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过客匆匆》作者:飘阿兮 内容简介 一对貌似聪明的别扭男女,因为缘分相遇相识直至结婚,却没有学会应该如何相处。 自我保护意识过于强烈,以至于忽视掉更多的美好。 不相信爱情,当爱真正降临的时候,首先的选择是逃离 两个人的优秀智商,都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其实沈安若要的不过是一份安全感,而程少臣要的只是被在乎。 他们都以为自己得不到,于是离开。 却在成为陌路之后,蓦然发现,原来自己所渴望的,都曾经拥有过…… 正文 第一章同床异梦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人比较来证明幸福。我认为,知足便是幸福。我很满足于我目前的现状,所以,我很幸福。 ——沈安若的Blog “这年头,骑白马的不是王子而是唐僧;长翅膀的不是天使而是鸟人……结论就是,好男人都死光了。”贺秋雁吃着饭时一直念念自语,安若噗地笑出声来。 周末,恰逢十三号,黑色星期五。贺秋雁为了纪念自己第二十七次相亲失败,以及所持唯二支股票均跌停板,决定让沈安若请她吃饭。 她们小学、中学同班,大学同校,毕业后又到同一个城市。这样难得的缘分,使得即使两人性格喜好相差不少,仍成为很不错的朋友。 贺秋雁昨晚在相亲宴上大受刺激,今天整整将全世界男人们骂够了半顿饭后才终于平静:“我的要求又不高,随便是谁,只要顺眼就成,免得我老娘成天骂我不孝,令她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来。可是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这样微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我?沈安若,我越来越理解你为什么稀里糊涂就把自己打发了,毕竟,你老公远看人模人样,近看也还算顺眼,已经是可遇不可求了。” 茶足饭饱,时间尚早,安若拖贺秋雁去新开业的娱乐城看电影。 “你这已婚妇女当得其实也自在的,这么晚了都不用回去侍奉老公?”贺秋雁挖苦说,“咦,对了,前两天想找你出来,你都说住在新区,不会吧,你们分居啦?” “贺秋雁你怎么就那么见不得我们好呢。程少臣出差了,所以我住公司附近那套房子里。市中那边的大房子一个人住着,其实挺害怕的。” “你家相公一年里是不是差不多要有一半的时间在外面?简直比市长都忙。唉,我一常年驻外的猪头男同事,寂寞难耐,竟在外面两省找了一个小的供着,他糟糠妻还在家里辛辛苦苦养着他的两老育着他的孩子……死男人们啊,这都什么德行?这还是穷男人呢,更别说你家那位贵公子。沈安若,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啊。” 沈安若这次真的被逗笑了:“那敢情好,我一定要专程去谢谢人家替我照顾老公。” 贺秋雁翻了个白眼:“你没救了。” 安若对这位闺蜜的毒舌早就习以为常,索性以沉默的微笑结束这场话题。贺秋雁一向刀子嘴豆腐心,对安若真心的好。 “你若真一个人害怕,就到我那儿去住,离你公司也近。你原来住的那地方乱糟糟的,也不安全啊。” “不用,他明天就回来了。” 影院里的强档电影只有《无极》,网上纵然骂得狠,购票者仍是络绎不绝。 “网上评价很烂啊,咱省着钱,去你家看DVD好了。” “几个亿砸出来的电影,越烂越值,这叫做奢侈的行为艺术。” “你这都什么心态啊?” 因为心理预期值足够低,她俩都觉得那片子其实很好看。 “网评真无良。科幻片、史诗片、战争片、宫廷片、爱情片、悬疑片、悲情片、传记片……对了还有喜剧片,这样的N合一,多厉害啊。” “‘你毁了我做好人的机会’。哈哈哈。还有,‘我被你感动了’。哈哈哈哈哈,笑死了。”贺秋雁完全不顾淑女气质大笑,引路人侧目。 她俩穿过娱乐城的停车场去叫出租车,突然秋雁停下脚步,指着几米外的一辆车:“咦,那辆车……” “走啦。” “哎,真的,后面那抱枕好眼熟。” “你不要对人家的车指指画画。” “沈安若,我建议你去认识下这车主,好像真的跟你蛮有缘……” 沈安若对这位朋友的穷追不舍十分无奈。不过,那车的确是程少臣的。 本来黑夜里也不是很容易辨认,程少臣的车一向低调,混在车堆里不显眼。而且安若是车盲,只识车标不识车型,甚至连他的车牌号也背不全。不过那两只抱枕她却认识,前阵子她参加了一阵子小区里的布艺手工课,唯一的作品便是那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抱枕,一直扔在程少臣的新车上没拿走,没想到他竟然还摆在那里。那样随兴的拼贴,花布都是她网购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安若曾很得意地用手机拍了传给秋雁看,所以她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背不全,不过最后两位总是会记得。程少臣十分执著于“99”这个数字,他的手机,车牌,家里的固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 “提前回来也有可能吧。或者别人借他的车开。” “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你那有洁癖的老公才不会让别人碰属于他的东西呢。” “贺秋雁,你怎么对我老公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啊呸,沈安若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哪有当你是老婆,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本来被秋雁戳穿还有点尴尬,这下倒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一直不清楚程少臣到底做什么,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似乎在一家外企工作,后来便自己开公司。他不在她面前谈公事,也不会过问她的。 但他清楚地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日、结婚日、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礼物总是准时到达。还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账户上的一笔钱作为生活费,是她月薪的两倍还不止。还有,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很贵。前几天她发现账户里上个月竟多了一笔钱,差不多是那套沙发价格的双倍,令她哭笑不得。安若一直觉得自己的薪水在本城女性中已经不低,倒是没想到,当程少臣的老婆可以赚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时候多,平常也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爱家常菜,很好应付。 大多数程少臣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都是在外面吃饭,吃遍了大饭店又去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那车子七转八拐令人彻底转了向,后来打算与同事去重温美味,都怎样再也找不到。程少臣对吃那样有研究,倒是不明白,他为何总也不胖。 同事大姐们总说:“安若好福气,结婚都快一年了,老公待她还像热恋时。” 也有刻薄的:“这夫妻若处得跟恋人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大多数的人总是羡慕,除了贺秋雁,她一向不待见程少臣,认定安若嫁他实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太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哦,对了,江浩洋又调回来了。” “哦,知道了。” “这么平静?你还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了啊。没心没肺。” 回到家已是十一点。因为是周末,沈安若还是回了东区的家,买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现在家里想必到处沾了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她一个人,空荡荡,安静得让人心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有什么好说的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像妒妻查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安若并没自信,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简直自讨无趣。 于是像往常一样到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个很虚幻的ID符号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一个树洞。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见得到每个帖的最后发表人栏里都飘着自己的ID,不得不面对一个人的孤单,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关机。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 她从浴室出来时,发现手机忘在了客厅里,于是去取。刚进客厅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只觉得心脏骤然收缩,后背涌起一股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光从没有拉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那沙发上可不正坐着一人?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作出下一步的反应,沙发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咳,她大大地松口气,几乎瘫软下来,立即摸到开关把全部的灯打开,屋内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的可不正是程少臣,此时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惊吓之后只觉气结郁闷,努力抑着火气:“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睁开一只眼,半眯着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有些含糊地说:“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也被你吓到。” 走近时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醺然,想来是喝多了。 她一向最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男同事们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不过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做一副可爱表情,沈安若极少见他这完全不设防的一面,于是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一杯兑醋的蜂蜜水。 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他解开,又替他松了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她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一会儿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听到厨房里隐隐地传来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微笑:“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深深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中式的三明治,烤饼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明明只大她两岁,竟然冒充长辈。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吗?汉堡大学,汉堡,哼。”用力地咬了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他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拿抽了餐纸伸手替他抹掉,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极少这样狼狈。 留学的事他以前还真没说过,他们都甚少提自己的事。沈安若隐约听别人说他曾出国,总以为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向来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小米粥后说:“味道还行,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正吃着。 她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她打开车内的CD,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这一首,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答答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吗,这首歌多好。”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他车里音响太好,所以这歌听起来更加令人呼吸不畅。“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吗?”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得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你能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请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地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吗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会卜算。”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你喜欢哪一个牌子?去车行看一下吧。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害怕吗?” “总之就是不要。” “不要算了,搞什么别扭啊。”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以后你不用这么麻烦,折合成现金给我得了。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名品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正文 第二章过客匆匆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日日见那人来人往,看不清谁会陪你到最后。 ——沈安若的Blog 星期一是容易有意外事件发生的日子。沈安若一向喜欢波澜不惊,讨厌意外,所以她很不喜欢星期一。 那天一早就忙碌杂乱,有员工的投诉电话,有其他部门的部长到她这儿来抱怨,还被钱总经理叫去训了半小时的话,当她终于得以喘口气开始正常办公时,打开邮箱便收一堆贺信,然后惊见红艳艳的文件上有聘任通知,她们部的部长被调到其他子公司,而自己被升职了。之前她也被几位高层领导找去谈过话,只是没想到这样快。 沈安若并不是很有事业企图心的人,工作但求尽职尽责而已,所以并没觉得多么高兴,反而为未来必定会有的麻烦有一丝担忧,不过也转瞬即逝。她很随遇而安,新环境和新人都适应得快。 有人真心祝贺,有人强作欢颜,有人若无其事,也有上周要挽着她的手一起走路的好姐妹,此刻视她为空气。沈安若觉得十分无奈,幸好马上要开会。 会议议题讨论许久都达不成统一意见,索性休兵。男士们集体到了吸烟室,只沈安若一位女士,只好去盥洗室兼化妆间整理头发和衣服。 十二层盥洗室正在检修,于是去了十一层。盥洗室外面便是化妆室,相连的,完全不隔音。安若正要出来,却听到了外面讨论自己的名字,顿觉进退两难,想了想,还是悄然退回。 “沈安若啊,竟然是她。” “蔡一祥这死胖子要吐血了,人家比他资历浅,又是女性。哈哈,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啧啧,正洋的第一位女中层。沈安若虽然口碑不差,但也不见得多么强嘛。” “人家夫家很有背景的。安凯啊,你总知道吧?安凯家的儿媳嘛。而且我们市里的那位程振华,那是她老公的二叔。” “啊,第一次知道哎。看不出来嘛。她平日里倒是不怎么张扬的。” “那他们怎么在这儿啊,安凯在W市吧。” “现在安凯的董事长是程老爷子,总经理是程家大少爷,她老公在我们这儿呢。要说程家的二少可是个妙人,不回程家大本营去争权夺势反而在我们这城市自娱自乐就够奇怪了,还娶个小家碧玉回家,存心给自己拆台呢。他大哥娶的可是那谁谁的女儿啊。” “有钱人家那些事儿,我们才搞不懂呢。不过这嫁了有钱人家也未必幸福,女人啊,只有生活不如意,才会这样全力地对待事业。上周我加了几回班,每次都见着沈安若也在公司,而且她最近好像一直住公司附近,难道说这两口子已经分居了?这结婚才几天啊,现在的年轻人,唉。” 沈安若很后悔当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现在走也走不得,只盼外面的姐妹谈心会尽早散场。真是没想到,自己都已经具备八卦娱民的明星身价了。 下午便见到了江浩洋。机要部门新上任的某领导,带了考察队到各企业走访。客人不过一行四人,排场不大。按流程表看,她们正洋集团已是最后一站。照例是握手,寒暄,客套。客人那边,其实有两张面孔他们正洋足够熟悉。另两张,别人或许不熟,但是她熟。 半小时后安若退出会议室,会谈并没她什么事。去送茶水的办公室小妹丛越越一脸暧昧神秘地挤上前:“沈姐,沈姐,今天的客人里最年轻的那一位是什么级别啊?很帅很有型啊,站在那群官老爷里面简直是鹤立鸡群。” “你那么喜欢观察客人,我送你去公司接待前台实习三个月吧。” “不要啊,沈姐!”丛小妹杀猪般叫了起来。 蔡一祥从电脑后面探头出来,不耐烦地说:“丛越越,你喊什么喊,思路都被你打断了。你能不能安静点?” 四下无声,空气一时有点紧张。蔡一祥已经低头继续敲键盘,沈安若制止住打算开口的丛越越,推她一把说:“快去工作。”丛越越吐吐舌头,朝蔡一祥的方向悄悄比了下中指。安若咬住嘴唇忍住笑,瞪了她一眼,丛小妹回报灿烂一笑,乖乖地回自己座位去了。 马上要到下班时间,张副总却打来电话:“安若,晚上在中心酒店定个餐,十人左右,就今天这些人参加。对了,你也得去,齐主任特别点名提到你。”齐主任便是今日的主宾,也是倪董事长上山下乡的老战友。 晚餐气氛很好,酒还未敬完一圈,桌上众人已开始轮流讲笑话,编段子,忆往昔,谈天说地。安若得到特许不用喝酒,一直在小口啜着果汁。她最近犯胃病,吃得极少。 听得林副主任说:“小沈今天吃得真少。浩洋处长啊,你占个好位置,应该多关照女士嘛。” 满桌一阵笑,被点名的江处长朝安若欠然地笑,用公筷夹了大块的扒猪脸肉放进安若的盘中。 安若点头致谢,又听袁处长说:“唉,江处长怎么给女士夹肥肉啊?现在的女士都最在意减肥了。” “你又不懂了吧,这扒猪脸是最美容的菜了,净是胶原蛋白。再说,小沈这么苗条,哪用减肥啊。”林副主任说。 这两人其实甚为亲和,只是每每酒过三巡,便喜开桌上年轻人的玩笑,并无恶意。一桌的领导,她一个小跟班却成了话题主角,安若只觉得发窘,只好站起来敬酒,二两多的两杯红酒灌下去,食道跟嗓子已开始泛酸烧灼。 齐主任大笑:“哎呀,其实一杯就足够了。老倪,不要当着我的面把安若灌醉啊。”于是她得以再换回饮料。 林副主任笑道:“小沈这酒量其实真是不错,两大杯下去,脸色都没变呢。倪总,你们正洋人才济济啊。” 沈安若只好赔笑说:“承蒙林主任夸奖,很心虚啊,这其实在硬撑着呢,马上就醉了。” 齐主任笑道:“这女同志总得多加保护,不然显得我们多没不绅士啊,西方的优点我们总得学习嘛。对了安若,江处长可是跟你一个大学毕业的,你觉得眼熟不?” 沈安若侧身看身旁江处长一眼,抿唇展颜一笑:“江师兄当年是品学兼优、文武双全的校园风云人物,大名如雷贯耳,我当然记得。” 晚上回家时,屋内仍黑着灯。程少臣一向回家比她晚,即使她也有应酬的时候,也总是她先到家。 她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有几分怔忡。其实她并不是很想念江浩洋,与他分手,惋惜过,但从来不曾后悔。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这道理她一直都明白。只是,人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时,那些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心里失落时,不免想起一些往事来。 初中时那个在她铅笔盒里放菜青虫、上课时用剪刀偷剪她头发的同桌坏小子,很多年后乘了十几小时的火车跑到她的大学校园对她说:沈安若,我一直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便喜欢。 高中毕业时,有位男生送了她写满整整一本日记本的情书,七年后的同学会上,他直到聚会结束都没记起她的名字。 大学一年级时她暗恋过一位师兄,天天在篮球场外偷看他打球的英姿,其实她是体育盲;每天走过他偶尔会经过的那条小路,其实要绕路;去加入他任社长的社团,其实她对台球毫无兴致……那时小心隐藏着小小情绪,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实只有单纯又傻气的念头,未来有一天若能重逢,一定要对他说“曾经有一个人暗恋你……那个人就是我”,然后坦然一笑,将朦胧初恋真正地完美结束。其实去年她真的在一次培训课程上遇见他,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么多的机会,却完全失去打招呼的勇气。不只如此,甚至故意躲避,仓皇逃离,生怕被认出。原来一个人心中最美的暗恋,也会被岁月磨蚀成污点,再也不愿被提及。 当然还有江浩洋。曾经他们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效外去野炊,整整骑了四个小时,弄得灰头土脸,并且迷了路,险些回不来,最后脸被晒伤。她捂着脸不让他看到她狼狈的样子,江浩洋一边扯着她的手一边笑:“反正你将来都是要嫁我的,多丑的样子我都能忍受。”而今天,他们的距离不过二十厘米,却努力装作陌路相逢。 贺秋雁昨天在电话里感慨说:人生如同乘车,而我们是那司机。途经每一个站点,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开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离开,而真正陪你到终点的总是少数,甚至是一个都没有。 沈安若想,人生其实更像一座旅店,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店主,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有人累了歇歇脚,有人饿了吃顿饭,也有回头客重温故地,但总是没有人会久留,大家终究都要走。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往复循环,人便渐渐地老了。总是不知道,今天谁要来,明天谁要离开,暂时留下来的又会是谁。 正文 第三章装模作样 如果我们没有忘记过去,从来都不是因为怀念别人,而是怀念过去岁月中的自己。 ——沈安若的Blog 春节前的工作总是繁杂。或许沈安若平时积累的人缘还算好,虽然升职突然,却少有人刻意刁难她。当然除了蔡一祥,那么一大把年纪,竟然玩打小报告这样低级的事, 起因不过是她替新来的见习员工掩饰一点小错误,免得最后影响去留。害她被领导批倒也无妨,何苦让刚踏入社会没几天的小孩子这么深刻地感受到世间险恶。 最后当然不了了之。沈安若抬头便可见蔡一祥胖胖的后脑勺,很想把文件夹摔过去,但当他若无其事满脸谦逊地说“沈部长,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时,仍脸上含笑柔声道:“蔡哥,你还是喊我安若就好。” 是谁说职场就是一个恩怨江湖,分明就是一团面筋糨糊。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终熬成芝麻糊。 程少臣近日应酬也多,除了周末,晚上几乎不回家吃饭,但回家的时间却很早,不像以前动辄便是下半夜。 安若回想,两人的电话,十之八九总是关于吃饭。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饭。” 或者“今晚吃什么?” 或者“今晚到××饭店吃饭,×点到。” 再或者“晚上出来吃,下班后我去接你。” 真真正正的饮食男女。 农历小年恰逢周日。 前一日安若请了钟点工帮忙清理卫生,准备过春节。这一日又自己动手收拾各处小角落,一忙又是大半日。 难得程少臣一天都在家,虽然一直待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很少出来。整理到他的房间时,竟没走开,帮她把桌子上的东西一一移开,甚至帮着她擦最高处的架子。 程少臣一向是倒了油瓶都不肯扶的人,所谓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竟肯主动干活,实在是奇怪。 他俩同时在家的时间不太多,偶尔有之,也是各自待在不同的屋内,话都很少说。 但程少臣突然有兴致时,也会做些奇怪的事。 沈安若总是湿着头发就躺下睡,大多数时间他都不管,但有那么两三回,他以湿着发睡会头痛为由,找来吹风机亲自帮她弄干。 有时会在她扔了满床的衣服也想不出该怎样搭配去代表公司参加晚宴时,热心地替她出主意,甚至还顺便帮她挑选口红颜色,逼着她把原来已经涂好的擦掉。 偶尔也会在吃完饭后,主动地帮忙洗碗擦桌子,虽然次数屈指可数。 昨晚更奇怪。沈安若也有轻度洁癖,她做饭时嫌剥蒜麻烦,又绝对不肯买超市里已经剥好的,所以总是买一包,一颗颗全剥净了外皮,放进玻璃瓶子。昨天晚上她也是一边看着影碟一边剥,结果剥到一半的时候,正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仿佛在散步的程少臣竟坐到她身边,帮忙把剩下的蒜一颗颗全部剥好,而且他剥得比她快也比她好。 沈安若只能归结为他心血来潮,觉得好玩。 快到傍晚时,安若正专心在厨房擦一套很贵的水晶玻璃酒具,突听程少臣在背后说:“晚上到姑姑家吃饭。”那声音突然冒出来,吓了沈安若一跳,她险些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他常常这样无声无息出现在背后,吓到她心脏要脱落,安若为此抗议多次。 程少臣的这个姑姑近日刚举家迁至本市,与安若的公司在同一区,从家里出发,近一小时的车程。 当天傍晚便开始稀稀落落地下起小雪,落地即化。天空阴霾,云层极低,天色渐黑。 天黑前还是到了。程爱华女士长相端庄,气质很好,年轻时必为美女。程少臣的模样有几分似她。不过她一开口,便气势惊人,全无第一眼的优雅相。 安若他们到时,程姑姑已在门外等候,看见她便拥入怀中:“安若,还是这样瘦?怎样,有情况没?”又转身搂住程少臣,边使劲拍他背边骂:“少臣,你这个死孩子,姑姑都来了好几星期了,你现在才来看我?白疼你了。” 两人好不容易摆脱她的蹂躏,进到客厅,便看到本区新任领导齐绍棠,向他们含笑点头。 晚餐在家吃,厨房里已有人在忙碌,程女士得意地称是从澄香阁请到的大厨。齐绍棠陪着他俩闲聊,程爱华女士则厨房客厅两边转,每回一次客厅,便发言几句:“安若,你太瘦,这样可不行,一定要多吃,千万别学别人减肥。” 一会儿又回来:“少臣,你多久没给家里去电话了?你是不是想气死你爸?” 齐绍棠直赶她:“做好你的临督工作,别让他们做太辣太甜太咸。”爱华姑姑立即奉命走开。齐姑父直摇头叹气:“小敏就是像她妈妈,全无半分文静气质。”但眼睛里分明全是溺爱的笑意。 一会又问:“少臣,你那公司运作得如何?年轻人有魄力最好,不过大哥年纪大了,最近身体又不好,而少卿的专长根本不是在这方面,我看他撑得辛苦。”见程少臣低头不语,又转向沈安若:“我前几天又见到你们倪董,对你赞誉有加。” 正聊着,门铃又响,齐绍棠刚说一句“应该是小敏他们回来了”,程爱华已经一路小跑亲自出去开门。 程少臣问:“今天还有客人?” “算不得外人,小敏的朋友。安若,你认识的。” 沈安若心里一沉,只希望自己的预感不要那么灵验才好,但念头才刚从脑中滑过,已经听见齐敏之脆生生的声音传来:“爸,我们回来了,少臣哥,安若姐,好久不见。” 沈安若起身回应,只见齐敏之如芭比娃娃一般亭亭玉立地站在客厅门口,而站在她旁边那名斯文儒雅的男子,果然是江浩洋。 一桌的饭菜色香俱全,可惜大家吃得都不多。齐绍棠因三高的缘故,吃得极小心,沈安若最近犯胃痛,也频频放筷,而那一对可爱的母女则说得远比吃得多。算起来,满桌竟只有程少臣与江浩洋两人,吃得斯文优雅,专心致志。 沈安若坐在程少臣旁边,正在江浩洋斜对面,一抬头便见得。恰好江浩洋也抬头,视线对个正着。他面容平静,一个无奈又无辜的浅笑从他脸上一闪而过,弧度极小,转瞬不见。安若几乎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匆匆低头。 安若也不晓得自己表情如何,只觉得屋内空调似乎不好,乍冷还热。心里有几分懊悔学生时代没报名戏剧社进修表演课,不然此刻便知道,当下情境该用哪种表情面对。这位置,实在不如两周前巧遇的那一回,虽两人相邻而坐,却是眼不见为净,也没有这添乱的一堆人。 江浩洋倒是泰然自若,不时与身边的齐敏之说笑几句。沈安若觉得自己修为到底不够,小场面尚可应付,遇上这等大阵仗,阵脚有点乱。 亏得齐敏之与母亲一样健谈,满桌只听得她笑如银铃,妙语如珠,从小学时跟男同学打架一直讲到在法国留学时的街头艳遇,也转移了安若不少注意力。那一双父母听得连连叹气,连听得最津津有味的程爱华都忍不住开腔:“你这丫头真是疯,一点不矜持,将来谁敢娶你啊。学学你安若嫂子,人家才比你大几岁?怎么就这么沉静。” “安若姐若不是独一无二的,少臣哥怎么会心甘情愿跌进婚姻坟墓呢?”齐敏之歪头浅笑,朝程少臣挤眉又弄眼,“至于我未来老公,放心吧,他不追我,我会去追他。” 大家一阵哄笑,齐敏之又说:“江浩洋,给我包个菜卷吧,你包得比我好。” 齐绍棠大笑:“浩洋,瞧我这闺女被惯得,最是刁蛮任性。你务必要认真考察,耐心教育,觉得不妥就收手,千万不要有思想压力,免得日后懊悔。” 程爱华立即瞪他:“我呸,这是当爹的该说的话吗?你得多往女儿脸上贴金,怎可当众揭短……哎,少臣,你看安若都不怎么吃,多照顾着她点啊。安若,是不是菜不合你胃口?” “没有,姑妈。菜很好,只是最近胃不太好。” “胃口不好啊……哎。啊?是不是……那个啊?”程爱华面露喜色。 “没有没有……”沈安若见一桌子人齐刷刷望向自己,窘得头皮都发麻,只得向众人浅浅一笑,夹了一大筷子菜往嘴里塞。 又听得对面齐敏之说:“哎,江浩洋,我刚想到,安若姐是你学妹呀,你念书时就见过她吧?” 安若刚夹了一大口菜塞进嘴里,却没留心里面有一块辣椒,只觉得像一团火塞进了喉咙里,忍不住掩住嘴,微微侧身,咳嗽起来。程少臣一边帮她轻轻拍背,一边端了汤凑到她嘴边。喝了几口,听他柔声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夹。”声音很轻,但恰好能让满桌人听见。 他人前人后都不曾这么装模作样的体贴过,沈安若觉得头更大了,只听齐敏之在对面放肆地大笑:“啊,二哥,少臣哥,原来你也是妻奴一只。哈,你也有今天!不过,怎么安若姐爱吃什么你都不知道啊?你这做丈夫的还是不够称职啊。” 满桌人都看着他俩,沈安若面皮笑得尚得体,心里又窘又羞可是撑得辛苦,再低头时,却见盘中的菜已被程少臣夹得像小山一样高。 酒其实也喝了不少。程少臣与江浩洋都借口开车只喝一点,齐敏之觉得这两个年轻男人甚是无趣,忽悠着沈安若陪她一起喝从法国带回来的干邑,竟然一直喝到见底。那样明媚的笑容,她难以拒绝,何况酒是掩饰尴尬与提升勇气的好东西。 这顿饭终于吃完,齐绍棠去书房接电话,程爱华到厨房去监工,客厅里只剩他们四人。安若坐在程少臣旁边,那两人坐在另一组沙发里。电视上演小品联播,都是老段子,只有齐敏之笑得前仰后合直打滚。程少臣说:“你的笑点真低,这小品都好几年前的了。” “人家在国外没机会看嘛,你最爱泼冷水,真讨厌。” “那边不是也能收到朝廷台吗?” “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我看朝廷台干吗啊?”齐敏之突然想起什么事,神秘兮兮地邀请沈安若去她的房间,不由分说拉着她便走。沈安若在楼梯上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见程少臣与江浩洋宛如多年老友一般,程少臣递了烟给江浩洋,而江浩洋掏出火机先给程少臣点上。 返家时路经正洋集团,沈安若从车窗内看到集团大楼的直射灯坏掉一个,恰隐去一个“正”字,十分别扭,立即拨了手机要求保安将灯全部关掉,又打广告公司工程部的电话,这么晚当然没人接听,于是她留言,要求他们明日下班前务必修好。 程少臣不以为然地笑:“你工作的样子倒是与平常很不相同,居然这么认真,实在看不出来。” 沈安若白他一眼,他只当没看见,继续淡淡地笑:“姑父说你最近升职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呢,也好帮你庆贺一下。” “跟程总您的大事业比起来,不值一提,有什么好庆贺的。” 那时雪已下得很大,洋洋洒洒,漫天飘絮,几乎看不清路。车内外的雨刷全打开,才能勉强前行。 静默了片刻,程少臣不经意地问:“你一个人在家时,都住这边你以前那房子吧。”沈安若“嗯”一声。 “那小区规划与治安都不好,前阵子还出过案子不是?” “有一些同事住那边,可以相互照应。” “那个不顶用。你公司附近又有几个小区要开盘,户型也合适,你喜欢几楼?” 半晌也不见沈安若回应,仿佛睡着,程少臣闲闲地说:“算了,就当我没说。” 车内空调很热,沈安若觉得全身泛汗,酒意上涌,索性打开车窗,冷风立即卷着雪片钻进车内,倒是令人神志顿时清醒,头痛也减轻。 “请关上窗,你要把我们俩都害感冒了。还有,别把胳膊放到车窗上。” “今天喝得多了些,有点头痛。”沈安若没理会他的要求。最后程少臣将她从窗边拉开,并将窗关上。 沈安若瞪他一眼:“你无视女士的要求。” “你确定你的头痛与不舒服与喝酒有关?”程少臣微微斜眼看她,很悠闲地笑了。 他的笑容总是有些莫测高深,沈安若觉得很碍眼。有时候他明明在笑,却眼神冷淡;有时他板着脸看似严肃,眼睛里却明明全是戏谑笑意。判断他是真笑还是假笑是个很费神的活,安若一向懒得去钻研,索性不深究。 大概因为他微笑或者抿唇时,就会露出右边脸的酒窝,笑意加深,或者唇线紧抿时,酒窝就更深,很能隐藏情绪,迷惑人心。现在他那酒窝就在深深地忽闪着,安若用眼睛余光都看得到,恨得人想用手指狠狠戳上去。 “你不要这样阴阳怪气,我都要错意地以为你在吃醋了。”头痛已经很难受,懒得与他捉迷藏。 “阴阳怪气?有吗?还有,谁吃谁的醋呢,应该是某些人吃我的醋才对。”程少臣笑意更深。 “你少来了,人家事业感情两得意,有必要吃你的醋吗?” “咦,吃醋的既然非我又非他,难道是程夫人你吗?”程少臣终于笑出声来,似乎十分愉悦。沈安若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又中了他的计,自己掉进大坑里,索性扭过头,再不肯理他,任他如何逗她都不再回应。 车内开着灯,玻璃窗蒙着一层水汽,沈安若百无聊赖地用手指在玻璃上画图。握紧了拳从侧面印下一个印子,再用手指按上五个小圆点,就成一只小脚丫的形状。整整画了五六个,画满整面车窗玻璃。眼角余光见到程少臣似乎正歪头研究她画的什么,于是不顾玻璃冰冷,用手掌快速抹去,将玻璃抹成大花脸,看他又别过脸过,便觉得十分快意,自己也承认,真是无聊到极点啊。突然想起,这在雾玻璃上画小脚丫似乎是江浩洋教她的,心里突然觉得犯堵。 接下来又是一路无言。这段路程少臣通常只需五十分钟,也许是天黑路滑下着大雪,他又喝了一点酒的缘故,竟开了近一个半小时。安若在车上昏昏欲睡,还好,终于到家了。 电梯里,她正盯着液晶数字逐个地向上跳,程少臣突然出声:“我事前并不知道。” 正专心看数字的安若被突然的声音吓一跳,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竟不知该如何回应,但心下突然释然了几分,只好应一声:“哦。” 两人进屋后就各做各的。沈安若觉得口干,喝了杯酸奶,又给书房里的程少臣送去一杯,本以为他在办公或者上网,去了却见他正在用电脑看《猫和老鼠》,觉得十分无语。 洗了澡便早早躺上床,那高度白酒与红酒的后劲混杂着一起涌上,觉得有些晕眩,床仿佛在原地旋转。她睡得并不安稳,一会儿梦见求学时代终于放假回家,在候车大厅里苦候几小时,正轮到她要上车时,火车却启动了,明明很慢,可她就是上不去,向列车员求援,却怎样也喊不出声,而他们的视线穿过她,仿佛她是隐形人;一会儿又回到考场,卷子发下来,却每一题都不会做,急得想哭;恍惚又回到更小的时候,躺在游泳圈上浮在海面看着蓝天,飘飘荡荡仿若儿时摇篮,突然忘记身处何处,一翻身便落入了海中,无边黑暗袭来,水从鼻子、耳朵里灌入,巨大的水压逼得人喘不过气来,突然便惊醒了,发现已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 她起身摸着黑找水喝。屋内十分黑,完全没有光线,又十分静,连钟都没有。终于摸到手机看了下,已经十二点半,想来程少臣今晚不会到卧室。他俩的作息时间一向不一样,为了不影响另一人,便约定,若是过了一点还不睡,就到自己的书房或者客房去睡,免得吵醒已睡着的人。程少臣经常下半夜回家,沈安若也常常上网或看碟熬到半夜,说起来,两人有一半时间都是各睡各的。 再躺下便不那么容易入睡,明明大脑十分疲累,闭上眼却好似能够看到有无数绵羊在奔跑,睁开眼又见漆黑一片。安若数着绵羊自我催眠,朦胧间,有人拉开被子,在她身侧躺下。她侧身向外,没有动。 过了半晌,程少臣从背后拥住沈安若,将她扣在自己怀中,手指隔着薄薄的睡衣,轻轻地抚弄她的胸口,沿着柔软的曲线来回游移,下巴则靠到她的肩上,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里。安若仍然斜卧着装睡。 后来身后不再有动静,程少臣的呼吸频率也渐轻渐稳。安若侧卧许久,觉得身体有些麻,于是轻轻翻过身来,生怕惊醒了他。不想刚转身,便有两片灼热的唇贴上来。程少臣轻轻一翻身便将她压到身下,他的吮吸渐渐用力,一路贴着她的耳垂、脖子、锁骨、胸口直至小腹,她的那层薄如蝉翼的睡衣也在纠缠时褪至腰间。当他轻轻啃噬她时,沈安若觉得似有一道细弱的电流击中自己,轻喘一声,张开双臂紧紧环抱住程少臣的肩膀,将手指深深插进他微湿的头发里。 正文 第四章前尘往事 世间哪来的这等好事,要爱,又要自尊,要关怀,又要自由,全部好处都占尽。我们总只能选择有限的几样,要拿得起,放得下,万万不可犯傻。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刚毕业就进入正洋,最初是在正洋的产业公司,一年后便被调入总部。 那时正洋的集团化运作刚开始,总部公司也刚正式成立,所有人员皆司龄越过三年,经验丰富,只除了沈安若。并且她是唯一的女子。 那时她原先的部长张效礼已被调至总部,力排众议要将她一起带走。张效礼说:安若虽司龄短,经验少,做事却是条理漂亮,再多的头绪从不见杂乱慌忙。最难得对任何人员皆一视同仁,对职位高者不卑不亢,对职位低者亦有礼有节。 几年后沈安若升职,人力资源部照例抽调人员进行考察。临时项目组的同事说,沈安若有见解,无锋芒,肯尊重他人意见。清洁工说,沈小姐待人和气,不张扬,这么多年,从未见她发脾气。她的现任上司批语:安若工作努力认真,性格沉稳平和。 沈安若自己知道,自己火气明明很大,只是甚少人前发作。 儿时的她心情不好时,曾偷偷点过蜡烛烧自己的头发与手指,看着几丝头发嗤嗤几下,在烛火几厘米处便蜷成一团成了灰,而手指则感受到灼热的微痛时,心里的郁闷就渐渐地散了。 后来年纪渐长,便不再这样伤筋动骨。贺秋雁给沈安若总结三条发泄方法:剪头发,虐待胃,浪费钱。 沈安若留长发,但总是没有特别长,只因为她常常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自己拿了剪刀,咔嚓一声便剪下一寸。有时候剪得过狠,便不得不去理发店请人重修。她平常吃得不多,常常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抑郁的时候,便跑去最喜欢的店里,一直吃到撑。后来看《瘦身男女》,那些男人女人因失恋将自己吃成巨胖,忍不住冒汗,似乎见着自己未来写照。在外念书时她大多时候一个人逛街,总是坐到公车的终点站,离学校远远的,在旧书旧货市场转一天,买回大堆好看不实用的东西。有时候也买衣服,并不贵,一下子买一包,大多扔进柜里,连穿的机会都没有。于是她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因为总会花光。有一回,只给自己留了公车路费,却不想已经没有公交车,只好打车回校,在楼下打电话请室友送车费下来。 贺秋雁说:沈安若,你貌似平静,其实骨子里有一种毁灭因子,真是可怕。 沈安若其实从小便不与人交恶,与人客气,让人三分,印象里几乎从没与同学或者小伙伴们吵过架。同样的,她也便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闺蜜也算有几个,但也甚少互抖隐私。聚到一起,大多是因为有共同爱好,比如同喜欢一位作家,同喜欢一部电影,或者同是运动盲,体育课总要补考。 贺秋雁是个例外。两人并无太多共同喜好,但兜兜转转,每次回首,不管哪个方向,这人总是在那里,从小学、中学、大学一直到踏入社会,于是便默认了这缘分。 贺秋雁总说,沈安若,像你这样明明有脾气却忍着不发作的人,最是自虐,早晚窝出病来。不如学我,虽然有失淑女风度,但是多么爽。那时候她刚结束一段恋爱。还在僵持中时,男方这边尚未分手,那边已经另有别人。她们俩恰在餐厅与那姿态亲昵的一对碰个正着,贺秋雁端了杯子过去,礼貌地打过招呼,然后将酒泼了男方一脸,又一个巴掌甩过去。 直到几年后安若想起当时的场面,仍是笑到发抖。贺秋雁说,笑什么,我还有更英武的事迹你没亲眼见到。安若带一点敬意说,我十分庆幸你没去泼那位女士。贺秋雁一脸认真:我当然分得清是非,欠抽的是男人们,我们女子同胞定要互相珍重关怀,为何要内讧。 安若在这一点上十分崇拜贺秋雁,因为换作她,打死也做不到。她想,她只会装作没看见,安静地转头走掉。或者躲不掉时,便落落大方地上前打招呼,然后回家自己将这个心结慢慢消化。 其实这种情况也真的有过,很凑巧地亲眼见了妙龄女子对江浩洋投怀送抱。她真的什么都不问,安静地走掉,反而是江浩洋沉不住气:安若,你为什么都不问?问她是谁,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若觉得有必要解释,自然就会主动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又为什么要问。沈安若答得心平气和。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完全闹僵,就如蜘蛛网,明明细细密密纠缠不清,偏偏看起来那样脆弱,仿佛被风吹一下都会破,死撑着一天算一天。有一阵子江浩洋被派到下面乡镇去锻炼,这样两人便整整几星期都不见面,沈安若竟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有天晚上同事聚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划拳说笑猜谜语,热闹非凡。后来又去唱歌,唱王菲的《催眠》,几乎把嗓子喊破。那天她觉得十分轻松快乐,又忍不住怅然地想,为何与普通朋友在一起相处这样容易,反而是所谓相爱的两人,却是整日里互相折磨伤害。 “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 当时有同事唱《边走边唱》,突然便觉得犯堵。那天她提前走掉,却不想在公司宿舍楼下见到了江浩洋。他一脸倦容,仍站得挺直。 那天本是她的阳历生日,因为这天本是个节日,所以连她自己也忘掉。江浩洋一向不去记各种纪念日,觉得十分的无聊,不想几周未见的今天,他竟然出现了。 本来前几晚上两人打电话,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安若说:“江浩洋,我们现在这样子,还要怎么走下去?”江浩洋的声音在另一边也同样没有温度:“你说怎样就怎样。”“那好,我们不要再互相折磨,大家都解脱吧。”电话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沈安若的心也越来越冷。其实她也只不过要一句话,只要他轻描淡写一句“不”,或者哪怕他轻蔑地说“你别想”,她都觉得那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可是根本连句话都没有,天地间几乎只剩下安若自己的呼吸声。终于还是她先沉不住气,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就这样一直到今天晚上。 回到宿舍,虽然已经吃很饱,安若还是努力地又塞下大块的水果蛋糕。两位室友也有份,于是集体倒戈:“安若,你真不像话,浩洋等你整整三个小时。” 那天晚上沈安若挤在何双艳的床上睡了一晚,将自己的房间留给江浩洋。何双艳直推她:到你自己屋里去,我们什么也看不见。沈安若后来想,正是因为心中有那样的不确定与不安,所以才始终不愿将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天还未亮,江浩洋便要赶最早的长途车回他目前的工作地,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四点半便出门,在路边摊吃了豆浆油条,安若送他去车站。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江浩洋的车要开动,江浩洋突然打开车窗,探身出来:“安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觉得有一瞬的伤感。当时太阳刚刚升起,向着安若站立的方向投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灿烂夺目的光芒,直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江浩洋背向着太阳,安若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见他被笼在一层光晕里,觉得心底又有东西在坍塌,融化。就这样,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在她左思又想,辗转难眠后,终于又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时,他轻描淡写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这究竟是第几回闹,安若也记不清。第一回闹分手,安若把当时已经几乎齐腰的长发剪得比赫本当年更短,她以为可以干脆利落地了断,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自己赌气去吃了平时双份的大餐,把胃折腾到险些要去医院。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做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两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也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与江浩洋快要分手的那阵子,电视上每日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沈安若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她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正文 第五章萍水相逢 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其实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他们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的江浩洋,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冷。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彻底心灰意冷,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才不指望,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你自己取的名字?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实在太有才了,她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到发抖。 正在这时,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只是气质上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要比姿色平常男看得更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琢磨着,头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她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areyou?怎么是你?Howoldareyou?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混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倪总的身后帮忙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会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电影的结局,贸然说出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难道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这一堆酒加在一起叫做‘七彩霓虹’。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红外紫内叫做虹,紫外红内叫做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按顺序喝那杯紫的?那个可是传说中的‘紫晶迷情’。”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后话比平时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账,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当然很不好看,所以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由着他付款。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几乎贴着她走在她身边,似是怕她摔倒,但并没碰触到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上前,安若被撞得斜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于是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得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里有两股力量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听得旁边的人问:“你住哪儿?”见她没做声,稍后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得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有点昏昏欲睡。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被他捏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半眯着眼睛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只是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沈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她喝酒的状态的确很不佳,其实她本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沈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地听见程少臣在一边轻叹着低语:“思维还真够清晰的。” 沈安若醒来时,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她坐起来,渐渐地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甚至包括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她的衣服仍然整齐,只有大衣和鞋子被脱掉,身上还盖了一床很轻很暖的丝被。 多么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般寸寸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着落地灯,晕黄的灯光让人安心几分。她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似乎没有墙壁。沈安若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张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着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 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笔挺,一丝不乱,如今他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安若想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他的询问:“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沈安若听见自己镇定的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安若觉得心脏抽紧,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叫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若有所思地笑了一下,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 屋内非常静,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脑部血管突突在轻跳的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自己的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幸好是周六。沈安若终于得以看清这房间,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都只有栅状实木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清淡简洁,家具也少,并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很奢侈。 程少臣还睡着,裹着被子躺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他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沈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她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稀饭,用白菜与黄瓜拌了清淡的咸菜。后来收拾整齐,她准备离开,见程少臣已经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我打车回去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沈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从昨天晚上手机就关了,怕公司有事,于是开机。她的手机设了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十二点一直到凌晨两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两人一路静默,沈安若很感激程少臣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程少臣欠身替她捡起,递过去,沈安若觉得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长长的数字,但仍然是熟记于心。她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于是朝他强笑一下:“这个号码总是打错,打来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打回来,沈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终于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程少臣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只觉得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拨不通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内。如果你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事烦,不妨试试这一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哦,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沈安若心里更窘了几分,换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咦,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几秒钟后才意识到,他分明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她一个无辜的笑容。 今天他穿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年轻许多,笑容也多了,跟她以前的印象大不相同,他才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正要下车,突听程少臣说:“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觉得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沈安若已经站在车外,程少臣下车站在另一边,背着光,她看不真切他的脸。 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给我电话吧。”她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她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觉得头晕目眩,几乎睁不开眼。 正文 第六章尘埃落定 如果相爱却分手,明明就是因为爱得不够。哪有什么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爱。如果爱得难舍难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友情,甚至是内心的宁静…… ——沈安若的Blog 那天沈安若回到家,吞下两片治头痛的阿斯匹林和两片安定,便一头栽到床上沉沉睡去,连衣服都没换。后来她终于被刺耳的门铃声闹醒,勉强起身时发现天色已黑,站在门口的却是一脸焦虑的贺秋雁。 “你干吗关机?我按了整整五分钟门铃你才开门!”贺秋雁见她没事,松口气之余便怒气冲冲。 “这门铃的声音真够难听,我要换一个。你觉得鸟鸣的怎么样?” “沈安若!” “拜托不要吵,你的声音也难听得很。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的头痛似乎仍未减轻。 “江浩洋给我打电话,让我来看看你。他说联系不上你。” 再听见这名字,已经有点陌生,仿佛已隔了千山万水。但仍是心口抽了一下。沈安若没说话。 “你们又怎么啦?有什么好闹的,累不累啊?” “没有了,以后不会闹了。你跟他说我没事,我手机坏了,我不想跟他说话。秋雁,改天跟你聊,今天我累。” 贺秋雁以为这是两人的又一次争吵,也不以为意,絮叨了许久,陪着沈安若吃了一碗泡面当晚餐后终于离开。沈安若却再也睡不着,索性找出影碟一张张地看。专看喜剧片,强行挠着自己的痒,逗自己笑。 《办公室的故事》是前苏联的老电影,那一双男卑女尊的冤家从初见面就互不顺眼天天吵闹不修以至于终于大打出手,结果修成了正果,她喜欢这部电影,以前总是边看边笑,觉得吵架也是一种甜蜜,如今嘴里微微地泛苦,这样吵吵闹闹的婚姻,终有一天总会累了倦了厌了吧,然而我们所能看到的,却只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以后呢,谁知道?又看《费城故事》,六十多年前凯瑟琳·赫本所饰的已经离婚的富家女在婚礼的前一天差点爱上另一个,结果最后却重新嫁给了前来祝贺的前夫,他们当初很难堪地分了手,他们竟然不怕重蹈覆辙……多奇怪,以前这些令人开心无比的片子,如今竟然都令她质疑。所有的电影里,幸福都是瞬间的,分离才是长期的,而我们总为了那几秒钟的甜便忘记那一两个小时的苦。后来她索性按着快进键看片,一部又一部,明明脑里糊成一堆浆,意识有点不清了,仍是不想睡。 她还真的找出来一张年代久远的那部《化身博士》,即使是半世纪前的影像,音乐画面仍是恐怖,让人紧张到窒息,沈安若觉得很害怕,索性关掉了。 屋子里十分的静,这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两个月前刚付了首付款,因为公司宿舍的舍友总带了男友回去过夜,安若觉得很尴尬。那时她与江浩洋不吵时也能好好讲话。江浩洋说:“你又犯傻了,我们分的房子三月份就交钥匙了。你再忍耐他们几天,就有地方住了。”沈安若说:“哼,谁要住你那里。还有现在房价疯涨成这样,只要投资就一定会赚啊。”“不错不错,你还未嫁我就已经会持家。”“你少臭美,我要给自己留个地方,将来你若惹我生气我就自己搬回来住,才不要你。”她抚住仍抽痛的额头,努力将回忆挤出大脑。 分手是对的吧,最近很长一段时间,她人前冷静扮淑女,私底下对江浩洋狂躁不耐烦,每每吵过后觉得十分后悔,便又温柔顺从善解人意。再这样下去,只怕自己真的已经善恶彻底分离到无从协调,成为另一个化身的杰克·海德女士。 外面天色又渐白,原来只需要两天时间,她的生物钟都可以倒换。沈安若强迫自己洗了澡,强迫自己睡下。又一个中午醒来后,她将每一间屋子彻彻底底地清扫过,连窗户都擦得明亮如镜,然后,她去理发店将头发修整一新,去商场买了件新外套,对着镜子欣赏自己,人都仿佛是新的了。 这样多好,明天过后,她便又成为光鲜亮丽温婉动人的气质派白领沈安若,表里如一。 星期一她到底躲不了江浩洋,因为他直接拨了她的办公电话。沈安若低声说:“我给你打回去。”便拿了手机到更衣室。这句话以前江浩洋说得最多。她不愿意他打到大学宿舍里,免得舍友们问东问西,所以一直都是她给他打。他怕她花掉太多电话费,总是几句话后便说“我给你打回去”。那个时候她从未觉得两人已经在恋爱,如今想想,其实已经算是吧。 电话接通了,那边久久都没有声音。沈安若一直担心,如果他再说“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她作了整整两天的心理建设会不会再度功亏一匮,幸好他什么都不说,他或许比她更累。沉默很久,沈安若深深地呼吸,镇定地开口:“江浩洋,我是认真的,没有意气用事。你从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我也是放得下的人,我们保全一点彼此的气质吧。”那边仍是不说话,她又说,“谢谢你这些年来对我好。你多保重。” 其实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说:“江浩洋,你胃不好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酒。”话到嘴边突然便生生咬住唇。她想起一个故事,离婚的男人走出家门,在楼下抬头望一眼妻子晒在阳台上的白色床单,突然不舍,于是又跑回去,故事又循环上演。而她,这一次再也不要回头。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一秒钟,她当时已经没有时间的概念。电话另一头的江浩洋轻声说:“你也保重,好好照顾自己。”隐约听见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仿佛倦累至极,又仿佛如释负重。但那些,都已经跟她无关了。 下午沈安若整理着会议记录,听见同部门的林丽晶与部长张效礼激烈地辩论,屡屡打断她的思路。林丽晶司龄足够长,是正洋最元老一级的员工,又一路跟随张效礼,与张部长的私交也不错,未免倚老卖老。此时是因她被交付了额外的新任务而不得不连日加班,正怨气冲天,要求加人手,又扯了一干人等的名字,言辞激烈,令整个办公室内气氛紧张。 沈安若插个空隙,轻声道:“部长,我可以帮林姐一起做的。”争辩终于告一段落。 下班后,沈安若在本子上作本日工作小结及明日计划,正要离开,听得张部长说:“沈安若,过来。” 他脸色并不好看。沈安若一向尊重这位上司,当年他亲自面试她,给了她加入正洋的工作机会,手把手教会她一切,又带她从子公司到总部,平日里待她如兄如父。 张效礼说:“难道你刚认识林丽晶,不了解她的个性?今天你帮了她,她也绝不会感激你,反要说你爱出风头爱表现。而且你已经够忙,你要怎么挤出时间来帮她?” 见安若不说话,他又说:“以我跟你的默契,你更应该明白,我对她近来的工作质量和处事态度都不满意,今天本想借题发挥整一整她。所以,难道我会对你的两肋插刀表示赞赏?” 他极少批评沈安若,所以沈安若只能低头不语。 “安若,你一向聪明又敏感,为何今日神经大条。做事要抓住重点,做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还有,好心要用在对的地方。安若,你要记住我的话。” “对不起,部长。”沈安若觉得除了这句,也没别的话可讲。 “我是为你好,你够聪明,一定能够明白。其实你很不高兴对不对,主动多做了工作,还要挨批评?” “没有,您说得对。”沈安若低眉顺眼。 张效礼叹口气:“你这样的脾气,我可真拿你没办法,你倒是应该像林丽晶多学习一下她的有话就说,有冤就诉。对了,你今天一整天气色都不好,若觉得不舒服就去看医生吧,准你一天假。” “没,只是早晨在上班路上看见一只小狗被车轧死,心情不好。” 张效礼几乎要笑出来:“安若,你以前不是说你讨厌小动物。” “部长,讨厌是一回事,同情是另一回事。我看见那场面觉得难过。” 连着几天晚上,沈安若都陪林丽晶在公司加班。是为了一个项目立项建几组数据库,要查找近十年的资料,偏偏最早那几年的资料都没有电子文档,只好在资料室里从一份份档案里调出来,再一一录入,十分麻烦。每晚七点多林丽晶便找个借口先走,留沈安若一个人,一直做到十点半。她很喜欢这份工作,需要全神贯注,偏偏又不用动脑筋,正好填满她的空余时间,等回家后洗个澡,困意便已然袭来,睁开眼又是新的一天。 她只用了三天晚上便做完了这项工作,到了周五时竟有些犯愁,不知晚上该做点什么。她正想打电话约贺秋雁去看电影,不想手机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按下通话键,一个悦耳的男声传出:“如果沈小姐晚上没有约会,可否陪我吃顿饭?我是程少臣。” 正文 第七章猫鼠游戏 男人与女人的交往,像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审时度势,欲擒故纵,追追逃逃,闪闪躲躲,乐趣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 ——沈安若的Blog 傍晚六点钟,沈安若准时走出公司大门,片刻后,程少臣将车开至她面前。他十分绅士地下车替她打开车门。 “你喜欢吃什么?想去哪儿?”程少臣发动车子的时候问。 “这一顿应该我来请。”沈安若还记得那天的话。 “好吧,你请客,我来买单。” 沈安若正想坚持,程少臣淡淡地说:“不要跟男人抢着付账,这是淑女的基本礼貌。”她只好沉默。 程少臣开车的时候很认真,话极少,偶尔说一两句,并不转头,眼睛定定地直视前方。沈安若也坐得笔直,目不斜视,但仍感觉到他偶尔会看她一眼。这个人有很强的存在感。 他们去了沈安若推荐的川菜馆,程少臣吃得少,大多数时候在看沈安若吃。 “这里的迷踪鱼味道很好,平时都不允许打包的。你不尝一下吗?……你不吃辣吗?” “我午餐吃得晚,现在不饿。”程少臣终于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一边看着它的油滴滴落下一边说,“我甚少见女士们这样大方地吃这种油辣的东西。我的女同事们,一口辣都不肯吃,怕长疙瘩,有油的东西更不沾。” “那是精致女性。马斯洛说,人总要先满足了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我目前与祖国一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胃的满足比外表美丽更重要。” 程少臣笑出声来:“你是学经济的?” “管理。” 后来两人零星地聊一些话。社交礼仪书上说,不相熟的人,聊天气之类的话题最是安全得体,于是两人真的一直聊天气,北方的三九天南方的梅雨季直到伦敦大雾与美国西部龙卷风。安若中学时地理成绩十分好,程少臣的大概也不差。 那天沈安若吃了很多,迷踪鱼、水煮鱼,夫妻肺片与小龙虾,几乎都是她在吃,程少臣动得很少,弄得安若几乎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这样瘦,胃口倒还不错。”程少臣的表情,似乎看她吃比自己吃要有意思得多。 “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你,难道你听不出来?胃口好的女孩子令人心情愉快。”程少臣微微抿唇,露出酒窝。他看起来并没笑,但眼睛里似有笑意。这男人的表情总是暧昧不明。 他才有意思,吃米饭时根本没有夹一口菜,竟然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吃了半碗。沈安若在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或许他根本不吃川菜,却肯陪自己来,安若觉得有感激也有歉意。后来他们俩再没单独去过川菜馆,但她始终不知道程少臣是否真的不吃川菜,因为与其他人一起聚会时,他明明也肯吃几口。 其实沈安若才是真的不能吃川菜的那一个,她吃过的第二天总会肠胃炎发作。 第二天贺秋雁去她那里混饭吃,结果最后不得不帮她煮粥。她毫不同情地看一眼躺在床上全身无力的沈安若:“怎么?你又去吃辣自虐啦?活该,让你再不长记性。” “不吃辣的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那一刻的快乐,足以抵得过此时的痛苦。” “我呸,沈安若,你好像在写**小说。” “是‘情色’,OK?字形虽像,意境大不同。”沈安若气息奄奄地说。 “沈安若,你此刻虽然看起来像只苍白鬼,精神倒不错。”贺秋雁松口气。她几次欲言又止,但终究只字未提江浩洋,安若也暗暗地松口气。 没想到一周后程少臣又约她。当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安若公司正在举行活动,她在一片嘈杂里接了陌生号码来电:“您好。请问您哪位?对不起,我这里听不清,请您大声一点。” “你好,我是程少臣。” 沈安若有小小的尴尬。她对数字十分迟顿,超过百万位就犯晕,如果不刻意很难记住手机号码。 她走到安静处,听清程少臣质感清冷但语调温和的声音:“如果沈小姐明日有空,可否帮我一个忙。” 他语气诚恳,理由听起来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沈安若觉得很难拒绝。 程少臣的一对前辈夫妇明日要来Y市,程少臣请她作陪。沈安若问:“你的女同事们呢?” “她们不合适。而且那位阿姨与你是老乡,你不想来认识一下?” 沈安若跟程少臣一起去车站接了那对老夫妻,便明白程少臣为何要找她。那位老先生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表情严肃,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笔挺中山装。而那位老阿姨,虽然慈眉善目,笑容可亲,但一身打扮分明像八十年代政工女干部。想来程少臣口中那些精致的女同事,入不了这二位的眼,还是端庄素净的她更能胜任。这天她穿了平底鞋与素色的短大衣,扎起头发,没化妆,打扮得跟学生一般。 果然老先生跟程少臣打完招呼后,看见安若便眼睛一亮:“少臣,这丫头好,端庄秀丽,温婉大方,可比你前两回带来的那些强十倍。你看女人的眼光总算长进了。”他声音十分洪亮,几米外都听得见。立即有人回头打量沈安若,她找不到地缝钻,只好做出“端庄温婉”的表情微笑。 这二老是程少臣父辈的好友,从小看着他长大,每年这时候都要来Y市一趟,通常只要程少臣有空,便会陪同他们。 他们去了灵安寺,只有两小时车程。本来沈安若坐副驾位,结果阿姨嫌老先生坐她边上不吭气,太闷,便逼着老先生跟安若换了位子。 “当年我大病,正在这里当兵的我们家李老头便去灵安寺跪地许愿,只要我好了,愿意年年回来还愿,所以我们每年这时候都要去进香。”这位孙阿姨提起往事就眉开眼笑,脸上皱纹都变得年轻。 那李老先生走路极快,步子迈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 沈安若悄声问:“李老以前是军人?” “嗯,我爸的战友,小时候管我比我爸都狠。” 正说着,李老已回头大声喊:“少臣,跟上来,年纪轻轻体力怎么那么差!”又换一副温柔面孔朝向安若:“安若丫头,你陪你孙姨慢慢走,别累着。” 孙阿姨挽着安若的手在后面慢腾腾地走,絮絮叨叨地讲述当年事。这位孙阿姨真的与她同乡,两人上的还是同一所小学,只是隔了三十年。安若觉得十分亲切,听得津津有味。结果她话题一转,开始谈程少臣:“我们少臣是个好孩子,对长辈有礼貌,对小辈又有耐性。小时候他见我一人在家怕我闷,就常去陪我,讲笑话给我听,还帮我去买米买面。那些坏男孩子们整日欺负得女孩子们哇哇哭,少臣从不跟他们一伙……咳,将来嫁给少臣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对了,少臣家是好人家啊,程老夫妻都是极好的人,不会让媳妇受委屈的。” 沈安若自觉冒犯地想,前眼这位阿姨俨然一业余拉皮条的,忍俊不禁:“孙阿姨,我跟程少臣只是普通朋友。” “哎呀,哪一对夫妻不是从普通朋友做起的啊。” 那一对老夫妻进香十分虔诚,互相搀扶着,恭恭敬敬地跪拜。沈安若在外面看得有些动容,转头对程少臣悄声说:“多幸福的一对老人。” 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压低了声音:“其实他们年轻时总吵架,最凶的时候都动刀子。”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程少臣抿嘴笑,不再说话。过一会儿问:“你要不要去进一炷香许个愿?” “我不信这个。寄希望于神灵,还不如靠自己。你怎么不去?” “我以前许过愿,不灵。后来也不信了。” 事情总是这样,有了第一第二回,就总又有三有四。后来程少臣再约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摆了拒绝的姿态,三回里,倒是有两回都允诺。 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并不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并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与清扫卫生,程少臣又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觉得跟他相处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性。 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已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一起出海去钓鱼,只在上船时,浮桥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于是在说一声“失礼”,便抱了她上去,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锁着眉头,紧抿唇,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他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将事件盖棺定论,再不容反驳。沈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觉得他十分具有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极少。又常带沈安若去各处游玩。沈安若来Y市已有两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表演比赛,那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光怪陆离,沈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二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沈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人的笑里带着诧异,但瞬间隐去。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吃惊什么,因为那些人所带的女伴,个个都时尚摩登,娇娆艳丽,举头投足间带着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职业套装也不绾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与牛仔裤,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很尊重,虽然这群女性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每次聚会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倒是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或许也有妆容改了沈安若便认不出的可能。沈安若觉得,在她不肯出来或者程少臣没有约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这个想法竟然令她觉得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便时常到郊外去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所去之处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蓝如洗,几朵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开得郁郁葱葱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便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太多,也并不愿意嚼舌,索性安分地做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后来当地村民送了米面菜肉与用具上山,还带了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了锅与烤肉架,甚至有几个人在折腾着做“叫花鸡”,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实在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沈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安若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程少臣,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沈安若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自己居然没想到,这一位才是专家,沈安若很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沈安若帮忙照料了一会儿,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悠哉游哉地倚着栏杆吹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她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极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太担心后果严重。 那堆人竟然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钩,便又叫又闹,跟孩子一样。 沈安若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就玩得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净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程少臣,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搞明白。”笑得她肚子都痛。不过后来程少臣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沈安若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安若想起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做一种艺术般的专注,只看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片子,布拉德·彼特当年笑容阳光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程少臣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便又扔回海里去,见她在一边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这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那过程里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安若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周六晚上沈安若与贺秋雁有约。白天她恰与程少臣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贺秋雁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程少臣?” 沈安若也愣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吗?”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现在倒不太确定了。 “切,TZ虽是大公司,但那算什么。他是安凯的少东,程家的二公子,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哪个安凯?” “沈安若,你白痴啊你。” 原来竟是这样,那他可真是身价不低。她惊讶的是程少臣行为举止并不张扬,虽然自然流露出身家良好的背景,但并没有纨绔之气。 安若这边自转着自己的心思,贺秋雁兀自在那边念念叨叨:“你若没打算下个狠注赌一把自己是否有当仙蒂瑞拉的命,就离他远点吧。他前几任女友,哪个看起来都比你精明十倍,可是被他甩得干脆利落。” “啊,原来程少臣竟是本城名人,我都没想到。” 贺秋雁笑:“我是媒体人嘛。他那家世,在我们这省,倒也算是声名赫赫,足够唬人了,军政商还有文化界,哪里掺了一脚。哎,关于程少臣的江湖传闻真是很有趣,比如倒追他的女部下被他一句话就发派到上海无归期,有女员工写血书向他告白结果还被损,好像还有被他拒了以后闹自杀的……对了,还有一个传闻最扑朔迷离,就是他曾经与他哥哥,就是安凯的总经理为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的事,这故事版本甚多,你说那女的要有多厉害啊。据称他跟他家程董事长关系僵得很,一度要脱离父子关系,所以安凯那么大的规模,偏偏他就是不肯回去帮忙,宁可自己在外面打混游荡。这人也算有种……” “贺秋雁,你们杂志社什么时候增加八卦版了?” “哎,别转移话题啊。这样的人物,沈安若你根本就不是对手嘛,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沈安若听了贺秋雁那些关于程少臣“江湖传言”的故事,竟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反正与她无关。她仍是没搞明白为何程少臣对她有兴趣,索性不去费脑筋。她觉得和他一起相处很愉快,但是想到他兴许还有别的女伴,也并不觉得心里别扭。有时候她也会想一想,这样的关系究竟何时会结束呢?也许是程少臣烦了,也许是她自己厌了,但她并不觉得那一天会让她难过。 程少臣究竟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呢?沈安若想,或许他正与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但他从来都很绅士,连过分的玩笑话都不曾有过。程少臣多半时候都是态度温和,举止有礼,很难看出他的真实情绪,但在他自以为无人之时,便会表情空洞,一脸的漠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外人又何必要知情呢,她从来不想探究。 沈安若记得儿时总爱到离家不远的小剧场去看话剧团彩排,在幕与幕之间,幕布后面正匆忙换台之时,便有无关紧要的人物出来串串场,以免冷了场子,无聊了观众。或许自己正是这样的一个小角色也说不定。但只要届时能够安然退场,那又何妨呢? 正文 第八章中场休息 我似乎渐渐染了那种传说中叫做强迫症的怪病,虽然症状很轻,只有我自己知道。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染上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星期才渐渐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安若缺乏锻炼体质过差,便拖了她到休闲会所去打网球。 沈安若向来是体育盲,憎恨一切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深信经过他的栽培,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 折腾了大半天,沈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十分优雅。” 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很忙,但仍是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来跑了半个城市把她从宿舍挖出来去打羽毛球。任他如何努力,她到底是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是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跟当年我们的校际冠军连打三场还累。”沈安若觉得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稀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江浩洋就一边笑一边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舞蹈家一样。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沈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他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对他这种绝非同路的人就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地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原来从来没有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便觉得惊人的巧合。程少臣与江浩洋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其实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感,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并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初见江浩洋的时候,分明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混混沌沌并未成型,后来他们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他,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的,完美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荫,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觉得有点冷。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便会偏头痛,而如今她的头便有些抽痛。她想起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便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事后并没有大人跟她算秋后账,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觉得一定要下不为例。而如今,她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人,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 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而如今她心里发虚,便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得一团混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便也不再打电话给她,而沈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沈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的分厂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主管升了部长,又通过公开考选新增人员。虽然她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便开始显山露水,没了年龄阅历皆资深的张效礼压阵,其他人员有人卖资历,有人卖能力,暗地里与新上司较劲。安若一向乖巧少言,新部长原来做师兄时便护着她,此时对她更器重,久而久之,倒害得从来没有敌人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她已经够明哲保身,仍是难免成为被殃及的池鱼。工作已经很辛苦,还要花许多的力气来搅和这样没营养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沈安若很郁闷。 晚上她缩在沙发里看影碟,那阵子她看很多所谓的高雅艺术片,多半又长又闷,三十秒钟后镜头仍是定格在原先的位置,要么对白枯燥无味,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两句台词。早些年她实在不明白怎么这样的电影也有人拍有人看,如今她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满了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但是无害。 张效礼出发前,他们部门一起吃了饭。虽然是高升,但张效礼仍有几丝不舍,喝了酒后说:“这人与人的缘分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不过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面能够相遇,这缘也算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张部长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的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即便只是生命中的过客,都终归是缘分一场。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通知,晚上要与倪董事长一起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酒会,还特别被叮嘱要打扮隆重一点。 沈安若回家换上脑子一时发热买了却几乎没有机会穿的露肩黑色小礼服,画了一脸之于她来说浓艳无比的妆,以至于倪董一见她,先愣了一秒钟才开始笑:“哎呀,原来是安若,我快要认不出来。这小姑娘们,一转眼就长大了。” 沈安若不喜欢这种场合,只见一群人穿着戏装戴着假面具演着俗套的戏。满桌美食无人动筷,她也只好忍着饿。 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是精心计算过的,微笑也是有尺寸的,以前上过的礼仪课终于也大派用场。她的背也挺得比以往直许多,觉得自己高了许多。只是那裙子领口是交叠式的,她瘦,便显得更低,裙摆也短,很令人不自在,还好她的妆够浓,便仿佛戴了面具,可以掩耳盗铃。 做戏一场,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间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分可绝对不止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台很近的一张桌子旁,又是西装笔挺一丝不乱玉树临风的样子。沈安若匆匆一眼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觉得她看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朝她看了一眼,后来在她走回座位的路上,便疑心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有点全身不自在。 她已经很久没见着程少臣,乍又重逢有些异样的感觉。其实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栋梁的精英模样。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直接来接她时通常也把领带扯掉,解了衬衣领口的纽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吗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安若,这是程少臣。” 沈安若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程少臣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安若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而当他看向倪董时,那眼神瞬间又变作恭谦。 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那副咄咄逼人的女强人的气质也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沈安若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不过程少臣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她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她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洋垃圾快餐店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而来啊,她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她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象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恰好也回头,朝向她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余光瞥见身旁的倪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也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终于转身走掉了。沈安若大大松口气,又觉得有一丁点的小失落。 “安若,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啊。”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总的家也在W市,兴许两家很熟,还是老实一点,不要在领导面前留个说谎坏名,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哎,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沈安若觉得此刻沉默不接应领导的话题很不礼貌,只好问一句:“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 “住得不远。少臣跟我家阿峻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一打开回忆之匣便少有的健谈,“程董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在屋里练琴。” “钢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还有小提琴,都弹得不错啊,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羡慕得不得了。” “他既然那么乖,怎么又没在自家企业里工作呢?”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家隐私。 “咳,这孩子们啊,长大了就不乖了。跟他家老爷子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得一拼。那天跟程董一起吃饭听他笑着叹气说‘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家小二’,他这分明就是乐在其中嘛。”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沈安若脑子里轻轻滑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觉得自己十足的无聊。 回到家时间还算早,沈安若在落地镜前将自己打量了一番,除了领口低点、裙子短点,妆浓了点,好像也没与平常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的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看得出来。可是比起他那身材惹火明艳照人的女伴,沈安若明明已经清淡得像路边小花。 她换下衣服,因为不常化浓妆,足足洗了三遍脸。后来她找了一张据说极闷极无聊的影碟,将电视机调为两小时后自动关机,便缩到了床上。电影果然很闷很无聊,她困意渐渐袭来,很快便睡着。恍惚间,似乎手机在响,间歇地鸣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住处没装固定电话,便从来不关手机,以便家人随时能找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了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有一回他见她与友人通短信,还在一旁嘲笑这是最无效率最无聊最浪费时间的功能,沈安若想象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就觉得想笑,突地想起他的手机也许有手写功能,又觉得无趣了。 短信只有几个字:“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一旁,又躺下继续睡。其实她刚才睡了没多一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这一回却再睡不着,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的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要你管?!” 正文 第九章暧昧不清 女人的衣服,有经典款,也有流行款。多一件不算多,少一件也不算少。购物时总是意外地买到不在计划之中的衣服,价格,或者样式。虽然你可能会欣赏很多种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可能总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时候非常像衣服。 ——沈安若的Blog 周六沈安若与贺秋雁去逛街。她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总是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她苦不堪言,觉得陪贺小姐逛街一场,跟做一次长跑测试差不多。 沈安若比贺秋雁好打发得多,她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贺秋雁同样看不惯: “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最适合你。” “喂,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沈安若有时候也感到十分诧异,她们俩怎么竟然成为这城市里唯一能够彼此取暖的安慰。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就是喜欢那种款式啊,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然后想起了什么,在原地怔了一会儿。 午餐时她便接了程少臣的电话。沈安若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将电话接起。 “晚上有空没?跟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云淡风轻,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总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 “就当帮我个忙吧?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们没空。” 回座位后,沈安若暗自磨牙,不知道自己明明不想去,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职位之一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善良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呢。况且,她发现,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并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被告知不必提前准备,她乐得轻松,穿了松松垮垮的质地轻柔、颜色暗淡的夏装就跑出来。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没说话。 车子七拐八转地进了很窄的小巷,很久都没转出去。那里是老城区,一扇扇朱红色或天蓝色油漆剥落的大门,像旧时的四合院落。沈安若忍不住开口:“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地说:“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观察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笑涡:“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你参观过里面吗?小姐们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收费标准如何?” “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程少臣的酒窝抿得更深了,“我说什么你都信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啊。” 他将车停在宽敞的院落门前,走进去是旧式庭院,他带着她穿过层层石阶弄堂直转到她晕时,突然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的半米外,险些吓一跳。那人明明长得五官分明十分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的烟熏装,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捏着嗓子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帮个忙,把这位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你好好无情哦,今天全部东西算你1。2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因为他装得太夸张,竟然显得相当可爱。沈安若努力憋着笑,细细打量一下周围,屋里是旧时厅堂的模样,层层幔幔,古朴典雅,但到处摆得琳琅满目,竟像卖各类稀奇杂货的休闲小店。开在这种院子里,大概只有限量顾客,简直是腐败。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在一边等沈安若。沈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斜倚在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正帮他点烟,自己嘴里也含了一支。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还有两名女孩子,这下沈安若终于真正松口气,细看一眼被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觉得来气了。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却洇着大片水墨画般的七彩颜色。她忆起自己某日喝多了曾多事地告诉他自己差点被取名叫“霓虹”的糗事,他的记忆力竟然这么好,随时不忘奚落别人一下,沈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而且,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那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 他们没费大多工夫就把沈安若弄成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来时程少臣多看她几眼:“看,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头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样?”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 那是一只通体碧绿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帮她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几乎白到透明。“这个比较配你今天的样子。”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免得弄得场面过于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被装好袋的衣服,拉着她离去。 沈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做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他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过一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出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已经有规定,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15%。”沈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很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她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地灯火辉煌,香衣云鬓,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西装革履,女子们霓裳艳影,皆是年轻美丽。 倒真像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跟阿巧说“李老鸨”,明了几分,多么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像刘姥姥一般第一回进了有钱人们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地笑一声:“哪来的什么上流社会?有钱人里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算哪一类?”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开始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 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那是位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绾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妖婆,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在心底暗笑。 “少臣啊,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 “啊,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李姐姐笑得满意极了,“咦,这个小美丽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在她的腰间。 “哎呀,臭小子,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还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可要失望了,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不行,我得告诉你妈去,前些天还给我打电话嘱咐我帮你看着点……”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地拖着沈安若离开这个聒噪的是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缺点就是太优秀了,我消受不起。” “……”她记得今天自己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的确无聊,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自助食品口味极佳,她满场谁也不认识,决定躲在角落里先塞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有人携手进了舞池,渐渐地越来越多。沈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贵族作派。 她渐渐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师,据说钱多到花不完,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交友会”,各种规模,通常只要打着做月老的旗号,很容易便能拿到她的钱。沈安若一向坐井观天,从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 那些男男女女们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暧暧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音乐也变得极致的缠绵悱恻。沈安若拿一杯果酒,小心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熟识,此刻在暗淡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和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突然有人声,沈安若一惊便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真冤枉,我已经站你旁边半天了。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轻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和走廊,到了偏厅,布置得极为华丽,并没有人,但仍灯光通明。 “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是从丹麦森林里切的原木,家具是从挪威定制的,沙发是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吊灯和壁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画,吴冠中、林风眠与韩美林的真迹,快好好地欣赏一下。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上流社会的味道没?”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人家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两次电话骚扰,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空降在你面前,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沈安若倚着沙发背面同情地笑。那旗袍易生褶,她为了保持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因为要教新同学。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谊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跳快步圆舞曲时则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她听到的关于他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 “这么神?” “当然。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点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做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紧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做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她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到达公司门口时,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整齐排列在精致的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哦。”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正文 第十章暗自较劲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大到星球之间,小到原子核与电子,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没有再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他甚至肯陪她去肯德基,只不过拒绝去排队买餐而已,连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批评她热爱垃圾食品的低级趣味,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只为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醺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哎,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至于他的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的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只是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落在耳畔,有时落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都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时时有保安室小妹捧着鲜花与礼物上楼,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只好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只通知她下班去取就好。 程少臣一定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那些女性礼物,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无法想象。有时候她会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觉得穿泳装很尴尬,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词,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吃顿饭便散场,除此之外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难道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沈安若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幅绒绣图,小幅的梵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儿,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厨房帮他兑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吗?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一百零一次上演《泰坦尼克》。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你这么寡情……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幅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得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程少臣打着哈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哈欠,“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屋里开的空调,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怎么可以跟他说这么多的话,又说那样的话题,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就成为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的面条便离开。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大概因为工作累,他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候,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清炒蔬菜与米饭稀粥就够了。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挤车的人多,程少臣就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 他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又经常挖苦她:“你怎么越绣越少啦,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装模作样,假装贤良淑德。这样浪费大好的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用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沈安若一度迷恋水晶,找到在手工艺市场摆摊的水晶商特制了一整副跳棋,每颗珠子都是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其实也没有特别贵,但那是大学时代的产物,花掉她很多的零用钱,所以她一直觉得那东西非常烧包。 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这东西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 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也不打算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了车直接回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却没有想到到了周五,程少臣竟然来了。当然是为了公务,而决不可能是为了来看她,这点自知之明她绝对有。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暧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吗?”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自尊。”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哎,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借口握起拳使劲地捶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浑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正文 第十一章一团混乱 领导开会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又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形似的道理: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他不仅换了新车,而且连车的品牌都换了,他换车型只能说明了一件事:“程少臣,你换工作啦?不然怎么能开这种牌子的车?” “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道理牢牢抓在己方肯定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这儿的套餐不太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因为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分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高兴过了,所以我一定要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后来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暄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做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得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返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吗?”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分。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一百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微微自嘲地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三分之一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四十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被惊吓到。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恐惧到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感到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吗?” “嗯。” 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个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得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一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原来真的跳闸了。屋内霎时又一片明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沈安若渐渐地找回呼吸、心跳,以及冷静自持,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连底气都足了,脑子也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程少臣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担心起来,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有点焦虑起来,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终于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静默,但听得到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我们在酒吧遇见的那一晚。”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东西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仍是清醒,却足以令她反应比平时迟顿,妨碍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著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电话发了几秒钟的呆,觉得头脑渐渐混沌,有自己也不明了的情绪,突然便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打开得过于使劲,走廊里的声控灯瞬间也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嘴角微微地弯起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有些暧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住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快许多,在她的门要关掉之前抓住了门缘。她怕挤伤他的手,于是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程少臣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门里,踢上门,落锁,顺手将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沈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的贴近,但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抓牢,固定到身后,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她的腰。她失了自由,力气也仿佛消失殆尽,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略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穿得不多,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意志力此刻悄然退席,身体的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一向深邃又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暧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沈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冰凉的唇,下一瞬间,他便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化进两人的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低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十分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有打开。她透不过气,又觉得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于是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着,仿佛要将很多年积攒的眼泪一起流尽。沈安若不想吵醒了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离他很远,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制住呼吸,连泪都止住,结果他只是一直将手抚到她的脸上,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她继续不做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觉得罪孽深重,并且感到十分的挫败。” 她翻过身子,便枕在他伸出的手臂上,然后被他揽入怀。沈安若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 正文 第十二章纠纠缠缠 有时候,坚守与堕落,或许就在这不经意的一念之间。难得糊涂一场,不如就这么着吧。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本以为会与程少臣的关系会渐渐淡去,但事实证明其实一切都照旧,间歇地约会,一起吃饭,偶尔吵个小架,没有更热烈,也没有更疏远。到了那些相聚的晚上,他便顺理成章地留在她家,或者把她留在他家。男女的相处一旦扯上身体的牵绊,便多了一些理不清的暧昧纠缠,沈安若起初十分不适应,渐渐就习以为常。她睡眠质量并不好,多梦,极易被惊醒,醒来便再也睡不着。但在程少臣的怀里,她竟能觅得一夜无梦的好眠,偶尔被梦境惊扰,醒来后听着他平稳的呼吸或心跳,或者在他的轻声安抚下,便能安心地再度入眠。有时她忍不住想一下当这种关系终究要结束的时候自己究竟会不会留恋。她觉得自己会努力做到不留恋以及不沉溺,但偶尔怅然一下倒是难免。 某个周末,程少臣又连哄带骗地拖了她去他的公寓包饺子,他明明并不爱吃饺子,那天又不是任何的节日。沈安若其实从没亲手完整地做过一次水饺,本想去买了现成的皮与馅,程少臣非要说那样太没劲,算不得真正地包饺子,一定要她和了面,调了馅,最后弄得一身狼狈,他就在一边窃窃地笑,偶尔也过来帮忙,越帮越忙,净添乱,沈安若疑心他根本是故意整她。 他有一位手艺十分地道的钟点工阿姨,每到周末就过来帮忙打扫,顺便做两顿饭,结果程少臣常常放那位阿姨的假,又每每给沈安若出难题,找了奇怪菜谱让她在厨房里做实验。沈安若一般不理他,不过也常常上当。本来沈安若也算难得的手巧贤惠型女子,结果被他层出不穷的花样害得总是出糗,常常把厨房折腾得乱七八糟,有时那些菜做出来都没法吃,他还在一边偷着乐,沈安若就挖了那些难看又难吃的菜硬塞到他的嘴里去。 她最怕撖饺子皮,儿时奶奶的家法就是用撖面杖打手心,给她留了心理阴影,总也玩不转那东西,弄出来的饺子皮奇形怪状丑陋不堪,完全是她的大污点。程少臣一边嘲笑她,一边去洗了手来帮忙,没想到他竟然会做这个,那饺子皮撖得十分的漂亮,令沈安若很是刮目相看。 “这有什么奇怪的。很小的时候我跟外婆一起住,每次都是我撖皮,然后等她全包好了,再一只只沾了面粉放到篦子上。我还会蒸馒头呢,外婆腰不好,我都先把面揉得差不多了再给她,咳,你别不信,我连那种过年时的枣馒头都会做。” “你快看外面,好像有一只牛在天上飞。” “你这人特不谦虚,看我比你更聪明,觉得惭愧了吧。你笨点没关系,我不介意。” 沈安若被他气得没话讲,就把他推出去,不许他再进厨房。她在居家服外面系了碎花拼布的围裙,又将头发用棉布头巾包起来,被程少臣笑称是来年最流行的“村姑装”,直称她有时尚的前瞻性,还用手机替她拍了照片。 简直就是在玩过家家游戏一般。沈安若觉得这男人想必儿时看着女孩子们玩过家家游戏十分眼馋又碍着性别与面子无法参与,所以长大后这样的变态,不禁也觉得十分的好笑。 饭菜快要做好时,屋内电话突然铃声大作,程少臣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似乎并不高兴:“对,我在家。……不用上来,你们到时给我电话,我下去拿……好,知道了。” 沈安若探出头来:“有客人?” “没事。快递公司,有包裹。” 几分钟后门铃响起,沈安若感觉半天都没动静,忍不住出来一探究竟,却见程少臣与一老人僵持在门口,沉默着。见到她,那老人笑了笑,朝向程少臣:“不请我进去坐坐?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程少臣侧了下身,让他进来。 “拖鞋呢?” “不用换了。” “地都是你在拖啊?”场面又僵住。 沈安若觉得十分尴尬,进退不得,结果那老人朝向她:“姑娘,给我找双拖鞋来。”她看程少臣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照办。 老人环视了四周一眼,大方地挑了沙发主座坐下,指了指程少臣:“你也坐下。” 沈安若认识程少臣也算不少时间了,他的各种反应也算都见过不少,却从未见他像现在这样僵硬,那表情根本就是皮笑肉不笑。老人也不理他,扬脸看向沈安若:“这位小姐是……” 程少臣抿紧了唇,根本不回话,而老人只看她。沈安若觉得头皮都发麻,老人与程少臣相貌气质皆有几分相似,而举止则与传说中很是一致,她已经知道他是谁。程少臣可以不理他,她却不能不理,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钟点工。” 老人笑出声来:“小二还真有创意,找这么个年轻姑娘。去帮我泡杯茶来吧。”见她还立在原地,欲言又止,于是补充,“绿茶,随便什么品种都行,如果没有,白开水也可以。” 沈安若泡了茶,顺便给程少臣倒了杯白开水,他很少喝茶。老人似乎在训话,声音很低,见她进来,便打住话头,向她慈祥地笑,只是那笑里也透着一种威严:“你做的饭够三个人吃吗?”见沈安若点头,于是拨通了手机,“你们去吃饭,四十分钟后来接我。” 她夹在中间极是为难,正打算说她有事要离开,结果程少臣也终于抬头看她:“你若有事就先回去吧。”沈安若如蒙大赦,不想老人又开口:“程小二你的家教哪去了,现在都几点了,你让人家姑娘家饿着肚子离开?” 这顿饭估计只有这位程兴华先生吃得最自在。她只做了两个菜,加了一个汤,外加水饺,结果得到很多赞扬:“这个西芹百合的火候还不错。”“这个笋里的肉,你先腌过了吧,这菜味道很足。”安若只好谦虚地浅笑着领受表扬。其实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程少臣很少搭腔。 “少臣,你妈就一直就没学会做饭,你记不记得小时候她差点害你们食物中毒。” “不记得了。” “下周有空回去看看你妈,她最近又犯头痛病,整天念叨你,快被她烦死。” “下周我出差。” “这水饺还真有点当年你外婆那手艺的味道。唉,今天是她寿辰吧,一晃眼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 程少臣终于悠悠地说了半小时以来最长的一句话:“安凯是不是快倒闭了,您老人家怎么会这么有闲?” 见他终于正经地说话,老人反而笑了:“我就不明白了,安凯没你的一份啊,它倒了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程少臣埋头继续吃饭,恰好他手机响了,于是转身去了阳台:“我接手机。” 餐桌少了一人,气压于是恢复正常,其实大家都已经吃饱。沈安若已换了衣服,觉得不再那样难堪。程兴华也并没有为难她,只问她一些家常话,老家在哪里,父母做什么,家里都有什么人,既没戳穿她之前的急智谎言,也没询问过多的隐私。沈安若不敢再造次,老老实实地一一作答。 “我家小二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别扭,从小拿他没办法。你只要不理他,就不会被他欺负了去。” 这都什么跟什么,这父子俩根本都是一样的难应付。沈安若正转着脑筋想该如何回应,程少臣已经回来:“程先生,您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候。” 沈安若收拾厨房时,程少臣只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并不帮忙,沈安若也不要求他动手,省得他添乱。 “你明明可以告诉我你爸要来,让我先躲开。”沈安若想来便有气。 “你为何要躲?又不是见不得人。” “那场面多尴尬,你又不肯替人解围。” “你怎么可能笨到连这样的场面都应付不了,你那份工作都白做的?何况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解围。” “你对你爸的态度怎么跟仇人似的?他那么一大把年纪,还要看你的眼色说话。” “咦,他已经把你收买了吗?你发现讨好他比讨好我更重要啦?” 沈安若装没听见。 “不过,他一向对我身边的任何人事物都看不顺眼,今天倒是难得地对你有好感。喂,你要小心,老男人更可怕,你这种笨蛋根本不是对手。” “你神经病啊。”她刚洗了手,正好还没擦,于是故意甩他一身水,“估计是我又土又俗的气质迥异于你之前的妖艳女郎们,比较符合他的古老审美品位吧。” 程少臣终于笑起来,歪在椅子上伸着懒腰:“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沈安若收拾好了厨房,还是忍不住说:“你跟一个老人呕的什么气呢,那是生你养你的亲爸,又不是你的仇家。你就算不担心他被气病,难道你自己都不觉得郁闷?” “已经有很久没有跟他好好说话,都忘了该如何跟他相处了。”程少臣轻轻叹气,“跟他结了点梁子,一直没解开。” “父子俩会有什么梁子?无非他逼你学你不喜欢的东西,逼你去你不想上的学校。” “还有吗?” “或者他曾错待你母亲,令你想替母亲出气?再不就是……破坏了你的美好恋情?……并且不止一次?”沈安若坏心地补充。 程少臣大笑:“沈安若,你话多的时候原来这么可爱,你怎么会这样聪明,每一件都猜得这么准?” “小说和电影里不都是这些烂俗情节。”沈安若回他一个白眼。 他俩去那家餐厅时正是用餐高峰,等了许久迟迟未上。程少臣的不耐烦已经很明显,连打电话的时候都没好气: “没有……这已经是我的底限。不,没有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好,那我等着瞧。再见。” “我跟他无话可讲,跟他说我不在国内。……不要主动联系他们,等他们打过来,你难道不明白谁先急谁就会落到下风……这种问题你有必要问我吗?我请你来做什么的?” “把A23列入我们的拒绝往来客户名单。他们又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对,以后注意,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他们。” 这样的程少臣,沈安若觉得十分陌生。他明明神色平静,语气温和,眼神却冰冷,看得她心底发寒。见她在望他,于是朝她扬一扬嘴角:“没事,最近公司的事比较烦。” “有麻烦吗?” “没有。是别人有麻烦。” 他笑的时候,眼神瞬间转暖,仿佛雨后阳光乍现。变色龙!沈安若在心里念了一句,突然觉得这人前所未有的可怕,却见程少臣已经直接将手机电池卸了下来。 那家餐厅出名的上菜极慢,服务也不佳。 “我不明白,每次都至少要等三十分钟,服务生比实习的水准都差,你就偏要来这里。”程少臣抱怨。 “这里的笋丝最好吃,哪一家都不如他们。” “那是因为你等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给你炒木头你也觉得好吃。”程少臣不以为然,掏出手机不知要做什么,大概想起自己已经取下电池,于是对沈安若说,“借你的手机用一下。” 沈安若其实也等得无聊,正在用手机看《猫和老鼠》,递过去时没退出。程少臣瞥了一眼,撇撇嘴:“幼稚。” 他们其实最近闹了一点别扭,冷战了几天,一直没见面。程少臣连着两天不打电话的时候,沈安若便禁不住想,GAMEOVER,终于结束了,心头涌上怪异情绪,似失落又欢喜,但就是忍得住不把电话主动打过去,偏偏过了两天,他的电话又过来,口气温和,态度轻松,绝口不提两人的争执。撒娇以及翻旧账沈安若自己觉得都不太擅长,也尽量忘记他们吵过架的事,只不过心里难免还有点气恼,也不给他灿烂的笑脸看,程少臣也不介意。 程少臣还给她手机,她继续看那幼稚的动画片,听对面的人说:“下个月我去巴黎。你不是一直很想到法国吗?请几天假,一起去吧。” “下个月公司忙。” 程少臣嗤笑:“你怎么比你们倪董都忙?今年你们正洋十佳员工没你一份?” 沈安若斜他一眼:“我是第十一名,谢谢。我只想去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这个季节又不开花。” “去逛卢浮宫和香榭丽舍大街也行啊,时间够的话,我们还可以去威尼斯看看。” “公司正裁员,你引诱我在最缺人手的时候开溜,存的什么心呢,我丢了饭碗对你有好处吗?” “怎么没好处,如果你不得不把我当饭票,为了避免我一不高兴就让你饿肚子,大概就不会一直在我面前这样气焰嚣张了。” 于是沈安若也嗤笑:“你们公司已经涉足餐饮业了吗?” “是有这个打算,不过现在正调研的是畜牧业。”他见沈安若气得咬住唇又说不出话,于是笑得酒窝忽闪,“比如说,沈安若,你爱珠宝不懂名牌不会奢侈消费,吃得也不多,饲养成本十分低,应该作为首选目标。” 沈安若想把手机扔过去,不过看看周围人太多,保持仪态是上策,于是装没听见,镇定地端了水喝。 结果程少臣竟然还没完:“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你那份工作就算丢了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吧。我就是觉得奇怪,你连我都懒得应付,怎么会那么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每天去应付你们公司那一堆快要到更年期的老男人。” 沈安若几乎要咬牙切齿了:“考虑什么?被你饲养的问题?你打算把我养到足够肥壮可以宰杀上桌,还是养到有买家肯出高价的时候?”她话都出口了,才又羞又窘地反应过来,程少臣明明指的是她是否去巴黎,真是冲动导致判断失误啊。 “沈安若,原来你这么有幽默感,我以前都没发现。”沈安若很懊恼地发现她又娱乐到程少臣了,因为他笑得太开心,要使劲忍着笑才能说出下一句话,“那你希望自己被养到什么时候呢?” 沈安若顺手把手机朝他扔过去,程少臣轻松地接住,仍在笑不可抑,恰好这时他们的餐适时地送来了。沈安若埋头吃饭,不再理他,好在程少臣也不再故意惹她了。 她才吃了一半不到,程少臣就吃饱了,也不催她,去取了一份旅游杂志翻看,见她也吃饱,于是翻开一页递过来:“你有驾照没?这款车很适合女士开,你喜欢吗?” 沈安若睨了他一眼:“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二奶车?你觉得它与我相得益彰?” 那些日子,沈安若觉得她与程少臣的关系已经渐渐陷入了怪圈,他们处得有点僵硬冷淡,偏偏又纠缠得更紧密。沈安若虽然自以为修炼到痛觉神经迟顿,却一直心思敏锐,分明感觉得到程少臣如今对她的感觉怪异别扭。他一向阴晴不定,如今更明显,上一刻还对她不耐烦,下一刻却捉住了她极尽缠绵,有时候她强烈地感到他在看她,但等到抬头时,却见他已经望向了别处。 他连态度都渐渐敷衍。沈安若一直就没觉得他对她认真过,不过到了这一步她才相信,原来以前他就算不曾认真,至少也是用心的。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烦了倦了觉得没劲了,就该结束了。她是看得开的人,又从未对这种关系寄予期待,每天依然好好地过。他敷衍她时,她就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但若他哪天对她温存体贴,她也乐意回报柔软顺从。 大概是嗅到了故事的尾声,反而更珍惜这进入倒计时的时光,到了后来,他们虽然见面越来越少,却每一次相处都尽量小心翼翼,不去招惹得彼此不痛快,在这一点上,他们俩难得的默契,因为最近程少臣的玩笑老是触怒她,所以他连玩笑都少开了。 程少臣并不是个特别有耐性的人,偏偏在床上时,他耐心十足,循循善诱,软语温存,极尽诱哄之能事,令她防不胜防,节节失守,只要他想,便总能得逞。 有时沈安若不免觉得,或许程少臣出于男士的礼貌与责任感,只等着她自己离开,而她却在每一次的缱绻之后失了开口的勇气,只好再由着这种状态继续僵持下去。 此刻,沈安若伏在程少臣赤裸的胸口,松松地环抱着他的腰,听着他沉稳的心跳,感觉到他轻抚着自己同样赤裸的后背与腰肢。四下里太安静,连灯都没开,只有心跳与轻微的呼吸声。她在睡意来袭之前脑海里浮着一个念头:就算很久的将来她已经彻底忘记这个人,不再记得他的名字以及面容,她至少也会记得这一刻的静谧与温存。 正文 第十三章缘分继续 准备嫁人的感觉其实也没有多么好,仿佛大考前夕,焦虑,忙乱,紧张。但无论如何,总是要比被人甩掉或者甩掉别人的感觉好多了。 ——沈安若的Blog 那天沈安若下班后到程少臣那里只是为了找一把大概遗忘在那儿的钥匙,她白天曾打电话请他帮忙找,他却兴致不佳,冷冷淡淡地说:“不清楚。我没空,你自己过来找。”这么没有绅士风度,沈安若怨念了几句,却只能亲自前往。 屋里黑着灯,他一向在外面吃饭,估计还没回来。沈安若开灯后却发现那把钥匙已经放在玄关柜子上。她收好钥匙本想立即走,突然心生疑问,换了鞋向室内走去。这幢开放空间的住宅,虽然没被屏障遮挡时显得明亮宽敞,但在此刻视线昏暗之下就如迷宫,每每绕得她晕。她转到卧室去瞧了瞧,果然不出所料,床上有一团朦胧的影子,她过去掀开被子,见程少臣外套没脱,连领带都没解下,就缩在被子里熟睡。她下意识地摸一下他的额头,热得发烫。 沈安若把程少臣弄醒,结果他恶形恶状。 “别碰我。”推开她的手,蒙了头继续睡。 “你病了怎么不说一声?看医生了吗?至少把张阿姨请过来照顾你啊。”这人竟没自理能力。 “我没病,你才病了呢。” “你没吃饭吧?想吃点什么?”沈安若放柔了声音。 “我不饿。别管我。”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我不去,你走开。” 跟病人一般见识太小家子气了,沈安若是温柔善良有气质有修养的淑女,所以只能努力无视他的恶劣态度。 这人生病的时候的确不可理喻,她替他脱衣服时遭遇了不大不小的抵抗,喂他吃药时连哄带骗几乎要用勺子撬开他的嘴,水也洒出来。她帮人照看婴儿时也没这么无奈过,打不得骂不得,偏偏他比婴儿难搞多了,弄出她一身汗。 还好,他折腾累了终于沉沉睡去。沈安若又替他盖上一床被子,坐在一旁咬着拇指看着他发呆,她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总会无意识地做这个动作。 是谁说过,男人生病与睡着时最能显露本性。如果这句话正确,这个人心管平日里精明又深沉,本性却分明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小孩子。 她自己也没吃饭,找了一盒泡面凑合着吃了,又去替他煮了一锅粥。晚上八点沈安若本与同事有约,她坐在床沿,看着温度计已经显示体温正常,于是给他在床头柜上留了一张纸条,叮嘱他按时吃药,记得喝粥,还不舒服就去看医生,然后拿了包准备离开。她都已经带上了门,终究没忍心走掉,又折了回来。 整个晚上沈安若都坐在客厅里看几乎静音的娱乐频道,又每过半小时便去测他的体温,心中不免觉得可笑,都准备要散伙了,这算什么跟什么呢,又不打算讨好他,这样纠缠做什么。 总归是她天性善良,平生最同情弱势群体,即使不爱小动物,仍是看到路上的流浪野猫都不免心下恻然,何况这样的一个熟人。平日里越是强势的人,一旦沦落到平阳,就越发显得可怜,她怎么能够走开,太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了。于是她觉得释然了许多。 他屋里只一张床,沈安若只好和衣在他身边躺下。他翻来覆去,她也睡得不安稳,时时起来替他盖被子,试体温。结果到了半夜里,程少臣又发起烧来,一直烧到三十九度多,沈安若急出一身汗来。她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凭着直觉用温毛巾替他一遍遍擦着身体,找药棉蘸了高度的白酒替他轻轻地搓手心与腋窝,据说这样可以降温。那高烧的人竟然怕痒,病了也不老实,反抗时几乎抓伤她的手。 沈安若正琢磨着这时候打120急救电话会不会显得夸张,却听程少喃喃地说“对不起”,她顿了顿,反应过来他在说梦话,只听他又含含糊糊地说:“你不要走。” 她的脑子蒙了一下,意识到即使无意中窥人隐私也算不得厚道,决定避让一下。她走出很远,又听到他轻轻地呢喃:“外婆,外婆。”她回头望一眼,突然有些心疼,原来像他这样看似滴水不漏无坚不摧的人,到底心里也藏着不能说出的秘密与情感,在身体最脆弱的时刻,才找到了宣泄的裂隙。沈安若慢慢挪回他的床边,轻轻握住被子里面他的手,被他反手使劲地抓住,挣都挣不开。 后来她在桌上找到了社区医院的值班电话,医生很快赶到,称只是急发性感冒,替他打了吊针,叮嘱一番,便离开了。很多袋药液,沈安若整个下半夜都一心一意地盯着药袋里的药液沿着透明的塑料管一滴滴流下,竟也没了睡意。他很显然不常打点滴,手一直乱动,她只好轻轻按住他的手,感到他身体热度渐退时,手指与掌心也冰冷。她找不到热水袋,便找了袋装牛奶用热水烫过后,用毛巾包起来垫到他的手下面。 她其实很担心程少臣再说什么梦话。他们相处这么久,他明明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习惯。她无心窥视别的人隐密,尤其是他的。还好,他一直沉沉地睡着,睫毛长长地覆着,偶尔忽闪一下,紧紧抿着唇,再没发出任何声音,连呼吸声都轻弱。 沈安若是耳朵突然吃痛才醒来的,发现自己趴在床沿上睡着。程少臣揪着她的耳朵说:“到床上睡。你的睡姿真不雅,口水都流到我胳膊上了。” 他看起来神清气爽,好像闹腾了一整夜的人根本不是他,沈安若松口气。若不是因为眼皮发涩很难把眼睛睁大,其实她很想瞪死他。 既然他已经好了,她便不打算再理他,决定到公司去上班,看看时间已经不可能按时到达,于是打电话给部长说明要迟到一会儿。 她重新去煮了很稠的稀饭,又做了极嫩的鸡蛋羹给他,在餐桌对面坐下吃自己的饭。程少臣用勺子拨弄了半天:“我好像有二十几年没吃过这玩意儿了。” “这是婴儿食品,不吃就倒掉。”沈安若没睡好时精神和心情都会很差,又见他气色太好,于是就更懒得应付他。 她正埋头吃,结果程少臣突然伸出手来,越过桌子捏住她的脸:“善良的小姑娘,真是可爱又可怜,一夜没睡吧,脸上都长痘了。我该怎么报答你?” 他手劲儿可真不小,她的脸被捏得生疼,疑心要红红紫紫一片没法见人了,于是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结果反而打疼了自己的手:“一边儿去,谁用你报答,我只不过同情心偶尔发作而已。小时候我家的阿宝病了,我还守了它两天两夜呢,何况你昨晚病得比我家阿宝更重。” 她指桑骂槐,程少臣也不反驳,扬着嘴角笑笑,见她不回应,于是低下头吃饭,把一碗蛋羹都吃掉了,又喝了两碗粥。他抽了纸巾仔细地擦拭嘴角与手指,沈安若感觉到他一直在看她,于是抬眼与他对视。 大概没料到她会突然抬头,程少臣的视线没来得及避开。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迟疑,但瞬间不见,而是变成清清软软的一汪水。 他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敛起笑容。 “一点苦肉计就能让你以身相许?你也太容易被收买了吧。”沈安若口气不善。 “沈安若,我很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你也并不讨厌我吧。难道你没想过我们会结婚这个问题吗?” “没有,没想过。” 程少臣似乎被她噎了一下,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开口,语气是他对付客户时惯常的淡淡悠悠,听不出任何情绪:“沈安若,其实我很想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地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他用这种危险语气说话时,沈安若总会异常的警惕:“我也没完全想好。也许是等你甩了我以后,付我一笔大方的分手费,好作为我的嫁妆?”她朝他嫣然一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媚。 沈安若本以为他会恼,结果程少臣却浅浅地笑起来,似乎心情又好了:“那你嫁给我不是更实惠?我的全部都是你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你不觉得离婚所得会更丰厚吗?”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见沈安若面无表情,又补充,“或者你认为我的求婚不够正式或者不够诚意?你也喜欢鲜花钻石那一套吗?” “不,我只是觉得你头脑不清,思维混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其实她真的没有太在意他的求婚,只当成一个笑话,过了几天就忘了。也许没有真的忘记,但她尽量地不去在意。 很小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偷偷去山上捉蚱蜢,隔壁家的黄亮亮为了救她而摔破额头。她自己也摔伤,仍在诊所里抱着他大哭,一直说“如果你将来因为变丑娶不到老婆,我愿意嫁给你”,全然忘记几天前她刚把黄亮亮列为比蟑螂更讨厌的人类之一,这事一直成为大人们的笑谈,使她直到如今回娘家时见到黄亮亮都想绕道走。 大学毕业前,实习归来的贺秋雁得了一场重感冒,那时她的舍友们都没返校,于是沈安若住到她们宿舍照顾她。见她来时,贺秋雁说:“幸好是你。知道不?一上午我躺在床上,连倒水的力气都没有,于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此刻有哪个男生给我一丁点的温暖,我要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如果他已经有了女友,我也要把他抢过来。” 瞧,人在身心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冲动事,但总要有人保持清醒,不要一起犯糊涂。 后来程少臣没再提结婚的事,但他们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有时周末他也看文件看到很晚,她就捧一本小说缩在书房的另一张软椅上,一直看到打盹,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去。偶尔他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沈安若觉得如今这种状态若能一直停留下去其实也不错,所以她在心里拒绝任何的改变,她深知连蝴蝶翅膀轻轻扇动这样的微小改变都能引发暴风雨,何况这种质变的事情。不过她又明白的知道,静止总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续的,什么东西也终究会变质。 那天她又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BBC电视台1980年的版本,拍得一板一眼,十分忠于原著,她觉得这是目前改编得最好的一部,但在论坛上每每争不过95BBC版的推崇者,只好寂寞地独自享受。可惜连中文字幕都没有,她英文听力从不是强项,看得勉强。 一直都觉得,伊丽莎白的遭遇是巧合式的童话,夏洛蒂的才是现实。所有人都同情她,可殊不知,她自己所选择的全然在预料之中的人生,又怎么会不幸福? 屏幕上演到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程少臣正躺在沙发上假寐,拿她的腿当枕头,突然就闷笑了一声。沈安若低头,见他正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她被瞧得全身不自在,将视线飘开,仍感到被注视,于是扯过靠垫使劲捂住他的头。程少臣也不反抗,等她手劲松了把垫子扔到一边去,继续闭目养神。再后来,达西求婚也被拒,伊丽莎白坚定无比地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打算嫁给你。”这一位达西先生冷峻削瘦极有贵族气质,沈安若正替帅哥心痛着,突听程少臣幽怨地问:“沈安若,若全世界只剩我一个男人,你应该会嫁给我吧。” 她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大概程少臣觉得这个回答很令人满意,拖过靠垫抱在怀里,安静地继续睡。 沈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咦,程少臣,你英文好像不错啊,起来起来,不介意帮我翻译一份材料吧。”那是比她英文更破得多的贺秋雁扔给她的作业题。 程少臣出差两周多才回来,周末里他们俩又混作堆。 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沈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她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她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沈安若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程少臣。 他一向起得比她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她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正式地……”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沈安若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程先生,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她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概率会大些。”程少臣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沈安若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程少臣伸出三只手指在她眼前晃呀晃。 沈安若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吗?” 程少臣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至极的吻,她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做一个项目调研。”他用手将沈安若散到脸上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沈安若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她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她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那天她又蜷在沙发上一个人看黑白老电影,想起儿时看过的好莱坞旧日八卦,年代太久远,久到她已经不能确认主角的名字,某一对天才导演与天才演员,二人本是冤家,片场里频频过招,硝烟弥漫,表现在电影中则是灵感的火花飞溅,结果大导演却发现自己爱上这位女明星,写了求婚信,但她在经历了一场场风波终于静下心来并且发现那封信时,求婚却已经过了最后的期限,那男人已经娶了别的女人。于是二人终生错过,成就了无数佳片以及一段惆怅而美丽传说。谁说感情无法测量,总有无形的尺子与秤,一毫毫,一分分,小心翼翼地度量,你付出几毫升的真心,我回报几毫克的爱意,天平两端总要基本平衡,状态才能达到稳定。沈安若儿时也曾为这个故事感到遗憾,而如今却觉得,错过便错过,倘若当年真的在一起,未尝不是又一对怨偶,只会令人更加遗憾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仍是在所有日历月历以及年历的三个月后的那一天认真地作了标记。 能再次见到江浩洋实在意外,按说他目前所在的部门与她的工作无交集,结果她去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却见他在主席台上做主持人。距离太远,她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他的声音透过市府礼堂极好的音响清清楚楚地传到耳里。 正洋离市中心远,中午赶不回去,沈安若到附近一家快餐店去吃午饭。她进了餐厅,见着似曾相识的布置,忆起这里是她与江浩洋以前常来的地方。那阵子他常加班,有时约好六点见面,结果他六点半也赶不到。再后来,她就乘班车到这边来,东转转西逛逛,有时也会买一份杂志,点一份饮料,安静地等他现身。 其实离最后一次来这里也没有过太久,但仿佛久违了,竟然看见店名都没记起来。沈安若犹记得这里的蟹黄包十分可口,瘦肉粥也煮得最入味。时间已经有点晚,就餐人不算太多,她安静地低头吃着饭,吃了许多,快要吃完时,觉察到有人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她抬头看时,意识到自己的嘴里塞得鼓鼓的,觉得不好意思,歉然地笑笑,于是对面的男人取了面纸递过来。 一时间倒也没什么话可讲。她准备低下头继续吃,想了想,觉得失礼,于是问:“你吃过饭吗?” “吃过了。安若,好久不见。” “没有很久吧,刚才我还在台上看见你。”沈安若含混不清地说,突然觉得这个笑话真是冷,自己先打个寒战。 还好江浩洋及时地笑了笑,令场面没有更加的冷,却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但也没说话。 沈安若突然失了胃口,看看已经吃得差不多,于是拿了包去前台结账。江浩洋对老板娘说:“算到我的账上吧。”沈安若张了张嘴,终究没出声,结果老板娘却似乎认出她:“咦,姑娘,好久没见着你了。你们……”到底是机灵的生意人,大约想到了不妥之处,于是顿住话,转而向江浩洋笑着说,“你也好像很久没来了,上次预交的那些钱,还剩很多呢。” “没关系,放在这儿吧。” 又是春天,草木返青,连风都柔软,只是空气还是十分凉。他们走出来,外面是这个城市最好的一片绿地广场,附近有一家极好的影楼,每天总有新人在取景拍照。 每对新人后面都有几个跟班在忙前忙后,一组照片拍毕,立即有人冲上去披外套,有人递手机,有人吆吆喝喝,也有刚刚镜头下巧笑嫣然的新娘子,转眼摆脸色给新郎瞧。本是神圣美好的场面,看起来有点滑稽,倒像在拍电影,华楼玉宇的背面本是模型板材,而镜头面甜甜蜜蜜的情侣“CUT”之后就形同陌路。 后来她见着一对老人,头发花白,也一板一眼地穿着白色婚纱与礼服,路都走不稳,互相搀扶着,认真地摆造型。这个场面其实才真正的滑稽,已经有路人在嬉笑着指指点点,但老人旁若无人,依然笑得灿烂。沈安若仿佛被轻轻地触动了心里最柔软的底部,都没意识到自己正扬着嘴角看着他们温柔地笑。 她站在那里看了他们很久,直看得两位老人在换场地时也朝她笑着招手,才发现自己失了神。 “你的好事也快近了吧。” 江浩洋的声音蓦地在耳边响起时,沈安若几乎吓一跳,才发现她竟然忘了江浩洋还在她身后。 “你打算参加我的婚礼吗?”沈安若尽量用轻松的口气说。 “会,如果你邀请我。” “好的,我会记得给你发请帖。” 多么无可挑剔的对话。 下午到了下班的时间,沈安若仍在外面奔波。公司近日有一项大的活动,她整个下午都在检查各处协作单位的进度。工作做完时,天还大亮着,离天黑的时间还甚长。 她突然很想见程少臣,拨了电话过去,听他压低了声音说:“正在开会,晚上有客户。我晚些时候打给你。……有事情吗?” “没事,你忙吧。” 她有点百无聊赖,发现大概下午走路太多的缘故,鞋底裂了一点缝,其实补一下就好,但还是去商场买了一双新鞋子,把旧鞋直接扔进垃圾桶后,想想那双旧鞋其实她极喜欢,买的时候又很贵,还后悔了一阵子。 后来索性在附近一家咖啡馆里发了很久的呆,吃了一个匹萨和三份冰淇淋,一直吃到全身发冷。 看了看时间,真的很晚了,她住的地方离这儿又远。程少臣的房子距这里倒是只有不足十分钟的车程,到那里去混一夜比较好。不过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正准备招手打车,却看见一家店面做得很特别的音像店。 本来只想随便地逛逛,但店里放着怀旧的爵士乐,平时很少听到,于是她在店里流连了很久,淘到一大堆版本极好的影碟,最后拿不过来,要抱着去付款。 她有强迫症般的癖好,喜欢重复地收她所喜欢的电影的各种版本,明明就没有什么差别。 其间程少臣打来了电话,他那边听起来仍然很杂乱,背景音乐里有一些暧昧不明的意味。她正盯着一张碟发呆,疑心他此刻正在夜总会,突然觉得无趣至极,随便敷衍他几句,称自己在家里看影碟,就把电话挂掉了。 结账时,那方才一直在滔滔不绝讲电话的健谈小伙子一边往电脑里输入编码,一边兴致极高地跟她聊:“哎,淘家啊,一次买这么多?你要看到几时啊?……哎,这张《饮食男女》,简直要闷死人,对了,结尾怎么着了,我都想不起来这电影讲的什么事了。” “吴倩莲受了点刺激,冒着雨去敲男友家的门,决定接受他的求婚,结果发现他不爱她。” “咦,怎么是这个结局?我明明记得这片子是喜剧……”小伙子自言自语。 她出门时,竟然看见程少臣的车停在门口。 “说谎的小女孩,小心鼻子变长。”他身上有隐隐的酒气与烟味,但眼神依然明亮,连头发、领带都没乱。 “酒后驾车的无良大叔,警察哥哥怎么不来抓你。”沈安若朝他扔白眼,但还是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她本来已经睡着,但做了几个奇怪的梦,莫名其妙就醒了。床头灯光仍然柔和地亮着,程少臣倚在床头翻一本杂志。 “程少臣。”她的声音迷迷糊糊。 “嗯?”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那家音像店?” “你猜。” “猜不出来。” “真笨,我就不告诉你。” “哼,小气鬼。不说就不说,难道我很稀罕啊?” 她混混沌沌地几乎又要睡着,感觉到程少臣已经关灯躺下。屋内窗帘遮光非常好,她睁大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 “程少臣,你真的想娶我吗?”她的声音含含糊糊。 “你不会一直都觉得我在逗你玩吧?”程少臣的声音也有点飘忽。 沈安若默不做声。 “你终于想明白,决定要嫁给我了?” 静默片刻。“嗯,突然觉得,嫁给你好像也不错……” 程少臣在黑暗里闷笑:“这样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倒像是至高无上的夸奖。……今天发生什么事了?” 她顶着困意勉强想了想:“今天看见一对白发老人在拍婚纱照,受了点感动,突然很想穿婚纱。” “就这么简单?” 真不好打发。“你聪明能干英俊潇洒并且有钱……呃,有前途,我不好好珍惜机会,以后肯定会追悔莫及的,做人不能跟自己过不去,你说对不对。” 程少臣几乎要笑出声来。“虽然这话听起来这么别扭,不过我还是觉得很受用。还有吗?难得你夸我一回,索性多夸几句吧。” “没有了。”沈安若翻了身准备睡觉,结果方向选择错误,恰好翻进他的怀里去,感觉到他绵绵细细地吻着自己的额头、眼睛还有鼻子。 大概因为他甚少这样举止温柔又古怪,于是她的神经也有点犯抽,贴着他的脖子,用耳语般的声音说:“其实今天我突然发觉,如果你娶了别人,我真的会有点伤心。” “才伤心一点点?”程少臣把唇贴在她的耳朵上更小声地说,弄得她痒得要命,于是沈安若顺便在他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好吧,不止一点点。我会十分十分的伤心,伤心欲绝,痛彻心肺,痛不欲生。这样你满意了吧。” “基本还算满意吧。”程少臣挪出一只手抚着脖子,丝丝地抽着气说,“沈安若,你的口才真的很差,连哄人的套话竟然都讲得这么蹩脚。” “你去死!”她想踢他一脚,结果双脚都被他的腿缠住了。她又打算掐他,结果手也被迅速地捉住。她扭来扭去挣脱不开,两人笑闹作一团。 正文 第十四章漫长假日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可现实中的故事,旁枝末节过多,总也比不得电影里,简单又纯情。 ——沈安若的Blog 年三十,夜色还未至,闷雷或者炸雷般的鞭炮声已经此起彼伏了。 沈安若不怎么喜欢过年,家中忙忙碌碌,而户外仿佛硝烟弥漫、流弹四飞的战场。 “伊拉克人民大约就生活在这种环境里,只不过换真枪真炮而已,多刺激。”邻居家的轰天炮实在太响,饶是结实无比的中空玻璃也被震得嗡嗡作响。温静雅抓了一堆靠垫捂在肚子上,“真可惜,今年不能出去放烟花,看来只好等天再黑后跟你去玩仙女棒。” “前几年禁放烟花爆竹,同学们都很伤心,只有我自己偷着乐,总算能过个清静的假期。多可惜,才几年而已,禁令又解除。”沈安若毫不掩饰对过年的讨厌。 “多巧合,少臣也讨厌过年,不过不是因为鞭炮的噪声,而是讨厌过年时家里人太多。”温静雅打个哈欠,懒洋洋地说,“你从小就不喜欢过年啊?真奇怪。哪有小孩子不喜欢过年的,因为有新衣服穿,还有压岁钱可拿嘛。” “其实是因为有一年,邻居家的小男孩从阳台上扔点着的鞭炮,正落在我脚下,把我吓出心悸症。” “哎呀,你这么一讲我可要惭愧了,那一年我跟少臣他们……” 程少臣正坐在起居室另一隅,听见自己的名字又被提起,于是扭过头来往她们的方向看。“你们在说我坏话吗?” “我在跟安若讲那一年我们一起从阳台上扔鞭炮吓唬路人的事。” “少来了温静雅,谁跟你一起啊。玩得开心的是你,背黑锅的是我,亏你还好意思提。” “程少臣,有这么连名带姓称呼大嫂的小叔子嘛,你也太没大没小了。” 程少臣谨遵好男不跟女斗的信条,早早地认输,回头继续与程少卿说话。温静雅少了对手也觉得无趣,继续拾起已经快缝完的拼布婴儿包被,边缝边跟安若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的手指纤细修长,却实在干不来这种细活,每隔两分钟就被针扎到手上,惊呼连连。最初她每叫一声那边两个男人还会往这里看一眼,后来就连看都不看了,只有沈安若一个人在心惊肉跳。 “静雅,你要么把东西放下,让陈阿姨来缝,要么你就别叫了,大过年的要被你吓出病来。”程少卿被她叫得耐不住性子。 “你以为我很爱做这种事呢?是妈说这东西必须要自家人缝,小孩子才压得住惊,她自己又不肯动手。你既然帮不上忙,就请无视我的存在,少找我的碴,OK?”温静雅也没好气。场面有点僵冷。 程少臣轻咳一声:“大哥,刚才你说到哪儿了?” “哦,刚才是你在说,安凯现在方向盲目,老头子脑子发昏了。” 温静雅嗤笑一声,不再说话,继续拿起东西缝,结果又扎到手,闷吸了一口气。 “大嫂,我来吧,你再这么扎下去,小娃娃要受惊了。”安若把她的活计接过来。这包被本来已经缝到差不多,她一针一线缝得很快,等到只剩十公分的缝隙时,又交回给温静雅收尾。 程家兄弟俩在品茶,程少臣泡,程少卿喝。沈安若偶尔抬头看一眼,他泡茶的动作很纯熟,不紧不慢,自有一种悠然的洒脱。这是她没见过也没想到的,因为他从来不喝茶。 她们俩不说话的时候,便能隐约地听到兄弟二人的对话。 “少臣,早早回来帮忙吧,在外面那样辛苦到底为什么?你若肯为安凯用上现在一半的力气,换来几十倍的收益都不止,难道这样不会更令你有成就感?” “安凯又不缺我一个人。” “你怎知道不缺你。你比别人更明白,这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我一个人撑得吃力。你跟老爸赌气,你们两个乐在其中,结果害到我。” “老头子不是笼络了很多的人才?” “就算用人不疑,也总要戒备两分,还是自家人最可信赖。” “大哥你还是这么死脑筋。我一直建议将那些与程家有关联的亲戚们全隔离到管理层之外,你偏偏不采纳。越是你信赖的人,才越可能害到你。” “你是天生怀疑派,谁也不肯信。你总要相信些什么人吧,被自家人害到,我也认了。” “就是因为你这么愚忠愚孝,所以才会任老头子摆布。他就吃准了你这一点。” 他们的声音其实很小,但程少臣说完这句话后,温静雅突然抬头向他们的方向看了一眼,神色有瞬间微微的异样,转而又向安若笑着继续谈论育儿经:“以前有同事跟我讲,怀孕期间千万可别有火气,不然孩子也一定脾气大得很,结果就偏偏忍不住,总想寻人晦气。 “你别笑啊,这个有依据的。当年我妈怀我时就是太好动,所以据说我在娘胎里就有多动症,他们给我取了名字叫‘静雅’,希望能够将我镇一镇,结果完全没有用,我从小就跟男孩子似的,女孩儿们该会的东西我一概不会。哎,你这针脚缝得真不错,我还没见几个在城市长大的女孩会做针线活的。” “前阵子去参加插花与拼布课,学了一阵子。” “你这性子跟名字倒挺符。前阵子我还想,既然名字与性子大多是相反的,我最好给孩子取个小名叫‘闹闹’,也好省点心。看来这名字也不是绝对的。” “不过‘闹闹’真的挺好听的。”安若笑。 整个下午厨房里有一堆人忙进忙出,到了晚上,餐桌上摆得琳琅满目,桌前却只有六个人,以及一个快要出世的胎儿。 饭局十分安静,大家只埋头吃饭,几乎不怎么说话,只听得屋外的鞭炮烟花轰鸣呼啸声连绵不绝。大约觉得气氛太静,大家长开始发话,但基本是一问一答,跟记者会似的,程少臣答得最简洁,通常只有一至两个字。 “安若是第一次没有跟父母一起过除夕吧?” “嗯。” “还能适应吗?哎,你爸妈可能更不习惯吧。今年是第一年,必须要在这儿过。等以后,你和少臣除夕回去陪你爸妈也无妨。” “除夕当然要在婆家过的,这规矩怎么能破坏?不适应也得学着适应。”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话,她的婆婆就不冷不热地插话。 “规矩还不是人定的?人家就一个女儿,老两口大过年的孤孤单单,我们好歹有两个儿子。” “就你创意多,安若自己都没说话呢。静雅过门好几年了,也没见她哪年回娘家过年。” “静雅小时候还常常在我们家过年呢。她娘家离咱家多近,她想回去随时都能走。这有可比性吗?” 那老两口就这么冷言冷语地对上阵。 话题由沈安若而起,她虽然无辜,但又深感有罪,有点坐如针毡,动筷也不是,坐在那里也不是,却见另三个没事人一样吃喝依旧。 程少臣坐她对面,见她定在那边,还扬扬下巴示意她:“吃饭。” 那边的争辩不知何时停止,桌上又恢复静默,沈安若把头尽量埋得低。 几分钟后,那一对老夫老妻有礼有节据理力争的争辩又开始,这次的话题是由温静雅肚里的孩子引起。总之那一对夫妻甚少有相同的观点,又从不肯迁就对方的观点,一定要辩到一方觉得累自动退出为止,从未达成过妥协。这是沈安若从与他们为数不多的几次聚首中得出的结论。 尽管满桌美肴,倒有些令人食不知味,气氛很压抑。 “咳,我想起小时候在你们家吃饭,爸总说君子饭食不语,谁先开了口谁都要手心挨板子。这禁令什么时候解除了。”温静雅说,“安若,可惜你没见到那场面,好搞笑。” “大概爸突然意识到,餐桌是家庭进行交流的最好场地。”程少卿看一眼父亲所在的方向,压低了音量。 “有这种事吗?难道你也被我爸打过手心?”程少臣漫不经心地说。 “少臣,你还真忘了啊?一般都是她逗你说话,然后你挨双份的板子。”程少卿浮上笑意。 “我小时候那么有绅士风度?”程少臣对温静雅说,“原来你从小就欠我人情,要记得感恩图报啊。” “你这种人什么时候吃过亏?我那时候不是整天帮你记笔记,写作文,连考试小抄你都逼我帮你抄……为了不再被你继续奴役,高中分科时我一咬牙选择了我根本不擅长的文科……” “少栽赃,我什么时候考试要用小抄啊?你选文科是因为你数理化成绩太烂,比你已经很差劲的文科更不擅长。” “哎,你不要在我面前提数理化,想当年我请你帮我讲解题目,你总骂我笨,最后把我扔给你哥。” “因为你是真的笨,只有大哥这样的专业人士才能拯救你。再说你那时不是总抱怨大哥上大学后都不再理你吗,我好心给你创造机会啊。” 程少卿对沈安若微笑:“他们俩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一直到高一,小时候就直吵架,没想到长大了还闹。” “我也有一个从小在一起的同学,连上大学时都同校。” “你高中也念文科吗?” “不是,我在理科班。” “真的?为什么?你明明看起来一副文科班女生的模样。”因为程少臣不再跟她搭腔,失了对手的温静雅插嘴。 “我英语和政史成绩比数理化还要差许多。” 晚宴无惊无喜地散场。因为怕惊到胎儿,便少放鞭炮,但烟花放了许多,绚烂无比,花式几乎无重复。沈安若倚着阳台围栏看了半小时,脖子跟眼睛有些酸,温静雅自娱自乐地持了无数根仙女棒画圈圈,打着哈欠说:“你说得对,安若,过年真是无聊又讨厌。哎呀,老爷子又叫了两兄弟去补习家训,过一会儿萧太后也该把我们俩叫去陪她看春节晚会兼训话了。”她们的婆婆姓萧,的确庄严如太后,沈安若憋住笑,忍着不发言。不能与妯娌在背地里说婆婆是非,这是母亲给她的家训。 不过孕妇总有特权,温静雅坐了没几分钟,就得以早早回房休息,临走时朝沈安若扮了个鬼脸。 沈安若真的有点怕独自面对她那位大部分时间都过于端庄的婆婆萧贤淑,那位老人家总是不紧不慢柔声细气地说话,缓慢优雅地动作,但给人巨大的压力。 此刻已经九点多,程老太太仍然穿戴得仿佛随时可以出门会客,连妆容都很精致,看春节晚会的样子仿佛在欣赏歌剧,极认真,不时对她说:“这歌手的表情不在状态。”“那个节目的服装不搭。”她端着茶杯小口啜着,沈安若随时帮她添水。沈安若已经多年不看春晚,倒是被婆婆专心的态度感染了一下,也认真地盯着演员的嘴,瞧他们的口型对得是否没有破绽。不过当节目越来越无聊时,萧贤淑女士终于也看不下去了,改为与沈安若聊天。其实倒也算不上聊天,因为说话的基本只有一个人。 “安若,你的衣服太素淡,哪里像结婚不满周年的**。年轻人不要只顾自己的喜好,有些规矩还是要讲的。对了,你在家里都不怎么化妆是吧,男人啊,整天在外面见的都是花枝招展的女人,回家后见着自己的妻子素面朝天不修边幅,这不是逼着他看外面吗?静雅是没救了,你别跟着她学。” “上回我去你家,是你自己在拖地吗?这不是要惹外人笑话,说我们虐待儿媳吗?要锻炼身体到健身俱乐部去,这种事以后让钟点工做。” “听说你常常加班,这样哪有精力照顾少臣?他忙了一天,回家后却发现家里灯还黑着,这怎么可以?我觉着你的性子适合在机关单位里做,你若愿意,我来替你安排。” “尽早要个孩子吧,男人总要当了爹才能收心,真的长大。身材啊事业啊都是次要的,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对于女人来说家庭比什么都重要,孩子才是你最实实在在的生命的延续。” “你太瘦了,开春后让你林姨到你们家住一阵子,替你补一补。” “……” 沈安若正襟危坐,保持最得体的笑容弧度,小心地藏着困意,谨慎地就所有问题都回答“是”,“知道了”,或者“谢谢妈”,一晚上下来,只觉得比连续上六小时的培训课还要累。终于萧女士也累了,决定去睡觉,安若暗暗地松口气。 回房时,程少臣已经换了睡衣,斜倚在床头看手机,见她进来,扬起莫测高深的笑:“这么早就被放回来了?我以为怎样也该到十二点以后呢。” “我天分比较高,接受知识比较快。”沈安若趴到床上去,实在不想再爬起来。 “这倒是,你这种个性,妈比较不容易挑出毛病来。想当年她可是把静雅一直训话到凌晨两点。” “大嫂不是从小就跟你们很熟吗?哪里用得着这样?” “静雅那脾气,别人说一句她顶三句,妈能轻易放过她吗?总得调教得乖顺一点,免得我大哥被欺负。”程少臣回想起往事,语调里都带了笑意。 “你们不欺负别人就好了,谁欺负得了你们啊。” “你早点睡吧,才应付我那贤淑的妈两个小时你就这么累,明天你还得应付很多更可怕的人呢。” 沈安若几乎从床上弹起来:“很多人?你怎么不早说?我明天都需要做什么?” “陈姨都帮你准备好了,需要给红包时她会先递给你,别人送你什么你都收着就行了。不就一上午吗,忍一忍就过去了,不会比工作更难应付。你那是什么眼神和表情啊,好像很后悔嫁给我似的。” 除夕夜通常都不会过安闲,一过十二点,屋外的鞭炮就不再消停,屋内手机也在不住地叫。沈安若撑着睡意勉强发完了全部的拜年短信,最后把手机都关机了。她换了新床总是睡不安稳,明明很困,却始终在迷迷蒙蒙、半梦半醒的状态里,隐约地又听到手机有短信提示的蜂鸣振动音在响,她正猜想着自己何时换了提示音,蒙蒙眬眬地爬起来时,却想起自己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程少臣并没有躺在她身边,而是坐在窗外的沙发上回复一条短信。他没有开灯,手机的弱光映着他的脸。沈安若是第一次见他按着键发手机短信的样子,其实她自己也只收到过他的一条短信。此时的程少臣少了往日的那种精明与胜券在握的自信,倒是有点笨笨的样子,明显很不熟练,但他的表情很温和,嘴角边噙着一点点笑意。 她夜里头脑总不清醒,呆呆地看了一会儿,竟忘了该躺下装睡,直到程少臣抬头时才反应过来。其实她坐在黑暗里,他应该根本看不见她,而他的手机屏幕上的荧光一灭,屋内便全陷入了黑暗。 她听到他说:“好不容易才睡着,怎么又醒了?做噩梦了吗?”他到了夜间脾气总是很好,声音也比平日里要温柔许多。 “我认床,换了地方睡不熟。”她喃喃地对着空气说,又躺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他重新躺回她身边,替她掖了被角,伸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拖进自己的怀里。沈安若一向背对着他睡,被他拖入怀中,仍然背贴着他的胸膛。程少臣向来不在意,只拿她当抱枕用,很快便沉沉睡着。沈安若很嫉妒入眠这样快的人,几乎想把他弄醒,但终究没有使坏。他抱得紧,她翻不过身来,最初数着绵羊,总是数着数着就忘记了数目,后来干脆数他的心跳声,不知道数了多少下,终究还是在天亮以前,在远处噼噼啪啪无休无尽的鞭炮背景音里睡着了。 初一这也没多难熬,家里固然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但沈安若只需要保持礼貌的微笑就好,几乎连话都不用说。萧贤淑女士虽然掌控欲强了点,倒是个好婆婆,替她挡了很多她实在疲于应付的热情,又似乎对她既不失体面又不抢风头的表现十分满意,对她越来越和颜悦色。她本来已经收了无数的红包,最后萧太后又塞了更大的红包给她,打开精致的红色纸袋,是纯金的莲蓬,嵌了浑圆的珍珠,看得她直发毛。后来她拿给程少臣看,程少臣直乐:“妈这也算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大概你的沉默顺从令她满意,否则她今天会送你金母鸡。陈姨说她定做了一只,看来大概送给静雅了。” 下午程家男人们都出去了,温静雅也拉上沈安若出去走走:“你想自己逛一逛吗?如果没计划,就陪陪我吧,那个家,闷死人。” 沈安若其实也很担心她挺着那么大的肚子到处走,因为天色很暗,像是快要下雪的样子,于是欣然同意。 初一大多店铺都关了门,她们沿着街慢慢走,时时有小孩子在街上玩鞭炮吓人一跳,温静雅却一直在笑,后来还买了一包摔鞭。她每摔一下沈安若都要跟着紧张一下,直担心她要动了胎气立即就要早产,最后终于连哄带劝地将她手里的摔鞭没收了。 “你看,安若,快乐多么简单,几块钱就能满足,只需要花点心思。偏偏男人们总是不懂,以为最贵的就是最好的。他们也总奇怪,为何女人如此不知足。” “唉,是啊。”沈安若并不怎么擅长与不够熟悉的人闲聊复杂话题,她一直主张交浅言不必深,否则言多有失。不过她向来是极好的听众,不打岔,也不会不耐烦,认真听她絮絮叨叨地讲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温静雅是有趣的人,可以把最平常的事讲得很精彩,别人都还没笑,她自己就先笑得开心,只是沈安若直觉感到她并没有真的如表面那样快乐而已。不过那又何妨,人是多么矛盾的动物,表象与内在总有差别,看似乐观的人,常常是悲观主义者,又如最强硬的人,往往才是最脆弱的。 “你会觉得我话多吗?” “怎么会?” “平日里说话其实也没有人听的,多是我自言自语罢了,少卿通常别人说三句他才答一句。少臣在家话也少得很吧?” “对,很少。” “他们哥儿俩就这一点最像了,不过你的话好像更少。”温静雅轻笑起来。 后来她带沈安若去见一位长辈,她住在年代久远的旧式的居民楼里,看起来已经不年轻,穿着宽松的外袍,包着素色头巾,容颜沉静,举止优雅,笑起来便令人如沐春风,弹得一手极妙的古筝,泡得一手好茶,像一位得道的隐者。静雅说:“安若,这是晴姨。” 直至她们要离去时,沈安若才发现了晴姨行动不便,她穿外套似乎十分吃力。 “最近做了个手术,切掉身上的某个器官。你是个观察力太强的孩子。”安若小心地询问她是否不舒服时,晴姨微微笑,指指胸口:“两边都没有。我不说,你肯定看不出来对不对?”又指指头巾,“头发也都没有了。不过,很多时候是这样的,如果你真的失去了,就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那样就不会觉得难过了。”她笑得坦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温静雅挽着沈安若的胳膊慢慢走,她因怀孕而全身浮肿,走得吃力,渐渐把更多的重量移在沈安若身上。司机其实一直开着车亦步亦趋地跟着她们俩,但她就是不肯上车。 “晴姨最近生了场大病,发现得太晚了,差点不能做手术。” “她精神看起来很好的。” “唉,病过之后,反而很多东西都想开了。她现在的气色比以前好。”静雅慢慢地说,“你的话是真的少,连萧太后都说要我多学你。你都不问我晴姨是谁。” “晴姨是谁?” 温静雅笑:“一位长辈,从小看着我们长大的。不要跟妈提我带你来看过她……咳,反正就算不提醒,你也不会讲的。” 沈安若“嗯”一声,果然温静雅片刻后,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很多人都说,当年爸差一点就会娶了晴姨,只差一点……多遗憾的往事。不过如果真那样,就没有少卿与少臣,我们俩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认识。人生多奇妙……” “对啊,就像蝴蝶效应。”沈安若像对她也像对自己说。 “你的气质很像晴姨的,所以爸非常喜欢你,第一次见到你,就欢喜得要命。”温静雅慢慢地补充,沈安若突然想起自己有着另一种优雅的婆婆,她那咄咄逼人的高贵姿态突然就变得清瘦而孱弱。 温静雅觉得饿,带她去了一家装修精巧的饼店,初一也顾客满满。她各种口味的小饼要了一大堆,连汤水都要好几份。 “这里平时要排很长的队,经常还没排到就全部卖光,想买齐各种口味根本不可能。难得今天过年,所以人少,每种口味都齐全。更可贵的是他们生意再好,也不肯开分店,所以品质始终如一。你来尝尝看。” “好。” “近来只剩两种感观了,饿和困,所以这几个月来我都是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再吃,完全过着猪一般的生活,早就不知道身为人类还应该有什么别的追求。” “这样对胎儿最好不过了。” “是啊,大家都这样说。年轻时我们有那样多的目标和追求,以为我们都有马良的神笔,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以为世界都是我们的。到了现在才能体会,原来我们的存在不过是为了一个小婴儿,从它存在的那一刻开始,你的人生使命都注定了,从此以后你就是为了它而活着的。” 她见沈安若但笑不语,也微笑:“你现在还体会不到呢,到时候你也会跟我一样想吧。”想想又说,“真的,安若,尽早要个孩子,趁着还年轻。你看我,体力、精神,真的都不如前几年了。还有,夫妻二人,如果有了孩子,那就有了共同的目标与使命,再也难分开。” 安若低头微笑不语,听温静雅又说:“萧太后真该在旁边听到,这次她一定会表扬我多么具有大嫂风范。”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们快吃完时,安若在眼角余光里看到一袭飘逸的长裙从身旁轻轻掠过,明明是冬天,厚重的料子,但就是令人想到“飘逸”这个词。她心念正在一闪间,那长裙主人却折了回来:“静雅,是你吗?”沈安若抬头便见到一位高挑纤细的美女。 温静雅似有一瞬间的惊讶,很快恢复正常。她不便站起,只好歉然地笑笑:“好久不见,紫嫣。看我现在,整个人变了形,难得你一眼认得出。” 沈安若从座位上站起,听得静雅介绍:“这是我多年的同学,秦紫嫣。沈安若,我妹妹。” “你又从哪里捡到这样一个漂亮妹妹?”秦紫嫣声音低柔,十分好听。她只化了淡妆,看起来仍是精致无比。 “当然是亲妹妹,难道跟我长得不像?” “仔细看,倒有一点像。”美女就是美女,浅浅一笑时,周围景物都失色。 “你何时回来的?” “一周前。你也快生了吧。” “快了,还有一个多月。” “多好,如今你的样子看起来都有几分神圣。”秦紫嫣忍不住弯腰去摸一下静雅圆圆的肚子,“真抱歉,不能多聊一会儿,我约了朋友,改日再联系。”又转身看向安若:“很高兴认识你,安若。” 沈安若微微欠身致意,目送她离开。坐下时,见温静雅也在看向秦紫嫣的背影,表情似在凝思,一不留神将餐巾碰落在地,便要弯腰去捡。 “大嫂,你别动,让我来。”沈安若的声音并不高,但出于一种直觉,她站起来后又向门口望去。已经走到门口的秦紫嫣果然正在回头看向她,四目相对,气氛其实有点微妙,于是沈安若友善地朝她笑笑,秦紫嫣也回应她一个友好的笑,只是那笑容看起来有些复杂以及意味不明。 回家途中的温静雅沉默了许多,不再如来时的唧唧喳喳。 “大嫂,你是否不舒服?” “没有。我吃多了就会困,而且有点累了。”温静雅在车后座挪着身子想找个更好的姿势,沈安若替她在后背塞上软垫,“谢谢你安若。对了,以后没有长辈的场合,你也像少臣一样喊我‘静雅’吧,被人叫‘大嫂’会觉得已经很老了。” “好。” “刚才我那同学……很漂亮吧。” “嗯,大美女。” “这‘大’字用得多妙,这世上美女虽多,大美女却真的很少。”温静雅低声应了句,迷迷糊糊半合着眼睛,似已睡着。 快到傍晚时,外面飘起鹅毛大雪,程家兄弟二人却都还没回家。客厅里暖气极好,程家两位媳妇陪着婆婆以及陈阿姨在客厅里闲聊。陈阿姨是萧女士的好友,丈夫去世后就一直在程家帮忙,几乎算半个自家人,程家兄弟也拿她当长辈一样尊重。 大多数的话是两位老女士在怀旧,沈安若是好听众,不乱抢话,有问必答,也小心地不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温静雅则兴致缺缺,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安若,你该早点把她劝回来,别由着她的性子在外面逛,这么冷的天,拖着那么沉的身子,哪受得了?”陈姨担心地说。 “静雅从小就任性,别人劝不住的。安若可别学你大嫂。”萧贤淑说。 “安若不会啦,你放心吧,妈。”温静雅满不在乎,“不是聊你们年轻时的事吗?我正听着呢。怎么又扯到我啦?” 雪越下越大,萧女士开始担心儿子们:“你们丈夫哪儿去了?” 她们都答不出,于是萧女士不免不高兴:“看看你们这妻子都是怎么做的,怎么能连丈夫的行踪也不知道呢?这天冷路滑的难道不担心?” “又不是小孩子,哪用得着时时盯着怕走丢了啊。妈,上回您不是还教育我,别把丈夫管得太紧,会让他们生出逆反情绪的。” 沈安若努力忍着笑,萧女士还没来得及发话,陈阿姨赶紧说:“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年初一的,连去哪儿都不打个招呼,我给他们打电话。”一会儿回来说,“少卿再有几分钟就到家了,少臣手机总是接不通。” “他们俩没在一起吗?少臣搞什么呢?”萧女士一脸的担心。 “本来是在一起,后来分开了,少臣大概去见个老朋友。”陈姨回答。 沈安若见婆婆盯着她看,似在观察她的表情,只好赶紧拿了手机拨过去,样子至少是要做一做的。电话里一直回应:“您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她笑一笑,突然觉得这表情很难把握得恰到好处,笑容太坦然了会被说没心没肺,太勉强了则显小家子气,一定要弧度合适才好。“也许是手机没电了,妈,他开车一向小心,您别担心。”心中却不由自主地想起程少臣不耐烦电话骚扰直接拔掉电池的样子。 晚餐前程少臣终于也回家,一堆人上前去嘘寒问暖,只担心路况是否很危险,是否出了状况,见他有些感冒的样子,又是姜汤又是暖炉,几乎要把他当婴儿看待,至于他为何失踪的话题,一提就立即被人含糊过去。 程少臣真的受了些凉,吃完饭就回屋了。拜他所赐,沈安若领命照顾他,也得以尽早地回房间,不用陪伴长辈们。 他在餐桌上明明一副强打精神病焉焉的样子,在房间里却神气得很,转来转去,除了说话鼻音有点重,哪里还有病人的样子,又死活也不肯吃药。 结婚后他们俩其实甚少有机会待在这样一个小空间里面面相对,通常在不同的房间里各做各的事,如今却像被绑在一起的蚂蚱,真是有些百无聊赖。 后来程少臣倚着床头翻一本厚厚的书,沈安若蜷坐在床边的软椅上看碟,四十年代的黑白老片,悲悲喜喜,离离合合。听得程少臣边翻书页边打哈欠,过一会没了动静,扭头一看,原来是睡着了,瞥一眼他拿的厚书,竟然是《汉语大词典》。 她拖了被子替他盖上,想了想,又推醒他:“程少臣,你换了睡衣再睡吧。” 程少臣翻个身,鼻音重重地嘟囔着:“等正式睡的时候再换,现在我只睡一会儿。” 沈安若拿他没办法,探身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然后低声问他:“你喝水吗?” “牛奶。” 她去拿来两盒加热过的牛奶,替他插好吸管塞到他嘴里,结果他只喝了两口就不喝了,连眼睛都不睁,将手指扬向床头矮柜的方向,示意她放到那边去。 真大牌。沈安若也懒得再理他,喝了几口自己的牛奶,继续看碟。这一部有情人终于最后在一起,于是再换另一张,仍是老片,《龙凤配》,司机的女儿从小爱着一起长大的富家二少爷,结果他从来不曾注意过他。 向后伸手摸到放在床头柜上的奶准备再喝几口,却发现已经空了。回头看程少臣已经坐起来,嘴里咬着吸管,不知在那里坐了多久。 “你干吗把我的也喝光了?” 程少臣把刚才咬在嘴里的那一盒递给她。 “我不要,才不要被你传染。”沈安若推开他伸过来的手,结果手却被他抓住,捏在掌心里正反都细细地看了一会儿,沈安若觉得诡异至极。 “晴姨说,你看起来一副蕙质兰心心灵手巧的样子。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你也去看晴姨了吗?” “我去时你们刚走。” “你怎么把自己弄感冒了?你车里的空调坏了?” “和一个老同学到山上去了一趟,雪大开车不安全,走上去的。” “哦。”沈安若应了一声,继续盯着屏幕,长大后,女孩子出落得标致出众,她爱的人终于发现了她的存在,而大哥担心弟弟,于是跟这女孩子走得甚近。沈安若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一句:“程少臣,你觉得我跟晴姨像吗?” “怎么可能?”程少臣回答得太快,语气又过于认真,倒让她愣了一下。半晌后,听得身后程少臣恢复了惯常的语气,悠悠地说,“晴姨那是真正蕙质兰心的才女,至于你啊沈安若,你顶多就是伪小资,假淑女。” “嗯。” 程少臣见她没反应,却不肯罢休,伸脚去踢她:“喂,这么平静?我还以为你打算咬我呢。” “你说得多么正确,我为什么要咬你。”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谦虚?” “我什么时候不谦虚啦?” 沈安若继续看碟,大哥与女主角关系开始处于暧昧期。结果那个感冒的人还不打算正式去睡觉,又开始捣乱,真是一有状况就反常地多话。 “沈安若,你猜大哥他们的孩子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你已经知道了?” “当然是不知道才问你啊。静雅跟你说了没?” “没有。这问题跟你有关系吗?” “当然跟我们有关系。如果是可爱的小姑娘,我们也可以偶尔借回家去玩几天,如果是男孩那就算了,多没意思。”程少臣想了想又补充,“不过如果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大哥他们还是生男孩比较好,这样我们就完全不会有压力了,生什么都无所谓。” “你家重男轻女吗?” “也不算有。小时候他们一直希望我是女孩子,结果我一生下来竟然是男的,失望之下就把我扔给外公和外婆了。不过妈的思想还是有点守旧,爸倒算是开明的。” “你小时候他们有把你扮成女孩子拍照吗?” “当然没有,打死我也不干。喂,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都不喜欢,我恐婴。” 程少臣哧哧地笑:“你恐的不只是婴儿吧,所有小动物你都害怕,连一个月大的小狗都不敢抱,真是胆小鬼。” 电影已经演到尾声,犹豫啊挣扎啊纠结啊,女主角爱上大哥,而大哥决定接受商业联姻,并送女主角到弟弟身边,成全她从小以来的梦想。 程少臣也直直地盯着屏幕陪她一起看,沈安若直推他:“你还是睡觉好了,这片子不适合男人以及病人看。” “这电影很久以前我似乎看过的。后来怎样了?”程少臣打哈欠,他本来也不感兴趣。 “弟弟揍了他的大哥,然后赶他到法国去追女主角。” “没劲的剧情。” “对啊,真没劲,简单又老套。” “你前面看的那部电影是《RandomHarvest》吗?” “我没注意英文名,只知道中文名字是《鸳梦重温》。” 正文 第十五章审美疲劳 大家都慨叹:为什么婚姻总是爱情的坟墓? 要我说,婚姻至少收容了爱情,不至于让它无家可归,成为孤魂野鬼。其实,婚姻埋葬的,何止是“爱情”这一样东西呢?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觉得最近有点关于生活的审美疲劳,每天准时醒来,吃早饭,乘车,上楼,开电脑,接电话,然后又是乘车,吃饭……日子过得有些疲疲软软,连听重金属音乐的时候都想打哈欠,大概春天到了,容易犯春困。 她正在厨房里做鱼丸汤,很麻烦的工序。他们吃饭一向简单,想吃复杂一点就出去吃。只因程少臣早晨随口说了句突然想念鱼丸汤的味道,她就从下班一直忙到现在。沈安若一边做饭,一边在心里鄙视了自己十遍不止,简直就是讨好献媚,脑子犯抽。 结果饭快要做好,程少臣的电话也打来:“晚上有事,不回家吃了。” “怎么不早说,饭都做好了。” “反正你自己也要吃饭啊。早跟你说,你又要胡乱应付。” “多谢你这么关心我。”沈安若没好气地啪一声挂了电话。明明是忘记了打招呼,竟然还这样振振有词,总之她的口才永远比不过他。 程少臣说得对,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她多半是随便应付,一碗泡面,或者一份面包沙拉,晚餐就这样胡乱打发掉。不过仍是很气恼,赌气吃掉了大半的鱼丸,又做了香蕉奶昔喝了两大杯,将胃塞到满满,才觉得大脑渐渐重新快乐起来,连程少臣是谁都要想半天才记起。 第二天起床时,朝他的书房望一眼,仍在沉沉睡着,于是自己收拾妥当去上班。他们各自的书房平时一般不关门。她昨夜睡时是凌晨两点,那时他还没回家。 花天酒地,真堕落。沈安若在心里不屑地默念,将住房门替他带上,结果人都已经进了电梯,觉得不安心,又出来替他把门反锁了,上了两道锁。 审美疲劳的日子里,连**做的事都变得很敷衍,如同例行公事。不只她,还有他。 老版电影《乞力马扎罗的雪》的结尾究竟如何呢?与海明威的原著一样不?明天记得去淘一张碟回来好了。沈安若躺在某人的身下分神地想,由着他自己去意兴阑珊地玩儿。啊,糟糕,明早有临时会议,竟然忘记通知赵副总,等眼下这件事情结束了千万记得在手机上设个提醒。 突然胸口吃痛,原来被重重地咬了一口。莫非走神走得太离谱被发现……啊,不过真是疼,这个浑蛋。沈安若反手搂住他,使了劲地抓他的背。唉,能抓出几道痕最好,要疼,但不要有伤,这力道该怎么掌握呢,可惜她没留长指甲。只是接下来由不得她再去思考,被挑衅的人不再对她客气。 “关灯,把灯关掉。”她只能这样请求。 “你不是怕黑?” 纠缠中男女的声音都听起来总是暧昧而破碎。 “请关掉。”沈安若伸出胳膊挡住眼睛,那灯光何时变得这样亮,闭着眼睛都觉得刺眼。 要求始终未被获准。程少臣拉开她的手臂,伸出自己的一只手盖住她眼睛,很用力,她怎样扭头也挣脱不开。他的唇亦用力压下来,同时还有他的身体。他的动作突然坚决而激烈,她完全挣脱不了,最后只能任他肆意掠夺,溃不成军。 下回绝对不可以再明目张胆地挑战他的权威与尊严,真是惨痛的教训。沈安若在睡意来临前虚弱而愤恨地想。 难得他也起得这么早。沈安若在衣物间里找衣服时,从镜中看见一向在本时间段睡得最香的人竟然也裸着上身光着脚进来了。卖骚! 她不声不响地换好衣服,瞥见程少臣也已经穿戴整齐,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正在找领带。见她转身要走,仿佛随口一说,语气却是肯定式:“晚上到姑姑家吃饭。” “晚上公司有事,你自己去吧。” “放心,你不会见到江浩洋。”这句话成功地留住了已经走出更衣间一半的沈安若。 “嘉敏回法国了。至于你的那位江学长……首先他跟嘉敏的关系其实没那么近,其次,他又调职了,你在姑姑家见到他的可能性极小。” “他不是才调了职吗?怎么又要调?” “本市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当然要熟悉各处的情况。××局副局长,不出意外的话,三两周内就会任命吧。” ××局,正是她的工作要接触频繁的上级部门,程少臣恰好很清楚。他今天早晨就是要存心让她不痛快,此刻想必在心里暗笑。 她不说话,白了程少臣一眼准备再度退场。 “沈安若,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我?”程少臣每次做出无辜表情的样子时,都是最欠扁的时候,“你的学长仕途一帆风顺,你应该与有荣焉。” “江浩洋就算当了市长又与我何关?总比不上可以一起踏雪寻梅的老同学来得更切实际,你说对不对呢,程先生?” 她本打算看他脸色微变的样子,哪里料到程少臣竟然笑得天真又烂漫:“我的天,都过了一个月了你才想起这件事。请问你在吃醋吗程太太?” “鬼才吃你的醋。”沈安若真的有些想翻脸了。 程少臣犹自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朝她扬着手里的两条领带:“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条比较适合去见我今天的重要客户?一个比我妈年轻许多又比你老许多的女人。” “程先生就算系一根麻绳也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你一定要有这样的自信。”沈安若冷静地回答,冷静地退场,听到身后程少臣笑不可抑:“沈安若,我猜你现在正在想,最好能用一根麻绳快点勒死我。” 沈安若几日后便见到了江浩洋。那时她正奔波于一个项目的审批,一向待她友善的科长直接带她去见新任主管上司:“你若有疑问可以直接问江副局长,他说可以就没问题了。” 于是此刻沈安若与江浩洋又是面对面,她坐在他办公桌的对面,不过一米的距离。 “师兄,先恭喜您。”也许是事先被程少臣激了一下的缘故,竟然没有再感到别扭,仿佛见一个有些敬畏但还算亲切的老友。只不过一个多月前,在程少臣的姑姑家,她还觉得坐如针毡。又或者,如今情势不同,少了看戏的观众,她又准备充分,于是便坦然。时间匆匆流逝,很多东西便随之改变。 “安若,为何到了今天,我们竟这样有缘。”江浩洋的脸上几乎看不出微笑的弧度,但沈安若知道他在笑,仿佛在跟她讲一个笑话。 “是啊,怎么会这么巧。”沈安若也淡淡地笑。 他起身替她倒水,白开水,冷的与热的掺在一起,温度刚好。她没有对别人说过,她喝热水与冷水皆牙痛,喝浓茶则胃痛,没想到他知道。 周末上午,沈安若穿了一身休闲装准备出门去。一向对她的行踪不怎么关注的程少臣突然问:“你要跟朋友去爬山吗?” “我找了驾校的老师陪我练车。” “你改变主意要买车了?” “公司车改,取消班车与公务用车。” “跟教练说今天的行程取消,我陪你练。” “程总您日理万机,我可用不起。”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今天觉得有点无聊。” 沈安若就知道,他是特意来看她的笑话的。 “真奇怪,你的驾照到底怎么拿到的?” “我色诱考官。” “就凭你这种姿色……哎,减速!” 他们把车一直开到附近的乡村。草木已经返青,冒出幼嫩淡绿的芽,令人心情愉悦,沈安若竟然还顾得上分神欣赏。 中午他们吃了农家饭,下午往回路走。他专门指挥她走那些窄窄又时时有行人冒出的小路,吓出她一身又一身的冷汗,后来几乎把车擦到墙上去。 “你的车多少钱?练车成本太高了吧。” “没关系,撞坏了再换一辆好了。” “你怎么整天换车啊。” “总开一辆会审美疲劳呀。” “花心!” “这跟花心什么关系。你不也是有些衣服才穿一次就再也不穿,有些衣服买了后就从没穿过。” 他说的倒是真的。只是,他什么时候竟然能够百忙中拨冗关注这样的小事,真诡异。 后来他带她去车行,两人意见总是不一致。 “程少臣,开车的人是我好不好,不要把你的高品位强加过来。你见过几个朝九晚五的打工族开着几十万的车到处招摇?” 付账时也闹分歧。 “我自己可以付,公司有补贴。” “公司给你支付百分之百吗?” “反正不用你。” “沈安若,我真是搞不明白,你总在这种无聊问题上跟我别扭,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我又没打算跟别人跑掉,你有必要像哄情妇一样地整天逗我玩吗?你觉得很过瘾呀?” 结果程少臣冷笑:“拜托,情妇这行业也是需要内外兼修的业务素养好不好,你根本不具备资质。” 结果仍是她被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温静雅生了个女儿,十分可爱。 周末回去看她们,静雅抱怨:“天啊,竟然是愚人节的生日,闹闹长大后会多么埋怨我。” 萧贤淑建议不如顺应出生日,小名叫做“阿愚”,可保孩子平安。 两人僵持不下,于是各叫各的。静雅说:“闹闹该喂奶了。”贤淑婆婆说:“李嫂,请把阿愚的小被子拿出去晒晒。”场面十分搞笑,但没有人敢公然地笑。 程少卿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欢喜,至少表面平静异常。反而是做爷爷的和做叔叔的十分开心。 沈安若没想到程少臣那样喜欢小婴儿,抱在手里就不愿放手,笑得十分孩子气,他比月嫂更有办法让小孩子止住哭。沈安若坏心地想,这家伙莫非小时候很喜欢洋娃娃, 结果因为身为男孩所以没有得逞? 而沈安若对婴儿天生没好感,尽管是这样漂亮的小婴儿。保姆把孩子塞进她怀里,她觉得好似抱了一枚定时炸弹,心惊胆战,抱松了怕婴儿掉到地上,抱紧了怕勒得她难受,一会儿后背就冒汗。她笑得僵硬,别人却只当她些许的紧张与激动,还打趣她正在体验做母亲的感觉。还好一分钟后,程少臣很自然地把孩子从她怀里接了过去。她从未像此刻这样发自内心地感谢他。 晚上静雅拉着安若聊天。 “你看多么顺利,没有产前焦躁,也没有产后抑郁,比想象中的容易许多。你自己不想体验一下吗?少臣喜欢小孩子,他一直有小孩子缘。” “要把一个孩子平安顺利地抚养长大,太艰难了。要他身体健康不摔了碰了,要智商正常学习不要比别人差,要不危害社会最好还是社会栋梁……这是多么繁重的使命。人这一生时时处处都会产生误差,稍有偏离最终都要谬之千里。我一想起来都觉得害怕。” “你想那么多那么远做什么啊,做人先看眼前最重要。” 她从静雅房里出来时,经过公公的书房,门没关严,露出一条缝。程少臣又在里面被训话,真可怜。 程兴华说:“不制造产品,专门高额克扣别人的辛苦钱。黑客!” “如今制造业的利润率多么低,难为你还做得那么得意。我们赚的也是辛苦钱啊,还有‘黑客’的定义不是这个意思,程先生你落伍了。” “投机!” “那叫投资好不好?” 这对父子就从没好好讲过话。 她在看楼梯转角处的几幅油画,非名家之笔,但她喜欢。很小的三幅画,同一处风景的春夏秋三季,远山近树,意境深幽,偏偏少一幅冬天。 偏厅里婆婆与陈姨在闲聊,声音隐隐传来。陈姨说:“听说前阵子紫嫣回来了。” “少卿知道吗?” “不清楚。不过少臣肯定知道。” “初一那天少臣是跟她在一起?” “应该是。” “简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祸水!” “你小声点啊,怎么又扯上老程了?没什么啦,我看少臣跟安若相处得挺好。” “嗯。告诉其他人,别在安若面前提这个名字。我看那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心思敏锐。还有,也别让静雅知道,免得她不痛快。” “还用你说吗?” 沈安若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她听到第一句时就准备转身上楼,但当时偏偏她的丝巾滑落,质地太轻,直接飘到楼梯最后一层台阶处,她只好去捡,于是不免又多听了几句,但她已经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上楼了。 她已经上了大半的楼梯,突然听得似有人走出来的声音,不免在心底轻轻叹息一下,只好再转身向下走。她招谁惹谁了呢,枉做小人。 “陈姨。” “安若,静雅睡了吗?” “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念着你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吃。” 回程仍是沈安若开车,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真是没有开车天分,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还敢用这样的速度。”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做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你最好抽空去趟医院,看看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做第二办公室,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就如一个村落。只不过,她却没有想到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嫣,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格格不入。 安若见到她时,外面正下着雨,秦美女与一堆世俗男女一起被雨困住。她冒雨去停车场取车,后来便将车开到她的身前:“秦小姐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一程吧。” 秦紫嫣也认出她,微微笑,楚楚动人:“你是安若,我没记错名字吧。” 秦美人将手中纸袋小心抱在怀里,已经有一点点湿:“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要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秦紫嫣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嫣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得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嫣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in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嫣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哎,喝酒喝酒。”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得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吗?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儿,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越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只能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吗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二十四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最后去了丽江,白天跟着旅行社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非常重,只好到邮局去打了包裹寄回家。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象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得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购物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从肩上抽走了橙色的披肩,又换上另一条灰白间杂颜色的。路人们只忙着赶路与逛街,没人顾得上看她。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战栗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她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乳白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得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正文 第十六章岁月静好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可自寻烦恼。 看不明的事情便无视,想不通的问题便不想,这样对谁都好。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却偏偏拖了她一路爬上山,害得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都觉得累,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也不忘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要听实话?真相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返回,不过,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有人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说,掩不住嘴角的笑意。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大半日都不见消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要中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跑到桌子上,绕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免不了被逮住。程少臣地把她压倒在床上,边上下其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沈安若被他弄得全身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奸邪地笑,露出莹白的牙齿。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滴滴答答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舔吮着她,像婴儿一般含着她。她微合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再揉乱。难得他不反抗,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说:“好。” 他们认真地为这个计划做准备。沈安若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所有那些只有一点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同事聚会都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了。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就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再好的女子,一旦嫁人,也是这样的面目可憎。等做了妈,完全就成了母夜叉。”程少臣烟瘾不大,本来抽得就少,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便觉得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挑食,强迫自己吞一些平时不怎么碰的食物,欣赏一些据说可以陶冶情操、改善心情的无聊音乐和电影,也在晚上打着哈欠拜读了几本厚厚的母婴教育读本。就连她素来认为的不过是男人女人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且存在一定风险性的一种升级版体育游戏而已的所谓床上运动,如今都变得神圣,仿佛某种神秘仪式。 不过并没那么顺利。之前他们的防护措施太严密,所以沈安若总以为一旦失了防护,怀孕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显然她太缺乏经验。 第一个月,她第一次咬着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验孕棒,后来程少臣说她当时脸上呈现出一种大无畏的视死如归的神情。 第二个月仍是没有结果。她叹口气,程少臣又说:“你明明就是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其实他冤枉她,她只是觉得,这好比大考之前,夜夜苦读不能尽兴地玩,终于解放之日就在眼前了,结果却说考试延期,这紧张的日子还是要继续,光明之路遥遥无期,真沮丧。 老中医说她体质虚寒,比常人受孕概率小,想来是真的。所以到了第三个月,当程少臣又以一副乐在其中的姿态评价她的有趣表情时,她很是气恼。明明是他的提议,结果紧张的是自己,而他却在一旁看好戏,最后整晚都不愿理他,连他打算碰碰她时都一把将他推开。 “你实在太紧张了,所以才这样。不如顺其自然吧。” 沈安若不理他。 “你干吗迁怒于我?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程少臣忍着笑。 她为什么要深更半夜跟这个无聊的人讨论这样疑似禁忌的话题?沈安若扯了被子蒙住自己的耳朵。 “哎,我就是说着玩玩,其实我也没做好准备。昨晚梦见你生了四胞胎,我两手各抱一个,肩上扛一个,还有一个在地上哇哇哭,当时就吓醒了,出了一身汗。真是恐怖啊。” 沈安若正在被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来,听到他这样讲,实在憋不住,终于掀了被子露出脑袋来大口喘气,被他乘机夺走呼吸。“唔,你不要气馁,我们再接再励好了。” 为了避免所谓的辐射,晚上她几乎不再上网。程少臣晚归的时候,她便找了剧情简单轻快的碟片,靠在一堆软垫里看完一张再换一张,刚看完便连电影名字几乎都忘掉,一直到他回家。有时候看着看着便睡着,醒来时发现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身边的程少臣已熟睡。 那阵子是他们结婚以来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候,几乎恢复到婚前君子之交般的淡然交往的程度。只不过那时候,沈安若从来没有预想过明天,前方仿佛苍茫一片。而如今,她几乎可以清晰看到对面的岸。 周末时程少臣提议陪她一起回家看望她的父母,她欣然同意。安若父母离他们的城市不算特别远,但往返一趟仍能够耗去一整个白天。他一向懒,连自己家都不愿回,常常打发了她一个人作代表去见公婆。 “爸前天在电话里说,他种的一株芍药上开了三种颜色的花,多稀奇。还有我很怀念妈做的红烧鱼。” “你什么时候跟我爸那么好啦?他都没告诉我那株怪花的事。” “我比你更讨人喜欢呗。” 难得他们一起回家,高兴坏了安若的妈妈林玫,整个下午都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将安若的老爸沈靖和也指挥得团团乱转。 “老沈,把那个、那个和那个给我拿来。” “你到底要什么?” “就是那个啊。你怎么跟我一点默契都没有?你老年痴呆了啊你?” “我哪知道你到底要什么啊?” 旅途劳累,他们本来躲在屋里休息,但安若妈的嗓门大,关着门也听得清楚,整个下午都是诸如此类的对话,最初还忍着,后来终于一起笑起来,真是大不敬。 程少臣叹气:“你爸真可怜,在公司里那样威风神气,在家里却这样被虐待。” “你看到的都是假象,其实真正被虐待的是我妈,家里的事,他什么都不管的,离了我妈根本不能活。有回我妈出差三天,他都可以饿瘦五斤。” “可是我每次来,他都积极地在厨房里帮忙,还抢着洗碗。” “那是做样子给你看呗,让你好好学习。” 外面又有争辩,安若爸说:“你的更年期怎么还没结束啊。小声点好不?走了那么远的路,孩子们大概睡了,你别吵醒他们。” “你给我滚开,少在这里碍事。” 他俩根本没睡,在沈安若房里翻她旧日的照片看,只是那老两口一直在斗嘴,他们倒不好意思出去了。 “从我记事起他们就天天吵,吵完了和好,第二天再吵,没想到这样吵吵闹闹竟也过了一辈子。” “我爸妈以前都不会这样吵,他们只当对方是空气,我爸抽一整包的烟,我妈在屋里哭,没人理我们。我饿了,大哥弄饭给我吃,烫伤了手,很多天不能上学。”这似乎是程少臣第一次提起他的家。 “我记得有一回他们吵得很凶时我说,你们不要这样互相折磨,快点离婚吧,不用顾及我的感受。结果他们立即停止争吵,一起教训我。”沈安若回忆。 “沈安若,其实你还是小时候更可爱更有气质。”程少臣翻着她小学时的照片看。 “我妈也这样讲,说我长残了。” “也没太残,站在街上还算没影响市容。你掐我做什么?哎,松手,我说错了,你是美女,美丽温柔有气质。”他边说边侧耳倾听外面那对老人的斗嘴,听得津津有味,“你爸真有趣,这样怕老婆,根本想象不出他竟得过业余武术冠军。我怎么也想不到,一名武林高手能在女儿出嫁那天哭得稀里哗啦,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拐卖人口的。” “以前我的男同学打个电话来问我作业,都要被他盘问祖宗八代,疑心人家要诱拐我。他对你,简直可以用友好来形容了。” “是挺友好的,邀我明天陪他晨练呢。” 假日里沈安若也很少有睡懒觉的习惯,七点多就醒来,结果发现程少臣已经不在。洗漱完毕,见那一对男人满头大汗地刚从外面回来,正谈得热络。 “你竟然真的陪爸去晨练了,他逗你玩呢。”后来沈安若一边替他捏着腿一边说。 “我也得装装样子给他看啊。” “你几点起床的?” “四点。我们整整跑了三座山头,累死我,困死我了。” “活该。”沈安若兴灾乐祸。 其实并非总是这样的现实安稳岁月静好,只不过,沈安若那阵子一直修身养性,听了很多的宗教音乐,看的都是美好文学,于是性子也平和。程少臣偶尔还是晚归,身上带了混杂的烟草酒水与香氛的味道。她从不问他从哪里回来,他也不说。程少臣有点洁癖,贴身的衣服宁可丢掉也不喜欢找外人来洗,所以都是她亲自动手。有一两回,他的衬衣领口上都明明确确地印着唇膏的印子,她不动声色地洗掉,只字都不提。 那两次的唇膏不是同一种颜色,而他身上的香水味道也从来不是同一种牌子,他更从没有在外面洗过澡才回家。所以,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呢,何必自寻烦恼。 温静雅与沈安若的通话一般在五分钟后就自动地转入一个固定话题,关于她的闹闹,睡觉流口水以及打嗝,在新妈妈眼中皆如神迹。安若不忍心打断静雅的兴致,通常她愿讲多久,她便耐心听多久,听久了静雅那得意扬扬的描述,她也渐渐觉得很有趣。这次静雅扯了一会儿旅游与美食,却并未提及闹闹。安若觉得奇怪,后来主动问:“闹闹怎样了?已经会爬了吧。” “是啊,爬得很快,都不得不找东西拴住她,免得一闪神就不见了。”静雅提及女儿她的声音便柔了几分,“安若,我觉得妈说得对,还是‘阿愚’这个名字好,别致又意义深远。” “发生什么事了?”沈安若一向敏感。 “没事。只是觉得,人生是一场从头至尾的闹腾,不如蠢笨一点的好,做人难得糊涂嘛。” 隔日他们一起出去吃饭,沈安若对程少臣说:“这个周末回你家看看吧。” “不是才去了几天?” “静雅似乎心情不好。” “她的产后抑郁症终于发作了?”程少臣状似随意地说,“没想到你的女人缘这么好,静雅跟你亲近些倒不奇怪,陈姨对你印象也极好,妈那么爱挑刺的人都不挑你的毛病。还有……”他似乎想到什么别的事,于是顿住说了一半的话。他一向这样,闲聊时总是漫不经心。 “我的男人缘也很好,你不知道而已。” 过了一会儿,程少臣又说:“周末我有事,你自己回去吧。” “好。” “不要自己开车,我让司机送你。” “你老是看扁我。”沈安若抬头看一眼他的表情,又改口,“好吧,按你说的做。”他表情认真时,是绝对无法说服的,不如省省口水。 “你回家时记得带走那几枝参,上回忘了。” 听到这话,沈安若不免笑了:“你跟爸怎么会弄成现在这样子呢?明明都很关心对方。他一跟我提起你小时候的事时就眉开眼笑,你爱吃什么记得特别清楚,见你回家即使板着脸也藏不住喜色。而你每周都给乔医生打电话,不会只是向乔医生问安吧。” 程少臣顿了顿,似乎在思索,半晌后缓缓地说:“有时候关系一旦闹僵了,想恢复就很难。最初好像就是为几件小事,现在想来都不值一提,但那时就是谁都不愿让步,后来就越来越恶化了。” “父子俩会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现在想想也觉得很正常,换作是我,也不见得会比他做得更好。不过当时就是觉得不可原谅。” “你对自己的亲人怎么这么缺乏宽容?” “可能是因为从小我就以他为榜样,把父亲的形象想象得太完美,后来发现原来他也与其他人一样,失望之余就迁怒。现在虽然想通了,却已经忘了该怎么好好相处。” “爸一直对你挺好的,是你的态度比较冷淡。” “你没见他跟我说话时,不是用训的就是用嘲的?我们闹最厉害的时候,他还要跟我断绝父子关系呢。” “他是父亲你是儿子,你低一下头又怎样啊。其实他现在的姿态已经够低了。” 程少臣终于笑了:“沈安若,那天陈姨说,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长了一副贤惠的模样。原来竟然是真的?” “多谢谬赞,我真是受宠若惊呀。”沈安若也笑。 去停车场的路上,程少臣接了一个手机。他打电话时,沈安若为了避嫌,一般尽量站得远一些,但仍看得到他表情凝重,隐约听他说:“我就是。好的,我马上赶到。” 他走近,不等开口,沈安若便先说:“你去吧,我自己回家。” “有位朋友出了点意外,我过去看看。”没想到他竟然开口解释。 沈安若回家后,洗了一堆衣服,熨了他的几件衬衣,看完一张碟,已经过了十二点,程少臣仍没有回家。她拿了手机,想问他何时回来。她给他打电话一向不用快捷键,总是一个个数字按过去,输入最后一个数字,想了想,终于没按下通话键,又将手机轻轻放下了。又换上一张碟,搞笑片子,但仍看得犯困,终于撑不住去睡了。 结果躺到床上困意却不再那么浓,一直睡得半梦半醒,似乎听到开门声,她想爬起来,却仿佛陷入梦魇,明明头脑是清醒的,偏偏怎样也动不了。隐约感到程少臣站在床前看她,她努力地喊,想请他推自己一下将自己解救出这种状态,却叫不出声音来,又感觉到他已经离开,甚至能闻到有淡淡的烟味飘过来。 书上说,几乎每人一生都会经历两三回梦魇状态,但是频繁发作的却只有不足5%的人类,很不幸她恰是这少数人群中的一员,还好她通常在这样的状态下并不会梦见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半梦半醒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真正恢复控制力时,已是一身的汗。因为不太确定刚才听到的开门声到底是否真实,于是披了外套出来察看。她在楼下留的夜灯已经关掉,程少臣果然已经回家了。她静静地在走廊上穿行,脚步很轻,几乎无声,终于在廊道尽头见着一点红色的微光。她将那里布置成一小块休闲区,而程少臣正倚在一张藤椅里,手搭着椅背,指间夹了一支烟,就这样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她在那边站了好一阵子,他才意识到她的存在,拧开了那里的落地灯:“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他的神情有些疲倦,连胡楂都若隐若现。他看了一眼手指里的烟,将已经积了长长的烟灰掸落,又将烟含进嘴中,想了想,又取下来,轻轻地按熄了。 “你想吃点东西吗?我去帮你弄。”沈安若轻声问。 “不用,我只是在这里坐一会儿。你去睡吧,很晚了。” 沈安若替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重新回房去睡,这才发现天空已经微微泛白,现在是凌晨四点多。 正文 第十七章貌合神离 有时候“假装”也不容易,比如,假装幸福。有人用虚张声势的权威来支撑自己的幸福,有人用孩子来麻醉自己的幸福,纯粹的幸福,可遇不可求。 ——沈安若的Blog 第二天沈安若刚上班便得知自己部门的同事林丽晶因急性肠炎发作而住院,于是她抽了空前去探望。那是全市最好的医院,林丽晶已无大碍,但仍住在急诊病房。急诊科的副主任医师与她是有过数面之缘的老朋友,于是去打招呼,寒暄数语准备告辞时,沈安若突然心里生出一个念头:“昨晚是否有一位姓秦的急诊女病人送到医院来?” “我帮你看一下。”老朋友翻翻档案,“哎,真的有,秦紫嫣。怎么,你认识?” “一位朋友,刚听说她出了点事。” “她已经转病房了,在×号楼×层×号。” “要紧吗?” “已经没有大碍了,登记病因是药物中毒。” “谢谢你。” 她去买了大捧的紫罗兰,一路踯躅犹疑,疑心自己在做一件蠢事。淡紫的花束,花朵半开半合,仿佛笼着一层轻雾。来到病房的门口,门是透明的,隐隐看到床上躺了人,床边有看护。她突然失了勇气,将花束轻轻放在门口,正要转身离去,门却突然被推开。 “您是秦小姐的朋友吗?”看护是一位和气的大嫂。 “对,不过我不想打扰到她休息。请您帮我把花拿进去。”沈安若轻声说。 “孙姐,是否有人来了?”室内传出很轻弱的声音。 沈安若进去时,心中那种正做傻事的荒谬感更强烈了几分,脸上仍挂着适宜的笑。 “啊,是你。我正在想,谁会来看我?”秦紫嫣面色苍白,精神尚好,见到她,有稍许的惊讶,但很快恢复,露出友善的笑意。 “我来探望同事,在医生办公室里看见你的名字,所以顺便来看一下。”安若先解释。 “多漂亮的花,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紫罗兰呢?” “只是觉得与你的名字很衬。好点了吗?” “其实没有什么,我一直习惯吃双份的安眠药,可是昨晚喝了很多酒,忘记自己已经吃过,又吃了一遍。后来觉得难受,就自己打电话叫救护车了。很糗吧?” “我也曾有不小心多吃了药的时候。”沈安若笑一笑,“你好好休息,我有事要回公司了。”她起身告别。 “安若……不介意我这样叫你吧?”在她准备开房门的时候,秦紫嫣突然开口,于是她回头。 “我跟程少臣,是很多年的同学。” “我知道。” “在这个城市里,我没有几个熟识的朋友。所以……” “我明白。你不要多想,好好休养。” 沈安若最近有点烦。公事乱得有点像糨糊,瓶颈得很,偏偏林丽晶手术未痊愈,连丛越越都出事了。部门里突然少两人,而仍有无数临时工作一件件扔过来,以至于大家捉襟见肘,苦不堪言,天天加班。晚请大家吃宵夜,连一向吃苦耐劳的小刘都忍不住牢骚满腹:“安若姐,领导们明明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况,却丝毫不体谅。”一向不服她总爱找麻烦的蔡一祥那天多喝了几杯后,也拍拍她的肩,大着舌头说:“安若,我送你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那天等在门口签字的蔡一祥,恰好听到了她在钱总屋内挨训的内容。她突然感激,再面目可憎之人,也都有可爱之处。 公司最近要出大事,领导们人人神经质,但员工们却一无所知,她夹在中间难做人,只好端了盛满啤酒的大杯子笑着蒙混过关:“真是对不住大家,你们多担待些,多宰我请几次客出出气吧。” 那日公司里一位熟识客户拉了她闲聊,神神叨叨地说,发现了某种很神秘的现象,近日你身边发生的事,总会奇怪地重复发生。她一笑置之,结果当天晚上就接到了丛越越的电话,那傻孩子要为情自杀。 她赶到现场,口干舌燥地讲了快半小时的话,终于趁着天黑,还没有其他人发现,没有警察和新闻媒体到场前,把丛越越劝了下来。她扑进沈安若怀里,顺便毁掉沈安若才穿了一次的衣服。 沈安若头痛一整晚,忆及年少往事。她曾经的好友,大二时便为了一个男人从二十层楼跳下去。她以为她会毁掉这男人的一生,其实这男人如今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幸福,苦的只是她的家人,母亲第二年就过世,父亲如今孤苦无依。而眼下情景,不只让她回忆起她的伤心往事,也触碰了她最近的某处心结。 她替丛越越请了假,将她安置在自己离公司很近的那间公寓里,两日后陪她去做了个手术,替她请了一位临时保姆,因为丛越越在本市没有亲人,而宿舍里人多嘴杂。 “对不起,安若姐。”沈安若正在查看煲锅里的鸡汤,听到丛越越小声地说。“你最近已经很烦,我还给你添乱。” “你没对不起我,你只不过对不起你自己而已。”沈安若几乎没有力气再教训她,“丛越越,你是为你自己活着,而不是为一个男人活着。你若自己不珍惜你自己,没有人会珍惜你。” 周末,沈安若终于甩脱了工作,躺在阁楼的木地板上听音乐。他们住在顶楼,复式楼层之上仍有一层,斜屋顶,采光极好。程少臣极少上来,所以这里是沈安若一个人的地盘。这儿其实只有一样东西属于程少臣,一架三角钢琴,明明应该陈设在客厅,但他坚持扔到这里,并且沈安若从未见他碰过。 她从地上爬起来,掀了钢琴盖子,先胡乱弹了一气,后来便断断续续地敲出旋律来,把曲调弄得支离破碎。终于折磨够了那架钢琴,觉得手指都有点疼,于是准备下楼去,却见程少臣正倚在楼梯口,见她看见他,轻轻地拍了拍手:“还不错,为什么不继续?” “小时候学过几天电子琴。我怎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没想到竟被他撞见了,刚才明明他不在家。 “你最近心情不好吗?弹得那么狂躁。” “嗯,工作不顺心,总被领导训。” “竟给你气受?不如炒他们的鱿鱼吧。” 沈安若笑出声来:“全公司的人都受得了,怎么就你老婆受不了?又不是温室小花。” “他们不得不受着,是为了第二天的饭钱。至于你,沈安若,你在那里忍气吞声是为了什么?” 又来了,沈安若觉得头大。前一阵子她加班,回家累得不想跟他说话,程少臣就建议她辞职,她没理他,于是他嘲笑她把工作情绪带回家,是最愚蠢的行为。 “我一毕业就在正洋工作,看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哪里是说走就走的?” “愚忠。”程少臣很不屑,“最近连晚报上的女权专栏作家都说,讨好一个男人比讨好全公司的男人容易多了,但就是总有人想不开。你会有大把的时间,想做什么都可以,这样不好吗?” “我们念书时晚上讨论这个话题,最后结论是,专职家庭妇女一旦失去了家庭,便会变得一无所有。”沈安若对这个话题很感冒。 “沈安若,你是不是对你目前的生活特别没有安全感?”程少臣本来似乎准备下楼了,听她这样讲,冷不丁地回了这样一句。 还是转移话题好了:“这钢琴音色真是不错,怎么都不见你弹。” “当年学琴只是为了让我外婆开心,后来她去世,我也就没兴趣了。” 屋里一时间太安静,沈安若打破沉默:“程少臣,你来弹一支曲子吧,那架钢琴要锈掉了。” “没兴趣。” “真小气,耍大牌。” “那好吧,你要听什么?” “SomewhereinTime。” 程少臣停顿一秒钟:“换一支。” “不弹算了,我下去做饭。” 他们吃饭时,客厅里电视开着,正转到地方社会新闻那一台,芝麻一般大不足为外人道的琐事一旦上了电视,便成了全城人的笑料谈资:某男离妻弃子,某女千里寻夫,网恋被骗,遭遇重婚犯……播音员没有感情色彩的声音与新闻主角哭哭啼啼的呜咽不时地传过来。 “换台吧,烦死了。”程少臣说。他一向只看CCTV,最讨厌这种节目。 当时正播着连载新闻真人秀,某男与初恋女友重燃旧情,现妻带着孩子闹到某男公司去,不依不饶要讨说法,已经播到第三天,某男放话坚决要离婚,现妻扬言要自杀。沈安若总是疑心这样的新闻是否也有剧本需要提前彩排,或不是故事主角们镜头感太差,她几乎以为这是粗制滥造的连续剧。 “当年没有试着努力在一起,如今却这样闹腾,弄得更多人不痛快。”沈安若叹气。 “你们部门那傻妞怎么样了?” “已经上班了。” “还是年轻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犯傻。” “你有点同情心好吗?人家小姑娘招你了吗?” “她自己想不开,你却给我脸色瞧。她怎么没招着我?” “我又没针对你一个人,只不过觉得全天下的男人们,一半以上都是没有心肝的浑蛋而已。” 程少臣抬眼看着她:“沈安若,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清你的思维方式。你有话不妨直说,为什么一定要话说到一半就闭嘴,又或者每句话里都要藏着好几重意思呢?我跟你讲过了,你把工作思维拿到家里来真是傻得不可救药,你难道都不觉得累?你跟我说话犯得着耍花样吗?” 沈安若定定地看了他几秒,论口才,她从来都不会是他的对手,不过如今,她却骑虎难下。她只好尽可能轻描淡写地问:“你那位出事的朋友还好吧?” 程少臣愣一秒钟,开始嗤笑:“这么久了终于要问?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介意呢。” “这事本来就与我无关。我只是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绝望,可以让一名女子选择轻生。” “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怎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呢?” “她只是一个朋友,碰巧是女性而已。至于其他,沈安若,你还是知道得少一些比较好。” “好吧,你的事我一点也不感兴趣。”沈安若低头吃饭,不再理他。 “沈安若,我跟你再说一遍,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还有,你不要这样阴阳怪气,我们可不可以不要为了无关的人吵架?” 他那一句轻描淡写的“无关的人”却触动了沈安若的神经。沈安若冷笑一声说:“无关的人?程少臣,我也搞不懂你的思维呢。你从小到大的同学,缘分从国内延续到国外,可能比静雅更深。你为了她可以与你最敬重的大哥动手,你与爸闹僵,她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大年初一你陪着她去看雪看到感冒,也可以在医院守着她到凌晨。这些我都能理解,同学也好,初恋也好,总有感情在。只是,现在你竟然说,她是无关的人?我刚才没说错吧,男人若是无情起来,真是可怕极了。” 程少臣被她噎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悠悠地说:“沈安若,我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敢情你不是在吃醋,而是在替别人抱不平呢。怎么,你想当圣女,想把我捆了丝带当礼物送人情吗?” 沈安若放下筷子,起身便要走。程少臣不咸不淡地继续说:“你别走,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刚才提到初恋,我实话跟你讲,我确实是你讲的那种忘情的人,我的初恋,她叫什么名字,她长什么样子,如今我真的都记不得了。倒是你,这样怀旧,对无情的行为这样不能释怀,是因为你自己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去吗?你现在觉得很遗憾吗?”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沈安若勉强收拾好了碗筷,换上外出的衣服,开了门就走。 “这么晚了,你去哪儿?”程少臣在背后冷冷地问。 “屋里空气太差,我出去透透气。” 离幽静的小区不远,便是极繁华的商业区。她没开车,没有目标地瞎逛,到精品店试了几件衣服,在一家酸奶吧喝了一大杯自酿酸奶,最后进了一家咖啡馆。刚才呕着气,根本没吃饱,于是点了黑胡椒牛排餐,她已经很久不吃刺激性的食物了。 胃塞得满满后心情就变好,看看时间已经十一点,于是又走回家。她最近走路少,鞋跟稍有点高,出来时忘记换一双,脚十分的痛。 回家时程少臣也没睡,客厅里电视开着,而他埋在沙发里看杂志,她回家时他头都没抬。她也只当他是空气,洗过澡就去睡了,蒙眬中觉得程少臣好像也在她身边躺下。她翻了身,躺到床的最外沿,把背对向他,迷迷糊糊又睡去。 沈安若忘记自己吃得太饱时不该马上睡,胃胀得不舒服,睡得也不安稳,恍惚回到大学时代,很多人一起去爬山。分明知道是梦,但场景那么逼真,一张张都是陌生面孔,里面她只认识江浩洋,她以前从未梦见过他,觉得十分迷惑。他们正在攀登一条陡峻的山路,她筋疲力尽,在一处陡壁前再也没有力气前进一步。江浩洋微笑着向她伸出手,她很奇怪他的友善,他们好像并不熟。她迟疑着伸出手去握住他,再抬眼便发现江浩洋已经变成了程少臣的模样,于是她朝他笑:“咦,我们又见面了。”心底又疑惑,为什么这样生分呢,本该十分的熟稔才对。她信任地抓住他的手,等他拖她上去,却不想他突然冷笑着松了手,自己直直地坠落下去。 沈安若几乎尖叫,却发现怎样也喊不出声音来,突然惊醒,一身冷汗,小腿腹钻心的痛。她一直有这样的毛病,总梦见上楼梯失了足,突然惊醒就发现原来腿抽筋,只是这次的梦境更真切、更惊险。四周一片漆黑与静寂,只有自己咚咚的心跳声与程少臣隐隐的呼吸声,还好,只是梦而已。她强忍着痛感坐起来,觉得脚趾都在痉挛着,额头与后背湿透。 没想到程少臣也被惊醒了,沉默地起身,替她揉捏脚趾与小腿。他的手指很有力,并不温柔,给她施加了另一种痛,但她痉挛并疼痛的腿却渐渐地复原,连失序的心跳都正常了。她又慢慢躺了回去,程少臣也松开了手。 “你做噩梦了?” 她没说话。 “梦里的怪兽是我的模样?” 沈安若闭紧了唇,对那梦境仍心有余悸。程少臣触了一下她的额头,便准备起身下床,沈安若突然抓住了他的手。他反射性地挣了一下,沈安若抓得更紧。 “我去帮你拿一条干毛巾。”程少臣抽出自己的手,离开前说。 那次没头没脑的无聊争吵之后,他们便相处得小心翼翼,尽量不说话,偶尔一句半句也不过是“今天吃什么”,“明天到哪儿去”之类,绝对安全话题。因为只要一开口,最终难免就要陷入僵局。 沈安若正在盯着墙上的一件布饰发呆,是她做的,但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挂到这儿来了。结果一心一意在看电视的程少臣突然开口说:“你公休假没用完吧?下个月跟我去日本。” “去干吗?樱花季早过了。”他用了命令式的肯定句,令沈安若听着别扭。 “你不是很想看薰衣草?上回去法国时不是花开季,北海道富良野的其实也不错。” “我不要去支持日本经济。你很热爱大和民族啊,每年去那么多回。” “谁让我要赚他们的钱呢。” “你是帮着日本人赚我们中国人的钱吧?” “你存心找碴呢,你什么时候也成了愤青。”程少臣对她的故意挑衅不屑一顾,“容我提醒你一下,沈部长,你怀着满腔热爱并且打算为之奋斗终生的正洋集团,每年输送给日本十几亿的原材料采购费呢,别说你不知道。” 自从他们吵过一场后,提到对方的任何事情一定都要酸溜溜,表现出一副蔑视的态度,比如程少臣正在谈论正洋集团:“正洋最近几项投资都很难看。怎么,沈安若,你下定决心要与它同生共死矢志不渝吗?” “你说话别这么恶毒。倪董是看着你长大的长辈不是吗?你咒他啊。” “倪叔是好人不假,但公司又不是他一个人的。”程少臣无所谓地说,“方向都已经错了,还试图弥补错误继续追加投资,结果损失更惨对不对?你们现在内忧外患吧,高层人人自危,正努力寻找替罪羊来承担后果呢。沈安若,我看你还是快点远离这个是非地,跟我到异国去几天,你能够更加细致入微地体验你那颗爱国心。” 沈安若暗暗心惊,他与自己的公司根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竟然把问题一眼看穿,最近公司的确有点乱。“您也太瞧得起我了吧,我只是小喽啰而已。” “可你这个小喽啰简直比你们老总都上心呢,怎么不见你对我这么上心过。我猜这次出来背黑锅的人应该是张效礼,你的前任领导,你那令人敬重的正义感与忠诚心一发作,指不定又要犯傻了。你家那某位钱姓老总的做事风格……沈安若你好自为之吧。” “关你什么事?” “我担心你到时候……崇高的信仰破灭,纯真的心灵受创。” 沈安若被他搅得又心烦又气恼,赶紧转移话题:“你爸下周日生日,给他准备什么礼物比较好?” “他什么也不缺。” “可心意总要表达吧。” “随便你。” “好。但是你到时候是否可以务必保持沉默,不要像上回一样,在爸正高兴的时候存心拆台。他尴尬,你就很好受吗?” “爸又不是傻子,我不拆穿,你以为他就会信你那套和稀泥的言论了?”程少臣顿了顿,突然想起什么,“你自己回去吧,下周我正好出差。” “你改一天出差不就行了吗?他一年才过一个生日而已。就当装装样子好了,有那么难吗?” 程少臣本来已经对这场难得的谈话兴致缺缺,将电视音量开到老大,听到她这样坚持,于是又关小了音量,转过身斜睨着她:“多有意思,沈安若,这全世界的人,你都在努力地讨好,你领导,你同事,我家人,还有莫名其妙的路人甲乙丙丁,甚至连你自以为是的情敌,你都可以真心地或者假装地友善至极。你怎么偏偏就是不肯讨好一下你老公呢?这也就算了,但是连我想要讨好你一下,还要看着你脸色说话呢。” “程先生,你需要我的讨好吗?” “不需要。”程少臣回过身,冷冷地说。 “这不就得了,我也不需要你的讨好。” 教育频道在演蚂蚁毁掉堤坝的故事,最初就是那样小小的一条裂隙,最终令整座奇观毁灭。程少臣一向只看CCTV频道,教育、体育、军事与财经,此刻目不转睛,不再理会她。 有时候,关系一旦僵了,就很难再复原。沈安若本来是在收拾房间,又经过客厅时瞥了一眼电视屏幕,脑子里回想起程少臣不久前无意中提及的这句话,突然觉得感同身受。 再后来他们为了不再这样莫名其妙就起无谓的争执,于是极有默契地减少在对方面前出现的次数。程少臣又开始晚归,有时候索性都不回家了。沈安若也晚归,存心在公司逗留到很晚才回家。他们在电话里尚能够心平气和,程少臣说:“我在外地,晚上赶不回来。”或者“已经这么晚了,一个人开车不安全,你不用回来了。”于是他们一起在家的时候都越来越少了。 那天与贺秋雁一起吃饭,贺秋雁说:“明明前阵子还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才几天就这么憔悴了?怎么,造人计划搞得太辛苦?” 大厅广众之下,她的声音那样响,沈安若恨不能堵住她的嘴。 贺秋雁仍然在为相亲整日忙碌,以至于沈安若要见她需要提前三天预约。 沈安若最近胃口不太好,牙也痛,饭吃得十分仔细。 “你怎么一副没有胃口的样子,真有了?” “没,打算暂时停一停。” “真的闹别扭了?唉,其实也算好事,吵架才像正常夫妻,我还以为你们永远要相敬如宾下去呢。” “不是,身体出了点状况,正吃药呢,不适合要孩子。” 贺秋雁喜欢与她谈工作:“最近我们做了一个婚外情的专题,我得出一个结论:之所以出现第三者,主要还是夫妻二人出问题了,以至于有隙可入。” “我一直觉得,”沈安若迟疑了一下,“所谓的第三者,并不是介入的那一个,而是阻止别人相爱的那个人。” “你这论调好稀奇呢。怎么?你家出事了?你老公外遇,还是你打算出墙?” “有些事情我自己没想通而已。” “没想通就要么不想了,要么去弄明白呗?吊着的状态最难受了。” “没有必要,其实也不关我的事。还有,秋雁你说得对,如果夫妻出现问题,从来都不是别人的责任。再多的外因,也只是导火线,不是这个原因,也总会有别的原因出现,迟早的问题。” “沈安若,你是胆小鬼,以及悲观主义者。”贺秋雁突然觉得无言以对。 过了几日,下班时间刚过,程少臣的电话打来:“晚上有宴会,下班后回家换衣服。” 最近两人的对话已经没有问句,只有肯定句。 “我晚上有事。”沈安若也没好气。 “李阿姨的六十岁寿宴,她说很想见到你。” “李阿姨是谁?我又不是大人物。跟你说了,我今晚有事。” “宴会八点开始,我现在有点事,七点半以前回家接你。先挂了,再见。” 电话挂掉后,沈安若半天都没反应过来。程少臣极少要求她陪同参加各类应酬,偶尔有,她拒绝,他也不勉强。 想了想,还是准时回了家,等重新化过妆又换上新款的黑色小礼服后,程少臣已经回了家,盯着她看了几秒钟:“你穿黑色太苍白,像刚生过病一样。” 她回屋去,擦掉原先的淡色口红,重新抹上厚厚的一层艳红色:“这样好多了吧,程先生。” “你觉得适合就行。”程少臣连意见都懒得发表了。 其实连沈安若自己都觉得,她此刻更适合去参加吸血鬼化妆舞会。 程少臣却将车子开到一家规模很大的珠宝行前停下。 “干吗?” “你没戴项链。” “没自信的女人才需要首饰。” “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的衣服领口实在太低了。” 店员见到衣冠楚楚的男女光临,自是百般殷勤,笑容亲切。柜台里,镶满了碎钻的项链在灯光下流动不定,高贵雅典。 “您看,这边这些新到的款式,都十分衬您的气质。您喜欢哪一款?” 沈安若嫣然一笑:“哪一条最贵?就那条好了。” 帅哥店员的笑容依然灿烂,只是有点僵,并且偷偷朝远远坐在休息区里翻杂志的程少臣看了一眼。 沈安若对那幢灯火通明的华丽建筑有些眼熟,突然忆起,某年某月某日的一天,程少臣曾经带她来过这里参加一个宴会,李夫人,本城著名的红娘志愿者,曾经程少臣口中的“李妖婆”。当天有些情节历历在目,她突然有点怔忡。程少臣已经走出几步远,见她没有跟上,又折回来牵了她的手。 人生就是大舞台,几分钟前还视对方如空气的两人,此刻一样可以相偎相依一副鹣鲽情深状。 李夫人的宴会总是华美绝伦,人头攒动。程少臣片刻后便离开,她知道,他也讨厌这样的场合。她自己去找了点东西吃,偶尔与陌生人搭讪几句,躲过几个爱慕的或者似乎不怀好意的眼神,也见到了几位认识但算不上熟悉的面孔,然后她在人群里看见意外中的熟人,秦紫嫣,穿一身淡紫色的旗袍,美丽优雅,此刻正与一位年轻男子翩翩起舞。 大厅里人太多,空气不好。沈安若仍是穿不惯三寸的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着,躲过每一名邀舞的男士,到洗手间去将口红又重新涂了一层,因为刚才吃东西时,似乎抹掉了一些。这偌大的别墅灯火通明,每一处都亮着,长长的廊道挂着一排排的画,组合得有点混乱,但皆是真迹,值得细细地看。沈安若看得很专注,沿着画慢慢挪着脚步,后来她挪到一扇大门处,向里望一眼,熟悉的摆设,一些回忆浮上心头,嘴角也扬起微小的弧度,想进去看一眼,但还是收住已经迈出去的脚,抬头继续看墙上的画。 沈安若一直上了三楼,透过楼梯缝隙向下看,有一种居高临下、俯瞰众生的优越感,有人在舞池里肆意调情,有人在墙角里亲密相拥,也有人在楼梯边窃窃私语。站在她的位置,她能看见程少臣漫不经心地夹着一支烟,从容地踱进一扇门里。几分钟前,似乎有一抹淡紫色的影子也飘了进去。她静静地伫立了片刻,决定还是到外面去走走。 后花园里种着玫瑰,在月色下姿态诱人,香气随风隐隐飘散。她坐在花园的一处木椅上,月色融融,轻风怡人,很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脚很疼,她弯腰解了鞋带,交叉着脚,轻踩着鞋。花园里其实也有别人,但她坐在很隐蔽的角落里,没有人会注意到。 她坐了很久,外面的空气舒适怡人,突然有人从别墅里匆匆出来。她之所以能够察觉,是因为今晚穿淡紫色衣服的人实在不多,而大家都在扮优雅,行色匆匆的人也少。秦紫嫣走得很快,那么巧的,恰从她的身前经过。沈安若又向椅子里缩了缩,其实她已经躲在暗处,难有人会留心,但她却借着月光,看见秦美人的脸上,分明有两行清泪。 沈安若坐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回想起许多的往事,然后她察觉到有人在看她,抬头看,程少臣已经不知何时站在她面前。他一向喜欢突然出声吓唬她,这一回竟然没有。他背着光,看不清他的神情。 “回家吧。” “宴会已经结束了?” “还没,但我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今天整晚都没见你,你手机没带在身上。”他的声音波澜不惊。 沈安若低头找鞋子,她坐了太久,脚有点麻,发现鞋子已经被她踢出很远。程少臣替她将鞋子捡回来,她伸手去接,不想他已经蹲下,替她穿上,连鞋带都仔细地系上。沈安若几乎要呆住,她站起来,觉得无话可讲,程少臣也不出声。沉默了一会儿,她下意识地转头,发现刚才已经走开的秦紫嫣不知何时就站在离不太远的地方,正看向他们的方向。月亮已经偏西,她原先那隐蔽的角落,已经在白色月光的笼罩下。 程少臣喝了一点酒,回家时将车开得十分慢,但仍是稳,甚至比平时更稳,眼睛直视着前方,不说话。沈安若有点偏头痛,倚着窗,几乎睡着。电梯也似乎比平时更慢,他们尽管当对方是空气,但那空气却是凝滞的,只让人喘不过气。程少臣突然打破沉默:“你有纸巾吗?” 沈安若低头从包里找出一张给他。 程少臣接过纸巾,突然伸手拉过她,将她唇上厚厚的唇膏一一抹掉,他很用力,令她觉得疼,被他抓住的地方和嘴唇都疼。 “叮”的一声,终于到了,电梯门一开,沈安若立即推开他,翻出钥匙去开门。程少臣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关门又上锁后,突然将她反手按在门上亲吻她的唇,辗转吮吸,非常用力,他极少这样吻她。 沈安若使劲挣扎了几下,不仅没有挣脱开,反而让他将自己的衣服扯乱。那裙子本来就很少的布料,前胸极低,露出大半的背,裙摆也短。沈安若有些气息不稳,死死地用手抵住他:“不许弄坏我的衣服。” “我讨厌这条裙子。”他扯掉她上身的布料,又从裙子下摆探进去,动作很粗鲁。 他明明一向有洁癖,不喜欢香水的味道,最讨厌化妆品沾到脸上,极少会不洗澡就做。她其实也有洁癖,从人多的地方回来,就会觉得脏。沈安若用了全部的力气推开他:“我要去洗澡。” 很久后,他们躺在床上,离得很远,各怀心事。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做了,她竟有点生疏和不适的感觉。突然程少臣靠近她,将她揽进怀里,修长的手指顺着她的锁骨一路缓缓地滑下,一直将手停留在她的小腹上,轻轻地抚摸着那里,唇也贴到她的耳畔。沈安若竟觉得有一丝惶恐,深深地呼吸一口后,听到程少臣贴着她的耳际在说话,他气息温热,弄得她痒,声音却没有任何温度:“沈安若,我不明白,你若不想要孩子,只管跟我说,我不会逼你。你有必要吃药来折腾自己吗?” 正文 第十八章积木塌方 小时候玩积木游戏,要建一座房子,需要花掉许多的时间,那样小心翼翼,担心它随时会倒塌。而当想毁掉它时,却只需要一根手指,轻轻那么一推。 ——沈安若的Blog 几日后,沈安若想起程少臣当时说话时的那样子,都心有余悸。他明明仿佛把她当宠物一样柔软地拥着,语气却冷得像冰一样。她本想解释,突然便失了兴致。 她最近一直有定期去妇科检查,前阵子查出一点小问题,医生建议她用来调理身体的药恰好有避孕效果。也的确有人直接用这种药来替代避孕药,因为很隐蔽。 她没有存心避着程少臣,也曾把药盒直接丢进垃圾桶,竟没想到他会知道。反正她本来也存了私心,当知道这药的副作用时,并没抗拒,也没接受医生其他的推荐。 算了,由他去吧。其实那天程少臣好像真的被气到的时候,她在心底深处隐约有恶意的小小快乐。 那日之后,两人的关系更是降至冰点,形同陌路,连电话都不打了,已经很多天没见面。程少臣有几处房子她不清楚,但他原先住的地方,从婚后她就再没有涉足过,那边离他公司更近。而沈安若也住到自己以前的房子去,偶尔要回家取东西,都故意挑了程少臣不会在家的时段。 这样连鸡肋都不如的相处,其实不过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谁也不想做那个先失了风度的人。 有时候沈安若都不得不敬佩程少臣的料事如神。正洋出了事,果然将她的前任领导张效礼推到最前台,安上莫名其妙的失职罪过,将他连降数职,听候发落。沈安若是那种爱较真的人,努力地挖出数年前的资料,替张总找无过的证据。她也知道自己又被程少臣说中,她就是犯傻,最后连张总都亲自打了电话给她:“沈安若,你又犯糊涂,我以前都怎么教你的?” 她当然知道,这样的情况根本是内部势力较量的结果,与事实真相无甚关联。而且,她们一整支团队千辛万苦奋斗数月即将看到曙光的项目,没有明确缘由地就被喊了停,其实也是因为她们这支团队的主要成员都曾是张效礼的手下,而这个项目是他力荐的。 倪董找她谈话,欲言又止:“安若,你要明白,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要学会妥协。”又告诉她,“在团队的利益面前,个人利益是需要被牺牲的。” 这些道理她都明白,但她需要时间来适应。 “安若,有些你一直在坚持的东西,不见得就是对的。你有时候真的太固执。那天我碰见少臣了……” 她本来低头默然不语,听到程少臣的名字,突然抬起头来。 “唉,其实也没说什么。对了,小二最近跟程老爷子好像关系改善很多,安凯最近几次动作,看起来倒像是小二的手笔。听程老的意思,小二近期应该就会回安凯吧。所以你……” 她不知道,她完全不知道,原来程少臣已经做好远远离开她的准备,但她竟然没有任何感觉。 最紧张的工作搁浅,沈安若上班都有点无所事事。那天公司里来了一位女家属,哭闹不休,指控自家老公外遇。工会主席是男的,完全搞不定,只好向她求援:“安若,有空没?帮个忙,帮个忙。” 沈安若坐在接待室里听那与她同龄的女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了整整一个小时。那男的在公司地位不低,女的也是同事,与她熟识。他们的关系她清楚,也一度觉得荒唐,如今看来,突然开始体谅。 她不劝慰,只是不住递纸巾,递水,直到那女的自己哭累了,自动停止,仍抽抽嗒嗒:“我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他,我全部身心都给了他,怎会落得这样的收场?” “你到底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不甘心?”沈安若突然问一句。 “我不清楚。不过我想通了,再差不过是离婚而已。”女子洗过脸,也是清丽女子,刚才那场闹剧仿佛在排演话剧。 晚上贺秋雁找她,说有几个当年大学的同学旅游至本地,找了几个同城的校友聚一聚。 那么多年不见,非常亲切,喝了很多的酒。江浩洋竟也在场。 其实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俩曾经在一起,因为他们是工作以后才开始真正的交往,只除了贺秋雁,所以场面并不尴尬。大家聊一聊多年来的分分合合,原来的天成佳偶各自分飞了,原先毫无交情的人喜结良缘了,世事真是难料。 他们喝到极晚才散场。知道要喝很多酒,都没开车出来,江浩洋招来出租车,送她和贺秋雁回家。 “我自己走。”沈安若强调,但没人理会她的要求。贺秋雁家很近,于是最后车上剩了他们俩。 她喝得有点多,或者可能很久不喝白酒,酒量变小了,竟觉得晕,倚着椅背神思恍惚。 “你不该喝那么多酒。”江浩洋语气平淡。 沈安若静默着,突然出声:“江师兄,当年我们是怎么分手的?” 很久都没有回应。沈安若斜看他一眼,忽明忽暗的街灯闪烁,他抿着唇,面无表情。 “最近我会偶尔想一想,当年我们究竟是为什么分了手。你猜怎样,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原因。” “我也不记得了。” “你曾经觉得惋惜过吗?” “安若,你喝醉了。” 她觉得困倦,片刻后,仿佛自言自语:“我本以为,我不会再重蹈同样的覆辙……” 迷蒙中发现车行驶的方向与她的公寓相反:“请停车,您走错了。” “碧海小区不是?没错啊?”司机大哥对于有人质疑他的专业素养觉得十分不满。 “我现在不……”沈安若突然意识到不妥,收住说了一半的话,又慢慢倚回去,觉得全身无力,闭了眼。 她在昏昏沉沉的状态里,听到江浩洋慢慢地说:“有些话,不要轻易说出口。只要没说出来,就可以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因为一旦说出来,往往就无法收回了。” “假装?假的总归是假的。” 其实沈安若打算等江浩洋离开后,立即打车回她现在的住处,却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可以一开车门就见程少臣从车库里走出来。她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呆滞。 程少臣也不看她,径自朝江浩洋微笑着寒暄,风度极佳:“江局长,好久不见。”然后上前去扶站得不太稳的沈安若。他碰到她肩膀的那一刹那,她突然下意识地往后缩,因为退得太急,踉跄了一下,以至于撞到身后的江浩洋怀里,被他机敏地扶住,不动声色地将她交到程少臣的手里。 “今天晚上有几位老同学从外地过来,一起聚了聚,多年未见,喝了不少。”江浩洋开门见山,含着笑意。 “谢谢,麻烦你了。” “不客气。” 程少臣扶着沈安若的肩膀,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一直到进了电梯。她想甩开他的手,想想电梯里有监控,还是作罢。结果进了屋,他顺势就把她丢进沙发里,令她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几乎要吐出来。 沈安若定了定神,想起本打算回自己的公寓去,不想竟碰见他,难道这些天他都住在这边?这么晚,这么晕,尊严跟舒适到底哪个更重要?她按着抽痛的额头。 程少臣已经点上烟,吞云吐雾,姿态潇洒,冷冷地睨她,袅袅的烟雾恰好飘进她的鼻端。 沈安若突然觉得烦:“拜托你,我闻了烟味想吐。” “你是看见我才想吐吧。” “我很累,不想跟你吵架。” “等你不累并且想吵的时候,请通知我。” “我跟你无话可说。” “我想跟你谈的多着呢,比如说,讨论一下《鸳梦重温》那部电影。” 沈安若冷笑:“真搞笑,程少臣,我们俩弄成这样子,跟其他人又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吗?从旧日的梦境里醒来,会觉得现实很不堪吧。” “你不要这样刻薄,太有损你的气质。还有,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教育我?” “沈安若,你现在还是程太太呢。” 沈安若觉得比刚才更累,肩膀仿佛不堪重负:“程先生,我们这样没完没了地闹下去,有意思吗?我要去睡了。”她拿了自己的包,昂然地退离现场,虽然脚步有点虚。 “沈安若,”程少臣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也透着疲惫,“我记得你前阵子问过我好多次,我为什么娶你。” 沈安若停住脚步,沉默。 “那时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很轻松,就像回到无忧的少年时。但是现在,你令我感到很累。” “你既然已经意识到决策失误,不如尽早修正。” “你什么意思?” “你曾经教过我,方向已经都错了,还要继续追加投资,只会令损失更大,那是多傻的行为。你从来都是聪明人不是吗?” 程少臣也沉默着,等待她的下一句话。 沈安若的话冒到舌尖,吞下去,但又涌上来,也许是借着酒劲,她终于还是说出口:“我们离婚吧。” “我不想在深更半夜跟你讨论这种没有营养的话题。你喝醉了。” “我还记得当年你要娶我时,给过我三个月的考虑期限。程少臣,我也等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会提出申请。我没醉,你清楚的。” 晚上沈安若在东区有个应酬,开车回去时经过她与程少臣的家,想起有几份最近需要使用的职业认证证书放在家里,本打算回家去取,但是不想碰见程少臣,于是一直没回去。他们那晚谈崩了后,程少臣彻底把她当空气,甩了门就走了。 她在楼下观察了一会儿,灯是关着的。她没去看车库,因为楼上有监控。后来想,自己为何要怕程少臣,他又不是妖怪,顶多再呕一下气罢了,她才不怕。 谢天谢地,程少臣真的不在家。她把所有证书找齐,拿了几件贴身的衣服,扔进大袋子里,又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发了一会儿呆。桌上有一张他们两人的合影,是静雅当年将两人婚纱照的PS恶搞,穿着婚纱的沈安若坐在程少臣的手心里,灵感来源于某手机广告。 他们俩某些地方的品位很一致,比如,都觉得将照片放大挂在家中是很傻的行为,所以家里根本没有大照片,上回安若母亲来的时候,为此还念叨了很久。这一张一直放在这里,是因为安若觉得十分的有趣。 到底还是要这样收场,其实程少臣很多时候对她真的不错。有时候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关系恶化,然后不知该如何回头。沈安若暗暗叹息一下,把那张照片反扣在桌子上。她本来以为,不出一周就会接到他的离婚协议书,没想到他对她采取彻底无视的态度,只当她那晚上说了一句醉话。而她在终于将话说出口后,虽然也免不了有时心里空落落,但竟也有种轻松的感觉。有时候,只要了断就是一种解脱,哪里管它痛不痛。 看看时间已经很晚,终于还是下了楼。 她下了楼便知道自己的运气并不好,因为程少臣竟然就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她一步步走近他。只有一盏落地灯开着,他眼神迷离,深不可测,看起来好像喝了不少酒。刚才在楼上发呆了太久,太入神,没听到他进门的声音。又或许他一直在那里?她进门时都没向客厅的方向看一眼,而他向来喜欢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欢迎回家,沈女士。” “我正要走。再见,程先生。” “都这么晚了,难道还有约会?”他将她上下打量。 她看他一眼,不想搭腔,继续往门外走,没想到程少臣动作那么敏捷,突然挡住了她的路:“坐下,我有话跟你说。” “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沈安若小心地退到安全距离,不要离喝多了而且心情不佳的男人太近,这是常识。 “过来陪我喝一杯吧,上好的冰葡萄酒。”程少臣优雅地退回沙发,替她倒了一杯,隔着很远的距离,伸手递给她。 明明是喝多了的表现,偏偏看起来那样清醒,连手都那么稳。“程少臣,你已经喝多了,不要再喝了。”她没有去接。很久不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竟养成晚上在家喝酒的习惯。 程少臣冷笑:“我喝多喝少,跟你有什么关系?” “对,完全没关系。”沈安若最讨厌醉鬼,尤其是明明喝醉了还看起来那么清醒与神气的醉鬼。当下需要考虑的问题其实是,究竟要不要开了门开车回去。她回头看他,与他的视线对个正着。 “沈安若,我们的婚姻,你从一开始就没当回事吧,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留足了退路,随时准备全身而退。怎么?现在这个时机最好,还是你终于忍不下去了?”她最佩服他这一点,他无论说什么话,都可以用“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这样的语气,平淡地说出来。 沈安若静静地立着,看着他,不说话。 “其实不只是婚姻,从我们交往开始,你就从来没有投入过,对不对?” 沈安若咬着唇,免得有些话脱口而出。 “我以前想过的,你不爱我也没关系,你别扭点也没关系,至少我们处得很默契,婚姻需要的,从来都是亲情,而不是爱情。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一点都不留恋,说翻脸就翻脸,想走就走。你把我当什么呢?” 沈安若纵使咬着嘴唇都抑制不住想要说话的冲动:“程少臣,你不要做出这样一副大情圣的样子。你说我不投入,不爱你,但你又曾经投入过,曾经爱过我吗?你又有当我是妻子吗?养宠物还差不多吧?你心情好时就过来摸摸我的脑袋,送我几个笑容,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你自己看着舒服,带出去也不会丢你的脸。你心情不好时,就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几天都不过问。你是对我很好,慷慨大方,给我自由,甚至偶尔也很温柔。如果我今天是你包养的女人,那我给你满分。可是,程少臣,作为你的妻子,你从来在意过我的感受吗?你想过我真的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吗?” “好吧,我听着呢,你想要什么?” “现在我什么都不需要,只要离婚。” “你休想。” “程少臣,你自己都明白,你当初的选择有多错误,为何不肯爽快一点呢?你不甘心是吗?因为我没有伤心,没有绝望,没有将你爱得死去活来,竟然打算就这样毫发无损地走开,令你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对不对?” “注意你的用语,沈女士。” “或者你不甘心是我先提出的离婚?那么,你就假装我从没说过那句话,然后由你来提好了。你不是一向喜欢送我礼物?请同意我们离婚,就当你送我最后一件礼物。” “沈安若,你再在我面前提那个词试一试。”程少臣的眼神开始变冷。 沈安若说了很多话,突然觉得口渴又心烦,她拿起程少臣刚才给她倒满的那杯红酒,一口灌了下去。她喝得太急,结果被呛到,开始咳嗽。 程少臣抬了一下手,突然又收回去,只是冷眼看着她几乎将眼泪咳出来。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对我有这么多的怨气,从一开始就积累,直到现在。我一直在想,究竟什么原因令你最近爆发?难道是秦紫嫣?” “我才不在乎秦紫嫣跟你什么关系。” “是,你是不在乎,她跟我怎样你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缺口,可以跟我闹。这个机会你等了很久了吧。” “对,程少臣,就是那样。你现在才觉得累,可我早就累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嫁给你,不明白当初我们怎么会在一起。” “你不明白吗?我却是明白的。”程少臣冷然地看她,“因为当时你刚失恋,需要有人帮你排遣寂寞。也因为,那个恰好出现的人,恰好与你的前男友有些同质,令你感到亲切。” 空气闷得好像暴雨将至,沈安若冷冷地瞪着他,等他继续往下说。 “怎么?沈安若,你为什么这样的表情?当年,你是否曾经把我当做替身,来填补你的失落?而如今,你终于发现,纵然表象再像,内在总是不一样,于是你更失落了?你很后悔当年与他分手分得那样决绝吗?” “你说得对。既然婚姻的真相不过如此,当年我为什么就不能再忍一忍,至少也要好过今天我们俩的相看两厌。”程少臣恰好刺中了她藏在心里很久的一桩心事,久到她自己都忘了,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被揭起,她觉得受到侵犯,言不由衷的话脱口而出,根本不经大脑,几乎是喊出来的。 争吵中的人总会头脑发热,吵起来的时候,总是口不择言,什么话最难听,什么话最能刺痛对方,就说什么。 她以为程少臣会彻底地翻脸,不想他出奇地镇定,重新斟了两杯酒:“程太太,你今天反常的激动。要再喝一杯吗?”他的声音平静无波,“做人不要这么诚实,偶尔说说谎,是很有必要的。” 他太镇定,眼神太深,沈安若觉得不安,推开他就要走。她刚动,便被他牢牢地箍在沙发上:“别走,我还没同意你离开呢。” “程少臣,我们不要这么没风度好不好。我们也算曾经有缘,大家好聚好散吧。”沈安若无力地说。她真的不习惯这样歇斯底里地跟人吵架,尤其是与他,他们虽然常常吵,但从不至于这样失态,她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耗尽了。 他冷冷地笑一声,将她整个人抵在沙发上,密密地贴合:“好散?程太太,现在离你定的那三个月的期限还早呢。” “你走开!离我远一点!”他压到她的胸口,令她酸痛又喘不过气来,沈安若几乎尖叫,使劲地推他。她推不动,于是改作抓和踢,终于真的惹恼了他,将她手脚制住,胡乱地吻下来,脖子,锁骨,最后甚至是啃咬,令她全身酥麻又感到恐惧。夜很深了,他的下巴有细细的胡楂,扎得她的肌肤微微的痛,而被他咬过的地方更痛。 “程少臣,你无耻!”沈安若在他身下边无谓地躲闪,“走开!别碰我!” “这样就算无耻?你忘了?你现在还是我的妻子呢。看来你需要被提醒,什么是妻子应尽的义务。” 那张沙发又宽又软,而他压制她的力量又过于强硬,沈安若如溺水者一般,怎样挣扎都找不到着力点,最后她死命地推开他,自己整个人却滚落下沙发。地毯很厚很软,但她仍是一阵天旋地转,连方向感都失去。程少臣似乎扯住了她的一只胳膊试着捞起她,他扯痛了她,于是她用另一只手甩了他一耳光,她狼狈的姿态令她无法施力,即使打中他,都没发出什么声音,但这个动作却彻彻底底激怒了他,他一把抓回试图逃走的沈安若,把她重新扔进沙发里,整个人随即压了下来,几乎要将她胸腔里的空气挤光,她觉得骨头都要断了。 她不是他的对手,永远都不是,明明是在努力地反抗,身体却已经不受她的意志支配。他扯掉她的衣服,用一只手牢牢地钳制着她的双手,另一只手则肆意地蹂躏她的身体。她的腿也被压住,完全动弹不得。他对她百般挑逗,存心折磨她,用手指与嘴唇,用身体每一处,冷冷地看她由抵死不从到慢慢地沦陷,臣服,他的那些动作令她倍感屈辱,她的眼里泛出湿意,心底涌上绝望。他攻陷她的动作粗暴而猛烈,几乎要穿透她的身体。沈安若觉得难以忍受,起初她还强忍着不出声,几乎要咬破自己的唇,后来她终于在他的身下哭泣起来。 沈安若一直在哭。她明知道这样只会令他更加兴奋,更有成就感,但就是忍不住泪水一直滑落。她的身体被不断地刺穿到最深处,由疼痛惭渐变得麻木,而她的思绪飘到很远的地方,关于一些残缺的梦的片段,梦里明明什么都没有,但她只觉得恐惧,感到有未知的危险在等着她。其实她的手脚已经自由,但她早已失了反抗的力气,仿佛是四肢都断了线,已经不能再活动的木偶,被它的主人在丢弃前恶意地摆布与蹂躏,无休无止,没有尽头。后来她连感觉都没有,灵魂仿佛飘在半空,冷眼看着下方那一双纠缠的身体,进行着奇怪而无聊的仪式,一次又一次,好像一部限制级电影,有声音,没有对白。最后,沈安若终于在筋疲力尽中睡去,连流泪的力气都用尽。她在陷入沉睡前,恍惚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轻声地说“对不起”,非常低弱的声音,几乎听不见。 正文 第十九章缘飞缘灭 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快速了断,将我解救出如今的局面。 是否会痛,以后再说吧,我相信自己可以努力克服。 ——沈安若的Blog 桌子上的手机铃音持续响着,一遍,两遍,液晶屏上闪动着“程少臣”三个字,晃花了她的眼睛……沈安若抓了枕头使劲蒙住头,抑制住要关机的冲动。第三遍铃声响完后,终于消停,一切又恢复静寂。 昨夜她因为哭得太多而头痛,时时被梦境惊扰,明明困极累极,但仍然睡得半梦半醒。天空终于泛出鱼肚白,程少臣以俯卧的姿势趴在床上沉沉睡着,还握着她的手腕。这个时间里他一向睡得最熟,不容易醒来。她悄然起床,小心地抽出自己的手。衣服昨夜都扔到楼下的客厅里了,她裸着身子光着脚,悄无声息地在相连的衣物间里挑了几件衣服,到另一个房间去抹了几把脸,连澡都没洗,换了衣服就离开了。走到他们卧室门口时,她抑制住想回头看一眼的冲动,终于决然地离开。 凌晨的街道太冷清,沈安若慢慢地开了车回去,在花洒下整整冲了一个小时的热水澡,一直到水温太高以至于呼吸困难,才小心地摸着墙出去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她曾经有过在洗澡时因低血糖而晕眩的先例,因此不敢乱动,包着毛巾坐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打了几个喷嚏才发觉气温十分低,原来回家后开了窗子,一直没有关。 她非常平静,脑子里空荡荡,好像昨夜不过是看了一场限制级剧情片,事情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只是入戏太深,自己也感同身受,现在再回想,依稀记得大致的剧情,细节却一片模糊。 沈安若撑着困倦给自己弄了点东西吃,看看镜子里自己的模样,眼睛肿着,面色苍白,像一只女鬼,反而觉得有点滑稽,有想笑的冲动。她就这样倚在床头巴巴地熬到八点钟后,打电话到公司,声称病了,请了一上午假。 终于可以好好地睡觉。她的手机没有关机习惯,刚沉入梦乡,又被电话吵醒,手机号码陌生。迟疑了一下,接起来,是程少臣的秘书谈芬:“程总一早没有打通您的电话,所以让我转告您,他有临时出差任务,现在应该赶往机场了。”沈安若松口气。走了最好,不见不烦。 她仍是不接程少臣的电话。不关机,也不拒听,但是不接,任它一直响。那个向来高高在上爱面子的人,被拒得多了,就不再纠缠,更不会无趣地主动出现在她的面前。不过谈秘书的电话却比以往都多,并不闲聊,只淡淡地告知她程少臣的行踪。他最近行程的确忙,奔波于各地。她不清楚他为何会这样忙,反正都与她无关。 夜间女性谈心节目,某天讲到了婚内强暴,有人声泪俱下,有人遮遮掩掩,有人咬牙切齿。真荒谬,掀了自己的伤疤给别人看热闹。其实无所谓,真的无所谓,她并不恨,就当一次另类的拓展体验,她已经有点麻木。只是不想再纠缠下去,以至于最后真的什么都不剩。 那天她恰好到了W市出差,当日往返,想到离温静雅这样近,于是去看望,因为只怕以后再无见面的机会。静雅早该上班,结果在家休了无限期长假,专心地陪伴女儿。阿愚的正式名字叫做程浅语,爷爷取的,如其名一般乖巧,不笑的时候像父亲,笑的时候像母亲。 静雅已经瘦下来,不复之前的珠圆玉润,但气色甚好,上回见她时的抑郁已经见不着,絮絮叨叨讲一堆乐事。察觉到沈安若话比平时更少,终于停下来:“你不舒服吗?怎么瘦得这样厉害?本来肉就少。” “体重没变啊。最近去健身,大约脂肪变肌肉。”这是沈安若对所有向她问同样问题的人的标准答案。 “这样啊。前些天少臣回来,看起来也瘦了不少。” 沈安若更加沉默,静雅并未察觉,“少臣最近回家很频繁,大约真的有心要与爸和好。以前少卿就说,别看那爷俩整天闹,其实他们才是同路的。这样多好,本来就不是很大的事,偏偏闹了那么多年。” “是啊,爸应该很高兴。” “当然,老爷子天天乐呵呵,连公司有麻烦都不生气。哎,如果少臣真的打算回家帮忙,那我俩也可以整天见面了,多好啊。对了,你怎么最近都不跟少臣一起回来,连妈都说好久没见着你了。” 周末沈安若按惯例去做检查,她躺在床上有点昏昏欲睡,听医生说:“情况挺好。对了,那些药,你没再吃吧。” “怎么了?” “你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吗?四个周了。” “不可能!”沈安若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的。 “不会错。”年长的女医生有点不满地看着她,“你动作不要那么激烈,注意点。” “我一直在吃那种药,不是说……”沈安若喃喃地说,觉得后背和额头噌地出了一层冷汗。她的例假一向都是晚几天才来,所以她并没在意。 “那个毕竟不是避孕药,只是有那种效果而已。再说从来就没有百分之百的避孕方法,除非你们不做。”医生是熟人介绍,跟她也算熟了,说话很随意,“还有,你最近内分泌紊乱很严重,精神状态也不好,出现这种情况也难免。” 看她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医生放柔了声音:“你担心那些药对胎儿不好?那药不要紧。前阵子不是一直想要孩子的吗?这是好事啊。” “我觉得……没有准备好。” “父母与孩子的缘分,有时也跟这世间男女的缘分一样,越强求越得不来,反而常在无意中开花结果。”医生以过来人的姿态劝她,“别想太多,没事的,现在年轻人就是太小心翼翼,其实喝过点酒什么的,都无大碍。虽然准备充分最好,但既然来了,就是与你们有缘,不妨顺其自然吧。” “我是否可以不要这个孩子?” “唉,我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坚持,也随便你,回家跟你丈夫商量商量。”大约见多了她这样不在状态的准妈妈,医生也无奈,直摇头,“不过如果你打算留着它,就小心一点。你太瘦,体质和精神都不太好,这样容易自然流产。” 沈安若恍恍惚惚去停车场,觉得大脑白茫茫一片。已是快到冬天,阳光有点冷,但她还是觉得太强烈,刺得她晕眩。沈安若在车里坐了一会儿,觉得全身无力,连手都有点抖。她趴在方向盘上等着晕眩感过去,感到有人在敲车窗。原来是保安,见到她后松口气:“我还以为……女士,您不要紧吧?”他神色带着几分怜悯地离开,沈安若才发现自己原来已经流泪。医院这种地方,生离死别天天上演,眼泪比新鲜的空气更廉价,谁也见怪不怪。 她的泪水少,从记事起,哭的次数用两只手都数得过,看书看电影,再虐的情节也不哭。但如今,她只觉得生活如此可笑,好像真的有冥冥神迹,每天用手指随意操纵着,轻率地一指,那个角落便会上演恶俗的肥皂剧情节。这一次,恰好落到她身上。 她决定去做手术。她已经那么恐婴,而这个胎儿,来得太意外,药物,酒精,抑郁,狂躁,嫉妒,愤怒,恐惧……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一个美好的字眼,她不确定因为这些因素而到来的孩子能够健康与幸福,她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让这个意外事件的意外后果,无声无息地消失掉好了。这样的后果她独自便能够承担,没有别人会知道,不会伤害到其他人。 她去医院的时候,连贺秋雁都没告诉。看护已经请好,外地人,在本市没有亲友,此刻正陪着她。沈安若坐在候诊室外,全身都微微地抖。她经历过许多的等待,但没有一次等待令她像今天这样的紧张与不安,连手心都在冒汗,紧紧地握着,指甲掐进手心里,生生地痛,觉得这样仿佛可以得到些许的力量。终于喊到她的号,沈安若猛地站起来,突然就天旋地转,眼前发黑,被看护及时地扶住才没摔倒。 医生测过心跳,量过血压,观察了她一阵子:“是紧张还是舍不得?今天别做了。这个样子,若是做了怕是要出事啊。回去休养几天,没改主意的话,下周再来。”顺手在已经交费的单子上重新填了日期。 沈安若销了假,又回去上班。离新约定的手术时间越来越近时,她又开始紧张,睡眠质量更差。其实她一直害怕的是程少臣知道,他在欧洲生活过几年,受那边法制影响,对堕胎行为深恶痛绝,认定是罪行的一种。若他知道,那么她绝不可能有机会去流掉这个孩子,但是如今的她,体力也好,精力也好,她不认为自己有勇气与力量来留住它。留下又如何?让它一生下来就成为单亲儿,或者为了它,让两个人勉强地扭在一起,尴尬一生。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对谁都不公平。何况,它本来就是另一种罪恶的衍生物。很多次,她拿起电话,将他的手机号码拨到最后一位,终于又放下。 很多的事情都太出乎意外,她没有想到在发生了那件事后,会在这样的场合里见到程少臣。她正在开会,轮到她发言,静了音的手机一直在闪,拒听了两次,仍然固执地再拨入。竟然是公公病危,程少臣的司机已经在公司门口等着她,而程少臣并不在车上。 只用了平时三分之二的时间就赶到W市,但仍是迟了,她见到的,是公公已经覆了寿盖被的遗体。灵堂里哭声一片,分不清真情与假意。有人上前给她系上黑色的孝带,婆婆倒在静雅的怀里哭到几度昏厥,静雅的眼睛红肿,程少卿眼睛也微红,轻轻拍她的肩:“爸临终前提起你。” 她并不知道公公的心脏病那么严重,两周前她还见过他,当时他朝她慈爱地笑,让她尽早给他再添一孙。那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孕,只是想到她的离婚打算,心底惭愧又不安,思及与这位对她从第一面就和善至今的老人的缘分即将到头,还暗自叹息过,竟没想到,那会是他们的最后一面。 她觉得胸口闷到不能透气,眼底却是干涩无比,再抬头,便与程少臣对视。那样久没有见面,如此的陌生,没有表情,无话可讲,仿佛初识。他的眼睛也是干的,泛着血丝,脸色苍白。程少卿说,程少臣刚从外地乘了飞机赶回来,已在弥留状态的老爷子见到他的面,握住他的手,终于安心闭眼。 儿女们按照习俗守灵,他们俩守到凌晨两点多,少卿与静雅来接替。已经是深冬,灵堂里那样冷,烛火通明,纸扎的童男童女牛鬼蛇神形容诡异,这样的场景,依稀在梦里出现过,总看不清躺在那里的是谁,然后一身冷汗地醒来。程少臣半蹲着,低着头烧纸,一张又一张,仿佛那是他在世间唯一可做的事。他的手有点抖,那整摞的纸,他怎样也分不开,沈安若无声地过去,替他一捆捆地划开,逐一地递过去。他伸手去接,不说话,然后继续一张张地点燃。烟灰弥漫,气味刺鼻,沈安若抑制住想吐的冲动。 这样的情景她从没想到过。隐然地记得他们当初的相识那样的巧合,仿佛天意冥冥,当时脑里闪现着一部经典电影的名字,《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竟然这样的应验,他们在前三场婚礼上相遇,然后是自己的婚礼,再然后,竟然是这样。有酸意直涌上她的喉咙与眼底,但她已经哭不出来。程少臣向来挺得非常直的背与肩膀,此刻微微缩着,他在案台上支着胳膊,将额头抵在手上,闭了眼,看起来疲累不堪,完全没有往日的神气,而像弄丢了回家钥匙的小孩子。她心中一恸,伸了手想去碰触他一下,而他恰在此刻回头,看着她,眼神木然,没有生气,透过她的身体,仿佛她是空气。她张了张口,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将已经伸出一半的手悄然缩回。他们都住在离医院最近的酒店里,只有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沈安若去洗了澡,心事重重,回到卧室时,见程少臣已经将自己裹进被子里,在沙发上睡着,神色疲倦,眼底有淡淡的阴影,很显然已经很多天没有睡好。他睡得不太安稳,仿佛时时被梦境干扰,沈安若记得以前他的睡眠质量一向都好到令自己嫉妒。 葬礼仪式复杂而折腾,但终究还是有结束的时候。婆婆说:“少臣和安若回家吧,这里有少卿与静雅,不用担心我。安若,好好照顾少臣,他这阵子累坏了。”萧贤淑女士在哭得几乎断肠之后,终于恢复了以往的镇定。其实安若在葬礼上也见到了晴姨,她站在最人群最远的地方,一身黑,显得越发的清瘦,与程少臣跟她一样,没有眼泪,站了一会儿就离开,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她。 回程的车是程少臣的司机小陈开的。程少臣上了车就睡着,歪着头,姿势并不舒服。车里很静默,沈安若将空调温度调得很高,一会儿便觉得非常的憋闷,但忍着没有将车窗打开。她也几乎整夜没睡,又站了几乎一整天,觉得疲累困倦,也昏昏地半睡半醒。车回到本城时,经过程少臣的公司,他低声说一句:“我回公司有点事,让小陈送你。”他竟然是在对她说话,从昨天到今天,他只对她说了这一句话。安若点点头,在他推开车门要走时,突然出声,她积攒了很多的力量,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能将那句话说出口:“我有话对你说,我在家里等你。” 程少臣顿了一下,轻轻点下头:“我很快就会回去。” 车子一直开到她很久没有回去的家。程少臣下了车后,小陈絮絮地跟她讲了许多他的近况,原来他最近根本没在本市,一直在外面,或者留在父亲的身边。她昏昏沉沉地听着,觉得全身都十分的难受。终于到了家,她自己开车门下车,小陈说:“安若姐,你脸色不好看,我送你上楼。” “不用,我自己。你回去接他吧。” 她其实有些奇怪,为何所有的声音都听起来缥缥缈缈,为何脚步这样轻飘,突然听到小陈的惊呼声:“安若姐!安若姐!”她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隐约明白将要发生了什么,原来真的是这样,相同的事件,会连续的发生,因为自己已经对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动了杀机,所以,即使想要改变主意,也是来不及。它知道它的母亲不要它,所以它自己先离开。 她的意识渐渐恢复时,只听到无数杂乱的声音,以及接近麻木的痛。 “胎儿没留住。” “她没事,真的没有事。只是血糖和血压都太低,晕过去了。” “没有摔着,只是闪了一下。这时候的胎儿很娇弱,稍有闪失都会出差错的。” “不要难过,你们还年轻,来日方长。” “病人的医疗卡有没有?有身份证吗?” 她一直昏昏沉沉口干舌燥,觉得眼泪似乎都流向心脏。 “少臣哥,对不起,我没照顾好嫂子。” 原来他真的在,只是,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始终没有。 沈安若终于醒来时,天色已经全黑。她试着动了动,突然就惊动了身边的人。 是单人病房,只有一盏灯微弱地亮着。程少臣坐在床边,比白天时看起来更苍白,在灯光映照下,他的脸几乎透明,嘴唇也毫无血色。 “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的声音疲惫至极,已经沙哑。 “你本想跟我说的就是这件事吗?”程少臣低声地说。沈安若望着他的脸,他的眼神里没有情绪,她突然闭了眼,两行泪顺着眼角滑下。 “为什么要哭呢?你觉得疼吗?你本来就不想要的孩子,用这样的方式失去,不是更好吗?” 沈安若咬住了唇,怕自己会哭出声来。他会知道的,因为她的医疗卡,身份证,还有那份改了日期的手术预约单,在她的包里,是放在一起的。 “你不要哭,这样多好,只是一场意外。那个孩子,它永远不会知道,它本来也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他一字一顿,每一个字都说得十分费力。 沈安若的心渐渐地冷下来。她本想辩白,张了张口,却觉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明明说的每一句都正确,她从来在他面前无所遁形,多说一句,也只会令自己更难堪。 “你不想解释吗?”程少臣轻声地问。 “你想听吗?”沈安若咬紧了嘴唇,闭上眼,再也不说话。 过了很久,非常非常久的时间,她终于又听到他的声音,沙哑,筋疲力尽:“沈安若,我总把你不喜欢的东西强加给你,这个失去的孩子,还有我们的婚姻。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他说完这句话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失了全身的力气。 沈安若在医院里整整躺了一星期才出院。流产本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她体质虚弱,精神不稳,各项指标都差。她虽然一直不是特别健康的人,但是从小也没有得过什么大病,这样整天躺着不动,还是头一回,只觉得生命都仿佛静止凝固,每天睡了醒,醒了睡,睁开眼睛便看着窗外的浮云流动,也不怎么吃饭,偶尔下床一回,便头重脚轻,晕过几回,每次被插上氧气急救,闹得虚惊一场。她睡得不好,噩梦连连,一身冷汗地惊醒,医生只好每晚给她注射镇定剂。 朋友、同事陆陆续续地来看她,说种种苍白无力的安慰话。静雅也专程来过,他们瞒不住家里人,因为安若出席不了公公的头七,总要让家人知道理由。静雅安慰她,自己却一直掉泪,婆婆也打电话来,让她安心休养,话未说完也呜咽。反而她自己,自那天之后,眼睛便一直发干,再也没有泪。她觉得累,为什么每一个人都看起来似乎比她更伤心。她感激程少臣,他替她瞒住很多的事情。贺秋雁常常来陪她,一言不发,只坐在她身边,有时候给她带来许多的杂志,有时候也带来益智玩具,但她都没动,只任时间如天上浮云一般缓缓地流动,消散,真的难得有这样挥霍生命的机会,不如好好体验。 看护人员非常的体贴尽责,大约程少臣付了极好的价钱。她几乎没再见到程少臣,或者他来了她也不知道,她一直迷迷糊糊,分不清是做梦还是现实,有时候觉得他好像坐在那边,但是一句话也不说。看护会偶尔跟她汇报,比如:“今天程先生让我陪您到天台去走一走,老在屋里空气不好……” “他来过吗?” “程先生每天都会来,您一般都在睡。” 那日她又从迷离状态下醒来,见到屋角放着一篮浅紫色的风信子,现在本不是它的花季,但开得那样好。她不爱花,受不了浓郁的香气,看护总是把花拿到离她极远的地方,等她醒来时便按交代送到护士室去。“程太太,要我送出去吗?” “不用,我很喜欢。刚才谁来过?怎么不叫醒我?” “一位姓秦的小姐,见您睡着,不让我打扰您。” “刚离开?” “对,走了没五分钟呢。再早些时候,程先生也来过,坐了半小时后才走。” 看护去楼下替她买东西,沈安若突然很想出去走走。她自己起床,披了外套,小心地扶着墙,一步步挪出去。其实身体早就没事了,连痛觉都没有,只是躺了太久,已经忘记怎么走路。 她决定到天台去看看,她的病房就在顶楼,再上一层楼就到天台。住了好几天才知道,原来是特护病房。以前对程家的背景没有太在意过,因为程少臣从不会表现得张扬,那日公公的葬礼上,见到了不少大人物,方深切体会到,本来也不该是一路人。 医院在最繁华的市中心,二十几层,在天台上可以俯瞰大半个城市的风景,也总有绝望的病人或者亲属企图或者真正地从那里跳下去。 天台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因为今天风特别的冷,阳光微弱,在这样的冬天,少有人这么傻。但也不是一个人都没有,天台上有很多的长木椅,她一上来便看见,程少臣正坐在那边,拿着火机在点烟。风很大,他总是点不着。后来有人走到他身边,即使穿一身深素的颜色,也仍然是一抹倩影。秦紫嫣,算是她的一位旧友,拿过程少臣手里的火机,小心翼翼地用手挡着风,终于替他将烟点着。 沈安若决定悄然地离开,免得无意间做了不速之客,但她在临离去时,仍是没有躲过那一幕:程少臣将头贴进秦紫嫣的怀里,她站着,抱着他的头,搂着他的脖子,像哄小孩子一样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而程少臣在她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的腰,肩膀在微微地颤抖。 昏黄的色彩,优雅的剪影,电影海报一般美丽的画面。那样的画面太和谐,她都不忍心看。 日子总要继续地过,她在家里又休养了几天,回到公司,每天接受无数同情的眼神,加班努力补上因为她的离开而落下的工作。她不在的这十天里,公司发生大变化,人事调整,机构变动,还有几个大事件,有些很壮观,有些很可笑,但是都与她无关。她的生活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如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程少臣很少会在她面前出现,偶尔碰面,客气疏离,相敬如宾,比如公公的五七祭和七七祭,他们并排站在一起,也不说话。但其他家人都只拿她当水晶娃娃对待,也就忽略了他们的异样。 意外偶尔也有。那天突然接到陌生的电话,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约她见面。她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官司缠身,后来对方补充一句:“我是程少臣先生的律师。”她才如梦方醒。发生这么多事以后,她都几乎忘记了这一件,已经这样形同陌路,那道手续倒显得不重要了。看一眼台历,翻了翻记事簿,竟然真的已经到了三个月。 周律师年轻帅气,很面熟,依稀在哪里见过。他们俩互相对视几秒钟,男士先开口:“我是周安巧律师,受程少臣先生的委托,与您协商一些事情。” “我以前见过你。”她用了肯定句,其实她真的不太记得,究竟在哪里遇见他。 “是的,三年前。当时我放假,去做了点兼职。”他眼里闪过一丝促狭,又瞬间恢复原状,沈安若突然忆起他是谁,他便是那个当时男扮女装吓他一跳的造型师,就在那一天晚上,程少臣要求她做他的女友。 “其实你们结婚时我也在场,客人太多,你大概不记得了。” 沈安若低头。真是荒唐,程少臣莫非是存心,特意找来两人的见证人,来见证各个重要场合。 “我们进入正题吧,周律师。我一小时后还有事情。” “我想问的是……你对于与程少臣先生离婚这件事……你决定了吗?” 她静静地看着他:“程先生的离婚协议已经准备好了吧。” 周律师轻叹一口气,从最上面的卷宗里抽出文件,推给她。很多页,沈安若学过速读,大致翻了一下,便从包里拿了笔,打开最后一页就要签字。 “等一下,沈女士,你不打算仔细看一下协议内容的吗?” “我知道程先生一向为人慷慨又公正。”沈安若收住正要落笔的手,“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对我不利的内容?” “没有,完全没有。”周希巧律师认真地说,“但你若还有别的要求……” “没有,这样就可以了。” 协议书的最后一页,程少臣已经签好了名字,每一份都签好。她常常见他的签名,通常是签单的时候,一挥而就,草书,花体,非常洒脱。但是她从不曾见过他这样的签名,最标准的行楷字,端端正正,每一笔都好像用了非常大的力气去写,力透纸背。她有一丝恍惚,突然很想去看一眼结婚证书上他的签字是否也是这样,似乎她从来没有留心看过。 沈安若手有点抖,但仍是很坚定地将自己的名字一页页地签好,同样地一笔一画,郑重其事。 周律师似乎在叹息。她抬头时,他也在看她,眼神里有她看不清楚的东西:“我觉得很遗憾,沈女士。少臣……程先生现在不在本市,等他回来,你们就可以去办理正式手续。” “知道了,谢谢。” 这是个很反常的冬日,气温高,阳光刺眼。沈安若看看时间,她请了一上午假,结果现在才这么早,于是去张效礼所在的子公司看望他。 “恭喜你,张总,终于风平浪静。” “安若,我已经决定离开。” 沈安若看着他。 “我有个朋友,邀请我去华奥山庄。你还记得那里吗?” “当然记得,他们刚开业时您便请我们去吃饭,那里环境非常好。” “是啊,我记得你还说,这么好的环境,在这里做服务生也愿意。我还教训你没志气呢。” 张效礼的桌子上摆了几大本影集,都是当年她亲自帮他整理的,按着年份,一张张排起来。 “你看安若,这张里还有你。很多年了吧,当时这样小。” 那是她刚入公司那年去参加年底的文艺演出,跳群舞。真的已经过去好多年,却仿佛一晃眼的工夫。 两人一时无言,各自拿了一本影集默默地翻看。有一本是十几年前的,当时正洋刚刚创业,如今的领导们也都年轻,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与工人们一起卖力地当搬运工,当年做了图片展,惹到一群大男人飙泪,只是如今,到底都各奔东西。 张总从她手里抽走那本影集,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安若,有时候,你明明知道缘分尽了,但真要离开时,还是那么的不舍。” “我明白,张总。”沈安若轻声说,“不过,您以前教过我,总回头就会变得怯懦。人是要向前看的。” 正文 第二十章现世安稳 郝思嘉说:每天都是新的开始。 这句话多么的正确。 ——沈安若的BLOG 正洋集团发生了一件算不上太重要,但也让人议论纷纷的事情。工作一直顺风顺水到令人羡慕的沈安若,在升职任命文件下来的同一天,递交了辞职报告。 沈安若很快便办理好工作交接,跟着旅行团到东南亚玩了一圈,然后去了张效礼目前任总经理的华奥山庄。她在每一个部门各实习了两周,然后直升为总经理助理。 那是新建的饭店,人事关系不复杂,没有太多利益纠葛,对于她的任命,也没有很多的异议。 沈安若与张总有多年如师生又如父女般的情谊,到了新的环境更是配合默契。工作方面,她基本上一帆风顺。之前她的精神不太好,身体也虚弱,常被贺秋雁边叹息边挖苦,说她打眼一看就像只苍白的女鬼,但两三个月下来,紧张,忙碌,反而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整个人宛若重新活过来。 去华奥山庄,除了张总的原因,其实还因她特别贪恋那边的环境。华奥是综合性饭店群,依山而建,除了二十八层的主楼外,还包括别墅区,各类风格餐厅,大型会所,展会馆。不同于大多数饭店的欧式布局,华奥的环境很中式,除了主楼,其他都是矮层建筑,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楼与楼之间是园林景观,每天穿行其中都是一种享受。 她的生活渐渐规律,不再熬夜,每周去上一次瑜珈课,偶尔参加个插花班,还跟着慈祥的邻居老人们学了一阵子太极拳。她甚至拾起扔了很多年的画笔,无聊的晚上便涂涂抹抹。当年险些考美术专业,结果却彻底弃了,以至于搞美术专业的叔叔见她就碎碎念。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一旦丢了,就再没有找回来的念头。没想到现在竟重新提起兴致。 她画工笔画与油画,工笔只画仕女图,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像绣花一般。油画只画风景,大片的树木,草地与花丛,蘸了各色的油彩,一层层地刷,一点点抹,都是很耗时间的兴趣,好多天完成一副,画完就扔进阁楼,不再看一眼。后来贺秋雁在她每副画作快要收尾时,就会跑来守着她,因为她画完以后,总会临时起意地在这里多添几笔,在那边多抹几下,生生毁掉本来还不错的作品,令贺秋雁扼腕不已,所以后来只要贺秋雁觉得这幅画该完工了,也不管作者自己的意愿,强行就从她手底下抽走。沈安若只是笑,从不恼。 贺秋雁有时候笑她,离婚后比未婚和已婚时都过得更好,婚姻之于她完全就是一场时间有点长的培训课。 贺秋雁在她离婚后怕她想不开,到了周末就来陪她,结果总是很奇怪地发现沈安若的心情永远比她自己的要好。她自己还是奔波于相亲——短暂交往——重新相亲的无尽循环中,痛骂男人仍是她最喜欢的娱乐项目。 一天她们边吃着薯片边看一张影碟,《真情假爱》,轻松的喜剧,乔治·克鲁尼与泽塔·琼斯珠联璧合,火花四溅。女主角人生目标便是寻觅有钱男,嫁之,离婚,赚得大笔赡养费,从新高的起点寻觅更有价值的NextOne,而男主是离婚案律师,专门帮着女人坑男人,或者帮着男人避免被女人坑。沈安若从开头就一直忍不住哧哧地笑,贺秋雁说换一张一张,多么无聊。不要换,克鲁尼多有味道啊,沈安若说。还是看到了结尾,那一对男女每一分钟都在互相算计,互相提防,互相陷害,最终还是双双认了栽。 看完电影后她有几秒钟的失神,不免想起她的前夫。程少臣对她真的很大方。婚前他们曾有过一纸协议,是她的坚持,程少臣当时很不以为然。她现在回想实在有点感慨,原来那时便冥冥中预知了结局,为了显得自己清高,为了自己的体面。 离婚后她情绪不高,很少关注工作与休闲之外的事,直到前阵子陆续有一些机构与她联络确认,才渐渐得知程少臣为她作了极为周到的安排,确保她不工作且时时挥霍一下也可以过得非常好。对此,她心中存有感激。 沈安若离开正洋后,将她自己那套离公司极近的小公寓,以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价格卖给一位同事,那一家突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除了带走她自己的一些物品,所有家具和电器都留给了他们。此外她做了一件令买主很困惑的事,她在卖房子前几天,替他们将沙发与床都换成全新的,然后找人将旧沙发与旧床烧掉。 现在她住在以前她和程少臣婚后住的那套市中心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那里离华奥不远,只需三十分钟车程。可是一个人住那样大的屋子,太浪费,也太空荡,她一度很想卖掉,终究没下定决心。她很害怕搬家,实在麻烦。 其实原因还有,程少臣离开时,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走,他的衣物,他的各种器材,工具,还有他书房里的所有东西,在她印象里,似乎一件都没拿。她看着那些东西,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好留在原处。反正房子够大,房间够多。 平时她锁了他的房间,周末有钟点工过来打扫时,她也会一并请她将程少臣的书房也清理过。有时候半夜睡得蒙蒙眬眬,小腿抽着筋醒来,觉得渴,去找水喝,忍不住向他的书房方向望一眼,意识混沌时,心里有丝诧异,为何他要关着门,他们明明一向都不关门。 她一个人很少在家开伙,一般在外面吃,有时在华奥的员工餐厅吃过饭再回来,周末偶尔自己动手,都是很简单的菜,比如西红柿炒蛋,然后会想起,其实自己从来不爱吃这东西,但因为程少臣喜欢,常常做,也就慢慢适应。那时她不免会偶尔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离婚不过是一场梦,他出了一趟远差,只是没有归期。 沈安若把这些行为统统归结为离婚后遗症。其实连怀念都称不上,她不难过,没有心痛。但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习惯,深入骨髓,一时半时改不掉。 她还是偶尔能够听到他的消息,尽管他们从签署过离婚证书那天后就再没联系过。安若以为与静雅的缘分也会渐渐散去,但其实静雅总是定期地与她联络,有时电话,有时邮件,刚离婚那阵子更是频繁,跟她说些网络笑话,讲阿愚的趣事,发了很多照片给她看。程浅语小朋友越长越漂亮可爱。 静雅尽可能地不提程少臣,但还是会有意无意地透露一些他的消息。比如那天她在电话里兴奋地说“半小时前阿愚突然会说‘叔叔’这个词,口齿特清晰,我和妈一兴奋就把电话拨到伦敦去了,都忘了那边是下半夜两点呢……”然后意识到什么,生生地卡住。 她一直知道他到了欧洲,她记得似乎是德国,原来现在在英国。她有点好奇,只是很单纯地好奇,但忍着没问。 再比如那天静雅跟她说新上映的所谓的大片多么名不副实,劝她千万不要浪费时间浪费体力,突然电话里传来另一个遥远的人声:“静雅,我去机场接少臣,你也一起去吧,抱上小语。”只有程少卿不会跟着他们一起喊女儿“阿愚”,他只喊“小语”。 那样久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心跳终究还是滞了一下。 静雅也意识到她听到了那句话,小心翼翼地补充一句:“他回国一周,一直在北京,今天顺便回家看看。” 其实解释与没解释并无区别,跟她又有什么干系。他们始终没有联系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的必要。 新工作很有趣,并没有比以前更忙,但是会认识很多的人,来来往往,眼前的面孔换了又换,每天都过得新鲜。 她偶尔跟江浩洋也有联络,一般是公事,江浩洋会顺便请她吃饭,她有时拒绝,有时接受,看自己的日程安排,也看心情。他们处得很好,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有时候他也会给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议。那日江浩洋说:“我本来以为这份工作并不适合你,结果你做得顺手又开心。你到底还是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是啊,人怎么会一直站在原地一点都不变,至少也会变老。” 沈安若总助其实变化不大,温柔和善,极好相处,对每个人微笑,从不发脾气,话很少,人前人后都不说人是非,但过于坚持原则,或者说执拗,一旦决定的事别人很难说服她。但无论如何,从部门经理,到服务员,每个人都对她友善至极。至于他们是否在背后非议她,反正她听不到。 也有不那么顺的时候。某日晚上她当值,巡视各处场所的运营情况,突然有人报告说,娱乐中心那边有客人对服务员不满,正发飙呢,软硬不吃,一堆人在看戏,大堂经理费尽口舌。她匆匆赶过去,陪行工作人员提醒她:“沈助理,您小心,那位事主儿是‘大哥’。” “黑社会?” “咳,基本上算是吧。真失望,太没气质了。” “黑帮港片看多了吧?少看点,要看也看《教父》系列啊。” 情况不太糟。一干找碴人等见到她极度不屑,弱质女流,看起来像刚毕业,纵使绾着发化了妆制服笔挺,仍是没有说服力。“找个女娃娃敷衍我们呢?”年轻的大堂经理急忙解释,这是我们沈总助。 弱女子也有优势,那大哥端了斟满高度白酒的大杯一直凑到她鼻端下:“沈小妹,喝了这一杯,我就啥也不跟你们计较了。” 这边一堆人还没来得及阻拦,沈安若已经接过杯子一口灌下去,反转了杯子给他们看,一时掌声和口哨声四起。再主动地喝一杯,郑重其事敬那位大哥。 她长相柔美,笑容甜,声音也软,有北方女子中少见的江南水乡的温婉气质。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客人很快就没脾气了。 那位郑姓老大后来成了常客,偶尔遇见打招呼,于是向人介绍沈安若:“这是我沈小妹,以后见着她,你们都要罩着点。” 她真是冒了一点险,但当时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她赌那位满脸凶相的大哥眼底有一点温和善良的光。那些酒倒真是没让她舒服,她晚上都没回成家,在酒店房间里晕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上班,张总忍不住骂:“逞强,就是能逞强。”不过真是收获挺大,除了那位大哥不再找麻烦,连几位平日对她保持着表面客气,其实心底并不以为然的经理们,见着她都亲热与尊重了许多,将她当做自己人。 生活暖阳高照风平浪静多么好,偶尔有点小意外,就权当调和剂了。 偶尔还有半拉子的艳遇。西餐厅新请的业余钢琴手是一名再几个月就要毕业的大四生,长得真是不错,剑眉星眸,气质佳,只除眉宇间一点冷清的神情。那时她在场,他看她,神色有一点倨傲,于是沈安若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会弹《大黄蜂》吗?来一首听听。”他弹得实在不错,于是顺理成章被留下。 后来沈安若看了他的名字,突然就有去砸钱的冲动。陈晓城。 她极度无语。 沈安若在员工餐厅时常遇见陈晓城,他自觉坐到她对面,总忘带餐卡,每每朝她微笑:“沈安若,可不可以请我吃饭?” 这么没有做小辈的自觉,就算笑得再迷人也没用,她对帅哥一向有免疫力。 但有一天还是发作:“陈晓城,你就算没上过礼仪课,也该有基本的常识。沈助理,沈女士,沈姐,随你叫,但是,不许连名带姓地喊我。” “凭什么啊?现在还没到我的上班时间呢。” 沈安若用勺子敲敲餐桌,叮叮咚,引得有人朝这边看:“陈同学,就凭我像你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等毕业证的时候,你还在咬着笔抓着头发熬夜埋头题海准备中考。” “实话跟你说,我中考时晚上从来不念书,熬夜备考的人都是笨蛋。” 沈安若很快就发现,陈同学喜欢故意惹她,爱看她生气的样子。她自有对策,不理他,见他绕道走,几天后,陈小弟便软了身段,和气地称她“安若姐”。 那男孩一见便知出身好,不缺钱花,学的也是赚钱机会多多的专业,偏窝在这里卖艺,弹琴时像艺术家,跟她一开口便没一句正经。 后来熟识人见她就笑:“有漂亮小男孩缠着你,会不会觉得心情特别好,人都年轻许多?” “孙姐,你若喜欢,尽管拿去,我可消受不起。” “唉,陈小帅哥可是除了你谁也不理啊。平时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偏偏在你面前低眉顺眼。” 某天晚上她走得很晚,车开到大门口时,见着陈晓城站在路边等她,于是停车。 “太晚,没车了,送我一程吧。” “不顺路。打车回去,明天拿发票回来报销。” 陈晓城嗤地笑了一下:“你怕我把你怎么样啊?” 沈安若冷冷看着他,不说话。 “喜欢一个人,所以想去接近她,这很正常吧。难道要越喜欢越装不屑?我对你真的没别的想法,更没有想亵渎你的胆量,你犯得着避我跟避老鼠似的吗?好吧好吧,既然你那么烦我,我明天就从你眼前滚开。地球这么大,以后你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我。” “上车。”沈安若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地说,然后没等他系好安全带,就猛地发动车子,害他一头撞到车窗玻璃上。 小屁孩而已,有代沟啊,她跟他,实在没有共同语言。 夏末秋初,陈晓城也要离开,去英国留学,他坚持要请沈安若吃饭。 “看吧,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多短,现在后悔从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了吧。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怎么就不待见我呢?不过以后你想对我好点都没机会了。”陈同学恬不知耻地说。 “不是说麻省理工才是你的理想,怎么又去英国了呢?” “我前女友在那里。” “爱到可以为她舍弃理想,当年为什么又分手?” “当时不明白啊,觉得分手有什么了不起,既然你要走,我才不挽留。其实现在也没搞清楚到底算不算是爱,不过有一天梦见很多年后,她抱着她的孩子跟我在街头相遇,那滋味,太难形容。后来得知她还是一个人,立即就下定决心了。” “你是不甘心,见不得她没有你也过得好吧。” “唉,可能吧。不过想那么多做什么?我相信直觉,所以我要去找她。就算真的不能挽回,至少努力过,以后不会后悔。” 正文 第二十一章意料之外 我一个人,遗忘或者怀念,惋惜或者心有不甘,都只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其他人无关。 ——沈安若的Blog 近来有一条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以至于中午吃饭时,都能够听到邻桌几位男士们在讨论。 “安凯这次从W市撤资,你觉得他们会把产业转移到哪儿去?” “我还以为是谣传呢。政策原因?” “可能本来就有打算,正好机会来了。据说前阵子安凯出了点事,市政府不只不作为,还扯后腿,弄得程家不痛快了。” “这么牛?程少卿行事风格一直挺低调温和的,原来狠起来也够劲。” “程老大性格是很温厚,不过程家不是还有位二少爷嘛。据说二少杀伐决断,手腕强硬,上个月刚用钱砸了一堆元老们回去提前养老,这又跟当地政府叫上板了,真有几分他老子当年的风采。” “安凯前阵子出什么事了?好像没风声。” “不太清楚,只听说程少卿差点被拖累,老爷子也因为这事上了点火。老爷子去了以后,程二公子养精蓄锐了几个月,现在开始反击了。” “安凯应该不打算出省,那么应该在我们市的可能性最大,程市长的面子总要给啊。” “我看那二少像个六亲不认的主儿,这回他连自己舅舅都没手下留情。何况现在各市都在向他们摇橄榄枝,条件一个比一个开得高。” 这些人嗓门不小,沈安若这一桌也听得清楚。于是女士们也开始兴奋地八卦: “程二少耶,就是那传说中翘家不归,如今终于浪子回头的程……程少臣?” “程少臣以前不就在我们市吗?在ZT做了好几年,后来自立门户就很难再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有个同学就在安凯,也说安凯近期上层大清盘,可热闹了,只认准了程大少爷的好脾气整天哭诉,却没一个人敢去闹二少爷。” “程家长媳不是就那谁的女儿?对了,二少结婚了没?” “没听说过,程少臣的私人信息一直不多。按说不会吧,这么年轻就把自己套牢?” 沈安若开始收拾面前的餐具:“我吃饱了,你们慢慢聊。” “不要走,再坐会儿嘛。”这群八卦女们比安若年长,职位也只比她低一点,工作时间外非常随意,“安若你说,程二少已经结婚的可能性有几分?” “爱丽姐姐啊,你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的人了,人家结没结婚与你有什么关系吗?”沈安若大发娇嗔试图蒙混过关,自己先起了一身鸡皮。 “安若妹妹啊,不是姐姐我批评你,你真是太缺乏生活情趣呀。”爱丽姐姐模仿她的语气笑骂。 有些人真是阴魂不散。 沈安若觉得牙突然开始痛起来,估计那颗长了一半的智齿又开始作乱了。 春节刚过,正式上班的第二个工作日,按说本是清淡季,但恰好赶上情人节,华奥山庄还是处处呈现出一派繁忙气象,各个餐厅飘着暧昧的浅红与粉色纱缦与汽球。 沈安若像往常一样上班。停车场与办公楼离得不算近,一路遇上无数人,互相致意问候。 “沈助理,早上好。咦,好像看起来不太一样了,春节在家休息得不错吧?” “沈姐早。呀,您怎么把头发剪了?” ……一堆人问。 是啊是啊,还不错。 对对,剪了头发换换心情。 这样不好看吗? 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好不好。 终于到了办公室所在的那一层,她已经觉得嗓子已经有点干,于是开始后悔昨晚的冲动,情绪实在不高。何况此时此刻,她昨晚刚买的价格不菲的新鞋把她的脚趾夹得生疼。谁说人不如旧衣不如新,这新鞋子总是不如旧的来得舒服。 换了制服,想起在楼下看见有一处石阶有损坏,应该找了工程部的林经理去看看。正要打电话,一阵敲门声响起,竟然说曹操,曹操立马就到,林经理那张英俊的笑脸已经离她不足一米的距离。 “沈大妹子,情人节快乐啊。从上到下焕然一新,昨晚有喜事?”林君笑得一脸灿烂,怪腔怪调不知用了哪省的方言。 喜他个大头鬼。 “令狐兄弟,从左到右春风满面,前夜有艳遇?”回他一个灿烂微笑,沈安若觉得一股酸气从胃里冒出,牙都要倒了。 林君的脸上呈现出暧昧的神色:“有艳遇的是沈妹妹你吧。” 此君本名林虎聪,最爱以大侠令狐冲自诩,每每让沈安若想以狂扁之来挽回心中第一武侠偶像的英名。其实林虎聪长得一表人才,远看也算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笑的时候甚至颇为迷惑人心,只要拜托他千万不要开尊口,他一开口便从酷毙的小马哥瞬间变身为年轻时代的周星星。 沈安若正揣度他刚才那话的意思,突然门又响,保安小弟抱了大捧的郁金香花束进来,放到她桌上。纯白色,全部半开着,花姿沉静妖娆。 “沈助理,有人送花给你。按规定,我没让她上来。” “谁送的?” “快递公司。” 小保安离开,赝品令狐大侠在一旁啧啧称奇:“有心人啊有心人,多么别致,情人节不送玫瑰送郁金香。咦,白色郁金香好像是代表失恋耶?”欠修理男台腔台调地说完,突然又换了高亢的声线,他真该去当配音演员,“我说妹妹,你最近又让谁失恋了?苍茫大地竟有我的天涯同命人啊,快介绍给我认识。” 沈安若愣了几秒钟,终于板着脸问:“林虎聪,是不是你在搞鬼?” “我还真希望是我送的。不过妹妹你认识我多久了,我有这么浪漫以及不切实际吗?不过你要是喜欢,下回我可以学习借鉴并且我发誓我保证我会更加有创意。” 面对这样全无正经的笑脸,沈安若根本无言以对,心想那群整天喊着“一见林经理便心跳加速”的众小妹若此刻看见偶像的嬉皮笑脸样,准定玻璃心碎落一地。 两人的手机同时报时,原来已经八点半,工作时间到。林虎聪立刻抿了笑容,换上一脸认真状,多么有职业道德的好同志。他是来汇报工作的。 “张总说让我先拿给你看看,如果没意见请在这里签字。” “那两座重新装修的别墅这个周末就会全部完工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说到这个,她突然想起事。 “你上回说设计师常常在现场监工?” “几乎天天都来,十分敬业。” “美女?”看他那一脸春情荡漾。 “绝对的大美女,难得不娇气。她一来工人们干得那个卖力,所以这次这活儿做得特别快。真是精品美女啊。”看沈安若一眼,“当然跟我们聪明美丽的沈助理比,那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一会儿开完会我去看现场。” “我负责保护你。” 九点半,照例是每周一次的管理人员例会,部署计划,重复方针,强调企业文化,最后随机点名一名部门主管出来作报告。因为不知道会点到谁,结果大家都紧张,不得不用心准备,跟论文答辩似的。真是,又闷又紧张。 张总是非常好的领导,对员工慷慨亲和又尊重,就是特别喜欢开会,屡屡创新怪招,称之为提高大家的应变能力,结果就是弄得属下应对不及。不过优点多多的领导,偶有小小的乖张与怪癖,绝对可以容忍。 今天又轮到林虎聪,他侃侃而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且言之有物,听得众人瞠目结舌。 赝品令狐冲就是传说中那京城特产的侃爷,不想在本市也能落地发芽。 他认真与自信的样子还颇像那么回事,那些见到林经理就犯花痴的小妹妹们其实也不算太悲哀。 会后沈安若到张总办公室,商讨完工作,张总说:“你也知道安凯集团的事吧?下月中他们在我们饭店举行开业酒会。你在这方面很擅长,配合各部门一下,上上心,保证不要出什么差错。” “这么快?我以为还会等一阵子。”沈安若有点诧异。 “是啊,行动力够快的。买了整座的大楼,总部人员都到位了,临时厂房也准备好,月底就有两千名工人进驻,马上开工。工业园区那边下月就破土动工。这效率实在是太高了。别说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是职业素养欠缺的表现啊。” 沈安若心虚地笑笑,没有搭腔。 “其实他们还有意向与我们的配餐部签订一整年的送餐协议。现在两千人,已经不少。等园区建成的时候,那规模就要翻几番了。” “我们有必要将配餐业务做大吗?还有,安凯那么爱挥霍,找我们干吗?”沈安若不是灭自己志气,华奥等级虽不低,却不幸没有排名第一。那样财大气粗的安凯,向来有“不选对的只选贵的”的超牛口碑。 “沈安若你又欠抽了?”张总看不出真恼还是佯怒,“有安凯这样的大客户上门,抓住机会最关键,不赚钱都没关系,把口碑打响才重要。长了脑子没,像话吗你?还有,难道你不明白,除了地理优势外,我们的其他优势不明显。安凯选我们,还不是冲着你的几分面子,你倒是完全不领情啊。” 沈安若暗暗地深呼吸,再吸一口,然后低低说:“是,我会向程少卿先生致谢。” 这回是张总微微叹气,语气更低柔:“安若,你装傻还是真不知道?现在安凯在国内的主事者,已经是程少臣。” 其实她早就知道,程少卿和静雅近期就会到欧洲去,安凯在那边已经设有机构,并且那里有程少卿最擅长的领域。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恰有电话打来,张总接电话时,安若低头,百无聊赖地把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脱下来,又换到左手中指上,换来换去。最近几个月,无聊时她总重复这样的动作,于是发现原来自己的左中指与右无名指差不多的粗细。贺秋雁笑她:怎么越老气质越差,小动作这么多,快返老还童了吧。 实际上沈安若昨天就见过程少臣了。 昨晚她与贺秋雁小聚,吃太多,于是到银都商场散步,以消化过量的食物,从一楼一直闲逛到七楼。 七楼经营家居及婚庆用品专卖,多是舶来品,价格令工薪阶层咂舌。但秋雁最爱这里,总说既饱眼福又不花钱最是实惠。 安若从水晶器皿专区转出来时,便见那个身长玉立的男子背影太熟悉,时间已经那么晚,天气也不凉,仍穿得一身整齐,衬衣都笔挺,西装外套挂在臂弯,仿佛在专注地欣赏身前的巨幅壁挂,从她的角度看,似是一幅荷兰田园风光的绒绣画。 安若顿了一下,突然就觉得有点胸闷气短。 这时恰有一名女子走向男子,穿艳丽飘逸的裙装,身段窈窕,姿态优雅,只看轮廓已觉得是美女。 女子轻扯男子的胳膊,微侧着脸,凑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轻轻笑起来。安若的位置恰能看到她那巧笑嫣然的精致侧脸,乍一看以为是秦紫嫣,但并不是她,很年轻,青春洋溢,灵气逼人。程少臣一直没回身,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看那幅画。 大厅内正播放轻柔音乐,安若倾耳听,原来是《时光倒流七十年》,多么应景。隔着一层淡蓝色冰裂玻璃的幕墙,并没有人发现被窥视。灯光投在那无数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上,折射出七彩光芒,只觉得星辉璀璨。那一对不远处的男女的背影便在这样的流光溢彩里显得异常的登对又协调。 安若放轻呼吸与脚步,扯扯正盯着顶级床品入神的秋雁,做个噤声的手势,拖着她悄然离开。 到了楼下贺秋雁还在笑她:“沈安若,咱们有点出息成不?上前打招呼啊,跟那女的说‘我是他前妻’,谁先尴尬谁就输呗。” 沈安若不理她,拖了她去街对面的富凯商厦。 “我跟你讲,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嘛。亏你平日里装那么像,当年你不是挺潇洒的吗?”贺女士还在没完没了,以挖苦她为乐。 “唉,算了算了,不提臭男人们了,我陪你去砸钱吧。”见她一直不说话,贺秋雁总算也止住话题了。 她烧掉近两个月的薪水,包括那双让她脚痛一整天的鞋,以及现在正戴在手上的这只镶满了细碎的海蓝宝石的指环。 秋雁说:“这指环真像一枚顶针啊,硬度也足够,戴着它做针线活多么有格调。啊呀额滴娘,这么贵,安若啊,就算你离婚时从前夫那里小赚了一笔,也不可以这样挥霍,留点家底为未来打算才是正解。” 安若觉得自己真是交友不慎,只想找来针和线缝上她的嘴。 贺秋雁犹自喋喋不休:“这么些年了,你这坏毛病不但没改,简直是变本加厉啊,心情一不好就摔钱、狂吃、剪头发,幸亏你胃不好吃不多吃不胖,不然你准可以去给肥姐服饰作代言。下面咱们要不要去剪头发?” “是啊,咱们走吧。” “干吗?你来真的啊?我逗你玩呢。这头发留了好多年了,剪掉太可惜。离婚时你都不剪,现在剪个什么劲啊。”贺秋雁一副要晕倒的样子。 “最近一直想换发型呢。” 沈安若其实也没有很难过,只是最近一直有点郁闷,不如借题发泄一下。 她犹记得以前程少臣非常不喜欢去商场,说那里人太多令他呼吸困难,两人一起去商场的次数一只手便数得过来,大多数时候他宁可坐在车里听音乐玩手机游戏等她一个小时也决不进商场,就此培养出沈安若战斗般神速购物的特长。后来沈安若便一个人逛街,再后来连逛街的兴致都渐渐戒掉,除非极度无聊,否则她很少逛街。 那两套翻新的别墅是专门用来接待特级贵宾的,完全按居家要求设计,连厨房用具都齐全,全用最好的材料,砸了很多钱。 当时比了无数的设计稿,沈安若记得这两套方案都是她极欣赏的,并且恰好出自同一位设计师,于是力排众议,结果是她赢。 据说那设计师性格与业务素质都好,于是工程人员们也做得卖力。她很早就想去拜会,顺便证实她的推测,结果还是拖到今天。 装修现场总是混乱,饶是极好的材料气味也不好闻。他们每一处都看一遍,这一回的确做得很好,设计师定期在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就据理力争要求重做。人长得美就有这等好处,工人们总会特别顺从。这是林虎聪说的。 在第二套别墅二楼的和室里,她终于见到她想见的人,果然如她所料,设计师真的是秦紫嫣。 两人在茶坊里坐下,沈安若请客,但动手泡茶的却是秦紫嫣,动作优雅,即使穿得像名装修工人都掩不住好气质。 “你没想到是我吧,设计稿上只有英文名字。”秦紫嫣与以前没太大变化。 “我猜或许是你,你的设计风格很特别,我想我曾经见过你的作品。”沈安若温和地说。遇上故人总是件好事。 “是吗,我从未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过作品……”秦紫嫣微微惊讶,突然有所了悟,止住了上一个话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只知道你离开正洋了。”秦紫嫣看起来仍然柔柔弱弱的,怪不得那群粗老爷们从不好意思为难她。 “我在这里一年多了。你还好吗?” “一直那样子,一个人。” “你有没有跟你长得很像一个人的妹妹?” “没有,我是独女。也没有堂妹和表妹。” 后来她们告别,秦紫嫣欲言又止,沈安若本来已经转身,然后又回身,望着她。 “对不起。有些事情……我并不知道……但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秦紫嫣慢慢地说,每想一句都像在努力地思索。 “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相处出了问题,从来都与你无关,你想多了。” “其实,他……”她静静地望向沈安若渐渐变得清冷的眼神,最终话未说出口。 晚上七点沈安若才离开,刚打开车门,只见相邻车位里已坐进车子的林虎聪摇下了车窗。 “这么晚才走?还没吃饭吧?一起?” 沈安若把大捧的郁金香扔进副驾位,又自己坐进去:“没兴趣。” 结果林虎聪已经来到车外,轻敲车窗。沈安若只好将车窗摇下。 “大姐,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吧。我最近穷得揭不开锅了。忘记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吧。” 沈安若噗地笑出来,心情变好了不少。 两人开车半个小时去了四川酒店,迷踪鱼,麻辣小龙虾,还有酸辣汤,吃得舌头僵硬头皮发麻。 “每次吃过后第二天都闹肠胃病,最严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针,但还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使劲低着头,半挡着唇,暗自吐舌头。实在太辣太麻,她太久没吃过川菜,吃得眼泪都要流下来。 “我可以赠送胃药,并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赔。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饭局如何?” “你想得美。” 最后还是林虎聪付的款。他伸着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摇啊摇,很严肃地说:“沈女士,有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跟男人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抢付餐费。这是原则问题,绝对是原则问题。” 沈安若不屑,但终究屈从。 其实她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她的胃开始隐隐作痛,而且,她回想起,刚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饭的地方,似乎也曾为付款问题讨论过。 刚才到底是谁先说要吃川菜的?又是谁选了那个地方?她?还是林虎聪?真奇怪,才两个小时而已,竟然记不起来了。难道她已经有了健忘痴呆的迹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绅士爱金发女郎》,梦露穿着闪亮的高衩红色礼服,妖娆地唱“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沈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那样的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却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样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明明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 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 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置装不太多,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戴,只除了戒指。 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她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好像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 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征。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妹妹,你不可以对人生这样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的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 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至少有两克拉,又辅了无数小钻与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都犯堵,后来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吗?”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后来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所以他每每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但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在她脑中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的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 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枝香槟玫瑰,像极情人约会,旁人哪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最喜这里的水果匹萨,此刻觉得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代:“我下月去德国,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匹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程少臣:“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极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做声,面无表情,目光瞬间冷下来。 沈安若只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沈安若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账,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本不多,而他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非要找个碴存心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 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只见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的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粗略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两人的合照极少。而沈安若并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就说过她,明明家里那么多地方,偏偏要放这儿,竟也不怕相片发霉。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轻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像一副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花田,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正文 第二十二章狭路相逢 所谓的天意弄人,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时,却一生都在与他擦肩而过,近在咫尺都无缘相见;可如果你有心想避开一个人,却时时地与他狭路相逢,躲闪不及。 ——沈安若的Blog 白郁金香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 沈安若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 她将已经有些枯掉的花砸进垃圾桶,觉得那一只很贵的水晶花瓶那样空着并不好看,决定到花店去再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并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谁会买那个。”后来她买了一大捧白色的玫瑰,重新插进瓶子里,每天丢进去一颗阿斯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她没法证实,只是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爱花,那东西太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各种花,送花人有男有女。有回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大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想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直吓得她一身冷汗。 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以及车见爆胎。 但程少臣的名字却渐渐地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沈助理,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您确认签字。”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做第一个使用者,并且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 主要是软装。沈安若去看设计样图:“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 “安凯员工说,程董在小事上给工作人员极大的自由度,很少提意见。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 “直觉。”她明明没提程少臣的名字不是吗?怎么又有人扯上他。其实那套配色方案她也不满意,面前这位姐姐很难搞,干涉她太多会惹她心里不痛快,拖安凯出来只是借口罢了,谁让这位孙姐姐很花痴安凯的某位年轻上层呢。 这城市明明这么大,沈安若偏偏躲不开她避之不及的那个名字。她每晚习惯性地浏览本地论坛,那边有来自民间最直接的声音,包括各个行业的各种信息动态,投诉,声讨,陷害,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贴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作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终于开了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拜公子的饭友与她有一面之缘所赐,竟然有机会与他寒暄了几句,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极品男的欣赏与尊崇,如何地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完全可以作一部人物传记片的大纲,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图,倒像是偷拍,因为照片模糊,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贴者众。攀亲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附和的:“啊,原来是他,那天我在××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这么早。”还有贴图的:“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年轻,不过现在更有味道。” 沈安若看得心惊肉跳,快要失了翻页的勇气。究竟是他已经成了名人,还是如今娱乐事业已经彻底全民化? 不过还好,没人贴结婚照,也没有人爆料她,否则她真的要考虑戴着口罩上街。他们当时结婚仪式未在本地举行,后来请客,也只请了极少数的长辈与朋友,不曾大张旗鼓地声张过。所以,所有的爆料都有关他在离开TZ之前的种种传闻,以及回到安凯以后的丰功伟绩,毕竟这是两家响当当的大招牌。而这中间他的那一段生活,无论他结婚,还是他的工作,则甚少有人提及,仿佛他人生的一段空白。 有心要躲一个人,也不是特别的难。华奥管理规范,信息通畅,对此她一向引以为荣,所以她通常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诸如某某重要客户某时某刻要在本饭店某处出现请相关部门注意配合之类的消息,于是她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安排充足的不能够出现在现场的理由。 人生多么神奇,当年他们那样远的距离,一而再再而三地萍水相逢,如今明明似乎又被拴到同一个大圈子里了,认识很多同样的面孔,因为同一件事情讨论或者决策,却可以不再见面。 其实总不可能真的一生不见,但能晚一天算一天,她还没有练习好与他重逢时的微笑表情。 午餐后的休闲时间,有人打球,有人午睡,沈安若一般在休闲区里喝杯咖啡,翻翻杂志,再回办公室。那边有巨大的落地玻璃与高大的观赏植物,以及全藤的桌椅,东南亚风情。这里也是聊天的好去处,人少时适合私谈,人多时适合发布八卦消息,是沟通见解联络情感的非官方场所。 会议厅的孙经理坐到她身边来。其实也就比她年长三岁,但女儿都快上小学了。她性格泼辣,做事雷厉风行,心肠好。 “安若,跟我去打羽毛球吧,生命在于运动。”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理拿出小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对了安若,昨天安凯因为开业酒会很顺利,专门设宴答谢我们,几个参与部门的主管都去了。我以为你也会去呢,谈助理几次问及你的近况。” “昨天突然有急事,我向她解释过。” “噢。不过谈助理没见着你,真的有点失望呢。你们之前认识吗?”想了想又说,“听说这位谈助理,从程董做第一份工作起,就是他的助手,一路跟着他,到现在有七八年了吧。我看程董对她的态度非常亲和,你猜猜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啥?” 这位姐姐明明性子跟大男人一般又直又撞,偏偏还这么八卦。安若笑笑:“爱丽姐,我也是第一份工作就在张总手下做,到如今也八年了。” “那不一样啊,张总待你比较像女儿。不过他们年纪相仿……”孙经理看安若并没有继续八卦的兴致,干脆转换话题,“对了,昨天程董还称赞我们饭店,他看起来应该是很少会夸人的那种人。” “他昨天也去了?”竟然会这么闲?沈安若疑惑之余深感庆幸。 “他在另一个包间有宴请,后来去给我们敬酒。啊,比我想象得还年轻,本人比照片更帅,玉树临风,彬彬有礼,酒品也佳。虽然表情有些疏离,但是并不冷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偶尔笑一下,可真是好看,跟小孩子一样,简直令人如沐春风。” 这样夸张俗滥的赞美之词,亏得她好意思说出口。沈安若听得都犯晕,根本就没法接话。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喔,程董说,我们那新会议大厅的色彩搭配非常协调,又特别,很有创意。安若,你的直觉还真够灵,他果然喜欢你最后定的那套方案。” 沈安若想离开,改天再开姐妹谈心会好了,当然她无法立即如愿。 “哦,我说,本来不是那样设计的,但是我们沈助理坚持用这套方案,力排众议。这么巧,程董也喜欢。” 沈安若正在喝咖啡,突然失了胃口,放下杯子,低下头看自己的手,想了想,觉得一直沉默终是不礼貌,终于还是问一句:“昨晚还有什么有趣的事?” “没有了。程董没再说话,后来简助理提议大家一起喝一杯,然后程董告辞离开。” 沈安若又去倒第二杯咖啡,都忘了自己喝两杯以上一定会胃痛。“爱丽姐,你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喝这个,谢谢。安若你也少喝,女性喝这个不好。我一直想跟你说件事呢,你最近若有时间,介不介意跟我表弟见见面?刚从美国回来,条件还不错。” “谢谢你,不过现在我一个人很好啊。” “你别不愿意听我的话,你年纪也不算小了,总一个人飘来荡去的,你自己不在意,我们看着都心疼。”她见沈安若又在玩自己的戒指,转一圈,又一圈,于是叹口气,再叹气,叹了很多下,突然愤然地说,“那个放你走的男人,实在是不长眼啊!” 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也会功亏一篑。 那日她要出差,但临行前突然有紧急的事情必须确认。离她出发时间已经不多,她匆匆走到张总办公室门口,正要敲门,小妹突然说:“沈姐,张总办公室里有客人,刚到。” 张总一向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接见客人,可她手里的函件也很急,需要张总立即过目并签字。小妹不敢进去,于是她亲自去敲门,顶多被张总瞪几眼。结果张总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见是她,有几分惊讶。 沈安若没进屋,直接请张总快速浏览并签字。张总回头欠欠身,应该是在对客人表达歉意。她这样失礼,也感到很抱歉,向沙发位置望一眼,如果恰好碰上客人的眼睛,不妨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却见到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正是她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早知如此,她应该在门口打电话请张总出来。沈安若有点追悔莫及。 而程少臣此时也正望向她的方向,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她知道他此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因为他的面部肌肉完全没有动。空气一时有些凝滞,她想此刻自己的表情只会比他更僵硬。 结果最尴尬的反而是张总,他签好字,见安若拿了文件转身就要走,连招呼都没打算打,于是清清嗓子:“安若,你看见我的那筒黄山毛峰了吗?”凝滞的空气开始稍稍流动。 “您储物柜最左边第三格。我让小乔进来泡茶。” “不用让她进来,我自己来。” “那我来吧。”张总嗜茶,屋内茶具一应俱全,沈安若很熟练地在一分钟内搞定,将上好的骨瓷杯轻放到他们面前。她接收到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于是也动作幅度极小地回了礼,没有抬头。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疑一下,端起杯子。 沈安若决定立即撤离,不管是否失礼。 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他不喝茶,他喝不浓的茶都会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为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 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 沈安若换了休闲的衣服,单肩背着包,另一手拖着很小的行李箱穿过一楼大厅时,碰见林虎聪。 “你出差?一个人?自己开车去机场?” “我要到机场接设计院的客人,时间差不多,我送你。”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林虎聪今日衣冠楚楚,想必客人是美女或者帅哥。他很快将车开到办公楼的门口,接过她的行李箱。 “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三天而已。” 他一边往后备箱里放她的箱子,一边回头张望,结果关后备箱盖子时,将自己的手指蹭了一下,竟然出血了。 “不要紧,没事。”林虎聪一边说一边将手指含到嘴里,另一只手还顾得上帮她开车门。 沈安若敏捷地将他的手指从他嘴里扯下来,递过去一张纸巾:“不卫生,会感染。你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他接过来包住受伤的手指,做一副怪样:“止不住了,我晕血啊,怎么办哪。” 他表情太夸张,沈安若被他逗笑,从包里找了创可贴替他包上:“还能开车吗?找司机帮你开车去吧。” “没问题,这点小伤。” 其实一共不到半分钟的工夫,沈安若坐到副驾座,见林虎聪并没上车,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去,冤家路窄啊,程少臣竟然站在大楼的门口,应该是在等车过来,张总陪着他,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离他们俩只有几米的距离。 “程董,张总。”林虎聪打招呼,她也只好从车里出来。本来她在朝林虎聪笑,那笑容就僵在脸上,慢慢地敛去,终于变得淡然,一言不发,跟他此刻面对她的表情完全一样,其实程少臣刚才对林虎聪,似乎是笑了一下,转向她时也换成同样淡然的表情,眼神复杂,读不懂其中内容。 “手怎么了?你送安若去机场?”张总问。 “受了点小伤,没事。我去接客户,顺路。” “开车小心。安若你一个人在外注意安全。” 今天实在是……沈安若盯着反光镜,微微地叹气。 “你跟程董认识?”林虎聪出其不意地问。 “呃?”她没听清。程少臣的车就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这条路限速严格,大家都开不快。又换了车,但品牌没变,车号又是99。他是她见过最喜新厌旧又执著得出奇的人。 “你今天看安凯的程董那表情,就好像他欠了你钱似的。”林虎聪半调侃半认真,“微笑工程啊沈助理,面对可能是我们未来两年里最大的客户,你的表情真不友好,我们那群小姑娘老婆娘们见到程董不惜长皱纹也要笑到嘴抽筋的努力,都要被你今天那表情给抹杀了。” 难道真的有那么明显?“每个人都在对他笑,包括你。不会差我一个人。” “你看你看,不懂男人的劣根性了吧?全世界都对他笑也没用,他只会计较那个给他脸色瞧的。” “少来了你,你以为全世界男人都跟你一样小肚鸡肠,得罪不起。” “哪儿跟哪儿啊,我今儿招你了啊?”林虎聪也向反光镜里瞥了一眼,“不过,沈女士啊,有个词儿叫做欲擒故纵不是?如果你是存了心想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看你已经成功一半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我那杯茶 有失必然有得。得失之间,不必算计那么清楚吧,多么累。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十分讨厌出差,她极易水土不服,换了床便睡不着,在无论多么高档的宾馆里也总会发作轻度的洁癖,早晨晚上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不惯别人用过的东西,即使都消过了毒。 她自己住一间房,一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后来设了定时关机,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 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 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0。1秒钟,反应过来。 “如果长得像年轻时的周润发身材像如今的郭富城可以考虑,对了要会弹钢琴,水平跟周杰伦差不多就成。否则就不必了,谢谢。” 对方似乎是小声骂了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虽然常常听说,但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按说这家饭店口碑还不错。想到某种可能,沈安若跳下床来,仔细查看了所有的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检查过,真的没有问题,于是又躺了回去。 她自己都觉得刚才是多么的无聊,她应该立即挂掉电话,然后投诉。换作以前,她一定会这样。想来女人年龄到了某个阶段,就真的会变得疲沓又无聊。刚参加工作时她总是不明白那一群姐姐们为何总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如今她已渐渐能够体会。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来,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这样换了床便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对了,他肯定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的那种莫名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做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 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觉得此时的自己比刚才还要无聊十倍,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跳出来,沈安若叹口气。 人的意志并不总是能够凌驾于一切之上,她越来越有体会。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觉得很正常,连她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亮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的大集团,董事长常年在外地,这次她就是特别来向董事长来作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的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的次数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助理”,沈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集团赞助的交响音乐会,有赠票,问她是否有兴趣去观摩。理由那样充分,而她一向爱音乐。沈安若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到了的时候便发现,她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施董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 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宵夜,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太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你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深受触动,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 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一起吃顿饭,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城市。 “下次见面不是何年何月。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与静雅他们一起到伦敦去定居,即将出发。沈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从来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冷淡淡,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分明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常常差人送给她各种药材和补品。沈安若自认为并没有太费心思地去做儿媳,无非尽本分而已,但是总有熟人对她说,你婆婆常夸你。虽然这位高贵的夫人从未当着她的面说过好听的话。 “安若,我从未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样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淑贤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自感罪无可赦。 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时打了电话问候。但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自己开车,一大早便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有赶赴刑场的感觉。 沈安若到得非常早。她先去在效区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程兴华,然后去看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若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在她面前提及程家的任何事。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了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吃午餐时,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她,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 “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太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还没有巴掌大,你本来就够瘦。” 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连阿愚小朋友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 “去旅游时,觉得精致,顺便带回来。”是一些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于是见到别致式样时便总忍不住买下,后来一起寄给她。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直看得她心虚,“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长叹一口气:“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儿,怎么就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 “你对不起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 沈安若抬头望向她的眼睛,想看出一些端倪来。 “你不用看我,少臣什么也不肯说。不过我自己生的儿子我了解,虽然他在那种时候跟你离婚实在犯浑,但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分儿,何况是她。 “婚姻又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要耗尽百年的修行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萧贤淑看看她只比耳朵长一点的头发,又叹口气,“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后来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她好几眼,才认出来,朝她微笑,打招呼,支走了自己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有点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得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十分同情地看她,“其实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在家时的事情,极小的事都记得清楚,说你体贴又细心。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骂他笨,后来少臣都害怕回来,在家里也躲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 “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下次见面,不知是何年何月。”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她还绞尽脑汁想,怎样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必去机场送行。现在看来是躲不掉。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已经被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小朋友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多好。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真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现在的小孩子啊,真是表里不一。 “我当着叔叔的面说,他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沈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都很怕陌生人的。”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对不对。家里有你的很多照片。”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离她越来越近,她已经能感觉到那只小狗的呼吸喷在她的手上,并且伸了舌头想舔她,而阿愚已经蹭到了她的腿上,软绵绵的一团。 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她有一次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应该来看看此刻她的脸色,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觉得自己的脸应该已经有点发绿。 “喔,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沈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就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把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只小魔鬼。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她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都舔到了她的脚背上。肯定是那只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 沈安若欲哭无泪,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会永远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没多久,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提着衣服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真奇怪,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要回来。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很复杂,然后别开眼,看着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狗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然后又看她:“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突然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沈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程浅语。” 多聪明的小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支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把口水都舔到他的脸上去。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觉得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他们一起去了机场。家里被允许去的人不多,只有陈姨和两名司机。沈安若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明明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连阿愚都受了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她坐程少臣的车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成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估计小陈自己都觉得闷了,打开了音响。极好的音质,环绕立体声,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 一首歌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个?”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完全没发觉自己说错了话。 沈安若慢慢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其实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太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劳累驾驶很危险,那就直接送你回家吧,明天再来取车。或者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给你开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并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都没消化。她已经开始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是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会长成大姑娘,而她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体积小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港版原装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恰好有,《Mycupof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向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茶的味道很淡,她胃不好,一向也不喝浓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听到第五首:《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多么的应景。 正文 第二十四章口是心非 偶尔适度地放纵一下,是为了继续道貌岸然地生活。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手机响的时候,已经下班几分钟,兼职的工会干事孙爱丽正在沈安若的办公室里跟她磨叽。 程少臣。液晶屏里这个名字一闪一闪,晃得沈安若眼睛发花。 竟然从来没有将这个号码删除,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不过自那以后,这个名字就从来没再出现过就是。 以前贺秋雁曾经笑过她,这么一板一眼,就算不设定成“亲爱的”或者“老公”,至少也不该连铃声都与其他人的没区别,哪里像夫妻,根本就是合作伙伴。 沈安若只恍惚了一秒钟,意识到对面坐着的姐姐乃是来电者的粉丝,立即将手机扔进抽屉里。 孙经理兼孙干事想来并没有看清手机上的名字,意味深长地笑一下:“你不接?” 沈安若也笑笑:“打错了,一天打来好几次。” “我刚才的提议,你何时给我答复?” “孙姐姐,我们华奥貌美如花的女子如此多,为何偏偏盯上我。” “沈助理却只有一个呀。你一出场,那就是我们华奥的形象大使,是我们华奥文化的旗帜。” 事件原因是华奥山庄即将迎来三周年庆典,可一边凝聚员工,一边拉拢客户,一边大作宣传,一举多得,难得的机会。答谢晚宴之前有文艺演出,据说张总看了一眼演出名单,深感主管人员们太缺乏参与精神,提议经理以上职位的女员工们来个集体舞,以体现华奥的企业文化风貌,多么别出心裁,多么匠心独具。沈安若被列入头号名单。 她想象了一下十来名平均年龄超过三十岁的老女人,抹得红红绿绿,装嫩成小姑娘卖弄着只剩下尾巴的青春载歌载舞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才刚说了一个“不”字,特别擅长做政治工作的孙干事已经一顶顶大帽子朝她压过来:不配合工作,不融入群众,摆官架,耍大牌……砸得沈安若头晕脑涨,偏偏手机又响了,这次只响了两声,她立即按下通话键。 “你何时有空?一起吃顿饭吧。”程少臣的声音一贯的淡淡悠悠,带着磁性。 “为什么?”这回答好像很不对题,不过如今她腹背受敌,请原谅她思维混乱。 “你不妨当成老朋友聚会。我回来后,我们还没有正式地说句话吧。”那边的声音平静又和气。 沈安若看向孙爱丽,见她正在看别处,紧张心情稍稍放松。她将行事历翻得哗哗响:“这整个周我都没空。” “那就下周。你何时有空,我们就约在何时。” 这位媒体总是大吹大擂的年轻而优秀的实业家不应该这么闲吧。“下周我要参加公司庆典活动的排练,会一直没空。所以……谢谢你,再见。”沈安若赶在程少臣下一句话说出口之前,将电话挂了。 孙爱丽冲过来握住她的手:“沈安若同志,我代表人民群众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周二晚开始排练,不用很久,只要四五天就好。” 晕,她什么时候答应过要参加那个节目演出?刚才就是那么顺口一说,都忘了孙爱丽还没走。都怪程少臣刚才那通电话害她,真见鬼。 沈安若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手机又响了。 其实她应该不接,因为程少臣打电话的极限永远都只是三个,再多一个都不会打,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接了。 “明天晚上我去接你,你在单位等我还是先回家?”程少臣的声音还是那么和风霁月。 “我明天晚上有约。” “与规划局的李处长?他明天应该会出差吧,下周才回来。所以你肯定有空对吧。”程少臣云淡风轻地说。 这次沈安若真的想吐血了,她五分钟前刚接到李处长的电话,致歉说接到临时任务,需要他与市里一个大项目的有关人员去出趟差,所以他们明晚的饭局不得不取消,现在她终于知道是哪个项目坏掉他们的计划了。 第二天沈安若一直到与程少臣会合时,都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没有那铮铮的骨气斩钉截铁地拒绝掉他的邀请。大概自己并不愿意与他将关系处得太僵硬,就算再做不成朋友,总也不该是仇人,她不擅长与人结仇。何况,现在程先生是华奥的重要客户,出于工作责任心,她也不该随便就得罪他。这第二个原因尤其重要。 她在约定的地点与他见面,程少臣却又带着她七扭八歪地拐进了老城区,他自己开车,车是他以前常开的那一辆。 很隐密的饭店,在居民区里,从外面看,店面极小,像普通的住家,进去后发现其实非常大,差不多占了一整层楼,大厅设计得很童趣,像小型的田园,小桥流水,矮树丛花,四周处散落着秋千架,木马摇椅,实木树墩的桌子,非常的质朴,宛如回到童年,甚至还挂着一些吊床,正有人躺在上面悠闲地荡来荡去。不像饭店,倒像是休闲馆,摆设的物件全是儿时各种最简单的玩具,绝版的小人书,以及那个年代的卡通人物的布偶,花仙子,蓝精灵,甚至黑猫警长,如今都很难在市面上觅到,而在这里,琳琅满目,也不怕被顺手牵羊。他一直能找到这样奇怪的地方。 沈安若给一只跳跳鸡上了弦,看着它嗒嗒嗒地几乎要蹦到地上去:“我小时候也有很多这种玩具,还收藏了几百本小人书,后来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喜欢什么可以带走。” “你是老板?” “朋友开的,我入了点股。” “开在这么隐蔽的地方,不会很赚吧?” “本来只是自己玩的,后来他们觉得不如与同好者共享。赚钱在其次。” “有钱人的奢侈游戏。” 程少臣笑笑,没再说话。他们坐到最里面的角落,服务员已经过来记菜单。菜谱也很特别,里面有许多小时候才有得吃的零食。 沈安若吃了很多,她不想说话的时候就会一直吃。程少臣一贯地吃得少,吃相斯文,边吃边看她。 “你从来不节食,也不怎么挑食,为什么会一直不长肉?” “我妈说这是因为我思考过多。”沈安若漫不经心地说。 程少臣轻笑,仿佛斟酌了一下字眼,小心翼翼地问:“伯……你的父亲,最近心脏好些了吗?” 沈安若顿了一顿,父亲的心脏有点小问题,是两个月前才发现的,不知他为何会知道。“没事了,只是小毛病。” 两人的对话不太多,因为找不到特别安全的话题,但气氛很友好,与他们初识时一般。后来程少臣静静地喝他的温开水,沈安若拿了个魔方扭来转去,连一个整面都没有弄好。年龄渐长,人的智商果然趋于退化,她以前明明很擅长。在这种有着童趣与童忆的地方发现这样残酷的事实,真是够可悲。沈安若将魔方扔到一边,又去找第二件玩具,回来时,发现程少臣已经拼好了她只剩了一小块没拼好的那个面。 “你再拼一下蓝色的那面。” 程少臣在一分钟内又拼好了,沈安若觉得很郁闷:“那你能不能把六面都拼出来?” 他只用了不到五分钟又拼好,递给她检查。沈安若不甘心,但又不得不服气。有些人的聪明就是天生的。 “其实是有技巧的,像数学公式一样,记住了,就不难。”程少臣替她解围,“你想学吗?” “不学,又不创造效益。” “但可以预防大脑退化。” “人胜不了天的,不如顺应自然,该退化时就退化,该健忘时就健忘。” 程少臣的脸上始终是一抹淡得几乎看不出的笑意,此刻正凝视着她的脸,仿佛在审视什么。沈安若坦然地与他对视,良久,程少臣先垂下眼帘,只看得到他长长的睫毛。 他用勺子拨弄着自己面前的粥:“最近总会想起以前,连很久以来都记不得的人和事,突然都从记忆里跳出来,历历在目。以前爸对我说过,人若开始怀旧,就证明心已经老了,但我那时不明白。” 沈安若沉默着,直到他抬眼重新看她,才直视着他的眼睛,静静地说:“程少臣,我也是你的怀旧节目之一,对不对?” 沈安若如约跟一群姐妹们去练那个叫做《××狂想曲》的舞蹈,年龄、职位都差得不太大,平时很熟,在一起嬉嬉闹闹,有很多的共同记忆,在一起很开心。 这群难缠的大龄女“青年”,每跳上半小时,便要求休息十五分钟,其实都是在聊天。平日里全是工作话题,偶尔闲嗑几句,也没太多时间,如今时间终于充裕,可以尽情侃大山。第一天的话题是从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的爱情一直聊到为什么高仓健式的酷男人再也不流行,如今满眼都是男生女相,感慨啊感慨。 晚上沈安若开车回家,交通频道里放一首许冠杰的《双星情歌》,老歌的旋律总会令人柔肠百转惆怅万分。她望一眼车外流星般一掠而过的路灯与霓虹,心里都不免诧异,与以往没什么两样啊,连柳树都还没发芽,怎么大家就莫名其妙地集体怀起旧来了。电台DJ还在不断地煽情:“那些曾经被我们遗忘的岁月啊,如今点点滴滴又涌上心头。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回首已惘然……”什么乱七八糟的主持词。 接下来是一首梅姐的《似水流年》,那本是安若最喜爱的老歌之一,但她啪地关掉了。 沈安若不由自主地想起跟程少臣上回的会面,其实也就是几天前,基本上又算是不欢而散。 他一直在忍她,她知道,连她丢出的那句无礼的话,都只作没听见。后来终于无话可讲,沉默的气氛太暧昧,于是沈安若说:“谢谢你送我的花,一直没机会当面道谢。” “什么花?”程少臣迟疑了一下。 “郁金香,上月十四号那天。”还装傻,真搞笑。 “哦,那一天。”程少臣恍然明白,“原来谈芬真的送了。” 竟然是这样。他顺口一句话,然后他的助理当做圣旨来执行。沈安若不再说话,没想到程少臣却耐心解释:“有一天看见一幅荷兰风光的绒绣图,想起以前你绣图的样子,又记得我们曾在荷兰度过假,于是打电话问谈芬花店里是否有卖白色郁金香。” 他不解释倒好,沈安若记得他最讨厌向别人解释事情,于是朝他柔软地笑:“据说成功人士都可以一心多用,看来果然如此。只不过,陪着美女逛街的时候,灵魂却在想着前妻,这也太怠慢佳人了吧。”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盯了她几秒钟,连异样的表情都没有,沈安若几乎要疑心,其实那天他也看见她了。然后程少臣缓慢地开口,好像在边说边斟酌字眼:“这么巧,原来那天你也在。为什么不打招呼呢?” “怕你身边的美丽女士误会。” “当时我是跟……”程少臣轻蹙着眉想了想,“应该是莹莹,她是我同学的妹妹,从小就认识,也算是客户吧。” “你没必要解释的,跟我没有关系。”沈安若轻描淡写若无其事地说。 多么虚伪的场面,沈安若一边鄙视着程少臣又一边自我鄙弃地想,他竟然耐了性子每一件事都解释,换作以前他一定会先冷笑,然后再挖苦她一下。而她刚存了心要像个妒妇兼泼妇,明明在她还有立场的时候,这种话都懒得问出口,如今根本就是想惹得他失了耐性先翻脸,何苦呢,何苦,这么言不由心,不如保留一点气质。 大约也看出她在存心找碴,后来两人分别时,程少臣说:“我们能不能心平气和地说话,毕竟相识一场,也算有缘,做不成夫妻,总可以做朋友。” 这人站在朋友的立场说话时,还真是一贯的有气质有修养有风度,神色平静,眼神清澈,纯净又无辜。沈安若忍不住用手指轻轻地戳一戳他的胳膊:“程先生,你知不知道作为朋友,相处的前提是什么?” 程少臣的眼神渐渐情绪不分明,沈安若继续说,声线冷冷清清:“我跟你说,是尊重,相互尊重。你连约我出来都要耍手段,现在竟然还跟我提‘朋友’这个字眼。你难道自己不觉得可笑?” 翻脸吧,快翻脸,然后她要回家。结果程少臣却笑了:“你找了我一晚上的麻烦,就为了这个?沈安若,你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我,你觉得我至不至于为了约一个女人出来吃饭,大费周折地连政府官员都要利用上一回?”他明明在笑,又温和又有礼,但眼神分明又沉静下来,“李处长为安凯的项目出差是因为突然接到省里的通知,所以我才知道他原来与你们有约。我之所以挑明了,是不想给你编借口的机会而已。你在心里骂了我一晚上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吧,难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就是那么龌龊?” “再见,谢谢你的晚餐。”沈安若拒绝与他继续辩论,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就上了车。车载音响里,隐隐传来陈奕迅的歌声,《不如不见》。其实这歌还有国语版,歌名叫做《好久不见》,曲调配乐皆没变,意境却大不同。怪不得双版本的歌曲她总也听不惯那首国语版,原来是没有达到这种境界。 这一群天天晚上练两小时舞蹈已经快没有青春的老美女们休息时间的话题越来越火暴,昨天逼着每一个人回忆初吻在几岁发生,初恋是追人还是被追,谁不回答就要接受真心话大冒险的轮番轰炸。今天因为已经是最后一天,更是豁出去了,直接讨论大家身为女人的第一次是否一次就成功。 “唉,不好意思,当时我就是个大傻瓜,什么也不懂,稀里糊涂就被骗了,很多天后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切,你真丢脸啊,就算没看过A片,高H口袋书总不至于一本没看过吧。” “别笑她了,当年我跟我老公,明明已经观摹了好几部片子,结果真做的时候,唉,好难啊,好几次才成功。” “哇。” “好可怜。” “你真不幸啊,丽姐。” “闭嘴,这只说明一个问题,我老公是纯洁的。” “得了吧,我第一个男朋友总吹嘘他经验丰富,结果……唉,算了,不说了,往事不堪回首。” 沈安若谨慎地闭紧嘴巴,结果就是有人不肯放过她:“安若,沈助理,沈女士,别以为不出声大家就忘了你。你的第一次,是第几回才成功的?感觉如何?快说快说!” 沈安若直到回家后都觉得脸还是热的,她没有跟人分享隐私话题的习惯,连与贺秋雁在一起时都不会提,结果刚才她差点就要被那群狼女们逼得描述华丽丽的床戏片段了,真是可怕。谚语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今天那场面简直就是一个正在加班工作的大型摄影棚。 晚上翻一些旧碟,无意识地就把《喜宴》放了进去。年轻时的赵文瑄大哥已经很有颠倒众生的极品相,西装笔挺时玉树临风,丰神如玉;居家时穿着条纹睡衣,酒窝忽隐忽现,一脸孩子气。 沈安若突然觉得碍眼,演到一半便关掉。 晚上开始做梦,她已经很久无梦了。梦到的是电影中的情节,主角却换成她与程少臣,热闹无比的婚宴现场,整人的戏码没完没了,还好他们的朋友总算都有修养,没有特别令人难堪的恶俗节目,只设计他抱着她举着她一遍遍地倒酒,被蒙住眼睛背着她绕着大厅转圈,喝了无数整瓶的啤酒,又设计她用嘴喂他吃东西,满场的笑声和掌声。梦境太真实,历历在目,连那些宾客的面孔都熟悉。果真是在演电影,因为被这样折腾,他俩竟然还从头笑到尾,笑得脸上肌肉都僵了。程少臣凑近她的耳朵悄声说:“再忍一下,只剩六桌了。”“我的脚快要断了。你还能喝吗?”“还撑得住。你的脚怎么会疼,今天有一半时间都是我在抱着你走,你的伴娘们实在太可怕了。”于是有人敲桌子:“新郎新娘不许说悄悄话!大声点,我们也要听!” 终于撑到这场戏散场。程少臣被灌了许多的酒,仍然神色镇定,挨到家后吐了两回,竟还神志清醒。沈安若半跪半俯在他身边,帮他脱掉衣服,用温水洗过的毛巾帮他擦脸和身体。新郎官半闭着眼睛喃喃地说:“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害怕离婚,打死我都不想再这么折腾一回了。” 戏码竟然还没结束,一幕幕,一帧帧,有些画面是流动的,有些画面是静止的,蒙太奇一般,回闪,跳跃。限制级的剧情,十指紧扣,身体纠缠,呼吸凌乱……上一场戏分明还是温存缱绻,仿佛将她当做至宝,下一个分镜却转成凌辱的戏码,她挣扎,哭泣,在黑暗中虚软无力,灵魂都远离……多真实,明明是看客,怎么自己却入了戏,仿佛身临其境。再后来,她听到婴儿响亮的啼哭声,似乎隐约地在喊着“妈妈”,前方却是迷雾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喊也喊不出声,就这样惊醒过来,一身冷汗,睡衣湿透。 沈安若慢慢起身,口干舌燥,发现小腿又抽了筋。她喝了两大杯水,重新去冲了澡,出来时,发现窗外下着暴雨,闪电破天划过,雷声从远处闷闷地传来,这是这一年的第一声雷。 她突然有些记恨程少臣。她记得无论是那夜之后,还是离婚后,她都不曾恨过他,而如今,她想起这个名字,竟有磨牙的冲动。都怪他,明明可以离她远远的,让她一个人安静地生活,偏偏有心或无意地时时来惹她,害她的日子变得混沌又糨糊,害她失了淡定自若的气质。 沈安若在黑暗里静静地坐了很久,渐渐地意识到,也不知道从何时起,她竟然不怕雷电与暴雨的黑夜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怀旧季节 怀旧是一种病毒,传染性很强。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从机关大楼出来时,江浩洋正从停车场的方向走来,那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当他约她一起晚餐时,沈安若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去新开的越南菜馆,在海边的美食城。餐厅很大,布置得极具亚热带风情,没有包间,只用草帘、矮的木质屏风与阔叶植物隔出相对独立的空间,但私密性很好,望不见其他人。他们选了最靠里的一张桌子。 她今天的事情办得顺利,所以胃口不错,蔗虾、软蟹,各种小点心,塞了一肚子。江浩洋只喝茶,每样东西动一点,安静地看着她吃。他们没喝酒。 “你为什么不吃?” “我不饿。中午有饭局,很晚才散场。” “你的爱好多奇怪,专程请人吃饭,只为看别人吃。” “请你出来一次多难啊,难得正好碰上。最近有点烦乱,看见故人,心情就好多了。” “真稀奇,莫非最近正流行怀旧病毒。” “这句话有典故?”江浩洋状似漫不经心地问,无视她刚才从鼻子里发出来的笑声。 “没什么,网络冷笑话。”沈安若见到江浩洋的眼睛里有几分揣度又几分了然的神色,有点意兴阑珊,“你这种吃饭时装深沉装风度的人最无趣了,害别人都没了好胃口。” 江浩洋神色平静地看她一眼,往自己面前的盘子里夹了一大筷子菜,又看她一眼,笑了出来。 “安若,过了这么多年,你对我的态度总算恢复成正常的样子,不再阴阳怪气。” 沈安若正在反思刚才的言行,听他这样讲,不免更加懊恼:“江局长,我哪有阴阳怪气,我每次见你都敬畏有加。” “是的,真敬畏,你可以不必培训直接去参加城市礼仪比赛。” 沈安若也笑了。 江浩洋去结账的时候,沈安若在前厅等他。店里生意兴隆,很多客人没座位,只能等。前厅有高大的阔叶常绿植物与人造瀑布,景致优美,她看得很投入,直到江浩洋喊她名字才回过神。 “这么久?” “碰巧见到熟人,打了个招呼。” “你今天尽碰巧遇见熟人。” “大概是怀旧的季节到了,你刚才不是还这样说。”江浩洋又淡淡看她一眼,“时间还早,你接下来有安排吗?” 因为车子不允许直接开到海边,所以停车场离饭店有点远。沿途有意式冰淇淋店,沈安若买了两大盒,递给江浩洋一盒。 “现在天气还很凉,哪是吃这个的时候。你胃又不好,稍后胃痛别后悔。” “怎么会后悔?凡事都要有代价。你想想,如果你突然兴起一个愿望,然后马上便能实现,即使日后需要付出一点代价,那也是值得的。” “你从哪儿找来这么多谬论。”江浩洋不认同地看着她,但并没阻止。 他说得对,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处得这样好,就像回到以前一样。之前偶尔的约会,也都冷淡疏离,客气到虚伪。那时江浩洋不以为意,她也无所谓。 不远处传来欢呼声,原来是新落成的激光音乐喷泉今天终于启动。无数白色的水练喷涌飞溅,乱花碎玉,激光在夜幕里投射出变幻莫测的诡异图形。广场上人很多,他们坐在离得很远的石椅上,也仍然能看得清楚。 她吃完一盒冰淇淋,见江浩洋手里那一盒完全没有动,都已经化了一半,于是顺手又拿过来。 “你的确跟以前不一样,我记得以前你无论如何也不会在外面吃东西。” “那时候年轻,要装淑女,免得嫁不出去。” 江浩洋笑:“安若,我们认识超过十年了吧。” “十年多。竟然过了这么久。” 一时竟也无言,喷泉还在继续喷涌,《命运交响曲》,水柱一飞冲天,腾起一阵云雾,慢慢飘散下来。沈安若突然飞来一句:“你跟敏之何时分的手?”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过?”江浩洋被她毫无预兆的问话问住。 见沈安若一脸怀疑,江浩洋耐心解释:“一直是普通朋友而已。那时她要回国住半年,需要找个男人帮她挡住源源不断的相亲对象,而我也恰好缺个做伴的异性朋友,各取所需,就这样。现在我们关系也不错。” 这么现实的结论。沈安若静默了片刻,想起一些往事,微微抿起唇:“当时我一直以为我们要做亲戚了,世事可真难料……” “的确是难料,我也从没想到你们会这样。” “相处久了难免就会感到疲劳。” “就跟长跑一样,总会有一段疲惫期,忍一忍,调整一下,就撑过去了。你还记不记得,你大一那年体育测试,竟然中途退场,最后免不了还要重新跑一次,多受一次罪。何苦?” “江学长,你没必要把我的糗事记得这么清楚。”那年的确很糗,她身体生病状态极差,跑到一半不得不退场,最后补考,遭他嘲笑。 又沉默了一阵子,沈安若自言自语般轻声说:“敏之是极好的女子,你错过她真可惜。而且,只怕她跟你想的不一样。” “她当然是好女子,可惜现在已是别人的女友。”江浩洋表情淡然。 沈安若沉静地看着他。江浩洋对望过来,温和地说:“安若,人生就是这样,你错过的东西,等再想去寻找时,通常已经来不及。既然已失去,那就不如设法忘记。当然,极偶尔的时候,当你回头,它竟然还在原处,这种机会通常可遇不可求,没握住,便稍纵即逝。” “好像要变天了,我们走吧。”她打断他的话。喷泉现在的配乐是《春之圆舞曲》,细细的水柱轻轻跳跃,仿佛在舞蹈,但气温却降了下来,风很冷,与那轻快的节奏甚是不搭。这样的天气,吃冰淇淋果真不明智,全身凉透。 “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支曲子?不要听完再走吗?” “不听了,我觉得冷。” 江浩洋脱了风衣递给她,她不客气地披上,两人并行向停车场走去。沈安若低着头,但能察觉江浩洋在看她,有时她便抬眼回望过去,但他并不闪避,直直地视过来,那眼神里有探寻,但带着更多的了然,令她觉得不自在。 “你为什么一直提齐敏之?” “上周我们通过电话,看见你突然想起她。” “你是因为想提醒我这件事,所以才肯与我出来?”江浩洋一副了然的样子,然后缓缓地说,“那我们交换一下。也是上周,安凯上层跟我们局里几个人吃饭,每个人都喝得有点高,后来你那位永远处乱不惊的前夫竟然问了我一句话……” “以前你说过我又愚蠢又任性,你是认真说的对不对?”沈安若突然打断他的话,“我还一直以为自己聪明又善解人意。” “视角问题,要站在非常近并且非常特别的角度,才能发现你那不为人知的特性。可惜大多数人都没那机会,所以只看到你聪明又善解人意的一面。”江浩洋淡然地笑,“你自己没发觉?” 她在他面前一直像小孩子,无从反驳,于是又低头不说话。 “你不想知道他问我什么话吗?” “江局长,今晚的月亮好圆啊。” 江浩洋弯起嘴角:“安若,你现在这副样子真的很令我怀念以前,可惜我错过了太久,对吗?” “今晚你究竟想说什么?” “本来是真的有话想说,不过看起来似乎是没必要了。”江浩洋神色平淡,“安若,我记得很久以前的一天,你问我,我们为何分手。” “他问了你一句什么话?” 江浩洋笑:“你终于想知道了?” 沈安若抑制住呼吸盯着他的唇。 “程少臣那天与我单独敬酒时,突然问我,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他看着她,“跟你很有默契吧,与你问我的话内容都一样。” 沈安若恍惚了几秒,抬眼看他:“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友好?” “一直都还好吧。我记得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饭局就与他一起喝过酒,那时他刚从国外回来,正从TZ的基层做起。是不是比你认识他更早许多?” 这生活有时候就是比戏剧更戏剧,荒谬至极。已经到了停车场,沈安若无言以对,低头看自己的影子。 江浩洋每一句话都话里有话,仿佛含了无数层意思,有时试探,有时观望,有时看戏,她觉得累,只想快快散场,却听他不紧不慢地又说了一句:“你刚才真的没看见他?” 沈安若赫然抬头望向他,江浩洋露出很意味深长又略微讶然的笑容:“竟然是真的,我还以为你在装样子。” “你说的熟人就是他?” “对,他可是看见了你。估计这顿饭,程先生不会吃得太舒服吧。” 这人真是阴险,沈安若在心底长叹:“江浩洋,为什么我觉得你一晚上都在等着看好戏?” “嗯,也许吧。” 沈安若顺着江浩洋的眼光看过去,真是太离谱,她看到一群熟人也在朝停车场走过来,每一个人她都认识。除了她那位前夫,还有大律师周安巧,程少臣的助理谈芬,以及秦紫嫣。 这果然是适合怀旧的好季节,尤其适合老同学聚会。 沈安若觉得内心有隐隐的焦灼感,明明刚才还觉得冷,如今后背却似乎泛起一层细细的汗。 那几个人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并没看向他们,而停车场这样大,她很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直接走掉。但她才移了一步,江浩洋就拉住她的胳膊,低声说:“你不觉得太失礼?” 沈安若微微地叹气,她当然明白,就算她再怎么不想面对那些人,但总该在程少臣的友人面前,给大家都留些面子。横竖都是要让人看戏,倒不如演得漂亮些。但江浩洋想必并不知道那些人与她的渊源,不然他会体谅她想拔脚而逃的动机。 那一行人起初是真没看见他们,一路还说着话,隐约听得周安巧笑骂:“靠,你今晚喝了五成的酒量都不到,还好意思装醉。”程少臣说:“早跟你说了,我中午喝的酒还没醒呢。”“得了得了,今天原谅你,改日再……”他的话在看见他们俩后戛然而止。多精彩的场面,每个人都有充足的尴尬理由,但每个人又都不动声色,并且在零点几秒钟内迅速转换成故友重逢的和善表情。 “这么巧,又见面了。”竟然是程少臣先开口,微微点头致意,表情与口气都得体得无可挑剔,并没有半分喝醉的样子。他说完这句话,淡淡地瞥向她,眼神平和而友善。 以前看娱乐新闻,某演员说,某某前辈是老戏骨,对戏时只消跟着他走,自然就入戏。她一直没弄明白,总以为对手演技越高超,那对方岂不是越有压力?现在她渐渐能体味这其中的奥妙。在场有两位可以掌控局面的高手,其他人只需积极配合就好,于是每个人都表现到位。 这段戏终于演得差不多该收场了,他们互相告辞,却发现连车子停的位置都十分的近,只隔了一排。这么说,程少臣来的时候,就可能已经知道她在附近,偏偏这样巧,又进了同一家餐厅。他当然记得住她的车牌号,她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头。 沈安若准备坐进驾驶位时,才记起自己身上还有江浩洋的外套,于是脱了过去递给他。有点小尴尬,那些人都还站在外面,但她尽量无视。她从反光镜里看到秦紫嫣上了周律师的车,开了车窗向外挥挥手,也向她的方向招手,她开了车窗回礼,又听见谈芬的声音:“你喝了不少,我来开车吧。” “你的后遗症不是还没好?我慢点开就是了,上车吧。” 谈芬笑:“我拒乘喝过酒的人开的车,还是打电话让司机来接你。” 把车开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沈安若小心翼翼地把车倒出来,停下,又听到江浩洋说:“不介意的话,我送你们一程。”原来这场群戏还没结束。 “谢谢,司机一会儿就到了。”程少臣的声音。 “那正好,谢谢。我突然记起,我应该十一点以前回家与一个朋友联络。程董,你记得等司机,不要自己开车。”谈芬的声音。 “你干吗麻烦江局长。” “我以前没提过吗,我跟江局长住一个小区,完全是顺路。” 江浩洋笑:“是啊,我们算是邻居。” 沈安若已经要将车子开出停车场,她车速极慢,从反光镜里看见谈芬果然扔下老同学兼顶头上司,自己坐上江浩洋的车扬长而去,而程少臣开了自己的车门,正坐进去,估计是不打算等司机的。 难为这些人耍了这么一大堆花样儿,她不配合一下,未免太不识趣。沈安若深呼吸几下,还是将自己的车子调了头,在程少臣没倒出车之前,开到他身边:“上车。” 那么难熬的场面都撑过去,当狭小空间只剩下两个人时,就轻松多了。 “你住在哪里?” 程少臣说的地点是一家饭店。沈安若有点疑惑地看他一眼,但没说话,他爱住哪儿不关她事。 “谈芬助理怎么了?” “她前段时间出了小车祸。” “没事吧?” “人没受伤,但很长时间都不敢开车了。” “哦。” 沉默令车内气氛太尴尬,但真是没有太多的话可以讲。好半晌,沈安若又想起第二个话题。 “静雅他们在那边还好吗?”这纯属没话找话说,因为明明她自己就与静雅有联络。 “嗯,她很好,妈和大哥也都不错。” “那就好。” “阿愚让我替她向你问好。” 白开水一般的对话,淡而无味。那两大盒冰淇淋的副作用终于显现出来,她的胃开始隐隐作痛,而程少臣也轻轻地按着额头,微低着头,不说话,很不舒服的样子。沈安若递过去一瓶水。 “中午已经喝得有点多,晚上又被阿巧灌。”程少臣解释。 “都是熟人,可以少喝点的。” “他心情不好,找几个同学出来陪他散散心。” 这个季节,每个人都有点烦,每个人都有怀旧情结,真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病毒。 她将车停到路边:“我去买点东西。”几分钟后回来时,程少臣慵懒地倚着车座,将一只胳膊搭在已经开了的车窗上,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的烟,神情有点恍惚。见她回来,将手收回来,打开烟灰盒准备将烟熄灭。 “没关系,你抽吧。” 程少臣仍是将烟重重地按熄,那支烟一共也没抽几口。他或许记得她一向讨厌烟味,他一抽烟她就会将窗户全打开,所以平时他甚少在她面前抽烟。 沈安若刚才去买了速效胃药,用矿泉水送服了下去。程少臣扭头看向她,她勉强笑笑:“吃了点凉的东西。” “水也是凉的。找家粥店去喝点热东西吧。” “不用了,一会儿就好。”沈安若犹疑了一下,把另一盒药扔给他。 抗过敏药,刚才他接矿泉水时就看见,他手腕处又浅浅地泛起红肿,他只要把不同类型的酒混着喝多一些就会这样,先是手,再过半小时,连身上都会过敏,如果不吃药,就会睡得辗转反侧不能成眠,再严重点会发烧,到了第二天早晨又完全没事。程少臣特别讨厌吃药,每次让他吃药,都像打一场战斗,连哄带骗威逼利诱,还常常无法完成任务。 程少臣低头观察自己的手,正着看,反着看,很仔细。 “你又混着酒喝了?” “阿巧今晚总出游戏节目,谁输就要替赢家喝酒。我们四个人喝三种酒。” “你输了很多回?” “今晚状态不佳,何况他们联手对付我。” 他到底没吃那药,只是放进了衣服口袋里。 沈安若没有再说话,专心开车。已近半夜,但因为是繁华路段,仍是车水马龙,对面的车灯远远地射过来,晃得她眼睛睁不开,突然后面有人违章超车,生生地擦近她,沈安若反射性地打了一下方向,随即意识到操作有些过度,却有人比她更快地一把替她稳住了方向盘。其实程少臣情急之中抓住的是她的右手,但险情过去后,他仍是没有放开,只是松了力道,轻轻地覆在她的手上。晚上的气温很低,沈安若的手冰冷,而他的手却是热的,灼烫着她的皮肤。他们很久都没有动,也没人说话,终于在停车换挡时,沈安若要轻轻地抽出自己的手,却被他瞬间抓紧了。她挣了两下,他终于松开。 “你把药吃了吧,两片就够。你如果过敏严重,晚上会发烧昏迷。”沈安若边说着话边在心里抽自己。 “不会那么严重,我今天喝得不算多。”虽然这样说着,程少臣还是很顺从地把药片取出来,放在手心里看了许久,大义凛然般地吞了下去,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 沈安若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嘴角,直到发觉程少臣的注视,才知道自己在笑,又渐渐地敛了笑容。这是她今晚见到程少臣后第一次笑。 那时已经到了程少臣栖身的那家饭店,她将车直接开到正门,立即有接应生过来打开车门,而后面的车子停在几米外,正在等他们移开位置。程少臣迟疑了一下,下了车,两人短暂地对视,其实总是免不了最俗套的那几句分别词: “谢谢你。” “不客气。” “再见。” “晚安。” 正文 第二十六章早春之夜 春天来了,天气转暖了,小草返青了,树木发芽了,花朵也绽放了。 这是记忆中我人生第一篇作文的开头。 ——沈安若的Blog 天气渐渐转暖,树木抽出新绿的嫩芽,枝头一夜间会突然绽放出花朵。 沈安若的行情突然变得非常好,周五的早晨,她的桌子上堆了鲜花。其实常常有人送她花,谁让单身女人是非多。但这日格外夸张,都是因为昨天的庆祝晚会。 昨天的三周年庆祝晚会在山庄里的礼堂举行,也留了很多的位子给客人。节目很热闹,后来她们这群大龄女青年穿了七彩的长裙上场跳那排练了整整一周的吉普赛舞蹈,台下某个区域里,一群男士全拿出来小孩子们玩的小号跟小锣,又吹又敲,拼命折腾,还在结束时大叫:孙经理,你真棒!沈助理,我爱你!诸如此类,闹得全场笑得不行。她们定睛看,原来是林虎聪手下的那群工程部的年轻小伙子们。 接下来的环节,一位前阵子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小保安受到了表彰,张总跟李副总两人为他颁奖,主持人问他今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小伙子没见惯人多的大场面,磕磕绊绊地表了半天的决心。又问他今天有没有遗憾,这口才甚差的小子突然就灵光起来,说:“我最希望美丽的沈助理亲自为我颁奖。” 她跳舞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下,就被请回了台上,还在一堆教唆与起哄下拥抱了那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半大孩子。台上的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只听得到台下的哄笑声,心里苦笑一百声,然后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弧度。这还不算,那外表仁厚其实是个老痞子的李副总接过话筒认真地对台下说:“我们美丽的沈助理现在是单身,有意向的各位快快排队领号等候考察。”沈安若觉得自己那一刻努力扬着的嘴角都要抽筋了,她就是那一不小心便抢了风头的娱乐人物。 这就是她桌上堆满了鲜花的原因,有了署了名,有的没署名,有花束、花篮甚至还有一盆开得甚好的没有失根的兰花,这年头爱凑热闹以及爱玩恶作剧的人还真够多。后来有人送了一枝刚从树上折下来的桃花,惹得会议厅的孙经理朝她大笑:“安若,春天到了,桃花开了,你这桃花运来得也太旺了。” “爱丽姐,桃花运偶尔来一次半次是调剂,多了那完全是劫难。” 真是晕死她,下回有机会喝酒,她非要把李副总灌醉不可。 桌上的鲜花里有一大捧最令她不安,插得异常的精致,三枝向日葵与十九枝黄玫瑰,卡片上没有字,只有亲笔签上的姓名缩写,T。S,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那是华奥施董事长的笔迹。后来查一下,向日葵的花语是爱慕,而黄玫瑰的花语则是道歉,她稍稍松口气。 庆祝活动一共有两天,除了他们自娱自乐的晚会与各种优惠活动,第二晚还有一场答谢宴,在豪华的宴会厅里,请到无数的贵宾,皆是重要客户。 她穿一字领的黑色半礼服,只戴了一枚小巧雅致的钻石戒指,重新化了妆,不算浓。那时她的头发已经长了许多,可以别到耳朵后面。这样的装扮不会特别招眼,也不会落俗,刚刚好。 在走廊上看见张总,笑眯眯地跟她说:“你这身衣服,还有你现在这么瘦,倒是很像那部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的人,再抱上一只猫,就更像了。” “别提猫,张总,上次您家那只猫快把我吓死。不过我的戒指可正好是蒂凡尼。”沈安若与张总开惯了玩笑。 “没爱心的物质女郎,整天换戒指有什么用?快去找个男人交往看看。你一个人整天这么晃来晃去,我看着烦死了。对了,你阿姨让你下周到我家去吃饭。” 唉,又来了,准定又是有所谓年轻的精英分子做主菜的鸿门宴,她都快成职业三陪了。恰好张总的手机响了,沈安若借机溜走。 宴会上遇见很多的熟人。有她以前的顶头上司,一直待她关爱有加的正洋的倪董,见到她笑容祥和亲切和善一如既往,她有些感慨也有些惭愧,唯有敬酒。还有送了她整整一周鲜花的孙老板,那天她帮了他一个小忙,结果被他天天邀请共餐,被婉拒了几回后又开始天天送鲜花,以至于孙爱丽感慨地说,冬眠结束了,男人都饥饿了,笑得她肚子痛。孙老板很年轻,白手起家做了一份不小的事业,撇开缠人这个坏毛病,她其实很敬重他。沈安若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可以保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与仪态甩脱孙老板,然后就见到在不远处的角落里,程少臣正与她们华奥的施董事长站在一起,正望向她的方向,想必将她刚才甩人的样子都看在眼里了。那两人皆有一副淡然的气质,外形潇洒举止优雅,连身高都很相仿,倒真是绝配,沈安若在脑里冒出一个不纯洁的恶搞念头。 她的大老板正看着她,沈安若不敢装清高,硬着头皮款款地走过去,现出一点点合宜的笑意:“施董。”脑子里飞快地转了几转,终于还是转向程少臣:“您好,程董。” “哦,那么不用我介绍了。”施董事长温文尔雅地笑,令她看不透。恰有侍者走过,他取下两杯红酒,正要去拿第三杯,程少臣却顺便取了一杯果汁,见施董笑着睨他,轻扬一下嘴角:“胃溃疡又犯了。” “敬女士的时候,怎么可以这样无趣。”施董将另一杯酒交到沈安若手里,“敬美丽的沈助理,谢谢你又替华奥接一笔生意。刚才东元的刘少东来诉苦。” 那个油舌刘少爷,刚才逗着沈安若连喝三杯酒,根本就是道貌岸然地公然调戏,所以后来沈安若抓住他的语病也陷了他一下。反正酒场上热热闹闹,谁也不可翻脸。 “施董,我不过尽职责而已。”她将那杯酒一干而尽。施董也干掉,只有程少臣轻轻抿了他的果汁一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目光难测。 这样的场面真是累极,她记得以前陪程少臣参加时,总会尽可能躲在角落里,谁都不搭腔,但如今她却逃不掉,眼前的面孔走马灯一般换了又换,她赔笑陪聊陪酒,所谓的三陪。 后来她瞥见程少臣到了倪董身边,替他去取吃的,神情恢复成他在长辈面前一如既往的温顺乖巧,不复刚才的犀利模样,再后来就又不见影子,他比她还讨厌这样的场合,她想他是终于忍不住离开了。 沈安若觉得脚痛得厉害,而脸上肌肉都笑得有几分僵,正想出去吹吹风,却意外地被一个温柔的声音拦住:“沈小姐,方便吗?” 她回头看,认出眼前的这位夫人是董事长夫人施太太,她曾见过她的照片,在施董的办公桌上。她并不比她年长太多,但是白皙圆润,有一种浑然天成的从容。 施夫人只是拖着她拉一些家常,没什么重点,多半是她在不动声色地发问,诸如沈安若喜欢哪部电影哪个作家哪个牌子的香水以及最想去哪个城市旅游,倒像是认识她许久,还亲切地拉住她的手,其实她们不过是第一回见面。沈安若被她那优雅从容的笑刺到心脏都发凉,亏得她与施董没什么,都在这边禁不住地心虚。终于这位夫人也走了,宴会已经接近了尾声,她沿着墙边溜了出去,绕过几重走廊,转到宴会厅背面的憩园里。水中的鸭子都睡着了,不再作怪,空气里弥漫着玉兰与丁香的香甜气息,有点暧昧,池塘的另一面有一对小情侣在卿卿我我。气温还凉,所以人不多,而她所在的位置更不会有人。算不上很隐蔽的地方,光线也不坏,但是因为几株长得太好的丁香树挡住了一段路,又要绕过一座假山,要到这边来不太容易。石质的凳子每天有人来清理三回,沈安若放心地坐下,将鞋子踢到一边,把脚搭到另一只石凳的边缘,揉一揉已经有点肿的脚踝。这里是个好位置,能够看得见大厅那边的灯火通明霓裳艳影,却将喧哗与吵闹都隔在了一墙之内。以前在这种场合里被郁闷到时,她便会溜出来半小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调整一下情绪,想象一下大厅不过是摄影棚,在外面如观众般观望一番,再回去,酒意也散了,精神又饱满了,可以信心十足地投入另一场戏。 突然手机响起来,她自己吓一跳,也惊散了那一对鸳鸯,小两口似乎有些懊恼地换地方了。 她看一眼手机,是施董打来的,想了想,在五秒钟内接了起来。 “没事吧?突然见不到你。” “没关系,出来醒醒酒。” “要紧吗?找个服务员帮你?” “不用,谢谢。” 她不能确认这园子里没有其他人,所以不可以将对方的名字身份喊出来,但施董想来并不领情。 “小沈,刚才我太太没有跟你说不合宜的话吧?” “怎么会?” “……抱歉,给你困扰。” “没有。其实我不记得您曾经对我说过什么。” 沈安若盯着水边的那大簇丁香花。刚才施夫人状似不经意地提及到了七年之痒,直直望进沈安若的眼睛,跟她说,他们已是结婚的第七年。沈安若也看她,表情更坦然:“施董非常爱您。” “我知道。”那位夫人柔和地笑了。 真好笑不是吗,所谓幸福,是需要别人来认定的。她想起一些东西,自己笑一笑,又忍不住叹口气,却听到有人轻轻咳了一声。 多么坦荡的君子行径,他本来可以把她吓得再厉害一些。沈安若抬着头看一眼站在她几米外的程少臣,他掏出一支烟,点上,转头看她。 “你为什么跟踪我?还有,这里不许吸烟。” “我来得比你早,你脱鞋子时我就在这儿了。”程少臣慢慢踱过来,懒散地倚着那张石桌,“你不怕有坏人?” “这里至少有三个监视器。”沈安若又指指他的烟。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又吸了一口,悠闲自得:“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一支烟罚款二百五,然后找保安把人请出去。”其实这儿并没有贴禁烟令的标签,不知道程少臣会不会被她唬住。 程少臣笑了笑,数出三张百元钞票放到她脚边:“你等我抽完烟再找保安来吧。” “我没钱找,并且我们不收小费。” 程少臣又放上两张:“那我一会儿再抽一支。” 她都被他气笑了:“你这么有钱,干吗不多做善事。去盖希望小学好了。” “你怎么知道我没盖过?” 切,真是无语。沈安若沉默。 但程少臣很快打破了沉默:“你昨天晚上真是风光。”他似乎是笑了。 “你也在?”怎么可能?他从来不做这样无聊的事。沈安若几乎要从石凳下掉下来。 “我有个朋友,是你们的客人,昨天拍了一段视频传给我看。” 多么无聊的客人啊,沈安若又在心里叹气。 程少臣并没去点第二支烟,第一支也抽了几口就掐熄了,走了很远将烟蒂丢进垃圾桶里。 沈安若意识到自己的姿态不雅观,又重新将鞋子穿上了,见他已经回来,站在一米之外,微微抿着唇,低头看她的脚与高跟鞋,又顺着向上看向她的腿,表情有点怪。 她极少穿裙子,而今天这裙子,坐下就显得有些短。沈安若还记得他最讨厌自己穿黑色。这一点令她今天很得意。 换作别人这样看,她会很恼,不过程少臣这样瞥她时,她倒无所谓,他眼神里一向什么情绪都有,但是从没有猥亵,这点她可以确定。 果然程少臣看了她的腿几秒钟后,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你难道不冷?” 夜风有点凉,她的裙子又短。刚才匆匆地从闷热的屋里出来,心里很烦,凉风正好令她冷静,现在倒真的觉得冷,腿上都冒出一颗颗小疙瘩。 沈安若站起来,端庄地整了整自己的裙子:“谢谢你提醒,我要进去了,再见。”她扭头就走,才不看身后程少臣是什么表情。 她按原路返回。穿近三寸的高跟鞋爬假山是很危险的事情,她小心地踩上很高的一处台阶,正打算下去时,从后面被人轻轻地托住了胳膊,原来他一直在她身后,脚步轻得跟鬼一样,她都没发现。有他扶着,沈安若很顺利地到了平地,回头看他一眼,程少臣背着光,面孔隐在夜色里,只能看清他清俊的轮廓。他突然向她伸出手,摸向她的手发,沈安若急退一步,都忘记自己的鞋跟极高,而这里是圆石砌成的小路,差点摔倒,被他一把拉住,终于还是拂向她的头发,用手轻轻梳了一下便松开,原来他只是要拂去刚才落到她头发上的丁香花瓣。 离灯火通明的大厅已经那样近,如果有人向外看,会发现这边有一对男女形迹可疑。沈安若觉得尴尬,匆匆离开,等她进了大厅回头时,程少臣已经不见踪影。 她定了定神,回去继续用心扮演她的角色。有熟稔的客人要离席,她含笑一直送出很远,再回去时,便见着一个小小的孩子蹲在正厅前的喷泉边上专注地玩水,那水不浅,大理石台面又滑,保安去抱了他下来,刚放下地,他又立即冲过去,连她都看到紧张。走近了看,那小男孩三四岁模样,金发碧眼,唇红齿白,长得像一只SD娃娃,竟是国际友人。 “谁家的孩子?” 保安摇头。 她蹲下,试着用英文与那孩子交流。男孩只盯着她看,嘴巴闭得紧紧。 她缺乏与儿童打交道的经验,费了半天时间,一个字也没问出来,那孩子大约不懂英文,只朝她天使般地笑,长得可真漂亮,可惜是只小小闷葫芦。 大概是里面客人带来的孩子,她一时也想不起都有谁,于是找服务生牵了男孩的手进大厅去找,小男孩一一摇头,憋着嘴,很不耐烦的样子,后来回到她身边,突然对她说:“Tommy”。原来这是他的名字。 工作人员去查住宿登记里是否有叫Tommy的男孩子,未果,沈安若有些头痛,她有点累,但不放心把这孩子随便交给谁。而那孩子跟她渐熟,竟开始与她说话。亏得她平时外国电影看得多,没学会几门外语,发音却辨得出,这孩子说的是德语。她突然想到今日的来宾里其实有人能够帮上忙,早知要利用他,刚才倒不该对他无礼。 服务生没找到人,于是她拨了电话给他。他那样讨厌这种场合,自己又没给他好气,估计早已离开,她不是很抱希望,但五分钟后,程少臣真的回来了,原来他没走。 她不得不服气,有些人天生有孩子缘。那个跟着她十五分钟后才肯说第一个词的小闷骚男,对程少臣十分友好热情,起初面对他们那戒备的眼神完全不见,一会儿就主动偎进他怀里,乖巧至极,还搂了他的脖子跟他说悄悄话,又不时回头张望她。程少臣对小孩子一向耐心,眼神温柔笑容灿烂,与他平时的样子太不一样。他一向是慢热的人,但是与小孩子相处极好。以前她每次见他与小孩子相处,邻居的孩子,朋友的孩子,也都会产生一种就如此刻一般很难描述的感觉。 后来程少臣拨了电话,大概是Tommy小朋友的父母。 “联系上这孩子的长辈了吗?” “嗯。” “他们怎么会把一个孩子自己留在这里?” 程少臣没回答,直接说:“Tommy要去找他的爸爸,我顺路,可以送他去。” “已经麻烦你很久了。把地址留下就好,饭店会送他回去。” 程少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直看得沈安若心虚,但仍坚持华奥必须对这个小孩子负责到底,应该是他们送他回父母身边。她观察了一秒钟程少臣的表情,觉得这一回他是铁了心地跟她拧上了。 跟他硬碰硬地谈判不会是明智的选择,沈安若聪明地改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会有工作人员开车跟着你走,确认这孩子真的到了父母身边。” “沈助理,我长了一副拐卖儿童的模样是吧。” 有服务生在门外探头探脑,沈安若被他那副腔调弄得火大,却没法回嘴。很多员工都看见了那无主的孩子,连客人也有不少见到了,她如果随便把他交给一位客人带走,她怎么交代得过去,饭店的名誉怎么办,即使眼前这人绝不可能是人口贩子。他又不是没有脑子,当然想得明白她为什么坚持,他就是存心找她的麻烦,报复她今天给他脸色瞧,真是小气鬼。 他们俩僵持了一会儿,就那样互相看着不说话,Tommy小朋友也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 沈安若决定认输:“我跟你一起去送这个孩子,不要拒绝。”她声音很低,仿佛在恳求,但一直盯着程少臣的眼睛。他很镇定,说“好”的时候脸上表情丝毫未变,但是眼睛里却有东西突然闪了一下,沈安若立即可以确定自己上了当,差一点就甩手而去,但忍了忍,还是找服务生替她去取了外套来。 程少臣自己开车,Tommy小朋友主动地爬到副驾座上,所以程少臣很绅士地替她开了车的后门。她犹豫了一下,本要坚持自己开车走,却想起来车钥匙不在身上,只好上车。 车子停在时代广场,离华奥酒店不太远。这边是全市最集中最热闹的娱乐中心。沈安若怀疑地问:“他的父亲在这里潇洒,却把孩子丢了?” “Tommy的爸爸在那边的国际会所里,要过一会儿才能出来。我们现在去吃饭,我饿了。” “你是在变相批评华奥今夜提供的饮食很差吗?” “我吃宵夜可不可以?” 沈安若不再说话,其实她也饿,晚上只喝了酒,没吃多少东西,现在胃难受。而这家店里的小点心软软糯糯,非常合她的口味。 Tommy小朋友兴高采烈地吃着冰淇淋,善良的程叔叔在一边帮他擦嘴角。那小孩子一边跟程少臣说话一边总是盯着沈安若笑,令她疑心他们其实是在讨论她。 “我觉得你有必要告诉这小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能跟陌生人说很多的话,绝不要吃陌生人买的东西。还有,晚上吃冰淇淋真是很坏的习惯。” “你虽然怕小孩子,但对儿童教育竟然很在行。”程少臣本来正在喝水,说这话时用杯子挡住半边脸,似在透过玻璃杯观察她。 这话勾起了她的心事。沈安若闭了嘴,不再说话。 这一对大小男人真是难缠,吃完东西他们又去了儿童娱乐场,沈安若想不透,明明已经快半夜了,这小孩子的精力怎会这么好,莫不是时差一直没有倒过来。小朋友玩模拟游戏玩得不亦乐乎,赛车与飞机游左,动作熟练,得分很高。程少臣也陪他玩了几场,还盛情邀请沈安若加入。她脚痛得要命,坐在另一台机子的座位上冷眼看着他们玩,想摆脸色给程少臣看,又怕被国际儿童看到,既伤害他幼小的心灵,又有损国人形象,只好微笑,温婉慈爱地笑。如果此刻给她拍张照片,大约可以直接做慈善杂志插页了。 那小孩子终于玩累了,搂着程少臣的脖子睡着了。沈安若总算可以换了脸色:“他的父母什么时候来?” “十分钟以后。” “你明明知道时间,我们为什么要出来这么早?” 程少臣看看表:“加上在路上的时间,到现在也一共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而已,你有度日如年的感觉吗?你既然要负责,怕我拐卖儿童,就该再多些耐心。” 她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程少臣又说:“再说,你怎么忍心拒绝一个伤心孩子的愿望,他被妈妈批评所以逃家找父亲,还特别想吃冰淇淋。” “这么小的孩子就离家出走,你竟然还纵容。” “连你这么乖的人都曾经在小时候离家出走过,你又怎么能苛求淘气的男孩子。” 沈安若满脸疑惑,她什么时候给他讲过自己小时候的故事?程少臣被她的表情逗乐了:“你爸告诉我的,说你小时候是多么乖的孩子,连离家出走都安安静静。” 男人们真见鬼。 他们并排往停车场走,沈安若没来得及换衣服,只在黑色连衣短裙外套了羊绒长大衣,穿近三寸的高跟鞋,妆也没卸。如果站在路边,说不定会被人疑心是特种行业人员。 沈安若斜睨一眼旁边的程少臣。那孩子枕着他的肩头,睡得极安静,程少臣早已经脱了外套裹住他,看向那孩子的表情非常柔和。沈安若心里某个角落又抽搐了一下。 他们坐在车上等,将睡着的孩子放到后座。 “你现在这个样子,很像我第一次在朋友婚宴上见你的时候,头发也是这样短,妆比别人淡,不过那时你穿浅黄色的裙装。” 沈安若没料到他会提及往事,怔了一下后轻轻地笑:“怎么可能还像那个时候,过了这么多年,人老心也老。” “真是很多年了,我们都认识到第八个年头了。” 这令她很吃惊:“你记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 “我记得第一回见你时,9·11刚发生没几天。” 她就知道,他从来不是那种特意会去记日子的人,如果记住了,也是他的助理帮他记的。 几分钟后,孩子的父亲来了,稍稍发福的大帅哥,早年必是倾国倾城的角色,跟睡着了的SD娃娃长得很像,所以肯定不是假冒品。德国大帅哥跟程少臣握手,叽叽咕咕说一堆话,接过孩子后又亲热地拍他肩,跟他儿子一样与程少臣一见投缘。又冲她很热情很阳光地微笑,就像已经认识了她很多年一样,差点就要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但因为怀里有小帅哥不方便,于是改成握手礼,非常用力地握,离去时朝她抛飞吻。 终于完成任务了。沈安若回到车上,突然重重地打了个喷嚏,眼泪都要流出来,找了纸擦掉,又胡乱擤几下鼻子。真是没形象了,还好没别人。 都怪那有妖魔气质的小鬼,那么爱玩水,程少臣找停车位时,他看到广场的喷泉就冲上前,她慌忙去拖他,自己被溅了一身。初时不介意,后来湿湿地贴着她的腿,把她冷得不行。 “你感冒了?”程少臣回头看她。 “没事,刚才身上溅了水。” “你怎么不早说,周围这么多家店,去换一件就是。” “没事了。”她刚说完这句话,便很不给自己赏脸地又打了个喷嚏,真是狼狈,“送我回我们饭店吧。” “这么晚了,你不回家?” “我的钥匙在办公室里。” “现在应该没人了吧?” “有保安可以帮我开门。” “这样远,等你回家天都要亮了。你若不介意住酒店,就在这附近找一家吧。你应该去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她冷得很难受,连酒意都有点上涌了,她对酒的反应很慢,所以无论喝多少,总可以保持着气质退场,但是事后会非常难受。 所以她没有拒绝程少臣的好意,虽然这好意很值得怀疑。程少臣带她去上回他送她去的那一家饭店,因为离时代广场只有五分钟的路。 这么大的酒店,偏偏没有空房间。“最近有会议,全满了。”服务员满怀歉意地说,眼里藏不住对他们俩的打量。 “你若不介意的话,到我那边去凑合一晚。” “我很介意。” 于是程少臣请服务台帮助询问周围还有哪家饭店有空房。答案完全不出乎她所料,全部客满。 明天她一定要去了解一下,他们华奥是不是最近生意也这么好。她有强烈的感觉,自己被设计了,就如很久以前,跟他在一起时总仿佛置身于肥皂剧拍摄现场,她被临时拉入,没有剧本,但剧情熟悉,不外乎就那几种套路,偶尔可以即兴发挥。 但此刻,她实在不想跟自己过不去。她需要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醒一下酒,洗个澡,不再虐待自己冷得发青的腿和正肿着的脚。所以明知这人大概正在酝酿阴谋,也不想再为了所谓骨气和清高去跟他拧,何况她身上又没带钱。 他住最顶层的豪华套间,坐专用电梯上到几十层。室内温度很高,这部专用电梯升得很慢,她脱掉大衣,搭在手上,连鞋子也脱掉拎在手里,倚着电梯墙壁,因为她的脚快断掉了。程少臣安静地看她,不作评价。到三十层时电梯停下,有人上来了,是一对外国老夫妻,看了他们俩几眼,眼神里闪过了然的神色,然后正襟危站,目不斜视。沈安若终于想起刚才在她脑子里忽闪的是哪一部电影,《漂亮女人》,应召女茱丽亚·罗伯茨被有钱的富商带回高档酒店,打扮得一身风尘,公然在电梯里系着袜带,吓坏同乘之人,后来电梯门又开,一对表情庄严的夫妻直接拒上电梯。 她想到这个情节,无声地笑了起来,将脸转向程少臣,果然见他正望向自己,眼神飘忽,若有所思。 沈安若快速地打量了一下那间豪华套房,看起来至少有两间卧室的样子。她有些鼻塞,又不住地咳嗽,于是匆匆地去洗澡。她在热水里淋了很久,心思百转,被热得要透不过气来,终究还是要出去。 她的假感冒症状来得快去得也快,随着热水消了大半。浴室外面还连着一间,只这浴室套间就要二十平米。烧包!沈安若在心里鄙视了他一句,发现衣架上挂了睡衣,浴袍,好几件,他喜欢的浅素色,样式不一,不像酒店提供的,像是程少臣自己的。她把自己的衣服扔到烘干机上,拿了他的衣服穿上,睡衣,睡裤,把袖子与裤脚都挽起来,外面罩上浴袍,紧紧地扎上带子,快要勒得自己透不过气来。 回到客厅里时没见到程少臣。客厅角落里有矮几与一张看起来很软的躺椅,她坐上去,因为那边离沙发最远。落地窗没有拉窗帘,这里是整个城市最高的位置之一,又居于闹市之中,她坐的位置就在窗边,低头便可俯瞰万家灯火。因为高,所以特别安静,道路上穿梭的车辆如一些小小的发光的昆虫,缓缓移动。她开了电视,这偌大的空间终于有了些声响。 房门铃声突然响起,她惊了一下,正不知该如何应对,程少臣已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去开门。他的头发也微湿着,大概在另外的房间洗了澡,但是没穿睡衣,而是换了新的衬衣和休闲的长裤。 来的是客房服务,送了东西进来,程少臣没让服务生进房,自己在门口接过盘子,一直端到她的跟前:“你把姜汤喝了,再吃点感冒药吧。” 沈安若道过谢,她一向不吃感冒药,只是一口口吞掉那大杯的姜汤,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程少臣,见他神色自如,若无其事地从她手边取走电视遥控器,坐到离她有一段距离的沙发上,不断地换台。“你想看什么?”他侧脸问。 沈安若摇头,程少臣没有意外地将频道定格到CCTV,又把音量调小。他似乎也察觉到沈安若在看他,于是侧了身子看向她,沈安若早已垂下眼帘,专心致志地对付那杯非常难喝的姜汤。喝完了,无事可做,就低头看窗外的风景。 程少臣笑了笑:“你从那么高的地方向下看,不觉得晕吗?” “恐高的人又不是我。”沈安若轻轻地撇了一下嘴。明明恐高,却要住在最高层,有病。不过这是他的地盘,客气点没坏处,于是软了一下腔调,“你为什么一直住酒店?”他一向洁癖,并且也不怎么喜欢铺张。她的确疑惑。 “……最近大概神经过敏,一个人住,回家太晚的时候,开门时会心慌。”程少臣小心地斟酌着字句,含含糊糊地解释。 沈安若凝思了片刻:“你可以请个保姆或者管家。”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他仍然保持着侧身的姿势看着她,沈安若被他看得有点怯意,将杯子放到旁边的矮几上,随后站起来打算离开。不知是因为紧张,或者坐了很久,还是晚上受凉的缘故,她一站起来便有一股钻心的痛从右脚的脚底直到腿弯,她的习惯性抽筋偏偏在这时又发作。沈安若不想被程少臣察觉,于是慢慢地又坐回去,想等这股痛感自己消失,其实她脚趾都痛到扭曲,额上也冒了汗。 程少臣一直在看她,她的表情躲不过他的眼睛,下一秒他来到她身边,扶着她倚到躺椅上,自己坐在侧边,小心地替她将脚趾复位,又轻轻地捏她的脚掌。沈安若又痛又痒,挣扎了一下,被他牢牢地钳制住,顺着她的小腿一路按摩。他的手指很有力,手劲却很轻柔,渐渐施力。她的痉挛慢慢地消失,而他的手还继续沿着她的腿向上捏,隔着薄薄的睡裤,一直捏到她的大腿内侧。她脑海里零零散散地浮现着一些片段,突然便抓住他的手:“已经好了,谢谢你。” 程少臣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停了片刻,把自己的手从她手里轻轻抽了出来,又用另一只手去抚她的额头,她刚才因为抽筋而疼痛,额上有细细的一层汗水。他替她抹去,顺势又抚向她的脖子,那里也是细细密密的汗。她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仍有些心慌意乱地按住他将要滑进自己领口的那只手。于是他改变了原来的路线,沿着她前胸的曲线轻轻滑过,拨开了一颗扣子,固执地从衣襟处将手探入,捉住她胸前的那一团柔软,轻轻地揉捏。她的手仍覆在他手背上,倒像是她引导着他一般。 沈安若觉得呼吸有点困难,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憋气了很久,她试着掰开他的手指,但是徒劳无益,她的力气有点虚软,因为深呼吸导致胸口剧烈起伏,反而令他的眼睛里的颜色更深了几分。她暗暗地吞了一口口水,舔了舔有点干的唇,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解开她的浴袍带子,将另一只手也滑进她的衣服里,四处游移,而她的体温在渐渐上升。他的眼睛里面藏着她很熟悉的情绪,有势在必得不容拒绝的坚定,也有孩子般的撒娇和无赖。 沈安若内心挣扎了几下,突然开口,声音有点哑:“程少臣。” 他的眼神变得更沉。 沈安若脑子里迅速地转过十几种句式的四五种不同内容的话,最后却说了最令她自我鄙视的那一句:“窗帘没有拉上。” 他将她从躺椅上拦腰抱起,一阵短暂的晕眩,待她回过神时,发现周围已然换了时空,她躺在大床之上,每一寸肌肤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限制住她一切逃脱的可能,抚遍她的全身,用力吮吸并啮咬她裸露的皮肤,他只用手指与唇舌便已经令她溃不成军,那些过于隐私的举止,甚至比他们以前更加亲密,令她全身战栗并低低抑抑地轻吟。她放弃了任何试着挣扎的念头,这从来都是他的领地,拥有绝对主导权。他比她自己更加了解她的身体,熟悉她最脆弱与最敏感的地方,她只能任他予取予求,脑中生出恶搞般的念头,觉得自己似乎就像一只菜青虫,在他的肆意撩拨下痉挛,全身都因为过度的刺激而收缩扭曲,然后在他的怀里舒张伸展,终于化茧成蝶。 他放开她,给她短暂的喘息空间,沈安若觉得眼角都有些微的湿润。他俯身看着她,眸黑如墨,鼻梁挺直,薄唇紧抿,下巴刚毅,她好像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他的五官,第一次发现他脸部线条这么硬朗。她低声指控:“你有预谋。” “对,因为你先诱惑我。”程少臣耳语一般地下了结论之后,将自己覆到她的身上,吻住她的唇,纠缠着她的舌头与牙齿,将她的双手固定住的同时,彻底攻陷了她。沈安若只能随着他载沉载浮,时而宛如陷入水深火热,时而又仿佛飘在云端。当他过于激烈的动作将她的承受力撑到极限时,她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死死地抱住他。她像在暴风雨之夜被抛进大海深处的溺水者,而他是她唯一的救命浮木。 正文 第二十七章智力比赛 我的健康生活新主张:戒烦戒躁戒熬夜;戒酒戒网戒男色。 切记,切记。 ——沈安若的Blog 因为换了床,沈安若睡得不算沉,夜里试着翻了几次身,都因为有人从身后用双臂箍住她的腰,腿也牢牢地与她的缠在一起,令她动弹不得。天亮的时候,有铃声断断续续地响起,再次将她从蒙眬睡意里吵醒。她想起那是她手机的闹铃声,每天早晨提醒她起床,正想爬起来去关掉,身后的人已经从床上起身,几秒钟后,屋内又恢复了安静。她准备继续睡,程少臣已经俯到她的耳边轻轻地问:“你今天要上班吗?”她闭着眼睛摇摇头,今天是周末,没有她什么事。 他再度躺回她身边,从背后搂住她,就像他们以前,手指也抚上她的胸口,轻轻地拨弄着她。 以前她总是习惯贴着床边睡,面朝向外边,他也是,两人睡着之前,总是隔着远远的距离,但她醒来时,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躺到床中间,而他搂着她,睡得很熟。她上班比他早,通常都轻手轻脚地移开他的手和脚,替他盖好被子,然后离开。因为怕吵醒他,她通常到另一个洗手间去洗脸刷牙。 她想着往事,迷迷糊糊地睡着,不知过了多久,又听到铃音,这一次,只响了短短一下便被人接起来,她隐约听到程少臣压得极低的声音:“好,我一小时后到。”他重新起身,她感觉到他似乎绕到床的这一边凝视着她,但她无法确认,因为她闭着眼睛,固执地装睡,最终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沈安若醒来时,屋里只有她一人。拿过手机看了下,已经快到中午。她洗澡时看到自己身上有几处浅浅淡淡的痕迹,于是对着镜子练习自嘲着微笑的表情。怎么就会那样没有抵抗力,好歹也该摆出一副贞烈的圣女姿态,替自己挽回几分面子。可是昨晚她明明已经在他的碰触下心跳失序,反应失常,他很清楚,那个时候她喊停,多么矫情,也太跟自己过不去。莫非真的欲求不满啊,她叹气。 不过也好,如果要玩一夜情,程少臣是多么好的对象,身材相貌皆上品,技巧也无可挑剔,并且知根知底,完全是她赚到了。 从浴室出来时发现客厅里放着全套的衣服,连内衣跟鞋子都有。浅黄色外套,同色的短袖衫与裙子。她记得自己曾有一款类似的套装。 她没有选择,总不能穿着来时的黑色短礼服回华奥,于是换上程少臣选的衣服,将原来的衣服扔进纸袋。她在镜中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其实她也记不得,七八年前的沈安若曾经是什么模样。 镜前的桌上放了一张纸,是程少臣潇洒飘逸的字迹,她一直觉得理工生写字好是很奇怪的事:“公司有事,等我回来。程” 纸下还有一张信用卡,尊贵的黑色。她翻过纸来看一下,纸角上写了一组密码。他知道自己没带钱包。 沈安若记得他昨天扔在憩园的那五百块似乎是装在自己短裙的侧袋里,因为当时她说要帮他捐给希望工程。她果然翻出那几张钞票,拿走一百,把剩下的四百元与那张卡一起放回原处。出于谨慎,她把写了密码的那一角撕了下来,又在他的字下面写了三个字“已阅。沈”,她有恶作剧的快感。 沈安若打了车直接回华奥饭店去取她的包,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便是倒水吃药。刚才特意请出租车司机中途停下,然后到药店去买事后避孕丸。她随意地翻着桌上的文件,等待着很快就会随着药性发作而来的晕眩感。以前吃过一回,知道自己对这药的反应甚大。 她昨晚意乱情迷,被折腾了大半夜,完全不能确定程少臣到底有没有很好地做防护措施这回事,她总不成现在打电话问他。这种会让她头晕又呕吐的药她一共只吞过两次,上一次是他们俩的第一次之后,那已经可以算是多年前的往事了。 沈安若从西餐厅出来准备回家时遇见客房部的崔经理。 “咦,今天不是你值班吧?”崔经理问。 “过来处理点事情。” “你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啊。” “有吗?” “哦,因为衣服吧,很少见你穿成这样。我再看看……对了,你没化妆。这样看起来多清纯啊。” 唉,她忘了至少要抹一层口红。沈安若心虚的程度稍稍弱一些,她本以为“有奸情”几个字已经写在她的脸上。 “安若,我跟你说实话,你不化妆的样子比化了妆好看。”崔经理打量着她。 “不会吧,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妆化得很失败?” “我是说你天生美丽,修饰一分都多余。”崔经理笑,她比沈安若大许多,爱跟她开玩笑,“你记得别墅区那一小片仙人掌花圃吗?竟然全部开花了,特别漂亮。” “集体开花?这还没到开花季呢。” “所以才稀奇啊。要不要去看看?那花的花期短,开不了几天。”崔经理不由分说地拖了她走。 这时她的手机响起,她一见程少臣的名字在屏上跳,立即接起来。她要把他的名字改掉,换成什么都成,不然被同事们看到,尤其是他的几个潜在粉丝,真的很糟糕。 “你起来了吧,吃饭了吗?” “吃了。我回公司拿东西。” “我以为你还在那家饭店里。公司的事情还没处理完,我晚些时候再给你电话。” “好,再见。”沈安若匆匆地把电话挂掉,抬头便见崔经理冲她笑。 “朋友。”她先下手为强地解释。 “男的?” 沈安若做出一副坦然的表情朝她笑,然后迅速转移话题:“崔姐,最近客房那边入住率如何?满员吗?” “怎么会?下个月才开始旺季。” “是吗?听说万豪、东方和金都那边都是满员。” “万豪这几天承接了会务,倒是有可能满员。但是东方跟金都怎么可能,他们的入住率不可能超过我们。” 她就知道是程少臣在耍手腕,那家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员果真如传说中一般会察颜观色见风使舵助纣为虐,她要建议人力部给华奥的服务员也增加培训科目。程少臣自己都承认有阴谋了,她还愿者上钩,真是可耻。 那片仙人掌开得真是好。很小的一块地,在别墅区的中心花园里。仙人掌本来开花就不易,而且是一起提前开,浅红、柔粉、嫩黄,摇曳多姿,甚是妖艳。因为是周末,有不少饭店的客人也在欣赏和拍照。她专注地看着一株开得特别嚣张的仙人球,乳白色的花,八九朵,全开到最盛,密密地挨着,突然有人扯她的裙子,她回头,见一个漂亮外国小孩子冲她笑,竟然就是昨晚那个逃家找爸爸的SD娃娃Tommy。她瞬间想到一些东西,不想去承认,但顺着Tommy的手指,果然在几米外又见到了旧友,那位德国大帅哥,还有一位与他姿态亲昵的金发女子,正拿着相机专心地给花拍照,见到她,冲她来个飞吻,又拍拍身边女子的肩,指指她,说几句话,于是金发女子也朝她友好地微笑招手。Tommy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跟她说:“爸爸,妈妈。”拖着她蹲下身来,自发地摆好POSE,那边他的帅哥老爸已经配合默契地按下快门,向儿子作OK手势状。 Tommy临离去前在她脸上使劲啵了一口,沈安若觉得自己刚才笑得太入戏,肌肉都僵了,终于恢复原状,发现崔经理也有趣地看着她笑:“安若,都说你最近桃花旺,果然不假啊,这儿童跟国际友人都出来了。” “崔姐,别消遣我了,没见人家太太在身边陪着呢。”沈安若状似不经心地提起,“那一家三口是我们的客人?就住我们饭店?” “9号别墅的客人,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崔经理赞叹,“你认识那帅哥?前晚上我们开晚会时还问我,哪个是沈安若女士?这才几天就搭上线了?行动可真够快的。” “他是朋友的朋友。” “这样啊,怪不得。”崔经理在沈安若打算结束话题之前,又加了一句其实已经多余,但足以令沈安若恼火加三分的补充,“我想起来了,9号别墅一直是给安凯集团预留的,据说这老外是安凯新生产线的总工程师。他们一家三口搬进来那天,安凯的程董事长亲自来送的他们呢。” 沈安若在停车场定定地立了一会儿,还是有点头晕,决定打车回家。下午她该去哪儿呢?回家睡觉?她今天已经睡得够多了。 正在犹疑间,贺秋雁的求援电话到,那女人在精品街购物成疯,把现金花光,偏偏现在相中那件衣服的店又不能刷卡,问沈安若能否过去救她。于是沈安若打了车过去找她。 “你最近怎么比明星都忙?找你不是有培训就是有应酬。难道有新行情?快快通报!”贺秋雁一贯地碎碎念,又上下打量她一番,“你今天的样子很是不同,很久没打扮得这么像你自己了。哎,今天气色也比平时好些,看起来很有生气的样子。” 是啊,真是很有“生气”。想起这套衣服,沈安若就气闷,在一家店里从头到脚试了全套的新装,一边请店员帮忙把标签全剪掉,一边吩咐她们把自己原来的衣服包起来。 “搞什么啊,你弄成这样要参加狂欢派对啊,怎么这么经不起表扬?”贺秋雁一副“你不可理喻”的眼神。 “我郁闷,想换换心情。” “亲爱的,哪个臭男人招惹你了?我替你拍死他。” “你怎么知道是男人?” “是女人的话你会生气吗?” 她们一直逛到傍晚,因为饿,早早地就在购物街的西餐厅吃饭。沈安若觉得牛排太老,面条太硬,匹萨太腻,总之今天一切都不对劲,连塞满胃心情就好这个法宝都不灵了。她放下餐具正出神,手机又响起。沈安若盯着那个闪动着的名字一动不动,直到贺秋雁提醒她:“哎,电话。” “打错了,今天打错了好几回。” 过了一会儿,又打过来。她拿了手机出去接。 “你现在在哪儿?晚上一起吃个饭。”程少臣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 “你公司的事处理好了?” “已经没事了。” “我跟贺秋雁在一起,正在吃饭。” “是吗?等你们吃完,我过去接你。” “不用了,她晚上找我有事,我要到她那边去。” 程少臣停顿了几秒钟,试探的口气:“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她连演戏都演不过他。沈安若决定认输,不再陪着他兜圈子浪费时间。她压低了声音:“程少臣,你怎么还没玩够啊?按照通关游戏规则,拿下一个目标后,就应该立即去寻找下一个,不要在原地打转浪费时间,明白不?” 他竟然很镇定:“你这话太深奥了,我听不懂。” “我是说,你在我身上使诡计,玩阴谋,是不是太瞧得起我了,不觉得太浪费你宝贵的时间吗?”沈安若暗暗地咬牙。 程少臣在电话那头笑了:“你想了一天才反应过来?昨天夜里我就很老实地承认了,你还记得不?” 他的笑声太暧昧,而凭她对他的足够了解,知道他那笑里明明还藏了另一句话:既然你昨夜都默许了我的阴谋,为何现在又要秋后算账? 即使隔着电话,沈安若也又羞又窘,昨夜他承认阴谋论的那个时候,她怎么可能去推开他,她耳朵都发起烧来。 “你跟酒店服务生串通一气的事我不计较,但是你连那么小的孩子都要利用,深更半夜也不让他睡觉,把他带离母亲身边,你真够无耻。”辩论时她不可能是他的对手,还不如开门见山,直指要害。 程少臣果然顿了顿:“天,你的消息可真够快的,我以为总该过上几天你才会发现。” 他那副以无耻为荣的腔调可真是让她火冒三丈了,要努力克制才能保持冷静的语气:“你很得意啊你,用勾引未成年少女的手段来对付我这等明日黄花,堂堂的优秀青年企业家程先生你,不觉得有损你的高贵身份跟品位?”最令人恼火的是,这么烂的手段,她竟然也会中招。 “沈安若,你比未成年少女有魅力多了,你可千万别自贬身价。”程少臣很明显又被她娱乐到了,“不过关于Tommy只是个巧合,你不要给我乱栽赃。我本想去帮你的忙,恰好遇见熟识的小朋友,他又吵着要找爸爸。这么一举两得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傻到要跟自己的好运过不去呢?” “你信用早破产了,我不相信你。” “你不信我也改变不了事实啊。我们不要在电话里吵,你在哪儿?我过去接你。我当面向你赔罪好不好?” “你去死吧。”沈安若说完最后一个字,立即将通话切断。 她回去继续啃那个烤老了的牛排,贺秋雁在对面毫无掩饰地观察她,最后下了结论:“刚才又有人招惹你了。”用的肯定句。 “哪有的事?你是大仙啊。” “沈安若,我们认识快一辈子了吧?你什么情绪瞒得住我?” 沈安若决定放弃牛排,去盛沙拉。一层一层又一层,技术活儿,堆得老高,旁边跟她一起盛沙拉的小姑娘瞠目,直要向她讨教。 贺秋雁擅长自己找话题,八卦、时政、典故,随意穿插,只要不打断她,并且适时地回应一句,她就可以即兴发表精彩的演讲。终于她也无话可讲了,看着兴致缺缺的沈安若:“上周我见到你前夫了。” 沈安若抬头看她。 “哎,我可没找他碴儿。事实上,他帮了我挺大一个忙。” “哦。” “我们去安凯工业园拍照,我还是第一回见他那副样子,套着工装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做安检。以前见多了他那副道貌岸然的样子,突然就被他那新形象给震撼了下,你那前夫还真是什么造型都挺有型咧,可惜拒绝入镜,不然我们这期杂志销量会提高不少。” “我们好不容易见回面,你少提杀风景的名字成不?我今晚到你那儿去睡,没问题吧。” “当然好,我最近睡得不安稳,正想找人陪。咦,以前我骂程少臣,你哪次不替他说话来着,一再地强调离婚的祸首在于你,他是多么的无辜。今儿你这态度转得很奇怪啊。” “你不是从来都不待见他,怎么今儿也这么怪啊。” “因为我突然很惭愧地发现,原来一直对他都挺有偏见的,这人其实不错,不会眼高于顶,也从不张扬。回头想想你们结婚那天我们几个那是往死里折腾他啊,他都一点脾气没有。对了,那天中午敬爱的程董还请我们去吃了顿大餐,我那女同事现在一提起他来还两眼冒红心。说起来,完全沾了你的光。” “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提他成吗?” 贺秋雁细细地看了她几眼,笑了:“哦,原来那个不识趣的骚扰者真是他啊。” 沈安若懊恼地瞪了她一眼,结果她笑得更厉害了,笑了半天才说:“安若,说真的,我一直觉得,如果一个男人肯那么耐心地对待其实非常不待见自己的你的朋友,那么肯定是因为他非常的尊重你。反正你晃来晃去也没找到更好的……” 沈安若阴阳怪气地打断她的话:“这位贺女士,你为了一顿饭和一个忙,就打算把我卖了啊。咱俩认识快一辈子了吧,我今天好像也帮了你一个不小的忙,然后也正在请你吃饭是不?” “亲爱的,别恼别恼,我们换话题,换话题。”贺秋雁见风使舵,不过刚正经了几分钟又开始自顾自地笑,“安若,我还真是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简直跟海市蜃楼一样罕见啊。” 沈安若第N+1次地确认自己遇人不淑,无论朋友,还是前夫。 晚上她到贺秋雁家去睡,前阵子贺秋雁病了,她在她家住了几天陪她,连睡衣和内衣都在那边放了两套。其实她是害怕程少臣去家里找她,虽然她直觉那只有十分之一的可能性。他没再打电话,大概耐性已经被她磨光了。多好,这世界总算安静了。 她们俩无聊得很,吃着零食,抱着靠垫坐在地上看电视。贺秋雁边把频道换来换去边抱怨:“唉,为什么频道越多,我就越没节目可看。我们看碟吧,我最近买了好多。”她抱出大摞连包装都没拆的碟,沈安若翻了翻,禁不住笑:“呀,限制级,每一张都是。你这趣味可真够恶的,全是完整版?” “不是完整版谁要看啊?还说我,你不看你怎么知道它们恶趣味,你就给我甲醇吧你。看哪一张?” 正说着,沈安若的手机又响了。她在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假装没看见贺秋雁揶揄的笑,到阳台上接电话去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啊,你让我清静点行吗?” “我们谈谈吧。” “你想倾诉请找心理医生或者神父。” “沈安若,你怎么年纪越大越像小孩子。好吧是我错了,请你不要生气了。你不觉得我们应该很认真地谈一谈昨天的事情?” 她切了一声,存心让他听到:“程少臣,你不要这么搞笑好不好?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吧,我们都是成年人吧,不过是你情我愿事后再一拍两散的小事情而已,拜托你快忘掉吧。” “我很认真地跟你说话,你态度能不能诚恳点。” “嗯,你的态度可是足够诚恳,竟然还留黑卡给我。你大方过头了程先生。” “你不要借题发挥。”他的声音有了一丁点的恼意。 “程少臣,你预期目标也实现了,你应该在新的起点上开始新的游戏了。看在我们交情不浅的分上,拜托你无视我好不好。”好吧,她真的很开心他终于发脾气了,虽然只有一点点。 “我有话要跟你说,你出来。” “我跟你无话可谈。” 这种对话真的无聊又伤神,实在是浪费生命,再撑一分钟她就要现出颓势了。 其实根本没用上一分钟,程少臣下一句话就恢复了他最悠哉最镇定最从容的语气:“沈安若,我大概明白了一些。你昨天其实也在利用我对不对?结果发现事情不完全如你所料,所以现在有些恼羞成怒,想要过河拆桥。” 这个浑蛋实在是气死她了,偏偏他说的话又正好戳中她的心事了。沈安若气极败坏地对着手机磨牙:“对,就是你说的那样。你拼命纠缠我到底想干吗?你既非未成年,又不是第一次,难道你还想让我为你负责?” 她断线时特别惋惜他给她打的不是固定电话,不然她至少可以使劲摔给他听以泄愤。 沈安若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想等气顺一点再进去,免得还要被贺秋雁这个有退化成“橙子”(支持程少臣的人统称为“橙子”)危险的死女人嘲笑。她顺手把程少臣的电话号码从她手机里删掉,转念一想,他名字才三个字,如果删掉的话,再打来时就是十一位数字了,她本来就对数字过敏,换成数字也是代表他,那样只会让她烦上加烦,于是又把他的号码重新输了进去,写上“猪小二”,一会儿又换成“大浑蛋”,但横看竖看都像在打情骂俏的样子,于是她恨恨地又改回了他的名字。 如果手机系统只把他的所有来电都直接黑掉就好了。沈安若灵机一动,生出坏念头,把他的来电号码专门设置了彩铃,用陈奕迅的那首歌,《海誓山盟》,这是引进版的名字,其实港版里这首歌的名字叫做《一夜销魂》。 沈安若记得程少臣最讨厌别人电话里设彩铃,每次他拨完电话时把听筒离了耳朵很远,她就知道准又遇上让他烦的彩铃了。 “就算到明天你会统统不承认,至少现在你叫我很虔诚。”当时这一句歌词令她怅惘了很久,如今却欢喜得很,多么适合他,等他一给自己拨电话就听到这首歌,肯定会烦死他,烦着烦着估计他就不会再打来了。 沈安若终于稍稍解了气,神色平静地回到客厅,但一见贺秋雁看她时那无比暧昧的神情,她的血压又瞬间升高。这贺秋雁平时虽然也爱招惹她,可从来不像现在这么碍眼,都是程少臣不好,作弄她不算,还离间她与好友的感情。 “你去了好久啊。都谈开了?有话就是应该好好说嘛。等你半天了,你到底想看哪张碟啊?”贺秋雁已经把所有碟都拆了包装,在桌上铺满,跟夜市上卖盗版碟的小贩似的。 沈安若恨恨地瞥了一眼桌子,吸一口气,再吸一口,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色·戒》。” 正文 第二十八章阴魂不散 有人说:被猥琐的男人欺负的女人是不幸的,但被优秀的男人欺负的女人是幸运的。现在,我可没觉得自己有多幸运,只知道智商与情商指数皆在急速下滑中。 ——沈安若的BLOG 一连几天,程少臣都没怎么骚扰她。每天一个电话,她不接,他也不缠,不会打第二遍,想来是被她的恶搞彩铃撞了一下腰。 第一天她不接电话,几分钟后他发来一条短信:“我有事情跟你说。”她回一条:“见鬼去。”后来他就连短信也不发了。 其实小小的失落是有的,她准备了很多骂他的词都派不上用场,不过比起她恶作剧得逞的快感,那点失落完全可以忽略。 工作中的沈安若助理仍然光鲜亮丽,举止端庄,仪态优雅,是不少男员工倾慕与女员工模仿的对象。 华奥新进了几名管理层的员工,正在进行短期培训,她是公司内训师之一,这日有她的任务。 华奥有一座仿旧式庭院的建筑,因为环境清幽,经常被租用作培训基地与会议室,他们自己的会议与培训也常在这里举行。 课程结束后散场,她提着笔记本电脑准备回办公室,正在院子里休息的学员们有人上前向她咨询问题,她一边回答,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瞥见了施董事长陪同着客人走进来,正向客人指着正院内两株合抱的老槐树解说。 院里有好几组人,她想趁乱离开,只装作没看见,偏偏跟她同行的人力部小伙子喊了一声:“施董!”她的行踪暴露,只好也笑意盈盈地上前打招呼,顺便也向那位竟然可以劳驾她们的董事长亲自带他参观并充任解说员的贵宾致礼,心里已经快要吐血。 她硬着头皮跟施董寒暄了几句,诸如今日的培训内容,本批学员的基本情况,终于可以礼貌地说一句“不打扰你们了”然后火速离开,不想施董突然喊她:“小沈!”沈安若知道事情不妙了。 果然,施董事长以最亲善最和蔼的口气说:“如果你没有特别着急的事,就陪着程董转一转吧。这里你比我熟得多,很多东西我都解释不明白。” “我也是业余水准而已,我请公关部的李部长来陪程董好了。”沈安若小心地赔着笑,“施董,二十分钟后有招商局的客人过来,我……” “我刚才听说了,我打算这就过去,张总与我一起,李部长也要在场介绍情况,所以你留在这儿替我们接待程董吧,有什么事需要你出面的话,会给你打电话。”施董打断她的话,迅速安排好一切,便向程少臣深深道歉后离开。 她怎么看都觉得这两人就像传说中叫做狼和狈的动物组合。本来她还觉得诧异,怎么会这样巧,华奥明明这么大,偏偏又遇上他,现在她明白,原来自己是被上司出卖了。还有施董前几天那为冒犯她未遂而诚挚的道歉,她疑惑了几天,现在也算明白是为什么了,原来根本就不是她自己的面子有这么大。 她怎么会那么笨,偏偏把招商局搬出来做挡箭牌。沈安若一边暗自懊恼着,一边斜瞄了一眼程少臣,见他神色自若地抬头观赏那合抱的老槐树,一串串白花挂满枝头,晶莹剔透,开得正好。她四下里观察一下,院里还有别人,实在不能发作。人力部的小伙早就极有眼色地替她接走了她的手提电脑,而施董都要走出门口,突然回过头朝他们招招手,沈安若急忙把已经撤下的笑容重新挂回脸上。 “这两棵树有一百年了吧?这缠在一起的形状真是奇特。”程少臣低头看树下的标牌,“百年好合”。 “我一直觉得它们是在打架。你看这形状其实很像两人在摔跤吧,但是被后人误解了。”沈安若冷冷淡淡地说。 程少臣哧地笑了一声,转身看她。她今天穿了制服,胸前挂着名牌,因为要见新员工和客人,她出来前每一处都修整仔细,头发和妆容都精心地打理,可谓武装到牙齿,一丝不苟,她才不怕他。 “请问程董想参观什么地方?” “你觉得哪些地方值得一看?” “主建筑的二十八层顶楼,可以俯瞰半个城市的风景。” “那就去那儿吧。” 见鬼了,难道他的恐高症已经好了? 主楼离这边很远,他们一路溜达着,经过数处建筑。程少臣存了心地要烦她,东问西问,有时候还坚持要进去看一下,她的耐性都快被磨尽了。若不是看在此刻他的身份是贵客,她早想甩手走掉。平时她也不会走这样远,从一处到另一处,为了省时间与体力,经常都是开着车。 “走很久了,你的脚疼吗?要不要休息一下?”在咖啡屋的门前,程少臣问。 她的鞋跟真是不低。 “程董您客气了,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怎么会累?”沈安若笑语嫣然。 程少臣笑:“沈助理,你若去拍电影,极有可能走红。” “安凯什么时候打算投资影视?请程董替我美言几句,提供我一个机会。” “好像是件值得考虑的事。”程少臣看她,“你想演什么角色?” “程董,安凯最近是否正停产整顿?不然您怎会这么有闲,在上班时间出来观光?”她决定不陪他玩了。 “你难道不知道,企业运行越好,老板越有闲。”程少臣抿着嘴笑,“不过我很感激你对我的关心。” 她又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沈安若,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你今天的鞋跟是不是太高了。我承认,我来这儿其他目的是其次,主要是希望能遇见你。” “恭喜你如愿以偿了。不过请你搞明白,因为你现在的身份是华奥的客人,我才会在这里陪着你,所以请你不要做与客人身份不符的事情,不要说与客人身份无关的话。如果你是以别的身份来到这里,那么我也没义务在这里跟你浪费时间,是不是?” 她色厉内荏的一通威胁竟也没惹怒程少臣,他笑一笑:“你不是说二十八楼的风景很好?如果你不累,我们去那儿吧。” 在主楼大厅里,他们绕过走廊时,突然有一个年轻男孩蹿出来险些撞上她,她被程少臣一下子揽住,跌进他怀里,那男孩子撞到程少臣身上了。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男孩子见撞的是沈助理与客人模样的人,有些不好意思。 沈安若请程少臣回避一下,他走出大约五米远,沈安若问那穿了华奥制服的男孩子:“你来华奥多久了?” “三个月。” “员工守则第四条是什么?” “举止端庄。” “第二条。” “仪表整洁。” 男孩子低头看一眼自己,带几分尴尬地把开了两个扣子的制服系好,见沈安若还在看他,又从口袋里掏出员工牌别到了胸前。 “回去把员工守则抄十遍,明天交到我的办公室。”沈安若看了一眼他的名牌,终于放他走。 专用电梯很慢,没有其他人,程少臣拼命地忍着笑,沈安若斜了他一眼,他终于笑出来:“我从来不知道,你工作的时候这么严肃。” 她不理他,电梯“叮”一下打开,她径自走了出去,又绕上一段旋转梯,上了天台。 今天天气非常好,碧空如洗,淡淡的几片云宛若飘絮。二十八楼不算高,但这里风景甚好,依山傍水,远眺大海,周围没有更高层的建筑,而且绿化很好,绿树掩映下,只见一列列红屋顶,排得错落有致。换个方向看,华奥的清幽景致,从高处望去更有一番情韵。程少臣站在离栏杆足足有两米远的地方,直朝她皱眉:“你有必要靠那栏杆那么近吗?” 她索性把整个身子都贴到栏杆上,他上前去把她扯离围栏,害她差点扭到脚。 她推他:“请你注意影响,这顶楼有摄像头,直接连到警卫室。” “你站在那边我紧张。” “我站在那边关你什么事?你紧张又关我什么事?” “你们员工手册里难道没有一条‘对待客人有礼有节’?” 她真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手册来,翻到其中一页给他看:“有这样一条:与客人保持合宜的距离。所以请你配合。” 程少臣叹息:“你不要那么别扭行吗?如果你还没消气,至少也提出可以让你消气的办法,这么僵着你都不难受?” “办法很简单,请你离我远点,别来骚扰我。算我请求你程少臣,你就当行行好,留点我们之间的美好回忆行吗,你觉得我们当初闹得太平淡了,所以一定要弄得再难看一些是不是?” “我很吃惊,你竟然会觉得我们之间的回忆还有美好的?看你现在的样子,我还以为你觉得每一桩往事都不堪回首。”程少臣的声音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这是他要恼火的迹象。 恰好他的手机响了,他到一边去接电话,沈安若看到平台地上有一处石板有碎裂的痕迹,立即拨了电话给林虎聪:“你一会儿到主楼平台来看一下,从门口向东数第五块石板有问题。” “我已经知道了,但那种石材目前配不上货。” “随便你用什么方法,用胶填,用颜料补都行,总之不能像现在这样。” “喳。”林虎聪在电话那头学小太监的样子应了一声,她是他的直接主管,“哎,你今天怎么跟慈禧太后似的。谁那么厉害,竟然能把你给惹恼了?你到天台去做什么?” “少贫嘴,明天下班之前弄好。”她收线时见程少臣盯着她,似乎在盘算什么,神色又恢复平静,看来是不打算计较她刚才的失礼了。 沈安若被他盯得有点发毛:“如果你对这里的景色不感兴趣,那我们走吧。” 电梯里,程少臣似乎想起什么,又笑。她用“你有病”的眼神瞥他。 “我今天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你工作的时候原来这么有趣。如果我知道我的哪位员工在口袋里放了员工守则并且时时拿出来警戒自己,我会感动到立即给他升职加薪。” “你什么意思?你被员工炒了鱿鱼,所以打算挖墙脚?” “你有兴趣吗?” “天还大亮着呢,程董您这做的什么梦呢。” 她终于打发走了这一尊恶神,恨不得敲锣打鼓来庆贺。若不是程少臣临走前那句话让她心里不安,她就真的这么做了。 程少臣临走前说:“沈安若,我若真有心要纠缠你,你认为你躲得了吗?” 沈安若根本没来得及揣测程少臣那句状似恐吓的“你认为你躲得了吗”,就已经被一条消息炸得头昏脑涨。 此刻她坐在张总的办公桌对面,盯着两份文件。她已经看了两遍,都快要把那两页薄薄的纸看穿。股权转让协议,华奥最大的两家股东,共转让51%的股份,收购方是安凯集团。 结果不言而喻,偌大的华奥山庄,马上就会连姓都要改掉。 她一直以来都知道施氏一方有意减持股权,但并没有在意,她只是打工的而已,谁是老板不一样得做。只是,华奥竟然花落这一家,她根本连想都没想到。怪她坐井观天,不晓得大企业的气派,她以为安凯明明正在全力以赴地应对他们的工业园项目,投资巨大,工程浩大,怎么会还有闲情到这边来插一脚,所以连程少臣的暗示都没听懂。怪不得他对她工作的样子突然感兴趣,偏偏又欲言又止不肯说破,大概一直没找到能观察她的好玩表情的最好时机与角度。 沈安若当然不会自恋地认为因为她在这里,所以安凯才把钱砸到这里,那么大一笔钱,她可没这么贵。不过,她终于可以再使劲地自嘲一把,程少臣三番两次地出现在华奥,不过是在洽工之余,顺便找点余兴节目,亏得她还自我陶醉地以为自己的魅力大到堂堂程少臣先生会专程来纠缠她。前两天她还认真地自我检讨,觉得自己在程少臣面前未免太有失气质,仗着他不跟她一般见识而无理取闹,如今她只后悔当时没踢他一脚,因为过几天等他的身份变了,她大概就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愿望了。 “反正就是我傻。”这句话在沈安若脑子里滑来滑去,总觉得熟,想了想,原来王佳芝说过。生活真是处处充满了黑色幽默。 “其实是这两天才确定的事,我也是今天才得到准确消息。”张总谨慎地观察她的表情。沈安若庆幸这消息是从张总这里得知而不是从程少臣那边,不然她可不能保证自己会如此刻一般镇定。 “安凯的计划或许从在我们这里举行开业酒会时就开始了吧。” “不知道。程家二少做事够稳妥,不到事情有定度都不会吐露半点风声。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程董对华奥一直有好感,我们的硬件软件皆合他意。”张总朝她摊摊手,微微笑。 “华奥赢利能力不错,国有股转给安凯很好理解,但施氏肯退让真是奇怪。” “其实是几方角力的结果,施氏是外地企业,转移利润转嫁风险难免,去年更过了点,这你也知道。市政府非常不满,希望华奥由本地企业控股,安凯正好顺势推舟。按说施氏不会那么给市政府面子,不过他们与安凯有很大的业务往来,安凯出的价又好。” “安凯竟然这么拍市政府的马屁,政府也一定不会让他们吃亏吧。” “那当然。他们刚用极低的价格拿下了东郊海岸那几百亩地。”张总被她的用词给逗乐了。 “房地产?” “度假村。程先生对我们饭店的管理模式很有兴趣。” “所以等运作度假村项目时,他连选人用人的环节都能省事很多。” “互利多赢,一举多得,多好的部署。” “当然,程先生是优秀人才。” 沈安若低头玩自己的手指时,意识到自己很久没再戴戒指。是从什么时候起呢?大概从某一天程少臣盯着她的手指看,看到她不安,就再也没戴过。 张总看着她:“他特别请我跟你解释这一起纯商业行为,他觉得你大概没耐心听他说。” 沈安若觉得再不笑一笑真是对不起好多人:“张总,我请教个问题可以吗?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说什么话最得体?我怎么觉得这么无言以对。” “咳咳,你年纪越长越耍小孩子脾气。安凯不打算干涉华奥目前的经营与管理模式,所以程少臣出现在华奥的次数应该非常有限。只要你不想,你不会有很多机会在这里见到他的。公归公私归私,别跟自己过不去,别犯傻,别胡思乱想,该干吗干吗去。” 沈安若觉得累:“张总,前阵子我们计划到南方去考察,后来天气原因未能成行。最近时机又不错,费用也低。” “你出去走走也好。几个人?想什么时候走?” “四人,明天一早出发。” 张总啼笑皆非:“你这三十六计用得挺顺哪。枉我教了你那么多年,咱就这么点出息?你可真够丢脸啊。” “不好意思啊张老师,改日我重修。” 沈安若出差七天,返程时赶上周末,回父母家住了两天,再上班时,觉得信心与勇气又满满的了。 她一直有两部手机,另一部号码应急用的,只有她直接分管的几个部门负责人知道,大部分时间都关机,如今恰好派上用场,所以这趟差出得很清静,连张总都只给她来过一个电话,通知她几件大事,顺便又笑话她一顿。 其实有什么好怕的,横竖都要面对,而她竟然选择逃掉,真是败自己的威风啊,沈安若自我鄙视。程少臣如果知道她在这种关口以出差为借口逃跑了,不知道会有多么得意。连张总都被她大大地娱乐到了,何况他,他一向能从她身上找到最有娱乐价值的元素。 贺秋雁以前总笑她,虽然怯懦又别扭,但一向对自己有深刻的认识,且具有自我批评的意识,是她身上难得的优良品质,如今她自己也感触良深,不过这哪里是什么优点,完全是雪上加霜的性格缺陷。 反正追根究底,都是程少臣不好,她明明过得云淡风轻舒爽怡人,他偏偏要来破坏,就像笼罩在她头顶上的一大片乌云一样的鬼影子,遮住她生活中好端端的阳光灿烂。 沈安若一边做着出差记录,一边天马行空地想着心事,写完了回头检查一下,竟然没有错字,语句也通顺,真难得。 上午她从洗手间出来时,对着洗梳台的镜子看了一眼,唇膏都脱落了,大概因为一上午喝了太多的水,一会儿要记得再涂一遍,不然显得非常苍白。侧脸一看,孙爱丽也在对着镜子描唇,看见她,立即扬一扬手里的两支口红:“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款颜色会显得端庄又不老气?” 她是客房部经理,极少出现在这一层。沈安若笑:“这么慎重?哪位即将被你接见的重要人士这么有面子。” “我们新任的程少臣董事长啊,正在依次见所有部门以上的负责人。” “他正在这一层楼?”沈安若惊慌失色地问完以后,才觉得这句话问得又弱智又缺乏镇定。 “废话。”孙爱丽果然扔给她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唉,不会吧,就算你正出差,这样的事情也总该通报给你知道。” “哦,我知道那事。只是不晓得程董事长今日大驾光临而已,按说他应该很忙不是吗?”沈安若有气无力地说。 “是啊,你走运,刚出差回来就赶上。”正说着,崔经理也进来了,对着镜子拢自己的头发。 “如何?”孙经理立即凑上前问。看来程先生的“接客”顺序是按年龄排的,年长者优先。 “没什么事,简单了解一下情况,五分钟都不到。”崔经理继续理自己的头发,“不过很出乎我意料,非常年轻,有礼貌,很和气,我离开时竟然站起来送我,还朝我笑了笑,看得我脸都红了。” “咱们程董笑起来的杀伤力是挺大的,像小孩子。”孙爱丽经理眼睛里泛着柔光,她母性又泛滥了。 崔经理这才看见沈安若也在旁边站着,立即过来捏她的胳膊:“可怜的孩子,出差很累吧,看看,又瘦又苍白。” “没啊,今天粉底抹得厚了点而已,唇膏也脱了。”她看看还在看着两支口红下不定主意的孙经理,“浅红色。” “不会显得太不庄重吧。” “仅供参考。” “好,听你的。你的审美似乎跟程董比较一致。” 沈安若回到办公室,觉得头老大。她一个多周没回来,积了不少工作,但是连看文件都看得心烦。桌上电话响起时,她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人力部经理亲自通知她:“沈助理,十点二十分,董事长办公室请。” 她看看时间,还有一刻钟,于是又去喝了一大杯水,差点把自己呛到,对着化妆镜重新抹了一层厚厚的唇膏,练习了半分钟微笑的表情。然后她从电脑里调出出差前就已经写好的辞职报告,打印了一份,工工整整地折好,放进制服口袋里,突然就有了安心的感觉,仿佛那是她的护身符。 过一会儿如果有人让她觉得不痛快,她打算直接把辞职信摔过去。 正文 第二十九章戏剧舞台 小时候,老师教育我们说: 只要你尽力了,那么虽败犹荣。 我真的很尽力了,但我实在技不如人。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在那间办公室门口做了几次深呼吸,终于抬手敲门。她没有立即听到诸如“请进”之类的应答,不知是里面的人存心跟她过不去,还是因为她敲得太轻以至于他没听到,正转念间,门突然开了。 程少臣亲自开了门,站在门口,侧身让她进去。 她镇定地走进去,从眼角余光里瞥见新任董事长抬手指了指会客区的方向,只当没看见,径自坐到办公桌前的靠背皮椅上。这里才是汇报工作的地方,下属坐到会客区域从来都不合规矩。何况,桌上有黑色文件夹,旁边还放了一支笔,他们的各类文件都有颜色标注,她从标签上就认得出那是干部履历表,很显然,刚才他一直是在办公桌前接见每一位华奥高级管理人员的。 程少臣在她对面坐下,隔了极宽的办公桌,然后翻开文件夹,低头看一眼档案,又抬头,微微抿唇看着她,像是要核对一下档案照片与本人的相似度。 “姓名:沈安若,职务:总经理助理,所属部门:总经理办公室。”沈安若觉得他刚才的动作非常的具有娱乐性,仿佛演话剧一般,索性配合他:“程董,欢迎。” 程少臣似乎是笑了笑,她看得不太分明:“这是我从早晨到现在听过的最没创意的欢迎词。” 沈安若也歉意地笑笑,不说话,她根本无话可讲。 尊敬的程董又低头看她的档案。她那乏味的人生其实只用几百字就可以概括,也不知他看什么看得那样起劲,沈安若低头玩自己的手指。突然对面又有声音,吓了正在走神的她一大跳。 “我请张效礼先生向你解释过,这是一次很纯粹的商业并购行为。”程少臣开口,表情很正经。 “我明白。您没必要再解释一遍。” 他穿深灰色西装,白色暗条纹衬衣,浅灰底色的领带,整齐得连褶皱都看不见,样子有点陌生。沈安若回想一下,他除了周末大多时间都是这副衣冠楚楚状,只不过以前都只是见他穿戴整齐出去,或者穿戴得依然整齐回家,却基本上没见过他工作中的状态,严格地说上回在张总办公室里见到的那回算第一次,但那次她受惊过度,没顾得上打量。 “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因此而感到困扰。”他仿佛在斟酌字句,又补充,“我出现在办公区的频率,一个月不会超过两次,你不会经常看到我。” 沈安若直视他,有点走神。他系的那条浅灰色变形虫领带,家里的衣物间里也有一条,他的领带特别多,以前解下来随手一扔,都是她在整理,离婚时他除了当时系的那一条,其他的都没带走。真怪癖,他宁可把没带走的那些东西再买一遍,也不肯找人去取他的东西。 她的一言不发大概令程少臣很困惑,片刻后他又说:“从我个人的角度……无论于公还是于私,我都希望你能留下来。” “呃?”其实不是她故意捣乱,沈安若从小就有坏毛病,气氛紧张时她会神游四方。 程少臣大概只当她在跟他矫情,拿起桌上那支笔,夹在手指中,然后又放下,停了足足三秒钟继续往下说:“当然,如果你真的觉得当下的处境令你为难,那么,我会尽我所能,推荐你到你想去的地方。” 这句话的意思她可是切切实实地听清楚了。 她低头看了几眼自己的手,又抬头,态度谦恭,语气柔和:“容我失礼地问一下,这是您今天所会见的所有人员的共同福利,或者只是我个人独享的权利?” 程少臣静静地看着她,不说话,眼神令人看不透。 他在故意制造紧张空气,沈安若决定立刻撤退,不再僵持下去,免得输得很难看。 “我知道了,非常感谢,我会认真考虑。”她突然站起来,欠身行礼,“打扰您这么久,我想我该走了。” 她故意混淆是非,擅自离开,程少臣没有很顺理成章地来一句“我还没让你走”,已经够有气度了,她总不成还指望他站起来微笑着欢送她,还是快快撤离这个危险地带的好,别管什么礼貌跟涵养。 沈安若都已经撤退到门口,将手放到了门把手上,听到身后大老板不轻不重地说:“请你认真考虑,我和张总都希望你能留下来。” “是,我会的。”沈安若没回头。 她回到办公室,把一直捏在手里已经有了汗印的辞职信撕成四片,扔进废纸篓里。 刚才程少臣表情莫测语气莫测,令人猜不透他的真实用意。如果他有心让她走,她才不会马上递交辞职信让他趁心如意;如果他不是这个意思,那么她扔辞职信的姿态会显得太无礼了,至少也会让她准备闪亮登场的帅气动作大打折扣。总之都是这个城府极深的家伙,装出一副悲天悯怀的救世主模样,结果害她发挥失常。 她打了几个电话处理了一下公务,又觉得渴,倒了一杯水,扔进去一片维C泡腾片,这样就不会觉得水发苦了。她就喜欢看那硬币大小的药片在热水里嗤嗤地冒着气,翻滚挣扎,越变越小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一共才持续了不到三十秒,于是她又丢进去一片,结果这次味道太浓了,呛得她直咳嗽。 沈安若端着水站到窗边打算看一眼窗外的风景,结果却看到程少臣与张总并排地走出大楼,走向停车场的位置,张总一直把他送到他的车旁边,看来他是自己开车过来的。他对张总行了个礼,张总伸手拍拍他的肩,两人比较像晚辈对长辈,完全没有上司与下属的样子,而且张总极少会将人送出那样远的距离,至少他从没那样送过施总。 沈安若觉得心烦意乱,就像儿童时代,明明跟自己最要好的小伙伴,却被别人突然抢走了。这种小娃娃心态,实在是没出息透顶了。 张总一直很欣赏程少臣,连后来他们离婚,他都曾说她傻。不过那时他从来都是站在她娘家人的立场说话。但是现在……沈安若觉得十分郁闷,连这个大瘟神终于暂时滚蛋了这种值得她庆祝的事情,都令她高兴不起来。 因为是周一,下午照旧有部门例会,张总、李副总、她、几个直属部门负责人。即使股东大换血,会议内容跟往常也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只是沈安若觉得似乎总有些目光在她的脸上流连,她大多数时候低头装作不知,有时会直直地回望过去,看得人家躲闪不及,只好朝她善意微笑。 会议结束时,张总说:“程少臣董事长今晚请我们大家一起吃个饭,各位回去将行程安排一下,尽量不要缺席。” “知道了。”“没问题。”竟然没有一个人说“不去”。 沈安若右眼与右太阳穴都在轻轻地跳,她要立即回去吃一片头痛药。她就知道,那个阴险的家伙根本不会这么轻易地放过她。 程少臣很意外地将聚餐地点定在一处僻静的高级会所,而没有理所当然地选在华奥的某处餐厅。虽然意外,但大多数人很高兴,平日里的商务宴请总在华奥,对菜谱熟到一盘海瓜子里大致有多少颗都能算出来。何况,程少臣选的那一处是会员制的私家菜馆,平日里大多数人基本没什么机会来。 当然也有人不高兴,比如沈安若。她站在车边正伺机着怎样开溜,张总在她身后喊她:“安若,跟我的车走吧,你若喝了酒又不敢开车。”张总有专用司机。这下她想溜也溜不成了。 “我可不可以假装肠胃炎发作不用去?”沈安若在车上做出愁眉不展状,想博取一点同情。 “沈安若,你不怕今晚大家的行程直接改在医院?”张总睨她。 沈安若叹口气,倚回座椅上:“我有当年第一次面试的感觉。” “你跟混混老大称兄道妹的胆量哪儿去了?” “大家是不是都知道了?” “你是他合法的前妻,名正言顺,你怕什么?” “唉。”沈安若觉得很无语,郁闷到咬手指头。 “你越来越没出息了啊。我可提醒你,私下里你想对他打啊骂啊闹啊的那都是你的事,不过今天这可算是工作场合,他是上司你是下属,你无论无何都得给他面子,不许任性。” 他见沈安若偷瞪他,又笑:“当然我这纯属废话,我们家安若一向最识大体了。” 竟然把她当低龄儿童,沈安若比五分钟前更郁闷了。 聚餐人员不多,都是上午程董接见过的,除了张总、李副总和她,还有华奥直属部门的几位负责人,加了程少臣一共十人而已,难得是竟然全到齐了,大满贯,以前连年终聚会时都没这么齐过。 “按说应该在我们自己的饭店里。不过今晚我以个人名义请各位坐一坐,换个环境会更自在一些。”端坐于主位的程董事长耐心地向大家解释为何不在华奥就餐的原因,“何况大家平时总在一个地方吃饭,应该有些审美疲劳了吧,适当换换环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在座的各位极其赏脸地给了他善意的笑声。 他笑容浅淡和煦,声音优雅悦耳,令人如沐春风,清凉又温暖,沈安若脑子里浮出在座某人曾经对他的评价,顺便又配合当下场面多加了几个肉麻的形容词。如果此地是戏剧学院的考场而她是考官,她一定给程少臣同学打满分,并且让他免复试直接拿到准入证。 表现同样优秀的是他们这堆人,平时难得没有客人在场的私下聚会里,通常都是一刻钟不到就原形毕露,男的扯了领带,女的撸了袖子,没吃相没坐相,吆吆喝喝,互损互贬,互相拆台。结果现在都过了半小时了,大家还都端坐着,举止优雅从容,言谈得体幽默,俨然一桌子绅士淑女,人人都像礼仪大使。 程少臣话虽然不多,但是非常具有控制场面的能力,他轻描淡写地发起一个话题,然后静静地当听众,适时地插几个字,但永远不会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眼见话题讨论过深或无趣了,就不动声色地转入下一个。所以虽然大家都表现得极度端庄,但并不拘谨,场面甚至很轻松,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愉悦,甚至沈安若。反正她向来不用刻意伪装,都是一副温婉无害模样。 在自己不是主角的场合,沈安若向来是那种听得多说得少的人,今天这场面更当如此,恨不得别人都把她当隐形人。 但是她选错了位置。张总今天做副陪,最年长的李副总跟崔经理被拱到了大客与二客的位子上。本着尊重女士的原则,剩下的两位女士,孙经理与她就坐在张总旁边。 男士们今天大约都打算跟她保持最安全的距离,不复平时总半真半假地声称“我要陪沈小妹坐”争着抢她身边的位置。林虎聪被公事拖着最晚到,发现只有沈安若旁边还有空位。这样的坐次,她一抬头就见得到程少臣波澜不惊的面容,以及最爱逗她的老不正经李副总、公关部跟总经办陈姓和刘姓的大滑头那三张怎么看都诡异的表情。偏偏最厚道的人,都坐在她的视线死角。 她不主动发言,大多时候适时地微笑,被点到名就应和一下。这里的菜品口味着实不错,酒也喝得不算太多,她才不会与自己过不去。但也免不了偶尔莫名中招。比如不知怎么谈到员工活动室里墙上那些有趣的漫画,刘主任说:“那全是员工自己画的,连张总都被逼着带头画了一幅图。” “反正你们就是想看我出丑。”张总补充。 程董讶异地称赞:“有几幅非常好,我印象很深的是那幅‘距离’,那工笔画的笔法都算得上专业了。” “程董懂绘画?我们这些人都是外行,就只知道哪一幅有趣。您刚才提的那一幅,是沈助理画的。” “是吗?”程少臣迅速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垂下眼帘,“华奥有一个非常好的文化氛围。”然后把话题转开。 从沈安若的位置,看得到刘主任有一点点的失望,他没看成好戏。他总不成等着程少臣说“沈助理太有才了”或者“我都不知道她还会画画”。 后来程少臣的手机响起,说一句“抱歉”就出去接电话。十五秒钟后,大老板的声音仍然没出现,大家推测到他去了不太近的地方,于是包间里的温度“轰”一下升了至少五摄氏度。 “小沈啊,你今天吃得有点少。没胃口?”李副总先发话了。 “我正减肥呢,李大叔。” 噗几声,有人笑了。 “死丫头片子,见了啥就忘了啥,前些天还叫我李帅哥,今天竟然叫大叔。”李副总无比幽怨。 “就是就是,她那是有人撑腰了。”办公室的刘主任立即附和。 “老刘,不许对我们程夫人无礼!”公关部陈经理使劲咳嗽,“安若啊,以后我就跟你混了,有事您说话。” 平日他们私下里就是这么以互相欺负当娱乐,谁撞枪口上算谁倒霉。沈安若恼不得躲不得,只好见招拆招。 孙爱丽看不下去:“一群烂男人,集体欺负一个小女子,也不觉得无耻。” “爱丽姐姐,你好不容易装了半晚上淑女了,千万继续装下去,别这么快破功啊。”陈滑头捏着嗓子说。 “一边凉快去。”孙爱丽彻底撕了淑女面具。 这两人素来是冤家,沈安若连忙劝架:“我们换话题吧。” “不行。安若你以前可是整天看我们好戏的那个,风水轮流转啊今儿可算轮到你了,先喝三杯酒咱们再谈其他的。” “唉,你再这么闹下去,我可要恼了啊,我真要恼了。”沈安若威胁他们,但语气柔柔的,哪有要恼的样子。 “嘿,我就爱看安若妹子恼的样子。” “我就想看安若恼,我还没见过呢。” “别怕她,她狐假虎威,色厉内荏。” “唉,适可而止啊同志们,你们把她气哭了可就没意思了。”最后一句话是林虎聪说的。 “哦,到底是你领导,你心疼得紧啊,小虎子,不过你这笨孩子也不察明一下今儿的形势……”李老痞子一没有外人在场就爱借酒装疯。 “老李,你个老不尊,老带着头儿欺负下属。”崔经理说,她是个正义感极强的人。 “老崔你栽我的赃,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你啊?” 真要命,这两人开会时都会吵起来,若干上架,上司不像上司,下属不像下属,太难看了。沈安若连忙微笑着插话:“崔姐,李总就喜欢逗人玩。火星人都知道在华奥我跟李总关系最好,是吧李大哥。” “你这丫头居心不良啊,我都有家有口的人了,你可别诱惑我。明明是小虎子跟你最好。” “其实我一直暗恋崔姐姐,当时就是为了接近她才进华奥的。”林虎聪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正在崔经理要拿餐巾纸摔他,大家都笑得东倒西歪时,门被轻敲了两下,程少臣捏着手机进来了,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听到了多少,大家多少有些尴尬。 程少臣朝大家歉意地笑一下,回到座位上。刚才这群人又迅速地复原成绅士淑女状,有些人的大笑还凝固在脸上,正慢慢地收敛。 “在讲笑话?”程少臣不着痕迹地问一句。 “是啊,讲我喝醉酒后的糗事呢。”李副总接话,“笑我一喝多了回家就要被罚睡地板,这还轻的呢,有时候直接挨拳头。” 一堆人配合着笑。 刘主任说:“李总,这可都是往事了。现在你只要稍喝多一点,嫂子都一直在楼下等着你回家,见了我们还直埋怨不保护你。” “哎呀,还不是安若鬼点子多,教了我一记损招。” “共享一下嘛,我们也学着点。” “那天安若让我索性装得再醉一点,等你们嫂子一来扯我,就嚷嚷‘离我远点,我是有老婆的人’。结果哈哈,结果你们也见了。” “看吧,安若一到关键时刻可就站在你这边。” “得,她给她嫂子支的怎么整我的招儿更多。” 这话题怎么还在绕着她转,沈安若无奈地想示意李副总不要再提她的名字,抬头时却见程少臣的目光正投过来,两人的视线短暂地对接了一下,又避开。 “该谁敬酒了?继续吧。”有人提议。 正好轮到沈安若,她端了几乎全满的红酒杯子,也没多说话,一口气灌了下去。 “你这酒敬得没头没脑,师出无名,喝了也白喝啊。”李副总还不打算放过她。 “喝酒首先要诚心,形式在其次。这不是您教我的吗?”沈安若回敬他,自己又添满了杯子,向程少臣举一举,“敬程总。我干了,您随意。”这是今天每个人的固定项目。 今晚没有人好意思灌程少臣酒,他喝得并不多。此刻大概大家等了一晚终于等到可以提神的戏码,都睁大了眼睛准备看戏。 “女士不要喝那么多酒,点到为止就可以了。”程少臣淡淡地说完,看了看自己杯子里的酒,一口喝了下去。 其实他早先就强调过,女士可以不必喝酒,不过华奥一向最主张酒桌之上男女要平等,所以他的好心没有完全得到回应,但崔经理与孙经理在他的关照下,也没有喝太多。沈安若见他先喝下,看了看自己的杯子,又用余光瞥见他正在看着她,倒不知道该如何喝了,全喝了固然不给他面子,喝一点也不好看。大家都在看她。 “喝一半吧,意思表达到就成。”张总替她作出选择。 其他人一脸失望,这好不容易等到的伪高潮戏码就这么偃旗息鼓。 再磨人的宴席也有散场的时候。沈安若站在庭院里,觉得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 受程少臣的拜托,饭店招了出租车将喝了酒的客人们送回家,开车过来的也坚持请代驾司机替他们将车开回家。他们把醉意朦胧的酒友们一一送走,张总也顺路带走了两个人,程少臣作为东道主,一直礼貌地陪着,没有先离开。后来只剩了沈安若与人事部的周经理。 程少臣在自己的车子开过来时很温和地说:“我往东走,有人跟我顺路吗?” 素来沉默寡言、一整晚都没怎么说话的周经理于是说了一句与他一向沉稳谨慎风格甚是不搭的话:“我跟沈助理都顺路,谢谢您。”并且主动地开了车门,坐到副驾位上。 司机还是小陈,见了沈安若十分高兴,看见还有外人,机灵地收回即将脱口而出的那一声称呼,只冲她笑笑。路程并不远,但小陈开得非常慢,没有人说话。沈安若此刻比来时及先前的饭局更烦闷,将车窗开到最低,把胳膊搭上去,用手支着脸。 “把手拿下来,这样危险。”程少臣说。 这种场面倒是似曾相识,什么时候的呢?沈安若觉得头又开始隐隐地痛,不过眼下她不该关注这个。十多分钟前大家互相告别时,那群平时你谦我让的家伙们,都抢着先行一步,结果把她跟向来忠厚的周经理甩在后面。而忠厚的周经理,她记起来了,他今天明明是开着车过来的。 这一幕可真出乎她的意料,本来她以为这一晚终于要结束,她也该谢幕退场了,却在即将胜利的当口被朋友们集体出卖。不到最后一刻,果然不该笑得太早。 沈安若无视程少臣的警告,继续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程少臣探过身去把她的胳膊扯了下来。她本想狠狠地甩开,看了一眼前排座上的周经理,忍住了。她瘦,穿了短袖衫,他一只手就能把她那细细的小臂圈过来,又很快地松了手。 周经理上了车报过家门就靠着椅背似乎睡着,直到下车时还一副不清醒的样子,竟还记得跟沈安若挥手:“沈助理,我先走了啊,喝多了,不送了。不好意思啊程董,不胜酒力,让您见笑了。” “怎么会。”程少臣客气地回答。 大家演技都这样高超,沈安若只能暗自咬牙。 小陈问:“少臣哥,去哪里?”看了一眼沈安若的脸色,立即改口,恭恭敬敬,“安若姐,您要去哪儿?” “我回家。”沈安若笑都笑不出来。 小陈又看了程少臣一眼,大概得到他的默许,发动了车子。 车子进了小区,经过服务中心,沈安若立即喊停车,拿了包就下车。程少臣随后跟了上去。 “我买东西。” “我陪你去。” 小陈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下,觉得形势似乎不对,喊了一声:“这边不让停车,我到停车场去,少臣哥你给我电话。”立即溜了。 沈安若本来走得很快,突然回身,程少臣差点撞到她。 “我买卫生棉,你跟着我干吗?”她气势汹汹地朝他嚷。 程少臣抬头看了一眼月亮,淡淡地说:“你生理期还没到吧?” 他分明是要气死她。沈安若扭头就走,他从后面拉住她的手,她使劲甩也没甩开,恨恨地说:“程董事长,你也要做借职务之便骚扰女下属这种没格调的事吗?” 程少臣被她逗笑了,但手劲一点也没松:“你不是要我把我的东西都搬走吗?” “周末白天,我留钥匙给你。其他时间概不见客,尤其是你这种又卑鄙又下流的男客。”她被气到有点口不择言。 程少臣笑得自在,终于松开她的手,她转身就想跑掉,连路都忘了看,差点一脚踩空,被他敏捷地拉了一把,正落进他的怀里,被他紧紧抱住了。 “放手,别碰我!”沈安若开始叫,也顾不上这里可能会有人经过,程少臣迅速把她的头按在他胸口上,让她呜呜地喊不出声音来。 不过她刚才那一声还是引起了注意,一个很苍老的声音远远地问:“那边什么事?”又一个声音问:“姑娘,要帮忙吗?” 她听出那声音是谁了,但是宁可他们没听见。那是跟她住同一楼的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每天晚上一起散三四小时的步,她跟这对老人还学了一阵子太极拳。 她挣扎着转了下头,突然被一道强光刺到眼睛,又被程少臣把头按了回去。那位老大爷拿聚光手电筒照向他们这个方向:“小沈,是不是你啊?”这老人真胆大,传言他早年服役于特种部队,看来是真的。 “是赵老吗?您二位还是这么精神瞿铄。”程少臣和气地发话了。 “是小程呀。好久没见你了。出国了?” “嗯,出国了。” “这是怎么了,斗气了?” “是啊,惹到她了,正生我气呢。” “快走快走,那么多事,破坏人家小两口亲热。”赵老夫人的声音也传了过来。 她又想挣出来,被他继续按着,听赵老爷子临走前以极小极小但还是足以她听见的声音说:“年轻人,对付女人要哄啊,认真地哄,耐心地哄。” 程少臣的身子动了一下,估计向赵老做了个手势,她都能想象出他现在正窃笑的表情。 沈安若决定鄙视程少臣一辈子。他害她被同事集体笑话又背叛不算,现在还让她在邻居面前也抬不起头来。 赵老他们的脚步声渐远,而程少臣还是没有放手的打算,她一挣他就搂得更紧,于是她张开嘴狠狠地咬住他。程少臣把西装外套留在车上,他的衬衣非常薄,她咬在他的肩膀上,一大口,越来越用力,不肯松口。他闷哼了一声,没有挣扎,只是把她死死地搂着。 沈安若有一颗小虎牙,她把力气都集中到那一颗尖尖的牙齿上,结果连她的牙都开始痛,他也不出声,沈安若直到咬累了,才松开牙齿,感到他的肩膀湿了一大片,心里惊一下,以为自己真的咬伤了他,后来意识到原来是自己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那么多。 这个发现令她更加羞愤不已,自己的面子算是彻底地在他面前丢尽了。她还是被他抱得死紧,快要喘不过气来。她不再试着挣脱,就那样伏在他肩上呜呜咽咽地哭出声,边哭边乘机用指甲掐他的胳膊跟后背,使劲地掐,他一下都没躲。 沈安若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只记得后来程少臣低了头去吻她的鬓角和脸颊,他一边用手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一边将唇凑在她耳边轻轻地喊:“安若,安若。” 他是第一次这样喊她的名字。于是沈安若在他怀里突然软软地失了力气。 正文 第三十章回头寻岸 “三草”定律: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那些连好兔子跟好马都不如的人,当然也不可能是好人。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趴在床上,抱着枕头,把脸埋进去,第一百零一次地在心里默念“我是猪”。 这个姿势令她有点窒息,但她大概已经把脸哭肿了,而且再淡的妆被她那样闹,也一定会花得不能见人了,所以她死也不肯转身。她刚才哭得太起劲了,现在头痛得厉害,因为这个原因她平时哭得非常少,长这么大也没哭过几回,竟然差不多有一半的时候都被他看见了,这令沈安若头痛得更加厉害。 怎么会是这种结果呢?明明是她占了上风,又哭又闹又踢又咬,程少臣似乎没还手也没用强,最后竟然还是得逞了。总之就是她无智无勇无气节。 屋里很安静,只有极浅的呼吸与心跳声。程少臣用手指拢着她的头发,细细地梳理,替她全拨到耳后,然后顺着她的脖颈依次滑过她光裸的肩膀、脊背、腰肢……遇到肉多一点的地方便轻轻地揉捏。他把她从头摸到脚,又顺路返回,她觉得他就像打猎归来的猎人正在验货。 此时他的手感一定不好,因为她满身是汗,哭闹已经把她的力气耗得差不多,刚才又那样折腾了一场,现在全身都湿漉漉,像刚被打捞出来的溺水者一样。而且她身上可供他蹂躏的有肉的地方实在不多,大多时候他都只能检查一下她的身体某处有没有少一根骨头而已。 但是她也不舒服,天气好像变热了,而他的手掌更烫,热乎乎地贴在她的身上。可偶尔有风吹进来时,她又觉得冷。 沈安若执意地趴在那里装死,程少臣却突然挠她的脚心,她痒得全身瑟缩了一下,几乎从床上弹起来。于是他将两只手都托到她的腋下,想将她翻过身来,沈安若死死地抱住枕头,抵死不从。他试了半天也没如愿,终于放弃,俯在她耳边轻轻说:“你要把鼻子挤歪了。” “滚开。”沈安若在枕头里瓮声瓮气。 他松开手,紧挨着她躺下来,沈安若维持原来的姿势向外蠕动了几下,与他隔开一段距离。 她真的快要窒息了,而且这种姿势令她的胸和腰都疼得很,她侧过身,背对着程少臣,挪开枕头大口地吸气。 他的手又凑上来,一只手从她腰下滑进去环住她的腰,另一只手去拭她的眼角,那里还留着最后几滴眼泪,然后他去捏她柔软的胸。沈安若将胳膊肘使劲撞向后面,心里想最好能把他撞出内伤来,但被他轻轻巧巧就托住了胳膊,她又朝后使劲地踢了一脚,这次他没躲,生生地挨了她一下,但沈安若踢得太用力,反而扭到自己的脚趾,痛到叫出声来,于是她的脚也落入了他的掌心。 “你要不要喝水?去洗个澡吧。”他一边替她捏被扭到的脚趾一边柔声地问。 沈安若的回答是用枕头蒙住头。 他拿她完全没办法,终于叹口气,放开了她。她能感觉到他下了床,有窸窸窣窣的穿衣声。然后他又一次试着抽走她的枕头,又遭到反抗,最后只能无奈地替她盖上薄被,隔着枕头拍了拍她的脑袋。 沈安若凝神细听开关门的声音与渐远的脚步声,终于扔开枕头自由地呼吸,然后下床去洗澡。屋里没开灯,月光透过纱帘泻进来。浴室就在主卧里,她多此一举地扯了床单包住自己,走路时脚步有点踉跄,险些被拖到地上的床单绊到。 镜子里的人果然苍白凌乱得比鬼更像鬼,连头发都揉成鸟窝状。怪不得程少臣一路抱她回来直到连哄带骗地跟她厮磨纠缠时都没敢开灯。 她在花洒下淋水时想程少臣被她气到哪儿去了呢?但是应该还没走,因为自己刚才完全不顾形象地哭闹时,乘机把鼻涕眼泪全都抹到了他的身上,他那么有洁癖的人,总会洗过澡才离开。想了想他被她弄得满身很脏也无法发作的样子,沈安若就觉得得意,连头痛与头晕的症状都似乎减轻了。 正胡思乱想着,浴室门却被一下子拉开,程少臣就那样裸着上身光着脚走进来。正想开口请他滚,却一眼看见他肩上被她弄出来一圈青紫的痕迹,看起来十分严重,于是有点心虚,没再做声,只是把身体转向墙面,不理他,自顾自地洗头发。 她弄了满头满脸的泡沫,不敢睁眼睛,转身去摸水流所在的位置,却碰到他的身体,她要迅速撤回手,但被他拖了过去,替她仔细地冲洗头发上的泡沫。她睁不开眼睛,只好任他摆布。气氛太诡异,空气又不流通,而他的手开始不老实,沈安若推了他一把,却被他反手压到了墙上。室内水气蒸腾,四目相望时,他的头发和脸上滴着水,眼睛里也似乎氤氲着水气,她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沈安若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进入警戒状态,直直地瞪他,小心防备着他的下一步行动。倘若他想在这里逼她就范,她一定要反抗到底,并且准备真的讨厌他一辈子。结果他并没有再碰她,只是双臂支住墙将她圈在里面,低声说:“我们……” “闭嘴,我讨厌听到你的声音。”她踢他一脚,没用什么力气,但是乘机猫下腰,从他胳膊下面钻了出去。 浴室外面的空气好多了,她的呼吸终于顺畅,湿淋淋地到更衣室去翻出他以前的睡衣和内衣,一股脑地塞进衣物消毒柜里,又去找了新的牙刷。她正打算悄悄地把东西都放到浴室外面的隔间里,程少臣恰好擦着头发出来,于是她把还留着很热温度的睡衣朝他头上使劲扔过去,被他用很潇洒的动作接住了。 后来她到冰箱里去找冰袋敷了一会儿眼睛,免得明天肿到没法见人,回来时见程少臣已经躺在床上,似乎已睡着。沈安若爬到床上用脚掀他:“这是我的床,你到别的房间去睡。” “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怎么还不解气啊。”程少臣含含糊糊地说,“精力真是好,闹这么久了也不累。早点休息吧,明天你还要上班。” 本来她快消气了,但“上班”这个字眼令她的火气腾地又冒了出来。“谁要去你的公司上班?我明天就辞职!” “嗯,你辞职吧,我养你。”程少臣的声音还是有点迷糊。 “见你的鬼去。我宁可去做酒家女也不用你养。” “好吧,我天天去捧你的场。” 她快被他气死了,使劲地推他:“讨厌,走开,你睡书房去。” “我建议你别闹了啊。你再推我,后果自负。”他的声音有点沙哑。 虽然闷了一肚子火,但好女不能吃眼前亏,沈安若立即乖乖地躺下,隔着他足足有半米的距离,还拿了个枕头扔在两个人中间:“你再敢碰我一下,我就告你……私闯民宅。”她生生地把某个将要脱口而出的词吞了下去。 程少臣躺在那儿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表情很慵懒,但眼睛里又透出那种算计人的神情。后来他笑了笑,又重新闭上眼睛,真的没再去骚扰她,大概他累了,没多久就听到他渐渐平稳的呼吸声。 但是沈安若却睡不着,始终陷在半梦半醒的状态,她哭过与喝过酒都会失眠,何况今天两种情况搅和在一起,头又开始痛,只好起身开了灯去找药吃。 灯光很柔和,她侧头看了一下,程少臣枕着一只胳膊半趴着俯在枕头上,睡得很好。他睡着的样子总是很乖巧,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角也微微翘着,而且他睡觉非常安静,从来没有各种奇怪的声音,只是今天他不同寻常地俯睡,把脸挤成很可爱的形状。 她下床时替他将已经滑到腰上的被子往上扯了扯,他睡觉总不穿上衣,又爱踢被子,然后就看清了他背上有好几处触目的伤痕,有被她哭闹时掐出来的,还有后来两人厮缠时她用指甲抓的。她可真是没手软,难为他竟然一声也没吭。沈安若突然疑心他趴着睡就是因为这些伤口在疼,所以后来她找头痛药吃时,莫名其妙地连治淤伤的药膏都翻出来了。 她观察了一阵子,确定他睡得很沉,于是半跪在床上,小心地将透明又清凉的药膏抹到那些伤痕上,边抹边在心里骂自己,还有他。“我怕他明天告我故意伤害,所以要消灭证据。”沈安若自欺欺人地想。 程少臣突然动了一下,她惊得背后发凉,结果他只是翻身换了个睡姿,舔了舔唇,似乎正在好梦中,根本没有醒。 沈安若屏气看了他很久,意识到自己竟吓到忘了喘气。她深呼吸了几下,把那盒药膏扔到床下的软垫上,重新躺下,过了很久仍然没睡意,脑子里还是乱哄哄的。她想或许该再去吃两粒安眠药,然后发现原来床头灯也忘了关,都是因为他刚才吓唬她,于是又小心翼翼地坐了起来。 旁边突然伸过一只手搭到她的身上,接着程少臣把脑袋也凑过来。他的样子有点迷迷糊糊,应该是被她吵醒了,揉着眼睛睡意蒙眬地说:“我们重新开始吧。” 沈安若抓起他放到她肚子上的手,扔到一边去,把他的脑袋也从她腿上挪开,啪地关掉床头灯:“别说梦话,快睡觉。” 日子总要继续。第二天,沈安若助理如平时一样提前一刻钟就出现在办公大楼,妆容精致,衣着熨帖,与正在清扫的保洁人员和气地打招呼,微笑,她们看她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友好。 周经理他们给她打电话汇报或讨论工作,或者中午吃饭时遇见时,也谈笑如常。 昨夜仿佛就是大家集体参演了一出话剧,戏落幕了,演员们就迅速脱身,各自回归正常生活。 只有孙爱丽,沈安若对她有一点点的歉意,毕竟她与自己最熟,与程少臣之前算有交集,也曾一度谈到他的话题,虽然她无意欺骗戏耍,但到底瞒了事实,如果孙经理怪她,其实她也难辞其咎。但吃完饭时在楼梯上遇见时,孙爱丽不等她开口,就先搂了她的肩轻捏:“大家没恶意,只是喜欢你,所以逗你玩。别生气。”反倒令她不能成言。 下午办公室送来新的会议调整表与领导行程表,研究了一下,新任董事长每个月固定需要出现的华奥的时间,果然只有两个半天,而且其中只有一个半天是她躲不掉的。 事实上后来程少臣如果临时要到华奥有公事,都会先拨了电话给她:“今天我有事到那边去一下。”然后告诉她到达及可能停留的大概时间,令她不禁要无聊地猜,董事长大人究竟想让她速速回避,还是要她盛装到门口接驾。 但是工作之外的时间他就没这么有绅士风度,总是不请自来,自由自在地登堂入室宛如进出自己家门,虽然这里的确曾经是他的家。沈安若很清楚地记得自己明明没有答应过他任何条件,但他偏偏自动自发地把她的沉默视作默许。 都怪她多事。那天早晨沈安若起床时他睡得正熟,她存了心让他迟到,也不喊他,但她偏偏一时脑抽地替他找了出门要穿的西装与衬衣,还多此一举地替他都重新熨过,因为总不成要让他衣冠不整地从她的家门出去,那样没面子的人只会是她。 后来几天他就总有种种的借口在晚上出现在她面前,第一天是送钥匙给她,因为他出门时为了锁门顺手拿了备用钥匙,再后来有时为了取东西,有时是其他奇怪又不好拒绝的理由。沈安若对他通常爱理不理,或者存心找碴,搅尽脑汁想弄走他,但成功的时候不太多,反而常常被他拐到床上去。 他们刚刚结束一场耗神耗力的纠缠,程少臣的大半身子还俯在她的身上,将脸埋入她的胸口,很久都没动。 他弄得她呼吸困难。沈安若没把他推开,于是扯扯他的头发:“程少臣,你费尽了心思,柔软着身段,就为了把我这种没姿又没肉的女人骗到床上,你不觉得掉份儿吗?” 程少臣依然保持着那姿势。她以为他睡着了,于是试着从他身下钻出来,结果他却突然抬起身,一把捏住她的下巴。他眼里有小小的火苗一闪而过,额角的头发还微湿。沈安若以为他要发作了,然后像小说里的男主角们那样愤怒起身,扬长而去,结果他的声音异常的平静:“沈安若,我教你一课,平时你怎么找碴挑衅都成,但千万不要在这种场合。” 他的声音足够冷静,但接下来的行动却十分的不冷静,结果吃大亏的还是她自己,以至于隔日一直睡到中午才爬起来,幸好第二天是周末。 果真是很难忘的教训。 很巧的是,那个周末晚上她的例假比平时提前了几天到达,肯定是拜他近来对她身心俱虐所赐。 这一回她肚子痛得格外严重,整晚上躺在床上冒冷汗,吃药,抱着热水袋都不管用。最厉害的时候,她就用枕头捂着头呜呜地出声,其实没有泪,只是发泄一下。程少臣一靠近到她半米之内,她就叫他滚开。 程少臣有些无可奈何,搬了笔记本电脑坐在她半米外的地方,每过一会儿就起身看看她。 “我送你去医院吧?”他抹了一下她额头上的汗,面带忧色。 “神经病,走开,谁会为这种事情去医院?” “你每次都会这样吗?以前我从来不知道。” 他当然不知道。结婚前,她每到这时候就拒绝与他见面。结婚后他们相处的时间反而不多,她不舒服的时候就会自己一个人睡,早早地躺下,他从不打扰。 后来她的痛减轻一些,于是又有了心情去找他的麻烦。瞥一眼他的电脑,原来以为他在上网,没想到竟然在玩游戏,而且是十分小儿科的系统自带游戏。 “程少臣,你快被安凯的董事局踢下台了吗?怎么会这么闲?” “最优秀的老板总是很闲的,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我都跟你说过一回了。”程少臣连头都不抬。 “我这几天不方便,你不要过来了。” 这回他抬头了:“沈安若你没记性吗?你再多说一遍我可真翻脸了。” “你尽管翻脸好了,正好还我清静。” 他合了电脑站起朝她走来,沈安若立即拉起被子蒙住了头。他不会要在这时候对她施暴吧,那也太没人性了。这人的反应怎么就跟正常人不一样,他应该摔门就走才对。 结果程少臣扯开她的被子,把手滑进她的衣服,坐在床沿替她轻轻地揉着小腹。他的手很热,手劲又恰到好处,比热水袋管用许多。 这样的气氛她倒不好意思再破坏,沈安若闭了眼睛,轻轻抓住他手,阻止他去碰不该碰的地方,听到程少臣说:“我就不翻脸,就不上你的当,气死你。” 第二个周末程少臣带了她出来,将车一直开到一处别墅前停下。 很复古的别墅,石砌的围墙上爬满黄色的蔷薇,已经有人在门口等候他们。走进去,花园里各种植物错落有致,绣球花开得正盛。屋里明亮洁净,家具不太多,但似乎有人居住的痕迹。 “干吗?你又要买房子?”沈安若问。 “你喜欢这里吗?” “我鄙视这小区里的所有业主。”这里是全市最贵的地段,占据市中心,依山傍海,这样的嚣张,还要装作低调质朴。 “我已经买了,而且登记的是你的名字。” 竟然又用钱收买她,还变本加厉。沈安若白他一眼:“你征得我同意了吗?你从哪儿弄到的我的证件?你侵犯我人权。” 程少臣笑:“以前你总说住别墅不安全,我还以为你真的不喜欢。” “我本来就不喜欢。” “你小时候写作文,不是说希望将来要有这样一座有围墙有花园石头砌成的房子吗?” 大概又是她亲爱的老爸或者老妈出卖了她,她知道他们留了很多她小时候的东西,作业本、试卷、奖状,她自己都极少去看,不知道程少臣什么时候看到的。 “小时候的愿望作得了准啊?我那是在应付老师,凑字数。”沈安若坐在二楼的阳台栏杆上,程少臣一直抓住她的胳膊,怕她掉下去,“我小时候还希望自己将来能当奥斯卡影后,然后到阿拉伯某小国去当王妃呢。你觉得可能吗?”她漫不经心地说。 “去年最佳女主不是都六十多岁了,你若真想,还有大把的岁月为了小金人去奋斗。至于那第二个,那边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你受得了?”程少臣不紧不慢地说,他终于把她从栏杆上扯了下来。 “是我要嫁,又不是要你嫁,你瞎操心什么啊。” 程少臣已经在这边别墅住了一段时间,又一直诱哄她也住过来,沈安若当然不顺从。其实他对她的耐性从来也不会太持久,除了最初几天缠她,后来他约她两回,她总会习惯性地拒一回,他也由着她去使性子,不过到了周末一般就会很努力地把她骗过来。 那位老管家总是站得笔直,表情庄严,不苟言笑,但是程少臣对他非常客气。沈安若拒绝与程少臣一起出去吃,也拒绝做饭,所以总是请了厨师回来做。 “你若存心要摆谱,不如请英国管家,法国大厨。”沈安若讥笑他。 “任叔以前是特种兵,小时候教我很多东西。他没有其他家人,所以我请他来帮忙照看房子。” 后来沈安若再看见那位神似高仓健的老人,就油然而生一股敬意以及怯意,他朝她笑得很慈爱,虽然表情看起几乎没怎么变。 “陈姨也没有家人吧,你怎么不把她接过来,顺便照顾你?” “陈姨不愿意离开家乡,宁可自己守着那大房子。”他们说话时已是深更半夜,正守着一盆已经长满花苞的昙花,任大管家说这花今晚一定会开。沈安若精神好得很,但程少臣已经哈欠连连了,“其实陈姨就是愿意过来,我都不敢让她来。” 那些花苞都开到一半了,沈安若目不转睛地看着,不再理程少臣,因为知道他后面不会有好话。 “陈姨一直把你当做温柔贤惠女子的标本,若是见到你现在这副恶形恶状,老人家要被刺激到崩溃了。” “这就算恶形恶状了?我最厉害的你还没见识过呢。”沈安若抓起一个靠垫就朝他砸过去,“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崩溃啊?” “我干吗要崩溃?你现在这副耍泼撒野的样子真是令我感到无比的惊艳。”程少臣笑得酒窝都在跟他的肩膀一起发抖,气得沈安若又砸过去第二个靠垫。 正文 第三十一章沟通不良 我们胆怯,多半是因为在乎。只有真正的无所谓,才会无所畏惧。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结结实实地闹腾了一阵子,除了破坏性地深入挖掘了一下自己的泼妇潜质,倒也没有更多的收获。而且她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无论动口还是动手,就算程少臣有心要让着她,她也很难赢过他,而且到了后来,她越闹腾,他就越乐在其中。 擅于自我总结与自我批评是沈安若很大的一个优点。一旦发现她把自己累得够戗,却只娱乐了程少臣一个人,于是很快地收敛了虚张声势的爪子,基本上算是恢复了她往日的优雅娴静,他不惹她,她也不主动找碴,只是别扭依旧。 那幢别墅除了周末其他时候她根本就不去,也不愿意跟他出去吃饭,他的邀约基本上她会拒掉到50%以上,所以程少臣就常常回来住,大概因为有应酬,一般是吃过饭后再来,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也有时候他早早地过来,待了不足一小时,接到电话又走了。这样的相处有点偷偷摸摸的意味,令沈安若觉得十分的有意思,于是有一回笑着说,这算不算所谓的职场里龌龊的“潜规则”,程少臣竟然反问什么是“潜规则”。 真是太没有与时俱进的娱乐精神了,沈安若只好耐心地解释:比如说女部下如我,因为那种种可说不可说的原因,为董事长您提供工作之外的特别服务。 程少臣闷在枕头里窃窃地笑:“按这个定义,被潜规则的应该是我吧?提供服务的人难道不是我?” 沈安若又被气到,把他蒙进被子里整整憋了两分钟,后来看他一动不动完全不挣扎,怕真把他闷坏了,才放他出来,结果程少臣边大口喘气边继续笑:“其实我还可以再憋一分钟。” 这样他们每周仍有大半的晚上是在一起的。自从沈安若不再努力找碴,他们也就没多少话可说,在一个屋檐下各做各的事情而已,相处得安静又默契,倒很像回到了结婚之前的那段日子。 晚上沈安若又缩在沙发里看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程少臣坐在另一张单人沙发里,专心致志地在看一本厚厚的外文说明书,每翻几页就展开一大页图纸。他看得津津有味,若不是因为她看清了书目,只看他的表情会以为他在看漫画书。 真是无聊。沈安若忆起他以前也会抱着外文大词典看得入神,却从来没见他读过什么小说。结果程少臣却在此时抬头看了一会儿她正在看的碟片,也撇了撇嘴:“真是无聊,这么大了还看这个。” 她正在看《茜茜公主》的第一部,年轻的公主邂逅了英俊的皇帝,心已经沦陷了才知道那本是她姐姐的未婚夫。那时的罗密·施耐德只有十七岁,跟片中角色差不多的年纪,青春逼人,人生的上升期,灿烂的前景,未知的命运。 她斜他一眼:“你要工作就到楼上去。” “我没碍着你吧?” “你影响我看片的情绪。以前是谁说过,把工作带回家是多么蠢的行为。” “我才没工作,我只是觉得看图纸非常有意思,像小时候看小人书一样。”果然如此,这人的娱乐方式可真是不一般的恶趣味。 程少臣又看了一会儿:“我记得我们有一年小学暑假夏令营,静雅就是为了看电视上播的这个片子,假装脚扭了,害得我因为送她回家错过了跟另一个班打群架的好戏。” “我也为看这个片子逃课,不过那时候我故意吃了三支雪糕,最后肚子痛,就没办法去上暑期班的美术课了,可以心安理得地躺在床上看电视。”他们许久没有正经聊天过,听到静雅的名字,沈安若觉得亲切。 “原来你从小就自作聪明。”程少臣越想越觉得好笑,“这么幼稚的剧情,有什么好看的,真是搞不懂你们。” “这片子成就了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你们男人当然不懂。” “梦想?历史上的这两个人其实根本……”他说到一半,似乎觉得不妥,声音渐渐低下去,又低头看他的比漫画书更好看的图纸。 “梦想归梦想,现实是现实,谁会傻到要混作一谈呢。”沈安若无视他打住话题的意愿,又存心地补充了一句。 传说历史上这一对真的不是模范情侣,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另有所爱,最后那高贵的女子意外地早逝,连共白头都没等到。而电影却拍得这么美好,看起来这样的相爱,令年幼时的她们以为,这两个必定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直到永远。沈安若觉得有点恍惚,连一直在闹洋相的波克上校又出场都觉得没那么好笑了。 片子的结尾是婚礼,富丽又典雅,隆重而盛大,女主角那长长的头纱需要一群孩子才托得住。婚礼仪式很机械,她并不喜欢这一段,低了头去挑下一张碟,耳边传来程少臣的声音:“我们再结一次婚吧?” 沈安若的手顿在原处停留了一秒钟,然后她慢慢地抬起头,看向程少臣。他的表情本来很闲适从容,虽然没笑,但脸上仍现出很深的酒窝,但是看到她的脸色,却渐渐地敛了笑涡,表情渐渐凝重。想来自己的脸色不太好看。 都怪她反应迟顿,她本可以马上说“你做梦!”或者“你说什么?”把场面搪塞过去,但她错过了最好的时机。沈安若觉得自己必须说句话,不然场面似乎很冷。她想来想去,总算又想出一句话,于是勉强地笑一笑:“你为什么要想不开?我们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 程少臣盯着屏幕看得出神,电影其实已经演完了,只有一排排的字幕在滚动。“既然我们仍然相处得很默契,为什么不试着继续我们的婚姻呢?” 沈安若垂下眼睛,她没有太多的勇气与他直视:“我记得结婚之前我们也处得不错,甚至比现在更友善。你难道不怕我们再重复当初的戏码?你有勇气再去彩排一遍,可我怀疑自己还有力气去参与。最近大概真的老了,没有力气再去折腾,不如就这么着吧。” “你不觉得我们当初分得莫名其妙吗?我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我们有什么必要走到这一步,当时明明我就没打算……”程少臣说到一半,似乎也被她疲累的状态感染,渐渐地停下来。 “我们当年从相识到结婚都是莫名其妙的,后来的那种结果,倒也可以算负负得正。” 程少臣被她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看着她,眼瞳深不见底。沈安若突然就生出怯意,几乎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我要去弄宵夜,你想吃什么?”她都忘记了她为了跟程少臣赌气,只要他来她就根本不下厨房,如果在家里吃一律叫外卖。 “什么都可以。”过了好几秒钟,她身后才传来程少臣闷闷的声音。 冰箱里东西不多,沈安若只简单地煮了西红柿鸡蛋面,其实也麻烦,热锅爆炒最后加水下挂面,煮得非常烂,快做好的时候意识到,这是他最爱吃的口味。如果换作她自己吃,只用速食泡面就可以应付。泡面是程少臣最讨厌的垃圾食品之一,以前她都没法当着他的面吃。莫非她在内心深处觉得自己很过分所以想补偿?她努力排斥这个念头。 将面端出来时,程少臣已经坐在餐桌边。他小口小口地吃,一贯的斯文,但也吃出一头的汗,沈安若隔着餐桌沉默地给他递纸巾。这场景有些久违,连她自己都恍惚。 后来她去洗碗,擦干手出来时,见程少臣还坐在餐桌前,看向她的方向,不知坐在那里看了多久。沈安若立在厨房门口,也不说话。他们就这样四目相对,有些像在对峙,但表情淡然,气氛很微妙。 时间一秒秒地流过,程少臣终于打破沉默,静静地说:“一个人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根本记不清分手的原因,却只记得你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样子,所有的饭菜都没有你做的那种味道,还有……”他似乎在思索,很显然他非常不擅长这样讲话,停了很久又开口,“有些东西一旦形成习惯,想要改掉就非常的难。有时从很熟悉的场景中醒来,竟然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没有什么习惯是改不掉的,如果你想改。”沈安若淡淡地说,“我也常常记得这小区里那位保洁工王大妈清扫楼梯的样子,去年年底她得病过世了,我难过了好几天。” 程少臣盯着餐桌上的一只铜烛台看得出神,那是一群小天使的造型。 “你说得对,没有习惯改不掉,可能只是不想改,怕等习惯了改变,就真的什么都忘记了。”他叹气。 沈安若知道这样的对话让他累。很奇怪,她就是知道。 “也许是不甘心吧,不甘心你完美的人生出现瑕疵。你一向比我清醒又聪明,所以我们究竟怎样分开的,你当然比我更清楚。你这人大概一生中都没遭遇过什么挫败,而这一桩你觉得顺理成章不需要耗费什么心力的婚姻,却恰恰失败得很有损你的格调,令你希望能够修补,以免再过很多年后回头看时会觉得遗憾。” 程少臣注视着她的眼睛,眼神幽深:“你一定要用这种方式解读我的动机吗?” 沈安若张了张嘴想说话,又闭上,室内又是一片沉默。她知道既然他的话她没答,那么他就决不会主动再说下一句,所以即使艰难,沈安若还是再度开口:“程少臣,你对我一向都很好,从过去到现在,或许还包括将来,我一直都知道。就像我从不排斥与你在一起,这你也知道。但是你难道不觉得,相处与婚姻,其实根本就是两回事?男人与女人只有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才会选择分手或者结婚。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有什么必要改变呢?” 程少臣的话很慢,似乎每个字都在嘴里咀嚼一番:“我记得有人说,婚姻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诚意与承诺。” “关于这两样东西,你很久以前就给过我了。” 程少臣这次真的无言以对了。 过了半晌,沈安若又开口。她一直站在离程少臣一米之外的距离,那样的距离他伸手够不到,又站得比他高,令她觉得安全。 “程少臣,我从小就喜欢收集彩绘的木头玩偶,那时候我收集了很多,可以摆满一面墙的格子架,应有尽有。后来我弄丢了一组木头小猫其中的一只。其实那不是最贵最漂亮的,也不是我最喜欢的,可我就是念念不忘,即使我还有其他的那么多,甚至后来我又收集了更多的木头小猫,但我就是放不下,总觉得缺少了那一只,我的收藏再也不完整,我的快乐也打折扣。我牵挂了很久,后来我们家重新装修,收拾房子时,我终于找到它了。” 程少臣看着她,对于她突然开始讲故事,眼睛里困惑又了然。 “你不想问问我,现在它们哪儿去了吗?” 他不说话,于是沈安若自己说下去:“后来我对收藏木头玩偶不再感兴趣了,就把它们全都送给了我的邻居小姑娘,包括那一只我找了很多年的小木猫。你看,一旦我找回了我曾经怎么也放不下的东西,它就跟其他东西再也没什么两样了。” 深夜万籁俱寂,空气一时都有些凝固。沈安若也觉得累,他们好像从来没有在一起说过这样多的话,现在彼此应该都后悔得想快快退场了。与其把一切纠结摊到表面来,倒不如吵吵闹闹地粉饰太平,混一天算一天。 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不再说话。程少臣也看她,然后出乎意料地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沈安若,你还是继续别扭地跟我找碴吧。你突然好声好气地跟我说话讲故事,我都没法适应。”他的声音恢复成平时的冷冷清清。 “我也不适应你突然变得一本正经。” 因为这场毫无建树的失败的交流,后来他们好几天都不讲话,因为没有人愿意开头。他俩一直有语言交流障碍,从来就不能够讨论正经事。所幸除了语言,还有别的交流方式,比如身体。四肢纠缠,汗水淋漓,喘息平复后,一小时前还在僵持的关系总会缓解许多。 以前程少臣就在私下里逗她,说床是她别扭程度最轻的场所。沈安若也很不情愿地承认,这真是他们交流障碍最少的方式。因为此时此刻他通常专注而积极,不再隐藏情绪,而她也变得简单又直接。如果程少臣令她难堪又不舒服,她就抓他咬他让他也疼,但是如果他温存体贴,那么她也乐得柔软顺从如小白兔。 其实因为那一晚的对话沈安若自己很心虚,毕竟程少臣真心实意地求婚,而她存心把局面给搅黄了,所以她连续几天都姿态柔顺,但程少臣并不领情,倒常常给她脸色瞧。 男人们果然宠不得让不得,给一点阳光他们就灿烂。沈安若越发觉得自己的抗拒虽然很不识好歹,但是完全是正确选择。她连那一点心虚的感觉都索性弃了。 比如这一晚,程少臣又在全神贯注地看他的图纸,大幅图纸摊满了沙发前的矮几。沈安若在厨房里将西瓜瓤一勺勺挖出来榨成汁,探出头来问:“西瓜汁你要冰的还是不冰的?” 半晌也没有动静。她再问一句还是无应答,于是只好又问:“那你要葡萄汁吗?”虽然葡萄汁比较难榨,如果他真要她会很费劲。结果仍是没有声响。 沈安若终于一肚子火气地走到他身边,推了他的后脑勺一下:“喂!” 这次程少臣有回应了:“别碰我的头。”他很讨厌别人动他的头以及头发。 “耍什么大牌啊,心胸狭窄的小气鬼。” “被拒绝的又不是你,你当然可以装大度。”程少臣头都不抬,继续研究图纸。 沈安若切一声:“你可真委屈啊,好像你这辈子从来没有遭过拒绝似的。” “被拒当然是有的。但被一个人接二连三地拒这么多次,你还想让我兴奋地笑啊?” “你若不平衡,也拒绝我好了。” “做你自己的事去,别捣乱我,怎么这么无聊。” “你到底喝西瓜汁还是葡萄汁?” “都不喝。” “你看,你也拒了我好几回了,我都不跟你计较。如何?心情舒畅多了吧。” 程少臣终于抬起头,斜了她一眼:“一点也没觉得。我现在被你闹得更郁闷了。” 沈安若的妈妈打来电话问她小长假是否回家,闲聊一番后突然问:“少臣回国也有不少日子了,你应该能常跟他见面吧?” 沈安若心虚了半秒钟:“妈,您提他做什么?” “他们安凯最近收购的那家饭店,是不是你工作的那家啊。”安若妈说完又很八卦地加了一句,“怎么就会那么巧呢?这孩子可真有心。” “您什么时候改看财经新闻啦?您以为他为了我去收购我们公司呢。您又不是金母鸡,怎么可能生出那么值钱的女儿。” 安若妈呸了她一句:“阴阳怪气的臭孩子,你跟人家没关系了,就不许我关心一下他的消息?好歹也做过我的孩子。”又补充说,“少臣可比你懂事多了,在国外的时候都会偶尔打电话问候一下我们,前阵子还问你爸等再过几个月退了休,愿不愿意到你们那儿去帮他朋友的忙。他朋友开船厂,想找造船监理。工作压力比你爸现在的工作小多了,给的薪酬非常高。” “不累又高薪的工作,哪来这样的好事?爸好不容易退休了,就让他在家清闲嘛,你们又不缺钱。再说还有我呢。”这家伙,安的什么心。 “你爸那种人哪里闲得住,让他在家里没事做,会闷死他。再说,离你也近啊。多细心的孩子啊,就你不识好歹。” 沈安若从落地窗向外看,程少臣正在别墅的花园里与任叔说话,见她在看他,朝她招招手:“你下来看,这株花开得奇怪。” 真要命,尽管她迅速捂住手机,但耳聪目明的沈妈妈还是问:“刚才谁啊?那声音好像……” “同事。我在公司值班。”沈安若迅速回答,又把话题小心地转移了。还好今天有风,那声音从风中传来,又隔了那么远的距离,总是不真切。 过了几天安若妈又打电话告诉女儿不用回家了,因为她要跟安若爸一起出去旅游。这老两口什么时候这么浪漫有情调了?沈安若满腹疑惑,总觉得是程少臣在搞鬼,但又没找出什么破绽。 三天的假期,沈安若只好跟程少臣待在一起。他们去了乡下,大片的金色麦田,一畦畦绿色玉米地,沿路有哨兵一般笔挺的白杨林与无数的梧桐树,开了满树浅紫色的花。他们白天出来玩,晚上住在村子里。非常幽静的小院落,两层楼,小巧精致,石砌的墙,有长长的回廊与落地窗,木地板,家具家电一应俱全,与她想象中的村子甚为不同。屋主是一对白发夫妻,慈祥又热情,对程少臣甚为谦恭。他们住的房间所有用具都像是崭新的,连窗帘都过于鲜艳像新装上的,弄得跟新房一样。 坐井观天的沈安若对所有东西都觉得稀奇,白天戴了宽宽的太阳帽在田边看收割机割麦子,一看就是半天。后来她看到麦田边斜长的麦子没有被割走,心疼得很,一直念,程少臣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把镰刀给她,看着她笨手笨脚地费了半天劲只割好一小捧,只是笑,也不帮忙。那些麦子后来被她抱回去当花插,因为穿的短衣短裙,胳膊和腿上被庄稼划出一道道浅浅的白痕,人也有点中暑,睡了一下午。 所以第二天他们不再去晒太阳,而是开车去了山上的果园,这边阴凉多了。 红樱桃已经下季,黄色的水晶樱桃一串串晶莹欲滴地挂满枝头。偌大的樱桃园里,没有几个人,沈安若边摘边往嘴里塞,因为别人也是这样。程少臣看得直皱眉,捏着一瓶矿泉水,坚持要洗过才让她吃,龟毛得要命。她也往他嘴里塞,但他紧闭了唇抵死不从。这人既不摘也不吃,溜溜达达像在视察果树生长情况,就是来扫兴的,令别人的乐趣也打折。 他们又去苹果园,大多数水果已经套上袋子,不好看。还没套袋的几棵树,果子也小小的,青绿色。沈安若仰着头睁大眼睛想找摘几个漂亮的回去作纪念,突然听程少臣在她背后几米的距离细声细气地说:“别动,有蛇。” 她那一瞬间觉得呼吸停止血液凝固,也不敢回头,紧紧闭了眼,颤颤地问:“在哪一边?”她简直要吓哭了。 沈安若能感觉到程少臣慢慢走近她,她安心了不少,突然他拍她一下肩膀,沈安若尖叫一声,弹起来,转身跳进他的怀里,死死地搂着他的脖子,简直要勒死他。 程少臣乐得不行,一边轻轻拍她一边笑:“胆小鬼,逗你玩呢。” 沈安若又气又窘,并且惊魂未定,全身发软,仍死死地抱着他不松手,并且使劲捶了他很多下。程少臣只好打横抱起她往山下走,路上遇见果园的主人,朝他们豪爽地笑:“年轻人,真浪漫啊。不过这么热的天还抱那么紧,不怕中暑? “她脚扭了。”程少臣镇定地说。 山上有一处峭壁,十几米高,山下有水流过。程少臣抱了她站在离边缘不足一米的地方站住,作势要扔她下去,沈安若缩了一下。 “你怕什么?你不是不恐高?” “但是你恐高不是?稍稍头晕眼花一下,我就要遭殃了。这高度大概死不了人,只能把人摔成傻子,更可怕。” “那给你两个选择吧。回去后跟我去登记,不然我真的把你丢下去。十秒钟,快点决定。” 沈安若紧紧地勒住他的脖子,笑嘻嘻地说:“快扔快扔,看看咱们俩是不是会一起掉下去。” 程少臣退后了几米,真的松了手,险些让她摔跤。沈安若揪住他的衣领才站稳,顺便踢了他一脚。 “你还真不是正常女人。按说哭着闹着要名分这种事情,应该由女人来做比较合理吧。” “我是谁啊,我是聪明优秀的程先生打算娶两次的女人,你怎么能把我跟那些平凡普通的女人放在一起比较。” “你拍马屁和自我吹嘘的水准都不怎么高,我听得一点也不舒服。” 晚上沈安若照例换了床睡不好,而另一侧的程少臣睡得安静乖巧。 气温不算太高,开着窗,但是没有风,空气很闷。 他俩一直有一些很相似的习惯,比如不喜欢空调与风扇,不到热得受不了时,能不开就不开,这也算沟通障碍之外难得的一致。 她翻个身,碰到程少臣,觉得黏黏的,摸一下,他睡出一身汗,额头、脖子都是湿的。反正也睡不着,沈安若爬起来,拿了枕边的扇子,借着月光替他扇着凉风。 “有时候你真像我外婆。”程少臣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嘟囔了一句。 沈安若觉得自己龟毛被捉现行,很无趣,丢开扇子重新躺下。 他甚少提家人,但她印象里对这位不曾谋面的外婆似乎甚为熟悉。她问了一句:“老人家何时过世的?” “很久了,初中三年级。脑溢血,很突然,我们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样也好,不会受很多苦,就一下子。” “我爷爷也是这个病过世的,也是我初三的时候。”沈安若看天花板,其实什么也看不清,她有点感慨,“最近有好几个相熟的朋友都出事了,癌症,车祸,还有遇劫的。我上两周一共去了三趟医院探病。活着可真不容易。” 她都渐渐有了睡意,又听见程少臣说:“你师兄最近也住院了。你知道吗?” “谁?”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江浩洋。” 这名字每次从他嘴里说出来,感觉都极其怪异。沈安若停了一下说:“哦”。想了想又问,“你怎么知道的?要紧吗?” “没你其他的朋友严重。”他直接忽略她第一句话。 沈安若不再做声。 “你明天要不要早点回去看他?” “好。” “我们上午走。” “你明天不是在这里还有事吗?你按原计划留下吧,我可以自己回去。”沈安若翻身背向他,决定睡觉。 大概过了很久,沈安若半睡半醒,有点迷迷糊糊,听到程少臣不冷不淡的声音,似乎在自言自语,但低低地传进她的耳朵:“气焰嚣张。” 她本想装没听见,但睡意已经全无,索性回身蹬了他一脚:“你找碴啊。以前你跟某位紫嫣小姐花前月下时,我说过什么没?” “你乱栽赃,谁跟谁花前月下了?” “哼。”沈安若从鼻子里发出一个音。 程少臣坐起来:“我跟她只是朋友而已,我跟你说过了,你不信我也没办法。”他半睡半醒的时候声音总是低低的沙哑,很令人舒服的声音,但最后他偏偏要再加一句,“比你跟你学长还单纯。” 沈安若也迅速地爬起来,一肚子气想发作,张了张口,还是忍住了。室内沉默的空气压下来,最后她说:“你那女同学去哪儿了?很久没她的消息了。” “回法国了,长期定居。” “哦,怪不得。”沈安若低声说,重新躺下。 “沈安若,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怪不得我很久都见不到她,以前我们经常会偶遇。你以为我是什么意思?我又不聋,你那么大声做什么?快睡觉,我不要跟你吵架。” 这么一折腾,完全没了睡意。空气比刚才更闷了许多。沈安若闭着眼睛数自己的心跳,程少臣也翻了身,大约也没了睡意,语气比平时柔和又模糊:“我一直在想……沈安若,你当时坚持要离开,难道真的与秦紫嫣有关吗?” 她其实想装睡,权当没听见,但终于发现原来装睡比回答问题更难。 “难道你觉得我们俩最后分开,是因为别人吗?虽然我也曾经怀疑过,也曾经不舒服……但以我对你的了解,还不至于分辨不出,你和她,就算有过什么,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说我有介意,大概就如你以前所说过的那样吧,我需要一个借口。” “你要离开我的借口?你这借口找得可真……”程少臣刻意地忽略她最后那句话。 “你不也一样,明明知道我跟江浩洋根本没什么,但就是喜欢拿他当借口来消遣我。因为只要刺激到我,你自己就高兴。” 屋里的空气真的很压抑。他们俩就像在下棋一样,每说一句话都思忖半天。 “为什么要离开呢?我以为你过得自得其乐,什么也不需要,什么也不在乎,很乖巧,偶尔闹闹小别扭。我一直觉得那就是我们最正常的状态。” “你那样想吗?可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越来越无趣,每一步像踩在棉花堆里,周围全是肥皂泡,真是梦幻又虚无的状态,还要彼此羁绊。纵使我对婚姻从来没有过幻想,也觉得不该像我们那样。我一度试着改变,后来觉得越要改变反而越糟,倒不如离开,成全你,也成全我自己。” “你想成全什么?” “成全我重新得到自由,不被一张纸束缚住。也成全你,可以再找一个能全心全意接受你的好意,把你当做生命全部的女人。” “你可真善解人意到了极致。你又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女人?” “你需要一个能乖乖地在家里等你的人,不用太美,不用很聪明,不吵不闹,不要让你费心就成。其实你想要居家感觉的时候,一个月里也不过就那么一两天,但为了你这心血来潮的一两天,你也一定要把把这准备工作做得万全。” “沈安若,你把我娶你的动机解构得可真够龌龊。” “哪里龌龊,我明明是在夸你。你这个人,一定要将所有的事情都控制在你的掌握之中,根本不能容忍出乎你意料之外的事。” “过奖了。其实意料之外倒也有,不多而已。”程少臣的声音根本听不出情绪来。 “比如说,你大哥没娶秦紫嫣。”半晌后沈安若说。 当室里安静下来时,便是沉寂,沈安若觉得压抑,只好用讲话来缓解。 “静雅跟你说过这个?”程少臣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丁点的起伏。 “何必用她说,我有眼睛跟脑子。” “……紫嫣她家,跟我家有一些很复杂的关系,复杂到……爸妈不能容忍她进我家门。大哥一向比我听话得多,从不违逆他们的意思。那是他这那么大做过的最叛逆的一件事,但最终还是屈从了。虽然……总之,紫嫣到底是无辜的,我们一家都很亏欠她。” “她喜欢的是你吧,至少曾经喜欢过。大哥可以不介意,爸妈他们却不能容忍,这才应该是他们要反对到底的原因。而你呢,大概拒过她,或者负过她,觉得有些对她不起,也替大哥不值,所以索性以她作借口跟家里闹翻,反正你本来就想自由,而且这样一来你心里就舒坦多了。你做每一件事情的背后总会有不止一个目的。” “沈安若,你不去当编剧真可惜。” “可我猜对了,是吗?” “你既然知道得这么清楚,又为什么要离开?” “我跟你说过了,我们分开跟别人没有关系,你怎么总不明白呢?我介意的不是你跟谁谁的关系,而是你的态度。你是多厉害的人,就是有办法把别人的生活搅乱,然后事不关己地冷眼旁观,对你觉得是障碍的人,你可以像掸灰尘一样把他们轻易地甩掉。对我的方式,你也像在驯养宠物,想起来时就逗逗我,想不起来时就当我是隐形人。我闹一闹,你要么任着我自己去闹个够,反正闹累了我自己就消停了,要么就耐着性子安抚我几下,等我变乖了,你又把我甩一边。或许这就是你理解中的婚姻,但却从来不是我想要的。婚姻之于你,不过是可以拴住我不要乱跑的绳子而已。”黑夜可以很好地隐藏紧张,她自己都不清楚是在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程少臣听。有些东西,她并没有真正在心里想过,或者不愿意想,仿佛只有一个小小的萌芽,但温度与水分合适,竟然就破土而出了。 “你不能换更好一点的事物来形容吗?比如风筝和线。我还以为我给了你足够的自由。” “对,很自由,你对我一直很好,我从来没否认过。所以其实我们最终离婚不是你的问题,是我自己发酵质变。换作别人兴许就甘之如饴,但我当时就是存了心想让你也不痛快。” 这样的对话真是令人抓狂,沈安若十分后悔不该开这个头。而程少臣最擅长把气氛搞得更加压抑。他会一直默不做声,令人郁闷又紧张,等差不多觉得这话题该结束了,终于松口气,他却突然又出声。 “你心里一直有委屈吧,直到现在还有。你心里有气的时候,口才就会变得非常好。” “我才没委屈,我好得很。而且我口才一直很好,你不知道而已。” 程少臣想去抱她,手已经碰到她,却又收回来,最后只轻轻地握住她的手肘,她瘦,只一只手就能圈过来。他在那里停留了一会儿,慢慢地说:“我是真的觉得对你非常的抱歉,也对我们后来的结果遗憾,所以希望可以弥补。”他说得慢,一字字地斟酌,最近他说话常常这样,“我们……尤其是到了最后,是我任性和冲动了。我一直觉得婚姻里的女人偶尔任性冲动一下,算调剂,甚至很有趣,但男人一旦这样,就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我明明那么清楚,甚至还去劝诫过别人,竟然还是犯了这种错误。比如,强迫你做不喜欢做的事,还有,关于……那件事,不想去听你的解释,其实当时我就已经知道,你明明已经是准备要跟我说,我完全应该体谅,却偏偏要把本来可以扭转的事情搞僵。这两件事,后来我怎样为自己开脱也没有办法释怀。” “你何必放不下,其实我都没介意。关于那一晚,我们已经做过那么多次,也不差那一次,除了失了点面子,你也没真的伤到我,我没必要记恨。虽然我一直矫情,但不至于要装到那种程度。至于后果,就当是我们失误了一回好了。至于后来……其实你没冤枉我,你见到的那张手术预约单又不是假的,我本来就打算瞒着你去做,只是因为身体状态不好没有做成而已,如果没有那么多意外,其实你根本没有机会知道这件事。” 程少臣又不说话,但他的呼吸有一点点沉,像在隐忍着什么。 “你实在没必要这么坦诚。”他终于开口,带出沉沉的呼吸。 “我只是想减轻你的负疚感。” “那可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这场沟通会可算到了尾声了,其实应该松口气,但沈安若觉得累,而且不安,似乎他们之间的太平日子又要被她搅和到头了。出于职业习惯,她觉得这样结束话题好尴尬,索性再加一个结语:“你看,我们哪里有什么误会,完全是性格使然而已。你决不会为谁改变,我也从来都不想妥协。所以,你哪来的信心,我们只要重新开始就可以一切相安无事?” “睡觉吧,我累了。” “程少臣,我不是在试探拿乔,我说的每个字都很认真,纵使你会听得不舒服。” “我知道。其实我宁可你在试探以及拿乔。” 她除了工作,其他时候都极少说这么多话,竟然真的累到有了困意。迷迷糊糊间觉得程少臣起身下床喝水,然后再无动静。她睁开眼看他坐在藤椅上,整个人浸在淡淡的月光里,似在想事情。她喃喃地说一句:“给我也倒杯水吧。你干吗不睡?” 他把盛水的杯子放在她的床头:“太热,睡不着。我要再去洗个澡。”然后转身离开。 沈安若是被奇异的温度弄醒的。程少臣从背后搂了她,嘴唇灼烫着她的后颈与耳垂。但他分明洗了冷水澡,全身都是冰凉的,贴着她的身体,害得她在这炎夏里打冷战。 “别闹了,我困。”沈安若用臂肘推他。 但程少臣不肯放过她,把她的两只手抓到一起握住,空着的另一只手执意地撩拨着她身体的每一处,不只是手,还有他的唇和身体。每到这时候她都恍惚觉得他有人格分裂,一边是专制地掌控全局的大男人,另一边则是撒娇依赖她怀抱的小男孩。前者她无力抵挡,后者她不忍推拒,总之结果都是她输,丢盔弃甲,屈从投降,完全居于下风。 他以不容抗拒的力量占领她。一旦他得逞,小孩子的伪装就全然不见。此时他只是侵略者,强势霸道,占据着她全部的感观。就在几分钟前她竟然还对他心软,真是没记性极了。 早先那番对话一定令他极度不痛快,他在床上一向不怎么隐藏情绪。他从后面半抱她与她亲密地融成一体,并没压住她,但过于强势的动作还是让她觉得难以承受。沈安若试着挣扎,此刻这种奇怪的姿势令她全身没有着力点,好像被悬在崖边,他一松手他就会掉下去,令她害怕。但他牢牢地限制了她不让她有行动自由的可能,她只好徒劳地伸出手想去抓住点什么做支撑,胳膊又一次落入他手中,被他折到不会碍事的地方后,他探过身子,唇贴上来,一口咬住她的胸,好像要将她一口吃掉。他一路地吮咬,一直到她细嫩的脖子,她抽痛了一下,大概他在那里留下了记号,他的手也停在他们身体最亲密的地方,揉搓着她。他把她当做橡皮泥玩具,捏来揉去,沈安若终于忍不住喊出声来,随即她的呼叫声也被他吞入口中。 “我根本没说错吧,你就是容不得局面不受你控制,被猜中心思,于是恼羞成怒。”他终于肯放过她后,沈安若蜷在他的怀里,有气无力地指控。 “你存心把我们的关系搞得遮遮掩掩,偷偷摸摸,在路上遇见我时当我是空气,甚至不愿与我同时出现在公共场合。你是不是觉得这种非法的关系很刺激,比我们之前更有趣?”他把热气全吐到她耳朵里,害她又发颤。 “对,就是这样。你不觉得?”她存心要气死他。 “我只觉得你根本就是拿我当你的奸夫,不负责任地利用我。” 他在变相地骂她是YIN妇,她再笨也听得出来。沈安若用蹬在他腿上的脚趾使劲挠他的小腿,因为她的手被他钳制了:“你装纯洁。难道你没利用我?你把我当你的攻坚项目,所以其实你自己也玩得有趣极了。现在装出这副委屈样子,不过是进度没有如你所愿,心理不平衡而已。” “你别把你的工作术语搬到床上来。” “结婚之于你就是一条可以锁住我的链子,让我跑不掉,然后你又可以安心地去做你想做的事,不用这样整天费神费力地看住我。”沈安若一鼓作气地说完。 “好好,如你所愿,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好了。以后不要再提结婚这个话题了,我的头已经被你绕晕了。”程少臣被她噎了有足足半分钟,意兴阑珊地说。 正文 第三十二章暗流涌动 男人的自尊,有时候比糯米纸更薄更脆,用口水沾几下,就会破。这么不结实,谁能够相信他们可以耐用一辈子。 ——沈安若的Blog 大概那天他们难得的交心谈判真的把程少臣晕得不轻,以至于他都减少出现在她面前的次数了,当然按程少臣的说法是他最近忙。 他出现也是半夜过来,带一点酒气,但是很清醒,有时候只是在她身边躺下,很快沉沉睡去,有时候则故意弄醒她。大概当她在他身下被他一点点耗到全无抵抗之力时,他便得到征服的快乐,那受损的男人自尊也得到很好的修复。这男人的心思如此不堪一击,经不得一点刺激,沈安若觉得非常的无语。 那天沈安若与贺秋雁一起去看的江浩洋,其实还是程少臣送她回来的。江浩洋搬到一处很幽静的旧式小区休养,她们费了很大劲才找到。 “没什么大碍,我都是在当度假。”江浩洋脸色尚好,据说只是胃出血,每日有医护人员过来打点滴,保姆按时过来给他做饭。 他不怎么喜欢人来人去的混乱,甚至都没像其他人一样住在甚为方便的公务员小区里。生病期间躲在这里的确避得开许多的是非。 没坐多久就有门铃响。江浩洋自己去开门,她们在偏厅并没出去招呼。来人是年轻女性,只说了几句话就走了,一共不到两分钟。 江浩洋回来时神色平淡。贺秋雁笑他:“师兄,你正走桃花运呢。” “乱讲。”他将淡淡的笑意转向沈安若,沈安若垂下眼睛。 这屋子是他的临时栖息地,格局简洁,并不隔音,外面的对话屋里也听得清楚。 女子说:“换洗的衣服,还有书,你要的最后那本我没找到。我煮汤时多煮了一些,只是手艺不佳。我记得上回你说王阿姨的汤太腻。” “麻烦你,其实让我局里的人回去帮我拿就好。” “顺路而已,不麻烦。我不久留了,我们领导召开临时会议,我得去公司。” “你们现在应该很忙吧,别影响到你的工作。” “没关系。我们上司说了,难得有这种与上级部门的领导正大光明接触的理由,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力所能及地讨好,无时无刻不体现出我们的诚意,要当做最重要的工作来做。我领命行事而已,所以你不用客气。” “原来他也会说这么长的句子。可是这话听起来怎么这样别扭。”江浩洋笑。 “你要理解他,他很不擅长向人诚挚地表露心迹,这算作他的极限了。”女子笑如银铃,然后离开。 地球真是小,竟然是程少臣的属下谈芬。她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可沈安若对谈芬的声音异常的熟,她有一副非常好听的声音。 江浩洋不经意看向她的神色总是非常有趣,沈安若转头看窗外。 “怎么会突然犯胃病?”贺秋雁问。 “跟省里的项目调研组一起吃饭时,酒喝得有点不合适。” “你这人民公仆当得称职,险些要因公殉职为国捐躯了。”沈安若轻叹。怪不得他藏起来程少臣都知道他病了,原来如此。 “才几天不见,这张嘴就刻薄成这个样子。”江浩洋也叹息。 后来贺秋雁去给江浩洋倒水,屋内只剩他们两人。 “你最近气色不错,比我上回见你时好许多。” “因为天气转热了。我冬天容易感冒,所以气色总是差。” “这个季节穿婚纱比较合适,我记得上一回天气有点冷。” 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笑了:“干吗?你被美人计和迷魂汤诱惑了一下子,就打算帮人把我卖掉?” “要卖也要赶在卖相最好的时候出货,等过了保鲜期就卖不到好价位了。” 沈安若低头,半晌后说:“一个人多么潇洒,几套房子可以轮流着住,饭友和玩伴可以经常的换,生病了可以找志愿者照顾。难道你不觉得?” “你讽人的功力长进了可不止一点点。”江浩洋难抑笑意,“我是没计划要单身一辈子的,只是你或许从没有机会感受,单单是想碰上彼此能看顺眼的人,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他停顿了一下,“我的话你应该不愿意听……不过,男人的耐性总是有限,没必要非得触底吧。” “他竟然连你都收买得动?” “我明明是为你好,你现在就像咬吕洞宾的那只小动物。”江浩洋看了她一会,又微微笑起来:“好好,你就继续吊他吧。看着那种人吃憋,其实我暗爽得很。” 后来贺秋雁也说她:“你就尽情地玩,等有一天某人没了耐性突然要撤了,我可不借你肩膀哭。”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哭。男女交往可以当成游戏,合得聚不合则散,但婚姻却应该是一辈子的事情,要有多大的耐心去忍受对方几十年。若是游戏,本来就该有结束的一天,有什么好遗憾。我才没力气再去折腾一遍弄假成真的游戏。” “你现在知道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了?那当时你又闹个什么劲,怎么就不肯忍耐一下。还有这姓程的,那时候发的是什么神经,害自己如今费这个劲,活该。” “当时觉得,反正也挨不到最后,就不要强撑着,长痛不如短痛,不如早死早投胎。” “神经病,两个。” “你今年的相亲已经相到第几号了?”沈安若迅速转移话题。 “跟你说,我现在对婚姻半点兴趣都没。看着你们这些优秀典范,我都有心理障碍了。” 别人兀自在那边瞎操心干着急,其实他们俩处得尚好,并没有因为她揭他的短或者他给她脸色看就真崩了。他们互相之间不算太客气,但也称不上别扭,就那么松松垮垮地小心地维持着一种奇异的平衡,就像不倒翁,看似摇摇欲坠,其实却也倒不了。按贺秋雁的说法,别人都是不能在合适的时间碰到合适的人,而他们俩是打算拖到不合适的时间让彼此都变成不合适的人。其实贺秋雁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沈安若费了很大劲说服林虎聪去跟她相亲,因为林虎聪临时有事爽了约,后来贺秋雁就连放了他两回鸽子,分明把这事搅黄了,沈安若终于明白她这位同学的相亲路为何会比长征更艰苦又漫长。总而言之,大家都在以各自的方式自我娱乐以及自寻烦恼。 程少臣最近常常出差,频繁到连沈安若都忍不住问:“工作不顺利?怎会这样忙?” “有个合作案,条件总是谈不拢,扯来扯去,浪费时间。” “那一个,我也听说了。你们那合作的几方不是交情都还好?” “就是这样才麻烦,拉帮结派,力气全用作内耗。算了,别在家里提工作,已经够烦了。” 过了一会儿他却主动问:“你觉得,牺牲一点信誉来保全公司最大利益,以及用很大的代价去保全一点点可有可无的声誉,哪一种更可取?” “不是不在家里谈工作吗?再说了,你自己心里早有定论,问我干吗,我又左右不了你的决定。” “沈安若,你不要总是伶牙俐齿巧舌如簧。女人适当笨一点会显得可爱。” “以前嫌我嘴笨,现在又嫌我说话伶俐,你可真难伺候。”沈安若打个哈欠,困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还有,你难道不觉得,像我这样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这种傻,远比老实巴交的傻更得娱乐到你?” “说得也是。” 夜间的图文电视台每天播一些非常冷门的外国电影,是港译,所以片名人名都稀奇古怪。今天这一部讲一对夫妻政治联姻,其实心中各有所爱,表面维系了恩爱平和,私下里各有各的生活。 “真是滥片。”程少臣兴致不高地说,“不过这样的生活,其实倒也不错。”沈安若向他投去一个鄙视的白眼,被他接收又反击回来,“斜我做什么?还不是被你闹的?” 他出差许多天。最初三四天沈安若觉得清静又轻松,空气中氧气浓度都升高。时间再久些,就觉得少了些什么,仿佛终于等到周五,突然接到周末培训或加班的通知,虽然属于正常工作,但总是不适应。她白天工作晚上应酬,所以她不给他电话,只等他打来。过了晚上十点钟电话未到,难免担心是否酒喝多了,或者有意外。坏习惯一旦养成果然很讨厌。 沈安若回忆他们以前结婚的那段日子,有一度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出差,最初她也牵挂,担心他醉酒无人照顾,担心他饮食不适应,但他一副乐不思蜀的样子,常常忘记打电话,她打过去也大半不接,早晨就回来了晚上她才知道,久而久之,她也不再介意,由着他去,每次他出差就只当自己放假。 饭店里新招一大批服务员,满眼都是生面孔。有一个女孩引起她的注意,端庄清秀,柔美纤细,眼神慧黠,但活却做得不怎么漂亮,有时在餐厅摆盘子,有时在客房做清理,手忙脚乱,很狼狈。沈安若走近了看她身上的临时员工牌,钟恋晨。十指纤长白嫩,明明就是娇娇女。 “那钟恋晨相貌及风度气质都极好,为什么不让她在前台实习?”沈安若对周经理说。 “是董事长安排的,好像是合作方那边的人。大概是要写调查报告,在这儿体验生活呢,不会待很久。”周经理慢吞吞地说,于是沈安若不再多问。 果然是位大小姐,在这里玩灰姑娘游戏,她跟程少臣都真够天才。 钟恋晨偶尔会遇上她,笑容明媚,称她“沈助理”,有时会请教问题,极虚心,但眼里藏不住对她好奇地打量。 程少臣回来后,他们在一家极幽静的会所度周末,在游泳池边遇上披了大毛巾全身湿淋淋的钟恋晨。 “少臣哥,安若姐。”钟恋晨巧笑嫣然,称呼改得也快。 “这是钟恋晨……我父亲好友的女儿。”程少臣在介绍她的时候,不易察觉地顿了一下。 “安若姐,你不游泳?” “我是旱鸭子,水深超过一米就晕。” “那我自己玩去了啊。” 沈安若坐在阳伞下吸着果汁,程少臣和钟恋晨在不远处说话。他们没故意压低声音,泳池人极少,所以她听得清楚。 “小恋同学,你怎么还赖在这里?玩够了就快些回你爸那里去,别在这里添乱。” “少臣老师,我在这里自力更生,没碍着你什么事呀。” “你走到哪里麻烦就到哪里。你还是讨厌谁就去害谁吧。” “你猜对了,我就是来害你的。”说毕一歪身子,以一个奇妙的姿势直挺挺地落入水中。 “她泳技很高。”沈安若后来对程少臣说。 “比你游得好的在你眼里都算泳技高,是个人就可以比你游得好。”程少臣根本不看泳池,“她现在每天在华奥那边,你见过她?” “见过,很努力很认真。” “你离她远点,她难缠得很。”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沈安若喝完果汁准备起身走了,突然定住身子,声音有点颤:“你有没有注意到,她已经很久没露出水面了。” 她话音还未落,程少臣已经跳下水去。 后来程少臣面无表情地拿了毛巾擦头发,全身湿透。钟恋晨在一边笑到全无气质:“我又没喊救命,这可是你自己要跳的。少臣哥,我太感动了,原来你这么关心我。我以为你巴不得我淹死。” “闭嘴。” “我还没恼呢,你恼什么。我今天差点就可以破自己的憋气纪录了,都怪你来破坏。” “钟恋晨,我说话不许你顶嘴。” 中午他们三个一起吃饭,小恋同学不敢再造次,安静乖顺。程少臣出去接手机,她乘机与沈安若扯东扯西,没有重点。 “为什么要叫小恋?不是应该叫小晨?” “别人都叫我小晨的。但少臣哥不喜欢我名字最后一个字与他的发音一样,只有他叫我小恋。” 过了几天某处有个商务酒会,沈安若也要代表华奥前往。程少臣打电话问她是否愿与自己同行,她当时正在为一堆工作上的烂摊子烦着,所以没好气:“前妻跟现任那个什么,你觉得我的哪种身份会更令你有光彩?” “你真无聊。难道我找不到女伴?” “快去快去,别打我主意。” 晚宴跟平常的也没什么区别。沈安若是和林虎聪一起去的。他们不是重要客人,只打算打过照面就走。她并没看见程少臣,这人果然一到宴会上就失踪,但她见着了钟恋晨,粉嫩嫩娇滴滴,是程少臣素来喜欢的格调。 钟恋晨虽然打扮成一副淑女状,但一直东张西望找东西吃,又不知从哪儿找了一本杂志猛扇着风,完全不顾形象。待到有人走近她时,却刹那间变成小天鹅的模样,高贵又柔顺。 “你盯着那女的看了半天了,你不是有什么特殊爱好吧?”林虎聪凉凉地说。 “你不觉得她很可爱?” “我觉得女人只有‘不可爱’跟‘装可爱’之分。”他突然看见程少臣出现在钟恋晨的身边,低低地靠了一声,“沈安若,你存了心要害我哪。你早点跟我说董事长大人也会来这儿啊,至少我可以站得离你远点。” “你心里没鬼,怕什么?” “谁说我心里没鬼?鬼大着呢。”林虎聪皮笑肉不笑地扭头看她一眼,沈安若也回了林虎聪灿然一笑。 “说实话,你们俩可真有默契。”林虎聪仔细打量了钟恋晨几眼,闲闲地说,突然想起了什么,“那个小女子,就是在我们那儿实习的那个吧,我说怎么这么眼熟。” “只是‘眼熟’而已?只要是美女,你都能在几小时内把人家家谱都弄清楚了。” “当然,你真了解我。这小妞背景不简单的。”他侧过身子在她耳边说了个名字。 沈安若讶异了一下,忍不住又转身看了那边一眼。 “她们家跟程家,交情甚深。”林虎聪又补充。 他们离开前,沈安若去洗手间。一楼人多,她到了二楼,出来时听到走廊尽头有人在讲电话。因为没有人,所以非常安静。 “我才不干,我还没玩够呢。什么?两家知根知底?少拿这个当借口,让我去做你们利益交换的牺牲品。他又不是真的喜欢我,他只当我是小妹妹呢。” 那是必经路,沈安若根本躲不开,走近了却见是钟恋晨,只能笑一笑,钟恋晨见到她,也笑得灿烂,只是似乎多少有些不自在。 她回家早,洗漱完毕一身清爽地在卧室看电视,程少臣回来时看一眼她的藕荷色真丝睡裙:“你穿这一身睡衣去宴会也比你打扮成黑乌鸦的样子好看,都跟你说了,你穿黑色太苍白,而且瘦得厉害。”他不干涉她穿衣服,除了黑色,每每要找碴。 “满场的五彩缤纷,你身边佳人也粉粉嫩嫩,你干吗要盯着我?” “我盯着你,你都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了,我若不盯你,你还想做什么?” 沈安若抽出背后的枕头砸过去:“讨厌,你只许自己放火,不许别人点灯。” 他洗过澡,搂住她一起看电视。沈安若不舒服,抱了热水袋也难受。程少臣丢开热水袋,替她轻轻揉着肚子:“如果你怀孕了,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吧。” “程少臣,你若敢算计我,我就咬死你。”沈安若掐他的手。 “别总这么凶,老得快。我这次出差要走很久,你对我温柔点。” 图文台又在演拍得粗糙的不知名电影。男主要结婚了,对女主说,我要娶她,可我爱你。后来那男人毁了婚约,但女主跑掉了,数年后重逢。 “你最近看片品位越来越低俗。”程少臣说,“不过那男的真是可怜。” “那男人明明是浑蛋。” “沈安若,你不许不打招呼就跑掉。”睡觉前程少臣突然说。 “我为什么要跑?” “反正你就是一副随时都想跑掉的样子,让人觉得特别不踏实。”程少臣打了个哈欠,喃喃地说。 “谁让人不踏实了?你在说你自己呢。” 半天没回应,探身看去,他已经睡着了。 程少臣走了没几天,钟恋晨也向她告别,说要出去玩。沈安若对这比她小几岁的女子印象不坏,难得出身好又不矜娇恃宠,对自己又甚为客气礼貌,只是也刻意与她保持距离。 “若你不确定一个男人是否真的喜欢你,可他对你不错,你会嫁吗?”临走时钟恋晨问她。 “结婚是一件很随缘的事,想多了反而下不定决心。” “可是如果你很喜欢他呢?会不会很不甘心?” “我不知道。” 程少臣这次出差的时间的确很长,有天晚上打电话给她:“没有人烦你的日子,是不是格外的轻松自在心旷神怡?” “没有那么好,但是也不坏。你现在在哪里?” “今天刚到的杭州。” “钟恋晨也在那里,你应该知道了吧?” “我知道,我见到她了。”他在电话另一头叹气。 沈安若并不愿意多想,她一向随遇而安,可有时候都由不得她逃避。饭店里来了一位重要客人,张总甚至亲自接待。那日沈安若在顶楼专用餐厅里遇上他与助手,微笑致礼后,各自就餐。 一定是她最近人品出了问题,所以她总能偷听到别人说话。 “这家饭店现在已经在安凯名下了,钟小姐就是在这里玩了一阵子。”客人的助手说。 “少臣眼光一向准。程家的孩子都有出息,相比之下钟家的男孩子都要气死人。你看这次合作,差距真是明显。” “钟先生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太高。都要成一家人了,钟小姐虽然嘴硬,我看她心里是愿意的。” 他们的声音虽然够低,没打算让别人听见,可她到底不是聋子。 程少臣在电话里依然云淡风轻,若无其事,她也索性不去破坏气氛。她若想自己好过,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枉费脑筋。顺其自然,该怎样就怎样好了。 晚上继续看洒狗血的电影,情节老掉牙,她看得津津有味,戏里的男男女女,永远只差那么一点点,莫名其妙地误会,匪夷所思地分手,此后一生都擦肩而过。看着剧中人抓狂添堵,她自己便有了置身事外的悠闲。现实若也是这样的一场戏,那么她要找了有利的位置做个好观众看热闹,才不呕心沥血地置身其中去争取更多的镜头。 不过她还是很想离得再远一点,换个地方,呼吸一点不一样的空气。虽然这一向是小说和电影里最恶俗的桥段,但此刻才发现,所谓恶俗,都是经过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实践检验出来的经典。 机会来得这样及时,有个历时十天的封闭式中高层培训,就在这个城市周边的岛上,车程加船程一共才三个多小时。培训内容非常实用,但辛苦。当人力部征求她的意见时,沈安若一口答应。 “天热,你体质又弱,那边交通不便利,条件也不会特别好。同类培训有很多,其实不必这种时候去。”在审批单上签字时,张总说。 “没关系,我很久都没学习充电。” 她懒得跟程少臣说,因为他若不同意,只一句话就能令她无法成行。其实她暂时离开一下,不干扰他的视线,倒是更有助于他去思考以及解决问题,不会令他因时时见她而为难。怀着这样高尚的目的,她对自己不告而别的计划很坦然。 她出发的时间恰能错开与程少臣打照面的机会,等到了目的地,再打电话告知他好了,她并没打算远走高飞销声匿迹,她可没那份骨气。其实她走得不远,当天都可以来回,若不是时间太久,根本算不上出差。 出发前一晚,沈安若简单收拾了行李,像往常一样到楼下去检查门窗,在厨房里热了牛奶。正小口地啜吸着牛奶,听到有人开锁的声音。门是从里面反锁的,外面打不开,她只好自己去开锁,手里还捏着牛奶盒子。程少臣竟然提前回来了,他明明应该明天下午才返程,沈安若心虚气闷。 门一打开她就被一把抱住,程少臣故意哑着嗓子粗声粗气:“小妞儿,若想保住性命,就乖乖从了我吧。” 深更半夜的,他可真有兴致。沈安若在他怀里挣扎:“提前回来干吗不说一声?” “吓到你了?” “对,屋里藏着男人呢,你千万不要上楼。”沈安若推搡着他,但他越搂越紧,呼吸也渐沉。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刚才他突然袭击,她一受惊便捏紧了牛奶盒子,结果把牛奶溅了两人一身,现在正沿着她的睡衣领口向下滴淌,前襟也濡湿了一片,贴着她的皮肤,勾出她前胸的形状。 程少臣低头去舔她裸露肌肤上的那几滴牛奶,她微微地颤了一下,低下身子从他怀里钻了出来:“你饿吗?我去煮面。” “不饿,飞机上吃过了。”他把外套随意扔到沙发上,扯了领带,上楼去洗澡。走到楼梯中间时,回身见她还在原地站着,朝她笑一笑:“你要不要一起?” “不,谢谢。”沈安若扯着睡衣前襟,尽量让它不贴身,心里有点乱。她是做事有计划的人,突发状况到来时,即便可以应付得很好,也总有点慌。 她把行李箱搬到自己的书房去,到另外的浴室简单地冲洗了一下,换下湿睡衣,然后便有些无所适从,不知该先躺下装睡,还是声称不舒服换个房间睡,总之她觉得累,不想生出多余的事端。她的心思正百折千回地转着,浴室的门被拉开。沈安若僵着身体没回头,仍被程少臣一把搂入怀中,整个后背贴着他赤裸温热的胸膛。他在她的耳朵和肩膀上留下唇印,低声问:“你想念过我没有?” “没有。”沈安若躲闪着,被他的气息弄得很痒,但柔软的胸部与小腹都被他揉捏着,根本摆脱不掉他。她象征性地推拒了几下,便被他轻而易举地按到床上,睡衣被他轻易地褪下。她保持着趴卧的姿势,紧紧抱着枕头,不肯翻身。程少臣也不逼她,像小动物一样从她的耳垂和肩膀开始细细地啮咬,光滑的后背,纤细的腰肢,柔软的臀,直到她的脚趾。他力道轻柔,但每咬一下,她都忍不住微微颤抖,全身酥麻。这是个调情高手,她哪里是对手。沈安若觉得挫败,她明明内心想抵抗,身体却投降,脑里晕晕的,隐约有极重要的事情,没有头绪。她突然生气,都不清楚到底在气谁,用了极大的力气翻身起来,因动作过急甚至晕了一下,一把扯住没有防备的程少臣,把他使劲地压到自己的身下,用腿压住他的手,用手掐住他的脖子。 程少臣大概被她突如其来的强悍震慑住,除了最初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便不再反抗,由着她折腾,甚至还偶尔配合她一下,表情变幻,眼里情绪不明,因她挑起了他的欲望,也因他正受着她的折磨。她用牙齿,尖尖的小虎牙,啮咬,吮吸,不过没他那么温柔,而是真用了力气,令他全身战栗。她得承认,有人在自己的身下发抖的感觉真的很爽,怪不得程少臣以前总是那么喜欢逗弄她,把她一点点逼到失控边缘。他俩的这种关系,她从来都是掌控不了局面的那一个,也没什么机会主动,此刻动作既不优雅也不干练,更像在胡闹。 沈安若终于真正地占到了上风,她权当是自己的胜利,尽量忽略有人一直在让着她的事实,坐到他身上,把他的手用自己的睡衣缠到床头上。她其实绑得并不紧,但他很老实地并不挣脱。她的头发随着动作的起伏拂着程少臣的脸与胸膛,他突然抬起身来张口含住她的一只**,一大口,好像要吞下去,动作也激烈起来,不肯再按她的规矩来,害她惊慌了一下。 沈安若挣扎着退开,重新把他压住,很得意地看着他有一点扭曲的表情,喘息着说:“程少臣,你感觉如何?事情不能完全在你掌控之中,这种滋味不是很好受吧。” “偶尔体验一次半次,其实还不错。只要不总这样就好。”他的声音也支离破碎。 沈安若的上风没占多久,她体力不支,早早地就失了力气,重新沦为他的猎物,还是要任他摆布,她的气焰嚣张就如同向一只精力旺盛的公牛抖着红布,结果只会令他更加疯狂和激烈而已。 在被暴风骤雨般的情潮席卷过后,沈安若有短暂的昏厥,神志清醒时发现正被他肆无忌惮地用手指检查着全身,见她睁开眼睛看他,便俯下身吻她,手滑了下去,又一次拨弄着她最敏感处的神经。他在再度攻陷她的间隙贴着她的耳垂轻声细语:“你真的想我了吧。” “你少自作多情。”她身体服软,嘴却不认输。 程少臣轻声地低笑,加快也加重了自己的动作,满意地看着她在他的身下辗转呻吟甚至轻声哀求。他在她濒临崩溃的前一刻贴着她的耳朵柔声地说:“可是我非常的想念你。” 他的声音连同她的全部感官,都在那极致的瞬间爆裂开,仿佛散作片片的星光。她的身体也正在液化,软成一汪水,在他怀里渐渐地流失,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 这样的夜晚会令人折寿,而且,他的确不能够容忍有人挑战他的权威。沈安若在陷入深眠前,脑子里浮现着这样的念头。 正文 第三十三章天长地久 有时候,我们不可理喻的执拗,不过是为了得到一句可以令自己安心的话而已。 ——沈安若的Blog 第二天是正常上班日,沈安若被闹铃叫醒,挣扎着起床去洗漱。程少臣侧卧着,还在沉沉地睡着。她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意识到昨晚错过了一个可以不动声色地兴师问罪的机会,但很快甩掉不安的念头。 他们俩的关系,每一次有进展,每一次转向,其实主动权从来也不在她,她根本左右不了他,至多能死撑着自己的尊严而已。 程少臣翻了个身,似乎是醒了。沈安若问:“你要不要起床?已经不早了。” “他们都以为我今天下午才回来。”他揉着眼睛,像小孩子一样嘟嘟囔囔,“你也不要去了,请一天假,好好休息。” 沈安若没听从他的建议,准时去了公司。按计划她应该十一点出发,先去汽车站,再乘车去码头,即使算上等候的时间,下午三点前也可以到达目的地。她将自己不在期间的工作一一安排好,正在做最后的检查,张总亲自打了电话过来:“到董事长办公室去解释一下那份策划书。”她心中生出疲累的念头,看一眼时间,十点半。 策划书不会有问题,她带领团队做了几天,她自己一字字地核准过。而且程少臣从不在这些事情上吹毛求疵,即使有问题,都只会通过张总传达。所以他找她,原因只有一个。只是没想到,他出长差归来,不去安凯总部,竟然先到了这里。 “你难道不觉得这份策划方案拖泥带水不够简约?为一个很单纯的目的要绕那么大的圈子。”言简意赅,多好的开场白。 “我们小组成员认为细节的适当烦琐会有更好的广告效应,毕竟我们要的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而不是自娱自乐。”她观察一下他的表情,见他抿紧了嘴不说话,于是从文件夹里又抽出一份文件递过去,“我们还有一个备选方案,或许比较符合您要求的简约。” 他的目光直直地射过来,沈安若别开眼睛环顾四周,不去正视他的眼睛。这间办公室,他来得本来就少,她进来的次数更少。算起来,这是第二次。 程少臣把第二份策划书丢到桌子上,并不看,大概没料想到她还有这一招。他吸一口气,再吸一口,不冷不热地开口:“我刚才听张总说,你要出去培训很久?” “是,十一点出发。十天,不算很久。” “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事只需要张总审批通过就可以,程董难道忘记了?” “沈安若!”程少臣的声音不再那么从容。 “哦,昨天我忘说了。”沈安若轻描淡写地回答。 隔了一米多的距离,他俩四目相对,各怀心思,偌大的空间被安静的沉闷塞得满满。 多有趣,这就是成年男女,几小时前拥抱着纠缠着仿佛全世界只剩了彼此,现在却可以把空气僵持成森冷的凝固。 沈安若看着落地钟的指针一秒秒地颤动着,决定先开口:“我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出发。” 程少臣又沉默了良久,手中的笔拿起又放下,然后再拿起,最后终于挤出一点勉强的笑意和几个字:“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沈安若直到上了船才觉得神经平缓了一些。海上有微风,吹来温润咸湿的气息,一直吹进嘴角。她抹了一下,竟然是眼泪,在不知不觉中流下来。都怪这海风太潮湿,令她的眼睛不适应。 竟然让她遇上这种八点档与二流电影的俗滥剧情,而她连模仿片中女主角绝然离去的勇气与力量都没有。比起以折腾自己作代价成全一场悲壮的烈女之歌,她更贪求现世安稳,所以该怎样就怎样吧。 本想暂时离开,寻求一点清静,虽然算不得壮烈,至少也是从容优雅的。老天连这么小小的要求都不愿意满足她,偏偏让她被人拆穿,最后走的姿态都洒脱不起来。而且很显然,程少臣介意的不是她想要离开这个事实,而是她要离开竟然不通知他。他的权威受到挑战,这才是他恼火的原因。 她才不是因为伤心难过而哭。她只是觉得,连这么戏剧化的事情到了她自己身上,都变得如此乏味,这无奈又无趣的人生,可真令人感慨。 沈安若到达培训基地报了到。这里环境很好,岛上没有高层建筑,每一个方向都看得到海,她的房间窗户向着正东方,若起得够早甚至可以看海上日出,开窗便可随时听到涛声。在视野辽阔的地方人心变得微不足道,她渐渐忘记自己郁闷的原因,又觉得困倦,因为昨晚根本没休息好,洗过澡倒头就睡,一直睡到满天星斗。 手机里有两个未接来电,是程少臣的,之前她睡觉时,将手机调到了震动,想来是睡得太沉,没听到。犹豫了一下,拨了回去,不想跟他玩拉锯游戏,她没力气折腾。 无非是问她一路是否顺利,住宿和饮食是否能忍受,例行公事一般,很像上级对下属的关怀。他的声音没有情绪起伏,她也掩不住的疲累,连敷衍都觉得辛苦,一会儿便无话可说。 “为什么突然要走?”都准备挂电话了,程少臣突然问。 “正常工作而已。” “沈安若,我不是今天才认识你。” “我想出来呼吸点新鲜空气,最近气管不好。” “沈安若,你有事躲着我。”半晌后,程少臣丢来这么一句。 “我累了,想休息。” “你那么喜欢没事找事,整天闹别扭,打哑谜,你不累才怪。” 他成功地勾起她的火气。 “当然,别人永远都是错的,你才是真理,地球大概都跟着你姓。我挂了,再见。”她把手机扔到一边。 几秒钟后,程少臣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我跟你说过没,我最讨厌人家随便挂我电话。” “那你先挂。” 他的声音也染上倦意:“沈安若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不愿结婚我就再也不提,你说我对你漠视所以我现在死缠着你。这一回你又闹的什么别扭,你能不能干干脆脆说明白了,好让我及时地反省检讨悔过?” 他再多说几句,他就该改名叫“情圣”了。沈安若咬着牙,想了又想,总算说出那几个字:“你的小恋妹妹还好吧?” 他在电话那头似乎愣了一下:“你突然提她做什么?她从来就没有好的时候。” “那样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被你这样利用,她能好得了才怪。” 程少臣停顿了几秒钟,然后说:“沈安若你把话讲清楚,钟恋晨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漠然,沈安若觉得很无趣:“不是都要联姻了吗,竟然说跟你没关系,你真淡定呵。” 他“咦”了一下:“小恋会跟你讲这个?她回心转意了?” 沈安若的火气腾地又蹿了起来:“这个问题你自己慢慢去研究。我累了,再见。”她觉得自己应该去念几遍清心咒了,她最近火气很旺盛。 “不许挂电话!”她正准备切断通话,听到程少臣的声音传过来,不大,但隐隐透着怒气,竟让她怯了一下。 他们在电话两端沉默,她几乎听得到程少臣在电话那边极力压抑着的呼吸声。时间一秒秒地溜走,他终于开口,恢复了惯常的镇定,但是冷冰冰:“沈安若,你不要跟我说,你以为要娶她的是我。你千万别承认。” 沈安若窒息了一下,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次要认栽,但仍是一头雾水,她谨慎地选择闭紧嘴巴不说话。四周真是安静,只有海浪轻轻拍打岸边的声音,她自己的心跳声,还有程少臣的呼吸声,听得那样清楚,仿佛他就在她身前。 “原来这才是你突然不声不响跑掉的原因。可是有人明确地对你说过,是我要娶钟恋晨吗?谁跟你说过这句话,你把他的名字告诉我。” 他顿了顿,见沈安若不说话,又继续说:“你若不提小恋的名字,我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你这次为什么翻脸。你连向我求证这么简单的事都懒得做,就直接走掉。” “我现在难道不是在向你求证?事情本来就很巧,我恰好被误导。” “你这也算求证?你根本就是直接定了我的罪。我若不追问,还不知要含冤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你还能做出什么别的事来。” 她无话可说,只听得他的语气越来越平静,而她越来越紧张,就像暴风雨来临之前,闷热潮湿,不同寻常的安宁,不知何时就要劈下雷电。 “沈安若,我有一个堂弟,你不记得他了吗?他可一直记得你,每次打电话时都会问起你。三月份的时候,他和小恋在筹备婚礼时闹翻了,婚礼取消,两边家长们一相情愿地等着他俩回心转意。” 她可真的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程少融,程少臣那个在本市地位不凡的二叔的独子。他是一名年轻军官,常年在外,在她的印象里似乎只有他们结婚当天见过他。 原来如此。这么大一个乌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老天好像存了心要跟她作对。但总之是她理亏,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地认错为好。她诚心道歉,程少臣却不依不饶。 “对不起?你莫名其妙地演了一出逃跑的戏码,你觉得一句对不起就够了?沈安若,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你哪怕肯稍微用一下脑子,你觉得我至不至于做得出这种事情来?”他那副腔调不阴不阳,恨得人牙痒,又让人从心里发寒,“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而已,在你心中,我一直就是这样一个卑劣的人,一边跟你纠缠不清,一边又去招惹别的女人,在向你求婚的同时又与别人有婚约,为了利益连自己都可以卖。怪不得你不肯嫁给我,总不肯相信我打算跟你过一辈子。原来你不相信的并不是婚姻本身,只是你信不过我而已。你不爱我,不想嫁我,都没有关系,但我们总算相识这么多年,做不成夫妻也算是朋友,你竟把我的人格贬损到这种程度,你真让我感到绝望。” 他罕见地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一时间似乎喘不过气来,呼吸急促。 “拜托你不要这么上纲上线。我没打算离乡背井隐姓埋名地跑掉,我只是出来培训而已,我现在的位置离你还不到三百公里。就算我真的误会了什么,我也没做什么过激的事吧,我不过是老老实实地等着你亲自向我解释而已。” “我宁可你哭闹着向我求证,跟我讨说法,骂我负心和无耻,随便怎样,也胜过你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你闹至少还表明你很在乎,可是你从来都是气质修养比其他更重要,永远装得那么若无其事。怎么?你打定主意要把我送给别人吗?你是不是还觉得你自己的行为很神圣很崇高?其实根本原因就是你才不介意我打算娶谁,反正与你无关。你当然不会因为这个就真的抛弃现有的一切出去流浪,我在你心中可从来就没那么重要过。至于就近跑到一个小岛上去躲几天,权当鄙视我的一种仪式。” 她算是不小心打开潘多拉的匣子了,没想到程少臣长篇大论的时候这么有文学男青年的风采,平时可看不出来。真是风水轮流转,河东河西各三十年,就在不久前她也是这样振振有词地把程少臣说得哑口无言,令他郁闷了好几天,竟然转眼轮到她。 “沈安若,你坚持说我对你的态度像对待宠物。那你对我的态度呢?我在你身边时你并不怎么抗拒,有时候看起来甚至是心甘情愿,但我不在时,你也从没觉得少了什么吧,说不定还大大地松口气。其实我也一直很想知道,你又当我是什么呢?路人?嫖客?” “程少臣你够了啊,不过是被冤枉了一下子而已,你至于这么夸张吗?” “被诬陷的不是你,你当然可以说风凉话!” “你又不是没……”沈安若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又滑了回去,决定不继续招惹他,“是是,我真的错了。你无辜又纯洁得像天使,我就是嫉妒你太完美所以心灵阴暗扭曲总是伺机找你的碴。时间不早了,我去面壁思过痛改前非,您老洗洗睡吧。” 沈安若躺在床上又没了睡意,大概因为换了床,也因为她下午因体力不支睡了太多。睡不着很难受,心脏有一半犯着堵另一半空落落,事情明明解释清楚了,她却更闷了。程少臣也没怎么冤枉她,之前她的确气愤远大于伤心,恼火程少臣竟然也会玩这么低级的政治策略,更疑心他在试探她报复她,所以她才不让他看了笑话去,令他的虚荣心得逞。她强抑着不要去了解实情免得自虐,也不让自己去在意,依赖谁都不如依赖自己来得安全可靠。可是他们以前吵归吵,但吵得她这么理亏的时候却没有过。 程少臣今天真是气得不轻,说到最后声音都发抖。在她的记忆里,这算是他最生气的一回了,就连很久之前的那一回暴力行为,其实他都没有那么气,当时他只是喝得有点多,并且被她刺激到,而她又没像以往那样纵然不想配合也半推半就地顺从。 看看时间,这个时候他通常还没睡,她暗暗叹口气,把电话又拨了回去,但竟然遭到拒听。 培训课程安排得非常满,晚上常常有活动,一天下来十分辛苦,回到饭店洗漱完毕倒头就睡。岛上手机信号不太好,时断时续,而程少臣竟真的不给她打电话,她也索性不给他打。这个男人,自尊心薄得像糯米纸。上一回她挖苦过他之后,他也很多天都对她爱理不理。这一回他占了理,当然就更加有气势。那么爱耍大牌,干脆让他自己去慢慢复原,她才不给他舔伤口。 也通过两回电话。一回是岛上起了暴风雨,险情不小,手机讯号都中断,他们回到饭店时,大堂经理说有人留言要她回电话。她用固定电话回过去,程少臣冷冷淡淡地说:“我只想确认你没被风刮走。” 沈安若不跟他计较,语气柔软地问他吃过晚饭没,因为他一个人时常常忘记吃饭。他说一句“不用你管”就挂了电话,沈安若对着电话无言以对。 另一回是培训结束的当天,她打电话给他说要在岛上多留一天去考察一下当地的渔家民俗小旅店。 明明是晚上,他却说在开会,声音都透着不耐烦。 “沈助理,你这算不算假公济私,公款旅游?” “报告董事长,我请了五天的公休假,所以从明天起是我私人的假期。” “那你爱玩多久就玩多久,告诉我做什么。如果你要延长假期就去向张总汇报。” 这个小气巴拉爱记仇的家伙,她气得一口气都提不上来,立即决定要在这里度完她的假期。 沈安若租了渔家的房子住,每日的大部分行程只是看海。没有工业的地方,海水与天空,都呈现出不同寻常的蓝,不染纤尘。她的日子过得轻松自在又健康,跟修行一般。五天加上周末两天,她可以在这儿整整住上一整个周。 不过这么清闲的日子还没过满两天,岛上就来了不速之客,竟是钟恋晨,见到她还做出一副惊讶状:啊安若姐这么巧原来你也在这里。 本来沈安若住的那个渔家小院已经客满,但是钟小姐一来,她隔壁的客人立即搬走,那客人明明说了要住两个周。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对这里人生地不熟,离你近一点会有安全感。” 她声称自己是来观光旅游的,其实倒像是来监督沈安若的,总是不离她十米之外,又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在东聊西扯的时候不小心提及程少臣: “少臣哥最近十分忙,谈芬姐说他晚上有时候住公司。” “少臣哥胃病犯了,很严重的样子,但他不去医院也不吃药。” “他心情不好,对我比以前更凶了。” “他看起来瘦了。” 她每过一小时提一次程少臣的名字,沈安若被她搅到头痛。 第二天,她的头就更痛,因为程少融来了,风尘仆仆,行色匆匆,军装还穿在身上。 “嫂子。”他客气地喊沈安若,见她表情不自在,摸摸头讪讪地笑,“习惯了,改不过来。”他的五官与程少臣有几分相似,但一脸的正气凛然,可比程少臣那副正邪难辨变幻多端的模样忠厚英武得多。 钟恋晨见了他扭头便走,程少融去拉她的手便被她一把甩了:“滚开,别烦我。” 沈安若迅速回避。 那对冤家一聚头,她这清静的修行般的假期可算彻底泡了汤,一不小心就能欣赏到这对毁婚男女吵架的现场直播。 沈安若记得婚内一段时间她与程少臣也是见面就吵架,最后为了不吵只好不见面,吵的内容是什么总也记不得,无非鸡毛蒜皮的小事,若是大事,那就吵不起来了,比如最后那件事。当时无聊到想扔东西,现在想想竟觉得有趣。当然她还记得她出差到云南,那时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而他追了过去,如同现在的程少融。可如今不过相距两百多公里,他们连话都懒得讲,他不给她台阶下,她不想也不愿回去。 “看在祖国和人民的分上,你也该对刚从四川回来的英雄客气点啊。”程少融忍辱负重,沈安若都看不下去了。 “我对他够手下留情了,若不是这个原因,他还想这么完整地留在岛上?”钟恋晨的话里透出浓浓杀气。 “少融看起来很忠厚很老实,出身在这种家庭他这种个性更难得。” “是啊,他忠厚老实极了,睡着时念着前女友的名字,钱包里留着初恋情人的照片。男人们没一个好东西。” 沈安若忍笑忍得很辛苦。 晚上她散步回来,恰好赶上这一对开战的尾声。 “要打要骂都随你,但我们回家去闹可以吗?你干吗要当着我二嫂的面让我下不来台,你想害我以后没脸见她啊。” “臭男人,你还有脸跟我谈条件。噢我都忘记了,你暗恋安若姐可不止一年两年了。” “钟恋晨,你怎么含血喷人啊。” “是谁当初很兴奋地跟我说,你二哥的新娘完全符合你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你还暗恋我二哥呢,你都暗恋了十年了,还哭着闹着坚持改这么一个暧昧的名字向他示好,别以为我不知道。可怜啊你,我二哥根本不领你的情。” “程少融你快去投海自尽吧。” 然后是含含糊糊低闷的声音,不知是动了手还是动了口。 这儿绝对是个是非之地,沈安若决定还是快闪的好。她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当天就向他们告别,胡乱编了个理由,免得他们多心,也免得他们通风报信。 假期还剩好几日,沈安若决定回家陪父母,连夜乘了火车。当地的小站只有慢班车,一路摇摇晃晃,走走停停,她在半梦半醒间总见到站台上明黄色的灯光。终于到达目的地时,才四点多,天刚蒙蒙亮。 沈安若本想吓父母一跳,并未提前告知,可是家里却没有人,那老两口大概又清早去爬山晨练,还好她总随身带着家中钥匙。她挨个房间转了一下,最后觉得累,趴到父母房间的大床上恍恍惚惚睡过去,醒来时天已大亮,翻身便看到侧面上的照片墙。父母大学毕业后一起来到这个城市,在本地并没有别的亲人,便把所有家人的照片一一挂到家中偏厅,占了一大面墙。沈安若抗议这种装饰风格令人大脑凌乱,所以他们就把照片墙整体挪到了自己的卧室,因为这里她极少有机会来。其实大多数都是她的照片,从百日照直到上个月回家与他们的合照,还有几幅她与程少臣的结婚照,竟然也一直没被他们撤下。 她走近了打量,她与程少臣都喜欢简约,墙上连画都挂得少,完全没有照片,所以这些照片,她自己也少见,每一幅都装模作样,他不笑,而她笑得制式,像装酷的杂志封面。其实并没有真的过很久,不过才一千多天,无论她,还是他,从照片上看竟觉得有几分陌生。 父母仍未回家,于是沈安若试着联系他们,一番盘问下,才惊讶地得知父亲病了,今天正在医院等着手术。 她匆忙赶到医院。等电梯的人太多,电梯又慢,她干脆爬楼梯,一口气跑上六楼。她跑得太急,呼吸失常,汗水湿透衣服,找到病房时见到父亲已经换好了手术服,立即掉下眼泪来。 “你从小就不爱哭,怎么现在反而跟水捏的似的。”安若爸慢声细语地安抚她,“只是个很小的手术而已,两三天就出院。你难得休个假出去玩,哪舍得打搅你。” 这句话让沈安若眼泪掉更多。若不是这样凑巧,父亲做手术时她还在度假消夏。 “咱家女儿哪次掉泪不是为小事情,真若是大事她就哭不出来了。老沈你刚才用词不对啊,水怎么能捏?”安若妈说。 “老林,看在我身上马上要被开洞的分上你让着我一点成不?安若乖女儿啊,我错了还不行吗,下次有什么事我一定及时向你汇报。不哭了啊,我的心都快被哭碎了。”安若爸被女儿哭得心慌意乱,拍着她的肩,摸着她的头发,手忙脚乱地哄劝,“唉,这些孩子们就爱大惊小怪,少臣那天也是,脸色那个白,害得小护士还以为他是病人咧。” “谁?”沈安若愕然抬头。 “喔,那个……” “你们搞错没?宁可让他知道都不告诉我?你们还当我是女儿吗?”她也顾不上哭了,愤然抗议,突然被母亲踩了一脚。 沈安若收到暗示,立即噤声,知道大概有人来了,迅速抽了张面纸打算抹一下汗水和泪水再回头,却愕然听到妈妈柔声说:“少臣你来了?不是说过不用过来吗?这么远的路,今天天气又不好。” “没关系。我正好在这边有事情。” 她蓦地转身。真是见鬼,她忘了自己此时脸上挂着泪,额头淌着汗,鬓角的头发都是湿的,样子很狼狈。不过他也不好看,一脸倦容,而且看起来真的瘦了一点。 他们两周没见了,竟是在这种情况下见面。程少臣见到她也微微地诧异,两人都不说话。 安若妈站在她的后面,又暗暗地去掐她的腰,示意她开口打招呼。沈安若吃痛抖了一下,正落入程少臣的眼里。她扔给他一个白眼,他把眼别开。还好麻醉师跟手术助手们此时已经进来推安若的爸爸沈靖和,时间是八点整。 他们一起在手术室外等候,沈安若与妈妈坐在一起,程少臣安静地坐在对面椅子上,低着头,似在仔细地研究自己的手指。 “你爸突然觉得不舒服,我就陪他一起到医院来,主治医生正好是少臣的大学校友,参加过你们的……那,所以就认出了你爸,然后少臣知道了,当天就赶了过来,就是前天。那孩子担心得很,折腾了几个专家,最后连院长都惊动了。其实就需要一个小手术而已。喏,并不是我们主动告诉他。” “哦。” “你爸想等手术结束后再告诉你,免得你害怕。少臣说没个小辈在身边总是不好,所以他说他过来陪着我。”安若妈低声地解释,“你瞧少臣那样子,竟比我俩更紧张,大概想起了他父亲。程老最初也是你爸现在这毛病,因为没在意,所以后来恶化了。唉,可怜的孩子。” 沈安若抬头看一眼程少臣,面色苍白,刚才说话时嗓子也有些哑。这也难怪,他这个时间赶过来,凌晨三点多就需要出发。他最爱睡懒觉,从来不愿早起,而且医院是他讨厌的地方,他晕血晕针晕药还晕消毒水的气味。 安若妈说:“有些男人一辈子也不会说甜言蜜语,比如你爸。但如果他能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你的,不管你怀疑和担心什么,你都该相信他对你是认真的。” “您以前说过,摔过跤的地方应该绕路走,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回的人是笨蛋。” “我还教过你做人别任性,做事要三思,不许拿婚姻当儿戏呢,你都记住了?少臣比你清楚多了,他回国不久就来探望过我们,坦诚说当时离婚太轻率,倘若还有弥补的机会,请我们不要阻拦。话说到这份儿上,我和你爸觉得,我们没理由拒绝他。” 沈安若愣了一愣,抬头看一眼坐在远处的程少臣,他仍低着头,似在想心事。“阴险。”她低声念一句。 “无药可救。”安若妈被女儿噎到,又拧了一下她的腰,“要说少臣这孩子不过是长得帅了点,钱多了点,唉,还有,脑子也过于聪明了点。除此之外,倒也真没什么别的大缺点了,你怎么就不惜福呢。” “妈,您可越来越有幽默感了。”沈安若捂着腰直吸气,想来那里要被母亲掐出淤青来了。 “跟你智商这么低的人真是没法交流啊。可怜的你爸,平时连打针都怕,这回遭这份罪,倒不如我进去替他,换他在外面担惊受怕。”安若妈念念有词地撇了女儿,到程少臣那边去坐下了。 安若爸的手术很顺利。程少臣在手术结束后就离开,快傍晚时又回来看望了一下安若爸,顺便告别,说要返回去。 他是自己开了车来的,几小时的车程,而外面下了极大的雨,不时还有雷电,高速路大概也封了,只能走乡间公路。安若妈以太过危险以及他起得早没休息好为由,坚持不许程少臣独自回家。又看向沈安若:“是不是昨晚也没睡好?你一下午就没提起精神来。跟少臣一起回家歇着吧。” “我在这里陪我爸。” “你在这儿尽碍事,快走快走。晚上有专业看护,保姆会过来送饭,而且医院不许留很多人。” 沈安若还想坚持,母亲用“你不是我生的”眼神瞪她。她又望向父亲,指望他流露挽留她的意思,却见父亲闭了眼睛装睡。她只好很没面子地走掉。 程少臣走得快,步子也大,她跟不上,索性在后面慢慢磨叽,一会儿就见不到他。等她蹭到一楼大厅,却穿过人群见程少臣直直地立在门口,大概是外面雨太大,而他没带伞。 从早晨到现在,他们就一直没说过话。手术结束后仍是稍稍混乱了一下,安若妈一忙,就顾不得监视他们俩。 程少臣接过伞撑了就走,不知是想撇了她跑掉,还是打算把车开过来。为保险起见,沈安若小步跑到他身边,跟他一起挤到伞下面。风很大,雨是斜的,虽然有伞也仍是淋了两人一身,凉冰冰地贴着身体非常冷,她挨他更近一些。 “那个,谢谢。”她努力地放低姿态。 “我是关心我自己熟识的长辈,跟你无关,你犯不着感谢。” 她在火车上一晚上没睡好,又虚惊了一场,白天也没休息,此时没力气生气,于是选择闭嘴。 她家那个小区并不好找,而且外面白茫茫的一片,但程少臣竟然很快就开到了楼下,停了车,定定地坐着,等她下车。 “你要去饭店还是想按计划返回?你若冒雨赶回去,会害我被我妈骂死。” 他斜了她一眼,不发一言地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跟她一起下了车,并没如她所想的补一句“你挨骂关我什么事”。 进了家门,沈安若去找干的衣服,出来时不见他人影。她父母家的房子不小,她找了半天才在厨房找到他,见他从冰箱里翻出矿泉水拧了盖子就喝。 “胃病犯了干吗还喝冰镇的水?”她递过去衣服和毛巾,把水顺手拿了回来。 “知道我犯胃病了你还在外面玩得兴高采烈也不回家,由着我自生自灭?”程少臣没好气。 “那么一大堆人捧着你,你自生自灭得了吗?再说难道不是你让我不要回家,在外面好好玩?” “你什么时候突然变得那么听我的话了。我还跟你说过不许跑掉,以及跟我结婚这样的话,你怎么都不听啊。”真晕,他才跟母亲在一起坐了一会儿,现在说话的口气就跟她老人家一样了,沈安若周身冷了一下。 “程少臣你别得理不饶人啊。以前你冤枉我的时候,我有你这么崩溃吗?你竟然还自虐,幼稚。” “哼。”他从鼻子里发出声音回应她。 后来他吃饱了饭,心情似乎没再那么坏,甚至还在她洗碗的时候帮了点忙,因为她精神不好,不小心洒了一地水。 “你下午去哪儿了?你来不是真的为了洽公吧。” “我找了一家饭店补眠,今天起得太早,我觉得困。”他诚实地回答。 “你若不困是不是下午就走了?” “你很希望我滚得越快越好吧。你多可怜,好不容易逃回家一次,竟然还是没甩掉我。” “我都说了好几遍对不起了,你还没完没了啦。你一个大男人怎么那么脆弱,一点委屈都受不了。” “你道歉的态度根本就不诚恳。” “小气鬼,我才不稀罕你的原谅。” 沈安若不再跟他说话,专心地削水果。 “你打算在家里住几天?回去时我过来接你。”过了片刻,程少臣突然问起。 “你这是演戏给我爸妈看呢。我培训的地方离这一半的路都没有,也不见你去接我,还拆我的台,害我自己也不能回去。现在装的什么劲?” “我才不会惯着你那个逃家的坏毛病。将来一不高兴就跑,越跑越远,那我的日子还有法过吗?” 他们俩坐在客厅里,安静地各自占据沙发的一角。程少臣没形象地瘫在沙发里,一边翻杂志,一边斜瞄着沈安若削苹果。她削得极熟练,薄薄的果皮细细长长地卷下来。程少臣看得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地等着那果皮断掉,结果一直削到最后也仍是完整的一条,于是他又低头翻杂志,突然很轻地“靠”了一声,把杂志扔到一边去,又斜脸看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自顾自地笑了一声,笑得沈安若感到诡异,抬眼看他,顺手把手里削好的苹果递过去。 他冲她暧昧地笑了笑:“我突然记起你那天晚上的样子。亏得我竟然认为你是因为想念我才变得那么热情。你那时是不是恨我恨得直咬牙,若是手里有刀子,说不定直接打算在我身上开口子了。” 他一提那晚,沈安若从头到脚都开始发烧。她一把抢过那本杂志,想看看他刚才看了什么内容,原来是一桩离奇的八卦轶事:一个远行很久即将归来的男人对一直在等他的女友说,自己已经爱上了别人,并且要娶那个女人。女友状似平静地答应分手,去赴他最后的约会,在他打算掏新女友照片给她看时用暗藏的刀刺穿他的心脏,其实那所谓照片不过是一面小镜子,根本没有别的女人。这么一个浪漫的玩笑,这么洒狗血地悲剧收场。 “你这是在后怕呢?放心好了,我那么胆小,哪做得来这么勇敢的事?” “你若真的爱我到这种程度,我都可以死得心甘情愿了。”程少臣仿佛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 沈安若斜他一眼,闭紧了嘴,停了片晌还是没忍住:“又不是儿童,讲话怎么那么无忌。” “其实你心里还是在乎的吧。” “反正横竖都是你有理。那天是谁冤天冤地地指控我从来就无视你的存在。” “我那时候真的快要气死了,上一刻还觉得自己在天堂,转眼就掉进地狱,像做自由落体运动一样。换作是你难道不生气?” 她不予置评,程少臣又说:“这些天我倒也弄明白了一些事。你觉得跟我在一起没安全感,不肯相信当初我是真心娶你,也不相信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一辈子,所以才不肯同意再嫁我吧。”他不等她回答,又接着说,“其实我跟你在一起才没安全感呢,你老是那么一副游离状态,什么事都无所谓,哪有打算真心要跟我过一辈子的样子?” “你这些天都在进修文学素养呢,现在讲话都一串一串的了。”沈安若无力地说。 “总之,你的态度就是让我觉得,如果我太恋家无疑是自杀行为。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扯平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挖苦,一口气讲完。 某人诡辩的功力已经出神入化了,沈安若无语问苍天。 她干笑两声:“你看我以前没说错吧,我们当初能凑到一起去简直是奇迹,到底谁在祸害谁呢。”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了,随便丢掉多可惜。所以再嫁我一回吧,有什么好顾虑的呢,总不会比以前更糟不是?” “我不要。程少臣,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是真的不喜欢那一张纸,以及害怕那一种仪式。就像卖身契一样,盖上章,便完全失了自主权,之后的日子再由不得我掌控。而你,你就是由不得自己失了控制权,所以才这样执著。” 程少臣叹气:“你就是吃准了我拿你没办法,所以才敢这么强硬。”过了一会儿他自己却想开,“算了,反正我也想通,至少当初你没嫁别人而是嫁了我;如今你虽然不肯嫁我,但并不排斥与我在一起,甚至在我不在的时间里都没被别人骗走。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 “我只不过没遇到更顺眼的而已,我才没等你呢。”沈安若正色道。 “你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我就是你最喜欢的男人。”程少臣笑了起来。 “你非要那么自我陶醉,我也没办法。”沈安若撇嘴。 他突然拦腰抱起了沈安若,将她放到自己腿上,松松地圈住了她。沈安若挣扎着退开,结果只是跪坐到他的腿上,这样就比他高了许多,程少臣需要仰头才看得到她的眼睛。 此刻他直视着她:“你是喜欢与我在一起的,是吗?” 沈安若低头直直地望进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神很坚决,等着她开口。他俩的视线纠结了很久,沈安若终于低低地说了一句:“是。” 程少臣似乎松了口气,把她放得低一些,将她完全掌握在他的怀里,这样他平视便看得见她。很显然仰视这种姿势他不习惯。 “我要的只是这样一句可以让我安心的话而已。只要你是在乎的,心里有我的存在,那么我就有勇气等,一直等到你不再恐惧婚姻,真心地要嫁给我。” “无论多久你都肯等?” “一辈子都可以。” 正文 番外一:沈安若的青春纪念簿 沈安若第一次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才刚进大一没几天,那时候,他们为期两周的军训还没结束。安若第一次远离家乡,夜深人静时,便有点想念父母,睡不着,便悄然起床,到走廊上继续写完熄灯前写了一半的家信。 洗漱间里灯光最亮,又有平整的台面。但没想到走廊尽头有低低抑抑的细语声,原来是有人在打电话。走廊里太静,尽管她刻意离得远,那边声音也刻意压低,仍是模模糊糊听得到大概。女声压抑着,抽泣着,一遍遍地说:“江浩洋,你不能这样对我。” 沈安若觉得有这样无意的偷听也罪恶,收了东西想悄悄回宿舍。刚出洗漱间,不想那女子已经低头闯了进来,只一瞥,安若已经看清,那是本系大三的学姐,舞蹈队的队长,天鹅一般美丽骄傲的女子,在院里举行的迎新生晚会上领舞,惊艳全场。如今头发凌乱,泪水纵横,狼狈不堪。 那时候,她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的恋爱,所以弄不明白,为什么本该甜蜜的恋爱却让人哭哭啼啼,本该幸福的女子却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低到了泥里去。 后来回想,莫非正是这样坏的开头,才使得自己在与江浩洋相处时,时时警告自己,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沦入这样狼狈的境地,时时准备好抽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所以才最终让两个人无法走下去。 那时很快便又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新生们已经正常上课,就像所有的新生们那样,每晚熄灯后,便是姐妹卧谈会。毫无例外的,女生们的话题永远是男人。 “你们今天见着徐志毅身边的女孩了吗?大一新生耶,可真厉害啊,这开学才几天啊。”孙冰冰一惊一乍。 “徐志毅是谁?” “我们院的学生会外联部长啊。沈安若啊,你真孤陋寡闻。” “说不定人家以前就认识呢。”张俪猜。 “不可能,那女生家是本地的。”许芝得意宣称,“还有,今天我和飞飞一起跟踪了那女生,是会计系的耶。” “切,好无聊啊你们。”白欣雅也发话了。 “听说江浩洋跟季雅婷分手了。你们没看季大美人这几天憔悴的啊。”许芝又说。 “江学长真是有本事啊,那天隔壁学姐跟我说,他上一任女朋友,是外语学院的院花呢。” 安若有几分昏昏欲睡,插一句:“江浩洋这名字听起来这么熟……” “沈安若,拜托,我们的学生会主席啊,迎新会那天是不是你睡着了……”孙冰冰有点抓狂了。 啊,安若想起来。刚才谁说什么来着?季雅婷,原来那位学姐叫这个名字。 “江浩洋,三个字都带水吗?他莫非五行缺水,才取这个名字。”安若突发奇想。 沈安若没想到那么快便有机会直面传说中的江浩洋学长。经济院承办了一项规模不小的活动,需要很多人手,大一新生最是踊跃,连极懒的白欣雅都报名志愿者了。 沈安若不愿凑热闹,看看名额已满,乐得清闲。大好的周末早晨,舍友们要么去帮忙,要么出去玩,只有她安静地在宿舍里听着音乐看小说,正看到精彩处,宿舍电话响了,孙冰冰哭腔哭调地求她立即去图书馆自修室最后排找一个她忘在那里的绿色文件袋给院学生会办公室送去。“那份材料学办九点要用的,学姐千叮万嘱过我。可我们马上要出发了。拜托了,我爱你,挂了。” 安若看看表已经八点四十,立即认命地冲到图书馆去,果然找到绿色文件袋,想必孙冰冰和男朋友又一大早又跑这儿来吃早饭了。又跑到学办,已是气喘吁吁,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位学姐已经一把将文件拿走:“我的天,你总算送来了。不是说好要提前十分钟送到的吗?几乎急死我。” “对不起,我已经尽力地快了。” 学姐说:“咦,你是新生吧?” “嗯。” “唉,算了,下次别再忘了。” 沈安若正努力地调整呼吸,顾不上解释。她刚才跑得太急,觉得口干舌燥,呼吸困难。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句:“健忘,迟到,这跟新生非新生有什么关系。”那声音非常有磁性,语气却不冷不热。安若一抬头,便正对上了一张可称之为英俊的脸。虽然如今长得不歪都可叫做“帅哥”,但可以用这个俗之又俗的“英俊”一词来形容的男生,毕竟还是少数。安若正在心头算计着给这男人的长相气质以及表现打几分,只听学姐说:“浩洋,到时间了,咱们该走了。”她心头一亮,啊,原来是他,不禁多看了几眼。 江浩洋明明语气冷淡,表情却很柔和,非常具有欺骗性。“道貌岸然”这个词在安若脑中轻轻浮起,打了个圈,安若努力把这个念头压下,却忍不住弯起嘴角。 江浩洋斜靠在桌旁,微微侧头看她:“你怎么没带工作证?” “可我不是……” 学姐说:“走啦。” 江浩洋从抽屉里抽出一张工作证递给她:“戴好。你们那组人已经走了吧?跟我们一起走吧。”又往她手里塞了一瓶矿泉水,“以后早起跑操,上个楼就喘成这样?” 沈安若突然从心中钻出小小的冒险念头,对这次活动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乖乖地跟在他们后面。 他们那次是到近郊的一家福利院去做社工。江浩洋在路上就发现了她误打正着的冒名顶替,不过并没说什么,到了集合地后,把她扔到一个组里就走了,后来沈安若发现那其实是工作最轻松的一个组。 直到晚上,沈安若想起江浩洋那仿佛很镇定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幻了好几种颜色,仍然有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窃喜,仿佛替素不相识的女性同胞报了一点小仇。上铺孙冰冰想是白天累了,早早躺在床上抱着小说看,想到了什么,探出头问:“安若,你今天怎么也去了?” “大概他们缺人手吧。”安若也觉得累,躺下看着双层床的床顶,“唉,孙冰冰,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千万要冷静,别跳到我床上来。” 孙冰冰十分配合:“哀家准许你说。” “我今天是跟你心爱的江浩洋学长一起同行的,如果你自己去送文件的话……” “啊——”孙冰冰整个晚上就这样不停地制造噪声,一想起她的浩洋学长的名字,就痛心地惊声尖叫。沈安若被吵到忍无可忍:“江浩洋到底有什么好啊?” “你这个得便宜卖乖的坏东西,我掐死你!江学长哪里不好啊?高大英俊成绩好,篮球足球都很棒,人缘也佳,听说连他家里条件都很优。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 沈安若很没气质地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反正没有人看见。 经济院一年一度的传统大戏普通话大赛开始了,沈安若所在的211宿舍被班里指派代表班级参赛。她们班级四十几人,一共只有六名女生,恰在一个宿舍,虽然不是每人都貌美如花,却也个个生得整齐干净,又常常集体出行,排在一起算是校园里养眼的一景,工商2班众男生对此感到非常荣耀与自豪。 她们准备的节目是一个模拟法庭场景,根据当年晚报上连载的一个非常热点的民事纠纷案改的。一位女职员被同事诬陷后家庭破裂精神崩溃,最后把诬陷者告上法庭。 之前的参赛节目无非都是诗和散文朗诵,舞台剧独白,还有快板绕口令,无甚惊喜。211女孩们一上场,先扮作八卦女长舌妇,唧唧喳喳窃窃私语搬弄口舌是非极尽毒舌之能事,把女主角气得发抖,很有喜剧效果,台下已是低笑声不绝。到第二幕,现场立即改作法庭,除了女主角和诬陷者,其他四人迅速捡起藏在台角的戏服,十几秒内就由恶女分别扮作一本正经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双方律师,台下的笑声更响了。 她们事前已经排练无数遍,此刻虽然紧张无比,却觉得那些已经熟背于心的话完全不用经过大脑,便自然地脱口而出。许芝与沈安若分别扮作被告及原告律师,她俩本来就口齿清晰,如今各自戴上眼镜,很像回事。受害人白欣雅长一副清纯面孔,带一副软软的腔调,显得十分楚楚可怜,被告孙冰冰则是彻底的恶女相。张俪的声音珠圆玉润于是派她去做法官,至于普通话不太好,带一口乡音的赵慧,则让她扮只有几句台词的书记员。剧本是她们自己写的,很粗糙,又有多处法律错误,庭辩场面场面更是胡乱综合了港剧美剧以及古装戏种种。但一群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在台上这样的装模作样一本正经,是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安若记得,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她们宿舍收到大捧的花,落款写道:工商系全体男士敬献211的小妹妹们,祝贺以及感谢你们终于打倒会计系,替我系争光。 当时安若正与许芝在台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正辩到精彩处,偏偏台上灯光闪了几下,突然灭掉了,大家一时傻了眼,台下立即开始鼓噪。白欣雅最沉不住气,直扯沈安若:“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没想到那话筒还是通电的,白欣雅的声音立即通过音箱传到台下,台下有哄笑声,场面很尴尬。沈安若也不知自己哪来的急智,把话筒举到嘴边,用了辩论的腔调一板一眼地说:“俗话说,好事多磨。你放心,胜利会属于我们。”许芝的反应也极快:“现在胜负还未分,你们说什么大话呢。”法官张俪也反应过来了,用木槌敲着桌子,口气严肃地说:“肃静!肃静!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庭纪律?双方律师继续!” 台下安静了几秒钟,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沈安若她们的节目便得以在黑暗中继续进行。没有了几百双眼睛的注视,又经历了刚才的紧张与尴尬,她们反而沉静下来,完全超水平发挥。很巧的,快到结尾,灯光系统恢复了正常,舞台一片明亮。按剧本设定,沈安若一方赢了官司,与被告方的律师握手。许芝与沈安若用力地握手,在台下看来状似还在继续较劲,安若当然明白她们分明是在庆贺刚才两人的配合默契。 工商2班的节目无争议地得了第一名。江浩洋与院领导一起坐在评委席里,轮到他举牌时,他嘴角噙着笑意,给了她们一个十分。 很快就到了学生会换届,大四生退出,大一生补进。孙冰冰与许芝最积极,连日在宿舍准备拉票演讲,总拖着甚少去自修室学习,整晚混在宿舍里的沈安若当观众兼评委。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日,沈安若下课后抱了课本慢腾腾地下楼,碰见几个熟识的同学,均朝她道“恭喜”、“加油”,沈安若一头雾水,直到遇上孙冰冰:“沈安若,你行啊,跟地下党似的。” 沈安若费了很大劲才得知,原来孙冰冰并没进入院学生会的侯选人名单,而沈安若的名里却列在其中。安若大吃一惊,立即跑到学生会办公室,屋里几位面熟的学长正在忙。“我是沈安若。对不起,我想知道,我没有申请入会,为什么候选人里有我的名字?” “江浩洋帮你报的名,做你的推荐人。”上回见过面的那位学姐很和气地朝她笑。 “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浩洋吧。唉,他来了。” 沈安若回头,看见江浩洋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江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江浩洋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沈安若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江浩洋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沈安若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11的姑娘们一致认为,沈安若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概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11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孙冰冰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沈安若,你若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她们正式上任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江浩洋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安若身边的邹佳佳就小声说:“浩洋学长真有型啊。” 沈安若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江浩洋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安若抬头朝江浩洋嫣然一笑:“江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沈安若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江浩洋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江浩洋喝太多。饶是如此,江浩洋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沈安若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江浩洋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沈安若过得游刃有余。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沈安若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江浩洋。 沈安若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暧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江浩洋,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沈安若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吗,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江浩洋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沈安若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安若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咦,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沈安若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沈安若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江浩洋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唧唧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吗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拔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有许多特色小吃的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得……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城市,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的力量多么强大,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正文 番外二:程小二是这样得逞的(贺秋雁) 我是贺秋雁,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 话说那一天,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刚出来,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躲闪不及,一身湿透。正是下班时段,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但那车却越过了我,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匆匆一瞥间,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更色衰,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裙子比我短。对不起,容我鄙弃地“靠”一声。 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脑中灵光一现,啊,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 不好意思啊各位,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但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 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一个电话,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 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亲爱的,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 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换下来吧,我刚买的衣服,还没穿过。”将车停在一个无人处。 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安若,可惜我不是男的,而你又不是蕾丝边,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 她说:“淋得这么惨,还这么有娱乐精神。你是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 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侥幸捡回一命,那时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免得去祸害别人。于是我郑重地说:“是。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 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他今天就回来,现在应该快到家了。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我做鱼丸汤。” 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柔和清浅的美丽。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怨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 我说:“靠,你那眼神怎么那么勾人?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上培训归来,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到那里去修炼一下,指不定回来就有桃花了。” 沈安若不理我,专心地重新上路,我又说:“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 “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嘛。” 对不起,容我再靠一声。沈安若这女的,从小就比我乖巧比我安静比我懂事比我理性比我保守比我……这些我都认了,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比我先结婚比我先离婚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迷惘彷徨,犹豫徘徊。相比之下,我的人生,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 路上塞车严重,走走停停,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某某路段车拥堵,某某路段畅行……放音乐。 “咦,这曲子这么耳熟。”我说。 “《布拉格之春》的插曲。”沈安若随口说,她记性也一向比我好,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竟然放这么不合时宜的曲子……” 她的手机恰在这时响起,沈安若低头看一眼,转头对我说:“麻烦你帮我接一下,说我一会儿会给他回过去。”她的确不敢接,此刻满路的车子正塞作一堆一点一点地挪,全神贯注都难免出状况。 我合了手机:“不用回了,只是跟你说一声,你奸夫有点事情,回家会晚一些,你自己吃饭吧。” 沈安若诧异:“是他打来的?刚才明明是……” “不是他。那男的音色还不赖。奇怪,那声音怎么就那么熟呢?” “不就是不幸被你放了两回鸽子的林虎聪同志嘛,这次他跟程少臣一起出差。” “靠,怪不得。他以为我是你的时候,那么温柔有礼,一听到我的声音,立马儿就变了腔调。臭男人!” “全是你自找的,怨得了人家吗?” 交通频道那声音腻得跟猪油似的小妞儿又开始出声:“四十分钟前,从机场路通往市区的××隧道发生九车连环相撞事故,目前伤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抢救……”唉,这位DJ女同学,人家都死伤未明了,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嗲?真是受不了,伸手把广播关了,却见沈安若弹簧一般地拿起了手机。 她拨的是程少臣的电话,始终是关机。后来她终于想起来应该拨小气林的电话,终于拨通了,不停地问:“你们在哪儿?” 我隔了半米都能听见那男人在一遍遍地重复:“我们没事儿,真的。他手机没电了,他现在真的不方便接电话。唉,你得相信我,我们真没事儿,我若骗你我就是猪八戒,我们全家都是猪八戒。你在开车吗?你要过来?拜托你换辆出租车吧。” 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可大多数时候都十分准确。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开到医院,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 医院里一团混乱,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痛哭失声的家属,还有很多大盖帽。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一路淌着血。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 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他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一下头,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跟你说不要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本来不想你知道。真的没事,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 “他在哪儿?” “手术室……唉,你不要紧张,做手术的不是他。” 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我倾向于他暗恋她,男人只有这时候才会反应如此迟钝。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静,我也搞不定她。 总之就是乱,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了的衣服,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于是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你说过他没事的。” “他真的没事啊,那不是他的血。” 混乱啊混乱,也不知混乱了多久,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 我回头望见程少臣,一身洁白,脸色苍白,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但他却露出惶恐的表情,做出失态的动作,我迅速扭头,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还好没摔倒,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给他谋那么一丁点的福利,虽说很可能是饮鸠止渴。对了,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噢,错了,是痛苦的表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得,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喔,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总是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楼上的二位闭嘴,抢镜头是很没有道德的行为你们知道吗?我当一回主角容易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番外的搞笑主角。诸位读者,不理他们俩,咱们继续,继续。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用脚趾头都能猜到了吧。什么,你猜不到?这么程式化的桥段你都猜不出来难道你是第一次看小言啊?什么?读者就是上帝……呃,好吧,就当我前一句话没说。 沈安若这笨女人当然是怀孕了,所以才这么容易紧张这么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晕倒(作者啊我谢谢你让她倒进林虎聪的怀里而没让她倒在地上你就是亲妈大亲妈我要收回之前几个月披着马甲对你进行的挑衅与谩骂)。以下省略本该记叙这历史性的一刻的前因后果复杂过程三千字以及描述程少臣那个笨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一分钟内那副变幻莫测的白痴表情两千字,因为小气的作者说胶片有限让我省着点用免得我们搞不到结尾就得CUT。 后来当然沈安若醒了,知道了,低着头,一言不发,而程少臣的神经质有越发严重的趋势。沈安若坐起来他紧张兮兮地说“你躺着,千万不要乱动”,她咳嗽了几下他差点按了紧急呼救,在屋里走来走去,每过半分钟就要发布一条命令: “明天我陪你到公司把事情安排一下,然后就不许再上班了。林经理你跟她做一下交接。” “贺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请几天假到家里来陪一陪她?” “我后天就去把爸妈接过来,你觉得我们住在一起好,还是在我们附近另外准备一套房子?” 我看得出,沈安若一直处于一种隐忍的状态,在他打算发布下一条命令时终于很小声地开口:“我没说我要生。” 她声音非常的轻,但我们还是都听见了。我惊出了一头汗,看一眼林虎聪,他躲在最远最避嫌的角落里,与我面面相觑。 程少臣没发出声音,但站在我的方向,恰能看见他摆着口形,无声地对沈安若说了两个字:“你敢。” 呃,好怕怕。貌似我再继续看戏下去,马上就要成炮灰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见风使舵是英才,我立即去扯了林虎聪的胳膊,他丝丝地抽了口气,噢,我忘记这厮受伤了。 “你好你好,林虎聪先生是吗?久仰久仰,认识您我太高兴了。可否赏脸请我出去喝杯长岛冰茶?” “不胜荣幸。” 我挽着林虎聪没受伤的那只手,优雅地向男女主角行了个礼,姗姗退下。 其实我们还没走出五米远,我立即甩了林虎聪的手,踮着脚尖回到那间病房门口,小心地将耳朵贴到门上。 他们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清楚,但我是谁?我是贺秋雁,别人听不清的我也能听清。 我听得正起劲儿,林虎聪突然过来拍我肩,我做贼心虚,吓得差点就叫出声来,怒视着他,把一根手指狠狠地竖到我的嘴上,示意他不许添乱。我的眼神清楚地透露出一个信息:挡老娘窃听者,死。 真是不好意思,后来我才发现,我用来作手势的那只手指,竟然是中指。 他们的声音太轻了,累得我耳朵疼。我听到的差不多就是下面这些内容: 沈安若好像又哭了:“程少臣,你算计我。”这女人,竟然这样没出息,让我说她什么好。 程少臣说:“我发誓我没有。你那天那样诱惑我,我哪里还顾得了别的。”哎呀,这一句****,请无视,请无视。 沈安若又说:“你还狡辩,明明就是你趁我神志不清陷害我。”哦哦,这一句……奴家此刻脑海里浮想联翩。 滋滋啦啦……信号中断……信号继续…… 程少臣:“明天我们就去登记。等妈和大哥静雅他们回来,我们再举行个仪式……不会有很多人,我们只请家人。” “我不结婚。” “沈安若,你想让我的孩子成为私生子吗?” 好吧,我收回之前说了那么多沈安若比我强的话。以前从没发现她这么没出息这么爱哭,她竟然又哭了。 然后她的哭声越来越低,越来越弱,程少臣好像一直在说话,声音也越来越小。见鬼了,我竟然一句也听不清了。再后来,一丁点声音都没有了。 真无聊,还是撤吧。没想到林虎聪一直在十米外等着我。 后来我问:“哎,你拍我做什么?看不惯啊?没见过工作状态中的狗仔队啊?” “你千万别误会。当时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我去帮你借听诊器,那样好像能听得更清楚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可恶,那样的话,我可能真的能听清程少臣后来到底说了什么了,扼腕啊扼腕,那些话应该真的很关键,因为第二天他们真的去办了登记。 很久很久以后,林虎聪终于忍不住问我:“那天你到底偷听到了什么?” 我朝他勾勾手指,他把头俯过来。我扯了嗓子对着他的耳朵叫:“打死我也不说!” 这个伪君子,竟想坐享其成,他想得美。 当然从此以后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条,奉子成婚,多么浪漫的人生。我没事就在心里碎碎念啊碎碎念,听得正开着车的林虎聪闲闲地说:“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点难。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付诸行动的话,估计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实现目标。” “你说什么?”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么的,你刚才说的难道不是这个?” 不会吧,难道我竟然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我连续朝他抛了数十个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颗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要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担心我自己,我只担心你。如果不考虑我,只怕你倒贴了你全部的家当也没人敢接手这份慈善事业,你的第一个计划还好说,但第二个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吧,再晚上几年,你可能再没什么机会实现了。机不再失时不再来啊贺女士。” 我……我……我提了几次气终于提上一口气:“停车!” 无良作者:CUT。贺秋雁,跟你说过不要啰里啰唆的,你看,这下可真的没胶片了。 贺秋雁:飘导,你要想想办法啊,这故事若是卡在这儿,我会被读者和观众扔还没下锅的西红柿炒鸡蛋的。 无良作者:(内心嘀咕:你以为你谁啊?大家只关心程小二得逞了没,结果一出立即就换台了,谁管你的下场如何啊?但是迅速摆出一张亲切伪善的笑脸) 放心吧小贺我有办法让我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停车以后,林虎聪和贺秋雁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欢迎大家参与无奖竞猜活动,请编写短信YY+相应的字母发送到250250250250。 A、贺秋雁愤然下车,与林虎聪就此绝交。 B、贺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聪一顿。 C、他们把车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门口,一起进去买生活必需品。 (OVER 正文 番外三:另一个女人的故事(谈芬) (一)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时刚与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经不起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彼此一句“对不起”,勾掉的是十年岁月。 我跟老板说:“晚上的应酬带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总会,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里怎么会有好男人。” 多坦率,连他自己一起骂。 最后还是去了。客户是肥头大耳的朱总,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笑的时候色迷迷。看见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谈芬是我远房表妹,觉得闷,出来见识一下。”程少臣在孙总的大手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时,将我轻轻拉出他的魔掌能触及的范围。 的确是纸醉金迷乌烟瘴气的地方。大致看一眼,这儿的男人们基本可分三类,除了服务生。 三类男人如眼前的朱总,物欲横流,左拥右抱,与眼下这环境相得益彰。二类男人如我左边十米外的那一个,活活一副被逼良为鸭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动近身便做出嫌弃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坚贞不屈的好男一枚,在这里就很可笑。还有一类男人,从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听琴品茗,被人投怀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了最得体的微笑,如我家上司,还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买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堆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轻描淡写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都不会毫无用处。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但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过公司来。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时差颠倒。”他仔细罗列理由,竟忘记自己一向最讨厌向别人解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从常理推断,这该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说不是这种无聊的人,他甚少做不产生效益的事情,谁若给他排头吃,无论男人女人,他连回击动作都懒得做。他说:“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当他不存在。”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种不怕死的话不是我说的,虽然我很想说。我以为周安巧这次捋到虎须了,结果只有一声悠悠的叹息:“谁都有大脑抽筋的时候啊。” “没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敌。”周安巧经常这样感慨。我想沈安若之于他就或许就是那一盆放在炉上的清水,他是水里悠哉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倒也难说究竟谁是真正的胜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从不午休,所以第一时间送了过去。进了他办公室,听他正在打电话,口气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点了吗?午饭吃过没?吃的什么?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么快,出去的话不要自己开车……” 屋里太安静,即使我努力地不偷听,也隐隐听得到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你今天已经打了三个电话了,你怎么这么闲?你烦不烦?”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内伤,被我们领导白了一眼:“你敢在这里笑试一试。出去出去,午休时间你进来干吗?” 这下子,我噗一声就真的笑出来。 “你们女人真麻烦,不识好歹。” 做上司的出气筒以及代上司家属受过有时候也是我们下属的工作职责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议。只是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地生气。”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啊。”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必要时是负数。 (三)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饭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都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于是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很难看到,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堆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通知的我,我在家里闷到觉得大脑与心脏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于是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遇见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可真要没脸见人了。 “你既然醒了,来喝点粥吧。”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哭是一种很好的养生方式,可以锻炼心肺腹肌还可以排毒。” 这话多么抚慰人心,于是我笑:“我都说什么傻话了?” “没说傻话,只是陈述了一些事实。你生气的原因不是他结婚,而是他都要结婚了还存心让你不好过。如此而已。” 我竟然连这个都说了,酒可真不是好东西。我的确生气的成分大于伤心。向楠在电话里说:“谈芬,对不起。可是当初你如果肯坚持一下,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给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让我可以为我们俩的未来与家人抗争到底。但你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你的生命里有我没我都一样。” 重新回想起这句话,我又郁闷了一下,仰头把一大碗稀饭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阳冈上喝大碗的水酒,我的确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饭。我这维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给我盛一碗,见我再也不肯抬头,仿佛自言自语:“今天你哭的时候我在想,当时她若也曾为我这样伤心地哭过,那我一定不至于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 “可我是为我自己哭,不是为别人。还有,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大人哭与孩子哭,从来都不一样的。孩子们哭,是因为他们知道哭会令他们得到想要的。而大人们哭,通常是因为永远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这样渐渐地熟起来。都不是擅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周末就更加无事可做,天气又这样热,在屋里吹空调才是正确选择。他不爱收拾家,通常请钟点工去帮忙,但书房和卧室是不让别人动的,于是有时我会去帮忙,顺便蹭他一顿饭,江浩洋有一手极好的厨艺。也有时到我那里去,反正只是几步路而已,我备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来下锅。如此简单而纯粹的关系。 程少臣与沈安若的儿子出世后,我去看了几次,因为老板那阵子常常旷工,我不得不到他们家去请示汇报。那小婴儿实在太可爱,粉嘟嘟的胳膊腿儿,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爱心泛滥,恨不得自己也能立即弄出一个养着。 第一次看那小婴儿回来,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个孩子长得如何像一个小天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婴儿,都忘了人道主义地顾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说:“替我选份礼物,下次帮我带过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记得我们那儿有不成文的规矩,男性友人不该在满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从没听说过这种怪规矩。你想买什么?” “你看着买吧,你更清楚他们喜欢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们当年的通信,刺激一下程先生好了。” “好主意。其实还真没怎么有,我们没拍过几张照片,姿态也不亲密,信也没几封,没有肉麻语句。再说了,程少臣难道会在乎?” “我想他会装出一副在意的样子,以表达他对程夫人的重视。” 后来我再满眼红心地提及那个宝贝小婴儿,江浩洋就说:“既然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早些结婚,自己生一个。” “哪有那样容易。找个能协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难事,但要为孩子找个爸爸却不容易,总不能太差劲,总得看着还顺眼……至少能跟我凑凑合合地过完这一辈子吧。” “你的要求这么低?”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觉得只要不差劲,还算顺眼,能凑合就成,那不妨咱们俩凑合一下吧,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这求婚太突兀,一时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走,屋里静得令人尴尬。 江浩洋轻咳一声:“是或否,总该有个回应。这么吊着可真让人难受。” 僵局一旦打破了,我也终于有了语言能力:“你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正在思考……我若说‘好’,我担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觉得我太不矜持,以至于你因此鄙视嘲笑我。但是我若说‘不’,我又担心过时不候,如此大好的机会白白错过。” “这样复杂的问题由我来解决。就当刚才你已经拒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认真的,谈芬,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当然愿意,虽然这求婚来得很突然。我怕什么呢?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凑合着过一辈子。 正文 番外四:我的爸爸妈妈(幼齿狗仔小小程) (一)醋坛子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美丽的妈妈,大家都这样说。这些“大家”包括我外公,静雅伯母,恋婶婶,任爷爷,陈奶奶,白老师,李叔叔,陈叔叔,孙阿姨,张婶婶,还有所有见过我妈妈的小朋友们,许许多多的人。 不过,不包括我爸爸。 因为有一回我跟爸爸说,我同学的爸爸夸我妈妈美丽温柔,爸爸说:“那些比你妈妈温柔的人没有她漂亮,比你妈妈漂亮的人没有她温柔,她就是加权平均数比较高而已,而且具有很深的隐藏性和欺骗性。 爸爸老是欺负我比他念书少,跟我说一些绕口令和外语一样的话,我听不懂。但是有一件事我懂了,我爸在吃醋。 对了,我叫程珈铭,这名字是妈妈取的,也是爸爸取的。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本书里有一个男的名字叫程家明,妈妈非常喜欢他,所以想让我也叫这个名字。本来爸爸也同意,虽然他觉得这个名字很俗气,但他很尊重妈妈的意见。可是后来爸爸一不小心知道了这个名字的由来,于是非常的气愤,一定要给我改名字。爸爸和妈妈谈判了好几个小时,所以最后我的名字就成这样了。 爸爸可真是醋坛子,虽然他常常装出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样子。 (二)大豆腐 昨天妈妈不理爸爸,爸爸也不理妈妈,都很有骨气。到了晚上,妈妈来我房间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爸爸也过来哄妈妈:“别生气了,算我错了不行吗?” 妈妈说:“什么叫算你错了?本来就是你错了。” 爸爸说:“是是,您说得对,确实是我错了。” 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在装睡。因为妈妈每次以为我睡着时,都会轻轻地摸我的鼻子、眼睛和头发,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非常的幸福快乐,所以我喜欢在妈妈哄我睡觉时装睡。 爸爸简直一点男人的立场都没有。这哪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根本就是大豆腐。 不过爸爸只在妈妈面前像大豆腐,他在别人面前都很像大丈夫,尤其是在我面前,每次训我时,都要等着我露出很害怕的样子时,才肯放过我。 爸爸不训我的时候,我还是很爱他的。 (三)榜样的力量 爸爸教育我,身为男孩子,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比如说,不能打女生,不能动不动就哭,不能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去幼儿园,不能挑食,不能说谎,更不能一见不到妈妈就到处找她。 可是…… 周末爸爸趁我不在他眼前的时候打电话给正与秋雁阿姨逛街的妈妈:“你们都逛一天了,不累啊?晚上你们还要一起吃饭?改天再吃好了,今天早点回来吧,珈铭都找你一整天了。”555……我发誓我没有找妈妈一整天,我只找了她一次。明明是爸爸自己想找妈妈,竟然还说谎。 有一回我发现爸爸吃饭时把自己碗里的香菜、姜和肥肉都挑出来偷偷扔掉。 我也不喜欢这几样东西,而且我发现爸爸挑肥肉的动作非常帅,所以我也学习了一下。可妈妈却说:“珈铭小朋友,你若不吃这些就长不成高个子啦。”我不想惹妈妈生气,只好含着泪忍受那些难吃的东西。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只要是妈妈做饭,爸爸的碗里就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三样东西。哼哼哼……妈妈偏心。不过,爸爸已经够高,似乎用不着再长高了。 终于有一回……那天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出去吃饭,面条里又有很多细细的小肥肉。正好妈妈到外面去了,我看爸爸开始动手挑肥肉,我也立即开始挑我自己的。爸爸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然后妈妈回来了,见我挑出的肥肉,轻轻说:“好孩子不可以挑食。” 我说:“可是爸爸也不喜欢吃肥肉。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所以我也不喜欢吃。” 妈妈说:“谁说的,你爸爸才不挑食。”然后扭头看爸爸。 于是,我很高兴地看着我亲爱的爸爸,用一种吃全天下最苦的药的表情,当着我的面,把很多的小肥肉全塞到嘴里,连嚼都没嚼就吞下去了。 中场加映:业余幼齿狗仔队 我是“飘啊飘啊飘7+1卦小报”前方特派业余小记者程珈铭,我的领导以及老师是聪明美丽高雅知性温柔贤惠的飘阿姨,我的主要任务是挖掘我爸和我妈那些见不得人的隐私给飘阿姨,这样飘阿姨就向我保证她决不会乱写剧本祸害我爸和我妈分手。不过飘阿姨对我的工作好像一直不是很满意……我很郁闷。 (A) 小小程:爸爸你为什么要跟妈妈结婚? 小小程爸:因为我很想和你妈妈结婚啊。 小小程:妈妈你为什么要跟爸爸结婚? 小小程妈:因为……我们要养珈铭小朋友啊。 小小程:(大人们说话好奇怪啊) (B) 小小程:妈妈,如果我跟爸爸一起掉进海里,你先救谁呀? 小小程妈:我不会游泳…… 小小程:爸爸,如果我跟妈妈一起掉进海里,你先救谁呀? 小小程爸:你不是已经学会游泳了?当然是我们一起去救你妈。 (C) 小小程:爸爸妈妈你们很相爱吧? 小小程妈:这问题去问你爸。 小小程爸:小孩子怎么可以问这么不健康的问题? (D) 小小程:爸爸,你觉得妈妈很漂亮吗? 小小程爸:程珈铭同学,做男人不可以这么肤浅,看女人一定要看内在,你听懂了吗? 小小程:可是难道你不觉得妈妈很漂亮吗? 小小程爸:呃,很漂亮。 小小程:(指指电视里刚当选的环球小姐)妈妈和这位阿姨谁更漂亮? 小小程爸:……在我眼里……当然是你妈。 小小程:妈妈,你觉得爸爸很帅吗? 小小程妈:我没怎么注意……应该……还好吧。 小小程:(指指电视里天字第一号YY国度力捧出来的据称美到惊天地泣鬼神赛过火星人全宇宙第一美人的整形男)爸爸跟他,谁更帅? 小小程妈:程珈铭,你不能这么污辱你爸。 (四)夫唱妇随 妈妈爱跟爸爸唱反调,我早就发现了。 比如妈妈会拿两盆她刚插好的花给爸爸看:“你书房里摆黄色的好看,还是白色的好看?” 爸爸说:“黄色。” 妈妈说:“可是我觉得白色好看。”所以最后爸爸的书房里摆的是白色的那盆。 爸爸真笨,连哄女生都不会。花是妈妈亲手插的,他应该说“都好看”。 有一天妈妈又拿了两盆花问爸爸,爸爸这次很聪明,立即说:“都好看。” 可是妈妈说:“这花有香气,你最近支气管不好,还是不要摆了。”那两盆花最后被放进洗手间了。 但如果跟爸爸唱反调的人是我,妈妈就立刻站到爸爸那边,一点也不帮着我。 有一天我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真的只是小错误,结果爸爸把我提进书房教育了我至少三百秒钟,又要我回自己房间去面壁思过一小时,写一篇要超过三百字的检讨,要去跟小阳承认错误,还不许我明天到小薇家玩。 我不敢吱声,垂着头出了书房,正好碰见妈妈,我立即抱住她哭:“妈妈,妈妈,爸爸又重罚我,明明是小阳的错误比较多。爸爸执法不公,你要为我主持公道。” 妈妈还没来得及说话,爸爸的声音又冒了出来:“再加两条,一星期不许吃巧克力和冰淇淋,不许玩电脑游戏。”我回头一看,爸爸什么时候站在书房门口了?他刚才还坐在屋里呢。 刚才我那是假哭,这下子我真的要哭出来了。爸爸为什么不学习小阳的爸爸,直接用棍子抽我一顿算了。 我眼泪汪汪地像可怜的小狗一样看着妈妈,心想妈妈你要替我说句话,让爸爸把最后两条惩罚收回去,实在不行把最后那一条收回去也行。 妈妈摸摸我的头,捏捏我的脸,很温柔地说:“乖,听话,按你爸说的去做。” (五)冷暴力 阿愚是我堂姐,正式的中国名字叫程浅语,总是仗着比我大三岁,在我面前装成熟,还给我起了个小名叫“阿笨”。我一抗议,她就说:“你是我最最亲爱的弟弟啊,既然我叫阿愚,你当然要叫阿笨。”得,她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爸爸说过,我们男生不能跟女生一般见识。 阿愚姐每次回国都要装模作样地给我上课。这一回她说:阿笨阿笨,大人吵架叫做“家庭冷暴力”,对我们少年儿童的身心成长十分不利。 按照她的说法,那我家也有很多“家庭冷暴力”的,可我一点也没觉得很冷很暴力呀。爸爸妈妈也吵架,不过都是在外公外婆没住在家里的时候吵,而且小心地躲着我。比如前一秒钟他们还在争论,一看见我来了,就朝我微笑,又互相假笑,装什么事都没有,爸爸还很温柔地去搂妈妈的肩膀。 电视上的叔叔阿姨都是很好很好的时候才抱在一起,可是爸爸一当着我的面抱妈妈,我就觉得,嗯,他俩肯定刚吵过架。 我挺喜欢他们吵架的。他们每次吵完架,就会两个人一起带我去游乐场,或者电影院,陪我玩很长时间。 平常他们不吵的时候,都是外公外婆带我出去玩。外公外婆也吵架,他们吵完后外婆就会去做我最爱吃的东西,外公带我出去买我喜欢的玩具,都比平时更宝贝我。我也很希望外公外婆经常吵架。 所以我觉得浅语姐说得不对,大人们要经常吵架才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 但是我第一次不小心看见爸妈吵架时很担心,我很怕他们像我的朋友小洁的父母一样离婚,都不要我了。后来我发现妈妈没睡在他们俩的房间里,而是自己睡在另一个房间,我又觉得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和妈妈一起睡了。妈妈又软又香,我睡在她旁边的时候,做的梦都是甜的。 我搂着妈妈正做着好梦的时候,爸爸突然出现了,提着我的领子把我丢回我自己房间的床上。他常常这样以大欺小,像我们小朋友抢玩具一样跟我抢妈妈,我又打不过他。而且妈妈还睡着,我怕吵醒她。 我从门缝里偷偷看爸爸想干吗,看见爸爸把妈妈抱回他们原来的房间去了。妈妈一定还没醒,因为她没挣扎。 第二天早晨妈妈没出来吃早饭。我要去看妈妈,爸爸不让,说妈妈病了,会传染我,但他自己却去看妈妈,还把早饭给妈妈端进屋里去了。 妈妈肯定是被爸爸气病的,所以爸爸要去喂妈妈吃饭。可是他都从来都不喂我,不管我怎么耍赖他都让我自己吃饭,外公外婆要喂我他也不让,说要锻炼我自立。哼,重女轻男。 妈妈的病好得很快,脸色像红苹果一样好看,中午还亲自下厨为我做了我喜欢吃的鱼丸汤。吃饱了以后我想起一件事,妈妈可能不是为我做的,而是为爸爸做的,因为爸爸比我更爱吃鱼丸汤。 第二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开车去了很远的地方爬山。那座山以前外公外婆带我爬过一回,我自己爬上去的。可是我想替妈妈出气,所以才爬了一点,就装作没有力气的样子,抱住爸爸的腿,不肯再自己走路。于是爸爸一直把我抱到山顶,后来又把我背下来。 山很高,天气很热,我把爸爸搂得很紧,爸爸后背的衣服都湿了。我有点不忍心,差一点就要开口说爸爸我可以自己走,但是我忍住了,谁让爸爸欺负妈妈呢?哼。 妈妈我爱你。有我在,谁也不能欺负你。 (后记:下山后爸爸对妈妈说他的脖子和肩膀疼,所以我们回家时是妈妈开的车。到了晚上,妈妈一直在帮爸爸捏脖子,捶肩膀。爸爸可真娇气。唉,我明明是在惩罚爸爸,为什么又累到妈妈了呢?真是的。) 未出书内容 《过客,匆匆》未出版的番外、后记、说明等 文/飘阿兮 程少臣小朋友的暑假日记 X年X月X日天气:晴 今天是放暑假的第二天,妈妈昨天就把外婆接到家里来监督我。 外婆说,睡懒觉是一种浪费生命的坏习惯,所以我只比平时多睡了半小时,就被外婆从床上敲起来。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今天终于不用上学校。 生活太美好了,我昨天想尽了形容词都无法描述我现在的心情。今天看电视上演电影《开国大典》,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这就是1949年的感觉。 昨天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那本暑假作业写完了。飘老师,我以名誉发誓是自己写的,没有抄任何人。你可以不表扬我,但是你不能再当班批评我。 以前外婆总说,出名要趁早。 其实完成作业也要趁早,这样剩下的每一天我都可以尽情地玩。 可惜飘老师还要布置额外的作业,让我们每周写两篇周记,返校时要检查,让我这个本该更加美好的暑假蒙上一层阴影。 老师,专家说了,为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发育,中小学生要减负。 我外公在世时也说,会玩的孩子将来才会赚钱。 飘老师,我不是在提意见,我只是在提建议。 ※※※※※※※※※※※※※※※※※※※※※※※※※※※※※※※※※※※※※※※※ 班主任兼语文老师飘阿兮评语:程同学,你不要太嚣张。这一篇作废,你给我重写! )))))))))))))))))))) X年X月X日天气:雨 今天本来是出去捉小青蛙的好天气,但是我昨天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被外婆关在家里罚多弹一个小时的钢琴。 我真讨厌弹钢琴,我宁可去弹棉花。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可以在外面玩,我却要在这里制造噪音。 科学家们说了,环境问题将是21世纪地球面临的最大问题。 有一天我从报纸上研究了一下怎样才能不弹琴的办法,基本上有两种: 1、把钢琴弄废了。上海一位小朋友为了不天天弹琴,用斧子把自己的琴给劈了。 2、把自己的手给废了。北京一位小朋友为了不天天弹琴,用刀子把自己的中指给刺伤了。 第一种办法不可行。因为老爸一定会胖揍我一顿,然后再给我买一架新钢琴。他打人真的很疼,我上回挨打虽然肉体的伤已经复原,但心灵的创伤仍未痊愈。 第二种办法也不可行。多疼呀,不能弹琴,但也不能做别的了,我还打算长大后参军做飞行员保卫祖国消灭万恶的帝国主义。 我的第一架钢琴是外公外婆送我的,外婆说会弹钢琴的男孩子有气质,将来如果我失业,至少还有一技之长,可以去卖艺。外公说,弹钢琴可以骗女孩子,当年他就是这样把外婆骗到手的。 我不是很明白他们说的话。弹钢琴跟弹棉花似的,还没有弹棉花的动作好看,哪有什么气质可言。至于说骗女孩子,唉,我每天都被缠着我的女孩子烦死了,我用得着去骗她们吗?我还不如说我有传染病,让她们离我远一点。 ※※※※※※※※※※※※※※※※※※※※※※※※※※※※※※※※※※※※※※※※※※※※※※※※ 班主任兼语文老师飘阿兮评语:虽然一惯地胡说八道乱七八糟,但是,日记里所表现出的纯朴的爱国情怀与擅于分析问题的理性思维,令老师很感动。程同学,加油! )))))))))))))))))))))))) X年X月X日天气:晴 昨天温静雅拖着我陪她上山去抓蝴蝶,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我只好陪她去。 虽然大人们警告过,我们不可以随便去爬山,但是我总不能放她一个女孩子自己去爬山,多危险。 至于向大人们打小报告,我怎么能做那样卑鄙的事。 蝴蝶没抓到几只。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只,正准备抓,温静雅就突然扯住我的手:“少臣少臣,放过它吧,它好可怜,那边那一只跟它是一对呀,不要拆散它们。”再后来,我终于抓住一只了,温静雅眼泪汪汪:“求求你,放了它吧,它挣扎的那么厉害,会弄伤自己。” 真受不了这些女人,到底是谁要抓蝴蝶啊,最后弄得好像我才是大恶人。 再后来温静雅走不动了,脚磨出一个血泡,再再后来竟然扭了脚,疼得直掉泪。 我说:“你真是麻烦死了。我背你下山吧。” 温静雅大叫:“不行!你没听说过‘男女授受不亲’啊?” 假正经。刚才上山时她爬不动了拉着我的胳膊时,怎么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我们走走停停,好像走了几个小时,终于看见一路找来的我哥。 温静雅见到我大哥就抱住他的脖子大哭起来,好像我欺负了她似的。然后大哥背着她,我们一起下山了。 这个没出息的,从山上就一直在我大哥背上睡啊睡,一直睡到天黑都没醒,吓着他们把医生都请到家里来了,猪啊,也不赶快清醒过来替我说句话,气死我了。 我又挨了一顿揍,不过不是很疼,大概我已经习惯了。我当然不能说是温静雅拖我去的,谁让我是男人,所以要多担待一些。 晚上我被罚不能看电视,要在屋子里面壁反思,还要写检查。还是大哥疼我,偷偷运给我一些小画书,让我打发过这个难熬的夜晚。第二天,温静雅总算良心发现,带了一大包好吃的来探望我,还模仿我的口气替我把检查写好了,然后我抄了一遍。 飘老师,您要发誓这作业不会被家长们看到,您可不能辜负我对您的信任。 ※※※※※※※※※※※※※※※※※※※※※※※※※※※※※※※※※※※※※※※※※※※※※※※※ 班主任兼语文老师飘阿兮评语:谢谢你如此的信任我。我发誓……我好想吐血。 )))))))))))))))))))))))))))))))) X年X月X日天气:阴 耶耶,完成这最后一篇日记,我的暑假作业就全写完了。 今天早晨我六点半起床,穿衣服,去洗手间,刷牙,洗脸,吃早饭。 补充一下,刷牙时我用的是苹果味的牙膏,什么牌子我忘了。洗脸时我用柠檬味的香皂,洗完脸又用毛巾把脸擦干了。早饭是牛奶,煎鸡蛋,蛋糕,面包,生菜,甜酱和咸酱,火腿,我吃的很饱,真撑啊。 现在是早晨八点钟,我很努力地在写作业。可是今天才过去了这么一点时间,我真的没有什么可写的啊,外面天是阴的,可能要下雨了,大家出门记得带伞,没带伞的记得要躲雨,不然淋湿了会感冒,如果打雷了千万不要躲到大树底下啊。 凑字数啊凑字数,凑啊凑啊还是没凑够。 但是飘老师,看在我这么积极一大早就写作业的份上,字数不够也是可以原谅的。 教育专家说了,对于儿童,要多鼓励,少批评,要擅于发现孩子们的优点。 ※※※※※※※※※※※※※※※※※※※※※※※※※※※※※※※※※※※※※※※※※※※※※※※※ 班主任兼语文老师飘阿兮评语:程同学,看到评语后,请立即到我办公室来,我打算当面鼓励你。 正文 两个人的端午节 2004年的端午节 程少臣捏着一只粽子前后左右翻来覆去地看。 沈安若:“你不吃粽子吗?” “很多年没吃过了,宁可不吃也不想弄得一手粘粘的。” “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自己剥过粽子?” “嗯。” “你要吃哪种口味的?我给你剥吧。” 沈安若耐心地剥了一只又一只,整齐地摆在盘子里。 ※※※※※※※※※※※※※※※我是新婚燕尔的分界线※※※※※※※※※※※※※※※++ 2005年的端午节 程少臣打来电话:“晚上有客户,不回家吃饭了。” 沈安若:“今天是端午节,你记得吃粽子。” 程少臣:“是吗?那我尽量早回家,你给我留一份宵夜。” 程少臣回家时,见妻子蜷在客厅的沙发里,已经睡着了。他轻手轻脚地把她抱回卧室,但沈安若还是醒了,揉着眼睛去厨房替他热宵夜,把粽子一只只剥好,打着呵欠,坐在一边看着他吃。 ※※※※※※※※※※※※※※※我是审美疲劳的分界线※※※※※※※※※※※※※※※++ 2006年的端午节 沈安若打来电话:“晚上回家吃饭吗?” 程少臣:“有事,你自己吃吧。” 沈安若:“知道了。” 沈安若自己去肯德基吃饭,两支玉米棒、三只蛋挞和美禄,没有粽子,腻得快要反胃,然后买了瓶装绿茶一个人去看电影。回到家已近半夜,程少臣仍然未归。 ※※※※※※※※※※※※※※※我是劳燕分飞的分界线※※※※※※※※※※※※※※※++ 2007年的端午节 程妈妈萧贤淑打来电话:“少臣,最近还是那么忙吗?给你寄的包裹收到了吧?里面有一包粽子,你记得吃。” 程少臣:“为什么要寄粽子?” “端午节啊,国外不容易买到吧?” “哦,知道了。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到处都有中国人,什么买不到啊。” “难道你会自己去买?” 程少臣找到那个连拆都没拆开的包裹,打开,看着那些粽子发呆。 沈妈妈林战云打来电话:“安若,最近过得怎么样?照顾好你自己。今天吃粽子了吗?” 沈安若:“又过端午节了么?我都忘记了。” ※※※※※※※※※※※※※※※我是回头是岸的分界线※※※※※※※※※※※※※※※++ 2008年的端午节 程少臣一边小心翼翼地揭着粽子叶,生怕粘到手上东西,一边看着没精打彩的沈安若:“你今天怎么吃这么少?” “心情不好,没有胃口。” “总要吃一只粽子吧?” “不吃。弄得满手粘粘的,吃完了还要去洗手。” “你想吃哪种口味?我给你剥。” 正文 番外:孕妇孕夫二三事 (一)安之若素 孕妇沈安若的日子近来过得很具有规律性,吃了吐,吐了再吃,睡了醒,醒来又睡,对其他事情几乎没了概念。 这种新生活模式她适应得很快,甚至能够自得其乐,但她的凄惨光景令某人甚为郁卒。 某日,安若面色苍白,程某人面色更苍白。 程某人:“怎么会吐的比吃的都多。” 沈安若:“没关系,吐啊吐啊的就习惯了。” 程某人:“你一天睡眠超过16小时难道都不会头晕?” 沈安若:“会,所以才要继续睡,睡着了就不晕了。” 程某人:“……” (二)隐居食神 周末程少臣带沈安若到郊区海边的别墅去渡周末,因为那边空气清新又无人打扰。 沈安若近来闻不得油烟味,所以中午请了阿姨来做饭。 结果她才吃几口,就连早晨的饭一起吐光。 她见程少臣一副无可奈何状,觉得十分受用,摸摸他的头哄他继续吃,自己又摸到床头睡觉去了。 沈安若是饿醒的。 肚子咕咕叫时,她意识到自虐本无罪,但虐待胎儿很有愧,于是去厨房找东西吃。 厨房里有摆放整齐的清粥小菜,看起来赏心悦目,吃起来清淡爽口,她一口气吃了许多竟也没反胃。 她肚子填饱了便心情极好地洗碗,乒乒乓乓的声响把程少臣引出来。他说:“我来。” 口气与动作小心翼翼,生怕惊吓到她。 贺秋雁的最新一期专栏上说,男人的记忆是具有强烈选择性的。果然如此。 以前她曾无数回抗议关于他喜欢从她背后突然冒出声音的恶习,从不见他记住过半回,如今可是记得牢。 程少臣洗碗的作动很高贵很优雅,像艺术家在创作,所谓气质天成。 沈安若打着呵欠,又换了个位置和角度继续欣赏。这种场景出现频率等同海市蜃楼,几年等一回。 “你换了做饭的阿姨?” “你怎么知道?” “中午那一位的水准离这一位差大了。把她请回家去给我们做几个月饭吧。” “啊?” “多付些费用应该可以吧,又不远,她可以天天回家。” “让我想想……” 沈安若凝思了几秒钟。没办法,孕妇的反应总是迟顿的。 然后她半信半疑地开口:“你可别跟我说这饭是你做的。” “……” “程少臣你竟然会做饭!我认识你这么久,你连煤气开关都从来没碰过!”沈安若的声音接近惊声尖叫。 “有什么奇怪的。以前在德国读书时,德国人对美食太没研究,我只好自己做,不然会饿死。” “那你还装出一副君子远疱厨的假清高状?”这是赤果果地欺骗欺诈加欺压。 “会做饭和讨厌厨房,这两件事又不矛盾。” “你强词夺理!” “你从没问过我会不会做饭。”程少臣面不改色。 “骗子!” 其实最令沈安若恼火的是,她认识这厮这么多年了只见他做了这一回饭,竟然就做得比她好吃又好看,几乎可媲美大厨。 她颜面何存? (三)胎教A 这是传说中的胎教时间。 沈安若坐在钢琴旁边的一张软椅上,一边懒懒地翻着一本厚厚的乐谱,一边点菜一般懒懒地念: “巴赫c小调前奏与赋格。” “肖邦幻想即兴曲。” “停,再换一首,贝多芬G大调奏鸣曲第一乐章……” 程少臣(头上乌鸦飞):“你确定这些是胎教曲目?” 沈安若:“无所谓啊。你不是总说你孩子的天赋一定会别人高许多?” 程少臣:“也是你的。” 沈安若:“好吧。我的孩子天赋当然要比正常人高。” 程少臣:“我们的。” 沈安若:“……你找碴啊。” 半小时后…… 沈安若:“这位同学,技巧非常好,指法很漂亮,但太欠缺熟练啦。” 程少臣:(额上冒黑线)“老师,我至少有十年没完整弹过一支曲子了,而且你挑的好像是十级曲目……” 沈安若:“所以才需要好好练一练么,荒废了太可惜。来,给‘我们的’孩子做个好榜样,继续继续,把《平湖秋月》再弹两遍。……不喜欢?要不弹《钟》?” 程少臣颓倒在钢琴上,趴着装死。(神啊,救救我吧) 沈安若伸脚用脚趾挠他的腰窝:“快起来,不许耍大牌。你都不知道你有多荣幸,我连朗朗和李云迪的钢琴演奏会都懒得去听,却在这里听你弹了一个多小时了。” (四)胎教B 沈安若每天睡前认真朗读五分钟的童话故事。孙姐姐说,这样会令孩子头脑聪明,口齿伶俐,心气平和,并且有想像力。 这晚她正读着《狐狸列那》,程少臣从浴室里擦着头发走出来,躺到她身边,听了半分钟后说:“这故事不好,太现实。” 于是她改念《阿凡提》。 “这故事超龄了,他听不懂,等幼教的时候再念吧。” “《小红帽》里的狼外婆会吓到他。” “我不喜欢《拇指姑娘》。” “《灰姑娘》这种故事多弱智。” 沈安若忍得辛苦:“你是胎儿啊。” “你念得辛苦,当然多一个人听会效益比较高。” “那你想听什么?”沈安若暗暗地磨着牙问。 程少臣想了想:“《小蝌蚪找妈妈》?” “书里没这故事。” “怎么这么教条?随便讲一讲就行啦,反正只是为了助眠。” 沈安若丢开童话书,把薄被一下全扯到自己这边,背朝着他躺下,躺下时恨恨说了句:“流氓!” “我怎么流氓了,我明明什么都没做。”程少臣大呼冤枉。 五秒钟后,程少臣终于明白了沈安若又羞又恼的原因。 “这么丰富的想像力,这么快的反应速度。我们俩到底谁更流氓啊。” 沈安若努力地装沉睡。 关于程小二回家晚的历史遗留问题 Chapter1程珈铭同学还差两个月出世时 程少臣在电话里抱歉地说:“今天晚上的客户很麻烦,我会回去晚一些。” 沈安若:“知道了。” 程少臣体贴地说:“你早点睡,不用等我。” 沈安若:“好。” 程少臣温柔地说:“不要上网,少看一会儿影碟。” 沈安若:“嗯。” 程少臣补充说:“看影碟看剧情轻松一点的,免得跟着伤心。” 沈安若:“你倒底有完没完……” ——※——※——※—— Chapter2程珈铭小朋友不满周岁时 沈安若在电话里温柔地说:“你今晚能早点回家吗?” 程少臣:“有很重要的客户,可能要十一点以后,我尽量早一点。” 沈安若体贴地说:“没关系,你忙正事。” 程少臣:“你本来有什么安排?” 沈安若淡淡地说:“没什么大事。珈铭刚才会叫爸爸了。” 于是程少臣在晚上八点半之前,珈铭小朋友还没睡的时候就匆匆忙忙地赶回家了。 ——※——※——※—— Chapter3程珈铭小朋友已经开始认字时 程珈铭奶声奶气:“妈妈,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呀?” 沈安若:“爸爸工作很忙很辛苦。珈铭先睡吧。” 程珈铭满脸委屈:“可是我见不到爸爸我睡不着呀。明天不等我起床他又上班去了。” 沈安若:“明天早晨我会先喊你起床,然后你再去喊爸爸起床。这样好不好?” 程珈铭鼓着腮:“可是爸爸昨天给我讲的故事才讲了一半……” 沈安若换了个房间给程少臣打电话:“珈铭找你,你什么时候回家?” 程少臣:“让他找吧,男孩儿从小就得习惯没人管,不然会成娘娘腔的。你平时也别太惯着他了。” 沈安若:“……他才三岁而已……” 程少臣:“他哭了吗?” 沈安若:“没。他跟你一样,泪腺没发育完全。” 程少臣:“那就好。我挂了。” 沈安若:“等一下。你昨天晚上给他讲的什么故事?” 程少臣:“让我想想……好像是《鹿鼎记》还是《天龙八部》的,我混到一起讲的。” 沈安若:“……程少臣,我们俩是不是协商过,关于珈铭的教育内容,我们要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实施。” 程少臣:“我没忘。” 沈安若:“那你昨天给他讲的是些乱七八糟的什么东西。” 程少臣:“我讲的是精简清水版,教育他做人固然要忠义双全但也要机动灵活……” 沈安若:“……那个……我哄珈铭睡觉去。” ——※——※——※—— Chapter4程珈铭小朋友上幼儿园时 程珈铭穿着睡衣跑到沈安若的卧室:“妈妈,爸爸今天晚上是不是又要很晚才回家?” 沈安若:“嗯,爸爸最近工作非常辛苦非常忙。” 程珈铭很高兴:“今天晚上我陪妈妈一起睡吧,妈妈一个人会害怕的。” 沈安若:“我不害怕……” 程珈铭:“妈妈,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恶梦,我一个人睡会睡不着。” 沈安若:“好吧。我去拿你的枕头,你爸的枕头太软了。” 程珈铭:“妈妈咱俩到我的房间去睡吧。” 沈安若:“为什么?你上回说喜欢这张大床。” 程珈铭:“嗯……那……这张床太大啦……我的床比较小,爸爸来了也挤不下他……” 沈安若:“……程珈铭,你爸的优点你怎么就没学到半点……” ——※——※——※—— Chapter5程珈铭小朋友上小学时 程少臣很晚回家,在客房里洗过澡,瞥见程珈铭的房间里似乎还开着灯,于是推门进去,程珈铭小朋友在玩电脑游戏。 程少臣:“程珈铭,你是不是又欠修理了?” 程珈铭:“爸,进人家房间要先敲门的!” 程少臣:“给你五分钟准备时间,关电脑,睡觉。” 程珈铭:“可是明天是周末呀。” 程少臣:“你再反驳半句,我就没收你的电脑,并且告诉你妈妈你玩不良游戏。” 程珈铭垂头丧气:“我也要告诉妈妈,你上周跟一位漂亮阿姨在一起吃饭。” 程少臣:“程珈铭,你没见那位漂亮阿姨旁边还有别的男人呢。” 程珈铭:“不管,反正妈妈肯定不会继续追问,所以你黑锅背定了。” 程少臣:“程珈铭,你是不是以为我永远都不会揍你?” 程珈铭:“爸爸,你是不是想把妈妈吵醒?她今天晚上一直不舒服,早早就睡了。” 程少臣:“……去睡觉,马上!” 几分钟后,程少臣轻轻地躺到沈安若身边,但还是把她惊醒了。 沈安若:“天亮了吗?” 程少臣:“没呢,还差几小时。” 沈安若:“哦。”翻身继续睡,但很久都没睡着。 她推程少臣:“走开走开,别抱我,这么热。到那边去,满身酒味和烟味,真难闻。” 程少臣:“乱讲,我洗过澡的。” 沈安若:“烟熏酒酿肉干再用水泡也是那种奇怪味道,你现在就是。去去,下次再回来这么晚,就到书房睡去。下次过了一点我要锁门了。” 程少臣:“……恶毒。” 沈安若:“你才恶毒,自己睡不着,就故意来吵醒我。” 程少臣:“有你这么冤枉人的吗?” 沈安若扯被蒙头:“讨厌死了,睡意全被你搅没了。你再说一个字,我就把你踢下去。” 程少臣:“……” ——※——※——※—— Chapter6程珈铭小朋友上初中时 程珈铭第一次晚上超过12点才回家。 程少臣:“站住。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程珈铭:“对不起,爸。同学过生日,忘记看时间了。” 程少臣:“不用对不起。进屋去写检查,不要少于一千字,写完了打印出来,签上名字,交给我检查合格后再睡。” 程珈铭:“爸,困死我了。明天好不好?明天我写两千字……三千。” 程少臣:“不许跟我谈条件,现在就去写。” 程珈铭:“爸,您一周至少有两天是下半夜回来的。妈什么时候让你写过检查吗?己所不予勿施于人嘛。” 程少臣:“我是大人,你是小孩子。” 程珈铭:“所以您更应该给我做个好榜样……” 程少臣:“……程珈铭,你多学学你妈的优点不成吗?” ——※——※——※—— 周边:循环的食物链 伦敦,春天,周末。 程少卿与温静雅的郊区别墅。 婆婆大人见到刚出世的孙子乐不思蜀不肯回来了。保姆放假了。 ※※※※※※※※※※※※※※※※※※※食物链A-B※※※※※※※※※※※※※※※※※※※※※ 客厅里整理花架的温静雅朗声喊:“少卿哥!……少卿!” 程少卿无动于衷地看报纸。 “程少卿!” 仍然无声。 温静雅冲到他面前:“喂,我跟你说话呢。” 程少卿埋在报纸里头也没抬:“有话就说啊,我又没堵你的嘴。” 温静雅语塞。 一分钟后。 温静雅关心地问:“你最近是不是工作很辛苦?经济形势很糟吗?” 程少卿继续看报:“还好。” 温静雅耐心十足:“妈刚才来电话说,一个月后再回来。” 程少卿将报纸翻过一页:“知道。” 温静雅再接再厉:“阿愚的英文家庭教师又辞职了,明天新老师会过来。” 程少卿又翻一页:“好。” 温静雅意兴阑珊:“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烦?” 程少卿换了一份报纸继续看:“对。” 温静雅一肚子火:“我要回国!我不要跟你继续呆在一个屋顶下了!” 程少卿终于抬头看她一眼:“也好。你最近暴躁得很,回国住几天会好些。到时候陪妈一起回来。” 温静雅肺火更旺:“我要带阿愚一起走!你一个人在这儿呆着吧。” 程少卿想都不想:“不行,你能管好自己就不错了。” 温静雅悲愤交加:“阿愚是我生的!” 程少卿表情淡淡:“可是她跟我姓。” 温静雅怒火中烧:“我要跟你离婚!” 程少卿丢给她一个“你又无理取闹”的眼神,不紧不慢说:“11,196。” 温静雅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程少卿耐心解释:“你本年度第11次提离婚这个字眼。我们结婚以来你第196次提离婚这个字眼。下回换个花样好不好?” 温静雅恼羞成怒:“你不要总以为我跟你开玩笑喔,我跟你说,我是认真的!” 程少卿语气温和而从容:“静雅,你先前喊我名字,到底要跟我说什么事?” 温静雅回忆了半晌:“……忘了。” 她一肚子火气被强行扑灭,郁闷无比,只好愤愤地走上楼。 ※※※※※※※※※※※※※※※※※※※食物链B-C※※※※※※※※※※※※※※※※※※※※※ 程浅语的卧室里满地狼藉,阿愚小朋友在这个豪华的全是玩具的垃圾堆里找东西,不时有东西绊她一下,她便飞出一脚踢走。 温静雅开门时,一只毛绒绒的猫迎面飞来,撞到她的肚子上。 温静雅的无名火又从丹田升起:“阿愚,你这是在模拟‘世界末日’现场吗?” 阿愚天真地说:“妈妈,我在找上回婶婶送我的一窝小布狗。你看我自己找到了。” 温静雅压下火气:“你很棒。可是你把屋子弄得这么乱,你自己要整理干净。” 阿愚睁大眼睛:“我还是小孩子呀,我不会整理屋子。” 温静雅也学她睁大眼睛:“怎么不会?你能把屋子搞得这么乱,你肯定也能再收拾好不是?” 阿愚满不在乎:“明天苏菲回来后会替我收拾的。” 温静雅板着面孔:“不行,你自己收拾。弄成这个乱样子等着苏菲来,太没礼貌了!” 阿愚皱着眉头:“可是收拾屋子本来就是苏菲的工作呀?为什么要我做?” 温静雅掐着自己的手心:“阿愚,我跟你说过无数遍了,小孩子不许跟大人顶嘴!还有,打扫屋子虽然是苏菲的工作,但不包括你故意把屋子弄得这么乱的时候!你自己收拾!” 阿愚可怜楚楚:“可是妈妈,我一会儿要跟爸爸出去,我晚上再……” 温静雅意志坚定:“收拾好了才能出去!” 阿愚满脸委屈地蹲下来,将横七竖八的玩具一样样地拾起来丢进收纳箱里。 温静雅满意地下楼。 ※※※※※※※※※※※※※※※※※※※食物链C-A※※※※※※※※※※※※※※※※※※※※※ 程少卿还在看报,阿愚探头探脑地查明母亲的动向及父亲的行踪后,趴在楼梯栏杆上轻声细语地喊:“爸爸!爸爸!” 程少卿顺着声音找到她:“嗯?” 阿愚露出甜甜的笑:“爸爸你到我房间来帮我个小忙好吗?” “先说明小忙的内容。” “就是……帮我一起整理一下房间,很简单的。我屋子好乱呀,妈妈看见会生气啦。” “你先自己整理,我看完这一版就上去。” “我只给你五分钟时间喔,五分钟后你一定要来哦!” 五分钟后,阿愚小朋友重新出现在楼梯栏杆旁,嘟着嘴,鼓着腮:“爸爸!爸爸!” “嗯?” 阿愚碎碎念:“已经到五分钟了,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 “别吵,让我看完这一版。” 阿愚在楼梯上跺脚:“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快来!” “等我看完这一篇……” 阿愚奶声奶气地叫:“我从一数到十喔,如果数到十你还不来,我就一星期都不要理你了。1……2……” 阿愚才数到八时,程少卿已经扔下没看完的报纸三步并两步地上楼了。 ※※※※※※※※※※※※※※※※※※※食物链A-B-C※※※※※※※※※※※※※※※※※※※※※ 程少卿在阿愚的指挥下用最短的时间将她的垃圾玩具全收拾妥当。 程少卿皱眉:“程浅语,你的破坏力可真够大的。” 阿愚眨眨眼睛:“爸爸,奶奶不是讲过,不要用太多的纪律扼杀小孩子的创造力?” 程少卿:“……” 阿愚扯爸爸的裤角:“爸爸,你说今天下午要带我出去玩。” “你想去哪儿?” “马戏团!苏菲说,三点钟就开始了。” 程少卿看时间:“我们到那儿要一小时,我们两点钟就要走。” 阿愚很神气:“马上出发也可以,看我都穿好衣服了。我们走吧!” “你妈妈不去吗?” 阿愚小声说:“妈妈很讨厌看马戏。” 程少卿探身从窗口往下看,温静雅正在楼下花园里埋花的种子。 程少卿扬声说:“给小语找件厚点的衣服,再给她准备点吃的,帮忙看看哪辆车的油是满着的。” 温静雅继续干活:“等我弄完这些种子。” 程少卿说:“马上。我们两点钟就要走。” 温静雅抬头:“你们要去哪儿?” 程少卿答:“去看马戏表演。” 温静雅气愤:“为什么不带我去?” 程少卿扭头问阿愚:“你不是说妈妈不看马戏?” 阿愚无辜地说:“妈妈昨天才说她讨厌猴子跟大象啊。今天有猴子明星跟大象明星耶,我不想让妈妈不舒服。而且,妈妈每次出门前都要打扮很长时间,会来不及呀。” 程少卿语塞:“……程浅语你太狡猾了。” 温静雅吃醋大叫:“我也要去!不许撇下我!” 程少卿点头,又看一下时间:“你还有19分30秒的准备时间。我去检查车子,你别忘了小语的外套和食品。两点钟,不许迟到。” 温静雅用短跑冲刺速度冲进屋子换衣服梳头发化妆以及给某个小恶魔找外套,其效率之高,打破了她的个人纪录。 阿愚很郁闷。她本来计划看完马戏后就缠着爸爸给她买那套女妖怪衣服。妈妈说“很黄很暴力”,拒绝给她买,可是爸爸不会拒绝她。如今她的计划又要破产啦。 正文 后记:关于《过客,匆匆》那些事儿 (一) 在开写《过客,匆匆》一周年到来之际,想搞点纪念,但是文字障碍了,审美疲劳了,所以只好扯些废话。 话说,我早在2002年便萌生出写一个故事的念头,虽然只是火花一现,但似乎还构思了好几天。结果尚未动笔,我遇上一回挺小的交通事故,也遇见一个男人。都是小事,而且本没有什么关联。但是因为我行动不便,没有及时甩掉那男的,所以后来他成了我现任的老公猫先生。虽然,但是,总而言之,这两件小事害我搁浅了一个计划。 现在我再回想一下,居然想不起我当初究竟想写一个什么东西,当初我几乎连大纲都打好腹稿了的。只隐约记得是个从校园开始的成长文,一直讲到他们踏入社会。扼腕啊扼腕,都怪猫这厮毁掉我的雄心壮志,不然兴许我能写出一本小白小黑小黄版的《致我们终将衰败的/毁灭的/凋谢的/堕落的/荒芜的/清仓的……青春》,然后大红大紫大黑。唔,开个玩笑。 转入正题。后来时间便到了2007年下半年,我开始看网络言情,然后……被坑得痛苦,被虐得凄凉。于是我愤然想:MMD,我要翻身当主人!我也要写文,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我想调戏谁就调戏谁,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隶主我怕谁。 于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后,我记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节那七天假日里,我开始构思我的故事。 我甚至能清楚记得当时的地点。我在厨房里边洗碗边想:我要写一对不相爱的男女,莫名其妙结了婚,男人有外遇,女人不在乎。但是后来两人都烦了,于是闹离婚……当然不能那么便宜了他俩,离婚时要使劲地折腾几下子……最后两人发现,即便是不相爱,但对方已经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成为习惯,想要放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然后我还想了一句甚是狗血的点睛之语:我或许不爱你,但我已经离不开你(呃,请吐吧)。 这就是《过客》这个故事最初的构思。当然实际上完稿后的故事跟这个差距很大,所以我最近写了一个中短篇《同床异梦》,想忠于我原先的构想把这故事重述一遍。但由于我文字障碍的原因,这故事现在还坑在那儿呢,慎入。 再回到当初构思《过客》的那一天。当我想出一条主线时,小区内突然爆响了鞭炮声,炸得我耳朵痛,因为是过年么。所以我在漫长的洗碗时间里,顺便也构想了这故事的第一个情节:新婚儿媳在婆家过年的那些三三两两的事儿。这些情节后来都进入了书的1/3处,网络版则是在第三卷中,春假那一章。但是当初,我本想用这些情节作开头,来充分体现一下这一对夫妻是如何的貌合神离。结果正式写文时,都变卦了。 我向来是计划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在每天隆隆鞭炮声里想啊想,却又懒于下笔,眼见着假期结束,上班了。没了鞭炮声响,我更没写字的感觉了。我心想,告非,得,我又一个美好的计划如肥皂泡一般在我生命里消逝了,再次哀悼一下吧。 后来大概是几张图片给了我新的启示。让我想想,大约起因就是一张郁金香图片,以及一份情人节广告,我虽然已经对我的宏伟计划望而却步,但是萌生了先写个番外玩玩的念头。 (二) 08年春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天是2月13日,农历初七。这一天我难得RP了一下,从那天晚上便开始陆续写了一点文字。但是真正成稿是在第二天,那天做了挺多的工作,想好了故事的名字(后来觉得这名字取得太悲观了),想好了男女主角的名字,晚上拖着猫先生去吃了一顿饭,很不客气地买了一枚小小的钻戒。虽然猫气得够呛,但那枚钻戒却给了我另一个灵感,我顺手也写在番外里了。 所以,那个情人节番外,是与我的写文日期完全同步的,2008年2月14日。我在特地在初稿里写过,“春假上班的第二天”,出书稿修成什么样子我忘了。后来将番外改到正文中时,似乎变过一次时间,将具体日期隐藏了。那是因为我满心以为这个文,我08年5月底便能够完结,那样的话,仅仅3个月的时间不够我发展剧情。但后来那文其实又拖了2个月,所以故事的完结时间也自然而然地拖到了7、8月份,这样一来,2月14日那天,男女主角重逢就变得合理了,所以出书版我又改了回来。 而这个番外,我也恰是在08年2月14日那天,全文贴到了网络上(那是后来贴的,晚了几天)。这算是恶趣味吧,我写《作茧自缚》时是08年8月7日,七夕节那天,同一天将第一章的初稿贴上的。而那个故事的开头,恰好也发生在这一天。 说点有趣的事。这故事一开始,差一点取名叫作《最长的电影》,周杰伦的一首歌。之所以没用这名字,是因为我对这首歌的MV女主角,即优乐美奶茶广告的女主角,实在无爱,所以,弃之。 沈安若这个名字,最初我的设想是“沈平安”,后来这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因为被某一支境况惨淡的股票牵连,我怕我可爱的女主角被读者们忏怒,于是忍痛改了名字。现在看起来,“沈安若”当然要比“沈平安”好听一些。 至于程少臣,最初直到写了大半的番外时,也没想好他的名字。不只是名字,连他的个性是怎样的,我都没有设定,所以在番外里,他出现的场面非常的少,而且场景模糊。因为女性写女人时,其实有一种天分,可以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所熟悉的或者比较欣赏的一种个性代入,而写男人,就没那么容易,何况我对写故事全无经验,所以刻意地模糊了他的个性。 又走题了。还是说程少臣这个名字的事儿。当初姓氏我是早想好了的,沈,程,这是百家姓中我最喜欢的两个姓,发音好听,字形也有气质。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个“正”,再加一个“KAI”字,楷,锴,铠,还是凯,没想好。结果也很巧,我一个熟识的网友,恰恰写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里有个楷,为了避免撞车,大改之。这也是同事给我的灵感,我有一位同事永远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区别,却常常BS我标准的卷舌音(因为他发不出来呀)。于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现在这个再绕舌不过的名字,三个音全是卷舌音,我一边想像着我那同事一定会念成“cengsaocen”,一边觉得十分的有趣,于是男主角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虽说写番外时脑子是乱的,连男主角个性都不确定,但几位配角,张总,贺秋雁,以及林虎聪,这三个人却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领导,另两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写到他们时,都十分的流畅。 一直以来都有读者不住地问:番外呢?啊?番外呢?叹口气,我再回答最后一遍吧,番外全写进正文里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这一段话痨结束之前,我再说一点件关于这文的八卦。其实……按我最初的设定,这两人本来是用不着离婚的。毕竟离婚是件多么伤筋动骨的事儿,而且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我向来是乐于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好公民。 只是嘛,那个番外写到大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不让他们离婚,这番外我就写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钟后,决定:离吧。 当然我因为恶意拆散人家姻缘付出了代价。后来开始写正文时,我足足折腾了十二、三万字,才把他俩给捣腾得劳燕纷飞了,而且那是我写得最不满意的一部分。要知道,这个文,我原计划一共写15万字就应该打住了,结果我整整多写了一倍的字。 在努力拆散他俩的时候,因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来呼啦一下就离婚的事,于是翻来覆去地折腾,心急的读者说:拜托,快让他们离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读者说:拜托,你就忘了番外那码事儿吧,让他们闹一闹合好吧。 不离当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岂不是白写了?于是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后,这两人终于一拍两散了。据说有心软的读者哭了,然后无良的区区在下我乐不可支,我终于把最难啃的骨头给灭掉了,哈哈哈。 (三) 就这样,几千字的番外在情人节的夜晚贴到网络上了,居然有读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过了一两天,这少数读者中的少数人问:“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没正文啊?”于是我开始写正文了。 年过完了,鞭炮放完了,连幻想中本该只是闹闹别扭的男猪女猪都被我搞离婚了,原先构思的那个以新年开始的开头似乎也写不下去了。正逢当日工作很烦,领导找我麻烦,同事拖着我讲八卦,所以就有了那个模拟了一下《长腿叔叔》开头第一句话的网络版的开篇。 写着写着又写了几天,我的十位数读者发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放男猪!放男猪!”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发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我说,嗯,是啊。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如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个故事,只有一条主线,没有大纲,写最初六七万字的时候,完全是准备写之前才想:咦,接下来我要写什么东东呢?每一个推进,每一个细节,都是临阵磨刀的结果。写到六万字时,我惊然地发现,完了,写扭了。我明明打算让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么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时光呢?但回头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头向前看晕,低头向下看也一样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掰故事凑字。 好吧,虽然我拒不承认这个文是写我自己的故事(怎么可能?我有那么好命么),不过这故事里的确有许许多多的细节取材自我的生活。比如,第一次出场的重要道具白色郁金香,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比如安若喜欢美国老电影,收藏水晶石,讨厌小动物……这些癖好本属于我。 程家的二公子颊边有一个梨涡,只有笑的深时才看得见,很多人以为那是照着赵文瑄大哥的样子写的,其实不是,那枚梨涡长在我家猫先生的颊上,只是我把方位换了一下而已。程小二的一些小动作,喜欢躺在沙发上睡觉,在床上时喜欢蜷成一团,还有一些恶质的坏习惯,也取材于猫先生。 丽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里某位纳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话。当时天上下了冰雹,我俩在那家店里避雨,猫先生直到两年后还对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说摩梭女如此纯朴,相见恨晚。他说一回我揍他一回。还有,我真的在那家店里买了三条不同颜色的手织的披肩。 还有对川菜的爱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强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当然都事出有因。甚至有一些看似无关的内容,比如第三部分里,有一段安若同事聚会时的闲聊八卦,还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轨的片段,那个,嗯,诸如此类。 喔,还有个细节一定要提,就是关于程小二同志的混蛋事迹之一,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那是我家猫先生的专属,而且我记得他做了不止一回。还有一次,我本以为他晚上回来,但是他中午就回来了。可气的是,他不但没告诉我他回来了,甚至我因为公公的事拨了个电话给他,他都没说已经到家了。那时我一心以为他还在上海,因为天气不太好,我一度担心得要命。这一个,我好像也写过了,在开头。 我当然没安若那么好的修养。猫,你这厮,可终于让我揪住你的小辫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后来他好像再也没敢犯同样的错误。 所以,每次有小读者说:这个女主角啊,有什么好啊,真我们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么啊。我都有一股火气,噌噌噌,冒上了头顶。 这个故事里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优点缺点都十分明显,在外面的天地里固然人模人样,但是回归二人世界时,那个智商与情商的指数,一度与当前的股市似的,惨不忍睹。 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骂男主角,但是遇上没完没了骂我女主角的…… Q:这女的真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女主角。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范,是我学习的榜样好不好。 Q:这女的太不讨人喜欢了。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A:告非啊。乃不喜欢有什么用啊,你家小二喜欢啊。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A:喜欢她的一切呗。男人啊,就是贝戈戈。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于假装成一个有气质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对话我始终没有什么机会说个过瘾。 (四) 继续说说关于这个文中的角色设置。 前面讲过了,有三个人,安若的领导张总,贺秋雁,林虎聪,是分别按我的第一位领导,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来描述的,个性方面很像。因为他们三个都是最早出现的角色,即早在正文开写前的番外里就出场了,那时我对这整个故事还没什么完整的构想,所以角色个性自然而然也捡了身边现成的来写。 接下来是江浩洋。因为卡在男主角不知该如何出场的问题上,所以初始版本中,男配江浩洋先出场了。这个角色,或许明眼人能看出来,其实是照着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中的男主角来设置的。因为太喜欢,不忍心让他作炮灰,所以在整个故事里,包括各个涉及到他的番外,他尽管戏份少,但是待遇并不差于主角。他没受过大虐,没有为了故事进展损伤过形象,甚至在那个书版的番外里,他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结局。最初我有想过,他与安若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他出轨,后来不知怎么就弃了这个设定,大概当时我想把出轨这条线送给程小二。结果写到那儿时,小二也没有真正的出轨,也许在我心目中,男人一旦实质意义上以不道德的方式出了轨,就再不可原谅,所以能免则免了。 秦紫嫣这个女子,她虽然戏份不太少,但实实在在是个女龙套。每次提到她都不安,因为这故事里的角色,我最愧对的就是她。这个原型是从琼瑶阿姨那儿借来的,连名字也是,紫烟,很诗意很我见犹怜(当然也可以说雷),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后来这名字我也受不了,所以网络版我让她改了一次名,书版里就直接让她叫紫嫣。虽然这角色不怎么讨喜,但她心肠不错,也没做过什么坏事。程少臣与安若都很明白不是?她不过是个借口而已。至于很多读者觉得她的故事要交待清楚……其实没必要了,我那么多事没讲明白,都已经被批拖沓罗嗦,如果再写上她的一万字,那这故事就更凌乱了。 谈芬这个人出现得比较意外。最初我只是需要一个在情人节番外里出现的名字符号,因为她是男主的秘书,所以我向读者征集姓名。几分钟后,一位读者说,这是她一位好友的名字,问我能否用得上?我欣然接受了。起初为了体现我的亲妈品质,我很想把秦紫嫣配给江浩洋。后来我觉得,江与程少臣很相似,既然程根本不可能爱上秦,那么江也不会。那他像那样理性的人,如果再找一个女子,想必也同安若第二次的选择一样,再找一个与他的前女友很相似的那一类(虽然他有过很多的女友,但考虑过结婚的,安若应该算是唯一的),而谈芬,她与安若是有很多共通之处的。所以谈芬的戏份到后来多了一些,成为戏份很独立的配角。而秦小姐,则成为本文中真正的炮灰(实在对不起啊,我总不能一一兼顾)。 以前有位朋友提醒我,说这文中的支线人物太多,以至于不细读分不清谁是谁。我也觉得。但是因为写得太随兴,难免凌乱,但每个人物的出场,都是有原因的。在读者看来多余的东西,在作者这里,往往跨越不过去。比如被很多人说反反复复的第四部分,但我恰恰觉得,如果不能顺理成章的让他们复合,那我就会一直罗嗦下去。像安若这种个性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搞定呢?又不是天真单纯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 回头说支线人物。比如静雅的戏份,按说不需要多。还有晴姨,她的戏份是可以全删的。安若婆婆的戏份也可以删。但我把这三个女人写了很多,是为了表达她们的故事吓到了沈安若。 既然我不忍心让程小二真实出轨以至于安若绝然离去,就只好弄些别的来搅和。还包括安若的小傻妞属下丛越越要自杀,以及某位出轨的同事的妻子到公司来闹那两件事,虽然与正文无关,但这两件事,包括前面那几位女子以及紫嫣的经历,都给了安若强烈的心理暗示,令她对男人这整个物种都绝望,结果就是程先生代全体男士受过了。 一个婚姻的崩溃,往往不是大事件,而恰是一件又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量变引发了质变而导致的。当安若对婚姻没期待的时候,她得过且过,一旦她投入了很多的情绪进去,而程少臣却没有任何改变,甚因为她的入戏而更加地放心,天性敏感的自我保全体质,令她迅速想要逃避。尽管她招了很多读者骂,可我还是要说,在这个婚姻里,至少一直到离婚之前的几个月,她是尽到了做妻子的本分的,而那位被宽容读者称作完美男人的程先生,倒是始终没什么身为人夫的自觉。他被妻子主动抛弃,实在是活该,而且最后的离婚,是由他拍板钉钉,而不是安若。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在他遭遇失了父亲与孩子的双重打击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想离婚,善良的安若是不会再强逼的。 还有两个看似多余人物。一个是陈晓城,这个名字发音与小二无比相似的年轻人,其实就是一个恶搞符号。这个故事尽管是第三人称,但我的叙述角度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就是从安若的眼睛看整个的故事,程少臣的想法,永远无法真实的体现出来。所以我借了陈晓城的嘴,在他即将再度出场前,把他的其实并不浪漫的回头动机描述了一下。而且安若对陈晓城的态度也很值得玩味,她是个对任何人都友善的女性,唯独对陈晓城,算不上太友好。可见在她的潜意识里,她是把他作为程少臣的替身对他很与众不同,给过他特别的优待,也对他有排斥感。毕竟这孩子与那家伙确有相似之处,名字,特长,以及那一曲大黄蜂。所以后来安若对程少臣的再度出现那样的排斥,因为他搅乱了她的生活,在这里算是一个伏笔吧。 至于那位施董事长,把他摆出来,也算是为了证明,安若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女性。虽然整个故事始终没有描述她长得多么美艳动人,多么让人一见便难忘,但她个性里的确有很吸引男人的成分,所以程少臣当初一时兴起去追求安若,虽然脑抽的成分是有,但也并没离谱。安若本来就是他比较欣赏的,认为可以作妻子的那一类女性。而安若对施的落落大方的态度,对比她后来对江浩洋的大方态度,再对比她对程先生后来的无礼态度,足见她对程少臣的感觉永远与对别人不同。女人只有对自己很重视的人才会任性与失礼,尽管她可能不承认。而她在与男人交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洁癖,是程少臣一年半以后再回来,而她仍然留在原地的主要原因(程少臣真TMD幸运)。 (五) 都市故事一向都很容易撞车,无论框架,或是细节。因为经典的东西太多,有一些几乎已经成为公式,不由自主地就按那种模式写了。这个故事里自然有很多处,比如,偶遇,分分合合,豪华的宴会,鲜花美钻,误会,流产,一切俊男美女故事里必备的元素,这个故事里都没缺少,俗吧俗吧大家一起俗。 也有一些细节,因为有明确的灵感来源,所以我以某种形式加了备注。比如他俩在三次婚礼上相遇,这个构思的确来源于《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所以我点明了。还有两处书中很重量级的细节,一处是程少臣将沈安若盛装打扮后带她参加宴会,并送她很贵重的手镯,另一处是两人重逢后,安若自愿地被程少臣骗到酒店里,在电梯里安若自嘲自己是应召女郎,这两处灵感来源于同一部电影,《漂亮女人》,后一处我也把这部片子点出来了,而前一处,含糊地写了一句,“就像一部经典电影的桥段”。 再如在婆家过年的那几个段落里,安若找碴般地看的那两部片子,《龙凤配》,《鸳梦重温》,前一部我的确是在暗示,与紫嫣同学曾经有暖昧的,其实是大哥而不是小二,但紫嫣最初喜欢的却是小二,这便是程少臣因怀着愧疚之情对她一直很保护的原因之一。当然,不要理会那部电影的细节,我只用了框架。因为这段故事一直不愿意说明白,所以考据派的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喜欢速读的读者,不妨一略而过。至于后一部片子,因为这故事到了这里还不到一半,但他俩离婚的结果已经是提前揭示过的,所以尽管从文字表面上看,是安若讽刺程少臣,事实上,本作者在向细心的读者剧透后面的故事发展。 这样的地方很多,不再一一列举。对了,倒是有一处,两人关系彻底崩溃的那一夜,那一段写的时候很顺理成章,觉得就应该这么发展,直到写完了才发现,恶,擦汗,这一段好像与《飘》有些像啊,所以后来出书版我把场景改换了一些。其实恰恰这一段,写的时候真没想过要去参照什么,而且《飘》这本书我有十年没重读过了,真是非常的凑巧。 (六) 最后再说一点。我读很多的言情故事后会发现,很多的故事里,会受到另一个故事的很大影响。并不见得是框架相似,或者细节相似,而是某一种相似的感觉,或者说是筋骨或风骨吧。非常细心敏感的读者(比如敝人我),会从蛛丝马迹里发现这个秘密,而有些读者则完全看不出来。 《过客》也有一本参照物。我曾经请过很熟的读者来猜这本书的名字,但没有一个人猜对过,可见的确很隐藏。好吧,我来说,是阿蛮的《豆芽小姐》,很吃惊吧,因为这两本书的重合度非常的小。如果我不提,应该少有人能将两本书联想到一起。 《过客》的结构很像《豆芽小姐》,前面是倒叙,然后故事回到起点,一直讲叙到故事的开头,再继续发展。故事中男女的关系多少也是有点像的,男主角对女主角的追求,若有若无,若隐若现。重聚时,因为女主对男主的极度不信任,以至于男主的回头之路困难重重。过客故事的叙述次序,以及非常平实的文字基调(其实我也只会写平实基调,稍一华丽就驾驭不了),就是参考这故事来的。另一个参考点,是程少臣的妈妈,萧老太太的个性,与《豆芽小姐》里男主的妈妈的个性很像,刀子嘴,豆腐心,面冷心热。 阿蛮是我最喜欢的台湾小言作者之一,而这本书,是我认为她写的最好的书。但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我曾经向无数人推荐过这本书,有人爱若至宝,比如我,而有人则视为鸡肋,比如我表妹。 其实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没有一个故事可以让所有的人都满意,何况像我写的这种缺乏思想境界与生活内涵的小文章。但如果《过客,匆匆》恰好是你喜欢的故事,我会觉得很荣幸,并十分感谢你的喜欢。 写文一周年之际,留下这篇后记,权作纪念。 《过客,匆匆》书中提到的电影与剧情关联系说明 无聊的时候随便写写,大家随便看。我不查文了,凭记忆写吧。只怕大家都记不得哪一部在哪一段出现过了吧,哈哈 1、《无极》 故事的开端,沈安若与贺秋雁去看电影,然后才引出了小程。改文的时候,我把这一段改到了最前面,这样书版小程会早于小江出场。 这部电影倒没有别的什么意思,主要是为了标记时间,毕竟算是年度最受瞩目的影片,纵然与我们的期待相差很大,仍是替它抱过一阵子不平,总不至于差到一无可取啊,只是期望值大了点,失望度高了点而已。我喜欢谢无欢,多么鲜明的一抹亮色。 《过客》的故事开始于农历小年的前几天,《无极》公映的时间是2005年12月至2006年的1月,所以这个故事的开端便是2006年的年初。 非得牵强地扯上一点剧情,从沈安若对《无极》这电影的评价中已经可以看出,这个柔柔弱弱温温和和的女子,有一个很丰富的内心,所以她明明外表温柔贤惠,其实别扭得要命。再有,圆圈套圆圈啊娱乐城,那个就是传说中的“围城”吧。 《无极》讲的是一个关于宿命的故事,安若这个人,其实也很宿命。 2、《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 1995年的片子,休。格兰特一举成名,红到发黑。 安若与小程连续三次在别人的婚礼上相遇,所以安若第三回见到他时(就是倪董儿子的自助婚宴上),随口说他令她想起一部电影,就是这一部。 片中男女主也是连续三次在共同朋友的婚礼上相遇相识,关系亲密,几乎相爱,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打算,于是男主按计划娶自己原先的女友,这是第四回婚礼,当然泡汤了。片子的结尾,男主女主相约不结婚,就这样下去。三场婚礼之后还有一场葬礼,也是他们共同的朋友。 跨越整文来看,这部片子就是我最初的灵感来源(所以说,我一开始就没打算做后妈嘛),三场婚礼偶遇,第四场是他们自己的,小程父亲的葬礼是他们关系的分界,正文故事的结尾,没有婚姻,只有承诺。 安若当时不肯跟小程说她想到的电影名,是因为那时候他们不熟,而片中男人女人却是恋人,安若自认这样过于轻佻,打死也不说。当然聪明的小程当时反应不过来,过后也不可能不知道。 3、《逃跑的新娘》 这是后来小程跟安若有了真正实质性的接触后,没话找话的时候说:我知道你当时指哪一部片子了。他指的当然是“四个婚礼”,但心思百转千回的安若立即随口胡诌“你也看《逃跑的新娘》?”那片子里婚礼场面也够多,而且她这样插科打诨,是很有恶搞效果的。放在前面的故事里,这部片子没别的用意,但如果把第四部分的内容也考虑进去,这里早就暗示了,沈安若后来对于婚姻的恐惧,时时刻刻都想要逃避,无论是在婚姻中,还是他们离婚后又重逢。当然,她最终还是躲不开小程的魔爪。这片子大约是1999年的吧。 4、《化身博士》 接上,安若故意捣乱改了电影名,于是小程也恶毒了一把,说不是《落跑的新娘》,而是《化身博士》。 这部电影是指1941年英格丽。褒曼作女配的那一部。其实20年代就有一部片子,40年代的也是重拍片,大概2005年还是06年的又重拍了一回,但这时候应该是2003年末或2004年初。杰克博士为了论证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邪恶的自己,用自己做实验,结果变得人格分裂。 小程是借机讽刺沈安若表里不一,明明是一个清淡的良家女子典型白领,偏偏夜半三更在夜店里冒充流莺。啊,真是不厚道的家伙。 其实他讽人的时候也讽了自己,因为他也很表里不一,外表怎么看都是优质青年,哪晓得内心那么邪恶。 5、6、《春光乍泄》&《花样年华》 差点忘了这两部。这两部都跟剧情没什么关系,后面这一部,是因为安若提过一句话,大致是大家宁可跟网友互吐衷肠,也不会对身边的人倾诉半句,就如《花样年华》中梁朝伟的那个角色(唉,叫什么名字来着,懒得查了),只对树洞倾吐心事。 《春光乍泄》是因为用了它一句台词,江浩洋说,不如我们重新开始。于是他们的关系反反复复。这电影还有一个作用也是标记事件,文里说哥哥刚去世,那时候安若和江浩洋的关系也差不多到头了,那是2003年。因此,安若和小江正式分手,与小程开始的时间,应该是2003年年底,或2004年年初。因为当时是冬天,我好像写过了。 至于安若和小江谈了几年恋爱,小程大安若几岁之类的,我改文的时候改过了,大家尽量忘记吧。 前一部大概是1997年,后一部是2000年?记电影年代是件讨厌的事。 7、8、《办公室的故事》&《费城故事》 这是安若从小程家出来,用来给自己的失恋疗伤的电影。最初的版本还有一部《出水芙蓉》,我很早就删了。两部片子都有个“故事”,这样观众的游离感会更重一些。 《办公室的故事》,非常有趣的前苏联电影,我没记错的话大概是1977年拍的。一对冤家,整天吵吵闹闹,竟吵出一段姻缘。当时选这片子时,便暗示了安若和小程这一对儿,将来就是这样的欢喜冤家(表看他们现在道貌岸然的客气样子,哼)。后来他们无休无止的吵闹,证明亲妈我是非常有预见性的吧。 《费城故事》是1940年凯瑟琳。赫本和加利。格兰特那一部,一对离婚男女很戏剧性地复合的故事。其实他们重逢以后还一直在闹,不过男的对女的好像更关注一些。这个,咱们不多说了,参考这个文的第四部分。 看我选片选得多么亲妈,这时候还算故事开端吧,如果大家很留心,其实根本不用纠结结局,因为这些片子都定了基调了。 9、隐藏的电影《天边一朵云》 安若喜欢拿来催眠的片子一般是蔡明亮的电影。里面好像提过一回,一分钟不动的镜头,一共只有一句台词,我没好意思写片名,是《天边一朵云》。里面那对男女压抑暖昧的关系,互相吸引,各怀心事,其实很像后来安若与小程的状态。 对了,没写片名还有个原因,这片子是2004年下半年的,但是安若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很分明是春夏之间,其实那时候这片子还没出来呢,当然要打个马虎眼。 10、《罗密欧与朱丽叶》&《泰坦尼克号》 这两部片子跟剧情没什么相合性,不过是推动了一下剧情。 前一部是安若和小洋洋一起看的第一部电影,这一段后来我弄番外里去了,从正文里删了。对了,这个题材历史上有太多片子了,我写的这一部是里奥纳多那部后现代**版。 从这个片子上就知道,安若跟小江怎么可能有未来嘛,第一次一起看电影,竟然就是这样的大悲剧。他们俩的缘分,失散于错误的时间相遇,又错过于那么一瞬间,跟戏里那对主角儿一样。倘若当初安若与小程第一次约会回家,见到了小江,那故事的结局,可能就是另外一种了。 安若跟小程看《泰坦尼克》也只是为了引发下面那一段话,这两个人,没一个相信爱情。 《TITANIC》虽然也是大悲剧,但是么,因为他们是随便换电视台时正好看的,只看了小半段,所以他们的结局虽然曾经有悲伤,但并没有一悲到底。 哎,我也真的很宿命啊。 前一部是1996?TITANIC是1998还是1997?我只记得获奖以及在中国公映是1998年。 11、《瘦身男女》 这片子只是随便提了提,我个人比较不爱这片子,疑心编导歧视胖人,因为片中的人一旦变胖,好像智商都下滑。 电影的结尾,无辜的男配女配因为失恋狂吃,也把自己吃成巨胖了。安若最擅长的就是一不舒服就去狂吃,所以她很疑心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其实她一直很瘦,很瘦,瘦到全身只有两个地方有点肉,所以小程总是……啊,我CJ滴飘过。 2001年的片子,这片子我不推荐,虽然是杜琪峰导的。 12、《大河恋》 提这部片子,纯粹为了花痴一下年轻时代的布拉德。彼特。请结合电影镜头,再想像一下小臣衣袂飘飘,站在船头迎着海风抛饵的洒脱动作,陪我一起流口水。 1992年拍的。 13、《傲慢与偏见》 我文中提的是1980年BBC的版本。如果非要把两版达西的气质与小程相比,还是80版的这一位冷冷的贵气更接近一点。严格说算不上电影,应该算剧集。但长度也勉强可以跟电影一比,因为我记得只四集。其实我爱2005年9月的那一部,只是故事发展到如今,应该是2004年底或2005年初的光景,那时候这部电影还没有出世呢。 内容嘛主要是拒婚,伊丽莎白拒了两场婚,柯林斯一场,达西一场。其实安若也拒了两场,不过都是小程的(可怜的孩儿啊,小臣臣)。 然后我们把故事拖到终结章……小臣臣一边跟安若呕着气,一边尽力尽力地对安若的家人好,是不是也很像达西捏?所以安若虽然嘴上不说,仍是被打动了一下子。这一段,我光明正大地抄俺家奥斯汀,竟然无人看出,还说我像韩剧。KAO,韩剧!我撞墙去也…… 14、《饮食男女》 单看名字,这片子多么符合婚后的安若和小程啊,平平淡淡,波澜不惊,除了吃就是睡(表不CJ啊童鞋们),生活里只有这两样东西了。李安的片子里,我最爱这一部。 放在安若允婚的那一章里,安若当时是有点心理暗示的。片子里,吴倩莲那角色,思来想去,终于答应了男友的求婚,冒着雨去敲他家的门,却发现了另一个女人。 安若当时是想答应程少臣的求婚,但是她疑心重,始终不信小程娶她的动机很单纯,她很担心自己也会像吴倩莲那角色一样,落个自嘲的下场……所以,小程说的对,她从一开始就不信任他,也不投入。 第二卷是以大团圆结束的,我故意留了这个尾巴,就是为了提醒读者们,表欢喜太早,后面肯定有虐呢。我是多么善良的作者啊。 这片子是1994年的。 15、《龙凤配》 奥黛丽。赫本1954年的代表作,完全为她量身打造的。大名鼎鼎的男主男配不说了,因为无论少卿还是少臣,可比他们帅很多。后来哈里森。福特任男主,重拍了一部叫作《情定巴黎》啥的,论质感,当然是比不得老片。 片子只暗示几件事实,女主曾经爱弟弟,爱了很久。大哥爱女主。弟弟希望大哥留住爱情,所以跟他打了一小架。至于弟弟对女主嘛……那实在不是爱情。 这个本来是想写番外的,但是我懒啊懒,其实交待得这么清楚,后来也说了,不写留点白,更有美感不是? 安若其实也就是在胡编加乱猜,谁知道她猜了些乱七八糟的啥,作者我可是很厚道地把故事实情都写出来了。 16、《鸳梦重温》 我巨爱的一部老片,1942年的。男主失忆,与女主偶遇,结婚,后来男主出车祸,再失忆,却忘了女主。女主设法做了他的秘书,两人再度结婚,男主却始终未能回忆起过去……直到片子最后。 安若拿这片子讽刺小程跟女同学故地重游。 后来小程又拿这部片子讽安若在小江面前顺从温柔。 其实我之所以弄上这部片子来,只是为了提前公告,真正将要“鸳梦重温”的其实是如今关系废得像鸡肋的这一对儿。 17、《时光倒流七十年》 这部电影……紫嫣说了,无望的爱情,等候,不至。这部电影属于她,音乐也属于她。 她那样留恋这首曲子,当然大概也许可能是因为小臣曾经给她弹过,或者曾经两人合作过。 但小臣并不留恋,甚至连弹都不愿意弹这一首。可见小臣臣,真的与紫嫣,很清白啊很清白。 这片子是1980年的。 18、《真情假爱》 乔治。克鲁尼与泽塔。琼斯的一部轻喜剧,2003年,算新片了。女主角人生目标是寻觅有钱男,嫁之,离婚,赚得大笔赡养费,男主是离婚案律师,专门帮着女人坑男人,或者帮着男人避免被女人坑。男主害了女主,所以女主报复他,最后两人结婚了,互相陷害,当然结局是好的。 片子的关键词在于婚前财产协议。以安若的个性,是一定一定一定会跟程少臣签这个的,当然以小程的大方,不会亏待安若。安若本来就不穷,家境也不差,离婚后,就更大赚一笔。 贺秋雁怕刺激到她,不让她看了。但安若本来就很擅长自嘲,如今触景生情,当然要笑。 19、《玻璃之城》 安若爱泡腾片的坏习惯,就是从这部电影里学来的。除了往养花的水里扔阿斯匹林泡腾,还喜欢看VC泡腾翻滚挣扎。剧情本身……牵强地说,这是一部关于回忆的电影。映射一下安若的内心,其实离婚后,纵使她表面完全不在意,其实她常常回忆,而且,她表面过得越云淡风轻,她内心就越比以往更纠结,比如她那些莫名其妙的怪习惯。 1998年的片子,恰在香港回归后。 20、《喜宴》 李安1993的作品,这一部也是极喜欢的。用来这里,其一是衬一下在正文里从没有正面出现过的安若与小程的婚礼现场。正因为这个电影那折腾的婚宴,安若晚上做了那过于真实的梦,梦的最初,每个镜头当然都是真实的,包括很多场船……最后那一下,就是她的心理暗示了,所以她惊醒。片中女主纵使在那种情况下有了孩子,仍然留下它。而她那合法的孩子,却没有保住,她内心深处,是一直有深深的负罪感。 另一点,片子里年轻时的赵文瑄哥哥啊,睡得迷迷糊糊的稚气表情,一笑便抿出深深酒窝,暗色的条纹睡衣……安若当然越看越觉得他像某个人啊,而且小臣的这一面,一直是最令她内心柔软的一面。她当然要啪地关掉电视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21、《蒂凡尼的早餐》 这个也随便写写的。安若非常纤细,爱穿黑色小礼服,长得也纯净,在晚宴上时,是有一点赫本的那种风采的。因为整文里我一直没正面描写安若的长相嘛,所以这样旁敲侧击了下。 而关于蒂凡尼,小程这混球,最喜欢用这牌子讨好她,虽然总也讨不到什么好去。小程说过嘛,钻石之于女人最可靠。言外之意说,你既然觉得我不可靠,那我就送你可靠的东西呗。 安若那样不待见小程用钻石收买她,却在离婚后,自己也买蒂凡尼的钻戒,多么有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妙。 片里的赫本可以算个交际花了,所以这一章的中间,安若也跟着小臣去了他下塌的饭店,冒充了一次那个啥,在电梯里还自娱自乐了一小番。 小程为啥那么讨厌安若穿黑色捏?真奇怪啊,我也搞不明白。小臣第一次挑安若衣服的刺儿那回,之前我写的是绿色,我改文时改成黑色了,只有这样才能惹到他。 1961年的片子。 22、《漂亮女人》 参考上一条,电梯里。电影中商界精英男把在街头捡到的应召女带回饭店了,女子在电梯里行为不怎么高雅。 因为安若脱了外套脱了鞋子,没想到进了别人,还暖昧地看他们,所以安若当然要自嘲一下子。 这片子在前面没提名地也出现了一回,小程和安若确认男女朋友关系的那一夜,他陪她去做造型,选衣服,选首饰,安若心中焦灼,觉得像在拍老套剧情的电影,她想像中的也是这一部片子,因为几个主要元素都十分吻合啊。那时候,她也将自己自动代入了这戏中女主角的身份,只是当时单纯的安若,实在没有现在这么有幽默感,这么懂得自嘲以及自娱自乐。 这个片子是1992年吧。 23、《色。戒》 2007年。我竟写了三部李安的电影,我明明不算他的粉……默。 关于色。戒,我始终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易先生该戒女色,还是王佳芝该戒男色。但之于安若自己来说,当然是戒男色啊戒男色。她与小程的关系,一直是因为她处于绝对的弱势,而令她没有安全感,担心对方会伤到她。这回她又受了迷惑,但还自我催眠“终于反败为胜地利用了他一把”,结果发现……呃,其实还是自己被戏弄,当然要恼羞成怒了。 24、《茜茜公主》 第一部,剧情大家都知道,重点在于真实历史以及片子中的场面。这片子的第一部是拍于1955年的。 小程被纯美爱情和那盛大的婚礼结尾所感染,冲动地求婚。 而安若则想的是,这样美好的故事,终究也是那样的现实收场,怎么能够令人相信爱情。结婚会毁掉一切现有的岁月静好。 这两人,根本就是彻底走了岔道。 男人女人,到底思维方式不一样。 至于安若看图文台时乌龙碰上的那几部电影,那是我从盗版录像带年代看过的若干不知片名三流电影里挑出来的最俗烂的桥段拼贴而成的,具体电影是哪一部,根本想不起来了,所以表问我了。 (待续) 我漏了两部电影。 《绅士爱金发女郎》 这是梦露1953年的电影,她演一位拜金歌女。片中最著名的是那首传世之歌: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结合《蒂凡尼的早晨》那段解释,这句话小程对安若提过,又总是送她钻石。所以当白色郁金香出现后,安若很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前夫,以及那枚求婚大钻戒。 其实那天她想起前夫还有一个原因,细心的人会发现吧,安若跟林虎聪去吃饭的川菜饭店就是她与小臣第一次正式约会的那一家,而且小林说了一句跟小程当时说过的很像的话,他说出去吃饭付款的一定要是男人啥的。 《教父》 这个没啥别的意思,结合正面出场一瞬后来都是名字的黑道郑大哥的现身,服务生小弟联想起了港片蛊惑仔,安若劝他时的意思说,既然要把黑道片当衡量黑社会的范本,那就该看最宗师级别的么,比如《教父》。噢,艾尔。帕西诺,你好帅啊你好帅。 再接下来是音乐: 1、《时光在慢慢消失》 词:林夕曲:罗大佑 原唱:罗大佑 罗大佑2004年专辑《美丽岛》 这首歌出现在文的很前面,小臣首度出场后,送安若去上班,车上放的这首曲子,安若听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首歌,但不得不承认,真的很怪,不适合的时间听,会有不适感。老罗十年如一日的破锣嗓子,将本来就断断续续的歌唱得支离破碎。编曲的是周杰伦那支鬼才团队中的编曲老师加乐手钟兴民,所以这歌的氛围很诡异,曲式很机械,曲调很平板,歌词很晕眩,总之……很像安若和小程婚后的生活。 其实这两人的很多爱好是相同的,这么冷的歌,两人竟然都很熟。 小臣在全文里的形象一直是从安若的眼中折射出的,是一个偏颇的视角。真要发现他的一些秘密啥的,只好从这种小问题上着手了。比如,他是罗大佑那老愤青老怪卡的歌迷,还有,他竟然喜欢这首歌。 2、3《催眠》&《边走边唱》 《催眠》词∶林夕曲∶郭亮原唱:王菲 《边走边唱》词∶邬欲康张方露曲∶陈志远原唱:黄磊 这两首歌是安若与江浩洋闹得很僵的时候,跟同事在KTV里唱歌的曲目。 菲的《催眠》是她的歌里我最喜欢的之一,多慵懒洒脱的英式摇滚风,多后现代的歌词。抄上两句,不熟又感兴趣的自己查吧:“从头到尾/忘记了谁/想起了谁/从头到尾/再数一回/再数一回/有没有荒废”。“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 有人在K里唱过这歌没?这歌调子看似波澜不惊的,但唱的时候实在是一种发泄。这种很痞很灰的歌是安若最擅长的歌,她一向是个口事心非表里不一的女人,喜欢的东西与她的外表很不一样。 《边走边唱》就是用了它的一句歌词:“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她与江浩洋处得累了,已萌生了去意也,反正任何时候,她首先要让自己好过。 4、《人生何处不相逢》 词∶简宁曲∶罗大佑 演唱:陈慧娴 这歌原始版本没有,后来我加了,在安若与小臣酒吧见面的那一场里。之前婚礼的三回巧遇,如今在这样的场合竟然也能遇上,恰如歌名。其他的,不用多说了。 这歌有个国语版,周华健演唱的《最真的梦》。 我喜欢陈姐姐版本的,虽然我很爱华健哥。 5、《春之圆舞曲》 小约翰?施特劳斯的传世名曲,安若与小程“定情”之夜的那支华尔兹。 最初稿顺口胡诌了一个《蓝色多瑙河》,但很快我就改过来了。论名字的话,当然是“春之声”更贴题啊,宅女的春天又来了么。 这音乐后来又出现过一回,记得么,在江浩洋与安若后来约会时正撞了小程他们老同学聚会的那一场里。新落成的音乐喷泉广场,正播了这一支曲子,所以安若立即要求走。小江并不了解内幕,还多说了一句“你以前喜欢这支曲子”,嘿嘿。 6、《命运交响曲》/《第五交响曲》 就是贝多芬那著名的“命运”呗。也是“定情”之夜,安若存心捣乱其实,当小程说女子选欣赏音乐时应该挑一点符合女子柔婉气质时,她竟然让小臣弹一段《第五交响曲》,简直是破坏气氛啊。 这一支曲子后面又出现了一回,也是音乐喷泉广场,因为“命运”肯定是音乐喷泉的必选曲目嘛,其实这曲子响起时,安若就不免回忆,她记性忒好。后来再一出现“春之声”,安若简直要崩溃。那一章叫“怀旧的季节”,不只小江怀旧,她自己也在怀。 7-11、《大黄蜂进行曲》/《超级玛丽》/《飞越彩虹》/《夜曲》/《月光》 《大黄蜂进行曲》我记得应该是一组管弦乐曲《野蜂飞舞》,作者是谁偶不知道,只记得马克西姆的演奏。 这些曲子全出现于那个所谓的“定情夜”,有些只是出现了名字。安若就是捣乱啊捣乱,存了心的为难小程,竟让他用钢琴弹游戏音乐《超级玛丽》,小程顺了她的意思弹了大黄蜂后,就不再理她。 这里面有点典故,其实《大黄蜂进行曲》/《超级玛丽》这两支,都是我家周杰伦同学在娱乐节目或者演唱会上用钢琴玩的小把戏。安若当然跟她的亲妈我一样都是小周歌迷啊,之所以在文里始终不提,是免得给小周找骂。 像小臣钓鱼时说“钓不到鱼不重要”她马上想到小周的篮球宣言“不进球不重要姿势好看最重要”,后来出差遇上鸭的那回又说“模样要像周润发身材要像郭富城会弹琴最好跟周杰伦差不多就成”。其实安若那回说的话里全有隐语,她明明是想说,你长得不能比我前夫丑身材不能比他差弹琴水准不能比他低否则一切免谈啊免谈。唉,口是心非的痴情的安若啊,所以那晚她又回想起了小程。 后面小程的那三首曲子的建议……表说《飞越彩虹》跟金三顺有啥关系,人家这曲子红了六七十年了。至于肖邦跟德彪西那曲子……唉,如果安若表现得跟其他女子一样,他哪有兴致去逗弄她。男人嘛男人,都是头文字J。 (待续) 12、《古事记》 这张碟出现在安若与小程从婆家返回途中,安若放完一遍后又打算放第二遍,被小程制止了。 《古事记》是日本NewAge音乐大师喜多郎的一张经典专辑。古事记本是日本的一部神话典籍,这张专辑就俨然一部音乐史诗,七个篇章,天地人和,东西方元素融合自如。撇开历史问题与民族偏见,日本人对于各国文明的融合是相当精妙的,与那YY无度民族那“啥啥都是我们的”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档次,完全该区别对待。这张专辑大多数人不会太熟,但若扯出哪一段旋律,其实都是耳熟能详,科教节目和电视剧配乐,常常使用。比如那首《大蛇》,我印象中不止四五部电影电视剧都一直在用它。 但无论如何,这样一张有着盘古开天女娲补天气势的音乐碟都不该在车上播,根本就格格不入嘛,所以当安若要放第二遍时,小程说: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按小程的理解,这张碟旋律听似平静,其实狂躁又压抑。 其实这种感觉,恰是当时安若的状况。小程一直是很了解安若的,只是他并不愿意去深究。 12B、巴赫与贝多芬 这边藏了一点东西,巴赫与贝多芬。 小程建议安若不要听《古事记》时说,春天容易上火,你还是多听听巴赫。 按我不足1/4瓶子水的音乐素养,一直觉得巴赫的音乐很神圣,很殿堂,很纯净安定心情,所以小程的暗语是说:沈安若,你最近心气浮躁,该修修身养养性了。 然后,贝多芬的音乐比之巴赫,是公认的令人情绪激昂,热血沸腾。我记得“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中,来自上流社会的女主因为狂爱贝多芬的曲子,令家人十分担心,认为她心绪不够宁静,体内有狂躁因子。 安若当然听懂了小程的暗语,所以她随口回了一句:我更喜欢贝多芬。 这两人啊,这个时候,简直是针尖对锋芒。 13、《花季王朝》 这也是整张音乐碟,因为之前他们辩论了那一场,安若顺从了小程换碟的要求,换上了这一张。想像一下,车里两人一言不发,只有花儿乐队那四个猴子一样闹腾搞怪的家伙唱着伪朋克的歌曲诸如《嘻唰唰》《天子第一宠》这样吵的音乐,而这两个人明明都是喜静的人,那是何等的一种搞笑的场面啊。 14、《时光倒流七十年》 这部电影在前面讲过了,主题音乐是根据《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改编的,很是缠绵悱恻,所以是紫嫣同学的挚爱。 其实小程当初拒弹这首曲子,不见得就是为了紫嫣(虽然安若是会这样认为啦),这么纠纠缠缠的曲子,根本就不是他的风格,他真的宁可给安若弹贝多芬。 15、《Mycupoftea》 李克勤2007年的专辑。安若和小臣离婚重逢后第一次坐在同一辆车上,车上放的这一张碟,才放了一会儿便被小程制止。按司机小陈的说法,那是小程最近听得最多的一张碟。安若回家后听了同一张碟,他们俩一直有一些很共同的喜好,与同样的欣赏品味。 这张碟的玄机全在歌名上,第一首至第五首:《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俨然就是他们俩的离婚注解,是不是真的很应景?这一对男女隔着远远的距离听这同一张碟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突然产生心灵的共鸣,我不厚道地笑。 文中就写了这么几首歌,其实真正隐藏的歌却是在第九首和第十首,《小宝宝》,《再见》。 我想安若是没那种勇气一直听到这里的,所以文中,她只听到第五首。但是小程会一直听下去的,因为他是在车上听。想像一下他听《小宝宝》和《再见》时的心情,前一首歌就像摇篮曲,里面还有奶声奶气的童音。呃,其实这才是这整个文最虐的部分,比他们真正闹僵了那阵子更虐。因为那时候麻木了,什么都无所谓了,早死早超生,而如今……那种痛是需要细细体会滴。 16、《爱情风华》 林海的钢琴专辑,很宁静,很缠绵的专辑,按说也不是小程的个性该听的音乐,可这碟在他的车上,被小陈随手放出来,可想也是他经常听的,正好对应他那阵子的心境,大家意会吧,意会。我把整碟的曲目列一列,记忆的容颜>几度枫红>初开>蔚蓝的回忆>再见往事,再见>守望>风之华>关于爱情>伤>静默>让爱 17、18、《双星情歌》、《似水流年》 《双星情歌》 曲∶许冠杰词∶许冠杰 原唱:许冠杰 《似水流年》 曲∶喜多郎词∶郑国江 原唱:梅艳芳 都是很老的歌了,老到我很难查到年代,正应和那一章“怀旧的季节”。 歌词很凄怨,前一首是情伤,后一首是缅怀,其实多少是应了安若的某种心境了,当然她不肯承认,于是果断地关掉。 安若其实也算个很刚烈的个性了。若把她逼急了,不知会搞出些什么事来。 19、20《不如不见》、《好久不见》 作曲∶陈小霞填词∶林夕 原唱:陈奕迅 这两首歌是同曲异词,前一首收录于2006年的《what'sgoingon。。。》专辑,后一首收录于2007年的《认了吧》。歌词内容虽然一个粤语一个国语内容差不多,都是歌者渴望见到以前情人的面,但意境非常不同。前面那首,见面后发现隔着千山万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叹息不如不见。而后一首,其实是一切放下,见面后一笑抿恩仇。 安若是很想达到后一种心境的,但她却做不到,所以她当然是听着前者心有戚戚焉,而对后一首很有意见。 其实也幸亏她重逢小程做不到心平气和镇定自如。倘若她对待小程像对待分手后的江浩洋一样落落大方,那小程可是连1%的机会都没有了,任他坑蒙拐骗,只怕他都别想把前妻重新拐到手。 21、《一夜销魂》/《海誓山盟》 曲∶梁翘柏 词∶周耀辉 原唱∶陈奕迅 专辑:《怎么样》2005年 我最喜欢的陈奕迅的歌之一,很有舞台剧的氛围,一首歌就如同一支音乐小品。内地引进版想来觉得这歌名不够和谐,于是改成后面的了,晕啊晕。 把这歌改成“海誓山盟”真是太讽刺了,因为本来讲的就是一个一夜情的故事。 安若跟小程重逢后那个ONS,然后发现自己又中了招,还被小程说中心事,气恼之余就设了这支歌的彩铃来刺激他。有两句歌词最应景:“就趁一夜比一生更容易诚恳”,还有这一句,“就算到明天你会统统不承认 至少现在你叫我很虔诚”。 安若的意思就是说:程少臣,你以为你又赢了呢,我就是把你当ONS对象,就是把你当鸭,气死你吧气死你。 小程是谁啊,岂有不明白她的道理。 插一下,前面讲电影的时候漏掉了一部,《乞力马扎罗的雪》,请CJ滴回忆,安若在船的时候不够专心致志,想着这片子的结尾呢。 1952年格丽高利。派克的那一部最著名,男主角生活迷失,和他现任妻子的关系也很瓶颈,所以才到非洲去找刺激。跟安若那时候的心境挺像的。 电影把海鸣威的结局篡改得很厉害,直接弄成大团圆了,所以我才敢把这部电影写上。 最后一部,《布拉格之春》 这个放电影组音乐组都行吧,以音乐形式出现,但我用的是电影的内容。今年的奥斯卡影帝丹尼尔?戴-刘易斯1988的代表作。 在我贴的最后一个番外里,安若和贺秋雁在车上的交通文艺台中,听到了这电影的一段配乐。这个配乐不是很出名,很难找到,在交通文艺台上更难听到,所以当然是我胡编的。 电影的结局却是当一切都向着最好的方向前进时,所有人都死于突如其来的车祸。安若这个反应太快太过敏感又喜欢心理暗示的家伙,当然立即便想到了无数的可能,所以她立即猜出大致的事实,并且在医院里几乎崩溃。 当然一切都是误会,不过安若那么快就让程少臣如了愿,不只因为孩子,也因为她受了这一场刺激,联想到那个电影的结局,人生如此无常,她的那些杞人忧天倒显得十分不重要了,不如惜取眼前人。 这个番外是前几个月在医院做手术时,整天躺在病床上时想出来的,当时很想用来做结局,但觉得过俗,到底没敢用。那时伤口疼得厉害时便想,索性弄个悲剧出来算了,多爽。还好都是乌龙啊乌龙,谁让我是小二的亲妈捏,真是束手束脚啊,虐不爽,毁不爽的。 差不多就这么多了吧。应该还有一点漏网的,比如《祝福》啊什么的,跟情节没太多关联,不提也罢。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