绍安说他要出国时,张芸所有的思绪一滞。 “……你要出国?”张芸震惊过后挤出个微笑,“哦,哦,那……恭喜。” 绍安点头:“当交换生而已,只用去两年。” “小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她摆出大姐姐的架势,嘴角都笑得差不多僵硬了。 绍安皱了皱眉:“我来告诉你是想知道,你愿不愿意等我两年?” “……” “两年后,我们就结婚。” 张芸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她凝视着桌角,眼神平静中又暗流汹涌。她端起绍安未动的咖啡一饮而尽,又坐立不安地站起来,僵笑着说:“我……好像喝了太多咖啡……要去下厕所。” 她匆匆往洗手间走去,中途滑了一跤。 等张芸再次回来的时候总算恢复了正常,她深吸了口气道:“……你知不知道女孩子老起来可是很快的,两年过后我就成黄脸婆了。” 绍安听完,眼中的星火一盏一盏熄灭,永沉入深邃的黑暗里。 他再度朝她露出微笑,披上大衣站起身,轻声说:“我知道了。” 张芸眼睁睁看着他转身一步步离去,忽然大声道:“但是我愿意等!!” 刹那间,那挺拔的背影在所有人的注目中停顿。 他转过身道:“……你下次说话别喘大气。” 【8】 张芸在她二十九岁这一年结婚。 她曾经深信新郎会是绍安,因为他们曾拥有那么甜蜜的小日子。虽然绍安在国外,身边照旧是一个人,但是她感觉并不孤独。每个月光是国际长途就要打掉好几百,有一段时间她实在太想他,就咬咬牙把攒的钱取出来,奢侈地跑去国外找绍安。 那大概是生命中最温暖的时候,半夜里想想都会笑醒,笑过之后就是沉默。 她将要携手共度一生的人与她在一次聚会上相识,当时他唱着一首粤语歌,忽然就和某一年图书馆中的背景乐重合。 他们迟迟没有举行婚礼,按照张芸的要求先领了个证。她不知怎么,总还恍惚觉得一旦穿过婚纱,挽过谁的臂膀,那就像一种隆重的祭奠仪式,所有往事将成为一抔黄土。 虽已感到尘埃落定,却仍旧不死心的保留着一丝天真牵挂。 她曾深信新郎会是绍安,那是以为他会回来。 但是他却决定留在太平洋的另一端。 绍安打算在那里创业,说本想让她也一起过来,但这不现实,她没有那个经济能力出国。于是他说让张芸继续等他,而这回给出的是一个未知的数字。 如果她再年轻十岁,肯定会痴心无悔等待很多年,相信绍安会漂洋过海,像齐天大圣踏着七彩云霞来娶她。就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 而她如今是名副其实的剩女了,不敢再拿青春孤注一掷,她需要稳定。而绍安正青春,面对的是前途未卜的冒险,或许有很好很长的未来。 到此刻才发觉,也许初恋注定和厮守一生无关。有些感情太庞大,而现实太刻薄,它被卡在了岁月的关卡。只能将感情打得支离破碎,各自前行。 对她而言,留下些微的回忆就足以暖身。 又是几个月过去,她通过朋友及前同事放出的筹备婚礼的消息不可能还没传给绍安,可他仍旧毫无动静。她终于渐渐的,冷下一颗心。 婚礼是西式的,在青葱碧绿的草坪上,白鸽在广场飞过,日头正浓。神父的声音如同时光悠长的吟唱,祷词听得她昏昏欲睡。她头盖白纱,眼睛扫过坐在长椅上的宾客。男士们无论老少都穿着黑色的西装,女士则穿着各色美丽的小礼服,大家脸上都挂着祝福的微笑。 刺目光华下,神父终于向她问话。 她迟疑了一瞬间,说我愿意。 没有初恋情人来闹场,没有新娘子到最后关头逃婚而去。 谁没有等谁,没有找谁,自那天起再不可追。 举行完仪式后就是中式的酒宴,张芸被人罐了好几大杯,不胜酒力地醉倒,被几个亲戚架着回了新家,剩新郎继续单打独斗。 醉醺醺的晕眩里她的脑海不断出现幻象,那个戴着墨镜坐在角落的男人,和记忆里的少年渐渐重合。她重重把自己扔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又慢慢移到书架的最顶层。 那里放着一本《百年孤独》。 她吃力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把那本书从架子上安然无恙地取下来。 书上沾了一层薄灰,她意识到自己已经有很久没有看过这本书了。 她用手臂拂掉灰尘,慢慢打开,里面一只哭丧着脸的喵星人映入眼帘。 这是……好几年前,他调皮画下的涂鸦。 喵星人画得很可爱,张芸忍俊不禁,笑着笑着,一滴眼泪忽然晕在纸上,蒸发在倾城的日光下。 她不小心翻到第236页,是她之前从来没翻到过的一页。 那一页是密密麻麻的文字,在左上角的地方,是绍安写的四个字: 我养你啊。 忽而此刻,青春的末班车终于到站,轰鸣一声,她手中的书重重坠地。 第22章 百度不到的十七岁 【漫天星辰,疑似你来】 深夜十一点,梁若箐迈着疲惫的步子拐进小巷回家。 路灯年久失修,这段黑黑的夜路无人路过,只有她空寂的脚步声,显得异常可怕。梁若箐加快步子,突然间,听到了两重回响。 她浑身一僵,不停安慰自己大惊小怪,对方可能就是个路人,但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她胆战心惊地发现——背后的脚步声也加快了。 这下她慌了神,疾步往前走,快绕到拐角时,她偷偷摸摸侧过脸,想看清背后,却不偏不倚地撞进了隐秘的镜头。 她身后,竟是个手拿相机、一脸尴尬的高个青年。 梁若箐一怔,松了口气,凶巴巴地逼问:“你在偷拍我?” 青年连连摇头,像一只拨浪鼓。 “那你给我看相机。” 那人咬着唇:“你千万别误会,我拍你没别的意思,是主编让我抓拍图片,报上用的……” “你知道什么是肖像权吗?!不经我允许跟踪偷拍,谁知道你们是不是个不入流的网站小报,想拿它去做不正当的用途!” 青年被训得头一缩一缩,揣着相机包手足无措,披着星辉,遮住了面目,梁若箐一个恍神,从他的剪影里看到了当年的谢威。 当年的谢威就揣着个相机包,在校园林荫密布的夜里偷偷跟在她身后,被她发现。 他尴尬地把相机挡在脸上,支吾地解释,说自己就是想拍个人像作业。 他当时在班级里存在感很低,平凡的五官,中等成绩,唯一能看的就是身材,瘦高,穿白衬衫只亮个背影,就能迷惑一票人。 梁若箐却看中他的存在感极低,和他套近乎,让他帮忙偷拍周臣的照片。当时谢威的表情极为诡异,他说:你暗恋他? 她一脸羞涩又尴尬地点头。结果没过几天……谢威就甩给她一叠看了让人完全笑不出来的照片。 照片上光线昏暗,但依稀可辨周臣的脸。他从背后抱住一个女生,而那个女生,是一班的容笑琪。 梁若箐死死盯着照片上登对的两人,翻过来倒过去,终于相信自己的眼睛,眉头狠狠打了个死结。她抬起头就看到谢威也摆着一张纠结的苦瓜脸,不禁觉得好笑。 “你也难受啊?” 没想到他犹豫了下,点点头。 “喔……我明白了。”梁若箐高深莫测地仰头看着谢威,“你是不是也暗恋容笑琪?” 他咬着唇装哑巴,但从那难为情的表情里,梁若箐就洞悉了。 “你这人真没意思,我都告诉你我喜欢周臣,你害臊什么。”她撇撇嘴,略一思索,唇边忽然绽开阴险的笑,“既然这样,我想到了一个办法。” 【极爱你,直到老,也欠缺回报】 梁若箐打开QQ,找到谢威,把制定的计划发出。 “我去找容笑琪出来,你约周臣。行程我都写在文件里了,你仔细看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搞破坏。”末了附赠了一个金馆长的表情。 “沉默的兔子”,也就是谢威,只回了一个简洁到不行的“哦”。 什么啊这小子,对这计划居然一点都不上心。 她不禁开始担心,谢威这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搞不好会帮上倒忙,他从哪方面看都不及周臣,怎么看最后都会成为周臣的陪衬…… 结果,她的预感真的灵验了。 四个人约在游乐园碰头,这里的鬼屋是出了名的“有去无回”。她计划进去的时候谢威就保护荣笑琪,而她就可以小鸟依人地霸占周臣。 黑灯瞎火最容易酝酿感情嘛。 梁若箐偷偷挪到谢威身旁,撞了撞他肩:“等下进鬼屋就看你的了。”谢威默默无言地凝视了她一眼,说不出的……悲壮。 走进黑漆漆的鬼屋后,梁若箐瞅准周臣走到他身边,不动声色地把谢威推到容笑琪身边。但是没走几步,一个骷髅头从天而降,某人居然发出极其可怕的尖叫,抖着身体拉上了她的胳膊。 梁若菁震惊又无奈地看着面色苍白的谢威,目送着荣笑琪得空攀上周臣,催他往前走。 她眼前一黑,怒气冲冲地压着声问:“你在搞什么?” 谢威楚楚可怜:“我怕鬼……” “你为什么不早说!”梁若箐咬牙切齿,不甘心地看向走在前面姿势亲密的两人。突然一个无头马面杀出来,她毫无防备,吓得一头扎进旁边人的怀里。 电光石火间,她的腰被轻轻地环住了,温暖的触感令她有片刻分心,只是……那双手还在害怕地微微发颤。 谢威苍白着一张脸看着她,故作镇定地说:不怕不怕。 内心的郁闷突然间烟消云散。 她扁着嘴说,下次别再逞强了。你看,计划就这么失败了。 出了游乐园,荣笑琪忽然提议去唱k。梁若菁一听脸都绿了。她天生五音不全,能把《董小姐》唱成《董先生》,但是如果不去,又扳不回面子。她只能寄希望于谢威,偷偷问他:你唱歌好不好啊?一定要比过周臣,让荣笑琪对你刮目相看! 谢威顿了一下说:一般般。 梁若箐眼前一黑,知道又没戏了。 但她根本没想到,谢威所说的一般般,足够秒杀许多麦霸,包括周臣。 他点了一首《暗恋的习惯》。灯光暗下,黑暗里除了叮叮咚咚的前奏,还有少年好听到不可思议的歌声,像盘旋在耳边的风,温柔骚动。 他侧看着容笑琪,淡淡唱道: 你与他一早是赤/裸的故事,可惜我错放了的心事。 极爱你,直到老,也欠缺回报。 梁若菁盯着这一幕,突然觉得心缺了个口子,风从耳朵钻进心里,刮得人眼眶想要“下雨”。 【你说谁没教养】 唱K结束后,梁若箐的心情很糟糕。 她安慰自己,一定是因为刚刚自己也被迫唱了一首歌结果在周臣面前丢脸的缘故。 四个人在岔路口分开,她找了家沿路的排挡坐下,向老板要了三瓶北冰洋。 气泡源源不断地灌进嘴里,心像被二氧化碳包围腐蚀……一阵酸楚。三瓶汽水下肚,她狼狈地打着气嗝,毫无形象地准备付钱,惊天霹雳地发现自己身无分文,她的钱全垫付了唱歌钱。 梁若箐一边打嗝一边保证:“不、不好意思,我现、现在就回去拿。” 店主凶神恶煞:“骗谁呢,你一个小姑娘还想赖账,有没有教养啊?!” 梁若箐顿时脸色一变,想和店主叫板,一双手忽然按住她的肩头,打断了她被羞辱的愤怒。她转过头,是谢威。他很严肃地问店主多少钱,二话不说就掏出钱包付钱,然后拉着她的手走掉。 梁若箐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嚷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啊?” 谢威停下来:“你还能走吗?” “不能走又怎样,你背我回去吗?”她嗤笑。 不料谢威蹲下身,拍了拍自己的后背:“上来。” 梁若箐微微讶异:“……我开玩笑的。” “上来。”胆小软弱的谢威此刻蹲在地上,异常固执。 她撇撇嘴,晕眩着攀上他的背脊。谢威真的好瘦,她贴着他的背,甚至可以感觉到两片凸出的蝴蝶骨。他就这么单薄地背着她,一声不吭地往前走。 “你怎么没有回家。” 良久,梁若箐听到谢威轻轻出声。 她打着气嗝嘟囔:“我不开、开心。” 谢威立刻明白她为什么不开心。 “……其实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他。有时候放下,或许你会看见……” “看见新的幸福?”梁若箐不以为然,“胆小鬼的说辞!” 谢威好像默认了,安静的夜色中,他轻飘飘的叹息被抹杀在车鸣下。 谢威背着她走到一半,梁若箐实在不忍心欺负他,毫无防备地跳下来。他虽然没说累,可背上的汗早出卖他了。 终于回到家的时候,梁若菁惊讶地发现窗户亮着灯。平常,那永远是黑的。 她还以为自己眼花,用力揉了几下才确定没看错,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沉重地打开家门,一个中年女人背对着她坐在沙发上。 她视若无睹地绕过那女人,却被那女人叫住。 “你怎么一身酒气?还这么晚,你平常都这样?” 梁若箐冷笑:“和你有关系吗?” “我是你妈。” 梁若箐狠狠捏起拳头,冷静地回答:“那个和别的男人结婚又生了个儿子的人是你吧,我不记得我有过这个妈。” “明天我就回来住。”梁妈冷冷地看着她,忽然扔下一记重磅炸弹。 梁若箐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那边的家呢?!” “离了。”她苍老的眉间高高隆起。 梁若箐抿紧了唇:“这房子是你的,我不能拦你回来,但我告诉你,我一点都不欢迎你。” 说完,她重重地关上房门。 【便宜不捡是傻子,你就是傻子】 她的心情经过那晚,简直跌到谷底。 老妈要在第二天重新入住,可自从爸死后她改嫁,梁若箐一个人独居了很久。她已经不再奢望能享受到什么温情,此刻对于她妈回来,完全是别扭占了上风。 最可笑的是,她心底居然残留着一点温情和期待。小的时候,妈妈喜欢把她抱在怀里,她的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像初夏的桑葚,微甜清香。 她从前以为那就是妈妈的味道,独一无二,后来才知道,那只是最普通的香水味,谁都可以模仿。 一大早梁若菁特意出了门,避免与她打照面,却意外地撞上了谢威。 清晨的公路上人烟稀少,天空碧蓝,树叶葱绿,眼前只有一眼望不到边的公路和身边沉默陪伴的谢威。梁若箐奇迹地发现,此刻她的心中是前所未有的安宁,像颠簸的船只历经风浪后终于找到栖息的港口。 走着走着,他们突然发现一辆熄火的货车,车上放着满满好几箱的东西,可车主不在。 梁若箐眼睛一亮,好奇地凑近,发现那东西居然是咪咪。 五毛一包的虾条咪咪,她最爱的零食。 梁若箐侧过头阴险地对谢威笑:“你来搭把手,我们一人抱一箱。” 谢威面色铁青:“那怎么行!这是偷!” “胆小鬼,这货就这么大刺刺地放在这里,不拿就是傻子。你要不要当傻子?” 谢威摇摇头:“这样不好,你有没有想过车主?” 梁若箐本来不是存心想拿,此时感觉连谢威都给她脸色看,好像全世界都跟她对着干,不禁莫名其妙地委屈,固执地从车上挪下一箱咪咪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他急忙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身边,忧心忡忡地望了她一眼,伸手想抢过她手中沉甸甸的箱子。她吃力地和他对抗着,可不消片刻,箱子就被谢威抢走。 她扁着嘴横眉怒目:“你敢还回去,我就继续拿。” 谢威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我来帮你扛。” 梁若箐这才气消了一点点。 两人远离了货车,在草地上坐下。梁若箐三下五除二拆开了纸箱,拿了一包给谢威,自己拆开一包,津津有味地往嘴里扔。 她看着谢威想催促他吃,突然觉得他看上去怪怪的,想了一会才意识到他从不离身的相机不见了。 谢威挠了挠头:“昨晚帮你付钱的时候随手放在一边,回去找已经不见了。” 梁若箐震惊:“这你都不和我讲……我……我还你个新相机吧。” “不用,这又不是你的错。” “你走吧。”梁若箐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严肃地开口。 谢威满脸疑惑。 “其实你一定很不甘心吧,被逼跟踪拍照,还为此丢了相机,现在还得陪我出来偷咪咪。我这人真的糟糕透了,活该没人稀罕我。”梁若箐疲惫地挥挥手,“我一个人待会儿,麻烦你走吧。” 谢威盯了她一会儿,默默地起身走了。 梁若箐抬起头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鼻头一酸。 谢威果然是对她不耐烦的。 也许有些人命格太硬,注定孤独。在黑暗里被周臣一把推开,被自己的母亲亲手抛弃,再被谢威说走就走地丢下。 在原地呆坐了一会儿,她抱起只动了两包的咪咪原路返回,又在箱子里放上一块钱,想放回车上。 还未走近,她就看见谢威在和车主交涉着什么,然后伸手掏出一沓钱,点头哈腰地递给车主。 他没有丢下她,而是再一次替她收拾烂摊子。 明明是那么怯懦的姿态,背脊甚至是弯曲的,可梁若箐一瞬间眼角通红,觉得那背影帅得惊天动地,粉碎了她所有掩盖狼狈的强势。 【敢为你两肋插刀】 梁妈入住后,她们没有过一次正儿八经的交谈。 梁若箐一大早就到学校,把学校当成容身之所,可是这个容身之所却在短短时间内化身为可怕的是非之地。 校园的公告栏上不知道被谁贴了好多照片,主角是周臣和容笑琪,他们的早恋被突如其来地曝光。 这并非重点,重点是,梁若箐觉得熟悉。 那些照片都是谢威给她看过的,他所偷拍的那些照片……为什么,它们会被冲印出来大张旗鼓地宣传?梁若箐立马想到,一定是那个在大排挡顺手牵羊拿走相机的人,而且是学校里的人,毕竟大排挡离学校那么近。 周臣不堪其扰,毅然将这件事告上了教务处,要求彻查这次恶作剧。 事情很快有了蛛丝马迹,班上有人举证,说看见谢威前阵子一直拿着单反东拍西拍。 梁若箐就眼睁睁地看着谢威被带进了教务处。当然,一同进去的还有周臣。 她紧随其后,一直等在教务处门口,直到他们出来。她立即迎上去,拉住谢威问:“你和他们说了没有?这些照片不是你放出来的。” “说了,但照片的确是我拍的。我确实要负起责任。” “……那怎么办?” “就是在升旗仪式上念检讨,不会少块肉的。再说周臣也要念,他算早恋,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谢威一顿,忽然说,“你应该更关心这个吧?” 梁若箐一怔,脑子一瞬间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刚刚谢威和周臣一同从里面出来时,她满脑子关心的居然是……谢威。听他这么说,她才意识到周臣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也难逃此劫,可她眼睁睁看着周臣路过,忘记这是自己大献殷勤的好机会。 但是她觉得,这个机会她好像已经不想要了。 她只想要谢威平安无事。再说,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应该算自己。 无论谢威如何轻描淡写,但梁若箐心知肚明,在众目睽睽下作检讨是很丢人的事情。 星期一早上先念检讨的人是周臣。她浑然不在意,注意力全放在即将上去的谢威身上。 周臣在台上念着稿子,说他和容笑琪只是朋友。他们走近,只是为了学习。 他将彼此的关系撇得一干二净。 梁若箐侧过头看向不远处的容笑琪,不出意外地,她脸色铁青。 他们终于被拆散,这是她曾经暗恋周臣时难以启齿的期待。但真正兑现这一刻,她没有丝毫的喜悦,因为下一个检讨的人就是谢威。 他的手上没有检讨书,拿过话就那么简单地开口。 “照片是我拍的,我为此道歉,但我从来没想过将照片公之于众,这是个意外。” 人海中,他对上了她的眼神。 底下一阵骚动,议论纷纷,但当事人缄口不言,只肩抗下。教务主任显然对这番说辞不满意,脸色难看起来。梁若箐握紧拳,拨开众人,昂首挺胸地走上台,在谢威惊讶的神色里一把抢过他的话筒,清了清嗓子。那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不断上涌的热血。她没考虑后果,只想着,自己不想谢威受罪,况且她本来就难辞其咎,不想当缩头乌龟。 “是我指使谢威拍的,因为我……喜欢周臣。” 全场哗然,当即,她被愤怒的教导主任拎进了办公室,谢威原本的处罚落在了她头上。这时她才知道,谢威的处罚不像他说的检讨这么简单,他还要被停课两周。 走出教务处,她毫不意外地看见谢威等在门口。 “你干吗突然冲上来?”他居然难得地冲她发脾气。 “那你又干吗一个人抗下?” 他沉默了会儿:“你是我朋友。” 梁若箐顿了顿,心口有个地方酸酸的。她总觉得,她期待的是别的答案。她的脑海里闪过容笑琪的脸,感觉一阵胸闷。 “所以你为朋友两肋插刀?”梁若箐取笑他,“你这家伙连进鬼屋都大呼小叫,偷个咪咪都担惊受怕,没想到在台上倒逞英雄。” 因为有要保护的人啊,这是当年梁若箐所不知道的答案。 【容笑琪是她的魔咒】 停课后梁若箐不想呆在家里,索性就在学校里闲晃。下课时,教学楼里突然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她回过头,震惊地发现喊她的人是周臣。 他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丝毫不给她好脸:“我需要跟你好好聊聊照片的事。” 梁若箐语塞,她还记得她大刺刺地在台上说,她喜欢周臣。其实她心里明白,自己早就不再喜欢,那只是给这件事一个交代。或者说,她从没真正喜欢过周臣。她碰上谢威后,才顿悟什么叫做喜欢。 不是浮夸的追逐,更不会想要破坏,而是沉默的难过,像那阵从耳朵钻进胸口里的风,摧枯拉朽地碾平她的期待。 希望谢威能够幸福,哪怕这幸福没有她参与的份儿。 周臣说:“你的喜欢也太变态了吧,找人跟踪我?” “对不起,我过去确实欠考虑,但那都是过去了。” 周臣大声斥责:“你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就以为过去了?我所遭受的流言蜚语以及我和容笑琪之间的关系都因为你破裂了!”他咆哮得起劲,忽然嗓音一转,很温柔又急迫地叫了声笑琪。 梁若箐侧过头,看见容笑琪正往这边路过,听见周臣喊她,她皱眉问:“有事?” 周臣焦虑地解释:“那天教导主任也在,我没办法!你要体谅我!” “是吗?”容笑琪云淡风轻地笑,“那天谢威也在教导主任的眼皮底下检讨,人家怎么就那么有胆量?周臣,你根本比不上他。” 听到容笑琪称赞谢威,梁若箐的第一个反应是……谢威肯定会很开心。 梁若菁偷偷溜到了操场上,班里在上体育课,她看见谢威正在跑步,细瘦的身材像移动的火柴棒。瞥到她,他拐出跑道,停在了她面前。 她故作轻松地笑着说:“我刚刚看见容笑琪了,你知道她说了什么吗?她说……你比周臣厉害。”梁若箐仔细窥探着谢威的表情,“我想……她可能有一些喜欢你了。” 谢威听后,表情没有什么剧烈的喜悦,只是看着她说:这世界上可能会有千千万万个荣笑琪喜欢我,但能令我开心的,却不在那千千万万个里头。 梁若菁傻傻地看着他,那如黑珍珠一般的瞳孔里,唯一映出的人,是自己。 【孤立无援的悬崖】 她被停课的事终于还是被她妈知道了,梁若菁本来以为没什么,她缺席这么多年,很多事从来都随心所欲,因此根本没想过会有接下来那么暴烈的反应。 她妈当时正在厨房做饭,看见她时切菜的手一顿,反常的暴躁:“我供你读书,不是让你这么挥霍的!” “我不稀罕你一分钱!”梁若菁毫不示弱地顶回去,硝烟味顿时弥漫开来,盘踞两方。 “你那么多年没管过我,现在装什么假惺惺?!” “好,你厉害,你别住我这房子,拿自己的钱去交学费!这些天你要甩我冷脸到什么时候!”梁妈颤抖着手指,愤怒到了顶点。梁若箐立刻起身,决绝利落地往门口走。 “你站住。” 她不听,转开门把。 “梁若箐!” 她终于转过身去,迎面的却是刀。她妈在怒极中随手抄起手上的刀扔过来。梁若箐惊得一身冷汗,惊险地转头,但眼角还是一片剧痛。 刀擦过了眼角……还好没有伤及眼睛,只是下方多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她呆了一秒,随即在那个女人失控的尖叫声里捂着伤口飞奔下楼。 当时她揣着兜里的一百元,惊慌失措地找了家小诊所缝合了伤口,才勉强止住剧痛。 她的身体因为害怕而止不住地发抖,她没想到她的妈妈会这么对她!处理完伤口后医生说,伤口太深,可能会落下永久的伤疤。 梁若菁表情麻木,内心弥漫着前所未有的恐慌,不敢想象这一生都要带着一条丑陋的疤痕,可笑的是那是亲生母亲赐予的。在如此孤立无援的时刻,她唯一想到的人,是谢威。 还好有绷带遮着,她鼓起一丁点勇气去见他。 梁若菁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找到了谢威,但他不是一个人。容笑琪坐在谢威身旁,仰头专注地盯着谢威,而谢威专注地给她讲着试题。 他穿着白衬衫,袖口挽起,露出细瘦白皙的胳膊,朝容笑琪偶尔露出弯弯笑意。 那一个小时,她就坐在远处,麻木地看着那两人。 她释然地发现,她依旧孤立无援,无人可求救。她不该来图书馆,这只是在悬崖边上,多出了一只手,推她下去。 说什么千千万万个容笑琪都不能令他开心,都是骗人的。谁都向往美好的东西、悦目的人、赏心的风景,而她恰恰是从此眼角带着伤疤的丑八怪。 当谢威看着自己,他的瞳孔里映出的,是自己眼角那道深而长的疤……他不会眼角弯弯地笑,只会流露出惊吓的眼神。 而她不能忍受那样的眼神,于是她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在那个万里无云的下午,她浑身发冷地在街头游荡,最后搜刮了全身上下所有的钱,买了张去深圳的火车票。 坐在候车厅时,她的眼睛下面干涩发痒,随后有黏稠的液体流下来,是血。她的眼泪混杂其中,但她一直低着头,不被任何人看见。 那天她孑然一身,踏上南下的火车。 两周的停课过后,梁若箐没有回来。 【以十七岁的方式重逢,却回不到十七岁】 深圳有很多她这样高中没毕业就出来闯荡的人,他们挣破头只为抢一份工。她咬牙扛下,告诉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最强势的梁若箐,什么难关都能自己扛下。 她被人欺负过,被骗过钱,饿过肚子,但都过去了。等到她不用再租地下室,甚至攒了一份钱用以去做微整形时,她终于有机会能摆脱那道丑陋的疤痕了。她的疤痕太深,牵扯到了眼睛,为此她还被迫动了眼形,但总算能够复原,虽然手术后再看自己,她竟已和以前的模样大相庭径。 有时候她会想,她终会原谅那个女人,她会回去。 无数次半梦半醒时,她总会设想自己还会不会和谢威重逢,他会认得面目全非的自己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他们以十七岁那年的方式重逢,却都回不到十七岁。 就在这个只有寥寥月光的巷子,面前的谢威已长成青年,更加高大,但揣着相机包无所适从的模样依旧没有改变。 只可惜,他真的认不出她了。 梁若菁除了遗憾和怅然后,居然还有一点庆幸。庆幸在他心里她依然保留的是十七岁的面容,单纯澄澈,而不是经年之后的改头换面。 他们中间,真的隔了好漫长的岁月。八年,足够花开无数朝暮,一颗小树长出年轮,老城墙长满青苔。他们都回不去了。 梁若菁复杂地盯着谢威,终于,还是选择了缄默。 “把照片删了吧,我不好看,拍我干什么?” 青年谢威搔了搔头:“我觉得……你长得很像我曾经喜欢的人。” 梁若箐身形一晃,将指甲硬生生嵌入掌心,极淡然地说了声“哦”,内心咀嚼着他话中的词“曾经”,嘴巴里是铺天盖地的酸涩。 在中间那几年,她打开一直未登录的QQ,那上面蹦出了一大堆未接消息,其中有上百条都来自“沉默的兔子”。 他一直担心地问她去哪里,为什么不来找他,还发了一个音频,是他录的一首歌: “你与他一早是赤/裸的故事,可惜我错放了的心事。 极爱你,直到老,也欠缺回报。” 那一首《暗恋的习惯》。 当年谢威这个胆小鬼,侧看着容笑琪,心里却想着背后的梁若箐。 最后的一条消息止于一句惨淡的陈述。 “你一直觉得我很没劲,对吧?我知道。” 她无法想象当时谢威的自暴自弃和绝望,只是眼前的谢威已经完全走出了当年的阴影。他放软口气说:“那我就保留背面的图好吗?我把网站的地址给你,到时候你可以在百度搜到网址,看到你的照片。拜托了,主编给的期限就是明天,我实在没办法。” 梁若菁答应了他,目送那个迷惑人的清瘦背影欢天喜地地渐行渐远。 她张了张嘴,就要喊出声,可只发了一个音节,就卡在喉咙里,像一根刺,扎得喉咙鲜血淋漓,只剩下无边的苦涩无声无息地涌动。 他们已经是彼此交错的时光,在伤害他那么深之后,在岁月将曾经改头换面后,她没有勇气再开口。她已经上岸,低头望去,他眼眸的河流里只有经年后她的倒影,陌生如斯。 他不会再对她有留恋。 然而,梁若菁还是没想到结局。 很久以后,她偶然在百度上搜到了他拍的那张图,拍的是背影。她盯着那张图的描述,描述只有一句话,却让她哭得稀里哗啦。 上面写着—— 假装这就是你,我很开心。 第23章 没有一滴眼泪能永垂不朽 【是谁把灯忘了关,让梦做得太辉煌】 沈戈揉揉酸涩的眼睛,待在刺青的暗房太久,眼睛一直盯着花纹的样式确保不出现一厘米的偏差,他的视线已经非常疲劳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眼神不太好了,待在广州的这几年,一直看不到星星。也许是城市的霓虹太辉煌,以至于夜空都黯然失色。 不像是家乡小小的天空,总能看见璀璨的星子,成群结队地在天际撒野。 记得那一年,有个眼神亮亮的小丫头也总是跟在自己身后,缠着喊他师父,陪他一起看香港的黑帮片,相信自己会成为一个最棒的刺青师。 如今他做到了,入驻了当地最有名气的绣堂,只要挂个牌,每个月预约的人络绎不绝。他也不再是当年那个短短的平头,一身花臂匪气冲天的少年了。 但他依然没忘记那个誓言,亲手刺一个最棒的图案给她。那个最初就无比信赖他的丫头,他的徒弟。虽然沈戈已经快记不起她的模样了。 沈戈推开窗户,随意地扫了一眼天空,突然愣住了。今夜的广州月朗星稀,有一颗极亮的星星挂在天空。 他突然福至心灵,急匆匆地拿出随性的速写本,在五年里修改了无数次的刺青图案上再度进行修改。他的神情异常投入,以至于没有发现推门而来的人。 莫凡一个飞扑抱住他的脖子,立马就注意到了他手上的草图。 “咦,这是你给谁设计的图案啊?最近不是没单子了嘛!说好要陪我出去玩的!” 沈戈有些慌乱地把本子收起来:“没……我自己无聊画的。” 莫凡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脖子:“那这个给我刺吧,我一直没想好要刺什么呢。” 沈戈沉默了一下:“我可以给你设计别的。” 她不高兴地盯住沈戈的眼睛:“为什么?我不配刺这个吗?” 沈戈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盯着莫凡亮亮的眼睛,恍惚中丫头的脸在回忆里明明灭灭,连道别都吝啬给予一句,就失散在时光的洪流。 她怎么可能还记得他许下的承诺,独自坚守的自己好像是个负隅顽抗的傻瓜。 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徒弟都懂的道理,身为师父,可不能输给她。 他花了一个晚上将五年打磨的刺青刻上莫凡的脖颈,总算填平了她的怨气。窗外是刚日出的天野,在这大好的晨光里,沈戈努力地找寻,却再也无法看到那颗亮眼的星星了。 【堕落天使其实是满身傻气的草莽少年】 五年前的六月。 白昼总是很贪玩,七八点热气才逐渐退去。街灯亮起,晚风中飘着木槿花的味道。广播里放着莫文蔚的《电台情歌》,安棉从小卖部拎着一包凤爪出来,口齿不清地跟着一起哼。 她走过高三的教学楼时,忽然顿住了脚步,抬眼盯住三班一个靠窗的位置。 高三的人早就高考完毕,离校一个月了。可她总觉得那个人还坐在那里,穿着肥大的校服,不爱听课,勾着嘴角趴在课桌上涂涂画画。炽热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他的面门上,好似舞台上一束光打在他周身,让他和周围那些书呆子区分开来。 他是那么截然不同,气定神闲,运筹帷幄。 阿雅听她发花痴说起这些时,白了个眼幽幽道:得了吧。那是因为沈戈是个差生,你没看他坐最后一排吗?老师早就对他放弃治疗了,他再怎么努力也只是考个三本和专科的区别。 她固执地一梗脖子,和阿雅争得面红耳赤,拍桌维护他:你懂什么!他那叫堕天的路西法。人不是不会学!只是不愿意学! 可是安棉心里清楚,沈戈真的不是一个学习的料。他虽然有画画的天赋但执意不当美术生,被安插在文化班吊车尾,这次高考的分数线下来,意料之中地大学都没能上成。 而沈戈不当美术生的理由很简单,他家没钱。学艺术是个很烧钱的事情,他没有那个资本。 他选择去当一个刺青师。 安棉打听到这个消息时,沈戈刚刚成为小镇上唯一一家刺青店的学徒。刺青店规模很小,街边小小一家,店主叫张二麻,左肩膀上纹着一头长得像猪的狮子。 似乎是一点都不正统的刺青店,却让安棉觉得沈戈酷毙了! 那个年纪总是有情饮水饱,尤其是刺青、血、疼痛,这些特立独行的字眼让安棉觉得非常陌生而刺激。学霸、满分、名牌大学这些正统的优秀在她眼里就变得无足轻重,比不上少年修长的指间轻轻触摸皮肤的那一瞬间,就可以定格一辈子的爱恋。 在高二正式迈入暑假之后,安棉终于得空,打算去张二麻的刺青店会一会男神。 那一天和每一个夏日的午后一样普通。安棉穿过蝉鸣声此起彼伏的小巷,拐了个弯,看到两个黑黝黝的宋体大字非常简单粗暴地贴在窗上:刺青。 安棉被如此朴实的店面惊得稍微缓解了紧张感,她深吸了一口气,走上前,敲了敲门框。 店内安静了一会儿,接着传来跌跌撞撞的声音,噼里啪啦噗咚——咚! 安棉满头黑线地往里看,只见一个人踢到了椅子,接着地上的骷髅头装饰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东倒西歪。踢到椅子的人此时正抱着小腿龇牙咧嘴地喊疼。 她定睛一看,发现那个冒冒失失开个门都能把自己折腾狼狈的人正是自己的男神沈戈…… 说好的高冷堕落天使路西法呢? 【刺坏的眼泪就像一块生病的皮肤】 安棉突然说不出话,只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 他剪短了头发,右耳带着一圈银色耳环。脱下肥大的校服,身上是紧身的黑色背心,□□裸地暴露出大半只刺青的左臂。 特别酷的造型和脸上疼得直抽抽的傻气特别违和。 他打量了安棉一眼,有些吃惊地说:“你是昨天打电话来预约的那个人?……看上去只是个丫头啊。” 我才不小!我只比你低一个年级!安棉在心里默默腹诽,忽略心里淡淡浮现的失落感。 沈戈对自己没有半分印象,甚至还把她错认成了别人。 虽然自己偷摸关注了他两年,明明是一段很漫长的时光了……却连狭路相逢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 她熟悉他握笔的动作,笑起来的眼角,似乎是一个很亲近的人。可是当真的来到他面前,这个塞满了她生活的人却根本不认识她。 她有些局促地摇摇头,又点头。多想说,我其实是来看看你。 “我事先申明过了,我只是个学徒,手艺不精。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执意要点名我给做,但我会给你做好的。毕竟刺青这东西,说不好是要带进土里的。” 沈戈一向轻描淡写的脸上忽然浮现庄重的表情,使得安棉不由自主地看呆了。等她回过神,发现自己已经傻乎乎地来到了刺青店里面的暗房。 她看向房间里正中摆设着一张简易的黑色卧榻,脸登时就红成了西红柿。 沈戈板着脸戴上手套,拉开卧榻旁边的转椅坐下,拍了拍卧榻道:“来这边背趴着。” “什、什么?!” 她浑身抖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她只是想来看一眼,并没有打算纹身啊!要是被她家正经得可以媲美封建社会的老爸老妈知道,非把她扒一层皮才完事。 沈戈还以为她紧张,见她站在门口半天婆婆妈妈不进来,脸上的表情柔和下来,轻声说:“别害怕。第一次纹身可能是会有些紧张。但就是因为疼痛才有意义。” 安棉觉得眼前的沈戈就好像聊斋里的妖精,有着蛊惑人心的魔法。 如果自己身上至死相随的刺青是第一次喜欢上的人所赠予的,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在这个念头的驱使之下,安棉终于战战兢兢地躺了上去。 她闭上眼,凭着有限的认知想象刺青的疼痛,四肢都开始忍不住打颤。 忽然,一个温热的手掌摸到她的耳后。 沈戈俯下身来,带着鼻息的温热在她耳边吞吐:“是纹这里,对吧?” 安棉侧着脸,视线里全是他靠近的黑色背心,古铜色的肌肤上有墨水的香味。 她感觉到自己似乎就像是……趴在他的怀里。 安棉恍惚中觉得自己似乎还站在三楼下面的过道,仰头远远地看着窗后的他,此间隔着木棉花香味的晚风,把一切都席卷地不真实。 等安棉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痛晕一次又醒过来。 睁开眼是沈戈圆溜溜的大眼睛,神情紧张地盯着她的耳后,她竭力地扭过头想看一眼火辣辣的耳后被刺成什么样了。但无奈角度有限,连个轮廓都描不到。 其实她并不在意被刺成了什么样,对于安棉来说,重点是刺青的人是沈戈,这一点就足够了。 然而……这刺青的图案还是有点超出了她的底线。 沈戈看她扭头扭得都快抽了筋,才鼓起勇气捂着脸递过来一面镜子,反射出耳后完成的刺青图案。 安棉瞟了一眼,脸顿时黑了大半。 她甚至认不出这是什么图案,蓝糊糊一坨。 “这是……?” “你想刺的眼泪……”他十分沮丧地挠挠头:“我知道自己的技术不好……这一次不收你钱!” 安棉看到沈戈万分失落的神情,顿时倒戈,心想不就一个被刺坏的刺青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万一打击到了男神的自信心,那就不好了。 虽然这个刺坏的眼泪特别像一块生病的皮肤,毫无美感可言。 “那个……我很喜欢!” 沈戈的眼中闪过诧异的神色,愣愣地说:“啊?!” 安棉搔搔头,不善言辞的她搜肠刮肚想挤出安慰的话语,突然,里屋的门被推开,打断了两个人相对无言的尴尬气氛。 门口的姑娘愣愣地对上安棉的视线,眨巴眨巴眼,又看向沈戈。 沈戈问:“你是……?” “昨天打电话坚持要你刺青的那个人呀!” 沈戈的下巴登时掉下来,看向安棉:“那你又是……?!” 安棉搔了搔脑袋:“其实我只是来咨询一下的……” 【靠近你仿佛是一种身体的本能】 安棉刺完后的第二天,就被眼尖的老妈发现了。 她当即暴怒,觉得安棉一定是到了叛逆青春期!拿出以前戳她屁股的回形针扬言要收拾她。安棉捂着屁股一溜烟冲出了家门,在街头晃荡到深夜也不敢回去。 她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人声鼎沸的一家麻小口水横流。出门太急,她身上没有半毛钱,已经饿了大半夜。 忽然,一个人把纸巾递到了她面前。 “……擦擦你的口水吧。” 安棉惊愕地抬起眼,看着如天神一般降临在面前的沈戈,惊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她手忙脚乱地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沈戈看着她的动作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安棉动作一顿,这才意识到对方在耍她,脸“唰”地涨红。 沈戈眯起眼笑着说:“对不起啦,不是故意的。因为你看上去真的很馋啊。” 安棉窘迫地咧了咧嘴:“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沈戈指了指邻街:“旁边就是刺青店啊,我刚下班。” 安棉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溜达到了他所在的地方,这好像就是身体的本能一样。从前他还在学校的时候,她就会情不自禁地晃到那条走廊上,仰头注目三楼趴在窗边沉睡的沈戈,就像向日葵总要面向阳光,就能获得生长的勇气。 她的思绪飘忽时,沈戈非常自来熟地环住她的脖子:“走,我请你吃麻小。” 男神!请我!吃夜宵! 一瞬间,晚风里似乎听到了敲锣打鼓的声音,月亮挂在天野亮得直逼双眼,星星一眨一眨,快活得从云层里纷纷跑出来。 安棉感觉到脖子似乎被牢牢地套住了,只能傻不愣登地跟着沈戈走。 为了保持在男神面前端庄的淑女形象,尽管饥肠辘辘,她还是把持住了。剥龙虾时尽量慢条斯理,眼看着沈戈面前的碟子上龙虾的尸体堆了有山那么高,她吃的数量十个手指头都可以数出来。 沈戈惊得目瞪口呆:“你再不吃,我可要扫荡光了!” 安棉虚伪一笑:“没关系,人家胃口小。” 话音刚落,她就被自己恶心地翻江倒海。 沈戈略略思索,伸手抢过她面前的碟子,唰唰唰几下,她的碟子上就堆满了小龙虾的嫩肉。 “我帮你剥,你吃吧。看你细胳膊细腿的,风一吹就倒了。” 安棉此时却感觉不到饿了。 她怔怔地盯着帮她剥麻小的少年,低垂着眉眼,一身花臂,看上去凶恶粗暴,却温柔地帮她剥麻小。虽然他这么做只是因为嫌弃她剥得慢,根本没有什么缠绵悱恻的心思。 很久以后,安棉看到满身匪气的少年,都会忍不住侧目。在她心里,总觉得那样的人其实并不会坏到哪里去。 他们张牙舞爪的身体包裹着一颗比谁都要柔软害羞的心。 【当以后还不是以后】 在街头道别时,安棉还是没打算回家。沈戈十分好奇地逼问,她无奈地道出了前因后果。 她完全没想到沈戈一拍胸脯说,走,我领你回家。这事情说到底是我的错,我帮你扛。 安棉眼睛也不眨地猛摇头。 沈戈吊起眼睛凶她:“那你不回家去哪里?露宿街头?万一被坏人盯上……” 安棉被吓得一哆嗦。 “你放心,有我在,你妈妈肯定不敢拿你怎么样。” 她最后乖乖地点了头。 领着沈戈回家的时候,安棉傻乎乎地想,这算不算见家长呢? 然而家长见得却异常惨烈。 老妈一见到沈戈这个罪魁祸首自投罗网,还穿着背心露花臂,一看就不是个什么好人。一准是他带坏了自家女儿。顿时怒从心头起,抄起手边的扫帚动若脱兔地揍向沈戈。沈戈不敢还手,抱着头在门口乱窜,还一边大声顶撞说阿姨你不能这么古板,刺青多酷啊,你这样是禁锢年轻人的思想。 安棉吓得脸色苍白,紧追不舍地跟在老妈后面想抢她的扫帚。一时间,狭小的客厅被弄得鸡飞狗跳,最后以被沈戈打得满头包收场。 次日安棉从药店买了些跌打损伤的药膏去刺青店慰问沈戈——他的额头起了个包包,嘴角有一个乌青,眉脚还破了个口子。 安棉仿佛心脏漏个风,呼呼地灌满了罪恶感。 沈戈却毫不在意地摆摆手,打趣道:“阿姨是不是去过峨眉山啊,身手太厉害了。” 她一听,脸垮得更厉害了:“对……对不起……” 张二麻此时从小黑屋里走了出来,轻描淡写地瞄了一眼沈戈:“小丫头别怕,这小子早就该治治了。大不了破个相嘛!” “破相?!” 安棉的脸已经垮得快变形了。 沈戈看到她的表情乐了,伸手勾了勾她的鼻子:“怕什么。要是真的破相了,我就往自己脸上刺青。多酷啊。” 张二麻不屑道:“以你的技术……那就真的毁容了。” 沈戈嘴角一僵,恶狠狠地说:“我的技术肯定会越来越棒的。总有一天我要到外面去!成为一个全国有名的刺青师!到时候排队的小姑娘都可以踏平整个T市!” 那是安棉第一次听起沈戈说起以后。 原来他不曾真的安心蜗居一隅。他有他的抱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时候她特别想对阿雅炫耀说你看,他才不是个胸无大志的差生。 她喜欢的人,不会错的。不会念书又如何,他不是一个书生,而是满腹江湖气的草莽小子,喜欢鲜衣怒马浪迹天涯。 那仿佛是安棉人生中最热烈如歌却也最快如光年的盛夏。她三天两头朝刺青店跑,美名其曰也喜欢上了刺青,向沈戈讨教。沈戈非常不要脸地自称师父,虽然自己也没几把刷子。 刺青店生意惨淡,但安棉并不懂得营生之道。她只知道这样她和沈戈相处的空闲时间很多,闲来无事就一起窝在小黑屋看碟。沈戈很喜欢香港的黑帮片,每次看到帮派血拼的场面就会激动得从椅子上跳起来。而安棉的关注点永远在黑帮老大的女人身上。 她发现,那些女人都美艳得不可方物……而自己和美艳这两个字隔得十万八千里远。 如果沈戈想当黑帮老大,那她是不是注定当不了黑帮老大的女人了? 十七岁沉闷的夏日午后,安棉凝望着沈戈英俊的侧脸,陷入了忧郁的沉思。 【北方少年,你是否习惯南方的秋凉】 那年的夏天过得特别快,蝉鸣声还没有下去,她就被逼着回学校开始高三补课。不能再无所事事地窝在小黑屋和沈戈一起消磨时光。 晚自习放过后,她没精打采地和阿雅走出校门口。阿雅忽然神情一震,大惊小怪地拉扯她的胳膊。 安棉顺着阿雅的视线看过去,一个熟悉的人影蹲在路边,耳环在路灯下泛着温暖的光。 安棉当即见色忘义地丢下阿雅冲着沈戈跑过去,如果人类有尾巴,她的估计已经翘到了天上去。 沈戈把她拉到了稍微僻静一点的地方,难得的神色严肃。 沉重的气氛使得她突然有了一种非常不妙的预感…… “你是不是来找我吃夜宵啊!”她哈哈地打着岔。 “我说完就请你去。” 安棉低下头:“我能不能不听。” 潜意识在强烈地呐喊:那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她正在微微地发愣,忽然有一个冰凉的手指轻轻地碰到她的耳后。她一个颤栗地抬起眼,是沈戈在抚弄她耳后的刺青。 “对不起,那么重要的第一个刺青被我刺得那么难看。”沈戈一顿,收回手握成拳头,捶了捶胸口,“向你发誓,等我去外面学成刺青大师,亲手再给你刺一个最好看的!” 安棉的眼眶“唰”地通红,她慌张地再度低下头掩饰,艰难地问:“你要走了吗?” 沈戈轻轻嗯了一声:“二麻的刺青店生意不好,要关了。我和他一起去广州锻炼手艺。” 身后传来阿雅的喊声:“安棉!校车马上要走了!” 沈戈弹了一下她的额头:“丫头,去吧。” 安棉知道说什么也没用,他终究要走。但至少应该在走之前再说点什么?我喜欢你?太突然了……她完全没做好准备。 身后的阿雅还在催,沈戈若无其事地摆手。她在这仓促的告别里像是被夜风恶狠狠地掐住了脖子,刚开口一股酸意就冲到了鼻端。 明明还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说,但每一句都争相恐后地想抢先,所以一句都没能说出口。 她红着鼻子朝他挥挥手,僵着背脊转身上了校车。沈戈在身后神色恍惚了一瞬间,笑骂:“小丫头真没良心,都不和我说一句再见。” 透过车窗,安棉还能看到沈戈插着口袋蹲在马路牙子上。她很用力地看着,想把那人的模样全部刻到眼睛里,当作记忆的胶片,一帧帧储存起来。让往后的时光不那么难熬。 车子发动,慢慢往前开,他的身影终于慢慢模糊了,越变越小。 安棉突然站起来,用力地敲着车窗,对着沈戈的方向大喊:“你等着!我会考去广州的!我才不要跟你说再见!” 全车的人都听见了,耳边回荡着她的豪言壮语。 唯独她最想传达的那个人,却听不见,被车子远远地甩在后头。咫尺天涯。 【我记得曾是为了你出发】 她最想传达的那个人早已不是当初流里流气的男孩子。 他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恋人,不愁吃穿,生活完满。除了接到手软的单子时常让他感觉到厌烦。渐渐地想不起自己一开始是为什么要刺青。 因为对方毫无保留地把身体交给自己,一无所知地将一生的印记托付给他来完成,全心全意的信赖感让他真正喜欢上刺青。 但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个样子的。客人会叨逼叨疼,会质疑他的技术,会怕感染。他们总是对他咄咄逼人。甚至于连莫凡都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刺坏了。 就在沈戈已经把这些习以为常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很意外的客人。 她带着鸭舌帽和口罩,头发全粉还挑染了紫,眼睛是巨大的蓝色美瞳,看上去是纯种杀马特一枚。然后伸出一条光洁的手臂说;“刺一条花臂。” 沈戈问:“图案?” 她轻描淡写地说:“和你一样就行。” 沈戈起初以为这是个非常麻烦且鸡婆的客户,然而全过程里都一言不发,只是身体微微颤抖泄露了她的疼痛和不安。 沈戈柔声安慰她:“别害怕。” 杀马特露给沈戈的后脑勺安静地点了点,她说:“嗯,不怕,我相信你。” 沈戈仿佛觉得手中的刺青针忽然刺了一下他的胸口,酸涩怦然,把多年前第一次刺青的砰然心动毫无保留地唤醒了。 虽然现在的他看到多年前的那个刺青估计会笑喷。 也许是记忆的混淆,恍神间,他透过杀马特杂草丛生的粉色头发,瞥到耳后掺杂着一块生病的皮肤,那么多年都好不了。 【纵使相逢应不识】 沈戈从刺青店出来,整个手臂仿佛还满溢着被刺的刻骨铭心。 “别害怕。第一次纹身可能是会有些紧张。但就是因为疼痛才更容易被铭记。” “我帮你剥,你吃吧。看你细胳膊细腿的,风一吹就倒了。” “向你发誓,等我去外面学成刺青大师,亲手再给你刺一个最好看的!” …… 手臂每被刺一下,这几年反复咀嚼的回忆就在脑海里翻滚。 走出绣堂,她停下来拿掉鸭舌帽,摘下闷热的假发。唯独口罩还戴在脸上。 她四年前就考到广州,本以为寻找沈戈是件艰难的事……然而不愧是她喜欢的人,总能超乎她的意料。她知道他一定会成功,会名声大噪。短短两年的时间,他就成为众所周知的刺青师,微博上的粉丝比她多四个零头。 就像他所说的,排队的小姑娘可以踏平整个T市。 她一直默默搜集他的一切,包括知道他的女朋友莫凡是他的狂热粉丝,在预约名额千金难求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每个月预约一次,但不刺青,只是为了和他说话,单独待一下午。 所以沈戈会被打动,她不奇怪。 所以沈戈会忘了曾经跟在他屁股后面喊他师父的丫头,也不奇怪。 哪怕他依然记得她,她也不敢在出现了。所以熬不住想念去见他一面时,只能打扮成面目全非的样子。不敢笑,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做什么用力的表情,怕一小小心口罩脱落,她的丑态就无所遁形。 她的脸已经完全不是他记忆里的“安棉”,唯一能证明她的刺青,也模糊了。 【有些话还没说完那就算了吧】 沈戈,你不会知道吧。那年还有个暗恋你的女孩子,就是当初打电话坚持要让你刺青的那个人。她是个很早就辍学的混混,你入驻了张二麻的刺青店后引起了她的注意。 本来你的第一个刺青该属于她,却稀里糊涂地被我抢了过来。甚至于我厚脸皮地一再与你走近,她失了先机,只能咬牙切齿地在局外将一切尽收眼底。 在你走后,她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在高三某个晚自习结束后的夜里,她躲在我家的楼道里,手上拎着一桶硫酸…… 泼向我的耳朵。 我把误打误撞的刺青还给了她,迟来的代价是再靠近你的勇气。 当年的一句追随,阻隔在那一隅车窗,你不会知道我曾那么用力地靠近你。 我不心疼脸上的伤口,不心疼失聪的左耳。 我只心疼没留住你唯一刺给我的一滴眼泪。 第24章 女魔头爱你那些年 【她江湖人称女魔头】 丁晓最近的兴趣是逛豆瓣。 她猥琐地关注了一大堆人,无聊的时候就像有偷窥癖似的去点开友邻广播,看看这些人在做些什么。她关注的人当中有一个叫机车男的ID特别活跃,总会时不时地发一些广播和日志。其中有一篇日志的标题是:你敢不敢在这里写下你暗恋的人和自己的真名。 楼下有很多人跟贴,有的还贴上了很长很长的故事。 丁晓在回复框里敲上一个名字,犹犹豫豫几遍,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 她暗恋过一个人,那个人很喜欢一样东西,就是楼主ID里的两个字:机车。除此之外他还很喜欢烟草和酒。 丁晓遇上那个人时是十六岁,父母正好离婚的年纪,她心情抑郁,终日逃课,最后喜欢上了玩机车来宣泄,觉得从此世界唯我独尊。她找了一帮志同道合的人一块儿逃课飙车,有人就戏称她为女魔头。因为她天生长着一张坏角般的煞脸,五官锋利,玩起机车来又不要命,像走火入魔。 但她不以为意,甚至觉得这称号威风凛凛。因此在和秦朝阳一伙对上的时候,有人喊着:“女魔头,快出来和那个小子单挑!把地盘抢回来!”……然后她就这么傻乎乎地去了。 秦朝阳是玩机车的一把好手,但这是丁晓第一次听闻他,以为他水平不过二流,顿时志在必得。他推着重型机车走到起跑线,带着笑意打趣地问丁晓:“女魔头?” 丁晓刻意地板起脸装冷酷,学着电视剧上的人扬眉:“怕了?” 谁知秦朝阳扑哧一声笑出声,笑得丁晓尴尬不已,莫名地面红耳赤。 于是接下来她完全缄口不言,跨上她自己的小黄蜂,出发的号令一响就像一道黑影一闪而过,消失在众人视线里,远远地将秦朝阳抛在身后。丁晓势在必得,中途轻蔑地放慢了速度,却在后视镜里看到秦朝阳的那辆重型机车急速向她追来。 丁晓原本散漫的神情一愣,立刻紧绷起来,双手捏住柄用力一转,结果用力过猛,车子在弯道口歪斜得太过分,支撑不住重力以致轮胎打滑,轰然摔地。 那一瞬间感官失灵,她的眼前是失重般的黑暗。 天旋地转过后她恢复了意识,整个人被车子摔飞出去,蜷缩在一边的草地上,双腿和大脑疼痛得难以言喻,半边脸摩擦着公路,是火辣辣得疼。喉咙里喑哑艰涩,疼得哭都哭不出来。她吃力地撑起胳膊想爬起来,却动弹不得。估计骨头摔断了……丁晓脱力地又躺回去,开始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无人发现然后死在这里。 此时秦朝阳追了上来,机车的轰响声在她身边停下。 丁晓迷迷蒙蒙地张开眼,迷迷蒙蒙地看到他脸上十万火急的神色,迷迷蒙蒙地听到他不断地安慰她你没事的,你支撑住。她感觉自己被抱入战栗的怀抱,坐上了后座。后座一路颠簸,她就把头贴在他大汗淋漓的背上。 生平头一次……会有人这么紧张她。 丁晓颤巍巍地挪动手指,小心翼翼地环上他的腰。 在那一年她就这样毫无防备地遇上秦朝阳。这个喜爱机车,烟草和酒的男孩,他不是街边的流痞混混,而是心地善良的清俊少年。他在那一年,那个烟雾空蒙的阴天,如一道朝阳向她走来。 【女魔头也有春天】 丁晓醒来后发现自己浑身裹得跟古墓里的僵尸似的,笔直僵硬地躺在病床上。鼻端是医院里刺目的消毒水味道,还有惨白的天花板及灯光。 她正在费力思考这是怎么一回事情,病房的门突然被打开,探进一张她觉得十分陌生但是很俊气的少年脸庞。 “你感觉怎么样?” 那少年边说边推门进来,丁晓直愣愣看着他,脑子还转不过弯来:“……你是谁?” 他颇受打击地睁大眼,把脸凑近丁晓,气急败坏地笑骂说:“我是谁?我是你救命恩人!” 丁晓盯着他的脸:“……秦朝阳。” 他们不打不相识,但秦朝阳拔刀相助,两人化干戈为玉帛,等丁晓伤好了以后加入了秦朝阳的圈子,搭伙一块儿玩机车。 秦朝阳是职业的少年机车手,有大把的空余时间,主要也是训练。而自丁晓和秦朝阳成为玩伴后她逃课的几率不增反减。秦朝阳就很好奇,一半诙谐一半认真地劝她:“你只是玩票,别老和我厮混在一块儿,学业要紧。” 丁晓通常都发挥她的女魔头精神,掩饰说:“我就是喜欢机车,你管不着。” 直到这天秦朝阳发现丁晓前所未有地不对劲,他们飙了一天的车,到傍晚时分就决定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结果丁晓不肯走,仍戴着头盔跨在机车上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秦朝阳走过去一把捞起她的头盔:“你还不走?” 她笔直地看着前方,默不作声。 她不说,秦朝阳也不走,默默地站在丁晓身边把玩着她的头盔。半晌后听到她的声音从风中模模糊糊地传过来:“我爸把我赶出来了,我不知道去哪儿。” 丁晓自爸妈离婚后被判给了父亲,但是他很快再婚,后母处处嫌丁晓碍眼,而丁晓总是逃课的行径终于惹怒了丁父,他把她狠狠抽了一顿从家里赶了出去。她打电话给丁母,但对方毫不留情地挂了她的电话,她无处可去。 秦朝阳无言,继续把玩着丁晓的头盔,忽然一只手腾了出来,看似不经意地拍了拍她的发。远处的火烧云势如破竹地绵延过来,丁晓惊愕地抬起头,看到秦朝阳带笑的眼和脸,以及在他身后的天空……上面漂浮着聚成了心型的云彩。 当天晚上秦朝阳就骑着机车带着丁晓麻烦了一遍他所有的狐朋狗友,又去找了无数家中介,终于帮她找到了一处价钱便宜能立即入住的租房。丁晓的钱不够,他慷慨地自掏腰包,大方地说:“你是我哥们!客气啥!” 你是我哥们。 她是以这样的身份被他施以援手的,丁晓的笑脸裂在那里,原本柳暗花明的心情顿时坠入修罗地狱,甚至比被自己赶出家无处可去时的心情还要糟糕。 她接过秦朝阳的钱没什么表情地淡淡说了声哦。 房子是找到了,可家具全无。秦朝阳就提议让她住自己的一个女性朋友那里,可丁晓不愿意,固执地说:“我不喜欢和别人住。” “现在都这么晚了啊,不方便买家具。更何况你现在没钱难道你躺水泥?” 丁晓认真地思考了会儿说:“这个提议不错。” 秦朝阳猛翻了个白眼,将租房大门一关,临别前对丁晓说:“我是拿你没辙了。” 她木愣愣地看着被关上的大门,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怪脾气惹烦了秦朝阳。不着一物的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显得很空旷。她自我厌恶地席地而坐,水泥地冰凉的触感随着脊髓蔓延上来,一直凉到心间。 大约枯坐了几个小时,丁晓突然接到秦朝阳打来的电话,喊她下楼。 丁晓又惊又疑地跑到楼下,看到秦朝阳大汗淋漓地坐在路边,整个人像从蒸锅里刚刚捞出来一样,他面前是一张小床板和零落的金属棍。秦朝阳看着她喘了半天才慢吞吞说:“我把我床拆散给你送来了,要是有钱就给你买新的了,你这女魔头这回可别再挑!等下我上楼给你组装一下就能睡。” 丁晓目瞪口呆,“那你睡什么?” 秦朝阳把T恤接下来往背上一搭,清瘦的背影扛起沉重的床板上楼,特潇洒地说:“打地铺!” 丁晓在他搭的床上睡得极为香甜,有一种十六年来从未有过的安心感。 人间微醉好入眠,只因这世上有一个你。 【灿烂却是近黄昏】 自从丁晓独居后她玩机车的时间不得不缩短,因为她必须抽出时间去打工挣房租。这些天她接连打了一周的零工,直到周末才能和秦朝阳会师,搅得她心急如焚,恨不得只手遮天,让时间说快就快。 秦朝阳也忙,过去的一周他参加了一场小规模的机车比赛,吃力地拿到了第一名。第二名是个拐弯技术很赞的家伙,但是个新面孔,叫李立。 周末这天秦朝阳陪丁晓玩机车,没想到与李立狭路相逢。秦朝阳就打算走人,但李立是特意冲着他来的,开门见山地说:“你得和我再比一场,这第一名我不认你。” “我今天得陪我朋友,改天行不行?” “不行,你今天必须得和我比一场。” 秦朝阳郁闷:“为什么必须今天?” 李立一愣,忸怩了一会儿说:“我女朋友今天难得陪我来了,她不玩机车的。” 言下之意机会难得,他不能丢脸。 丁晓听到这理由顿时在心里爆笑,但表面还是不动声色云淡风轻。她侧过脸去,看到李立的女朋友禾荷穿着翠绿色的雪纺抹胸纱裙,瘦骨伶仃地站在边上,和身后的青草映衬着,像个花仙子。 是个亭亭玉立的美人。 她打量完偏过脸,看到秦朝阳刚好也看着那个女孩,神情微微一怔,片刻后回过神,撞了一下丁晓的胳膊,笑嘻嘻地说:“看到她了没?” 丁晓点了点头说:“怎么了?” 他挤眉弄眼:“是不是特好看?” 她语塞,忽然之间很不想承认这点,默默地睨了他一眼说:“……反正不是你的女朋友。” “很快就是我的。”出乎意料地,秦朝阳突然这么说,惊得丁晓一下子无言以对。他唰一下戴上头盔,和李立互撞了下拳头,改变心意道:“我们来比。” 两个人很快冲出起跑线,不分伯仲地开过去,留下满地烟尘。丁晓、禾荷以及若干人站在路边旁观。第一圈过来秦朝阳领先,丁晓为他暗自高兴,却又不希望他赢。她暗含敌意地看了禾荷一眼,又将视线转移到秦朝阳身上。 他不负众望一直领先,领先到最后。 到终点后他风风光光地跳下机车,丁晓习惯性地迎上去,秦朝阳却没看见她,眼神盯着前方,大力地撞过她的肩膀向别人走去。 丁晓愕然,僵硬地回过身,看见他走到禾荷身边停下。像万众瞩目的英雄即将抱得美人归似的,他们聊了多久,丁晓就跟个把风似的看了他们多久。 终于禾荷要走了,秦朝阳才注意到她。他一脸殷勤地凑近问:“你们女生一般都喜欢什么花样?或者是喜欢怎么样的男生?” 丁晓答非所问:“……你是喜欢上禾荷了?” 秦朝阳故作羞涩道:“哎哟,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 知道,她怎么不知道。她一见钟情的人就在眼前。 可这人一见钟情的是他人。 丁晓别过头去,鼻头一耸,一股酸气冲入鼻腔。远方夕阳快落,只露出那么凄惨的昏黄。 她见到秦朝阳的那一天,曾以为那抹光是曦阳来临,结果它却是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你是海市蜃楼】 打那之后丁晓和秦朝阳又各忙各的,两个人都心怀鬼胎。因为再过不久就是秦朝阳的生日,丁晓想买一辆秦朝阳一直垂涎的重型机车送给他,但价格昂贵,暑假里她一天接三份零工,早上送报纸和牛奶去小饭馆打工,中午就去大型超市当营业员,晚上则去便利超市打夜工。 秦朝阳再见到丁晓的时候就是他生日那天,丁晓把那辆拉风的机车拉风地摆在他眼前,一副施舍的表情说:“赏你的!” 秦朝阳双手一拂半跪道:“谢大人!” 说罢两人哈哈大笑。笑过后秦朝阳板起脸,爱不释手的眼神在机车身上流连后转移到丁晓身上,来来回回打量她:“这不会是盗版货吧?” 丁晓横眉怒目:“去你丫的,这车一个螺丝的钱把你卖了都不够好吗。” 他眼神更古怪了:“你就夸张吧!不过这机车真还挺贵的,你怎么买得起?” 丁晓不耐烦道:“你管那么多!我就是有钱。” 秦朝阳忽然指着她的眼睛说:“你黑眼圈怎么这么浓?” 她猛地踹过去一脚:“你妹!我这叫烟熏妆。” 丁晓低下头试图盖住劳累出来的黑眼圈,转移话题:“你最近在干嘛?” 秦朝阳神秘地说:“我在准备一份惊喜。” 丁晓还纳闷是什么惊喜,他就把她带到了郊外的种植基地上,她看见一块很小的田地上,种植着一片小小的湛蓝。 “这是十六朵鸢尾花,再过不久就是禾荷生日,我就把这亲手种植的花送给她。女孩子嘛,肯定会感动的,然后一感动就踹了她男朋友对我以身相许了!”秦朝阳站在丁晓身后美滋滋地说。 丁晓忽然很想抽自己一巴掌,抽自己自作多情。 当秦朝阳说惊喜时,她本来可笑地以为……那是给自己的。心还傻逼地跳得飞快,此时倒好,凝成一把重锤,每跳动一次就从心底深处传来一阵钝痛。 她把心底深处涌动的酸涩尽数化为若无其事,揶揄地说:“……这花好丑。” 秦朝阳吹胡子瞪眼:“我记得你喜欢鸢尾的啊?!” “是喜欢,可是这花送的人不是我啊。” “你早说,你喜欢我也可以送给你。” “你逗我玩呢。”丁晓哈哈笑,背对着秦朝阳的脸笑着笑着慢慢面无表情。她听见他在身后说不是开玩笑,她只是默默摇头。 秦朝阳不会懂得,一个专程送和顺便送的区别。 结果禾荷生日那天,还真被丁晓说中了,秦朝阳这计划死得很惨。倒不是这花的问题,而是她一早被李立拉出去庆生,深夜仍未归,他捧着花一直在楼下傻傻地等,坐在花坛边捏着冰啤猛喝,到最后醉得一塌糊涂。 秦朝阳无意识打了丁晓的电话,她立刻连看店都不管了,气喘吁吁地跑到禾荷家楼下,就看到他落魄地坐在那里,一副浪子情场失意的悲伤模样。 她走过去踢踢他的腿:“还站得起来吗?” 他打个酒嗝,摇了摇头。 丁晓开始犯愁怎么把这个酒鬼运回去,最终她蹲下身子,对着秦朝阳说:“你给我上来。”……然后他果真完全不考虑体重问题,呼啦爬到丁晓背上,乐呵呵地傻笑:“不愧是我好哥们!” “好哥们就替你收拾乱摊子是吧,你还让一女的背你,丢人不。” “你知不知道我这下子便利店的工作肯定要丢掉了啊。” “你说你怎么赔我。” 背上的人只是沉默,丁晓晃了晃背,发现秦朝阳睡死过去。 丁晓假装的笑松懈下来,在嘴边弯成苦笑。 秦朝阳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都是为了禾荷。 而禾荷和她是截然不同的姑娘。她冷冽,禾荷温软。她固执,禾荷温顺。一个是王府的小家碧玉,一个是独居在终南山的女魔头。这差距的悬殊使她有了非常深刻的自知之明。 夜幕沉沉,铁哥们丁晓背着秦朝阳挥汗如雨地走完十里公路,路上汽车往来,烟尘呛得她鼻涕眼泪齐流。 【我做不成你的盖世英雄】 可能偶像剧看多了,人脑子就会有点秀逗,总之丁晓做了一件非常蠢非常蠢的事情。 她看不得秦朝阳伤心,于是把李立约了出来,像偶像剧里一样私自上阵,和李立约定单挑机车。条件是如果她赢了,李立就得和禾荷分手。 李立是正常人,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丁晓,片刻后恍然大悟,一敲脑袋:“原来……你喜欢我?” 丁晓听到那话脚底一滑,差点摔个狗吃屎。 李立自恋道:“好说好说,我可以陪你玩玩机车。不过我还是更爱我女朋友一点。” 丁晓实在懒得吐槽他,干脆利落说:“总之我赢了你就得和她分手。” 丁晓冷酷地戴着头盔,视死如归地发动引擎呼啸而去。这一程几乎拼劲了她全力,但她犯了同一个错误,在和秦朝阳初次对战的时候她就犯过——用力过猛。 因为是不熟悉的弯道,她又很想快速领先,结果轮胎打滑,轮胎居然爆掉,她整个人被重重摔下来。李立没有及时发现她的事故,掠过她又跑了一圈才发现,匆匆召来了救护车,自己在一旁干等。 她动弹不得地躺在地上,四周一片晕眩,唯独记忆里把她急哄哄抱上机车的少年那么清晰。 她做了小腿的手术,术后秦朝阳一马当先地来看望她,劈头盖脸地骂:“你怎么搞的你!” 丁晓不发一言,总不能说我为了你能追到禾荷去干了一件傻事结果还没干成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我想做你的盖世英雄结果只做成了狗熊。 秦朝阳在她床边坐下来,叹气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不就是喜欢李立。” 丁晓浑身一僵,沉默着,想索性将计就计。 “你他妈猪啊!喜欢他跟我说啊!我去揍他一顿他就服了,然后你抱走他我抱走他女朋友!”秦朝阳比划道,“……不过那种人渣你也喜欢,你是瞎了是瞎了还是瞎了?” 他黑着脸,看得出真的很生气。丁晓没想到他会是这种反应,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僵硬地回答他:“反正是我自己受伤,和你没关系。” 秦朝阳喉头一哽,面色忽然苍白。 片刻后他语无伦次地说:“我……我是你朋友!怎么和我没关系。” “朋友……”丁晓的呼吸微微一顿,侧过脸看着窗外一贫如洗的天空。 “对,你是朋友。” 【你不会当真了吧】 丁晓的手术还算成功,但再也不能碰机车,因为再发生一次事故她那腿就算废了。没有了机车的维系,她发现她和秦朝阳的见面非常少,少到一个月都见不到一次。 高考后丁晓的分数实在太低,本地的大专都上得很勉强,只好去了偏僻的外省,而秦朝阳仍留在省内。他们的联系就逐渐淡了下来。 但秦朝阳没有忘记丁晓这个铁哥们,白色情人节那天他打来电话,丁晓接通,听到电话那头是一片闹哄哄的人声。她刚想开口问怎么回事,就听到秦朝阳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沉沉地传过来,砸得她头晕目眩,世界成为一片迷彩。 他说:“丁晓,我喜欢你。” 她胸腔一窒,手机没有握住,狠狠地摔到地板上。 然后她出窍的灵魂又入体,手忙脚乱地把手机捡起来,问:“你好,这手机是换人了吗?” “胡说八道什么,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静静地问,“白色情人节,所以我要告白。” “……” “噗哈哈哈哈哈,你不会真相信了吧!!!!”电话那头猛地传出爆笑声,“被我唬住了?” 丁晓没有回话,回应秦朝阳的是一声凶猛的电话挂断音。 之后秦朝阳打电话来道歉,解释说是一群朋友在聚餐,他输了,得完成惩罚游戏,要向一个异性朋友告白。这不就想到了她。 丁晓对于这番解释只给了三个字:你去死。然后再也没理睬过秦朝阳,无论是短信还是电话一律不接。 秦朝阳这下子深知自己踩到了地雷,摸清了丁晓心中的底线。两个人是朋友,他不能越界,拿这个关系开玩笑。 他差点就要跑去A省亲自磕头谢罪,结果丁晓五一放假自己跑回来了。她在路上给他发短信,一起吃个饭什么的。秦朝阳立马屁颠颠地回短信说好。 地点是两个人高中时代常去吃的饭馆,秦朝阳到时丁晓已经坐在那儿了。一人点一碗热气腾腾的拉面,放上大把的葱花和辣椒,面对面吃得热火朝天。 吃到一半,丁晓忽然放下筷子,隔着拉面的烟雾说了句话。 秦朝阳掏了掏耳朵,不可置信地问:“你刚刚……说了什么?” 丁晓深呼吸一口气:“我说,我喜欢……。” 还没等她说完,饭馆门口又走进来一个人,穿着薄荷绿的裙衫,瘦骨伶仃地挨着秦朝阳坐了下来。 秦朝阳揽住她的腰,笑着说:“这是禾荷,你记得吧。我们成了,这次顺便把她叫出来一起吃顿饭。” 丁晓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揽住她腰的手,眼里的血丝一点一点扩大。 世界在她的瞳孔里突然变成了两种颜色,半黑半红,交织成浓墨的悲哀。 而秦朝阳却看到她在对面微笑,说祝福你啊臭小子,这么多年爱情长跑成功。 他小心翼翼地端详她的表情,说你刚才说的话……是报复我的吧。 丁晓轻点头,嘴角微微笑着,拉面的雾气把眉间的轻皱巧妙地挡去。 她说是啊,我也是开玩笑的,你可千万别当真。 【爱你多年不走漏风声】 丁晓回学校前执意要和秦朝阳再比一场机车。 秦朝阳担心她的腿,怕她出意外,死活不肯,但丁晓的女魔头并非浪得虚名,脾气硬得不行,他只能服软和她再比一场。 结果他害怕的事还是发生了。 在直道上不知是何故,丁晓莫名地从机车上摔下来,但所幸伤得不重。只是揭开她的头盔时丁晓哭得泪雨滂沱,仿佛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似的,大字躺在地上盖着眼睛失声痛哭。秦朝阳以为她是疼厉害了,果断抛下禾荷把她火急火燎地送到医院。 这之后丁晓的假期再没有回来过,甚至不再联系秦朝阳。但她知道秦朝阳混豆瓣,ID叫机车男。她创了个马甲,只是为了来偷偷关注他,看他看了哪些电影,哪些书,又遇上了哪些人。 那篇日志秦朝阳只在主流发了个话题让大家回复,自己却没自爆,于是丁晓也失去了看下去的兴致。怕情感迁移疼得她肝肠寸断。 再过几天后,机车男申请了删帖,丁晓没能再看到接下来的内容。 她没有看到,他在后来一楼的回复中说只要楼盖到一百,他就会自爆他暗恋的人和故事。没有看到他在第一百楼中留下的名字,两个字,丁晓。 在最最最开始,他并不喜欢禾荷。 但丁晓永远不开窍。于是当他发现丁晓看到禾荷时露出一种异常微妙的表情时,果断选择了刺激刺激丁晓。那十六朵鸢尾本是栽种给丁晓,祝她十六岁。但他怕她不喜欢这种柔软的调调而拒绝,决定试探一番。果然发现她不喜欢,就转而借花献佛,喝冰啤继续刺激刺激,却酒瘾上冲不小心喝过头。 他的雕虫小技统统无用,他费解是不是自己会错了意。直到听说她喜欢的是李立,他才知道自己真的自作多情了。 他一直记得那年她出了事故住进医院,是想让李立和禾荷分手。在病房外李立愧疚地说他没想到丁晓会摔下来,但那表情又是一副被人轰轰烈烈地喜欢的得意模样。秦朝阳气极,冲进去质问丁晓。 而她反问受伤是她的事,和他有什么关系? 那一瞬间他哑口无言。 秦朝阳恐慌地发现,除了朋友,他们真的毫无牵绊。 那时那地她转过脸去,苍白着脸轻声说他是朋友时,他便窝囊地决定,永生不说出那四个字。这样子他们会是永生的朋友,他也能和她永生都将有牵连。 在她生病时,他还能有立场去照顾她。 看完帖子的那个晚上,丁晓做了个梦。 她梦见十六岁那年,那个朝阳少年背光而来,对她说:我喜欢你。 而她在梦中依然笑得清醒,锤过去一个拳头说:你又再骗我。 而他说,我不骗你,真的。 第25章 我的心曾悲伤三次 【有些人你一眼看见,你就知道错不了】 搬到武汉这一年,沈艾伽正经历着她大起大落的十七岁。 她父母在这一年离了婚,她被带到从未接触过的城市,插班到当地的普通中学。班级里的人早就有了圈子,不太欢迎她这个不速之客。于是下课的时候她要么做题,要么趴着睡觉。 因此当某节下课有个女生忽然跑来找她时,沈艾伽着实受宠若惊。 “这周末有个漫展,一起来吧?”对方手指向沈艾伽背包上的挂件,是动漫《黑子的篮球》里的角色青峰大辉,“我叫芭蕉,也很喜欢阿大!” 沈艾伽还没答应,对方合掌笑道:“那就这么定啦!” 芭蕉就这么特自来熟地做出了决定,压根不知道她周末还有打工。沈艾伽愁眉苦恼了半天,还是在请假,决定去漫展。 毕竟这是新学校第一个冲她示好的人,她并不想拒绝显得自己不好接触。 她到时芭蕉还没来,等在会场门口时看到很多的coser(角色扮演者)进场。一个恍神间,沈艾伽居然看见有一个头挺拔的男生cos了她最爱的动漫人物阿大,深蓝的发在人群中一闪而过,很快消失。 她还没缓过神,芭蕉就挥着手跑过来。 “我刚刚……看见一个很还原的阿大。” “诶?在哪里?!”芭蕉顿时脸兴奋地通红。 “走掉了……但是很高,虽然没有阿大192cm这么高,但目测也有185cm。应该是男生。” 芭蕉更兴奋了:“哦哦哦——!好想见见他!” 接下来芭蕉带着她窜入会场,口中念念有词发誓一定要找到他。但是场馆里人太多,刚才看见的人就好像一尾金鱼,刚捉住就滑了手,游到海里捞不到了。 忽然,芭蕉狂拉着她的胳膊:“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那里啊!” “他?”沈艾伽看向她指向的一个男生。 “比我们高一年级的程颐,我注意他很久了!你没觉得他长得有点像阿大吗?!皮肤古铜,而且他的发色天生偏蓝,根本不戴假发穿个篮球衣就可以还原了。”话锋一转,芭蕉怨念地看向程颐身旁一个粉红色假发的女孩:“最可气的是他还有一个青梅竹马,就他旁边那个,连这个设定也和阿大很像!” 沈艾伽看着他在人堆里高得扎眼的蓝色头顶:“我刚刚看见的人就是他,那个……居然不是假发吗?!”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而你却发现你来迟了】 武汉的公交是出了名的快,沈艾伽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实际坐上去的时候,还是被吓得不轻,要是刹车不住撞了怎么办。 正想入非非,一个激烈的急刹车使得全车的人都往前一扑。 沈艾伽使劲地拉紧了吊环,才没让自己倒下去。但是她身后的人好像没这么好运,整个人都挨到了她身上。 沈艾伽皱眉,不动声色地侧过头,只看到对方胸口T恤上的蜗牛。 好高! 那人似乎护着一个老人,自己没有了着力点,无奈之下挨到了沈艾伽。他似乎捕捉到了她的眼神,朝她露出歉意的笑。 居然是程颐…… 沈艾伽突然觉得自己浑身都僵硬了,挨在他胸口的肩膀因为微小的摩擦都生出剧烈的热量。她涨红了脸别开视线,公交车一停她就胡乱跑下车。 结果下来之后才发现离学校还有一个站,她气急败坏地跑回学校,迟到被站在走廊里罚站一节课。唯一还算慰藉的是走廊的视野还不错,正对着操场,高三的男生正在打篮球。 沈艾伽又看到了程颐,一头深蓝的短发在人堆里扎眼得不行。 运球,过人,起跳,扣篮。 这一系列姿势完美得不行,颇有几分动画里阿大的影子。真要人命,为什么连篮球打得好这一点都可以相似。 沈艾伽心里直犯嘀咕,却突然看见程颐抬头看向她这里,冲自己挥手。 篮球队里的男生见状冲程颐挤眉弄眼,然后也勾肩搭背朝她打招呼。沈艾伽紧张地站得笔直,下意识地低头,斗鸡眼般盯着脚尖。 等她再抬起头的时候,他们已经结束了上半场。看台上有一个女生拎着大瓶的农夫山泉冲过来,咋咋呼呼地扔给程颐。 程颐笑着接过,毫不客气地一口饮尽。阳光下他汗水淋漓的侧脸像在拍一支运动饮料的广告。 沈艾伽又盯向那女生的脸,猛然回忆起,她就是漫展上陪在程颐身旁的粉红色头发,程颐的青梅竹马。 心里仿佛有一颗篮球被重重砸中,既心跳加速,又心惊肉跳。 【当你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也许他真的会出现】 沈艾伽打工的地点在司门口的一家甜品店,人少的时候她就喜欢坐在柜台里对着窗外发呆,外面就是热闹的夜市和长江大桥,但那些热闹好像是他们的,她什么都没有。 今天一如往常发呆时,一张黑黑的脸突然出现橱窗外。 沈艾伽呆了两秒,才惊吓地从椅子上跳起来。 程颐推开甜品店大门,边抱怨边冲她径直走来:“我刚刚在外面和你打招呼你怎么不理我呢?” “我没看见你……”你太黑了。 程颐没有听到她的心声,依旧心情很好地说:“和朋友在外面逛,结果看见你了。原来你是我们学校的?之前没见过你。” “我这学期才刚转来。”沈艾伽探头看向门外,程颐的青梅等在门外。“她是你女朋友吗?”她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心里所想的说出了口。 程颐一愣,反应过来指着门外:“你说林薇,开什么玩笑……太可怕了!” ……不是吗? 沈艾伽顿时有一种可耻的羞于见人的心花怒放。 “给我两个芒果西米露。”程颐伸出两个手指头,趴在柜台上看着沈艾伽开始忙活起来,忍不住问:“你那天下错站了吧?” “呃……” “明天我带你去学校吧,你家在哪儿?”他轻描淡写的话令沈艾伽加西米露的勺子掉在了地上。 “不不不……用……” “你嫌弃我带人技术吗?我以前都是骑车上学的,那天只是轮胎不小心爆了。”程颐假装不快地逼问。 最后在程颐的淫威之下,沈艾伽勉为其难实则兴奋得要死地告诉了他地址。 但当看见他和林薇一同离开后,又莫名地惆怅起来。 【你说何其幸运,当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 和程颐约定的那天早上,沈艾伽早起了两个钟头。她忙着在衣柜里挑衣服,偷偷地潜入她妈的房间翻化妆包,什么都不懂地就打上粉底想让自己看上去白一点。 然后她就忐忑不安地在门口不断地来回走动,像得了多动症的儿童。六点四十分,程颐骑着自行车从上坡路下来。沈艾伽刚想朝他招手,就看见他身后跟着个小影子。 林薇和他一起前来。 沈艾伽停在她面前拍了拍自己的后座:“来。” 她看了林薇一眼,她骑着自己的车子,一脸无所谓地对程颐说:“很可爱的学妹啊,程颐你老牛吃嫩草。” 完全一副老死党的语气。 但沈艾伽敏感地觉得,林薇讨厌自己。她从刚开始就没正眼瞧过自己,像是竭力隐忍着某种情绪。而程颐没觉得不对,还哈哈笑说:“那个毒舌妇居然夸你可爱。” “你说谁毒舌妇!死黑皮!” 林薇眼角一吊就要揍过来,程颐吊儿郎当地说:“抓紧了。”然后飞速地往前骑,将林薇甩在了后头。沈艾伽遥遥地往后看,只看见一个努力向前骑的身影,心口有点堵住。 “她会生气的吧?” “嗯?” “明明你们总是一起上学的。” “没办法啊,谁叫出现了一个让我想载她上学的人呢。” 车轱辘旋转的速度和心跳突然合拍了起来,她紧紧捏着后座,手心发汗。 阳光晴好,前面的风里模模糊糊地传来程颐小心翼翼的声音。她听清楚后,战栗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喂,你这是拒绝吗?” 他闷闷地问。 “……”程颐咬紧下唇,向后看,已经没有了林薇的身影。她还是没有回答,只是将紧抓着后座的手,悄悄地,移到了他的腰间。 程颐说,我喜欢你,你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你有你们的过去,我有我的自尊】 放学的时候,芭蕉看到程颐推着单车在校门口等沈艾伽时,整个人都流露着一种被雷劈过的感觉。 “你和程颐在一起了?他不是和……他的青梅竹马一对吗?” 沈艾伽有点烦躁:“他们只是好朋友。” “怎么可能,你不知道程颐多讨厌漫展啊动画啊,但还是次次陪他的青梅去参加。早知道他们不是一对我就先下手为强了……结果被你抢先了!”芭蕉扯过她的胳膊假哭,沈艾伽却被她无心所说的话搅乱了思绪。 路上她坐在程颐的后座,林薇没有出现。 “哦,她要打扫值日,我就先走了。” 虽然他们已经交往,沈艾伽依然对程颐的一切都小心翼翼。她不敢把双手放在他的腰间,只是小心翼翼地抓紧后座,抓到手指生痛。 “马上有个漫展……我想你陪我去。” 话刚落,沈艾伽就耻于自己那丑陋的怀疑和嫉妒心。 果然,程颐啧了一声:“怎么你也喜欢那幼稚的东西……”但是下一刻,他话锋一转,“行行,我陪你去。反正林薇肯定也要我陪她去的,一起吧。” 沈艾伽垮下肩膀,无论如何再也说不出就两个人去漫展这样的话了,显得自己太小心眼。 熟悉了程颐后沈艾伽才知道,他每次去漫展都没有刻意去cos谁,只是因为实在有点相似,他穿着便装别人都以为他在角色扮演。而林薇每次都会刻意地cos桃井五月,动画里青峰大辉的青梅竹马,更让别人误会。 这次漫展也不例外,三个人并肩走在场子里,忽然有一批人围上来,说想给林薇和程颐两人摆pose拍照。 程颐臭着脸,林薇龇牙咧嘴地逼迫他做了个插袋的姿势,她则双手放在背后,笑眯眯地依偎在他身边。 忽然有人指了指傻乎乎站在程颐身旁的沈艾伽:“那个人你往旁边让一下好吗?” 她哦了一声,急急忙忙站向一旁。 她还傻乎乎地掏出手机照了一张,和动画里的相比,好像真的没有违和。她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他们是真的是十多年的青梅竹马,有她所始料未及的过去。 漫展结束后,林薇把假发一摘,直嚷好热。程颐无奈地从包里递出早备好的水:“热还每次都戴假发。” “你这个天然自备假发的人没资格吐槽我。” “还不是你逼我染的!班主任当初没揍死我!” 沈艾伽恍然大悟地瞥了一眼他深蓝色的短发……那并不是他原本的发色,而是林薇的意愿。 “去吃饭,饿死我了。”程颐拍了拍肚子,这才意识到一直沉默的沈艾伽,“你想吃什么?” “……随便。” “那就去司门口吧。你等下打工也方便。” 林薇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 三个人来到江边的大排档,程颐点了油焖大虾,林薇尝了一口后,情不自禁地用武汉话飚了一句:“好吃。”接着开始狼吞虎咽。 程颐也忍不住用武汉话回敬:“你还是不是女的啊,注意吃相!” 两人接着用武汉话聊开,忽然程颐戛然而止,看了一眼沈艾伽,下一句立刻换回了普通话:“下次我教你说武汉话。” 林薇似乎没注意到这边,仍旧痛快地吃着,不时爆出几句方言,程颐也条件反射地用方言回应。 而她无所适从地听着他们的对话,不停地吃菜缓解自己无人可诉说的尴尬,头一次深刻地觉着……她是一个外来者。 混沌地意识到这点……沈艾伽第一次感觉到无法抑制的悲伤。 【无论哪一种,都容易失散】 那晚回去后,她给程颐发了短信,问他当初为什么会提出要交往。 程颐说,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啊。有些人,第一眼就会觉得想要在一起。你对我而言就是这样。 沈艾伽抱着短信失眠了整整一夜,所有的委屈似乎都能被这一句轻描淡写统统化解。 程颐是个粗神经,她该明白这一点。 然而第二天在学校看见程颐,他很不对劲。早操结束后就看见他呆站在原地,沈艾伽逆着人流来到他身边,关心地问:“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程颐摇摇头,但没有说为什么。 沈艾伽接下来又重复问了几遍,他都没反应了。她怕程颐觉得她麻烦,就默默地站在他身边陪他,第一节上课铃响了也置之不理。 她想传达给程颐,无论是怎么样的困难,她都会沉默地守候在他身边。 上课到半节时,沈艾伽突然看到林薇从教学楼里跑到了操场上,语气很冲地对他们说:“老远就在窗户里看到你们傻站在操场上了,干嘛啊,上课时间调情?” 沈艾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就吓一跳地听见,程颐说话了。 “林薇……” 那一声里包含了怎样的情绪,沈艾伽以后多少年都不会忘记。 依赖,委屈,愤怒……统统只想倾诉给一个人听。而其他所有人,哪怕在他身边站到天荒地老,也只不过是枯石。 可惜程颐不懂,他早已习惯了这份依赖,而误把新鲜感当做喜欢。 沈艾伽的手脚冰凉,恨不得拔腿狂奔,逃出他们两人中间,逃出学校,逃出武汉,回自己的西北小城。那里没有听不懂的武汉话,她不需要当一个程咬金,破坏一份牢不可破只是尚未觉醒的爱情。 “篮球队居然只让我当个候补!他们有没有脑子?!” 林薇翻了个白眼:“如果你执意不顾脚伤要上场那没脑子的就是你。” 一句话就把程颐收拾地服服帖帖,他撇了撇嘴,虽然不甘心,但眉间的阴郁不再。 她重复温柔的关心抵不过一句粗暴直接洞悉他心的话语,理所当然,她有什么好难过呢……他们中间有十多年,连新陈代谢里都掺杂着彼此的青春,不会轻易分离。她有什么呢。人海中的一瞥,公车的相撞,还是甜品店的偶遇,无论哪一种,都像一条滑溜溜的金鱼,太容易就滑了手,失散茫茫人海。 他又才注意到沈艾伽,搔了搔头:“刚刚谢谢你。” 她宁愿不要他的客气。 【如果你注定在某人的生命里姗姗来迟】 沈艾伽不甘心。 如果自己注定已经在他的生命里姗姗来迟,就必须要永远活在前来人的阴影之下吗? 她迫切地想知道,到底在程颐心里,更重要的那一个人是谁?哪怕最后的结果她可能会失望,但这样反复的猜疑更是一种凌迟的折磨。 于是在和程颐两个人单独吃晚饭的时候,她非常任性地对他说,不如你把头发染回来吧。 程颐当时正埋头苦吃热干面,一口面卡在喉咙里,呛得脸色通红。 他诡异地看着沈艾伽,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怎么了……难道被我的毛色不好看吗?” 沈艾伽察觉到他明显不为所动的神情,胸口像被洒上柠檬的汁液,慢慢变酸。 她局促地笑着说:“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程颐愣了愣:“那个……你不是喜欢阿大吗?就动画里打篮球的那黑皮。还说我和他像。我要是染回来就不像了啊。” 可是把你打造成像那个人的,不是我。所以我才觉得那头发特别碍眼。 这样小心眼的话沈艾伽怎么可能说得出口,于是她讪讪地点头,低头吃面的瞬间,热气蒸得眼眶发烫。 “再说林薇也觉得我这样比原来帅啊。” 是是,她说的都对。 林薇比自己重要。她无法与之比肩。 证实了这个猜想的沈艾伽觉得世界一下子地动山摇,她赖以生存的世界原来是这么脆弱,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就疼痛得寸步难行。 但偏偏她从来不服输。在父母吵架她没地吃饭,离婚时无处可去,接着连学费都成了一门难题时,沈艾伽知道,生活从来不会垂青自己。 所以她若想得到垂青,只能靠自己死皮赖脸地争抢。 所以哪怕她洞悉了程颐不自知的心情,她也没打算告诉他,更不会告诉林薇。 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比谁更幸福。 那一天深夜,沈艾伽打工完,拿着刚挣到的钱去染了生平的第一个发色,粉红色。 理所当然的,第二天她刚走到学校,就频频引人侧目,被老师气急败坏地叫到了办公室,大声地逼问你染不染回来? 她梗着脖子一言不发地对峙。 最后沈艾伽顶着那头嚣张的粉毛安然无恙地从办公室里出来,代价是被记一大过。 走廊的尽头,一个蓝色头发的少年靠在墙边,脚尖轻点着地,安静地等着她。 他扯了扯她的头发,啼笑皆非地说:“你这个笨蛋。” 沈艾伽倔强地回嘴:“既然你蓝发,我就陪你一起染。” 程颐定定地注视着她,猝不及防地揽过她,毫不避讳地拉起她的手往前走,颇有几分炫耀的架势,像在对别人说,你看我们俩,发色多登对。 在旁人惊讶的目光里,这一刻,沈艾伽感觉到一种难以名状的幸福。 似乎……她就是他的唯一。 【染成青梅的发色,可终究不是青梅】 林薇看到她新染的发色后,眼里闪过一瞬即逝的古怪和惊讶。接着神色如常地开玩笑说你们俩打算组个彩虹舰队吗?要不我去染个大红色? 程颐摇摇头说,不行不行,我们俩这是情侣色。 沈艾伽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程颐,心漏跳了一拍。又条件反射地看向林薇,她神色如常地翻了个白眼:“那下周的漫展我刚好就不cos了。”她的眼神瞥过来,“你这头发刚好现成。我把衣服借你好了。” 她的话语让沈艾伽一瞬间有些怔愣……摸不清她是讽刺还是真心的想把角色让给自己。于是下意识地摇头:“不用了不用了。我并没有想cos她。” 林薇意味深长地看着反问:“哦?是吗?” 沈艾伽心里一咯噔,林薇先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开。 漫展当天,林薇并没有像自己说的,把衣服借给她。而是选择了自己穿,并且依旧带上了那顶粉红色的假发。 她的举动无疑是□□裸的宣誓,在向沈艾伽挑衅,如果有两个桃井五月,那么程颐这个“阿大”会选择谁? 程颐一开始看到她们两个的装扮,也不由得愣了一下,有些尴尬地摸摸脑袋,不知道该怎么办。林薇却若无其事地率先走进会场,他们紧跟其上,不消片刻有一拨人围上来要拍照,其中有几个,沈艾伽还面熟。 是上一回漫展时十分热切的围观群众,当时沈艾伽只有站在外侧的份……然而这回……她依然只有站在外侧的份。 那些人理所当然地以为,程颐依然和林薇是一对儿,直接忽视了她的存在。 她被硬生生地推搡了出去。 程颐无奈地刚想拉住沈艾伽,就被赶鸭子上架,起哄做姿势。林薇自顾自地做起动作,像他们以往熟悉的pose,驾轻就熟。程颐因而也配合着做。 沈艾伽被不断地挤到最外围,听着手机和单反此起彼伏的快门声,悲伤不断地重复曝光。 她神经质地揪着自己的头发,直到头皮发麻……原来即便染成青梅的发色,她终究变不成青梅。 就像她多么努力地想让自己后来居上,但那些只属于他们的从前是永远抹不去的时光。 等人群散去,程颐匆忙地跑来找自己,道歉说刚刚不是故意的。林薇也跟着说干脆她把衣服换掉算了。沈艾伽被这招先发制人堵得哑口无言。所有的脾气都无法发作,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若无其事地说没关系,继续逛。 依旧是三人行,依旧是外围的身份,依旧是好脾气的微笑。虽然表面上她才是理所当然站在程颐身边的那一个,但事实上她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他。 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从来就没有实现过。只想要个和睦的家庭,父母却总是吵架。转而只想要生存下去就可以,但他们离婚时谁都不要她。转而能拿到生活费就不错,但最后只能靠自己打工挣学费。 她想要的爱,从来都只能退而求其次。 【金鱼游在烟火中】 五一小长假时,头一天程颐就来找沈艾伽,约定了晚上去司门口。 他告诉她说,那天晚上江边会放很多很多的烟火。 沈艾伽就知道,时机到了。 她买了两尾金鱼,在当天让林薇带给程颐。附赠的一张纸条上她写道: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你所喜欢的人一直在你身边,只不过你忽略了。信里还写到她因为身份问题不能留在武汉高考,最后商量还是决定回西北的老家。正好是今天的火车。 那天火车的路线会经过长江大桥下。她坐在车窗旁,依然可以看见攒动的人头和烟火。她似乎还能想象程颐和林薇念完信,恍惚大悟地心意相通,彼此手拉着手,共同交握着那两尾金鱼,在人头攒动里同看一束烟火。 他们或许还曾在江边一起吃过冰淇淋,看火车呼啸而过,或者相对沉默。那是她曾无从参与的过去,而从此以后,还会是她无从参与的未来。 但是她并不难过。她并不想在和程颐执手看烟火时,他却落寞,思念的是回首灯火阑珊处的青梅,而青梅等候多年逐渐枯萎。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既然她从来就一无所有,不如就当一抹东风,牵引两个在年华中笨拙的人试探地执起对方的手。 至于她,没关系。空手而来,捧一团烟火离去,那已是程颐所赠予的美景。让她在十七岁夏日有风的武汉,做了一场辉煌的美梦。 如果注定她所想要的爱只能退而求其次,那么她只希望她所爱之人,能得到这世界上最好的爱。 她不愿意他体会悲伤,一次都不舍得。 【他终究还是体会到了悲伤】 沈艾伽最终还是回老家参加高考,而且考得很争气,上了沿海的某所大学。 日子过得闲暇琐屑,她逐渐忘记那个让她的心曾悲伤过两次的少年。如果不是某一天舍友拉着她去参加漫展,而她在漫展上碰到了意外之人……她就可以马上忘了他。 世事偏偏就差这一点。 她看见了林薇,她不再cos桃井五月,而是一个沈艾伽不认识的动漫人物。而她的身边,是一个高挑的男孩。 林薇看到她也愣了一下,僵硬地介绍说,那是她男朋友。 沈艾伽差点就脱口而出,你和程颐没有在一起吗? 然而林薇的下一句话,更是搅得沈艾伽一头雾水。林薇说,我对不起你。 沈艾伽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这是干什么? 林薇问你知道程颐考去哪里了吗? 她很可笑地摇头。 林薇叹了口气:他从武汉考去了遥远的西北,因为那是你的故乡。他说,有可能会再见到你。 沈艾伽不为所动,像在听别人的故事。她已经不再奢求,也就不敢任意妄想。 林薇见她表情那么淡定,焦躁地解释:对不起你是因为……我当年确实是有意排挤你,不想让你插足到我和程颐之间。但是……我并不是喜欢他。对于他……我感情很复杂,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占有欲。 只是我没有想到,他把你看得那么重要。比如他依旧只会向我抱怨,但其实……他只是不想让你觉得他没用。 那天晚上你不辞离别,要不是我拦着他,他真的会从长江大桥上跳下去,拦住你的那辆火车。 他的头发早就染成黑色了,而且再也不肯陪我去漫展,总是念叨着当时要是多看紧你一点就好了。 那个时候我问他喜欢你哪点?我觉得她很一般啊。他回答我说,你乍一看就像小松鼠,但和别的松鼠不一样。别的松鼠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自己窝里拖。而你却只是眼巴巴地看着,再可怜兮兮地缩回自己空荡荡的窝里。所以他很有种冲动,想把这个世界上你所有想要的东西统统搬到你面前。 所以他不会在你面前展示他的软弱,因为他要让你放心地把你的软弱展示给他。 沈艾伽很久都没有回过神。 她以为没有人会在乎的。 更没有奢望过他会在乎,在一次一次的期待都落空之后。 她明明笃定他在意的人一直是林薇,而她只不过他心血来潮的过客。可林薇明明白白地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她的自以为是。 她吃苦头吃了这么多年,早就认定得不到才是死理。所以才稍作挣扎后乖顺地选择放弃。 林薇走之前说,毕业晚会那天,程颐喝得很醉。他看上去挺难过的,一直念叨着你的名字,说不知道你头发是不是依然为他染着。 沈艾伽摸了摸自己黑色的发梢,无法言喻的遗憾从发梢蔓延到头顶,钻入大脑皮层,刺得神经发疼。 不幸福的人终究更难获得幸福,因为对幸福太如履薄冰。 同时,胸口感到久违的悲伤。 并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她曾经信誓旦旦想守护的人,却因她而感到难过。胸腔仿佛能感受到那时那地他悲伤的振动,从而酸涩难忍。 程颐,你知道吗,我的心曾因你而悲伤三次。 每一次,都是因为我爱你。 我却从来无法传递。 第26章 有些故事并无下一句 【喝一杯陈年苦咖啡】 在看到那张喜帖之前,张茉然已经有两年零五个月十六天与陈简程失散。 她记得两年前那一日陈简程来到S市看她,她前去火车站满心欢喜地迎接他。结果陈简程的来意犹如兜头给她一盆冷水,让她的笑僵在脸上,哭都哭不出来。 因为陈简程来S市并非是看她,而是为了跟她当面说出一句再见。 他没有一丝逗留,刚来又如风般离去,搭上了来时的火车,在隆隆的铁轨声中留给张茉然一个决绝的背影,从此狠心地再没有与她联络。 张茉然毕业后固执地回到她和陈简程的老家,她在这里找了份安稳的工作,教小学生读书。她每天雷打不动要做的事情有三件:工作,到陈简程叔叔开的饭馆吃饭,等陈简程。 等了两年,确实让她等来了陈简程……的喜帖。 这天她去陈记饭馆吃饭,陈叔叔已和她混熟,他并不知道张茉然和他侄子有个中曲折。张茉然就在底下毫无防备地听到这个消息,如当头一棒,无形之中被打得头破血流。 张茉然向老板要了那份喜帖看,赤红的帖子,朔金的大字,那上面赫然就是陈简程和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张茉然怔怔地用指腹轻轻摩挲那个名字,努力地将眼眶里蠢蠢欲动的东西缩回去。她低声说了句恭喜,将喜帖还给陈叔叔,克制着面色平静地离开了饭馆,拐到了对门的一家咖啡厅的角落缩起来,点了一杯苦咖啡。 热腾腾的咖啡很快端了上来,张茉然喝了一口,味道真苦。 苦得就像从头到尾她和陈简程的恋爱。 【连怀念都太奢侈】 初遇到陈简程的时候张茉然还在读高一,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她那时候刚好被一个网友拉去网配圈,就是给广播剧当配音。她觉得好玩就答应了,接了一个广播剧的龙套,只用开口说一句话,完全被人忽视。 而当广播剧中的男主开嗓时,一大堆人狂发例如“啊啊啊啊啊啊千夜出来了”、“嗷嗷嗷千夜的声音真的好好听,我的耳朵要怀孕了”这样的话,顿时刷满了屏幕占据了张茉然的视线。 当时的张茉然看得目瞪口呆,像发现新大陆般察觉原来这个圈子也分三六九等,陈简程就是这个圈子里的大神。而她呢……就只是小透明。 张茉然的朋友是广播剧的监制,女一号不知出了什么原因交不了干音,就干脆舍远求近,提拔了张茉然当女一号。张茉然被逼上梁山,对着临时改掉的台词干巴巴地尝试着念,结果录出来的音完全不行。在张茉然无比沮丧的当口YY忽然闪动了下,她发现自己被拉进了一个房间,房间里只有一个人,ID显示的是……千夜。 被大神单独召唤,张茉然紧张地不行,却听见千夜很温柔雌性的声音传了过来:“不要紧张,我刚刚听过了,你这是第一次录的话,很不错。” 张茉然也不知道怎么,忽然感觉真没那么紧张了。 她听见那个男声很温柔地对她说,不如我来和你先对一遍台词。 张茉然当时傻呼呼地回过去好,心里受宠若惊。就算她不熟悉网配圈,也清楚所谓大神,都是一个样子的。端着高贵冷艳的架子,鲜少理睬人,更别说去搭理小透明。可这个千夜不是。 千夜就是现实里的陈简程。 张茉然想,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她就开始陷入一个名叫陈简程的暗涌里。 后来她和陈简程交换了微博,两个人时不时在微博上互相调侃,她会将今天数学老师上课提裤子了,语文老师在讲台上又挖鼻孔了或者自己今天在食堂吃了什么这些无聊的小事统统和他讲,而千夜也很耐心地听。 好日子总是飞逝而过,之后张茉然不得不因为临近高三而告别微博和网配圈,告别陈简程。但是陈简程总是存在在她的脑海里,看课本时他曾说过的台词会出现在上面,听课时老师的声音会偶尔忽然变成他的声音,无形的陈简程像精神支柱般陪伴她度过最难熬的高三岁月。 日子终于熬到她高考完,张茉然的激动之情堪比被希特勒关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犹太人终于解放了那样,一回家迅速打开阔别已久的电脑,顺手叫了一份外卖喜滋滋地上了微博艾特陈简程,却迟迟不等他回复,倒是等来了英俊的外卖小哥。 等张茉然吃完了外卖,还把她离开期间陈简程和别人的广播剧都听了一遍,又上微博一刷,陈简程这才回复了她。 【@张茉然,欢迎你回来,我等你很久了。】 张茉然心头一跳,手脚麻利地立刻私敲陈简程:“我把囤积的你的广播剧都听了,好棒!” 陈简程敲过来:“还好。我并不是很喜欢那些。” “那你喜欢什么?” “嗯……《当爱已成往事》吧。” 《当爱已成往事》,这就是她和陈简程第一部合录的剧。张茉然看着屏幕里的那句话,心脉跳动得似乎下一秒就要断掉,感觉到那名叫陈简程的暗涌越收越紧,令她轰然泥足深陷。 心念一动,她发过去一则消息:“和我见面好不好?”她知道陈简程和她在同一个城市,如今她高考完,已经是个大人了,时机成熟,此时不见更待何时? 可陈简程却左右犹豫不肯答应,张茉然问他为什么,陈简程以他不常见网友推拒。张茉然明白这只是个借口,她看得出陈简程的不情愿。可是……她真的太想见一见陈简程,她总是隔着冰冷的电脑屏幕听他的声音,而这一次,她只是想和他面对面,听他轻轻喊一声自己的名字。 她厚着脸皮死缠烂打磨了陈简程好多天,终于打动了陈简程,约定星期天下午二点在市中心电影院门口见面。在赴约之前她一直在幻想他的样子,张茉然隐隐觉得陈简程会拒绝自己大概是模样不俊俏吧,怕自己失望。这样做足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万分的憧憬后……张茉然看到了传说中的陈简程。 那是她怎样也无法想到的一张脸。 【我望着高不可攀的窗口】 那张脸五官不仅端正,相反的,还很英俊。只是令她无法想到的是……这不是她第一次看到这张脸。 传说中的陈简程原来她早就见过,他就是偶尔给她送来外卖的那个人。因为他样子很帅气,那张脸令人过目难忘。当时张茉然还觉得那声音动听得似曾相识。 十八岁的少女当即认为这是一种她和陈简程冥冥之中的缘分,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种巧合。她兴奋地跑到陈简程跟前,脸红通通地说:“原来是你!你记得我吗?” 记得,陈简程当然记得。然而他在看到张茉然的时候就微微地白了脸。陈简程不像张茉然所想,他在网上是大神,处处照顾着张茉然,这种虚拟的形象向张茉然展示的是他最温柔美好的一面。但是现实中他只是一个给她送外卖的小弟。 ……原来他早就无形之中向她暴露了被生活所迫的最落魄的模样。 张茉然没有察觉到陈简程的沉默,有点害羞地小心翼翼地挽上陈简程的胳膊,仰着一张脸说:“我们进去吧?” 他们看的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徐静蕾所导,原著是茨威格。影片气氛压抑,他们之间也很沉默。张茉然想打破这种氛围,于是不停地挑起话题来讲。她是文科生,读过很多名著,对于茨威格更是不陌生。于是笑哈哈地和他聊起茨威格。 陈简程今年二十,只比张茉然大两岁,但是他父母早亡,被叔叔抚养长大,初中毕业就不再上学,而是一直在叔叔开的餐馆打下手,闲暇时就上网配配音。在今天之前,他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然而此时此刻面对着张茉然,他清晰地意识到一种差距。 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也不知道她在讲什么,只好故作冷淡地点头。 张茉然得不到回应只好继续唱独角戏,一方面心中暗藏着想向陈简程证明自己很厉害的小心思。毕竟他在她的心中是受人追捧满身星光的男生,她却不希望在他心中,自己只是万千崇拜他的小女生当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但这样一来却陷入了她想打破氛围,于是滔滔不停地讲,却换来陈简程越来越冷淡神色的怪圈。 散场后张茉然不甘心就这样回去,央求着陈简程陪她逛街。她家底不错,直冲商场熟悉的专柜,向导购小姐要了这一季的新品。她试了好几件,每试一件就询问陈简程好不好看,她太在乎陈简程的看法,觉得如果他肯定了,那就是好的。 陈简程是穿惯了地摊货的人,对张茉然手中的衣服实在欣赏不来。但他还是认真选了件自认为好看的对张茉然说:“我觉得这件挺好。” 张茉然笑容微微僵了僵,他说的这件恰好是她之前最不看好的。 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心想或许这件衣服的美她还不懂欣赏。她高高兴兴地付了款,出了商场她还想拉陈简程去吃饭,但陈简程却说晚饭时间他该去送外卖了,张茉然这才依依不舍地和他分开。她站在街头看着陈简程高瘦的背影渐行渐远,觉得今日的一切好像做梦。直到陈简程的背影完全看不见了,她才傻笑着满足地转身离开。 而陈简程的离开并非借口,小成本的自家饭馆星期天是最忙碌的。陈简程送外卖到八点才结束,随意扒了口饭就上电脑刷了下微博,发现张茉然艾特了他。他点开一看,看见张茉然把他为她选的那件衣服自豪地晒了上来,底下是好多的评论,却说着这件衣服怎么这么丑,博主太想不开了。 陈简程突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去面对这条微博。 【不远万里去看你】 张茉然报志愿时左思右想填了本市的大学,一是离家近,二是为了方便见陈简程。得知顺利录取时她把这件事兴高采烈地告诉了陈简程,结果阴差阳错,他却告诉张茉然他即将离开这里,去A省打工。 张茉然失望不已,又恨不得打自己一嘴巴,为什么报志愿之前不先去询问一下陈简程,导致她要与陈简程见面都将变得那么困难。 假期还很长,张茉然为了弥补也许大学四年都很难见面的遗憾,决定立刻动身去A省找陈简程,顺便当做一次旅行也好。她把这个决定告诉陈简程,他却劝她不要来。张茉然哪肯听,满心欢喜地收拾了些简单的行李搭上了前去A省的火车。在火车上昏昏欲睡了一天,到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她随着大批人潮下了火车站却看不到期待的身影。张茉然心想估计是他工作忙,便到大厅里坐着等他。 和她一同来的人潮逐渐散去,大厅慢慢越来越空旷,最后只剩她一人。张茉然掏出手机拨了陈简程的号码,一会儿接通了,她忍不住有些委屈地问他有没有看到她的短信,为什么没有来接她。陈简程的反应却超出了她的预料,他语气责备地说:“你干嘛要过来?!” 张茉然哑然。 陈简程让她自己去找旅馆住就粗暴地挂了电话。 张茉然委屈地捧着手机,自我安慰了一番就出了大厅。却不知道有一伙人早就盯了她许久,看她行动立马跟了上去。那是一帮流匪,专找张茉然这样的单身游客下手。张茉然遇上这伙人当即吓傻了,颤抖着双手把钱包里的钱扔过去,下一秒就转身跑到人流多的地方。还好她身上除了钱包在口袋里也放了些钱,但旅馆是铁定住不起了。 她又打电话心有余悸地向陈简程告诉他被打劫的事情,却没有换来陈简程的安慰,只语气冰冷地说:“你根本就不该来。”最后他还是报了自己租房的地址,让无去可处的张茉然好歹有个落脚处。 张茉然顿时心花怒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被打劫一次钱反而可以换来近水楼台接近他的机会。她一扫之前的晦气和郁闷,带着期待和小小的紧张打的到租房,结果陈简程却不在家。 她只好抱着行李缩在门口等,两个小时之后才看见那个心心念念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当即等待的疲惫都散去,笑得像一朵向日葵般冲着陈简程说:“你来啦!”陈简程眼神冷淡地扫了她一眼开门,问她:“你吃过饭了没有?”张茉然想起来她在火车上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现在经他这么一说肚子就咕咕响了起来。她不好意思地摸摸肚子,陈简程直接扔了一碗泡面过来,“你自己泡。” “哦……哦。”张茉然的笑僵在唇边,她本来以为陈简程会带她出去吃东西,再不济也该亲自下厨给她煮点东西吃。果然是自己太自作多情。张茉然拍了拍脑袋,暗骂了自己后难为情地跑到厨房泡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满足地吃下。 陈简程的公寓很小,他指了指自己的床说:“那个床让给你睡,如果觉得不放心可以锁好门。我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什么事可以叫我。”狭窄的沙发要容纳陈简程高大的体格似乎很勉强,这令张茉然很感动又很不好意思。陈简程的床上有烟草的味道,张茉然枕着这味道虔诚地入眠。睡得正香,半夜里突然被疼醒……是胃疼。 她死咬住下唇,胃药在客厅的包里。可是她担心万一出去会吵醒看起来很累的陈简程,干脆就不想出去,心想硬忍一忍就过去了。于是不停地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天亮也再没入睡。 【这么近那么远】 第二天是周末,陈简程不用上工,张茉然挂着一副黑眼圈就想让陈简程带他出去游玩。陈简程问她:“你有钱吗?”张茉然摇了摇头,她的钱包被劫走,身上只有仅剩的一点钱,当做回去的路费也勉强。陈简程又说:“我也没钱,我们能去哪里?” 张茉然咬了咬下唇,笑着说:“没关系啊……和你在一起,去哪里都好。” 陈简程无言地看了她一眼,“那好。” ……然后他把张茉然直接带到了楼下的网吧整整坐了一下午。 网吧里人声鼎沸,有很多男青年游戏打得起劲,表情狰狞,嘴上骂人的话喋喋不休。张茉然无所适从地坐在陈简程身边根本玩不下去,只好一个劲地看着他。但他却连一眼都吝啬给她,安之若素地盯着电脑屏幕。这又让她看傻了眼,觉得沉静的陈简程在这么多人里实在太好看。 到晚饭时间陈简程才带张茉然离开,他们没钱,陈简程就带她去吃了便宜的麻辣烫。陈简程不知道张茉然昨夜胃疼过,张茉然也不说,乐呵呵地和陈简程头对着头热火朝天地吃,到最后一脸汗津津,走出店门大风一吹,冻得张茉然一哆嗦,胃里开始翻滚起来。 到了公寓后陈简程让她自便,自己开始录广播剧的干音。张茉然这时已经胃疼,走到陈简程身边想告诉他。但是陈简程已经带起了耳机点开了剧本,进入了状况之内。张茉然不想打扰他,硬撑着一直站在他身边。而陈简程也直接当张茉然隐形,不去理睬她。好不容易等他录完干音却不见他摘下耳机,而是直接打开了YY去了一个房间参加歌会。 张茉然已经疼得有些意识模糊,她迷迷糊糊地看见面前的电脑屏幕上不停地滚动着“欢迎千夜大人~~~”的字幕,迷迷糊糊地听到身边的陈简程开了口,清唱了一首老歌。那目眩神迷的声音让YY房间里的人都激动得快晕过去,也直接让张茉然晕了过去。 但是她是被胃疼折磨地晕了过去。 而从始至终……陈简程都没有问她她怎么了。 【是我倒贴所以你不稀罕】 张茉然是在病房里醒过来的,陈简程照顾了她一宿,此时坐在她病床边的椅子上垂着头打瞌睡。张茉然轻声唤了他几声,陈简程立马清醒过来,皱着眉头问她:“你好点了么?”张茉然笑眯了眼睛,有气无力地点头:“我没事,谢谢你。” 医药费是由陈简程付的,张茉然不想浪费他的钱,醒来后就要出院,陈简程也不坚持,在医院里呆上一天的钱是血淋淋的,他承担不起。 张茉然在公寓里呆了几天恢复了过来,坐不住去楼下买了一团毛线,想到这几日陈简程总是从外面买快餐来吃,又顺手去菜市场买菜,想亲自做一顿饭。 她在家里娇生惯养,但为了陈简程决意做饭。结果把厨房弄得鸡飞狗跳惨不忍睹,累得半死总算弄出了一顿模样不佳的菜。她像个等待表扬的小孩打电话给陈简程,他却告诉张茉然他不回来吃了,今晚要和别的女孩吃饭。 张茉然怔怔地挂掉电话,一腔心意被打得七零八碎。 窗外夜色浓厚,屋子里一片漆黑。张茉然没有开灯,坐在冰冷的桌子旁独自一口一口地吃着她为陈简程做的饭,假装陈简程就坐她对面,她笑着说:“这个菜我做得最好哦。”然后夹来放入口中咀嚼,嚼到最后眼眶突然模糊起来。 陈简程回来的时候很晚了,张茉然倒掉了所有的菜,擦干了脸上的泪痕,没事人样地问他今天玩得开不开心。陈简程说还好,就像普通的约会一样,吃饭,看电影还有逛街。张茉然问:“那和我呢……就是坐在网吧一下午吗?” 陈简程沉默,张茉然笑起来,她懂,因为她不需要被人珍惜。 “我还得打扰你一天……等毛衣织好我就走。”她那天买来了一团毛线,用的是当时高中班级里很流行的最简单的织法给陈简程织了一条围巾。离开的那天陈简程还在睡觉,她起了个大早,将围巾平整度地叠好放在床上,旁边夹了一张纸条:送给你,我自己织的……你不想戴也没关系。 她轻轻地关上门,咔哒一声响过,原本熟睡的陈简程默默地睁开了眼睛。 【承诺就是因为没把握】 张茉然在掏钱买火车票时突然惊讶地发现自己多了一个鼓鼓的钱包,里面塞了两千块,她算了算,这差不多快要抵上陈简程一个月的工资了。 她当即又精神振奋起来,手忙脚乱地上了火车就打电话给陈简程,陈简程语气平淡地说:“你拿着就好。”然后沉默地摁掉了电话。但这打击不了张茉然的亢奋,她一路从A省傻笑到S市,途中阴天,却让她看到有光亮从天缝里漏出来,照亮这大好河山,也再度照亮她的心。 过年时张茉然偷偷溜到陈记饭馆,想着陈简程应该也回来过年了。饭馆关着门,里头亮堂堂的,张茉然踮起脚从窗户里看到了陈简程。他穿着黑色的厚外套,和他叔叔两个人冷清地吃着年夜饭。她用力地敲了敲玻璃窗,陈简程闻声抬起眼看到她,惊讶地走了出来。 张茉然看到走出来的陈简程脖子上戴着她织的丑兮兮的围巾,鼻子一红,欣慰得想哭。 她想,也许这个人是喜欢她的。只是他不善言辞,因此显得那么笨拙。然而这种笨拙却想让她对他掏心掏费。 陈简程问:“大年夜你跑来干什么?” “我想来看你,之前来找你你都不在。” 陈简程叹了口气,“你回去吧。” “……”张茉然垂下头,鼻音很重地问:“陈简程,你就这么讨厌我,不愿意答应我吗?” 陈简程微微动了动嘴唇,转口说:“你别想了,去找其他更好的人谈恋爱不是更好?我过完年就要去A省做生意,你不要再来找我。”说完他转身越过张茉然走掉。 张茉然对着他的背影大声道:“如果你生意成功了,而且你还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的话……你能不能答应我?” 那日年夜下着雪,一片雪落到他肩头,张茉然看到他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寒假过后张茉然回到了学校,陈简程一直不肯与她联络,他也不知何时为了做生意退出了网配圈,她更难找到他,但得到了陈简程的承诺,她有了奔头,不再畏惧,开始专心学业。大二时她拿到了前去外国当交换生的名额。 这之后她终于联络到陈简程,惊喜地把这件事告诉他,陈简程反应很平淡,让她好好努力。和张茉然一同前去的交换生里有一个叫张浩的男生对她很上心,在飞机上时特意坐在她身边,笑嘻嘻地对她说:“嘿,你看,我们都姓张,这就是缘分。” 在之后的日子里他对张茉然照顾有加,经常和她一起吃饭,一起上下课。他有意无意暗示过张茉然几次,但张茉然只当他是朋友,他和陈简程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一个少年飞扬,一个沉稳得令她心焦。可她偏爱后者,从高一那年起……就不曾变过。她认为这一生都不会变。 再见到陈简程,已是两年后。 【我要我们在一起】 她在这两年里和陈简程有联络,但不多。通常都是她发一堆满满的废话过去,陈简程却很少提及他的私事,只知道他进了一家大公司,工作上进展得挺顺利。这次回国,张茉然心急如焚,片刻也不能等。 她像三年前一样走下火车,陈简程早已在等她,并开来了一辆他自己的车子。张茉然很惊讶,但又替他高兴。 她坐上副驾驶座,呆呆地看着他的侧脸,忍不住说:“……你更好看了。” 陈简程看了她一眼说:“你也是。” 他带张茉然去了旅馆安顿,约定好隔日带她去外面玩。日子好像退回到高中毕业那年的暑假,夏日轻风和芳草,她和陈简程约会的那一天。她带着陈简程看电影,带着他逛街。只不过这回他们的角色互换了一下,陈简程带着张茉然看电影,是一部晦涩的文艺片。 过程中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陈简程忽然聊起了茨威格,并且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一副了如指掌的样子。张茉然偶尔搭腔,但她已不是当初的少女,不再喜欢茨威格,对陈简程的话题也兴致缺缺。 陈简程适时收住了嘴,看完电影后又带她去逛了商业街。他给张茉然挑了很多件衣服,款式都很好,张茉然觉得陈简程的眼光好了太多。即便那些衣服太贵,陈简程也丝毫不手软,觉着不错就想给张茉然买下。张茉然说什么也不肯要,最后迫不得已只要了一件。 陈简程准备了好几年想改头换面,好匹配得上她。他想弥补当年的遗憾,偿还张茉然一个完美的约会。但有些人总是慢一步,并非他们不愿,只是…… 张茉然隔了几日要返校,陈简程亲自驱车将她送到S市,并且还在学校旁边的西餐厅吃了一顿饭。张茉然在国外呆了两年,使起刀叉来得心应手,礼仪得体大方。陈简程在她对面却显得有些不自然,他并不常去这种西餐厅,张茉然问他要什么时,他尴尬地说:“和你一样就好。” 学校旁边很容易巧遇同学,张浩走进餐厅眼尖地发现了张茉然,高兴地走过来对她说:“哟,茉然,在和朋友在吃饭?” 他看了眼穿着西服的陈简程讶异地扬眉,“好成熟的朋友啊。” 张茉然自豪地摆着一副他是我家的表情说:“怎么样,帅吧?” 陈简程看着他们两个熟稔地打闹嘴巴不自觉地泛酸,最后张浩和他朋友坐在了张茉然和陈简程的旁边桌,张浩的一举一动和张茉然一样相似,就是自然。这更是把陈简程衬托得格格不入。到后来陈简程干脆不吃了,只是淡笑着看着张茉然吃。张茉然疑惑地问他怎么了,他只说饱了。 最后他送张茉然回到学校再驱车离开,路上肚子饿得直叫,他苦笑地开到一个排挡边停下,解开西装扔在车上,挽起袖子进了排挡。 有些人总是慢一步,并非他们不愿,只是……就算他们穿上华服,登上大舞台。但是灯光一照,还是原形毕露。 有谁能告诉他,跳梁小丑该如何成为优雅的伯爵? 【只为日子皱眉头】 没有谁来告诉他答案,而是直接让他感受。他在几天后收到公司的通知,需要他立刻回A省。 张茉然本来以为这是一场短暂的离别,但好几个月都没有收到他的任何电话或者短信。她耐不住焦急也曾亲自跑到A省,去他们的公司,却被告知陈简程已被辞退。张茉然失魂落魄地回到学校,之后半夜里听见电话响都手指发颤地接通,却从来不是那个魂牵梦绕的声音。她也就完全无法知道陈简程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来找她。 他就像人间蒸发,而这让张茉然一点点崩溃。 但是在某一天夜里张茉然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她迅速接起来听,听到那一声熟悉的带着淡淡沙哑的声音说:“茉然。”她握着电话的手微微颤抖,眼泪呼啦一下不听使唤地涌出来。 陈简程在电话中没有多讲,而是简单地告诉她他明天两点会到达S市,让她来火车站,他要见她。 次日张茉然吃过午饭十二点就开始在火车站等,紧紧盯着一波波的人潮,盯得眼眶发酸……她真的太害怕再次错过。 下午二点准时,火车再一次鸣笛,下来一个风尘仆仆的身影。 张茉然激动地跳起来用力地挥手,陈简程向她摇了摇手,随着人流走到她面前。 张茉然又气又喜,想恨声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天音信全无,然后再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但是陈简程的反应再一次打碎了她的念想。他说:“茉然,我们以后……就别再见面了。” 没有太多的原因,他那几日为了陪张茉然而临时休了假,当时他手头有个项目在运作,他临时交给了别人,但那人却出了乱子。事后那人一声不吭地走人,无人承担过错,只能由陈简程咬牙抗下。 他出差了几个月想挽回,但没有用,只能将房子和车子变卖来补偿公司的损失,还被公司辞退,转眼功败垂成,他几年的打拼毁于一旦。 张茉然理解不能,她惊愕着一张脸,想笑但笑不出,嘴角扭曲地说:“为什么?” “茉然……我原以为我能够给你唾手可得的幸福,结果是我太自不量力。”他露出一个让她心脏猛烈抽搐的苦笑,“现在……我是真的有了自知之明。” 他最后嘱咐了她几句,让她好好照顾自己,再找个优秀的男朋友。 那日陈简程刚来S市又搭上火车离开,似乎只是为了同她说这样的一段话而千里赶来。而她挽留不住他。在这之后陈简程便再度断了音讯。这次是真真正正地消失,张茉然为了找他,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老家找了份工作。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陈简程叔叔的店在这里,她不信他逢年过节不回来。但他似乎预料到,竟狠心地再没有回来过。 又过了很久,在那个得知他即将步入婚姻过后的周末。她回到老家,竟意外收到他的信。短短两行歪歪扭扭的字迹,却令她弯下腰去,捂住脸失声痛哭。她与他的这么些年,她曾设想过太多他固执地不肯与她执手的理由,但没有哪个能够真正说服她。 她总天真的笃信,她只要肯等,总能等到他的倾心。 她甚至也在最孤独的深夜问过自己,究竟他有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喜欢过她。否则他怎么忍心任由她这样难过。 可她从未想过,这答案来的日子,是那样迟。迟到她条件反射去看日历,却发觉前一日,便是他婚礼的那天。 如今他已有名正言顺与他共白头的新娘,她一定很幸福吧。不知今年冬天,她会不会也织围巾送给他? 张茉然怔怔的想,想着想着,眼前便一片模糊,泪水滴落在那张很轻很薄的信纸上。 “不为日子皱眉头,只为吻你而低头。 我曾努力过,但我最终吻不到你,只能懦弱向日子去低头。” 她恨他,她从未有过哪天像今时今日这样恨他,恨他要么便索性让她永远得不到这答案,让她当他只是个得不到的负心人,那样也罢。可此刻他残酷抛给她的,是一去不回头的匆匆时光。 是教会她孤独成长的伤。 他却再也不会见她,今生今世,他将永远从属于另一个姑娘。 而人生浩淼,她再不会像个小孩子那样固执的痴缠了。 第27章 你是我没可能完成的梦 【喂,你的耳机漏音了】 盛夏的空气里浮动着桑拿的热浪,公交车更像是个大蒸笼,刺白的阳光透过车窗,照在仅剩的空座上。 胡萝踌躇在投钱箱附近,犹豫着该不该坐过去。 因为空座旁的男生看起来……有一点奇怪。 他有一头比她还要长的黑发,一把梳在脑后扎成高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阳光细密地洒下来,像一面聚集了天地光亮的镜子。 发绳上还坠了一个特别可爱的黑色小骷髅头。 过道里放着他的吉他,本人戴着红色的大耳机,眯着眼昏昏欲睡。 胡萝不着痕迹地挪过去,终于坐下来,却吓了一跳。 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歌从他的红色耳机里漏出来,隐隐约约还能听清楚歌词。 “我的发从未剪短,我的梦从未枯萎。” 胡萝不由得想提醒他一句,你耳机漏音了。 但是公车上实在太无聊,她非但没提醒他,还偷偷将身子蹭近一点,好听清那耳目一新的歌到底是什么。 车子经过七站,他的红色耳机一直单曲循环。胡萝为了听清歌词,不知不觉间挨得好近。 突然,长发少年猝不及防地睁开眼睛。 胡萝还以为被抓包,吓得大气不敢出,惊恐地死死闭上眼睛。她假装自己睡得不省人事,头自然而然地落在他硬硬的肩膀上。 黑暗里什么都感觉不到,阳光热烈地烧着眼皮……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的头轻轻扶正。 胡萝有一瞬间的失神,头发仿佛和午后的阳光一起融化。 她感觉到他起身下车,不由得松口气,偷偷掀开眼皮,他的背影夹在下车的人潮里。然而那身黑色夹克和红色格子裤特别扎眼。 后来的几天,胡萝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红色耳机隐隐约约的旋律。 “我的发从未剪短,我的梦从未枯萎……” 同桌实在受不了她只哼一句的洗脑行为,纠着她的嘴巴强迫她停下来,胡萝扁扁嘴有些委屈,她只哼这一句是因为她只会这一句啊。 很奇怪,这首歌她上网翻了个底朝天,愣是没有一点关于它的讯息。 逐渐的,这首不具名的旋律在她的脑海里变得模糊。她依旧是起早上学的十六岁少女,早餐是一成不变的三明治加牛奶,搭7点15分的那班公车,一切本该按部就班,如果她的闹钟没有坏掉的话。 胡萝跑得风中凌乱,结果公车还是绝情地拍拍屁股绝尘而去,喷出的尾气呛得她不停咳嗽。 她不经意地回过头,在公车消失后,那个长发少年身背吉他,姿态散漫地靠在站牌旁。 像刚经历一场暴雨,蓦然回首,看见了一道彩虹。 他似乎在等人,胡萝收回视线,也紧张地走到车站旁继续等车,余光却偷瞄着他的动静。 大约半小时,公车还没影,但人群里乍现一对特别高挑的男女。男的寸头,女生也是及腰的发,人很瘦,靠近长发少年。 长发少年开口说,你们动作好慢。 声音哑哑的,带着一种金属质感,冷硬犀利。 那女生耸了耸肩,不太高兴地解释:练习室谈崩了,我们只能去地下通道练。 他轻轻拢眉说,无所谓,走吧。 长发少年离开的时候,不经意地往胡萝的方向瞥了一眼。刚好一辆公车颤颤巍巍地驶来,胡萝立即跳上车躲起来,在模糊的车窗里心虚地偷看他的背影。 他的马尾随着步子一起一伏,令她很想上去纠一把。 【空气都是蛊惑的香气】 再次见到长发少年的时候,是在人头攒动的音乐节上。举办方请了一些偶像明星,演出会在最大的舞台上举行。同一时间,还有很多小乐队在别的小舞台上演出,但台前人烟寥寥。 胡萝站在某个小舞台下面,台上是个摇滚乐队,突如其来的前奏使整个空间都在震动。 她站得离音响特别近,电光火石间,毫不防备,耳朵发聋。 她急忙退开两步,抬起眼就是一个LED屏幕,镜头扫到人群中……长发束在脑后,慵懒的眉眼,在铺天盖地的吉他和鼓点里像一曲意外的转音,少年出现在她眼前。 他也在这里! 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开心,只是确认了和某一个人同时存在于这方天地里,空气里突然多出了一种蛊惑的香气。 小舞台的摇滚乐队结束了演出,胡萝漫无目的地晃到了一个台子附近,几个玩偶站在那里供人拍照。一个女孩子突然喊住她,问能不能一起。因为凑齐四人拍照可以领取一份礼物。 胡萝盯着她的脸,不由自主叫出了声。 她是那天和长发少年一起走的女生! 那不就意味着……胡萝往旁边看去,果然看到不远处站着长发少年和那天的寸头男。 胡萝呆呆地说好,内心百花齐放,锣鼓喧天。 女生兴高采烈地把她拉过去:“对了我叫哈娜,这个长头发的叫阿木,那个家伙是陈森。谢谢你答应凑数!你叫什么?” “……胡,胡萝。” 她结结巴巴地边说边看了一眼他,原来他叫阿木。真的有点像一颗挺拔的树。 工作人员看到他们四个人,拿起单反就要开始拍。胡箩被哈娜拉到了中间……她的旁边就是阿木。 他好高啊,她只到她的胸口,隔着23厘米。她偷看他的姿势,学着笨拙地比了个树杈。 工作人员分给四人每人一副墨镜,哈娜还非要看拍出来的样子。胡萝顺道看了一眼,脸色涨红。 照片上抓下来的瞬间,刚好就是她的眼神斜斜偷看他的瞬间。 【你是盛夏里不经意的晚风】 阿木,哈娜和陈森三人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老家在绵羊,但找不到好的机会,便决定来北京闯荡。 然而每年来北京组成小乐队的青年如过江之鲫,阿木所在的乐队根本不成气候,默默无名。 他们没有固定的练习室,总是随意找城市的一隅街角。胡萝自从音乐节过后便很难再找到他们。但是哈娜给她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她犹豫着,一直没拨出去。 她没有想到哈娜会主动给自己打来电话,问她愿不愿意来当下听众。因为他们排练了一首新歌,三个人意见僵持不下,正愁没个外人裁决。 接到电话的胡萝当时正夹着刘海穿着老头衫吃着味儿特别大的螺蛳粉,胡箩只给她二十分钟,惊得她从衣柜里看也没看就抽了一件夺门而出。 结果一看,傻眼了……自己居然拿了件毛衣。 路上的回头率非常高,毕竟大夏天穿毛衣的神经病不是常见的。 她出现在那三个人面前的时候,也遭到了他们匪夷所思的审视。阿木问:“你发烧了?” 胡萝支支吾吾非常窘迫地点头。 哈娜惊讶地走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还真的蛮烫的!你生病了干嘛还赶过来!阿木,你送人去医院!” 胡萝大惊失色:“不,不用了!” 阿木放下吉他,指指自己的背:“上来。” 她浑身僵硬,眼神像一块吸铁石,牢牢地钉在他的背上。身体仿佛有一种魔力,鼓动着攀上他的背脊。 她别扭地不愿意,主要是自己真没病。但阿木一言不发地把她扛到了肩上,吓得她尖叫出声。世界在眼前天旋地转,风呼啦啦地吹过,天空大片大片绵延的火烧云,像是挂在她脸上火辣辣的血丝。 他笑着说,抓稳了。你可真轻啊。 胡萝盯着他晃动的马尾,幻想自己一把抓住。她此时特别想问他,为什么会留长发呢? 乌龙的毛衣事件过后,胡萝开始鼓起勇气想接近他们。她察觉到那三人都是特别好的人。尤其是阿木,扛着她去医院的漫长路程,最后被告知她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不生气,摸了摸她的头,说没事就好。 也许起初她只是因为他的长发而觉得他与众不同,不由自主地去注意他。 但是那一刻,她被这种温柔击中。像在躁动的夏夜里,忽然袭来一阵晚风,太不经意,又太令人动心。 【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 从医院里回来的时候,空气里感到一丝冷意。接着,雨水从树叶的缝隙里沉重地落下来,噼里啪啦地剥落。 两人猝不及防,被淋成两只落汤鸡。街头的商场门口堵着一大票行人,他们也匆匆忙忙挤进去,不小心挨到一个人湿漉漉的肩膀。胡萝连忙鞠躬道歉,那人却尖酸地说,我衣服都被你撞湿了! 胡萝听到那个声音,惊讶地抬起头,是班上那个成绩很差总是看她不顺眼的女生章暖。 她一愣,然后脸色一变,嘲讽地说:“来这躲雨啊?像你这种老师的心头好应该去图书馆什么的舒舒服服地做完作业等雨停啊。” 胡萝呐呐地没回答,阿木却突然插话:“我们去哪里躲雨是我们的自由。” 章暖表情僵硬,她上下打量了一眼阿木,阴阳怪气地,“胡萝,你居然会有这种朋友啊。头发挺个性的。” 胡萝一咬下唇,忽然很大声地开口:“我不许你说他。” 这是第一次,章暖听到胡萝对自己反击。 这还是那个……说话都细声细气对自己的冷嘲热讽讪汕一笑不敢回嘴的胡萝? 章暖回过神,气得刚想骂人。阿木却眼睛亮亮地牵起胡胡萝的手,眨眨眼十分俏皮:“在这里和某人一起躲雨,比淋雨还难受。” 说着,拉起她的手,跑向大雨中。 他们满身湿漉漉地跑出商场,来到空荡荡的马路上。街边一盏路灯,像舞台的光束打在阿木的身上。飞扬的雨丝像华丽的气泡,胡萝傻傻地站在他身边,连淋雨都觉得如梦如幻。 阿木摘下吉他,拨了下弦,特别挑衅地对着商场里的章暖唱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也不会跟你一起躲雨。” 温暖的小情歌,被他硬生生唱出了一股贱兮兮的味道,听得胡萝哈哈大笑,一大口雨水灌进嘴巴,呛得小腹痛。 门内的章暖已经气到面色发绿,想追出来,但一看外面铺天盖地的雨势,缩了缩肩膀,骂骂咧咧地退了回去。 阿木的眼睛潮湿地望着胡萝,装满了小孩子般的快乐和少年的担当。 他说,有谁欺负你,你告诉我。 胡萝大力点头,我会勇敢起来。 那一瞬间,她的心里真的鼓足了勇气。以至于……她踮起脚尖,颤颤巍巍地伸手,漫天雨水里,不管不顾地抱住了阿木的腰。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我的梦从未枯萎】 在大雨里疯癫的结果,就是她真的高烧了。 然而她还是顶着一张重感冒的大红脸,偷偷跑去看阿木的练习,却没有告诉他们,缩头缩脑地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拉开一条缝隙,特猥琐地偷窥。 但她刚露出一只眼睛,就吓得从绿化带里掉出来——阿木的眼神偏偏看过来,和她撞上。他手指一顿,吉他弹错了一个音。 哈娜眉头一皱,歌声戛然而止:“你跑什么神?” 阿木努努嘴,示意她去看蹲在那儿的胡萝。 胡萝尴尬地从草丛里滚出来,涨红着脸掩饰:“我很想听你唱歌……没跟你说就来了……” 阿木一愣,随即眼睛一弯,哈哈笑说:“看来我们有第一个粉丝了。” “那是被我的魅力给吸引的!”哈娜得意洋洋地跑过来圈住她的脖哈哈大笑,“你怎么这么害羞啊,太可爱了!” 胡萝脸涨得和天边的火烧云有得一拼,配上她的圆脸看上去像煎熟的荷包蛋。她根本不敢和哈娜对视,要是让她知道被当成了挡箭牌,估计会气得直接和自己绝交。 阿木垂眼笑:“真可惜,我还以为是我的魅力呢。” 这句话听得胡萝心惊肉跳,但这应该只是一句普通的玩笑吧……听暗恋的人说话,明明是简单不过的语气,都像是在玩解谜游戏。 他们正在练习的这首曲子就是那天红色耳机里隐隐约约漏出来的歌曲,叫《长发》。 胡萝开始对号入座,忍不住猜想这首曲子是不是和阿木的头发有关系。她一边听他们唱歌,一边把歌词记在小本子里。陈森探头过来看了一眼本子上的内容,大惊小怪:“我刚刚还在猜你是不是一边在写作业,原来你是在写我们的歌词!” 胡萝迅速把本子闭上:“因为我……我很喜欢这首歌。” 哈娜兴致特别高昂:“我们的音乐终于有人喜欢了!这不是很值得庆祝的事吗?!走,不练了!吃好吃的去!” 然后二话不说,非要拉上胡萝往烤串摊子上走。 阿木要了好几串板筋,胡萝于是也点了好几串,造成一种他们口味很合的假象。 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吃,她牙口不好,吃板筋总是咬不断。 结果串上来后,阿木把那些板筋都推到了哈娜面前,而她特别自然地接过。 这是第一次,胡萝突然意识到,阿木和哈娜的关系可能不只是单纯的朋友或者乐队成员。 这个认知让她感到无比恐慌。前一秒,她还沉浸在能与阿木开始相熟的喜悦里。而后一刻,这个“开始”与别人的“已经”相比,竟然让她感到心灰意冷。 陈森对着胡萝挥舞着羊肉串,打破了她的思绪:“这首歌是我们一起创作的,练好了就去找经纪公司。等有一天,你就会看见我们站在舞台上唱这支歌!不是篮球场!是几万人的,大大的舞台!你别担心,到时候我们会给你留VIP席!奖励你那么有眼光!” 哈娜狠狠朝他脑袋拍上去,两人闹作一团。胡萝坐在阿木旁边,看到他戴着耳机,在喧闹里安静地笑,笑容里带着和陈森一样的憧憬,以及一丝丝不易察觉的迷茫。 她凝视着他的侧脸,情不自禁地说:“你们会有那样一个舞台的!” 阿木意外地看她一眼,神色慢慢变得清明而坚定。他轻轻地说,谢啦。胡萝立刻不好意思地把头转回去,假装全神贯注地吧唧着嘴和板筋缠绵到底。 耳边还依旧充斥着哈娜和陈森两人的大吵大闹,烤串摊老板的吆喝,路边的车鸣。十足的烟火气里,那首很熟悉的旋律毫无预警地流淌入她的耳膜中。 板筋惊得卡在喉咙里,她侧过头,阿木摘下了耳机,偷袭般戴到她的耳朵上。一双眼睛在尘烟里亮晶晶的,像揉碎了一把星星装在里头。 他眨眨眼:“给你听,你喜欢的那首曲子。” 耳机里刚好播到副歌:我的发从未剪短,我的梦从未枯萎。 隔壁桌有一个大叔点了扎啤,她滴酒未沾,只是闻到那酒味,突然就醉了。 因为喜欢的人突然和她分享同一首歌曲,仅此而已。 【关于最伟大的梦想】 胡萝听着那一首《长发》,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契机可以问关于他长发的来历。 她小心翼翼地问:“这首歌……和你的头发,一定有什么关联吧?” 阿木听后,调皮地甩了甩马尾:“你肯定一开始看不惯我这个头发吧,其实我自己也是。” “没有看不惯!”她一本正经地说,“我反而觉得……没有一个男生能像你一样留长发却不让人讨厌。” 阿木支着下巴,眼神飘到了哈娜身上:“那还真是因祸得福啊。其实留长发……是因为哈娜说要我和陈森陪她留长发,说看起来更像一个团队。结果陈森没留,那两人联合起来涮我,说明明就是个玩笑我还当真了。” 胡萝一瞬间沉默了。她不由得联想到自己,如果阿木要求她陪他留短发,她会二话不说就剪掉。 所以那个要求他的人是哈娜……他才会因此当真。她可不可以这么以为? 她最终没说出口,怕得到残酷的答案,只好不知所措地搓搓手指:“不知道你短头发是什么样子的……” “很普通的。” 胡萝听后,忽然觉得有一种无解的难过。 如果没有那束马尾,她可能真的不会注意到他。也许只是公车上两个偶然邻座的乘客,一到站,就是彼此生命的过客。那束马尾像他们命运的线,她受他牵引,结果发现那是命运横生的散发。 胡萝成了阿木的乐队第一个铁杆粉丝,也是唯一一个粉丝。经常跟着他们到地下通道,篮球场或者露天的广场练习。 他们时常为了省钱不吃饭,胡萝就把自己的零钱省下来,去看他们练习的时候带三个盒饭。每次给阿木的那盒都在底下偷偷加个荷包蛋。 某天训练结束后,阿木突然故作神秘地宣布:“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我们们会有一个舞台了!一个正儿八经的舞台!有灯光有红毯有超棒的音响的舞台!” 胡萝才知道他瞒着另外两人把《长发》的DEMO带寄给了一个经纪公司,居然收到了对方的返信。约他们试音。 他看似是团队里最漫不经心的,却又是对乐队最操心的那一个。 那天傍晚胡萝和阿木他们在路口分开,约定明天晚上替他们庆功。所有人都似乎已经预见成功遥遥在望。她偷偷地回望阿木离去的背影,路灯照在他轻轻晃动的马尾上,她仿佛看见了他站在舞台上光辉熠熠的模样。 她突然很想,轻轻地抓一下他的头发。这样他就会回过头来,瞳孔里倒映出她的影子。因为以后的道路,他们即将失之交臂。他会踏上更高的舞台,他的眼睛里,会装下很多为他们疯狂的歌迷。而她只不过是人头攒动里难以被注意到的一员而已。 这个想法令她很沮丧,却也无比热血沸腾。 因为她即将完成自己的梦想——希望喜欢的那个人完成他的梦想。 这是最最伟大的梦想。 第二天傍晚胡萝在川菜馆门口等,远远地就看见那三个人背着乐器走过来。她忐忑地端倪着阿木的表情,看不出明显的喜怒。 “怎么样?入选了吗?” 陈森表情焦躁,让胡萝心里滋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阿木率先进门:“先吃饭。” 哈娜跟在他们身后沉默不语。 胡萝不由得担心地问:“是不是……出现意外了?” 三个人气氛凝重地看菜单,没有人回答她。但胡萝心里清楚,一定是试音失败了。 火辣辣的水煮鱼端上桌,陈森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哈娜嚼了一口,突然眼泪溅到红色的辣油里,触目惊心。 胡萝担忧地看着她,哈娜哈哈笑说:“为什么这鱼这么辣啊。” 阿木闻言,突然特别大声地宣誓:“没关系的。还会有机会的。我会努力让你的歌声被所有人听到!” 胡萝怔怔地看向他泛红的眼眶。 在这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中,她无比绝望地确认了一件事情。 她发现了阿木最伟大的梦想,关乎的那一个人,是哈娜。 【23厘米,是我们唯一听起来靠近的距离】 胡萝竟然一点也不感到嫉妒。 她从一开始就是个局外人,远远地看着他们,最多为他们买个盒饭赠瓶水,他们的奋斗打拼,不是她所能参与的。 她只是感到一种剥茧抽丝的难过。她和阿木并排而坐,她悄悄靠近他一点,肩膀挨着肩膀。他微微垂丧着头,使得他与她头的距离只有23厘米,这好像是他们之间唯一听起来靠近的距离。 那一瞬间,她心里默默下了个决定,她要为阿木他们创造一个舞台。 即便他的梦想与另一个人有关,但那依然是他的梦想。她会倾尽所有去帮他完成。 那顿所谓的“庆功宴”不欢而散后,胡萝就在心里开始暗自筹划怎么建造舞台——其实就是一块四方形的台子,后面再竖一个大板子就好了吧,她这么天真地想。但实践起来才知道有多难。特别是对于一个手工白痴来讲简直是天方夜谭。 她请教了学校里的美术老师及老爸,又去家具市场扛了好多木板、喷漆。木板没砍刺,她的手心手背被戳地尽是口子,逢人见她都喊猪蹄。她却满身干劲,每晚写完作业就跑去楼下小区的空地上搭舞台,和物业死缠才没让人扔掉,每天睡不饱,在课上又痛苦地半睡半醒,不断地恶性循环。 虽然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和很多的心血,但造出来的舞台依然粗糙地不忍直视。 为了给阿木他们一个惊喜,她很久没和他们见面,一直忍到舞台完成之际。 阿木见到她先是一愣,然后笑说:“我以为我们连唯一的粉丝都没了。” 胡萝瞪大眼:“我还要等着你们出道呢!” 话音刚落,陈森弹贝斯的手一顿,哈娜咬着唇别开视线。阿木愣愣地看着她,接着吸了吸鼻子,手心颤了颤,从口袋里掏出三张火车票。 北京到绵阳。 他什么也没说,但胡萝什么都明白了。 他们终于熬不住了,放弃了,要离开了。 胡萝觉得自己好像一个皮球,从一点气都没有到努力地让自己变得膨胀,然后欢天喜地地跑来见他。却被他用一根针绵软地一刺,嘭的一声,一个人的惊天动地,他浑然未觉。 “舞台呢……不要了吗?” 阿木不自觉地握紧手,用力到骨节发白:“欠你一个VIP席,看来还不了了。” “可以还。”她深吸口气,“有个舞台要送给你们,只是没想到……它会是送别礼。” 【世界上最小的舞台和最近的VIP席】 胡萝是有点羞于把舞台展示给他们,后面搭的布景是她偷拍后洗出来的大幅“海报”,是他们排练的时候她偷偷拍的,像素比较渣。 三个人怔怔地看着这个世界上大概是最小的舞台,愣了好半天。 陈森啧啧说:“你可以去申请下吉尼斯纪录!”转过身,却偷偷擦了擦眼睛。 哈娜第一个走上舞台,从包里拿出矿泉水瓶当麦克风:“我们登不了最大的舞台就登最小的,也算独一无二了。”声音中藏着极力忍耐的哽咽。 只有阿木什么都没说,眼神轻轻扫过她满目疮痍的手,胡萝立即把手不着痕迹地缩到身后,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第一排,强颜欢笑:“看,世界上最近的VIP。” 吉他开始响起来,贝斯弹起来,歌声亮起来。楼上一户人家窗户打开,大妈探出脑袋,用力大吼了一句:“大半夜扰什么民!有病!” 他们却被骂得好开心,用力地对着夜空说:“看!我们的歌声还是有被大家听到的那一天!” 胡萝坐在台下,大声地欢呼,跟着他们的音乐摇头晃脑。 很久以后,她去过很多大明星的演唱会,都及不上这场,令她每每回想,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唱到一半,他们就被闻讯赶来的物业拦下来,坚决要把舞台扔出去。胡萝挽起袖子就要和保安对着干,说什么都不能让他搞破坏。结果被阿木一把从舞台跳下来,抱住她制住双臂,在她耳边说:“够了,够了。谢谢你。” 胡萝一下子弃械投降,像个小学生似地嚎啕大哭,身子歪斜地从阿木怀里滑到地上。阿木也蹲下来,双手抹掉她脸上的眼泪。 她忍了一个晚上,在最后哭得语不成句:“你们都要走了,为什么不让你们唱完?!你们好不容易有一个舞台……为什么不让你们唱完?!” 阿木轻轻地抱住她,那个怀抱像那一夜的晚风,无比温柔。 “这不是结束,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只要你还喜欢我们。我们就有继续唱下去的动力。只不过不是在这个舞台上了。” 胡萝缩在他的怀中,抽噎着:“那你答应我,一定要站到最高的舞台上,不要忘记我的VIP席!因为我喜欢你……” 他一愣。 胡萝难过地笑道:“你的吉他。” 【像刚爆炸永不会散场的青春】 几天后,阿木和哈娜陈森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当时胡萝在课间收到了一条匿名的彩信:一张阿木短发的照片。背景是北京南站,附上短短一行字:刚剪的,很普通吧。报答你的荷包蛋,还有你给过我的舞台。这一刻,我要开始新的启程了。 她怔怔地捧着手机,看着平头的阿木。眉眼轮廓那么清晰,前所未有的帅气。 这是她十六岁时偷偷喜欢上的人。他有着背井离乡闯荡江湖的勇气,虽然最后铩羽而归。他有着最喜欢的姑娘,她是他此生最伟大的梦想。他还像吉他和弦一样温柔,一早就洞察她隐秘的心事,却妥帖地保护着,满足她小小的心愿。 因为对他而言,她是第一个热烈喜欢上他音乐与梦想的女孩,她同样很重要。 课间的人群忽然消失不见,她的课桌变成了脏兮兮的烧烤摊,摆着一串咬了半口的板筋。陈森和哈娜在一旁手舞足蹈,而阿木坐在他身高,隔着23厘米的距离,轻描淡写道,我短发很普通的。 她悄悄隐去眉间失落,长发少年却尽数收入眼中。将这长发剪短作为礼物赠予她,这是属于她的短发,明白地告诉她,她也曾在他的生命里留下过难以替代的羁绊。 胡萝郑重地将那张照片打印下来,收藏在珍贵的书页。每每翻阅,都会感到无比的安定和幸福。 她喜欢过一个无比好的人。这个人永远记得会有一个鼓励他前行的呆头呆脑的女孩,就像她也永远记得少年刻苦弹奏的热烈的歌,像刚爆炸永不会散场的青春。 谢谢你,我也即将开始新的启程。 第28章 满城风絮 【一】 NRG公司开发的全息网游作为时下最新潮的游戏方式风靡全球——其采用激光投影全身,人的感官意识能和游戏直接相连,拟真度达到了全新的境界。 叶蕊躺进了游戏舱,在身侧按下启动键,舱门缓缓合拢,她的意识随即沉入黑暗。 片刻后身体仿佛失重般猛然一沉,她再次睁开眼时自己正站在一缕漂泊的云尖,对面是一块悬空的镜子,映出镜中的身影:高束起的马尾,一袭黑色夜行衣,以及和叶蕊相似的脸庞。 这时地平线那头忽然传来了空灵的系统音: 叶三爷确认进入游戏,上次下线地点:崆峒教大牢。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眼前刺目的白光一闪,等光华散去后是一片极端的黑暗。四周是幽暗的铁栅栏,阴暗潮湿的墙壁上插着一盏烛火。 怎么回事?她上次下线的地点明明是在帝都的集市中心!为什么会在大牢?! 正当叶蕊百思不得其解时,机械的系统音又空灵地传到了她的耳中。 叶三爷,您因为在街上乱扔垃圾触发了隐藏任务:带离三人越狱。倒计时开始。 叶蕊嘴角一抽,手忙脚乱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日记本,这就是所谓的任务面板。上面已经自动用楷书写着一行字:越狱。 她狂按旁边的一个取消键,系统却冷冷地说:确认取消任务吗?取消后人物将洗白重生。 话音未落,叶蕊已经吓得不敢动弹了。忙战战兢兢地按了否。这个游戏里面升级很困难,她玩了很久才慢吞吞地爬到了59级,虽然依旧废柴一个,但是她有一个超级狗屎运的天赋属性:那就是幸运。 她的幸运值是双S级别,而普通的玩家最好的一般也就个S。 所以她有时候在野外杀怪莫名其妙就会碰到BOSS,然后反过来因为实力不济被BOSS乐呵呵地秒杀。有时候蹭个团队进入秘境打怪,分战利品时偶尔能人品爆表地拿到神器,然后反过来被眼红的路人满大街追杀。又有时候像现在这样,随随便便就能开启隐藏任务,奖励非常诱人,但问题是……她根本不!能!完!成!那么失败的惩罚就很惨烈。 想必这一次也半斤八两。 叶蕊默默地擦了擦自己额头沁出来的冷汗,借着烛光观察了一下大牢。任务上说自己要带崆峒教的三个人一起出逃,好像这三个人就在自己附近。 她首先定睛自己的对面,清楚地看到一个胖子在打盹,他的头顶上挂着一个角色名:瘦子。叶蕊对天翻了个白眼,小声叫醒他:“喂,胖子,胖子!” 胖子纹丝未动,倒是他身旁有一个青年从黑暗里现出身形,吓了叶蕊一跳。 那个青年名叫翩翩如玉佳公子,手上还骚包地拿着一顶折扇,压低着声音对她说:“你叫……叶三爷?任务上说是你要带我们逃出去?” 叶蕊挑眉:“看来你和那个胖子都触动了隐藏任务啊。” 翩翩未答话,此时醒来的瘦君突然插嘴:“靠臭小子,老子叫瘦子,不叫胖子!” 叶蕊的相貌本就长得比较中性,束胸之后加上雌雄莫辩的古代发型,还有她刻意混淆的角色名,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个吊儿郎当的小子。 叶蕊掏了掏耳朵:“噢,知道了胖子。” 胖子的脸蹭蹭变红,叶蕊无暇顾及,她视线一偏,在左边的一间牢房里看到了最后的一个人。 那人背对着她,视线所及是如瀑的棕灰长发,一袭猎猎红衣。 叶蕊冲着那窈窕的背影吹了吹口哨:“美女,你就是那第三个了吧?” 【二】 不是叶蕊故意耍流氓,美女的头顶上隐藏了角色名,所以她不知道该怎么叫。 她闻声转过来:“你在叫我?” 那声音温柔得就像一阵风拂过耳朵酥酥麻麻,但根本就不是女人的声音。 那是……男人。 事实上他转过来的脸庞丝毫不输于背影的惊艳,却再不会让人错认成女人。眉眼虽细长精致,但凑在一起没有半分女气,反而是一种邪气的优雅。 叶蕊大窘,忙咳嗽道:“刚刚太暗了,我不小心看错了。不过……你真的没有把外貌上调到最大限度吗?” 这游戏是根据本人的形体用激光在游戏里投射的,因此游戏里的形象和本人的形象正相关。不远处仿佛从远古神话里走出来的人实在好看得过分。 “这声音肯定也调过了吧!!不可能声音好听人也好看啊……” 叶蕊无意识地嘀咕出声,像她的声音就调成了痞痞的男声。 他却浅笑道:“我都没有调。”然后身形一顿,瞬间头上出现了白色的两个字:淡景。 “你的名字吗?” 回答叶蕊的却是胖子的大呼小叫:“我说你个臭小子你在聊什么呢?赶紧想办法让我出去啊!要是任务失败你等着我在复活点屠你尸!” 叶蕊大怒:“你叫我三声爷爷我就带你出去啊。” 翩翩充当和事老摆了摆手:“当务之急是商量着怎么出去啊,这个任务有时间限制!” 叶蕊和胖子默不作声,两个人互瞪了一眼别过头。她查看了下自己的技能对翩翩道:“我没有学开锁的技能,你们谁学了?” 对面三个人默契地沉默着…… “那谁有开锁的工具?!” 翩翩举起手:“我有。你要?” 叶蕊点点头:“扔过来,也许用得上。” 其实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凭借运气看看能不能开锁。 要思考出逃计划,得先知道这三个“手下”有什么技能。于是她摆出威严的表情认真地问:“你们三个都会些什么?” 翩翩最配合地打头:“我级别比较高,技能点很高,打打架肯定没问题。” 叶蕊点点头,看向胖子,胖子沉默了一会儿才别扭地说:“我……呃,我……我性格好!” “废物。”她对着胖子毫不客气地鄙视,抱着最大的希望看向面相非常靠谱的淡景。谁知美人只是端着一副温雅的微笑说:“我什么都不会。” 叶蕊语塞,狗腿地回笑:“美人你太谦虚了……” 胖子在对面猛拍了下栏杆指着她的鼻子:“臭小子!你差别对待啊!” 叶蕊直接无视,默默地缩回角落开始思索该怎么筹划。她生平还没担当过这种运筹帷幄的角色,既蠢蠢欲动又担惊受怕。不过这总归是游戏,大不了死了再重来。 下定决心后,她拍了拍手,吸引了对面三个人的视线。 “我布置任务了!逃狱的时候翩翩你在最后,如果碰到巡视的看守直接默不作声地做掉。胖子……你和NPC看守多交流交流,讨出他们探班的规律。然后美人么,是用来赏心悦目的。完毕。” 叶蕊颇为自得地说完,不小心侧过头和淡景相视。 他微微眯起狭长的眼眸,专注地凝视着她。昏黄的烛火灯影幢幢,衬得一袭红衣鲜华。 叶蕊捂着鼻子转过身。她错了,她不应该让翩翩断后。淡景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利器,只消一个眼神就能让人魂飞魄散。 【三】 游戏时间半夜两点,假寐的叶蕊满缓缓地睁开双眼,呆了几秒适应了周围的黑暗。 她从行囊里摸出翩翩扔过来的□□,对着窗外的明月双手合十祈祷,凑近了锁孔开始开锁。寂静的牢房里只关着他们四个人,对面的三个人听到叶蕊开锁的动静都纷纷转醒。胖子嘀咕了一句:“喂,我说你行不行啊?” 叶蕊没有理他,两只眼挤成斗鸡死盯着锁孔,将铁丝深入到孔中,摸索着触到一个凸起,然后用力地旋转手腕。 死寂中听到一声清脆的“嗑啦——”,牢房门打开了。 叶蕊在黑暗中得意地亮出大白牙,贱兮兮地笑:“胖子,你老实一点。” “不是胖子!是瘦子!”胖子徒劳无功地反抗着,叶蕊依样画葫芦地给他们以及淡景打开了牢房大门。运气不错,其他两个牢房门锁都很松。 一放淡景出来,其余两个人立刻睁大了眼睛,半晌说不出话。 叶蕊感同身受地拍了拍两人:“再看下去看守就要来了,赶紧的。” 罪魁祸首站在她身边乖乖点头。 四个人在黑暗的通道里快速飞奔,不远处是第一道铁门。 胖子说大牢里每隔半个时辰就有看守换班,在游戏里她没有手表,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到了换班时间,不免有些提心吊胆,只能再祈祷系统庇佑。 她走到门口停下来,深呼吸着伸出手。 可是还没抓到门环,门突然就被推开来,胖子惊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大门立即被反方向关上,对面是看守! 叶蕊推断出这个认知,当即冷汗渗透了背脊,也没空责怪坏事的胖子,忙对翩翩指示:“推门追上看守!不能让他去搬救兵。” 翩翩快速地点点头,推开门想追上去,走廊的尽头已经一片空荡。 淡景平静地陈述:“可惜,让他跑掉了。” 叶蕊头疼地抚额,随手抓起身边的一只手就往前跑,一边大喊:“还愣着干嘛?赶紧跑啊,等着一大群人来抓我们?!” 抓着的手纤长柔软,叶蕊抽空瞟了一眼,只看到模糊了自己视线的棕灰发丝。 这也算运气好吧……抓到了美人在侧? 心里默默地暗爽着,叶蕊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只听到身后远远地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然而这显然不是胖子和翩翩的。 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行动,叶蕊忽然感觉腰间一紧,整个人腾空而起,接着鼻端闻到了某种湿漉漉的清香。 随后眼前一黑,她被裹在淡景的怀里,两人共同缩进了一个狭小的暗洞。 等他们一进去,那暗洞一反转,又被粉饰成了毫无弱点的墙壁。 这个洞非常狭小,大概适合一人躲藏,叶蕊只能非常憋屈地缩在淡景身上,头顶着他的脖子,背躬成了九十度。她难受地吐了口气:“你怎么会发现这么奇葩的机关……” 淡景眉眼弯弯:“忍耐一下,等他们走远了我们再出去。” 叶蕊想不出更好的法子,顺从地点头。一时间危机散去,她忽然意识到两个人的姿势太亲密无间。 心陡然一颤,她害怕被淡景发现自己是女的,忙双手搭在他肩头,借力伏起身子,尽量和他保持距离。 淡景无辜地仰头,冷不丁地对上她的眼睛:“怎么了?这样你会很累。” 叶蕊干巴巴地笑:“……男男授受不亲。” 【四】 “是吗……我只听过男女授受不亲。”淡景一脸天真,还得寸进尺地凑近脸。 空隙一下子缩小,叶蕊僵硬地看着淡景黑洞洞的眼眸。 那眸里丝毫看不见任何恶意,有的只是如水般的澄澈,干净透明。 这种天然黑真是要人命。叶蕊捂住心口,颠颠地侧过头,倾听着远处而来的脚步声,隆隆地从这个洞口一闪而过。 “那帮蠢NPC应该走掉了,我们出去吧。”黑暗里叶蕊轻声道,淡景轻轻嗯了一声,随后洞口一反转,淡景抱着她滚了出来。 系统音忽然传来:瘦子、翩翩如玉佳公子已顺利逃狱。 叶蕊兴奋地双眼发亮,完成隐藏任务不是梦。 她太过得意忘形,没有注意到脚下的松动。嘴角还没维持一秒,已经僵住不动。整个人倏然下沉,掉入了另一个牢房里。而淡景好端端地呆在那上方并没有被殃及。 这不科学啊,按理说运气好的人是她,怎么会是她遭殃?! 可屁股结结实实地被撞在地上,发出沉闷的砰响,疼得叶蕊叫都叫不出。 她环顾四周,这个牢房居然和其他不一样,四面徒璧,只有头顶上方可以出去。但是她没有学轻功……叶蕊不断地拿手拍墙,希冀拍到可以出去的机关。 忽然间她的确拍到了一处异样,整间牢房猛地晃动了一下。接着从四面墙中伸出了碗大的水管,开始汩汩地往外冒水。 她的确拍到了机关……但拍到的却是致死的机关。 那水来势非常汹涌,很快就聚集到了她的小腿处。接着很快就会漫到腰,胸部,没过头顶。和现实的溺死大同小异。 全息网游的讨厌之处就在这点,因为感官意识和游戏芯片相接,过高的拟真度会让玩家感受到逼真的死亡痛楚。 叶蕊幻想着溺死的那种绝望感,立马毛骨悚然,任务失败被重新洗白什么的顿时无足轻重。她更加焦急地寻找着,但是一无所获,而此时水已经漫到了腰。 她换种方式想用技能打开石壁,但无异于以卵击石。当水部已经漫到脖颈的时候,叶蕊基本上已经自暴自弃了。 此时系统传来了提示音:叶三爷,您的血量已低于20%,进入濒死模式。 就在叶蕊自暴自弃的时候,正对着的石壁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爆破声。整张石壁慢慢龟裂,瞬间化成烟灰。 叶蕊目瞪口呆地直视前方—— 淡景发出了不知道什么技能,用强大的气流破开了石壁。长风自左往右刮过,掀起了他的一袭红衣。棕灰的发在风中猎猎鼓动,宛如神祇。 他将吹乱的发丝随意地别到耳后,踏水而来,丝毫不介意长袍被浸湿,将叶蕊打横抱起,摸了摸她惊慌失措此时又有些发愣的面孔。 “我带你出去。” 淡景带着轻松的笑意,横抱着她使其轻功飞出了徒壁。他方才短暂的消失似乎就是在寻找出口,很快就将叶蕊隐蔽地从侧门逃出了大牢。 牢门口的草坪上胖子和翩翩都已经不在了,对比那两个没心没肺和淡景的不离不弃,叶蕊鼻尖一抽,小声地问:“你既然找到了出口,就可以自己走的。” 淡景笑眯眯道:“但是我不救你出来,我的任务就失败了啊。” 叶蕊嘴角笑意一僵,方才排山倒海般的感动顿时支离破碎。 【五】 系统提示:叶三爷,您已成功完成隐藏任务,获得风火轮X1,白银5000两。 叶蕊不可置信,风火轮?!这么垃圾的武器?! 钱就不提了,更抠。 大牢的外面已是晨曦,晨光从地平线那头一点点温柔地洒遍原野,可叶蕊浑身湿透,这逃狱的代价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她觉得系统完全在跟她作对,双S从来就没给她带来过好运,也许双S在系统的意义里反而代表着……厄运? 她恨不得干脆直接死在牢里重新洗白算了。 淡景低头看着神游的她:“我带你去客栈吧,你去洗个澡,我给你去找换身的衣物。” 叶蕊一愣,抽了抽鼻子,默不作声地点头。顿了一下,赖皮地挂上淡景的脖子,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美人,你再抱着我吧……我没学轻功,你抱着我走比较快。” 她战战兢兢地颤抖,既是冷的,也是害怕。害怕淡景拒绝。 但他只是淡淡微笑着,反手将她抱在怀中。 叶蕊鼻尖再一次问到了那种独一无二的清香,那种味道比深埋千年的女儿红还要醉人。 很快淡景带着她来到了最近的客栈,她急哄哄地跳下来跑到了浴室。等洗完澡出来,发现床上端正地摆着一套……女装?! 啊,也对。刚才她的全身已经湿透,身段必定暴露在了淡景眼下。他肯定已经认出了自己是女人。 但是,她比较喜欢穿男装啊。 叶蕊走到门边敲了敲门板,那个羽毛般温柔的声音隔着门传了过来。 “怎么了?” 叶蕊摸了摸鼻子:“那个……你怎么给我买了女装啊。” 淡景无辜地问:“你不喜欢吗?” “……也不是啦。”叶蕊顿了一下,发现自己居然无法拒绝,好像说是就显得自己很残忍似的。“因为我扮男人习惯了……” “可是我觉得你穿女装会很好看。”淡景也顿了一下,“我想看你穿女装。” 故意的,这家伙是故意的! 叶蕊登时无言,默默地走到床边,换上了他买来的烟笼百水裙。接着她对着镜子把自己束起来的马尾放下来,黑色的长发顿时笔直地倾泻到腰。 她对着镜子左右张望,发现自己……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的。 在房里坐立不安了许久,午饭时分她磨磨蹭蹭下了楼。一眼就看见淡景坐在角落,却足够吸引了全店的目光。 “你可真够招蜂引蝶的啊。”叶蕊为了掩饰自己无端的紧张,故意粗着嗓门一屁股众众坐下。顷刻间四周原本注意淡景的人都纷纷诧异地看着她。 糟糕……她忘记把痞痞的男声调回到自己的声音了。 远处窃窃私语中,人妖两个字清晰无误地传到她耳中。 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凶巴巴地指着淡景粗声道:“喂,美人!叫我一声名字来听听!” 淡景被叶蕊无辜牵连怒火,却也不恼,一脸小媳妇表情:“叶三爷。”那声音温柔得简直可以滴出水来。 叶蕊被他叫得心神荡漾,装模作样地挠头:“我说你还真配合……稍微顾及一下自己的男性雄风啊!” 淡景支着下巴,眼波流转间只有她的影子:“你喜欢就好。” 电光石火,她忽然就懂了,为什么自己从来就没有好运,这么点背。双S的意义也并非是厄运。 而是她积累了那么多的运气,只是为了遇见一个天下无双。 【六】 吃完饭也快要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刻,叶蕊想把他加入神行千里的名单里,这样就算在游戏里相隔天涯都能找到。可是淡景却拒绝了。 叶蕊突然觉得也许之前所有的行为都是自作多情,僵笑着问:“……为什么?” 淡景道:“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的。” 这人的嘴巴也未免太甜,连拒绝都像刻骨的情话,委婉得让人痛并快乐。 她耸耸肩,假装无所谓:“随你。” 她本来还想问淡景的现实联系方式,即是好奇对方真实的容貌,她实在不相信他没有上调过的说辞。另一方面……也是她的私心。生平第一次,她有不想错过的人。 可她其实是个胆小鬼,那好不容易积存的勇气,在第一次淡景拒绝她的时候就已经藏匿于心,不敢出来作祟。 游戏里的正午时分,是现实里的大晚上,因此这个时段上线的人暴增。集市里纷纷攘攘,摆摊逛市的人络绎不绝。叶蕊从早上一直玩到现在,逐渐有了困意,就停下来对淡景道:“我要下了。” 淡景的身形微微怔楞,然后体贴地点点头:“你肯定累了,去休息吧。” 叶蕊看他毫不留恋的样子,忍不住说:“你巴不得我走吧。” 他看着她好像在看一个闹脾气的小屁孩,轻声哄道:“怎么会呢?” 两个人停在集市中央,好多人借故走过来偷偷瞥一眼淡景,有的姑娘甚至还往他身上撞!叶蕊气得半死,突然就不想下线了。总觉得自己一走他就会被那些饥渴的女人吃拆入腹连骨头都不胜。 而这个人明明是该属于自己的。 但或许自己在他眼中……和那些饥渴的女人没有分别吧?都是起急于摆脱,所以拒绝了自己加好友的请求。 最后叶蕊一声不响,面色冰冷地下了线。 这天晚上叶蕊做了个梦,梦中的男人有一头及腰的棕灰长发,用头绳松松地束在脑后。他穿的是黑色的卫衣,眼睛里仍然充满笑意,等在自己的家门口。 这是现实里的淡景。 她一开门,对方就俯身抱住自己,在她耳边说:“我等你很久了。” 她笑得嘴角开裂,从梦中转醒,笑意硬生生凝固在嘴边。 这次下线后好几天,她才上线。幸好这次系统没有把她扔到大牢里,她仍是站在集市上。 街头人来人往,一袭红衣夺目。 叶蕊惊住了,看着淡景有些傻傻地站在自己身边。仍是她上次下线时的地点。 她干巴巴地问:“你……怎么……在这……好巧啊。” 淡景原本黯淡的眼光里闪现出惊喜,而那道惊喜里也映射着惊喜的叶蕊。 他抿嘴笑:“我在等你。” 叶蕊继续干巴巴:“那干嘛不加我好友啊……万一等你下线我上线不就错过了?!” 他摇摇头:“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因为我会在你下线的地方一直等你。” 【七】 有的人天生怪癖,那算是某种强迫症。而淡景的怪癖,就是不加好友非要超浪漫主义地等待。叶蕊觉得这样太不科学,对方总要工作吧,就算他是个富二代不用工作那也得休息啊?不过说起来游戏舱也提供睡眠的功效,供那些游戏上瘾的人在游戏里睡眠。 叶蕊算了然了,淡景不仅人模人样,家世也肯定响当当。虽然是有怪癖,但这个怪癖太令人动心。 欣喜之余她居然觉得有点心疼,左顾右盼别扭道:“我说你啊别那么倔……这样一直等着多无聊啊。给我好好享受游戏去!我也可以来找你!” 淡景的眼眸微微睁大,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话。他慎重的勾起嘴角,眼里浮现出一丝丝温柔的笑意。 “没关系,其实反而……不无聊。” 叶蕊诧异地听到淡景的回答,心想果然是怪癖。 她冲动之下拉起了他的手,义愤填膺:“那就由我来带你享受游戏!跟着我有肉吃!” 淡景的手指一僵,随即又变得柔软。 叶蕊级别不高,但走位还是很风骚的,最喜欢在PK台上和人切磋。她和淡景组了个队,两人合力群殴小朋友。每战必胜,赢得那叫一个轻松。基本上对战的人都会被淡景的容貌惊得失神,然后叶蕊就趁此先发制人一个天雷劈过去把对方送回老家。 “美人你真是我的利器!” 赢了很多盘后下了PK台,叶蕊恨不得冲上去在淡景脸蛋上亲一口……可她有色心没色胆。 之后她又带着淡景去钓鱼,看风景,手拉着手游街。叶蕊头一次似乎领略到了快意恩仇鲜衣怒马的江湖是什么样子的:那就是淡景在她身旁。 淡景说他不喜欢练级,于是平常爱刷怪的叶蕊也就不那么想去了,就陪着淡景消磨时光。那家伙居然每次都会在她下线的地方等着,一开始叶蕊还以为那是个玩笑,没想到他就那么真切地做到了。于是叶蕊就想办法养成了很规律的上线时间,告诉淡景,让他不要傻等。 在他们相识快一周年的时候,叶蕊想着不能老是淡景那么风花雪月啊,自己也该主动干点什么。她看中了一款顶级时装,是男款的紫色雕花长袍,已经挂在交易行好几个月了。这种顶级时装比神器还要贵,叶蕊倾家荡产咬咬牙才拍下,之后一直不敢打开道具栏看那件衣服和自己可怜巴巴的零头。 几天后她神秘兮兮地把淡景拉到了她们的老地方。 老地方是淡景找到的一个秘密地图,是一处芦苇荡,白色的柳絮总是在地图上空如梦似幻地飘飞,天空常年都是如血般的昏红。 叶蕊将紫袍从道具栏里拿出来,交易给了淡景。 淡景看了看手中的紫袍,又看了看她。 她咳嗽了一声,故作凶狠地说:“快穿啊!嫌弃不好看啊!” 他没有说话,站在水边,眼里仿佛也倒映着粼粼的水波。下一秒,他的衣服倏地变成了及地紫袍,衬得身姿如玉,白雪出尘。 她扭扭捏捏地绞着手指:“你喜欢吗?” 淡景温柔地勾起嘴角:“我很高兴。” 那么坦诚和赤/裸的心意,像雷霆一击命中面门。叶蕊觉得自己在游戏里装男人都皮糙肉厚惯了,居然会感到……害羞。 她匆匆地对叶蕊说了一句我下线了,就落荒而逃。 【八】 隔天大清早叶蕊就迫不及待地躺进了游戏舱,兴致冲冲地上线,却兜头一盆冷水浇下。 淡景不在。 这难得的失约让叶蕊有片刻的慌神,但她很快镇定下来,学着淡景在原地等。也许淡景下线了还没上来。 但一直等到晚上,也就是游戏里的中午,淡景都没有来。 她此刻才体会到淡景的话,等待确实不无聊,但那是一种煎熬。 叶蕊不由得开始怀疑也许他是在别处下线的,逐渐耐不住性子,最终还是不想坐以待毙,跑到了其他地方去找他。 但是大街小巷,黄泉碧落,都没有淡景的身影,就好像人间蒸发。 狐朋狗友A发来消息问:武林大会报名进场了,你去不去? 叶蕊暴躁地回过去:去个P,老子找人呢! A:这个时间点是个人都去武林大会了!白痴! 对方甩下这句话就不回她了,叶蕊心头一震,觉得他说的话有道理,忙匆匆向武林大会的报名点跑过去,火急火燎地申请了同意书被人传送到了擂台内场。 擂台采取的是自由PK制度,送进内场的是红组和蓝组,两方人马自由厮杀,笑到最后的组都可以拿分,但个人的话杀的多分数也就越多,最后能获取到武林盟主的头衔。 叶蕊以往都是窝在角落里,运气双S的她总是不容易被别人发现。但这回她却像吃了雄心豹子胆,满场乱转,还没有搜全,就被人强行拉入了比试。 叶蕊默念着自己不能死,她还有要找的人。死活采取了拖延战术,半个小时过去后,对面的人火大地想放个大招把她的血量秒掉,系统却提示有人加入了比试。 随后一袭紫袍翻飞着跃入她的眼中。 “淡景……” 胸口一块大石被抛入海中,那些不安浮尘着,终于散去。 淡景朝她露出熟悉的笑意,手上却不含糊,将对面的人一招秒去。 她此刻才注意到他的招式,惊讶道:“说起来你都不练级怎么会那么厉害啊……我靠,你的分数好高,你杀了多少人?” 淡景无害地笑:“一点点吧。” “你这个分数完全能够拿武林盟主的头衔了……好啊你这个披着羊皮的狼!拖着我不去练级自己却偷偷练级了是吧!”叶蕊毫无芥蒂地开着玩笑,淡景却神色一凛,认真地说:“和我比一场吧,你赢了这些分数都是你的了。” “不要不要,你那么牛,只有我被挨打的份。” 淡景这回却很固执:“来吧。这只是比试,输了只会被清到比武场外面,你不会有损失。” 拗不过他的固执,叶蕊迟疑地点点头,发出一道天雷劈过去。 她的招式很随意,根本没想到过能击中淡景。 但确实就那么击中了他,并且血量已很恐怖的速度往下掉。 叶蕊完全不记得自己的招式有这么大的威力,只可能是淡景没有使用防护罩。她大惊失色,连忙扔了一个治愈术,然后带着虚弱的淡景直接离开了比武场。 过程中淡景却还迷迷糊糊地固执说:“不要走……继续……” 【九】 叶蕊想把淡景送到自己的一个有神医术的朋友那里去,但是淡景却执意不让,让她带自己回到芦苇荡旁,说有事告诉她。叶蕊难得也固执起来,死活要带他去治疗。如果害他降级她绝对过意不去。 淡景笑道:“你放心,我是满级,而且不会被降。” 她没搞明白为什么不会降级,淡景就说这是他要告诉她的事。然后他轻描淡写地解释说:“因为我是NPC。” 刹那头部一阵钝痛,电流呲声从脑海间湍急滑过,仿佛刚才只是一句幻听。 叶蕊大笑了几声:“哈哈哈哈淡景你……好幽默。” NPC是全息网游里的智脑所组成,通俗点来说,他们都是机器,只有意识,遵循着游戏指令的程序来工作。 怎么可能像淡景一样呢,那么真切,明明就是一个真人。 淡景侧过脸来看了她一眼,轻如鸿毛的一瞥,却震慑了她余下所有的笑意。 寒意从脚底直冒入头顶,某种恐惧深深地拽住了叶蕊的心脏。因为从那一瞥中,她看清了淡景难以言述的悲哀。 “每个隐藏任务都会有智脑组成的NPC假装玩家来参与,确保任务者不会使用作弊器。我当时是新制成的智脑,收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来监督你。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当你拉着我在黑暗里逃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意识出现了。”淡景伤脑筋地勾起嘴角:“也许这就是那些研发者所说的……智脑的暴走。” 叶蕊抖着手摸上他的眉眼,不可置信地低喃:“你看,我碰得到你,你明明就不是……” 淡景弹了弹自己的脸:“这不是我,我的本体只是一个芯片……很可笑吧。它只能被关在密闭的容器里,就像那座大牢一样,黑暗,桎梏。可能就是因为那样,你牵着我逃离的时候,好像自己真的被你所救。” 淡景转过脸来,天空的如血残阳照在他的鼻端,也将那里染得鲜红。 “可是我只是个芯片啊,我只有意识。没有眼睛,没有嘴巴,没有四肢。我不能真正地看着你,不能说我喜欢你,也无法……拥抱你。连你送给我的衣服,我也只能在这里穿上。但是,我很高兴。就算是这么糟糕的自己……还是有机会可以遇见你。”他眉角微垂,脸上却仍带着初见时的款款笑意。 所有的困惑迎刃而解,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只能选择笨拙地等待。他不是玩家,没有资格去体验玩家的世界。就在她还在恍神之际,面前的淡景神情倏然扭曲,整个身体像雪花错乱的电视频道一样,在空气里消失了一秒,又出现。这诡异的一幕昭示着,淡景所言非虚。 叶蕊大惊失色,急忙问:“怎么回事?!” 淡景连说话都显得吃力,断断续续:“他们在检测……智脑,我大概……” “大概怎样?!” 他小幅度地轻轻摇头,拼命地朝她露出浅笑,让她别担心。但叶蕊反而更慌怯,极度的不安在内心扩散。“我去找GM来问清楚,就算把游戏公司闹翻天我也不会让他们把你怎么样!” 淡景伸过双手制止她的动作,在她耳边轻语:“我……可以抱抱你吗?” 没有等她反应,他眉眼弯弯地靠过来,抱住了她。鼻端再次闻到那久违的清香,仿佛已隔世久远。 她听到淡景稀薄卡带的电子音在耳边滚动:“当时就应该杀了我,笨蛋。盟主就是你的,你不用再怕任何人欺负。” 叶蕊张开嘴,却说不出话。双手双脚都被冻住了,她嘴唇颤抖着,好像溺水一般,想拼命大叫,却只能零星地逸出一两声痛苦的低吟。 天边如雪残阳,白絮纷飞。淡景地紫袍垂落在地,白絮纷纷落下,像一道迤逦蜿蜒的华毯。她的耳边传来温柔的轻叹。 “这回,换我先下线了。” 【十】 从淡景消失那天起,叶蕊像得了失心疯,每天都往游戏总公司跑,投诉抗议撒泼打滚,但再也力挽不起狂澜。对方只是冷冰冰地告诉她:暴走的芯片已经被销毁。如果淡景是一个人,那就等于是被挫骨扬灰。 她愤怒地几乎失去理智,还试图找黑客去盗入总公司的数据库,结果被对方发现,差一点就要被逮捕。 她的号也被封了,但是她已无所谓。 连叶蕊自己曾经也想过,为什么会对一个芯片执念至此。黑客当时对她说,那不过就是一堆数据组成的。你想要,我都可以给你造一个。 很久以后她才明白,无论淡景是人也好,是数据也好,彼此营造的日子和那些最笨拙的张望,就像是他身上的清香,弥漫在那些醉醺醺的日子里,日久弥新。再也没有别的可以代替。 她的号解封是在两年后,偶然的机会下朋友央求带她练级,于是她鼓起勇气再一次上了游戏。上线的一瞬间,她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四下看看那袭红衣是否等在原地。 她带了朋友去野外练级,结果幸运双S的属性再度爆发,她在的那一队人通通被系统拉入了某从未开发过的秘境,那是一处荷塘,远处就是一座亭,挂着罗帐轻烟,隐隐遮住了某个人的身影。接着帘布一挑,一位青衣人从里侧缓步而出。 一队人通通被青衣人的俊美折煞,除了叶蕊。 记忆里,曾有人在黑暗里都比这美景光华四射。所以她只是冷静地看着来意不明的那人走过来,但等青衣人走进,电光石火的刹那,她屏住了呼吸。 鼻端悠悠传来了一种陈年的清香。 青衣人合掌而笑:“欢迎来到迷宫园,我是园主。” 接着系统提示有新的隐藏任务:在半个时辰之内找到青白二蛇并带着园主一起找到出口。众人苦逼着脸,推搡着赶紧找。还有人打趣地对青衣人说:“喂,你就是那青蛇精变的人形吧?!” 青衣人笑着摇摇头。 叶蕊盯着那个条件,想起了淡景曾对自己说过,智脑会为了监督玩家而进入隐藏任务的地图里。她走到青衣人身边,状似无意地对他提起:“两年前,我也开启了某个隐藏任务,是在大牢里。” “哦?那很新奇。”对方客客气气回答。 “在牢里,我遇上了一个笨蛋。他永远只在原地等我上线,你说他笨不笨?” 青衣人微微怔楞,点了点头。叶蕊观察着他陌生的表情,那点可笑的奢望支离破碎。在闻到那清香的一刹那,她充满希冀地觉得,是淡景回来了。 最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终于走出迷宫。青衣人只走到门口就停住步伐,说:“就此别过了。” 叶蕊混在队伍最后头,走地很缓慢,她最终停在青衣人身边,似是讲给他听,又似是讲给怀念:“之前的那个笨蛋,有一次他终于先下线。我当时多想对他再说一句话,但可惜没机会讲了。” “……你想说什么?”他好奇地问。 叶蕊看着远方晴空,似有白絮飘散:“你先下线,那么换我在原地等你回来。” 青衣人听后摇头笑说:“你们两个都是笨蛋。” 然后他站在原地,看着叶蕊怅然远去。 等人影消失不见了,青衣的身形闪呀闪呀,闪成了一袭紫袍。 身姿如玉,白雪出尘。一如当年。 第29章 你藏在深深大理无人告别 【这么多年你都在我的心头鹤立鸡群】 夜行的火车经过一列隧道,车轨隆隆,窗外昏黄的灯光明明灭灭。梁昕水躺在摇晃的火车上,高原的气压震得她身心发聋,有一瞬间的记忆颠倒。 这趟火车即将在清晨6点54分到达大理,她喜欢了十六年的人在那里有一间客栈,一条大金毛,据说今年还新添了一个女主人。 她顿时抛下了手头的所有事,义无反顾地搭了南下的火车。 火车到站,粱昕水拖着行李用力地拨开人流往前走,突然间腿一软。她看到池耀就站在远处,永远高出人群一个头。也许就是因为他太高了,挡住她的视线,这么多年都在自己的心头鹤立鸡群,再也看不到别人。 池耀视线一扫,立即就看到人群中央发呆的梁昕水,大长腿三两步走到她身边,往她脑门一弹。 “小矮子,又发呆。” 梁昕水捂住脑袋,佯装怒气地嚷嚷:“喂喂,有这么几年不见一上来就动粗的吗?!” “谁让你那么久不来看我啊!” 他委屈地眨巴眼,拿过她的超大箱行李一边抱怨:“小矮子,你这是打算来定居吗!完了,我只骑了辆小绵羊来载你……” 梁昕水青筋一爆,直接想把行李糊他脸上。 “你居然拿小绵羊来接人……别的客栈都是专车接送好吗?!” 一点诚意也没有!枉她不眠不休加了一整月的班才挤出一个礼拜的假期来见他……以及,他的爱人。 池耀毫无所觉地回应:“小绵羊配小矮子,不是很相称吗?” 嘴角玩世不恭地轻轻翘起,一如从前他老是爱欺负自己的模样。 这是他嘴贱时候的专属表情,特别欠打。 一瞬间,很多有关于他的一点一滴像刚下车的人潮,在脑海中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入。 第一次遇见池耀的时候,是初中刚开学不久。梁昕水迎面看到他走过来,将近一米八的身高非常地有压迫感,梁昕水还以为是哪个准毕业生,脱口而出:“学长,你好!” 池耀居高临下地低头,逆光下的脸黑得可怕。 他磨着牙说:“小矮子,我坐你后面已经有一个礼拜了。” 经此一役,池耀的自尊心大受打击。他自诩“巨人”,刚开学就风生水起,没有哪个人不认识他。而梁昕水坐他前桌,一个礼拜了却连他长什么样都没记住。 接着他老和她过不去,坐她后桌,动不动就拿手罩她头,小矮子叫得可欢。 梁昕水深刻地觉得……她长不高,很大一部分都是他的错! 初二的时候,班上突然兴起了看韩版的青春小说,她也偷偷借了一本,一看就欲罢不能,上课也把书塞课桌里,打着语文书的掩护,头躬得像一只鸵鸟。自然也没发现池耀在后座也津津有味地探着脑袋一起看。 下课铃一响,池耀凭自己身高腿长,双手直接从后座扒到梁昕水的位置。 她正津津有味地看到小说中男主抱着女主,忽然身后伸过来一双手放在课桌两侧!她猝不及防地转身,鼻尖对上池耀,像是被困在他的怀中。 耳边热热的,池耀恶意满满地学着男主轻佻的姿势,在她耳边轻声呢喃。 “小矮子,你也思春了嘛。” 她一瞬间连呼吸都办不到。 生平第一次,全身通电到心脏痲痹。比所有的青春小说带来的心跳都要强烈。令人几乎怀疑下一秒就会窒息而死。 条件反射下,梁昕水脑子一热,掀起书就往后一扔,重重甩在池耀脸上。 下课打闹的人群一惊,池耀摸着脸,惊愕地看着她。 气氛陡然变得异常糟糕。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那是第一次,梁昕水和池耀冷战。 她觉得他先捉弄她,自己没有做错,不肯向他低头。 明明是前后桌,却遥远地像中间有一个隐形黑洞。所有想要说的话都被吸了进去。 他再也没把手罩在她头上,不怀好意地喊她小矮子。却偶尔能听到他在和别人讨论,隔壁班的叶子身材发育得真好。 这是第一次,叶子这个名字猝不及防地进入到她和他之间。而那个时候的梁昕水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人的出现即将改变他们的一生。 于是这一僵持,就直到初三的下半学期。 当时的学校分配按照住所区域,梁昕水的户口不属于能进入重点高中的区域范围,所以要进入重点高中必须花钱。 老妈一听要花钱,当即甩手不干,忙说读哪所学校不是读,普通的学校也不错啊! 梁昕水表面上假装勉为其难地同意,实际上心里窃喜不已。因为她知道,池耀他家也不在那个区域范围内,没有意外他会和她去同一所学校。结果一群人八卦的时候,有人却说……他和隔壁班的叶子打得火热,估计会和叶子去重点吧。 电光火石,心突然凉了半截。像是平白走在路上却一脚踩空,跌进万丈深渊。 情窦初开的梁昕水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比考试不及格还难以想象的事情,那就是和池耀永远失去交集。 虽然他总是欺负她,拿手盖住她的头,害她长不高。 但是原来,她竟害怕失去他多过害怕长不高。 意识到这一点的梁昕水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打破僵局才能让池耀回心转意。那可笑的骄傲一直作茧自缚,以至于冷战一直延续到毕业前那一天,她依然记得,那天暮色苍茫,有朦胧的雨。梁昕水参加画报大赛回来,教学楼没什么人了。远远就看见一个挺拔的身影插着口袋堵在教室门口,雨滴和记忆使他青涩的脸庞更加面目不清。 梁昕水脚步一愣,接着视若无睹,想越过池耀进教室。 映着淅沥声,他低低地说了一声:“喂,你想我去哪一所?” 梁昕水背对着他,沉默了很久,传出不屑的声音:“你这个笨蛋,花钱去重点根本是浪费!” 然而她心里,雨滴声慢慢远去,天空万里无云,挂着一只火红的大太阳,烤得她眼眶红红的。 池耀哦了一声,小心翼翼地说,那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和你同一所了? 梁昕水翻了个白眼,笨蛋。 升上高中第一天,她推开自家大门,就看到池耀骑着单车耀武扬威,哼哼说,小矮子,我载你上学去。 【年少时那么嚣张,是因为知道会有人替我遮挡】 池耀到高中直逼一米九,无论到哪里都特别扎眼。每次他来载梁昕水,她都特别害怕被老师和同学发现,死皮赖脸让他在路口放她下来,装模作样地走到学校,假装两人不是一路的。 池耀那大个子满脸孩子气的不开心,百般抗议无效后,骑着自行车慢悠悠跟在自己身后。 他巴不得向所有人宣誓,她梁昕水的主权是他的。幼稚死了。 那时候,似乎她无论怎么天翻地覆地闹,他都会照单全收,就像一壁高大的墙,把自己的地基炸毁,只为了能跟上风的脚步。 高二那年,梁昕水破天荒地登上期末考第一。但那时青春期,脸上刚好冒出几个大红痘痘,挂在橱窗上面的照片惨不忍睹,人家对着照片指指点点说,学霸和美貌不可兼得啊。梁昕水知道后,顿时羞愤欲死。 池耀就像头发怒的小老虎,瞒着她打碎了学校的橱窗,在所有人的照片上都画上红点点。 然后他样样得意摸着她的脑袋:“别难过了,你看他们都有痘痘了!” 梁昕水哭笑不得,结局是池耀被捉去全校通报批评。别提多糗。 后来她没有痘痘了,但那张痘痘照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池耀的手机屏保,直到她有更丑的照片才换下来。 梁昕水之后再也没能长个儿,但她心很宽,小矮子只需要躲在高墙后面就行了。而池耀拍拍胸脯说,你放心,我这堵墙很牢,没个百年倒不了。 那时候的他们,谁都没有想到最后会各奔东西。填志愿时,池耀对她说去北京十拿九稳,于是他们一同填报了北京的学校。但结果,他没录上,去了大理。 而她已经被北京的大学录取,中间相隔了40个小时的火车。 一开始两人都说没问题的,不会被距离打败,不就定期横跨大半个中国嘛! 他不舍得她坐硬座那么长时间,从来都是他跑来找她,见短短一面再风尘仆仆地回去。然而在毕业前的那一年情人节,梁昕水买了站票挨了两天,亲自跑去大理,只为了能触摸到实实在在的池耀,不然焦躁感会把她吞噬。 那时的她,已经特别害怕失去他。 他们反复的吵架,谈论着未来的去留。他想呆在云南,而梁昕水不甘心,想在北京闯出一片天地。于是她任性地要求他必须过来陪她。 可是他的心愿是在风景秀美之地开一家小店,清闲度日。他是老板,她是老板娘。朝朝寒食,日日元宵。 那一次是他们相处的最后一个情人节,电影院在放《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开场前四分钟,池耀居然对她说,哥们的女朋友急性阑尾,现在没人照顾,让他帮个忙。 她愕然地说,你走……你走就不要回头。 池耀疲惫而漫长地注视自己,慢慢地,掉头远走。 最后梁昕水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影院看完了《那些年》,给池耀发了一条分手短信。 高中的时候,他们曾经想过要在哪里拍婚纱照,房子要几室的。当时他挽起袖子,指着教室的天花板说,我要画上你的头像,每天一睡醒就能看见。 那时的他们,是真心实意把彼此纳入自己的未来。却最后这样简简单单地分开。被距离和时光打败。 当年,她无比地恨着池耀,直到现在,她才明白……错的不是距离不是时光,更不是他。其实是自己需索无度的任性。她还以为,自己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他的忍让。 她以为火车永远会流连在北京和大理之间的轨迹。 却想不到,高墙经过太多风吹雨打,有些伤痕已经填补不上。他累了,选择不再自毁地基,想寻个安稳的地。 【彼时温柔,此时利剑】 后来,那个肚痛的女生成为了池耀客栈的女主人。 说实话,梁昕水没什么实感,对于曾经属于她那么多年的少年,突然永远地属于别人这个事实。 直到那个姑娘落落大方地出现在自己面前,直到池耀当着自己的面环着她的腰,直到他正儿八经地介绍说,这是我媳妇阿容。 他脸上认真的神情,让梁昕水想到遥远的当年,他问她,你希望我去哪一所? 梁昕水差点就绷不住,仓促地将脸埋到院子里的大金毛身上,用狗毛把自己的眼泪擦干净。 狗毛……这大概是这辈子用过最狼狈的“纸巾”。梁昕水苦涩地想。 阿容说早就做好了早饭准备接待她,梁昕水若无其事地对她道谢。结果一看早饭,傻眼了。 全是辣菜,她根本吃不惯,更别说池耀。他曾经说世界上最难吃的佐料,一是辣椒,二就是芥末。 池耀一拍脑门说坏了,我忘记你不能吃辣的了。 梁昕水摆摆手说没事,我现在可以吃一点。池耀说真巧啊,我也是。 他没骗她,那些红红的辣油他居然吃得面不改色。 梁昕水面色苍白,她吃了两口就咳嗽个不停,眼泪鼻涕呛得满脸都是,特别狼狈。他无奈地说你明明不会吃还逞强。 梁昕水恨恨地说连你都能吃得下,我为什么就不行?! 阿容眼见他们两个快吵起来,连忙起身说我再去做一份不辣的吧,很快就好。 池耀等阿容去厨房,悠悠地来了一句:“那是多久前的事了。阿容无辣不欢,我天天吃,肯定习惯了,你怎么能和我比。” 他愿意迁就她的饮食,那是他的温柔。 原来彼时的温柔真的可以成为此时的利剑,痛得一剑封喉,什么委屈都说不出口。 梁昕水闷头吃菜,被辣椒逼得泪如雨下。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就像个神明,对命运有了前所未有的洞悉,那就是……她将不再和池耀和有任何关系。 他已选择走进别人的风景。 梁昕水放下碗筷,吐着舌头说吃饱了,我去外头逛一逛。说着一溜烟地跑出客栈,蹲在外头使劲洒了几把眼泪。 正当她哭得天昏地暗,头顶突然有人说:“你是……梁昕水?” 她丢脸地抬脸,一张白里透红的瓜子脸映入视线。她呆愣了好几秒,没认出这姑娘是谁。 “认不出我了?我是叶子啊。” 叶子? 脑壳忽然有些疼痛。 梁昕水按住脑门,火车的轰隆声碾过她的记忆……斑驳明灭的灯光里,错位的记忆慢慢矫正,这张被刻意忽视的面庞,无法抑制地从记忆里的死角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零散的碎片拼凑成真相,无孔不入地出现在她和池耀的片段里—— 叶子首次出现,是她和池耀冷战。她从他的口中,听他说隔壁班的叶子身材发育得很好,腰细有胸腿还长。 那一年毕业,池耀最后和叶子一起去了重点。 他骑着单车,叶子坐在他后座。从梁昕水身边骑过。当时她背着大书包,灰头土脸地走在烟尘滚滚的街。 她长满痘痘的照片被挂在学校橱窗,被评头论足一番,根本没有人出来保护她。事实上,池耀的手机屏保始终是叶子。 大四那年他和叶子情人节吵架,池耀打给梁昕水电话,却一片沉默。梁昕水当时脑袋一热,什么都不考虑,直接买票去大理,但因为太临时只剩下站票。颠簸一路,出站时腿都没知觉。池耀说陪他看一场电影吧。她默不作声地就跟着他来到影院,买了两张《那些年》的票。 影片开场前的黑暗里,池耀面如死灰地说,我和叶子分手了。因为她想留在北京,而我想留在大理。所以这一回,是彻底的分手。 梁昕水手足无措地想抱抱他,忽然池耀的电话响,那一个仓促的拥抱就被扼杀在念头中。 池耀哥们打来电话,拜托他帮忙照看急性阑尾的女友。池耀十分不好意思地冲她道歉,梁昕水大手一挥说你去,都是朋友嘛,人家现在情况比较危急。 都是朋友嘛。 梁昕水想起自己虚伪的笑容,错位的记忆还原矫正,这么些年……其实自己,根本不是池耀喜欢的人。 他喜欢的人,分分合合那么多年的人,是叶子。 而她至始至终,只是他身边的一个朋友。那些刀光血影伤筋动骨的纠缠,都是她脑内的独角戏。 她刻意抹灭掉叶子,想象自己才是和池耀牵扯最深的那一个人。 因为这个人生生割断了她和池耀的所有可能,带给她人生巨大的阵痛。她不知道怎么缓解,只好当作叶子从没来过。 【生命里最舍不得,藏得总是最深】 一切的幻想要倒回朦胧的雨天,少年插着口袋堵在教室门口,雨滴和记忆使他青涩的脸庞更加面目不清。 冷战未结束,梁昕水视若无睹,想越过池耀进教室。 映着淅沥声,他低低地说了一声:“喂,你想我去哪一所?” 梁昕水心头一颤,想回答他,却害怕泄露心头的秘密。生命里最舍不得,藏得总是最深,且不让人知道。 于是她模棱两可地说,随便你啊。心中却无比希冀着,他会选择自己。 背后是短暂的沉默,池耀低声说了句哦,转身离开。缓慢的脚步声踏着那天的雨,好像有什么安静地流失了。 最后,池耀和叶子去了重点中学。 梁昕水跑到天台哭了很久很久,风声把哭声传到很远的天空那头,却传不到在乎的人的心里。 她红肿着双眼推开大门,哪有人骑车等着载她,有的只是热辣的明光下孤单单的影子。 梁昕水告诉自己,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聊天的人又少了一个。 如果一切只止于此,或许也不会有以后漫长的幻想。只是她没有想到,池耀会拉下脸,再跑来找她。 虽然找她的原因……是由于叶子。 他惹叶子生气,不知道该怎么道歉。这才想起来从前总是惹梁昕水生气,但最后好像她都会原谅他。他于是问她,我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把你哄高兴了? 梁昕水心头五味杂陈,该怎么开口解释,因为我喜欢你,哪怕你冷着脸对我百般不好,但是你远远地冲我微笑,心头的雪就可以融化。 她当然没这么说,而是胡诌一通,给他出主意让他们和好。 他们之间的冷战,到这里才算真正结束。但他们的关系已经纯粹到一清二白,只是朋友。心怀鬼胎的人,只有她一个。 池耀依旧会不怀好意地喊她小矮子,只是他单车的后座不属于她,他想保护的人不会是她,能拨动他喜怒哀乐的人更不可能是她。她只是他的恋爱回收站,那么多年,每当他们有矛盾了,他都会第一时间找她。叶子总是在他面前嚣张跋扈,他受了委屈,又不想放弃,每次在她这里得到治愈,再精神抖擞地去当叶子的大树。 而她这个傻子就真的兢兢业业地恪守着和事佬的身份,饮鸩止渴,只为了能呆在他身边。那些年,她独自上学,看书做题,努力考第一,再没喜欢过别人。青春早从那天起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她像一株植物,阳光已走得太远,只能眯起眼臆想,不然根本活不下去。 越是平静,就越是不甘心,却又不敢打破现状,只好替自己制造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在那里,他们是相爱的。 假如当时她暗示出那句挽留,是不是一切结局都会不同。 但有些心情在岁月里早已难辨真假,毕竟,这之中隔着连赤道都嫌多的日出与日落。 然而一看到叶子,空中花园一瞬间成为了碎裂的海市蜃楼。 她明白,自己不能再这么自欺欺人,太可笑了。 梁昕水狼狈地站起身:“你怎么会在这里?” 叶子尴尬地说:“我来……旅游。”顿了顿,“还有……我听说他结婚了,所以来看一看。” “你知道他客栈吗?我带你去吧。” 叶子剧烈地摇头:“……我,我有点怕。” 她搅着手指,细瘦的背上一个沉重的旅行包。整张脸憔悴不堪。难受的人……不止她梁昕水一个。 最后她们互相交换了电话,走的时候,叶子说她已经辞了工作,却没有人雇她当老板娘了。梁昕水返回客栈,脑海里闪过叶子悲伤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告诉了池耀。 “你知道吗?她也来了。” 池耀手头的动作一愣,“谁……?” “还有谁。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看起来怪伤心的。” 池耀呆坐了一会儿说:“那她怎么不来找我。” “她说她害怕。害怕什么,你也知道的。谁能受得了自己那么喜欢的人和别人卿卿我我啊。” 梁昕水双手交叉,手指不动声色地掐着手背。真疼。 “其实……我告诉你吧。”池耀叹了口气,“我没和阿荣结婚,毕竟这是我哥们的女朋友,哪怕我和叶子分开了,我也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主要是我想看看,用这招,能不能把叶子给激将回来。” 他抬头看着天空,眯起眼,声音中弥漫着深深的不舍。 “我和她那么多年了,哪能说放下,就放下。” 梁昕水愣了片刻,哭笑不得地把池耀从椅子上踹下去。 “你这小子……你居然设了这么大的局!把我也骗进去!” 知道他没有结婚,内心有刹那的窃喜,但随即是更大的隐痛。那又如何呢?那个深刻烙印在他心上的人……并不是她。 她的爱依旧是无望的。 脑海里划过叶子的话:她已经辞了工作,却没有人雇她当老板娘了。 梁昕水知道,只要她告诉池耀叶子已经回心转意,他们就不会错过了。不然按照叶子那个性格,她可能悄无声息地骄傲走掉,而池耀可能就真的放弃她。 心底有个不甘心的声音在作祟:不要说,不要说,就让他们错过吧。 【错过你就像遇见一场白日烟火,美丽却不合时宜】 梁昕水在床上辗转反侧,叶子消瘦的脸和池耀惆怅的表情不断交叉反复,涨满她的思绪。 如果他们错过了,最难受的人,还是池耀。 而她只是希望他能永远活得像个没心没肺的大男孩,像少年从前,他盖住她的脑袋,飞扬跋扈地喊她小矮子,神情里充斥着明媚的快乐,将她俘获。 哪怕这份快乐她没资格给予,但她依然有权利去当阶梯,让他登上极乐。 梁昕水打开手机,给叶子发去一条短信,告诉她,其实池耀根本没结婚,那是他为了激将她的愚蠢把戏。 接着,她敲开池耀的房门,果然里面是一张单人床。他睡眼惺忪地说姑奶奶,大半夜你搞什么? 梁昕水翻了个白眼,我在操心你的幸福! 她一五一十地把叶子的原话讲给他听,再把叶子的电话给他。沉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姑奶奶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她故作潇洒地回到房间,关上房门,跳进被窝。 楼底下,池耀握着电话按出拨打。不消片刻,他顶着个鸡窝头穿着背心裤衩激动地往门外跑。 楼上昏暗的房间里,被窝在微微发颤,清凉的月色里传来似有若无的抽泣声。天一大早,隔壁房的人顶着熊猫眼出来,对着池耀抱怨:“老板,你这客栈是不是闹鬼啊!一直听到有人在哭!” 池耀瞪大眼:“哇,你可别吓我!” 说着,往叶子的身后一躲。叶子嫌弃地推推他,嘴上嘟囔着你个胆小鬼。 梁昕水刚出房门,就看到他们相互打闹,看上去……已经和好了。 多么似曾相识的画面。 十六岁,他们第一次吵架,他来找她,问怎么办。她帮他出主意。 十九岁,她知道他和叶子约定去北京,她也偷偷填报。 二十一岁,她熬夜帮他抢火车票。 二十三岁,她横跨大半个中国,颠簸地去安慰他。 她真的,已经习惯当和事佬的角色,可是这一回,真的有一点难受。 梁昕水走下来,若无其事地对叶子说,该喊你老板娘了。 叶子害羞地把头垂下去,池耀郑重其事地说,这些年多亏你,谢谢。 你谢什么啊,神经病。我们是朋友嘛。梁昕水哈哈笑着说。 池耀忽然注意到她手上的行李,惊讶地问,你才刚来就要走? 梁昕水说对啊,这回我估计你是真的没问题了,所以放心了,走了。 你会从此和心爱的人蜗居小城,而我将继续流浪。 只是遗憾如鲠在喉,梁昕水提着箱子头也不回地跨过门槛时,脚步一顿,她手心握成拳,松开,又握成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问。 “池耀,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你还记不记得当年,你问我,你该去哪所学校?” 池耀一怔,慢慢点头。 “如果当年,我对你说,我们去同一所学校,你会答应我吗?” 池耀握着叶子的手微微一颤。 短暂的沉默后,他说了一句话。 远处忽然有人放烟火。大白天的,震耳欲聋的响声盖住了他的声音。 然而梁昕水还是听到了。 他们站成两端,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逆光下的池耀好像还是当年黑着脸气自己无视她的少年。 而梁昕水就那么猝不及防地蹲下来,哭得像当年的那个小女孩。 隔着那么震耳欲聋的响声,她听到池耀一字一句地说,小矮子,如果你喊我,我一定会去的。 她泪眼朦胧地仰起头,头顶有烟火的声音。可日光明媚,烟花的星火像被天空吞噬,什么都看不到,只听见噼啪的余响。 那么美,惊心动魄,却放错了时候。 就像我遇见你,在还不懂得怎么放下矜持的年纪。喜欢像盛大的烟火,在心里起起伏伏,可是捉摸不到。于是仓促地放你远走。 等到明白过来的时候,你已经盛开在别人的夜空。我只能贪婪地偷看一眼,却怎么也够不到了。 没有第二个傻兮兮的梁昕水,在她错过时来挽回他们。 梁昕水站起身,抹抹眼眶说眼睛进沙子了。她看见逆光下的池耀仿佛回到当年,那个少年挥挥手,对她说,再见,我会想你的。 再见,你这个总是欺负我的捣蛋鬼。 如果有机会的话,在晚上放一次烟火给我看吧。 第30章 在五月的织里流浪 【那是想象中南方的远山】 距离高考前两个月,众高三党水深火热,而梁姿却身在千里之外,一个名叫织里的小镇。 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是很普通的一个晚自修,她优哉游哉地掏出地图,盯着那些无论记多少次还是会混淆的国家轮廓,突然间扫到了那个名字。 织里。柔软地像一首诗。 她一拍桌子,对同桌李琪琪说:“我要去那里旅游。” 同桌李琪琪正在苦背历史,直翻白眼:“高考没完你就想毕业旅行太自虐了吧!” “不。我现在就去。” 班主任早就对她这个吊车尾丧失了拯救的信心,一颗心全系在优等生身上,比如她的同桌。当老班批准她无厘头的请假时,那眼神简直在说你为什么不直接退学算了。 她也想退学,但还差两个月就能拿毕业证。这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两个月,班上每个人都岌岌可危地恶补文综,这种紧迫的氛围太压抑,她受不了,索性逃出生天。反正她已经用两年半的时间摸清了自己不是学习的料。 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高考,都想考大学。她的愿望很简单,只想在南方开一家小店。 织里就在南方,这里有很多的童装批发市场,还有老街,大海。 她出生在北方内陆,从来没见过海。下了火车就紧张莫名地直奔那儿。通往海边的路上很荒凉,她只在沿途看到一家小店,上面挂着简陋的招牌:租睡袋,寄明信片。 梁姿拐进去,朝店家要了明信片,一张写给她同桌也是她最好的朋友李琪琪,一张寄给章池,另一张,写给何玮瑄。 她抓耳挠腮半天,笨拙地憋出一句话:“我在织里的海边,原来南方是这样的。和我想象中差不多。” 最后她又向店家租了睡袋,在海边清冷地度过一夜,次日清晨返回了织里镇。逗留了几天,她打算继续南下。临行前的那天,她忽然很想再回海边看看。 抵达海岸时天色深蓝,她将睡袋撒手一扔,抬头忽然看见远处的海滩边有一只孤零零立起来的睡袋。拉链正好打开,有人弓背出来,往她这里看。 她还在想是谁和她臭味相投,那人的脸就隔着长长的距离,像起伏的海浪一点一点逼近,清晰。 眼睛白底黑墨,与想象中只有南方才拥有的远山相似。此刻身上弥漫着海水汹涌的潮湿味。 他在背光中,朝她弯了弯眼。 她颤巍巍地开口:“……何玮瑄?!” 【你有看过紫色的晨曦吗】 梁姿会爱上南方,对南方的一切幻想,都是起源于何玮瑄。 那时高中刚入学,她想改变自己不合群的体质,决定主动出击,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加入学生会。她准备了很长的演讲稿想竞选宣传委员,但是面试时出了岔子。 那张竞选稿在她紧张地不停跑厕所时,终于一不小心被打湿了一整面。 她慌张地用纸巾擦,结果连稿纸也擦破。同等候的人斜眼看了她一下,发出一声幸灾乐祸的轻笑。梁姿顿时脸涨得通红,将稿子揉成一团塞进手心。 就在她打算起身走人,坐在她旁边的人将自己的演讲稿递到她面前。 她惊讶地侧过头,迎上一双白底黑墨的双眼,身上带着一股属于南方般温柔的气息。 何玮瑄扬扬下巴:“拿我的稿子念吧。” “……那你呢?” 他自信满满地笑:“我可以即兴发挥。” 当然最后,她没有选择要那份竞选稿。然而她结结实实地体会了一把被拯救的心情,就像久旱的北方落了一场南方的雨,从此干涸散去,心花怒放。 可是何玮瑄却是李琪琪最喜欢的人。 等她意识到自己也身陷何玮瑄的泥潭,已经来不及了。彼时他们是朋友,隐藏感情就像隐藏喷嚏那么艰难。李琪琪看出不对劲,就旁敲侧击地问她,她慌张地谎称自己喜欢的是他的同班男生章池,这才堪堪把事情圆过去。 此时此刻梁姿扯了扯自己的脸,不是梦。又扯了扯他的脸,不是海市蜃楼。 “你……”脑海一片混沌,她劈头盖脸地就骂,“你没病吧……快高考了你知道吗……” 何玮瑄气定神闲:“那你为什么到这里来。” 她好笑地回答:“我不打算上大学,难道你也不打算?高材生?” 出乎她意料,他居然点头了,说:“我要出国,不打算高考了。本来也想着旅游的,看你在这里,就想着说不定能碰上,还真是。”说着从裤兜里掏出那张明信片,在她眼前一晃,摸着鼻子笑。 原来他是没有后顾之忧才来的。 梁姿在没听到理由之前,惊喜地想入非非。当时她想起了《醋溜族》那部电视剧,那个叫小黑的男人在阳台上弹吉他,淡淡地唱着:我绕了整个地球,只为找到你,别无所求。 果然就是电视剧而已,他找她,只是顺便。 梁姿忽略掉那不自然的失望:“高富帅就是高富帅,逃课都比我有底气。” 他皱着眉头:“所以你现在跑出来到底是怎么了?” “我又没钱出国,我爸估计连我出来都不会知道。我打算等6号回去考个试就算完。” 何玮瑄一副三观被颠覆的表情:“……那你之后怎么办?” 梁姿拍了拍自己的睡袋:“来南方,开一家店终老。” 何玮瑄若有所思:“听上去好像不错。” 梁姿叹了口气:“算了吧,你们高富帅永远理解不了的世界。”她扒开睡袋钻进去,就露出一个脑袋。何玮瑄捧腹笑:“你这样看上去好像一个粽子精。” 梁姿打了个哈欠:“我要等日出,你滚回自己的睡袋去吧。” 何玮瑄比起她明显对海更有兴趣,二话不说就屁颠颠地搓着手往自己的睡袋走去。于是两个睡袋隔得老远,各自为政似地盘踞一隅。 真是一点都不浪漫啊,在海浪安静地拍打声中,她如是想着就睡着了。被冻得惊醒时,她听到了嘈杂的烟火声。迷迷糊糊地抬起头,头顶是一片紫色的天空。 【我们中永远都隔着一个人】 何玮瑄站在远处放烟花,她用力大吼了一声:“大半夜你放烟火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他满脸委屈地转过身:“……你不是要熬夜等日出吗?” “可是我困了。” “那好吧我不放了。”他默默地抱起剩下的几桶烟火嘀咕,“亏我看你睡了想浪漫地叫你起来跑大老远的小店大半夜把店主叫醒还让她给狠训了一顿顺便敲了我一笔竹杠。” “高富帅你嫌钱多给我好吧。”梁姿毫不领情地打了个哈欠,在他要转身的时候又叫住他,“对了,之前忘问你要去哪儿留学?” “……荷兰。” 梁姿无意识地说:“那算是北方吗?” 何玮瑄微微怔楞道:“比北方更北。” 她更困了,迷迷糊糊地说:“你怎么要去那种鬼地方啊。我还是喜欢南方,温暖潮湿……”接着她的意识就沉入了黑暗。 那一天,她醒来时已经太阳照到屁股。她没能见到晨曦,但半夜里昏昏沉沉时见到的紫色烟火遍布的天空,仿佛就是日出的颜色。 以及他转过头的刹那,好像天空中的紫色全都收势,顺着他的眼光,铺天盖地地将她包围。 还好睡袋后他们坐上空荡荡的班车再度回到织里镇内,梁姿在车上忽然收到了李琪琪的短信。 “我跟你说!!何玮瑄这几天没来上课,他会不会是病了?!真奇怪,你们都走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 梁姿的心咯噔一下,瞄了眼身旁的何玮瑄,心虚莫名其妙地爬上心尖。 何玮瑄看她盯着短信发呆,将毛茸茸的脑袋凑过来边带着试探的口吻说:“难道是你男神给你发短信你看痴了?” 梁姿来不及收起来,尴尬地说:“不是章池,是琪琪奇怪我们都不在。” “是她啊。”何玮瑄一愣,恶意地笑:“你就告诉她我和你私奔了。” 那个笨蛋似乎从来不知道李琪琪对她的心意,抑或是知道却装聋作哑。梁姿并不肯定,她对天翻了个白眼,径自发短信:“那样的笨蛋生病也很快会好的。” 他全程盯着她按完发送,撇嘴说:“你干嘛不老实告诉她我们在一起?” 梁姿认真看了他一眼:“这样子别人会误会的。” 在寄出那张明信片之前,她根本没想过何玮瑄会来。这是让她肠子悔青的一件事。恨不得座位底下有架时光机能让她钻进去把那张明信片拦下来撕掉。 她指的别人是李琪琪,然而何玮瑄却误解了。 他看着窗外漫不经心地肯定说:“你怕章池知道。” 【我也不想独自流浪】 隔天之后,梁姿又收拾了行李,打算继续南下。何玮瑄郁闷地说:“就不能在织里多玩一会儿吗?” 她立即撇清说:“你继续啊,我没让你跟我一起走。” 于是他沉默了。一路傻不啦叽地跟着她去了火车站,还不停问:“你不觉得你漏东西了吗?” 梁姿奇怪:“我从不丢三落四。” 最后他把她掰过来,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他气呼呼地说:“你漏了我啊。”之后他摸了摸鼻子:“我怕一个人旅行。你就带上我吧。” 梁姿叉在口袋里的双手默默地握成拳头,她在售票口对何玮瑄说:“你去找个位置等我,我买好票就来。” 何玮瑄眼睛一亮,欢天喜地地乖乖地走开,她在窗口对着一排时间表发愣,售票小姐蹙眉催促着:“你到底买不买啊?” “……麻烦给我两张2点半去杭州的票。” 她将钱缓缓递过去,忽然咬牙说:“等一下,另一张改成1点半去上海,谢谢。” 售票员递过来两张票还附带着两个大白眼球。 何玮瑄坐在位置上专心地玩着手机,看她走过来毫不知情地冲她笑。梁姿心一抽,若无其事地在他身边坐下。把那张杭州的票递给何玮瑄。 他瞅了瞅说:“杭州不错啊。我们到时候去西湖断桥好不好。” 她艰涩地点点头说好。 他又反过来问:“你真决定了去杭州?真不想上大学了?” “老妈子,你要问几遍,我没钱也没那智商。” 何玮瑄拨了拨刘海,轻描淡写说:“如果给你一个机会,和我一起去荷兰留学呢。” 梁姿呆然地看着他的侧脸,尔后小心翼翼地笑说:“你玩我吧。” “我说真的。大不了我打工出你的学费,绝不靠我家。” 候车厅的广播打断了她如麻的思绪:“一点半由织里开往上海的列车即将发车,请还未检票的旅客朋友们尽快检票上车。” 梁姿泄气地握紧了手里提早去上海的票,手心里全是黏腻的汗水。 “这算施舍吗。再说,我不喜欢北方,更何况那比北方更北。”她起身抓住包,“我去上个厕所。” 何玮瑄有些失神,垂着头嗯了一声。 她混入熙攘的人群里,在最后的点过了检票口。隔着落地窗,她模糊而小心地眺望低着头的何玮瑄。忽然间,他抬起了头。 梁姿吓得胆战心惊,扭头蹦上了车。 她至始至终没有看清他的表情,也不知道他是否看见了她。但她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他惶惶地独自坐在车厅角落,张皇失措地张望着不可能回来的她。 坐在车上不久后,何玮瑄发来短信问:“你上厕所没带纸?这么久不出来。” “……我已经走了。” 她忐忑地盯着手机,再没有收到何玮瑄的回信。她忽略心中紧抽的怅惘,如释重负地想,这样算是把他还给李琪琪了吧。 而他们只是朋友,短暂的织里,紫色的晨曦,还有恶作剧揽过的肩头,已经是每日买彩票突然中了50元的意外之喜。 高考前一天,她回到了学校。 刻意经过高三十班时,她探头探脑,并没有发现何玮瑄,倒是看到了章池,他平常地朝她打了个招呼:“谢谢你的明信片。” 她装作很高兴地说:“你收到就好。” 他咳嗽一声,低下头指了指作业就把她打发走了。回到教室,没有人来问她为什么离开这么久,连李琪琪也对她这两个月的动向毫不关心,专心地捧着一本历史书。 梁姿尴尬地坐下,对她说:“我回来了。” 她连眼皮也没掀,从鼻腔发出一声嗯。梁姿莫名心虚,胡思乱想她难道知道了织里之行。但她又一再安慰自己,也许仅仅是高考逼近,所以才反常。 【你是一匹野马】 事情比她想的还要糟糕。 高考完后,李琪琪真的是有意疏远了她,而她不敢去问原因,怕真的是自己预想中的答案。她此刻异常后悔自己没有告诉何玮瑄让他保密。而从那天在火车站将何玮瑄独自抛下后,他也没有再来找她。 梁姿觉得,她搞砸了所有她珍视的事。 一个月后,她打开自家大门,发现何玮瑄坐在门口。他拍了拍屁股站起身,单刀直入:“我明天去荷兰。九点半的飞机。” 梁姿觉得自己的五官全部僵硬了,挤在一起,像涂上了沉重颜料的小丑。她小心翼翼地哦了一声:“你不生我的气了?” “当时有一点。”他故作轻松地说,“你就是匹野马,除了章池没人可以拴住你,这么想我就稍微平衡点了。” 她没有反驳地低下头,和他强颜欢笑的眼神失之交臂。 “虽然他不愿意来拴你就是了……”他阴险地补充。 何玮瑄离开后,她借此发短信问李琪琪试探:“你知道他明天要走了吗?” 她慢吞吞回道:“我知道。但其实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你不喜欢他了?”梁姿无比震惊,心中一直恪守的城池被一句话轻描淡写地攻下。 “我一直不敢告诉你……你走后一个月,当时你们都不在,我压力很大。当时陪着我的是章池,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一直没看清自己喜欢的到底是谁。至于何玮瑄,他是我一直执念的得不到。” 她愕然,那天章池闪烁的眼神,李琪琪不敢直视她的双眼,脉络分明地连成了一串。 她猛然想起当初李琪琪对她旁敲侧击时,她顺口说了章池,李琪琪一愣,笑容有点僵硬,说章池人不错啊。还怂恿她大胆去告白。 “我知道你会生气,所以我最近一直躲着你。”最后李琪琪万般斟酌地发来一条短信,梁姿抱着手机笑倒在地,几乎喘不过气,直笑得把何玮瑄走后喝过的啤酒都笑得从眼里流出来。 她尊重感情的先来后到,重视她和李琪琪的友谊,所以从来就压抑了对何玮瑄的感情。到头来人家却一点也不这么想。当初怂恿她和章池在一起的人是她,后来捷足先登章池的人也是她,绝不手软。 但现在知道还不算晚,梁姿把闹钟调好,却睁眼到天亮。 期间她的脑海一直盘桓着一句话:她要告白,她要为自己活一回。就算有成千上万个李琪琪都休想再撼动她半分。 这天早上她差点睡过头,一路风驰电掣地赶到了飞机场。 她茫然地奔进机场大厅,看见了一撮扎堆的人影。李琪琪,章池,还有何玮瑄的同学。李琪琪看见她有一瞬间的不自然,放下她和章池交握的手说:“梁姿,你来得好晚。他已经进去了。” 她呼吸急促地说:“不可能!不是九点半吗?!现在才九点啊!” “就是九点的飞机。” 梁姿冷静下来,望着机场的落地窗,窗外一架飞机遥遥起飞。真是现世报,现在轮到她被何玮瑄耍,看着他从眼皮底下溜走却无法告别。她深刻意识到何玮瑄就是个睚眦必报的男人。 所有人都走出了飞机场,只有她一个人还仰头张望,却怎么也看不见飞机了。 她头一次觉得,原来天空和大地的距离,那么远。 【因为你就是南方】 梁姿对着何玮瑄留下的邮箱,像写明信片一样抓耳挠腮半天憋出了一句话: “如果是你的话,我愿意和你去更北的北方。你读书,我开一家小店。 因为你就是南方。” 这原本是她打算亲口告诉他的,梁姿虔诚而颤抖地检查了好几遍,始终没有按下发送键。勇气和冲动似乎和飞机一起飞去了荷兰。她在想要不挑个最好的时机,比如生日再发过去。 她开始找工作,无论去哪个地方开店,自己的积蓄是必不可少的。 梁姿辗转了很多地方,商场,餐馆,最后在便利店稳定下来。某个深夜人很少,她打扫好卫生坐在柜台上刷手机,点进何玮瑄的博客。 这个博客是新的,全部都是英文。她看不懂,但看懂了照片——何玮瑄身姿笔挺,人模人样地参加着学校的迎新晚会。下面有几个外国女生回复,她依旧不懂,只看懂了可爱的颜文字。 完全无爆点的博文,却让她手脚冰凉,如坐针毡,焦虑地如同夜色中寂静的蝉鸣声。 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她看不懂。 忽然间手机铃声响起,她为何玮瑄专设的铃声。他元气的声音从遥远的北方传来:“我跟你说,我刚参加完这所学校的晚会,特别好玩。你现在在干什么?” 她抓紧手机:“我在便利店……刚搞完卫生。” “……哦。” “哦什么哦,搞卫生也很好玩。” “……那我也回去搞!” 这时有人推开大门,从货架上捞着两盒泡面过来。梁姿无奈地切断电话:“我要工作了,下次聊。” 回去后她打开那封未发送的信,苦笑着一字一字删掉。 她能够梦想一辈子开一家小店,而他不会一辈子读书。他终究会去很多地方,就像那张照片,他衣冠楚楚地穿梭在衣香鬓影里,而她穿着汗味的衣衫蹲在角落里擦一块污渍。 他们最没有差距的岁月已经像烟蒂,在校园的烟灰缸里燃尽。 她此刻才清醒,自己一直执迷粉饰的原因并不是李琪琪。她和章池没差别,都是挡箭牌。真正的原因,是她太自卑。 她自卑地不愿意面对自己学习差,就一走了之故作潇洒。她追求不到梦想,就说服自己平淡是真,开一家小店就很好。而面对喜欢的人,她始终觉得自己配不上。 她逃离他,是为了逃离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羞耻感。那张照片像一道流火烧尽她的脑子,将最深的黑暗曝光。 一个月后,梁姿有了男朋友。就是那天捞着两盒泡面过来的人,叫马齐。 挑中他的原因很简单,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和何玮瑄有几分相像。还有,他并不高不可攀。 至于有些人,能路过就算福气了。 【友谊地久天长】 有了男朋友这件事,她始终没有告诉何玮瑄。 第二年的暑假何玮瑄决定回国,那阵子她打工特别卖力,蠢蠢欲动地想给他买一件礼物。于是辞掉了便利店的工作转去了麦当劳外送,虽然要熬夜,但钱多。看着存折上像函数一样迅速增长的数字,她特别有成就感。好像她和何玮瑄之间的距离,也随着那数字缩短了。 然而太拼的后果就是身体吃不消,凌晨三点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骑着车送外卖,放松了警惕心就感觉异常疲惫,下一秒和拐角的电瓶车撞上。 她觉得脑震荡和骨折都不痛,当医疗费用掉后,她躺在病床上看着存折才特别痛。 何玮瑄打电话过来:“你总算肯接我电话了?” 她支吾着搪塞:“我最近忙着打工。” “我都知道了。”他忽然掐掉了电话,病房的门突然打开,何玮瑄就明晃晃地站在门口,像太阳,一瞬间刺目得她想掉泪。 梁姿很窝囊地拉开被子盖住自己的脸说:“我已经死了,有事烧纸。”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隔着被子握着她的手,叹了口气:“野马,你的蹄子坏了,还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吗?” 他说的很轻很轻,就像附在她耳边,又说得她的心酸酸的。 梁姿瞪着被子,身体笔挺挺地躺着,就像一樽木乃伊。 “你不是还要三天才回来吗?” “你出车祸了,我等不了。” 这一句话像针扎在了穴道上,她激动地蹬了下腿,疼得忍不住叫了一声。何玮瑄顿时紧张地面如土色。 “我我去找医生!” 病房一时安静下来,忽然又有脚步声,接着被子被拉开,马齐的脸正对着她,好笑地说:“姿姿你在干嘛?捂着被子?” 梁姿扭曲着一张脸看着他。 门口纷至而来杂乱的脚步声,何玮瑄带着医生和马齐狭路相逢。 马齐看到医生粗神经地说:“姿姿你脚又不好了吗?!” 何玮瑄看着她,重重念了一遍马齐刚才的称呼:“姿姿?” 她深吸了一口气:“……他是我男朋友。” “噢……噢。”何玮瑄局促地应了两声,脸上拉出一个僵硬的笑,即刻嘴角又垂下。一时间在他的脸上只能看到嘴角在不停地拉锯,似乎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放表情。 最后他什么都没说,很快闪出病房。 第二天他又跟没事人似的出现,梁姿欲言又止地看着他,最后什么都没说。能说什么呢,告诉他,马齐是你的替代品吗。多么可笑。 她本想给他买一条很高档的领带,配上那天照片里的正装,那绝对是世界上最贵气优雅的少年。但如今……她绝望地再瞅了一眼自己的存折。 出院后拖着半条残腿在路上深思送什么,她用余光描到一家音像店。 片刻后她走出来,手上多了一盘CD,《友谊地久天长》。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贪睡而晚点了一班公交是天意,错过飞机错过告白是天意,买不起领带只安心当个朋友,依旧是天意。 更是她的怯弱。 【去年今日此门中】 何玮瑄收到她的礼物后,意味深长地呢喃着那个CD名很多遍,最后言简意赅地评论:“好名字。但如果,我不想做朋友怎么办?” 梁姿似笑非笑:“那我们就不能天长地久了。” “反正这个礼物不算数,你坑我呢。” “喂,你别得寸进尺啊!” “我好不容易才回来一趟啊……”他睁大眼,楚楚可怜地看着她。她翻了个白眼,口气却软了下来:“那你想要什么?” “你。” 梁姿像被触电,头发都惊得竖起来。 “别这么大惊小怪。我指你借我几天,陪我去旅行啊。”他嗓音喑哑,小心翼翼地像在钢丝绳上行走,而身下是万丈深渊。 她鼻子一酸,用力地点头。 可谁知道,她最终没有去成。她多想和何玮瑄再度去什么地方流浪,只有两个人。 然而她那个没出息成天鬼混的老爸终于有了踪迹,却是在医院中风。 她矛盾了好几天,但无论如何,她老爸就算再窝囊,她不可能扔下他。这冷冰冰的现实就像横劈入美梦的一把刀,提醒着她,他们的差距就是天空和大地,比几万英尺还远。她要烦水费电费医疗费,而他依旧是骄傲的少年,可以心无旁骛地上路。 一切好像和当初一样,她满腹心事,却什么都不想讲,因为那莫名其妙不想被看低的骄傲。她只是言简意赅地发短信说:我有点事,去不了了,你一个人去逛吧。 很后来她才明白,之所以那么多次和美满擦肩而过,都是自己那不合时宜的自尊在作祟。 那一个夏天,她不知道何玮瑄去了什么地方流浪。她只知道他很快又回去了那更北的北方,从此鲜少联络。 而她要照顾中风的老爸,生活更加负担。马齐一直陪在她身边,她终于能很好地把马齐从何玮瑄的阴影下脱离,试着认真接纳他。至于何玮瑄,是碌碌浮生里片刻的臆想,无法再和现实接上轨道。 难得休假的时候,马齐突然对她说:“你不是之前一直想去旅行吗?我们去吧,你想去哪里?” 她长长地沉默了,最终决定去织里。 他们轻装上阵,回到了织里的海边。 她一直放不下忘不了那年紫色烟火的天空,于是在半夜里马齐熟睡的时候,她从自己的睡袋里爬起来,学着何玮瑄敲开小店的门,把老板娘从被窝里拖出来。 大妈横眉怒目,怒气冲冲说:“你这丫头怎么和那混小子一样啊!专门喜欢半夜来扰人!” 她赔笑:“我就想买紫色的烟火。” 大妈怒哼哼地说不卖不卖,忽然凝住眼看着她:“我想起来了,你是好几年前和那混小子一起来还睡袋的丫头。” 梁姿诧异于她的好记性,大妈又说:“那混小子在我这里买了张明信片又不寄,说如果你来了就给你。他就是个神经病,来了两次,每次都半夜来敲我门!买一堆烟火在海边放!吵死人啦!还放了好几天!祖宗哟,赶都赶不走!” 然后一张宁静的海面明信片事隔好久,艰难地寄到她手上。 她想翻过来看背面,却抖着手抓不牢,一次次掉在地上。大妈怪异地看着她说:“你小小年纪帕金森喔?!” 她蹲下来,贴着冰凉的石地,才把卡片翻过来。 背面只有几行简单的字。 “给野马: 你说你不喜欢北方,我多想对你说那我就来南方,陪你开一家小店,租睡袋给别人,半夜就去海边放紫色的烟火。 可是那年你有章池,这一年你有马齐。 我告诉自己我在织里等你七天。可今天已经第八天了。 你最终没有来我的草原。” 那一年,何玮瑄收到明信片,以为她出了什么事,一意孤行地和家里人说要来织里,但以去荷兰留学为代价。他到织里后,在海边的睡袋里日夜守了好几天,生怕错过。 又一年,他放了七夜的烟火,最终在漫天的灰烬里,孤独地盘腿看着海浪。 她错过了和他相守的机会,却还给他独自翱翔的翅膀。这样没什么不好,世事总是拆东墙补西墙。 可是她为什么难过地直不起腰。 最后梁姿软磨硬泡,在铺子里买到了紫色烟火,抱到了海边,在空旷的上空一个皆一个绚烂地放。但再多,也不再是那一年他等待时放过的烟火。 马齐被烟火吵醒,睡眼惺忪地从睡袋里爬出。他揉揉眼睛,正对上梁姿红肿的眼。她怔然地望着那似曾相识的白底黑墨,恍然看见了那远山般的眼眸,在那没有月亮的寂寞黑夜,他转过脸来,天地紫色都被收势,连同她。 那紫色慢慢晕染过来,回忆慢慢模糊,化成一滴灰烬,散入海里。 他弯弯的眼眸也随着那灰烬消散,在她的今生中蒸发,失去。 如南方北方,不再交界,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