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寂寞流年 1 许承天回来的时候,紫妮正在厨房。许承天便坐在沙发上,微笑看着紫妮。直到热腾腾的饭菜上了桌,他仍是一派富足的神色,就像他自己说的,认识你,是我寂寞生活里最大的欣慰。 许承天是有家室的,所以紫妮的身份说穿了就是情妇。他们在公司的走道上撞见,紫妮手里的咖啡杯一个晃悠就染上了许承天雪白的衬衫,她慌忙道歉。作为新人,紫妮不知眼前这男子便是自己的老板,待她知道,已经是在许承天扔掉有污渍的衬衫后的第五天。 许承天说,以后小心就是,丝毫不责怪。紫妮倾慕的心思里顿时就寻到了亲切,把许承天温柔的笑容烙进了心里。 而许承天亦是私底下对紫妮殷勤备至。像他这般有显赫的地位和无数白花花银子的男子,加上绅士的风度干净的容貌,是没有女人舍得拒绝的。于是,紫妮在三个月之后就正式成为了许承天的地下情人。一晃,大半年,掩饰工夫做的还算不错。 许承天给紫妮买兰蔻的化妆品,抹得紫妮从脸上甜进心底,潋滟阳光下,一笑倾城。他甚至给她从法国带回斯洛吉的内衣,覆盖上她玲珑有致的身体,在暗夜妖娆绽放。许承天热吻着紫妮的唇,说,你的一切,从衣饰到发肤,都要完完整整属于我。紫妮想,这就是所谓的爱情了,体贴的关怀温柔的语言,包括可观的物质和令她心醉的鱼水之欢。 2 周末,紫妮闲来无事去了街角新开的酒吧。推开门的一刻,她听见了熟悉的旋律,头发微长的男子声色颓靡,他唱:其实也想知道,这时候你在哪个怀抱,说过的那些话,终究我们谁也没能够做到。 紫妮听得脸红一阵白一阵,那男子,她是认得的。罗凭,大学生涯曾与她恩爱了两年,到如今,满身的阳光变成了破败,明亮的眼睛亦不乏忧伤。 那个时候,罗凭最擅长的,就是载着紫妮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为她唱很多的歌曲。紫妮觉得,会唱黄磊的歌曲的男子,多少是有些特别的。后来他们为了各自的前途奔忙,一毕业就散了,而且散得很自然,没有谁开口说再见,一切就已经走远。紫妮万万没想到,事隔三年,罗凭会以这样的姿态这么突兀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罗凭也看见了紫妮,颇有些尴尬地过来招呼。两个人丝毫不像久别重逢的故人,说话断断续续,气氛在酒精的催化下,也变得微妙异常。 罗凭主动送紫妮回家,走到住所的时候罗凭仰头望上去,问,你住这样的地方?紫妮不做声,罗凭就兀自叹息,果真是白领,比起我那狗窝强了不知多少倍。紫妮刹时就觉得心里酸酸涩涩的,可她不能告诉罗凭,她住的不过是别人的驿站,所谓的家,只有日复一日的落寞,看不见未来。 风吹起来,乱了紫妮披肩的长发。罗凭伸出手替她拨顺了,紫妮忽地就想起了五年前灿烂的阳光,和榆钱树下偷偷的一吻。有什么在身体里作祟,让她把罗凭的样貌从晚上挂念到了白天,尔后越发清晰。 许承天即使来,紫妮也有些敷衍。她在有一夜脱下那件黑色蕾丝花边的内衣时,忽然就产生了怀疑,怀疑自己爱的究竟是许承天本人,还是他所给予的奢侈生活。 3 许承天不在的日子,紫妮就去罗凭的酒吧,她觉得那样才不会让自己产生空旷的不安情绪。她要一杯柠檬水,坐在最黑暗的角落,听罗凭在镁光灯下忘情地唱。她渐渐沉醉于这样的欣赏姿势,甚至开始不再想念与许承天的温存。 罗凭的眼神里有微略的心疼,看着紫妮杯中的柠檬水,叹息她的纯澈一如从前,而自己就落败不已。 紫妮觉得这话简直是莫大的讽刺,竟不由得红了眼眶。罗凭慌了阵脚,急急地说你知道我最怕你流眼泪了。紫妮抬头,就看见罗凭皱起来的眉头,她忽然很怀念,大学里那些青涩的恋爱表情。 星期一,许承天说他要出差,亦给紫妮留下了绰绰有余的银子应付闲散的时光。 搂着她的腰,他说,小妖精,等我回来。紫妮软软地靠在许承天肩上,脑子里,浮起罗凭温柔的笑,竟有一丝偷欢的悸动。 及至许承天离开,紫妮便匆匆去了罗凭的酒吧。稍后几天,两人约会更加频繁,几乎是暧昧到毋须言说的地步。三年的天涯分隔,仿佛悄无声息地隐退,只在两人一次次的亲密拥吻间,将时光倒回,破镜重圆。 紫妮说,重拾你,是我寂寞生活里最大的欣慰。一如当初许承天对她所说。可话出她忽然就怀疑,许承天对自己究竟是出于真爱还是通常男人口中的逢场作戏。虽然许承天曾再三声称,他爱她,无可挑剔。但紫妮却在迎合着罗凭的身体节奏时,把这个问题死死地想起。 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如此在意许承天。 4 清晨醒来的时候,罗凭从枕头底下掏出一个紫红色的小盒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包藏了何物。紫妮从朦胧的睡眼中看见罗凭调皮的微笑,听见他说,送给你。紫妮想也没想就接过来,打开,一时怔忡不晓得该做什么表情。 罗凭刮着她的鼻子,傻丫头,不是要你做任何承诺的,我只是想,你的手指缠绕着为我闪耀的银色,我才塌实。 紫妮揶揄地笑,以你的收入,哪来的钱买这玩意?罗凭撇着嘴说,我用尽了所有的积蓄。紫妮信了,望着罗凭,怔怔地就落下泪来。她不敢说,我这样的女子,染了污秽,根本不值得你如此对我。 愧疚顿生。 紫妮知道许承天返回,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在公司碰见,许承天颇为抱歉地冲紫妮笑,紫妮有些难过,晚间便打了电话去质问。许承天只说事情太忙,就匆匆挂了电话。紫妮的心里泛起阵阵荒凉,有莫名的恐慌。 果然,许承天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她。紫妮也曾追问许承天是否另有新欢,他摇头,很是沉默。爱已过了保鲜期,不知从哪里看来的话,让紫妮觉得耳聋目盲。她不是乐于死缠烂打的无理女子,面对许承天,除了黯然,再没有更好的方法。 奇怪的是紫妮对罗凭的约会也再提不起兴致,她在暗夜里裹紧了寂寞的棉被,不住追问,这份掺杂着物欲的爱情,在自己心里到底有多重的分量。而许承天,又是否是她允许失去的男人。 5 终于是到了摊牌的一天,许承天满脸懊恼地把一叠照片扔在紫妮面前,上面全是她和罗凭的亲昵表情。 紫妮不明白许承天何以会知晓,对她而言,即将失去的男人,比这一切都要重要。 许承天说,这就是最好的理由。紫妮无可辩驳,她看着许承天转身的背影,分明听见心碎的声音,眼泪哗啦啦落下来,从未如此,彷徨无助。 罗凭过来找她,紫妮红肿的眼睛让他坐立不安,问及原因,紫妮只是埋着头,一味沉默。最后她说,罗凭,我们别再纠缠下去了。罗凭狠狠地握着紫妮的手,眼睛里是不断压抑的怒火,良久,才化成一汪晶莹的液体,无声落下。 他竟然,为了自己流泪!紫妮看着,触目惊心。但除了抱歉,她没有更好的说辞。 罗凭似是不死心,仍旧每天傍晚来敲紫妮的房门,或者买回路口的酥油饼,或者捧一束新鲜的百合。紫妮僵硬地接过,脑子里全是白天在公司与许承天交错的种种。她在自己的消瘦中醒悟,竟是如此爱着这个供养她的男人。可惜,那些被寂寞侵蚀的荒唐行为,让她再不能回到原来的轨道。她想,许承天再不会原谅她了。 那天罗凭提着一个精致的红色塑料袋,紫妮打开,就看见她最喜欢的斯洛吉的新款内衣。罗凭说,我喜欢看你穿它的样子。身体贴过来,不由分说就抱住了紫妮,热吻中不住呢喃,紫妮,我爱你,爱你。 一阵寒流跑遍紫妮的全身,她好象忽然就明白了什么,冷冷地推开罗凭,漠然说,这内衣,我只为一个男人穿。罗凭蓦地就火了,一个耳光落下去,几乎是咆哮着说,我有什么不如许承天! 紫妮望着失态的罗凭,突然笑靥如花。你知道?你早就知道他的存在? 6 紫妮递辞职信的时候,许承天除了略带愧疚的表情,没有做丝毫的挽留。紫妮走到门口,许承天终是忍不住喊了她,说,对不起。紫妮揶揄地笑,你也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们这样身为第三者的女子,从来不会有好下场。 许承天叹息着,你知道,我有自己的隐衷。 不错,紫妮确实知道,罗凭的解释很简单,许承天打算分手,却怕紫妮一个人过于孤苦,便找到了罗凭,要他代为妥善照顾。包括罗凭送紫妮的白金戒指和斯洛吉的内衣,都是许承天一手操办。而那些照片,也成为许承天摆脱紫妮最完美的借口。 紫妮,我欠她太多,我必须回到她身边去,好好打理这个家。 紫妮用犀利的目光盯着许承天,随即莞尔一笑,许承天,难道我江紫妮就是一件货物可以被你们推来让去! 许承天显得很慌乱,他说不是不是,却找不到更好的言辞来解释。紫妮喜欢看他茫然而紧张的样子,那可以让她幻觉一年前守在自己病床前的许承天,始终不曾离开。 紫妮在走出办公楼电梯的一刹那,终究还是把心肝脾肺肾哭了个天花乱坠,渐渐地就蹲在了地上,眼里,嘴里,心里,都只剩一句,许承天,你到底有否真心实意爱过我。 踉跄着走回楼下,紫妮看见罗凭,颓散的表情望着她。罗凭说,对不起。仍是和许承天同样的话,紫妮挥手,给了罗凭一个响亮的耳光,好不容易止住的泪,重新泛滥起来。她自是以为,罗凭和她这些日子的恩爱纠缠,全然是为了许承天的嘱托和金钱的鼓惑。罗凭也倔强,顶着脸上火辣辣的疼不说话,最后埋了头凋谢一般离开。 这场爱情的乱世纠葛,大家都透支了体力,最后只得凄迷和绝望。 7 紫妮再见到许承天,已经是伤口开始结疤的第三个月。人潮里许承天拥着一个妖艳的女子与紫妮打了个照面,五月的晴天,果真闪了电。 她终于明白,江紫妮不过是许承天寂寞生活的排遣,腻了就变戏法一样丢弃。男人的心,是比海底针更难把握的,他在上一刻或许可以和一个女人抵死缠绵,下一刻却仍是有足够的精力去把自己伪装成圣人,给对方一个台阶,让她主动谢幕,然后继续自己的风流闹剧。 任谁,也成不了他寂寞旅途中的主角。 紫妮的叹息,被淹没在鼎沸的人声里。她不知道,自己的憔悴,看在暗处的罗凭眼中,疼痛一阵接着一阵。而这个被作为棋子的男人,之所以甘心受许承天的唆摆,只因为有爱,从他们最初相爱的大学校园,蔓延至今,丝毫不做变改。 [意外的初吻] 杨其一直记得,两年前他遇见唐苗,是参加一个全国性的英语演讲比赛。当时的唐苗,背着一个卡其色的大包,胀鼓鼓的,电梯门快要关上的时候,她冲进来,背包上叮叮当当的装饰链子,在杨其的胳膊上划了一下,划出一道白色的痕,用手抹两下就没了。 唐苗没有察觉,倒是杨其因此多看了她几眼,特别记住了她右边眼角下那颗醒目的泪痣。 比赛前后的几天,选手都住在宾馆的二十三楼。都是十七八岁的孩子,一顿饭,几句话,彼此就熟悉了不少,气氛也热闹起来。只有唐苗,像个认生的儿童,头低低的,几乎不说话。走廊上或者演播室里,碰见杨其,微微笑一笑,就算招呼了。 比赛结束那天,和杨其同屋住的男孩请他吃日本料理,两个人磨磨蹭蹭,快十点才回到宾馆。隔壁屋里闹哄哄的,只有些许微弱的光线。杨其好奇,推开门进去,看见十几个人围坐着,有人嘴上吸了一张扑克牌,旁边的人也伸嘴去接。后来知道,那游戏就是传说中的吸星大法。 杨其迷迷糊糊就被人拉到唐苗左边的空位,他想走,牌却已经传到唐苗的嘴上。杨其看她慢慢转过脸,眼睑低垂着,睫毛微微颤动,灯光再暗,也藏不住她满脸的绯红。杨其觉得那时的唐苗很可爱,他又看见她眼角的泪痣。这一次,他仿佛很想看得更仔细,于是,一点一点凑过去。 也许是太过拘谨,杨其竟然撞到唐苗的鼻子,唐苗忘了她还吸着扑克牌,嘴角一抽动,牌就往下落。傻呼呼的杨其想赶忙接住,结果,先是靠得最近的同学发出一阵哄笑,随后唐苗便哭了。杨其愣了好久才明白,自然竟然不小心亲了唐苗的嘴。 后来,唐苗看见杨其,就像老鼠见了猫,红着脸,像犯错的孩子似的,低着头慌忙地走开,以至于杨其始终没有机会向她道歉。 两年前过去,杨其一直记得那个叫唐苗的女孩。只是他没有想到,他还会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再次遇见她。 [被全世界遗忘] 两年后,杨其是校文艺部的副部长,而唐苗是新生代表,参演一出话剧。杨其在后台看见她,穿着隆重的百褶洋裙,像童话里的公主。因为话剧的背景是一次化妆舞会,所以唐苗脸上还戴着半截火红的面具,遮住眼睛。 杨其根本没想过,她会是唐苗。他只是觉得这女孩小小的个子,站在人堆里又安静得出奇,他却偏偏一眼望见她。于是,总忍不住多看几眼。 话剧结束,唐苗从他面前走过,他赫然就看见面具背后的那双眼睛,尤其是眼角的一点泪痣,心头生出一阵莫名的紧张。 大概三四天之后,杨其在新生队伍里看见摘了面具不化妆的唐苗,他才彻底地相信,唐苗真的就是那个唐苗,只是面色更黄,人也更瘦了。 但她似乎没有认出杨其,面对面地走过,扫他一眼,又转头和旁边的同学讲话。杨其喊她,喊了两声她才回头,表情很茫然,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认识我? 然后就轮到杨其茫然了,捏着拳头,神情很窘迫,舌头就像打了麻药,动也动不了。唐苗的同学催她,要迟到了,唐苗对杨其尴尬地笑一下,很快就扎进人堆了。 杨其望着她略显单薄的背影,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唐苗不记得他,就好象全世界都将他遗忘了。 一直到唐苗加入学生会,杨其才有第二次与她说话的机会。他问唐苗,两年前是不是参加过一个英语演讲比赛。唐苗拧着眉,很努力地回想,但还是摇头。杨其失望之余,发现她竟露出细微的痛苦的表情。他向她道歉,说自己认错了人,低头时一道难看的疤痕射入眼帘,像蚯蚓一样,爬在唐苗的左手腕内侧。 [唐苗的车祸与失忆] 关于那道疤痕,唐苗告诉杨其,是因为车祸。很血腥的一次遭遇,在高速公路上,浓雾的清晨,汽车翻进山沟,很多人死了,包括唐苗的小姨。在医院躺了近半年,唐苗说,苏醒那天,妈妈抱着她,哭得说不出话来。但活是活了,之前的很多记忆却消失了,满脑子都是车祸的情景,每晚做噩梦。 杨其听得心疼,自从唐苗出现,他整个人就惆怅了许多,似乎极易感伤。他问唐苗,那些记忆,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医生说要多接触旧物,妈妈也给我讲了很多从前的事,有小部分记忆慢慢地回来了。可我坚持要继续念书,费了很多周折,才进到这所学校来。唐苗又叹气,记忆丢了,我就像没有过去的人,总觉得背后是飕飕的凉风和无底深渊。杨其,我问过妈妈,她说我是参加过那个比赛的。你能告诉我,我们是怎样认识的吗?以前的唐苗,和现在有没有不一样?还有,还有…… 唐苗望着杨其,满脸期待,专注的神情里,少了两年前的忸怩和羞怯,也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这让杨其觉得欣慰。但她的话语间总是透着忧虑和彷徨,杨其几乎就要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朵恹恹的疲惫的花。他暗自发誓,应尽最大的努力,让唐苗摆脱车祸和失忆的阴影。 除了那次意外的亲吻,比赛时候的事情,杨其都尽量给唐苗讲得详细。每次与唐苗在一起,他也几乎对她千依百顺。看见她笑,仿佛才觉得塌实。 秋天还没有彻底过去,杨其就知道,自己爱上了唐苗。 [匆匆就谢幕了] 仿佛顷刻之间,一切的事情都堆积在千禧年的末梢。唐苗越是和杨其相处得快乐,她的心弦就绷得越紧。医生曾说,唐苗目前的状况,是不能受太大的压力,或者太过紧张的,否则,她的记忆系统会再次发生紊乱,连最近的事情都可能忘记。 所谓患得患失,唐苗一旦想到,自己可能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刻,突然就忘记了杨其,她的思维就不受控制,仿佛整个人被卷进洗衣机里,天旋地转。 有几个夜晚,唐苗都梦见车祸现场的情景,模糊的血肉,残缺的肢体,而小姨的眼珠子总是要滚到她鞋边上。唐苗吓得大哭,哭醒了,杨其约她看电影或者上自习,她都找借口推辞了。她似乎觉得有一张巨大的网,要滤去这段和杨其有关的记忆,从远到近,已经迫在眉睫。 唐苗虽然清楚,她是在杞人忧天,却偏偏抑制不住她的妄想与惶恐,几天下来,人瘦了一圈,面色蜡黄,眼皮却肿得像泡过的豆子。 稍后杨其再打电话来,她铁了心肠,对他说你以后都不要再找我了。说话的时候,整幢大楼似乎都塌陷了,而她必须等到挂断电话以后,才敢哭出强忍的泪水。 杨其很沮丧,想着自己所有的努力竟只换来唐苗这样一句冰冷的话,他因此赌气不再找她。 爱一个人,别说和她在一起,就连表明自己心意的机会都没有,杨其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看不到唐苗的脸,也听不见唐苗的声音,只是短短几天,日子过得比军训时候还要苦。一拳打在冰凉坚硬的墙壁上,疼痛钻心而来。 整整一个礼拜过去,杨其连走路吃饭都在想唐苗:不知她是瘦了还是胖了,她额头上的小痘痘还在不在,她会不会真的就不理我了呢? 如是种种的问题,像胶泥一样裹着杨其,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去找她,心里有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 谁知,当杨其敲开唐苗寝室的门,看见靠窗的空荡荡的床位,才知道,唐苗已经退学回家。 那年的12月31号,就像一个苦难日。杨其原本计划在那一天对唐苗表白,怎知彩排了无数遍,终于还是没能登上舞台,匆匆就谢幕了。 [连承认的勇气都欠奉] 唐苗果真失忆了。她那样不稳定的情绪,再加上担忧和妄想,没几天,整个人就变得恍恍惚惚,半夜里还常常被噩梦惊醒,开了灯,僵直地坐着挨到天亮。 有人通知了唐苗的家人,唐苗妈妈连夜赶来,送她去医院,证实了唐苗因车祸留下的阴影,造成她心理上的负担,如今不但没有好转,甚至又患上严重的抑郁症。 就这样,唐苗退学,离开那天她已经忘了杨其这个人。只是随妈妈坐在火车上的唐苗,动不动就会流泪,她经常觉得车窗外面有人在喊她的名字,探出头张望,却只看到茫茫的山丘和戈壁。 整整一年的时间,唐苗都在反复接受治疗,药物或者心理,到最后总算痊愈。她的记忆也在随之慢慢地回来,想起杨其,首先想起的是十六岁的初吻。过后种种,就像一部半途而废的电影,在唐苗的脑子里回放,尚未结局就戛然而止。连最点睛的那句台词,都不知道杨其是否愿意说给自己听。 得到家人的同意,唐苗回了一趟学校。她很想对杨其解释一年前的那些措手不及,为自己的无理蛮横向他道歉。 可是当她看到杨其,杨其也看见她的时候,她的耳盲了,心也聋了。 杨其还是一如往常的热忱,只是笑容里隐约还有一丝苦涩,他问唐苗,你回学校了?唐苗微微一笑,拿诧异地表情盯住杨其,反问道:你认识我? 她还记得,曾经也是在这条路上,杨其喊她,她问出一句相同的话,然后他就在她身边,陪着她度过了很短暂的时光,虽然她一直都诚惶诚恐,但如今回想,总是有甜甜的味道从心里冒出来。 然而,事过境迁了。杨其手里的另一双手,好看得就像大师的雕刻,而不像她那样带着抹不去的伤疤。那样一个瞬间,唐苗涌出来的欢喜,又蓦地熄灭了。 装做不认识杨其,装做一笑而过,仓促间,没有想到多余的办法。她终于还是对爱太畏缩,迟迟的,不敢放手一搏,连承认的勇气都欠奉。 杨其也是,呆呆地,良久开不了口。望着唐苗离开的背影,他看不见她在流泪。转头望着身边的女友,她的眼角,长着和唐苗一模一样的泪痣。 本书由TXT之梦(yxz0608)为您整理制作 ◆ 绽放青春爱情的一簇花火 很久以前,我写过一个Triangle的故事。讲述一个叫Lemon的小天使,她在吉神学院的期末考试中交了白卷,并且爱上了人类的少年。 她受到了惩罚。 在加勒比海的沙滩上,成为一颗不会思想的石头。而吉神学院自从发生Lemon事件以后,所有的孩子们几乎都被Lemon的真诚和勇敢打动了。他们联名 上书,罢 课,要求学院废除某些不厚道的条款,他们要求Triangle也可以有爱情。 那是一次暴动。 院方几经镇压仍难掩悠悠众口。最后,不得不重新整理了学院的规条,上面是这样说的:恋爱是世界上至高无上的权利,Triangle虽然不属于全人类的范畴,可他们也有恋爱的自由。只不过, 这个自由是相对的。Triangle选择的恋爱对象,最好是跟自己同类的Triangle。但若Triangle与人类有了爱情的纠葛,虽然不会再受到变石头的惩罚,可是起结局必定是惨淡的。 望各位校友谨记。 这会儿,你们再看看吉神学院,首先是小卖部引进了人类的爱情甜食巧克力,路边上种满象征爱情的玫瑰花,午间广播每天都唱着Twins,什么恋爱大过天,布拉格之恋,二人世界杯,等等等等,浓情蜜意都在偶像们的歌声中荡漾。 后来,书店和阅览室都陆续有一些人类关于爱情的刊物上架,譬如,绽开青春文学第一簇的《花火》,在吉神学院,谁要是不看《花火》那就是一种很落后的表现,意味着他或者她寻找爱情的困难程度无限量放大。 今次故事的小主人公Binne就是《花火》的骨灰级粉丝。现在为了方便大家记忆,我们还是像上回一样,将Binne的名字翻译成中文—— 宾妮。 ◆ 爱情不是一篇小说的誓言 现在,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期考时间。宾妮的试卷上,列着两个人的名字,分别是乐欢喜和朱浩瀚。简介栏里写着: 乐欢喜,女,十八岁,橘子大学一年级新生,环境与生物工程系,外貌身材性格爱好成绩智商均为中等,惟一的特征是爱咬手指甲。朱浩瀚,男,二十岁,橘子大学三年级学生,亦是环境与生物工程系,身高185cm,性格温和,成绩优异,最大的特点是很受女同学及女老师的欢迎。 目前: 乐欢喜暗恋学长朱浩瀚。朱浩瀚却压根不认识乐欢喜。这种状况,宾妮想,自然是要让他们有接触的机会,为感情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于是,朱浩瀚成为了环境与生物工程系一年级A班的辅导员。辅导员的性质跟班主任或者教授不同。是由学院在高年级挑选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来带领新入校的班级。主要是关心他们的饮食起居,及维持基本的秩序。 一年级A班就是乐欢喜所在的班级。当她看着朱浩瀚款步走到大家面前的时候,她的眼睛眨巴眨巴,突然光芒万丈。 深夜里。 乐欢喜坐在电脑前面,噼里啪啦敲打着键盘。同宿舍的人都已经入了梦乡。她却孜孜不倦的在文档里写着什么。 宾妮凑近了看,那原来是一篇小说。题目叫做《翠花那么伤》。宾妮觉得眼熟。想起她最崇拜的作家乐小米曾经出版过一本大长篇《梧桐那么伤》,她的脑子里猛地闪过一个念头。乐小米,乐欢喜,乐小米,乐欢喜,这两个人莫非有很深刻的渊源?莫非,乐欢喜就是乐小米,她是在写梧桐的续集? 宾妮几乎要跳起来。 可是,当她仔细地读过乐欢喜的小说之后,她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乐欢喜的水平,跟乐小米差了十万八千里。糟糕的是,她还将这篇蹩脚的小说塞进了《花火》杂志编辑的信箱。她要投稿。她说。她说这里面饱含了她对学长朱浩瀚的爱慕之情,如果能够发表在她最崇拜的杂志上,她就拿着杂志去向朱浩瀚表白,让全人类都来见证她盛大又虔诚的爱意。 当然了。 这篇投稿有如石沉大海,一去无音讯。这是后话。 乐欢喜等了很久不见杂志社的回音,她有些沮丧,心想莫非是天意要亡她,亡了她对学长的痴盼和念想。 更收打击的是,这天,乐欢喜从食堂出来,竟看见的是朱浩瀚和三年级音乐系的大美女江雅菊并肩走在一起。他们有说有笑,各自的脸上都冒着幸福的泡泡。从前,早有传言,说朱浩瀚与江雅菊形容暧昧,说不清谁追谁,仿佛已经建立了郎情妾意的默契。那时候,乐欢喜不信。毕竟谁都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爱情被判了死刑。 但这会儿,乐欢喜心凉了。 她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平庸,如此逊色。她端着饭盒黯然的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冷不防有人在面前挡了她的路。 她抬头看,是B班的许文强。 没错,在很多年以前,影帝周润发在电视剧《上海滩》中饰演的角色,也叫许文强。可是此许文强跟彼许文强相差甚远。 他身形不高大,五官不英俊,没有儒雅中带着一点流氓又带着一点霸道的气质,他没有周润发那样迷人的微笑。他说,他惟一能胜过周润发的,就是他有文采。他已经不止一次用他的文采作为求爱的资本向乐欢喜告白。 然而—— 这一次,许文强的告白更隆重了,他竟然拿着一本当期的《花火》,翻到一篇名为《欢喜,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的小说,指着右上角的作者栏,说,你看,这是我,这是我为你写的小说。乐欢喜当场怔住了,她真的看到那纸上端端正正的印着许文强的名字。许文强竟然实现了她从未实现过的梦想。但她却觉得鼻子泛酸。不是感动,而是难过,难过自己不能够像许文强那样,拿着小说向朱浩瀚告白。 可是。 即便小说发表了又怎样呢?许文强打动了自己吗?当然没有。那么,如果自己也像他那样,谁能又担保就一定会打动朱浩瀚呢? 乐欢喜想了彻夜,才想出这样一条道理。 爱情不是一篇小说的誓言。 ◆ 爱情也不是温柔陷阱的捉弄 郊游。 带环保性质的郊游。 这个点子是朱浩瀚想出来的,也得到了系上的批准大家在周末带上水和干粮,到橘子市西边的森林公园去,一边享受大自然的清新,一边拣拾沿路旅客留下的果皮纸屑等垃圾。需要提前预备的,就是用来装走垃圾的可降解塑料袋。 天晓得这里面其实也有小爱神宾妮的功劳,她是用魔法闯入朱浩瀚的梦境里,给他提示,引导着他策划了此次活动。并且朱浩瀚和乐欢喜也不知道,在宾妮的精心炮制下,等待他们的是一场非常戏剧化的浪漫。 宾妮的构想是这样的,当学生们进入森林公园以后,她就会用她的魔法布置出一个迷踪林,用中国的传统说法,也就是鬼打墙。她预备将朱浩瀚和乐欢喜单独困在里面。然后她可以制造一点无伤大雅的小风波,让两人在相互扶持和依偎中,增进彼此的感情。 这点子虽然有点破,但万事万灵。 可宾妮算漏了当天的天气。天文台发布气象预警的时候,宾妮正在看许文强那篇深情告白的小说。她不得不承认,许文强这小子虽然傻愣愣的,外表像一块粗糙的石头,可他也有他的敏感和细心。他将小说写得真实感人,用语也精辟,看得宾妮又是赞叹又是唏嘘。 甚至有点惭愧。 毕竟她是来撮合朱浩瀚和乐欢喜的。也就是说她将成为破坏许文强美梦的罪魁祸首。 郊游当天。 午后仍是晴空万里整个A班的49名同学都在森林公园里快乐的游荡着。小情侣们更是趁此难逢的机会撇开了大部队,各自找寻应景的地方谈情说爱去。 而朱浩瀚呢? 他就按照宾妮的布置不知不觉陷入了一片只有他跟乐欢喜两人的树林。这时候,他听见嗷嗷的咆哮声。 然后突然有人从旁边撞过来。 像很幼稚的雏鸟,抓着他的胳膊,一个劲往他背后躲。尖细的嗓音从喉咙里冒出来,学长,学长,有怪兽。 宾妮可以发誓那绝对是出自乐欢喜的真心,没有经过她任何的加工。当乐欢喜以为遇见怪兽生命遭到威胁的时候,她一心想着爱慕的少年能够如英雄般搭救她。而她就是那楚楚可怜的小美人,等待着对方一句威猛无比的,有我,别怕。 可朱浩瀚却皱着眉头说,同学,这里既然是森林公园,就难免有野生的动物。但它们都是经过驯养,有人看管的。它们不会伤害游客,你放心吧。 立刻。 乐欢喜的脸红到了脖子。 这时候,天色骤变。按理说只是一场暴雨而已,不会危及任何游客的安全,只要大家找到避雨的地方,很快就雨过天晴。可是乐欢喜和朱浩瀚却被困在那片森林里,怎么也走不出来,后来他们渐渐靠近了一处隐蔽的山崖,正待说话,却只觉脚底一阵剧烈的晃动,身体就随着旁边几棵大树一起扑啦啦的往下掉。若不是宾妮用她的魔法挡开了山泥和石块,只怕两个人就要活埋。 渐渐的,雨停了。 乐欢喜和朱浩瀚趴在浑浊的泥堆里。有一个小土堆再次再次出现微微倾斜的迹象,乐欢喜担心上面的树枝掉下来会砸到朱浩瀚,她竟不假思索的扑过去用肩膀抵住大树枝,少量的泥土就将她的下半截身子像木桩一样埋了起来。 这件事后来成为橘子大学最为风靡的话题。乐欢喜美人就英雄的事迹令她成了当月的话题女王。也正是因为那样朱浩瀚跟他的救命恩人总算熟悉了起来,他甚至在那个时候才晓得那位眼睛里总是发光的同学,原来叫做,乐欢喜。 幸亏乐欢喜与朱浩瀚有惊无险,宾妮的愧疚感才稍稍减退。但看着他们从陌生到熟悉,看着乐欢喜每次望着朱浩瀚那种满足的愉快神情,宾妮的自豪感又逐渐回来。怎么说这其中也有她的功劳。哪怕她差一点好心做坏事。 五个月之后。 宾妮想,是时候撺掇乐欢喜向学长表白了吧。她在她的耳边吹了三天三夜的勇气风,那姑娘总算下定了决心,给学长打电话说约他到操场一叙。 然而。 电话的那端,却传来江雅菊的声音,她说,浩瀚去了洗手间,你是谁?有什么话就告诉我,我替你转达也是一样的。 怎么能一样呢?! 乐欢喜感到绝望。她鼓足了劲对着听筒说,请问,您是学长的女朋友吗?对方笑靥如花,柔声道,是的哦,呵呵。 世界就沉寂了。 乐欢喜想哭。却不能光明正大的哭。她匆忙的脱下衣服裹着浴巾冲进厕所,热水器的莲蓬头撒出细腻的水花。 她抱着自己瘦小的身体,缓缓的,缓缓的蹲下去。 宾妮站在窗台上看着女孩洁白的肌肤,她是那样美好,不应该受此折磨。而宾妮更疑惑的是,为什么朱浩瀚的选择是江雅菊而不是乐欢喜,这难道是院方故意给她的难题?可是一旦两人建立了名正言顺的恋爱关系,作为有专业精神的Triangle,如果要做出棒打鸳鸯的事情,个中程序就是非常复杂的了。历来的期考都罕有这样的先例。 怎么偏偏就让她碰上了? ◆ 陪我去听演唱会 后来,当宾妮遇见班瑞以后,她才晓得,这根本不是难得一见的考题,而是院方一时疏忽,竟然将朱浩瀚的名字列在了两张试卷里。 也就是说—— 这边厢宾妮拿到的考题,是撮合朱浩瀚与乐欢喜;可那边厢的另一个Triangle班瑞,他拿到的考题是撮合朱浩瀚与江雅菊。 一个朱浩瀚,怎么能够两个人同时来分? 如果不是宾妮想来想去不踏实,回到吉神学院向ProfessorWoo请教,院方不会发现原来出题的老教授捅了这么大的漏子。。但最让宾妮不服气的是,学院经过调停,决定保留班瑞的那份作业,让朱浩瀚跟江雅菊拍拖;而宾妮的任务则变成了撮合乐欢喜与许文强。那个时候的许文强,自从发表了《欢喜,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之后,就成为橘子大学知名的才子,开始有女生给他写信,送礼物,打匿名电话。但他都不在意。他除了埋头写小说以外,心里想的,始终也是乐欢喜。以至于那些自诩要救他处苦海的女生们,他连半点机会也不给。 而乐欢喜,她跟许文强一样,没有放弃。她明知朱浩瀚已经有了江雅菊,却还是决定要默默地喜欢他,追随他。 朱浩瀚喜欢黄耀明来橘子市开演唱会的时候,乐欢喜准备排通宵的队,替朱浩瀚买票。她甚至带上了矿泉水,小板凳,厚厚的棉外套。售票厅的玻璃门一直关着。很多痴心的歌迷都跟乐欢喜一样带齐了装备,死守自己的位置。露天花坛里的音箱反复播着黄耀明的歌: 请你紧紧拥抱证明你贪心 请轻轻一吻证明这个不是路人 抚摸过雪人 苦恋过圣人 从来未遇过你声音 多动人 …… 乐欢喜突然觉得心里泛酸。风吹过来的时候她低下头去。有人喊她,乐欢喜。她又重新抬起头,看见许文强。 许文强说,我到宿舍找你,她们说你来排队买票了。 嗯。乐欢喜懒洋洋地答,你找我做什么? 许文强说,上回不是应承了送你几本最新的杂志么,我特地给你拿来。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在这里排通宵呢,我来替你排吧。 不得不承认,在那一瞬间,乐欢喜是感动的。可微弱的感动立刻转换成恶作剧的私心。她笑了笑,将位置让给许文强。道谢之后,又补充道,记得是买两张。许文强的魂都飞了起来。他竟天真的以为这两张票里面有他的一份。 可是,当他将票递给乐欢喜,乐欢喜只是远远的说了声谢谢。然后拿着票去找朱浩瀚,她想说,她也喜欢黄耀明,朋友送了她两张入场券,她想邀请朱浩瀚与她一同去听演唱会。可朱浩瀚看了看票,说,算了,我最近都没有时间。 欢喜一落千丈。 答应成为许文强的女朋友,已经是半年以后。乐欢喜始终记得,那场演唱会,她没有约到朱浩瀚。而是同许文强一起看的。 当晚。演唱会结束。他们走到滨海公园大理石的地板上,风很凉。许文强怕她受冻,脱了外套,披在她肩膀上。她的心情是不好的。心情一糟糕,就只想感冒。她将外套扔回去。说我不要。许文强拉长了脸,再次将外套塞过来。 她又再次扔回去。 两个人,就那样来来回回,你推我让。她突然哭了。像个不懂事的孩子,号嚎啕大哭。许文强一把将她揉进怀里。 我知道你的委屈,我都知道。他说。 就是那样简单软绵的几句话,在她的身体里缠绕了很多天。她也的确是大病了一场。连朱浩瀚都来看她。朱浩瀚说,从下月起,他就不做他们的辅导员了,他要求去番茄市,实习,找工作,甚至是定居。她傻了眼,问江雅菊呢? 朱浩瀚说,当然是跟我一起去了。 可是,学长,我舍不得你。他嗫嚅着。朱浩瀚却大笑,说,有什么好舍不得的,时间长了,你自然就会忘记我。 不。她斩钉截铁的,说,我忘不了。一定忘不了。 当时的朱浩瀚,仍然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说我又不是你喜欢的人,怎么会忘不了。但这话刚说完他的脸色就变了。变得紧张,局促,甚至是惊恐。他看见乐欢喜瞪着铜钱一般大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他,那眼睛里有东西像钻石一般闪烁,她的嘴巴一动一动,好像就要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来。朱浩瀚连忙退步,说,你好好休息,我还有事情,先走了。 背影比时间还仓皇。 大体说来,宾妮算是完成她的考题了。乐欢喜跟许文强在一起,他是她的男朋友,他们相互扶持,嬉笑怒骂,生活充满了情趣。 只是。 离考试结束还有36个小时。吉神世界的一天,24小时,等于人类世界的一年。也就是说,宾妮还可以在橘子市逗留一年半。 所以,宾妮决定,继续留在这里,那样她就可以很容易的买到《花火》,因为学院里售卖的《花火》数量是有限的。而她常常都因为手脚不麻利而抢不到兜售一空的杂志。后来她发现原来有很多的Triangle的想法都跟她一样,每回杂志一上架,她就能看到变换成人形的Trianglefe飞快的朝书店里钻。有一回,竟然看到了班瑞。 班瑞买走了当期的最后一本杂志。 宾妮失望透顶。她觉得这个Triangle好像上辈子跟她有仇似的,对她的生活有破坏无建设。她决定捉弄他。 ◆ 如此伟大又如此可怕 班瑞的偶像是大笑姑婆杨千嬅。这是宾妮向班瑞的同班同学打听的。于是宾妮一骨碌就变成了杨千嬅的模样。 那时候,百无聊赖的班瑞,正在森林公园的小树林里散步。当某一道阳光落在他的眼皮上,他顺着阳光看见他的偶像自爱一棵榕树下吊嗓子。他激动得两腿发颤,口水都要流出来。稍作镇定之后他变成一个英俊的少年,捧着纸笔和相机朝那个杨千嬅迅速的跑去。 宾妮假装没有看见,,却暗地里笑得抽筋。因为就在她的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堆满烂番茄和臭鸡蛋的坑,用泥土树叶轻轻盖着,只要班瑞一踏上去,他就会掉下这臭气熏天的陷阱。宾妮觉得这是她灿烂的生命里最灿烂的一笔。 谁知。 就在这个时候,榕树背后竟然窜出一只野狗。 天晓得当杨千嬅遇上野狗会是怎样的场面。而宾妮这个冒牌的明星立刻就跳了起来。她完全忘记了陷阱的存在。 于是—— 她和班瑞在同一时间掉到了陷阱里。 班瑞没有太责怪宾妮。他还用自己的手帕给宾妮擦去脸上的污迹。这让宾妮很惭愧。温暖的小树林里她看见班瑞清秀的轮廓。我是说,恢复了Triangle身份的班瑞。她发觉班瑞本身就是一个很英俊的天使。 她的脸有些泛红。 低头的时候,她听见班瑞温柔的嗓音,他说,其实,我一直很喜欢你。 那是宾妮的天使生涯遭遇的第一场告白。她没想到班瑞竟然早已开始关注他。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跟她接触。 而这个机会,现在,是她自己炮制出来。她的心扑通扑通跳着。她又听见班瑞说,可爱的吉神宾妮,我们恋爱吧? 她愣在那里。 很久。 很久以后。 她说,对不起。我并不喜欢你。 在宾妮的心中,已经有一个人。是的。是人。是她的作业许文强。那个骨子里带着清高和桀骜,但又不甘愿为了一个女孩放下所有骄傲的——许文强。 宾妮开始理解她的学姐Lemon,理解她为什么会爱上人类的男子,他们到底是和身边那些Triangle不同,他们的内心更丰富,情绪更饱满,如果将Triangle比作寡淡的白开水,那么,人类就是香滑浓郁的咖啡。 宾妮不喜欢白开水。 她觉得,白开水给不了她想要的爱情的感觉。可她也知道Triangle爱上人类的结局必定是惨淡的,只不过她从未奢求跟许文强有任何的结果,甚至连接触也可以不要。她只要在心里揣着他,在暗地里注视着他,并且像忠实的小粉丝那样,看着他发表在杂志上的小说,就足够。 她不得不承认,其实,这才是逗留在人类世界的真正原因。 那时候,许文强成为《花火》杂志最受欢迎的作者之一,已经快要两年了。宾妮看了他所有的文章。起初是她追求乐欢喜的时候,他的落寞,他的憧憬;后来,是他跟乐欢喜谈恋爱,他的激动,他的喜悦;这些情绪,都在他的字里行间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可是。 现在,宾妮看到的却是许文强的隐忍,忧伤,他的进退维谷,他的有口难言。因为乐欢喜到底也忘不了朱浩瀚,像她自己说的,不会忘怎能忘。她对许文强是感激,是愧疚,是力不从心。但懦弱的朱浩瀚自从看穿了她的心思,他离开了橘子市,就再也没跟她联系过。据班瑞说,朱浩瀚跟江雅菊的感情很稳定,他们一路顺风并且策划在毕业后旅行结婚。 宾妮一直在想,有什么办法可以结束许文强的忧伤,或者,令乐欢喜彻底忘记了朱浩瀚。对了。彻底忘记。 想到这里乐欢喜跳了起来。她可以利用他的魔法,造成乐欢喜的失忆,然后许文强就能完全融入乐欢喜的生命里去。可班瑞阻止她,宾妮,你不能这么做,这是违反守则的,院方如果知道,就会褫夺你爱神的身份,你会沦为一只普通的玩偶。 这时,冷风萧萧。摩天轮周围七彩的霓虹灯次第亮开。宾妮仰着脸,她说,我不怕。她是倔强的小天使。她决定的事情,没有谁能劝回。她听见班瑞坐在铁栏杆上叹气,唉,这就是爱情么?人类的爱情如此伟大。 又,如此可怕。 ◆ 谁稀罕你这冒牌的许文强 数天后。 乐欢喜从楼梯上摔下去,撞伤了头,经扫描之后并无任何性命之忧,但她失去记忆了。准确说,是她失去了跟朱浩瀚的记忆。 她仍记得许文强。 记得他很爱她,她也很爱他。许文强犹如重见了光明,揽着自己的小幸福,暖意涌遍了全身。他发誓,他对乐欢喜的好,天上地下举世无双。 他们坐在摩天轮上接吻。 嘴唇和嘴唇紧紧贴合在一起的时候,宾妮哭了。虽然幸福是别人的。她却感同身受。她也知道纸不能藏住火,她的把戏迟早要被院方知道。她只希望那个日子慢一点,慢一点来到。好让她能多看看许文强,还有他的小说,他倾国倾城的文字。 然而。 奇怪的是,没有任何迹象显示院方要惩处宾妮,他拿着最新的杂志,说,我好不容易从书店里抢回来的,已经是最后一本,有你最喜欢的许文强。宾妮淡淡的笑,她按照惯例翻到目录,正准备一页一页的看下去,班瑞又说,能不能留着明天再看,今天我想去游乐场。 游乐场? 宾妮很吃惊。因为他们的期考已经结束。一年中只有期考的三天他们才可以在吉神学院和人类世界自由往返出入。而其他的时间,他们如果要到人类世界去,就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譬如去撮合某一对恋人什么的,并且还应当拿到院方签字同意的出入证。可是,向来循规蹈矩的班瑞,现在竟然提出,到橘子市去,去乘坐象征幸福的摩天轮。 宾妮顽皮,自然就觉得有趣。立刻就答应下来。 那天。 他们在摩天轮上转了一圈又一圈,人类的肉眼看不见Triangle,他们连门票钱也不用支付。班瑞看上去有点忧伤,呼呼的风吹着他紫金色的袍子,他胸前的蝴蝶结一闪一闪,比霓虹灯还好看。宾妮就问他,班瑞是不是有心事? 班瑞微笑,说,没有。 他说其实人类的世界很美好呢。蓝天白云,绿草如茵,每天都有很多的稀奇古怪的事,比吉神学院有趣多了。他说,宾妮,如果能永远的留在这里,其实,也不是那么糟糕的,对吧? 宾妮没有回答。 她看见摩天轮旁边的旋转木马上,坐着许文强和乐欢喜。她高兴的扯住班瑞的帽子,嘿嘿,她嚷着,快看啦,咱们这一趟真的没白来。事许文强。是许文强。班瑞拂开她,跳到机舱的地板上,说,不如我现在就变成许文强的样子,然后你假装跟许文强拍拖,满足自己的花痴心愿,怎么样? 啪。 一个巴掌落在班瑞的帽子上。 宾妮挤眉弄眼的吼道,你这个冒牌许文强,我才不稀罕呢。 哼!你也不是当过冒牌杨千嬅么? ……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宾妮没有看到班瑞。她依然积极的在书店排队买杂志。她始终没有遇见班瑞。 后来,许文强在他的小说里写到一个穿紫金色袍子,大红靴,翘角帽的Triangle,宾妮觉得,那很像班瑞。她拿着杂志到班瑞的小木屋找他。小木屋是双人房,住着班瑞和他的好朋友乔易。从乔易那里,宾妮得知了所有的事情。 原来班瑞为了保护宾妮,主动向院方承认自己滥用魔法,造成了欢喜的失忆。他违背吉神守则,因此受到惩罚,变成一只普通的Triangle玩偶。由于他苦苦的向训导主任哀求,院方才将此事保密,没有对外宣扬。他说他是想保住自己的声誉,可乔易说,他只是不想让宾妮知道。 宾妮站在小木屋大门前,宽厚的树叶在她的身上投下阴影。地面斑斑点点。有点像她曾经捉弄班瑞的那片森林。忽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卷起空荡荡的裤管撒腿跑开。她要到橘子市。要找许文强。要看看他描写的那个Triangle会不会真的是班瑞。 然而—— 那不过是一个穿着很像班瑞的Triangle玩偶。那不是班瑞。 ◆ 是永远修不完的学分 宾妮独自坐在巨大的摩天轮上。 她没有办法找到班瑞。她彻底的失去他。风呼呼的钻进她宽大的裤腿,钻进她的帽子,她胸前也有一只蝴蝶结,像曾经的班瑞那样,一闪一闪,胜过霓虹灯的光。那时候,她扯他的帽子,说她不稀罕冒牌的许文强,可是现在,再也没有那样一只天使,像冒牌许文强那样陪伴着她,给她欢乐,为她承受一切的苦难,却不计较任何的回报。 班瑞,你到底在哪里呢? 我给你留了最新的杂志,上面有许文强最新的小说。你还不知道吧,他跟乐欢喜分道扬镳,他在小说里写: 这是一段感情的寿终正寝,没有硝烟,没有遗憾。他们曾经很相爱。但却不适合。分手的前一天他们在游乐场骑着旋转木马。 脸色平静。 忧伤只是很淡的阴影。 班瑞,原来就是那一天,我们也看到的那一天。可是我们费尽心力所做的一切,难道错了么?为什么我们付出这样大的代价,却只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就是人类的爱情么? 而我们,如果能早一点看透,是不是就不要那么执着?你不会失去我,我也不会失去你。班瑞,你又能不能原谅我的执着? 宾妮的眼泪落下来,落在她红色的大头皮靴上。她的哭泣带着忏悔,但不是忏悔她失去所爱的天使,她不爱班瑞。 感动与爱,终究无法等同。 她只忏悔自己愚昧的连累了善良的班瑞。那是她难以消受得馈赠。是她无法抵偿的欠债。至此,她终于学会人类的爱情。 不可强求,不可执着,不可预见。 千变万化的爱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 嫁衣 文 / 语笑嫣然 草长莺飞的三月我在梦里遇见了一个女子,青衣素面,苍白的容颜。 姑娘能否帮我缝制一件嫁衣?粉色缎面,忍冬绕肩,兰草满袖。她和我说话,眉目间没有待嫁女儿青涩的娇羞,只是愁,无边丝雨细如愁。 而我也被她三言两语的概述吸引。我是一个专为别人做嫁衣的女子,惯了用鲜红的绸缎做底色,也从来都是绣些鸳鸯凤凰,粉色忍冬兰草,会不会成就一段不一样的风情,或者爱情?所以我着手了,在一个梦的指引下飞针走线。我想也许是有什么契机的,否则不该如此,玄妙到凑巧。 这天,院子里的玉兰花开得最艳的时候,陌生的男子造访了我的绣坊。 宋姑娘是吗?他问我,颀长的身躯清淡的五官还有温柔的微笑都在我抬眼的时候陈列出来,绝对是一个美丽的意外。 我点头,说是,又不好把眼神放他身上,就偏了头望那一株白色的玉兰。 我想找姑娘帮我做一件新娘的嫁衣。 你的新娘?我脱口而出。话一出来就觉得唐突了,不是他的新娘,一个大男人何必往这绣坊跑。于是我赶忙笑笑,转移了话题想掩盖自己的窘迫。好的,当然可以,你现在就要挑选布料和花式吗? 不用了,她说要粉色的缎面,肩上绣半开的忍冬,衣袖以兰草做边。 看来新娘的要求你都能倒背如流了。我低下头笑,庆幸他没有对我刚才莫名其妙的发问太在意。可是,忽然的忽然,我愣了。粉色缎面,忍冬绕肩,兰草满袖。竟和那梦中女子的托付一模一样! 宋姑娘,有什么问题吗?他许是见我神情有些僵硬了,也跟着紧张起来。 风起,一片玉兰单薄的花瓣坠下来,轻飘飘掠过我眼角的刘海。没什么。我笑。我会尽快做好了衣裳送去府上的。 有劳姑娘了,我会亲自来取的。他颔首,末了,又补了一句,我叫商寂。 我说你可以直接叫我伊憔,或者,宋伊憔。 然后我又开始做嫁衣,针针线线纠缠得生死难离。奇怪的梦,奇怪的商寂,同时在心头错节盘根。我想,将有什么会发生了。 我以为我会对这个男子从此念念不忘,遭遇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天上人间地等。可是,没有。我终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期待他的出现,心湖依旧是波澜不惊,不想念也不淡忘。我想爱情不该是这个样子,也许他注定要与我擦肩。 三天之后商寂又来了,带足了做嫁衣的银子,沉甸甸搁在桌沿。手里,还抱着另一件女子的衣裳。 他摸着自己的脑门,孩子似的笑容明媚,我真糊涂,不把惜然的身段大小告诉你,做出来的嫁衣怎么合身。 惜然,很好听的名字。我放下手里的嫁衣去接他递我的衣裳。可她怎么不亲自来呢?这样也许更好一些。 这话当然是有心才出口的。我想知道,嫁衣背后的新娘究竟是什么模样,柳眉杏眼,会不会真是我梦境的访客。又或者,这场奇遇,内藏了波澜壮阔的隐情,只等时机破茧。——这世间连鬼都能安居乐业,已经没有什么是我不敢想象的了。 她,病了,一直病着。商寂说话有些吞吐,收敛了笑容,剩下落寞,忧郁,在皱紧的眉间。 对不起。我望着他,苦涩地笑,她会好起来的,是不是? 惜然唯一的心愿就是成为我的新娘,商寂说。 我知,这男子神色凝重,想必惜然的病不会是一场涟漪。而他们彼此深爱,这就足够,足够让二人除了婚姻,心无旁骛了。又想起初见商寂时我天真的幻想,爱或不爱在这一刻泾渭分明。那种感觉不可以突兀,它应该有山无棱天地合的信仰。而对于商寂,欣赏或叹息,都是我于爱情望尘莫及的幻象。 商寂走后我打量着他送来的衣衫-,这才想起,自己竟也是头一回忘了尺寸大小的问题。更恍惚的,是嫁衣竟完全照了梦中女子的身段缝制,满脑子,也只有她着上这一席粉红,病如西子弱柳扶风的模样。不由得笑了。 笑过之后寒意顿起,两件衣服居然是门当户对!窄肩,细腰,尺寸一致的巧!又一次翻起了最初的疑惑。究竟,梦与醒的背后,还有什么是我不能预想的,它带来什么,又会带走什么,看来,只好在嫁衣做成之后,再等谜底揭晓了。 绣忍冬和兰草,是比缝衣服更费力的活,我足足用了七天的时间,在玉兰花与风的摩擦中浸着,伴星辰日月。 这是我做过最满意的一件嫁衣了。简而不繁,雅致无尘,看得久了也不由得我心生向往。若能因着所爱的人,配上这一身彩衣,红烛下的自己,会不会是这一生无与伦比的美丽? 商寂再来的时候我把叠好的嫁衣交给他,说,你拿好了。 谢谢。商寂又笑了,他是一个乐观的男子,我以为,微笑是常有的记号。但我仍然忧心忡忡。惜然的病好些了吗?我问他。 商寂沉默,轻抚着嫁衣如丝的缎面。良久,他抬头问我,伊憔,你能来做我们的主婚人吗? 我?诧异之极。 是的,现在。商寂,肯定的答复,请求的眼神。 我没有拒绝。新娘的真面目一直是我渴望见到的,事情有了前因,不见后果,终究会遗憾。 所以我跟了商寂,往城外的雾猎山走去。那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因这方圆六百里过逝的人,几乎都葬在山里,坟冢林立。阴森,是里面最大的传闻,所以除了清明,很少有人进山。 商寂怎会住这样一个地方?又或者,他与惜然,是为了逃避家人的反对,私奔到这里的鸳侣?不得而知。 我想他总会给我答案的,否则也不会让我随行。所以一路上我只默默跟着他,看他略显孤单的背影,对着层层林木的阴影,盛放在我们轻柔的鼻息之间。 走到一座木屋面前的时候,商寂停下了。靠崖而建的木屋,背后有嶙峋裸露的山石,一直向上,延伸到我目不能及的地方。原来我们竟走到了雾猎山的谷底。 你就住这里?很大程度上我的语气不带疑问。 商寂回过身来,对我点头,这儿离那些坟冢很远了,你不要怕。 我忍俊不禁。一路走来我都没有退缩,更何况现在。惜然,你的新娘呢?我迫不及待。 商寂指着木屋右面那一小片空地,说,在那边。 我走过去的时候有钻进山谷的风撩动我的裙摆,似乎还夹着忍冬若有还无的微弱清香。我心醉,心醉之后旋即心碎。 因为我看见,爱妻许惜然之墓。 苍白的墓碑,苍白的谜底,回眸,还有苍白的商寂,悲哀泛滥。 她今天十九岁了,她说过十九岁那天要穿自己最喜欢的嫁衣,做我美丽的新娘。商寂一面讲述,一面把崭新的嫁衣搭在墓碑上,展开,裙身盖着坟堆湿润的泥土,铺一地繁华。可是一年前她死了,得很重很重的病,咳得可怜。之后我就来这里陪她。 一次死亡,一场挚爱,亏空了两个人的心。没想到我牵肠挂肚的谜底,竟是这样。酸涩汹涌,但我知道,我该做的只有安慰。她会明白,她也会因你而感动。 是的伊憔,商寂灰暗的眼里忽然有了光亮,明明欲绝,也让我稍稍松了一口气。伊憔,我昨天在梦里见到惜然了,她说今天会回来和我成亲。我知道我已经不可能和她相守,我只想,完成这个我们都盼了一生的仪式。 这便是相思成灾了我想,若我是惜然,生前能有一个男子如此待我,即便死了,也要极力回来填彼此一个完整。可我终不是惜然,我给不了商寂所要的期待。但不知道,数日前我的那个梦境奇遇,是否真是惜然婉转的暗示?接下去,还有什么? 我陪你一起等她。我对商寂说,我相信奇迹。 等待,竟如此憔悴。 商寂在惜然的坟前,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他等待的女人,望断秋水也没有出现。我那样看着他,好象那越等越孤寂的背影,正在缓慢被绝望融化。 她不会回来了,商寂忽然说。伊憔,是我太思念她,胡思乱想了,真抱歉让你受累。 我忽然笑了,笑靥如花。我狠狠地盯着坟冢背后的树林跟商寂说,她会来的,她既然托梦让我替她做嫁衣,她就一定还想和你成亲。除非,她是虚情假意。 别那样说她伊憔,她已经死了,回不来了。商寂的坦然,叫我意外,如果情到深处无怨尤,连绝望都可以被麻木盖过,还有什么是不能一笑置之的。 可是许惜然还是出现了,其实从我笑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看见她站在树林里,青衣素面,苍白的容颜,果真和我梦里所见一模一样。商寂命悬一线的希望,因许惜然的出现,回光返照。 惜然。 商大哥。 他们只是彼此喊了对方的名字,对视的目光里有千帆过尽的沧桑。没想到两个人从生盼到死的一刻,竟成了无语凝噎,千言亦无言。他们行礼的时候商寂一直握着许惜然的手,如果可以,他会愿意这样握她到老,我相信。 只可惜了红尘弄人。 许惜然穿着那件粉色的嫁衣,虽然依旧有眼底眉梢的郁郁,却给了嫁衣无以复加的灵气。我想到绣坊的玉兰花。 宋姑娘,谢谢你。她和我说。 这嫁衣很配你。我莞尔一笑。但为什么你要我替你来做这嫁衣? 因你相信梦境,不拘泥于俗尘。我常听他们议论你,还有曲凉。 忽然之间,像有浮萍荡漾,在百感交集的心底落下一粒尘埃,生根,很牢很牢地种下。我瞬息沉默。 我想我不仅是要躲开这凄美的缠绵,剩他们在天地间执手相看泪眼,也是因为那么突兀地就想起了曲凉,和一段若即若离。 曲凉是一个鬼差。人死之后魂魄离开躯体,就由鬼差用追魂锁锁了带回地府。而我,自始至终未让商寂知晓的身份,是一个眷恋红尘的女鬼。曲凉与我有过两次交涉,他要带我回地府接受轮回,我不愿。这花样的年华死去本就是冤枉,人间还有如此繁华的春秋没有被我经过,我不甘心。所以我选择了与命运抗衡,我要让曲凉见识我的倔强。 曲凉第一次来锁魂的时候,我负隅顽抗。打斗中我伤了一条腿,很痛苦地痛。我拿半恐惧半仇恨的目光盯着他,很不友好地说,放过我,我还不想离开。 曲凉说放了你是我的失职。 那你能不能让我再逗留一段时日?说话的时候我依旧强硬,但已忍不住泪,眼红了一圈。当时我看见曲凉僵硬的面部有了些许犹豫,就趁其不备略施暗算,在他眼皮底下化为一阵烟逃走了。但我知道世间没有一个鬼的行踪可以瞒过鬼差,我以为曲凉随即又会拖了追魂锁寻我而来,哪里想到这担惊受怕的日子竟维持了七个月之久,风平浪也静。 七个月之后曲凉找到了绣坊,跟我说宽限的日期已到,我必须随他回地府待命。 我知道自己逃无可逃了,但仍不放弃一线希望。曲凉冷漠的外表下其实并不是一块顽石,从七个月前的犹豫中我就看出来了。所以我选择了最愚蠢的办法,****。我是一个对爱欲似懂非懂的女子,我以为我可以靠肉体做他的掌控。因为我听说,男人与女人,是水与火的缠绵,遇到了,就在劫难逃。 白日里我除去层层衣衫,不遮不掩把自己暴露在这个见面才两次的男人面前,冬的气息残留,我禁不住发抖。 曲凉显然有些措手不及,一时间没能把眼光自我身上挪开。但他毕竟是修炼多年的鬼差,短暂的惊诧后,曲凉依旧是曲凉。他拾起衣服给我裹上,手不小心触到我的肌肤时,我记得自己有了羞涩的感觉。 留在人间,真对你这么重要,值得你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我第一次听见一个鬼差略带人情的责难,慌乱中只好把头深深地埋着,不敢看他。可我分明想知道,那时的曲凉有否痛心疾首的模样。 我说我才十七岁,对这世界还那样陌生,我害怕活一次却一无所知。我看不透,所以才那样执著留恋。声音细若游丝。 十七岁,我死的那年,好象也是十七岁。十年了。曲凉浩叹一声,走到窗前,我觉得他的声音忽然温柔,也忽然苍凉。 难道你死的时候就不痛心?你甘愿?我问他。 我从小就是孤儿,受尽了世人的欺凌辱骂,十七岁那年一场瘟疫,我死得干净。我想能去下一个轮回也好,起码我不要再是孤儿,不要再重复今生。 可是你没有如愿,阎王选择你做了鬼差,永不堕入轮回。我看见曲凉背对我的肩,稍微颤抖了一下。 是的。不过我没有你的倔强,我无法同命运抗争。曲凉回过身来,有冰冷背后的凄然。究竟,这波澜的尘海,还有多少如我如他一般不能遂愿的悲哀? 曲凉又一次放过了我,走的时候他说你好自为之,我帮不了你一辈子。我看他逐渐消失的背影,思绪难平。以后的一年,除了偶尔会想起他,再无枝节。 宋伊憔。有人在背后喊我,掉进记忆的意识突然间又回来。 转过身。深邃的眉宇,冷漠的眼神,遮盖了原本英俊的脸,整个人因此黯淡。曲凉,只有曲凉。 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别这么快带她走。我拦在曲凉面前,惊觉他的眼底已经没有暴戾之气,只剩下我前所未见的憔悴。 为什么你总要与鬼差作对?曲凉说话的时候视线落在商寂与许惜然身上,而千劫万难的有情人尚不知晓,重逢的美梦即将幻灭。 我冷笑,为什么你们鬼差都这样愚忠,不谙人情?曲凉无言。 许惜然靠在商寂怀里,面自己的坟墓而站。也许,她会哭,说商大哥我终于如愿成了你的新娘;也许,她要笑,说为什么我们要这样辛苦。我都无从知晓。我只是深情地凝望,她身上粉色的嫁衣,衣袖间的纤纤兰草,真有如在风中萌动,舞一场醉人的香。我叹息,好景总是不长。 又一阵风起,小小的空地上忽地又多了两个人,确切的说,是两个鬼差。所以片刻之内,这里就发生了一场骤变,山谷重又静如死灰。 商大哥我要走了。许惜然放开商寂的手,梨花带雨。 惜然。惜然。商寂越是呼喊,许惜然就离得他越远。鬼差的追魂锁碰到她的时候,空气里就只剩一片粉红,像断翅的蝴蝶,飘进商寂怀里。第一次,我看见一个男人的眼泪。曲凉在我身边,惋惜不减。 我说一切会过去的,等你醒来,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 于是商寂靠着许惜然的墓碑,昏睡过去,是我施法迷醉了他,隔离了他撕裂的伤。我想,即使思念依旧,也至少能减轻他得而复失的遗恨。 接下来我要面对的,只有曲凉。 你是因我而来的?起初我以为他是要将惜然带走。 曲凉点头。 你终究还是不肯放过我。 这是宿命。曲凉凄然的笑。我们都是命运的傀儡。 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 我看着商寂,紧闭双眼睡的时候眉间还有一道深深的皱痕。原来,他的悲观,是留给黑夜留给自己了。我那样同情他,又那样心疼他对宿命无言的控诉,可到头来,千帆过尽也不过成黄粱一梦,空自嗟叹。也许,我也应该放弃这可笑的固执了。 你和我再战一场吧,赢了,你得自由。 再战一场又能怎样,我想,如果我继续留在人间,就会继续有鬼差来捉拿我,曲凉不是唯一。所以我打算说算了,我跟你走,逃难似的日子让我厌倦。 可我还没说得出口,曲凉就执了追魂锁向我袭来,出于本能,我还手了。谁知曲凉竟在顷刻之间收回了所有进攻和抵挡的招式,硬生生做了我的活靶子,所有的真气被我一招打散。 为什么?为什么?我扶着曲凉失去重心的身躯,泪滴在我手背上,缓缓浸过他的衣衫。我没有想过杀你,从来没有! 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放过你两次,三年以来我每天都在为了自己的渎职受着阴间最严酷的刑法。这样近,我才看见,他的手布满了一道道幽深的裂痕,像用斧砍又无法愈合,溃烂的疤贴着皮肤,形成沟壑似的曲线,凹凸不平。判官给我最后的机会,让我带你回去将功赎罪。 我不想亲手抓你,不想看你的梦碎裂在我手里。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忽然间恨极了自己,如果能早那么一点点告诉曲凉我愿意跟他回去,事情就不会是现在的局面。可惜,迟一步就是沧海桑田。 对不起,曲凉,对不起。我抱着他,窒息得快要死去。我知道,鬼如果再死一次,就要消失于天地人三界之中,永不存在。所以无论我抱得多紧,曲凉终究会自我怀里烟消云散,我将永远失去他,失去我们之间生死相交的暧昧。 伊憔,我甘心情愿这么做,你的存在教我明白,不情愿的事永远不要委屈自己去做。我现在,何尝不是解脱。 曲凉,你告诉我,你如此为我,是因为爱吗? 曲凉笑了,很艰涩地笑,傻丫头,这个时候你还计较这个。 我摇头,曲凉,我从来没有爱或被爱的时候,但我知道商寂和惜然的生死相许就是爱,现在你为我而死,我们之间又是因为什么而如此纠缠呢? 我跟你一样,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曲凉顿住了,很久,才说出四个字,教我从此生死不忘的四个字。我心疼你。之后他就从我的视线里淡然退出,走得不留一点痕迹。我的泪滴在地上,落了一个空。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当我的悲哀还没有苏醒,周围就出现了四个和曲凉有着相同装束的鬼差。我知道,他们要完成曲凉遗留的使命,只不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再成为不了曲凉。 我看一眼不省人事的商寂,嫁衣在他怀里,散着柔柔的光。我突然很想知道,如果我因着曲凉而穿上这件嫁衣,是否能成为一个不朽的传奇。 可惜曲凉,一切都太仓促了。我还来不及细想究竟是爱你不爱,就落单了。我并不想追究,既然那件绝世的霓裳,将永远不会属于我,那个能了结此生弥留的心愿的女子,也绝不是宋伊憔,我还能怎样。 能够肯定的,就是我将从此颠沛流离殊死相抗,有你这个心疼我的男人,用最昂贵的代价,保持我一心坚持的倔强,我怎能辜负你! 闭门五天,躲在有阴影的房间。 五天前陈誉捧着我的脸,说我们分手吧。我愕然。 长久以来,这个男人爱我,怜我,透心彻骨。可是阿曼的出现改变了我们恬淡的爱情。陈誉说阿曼就像琉璃,琉璃易碎,就像阿曼的爱,都那么无助。 然然,对不起,阿曼比你更需要我。这是陈誉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我冷笑,却要一辈子叹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彼此好过。陈誉已经不爱我了,早不爱了。可我还是这么冥顽地,在残有他气息的房间里幻想他依然爱我的模样,为他的离开,醉生梦死。我们都太天真,走到尽头还不肯罢休,自欺欺人。 现在,我坐在一家咖啡屋的角落,靠窗,捧着一杯不加糖的咖啡,那苦味一直流进心底,但好歹我都乐意。从窗户往外面看,街道上有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表情各异。每次这个时候我都会想,他们是不是都在思考同一件事情呢?比如工作或者爱情。 然后我就从咖啡的热气里看到了苏子言,略长的头发,宽大的衣衫,站在对街的速食店门口。当然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叫什么或者从哪里来,只是无意间瞥见,瞥见他干净的脸上一层阴霾。本来我觉得这样时髦的装扮,应该是属于一个有着冷漠或者傲然眼神的男子,甚至还那么一点点的愤世嫉俗。可是那个苏子言偏偏一脸沮丧,还被我窥视得一清二楚。我觉得他的眼神在不断流露一些细节,比如难过或者心伤。 瞬息沉默。 我后悔为什么当初陈誉离开的时候我不能脆弱一点悲哀一点,而只是坐在沙发上看他决绝的背影,面无表情。如果可以把眉头皱了把眼泪流了,也许那些回忆连同我一心一意的爱情就从此被埋葬。可现在,我跌进一种感觉,变得恍惚,且迷惘。 原来,流露也是好的。 苏子言的手抓着一个女子的胳膊,那女子杏眼桃腮,很尖锐的模样,最扎眼的还是她一头如瀑布般的黑发,袅袅娜娜垂下来,一直到背心。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那一刻世界很安静,只觉得街道上的嘈杂都与他们无关。 我看见男人微蹙的眉女子紧咬的唇,似乎有谁想放弃什么而谁又在挽留什么。但对这样纠缠的男人我素来有些鄙夷,觉得倘男人对爱情还不及女人的豁达,那必定太过优柔寡断。 觉得无趣,便不再看他们。只是怔怔盯着咖啡里腾起的烟丝出神。可惜那白烟缭缭绕绕,还是纠缠。难道这世上就不能没有纠缠?我叹息。 再抬头的时候苏子言已经坐到了我对面的餐桌前,一语不发,刚才身边那个女孩也不知所踪。我没有看到最终分别的那一刻是否悲壮,只是忽然错觉,世界最遥远的角落,有只风筝断了线,渐渐飞离地平线,渐渐消失不见。 可是,一切与我何干。 苏子言一直埋头,沉默,沉默得以至于连那个闲得发慌的侍应生似乎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看他这样被冷落无人问津,我竟然产生一丝怜悯。 “服务生,”我向着柜台打一手势:“请你帮对面那位先生拿一杯咖啡好吗?” 那服务生一脸为难的样子望了望柜台里不问世事的老板,动作很是迟疑。 苏子言听见我的话,看我,很长很长的一眼,又转头看看窗,城市清晰如画。我想他肯定知道我见证了他从失意到孤独的过程,通常这样的情形他接下来应该表示出尴尬,可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谢谢,我什么也不想喝。”又垂头。 这个不识抬举的男人!我在心里骂着。起身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还是回头了,在离开咖啡屋的最后一刻,对他说,喝点咖啡暖暖胃,心也不会那么冷的。 第二次看见苏子言,还是在那间咖啡屋,还是感叹世界真渺小。 我路过,看见苏子言像被人扔粽子一样,从咖啡屋里头跌跌撞撞地落出来,坐在地上。也不管周围行人异样的眼光,他就这么咬牙切齿地爬起来站着,听那中年发福的老板念咒语似的呵斥他:“苏子言,你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给我滚,以后别再缠着我妹妹。” 也是那个时候,我知道了这个男子姓苏,名子言,有琼瑶小说男主角的味道。 苏子言很颓丧,我终于明白他原来是和这老板认识的,且这老板对他很恶劣,便难怪那天那个服务生一脸为难了。 行人都没有做太久的停留,胖老板也不再搭理他,苏子言在街边站着,失魂落魄。背景浮华,落寞更加,我看到一种伤痛,像焰火灼得人眼花,又像爱情其毒无比,沸腾着,弥漫着,腐得人心已经溃烂,却还是有人前仆后继甘之如饴。 走过咖啡屋,我不禁回头,苏子言还是苏子言,漠然隐忍,那么束手无策。沉默的背后不知道有怎样的倔强。 等我走到工作的酒吧,依旧是很迟了,霓虹灯暗下来人头攒动。 老板似乎很早便在那里,他走过来叫住我,说:“梳然,你可不可以唱得再热烈些,能不能不温柔?” 我笑,点头,意思是我会尝试。我是一个温柔且迁就的女子。来到酒吧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执迷地唱,偏好一身华服在低调的灯光下旖旎的模样。我喜欢自己写词,爱或者分开,仿佛老生常谈。唱歌的时候总觉得木地板与酒精产生了一种时光腐烂的味道,那味道与我的声音纠结,虚无飘渺。迷恋更加。 可是今天,陈誉离开我的第七天,走上台,我开口,依旧是那些陈词滥调。惟有歌词在某一个瞬间像被唱进了骨子里,从未有过的忧伤溢出来,看吧台前面最靠左的位子,空空落落,像时光的隧道,挤进身体里溃不成军的裂痕。 那是陈誉常坐的位子。 然后门口进来一个人,极轻的步调,刚好走到那个位子上坐下。 竟然又是苏子言! 他抬头望我,黯淡的灯光里我看不清他的脸,但直觉他依旧是初见时颓然的模样,如我一般,失去爱情,凋谢枯萎。 我是一个信缘的人,与生俱来的虔诚,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有今生一次擦肩而过,那么我和苏子言这么若即若离的三次偶遇,又算什么呢? 唱完之后我走到他身边微笑着跟他说,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你坐了我以前最喜欢的位子。 他似乎并没有觉得我的突兀,继续喝着杯子里的伏特加,说:“是吗?可我好象没什么印象。” “喝酒容易伤身子,还是喝咖啡吧,它能让你的心多少暖和一点。”说这句话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让他想起上次在咖啡屋里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果然,他重新抬起头看我,眉头皱着,一脸酒精作祟的样子。 哦,原来是你。 接下来我们聊天,确切地说是我做他忠实的听众,点头,摇头,抿嘴,叹息。他说为什么我和一一不能在一起?我还能做什么?积聚的怨气,恨不得一次吐尽。这个时候在他身边的人,不在乎是否知心,只需要有足够的耐性,听他倾诉,茫茫人海,都成枉然。 酒精弥漫的屋子里,我掉进别人落了一地的心伤,希望渺茫。我没有说一句安慰他的话,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明白过爱情的规则,陈誉的离开总让我以为自己无可逃避成为了一个失败者,哪里还有资格在别人面前大放厥词。除了沉默,无可奈何。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板过来跟我说:“梳然你还是没有听我的话,怎么一开口尽是那些悲伤的调子?”转身的时候又补了一句:“天这么晚,你的朋友又喝醉了,早些回去吧。”老板一直都是个和善的人,看他深沉的背影,我忽然害怕若有一天离开这里,会舍不得这个一直纵容我的老人。 以前总在十二点,有轻柔的呼吸,有缠绵的体温,有温暖到极至的拥抱。而如今,只剩寂寞暗夜,汹涌悄无声息,绽放,破裂,重又死灰。我趴在窗沿,看星星褪去光泽,世界堕入夜空,沉沦如我杂乱的发丝。 而苏子言就躺在我的床上,狠狠地睡着,梦里有细微的呢喃,听不真切。风掀起窗帘的时候外面有光泻进屋子,我看见这个睡得像个孩子的男人模糊的轮廓。高挺的鼻梁,尖瘦的下巴,眉宇间无可遮掩的书卷气。竟与陈誉有几分相似! 原来我们都醉了。 黯然地,我闭了眼。我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好爱你。 陈誉。是真的。 真的别离开我。我一个人到不了天涯海角。 可是陈誉怎么能听到?这个时候他应该是躺在阿曼身边,握着她纤细的手指,连睡梦里也给她无坚不摧的安全。而我们曾经缠绵到极至的双人床,如今躺着的,却是另外一个男人,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男人。 所谓物是人非,原来是如此凄凉的场景。 清晨醒来,苏子言摸着头皮和我说抱歉,一脸尴尬。 我说,你应该说谢谢合适一点,昨天晚上你醉得厉害,以至于我连你住哪里都没有办法问出来,只好把你带到我家了。 他笑了,那笑容我第一次见,却莫名觉得亲切。难道又是因为陈誉?我问自己。既然离开,又何必天意弄人,再出现一个男人去让我怀想陈誉的种种呢? 苏子言问我,介不介意一起吃早餐。我说好,不过要有一个蛋塔和一杯香浓的咖啡。 那天以后我和苏子言开始有一些往来,但彼此的生活依旧如常。仿佛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就这么彼此对着,望着,谁也溅不起对方心湖中那一抹涟漪。 周末的时候他偶尔去酒吧听我唱歌,喝不同的葡萄酒,仿佛要姹紫嫣红开遍。我和他打招呼,闲话几句。等我唱完准备回家的时候,苏子言已经不声不响离开。孤独地来寂寞地走,空荡荡的位子上不似有人存在过。陈誉和苏子言,冰原上空难以捉摸的极光,似有还无。 圣诞节那天酒吧的人比往常多了好几倍,老板让我今天不用唱歌,我还想开口说什么就看见苏子言拨开人群走过来。他问我,纪梳然,你今天能陪我过圣诞节吗?还有蛋塔和咖啡的。语气几乎霸道。 我看看老板和蔼的笑容,又望望苏子言,一脸无辜地点了头。 走出酒吧,苏子言跟我说他发现一家西餐厅的牛排很不错,而且可以欣赏到大半个城市的夜景。我当然没有反对。常有男子要来取悦我的时候,虚荣心便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而且苏子言带一脸兴致勃勃的微笑,低落的情绪能够调整至此,我也欣慰。 西餐厅在一幢大厦的顶层,我喜欢居高临下俯瞰城市的感觉,夜色流动,霓虹是唯一的焦点。和苏子言聊天,有一种若有若无的亲切。我们在朦胧的灯光里对视,看彼此脸上的微笑,就好比风雪夜落魄的两个人依偎着取暖,浪漫且温馨。 之后苏子言开始关心我。世事往往突然。 他买我最喜欢的蛋塔和多士,陪我吃或看我吃,那么纵容我的贪婪。 吃完之后我看一眼厨房。没有天然气淡蓝的火焰,没有被煮得皮开肉绽的罗宋汤,没有我幸福顽皮的窃笑,也没有陈誉感激涕零的臂膀环绕。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咖啡和我还在这里。为什么?为什么不干脆把我一起带走?那多好。 他和时间一样,残酷无情。 逝者如斯。 而每当我感叹的时候,另一个坐在我身边的男人,他又在想什么?我问自己,终于也忍不住问他。 和一一已成过去,得不到的就要放手。苏子言这样跟我说,仿佛不曾爱过痛过低糜过。 放手。放了陈誉的手,我的手又该放在哪里? 可是苏子言忽地拉起了我的手,放在他掌心,有温度传来。我张皇失措,怕维持下去我也会像冰一样融化。 然然,他第一次这样叫我,等你这句话我已从枯萎到盛放只怕要再枯萎了。知道吗,你关心我和一一,说明你开始注意我。我一直在等你在乎,一直在等,从我频繁地去酒吧看你唱歌开始。 他做到了。他的沉默,带点颓然,是我心疼的理由。我没有说话。苏子言怎么会无所逃避地爱上我,难以考究。但我从来都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子,我害怕午夜梦醒,找不到要拥抱的灵魂。我冀望平淡中的绚烂,而不是光彩背后的默然。 更何况还是苏子言,一个费尽心思等我在乎的人。 所以我没有拒绝他,我说你要每天给我买蛋塔。 他说好,还有你最喜欢的曼特宁咖啡。满足地微笑。 我们像所有的恋人一样交往。蛋塔,咖啡,甚至更多,苏子言履行着他的诺言。找一个爱你的男人,起码衣食无忧,这不是我想要生活,但乐在其中。 夜里我****着身子趴在他胸口,感受他的十指游移在我发间的暧昧,他说你的头发真美,像瀑布啊我的小妖精。小妖精,这称谓再熟悉不过,曾几何时,它存在于另一个睡在我身边的男人口中。 周末苏子言照例去酒吧听我唱歌。他总是坐在吧台最靠右的位子,以至于我总觉得是故意要和陈誉悖逆。我唱,白天的尽头是夜,他微笑。我唱,回忆的过程是泪,他仍然微笑。当我唱,你的过程是不是渐渐走远,眼神递向吧台最左边的位子时,看见陌生的脸孔,才想起原来是在右边的,原来是苏子言。 猛然醒悟,除了陈誉,还有谁会在这个时候皱眉,摇头,心痛。除了陈誉,还有谁能够代替。 我是眼花,也心花了。 那天夜里我辗转难眠,终于咬了牙说,子言,我觉得我不爱你。 说什么呢然然,快睡吧。苏子言以为是梦里的呢喃。 我狠狠敲开了床头的灯,夺目的光亮突然刺穿心脏般洒下来。苏子言睁开惺忪的睡眼,抱着我,死死地抱着我。然然你怎么了?小妖精,你不舒服吗?他用唇测量我额头的温度。 我推开他。别叫我小妖精,除了陈誉,谁也别叫我小妖精! 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世间最卑劣的女子,一贯的温柔也全成了野蛮。 苏子言沉默了坐起来,靠在床头,熄了灯,仿佛誓死要在黑暗里自生自灭。 我仰头,又看见他朦胧中高挺的鼻梁尖瘦的下巴,从开始醉到今天,也该醒了。我缄默。 然然,然然…… 苏子言死命唤我,良久才平静下来,吐出一口气,极飘渺的。 他说,你是我的毒药。 可你,却是我的错觉。苏子言。苏子言。 那一夜我一直醒着躺在床上,装睡。我不想做多余的解释,也不想去软语安慰苏子言。我们都不需要。 苏子言在天刚亮的时候就起来,吻我的脸,然后在我耳边低语,咖啡喝多了总不是好事,以后得注意点。 关门的时候好象有灰尘从天花板上掉下来,一块一块的,渐渐空出一个洞来,有身影在里面穿梭,追逐,陈旧腐烂的街道,脱漆的留声机,断了半截的老唱片,吱吱呀呀。 全都是错觉。 现在是2003年10月7日,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注定,我选择在陈誉生日这天离开C城。我并没有看破红尘或者断了七情六欲,只是想出去走走,反正我在C城无亲无故,来去潇洒。 火车厢绿得发灰,铁轨也白得发黑。我看着邻铺一个清水般的女孩,齐耳短发,少了三千烦恼丝的模样。眸子也明亮得纤尘不染。多好的年华,我感叹。 她见我看她,便笑着说姐姐你的长发真好看。 是吗,我问自己。以前,我从没想到自己的头发会成为别人迷恋的理由。 原来女子出家修行剔去头发实在是上上之举,这青丝如瀑,难免牵牵连连,让人这辈子弄不明白,究竟是谁欠了谁的债。 有一个周末我没去酒吧,到邂逅的那间咖啡屋,坐同一个位子,要同一种咖啡。我好象在等苏子言,我怕他像失去一一那样丧魂落魄。又或者,一阵子不见,我想知道他是否已经忘记我。 有女子向我款款走来,杏眼桃腮,很尖锐的模样,黑发垂得像瀑布,很是扎眼。 洛一一,我认得她,还是初见时那般袅娜。 你是苏子言的新任女友吧,我见过你们亲昵的样子。洛一一整个过来人的姿态,让我觉得不舒服,像受审的犯人。 我们已经分手了。我不屑一顾地说。我只想推翻她的言论,那种时候,只要能反驳,坏消息也理直气壮。 她没有做出我想见的惊讶状,抽一口烟,极深沉地,说,你也不甘心做别人的影子。 什么叫别人的影子?我不解。 苏子言迷恋长发的女子,因为他的初恋女友就是青丝如瀑。可后来她死了,是车祸。苏子言爱她爱得无药可救,和我在一起他常说我的发丝有那女孩的味道。刚开始我很骄傲,直到有一天他喝醉了,搂着我要命地喊着她的名字。我忍无可忍。 我低头,不全信洛一一的话。但是想起苏子言,夜里亲吻我的头发那沉醉的模样,忽然觉得无所适从。 竟然可以有这样的爱情,竟然我们都是在寻找自己意象里飘渺的影子。如果这场爱情荒诞至此,那么我和苏子言,用新欢敷旧伤,谁也成不了谁的解药。 于是依旧遍体鳞伤。 第二天我去酒吧辞掉工作,看老板在岁月的折腾里面带细纹的微笑,忽然想哭。我早说过我舍不得。 酒吧门口,最后一次邂逅苏子言。仿佛有生之年再不相见似的,长长望着他。 他没有看见我,许是不愿意看见。反正我忽地就透明了,相对他前进的步子,孤独后退。 想起洛一一的话,我哑然失笑。苏子言身边已有了另一个女子,曼妙的身段,青丝如瀑。苏子言的手搭在她肩上,满脸,是当初看我吃蛋塔时,迷恋的微笑。 2003年10月7日,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注定,我在这天离开C城。 这一天我毒入心脏。 1【文文】《今夕·何夕》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今夕·何夕 文/语笑嫣然 一. 映璇在大厅抚琴。纤纤的指,洁白如葱,一拨一捻一挑,满座的宾客,面上都是愉悦的表情。然后她便端着盘子,男女老少,掏出碎银或者铜板,往盘子里一扔,咣当咣当的声响在映璇听来比她的古琴还悦耳。这几年,映璇孤身一人,从江南唱到江北,以此来维持生计。 但酒楼茶馆到底龙蛇混杂。今日,映璇正唱着,一个醉汉竟伸手去摸她的脸。 这时,豫宵生出现。三拳两脚,对方便落荒而逃。 酒楼的老板从柜台里出来,哭爹告娘的,说这醉汉可是当地的一霸,要映璇赶紧离开,以免他上门找茬,坏了自己的生意。 豫宵生扔给老板一张五十两的银票,然后问映璇,“我家尚有几间空置的客房,姑娘如果不嫌弃,可暂时住在那里。况且我在这里也认识一些人,可以帮姑娘打听,看哪里需要弹琴唱曲的人,再介绍姑娘前去。” 映璇同意了,对豫宵生也颇为赞赏。他给她安排的房间,邻着书房。夜里,映璇见书房的灯还亮着,便起身过去,走到门口,见豫宵生的影子在房里来回踱步,听他念:“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映璇有瞬间的失神,脑子里闪过无数零碎的画面,身子一颤,竟昏厥过去。 那一夜仿佛睡了一生那么长久,映璇又见到含樟,她追杀他,他一边躲藏,一边对她手下留情,致使她出手也有了迟疑。然后方鹤涯出现,一名年过花甲的老人,训练她斩妖除魔二十余年,他说你一定不能动恻隐之心,更不能动情,否则你的下场会跟我一样,他说着举起他的左手,上面只有四根手指头,砍断他的拇指的,就是这樟树精。映璇说我一定会继承前辈的志愿,杀尽天下妖魔。可含樟到底叫她食言了。他们相爱,一边苦恼,回避,一边难舍难离。后来终于决心抛开人妖的界限,避世隐居,却发现,中了方鹤涯的计。含樟为保护她,跟方鹤涯一起掉进冰火池。她被喷薄的冰焰溅到,昏睡过去,醒来的时候,人间已过去千年。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还留着性命,而且容颜未老,她觉得这是上天给她的契机,她要寻找她心心念念的含樟。可含樟有否进入六道轮回,他还是不是原来的模样,她都不知道,她只是找,从江北到江南,再从江南到江北,仿佛只是要循一个过程,不理结果如何。并且她发现她的身体起了异样,这么多年过去,她始终都是十八九岁的模样,后来,渐渐习以为常。 这豫宵生的出现尤为奇怪,他让她觉得面善,他会念她写给含樟的诗句,回想起来,连他的举止神态,似乎也有些接近含樟了。 映璇在梦里几番挣扎,终于苏醒过来。 可是,豫家大宅空了。 一夜之间,莫说是人,连屋内的家具也没了影。 二. 映璇向城里的人打听,东郊巷,一户姓豫的人家,所有的人都摇头,没有,没有这样的人家,那座宅子也早就废弃了。 只有一个书生说,“姑娘要找的人,我见过。” 书生对映璇作揖,自报家门,“小生姓方,名子期。”映璇看着他的左手,缺了拇指,她心里咯噔一下,问他,“你的手……” 方子期笑道,“进山的时候被老虎咬断的。” 映璇又问,“你在哪里见过豫宵生?” 方子期道,“就是被老虎袭击受伤之时,他救了我,他说他家住东郊巷。” “后来你可去那里找过他?” “去了,但没有找到。” “你还知道些什么?” 方子期摇头。 映璇道过谢,失望地离开,方子期又在背后叫住她,“焦姑娘……”她回身,诧异的,“你知道我的名字?” “在酒楼听过姑娘弹琴。”方子期答。 “原来如此。”对于方子期,映璇始终将信将疑,又听见他问自己,“不知道能否邀请姑娘来沉香斋搭台?” “沉香斋?” 方子期点头,“自家的生意,小本买卖。而且,小生的确很喜欢听姑娘弹琴。” “可是我如今得罪了地方恶霸,我只怕连累你。” “姑娘放心,有事我自会处理。”方子期说得胸有成竹,反倒叫映璇疑惑,这一切都太巧合,从豫宵生的出现,到方子期收留她,看似波折,却又不费吹灰之力便化险为夷,就像行走于一盘规定了路数的棋,每一步,都受控于无形。 更叫映璇瞠目结舌的是,方家大宅,从油漆到装潢,乃至于房屋的布局,跟豫家的,竟不差毫厘。那方子期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干干净净的,纯真如孩童,映璇每看一眼,心头的疑云和警觉便增加一分,她于是故意在后花园里弹琴,那首曲子,是她为含樟而谱,也只有他,才晓得在她弹这曲子的时候,该吟唱的,是晏几道的《鹧鸪天》。 然而这一日,就在映璇弹琴的时候,她真的听到了,先是脚步,方子期的脚步,临近了,便停下来,随着她的曲子的音律,且吟且唱:“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映璇一惊,拨断了两根琴弦。 方子期慌张地走过来,捧着她的手,问,“可有伤到哪里?是我唐突了,惊扰了姑娘,真真罪过。”映璇看他认真的模样,反倒觉得他不过惺惺作态,抽回手,道,“公子言重了。公子方才为何突然吟诗?” 方子期答,“我也不知是何道理,一听见姑娘的琴音,便想起了这阙词。” 映璇不再多问,方子期要说的,她已经了然于胸。虽然方鹤涯被含樟推进冰火池,但他那样高深的道行,也不是没有生还的可能。倘若他真的逃过大劫,以他的性格,是必定要践行他当年的诅咒,不会放过含樟与映璇的。 那么,这方子期极有可能是方鹤涯所变。早在五百年,映璇就见识过他以假乱真的幻影术。否则,他不会那么巧知道豫宵生此人——全城的人都不知道;他也不会刚好就缺了左手的拇指——秦淮水乡,山势都坦荡无奇,映璇还从未听说哪里有老虎出没;他更不会与她如此心意相通,唱出她与含樟定情的词——那么多年的反反复复生死轮回,含樟他,哪里还能记得什么。映璇甚至觉得,豫宵生也不过是他计划的一部分,是一个铺垫,为了让方子期理所当然的出现在她面前。 映璇决定不动声色,看方子期如何安排这场独角戏。 三. 人间九月,最热闹的,当然是重阳节的那场庙会了。 方子期问映璇,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映璇同意了。那个时候他们的关系近了不少,他直接喊她的名字映璇,她也附和着,唤他一声方大哥。 只不过,始终也不敢放松警觉。 庙会散了之后,刚回家,有朋友派人请方子期过府一叙。 映璇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方子期不在,她将方府里里外外查了个遍,想掀出一点蛛丝马迹来。最后绕到厨房,见两个丫头围着炉子,大热的天,汗水滴得比那火苗还旺盛。其中一人嘟囔着道:“少爷八成是看上那位姑娘了,巴巴的讨好人家,可我就觉得,那姑娘对咱家少爷似乎一点也不上心。”另一个丫头也说,“就是就是,这一锅汤也不晓得是啥宝贝,要咱俩一直这么熬着,明儿个清早才能起锅,瞎折腾。” 映璇只觉得脸发烫,耳朵也红得厉害,想想这些日子方子期对她的好,她有些动摇,问自己,会不会真将好人当贼,误会了他。 这一夜,映璇怎么也睡不好,翻来覆去,才刚一合眼,就觉得有人推门进来,先是在桌子上放了个什么东西,然后蹑手蹑脚走到床边。 映璇假寐,眼睛撑开一条缝隙,看清楚了,果然是方子期。他的身子微略俯下来,一双手刚触到映璇的被子,映璇猛地睁开眼,红色的光自她的瞳孔射出,方子期打了个颤,一头栽倒在床边上,额角还撞破了。 “映璇,你……”方子期指着映璇,因为害怕,手指也在发抖。映璇冷笑,“别在我面前做戏了,我一早便识穿了你,方鹤涯。” “方鹤涯?”方子期一脸错愕。 这个时候家仆们听见响动,提着灯笼都过来了,见方子期那模样,纷纷质问映璇,还有的说要拉她见官。方子期被两个丫鬟搀扶着,站起来,说,“一场误会而已,大家先回去休息吧。”然后又对身边站着的一个丫鬟说,“那桌上的汤太热了,要喝凉的才有效,这会儿焦姑娘既然醒了,你就端出去,尽快弄凉了再拿进来。”映璇这才看见,他起初进屋摆在桌上的,原就是那锅不知名的熬了一夜的汤。等所有的人都退出去了,她问方子期,“那是什么汤?” 方子期道,“清咽润肺的。我跟朋友求了好久,他才肯将这秘方告诉我。前些天我听你唱曲,似乎嗓子有点干涩。” 映璇只觉得思绪一团糟,不说话。方子期看着她。这个时候天逐渐亮了,光线透进来,两个人沉默的僵立了好一阵,映璇问,“你是否还有话要问我?” “你的眼睛……”方子期直言不讳。 “那叫玄光术,是专门用来对付妖魔鬼怪的。” 方子期听罢,满脸的惊愕。在那一刻,映璇觉得自己不想再瞒着方子期,于是将所有的事都告诉他,包括她的前尘旧爱,她与含樟与方鹤涯之间的恩恩怨怨,然后,抱着她的古琴,默然走出了房间。 方子期追出去,一边取下脖子上的红绳,红绳上系着一块翠绿色的玉。他拦在映璇面前,呼吸急促了,神态也颇为激动。他竟然向映璇道歉,“对不起,我一直都在欺骗你。我不认识豫宵生。”映璇原本只想快一点离开方家,方子期一开口,她却瞪大了眼睛,准备继续听他说,“我不过是想趁此机会接近你。我的手指虽然是被老虎咬断的,但没有谁救我,我自己一个人逃了出来,在半途,我遇上采药的郎中,他替我包扎了伤口,还送我这块玉佩,他说,这是经过天竺高僧开光的护身符,可保平安,戴上它以后,我也的确遇事顺利了许多,尤其是,我遇到了你。”方子期诚恳的眼神,让映璇不敢与之相触,“第一次听你弹琴,是在西边的一个小酒馆,尽管只有一次,我却念念不忘。映璇,这个护身符,就当是我向你赔罪,希望你可以收下它,不管你去哪里,都要平平安安的。” 映璇湿了眼眶,强忍着,怯生生抬起了头,就在那一刹,她盯着方子期手心里所谓的护身符,剔透的翡翠,双龙衔珠,在普通人的眼里,那就是一块用作装饰的玉佩,可是,映璇那么分明地认出来,那是她五百年就丢失了的法宝,刻在龙与龙之间的珠子,其实是一面灵镜,它能映射出凡人的九世轮回,也能照出所有妖魔的原形。映璇便是靠着它,发现了瀑布下面那棵樟树的异常,那也是她与含樟的第一次交锋。 映璇感到头晕,她伸手去接那块玉,忽然龙珠里射出白光,像利剑,直直地穿透了映璇的心脏。方子期吓傻了,看着映璇失去重心扑倒在地上,他没有扶住她。方家的院墙外,赫赫地传来一阵奸佞的狂笑。 映璇看那人穿墙走进来,吃力地吐出三个字,“豫——宵——生。” 豫宵生笑得更猖狂了,右手在面上轻轻一扫,露出他本来的面目,鹤发鸡皮,眼神锐利如鹰,他说,“你也可以叫我前辈,或者方鹤涯。”同时,方子期也惊呼,“是你,是你,你就是当日的郎中,这块玉,也是你给我的。” 映璇咬牙切齿道,“原来,一直都是你在搞鬼。” 方鹤涯指着方子期,恶狠狠地说道,“我也是等了这么多年,才找到这只妖精。五百年前,我虽然从冰火池死里逃生,却丢了一大半的功力,而且每隔六十年,我的皮肤都会胀开,然后一块一块破裂,那种疼痛,你们如何想象得到!所以我发誓,一定要讨回这笔债!当我发现,你试图寻找含樟的转世,我便想到,让你们当中的一个,死在对方手里,那才是最痛快的报复方式。” “所以你假扮豫宵生,想让我以为他就是含樟的转世,然后你变走了豫家大宅,你知道我多疑,遇见方大哥,再想想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极有可能会怀疑是他做了手脚。”方鹤涯不否认,“我原本还在盘算,如何让你们遇见对方,想不到方子期主动接近你,倒让我省了心。”方子期问他,“你早就知道,我是含樟的转世,你故意给我这块玉,就是想利用我来伤害映璇?”他挑了挑眉毛,“你如今这模样,比五百年差太远了,真不明白映璇为何一再地对你动情。我可是做足了功夫,让映璇怀疑你也好,给你这玉佩也好,就是想,不管谁,只要能假一方之手伤了另一方,都是痛快。”然后他蹲下来,盯映璇的脸,“你只看这玉的外表,却看不出,我在上面做了手脚,是专门为你而做的。” 方鹤涯说到这里,大笑不止,这一盘局,他精心策划了五百年,终于得见,哪能不得意忘形。可他只笑到了一半,面色僵了,有东西穿过了他的身体,三魂七魄都被打散。他修炼近千年的道行,倾时化为乌有,倒地以后他的皮肤干涸,迅速皱缩,最后只剩下冰凉惨白的骨架。 这变故太快,映璇也不清楚究竟是怎么的一回事,但只要方鹤涯死了,她便松了一口气,冷笑着,看着那具白骨,好一阵感慨,“除魔卫道,最除不掉的,还是自己的心魔。” 这时,一阵风吹过来,方子期像纸片那样被吹倒在地。他的七窍都在流血。映璇从未感到如此惊恐,用尽了力气,爬到方子期的身边,他却只是虚弱地冲她笑着,说,“我多想再听你唱一次,鹧鸪天。” 五. 传说,每一个人,几生之中,总有一世的记忆,最为刻骨铭心。时间带不走,生死去不掉,连孟婆的忘魂汤,也只能将其封锁,逼进身体的某个角落。 所以,映璇之于方子期,她其实,一直都在他的心上。 当千钧一发,方子期的脑海里,开始涌现关于含樟的点滴,那就是被封锁的记忆试图苏醒。原本,方子期可以等,再多一盏茶或者一柱香的时间,等含樟自他的体内完全复苏,他便有足够的力气,打败方鹤涯,同时保全自己。 他却迫不及待。 因为心系映璇的安危。 以至于才找回三分之一的功力,就选择跟方鹤涯生死相拼。 怪只怪,情深,心乱。 [ 一.宿命 ] 末春,微雨初霁。 杨晋第一次踏入将军府,领路的管家指着西厢最靠里的那间房,说,“日后便请司马先生在此屈就了。”杨晋拱手,说,“管家客气了。” “先生且在此稍做歇息,待老奴向大夫人和二小姐禀报。” 不一会儿,管家回来了。因为体态臃肿,略有佝偻,看上去后背仿佛托着一个罗锅。他说,“夫人跟小姐都在花园,先生请随我来。” “有劳了。”杨晋整了整衣衫,施施然随管家到了后院。还在桥头,便望见亭子里的一干人,或站或坐,衣饰都颇为华丽。 到了近前,杨晋一眼便知,坐在中间的,定是龙虎大将军镇铎的原配夫人柳氏。而她旁边红衣白靴的美丽女子,想必就是镇家的小姐菀亦了。 “菀亦,快来见过司马先生。”镇夫人看见杨晋,笑盈盈的起身,一边拉着少女的手,那少女便也欢欢喜喜站起来,福身拜下去,“菀亦见过司马先生”。 杨晋慌忙摆手,“惭愧惭愧,小姐这一拜,在下是万万受不起的。” “有何受不起,日后司马先生便是菀儿的老师了,菀儿就算给您磕头,您也是受得起的。”说着,竟然真的作势要跪下来。镇夫人却轻咳一声,“菀儿,不得胡闹。” 菀亦咬着嘴唇缩了缩脖子,眉眼间天真顽皮的笑意,在杨晋看来倒是颇为可爱,他呵呵笑道,“镇小姐这样的美人儿,就算不事针织女工琴棋书画,也是能够讨得皇上欢心的。” 菀亦听罢,面带挑衅的看了镇夫人一眼,“有老师这句话,爹和大娘尽可放一半的心了。”如此微末的细节,便叫杨晋看出了中间的暗涌。菀亦是庶出,她的母亲杨氏先后为镇家生了两个女儿,姐姐虚长菀亦六岁,早出了嫁,姊妹情也甚为淡薄。 “菀亦不满周岁,母亲病故。大娘因为不能为镇家添得一男半女,爹又娶了三娘,四娘。在这小小的将军府,你单是看着大娘与三娘怄心斗气,也已经够打发时间的了。”后来,菀亦跟杨晋说了些家里的闲杂事,都当作笑话,言辞犀利,透着一股嘲讪和不屑。 “你跟我教过的那些女子很不一样。”杨晋听罢,放下手里的茶杯。 “你教过很多我这样的学生吗?” “不,大约三四个。” “哦,那你说,哪里不一样了?” “一样的,是你们都是官家的小姐,都因了父母的心愿,恨不得学会十八般武艺,入宫选妃,盼能飞上枝头当凤凰。而不一样的,是那几位小姐终日都郁郁寡欢,深知一入宫门深似海,她们并非自愿,却反抗不得。” 菀亦笑道,“想必老师觉得,菀亦是一个沽名钓誉的女子了。” “不,不,小姐莫要误会。”杨晋虽然名义上是镇将军请回来的教书先生,但他毕竟出生卑微,他心知,在将军府他连一个小小的管家也未必得罪得起,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处处都要谨慎。菀亦看他窘迫的样子,掩着嘴,扑哧一声笑起来,“老师才莫要误会,菀亦好说话得很,不似我大娘那样刻薄,我那天说的也都是真心话,你是我老师,论辈分,你就算打我骂我也是可以的。” 杨晋不出声,菀亦又继续说道,“我自小就知道,将来是一定要进皇宫的。爹老了,这些年越发得不到皇上的重用,好好的一个二品官员,到如今,兵权已是变相的被褫夺了去,朝廷的大事小事,皇上也都不派给他了。” “所以,你进宫,是想讨了皇上欢心,方可保住镇将军的官位?” “嗯。”菀亦点头,“如此说来,我也的确是沽名钓誉的了。” [ 二.相思 ] 初到将军府,杨晋对这里陌生得很。那日,他从东厢回西厢,不知怎的,兜个圈子又走回了原地。他暗笑自己愚钝,踱着步进了花园。 时值春末,大半的花都已经凋谢,满地残红倒也是另一番景致。 杨晋索性在假山亭里坐了下来。这个时候,他远远看见水池边站了一个羸弱的女子,香肩微颤,右手执了白绢,似在抹眼泪。 杨晋好奇,沿着小径走了过去。到那女子背后,却又见她的身子微微向前倾着,脚尖踮起来,杨晋疑心她是要投水寻短见,大喊一声,“小姐……” 那女子被杨晋这么一吓,惊惶的转过身来,尚未站定,便踩了一快湿滑的泥土,水袖青衣都乱了章法,随人一起往水池里跌去。 好在杨晋手快,一把拉住她。 香软的一副玉骨冰肌,在胸前撞了满怀。 女子的脸,蓦地绯红。 杨晋好像浑然不觉,依旧心急火燎的,“小姐因何要自寻短见?须知身体发肤,受诸父母……” 女子推开他,怒道,“谁说我要寻短见了?若不是你突然冒出来,我也不会滑倒,如此难堪!” 杨晋这才看清楚,她的容貌清丽,眸如璨星,眉如黛月,盈盈一握的腰枝,比对岸那排浓密的垂柳更惹人心动。论年纪她似乎与菀亦不相上下,但论风韵,菀亦便要逊色许多了。只是她的面容略为苍白,唇色暗淡,眉目间的冷漠和敌意,似是与生俱来,杨晋不由得叹息了一声。还想再开口说什么,女子却瞪他一眼,疾步走开了。 那一幕,杨晋总是挂着。从女子的衣着看,必定不是府里的丫鬟,他便试探着问菀亦,是否还有同龄的姊妹,菀亦却说,家中已经没有与她平辈的女子了。杨晋纳罕不已,他想,莫非只是外来的访客,刚好叫他撞见了而已。想着想着,不免觉得遗憾。 后来,京城最炎热的时候,镇将军从边关回来,一家大小齐齐在门外迎接,杨晋方才得见那惊鸿一瞥的女子。她穿着蕊黄的裙褂,边角上绣了素白的牡丹,与镇夫人和菀亦并排站着。旁边的人对她躬身,唤她,四夫人。她只是不动声色,杨晋的心却凉了半截。 第二日,杨晋正好教菀亦诗词曲赋,便说起陆游的《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春依旧,人空瘦,泪痕红邑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菀亦问杨晋,“陆游为何不向唐婉表明心迹,而只知自怨自艾呢?” 杨晋苦笑,“迟了。因为,唐婉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话一出竟觉得胃里泛酸,像戳中了自己。心里知道不应该,却还是忍不住问菀亦,“你四娘,她,叫什么名字?” 菀亦懵然,“老师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哦,你大娘三娘我都见过了,惟有她,生疏得很,昨日第一次见到,也是想了解府上的人多一些,才好相处。”言辞有些混乱,完全不似平日饱读诗书淡定自若的他。 菀亦却不放在心上,杨晋问和没问的,她都一并说开了。 “四娘好像并非汉人女子,她是姓西林的,闺名一个萱字,爹有一次去边关,见她被难民欺负,好心搭救她,带回了家里。后来,爹说要娶她,她也同意了,只是我看她那样的年纪,与我不相上下,心里免不了尴尬,与她接触甚少。再加上她成日都待在自己的屋里,少出门,说话也不多。我爹虽然宠她,可家里其他的人,都与她生分。” “西,林,萱。”杨晋默念着,许久回不了神。 [ 三.春宵 ] 杨晋开始刻意在花园逗留,有时教菀亦抚琴,他也挑了靠近东厢的一处凉亭,稍有风吹草动,便暗自探望,倒也有几回,真望见了他所思慕的女子。为了得她一个回眸的眼神,好几次,杨晋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拨断了琴弦,琴音在婉转处戛然裂开,这时他的心里仿佛飘出一个嘲笑的声音,司马杨晋啊司马杨晋,古人说“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没想到在你身上竟然调转了过来,你究竟在想些什么在做些什么,你可千万不要做出越轨的行为才好啊。 至于西林萱,虽看似漠然,心却通透玲珑得很,从杨晋看她的眼神,她便隐约觉出了端倪。只是,她对他无甚好感,那眼神越频密,意味越深长,她便越觉得,对方不过是一名轻佻浮躁的登徒子罢了。 只有菀亦粗心,方才没有觉察杨晋的异样。 可镇夫人柳氏却是有心人,长久以来她对西林萱的嫉妒已然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只是西林萱为人谨慎低调,她那点栽赃嫁祸的小伎俩,始终奈何不了她。就在她以为无计可施的时候,司马杨晋来了将军府。一个年纪轻轻的秀才,通文史,晓地理,弹得一手好琴,画出的牡丹能引来蜂蝶竞相追逐,又尤其,他谈吐大方,举止文雅,生得一副俊秀挺拔的好模样,这样一个司马杨晋,将军府的任何男子都不可与他匹敌,若是西林萱与他有什么,说出来,也是很令人信服的吧。柳氏想到这些,阴森的笑起来。 没多久,府里收到请柬,朝中某官员摆寿酒,邀请镇将军携女眷前往。西林萱从不参与这样的应酬,镇将军便照例带了大夫人和三夫人,以及菀亦前往。 偌大的将军府,好像蓦地誊空了,只留下杨晋和西林萱,一人在东,一人在西,一人素然寡淡,一人心绪不宁。 杨晋在宣纸上画了许久,画一个手执白绢在碧水池边啜泣的女子,但又觉得未能捕捉到西林萱那份神韵,心头一恼,便将画扯碎了。随即走廊上的灯笼次第亮起来,映红了半截门窗。杨晋又铺开纸,拿起画笔,却突然觉得耳热心跳,手脚一软,昏倒在地。 那边厢,官员的府邸宾客迎门,推杯换盏好不热闹。而这边厢,杨晋在迷糊中感觉有人睡到了他的身边,他努力张开眼睛,赫然便看到西林萱。她凝白的脸颊泛着玫瑰一样娇艳的红,像醉了酒的贵妃;她的衣裳薄得只剩下一层透明的轻纱,灼热的体温熨贴着他。她的鼻息由均匀到激烈,香肩微颤,眸子里像盛了杨枝甘露,水汪汪的,三分羞涩,带着七分渴望。杨晋看得痴了,西林萱青葱一样的手指抚过他的胸口,他才发觉,自己原来也不知何时被除尽了衣衫。他于是惶恐的颤抖的伸出手去,一把揽了西林萱的腰,用力一扯,她便也同他一样赤裸了。 细细的凉风从门角挤进来,拨弄着明亮的烛火,一只飞蛾扑上去,又退下来,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幔帐里极尽缠绵的人儿,却不知,这一切都是柳氏的安排,是她派人在他们的晚饭中下了催情的药,只等酒宴完毕,与镇将军回家看一场好戏。 于是,当所有的人都回了将军府,镇将军要去找西林萱,一名被柳氏收买的西林萱的丫鬟便假装说漏了嘴,说四夫人到西厢找司马先生了,镇将军便也和柳氏预想的一样,怒气冲冲踢开了杨晋的房门。 然而,他们却看到,杨晋衣衫整齐的,在灯下画一幅镇将军的肖像,西林萱远远的坐着,亦是整洁得一丝不苟。 镇将军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西林萱故做惊讶,“老爷,您怎么来了?香儿,是不是你又多嘴了?我告诉过你,先不要让老爷知道,我才好给他一个惊喜,你倒好,现在什么惊喜也没了,想必还给人机会说我的不是了。” 镇将军的语气软下来,“你要给我什么惊喜?” 西林萱撒娇的指了指埋头作画的杨晋,“喏,人家听说司马先生能将牡丹画活了,就想请他给老爷您画一幅肖像,既能留下老爷您意气风发的样子,又可以让妾身在看不到老爷的时候,便看看画,以慰相思之苦嘛。”说着,竟真的抽泣起来。 如此这般,镇将军哄她也来不及,哪里舍得追究。柳氏眼看计划落空,还让西林萱讨了巧,一张脸顿时比烟煤还要黑。人都散了以后杨晋握笔的手才开始猛烈颤抖起来,而此时,屏风的后面走出一人,赫然便是菀亦。 原来她嫌宴会无趣,提早半个时辰回了将军府,本来是要找杨晋的,看他屋里灯还亮着,她便跟以往一样,敲了两三下门,便径自推门进去了。 杨晋和西林萱尚未清醒,赤身露体搂在一块,菀亦看得心里发憷,大叫一声,床上的两个人却仍然一动也不动,若不是她用冰凉的茶水泼过去,只怕他们真要等捉奸的人到了场,方能醒来。西林萱看着杨晋,既羞且愤,但随即明白事有蹊跷,便准备了刚才那出戏,证实了她的猜测,也瞒过了糊涂的镇将军。尽管菀亦为了顾及父亲的面子,未将此事张扬,但她对杨晋,却因此充满厌恶,他再不是她仰慕敬重的司马先生了。她对镇将军说,司马杨晋能教的,她都已经学会了,请父亲为她另觅良师。镇将军爱女心切,欣然同意。 彼时,秋意正阑珊。杨晋打点了包袱跨出将军府的大门,未能再见西林萱一面,他想,这一别,或者就是天涯了。 [ 四.猝变 ] 未几,京城的老百姓议论纷纷,说闯王的大军逼近,朱家已经没有能力保这个天下了。尽管朝廷为了稳定民心,一再强调传闻的不符实,然而人心惶惶,鸡飞狗跳,京城却越发混乱了。 杨晋在私底下好一番打听,方知朝廷连镇铎这样的老将也调去对抗李闯了,他想,大明也许真的气数将尽。可是,西林萱呢?还有那个为了父亲一心要进宫的菀亦呢?大顺军若真的攻入了北京城,镇铎又不在她们身边,她们该如何是好?他便决定留下来,守着将军府,势必要尽一己之力,护二人周全。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大顺军攻占北京。崇祯帝登梅山自缢身亡。 而镇家,因为镇铎出征以后便没了消息,明朝都亡了他依然生死未卜,镇家上下忧心得很,却束手无策。就在大顺军进城的当日,将军府乱做一团,人人自危,尤其是下人们纷纷拿了府上值钱的东西作鸟兽散。好好的一座宅子,像被山贼洗劫过了,只留下桌椅板凳之类的东西。大夫人柳氏走了,三夫人王氏也不知所踪,当杨晋穿梭于将军府的断壁残垣间,只看到伏地而泣的小姐菀亦。 “你来做什么?”菀亦看到杨晋,脸上还挂着泪,却强做凶悍,冷冰冰地瞪着他。 杨晋问,“你没事吧?” “我好得很。”菀亦站起来,抹平了弄皱的衣裙。 “你爹他……” “我爹吉人天相,他一定会回来的,我要留在这里等他。”菀亦抢白道。 “哦,那么,你四娘呢?”杨晋心知理亏,话即使问了出来,也是底气不足,又尴尬又忐忑。 菀亦冷笑道,“大概也跟三娘她们一样,卷包袱逃难了吧。” 杨晋还要说什么,却听得传来一阵咳嗽声,他心中一动,循声找过去,发现西林萱其实就在屋子里。她的房间干净整齐,没有一点落魄的迹象。菀亦更是好奇,“你怎么还在这里?” “不在这里,我应该在哪里?”西林萱不动声色地反问。 “她们都走了。”菀亦说。 “她们走是她们的事,老爷对我有恩,我岂能这么薄情一走了之。” 菀亦口直心也直,听西林萱这么一说,面上虽然没有表露出来,心里却对她多了几分好感。 杨晋看西林萱的面色苍白,额角还有几粒汗珠子,便问她,“你身子不舒服么?” 西林萱瞟了他一眼,道,“小小的伤风感冒,不碍事。”正欲起身,谁知还未站稳便觉得天旋地转,昏厥过去。杨晋着急,赶忙去集市拉了一个大夫,那大夫为西林萱号过脉以后,满脸堆笑的,说,四夫人有喜了。众人听罢,却只觉心头钝重不已。 趁菀亦不在时,杨晋便问西林萱,“孩子的父亲是?” 西林萱淡淡的说,“自然是我家老爷。”可是心里比谁都明白,那晚之后,到镇铎出征以前,她与他没有行夫妻之事,这孩子的父亲,只可能是杨晋。但西林萱那样孤高的女子,宁玉碎不求瓦全,若要因为肚里的孩子给杨晋什么好脸色,她是很难办到的。 三个人便这么不咸不淡的处着,偶尔谁为谁煎一碗安胎的药,谁又为谁煮一锅养颜的粥,都是貌合神离,各自揣了心事,各自走不到一块去。 五月,清兵入关。 满洲人的兵队进入皇城, 带着几百名战俘向老百姓示威。 这当中,便有镇铎。 菀亦自人群里看到父亲,衣衫褴褛形容枯槁,她手里的药材洒了一地,站也站不住了。她跌跌撞撞跑回了家,杨晋问她发生何事,她只是摇头,扑在杨晋的肩膀上大哭,西林萱闻声走出来,见二人这模样,又不动声色的回屋去了。 那几日,菀亦食不下咽,睡难安寝,杨晋每次去打探关于战俘的消息,她便从他走的那一刻起,就在门口呆呆的站着,站到杨晋回来。 整整一个月,每天如此。 他说,“你这样子当心熬坏了身体。” 菀亦却很坚决,“我不怕,我只担心父亲的安危。” 最后,镇铎还是回来了。并且衣锦荣归。 毕竟是前朝正二品的龙虎将军,清人为了安抚民心,对他颇为重视,以名利美色诱惑之,他不心动也难。他如今虽然没了官位,但金银财帛是无须担忧的,还有两名御赐的满族少女侍奉左右,依然有些风光。莞亦听说父亲变节降清,只觉得像名花落入了污渠,心中羞愤不已。镇铎责她不理解自己,她便说父亲没有气节,两人劫后重遇,却闹得不欢而散。 镇铎扫了一眼在场的每个人,指着杨晋,吩咐道,“去,好好看着小姐。”他俨然把杨晋当作了府里的下人使唤。杨晋也不发作,应下了。镇铎又问,“大夫人、三夫人还有四夫人呢?” “大姐和三姐以为老爷您战死沙场了,各自回娘家了。”偏厅里走出一人,语中带笑。镇铎一眼望过去,看到的却不是西林萱一贯冷漠的脸,而是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他掐指一算,怒火从脚底直冲脑门,但碍于面子不好发作,一声不吭回内堂去了。新请回来的下人们于是各就各位,开始重新布置起这座曾经堂皇的将军府来。 夜里,菀亦听到一声刺耳的打碎花樽的声音,她起身披衣,走到西林萱的房门口,蜡烛没有点上,里面黑漆漆一片,方才的喧闹都没了动静。她又伏在门口听了一阵,确定是安静了,便只当西林萱不小心碰掉了花樽,又回身去睡了。 第二日,朦胧的天色刚刚才褪去,便有府里几名丫鬟慌了手脚,在走廊上徘徊哭泣,扰得人不能安宁。菀亦原想问个明白,丫鬟却结结巴巴告诉她,老爷死了,四夫人不见了。 [ 五.流年 ] 随即,西林萱以毒酒弑亲夫的消息传遍了北京城,茶余饭后,大家都会不约而同说起这神秘的异族女子。官府出告示通缉她,画上面的女子柳眉凤眼,甚为美貌,只是,仍不及西林萱本人的三分之一。 当她看见那一纸公文,难得的,她轻浅地笑了。 她是多么盼望这一天的来到呵。盼望能亲手杀了镇铎。因为当年,虽然是镇铎救了她,却也是镇铎,玷污了她的清白。她迫于无奈嫁给一个足可做自己父亲的男人。在镇家的这些年,日日都是煎熬。她也曾动过杀机,但那时的镇铎还是明朝的将军,自己若取了他的性命,官府的追究或还可逃得过,但惊动了朝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道理她不是不明白,所以,她未敢轻举妄动。而今镇铎没了一官半职,普通的民间仇杀除了官府,朝廷不会受理,更何况时值天下初定,整个北京城仍是一派混乱的局面,要脱身,便容易多了。 此其一。 其二便是镇铎见了西林萱的肚子,气不打一处来,西林萱也料到,以镇铎的脾性,必定立刻就要来盘问她,于是她一早备好了毒酒,骗镇铎喝下。看着自己恨了五年的男人因恐惧而扭曲的面容,西林萱笑得满脸是泪。当初,镇家军兵败如山倒,镇铎失踪,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死了,西林萱也不例外;但树倒猢狲散之时,她仍留在将军府不走,是因为她想亲耳听到,或者说证实这一传闻。没想到镇铎安然的回来了,而自己还有了杨晋的孩子,她便知,不得不有个了断了。所幸上苍眷顾她,杀人潜逃,都那么顺利,而今,她惟一可做的,便是找了一处乡下地方,隐姓埋名,等孩子出世。 至于菀亦,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期间,杨晋陪着她,她心头无力,只一味接受,而不去挑剔,不记挂从前的恩怨,渐渐的,她开始发觉了这男子的好。他细心,体贴,待人谦和有礼,他亦懂得在她不开心的时候用幼稚的戏法去哄她,或者为她弹一只曲子,画一幅图画。这些场景让菀亦觉得温馨,她越发习惯杨晋像影子那样在她身边围绕着,眼看隆冬将至,她还特意为他定制了御寒的狐裘。 当杨晋试穿时,菀亦看着他面上疏朗的笑意,她恍惚觉得,他们就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这种想法令她心跳不已。 杨晋看菀亦发傻的模样,宠溺地刮了一下她小巧的鼻子,“想什么呢?” 菀亦回过神来,水灵清澈的眸子毫无遮掩望着杨晋,她说,“我想,我是爱上你了。”说罢,踮起脚尖,在杨晋错愕的脸上轻轻啄了一下。 人面霎时红如漫天的晚霞。 杨晋亦是,恍恍惚惚,却觉得自己像冰块那样,生生的融化了。他执了菀亦的手,信誓旦旦,说,“我司马杨晋此生定不负你。” 菀亦心中欢喜,说,“我们去江南,可好?” 杨晋欣然同意。 而彼时,西林萱腹中的胎儿呱呱坠地。 [ 六.心真 ] 杨晋与菀亦变卖了将军府的大宅,雇了一辆马车,走南门离开了京城。 经过一户农家的时候,菀亦说口渴了,杨晋便下车,想要讨碗水喝。没想到,应声而出的,竟是怀抱婴儿的西林萱。 杨晋僵在原地。算不清这当中隔了多少日子不曾碰面,可是一见到了,他心里仍是翻腾。 菀亦也从马车上下来,看着杨晋,又望望西林萱怀里啼哭的婴儿,“四娘,这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 西林萱没有料到菀亦还称她为四娘,呆了半晌,道,“是男孩。” “哦,那他以后便是我的弟弟了,爹早也盼晚也盼的,镇家总算能添一个男丁了。”说罢,上前想要抱那婴孩。西林萱却退后了,将孩子紧紧护着,眼神充满狐疑。 杨晋赶忙插话道,“我娘子口渴,想讨碗水喝,不知是否方便?” 西林萱沉吟,“你们成亲了?” 菀亦道,“是的,我与相公要去江南了。” 西林萱便不再多问,让他们自己到屋里喝了水,又看着马车渐行渐远,心里方才踏实。 入夜,对门农家的狗实在吠得厉害,小娃娃哭,西林萱亦是,心头慌乱焦躁得很。这时,她隐约听见有人在喊她,她小心翼翼隙开门缝,外面的人却啪的一下撞开门板跌了进来。 “杨晋!?”西林萱惊呼。 杨晋的额头有淤痕,喘息不定,一把抓着西林萱,断断续续地说,“快走,我娘子报了官……” 原来菀亦为了替父亲报仇,又折返京城,说要带官府的人来捉拿杀人要犯。杨晋阻拦,她便索性打昏了他,自己驾走了马车。 杨晋一直对西林萱挥着手,说,“快走,快走。”西林萱却只是站着,看着他,眼里慢慢溢出泪水。 “我以前那么对你,你却……” 杨晋很着急,“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再不走,只怕迟了就走不掉了。” “我若是走不掉,你能答应我,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么?” “我,们,的,孩,子……”杨晋愕然得不成样子,扯着西林萱的衣袖,“你,你再说一次?是……我们的孩子?” 西林萱含泪点头,“对不起,我一直都骗了你。” 这个时候,官道上稀疏的火光渐渐明朗,伴随着笃笃的马蹄声,敲破了这荒僻的村落最后的一点宁静。 在婴孩的啼哭声中,在男子婆娑的泪眼中,西林萱被押上了囚车。临走的一刹,她忽然觉得,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对杨晋讲,比如池畔的相遇,误拂的琴弦,芙蓉幔帐里短暂的欢愉,等等等等。她想问,你可是真心待我? 我这一生,只要一人待我以真,我便知足。 [ 七.江南 ] 以后的以后,江南只属于菀亦一人。她在漫天的扬花里,想着那个叫司马杨晋的男子,赫然发现,原来自己可以这么爱他,又这么恨他。 原来自己得到的,不过是一场笑话。 杨晋不爱她。 或者说,杨晋更爱的,终究还是西林萱。 是她的仇恨,为她撕开了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杨晋带走了孩子,丢下了她,他说,“我们是不可能再在一起的了,你要明白。”然后,她独自一人驾着马车去了江南。 数年之后,有垂髫的孩童牵了她的衣角,细细的唤她,“娘亲娘亲,爹爹究竟几时才回来?”她的笑容凄然,望着眼前江花似火,春水如蓝,她说,“他很快就回来了。” 完 。。。。 -- 我一直都是喜欢那个女子的。沉寂了数年以后,重又在网上看到她的近照。依然是桃花眼芙蓉面,岁月的痕迹难掩,但风采不减。 还记得小学毕业那年,流行签写同学录,精美的册子上,填自己的中文名英文名,星座属相出生年月,还有最喜欢的明星。十个孩子有八个都写着,周慧敏。 彼时,对小小年纪我们而言,那已经是一段传奇。 清丽的嗓音,娇好的容貌,一直被赋予“玉女”的头衔,好似不可亵渎。 曾在一本名叫《时代影视》的杂志上,看到一篇题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好》的文章。数年前的事情了,我一直清晰得不可忘怀。作者是在惋惜如今繁复的娱乐圈少了那么一股清流,从杨采妮到梁咏琪,再到后来嚷着不做玉女的张柏芝,那种无奈的缅怀,无关痛痒的呐喊,真真叫人拍案。 试问此间还有几人,够资格,且有恒心能够接替这样一段无上的神话。 38岁。一个女人褪色衰败的年月。赵雅芝38岁拍《新白娘子传奇》,在相对陌生的大陆观众的眼里,她无疑是艳惊四座。高贵典雅的气质,到如今依然。 她与她不同,论气质论样貌,以及唱功、戏路,皆各有千秋。 但她突然回来,突然以无暇的姿态曝露在媒体的闪光灯下。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从容而淡定。 她与她,又是一样的。 家里那些已经蒙尘甚至可能无法播放的磁带,还被我完好地锁在抽屉里。首首歌,全是她的。《最爱》、《情迷心窍》、《感情的分礼》、《红颜知己》,还有当初她与林隆璇的经典对唱《流言》,犹记得MV里,两个人各坐一张椅,凝着眉头唱:“流言传来传去,说不定不知道何时能平息,流言转来转去,请相信我的心纯真如往昔……”每每听到这里,就会想起那些缠绕在她身边的男子,那些亦真亦假的绯闻。不过是女子,因了成名,就比常人要背负的多了许多。这首歌定是唱出了她的委屈与倔强,所以这么多年以后我再听到张柏芝的《XX转》,亦会有想哭的冲动。 女人之于感情永远是寂寞又卑微的。 幸好,倪震没有负她,给她一份静好的生活,让她可以快乐地描述她与她的小猫“周慧豹”。这个名字很窝心,让人看到一个小女人在舞台背后的幸福。 虽然有人评说,她只是凭靠一张美丽的脸,但她的歌,我尽数钟爱。那是一种轻灵而不造作的嗓音,沉郁时,带着些微的暗哑,而曲调亦不乏八、九十年代典型的“宝丽金”元素。听的时候或许还能捡回一些丢失的记忆,譬如过去很久的童年时光,以及小孩子对明星单纯的守望和期盼。那种心情,那份感觉,是成熟且疲累的自己再不可投入的。未免惋惜。 有消息说周慧敏将在明年十月于红馆开唱,她是恋旧感恩的人,自退出以后,出高价请她献唱的商家不少,她都不为所动,今次是张耀荣的诚意将她打动,她方才答应重披歌衣。虽然自己未必有机会亲临,也早过了为追寻谁人千里跋涉不顾一切的莽撞岁月,但仍希望莲花能够常开不败,清雅隽永。以及,拥有天下女子都希冀的平淡幸福。 语笑嫣然。05年10月23日晚。重温TVB经典剧目《刀马旦》。一时感触。做此文以排遣。 镜缘·琉璃璎珞 文 / 语笑嫣然 ——镜缘系列之末  一、琉璃·璎珞 路过浣纱溪的时候,他看见白衣粉襟的少女,赤着脚,一步一跳地去踩溪水中突起的鹅卵石。青丝如瀑,遮住她白皙的面庞,只留扑闪着的睫毛似灵动的蝴蝶羽翼。他微微笑着有些心醉。少女显然没有注意他的出现,轻巧的笑声如银铃,肆无忌惮地充斥着山涧的幽静。 哎呀! 当心! 两人几乎是同时出口,就在少女险些滑倒的时候。抬眼间,撞上他舒缓过来的紧张神色,女子的面颊一片酡红。 姑娘,你知道从这儿去滂城的路吗?他抱拳,极是有礼地点头询问。女子说是的,沿着溪水往上游走,见到青石板的桥你便过去,再走半个时辰就到了。 他离开,腰间的香囊却在这个时候断了线,径直落进浣纱溪。他爱惜自己整齐的鞋袜,就怕沾湿了水,只得眼睁睁着着香囊像只船一样飘啊飘,眉心竖成了一个川字。女子的眼神里掠过一丝狡黠,望着他无奈转身的背影,她噘起嘴轻轻浅浅地笑了起来。 他叫朔夜,是滂城城主拂骁特地差人从镜巫山请回的驭魔师。驭魔是一大族群,世代居住在镜巫山上,以巫术见长。在众人眼中那是一个神秘的族群,满布传说行藏诡异,有常人无法洞悉的过去或将来。 朔夜到滂城的当晚,拂骁便在东瀛阁摆了盛大的接风酒。把盏间,鬓影衣香觥筹交错。朔夜倒是淡定,频频与前来敬酒的人对饮,说话不多,神色间有些微的茫然,但也随即被他以微笑掩藏。 这是他第一次同驭魔族以外的人群交往。红墙绿瓦,不是镜巫山的残木枯枝;歌舞升平,也绝非驭魔师终日冰冷的训练与撕杀可比。他虽然看着惬意,总还是有点生疏。 直到一袭黑纱掠到他眼帘,他的茫然,他的生疏,才在电光火石的瞬间轰然瓦解。他看见她,白日里溪边戏水的女子。却不知道为何,她的双眸空洞,直勾勾盯着前方,懒散而没有焦点,与相遇时的天真大相径庭。 朔夜挥手想招呼她,她却将朔夜视为陌路,走上高高的台阶,走到拂骁的身边。黑色的纱衣如黯淡的火焰,映射着朔夜不自觉就失落的心。 周围的人称她璎珞小姐,朔夜听说,她是拂骁的二女儿。 整个晚上,璎珞都坐在拂骁身边,不说话甚至没有半点笑容,若不是她偶尔还喝杯子里的烈酒,朔夜几乎就要以为自己看见的不过是一尊雕像。 人快要散尽的时候,月色忽然沉沦下去,大厅的烛台霎时也显得暗淡无光。朔夜没有想到,他前脚踏进滂城,那些梨妖后脚就跟了进来。拔出腰间的驭魔剑,他一跃便上了城楼,藏青的衣襟在夜风中猎猎作响,月亮拉得他的影子很长很长,刚好漫过璎珞头顶的珠花。 城里的人开始惊呼,纷纷紧闭了家门。街上挑着担子卖人偶糖的老妪蜷缩在墙角,浑身已然颤抖得不听使唤。不是没有见识过梨妖的,那些银色长发的妖精,是由津城的巫师以梨花炼制九百九十九天而成,天生凶残好战,且拥有常人难以毁灭的不死之身,以至于两城交战之时,津城总能轻易就占了上风。战火烧到滂城边境的时候,梨妖开始经常潜入城内骚扰百姓,谁若清晨第一个从家里出来,经常免不了看见横陈在街角的尸体。有时是精壮的中年男子,有时是娇弱的妇女,甚至有一次,是未满周岁的婴孩。 拂骁想了很多的办法,终究还是徒劳。他只得派人偷偷出城,到镜巫山请求驭魔师的援手,而驭魔族长要求他支付的酬劳,是一面镜子。 镜是魔镜,关于镜的传说不计其数。或者说它能穿越古今,或者说它能起死回生。到最后所有人做梦都想将其据为己有,却是所有的人都不知道魔镜究竟能创造怎样的奇迹。包括拂骁。 那一夜,朔夜的驭魔剑嗜了三只梨妖的血,墨绿色的液体蜿蜒着,从屋顶瓦片的缝隙淌到地面,像涓涓的溪流。这竟让他想起了浣纱溪,想起浣纱溪的清丽女子。他的心微微动了一下。 第二天清早的时候,朔夜疑心是自己生了幻觉,但他起身却分明听见了一阵笑声,如银铃,徘徊在房门外的回廊上。 朔夜推开门出去,笑声的主人离他只有三尺的距离,捧着露水未干的雏菊,和迎面过来的丫鬟仆役招呼。朔夜有些失神,抬起手来喊了一声喂,女子回过头,白衣粉襟的打扮丝毫未做变改。 是你? 是你? 他们又一次同时出声,在第一眼的相视中辨认出对方,顽皮地笑了。 朔夜的疑惑于是解开。他知道了她叫琉璃,是滂城城主的大女儿,与璎珞的模样犹如一个模子刻出来,若不是彼此反差极大的性格,只怕连她们的父亲也难分辨。 二、剑花·荒凉 朔夜再遇见璎珞,已经是他到滂城的第二个月。依旧是浓稠的夜,黑纱轻舞。他叫她,璎珞小姐。她微微地转过头来,看朔夜一眼,又继续拨弄坛子里的暮颜花。 这花是你种的? 璎珞点头。 你何以总是闷在屋子里? 璎珞停下手,漠然地,她说有吗,也许只是你没看见我而已。 你若是能像琉璃那样快乐多好。朔夜小声叹息,言语神色都是惋惜。 璎珞不答话,起身径直回了她居住的南苑。雾霭下沉,朔夜看见璎珞的背影逐渐化成一阵青烟,缭绕。缭绕,在他目所能及的地方,久久散不去。他觉得那就是一抹荒凉的哀伤,让他心生怜惜,怜惜得无所适从。白衣的琉璃,黑衣的璎珞,是谁叫他疼,又是谁叫他爱。他的迷离似雾海。 七月十四,鬼节。 滂城所有的人,在这一天都会到城外十里的翡雀山脚朝圣,以乞求远离妖魔的滋扰。未想,仍是遇上些不大不小的事端。 琉璃被人发现,昏迷在神坛的白玉女娲座下。朔夜唤她,她睁开眼来,丝毫记不起先前发生的事,就只是笑着说,我没事,没事。大家都不知道混乱的人群里藏了些什么,却谁都有种不祥的预感。朔夜望着琉璃强做精神的眉眼,疼惜点点像晕染的墨砚,包裹了他慌乱的心。 也就在那时,他的慌乱叫他明白,琉璃已经是他心中一块沉重的石。他再放不下。 琉璃说你别担心,仔细守着滂城,为父亲解忧才是。朔夜走在琉璃的右边,一路护着她回了南苑,临到门口,他说我会的。眉头像晒干的萝卜一样皱。 琉璃掏出怀里的香囊,正是朔夜当天掉进浣纱溪的那一个。她把手举过头顶,很调皮地冲朔夜做鬼脸,说,你那天也不急着把它捡回来,我还以为你不在乎这个香囊呢。 朔夜笑,要去抢她手里的香囊,却不小心握住了琉璃躲闪不及的手。琉璃慌忙地埋了头,脸红得像滂城郊外的秋枫叶。朔夜迟迟不肯把手松开,堂堂一个驭魔师此刻倒成了傻书生。 他说,琉璃,你再不可以接近任何的危险。这个香囊,就是我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你要好好保留。 转瞬,又三日。 仆役冲进朔夜的房间时,撞倒了门口的一尊陶瓷雕像,哗啦啦落一地月白色的碎片。 大小姐疯了!朔夜听见仆役战战兢兢地话语,瞬间有坠落的感觉。琉璃。琉璃。他喊着这个名字奔到大厅的时候,就见拂骁的胸口一片殷红,剑尖的血凝固一般打着朵儿。琉璃神色呆滞,望着自己受伤的父亲,不曾挪动半寸身体。 这一剑,正是她刺。 朔夜的出现显然让她又有嗜杀的****,转身的时候她的剑像花一般绽开,柔美而华丽。他喊,琉璃,琉璃。他不知道惯来娇弱的女子怎会突然用剑伤人,只觉得自己的手像灌了铅一般沉重。他只能闪躲,不敢还手。 最后朔夜腾空而起跃到琉璃的背后,手掌落在她颈窝,琉璃便倒在他怀里昏昏睡过去,白皙的手指上还留有暗红的血渍。 再醒来,已是傍晚。琉璃的眼神突然变得空茫,冰冷好比山上积雪。这让朔夜的视觉错乱不堪,他想起那个成天黑衣的女子璎珞。此刻的琉璃,几乎与之重叠。她问朔夜,你怎么会在我房里? 朔夜站起身,他说你终于认得我了,琉璃。 她讪讪地笑,恐怕是你不认得我了,我是璎珞。 璎珞!这美丽的名字让朔夜猛然一颤。他呆呆地怵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该问些什么来弄清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变故来。然后他听见脚步声,拂骁已在门外。还好,他的伤势并不严重。 但拂骁开口的第一句话竟是,她是琉璃,也是璎珞。 三、心乱·玉碎 整个滂城的人都不知道,所谓的大小姐二小姐原本就是同一个人。从琉璃咿呀学语那时起,拂骁就发现,自己的女儿在白天明媚似霞,夜里却黯淡如星,并且自称是琉璃的孪生姐妹,名叫璎珞。而琉璃的潜意识里,又的确是存在着这样一个妹妹的。尽管两人从未照过面,但她们好象就觉得这是极正常的事情,从不问拂骁彼此的姐妹在哪里。拂骁无奈,只得对外宣称自己有一对外貌极为相似的女儿,十七年来从未引人怀疑。 朔夜听着拂骁的讲述,心一点点的慌乱开来。再看璎珞,同样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他又看见她腰间的香囊,想起当时和琉璃十指紧扣的亲昵,身子如深陷在淤积的沼泽,他不知道何处来何处去了。 黑衣的璎珞叫他疼,白衣的琉璃才是他的爱。朔夜觉得难受,他是否,将一辈子只拥有白天。 拂骁叫朔夜去大堂,他说琉璃应该是中了梨妖的噬心术,迷失本心。若是你不能解除噬心术,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琉璃从她的意识里永远清除,只留璎珞。 只留璎珞。 朔夜蹒跚着走回房间,怔怔地竟流出泪来。一个时辰以前,他还在为自己的爱无法白天黑夜并存而心痛如割,此时他的心却再痛不起来,他只觉得腔子里空空荡荡的,心好象不翼而飞。 就好比他的琉璃,他的琉璃他再无法拥抱。 因为朔夜知道,噬心术的蛊天下无人可解。璎珞的影子在他的房间里细密如织,他拨开了拨开了,却还是找不到琉璃烂漫的微笑。他的手指就扎满玫瑰的刺。晚风呜咽,似是为他即将失去的人面桃花。 于是,白日里朔夜只能让琉璃以昏迷的状态度过,夜幕拉下来,他才能释放一个自称璎珞的女子,凭她熟悉的容貌去想念琉璃的云鬓花衣。而璎珞,越是刻意忘记就越是觉得好奇心在身上作祟,她开始追问有关琉璃的一切。 朔夜爱琉璃,是她每晚入睡前总要不自觉叨念的一句话。 秋色渐深,坛子里的暮颜花凋谢了大半。璎珞的手放上去,触到夜间雾水的凉,亦如她此刻不可言说的心。她自言自语,琉璃这样的女孩,生来就是被众人喜爱的,不似我,冰冷如霜。 朔夜就在她背后。他说你不该再去接触有关琉璃的任何,你要忘记她。璎珞盯着朔夜,她说可我每日接触的,偏偏就是琉璃最根深的记忆,是你。朔夜顿时语塞。 沉默中他们听见津城军在城门下叫嚣的声音,此起彼伏如沙漠里狂乱的风。四更时分的天,暗得没有一丝颜色。 璎珞跟在朔夜的身后上到城楼,看见拂骁打马阵前,滂城的士兵于汹涌的烽火中列队而立。梨妖银色的头发有如集结的清冷的月光,让人不寒而栗。敌阵中的叫嚣声一停,随即传出悠扬的笛音,空荡荡回旋于黑暗的上空,婉转如风过疏竹,又好似飞泉入涧。璎珞的头开始剧烈疼痛。 朔夜扶着她,听见她口中喃喃,我是璎珞,不是琉璃。朔夜知道,是噬心术的死灰复燃了。他在她耳边声声唤着璎珞,璎珞,却察觉她手心的温度在忽冷忽热地变换。到最后终是坚持不住,璎珞挣开朔夜的一刹那,双眼如灼烧一般红热。她抢去了朔夜腰间的驭魔剑,飞身跃下城楼,直直奔向拂骁的战马。这一路拦着她的将士,全做了驭魔剑下的亡魂。 朔夜飞身追上,用掌风逼退璎珞指向拂骁的驭魔剑。极清脆的一声,剑如腰斩,碎成整齐的两段。璎珞轻飘飘的黑纱拂过他挥舞的指尖,朔夜猛然一怔。却恰是在这瞬间的犹疑中,璎珞拔出发髻上的碧玉簪,如匕首一般抵在了朔夜的喉头上。 璎珞失控的眼眸,布满朔夜的哀伤,缱绻,和绝望。 战鼓又一次响起来,万马齐谙。拂骁已然顾不上璎珞,领着将士们一并冲向了敌阵。人群哗啦啦如流水一般自璎珞和朔夜的身边掠过,在黎明之前最黑暗的那段辰光。 璎珞的动作凝固了,迟迟的,刺不下那支细小的碧玉簪。朔夜看得出来,璎珞颤抖的意识里尚存在一丝犹疑,他不住地喊,璎珞,璎珞。 一滴泪,刚好溅在璎珞握着碧玉簪的手背上。她的眼睛低下去,看冰凉的水吻在她的肌肤上,打转,然后轻轻坠下去。她的目光追随,于是看见自己腰上有东西琳琅摇晃。那是一个月白色的香囊,朔夜认得,琉璃也认得。 此时,璎珞心上生出一种欢喜,想要把香囊拽在手里。她于是用她空着的左手去解香囊的系带,朔夜便趁机打落了她的碧玉簪。那簪子就像一朵绝美的烟花,向上飞舞一段,再落回地面。谁都没有想到它落地的时候会砸得地面轰地一声巨响。 山开始动,地下逐渐裂出一条一条的缝。 四、镜缘·尘埃 朔夜累得睁不开眼,他伸长了腿直直地躺着,手里拽一只碎掉的碧玉簪子。周围是死灰一般寂静,无人烟,无鸟兽,连山或者石也看不见。他觉得使不出力,闭上眼,好象有风从耳边过。他想起琉璃和璎珞。 就这样,朔夜踩着到处都是裂缝的地面,朝一个他觉得或许会看见花看见鸟的方向行走。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他没有找到传说中因为女娲漏掉的补天石而形成的五座城池,没有找到银色头发的青面梨妖。他只看见荒凉,灰褐色的荒凉。他的头发快要拖到地面。 朔夜却只是不断回想,任由他的头发一寸一寸地长。他回想这其中漏掉的时空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一场混战和山崩地裂的劫难,到底造成怎样的后果。白衣的琉璃,黑衣的璎珞,如今,又去了哪里。 他坐下掩面哭泣,哭掉了手上日夜握着玉簪碎片。他好象看见闪烁的如白银一样的光,他拣起来拿在手上,却什么也看不到。 很久以后朔夜所在的地方开始降雨,透明的水落在他摊开的手掌上,他恍惚记得自己已经许久没有喝水和吃任何的东西。他觉得无法接受这个时空带给他的一切恐怖和不可思议。他仰起头大吼了一声,又一次沉沉地晕倒。 恢复知觉的时候雨似乎还在下,朔夜觉得那水清甜地一直流进自己枯竭的五脏。可是他缓缓睁开眼来只觉得一片黑暗渺远而漫长。他失去了视觉,什么也看不见。忽然他听见有女子清脆的声音,她说你张开嘴,尝尝我给你摘的果子。 朔夜觉得惊愕,他问女子这是什么地方,你又是谁。女子格格地笑,这里是浣溪村,南面是菩提山,西边有荒漠,向东则可以出海,她说,我叫璎珞。 璎。珞。 朔夜几乎就要扑过去一把抱住她,可是他刚要站起来就听得远处又一个女子凶巴巴地喊,璎珞,爹刚才到处找你呢。璎珞暗自吐了吐舌头,小声对朔夜说她是我姐姐琉璃,凶得不得了,你千万莫要惹她生气哦。 琉璃。琉璃。朔夜听到了他醒着梦着都千呼万唤的名字,而这个女子,此时就慢慢朝自己走过来。他的眼睛又溢出水来,他知道自己再不是那个威猛的驭魔师,自从他爱了痛了又失去了,他的眼睛就脆弱得不能自抑。因为那个叫琉璃也叫璎珞的女孩。 随后朔夜见到她们的父亲,朔夜虽然看不见,却能从声音里听出拂骁的苍老。又或许,他根本就不是自己曾遇见的威风凛凛的滂城之主。朔夜向他打听滂城,问起那面神秘的魔镜,拂骁呵呵地笑着,他说那已是两百年的事了,人人都知道,你怎么不清楚。 两百年前,津城巫师炼制梨妖,与滂城交战三年有余。最终在城门一役,津城军败下阵来。后人都说是城主的白银魔镜最后制服了梨妖。可是就在津城军首领签下降书之后,天地巨变,山河易道,城池陷落。拂骁叹息着,好好的五个城池,就成了这般支离。如今,常有人因为自称是津城人,与一些淆城或滂城的人发生殴斗。 拂骁说到这里,就听见琉璃和璎珞在院子里的争吵声。璎珞哭哭啼啼地跑进来,很委屈,她说姐姐硬要藏着我的香囊,怎么找也找不到。琉璃随即在院子里把竹篱踢得哗哗响,说谁藏你的香囊了,那明明是我的。拂骁无奈,拖着朔夜的手说咱们到后院喝酒去。 朔夜如释重负地笑起来,尽管他根本不存在于后人的历史里。他剑上的墨绿血液,他眼里的清澈泉水,连同他骄傲的驭魔师身份,和曾经锥心刺骨的爱,都在一场魔镜带来的奇妙变化里,化做尘埃。但魔镜没有夺去他的记忆,就让他一直一直地记住,关于白天和黑夜的一段传奇。 只可惜他的眼睛看不见,看不见身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会不会真的很像很像他的琉璃和璎珞。 白衣的琉璃,黑衣的璎珞 镜缘·无泪之城 文 / 语笑嫣然 时空,裂痕 记不得是怎样到这里的了,红墙绿瓦,阁楼窗花。喧闹的大街,男子布带青衫,女子则轻纱罗绮。 所有的人看见我,都喊,萱小姐。 他们说,我是洛城城主的女儿,叫朴萱,莫名其妙病过一场,醒来便忘记前尘过往。简单说,就是失忆。 我一直微笑,以友善的面容,示意自己完全接受这一切的说法。但我记得,十五那天我在天台看月亮,城市的霓虹很晃眼,我正埋怨它们抵消了月华的清丽,却不知怎的,脑袋发昏,眼前忽地就黑了一片。再醒来,已经是在芙蓉般的帐内,换了古时的衣装,被称做,萱小姐。 白衣的少年出现在我面前,有明亮的双眸,鼻梁高挺眉毛浓黑。他叫凌风,和朴萱是青梅竹马,凌朴两家世代交好,分别掌管洛城的经济和军事。这当然是凌风自己告诉我的,他还说,我们曾经很相爱,我与他早订了婚约。 我看着他,笑容里有三分羞涩,三分无奈,另外的四分,自然是在寻思,我迟早会脱离朴萱的身份,回到来时的天台,你的婚约,与我何干。 凌风要带我去郊外狩猎,出于好奇,我欣然前往。他拿箭的姿势英武异常,专注的神情放在好看的眉眼上,亦让我赏心悦目。 箭迅速出弦,垂死的野猪发了疯一般冲撞过来。受到惊吓的马长鸣一声,连马夫也被甩出一丈开外。然后它没命地奔跑起来,拖着马车上下颠簸。我来不及逃,身子便像球一样在马车狭小的空间里翻滚,疼得几乎昏阙。起初还能听见凌风的呼喊,和追随而来急急的马蹄声,但马车进到树林之后,喊声就越来越远了。 凌风,凌风,你在哪里?我想呼救,也试图抓住缰绳使马停下来,但一切似乎是徒劳,手肘已经搁出了血,我仍是连直起身子的机会都没有。 突然,马惊栗般抬起了前蹄,仰天长啸一声,奇迹般停了下来。 有人拉开马车的帘子,俯下身问我:“姑娘,你没事吧?” 我抬头,惊恐的泪光中看见身披战甲的男子,年轻而浓黑的眉眼,英气勃发,看我的神色怜悯而温柔,与他的这身装束大相径庭。 我一时没有从方才的慌乱中缓过神来,就那样看着他,不哭,也不说话。直到又一阵马蹄声,抬头时,凌风已在旁边。他显然发现了比救我更重要的事,目光凌厉而气氛肃杀,随同的侍卫也个个递出警戒的眼神,右手纷纷握住腰间的剑柄。 而我看见,救我的男子,伸向我的手悬在半空,侧头望向凌风,眉头微皱,他说:“是你。” 凌风冷笑起来:“元将军,既然来了,凌某自当邀请阁下往洛城一聚。” 他的嘴角浮起一丝笑意,缓缓直起身:“凌少爷为何不安心打点您家的帐房,老是要在战场上来与元某较真,要知道,刀剑可是无眼的。” 元皓!他竟是元皓! 我早听人说,洛城如今正面临战祸,崤城的城主觊觎这片乐土,企图据为己有。而元皓,正是崤城军的统领。他们说,他骁勇善战,运筹帷幄丝毫不逊于久经沙场的老将。 再看他时,我流露出些微的不忍,想自己将与之势不两立,凭空就多了份伤感。 思绪混乱间,凌风已经从马上跃下,拔出腰间的佩剑,直刺向元皓的胸前。侍卫们亦是剑拔弩张,随时准备为凌风助阵。 和来时一样,我们回到洛城,没带半份猎物。元皓顺利从众人的包围中脱困,凌风看我的眼神,怨愤也有,疑惑更多,以及不可遮掩的忧心和失落,都让我尴尬万分。 元皓是因为我才脱困的。 刀光剑影的一场混战,元皓以一敌众,僵持久了就显得力不从心。 树叶铺满地面上最后一片空隙的时候,我冲进了殊死相搏的人群。我不知道为什么做如此的选择,但心里有个分明的声音告诉自己,元皓不能有事。 于是,只一个瞬间,元皓就反手用剑抵住了我的脖子。他说:“你们再进一步我就杀了她!”我的心里没有半点恐惧,反是跳跃的窃喜,他能全身而退,我便轻松。 结果,自然如我所愿。 元皓挟持我,骑在马背上一直奔跑。我甚至不去想凌风会怎么办,只觉得骑马原来是如此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元皓在我后面。 到一个山谷的入口时,他把我扔下了马。是的,我以为那就是扔,他催促我赶紧下马,然后我的脚不知道该怎么踩,他就放了手,我本来受伤的手肘,更加红肿。“为什么不趁机挟持我,作为你的人质?”我盯着他,倔强的眼神,却只有自己知道心底的害怕。 “趁我还没有改变注意之前,你最好赶紧离开。” 瞬息沉默。 急急的马蹄声再次响起,由远及近。 凌风扶起受伤的我,又看看走远的元皓,脸色沉下来,沉得我一路上都提心吊胆。 “为什么要那样做?”两天之后他才这样问我,想必是犹豫了很久。他看得见我的故意,却不解我眼底那一丝动荡。我背对他,只一味拨弄云竹的叶子不说话。 “萱,你变了,你从来都不是这样对我。”他搬过我的肩,如受委屈的孩子一般,看我。可我要怎么让你知道,我不是真正的朴萱,是这时空的交错,让你曾经完美的爱情碎裂。 “我立刻去向你爹提亲,我们成亲,好吗?”我猛然一惊,抬头看见他转危为安的表情,愣了好久,终于摇头:“我不能,不能嫁给你。” 我以为他会发疯一般追问我原因,又或者歇斯底里地央求。没有,他都没有,他只是凋谢一般离开,那背影,荒凉到极点。 镜子,杀戮 一个月后,兵临城下。 密密麻麻的人头,簇拥起一面红色的大旗。诺大的一个元字,刺得我眼盲心慌。凌风说:“这一战,由我来打。”灰须白发的老者眼神迷离,不说好,也不说不好。他便是洛城的城主,也就是,我口口声声的,爹。一直是个慈祥谦和的老人,自我见他以来,印象里就记得他在我醒来后激动的目光,和吃饭时频频夹到我碗里的菜。 “爹,为什么不能议和?烽火连天,最无辜还是那些殊死的将士。” 凌风在旁边“哼”了一声,神色黯然就如此刻灰蒙蒙的天:“你想议和,别人还不见得愿意呢。你不过是为了元皓,凭什么要我们坐以待毙。” 我接不上话,再向城下的敌军望去,一个越过千山万水而来的眼神,箭一般让我禁不住后退了两步。 “风儿,让将士们紧闭城门,待商议好应敌之策,再开城迎战。”爹的语气,淡到几乎让人误会这一切无关生死,无关他。这样的老者,怎适合征战,怎适合杀戮。我于心不忍。 凌风默不作声地走下了城楼,谁都以为他会遵照爹的意思,守住城门,却怎想,他竟然开了城门,带一干守城的将士冲向了敌阵。随后而来他的一万精甲兵,也匆匆上了战场。 顷刻间,风萧马鸣,鲜血四溅。 “凌风!”我冲口而出,他哪里还能听见。爹的身子有了明显的颤抖,不住呢喃,风儿,风儿。我扶住他,对这一场揪心的战,只能作壁上观。 元皓的身影在混乱中时隐时现,挥舞的剑随战势的蔓延染上越来越多的鲜血,士兵们临死前的残叫,刺破天空般凄厉。我想起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悲哀,原来身临其境,会是如此触目惊心。 这一战,停止下来已经是次日清晨。 护城河的河水明显变了色,洛城外尸体遍布。只有牺牲,没有胜败。 凌风死了。 受太重的伤,无法挽回。 将士们都说他像发了疯似的冲向敌军的中心,刀剑刺上身,也浑然不觉。他们把他抬回来,早就奄奄一息。 “萱,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为什么你要拒绝我们的亲事,萱……”凌风吃力地从怀里掏出一面镜子,暗黄的镜面,白银镶边。我接在手里,能看见自己痛苦的表情。他张了张嘴,却再没有说话。他只是握着镜子,和我满手心的汗,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用手绢轻轻擦去他脸上的血痕,眼泪一颗一颗掉到他手背上,化了,碎了,再无力承担。 元皓暂时收了兵,驻扎在城外五十里的瑞安亭。 那一夜,我在阁楼外闲坐,寂静的园子里突然起了风,疏影横斜。然后我看见他,疑心是自己不留神的幻觉。直到他喊我,朴小姐,我才定了神从茫然里看见他,淡淡的眉,清浅的忧郁。眼神里还有什么,是我不能看透的,烟雾一样缭绕。 没有多余的言语,他直接讲明了自己的来意:“对洛城,我们志在必得,打下去只会让伤亡更为惨重,朴小姐若能劝你爹弃城投降,至少,能保众将士的性命。” “我何以相信,你必会胜战?”我倔强地看着元皓,忽然遗憾,彼此的眼神再不是初见时的清冽,他的慈悲我的感激,也许,只能在世上停留那一个相遇的瞬间。 “这一点,你爹应该比谁都清楚,淆城的兵力,在五城之中位居榜首,而洛城,早在安平盛世中忘记居安思危了。” 我找不到言语来反驳,却突然听见院墙外一声尖利的呼喊,有刺客!元皓警觉性地向后退了两步,看墙外火把逐渐明亮,他纵身跃上了墙头。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即使在这样的时刻,我仍是止不住地期望,他能全身而退。 “萱儿,你没事吧?”爹的声音,满是殷殷关切之情。彼时,寻不见刺客,他已经差走了所有的人,只留我和他在清冷的夜风里,心事重重。 “爹,您有把握打赢这场仗吗?”话一出,我就看见爹的脸色黯下来,他说:“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事。” “他说,洛城的兵力,和淆城太悬殊。”我怯怯地说出这句话,果然,爹挥起了手,眼里有饱满的愤怒。幸好他终是没有让耳光落到我脸上,只是长长地叹息一声,又收回了手。 “传说女娲炼石补天,曾遗落了一块五彩石在人间,五种颜色于是变成了五个城池,各自为政,便有了如今的洛城淆城,还有涅城津城以及滂城,”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些,只是安静地听这段叙述:“涅城无风,津城无火,滂城无夜,淆城无尘,而洛城,则无泪,所以,洛城又叫无泪之城。从风儿死的时候,你为他流泪,我就知道,你并非真的失忆,你也不是萱儿,因为洛城的人即使再伤,世代也是不会流泪的。”他看着我,慈祥的目光里没有被欺骗的愤怒,却是感伤,是一个老人失去至亲的感伤。 “你既然知道,为何……” “孩子,”他把这两个字咬得很重,怜惜的目光射向我:“祖先们都说,各个城池都是由各自的石灵主宰的,城里的人,若违背了他们的规矩,便会遭到残酷的惩罚。” “就是说,我违背了无泪的规矩,石灵必不会饶恕我?” 他点头:“所以,你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但愿能避过此劫。至于洛城的存亡,再与你无关。” 我拥抱这个始终纵容我的父亲,忍不住,眼泪啪嗒啪嗒落下来,像冰雹一样砸得自己心疼。爹阻止不及,泪光中我抬头的时候,看见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身影,模糊了面容,鬼魅一般站在门口。他手里的剑,在风的摩擦中丝丝作响。 爹把我护在身后,示意我赶紧离开。我只是怔怔站在那里,隐约感觉到,这个黑影有我熟悉的味道。 一切悄然而止。 就在黑影向我们靠近,爹被他的掌风推到了一旁,而他的剑尖触到我鼻子的一刹那。一切悄然而止。 我怀里的镜子掉出来,没有碎,只是铮铮地响。 他盯着镜子,好久好久,唯一可见的眼睛从漆黑一片的面部透出来,看上去惊恐而痛苦。他扔下了剑,退后两步,再看我一眼,然后逃一般地跃过围墙,眨眼就消失了。 洛城,无泪 我仍是没有离开洛城,因为我不知道,在这个陌生的空间,离开了,我能去到哪里。我害怕考虑这个问题。 我总在夜里反反复复地做同一个梦,黑色斗篷的身影,冰凉的剑刺进我心口,血汩汩流出来,我却始终不死。然后那个黑影逐渐显露出容貌来,额头,眉毛,眼睛,鼻子…… 我却突然醒来,冷汗湿了满脸,什么都看不见。 掏出凌风死前赠我的白银古镜,浅浅有月光洒在上面的痕迹,我神思恍惚。再盯着它看时,我的眼睛竟无法自主地移开,浮上一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天台的月光,城市的霓虹,以及…… 我的脑子有被啃噬的疼痛,闭上眼,再不能睡去。然后那个黑影重又出现。鼻子,嘴唇,下颔…… 我看见了!看清了! 凌风! 难道这就是石灵对我的惩罚,要一个爱我至深的男子,如行尸走肉般来取我的性命?我越是惊恐,就越觉察空气的凝重。似乎黑暗中幽幽发光的镜面里,有一张石头一样呆板的脸,面目狰狞,继而角落里泛起阵阵冷笑:“你一旦流泪,我便要杀了你——” 我拼命地用被子捂住自己的脑袋,那声音,却依旧缠绕,震得我几乎窒息。而黎明,也迟迟未到。 这里的战争,没有烽火硝烟,只是死亡,和鲜血。 爹说他要亲自领兵出战,叹息中看向我,面容苍老神色萧条。“孩子,”他说:“离开这里吧,无泪之城的战祸,你不该受到牵连。”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那样心疼他,这些日子的相处,快乐和忧伤,我们都一起分享过来,我还有什么理由告诉自己,这不是我的父亲。即使将永远被困在这异度的空间,得遇如此一份亲情,我也感激。 我看着城门被打开。不知道,又是怎样的一场浩劫,红了这护城河的水,铺满遍地的黄沙。 黯然的眼波下,我心如针刺。 正午到黄昏的时间那样漫长,一直有恐慌在我眉心荡漾。我站在城楼上,只有混乱涌动的人群,在远处花落一般扩散,留满眼触目惊心的红。 塔楼上的士兵忽然挥舞开了手里的小旗,像是传递着一种特殊的信号。不祥的预感翻江倒海地袭来,再看远处急急地奔来几匹战马,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爹受伤了! 倒在城外的河堤上,倒在我面前。我握住他的手,却握不住悬于一线的生命。远处的战鼓敲得更响,并不时,有黑压压的人影朝这边移动。 “我是否,真不该如此固执……”这是最后一句话了。爹说完,闭上的眼睛再没有睁开过。在场的人低了头,伤痛如妖魅一样蔓延了初初降落的夜。我知,这样的时刻,最不能控制的,便是眼眶里的那些晶莹。它们像倒出的豆子,悉数落下。湿了衣角,也湿了心。 继而,就如石灵所言,那个神秘的黑影再次出现。泛着寒光的宝剑,像是他身体里不可分割的部分,明晃晃让眼泪变得灼烫。 “你是谁?”周围的人异口同声,纷纷拔剑出鞘。 他仍是不顾,只缓缓将那块冰冷的寒铁,挑上我颈上的璎珞,弹指,便哗啦啦滚了一地。我听见由远及近的马蹄声,厮杀声,刀剑声,还有珠子跳动的声音,心里发出婉转的叹息。 身后的一个侍卫冲上来,电光火石的瞬间,就已经做了凌风的刀下之鬼。我惊呼,掏出怀里的镜子,比眼泪更明晃晃的东西,顿时照得凌风迟疑了步伐。 “这是你送我的,记得吗?”我试图唤醒他,但越是逼近,他就越显得疯狂。喉咙里发出咝咝干涸的声音,手里的剑亦不住颤抖,要挥起来,却如灌了铅一般沉重。 “风,你醒醒。”我继续喊着,凌风的身子不住摇晃,后退,再后退。突然,他的剑就如火焰一般燃烧起来,拖着他整个人,朝混乱的战场奔去。 他开始厮杀,失控一般,在剑锋划过之处,留一地残红。 再没有比现在更安静的时刻了。 我枕着元皓的膝盖,看他的眉心凝成一个川字。 我说:“为什么救我?” 彼时,已经是战役结束后的一个时辰,洛城的门,再不能封闭一个无泪的传说。淆城军终于拥有了这里,而洛城的百姓,早在诚惶诚恐中入眠。 也许,不过是换了一个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哪会有多大的变动。 也许,洛城的百姓,叹息之余,会一再想起曾经固执的城主,和一干悲壮的往事。 也许,就剩这么多了,来去之间,满目的疮痍。 “你也救了我,不是吗?”元皓艰涩地笑,额头上的剑痕,清晰可辨。 是的,我也救了他。就在凌风杀人如麻的刀下,元皓被逼得节节后退。我想我是要救更多有可能枉死在凌风刀下的冤魂,又或者,只是为了救他。 我握紧了古镜,扑上去要拖住凌风的衣袖。而那一刻,凌风的剑离元皓的胸口仅半寸的距离。他一个回身,我的肩便生生被划出了一道血口。血落到镜子上,镜子落到地上,凌风有一个猛然的错愕,斗篷的下摆猎猎作响。 他消失了,又一次,骤然消失。只留下一句,空荡荡的,萱!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再醒来,元皓就在我身边。 “再没有杀戮了,如果你愿意,我会用一生的时间,让你忘记这个噩梦。”元皓如释重负地说,望着我的眼里,也满是历劫归来的困顿,和闪烁的期待。 我虚弱地笑了,我想那容貌即使苍白,也必定有绝世之美。因为我看见,元皓的笑,比我更惬意三分。 袖子里的匕首不偏不倚,插进了元皓的心脏。我的指甲,满是新鲜血液的颜色。 “无论是为了洛城死去的将士,还是为我爹,我都有足以杀死你的理由。”我绝望地叹息,握着元皓的手,再不肯松开。 “能让我的死,洗清你对我的怨,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元皓淡淡地笑了,我从未想象,他抛开一切倾心而笑的样子,会是如此美丽:“但愿,我们的记忆,都是初初相见时的白璧无瑕。” 我点头:“你要记住,我不叫朴萱,我的名字,叫素若。”元皓俯下身,在我的额角轻轻烙下一个吻,我的眼泪出来,第一次,是喜极而泣。 理所当然,凌风又用了一成不变的姿势,出现,然后举剑向我走来。我感到元皓的身子一点点沉下去,沉下去。就在凌风的剑逼近我心口的时候,他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我拥着他的安静,欲哭,竟无泪了。 我看向凌风,凄然而笑,狠狠抓住他的剑,一把,就刺进了自己的心脏。终是到头了,我想,石灵,这样的结局你可满意? 临闭上眼的一刻,我听见了凌风歇斯底里地吼叫,看他在光天化日变成黑色的泡沫,逐渐蒸发。天空在那个晴好的早晨,有瞬间的阴霾。 但愿洛城,从此无泪。 碎片,疼痛 轰隆隆的声音把我叫醒,睁眼,正看见飞机划过天幕留下的痕迹,白色的软绵的线,像是洛城外的河水一样蜿蜒。 天台?月光? 我的脑子轰然一惊,眼睛看见清晨,阳光充沛。 洛城,朴萱,元皓,凌风。难道如此真实的情节,不过是我的黄梁一梦?浑浑噩噩中我走下了楼梯,却忽然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低头一看,白银的古镜在我脚下,已然支离破碎。 对了,这是三天前我在古玩市场买回的镜子,我终于记起,昨夜,我还带了它一起上天台,看渺远的月光。可如今,只剩一地碎片了。 元皓? 元皓! 我重又翻起这个名字,这个人,如过了一场炮烙,疼痛异常。 镜缘·月之封印 文 / 语笑嫣然 涵月·花海之殇 我在梦里看见七彩的云海,像一场月光下绝美的盛宴。不断有精灵在云间翻飞,扑朔的翅膀泛起一阵阵柔和的荧光。她们说,这里是镜月森林,只有在森林深处的赤月峰上,才能得见如此盛景。 一路上我都在回想,自己怎么就相信了这个梦境,背上行囊从淆市颠簸来了洛市。恍惚觉得,镜月森林里,有什么在等待我的出现。 直到脚印真的烙上了那片森林,一切的怀疑才尽数消散。眼前,果真是风香林疏,花团锦簇。 我想,不虚此行了吧。 就在我的手指刚要碰到一株粉白的蘑菇时,身后传来一个很突兀的声音,别碰它!反倒是被他这么一喊,我的心咯噔一下蹦了起来,左手一颤,蘑菇的朵就被生生打落在地上。刚要回头,一阵酥麻的感觉从指尖游走上来,视线也开始模糊。 等到完全清醒过来,一个白色上衣的男子站在我面前,脖子上橙色的围巾让我第一次觉得,男子也能把鲜艳的颜色演绎得如此完美。他淡淡的神色里有一丝冷漠,问我,你来森林做什么? 来旅游啊,这么美的地方。我瞅一眼已经枯死的蘑菇,暗自吐了吐舌头。 城里的人没有告诉你,镜月森林是不能随便进入的吗? 为什么?我不解地望着他,似乎那冷漠的眼神里,装着我看不见的悲伤,与他的年纪倒是大相径庭。 从去年开始,城里的人都说,每逢十五森林里就会发生诡异的事情。目前已经有五名男子失踪,一名妇女和小孩离奇死亡。 这么美丽祥和的地方,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我疑惑地盯着他,却也是毛骨悚然,问,那你又来这里做什么? 他绷紧的神经稍稍松了下来,嘴角荡起隐隐的笑意。我疑心是自己花了眼,但那表情确实如三月的阳光般洒下来,让我对森林也凭添了几分亲切。他说,我家就在洛市,来这里转转而已。 岂不是半斤八两?我再次想起这个词语的时候,这个叫彦也的男子已经走在我身旁。我并没有花费太多的唇舌就说服了他做我的导游,当然,我唯一需要遵守的,就是在十五之前随他离开森林。 日历上显示,今天还只是初七。 彦也是个不多话的导游,一直安静地走在我左边。过桥的时候绅士地递出右手,牵着我的手掌有湿湿的温暖。我们在一片枫树林中看见蔓延着的浅紫色的花,彦也说,那叫朔月花,是镜月森林独有的植物,它的花语是爱和成全。 我来不及思考,风就已经吹起来,清幽的花香开始萦绕。我逐渐加快了步子,到最后索性奔跑起来,头发像鱼尾一般跳跃着。彦也在后面追着喊着,我回头就能看见他缓慢明朗起来的神色,有细细琐琐的甜在心尖打转。 不知道跑了多久,朔月花仍是一望无垠地弥漫着。彦也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他说照我这样乱闯,走出这花海恐怕要一天的时间。我停下步子像犯了错的小孩埋着头,不敢看他忽阴忽晴的脸。 良久,彦也拍拍我的额头,天快黑了,我们找处地方做个帐篷吧。 我取下背上厚厚的包,看彦也把帐篷支起来,又看他拣来树枝交叠着,俨然一副野外生存能手的模样,惊讶得我直吐舌头。 涵月,你今晚就睡帐篷里。彦也一边说一边摆弄柴火。我看着火光里他清晰的轮廓,微微笑了,再抬头,夕阳已经隐没,睡梦中的朔月花,显得越发动人。 我坐到彦也身边,开始和他天南海北地聊。直到夜幕完全落下,才感觉有阵阵寒气袭来。彦也让我回帐篷去,我倔强地摇着头,正要说什么,就见他倏地站了起来,盯着黑暗中的一棵枫树。手里,是半截燃烧着的树枝。 我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黑暗里就有人“哎哟”一声跌了出来,露出海藻般栗色的长发。胳膊上隐隐有血渍渗出来,仔细一看,正是刚才彦也手中的树枝所致。 宁静的夜,因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陡然变质。彦也却并没有因此而松一口气,相反,他触电一般跑过去,扶起昏迷的女孩,手掌捧着她白皙的面庞。我听见,一个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声音,在喊,夕栀,夕栀。 朔月花的美,在我心里瞬间隐藏。我觉得难过。 彦也·迷失之心 我遇见这个叫涵月的女孩,天真的笑容里满是对世情的无所畏惧。赤月峰的邪灵,在她口里倒成了小丑。我知道我不该同意让她进森林,但又不忍心粉碎她的美梦,我想现在离十五既然还有数日,再加上她的软磨硬缠,我很难有不答应的狠心。她水灵的眼睛里总透着微微的笑意,让我原本心事缠绕的脸,也在逐渐改变着颜色。不知道,这是否也成为我不忍心拒绝她的原因之一。 可是,夕栀的出现是叫我意外的。看着她昏迷中紧锁的双眉,我真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我说过,此生都不给她半点伤害。我们交往了一年,夕栀是个极需要人疼爱的女孩,和涵月不同,她总会在不经意间就流露出隐隐的忧伤,即便是脸上挂着笑,掩饰着,也显得落寞非常。 夕栀苏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黎明。她看起来相当虚弱,告诉我,白天见我进了森林,有些担心,就一直跟着。我心疼地埋怨她怎么不早些露面,给自己招惹这莫须有的伤。夕栀就只是笑,她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好看的酒窝,这便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然后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向夕栀说了一遍,她的眼里就透出微弱的光,央求我带她一起上路,她说自己也从没到过镜月森林。她望着我,眼里有盈盈的期待,我终是不忍心拒绝,就答应下来。 涵月站在旁边,忽然安静了许多。 我们一路沿着枫树走,出了这片朔月花海,就看见一条湍急的河流。大榕树的枝干横亘着,是天然的桥。河水冲刷着垂下去的枝叶,有哗啦啦好听的声音。 可事情的结果就是,涵月向我伸出手,像前几次一样,示意我牵着她过桥,我看见夕栀无奈的笑。然后我们走到桥中心的时候,粗壮的树干竟然凭空裂了一条缝,喀嚓一声,我和涵月就已经被卷进了汹涌的河流。我死死地抓着她的手,一字一呛,我说,别怕,有我。 夕栀在岸边的呼喊越走越远,涵月的眼睛慢慢闭上,我不知道,这毫无挣扎余地的漂流,会不会让我再没有机会看一眼心爱的女孩。 直到醒转,两个人就满身湿漉漉的趴在下游的鹅卵石上,涵月的左手,是深深的划痕。她嘤嘤地哭泣。 我拍着她的肩,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心里有不安的情绪在滋长,这趟奇怪的旅行,伤痕遍布,当真叫人纳闷。 稍后,我说我们赶紧沿着原路回去吧,夕栀一定又担心又害怕。 涵月坐在地上摇头,她说脚太痛,不能行走。我无奈地蹲下身,示意她趴到我背上,让我背着她走。她的呼吸,似乎在我身后缓慢凝固,瞬息沉默。 我转过头,就见她凄然地笑。那笑容,与我印象中的涵月有着天壤之别。我听见她说,夕栀,真的就那么重要?我埋着头,我说是的,她是我那么那么喜欢的女孩。 涵月盯着我,丝毫没有余地地盯着我。她不再说一个字,就按照我的意思趴到了我背上。 风吹得两个浑身透湿的人阵阵哆嗦。我不管不顾。我只想快点让夕栀别那么仓皇无助,想看见她轻柔的酒窝。想到这里,温暖仿佛已经渐渐恢复了,只是涵月始终不做声,竟也让我产生了些微的难过。 傍晚的时候我们回到那棵大榕树下,夕栀却已经不再原地。我忐忑的心骤然绷紧,四顾之下浑身都是苍凉的尘埃。回首,才看见涵月被划伤的手,血还在蜿蜒地一边淌着一边凝固。她咬着嘴唇,怔怔地站着,我忽然觉得那姿势万般惹人怜爱,忍不住,轻轻拥抱了她。 涵月说,夕栀不会有事的,别忧心。 我捧起她的手,温热的液体滴下来,渗进伤口,竟不知道,是我的还是她的。 初十,离夕栀失踪,已经有整整一天一夜的光景。我们在附近一一地找,仍是没有发现半点线索。涵月说着安慰的话,并试图哄我开心,几经折腾,除了僵硬的表情,剩下仍是无尽的懊悔和伤心。 我想起了赤月峰的邪灵,传言使原本静谧的森林因此成了禁地,几乎再无人踏足。而夕栀和涵月,一个是我不容半点闪失的爱,一个是把性命交托于我的女子,我怎能轻率对待。 这一路行来的不祥预感,越发肆意了。 雾气降下来的时候,香樟树的叶子好象也在发抖,初春的风在夜里最是料峭。我们都走得精疲力竭。涵月靠着树干就开始打盹。我看着她,心生怜爱。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鞠躬,抱歉地说。 涵月显得很慌乱,不住地摆手,没有没有,她说,这一路上如果不是你,我恐怕早就回不去了。 我抬头,从树叶的缝隙看见深邃的夜空,朗月疏星。涵月渐渐把头靠在我肩上,我从发丝里闻见淡淡的栀子香,斜眼瞅着她,仍是水灵的大眼睛,却隐约藏了些悲伤,倒是有几分接近夕栀了。 又想起夕栀,我的视线倏而模糊起来,好象有万千的萤火虫在周围跳动。然后我就看见夕栀,带着满身柔和的光芒在远处翩翩起舞,眼底眉梢的妩媚,我从未见过。我疑心是自己花了眼,站起身来一步步向前走去。涵月在身后喊我,我也充耳不闻。只是走,只是走,到最后索性奔跑起来,涵月的声音近了又远了,最后再听不到。夕栀却总是在离我一丈开外的地方,穿着雪白的纱裙,起舞,起舞。 我伸手,怎么也抓不住她。我耳鸣心慌。 直到我清醒过来,停止了奔跑,才发现自己已经迷路,面前竟是荒芜的沼泽地。 于是,我丢了夕栀,又丢了涵月,沮丧不已。 夕栀·叵测之局 一切都是我故意的。 涵月的所谓梦境,和那些怂恿她来镜月森林的精灵,全是我用幻术所致。我的目的就是要引她上赤月峰,借她的手取出被灵光和瘴气包裹的白银古镜。 无论谁,触碰到灵光和瘴气,都会立刻毙命。惟有涵月不会。因为她原本就是那面古镜的主人。这一切,她全然不知。 三百年前,她不过是淆城用以祭祀月亮的圣女。他们把她架在火堆上,割破了手腕,血就一滴一滴在如银的明月下融进了火海。偏偏那时,天空出现了千年一次的九星连珠,涵月身上的古镜在吸收了九星的光束之后,射伤了她所有的记忆,将她带到三百年后的世界。她和古镜就此分开,过起了自以为安然的生活。 姥姥说,那面白银古镜具有无穷的魔力,只要我拿到它,让涵月的血注满它圆周上的九个孔,古镜就能成为我终身的奴隶,任我召唤。包括,把我变成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是的,做人。从遇见彦也开始,我就一心想要做人,我要和他永远地在一起,做他穷尽一生来呵护的女人。 而不是妖精。 所以,从涵月踏足洛市,我便一直尾随着。可我没想到她会遇见彦也,就像彦也没想到会在森林里遇见我一样。我极力要求彦也带着我们往森林深处走,越是接近赤月峰,我就越紧张,思忖着该怎样让彦也和涵月分开,好完成自己的计划。 本来,我就是妖精,伤害别人来成全自己,我可以丝毫不眨眼。更何况,这两天的同行,我从涵月的眼里看见了自己潜在的威胁。我明白,她对彦也绝非等闲。 嫉妒让我镇定的心略微慌乱起来。那次过桥,我看着彦也拉紧涵月的手,生生厌恶起来,便冲动地施法,想作弄涵月,哪知不小心把桥也弄断了。看着二人跌落河谷,我却不能出手,我不想暴露自己,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随水流飘远。直到他们都昏迷过去,我才把两人推到了河岸上。 看着涵月被划伤的手,我才忽然想起这也是绝妙的契机。于是我故意失踪,让彦也乱了方寸,再故意制造幻觉,把他从涵月身边引开。 一切,都如我所想。 趁着彦也和涵月失散之际,我把涵月带到了赤月峰顶那个陡峭的山崖上,逼她颤抖着双手把古镜从石缝里取出,那些一直缠绕着古镜的灵光和瘴气瞬间消失。 她问我为什么,我抢过古镜,开始得意地笑。我不屑于多费唇舌去解释,只想赶紧拿她的血来换取我的新生。当我的指甲划破她手腕上白皙的肌肤,我闻到血的芳香,仿佛,我与彦也的厮守,近在咫尺。 一滴,两滴。涵月被我施了法术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她的眼里有无助的挣扎,声音也微弱,但我仍能听见,她在喊,彦也,彦也。 我愤怒了,啪的一个耳光过去。彦也是我的,谁也没法把他抢走。 一滴,两滴。血仍在汩汩地流,那九个看似不大的孔,却仿佛吸不饱的海绵,很久,才铺满第一个孔,变成红色的印记,凝固。 涵月红润的脸色也已经开始苍白,晶莹的泪花闪闪地滚落在地上,我的心在那一刻有些微的颤抖,但很快,就被自己向往了太久的美梦掩盖。我想,我马上就能下山去找彦也了,再不会,有什么能成为我们分开的理由。 可是我还是看见了让我惊骇不已的情景,只觉得背后一凉,身子便沉沉倒了下去。姥姥用一贯和蔼的面容望着我,戏谑地说,小妖,你以为我能让你这么舒服就得到古镜?如此宝物,岂可落入他人之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终于明白。怪只怪自己,太轻率。 当第七个孔被填满的时候,我看见彦也,带着责怪却心疼的眼神望我。涵月虚弱地朝他抬起手,又落下。 他说,放了她们。丝毫不畏惧。 姥姥冷笑着,面上是不屑一顾的神情。 彦也一步步走近,我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只感觉心撕裂一般地疼。 我难道,只能眼看着彦也去送死! 涵月·成全之美 原来这世间的纷繁,有太多是我不能预计的。比如彦也。 他竟然在抬手的时候从指尖射出了苍白色的光芒,像一把利剑,刺进姥姥的心脏。他说,一直以来,我都是这白银古镜的守护使者。 场面霎时安静了下来,忽而又盘旋起姥姥狰狞的笑声。她说,早就知道这古镜是有使者守护的,却没想到,竟然就是你。 彦也轻声叹息,那些失踪和杀戮,想必也是你制造的吧,你不过是为了引我现身,却残害那么多无辜的人类。 我看见姥姥的胸口涌出大片大片的暗红,她几乎是发狂一般掐住我的脖子,古镜就在她手里,只差一点,九孔就能全部从暗黑变为鲜红。到时,后果不堪设想。 我手腕上那道深深的口子,被山下吹过来的风拍打着,直灌进五脏六腑,让我感觉难受无比。 彦也扶起夕栀,为她轻手擦去眼角的一抹泪痕。只是一个瞬间的动作,却在眉目间传递着爱和怜惜,这让我想起那次在河岸边的一个短暂拥抱。 总算是有回忆的,我是不是就该满足。 姥姥仍是狰狞地笑着,彦也和夕栀拧紧了眉毛,却都不敢轻举妄动。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开始困难,体内好象干涸无比,不知道,是不是血就要流尽。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那片绚烂的花海,清香弥漫,彦也说,朔月花的花语是爱和成全,我们轻微地相视而笑。 彦也,你要记得我。 话一说完,我就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扯下姥姥手中的古镜扔到地上,再转身,抱着她跳进了背后深不见底的渊。我听见彦也和夕栀惊愕的呼喊,随即就被猎猎的风声掩盖。当月亮从云层里面出来,我真的看见了,梦境里七彩的云海。 我闭上眼睛,在心底轻轻的说着一句始终没能出口的话:彦也,我爱你。 白银古镜,我即使不知,你到底和我有过怎样的瓜葛,但现在你要完完全全属于夕栀了。把她变成一个真正美丽且善良的女子,让她,给予彦也无以复加的幸福。 轮回 涵月小姐,该梳洗更衣了。门口传来侍女的声音,涵月睁开眼,看见鹅黄的纱幔翠绿的锦被,再瞧自己的手腕,白皙如昨。 才知道,如是种种,不过一场惊险的梦。 今天已经是十五了,一入夜,她就将成为淆城祭月大典的祭品,以鲜血供奉月神。 披上最华美的罗裳,怀揣着心爱之人送她的白银古镜,她一步步走在绵长的地毯上。围观的人很多。她眼神空茫。 她知道,自己苦心等待的男子终不会出现了。今天,也是他出兵攻打洛城的日子。一大早,他便已经在途中。 可是,就在匕首划破涵月雪白的手腕时,明亮的月光下,她真的看见,深爱之人忧伤的表情,自人堆里传递过来。 他为她,落了一滴晶莹的泪。 涵月笑了。 镜像 八月十五。中秋。月如盘 已是夜阑人静的二更天 映筱从黎家的后门偷偷溜出来,凤盏跟再她后面,一手挎着一个竹篮,装一些散碎的花瓣,和一面古典的铜镜。 一路走,一路都是幽香 是凤盏告诉映筱,在她的家乡,流出着一种神秘的占卜之术。在荒野之地,找一处有水的坑,放入铜镜,一面撒了花瓣进去,一面诚心祷告。 花瓣撒到第七十二片的时候,镜中所显现的,便是命中注定的有缘之人。 那一晚,映筱在镜中看到江月白的一张脸,苍白,浮肿,带着凄怨,不同于他平日的嚣张跋扈。然后眼睛和鼻孔都有暗红的血液像溪流那样蜿蜒下来。微微开合的嘴唇,仿佛有什么要讲,却说不出口。 映筱发呆似的看着,好一会儿,突然失声尖叫起来。 浮尸 滨江路上,游人三三两两。树都开始落叶。映筱越发觉得凄楚荒凉。凤盏跟着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江月白就那样迎面走过来 “黎小姐,”他说:“我们真是有缘。” 映筱不屑,本想绕道走,将月白却又拦住她:“我知道这附近有一间洋人的西餐厅很有情调,不知道黎小姐能否赏脸?” “不必了,”映筱打断他:“江少爷的好意我心领。” 江月白恼怒。问她:“你为何总是拒我于千里之外!” 映筱不答,回头对凤盏说我们走,可江月白却不放她,索性一把拉她过来,托着她的下巴凑到近前,目光挑衅而表情狰狞。 他说:“我一定会让你爹把你嫁给我。” 映筱狠狠的扇了他一个耳光。 哪天,是八月十四。下午 虽然只是下了一道战书,映筱却不无担心。江月白仗着父亲跟洋人的关系,不仅是在租界,乃至整个香港,都是跋扈飞扬,横行无忌的。 映筱也非初次同江月白这般冷眼相向,但她越是抵触,对方便越是不肯轻易罢手。 所以才有了占卜一事。 只是映筱没有看到她想的那个人。反倒被扭曲恐怖的江月白吓得失了魂魄。接连两天,噩梦不断。 第三天,江月白上了报纸的头条。 或者说那是江月白的浮尸。 惊梦 八月十七。 宜嫁娶裁衣扫舍沐浴。忌修造动土祭祀求嗣。 出海的渔民原本只是看见岸边的乱石堆里伏着一个人,走近了,才发现那躯体经过海水的浸泡,已然肿胀,面目都模糊了,还带着刺鼻的腥臭味,若不是他的那身衣服,和左手上镶宝石的戒指,要其辨认身份,只怕花费的时间更长。 映筱看到报纸的时候,刚喝下去的牛奶全都吐了出来。她想起那晚镜中所见,那个时候的江月白,面目浮肿,七窍流血,莫非已经是先兆?她问凤盏为什么会这样,凤盏也极为惊恐,只说自己从未遇见过这样的情况。 很快,有警察到黎家来。为首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五官清秀,轮廓分明,眉目间透着犀利和睿智。他问映筱:“八月十四那天,有人见你跟江月白有过争执,是不是?” 映筱点头。 他又问:“之后呢?” 映筱说:“之后便跟丫鬟凤盏回家了。” “没有再出去过?” “没有。” 映筱回答得很干脆。她知道占卜这样荒唐的事是没有必要也不能说出去的。她只想早早地结束这场问话。凤盏就在她旁边站着,低着头,默不作声。 夜里,映筱又梦见江月白,苍白,浮肿,面目狰狞,从镜子里慢慢地爬出来,一路都追着她,怎么也摆脱不了。 映筱猛然惊醒。天还没有亮。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她裹紧了被子蜷缩在床角,突然很渴望有一个人能在这样的时候抱着她,告诉她不要害怕。 想着想着,眼眶都湿了。 神诞 那样的一个人,原本是早就存在的。 映筱占卜,但求可以在镜中看到的脸,也是他。 他叫胡御书。玉树临风的名字。却只是一间医馆的伙计。映筱有一次在街上差点被一块匾额砸到,是御书救了她。 凝望的一眼。一个微笑。仿佛是牵缠不清的源头。 但她对他挂念。他却对她敬而远之。他叫她黎小姐,毕恭毕敬。作一个揖,便界定了他俩之间身份的悬殊。 每次想起,御书是不爱她的,心里只觉得有万千蚂蚁,尤其难受。 这天,映筱去医馆,御书就在她的背后整理药材。映筱故意说得大声:“我这几天总是觉得手脚无力,夜里还发噩梦,清晨醒来,脑袋也是昏沉沉的。” 老中医为映筱把脉,又开了方子,让御书为映筱抓药。间中,他问她:“江月白的死,没有牵连到你吧?”映筱心中窃喜,说:“你放心,我不会有事。” 御书抓药的动作稍稍迟滞了一下,抿着嘴,随即便又缄默了。 之后再碰见,是在九月十九的观音诞。尽管周遭的人群熙来攘往,甚是拥挤,映筱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御书。 她对凤盏说,你到山脚的茶餐厅等我,然后便朝着御书的方向走过去。 有希冀,惊喜,和笃定的表情。 近了,御书才看见映筱,他问她怎么一个人,映筱说原本跟凤盏一起来的,但是被人群冲散了。她说:“你可以陪我去找她吗?” 御书没有推辞,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只耳环,递给映筱,说:“上次你掉在医馆的。” 映筱捧着耳环,如捧着一件稀世的奇珍。但她没有说谢谢,反问御书:“若不是在这里碰上了,你会主动来找我么?” 御书牵强地笑,说:“一只耳环罢了,你是千金小姐,哪里会在乎这些。我也是碰巧遇到你,便归还了,若碰不到,我想我真是不会专程去找你的。” 映筱盯着御书,眼神有些犀利。她不会说,御书也不会知道,这只耳环是她故意摘下来扔在医馆的,几乎就扔在御书的脚下。她希望御书能以此为借口,到黎家来找她。但却是神女有心,襄王竟无梦了。 心变 菊花和芙蓉相继凋谢,山茶花开了满园。百无聊赖的时候,映筱便在家中的花园里,对着两株白茶发呆。 通常都是凤盏陪着她。 虽说是丫鬟,映筱却将凤盏当成姐妹般看待,已是无话不谈。凤盏见她终日愁眉不展,问她:“小姐对那胡御书当真如此着迷?” 映筱无从否认。 凤盏便问:“既然江月白已死,还要不要再用镜花水月占卜一次?” 听到占卜二字,映筱的脑子里即刻浮现出当日的情形,手心又凉了,说,不用,然后起身往大门外走。走到门口,迎面就有一个人进来。 是当日盘问映筱的警察。 也许是因为穿便装的缘故,眉宇间的神态也柔和了几分。他问映筱:“黎世伯在吗?”映筱便才知道,原来他就是父亲常说的,刚从南洋回来的沈氏一家的独子,沈延。 沈家与黎家原本是世交,后来因为沈家的老太爷携家眷迁到南洋,往来便疏远了。如今,又为了家族的生意再搬回香港,待一切安顿下来,自然也要走亲访友了。 沈延便是特地来邀请黎家的人过府一叙。 是夜,映筱的梦里出现的,是沈延温柔而英俊的脸。尚未清楚个中的讲究,第二天醒来,一切忽然变得不一样了。 映筱爱上沈延。 望着他的时候,眼睛里只有迷恋。好象胡御书从来都没有存在过。黎家的人除了凤盏,都不知道映筱和御书的事,自然也就不觉得奇怪。 而沈延对此只感到惶恐。 那一阵子,映筱常常在差馆的门口等沈延下班,然后两个人去茶室或者公园。沈延的笑容尴尬动作僵硬,映筱却似一点也没有察觉,只顾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欢愉。 经过医馆,映筱不再多望一眼。从前的惆怅烟消云散。甚至是在同御书面对面擦肩走过时,她的眼里,也只有沈延。 沈延第一次对映筱发火,是因为她在他执行任务的时候突然出现,令他分神,导致犯人逃脱。混乱中映筱受了伤,脖子上有轻微的划痕,留下一道细细的纹路,但沈延不问不管,推开她,说:“能不能别再缠着我!” 映筱竟然还是笑。就如一个分辨不了对方喜怒哀乐的婴孩一样,巴巴地望着沈延,眼里都是希冀。然后她去拉沈延,手腕上用红绳串着的银铃叮当做响,她央他去海边看日落,再次被他拂开。 第三次。第四次。 最后沈延几乎是暴躁地将映筱像一个木头箱子那样推倒了。映筱跌坐在地上,脚踝擦破了皮。沈延决绝地走。连头也不回。 映筱望着那背影,脸上没有一丝难过的表情。 后来,扶她起身,送她回家的,是御书。 幻爱 夜阑人静,映筱睡得酣甜。直至房门被推开,人影如鬼魅般移过来,她仍然没有察觉。一张素白洁净的脸,望着她,便在幽冷的黑暗中,逐渐绽开诡秘的笑容。 那是凤盏。 回想几天前的深夜,她便是这样,趁映筱熟睡的时候,在她的手腕上系了一串带铃铛的红绳。那红绳是用符水浸泡过的,符水里,还有她当日偷偷从沈延的肩膀上取下的一根掉落的头发。 而映筱,右手腕上戴了一串红绳,她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她对沈延那种突如其来的病态的痴迷,都是红绳的牵引。 凤盏是苗疆的女子,懂得一些巫蛊之术。镜花水月的占卜,也是她设下的圈套。她用幻术让彼时的江月白出现在镜中,以至于镜中真正显现的究竟会是何人,她和映筱都来不及不知道。她没有想过要伤害映筱,毕竟主仆一场,她待她不薄,她只是想让映筱的心从御书身上迁移开。 先有江月白。 如今换成了沈延。 因为,她也是爱御书的。 比映筱早。比映筱深。 也惟有她这样在意又清醒地立于局外之人,才可以比映筱更明白地看到,御书隐忍而深切的迷恋。她怕感情的汹涌和措手不及,只好及早地将他们拆散。 但她始终估不到御书那份心的重量。 就算她借故同御书在一起,御书口里问的,心里想的,也只是映筱,好与不好,快乐与不快乐。 她曾经问他:“你分明是喜欢我家小姐的,又为何还要掩藏?”御书的痛惜与怅然让她忽然明白了他的自卑和顾虑,他说:“因为我这样贫寒的出身,给不了她半点幸福。” 想着想着,怔怔地落下泪来。滴在映筱的手背上。凄楚寒凉。 断裂 幽深狭窄的小巷,沈延昏迷着躺在地上,背部和胸口都有刀伤。旁边一个青衫男子单膝跪着,烧红了眼,拿刀的右手不住地颤抖。然后,他慢慢地抬高了右手。 映筱是在去沈家的路上,在后巷看见这惊骇的一幕。 刀快要落下去的时候,映筱尖叫一声,奔过去,那男子慌乱地侧过脸张望。映筱便看清了,那模样仿佛是她的梦里出现过千万次,醒来又千万次被遗忘的。 胡御书。 映筱觉得身心都如撕裂一般疼痛,却不知为何。渐渐的有一个魔鬼般的声音盘旋于头顶,告诉她,要救沈延,哪怕用自己的生命去救。 映筱便扑过去,挡着沈延。她想要推开御书,锐利的刀锋迎面落下,落在她的右手,伤口如峡谷一般。而红绳,砰然断裂。 御书呆了。他没有想到映筱对沈延情已至此,愿用性命来维护。那些鲜红的不知是谁的血,浸透了他班驳的心。 而映筱,看着御书,又看着昏迷的沈延,只觉得头痛欲裂。 散落的铃铛还在跳跃着,发出阴森刺耳的声响。 映筱被送回黎府。醒来的第一句便是问,御书呢?凤盏看着她空荡荡的右手腕,叹息道:“你放心,他没有事。” 沈延提了一篮生果来看她,说:“谢谢你救了我。” 映筱苦涩地笑。 稍稍康复一点,沈延约映筱去看戏。眼里都是情意,像当初映筱望着他的时候,那样充满希冀。映筱却拒绝了。 独自走到医馆,一打听,才知道御书辞了工,离开了香港。 头重脚轻的,一路趔趄着走回家,叫凤盏,无人应答。这才想起,已经两天没有见她了。 迟暮 海面上,月朗星稀。御书和凤盏站在甲板上,周围都很安静。一个浪头涌过来,船身摇摇晃晃,凤盏跌进御书的怀里。 御书捧着她,像捧了一件稀世的珍宝。只傻傻地笑。那神态动作,就像当初映筱对待沈延。而他的左手腕上,他看不到也感觉不到的,赫然就是一条串着铃铛的红绳。 在那之前,凤盏不愿意如此对待他,因为她所渴望的情感,是源于内心的真实,而非灵力的控制。在那之后她不得不那样做,因为伤了映筱的御书,也伤了自己。 他变得神智不清。 逢人便说,告诉映筱,是我对不起她。 凤盏无奈,宁可用一份虚假,来换取所爱之人的祥和安宁。 映筱不知道御书去了哪里,更不知道他对她曾经有着怎样炽烈和委屈的爱意。他曾立誓要默默地护着她,谁给她伤害,他便十倍百倍地奉还。 强烈的自卑与炽烈的情感交杂,搁置于激烈的隐忍之中。他几近癫狂。 江月白轻薄映筱。他便杀了他。 沈延辜负映筱。他欲小惩以大戒。 血腥。拼杀。他都不怕。怕的却是向自己所爱之人表明心迹。 终于都来不及。 1【语笑嫣然】蝴蝶的终点 有人说,每一只蝴蝶,都是花的灵魂。它不停不停地飞,便是在寻找自己的那朵花,寻找一段前生的记忆,也寻找今世可以依傍的终点。 ——题记 **停靠在脸上的蝴蝶 瘦得像萝卜干一样的小末,在新学期报名的那天,自人堆里看见杜明峰,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衬衫,却使劲使劲盯着自己看,她心里的鼓就咚咚咚敲了起来。 小末知道,自己左脸的颧骨上,有一块褐色的胎记,略带蝴蝶的形状。说起来倒是相当艺术的事情,只是她总觉得碍眼,一旦得了陌生人异样的眼光,便浑身不自在。 偏巧,上学第一天,小末心目中最不懂礼貌的男生,就被编在了自己的前排。她于是知道,这人叫杜明峰,其嶙峋的瘦骨和自己有得一拼,只是论身高,她便逊色太多。可怜的小末要伸直了腰板,昂着头,才能看见老师的表情。那距离,可说是咫尺天涯。 下课的时候,杜明峰转过来问小末借橡皮,小末极不情愿地递过去,之后便不搭理他。郁闷的是,那块橡皮,自杜明峰手里一去不回,滚到了不知道哪张桌子的下面,四处寻访也未见。小末说,杜明峰你真是我的灾星。杜明峰挠挠头发,傻乎乎地笑,连对不起都忘了说。 小末为此埋怨了他一个星期。 周末,小末还在被窝里寻访周公的时候,就被院子里噼里啪啦的家什碰撞声给吵醒了,想起妈妈说,那间空了很久的房子要来新住户,小末一骨碌爬起来,套了件衬衫,出门,就看见一个似乎熟悉的背影。天,那么嶙峋的瘦,除了杜明峰还会有谁。 杜明峰转身,也看见了小末,笑到开花。小末噘了嘴啪地一声关上房门,剩一脸茫然的杜明峰,兀自纳闷。 星期一早上出门,杜明峰看见小末,劈头就问,莫小末,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小末也不说话,顾自往巷子外走,杜明峰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小末身后,沉默也不是,说话便更不自在。看见路边卖油条的小摊,金灿灿的油条煞是好看,杜明峰立刻冲过去买了两根,递给小末。小末暗自欢喜,却又不好拿下架子接这贿赂之物,只能咬了嘴唇继续扮生气。 吃吧,杜明峰说,多好看啊,就像你的麻花辫子。 小末被他逗得忍俊不禁,杜明峰如获至宝。他说,小末,你笑起来,脸上的胎记就不那么明显了。你应该多笑。 小末不争辩,吃着美妙的油条,她说,杜明峰,你真聪明,我最喜欢吃油条了。 一场冤家,因为这油条,悉数化解。 杜明峰和小末的成绩一直都很优秀,两个人总是轮流着坐班里冠军的宝座。院子里的人也常将他们的名字罗列在一起,多番夸奖。 小末表现得很满足,杜明峰看她那得意劲,便扯了小末的辫子喊,臭丫头别神气,一不留神就落后了。 小末也不依不饶,追着杜明峰喊打喊杀,有一次,还撞翻了同院的许伯伯的盆栽。杜明峰坚持要为许伯伯修好,便拉了小末买回一个完好的花盆,煞有介事地摆弄起来。 似乎快成功的时候,杜明峰抬头,看见小末被泥土弄脏的脸,笑呵呵地说,这样就看不清小末的胎记了。小末捶他,杜明峰慌忙躲避,他说,我的意思是,其实你长得挺好看的,那胎记,就当是蝴蝶在你脸上停靠,几个女生能有此殊荣。 小末低了头,不说话,她第一次在杜明峰面前羞红了脸,在那个,十岁的懵懂年华。 **年少轻狂不懂言爱的时光 小末的家乡是一个县城,学校不多,初中的时候,她仍是和杜明峰就读了同一所。 杜明峰依旧是瘦,只是不那么嶙峋。每每经过小末的窗前,总能在阳光里被小末的眼神逮个正着。杜明峰的憨笑,小末的傻笑,在目光与目光交接的时刻,成了那三年里最清晰的记忆。 后来,在一起的时候多了,言笑宴宴,便开始惹人闲话。青春萌动的校园,最不安静的,就是不懂爱情却又轻易言爱的孩子。他们说,杜明峰和莫小末青梅竹马,杜明峰和莫小末彼此爱慕。这些话,传到当事人的耳朵里,两个人都羞愧难当。 小末开始有意避开杜明峰,她不再等杜明峰一起回家,不再和他去吃校门口的臭豆腐,上学的路上,即使碰见,也敬而远之。杜明峰虽然懊恼,也明白彼此的苦衷,只得低了头悄然配合。似乎,流言也因此平息不少。 彼时,都说女生的成绩是越往上走就越下滑,男生的潜力,才是有待挖掘的大油田。不服气的莫小末,跟前辈们的箴言较上了劲,但几个回合下来,也有些大汗淋漓。 中考的最后一战,小末只考取了一所普通高中,而杜明峰,依旧是一路攀升,进入了当地最好的一所重点高中。 又可以同路了,失望之余小末不忘安慰自己,如今她和杜明峰不在同一所学校,自然不会再有人将他们指为暧昧。 风吹过来,沉思中的莫小末脸颊有些发烫,那个蝴蝶状的胎记好象跳出来朝她做了个鬼脸,并且说,莫小末你是不是走火入魔了。小末浑身一抖,站起来指天发誓,杜明峰,我们不能走歪了。 说归说,每天清晨仍是小末最期待的时光。她在屋子里,只要听见杜明峰开门的声音,便抓了早饭冲去出,和他一起出巷子,一起走一段并不算太长的路,然后在红绿灯的街口,各自向左向右转。 目的地不同,却总在微笑的时候有尽数的温暖。 时间累积,这便成了小末的习惯。杜明峰不动声色,却总让小末觉得他是有意在配合。杜明峰的妈妈甚至抱怨他,每次关门的时候,墙都震得发抖,房子垮掉怎么办。 小末听见,心底有细碎而美好的声音,如花儿开放。 这样的三年,简单而快乐的时光,就在小末懵懂的心事中悄然流逝。 黑色七月过后,小末拿到了重庆一所高校的录取通知,而杜明峰,那么拔尖的成绩,也实现了自己去往上海的梦想。小末是早就知道这结局的,自从填报了志愿,杜明峰,复旦大学,两个毫不相关的名词被联系在了一起,弄得小末心慌慌。 她终于想到爱情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和自己眼里无时无刻不闪现的杜明峰的影子,小末彷徨不已。 杜明峰喊她,小末跟我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吧。小末虽然觉得自己的到场未免尴尬,但仍是不能自主一般,点头同意。 她第一次,于陌生男女之间不掩饰自己面上那只蝴蝶,因为她骄傲,杜明峰,这个说自己好看的男生就在身旁。 有人传话筒过来,邀请小末唱歌。小末露出尴尬的表情,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她从没有,在别人面前放声高歌。杜明峰拿过另一只话筒,笑嘻嘻地说小末别怕,我陪你一起唱。小末盯着他,第一次,在昏暗的灯光下看杜明峰,也是第一次,觉出那眉眼唇角满是稚嫩的帅气味道。 杜明峰为了迁就小末,挑了一首女生的歌曲,《好想好好爱你》。刚开始他还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和,弄得全场捧腹大笑。唱第二遍的时候杜明峰忽然安静下来,应该说,全场都安静了下来,直到小末唱完,所有的人才微笑着鼓掌。 杜明峰凑到小末耳边,很神秘地说,原来,你唱歌这么好听,只是,声音小了点。 小末淡淡地笑,从拿起话筒到放下话筒,她其实一直都在想,杜明峰选这么一首曲子,究竟是巧合还是故意。她想趁机追问,但总是难以启齿。所以整个晚上,小末都被那个问题堵得气喘,但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 也许,都过去了,不过是一段年少轻狂不懂言爱的时光。 **莫小末的花谢了 小末开始给杜明峰写信,讲述自己新鲜的大学生活,也说身边的女子,美丽而且时尚大方,杜明峰你如果垂涎,我是可以勉为其难少收一些中介费的。 说起来,连自己都觉得心酸。 杜明峰回她,顾好你自己吧,顶着那么大一块蝴蝶斑,有机会就不要放过。杜明峰知道,小末即使被自己开涮,也不会真生气。但他也许不知道,那个让小末毕生记取的原因,就是他曾说的,其实你长得挺好看的。 写到第二十三封信的时候,小末说我遇到了欧远,又一个说我好看的男生。 杜明峰说爱就爱吧小末,你幸福,我也开心。小末看着信,眼泪刷地就下来,杜明峰,杜明峰,她在心底反复把这个名字念起,我要如何让你明白! 五一前夕,杜明峰说要来重庆看小末。小末冰冻的心,便稍有些复苏的迹象。她开始期待,如期待一场绚烂的花开。 谁想,当杜明峰终于出现在小末面前的时候,小末的花,却再也开不起来。 杜明峰身边的女生,有海藻般金色的头发,有细致的眉眼,有若隐若现的酒窝。一切,都让小末雀跃的心,从云端瞬间降到谷底。杜明峰说这是刘夕夕。那女生和小末握手的时候,小末看见她细嫩的肌肤,差不多自惭形秽。再偷偷瞟向杜明峰,依旧是灿烂的笑容,就如五月明媚的阳光,丝毫不察觉正在漂移的丝丝阴霾。 第二天,小末便拉了欧远,双手抓住他的胳膊的刹那,欧远一阵僵硬。杜明峰爽快地和欧远招呼,他说谢谢你照顾小末,欧远摆摆手,一脸无辜。 每个人都是笑嘻嘻的,七天长假,他们有五天都在一起,聊天或者游玩,风和日丽,看不见各自心里那份深藏的暗涌。 杜明峰对刘夕夕的好,成了小末眼皮上的刺,扎得她直想掉泪。而欧远,即使无辜且迷惘,却也对小末殷勤献尽。小末的左心房在嫉恨,右心房却满是愧疚,折腾得自己连夜里都不能安眠。 送杜明峰离开的早上,小末发现自己的眼圈几乎成了和胎记一样的颜色,委屈万分。欧远心疼她,说,小末你这又何苦。 小末低着头,沉默良久。她只在心里说,莫小末的花谢了,也许,是根本没有开放过。她将继续,飘摇地飞舞,茫茫人海寻觅一个又一个说她好看的男生,然后,落到终点去。只是,那个终点将不再有杜明峰的任何关联。 **蝴蝶飞不过沧海 2002年的秋天,小末的父母因为工作关系,把家迁到了西安。所以小末即使放假,也不再去到那个种满爬藤的庭院了。 寒假里有大学同学打电话过来,不知从什么偏远的旅游杂志上看见介绍小末家乡的文章,想一睹历史文化名城的风采。小末本就想念,便欣然同意。 一行五人,在双脚触到那片土地的时候,算小末最激动。她说去看看我以前住的地方吧,极具西南特色的院落。众人应允。小末一路上禁不住忐忑,不知道,她心底一直解不开的那个疙瘩,会不会在这久别重逢的瞬间赫然出现。 可小末还是失望了,去的时候,杜明峰的妈妈说他去了昆明,小末只得怅然地转身。同学们在院子里走了一圈之后便拿出相机喀嚓喀嚓拍个不停。小末随着他们,眼光所到之处,满满都是曾经缱绻的回忆。不知道,自己此刻忧伤的神态,又入了谁的眼,被保留成恒定的画面。 杜明峰回到家,才知道小末是来过的。他匆忙拿出手机,小末那边,《好想好好爱你》的和弦铃声响起。她按了通话键,说,你好吗?杜明峰很客套地与小末说抱歉,自己未能尽地主之谊。小末忽然就觉出话语间生疏的味道,悄然叹息。 杜明峰说大年初七的时候有一个校友会,是初中同学的聚会,你能否再回来。小末犹豫了很久,终于找了个理由推脱。挂断电话的一刻,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诺大的胎记,像折翅的蝴蝶,再无力飞行。 她嘤嘤如蝉蜕一般哭泣起来。 谁想,这泪水噎进心里去,就蔓延了整整一年。 然后,小末和老友诺诺在电话里细数往事,才知道,杜明峰要去德国,他争取到了学校里为数不多的留学名额。 诺诺说,小末,上次的校友会你没来,我们把那个阶梯教室搞得天翻地覆。杜明峰竟然唱周蕙的歌,就是那首,好想好好爱你。笑死我们了。你不知道他当时的表情有多怪异,可是只有我看见,他唱完之后躲到角落里偷偷抹了眼泪,真的,我发誓我没有说谎。真奇怪。 小末握着听筒,只觉得自己掉进了尘埃里去。她不再挣扎,只是倦了,累了,安静听诺诺说完每一个字。然后决然睡去。她在梦里看见杜明峰,依旧是年少时的米黄衬衫,水里雾里地对她说,其实你长得挺好看的。 挣扎过后,小末还是决定给杜明峰打电话。那头响了很久,突然有激越的声音过来,他说,小末吗? 小末说,是的。 杜明峰说,我已经在机场了,能接到你的电话,真好。然后就是一通彼此的客套和祝福。 但小末终还是忍不住,问,你走了,刘夕夕怎么办? 杜明峰很显然愣了不下五秒钟,然后轰然笑起来,他说,那丫头有胳膊有腿的,能怎么办? 可她是你女朋友,总会有难过的吧? 杜明峰收敛了笑声,郑重其事地,说,夕夕是我的知己,即,死党。 这个可能性,小末曾经希望,谁想及至真的得到,她反倒没有悲喜之间太大的落差。其实一直明白,和杜明峰之间,始终存在的,是一种心口难开的枷锁,让彼此看不清对方,从而一再错过。更何况,如今又多了一个大洋彼岸,一个比一米八九和一米六零之间的差距更为遥远的距离。 小末说,你要保重。 杜明峰说,你也是,欧远是个不错的男生,他应该,一直对你很好。 话一传出,小末终于明白,杜明峰那么迟疑的原因,竟是自己一手造成的误会。她再端不起那些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郁结,沉默了,沉默了,把手机贴在耳边只顾流泪。那泪水,淹没了声线,淹没了视线,也淹没了耳鼓膜,她恍惚和外界隔离了。 杜明峰,对不起,小末哽咽着说,我喜欢的,其实一直,一直都是你。 但小末并不知道,杜明峰因为许久没有听见她说话,以为电话断了线,早按了结束键。 他真的,要走了。 【一】 我叫弄影。花弄影。是倚楼卖笑的风尘女子。 一个月前,我到扬州。入了杏花楼。成天对着那些面色贪婪的纨绔子弟,以酒代茶,日夜颠倒。 明若初来杏花楼,太过拘谨,只盯着一桌的菜肴,目不斜视。有姑娘为他斟酒,他吓得连连退步。那窘迫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看我一眼,脸红到了耳根。后来我们在城隍庙遇上,他竟还是满脸局促,匆匆地埋了头走,撞翻了丫鬟手上的竹篮。 我说崔公子可否赏光听我弹奏一曲?他支吾着应答,一边捡起地上的香烛纸钱。本以为,他必定是惧怕了杏花楼这样污浊的地方,没想到失望地等了几日过后,他终于还是来了。 这次,没有被人连拉带拖,也不像上次那么拘谨。我在屋里设了简单的酒宴,抚着我的七弦琴,唱程垓的《最高楼》: 旧时心事,说著两眉羞。长记得、凭肩游。缃裙罗袜桃花岸,薄衫轻扇杏花楼。几番行,几番醉,几番留。也谁料、春风吹已断。又谁料、朝云飞亦散。天易老,恨难酬。蜂儿不解知人苦,燕儿不解说人愁。旧情怀,消不尽,几时休。 便这样,明若成了杏花楼的常客。但他即使来,也只听我弹琴唱曲,有时我也为他备下笔墨纸砚,看他即兴做一副牡丹图。 明若爱花成痴,在扬州城已是公开的秘密。崔家后院所种的奇花异草,据说曾经惹得天仙都下凡采撷。 【二】 我开始只为明若一人唱曲。宋元名家的词作,加上自己谱出的小调,在弦上成音,在齿间婉转。明若说他便是喜欢我的随意,还有听曲时清甜淡远的意境。 我撒娇地笑。我说你要是真喜欢,就让我每天都只为你唱。明若呷一口酒,说这当然最好不过。我摇着他的胳膊,明若你究竟知不知道我的心意?明若侧过脸来,他茫然的神情预示着他丝毫没有察觉,或者说,他即使察觉了,以他清白的出身,也是不能不推搪的。 我说明若,你替我赎身,做小妾,做丫鬟,一切都随你的意思。 明若的眉头皱起来。他说,弄影,我怎能委屈你。言下之意,小妾甚至丫鬟他都无意接纳。我的眼眶红了,簌簌的就流下眼泪来。 明若低着头为我拭泪。一边说,这样的地方太过污浊,我的确不忍心看别人对你轻薄。既然你想离开,我便替你赎了身。至于你我的关系,也并非要用世俗来定义的。 我破涕为笑。欢天喜地收拾了行装,只等明若来将我领走。然后在他的花园里,朝朝夕夕,如沐春风。 【三】 可是明若失约了。 我等了他七天。杏花楼的大门他都没有迈进过。这样的男子,让我厌透了心。而这厌恶的情绪,便也让我更坚定了对他的加害之心。 是的。我对明若的千般依赖万般温存,为的都不过是他的一颗七窍玲珑心。 根据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怀有七窍玲珑心的男子,千年难遇,而若对方的心中有你,你再将那心取食,可增加三千年的道行。所以,觊觎此心的鬼怪妖兽,远不只我一个。 我本是深山中一棵道法浅薄的孔雀草,接近明若,是要让他对我生情生爱,再将其剜心。虽然残忍,但世人口里的妖精本就狰狞恶毒,而我,正好将此作为对自己行为的特赦。 【四】 我去崔家。故意装得憔悴可怜。明若在院中打理花草。我一见他,便哭哭啼啼地跑上去揪住了他的衣角,梨花带雨地问,你难道忘了自己的许诺? 明若尴尬地看我一眼,他说家里有远房的表亲,这些日子他都抽不开身。随即一个白衣绿裙的女子走过来,挽上明若的手,问他,表哥,这姑娘是哪里来的?那亲昵,竟让我心头起了一股莫名的怨怒。我冷冷地回她一句,姑娘你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对方给了我一记白眼。明若在中间,满脸无奈。 经不住我的软磨硬缠,明若还是拿了银子到杏花楼。我以自己的孤苦为理由,堂而皇之地住进了崔家。那个叫念晴的女子,每每见了我,冷眉竖目。但其实彼此身上异于常人的气味,是一嗅便知的。我趁明若外出之际,踢开念晴的房门,她的尾巴没来得及收好,我揶揄地对着她笑,说,原来是一只勾人的狐狸。 念晴看我一眼,满是不屑。花妖,你若识趣便尽早离开这里,凭着区区几百年的道行,你是不可能与我相争的。 我倔强地昂着头,没再说什么。 【五】 我央明若带我去郊外游湖,回来的路上,我问他,之前可有见过你这念晴表妹?明若说没有。他说我爹娘都已去世,表妹一家远在云南,彼此疏于往来,我也只是听说,从未见过。我扮出一副玩笑的样子问他,你难道不怕是假凤虚凰?明若哈哈大笑,我区区一介书生,哪有什么值得人家觊觎的,况且有这样美丽的女子来冒充表妹,也未尝不是一桩好事。 我瞪他一眼,知道他不会将我的话挂在心上。但我也不能揭穿念晴,与她拼个鱼死网破。惟有见机行事。 正街上突然喧哗起来。明若拉着我挤进人群,大家都在议论薛府的命案,说一夜之间百余人丧生,且死状极为恐怖,竟不似人为。明若是善良的男子,听到这些,连连叹息。我只是想,这原本安静的扬州城,接下来,应该会有很多妖精鬼怪逐渐聚集的吧。一颗七窍玲珑心,招来的风波决非等闲。幸好那心中必须有情,有人,才能发挥效力,否则,明若也许早就尸骨无存。 这样想着,我竟然缓缓沉静下来,整个人,像从一种悬吊的状态变为平躺,心境柔和,呼吸顺畅。我有点恼怒自己这种为明若担忧的行为,转过脸对他说,我到前面的铺子买些胭脂水粉,你自己先回去吧。 【六】 夜里,忽然有风吹着瓦砾咣当作响的声音,门窗抖得厉害。我心头一紧,翻身从床上坐起来。月色如银,我看见一袭黑色的斗篷。 关于天命,关于正气,他已和我说了太多。六道之中,我为恶道,他为善道。人们尊称他为斩妖的天师,我们交锋,我次次侥幸。 这是第三次,他找到我。威严地声音刺痛了我的耳膜。他说小妖,我已告戒过你不能有害人之心,现在你竟然变本加厉。我想狡辩,我说我只是在崔家暂住。他指着我,凌厉的眼神即使在暗夜都让我惊惶不已,他说我知道你留在崔家的目的,我自然不会让你得逞,而薛家上下一百零七口的人命,我更要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 我张大了嘴,惊愕难抑。我的语气软下来,我说薛家人的死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你相信我。他冷笑一声,从房顶上跃下。这么近的距离,我怕得两腿发颤。他的脸始终隐在面具背后,不可知的表情,更让我恐惧。他说,薛家人的府邸,到现在,都残留着孔雀草的气味。 悲愤。惊疑。我连连矢口否认。他的右手,却似闪电一般向我袭来。 【七】 仅有一盏茶的工夫,我开始招架不住。脚步虚了,指尖放出的毒针,也乱了章法。我几乎就要闭上眼承受他致命的一掌,但突然,有另一个影子从回廊处飞身而出。 我看见念晴。 她说这样的时候我们应该同仇敌忾。我没有反对的理由。重新站起来,摆好了阵势。 念晴的道行和阅历都高过我许多,以至于后来,我看到她的妖娆的笑靥如花,我再痛恨自己的天真和无知,也悔之太晚。我本以为,在那样的时候大家都惟有放手一搏,却不想念晴会突然将我推向对方冰冷的长剑,原来她早已布好了局,等着我,也等着自命清高的斩妖天师。 男子的长剑穿透了我的身体,墨绿色的血液缓缓淌在地上。他抬头看我的时候必定是惊愕的,虽然我看不见他的脸,但直觉告诉我,这场景似乎令他难以承受。而念晴忽然抛出一些被碾碎的杂草,落到我的皮肤上,带着湿气,刺得我手骨冰凉。 然后我看见黑色的斗篷脱落下来,面具裂开,一张俊朗干净的脸上,如小溪一般蜿蜒着暗红色的液体。 念晴突然疯狂地笑起来。 【八】 那男子最终负伤而逃。念晴气急败坏地要追他,我扑过去,死死地将她拖住。她反手将我推出一丈远,我的头撞在墙壁上。仍旧是墨绿色的血液。 为什么会这样?我几乎输掉了几百年的修行,输掉了元神,却始终不明白这场灾劫背后的玄机。 念晴的表情很得意,语气轻蔑,她说斩妖天师原本不知道你躲在这里,是我引他来的。薛家的命案也是我所为,嫁祸于你,才好让他更迫不及待的要将你收服。我原本也没有想到,崔家的花园里竟然种了降仙草。 原来她抛出的,竟是降仙草。我扼腕。对于孔雀草和降仙草的相生相克,我也是听闻。据说两者的汁液一旦混合,无论是谁,沾染到了便会立刻法力全无。 至此,我输得心服口服。 【九】 念晴将我的元神禁锢起来,锁在她耳环的坠子里。而我的真身,则隐匿于崔家的花园,和那些娇艳的牡丹芍药相比,我狼狈之极。明若问起我,她便撒了一个很漂亮的谎。 于是,大段大段的时间,我看着两人亲昵的模样,我甚至开不出花来。我可以在梦里和明若说一千次一万次,不要爱上水念晴,可是他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是能听会想的一株可怜虫,说不出一个字。这也是念晴希望见到的。她没有立刻将我打得灰飞烟灭,就是想让我见证她得逞的过程。 看明若如何爱上她。看她如何将明若剜心。 而我惟有希望那个逃走的男子能够回来。在念晴得到七窍玲珑心之前回来。将这狐狸精变做尘埃,永世不得轮回。 只是这希望太软弱,越是想,便越是绝望。 牡丹凋谢以后,一切终于如念晴所想。明若在满园花草的面前,说,表妹你嫁给我可好?念晴羞答答地点了头。明若开心得像三岁的小孩。 在这男子手舞足蹈之时,看见墙角的一株孔雀草,便拥着他未来的新娘,说,你看这挂了露的孔雀草,多像一个女子带泪的模样。 于是念晴笑了,我哭了。 【十】 冬至,满园已萧索。念晴与明若完婚。令我不解的是,她竟迟迟未对明若下手。而我在希望濒临绝望的时候,看到那黑色的斗篷,迎着风,猎猎作响。 我喜极而泣。 明若正在书房练字。他推门进去,很直接便说出,你的妻子是狐狸精所化,她会害了你。明若自然不信。他便用一根手指,令明若昏沉沉地睡了过去。然后,念晴从药铺回来了。看着眼前的一切,她处之泰然。淡淡地说,我早知你不会放过我。 长剑的寒光划破天空,念晴的眼里溢出泪水,神色哀怨,仿佛带着一种乞求的意味。 可是,手里的药落了一地。 当耳环掉在地面,铮铮响。我的元神跌了出来。我总算可以恢复人形。 这时,明若跌跌撞撞地从书房出来。看见一地猩红。念晴躺在血泊中,双目圆睁,已然气绝。顷刻间,他成了呆滞的木偶。 我低头的时候看见那些散碎的药材,忽然明白了,念晴为何迟迟不剜掉明若的心。我拣起其中的一味,放在鼻尖嗅了嗅,缓缓地走到身披黑色斗篷的男子跟前,微微笑着,说,一尸两命。 【十一】 故事的结尾处,我恍然明白了何谓爱情。原来一颗七窍玲珑心,其实不过尔尔。 明若虚弱的喃喃自语,成亲之时,她早已将她的身份对我说明。他下一句要说的,我想应该是,无论如何,我爱她。但他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站起身,一步一步靠近那磐石一般的黑色斗篷。我隐约看到,他的袖中透着匕首的寒光。 谁都没有料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会将匕首刺向一个道行高深的斩妖天师。我的脑子里,一道煞白的光闪过。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过去。 幸好,来得及。 匕首沾的是我腹中墨绿色的血液。掉在地上,与念晴留下的殷红相映成趣。我痴痴地笑了。 扶着我的,是那木头一般的男子。 明若节节后退,摇头,我想他一定很想问,弄影,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面具,我说,你要答应我,好好保护明若,和他的七窍玲珑心。在明若死之前,你必须活着。 对方重重地点头。 然后他竟然自己摘下了面具,我于是看见除了明若以外的,另外一双不断流泪的眼睛。 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傅天凉。 他说,你要记得我。 1 那年的冬天,我十八岁。 戏子,就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演自己的悲喜的人,比如我。我喜欢穿那些已经有点磨损的戏服,以及油彩下精致的素面,十指如兰,声若莺鸟。胡琴,弦子,海笛,还有笙,我对它们交杂的声音总有特别的偏爱,也许我本就自恋,才这么沉迷,更何况还在诺大的上海有渺小的名气,怎能不珍惜。 那一天,老板说要去福苑唱,洛家老爷六十大寿,四喜班,西厢记,林絮依,都是他钦点。 在临时搭建的戏台上,挥袖,侧身,唱。兰闺久寂寞,无事渡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台词深处的哀伤,一时间竟让我有满眼无奈的点点泪光,心忽然重了些,动作也略僵硬了半刻。 可台下竟传出掌声。短短三声,在本来安静的园子里突如其来,也不带欢呼赞扬的意味,听起来就仿佛是有了些共鸣的碰撞,不刻意,发自内心。 寻声望去,我看见他,衣衫整洁的男子,迎着我惊疑的目光,很友好的弯起嘴角。我继续唱。 我知道他是洛家的少爷,洛徽语。对这样的富家公子,我向来是不屑的。认为他们骨子里都有轻薄的本性,仗恃家财挥霍无度,不无寄生虫的特质。但那三声掌声倒是深深响进了我心底。原因,就是不知道原因。 那时他身边还有端坐的女子,淡雅的旗袍,身段婀娜。掌声之后,我看洛徽语之前,她的目光就被这男子吸了过去,放在他俊秀的五官上,甜蜜且娇媚地笑,但我仍看见她望我一眼时候流露了些微的不自在。她是上海首富的掌上明珠,陆家大小姐蔓紫,好听的名字,好看的容貌。 唱完的时候老板说洛老爷今日要留大家与他同乐,单独为戏班备了一桌子的酒菜,颇有普天同庆的意思。我被传去与洛家的人同坐一张桌子,这在当时把老板乐得有些飘忽,连连嘱咐我这是洛老爷赏识,一定要谢恩。我想早已经没有了满清政府,何来皇帝,何来谢恩,但毕竟他不贱视戏子,也算半个好人,于是就淡淡对洛老爷笑了一笑,几乎是不动声色地坐下。 整个晚上我只是随意地动了几下筷子,心里多少有些不自在。不为别的,就为那洛徽语少爷三番两次闪烁的目光,像是在暗地里打量我。我讨厌那样被人盯着看,尤其是陌生的男子。更何况即便是他无意识的举动,也为我冤枉地招来了那陆大小姐不无嫉恨的目光。 2 遇上了,便往往后会有期。 以后我便经常看见洛徽语的身影在四喜班登台的地方出没,他总是很沉默地看,很沉默地听,散场的时候也一个人,静静地随着人流走开。对他,仍旧停留在那一夜意外的掌声中。 有一天很晚的时候从戏班出来,回家的途中遇上宵禁,很仓促很紧张的环境,街上的行人都躲回了家门。我霎时间恐惧自己的孤立无助,却没想到遇上了匆匆的洛徽语。 “林小姐,”他叫我:“大帅派了人巡逻的,你不赶紧回家会很危险。” 我苦笑,毕竟在这样的时候遇到一个多少算认识的人,总还是塌实一些。“回不去了,前面的路已经封了,我若过去,危险才更大呢。” 他犹豫了一会儿:“跟我走,总不能你一个人在这吧,现在时局如此乱。” “不用了,跟你又能走到哪里,总不能回福苑吧,会给你惹来麻烦的。” 他第二次对我露出那样的微笑,轮廓本就分明的唇角在这个时候更加好看,我忽然觉得安心。“不回福苑,去墨轩斋,那儿只有老伙计阿贵。” “墨轩斋?”我不解,仍然迟疑。这时候身后已经传来巡逻队的脚步声,很是急促。洛徽语忽然拉起我的手,带着我匆匆地往前奔走。 “墨轩斋是一家笔墨行,爹让我学做生意,我就弄了这样一间铺子,你今晚暂时在那里委屈一下,明早解禁了再离开。现在若是被发现咱们还在街上逗留,被指为共党就百口莫辩了。” 洛徽语边走边对我说。 我当然同意他的说法,也知道这乱世黑白混乱的局面,无家可归的时候能有人收容,何乐而不为。 “就在前面了。”他抬手指了指街口的拐角处。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右手始终被他牵得很紧, 已经有细腻的汗在肌肤间传递。忽然就感觉脸颊有些发烫,幸好是黑夜,他才不能注意我。但那一刻起我对他的态度竟产生了极大的转变,不知道为什么就认定,他并不是我从前以为的那样。至少,他的模样就有足够我不忘记的理由。 有笑意,在我眼底眉梢。 深夜的时候我们都没有睡意,看他的房里还有灯光,我便去敲他的房门。那个时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始终是忌讳,但我知道墨轩斋里除了已经熟睡的阿贵,没有别人。我只是想和他说说话,这问心无愧。 “听西厢的时候为什么要鼓掌?”这是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 “觉得我与那崔莺莺一样寂寞且无奈,而你的表情与她契合,很传神。”他说完笑了笑,等我回答。 “寂寞?”我掩了嘴还是忍俊不禁:“少有人将这个词语用来形容自己,尤其是男子,更何况你身边一直有一个上海滩公认的美女。”我指陆蔓紫,他当然知道,两家都是颇有名望的贵族,被作为谈资不足为奇,早有说法这陆大小姐对他洛徽语死心塌地,非君不嫁。 他委屈地笑,避开我的问题,却反过来对我发问:“你怎么会选择唱戏的?” “不是我的选择,是我父母。他们没有办法养活我,四岁那年我就被卖给了一个****阁的戏班,后来春阁从淮南迁入上海,不久就被现在的四喜班收购了。戏子是很卑贱的对不对?” 他显然愣了一下,看我的眼神也有些于心不忍的味道,犹豫着说:“确实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看法。” “你也和他们一样?”我毫不避讳地盯着他。 “人无贵贱,只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就好。”这话有些敷衍,但并不让我意外。末了,他又说:“有时我倒宁可自己也和你一样。” 这句话的确震撼,我等待他的下文。 可是始终没有下文。我想他终究是不愿意与我一个戏子分享自己的心境。本来还想问他为什么每天都来听四喜班的戏,也缄了口。 天快亮的时候我对洛徽语说我得趁人少离开墨轩斋,免得惹来些闲言碎语。可洛徽语送我到门口的时候竟鬼使神差地碰到了陆蔓紫。 “害人家为你一夜担心,不知道你跑哪儿去了,原来是被这狐狸精给缠去了。”陆蔓紫的娇纵跋扈,我略有耳闻,也不想和她多做争辩,转身对洛徽语说:“谢谢你的收留,我走了。” 就这样将气炸了的陆蔓紫抛在墨轩斋门口。 3 洛徽语依旧随四喜班听戏,微笑,鼓掌。我也开始回他一些笑容,两个人常在戏文结束的时候目光相接,不问情由,也不多说一句话。我发现一来二往竟开始每天期待洛徽语的出现,期待戏台下有一双我似乎不经意寻觅的眼。 冬天要结束的时候,寒冷依旧不放过上海。我正准备出门,却在自己的家门口碰见了陆蔓紫。她说:“我专程来找你。” 我不说话。 “我和徽宇哥哥是青梅竹马,我们的感情不容许人家破坏,你只是个下三流的戏子。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当然懂,可是我仍然不想去理会她的无理取闹,就只是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说完了吗,说完了我有事要出去。” 啪!陆蔓紫的一记耳光重重落在我的左脸:“小妖精,我最讨厌人家用这样的态度跟我说话。” “我会记住这一巴掌的。”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推开她跑下楼去。可是记住这一巴掌又能怎样呢,一个戏子能给一个千金小姐什么颜色? 这天我没有去戏园唱戏,就在大街上从黄昏走到黑夜,行人已经寥寥,连黄包车夫也少得可怜,而且多半是蹲在暗黑的角落里抽着旱烟。 毫无预兆,我又一次走到了墨轩斋的门口。在街上就可以看见洛徽语住的那间屋,里面漆黑一片,想必他此刻应该是在福苑,高床软枕吧。 我刚要转身离开却不小心撞上一个人,那人叫我林小姐,我听出是洛徽语的声音,猛抬头就看他喜出望外地站在我面前。 “这么冷的天你怎么不回家?” “我这就回去。” “蔓紫今天去找你了?”他问我。 我望着他,忽然间极怨恨地说:“你既然知道,也任凭她那样无理取闹?” “对不起,我会告诉蔓紫,不会有下次了。” “怎么告诉?你若再和她提,岂不此地无银?” 他无言以对。 “请你以后不要来看戏,更不要接近我,好吗?”我的语气,有哀求,更多嘲讽。 他依旧无言。 我转身要走,他也不拦我,空气在那一刻沉闷得要令人发疯。 走了两步我忽然停下,很平静地,问:“你为什么每天都来听戏?” “我……”他有些迟疑,久久没有说第二个字。我抱着心死的错觉,继续走。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在背后喊我:“絮依,絮依。”我停下,也不转身看他:“还有什么吗? ”我的语气有些冷,还有些麻木,和跌进深谷的失落,不知道为什么。 “我第一次听你唱戏,就知道你是和我一样的。我说我宁愿做一个和你一样的戏子,是因为想湮没我们之间身份的疏离。” 他终究还是又沉默下去。这句话也许就是他的底线,戏如果能够继续,说不定会有感人肺腑的对白。可我们修炼了这么久,一切,仍在那千回百转的夜晚,灰飞烟灭。世间所有,能善始善终的,永远不是爱情。太脆弱,就往往一拍两散。 4 第二年春天,上海和我都很平常。洛徽语没有再来听戏,我常在寂寞的时候,想这个曾经宣称自己寂寞的男人,想他在寂寞的背后,能给我怎样的温柔。 但我仍然觉得可笑,洛徽语从来就没有对我流露半点爱意,只有暧昧,在我的记忆中大片留空。我又凭什么去挂念去猜忌去责备,去由爱生怨呢。 春末的时候洛徽语和陆蔓紫的婚事变得街知巷闻,墨轩斋也在那个时候改成了一家当铺,换了主人。除了福苑,除了那三声意外的掌声,洛徽语留给我的,已经所剩无几。 我有些恍惚,悲也不是喜也不是。还不知道应该以怎样的表情,去面对这样一件喜庆的事情,我就莫名其妙地死了。 那场意外叫车祸,死的时候我有不断流血的双腿,就这样渐渐失去知觉。 但我仍然有意识,几天,或者几个小时以后,我鹤立鸡群,脱离了凡尘。主人告诉我,我没有死,永远不会死,我从此是妖精。 “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问她:“你是谁,为什么我要是妖精,为什么我不可以死?” 她用带笑的语气跟我说:“你叫我主人吧。”除了从声音判断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子,我甚至看不清她的脸。可这些在我忽然的死亡面前都显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不甘心自己就这么没有预兆地离开,连洛徽语究竟有没有爱过我,我都没来得及问个清楚。 主人看我沉默,又说话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记住,你是妖精,妖精可以做常人无法做的事。别担心,我会帮你。”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周围的一切就起了海枯石烂的变化。 5 “少奶奶,少爷来了。”丫鬟打着团扇,在我耳边低语。惊疑未定,我此刻已是临一池清风,荷叶渐绿,到了快要怒放的年岁了。 我转头看丫鬟泛红的脸,迟疑着问:“你是在跟我说话?” 丫鬟掩嘴轻轻笑了:“在这儿除了您,难不成还有第二个少奶奶?” 我的糊涂里更添了七分不安。接着,远处的人已经走近我身边,他喊,蔓紫,蔓紫。我看见,去年冬天,我最眷恋的颜,就这样掩饰不住地露在我的面前。 “洛徽语?洛少爷?”我悬着的心差点没有从半空掉下来摔死。 “怎么还叫我洛少爷?蔓紫,你难道忘了,咱们已经成亲。” 蔓紫?成亲?我的脑袋顿了一下,想起我成妖精之前街知巷闻的伤,有一段日子了,这段日子足以让陆蔓紫与他洛徽语比翼连理。可我又怎么会在这里?洛徽语口口声声的蔓紫,怎会是我林絮依,听着,看着? 这个疑问让我忽然间冒了一身冷汗,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发疯似的推开洛徽语,跑到最靠近池子的地方。我要看清楚自己的模样。 天! 着了她一身衣裳,披了她一头卷发,连容颜,也是陆蔓紫冷眉凤眼的模样。原来主人的策划,竟是如此冒险,动魄惊心。一场生死,就让我摇身一变成了别的女人! 洛徽语风风火火地过来拉了我的手,压根没有想到我只是赝品:“蔓紫,别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 我甩开他的手,凄然地笑:“你爱我吗?爱吗?” 这样也好,林絮依不再是林絮依,也不再需要冷傲的矜持去保守一个渴望已久的秘密。只是,洛徽语,他要给我一个怎样的回答?那几个字,消受的是陆蔓紫的身,还是林絮依的魂? “傻丫头,不爱你,娶你做什么?”洛徽语笑起来,诚恳的样子真让我恨不得掏心挖肺地去抱歉自己的多疑。可我怎么会忘,我已是陆蔓紫。 “你爱蔓紫?那林絮依呢?那个可悲的戏子,算什么?你与她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半点情义?” 洛徽语的表情在我这句话之后停顿了,有那么片刻,然后他说“还提她做什么,她不是死了么?” “死了我也要知道!”我提高了嗓门,眼里有不知名的火焰在烧。 洛徽语许是被我逼得无处可逃,才有了接下来那段深情款款的道白。地裂天崩里,我一句话都听不进去,只记得,有两个致命的字眼,不爱。 不爱! 这个时候我知道了对一个人爱极恨极是怎样的滋味,可我仍不忘询问,凭什么恨,洛徽语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的承诺。其实我的魂牵梦绕,不过是误会一场。 从此我就做了自己情敌的替身,心接着痛死。每天被洛徽语视如珍宝地喊着别人的名字,只觉得我又经历了一次生死,这次,又从妖精变成了行尸走肉。我不知道这丧尽天良的游戏还要维持多久,想逃跑。绝望中我又想起了陆蔓紫。我既然占据了她的身体,那么,她的灵魂又在哪里呢? 能给我答案的,相信除了主人,不会有第二个。然而,她却偏偏在我急得发疯要找她的时候消失了,仿佛人间蒸发,踪影全无。 6 树叶开始剥落的时候我在夜里不断做梦。我梦见自己回到戏台上,心事重重地唱。而洛徽语一脸决绝,好象我们从不曾相识一场,陆蔓紫在他身边与他亲密相拥,我无地自容。 终于有一天主人来到了我身边:“你现在知道了,你的男人不爱你。如果你还幻想和他在一起,不如等下辈子。我知道一个魔咒,只要你们喝下彼此的血,气息就会永远留在对方身体里,千般轮回,你们也能在尘世寻觅出对方的踪影。但你最好不要告诉他,我想他不会相信你, 只会害怕。哪个男人会接受自己的妻子是妖精。” 爱情,本就足以让人心志迷乱,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久困的女人。只要能做回自己和洛徽语在一起,不管是了结宿愿还是平息心头的怨气,我都认可。而主人既然有本事洞悉一切,这个魔咒,想必毋庸置疑。 于是我照做了。那一夜我支开了所有的下人带着洛徽语到莲花池上的凉亭,我说我要赏月,还要饮酒。黑夜中洛徽语的白色衣襟衬得他俊朗不凡,我有些未饮先醉的窘态。洛徽语见我呆呆的模样,抱住我的肩膀,轻吻了我的额头:“蔓紫,你傻傻的不说话的样子真让人怜爱。” “是吗?”我笑,暗暗许诺若生生世世能与这个男人依靠,该多么骄傲。 “好久没见你笑了。”洛徽语很高兴,拉我坐在石凳上:“如此的美人如此的月色,莫要辜负了。”杯子里的酒被他一饮而尽。我忽然觉得,爱情就好比这杯毒酒一样,管它玉石俱焚还是肠穿肚烂,到了兴头上,谁还计较得了后果。 洛徽语终于死了,我捧着他依旧那么精致的五官,轻轻地吻下去。然后,用小刀割破了他的手腕,像吮吸自己生生不息的爱情,饮着自己心爱男人的血。虽然这过程有些丑陋,但我乐在其中。 凌晨的时候月亮已经隐没,夜黑得纤尘不染。我擦干嘴角的血迹,依旧用那把小刀,割开了我雪白的手腕。暗红色,一滴一滴,流进徽宇没有完全闭合的嘴。 我以为我就这样睡过去,等待洛徽语挑起我的红盖头,与子偕老。可我发现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顺利。 地府是一个不需要灯火也明明如白昼的地方,只是永远也没有温度,极寒极冰。洛徽语在我旁边,陆蔓紫就在我们对面。 “徽宇哥哥,林小姐,好久不见。”她的表情,好象笃定我们要来。 “你们不用说话,我会把这一切都解释清楚。”陆蔓紫左手的衣袖一挥,整个人就模糊起来,愈发飘渺。可就是在这模糊与飘渺之间,我认出了这个影象。我后悔了。 “徽宇哥哥,其实我是一个妖精,一直都是,本来我可以很快乐地住在山林里。可是七百年前你出现了,以一个落魄书生的身份误闯进我们的山里。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好喜欢。所以我不惜离开我的族人来到尘世间找你,追随你,可是无论是哪一世,无论你是渔夫还是农民,我都只能看着你和另外的女子成亲。你眼里从来就容不下我半点影子。直到,一年前我遇见了妖精国度里法力最高但也是最邪恶的前辈,他告诉我,你和林絮依的缘分是千世修来,是注定要在一起的。除非你们有一方能亲手以鲜血洗断天定的姻缘线。” “你做到了。”洛徽语轻声说,我看见他的眼角瞟了我一眼,我低下头不敢触碰他那样责备的眼光。 “是的我做到了,徽宇哥哥,她很爱你。所以我略施小计,让她产生幻觉以为自己死了,再把我们的身份调换,等她一步步走进我编制的圈套,慢慢崩溃。” 这一刻,我知道,我亲手毁去了自己注定相遇的爱情。洛徽语,无论与我有怎样的瓜葛,是再也不会原谅我这个愚蠢的女人了。我怔怔地往前走去,因为我看见,陆蔓紫身后,就是传说中的奈何桥。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妪,一个永远舀不干的罐子。 陆蔓紫伸手拦住了我。 “你的目的已经达到,还要做什么?”我无力和她争吵,只是轻描淡写地问。 陆蔓紫笑了,是得意也有失落:“你难道不想亲口听徽语哥哥说,他爱的,究竟是你还是我吗?” “你赢了。”我冷笑:“这些日子以来他叨念的,是陆蔓紫而非我林絮依。”话虽这样说,可我仍然希望,如她所言,我与洛徽语是缘分天定,希望洛徽语也同我这些日子的经历一样,全是幻觉。 陆蔓紫的戾气在这个时候弱了下来,难以想象她这么疯狂的女子,也有叹息的时候:“如果我告诉你,他只是被我迷了心智,其实他真是向着你的呢?” “那又怎样?”是啊,那又怎样。这答案令我一生牵肠,可现在,我不但死了,还杀了我最爱的男人,看他那样魂不守舍地站在那里,悔意,歉意,爱意,就足以窒息了我,哪里还有力气去分辨。 但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洛徽语一眼,我以为的最后一眼。然后孟婆把一碗汤递给了我,暖暖的,苦涩的味道之后,嘴里荡起一丝甘甜。这味道还在齿间没有散去,就听见洛徽语终于喊我的名字了。絮依。 “你肯叫我,就好了。”我淡淡叹了一口气,仿佛沧桑阅尽的疲惫。 洛徽语走上桥来,站在我面前,又怅然地回头望了望陆蔓紫:“她说得没错,无论我迷糊了多久,现在,我都是清醒无比的。对不起,如果不是我的优柔寡断,也不会是今天这样。” 我笑了,好久没有如此舒心地笑,眼里出现莹莹泪光:“只要你终于让我知道,你的心是向着我的,这场生死,倒也圆满了。” 洛徽语伸出手,捧起我的脸,就像当初捧着他阴差阳错的新娘:“这感觉,好熟悉,我早该想到,一直在我身边的人,是你,絮依。” 我颔首:“我们都要远行了。” “是的,远行。你保重。”最后一次,我终于又遭遇了初见时洛徽语那不容我忘记的微笑。 我转身,揣着他的气息,慢慢走向桥的尽头。背影,想必艳极一时。我不知道这样的临别会让陆蔓紫做何感想,也无心知道。只要,一出戏的结尾,我们终究能真实地拥有了对方,再无阻隔再无误会。 来生,亿万次的轰轰烈烈,谁还会记得,谁是谁的前尘过往。 花轿抬出了云顶寨。 蜿蜒的石级,落满新鲜的杜鹃花。 鸿良安躲在牌坊后面,阴影覆盖了他的脸。他的脸上有泪,比云顶的高山流水还要冰凉。他张开了嘴,却没有发出声音。一句抱歉,在心头萦绕了千万遍,怎样澎湃,都止于舌尖。 有一句诗说得好,早知如何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一. 良安是鸿家的长子,鸿家是云顶寨的话事主,云顶寨是西南边陲一个封闭的场镇,云顶寨的人,几乎,生于此,葬于此,不曾离开过。 除了鸿家,仇家亦是寨里的大户。 两家人各自有着森严的等级和家规,一旦触犯了,说什么血浓于水都是枉然。 二十年前,良安只有七岁,他听说仇家的三女儿弄玉回来了,便跟着寨里的人像赶场一样挤到路口的牌坊下面看热闹。仇弄玉瘦得只剩下一层皮,眼窝深陷进去,衣裳也是褴褛的。多少人看她,对她指指点点,她都垂着头,下巴几乎碰到胸口。然后仇家的长辈们都来了,将弄玉堵在牌坊底下,弄玉便跪下去,磕头,求父亲和叔伯们看在孩子的份上,重新接纳她。这个时候良安才发现弄玉怀里抱着的,蓝色碎花的襁褓,露出婴儿莲藕般脆嫩的小手臂。 仿佛只是一朝和一夕,那哭哭啼啼的小女婴,便到了出嫁的年龄。而她的母亲,在确定了仇家的人是真的会善待这孩子以后,悬梁自尽,用性命赎回了被她典当的仇家的尊严。但这并没有阻止小女婴成为云顶寨的笑柄,背地里,他们都说她是没爹的野孩子,有娘生没娘养,说她的母亲弄玉跟人私奔后被弃,然后以此告戒自家的女儿,千万不要勾搭上外面那些口花心花的臭男人。 小女婴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自卑,怯懦,孤僻,寡言少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叫香宝月,我娘是仇弄玉。八岁那年她跟良安熟络起来,这位大少爷脾气温和秉性纯良,一点不嫌弃她。她便问他,“安哥哥,你对宝月这么好是为什么?” 良安说,“我将你当成自家的亲人一样。” “什么亲人?” “妹妹,好么?” 宝月想了想,摇头,“哥哥跟妹妹是不能永远在一起的,还要争家产分家产,伤感情得很。” “那是什么呢,难道你想做鸿家的小媳妇?” 宝月又急又羞,红着脸,追着良安要揪他的辫子。这青黄不接的年岁太过美好,以至于,到哪里都是念念不忘。 宝月十七岁那年,从小姨口里听说了母亲的故事。她的母亲仇弄玉,爱上外来的男子香萧使,可仇家早将她许配给当时鸿家的二少爷,萧使劝服了她,跟他私逃,她以为外面的世界多美好,以为萧使给的承诺就像云顶山一样牢靠,谁知道,这美好扰了他的心,这承诺他也守不住,他就跟陈世美一样忘恩负义,对她始乱终弃,彼时她怀着孩子,绝望之际惟一可以投靠的,只有被她背叛和抹黑了的家,她千辛万苦离开那封闭落后的地方,却为了孩子,忍辱负重地回来,可还是没顶受住旁人的奚落跟指责,悬了梁,留下一封只有四个字的遗书: 善待宝月。 小姨边说边哭,末了,狠狠地咒一句,你爹他不得好死。 宝月惨淡地笑,“他不是我爹。我没有这样狼心狗肺的爹。” 那个时候,宝月心里一烦躁,就会去山后面的水潭。一汪绿幽幽的池水,边上长满野草,岩石堆成山。有一天宝月在水潭边坐了很久,良安来找她,她破口便问,“你是爱我,还是不爱我?” 良安愣住,吞吐了半天,挤出一个字,“爱。” 宝月并未大喜,又问他,“那你会不会像我爹那样,遇到更好的女子,忽然就不要我了?” 这句话问得良安心疼,走上去抱着她,下巴抵着她的后颈窝,“不会,不会,我鸿良安此生,只爱香宝月。” “那么,带我离开云顶寨,可好?” 良安一怔,手便松开,退两步,连连说,“不能。不能。” “难道,你就任由我在这里,被他们嘲笑至死。” 良安无言应对。他从小便受到严厉的管教,封建礼数,家庭等级,诸如此类的观念已经成了他做人的准则,他一点也没有反抗悖逆的想法,他甚至觉得这样就很好,很应该,他还要接管鸿家的大小事务,他是长子,后辈之中,没有谁比他对于鸿家更为重要。宝月不一样,她在一种折磨的压抑的环境长大,她渴望离开,连呼吸山里的湿气也觉得胸闷。 所以,她开始埋怨他,而他则更多惧怕。他想,宝月要的,他可能这辈子也给不了。而事实上鸿家的人也的确是警告过他,跟香宝月那个耻辱的孩子别靠得太近,只是他还沉迷着,不愿警醒,宝月这么说,他才知道不得不正视这段情感,其间太多的障碍,或许,根本冲不破。 良安躲着宝月,意志渐渐消沉。这个时候,他遇到彩蝶。妖娆的风情万种的女子。他在她的小酒馆买醉,听她摇着铃铛唱小曲,甚至是宝月找过来,他也态度冷淡,对她呼呼喝喝,说一些适可而止的难听的话。最过分的一次,良安知道宝月在门外面偷听他与彩蝶的谈话,他于是一把将彩蝶推倒在床上,疯狂地索吻。女子欢愉的笑声和唇齿间的呻吟刺破了宝月的耳膜,她失魂落魄离开,一路上念叨着,鸿良安,怎么会是这样。 而良安看着窗外的影子由大到小直至消失,便像卸了所有的力气,瘫倒下来。彩蝶周身凌乱的睡在他身边,别过头,就看见他僵硬的侧脸。她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光。 “你以为,我当真只是与你逢场作戏?” 良安怔忡。 果真是,最难消受美人恩。 后来,宝月便嫁了山外面的一户人家。仇家原本不主张与外头联姻,但看在是宝月,觉得她嫁出去也是好的,留在这里,没人愿意娶她,连累整个仇家都被人暗地里嘲笑。那外姓男子本是进山访友,住了几日,对宝月频频示好,宝月亦是,对他欲拒还迎。到上轿的那一刻,宝月对良安,也是充满怨念。她哭,众人只道跟平常的女子一样,舍不得娘家,她却是想,这一场泪,洗掉的是一段旧情,和一个薄情的男子。 从此,侯门似海,萧郎陌路。 二. 宝月初嫁,良安在彩蝶的小酒馆买醉更甚。彩蝶对他,忽冷忽热,有时会埋怨,哪里不好喝,偏到我这里来,但良安真的不来了,她又挂念。 常对着镜子喟叹,爱比恨多一点,就是爱占了上风。 一来二往,由初初的逢场作戏,终于深陷进去。彩蝶也是刚烈的女子,一旦爱了,如同落地生根,她对良安说明心意之时,收敛了她的妖娆的风尘的表情,满眼都是笃定和期待。良安却怔忡半晌,虚弱地回应,抱歉,无能为力。 一次这样,两次也是这样,说得多了,彩蝶有些倦。 上元节那天,很多年轻的男女到溪边放竹叶船,因为云顶山上只有这么一条狭窄的水流,山势又险峻,类似河灯这样的物件是飘不出一丈便会熄灭的,惟有凭借简陋的竹叶船,许一段缠绵的心愿,望上天垂怜。 那一次,良安看见彩蝶,双手合十许了愿,船碰到水面的时候,眼泪也掉进去。 良安有些震惊。彩蝶那样终日对着食客卖弄风骚的女子,即使遭到自己多番拒绝,也只是愤怒,或者苦笑。他还是第一次见她流眼泪,湿嗒嗒的,晕染了睫毛,神情那样荒芜。良安有瞬间的心痛。他走过去,彩蝶转身的时候,与他撞了满怀。 两个人话语也不多,沿着溪水,往上游走。彩蝶问良安,要去哪里。良安说不知道。 “就这样一直走,会不会,就走出云顶寨了。”彩蝶幽幽地念叨。 良安诧异,“你想离开?” 彩蝶苦笑,“不是我想,是你想,你的心想。从宝月出嫁的那一天起,你的心,也随着她走了。” 良安摇头,“我要背负的太多。”言下之意,他力不从心。 “真的那么爱她,为何不敢抛开。” 良安望着彩蝶,眸子里瞬间的光亮一点一点又黯了下去,然后抬头,满眼的苍茫群山,如同盛宴过后狼藉的杯盘,“云顶寨,的确是一个消磨人的意志,困人老死的地方。也许她是对的,走出去是对的。” “是因为她已经嫁人了么?所以你怕。”良安答非所问,彩蝶也问非所答,两个人,面对着面,却都在自说自话。 “可是,要走出去,谈何容易,莫说是家里的负担,长辈们甚至防着这么一天,对我看管很严,连月钱都只有八分,有用处的时候可以到帐房取,但一定要列出名目来。” “她那种遭人非议的女子,你都能勇敢地去爱,可是为什么又要到头破血流的时候,才缴械投降,白白地撕杀一场。” “我家中有万贯钱,我却和乞丐相差不远。” “如果有足够的盘缠,你会考虑逃出云顶么?”她终于接上他的话。 “你为何要鼓励我?即使离开了,我要追寻的也是另外的女子。”他也终于接上了她的话。 “佛家云,人生八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取蕴、求不得,我以为最苦的苦,便是这,求不得。”彩蝶炽烈的裸裎的目光再次逼退了良安,他像害羞的女子,垂下头去,又听彩蝶幽幽地说,“我只是怕,你一辈子都解不开这心结,怕你不快乐。” 也是第一次,良安觉得面前这女子纯净如婴孩。 只是,良安的感动,刚刚浮了一丝上水面,却在某个艳阳的午后,在彩蝶的酒馆,发现别的男人从她的房间推门出来,而彩蝶,衣衫凌乱的,曲膝缩在床头,从门缝里看见他的时候,她挑衅地冲他笑,花枝乱颤。 良安觉得恶心,甩手而去。接连半月,没有踏入酒馆半步。 云顶寨里,关于彩蝶的传言是早已有之。她那样风骚的女子,经营一家酒馆,免不了抛头露面,间或还有食客对她轻薄,她也都一一忍下来,于是有人看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举一反三,添油加醋,说她是不正经的女子,这谣言一传开便没有遏止得住,都说,一个女子能将一家酒馆经营下去,必定是要靠一些卑劣的手段的。 良安没有太理会,只是当他亲眼目睹了,再想想彩蝶往日对他的那些深情告白,他只觉得自己似是被愚弄了,愤怒得摔掉了几个青瓷的花樽。 这压抑的云顶寨,每个人的面目,在良安的眼里,越发扭曲。他终于开始在暗地里做一些事,策划一次逃亡,就算逃不掉,或者终于还是返回来,良安想,那样起码可以得到更多的体验,或者理清楚一些烦乱的线。 良安的筹备,进行了大约一半,彩蝶来找他,挎着一个包袱,里面装着白花花的银子。起初,良安不受,冷冷地拨开她,道,“你这么辛苦才挣回来,我无福消受。” 彩蝶讪笑,“既然是这么辛苦为你挣回来的,你更要好好保管才对。” “为我?”良安傻了眼,他开始有点明白,一激动,抓着彩蝶的胳膊,使劲问,“你说,你跟那些男人……你是为了给我筹银子?” 彩蝶别过头去。 良安松开她,抬手便给了自己两个耳光,眼睛也烧红了。 “都是我甘心情愿的,与你无关。”彩蝶开始抽泣。良安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彩蝶,跟我一起,我带你逃出这鬼地方。” 那是彩蝶爱了以后,最华丽的时刻。 她含泪点了头。 良安在短短的三个月内,经受了太多的变故,他像个无助的孩子,在深夜清冷的街道上,游魂一般走着。伤口的血没有止住,流到了锁骨。 都不及良安的心那么疼。 恍惚间,良安看到宝月,穿着黑色的衣裳,浓雾中向他靠近,他想出声叫她的名字,手一抬,整个身子都沉沉地坠下去。 苏醒后,发现自己置身女子的闺房,床单与帐幔都是暧昧的桃红。 良安试探着问靠在窗口背对他的女子,“宝月,是你吗?”女子转过脸,满面泪痕。 “是的,是我,安哥哥。” 良安心头一酸,也跟着宝月哭了起来。心绪错综复杂,就算埋了太多的疑问,一时间,都不知该从何说起。 宝月过来扶他,柔声问,“安哥哥,好久不见了,你过得好么?” 良安摇头,“你不好,我怎么能好。” 宝月望着他,两个人的脸上都湿漉漉的挂着泪,窗外的风吹进来,一阵彻骨寒凉。宝月拨开头发,扎进了良安的怀里,听他问,“你恨我么?” 宝月吻着良安,“不恨。不恨。尽是想念了,哪里还顾得上恨你。” 良辰美景,断壁残垣。 那一夜之后,宝月不再见良安,她吩咐了风月楼的人,他若再来,你们只管打发他走便是,但也不要为难于他。 良安被冷水兜头浇下来,不清楚宝月心中所想,但知道她必定有难言的苦楚,伤痛至极。他便在锦官城懒散地耗着,三魂不见了七魄,衣衫褴褛,被人当作乞丐一样鄙弃。 直到来年的上元节。 良安第一次看见放河灯的情形,迷蒙的烛光里,赫然映出彩蝶的脸。良安心头一惊,后退开,踩了别人的脚,回身低头道歉,对方却吃吃地唤了他一声,“良安。” 真的是彩蝶。 她没有死。 而且完好。 她滚下山的时候被树杈挂住了,才不至于摔得粉身碎骨。她知道良安一定会来锦官城,她便也追随而来。 良安见了彩蝶,心头的委屈一下子软下来,那么大的一个人,搂着彩蝶哭得声音嘶哑。彩蝶便也明白,在良安的心里,到底还是宝月占了大片的领地。她安慰他,“你应该振作起来,想法子替宝月赎身。” 一句话点醒了浑噩的良安,“你说得对,我应该早一点想到,早一点去做的,彩蝶,你如此待我,我却只能辜负你,但愿来生,你能给我一个偿还的机会。” 彩蝶想笑,脸却僵了。 四. 一季尚未过完,风月楼的老板因为得罪权贵,吃了官司,连累一众姑娘都被锁进了县衙大牢。 良安跟彩蝶也是事后方才知晓。他们还听说,那些妓女当中,有一个大着肚子的,便是曾经小有名气的香宝月。 良安如遭雷击。 他想去探望宝月,看看有什么法子救她,更想当面问清楚,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否跟自己有关。可是他没有足够的疏通的银两,差役们连大牢的门也不让他靠近。 良安焦头烂额的,食不下,坐不稳,彩蝶开解他,“官府不过就是想趁机捞点银子,那些姑娘们,谁没有几个相好的,听说前些天牢里放了几个,便是有人替她们给了消灾钱。” 良安不是不知道。可他身无长物,白手起家谈何容易。况且宝月这情形,已是迫在眉睫。 彩蝶见良安这么焦虑,心中更是难过,辗转几天,脑子里充溢的,也都是良安消瘦的模样。 爱情之险,她始料未及,她终于还是决定重施故伎,一个女子所能承受的最大的委屈莫过于此,原来一个鸿良安,就此让她渺小得丢弃了自己。 可是县官却不知足,非得要纳了彩蝶做小妾,才肯私底下放了宝月。 彩蝶一点头,泪水也越了界,从眼角,一直淌到尖瘦的下巴。 都说女子下巴太尖,命不好。 宝月从县衙大牢出来的那天,良安问她,孩子的父亲是谁。宝月犹豫。良安再问,孩子是否姓鸿。宝月搓着衣角,沉默半晌,终于点了头。良安一激动,将她揽在怀里,指天发誓,这一次,再不会辜负她。 那一天,也是知县大人纳彩蝶为妾的日子。宝月在良安的怀里,一直哭,哭她如何像母亲一样,被男人始乱终弃,堕入风尘。彩蝶却在她的新房里,一直笑,笑她的痴狂,与这人生的造化是如何作弄了她一场。 后来良安给宝月炖了一碗安胎的药,她喝下,渐渐睡着了。外面夜色凄迷,大街上还残有喧闹的气息。 哦,是了,良安想,知县大人今天又娶小妾了,他的小妾,少说也有七八个了吧。 可是,彩蝶去哪里了呢,好几天没有见她了。 良安怅然地叹了一声。 合卺酒下肚,软帐幔,解罗裳,他都是不知道的。 知道的时候,良安在药铺门口。他手里拿着十三太保。彩蝶从对面的酒楼出来,下人掀开轿帘,道,“九夫人请上轿。” 到底还是贪慕虚荣的女子,良安轻蔑地想,心里有一阵悸痛。 面无表情地走回住的地方,宝月却问,“安哥哥,你怎么哭了?”良安用手在脸上揩了一下,笑着说,“是呀,我怎么哭了呢……” 两腿一软,瘫坐下来。 他知道,他有那么多的疑惑和不甘心,是一定要找彩蝶当面问个清楚的。 于是,次日清早,良安在知县府邸外面的一棵大榕树背后躲着,躲了一天,也没有看到彩蝶从门里出来。第二天,仍是荒废。第三天良安试着旁敲侧击,才晓得九夫人去了城外的寺庙礼佛,要在那里斋戒半月。 良安也去了。 彩蝶一袭素衣在香樟树下站着,看见良安,愁容都收敛起来。她是不想让良安知道当中隐情的。良安却也不傻,劈头便问,“你这样做,是为了我跟宝月?”彩蝶讪笑,“为的是这绫罗绸缎珍馐佳肴,苦日子我已经过怕了。” 良安不相信,抓着彩蝶的手,说,“我带你走,离开这鬼地方。” 彩蝶狠狠拂开他,“宝月怎么办!除非你告诉我,你爱的人是我,不是她。” 良安的嘴唇动了动,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这时管家从前门进来,看见良安,喝了一声,“哪里来的酸秀才,打扰我家夫人清修。”良安望着彩蝶,愤怒的,仓皇的,悲凉的,眼神复杂,望得她春山一般的眉黛,倏忽老了几个年华。她背转身,垂下头去,“管家,送客。” 良安不再多言,只说,“你要好好保重。” 就是这样一句话,多嘴的管家告诉了知县,说,“这两个人在院子里眉来眼去的,好象生离死别那样缠绵,说不定有些不可告人的事。” 坏心眼的知县害怕彩蝶给自己蒙羞,派人私底下调查良安,结果,连他都知道彩蝶主动投怀送抱是为了这个男子,而良安,却始终忘不掉彩蝶那些冷漠的决绝的话,他变得很唠叨,在宝月的面前,时常都说彩蝶怎样,彩蝶怎样,语气是愤懑的,眼神却是悲戚的。 宝月看出了端倪,收拾包袱,在一个微雨的清晨,留下一封道别的书信,一个人出了锦官城。 良安的心里,混乱不堪。他想去追宝月,却在门口听到两个叫花子的谈话,他们说,知县大人新娶进门的那位九夫人突发恶疾,命不久矣。良安只觉得天昏地暗,什么也顾不得了,跌跌撞撞跑去知县府,去了,才知道是奸计。 奸计试真情。 知县说,将这色胆包天的贼人给我狠狠地打。于是,一干彪悍的家丁护院像领了圣旨,摩拳擦掌活动开来。彩蝶被锁在屋里,透过门窗的缝隙,看良安头破血流地单手撑着跪在地上,任她怎么哭喊,知县也不理睬。 后来,只听咣当一声,屋子里没了声音。良安心头一紧,冲过去,身子撞在门板上。管家慌忙拿了锁匙来开门,众人都见彩蝶躺在地上,心口一把锋利的匕首,是她自己插进去的,没有给自己留一点存活的余地。 良安泪如雨下。 彩蝶却笑,“你来了,我已经知足。” 良安哭着,“彩蝶彩蝶,是我负了你,我糊涂,竟然到现在才看清楚,你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 可是,彩蝶已经断气,她用一辈子去交换的一句话,她听不到了 五. 宝月诞下女婴,取名鸿夜心。 晚唐才子李商隐诗云: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这是宝月的悔,也是她一生的苦,一生的痴。 曾经被她唤做安哥哥的那个男子,她日日想,夜夜想,虽然她知道,他心中所爱,已不再是她。 至于良安,彩蝶死后他带着浑身的伤,一路走回了云顶寨。等待他的将是家族的制裁,旁人的嘲讽,以及,岁岁年年往事的煎熬。 可他别无选择。 他的心已荒。 到哪里都是一样。 小小时至今日,可可仍然不能确定,当初吻她的那个,到底是不是王栎杨] 高中的毕业晚会上,有一个瞬间,全场的灯突然灭了,尖叫和喧闹声中,可可突然感到脸颊一阵灼烫。那个时候,她闻到男孩衣服上淡淡的薰衣草香。 灯倏地亮起,栎杨正好就站在离可可最近的地方,看着她,似有似无的笑。其实在可可的心里,栎杨不是没有分量的。她不说,是因为两年前的可可觉得自己和栎杨还是奋力拼搏的孩子,她的心思纯澈,她以为高中生是不该将爱情提上议程的,而两年后的今日,可可不说,是因为栎杨身边有了一个温柔娴静的朱雪宁。 可可迟了。 从此,可可的心里出现两面镜子,一面照出她的美丽和快乐,一面揭露她暗藏的忧伤。它们交替着与可可说话,令她在说与不说之间挣扎。但是每次看见栎杨,可可都觉得他的脸上刻满幸福,第二面镜子就会占了上风。于是可可和栎杨,从高中到大学都没有分开过,却谁都难了解谁多一点。栎杨或许无意,而可可则是不能。 [她们说,爱情里面最痛苦的,就是爱一个人却不被对方知道] 可可的英语向来不好,这是她惟一可以借助的,同栎杨靠得更近的理由。栎杨是一个尽责的老师,几乎掏空了自己所有的窍门,毫无保留地让可可采摘吸纳。连一个单词的错误,他都会挑出来,可可有时看到他认真的模样,心里暖暖的,会不自觉笑起来。栎杨的表情就显得有些无辜,他问可可笑什么,可可的心突突地跳,也不说,就是脸红。 那天,从自习室出来,可可对栎杨说,想请他吃必胜客作为对他的酬谢,栎杨先是推却,但可可很坚持,他只能答应下来。时间约在下午的六点,学校大门口见。可可回到寝室,深吸了一口气,她忽然觉得,当初的自己要是像刚才那样坚持,那样勇敢,是不是栎杨就会知道她的心思,甚至也跟着爱上她了呢。可可怅然的对着镜子梳理头发,又补了一遍脸上淡淡的妆,换上她最心爱的一套衣服。才五点半,可可就出门了。 在校门口,六点一刻的时候,可可接到栎杨的电话,他说雪宁病了,我到医务室给她拿药,今天晚上我就不去了,改天吧。对不起,可可。 他所辜负的,又岂止是一句对不起可以弥补,可可的心里出现一个偌大的窗洞,呼呼地灌着冰凉的风。 [喜欢一个人之后简单的事情会变得复杂,微妙的气氛会变成尴尬] 圣诞节,可可和栎杨参加同校老乡的一次聚会。晚饭过后大家提议去KTV。一路上可可都和几个女生说笑,只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望栎杨。喜欢一个人之后简单的事情会变得复杂,一点点的芥蒂也会记忆深刻,可可为栎杨上次的失约始终耿耿于怀,她想的,是栎杨会不会已经知道她的心思,所以故意编造一个谎言避开和她的单独相处,否则又怎么会好巧不巧的,雪宁在那个时候就生病了呢。 在包厢,麦克风传到可可手里,她点了一首《迷失》:当你是瓦片,也许我是古董小店,如护荫在别人前,其实我活在从前,被困在时空里面。她不知道栎杨能否听出其中的暗喻,自己却率先忧伤起来,唱到尾声眉头都拧成了一条线。 那个晚上栎杨将可可送到寝室楼下,彼此的谈话忽然少起来,气氛很微妙,但是尴尬。最后栎杨说,我想为我那天的失约再次道歉,希望可可你不要生气。可可又想,也许是真的吧,雪宁真的病了,不然栎杨的重心怎么会还是停留在道歉上而不是其它呢。她勉强地笑了笑说没关系,栎杨说干脆我请你吃吧,就当赔罪。可可的心在倏忽之间终于晴朗起来,那个周末在必胜客,可可吃到了她一生中觉得最美味的披萨,栎杨和她说说笑笑,让她不住地祈祷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曾有过一次幸福的机会,似乎就要拥有爱的完美] 雪宁向栎杨提出分手,是在大三刚开始的时候。那段时间栎杨很沮丧,也不再为可可补习英语,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到操场踢足球,一个人踢,踢得汗流浃背。甚至是风雨无阻。 可可看着心疼,她决意不再闪躲,栎杨的一倍忧伤,对她来说却是两倍三倍或者更甚,她想拯救她喜欢的男孩,也拯救自己快要缺氧的心脏。如今已经不流行横刀夺爱、趁人之危这类的说法了,她喜欢他,要他知道,等他裁决,如此而已。 可可选了栎杨必修的中外美学课,填充她的公共选修课的学分。偶尔能在教室里与栎杨说上几句无关痛痒的话,看见他深邃的眼睛尖瘦的下巴,可可心花怒放。下课的时间刚好是12点,可可约栎杨一起去食堂吃午饭,起初的两次,栎杨都回绝了,第三次他终于点头,像赐给可可绝处逢生的解药那样点头。 那一年,那座城市的冬天,连绵下了一场难得的暴雨。可可撑着伞,雨水照样湿了她的大半截裤腿。可可正想着头一天上课没有看见栎杨,手机也拨不通,暗暗为此担心着从天黑到天亮,经过操场,雨雾里她看见有人湿漉漉地奔跑着,将球踢入球门,又捡回来,再踢。那身影,可可不会认错,她的鼻子一酸,差点就掉下泪珠子来。 栎杨。栎杨。这么大的雨,你干嘛呢?可可站在足球场边上,她真恨自己的声音还不及淅沥的雨声,栎杨没有回答她,一味地继续踢球。可可跑过去,拦在他面前,早扔了手里的伞,不一会儿就被雨水浇得透湿。 栎杨对她说你回去吧,不要在这儿淋雨。可可说除非你跟我一起回去。栎杨的神情,就像被烧焦的花的残骸那样令可可难过,他脸上纵横的,甚至已经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单纯的雨水了。他们就那样站着,彼此望着对方眼睛里模糊的自己。最后栎杨蹲下来,把头埋进膝盖里。可可说栎杨你不要难过了,雪宁不喜欢你,还有我,还有我顾可可,你可知我喜欢了你好久好久。 栎杨没有哭,反倒是可可先流泪了。她想转身跑,栎杨拉住她,他说可可你真是个傻姑娘,他的眼神和语气都那么温柔,让可可有受宠若惊的错愕。 [过程的耗费如果太长,摩擦是不是就意味着感情在消亡] 可可和栎杨在一起之后,她在她最幸福的时刻,遇到了佟南。 佟南是可可在理发店认识的男孩,笔挺的身材,眉清目秀,说话也很斯文。他给可可剪头发的时候,动作很娴熟,可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渐渐出落得比以前更加美丽,对着佟南微微笑,佟南就记住了她。以后,可可每次去,佟南就成了她的私人发型顾问。 佟南跟栎杨不同,虽然看起来都有些腼腆,但佟南从不掩饰自己,不像栎杨那么沉闷。可可跟他相处,觉得很轻松。他们在一个周末相约去游乐场玩过山车,因为栎杨是不喜欢可可去玩那么刺激的游戏的,她瞒着他,跟佟南在理发店门口碰见的时候,觉得有一丝愧疚,但内心突然跳动不已。 那一天,是可可跟栎杨在一起之后,最开怀的一天。她无须压抑,完全释放了自己。佟南也说,可可原来是这么活泼的女孩子。可可捂着嘴笑,佟南忽然很深情地问了可可一句,我喜欢你,可以吗? 可可愣了,笑容都僵在脸上。因为佟南是知道可可有男朋友的,所以他只是问她可以不可以,相当于他只是在向可可陈述一个事实:佟南喜欢顾可可。女孩的面颊像火烧,很久没有,像刚刚爱上栎杨时的那种驿动,心里还有淡淡的甜蜜。 过了没多久,可可和栎杨冷战,她去找佟南,他们在深秋的大街上从黄昏走到天黑,夜色迷离。佟南问可可为什么会跟栎杨吵架,可可说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我却不能容忍,佟南,我是不是不爱他?佟南看着可可,抿着嘴没有说话。 可可说,以前他和雪宁在一起,雪宁病了,他给她买药,陪着她,还把我们的约会推掉了。可是现在,我想要一个浣熊公仔,他却推三阻四,后来索性就忘记了。 可可说,佟南,我以前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但是现在我们即使在一起,也有点貌合神离的感觉。我们都力不从心了。 佟南虽然觉得趁虚而入是卑鄙的行为,但他终于忍不住抓紧了可可的手,他说也许是因为你们之间消耗的时间太长了,你应该考虑放弃。 可可吓得赶紧抽回手,背过身去。佟南看着她的背影,怔忡。 2005年的秋天以前,可可惦记的是黑暗中偷袭的吻,以及那个她看不懂的男生王栎杨。2005年的秋天以后,可可想,她应该是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吻了。 那个佟南给她的吻。 当可可转过身,没察觉佟南就站在她背后最靠近的位置,她的额头恰好碰到佟南的嘴唇,暖暖的,忽然烙在她白皙的皮肤上。他们愣了好一会儿,佟南才低下头来,用右手抬起可可的下巴。奇怪的是可可并没有抗拒,她闭上眼睛,像合上翅膀安静的蝴蝶,任由佟南将她覆盖。 [借他人的名义,拥着一个或许渴望的怀抱,痛哭三秒] 可可去找栎杨,她的眼眶湿湿的,毕竟是童话一样让她渴望了数年的爱情,她如今即将亲手掐灭那火焰,伤心自然难免。彼时的栎杨,站在宿舍楼下熙来攘往的大路上,阳光从头顶落下,将他的影子压缩成一团小黑点。与那团黑点交错的,还有另一个黑点。可可看见,那是朱雪宁。 可可的心猛然像针扎一样疼,原来他们藕断丝连,原来栎杨始终都没有放弃她,很多的念头在可可的脑子里闪过,最疼的,莫过于有关栎杨对她的感情是真是假的猜测了。可可黯然转身,栎杨抬头的时候,只看见可可的马尾,孤单地左右摇晃。 佟南选择离开,一是因为他打工的理发店最后倒闭了,二是可可没有接受他,因为可可说在她看见栎样和雪宁的那一刻,她那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难过,她想,她还是爱他的。 车窗遮盖了佟南流泪的眼睛,他与她,连道别都畏缩而仓促,彼此都不忍心让对方再多一分的难过。 从车站回学校,可可碰到了栎杨,说不清的纷繁杂乱的感觉袭击着她,那一刻她扑进栎杨的怀里,泪如雨下。栎杨问她怎么了,可可擦擦眼泪,说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离开了,舍不得。栎杨拍着可可的肩膀,试图安慰她,可可却抬头对他说,我们分手吧。栎杨愕然。 一切都回到了最初,没有佟南,可可还是孤身一人。中间的,被生生掐掉,仿佛不曾发生。惟一不同的,是栎杨没有雪宁也没有可可,虽然当日雪宁只是很纯粹地因为悲伤想找个人倾诉,别无其他,但栎杨的两段感情,琐碎的,紊乱的,终是以枯萎收场。他变得两袖清风。而可可渐渐明白,就像佟南说的,也许真的是耗费的时间太长,终于在一起,却谁都无力去维系了。只是教会可可这个道理的男孩,在很久以后的某天,才让可可发觉了种在他身上的想念。不知道,他如今是在天南地北的哪一处呢。 -- 十六岁以前天空澄透水色蔚蓝。 他赐我无暇的琉璃珠,他说那像金陵的天也像秦淮的水,他喜欢让这一切盛开在我的手指尖。我是如此幸福的小小的女子,因为他,他在我身边。 我叫妤。 六皇子从嘉最最疼爱的舞伎。 习惯了周围艳羡或嫉恨的目光,听她们叫我妤娘。 惟有从嘉,他说我应该叫霓裳,像我的舞姿那样轻薄曼妙的霓裳。他说:“你多可怜,小小的年纪就陷入这万仞的宫墙。”我说:“从嘉,你不能这样说话,传到皇上耳朵里,他会觉得你不爱他,还有他的王朝。” 从嘉涩涩地笑,眉心凝着空洞的涯。我喜欢他的率真坦荡,却惋惜他那样软弱的男子,心无大志,实在不该生在帝王家。他问我进宫有多少的时日了,我咬着嘴唇掐指数:“大概,有一年零九个月了。”从嘉摇头,他说:“下个月一过,便是整整两年。霓裳,这么长的时间,难你道还不能明白我?玉玺如何,龙袍如何,我要的只是自己所喜爱的生活。” “诗词歌赋?在这暗藏血腥的皇宫,过你世外桃源的生活?” “我无心争取什么。” “可你已经争取了。” 从嘉讶然地望着我,他的眸子清如水,这样幼小的年纪,自诩与世无争,眉心却总是凝着万点愁,我叹息,问他:“你难道没有看出太子对你的嫉恨?去年七夕,皇上为了你大宴群臣,这在从前何曾有过?他如今频繁诏你与他游园作诗,对你的纸上功夫赞不绝口,你以为,他人看在眼里,真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么?” “你指的是谁?” “燕王弘冀。” 良久,从嘉呵呵地笑开了:“霓裳,你想太多了,来,为我跳支舞吧。” 夜幕落下来,斜月沉沉如钩。从嘉是极喜欢在这个时候来看我跳舞的。这座澜月楼也是他特意为我建造,他不让我与别的舞娘住在一起,他说我是他的,他一个人的,他的宠溺,让我从肌肤甜进肺腑。于是他三天两头地来,没有旁人,没有软绵绵的配乐,我只无声地跳,他便无声地看,或者自斟自饮。末了,我笑,他也笑。有的时候我们分明有无尽的心事看似老成,有的时候我们也傻傻的像两个未入世的孩子。 那个晚上我哀伤地舞,踮着我细细的脚尖让绯色的纱衣开成暗夜妖娆的海棠。他浅浅地呷着杯里的酒,眯起眼睛惬意地看我。从嘉,我的六殿下,你要何时才能将我的顾虑放在心上,在皇宫,你应该学会像刺猬一样生活。 南唐元宗保大九年,李煜十五岁。 郭威称帝,国号周。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风里落花谁是主?思悠悠。 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回首绿波三楚暮,接天流。” 从嘉一直对他父皇的这首《浣溪沙》很是喜欢,独自的时候沉吟了,用笔软软地写在宣纸上,或题在折扇上送给我。他说:“霓裳你来看,父皇的词多好啊,感情浓郁饱满,又不失委婉细腻,乍看虽然是思妇怀人的主题,却也能让人体会出他一番忧国忧民之心。” 他啧啧地赞叹,我却偏要拧着眉看他:“从嘉,欲表伤离情味,丁香结在心头。皇上这词,虽说是忧国忧民,但字字忧句句愁,是否太过于悲戚,有些消极了?我总有些不祥的感觉。” 从嘉拉着我被风吹得凌乱的宫绦:“好霓裳,你总是这样杞人忧天,如今郭威立周,南唐又多出一个敌手来,父皇的担忧自然有他的道理。但如今天下四分五裂,荆南、后蜀、楚,还有北面的契丹蛮子,谁又不是想效法秦王横扫六合。父皇和烈祖皇帝不都能将南唐治理成安平盛世么?忧患固然在,却是不伤大雅的。” 我失笑。从嘉,天真如此,果然是不能做皇帝之人。他拉着我到御花园,池子里的睡莲打着朵,含苞待放的样子甚是娇媚。从嘉站到桥上,半蹲了身子,示意我也照做。我笑他:“你难道真怕惊醒了一池的睡莲,还要躲起来看不成?” 从嘉侧头看我一眼,顽皮的,神色间颇为得意,说:“你不看可莫要后悔。” 我轻轻地拍一下他的后脑勺,他纵容我,让我能与他撇开主仆尊卑的分界线。学着他的样子半蹲下来,茫然地盯着满池莲花,不明就里。从嘉伸出五根手指,在栏杆上缓缓移动:“霓裳,瞧,这彩虹不但能看到,还可以触摸,真美。” 我这发现,石砌的桥栏杆上,浮着一层氤氲的雾气,夕阳从远山处温柔地照过来,那些雾气里的小水珠子轻微地跃动着,发出彩虹一样层层叠叠七彩的光。“从嘉,这是怎么回事?为何皇宫里从未有人发现?太美了。”我也学着从嘉的样子,手指穿进小彩虹的身体,在里面来回游移,沁凉的雾水钻进皮肤里,骨头都是软软的潮湿。 从嘉说这要大雨过后才能看到,我们平日里都是挺直了腰板走路,何曾与栏杆比肩,自然是难以发现的。 “就你鬼名堂多,难道你近日都是半蹲着走路?” “我堂堂南唐王朝的六皇子,怎会蹲着走。”从嘉的前半句话说得底气十足,仰着脸,下巴都要高过鼻尖。可后半句话他只凑到我耳朵边上来说,声音细细小小:“我前几天在这里被青苔滑倒了,所以才发现的,那一跤跌得我至今还生疼呢。” 我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捂着嘴巴,却还是笑得弯下了腰去。把从嘉笑急了,他夺过我手里的宫扇:“霓裳,你再笑我便将你的扇子扔到水里去。” 我嗔他,一边踮着脚抢他手里的扇子。从嘉左躲右闪,我急红了脸,挥着衣袖脚尖一踮,头顶的金钗落下来,敲在御花园静谧的石板路上,清清脆脆如破晓的晨钟。 “佳人舞点金钗溜。”从嘉摇着手里的扇子,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散下来的半边发髻。不待开口,远处便有人发话:“好一句佳人舞点金钗溜!”从嘉赶忙收敛了笑容,我拾起落地的金钗,攥在手心,低头躲在从嘉背后。 “平日你沉迷歌舞诗赋也就罢了,你倒越来越放肆,公然在御花园同宫女嬉笑打闹,成何体统!”从嘉垂首听着皇帝的训斥,频频点头。 有阴冷尖利的目光越过人头射在身上,不用看也知道是何人,想必这是非也是他故意到皇上面前搬弄出来。我微微抬了头,讥讪地给对方送去一记鄙夷的目光。他也不怒,只转脸去望一池的睡莲。又听得皇上叫我,捏紧了拳头颤巍巍跪到他面前。他问我姓名来历,我说我叫妤,是宫里的舞娘。旁边有太监阴阳怪气地叱喝:“好大胆的贱婢,在皇上面前竟敢说这‘我’字。” 自知失言,手心里湿滑的汗都快握不住金钗。在从嘉身边的日子,早已习惯看轻宫里一切陈规。从嘉不让我在他面前自称奴婢,他说我除了是他的霓裳,别的什么也不是。彼时我初初入宫,所受的委屈不在少数,从嘉是我的神明却突然降临到我面前,给我慈悲,给我温柔,又怎能不感动。但此时心却犹如挂在陡峭的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摔个粉身碎骨。 我战战兢兢地磕头,说:“奴婢知错,奴婢罪该万死。” 从嘉为我求情,皇上敛着眉毛,说:“你何时才能拿出皇族的贵气,霸气,为了区区的一个舞娘,你……” “皇上,还有澜月楼呢。”仍是方才叱责我的太监,哈着腰,轻蔑地扫我一眼,像夺人性命的毒针:“据说六皇子对这个舞娘宠爱有佳,在自己宫里为她砌了一座澜月楼,夜夜征歌逐舞。皇上,宫里人多嘴杂,奴才也管不了,但为了皇上和皇子的清誉,不得不说了。” 好可恶的太监!我咬着牙狠狠地骂,却不敢出声,想着接下来也不知要落冰雹还是落刀子,哀婉地看了从嘉一眼,又垂下头去。却怎知皇上不再责骂,一行人随着他拂袖而去。凉幽幽的风吹过来,吹不干脸上不知是汗还是泪的水滴。从嘉扶着我,轻轻地说:“没事了没事了,他是皇帝,总有些暴躁的脾气,但他其实很仁慈的。” 天色已黑,露水湿了我新做的绣鞋。我不说话,径自回了澜月楼。从嘉跟在我身后,我知道他其实也跟我一样难受,我本不该用这样的态度对他,但偏偏禁不住满心的愠怒,一腔委屈在他面前都成了埋怨。 “霓裳。霓裳。” 任他怎么喊,我只是趴在澜月楼的栏杆上,看黑压压的皇城,宫墙万仞。分明觉得,那一排排琉璃的彩瓦,不过是用鲜亮的外表将人心蛊惑。每一条横梁下,每一扇重门里,究竟掩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每一个被锁在皇城之中的人,又有多少,是乐不思蜀的呢。 “霓裳,扇子还给你。” 我想起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终日劳作,日子虽然清苦,却有无数穷人家的小快乐,供我们拥着彼此安心睡眠。元宵节看花灯,中秋节赏月,端午节挤在码头看父亲和村里的男子一起赛龙舟,那些记忆像存在罐子里的蜜糖,至今想起,涩涩的疼痛里仍是残有余温。 “对了,你的金钗,我帮你将发髻重新梳起来吧。” 我仍是没理他,从嘉就站在我身后,倒让我觉得自己是主,他是仆。本想转身与他说话,却又听得他喊我:“霓裳,今晚你忘记为我跳舞了。” 眼泪倏而啪嗒啪嗒砸在手背上:“从嘉,从嘉你知道我为何生气吗?” 从嘉说:“知道,我未能保护好你,令你今日在父皇面前受了委屈。” 我讪讪笑:“如何保护好我?与你父皇慷慨陈词,说征歌逐舞是你志趣所在?说你愿为此荒废了尊贵的皇子身份?说我是你的霓裳容不得别人给我半分颜色?”从嘉哑口无言。 “那总管太监翁公公,你难道看不出他是得了别人的好处,才故意揭你的短?也不知,他日后会在皇上耳边进多少谗言。从嘉,你难道仍不信我,真以为你不犯人,别人便不来害你么?你可知,皇上今日看见你,为何那样生气?若他真是只想让你日后做一个的安乐王爷,又何必与你说什么皇族的霸气贵气,何必管你是征歌还是逐舞!” 从嘉像是受训的孩童,耷着头,听我将一肚子的怨愤连珠吐。末了,他伸过手,将我发凉的指尖握住,他说:“霓裳,所有的事,我并非不懂,只是不愿去懂。你只要相信,我保护你,可以用尽我所有的力气。” 十六岁以后我不在他身边。 澜月楼成了空挂牌匾的尸体,阴森森像我寒凉彻骨的心。 曾经握住我的手指尖信誓旦旦说要保护我的男子,在第三个清晨,黎明将至未至的时刻,眼睁睁看我被侍卫带出澜月楼,金钗翠翘都来不及插上,闲散了头发,憔悴困顿。他的眼眸自角落里探出来,他的沉默比誓言还要华丽。 我住进燕王的宫殿。一个永远戴着面具,看不出内心悲喜的男子,终日徘徊在我身边。 他叫弘冀。 他说是他向皇上求情,才让我免于被逐出皇宫。如今让我在东宫最偏僻的废弃宅院生活,已是最好的安排。他说我有何需要大可随意向他开口,他会好生照顾我。 可是从嘉也说,说他一定保护我。我恨得每夜每夜做难堪的噩梦,阴谋,陷害,杀戮,血腥,梦里的人都有着一张狰狞的面孔,而从嘉,他的颧骨上刻着凉薄,他永远站在烟雾里看我,看我被鞭笞,被刀砍,被焚烧,被活埋。 我打碎了琉璃珠,残渣嵌进我的手掌心,白皙的皮肤上殷红点点,我蹲在角落抱住自己又哭又笑。 难道,我余下的年华就这样枯萎和衰老? 起初,从嘉几乎每日来看我。因寂寞和恐惧而生出的焦躁不安,才稍稍有了平复的迹象。我仍旧跳着他喜欢的舞,步履轻盈,心思却沉重许多。从嘉对我说不用担心,他说:“我一定会向父皇进言,让你回到我身边。” 这成了我最大的希冀。 我原以为从嘉就算没有这份能力,只要他一心向着我,多少也可满足。但后来的某天,我睁开眼从黎明盼到深宵,他没有来。 我的希冀颤抖得厉害。 第二天,第三天,一日如三秋,我仍然没有见到从嘉,有什么在身体里似快要崩塌。弘冀告诉我,皇上赐婚,从嘉即日便要迎娶大司徒周宗之女周蔷。 我转身回房,听见弘冀在背后的一声冷笑。 事情原本都在意料之中,从嘉所娶的女子,必须出身名门高贵温婉。而我是他的舞娘,终生不可变改,要么受他的宠溺老死于宫中,要么被他淡忘将岁月蹉跎成三千白发,或许这森森的宫墙之内有无数女子曾经历或正在经历与我相似的命运,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我会如此落魄又如此满心衰竭。 南唐元宗保大十二年,李煜十八岁,纳大周后。 周太祖郭威卒,柴荣继位,是为周世宗。 檐角结了蛛网,风一吹,沙砾如钢针一般扎进眼里,生生地疼。有人拍我的肩膀,我的视线迷朦,我看见从嘉。 他轻轻地问我怎么了,他抬起我的下巴。我突然很想哭,泪水便将沙砾也冲走了。我才看清面前的男子根本不是我日夜想念的从嘉,而是弘冀。但那一刻他的目光温柔,动作轻轻缓缓,俨然与从嘉没有两样。我含泪地笑,我一定是太过想念从嘉,才会将天地万物都看成他了。 弘冀给我看近来流传的一阙宫词: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他说,是从嘉所写。 呵呵,从嘉,从嘉。这个名字与我似有千年万年的恩怨,剪不断理还乱,无时无刻不在我耳边回旋。到如今我见不到他了,也不知他过得是好是坏。但这么一阙轻歌曼舞的词,毫不遮掩就将我嘲笑了去,原来我所有的忧虑不过是在自做多情。 一场牵挂一场空欢喜。 从嘉不再需要我。他有嫔娥,有他的蔷。他不再需要我,妤,或者霓裳。他兴致勃勃赐予我的这两个字,已然凋零成白纸,成了他的墨宝下面区区一个名词,一首《霓裳羽衣曲》。但不知我会不会同那倾国倾城的女子一样,匆匆丧命;而从嘉又会不会是那个优柔的男子,隔岸观火,到最后只记得那一段舞,却忘掉一个为他起舞的人。 我怔怔地愣了很久,听见弘冀说:“或许,他是上天故意捉弄你的道具。”这话说得精妙,我看着弘冀的眼睛,似有还无的惆怅,与我印象中的弘冀开始有了一道界线。我问他:“为什么?你似乎在开解我并且关心我。” 弘冀微微仰着头,冷凝,笃定,并且自得,嘴角还挂有轻微的戏谑,他说:“因为我对你,就像你对待从嘉。” 我捏了一手心的汗。 后来某个疏雨的黄昏,我终于等到从嘉来看我。他一开口唤我霓裳,天地皆动容了。我讪讪地笑,笑容苍凉,我说:“你总算还记得我。” 从嘉依旧是那样一个人,面容干净,眼神清澈可以见底,眉心很自然地凝着点点愁,像一个有心事的孩童。他说:“霓裳你恨我是应该的。” 我说:“我有何资格敢恨六殿下。” 他说:“霓裳我原本应该向父皇禀明一切的。” 我说:“你难道想告诉皇上你要娶的是我吗?” 他说:“是的,一直以来我只想要你一个人。” 我愕然。 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我一番信口开河嘲讽他的话,却不想换来了他急匆匆真切地表达。 是我误会了从嘉。原来,我将他放在心上的同时,他也用同样的方式来待我。只是我太猜忌,他不说破,我便枉顾了他的这番心思。我的睫毛垂下来,满眼潮湿。 “从嘉,对不起,我不该发这样大的脾气。是我误会了你。” 从嘉揽着我的肩膀:“我怎会跟你计较这些,眼下最重要的,是让你离开这座废园。” “不,从嘉,我不离开这儿,”我坚定地望着他:“偌大的金陵皇城,惟有那些被视如冷宫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从前我想离开,是因为我希望能一直在你身边,我怕你见不到我,怕你会忘记我。但如今我明白你的心意便足够了。更何况,我这样的出身,是不该与你靠得太近的。” 从嘉有些急了,他说:“霓裳你为何至今还不明白!” 我截断他:“不明白的是你,你的霓裳会成为别人攻击你的最好的道具。况且太弟的封号一旦撤消,立储便是早晚的事情,如此紧要的关头,你更不可有半点的差池。” “三皇叔不是已向父皇进言,拥立大皇兄为储君么?况且我原本就不想做什么太子。” “但皇上对你青睐有佳。” “我既然不愿意做,又何须顾虑太多。” “燕王为人尖刻多疑,且城府很深。你三皇叔不但辞去太弟的封号,还上书请求皇上改立燕王为储君,这其中的曲折,你难道没有怀疑?” 从嘉缄默。 “那么,你四皇叔齐王景达呢?一直以来,他与燕王势如水火,明争暗斗,不也是觊觎皇位?你那些叔父兄弟们,只怕是没有一个不想做皇帝的。你以为你不争不抢便能置身事外么?对他们而言,任何一个人的存在都是威胁。皇宫里是没有井水不犯河水一说的。” 从嘉先是怔怔地看我,随后清浅地笑开,他握着我的手说:“你看我虽为皇子,懂的还不及你多,我是更不可做皇帝的。” 我狠狠地跺脚,哭笑不得。从嘉却又撒娇似的冲着我扮鬼脸:“好霓裳,你别生气了,我答应你,我会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以后凡事小心谨慎,你不希望我做的事情,我便不做。这样可好?” 我叹一口气:“从嘉,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我同样无法勉强你,你只要保重自己就好。” 南唐元宗保大十四年,周世宗亲征南唐。 公元958年,南唐大赦,改元交泰。 中主立燕王弘冀为太子,参决庶政。 我在这四方的荒凉院落里,对外界之事只能道听途说。我不知道弘冀与从嘉之间会否发生了什么,从嘉即使来,也不再对我提争权夺位之事。 他看我跳舞,我为他斟酒,梨花院落,夜色融融,江南的疏雨淡烟,便这样一日复一日被我们各怀心事地蹉跎。 直到有一天,绯色华衣的女子来找我。她说她姓周名蔷,从嘉喜欢叫她的小名,娥皇。 娥皇,娥皇,我呆呆地念,不知道是否就如同从嘉叫我霓裳那样。眼睛不由得酸酸涩涩地疼起来。蔷问我:“殿下有很久没来看你了吧?” 我笑:“他纵使不来,心里也是挂着我的。”我的神态语气,看起来似乎是在向蔷挑衅。但她也不恼,反倒好一阵唏嘘,然后幽幽地说:“你能否让从嘉放弃你?” 我浑身一颤:“为何?莫非从嘉有事?” 她摇头:“太子在宫中的耳目众多,更何况你这园子还是他的地方,从嘉来,必定有一天会招致祸端。” “六皇妃,妤不过是一界舞娘,何来如此大的能耐?您未免太高估奴婢了。”说音一落,只听见啪的一声,手掌清清脆脆砸在我的右脸上。蔷怒了,她不但掴我的耳光,还指着我说我是妖精。我冷冷地不断地笑。 “你太不了解从嘉了,若是说放便能轻易放下,他早该将我遗忘在这荒园里。” “我不了解从嘉,但我了解你。因为我了解一个女人对所爱之人的执著,她是心甘情愿要为他做出一切牺牲的。” 半晌,我无话。蔷的脸上有得胜的喜悦。 她知道,我败了。我也知道,对从嘉的爱让我对周围的事情毫无胜算可言,我注定是他的依附,为他尝一切的委屈和痛苦,前路的生死未卜。 我就如花瓶,随时可能粉身碎骨。 其实,我又何尝不明白蔷的顾虑。虽说太子之位已然确立,但谁又会因此放弃对皇位的觊觎。而弘冀这样的人,自然要清除异己,并且对那些可能威胁到他地位的叔父兄弟们暗中迫害。一直以来,他对从嘉都是冷眼相向,几乎视其为眼中钉。从嘉即使再小心,也难保不被他抓住把柄,尔后到皇上面前参他一本,甚至,还可能有更凶险的泥沼等着从嘉陷入。这机关重重的皇宫大内,连区区一个侍卫的眼睛都可能成为杀人于无形的利器,更何况是一潭深不见底的泥沼,一旦陷入了,只能够万劫不复。 我不过是要在蔷面前保存我仅有的一点骄傲,她已经得到了从嘉,而我,除了那些空荡荡的承诺,只有这满园的寂寞荒凉。 后来的某夜,月圆如盘,有几丝云缠绕着,倾国倾城的美。白色的绸缎悬在房梁上,风一吹,轻飘飘地舞着。我想念起我为从嘉跳的那支霓裳羽衣曲。 我细细地铺了胭脂,描眉画鬓,唇上一点朱红,像渗出来的血渍。我勾起嘴角,对着镜子微微笑。背后的三尺素绢低低地呜咽着,飘荡如鬼魅。 我叹息,自言自语:“从嘉,我没想到竟是这样,连你的最后一面也不能见到,我却必须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绿树红花,我每天都会为你焚香祷告。” 我搬来凳子,将白色的素绢打了死结,头枕在上面的时候,脖子一阵寒凉。 蔷说得对,若我的存在对从嘉构成了威胁,不如尽早离开。这皇城的宫墙太高,惟有变成了一缕孤魂,才能够被风吹走,挣脱这牢笼。 我闭上眼睛,狠狠地踢掉了脚下的凳子。 我开始不断地咳嗽,等神智清醒过来,我看见断裂的白绫,身旁有人扶着我的肩膀,温柔的鼻息灌入我的耳朵,冲出身体里所有的难堪与委屈。我转过身扑进他怀里嘤嘤地哭泣起来:“从嘉,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他说。他的声音让我猛然醒转,他不是从嘉,他是太子弘冀。 我推开他,跌跌撞撞地站起来。 他的态度随之转变,迅速冰冷而决绝,他问我:“你当真以为区区的舞娘也会成为他的顾虑么?” 我说:“我并非高估自己,我只是不敢低估您,太子殿下。” 他说:“你对六弟果然情深意重。” 我说:“从嘉无意与你争夺什么,请你不要再针对他。” 他说:“前几日在朝上,若不是他极力主张议和,父皇必定会答应再给我十万精兵,与柴荣一较高下。” 我说:“这正是从嘉的宽厚仁慈之处。他不忍心看到百姓流离失所。他也不会算计自己的兄弟手足。” 他冷笑:“可他的妇人之仁却刚好称了父皇的心意,我又怎知,他是无心还是有意呢?” 我知道自己再说什么都是多余:“太子殿下,您请回吧。” “你还想继续上演你这出悬梁自尽的好戏么?” “妤不过是一介卑微的女子,生死都与殿下您无关。” 他默然,转身走出了房间。到门口忽然又停下,背对着我,影子有些恹恹的惆怅的味道。他问:“如果我答应送你离开皇宫呢?你是否就能好好保存你这条性命?” 我心头一凛,语塞了。又听见弘冀说:“身为太子,我要送你出宫是易如反掌的事情,你可以不相信我,过几日我安排好一切,再回来找你。” “等等。”我叫住他:“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你对我根本没有任何的利用价值,我又何必留你在此。”他扔下这句话便径自走了,我追出去,喊了三声太子,他没有回头。 清清亮亮的月光逐渐浓稠起来。 那几日,我诚惶诚恐,心绪复杂万分。想离开,却又害怕这会是弘冀的阴谋;想再寻死,但一碰到那冰凉的白绫,又退缩了。无可否认,一个人在遇到更好的出路之时,先前再多的盘算也难免被搁浅,变得犹豫不决;而所有的解脱方式,相对于死亡,都会略胜一筹。 我其实是贪生的。 大多数时间我在房中独自跳着舞,一举手,一投足,悲哀地幻想着从嘉就在面前。我希望他能在太子送我出宫以前再来看看我,但我又怕自己会泄露了什么,我的心早已被他牢牢地拴住,他一旦出言挽留,我必定又得动摇了。留下来,终究是隐患。 况且,我们之间云泥有别,这一生早注定,我只能仰望,他目之所及,也只能看我一天又一天地委顿荒凉。他现在有他的娥皇,与其留我在这里看着他身边出现第二、第三个娥皇,倒不如一走了之,生死各安天命。 庭前的花瓣纷纷落了,落一地,像一颗颗纤细的心。脆弱,凉薄,就如我。 我甚至不断地怀疑,我这样做,算不算辜负了从嘉。那几日我食不安稳夜不能寐。我摔碎了很多的杯子和花瓶,还割伤自己的手腕,是以太子弘冀再跨入我的庭院,他又以为,我是在寻死了。 我痴痴地笑,你放心,我会等着你将我安然送出这皇宫。 他盯着我,眼里有一团火在烧,最后终于忍不住,啪的一声,他赠我一记漂亮的耳光。他说:“你知道不知道,六皇弟这些天终日在澜月楼与他的皇妃饮酒作乐,他哪里还能惦记着你。” “你住口!”我喝止他。我如今最怕听到的,除了从嘉被害,便是他如何征歌逐舞声色犬马。我知道我的喜怒无常已然变本加厉。有时我会希望从嘉快乐,哪怕他的快乐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有时我却又希望他没有霓裳他便永生永世都锁紧了眉头。 我的拳头打在坚硬的木桌上,我哭了。 而弘冀竟然叹息起来,他说:“我是想告诉你,我已布置妥当,明日申时你扮成太监的模样,自会有人来接你出宫。” 我想,我是真的要离开了。 我反复地写着从嘉赠我的那阙词: “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频欹。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 啼莺散,馀花乱。寂寞画堂深院。 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 我将它们写在宣纸上、锦帕上,然后又恨不得能将所有的宣纸和锦帕都一并带走,似乎怕自己一旦离开,所有的记忆都会如烟云一般消散。 关于从嘉,我知道我迟早会所剩无几。 次日,果然如弘冀所言,两个太监模样的人接走了我。没有多问一句话,就只是沉默地低着头走,走到宫门,他们当中有人拿出一块令牌,守城的士兵纷纷垂首,毕恭毕敬地让出一条道来。 朱漆的大门轰然裂开,带着咿咿呀呀的腐朽的声响,连光线也变得强烈,刺目,我的眼中好一阵澎湃。宫门外停了一辆高篷的马车,隐隐传出马的嘶鸣。 他们示意我上车,但我的前脚刚踏上去,背后便传来一声呵斥。 “站住!” 我慌张地回头,竟是齐王李景达,从嘉的四皇叔。 可是,他怎会突然出现在这金陵皇城?他不是该在抚州做他的大都督,与柴荣的兵马抗衡的么? 随行的两个太监,也不知怎的,被他这么一喝便有如丧家之犬,扑通一声跪下来,不住地磕头。李景达站到马车跟前,侧目看我,然后指着跪地的两个太监问:“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我正要抢先一步开口说话,有一个太监怀里的令牌却掉了出来,咣当咣当撞着地面,脆生生地响。侍从捡起来递给齐王,他的眉心一拧,冷冷地挥着手命令他的侍从搜身。 我被他们一把拽下马车,心中满是疑团,更多的,还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阴森森如有鬼魅缠在周围。最后,他们从我的衣袖里搜出一封信函。 确切地说,是从我身上的太监服的衣袖里搜出一封有通敌卖国之嫌的信函。 我气得浑身发颤,我不该相信了李弘冀。 追悔莫及。 因为我是从嘉的舞伎,而随行的太监身上的令牌,也不是太子李弘冀之物,上面分明地刻有“安定”的字样,他们也说,这是安定公从嘉的吩咐,送我出宫,将信函交给慕容延钊。 柴荣的殿前都虞候,慕容延钊。 我扼腕。竟是我的愚蠢害了从嘉。就在李景达命人将我押走的时候,我猛地撞开了身边的一个侍从,跳上马车,抽出怀里防身的匕首,用尽力气扎在马背上。那马儿倏地仰起大半个身子,嘶鸣声惊惶而凄楚。随即便发疯似的奔跑起来。 没多久,马车的绳索都断裂了,马儿也跑得越来越快。我扑在马背上,死命地抓着它,从集市到荒郊。我不敢松手,连眼睛也不敢睁开,心想若是这样掉进一个万丈的深潭也好,没有我,太子是很难令皇上相信从嘉通敌卖国一事的。 我开始觉得自己的身体下面有浓绸的血腥味,湿漉漉的,我这才想起我的匕首还扎在马的背脊上。咬着牙睁开眼睛,我看见滴答滴答的暗红色,像燃烧的花朵,这一路它似乎一刻也没有停过。 我的脑子里迸出一闪而过的念头,我不能让他们凭着血迹追踪到我。 那么,一切又回到起点,不同的是我如今身在宫门之外。呼呼的风声在耳边灌着,满目是苍翠的青山和绿水,我曾奢想有朝一日能与从嘉把臂同游,在这样的天地间再为他跳一曲霓裳羽衣。 而造化却十面埋伏。 悲剧守株待兔。 我松了手。 彼时那疯狂的马儿正经过一片蔚蓝的湖水。四围静谧。只有几艘打渔的船泊在岸边上。我的身体扎入那沁凉的湖水里,耳边似乎飘来从嘉的声声呼唤。 他叫我,霓裳,霓裳。 是月,慕容延钊在东州大败南唐军队,柴荣派遣李重进率领军队赶赴庐州。 二十一日,柴荣从迎銮镇再次前往扬州。 我苏醒那天,便是三月二十一日。在一艘简陋的大船上,有腐朽的木头气味。我的胸口闷得发慌,半闭着眼,我似乎看见很多的女子,大多恹恹地靠着墙壁,有的,还低声地啜泣着。 旁边的女子衣衫褴褛,见我醒转,幽幽地叹着说:“你终于醒了,你都昏迷了整整三天。” “这是哪里?” 她莞尔地笑:“这会儿,船只怕是已经到了扬州了。” “扬州?船?这是什么船?” “这船上的女子若不是被父母卖掉,便是硬被掳劫回来,都是要送进扬州的花街柳巷的。可是我看姑娘这一身装扮,好象是从宫里边逃出来的吧。” 我听着她絮絮地说,脑子里除了晕眩,是一团乱麻,昏天黑地。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想了想,气若游丝地告诉她:“霓裳。” 是的,霓裳,除了这两个字,过往的一切我统统忘记了。我很努力地要想起些什么,却是一触动往事的弦,便觉得头痛欲裂。 她看我难过,便说自己叫若菱,她说以后我们可以姐妹相称,不分彼此。我点头,不断叨念着自己的名字,霓裳,霓裳。心一阵阵地疼,仿佛有什么被割离出来,譬如,名字,记忆,或者某年某月的某个人。 如今,我便只有这霓裳两个字了。 我与若菱都被送入了扬州最大的妓院,风月楼。我有一身精湛的舞艺,而若菱凭着她娇好的容貌,很快,我们便不再是任人欺凌的弱质女子。我穿着那些华美的衣裳,涂上厚重的脂粉,日夜逐舞征歌,人前卖笑。若菱说她喜欢这样的生活,有世间男子的追捧,轻易便能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我虽不喜欢,但却安于这样的现状。那似乎是我许久不曾有过的安定感觉。 但我仍在夜里做一些断续离奇的梦,有高高的城墙,荒芜的庭院,我在夜色里起舞,有看不清面容的男子,自斟自饮,不时为我鼓掌。但我又会在突然之间坠入血红色的湖泊,越是挣扎,就越是往下沉,仿佛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而当有人将我从湖面上救起,我的梦便结束了。 反复过很多次,梦的内容一成不变。而我脑中的迷雾,似乎也在逐渐散开。 每每听到南唐二字,我总是关切,我想,那必定是和我有关的。 扬州素来是春风十里的繁华,这风月楼,藏于茫茫的青砖舍瓦之中,却是宾客盈门,每到华灯初上的时候,出入更是频繁。 八月十五日,月明如镜,圆如盘。若菱来敲我的房门,神色诡秘,她拉我的手,说:“今晚咱们不见客了,这扬州城最隆重的花灯会,一年才一次,错过了可惜。霓裳,我们去放河灯吧。” 我故意笑她:“就你那点心事,九天神佛都被你唠叨透了,哪里还用再许什么愿呢。”若菱撇着嘴:“早知道你是不会去的,人月两团圆,你是要等你那白面书生的,对么?”我心里轻轻一阵抽搐,想起那个叫青芜的男子,总是会生出难以名状的奇怪感觉,仿佛是旧相识。 还记得青芜第一次来风月楼,鬓影衣香中两道目光不期而遇,我们彼此点头,微笑,没有声色场所的虚佞与谄媚,只当对方是擦肩的路人,忽然就像心底铺上一层柔软的絮,我一时怔忡,久久不能忘怀。我知道青芜必定是与我记忆中的某个影象重合的,熟悉与亲切,来自他,却时时刻刻令我挂念着别的男子。尽管我始终不能记起我挂念的究竟是谁,但看到青芜,我浮萍一样的心才会更加踏实。 若菱的一句话,让我走了神,清醒过来,她已经不在我房里。若菱一直都是骄矜固执的女子,认定了便不会轻易更改。这一夜我在楼上徘徊,偶尔陪相熟的客人喝一杯酒,或者跳上一段驾轻就熟的舞蹈,博众人一笑。直到若菱回来,夜已深沉,酒欢过半,喧闹的大堂开始逐渐安静,青芜却没有来,我便像少了一根骨头,体内空空荡荡的。 只是这等待的滋味我觉得异常熟悉,似乎在此之前,等待已经成了我的宿命。 后来若菱告诉我,她在花灯上邂逅了一个阮姓的男子,金陵人士,看上去虽然寒碜,甚至有落魄的模样,但她喜欢,她看他的第一眼,就被他眉宇间的英气所逼。她说:“霓裳,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那阮集安竟也认识单青芜。” 我问她:“你如何知道?” 她得意地笑:“谁让你那晚不跟我去赏花灯了,原来那天晚上单青芜一直和阮集安在一起。”说到这里,若菱顿了顿,拧下盘子里的一颗葡萄扔进嘴里,才接着说:“只是他们看上去有些奇怪。” 我不解地盯着她:“为什么?” “若说是好友,似乎又生疏了点;但如果不是,单青芜却又好象很了解阮集安。” “那么,说不定是仇敌呢。”我面上的表情略带戏谑:“这世上最了解你的,往往不是你的亲人或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有时,连你自己对自己的了解,也不及他。” 若菱哑然,神情惊愕地看着我。我想我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话说完,自己也僵在那里,盯着镜中女子冰凉的神态发呆。 “霓裳,”若菱叫我:“你似乎有很多心事。”我吐了一口气,皱着眉,我最大的困扰便是那些反复的梦境,以及我丢失的记忆。我说:“若菱,别人的事,我们无须过问,出去吧,不然客人又得催了。” 两天后,青芜到风月楼来,神色凝重。他在我房里喝了一杯又一杯的酒,几乎不开口说话。我问他怎么了。他先是叹气,后摇头,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我表兄死了。” 我猛然想到若菱,还有她口中的阮相公,心里发憷,问:“你表兄是何人,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 青芜张了嘴,似是欲言又止的模样,又喝了两杯酒,才说:“霓裳,为我跳支舞吧。” 我默许。水袖扬起来的时候,我看到青芜端着酒杯,仰面一饮而尽,白皙的皮肤凝重的面色,还有眉间的一股阴郁,我的脑子里霎时间浑浊不堪,眼前发黑,人便昏沉沉地倒了下去。 醒来,青芜已经离开。我的额头上搭着湿毛巾,若菱坐在窗前,弹着手里的古筝,抬头看我一眼,低低地说一句,你醒了。又继续拨弄琴弦。面色冰冷。神情呆滞。 “若菱,”我起身走过去:“我昏迷了多久?” “一天一夜,”她说:“这样长的时间,足够我去一趟单府,再回来。” “你都知道了?” 若菱点头,琴声哀惋。 “不过一面之缘,你竟然对他如此……” “难道,我们这样的青楼女子,就注定没有一个安身之所?”若菱的眼泪滴在琴弦上,弦断了,发出刺耳的声响。我第一次见她流泪,没想到是为了一个男子。想起她曾戏谑地说,世间男儿皆薄性,我就是乐意看他们千金买笑的丑态。而现在才知道,原来女子是注定堪不破一个情字的,任她烟视媚行冷傲骄矜,也会渴望一个相爱之人,和一处安定的归宿。 若菱哭了彻夜,第二天却又像没事人似的,穿梭于觥筹之间,笑靥如花。我知道我并不曾真正懂她,一直以来我最在乎的只有我自己。我想寻找我的过去,所以才对青芜产生了一种依赖,我希望可以通过他看清楚我脑子里那个模糊的影象。 那段时间青芜频繁地出入风月楼,与我饮酒谈笑。若菱偶尔也会来,她抚琴,我跳舞,但我总觉得青芜满足的神态间,隐藏了更为深挚的忧虑。那将息未息的惆怅,说不出,全都郁结在心里。 很长一段时间过后,才从别人的口中得知,晋王李景遂,在前往洪州的途中被其下属袁从范毒害。来风月楼的客人原本很少谈论政事,是以隔了一个多月我才听人提起。那晚他们地议论,李景遂、皇太弟……这些字眼萦绕着我,我的舞步莫名地凌乱起来。 又是一夜,掉入恍惚的梦境之中。 清晨,黎明还在末梢,有着雾气渐弥的浑浊光线。大街上一阵喧闹,凌厉的呵斥声伴随着急急的马蹄。我走到窗前,一队人马已经走远,隐约可以看见他们光鲜的衣着,为首之人想必非富则贵。 我习惯了在每个月的初七到庙里进香,当我看见那个紫带青衫的男子,忽然间心头有一阵极为强烈的不安的感觉。他没有看见我,彼时他正同一干随从从寺院门口经过。他微微仰着的头,那一抹孤傲,一份冷凝,以及眼中泄露出的勃勃的野心,都在我看他的那一个瞬间刺入我的心脏。我后退,手肘撞到硬邦邦的墙壁,我却忍了疼,不敢出一点声音,好象是怕被他发现。 是夜,青芜来找我,看上去颇为慌张。他问我:“霓裳,你可愿意跟我离开这里?” 我愕然:“青芜,为何突然要走?” 青芜似有难言之隐,吞吞吐吐半天回不出一句话,只是说:“霓裳,我必须走。” 我叹息:“你走,又何必要求我跟你一起。” 我知道自己这话很绝情,青芜的眼神里瞬间布满了哀伤,以及不可遏抑的怨怼。“霓裳,我以为你应该明白我对你的心意,我以为,你也是跟我一样的。” 是的,青芜,我也以为。只是,你这样突然出现,突然说要带我离开扬州,我才明白,你不是那个让我奋不顾身的人。我无法跟你走。 青芜悻悻地拂袖而去。 没几日,满街都张贴了告示。风月楼的姑娘慌慌张张地议论着,那告示上要通缉之人竟是单青芜!她们冷眼看我,都说单青芜是我的常客,若是有麻烦,不要连累了风月楼才是。我讪笑,但其实内心无比惶恐,总有说不清的预感盘旋着,尽管青芜已经离开了扬州城,但事情究竟会就此终了,我一想起,心中便极为忐忑。 尔后,单家被抄,一家老小五十几口人全数流放。惟有青芜在逃,官府的告示被雨淋湿了被风吹烂了,但始终没有撤去。衙门差人来传我问话,公堂上我反复说的只有那句话:“我不知道单青芜的去向。” 我是的确不知道,但即使我知道,我也不会说出来。姑且不论我是否相信青芜会杀害自己的表兄,我心中的另一个疑窦,已经足够叫我不敢轻举妄动。阮集安分明已经死去多时,之前单家的人异口同声,说他是顽疾缠身,以至暴毙。何以官府又会突然重审此案,而且查办得如此严格? 并且,我也是如今才知道,那阮集安是三年前被朝廷罢免的官员,在扬州颇有点势力。他原是工部侍郎李徵古的门生,而这李徵古,对曾经的燕王,也就是当今太子李弘冀,鞍前马后言听计从。 不知道,是事情越来越复杂,还是我的思绪越发紊乱。从衙门出来,我的身体里仿佛有一处不可控制的角落,逼着我不断地叨念。 李弘冀。 李弘冀。 …… 当晚,我在风月楼,再次见到了那个让我心绪不宁的男子。紫带青衫,腰间一块翡翠的玉珏,连鞋底都镶着金边。我躲在房里不敢出门,老鸨来催,我只推说自己身体不适。她走后若菱来看我,说:“此等身份的客人整个扬州只怕也没有几个,你不出去,岂不是错失了大好的机会。” 我懒洋洋地回答:“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机会。” 若菱摸摸我的额头:“难道真是病了,说话都像没力气似的。” 我推开她:“好姐姐,你赶紧下去吧,机会可不是常有的。” 若菱忽而又惆怅起来,她说:“我要是能像你这样,对什么都不争不抢的,也许我会很开心。” 我还想说什么,若菱却已经转身走了出去。楼下依旧是笙箫齐鸣,丝竹管弦之音催得人昏昏欲睡。恍惚间我又梦到了高耸的城楼,像环着一座宫殿。楼头有一个男子的身影,颀长。他迎风而立,像在眺望着什么,但我看不清他的容貌。忽然间狂风大作,他倏而便消失了踪影,我想喊,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喊不出声音。我只觉得身子往下一沉,人便猛然惊醒了。浑身都是汗。 这个时候我听到隔壁若菱的房间传来细微的声响,楼下的客人们依旧在寻欢作乐,我还能隐约听到若菱的笑声。 那么,她房里的声音又是从何而来? 我忍不住好奇,蹑手蹑脚地走了出来,悄悄推开若菱的房门,刚跨进去一步,只觉得背后有一个黑色的影子覆盖上来,随即又有一只手狠狠地捂住了我的嘴巴。我挣扎,那只手的用力明显地减小,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霓裳。” 连续几天,那个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子都会到风月楼寻欢,他的骄横跋扈,让不少客人都对其敬而远之。老鸨总是来敲我的门,我始终以抱病为由,未曾露面。 风月楼有山雨欲来的征兆,那些天,我听见楼下的琴箫歌舞声音,就觉得心头堵得慌,耳畔仿佛有烈火在燃烧,面前却又似涌过来一阵一阵的潮水,淹没我,在我的周围还开着妖艳的血红色花朵,我口里有鲜血溢出,每溅上一滴,那些花儿便盛大一成,潮水也更逼近,烈火更凶猛,我昏沉沉地躺在中间,不知所措。 若菱过来看我,担心我真是病得不轻。我说:“我还好,脑子还清醒,不会出现幻觉。”她听出了我话中带刺,惊讶地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关于单青芜,你难道不想给我一个解释?” 若菱的脸色骤变,阴沉,紧张,她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也没想到,当日我在若菱的房中发现的男子,竟然是我以为已经逃离扬州的单青芜。当时,他很沮丧,他说,他那天来找过我之后,刚离开风月楼就碰上了官差,幸而有若菱帮他逃过了追捕。于是,他就一直躲在风月楼。 我暗笑,说:“那官府的刘大人,隔三差五便到风月楼来听你唱小曲,他如果知道他要追捕的逃犯是被他的心肝宝贝给窝藏了,必定要气得七窍生烟。” 若菱有点恼了,说:“我要不是看在你的份上,才不会救这个杀人犯呢。” 我心中早有狐疑,正好顺着她的杀人犯三个字,问她:“就算你当初救他是为了我,但很快官府便出了告示,我想你不会不知道,是他杀了阮集安,你为何又不把他交出去,为阮集安报仇?” 若菱斜觑我:“你就是为了这个,与我生分?” 我黯然摇头:“若菱,我不希望你做什么事都瞒着我,我怕你因此惹祸上身你知不知道。” 若菱转过身去,窗外的光线落在她身上,她的背影单薄了不少。她说:“霓裳,如果我告诉你,我爱上了他,你信么?” “可是,以他现在的处境,纸包不住火,你会有麻烦的。” “我不像你,凡事瞻前顾后,我只知道我如果不收留他,整个扬州城,他再没有可以容身的地方。” “那阮集安呢?你不想为他报仇?” “说到底,你仍在怀疑我,”若菱拂袖:“区区一个阮集安,我与他不过一面之缘,就算当初我对他再是挂念,也早该事过境迁了,人人都说风尘中的女子天性凉薄,霓裳,你应该明白。”说完,她仰着头讪讪地笑。 我不再与她争论,但我确实不敢轻易就信了若菱的那番话,那是一段多么蹩脚的台词,漏洞百出。或许,我跟她一样,我们的所做所言,前后并不一致。 女子的心,细如发丝,而且总是嬗变。仿佛之前我担心青芜的安危,但当他出现在若菱的房中,我心中忽然冒出一股莫名的酸涩与嫉妒。我知道我不爱青芜,但我们之间长久的相处,以及他信誓旦旦地说希望同我厮守,都让我的一颗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便因此将他归属为自己的东西,就好比一枚发钗,当我失去他,又赫然发现他出现在另一个女子的香闺,心里总是有尴尬和怨怼的。于是,一面怀疑若菱此举的用意,又一面担心她会惹祸上身,再夹着埋怨和嫉妒,说起话来,难免就参差了。 那么,若菱呢?照她所言,她已经不在乎区区一个阮集安,她是风尘的女子有一颗凉薄之心,可她偏偏又摆出一副为了青芜甘愿殒命的姿态。这样矛盾,叫我如何说服自己不去担心呢? 想起若菱说的,我凡事总要瞻前顾后,仿佛有排除不尽的顾虑,事情到了我手里,简单也会变得复杂。我长叹了一声,自言自语:“但愿这场风波能够很快就过去……” 傍晚,老鸨来敲我的房门,说楼下有客人指名要我以歌舞助兴。我懒洋洋地躺在睡榻上,说:“你找别的姑娘代替我,有何不可?”她的脸色阴沉,话语间不无嘲讽:“如今这风月楼究竟是谁做主了?我反倒要对你低声下气的!你若不出去,客人怪罪下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正要还口,房门却砰的一下被推开了,传来男子说话的声音:“霓裳姑娘既然抱恙,在下便亲自来看看,有什么可效劳的,姑娘尽管开口。”我循声望去,又是那衣着华丽眉目尖锐的男子,只觉得心猛然一颤,额头上竟然渗出冷汗来。 我说:“我没事,不劳公子费心。” 他抬手示意老鸨退下,老鸨瞥我一眼,点头,对他的态度倒是恭敬。随后屋子里只剩下我跟他,空气闷得似要令人窒息,他一步一步走进,我便越发紧张。他说:“你竟然逃到了这里。” “逃?”我半晌无言,盯着他,忽然有些激动:“你认识我对不对?你告诉我,我是谁?” 他拂袖,转过身去:“少在我面前做戏。” 我讪笑:“我若知道自己是谁,便不至于在这烟花之地倚楼卖笑了。” 他目光凌厉地盯着我,问:“你可还记得我是谁?”我摇头。他又问:“那么,从嘉呢?” “从嘉?从嘉!”我叨念着,却觉得脑子疼得厉害,像被一股巨大的引力吸住了,挪不动身子,脊背寒凉,突然眼前就只剩一片漆黑的幕布,像上次一样,我昏倒在地。 在梦里我看见一个羽扇纶巾的男子,饮着酒,温柔的目光投到我的身上。我便在他面前翩跹起舞,舞姿优雅,我的面上却带着难以释放的哀伤。恍惚觉得,他应该叫做从嘉。 醒过来的时候,那男子还没有离开,研了墨,在纸上写写画画。大街上传来五声更鼓响,窗外无星无月,光线暗得有些怕人,案上的烛台被风吹得摇摇晃晃,他冰冷的轮廓忽明忽灭,像一尊机关重重的石刻。 “从嘉,你是从嘉吗?”我缓缓地走过去,抓着他的手臂。 他不动声色,继续挥着手中的笔。我看见纸上写了一阙词: “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无限恨,倚阑干。” 是了,我想起,从嘉是最爱词曲歌赋的,那些愁肠百结的句子,他总要反复吟诵。可是,可是从嘉究竟是什么模样,他与我,又是怎样的关系呢?我不由得再次抓紧了他的胳膊,用一种近乎哀求的语气,问:“告诉我,你是不是从嘉?” 他笑得很牵强,他说:“你叫妤,原本是安定公最宠爱的舞伎。而我,是当今太子李弘冀。” “我叫——妤?”我嗫嚅着,并没有因为他表露出身份而让自己双膝跪地,做出卑贱的谄媚姿态,我只是想要知道更多,关于我,从嘉,以及他。 他说:“从嘉就是安定公,是你最爱的男人,也是我的眼中钉肉中刺,我屡屡要暗害他,始终不得逞,你从一开始便预料到,我会是他最大的威胁,你时刻提醒着他,最后还为了不连累他,逃离皇宫……” 他絮絮地说,黎明前的黑暗很逼仄,我没有发出一点响动,仿佛是怕惊扰了自己的过往。我没有想过去判断他所讲的到底是真是假,但我却觉得那一切都是可信的。他虽然是一个令我畏惧的男子,眼中有暴戾,有杀气,有狼子野心,有望不穿的深邃,可是他丝毫不掩藏,他的真实,反倒让我慢慢地安下心来。 天明,弘冀离开,他说:“我还会再来看你。”我还想问他,我逃离皇宫以后,那伪造的密函有没有对从嘉构成威胁,他如今到底怎么样了,可弘冀连说一句再会都冰冷而决绝,叫人望而生畏。这疑问,便被他的一个转身挡了回来。我看着他的背影,怅然兴叹。 目光收回来,发现旁边的门半掩着,若菱在门缝里看我,神色间有异样。我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冷战。 当晚,弘冀仍然来,风月楼一大半的姑娘都簇拥着他,若菱与她最近,频频为他斟酒,他却目光定定地看着我,我在水榭中间的莲台上起舞。末了,他仍然到我的房里,讲一些他所知的我的过往。我问他:“我逃出宫以后,从嘉怎样了?你利用我来陷害他,可有成功?” 他竟然笑了,涟漪一般,在他的脸上,自嘴角向眉目和鬓角扩散,没想到,会让我觉得亲切,并且温暖。我问他因何要笑,他说:“当一个人很客套地问自己的敌人,陷害自己可有成功,你不觉得有趣么?” 我哭笑不得。 弘冀继续说:“我原本是想,有六皇弟的令牌以及他的侍婢,密函一事他必定难脱干系。可是你一走,我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皇宫是一处可以颠倒黑白的地方,而父皇有意偏袒他,众大臣也不相信他那样斯文羸弱的外表下会有如此野心,事情便只是掀起了一阵风波,最后不了了之了。” 我听他这样说,总算舒了一口气,问:“你很失望?” 他点头,又摇头:“我早知道这样的方法根本没有太大的效用,顶多只是给从嘉抹黑。但我也知道,我不会让你因此送命,我会救你,多救一次,你对我的感激便会深一层。” “但你说,我爱的是从嘉。你利用我来陷害他,你以为,我还会对你感激么?” 弘冀很骄傲也很笃定地看着我,说:“你始终是一个女子。” 我的心顿时软下去。他说得没错,我始终是一个女子,我想起若菱,情爱二字在我们的心中,究竟有多少的分量,我原以为我会为之赴汤蹈火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但我却越发地从自己身上,以及周遭的女子身上,看到了我们的孤立与煎熬。 “我想我当初对从嘉的爱一定很深,所以才有勇气轻生。” “但你有没有想过,你之所以要悬梁,是否还有别的原因,诸如,你厌倦了甚至害怕了孤独凄苦的生活。”他仍然不断地反驳我。其实,他不必说,我也有这样的狐疑。我已经忘记了太多,我所记得的不过是几个名字,和一些模糊的影象,就连我曾经深爱从嘉的感觉,我也抓不住了。 我只是不愿意在弘冀面前示弱。 “你已经成了太子,你得到的已经足够多。” “人总是贪婪的。” “齐王李景达是你故意让他来拦截我的?” “是的,我不能亲自出面,而他一直希望他日我登基为王,能分到一杯羹。” “晋王李景遂的死,可与你有关?” “你应该听说了,是袁从范下的毒。” 三问三答。我不再发话。又是浓黑如墨的深夜,更夫的梆子敲了三下。他说:“我该走了。”风月楼安静下来,他的步子落在地板上,能够清楚地听到,一下,又一下。 若菱的房门仍然是虚掩的。我忽然想到了青芜。每日每夜都被困在巴掌大的屋子里,不晓得他这些日子可好。弘冀一来,我几乎要忘却了身边所有的人事。 那天,老鸨拿着一张花笺,发帖人是城南一姓柳的员外,要我出场,为他的寿宴跳舞助兴。我走时若菱不在风月楼,我穿了鹅黄的缎子,白色纱裙,推开她的房门,屋内空荡荡的,青芜也不在。一路上我坐在轿里始终觉得忐忑,闭上眼睛,定了定神,不一会儿便到了柳家的大门外。 来开门的是一个满脸皱纹身形佝偻的老者,他领我进门,我才发现这柳家的园子看起来竟然很荒芜,杂草丛生,假山石都七零八落地散了一地。 我问那老者:“柳员外不是七十大寿么?何以这样冷清?” 那老者回答:“我们家员外不喜欢热闹。” 我只觉得有阴森的风扑面而来,那老者佝偻的背影让我放慢了脚步,我怕得连寒毛都竖起来了。 金陵的皇城,琉璃珠玉旷世繁华。尽管民间的谣传风风雨雨,南唐依然没有一丝衰败的迹象。 我又回到这里了。 弘冀告诉我,我是属于这里的。我没有怀疑过他的说话,因为他所讲的一切就像我的血脉一般,我听进去,便觉得它们都融合于我的全身,无一处不顺畅,我便知道,那些事情,是真的。 我属于这里,这里有被我遗忘了的过去。但我只觉得亲切。 又畏惧。 在扬州发生的事是这样的。 出帖子要我在寿宴上跳舞的柳姓员外,是个莫须有的人。而导致这一切的原因,仅仅是嫉妒。 要与我姐妹相称的女子嫉妒我。于是陷害我。她叫若菱。 走时,我的心全灰了。伤个彻底。 首先,若菱收留青芜,但心中一直有阴影。青芜曾爱我很深。 而后,若菱结识了弘冀,彼时除了我,弘冀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表露身份。但若菱看他那气魄,一掷千金,她便以为,这个男子是可以救她于水火的,甚至,比青芜更有可能带她脱离这风月场所。 她也许爱他,也许是爱他能赐予她的锦绣前程。 我们这样的女子,头顶若有云翳,在世人看来也是刻上了爱慕虚荣的字眼。但事到如今我仍然不愿以此来评价若菱,因了弘冀的那句话,我们始终不过是女子,谁甘愿风尘沦落出卖声色,谁都有厌倦的时候。 阮集安,单青芜,还有弘冀,若菱可以全都爱,也可以全都不爱。谁能带她出苦海,给她一处安身之所,他就是她的心头肉。 我于是明白了她所有的矛盾的言行,慌乱的举措。她要的只是归宿。 并且,这归宿应该越堂皇越好。 在弘冀发现我以前,他与若菱有过数夜的缠绵,情欲的欢好,温存之际耳鬓厮磨,他许了她数不清的美好诺言。 在弘冀发现我以后,若菱觉得,她的美梦都成了幻影。 她一次次地投入,却一次次地扑空。青芜和弘冀,都是因为我的存在而将她疏远。她不得不憎恨我。 所以,她虚构了柳员外,等我到了那处荒僻的宅子,她事先安置在大厅里的迷魂香便起了作用。我昏迷之后醒来,与青芜同在扬州县衙的大堂上。 他们给我的罪名是窝藏人犯,并与之私下会面无媒苟合。我冷冷地一句大人您别忘了我是个妓女,大人自己也是我们风月楼的常客,将公堂上的县官气得脸红脖子粗。 我以为拿出伪造的花笺,至少能说明我是被人诬陷,可花笺在最关键的时候不见了,当日递花笺给我的老鸨,也战战兢兢地说根本没有柳员外这回事。她被若菱收买,我棋差一招。 我和青芜被押进大牢,他将很快被处斩,我也不知自己会得到怎样的惩罚。我问过青芜,他说当日是若菱告诉他,一切已经布置妥当,他可以自南边的城门出逃,殊不知,若菱半途被人掳劫,他跟着匪人追踪到一处偏僻的宅院,却看见我昏倒在地。最后,依然是那迷魂香,他不省人事。 夜半,青芜被带出县衙的大牢,我不知道以后还发生了什么,直到弘冀表露了身份命令县官将我赦免,我仍然没有再见到青芜。 弘冀要带我回宫。在风月楼,我看见了黯然失色的若菱。她将她所做的一切毫无隐瞒地告诉我,她说:“你赢了。” “若菱,你想离开这里,我可以让弘冀替你赎身。” “离开了,我无依无靠又能去哪里?这都是天意,都是命。”她的眼神凄迷而绝望,仿佛瞬间苍老了许多,那情景,我想我终生都不会忘。 扬州的事情便这样结束了。 我回到金陵的皇城。没有什么人知道。弘冀给了我新的身份,她的近身侍女,他教我在外要低着头,不能有任何引人注目的举动,而事实上,我成天都在太子的东宫,不曾外出半步。 在东宫要藏一个人很容易,因为这个太子是那样的不可一世。 我问弘冀:“你为何会到扬州?”他用叹息的语调反问我:“妤,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瞒不过你?”我告诉他,女子生性多疑。 他说:“我到扬州是为了追查一个人的下落。” 我说:“是谁?” 他说:“袁从范。” 我说:“不过是一个钦犯,要你亲自出马?” 他说:“你想说,既然我亲自出马,事情一定不是表面上看来那样简单?” 我说:“我知道你不会对我有隐瞒。” 他说:“是我收买了袁从范,对三皇叔下毒。” 我说:“所以你要杀他灭口,以绝后患?” 他说:“是的,我一时大意,才让他逃脱。” 我说:“那你在扬州可有找到他?” 他说:“原本找到了,却被人救走。” 我说:“阮集安和单青芜都跟这件事情有关?” 他说:“不错,阮集安是李徽古的门生,在朝为官时,与袁从范有很深的交情。袁从范本来是想找他帮忙,阮集安却为了邀功,将他的行踪密报了朝廷。” 我说:“那单青芜呢?” 他说:“那不过是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书呆子,当袁从范知道阮集安出卖了他,他便正好利用单青芜的弱点,令他误杀了阮集安。” 我说:“你最后还是没有找到袁从范?” 他说:“不,他一直躲在扬州城外的大觉寺。” 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说:“单青芜告诉我的?” 我说:“那天晚上,派人将他带出大牢的,是你?” 他说:“是的。所以他被我逼问,不得不说出袁从范的藏身之所。” 我说:“不可能,青芜既然救了他,无论他是否清楚袁从范的所作所为,他起码不会像他表兄一样再次出卖他。” 他说:“因为我告诉单青芜,可以用一个钦犯,来交换一个窝藏逃犯之人的性命。” 这一问一答,我的语速不断地加快,到这里,却戛然而止,像被什么卡住了喉头。良久,听到弘冀不无嘲讽的声音:“英雄难过美人关。” 我呢喃:“原来我的性命,竟是青芜放弃了他做人的原则,交换得来。他当时一定很难过。” 我没有再问弘冀是怎样处置他,我想我如果知道他死了,我会很难过,但活着对他而言,也未必好过。既然生死都不是开心的事情,倒不如留一片空白,让我记得他曾经殷切而真挚的模样,他问我,是否愿意随他走。 扬州的事情,到这里才是真的结束了。 江南的冬天近了,金陵城略显凋敝。我在东宫不断地穿行,企图寻找我丢在这里的残缺的记忆。可是,我脑子里所记得的,除了扬州,便只有弘冀硬生生塞给我的那些旧事。它们虽然在我的身体里畅通无阻,但始终不能与我的血脉融为一体。 并且,我也越来越强烈地想要知道,从嘉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男子。 那一天,弘冀说国主设宴,款待大周皇帝派来的使节。我偷偷地扮成太监的模样,混入弘冀的一班随从里,低着头,拳头握得很紧。 我只是想借此机会看看那个叫从嘉的男子。 当晚,他只是穿着对襟的阔袖衣衫,月白,腰间挂着一块翠绿的玉。若不是有人恭身向他问安,鬓影衣香觥筹交错,我是很难将他辨认出来的。弘冀似是想故意刁难他,先是在皇上面前好好地夸赞了一番,再提出即兴赋诗,从嘉有些窘迫,那模样像极了一个受到委屈的小孩。 最后,从嘉逆着皇上的雅兴,终于还是推搪了,说:“儿臣才疏学浅,还望父皇恕罪。”尔后他趁着众人酒意酣畅,偷偷出了大殿。我暗中尾随。在御花园的小桥上,从嘉停下了步子。夜色中他的身影看起来有点凄迷,委顿的,像失了水的草。 然后,他开始絮絮地自言自语:“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语罢,叹息。 从嘉有他的精明之处,他并非不能即兴赋诗,而是他这些语句太过小气,纠缠于男女私情,与其说出来遭众人笑话,不如推却了,也好让弘冀的刁难得逞,于他而言,或者算是一举两得了。 可是我的思维在这里忽然顿住。从嘉的词,就像方才的酒宴那样酣畅。词中的樱桃丁香,喜气洋洋,那么,必定是有人向他“微露丁香颗”,为他唱“一曲清歌”的。弘冀曾说,我与从嘉情意相投,如鸾鸟凤凰,但我既然不在从嘉身边,他又怎能够没有半点哀伤或者沮丧! 我深思恍惚地走回了东宫,推开门,有一个冰冷的声音,在没有掌灯的宫殿里飘荡:“你终于回来了。” 是弘冀。 他早就知道我混在随行的太监里,宴会上我一直站在他的背后,以及我悄然离开,去了哪里,他都一清二楚。他说:“从嘉很爱你,但那已经成为过去,你现在应该专心地留在我身边。” 我没有点头。但心知自己无力反驳他的说话。 戊午十一月,己亥,唐主命令知枢密院殷崇义起草诏书公布宋齐丘、陈觉、李徵古的罪行,宋齐丘被迫返归九华山旧日隐居之地;陈觉被贬谪授于国子博士,送往宣州安置;李徵古则被削夺了官职爵位,赐自尽。 那几日,小雪。弘冀眼见受贬谪的皆是自己的党羽,懊恼且愤恨不已。他令我在黄金打造的莲花座上不断地跳舞,太子的宫殿彻夜笙歌。 弘冀喝得酩酊,开始砸他面前的杯盘。 杯盘狼藉。 他谴退了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只留下我和他。 园子里雾气弥漫,寒意浸透了窗户,殿内很安静,莲台金灿灿。 他指着我,面目有些狰狞,他说:“你跳,不停地跳。” 我跳得眼泪都下来。 忽然听见一声划破夜空的惊呼:“霓裳。”我僵在那里。 竟然是从嘉。 他奔过来,白色的衣裳比月光还亮。“霓裳。霓裳。”从嘉望着我,很幽怨,他说:“我找了你好久。” 我不敢说话,我看见弘冀蹒跚着走过来,到从嘉面前,醉眼迷离,但依旧凛冽得像一把刀:“你来我的寝宫做什么?” 从嘉如梦初醒,说:“我听见这里的乐音。” 弘冀冷笑,指着我,说:“窅娘,我们该休息了。” 窅娘是弘冀给我的名字,与霓裳不同,这并非专属于他,他要身边所有的人都这样叫我,这是他赋予我的新生。 从嘉看向我,眉目间欲说还休的柔软,几乎要将我融化。 而我却在弘冀的背后,噤若寒蝉。 那个晚上,我被从嘉的眼神缠绕,战战兢兢,我问弘冀:“从嘉不爱我了吗?真的一点都不爱了吗?” 我得到弘冀一个响亮的巴掌。 那个晚上,我在反复地噩梦中想起了所有的过往,眼泪滴在弘冀赤裸的肌肤上,我听见了奇怪的声响,像天空皴裂之后一块一块掉下来,又像自己的骨骼被一条一条拆开,啃嗜,尔后腐化成泥。 我像一颗蒜瓣,被弘冀剥开了层层的衣衫。他说:“你是窅娘。你是我的。” 当黎明的第一道光线射入我潮湿的眼睛,皇宫不一样了,我的记忆不一样了,弘冀、从嘉,都不一样了。 我恢复了所有的记忆。 却失去了我一直为从嘉好生保留的那份珍贵。 我纤尘不染的身体。 她在一个滴露如泣的黎明,用清醒的语言告诉我,她从此属于弘冀。 一个我曾经又恨又怕却照顾我周全令我不知该如何对待的喜怒无常的男子。 弘冀不在的时候,我去了东宫那处荒僻的宅院。那里有我最萧索的锦瑟年华,我曾在那里对着从嘉哭过笑过,他执我的手,他浓墨重彩的深切表情,他把酒我起舞,还有他的短章绝句,所有的所有是那样凌乱不堪,我一一追忆,痛且淡定。我知道,回不去了。 可是就在这样的时候,我泪湿的眼眶里出现了一个男子的身影。看上去和我一样,有些微的憔悴和痛楚。我疑心是自己的幻觉,却听到他喊:“霓裳。”我拔腿便跑。呼呼的风声在耳边做响。但我其实骗不了自己,我并非真舍得对他避而不见,所以我只是在方寸大小的园子里跑了个圈,最后像花瓣一样落进他怀里。 “从嘉……” “霓裳……” 无语凝噎。 然后从嘉吻我。一直以来他都对我礼遇有佳,莫说占有,就连亲吻他都怕是对我的亵渎,而此刻他狠狠地抱着我,那样激烈,仿佛要将我整个人吞下。有湿热的泪水在彼此唇舌之间流转,不晓得是谁在哭,也不晓得这一吻是否可以到达永恒。 我的身子软下去。我跌坐在地上。 我不配再得到从嘉的任何。 从嘉心有不甘,我却满目创痍:“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再是你的霓裳。我叫窅娘。” “霓裳,告诉我,这些日子你都去了哪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日复一日。 我与从嘉彻底断了往来。我不出东宫,他也不再偷偷地来找我。围城里的天,始终阴霾。 那些断肠的诗句,我将它们一一抄录,叠放在紫檀木的匣子里,或许这就是我与从嘉之间唯一的剩余。 “庭前春红逐英尽,舞态徘徊,细雨霏微,不放双眉时暂开。绿窗冷静芳音断,香印成灰,可奈情怀,欲睡朦胧入梦来。” 然而我却清楚,任是他的运笔如何忧伤,神态如何哀惋,我已倦怠。 弘冀虽然经常为了宫里争宠斗狠的事而烦恼,也免不了对我呼呼喝喝,但也确实践行他的诺言,护我周全。就连那不可一世的太子妃,也未曾伤我分毫。 岁末,有跟我做同样打扮的宫女来,说太子妃召见。我战战兢兢地去了,看见柳眉凤眼体态丰腴的女子,周身镶金嵌玉,嘴角的一颗黑痣,稍一牵动,显得妖媚至极。我见她的次数并不多,最近的一次,我望着不知哪里来的风筝发呆,她走到我面前,我却忘了要下跪请安。她的贴身侍女叱责我,却被她喝止,她笑着赞我的容貌,问我为何出神,我指了指天上的风筝,跪下来说请太子妃恕罪。她走后我仍盯着那风筝迟迟不愿将视线挪开。我想我是同风筝一样的,拴着线,风再大,飞得再高,我始终逃不了。但不知那掌线之人,究竟是弘冀还是从嘉,又或者,是那不可抗拒的命运。 将思绪收回来,我听到太子妃说:“由今日起,你便跟着我。”我吓得头皮发麻,只求弘冀能突然出现解了这个围,长久以来他是救我于水火的那个人,很多时候我对周遭的一切充满了惊惧和惶恐,惟有弘冀,让我一想到就心生安定。可是这一次,我就站在太子妃身边,她说没有她的命令我半步也不准离开,弘冀没有来,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是否还能像此前那样安然地度过每一天。 半个月以后我才晓得,弘冀出宫办事,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一年半载。我的眼泪滴在手指的伤口上,钻心地疼。那些伤口都是太子妃所赐,半个月来,她不断地寻着借口打骂我,甚至用小刀在我的胸口划出一条血淋淋的口子。她捏着我的下巴,骂我小妖精,她说:“你看看你自己,多恶心,连太子都会被你吓跑了……”她那些不堪的话狠狠地刺痛了我的耳膜,我时常梦见自己身处荒野,弘冀站在我面前,目光戏谑而寒冷。 金陵的雪下得最猛烈的那几天,我弄坏了太子妃的金步摇。而事实上我不过是在给她梳头的时候,将步摇小心翼翼地拿在手里,然后,它断成了两截。 我跪在东宫门口的雪地上,只穿了薄薄的一件短袄。不知道跪了多久,天地都开始变色,旋转,我胸口上未能痊愈的伤口被寒冷撕扯,仿佛整个人都要裂开。昏迷之前我看到远处有人影靠近,我张了张嘴,没说出一个字。 醒过来已经是在三天以后,这三天从嘉寸步未曾离开,我不断地发着烧,口里喃喃地说些胡话,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目色浑浊,双眼有些红肿。一股酸涩涌上来,我想哭,想扑进他怀里好好地哭一场,可我更怕,怕太子妃因此再度刁难,我颤巍巍地看着从嘉,说:“你赶紧离开这里……” 从嘉截住我的话:“放心,一切我都安排妥当了。她这几天都陪在母后身边,暂时不会到这里来。” 我想起身,可是手肘刚一用力,胸口撕裂一般地疼。从嘉问我怎么了,我只说没事,慌张地摇头。但伤口就像解除了先前的麻木,重新活跃起来。血渍慢慢地穿透衣衫,从嘉的表情从忧虑变成了惊恐。他张皇焦躁地命人传御医前来,并且坚持要看我的伤口。 我平躺着,从嘉解开我的衣衫。那一刻应有的羞赧或尴尬,我们都找不到了。两个人红着眼死死地望住对方,物是,人非,只剩下痛恨和悲悯,痛恨这些年的苦难,悲悯人事的沧桑。他的泪就一颗一颗砸在我的胸口上,融进血渍里。他不断地说霓裳对不起霓裳对不起,他说:“若早知以后的路会是这样,从一开始我就不该宠你,我宁可你只是最不起眼的舞娘,只要你安然无恙,我宁可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宁可不要你做我的霓裳……” 门忽然开了。太医没有经过通传便很贸然地闯进来。因为他几乎是被人踢进门的,在他的身边,我看到一脸倦容的弘冀。 我和从嘉僵在那里。 后周显德六年,即公元959年。 唐太傅兼中书令楚公宋齐丘至九华山,唐主命锁其第,穴墙给饮食。齐丘叹曰:“吾昔献谋幽让皇帝族于泰州,宜其及此!”乃缢而死。谥曰丑缪。 翰林学士常梦锡与冯延己、魏岑之徒日有争论。久之,罢宣政院,梦锡郁郁不得志,不复预事,纵酒成疾而卒。 弘冀不会听取我的任何一句辩解,或者说,他即使知道我与从嘉的清白,但也要耿耿于怀。晚上,他只是细细地亲吻我身体的每一处,然后躺在我身边安静地睡去。果真应了太子妃的那句话,他不要我了。 那段时间我常听说弘冀百般刁难一干与他意见相左的大臣,从嘉也在其中。没多久,宫外传来宋齐丘的死讯,弘冀大为光火,他说若不是从嘉进言,他也不至于失掉一个帮手。他捏着我的下巴,眼神凌厉得像射出冰冻的寒箭:“你的从嘉,一副与世无争的姿态,连父皇都被他蒙蔽,遇事总要探探他的意见,他就这样一步一步蚕食着我的羽翼,总有一天,他会将我也吞了。” 我揶揄地笑:“从嘉宅心仁厚,一心只为百姓的安乐着想,这正是国主欣赏他的地方。至于宋齐丘是怎样的人,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弘冀冷笑,话语间暗藏杀机:“一个优柔寡断,一个怀有妇人之仁,凭什么享用这大好的江山!倒不如让他们终日吟诗作对,落得清闲,窅娘,你说呢?” 我打了个颤:“这江山早晚是你的。” “可我的耐心正在一点一点消散,再等下去,他说不定连龙椅都送给柴荣了。”弘冀吻着我,一边幽幽地说:“在此之前我以为我最大的敌人是你的从嘉,可事到如今我才明白,我父皇才是我的心头患。窅娘,窅娘你明白吗?” 因他这一席话,我噩梦连连。 没多久,翰林学士常梦锡纵酒成疾而卒,国主悲恸。随即,在常梦锡弥留之时救治他的那位太医也辞官还乡。宫里谣言四起,人人心中都对常梦锡的死持有怀疑。但谁都没有看见弘冀将一箱黄金交给太医的时候,两个人脸上诡异的笑容。 彼时,我在门外,于缝隙中感受到一股阴森邪秽之气。 我将毒药投在酒壶中,用文火,与醇香的佳酿一起,慢慢地温。月色轻柔,我在黄金打造的莲台上翩然起舞,我的脚生来就很小,只有三寸,那样的莲台,她人是根本无法站立的。 有烟花破空而起,照亮这座略显消瘦的皇城。 果真是盛宴一场好殉葬。 我听说今天是蔷的生日。从嘉呵,我想他必定陪在她身边,言笑宴宴,我连他最后一面都不能见到了。惋惜之余我看到弘冀的脸,带着享受的满足的笑意,望着我,斟酒的姿势很像当年的从嘉。 舞罢,我走到弘冀身边,将那壶有毒的酒倒了满杯,他一杯,我一杯,我们同时引颈,慷慨而尽。我以为我必须这样做,才能令弘冀放低对我的戒心。 可是,弘冀说我错了。毒性开始发作的时候,他脸上的肌肉阵阵抽搐,他颤抖着手指指向我,他说:“你与我同饮,是因为你觉得这样做有愧于我。是因为,你爱上了我。” 我佯做得意地笑。可笑容那样牵强,对他的反驳显得虚弱无力。那就话就像狰狞的野兽,盘绕在我的身体里。 “你,爱,上,我,了。” 我不愿追究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不愿承认什么。我想我是曾经很爱很爱从嘉并且应该此生不渝地爱下去,对弘冀我应该敌视并且厌恶,爱上他我会痛恨我自己。 所以,我虚弱地摇头,虚弱地否认,虚弱地说:“不,我不爱你。我杀你是因为不想你一错再错,不想看到你为了皇位加害自己的父亲,更不想你伤害到从嘉。你看,我总是担心从嘉,我是爱他的对不对?”我的嘴角开始渗出殷红的血,一滴一滴落入漆黑的夜。我继续说:“毒害太子的罪名已经足够让我死千次万次,倒不如与你一同了断了,落个全尸……” 终于,弘冀笑了。他耳朵和鼻孔都开始冒出汩汩的血,大片大片,湿了他的衣衫。他说:“窅娘,我为你所做的一切,你到底还是不明白。” 弘冀相信了我的话。终于相信,我不爱他。 我狠狠地哭了。 最后一朵烟花腾空,寂灭。皇城静如死灰。 夜已上浓妆。 宋太祖建隆二年,即公元961年。李煜二十五岁。 二月,立为太子。七月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