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单芭蕾 文字:语笑嫣然 摄影:波西摄影工作室 一朵盛开在墙角的花 白色的纹路 香槟玫瑰和身体的弧度 倾斜阳光靠近眉宇的深处 是在惦记着什么吧 不如 不如摘花占卜 古老的魔法将麻雀变成公主 而你 就是童话最真实的救赎 蕾丝的花边从来不会妖娆 白色舞鞋是天真的预兆 仿佛袖珍的精灵 扇动透明的羽翼 穿越清晨第一滴露水 留下白皙的勇敢和骄傲 有人会喜欢你的眼角眉梢 你闭上眼睛 拒绝吹捧或贬低 在天空和地面的间隙 像远离雕琢的璞玉 你只要一个观众 一个就够 那个人是存在的吧 南瓜马车会带着你跟他流浪天涯 夜莺在丑小鸭的梦里 豌豆上开出小意达的花 光怪和陆离 没有什么不能到达 孤单的芭蕾 和忠实的评判 谁比谁绚烂 谁共谁浮沉或聚散 〈完〉 学校坐落在山脚。操场的背后,就是一片猫咪的树林,人家说,那林子森幽幽的,诡异的很。所以,当无聊的小女生们在教室里玩真心话大冒险,输掉的那个,受到的惩罚就是——到树林里拍照三张。 照片不要求技术含量,刷刷刷,对准三个不同的方位,按三次快门就及格。 女生穿着宽大的T恤,扎马尾,很郁闷的走在夜晚九点空荡荡的操场,角落里的秋千架没有人,兀自在风里荡啊荡。小树林漆黑一片,有蝉和不知名的昆虫的叫声。唉。这个世界不会有鬼吧,怎么可能有鬼呢,女生絮絮叨叨。 端起相机。 喀嚓。喀嚓。喀嚓。只觉得面前的一小片世界在闪光灯里跳跃起来。可是,且慢,似乎有什么东西出现在镜头里,站立的,面对面的。 天哪—— 那竟然是两个正在接吻的人,做了这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还不三十六计走为上。女生哎呀一声撒腿就跑。只听见后面的男生发出一里哇啦的吼叫,喂,是谁,给我站住。 女生跑得比兔子还快。 男生只能就着操场昏暗的光线,隐约看到她蝙蝠袖T恤的背后,印着一个硕大的字母S,她的辫子在初夏沁凉的晚风里上蹿下跳,像一尾受惊的鲤鱼。 伊索。 着名的伊索寓言的伊索。这名字实在很拉风。瑰宝一路走一路想。唉。她自己又何尝不是。王瑰宝王瑰宝,稍微一走音就成了国宝。 绿树阴浓夏日长。 楼台倒影入池塘。 天气好的可以激发人的诗性。可惜瑰宝心有怨念。她是替人家去唱黑脸的,她同寝室兼同桌的女生美夕,收到来自署名伊索的男生的情信:噢,让我爱你吧,不然——大熊猫开始冬眠,娃娃鱼飞向蓝天,扬子鳄撞沉航空母舰,白鳍豚爬向塔克拉玛干。噢,如果你能爱上我——中东问题出现巨变,联合国会议不再扯淡,伊拉克上空战云消散,恐 怖分子立马完蛋。 “很明显是抄袭。” 美夕跟瑰宝笑的前仰后合,捧着肚皮说他们绝对不相信这个伊索会有如此才情写出这么惊世骇俗的情信来,那么,连向自己喜欢的女生告白都要靠抄袭,还有什么意思,“瑰宝,”美夕嘟着嘴说:“你替我拒绝他吧。” 现在,瑰宝就出现在情信上约定的大操场,左边第二个秋千架,旁边有两棵洋槐树,离三点还差五分钟,伊索已经在那里了。本来以为会是个耷拉着脑袋有着强烈自卑表情的土包子,谁知道对方竟然高大英俊,笑起来在自信中还带点不羁。 瑰宝说:“对不起,美夕托我转告你,她,她不喜欢你。” 伊索显然很失望。自从瑰宝出现的那一刻,失望就写了满脸,他在集 会的时候看见漂亮的美夕,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可她拒绝了他,而且不是当面的,亲自的,只是让一个不相干的女生来敷衍的转达她的意思。连半点机会也不给他,他沮丧透了,并且,还有些许的愤慨,但为了保持风度,他很勉强的笑了笑,递出手里的小盒子,说:“即然这样,就送给你吧。” 女生没有接。 伊索眉头一皱,硬生生的把盒子塞到了发呆的手里。然后,头也不回的扬尘而去。盒子里是一条银色的项链,链坠是一个小天使,背着白色翅膀,很漂亮。 “唉,那个谁。”瑰宝第二次看见伊索,在从教室回宿舍的路上。人潮涌动。她轻轻踮起脚,犹犹豫豫的喊出对方的名字。 伊索停下来。 看着迎面来的女孩子,很轻易就记下了她,“嗨”瑰宝有些窘,丛书包里摸出那条天使项链,说:“还给你——”因为本来就不是给瑰宝预备的东西,带回去之后,想转给美夕,美夕也不接受,说人家既然送给你就是你的了,瑰宝觉得就像捧了一颗烫手的山芋。 “唉。你不是这么不给面子吧。”伊索嘴角一撇,说:“我可是男生,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来,像什么样子。” “可是——”瑰宝语塞,伊索却接着说,“不如这样,晚上陪我参加同学的生日会吧。就当是还我这个人情了。” “啊?”瑰宝更愕然了,但她是一个擅长逃避而不擅长拒绝的女生,通常谁如果当面对她提出请求,她都会说好或者沉默让人家以为她接受。这次就是这样,在伊索的催促下她亦步亦趋,穿梭在人朝里,向着校门的方向前进。偶尔有同学会打量她,她觉得那大抵是因为伊索的缘故,像她这么平凡的女孩子能走在伊索的身边,总归是有点奇怪。 生日会开在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里。十来个人,将酒吧占了个满,像瑰宝这样来历不明突然冒出来,立刻就遭到了伊索的同班同学们的质问。其中有女生认得瑰宝,就说你不是三班的王瑰宝吗?瑰宝笑着点头,是啊是啊,表情非常尴尬。 瑰宝的酒量很浅。 啤酒,三五杯下肚,脸就红了,站起来的时候还有点晃悠。可是,伊索说,通常喝酒会脸红的人其实是潜在的海量型,他说瑰宝是不会醉的,他给瑰宝倒了一杯再一杯,好像有意要灌醉她。渐渐的,瑰宝有些粘不住了,胃里翻江倒海得难受的紧。 突然,一个趔趄,扑倒在沙发上,有棱角的金属手镯不小心划到伊索的衬衫,衬衫立刻裂出一道十厘米的长缝。伊索眉头一皱,瞪着瑰宝,动了动嘴巴但没有说话,瑰宝嘻嘻的笑着,仰面看着伊索,这个时候酒吧外面走进来一个男生。黑皮肤黑衣裳,拨开了伊索,一把扶起醉醺醺的瑰宝:“搞什么,跟我回学校去。” “周禹?” 瑰宝碎碎的念男生的名字,男生周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将瑰宝像玉米棒子一样扛走了。伊索站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看着他们,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笑容。 【 好马不能吃回头草 】 时间很晚了,周禹不能进入女生宿舍,只好打电话让美夕来接瑰宝。美夕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点阴阳怪气:“你们俩怎么在一起?她为什么喝醉了?” “你先下来。” 周禹言简意赅。所谓闲谈莫说人是非,周禹一直都觉得作为男子汉大丈夫不可以在背后将他人的经历当做自己的谈资。所以,周禹把瑰宝交给美夕之后潇洒的走了,美夕扶着烂泥一样的瑰宝,看着周禹的背影,眉头就狠狠的皱了起来。 美夕喜欢周禹。 嗯,确切说,还处于暗恋的阶段。那都是被大家说成的。比如,哎呀你们关系不错嘛。你对周禹有求必应哦。周禹好像挺喜欢你的。美夕,你跟周禹很相配的啦。如此云云。渐渐的,美夕就觉得,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了。 但周禹喜不喜欢美夕呢,在美夕看来,还是一个谜。尤其是,刚才在楼下周禹将瑰宝递过来的时候,看到瑰宝的头发乱蓬蓬的,他顺手替她捋了捋,很轻微的一个动作,伴随着些许笑意,但在美夕看来仿佛有点深长的意味。 那是什么呢? 第二天。 瑰宝因为酒醉,头疼的厉害。左手拿着面包,右手拿着酸奶,一边走还一边不时的敲自己的脑袋。半路上就有人说话了: “嘿,当心把脑袋给敲坏了。” “啊?”瑰宝回过头,看见是周禹:“唔,那个,谢谢你,昨天晚上送我回寝室。” 周禹淡笑:“大家是同学,不用客气。”他似乎很刻意地强调同学两个字,这让瑰宝有点发怔。高中两年快要过去了,他们却很少跟对方说话。有时候在教室里不经意的眼神碰撞,都是尴尬地笑过去,或者假装没有看见。这样的同学关系,寡淡的就好像白开水。 沉默了一下。 瑰宝继续啃面包,然后又听见周禹说话:“那种场合,以后还是不要去了,不适合你。” “哦” 上楼梯。走道。转角。一个走前门,一个走后门。但瑰宝却听见第一排有女生说:“诺,看见没有,他们一起来的呢,还故意分开走。” 瑰宝心里纳闷,放下书包,问正在照镜子的美夕,“有什么新闻么?” 美夕似笑非笑的瞥了瑰宝一眼:“有人说,昨天晚上看到你跟周禹一路搂搂抱抱的,亲昵得很,猜想你们是在谈恋爱。” “乖乖。”瑰宝拉着美夕:“你怎么不帮我解释呢,我喝醉了,周禹送我回宿舍,就这样而已,你也知道的。” 美夕嘴角一扬,神态不屑:“清者自清嘛,反正是猜测,也没有凭据的,过两天就淡了。” “嗯,有道理。” 说着,瑰宝扭头看了看坐第六排的周禹,他正在认真的读语文课本,专心致志的样子看起来很威严。那天的早自习瑰宝感觉心情很浮躁,翻来覆去都是读那一页,讲的什么她完全不知道,她回想起两年前刚入校的时候,在教学楼门口跟一个傻头傻脑的男生撞了满怀,后来男生就向她告白说我喜欢你,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 那个男生就是周禹。 这件事情出了瑰宝和周禹,大概没有人知道。当时的瑰宝斩钉截铁地说我是不可能喜欢你的,我也不需要恋爱。 可是,后来呢,人群里不起眼的二愣子,原来可以像骏马般驰骋在球场,投篮的姿势亦潇洒漂亮。更要命的是他永远霸占了考试的第一名。无论瑰宝怎么削尖了脑袋,充其量也只是第二。某天的联谊会上二愣子弄了个时髦的刺猬头,穿水蓝色底版白色条纹的衬衫,松开两颗扣子,露出脖子上黑色皮绳和子弹的吊坠,小小的性感惊艳了全场。在那一刻,以往积聚的所有的光芒,陡然爆发。金灿灿的,耀了瑰宝的眼。 瑰宝后悔了。 可当初是自己一口拒绝的,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难道要低声下气的去跟对方道歉,或者承认我已经开始喜欢你了? 当然不能。 瑰宝很温顺。但那并不表示她没有她的坚持和骄傲。所以,从那时起,瑰宝就更加注意和周禹保持距离。几乎要从原来的尴尬变成陌路。但又怎么能够呢?白天黑夜都活跃着的,在教室,走廊,操场,甚至图书馆,食堂,抬头不见低头见,同学的议论,老实的夸奖,甚至白纸黑字的光荣榜。哪里都是他的名字,简直无法忽略。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奇怪的了,好像满世界都有他的影子哪怕从别人的嘴里听到他的名字,心都要微微的颤一下。 【 冰淇淋是属于自己的光明 】 瑰宝还能记得在小酒吧里一些零碎的场景。比如,她的手镯划破了伊索的衬衫。老师教的,损坏别人的东西要赔偿,所以,瑰宝买了件新衬衣准备赔给伊索。伊索傻了,看着面前这个马尾辫女孩,一股惭愧的感觉油然而生。 噢。 是的。你们都看出来了,这个伊索,有鬼。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就是从瑰宝代替美夕出现在操场的时候。瑰宝身着宽大的蝙蝠袖T恤,纯白色,只在背后印了一个硕大的字母S。这件T恤很特别。通观整个校园,估计也只此一件。 瑰宝还扎马尾。 那天,在月黑风高的小树林,拍照片的冒失鬼就是这么一身行头。而那个偷偷跟女生接吻的男生,没错,正是伊索。 所以,当伊索第一次看到瑰宝,心里就想,坏菜了,这个排骨精在他泡妞的现场出现过,还有照片为证,美夕能接受他么?她肯定将罪证给美夕看了,所以美夕才拒绝了他,连见面的机会都不给他。他心里很愤慨,但对方气定神闲好像压根就没有那么一回事。好吧,既然你要装,我就陪你装,看看你到底玩什么把戏,最好是再找个机会整一整你。让你知道我情场杀手鬼见愁的厉害。 所以,伊索借着同学过生日的机会,将瑰宝骗去了酒吧,故意灌醉她。当然了,那绝对不是电视里面演的男生灌醉女生然后想要怎么怎么的,就只是觉得喝醉了之后不但身体很难受,而且发酒疯的样子也十分不雅,会遭到别人的取笑。 可是没想到瑰宝似乎完全不觉得自己是被整蛊了,还好心好意的买了衬衫来赔偿自己,伊索因此有点惭愧,还有点糊涂,不知道这个女孩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难道是自己认错人了?她不是那个拍照的女孩? 困惑的伊索没有收下瑰宝的衬衫。他说:“一件衬衣而已,我像那么小气的人吗?”瑰宝咬了咬嘴唇:“可是,既然买了,你就收下吧,我拿着也没用处。”“有用。留着送给你未来的男朋友呗。”伊索扬了扬眉,“唉,对了,你现在没有男朋友吧?” “什么?”瑰宝有点脸红:“我看上去就像那种找不着男朋友的女生吗?” 伊索哈哈大笑:“当然不是,只是觉得你一定是个好学生。不会轻易谈恋爱的那种。” 瑰宝撇了撇嘴,“嗯,如果谈恋爱,会被老师和家长唠叨死的。” …… 就这样,似乎算是相逢一笑泯恩仇了。伊索问瑰宝:“要吃冰淇淋吗?我请客。” 这话说到瑰宝的心坎上了,立刻就点头:“我要士多啤梨口味的。” “草莓就草莓嘛,装什么香港人。”伊索嘟囔着,给瑰宝买了一盒草莓冰淇淋,不知道为什么,瑰宝觉得那冰淇淋特别甜,散发着扑鼻的清香,她吃过之后将盒子洗干净摆在电脑桌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那条没有带过的天使项链,她觉得盒子比项链更有意义,因为那好歹也算是伊索送给她的,真正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了。 项链是浸沐着别人的阴影的奢华。冰淇淋是属于自己的光明。 英语课。 瑰宝正在打瞌睡,频频点头像小鸡啄米,美夕突然推醒她:“唉,我那天看到你跟一个男生在小卖部吃冰淇淋。” 瑰宝呵欠连天:“那就是伊索。” “哦,是他呀。”美夕若有所悟:“你们俩好上了?” “没有没有。”瑰宝的瞌睡醒了九分,“我们只是朋友拉。”然后将她跟伊索之间发生的事情都向美夕说了,补充一句:“其实他这个人不错的,你应该给他机会。” 说得轻巧。美夕想,我给他机会,谁又能给我机会。不由得瞟了一眼周禹所在的方向。“瑰宝,我觉得你们俩还满相配的,不如试一试吧。” “啊?不不不,他只是送我回寝室而已,我喝醉了,真的,就只是那样而已。”瑰宝涨红了脸,连忙摆手。 美夕却愣了:“我是说你跟伊索。” 瑰宝低下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她竟然以为美夕在说她和周禹,她紧张得从头顶到脚尖都在打颤。 那么,跟伊索,有可能吗?与其这样莫名其妙的对周禹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情绪,倒不如抛开他。也许伊索就是来拯救她的呢?美夕是她那么好的朋友,她断然不能跟她在周禹问题上闹出什么别扭来吧。可她又怎么知道美夕的私心呢。她不过就是想支开她,想支开全班所有的女生,恨不得周禹的身边只剩下自己一个。 【 将恋爱当做一种成全 】 渐渐的,瑰宝想恋爱了。 因为下雨的时候有人撑伞,天热的时候有人送冰淇淋,都是那么美好的事情。虽然在这个还有点小封闭的学校里,长辈们都强调说高中生谈恋爱为时过早,高考就像革命一样重要。但是,心里面的小苗苗,碰了雨水,就要疯长,那渴望怎么抵挡得了。 再次碰见伊索。 瑰宝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嗨,我想看加勒比海盗,你陪我去好吗?”伊索显然是措手不及,愣了一会儿,点头:“好。” 那天,电影散场之后,伊索吻了瑰宝。那是她的初吻。她的心使劲的跳。脸红的像煮熟了的螃蟹,这个比喻不够文雅,但伊索说很形象,他牵着女生的手就仿佛要对她做出一辈子的承诺:“王瑰宝,做我女朋友好吗?” 瑰宝没有点头,没有摇头。 有一天。 瑰宝在小面馆碰上忘记带钱包的周禹,她很慷慨的替他解了围。那是继续醉酒事件之后,跟周禹之间又一次比较值得一提的交集。 周禹因此欠了瑰宝两块钱。 这两块钱,接受的话显得瑰宝太小气,可不还又显得周禹的人品有问题,所以周禹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他说:“瑰宝,我请你吃饭吧。” 瑰宝答应了。 却不是替自己答应的。因为吃饭那天她带上了美夕,不明就里的美夕看到周禹的时候非常惊讶。心怦怦的跳。然后瑰宝谎称自己还有别的事情,丢下美夕跟周禹迅速地溜出了餐馆。透明的落地玻璃遮挡不住周禹的愕然和美夕的羞赧。瑰宝站在街的对面,静悄悄的,看着两个人逐渐拉开了话匣,逐渐笑靥如花,悬着的心,慢慢沉下来,却沉进比平地更深的山谷里。 人来人往。 瑰宝黯然的叹了一口气。 何苦来哉?那莫名其妙的自尊心还真要人命,竟然宁可撮合周禹跟美夕,也舍不得低头向周禹承认自己的软弱。或许还有伊索的原因吧。他们接吻了,虽然没有确定彼此男女朋友的关系,可是他们常常在一起,嬉笑玩闹,互相关心,分享生活里的小秘密,他们的暧昧可是浓的很呢。所以,不如就这样继续下去,成全了别人,也释放了自己。 美夕说,她跟周禹的关系又近了不少。她说都是瑰宝的功劳,她甚至将自己喜欢的书签送给瑰宝作为答谢。 书签很漂亮。 可是,瑰宝看着,总觉得碍眼。她的笑容尴尬,僵硬。偶尔偷眼望一望周禹,说不出的酸涩滋味。 同时,也有一些关于伊索的流言蜚语传到瑰宝的耳朵里,说他这个人其实很花心,喜欢逗女孩子,暧昧的对象一大把。 “我也只是他暧昧的对象吗?”瑰宝问。正在玩电脑的美夕回答:“人家说了要你做他的女朋友,是你自己不同意,干嘛去相信那些污七八糟的谣言,我就觉得伊索这个人不错,唔,是很不错。” “切,你除了看过那封抄袭的情书,你还了解他什么呀,干嘛老是替他说好话。”瑰宝嘀咕。却突然听见啪的一声,自己的电脑屏幕全黑了。 电脑坏了。 瑰宝对着漆黑的电脑屏幕坐了半晌,脸色比苦瓜还苦。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要修理吗?这么重的东西,去哪里修呢? 这时候,美夕站起来:“暂时用我的吧。我要出去了,约了周禹吃饭。” “哦。”瑰宝想了想,侧过头来:“周禹好像蛮懂电脑的,要不你让他来帮我看看吧?” 美夕的眼珠子骨碌一转,似笑非笑:“干嘛不找伊索,这可是他发挥作用的大好时机,看看他对你的事情上不上心,也看看他有多大的本事吧。”这话有弦外之音么?是不是说,周禹已经是我的了,你王瑰宝跟他非亲非故,别叨扰了他甜蜜的生活?瑰宝挤了挤眉,看着美夕的背影,没有说什么。 宿舍楼下是等待的周禹,瑰宝从阳台上探出脑袋就能看见他。恰好那个时侯他也抬头,看见瑰宝,尴尬地笑了笑。瑰宝又将脑袋缩了回去。 【 照片和日记的秘密 】 我发誓,瑰宝绝对不是有意要查看美夕的隐私,她只是以为看自己朋友的照片没有什么大不了。所以,她在那一堆一堆的照片里,看到了这么一张:漆黑的树林,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正在热烈的接吻。因为照片有点曝光过度,还有点模糊,只能够看出男生就是伊索,而女生整个都被一团白光遮住了,只从身高来看,有点像是美夕。 不,那就是美夕吧。瑰宝想,她自己的电脑,不放自己的照片放谁的,原来她跟伊索竟然熟到这种程度了,难怪那么卖力的夸奖他。可她喜欢的人不是周禹么?她既然跟伊索接吻又为什么要鼓励自己跟伊索谈恋爱? 瑰宝的脑子里一团糨糊。 照片的属性里,显示日期为5月19日,是在伊索给美夕递情书之后,可实际上照片是在玩真心话大冒险那天晚上拍的,是5月3号。一直存在相机里,晚了半个月传上电脑而已。瑰宝没有参加那次的游戏,那天晚上她请假回家了。而美夕因为衣柜的门锁坏了,打不开,她只好拿了瑰宝的T恤来穿,所以,其实当晚拍照的那个冒失鬼是美夕而不是瑰宝。美夕害怕事情闹大了对方要找她算账。没有将照片公开。5月17号,她看到伊索跟瑰宝吃冰淇淋,5月19号,她整理相机将里面的照片,放大到电脑上,才发现那个接吻的男生竟然就是伊索。 吃惊之余,美夕没有将事情告诉瑰宝,因为,她想,无论伊索是不是传言中的花 花公子,只要瑰宝跟他在一起,瑰宝有了男朋友,周禹就能够死心。 是的。 美夕知道瑰宝跟周禹之间的那点小故事。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的。而是瑰宝喝醉酒的那次,自己说了胡话,美夕刨根究底,趁着瑰宝昏天黑地的时候追问前因和后续。最后瑰宝说高一那年的英语书里还夹着周禹写给她的小纸条。美夕翻来看了,是约定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的,她才不得不相信。她在清幽的夜色里看着渐渐熟睡的瑰宝。坐在床沿,很久很久。 伊索发来的短信,约瑰宝到甜品店吃冰淇淋。瑰宝说电脑坏了没有心情,伊索立刻就像神勇小飞侠一样出现在瑰宝的寝室门口。 “我来帮你看看。” “嗯。”瑰宝有点怔。看到伊索,不得不再次想起美夕电脑里那张照片。 而检查的结果是,伊索将瑰宝的电脑整个搬走了,搬到商城的维修部,维修的技术人员妙手回春,很快就使电脑恢复了正常。但是他又搬着电脑回学校之后天已经黑了,天黑之后男生是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进入女生宿舍的。所以,电脑只好寄放在伊索的宿舍里。 就那样,伊索不小心偷看了瑰宝的日记。 所有的文字,密集的,稀疏的,口水连篇的,酸溜溜文绉绉的,都在陈述着一个事实:瑰宝喜欢周禹。瑰宝将伊索当作转移她对周禹的注意力的工具。 一瞬间,夜色突然清冷无比。 【 一个巴掌也能云淡风轻 】 漫长暑假。 瑰宝没有接到过伊索的电话或短信,也没有在大街上偶遇他。这个时而恬燥时而深沉的男生,仿佛不曾出现过,以迅猛的姿态淡出了瑰宝的生活。 瑰宝也曾疑惑。 或者是,想着跟伊索之间零零碎碎的片段,不是不留恋。也不是太留恋,当中情绪非常复杂。 偶尔美夕回到家里来找瑰宝,照旧是眉飞色舞的描述她跟周禹的进展。他们似乎稳定了,约会,逛街,拥抱,亲吻,做着一切恋人们应该做的事情。 瑰宝安静的听,点头,很少附和。有时候,甚至要背转了身,偷偷的以恶作剧的鬼脸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那是炫耀么? 或者,暗示给瑰宝,不要再对周禹存有幻想,周禹已经属于她简美夕了。瑰宝感到可笑。分明是她在撮合他们,分明是她先将周禹淘汰,现在却换成她遭猜疑遭排挤。漂亮的美夕,到底要什么时候才明白,长久以来她的美丽她的伶俐,她的能说会道,能歌善舞,她的活泼大方,热情开朗,甚至她的课桌里一封连着一封的情信,统统都成为了自己羡慕的理由。 而现在。 现在有少年伊索,在求爱不遂的情况下,被迫改变初衷选择了后备的瑰宝。但还是在暗地里跟美夕接吻。就连曾经喜欢过瑰宝的周禹,也转而拜倒在美夕的石榴裙下。瑰宝觉得她得人生糟透了,处处是美夕的阴影,可美夕却还提防着她,真是莫大的讽刺。 新学年伊始。 白桦树依旧拔得老高,颀瘦的,就像瑰宝嶙峋的脊柱。瑰宝看过伊索两次。两次都有美夕在场,第一次是他们在学校对面的快餐店,说说笑笑好不热闹,第二次是球赛完结的时候伊索经过美夕的身边,美夕很随意的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笑了笑拧着瓶盖走开了。 “伊,伊索。”女生吞吐。 男生停止仰头喝矿泉水的动作:“咦,瑰宝,好久不见了。”是啊,真久,久得眼神里都有了陌生。仿佛从来都不曾熟悉。 他们一起走。 伊索汗淋淋的味道弥漫在青草气息的校园。为什么不找我,或者,你鞥美夕是什么关系。这种问题在瑰宝的喉咙里盘旋着,好几次要说出来,但总觉得难以启齿。突然,前面冲过来一个中年的妇女,照着瑰宝的脸就是一巴掌。 啪。 清清脆脆的声响,将瑰宝的心都震碎了,瑰宝忍了哭,捂着脸,狠狠瞪着对方:“神经病啊,你干嘛打我?” “我打的就是你,小狐狸精,放着好好的书不念,勾引我儿子。” 瑰宝愣了,看看旁边目瞪口呆的伊索。伊索回过身来已经是带着咆哮的姿态了。“妈,你在胡说些什么,这里是学校。” “哼——”中年妇女指着伊索,“人家都跟我说,我儿子在学校里最大的功绩就是跟女同学谈恋爱。我还不信,你说,是不是就是她。我真白养你了。枉我辛辛苦苦累死累活的,你就这么糟蹋我的期望啊,你看你那破锣的成绩,要是考不上大学,我这脸往哪里挂……” 围观的人逐渐增多。 瑰宝感到脸火辣辣的烧得厉害。不是因为那一巴掌,而是周围的人指点议论的目光。她稍微将头低了下去,却听见伊索响亮的回答:“妈,你要教训我,也不用打我的同学啊,她只是我的同学,只是同学而已。” 在偶像剧里,通常这样的情况男主角都会慷慨凛然的抱着女主角,道,妈,我就是爱她,我们的感情是至死不渝的,如果你硬要拆散我们,我们就私奔,甚至殉情。 可是,没有。 很久以后当瑰宝回想起当天的场景心还是隐隐作痛。那是她十八年来最难堪的一个下午,她独自在校外徘徊,不敢跨进那牌坊似的大门,害怕会有人认得她,指着她说她就是那倒霉鬼啊,就连美夕,她的好朋友兼竞争的对手,说话也仿佛带刺,她说,你跟伊索怎么会弄到这步田地哟。 瑰宝黑着脸,什么也没说。 周禹大概是听说了这个事情,他趁着放学后人很少的时候喊住了瑰宝:“还在为伊索的事情耿耿于怀吗?” “没有。”瑰宝辩解。 周禹又问:“你们分手了?” “分手?”瑰宝苦笑:“我们从来都没有开始过。” 周禹愕然:“不可能啊,你们,你们都接吻了。”但接吻并不代表在一起,就好像没有接吻并不代表我不喜欢你。瑰宝自嘲的想。 “谁告诉你的?” “美夕。她给我看了你们在小树林里接吻的照片。”我们?在小树林里接吻?那接吻的不是美夕跟伊索么?瑰宝惊愕的望着周禹,那轻轻低下的头,娓娓的一点叹息,落寞的眼神,似乎,是有什么未说尽的话。瑰宝唇角一扬,那挑衅的戏谑的表情,有点像伊索在电影院门口准备亲吻她的时候,她问周禹:“如果我没有跟伊索在一起,你会跟美夕在一起么?” “不,不会。” 周禹的声音,颤抖含糊,像足了两年前他向她告白的时候,那种窘迫和慌张。 但瑰宝却没有喜悦。 她突然意识到,其实无论周围的外表怎样变化,他的成绩如何优异,有多少闪亮的光环笼罩着他,他却仍然是当初刚进校时候的那个傻小子——他的性格,脾气,说话,态度,始终没有改变——瑰宝不喜欢那样的傻小子。 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周禹不是瑰宝的Style. 可她却被一些变化着的表象迷惑了,将周禹塑造成她想象中喜欢的男生的模样,以为那就是自己眷恋的。结果,到这一刻,周禹鼓起勇气间接表达了他依然喜欢她的事实,她才知道,这原来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至于美夕。 在那个瞬间,瑰宝感觉到自己也许胜过了美夕,美夕的小聪明小计谋,就算获得了周禹。也没有抹杀掉周禹依然喜欢瑰宝这个事实。瑰宝的嘴角轻轻扬起来。笑嘻嘻的拍了拍周禹的肩膀,转身大步流星的走了。 【 八卦少女的新闻终结 】 不要觉得还有疑惑,照片里跟伊索接吻的女孩到底是谁根本和剧情不相关。只要她不是美夕,不是瑰宝。 她只是客串的路人甲。 如果非得要说说后续,那就是周禹果断的跟美夕分手,美夕哭了,在瑰宝的面前,彻彻底底的展现了自己的软弱。 瑰宝觉得,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她重新接受了美夕作为自己的好友兼竞争对手的双重身份,她们复杂的友谊,仍在持续。 最后,伊索来找过瑰宝,为自己的母亲的蛮横向瑰宝道歉,瑰宝很和善的笑着。她说,我早就不计较了。 那时候,夕阳的余晖笼罩着伊索,他的轮廓很英伟,很俊俏。晚自习的预备铃声突然响起,瑰宝做了一个漂亮的再见的手势。 轻轻的转身走了。 伊索看着瑰宝的背影,其实,多想告诉她,那天,在母亲的面前是为了保护她,才说我跟她只是同学。他承认自己有些花花肠子,记录不良好。可那都是在爱上瑰宝以前。爱上瑰宝之后,他才相信,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个人会是自己命定的克星。 但那个人的日记里却清清楚楚的写着,我,王瑰宝,为了忘掉周禹,将试着接受那个叫做伊索的男生。 我,王瑰宝,不是真的喜欢伊索。 男生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安静的走廊,夕阳在尽头,沉下最后一缕金光。 ============================================完============================================= 何日君再来 文 / 语笑嫣然 有时,爱里隐藏着杀机,步步紧逼,步步血腥。乱世风尘的女子,索要的,也不过是耳鬓厮磨的长相厮守,殊料,命运多桀、红颜薄命,终逃不过一场劫难。 一. 到如今,在香泠的记忆里,总还是抹不掉官家给她的羞辱。偌大的一座繁华躁动的城,她走不出去,也无处去。个中的凄楚和怨恨,就好比掌心的裂纹,纠缠烦乱,而又泾渭分明。 那个时候,香泠以为,她跟官锦荣便叫做真心相爱了。到最后才明白,对方所有掷地有声的承诺,不过也只是说说而已。 官锦荣到底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而她傅香泠,跟着掌勺的厨娘,在官家做了三个月的烧火丫头,已然形销骨立。她这样的山野村姑,自小被父母遗弃,乱世中辗转,来到此处,求的也只是一个栖身之所,这样的背景遭遇,注定了官锦荣的大获全胜。一直到官家的老太太掘出了这段私情,毒打她,言辞间百般羞辱,香泠才看清楚,那个噤若寒蝉的官锦荣,原来是如此的懦弱没有担当。 彼时,夜深风寒,倾盆的暴雨像尖刀一样刺在身上,香泠昏沉沉的被丢在门外的大街上。官家的人,连一粒米都不允许她带走。 这段经历就仿佛一场醒不了的噩梦,让香泠风光于人前,却越发冷漠孤僻。那以后,她穿起奢华的舞衣,以撩人的姿态,在城中最奢靡的场所,乐满都夜总会的舞台上,日复一日唱着男欢女爱的歌。或浓郁,或凉薄。 到如今,两年过去,傅香泠的艳名已然街知巷闻。 二. 断掌女子,命犯孤克。横亘一线,截断尘缘。 这十六字的批语,从香泠懂事的那一年起,就像藤条一样缠绕着她,父母便是因此,狠心将她抛弃。香泠原本不信,或者说,她不甘心被区区的两句话束缚了人生。这样凄惨的预言,她甚至希望官锦荣可以打破。 却还是一场欢喜一场空。 谢了幕,在后台空荡荡的化装间里,香泠看着右手的掌心,突然只觉得寒凉。那也是第一次,香泠不得不承认,有关掌纹的恐慌,其实早已存在。 而香泠就在那样明确的恐慌里,发现窗户被人撬开,一个黑影落进来。 随后大堂的舞曲停了,桌椅碰撞,酒杯砸地,还有暴戾的声音嚷嚷着,说刚才有人在外面枪杀了黑龙会的当家,他们追踪凶徒至此,要对整个乐满都进行搜索和盘查。 三. 乐满都原本就是龙蛇混杂的地方,这样的场面,香泠可谓见惯不惊,轻飘飘的几句话,便唬得几个彪形大汉垂头丧气退出了化妆间。谁都知道,这位八面玲珑的傅小姐,与城中不少的达官显贵素有交情,如此女子,又哪里能够轻易就得罪。 等所有的人都散去,香泠也不理会,拿了手袋径自离开了。第二天,她收到一束鲜艳的红玫瑰,没有卡片或字条,第三第四天,仍然是这样。到了第五天,才有人主动来找她,笑盈盈地问,那些花你还喜欢吧? 香泠回头,看见一张陌生男子的脸。于是漫不经心地问他,你是谁? 他答,严颂升。 香泠微微一颤,惊的是此人来头不小。早听说那严老爷是个叱咤黑白两道的狠角,严家的广昌船运,霸占的是整个新界三分之二的码头。诸多的门派帮会,纵然心有不平,却碍于严家的势力,多半不敢噤声。 严颂升看香泠一脸的惊诧,轻轻挑起她的下巴,柔声说,你既然救我,难道还不知道我是谁。 香泠恍然,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广昌与黑龙会明争暗斗,已经不是一年半载的事情。黑龙会当家的遇害,严家人有最大的嫌疑,若当时能将凶徒捕获,就算撕破了脸皮血战一场也无妨,但如今没证没据,迫于财团和舆论的压力,黑龙会除了治丧和推举新任的当家,暂时未能轻举妄动。 香泠承接着严颂升轻佻的眉眼,想他必定是将自己当作媚俗的欢场女子,脸色黯下来,拨开他的手,冷笑道,我何尝是要救你,不过是厌恶黑龙会与日本人勾结,才故意作对罢了。严少爷,我傅香泠虽然也是攀龙附凤的女子,但我宁可找那些踏实正当的人家,怎么都好过惹上您这样的风云人物吧。 言辞尖酸,话锋犀利,却让严颂升笑开了怀。香泠也有些后怕,但见严颂升每晚都只是坐在大厅的角落,也不喧哗闹事,她才渐渐宽了心。她的歌唱完,他也离开,留下半截香烟在咖啡色的茶几上,剩余的火光明明灭灭,好象在释放着忧郁,又好象一种无声的挑衅。 四. 香泠问严颂升,你究竟想要怎样? 严颂升做出很无辜的样子,摊开手,反问香泠,什么怎么样,难道来听你唱歌的人,都要得到你的许可才能入场?他看香泠又急又气的模样甚是可爱,忍俊不禁,便又问道,是不是我在这里,吓着你了? 香泠知道自己辩不了他,又瞪他一眼,转身走了。严颂升却又在背后喊她,我喜欢听你唱歌,是真的。 自诩阅人无数,看淡了欢场,却还是分明的听见话中诚恳之意。心中凛然一动,牵了牵嘴角,重又转过身来,走到严颂升面前,问他,帮我做一件事情,以后,我可以随时唱给你听。 五. 没多久,官家的生意垮了,好端端的运货船,一箱一箱的海产,变成来历不明的私盐。老太太受了刺激,一病不起,下人们也卷了铺盖各自谋生,最后,只剩下官锦荣一人。 香泠挽着严颂升离开乐满都,司机为她开门的时候,她看见官锦荣的落魄谦卑。他们去吃消夜,然后严颂升带她去上水的别墅。官锦荣就那样僵硬的开着车,从后视镜里看着严颂升与香泠耳鬓厮磨,连汽车的喇叭也没有按了。 香泠心中别扭,问严颂升,你是故意找官锦荣来做你的司机对不对? 严颂升温和地笑着,依旧满脸宠溺的深挚表情。香泠,我这也是想替你出一口气罢了。香泠睥睨着他,昏幽的灯光撒下来,面色是蒙了尘一般的蜡黄。 你调查我? 严颂升抽一口烟,说,我也是好奇,想知道你同官锦荣一家到底有何过节,值得你拿整个人来回报我。 香泠摔门出去,在楼下客厅的沙发上躺了整晚,间中小寐一阵,睁开眼睛看见严颂升的背影,呢绒的薄毯边缘,似是留着他手指的余温。 香泠蜷得更紧了,恍惚有眼泪潸然的蜿蜒落下来。 却不知为谁。 六. 严颂升再到乐满都来,香泠避着他。她在台上轻歌曼舞的唱着卡门,眼神投在角落的那点火光上,总是带着嘲讽和戏谑。 男人不过是一种下贱的东西。 爱情不过是一种无聊的游戏。 香泠连续唱了几晚,这泄愤的歌词让她的笑容逐渐放肆,舞姿也更为妖娆。严颂升在后台堵到她,一把抓着她的手腕,几乎要听到清脆的骨头声音。他问她怎么突然冷淡起来。香泠说你就当我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吧。 严颂升却不肯罢休,硬是将香泠塞上车,带回了别墅。香泠哭着喊着,指甲在严颂升的胸前抓出一道道滚烫的红印,挣扎得没了力气,便收敛了所有的声音,奄奄一息的躺在那里,眼睛如铜钱一样张着,都是绝望和惊恐。 这个时候,严颂升离开了。走之前问香泠一句话,难道我从来都只让你觉得厌恶? 香泠又哭又笑,说,我只是利用你。 七. 逐渐平静下来。 角落空了,烟头与玫瑰都不再出现。男人的吹捧献媚,开始让香泠觉得腻烦。寂寞更甚。 官锦荣似乎也不做严颂升的司机了,香泠几次看见他,弓着身子拖一辆黄包车,经过乐满都的时候,又总要抬头向门内张望。 起初,香泠还有几丝仅存的欢愉,报复的快感让她掩面而笑。 次数多了,便也意兴索然。 有一次香泠喝多了酒,带着微熏的醉意,拦着官锦荣的车要他送她回家。官锦荣也不拒绝,扶她上了车。一路上,不管香泠说些什么,他一个字也没有应答。 但有一句,就像惊天的锣鼓,彻夜都在耳边聒噪。 官锦荣,你对我,是否尚未忘情。 八. 官锦荣,你对我,是否尚未忘情。香泠对着镜子,重复地说,仿佛有一种得胜的欢愉。她知道,这样一句酒醉的戏言,在官锦荣来讲,势必要撩出巨大的暗涌。她甚至给了他一张七点的门票,要他来听自己的新歌试唱。 有时,爱里隐藏着杀机,步步紧逼,步步血腥。乱世风尘的女子,索要的,也不过是耳鬓厮磨的长相厮守,殊料,命运多桀、红颜薄命,终逃不过一场劫难。 如此,炫耀已达极至。 官锦荣犹犹豫豫,终于还是来了,穿着他最体面的一套旧西装,只在一个不惹眼的角落坐着。严颂升也在,就在官锦荣的旁边,仍然是一杯红酒,一支烟。 香泠出场的时候,很多人鼓掌。 而他们只是沉默。 九. 曲终,满堂喝彩。香泠施施然的欠个身,以示谢意。却不想这一首崭新的曲子,原来是她在乐满都的最后一次演唱。 地下仓库搜出的走私香烟,让老板入了狱,众人只作鸟兽散,红极一时的乐满都夜总会骤然像寺庙一样荒凉。事实上这走私香烟的生意早就不是什么秘密,政府三番四次的查,却都因为风声走漏而扑了空。惟独是今次,香烟才刚刚运到,就已经人脏并获。 严颂升看着报纸的头条,拧了多日的眉总算舒展开,满意地笑了。是他检举了这场交易,打算在香泠落魄失意的时候讨她欢心。若一计不成,还有第二、第三计。严颂升相信,只要将香泠逼到无路可走了,他便也能够赢得她死心塌地的投靠。 然而严颂升此举,也令官锦荣得到一个赎罪的机会。他恳求香泠接受他的照顾,无论多少坎坷风浪,他说,我都不会再让你受半点委屈。 香泠叹息,你若一早就这样坚决,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十. 严颂升终未能遂愿。 香泠卸下浓妆,粗布麻衣的打点着官锦荣的起居饮食,那景况,仿佛更为从容祥和。她当掉的首饰,有他送给她的珍珠项链。于是暗中派人高价买回来,捧在手心,只觉得铅块一样沉重,透不过气来。 然后奋力摔在地上,饱满圆滑的珍珠一粒粒散开。 好象拼成了“官锦荣”三个字。 满屋子都是杀机。 十一. 香泠问官锦荣,能不能带我离开这里?官锦荣诧异,问为什么。香泠也不说,只是重复,请你,带我,离开。 官锦荣答应。 他已经是她千依百顺的奴隶。 在码头,约定的时间,香泠提着藤条编制的行李箱,却没有等到官锦荣。租屋,旧宅,修车铺,包括已经空置的乐满都,香泠都没有找到他。 好端端的一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连尸骨也没能寻得一把。这样的人间蒸发,香泠只觉得可怕。街道虽然繁华,车水马龙,鼎沸喧嚣,香泠走着走着,突然蹲下去,十指掩面,哭了。 十二. 那几日,香泠茶饭不思,睡也难安寝,面色憔悴了,已然形销骨立。严颂升来找她,只在门缝里就看见了她整个身子。 心疼不已。 严颂升说你跟我走吧,我会照顾你。 香泠摇头。 严颂升说有我一句话,严家上下,谁也不会嫌弃你的出身。 香泠还是摇头。 严颂升说为什么到了这样的地步,你还是不肯向我低头。 香泠望他一眼,又别过脸去,声音很虚弱的问他,你是想得到我的人,我的心,还是想要我为当初的傲慢向你忏悔? 严颂升哑口无言。 十三. 有人在海边捡到一具浮尸。有人在垃圾站挖出半截下肢。有人因为谋杀罪名成立而判终生监禁。有人因为帮派之间的纷争遭乱枪射死。 或许官锦荣就在此列。 又或许不在。 香泠等了半个月,等到心中大大小小的涟漪都消退了,她还是决定离开。 走之前经过乐满都,见有人正在往门上贴告示,原来这里卖给了一个赌场老板,随即便要拆卸装修。香泠心下凄然,缓缓走进去。 一步一个回忆。 最后走到没有灯光和音乐的舞台,话筒依然亭亭的立着,香泠手指抚过,细声哼唱起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角落里,骤然掌声响。 明明灭灭的火光,这一次透露的只是凄凉和哀伤。 十四. 她说,我要走了。 他欲挽留,说你难道一点也不曾念及我? 她垂下头,听他哀怜的重复着她的名字,香泠,香泠。她还是推开他,说,等你有答案的时候,再来找我。 严颂升苦笑,你是否在暗示,你会等我? 香泠没有做声。 那一天,附近的人都听见乐满都里混乱的枪响。 十五. 黑龙会的人果真不会善罢甘休。没有合理的途径,便用江湖的方式。当中胜负自难评说。一张一弛,一退一进,这样的纷争,原本就没个尽头。 崎岖乱世。亦歌舞升平。 很多年以后严颂升从一个卖花的小姑娘那里知道,女子掌心有一条横亘的手纹,谓之断掌,命里带煞,会克住身边所有亲近的人。 严颂升便想起香泠在他怀里的时候,鲜血淋漓,他抓狂地搂着她单薄的身体,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身体来为他挡那些穿心的子弹。 他怀疑,香泠是爱他的。 在彼时香泠没有说。她剩余的力气只够让她举起右手,手掌像昙花一样匆匆开过又凋落。严颂升带着这个疑问存活下来,不再亲近任何女子。到如今他的疑问骤然破开,衍生得更为凄烈缠绵。他跟自己说,香泠是爱他的,而非官锦荣,就凭她抛开断掌的预言,跟着他,便足以说明她对他的生死,其实并没有多在乎。 她在乎的,是他严颂升的安危。 在这么多年以后,原来,还是可以为了一个叫傅香泠的风尘歌女,于青天白日里,卸下所有的装备,彻底痛哭一次。 十六. 水落而石出。 严颂升悉心地将答案写在纸上,烧了,静默地立于香泠的墓碑前。 还是晚了。 1【语笑嫣然】和天使有关的青春事件 [三只光棍和吉利的拖鞋] 天一直很灰,在这里四季更迭的时光。是南方的小城,盆地边缘,抬头就是苍茫。 素素这孩子,有一拨又一拨的心事。她在网上开辟自己的疆土,写日记或者周记。 她厌弃那些青翠的山,说它们是原始的牢笼,她极渴望脱离。她常在梦里看见自己攀上了呼啦啦的火车,绿色迅速后退,风把她的头发扯成一匹狂乱奔驰的马,她却觉得她根本就是生出翅膀的天使,再不用管路易有怎样的败绩天体该如何运行,试卷都成了灰烬。 甚至,就在她着陆的站台,还有父亲耐心的等待。素素梦到这里,连闭起的眼睛都弯成了镰刀。 可是素素醒来,就发觉时针已经走到了七点一刻。她匆匆往教室赶,未进门,就听见教室的倒数第二排响起零碎的掌声。然后卓旭阳很慷慨地站起来,倒数:“五。四。三。二。一。” 早自习的铃声就这样欢快响起。 素素吹胡子瞪眼地坐到座位上,苗栋栋就捧着语文课本开始念诗:“轻轻地我踏铃声而来,带来压碎的饼干和忘了加糖的牛奶。”卓旭阳和苗栋栋同桌,笑得比罗汉还要夸张。 素素没好气:“苗书呆,跟卓少混得不错呀,越发伶牙利齿了。”苗栋栋抱拳:“却也比不上姑娘的铁睡神算,简直就是和铃声同步的卫星。” 素素拿手肘碰她旁边如蒙娜丽莎一样淑女的温婷:“你们就没一个人舍得喊我起床。” 温婷很委屈:“程女侠,我第一个起床就喊你,你跟我说火车还没到站。二丫扯你被子,你说我一会就补票,继续睡。我们也没办法呀。” 卓旭阳刚要发作,老班就戴着她的金边眼镜翩然而至,习惯性地将目光扫过来。素素周围就响起哗啦啦的翻书声,她很淡定地捋了捋额前的刘海,也开始朗朗诵读。 他们所在的教室,是高中部教学楼的至高一层,位于转角的走廊尽头,教室外面挂了“02级文科班”的牌。 城里的大人,思想陈旧的,放眼就是一大片一大片。他们觉得文科的孩子通常都是理化不好,被扫地出门然后学校就拿一个垃圾袋来装。他们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将来十有八九不是穷酸的秀才就是老板的小蜜,前途堪舆。 素素家里有一个小她一岁的表妹,理化分数加起来是个很吉利的数字,政治和地理却一直都很拔尖。于是曾提出高二转读文科,结果被父母骂了个狗血喷头。夫妻俩还疑心是素素在怂恿,就当着她的面,你一言我一语,活像是唱双簧,颂扬着他们那些神奇的腐朽观点。 素素心里的火,冒了三丈又三丈。 转天,素素看见自己试卷上鲜红的111,竟笑得岔了气。卓旭阳拍她的背,说担心她噎着。她就说她很想111可以变成88,两只拖鞋怎么也比三根光棍更具使用价值,更何况还是一双这么吉利的拖鞋。 卓旭阳叉着腰活像个圆规脚的杨二嫂:“程灵素,你在嘲笑我们!”素素一脸的愕然。卓旭阳说:“在座的就没几个不是光棍,你何必要说如此敏感的话题。” 喧闹的课间,因卓旭阳的这句话,满场皆静。随后又是一阵哄堂大笑。素素拿手指戳卓旭阳的额头,好气又好笑,一句话说不出来。 从那以后素素就一直在想,天纵使塌下他们都要像老鼠那样快活,比老鼠还快活。 不过高二的时光终究还是匆忙,尽管他们习惯性地沉浸在自己五花八门的游乐场,尽管高考两个字是不受欢迎的魔鬼党。但老班的殷殷嘱咐总会让素素有点忧伤。 她知道妈妈放一切的希望在她身上。她就是妈妈的天是妈妈的地。她更加不能让那些瞧不起她的亲戚们有说笑的话柄。 可是她的成绩在班里算不得好,顶多是中等,她心里着急偏又克制不了自己没心没肺的陋习,半学习半玩耍,她不知道,她的未来,要怎样努力才会是自己希冀的模样。 [为什么,就是不能想怎样就怎样] 那个时候已经出现新概念作文大赛,素素原本就喜欢写点她自觉很精致的小文章,也曾有网友对她的笔触加以“空灵”的赞赏。虽然那些关乎爱情,又铮铮然透出灰色忧伤的文字,绝对不会被老师认同。 素素是个双面的孩子,她有自己的想法和坚持。微笑的酒窝是素素的招牌,她把她的伤心和不愉快全都包裹起来,尽量不去打扰,她想它们最好就这样安静地睡觉。 十二岁那年,素素的爸爸毅然离开,右手撰着去珠海的火车票。爸爸曾经是素素的英雄,如今却让她美梦成空。 她记得爸爸第一次出川,回来就兴冲冲地对小素素描绘旅途所见。他说那列火车可以穿越一个山洞就变换出无垠的戈壁滩,就像素素的小学课本上写的那样,还有白杨。 后来爸爸不知道出了多少次差,陪她吹了十二根蜡烛就此远走。他说他要出去闯荡,就好象金庸的武侠,所谓闯荡江湖,扬名立万。 爸爸说,也许一年半载,也许永不再回来。素素看到妈妈的眼泪断了线,她就扔开爸爸的手,跑到院子里踢翻了她最心爱的太阳花。 小时候看童话,王子和公主总是能拿到幸福的证书。素素虽然不懂,却觉得又温暖又美好。 有的时候,爸爸削一个梨,切一块,放到正在织毛衣的妈妈嘴里,又放一块在她嘴里。她就觉得爸爸是当了国王的王子,妈妈是成为王后的公主,他们按照安徒生说的那样生活,好好幸福。 而她自己,也将步他们的后尘,等待一位王子,也和她过那样的生活。她小小年纪就看好爱情,但她不说,也不碰,所有的长辈都说爱情是学业的大敌。 后来素素知道,中国人有个迷信的说法,梨分不得,是所谓“分离”。 妈妈告诉她:“素素,你要相信爸爸会回来。就像散步,速度虽然慢了一些,但他总会累,会倦,然后就要想起我们来。” “妈妈,爸爸爱你吗,可他爱你怎么又舍得离开你?”素素说:“他还真是无情。” 事隔五年,妈妈的悲伤减轻,笑容也变得恬淡。素素的恨意逐渐在期盼和想念中消散。越是临近毕业,她梦见爸爸的次数就一次次增多。她猜想,爸爸也许真的就快回来了。 于是素素把这个亲身的故事写成两千字的小说,比起老师布置的作文,整整多出一千两百字,她觉得她就像完成一项巨大无比的工程,那几乎花去了她半个月的时间。 她去自己的网上日记本,其实那不过她申请的一个免费留言板。她给那次的日记命名为痴心妄想,她说她希望新概念大赛的评委可以给她最光荣的奖,然后她就不用整日整夜担心自己到底有没有大学肯收容。她也许就是韩寒第二。 网友们都祝福素素,这让她的心暖洋洋,充满美好的期待。 可素素最后还是连决赛的通知也没有拿到,苗栋栋说:“一定你的古文功底不够,文字就显得轻浮幼稚。”卓旭阳说:“一定是你玩得不够多,阅历少就没有那些沧桑。”两个人,三句话不离本行。 然后他们一致决定周末去故事村K歌。 那个时候学校有规定,高中的学生都必须住校,有舍管每晚查房。而白天通常都是满满的课,从清晨七点半到夜里九点四十。所以除了吃饭睡觉,时间都被学校强制性卖给了书本。 只有周末,那简直就是他们神圣的教堂。他们从星期一的凌晨开始虔诚等待,又在星期天的午夜黯然缅怀。 时间太慢,可你一旦催促,它又会快得停不下来了。 [疯长的水草,蹉跎谁的花样年华] 于是,这时间就奔跑到高中三年级的“涌泉穴”。 话是苗栋栋说的:“涌泉在足底,是最不具杀伤的压力,当它漫过了腹部的天枢穴,再从鸠尾到后脑勺的风池穴,最后淹没百会穴,嘿嘿,就不知道好日子还肯不肯与我们狼狈为奸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经过了卓旭阳整整一年的精心改良。 若在以前,之乎者也就是苗栋栋的招牌,还经常晃动一根手指,说子曰子曰。素素与苗栋栋初中就已经同班,到如今已然成为至交。“书呆”的外号还是素素不小心泄露的,以至于苗栋栋索性明目张胆继续他的古文生涯。 卓旭阳恼他,说孔子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他们同住一个寝室,卓旭阳白天就教苗栋栋说一些时新的词,从秀逗和搞笑到CS和星际争霸。夜里就蒙着被子连同寝室的另一个男生谈论起漂亮的女生和自负的男生。 有一次他们说起素素,苗栋栋拍着大腿说:“初一的时候老师点名,我听见他喊程灵素还真把我唬了一跳,我想素素她老爸一定很崇拜金庸。那要是我老爸可就惨了,你们现在就只有喊我苗人凤苗大侠了!”卓旭阳当下就从床上坐起来,很激动地说:“苗栋栋目前改造状况良好,整句话没有一个之乎者也,已经完全跟上了潮流。”后来还是舍管老师拿着手电筒扫射进来,他们才止住了说笑乖乖睡觉。 几乎整个高中部的人都知道,卓旭阳的老爸是县长。传说他家里的金山银山多得都可以买下城西那一整片住宅区。再加上卓旭阳颇有点接近陈冠希的模样,暗地里偷望他的女生还真不是屈指可数。那时最流行的便是递情书,娟秀的字迹写在浅粉色的信纸上,再喷上点仿冒的三宅一生香水,熏得旁边的人对卓旭阳又羡慕又嫉妒。 向然就是在这样浓厚的脂粉香味里,抬起了他低得快要碰到课桌的头。他的眼光狐惑扫射时,刚好配合了素素的东张西望。素素朝他轻轻淡淡点头微笑,他愣一下,便又放弃寻找,重新低下头去。面前是一张好象永远做不完的数学试卷。 向然是新生,开学的时候被老班领进教室。他的头发微长,左边的额前有很多参差不齐的短发,稍一低头就可以遮挡上半部的脸颊。以至于老班看他的眼神有些意味深长,把他安排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上。向然就拎了他污迹斑斑的书包一声不吭地坐好。老班跨出教室门口又探半个身子回来,很严肃地说:“向然你抽个时间去理发店把头发剪了。” 至于这后来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素素也不清楚。总之向然的毫发无伤,一直就是那个模样。老班也没有再当众为难过他。 素素对这个黑得像碳冷得像冰的向然越发好奇,甚至她连他的五官都记得不是很清楚。苗栋栋说向然的头就是张爱玲讲的那样,低到尘埃里去。素素猜想他也许有难以言说的伤,不似自己,可以筑出一道密不透风的墙,不给任何人观赏。 但时光依旧是疯长的水草,太阳出来月亮落下,来来回回算不清谁又蹉跎了谁几分之几的花样年华。 [脸红的天使,天使猪] 没多久,素素同寝室的另一个女生,周欣桐开始逃课。但她不会大段大段地逃,通常是逃了两节课又回来,再根据现场的情况决定下两节课的去留。 班长何宝来问素素,是否清楚周欣桐逃课事件的内幕。素素睥睨他:“我可是好人,我什么都不知道。”何宝转身的时候好象有些难过,卓旭阳拿食指按着鼻头,吐着舌头小声骂了一句:“何小班,有本事再去打小报告呀。” 厌烦何宝的,绝对不止素素和卓旭阳两个。此人当了两年的班长,据说全靠向老师打小报告博取欢心。班主任是老班,他便被称做小班,何小班。他脸上不写,心里多半也一直在愤恨。虽然是堂堂一班之长,越来越多的人不买他的帐。 除了温婷。 温婷暗恋班长,是五个月前素素发掘的惊天大秘密,她问温婷:“何小班究竟是哪里好,值得你一朵鲜花梦想与牛粪擦出火花?” 温婷当时就恼了:“我喜欢他,这不需要理由。”从此以后素素就再不敢在温婷面前数落何宝。她觉得温婷看何宝的眼神都是缱绻万千,本山叔叔说那叫“秋天里的菠菜”,素素于是暗自觉得好笑,亏她还被封为校花。 素素犹记得,当时初进校,她连地皮都还没踩热,温美人的名号就传遍了高年级的课堂。众多学长纷纷借着课间操,宁可绕道也要来检阅传说是否属实,之后就叹息得像吃不着葡萄的酸狐狸。很多人都觉得温婷的美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孤傲,宛如围墙上的蔷薇花,要攀折绝非易事,弄不好还可能动骨伤筋。 素素不明白,她曾经问卓旭阳,怎样的女生才逼得人不敢攀折。卓旭阳弄得像首打油诗:“外表美艳,才华横溢,气质动人,品质动心。”素素于是想起奶茶刘若英,她十几年来从未对任何人产生过如此的崇拜。“可是刘若英的外表也并不出彩啊。”她犯迷糊。卓旭阳就凑近她说了一句:“你比任何人都出彩。你是天使。” 素素的脸刷地就红了,她平生第一次,像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低着头,张开嘴也说不出话。继而卓旭阳拿出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姿态,嘻嘻哈哈晃着素素的脑袋:“喂,你不会以为我是在跟你表白吧,我可是举世推崇的王子,哪会牺牲自己来饲养一只天使猪啊。” 素素板起面孔不理他。她那一次和卓旭阳斗气足有十三天,除了老师要求他们前后桌练习英语会话,素素几乎就当卓旭阳成了透明。最后还是苗栋栋劝服了卓旭阳,说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让他硬着头皮向素素道歉,才化解了这段恩怨。 [向然,你的脸怎么脏了] 十一月七号,星期六。学校的课到下午四点终于结束。温婷喜滋滋地约到何宝一起去图书馆看书。素素答应妈妈这个周末回家,卓旭阳又一次很慷慨地拍着胸脯说:“一起走,我也要回家。”素素刚要应承,就看见向然从校门口出来。素素喊他,声音很清脆,她第一次发觉自己的声音竟然还能散发出甜味来。 向然看见她,轻轻地点头表示礼貌,然后又径直绕过他们继续走。卓旭阳露出戏谑的神情:“学什么不好,就学那谢霆锋装酷。” 向然的步子稍微顿了一下,素素疑心他是听到卓旭阳的抱怨了,曲着手肘往卓旭阳的肚子上就是一撞。然后她追过去,套着向然的步子和他说话:“卓少他胡说八道口没遮拦,你别和他计较。” 卓旭阳跟在背后,他觉得他真想一脚就踩扁向然的一部分身体,然后把他全部踩成一块皮,晒干了挂在学校大门口,像迎风的旗那样飘,以警示后来的人,绝对不可以装深沉。想到这里,卓旭阳竟然像傻瓜那样笑出来。 素素转过头,对他又是一顿眼神的毒打。 “向然,你怎么就不跟班里的人说话呢,你一个人在角落,多寂寞啊。”素素不知怎的就用了一个小孩子很避讳的词来说向然。向然先是略微一怔,但竟然露了点笑意:“你知道什么叫寂寞吗?”素素被问得哑口无言。 “我到家了,”向然说:“程灵素,再见。” “请叫我素素,”她微微笑起来的时候,酒窝显露的程度恰到好处:“同学都这样叫我。” “那,素素,再见。”向然觉得他像在跟一个小女孩玩文字游戏,心底那些或冻结或干瘪的壳小小地松动了一下,随即,还是死寂。 第二个星期周欣桐回学校上课,颇有些尴尬地说对何宝说:“以后都不逃课了。”一边还斜斜地瞟着角落里的向然。这个小动作却被素素逮了正着。她于是吃过晚饭就提早到了教室,她知道那段时间向然都会在座位上做习题。 素素的口袋里揣了一条阿尔卑斯的奶糖,打算贿赂向然。哪晓得向然一看见她扑闪的眼睛和搞怪的表情,就主动开了口:“周欣桐在十五号当铺做清洁工。我说她如果再不回来上课我就把一切留给老班来裁决。”素素张大嘴,夺了他手上刷刷挥舞的原子笔:“你怎么知道?” 向然的头稍微抬了一点,不屑地说:“我常去那里喝酒。” 在素素看来,好小孩是绝对不该去酒吧那样杂乱的地方。她从电视上看见摇摆机一样浑身晃悠的男女,暴露的服装和奇怪的发型,杯里盛满浑浊的液体,闪个不停的灯光比夜明珠还要暗。房子里没有脸,只有谁或谁模糊不堪的轮廓。 可现在向然竟然响当当地跟她说,他常去那间名为十五号当铺的酒吧。素素觉得就像彗星撞了地球,怵在向然面前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于是向然的头又再抬起了一点点,以至于素素隐隐看见向然左边的颧骨上贴着什么东西,她问:“向然你的脸怎么脏了?”然后就得到向然长久的沉默。 [向然说,我们都要勇敢] 这世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十二月,高02级文科班的话题有两个。皆和向然有关。 也不知道是谁带回的八卦消息,说向然是另一所学校过来的留级生。曾经因为一个女孩和街上的流氓混混起了冲突,被人家砍了两刀。命是保住了,就是没来得及参加高考,学校后来也因为这件事而拒绝收留他复读。 苗栋栋说这就像李寻欢的飞刀传奇。素素觉得不可信。 第二个话题就更加让素素忧心了。鉴于她是全班第一个和向然说话的人,偏又是女生,流言就开始造次。飞呀飞的,不知道怎么就飞进了老班的耳朵。 素素原本就是班里的重点看察对象,曾经有老师因为她上课小动作不断而向老班告了御状,再加上她经常界于迟到与不迟到之间抵达教室,引发卓旭阳等人的一阵骚动,老班连上课讲“红颜祸水”这个词儿都会有意无意多看她几眼。 “这么标致的女儿,可惜不懂得洁身自好。”老班在电话里这样跟素素的妈妈抱怨。当素素周末回家,妈妈在厨房一听见开门的声音,就拿了锅铲出来,拧着眉毛,很严厉地喊:“素素,你过来!” 素素此时难过得就只想哭,老班不理解她,怎么可以连妈妈也要怀疑她。“你听见我在叫吗?过来!”素素第一次觉得妈妈的声音吓着她了,她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我和向然什么都没有!没有!没有!没有!……”素素扔下书包哭着喊着冲出门去,妈妈在后面喊,她全听不见。她从城东走到城西,最后走到大桥上。那时的天已经黑了,是冬夜,温暖散得早,风吹得呜呜响而她的身上只有单薄的毛衣。她把羽绒服留在了家里。 素素靠着桥栏杆蹲下来,抱住膝盖,眼泪又滑了下来。她恍惚听到有人喊她:“素素。素素。”她悲哀地想会不会是爸爸。她宁可自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用一根火柴照亮一个愿望。那么她就能看见她亲爱的爸爸,在火的微光里对她说:“素素,爸爸理解你。” 是真的,小时候她的错误总是能被爸爸原谅。爸爸就很温柔地牵着她的手,细细给她讲事情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不对。妈妈在旁边暖暖地笑,那笑容,素素从十二岁以后就再没有看到。 那声音继续在喊她:“素素。素素。是你吗?”素素觉得过分真实。她抬起头,竟然看到向然,这个时候,和她同站在寒风凛冽的大桥上。 “向然,你怎么也在这里?”素素问。向然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膀:“我,散步。” 然后有很短小的沉默。 向然对素素伸出手,光线很暗素素看不清向然掌心的纹路,她听见他说:“站起来,不管怎样,你要是认输,就会让小人得志谗臣当道。”素素觉得他这话很在理,便抹了一把眼泪抓着向然的手站起来。 可是素素又觉得向然的手给了她这些年不曾有过的悲伤。那是在她爸爸走后,她第一次被另一个男人的手牵着,手掌包围她小小的拳头,俨然就有爸爸当年给过她的那样温暖。她于是又嘤嘤嗡嗡地哭了出来。这一次,是额头抵在向然的肩胛骨上。 向然慢慢地推开她,拉她走到一盏桥灯的底下。然后向然拨开他左边那一片垂下来的头发,素素就看见她当时以为是弄脏了的脸,竟赫然地蜿蜒着一道伤疤,从向然左边的颧骨,爬上他的眼角。她问:“那些传言是真的?” 向然点了头,半开玩笑地说:“拿你的伤和我比,你不可以再有哭鼻子的理由。” 素素忍不住要笑:“向然,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而不是成天都那么冷冰冰。” “所以我还是要谢谢你。” “谢我?为什么?”素素不解。 向然挠了挠头发说:“我也不是很清楚。也许,就因为你是天使。你有传染快乐的能力。” 素素在层层叠叠的夜色当中笑,还有向然拿大衣裹住她瑟瑟的身子。素素一路走的时候都在想,这样温暖,会不会就是爱情。她忽然有一种要亲吻向然的冲动,想要知道把自己的嘴唇放在另一个人的嘴唇上,心头会产生怎样的微妙。 素素仰着头问向然:“我可以吻你吗?” 向然犹疑,他说:“可以,就让你吻我脸上的这道伤疤。好让我们都要记得,记得要勇敢。”他于是弯下腰,把背弯成一条彩虹那样的弧,好让素素不费力气就可以吻到。 那天素素回家,妈妈在沙发上哭,哭得素素的心就像被盐水腌着那样难受。她说:“妈妈对不起,我不该那样任性。” 妈妈止住了哭,拉过她的手:“我只是想要你把事情讲个清楚而已,素素,妈妈怎么会不相信自己的女儿。” 客厅里没有开灯,就只有远处大楼上晃晃悠悠的探照灯,映着妈妈的脸,一阵清楚一阵模糊。素素不小心看见眼角的一些纹路,她竟从未这么仔细,看妈妈这些年被岁月打下了痕迹。 妈妈,向然说,我们都要勇敢。 [年少不识的愁滋味] 得到妈妈的谅解,再大的风波对素素来说也可以被忽略。她又摆出她那没心没肺的捣蛋样,回到她的死党卓旭阳和苗栋栋的身旁。只是她的床头灯延续到深夜十二点才熄灭,周末她不管回不回家都会拿一半的时间呆在教室啃书。 同时,素素也可以越发频繁地,单独和向然相处。她发现向然的成绩其实很不错,至少她提出的问题十个有八个他都可以解答。 向然的头发如今修得很整齐,露出他像蚯蚓一样的疤,看得久了,谁都不觉得难看。素素说:“向然,你没什么需要躲藏的。就算世界变了样,宇宙都恢复洪荒,程灵素姑娘都会站在你落脚的地方。” 向然想,这话好象是素素打了草稿编出来的,动听得很,念出来还压韵。但他其实备受鼓舞。他说:“整件事都不是别人想象的那样,我喜欢涵静,但我并不是传说中的地痞流氓。要说错就是错在我太好强,爱情,爱情哪里可以勉强。” 素素听得眼睛都要放光:“向然,你继续说,那个涵静不喜欢你是么?你缠着她,那些混混就打你?”向然很沧桑地叹气:“我就是舍不得她跟着一个流氓过日子。” 素素那天晚上躺在床铺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温婷咿咿呀呀地喊:“素素你干嘛老发出噪音啊,害我都被影响了。”倒是下铺的周欣桐表示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素素对她,还是有不能克服的惧怕。 这就要从素素的洁癖说起了。 素素四岁的时候,和爸爸妈妈回农村看生病的姥姥。素素坚决不肯进那种修砌在猪圈背后的厕所,再加上房子破,她觉得心里都在发毛,就一个劲嚷着要回家。可她一喊姥姥就咳嗽,她越是吵得厉害姥姥就在躺椅上越是翻腾。妈妈被她气坏了,抡起右手就扇了素素一个耳光。虽然很轻,只是想唬住她。可素素那时起就恨透了农村这样的地方,连同农村里的人。到素素六七岁的时候,家里人才知道这孩子原来和她爸爸一样,是有洁癖的。 分科以后调整了宿舍,素素没想到自己会和农村女孩周欣桐住一间屋。她于是提出换宿舍,老班问她原因,她打了很久的腹稿,终于还是灰溜溜走出了办公室。当时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斗败的公鸡,眼看着周欣桐春光明媚地躺在自己床对面的下铺。她说不出一句话。 再后来一点,周欣桐的妈妈从乡下来看她。估计她只是听周欣桐描述了寝室的大概方位,具体找不着,就只好站在楼下仰着头使劲喊“二丫”。起初大家都不知道是谁,大中午的在下面又吵又闹。可周欣桐毅然决然地翻身从床上爬起来,顶着烈日就把她妈妈拉到校门外的一间冰屋喝凉水。 那以后,周欣桐,周慧敏的周,钟欣桐的欣桐,就被素素灌以“二丫”大肆地宣扬。可周欣桐也不和素素算帐,就任由大家喊她二丫,还咧着嘴说这名字亲切。那阵子反倒把素素弄成了活脱脱的一个“闷骚”。 周欣桐每次假期回家,都要带来很多家里自制的零食,比如腌萝卜干,或者麻辣大头菜,还有她们家过年时候做的香肠。周欣桐说这是自家养的猪,不像城里的那些注水肉。卓旭阳吃得嘴巴都歪了,还真像那种从深宫大内跑出来的皇太子,吃多了珍馐佳肴,馒头都可以比过鲍鱼汤。 惟有素素不吃。周欣桐拿到她面前,她皮笑肉不笑,说她不喜欢,或者拉肚子。苗栋栋比较了解她,每次都帮她打圆场。但周欣桐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快。 就这样,关系不冷不热的,各自从天黑到天亮。 [素素是开绿灯的天才] 如今,素素的生命里,兀然冒出一个黑漆漆的洞,装着她年少不识的愁滋味。那滋味不比从前,卓旭阳的一个笑话就可以让素素笑上十分钟,现在就算卓旭阳讲十个笑话,她的脸上也挂不住一分钟的笑容,然后又好象在翻来覆去地咀嚼心事,总也没个完。 她在想向然。一直想。越发地想。自从上次在大桥上,向然的影子就好象掉进素素心坎里去了,她甩不掉忘不了,就只得狐疑地将他收藏。 是爱情吗?素素问自己。可是她对向然又没有丁点占有的欲望。她还记得上回在妈妈面前信誓旦旦的承诺,她一心只为念书,爱情是她的禁地。 素素干脆就把课本举过了头顶,在心里念口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温婷有些察觉,毕竟是懂得暗恋的女子,心思也比他人缜密。“素素,你是不是还在为向然的事情烦恼?” 素素坐在床边上修脚指甲,做出一副看见哈雷慧星的表情:“花花你不要瞎想,我的心里唯一装着的是我妈妈,至于他……”素素稍微停顿:“他心里有另外一个她,所以我们根本就是不相交的平行线,各自来了各自散。” 温婷诡秘地笑:“姑娘,我是在问你的烦恼,不是在状告你偷偷喜欢他。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素素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这妞就晓得些情情爱爱的,你要是考不上大学,我看何小班他要不要你。”说完她继续修指甲,完全没有注意到温婷失色的花容。等周欣桐从外面回来,温婷已然是梨花带雨,哭得人心都要被棉花糖碾碎。 那一晚,三个女孩子就张大了眼睛直勾勾盯着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从燃起到熄灭。她们说一些女儿家的心事,说何宝说向然也说卓旭阳。 周欣桐最是沉默,比起素素和温婷,她就好象少了块细胞,缺乏天赋。素素问她:“二丫,你就没有对任何男生动过心?”素素觉得她很久没有这么心平气和同周欣桐谈过话。 周欣桐呵呵地笑:“爱情多烦恼,谁能说从现在就能到永远。没有永远就一定要分离,在我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之前,我不打算承受它。”听她一番话,温婷和素素一致觉得,她就算不去做爱情专家最起码也应该写出几本好书来,供她们这样年纪的孩子观赏。温婷说:“那样不仅拉风,还可以赚很多的钱。”说到钱周欣桐就缄了口,温婷和素素你一言我一语规划她未来的作家生涯,讲到末尾了才发现周欣桐的反常。 素素的脑子转得快,她问周欣桐:“二丫,你还没给我们说,你为什么要去十五号当铺做清洁工呢。”温婷哑然,除了素素和向然,她是班里第三个知道这事的人。 结果她们无论怎么追问,周欣桐都不说理由,就是呵呵地笑,或者说,没那么严重啦。这样的女生,素素只在电视上看过。她们通常出身贫寒却优秀得很,勤奋,勤俭,勤劳,而且懂事孝顺,绝对是标准的正面人物。 素素想起高二的时候,她在地上掉过的毛巾,周欣桐帮她捡起来还洗干净,可她转脸就趁着人家不注意,把毛巾扔到了垃圾袋里。还有一次她回来,刚进屋就看见周欣桐端着她的杯子在喝水,她咋咋呼呼一声吼,吓得周欣桐把杯子摔得淅沥哗啦。她不断道歉,说当时她自己的杯子有点漏水,可素素就是没有拿出好脸色。后来周欣桐去外面买了个一模一样的杯子来赔她,这才让素素的心里好一阵畅快。 可是她现在觉得自己的确过分了,她涌起强烈的不安。她又想起爸爸,想起他蹲在老房的院子里刨土种花。素素问:“这么脏,你为什么不怕?”那个时候爸爸就告诉她,越是害怕就越要克服,不能让洁癖成为生活的一片阴翳。就算不能根除,最起码要将它当成敌人一样躲着。 恩,错的是洁癖,不是周欣桐,也不是她程灵素,她这样想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开绿灯的天才。 [离别是捣蛋的心痒] 春一直暖,花一直开。暖着暖着,开着开着,就看见夏天蹦蹦跳跳地来。 素素穿起她窄肩细腰的小短裙,黑色,颇有些晚礼服的味道。卓旭阳曾经说这裙子让素素看起来过于成熟。素素也因此将它挂在衣橱最暗无天日的角落里,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去碰它。 可是今年素素又把这裙子翻出来。用最简单的话说,她觉得她一直在长大。她很快就要到十八岁了。虽然看上去她还是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模样,但她的成年礼,仍然让她充满期待。 素素一直希望,爸爸可以看到她笑起来很成熟的模样,而不是十二岁时候踢翻花盆的小丫头。 卓旭阳看见她款款地来,竟然有些瞠目结舌,锈了他的伶牙利赤。素素怕他这反常的状态指不定又冒出什么惊人的语句来,埋着头就钻进了教室。她听课,做作业,做作业,又听课。一直到中午放学,屁股才离开板凳。而这期间卓旭阳竟然还一直很安分。 素素忽然就想,卓旭阳是不是也已经长大。 每一个孩子,都要长大。这是她们小时候通常挂在嘴边的词语,如今已经一步步来临。 老班在黑板的右上角挂了一个倒计时牌,白底红字,写着:离高考还有90天。据说这是学校的规矩,历届的毕业生,在最后的这段日子,天天都要被这牌子压着,视而不见绝对是妄想,只得越发的紧张。 逐渐地,空气都开始体恤他们,好象在散发一种使调皮的孩子安静的魔粉。 素素不再迟到,抱着她的历届高考题就像是抱了金砖。 卓旭阳也安静了不少,再没有得到前排同学转过来狠狠扫射他的目光。 温婷的参考书比谁都多,每回考试她都能指出某题曾在何处跟她打过照面,可她最后还是没有记住。 苗栋栋让卓旭阳不许再给他讲什么星际争霸,他要金盆洗手退隐江湖,还把金庸古龙梁羽生全都压在了箱子底下。 连何宝,都只是在座位上咬着笔杆子,做一些比奥林匹克还难的数学题,不再那么勤快地往办公室跑。 只是。素素还是会在偶尔出神的当口,想起风的呜咽灯光的迷离,想起漆黑的大桥头,她曾踮起脚亲吻向然时的模样。 只是。温婷还是会在忧心自己分数不济的时候,偷偷掉几颗眼泪然后猜想,何宝到底是要她还是不要。 只是。周欣桐虽然避开了众人的询问,一如既往把头埋在书本,却还是会挂念乡下的爷爷。他的病,究竟能不能允许他吃到自己辛苦挣钱买回的燕窝八宝。 而向然,在回忆他的轻狂过往时,想起那个叫涵静的女孩,却总要觉得她背后还有一个程灵素,在眯起眼睛对他微微地笑。然后他就靠在他的枕头上,唱清清凉凉的校园歌曲,唱老狼或者许巍,惹得一屋子的人都跟着他哼,眼里就泛起氤氲的潮湿。 离别是捣蛋的心痒,在这样紧迫的时光,还要惹得他们去挂念即将来临的感伤。 [要记得像老鼠那样快乐] 最后一次大规模的狂欢,是在八月二十一号那天。卓旭阳的家里。 外面是炎炎烈日,温度已经快要烧到四十。苗栋栋说幸好这世间还有人发明了空调。何宝就拍他的头,说幸好这世间有一个卓旭阳,可以将苗栋栋同志从古代拉回现实,知道家用电器原来不止手电筒。结果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温婷在沙发上眯起眼睛看他,一如从前,装满了“秋天的菠菜”。何宝等大家笑累了,就走到温婷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弯了腰。温婷擦了胭脂的脸,更加发红。何宝拉开了嗓门:“我要让大家都知道,你是我何小班的女朋友。” 然后男生起哄,女生就在旁边鼓掌,连老班都推了推眼镜好气又好笑:“何宝,你以为毕了业就没个章法了,你要是敢成天顾着谈恋爱,我家小惠以后可不给你吃外国原装进口的巧克力啊。”老班这么一说,温婷吓得把伸出去的突地就缩了回来,结果老班自顾自笑得比谁都厉害。 “何小班,你怎么认识老班的女儿呀?”大家异口同声。 何宝耷拉着脑袋嘀咕:“叫你不要说出来的,你偏说。”他又吐了一口气,算是给自己壮胆:“许老师,她是我舅舅的老婆。” 这下可没了何宝的好日子过,温婷眼看着何宝被一群人按倒在沙发上,叠罗汉似的,她要拼命掩饰自己的紧张都不成。大家都说老班偏心,选何宝做班长,何宝说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结果那些喊打喊杀的声音更加激烈。幸得厨房里有人拿了西瓜出来,温婷顺势这么一吆喝,何宝才从虎口脱了险,还忿忿地说自己居然不如一盘西瓜。 可是那次聚会,素素和向然都没有去。向然给她打电话,那声音,素素说是在药酒里浸泡过,钻进她的耳朵让她浑身都觉得发苦,他说:“我要走了,不知道外面是怎样的天地。”这口气可比当年素素的爸爸离开的时候,前途渺茫却还是说要拼了命出去闯一闯。 素素说:“何宝和温婷都在天津,何宝在南开,温婷读的是一个航空学校,隔得不算远。”向然说:“我知道。” 素素说:“卓旭阳还是那么痞,就考了个专科学校,幸好他老爸有钱,以后可以升本。苗栋栋就厉害了,文科生都能进西南财经,不过可惜,他还是没走出这个盆地呵。”向然还是说:“我知道。” 素素说:“咱班考得最好的就是二丫了,她说以后要拿未名湖的湖水给我做生日礼物。”向然点头,比上句话多说了一个字:“恩,我知道。” 素素于是就觉得鼻子酸了,喉咙有东西哽咽着,她猛吸了一口气:“向然,没关系的,你只是发挥不好,复读吧,我……”她一连吐了好几个我,终于还是没有把后面半截话说出来。她就听见向然笑的声音,可她看不到此时向然面上的表情,她担心他是故做的欢喜:“素素,厦门可以看到海的。”这回轮到她点头,说:“我知道。”其实刚才素素是想说,我会一直陪着你,即使,不能每天在你身边。 向然说:“你要是在西安觉得闷了,看厌了那里的沙尘黄土,你就来找我,我带你去看海。那个时候我已经挣了钱,就可以给你买冰淇淋,再不会像以前,每次都只买一块钱的那种。我听他们说,有一种冰淇淋叫哈根达斯,好吃得像老鼠。” 素素被他这比喻逗得又哭又笑:“向然,那你记得你也要像老鼠,像老鼠那么快乐。” [天大的芝麻] 那些华丽的,忧伤的,懵懂的,枯涩的,关于青春,关于梦想,关于他们又爱又怕的,牵手,拥抱,乃至亲吻,倏忽之间,就在生命里陡然蜕变。他们离别,然后相互挂念,知道年少的时光是帮助他们去飞翔的翅膀,像每个孩子儿时都盼望的,长大,长大。 感恩,又感伤。 素素离开的背影很孤单,妈妈送她到站台的模样,也很孤单。素素把行李搬进车厢的时候,觉得很累,然后汗水就从眼睛里流出来。 素素到学校之后安顿好一切,想起她很久没有整理的网络日记本。当粉色的页面跳出来,她想起自己在家乡的那十八年。自从离开,素素几乎每天都在写想念想念想念,不是在纸上,就是在心头。她之前从来不知道,她会那么留恋一个一直想脱离的地方,留恋已经厌倦的草木。 这会,日记本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留言版,大多是一些网友询问素素的近况,或者祝她高考成功一类的话。 妈妈很高兴素素没有食言,西安外国语,对素素来讲是个不错的学校。老班这次也大放异彩,02级文科班的高考成绩,被做成红底黑字的宣传海报,题目上写着创历史新高。当时苗栋栋就扔了头上的鸭舌帽,像出笼的跳蚤,大声呼喊:“让那些歧视文科生的老古董见鬼去吧!”素素咧着嘴笑,她想或许这样的老古董不会太多吧,只是她亲爱的表妹偏偏就这么碰到。 想到这里,素素看见留言的人当中赫然有一个卓旭阳,大段大段的话,看上去好象是一篇小说。卓旭阳的文笔虽然一直不怎么样,但叙述都很清楚。素素看着,末尾的部分尤为突出。 他写: 即便是王子,他也有喜欢一只天使猪的权利。猪是他的宝,他在明处陪她说陪她闹。他贪恋她笑的时候两个不深不浅的酒窝,怕她哪一天成了忧伤的阶下囚。他于是每天都要努力让天使猪露出酒窝出来。 天使猪还有黑色的小裙子,膝盖都遮不住。但是好看,真的很好看。尤其是后来,他竟然因为这样而变成笨熊说不出赞美的话来。 都说喜欢一个人不可以憋在心里苦自己。说就说吧,他是王子,不是哑巴。他在弱水三千,就取这么一瓢。他简直就是精神可嘉。 素素很平静地看完,眉毛头发都起了涟漪,但终归是不够波澜壮阔。她在卓旭阳的留言后面留了一句话,手指很跳跃。彼时她的心情,就像啃一个西红柿,不酸得慌,也不甜得腻,味道很适中。 她写: 关于那些没有成形的爱,英勇的王子一定有办法将它们打败。天使猪是他的春暖,但不是他的花开。 这句话很经典,以至于卓旭阳后来看到了,顾不得许多,就一个劲劝素素去当作家。 素素当时很意外,卓旭阳竟然一点都没有传说中男生追女生的状态,也没有因为自己的拒绝而沮丧或颓废。反而就她的文笔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素素觉得这让她很窝心也很感激,她甚至很得意地想,这些年的兄弟果然没有白做。她一高兴,差点就跟卓旭阳说,好,我这就去当。 可是她转念又想起那次失败的新概念作文大赛,那些盘旋在她头部上方迷得她晕头转向的星星眨眼就消失了。素素把眉毛一横,给卓旭阳发去一个又一个的炸弹,叫他臭小子臭小子,不许在那边煽风点火。 于是臭小子卓旭阳就回复了他高中时候的痞样,哇啦啦地说,我就这样就这样,看不顺眼你扎进电脑里头来揍我啊。程姑娘。程女侠。程大作。 这两个人,混到一起就永远是孩子,隔着屏幕也能吵得乐翻天。就像之前苗栋栋说的:“大家这么熟了,谈感情,伤和气。卓少,告诉你我其实也一直喜欢素素。只是我不知道这种喜欢是不是爱情,可我们不就是小屁孩吗,哪能分得那么清楚。所以我从来不说出口,我宁愿一辈子都和她做兄弟做死党,那样我永远都不会失去她。”听得电话另一头的卓旭阳一愣一愣,只晓得傻呵呵地笑:“书呆啊,这读了古文的人原来真不是吹的,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然后他们就你前我后地高呼,友谊无敌,友谊万岁,素素无敌,素素万岁。吼得同宿舍的人都抗议了,他们才罢休。 曾经以为天大的事,就这样变成了芝麻。天正蓝,花正好。 [幸福,是天使的眷顾] 再后来,素素有了男朋友,穿宽大的棉T恤,深色休闲裤,adidas的球鞋,再普通不过。他带素素去吃哈根达斯,精致小巧的一份,就需要素素大半个月的冰棍钱。 男友跟素素说:“哈根达斯的广告一直就是这种冰淇淋的卖点。”素素不明白,问他为什么。他便眯起眼睛很陶醉地笑:“广告语是这样的,爱她,就带她吃哈根达斯。” 那天晚上,哈根达斯的味道在素素的梦境里都留了余香。她又想起向然,那个说要等她去厦门吃哈根达斯的男孩。他当时许这个诺,也许不知道其中的蹊跷吧。他的心里,是不是还装着那个给了他一辈子去不掉的印记的女孩,他现在,过得究竟好不好。 还有爸爸,他现在是在自己的左手还是右手的哪一个方向,他又过得好不好呢。素素其实一直都懂,她知道爸爸不会再回来。他的闯荡不过是借口,是骗得素素心里好过的借口。 素素上初中的时候就知道,离婚,就是曾经相爱两个人,各自去找寻下一段爱情。婚纱是白色的屏障,隔开他们彼此都望不见的忧伤。只是爸爸很豁达,妈妈却一直舍不下这忧伤,愿意承担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这也是白头到老,是白了他的头,而她独自到老。素素想起来,始终觉得有锯齿在身体里穿梭,但她明白,妈妈骗着她,是要维持她毫无希望的希望。她于是努力做出坚信的表情,来填补妈妈缺乏快乐的快乐。 她们相互依偎,相互取暖,直到天光大亮。素素说她就是妈妈最好的解药,不让她去碰那些忧伤的过往。 素素想着想就睡着了,她还是第一次说梦话,说你们一定要过得很好。 醒的时候,天空晴朗,那些云朵看上去真的很像棉花,透着微甜。因为是周六,宿舍的人都去逛街或者上自习,房子里很安静。 男友在楼下喊素素,她探出头,看见树叶的缝隙投下斑驳的影。想起从前的课本,有人无聊到仰头数叶子拼接的大大小小的洞。素素匆匆跑步下楼,她想她其实还真的愿意做一次这样无聊的事情,好让自己掉进回忆的坑,把随风的往事轻轻咀嚼。 于是,素素就这样傻兮兮地跟他说:“我们今天来数数吧。”可他竟然爽快地答应了。素素看缝隙,他就看素素,他的笑容里,似乎装着永远都花不完的纵容和疼爱。 素素在日记本子上写,她要珍惜王子和公主的幸福,感谢天使的眷顾。 人间四月,芳菲桃李。在天庭亦是百花齐放的锦绣时光。姻缘镜中,玉阳西峰的清都观外,清烟缭绕的,赫然是一张男子的脸,眉目俊朗,面色凄怆。 阻挡不及,眼角竟又滑出泪来。我怅然叹息,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为他,潸然泣下。 [ 姻缘一线 ] 我记住他,因为一首《无题》。从玉阳山上下来,他喝得酩酊,然后将自己关进密闭的房间,再出来,双目是红肿的,身体微微发颤,右手抓着一张墨迹未干的纸,瘦削的字,蜿蜒缠绵,我忍不住轻轻念了起来: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蜡照半笼金翡翠,麝薰微度绣芙蓉。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如巨石豁然撞在心上,我抽了一口气,只觉难受。月老在背后唤我,红娘,你又走神了。我水袖一挥,慌忙关了姻缘镜。 心里却还是挂念着。 世间的姻缘,都是几生修就,一线牵成。 月老司掌姻缘簿,指点鸳鸯谱。而我,只是捉笔带刀。穿针引线,都必须听从他的吩咐。纵使玉环飞燕皆尘土,亦不见他稍有动容。 我问他,他只说相爱未必相守,相守也未必白头,缘深缘浅,情续情断,冥冥中自有主宰,若要尽看世间的男欢女爱,切忌穷根究底耿耿于怀。 我似懂非懂。 这五百年我促成了无数的姻缘,亦拆散了不少的有情人,我不知道月老为何会那样安排,我只是照做。 直到他。 他是第一个让我心生疼痛的男子。 当我剪断了他与宋华阳之间的红线。 [ 欢喜一场 ] 斯时,太和九年,华阳随公主出家修道,侍奉起居,称女冠。 玉阳山有东西对峙的两座山峰,他在东,她在西,原本隔了山林云海,偏还是遇到。 一见倾心。 钟磬梵歌道乐玄理忽而都成了等闲,他只一心沉迷于她。 这些,我都是后来才知道。月老告诉我,他二人虽是情深,缘分却浅薄得很。他说,红娘,你记得半年之后便要断了他俩的姻缘线。 我应声。这样的事,我已驾轻就熟。 半年后,华阳被人发现怀有身孕,遣返宫中,而他,则被赶出了玉阳山。就此天各一方。 我看他放肆的哭放肆的笑,看他心神恍惚烂醉如泥,我以为多促成几宗美满的姻缘便能够冲淡心里的歉疚。和从前一样。 但偏偏是他。 像一个魔咒让我分不开心。 偷偷地想着,偷偷地看着,终于沉迷进去,所有的冰冷的无动于衷,轰然倒塌。我方才醒悟,原来我也可以跟凡间的女子一样,尝情试爱。 但我却也只能在暗处看他。 一月,一年,他的孤寂不减,我倒越发憔悴。 再后来,他辗转去到洛阳。在西郊的翠湖畔,丁香树下,他看见柳枝。容貌清秀体态婀娜的女子,眉心一颗朱砂痣,像极了当初的华阳。 我乍喜,暗暗祈祷着柳枝能填补他心里的空缺。只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在他身边的,永远不会是我。心底就仿佛有一个冰冷的声音,在嘲笑我的枉然。 我查了柳枝的身世背景,她父亲在洛阳经商,家底颇为殷实,家中长者对她亦是宠爱,再加上她模样生得出众,时时都有男子的追求与吹捧,难免心高气傲了。 像他这般寒微的书生,柳枝转眼便忘记了。 第二天,他又去了翠湖。一边在湖岸的长堤上踱步,一边神思恍惚地张望。柳枝没有再来。丁香树黯然地立在那里,似是与他形影相吊。 洛阳城热闹喧哗的大街,惟独那一张背影,孤独冷清。他神态虚弱,我亦随他一步走一步便踏出荒凉。我听他絮絮地念: 画屏绣步障,物物自成双。如何湖上望,只是见鸳鸯。 恰好经过一间笔墨行,他向老板买了宣纸和毛笔,然后在柜台上飞快地将诗题在折扇上。跨出门槛的时候,不留神,竟然一个趔趄绊倒在地。 崭新的扇子便破了。 我终于能够明白,原来世间情爱如此磨人,却又如此叫人欲罢不能。 他已经失去华阳,不能再错过柳枝。我于是趁着月老赴蟠桃会之际,将他和柳枝的红线拴到了一起。我以为众生芸芸,月老宫中密密麻麻的红线,他不会轻易就发现多出的或者搭错的那条。我虽然惶恐,却又忍不住暗自欢喜。 总算,他在迎宾楼再次遇见了她。 彼时,他在一场即兴的诗赋比赛中胜出,施施然走下楼梯,却在撞上她的眼神的一刹,自鸣得意的笑容,忽而就谦卑起来。 相思之苦得以解除,他整个人也逐渐鲜活起来。但无论他怎样的文采风流潇洒倜傥,在柳枝面前,他总是谦虚谨慎,像一个马前卒。 我欢喜不得,也后悔不得。 [ 锦瑟一阙 ] 我私自篡改姻缘线一事,被月老发现。月老大为光火,没收了我的仙丹和所有的法力,将我逐落凡间。我成了邋遢的乞丐。 事已至此,更加叫我无奈的,是我竟然始终记挂着他,并且深深自责。我想他和柳枝的那条红线必定是被截断了。 而恰恰是我,再一次,给了他希望却终于失望。 稍后我赶到洛阳。 正好赶上牡丹花会。 那些姿色雍容的花朵,比天庭的牡丹还略胜几分。赏花的人亦是爽朗,一路大声地说笑。我衣衫褴褛,不敢靠近生人,心不在焉地蹲在街角,时而低头,时而张望。 我不知道我这样漫无目的地寻找会不会有收获,洛阳,长安,醴泉,宜禄,我痴痴地走,似乎总是浑浑噩噩。到陇州,我在花灯会上看见有人折扇题诗。那八个缠绵的句子,没来由地让我心惊: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人潮散尽以后我问字画摊的老板,诗的原作是谁。那样,我才知道他已然进士及第,声名雀起。他在泾原。 我自然就去了。 入城之前,在郊外的客栈,我悉心地梳洗,换了干净的衣裳,还刻意在眉心画上一朵赤色的梅花,绿豆一般大小,我几乎画了三个时辰,手心都是汗。 我知道他住在节度使王茂元的家中,便在王府大门外徘徊。几近黄昏的时候我总算等到他,从轿子里款款地下来,只看了我一眼,转身便走了。 我想出声叫他,却怕唐突,竟不知如何是好。 第二天,仍是这样。 我反复跟自己说,我如此为他,不能全是徒劳。我擦干净额头的梅花妆,心想,明日,一定要告诉他我所有的委屈。 可是,第三个黄昏,就在我的手举到半空的时候,我看见王府里走出一名女子,笑盈盈地挽着他的手臂,姿色虽然平庸,气质却大方。 我终于没能喊出他的名字。 第四天,我知道那女子是王茂元的七女儿,玉锦。 第五天,我在客栈,不出房门半步。 第六天,我在夜市遇见他,诚惶诚恐的避开,他竟然拦住我,问,你是谁?为何总在节度使府外徘徊?可有莫大的冤情? 我怯生生地望着他,吞吐地说,我叫华阳。 他惊愕的表情就和我预期的一样。 我并非恶意欺骗他,但还是羞于自己的卑劣,红了面颊。 [ 黄粱一梦 ] 随即,我成了节度使府上的一名丫鬟。 因为我慌称自己父母双亡,装扮得楚楚可怜,他心肠软,便和玉锦商量了,留我在府中做三等的卑女。而他仍然和玉锦出双入对,偶尔我经过他面前,他连一个正眼都不看我。 我却始终怀有一线希望。我想我如今已是平凡的女子,我的小指上也有一条看不见的红线,谁又能判我拴不住他,笃定我是输家? 但事情往往叫人措手不及。我的话还在嘴边,说与不说之间,他已然向王家提亲。玉锦满心欢喜地看着他,他亦笑脸盈盈。两个人在花园里站着,影子交叠,大有羡煞旁人的意味。 我端着果盘经过,看见他,步子便停了。躲在梅树背后望他,心中好似结了蛛网。 后来,他拦住我,用戒备的眼神,问,为什么总是鬼鬼祟祟的? 我揶揄地笑。他看不见我眼中的痴缠与荒凉。我还能对他说什么。不巧的是,那一天有绵绵的细雨,我们在露天,没有遮挡,我额上的梅花模糊了,皱缩了,变成一条细致的红线,从眉心到眼角,一直划到唇边。 我觉察,慌忙低了头用衣袖去擦。 他叹道,原来不是天生的,却为何故意画上这么一点呢。 我用一种几乎被尘埃湮没的声音怯怯地呢喃,因为你。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 这边厢节度使王茂元对女儿的婚事并不着紧,聘礼收下了,却总是拖拖拉拉。清晨我打扫前院的时候,见他面红耳赤地指着玉锦说话,便偷偷地靠过去,听他说什么令狐家财大气粗,若结了姻亲,对王家也是百利而无一害。 我心头一惊,折断了左手边的一枝腊梅。王茂元厉声呵斥,是谁?竟敢偷听我们讲话!我很害怕,索性转身就跑。绕到后院,随手推开一扇门躲了进去。 偏偏就是他的房间。 我知道他染了风寒,蹑手蹑脚走到床边,看他昏沉沉地睡着,便又想起在天庭的时候,我对着姻缘镜一丝不苟地看他,面红心跳,而如今他与我咫尺的距离,却依旧疏远。 我在床边坐着,渐渐地探身下去吻他。他微微睁开眼,含糊的目光落在我脸上。竟没有松开。 他说,玉锦,我已经无法承受再一次的失去。 我整理衣衫从他的房里匆匆离去的时候,落下了一张粉色的丝绢。我也是后来才发现。我想这样也好,他只将我当作玉锦,我却可以在他身边留下永久的证据。 没几日,令狐家的二公子木戎,带了布帛千匹黄金万两,亲自上门提亲。我丢下手里的活跑到前院,本想看个究竟,但一时仓皇,跟送茶水的丫鬟撞了满怀。木戎循声望过来,怔怔的,反复看了几眼。 早听说,令狐木戎乃荒淫好色之徒,除了原配,家中还有七位妾室,有自家的丫鬟,也有正经人家的小姐,还有几个,是出身青楼的烟花女子。 我心里的石头忽然裂开,轻飘飘飞走了。 是夜,轻佻暧昧的芙蓉帐中,令狐木戎答应,他将收回全部的聘礼。我拼命保持一副如花的笑靥,试图说服自己,这一切都是某个清晨的延续。 此后我成了攀附权贵不知廉耻的低贱女子。他们说,令狐木戎甚至没有花一个铜板,便有我对他娇嗔献媚,投怀送抱。 我终日笑脸盈盈,看似雍容大度,实则僵硬。直到王茂元府上传来喜讯,他娶了他不可失去的女子,玉锦,我便不笑也不哭了。 令狐木戎因此嫌我木讷,没多久新欢另结,将我搁在一旁了。 渐渐的,捱过五年。 五年后。玉锦患病离世。我满心的槁木死灰,亦因此受了惊吓。我以吊唁为名,到王府去看他。我看见书房里堆满破旧的宣纸,纸上写的也都是同样一首诗: 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参差连曲陌,迢递送斜晖。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稀。芳心向春尽,所得是沾衣。 他就那样虚弱地坐在椅子上,问我,你是谁? 原来我为他赴汤蹈火,他亦不会记得我。 这便是最后的结果。 [ 轮回之始 ] 我仍在天庭。我是穿针引线的红娘。我的手心有两条姻缘线。我正准备将它们偷偷地拴到一起。月老突然出现,阻止了我。 然后我的脑中闪过很多的片段,我在凡间,在他身边做一名下等的丫鬟,我对着镜子画一朵梅花,我披着凤冠霞帔,但揭盖头的人不是他。我们各自情深,亦各失所爱。 我问月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你若私自篡改姻缘接了这两条红线,你所看到的,便是你的将来。红娘,迷途当知返。如此下去,你始终得不到。 我跪下来,忏悔着说,红娘知错了,请月老饶恕。月老拈着花白的胡须,点点头,满意地离开了。我看见他眼里的慈祥,深感愧疚。 因为我还是欺骗了他。 我用手指轻轻地绕了一个环,两条红线被绑在一起。想起将来的某个清晨,能够为我深爱的男子,遗落一方锦帕。我艰涩地笑了。有眼泪刚好落在红线上,刻着他的名字的地方。 他叫,李商隐。 红颜·断情剑(飞魔幻08年9期) 一、 从此,麒麟山庄将再没有宋绿翘。只有一个杀害师母,亦即是庄主夫人柳媚的叛徒。她成了过街的老鼠。武林的败类。 麒麟山庄誓言,决计不会对此事善罢甘休。 那几天,绿翘连做梦也会看见卓缘。就像当日,她在柳媚的房间,看见跌跌撞撞的卓缘,脸和前胸都有零散的血迹。 衣冠皱乱。面带惊恐。 彼时的柳媚已昏迷。腹中插了一柄细长的尖刀。血浸染了大片打衣裳。而卓缘却什么也不说,逃亡似的夺门而出。 并且,狠狠的推了绿翘一把。 他走后,山庄有许多人都来了,是因为听见之前的争吵打斗声音的缘故。庄主江玉麟,大小姐江舒娅,他们前脚跨进门,后脚脸色就由红润转青白,再发紫发黑,盯着绿翘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沉默。 绿翘缓缓的站起身,手里拿着从柳媚的腹中拔出的匕 首。鞋和前襟都沾了血。表情亦是仓皇。也不知要从何说起。 惟有沉默。 就像梦魇里张开嘴却喊不出声音的逼仄压迫。她摇头。只是摇头。跟着就有弟子指责她的来路不明,她孤僻不合群,甚至说她也许是邪派的奸细。江舒娅挥剑抵上她的喉咙,道,“你若不给出合适的理由为自己辩驳,就休想走出这个门口。” “师傅。我没有。” 绿翘带哭腔的望着江玉麟的背影。她所崇敬所仰慕的一代武林豪杰,此时连正眼也不给她,而只是抱着奄奄一息的妻子,替她推血过宫,以内力护住心脉,希望还能挽回一线生机。 “师傅。我没有。” 绿翘重复。不断的重复。可是那鲜血,那凶器,再加上闪烁的言辞,似有隐瞒的慌乱神态,就越发增加了她的嫌疑。那些山庄弟子大概是报仇心切,也或许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立功,突然地,拨开剑冲着绿翘呼啸而来。 “师傅。我没有。” 即便在刀光剑影生死相搏的间隙,绿翘依旧斩钉截铁,一个字,一个字的,仿佛在牙齿里咬碎了再狠狠的炸开。 “那你是如何逃出来的?”凌天峰听罢了绿翘的叙述,皱眉问道。那已经是第五天的黄昏。有雨。淅淅沥沥,湿了断埂残垣。 绿翘说,侥幸。用了最三流的迷烟。 稍稍激动起来,伤口又痛了。那些青的红的,一条条,一片片,横七竖八的遍布她的身体。可以说那些都是为卓缘而受的。因为没有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卓缘杀了师母,又为何而伤,或者是卓缘也跟自己一样,在师母遇害之后才到房间,那贸然的将他供出来岂不徒增无辜。她不能。尤其因为那个人是卓缘。跟她青梅竹马的少年。父母犹在时,他们比邻而居。瘟疫之后他们变成了孤儿,一起贫苦,一起流浪。后来到麒麟山庄拜师学艺。卓缘满腹的壮志雄心,将自己的前途全盘压在其中。他要成为武林的后起之秀,惩奸除恶扬名立万,他那样朝气蓬勃,那样慷慨凛然,又怎会作出背叛师门的行径来。 “这当中一定有误会。”绿翘轻飘飘的叹息两声,扶着墙站起来,看雨水从瓦片的缝隙垂下来,道,“我要走了。” “回麒麟山庄?去向你的卓师兄求证事情的经过?”凌天峰竟看穿了绿翘的心思。但他显然不赞同,语调甚至带着轻微的嘲讽,他说,“你现在连握剑的力气都没有。” 绿翘怔忡。 侧过脸来望着凌天峰,仿佛是一直都忽略了他为什么要救她,守着她,听她诉苦。这原本是一个萍水相逢并无相干的人呵。她便莞尔一笑,道,“谢谢你。” 二、 绿翘是麒麟山庄悬赏捉拿的人,她当然不可明目张胆的在附近出现。她乔装成驼背的老妪。凌天峰粘着花白的胡须搀扶她。两个人都是一派风烛残年的光景。甚至有年轻的农家女因此而唱开,套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千古佳句。 凌天峰便忍俊不禁,故意将绿翘搀得更紧,道,“老婆子,小心点。”绿翘掷他一记白眼,笑也不是,怒也不是,渐渐的低了头,红霞开满脸。 后来。 在麒麟山的瀑布附近,周遭都是层迭的婆娑树,绿翘看见树的缝隙透出斑斑驳驳的人影----那是卓缘----飘逸的俊俏的舞者剑----沐着晨光雾霭。绿翘轻轻的走过去。 “卓师兄。” 卓缘尚未回头,只听声音便知道来的人是绿翘。他道:“你,没事吧?”这询问仿佛带着逃避,带着愧疚。绿翘反而心凉:“我若有事,你是否怕自己良心难安?卓师兄,你为何要那样做?” “绿翘。”卓缘叹息道:“我们自幼相识,我的为人你难道不清楚,我是断然不会杀害师母,背叛麒麟山庄的。” 谈话似乎毫无进展。 卓缘除了强调自己的无辜,以及恳求绿翘的信任,就再没有别的说辞。凌天峰冷眼旁观,抄着手站着。也许是他那样凛冽的气焰或者怀疑的眼神让卓缘感到压抑,他紧了紧衫子,道,“麒麟山庄仍在搜捕你,绿翘,此地不宜久留。你快走吧。我也要回去了。” “嗯。” 绿翘乖顺的点了头。看着卓缘仓促离开的背影。她好一阵叹息。她知道,哪怕是卓缘在师傅师兄的面前说一句,说一句是他先于她出现在命案现场,她的嫌疑便可解除。可他没有。姑且不论他是否主谋元凶,不论他的心思目的何在,他缄口,必然是为了置身事外。倘若他不是凶手,那么,他枉顾黑白真相,枉顾她的生死,更枉顾,枉顾她对他的那些爱恋痴诚,她,便是绝望。 沉默如一道坍塌的墙。 正午时分。 绿翘和凌天峰尚没有来得及离开麒麟山庄的地界,突然听得马蹄声阵阵,伴随着腾腾的煞气从白桦林的尽头呼啸而来。 是卓缘。 卓缘像威武的将军骑马于阵前,举臂呼喝道,“叛徒在此。”随即便有人以赞赏的声调回应,“多亏了卓师弟机警,向大家通风报信。来啊,将这妖女带回山庄,用来祭师母的亡魂。” 啪啪啪---- 那些刀削斧砍的声音。那些喝叱怒骂的言语。绿翘统统听不进了。除了麻木的抵抗,溃逃,脑子里面唯一生动的就是卓缘冷漠的残忍的脸。他是借刀杀人,杀人灭口吧。以来可以替山庄除叛徒立功,二来也能阻止她在庄主面前说出对他不利的话。他的招式那样狠毒。处处抵死了她。俨然就是不取她的姓名不会甘休。她却虚软无力。节节败退。之前还没有复原的伤口,重新开破破裂,疼痛钻心。 若不是凌天峰。 ----那个来路不明又自愿陪伴着她的少年、他的武功在卓远之上。比那一种麒麟山庄的弟子都更为优胜。他带她杀出了重围。在抢夺马匹挥动马鞭的时候,冷冷的一个回头,如利箭如火焰一般的眼神,端端的落在卓缘的身上,仿佛在斥责他的艰险被逼,也仿佛在默默的诅咒着:倘若还有下次,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三、 要去哪里呢? 天苍苍,地苍苍,容得下世间万万千千的,却仿佛已经容不下她。绿翘感到困惑。摘了桑葚得手指发黑,也忘记清洗,就懒懒的端在手里。 凌天峰愉快的过来,“绿翘姑娘,是摘给我的么?” 绿翘回身,道,“你喜欢,统统吃了罢。” 正说着,客栈外面的锣鼓声音隆隆的响起来。绿翘不知就里。凌天峰却谙熟,道,“这光景,怕是镇上的庙会要开始了。” 唉。 绿翘的叹息似乎很久没有停顿过。想从前还是梳着羊角辫的小少女,就跟在卓缘的背后挤庙会。酸掉牙的冰糖葫芦,炫色的小泥人猪八戒和孙悟空,绘兰竹题古诗的纨扇,香云纱的绣花手绢,还有放河灯猜谜语,那会儿故乡的庙会似乎比任何地方都热闹,但这些美好的风俗一年又一年的传下来,繁华喧闹不变,而变的,却都是清瘦的岁月,凋零的容颜。 还有,委顿的心。 但百无聊奈,绿翘仍是应了凌天峰的邀请,同去了庙会。的确是简陋。就连小贩的蔬果也新鲜不足。绿翘漫不经心,随着凌天峰亦步亦趋。凌天峰却饶有兴致,才一会儿的工夫,买了热腾腾的包子,金灿灿的鸭梨,还有桃片酥和炒栗子,然后又是红的粉的胭脂,青铜钗,玉搔头,连绣花鞋都买了两双。像一个富家小姐的可怜跟班,走路愈加蹒跚起来。可还是不停的跟绿翘说话。通常是他问一句,她便答一句,气氛哦在那个是冷冷的,像午后瞌睡的眼。 绿翘明白凌天峰的苦心。 但她无法摆脱疲累的忧伤。只因为卓缘。她爱的男子不仅辜负她,还要利用她,陷害她。而真凶究竟是不是他,此事,已经无谓追究。她的心给了她答案。她说服不了自己去摒弃这份狰狞。从此,去他的青梅竹马,去他的温柔痴情,都跟她无关了。 她要清风两袖。 无情。无牵挂。 说得容易。 凌天峰回来的时候,绿翘仍是呆滞了。她站在原地看着客栈天井里的青苔,然后抓住凌天峰的胳膊,巴巴的望着他,问,“是真的么?” “嗯。”凌天峰重重的点头,“消息已经传遍了江湖,很确定,说卓缘入赘麒麟山庄,同大小姐江舒娅不日便要完婚。” 绿翘的手渐渐松开。 这哪里还是她可以过问的事。卓缘那衣冠楚楚的伪君子。她早就立誓要跟他撇清关系了。除了偶尔也会天真的希望卓缘心里是有愧疚的,甚至是有苦衷的。她哪里还能再过问什么。于是黯然的转身回房,道,“他的事,跟我不相干了。” 凌天峰怔忡无言。 他知道她的口是心非,知道她的逃避和掩藏。否则,也不会看见她就在那天的深夜里,偷偷的在屋檐地下哭泣。那身影纤细,柔弱,轻而易举的被黑暗吞没。他感到心疼。心痛。这段时间以来他掏空了心思想要她忘记不愉快的事,可那些伤痛依然蒂固根深。他就明白了是爱情。是爱得深,所以伤得重。他嫉妒卓缘。 甚至,痛恨。 流浪的少年凌天峰,武功博杂,在江湖飘飘荡荡如一缕烟尘。直到他遇见绿翘。他甘愿像个影子跟随在她的身边,保护她。去她要去的地方。看她爱看的风景。可是他们却从未亲近。也许是人在江湖万世皆小心提防这个道理,他能够感觉到她对自己的疑惑和回避。但他并不计较。 他计较的,只是她的生死安危,喜怒哀乐。 凌天峰趁夜离开了客栈。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清早当绿翘推开虚掩的房门,她发现床铺迭得整整齐齐甚至没有睡过的痕迹。 绿翘感到心理面有什么东西忽然抽走了,流逝了,有点无所依靠的怅然。她想,他就这样走了么?去哪里了?还会再遇见么?呵。原本他就是凭空冒出来的,也非名门正派出身,我对他除了名字就一无所知。这样神秘的一个人,留在身边,不但没有加害我,反倒三番四次的解了围,救了命,已经是我幸运,走便走了吧,缘聚缘散,皆是命。 凝思间,不经意看到水盆里倒映出自己憔悴的脸,浮肿的眼睛,是昨夜哭过的痕迹。 然后,又想起卓缘。 四、 江湖盛传。在麒麟山庄的喜宴上,有来历不明的少年捣乱,甚至行凶。他说庄主夫人遇害的当天,第一个出现在房间里的人并不是宋绿翘,而是那穿红袍的新郎官卓缘。他说卓缘隐瞒了这件事情必然是做贼心虚,又说卓缘无限宋绿翘且对她始乱终弃,惹得新娘江舒娅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然后,便是混乱的打斗。 少年以一敌众,武功着实出色。但毕竟山庄庄主江玉麟乃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高手,几个回个下来少年便落了下风。 少年逃了。负了伤。临走却不忘给新郎官狠狠的一剑。剑从心过。当场毙命。 绿翘在客栈里,听者路人绘声绘色的谈论,仿佛自己就在那些话语间炸入云端,又跌回深谷。血停了。骨残了。五脏六腑都爆裂和溃烂。 卓缘,他,就那样死了么? 坟墓就在麒麟山的山腰。一块空旷的野地。乱石嶙峋。花朵如罂粟。墓碑上刻着麒麟山庄弟子卓缘的字样。 落款只有江玉麟。 绿翘顿时觉得可笑。大约是这婚礼未完成,所以江小姐舒娅还不算是卓缘的妻子吧。所以连以妻子的名义为丈夫立碑也不肯。呵。卓缘,我不知你爱她究竟有多深,但她这样漠然对你,你会心寒么,你觉得不甘或遗憾么? 倘若换了我,我一定要将宋绿翘三个字刻在你的墓碑上。那是永远不会破损不会毁灭的印记。 狂风骤起。吹乱了绿翘的发髻。镂空雕花的玉搔头不慎从头顶落下。落在光秃秃的大石板上。一声脆响。 断了。 凌天峰款步走到墓碑前。绿翘的背后,他仍然负着伤。 绿翘柳眉一竖蓦地站起来,优雅的转身但拔剑的动作却犀利而充满了愤怒。“你为何要杀他?”她的剑尖抵着凌天峰的胸口,问他,“他跟你无怨无仇,你这疯子。” 是的。 他是疯子。为爱而疯。他要惩戒陷害你的人。他要还你的清白。不要你一辈子背负着叛徒和杀人凶手的黑锅。他看似鲜亮的躯壳是因你而浑浊。你以为他神秘,他却最简单。像洁白的窗纸,轻轻一点,即破。他说,“我都是为你。卓缘不值得你再为他伤心。” 绿翘又怎会猜不到。这段时间朝夕的相处,温柔的呵护,她就仿佛是他的轴心,束缚了他,满世界的绕着她转。 有时候甚至忍不住心软,想,不如放弃了前尘就跟,忘了卓缘,甚至不要再拿刀剑,不要再卷入腥风血雨的江湖,就由着凌天峰的照顾,也可以脆弱一次,过最单纯的生活。这种想法已经在脑海里浮沉了许久,但始终未有一个定论。直到此时,此刻,绿翘想,是再不可能了。 只因为他杀了她最心爱的男子。 不可接受。不可原谅。 他们之间从此筑起一道墙,刻着怨,刻着恨。凌天峰说,如若你要杀了我为他报仇,我亦无怨言。绿翘一时激动,便怒吼了一声,将剑尖插入凌天峰的身体。 在离心脏只有一寸远的距离。 “你走。”绿翘闪烁,“我再也不想看见你。”鲜血滴落在半开的野花上,花瓣仿佛不堪重负,沉沉的坠落下去。 它们也许再不会开。 凌天峰拖着疲乏的身子,看了一眼绿翘。那时此生的最后一眼。当他转身,他便知道,他和她之间,再没有机会。 只会越来越远。远至虚无。 绿翘重又坐在墓碑前。手指想要轻轻的抚摸上面的刻字。可是,伸出去,又缩回来。她不知道自己是应该痛哭还是大笑。 坟墓里面埋的毁了她的清誉毁了她的感情毁了她的心的男子。 可坟墓里面埋的也是她曾经爱过清切一直爱着难以放低的男子。 她要如何给他定位? 有时一阵紊乱的封吹起。草木的撞接和摩擦,掩盖了有人行走的脚步声音。那时麒麟山庄在婚宴上丧夫的新娘。 她的手里,是寒光凛冽的宝剑。 五、 那些真相,江舒娅是在无意中揭穿的。 原来,卓缘为求早日成名,偷偷的练了魔教的邪功,导致经脉紊乱,气血逆流,随时可能走火入魔而死。惟一的挽救的办法便是修习麒麟山庄独门的内功心法。而心法一直由庄主夫人柳媚保管着,卓缘想要盗取,但却不慎败露了,为了灭口,他惟有杀了柳媚。 可是,没有心法,危及也便不能解除。 麒麟山庄的规矩是,独门的心法只传授给江家的子孙,包括亲眷。这就是卓缘跟江舒娅成亲的原因。江舒娅心知肚明。卓缘是不爱她的。她曾在缠绵的光景听见卓缘喃喃的唤起绿翘的名字。宋绿翘。像一个巴掌,像烧红的烙铁,死死的印在她的脸上,身上。 她恨她。 卓缘死后父亲不允许她以妻子的身份为卓缘立碑。因为她尚且年轻,还可有无限的前途,大好的姻缘。只是,她容若桃李,姿如云霞,却背负了嫉妒和仇恨的枷锁。 她恨宋绿翘。 此时。 绿翘便坐在卓缘的坟墓前,面色呆滞,无声无息。苍茫间一阵风挂起,吹乱她的发丝。而草木的撞接和摩擦,正好,掩盖了她背后狰狞的脚步。 一步。 再一步。 江舒娅的手里握着寒光凛冽的宝剑。嫉恨的眼神落在绿翘的后背。仿佛已经可以预见自己将会怎样刺穿她。 残阳如血。 凌天峰已经走远。他的影子疲惫而狭长。他没有回头。因为回头比离开更痛。痛过灼热的伤口。恍惚间他感到已经离绿翘非常非常的远。 远过秋月春花,雷电风云。远过迢迢杳杳的山川和流水。 一程。 又一程。 一 修罗是妖精的国度。于天地人三界之外。无路可达到。光炽烈,水奇寒,群山苍茫,火树银花。皮肉的撕杀。灵欲的较量。权位的争夺。与三界,并无差别。 在修罗,五百年的道行即可换来一副皮囊,或如女子,柔媚娇娆,或如男子,坚毅挺拔。皆有傲视江海的雄浑气魄,目空一切的桀骜风姿。 修罗的王,万妖之上,以能者居之。惟有近来,狐妖的族群因受僵尸血感染,灵力倍增,居万妖殿,统治修罗两千年之久。 而我,是珠玑。 万妖殿中。青鸾宫里。 我是万妖女王。 二 我所爱的男子,他叫觞茕。在青鸾宫地下的冰窖里,已沉睡百年。 一百年前獐精与黑熊精混战于淆关,觞茕是獐精首领的独子,领了兵,冲锋陷阵。等我的坐骑盘旋于淆关之上,找回的,只是他僵硬的肉身。 负伤过重,元神尽散。 修罗史册记载,用百种妖精的元神,可炼制风火珠,再将风火珠投入明镜湖,便可以看到传说中的修罗舍利转世以后的形貌。那样,捕而杀之,取其血,将肉身浸泡,只消两个时辰,元神归位,亦即,死而复生。 如此,一百年。如雉鸡、白兔、云雀、黑熊、苍狼等,修罗众多的妖精族群,对我的命令又恨又怕,不得已,献出自己的同类,以求安身。 三 在修罗,百年的时光,缓慢悠长。我不曾动摇。闲暇时,我到冰窖,看着觞茕熟睡的脸,跟他说一些藏在心底的,身位女王不能对旁人倾诉的话,我想他是懂我的,也懂得我所做的一切,都为他。 当灵蛇岛的使者进入万妖殿,我的嘴角高高扬起,他们终究还是怕了,顾不得蛇精与狐妖的夙世恩怨,终究低了头,献上第九十八种妖精的元神。我仿佛已经看到觞茕洁白的轮廓,柔和的,光芒万丈的。 我的寂寞在森严的宫殿里开出花朵。 我瞥了一眼堂下的使者,接过他掌心飞出的元神,嫣然一笑,道,替我多谢蛇君的美意。言辞间,颇为戏谑。 四 然而我疏忽了。 一着错,满盘皆落索。 那蛇精的元神,竟然暗藏了降妖的符气。当我将元神放入丹炉,玄铁铸造的宝鼎亦承受不住,轰然炸开。那些被囚禁的元神本就充满暴戾和怨气,破鼎之后,纷纷朝着我袭击过来,而那道符气,凝成白色的缎带,如蛇身那样柔软,飞舞着,缠绕着,我极力躲闪,渐渐不敌。 我惟有打开封闭的石门,奄奄一息的,看着那些元神飞散逃离,功亏一篑。 五 那场意外,我保住了命,但元气受损。而更加令我怒不可遏的,是我与觞茕的百年成灰。我炼不成风火珠,无法将他救醒,与我朝夕。 我只是稍做休息,便召集了所有的狐妖。我要血洗灵蛇岛。 为报仇。也为杀一儆百。 然而我又一次疏忽了。 仍是一着错,满盘皆落索。 早该料到,蛇君如此算计我,便是做足了防备。灵蛇岛成了一个圈套。毒瘴,陷阱,守株待兔。我悔之太晚。 最后,狼狈溃散,仓皇而逃。 六 我因伤重而昏迷,醒来,看见鲜红的果子,山洞入口,颀长的身影晃花了我的眼睛。我的满腹委屈一下子奔泻而出,带着哭腔,沙哑地喊,觞茕,觞茕是你吗? 他转过身,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却是陌生的脸。 他说,我是命煞。 我有些恍惚,还要问,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他却先说了,命煞,当日在万妖殿朝见我的使者,蛇君的心腹。 我的愤怒瞬间有如万马奔腾,震荡着空寂的山洞,我变回了原形,用尾巴横扫,用爪子撕扯,用我本来已经微弱的力气,疯狂地砸向他。 他一味闪躲,并不还手。 最后,是我太过疲累,停止了攻击。 七 命煞却说,珠玑,我爱上了你。 我冷笑,锋利的爪子扎进他的左肩,鲜血淋漓。 八 彼时,我听外间传言,万妖殿已成了蛇精的天下。狐妖珠玑,被悬赏捉拿。修罗妖界,转瞬间面目全非,没有华服锦衣,没有奉承阿谀,再不能够指鹿为马,不能够呼风唤雨,狼狈得,几乎要失去尊严。这样的日子,令我暴躁得快要崩塌。 同时,我也记挂着冰窖里的觞茕,思忖着,如何能够将他带回我身边。但是灵蛇岛一役,受损的,不仅是我的肉身,还有我三千年的道行,我如今清楚地知道,与蛇君斗法,我是半分胜算也没有了。 但我决不能就此罢休。 九 我试图召集流散的狐妖,并试图向獐精求助。兵荒马乱了,我才知,民心向背。原来,连我自己的族群,也是厌恶我的。 她们说,我专制,凶残,喜怒无常,四面树敌。她们宁可隐忍的生活着,也不愿再听从于我,凌驾于万妖之上。 而那些獐精,自然也没有谁会念及我同觞茕的那点情谊,他们都说,我不过是以觞茕为借口,巩固自己的权位,令所有的妖精对我畏惧,便不敢违逆。 我在山中发狂地奔跑,挥舞着爪子,心中的怒火喷薄而出,苍翠的树林成了废墟,满地灰烬。目之所及,所有的妖众,无一生还,我便那样躺在腥热的鲜血里,凄艳地笑着。 我的觞茕,无论他们怎样怀疑,我终究不会放弃你。 十 我在修罗最荒芜最隐蔽的深山里,再次修炼,五百年,不眠也不休,不仅养好了伤,恢复了原有的功力,法术更是精进。 当我有了足够的把握战胜蛇君,我回到万妖殿。我想我再不是五百年前暴躁的小狐妖,我眼中的仇恨已然冷凝,深埋着,根植着,不再浮躁,不再沸腾,而我的神色也淡定,脚步更加沉稳。我的指甲也长了一截,那里面有我即将得胜的张扬,和跃跃欲试的激狂。 从第一个黎明,到第九个黄昏,大殿之内,堆满蛇头蛇尾,还有光洁的皮,和莹亮的甲。蛇君,身首异处。 我满足地笑了。 十一 青鸾宫的冰窖,我没有寻到觞茕的肉身。寒玉床上空无一物。 我的欢喜沉寂下来。 十二 为了打听觞茕的所在,我命人疯狂地捕杀当日从万妖殿逃脱的蛇精。但始终没有谁知道觞茕在哪里。 一怒之下,我在灵蛇岛上空布云施雨,雷电,飓风,海啸,抽打着给我耻辱的孤岛。我在回程的路上笑靥如花,心中却疼痛异常。我也许真的就这样失去觞茕了。这五百年,屈辱,躲藏,我在修行的同时,重炼风火珠,如今这剔透的宝珠就揣在我怀里,日夜不离身,我却找不到觞茕了。 仿佛是一场无形的愚弄。 想到这些,我狠狠地扯断颈上的璎珞圈,砸向山顶,岩石和草木,噼里啪啦都炸开了。我在坐骑上,冰冷地望着,一阵间,我望到命煞的脸,遥遥的,似有还无的,微微笑着。 我停下来,飞身过去,他举手相迎,说,珠玑,好久不见,我真是想念你。 他的掌心有一枚闪亮的环,那原本属于觞茕。 十三 我根本不曾将命煞放在心上,也就没有去想,会不会是他带走了觞茕。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我想他一定会主动告诉我。 我说,命煞,你若是早一点出现,你的族类,便不会有这灭顶的荒灾。 他满不在乎。他说,我喜欢的,就是你的娇纵和霸气。 我说,你也该知道,我不会喜欢你。 他说,所以,我要毁了你最心爱的人。 十四 命煞说,他毁了觞茕。 五雷轰顶。 十五 觞茕是一个象征。掩盖我至高无上的恐慌。让我相信,我的心始终如女儿般纤细,我非冰冷的狐兽,我亦有爱。有寄托。 不寂寞。 命煞毁了我的寄托。 于是,我毁了他。 我剥了他的皮,拆了他的骨,将他丢入灵蛇岛的废墟。很长的时间,无法平静。 十六 有一夜我梦见命煞。我知道那不是我的幻觉。是妖精的元神。命煞用他的最后一口精气,凝聚成淡薄的影象,在我面前,嘲笑我的暴殄天物。 嘲笑我不懂珍惜他对我的那份痴迷。 我惨淡地笑。命煞,你毁了觞茕,是因为你的嫉妒,有我如此爱他。 命煞哭哭笑笑,有爱有恨,还有掩饰不住的仓皇。他说我自修炼成形的那一天起,便跟着蛇君,无论这修罗的妖界是多么的盛大繁华,没有谁真正爱过我,他们对我,不是畏惧,便是憎恶。我很早便知道,在青鸾宫里,有一只獐精,而你,修罗的女王,为之不惜一切。起初,我是羡慕他的。当我亲眼看到你,我的羡慕成了嫉妒。我多希望,能有你这样的女子,爱我,恨我。无论是怎样的一种情感,都可以填补我的苍白,让我不太空虚不太寂寞。 你做到了。我淡淡地说。 我也以为,我做到了。命煞的影象在空中悬浮起来。他说但是当我看到你对蛇精如此疯狂地报复,我才明白,你原来是可以将怨怒倾注在你的王位上的。换句话说,你杀光了所有的蛇类,你满足于自己无上的权力,满足于修罗对你的畏惧和臣服,你便会不记得自己为何要做这些事情,因为你知道觞茕再也回不来了,你会放弃,会忘记,从而,也忘记令你失去他的我。 我扬手,射出一道白光,穿过命煞透明的身子,我不断咒骂着他,命煞,你这个疯子。疯子。 命煞仍是不急不徐地说,得不到,便只能让你永远都记得我,记得,是我给了你这份遗憾,珠玑,你杀我,我故意不做任何抵抗,因为我一旦死了,你将再不可能知道,觞茕他究竟在哪里。 珠玑,我没有毁掉觞茕,他是完好的,只是,你找不到他了。 十七 我不甘心。诏告修罗四千九百个部族的妖精,寻找觞茕的肉身。 一年。两年。十年。百年。 命煞他真的做到了。我想着他,想着他可能会把觞茕藏在哪里,指甲嵌进掌心,不觉痛。 十八 我的不安,缓缓的,在这年复一年的失望中,冷静下来。看到风火珠,我才想起,无论有没有觞茕,找到转世以后的修罗舍利,能提升自己的修行,那也是好的。 我去了明镜湖。 将风火珠投入波平如镜的湖水里,涟漪变做漩涡,扩散着,直到覆盖整面湖水。然后湖的中心有白色的圆盘,似月的倒影,圆盘中显露的,是一个女子明艳的笑脸。 修罗舍利,三千年一轮回。一世化做露珠,一世化做甘泉,一世是藏于深山的万年灵芝草,一世是土地门前的七夜还魂丹。 修罗舍利,此一世,竟投入了芸芸众生,有妖的道行,有女子的形貌。 我将湖水抹平,恹恹地回了宫殿。这时,秃鹰使者来报,我的觞茕,他原来就被藏在废墟中的灵蛇岛。 十九 觞茕的模样没有丝毫改变,安静的,沉睡着。 我的坐骑悬停在灵蛇岛上空,我俯视着他美好的容颜,潸然一叹,拂袖,海水漫过来,彻底淹没。 原来真是一场愚弄。 二十 明镜湖的玄光中,女子的脸。 是我。 我苦心寻找的,转世的修罗舍利,是我自己。 道行,权位,生命,如今所拥有的一切,我都无法舍弃。惟有,舍弃觞茕。 一场愚弄。一场笑话。一场空牵念。一场空欢喜。 二十一 我毁了明镜湖。 若要安身,必须将自己的身世之谜埋藏。 我的悲喜,亦随之埋藏。 寂寞千年。 心如枯槁。 二十二 千年,享妖界无数荣华。呼风唤雨。指鹿为马。 但始终,不笑,不哭。 我终于可以体会命煞曾有过的心境。除了权力和地位,我一无所有。难以排遣,难以寄托,迷失,癫狂。 我对命煞的恨终于能够转为同情。但不知,同情的是他,还是我自己。 千年以后,我的法力衰减。有狐妖夺权,逐我离开万妖殿。 我回到当初修炼的深山,荒烟蔓草间,踽踽而行。遥遥的,有男子移步靠近,问我,哪一条路能去到万妖殿。 他的容貌,似觞茕,几乎没有分别。我多想和他说一声,抱歉,但他终究不是觞茕。 我指向右边,他拱手告辞,转身望住那匆匆的背影,冻结了千年的泪,扑簌而下。 完 一.离心客栈的上官颜白 1 他说:“我叫颜白,而你是风花雪。” 他说:“我终于找到你。” 风吹散了檐角的蛛网,灯笼逐个熄灭,有泪水涌出来,沾满了困顿的尘埃。 “是的颜白,我是风花雪,我在这迎来送往的地方等你,一年又一年。” 2 这间客栈叫离心,看似一个薄情寡淡之名,却没有人知道客栈的主人铁了心肠在等待一个失约的男子。 深挚。笃定。 那男子复姓上官,与我同是锈剑门的弟子。小时我叫他大师兄,长大以后他牵了我的手,我便叫他颜白,或者,白。 他曾给我至高无上的温暖,和最惬意的誓言。 三年前,锈剑门被五色旗所毁,庄园内尸横遍地,血色妖娆令人作呕。剩下的,只有我和颜白,以及二师兄落痕。但是后来,落痕背叛了锈剑门。 这都是我三年以后遇到颜白他告诉我的。他说:“当时你受了太重的伤,二师弟却坚持要向五色旗寻仇,我只得和他同去。” “是的颜白,我记得,你说要我在城郊的风月坡上等你,然后我们一起离开江湖这块是非地。” 颜白叹着气,他说:“等我站在五色旗旗主端木鹰的面前,我才知道,这原来是一个请君入瓮的局,落痕出卖了我。” 我拧着眉:“颜白,那么落痕呢?” 颜白摇头:“我一怒之下挑断了他的手筋,自己却掉入了深谷。” “难怪我在风月坡没有等到你,江湖传言,说你已葬身五色旗。我不信。我知道你不会辜负我。” 颜白笑了,如涟漪在嘴角荡漾开去,有我似曾熟悉的味道,我的脑子出现一阵猝不及防的混乱,我打了个冷战。 我说:“颜白你不知道,我在风月坡上等你七天七夜,下很大的雨,我几次昏过去又再醒来,最后,我只记得我叫风花雪,我要等一个叫上官颜白的男子,至于他的样貌和声音,我却忘记了。”  3 离心客栈的后院,于是多出一个紫带青衫的少年,黎明有他,深宵亦然。他说我以前最爱吃他做的西湖牛肉羹,他于是亲自下厨,不小心烫到手指,他便围着灶炉直跺脚,然后咧着嘴冲我笑。 他的快乐是明媚的,几乎要灼伤我的忧郁。 我更加落落寡欢。 当他发现,他问我:“为什么和以前的阿雪不一样了?” 我反问:“颜白是否还是以前的颜白?”他先是一怔,随即清浅地笑开:“在阿雪的面前,上官颜白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为他这句话,我落了一夜的泪 二.风月坡的上官颜白  1 三年前,杭州城外风月坡。我等着颜白。大雨滂沱。 几次昏迷又几次醒来,全身忽冷忽热。旧伤口被雨水浸泡,化了脓,开始溃烂。直到第七天,我决定到五色旗探听消息。 可我已经虚弱得迈不开脚,踩到湿滑的泥土,身子猛然一沉,我便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醒来的时候,我失去了记忆。 我躺在一个潮湿的山洞里,有火堆,有烤熟的兔子,还有一个男子暗沉的背影。我问他是谁,他说他叫上官颜白,而我是风花雪。 是的,我的记忆并未完全丢失,我还记得自己的姓名来历,可我不知道谁是上官颜白,我不敢轻易相信他。他递给我香熟的兔肉,我发现他在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颇为吃力,面上的表情也近乎痛苦。 我问他:“你的手怎么了?” 他回答:“废了,再不能拿剑。” 2 我随着他离开。每天听他给我讲一段往事,用来修补自己残缺的记忆。我于是知道,风花雪与上官颜白相爱,知道锈剑门与五色旗的恩怨,也知道颜白与落痕两位师兄向五色旗寻仇。 颜白说,落痕投靠五色旗,出卖他,才令他被人挑断了手筋,落得如此下场。他说:“阿雪,倘若有一天你遇到落痕,你必须杀了他。” 颜白的仇恨暴戾之气让我害怕,我总在快要相信他的时候,突然又畏缩了。但颜白说没有关系,他说:“你我之间曾有过那样深刻的爱意,是无法抹杀的,总有一天你能够重新爱我。” 3 三年来,颜白住在离心客栈后面的树林里,他说自己这样一个残缺的废人,连文弱的书生也比不上,他不愿住在客栈里给我增添麻烦。他一直有浓烈的哀伤在眉宇间弥漫。 我说:“好,你想怎样我都依你,但你记得好生照顾自己。” 那一刻,颜白似要流出泪水来,怔忡了许久,他捧着我的手:“阿雪,我会用我的性命来守护你。” 我相信了他。 也相信自己将为此毕生难以释怀。 这三年,我很频繁地到小屋去看他。山间的风景如画,颜白说他要与我在小屋一起终老。 三.迷雾中的上官颜白 1 于是,我的面前出现了两个颜白。一个皎皎如月,一个黯淡如星。我不知道孰真孰假,但我想他们当中必定有一人就是我的二师兄落痕。 那日,我去山间的小屋,开口时我略为迟疑,不知道究竟该不该叫他颜白。他看见我的眉头皱得几乎拧成一条线,他拍着我的肩膀,问:“怎么了?”我吞吐着问他:“你能否如实地告诉我,你究竟是颜白还是落痕?”他的手僵在半空,盯着我,我知道他生气了,我的额头冒出冷汗来。 他说:“事到如今你还在怀疑我?” 我说:“因为他来了。” 他说:“谁?” 我说:“挑断你手筋的人。” 他说:“落痕?” 我说:“他自称上官颜白。” 他说:“你是因为他而怀疑我?还是你根本不曾相信过我?” 我低着头不再说话,然后便这样不欢而散,临走时他扔给我一个小瓷瓶,我明白他的意思,若我相信他,便用这瓶牵机药毒死客栈里的男子。 我的心又颤抖起来。 2 回到客栈,后院的樱花树竟已渐次开满了细碎的小花,风轻扬,粉色的花瓣落了满地。我叹息,想自己险些辜负了这一季的美景。 他正好推门出来,看见我,那笑容比樱花还绚烂。他问我:“阿雪你去哪里了?整天没有见到你。” 我张了几次口,但说不出一个字。我以为他必定要追问我,谁知他反倒轻飘飘跃到樱花树下,挥开一阵掌风,花瓣变成了粉色的雪,沾在我的发髻上、肩膀上、衣袖上。他说:“这是你最爱的樱花雪。我曾经答应过你,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我望着他,在樱花的迷雾中站了好久好久。夜间睡去,心绪如蚕丝般纵横交杂,脑子里反复出现一个模糊的影象,看不清面容,但我叫他颜白,我听见他说,要到山下的集市买我最喜欢吃的桂花糕。 我睁开眼睛,天色已大亮。 3 黎明时分,雾气尚未消散,离心客栈静得好似一掬清澈的泉水。院中的石桌上摆着两副碗筷和几叠小菜,颜白正在温酒,右手边还放着一碟精致的桂花糕。 “阿雪,早。”颜白起身叫我。 “早,颜白,你这是做什么?”我不解,心中更多的是惶恐。 “阿雪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暗暗捏紧了拳头:“我,不记得了。” 颜白过来拉我坐下:“不记得没关系,有你最爱吃的桂花糕,你尝尝。” 我盯着他清澈明亮的眼睛,微微笑:“白,我有点事要出去,你等我回来,好吗?” 颜白似有不舍,问我:“阿雪,你要去哪里?” 我只笑不答。我其实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想这已经是我能为颜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四.风花雪的上官颜白 1 我也烫了一壶酒,是他最爱的绍兴女儿红。山间的空气氤氲潮湿,露珠浸透了鞋袜,有些许寒凉。他站在小屋外的空地上,背对着我,影子被朝阳拉得很长。我叫他:“颜白。颜白。” 他回身看我,略有沉默,随即脸色便黯下来:“你没有带他的人头来见我。”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这对我并不重要。” “难道仇恨在你的心目中可以胜过一切?包括我?” 他低着头,我听见一声浓重的叹息:“阿雪,对不起,我……” “不用说了,”我截断他,将篮子里的酒菜一一摆在桌上:“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话出,我觉得自己似乎在重复刚才颜白的说话,心底突然有一个嘲笑的声音涌出来,在这空荡荡的山林里徘徊得异常荒凉。 我没有等到他的回答,光线从窗户的缝隙透进来,很刺眼,我努力撑着眼睑,生怕它们一旦碰撞,会有什么东西从眸子里被挤压出来:“你已经很久没吃我做的小菜了吧。” 他点头,又摇头:“阿雪,你今天和平时不一样了。” 我抬起头很认真地看他:“让我看清楚你的样子,我要好好地记着你。” “阿雪……” “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我会做到。况且,落痕也是锈剑门的叛徒。我明天便会将他的人头带来。” 他在杯子里斟满酒,递给我。然后各自一饮而尽。 2 我开始痴痴地笑,重复着那句话:“让我看清楚你的样子,我要好好地记着你。”他的双手猛然一颤,杯子落地,碎成月白色的陶瓷残片。 我仍是笑,嘴角有猩红的血液流出:“让我看清楚你的样子,我要好好地记着你。落痕。落痕。” 他涨红了脸,额头上的青筋条条暴出:“你已经恢复了记忆?” 我点头:“是的。” 他苦笑:“所以,你还是相信了上官颜白的话。” “是的,真正的颜白永远不会骗阿雪。” “你的心终究还是向着他。这三年你对我说的话做的事,也都是因为你将我当成了他?不仅如此,你还要用我给你的牵机药来杀我……”落痕的面目开始扭曲,鼻孔和眼睛里都涌出粘稠的血液,像失控的井水。我叫他落痕落痕,我试图抓着他的手,他却用尽力气推开我。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一直都在我面前假扮颜白?”他先是含恨地看我,随即眼神软下去。他说:“阿雪,我对你的心意,你怎能不明白?我若还是落痕,你怎么会容许我如此亲近你。在你心里,存在的,终究只是一个上官颜白。” 我的眼眶尽湿。 这时,门口又出现一个人影。 他跟着我来了,客栈里为我削落樱花的男子,他才是真正的上官颜白。 3 魂魄随时便要游离出体外,我听见颜白叫我:“阿雪。阿雪。” 我吃力地笑:“白,你怎么不听我的话,在客栈等我。” 他的声音哽咽,反复地问我:“为什么?为什么?” 我嫣然一笑,我想我此时的笑靥必定倾国倾城。我说:“你明白的,不是吗?” 颜白搂着我,不再说话。周围静下来,牵机药的毒性很快便覆盖了全身,我已看不到,听不见,我不知道落痕是不是已经死去,我想他一定很恨我。直到昨夜醒来我想起了所有的往事,才知道他在我面前假扮了三年的上官颜白,他骗我,这是惟一的原因,令我心痛如割。 我放过他,便是背叛了锈剑门,也背叛了颜白。但我若杀他,与破开自己的身体没有两样。于是,只得与他同死。 所有这些,我想,颜白他会了解。 可是落痕呢? 我忽然想起我刚才忘了告诉他,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希望与我饮酒谈笑的男子,已经不是上官颜白。但我张不开嘴,也终于不再能说话。 [五 ] 庆历四年,扬州太守易廷封涉嫌与西夏勾结,密谋篡国,宋仁宗下令抄家,在易府搜出一叠与西夏密使暗中往来的书信。太守府如一盘散沙,下人们死的死逃的逃,易廷封也被押进天牢。混乱中,燕凉劫走娉婷,回到风流坊。 伤伤在阁楼抚琴,一挑一拨,琴弦竟然断了,发出尖利的杂音。燕凉守着昏迷的娉婷,眉心拧出一条线。伤伤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满手的血腥,她吓得昏倒过去,燕凉便是这样,替她擦去额头的汗水,守了她整夜。 伤伤的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娉婷醒来之后,担心父亲的安危,终日茶饭不思,燕凉亦是,随之寝食难安。伤伤劝燕凉尽早离开娉婷,以免惹祸上身,却被燕凉冷语奚落。伤伤黯然,闭了房门整日整夜的弹琴,弦断了,她便将琴从窗口扔出去,落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没人敢说她半句不是。 很快,扬州刺使陆为,从风流坊将易娉婷带走,而彼时,燕凉因为伤伤的一壶陈年女儿红,醉倒在她的小阁楼里。 [六 ] 我在酒里下了迷药。刺使陆为原是风流坊的常客,素来与易廷封不和。通敌的信函是我伪造的,命人藏在太守府的书房,陆为上奏朝廷,很轻易便搜出了所谓的罪证。易娉婷躲在风流坊,自然也是我暗中告密。 燕凉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应当感激,他没有一剑刺穿我的心脏。他说我如今只是一个被权势和利欲熏心的女子,我看着他,在他眉目间的怒火里笑靥如花。我说,我只是嫉妒她。 燕凉,你是我的,我若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 燕凉转身走了,他要去救娉婷,在她还没有被押解上京之前。我打碎了风流坊所有的花瓶和杯子,月白的陶瓷砸了遍地。他们惊愕地看着我,或垂下头去,不敢噤声。 我恨燕凉,但我仍然记挂他的安危。看他被官兵重重围困,幽暗的火光中,他神色坦然,厉声说,就算死,也要对娉婷不离不弃。 多美好的词呵。不离不弃。燕凉也曾对我说过同样的话,只是他忘记,我却铭刻于心。 [七 ] 伤伤虽然救了燕凉,他却依然只给她冷漠和决绝,像对待不共戴天的仇人。他心心念念的,只有易娉婷。 伤伤有些后悔,她知道,易娉婷会让燕凉将刀山火海都等闲视之。或许,有些人注定得不到,烧了心白了发也是徒劳。 她只得让步,她说燕凉,你留在这里,我会还你一个完好的易娉婷。 于是,陆为丢了官,易廷封复职。伤伤可以利用陆为来陷害易廷封,自然也有办法推翻所有的供词,给陆为一个栽赃陷害忠良的罪名。 燕凉见到娉婷,孱弱的女子扑进他怀里,劫难之后,历历相思,都成了泪水梨花带雨。 伤伤又后悔了。 而燕凉非但不感激她,还更加疏远她,每每遇见,神色里都有厌恶和警惕。 伤伤越发喜怒无常。 那日,听到风流坊内有人议论江南第一美人,伤伤笑脸盈盈地招呼了,说她有办法让对方亲近美人芳泽。大家只当伤伤是随口哄客人开心,却没想到,易家的小姐当晚便失踪了。 太守易廷封带人找到风流坊。娉婷昏沉沉地躺在一个白面书生的身旁。燕凉心痛如割。而伤伤,早已不知去向。 [八 ] 风流坊被查封,杀手组织也作鸟兽散。我在扬州的街头,满眼繁华尽苍凉。我一无所有。 我如此对待燕凉深爱的女子,知道他必定恨极了我。但总是心存不甘,偶尔徘徊在易府的大门外,看燕凉与娉婷出双入对,我捏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掌心的肉里。 这样,转眼三年。 像乞丐一般落魄的女子,面如尘土衣衫褴褛,没有多少人知道,她也曾锦衣玉食,嚣张跋扈;也曾爱而不得,恨极生怨。至于她的那些微小的快乐,和流年中细碎的往事,如今都只能凭吊了。 但我没有想过要杀娉婷。这三年,我回复流离失所的生活,却已经没有燕凉在身边。我总要梦见自己横尸街头,而燕凉,他连我的尸首都不愿搭理。我怕了,怕燕凉的决绝,那会比死更难受。 我从未有过如此深刻的悔意,只是我还倔强,不愿向任何人低头或者道歉。我去易府找娉婷,只和她说了一句话。我说,你要好好照顾他。 燕凉终于不能狠心杀我。他说,一旦追查到任何线索,证明我与娉婷之死难逃干系,他决不会再留情。转身以后,我们再一次各自哀伤地走。影子拖得很长,像拖了一个天涯之远。 [九 ] 喜事变丧事,易府门前挂上了惨白的灯笼。花容月貌的女子,安静躺着,燕凉的目光落在上面,一寸也舍不得挪开。连家丁不小心撞到棺木,他都万分紧张。而易廷封更是大为光火,当下便将那名家丁赶出了易府。 是夜,燕凉经过书房,屋里没有掌灯,却传出细碎的声响。他推门进去,月色很黯,但足够他看清楚对方的模样。 是伤伤。 我说过,不要让我再看见你做出任何不轨的行为。说话间,燕凉的右手已握住了剑柄。 我来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伤伤举起手里的红布。这块布你可认得? 燕凉松开剑,缓缓走过去。然后点头,他说认得,你一直都用它来包裹那只翡翠簪。 你当日看见娉婷的尸体,她房里可有半块这样的莨绸? 没有。 那么,我若用玉簪杀人,为何不速速离开,反倒要将这块布藏在书房里? 燕凉略有迟疑。伤伤又说,你可以不相信我,也可以认为,这块布其实是我故意带进来混淆你的判断,更可以现在就杀了我。但我只要活着,便会不惜一切,为自己洗脱罪名。 伤伤还是以前的伤伤,眼中有戾气,满是怨恨。但又多了些倦怠,以及濒危的倔强。她知道,稍有一丝的脆弱或恐惧被泄露出来,她所有伪装的冷漠与坚强,瞬间即会坍塌。 如同一朵花,不愿被任何人看到她的枯萎。 [十 ] 我没有想到,易廷封会杀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来激发燕凉对我的仇恨。玉簪上的毒,是唐门秘制的五音散,我从易廷封卧室的横梁上,找到瓶子和残渣。他发现了我。只是他不说一句话,燕凉似乎也迟迟不愿意相信。 我安然离开易府。 三天后,得知易廷封的死讯。一股寒气凉透了脊背,事情似乎越来越复杂。 ——如果易廷封杀娉婷的动机真是如此简单,那么,他又怎会突然丧命? ——难道幕后还有一双隐匿的黑手? 我趁夜潜入太守府,庭院很荒凉,到处是惨白惨白的颜色,树木的绿,也透着幽暗,空气中有一股阴森怪异之气。 我敲燕凉的房门,无人应,房内没有半点响动。我突然心慌起来,连戒指里的乌丝针,似乎也颤抖着发出低低的呜咽。推开门,一股浓重的恶臭扑面而来。 地板上躺着一个男子。没有光,我看不清他的模样。手碰到他,只感觉僵硬和冰凉。我几乎要失声喊出来,院中的火把却突然亮起。很多人,捕快和衙役也来了。 人群中我看见燕凉,完好的整洁的燕凉,眼睛里有些东西终于还是没有掉出来。我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回头才看清那男子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家丁。 捕头挺直了胸膛对我说话,他说秦伤伤你犯案累累,如今总算人脏并获。我望着燕凉,他却躲开我的目光,不置一词。 我讪笑,低头看见自己的衣裳和鞋子都染了血,连手指也殷红。它们像花儿似的,开在我的皮肤上面,哀婉而妖娆。可是—— 我的心骤然一紧。 那家丁分明已死去多时,怎么还会有如此多的新鲜的血液? 我语塞了,笑容凝结。弓已然拉开,箭在弦上。我再一次看向燕凉,他却仿若置身事外,面色冷凝淡然。倒是他身边的家奴,指着我,厉声呵斥,说我害死了他的老爷和小姐,应当就地正法,万箭穿心。 我不逃。因为燕凉不信我,就算我逃去天涯海角,也不过是从一个圈套,进入另一个牢。 一个我为他画地而成的牢。 [十一] 檐角的风铃叮当作响,像是女子呜咽的惆怅。两个衙役拿了枷锁,将伤伤的手脚都束起来。伤伤像一只呆板的木偶,任凭他们摆布。 而这时,燕凉的手突然抓住身旁的家奴,对方发出一声细小的惊叫。伤伤看过去,发现正是刚才口口声声要让她万箭穿心的人。燕凉竟缓缓地从他脸上撕下了一层人皮面具。 面具下那张精致的美人脸,即使不着脂粉,也明艳娇俏。 她是易娉婷。 原来,当日下人通报说门外有自称秦伤伤的女子求见之时,娉婷就已经盘算好:伤伤既然来过,易家小姐若是死了,她必定难逃干系。 于是,她先令管家带伤伤到大厅饮茶,用极短的时间,毒死了身边的丫鬟,将她装扮成自己的模样。随后才谎称身体不适,要在闺房见客,只等伤伤离开易府,搬出尸体,自己躲进密室,杀人嫁祸之计便奏效了。 偏巧,当时伤伤神思恍惚,还弄丢了随身的玉簪。娉婷暗喜,以为这将更加让伤伤有口莫辩。却不知当日燕凉将簪子砸碎了,伤伤难过,重又回头去捡,赫然发现簪上根本没有淬过毒的痕迹。 只是伤伤和所有人一样,没料到娉婷的易容术如此精湛,只将所有的猜疑对准易廷封。也没料到,原可以置身事外的娉婷,自己露出了马脚。 娉婷看着燕凉,凄凄地,我没想到连你也会怀疑我。 燕凉叹息:你爹死的那天,我在他房里闻到茉莉的香气,而伤伤自从离开了风流坊,身上便不再有任何的脂粉香。我想易老爷的死,或许与之前发生的一切关系甚密,既然如此,必定还有一个躲在暗处的人,我开始相信伤伤。 燕凉说到这里,望一眼被枷锁束缚的女子,看见她面上的两行清泪。他很难过地转头又望着娉婷,继续说,房中的尸体和血迹,是我们故意安排的,柳捕头迟迟没有将伤伤押走,也是想等那暗中窥视之人现身。 如果我不出现,你们的计谋岂不落空? 你一定会出现的。你以为,凭伤伤的刚烈倔强,是宁可被乱箭射死,也不愿束手就擒的。你处心积虑布这个局,我想你会很乐意看到你的敌人最凄惨的一刻。果然,我闻到了同样的茉莉香。 燕凉,你果真了解我。 我也在想,我究竟有没有真正了解过你。燕凉苦笑。娉婷,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你连自己的父亲也要杀害! 娉婷似要哭了,咬着嘴唇,双目通红。但忽而她又对着伤伤笑,笑得很凄然。她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报复你,秦伤伤,你给我造成的伤害,我要你千倍万倍地奉还。燕凉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放过你,我却不可以,我要让他亲手杀手了你,这才是对我最好的补偿。可是,我爹原本同我一起在布这个局,有一天他却忽然说,我们不该用这样阴毒的手段对付秦伤伤…… 燕凉,我不是故意的,爹想要告诉你所有的真相,我只是要阻止要他…… 燕凉,我不是故意要杀我爹的,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那么,你可有想过,就算所有的计划成功了,你又该用什么理由或者什么身份回到我身边来? 娉婷,你我之间还能回到从前么? [十二.尾声] 娉婷被押入大牢,等待秋后的处决。太守府一片死寂,零星的杂草开始疯长。燕凉与我说抱歉,说,让我来照顾你,可好? 扬州城的三月烟花天气,风一点点地吹过我枯燥的身体,似要吹尽这一生的悲欢。我失去了点头的力气。 我知道,谁和谁之间,都无法再回到从前。 而对于我,结局永远不会改变 -- 儿戏 文 / 语笑嫣然 1 一朵看见何梵,是在夜校的第一堂课上。那个时候,西装笔挺的何梵,出现在教室的讲台上,一朵的目光逐渐闪亮。那气质,那容貌,一朵觉得,天生就是穿西装的料。 何梵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牵下了自己的大名,说,我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每逢周三周六的晚上,出现在同学们的视线里。座下有人偷笑,一朵也觉得别扭,都是些老大不小的人了,在这儿回味学生时代的光阴做甚?可无奈,对于白领人员来说,不适时地充电,又怎能安心端着那碗饭,一吃到底。 下课的时候一朵发现何梵是与她同路的。一朵没有套近乎的打算,就远远地跟在后面。看见那沉稳的背影,毕竟还是踏实。 直到第三次课结束,一朵才听见何梵厚重的男低音从背后传来。辛一朵。他喊,他是知道这女子的名字的。 两个人开始聊天,渐渐说到身家背景。何梵是C城的大学讲师,教夜校,是赚外快的手段之一。他有温良的妻,和一朵一样,是公司的白领,汲汲营营。 一朵说自己是从外地迁居而来,父母也在C城,只是住比较远的郊区,那里有绿树墨草,天涯的味道。 何梵不无叹息,他说一朵你这么年轻,本应该在校园里深造,我那些学生,都和你同龄。一朵满脸不屑,家境不好嘛,姐姐喜欢读书,爸妈就让她去了。 何梵看着一朵,很亲切地说,你想知道的,我都可以教你,尽量。一朵笑了,那颜色,比夜空下的霓虹还要娇艳,还要缱绻。 2 过几天一朵去何梵家借书,这是何梵自己承揽的活。 那屋子比起一朵的小窝,确实温暖许多。不愧是有贤内助的人,一朵笑言。何梵摸摸脑门,颇有些不好意思。 一朵进了何梵的卧室,也许丝毫没有觉得那有什么不妥。何梵很安静,像乖巧的孩子,跟在一朵身后,任由她的视线随意射散。 一朵说你去书房给我挑书吧,要一些文学方面的,还有管理和营销,最好能拿本英语字典。何梵又是很乖巧地离开,一朵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何梵妻子的白色珍珠项链,煞是好看,便悄悄装进了自己的皮包。一朵不知道这算不算偷,但她觉得自己是那样无意识地,被一股魔力驱使。 一朵抱了大包小包的书离开,她说我看完了就还你。何梵客套着,坚持给一朵叫了辆出租车。 车离开的刹那,一朵回望,何梵以守侯的姿态,目送自己远行。心渐渐起了涟漪,仿佛是有些不舍。 3 每到周三和周六的晚上,一朵就会提前半个小时到夜校的教室去,坐她一直喜欢的倒数第三排,看着没有何梵的讲台,微微笑着。等到同来学习的人陆续就坐,她再开始期待何梵,猜想他今天穿的是灰色还是黑色的西服,他的胡渣是否长了,他的眼神,会从何时开始迎合自己的暧昧。 一朵想得脸红,依然满心憧憬。 何梵。何梵。 那天,一朵在公司有应酬,没能到夜校听何梵讲课。回到家已是十一点多,醉醺醺的酒意上蹿,一朵倒在客厅里,脸红红的,就像她幻想何梵吻她时候的娇羞。 电话响起,传来何梵厚重的男声,带些焦急。一朵,去哪儿了?课不来听,打手机也不接。最后三个字在一朵听来极尽温柔,他问,怎么了? 一朵忍不住打了一个嗝,然后用迷糊的声音说话,公司有应酬,我喝醉了。 电话那边开始传授醒酒的经验,一朵无声地笑,乐得像初开的豌豆花。何梵不知道说了多久,一朵开始缓慢入睡。 听筒从沙发滑到地上,蜿蜒的电话线,像一朵梦里缠绵的心。 4 再去何梵家里的时候,一朵看见楼下的玉兰树开花了,白色浑厚的花瓣,看上去像抹了一层脂。 敲门,何梵不在,出现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子,衣着平实,不染脂粉。何梵这样的人,怎么就娶回如此一个黄脸婆?一朵暗笑。 那女子很诧异,请问你找谁? 一朵说我找何梵。故意摸了摸自己脖子上那串算是偷来的珍珠项链。门内的女子从诧异转为震惊,一朵觉得,火药味开始弥漫。 留下你的名字吧,他回来我会告诉他,那女人说,我是他太太,叫沈青兰。一朵觉得这自我介绍有些故作的嫌疑,得意在心底开花,她却悄悄掩藏,装作很失望的样子。 一朵想,何梵的家里,应该会发生什么吧,即使不能亲眼目睹。 5 夜校的课程快要结束的时候,很多人提议去C城附近的山区做生存特训。他们问一朵,小妮子你去吗?一朵拿出大无畏的精神,何梵去我就去!说得铮铮响。大家不是不知道其中的暧昧,只是谁也不好说破,那些看一朵有几分姿色的男人,也因为何梵的存在,打了退堂鼓。 何梵果然应战,卸下一身的西装,休闲上阵。三天的时间,何梵成了一朵的护花使者,围着她忙里忙外。一朵渴了,何梵就递水;一朵累了,何梵就拿自己的肩膀做贡献,偶有经过的同僚看见,口哨也吹得特别嘹亮。一朵反而把何梵抱得更紧了,有恃无恐,她说,你是我的。 何梵拍着一朵的脑袋,疼惜又惋惜地喊,小妖精,你怎么能这样。 返回的前夜,何梵的小妖精一朵,只裹了条浴巾,悄悄躲到了房门口。何梵从外面回来,一开门,就有一双光洁细嫩的手,圈住了他的脖子。何梵,小妖精爱你。一朵说。 何梵有些手足无措,一朵,我们不能这样,我还有青兰。 一朵被推开,身上的毛巾脱落下来,何梵看着没有灯光的房间里女子裸裎的身体,虽然模糊,但也如同沙漠里的仙人掌,让他饥渴而向往,却又怕被满身的刺扎伤。 一朵听见何梵越发急促地呼吸,走过去,贴着他以最近的距离。唇舌交缠间,何梵呆若木鸡的手,开始有了力气,抱着一朵,抱着叫自己为难的爱情。 是的,爱情。就在疲累之后,他对着一朵深情脉脉地说,我爱你。 6 夜校课程结束之后,一朵就去何梵就职的学校。浸染着书香,就好象何梵在身旁。有时她也会在路上遭遇何梵惊恐的目光,她只是对着他笑,俨然学生看见老师的模样。 何梵打电话到一朵家,说你以后还是不要来学校了。一朵知道情由,拿出撒娇的本领,我想见你都不可以么? 何梵说会有时间的,小妖精,我爱你,从未放弃。 一朵觉得甜腻了,抱着电话发出娇媚的笑声,何梵听得入迷,他想,这女子,怎么总给他不一般的感觉。 他真的,陷进去了。 7 何梵同意了陪一朵去给姐姐扫墓。 辛一陶,双十年华死去的寂寞女子,在冰冷的坟冢睡了两年,一朵是她唯一的常客。家里人只在每年清明才来草草地上一柱香,一朵知道,父母至今也没有忘却姐姐带给他们心灵上的伤痛。 你姐姐和你一样,是个绝色的美人。何梵看着墓碑上的照片。 一朵笑了,是啊,姐姐比我还漂亮,怎么你不知道吗?何梵哑然。一朵继续说,姐姐命很苦,爱上了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怀了他的孩子,爸妈不容忍,要她把孩子做掉,她只能来投奔我。可是,遇到难产,她到最后也不肯放弃孩子,她说,那是她唯一的记忆了。 何梵听得惆怅,握着一朵的手,你的命运一定不会像你姐姐那么苦。一朵揶揄地看着他,不这样,又怎样?第三者的女子,即使付出真爱,也不见得落个好下场。 何梵沉默。 从墓园回来,在一朵家楼下,两个人表现得很亲昵。一朵笑得花枝招展,送我上去吧,她说。 何梵这次没有推脱,而是万分主动地,给了一朵第二个水火交缠的夜晚。 仍是爱情和欲望的完美结合。 8 何梵回到家,沈青兰问他,那个女子是你的新欢?何梵佯装懵懂,谁?你说哪个女子? 戴着我的珍珠项链,经常来学校看你,你还在她家留宿的那个女子!沈青兰说着说着就落了泪。何梵,我哪点怠慢了你? 何梵愕然,沈青兰竟会知道自己和一朵的点滴。对不起,青兰。他只好道歉,脑子里在不断盘旋事情的始末。 沈青兰说,她不是真心爱你,我能感觉,她几乎就是为了故意破坏你的家庭。何梵,我所知道的这一切,全是她告诉我的。上次你们去墓园,也是她事先通知,我才能一眼撞破。这样的女子,哪里值得你爱? 何梵思忖,也许是一朵太想霸占他,要一个名副其实,才这么机关算尽吧。 9 何梵趁沈青兰上班的空档,去找一朵。凭着上次的记忆,他再找到一朵的房子,已是人去楼空。 一朵在C城的空气里化成了泡沫,何梵也想念,也迷惑,渐渐就淡了下去。和沈青兰,依旧是那般不咸不淡的夫妻。 时间在一年一年过去,第三个年头,沈青兰久不见动静的肚子,终于有了何梵的血脉。举家欢腾。 何梵陪她去医院。也是在那个时候,何梵见到了失踪已久的一朵,手上缠着绷带,一个护士掺着她。护士说,一朵,去给医生说,你要出院了。一朵很乖,就如从前拉着何梵那样调皮又不失温顺。 趁着一朵进医生办公室的时候,何梵走过去和那护士搭讪。她怎么了?他问。 护士看一眼何梵,然后叹气,割腕,要自杀,前阵子送来的时候情绪很不稳定,现在转好,家里带人来接,说要送回家仔细看护。可惜了这么好好的一个女娃,脑子不太正常,遇见有妇之夫,就说人家害死了她姐姐,要搞得对方家破人亡。 何梵愕然。 一朵出来的时候,经过何梵面前,连一眼也没有瞧他,仿佛陌路。前尘种种,刹时就是云烟。 何梵的心,微微地痛。一朵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再正常不过。可如今,叫他怎么能够突然相信,连温存也有虚假。 一朵天真明媚的笑容映射在转角玻璃的时候,何梵痛了个彻底。小妖精,我的爱,不是儿戏。他终于明白。 -- 翡翠指环 文 / 语笑嫣然 一. 蜡烛还没有燃尽,结了灯花,像血溅的芙蓉,残破,温凉。窗口有滂沱的雨,下了三日。黎明如墨。 温柔乡是一艘画舫,秦淮画舫,楚地胭脂。我来这里已经三年又三年。 终日饮酒赋诗曼舞轻歌,金莲步,杨柳腰,水晶胆,玲珑心,纵不似秦淮八艳那般惊慑四座,却也有一干自命****的男子乐于千金买笑。 我不笑。 二. 小时候,枫哥哥说我的笑不是春风胜似春风。他清澈的眸子里装了我最天真纯净的年华,也装了一段两小无猜的誓言。 他离开的时候满地黄花碎,他说小璃三年以后你来找我。就三年。我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狠狠地点头,眼里有痛。 是早知的结局,从师父收养我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枫哥哥会在九岁的时候离开落愁谷。可是离别即天涯,我是如此惧怕这一天的到来,我是那么那么舍不得他。 师父的脸冰冷如霜,连指甲都透着一道让我畏惧的寒光。她说你不许哭,眼泪是你的灵魂,丢了它,你必定万劫不复。师傅柔软的指腹滑过我双肩的锁骨,她说小璃,我在落愁谷三十年了,不断地为东厂训练出血滴子杀手,所有的孩子,年满九岁我便会让他们去京城,为主公效命。 京城。京城。 于是我瘦小的身体里开始流窜一股对异地繁华的奢想,我鲜衣怒马的京城呵,枫哥哥一定会在北风的城楼上将我遥望。我看见那一年漫山红遍的杜鹃花,时光像枫哥哥的剑刻在老树上的疤,蜿蜒,冗长,老人心肠。 一年春秋,一年冬夏,思念如墙,寂寞是伤。 师父给我翡翠的指环,空心,藏下一根细如发利如剑的丝线。我戴着它朝向北方一路奔跑,师父的声音像迎面过来的风呼呼吹过我的鬓角。她说小璃你要听主公的话,你要成为最优秀的杀手。 我终于等来了我的九岁。 可那时我到京城并没有看见枫哥哥。我在红得像血一样的大门外等人领我去见主公。我说我是落愁谷的孩子。主公很不屑,他说我这种薄得像纸的小孩,如何能做一名优秀的血滴子杀手。他用一种和师父同样冰冷同样高高在上的神色俯视我,我说我会努力。 后来我知道枫哥哥去了江南,那是主公交给他的第七个任务,他选择一去不再返。很多事情我未必明白,但我知道有些人我一定会等待。 十二岁那年主公给了我一个掩人耳目的身份,我从京城到秦淮,妖娆霓裳,轻薄红装。无人知晓温柔乡的狐媚女子苏璎璎,亦是染了满指血腥的杀手。她不笑,是因为她在最茂盛的年华害了一场彻骨的病。 思念成病。思念三年,又三年。  三. 接到主公的信涵,江南有雨,洁白的栀子茂然盛放。信涵里写了我的第二个任务:法华寺,苏州巡抚,方之镜。 刚下过雨,山路泥泞,法华寺虽是百年古刹,门庭也冷落了不少。倒是那袅袅的佛堂,竟让我生出些倦意来。踩着湿漉漉的青石板,想自己如果卸下小指上的翡翠环,不做苏璎璎,也不做血滴子杀手小璃,是否就能安然终此一生。更或者,在某个雨后初晴的傍晚,转身便能看见枫哥哥清楚地站在面前。 这样想时,我抬头看见大殿的佛前数盏青灯,映着一个僧人素洁的脸面。我几乎被脚下的台阶绊倒,身子如坠进无底的黑洞,眼里有泪,泪盈于睫。我想起师父说我不可以哭,我便只是狠狠地咬着嘴唇,像九岁的时候枫哥哥离开落愁谷那样,狠狠地咬着,咬出血痕。 我颤抖着声音,喊那僧人,枫哥哥。 十八岁的时候我看见我的枫哥哥端坐佛前神态空茫我的心都要碎掉。可他不与我相认或者他都已经把我忘掉。他说,施主,贫僧法号净恒。 净恒。净恒。好一个净恒!他有佛法三千,我却红尘万丈。 难道,错过昨日,还要再错过今朝?重复相同的别离,余生陌路,一去千里。 天又开始落下淅沥的水滴。他不看我,他只是埋头诵经。我不清楚他冷漠的眼底是否还有点滴往事残留的痕迹。我就那样站在他旁边,像小的时候他受罚那样,安静地陪他站在瀑布底下,淋湿了满身的衣裳,我仍然望着他笑如春风。 然,三年,三年,又三年。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对我千依百顺的小小少年,他却不知,我始终是一个趴在原地的小孩,等着他,伸手将我扶起来。我说,枫哥哥,你只要说一句,说你记得我,记得小璃,只要这一句好不好?好不好? 过了很久,他抬头看我,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说,施主,贫僧法号净恒,不是你的枫哥哥。 呼啸的风穿堂而过,我恍惚觉得自己已经鬓染清霜头生残雪,一簇花瓣落地的时间,焚了心,断了魂。 惟有趔趄着转身。 我甚至违背了杀手在杀人之前不可暴露自己的规条,也忘了我原本是要在对方抵达法华寺之前,摸清楚这里的环境,他的突然出现,让我乱了方寸。 幸好,我并没有失手。 我跟主公复命,说事情办得很妥当,苏州来的巡抚方之镜,昨日申时到法华寺进香。他在禅房休息的时候,我用一枚小小的指环和一根细细的丝线,轻而易举便割了他的人头。不着痕迹。 我握紧了我的翡翠指环,一切都还历历在目:惊恐的人头,狰狞的表情,大滩大滩的血像一个绝望的湖,又像胭脂盒里的脂粉,散落在佛门清净地。我的脑子里全是枫哥哥的影象,从前,或者现在,温暖,或者冰凉。 他说得对,六岁以前我就已经是那么倔强的小孩,而那些等待着盼望着以及寻觅着的光阴里,我的倔强成了一种习惯。为我思念的男子,执迷不悟,也执迷不悔。我怨他恨他,可我也终于明白,我爱他。 四. 法华寺因为巡抚的无头命案被查封,僧人都被看管,不能随便出入。我只好穿上黑色的夜行衣,薄纱罩面,轻飘飘跃上寺里东厢的屋顶,揭开瓦片偷偷地看他。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他都是打坐或者颂经,没有任何表情,不再是我记忆中活蹦乱跳的枫哥哥。我一阵揪心。 第四天夜里,我没有见到他。他的房间像一座黑色的洞穴,冰冰凉。我害怕。第五天,第六天,我都去,甚至从窗户潜入,看见床被叠得很整齐,茶壶里的水有点发霉。暗地里抓了好几个小僧逼问,都没有人知道净恒的去向。 我走在南京城繁华的大街,耳畔是欢腾的喧嚣和聒噪。我厌透了秦淮画舫的脂粉味道,却又害怕法华寺静如死灰的空气。这一个月,我每晚都潜进寺里,始终不见他。这一个月,我又替主公杀了三个人,那些跟东厂作对的官员,大大小小,随时随地都可能送命。我经常看见自己满身都沾着血,从手指到额头,那些被我杀死的可怜虫,就躺在地上,瞪着铜钱一般大小的眼睛,不得瞑目。从师傅收养我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必须适应这血腥狰狞的生活,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因为杀人而害怕。 五. 那一天,我杀了一个吏部的官员,他的头落地,我看见枫哥哥站在远处的树林子里。灰色的袍子,没有头发,就像顶着一片荒滩。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寡淡如水,他说,你跟我来。 他带我走了很远的路,绕过清澈的溪,泥泞的路,还有满山的野草,让我想起落愁谷的夏天,与他一起捉蟋蟀的情景。最后我们走到陡峭的悬崖底下,静谧而荒芜的,只有稀疏的草。石缝冰凉。他指着旁边的一座坟,空荡荡的墓碑,没有刻任何文字。他说,这是贞娘。 贞娘?我愕然。那光秃秃的坟像是神秘的诅咒,几乎让我产生想逃的念头。他转过脸来看我,深邃的眸子里泛起哀伤,我想那哀伤里必定有我,竟然有些欢喜。问他:即使剃去三千烦恼丝,心还在,你就还是那个疼我爱我的枫哥哥,对不对? 他背过身去,蹲在光洁的墓碑前,手指轻轻摩挲着木桩上的纹路。他说小璃,你杀人的武器是什么?我不解,盯着他的背影只觉往事离我们已经很远,怕只怕,远得根本走不回从前。 枫哥哥。我的声音哽咽。 小璃,你杀人的武器是什么?他又一次重复,语气越发幽凉。 我伸出右手的小指,给他看我戴了九年的翡翠指环,我想说,它知道你离开多久,更知道我爱你多久。可是枫哥哥不看我,他只是幽幽地叹道:主公给我的最后一个任务,竟是你的第一个任务。 疏疏的风灌进来,吹起坟上细小的沙砾。枫哥哥告诉我,里面的女子叫沈贞娘,是当年杭州巡抚沈千潭的女儿。主公交给他的第七个任务,便是取沈千潭的首级。可是,他遇到了贞娘,为她,甘愿废弃自己拿剑的手,背叛主公。 但沈千潭不死,主公也不会罢休。我早该想到,同是落愁谷中训练出来的杀手,我未完成的任务,主公便会交给你。他站起身来看我,眼里有闪烁的恨意。 我取下翡翠指环放在手心上,它叫胭脂索,师父说天下间唯一的一枚胭脂索,只能佩在最优秀的杀手身上。除了我,再没人用这样的武器,是我杀了沈贞娘。 彼时春风扶面,他们在风光旖旎的西湖岸边。我杀沈千潭,贞娘却救父心切,整个人扑过来,生生被我用胭脂索勒断了脖子,头掉在地上,差点就滚进湖里去。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若不杀人,只好被杀,是不能有半点恻隐的。我有何不该?我难道错了吗?枫哥哥,我只问你,如果你在场,会不会为了她而将我一剑穿心? 他没有回答,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在场吗,我那时正在筹办与贞娘的婚事。她答应,从西湖回来就嫁我为妻。这些年,为了避开主公的耳目,我宁可落发为僧。我一直在试图找出亲手杀死贞娘的人。直到在法华寺,我看见方之镜被割破的头颅。这一个月,我一直在跟踪你,你每杀一个人,我都会检验他们的尸首。小璃,我迟迟不愿下结论,我多希望找到理由推翻自己的猜测。可是,可是为什么,血滴子杀手如此之多,偏偏,就是你。  六. 我的胭脂索舞出一条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弧线,温柔地,在枫哥哥白皙的颈上烙下一条红线。我下手那样轻,我舍不得将他的头与身体分离,但他还是倒下了。 他根本就没有还手。 我看着他缓缓倒在地上,眼里有泪。 为什么?你若杀了我,可以保全你的性命,也可以替贞娘报仇。枫哥哥,你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可你为什么不还手? 他半闭着眼睛看我,他不说话。我跪在地上,扶着他沉重乏力的身子,亲吻他流血的伤口。 枫哥哥,你不知道,沈千潭不是我的第一个任务,主公说我第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慕容枫。因为你是第一个背叛他的血滴子,在他看来,这是莫大的耻辱…… 枫哥哥,你我都是主公的棋,我并非甘愿。我原想如果你杀了我,也许我会好过,偏偏…… 枫哥哥,你恨我么?你恨么…… 我终于还是哭了。那么多猩红的血,沾着我的手,我的衣裳,我的胭脂索,我从来不曾哭过。但这一次,我的眼泪冰凉,落在枫哥哥的脸上,又慢慢滑下去,渗进他脖子上的伤口。 他总算说话,他说我不恨你,如果要怨,只能怨天意弄人。他说,我一直视你为最亲最爱的妹妹,我早知,我不会忍心对你出手。我既然有负于贞娘,又何必再活着,再受煎熬。 妹妹。 妹妹。 枫哥哥,你这样的人,其实是不该做杀手的。 他凄凄地笑,他说没有人天生适合做杀手,感情那样繁琐,谁能抛开,断掉,一辈子如行尸走肉。 他说小璃,当你深爱上一个人,你也许会明白。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弱到几乎要在烈日底下蒸发,在干燥的风里消失,在我面前像梦一般破灭。我知道我们就此永不能再见。 然,他只知他深爱贞娘,才有今日残破不堪的结局;却不知我也爱他。 很多很多的年。那么那么地爱。 那些汩汩涌出的温热血液,淹没了翡翠的指环,看不见碧绿的色泽。透明的胭脂索,也逐渐染上新鲜的红,仿似月下老人的姻缘线。线的一头虽然拴在我的无名指上,岁岁年年朝朝暮暮,另一头却落了空。它拴不住我想要的人。 它始终落空。 风尘记·秋千舞 文 / 语笑嫣然  斜阳在山头挂着,是一滴眼泪的形状。秋千荡得很高,高得可以一眼望到戈壁的尽头去。那里似乎种满了开红花的树,大片大片就像天上的云朵。 我闭上眼睛,我的衣裳轻飘飘的,像扇翅的蝴蝶。我恍惚看见戈壁的尽头有一个白色的影子,颀长,俊俏,我看不清楚,不知道他是否在对我微微地笑。那一刻我生出穿越戈壁的渴望,我忽然觉得我的衣裳就是蝴蝶,是翅膀,我松了手,身子就像落叶一般在半空摇晃。 我开始喊一个男子的名字,明夜,明夜。戈壁尽头的白影也在朝我走来,近了,近了。 我们都微微笑了。 1 那一年,琉国落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缤纷的银色花朵,落满了整座皇城。冰雕玉砌的宫殿,白得煞眼,反倒觉得荒芜。 那一年,我站到琉国最高的城楼上,我耳朵上的绿玉坠子像舞蹈的小人儿,我的嘴唇被冻得比熟透的葡萄还要忧伤。我面向东南举目远眺,看见的,永远都是无垠的苍茫。茫茫戈壁。 那一年,我17岁,17岁以前的记忆像风筝一样飞远了,我找不回来。我跟着一群美丽的女子每天都跳着舞,为皇上跳为后妃跳或者为大臣们跳。我的样貌不比她们,但明夜说我的眼睛就像流星,清透明亮,只轻轻划过也能让夜空变得璀璨而生动。 明夜说我叫落微。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他说话的声音总是低低的,跟他的神情一样忧郁厚重。我为他偷偷摘了御花园的长生果,为他雕刻出圆脸的木头娃娃,讲宫里发生的趣事,跳新学的舞蹈,却无论怎样,总是展不开他锁起来的眉头。 我问明夜你为什么总是满腹心事的模样,明夜就对我讲国事,讲战争或议和,东边的西边的他都讲,我不懂,但我耐心地听,我不想让明夜觉得我只是一个会跳舞的小宫女。明夜说他总有一天要带我离开这里,我不明白,问他为什么,明夜说你看见东南边的那片戈壁了吗,越过戈壁就有开红花的树,河水清透,连鹅卵石都是五彩斑斓。他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一定会。 我莞尔地笑,望着他眼睛里的我的快乐的模样。我的明夜大将军,他不知道,我喜欢的是有他的地方,他便是我身边最最重要的风景。 2 春至,冰雪初融的时候,皇帝为他最宠爱的锦妃在御花园搭了一座秋千。绿藤缠绕的秋千索,来来回回,那女子笑声如银玲,鹅黄的裙摆,绯红的腰带,飘在风中就像壁雕上的飞天仙女。每每经过,总是要投去羡慕的神色。 后来终于忍不住,趁着四下无人,坐上那摇摇晃晃的秋千架,轻飘飘荡起来,晨曦里精致的琉国皇宫,时而升时而降,再荡得高些,竟有飞入半空的感觉了。我仰着面轻轻笑了起来。 这一笑,竟看见远远的一队人走过来。吓坏了,秋千却还是不停,我抓着绳子不敢松手,一直到脚尖着地,惊恐的眸子里蓄着泪水,跪在地上不断喊着皇上恕罪皇上饶命。 他阴沉着脸,不说话,盯住我的眼睛,深深的两道光似要将我刺穿。我以为我必定在劫难逃,开红花的树,五彩的鹅卵石,戈壁尽头的鸳鸯梦,我的明夜,我必定再也无法拥有了。哪里知道! 哪里知道我就这样被策封,无数的人跪着跟我说筱妃万福,至高无上的王甘愿为我千金买笑。那座秋千不久也被撤消,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观星楼,皇帝为我在观星楼上重建了更为华丽的秋千,他说我荡秋千的样子比锦妃美了千万倍,他说我的眼睛比星星还要明亮。 所有的一切,措手不及,容不得我思索,更加不敢违逆。我裹着满身的珠玉绫罗,眼睁睁看着春暖花开,天空一日比一日高远辽阔,我的寂寞和伤痛却始终未曾解冻。而明夜,他也像这天空一样,远了,远了,模糊了。我们都知道彼此心里的难过,知道相遇的视线里藏了深刻的情意,欲说还休。 3 我派了宫女暗中给明夜捎信,他穿着我最爱的那一身白衣站在观星楼的秋千架下,我泪盈于睫。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辜负了你。明夜反倒笑了,记忆里,我从未见他如此释然的开怀的,笑。他说起码这样,你安全了。 我不解,我问他为什么。他摇头不答,只说保重,筱妃。我的指甲嵌进掌心里去,狠狠地,哭了起来。明夜,我是落微,是你的落微一直都是。明夜,请不要叫我筱妃。 我趴在秋千上,恨不能将它折断了,或者一把火烧成灰烬。如果不是当初我贪恋它,我与明夜,如今就不会这样咫尺天涯。 明夜拍着我的肩膀,他原本是想安慰我,停止我的悲伤,可他渐渐跪下来,抱紧我,将脸埋在我的颈窝。他也哭了,无声的,压抑的,我却只感觉那眼泪掷地有声,心痛又增了千万倍。我说你带我走吧,无论去哪里,你带我离开。 明夜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我,咬着嘴唇看我,这长长的深深的一眼,好象要将秋水望穿。他摇了头。我站起来,身子却摇摇欲坠。我不再问他为什么,我知道原因,但我禁不住有些怨恨他,我开始怀疑,他究竟是否真的很爱很爱我,我忽然想起来,爱这个字,他其实从未对我当面讲过。 那天,我彻夜独坐在秋千上,夜风很凉。秋千荡得最高的时候,我可以看见护城河的水,在月光下泛着亮晶晶的银光。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的脑海里闪出一串断续的画面,我看见被火海湮没的宫殿,哭泣的惊叫的奔跑的人群,还有血滴在明晃晃的宝剑上,有人举剑戳穿了一个男子的胸膛,我看不清男子的容貌,但他临死前的眼神却像一道闪电,重重击在我的心口上。 我两手一滑整个身子便从秋千上落下来,幸好彼时秋千离地不远,我只是摔伤了膝盖和手腕,额头有撞伤的淤青,皇帝为我请所有的御医,开上好的方子,我躺在床上看见庭前的樱花落了,一地都是残骸。 4 明夜没有来看我,皮外的伤用药物可以很快便治愈,但内里的伤却有增无减,低低的一口怨气,始终徘徊在血液里骨骼里及至五脏六腑间。就连和他在梦里相见,我们都是一副冰冷的脸孔,似乎不认识对方。 三个月后,明夜领军出征,我知道西边的雁国,一直是琉国皇帝心头的一根刺。我悄悄上了城楼,我看见战马旌旗,看见铁甲刀枪,明夜只是小小的一个黑点,但我知道自己不会认错一个日思夜想的轮廓。那是我受伤以后第一次看见他,他却离我越来越远了。 下城楼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眼前闪过黑压压的影象,身子一沉,之后便失去了知觉。再醒来,一脸都是冷汗,眼角有泪水未干,好象历经生死,劫后余生。宫女和御医进进出出,皇帝亦始终守着我,见我好转,才略略松了一口气。 我开始一日三秋地等,我要等明夜回来,告诉他,我的记忆复苏了。 5 不出半年,明夜胜战。他是那样骁勇,他一直就是琉国的英雄。我看见花残了,树枯了,竟是又一年过去,偏偏,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用烫花的翡翠盘装着血红色鲜嫩的果子,我说我要替皇上酬谢战功显赫的镇国大将军。明夜皱着眉头问我怎么了。我清清浅浅地笑,明夜,你知道这是什么果子吗?它叫荼,是羌鼎族人用来祭祀祖先的供果,明夜,你尝一个,据说,它非但能治百病,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我将果子放在明夜的掌心里,笑盈盈望着他,他的肩膀颤动了两下,退后,垂着眼睑,不再与我目光交接,只说,你都记起来了吧。 我说是的,我记起你怎样放火烧了我们的帐篷,怎样屠杀我的族人,还有,怎样一剑戳穿了我爹的胸口。 明夜笑了,笑得有些凄凉,但仍然是那样好看,那样一张令我由始至终不得不迷恋的脸,繁花一般盛开在眼前。他开始一口一口地吃我给他的果子,我蹲在地上,抱着自己的肩膀就像他曾经抱着我那样,我做出哭的表情,却终于流不出一滴泪水来。 果子只剩下核的时候,明夜软软地倒在我脚边。我捧着他苍白的脸,他却闭着眼睛,明夜明夜,你恨我么,所以你不愿意看我?可你明明知道,这根本不是荼果,它叫蘼,它是你们琉国最毒的果子。你明明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找到荼果,因为戈壁的尽头,和羌鼎族有关的一切,如今都只剩下烧焦的残骸了。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吃?为什么? 明夜他始终不回答我,他的呼吸逐渐微弱,最后消失,他的身体变得那样僵硬而冰凉,我的眼睛空了,身子空了,心也空了。 我拿起另一颗蘼果,只想一口咬下去,然后跟明夜跨过那茫茫的戈壁滩,去寻找开红花的树,过往种种,一笔勾销。我刚把果子放到嘴边,门外忽然传来太监的通报,他说皇上正在观星楼等候筱妃。 我将明夜的尸体放在床塌上,他是那样安静,他的脸白得没有一点瑕疵。对了,对了,就是那个至高无上的王,是他的野心夺去了我族人的性命,也是他让我与明夜今生缘尽。我将匕首藏在袖口,不知道,轻薄的蚕纱,能否遮住它冰冷的寒光。 6 皇帝在观星楼的露台上饮酒,很意外,他的身边没有任何随从。看见我,令我为他斟酒,一杯一杯,都是仰面一饮而尽。 筱妃,明将军背叛了朕,朕到现在才知道,两年前他出征东南,并没有按照朕的旨意杀掉所有的羌鼎族人。他留下了活口。军队里有传言,有人亲眼目睹他将族长的女儿带回了琉国。他欺君犯上,可他如今已是兵权在握深得民心,筱妃,你说他会不会突然就夺了朕的皇位,他是不是早就有此野心,他跟那个羌鼎族的女子,难道还有更大的阴谋? 他说话的时候紧紧捏着我的右手,捏得我手指的骨骼几乎要砰然碎裂。我实则心里非常紧张,我甚至怕他已经看出了端倪,找我前来,唱这出空城计,或许是要将我拿办。我忽然觉得观星楼的四周草木皆兵,连呼啸着跑过耳边的风,也犹如鹤唳。 他问筱妃你为什么不回答朕?为什么不说话?那些字句就像要人脑袋的铡刀一样,铿锵地击在我颤抖的心上,我猛然挣脱他,打翻了桌上余下的半壶酒。 筱妃!筱妃!他继续喊我,声音含糊而颤抖,我早知,他一直都是懦弱无能的国主,他的野心,不过是建立在一干强悍的大臣之上,比如,明夜。 我稍稍定了定神,又坐到他身边去。他伸手来拉我,说筱妃你把朕的酒打翻了,朕要罚你。匕首从我的袖口滑脱,分毫不差,就在他离我最近的一刹,扎进了他鲜活的心脏。我微微笑了。 他很惊恐,很痛苦,嘶哑着喉咙喊为什么为什么。我喂他喝下杯子里残余的最后一滴鹿茸酒,告诉他,那个羌鼎族的女子她有一个极好听的名字,叫裳,可她只喜欢她的仇人送她的名字,落微,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我看见他的胸口剧烈起伏,牙齿碰撞着发出咯咯的声响,他凄惨地笑着,厉声说好一个明夜,好一个明夜啊!你知道朕必不会放过她,你竟将她安置在这皇宫里,朕确实从未想到,竟会让自己的敌人,成为朕的爱妃。明夜,你…… 他气若游丝,到最后只剩下喘息的力气。我终于明白,明夜将我带进皇宫,原来是想保住我的性命,我想起他说的,至少,你安全了,他那时的神情多释然,自从他决意维护我的性命,他必定藏了诸多的忧患和不安,所以他的眉头深锁,他的笑容那样稀薄。我仍旧想哭,但哭不出来,我为什么到现在才将这一切看个明白。 可是明夜,与我彼此深爱的明夜,他将再也不能回来。 7 我又坐在秋千之上了,它荡得很高,很高,斜阳在山头挂着,始终是一滴眼泪的形状。 宫里正值一片混乱。有人在筱妃的寝宫发现镇国大将军的尸体,他们奔走相告,并且四处寻找他们的皇上,要向他禀报这个噩耗。 我看见一对人匆忙地向观星楼走来了,我不知道,当他们发现皇帝的血都已经流干,他们会以怎样的表情跪在地上,相互抱头痛哭。 我只是在秋千荡得最高的时候,放开了手。我的身体很轻盈就飞了起来,像一只在跳舞的蝴蝶,也像一枚在漂泊的落叶。 闭上眼睛,我看见明夜站在戈壁的尽头,他的背后,种满开红花的树。我反复地喊他,明夜,明夜。他就穿着我最爱的白色衣裳,一点一点近了,近了。 我们都微微笑了。 风尘记·胭脂笑 文 / 语笑嫣然 ——已发《飞FLY》09月刊,未经本人许可,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 美丽的文字,美丽的心。 一 是这样反复的秋,微凉,天气依旧。秦淮的风月,满川脂粉,她看见他,看见自己捆绑的心事,树的年轮,一圈,复一圈。 心颤。如汩汩的蜂蜜在灌,又如细细的银针在刺。髻上一支翠翘,颤巍巍跌进脚下的秦淮河,激起袖珍的水花。 寂筱寻他,足有十年。 十年以前,塞外绝色尘烟。牧草便像江南水乡的芦苇,片片轻扫,随风倒。却也要大气许多,壮阔许多。寂筱是想念的。 那是她仅只七岁的小小年华,朱红的斜襟轧花袄褂,配着月白的丝锻大袖衫,两条细细的长辫子,头上戴族里姑娘年轻时的钗环,插一株白色的宣鸟羽毛。阿母在各自的女孩儿懂事以后,都会随时提醒她们,羽毛代表爱情和婚姻,不可随意被男子拔下,或者私相授受。 不久,有笃笃的马蹄一路踩过来,温柔的南南河变做江南布庄染缸里的水,手指一沾,尽是殷红。寂筱酣梦,渐渐觉得面前强光闪烁,睁开眼,看到记忆中最盛大的一场篝火。尸体,瑟缩或笔直,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血是红的,黑夜里肮脏的红。 寂筱想要哭喊,却觉得失去了声音。突而有脸面已经模糊的人踉跄着冲向她,胸口幽深的洞,血肉尚鲜活。寂筱只觉双眼发黑,天地换了位,被那人压在身下,沉沉昏睡。 寂筱仔细收藏着那只墨绿的羌笛,不怨杨柳,不思玉门关。她惦记的,不过是当初将她从死人堆里捡起来的少年,麦黄的皮肤,眉眼浓黑,又不似北方的男子,少了分粗犷,多了些文雅秀气。 寂筱知道,朔风舔血的那个晚上,如果没有阿母将小小的她压在身体底下,避开鞑靼蛮子尖锐的屠刀,她便让生命随着不堪的记忆一同焚烧。但她逃过,并遇到抱她上马的小小少年,听他说别怕,我带你离开。 当然,七岁的寂筱听不懂汉话,就像七岁的她其实也不叫寂筱。她只能看着他散出温暖的脸,看他翕合的嘴唇,她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氲湿了他胸口的大片衣衫。 后来,少年随同行的商队离开,把寂筱放在边城的一户农家。寂筱知道这意味着失去他,就像失去阿母,都是余生寂寥的苍茫前路。她拉着他的手,指甲嵌进肉里去,他不喊疼,微微笑着抚摸她的头。于是看到白色的宣鸟羽毛,他轻手拔下,小心地握在手心。 寂筱没有反驳,流了泪,就由他带走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背影缩小成落日里的一颗核桃,直至湮没。 手里拽着的,是他留下作为交换的羌笛。 十年以来她辗转颠沛,一城,又一城。她想她能够嗅到和他相关的气息,她要在奇迹当中把他找到,找回她托付的羽毛。 于是学习汉话,念唐宋传下的诗词,读传奇,看杂剧,竟渐渐有了做诗填词的本事。也穿汉族女子的衣裳,绣鞋,翠翘金雀玉搔头。 及至秦淮。 寂筱没有想过在烟尘靡靡的秦淮逗留太久,只依稀感到,这里,已经迫近她追寻的气息。十年呵,十年前的少年,到如今是否依然比自己高出一个头,依然留有淡淡的温柔笑意。 寂筱每每想着,半是酸楚半甜蜜。 然。 她竟然真的就看见他,一个瞬间之间,还来不及准备,已然排山倒海。 寂筱寻他,足有十年。 二 那是秦淮河上最华丽的一艘画舫,烫金的大篆,刻着“芙蓉”。寂筱听见泠泠如流水的琴音,脚步停了停,从岸边上望过去,就望见男子浅浅的笑容。端一杯醇香的酒,软软的眼神,落在旁边抚琴女子的手指尖。 寂筱打了一个颤。髻上一支翠翘,颤巍巍跌进了脚下的秦淮河,没有半点声响。她认得他,纵使十年,深刻却如同朝夕都在自己枕边。寂筱狠狠退了两步。 那一晚斜月沉沉,寂筱在暗处,似是望断了天涯路。 以后的数天,他风雨不改,到芙蓉肪上,听同一个女子,弹同一首曲子。寂筱觉得那专注的眉眼,脉脉的神态,似要惬意得忘记一切尘烟。而她更怕,怕他就这样也忘掉了她。 于是,寂筱很坚定地跟鸨母说,我想留在芙蓉肪。 她开始更加靠近他。 他姓时,名景枫,在南京城算是名门望族之后,家底殷实,受教良好,即使尽日流连烟花地,南京城的人也都说,是因为那个叫青珞的歌妓。 他们说,时景枫对青珞,情真,情深,不分割半点给芙蓉肪的其她女子。 自然也包括寂筱。 寂筱识得。 青珞那样的女子,天生一张美人脸。即使寂筱的模样亦生得玲珑,丝毫不逊色,但风情韵致,她却是万万不及她的。芙蓉肪的女子,多数跟青珞交好,寂筱的意外介入,就成了她们闲暇时候的话题,偶尔,甚至当面奚落。 寂筱不恼,她只要每天看到黄昏时候的秦淮水,看到逐渐阑珊的灯火,她就觉得心饱胀起来,她知道时景枫很快就会来。 但也不是不惆怅的。姑娘们都说,男人总是爱女人的狐媚妖娆,爱薄纱翠袖遮掩下的杨柳腰,金步摇。但僵硬冰冷如寂筱,如何做得到。 她甚至都不会笑。 跟周幽的亡国女子褒姒一样,寂筱不会笑。 从失去阿母,失去族人,再失去唯一的寄托时景枫,寂筱早已经忘记,她是否曾经有过笑容,是否能像青珞那样,一笑倾城。倾了时景枫的城。 通常,时景枫都和青珞在最里间饮酒,寂筱坐在别的男子身边,断断续续朝里间张望,她觉得青珞一双流盼的眸子,几乎刺得自己眼眶生疼,有什么要涌出来,她便赶紧替身边的男子斟一杯酒,或者往他嘴里放一颗梅,尽管这样的过程叫寂筱觉得难过甚至恶心。 时景枫也不是没有看见她的。清清淡淡的寂筱,最叫他诧异的,便是她浑然天成的忧伤气质,水灵的眸子在对上他的时候,总要闪着隐约的晶亮,仿佛井中月影。 他对她点头微笑,她却不笑,反而有些慌乱,掩饰不住的局促。时景枫觉得纳罕。 当寂筱的思念快要腐了她的心的时候,她便做诗写词,写没有章法的断句,一腔胸臆,满怀愁绪,都点点滴滴铺陈在华丽的笔墨上。 寂筱不知道,该如何对时景枫说这样一个故事,这么久了,他看见她,竟然是无波无澜的平静姿态,仿似两个人此前从不曾相识,仿似寂筱的牵念,不过是噩梦之后的自我填补,构造这么一个少年,给自己温暖,为自己救赎。 但若温暖,何以寂筱在夜里盖紧了棉被依然瑟瑟发抖。 但若救赎,何以寂筱找不到愉快的表情,甚至连最起码的微笑都与她叛离。 “一掬香尘冷月灰,啼痕点点红袂。罗幕不暖,胭脂酒寒,鬓染清霜怎生寐。心抵黄花碎。 两半瘦枕孤衾对,小楼怯怯薄被。绮窗疏黯,摇影烛残,等闲白发相思睡。风絮海棠危。”  时景枫第一次进寂筱的房间,看到的,也就是这首题在团扇上的词。他念了又念。 寂筱推门进来,狠狠吓了一跳。她说,你怎么会在我房里。心如鹿撞。 时景枫捧着团扇不松手,他说青珞出去了,我等她,就在这里四处看看。无心闯入,请姑娘见谅。他叫她姑娘,生分得很,寂筱觉得难过。想问他你真的已经不认得我,未开口,时景枫便拿了扇子问寂筱,这句子,是你写的? 寂筱点头。时景枫啧啧赞叹,竟是如此****才情的女子。寂筱盯着他,直直的,干净透明的眼神,你不觉得,这格律韵式,终究是无根无据,太过亵渎前朝文人了么? 时景枫先摇头,后点头,虽然杂乱无章,没有依着任何词牌或曲牌的格律,却恰是这样,才显得情真,情深,蚀骨的相思,不着虚浮的痕迹。 两行清泪涌上来,他竟然是懂她的。 时景枫正要拿衣袖给寂筱拭泪,前厅传过喧哗的声音,他知道是青珞回来,喜上眉梢,把团扇塞到寂筱手里,跟她说这样伤心,何必,便出了门迎过去。剩寂筱,泪痕未干,心又湿。 三 时景枫注意寂筱的时候,渐渐多了起来。看她新写的,不是词的词,听她说关于塞外的故事,专注得像个孩子,像十年以前的那个小小少年。寂筱一度心猿意马。 说起鞑靼,说起掠夺和屠杀,说起那个抱她骑马的孩子,说起白色的羽毛墨绿的羌笛,时景枫除了拿出一个听故事的人所应有的神态言语,再没有多余的,让寂筱足够暖心。她一点点在往深邃无底的漩涡里沉陷,沦陷。 那后来呢?时景枫问寂筱,那后来呢。 后来。寂筱垂下睫毛,后来我一路奔跑,等待还有寻找,可是。她说到这里,抬眼看时景枫,难过得都要昏厥,她说,仍然没有找到。 寒冬腊月的天,寂筱成了行将就木的枯草。她不知,明年春风吹又生的时候,她还能不能,像初初遇见他那样幸运,以及用一生寻找他的气力,重新活过来。而活过来,又怎样。 而时景枫决定给青珞赎身。 时家的人,知道时景枫流连烟花地,虽然心头不悦,面上也阴沉,但想他如果是逢场作戏也就罢了。可时景枫突然提出娶青珞做正室,时家的长辈,茶盅都摔了满地。 时景枫黑了脸,义正词严,说他爱青珞,愿意为她藐视一切。然后冲出家门,索性在芙蓉肪上住了下来。 寂筱说好得很,你爱她,便要为她赴汤蹈火,烟花女子,仍然是万千锦绣的一朵,等待采撷,期望有惜花之人善良的呵护。 时景枫高兴,大喊三声,妙,妙,妙。双手一拍,震碎了寂筱护在心上的最后一层膜。 她的坚毅,原是因了对爱的执著。而今终于风吹云散,散了最后一丝希望。只剩绝望。她终于畅快地笑起来。形容冰冷,面如枯槁。 萧萧瑟瑟的一堵墙,隔了光阴,隔了暖阳。于是朱颜煞白十指班驳,开出罂粟,寂寞蓬勃。 这个时候有城里的恶霸要纳青珞做偏房。心知,是时家奈何不了乖张的少爷,只好对青珞算计。时景枫把心一横,收拾了细软要与青珞私奔。 亦是用情深挚的女子,青珞哭倒在时景枫怀里,哭花了满脸的胭脂。 可还是迟了。 时景枫被压着回了府,锁在封闭的房间。而青珞,翌日便要过门。 四 最后,寂筱只剩下那只从未吹过的羌笛了。她握在手里,幽幽的,散着寒凉的光。夜已半,她在时府的门外徘徊,良久,通传的家丁终于出来。说笛子留下,人依旧不许见。 寂筱早料到,盈盈又是一叹。 回芙蓉肪,天已渐亮。 青珞抓着寂筱的手,很多话,像千头万绪的麻。寂筱淡淡笑着,都准备好了,上轿吧。 喜堂上,高朋满座。推杯换盏间,此一场盛宴,仿佛也是一场垂死的挣扎。 新娘在房内,落寞地坐着。天色暗沉,梧桐缺处无月明,只有黑。伸手抓不住的惊恐。 然后,更夫的梆子敲到第三下,恶霸府上炸开了锅。家丁丢了魂,奔跑着喊叫着,新房着火啦新房着火啦。丑陋的新郎跌跌撞撞,跑到门前,眼中已是火海一片。 眼泪成血,青丝成灰。烧焦的房屋最后只余碳黑的人骨。满城嘘唏,说青珞怎能痴心如此,宁死不背叛时景枫,未想,坊间女子竟也这般贞烈。 而埋掉焦骨的当天夜里,时景枫也疯了。扯烂了衣裳,又是哭又是笑,最后终于跑出门,再没回来。 说书人在客栈的大堂上,开始将这段孽缘加以润色修饰,讲出了精彩的传奇。纷纷嗟叹:一颦一笑一心足,一悲一喜一生误。 却没有人知道,炽烈的大火,烧毁的不是一个青楼女子娇弱的身躯,而是她无悔的情,失爱的心。 这个贞烈的女子,也不是叫青珞。 她有一世的相思,半生流离。愿为相思睡,不忍相思累。 所以那场大火,其实是一个骗局。寂筱在交给时景枫的羌笛里藏了字条,仔细交代。他装疯跑出家门之时,青珞正等在森森的金陵城门下,等待重逢,逃离,爱并最终相守。 后来青珞掏出寂筱的书涵,交给时景枫。上面只有十一个字。白色的纸,好象一种透澈的绝望;笔墨浓黑,比寂寞还深刻。 寂筱说,你就是我一直寻找的少年。 你,就,是。 时景枫就这样哭了,无助的,像个婴孩。那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子落泪,汹涌滂沱,渗进五脏六腑。可是还有什么机会,允许他告诉寂筱,他自小就在南京城寸步不曾离开。随着父亲去到塞外经商的小小少年,是他孪生的哥哥,时景生。他在大漠的沙尘里葬身,迄今已有七年。 后记 谁又说得清楚,寂筱心里爱的,究竟是存在于她记忆中的小小少年,还是秦淮烟雨里,让她真真切切哭过笑过,刻骨铭心的时景枫。 情之一毒,穿肠蚀骨,若真爱过必定执迷不悔。 就像谁也不能笃定,寂筱知道了这段错误,是会惋惜灯蛾扑火的愚钝,还是仍旧心满意足地,倾城而笑。 幽。 这个故事是我偶然买来看的,然而,看完后,却早已被感动的一塌糊涂.这不是言情,童真的纯洁彻底触动了我. 成长一直悄无声息 十岁以前我喜欢听伊能静。流浪的小孩努力编织梦,流浪的小孩对自己负责,流浪的小孩昂首向前走,失败也不会退缩…… 我喜欢葵花的美,姐姐爱桑葚的甜,所以我叫小葵,她叫小桑。我们选择夏姓,因为夏和太阳有关,和温暖有关。 记忆的起点就是这间以白色为基调的教堂。那个时候我们总爱坐在教堂外的青草地上,想像着各自的父母都是怎样的慈祥。可是胖墩总要说我们就是齐天大圣的后裔,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姐姐拧他的耳朵,她说我们绝对比那猴子好看万倍。 胖墩空有一副强健的体魄,却总是对姐姐告饶。我喜欢看他故作委屈的模样,一张肉肉的鬼脸,眼睛鼻子都挤成了一团,比马戏团的小丑还要滑稽。 太阳落了一半的时候,孙婆婆就会喊我们回家吃饭。孙婆婆五十多岁了,但我们都觉得她像守护教堂的天使,背着翅膀,头顶有七彩的光晕。没有人比她更美。 不知道为什么会在看上去很拮据的生活状态下进学校念书,胖墩,姐姐,然后是我。孙婆婆说你们无须为钱担心,你们必须读书。她拍着我的头,掌心是我熟悉的温度。 胖墩为了应景正式起名叫朱熙,与宋代理学名家朱熹同音不同字。胖墩还津津乐道。可姐姐偏不依不饶地喊他胖墩,喊得满城风雨。他低着头沮丧的时候,我发现他瘦了,个子也长高了。 原来成长是一件悄无声息的事情,等你看见,花朵已经明艳而饱满。我们那些两小无猜快乐清澈的童年,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没有铺垫就渐渐远离。 姐姐说,有些疼痛,是必须。 离是关不住想念的 小学毕业那年我剪去我蓄了十二年的长发,喀嚓的声音漫过耳膜的时候眼泪掉了下来。但是姐姐喜欢席慕容,她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抄的全是她美丽的诗句。所以我要用我的头发去换钱,再用钱去换一本席慕容的诗集。 但是姐姐没有带走那本诗集,尽管她当初捧在手里像捧着钻石那样欣喜。姐姐从我们共同生活过的屋子里离开。她说小葵你要听话,我会经常回来看你。 彼时的白玉兰开满枝桠,风一吹就散落几片花瓣,像是乳白色的泪。孙婆婆说,姐姐的父母来接她回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方向。她的窗户不管朝南还是朝北,她都能看见我们对她的祝福和牵挂。 我的梦里有零星的哭泣的声音,姐姐乘坐金色的马车而去,我还是那个赤脚站在水塘里的黄毛丫头。姐姐悲衰地与我道别,从此一去不回。我的等待由此变得沉重,没有任何人,将我从泥泞的沼泽地救出。 半年之后姐姐回来。她说,我讨厌他们。我愕然。 这是她回来说的第一句话。她说,他们是在赎罪,为了求心安。小葵,我一出生妈妈就死了,爸爸很快就娶了那个女人,可她嫌弃我,逼着爸爸将我扔在教堂。小葵,我的爸爸是个懦夫,要不是那个女人无法为他生一个小孩,他也许永远没有勇气把我接回家去。小葵你知道吗,这些年我们读书的钱都是爸爸暗地里交给孙婆婆的。她知道。她竟然一直都知道,可她不告诉我,她怎么可以这样。小葵,小葵我想你。 我握住姐姐颤抖的手指,指尖冰凉。别难过,你还有我。 姐姐擦掉眼泪,拿出一盒没有拆封的磁带。她说我知道你最喜欢她,就买来给你。我把磁带放进收音机,我听到伊能静稚嫩但是干净的声音。 多年以后我发现那个声音原来也会苍老,她用带点慵懒的声音唱着:爱是关不住我的,过去是关不住往事的,泪是关不住伤心的。我在想姐姐她是不是也看到了这张久违的面孔,听到了她的声音。 空气和皮肤都烫得像火烧 胖墩没有念完初中就退学了。我替他抱着那些厚重的课本到废品店贱卖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有光点在闪烁,鼻尖通红。 孙婆婆说她是开到荼蘼的花,只剩下一段路程叫做枯萎。她说我们何必为了她。但她其实知道,我们很爱她。 胖墩很慷慨,他说我真的不是读书的料,倒不如挣钱给婆婆看病。我能看穿他身体里埋藏很深的凄凉,但是我不说,我学着他的样子微笑。我们都企图给彼此一个安心快乐的依靠,相信荆棘,也相信化茧成蝶的美好。 这段时期姐姐成了配角。她很顺利地徜徉在她的中学时光,花样的年华。我盯着她抹着唇蜜的嘴唇,你应该常回去看婆婆。这样的话我说过很多次,可我知道姐姐始终恨婆婆将她的身世隐瞒。 小葵,有的时候我甚至在想,她这么煞费苦心地将我收养,会不会就是为了每个月从我爸爸那里得到一笔钱? 我亲爱的姐姐,她第一次让我感到刺骨的寒凉。夏小桑,人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我歇斯底里地吼,余下的大半年我都没有再去她的学校找过她。 胖墩在市区的一间超市做收银员,是这个部门唯一的男丁。我和孙婆婆都奇怪,可胖墩很自豪地说山人自有妙计,是金子总会闪光。然后拿出他三分之二的工资给孙婆婆买药,以及带我去某间雅致的餐厅大快朵颐。 我心疼地掐他的胳膊,胖墩,我不要吃什么羊排牛排,你就算只给我一份麦芽糖,我也会同样开心的。胖墩鼓着腮帮子说,小葵你太瘦了,我应该把你照顾得好一点。我像被点了穴一样定定地看他,看他下巴上细密的胡茬。 三十秒钟过后我的嘴唇第一次碰到了一个男生的脸,我的青梅竹马,我最简单的快乐。空气和皮肤都烫得像火烧。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我们始终在一起 高中学校是半封闭式的,离教堂也远,我不得不住在集体宿舍。六人一间房,上下铺,有明亮的大窗户,和虽然狭窄却能望见市区的阳台。 每个星期六的傍晚准时回家,看见微笑的孙婆婆,和长到180厘米的胖墩。偶尔想起姐姐,不知道她还愿不愿意面对我。 胖墩有很好的洞察力,他知道我一直都耿耿于怀的心事。他说小桑其实没有变,她始终那么爱你。我问他如何知道。胖墩结巴地说是他猜的,毕竟,我们有着根深蒂固的曾经。我回头看见孙婆婆单薄的背影,眼里有了一丝笃定。 公车的玻璃窗户映出一张憔悴的脸,有明显的黑色眼圈。我想起玉不琢不成器,眉心拧成一股绳。 胖墩,你真的能找到姐姐家的房子吗?你怎么晓得路呢? 胖墩呵呵地说他以前去过,大致还记得。我就相信了,我愿意相信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乃至每一种表情,我也希望他对我不要有半分的欺骗。 天空在那个时候飘起了雨。四月的天,梅雨恹恹。 姐姐穿着睡衣把门打开,愣过之后喜笑颜开。她说小葵你能来看我真好。我喊姐姐,张口就觉得生涩了,我很久没有用这个称呼。姐姐疲倦地笑着打断我,说,我跟你回去看婆婆。我喜出望外。 胖墩一直沉默地坐在沙发上,像摆设。姐姐进卧室换衣服,叫胖墩为我调一杯果汁。我看见胖墩先到厨房拿了两个玻璃杯子,又从冰箱取出一瓶浓缩果汁,没有开封。他于是转身到茶几下面左边的第二个小抽屉里拿出了启子,再顺手按下饮水机的加热开关。整个过程熟稔到完全不需要停顿。 我听到了前所未有的难过的声音,使不上力,像落入了沙发柔软的陷阱里,深深深深。 出门的时候我问姐姐,这么久了,我都不知道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姐姐一边锁门一边轻飘飘地回答,他在市区有一间超市,临近的县市也办了连锁店。 我看见胖墩的手很明显地抖了两下,止住了话题。也许缄口不言和充耳不闻都是降低伤害的有效方式,重要的是我们始终在一起。 白发三千丈也还是得不到 孙婆婆看见姐姐,面色明亮起来,病容消褪。她牵住姐姐的手,小桑你都快一年没来看过我了。这些绵长的时间,她一直算得清楚。 姐姐温柔地笑,她走后许久我才不经意地回味起那笑容,明白了小葵的17岁原来是和小桑的19岁差了不止两个台阶的。就像胖墩说的,小桑温柔,是像一个女人那样温柔,容貌举止言辞神态。 而我是孩子,就连张着一口白牙哗哗笑的时候,都和从前玩吹纸游戏没有两样。胖墩说我一直没有学会长大,其实我只是拿沉默安静的外表来隐瞒内心的幼小和恐慌。所以他才会照顾我保护我并且始终喜欢我,但,非爱情。 那天是6月1号,是我们约定了三个人共同的生日。因为我们都不确定自己究竟出生在哪一天,而六一永远都是地球上最金光闪闪的日子。 可是那一天我迟到了。因为班里有一个男生说要给我过生日。他拉我去必胜客吃了批萨。我窘得要死,不知道如何用刀叉。并且那块看上去诱人的饼,几乎让我对西餐产生了恐惧。我就此怀念起孙婆婆的的酥皮面包,尽管那上面只是装饰性地镶了几颗干涩的核桃。 男生还让我喝酒,把透明的液体兑在果汁里,香香甜甜让我喝红了脸。但我没有醉,我只是觉得暧热的液体在血管里游走,心口堵得慌。 胖墩怪我回来晚了,他说小桑等不及就吃了蛋糕先走了。 我问他怎么不跟她一起走。胖墩说我等你啊。 我虽然犯了错可还是觉得委屈。夜风清凉,那委屈似乎是很早以前便在那里,发酵了,才让风吹开,蔓延到我的身体之外。 我说,胖墩你没有等我呵,你其实已经随我的姐姐走了,对不对。胖墩半响没说话,再开口,就是那篇关于女人与小孩的演说辞。 我第一次知道有些喜欢必须升华成爱,而爱本身又有很多种类,长大以后我渴望从胖墩身上得到的第一笔爱,就叫爱情。 可我就像生日的那天一样,迟到了,还来不及就已经失去。 姐姐不断给孙婆婆买昂贵的药材和补品,还不时送漂亮的衣裙给我。胖墩劝她,家里的人知道了恐怕会怪责你。姐姐揶揄地笑,他们把我像物品那样扔了又领回去,代价自然是昂贵的。 姐姐太冷了,像慑人的寒冰,冷得让我几乎不敢相认。那个搭着凳子为我晾衣服的小桑,在世纪末的时候叫我望而却步了。 我不似她那样幸运,她却阴郁而偏激。 偶尔我梦见自己与一对中年夫妇擦身而过,我看不清他们的容貌,但有一种被注视的美好。我用最标准的姿势微笑,我想,他们肯定能看到。我已经不去奢望有一天他们能站在我的床头给我讲故事唱童谣,比如精卫填海比如小红帽。 也许得不到的,白发三千丈也还是得不到。 有些年华必定不再回来 高三那年我长到了166厘米,开始穿姐姐买给我的那些长裙,月白或鹅黄,棉布或雪纺。 姐姐在与我相隔很远的学校念大学,偶尔给我写信。整个秋天我都没有看见她,心上有些躁动的恐慌,似乎是在担心她会逃离,因为姐姐在信上说,她其实很厌倦这个城市。 忧伤的时候我会想念胖墩,想我们在一起的某段时光,某些过场,甚至,某个细节。他在超市做到了营业主管的位子,有剪裁得体的西装,皮鞋都是镜子一般光亮。仍然有员工暗地里说他闲话,因为他和姐姐的关系,好事的人总忘不了要添油加醋。 所以胖墩熬不到最后,很毛躁地辞了职。他说小葵你好好顾婆婆,我走了。我问,你要去哪里。胖墩说,就先去小桑的城市看看吧,看看也好。 太阳很晃眼,照得白花花的地面连裂缝细纹都棱角分明。一群蚂蚁在搬运死去的苍蝇,我看不见它们那么微小的身体里有没有汗水涌出来,就如同我看不见胖墩背对我的脸上有没有流泪的迹象。 离别那样感伤。 以后的事情都是姐姐在信里告诉我的。她说朱熙来找她,他来跟她说再见。 小葵,一切都是流动的,没有谁可以担负一个地久天长。即使我们曾经那么天真地爱着对方,很多变迁,照样无可抵挡。也许你还小,你不能明白。你就知道吻朱熙的脸,你不知道他那个时候都为难死了。他说,小葵要是知道我们在一起肯定会难过的,我们不如先瞒着她吧。 不过现在好了,回到最初,他还是我们的胖墩。发生过的事情留在记忆里,从现在起,我们重新开始。 对了,朱熙走的时候我在他的左手狠狠咬了一口,也许会留下牙印。等你见到他,你就去咬他的右手,让他不管走到哪里都有小桑小葵陪在身边。 …… 那封信寄了整整一个月,才和录取通知书一起落到我手里。它们混淆了我的视听,我不知道衣领上湿漉漉的水渍代表悲伤还是喜悦,就那样把一棵榕树下勇敢地哭出了声音。 泪干以后我把通知书带回去,也给孙婆婆讲姐姐的信,跟她说小桑和胖墩彼此照顾毋须担心。孙婆婆很虔诚地双手合十,我知道其实我们才是她毕生的信仰。 孙婆婆说她很想吃荣记的芝麻酥。我走了很长的路抱着那些喷香的芝麻酥回到教堂的时候,孙婆婆就在躺椅上安静地躺着,眼睛一直没有睁开过。 她不知道那天荣记的师傅手艺失常,芝麻酥嚼在嘴里竟比黄连还苦。她不知道杂物间里的旧烟花受了潮,我用光了整盒火柴也得不到一朵花的盛开。 这些潺潺如流水的时光啊,必定知道我们是怎样地相聚又别离,知道有三个小孩手牵手地一路走到夕阳低下去。 后来,教堂拆迁,游乐场兴建。我仍旧习惯每年的春节在这座城市繁华的大街徒步行走。我知道有些年华必定不再回来,但有些人始终值得等待。 『 一 』 宋。端平元年。 京城临安。 春半。一片晕红,几丝柔绿。 正是好景致。 杨献之觉得,自己似是精神恍惚了。青天 白日,眼花缭乱。那女子,真的是林家的小姐蝶衣么?她不是别的什么人?她从小贩的手里拿过一只草编的蜻蜓,她故意爱不释手,巴巴的望着杨献之能会意买来相赠。 她真的,不是别的任何人? 杨献之轻轻叹了一声,问,蝶衣,你喜欢么? 蝶衣红了脸,微微点头。 『 二 』 他会永远都记得,她笑弯弯的眉毛,月牙般的嘴唇,还有她偏着脑袋认真看定他的模样,纵时光如沙漏,亦带不走她留存于他的记忆中的所有。 她说,我姓白,白潇衾,你呢? 声音如天籁。 那是一场三年前的相遇。有心人,不能忘。那时的杨献之,本名秦念恩。他是户部尚书秦元的长子。他的名字是父母所赐。他以为要用上一辈子。尤其是,在一见倾心的女子面前,款款的报上自己的名字,似幸福又荣光。 他们结伴行,因为他们的目的都是入京。潇衾为了投奔自己远房的亲戚,秦念恩则是回家。回他十三年不曾回过的家。 离开时,他是垂髫之年的黄毛小儿,如今,他已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 但他的心中,总是凄惶。似有无限事,郁郁的,纠缠着他。潇衾问过几次,包括他自幼离乡背井的原因,他不说。 并非刻意要隐瞒,只是千头万绪,不知道从何处说起。 后来,还是玄歌替他说了。 玄歌说,秦念恩七岁那年,被相士落下批语,指他乃刑克之命,会给家中带来祸患。于是,他被送往五台山,寺庙中寄养,希冀无量的佛法能化解其不祥之气,也保家宅安宁。 他并无怨怼。 相反,他无时无刻不记挂着自己的故乡和亲人。他本性是极孝顺的。今次,未征得家人同意,偷偷的自山西返还,只为了在父亲大寿将近之日,饮一杯酒,尽一份心。 那么,你呢? 潇衾问。 玄歌不解,反问,我如何? 潇衾淡笑,你如何会跟着他,跟了多久,你也住在寺庙里么,你们都算出家了么,你们就此不要七情六欲,不要成家立室了么?她一口气喃喃的问了许多,玄歌傻傻的扯了扯自己的头发,你有见过和尚长头发的么? 玄歌说,我的母亲是秦府的厨娘,父亲是秦老爷的管家,我自幼陪着少爷读书,玩耍,他去五台山,老爷安排我照顾他,我的模样不及少爷英俊又年轻,但我其实比他还小一岁呢。 哦。 后来,在香水镇,遇上连日的暴雨,听镇上的村民讲,惟一一条通往外界的路都被山上的泥石堵塞了,需要花上好几天的时间,方能疏通。 他们便继续留在客栈。 潇衾,玄歌,还有秦念恩,各怀心事,各自欢喜。 但无非都是因为,谁和谁,能够相处得久一些,结伴同路,不至于太快结束。 香水镇虽然偏僻,亦不繁华,但别有一番宁适。这让潇衾怀念起自己的故乡。记得幼时,这样的初夏季节,应该和母亲一起做草编的吧。有时是打坐的蒲团,有时是足下的草鞋,然后母亲拿到集市变卖,换来微薄的铜钱,小心翼翼存在箱子的最底层。 那个时候,母亲还教潇衾编蚱蜢,或者蜻蜓,鸣蝉,蜘蛛。而此时,栩栩如生的蚱蜢摊在手心里,却没有了母亲夸奖的声音,潇衾低头看时,看见的,只是一捧荒凉。 秦念恩在背后唤她。 潇衾,他说,好有趣的蚱蜢,是你自己做的么? 是的。 你能否教我? 啊?潇衾诧异。随即涩笑道,你若喜欢,送给你吧,以后,以后再教你。 秦念恩如获至宝。 然后,一日复一日,时光荏苒,当初青碧色的草蚱蜢,身体渐渐萎缩,枯黄,早入迟暮之年。秦念恩却一直保存着。 那是他不可言说的伤。 惟有在寂静无人的时候,细细捧着,像捧着一颗知己的心,一副忏悔的药,卸下包袱,也卸下虚伪和防备,然后,彻头彻尾的,难过一次。 再一次。 反反复复。不可停歇。 如今的秦念恩,或者,杨献之,他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间,什么原因,他会突然知道,潇衾没有教他编蚱蜢,她教的,是玄歌。 『 三 』 杨献之又听见喧哗的声音了,那是临安的百姓,用菜叶、鸡蛋或者小石头,咆哮着砸向他的亲人。他们喊,贪官,佞臣,监守自盗,满门抄斩亦不解恨。而那鱼贯的囚车,困着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兄弟姊妹,年迈的祖母。 还有,玄歌。 杨献之低着头,躲在人群里,浑身发抖。他的红肿的眼睛闪着野兽一样粗暴的光,带着仇恨,亦带着畏惧。他随着囚车到了刑场。 午时三刻。监斩的官员扔下一块令牌。 咣当! 有很多的人头落地,血糊糊的,一直滚,一直滚到杨献之的脚边上。然后,玄歌的人头,突然张开了眼睛,他说,少爷,秦家待我恩重如山,我愿意替少爷受死,少爷,少爷,您快走啊,要为秦家保留最后的一点血脉。 杨献之猛地惊醒。 亦是三年。 三年前,秦尚书被人诬陷盗取库银,虽明知是工部侍郎杨勋的布局陷害,却苦无证据,圣上一怒之下判了满门抄斩。 而彼时,秦念恩刚刚回到临安,仅仅是和家人有过短暂的相聚。 也正因为如此,旁的人只知道秦家还有一个大公子,秦念恩,却罕有人清楚其容貌,再加上玄歌曾以秦念恩的身份向朝中某位与秦尚书交好的大官求助,他们便更加不疑心实则秦念恩另有他人。玄歌是忠心的奴仆,他感念的是少爷自幼对他的关照,他们以主仆的身份,兄弟相待,玄歌憾恨这朝廷昏庸,枉杀了好人,便一心希望秦念恩可以活着,为秦家保留一点血脉。 秦念恩是愧疚的。但愧疚,亦不足以鼓舞他勇敢的站出来,告诉全天下,他才是真正的秦家大公子,毕竟,事关性命,他总是想保全自己的。 而这件事情,亦从此,分裂了他与潇衾。 潇衾对他,怨极多,恨无力。 她明白,这是玄歌的抉择,她不告发秦念恩,亦是尊重玄歌,不愿逆了他的心愿,令他枉死。在潇衾的眼中,玄歌迂腐,甚至愚忠,他会为了秦念恩抛开自己的性命,也为了他,穿针引线,扮那玲珑的红娘,直到死,潇衾亦不知,玄歌他是否明白,他与他,究竟谁才是自己心中所向。 在乱葬岗,三日三夜,潇衾总算找到玄歌的尸首。她不哭。好好的将他葬了。在墓前,她回想起当初,被困于香水镇的那些日子,她教他做草编的蚱蜢,他认真的学,原本平凡的五官,因了那份投入,变得刚毅又俊俏。 香水镇有一处地方,叫做相思潭。潭边上围着一重一重的铁锁链。锁链上挂了很多颜色发青的铜锁,镇上的人称其为,相思锁。每一把锁上面,都刻了两个人的名字。有两情相悦的恋人来乞求长相厮守,也有心有所属的男女,偷偷将自己的名字与对方刻在一起,希望能求得天神还了这心愿,赐他们恩爱白头。 潇衾原是打算带玄歌去相思潭的。她在那里挂了一把锁,上面刻着白潇衾和楚玄歌。她希望借此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她又羞怯,又紧张,一步一停,终于还是走到玄歌的房门口。 玄歌刚好从里面出来。 潇衾正在不知道如何开口,玄歌看见她,先说了,我家少爷在相思潭边等你。潇衾所有的话,便生生的又落回了肝肠里。 在相思潭。 潇衾看见另外一把锁,刻着她和秦念恩。然后不远处燃起烟花,盛开在黑幕下。秦念恩问,你喜欢吗?潇衾说,喜欢。 然而她喜欢的不过是这一场美丽的焰火。 杨献之会记得,当时的秦念恩,是如何满怀喜悦,又是如何受了潇衾兜头的一盆冷水,她说,你我萍水相逢,我对你,并无他念。 很久以后,在玄歌受刑的那天,杨献之隐在人群里,看见潇衾站在离断头台最近的地方,又看见潇衾歇斯底里在乱葬岗寻找玄歌的尸首,他有些明白。 说不上怨恨,只是无奈。 潇衾离开了。她投奔的远房亲戚待她不好。玄歌在的时候,他才是她留在京城的惟一理由。玄歌不在了,这理由破灭,京城之于她,成了一道破落的坟。 江南烟雨,尽凄凉。 『 四 』 宋。端平元年。 京城临安。 春半。一片晕红,几丝柔绿。 正是好景致。 秦念恩,他如今改名换姓做了杨献之,锦衣玉食,风光更胜从前。他生命中的女子,来来去去,讨他欢心,不得真心。 最后,到了林蝶衣。 蝶衣的父亲是京城有名的大商人,家境殷实,蝶衣的模样生得娇俏,也知书识礼,还弹得一手好琴。杨献之便是循着琴声邂逅了她。 杨献之说,我们彼此,一见倾心。 这话是说给柳晋源听的。柳晋源是御史大夫柳文齐的独子,他和蝶衣自小一块长大,可谓青梅竹马,据闻柳家曾口头与林家协议,双方结为姻亲,而柳晋源对蝶衣,就此一往情深。 但如今,蝶衣拒绝了柳家的提亲。她被父亲锁在家中,强令断绝和杨献之的来往。父亲字字痛心,他说,那杨家,不是咱们高攀得上。 蝶衣哭过闹过,父亲却不心软。幸而有个丫鬟看她可怜,故意弄松了门锁,她才能趁夜逃出来。杨献之见她满脸的憔悴,似心疼了,轻轻抱着她。他说,我娶你。 这短短一句话,胜过天上飘来的仙乐。蝶衣醉了。却还心有余悸。她问杨献之,假若我爹不答应,如何是好?杨献之笑了,他的嘴角上扬,唇边有两道轻微的褶痕。蝶衣只见他的眸子里透出一道迷人的光,映照着他俊俏的脸庞,那模样就似一壶陈酿的酒,极蛊惑,惹得她恨不能品酌一口。蝶衣的心跳得越发厉害了,羞答答的问,到底,如何是好? 杨献之放开她,转身关了客栈厢房的窗,蜡烛也灭了。 素净清雅的客房,是杨献之一早安排的,与蝶衣私下见面的地方。蝶衣不是不曾想,倘若勇敢的将自己交付,那过程是怎样,而结局,又是怎样。 但总觉得羞耻。 却不想,那情形,当真出现了。 昏暗的月光照在她光滑的胴体上,有些许清凉,但腑脏却灼灼的犹如被炭火点燃。她的指甲几乎要嵌进杨献之的身体里,偶尔会有羞涩的呻吟,像一团即将要爆发的火山,她红着脸,收紧了嘴唇,黑暗中有汗水落在她起伏的胸间,她终是忍不住,轻轻地唤,献之,献之。 杨献之抚过她,他说,你是我的,他们将不能再反对。 『 五 』 宋。端平元年。 京城临安。 春半。一片晕红,几丝柔绿。 正是好景致。 彼时,亦是工部侍郎杨勋的寿辰。杨府上下,皆忙于此。杨夫人还请了京城最负盛名的歌舞班子,为寿宴助兴。 那些花枝招展的舞娘,皆是容貌娇俏,举止妩媚,披着七彩的霞衣,姿态婀娜,满座官员都看得丢了魂。 座中一名男子,青衫白襟,气宇轩昂。但见他不着声色的呷了一口杯中酒,抬眼时,那握着空杯的手,就那样失态的悬在了半空,那痴痴的模样,与方才他的自在潇洒极不一样。 他是杨献之。 而舞娘之中,一名穿紫衣的女子,亦是正对上那喷薄的目光,她险些乱了方位,踩住别人的裙脚。 她是,白潇衾。 谁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番重逢。潇衾的脸上,始终挂着讥讪的笑。她说,没想到你如今的华贵,更胜从前,想必这安乐的日子,也早将过往一一抚平了罢。 杨献之懂潇衾话里的意思,他如今的身份,是工部杨侍郎的义子,亦即是,陷害自己全家以至满门抄斩的幕后元凶的义子。潇衾不说,杨献之也知道她会因了玄歌的枉死痛恨自己认贼作父。但杨献之处心积虑,从接近杨勋,到博得他的信任,再到安排一出出的好戏表明自己的忠心,最后更不惜用性命对其维护,他的目的都是要杨勋青睐他,重用他。 他要复仇。 无论明暗。无论手段。 潇衾亦不是不曾想,自己认识的秦念恩或许并非数典忘祖的苟且小人。但这似乎与她无关了。自三年前离开,从临安到福建,又从福建回江南,几番辗转,几番艰辛,她已渐觉疲累。换做是从前,这抛头露面的舞娘她是铁定不做的,她甚至厌恶得很,但终究还是迫于生计,放低了姿态。有时,为了不开罪某些地方的恶霸或权贵,她还要委身与之周旋。从前,有人揽她的腰,有人抱她的肩,甚至有人轻佻的将手指摆上胸口,她泼酒,掀桌,闹过好几场,但后来,竟麻木,渐渐的失了反抗的气力。她甚至觉得,身为女子,尤其是她这般漂泊的,卑贱的,若谁能收留,亦算幸运,哪管是为人 妻为人妾,哪管对方是贫穷还是富贵,疾病或者健康呢。 况且,早就有那么一个人,以永久的姿态,居住于心里。少了他,世间千万种,都成单调。 既然如此,又何必在乎。 可是。可是为什么接管她的,偏偏就是那个奸佞的老谗臣。 工部侍郎杨勋。 潇衾做梦也没想到,领班告诉她,那一夜的宴会上,杨大人相中的是她,他欲将她纳为第九房小妾。潇衾拍案而起,嫁猪嫁狗也不会嫁给这老贼。 领班冷笑,定金都收了,你就乖乖等着杨府派人来接你吧。从此以后,好吃好住的,你竟嫌弃,你可别敬酒不喝,喝罚酒呢。 潇衾退一步,失了重,跌坐在床沿。 月光又凉了。 杨献之是知道此事的。不过,在杨勋下了定,安排好纳妾的日子以后,他才知道。他的胸口堵得慌。犹如被人塞了许多的石块,就连呼一口气,身体也要隐隐作痛。 然后,蝶衣派人送信给他,说自己从家里逃了出来,在客栈。 杨献之如梦初醒。 他是不可以再对潇衾有任何的顾念了。从他随了杨姓,日日在仇人的面前阿谀奉承,他就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如今,他只能有一个林蝶衣。 这颗棋,看来不重,却走得畅快。 杨献之不过是要柳家的人难堪。或者,再严重一些,还能挑拨杨柳两家的关系。在杨献之看来,他们属一丘之貉。当年,栽赃诬陷的人是杨勋,而将惊堂木一拍,判了父亲盗取库银的罪名,又在城门外施施然看着人头落地的监斩官,正是御史大夫柳文齐。此案曾一度轰动京城,朝廷中参与审理或调查,或给出伪证供陷害秦家的官员,杨献之记得清楚,他立誓,倘若不能平 反,起码也要报复,要奸人落得悲惨的下场,以慰藉自己无辜枉死的亲人。他已忘了估算自己是否有如此大的能耐,只知道见一步走一步,到此时,他以为自己的表现尚可,而惟一的遗憾,就是他将葬送自己的感情。 他不爱蝶衣。 他一遍一遍亲吻蝶衣裸裎的肌肤,犹如亲吻自己的墓穴,那里面埋葬着一个叫秦念恩的男子,那里面有草蚱蜢,相思潭,还有盛开的焰火,和一个女子背对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