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捕》作者:阿迦 第一章 下雨了,月岭城的街道笼罩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偶尔几个行人打着黑色的雨伞在街上走着。和以往一样,这是月岭城极其普通的一天。 “赵老板,今天去店里吗?还是直接回家里?” 司机准时从服装厂接了赵戎,问他接下来去哪儿。 赵戎看了眼手上的腕表,下午四点二十分。 厂里新到了批布料,他刚从厂里出来,那批布料他不太满意,花纹稍乱,触感也不够舒适,用来给城里的太太小姐们做衣裳还不够格,只能用来做中档的普通成衣。 赵戎闭上眼想了一会儿,答道:“还是去店里看看吧……” 虽然他如今大多事都亲力亲为,可是服装厂发展起来后,好像每日也花不了那么多时间。 大川总让他花钱买点乐子,不要每天都把生活放在服装厂上,可是赵戎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说来好笑,以前拼命赚钱是想让那人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如今钱是有了,那人却不在身边了。 雨水打在汽车的玻璃窗上,一滴一滴地炸开,赵戎看着窗外,窗外的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他什么也看不清。 突然“刺啦”一声,汽车甩到了街沿上,赵戎头撞到了一边的玻璃窗上。他捂着胸口,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等冷静下来一看,幸好没出什么事儿,司机年纪有些大了,赵戎问道:“老李?” 老李摆摆手,轻声答道:“哎,对不住了赵老板。大概下雨天路太滑了,路也有些看不清,对面就直接开过来了。” 他的车被人撞到了,老李开得好好的,对面突然开过来一辆白色的小汽车,刮到了车的后视镜,老李只好往街沿上打方向——幸好没伤到路过的行人。 赵戎下了车,对面那辆白色小汽车的车胎前轮瘪下来了。 赵戎打伞走过去,弯着腰敲了敲后座的车门:“你好?” 这是下雨天,街上人少,如果没人管这辆车的话,大概车上的人得一直待在车上。 “没事儿……您先走吧……” 车里传来一个人的声音,好像很难受一样,声音压得很低。 “真没事儿?” “没事儿……您走吧……” 白色汽车看上去情况有一些严重,司机僵硬地坐在驾驶位,可是车后座上的主人一直在赶他走。 赵戎站直,从那辆车前面的透光玻璃往后座轻轻扫了一眼,没见到人,便回到了自己车上。 “去店里,车你待会儿开去修,下次来接我的时候开另一辆车。” 倒是不想找这人赔偿什么,但这人也实在有些无礼,居然连声抱歉都不说。 “好的,赵老板。” 老李正要发动车,却听见赵戎突然叫停:“等……等一下。” “怎么了,老板?” “我下车看看……” 不放心,这声音让他不放心。 赵戎又下了车,他停了停,心里突然想起一个人的声音,七年不见,声音却是没什么变化的。 他刚才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人生气时声音也是这副样子——声音压得很低,听上去好像很难受。 那辆白色的汽车前轮瘪了,车上的人走不了,赵戎走到后座的位置,又敲了敲车窗玻璃,轻声试探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是……我不是……” 车里的人哭了,话说得断断续续的。 “既然不是,那你把车窗打开,让我看看,刚刚有没有碰到,我叫人给你修车。” “不用了…” 车里的人不再伪装成刚才的声音,直接让赵戎离开。 “为什么回来了不和我说一声?” 车里的人不再答话了,赵戎听见了小声的抽泣声,手忍不住握紧。 他站直身体,双眼望着街边闪烁的招牌,不知道在看什么,两人僵持了好一会儿,赵戎对车窗里的人说:“你可以随时来找我,如果你愿意。我搬了家,如今没有住在西城那边了,和阿蒙住在香蒲。那栋房子很大,有许多房间,不过正好还可以住下一个人。” 雨还在下,赵戎将伞轻轻放在了白色汽车的车盖上,又回到了自己车上。 “去店里吧……” 赵戎好像又活了过来,嘴唇有些苍白,神采却不像之前一样一潭死水——陈欢回来了,他等了好久了。 像是一幕滑稽的喜剧,在一个阴冷的大雨天,他的车撞到了陈欢的车,然后,只凭着声音,他就认出了那个人,只是那个人不愿理他——他做错了什么吗?想来是没有的。 他待陈欢极好,陈欢突然消失,也不说一声,赵戎只认为陈欢是有苦衷,一等就是七年,到今天之前,赵戎都以为陈欢回来之后会第一个来找的人会是自己,是他太过自信了。 去到店里,赵戎依旧是那个赵老板,月岭城里头最大的服装生产商,人人见了都要叫一声赵老板,气派得很。 赵戎在市中心那间店里没头没脑地游荡了一阵,谁都看得出他有些心神不宁。店里头的经理一边说着近些时候店里头的情况,一边偷偷打量自家老板的神情,心里头不住猜测——这到底是满意呢还是不满意呢…… 不过这经理是个人精,见自家老板貌似对这生意不感兴趣,又提了另一茬儿:“老板,之前徐小姐说,月沉沙今年的歌女初选一共有九名,最后要选出一名留下来,让您明儿去给她参谋参谋,说您眼光好着呢。” 经理想,全月岭城的人都知道赵先生爱美人,说这个,赵先生总该有反应了吧? 确实是有反应了,赵戎眉头一蹙,第一次有些不太想去,可是想着之前答应了徐露的事情,又不得不去,沉默了半晌,答了句:“我去看看。” 第二章 月沉沙的歌女都是月岭城的大明星。可要做大明星,就得过清溪老板赵戎这一遭。 赵戎是什么人?清溪的老板,就算只是和他做个露水夫妻,也有无数的莺莺燕燕往上缠,更不要说赵戎还要捧人家做女明星了。 月岭城的太太们,提到赵戎时的第一印象不是清溪老板,而是赵戎长得好——眉目疏朗,鼻梁挺拔,身材也高大,另外,一段时间也就拥一位美人在怀,比起其他那些肥头大耳的老板们,勉强算得上专情。 确实,作为好看的人而言,花心不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好看的人拥有许多特权,花心并且人们能够理解,这便是其中之一。 总的来说,就是赚了,天大的好机会。 以前赵戎身边有徐露在旁,徐露他哥是月岭城警察署署长,旁人不敢造次,后来二人不知为何分开了。 可是后来徐露的月沉沙捧一位歌女,赵戎身边的女伴就要换一位,有人疑心二人藕断丝连,赵戎这是故意气徐露呢——你捧谁,我睡谁。 不过赵戎对太太们的猜测一无所知,他身边的女伴都是徐露硬塞给他的。大多时候,他与女伴们都是沉默以对,偶尔出席什么场合时僵硬地挽着手,“有幸”被小报记者拍到密会,此后便永生不再见面了。 次日,赵戎早早便来了月沉沙,徐露已经让人在布置了,设了个隔间,外边坐一排备选的人,里头灯光暗一些,坐着他和徐露。 徐露看出他有些不悦,手在赵戎肩上虚虚拍了下,盈盈一笑,道:“小裁缝,咱们可是说好的,不能不高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赵戎闷闷“嗯”了声,冷着一张脸,没什么太大的表情。 “嗯?怎么啦?” “我昨天遇见陈欢了。” 小裁缝生气了,摆着一张臭脸,声音也愈发冷淡,一个字也不愿再多说。即使是对于自己这位有着知遇之恩的贵人也这样,徐露心想,看来是真生气了。 “真的呀?”,徐露装模做样地捂住嘴,睁大眼睛,又说,“我都不知道。他还好吧?是从哪儿回来的?不列颠还是法兰西?” 徐露一时紧张,问题太多,结果露了馅,心里简直想抽自己一嘴巴。 赵戎不答话,徐露干笑两声,只得硬生生转移话题:“咱们先把眼前的事儿做了吧,不然,我这月沉沙可要关门了,都没人唱歌了,你说对吧?” 为什么不告诉你?当然是人家说过了不让告诉你呀。 她好声好气地求饶,赵戎不回话,还是一副生闷气的模样,腰背挺直,像老爷一样抱着胸靠在一旁的沙发上,扭过头看着窗外,就是不看她。 徐露背着他翻了个白眼,心里骂了句“小气鬼”,扭着腰继续去布置安排了。 女孩儿们都不到十八岁,在外间水灵灵地坐了一排,一个赛一个地漂亮,唯独一个有些扎眼。 和别的女孩儿比起来太过扎眼,徐露一时搞不清楚她究竟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 那女孩儿打了杏子色的胭脂,一张红扑扑的脸像猴屁股。脸上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好奇打量着旁人,让人发笑,真是可爱得很、幼稚得很。 一旁坐着的姑娘们捂着嘴窃窃私语,她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双腿并着,局促地坐在真皮沙发上,只敢望着地,心里默默数着地上有几块方格。 马上就到她了。 “隋歆。” 她听见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她的名字,女孩儿们还在发育期,隋歆这样发育得早的女孩儿总是含着胸,像只虾一样弯着身子,怯怯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个极漂亮的女人,穿着一身墨绿的水渍纹缎旗袍,胸前的连绵起伏在室内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显出些光明磊落的意思,倒叫她羞红了脸,她这时脸上的红深浅不一,比画纸还要精彩。 “进来吧。” 赵戎端坐在她前方,手里拿着几张纸,是她自己递的报名册子。 “不会写字?”赵戎问。 隋歆背猛地挺直,两肩上乌黑的麻花辫也跟着抖了抖。 “不、不会,没上过学,可是家里还有个弟弟,弟弟上学,也识字,考上了月岭大学,还是医学院,学习可好……可好了……” 隋霖学习好,可是继父跑了后,她一个女孩子家,没钱送弟弟上学,那日见着月沉沙外边儿贴着张海报,就想着可以来歌厅挣几个钱,送弟弟上医学院,等弟弟毕业后就不做了。 她说着别人的事情,自己兀自高兴起来,赵戎抬头瞥了她一眼,她如坐针毡,声音又回落下去,最后小心翼翼看了赵戎一眼,带着些讨好的意思——她听外头的人说,这男的才是最后定主意的人。 “你外公,许你出来唱歌?” 隋延康赛马欠了几十万外债,抛妻弃子逃去了东南亚,如今不知道在哪个岛上,生死不知。隋夫人,也就是陈宁,将娘家的嫁妆掏了个干干净净,又找她哥哥陈去时借了十几万,这才将债给还清。 如果赵戎没记错,陈宁前一年年节时候刚过世,大概是积劳得了病,还睡梦中人就没了。 葬礼是陈去时办的。依月岭城当地习俗,妇女婚后改随夫姓,墓碑上也该刻着夫家的姓,可隋夫人墓上就只有光秃秃的陈宁两个字,余下的什么也没有,连两个孩子的名字也没有带上。 “外公他……并不怎么管我。” 陈家书香门第,陈林周是文人,性格冷漠,文章写得犀利,如今花甲之年,不少学生都在国内大学任教,算得上桃李满天下。 若是徐露适时将陈林周外孙女在月沉沙的消息透露出去,配上这姑娘不谙世事的模样,再怎么也能火上一阵子。 “嗯,知道了,”赵戎手指在桌上轻轻点了点,又问,“谁替你化的妆?” 若是陈欢见了他这副模样,定要说他是一副对小姑娘指指点点的老男人做派。想到这儿,赵戎懒洋洋坐直,又恢复成最初那副端坐的模样,规规矩矩,神色也随和了些。 “自己画的,就只涂了点胭脂,找家门口的卖货郎买的,一块钱,他说月沉沙的女明星也用他的胭脂。” “挺好看的,”赵戎随意答了句,看了眼徐露,示意她说点什么。 “那你先出去等着吧,”徐露笑了笑,“结束后会和你们说的。” 后面进来的几个女孩儿一个比一个胆子大,旗袍开几颗扣子,侧面开衩露大腿这种都不在话下。有女孩儿大着胆子坐到了赵戎身旁,赵戎便看着她不说话,沉着一张脸,一个问题也没问,直到那女孩儿羞得与隋歆的脸一样红才让人家离开。 “就隋歆吧。” 赵戎发了话,徐露心里头定的也是隋歆,最后就定了隋歆。定的过程随意,反正就是听赵戎一个人的,赵戎最后说谁就是谁。 徐露给赵戎沏了茶,道:“他俩长得倒是挺像的,尤其是眼睛,都是圆圆的、惹人怜,一双水灵灵的好眼睛。长了这双眼睛,就是生来给人疼的。” 赵戎抬眸看了她一眼,也不问她说的是谁,端着茶喝了一口,沉默了许久,又回答道:“不怎么像。” 他没瞧出一点像,一个像狐狸,一个像傻斑鸠。 一点都不像。 第三章 月沉沙的新歌女是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叫隋歆,有人听了她唱歌,说真是个好听的小黄莺。就是第一次演出时,有一个学生闹场子,小姑娘被吓着了,没唱下去,当场就被吓哭了。 呸,那学生还是个月岭大学的学生呢,不学好,就知道欺负小姑娘。 有人想怜香惜玉,第二次便想给小姑娘捧个场,谁知逞英雄的话还没说出口,便见到清溪的老板坐在第一排,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各位的酒水今日记在我名下。” 得,这英雄最后还是让赵戎给逞了,谁让人家有钱呢。 小姑娘第二次唱歌时也哭哭嗒嗒,腮边挂了一颗泪,在灯光底下慢悠悠地流连着,也不掉下去,娇俏动人,得了个“珍珠美人”的称号。 只是一首婉转的《白玉兰》唱成了九曲十八弯,让人咋舌,台下一片寂静时,只有赵戎坐在第一排,执着地鼓着掌,不时还喊两声:“好。” 隋歆唱完后,赵戎还让自家司机给隋歆献上了九十九朵玫瑰花,追爱势头远远胜过之前那几位。众人心想,清溪给捧着呢,啧啧,小姑娘不简单。 隋歆这便继续唱下去了,后面渐渐好了起来,隋歆镇得住场子后,徐露便叫人给隋歆新作了几首新曲子。她也是个有灵气的,徐露暗中帮忙,陈林周外孙女在月沉沙的消息放出去不过半个月,隋歆就在月岭城有了名声。 “今儿还去呢?你还是别去了,你还真打算把隋歆娶了呀?” “不娶,”赵戎对着镜子整了整衣领,“等到陈欢来为止。” 徐露被噎住了,心中说不清楚什么感受,倚着门问了句:“那他不来呢?” 赵戎给隋歆捧了半个月的场了,照理说,赵戎这种“花心大萝卜”,最多露一两次面,可这次倒好,赵戎一次没落下,月岭城的人都在猜——难道这就是未来的赵夫人? 徐露想,再这样下去,明儿赵戎就得给隋歆缝婚纱了。 “那我就继续送,送车,送宅子,送到陈欢来为止。” “他最后也不来呢?” “会来的,他舍不得我花钱,从前总觉得我赚钱辛苦,看见我大手大脚时,总会想来骂我。” “不是,”徐露叹了口气,“赵戎,赵先生,你有没有想过,已经七年了,陈欢也已经在国外七年了。如今才回来,说不定人家现在已经不一样了,我的意思是,也许只有你在等他,他有等你吗?你们那时候年纪多大?现在多大?怎么这么胡闹?” 赵戎转过身,走到沙发边上倒了一杯茶,稳稳坐了下来,像是要与徐露彻底把话说清楚。 “这就叫胡闹了?你什么时候见我胡闹过?” 大川这时推门进来,见室内氛围有些奇怪,愣愣问了句:“没打扰到二位吧?” “去”,徐露娇嗔骂了句,“你来和他说,陈欢回来了,这人打算去咱们月沉沙挥金如土,把人家引过来呢?” “嗬,我以为什么事儿,我让手下人将那小崽子抓过来,将你俩关在房间里关上个七天七夜,怎么样?” 赵戎闭目养神,仍不答话,窗外光线斜斜打下来,赵戎隐隐有些困了。 “你敢这样做,莫禹非让我哥将你腿打折。” 徐露在桌上折了一朵快要枯萎的花,对着镜子插在了鬓间。 “别的我不管,我丑话说在前头,咱们仨如今是一体的,我做事儿时时顾虑着你们,你们做事儿也要顾虑着我。我心里,那就是生意最重要,咱们能在一起做最好,实在做不下去了,分开了也没什么。” 大川这几日心思都放在自家闺女身上,干巴巴笑两声,劝慰道:“怎么我几天没来,都到这个地步了?” “我刚捧出来的小美人,快要在他手里滞销了,他每日都去,谁还来听歌呀?你们有清溪撑着,又靠我帮你们,我倒好,等月沉沙倒了,我靠谁去。” 大川笑停在嘴角,笑不出来了,得,是看他也来了,正好一并将报酬说出来了。 如果是清溪的话,那不行。 清溪是他和赵戎一起拼出来的,流了多少血和泪,合作归合作,其他的不可能,他不会答应,赵戎也肯定不会答应。 赵戎睁开眼,打量着徐露,问:“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一并说出来,省得大家互相猜来猜去,也不痛快。徐小姐,实在不必这样。” “那我就直说了,”徐露转过身,“赵老板,如果你能把月沉沙卖给我就好了。你知道,我不缺钱,只是对这个地方付出了心血,你不能一直让我只做个掌柜的。握不到手里的东西,我不放心。” 大川松了口气,他不怎么喜欢月沉沙,小云和阿蒙还老去那儿,不学好。月沉沙是赵戎最开始为洪梅、田小芸这些歌女开的歌厅。 赵戎带着阿蒙逃荒时,遇见了洋人船上的歌女找他做旗袍,那几个银元让赵戎和阿蒙在月岭城能活下去,他心中感激,后来歌女们陆陆续续还帮过他,他心中记得清歌女们的情分,在歌女们有难的时候收留了她们,顺便开设了这么个地方。 “买下来?你手头有多少钱?” “赵戎,你没良心。之前我替你承担下陈家的服装厂,担了多大的风险,你如今不想着报恩,居然还嫌我穷。” 赵戎笑了,月沉沙之前不值钱,但现在是月岭城首屈一指的歌厅,陆陆续续捧出几位明星,应该能值不少钱。 “何必呢?”大川叹口气,插话道:“你也不缺钱,你个女人家的,实在……” “你懂个屁!”大川话还没说完,就被徐露骂着断了话,“女人家的怎么了?” “其他的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何公子那边你要怎么和他说?” 何家保守,从前的地绅,怎么会允许自家媳妇买歌厅? 徐露上个月和何思明订了婚,但徐露似乎对何思明不太满意。 何思明刚从英国回来,学的什么英国文学,是个“知书达理”的翩翩公子,只是徐露从来不喜欢这号人,和他说话时,何思明眼神总是闪躲,徐露便想着怎么拿到嫁妆又把婚给退了。 反正她从来是个没心没肺的,从前任外面的人怎么传她与其他男人的关系她都不介意,更不要说退一次婚,这算什么。 听见这个名字,徐露脸色变了,做出一副要哭的模样,缓缓道:“我可不打算和他一起。只是我哥和我爸那边不好交代,你在我爸和我哥知道之前卖给我,我还能用家里给的嫁妆一次和你结清。” “行,”赵戎笑出了声,“只是这月沉沙卖给你之后,便和我再无关系,月沉沙里的谁都和我无关系,我也不会再和谁密会,更不会让记者有机会拍照片、写下来一段故事。徐小姐铁了心要买,之后便要自己负责了。” 好多人来这里是冲着赵戎来的,若是赵戎不在了,难免会对月沉沙有影响。 “你得给我些时间。”徐露咬了咬手指头,心中却不太确定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 她十几岁时就出了名,徐家的大姑娘在月岭城闹得满城风雨,仗着自己哥哥护着,不将旁人看在眼里,实在胡闹。 风言风语的十几年过去了,她也不到三十岁,一张脸像刚剥完壳的鸡蛋,完全看不出任何年龄的痕迹。 “你要多久?” “等到你把陈欢追回来,这样是不是正好?”徐露笑了笑,故意讨巧,又说,“正好,莫禹十八日过生日,我哥哥要给他在家里办生日晚宴,莫禹胆小,哥哥只叫了家里人,不过也给了陈欢帖子。你也跟我去,说不定便可以见到他了。怎么样?” “行。”赵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徐露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顿了顿,又说:“就怕你一直追不回来,那你就得一直帮我了。” 第四章 赵戎是做衣裳起家的,从前家里穷,大家都叫他裁缝。他初到月岭城的时候,便是被陈家雇去给陈欢做私人司机,送他每日上下学,还是大川介绍他去的。 现在有了钱,便被人称为“服装设计师”,听上去一股子奢靡的味道。他一双手为无数名人贵人做过衣裳,就是这位无数名人贵人交口称赞的人,近几日却发了愁,一屋子的衣裳像是长了刺一般,件件都不入眼。 他穿着一身黑丝暗金线睡袍,不住打量着屋内的一排排衣裳,没有一件能让他满意。赵戎颓唐地倒在沙发上,听着阿蒙和阿黄在花园里追逐打闹的声音,心中却像是长了荒草一般——他是个无趣的人,他自己知道。 现在住的地方是以前洋人留下的老洋房,赵戎给买了下来,买的时候就想着陈欢应当会喜欢。房子还算大,仆人住在一层,他与阿蒙住在二层,外面还有个半大的小花园,花园里有只狗,是阿蒙从小养大的土狗阿黄。 三层是他的工作室。他挑了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存衣裳,其他房间里放了满屋的布料,针线和装饰。 那间房里有他自己的衣服,有他给别人做的,还有他给陈欢做的。 他与陈欢一起时,便说好了每年陈欢生辰时要为他做一套衣裳——他那时除了会做衣裳什么都不会,这样无用,陈欢那样矜贵的人也让他亲到了。 陈欢撑着头问他:你亲不亲,不亲我就回去了。那时候他望着陈欢一张脸,几乎快失了神。 就在车的后座,他压着陈欢亲,将陈欢的嘴给亲得有些肿了,陈汉便笑着捶他的肩,说奶妈必定会发现,让他给想个理由搪塞过去。他那时说的什么?好像是说的:你就说你刚刚吃了辣的吃食好了。 有了第一次,便有了后来的好多次。 今年是陈欢走的第七年,陈欢终于回来了。赵戎想做一件喜袍,亲自在喜袍上绣上所有好看的花纹图样,缝上最贵的宝石珍珠。可是除了材料,他什么也没做好。 他总在想,都过了七年了,欢欢应该长高了些。 喜袍这样重要的衣裳,若是不知道主人的身高尺寸,他怎么能做出让人满意的喜袍? 太小了不行,太大了也不行,若是穿着不合身,欢欢会笑着骂他,然后又去了那个不知道说着什么鸟语的国家,连信也不回一封,绝情得有些过分。 赵戎太过紧张,仿佛喜袍出了半点差错,他与陈欢的联系便会彻底断了一般,选好的布料便一直放在了案台上。 “咱们可是拜过天地的……” 赵戎右手轻轻抚在那块布料上,嘴里不知在和谁说话,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的,右手拇指戒上的墨绿宝石微微闪着光。 他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做了个梦,不然自己怎么会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变成月岭城最大的服装厂老板?运气好?又怎么会和陈欢七年没能见面?他们从前明明那么好? 他总疑心自己年少时拿这份感情去哪个诡异的地方换了东西,可他确实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 狗叫声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过了一会儿,赵戎听见阿黄在门外扑哧扑哧地扒门。 阿蒙敲了敲房间的门,软软糯糯地说:“哥哥,司机在楼下等你啦,你快点换好衣服了下去吧。” “嗯,”赵戎的双眸仍是呆呆盯着某处,目光涣散,口中闷闷答道:“你去和阿黄继续玩,我……我马上就下去。” “嗯!” 阿蒙欢快传完话,又耷拉着拖鞋跑下了楼,赵戎这时才有些后悔,他刚才与阿蒙说话时情绪不高,阿蒙当然是能感受得到的,可是赵戎从来不想要阿蒙觉得他很累,不然阿蒙在他面前总是有些缩手缩脚,他担心两人会不如从前亲密。 月岭城的上流社会如今流行穿洋服,他没见过几个人还在穿长袍。长袍是他入门时第一个学的东西,他当时跟的师傅已经在饥荒中饿死了。 赵戎换了身铁灰色法兰绒西装,对着镜子在鼻梁上架了副金丝眼镜,瞬间就变成了月岭城人人都知道的那位赵先生。 可是赵先生心中已是对自己全无自信了,关于陈欢,他内心敏感,丝毫算不得大度。 陈欢回来后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已是深重打击,对他避而不见又是雪上加霜,但他还得死皮赖脸地去徐仲林家中见陈欢一面——毕竟能见一面也是好的。 陈欢很厉害,会画油画,还会插花……尽是些他不会的稀奇玩意儿,毕竟他从前没有闲钱学这些。 赵戎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这张脸,难道自己变丑了些?确实不如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那般有活力,眼神里都是疲惫,眼尾处有几条纹理,眼下一圈淡淡的青色,大约是前几年累出来的。 还有他的一双手,经年累月的做活磨出了茧子,抚在人脸上时大约粗糙得很,与缠绵浪漫毫无瓜葛。 这是他从前经历的记录。 在车上时,赵戎也仍在想着自己这七年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真的有价值,想来应该是有价值的,至少阿蒙不再跟着他风餐露宿,他想,如果陈欢不愿理他了,他便在阿蒙成年时将手底资产悉数转给阿蒙,让她一生无虞,自己便可以找个寺庙安生度过余生。 可是亲眼见到陈欢时,脑内的热血便开始往上涌,赵戎又回到了年少时第一次见到陈欢时的心情——去他娘的寺庙,他想要和陈欢一起入睡,一起醒来,最后再一起死去,埋入同一块墓地。 “赵先生?” 管家见他愣了半天,叫了他一声,伸手要接过他西装外面披的大衣,赵戎回过神,将大衣解开递给了他。 随着赵戎进场,室内都变得安静了些,只能听见赵戎的皮鞋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地板,清脆又清晰。 赵戎想,所有人都知道他来了,欢欢现在又在想些什么呢? 室内的水晶吊灯发出暧昧的橘黄色暖光,壁炉里燃烧着火红的炭。孩子们在壁炉不远处坐了一圈,入迷地听着陈欢弹奏钢琴。 赵戎不懂钢琴,但是他听得出这音调已经有些乱了,大概是从自己从门口向钢琴处越走越近时开始乱的。察觉到这一点,赵戎刚才阴郁的心情好了不少。 一曲落幕,小孩子们爆发出欢快的掌声,等所有掌声都静下来,人们听见一个男人还在不依不饶地鼓掌,又过了好一会儿,这位刚来的、不懂事的客人还主动与弹奏钢琴的人搭上了话:“真好,弹得真好。” 陈欢换上了那副熟悉的笑,赵戎心里第一次有些空落落的。他想,从前陈欢也只是这样对他笑,原来也只是骗他的么?陈欢精心准备了一个陷阱,他甘之如饴地陷了进去。 “赵先生,您好,好久不见。”陈欢笑着和他说。 “确实好久不见,从你不告而别,已经有七年了。” 赵戎语气有些冷,大厅里都是徐家人,大约能猜得出这两人是怎么回事,听出来赵戎不是很客气,将自己的小孩儿都叫到了一旁,最后只剩下了这两人在这里。 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僵硬地坐在钢琴前,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儿,于是将手背在了身后,眼睛望向头顶的吊灯,露了怯。另一个穿着铁灰法兰绒西装的人手撑在钢琴上,目光冷冽,散发出旁人勿进的气场——旁人看着,他像是来找人算账的。 陈欢害怕了,又或者是难过了,他哪受得了赵戎这样看他,就像两人是仇家一样。陈欢不再看那大吊灯,垂头,但是眼睛却怯怯地向上,与赵戎四目相对,眼底都是泪。 “赵戎……” “陈先生怎么突然哭了?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吗?” 所以才不告而别,一走就是七年,音信全无。赵戎拿出口袋里的手帕,弓身替陈欢擦掉脸上的泪。 “别这样叫我……” “那应该怎么叫?陈先生?” 陈欢闻到手帕上的香味,有些难过地挥开了赵戎的手,可是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伸出右手,想勾住赵戎的手,却被赵戎避开了。 “就,就叫名字就好。” “陈欢?陈欢。” 陈欢哭得小声,不敢随便让大厅内的其他人发现,怕自己辱没了赵戎好不容易得来的名声,便哭一下歇一下,仿佛要把眼泪都给咽下去。 “赵先生心情不错。” 还是那副哭哭嗒嗒的模样,饶是这样,赵戎也能看出这人在拐弯抹角地骂自己——小狐狸。 今晚的主角是莫禹,可是莫禹与徐仲林二人都还未到,赵戎环视一周,看见旁人面上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对这边并无太多关心,便低下头,对着陈欢耳语道:“跟我走吗?” 他心软了,陈欢拿住了他,他撒不了手。既然人都回来了,又哭得这样委屈,那这七年就不算数了吧。稍稍狠下心,七年大概也能忘掉——就当自己这七年没活过。 陈欢愣了一下,迟疑地看着赵戎,总疑心自己听错了。 “跟我走,今晚便不许走了。以后让不让你走,也全看我心情,我数三下,一、二……” “去就去!” 陈欢突然抬高音量,赵戎伸手捂住他的嘴,惹得他脸红,赵戎叹了口气,转身伸出一只手给陈欢,小声道:“走吧。” 陈欢小心地拉着他,却只勾了一根手指头,赵戎顿了顿,停下来,用自己的手将陈欢的手包了起来。 陈欢伤心起来快,高兴起来也快,心里突然多了许多希望,像少女一样悄悄望向赵戎,看着赵戎牵着他毅然向门前走去,心想,赵戎的手还是暖的。 第五章 这时天已经黑了,莫禹的生意宴会约莫已经开始了。莫禹总是一副文弱内向的模样,心里却是喜欢热闹多一点。徐仲林那般喜欢莫禹,一定会让他的宴会热闹得不行,逗他高兴。 可是这与他们二人无关。 赵戎和陈欢并排坐在后座,看着窗外流窜的街灯,却都默契地闭上嘴不说话。 赵戎的右手抓着陈欢的左手,先是一个个探索他的手指头,后来又将他整个手放在了自己两只手里,好好地放着,不愿放手。 赵戎在感情上总是格外记仇,因为从前的经历,陈欢有些骄纵,可也还记得从前自己无论怎么闹,只要不说分开的话,赵戎便会一直纵着他。唯独有一次,陈欢与赵戎置气,说要与赵戎分开,便看见了赵戎一张铁青的脸。 陈欢见状,围在赵戎身旁,发了个敷衍的誓,两人才和好如初。陈欢发誓说,没有赵戎的话,自己便会一辈子过得不好,如今想来也是生效了。在国外七年,他总是担心赵戎会忘了他。 赵戎认真得很,所以不能和赵戎说这种话。 陈欢心中忐忑,动也不敢动,任由赵戎拿着他一只手。哪怕是天那么大的惩罚,他也认了——陈欢心中清楚,赵戎一定会找他算账。 到了香蒲,司机直接开进了院子。下了车,院中的人都围了过来,赵戎亲自给陈欢开了车门,下人们见了,还以为是哪里来的贵客。 陈欢坐在车上,动作有些犹豫,赵戎仍是沉默地看着他,也不着急,静静地等着他。 刚一下车,便看见一只大黄狗向他扑了过来,朝他使劲摇尾巴。 赵戎安抚地摸了摸大黄的头,大黄仍有些兴奋,想要与陈欢更亲昵些,陈欢蹲下身背对着赵戎,将大黄抱到了怀里。 赵戎见陈欢抹了把眼泪,又添了句:“他今年八岁了。”这句话中带了些小心思,赵戎想让陈欢愧疚,便一直提起这段时间。 陈欢走之前,三人一狗一起待了整整一年,大黄知道陈欢是谁。陈欢走后,也没有人忘记过他。 阿蒙在看清陈欢的脸后,脸上的笑僵住了,在原地不安地站了一会儿,扯着大黄的项圈,一边哄一边走:“我们吃东西去,阿黄,该走了,哥哥,我们先走了。” “去三楼。” 两人上楼后,阿蒙便千叮咛万嘱咐,说一定一定不要随便去三楼打扰赵戎,不然阿蒙便要和他们拼命。 下人们吓了一跳,以为来的人是和清溪命运相关的贵客,如临大敌般,走路都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却听见三楼传来一声短短的惊呼,众人便迟疑看向阿蒙。 阿蒙脸有些红,跺了跺脚,闷闷道:“可能没踩稳楼梯吧。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不用管他们,别去打扰他们就行了。” 这声惊呼的来源便是陈欢,一上二楼,赵戎便将他整个人抱起来扛在了肩上,陈欢吓了一跳,叫出了声,赵戎便惩罚似地拍了拍他的屁股。 赵戎的手很大,还旁若无人地带过陈欢柔软的腰,手上的茧似有似无的磨蹭,陈欢的身体便有了反应,颤着声音问了句:“赵戎……我想先洗澡……” 赵戎动了动喉结,郑重其事道:“待会儿。” 可是并未发生什么——赵先生独自住一套房,他将主卧给了陈欢,自己离开主卧后去了次卧。陈欢在床沿处怔愣坐着,盯着欧式的房内装饰,像是踏在云上一般没有现实感——赵戎反反复复,突然又不再理他,像是小孩子一般。 半夜,下人与阿蒙都睡了,陈欢穿着一身白而薄的睡衣偷摸去了次卧。次卧大约是书房改的,一面书橱加上一张小小的床,床头昏暗的灯隐隐映出赵戎脸的轮廓,还是与以前一样瘦。 次卧的门没关,陈欢心里笑赵戎傻,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掀开赵戎的被子,在床边占了一小块地方。 “嗯……” 赵戎睡觉睡不安稳,睁眼看见陈欢在自己床上,半天没缓过神来,过去与现在在这一瞬间连接起来,赵戎神色柔和,缓缓叫了声:“欢欢,你回来了。” “嗯……”陈欢伸手去摸他的脸和嘴周围的胡茬,“我回来了。” 听见人的声音,赵戎便彻底醒了过来,脸上蒙上一层冰,冷淡地望着他,不再说话。 赵戎一点都不温柔,从前每次赵戎都怕将他弄疼了,总是极温柔地对待他,这次陈欢总觉得赵戎有些故意在弄疼他。 洗澡也就洗了一小会儿,在浴室的地板上,陈欢半跪在地上,赵戎抓着陈欢的头,急不可耐地射了一次。陈欢呛到了,低下头不住地咳嗽,赵戎接着便用用一张浴巾将他整个人裹起来,抱到了床上。 陈欢眼圈泛红,在床上,在赵戎身下,小声地哭泣着,抬眼看赵戎时,那人却还是一副冷脸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委屈,情迷意乱时,喊了声哥哥,又讨好地说:“哥哥,亲亲我。” 赵戎还是不亲他,陈欢随即反应过来,这就是惩罚——赵戎不愿意亲他,赵戎还在气头上。 “对不起……” 听见陈欢这声对不起,赵戎想:七年,也不是说忘掉就能忘掉的。 他将陈欢额前的细碎的头发掀开,抵着陈欢的额头,看着他的眼睛,终于下定决心般说:“这次我们慢慢来吧……” 一切都慢慢来,不像年少时那般热烈,但是细水长流,最好可以相守到老。他年少时关于未来的梦里,陈欢总是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他心脏的位置。 陈欢跪在床上,头靠在赵戎肩上,就这样赤身裸体地静静抱着赵戎,泪也流到了赵戎肩上。 赵戎听见一个悲戚的声音:“赵戎,我怎么这么钟意你啊。” 这声音太过难过,赵戎想,无论以前如何,可是陈欢总该和他说清楚,回来后也一定要和他重新在一起才对,这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陈欢必须信任他才行。 “嗯。” 赵戎死心眼,别人不说,他便不会当作结束,当初也是抱了这个想法,想着自己可以早两年回来,最后却白白耽误了他这么多年。 可若是再来一次,陈欢还是不会告别,他就是这样自私,什么都想要,想要赵戎一直记着他,哪怕是十年或者更久,他都要赵戎一直等着他。 “欢欢,我杀了人,那个司令,被我一枪,嘣,我这辈子第一次杀人,可是他是坏人,我……我杀了人,然后安静地等你回来。你不走,我也能护住你。以后,不要再自作主张了。” 赵戎将手放到了陈欢面前,神情突然变成了做了事儿来邀功的孩童,想得到称赞一般。 徐仲林给他卖了个人情,他才能亲手杀了秦海成。 陈欢咧嘴笑了笑,牵住赵戎的手,随即又大哭起来:“对不起,对不起……” 两人多年未见,睡觉时的习惯倒是没怎么变。 赵戎终于能睡得安心,双手将陈欢锢在怀里。陈欢兴奋得睡不着,缩在赵戎怀里,就着床头暗黄的灯光,细细打量着赵戎的模样。 赵戎的胡茬已经开始冒头了,明早他可以为赵戎刮胡子,如果赵戎愿意的话,还要趁赵戎早上没清醒的时候吻他。 第二日晨光微明时,赵戎醒了,一醒来便看见陈欢在自己怀中眯着眼笑,凑上来吻他,两人交换一个细密绵长的吻,赵戎被陈欢专注在他身上的琥珀色眸子迷惑了。 “你刚刚在想什么?” 一吻结束,陈欢仰着头,喘着气问他。 “没什么,”赵戎吻了吻他的手,又将他抱在了怀里,“回来了,就好了。” 生气是世界上最不值得的事情。 第六章 八年前。 快要下雨了,树上的蝉拼命地叫,仿佛想要嘶吼出生命最后的力量,天上过一会儿就响一个闷雷,让人心烦意乱。 讲台上国文老师老师还在喋喋不休,陈欢打了个呵欠,头撑在桌子上,有些无聊地四处张望,想着赵戎应该快到校门口了。 等国文老师说完了最后一个字,教室里的男生疯狂地往外跑去,住宿的人该去食堂打饭了。 陈欢收拾好了书包,正准备起身,见到面前一个蓝裙白衫的女学生紧张地站在他桌前,有些了然地挑了挑眉,开口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女学生留着短发,一双小鹿似的眼睛不敢看陈欢,面色绯红,紧张到话都说不清:“我、我……” “什么啊?” 陈欢撇了撇嘴,斜着眼睛看了女学生一眼,像是有些不耐烦,沉声道:“我家司机还在外面等我,你到底要说什么啊?” 女学生身体一震,像是不敢相信这是陈欢说出的话,轻轻向后退了一步,答道:“没、没什么。” “那么,再见咯。” 陈欢背着书包冲她挥了挥手,转身往校门的方向走过去。听见后面隐隐传来的啜泣声,陈欢眉头轻轻皱起,加快了自己的步伐。 赵戎在门口等了十几分钟,陈欢还没出来。 陈老爷说了,要让他时时刻刻守着陈欢,保证陈欢的安全。 赵戎又看了一眼腕表,已经过了二十分钟了,正打算下车进学校找陈欢,就见陈欢一脸苦闷地出了校门。 上车时,门也被陈欢砸得一声巨响——今天心情好像尤其不好。 赵戎平稳地开着车,眼望着前方,心却放在陈欢身上。陈欢眼睛一直望着窗外,赵戎偷偷看他时,陈欢突然转头看向他,抓住了他的视线。 陈欢发现自己在看他了,赵戎像被抓住的小偷一样,不由得有些慌。 “开车的,你为什么要偷看我?我长得就那么好看?” 陈欢大摇大摆地坐在后座,微眯着眼睛,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赵戎。赵戎周身发热,好像有很多双眼睛在自己身上逡巡一般。 “没有偷看。”赵戎低声答道。 这可是陈家少爷,他一个开车的,偷看的话,怕是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还没有?” 陈欢尾音流转,带着南方人独有的调调,微升的语调几乎正中赵戎心房。 陈欢接着说:“你以为我没发现么?你做了我半个月司机,就悄悄瞧了我半个月,你可瞧出了个什么没有?你倒是不会偷瞧那些个女的,怕陈向东把你杀了吗?你说说,我和陈向东那些姨太太,哪个好看?嗯?” 他话语中又带着分得意,仿佛自己识破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赵戎吞了一下口水,手指轻颤,却还在勉力维持着平静。 “怎么不说话?” 陈欢语调放软,脱了鞋,脚轻轻戳了戳赵戎的背,见他不说话,脚趾又在他背上写起了字。 赵戎见过他的脚,在溪村的河边,隔着一条河。 陈欢坐在船上,脚放在水里,激起一片片水花,赵戎刚从师傅家做工回来,看见陈欢便愣在了河边。 他一瞬间有些恍惚,辨不清陈欢是人还是妖精。 当时太阳正盛,陈欢摘了一片翠绿的荷叶盖到头上,眯着一双好看的圆眼,正和船上的一名贵妇人撒娇,声音也是脆生生的,穿过河对岸,惊散了赵戎心里的一群小鹿。 荷叶盖住他,更衬得他皮肤雪白。那副模样,村里面最好看的小姑娘都比不上。 “好看,”赵戎泄气似的说出两个字,“比仙女还好看”。 陈欢见他妥协,满意地放下脚,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江南小调。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陈欢问他,尽管他早就知道,还是想亲耳听见他说。 赵戎是陈欢找陈向东讨来的,如果陈向东知道他喜欢男孩儿的话,应该会猜到他喜欢赵戎。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关心陈欢,平日里也不怎么想见到陈欢,只当陈欢拿赵戎当个小跟班护着他。 溪村遭了灾荒,村里的人没粮食,快要饿死了,都往沿县和城里跑。家里穷得开不了锅,阿娘便跟着同村的一个男人跑了。赵戎家里还剩个妹妹,叫赵蒙,只有七岁,夜里突然发了高热,家里没有药。 赵戎背着七岁的赵蒙去了城里,在郎中铺前跪了下去,求郎中给他妹妹治病,说他自己是个裁缝,会做长衫,可以给郎中做长衫抵药钱。 “如今都是穿洋装,谁还穿长衫啊?”围观者道。 郎中那与阿蒙一般大的小儿子往门外泼了盆热水,让他赶紧走,不要挡着贵人的路,这位贵人就是陈欢。 如今这世道,做好人太昂贵,郎中家里也有一家老小要养。城里大家小巷都是饿死冻死的人,一个一个救都救不过来。 陈欢当时要跟陈向东去司令府赴宴,两个人坐在后座,都沉默不言。陈欢望着窗外,突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跪在地上,慌忙对司机喊道:“停车!” 陈向东有些不满,又对司机说:“继续走。” 陈欢高声威胁道:“若是不停,你便自己去应付那个胖子!” 陈向东便不说话了,秦海成只想见陈欢,对他可没什么兴趣。 陈欢下了车,见那人确实是赵戎,又不敢轻易上前让赵戎瞧见了自己,便让人随后送了些钱到郎中那里。 赵戎迄今为止还以为是自己的诚意感动了穷郎中,给穷郎中一家免费做了长衫当作报酬。 陈欢不让郎中说,赵戎又太过真诚,郎中想不出别的理由搪塞,等赵戎送来一家人的长衫,郎中便还他一些自家夫人做的糕点,就当自己不白拿他那衣裳。 赵戎常去拿药,一来二去,两人也渐渐熟悉起来。 “阿蒙病快好了吧,以后打算做什么?” 赵戎坐在郎中铺门口的矮凳子上,抬头看着路上的车流,目光游离,不知如何回答郎中这个问题,只因他与阿蒙背井离乡,无处可去。他听其他溪村的人说,月岭城有个男人叫大川,也是溪村出身,在月岭城已有七八年。 “去找一个名叫大川的人,听溪村其他人说,逃荒出来的人都会去找他,让他帮忙找份工。到时候,得的工钱他拿七我拿三,可能就先做着了。” 赵戎拿了一块糕点,嘴里嚼着,说话声音也有些听不清。 郎中叹了口气,如今都是各扫自家门前雪,他也顾及不了其他人,转过身低声说道:“行,行,吃完了就去找吧。” 第七章 “赵戎。” “哦,赵戎?第一次听说这么个人。” 口中这样说着,陈欢双眼却贪恋地望着赵戎的后背,像是终于吃到了自己觊觎已久的食物,喟叹一声,沉默良久后,又问:“哪个字?绒毛的绒?荣幸的荣?还是容易的容?” “是兵戎相见的戎。”赵戎答道。 他问一句赵戎答一句,听上去有些呆呆的。 “怎么这么凶,这个字,总觉得不太有福气。” 陈欢想他换个有福气一点的名字,又想到自己,觉得名字这东西实在没什么要紧的,自嘲地笑了笑,便不打算说了。 “当初随便取的。” “这样……你比我稍年长吗?” “只比少爷大一岁。” “你不用叫我少爷,可以直接叫我名字。我是说,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 陈欢身体向前,将头抵到司机椅背后面,细碎的头发掉下来遮住他的眼睛,表情也有些模糊不清。 赵戎觉得那声音隔得那么近,像是看透了他的非分之想,要来索他的命。 幸好已经到陈府了。 “少爷,到了。” “哦,” 陈欢兴致缺缺地应了一声,看着窗外,不满地“哼”了一声,问他:“马上要摆脱我了,你是不是特别高兴?是不是过一会儿就要去见哪个小丫鬟啊?” “我、我要回家照顾我妹妹……” “哦,你还有个妹妹,那还行。我不想回去,你就在车里陪陪我吧。” “可是,老爷说了,要五点半前到家。” 赵戎看了一眼腕表,已经五点二十分了。 “不是还有十分钟吗?你陪我六分钟?不对,八分钟,我再进去。” 赵戎想,八分钟能干什么呢? “开车的,转过头来。” 陈欢带着些命令的口吻,赵戎想着自己是他家的司机,应该听少爷说的话,便听话地转过头去了。 只是没想到一转过去,嘴便碰到凉凉软软的东西。赵戎怔愣片刻,一瞬间醒悟过来,原来是陈欢吻过来了,脸色惊惶,紧闭着嘴,以至于忘了呼吸。 陈欢捧着他的脸,故作惊讶地问他:“为什么不张嘴?你见过影片里的人有谁接吻是闭着嘴的吗?” 赵戎满脸通红,还是不张嘴,盯着好看的陈欢,有些无所适从,内心隐约生出些罪恶又通畅的感觉。 神仙怎么会听见他说话?陈欢是不是被神仙施了什么法术,有些精神错乱了?他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突然亲自己…… “还有四分钟,还亲吗?” 陈欢双手抱胸看着他,有些不耐烦。 赵戎舔了舔嘴唇,听见陈欢漫不经心的倒计时:“三分钟。” 一瞬间,赵戎猛地伸手抓住了陈欢纤细的手臂,将他往前一拉,咬住了他的嘴唇,不顾一切地吻了起来。 喘着粗气的样子,像是终年喝不到水的人突然见到了一眼清泉。 陈欢开心得笑出了声,抱着他的脖子,眯着一双眼睛满足地看着他,沉浸在亲吻中不可自拔。 过了一会儿,陈欢推开他,手指在被赵戎咬得嫣红的唇上“嘘”了一下,轻声道:“不要告诉其他人,好吗?这是秘密。” 赵戎失了心智,双眼失神地看着陈欢,点头应声道:“好,是秘密。” 陈欢看见他的样子,眼波流转,满目含情,忍不住抿着嘴笑了一声,又凑上前柔柔吻住赵戎的嘴角:“你看你,还说没有偷看我?就这么喜欢我?” 赵戎隐秘的喜欢无所遁形。 等陈欢进了宅子里后,赵戎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他、他竟然亲了陈欢…… 那可是陈欢……赵戎欣喜之余,不由得有些难过。 陈欢是喜欢自己呢?还是寻自己开心? 他那时年纪不大,情窦初开,对于陈欢总是患得患失,心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悲情剧,谁也没想到这悲情剧后来也成了真,让他难过那么些日子。 第八章 赵戎回家时,赵蒙正在青石板上打着皂角洗衣服。 阿蒙个子矮,踩着一方小凳子,小小的身体随着搓衣服的动作前后晃悠,看上去十分危险,站不稳。 赵戎走到她身后,叹了口气,稳稳将她抱住放到了地上,说:“不是说了等我回来洗吗?你怎么不听话?” 赵蒙转过头,看见赵戎手里提着一盒糕点,兴奋地拍手,想要去拿。 赵戎揉了一把她的脸,便将糕点给她了。 那糕点是陈欢给他的,包着四块方糕的油纸上印着墨黑的字和一个没有脸但是身姿婀娜的女人,油纸外面还绑着金色的缎带,打上一个结,正好让人可以用手提着。 “这个,你拿回去给你妹妹吃吧。” 陈欢总爱从家中给赵戎带些吃的,赵戎起初不想拿,他是下人,陈欢是主子,他得守规矩,亦不想让陈欢看轻了自己,可陈欢却说自己不拿就是不喜欢他,强迫他拿回家去,拿了第一次,陈欢便总是让他拿。 阿蒙是个小孩儿,只有八岁,平日里家里没有这些吃的,见到糕点便迫不及待地拆开来。缎带绑得复杂,她解不开,便将油纸一角戳了一个洞,从那洞里往外掰了一小块吃。 “嘿嘿,好吃,好吃。” 这方糕虽是吃的,看着外面精致的包装,大概并不便宜。 赵戎看了眼赵蒙,想着要不要把赵蒙送去教会开办的学校,学些本事以后也好养活自己,教会学校不收学费和书本费,还给女学生提供三餐——毕竟,识些字总是好的,教会学校还可以学那个洋人的话。 赵蒙身体弱,可不能脑子也跟着弱。这世道乱,说不定哪天他便不在了,赵蒙也得好好活下去才行。 赵戎给陈家开车,一月赚一百钱,给阿蒙买完药后剩不了多少。幸好这份工到下午便结束了,平日里他回家还可以做衣裳拿出去卖,一个月可以赚不少。 他以前只跟着师傅学做了长衫,现在的人不穿长衫了,他也在学着做洋装。但是好的布料价格贵,他便用赵蒙和自己的旧衣服做了些手掌大的洋服仿真样式,等客人要做衣裳时就把那些小衣服拿给人看。 他也是第一次做洋服,内心难免会有些底气不足——也不知道自己看着街上那些洋人穿的衣服设计的样式是否会如客人的意、太过老气。 前些日子大川给他介绍了几名女子,说是在洋人的大船上唱歌的,要他做旗袍,却不要传统的旗袍,要更好看的旗袍。 那是在大川的茶楼上,赵戎和那几个姑娘面对面,听了这话,赵戎不懂什么叫更好看的旗袍,因为他只做过一种旗袍。 赵戎问:“姑娘是想要什么样的衣裳呢?” 歌女们窃窃私语,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柔声唤他“小裁缝”。 赵戎有些脸红,呆呆地又问了一句:“不知姑娘们是要什么样的旗袍呢?” 赵戎十八岁,身材板正,长得好看,一双眸子明亮动人,看上去青涩又淳朴。歌女们存心逗他,一个接一个地和他说。 “我要斜襟的cheongsam,就是最近小兰仙穿的那个样式,纹样也要兰花图。你知道酒红馆的小兰仙吗?穿着那身旗袍,是个男人也要被迷死了,我要和她穿一样的。” “我要上海领,好看,旗袍要长到脚跟,旁边开叉的地方也上到大腿。我以后发达了,也要去沪地唱歌。” “那我要凤仙领的,不要袖子,束腰绲边的,我腰细,得把腰显出来,上次来听曲儿的客人就夸我腰细,说我听话的话下个月就将我娶进门做姨太太。” 歌女们一个接一个地说,赵戎担心自己漏掉细节,从自己的破布包里掏出个本子和一支钢笔,说要记一下每个人的要求。 这些歌女大抵也是去年灾荒逃难出来的,否则不会认识大川。 歌女明明是在说旗袍的事儿,赵戎却总觉得自己在听她们对未来的希冀。 “你还识字啊?”一个歌女娇声说,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指轻轻搭在赵戎肩上。 “只会一些。”赵戎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些,“记好了,得量尺寸,姑娘们之前做过旗袍,尺寸还留着吗?大概并无什么变化吧?” 赵戎现下刚开始给歌女做衣裳,因为是大川介绍的生意,赵戎没有收定金,说等旗袍做好了再给,如果不合适还可再改,等合适了就一次付清。 歌女们钱赚得多,却吝啬得很,恨不得一个钱掰作两个用。 这是因为她们这行朝不保夕。可能今天得了一百大钱的赏钱,下个月便可能一个大钱也得不到,还得和那些只来听曲儿的吝啬鬼暧昧纠缠,费心费力。 听了赵戎这话,歌女们和赵戎说好了取衣裳的时间,便挽着手出了茶楼。 茶楼外是清溪水,赵戎看着她们的背影,又想了一下她们说的话,便决定将赵蒙送去教会学校了。如若他哪天不在了,赵蒙年纪太小,这世上除了依附别人也没办法活下去了。 第二日,赵戎准时去陈府接了陈欢。 可能还太早,陈欢神色看上去还不太清明。上车后,等赵戎开出了一段距离,陈欢往前,爬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赵戎的心怦怦直跳,余光瞥见陈欢在玩儿自己的手指,他想,手指有什么可玩儿的呢? 他这时年纪轻,是个愣头青,看不出陈欢的心也在怦怦直跳,只是一时紧张才会这样罢了。 第九章 车内暗涌流动,十几岁的少年初次爱上一个人,都猜不清对方的心思,表面云淡风轻,心里手忙脚乱,只在心里小心翼翼地呐喊,担心一不注意便会把对方吓跑了。 可这些小少年的心思又是极其纠结复杂的,明明在这份新生的爱情面前谨慎极了,年少的自尊心又不肯先低下头,觉得这样会被对方看轻了。 陈欢想,明明还不到一天,怎么赵戎看他又像一个陌生人一样? 赵戎长得高,身材瘦削,穿着一身浅灰色中山装,裤管坐下来时都要到膝盖,瘦得不行。 陈欢昨天瞧见家中有下人在吃芝麻豆子糕,看上去挺好吃,今早便从陈家偷了些出来,想要让赵戎也尝尝这美味。 他坐在副驾驶一会儿,装模作样地看自己手掌上的纹路,也不见赵戎找他搭话,心里不禁生了闷气。不理自己,他就不给赵戎吃了。 哪有赵戎这样的,前一天下午还捉着他的嘴亲来着,嘴都让他亲肿了。 昨天下午回家时,奶妈瞧见了他的嘴,问他怎么回事儿。情急之下,陈欢说自己在学校时吃了辣食,有些上火,奶妈还让他不要随便吃外边儿的东西。 “少爷,到学校了。” 赵戎平视前方,也不看陈欢,看上去像一个坐怀不乱的老僧。可是人常说,你越是遮遮掩掩,心里越是有那份企图。 陈欢仰着头,鼻腔里小声地“哼”了一下——明明都说了不要叫他少爷了,赵戎就是不听。是不是回家后想清楚了,想和他划清界限? 陈欢越脑补越火大,眼珠子一转,下车时便“扭”了脚。 陈欢蹲在地上,转身看着赵戎,也不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只是不说话,和赵戎对上眼神后便低下头。 那双眼睛轻易地就让赵戎感到愧疚。 现在还早,学校四周还没什么人。学校门口有两棵大树,树上的小鸟儿叽叽喳喳地在乱叫,让人心烦。 赵戎慌忙下车,蹲到陈欢身边,问:“扭到了吗?” “嗯。” 陈欢想笑,但还是憋着,低着头,让头发遮住表情。 “要不要……上车,在后座,我给你……揉揉?会好一点……”赵戎本也不敢看他,一边留意着四周会不会被人看见,一边扶着陈欢上了后座。 陈欢将鞋脱掉,赵戎用手试探地摸了摸,似乎没什么问题。 “真的……疼吗?” “疼,真的很疼。” 陈欢嘴里喊疼,脸上却是一副得逞了的表情。 他和赵戎并排坐着的,手悄悄攀上赵戎的手臂,再向下,手伸进了赵戎衣裳的下摆,摸到了赵戎精瘦的腰。赵戎脸热,一把抓住了陈欢的手。他的手很大,陈欢便将自己的手塞进了赵戎的手里,让他握着自己的手。 赵戎不知所措,只是脸红红地看着陈欢,听他说话。 “昨天回家,奶妈说我了。” “说……说什么了?” “奶妈问我,你的嘴怎么这么红啊,还有点肿。我说,我在学校吃了辣食,上火了,奶妈就让我以后不要吃外边儿的东西了,说是不干净。你说,我的嘴怎么会这么红?是谁弄的?” 陈欢慢条斯理地说着,赵戎觉得他说的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一个一个地钉进了自己的脑中,让人难堪。 “谁弄的?”陈欢继续问。 “我……是我弄的……” “是吗?我看你今天都不和我说话,还以为你都忘了呢?原来你没忘啊?” 陈欢将手拿出来,和赵戎十指相扣。 赵戎手心里冒了些汗,黏糊糊的,他有些不好意思,想抽出手。陈欢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他便放弃了。 陈欢抓他手便抓得更紧了。 “没忘,只是……以为你……不想和我说话。” 赵戎在陈欢面前总是格外地腼腆,他越是腼腆,陈欢越爱逗他,越喜欢他得紧。 世上怎么会有赵戎这么好的人,陈欢想。 “还想亲我吗?”陈欢问他,“现在还早呢,太早进学校,不就是浪费光阴么。” 赵戎回抓住他的手,俯下头,看着他琥珀色的眸子,闭上眼睛吻了过去,看上去无比虔诚。 赵戎在亲他的眼睛,很轻,像羽毛覆盖在眼上一样。嘴唇继续往下,从挺翘的鼻尖一直流连到薄薄的嘴唇。 他心里头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赵戎没有后悔。 陈欢体力不好,过一会儿便有气无力地躺在他怀里,只是懒懒地回应着他的亲吻。 等到陈欢骨软筋麻、没了力气,想要推开他,他却还是缠着陈欢,陈欢也不恼,只因他这索取开心,喘息着问他:“你真的喜欢我吗?” “喜欢,好喜欢。” 赵戎停下来,抱他在怀里,沉浸在与陈欢的互通心意中。 这一刻,他像是终于放弃了与某种不可言说东西的抗争。 他喜欢陈欢,从在溪村见到陈欢,他便看上陈欢了。他总是梦到陈欢,一开始,陈欢只是在梦里和他说话。到后来,陈欢便躺在他身下喘息了。喘息的声音很好听,和今天一样。 陈欢,就是他的执念与欲念。 他试着摆脱这个梦,越是想摆脱,陈欢越是出现在他的梦里。 理所当然地,陈欢可以对他目中无人、飞扬跋扈,或是视他为无物,因为他爱陈欢。 陈欢独独就是不能对他好,愿望是不能被满足的东西。 他本来远远地看着陈欢便觉得足够了,也没有主动去招惹过陈欢,现在,陈欢自己来找他,陈欢对他好了,赵戎便不会像以前那么容易满足了。 他就是执拗地、坚决地要喜欢陈欢。 “啊,豆子糕,我想给你吃的,压坏了。” 陈欢从书包里拿出那盒糕点,已经被压坏了。赵戎压着他亲了好久,豆子糕放在书包里,翻开盖子后,已经成了一滩泥。 赵戎接过那盒东西,说:“我……我拿回去吃,下午接你放学。” “行,”陈欢又想起了什么,说:“你叫我的名字,不要叫我少爷了,我不喜欢。” “好。” “那你叫啊。” “下……下次……” “不行,快点,我要去上课了。” “陈欢。” “诶!”陈欢声音清亮,短短地应了一句,他说:“赵戎,你听我们的名字,多登对。” 他现在心里,早想不起自己之前觉得“戎”字没有福气了,一时甜蜜过了头,只觉得两个人好登对——外貌登对,姓名也登对。 总说情人眼里出西施,陈欢那时还总是担心赵戎被外面的小丫鬟给引了去。 陈欢看着赵戎,想,他们这样登对,想必总会有灿烂光明的未来等着他们。 第十章 大川茶楼的名字叫“云宝轩”。 “云宝轩”这名字不是什么雅名,纯属大川脑袋一拍下的决定,他瞧着人家之前开的茶楼都是什么轩,便用云宝的名字加了个轩字作茶楼的招牌——咱云宝轩听上去也不弱。 不知是哪一年,一个大着肚子的卖花女来找大川,说自己肚子里怀的是大川的娃。 大川想了想,自己年轻时候确实和哪个卖花女有段露水情缘,时间也对得上,便让卖花女住在自家后院里。 卖花女生下云宝后就离开了,大川也不强求她留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自然之理,她愿意走便走。 只是这个孩子,那卖花女是不打算带走了,大川摸了摸背篓里那没了妈的瓷娃娃,突然觉得养个女儿也还挺不错,贴心孝顺,生活总归多了点乐趣。 人人都知道,云宝是大川家的小姑娘,有些傻。 大川自己是个没爹没娘的,生来就不带姓氏宗族。有了小云后,也让小云随他,只有一个小云的名儿,没有姓。 大川小云,听上去自由自在,没了什么狗屁亲情羁绊的困扰,以后爱干啥都行,没人会说你又给某某家丢脸了,因为根本找不出是什么家——咱们是百家自由人。 小云乖巧可爱,大川宠小云得紧,按老家叫小孩儿的法子唤她云宝,吃穿用度恨不得给她最好的。 大川是在社会上千锤百炼过的铜豌豆,狡猾得像一只老狐狸,每天都单脚站在钢丝上求富贵,平日里听人一句话也要在心里揣度个千百遍,唯独对小云有一颗毫不算计的心。 云宝傻归傻,被大川教了些死规矩,说不能和旁人单独一起就不会单独一起,只听大川一个人的话,这样大川才放心让云宝自己在茶楼里帮忙给客人送些茶。 云宝轩不只是喝茶,还有其他的事儿可做。 去年各县遭荒进了城的人,不说成千也有几百,偌大的城里谁也不认识,像孤魂野鬼一样在城里游荡。大川答应给他们做担保,从中穿针引线,让他们在这城里能有一份工作做着,不至于饿死。 郎中给赵蒙看完病,让他去清溪河边找大川,说有专门接济他们乡下的人,看能不能在城里找到一份活儿干,赵戎这才接触到大川。 大川算是溪村里头出人头地的人了,竟然能在城里开茶楼,但说实话,赵戎对他的第一印象算不得有多好。 大川当时坐在茶楼二层的柜台后面,赵戎见到这人,只觉得他面黄肌瘦、尖嘴猴腮,一副话剧本子里奸佞之人的模样,不像好相与的人。 这茶楼也不像正经茶楼,四处都是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 一个不到他腿高、扎着两根小辫儿的小姑娘轻便飞快地在人群中穿梭着,手上茶盏里的茶水却能做到一滴不漏,一看就是个老手。 赵戎牵着赵蒙,想要找那小姑娘,询问这云宝轩的老板在哪里,眼前突然闪出一个身影将他拦住了,眯着眼睛警惕地盯着他上下打量,这人正是大川。 “先生……有什么事儿吗?”大川问。 大川的语气不算客气,他略微扫一眼就知道这俩是打哪儿来的,这个“先生”二字也打了些疑问——虽说他平日也不会计较别人怎么称呼他,可真真能在他这儿买茶水的人才被他叫作“先生”。 “我想找云宝轩的老板。” “找他干什么?” 大川声音又尖又细,赵戎大着胆子问了,平白又有些害怕。 大川把将小云缓缓拉到身后,并未表露自己身份。 小云手里还稳稳端着两盏茶水,从大川腰间探出一颗头,一双葡萄似的眼睛骨碌碌地打量赵蒙,她许久没见到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小姑娘。 “我们是溪村来的,想在城里找份活儿干,给我妹妹治病,我……我会洗衣裳,还会制衣裳,什么都会,力气很大……我……” “停。” 赵戎一闭嘴,大川和小云的目光便不约而同地转到了赵蒙身上。 赵蒙当时病重,齐刘海儿因着汗水浸湿紧贴着额头,脸色有些苍白,接到大川和他身后小姑娘好奇的眼神,赵蒙嘴巴一瘪,眼角噙着几颗泪珠,转身就想拉着赵戎出去。 赵戎低声哄着她,让她乖一点,过一会儿就好。 大川见了这幅景象,咳了一声,从柜台拿了份契约单子,扔到地上,要赵戎签自己的名字,摁上自己的手印。 “这是一年份的,你带着个拖油瓶,我只要你半份工钱,我不能给你白白担。你若愿意,便签字,我也不强求。” 小云听见“拖油瓶”三个字,拳头不停地往大川腰上招呼,小云力气大,以前大川没注意,今天发现小云揍人已经开始有点疼了,大川接过她的小拳头,弯着身子和她好声好气地解释道:“不是说的你,没说你,我是说人家呢。” 赵戎想,还有什么比饿死更可怕的吗,没有。 他既不想自己和赵蒙饿死,也不想赵蒙病死。 最初刚到城里的半年,赵戎在大华服装厂做工,没睡过一天安稳觉,总是凌晨离家,大半夜才回来。他不放心阿蒙一人在家,做工时便将阿蒙悄悄带到做工附近的地方,找一块极狭小的地方,让阿蒙待着别动,正好照顾着其他女工的奶娃娃。 阿蒙乖,知道自己让哥哥吃了苦,可那地方太小,总是腿麻,不由得有些委屈,便问他能不能去茶馆和云宝一起。赵戎看得出她委屈,可对大川并不放心,便对阿蒙说:“若是有人将你掳走了,你便再也见不到哥哥了。” 阿蒙听了这话,抱着腿嚎啕大哭起来。赵戎狠下心,拉着阿蒙的手,和她说:“阿蒙乖,等半年,等哥哥攒下点钱了,咱们就换个地方。” 等到这半年强撑过去了,大川看他勤勉,又给他介绍了陈府的差事,他换了工作,这才轻松一点。他最开始只是在陈府下面的一个铺子里做些杂货,不知怎地陈老爷后来又叫了他去学车,他这才成了送陈欢上下学的司机。 只是没想到,过了这么久,他还能再见到陈欢,还是以这种方式。 第十一章 陈欢长得好看,他自己知道。 好看分很多种,大家闺秀好看,小家碧玉也好看,男子英气的好看,俊秀的也好看……陈欢都不是,他是妖精,太过危险,像传说中的海妖,一般人只看一眼,便被勾住了。 陈欢越是做出高傲的样子,越被勾得心痒难耐,像是有个小人拿着根狗尾草,不断地挠着一颗肮脏混乱的心脏。 人类这种东西,得不到美丽的东西却不甘心,只敢在心里气愤地骂几句“妖精”。 对于陈欢,他们只敢远远地望,既想靠近,又避之不及。尽管人家也不一定会理睬他,也要做出一副嫌弃的样子,好像远离了他,便能保住自己卑微无比的体面。 陈欢看透了这些人,总有自己的法子捉弄他们。 阿娘待他好,视他为这辈子最重要的人,遇事总挡在他前面。 可现在回想起来,阿娘也不过是个矮小的女人,根本挡不住那么多东西。所以即使阿娘提前走了,陈欢也从不怪她。 夏日炎热时,他总爱躺在阿娘怀里,阿娘的手会轻轻在他背上拍着,嘴里哼着好听的小曲儿,助他安心入眠。阿娘死后,他整日待在屋子里,失了庇护,四周全都是吃人的妖魔鬼怪,不敢出门。 阿娘是自缢身亡,陈欢是第一个发现的。 他那日英文和算术都拿了满分,内心里带了分男子汉的骄傲,想要和阿娘说,自己长大后会有出息的,以后可以带阿娘离开陈家。 到家后,他飞奔到阿娘的卧室,便看到了阿娘在梁上悬着的场景,穿着一身宽大的红色印花袍子,看上去空荡荡的,悲伤极了。 以前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等到阿娘死了,陈向东带着他到处走动时,他才知道,自己的价值原来是这样体现出来的。以前都是阿娘陪着陈向东,阿娘死后,这个位置便由陈欢替代了。 那些双眼睛都在盯着他看,他只需要嘴角弯弯,做出虚伪的笑便可以了。 就像现在,司令府里那个满脸横肉的大胖子也在盯着他,陈欢眼里挤满了笑,那大胖子便不住地夸陈欢,说他乖巧。 胖子和陈欢中间隔了个陈向东,陈向东这时候便趁机向那胖子提些要求。 色令智昏。 陈欢内心里满是恶毒的针,一些刺向觊觎他的人,另一些全刺向陈向东,他的父亲。 陈向东总是说:“又未曾真的逼迫你做过什么,只是为这个家,总要有人做出点牺牲的。等到以后,你照样可以娶亲,陈家的家业,以后都是你的。” 陈家是个大家族,没了底下那些铺子生意,怕是全部都要去街头要饭。陈欢只是在心里冷笑,却不回答他。陈向东自己不许旁人说什么,并不代表旁人真的不会说什么。 陈欢听过的闲言碎语都快要把他淹没了。 每次陈向东带他出去一次,那些闲言碎语便要比上次更恶毒一些。 最开始,陈欢还会哭,时间一长了,他便会直接叫下人将那人拉出来掌嘴。等到那人被扇得脸青鼻肿,陈欢再上去问他说过什么话,没一个人敢当着他面说,陈欢心里才会舒坦些。 连陈向东自己都不喜欢他这个儿子,但是谁都不敢惹他。陈欢猜,如果他和陈向东说自己看哪个姨太太不顺眼,陈向东也会一边惋惜一边说:“那就杀了她吧,不过还是给她个痛快。” 月岭城的人买的布、吃的米、喝的酒,都是陈家产的。陈家是做生意的,家里生意做得大,要多亏那胖司令帮扶。哦,不是帮扶,是打压其他人。当陈家没有对手时,陈家便一家独大了。 过了几日,陈欢上的学校放假了,陈向东叫人给他安排了油画老师,说这老师是从西洋留过学回来,是响当当的人物。 陈欢忍不住想笑,觉得陈向东这是是下决心要把他卖个好价钱了。既要要学画画,又要学钢琴,就是不让他学算术与英文,花了这么多心思,大概至少也得是个值十个铺子的姨太太,能再给陈家续命十年,也不知道那胖司令自己能不能再活十年。 胖司令附庸风雅,最近迷上了西洋画,席间提了一嘴,陈向东这边便安排上了。 上次离开胖司令家时,陈欢听见陈向东的声音:“小欢性子烈,我还得下功夫再劝劝。” 那开车的倒是有趣。 “少爷,醒醒……” 阿娘死后,他去过溪村,恍恍惚惚,失足掉进河里,还是那个开车的救了他。 他那时候想,即使是这样死了也不可惜。那开车的救他出来后,紧紧抱着他,声音颤抖,竟是带了些哭声。 我有那么重要吗?陈欢想。 后座上,陈欢跨坐在赵戎身上,望着他的眼睛,交代道:“明日学校休息,不上课了,咱们便见不着面了,你会想我吗?” “想,很想。” 陈欢听了又低下头去啄他的嘴:“可不许把我忘了,你若是把我忘了,我还不如去死……我要学画画,等我学好了,第一个画你,你且等着我,不要去喜欢其他人,你听话,我就会更喜欢你。” 赵戎按着陈欢倒下,手也在陈欢身上四处摸索。每到这时候,赵戎总是分不清陈欢话里的真真假假。 “我、我会娶你……” “娶我?”陈焕语调上扬,挑眉笑道:“你拿什么娶我?我可是很贵的。” 陈家矜贵的少爷,自己一介平民自然配不上。赵戎有些脸红,闷声道:“我在存钱……等、等到存够的那一天……” “存了多少了?告诉我。”陈欢眼里闪着光芒,“是为了我存的吗?” “嗯,”赵戎点头,“我会做衣裳,现在有很多人找我做洋装,便宜又好看,现在……现在已经存够八百多钱了……后边儿还有人排着队等我做衣裳,会、会存够的……” 饿不死了。 “挺好的,”陈欢头搭在赵戎肩上,“将我看得这样重要,真好,谢谢。” 第十二章 “大川哥,我要送阿蒙去学校。” 大川正在看账目,手还放在算盘上,被赵戎这句话惊得差点摔了算盘,乡下人从不上学,都是十几岁就开始学本事谋吃食。 赵戎十二岁便跟着村里的裁缝做衣服,大川起先也是十来岁就跟着木匠学木工。 上学校?上什么学校?花那钱有什么必要? 私塾学校那都是城里富人家的事儿,更何况阿蒙还是女孩子,反正要嫁人的,学什么学? “啥?你哪儿来的钱送阿蒙去读那玩意儿?识几个字就行了,去什么学校……反正要嫁人,长到十几岁选个好婆家算了……” 话虽这么说,大川自己心里却在盘算要不要给云宝请个先生——现如今识字的人多起来了,不识字不知道嫁不嫁得到好人家。 “是教会学校,专收女孩儿,不要学费,修女当老师,教汉字和洋文。” 赵戎去拜师傅的时候,师傅给他做了新衣裳。赵戎懵懂,却也知道师傅对他好,对着师傅深深鞠了一躬——这是教人自己吃饭的本事,是再生父母的恩情。 依乡下的传统,拜师要给师傅送米糕。赵戎他娘做了一大包袱的米糕,一些留给自己吃,另一些全拿去送给了师傅。 那些日子,老天爷心情好。托他的福,地里庄稼的收成好,他爹也还在,有些年份还能吃上几块肉。 说起来,赵戎他娘对他和阿蒙也是好过的。后来嘛,带着两个娃,日子实在是太难…… 上学也和拜师傅一样,要穿新衣才行。 赵戎给阿蒙做了一身新衣,花了很多心思。赵戎没钱,但胜在一双巧手。虽然乍一眼看就是普通的女学生衣服,但是下边儿的裙子颜色换成了浅蓝,上衣领子和布扣的排列样式也改了许多,袖子上还绣了两只缠绕的蝴蝶。 阿蒙脸圆圆,穿上显得灵巧了许多。她乖乖坐在桌边,对着盘子里客人剩下的山楂糖流口水,正要伸手去拿,被赵戎打掉了:“脏!” 大川在一旁阴阳怪气道:“啧,穷还贼讲究。”片刻后,又让店里的小二拿了一盘新的山楂糖递到阿蒙手里。 云宝有些羡慕,站在大川身边出神地盯着阿蒙一身新衣裳看。大川瞧见了,问云宝:“咋的,你也想去上那个洋学校?” 云宝扭过头不理大川,大川却知道她在生闷气,低头哄她:“你得和爹说,你这孩子,怎么就不爱说话呢?你要去,就跟着阿蒙去呗,爹又不是不让你去。还是你喜欢那新衣裳,我给你戎哥钱,让他也给你做一套新衣裳?和阿蒙一模一样,穿上漂漂亮亮的!” 云宝和他赌气,抬眼看着他,就是不说话。 大川叉腰看她:“说话,不说话不给去,也不给做新衣裳。” 云宝气得跺脚,转身就要往身后跑,被大川捉住了手:“不说就不说,咱们不说了!不说了!” 云宝这才委委屈屈靠到大川怀里,眼角带泪,用手捶她爹。 赵戎和赵蒙坐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大川不想在他们面前失了太多面子,抱着云宝,小声问她:“那你到底是要怎样嘛?你和爹一个人说,不让其他人听见了。” “我都要。”云宝扭捏说。 “行嘛,你就说出来了就好了,说话又不是什么难事,对吧?” 大川一想到云宝要去学校,就止不住担心——不担心其他的,就担心云宝被人欺负。 云宝小时候,大川不常在她身边,把她交给了一个认识的哑巴奶妈带着。谁想到云宝长到四五岁还不说话,大川急得直跳脚,后悔不迭,可也检查不出来什么毛病,后来便一直这样了。 虽说和那哑巴奶妈大抵没什么关系,大川心底是存了芥蒂的,总想着,万一自己找了个正常奶妈,可能云宝就不是现在这副样子了,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云宝。 云宝六岁才叫出一声爹,大川听到那声“爹”,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下又要去学校,离他远远的,学校还有洋人。云宝不是哑巴,只是不爱说话,可是小孩儿之间哪管这些,万一云宝被欺负了可咋办? 大川看了一眼赵蒙,走过去牵着阿蒙的手,将她和云宝的手放在一起,嘱咐道:“阿蒙,你们一起去学校,你能帮川叔照顾一下云宝不?” 阿蒙点头,答道:“川叔,我会好好照顾云宝的。” “那行,”大川摸了把嘴上的小胡子,又交代道:“有人欺负你们,就跑,知道吗?不要和人家打,跑就行了。” 隔了几日,赵戎便送了阿蒙和云宝去了学校。 教会学校修在近郊一处教堂附近,学校里一共有六个修女,其中两个是洋人,负责上洋文课,另外四个都是中国人。修女戴着白色头巾和黑色的袍,对每个孩子都露出笑。 赵戎离开前又在阿蒙手里放了些零钱,这才放心走了。 他还要去趟酒红馆,酒红馆门口贴着许多头牌歌女的海报,他带着纸和笔,想要将那些新样式记下来。 最近旗袍和洋装的订单多了起来,要求也愈发复杂,有些东西他都未曾听说过。比如,有一家的小姐托人找他订骑马服,他第一次听说女子的骑马服,也不知道是什么,平日里得闲了就带着纸笔四处打听。 衣服越做越多,材料花费也越多,他平日多去布坊走动,想要挑选称心的材料。 时间一长,布坊的老板也认得了他,因为这人总要些稀奇古怪的材料,卖不出去的布料也贱卖给了赵戎,赵戎总能拿那些废布变出朵花儿来。 他瞧见一块月牙白的布料,摸了半天,材质柔软顺滑,总觉得像极了陈欢那股子娇气的劲儿,便和老板买了过来,打算给陈欢做一身新衣裳。他好像格外没本事,想要对谁好,总是想着给他做衣裳。 大川劝他将陈府开车的工作辞了。 他没有签卖身契,算不得陈家的人。如今,他在陈家已做了半年多了,只是开车,虽然不是很累,可是供他和阿蒙吃饭还不太够。 更何况,陈老爷肯定不会准陈欢和他在一起,他这种人……如果陈欢和他的事儿被发现了,也不知陈欢愿不愿意和他走。如果、万一陈欢真的愿意和他走,他一定不会让陈欢吃苦的,他发过誓。 他没答大川的话——他心里想着一个人,爱着他,可是对他捉摸不透。 他是卑微的,现在是偷来的时光。他总是害怕,想着自己和陈欢一说,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以后便再也见不到陈欢了。和他在一起是过苦日子,他担心陈欢过不惯…… 女人对新衣裳的热衷有些惊人。 酒红馆的头牌歌女,每天的海报都穿着时下最时髦的衣裳,城里的富太太娇小姐们也会跟着这些时髦的风潮走,一时间,城里的女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裳。 赵戎想把自己做的衣裳拿给那些歌女们穿,可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见到他们,这几日早晨都在酒红馆门口等着,手里拿着几身自己做的新衣裳。 能上酒红馆大门上海报的歌女都是月岭城的明星,住的是大宅子,有司机专门接送。 大概凌晨六点,黑色汽车就载着歌女来了酒红馆。等那歌女下了车,穿着高跟鞋走进酒红馆时,赵戎憋红了脸,拿着衣服一阵小跑到了歌女面前。 是徐露,画眉鸟徐璐,赵戎等的就是她。 从街边到门口,短短的一段距离,他要抓住机会。 旁边有保镖上来拉他,徐露见到他手里拿的衣服,有了兴趣,手一挥,问他:“这是给我的?” 赵戎点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衣服塞到了徐露怀里:“徐小姐,这是我新做的衣裳,你可以看看,如果喜欢,我、我可以免费给你做衣裳。” 徐露嗤笑一声,笑问道:“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个裁缝……你觉得我,像是缺衣服的人吗?你想想,这城里,有多少人做梦都想要给我做衣裳?” “徐小姐可以将衣裳带回家看看,不好看就扔了,也、也不会损失什么……”赵戎这话说得毫无底气。 徐露昂着头看了他几眼,说:“你这小裁缝,长得还挺好看。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就看看吧……对了,你住哪儿?” “城西巷,城西巷最里边儿那家。” “哦?”城西是穷人住的地方,这孩子倒是一点都不设防,徐露被他逗笑了,又说:“好吧,如果我喜欢的话,我就让人去找你,你就继续给我做,行吗?” “谢谢徐小姐!”如果徐露愿意穿他做的衣裳,哪怕是只有一次,他也满足了。 第十三章 陈欢这几日有些嗜睡,天气转凉,赵戎担心他在车上睡着了会着凉,放了一条小被子在后座。 被子里衬用了柔软的白布,外边儿是用做衣服剩下的各色布料拼成的,像是婴儿出生时阿娘做的“百家被”。 陈欢第一次见到这样奇怪的被子,好奇地裹着那张小被子,从被子里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看着他,笑问:“怎么还有这样的被子?” “做了一条百家被,借百家布料,保佑你以后身……身体健康,可以……长寿无忧,这个……本来是小孩子出生时候才有的……” 赵戎心里,陈欢虽只比他小一岁,那也是要去保护的人。陈欢,柔弱、敏感、纤细、淘气……赵戎想给他筑一道高墙,让他快乐。 陈欢爱笑,可那笑看上去带着凉意,总达不到眼底。不知为何,这让赵戎觉得,陈欢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了,好像陈欢对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留恋一般。 “这样啊,我都不知道这些。我会长命百岁,你也要照顾好自己,也要长命百岁。这样我们就能一直,一直,在一起。” 陈欢的阿娘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这些,大概自己也无法确定这些,想着能活多久便活多久…… 阿娘在嫁给陈向东前,也是月岭城有名的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读诗画画什么都不会做——反正总有下人和他那倒插门的父亲帮忙做。 从不列颠留洋回来的大小姐,十分有腔调,嘴里讲的是一口流利的英文,在不列颠学的是诗文艺术。十八岁的大小姐,心比天高,任那一群青年才俊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却谁都看不上。 这倨傲无比的大小姐,独独爱上了一个满嘴胡话、油腔滑调的穷诗人,任凭父亲怎样反对,都要和这个穷诗人暗地来往,还偷尝禁果,有了陈欢。 谁还能看出来陈向东以前是个诗人呢?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陈欢看着赵戎,疑心自己和阿娘一样,总是轻易爱上一个人,看着一个人觉得他好便爱上了,沉迷其中,也无法辨认这份爱的重量是否能让自己托付终生。 陈欢又想到赵戎看自己的眼神,安抚自己一番,放下心来。 赵戎和他父亲不一样,自己和阿娘不也一样。 赵戎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陈向东是狗屁王八蛋下三滥。 阿娘是娇弱的月季,自己是带刺的仙人掌。 如果将来哪一天他发现赵戎背叛他了,他不会像阿娘那样哭泣。他一定会给赵戎喂一杯毒酒,然后找块景致好的墓地,和赵戎埋在一起。 想到这些不开心的东西,陈欢便有些生气。 下车时,赵戎眼巴巴地望着他,他也只当没看见,只将小被子抱在怀里带走了。赵戎有些伤心,望着陈欢的背影,又不敢叫他——他还有话想和陈欢说。 他在生气,生气自己想象中已经背叛了他的赵戎,生气将赵戎和陈向东一起比较的自己,还生气自己总是杞人忧天。 陈欢摸了一把小被子,想到这是第一次自己没有亲赵戎就离开了,蹙着眉头,脸也有些红——赵戎那么好,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冷漠伤心? 吃晚餐时,陈欢久违地出现在了餐桌上,平日里他喜欢呆在自己的房间用餐。陈向东还没到,陈欢大摇大摆地坐到了陈向东的位置,听到哪里传来窃窃私语,便眯着眼睛装腔作势地看过去,那边便会停下来。 桌上安静得吓人。 等陈向东来了,看见陈欢在这里,也愣了一下,重挑了个位置坐下,只当陈欢不存在。 陈欢左右两旁的位置都空着。 “我要出去。”陈欢直接用两根手指拈着盘子里的花生米吃。 陈向东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吃饭。 “我说,我要出去,城里开了家胜华大戏院,我没去过,我阿娘生前也喜欢看,我想替她去看看好不好看,有没有当年她和我父亲一起看的影片好看。” 陈欢阿娘死后没人在明面上提过她,可是她确实存在过,如今却成了陈家无法言说的禁忌。 陈向东气得扔掉了筷子,狠声道:“不许!” 一个陈欢不认识的女人在陈向东旁边安抚他,又给他拿了新的筷子——大概又是新娶的一房太太。 陈欢轻笑两声,又说:“如果哪天我真的不开心了,说不定就直接去找我娘了。你可想好了?我的利用价值,要利用不还得要我活着?活着不简单,要死还不容易?” 桌上众人听了这话,脸色瞬间变化莫测。 陈家的遮羞布就这样被陈欢直接扯了下来。 陈欢像是恶作剧成功的顽童,他看了一圈周围的人的脸色,每个人心情都不是很好,心情瞬间好了不少。 第十四章 陈欢在街上走着,脚步轻盈,他刚赢了一场恶战,赢下恶战后,他要去见他的情郎。 他的脸被冷风吹得红红的,像是年节时候窗户上贴的红脸娃娃。他相信赵戎一定会需要他。 城西很穷,建筑也是旧旧的,看上去像是蒙了一层灰尘。到了城西巷,陈欢与两个随从说:“你们就在这里等我,不要进去。” 随从一时为难,陈老爷那边说了要寸步不离,少爷这边又要他们暂时离开,他们不知道陈家人私下的龃龉,只当少爷贪玩,老爷因此不放心。 陈向东是个下三滥,却要比谁都要好面子。 陈欢从怀里掏出一叠钱,塞到其中一个保镖手里,诚恳劝说道:“天色还早,你们拿着钱去找两个姑娘吧,何必跟着我?你们不说我不说,还有谁会知道?看着点时间,过两个时辰,你们再过来接我,不就行了?剩的钱,你们愿意怎么花便怎么花。你们说呢?” 那笔钱都是新币,看上去实在太过诱人,保镖攥紧了钱,和另一人对视一眼,而后迟疑地对陈欢点了点头——左右陈欢离不开月岭城。 只要他们不说,陈老爷也不会知道。 陈向东一般只叫人看着他,看得并不紧,但即使是这样,陈欢也离不开这个鬼地方。城里传消息说秦三元要带着底下的军队来月岭城,月岭城就快改姓秦了。 陈欢记住了赵戎住的地方,到了那家门前,听见里边儿传出来赵戎和一个小姑娘的笑声。 陈欢手放在门上,“砰砰砰”敲了三下门。赵戎听见敲门声,忙出来开门,却谁都没看见,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正要关上门,从底下冒出一个陈欢,抱着他的腰黏黏糊糊地撒起了娇:“没想到是我吧?” 赵戎只穿了长裤,没穿上衣。陈欢的手就这样直接放到赵戎身上,手沿着他的背沟一下一下往下滑。 赵戎见到陈欢,手抚上他的脸,慌忙问:“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开心我过来?” 赵戎先是诧异,后摇了摇头,沉默地牵着陈欢的手进了屋。 他本来脑子里有好多问题要问陈欢。比如,陈老爷怎么会准他晚上出门?城西这边治安不好,以后要出门就叫他。还有,陈欢这么晚了为什么要过来找他。还有,今天下午为什么不爱理他…… 可是陈欢看上去自然得很,好像自己经常晚上过来找他一样。 赵戎握紧了他的手,郑重与他说:“欢欢,以后不要晚上过来找我了。” 陈欢听了这话,装作委屈的样子,凄楚道:“你不想我来,那我现在回去好了!” 赵戎不喜欢自己去他家,亏他花了这么多功夫,赵戎居然不喜欢。 “欢欢啊……”赵戎低头拥着他,接着长叹一口气,有些害怕又有些无奈道:“城西这边不太安全。等、等我搬到好一点的地方,你再来找我……” “啊?谁说是我想你了?” 赵戎就这样直接说出来,陈欢却死不承认。 “是我,是我想你了。” 大概两个人都想着对方,恨不得时时刻刻都粘在一起。 赵戎脸红起来,陈欢想挣脱他的手,赵戎却不让,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直到阿蒙在屋里叫了声“哥哥”。 “我们先进去吧……” 陈欢听见阿蒙的声音,也试着在赵戎耳边叫了一声“哥哥”。 赵戎装作没听见,连耳朵都跟着红了起来。 阿蒙第一次见到哥哥的朋友,过了一会儿,比起好奇,更多的是害羞,洗漱结束,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赵戎随后去阿蒙的房间,将阿蒙哄睡着以后才出来。 “赵戎,你的房间在哪儿?” 陈欢盘腿坐在椅子上,一脸期待地看着赵戎。 赵戎是个好哥哥,还会哄妹妹睡觉——他真好,陈欢想,自己的眼光也真好。 赵戎想到了不该想的东西,陈欢的眼睛纯粹又明亮,赵戎因为自己龌龊的想法有些懊恼。 陈欢不是含羞待放的花苞,他是开得最耀眼的那朵已成形的花朵,所以更需要好好呵护。 赵戎将他抱起来,陈欢的脚缠在他腰上。 “进你的房间吧,妹妹可能还是醒着的,被发现就不好了。” “好……” 赵戎的房间有些简陋但很整洁,陈欢乐得在他床上打了一个滚,赵戎只是坐在床边看着他。 “怎么还不上来啊?” “什么时候走?” 赵戎大概猜到大概陈欢是骗了家里人才出来的。 “大概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陈欢往后退了一些,留了一大块地方给赵戎。 赵戎抱着陈欢,两个人就这样躺在床上,任凭时间一点一滴地流过。赵戎抱他抱得紧,陈欢仰着头看他:“什么都不做吗?” 赵戎亲了他的嘴唇,笨拙地将他不老实的手握在手心,故作沉稳道:“等、等我们成亲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啊?” “等你长大了,我们就成亲。” 床边点着一盏油灯,赵戎抬起头,看见身下陈欢清明的眼睛里面盛满了泪。 “赵戎,我好难过了……” 陈欢那么冷静,这让赵戎的心像刀割一般。 成不了亲,是因为自己太过无用,赵戎想,如果自己有用一点,就可以底气十足地和陈欢说自己会和他成亲,一定会在一起,也不用难过。 可是现在,他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 赵戎吻住他的嘴,陈欢的不满全部化成了喉间的轻声的呜咽。 少年初经人事,没有什么技巧,生涩,沉默。 两人都是第一次,在黑夜中慰藉彼此,喘着气,享受这片刻的欢愉。 这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两个人都知道。 偶尔陈欢呜咽一声,赵戎便用嘴堵住他的嘴,舌头缠绕在一起,将陈欢喉间的呜咽声、呻吟声全吞了下去,等陈欢平静下来,赵戎在他耳边小声道:阿蒙在隔壁呢……可别让她听见了…… 可是陈欢的声音本就是竭力忍着,不会被隔壁听到,赵戎只是找个捉弄他的理由,他只是想亲陈欢罢了…… 陈欢像离了水的鱼,有些无助,茫然地看着赵戎,只在赵戎有动作时加重呼吸。 陈欢的皮肤和他阿娘一样,细腻白皙,几乎见不到毛孔,摸着顺滑,像是温润的羊脂玉。 赵戎亲吻他的眼睛,鼻梁和嘴角,再往下,亲吻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他有着比陈欢大一号的身体,笼罩在陈欢身上时,将陈欢整个人淹没在自己的阴影里。 陈欢是个纸老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身经百战,结果只到这里,他便有些不行了。 快感从指尖蔓延到头顶,陈欢脚趾蜷缩,手指紧紧抓着床单。 “啊……” 床上光线微弱,等陈欢结束了,抬起头害羞地看着他时,赵戎什么话也说不出。赵戎将陈欢拥进怀里,亲了一下他的嘴角。 夜里明明有些冷,他和陈欢都出了一身的汗。 他去给陈欢倒水擦身子,陈欢也要跟着一起,像只粘人的猫一般,会在赵戎不经意间亲亲他、抱抱他。 赵戎明知道他要走,还是舍不得。 他送陈欢到了巷子口,躲在暗处守着陈欢。陈欢知道他的方向,一直往这边看。赵戎能看见他,他看不见赵戎。 等到那两个保镖坐着车出现,赵戎才慢悠悠返回家里。 巷口还有小贩在叫卖,赵戎将手缩进袖子里,又转身看了眼远处陈欢离开的方向。 明天又是忙碌的一天。 第十五章 钢琴,油画,洋服,少爷,小姐…… 今日陈向东生辰,月岭城里稍微有些名气的人都来了陈家。月岭城开埠早,时兴些西洋玩意儿,贵胄名流,上层社会,在陈府里面混作一团。 陈欢在二楼,靠在窗台上,露出个脑袋打量着来往众人,听着楼下不成调的钢琴声,微微蹙眉——弹的个什么玩意儿。 来来往往的人也都好奇地打量着他,他也不避开,斜斜倚在窗台上,点了一支烟。 他与赵戎都很瘦,他是病态的瘦,脸色苍白,骨骼也小,手臂大约只有赵戎一半大小。赵戎是精瘦,大约是长日里做工,虽然看着高高瘦瘦有些弱不禁风,摸起来却还是结实的。 陈欢什么都不用做,一切皆有下人帮他,手上连轻微的疤都不曾有。如是他哪天说自己没有力气想要人给他喂饭,也会有人争先恐后地涌过来。 所有人对他说,真羡慕他,毕竟有那么多人爱着他。但若是他说要与那些人换个身份,那些人兴许又不同意了。 那么多人爱他,陈向东自然要从其中选一个最有钱的。不知陈向东心中有没有定下来,最后究竟是秦海成,李岐还是谁来将他接手? 陈欢披上件厚重的大衣,缓缓踱步下了楼,他想去厨房里挑些吃的给赵戎送过去。赵戎吃东西时总是满足幸福的,陈欢看赵戎吃得开心,他心中也快活。 陈欢想,就目前来看,赵戎对他还算好。只是不知道将这张脸划花了,赵戎还会不会喜欢他?却突然听见一旁传来的冷笑声。 陈欢转头过去,看见陈去时立在一旁,一身正气,作出一副不愿与他同流合污的模样。 陈去时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可还尚未婚娶。他人倒是不坏,就是与他爹陈林周一般,一股子迂腐之气,最是看不惯陈欢这样依附他人的人,张口便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这里的女子自然不包括他的妹妹陈宁。 陈去时今日大约是与陈林周一道来的,陈林周是月岭大学的教授,与陈向东交往甚密,陈家时不时便会给月岭大学投款。 “怎么?”陈欢斜睨他,嘴里吐出个烟圈,淡淡道:“您又有什么高见?” “不曾有。” “那就闭嘴。” 陈去时平日便喜欢说教,听他这句话,显然是被气到了,骂了句:“不识好人心。”便要从他身旁绕了过去。 平日里面对一些嘴贱的下人或者姨太太,陈欢便将他们拖出来一顿打了,偏偏是陈去时、陈宁兄妹,陈欢总有些无话可说,仗着自己长辈的身份,说些不明所以的话,只是给他心中添堵。 陈欢手一伸,冷着脸拦住陈去时的手臂,道:“撒完泼就想走?” “小小年纪,成何体统!” 这前言不搭后语,陈欢听他说教,突然觉得乏味,心中焰火突兀熄灭,道:“这是咱们家中传统,人人都是大烟枪,吸烟算什么?” 陈去时却不答话,仍是静静地看着他,陈欢最烦他这副管闲事的表情,恹恹说了句:“无事,我便先走了。”便往厨房一方走去。 陈去时这时在他身后咕哝道:“你这副模样……再不吃饭,就要变成埃及的木乃伊,叫人收藏起来了……” 陈欢脸色微变,停下脚步,将头猛地转过来,阴测测地质问陈去时:“你今日又来做什么好人?将你那点臭好心收起来,一分都不要给我。我可是时时都想将你们陈家人赶下地狱,到油锅里滚上一滚!” 有些话,烂在肚子里便好了,大家都当作不知道,陈去时有病,非要将这说出来。本来不说,陈欢便可以当作不存在了。 陈去时声音弱了下去,不耐烦地重复道:“随你的便。” 陈欢心中怒气不住翻涌,面上却愈发平静:“听您这语气,像是今日才知道一般,好好吃饭?您若是五年前与我说这话,兴许我还能感动一番。现在,您与陈向东说去吧。我吃不了。你们一个个的,都是这样,令人作呕。” 陈欢每天吃两顿饭,上学前有一杯薄粥,放学后有一份杂粮米饭与青菜叶子。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他半夜腿疼起来,胃也跟着疼,身体便像是被人从中心开始敲碎成好些块,可是却还是吃不下。 小时候是被陈向东逼着不许吃,如今已是吃到那些油盐稍微重一些的东西便会觉得恶心,他吃不了,对着山珍海味也没有胃口。 只是有一日给赵戎带了些吃的,看赵戎吃得香,竟然也有些想吃,便也尝了一块豆子糕,可一入胃里面,便疼得出了一身冷汗。 他对赵戎说自己胃里面不舒服,赵戎的手就在他肚子上轻轻揉着,他看着赵戎,便有些想哭,将脸埋在赵戎怀里,想要赵戎就这么一直抱着他。 晚上回到陈府,奶妈瞧出来他吃了东西,让他喝些水,正好省了晚饭,他便立马清醒过来——他是想离开这个鬼地方的,可不能困于情爱,那怎么像话。若是不小心与赵戎定下了什么山盟海誓的话,爱上赵戎不可自拔,他便没有离开的机会了。 厨房里头到处都是人,厨娘们忙得不成样子。 陈欢却像是看不出众人忙碌的样子,在厨房里四处巡逻,让仆人将最贵重的参汤、燕窝、鲍鱼各盛了一碗。陈欢见众人将一盅汤放在了角落不让他看见,反而来了兴趣,指了指角落,问道:“那是什么?” 胡春有些怕他生气,只得好好答道:“是给老爷的汤。” 陈向东此时正在前厅,大约是在和商会的人说些事情。若是没猜错的话,还有陈林周在一旁替他牵线。 “什么汤这么金贵?”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 “问你们话呢。” “是鹿鞭熬的汤……” 原来陈向东还想壮阳,陈欢“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随后与胡春说:“给我。” “老爷今晚要喝的,这可……” 胡春望着他,眼中带了些祈求。 “去随便熬个肉汤骗骗他吧。给我,或者将里边儿的汤倒给我,自己再掺点儿水,这样也行。” 底下众人几乎要哭出来,陈欢见众人不动,冷着脸自己去角落里将那盅汤倒到了碗里,顺便和其他一起放到了食盒里。 往日里陈欢半夜胃疼,也不让其他人安生,陈欢若是疼起来,别人也不要想睡好觉。陈府灯火通明,每处的灯都得开着,陈欢让厨房的人挨个熬汤做吃的,吃了吐了吃,看见底下人不开心了,陈欢才好受些。 陈向东是暴君,陈欢就是这陈府为非作歹的小皇帝,他们谁也惹不起。 厨娘们忧心望着他,陈欢不以为意,话也不说一句,拿着食盒便出了门。 赵戎正在陈府后门口等他,今晚要接他去上钢琴课,上课的是留洋回国的一个先生,三十多岁,姓隋,名叫隋延康,听说最近与陈宁订了婚,陈宁每日与他们推荐隋延康,说隋延康在欧洲学乐器,钢琴弹得极好,陈向东便把以前那位先生换成了隋延康。 可是隋延康是个草包,陈欢本就会弹钢琴,给他上课时每次只在一旁支支吾吾,给不出任何意见,陈欢随后便看出来了——隋延康大概不怎么熟悉钢琴,只是想攀上陈家,还以为陈家人好糊弄。 第十六章 “我带了好吃的。”陈欢讨好地将手中的食盒拿出来。 赵戎看着他,“咱们是要去隋先生家中,”他又看了一下腕表,“已经很晚了,怎么还没吃晚饭?” 语气柔和,话语间却还是带了些不明显的埋怨。他知道陈欢胃不好,比谁都着急,可是平日里两人见不到,只有车上这点时间,他便一直叮嘱陈欢,一定要记得吃饭,不要饿着肚子。 “你陪我一起吃,去刘家巷,先将车停好。” “会不会迟到,让隋先生一直等?”赵戎试探地问道。 “你管他做什么?迟了也没关系,那个人,只是想娶陈宁,攀上陈家,不是什么好人,钢琴也不会,”陈欢喂给他一勺汤,又道,“我看他什么都不会,就是个吃白食的。” 赵戎表情一滞,陈宁是陈欢的堂姐,陈欢说这话,赵戎总是想到自己——他也什么都不会,如今只是在为陈家开车,突然有些好奇陈欢心中究竟是怎样想他的。 沈家巷离陈府两公里路,不一会儿便到了。 “好喝吗?我偷拿出的,费了好多功夫,他们不让我拿,我偏要。” 那汤还在冒热气,陈欢见赵戎愣住,也不等冷下来,直接喂了他一勺汤。赵戎心思不在这汤上,嘴唇被一勺汤烫得有些红,听见陈欢的声音,只呆呆答了一声:“哦。” “怎么了?我好不容易拿出来的。” 陈欢吻住他的嘴唇,抵住他的额头,静静望着他的眼睛。 “你不喜欢我了吗?昨天不是还喜欢吗?” 陈欢的话将赵戎引入一个圈套,打乱了他此刻的思绪。一瞬间,除了“喜欢”,赵戎想不出其他的话来回答。 赵戎不答话,陈欢生了闷气,往车窗边靠了过去,被赵戎一把捞回来抱到了怀里。陈欢动弹不得,蓦地睁大眼睛,听见赵戎的声音:“很喜欢” 所以总是担心,担心你没有将我放在心上,随时可以弃我而去。 陈欢不自然地扭过头,赵戎这样看着他,好像缺他不可的样子,让他有些不自在。 “但是,如果我哪天不在了,你可以喜欢别人。” “为什么会不在?” 陈欢抱着赵戎,听着他的心跳,缓缓道:“很多原因。你以为话本里的团圆那么容易?那都是因为稀少,所以才让人想看。我若是突然不见了,你就去找个喜欢的。世上那么多人,总有另外的人能让你喜欢的。” 赵戎听这话,觉得有些像是告别。他想,陈欢不喜欢他了,已经在提前与他说了。这样的少爷,想要换个喜欢的人想必是再容易不过了。可是那个人一定不会比他更喜爱陈欢、对陈欢更好。 但是他的喜欢本就不值钱。 “听见了吗?” “嗯。” 赵戎话音刚落,陈欢便在他手臂上狠狠咬了一道,赵戎闷哼一声,陈欢这一口下了狠劲,他手臂疼得厉害。 “为什么我听见你同意了,又觉得有些不开心。” 赵戎抱着他,想,陈欢这样喜怒无常,但是又这样鲜活可爱,他好喜爱这样的陈欢,想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全给陈欢。 钢琴课本是两个小时,陈欢迟到了一个半小时,隋延康仍笑着夸他,陈宁在一旁有些不耐烦,低声呵隋延康,让他在陈欢面前有些没面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赵戎在隋家门口等待了半个小时后,看见陈欢一路小跑着扑到了他怀里。赵戎顿时有些慌张,看了下四周,正以为无人看见,却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 “陈欢,这位是?” 陈宁之前结过两次婚,与第一任前夫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字叫陈昕,后来又和第二任前夫结婚生了个儿子,叫陈霖。 隋延康即将是她第三任丈夫,是刚归国的留学生,说是在欧洲学乐器——也不知道主要是学的哪个乐器,因此陈宁要比隋延康大上十来岁。陈林周与陈去时不怎么喜欢这个留学生,陈宁最近便一直在和家中吵,非要嫁给隋延康,还要将自己两个孩子改姓。 “家中新来的司机,赵戎,这位是我堂姐,陈宁。” 陈欢还拉着赵戎的手,笑盈盈地和陈宁打招呼,又说:“你也可以叫她堂姐。” 陈宁冷着一张脸,眼中有些不耐烦,她没有学到陈林周的学问,倒是把陈林周的傲慢学了个满满当当,眼中自然看不起赵戎,忙打断道:“不用了。” “怎么不用?”陈欢拉着赵戎走到她面前,“堂姐,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陈宁嗤笑道:“你在用什么立场和我说话?” “以你的衣食父母的身份和你说的话,我让你懂礼貌些,对赵戎态度好些。” 陈宁沉默下来,复又开口道:“我来是让你和延康好好说话,你也要懂礼貌些,不要对他大呼小叫,像是在使唤仆人一般。我与他要结婚,以后就是一家人。” “隋延康是个什么东西,你难道不是比我更清楚吗你们各取所需,旁人不好指摘。我们赵戎可不会吃软饭,比不了隋先生。” “你这些话说得这么大声,”陈宁低声喝道,“小心让人听去了,被人告诉秦司令。你与司机的事情,也不要让你父亲发现,只当作小打小闹,不要胡闹。” “我就是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赵戎听着两人对话,总觉得自己漏掉了什么消息。其中隔着一层纸,自己马上要明白了,却总是听不明白。可是与此同时,他又有些惧怕那些消息。赵戎伸手拉住陈欢的衣袖,小声道:“欢欢,我们走吧。” 陈欢看向赵戎,突然醒悟过来:险些说出了某些不该说的话,心中一时惊惧未定——从最开始便不该将赵戎裹挟进来。赵戎若是要与他一起,便不应知道这些龃龉。 赵戎平稳地开着车,陈欢低着头坐在他身旁,陈欢突然与他说:“赵戎,我明日托人将你送到布庄。陈家底下的布庄有月岭最厉害的裁缝,你从前学过,可以跟着他学些东西,总好过一直做司机。” “不去。” 赵戎想也没想便拒绝了。 “你也不能一直在这里。” “你会一直在这里。” “我会来找你。” “不信。” “怎么不信?” 赵戎闷声不答话。之前大川劝他离开陈府,他也不是没考虑过,但那也是有陈欢在自己的计划里头。这样被擅自安排,他心中总觉得自己对于陈欢可有可无。 “赵戎,”陈欢笑了笑,又劝他道,“我是为你好。” 赵戎想,为他好,便是将他推出去,那他宁可不要这份好。 只是等第二日赵戎再来陈府时,就被陈府的管家告知陈欢换了新的司机,不再需要他了。 赵戎像是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局,他是悲观的,总是想着陈欢有一日会离开,只是这时间来得略早了一些。 得知了这个消息,赵戎也只是一副沉寂的模样。 管家问:“以前可是做裁缝的?” 赵戎点点头,管家看他痴痴傻傻,也不知少爷为何让自己对他多加照顾,只是让人领着他去了陈家底下的布庄,挑些无瑕疵的布料,给布庄的江裁缝做些杂活。 陈府旧时有些布庄,产一些高级的布料,供给月岭城的先生小姐。另外洋人留了服装厂在月岭城,被陈家接管了。管家说他是内行的,过了一个月,又问他想去布庄还是服装厂,赵戎说想去服装厂。 只是那服装厂时年已久,陈家只是接手过来,并没有什么打算。洋人刚走,只留下了服装厂,却没有将技术留下,唯一留下的书都是洋文的,赵戎看不懂,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他将服装厂留下的书拿回家,问阿蒙学了几个洋文了,可否看得懂。阿蒙说有些难,可以去问玛丽和珍珠。 玛丽和珍珠是教会学校的修女,会说蹩脚的中文,认识那几本泛黄的书本上的洋文,说可以帮上忙,但是也说了忙不能白帮。 大川嘴角一咧,笑道:“圣母玛利亚也要钱啊。” 徐露那边此时已经与赵戎有联系了,赵戎看了那几处破旧的服装厂,和大川说,想要将服装厂买下来,但是不能以他自己的名义买下来,得让徐露从中帮忙以徐家的名义去买。 “大川哥,我打算带着阿蒙走。” 大川将报纸揉成团扔到他头上:“走走走,你走哪儿去,现在日子刚好起来,你又要作天作地……” “我想去草场,草场有洋人留下的服装厂,现在在陈家手里,我想去包下来,做衣裳,然后再运到月岭城卖,草场原料便宜,成本低。” 赵戎语气沉着,他没有异想天开,他是在认真的准备。 “包下来得要多少钱?你现在有多少钱?”大川像是来了兴趣,眯着眼睛看他,想知道赵戎到底有多少打算。 “一座厂房,全包下来要给陈家两万钱,我只有六千,我手头的衣裳卖了可以结下来八百,徐小姐那边还欠我一千多,加起来不到八千。” “那你包个屁的厂呢!一半都没有!” “大川哥,我是来叫你和我一起去的,我们一人出一半,赚的钱平分。” “大华知道了,你要怎么办?” “悄悄地,不让人发现。草场位置较偏僻,只要没人去说,便不会有人发现。” 大华服装厂是月岭最大的服装厂在政府里面有人,当然不会允许有人随意开设服装厂。 大川烟斗在桌上敲了敲,笑道:“没兴趣,咱就想和云宝一起,过个稳稳当当的日子。” “你刚刚也说了,这世道,乱得很,就算是那些个有钱有势的,说不定下一秒便成了乞儿阶下囚。那我们呢,落魄了,我们说不定连他们都不如。大川哥,多赚点钱,总不会有坏……” 赵戎有些激动,音调也渐渐高了起来,大川警惕地看了眼四周,忙去捂他的嘴。 “你小声点儿!行,那我问你,你知道那些人怎么不包厂?还以为自己捡了便宜呢……你怎么保证一定能赚钱?万一赔得血本无归怎么办?阿蒙不用吃饭了?还是云宝不用吃饭了?” “大川哥,我什么都没有。”赵戎舔了舔嘴唇,接着说,“大川哥,我不会强迫你如何。可是说到底,真正血本无归的也只有我。苦力活都我来做,亏了算我的,赚了平分。” 大川在月岭城这么些年,赵戎不确定他到底赚了多少钱,但绝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他想和大川合作,一来是只有大川他才放心,二来是大川脑子灵活、渠道多。 “我再考虑考虑……” “我今天就是来问你的,你若是不愿意,我便会和徐小姐合作。” “你个小王八蛋……”大川苦笑着骂了他一句:“你赵戎吃过苦还想做人上人,你可知道我们这种人要往上爬,须得抽筋断骨扒皮,即使这样,爬上去的几率也只有不到五成。好不容易从快要饿死,到现在这样勉强吃个饱,你可真舍得……” “大川哥,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行,”窗外柳絮溜进了茶楼,大川望着河边随风飘曳的柳条,陷入沉思,想了一会儿,又说:“不过咱们得立些规矩。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得我来定。” 第十七章 月岭城是个港口城,最初开埠那一批里,就属月岭城里头的人做生意最绝,出了名的老奸巨猾、心思毒辣。 其他地儿的人一提到月岭城,都在心底暗暗骂人——月岭城那些个做生意的,都是夺泥燕口,无中觅有。 因挨着港口,做生意的人多,黑社会也多,还有那巡捕房的督查警官,这一带的军阀,牛鬼蛇神,混作一窝。 又因着也没哪方独大,去独占这一亩三分地,各方在月岭城形成微妙的平衡。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互不干扰即可。是否暗地里觊觎他人手中的东西,这得问他们,一般人便不得而知了。 陈向东是个牛人,报社记者开始,倒插门后占了他太太莫家的家产,脸也不红,等太太自缢后又娶了十几房姨太太,里边儿还有些是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姑娘。 他每次应酬都会拿自己那死了的太太说事儿,常人只当他太过思念以至于到现在都未娶正房,谁能想到逼死太太的就是陈向东自己。 如今为了做月岭市的商会会长,陈向东竟然打算将自己儿子送到那胖司令的床上去。商会里凡是知道这事儿的人,都恨不得一人一口唾沫星子淹死他。 陈向东这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还在外头打着爱妻护子的名头骗取以前莫老先生好友的信任,脸皮厚到令人发指。 胖司令名叫秦海成,是秦三元的胞弟。 秦三元是南方月岭城周边一带著名的军阀头子,秦三元没文化,给自己一家的兄弟姐妹封了些贻笑大方的名头。 他弟弟秦海成是月岭城的司令,他大哥秦绍关是师长,他妹妹秦青是县长…… 旁人也闹不明白谁官大谁官小,后来时间久了,便得出个结论:除了秦三元他自己,余下的都差不多,小打小闹都随他们,大事儿都要秦三元自己做主…… 徐仲林这几日都亲自去酒红馆接徐露,带着几名手下,开着警车,十分威风。 徐露想断了和亚美的联系,亚美不同意——亚美背后有地蛇撑腰。他们捧了徐露出名,徐露如今出了名,就想要把他们甩开——世上哪碗饭有这么好吃? 可他们也没想到徐露有个做督查的哥哥,徐仲林,是政府的人。一打听后,发现这徐仲林还是个狠角色。 亚美的态度便转变了,只说是想和徐露小姐商讨一二事,一直派人来寻徐露,说要请她去喝“茶”,如果徐露小姐喝不惯“茶”,他们还备了咖啡,想请徐露为他们新开的楼剪彩。 “茶”和“咖啡”都是行话,“茶”是银子,“咖啡”是金条。亚美捧红一个人,便想着靠她们去和些位高权重的人周旋卖“货”。 徐露脑子灵活,家世好,擅交际,是月岭市上流社会有名的名媛交际花。 亚美有很多货,赌场、纺纱厂、金花楼……这些都是他们的货。 “你问我当初怎么说的?是在怪我喽?我现在不乐意了,反悔了,怎么了?这有什么问题吗?吴伯,送客吧。” 徐露坐在沙发上,伸出纤细的手指,等着人给她涂成鲜艳的红色。听见来人说的话,冷着一张面,淡淡回了一句话。 徐露不稀得这些钱,她唱歌是为了乐子,如果顺便能给徐仲林帮到些什么,便再好不过了。 亚美的人再来,徐露嫌亚美的人烦,直接和徐仲林说了这件事儿, 说到底,黑社会不如警察会耍流氓。 直到徐仲林收掉金花楼里十几个女孩儿的保证书与请领营业执照,亚美和地蛇才暂时作罢。徐仲林不慌不忙,等亚美作罢后,又关了亚美的一家赌场。 亚美在徐露这里吃了个闷亏,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吞,心里记恨住了徐仲林和徐露两兄妹。 —— 陈欢的司机换成了莫禹,陈欢死死盯着莫禹看,莫禹背上长了眼睛一般,缓缓转过头,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对视着。 过了一会儿,莫禹打破了这个僵局,对陈欢说:“陈老爷让我来接你,以后都是我接你回家。” “所以呢?” 严格来说,陈欢得管莫禹叫舅舅,莫禹是陈欢阿娘的弟弟。莫老爷子嗣单薄,早年只有一个女儿,也就是陈欢的阿娘。 到了六十多岁,晚年得子,和一个丫鬟生了莫禹。 莫禹还是以前那副样子,阴郁冷漠,脸色灰白,常年穿着一件黑色的对襟短衫。长长的头发好似不曾修剪过,胡乱地在脑后绑在一起。 莫禹一双眼睛没有焦点,眼底留着四分之一处的眼白,总是低着头不敢看人,让人无端有些头皮发麻,一般人不敢轻易和他说话。 莫禹替陈向东处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常日与枪和匕首打交道,枪伤刀伤都是家常便饭。陈家的人说他身上沾着死气,可以和阎王爷对话索人命,因此见了他都会绕着走,绝不让自家小孩儿和他说话。 陈欢坐在后座,端出一副好姿态,语气不善地询问莫禹:“我以前那个司机呢?” 刚新换了个司机,又来了个莫禹。 莫禹略微思索片刻,嘴里一字一句地往外蹦:“他,去了其他地方,不在,陈家了。他没有,签卖身契,不是陈家的,人、人、人往高处……” “停,”陈欢打断他,“不许撒谎,不许死记硬背人家给你说的话。我要听实话,我的司机去哪儿了?” “欢欢……那人不好……不好……” 听见陈欢的命令,莫禹顿时有些无措,声音听上去也有些痛苦。 “是姐姐让我照顾好你的……” 莫禹听见陈欢的话,有些委屈,声音也低了下去——陈欢是他姐姐的儿子,他是陈欢的舅舅,他就是陈欢的什么人。 但这恰恰是陈欢的心结。 陈欢知道莫伊死前和莫禹见了一面,求他照顾好自己的儿子,莫禹答应了……寻常人听见这话,便能猜到莫伊的打算了,只有莫禹这个傻子……这个傻子,什么都不知道。 “以后不许再提她。陈向东今天在家吗?” “在……” “回去吧。” 莫禹嘴唇没有血色,起了许多干皮,身材瘦弱,一副快要死了的样子。 他将车开到一处僻静的小巷停了下来。 陈欢正打算问他到这儿来做什么,便见到了莫禹手心里躺着的几颗水果糖。莫禹轻轻舔了一下嘴唇,有些讨好的对陈欢说:“欢欢,糖。” 那是陈欢小时候爱吃的糖,如今街上已不怎么瞧得见了。 陈欢鼻子一酸,掉出来几颗泪。 他伸手去拿那糖,剥了一颗放进嘴里,眼泪止不住。莫禹看着他,小心地说:“欢欢,我要送你出去,出月岭城。” 陈欢听见这话,愣住了。 “去哪里?”陈欢问他。 “去海外,你……你出去后,找海外的医生,给你治病。” “我为什么要出去?” 莫禹闻言,扯了扯嘴角,一张死气沉沉的脸笑了起来,说:“姐姐也会想你离开的” 每次回想起莫伊,对于莫禹都是一种折磨。 莫伊受了好多苦,可她从未在陈欢面前显露过半点。陈向东自卑又残暴,莫老爷子死后,他不想见到姓莫的人,连带着对莫家两姐弟也坏了起来。 这是个鬼地方,欢欢当然也不能继续呆在这里。 “你不要再替陈向东做哪些事情了……他对你那么坏……” 陈欢对莫禹感情复杂,他心底怨恨莫禹,但又把他当作自己最后一个家人,隐隐有些依赖他。好几次莫禹中了枪,陈欢都睡不安稳。 莫禹那件黑色对襟短衫上有许多洞,或许是烧的,或许是刺穿的……一看就穿了许久了。 “嗯,等你走了……我就不做了……” 他和陈向东说好了,他帮陈向东做事,陈向东不能动陈欢。等到他把陈欢送出去了,一切就好办了。 “我自己有安排,等我需要你的时候,我会联系你。还得等等,现在这样子,我不能走。” 第十八章 徐仲林翘着二郎腿,点了支雪茄,不动声色地看着眼前的人。 看不出来到底有多少岁,只觉得像个乞丐,一个笨拙的、皮肤雪白的乞丐。 这人,他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陈向东的人。陈向东让他来找自己,给自己递消息,这人却在和自己商量要杀掉陈向东。 “所以呢?”徐仲林问。 “还请徐先生帮帮忙。” 徐仲林瞳孔扩大,蹙着眉头看他,装模作样地反问道:“杀了他?现在是法治社会?动不动就杀人?你可知我是政府的人?我怎么会帮你杀人?” “这对你来说是有好处的事情。” 这话说得过于确定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还有那个秦司令,我也要杀。” 徐仲林笑出了声:“你若杀了秦海成,秦三元定不会放过你,怕是将月岭搅得天翻地覆,也会把你找出来。” “就是要让他找出来,我是陈向东的人,先杀了秦海成,让秦三元知道是再好不过的了。” “你不怕死?秦三元可和我不一样,他会慢慢折磨你,各种刑罚轮番上阵。到时候我管不了你,他的人都是非政府军。” 面前的人颔首低眉,看上去畏畏缩缩,嘴里说的确是三条人命的事情——秦海成、陈向东,还有他自己。 “不怕死。如果可以死,就再好不过了。陈向东死后,政府便可寻个名头,从陈家拿不少东西,徐先生也是。到最后,这件事都是我一人做的,和徐先生无关。” 尽管陈家不如往年了,可是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 “哼,你倒是好胆识。” 徐仲林穿着一身严丝合缝的制服,外面披着政府的大衣,肩上还有几个闪亮的徽章。 他站起身,在那个男人身边走来走去,反复地想这件事。 想陈向东死的人可不只是他。 秦海成是个傻子,天生缺几窍,行事全靠着自己喜好。陈向东胆大,敢主动去与他交好,靠着秦海成,胆大妄为,占了其他人的地皮和商铺,坏了商会的规矩。 自古坏了规矩的人,要么出人头地,要么就是被人枪打出头鸟,养蛊的人也终究有被反噬的那一天。 徐仲林与徐露是双生子,都是天生的好模样,五官深邃,鼻梁挺拔,受上天眷顾,生活在赞美声中,性子比起寻常人总要骄傲几分。 徐仲林走到莫禹身后时,忽然发现那人垂首时,脖颈修长,脖子处的肉也是雪白的,几根没有绑到的头发没脾气地掉落在脖颈处,扰人心思。 “你,转过来。” 莫禹闻言,有些疑惑,不过还是依着他的话转过头去。 “好普通的一张脸。” 徐仲林不知不觉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莫禹脸涨得红,这人怎么平白开始说他的长相?他长得不好看,自己也是知道的。 谈的是杀人的事,和长相有什么干系? 徐仲林不是没没试过女人,只是一到最后的阶段,便会硬起来,倒也不是女人的问题,是他自己的问题,过不了自己那关。 他爱面子,未曾和别人说过。 月岭市的官小姐中都说徐仲林是正人君子,对女人极有礼貌,是真正的gentleman,徐仲林一时成了官女婿的热门人选。 徐仲林咧嘴笑,他觉得自己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只是对着女人硬不起来罢了,非要说的话,他可能是畜生。 这男人,他倒是一次也没试过。 徐仲林喜欢好看的脖子,从后面……脖颈那么修长,微微颤抖的样子,一定很好看…… 徐仲林伸手去捉莫禹的下巴,莫禹受惊吓,从袖子里掏出把匕首放在了徐仲林脖子上,不准他再随意动作。 徐仲林愈发兴奋起来,弯着一双眼睛对莫禹笑,说:“你给我上一次,或者几次,等秦三元抓了你,我保你一条命。怎样,划算吗?” 徐仲林觉得这划算极了,几次就看他的心意决定。 莫禹手里的匕首掉到了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声音。莫禹连死都不怕的一个人,这时却有些害怕。 徐仲林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彻底纾解了欲望,只是苦了莫禹。 莫禹临走前,他留下了莫禹那件破破烂烂的黑色对襟短衫,说下次还给他。 “下次,还有下次。” 徐仲林对他十分满意。 下次,徐仲林想把他的头发剪了,将脖子上的软肉全露出来,叫他好好地、仔细地亲亲。 晚上,莫禹一瘸一拐地回了陈家。陈家的人只以为他在外又被人打了,任谁也想不到莫禹是上了别人的床。 他在硬板床上躺着,后边儿还很疼,徐仲林没拿他当人,在他身上时,十分霸道蛮横。 莫禹只是低声哼哼,也不张嘴求他。徐仲林从身后吻他时,看见他这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故意弄疼他,莫禹被他弄得一枕头都是眼泪。 徐露回家,看到他哥脸上带笑,心情似乎很好,便有些好奇地问:“上头来消息了?” 徐仲林摇摇头,嘴角还是弯着的:“没有,只是捡到了一个好玩的玩意儿。” “饶海棠托我和你说,她想见见你。沈清似乎也想和你见一面。你说说,我哥是不是好事将近了?” 徐仲林嘴角的笑便冻住了,偏过头答:“是要见一见才行。” 第十九章 草场十分荒凉,一直以来都属于废弃区,周围没有什么人居住,从月岭城开车到草场也需要一个多钟头。 赵戎现在没有车,和大川一起租了辆马车,晃晃悠悠地赶往草场。借徐露的名义将服装厂买下来以后,两人昨夜一夜未眠,两个穷光蛋灰头土脑地躺在马车后的干草垫上,想着未来要怎么办。 大川见赵戎这几日有些心神不宁,伸手在他胸上猛拍了一下,问道:“陈家还不知道你想买吧?” 赵戎被他拍得咳嗽了一阵子,随后摇摇头:“还不知道,咱们和徐小姐签的合同。若是服装厂没被咱们开垮掉,日后每年给徐小姐两成。” 月岭城的人忌惮洋人留下的东西,政府转而将那偏僻地方的服装厂转交给了亚美和陈家,亚美底下有大华服装厂,不想再接受,最后服装厂便到了陈家手里。 那时候服装厂不如食盐布匹赚钱,“贵贱有差、衣服有等”,普通百姓家都是自己做衣裳穿,先生小姐们自家都有裁缝,服装厂不像后来那样普遍。那服装厂之前盈利稍低,陈家也看不上服装厂生意,不愿花格外的时间与精力来经营。 徐露托徐仲林和陈家说了一声,陈家便做了个人情,卖给了徐露。 “小后生,到了。”黄四皮在服装厂附近停下马车,看了眼破败的服装厂,说了声,“听阿红说你们花了几万钱,就得了这么个破烂儿?” 大川今日还是第一次来,听见黄四皮的声音,心中有些不爽快,还真当成冤大头了,忍不住小声咒骂道:“真他妈完了,我真他妈疯了。” “那几本书已经交给修女了,大约再过几天便能给我们。如今我们要做的,便是将这废弃的地方打扫干净,这地方靠近地下那条河,得找办法引水过来。然后再找工人。若是能成,你就负责服装厂这一块。阿红姐会找一些女工,和我一起负责成衣设计和检定那一块儿。第一批,等第一批衣服做出来了,咱们再联系徐小姐。我给徐小姐做了些衣裳,她说这几日穿出去,等有人问起来,再将咱们的名字说出去。” “叫什么名字?” “还没想好。” 他在清溪河里第一次遇见了陈欢,他起了私心,想将这服装厂起名叫清溪。 赵戎“还没想好”四个字说得颇有气势,大川看他一眼,抱怨道:“那个徐露怎么看着有些不靠谱。什么都要钱,两个穷光蛋,去哪里找工人。” 赵戎又说:“我前几日让阿红姐带我去找了,都是溪村出来的人。阿红姐和他们说,如今付不起工钱,等服装厂开始赚钱了再给他们。才开始,不需要几个人,让她男女各找五六个人便足够了,我们提供三餐。” 阿红是茶楼里帮忙的,茶楼一卖,阿红没了去处,便一直跟着他们,顺便帮些忙。 那几人又担心自家孩子无人照管,赵戎便劝他们将孩子也送到月岭城的教会学校,说阿蒙与云宝都已经在那儿上了一个月的课了,每日学汉字和英文,再跟着修女念一下圣经,做些祈祷,工人们才彻底放心下来。 珍珠看出他将修道院当作托儿所,可是却不能拒绝,小声地用英文碎碎念着什么。赵戎想,他也是真没法子,临走前给珍珠和玛丽各给了一百钱,让他们对孩子们好一点,珍珠这才高兴些,说会和修女们快些将册子翻译好。 “呸,”大川应一声,“都快饿死了,也没有什么办法,哎,人也不值个钱。” “人命不值钱,所以咱们更得好好活下来。大川哥,你和黄四皮去底下看看水源在哪儿,我进去看看机器还能不能动,明天带教会学校的修女一道来看看。” 大川知道他近日有些累,整个人一心扑在这服装厂上,见他像是平复下来,也不用再一直盯着他,叫了黄四皮,就打算去看看之前洋人引水的地方在哪里。 水源是一条河,离服装厂有些远,大川和黄四皮穿着硬底草鞋,来回两趟,小腿上被河边的水草割破了小腿,回来后都叫苦不迭,嘴里小声骂着:“操,老子后悔了,早不该趟这趟混水,小混蛋!赵戎!叫你呢!你他妈躲哪儿呢?” 找了半天却没见到人,黄四皮指着不远处机器前缩成一团的影子说道:“那个是不是赵戎?” 大川骂了一句,跑过去将赵戎扶起来,连忙掐他人中,又连着扇了他两耳光:“醒醒!”赵戎这才睁开迷蒙的双眼,捂着胸口坐了起来。 “黄四皮,水呢,把水拿来给赵戎喝一口。” 赵戎被大川喂了一口水,表情仍是呆呆的。 大川问:“清醒了吗?” 赵戎也不应。 大川急得上火,往赵戎天灵盖上拍了一下,道:“是你拉我下水的,我当初听你说的,还以为你他妈有多大的决心,不还是为了那个陈欢吗?还想做人上人吗?还想将那小少爷带回家吗?” 黄四皮按住大川,连忙劝道:“大老板,可不能再打了,再打人就傻了。” 赵戎听见“陈欢”的名字,眼神逐渐清明起来,喃喃道:“想。” “行,有个念想总是好的,还死不了,黄四皮,将赵戎背上,咱们今日先回月岭,明日带着那俩修女再一起来。” 洋人留下书的翻译还未出来,机器贵重,他们也不敢随意操作。赵戎几日未曾睡过,得先将他带回去休息。 “好嘞,大老板。” 第二十章 赵戎在家中休息了半日,总是心神不宁。他心中记挂着草场的服装厂,想着自己在床上耽搁一分,服装厂那边便迟开工一分。 可是服装厂还没等到开工便出了问题,有人将草场那边的机器都给砸坏了,大川和赵戎赶过去时,只见到一地狼藉。 “有人去告密了吗?”阿红红着眼睛问,除此之外,确实想不出其他的可能性了。 大川想着那么多钱打水漂了,忍不住骂道:“阿红,你找的那些人是哪里的人?怎么这么不靠谱?被大华知道了!操,那个翻译,叫那些修女别来了!没用了!” 赵戎内心惊慌,精神恍惚,但还得稳着去安慰大川与其他人:“大川哥,你先不要着急,我去,我去和徐小姐说一声,看,看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你带着剩余的人在城西等着,先不要着急。阿红姐,将女工们留着,男工都解散吧。服装厂,可能不行了。” 话音刚落,赵戎便拉着黄四皮出了门。马车拉着赵戎去了徐家,徐家门口都是警卫,过了一会儿,等人上去通报了,赵戎才进到徐家的门。 “小裁缝。”徐露笑着叫他,“衣服很好看,服装厂怎么样了?” 外面天已经开始冷起来了,赵戎的嘴唇已经开始裂开,他舔了舔嘴唇,反问道:“徐小姐,衣服怎么样了?” 他用家中存着最贵的布料给徐露做了好些衣裳,一直等着徐露的消息,可是徐露却没有联系他。 “衣服好看,我喜欢,样式很新颖,穿出去应该不错,不过这几日被哥哥禁足了,衣服是穿不出去了。” “徐小姐,服装厂被人砸了。” 徐露捂住嘴,惊讶道:“怎么会这样?” “徐小姐,”赵戎看着徐露的眼睛,“我们那边的人不可能认识大华的人,都是溪村里的人,有的人连官话都不会说。我不知道是谁将消息透露了出去。” “那是谁呢?”徐露问。 “我也不知道。” “我们做个交易好不好?”徐露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你给我设计衣裳,我给你介绍客人,你就做我家的裁缝,不要去做那个什么服装厂了。如果你愿意将服装厂一直留在我名下,我再返给你一万钱,正好够你还债。对不对?” “服装厂是不是你叫人去砸的?” “你说之前,最好找到证据,不然可别平白给我泼脏水。” 赵戎颓唐倒在椅子上,看着徐露仍在笑,心中却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一万钱,正好还给大川哥,不过服装厂也得给大川哥,那里面已经没有什么贵重机器,否则我不干,钱我也一分钱没有,全给你了。” “既然这样,你便不用再去陈家了,来我家之后,咱们签个协议。我已经让吴伯去和陈家说了一声,将你要了过来,你过来以来,工钱仍是每月一百钱,新设计一件衣裳,咱们再单独算钱。” “嗯,”赵戎点点头。 “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在徐家,我不会亏待你。” 这话听上去叫人安心,但是在赵戎心里头却是另外一种滋味。是他太幼稚,世上怎会有人愿意平白无故地帮你。 人上人?当初说得好听,这才刚踏出门口便被人一棍子敲晕了。 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他也没有办法解决这件事情。徐露叫他给她设计衣裳,他也只能乖乖应了,因为此时并没有更好的选择,他被人骗了所有的积蓄,但是至少得将大川的钱还回去。 “徐小姐,我还是得回城西,我家中还有个妹妹,不能将她一个人留在家中。” 徐露有些不开心,又问:“不能将她寄放在你哪个亲戚家中吗?赵戎,我是喜欢你的,你乖一些,等徐家安宁些了,我和我哥哥说一声,让你做上门女婿,好不好呀?” 赵戎略有些惊愕,后退一步,说:“徐小姐,我只会做衣裳,不会做上门女婿。” 徐露笑了笑,说:“只是玩笑话,既然如此,你便回城西吧,过几日你再来徐家,咱们一起商量衣服的事情。” 第二十一章 陈家有一批货被扣住了,政府在里边查出了大烟,捉陈向东去警署那不透风的拘留所关了两天。 货物里边儿掺点东西倒不是什么稀奇事儿,只是陈向东这还是第一次被请去喝茶,旁人嗅出了大厦将倾的味道,心里幸灾乐祸,唯恐再和陈家扯上关系。 大烟是非法的,警署的人隔三岔五便要去亚美底下转几圈,就是为了查大烟。当然,亚美藏没藏是一回事儿,政府许不许又是另一回事儿了。 秦海成爱吸大烟,那大烟是陈向东拿给秦司令的,货里还有一对名贵的玉镯子,是要捎给徐仲林的。徐仲林开箱验货,将一对水清的玉镯子顺到了衣兜里,捏着鼻子看到那大烟,皱眉道:“确实是大烟,这可不行,法不容情。” 胖司令把陈向东当作自己的亲家,亲自去找徐仲林,希望徐仲林将陈向东放出来,徐仲林耸肩,说是上面的意思,他也没办法。 胖司令不信,他年纪比徐仲林大七岁,可举止行为还像个小孩儿。 徐仲林手指在桌上一下一下地敲着,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海成,我还会骗你吗?我和你哥哥什么关系?怎么会骗你?” 秦海成是他长辈,他调笑似的叫秦海成“海成”,秦海成倒也不生气,只是要不到陈向东出来时,才大动肝火地说要去找他哥哥。 徐仲林只是微笑,对他说:“那你便去找你哥哥吧。” 莫禹袖子里揣着短枪,藏在警署边的巷子口,等秦海成上了车,正欲对着那车门一枪,手便被人抓住了。 他抬头一看,是徐仲林,往后退了半步。徐仲林戴着顶宽檐帽,还是一副不着调的样子。 徐仲林一早就见到他猫在巷子里,猜到他是要等着杀秦海成。他抓过莫禹的手,抢过他的枪,将一只镯子套进他的手腕,而后看着他叹了口气,道:“你在这里开枪,跑都跑不掉?要我看着你被抓进警署。毕竟是上过床的情谊,我也不想看着你死。别在这儿开枪。” 莫禹早已忘记自己是来杀人的,将那手镯取了出来,惊慌不已地塞回了徐仲林的衣服口袋里。 这个人,又给他这样贵重的东西,好生恐怖。 这下倒好,徐仲林将那手镯两只都取出来了:“本来打算这次给你一只,下次……你,到时候,再给你递一只镯子,你倒挺贵重……真不要?听说这手镯是明朝时候传下来的。你一个男人,我送给你当传家宝,以后拿着给你儿子吧。” 莫禹还是摇头。 “行,我也没人给,既然没人要就扔了,扔到地上算了。” “你给徐小姐……” “她才不要这破烂儿呢,”徐仲林将那两只手镯子高高举起,地面是水泥地,一落下便会砸得粉碎:“三,二……” 这么贵重的东西,这个人说砸就砸!莫禹实在不忍心看着这么好看的东西变得粉碎,踮着脚举起了手,头却还是低着的。 “这时你又想要,我不给了。你以为我徐仲林是谁?” 徐仲林又宝贝似的将那两只镯子揣进衣服口袋,一边一只,明明刚刚还说要砸得粉碎,怎、怎么转变得这么快。 莫禹不懂。 “今晚去我家,听见没?我在威胁你,你不去,陈向东就还得活着。哦,对了,陈向东一时半会儿死不了。那你不去的话,我就去威胁你那小外甥,你倒是挺在意他。” 徐仲林本意是想说去揍陈欢。莫禹却会错了意,惨白一张脸——徐仲林知道了陈欢,陈欢长得好看,莫禹思绪跳跃到了银河上,以为徐仲林是要对陈欢做什么。 “你,你不要动他……他还小……” 一瞬间,徐仲林一张玩笑的脸变得和包公一般黑,周身往外冒冷气,咬牙切齿地对莫禹说:“行,我不动他,你今晚来。我告诉你,今晚你死定了。” 莫禹想,他去了也死定了,不去也死定了,不去的“死定了”和去了的“死定了”到底有几分区别? 陈家乱作一锅粥,也没个主心骨,都眼巴巴地望着陈欢,希望他拿个主意——陈欢好歹还能去和司令说说话。 陈欢哪会管这些,他心里倒希望这样的日子再久一点。 四姨太悄悄地和管家勾搭上了,表面上作威作福,暗地里一直往外偷摸地拿东西。陈欢看见了也当作没看见,只悄悄地将莫伊留下的些珠宝首饰收了起来,其他的东西他都无所谓。 陈向东进去后,倒是便宜了一对小鸳鸯,莫禹也被徐仲林掳了去. 陈欢拿着一小包东西,撒了欢地往城西巷子跑。 赵戎每天下午都去学校,每天只是远远地望着陈欢。 今一早看了小报上陈向东的消息,和徐露说了一声有事儿,托大川接云宝时也接一下阿蒙,便慌忙去陈家宅子门口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着——他就怕陈欢出什么事儿。 在陈家门口等了半天见不到人,赵戎又花了五个钱找了个认识的小厮帮忙找陈欢,结果那小厮拿了钱便没了声儿。 两人硬生生错开了。 等太阳落了下来,赵戎才往回走,终于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赵戎拿钥匙开门时,一旁突然传来了动静,像是有人伸了个懒腰。 原来陈欢靠在墙边,将包放在脸上,就这样睡着了。 赵戎低头看时,那包掉了下来,赵戎见到陈欢睡熟了的一张脸,心里又惊又喜,围着睡着了的陈欢一阵手忙脚乱,不知该如何是好。 想碰他,又不知该先碰哪里,又怕陈欢这几日休息得不好,将他吵醒。 欣喜半天,胸口压着一股气,最后沉着下来,就靠在陈欢旁边,并着腿乖巧坐着,时不时地瞧瞧陈欢。 “又在偷看我?”陈欢顺势歪倒在赵戎肩上,一双眼睛睁大看着他,“咱们这关系,你尽可光明正大地瞧。” 陈欢早就醒了,一直等着赵戎的动作,没想到这人激动半天就地坐下了,真是个傻的。 赵戎笨拙地揽住他的肩:“你,你好好休息。” “在家门口休息啊?”陈欢躺到他的怀里,“进屋吧。” “我好想你……” 赵戎憋了半天,只憋出这句话。 他有些委屈,想和陈欢说的话有太多,可又想在陈欢跟前保持尽量保持着男人气概,声音调子也低了些。 “我不信,”陈欢懒洋洋哼一声。 陈欢想不起是自己将赵戎抛下了,好像一切都是赵戎的错一般。 “我刚去了陈家,没等到你,我才回来的。你放学,我每天下午都会去看你。” 今晚的月亮出来得很早,陈欢反身趴在赵戎肩上,抱着他的脖子,带着鼻音小声说:“其实我也没生气。不过你要抱我进去,我腿都等麻了。” 第二十二章 几天没来,赵戎家有些变样了。 这房子是租的,一个拥挤的院子外捎两间房间,租金十分便宜。本来是阿蒙睡里面那间,赵戎那间用一块素色屏风隔成一大一小两个空间,大的作卧室,小的存东西。 结果这次一进屋,陈欢见到外面那间房间的屏风撤了,一张床局促地挨着墙角,剩余的空间堆满了十字形的木架子,大多的木架子上都放着衣服。 最抢眼的便是屋子正中间的红色喜服。上身是斜襟的短衫,胸前是手工刺绣的繁花,簇拥着简略的凤凰纹,下身是袄裙,上面的花纹只绣了一半,还未完工,金色布料的边也只有一半。 陈欢手摸上喜服上绣的繁花纹路,眼里微光闪动。他想,喜服是好东西,穿上喜服,代表两个人成了亲,要一辈子长相守。 他见够了无趣又痛苦的伴侣,但是如果每天见到的那个人都是赵戎,他一定不会厌倦。 那繁花花纹十分复杂,这样手制的东西,不知要弄多久。想到这里,陈欢又有些不开心,赵戎的手一定受罪了。 赵戎抱着他进屋了,转身出去锁院子的大门。他回到房间,陈欢捉着他的手要看,他有些羞赧地放到身后,不愿意陈欢见到手的样子——实在不太好看。 “给我看!” 陈欢低声呵他,殊不知赵戎看他像是小猫在地上打滚耍赖,不觉得凶,只觉得可爱。 赵戎并未仔细避开他,手还是被陈欢捉到了,陈欢看着赵戎手上的破皮和长出的新肉,心疼地亲了亲,闷闷不乐道:“怎么这么不小心?” 这也不是小心能避免的,陈欢知道。 陈欢嘴唇碰上赵戎的手指,赵戎只觉得碰上后凉凉软软的。赵戎想,这嘴唇他亲过,确实是柔软不过,像是豆腐做的。 “我在赚钱,不辛苦,只是做衣服而已。赚钱了,可以带你和阿蒙吃好吃的,喝好喝的,住好房子……” 赵戎没怎么过过好日子,再怎么想象,也只能截止于吃喝住,想象力实在太过贫乏,但这确实是世间最真诚的人说出的话。 赵戎不想对陈欢诉说他的辛苦,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珍贵的,做什么都比诉苦好。他今日听了陈家的消息,第一反应是高兴的,现在一想起来,总有些不太光明磊落。 陈欢在陈家的生活应该更好,他却因陈家陷入麻烦的消息而欣喜,不太像君子。 “那我等着……” 陈欢遇见赵戎总是一副没了骨头的样子,没一会儿又趴在赵戎胸前靠着他。月光从窗户缝打进来,一小片光打在陈欢侧脸上,陈欢看上去像是要随着月光融了去,马上要消失不见。 赵戎心头稍稍震动,抱着陈欢的手又收紧了些。 “赵戎,你这衣服能借我吗?” 这衣服一看就是倾注了心血的,又是喜服,模样好看,陈欢想穿。 赵戎脸红,道:“这是女人的……” “我穿这个,我们成亲吧……” 陈欢嘴唇翕动,睫毛下藏着两泓清亮的茶色湖水,吐出的话让赵戎这个朴实过头的人有些紧张,说出的话也凌乱不成句子。 “可,那是女子的喜服……还没做好……男子的做好了,我放着的,阿蒙说,女子的好看,我觉得,你好看……我……” “我知道,这女子的喜服,你一定塞不进去。那我就穿这件,你穿那男人的,算我们找这客人借了一段姻缘,好不好?大不了给他们的时候算便宜点……” 陈欢知道这是人家的衣服,说话总归有些没底气。 借的姻缘,这个说法听上去总不能长久,像是被诅咒了一般。 赵戎摇摇头,固执道:“不是借的,本就是我做的,不算借的。有月老当证婚人,我看正好。成了亲后,只要这月亮还在,我们的姻缘就还在。” 两人穿上衣服,脸颊在月光下都被一副映得红彤彤的,两人像是半夜偷吃厨房东西的小孩儿,脸上都是偷来的喜悦。 陈欢眉眼弯弯,拉着赵戎在窗户边跪下,从窗户缝正好可以见到月亮。 “我们不拜高堂,只拜天地,拜月老。” 对着月亮拜了三下,两人又对着拜了三下,他们不懂该怎么办,只是凭着混乱的记忆行事,反正不管怎么样,他们都已经在一起了,以后还要在一起很久,直到白发苍苍。 赵戎拿了酒,要和陈欢喝交杯酒。 陈欢不会喝酒,舌尖在杯沿碰了碰,被辣得流了泪。他正准备忍着味道喝入口,赵戎便吻住了他,将嘴里的酒全渡给了陈欢。后面,连着陈欢杯子里的酒也这样渡给了他。 陈欢有些晕乎乎的,赵戎还在哄他:“只喝这一次,以后再也不喝了。” 陈欢的脸变得更红,不只是衣服映上的颜色,赵戎舔了一下嘴唇,忍不住低下头继续亲他。等到陈欢没了力气,双腿发软,才放开他,让他躺在自己怀里。 陈欢还傻傻地问他:“我们是成亲了吗?成亲了吗?” “对,成亲了。” 第二十三章 徐仲林靠在藤椅上,脸上满是虚情假意的笑。 面前,是从上头来的两位人物,亲自下来让他放过陈向东。 沈前费尽了口舌,徐仲林在半空中吐了个烟圈,还是为难地摇摇头,回应道:“这也不是我一个小小督察能决定的事情,想必您二位也明白。” 这两位人物,一位姓沈,一位姓舒。 沈家的二儿子和舒家大儿子,现如今在中央政府担任职务,认识的人都该给三分面子。 沈前见他这副不冷不热的态度,有些着急,忙道:“仲林,你这样做,会得罪好几家人,有什么好处呢?你快放了他,我们回去也好交代。” 沈前只想着快点交差,可以回家,可惜徐仲林这人老是和他打太极,狡猾得很。 徐仲林已关押了陈向东半月有余,他想,将陈向东放出来他才真是没有好果子吃了。上头好多人都拿陈向东的东西,想要继续吸血,也正常。可是要放陈向东出来,不可能。 舒檠只在一旁静默地立着,并不搭话,话多半都让沈前说了去。 上头分成两派,一派让他找个由头杀了陈向东,另一派让他放了陈向东。徐仲林莫名想到了被锁在家中卧室里的小东西,想要快些回家。 徐仲林给沈前使了个眼色,说:“这太阳也快落下了,你们舟车劳顿,想必累坏了。沈前,你和舒先去酒店歇息吧,我给你们准备了点好东西。” 沈前爱玩,徐仲林都给他准备好了。 沈前了然点头,招呼舒檠一起去,舒檠只是腼腆一笑,说:“我先不去了,我姨父家就在城东,我去姨父家歇一晚便好。” 听见这话,徐仲林也笑了,理解地说:“亲人间,好久不见了,是该见一面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徐仲林是地头蛇,却也怕这地盘被强龙围攻收了去。 沈前被人载着去了酒店,徐仲林嘱咐手下的人盯着舒檠,一有动作便马上告诉他。 接着徐仲林便去了关押陈向东的地方。 陈向东并未被关在一般犯人的监狱,而是被手臂粗的锁链锁在地牢里。脸上、脖子上、手上……只是看得见的地方,都是伤痕淤青,有些地方还翻出些崭新的皮肉来。 守着陈向东的人朝他脸上泼了冷水,陈向东像是有些痉挛,手指止不住地轻微颤抖。 徐仲林微微活动了一下筋骨,手里拿着带倒刺的鞭子,问:“那些大烟是哪儿来的?” 陈向东低着头,喉间发出悲戚的哭声,还是不说话。 徐仲林的鞭子便抽了上去,鞭子上的刺透过陈向东穿的衣裳陷进了肉里,陈向东又开始呜呼哀哉,气息奄奄地唤救命。 “救命?那你倒是说说,那些大烟是哪儿来的?” “我也不知道……” “你知道的。” 陈向东抬头看他,眼里是通天的恨意——徐仲林想自己供出秦三元,这就是想让他死!秦三元定会杀了他!若他不说,徐仲林也会杀了他!自己没有活路! “说吧,说了我就让你逃出去,陈老板家大业大,逃出去衣食无忧地过一辈子总是好的,陈老板,您说呢?” 徐仲林弯下身体,用手下人递过来的枪轻轻敲了敲陈向东的头。 陈向东终于败下阵来,口里说出了徐仲林想听到的三个字:“秦三元……都是秦三元逼我的……秦三元还逼我把我儿子送给他弟弟……秦三元无恶不作,罪大恶极……只求督察能放我一条命苟且下去,余生便再也不会出现在月岭城……” “陈欢那句别记。” 一旁的书记官记完了,又让陈向东签了自己的名字,按了手印。 “怎么删了那句话?”陈向东手腕处见了骨头,拿着笔的样子尤为怪异,写字时锁链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他对徐仲林阴森地笑起来,问:“不是事实吗?这是要拿到中央政府去看的文件,怎么能造假呢?还是说,你和莫家有什么关系?才这样逼迫陷害我?” 陈向东坚信自己发现了徐仲林的破绽,得意忘形,忘了自己此刻还在别人的控制之下。 徐仲林子弹上膛,扣动扳机,扭过头不看他,闭眼答道:“有没有关系,都和你无关了。” 第二日,沈前和舒檠又来了,徐仲林将陈向东那份文件扔到二人面前:“陈向东昨日下午已被放走了,不过,秦三元应该不会放过他,想必是已经离开逃去了某地,你们要回去吗?” 沈前眼下是一圈乌青,几撮头发杂乱地翘起来,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地对舒檠眨眨眼,道:“我们可以回去了。” 舒檠微微颔首,柔声问道:“仲林,这个可以让我仔细看看吗?” “这话说的,有什么不可以。” “那么大的家业,果真说逃就逃……陈老板倒是个爽快人,也算是为政府牺牲了……” 徐仲林将文件递到舒檠手里,舒檠短而光滑的指甲刮过他的掌心,徐仲林微微一愣,嘴角闪过似有似无的笑意。 沈前什么都不懂,待舒檠仔细看完,徐仲林手一挥,身旁一个手下就恭敬地将这几张薄薄的纸接过来,装进了牛皮纸文件袋中。 “好好装着,弄丢了可就不好了。” 徐仲林还是翘着二郎腿坐在昨日那张藤椅上。 他这两日这么反常,说话也不好好说,也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在舒檠面前不丢面儿——他现在可是堂堂督察。 陈向东目送他们离开,颓唐地叹了口气,心头莫名有些空荡荡的。 “老大,陈老板那尸体还是像以前一样处理?” “那不然呢?等着秦三元他们来找,然后被发现吗?快点拖去烧了。”徐仲林没好气地说,“屁大点事儿还要问我。” “老大你要去看着吗?” “不去,死都死了,有什么可看的。我要回了,你们弄完了也赶紧回吧。” 手下那人得了准许,弯腰行礼走了,徐仲林也开着车回了家——他家里还藏着一只滑溜溜的鱼。 早上他起得早,莫禹还在他怀里睡得安稳。徐仲林将卧室的帘子遮了又遮,唯恐外头漏了点光进来,惊扰到莫禹。 莫禹还是留着长发,睡觉时头发放下来,发梢钻进徐仲林脖子里。徐仲林将他头发绕在指尖,竟想到了“白头偕老”这个酸词,让他起了身鸡皮疙瘩。 徐仲林担心莫禹悄悄逃走,嘱咐管家放了些吃的在门内,去警署前把卧室的门反锁了。 他想起舒檠指尖的触感,虽说也没做什么,可一想到自己马上要见到的是莫禹,总是有些底气不足。 进屋后,徐仲林在一楼客厅坐了一会儿,好好安慰自己一番,直到喝完一盏茶,才鼓起勇气上楼。 徐仲林一开门,莫禹便扑了上来,冲他一阵拳打脚踢后,便转身躲到了卧室的一角。 徐仲林一怔:“怎么打人呢?”虽然也不怎么疼。 “你怎么……怎么锁着我呢?” 会顶嘴了。 徐仲林关上门,脱下上身的外套。 “不行……” “什么不行?” “反正就是不行……” “我觉得行,”徐仲林走到墙角,将莫禹一把抱住,“怎么不行?” 莫禹瞬间又成了木头,呆呆被他拥入怀抱,一点也不动弹。 徐仲林想,莫禹从最开始便没有拒绝过他,是被他迷住了吧。 徐仲林心里升腾起些微弱的骄傲,他好久没有再喜欢上一个人,就连对着莫禹,心里都有些不确定。 徐仲林抱着他,皱眉看他,一本正经地说:“你倒是占便宜,摊上这么个英俊潇洒的人。那些女子都说一见谁谁误终身。你可要抓紧我了,不要让别人抢了去,不然你以后还怎么看得上别人?我倒是可以轻易找到比你更好看的人,你呢,你去哪儿找比我更好看的?” “你尽说胡话。” 莫禹声音极低,这程度的话,已是花了他平时所有的胆子了——他又不曾打算过去找别人。 徐仲林过得这么顺风顺水,一来是家里帮着,二来他自己聪明机警,做事儿滴水不漏,讲究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舒檠给他打了个措手不及,他念了舒檠这么多年,不敢轻易再将情与爱带入自己的生活。 然后,他遇见了莫禹。他留了这么多漏洞,这条小鱼明明可以逃走,却装作自己被困住了,在他身边与他缠绕。 莫禹寂寞,他也寂寞,正好凑上一对人,便再也不寂寞了。 徐仲林横抱着他到了床上,徐仲林就想这样好好抱抱他,他今天又重新看了莫禹这张脸,并不普通,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怎么会普通?一定是他那日没看仔细罢了。 “我今天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徐仲林说。 徐仲林不爱和莫禹说自己的事情,第一次听他这么说,莫禹有些受宠若惊,小声问他:“什么大事?” “我抵挡住了敌人的糖衣炮弹!” “哦?” “今天有人勾引我,对我有企图!” “哦?”莫禹又答了一声,只是声音沉闷了下去,他不想听这些,徐仲林身边的人,一定比他要好得多,都是和徐仲林一样家世的人。 “可是我又没说我喜欢他。我想着家里还养着一条小鱼,就把他送走了,想早点回家看看家里的小鱼饿没饿。” “饿了。” “诶,我又没说那条小鱼是你,真是自作多情。”徐仲林咬了咬他的耳朵。 “可是我饿了……” 徐仲林耍无赖,对莫禹说:“亲亲我,我们再下楼吃饭。” 莫禹应了,徐仲林手不老实,伸进了莫禹的衣服里。 原本说好的只是亲亲,最后两个人的衣服都脱光了,趁窗外春光正好,在床上滚作一团。 第二十四章 陈向东死透了,徐仲林叫人将烧剩的灰洒进了港口,浪花打了几个卷儿就不见了,算是死得干干净净。 小报记者取了些耸人听闻的大字报题目,月岭城里叫得出名字的人纷纷和陈家撇清关系,就连以前一起上了报的多年老友,也在一夜之间成了滔天宿敌。 本以为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没想才是开始,像是暴雨前沉闷的天气,还时不时往地上扔一颗惊雷,炸醒自以为顺遂的人。 陈向东是死了,可留下的东西还在那儿放着,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周边围着一圈染指垂涎的恶狼。 先是朝阳报将陈向东的证词发行了出来,一上午便卖光了,朝阳报又加印几千份,话语间隐隐含着陈向东还被徐督察关在监狱、并未被放出来的意思。 再是秦三元亲自来了月岭城,四处寻陈欢,说要帮忙“照顾”故人之子。 秦三元看到了那份证词,和朝阳报打了电话,破口大骂,说这份证词都是假的——他从不做大烟生意,那是害国害民的东西。 “我干你娘!晓得吧?干你娘!老子怎么会去做大烟生意!干你娘!老子连大烟是什么样子都不晓得!还卖大烟,你在说个毛线!我干你娘!” 秦三元这话的可信度,大概就和陈向东说他这辈子从未见过女人是一样的。 秦三元态度不好,五分钟的对话连说了好几十个“干你娘”,也被朝阳报记者写进了隔日的报道,记者更是贴心添注了秦三元的老家是蜀地。 月岭城的人讲究,从洋人那儿学些礼仪,却都是些添了本土味儿的四不像。 就连普通市民,说话做事都有一股“姨太太”味儿。 什么叫“姨太太”味儿?那就是又酸又瞧不起人还爱倒贴。 一些姨太太,算不上正夫人,吃穿用度却总是往正夫人那边靠齐,比不上便嫉恨人家,比上了便开始在人家面前显摆,见了面就开始倒贴。 一些人平时自诩文明市民,说只有下等人才会说这种低俗话,看了报纸的人私底下还拿秦三元取乐子,等秦三元来了月岭城,都忙着设法见他一面,想请他吃饭的人指不定得从城东排到城西。 又隔了几日,舒檠也来了,带着些自己的人,手里都带着些唬人的玩意儿。 “哟,您又来了。三天两头往这边跑,可别太辛苦。” “仲林,这次可能要劳烦你了,我姨父家实在住不了这么多人。” 舒檠装作看不见徐仲林眼中的不快,只对他温和地笑了笑。 “仲林,我……” “算我倒霉。” 徐仲林打断他的话,扯着嘴角,脸上却没有温度,只叫自己几个手下带着他们去了城中心一处酒店,之后和舒檠随便敷衍了两句,便回家了。 陈向东一死,莫禹便再也不回陈家了,左右也不是他该待的地方。陈家的姨太太们年纪都不大,趁着热乎劲还能嫁个好人家。 徐仲林最近日子不好过,莫禹是体会得出来的。 徐仲林当着爱的人,十分好面子,一向只爱向莫禹吹嘘自己在外边儿有多威风。在外头受了挫的事儿却从不提,只是回到家便更加粘人,恨不得时时和莫禹抱在一起。 莫禹担心他。 “最近累吗?” 徐仲林枕在莫禹腿上歇息,莫禹手指轻轻抚在他头上,看着徐仲林的胡茬冒了出来,这几天也未曾修理,眼底也有浅浅的青色。 徐仲林环着他的腰,却不答莫禹的问题,开始说起了陈欢的事情:“陈欢,这个人,对你重要吗?” 莫禹听到陈欢的名字,有些紧张,垂下头看他的眼睛,道:“他是我姐姐的儿子,姐姐托我照顾好他。” 徐仲林长叹一口气:“你知道,陈家已经碎了。秦三元也要到月岭了。” 他昨日收到信——钱先生被拘禁了,罪名是与党国的决议和精神有分歧。 连黄发小儿都知道钱穆生是爱国志士,上头的人却都装聋作哑不知道,不敢和舒家叫板。徐仲林给父亲打了电话,父亲只叫他保重,照顾好徐露,行事低调,顾全大局。 难怪舒檠敢带着武装兵来月岭装模作样地耍威风。 钱家一直是反对地下军阀的,想借着陈向东一事彻底消灭秦三元系,将他们收编入政府系统。 舒家支持对军阀采取“怀柔政策”,认为不能激怒他们,否则会招致麻烦。这次,舒家还和秦三元合作了,企图共吞陈家这块肥肉。 说到底,舒家真正的敌人只有钱家罢了,为了搞垮钱家,甚至不惜和秦三元勾结。 呸,也不怕被噎死。 “我……我之前就想着要送陈欢去海外,有姐姐认识的朋友在,想必是可以让他在那边生活的。我、我这就去找他。” “不许出去。你和徐露最近都不许出门。” “那我要怎么找他?我得去找他。” “你告诉我地方,我让信得过的人去找。” 莫禹沉默了,头偏向一边,不说话,也不看他。 “信不过我?” 徐仲林起身,定定看着他。 莫禹还是不说话,徐仲林笑了,说:“原来还是信不过我,你自己去,被冷枪放倒了,我亲自给你收尸。入棺时,将那件黑色短衫也一起捎给你。” 徐仲林近日累极,整个人都像个炮筒,一点就炸。 他已经在气头上,莫禹不说话的样子让他更是恼怒不已:“去吧,怎么不去?” “不用担心我。” 见到徐仲林这副样子,莫禹想要伸手去触碰他,却被徐仲林站起来躲开了。 徐仲林踩着皮鞋“噔噔噔”往楼上走,对着一旁的守卫吼道:“给我将人看好了,我下楼后若是没看见他,就自己拿着枪来见我,我给你一个痛快!” 徐仲林被莫禹气到了,不想见到他,又担心莫禹偷偷跑出去。 他气莫禹不识好人心,陈欢和他有什么关系?他竟敢不听自己的话?左右是觉得自己的命不值钱,心里除了那个陈欢也没个在乎的人罢了…… 守卫们有些神经兮兮地看着莫禹,他的一举一动都不敢放过。 莫禹只是乖乖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便将外套脱下来盖在身上,睡了过去。一个守卫蹑手蹑脚的地走过来查看一番,确认莫禹是真的睡着了,才稍微放下心来。 第二十五章 徐仲林独自在楼上生闷气,想等莫禹自己上来找他,都不知道莫禹已经不见了半天了。 他心想,莫禹总归觉得自己另一方的亲人更重要,总不愿意信任他,让他生气,他要好好罚莫禹。 可他这几日没睡一次安稳觉,一挨着床,没多久便入了梦。 莫禹不见了,守卫们的胆都要吓碎了,只留了一人在大厅候着留意徐仲林的动向,其余的人都慌张地四处找莫禹,希望可以在徐仲林下楼前找到莫禹。 可没想莫禹不多久便自己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些东西。 大家惊异地看着莫禹,莫禹耳朵尖红红,不自然摸了一下鼻子,像是有些愧疚,对着众人微微晃了一下手里的东西,和他们小声解释道:“吃的,买给他的。” 莫禹如今总是撒谎,他心下自责,觉得自己都要成撒谎精了。守卫们知道徐仲林的脾气,也装作懂了,做出一副理解的样子。大家各归各位,仿佛无事发生。 他知道这不好,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爱徐仲林,徐仲林用一颗真心待他。他也爱陈欢,这是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这两人不管哪一个出事都会让他难过。他拥有的东西本就不多,如今他总有一种虚幻的感觉——觉得自己也是可以不用受苦、就这样好好过完一生的。 姐姐死时,他才十几岁,这份痛苦会缠绕他一生。 现在过了好久,他终于长成了一个大人,总要保护好身边的人,不出任何差错才好。 陈向东的事情大多都要经莫禹的手,莫禹知道陈向东的底细。 陈向东家里除了和秦三元联系的信件,还有陈向东打算转给秦三元的地契。陈向东精明着,有一本帐子,小心记着和那些人每一笔往来。 莫禹在陈向东书房偶然见到过一次。 陈向东那日被抓十分突然,这些东西大概还留在陈家。 他疑心重,断不会让他人替他保存,也不会安心将这么重要东西放到别处。 如果将陈向东那份账本找到,也许可以帮到徐仲林…… 莫禹轻轻推门进去,窗帘遮得严实,卧室里一点光都透不进来,莫禹摸黑向前走,听见徐仲林的呼吸声。 到了床边,他脱下鞋,悄悄爬了上去。结果一爬上床,便听见徐仲林沉重平缓的呼吸声停了一秒——看来是被发现了。 徐仲林将床头的灯打开,看见一个四肢着地的莫禹。 莫禹的衣裳微微下滑,露出一截柔软好看的腰。昏暗的灯一开,他闭着眼装死,不敢动弹,就这样僵直地跪在床上。 床头灯的灯罩是浓重的橙色,洒下来的光也是一片橙黄,徐仲林的脸在灯光的暗处,过了几秒,徐仲林伸脚轻轻推了一把莫禹的手。莫禹本是靠着两只手支撑身体,徐仲林一推他,他便无助地倒在了床上,样子十分滑稽。 徐仲林这才开心起来,笑骂道:“笨。” 莫禹倒在床上,侧着脸痴痴看他,伸手想去摸他脸上的胡子,徐仲林却不让他摸,和他十指相扣后,将他一把抱进了自己怀里,头也埋在莫禹脖子里。 徐仲林想,莫禹大概是知道自己喜欢他什么样子的。莫禹这样看着他,仿佛这世间对他的爱意全由莫禹一人守着了,莫禹一人便足够了。 “我买了吃的。”莫禹闷声道。 “你出去了?” 徐仲林的关注点可不是吃的。 “托守卫去买的。” “买的什么吃的?” “糯米藕片,酱鸭,还有酒酿。” 全是甜的,月岭这地方吃的全是甜的,徐仲林这个北方人一向吃不惯。他将莫禹的衣服退到肩膀,在莫禹的锁骨处用牙齿留下一排深深的齿印,就当时刚刚气他的惩罚。 疼倒是不疼,就是有些痒,莫禹从枕头往下滑,徐仲林却偏要和他闹,又伸手捉住了他的腰,不准他逃。 “你睡了好久了。” 莫禹声音柔柔的,语气里带着心疼。 “让我好好亲亲,我再起,不然我就长在这床上了,不让你走。” 徐仲林耍起了无赖。 这灯光下看不情神情,莫禹半推半就地被徐仲林压在床上。 莫禹半眯着眼睛,徐仲林将他头发绾到耳后,凑到莫禹面前仔细看他,总觉得这人让自己养好了,以前看着畏缩不敢动,如今总是眉目里都含着情。 想到这儿,徐仲林笑出声,觉得自己太过可笑,每天想这些酸话,一大堆祸事未处理,对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情倒是无比上心。 两人到楼下时,徐露也在,手里拿着一双筷子,夹着一片糯米藕片,见这二人望着她,便邀请道:“你们也吃点儿?” 徐仲林冷哼一声,将藕片连着其他吃的一起连袋子拿走,不让徐露继续吃了。 徐露也不慌,玉口一张,说出的话就让徐仲林惊骇无比:“对了,沈伯伯说,时间定下来了,就是下个月,初七,是个好日子,适合……” 徐仲林将那吃的“砰”地一下砸到地上,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徐露……” “怎么?” 徐露从未见过他这副样子,心中有些害怕,喝了一口茶后,壮着胆子又故作镇定地说了一句。 “回你自己的房间,今天不许下来。” 莫禹也被吓到了,手抓着徐仲林的袖子,轻轻拉了一下,想让他冷静下来。他不懂徐仲林又为何这样生气。下月初七,有什么事儿吗? “什么事也没有,你乖乖在家里,不要乱走。” 第二十六章 九月初七,中央政府徐槊长子与亚美集团董事长沈培长女成了亲。 亚美从前最恨徐仲林徐露兄妹,这时秦三元要来了,徐家和亚美便统一了战线,先将恨都放一边,做其他的打算。 徐仲林与沈清婚前匆忙见过几面,二人都知道这场婚姻的目的,打从一开始便打算好聚好散,因二人在外各有情人,也定下了婚后互不干扰的规矩。 徐莫林不介意莫禹知道这荒唐的经过,他与沈清也不会长久地在一起,无论何时告诉莫禹,想必莫禹是能够体谅他的。 可他却不是完全自信莫禹不会因此受伤,在成亲前三天,以安全为名将莫禹临时送到了乡下一处房子中。莫虽觉得有些奇怪,却并未多问什么,只是在临走前嘱咐徐仲林身边要多带些人。 婚礼举行了三天,二人皆是月岭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月岭城来贺喜的人络绎不绝。身着黑色西装的徐仲林挽着穿着白色拖地婚纱的沈清,心中莫名烦闷。沈清温婉大方,徐仲林高大英俊,徐仲林就这样挽着沈清,慢慢走向红毯的终点,沈培正在那里等候着他的女儿,一脸笑意。 见徐仲林有些不耐烦,沈清笑了笑,偏头附在他耳边说:“早让你想清楚,你既然下了决定,便没有再反悔的道理。是我们家多占了些便宜,有些趁人之危,以后若是哪儿我能帮得上的,尽管告诉我,我一定不会推辞。” 耳语这种东西,外人看着,便是小情人间的甜言蜜语,再登对不过。小报拍下了这张照片,称之为天作之合,想要发在第二天的头版头条,却被沈徐两家阻拦了下来。 徐仲林结完婚与沈清各归各处,并未住在沈清父亲为他们二人准备的新房里。 莫禹回城时是几日后的深夜,他瞧见街沿处还有烟火剩下的痕迹,想着这是谁家刚成亲,这么大阵仗,烟火竟然一直从城边延续到了城中心。 一到徐家,看见徐仲林在门口等候他,莫禹心中顿时温暖起来,二人多日未见,他也十分想念徐仲林。分开不过十日,徐仲林竟还托人与他写了封信,心中皆是报平安与安抚的话语,他本不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想你了。” 徐仲林拥着莫禹在怀中,心终于安稳下来。 秦三元来月岭时,身边还有个熟人。徐仲林亲自去接待了他们,看见舒檠,心情不顺。舒檠从小便喜欢和他对着干,怎么长大了也改不了这个习惯。 秦三元说的方言,只有舒檠能听懂,身边便时时带着舒檠。 莫禹从二楼看着大街上一排排的军队穿过,想,这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 秦三元带的军队没有全入城,留了部分在港口和往北的关口上。舒檠和徐仲林每日警惕着彼此,担心对方突然甩出个惊雷。 某天半夜,莫禹突然听到一声枪响,可他们住在城中心,不应当听到枪响。 徐仲林匆匆穿上衣裳,带好枪,让徐露和莫禹在家中,一定不要出门,随后带着警卫出去了。 接着便是无边无尽的枪声。 徐露惨白着一张脸,不知该如何是好,过了一会儿,莫禹说:“我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仲林现在出去了,我不放心。” 徐露没了主意,听见莫禹要去看徐仲林,连忙点头,道:“你去,帮我看看我哥哥现在在哪儿。” 枪声是从城东传来的,城东是秦三元在的地方。莫禹沿街走到城东,前面几处亮光,躲在暗处,见前面众人拿着枪指着地上跪着的一个人,那人正是徐仲林。 莫禹一颗心顿时提了起来,徐仲林被人打了,帽子飞到了地上,头上也沾满了血污。舒檠用枪柄拍了拍他的脸,又问:“还是不知道陈家那小少爷去哪儿吗?” 徐仲林摇摇头,舒檠叹了口气,对着周边众人道:“我们来迟了,来的时候,便看见他们警卫一行人将秦将军围在中间。我去探了秦将军的鼻息,发现秦将军已经走了。可这人却不承认是他杀了秦将军,简直是拿我们当作傻子。” 警卫们也被押在一旁,这时舒檠要将徐仲林一行人押到别处,将徐仲林扶起来,在他耳边道:“兴许你求个饶,我就对你温柔些。” 徐仲林笑出了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骂了句:“我求你马了个壁。” 他站起来时,正巧看见远处有个长头发的小子,静静躲在阴暗处,神色便放松了些。莫禹看着他,在静默中流着泪,听见徐仲林仰着脸高声喊道:“舒檠,我岳父家是亚美沈培,我若不见了,亚美底下的人也不会放过你。至于那些无关的人,到时候都给我滚吧,我也不在乎。” 舒檠沉默半晌,答道:“那就等他们先找到你再说吧。” 这大半夜的,闹出枪响和几条人命,也没人敢作声,大多躲在自己家中,连窗户都不敢探出去。 舒檠试出来月岭城的警察都是纸老虎,愈发胆大,左右秦三元也死了,底下的军队没了主心骨,跑去将秦海成叫了过来。秦海成死了哥哥也不心疼,闹着要见陈欢。舒檠知道他脑子不好,和秦海成说,你乖乖听话,我会将陈欢找来给你的。 陈欢自然是找不到的,舒檠被秦海成闹得上火,好不容易才忍住将秦海成也一枪给崩了。 秦家如今就要个说法,说徐仲林失手将秦三元杀了,人命关天。 过了几日,亚美的地蛇闹事,和军阀起了火,打了起来,要他们将徐仲林放出来。舒檠不承认自己抓了徐仲林,只说他畏罪潜逃,警方前去协调,舒檠还请警方主持正义。 舒檠没想到钱穆生被放了出来,打电话给舒家,问他们怎么办的事,一问才知道乔家得知了秦三元和陈向东的死讯,担心舒家一家独大,不愿再与他们合作。 “不是说让你们把这个消息锁在月岭吗?怎么会传到乔家耳朵里!” “乔家之前在月岭城有个世交,那世交有个儿子叫莫禹,前几日从月岭逃了出来,给乔家打了电话,说陈向东和秦三元都死了,月岭如今在舒家手里……” 舒檠将电话扔到地上,愤愤想,钱穆生一定给乔家许诺了什么。他原本想独吞这块肥肉,不知哪儿跑出来的老鼠坏了他的事情。既然钱穆生出来了,那么北方军也快到月岭了。 如果他活不了,徐仲林也别想活着离开月岭城。 第二十七章 秦三元的军队里头不是正规军,见秦海成有些不靠谱,如今管事的竟然是政府的人,心中有些不平,竟然不服管教。秦三元的妹妹秦青想带着武装军回南方,警署不放人,两房僵持着,直到钱穆生带着北方军来了月岭城。几经商议,亚美代表月岭给了秦青十几箱金条,秦青留下了什么都不懂的秦海成。 舒檠内外受敌,北方军到了月岭,只剩舒檠还在负隅顽抗,到最后,虽是不甘心,却还是将徐仲林从地牢放了出来。 徐仲林三日未饮水,脚步虚浮,看着外面的日光,一头栽到了地上。莫禹跟随在大部队中,见他倒下,连忙伸手揽住了徐仲林,将他架在了自己肩上。 舒檠想,徐仲林能活,莫禹不能。各种各样的意义上,他都讨厌这个人。 舒檠心中记恨住了这个名字,徐仲林刚一转身,便看见了舒檠拿着枪,要杀莫禹。 不过几秒钟的事情,莫禹脸色惨白,脸上都是血液,重逢的惊喜变成了永别的惊恐。 徐仲林替他挡住了枪,右肩中了子弹。 救援的人还没到,莫禹怀里抱着徐仲林,喘着粗气,不住地叫他的名字:“徐仲林,徐仲林,你不要你那结了婚的老婆了吗?” 徐仲林只剩些微弱的意识,眼神迷茫地望着他,手还有些用力地抓着莫禹的衣袖。 等救援的人到了,医生和护士抬了担架过来,一边为他止血,一边想将徐仲林抬上救护车,徐仲林却怎么都不撒手。 “我也跟着去医院。” 莫禹也跟着救护车一起。 到了车上,钱穆生问,“你是仲林什么人?” “我……我是他的保镖,”莫禹垂下头,眼泪落到了鞋上,“因为保护不周,才让他被抓走。” 十几日后,徐仲林醒来,只见到徐父徐母和徐露,没有见到莫禹。手术的伤口还有些疼,徐仲林咧了咧嘴,问:“莫禹呢?” 徐露擦干眼泪,小声道:“问了医生,知道你伤情稳定下来,就走了……” “为什么?” “我问过他,他说你是有家室的人,他不想……不想做不好的人,对不起沈小姐。” 徐仲林有些生气,可是这具身体暂时还不具备生气的本钱,便想着等身体好些以后,再将那条小鱼儿抓起来,一辈子都不许走。 不过这次这次赚了,挨一颗子弹,将问题都扫干净了。他不想对秦三元动手,还是舒檠自己动的手。 第二十八章 秦海成死后,有人在月岭港口放起了鞭炮。没了陈向东和秦海成,月岭城的人总归是开心的。 徐露家中事多,逐渐忘记了自己中意的那个小裁缝。大川趁着乱子,照着赵戎的图纸,带着阿红他们将徐露穿的那几身衣裳量产了几套,最后还在城西租了间铺子卖成衣。 渐渐名声起来了,接的单子也多了起来。 大川见赵戎精神有些恍惚,便只要他画图纸,设计些样式,其他的都由他来安排。慢慢的,日子便好过了许多。 赵戎没有签徐露给的协议,每日在房中拉着帘子画图纸,天昏地暗,有好几次一出房门便晕倒了,将阿蒙吓得不轻。 后来阿蒙哭着劝他,他才节制了些。 《妇人画报》、《今代妇女》、《大众画报》上均刊登过几篇赵戎的设计图,这对于赵戎而言十分不易。 当时的服装设计师大多是画家出身,大多是出身于国立美术专科学校的美术学生,设计图大多也是水彩,素描,还会出图册子。赵戎是传统路子,只跟着村里的老师傅学过裁衣裳,旧时的衣裳古板至极,设计都靠着赵戎的天分自己醒悟,到了月岭城看得多了,再自己摸索女人们到底喜欢什么样式的衣裳。 刊登设计图时,也连带着刊登了赵戎的照片。女孩儿们读了杂志报纸,便总是问那上面的设计师在哪儿,哪里可以买到他的衣服。 事业越来越顺利,赵戎的心却越来越荒芜。 他最初不知道陈欢去了哪儿,陈家垮了,他甚至不知道陈欢是死是活,陈欢没给他留一个字。心中每日想念着,到最后便成了病,总是觉得自己得去找一个人。 后来得知陈欢在海外,他拿“寻求灵感”的借口,与阿蒙一同去了欧洲,在欧洲花钱买了雕塑,让人运到了他听说的陈欢学钢琴的学校。雕塑价格高昂,运费快到雕塑价格的一半了。 那是个十分灵巧的雕塑,一个少女倚在窗口,亲吻着楼上垂下来的吊兰。阿蒙说,陈欢哥哥一定会喜欢。 莫禹告诉他,陈欢在欧洲治病,学钢琴,拜了莫里斯做他的老师。他离开之前几乎连饭都吃不下,只能喝流食的人,如今能吃下面包了。 陈欢能健康总是好的。但是赵戎从前并不知道陈欢吃不下东西,还想着陈欢有些挑食。 再然后,他与大川经营着好几家成衣铺子,在沈培病逝后并下了大华的服装厂,成立了清溪。 他不够了解陈欢,陈欢走后才知道陈欢的经历。陈欢这样好看的人,经历了许多磨难,病痛缠身,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父亲。 陈向东已经死了,赵戎不知道恨谁,便想起了从前的陈林周一家。让陈欢饿着肚子这个主意,便是陈林周告诉陈向东的。陈林周说,男孩儿长得太快,要是不让陈欢吃东西,便不会长得那么快。 陈林周一家没了依仗,渐渐式微。隋延康好赌,赵戎便让人借钱给他,一步步养大他的胃口,最后欠了许多外债,逃到了东南亚。 如今陈林周外孙女在月沉沙做歌女的消息也是他叫人放出去的。陈林周好面子,只是比起陈欢受的苦要少太多,赵戎仍不甘心,大川看不下去了,便劝他:“到此为止吧”。 再然后,陈欢回来了,此刻正与他在一起。 陈欢问他:“你在想什么?” 赵戎低头吻他,说:“我在想,要怎么让你过得更开心一些。” 怎么能到此为止。 隋歆成了月沉沙的招牌,只是她弟弟隋霖总是来月沉沙里守着她,不让男人随便靠近隋歆,影响了月沉沙的生意。 徐露不惯着他,叫人拖出去揍了一顿,最后把隋歆也给惹哭了。 赵戎看着跪在他面前的隋霖,隋霖肿着一张脸,说要将姐姐救出去。赵戎笑了,说:“先救救你自己吧。” “我姐姐才不会一直呆在你这淫窝!” “你喜欢你姐姐?”赵戎一早便看出来了。 “呸!”隋霖愤愤道,“你胡说。” “既然你不喜欢她,我将她娶了可好?” “你敢!” “你若是真喜欢她,我也可以帮你一把,放你们自由。” 隋霖是陈家的宝贝疙瘩,隋歆不受陈林周待见,隋霖可是被寄予厚望。 赵戎说,你那么喜欢她,我送你出去学医,让隋歆和你一起去,衣食不愁,可好?隋霖愣了愣神,最后竟是答应了。 隋霖是陈林周重振家业最后的希望,听闻隋霖带着隋歆去了海外,急火攻心,一时气糊涂了,再加上年事已高,从今便只能在病床上躺着。 第二十九章 番外一 陈欢长得好,不能被人看了去,赵戎心里有些从前的阴影,恨不得只有自己知道有个陈欢存在,不敢轻易将他带出去给人看见,这几日终于下定决心,要与陈欢一起出席陈欢那个洋师父的演奏会。 陈欢望着他,给他系领带,口中带着副调笑的调调说:“你现在是名绅士,是月岭城人人知道的赵先生。人人都听你的,你有那么多东西。连徐露都要为你开车门。我听旁人说,以前的我于你而言是珍珠,得费劲才能得到。现在就只是一粒饭粘子,粘在衣服上好不麻烦,是历史遗留问题。你听听这话,好不滑稽?” 赵戎刚得了他回来,正是内心敏感容易受伤的时候,一时被他这话激怒了,脖子上青筋显露,血管里的血液也因他的话流得飞快。 有人敢说这种话?哪个饭粘子有陈欢这样好看? 他又想,陈欢是信这些胡话的?是在试探自己? 陈欢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自己一个人?陈欢怎么可以这样以为?他流过的血,受过的累,只不过是寄予了一份微弱的希望才能坚持下来——那就是有一天,陈欢也许会回来。 可是现在,陈欢回来了,却这样笑话他? 凭什么? “你不要出去了!不许!就待在家里!哪儿也不许去!” 左右陈家如今已不在了,他和陈欢早就拜过堂成过亲,陈欢就是他的夫。 他要给陈欢看看自己的厉害! “厉害死你了!还敢凶我……” 陈欢做了个鬼脸,顺势点了点他的鼻尖,不满道:“反正我本也不打算出去,你就一个人去吧,带着徐露,大美人一个,面上有光。” 赵戎只觉得自己一拳打到了棉花上,穿好西装外套,又从身后去抱陈欢:“我错了。” 上次走了七年,下次不知道又要多少年? 陈欢打掉他的手,懒洋洋道:“无故发疯,今晚你睡书房还是我睡书房?” “我。” “呵,半夜又偷偷跑来我房里,你都想好了,对不对?” “分开睡不好,半夜冷得很,抱在一起,才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